《侧妃不为妾》 作者:武晶淼 ========================================================================================================================== 【申明:本书由 TXT 书香中文网小说下载网(www.sxcnw.org)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TXT手机电子书,我们因你而专业,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请登陆 TXT 书香中文网小说下载网--www.sxcnw.org 】 ========================================================================================================================== 第一章 测字算命 第一卷 风 如风,匆匆而来,却不知所向。 在这个世界,我该满怀感激开始安安稳稳地重生,还是于动荡的环境里用自己的理念活下去? 年轻敌不过执着 执着拗不过逃离。 佛家讲放下执着,万事随缘,一切,让因果自作定论。 第一章 测字算命 “好!好啊!”圆圆黑墨镜的算命老先生左手拿着泛黄纸上的字,右手捋着稀稀拉拉的胡子,忽然一击木桌,眉开眼笑地冲我惊奇道:“小姐所写这个字不得了哇!” “嗯?是吗?”我耐下性子抬眼看着这一脸江湖相的老头,又无奈地看向头顶高耸入云的大青树。旁边那臭小子阿鹏却一脸超级信徒的样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我的脑袋挪正,装一副虔诚样。 哼,管他怎么笑脸相迎,我只顾用表情抗议,深深剜他一眼。都已经是现代化发达的今天,这迷信分子居然和着群众说来到大理一定要到将军洞许愿来着,说百分之百灵验。真不知道他这个邻居怎么当的?人家还没来得及吃中饭,他硬是开起他的“牧马人”把我拉到这庙门前测字。嘴上没反驳,我心里却早窝了一肚子气,怎么说我也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唯物主义者。退一万步说,在准的预测又有什么用呢?早在半年前,我就已经知道自己的命了…… 别人见招拆招,我今天安的就是拆这迷信台的心,换一副笑眯眯的脸假惺惺地冲老头问:“那麻烦您看看,我的命好么?” 不问还好,这一问老头就来劲了,漆黑的墨镜闪着光:“茫茫沧海波涛急,巍巍崇山挂白溪,莫愁穹天无路走,此处便是碧云梯。小姐这个‘濒’字写得好啊,来头可就大了!《墨子·尚贤》里曰‘是故昔者舜耕于历山,陶于河濒’……” 得得,我不就自恋得写了自己的名嘛,也有这些迷信分子发挥的余地。要是把“饶濒”俩字写全了,还不得把孔子、庄子都扯出来了。“嗯哼,”我故意对老头的激情视而不见,生生打断:“呵呵,讲重点,谢谢!” 老头全然不顾我的催促和冷漠,仍是一副热情澎湃的样子,笑看我又笑看那臭小子:“小伙子啊,你知道么,这个字不简单哪!‘世情看冷暖,逢者不须言,江东子弟多豪俊,卷土重来未可知。’诚者多贵,那是和王侯将相沾边的哪!”说完快速转向我,严肃认真地解释道:“夏秋之季,多不吉利。只有那相知的人,古道热肠,不用你开口也会主动帮助的,正所谓“疾风知劲草,极荡识忠臣。” 老头滔滔不绝地说顿,心满意足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似乎没人注意到我头顶早已飞过几批乌鸦,那臭阿鹏还特激动地应和道:“哈,‘王侯将相’还算不上,但那‘古道热肠’,说的肯定是我!” “然后呢?没有了么?”只当是入乡随俗,我假装好奇宝宝的天分还不错。 算命老头示意我把手掌给他看看,我伸过手去,只见他细细研究,又是一捋胡子:“啊哈,小姐的命格,与咱们大理还颇有渊源呢!嗯……待老夫看看……呀!乃非后即妃之相!然后么……你在那动荡的天下,改变很多人的命运。”他卓有深意说罢,冷不防放下我手,自己一指眉心之中一点红痣:“记得,此乃老夫的标志,人称风赤子。” “嘿嘿,谢谢啊!”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解释,简直风马牛不相及。呸!还“风赤子”呢,怎么不干脆点就叫个“疯子”!我再不想待这听人胡诌,连连强扯着嘴角冲着他们笑,从包包里摸出五十块钱递过木桌那边老头手里,黑着脸转头就走,也不管背后的臭阿鹏忙不迭地喊:“怎么走啦?等等我啊……”还有算命老头旁若无人的冲我离开的方向,一本正经地交待着:“为今之计,唯有自己救自己。万不可因一时挫折,便心死如灰,倒了志气。密地里作好诸般准备,待明春春雷滚动,再重新雷奋起。有事记得找我……眉心一点红,我是无所不在的风赤子……” 我低着头,加大了迈开的步伐,只想赶快离开这奇怪的地方。真是莫名其妙,前面说什么“王侯将相”,又什么“非后即妃”,最后这几句,却怎么听怎么像地下接头对革命志士的交待。虽然被这荒唐的测字算命搅得七荤八素,心里却忽的苦涩下来:什么“好命”,什么“重新奋起”?自从在诊断书写下“放弃治疗”四个字后,自从我逃兵般的自己跑到南方的大理安度余生后,生命对我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我只是个在等死的将死之人而已!迷信就是可笑,找你?难道你有本事治好我这个病入膏肓的肿瘤复发转移、子宫晚期肿瘤? 越想越是无奈,心脏好似被重锤击打到无力还击的地步,忽然重重一下,一个当地口音的女声在前方响起:“哎呀!”汗,居然撞到人了,走路不看路,自是我的不对,忙着伸手把那个大婶手里端的东西扶正:“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嗯?大婶您这端着的是……” “给李将军烧的告表啊!”好在大婶是个脾气不错,见东西没笑,也没有生气,反而笑盈盈地应着:“姑娘是外地人吧?看你心事重重的,快和将军老爷许个愿吧,一定实现呢!” 又是一个迷信分子,我心说着,面对她的信誓旦旦,却只能勉强点头。抬头一看,香火一片,不知什么时候已走到了李宓将军的庙前,跨步进去,看着浓墨重彩的神像高大威猛,眼却不露凶意,看起来严肃可靠。陡然心生一意,抓起三炷香装模作样一拜,心里默默念着:我就不信你真的有求必应,如果真那么神,你就让我这要死的人活下来。一年半载可以算做是癌症晚期心情愉悦延长的结果……如果真是那样神奇,你就再让我活十年…… 转身离殿才想为刚才的愚昧自嘲一番,确听见似近非远的一声低应,沉重得就像在耳边发出,着实让我吃了一惊。我转身四顾,却是空空如也,举步想下台阶,突如其来的一阵心悸闹得我几乎晕厥。天,难道是对我方才冒犯神灵的惩罚?我病急乱投医,心里乱七八糟地念着“阿弥陀佛”、“圣祖玛利亚”什么的,眼前猛的却黑了一片,耳朵边隆隆地有如雷惊。 梦靥袭来,我想挣扎却怎么也动不了。眼睛拼命睁大,四周仍是盈满漆黑到让人发毛。耳朵周围的声音似梵语吟唱,有迷乱也有救赎感。我脑袋里像灌了铅,又重又晕,心悸突突的,几乎到快要到生理承受的极限。医生不是说过,我还有最多半年的生命么,是腹中癌细胞的病变提前发作?还是我已经遇到什么意外了……难道,我要死了吗?如果不是,为什么我会出现从未有的难受,书香中文网盘旋在身体挥之不去……  像是睡了很久很久,一觉醒来,睁开眼终于有了光亮,身体也轻松许多,不再昏沉。但,我为什么睡在一个陌生房间呢?我在枕头上眼睛睁得老大,眼珠转啊转好奇地看着,精雕木刻的大床古朴而舒适,头顶悬挂的熏香散发的气息,总让人感觉高贵。或许,哪个好心人把晕倒的我救了吧,我猜想着,准备用手撑着坐起,却不小心把枕头旁放着的东西碰掉了。 “哐啷”一声,落地而碎,我不禁“啊”了一声,只觉猛的一阵寒,心说完蛋了完蛋了,被别人救起,自己毛手毛脚却把主人的东西……却听门外应声而呼: “哈斯,快来啊,郡主醒了!” 嗯?郡主?又不是说我,我只是努力探下头,俯身弯腰看床下摔碎的是什么。“吱…”门一响,迎面进来两个身穿蒙古族衣服的少女。这不是大理么?应该是白族啊,怎么来人是蒙古族呢?我满眼疑惑,无辜地看着她们,只希望这可怜巴巴的样子能得到些谅解。 嗯?这招没用?那她们为什么要对我福身呢? 我一脑子都塞满不知所措,以一副僵硬弯腰的姿势丑丑地杵在那,眼睁睁看着其中一名女子径直走到床前扶我坐稳,另外一名则很自然地从旁边的木柜中拿出一双鞋子为我穿上。 等等,这不会是给我穿的鞋子吧!虽然我知道自己今天穿的是过季的运动鞋,我也知道我那鞋已经脏了一礼拜没有洗了……但是你也不至于拿一双这么小的绣花短靴给我穿啊?惊诧之余,艺术专业的职业病发作,盯着细细看了起来:这绣鞋的颜色是讨喜的浅粉,刺绣着团团的牡丹和香草,却针针细致,应该是手工为之。然而,虽然它质地高贵、绣工精细,但据我目测,一定小得连34码都不到,要给我穿,这也太勉强了吧! 我自是被雷得里熟外焦,张开嘴正想说什么,却见那女子已经轻轻松松把我的脚穿进鞋里。然而奇怪的是,我站起身来动动踩踩,居然觉得很合脚……低头看看我的身体,短短的胳膊、小小的脚,似乎,还矮了一大截么? 呜哇……难道这身体敢情不是我的! 第二章 蒙古 谁能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 欲哭无泪,话却噎在喉间,怎么也问不出口。左右四顾,才发现刚才进来的在我眼中的“小姑娘”竟然比我还高!再一看东边立着的铜镜,模糊中那半大孩子与我一样用惊讶的眼神紧紧盯住不放,然后同时走近,同时抬起手,再同时摸着自己的脸……那个眨巴着又圆又大眼睛,肤若凝脂,有着柳叶眉樱桃嘴、乌黑及臀长发的小女孩,难道是我? 不,虽然镜中的类似,虽然隐隐约约有我的影子,但绝对不是我!我的眼睛虽然不小,但是远没有她那么大到深邃和灵动;那若碎玉堆积的皮肤,是小女孩特有的红润细腻,比我那个年纪白润许多;鼻子小巧有型,远比我原本的高和挺……换言之,如果说这是我,就是一个精雕细琢到一丝不苟的我! “一梦焕童颜”?“三分钟整容”?晕啊,脑子里怎么都是整形医院牛哄哄的广告?或许,我此刻能想到最不沾边的,已经是如此了。咬咬牙,狠下心捏起自己白嫩的小脸,疼痛的事实却无情地折磨得我几乎崩溃! 我不是我了,这是一件多么让人难以接受的现实! “郡主郡主,怎么了?是塔娜弄疼郡主的脸了吗?”先前扶我起来的那个少女着急地问到。 我边摇着脑袋,边把头转向她们仔细端详,这两个丫头眉清目秀,也不超过十六岁的样子:一个脸蛋红红的站在离我不远的位置,另外一个辫子很粗的还跪在床前塌上,四双眼睛齐刷刷地看着我,充满不解与慌张。我心里自责不该,刚才一连串反常举动,居然激起两个人的提心吊胆,实在不该。无论如何,自己的不安无权强压给别人,我这样想着,脸上还是挤出一个微笑:“没,没弄疼我,我只是看看……” 没想到我简单的一句话,竟令得她们如获大释,额头的阴霾双双散开,丝毫没注意我的异样,面带微笑继续帮我穿戴梳洗。其中一个从台子上拿出锦绣盒,沾了铅粉就往我脸上抹,嘴里自顾嘟哝着:“郡主是咱蒙古第一美人‘押不芦花’呢,刚才掐红的脸,可要好好用粉补一补。”我耳朵听着,也顾不上反对她用重金属残害我脸的行为,只能木愣愣地点头。即使表面平静如此,心里却迷惘到想要抓狂,我的思想为什么在这个小身体里?借尸还魂?说不通啊,看丫头的表情,这个身体并没有死,似乎只是睡了一觉起来的事。那么,我自己的身体又到什么地方去了?这里到底是哪里?天啊,眼前的一切太混乱了。再看看镜子里那两个简单朴实的丫头,照刚才的情况,我万不可能从他们嘴里问出什么——仅一个失常的动作就惹她们慌乱,要是我再问些看起来不靠谱的问题,那岂不是要闹到人仰马翻鸡飞狗跳。 轻轻地把眼皮垂下,黑暗让我冷静。如今,我要淡定,我得自己弄清楚刚才的问题。 回想听刚才那两个女孩提过自己的名字,一个叫塔娜,一个叫哈斯,再看她们的服装以及陆续给我穿的服装和佩饰,应该是蒙古族没错。睁开双眼,再次环视这个房间,才觉异样百出——布局与设计古朴典雅,不像是现在市面上流行的刻意为之的装潢;那供打扮的镜子,居然是模糊的铜镜,梳妆台前,梳子是木梳,没有香水面霜睫毛膏,只有丹青胭脂……最奇怪的是,一个普通的房间,没有钟表,没有水壶,也没有插头……就连其他的家具摆设,也都没有任何一样稍显现代一些的东西。 难道,不仅是身体,连时代也变了? 镇定镇定,今天我已经不知道第几次对自己说这个词了。“那个……塔娜,今天的衣服颜色怎么……”我指着刚被穿上的水红色缎子上衣没话找话,希望能套出些线索,似乎我现在也只能这样了。 “郡主,今天的衣服是皇后上次赏的缎子制的。当日初看那匹缎子的时候,郡主不是很喜欢的吗?还是郡主觉得这个样式不好?郡主恕罪,塔娜知错了……奴婢只是想着今天郡主要进宫,郡主会喜欢……” 那个脸蛋一直红红的女孩听我这么一问,紧张得自问自答般地应道。孰知更紧张的,应该是我吧!“皇后”?脑中突然浮出大理将军洞大榕树下,那个自称“眉心一点红”的风赤子……果然时代变了,我居然,穿越到古代!敢情我这个身体还非富即贵,和统治阶级有一定联系。 这样想着,只觉得背后冒起一阵阵来自灵异世界的寒冷。身份大致了解了,那年代呢……我生硬地咽下口水,假装没事地摆了摆手:“哦?不碍事,那就穿着吧……对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回郡主,今天是至正十六年七月初七”,另外那个女孩,应该是哈斯答到,“呵呵,乞巧节,汉人说今天是七仙女鹊桥会的日子,所以小皇子才邀你今天去大都街上逛逛,然后进宫呢……”说完两个姑娘止不住笑起来。 按常理我应该是被小丫头打趣到害臊得低下头做娇羞状,可是现在却被雷得倒吸几口冷气。年号至正,似乎是元朝吧!这个时代、这个地区都是在我知识领域的盲点部位的,我真后悔当初没有好好听历史课,后悔平时没看过几部这个时代的电视剧,更后悔过去看穿越小说只看架空或清穿…… 说不上话,我只能再次挤个笑来应对她俩,她们却异常聪明得,一致把我尴尬的笑当成是两小无猜的当事人被长辈看穿的娇羞,我越无言,她们越是笑得开心。 现实就这么明晃晃地摆在眼前,笑是笑,我却开始着急了。想刚才这些套问题的小把戏,还有不熟悉的种种行为与面部表情,短时间之内倒是可以糊弄住这俩单纯的蒙古丫头,但是就凭我这只知道元代有过成吉思汗的历史盲加穿越者来说,当天进宫,面对一堆掌管人生死的重要人物,肯定很快就会被察觉……在古代出现这样莫名其妙的穿越,严重的话,是不是会被送去宗教组织当作妖女焚烧……老天啊! 眼前飘过一片白,我陡然一惊,原来是哈斯拿着绢子帮我擦额上吓出的细汗。我朝她们浅浅笑着,手却慌得直拧自己袖口。心急如焚,却又半天想不出一个对策来。猛一抬头,我一下子都看得呆了,镜子中的女孩已经梳妆完毕,先前那个刚起床的女子是天生丽质的自然美,现在更多了几分民族风特色的精致和俏丽。头上点缀着几粒玛瑙,浑然天成,辫子混着金线从两侧垂下,分外可爱。这景象,居然让我一时间忘记了先前的惊慌。自然地站起身,转个圈,辫子随之旋转荡漾。水红色的合身长袍,系上宽的镶嵌彩饰的腰带,月白色的裤子下踏一双与袍子配套的绣花小短靴。纤细的手腕也被戴上两个宝石蓝的镯子,耳朵坠着明月珠。完全是富丽堂皇的蒙古少女,再看标志的脸蛋匀称的身体,我不得不暗自感慨:不愧是她们口中的“蒙古第一美女”!好一个连女子看了都心动的美人胚子! 可是,现在要怎么办呢?已经穿戴好,是不是就该出门面对接踵而来的一切了?不,我一点准备都没有……现在我要转肚子疼?还是装晕倒呢?反正我总得找机会躲过去。唯今之计,能拖一秒是一秒,多认识这里一天是一天。 正盘算着,一个清澈而又张扬的男声在门外响起:“我的押不芦花还没好吗?我可等好半天了。” 第三章 似曾相识 听闻塔娜连忙去把房门打开,逆着光线的轮廓周边很刺眼。我仍是好奇,仰头眯起了眼睛,只见一位高个子的男子落落大方、满脸微笑阔步走了进来。我只觉一魂未定又惊一魂,这又是唱的哪一出? 入房之后,他只是看着我微笑,我也毫不退让地回看他。这人年纪不出十八岁,着褐色与暗橙交错的袍子,头发简单而精神地编着,蜜色的皮肤彰显春风满面、神采奕奕,剑眉入鬓,眼若流星,走路还似带着风,用现代的眼光看,就是蒙古的阳光男孩。看他长得并不讨厌,也一直笑得灿烂真诚,甚至透着一点说不清的熟悉感觉。像谁呢?我眼神琢磨着,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总之……不是恶人吧?我舒了口气,深知押不芦花微笑的魅力,便对他抿嘴回笑。 “几日不见,押不芦花更是美了”,他在俩丫头面前丝毫不讳忌,很自然地伸手顺顺我的辫子,“美得真若那起死回生草一般,让我喜欢得死掉又被你救活。” 我看他满眼爱意,还众目睽睽说得这么直白,想必他与这个郡主两小无猜的感情,已经是路人皆知了。正考虑自己是不是该做个娇羞状,只见他微微侧头,挥手唤着:“巴图,把阿盖郡主爱吃的糜子粥和奶茶拿过来!” 嗯?阿盖郡主?原来我叫阿盖。那押不芦花是什么?按照语序和语法的分析,好像也是我的名字…… 正这么想着,一个和他年纪差不多大的随从垂目而进,将一个红木食盒放到房间正中的圆桌之上。眼前的男子点头允了,伸过手去探了探温度,便吩咐左右道:“我和郡主用早饭,你们都下去吧!” “是,孟恩少爷。” “吱啦”一声响,在不知谁最后走出关上门后,我才猛然认识到一个严重的事实——最最害怕的事情提前来到了,我连躲都没来得及……看着从门雕的棱框里漏出的温淡阳光,我痴痴的期望一切真如晨曦般简单该多好!哎,总之言多必失,我最好少说话,多微笑就好。 那孟恩打开食盒,一阵粥香奶香扑面而来,闹得我肚子里的馋虫开始蠢蠢欲动。他微笑中宠溺的心疼更是浓重:“押不芦花,今天的糜子粥可香了,是我随莫日根将军从阿拉善带回来的,你快尝尝。”话音落时已然盛好,他边慢慢搅动,边向我这边递着。我正准备伸手去接,“谢谢”两字还在嘴边,他却把手一缩:“还是我喂你吧,这出去的日子想你想得紧,真想多看看你……” 是对“她”太好,还是这人一直都那么肉麻兮兮?呃……希望是前者吧,我还没平白无故接受一个新的小“情人”的心理准备。况且我的实际年龄都有二十四岁了,这要是恋下去,还不成了姐弟恋么?虽然我是学艺术的,可这么大的岁数跨越落在我头上,还真有些接受不了。想必自己刚才头已经摇得像拨浪鼓一般了,也顾不得狼狈,连忙抢过碗来:“我还是自己吃吧,五脏庙早已空空也。” 第一次吃这糜子粥,谷物的清香和着肉丁浓郁的香气,加上慢火烹调的细腻口感,味道还真不差。品尝的同时心里也在默默夸赞,几大口就吃光一小碗,最后还不由得舔着嘴,边用勺子刮着碗,边纳闷这里的碗造得怎么这么小,一阵爽朗的笑声又再度袭来。我才反应过来自己那贪嘴的糗像,抬眼那无辜的眼神正对孟恩高高的鼻梁,恍然间又闹了个大红脸。 “爱彼之貌容兮,香培玉琢,美彼之态度兮,凤翥龙翔。”嘴中如此呢喃着,他的眼神流连失神,用指尖轻轻描画我脸的轮廓。我对陌生人多少敏感,脸上的茸毛有些发痒,却也不敢有反抗的举动。手心一松,只听“哐啷”一声,他见我把碗放下,方回神垂手,只换了个灿烂容颜:“哈哈,连吃东西都这么好看。你爱吃我带来的糜子么?真是太好了,下次让厨子多做些,再拿糜粉烙饼给我的押不芦花尝尝!” 好似故意无视我先前的尴尬,他这般说着,又极为自然地从食盒里拿出高嘴壶,倒出满满一杯递予我手上:“这还有奶茶,你喜欢甜的,我加了好多糖。” 感受着手心传达的温热,我每啜一口,心都砰砰直跳。偷偷看他,他总是贪恋地看着我,满眼是浓得化不开的情,纯纯的喜欢。他看的是我,对么?远离爱情那么长时间的我一想到这,忽然有些动心。虽然我知道,真正的“她”不是我,我只是莫名其妙的一个暂时的代替品,却也矫情地有些少女心事萌动的幸福。喝着蒙古纯正的奶茶,看着清晨眼前阳光似的男子,想起现在貌似非富即贵的地位,真像梦境一般不真实…… 等等,押不芦花?这个词,好像是自将军洞回来昏睡之后听到的莫名其妙的声音里,反复吟唱过的词吗?莫非,现在的一切,从到大理的第一天开始,早有注定?! 我在大理曾作过一个置身于草原里吟唱有“押不芦花”歌谣的梦,绿草地,白羊群,蒙古歌谣,还有殿外和黑暗中耳边那低声的回应……难道李宓将军真应了我的愿望,换个方式给我十年的穿越生活?那么租房的邻居小伙子带我到将军洞真的只是迷信么?这一切和庙门口算命测字的老头又有什么关系呢…… “押不芦花,押不芦花……”孟恩轻拍着我的肩。 我一回神:“啊?怎么?” 仰起头一看,孟恩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我旁,眉头皱成一团:“你脑子神游到什么地方去了?一直问你,你却只是呆呆……” “我……” 打住了他,我问得有些急切:“孟恩,我今年几岁了?” 只见孟恩先是一楞,满头的问号,后似乎恍然大悟充满笑意。他这一连串的情绪反应,看得本来疑惑重重的我,现在更是懵懂到不行。“傻瓜,原来你在想这个。”他俯下身环住我的肩,抱得紧紧的,“嗯,你十四了,明年我就可以到云南去向梁王提亲。那时候,父皇应该能给我建府了,嗯,真想早日把你娶到家里来。” 他痴痴说着,像是对佛祖倾诉自己最大的愿望。原来我的突然一问,让他以为刚才我在踌躇该用什么方式和他提结婚的事,最后用岁数来唤醒他。想到他会错的意,窘得我脸上又是一片潮红。十四,十年……难道真是宿命,即使换了时空,我所在的这个身体,与我原本的身体一样,终将在二十四岁的大好年华时,香消玉损!这就是穿越的十年之约,十年之后,我仍会被带走! 我被这个想法吓了一大跳,心也随之不安。孟恩用手指淡开我不知何时皱起的眉头,又轻轻捏捏我的脸,暖暖的他多了一丝狡黠的笑:“我的押不芦花怎么脸都吓白了?难道不想嫁我了吗?” 我不理会他的玩笑,却看着他无限的温柔,心顿时回温不少。摇摇头,像个孩子一样喜怒于色,又顺着他的手把头软软地依在他肩上。 这是现在我能依靠的宽厚肩膀…… 这是能带走我心中痛楚的感觉的微笑…… 这是爱我至深的,温如暖玉的男子,我如何能拒绝呢? 第四章 重新开始 想这身体原来的主人,生得一副好皮囊,却在十四岁豆蔻年华就离开了。因为等死那段时间有意无意的许愿,霸占了另外一个女子的身体和十年人生,我总有些于心不忍。歉意和着自私,现在也无法选择。我不忍去想“鸠占鹊巢”的可鄙,我只知道,既然命运如此安排,那我就只能努力在这有限的时间里,抓住些难得的幸福。 押不芦花,事已经至此,愿有着二十一世纪现代头脑的我,能将你的人生走得更好吧。虽然我们不能改变周遭的世界,我们就只好改变自己,用慈悲心和智慧心来面对这一切。 忠你所忠,永不负你的民族和国家; 孝你所孝,敬你父母,尊你祖先,誓代你尽孝道; 爱你所爱,珍惜眼前的男子,生死契阔,与子同悦。 古人早婚原本我已经看得见怪不怪,但眼前孟恩这未成年男孩和怀里十四岁的少女明年就将结婚,好似现代早恋的孩子能被公认般雷人,然而如今我还是其中的主角之一,想到此处,又不禁莞尔。 额下印上轻轻一吻:“我的押不芦花,你的小脑子又想到什么开心的事了,笑得这么灿烂?”孟恩淡淡问,声音温如水般,全无先前的张扬爽朗。 “我在想,我们待会要去哪玩?可不可以……不进宫?”我小心翼翼地问。也许是过去宫斗的电视剧和小说看太多,一小到宫廷,就会一脑子阴霾与不安。 “这……”,孟恩似乎有些犹豫,低头见我眼露祈求,灿露一笑,又顺着摸了下我的辫子:“好,依你!” 听见这三字从他嘴里吐出,我喜不自胜地“yeah”了一声,却见孟恩又一皱眉头奇怪地看着我,只得吐吐舌头。心里暗训斥自己一番,以后万不可如此随意,我已是元代人,又与统治阶级有关系,切要谨慎,否则小命不保啊! 孟恩看我心情不错,拉着我的手就往外走。刚出房门哈斯就满面微笑迎了上来:“孟恩少爷,今儿郡主是坐马车,还是骑萨仁?” 孟恩没马上回答,转身看看我,一笑又是露出白灿灿的牙齿:“今天天气不错,别把阿盖郡主闷在马车里闷坏了,你去把郡主的坐骑牵出来吧!” “是,少爷。”哈斯得令后转身就牵马去了,孟恩继续拉着我往院子外阔步走着……他俩都那么洒脱,全然没有发现我的退缩。看着明艳的太阳,我却愁得没了对策——从小连马都没摸过的我,过去旅游时有让游人以马代步的,都没敢尝试过。现在,居然让我骑马,而且,这是在元朝,“大家”都是蒙古人,一定会“策马于草原”吧……晕啊,难道真要这么快露馅么? 正着急,却看见哈斯已经牵马而至。越来越近,那匹个头不算很大的白马已经向我打着响鼻了,我踌躇自己是该过去装熟摸摸白马的头还是如何,孟恩在后面又笑起来:“萨仁果然是怪脾气,以前我从厩里挑出它时都不曾见它如何示好,两年来也从不让别人骑。自从送给你之后,就只听你的话,连响鼻也只对你打。”说着过来伸手摸摸马的鬃毛,却见这白马很不乐意地甩头抗议,又是一笑,还装可怜地对我说:“这不,小畜生还是不理我。” 我试着学孟恩的动作,轻轻摸着萨仁的鬃,果然它并没什么异样,反而一脸享受地垂下了睫毛,我一收手,它又是朝我一打响鼻。呵呵,果然它还算待见我。马君,萨仁君,以后咱们就是朋友啦,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我在心里默念着,既然作为蒙古这一游牧民族的一员,就得和牛羊马为伍。无法逃避的事,只有安然接受了。 塔娜和哈斯扶我上马,将缰绳递到我手中,就依孟恩吩咐退下了。想来那阿盖郡主从小在雁门关外长大,虽然是府院的贵族小姐,却也是马背上的民族之后人,骑术应该不错吧。于是,我虽然紧张,却也装出一副驾轻就熟的样子,持缰欲挥。转身看见孟恩和随从悄声说了些什么,然后又吩咐手下人都回了,见我正看着他,微笑着一夹马肚跟了上来。萨仁好像也自己能知事,见孟恩的马前行,我并未驱它,它也随其步调匀速走着。还好不是在奔跑,要不我的装模作样也无法继续了,现在还可以应付,也只是直直坐着,与孟恩并驾齐驱,悠悠前行。 慢慢的走出,我才发现我所居住的不过是在类似现代城市郊区的一个院落,离当时的政治中心元大都还是有一段距离的。这也暗合我意,虽说历史上评价顺帝爱好木工手艺、无心政事,但毕竟元末局势混乱,起义频繁,那大都宫城也并非是一个安全之地。遥想当年元世祖定下的“幽燕之地,龙蟠虎踞,形势雄伟,南控江淮,北连朔漠,且天子必剧中,以受四方朝觐,燕都东控辽碣,西连三晋,背负关岭,瞰临河朔,南面以涖天下”,如今却也岌岌可危,那末朝皇帝怎能不悲哀。 随孟恩一直向前走过生活区,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牧场就那么渐渐跃入眼帘,满目绿色海洋,其实也是我过去很想看到的景色之一。如今这么阴差阳错的能有幸在这里生活,该知足,也该快乐吧! 孟恩其人十分健谈,边走边和我海天阔地大聊着,行至一草厚且干净的小丘,蹬鞍下马,又拉过我的马到树干上拴好,递过手邀我下来。我也有样学样,蹬开右脚踏,送过左手入他手心,偏身下马。幸亏一路上这小白马也配合,我那“新手上路”的身份竟没被他察觉出。 “押不芦花,看你也骑累了,我们去那边坐坐吧。”孟恩自是牵起我到小丘上厚厚的草中坐下,“这次被父皇遣到阿拉善做事,近两个月见不到你,攒了好多好多话,好像怎么也说不完了。” “嗯。”我微笑颔首,看他说完似乎为一路的聒噪有些难为情,便善意笑着应和。 皱绿,飘红。草场的风像温柔的手一般,吹得我好是惬意。想这穿越一场,我突然有些感动——健康的身体真好,没有死亡和病痛的胁迫,没有彻夜的失眠,没有难耐的腹痛和不规则出血…… 我心里默默想着,零星听到孟恩聊起的停顿,也能不自觉地应和。好在这么长时间,都是他一个人在说,我只充当一个听客,零零散散也了解到一些情况——孟恩是北元顺帝的小皇子,虽说母以子贵,但似乎他的母亲那位高丽女子,却也未继续受宠;我则是云南行省梁王的女儿,父亲把匝剌瓦尔密世袭此位,一直镇守云南。盘踞云南的梁王手握十余万重兵,我母亲在生我时难产而死,梁王任职后也一直未将阿盖郡主接至云南,具体是何原因不得而知。而“押不芦花”,意即能起死回生的美丽仙草,是蒙古人民对阿盖郡主的美称。我不禁汗颜,这一切不仅仅是用“巧合”二字就能概括搪塞的了,冥冥中似乎生死篇章都早已写好,云南?穿越?起死回生?这,已经注定是在延续我过去的生命吗? 回神看着孟恩,他还在滔滔不绝地向我说着在阿拉善看到当地面粉做成馓子状的“章汝”,或许是看见我早晨吃糜子粥格外香,聊了几圈话题几次又转到食物上——西部的炒米,哲里木的荞麦酥饼,鄂尔多斯的羊奶茶……这些在当地人眼中普通却在我看来新奇的食物,也引得我遐想翩翩。“押不芦花,在阿拉善看到厨子做新苏饼的时候,我就想,什么时候学会亲手做给你吃,该多好……” “孟恩,”我已开始在这个身体上,重新生活,打住他的话,我转向他的时候早已一脸坚定:“从今天开始,不叫我押不芦花,只叫我阿盖,好不好?” 只叫我阿盖,好不好?短短八个字,已是我此时心内最笃定的句子。 重新开始,与过去的“押不芦花”,say good bye! 第五章 梁王来信 突然听到我的请求,空气就此凝住,时间也便好像静止了一般。 孟恩神情专注,竟书香中文网不能回神,眼里温柔的水潭,顿时像是凝了一层浓浓的雾。他锁了眉,疑惑不解地轻摇我的肩:“为什么?过去你不是最喜欢我唤你押不芦花,如今却……” 大意!眼前的可是押不芦花的蓝颜知己,彼此熟识已久,我怎么能如此草率地表达心境?我如临大敌,恨不得自己当场锤死自己,心里不断自责着。忽的,睫毛尖端的触感,像是经过了温和的电流:“罢了,都依你。你那小脑子里到底装着什么?为什么我总是看不穿……” 我万没有想到,一个简单的改变称呼的请求,竟若平静的湖水中掷入石子,涟漪圈圈,激起他那么大的情绪。看着孟恩的脸,两条眉眼之间流淌着的一弘清泉,懵懂、迷茫和疑问交错纠结。那是种看得让人心疼的清澈,几乎让我不忍再继续坚持,只得便草草敷衍了句:“只是觉得人人都这么唤我,听得有些腻了,所以……想换一下,突然感觉‘阿盖’二字很亲切而已……” 话到了嘴边,才发现这个理由牵强到荒谬,我额头浮出三条黑线,只得连忙转换话题,装出一副撒娇的样子:“那走前你和巴图嘀咕什么呢?都没告诉我,其实我都看见了。” 好在我还记得他随从的名字,这么一问,孟恩似乎也中了计,听我变了话题,态度也从先前的温情变得有些严肃:“原本看皇后上次赏过你东西,想也是喜欢你的。我想回来便带你进宫,找机会提提明年上云南的事……后又想最近四处红巾军叛乱,烦得宫里上下不安宁,那些事,自是不提的好。” 一句话完,却书香中文网陷入了沉静。耳边掠过的,只有张扬得带着青草气息的夏风,偶尔有羊群的白点散在绿绒之间,却又很快散去。我忖着他话里复杂的形势,又不自觉地仔细看他——浓密叛逆的眉毛微微垂了,因为心事而显得忧郁,长而微卷的睫毛下,有着一双像朝露一样清澈的眼睛,英挺的鼻梁…… 我不禁感叹,经不住的似水流年,逃不过的此间少年。 自古朝代更替时期总是战事不断、怨声载道,回想其他穿越的姐妹都穿到太平盛事,我却糊里糊涂到了元代最衰弱的时期。孟恩这样一个根本不受重视的儿子,又在这样一个四处有人建立政权、连皇帝都眼看老祖宗打下的天下受威胁的年代,更是不值一提;虽说是冠着皇家血脉,但其母连妃都未被册封;下人们也只是唤他“孟恩”少爷,皇帝至今也未为其建府…… 想来也是可悲,我回了神,便触触他的鼻尖,主动和他打趣攀谈,希望能纾解些他的愁苦。 “乱世出英雄,我倒觉得,我们的孟恩会成为大英雄呢!” 我刻意的逗趣却换来他的沉默,书香中文网他才开口,像是酝酿了很久:“如果可以……善。” 提起政事,男子的话必然又会多起来,倒也听得出孟恩虽然心怀儿女私情,却也十分向往戎马生涯。然而,或许是他母亲是高丽人的缘故,孟恩并未在政治军事上被重用。 眼看四处叛变,元军下重力镇压,是年正月又逢元相哈麻谋废顺帝事泄被杖毙之乱,朱元璋、红巾军在中原更是闹得兵荒马乱,然而作为皇子,眼看国家有难,孟恩却只是得令随军到东部巡察,几次请命都未能跟同刚升至中书兵部尚书的察罕帖木兒带兵收复失地。空有一腔誓欲救国之心和一番骑射的好本事,却只能打几只兔狐给阿盖做披肩,不免有怀才不遇的怨愤。 孟恩说得义愤填膺,我也听得感慨颇多,带兵打战我自是不懂,古今能人志士满怀才智却不得施展的心声到听得不少。想起九把刀的书中有一句话很经典——“有些事,一万年也不会改变”。正如怀才不遇苦不见伯乐,就是到了现代,也是不见改善的事实。想说些安慰的话,翻来覆去只想得起一句“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虽说元朝推崇汉学建立国子监,但在不知这既为女子,又在烽烟四起时代的阿盖郡主之前的“学习情况”,突兀冒出句诗,怕要被怀疑,便又把这难得的安慰台词生吞了下去。 一路上有人太早看透生命的线条,譬如过去的我,现在看来,却也逃不过宿命的折磨、命运的玄妙。孟恩尚有知心之人诉诸心事,那我呢?我的“离奇穿越”,我的“无可奈何”……几次想开口,却又被他少有的沉默迫得无力敢言。 罢了,也许只是我太晚觉悟。冥冥之中,该来则来;无处可逃,该走则走,无法挽留。 时过正午,虽是坐在树荫下,也敌不住夏天的毒日头。都怪古代女子着装太过封闭,若是现代,这七八月份,身上哪还会有件过肘过膝的衣裤?男子经常在外奔走,这高温差别许是不察,待我从袍子里不便利地寻找绢子,孟恩才看到我额头渗出的细密汗滴。 “这……实在怨我……”孟恩吞吞吐吐、满脸抱歉,方察觉刚才只顾宣泄郁闷,却没注意到怜香惜玉而恍然大悟。又是接过绢子帮我擦拭,又是帮我煽风。 我看那样子甚是可爱,也未多言,肚子却“咕噜”一声报了情况,两人听了,都觉得尴尬。敢情这个年纪的小女孩正在长身体,肚子饿得也是尤其快的。 “把手给我。”他含笑着牵过那打着响鼻的萨仁,向我伸过手来。 “嗯!”我微笑起身,拍拍衣摆上的草屑,递过手去。他一用劲,我本不该利索的上鞍,一下子也变得极其顺利。见我坐稳,他牵过坐骑,许是为了节约时间,连蹬都没踩,一个健步便跃于马鞍之上,那帅气的动作看得我心中暗自称奇。 草场的风景渐行渐远,铺天盖地的绿意在背后慢慢逝去。出门时看大都外区做买卖的并不多,店铺大半也是掩着门面,兵戎交接的时代受苦的总是百姓,想必孟恩也不会带我在酒楼饭馆填肚子,也不可能进宫城吧。 走在前面,一路也是随着萨仁自己往家走的方向,我并没怎么拉扯缰绳。孟恩不知为何,只走在我后面半米处,沉默之余,也并不语。突来的宁静让我莫名失落,转身看他眸子,早没了半点阳光的影子,却像是潭一般深不可测。 经过逾显漫长的回程,我微微有些倦意。马蹄碎碎,行至院外几十米,便有小厮过来牵马。塔娜、哈斯听见蹄声,也匆匆出来迎接。 哈斯手脚利索,接过萨仁的缰牵至马厩;塔娜含笑,福了身后过来搀我,道:“郡主,你们可回来了,刚有王爷的信送来,说是请郡主看后速些回了的。午餐已经是备好,是先用餐还是……” “罢了”,不等我言,孟恩便答道,“先去把奶茶热了来,你家主子饿了”,又过来牵起我的手跨了院门槛,“那信,一会儿再看不迟……” 感觉握住的手似乎着力有些重,抬眼看孟恩,比起刚才一路的平静,现在多了些不安的神色。 似乎他的不安也若病毒般感染到我,这么猜测着,仿佛感觉事情并不会如平常家书那么相安无事。那位还没见过面远在南国的老爹突然给女儿写信,还特别说要及时回复……那信,应该有什么重要事情。 大都距离云南之远千里,且不说古代交通不便传信不易,何况中隔三处新起的反元政权……怎耐现在被孟恩代答了,我也插不上话。转念一想,何况自己还弄不清楚这“王爷老爸”写的信是用蒙文还是汉文……既然孟恩已与我那么推心置腹过,一会儿邀孟恩一同看也好,免得吃了“文盲”的亏。 我点头,那一笑带着假装的甜蜜,若夏花一般灿烂。雀跃,大方地跳过孟恩身边,挽起他的臂:“嗯,塔娜,听他的,先用饭吧。” 初见单纯开朗,灿若阳光; 几经言谈却胸臆不抒,思绪阴霾; 深聊之后冷若玄冰,不言不语; 方才又面露不安,心事重重。 短短半日,诸多变化…… 你说猜不透我,我又何尝不是! 孟恩,你到底是个怎样的男子? 第六章 类似 “奴婢才和西域大厨学的,郡主你看,这道……这、这,都是奴婢做的。” 对着满桌菜色一指一点,塔娜兴奋而笑得小脸通红,讨宠般的向我展示。 “什么‘学’?说的好似人家手把手教过,实际上只是塔娜站在一旁看罢了。”哈斯年纪稍比她大,轻推她脑袋佯怒。 塔娜小嘴一撅:“那也得有慧根呢!” 巴图听她们斗嘴,你我不想让,便自己退下两步偷笑;孟恩面色淡和,宠辱不惊,她们的嬉笑怒骂,均不入耳,却依旧温暖地看着我——阳光下一片其乐融融的画面。 只是,这种和谐,却只像暴风雨前的宁静吧! 叮咛自己不再去想,投眼一看,满满一桌子的特色菜肴馋得我直流口水,肚子又再次叫唤响应号召,“咕噜”一声再是笑煞旁人。塔娜她们说完,只是摆好碗筷站在一旁。转身一看,哈斯、塔娜、巴图,还有一个类似厨子的人都立于墙边。 此情此境,看得我不由打了个冷噤。被这么多人照顾看守着吃饭,还是我饶濒生平第一次。反正这一大桌子我和孟恩再厉害也消化不完,一个现代来客也没有什么等级观念,大家生来平等。我拾了箸,本想召唤她们过来一起吃,却见孟恩似乎看出我心想,起腕盖住我手,却是敛了笑容,正襟危坐。我自知这样的“作风”还是留以后自个儿在家的时候再发扬,免得落话给别人说,赶忙坐好,卷了卷袖子,准备在餐桌上尽情挥舞我的鸡爪子。 过去我吃东西一直就是“隔锅香”,同样的食物同样的菜色,总感觉别家别处的就是比吃家里老妈做的好吃。后来在大理住的两个月,换了口味儿更是让我胃口大开。别说肚子饿了什么都好吃,现在回到院里吃着地道的蒙古风味,竟让我几乎为食物乐不思蜀,一时间什么云南来信什么朱元璋都抛之脑后了,哪有那牛羊肉、荞麦馍馍、香奶酪来得实在?! 初有酒足饭饱之感后才想起做主人家的招呼客人用餐,夹一块酪往孟恩碗内,看他应着,满脸是幸福的笑,眼内却未笑,反而冷得深沉——心中有事的人方会如此,画过多少人像素描,早已把人的面部肌肉看透,这样的伪装或许只有我看得出来。 他随便吃了几口便放下碗筷,看那些我吃得香的食物,放在他嘴里似在嚼蜡,不免心凉,暗自鄙视一下。待我放了箸,拿出白绢擦嘴。 “这里……这,还有两粒芝麻。”孟恩唤我,在自己脸上比划着,眼里玩味的笑。 我大汗,敢情自己在这个世界就特别大马虎,照着他说的位置胡乱擦着,也不顾几个丫头别过脸偷笑。稍尔,方怯怯问道:“脸上……没有了吧?” 孟恩颔首,方命人收了桌子,站起身踌躇几步,环视这厅或是不妥,又拉我进到我房间,这才招手一呼:“哈斯,把王爷的信呈上来!” 哈斯得令,转身小跑出去,没多长时间又匆匆进门,呈上一个信封。我接过看封口红色的封印仍在,正面四字“阿盖亲启”写得刚武有力。我手指摩挲着那蜡黄的纸封,心中暗暗高兴:此信乃汉字所写,料想内容不出意外也应该是汉字。心有所愿,便匆匆打开。 孟恩见我启信,遣哈斯出外候着,见她掩上门,也不言语,只是踱步至桌边,自斟茶水,坐下静静看我。 我虽不是研习过古文到能随口吟诗作赋的才人,但这蒙古王爷用汉文写的家信,并不晦涩,前后几遍还是能看懂的:天下大乱,骨肉分离,这位老父自是忧思甚重,欲向皇帝上奏,许阿盖到云南与之团聚。字里行间满是描述当前局势混乱与对上封家信阿盖书香中文网未回的担忧。我看明了理儿,这信的意思就是阿盖的爹想在乱世把阿盖接到相对安定的云南居住,上次不知道什么时候给女儿来信说过这个事,却没见到回复。这次既是拿定主意要向皇上奏请的,也再次探女儿的口气,看她怎么说这事儿。 站在一个女儿的立场,我对有这样关心自己的父亲尤为感动,虽然未见其人,但仍能感觉这冲破困难重重来到上都的信饱含一个老父深沉的思念与企盼。想起当初我为拒绝治疗而逃离至云南大理,对父母的不告而别,一定也是让他们无助得夜不能寐,实在是不孝。那时我只是不愿看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楚,然而现在想来,不觉眼前已是朦胧一片,泪无情滴至信纸,晕开片片墨迹似梅。 脸上的快乐别人看得到,心里的痛又有谁能感觉到。 自怨自艾,为什么过去的“押不芦花”却也如此不体谅,尽然连个回音都没有?为什么我与她,在“不孝”一事上,竟有固执的相同?深吸一口气,带着眼泪的咸腥,淡淡地摇头,话音带着苦涩的抽噎:“或许,一切皆是注定。” 孟恩静静地看着,感染的伤感就郁结在他清澈的眼间。 “不要流泪,我怕……”手指的温热从眼前掠过,匆匆带走几滴盈在眶里的泪,他轻轻地说出半句,却不曾再语。 我点点头,实在不应将自己的脆弱铺张,连忙拿起绢子把泪拭干。孟恩见我淡定,从怀里掏出一信,“去年腊月截了你的信……我知道千不该万不该……可,当时只怕你走了等不到我回来……我却只想留住你……” 我本想开口问,看着他满脸的愧疚,却一下子呜咽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拆开信看,落款已是至正十五年冬,兴许是二月刘福通拥立小明王建立傀儡政权定都亳州后,这云南梁王或许通过什么风声知道不久这边会出现祸端,就已提醒女儿不要被牵连,最后速速去云南行省。不知此信刚到上都便被孟恩所截,所幸次年的废帝事件并未夸张到牵连这个小女孩,三月朱元璋攻占集庆(今江苏南京)建应天府也没有危及到押不芦花。但梁王仍是惊心未定,再次来信催促,可见这乱世竟是乱到连藩王都不安了。 这是何等大事,他却自作主张截下,弄得阿盖与梁王两不相知。我怨从中来,恨恨道:“何至如此?” 看我坚毅的话却仍牵引出泪流,孟恩知是伤了我的心,移步想过来安慰,又怕惹怒了我,思索踌躇,还是退身坐下,仅呆呆看着,半晌方答:“是我太自私。” “你难道想不到,我会恨你?”带着一丝轻笑,此时我已没了感触的悲伤,早为考虑去留,收拾好情绪。 孟恩自是无话可答,只是沉默。同一个房间,同样的椅子,坐的是同一个孟恩,清早和现在的反差,竟是如此之大——颓丧、阴霾,似乎早上的孟恩与现在这位并非同一个人,他那温情也随之压抑,几次望向我,都是百感交集。不可否认,我看得,却有些心痛了。 我应该是无所谓去留的,初穿越到这里,没有什么价值权衡的偏向,也不该有太多情感羁绊。若要走,倒也是帮押不芦花顺了尽孝的心,况且云南也是我喜欢的地方,先前在大理生活的几个月舒适惬意,再次能去那个地方生活,诚乃心之所向;然而眼前这温柔多情的男子,却着实让我心疼。虽说截信一事,他做得的确欠妥,也让我开始对他有所芥蒂,但这一天的交往、他只对我一人的温柔、他俊朗的笑容和他身上对我似乎用之不竭的爱,也让我贪恋,舍不得放手…… “塔娜”,带眼泪风干,我忽地起身唤道。塔娜推门而至,与不远处的孟恩投向的目光,都无独有偶般装着不解与惊奇。 “奴婢在。郡主,有何吩咐?” 她倒是机灵,见气氛怪异,早敛了惯有的笑颜。我思索片刻,“备笔墨”三字几乎脱口而出,却生怕回信时梁王从字迹和语句上看出有异,连忙改口问道:“自云南的信使,还在不在?” “回郡主,信使仍在客房休息。” “嗯,好。”我轻轻闭目,遮住满眼的深思:“好生招待父王派来的信使,你再带个话过去,说我日落前定给答复。” “诺。” 见塔娜退下,我一屁股坐到床沿,呼,刚才的架子,装得不知道还像不像。该对他说吧,如果这样,是不是直接开口比较好? “我方才……”为等我侧过身来说完,孟恩已经几个阔步上前圈住我,手臂越环越紧,像是要把我揉进他骨头里一般。男子比女子体温高的半度,在这个拥抱之间骤然上升。他力气好大,我感觉吃疼,几欲推开,却不得已,只是被他抱得更紧。 “什么都不要说……”他语带迟疑,把下巴放在我肩后,轻轻地贴着。所有的把握只是在加速一种失去,我先前冰冷的心却早已被他融化,竟没有继续反抗,只是静静地感受这份温暖。想到这儿,心安了不少。欲闭上眼,却感觉环住我的手臂轻轻颤动,肩头一热,我忙推开一看,孟恩居然满眼泪水。 这是爱么?为什么感觉,与他有中交互的心痛? 他的眼中,流露着令人心神向往的款款深情,嘴里呜咽着:“阿盖,你是不是会离开我……” 第七章 以我之名 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但原本风度翩翩、灿烂四射的小皇子,如今只是片刻便在我肩头哭湿……这般景况,也看得我有一丝不忍和感动。 感情的确容易令人疲惫,用眼泪宣泄心中的郁闷不失为一种很好的选择,伤心时,难过时,让一切的苦顺著眼泪流淌。 如果,我是原来那朵能让你灵魂起死回生的押不芦花,那么,爱着,我会留下,义无反顾。 但,我毕竟不是她,我只是我,一个千百年后,因为时光错乱而误入的路人。 如果某天,你发现与你朝夕相对的,并不是原来你爱过的那个人,你是否会感觉残忍? 离开,对你我都好。我取代不了她,我们没有过去,自然,没有未来。 所以决定,只能以我之名。 “孟恩,我……” “真的,现在什么都不要说……求你……”他更用力环紧,我小小的肩膀再是勒得生疼,几次话到嘴边却也吐不出来。孟恩很快控制住情绪,止了泪,放开双臂,强拉一个微笑,帮我顺顺辫子,又拉好衣角。 他的一系列动作,都是那么温柔、连贯和自然,过去他也总是那么细致地对她好吧?“请不要假装对我好,我很傻,会当真的。”我把先前未能说出口的话,反复在心里咀嚼,又生生咽进肚里,只剩下一味的苦涩。 “上次白节有个愿望,记得么,你欠我的,”孟恩回复了风采,愁云却未真正散开,隐隐笼罩着他的一本正经:“刚才想到,倒也不会为难到你……和梁王,自是我有错在先……无论如何,我只想求你再和我一同过一个白节。” 吞吞吐吐冒出这样一句话,看孟恩显是早没了使唤下人时的风度,此刻更是一副小孩只想讨糖吃的嘴脸,让人看了更是心疼。虽说现在阿盖的身体比他小四岁,但我的实际年龄比他大六岁啊!不知道过去的押不芦花究竟是不是欠他一个愿望,现在我占了她的身体,也要我来还么?且不说这个,只是现在看他如此这般,又是软下心来,虽不知白节是个什么节日,有何种意义,但也许答应他这最后一个请求,才是最中肯的决定。 “诺,这……倒不难。” 见我点头,孟恩阴晴不定的脸终于再放阳光,咧开嘴冲我微笑。我见一切说定,便站起身,唤来哈斯前面带路,跨出房门,再走过回廊之后来到客厅。上茶坐好,又让塔娜请信使过来详谈。若让我亲自动笔,自是容易漏洞百出,我的如意算盘打的是谎称自己手腕不适,请别人代笔,信使一旁看着做个见证,回到云南梁王问起也有个应。 信使进厅,深鞠一躬,“臣李紫龙拜见孟恩少爷、阿盖郡主”。 “免礼”,我也是笑脸相迎,一时却不知道怎么称呼,却看来人是个汉人青年,浓眉大眼,骨子里透着灵气,想必直接和他说明就可以:“您一路辛苦,本应好好休息。可父王吩咐在先,我做女儿的也不敢冲撞。刚备了墨想给父王回信,却因刚才骑马不备闪了腕子,只得口述请个代笔,以我之名写下,特邀你来做个见证。” 李紫龙再拜:“谨听郡主差遣”,便侧站一旁,看我示意他坐下,也不拘束,大方坐下,很是爽快。见信使坐定,我便唤人备纸墨,哈斯得令退下,我却左右看代笔人选。才到这里不满一日,也不清楚平时是否有类似秘书的侍从什么的,能习文写字。我眼泛慌色心里自顾斥责,饶濒你这大马虎,连人都不知道找谁,就大咧咧下令了,纸墨一来岂不马上NG? 未等我多想,哈斯已经端着文房四宝进了屋,孟恩却心有灵犀似的挽起袖子自告奋勇:“郡主不嫌弃,我来代笔可好?” 他看向我,又是撒来温柔一片,我感激得送上一笑:“那就有劳孟恩少爷了!” 我自认是心理素质好到,说话做事能脸不变色心不跳,刚才那一慌,却还是被孟恩看出点什么,自是惭愧,也不由得多想,赶快把思绪跳接到组织语言上。诌一封家书不难,难的是遣词用句各人有一套,我没看过阿盖的文章墨宝,也无法学上个几分像。好在这个身体仅十四岁,虽说古人早熟,现在在有人代笔的情况下我用自己的话说个大意,把那些八股繁琐的文绉绉丢给孟恩也未尝不可。 “嗯哼”,见哈斯已经研好墨,孟恩也已经选了粗细始终的狼毫笔,我假装清清喉咙,表示自己要说了。孟恩应声,就提起笔来沾墨,那李紫龙也立刻正襟危坐,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一声清喉咙就引起他们这样紧张,我还真想偷笑,脸上却不敢有所表露,又是一阵板起脸来的严肃,缓缓道来:“孟恩,你就这样代我写——女儿在大都一直很想念父王,上一封因为贪玩未回信,不料父王如此伤心不安,阿盖不孝,实属不该。”踱着方步说过这几句,看孟恩顿了一下,又接着写,不知是听我所说上封信的情况有所感触,还是在遣词行文上有思考,龙飞凤舞几行之后,抬眼看我,示意继续,我领了意,抿一口香茶,方启唇言道:“得父王之信,字字感动,阿盖看后恨不得马上飞到云南与父王相见。惜在大都仍有几件未了之事,也阻挡不了女儿归心之切……不得已暂定于白节启程向南,”说着说着似乎有些逻辑不清,好在看孟恩并未被打乱的样子,我也硬着头皮继续:“阿盖定当在白节向皇帝请辞,到云南承欢于父王膝下,以尽孝道。” 孟恩又是几个龙飞凤舞,我凑前一看,竟是一手漂亮的颜体,想来这元代推崇汉学真不是盖的。再看内容又是一惊,在这短短几分钟时间,孟恩不仅把我所说完整记下,更是用词得体,逻辑清晰。那种对仗和措辞,不是我这种古文外行一下子能忖出来的细致。一个开心,也学着江湖人士般稍显“粗鲁”的抱拳道谢:“有劳孟恩少爷!”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郡主客气了!”孟恩也见我似乎结了文,又撩下几笔作尾。看他拾起毛笔信手拈来的样子,颇有文人墨客之风,却多了一些英武的影子。 待墨干,他双手交着,悉心叠好,放入信封,后面盖上红泥,暖暖地放在我手心。一连串行为贴心具体,我也以目光传送感激,同时应和孟恩水般柔情。 拿过信,翻来覆去又检查了一遍,转身移步到李紫龙边。他见我过来,忙站立垂目待命。我敛了平时的嬉皮笑脸,一副微笑来得既庄重又很职业化,双手奉上信件,方启朱唇曰:“烦劳你转告父王,阿盖请他一定要注意身体,女儿很快回来。” “郡主言重了,此乃臣分内之事。诚孝能感天,王爷身体一向安好,请郡主放心。”李紫龙接过信,马上从怀里掏出羊皮包好,又放进怀里。想来古代装东西习惯装怀里和袖子里,还真是不方便,长途跋涉,还得用羊皮防水,更是不容易。 李紫龙收拾妥,再拜孟恩与我:“王爷有令,臣自是不敢多留,就此告辞。” 啊,这也太辛苦了吧,匆匆往大远地来,没歇多长时间又得匆匆走了。可能是怕信半路会出差池的缘故,这样一来一去,中途连人都不换,这梁王也太不人性了! 我心里嘟哝着,心想说“壮士请留步,用过晚膳再走不迟”之类的客套,又怕举动不妥,许是不兴这样说,只得浅鞠一躬:“有劳了!”偏头唤:“塔娜、哈斯,送李信使!” 虽有谢意,但限于地位不容易表达,总有些不是滋味。伴着夕阳,只得最后站在院口,目送李紫龙急匆匆上马离开。蹄声渐远,孟恩从后几步上前搭住我的肩,我亦转身望着他,四目满是微笑—— “谢谢……” 同时说出这个词,有些尴尬,但又是引得笑咧了嘴。 谢谢你为我做的,但,你谢我的又是什么呢? 孟恩的眼里已没有悲伤,纯粹只是坚定的温柔——谢那一个点头,可你明明知道,我留至白节仍是会走。那丝坚定浮在你眉宇之间,极不合理合情。 莫要告诉我,这段时间你很有把握挽留,或者…… 就在刚才那一段时间里,你有什么万全的打算? 第八章 再逢神算 待送走孟恩已是夜幕低垂,临行时我和他一人一个“谢谢”更迭再拜,又是惹得上下人人大笑。 回到房里,看跟着的哈斯和塔娜也面露倦意,打过呵欠揉着眼睛,想来两个半大丫头每天如此也不易:“哈斯塔娜,时候不早了,你们也下去休息吧。” “可……”见两人疑惑对望,吞吞吐吐,我便发问:“可如何呢?” “回郡主,”哈斯先一步福了身问道:“可我们要服侍郡主歇息后,才能自个儿回房呢。” “今天就不必了,”我往书桌边看了看,面露笑意:“我想看看书再睡。” 二人也并未生疑,福身再拜:“诺。” 待门关好,方觉夏日闷热,我揽臂开了侧面的窗户。经历了这整整一天,最累的应该是我吧?!坐在这陌生的闺房里,心里一直七荤八素的不知道该干什么,虽说累,却一点睡意也没有,也许小孩子的体质就是这么精力充沛吧? 说到这小阿盖,我不自觉又走到梳妆台旁,仔细端详铜镜里那小人儿,竟也越看越喜欢——这倒是要谢谢送我穿越到这里的神秘人,虽是乱世不太平,却也让我有幸充分享受一把做美人的人生。 想到这,铜镜里的小美人也随我一笑百媚生,甚是可爱,看着也能抚平些我心里对这个世界的忐忑。说来也有趣,安慰我的也是“我”,就算只冲着这个可爱的“我”,我也会做好“我”的。 在房间里倾尽好奇搜看看,我想通过观察生活环境来了解一个人,目前是个最简单的方法。刚才在去厅里就似乎路过一个房间,透着棂格看见墙上有不少墨宝,应该是书房,想来这押不芦花平时应该研习过汉文。果不其然,这就在小桌上放着一本“诗佛”王维的一本《王右丞集》,原来她也是好诗之人,不知何时的闲来之笔还在扉页有几句如“独在故乡也异客,每至佳节更思亲”之类的改写,以诉心事。 正所谓人如其人,扉页上的蝇头小楷倒是规规矩矩、清秀大方,并不难仿。平日想是一个蕙质兰心、知书达礼却也活泼的小女孩——这不,墙上挂着的马鞭和衣服下挂着的雕花匕首就是最好的佐证。 一睁眼居然是早晨了,我想了半天也忆不起昨晚什么时候睡着,看手里还握着那把小匕首,兴是把玩这些小玩意累了就斜躺的罢。好在一夜无梦睡得极安稳,该困就困该饿就饿,与我原先那病垂垂靠药物维持的身体就是没得比。 虽说昨天已经答应孟恩白节过后才走,但具体白节是个什么节日,什么时候开始,我都一无所知。放下小匕首忙唤来塔娜和哈斯,一边张罗我梳妆,一边我也趁机学习这蒙古的装扮方法,这两个姑娘已到了当时的适婚年龄,让她们“退休”以后我可要自己打理的。她们一进门看我睡得极好的样子,还以为是昨天与孟恩的七夕过得滋润,又是对视灿笑,我也不解释。 “塔娜,今儿离白节还有多少日子?”我装一副懒得数日子的架子故意问,起码先把大概时间知道,才好做安排。家奴些是得散了的,随从盘缠也不能少,路线计划什么的,一去几千里,想来还真麻烦。 “回郡主,还有半年不到几日。上次要让裁缝做的雪缎袍子,郡主说明年初一到宫里敬辞岁酒时要穿的,我们是不是该送去做了?” 哈斯听闻头点得如捣蒜似的:“对对,是该提前拿去做的。听说刘裁缝那增了新款式,咱郡主是蒙古的押不芦花,可不能落了先。” 我听了只感觉那古人比我想象中要好玩,居然还抢些流行时尚先机,好奇心一下子又提到脑门心,还装一本正经,道:“也好,那我也去瞅瞅有什么新,要选个合意的才好。” 说完却想捂着嘴笑,如果把现代的服装弄到这时代一展览,那才叫真正流行过了头,还没出门就能被戴上几个“衣冠不检”、“衣不遮体”之类的帽子。突然又想到白节之后从大都到云南的路上应该备至几件汉服才好,一路上兵荒马乱都是由于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激化的,现在元朝廷也岌岌可危,中原大半已是汉人的天下,就算只是遇到土匪,看见是蒙古人,也会被咔嚓掉泄恨吧。我抖我抖,一会儿真得顺便做几件汉服带着,我虽是蒙古族身体却也是汉族灵魂,可不想冤死在民族情结严重的“仇元党”! 出院门就坐上马车,四四方方的车舆顶上,宝石蓝的点缀显得气派大方。外面日头大我昨天可是体会到了,赶车的马夫自然躲避不及,掀开布帘,才知丫头只能一路随车步行的,环顾四周也没其他什么人,便大了胆子唤着:“哈斯塔娜!” 二人从车舆之后上前:“奴婢在,郡主有何吩咐?” “我的吩咐是……”捂嘴偷笑,又连忙忍笑正经道:“是让你二人上来同坐。” “这……于理不合。”哈斯面露难色,塔娜听闻连连点头。 “嗯?本郡主闷得慌,这算是合理的理由吧?”我强色道:“快上来,别磨磨蹭蹭的!” 见我好生生平添了怒色,两个丫头连忙跳上马车,有些紧张,更多是激动。许是第一次座这样高档的马车,我暗暗有有激动的成分在。既然有了“同感”,我自己心里把距离也缩短不少。舒适间正想假寐休息,刚闭眼便闪现出一个画面——眉心之间一点红! 那个突然想到的情境竟激得我打了一个冷噤——当初大理将军洞庙外,算命老头嘴里的话:“……有事记得找我……眉心一点红,我是无所不在的风赤子……” 无所不在……我在心里反复品味这四个字,不觉已然锁了双眉,见两个丫头好奇地看着我,便试着问道:“你们可曾听闻附近有个算命先生,面如蜡色,眉心之间有一颗红痣?” 我这么一问,却换来一片寂静。她俩先是四目相对,疑惑重重,继而见塔娜摇头,我便无奈自己想得太多,正垂了头,却听哈斯慢慢道:“‘先生’许是没有,不过奴婢倒是听说过,大都坊间有个妇人占卜,民间传说尤为灵验。哈斯虽未见过其人,却听做绣工的徐氏说,那人眉间确有红痣。” “此话当真?”我心里一喜,“刚好本郡主想占卜,去裁缝店前先速速带我去吧!” 风赤子!果然能“无所不在”……不过,为什么是“妇人”呢?不由得多想,心里激动万分,手中的绢子几乎被拧碎。行了大约两炷香的时间,七拐八拐,马车才到了大都城边的幽深小巷。等不及丫头搀扶,我自己“嗖”地跳下马车,赤褐色的古旧木门肃穆地映入眼帘,上面红纸一个“风”字,龙飞凤舞。 果然是风赤子,我心里暗暗忖着。哈斯正欲抬手敲门,却被我拦下——既然“似是故人”,那我也必须从头“亲自亲为”了! “咚,咚,咚”三声亘古延绵,手指竟然能在木门敲出这么奇异的声响,定了神,便沉沉道:“小女阿盖,有事欲卜。” 书香中文网,门后的房里才传出慵懒的妇人之声:“一人一事一卜,多而不见。” 我对后面的侍从们点了个头,表示无事,我可以自己去。也不管他们有话欲说,便推开重重的木门,一股幽香的草木香扑面。阴暗的房间里酒红色的炉子里焚着香,我随跳动的油灯光看去,长木桌后那披着长发的老头,不是风赤子是谁? 他却若从没见过我一般,公式化地问道:“看相、抽签、测字,敢问小姐想选哪一个?” 我大方地提起衣襟坐在桌旁,不因他的诡异面露异色:“老规矩,测字。” “哦?”老头眉头一挑,红痣更为醒目:“那请写一字于纸上。” 我推过老头递来的草纸和毛笔,语气里多了玩味和自信:“不用写,还是那个字。‘濒’,三点水,加频率的‘频’。” 他听我言罢,自顾提笔在纸上写下繁体字的“瀕”,又拿着纸左看右看,稍尔忽然惊道:“是你……” 我浮笑,起身抱拳一拜:“风赤子先生,别来无恙。” “老夫易容乔装、辗转至此,盼的只是与小姐重逢这一天,有言相告。”他看着手中的字,面色却越来越凝重,“天机不可泄漏,老夫所能讲的,却只能从小姐所测之字说起。” 我点头:“先生但说无妨。” 他再次提笔,一笔一划地慢慢重复写着,当写到一半的“涉”字,他方启言,嘴里解释着:“自水而来,自水而止,危机重重,步步惊心。”说罢他接着写后面的“页”字,一个完整的“濒”字就这么分解着又合并于此:“页若石阶,而越于水之上的石阶,乃桥。你来的地方,水流湍急;你到的地方,濒临破碎;你离去的地方,飞度一桥……哎,我能说的,只有如此。” “我……”比起上次算命时他的抽象,这次所说,虽然表面看起来很具体,实际仍然仙风道骨般不知所云,横下心,我莽撞地问道:“不是说‘一人一事一卜’么?先生还没有问我要算何事,却怎么说的若同人生?小女想算的是……”我双手一拍:“对,算姻缘!” 不顾老头的无言神情,我用眼神苦苦乞求着,这样的神人,能多套一点是一点。稍尔他方开口言道:“飞来三笔,一则挑,二则平,三则提……小姐此生,将遇三人若,而则取舍自便,去留自从。” “可是……”未等我再问,老头已经扯出原本妇人般的口技,对门外的时辰高声道:“今日到此,恕奴家不送。” 见已无转机,我亦不欲强求他人,便起身正了正衣襟,福身行礼之后,抱拳三拜:“谢风赤子两次指点,小女没生难忘!” 第九章 大都奇遇 从风赤子的屋子出来,我的心像是放下千斤的重担,忽然感觉释然了不少。 人生最遗憾的,莫过于,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既然命运对我如此安排,该来便来,该走就走,在停滞的时候,就好好过吧! 也不顾随从们怪异的目光,坐在马车之内,我只是旁若无人、没来由地笑着。笑这人生多变无常,笑自己无力应对。好了,不是说该好好过么?十年而已,没有什么好烦心的,对么? 我喜欢现在的自己,我不再想怀念过去的垂死的我! 什么都别想了,做个快乐的元朝郡主! 想到这是我第一次在古代逛街,地点是元朝的政治、经济中心大都;身份既然是藩王的女儿,shopping不会拮据;手下有丫头侍从,购再多也不会累——爽啊! 但是,做人低调是必须滴,否则很容易露出马脚,所以敛了那份得意,却敛不住内心激动。 虽说红巾军起义闹得天下大乱,天子脚下这都城的经济生活虽然也有所颓败,但那雄伟辉煌和巧妙绝伦也足以让我瞠目。元大都城的中心台,是城市东西南北的中心,这在中国城市建筑史上尚属首创。如果不是亲身到了现场,我真以为“地如其名”就在中心。实际情况是,中心台距元大都南北城垣相等,但距城东垣比西垣略近些。中心台占地一亩,其旁有中心阁,正正地位于整个大都城的中轴线上。行至中心台正南的石碑旁,看见四字“中心之台”写得风骨苍翠,忽闻“咚……咚……”钟声,才发现西边的齐政楼原来是一鼓楼,上置有壶漏、鼓角等计时、报时工具;其西则是钟楼,钟楼上有阁楼,飞檐三重,内置大钟,声响洪亮,全城遍闻,让我看后不得不感叹设计者构思之巧妙。 边走边看,只觉一切都如此目不暇接,不觉已经到了裁缝铺。说是铺子,可这店面也实在比我想象中大得多。正门木匾上,端端正正书“刘记作坊”四字,让人忽觉高雅庄重。整个店分上下两层营业,一楼设帐柜(类似现在的收银台),两面墙壁挂有男女各种衣服的样品,以蒙、汉两族的样式居多,鲜有高丽服饰。二楼有专人指引选购绸缎布匹,样品陈列可供顾客感受触摸,一路并不见老板或是裁缝师傅的影子,恐是怕技艺被同行学了去,神秘些也是对的。 突然一尖细的口音有些奇怪的女声从背后传来:“哟,这不是押不芦花郡主吗?奴婢有礼了!” 我好奇回头,敢情大都之内熟人还挺多。还未多言,只见一个着装不同寻常百姓的女子带着五、六人进入此店,那女子见真是我,便弯腰行礼,接着挥手招呼其后抬着布匹的随从直接上二楼,万没有一点“奴婢”的拘束。虽说我不是不尊重人,但莫名其妙想起些什么像“狗仗人势”、“打狗也要看主人”之类的句子,总之就一个意思,看自称“奴婢”的都是一副主子样,那么,十有八九,她的主子也不一般。 是敌是友现在我虽然没个谱,但刚才听她称呼我,虽然“押不芦花”没错,“郡主”也没错,这连一块儿用她奇怪的口音说,我怎么就越听越别扭呢?总之笑是女人第二厉害的武器,总不可能用最厉害的武器哭来应付她吧,该有的礼数不能少,我还是冲她微微一笑,朱唇微启:“免礼。” 女子也毫不客气,收了身便风风火火地办起自己主子交予的事情,忙上跑下,不亦乐乎。我也不想自讨没趣,自顾着东看西看,开一开这“古代逛街”的眼界。 夏天的毒日头还真不可小视,在外面看鼓看钟地跑了一遭,进店里又闷了一会儿,现在我已是又热又累。感叹前段日子在大理过得那真叫一个四季如春,同样是六、七月间,气候迥异至此,祖国的幅员辽阔,这温度差别可真是大啊! 想大都的地理位置,大抵就是现在的北京地区,白节也和汉历的春节在差不多的日子,那时候必定是冷的,唤来哈斯,就把雪缎要做的款定了个毛边长袍,还依店里人的推荐配了个姑姑冠。我拿过个样品看,这种冠以木或竹为胎,外面包以红绢或帛,高二尺许,上面插以装饰彩色丝绸的柳枝或银枝。虽说样子有些夸张,但塔娜哈斯一致说白节戴了很喜气,现在宫里宫外贵族小姐都配着的,我入乡随俗,就许了,反正我过去也没穿过什么民族服饰,现在就当过瘾。 我左看右看,也没什么多大的主意,另外随便指了墙上挂着,似乎是热推的几件汉服款,嘱店里的伙计不用多好的颜色和料子,他们一笔笔记下,倒也没多问。 粗粗交待完毕,我就坐在一旁歇着,自斟凉茶喝着。头昏脑胀的什么都不愿去想,细节尺寸还有结账什么的我也无力过问,全权都交给塔娜她们去打理。 实在是热得要冒烟了!这蒙古袍子设计得好是好看,但为什么就没有个夏季清凉款呢?纳闷之余眼睛一瞟,看刚才那女子的奇怪着装——藕色底衬的高腰裙,大红色腰带,走起路来飘逸翩翩,发髻梳得类似清朝的把子头,但没过多的头饰,只是有个小盒子似的帽子,再听她和手下人说话用奇怪的语言…… 这个装扮……难道,她是古代的韩国人?嗯不,这个年代,应该叫高丽人吧! 新奇真新奇,大长今在电视上看到过,这会儿还让给我看了下大长今后代的现实版。一股爱国主义的感动突然从我的心底,彻头彻尾地冒出——古代没整容,这高丽女子上看下看都没我们中国女人美啊,哈哈。 她猫言狗语地指挥一阵,转身却看见我盯着她看,我自窘了一把,忙收了目光低头玩辫子,却见她已碎步走过来一旁,也不敢坐,似是回看了我一周,有些疑惑地问道:“敢问押不芦花郡主,您为何没戴着恭愍王送的羊脂玉镯子?” 我先前奇怪她一外国人在这里大大咧咧,现在扯出来个什么恭愍王就更奇怪了,我连家里的家奴名字都没弄清楚几个,现在凭空冒出来谁谁送镯子什么的,让我怎么答? 我内心嘀咕,小高丽死脑筋,首饰换着用不奇怪啊,镯子没戴很正常,至于问么?还是这老外存心和我搭讪呢? 不耐烦,心里却又不知道怎么答,抬眼看她,却见她并无丝毫消遣的意思,一脸严肃,好像这镯子真有多大关系似的。 哈斯见我愣半天没有回答,忙过来和她解释:“郡主昨儿早起来不小心弄掉,砸碎了。” 啊,原来是那个,我穿越一觉起来弄掉的镯子!晕,那时候突然穿到这小身体,懵得我头昏脑胀,哪有工夫关注那什么王送的镯子?!敢情这物件还有什么来历不成?哎,过去的阿盖,不好意思,刚穿过来就砸了你的镯子,对不住啦!眼下我还能如何呢?赶快赔个笑吧。 “是,本郡主失手砸坏……” 我只能一脸惭愧赔个大马虎脸,却见那高丽女子似乎有几分愉悦的神色,好像又是我太阳晒多后的眼花,定眼再看她早已敛了刚才的得意。这小娘子要唱哪一出啊?敢情这古代人不喜欢按常理出牌,这古代外国人更是不可理喻。刚才还好似很紧张那么严肃地问我,现在听到镯子碎了她居然面露笑意…… 如果这老外懂英语的话,我真想问问:oh my Gad!What`s wrong with you? 见塔娜结了账,笑盈盈地朝我这边过来,我心想赶快站起来准备走,离开这个复杂的是非之地比较好。一句“回府”才说出口,刚一起身想装风度甩甩袖子,却只感觉脑袋就针扎一样难受。又疼又晕,走出两步居然还踉踉跄跄难以平衡。我似乎只会往一个方向斜,塔娜哈斯立马咋呼着连忙把我扶住,只听那女子尖细的声音又是一唤:“来人哪,郡主好像中暑了!” 中暑?是这样的感觉吗?我脑袋不听使唤,痴痴的只会转着这个笨问题。好像是吧,我记得这辈子,哦不,是上那辈子,也只中暑过一次。初中体育课的时候,和现在身体的年纪差不多吧?顶着毒日头跑步,一圈又一圈,依稀感觉和现在差不多,就是晕得一点力气都没有,胸也闷得慌。 想着想着,我眼前一黑、耳旁一乱,就这么被七脚八手的弄在马车上,感觉好像不是来的时候坐的那辆,任我躺在马车厢里被中暑恶心得翻来翻去也不嫌大。半睡半醒间,只听见马蹄踏得那叫一个紧。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马蹄声停了,外面一个传一个,接力似的大叫“传太医”,我又被几个人扶下匆匆送到一个屋子里。这不动不要紧,一移动脑袋又是像千万把针扎那样疼,我满头冷汗也没什么气力,只是垂着眼任他们捣鼓。 被急急忙忙半抬半抱地走了好一会儿,忽觉众人皆稍停了一下,“拜见皇……”都没说完,一温柔的女声接上:“免礼免礼,救人要紧。快去就是。”我听后心头一暖,挣扎着想睁眼一看,却已经一个转弯,终是没看见女子的样子,只看见明晃晃的大殿门上“延春阁”三个字…… ^-^今天两更了,很长很长的两更喔,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给我留言喔~! 第十章 人为刀俎 像是做了好几场梦,梦中的我总是在扮演很high的角色:一下子我在灯红酒绿的KTV里大喊大叫,闹得那叫一个歌舞升平;一下子好像我在古代和谁大打出手,打得那人鼻青脸肿……乱七八糟的累得要死,临醒前还记得很清楚,等睁开眼睛咕噜转到处看的时候,却什么都想不起了,好像那些梦都成了碎片。 忽然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荒诞的笑话。 睡得我那是一个舒坦,又好像舒坦过了头,一伸脚才发现自己不小心蹬到趴在床脚睡着了的塔娜。她一惊,见我坐着又一喜,都没管我一个劲地在那“sorry……sorry……”,几个箭步就推开门往外跑,“快……报皇后,阿盖郡主醒了……” 大晕,太现代的梦还未完全回神,居然让我冒出这样离谱的台词! 皇后?我现在在皇后的地方?吓人啊吓人,不知道为什么,想起皇后我就想起《还珠格格》里的歹毒皇后,一会儿她来了,会不会也像电视上那般揪着我耳朵斥责:“苍天有眼,你谁谁谁啊,干嘛吧唧一下晕在大街上,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快把原来的押不芦花还回来”云云,胡思乱想得我那叫一个毛骨悚然。 但是,依稀记得我被人送到这里时候有个温柔的女子声音,通情达理得让人有说不出的舒服的感觉。转念一想,在这后宫之中,如此有支配权力的,那应该是皇后吧? 安啦安啦,那感觉不可能是坏人…… 不容我再幻想,肚子“咕……”地一响又打断了,感觉太久没吃东西,又做了一连串累死人的梦,那是真饿啊! 我刚用手摸摸干瘪的肚子,忽听那温柔的女声带着笑意吩咐到:“塔娜,快去御膳房叫厨子做几道清淡的食品,你们郡主两天没吃东西,定是饿慌了。” “是,皇后娘娘。”塔娜得令退下了。不觉间皇后已经踱入我所在的房间,许是怕吵到我这个“病人”,她还特人性化地免了太监扯着嗓子的通传。无论她是敌是友,最起码现在的小细节总是让我感动的,扬起微笑,好好看着这知心的皇后,雪中送炭饿时送食,真是好人哪!讨好讨好是必须的,忙温柔地垂下睫毛,甜甜地呼了声:“阿盖见过皇后娘娘。” 只见皇后并非穿着电视常有的华服和过多的头饰,仅用浅褐色的袍子和明黄的绣凤腰带彰显身份。墨色的秀发上轻轻挽起斜插着一支薇灵簪。大约三十岁左右,仪态大方,面容清瘦,肌肤晶莹如玉,未施粉黛。见我礼貌的请了安,只是微笑着打了个手势让我免礼。边上的丫头候着她坐过我旁边,我见状忙缩了缩脚。一看好像不必要,那床偌大的空间足足有余,又转是低着头不敢多看也不敢讲话。 “那李春英还算机灵,直接把你送到我这儿。御医虽说了只是中暑没多大碍,但看你还是昏睡了一天半,还是着了急。”说着拉过我的手贴着,皇后手上的扳指也热乎乎的。“本宫答应过你娘会好好照顾你,那李春英送你过来算是有功,日后我也是会赏的。” 皇后几句话说得不紧不慢,看不出有丝毫架子,我只是听着吩咐点头,也没有能说上什么。 “皇后娘娘,午膳到。” 见粥和糕点已经端来,便起身让塔娜招呼我起来,“好好多吃一点,押不芦花可是瘦了。”说完轻拍我小手,我见她转身要走,也顺势弯了腰:“阿盖送皇后娘娘。” 将走到门口,听闻我的送告,她戛然止步,但并未回头,又言:“昨日梁王上奏的事,皇上也是批了的。外面是乱了些,你要的院离宫远了,这段日子你就住我这儿,家里的事我已经交给哈斯打理。” 看着她安排好一切走出房门,我突然感觉有点空空荡荡。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来到封建社会,谁都好像一个提线木偶,似乎就不得不被他人摆布了。这么木愣愣地,又是被塔娜张罗穿衣,然后,吃饭。 想现在的一切,有点不想接受,却已经由不得我了。是不是该安慰自己:过吧,就这么过吧,能多有十年生命我该谢天谢地的人,还矫情个什么呢? 草草吃完东西,坐在凳子上发呆,听背后门外有个苍老的声音响起:“格鲁台奉皇后娘娘懿旨为阿盖郡主诊治。”我嘴唇干干的不想说话,便向塔娜摆摆手,意思是请他进来。塔娜会了意,冲门外一喊:“准了。” 一看格鲁台,花白胡须的老人却俨然一副鹤发童颜的神色,头戴方布帽子,手提一木制药箱,倒像是我心里老医生的样子。隔了雪白的纱隔,他也与药店里的老中医一样,对我望闻问切了一番,例行公事般写了方子,言:“郡主身体已无大碍,气干肃,夏日炎,臣拟了个方子,乃去热消暑之疗效,一日两次服下既可。” 的确并无大碍,甚至连所言都在我意料之中,不禁有些得意,诚心道:“谢格鲁台医师。” 塔娜取了方子,遂送了老医生几步,我看他们都各有事做,不禁感叹无聊,继续发呆。 不一会儿塔娜也把方子送到药房回来了,我才刚好,外面日头依然那么大,皇后叮嘱过,想出去走走肯定是不可能的。我看塔娜也跑得一头汗,顺势倒了杯水邀她坐下聊天,她却一脸受宠若惊的表情,我几次叫她都不敢接过杯子,最后我只得佯怒,轻拍桌子:“好个塔娜,连我的话都不听了?!”她才颤巍巍地接过杯子坐在我旁边,小口啜着茶水,也不嫌慢。 “塔娜,以后只有我们在的时候,你就不要和我这么拘束,我心里闷得慌,也没有什么朋友,把你当姐姐看,好么?还有哈斯也是。”我眨巴着眼睛,很诚恳地对她说,没想到她居然一副“这孩子是不是中暑中坏了脑子”的眼神看我。 我看她半晌都不敢回答,便气得够呛,话音里多了几丝恼怒:“该怎么和你说呢?我知道你们对我好,我也想有个知心朋友,我想有真正说话的知心人,你懂吗?” “回郡主,塔娜懂了。”她还是双手捧杯的紧张样,看来要真正贯彻是需要时间的,也不急于一时,我想了想,便了了心。 杵着脑袋看窗外,太阳暖暖很耀眼,心头一热,自然而然想起那个同样温暖的男子,又问:“我睡着这两天,孟恩少爷知道不?” “既是李春英送的郡主,孟恩少爷应是知道的,”塔娜说完又啜了一口茶水,似是想起,接着言:“刚才在外面听言,皇后娘娘已经差人到郡主府上取常用的物件来,把这霁雪阁给郡主住。” 这样一来,皇后等于已经召告所有人我已经搬家了,以后饮食起居都在皇宫里,不知道我应该激动还是应该紧张。嗯?刚才塔娜说什么那高丽人送的我,为什么孟恩就一定知道,他们什么关系啊?而且,为什么这好几天了也没见孟恩来探望我? 我自知现在也从塔娜这里套不出什么话题,连丫头都想当然的问题我再问,就真像中暑中傻了,想想也罢。那天李春英看我没戴镯子那般惊奇,只怪我大马虎坏了小阿盖的东西,自感亏欠,又小心翼翼问塔娜:“那白镯子被我砸碎了,那……我不是该和恭愍王道歉……” 我怕事情严重,故意装无辜,越说越像,愣是还装得眼泪汪汪。塔娜见状吓得手足无措,又是找绢子,又是东一句,西又冒出一句的安慰我,大意是说镯子碎了也是我的无心之过,现在那什么恭愍王也应该回高丽管他的国去了,暂时也没人追究我。我听了心里偷笑,这么一演,还蹭出不少信息,可喜可贺。看来那恭愍王好像是高丽国的王,电视里演、书上说,高丽一直向中国的朝廷称臣,还真如此。好在是他向元称臣,我又是藩王的女儿,他应该不会有什么好说的;退一万步说,他现在回去了,在我到云南之前应该不会再来吧所以,就没人怪罪我啦,哈哈。 我正把自己的小如意算盘打得哗啦作响,就听见门外一声公鸭嗓:“传……”,吓得塔娜赶快从椅子上起来,一边站好,还不忘把给我擦泪的绢子收好。我心说今天怎么这么热闹,门外老是这事那事的,难道宫中生活就如此烦人,不耐烦地也站起身开门。那公鸭嗓又继续: “传巴匝拉瓦尔女,阿盖郡主……” 我先是学电视上的女子行礼般福了个身,又想那是不是满族才有的礼仪,接旨通用的好像是要下跪,又赶紧收住那个福了一半的礼,双腿下跪听旨。 “传巴匝拉瓦尔女,阿盖郡主……”公鸭嗓再念一次,见我已跪好,才继续道:“传巴匝拉瓦尔女,阿盖郡主今日与宴,钦此。” 没头没尾丢下这么一句,什么概念?来不及多想,跪着的我赶快弯腰一叩,“阿盖谢主龙恩。”那来人收了手中的旨,抬手让塔娜扶我,示意请起,道:“皇上听闻前几日郡主中暑,几次叮嘱让郡主好生休息,聚晚宴一来是庆捷报,二也是欢迎郡主入宫小住。皇上还差了奴才,这就告辞。” “送公公。”我也客套一番,心里却又开始忐忑——这千不想万不想的事还是来了,离吃晚饭应该不过五个时辰,等见了皇帝和满朝文武时,我该怎么演好蒙古第一的押不芦花呢? 第十一章 知事明理 原以为许是我原先住的小府院,地理位置太过偏僻;又许是阿盖作为藩王小女独在大都,手下奴才一个个老实平庸。平时从未有太多“新闻”来源,我早想过阿盖所在之处必定是个消息死角,如今进了宫,才知道何止是不灵通,简直落后了不知几月几旬了!待到午时皇后带人送来几套讨喜的衣服给我换上,怕我“童言无忌”,赴宴前好生交待了几件事情,走前又不免细细重复,听得我心里直呼“幸亏”啊! 抱怨这古代没有新闻联播之余,也不禁流了几背冷汗——还好那破镯子真被我糊里糊涂打碎了,要是今天我还欢天喜地戴着去,轻则被打板子,重恐怕小命难保啊! 地点:延春阁正厅内;事件:我与皇后融洽万分地吃着桂花糕。 “本宫听闻,恭愍王送予郡主的白玉镯子不慎摔碎?”皇后娥眉淡蹙,却仍是一副“没啥大事”的样子,缓缓问道。 “是……我,不是……阿盖手笨,还请……”心里一惊,也不知道改怎么解释。 难道皇后到处都有眼线不成?那为何人人都关心那个普通玉镯呢?我心里胡思乱想,左手却突然被皇后抬了起来,轻轻抚着腕子上塔娜帮我配的镯子:“善。本宫觉得,这宝石蓝的一双,更衬我们押不芦花呢!” 我顺着她柔和的目光,低头看着自己手腕上一抹蓝,确实与那蒙古衣装相得益彰,脸上莫名多了一丝愉悦。皇后淡淡地把手收回,嘴里的话却多了几分忧郁:“本宫与汝母相交甚好,记得当年她最喜欢的颜色,正是这幽蓝……”说到这里,她神色一悲,便没再继续。我自知阿盖的生母离世早,话已至此,便顺目凝神。思索再三,终对玉镯一事不得其解,还是壮着胆子问:“皇后娘娘,敢问……玉镯一事,兹事体大?” “月香,塔娜,你们都下去吧!”皇后遣走厅内丫头,方神色镇定地语于我:“有些事,是时候告诉你了。” 原来,送过我玉镯的高丽恭愍王并非善类,他见元朝疲于应对红巾军之乱,从三月起就变了脸,表现出欲独立发展的姿态——三月时,“罢征东行中书省理问所”;上个月在高丽,还以元朝皇帝的那高丽奇妃的弟弟奇辙谋反为名,尽诛亲元的奇氏家族及其党羽,谋求摆脱元朝控制的心态昭然若揭……竟有如此大的过节!皇后说的字字惊心,我听得也叫一个毛骨悚然——阿盖啊阿盖,你怎么会和如此大逆不道之人有过“礼尚往来”的交集? 那日奇妃的手下李春英细问我手镯去向,想必也是因为恭愍王闹出这场丙申之祸,奇妃定是恨之入骨,欲除之而后快。若见我仍带着那羊脂玉手镯,恐有恭愍王勾结梁王之嫌,必是不顺;后听闻我已打碎镯子,才露了悦色,否则也不会做好人,把中暑后的我送至皇后处吧! 越想越是战栗,元朝到了末期真是内忧外患一大堆,外面打得一团乱不说,朝廷之内也是暗潮汹涌。许是看出了我面色有变的惊恐,皇后述完之后只是暖暖一笑,兰指掇起一块桂花糕予我:“既然玉镯碎的是时候,郡主便无须多虑。这延春阁虽不大,但是外面的风浪,也很难打进来。” “诺。”皇后最后的话像是好大分量的定心丸,让我一时间镇定了不少。接过桂花糕顺从地吃下,香软的气息顿时馥郁每个细胞,甜蜜得让人弯了嘴角。 “你笑起来的样子,和你母亲一模一样。” 望着她威仪的笑,仿佛是难得的、被世界遗漏的色彩。我品味着桂花糕的芳香,脑里却从未停止转动和思考:想必真是如皇后所说,阿盖母亲与她交好,否则她也不会急于把她那套处事之理同我细说——平日只是深居宫内不理杂事,不拉臣党、不通外事,冷眼看待皇帝娇宠高丽奇妃云云。言时淡定自若,示云淡风清之姿,让我不得不对这深宫皇后的智慧深深敬佩:不涉足明潮暗涌的权利之争,以平和之心立于萧墙之中,真乃古代皇宫中的生存之道啊! 今天她与我这么一谈,一来是希望我不要被卷入任何一方,反正离我去云南的时间也不长了,如此这一“巧避”,未尝不是个聪明的做法;二来她也是给自己留好台阶,既然现在她已有话在先,今后如果我有何不慎教人落了话,也免得她自立不是,不帮我也不是,以免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睿智如她,弘吉剌·伯颜忽都。 我虽是十四岁的小郡主,但内装二十一世纪现代女性的思维与心智,听她这么一说,自没有再不明的道理。她见我听得专心,眼里也透着机灵,复言几次,也安了心。我趁机以不常入宫为名,附带倚小卖小,问了些礼仪之类的小问题。皇后见我乖巧听话,现在还透露好学的样子,更是悦于解答。又闻今日皇帝设宴,是庆元将察罕帖木儿与李思其收复陕西之捷报,若没人故意提及,自也与上述争斗没多大关系。一来二去,我对待会儿的赴宴,也少了些紧张。 皇后离开我房间时,正逢外面传话来,说孟恩少爷邀我一同前往,我正愁刚才听完皇后一席话后该如何答复,抬眼看皇后娘娘轻轻一笑,倒也点头许了。想来这几天没见他那灿烂一笑,居然还有些思念,不禁耳后一阵热袭。 去晚了,在皇帝老爷面前耍大牌,那是万万使不得的;但是若去得太早,似乎也太不合礼数。皇后作为这宫中智者,显然也深谙此道,看孟恩一见到我就情难自禁、眉开眼笑,继而四目相对、脉脉含情,就做了个顺水人情,让孟恩带我在这大都宫城里四处走走。 我们听了自是高兴,特别是我,一想到能一睹这古老皇宫,更是激动不已。一句“谨遵皇后娘娘懿旨”送走皇后之后,满脸喜不自胜的孟恩几步跑过我面前,右手一顺我的辫子,嘴里温温嘀咕:“谢天谢地,你一切安好……” 我心中暗暗说,如果你知道你的押不芦花身体里已经是灌注另外一个人的灵魂,你还会这么感恩么?看着他清澈的眼,却再无恶言的念头,只是轻轻福身,无关痛痒道:“小小中暑,还不值得孟恩少爷挂心。” 不知道是我太敏感还是怎么,总觉得这两天过后,孟恩在这里对我的热情好像被拘束般,生生少了一半。 皇宫虽大,却处处是禁忌。虽说是农历七八月的光景,可这蔚青的官道上却像被蒸笼蒸了似的,哧溜溜直冒热浪。了却了先前的激动,我生生被现实泼了个冷水。我人生地不熟,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孟恩好似心事重重,也未对“将去何地”一事上多有打算。天大地大,我们却只是在皇城的红墙之中随意走走。穿过棂星门,脚踏千步廊,话也不多,见有人行礼,才停下应一句。 冰冷孤傲的眼睛仿佛没有焦距,深黯的眼底充满了平静,乌黑的头发,散在耳边,俊美的不得不使人暗暗惊叹……没有了初见的阳光,我只看见,他的身边围绕着一股冰凉的气息。 孟恩演这“冰火两重天”不是第一次见了,我也有样学样,你不说话,我也只会自顾赏我的景,不主动说一句。 行至金水河,我几下走上前跳上周桥上眺望,看这地理位置,应该是今北京故宫内之断虹桥。我扶在桥边看着周围的一切,阳光下的金水河流动得极慢,像是被凝固的宫城静脉,有着太多的心机与暗愁,让人看了心里发疼。 孟恩阔步跟上,将手轻轻搭在我手背,低低的声音像触电般在耳畔流淌,其中的苦涩却多于重逢的甜蜜:“我知道你所想,但我却不是你想那样……只是,这宫里,奇党的眼线太多太多……” 看着他满脸写着的“无奈”,我铁石的心肠不觉软了几分。果真还是有避嫌的成分,在这古代,也不奇怪,但生生把眼前这个世界对我最好的男子拘谨成这般,说实话,心里还是隐隐有些不快。 皱绿,飘红。 看这桥上四处只有风景,不比刚才廊里墙下侍卫颇多,正想和他聊聊那个尖细嗓门的李春英和他是什么关系时,又是一个不男不女、既带奇怪口音又公鸭的声音在身后不适时地叫唤:“皇后吩咐,时候也不早了,请孟恩少爷带阿盖郡主,速到大明殿向皇上请安。” 我听后只吐出一声“是”,看那太监居然涂脂抹粉,私下鄙视一个,不屑多言。倒是孟恩很镇定地赶快抽走了印在我手背上的手,转身对那太监说:“知道了,谢朴公公。” 姓朴,那应该是高丽奇妃带来的高丽人了,果然真如孟恩所说,她的人无处不在啊!那为什么他刚才是为“皇后”传话呢?朴公公说完一扭头就走了,大摇大摆,丝毫没有一点太监该有的谦恭样子。由此及彼,让我不得不浮想联翩,看来真正胜似电视剧里骄横跋扈的主,非那将要出现的高丽奇妃莫属! 转身,孟恩的目光深深锁住远处大明殿的方向,脸上是毫无波澜的平静。 男子,你为何不语?只有看到流年在你的眼底,微笑着化做一团柔和的白光,我才会真正觉得,在这个世界,我并不孤独吧? 第一次写文,很多考虑不周,还得经常查阅历史资料。希望大家多多给偶提建议。 谢之,拜之,摸之…… 第十二章 带路的已然换成了一个未成年的小太监,细细的眼睛里透着机灵。步子虽快,但每到转弯或者有台阶的地方,均会弯腰止步,贴心提醒道“这边请”。 我和孟恩跟在其后,从崇天门入,翼为回廊,低连两观,绕桥尽高柳,郁郁万抹青。至大明门后,百余步便到了元帝理政和居住的大明殿。大明一词,取自易经中的乾卦“大明终终,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的意思。当脚踩方正肃穆的砖石,满目明黄,我不得不歇斯底里地感叹——这真正是人中之龙所在的地方,气势非凡! 殿基高大约十多尺,前为殿陛,纳为三级,绕置龙风白石阑。阑下每柱压以鳌头,虚出阑外,四绕于殿。殿楹四向皆方柱,大可五六尺,饰以起花金龙云。楹下皆白石龙云,花顶高有四尺。楹上分间,仰为鹿顶斗栱,攒顶中盘黄金双龙。四面皆缘金红琐窗,间贴金铺。我心中原本很是期待一睹元朝末代皇帝的样子,但真正踏进这琉璃殿内,被周围的气氛一影响,学孟恩远远在天子脚下一跪后,居然也不敢抬头看,呼吸急促,很是紧张。 忽听孟恩一下叩:“儿臣叩见父皇,父皇万岁万万岁!”我也忙不迭余光一扫,学他的样子低首一叩,接上句:“阿盖叩见皇上,吾皇万岁万万岁!”电视剧里大众版本好像是这么说的吧,有点不确定。 “平身吧!”声线低沉却不失威严。 我和孟恩再是一叩:“谢父王(谢万岁)。” 趁起身的时候偷偷看皇帝,着实被吓了一跳,不是因为他太威严,更不是因为他长得太丑或是太猥琐。面前这位皇帝的样子,是让人一看就感觉同情——看过多少历史画像或是电视里的皇帝,要么富态平和,要么威严冷酷,要么气宇轩昂,而他,形容消瘦,目光黯淡,像是把一切苦难,都藏在“皇帝”这层薄薄的屏障下的样子。 这般景象,让人不由得想起他作为元朝最后一个皇帝的惨淡人生:即位初期被权臣伯颜控制,现在又内忧外患一大堆,祖辈留下的江山社稷难保,今后将被朱元璋打回北方上都,郁郁而终……呜呼哀哉,斯帝,悲也!也正是自朱元璋开始,后人敬称他为“顺帝”,孰知单单一个“顺”字,概括了多少无奈和辛酸! “嗯嗯”两声,不知谁假装清嗓子,这一提醒,我才猛的发现自己竟失礼到盯着皇上看了好久,脸一烧心也跳到了嗓子眼。 “梁王家的这朵押不芦花,倒是越发出落了,怪不得几次催朕许你去云南,朕的儿子却也不舍得,朕也是左右为难啊!”我调皮地趁机偷看孟恩一眼,那种被长辈提及后儿女该有的宠溺却未见,倒是眉头锁得一道一道,阴霾得甚是难看。“这次梁王上书后,朕自认也留不住了,白节之前,你就在皇后那小住吧!” 皇帝这番话说得那叫一个用商量的口气表达不容商量的事,语气不喜不怒,也听不出情绪。我再不敢多看他的表情,话音一落,机灵地接礼一拜:“是,皇上。”抬眼再看,他也只是轻点头,并未扯起嘴角哪怕最小的笑纹。 伴君如伴虎,这种感觉我算感觉到七八分了,你根本无从知晓他到底想什么。 “赐坐。” “谢万岁!” 皇上一语令下,我们便被侍女招待到左边的黑木椅子上。我僵直地坐着,小心翼翼地再次偷看这传说中行为怪异的皇帝。须臾间,却见他脸上突兀冒出一笑,但很快淡去,平和之声入从腹而至:“阿盖郡主,可是对我背后新制的自摇扇有了兴趣?” 嗯?自摇扇?我不知如何答话,只是含糊地点了点头,便大惑不解地顺着刚才的目光向深看。这一看,竟发现皇上身后并非有宫女执蒲扇,然而凉风阵阵。原来是有两个高有两米的木制物件在其旁,每边立着四个特制长柄蒲扇,旋转时自能煽风。这项木工不由惊得我目不转睛,在古代居然有如此“自动化”的东西,太让人拍案叫绝了! 皇上见我好奇得脖子越伸越长,显然是被我惊讶的神情所感,面上微微露出一丝得意:“寡人在此用了传带,既然郡主心亦有所好,大可过来详看。” 我蠢蠢欲动,却又心有所悸,转身向孟恩挤了一个“可不可以”的眼神,见他一副冷淡的神色颔首允了,便大胆从旁绕到龙椅后仔细看看。只见蒲扇的四个长柄之下各牵动一套齿轮,齿轮咬合巧妙而细密,转动间齿轮互相牵制,所扇出的凉风也平和自然。 好精巧的设计!我绕着这雕工细致的物件细细观看,不由拍手叫绝,心里暗自赞叹,更好奇问道:“敢问皇上,这自摇扇的动力来源为何?” 实在是想不出该怎么用古语描述我所想的问题,好在惠宗皇帝能从我半白半文的话里明白了意思,只是看向殿内再无多言的皇子:“孟恩,押不芦花的问题,你能答否?” 像是在问一个毫无关系的人,皇上的语气无一点感情色彩,然而孟恩的回答也淡到离奇,起身道:“据儿臣猜测,推动木器转动的,乃萧墙之东墙外,漕运河道的流水。” 听完孟恩所答,皇上并未有所反应,似乎几声惨淡的咳嗽算是允了,孟恩自然坐下,再无言谈,连视线都不探过。在他俩冷冰冰的气氛,我的存在尴尬而突兀。好在心里本来就有几分佩服,现在装作无比崇拜的样子,诌起了艺术鉴赏常用术语,信手拍起马屁来:“此自摇扇设计精巧,造型别致,美观大方,真是前所未有,阿盖今日确是大开眼界啊!” “非也。”皇上似乎不吃我这套,摆起了手,但偏偏脸上多了几分喜色:“这小东西不算什么,寡人曾设计龙舟式样,舟长一百二十尺,广二十尺,前瓦帘棚、穿廊、两暖阁,后庑殿楼子,龙身并殿宇用五彩金妆,前有两爪,行时龙首、眼、口、爪、尾皆动。近日,寡人还有一件新作,尚未定名,正巧押不芦花至……来人啊,”皇上似是等不及了,语调突然提高,异常激动:“快将我的自鸣宫漏抬来!” OMG,好一个额木活里乐其中的皇帝!当我看着几个太监宫女气喘吁吁地将一个大木柜子抬上殿的时候,惊讶得更是连嘴都合不上了! 宫漏是中国古代的一种计时器,原本我在书上也是看过的,可倾尽所有原来美工书里浏览过的图样,都远没有眼前这个精妙!惠宗皇帝自制的这座宫漏,主体是一个木柜子,高约六七尺,三尺多见方,一系列铜壶和机关藏在其中,水在几只铜壶之间流动。木柜的上面装饰着一座西方三圣殿,半腰处刻着几个玉女,玉女手捧着指示时刻的“筹”,到一定的时间,捧筹的玉女就会自动浮起,升到水面上来。木柜的左右两方,列着两个木雕的金甲神,一个提着一只钟,一个提着一面锣。木柜的东西两面又有日月宫,飞仙六人立于宫前,面部表情各异,细节之处让人观后大呼一绝。 “郡主可想提前看看子时之景?”皇帝自鸣得意,一副“小样你还不够看”的畅快。 我瞪圆了眼睛看着这细腻的木雕,又看着皇帝那副消瘦的躯体,讶异得说不出话来,头却点得若鸡吃米般。 只闻皇上“啪”地一声拍手,小太监提过水壶往玉女的裙下加水,起到一个类似“拨转时钟”的作用。转眼筹上准确地指着“子”字,两位金甲神按时自动击更,无分毫差错。当钟和锣响起的时候,还有狮凤之类的动物在一旁翔舞。更让人拍案叫绝的,是日月宫中的六位飞仙此时自能活动,一对对地度过仙桥,到达柜顶的三圣殿致敬,然后又退立如前。 民间所传的“鲁班天子”,还真不是盖的!宫漏之上木人的一连串的动作,让我目瞪口呆不敢置信,明明是千百年前的元朝,为何能有如此精巧绝妙的计时器?“其精巧绝出,人谓前代所鲜有”怪不得《元史》对末代皇帝如此褒奖,现在看来,确无所过! 皇帝遣退了抬上木柜的太监宫女,看着绕宫漏惊讶不绝的我,又是得意地再次问话:“这次押不芦花可能说出一二?” “诺,阿盖倒是有些猜想。”我福了身,皇帝深深的瞳孔放着光,语气里更是多了如遇知音的激动:“郡主免礼,寡人愿闻其详。” “回皇上,依阿盖看来,此宫漏的核心设计,乃是一套自动放水的机关,”见皇上轻轻点头,更有了信心,便接着道:“假设事先能计算好水滴让水面升到某处的时间,就可以让整个机关按时自动启闭,换言之,这就是一套按一定的时辰冲水的自动水箱,小水箱每个时辰冲水一次,水放出后,又积储在大水箱里,大水箱每六个时辰再冲水一次,如此等等,依理类推,就可以实现自动报时的目的了。至于玉女飞仙金甲神之类,其根本亦是水流的动力,因而让这些木头人同样活动起来,是完全有可能做到的。” “好!道破此自鸣宫漏玄机的,汝乃第一人!”皇上拍手,眼里满是赞许,神情早无先前的帝王之色,更像是一个遇到伯乐的普通木匠:“寡人的这一新作,叫‘自鸣宫漏’只觉不雅,梁王的女儿,你有什么好点子么?” 他以“梁王之女”称呼,那种刻意让我顿时有种无法拒绝的压力——又是一种不容商量的疑问句,若是婉拒,定是有悖臣女之责,那便成我小到扰怒龙颜,大到欺君抗旨的过错了。 我生生咽下口水,想看看孟恩,他却无心于皇帝的“耍宝”,只是侧脸剩那乌木般的黑色瞳孔、高挺英气的鼻子看着殿外夏日明艳的风景。 无法拒绝的是开始,无法抗拒的是结束。既然是我自己先对皇帝的发明产生兴趣的……哼,求人不如求己,我将目光移回到活动自如的宫漏上,思索片刻,扬起的脸带着自信的笑纹: “回皇上,阿盖愚钝,唤它‘金人玉女自鸣钟’可否?” HOHO,看到自己的两部作品同时在网站首页闪过,开心ing。 谢谢大家关注咱们郡主。 寒流席卷咯,各位读者往窝里添把草,注意保暖喔。 第十三章 皇室宴会 大明殿面圣,我对皇制木器的信口胡诌,居然投其所好地让表面无甚波澜的皇上暗爽不已。实际上用过抽水马桶、见过机动玩具的人都应该想得出到,那金人玉女自鸣钟与之,只不过是异曲同工而已。 幸就幸在,这皇帝奇思妙想来得太早,然而我这异时空之客所知太巧。 我因为“赐名”有功而得了赏,笑盈盈地捧住御赐的玛瑙首饰和步摇钗。虽不是什么绝世珍宝,但是每每低头看着这些元代“古玩”,我总是忍不住眉开眼笑。 奇怪的是,孟恩却没有与我分享一丝一毫的喜悦,不放一个眼神,不吐一个字。那种表现,让我心思黯淡,不曾没有想过,先前我和皇帝的交流唱和,是不是被他看成耍猴般的无聊剧? 他只是以自己的方式,冷眼独立于皇宫的另一端,与大都宫城的萧墙琉璃瓦,格格不入。 几个小来回客套之后,皇帝让我们先退下至灵粹阁用茶,奇怪的是并未与孟恩再多说一句话,而几次看孟恩神情,对“父王”所流露的,没有亲切,没有尊敬,没有崇拜……没有任何儿子对父亲该有的感情。如此父不父,子不子,看得我亦是一阵恐惧。 我独坐雕木椅上饮茶,孟恩却站在殿门处的上弦。如此背对,只能看见他如云烟似的墨黑长发,正红色的精美袍服,还有那攥紧的拳。她看不见他此时的神情,也不忍去猜。周旁只有几个太监丫头候着,此情此景,我们也只是默默无言,必竟隔墙有耳,一个想问,一个想言,却也不说。 正在这尴尬,塔娜踩着碎步而至,急匆匆地向孟恩行了礼,便连忙绕到我跟前福了身:“郡主,皇后娘娘让我带了给公主与宴时穿的衣装,这……” 我正吃惊,孟恩却连身都未曾转过,嘴里只是淡淡道:“侧殿的小间可更衣,巴图……” “在。” “带郡主她们去。” 这么拽做甚?我嘟哝着,被带到不远出的偏阁,倒是真如孟恩所说,铜镜椅凳一应俱全。我安然坐下,见除塔娜之外别无他人,方压低了声音问道:“皇后娘娘为何突然要我……如此大费周章?” “这个……”塔娜停下了手中翻着包袱的动作,仔细想了想:“皇后娘娘也没具体说,只说……” “说什么?” “让奴婢告与郡主,说此事可大可小,郡主要谨慎,细细斟酌……说实话,奴婢也不懂是什么意思。” 我轻叹口气,无奈地让塔娜继续忙活。哎,连我这个当事人都听得一头雾水,何况是你?反正皇后娘娘没有什么恶意,我也懒得继续在此等小事上踌躇,只呆呆坐在镜前的木凳上任塔娜捣鼓。 “郡主你看!”塔娜似乎没发现我的无奈,还极为兴奋地在我眼前打开手中的小红盒子:“太真红玉膏,皇后娘娘赐给郡主的呢!” “这是……擦脸的?”指着还蛮精致的小盒子,我有点奇怪这皇后为什么会赐我这东西,完了还怯怯补上一句:“很贵重么?” 塔娜一副得了宝比我还高兴的样子,很稀奇地说道:“贵重贵重!这可是杨贵妃所用的美容秘方,用后能让颜面红润悦泽,娇美异常呢!” 哦?有这等东西?难道比现代的兰蔻、资生堂效果还好?该不又是重金属铅粉做的吧?我被她手中的小红盒吸引得来了兴趣:“此话当真?那你可知道这太真红玉膏是拿什么制的?” “郡主还真问对人了,”塔娜听我这么一问,更是兴奋异常:“今儿领了赐,皇后娘娘宫里的月香才告诉过我,红玉膏的方子,是唐朝宫里的老太医开的方子,方中取杏仁浸泡去皮后研为细末,与轻粉、滑石粉各等份合在一起,蒸过后加入少许冰片、麝香,用鸡蛋清调为膏状……” 听起来……还真没有什么重金属违禁品。没等她说完,我便从她手中拿过来仔细闻了闻,确实有股沁人心脾的杏仁香,伸出食指一蘸,并不比现代我所用过的面霜粗糙:“是不是还可以……” “哎……郡主万万不可!”塔娜急忙制止住我将要凑上的舌头:“方中轻粉有大毒,杏仁有小毒,千万不可入口啊!” “哈哈哈,逗你玩的”我大笑,把手指上的红玉膏蹭在她鼻头:“敢情我家塔娜还不笨嘛……” 闹也闹过,看塔娜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我只得乖乖静置任由她捣鼓。塔娜总算是梳妆打扮中的高手,半盏茶时间下来,我的妆扮确实比先前精致许多,也更有特点——一双杏仁眼,两弯柳叶吊销眉,肤若凝脂,面若芙蓉,气似幽兰,巧笑倩兮,眉目间透出几分清秀。着浅蓝色银纹绣百蝶度花的上衣,只是袖子做得比一般的宽大些,迎风飒飒。腰身紧收,下面是一袭鹅黄绣白玉兰的长裙。解散了惯梳的长辫,今天是简单的桃心髻,仅戴几星乳白珍珠璎珞,映衬出云丝乌碧亮泽,斜斜一枝翡翠簪子垂着细细一缕银流苏。 我对镜一转,塔娜开心拍着手:“郡主真是绝美无比!” 出了侧殿,往先前用茶的灵粹阁走去,在众人惊艳的目光之下,没有暗自得意是不可能的,但为什么我总挤不出一丝笑呢?女为悦己者容,难道我的芥蒂只是因为孟恩今日对我吝啬的夸赞么? 再回灵粹阁还未喝上两口香茗,稍尔便有太监来传用膳,另一于前引路,我见状紧随其后,孟恩次之。徐行几百步,环廊越阶,入一厅,灯火通明,嵌一套室,圆形大桌前,众人已上座,皇帝于最中之位,见我有些对行礼手足无措,微见笑意:“阿盖郡主无需多礼,当自家人用膳,就座即可”。 两边又坐着男女各几人,我只顾随丫鬟引座,既不认识,也不便多看。见众人都已坐定,皇上正色道:“至正十一年起,乱贼发难,盗发汝、颍,焚城邑,杀长吏,所过残破。次年,察罕帖木兒乃奋义起兵,沈丘之子弟从者数百人。与信阳之罗山人李思齐合兵,同设奇计袭破罗山。”稍顿,小饮一口清酒,接道:“数与贼战,已至中书兵部尚书,斯勇帅,朕亦喜之。乱贼之多,朕未尝不心忧,然今年更甚。朱元璋袭建应天府,不久白不信、李喜喜又直捣至长安城下。朕令察、李二将复地剿贼,晨已传捷报至大都宫,陕西一战,首克捷。朕闻之,微有安惬。” 众人闻之,齐言:“大元洪福齐天,吾皇万岁万万岁!” 言毕席间稍有缓和,我方敢细看周桌之人。皇上和刚才的装束差不多,也仍是一脸憔颓,却再无提及木艺时候的神采;皇后伯颜忽都于其右,着暗赤锦绣凤袍,紫色的耳坠若隐若现。面无喜怒之色,虽无言语,但温柔尽显;皇后旁边有一恬淡女子,着藕色袍子,姿容娇美、眉目含情,想必就是皇后曾提及刚入宫不久的妃子洪吉喇氏。 皇上之左,一女子着一身抹胸拖地长裙,外披淡橙色轻纱,一头青丝用淡色的簪子簪起,垂留几根披在后身,略施粉黛,动人心魂,慑人魂魄,粉面杏腮。后立一侍女,正是那日声音尖细的李春英,而这妖娆之人,十之八九就是传说中的高丽奇妃。看她柳眉青黛,瓜子小脸,皮肤吹弹可破,倒真是像韩剧中的美女,我正犯看美女猜年龄的陋习,她倒转目开口先言:“阿盖郡主已来多日,不知静养可好?” 这女子真是一箭多雕,一句话既有欢迎问候之意,又含为手下人邀功,更顺应皇帝之意,让此宴多了个以我为名头的意义,此外,还暗暗提醒皇后与我,有人情一笔欠在她帐下。 心机之重,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高,实在是高! 然而我也只是有一答一,宛若孩童般微笑:“阿盖已无恙,谢奇妃娘娘惦记。” “大善。” 见她笑而颔首,妩媚却不失端庄,已然与我无话,我也暗喜讨个清净。吃着加了孜然的羊腿切片,里嫩外酥,人间美味不过如此。我环视左右,才发现孟恩居然坐在很不起眼的角落,眉头微皱,如同嚼蜡般撑着,让我有些莫名的难受。侧转而视,那人脸上此时噙着一抹微笑。我细细端详,竟发现他与孟恩长得十分神似,剑眉星目、棱角分明,年纪亦是相仿。外表看起来好象无所事事,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除衣着与孟恩相比更为华贵之外,举手投足间的桀骜不驯更是锐不可挡。记得哈斯说过,孟恩这个蒙古名字翻译成汉语,是银的意思,若是如此,那眼前这男子,像是比之更耀眼的金子。 “敢问郡主,一女子无所顾及盯着男子看,算不算无礼?”那声音毫无顾及,就这么突兀而起。虽未造成满座哗然,却也激起近座面色的波澜,停箸诧异地看着我。 我一阵大骇,大忌啊大忌!敢情自己又目不转睛地神游了好长时间,陡然脸红已经烧到耳朵根。自己失态在先,也无话可说,低头垂了目,只装娇羞不敢言。 “嗯?”不知谁发出一声不爽的质问,我只觉头顶被人俯视的目光渐渐消失,纷纷拿起筷子酒杯品尝佳肴。 他许是被谁警告,抑或看到了什么眼色,心里虽不爽,并未追问再讨无趣。而我就像是一只受惊的小耗子,心中虽好奇那人是谁,却不敢再看再问。盘算着,约莫时间差不多了,身处之地也没有目光落过,方敢再次抬眼正常看看。 红色的殿堂,红色的地毯,红色的帘幕,金色的彩绘,金色的流苏…… 旁观这巍巍大都宫城之内,皇室宴会中的觥筹交错,言辞眉眼,处处心机。而他们所言之事,话中之人,明明离我那么陌生,现在显然却就在身边。 《吕氏春秋》中言:“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所见知所不见。”我只是个“无道”之人,短短几日,未有所得,安能知所未见?寻思也是枉然,仅能静静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自饮自酌,逼自己适应这段古代人生。 不知魂已断,空有梦相随。 周围已是一片黑暗,酒杯在席间互相敬着,说的言不由衷,听的心猿意马,内忧外患使得这宴席变得冠冕堂皇。或许也正是借着席上的杯杯水酒,暂时了却眼前心头的烦恼。 天黑路滑,社会复杂;男男女女,演员而已。 我酒意微浮,心中所想,嘴上却不曾敢说,只是在觥筹间隙,吃吃笑着。黑暗之处,孟恩那着急的眼光如星光般几次掠过,虽然刺眼,我却故意不理会,只还个微醺的浅笑,百媚娇生。看得孟恩欲怒却不言,几次警告的无奈闪过不应后,像是与我赌气,怒气冲冲地也仰头喝个痛快,我看后笑而不答——醉吧,我的烦恼无人可知;你的神秘,我也无从知晓。 等待你的关心,等到我关上了心。 既然我只是你转身就忘的路人甲,凭什么陪你蹉跎年华到天涯? 酒不醉人人自醉,然而眼前,哼,个个皆是自醉的可怜人! 第十四章 荷塘泪色 冰是睡着的水。 睁眼醒来,宿醉带来的只是头痛欲裂。如果石头是睡着的我,那是否醒来就成了散沙? 不想考虑这个无聊的问题,强烈的阳光提醒我现在时刻已是日上三竿,华贵的内室装潢提醒我现在自己寄人篱下……“啊……”我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顾不得形象而失礼地喊着:“塔娜……快来帮我梳洗啊……” 可比不得在别处,按礼去向皇后行礼请安可是大事呢! 等不及塔娜那对“妆扮工作”的慢工出细活,我虽然嘴上唤着,实际上却早已自己手忙脚乱折腾起这身仍不习惯的古装。自己动手,倒是与过去赶时间上班上课的样子有几分相似。 “完毕,走也。”说罢,我不顾身后塔娜婆婆妈妈地“啊……”叫,自己向延春阁飞奔。 回廊,香樟绿树映红墙。 “阿盖给皇后娘娘请……早安。”说“早”字的时候我的礼貌之笑很牵强。 “郡主无需……呵呵呵……”温婉娴淑的皇后话说到一半,居然禁不住哑然失笑。后面的几个宫娥看了我,也在帕子下弯了笑眼。 懵懂之间,我低头一看——晕,怪不得觉得今天胳膊有些拉不开,原来……上装的四个扣子扣差了仨! 我把超窘的眼神很邪恶地移到跑在门外喘气的塔娜身上,给自己留个台阶下。好在皇后倒也没加以责怪,让身旁的月香帮我重整衣装,自己只是捂嘴笑着:“郡主在延春阁,不用拘于礼节,请安什么的都免了,当在自个家就好。” “阿盖谢皇后娘娘恩典!”嘴里道着,心底也几阵喜悦,以前身体患病睡不着没什么可说的,现在这身体吃得饱睡得好,面了晨礼,意味着随时可以睡到自然醒,何乐而不为? “好了,郡主还未用早膳吧?”皇后的眼神沉静而温淡:“月香,送郡主回房用膳,吩咐下面做几个清淡可口的。” “是。”月香那瓜子型的白嫩如玉的脸蛋上,颊间微微泛起一对梨涡,云袖一摆,话音甜甜:“阿盖郡主这边请。” 我自然跟着行礼告退,还没喘上几口气的塔娜小脸红红,又跟着我们往回走。待跨入房门,没等我送行道谢,月香突然颇有感触道:“郡主真是开心果,自从郡主到延春阁来,娘娘比过去开心很多……” “是吗?”我顺势邀月香和塔娜坐下,可见月香一直摇头,塔娜也仍立在一旁,我也不再强求,试探地问道:“皇后娘娘过去……很不开心么?” “也不是……只是……唉,奴婢不知道该怎么说,娘娘一直只是淡淡的,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的样子……除了……”月香吞吞吐吐说了一串话,却如触碰到什么禁忌一般惊悚起来,猛然转了话题,福身的动作也格外僵硬:“那个……月香去给郡主传膳,奴婢告退。” 月香的落荒而逃,神秘得让人好奇却不忍探寻。皇后究竟是有着如何的心病呢?我与塔娜四目相对,皆是迷惑不解,也得不出一个结果。 回房里又是一阵无聊,想看的书没有,蒙文更是不奢望能读懂;想画画没有炭笔,以前不是学中国画的孩子,自是用不惯那羊毫狼毫之笔;看电视别想了,打电脑也别做梦了,天哪,我在这个世界真的一无是处了么?看膳房那几个小丫头绣鸳鸯绣得一脸笑意,我也想,可我偏偏只会简单的十字绣,就算这时代有人牛到能帮我弄到十字绣布,我还愁那图纸呢,可别自讨没趣,那样的绣工拿到这个时代连幼儿园等级都不如吧,省了那献丑的心,我得找点别的事做。 素闻皇宫的御花园都是一派好景象,琼楼玉宇,花园洋房不会少,既然今儿都已经住了进来,不逛一逛还真对不起给我十年的神秘人物。索性端起茶杯仰面一饮,就拽起塔娜的袖子:“走,伴我逛逛御花园去!” 塔娜听了一脸迷惑,唯唯诺诺地说:“郡主,塔娜不知……” 我一拍脑袋恍然大悟,也许这个朝代没有说御花园的惯例,或是塔娜未到过皇宫,不知道御花园之所在,忙改了口:“闷得慌,带我去花园走走。” 夏天的花虽然绚烂,却远没有春天那般五彩缤纷,点缀不了那秀桥楼阁,但纯粹的绿色更让我心仪。我不知道这个大都宫城里的花园叫什么名字,我只知道,在炎炎七月,它也是一片绿意盎然,投我心头所好。 浥露,流霞。 这等好景色,不细细赏玩,自然说不过去。 回廊的红柱子颜色甚是鲜艳,但那池塘里的荷花更是开得灿烂。像着了魔一般,我只觉得那塘荷开得太好,发粉萼,绽奇葩,令我浮想翩翩。 “塔娜,我想要这个!”我就像个疯子,指着池塘正中粉白相间,开得最灿烂的一朵,那种偏执就像宿醉未醒一般的不理智。 “诺,奴婢这就去……”塔娜虽领了命,声音里却充满为难。 不是说,所有的秘密都是有重量么?我所想到能忘却这些重量的,只有疯狂。 池塘之中并无小桥,环视左右也没有舟,塔娜只比我大一两岁,任是使了各种办法,也没能把我心头所好那朵荷花摘来。我恃醉而闹,看她湿了衣角也装浑然不知,硬是要那荷花不可。骄横间,一句带几分疏狂的味道的陌生声音传过:“却见那,万紫千红竟争放,好一副,百花仙女伴风朗。想不到都这么大了,押不芦花还这么任性?” 我寻声一看,居然是昨晚那神似孟恩的男子,我自恃娇蛮地对望,见那翡翠簪子已然换成了纯白的一个,一身滚金边的黑衣越是惹眼。我故意避开他锐利深邃的目光,只是自顾说道:“本郡主今儿就是喜欢最中间那朵泛粉的荷花!” “来人啊,给我取了郡主所言那朵荷花来,得者重赏!”他听了自是一笑,命令一下,便不自觉得给人一种压迫感。整个花园的众多侍卫太监,若下饺子一般,纷纷跳下池塘。刹那间,原本宁静的花园一片混乱,塘里之人皆不顾仪态哄抢一番,泥水和人人都如小丑一般。 这玩笑可开大了,我面如土色,想应时地牵起嘴角一笑,却觉得自己比哭还难看。 没几分钟,一个红腰带侍卫精神烁烁,高举着荷花跳上岸,兴奋言道:“不知阿盖郡主所爱可是此朵荷花?” 我只是一楞,刚才塔娜慌了半个时辰都未得到的荷花,现已捧在此人手中,又是一惊,忙言道:“正是。” 黑衣男子听后又是一喜,伸手接过,仔细用绢子拭干花茎的泥水,递到我手上:“小王借花送佛,祝美丽的押不芦花永远开心!” 我默默接过,表情窘得只剩下笑——一是不知道此人身份,以笑解尴尬;二是有人费心费力,只顾我心头所好,实在暖心令我开心,灿而之后吐出两字:“谢谢!” “久闻历代美人一笑倾城,吾素不信,今日幸而得见押不芦花一笑,甚是惊喜。”此时我已酒醒大半,听他一言,十有八九是像现代男孩追女孩般的出奇搭讪罢!见他与孟恩相似的面容,也稍稍有些亲切,微笑福了个身:“阿盖不敢,过奖了!” “见郡主心中喜悦,小王可否借一步说话?” 称自己为“小王”,行头举动等等似乎也比孟恩更有来头。那些所以然我既然猜不出,好奇之心更是一阵接一阵,自是点头答应:“当然。” 手握荷花稍显粗糙的花茎,跟随他的脚步来至假山后一个小亭,我这几天已是见多了左右似隐非藏的眼线,现在环视一圈,居然未见一人。随他所引,安然坐下,低头浅嗅荷香,清清入鼻,甚是爽快。余光见他来回几个踱步,索然站定,低头问我:“小王此处有一局,敢问阿盖郡主可敢打赌?” “但言即可。”不否认我有些好奇。 他听后稍见喜色,颔首坐定,言道:“郡主也是聪明人,无须小王多言。月初孟恩曾与我立下约定,假若小王能说服父王给之带兵作战之机遇,他就能将郡主拱手让于小王。”他说完闭目浅浅一笑,邪恶而俊美:“不知郡主听后,有何感言?” 我能有何感言,虽说我这灵魂来到这世界时间不长,但扪心自问,大都左右,对我最好的人,非孟恩者无出其右,那份感动,多少也是让我心仪。现在您说他为了自己得成事业,容许把我拱手让人,我该做何感想?失望?庸俗!伤心?肤浅!但说是心痛,我却不拒绝,说真的,那份失落带来的心痛,不比想象中少。 那个一笑就能温暖我内心的阳光男孩,那个说一辈子爱我的人,说要到云南求婚的人,说那个心心念念对我细致入微的人,把我当作筹码一个,狠狠抛出,我应该做何感想?短短几天的感觉,我这见惯多少分分和和的现代女子,怎么会有感叹诗经中“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的冲动?! 镇定自若,是睿智皇后教会给我的好本事,也不想现在能发挥个几成,只言:“有何?阿盖静听无妨。” “郡主今日能语于小王,本该妄自庆贺。汝素只青睐于贱弟,不屑与吾多言,今日一请,倒是受宠若惊。”他眉头一跃,虽靠近,但并无暧昧之举:“孟恩于你,换取小王一举荐,出兵高丽恭愍或是随察罕帖木兒西下陕西等地。小王心存不忍,于你于他,想是不公,欲求郡主一答。”见他轻挥折扇,微笑间与我对视,我硬是强压心头所痛,淡淡说道:“即为女子,无力更受,但知无妨。” “好!”他纵是摆臂,把扇一合,“我爱猷识理达腊等的就是这一句!”他笑笑看我,起身移步,又是坐下:“押不芦花果然爽气,待小王与母妃请命,护送你到云南梁王处,再应计行事,定无所患!”说完他又打开扇子,边摇边阔步走出凉亭,留我一人坐于此,心凉如水。 我看着他狂野不拘的背影,像是被人从头浇了一杯冰冷的水,然后一滴一滴凝成热泪。 当眼泪终于如释重负地狠狠滴下,我的下唇也几乎被皓齿咬得出血。 这一切都是真的么?我痴长了这么多岁,为何却还这么傻——他的心早已变换了季节,而我还站在他许下诺言的那一天。 爱猷识理达腊,棋子?筹码?……我于您,到底算什么? 悲也!今生今世,我只是个戏子,永远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眼泪。 第十五章 后宫心计 至正十六年,七月,朱元璋称吴国公,奉宋龙凤正朔。宋小明王命朱元璋为枢密院同佥,寻升江南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朱元璋设置江南等处行中书省,寻置江南行枢密院,置营田司,专掌水利。 不知是巧合还是讽刺,也正是从我穿越到这个世界之年开始,黄河以南基本上已是汉人天下:刘福通拥韩林儿为帝,拥有安徽、江苏、河南、山东等大片领土,并不断向北方和西北进攻。徐寿辉称帝于武昌,拥有湖北、湖南、江西等地。张士诚称王于苏州,拥有江苏、浙江等地。从此,在长江的中下游,自西向东,形成陈友谅、朱元璋、张士诚三股武装势力并立的局势。朱元璋被夹在中间,“论兵强莫如友谅,论财富莫如士诚”,实力最为弱小。元朝廷始终潜伏的慌乱近来也有愈演愈甚的趋势,口风紧俏的萧墙之内也偷偷舆论纷纷,一度闹得人心惶惶。 转眼,我也在皇后的延春阁也待了一个多月,对局势稍有了解。我开始对所有信息求知若渴,从泪撒后花园那天起,只有“知己知彼”,我才永远不会像那日一般……无助。 搞笑的是,我求知若渴的渠道,大半是来自那个将我拱手让人,却又对形势了如指掌的孟恩。 我与他在一起的时候,均装作两不相知。我装作从来不知道他们的阴谋阳谋,他装作从来只是一心对我,每天都在演绎对手戏。 只是,我不会再哭,不幸的人才要更坚强。 闲聊之时,我曾让他假设,如果自己非元朝廷的人,排除自己的私心之后,再看这天下,会看好哪一支?孟恩听闻这种“大逆不道”的问题,连连敛了惯有的温柔笑容,陡然目光四扫,低声正色叮嘱我“慎言慎行”,见我丝毫不让步,咄咄逼问,又沉思片刻,道:“陈友谅之军也。” 我听后不免一笑,世间所见果真如此,就连元朝皇室之人,开始都不会重视看似最没可能的朱元璋。然而此时也只有未来的我知道故事的最后——陈友谅与张士诚因“逸豫”而亡,朱元璋却因“忧劳”而兴,结局大不相同。 我倚靠穿越前的些许历史之时,能“先知”般料想大局势中孰为王者的最终结果,而对小局势大都宫城之内穿梭,那些形形色色人们的了解,却是贫瘠得像是深山闭塞的原始人,迟钝得让人接受不了。 犹记得那日,我手捧粉荷自凉亭踱出,塔娜忙不迭赶到我旁边:“郡主郡主,太子有没有对你怎样?”之后,我才弄明白,塔娜的担心不无道理,我的散漫在其他人看来,“罪孽深重”—— 自初见始,前前后后,我都未对爱猷识理达腊这位太子爷行过该有的礼节,甚至没有恭敬地称呼过一句“太子”。 而其母,就正是席上皇帝旁那位分外妖娆的高丽奇妃——不,她早在十六年前被立为“第二皇后”,现在应该是“奇皇后”而非“奇妃”。然而赴宴当日,我也未对其有过多礼数,还自以为是地仅称她“奇妃”。 塔娜年纪不大,却也是心细之人,本以为如此“无礼”,是我孩子气的高傲。怕就怕那天太子着有深意的“借一步说话”,却是有意为难我。 我强笑着,安慰慌张的塔娜,嘴上自说万幸,心里却阵阵后怕涌上心头——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早知这“奇皇后党”在朝廷里的势力,我如何敢那么“放肆”! 记忆跳接延春阁院里,孟恩纯净瞳孔里的严肃:“宫里还有一人,你一定要注意。” 不待见他眼里没有温柔,我嬉笑故意打趣:“竟是何人能引孟恩少爷如此紧张?” “可还记得,金水河边传话的高丽太监朴公公?” 我摇头苦笑,不是不记得有过那么一个人,我只是觉得自己无知太可笑! 我怎么想得到,就连那公鸭嗓音的朴不花,都是大有来头。奇皇后当年与孟恩的母亲等一道,是高丽与元朝廷拉拢关系而进贡的女子,最令当朝惠宗皇帝心仪的是她一手高超的茶艺,再加上她一套钩心斗角的名堂,最后居然独步垄断大都后宫。虎年得皇长子爱猷识理达腊,更是得皇帝喜爱,立为太子,而母以子贵的她也被立为“第二皇后”。无巧不成书,说来说去,这朴不花就牛到,他居然是奇皇后幼年在高丽时期的邻居,如此异地相见又相知,奇皇后自是把朴不花当自家亲哥哥对待。自己已飞上枝头,站稳脚跟,也不忘她的“娘家人儿”,在皇帝旁鼎力推荐,使得朴不花这一牛人居然以刀踞之身一跃成为荣禄大夫,专门管理奇皇后的私人财产。当日奇皇后有心派如此心腹于我和孟恩左右,后以传话为名现身,那提醒我注意的目的,也初见一斑了。 “智者不必仁,而仁者则必智”,暂时在我看来,智者奇皇后,仁者伯颜忽都皇后,正是对这句话的巧妙佐证。 我心里反复回忆着那些难以细细消化的故事,却不想在事隔一个多月后的今天,皇后忽然传我一同去奇皇后所在的兴圣宫,拜谢中暑之日及时“搭救”我的李春英的主子。 “阿盖郡主已经恢复得差不多,对事对礼也有了分寸。今日本宫备了些厚礼,与你一同去,代你好好犒赏那机灵的婢女。”皇后仍是一副宠辱不惊的温柔样子,不紧不慢地说着。 “是,阿盖谢皇后娘娘。” 对平日不理会这后宫纷繁之事的她来说,今日为了我亲临奇皇后的兴圣宫,实是不易,我自当领会铭记。 我就这么收小了步子,跟随皇后撑着明黄帏盖的队伍,从延春阁浩浩荡荡地来到奇皇后居住的兴圣宫,虽说有皇后如此一个似明似暗的的“靠山”,能稍稍给我一点慰藉,但一路还是颇有畏惧——毕竟我曾不明事理地称她过“妃”而非“后”,对于一个费尽心机爬到这个位置的古代女人来说,是很忌讳的。 然而最怕的是,当面她是笑脸相迎,谁能料想得到,背后她有着怎样的想法,又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哎,心里五味杂陈,很想喊一句:“救命啊!” 事实上,在见到兴圣宫内殿软榻上的美得有些妖气的女子时,我喊出来的一句是:“阿盖拜见奇皇后,皇后千岁千千岁!” 酝酿了好久的这句马屁台词,我真是鼓起勇气喊出来的,虽不知道元代请安有些什么通用语,但这句各个电视剧通用的简单开场白,应该不失妥了吧! 奇皇后听了只是浅泛一笑,点头之后慢慢起身,对伯颜忽都皇后言道:“皇后驾到,奇氏有失远迎,还请恕罪。皇后请这边上坐。”话虽这么说,但一看就是客套得虚伪,以为我们进门半天,她都未真正离开那艳红色的软榻,从头到脚还是一副傲横和慵懒——脸上泛着惬意的表情,嘴角一抹似笑非笑的媚人笑容。 伯颜忽都皇后看来已是见惯,温和的脸上并未露出任何恼怒的神色:“奇皇后多礼了。今日一来,本宫自是对那日于阿盖郡主有功的婢女有赏。”所言也极为简洁,完整表达意思,却又不卑不亢。 那般对视,不见目光带恨,或是仇敌,却也不是轻蔑,只是但如清水般,让旁人猜不透,也放不下。 如以花卉为此二位皇后做喻,就是妖娆的美人蕉,之于独有傲骨的腊梅,虽然风马牛不相及,但却各存特色。 “皇后太过客气,李春英做的仅是她分内之事;郡主无甚大碍,乃是上天厚庇,李春英此举,也算这贱婢有幸而已。”奇皇后嘴上仍是圆滑客气得让人挑不出有何差矣,眉飞色舞的几句之后却又假惺惺地接上:“来人哪,传李春英入殿领赏!” 女人心海底针,这奇皇后更是莫测。作为初来的观众,请安过后,我一直只是大气不敢出,在一旁默默地观看这几位女子的“倾情表演”。 是呵,仅是观众,就永远无法猜测,戏将要如何上演,又将何时结束;而最高明的演员,总能发挥得淋漓尽致,在不知不觉中吸引你所有的注意力,最后把你紧紧套牢! “奴婢李春英给皇后娘娘请安,给阿盖郡主请安。” 皇后没有把刚才所言再重复,只是招手让人把所赏物件端了上来,正对屈膝下跪后不再言语的李春英。一个不言之姿,一个不解之态,奇皇后也只是冷眼看着,场面一度尴尬。 我左思右想,换一张只属于孩子的无邪笑颜,小雀似轻跳到李春英身前,俯下身,道:“谢谢你那天及时把中暑了的我,送到皇后娘娘那里,现在我已经无大碍,又是那朵健康的押不芦花了。”说罢装作偷偷指了指随从端着的物件,又言:“这里是皇后娘娘给你的赏赐,快谢恩吧!”说完又无事般跳回皇后身旁,微笑后一背冷汗,刚才也来不及多想,不知道所为是否欠妥。 有了我的这个台阶,李春英也很给面子,并无多拘谨,再拜,尖细之声如约而起:“奴婢谢皇后娘娘,谢阿盖郡主赏赐!” 皇后做了一个起来的手势,言:“嗯,退下吧。”又对软榻边的奇皇后礼节上言道:“本宫还有几件小事,先行告辞。” 奇皇后却是一扫刚才懒散的状样,一句:“臣妾恭送皇后”后,媚眼一抬,几个丫头太监便也随着她,一同把我们直送到兴圣宫门前。皇后倒也没有礼拒,锦步先行,大方不失应有的风度,跨过宫门坎站定,面带温柔如水的微笑,方对送随的奇皇后道:“奇皇后不必多送。” “诺,”奇皇后听闻也止了步,弯腰行了礼。 我见今天虽然几次让我心情忐忑,但总算有惊无险,实是可喜可贺,学着姿势也向奇皇后行礼,方欲行,太子那颀长的身影再度闪现在前方不远处。 宫门外窄窄的丁字型巷子,红色砖墙琉璃瓦。 皇后和我,爱猷识理达腊,奇皇后,似一个三角形的距离,泻下长长的影子。 腰前浓墨似的黑玉流露神秘,它主人那神似孟恩的面容,一样刀削般的轮廓,却不含半点温柔,稍尔,开口仍是半分不让的高傲: “母后,儿臣有事,要与阿盖郡主详谈。” 第十六章 支开下人之后,几折几回,像跟屁虫般步步紧跟那骄横的步子,却并非本意。我只是过于好奇,那位傲慢太子的金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前方绛紫色长袍下的神秘人物,迈着方步自顾前走,天生一副君临天下王者气势。仿佛笃定我一定会碎步紧逼,连转弯时的侧目都不曾有,更别说回头一瞥。 我自从穿越到阿盖身体之上,虽无万人膜拜,但也还算有头有脸,现在落得顶着日头跟在他人身后快走,几次想弯腰揉揉发累的膝盖都不得,如此冷落对待,我自是在心中骂了这厮N次——这般不“怜香惜玉”的行为,那高傲的脸哪里写的是自信?分明是恶心的自大! 实在是走不动了,第一次嫌这大都宫城简直大得不像话,再也不想拖着步子没完没了地跟着了,是我疯了还是他疯了,简直莫名其妙:“爱猷识理达腊,你这个自大狂!你要带我去哪?到底要走到什么时候?!” 然而他只是停下,并未转过身来,半晌未动,也看不见他的表情。刚才那一喊仅算我又热又累后的发泄,现在这么一静,心里说真的还挺发毛的,我就一良民,没作什么孽,怎么就老惹到这些恶势力呢。正想着,前面不冷不热的冒出一句:“你究竟还是受不了的。” 不听见还好,这句不阴不阳的话传到我这,竟是如此刺耳。敢情刚才我被折腾这大半天,只是自大狂做的一个名为“阿盖是否会爆发”的无聊试验?!好,陪你玩就是,也让你见识一下,我这二十一世纪的鱼肉,是怎么和你一元朝的刀俎斗智斗勇的! 强压心头的怒火中烧,提升嘴角灿灿一笑,温柔悦耳之声甜美得不像是我能说的,却生生从我的樱桃小口缓缓吐出:“阿盖愚钝,不知太子殿下所为何事? “哦?”他显是小小吃了一惊,轻挑剑眉转身看我,眼却出奇不带疑惑,像是有些预料似的颇有深意,紧紧端详我的神情。许是我真未变了脸色,他看后又转向一边:“你越来越不像当年无礼蛮横到,死皮赖脸地问恭愍王讨那宝塔失里王妃的羊脂玉镯子,那个女孩……” 原来那镯子真来头不小,听得我偷偷倒吸一口凉气,正色道:“太子殿下此言差矣,天地之大,时日虚长,变亦不变,不足奇也。” 他那脸分明的棱角似乎微微有些纠结,却强制不露显,伸手托起我下巴,又甩手放下,浅踱两步,忽而一笑:“哈哈哈,好一个‘变以不变’,那小王倒是要问问你,现在你变得如此释然,为何先前一路却走得忐忑慌张?” “回太子,皆因‘好奇’两字所害。”我轻轻福身,接道:“阿盖心中有几个疑惑为了,冥冥之中预感所指,太子会为阿盖一一解答,所以虽然心有不愿,却还是尾随而至。”两句话全扫十四岁女孩应有的天真稚气,我特意让语气多了几分隐藏的威胁,话已至此,看你小样儿的还要玩什么把戏。 “既然如此,小王这里有一个交换秘密的游戏,你如果猜得出我心里所想,郡主想知道的,小王自会全盘托出。一个换一个,你我都不会亏,不知郡主可有兴趣同小王一玩?”晕,这种“游戏”都想得出来,还真小看这自大狂了。我尽量用不鄙夷的眼光,横扫那张不讨厌的俊俏脸上露出的得意,边诅咒边纳闷造物者怎么要让有着似孟恩阳光简单的面容,却充满神秘。 “太子请问。” 爱猷识理达腊轻俯身,使得能与我直视:“郡主猜猜,小王最想要的东西,会是什么?”言毕,那冷峻的脸上浮起一丝坏笑。难道想误导我这样豆蔻年华的小姑娘,而傻乎乎的把答案理解为自己?才不可能,我也还之一笑:“就这么简单?爱猷识理达腊太子?” 他听后更得意,随手把玩起我发髻上金步摇的羽翼:“就这么简单,押不芦花郡主。” 轻轻躲开他的把玩,我站稳抬头与之对视,自感目光坚定无惧无恃,一字一顿言道:“太子觊觎的,只是两字而已。” “何两字者?” “天下。” 爱猷识理达腊显然是吃了一惊,星目流转千万诧异凝于我之上,书香中文网不散。我亦不避,继续肆无忌惮与他对视,古来上至君、王、子、臣,下至黎民百姓,皆有觊觎天下之野心之人,皇帝左右之人更甚。如今朝廷岌岌可危,四面楚歌,当今皇帝却不善政事,你爱猷识理达腊平日如此心高气傲,自然也逃不出这个准则。你目中无人,难道还会无天下?现在看你这神情,我料想,自己大胆所猜,着实正确。 “哈哈哈哈哈,押不芦花果然不是寻常女子。”爱猷识理达腊敛了满脸的诧异,换来几分满意的笑,又言:“请郡主出问,小王心服口服,自会详解。” 我听后豁然淡定,既然有这句话安心,就不可能让步,心里的不解步步紧逼:“你与孟恩以我当砝码交易,阿盖只是好奇,对你而言,我算什么?”说完这句话,清清楚楚,嘴上的不含糊却剜得心头好疼,想起那千依百顺的孟恩,又想起那日太子那句“孟恩于你,换取小王一举荐”,眼前就好似蒙上雾气般模糊…… “在小王看来,过去你只是一个颇有才气的藩王丫头。现在,大明殿赐名一事之后……我只觉得,你逐渐成为了,让我惊艳的女人。” 爱猷识理达腊一顿,着有深意的观察我表情,轻握我手,却不着力,又示意我到前面几步的石椅上坐定,继续说道:“孟恩自你进宫后的疏远,几次短短见面,皆畏首畏尾,为何?如你所说,小王觊觎的是天下,那孟恩只是觊觎心底一梦。他明知你远去云南之后,以他的地位,和梁王现在对局势的不信任,提亲娶你回大都,已经是不可能的事,顺水推舟给我,换得那领兵作战之梦,倒也有道理。” 我早料到阿盖的父亲如此一举,是对大乱的天下着实担忧,掌上明珠难得召回,怎么可能再送走?但是孟恩,既然知道结果,为何还如此温柔待我?他是第一个在这个新到的世界待我如此之好的男人,谦逊温柔,心有灵犀,却最后只选择成就他自己! 现实的句子残酷得让人心滴血:那些最终会让你陷进去的,一开始总是美好。 如此一想,我先前的神游自是落得一地心碎。爱猷识理达腊眉头微蹙,拉回我思绪,继续言道:“如今战事频急,与察罕帖木兒西下军会合不易。母后为恭愍王处死奇辙小舅一事,十一月欲出动一万大军攻打高丽,使得恭愍王废帝。此征之将,小王已向父王举荐孟恩。” “鱼与熊掌,二者不可得兼。孟恩舍阿盖而取带兵打仗者也,他的取舍,亦是有他的道理。”话的平静加冷静,不像是二七少女该有的理智。 我曾经想过,会不会一切只是爱猷识理达腊的挑拨之词,可想起那日孟恩与我说起怀才不遇的苦闷,一切都豁然开朗了——生命中处处是岔路,终究是选择,只是,你选的不是我。 “这场交易似乎不公平,一是你从小素与孟恩交好,并不待见小王,其因在你;二是梁王虽掌有十万蒙古骑兵,山高路远,大都应急作战,很难调取。与梁王联姻,按如今的形势,于我无益。四处贼起,城池失守,我只有听从母后之命,与高丽福安府院君权谦如之女联姻,集结势力既能与恭愍王抗衡,又能压制中原的乱臣贼子。此之弃你而选她,其因在我……”许是心里有愧,爱猷识理达腊越说越失了原有的傲气,更多了几分无奈:“但是近来,你愈是令我欲罢不能,徘徊辗转,今日解惑于你,实则解愧于己。” 我听得郁闷,脑子也早被着两个男子闹得昏乱,情急这下,不顾他太子的身份,草草打断:“够了!太子殿下的意思,阿盖已经明白,非左非右,阿盖终是空空如也。今日太子所邀之详谈,看来已是完成。阿盖身体不适,如无他事,欲向太子请别,先行告退!” 自大狂根本无视我起身欲行的架势,不阻拦,也不言“留步”,只是自顾自装没事般说道:“非也,小王今日详谈的目的,只是深知一切都将有变,取决在你。与他交易,而对你有愧,若是你选孟恩,小王自当而后于出兵前加以阻拦,给你给他机会;若你厌了那负心之人,所选是我,男子娶妻纳妾也属正常,小王定与母后商量孰正孰侧。述完我与孟恩的选择之后,想问郡主一句:你将如何选择?” 彼年豆蔻,谁能许谁地老天荒? 我心里自嘲着,转身之势,亦是我行我素,思忖中徐行数步,回头莞尔: “回太子,阿盖所觊觎的,非你,非他。” 望读者大大多多给偶留言喔~冬天快乐! 第十七章 皇后心疾 秋天的大都尤其美丽,我虽深居延春阁偏殿,却也能从红墙琉璃之边的高树,与深远的蓝天窥得深秋之美。 季初,哈斯也已为我打点好原住院落的一切,遣走家奴之后,又用马车带过几箱阿盖常用物、家财等,浩浩荡荡搬至延春阁。那种架势,连宫里的老宫女都不曾见过,私底下悄悄议论,是不是忽都皇后已经把我当自家女儿看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给皇后一点点贴心的感觉,我只知道,那天我无意看到皇后独自悲泣时,自己的心感同身受般疼痛。 梧桐在秋日飘落着枯黄的萧条,夕阳泣出的血色把整个院子染红。 我揉疼了眼睛,不敢相信眼前所见——她是整个宫中最为端庄尊贵,她是如此淡泊宁静宠辱不惊,她的“面无表情”,是她最常有的表情…… 可是现在,一抹清淡,浑然天成,忽都皇后颓丧地坐在泥地之上,手里紧紧攥着一件幼儿淡黄色的小袄,眼神一直在秋风里散着散着,不曾聚焦。 我心里猛然回忆起那日月香吞吐未完的话,直觉告诉我,正与眼前之状有关。蹑手蹑脚,每试图走近一步,内心的凄惶就忍不住增加一分,开口请安,语调却意外地有些沙哑颤抖:“阿盖……拜……见……” 未等我话音落定,忽的耳边一阵锐声尖叫。我脑中也突然轰然巨响,寻声望去,皇后娘娘素净的脸惨白如纸,大楞楞地惶睁着两只失神的瞳子,骇到极点。继而表情抽搐扭曲,颤抖着变成痉挛,仿佛连最后的神思,也彻底崩溃…… “失心疯”、“失魂落魄”……我心中恐惧,脑中旋转的全是过去在书里看过的名词……“是‘神经紊乱性心智缺失症’!”惊愕之余这句话已从我嘴里脱口而出。顷刻间,皇后连绵不断声嘶力竭的哭喊,悲鸣,绝望而凄厉。一手把小袄抓成一团,一手狠狠抠进泥土之中,手臂一扬,指甲断裂血流不止……我飞也似地奔过去,如铜墙铁壁般紧紧压住她的双手,泪水却已糊满了眼眶,用尽力气喊着:“来人啊……快来人啊……” 我的声音充满惊骇、悲伤,甚至愤怒,喊到声音沙哑,却迟迟没人靠近。难道这就是后宫的禁忌么?这就是众人不敢理会和提及的秘密么?最起码的人性在哪儿! 我愤愤地想着,心如寒冬一般凄凉。手臂下的皇后痉挛越发强烈,摆动之余,身体随之崩溃。我眼中的悲伤无声地变为恐惧,一种深入骨髓的恐惧。 这延春阁再没人敢管敢理会,现在,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了! 看着双目颓然颌上又突然睁大的皇后,我的心被快刀凌迟着流血。 “皇后娘娘……为了您不要伤害到自己……阿盖得罪了。”一把胡乱抹了自己脸上的泪,我从腰间抽出长长的腰带,把她的双手从后面捆好,匆匆一福身,几滴豆大的泪珠被泥土吸入。 我疯狂地向外跑着,秋风凛冽地刮得愈大,脸就像被刀片细细地划着一般疼痛。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整个延春阁的奴婢太监跪了一地,抖动着头也不抬,我所经之时,众人无不怯怯发抖。 “没用的奴才!”我面色铁青,嘴里第一次如此怒斥,眼泪却再次不争气地流出。无助,无奈,无处可去……我现在能找到谁呢?谁又能帮我呢?孟恩……他无召是不能入宫的……那么现在也必定不在…… 爱猷识理达腊,脑中闪现他的疏狂……太子,这两个字……确定着他在大都宫城之中的权力! …… 当我再次赶回延春阁,身后之人无不被眼前的景状吓得目瞪口呆,就连平日张狂无忌的太子,眼眸里也流露着不可置信的惊异。 皇后的身体如同断了线的木偶般瘫软,抽搐不止,口鼻之间的气息越发微弱。我强忍泪水跪上前解开先前捆着的腰绳,手指却颤抖不已。爱猷识理达腊振臂一呼,几位太医才敛了面色,合力把毫无形象可言的忽都皇后扶到寝宫。 我不想记得“奇氏党”的太子在延春阁前厅怒不可耐地握碎月光杯,我也不想记得寝宫之外出出进进的太医皆皱眉叹气……我更不想记得,www.sxcnw.org.皇后贴身的侍女跪地哭喊恕罪:“奴婢不敢……奴婢不……奇皇后会要了奴婢们的命……” 我只记得,刚进宫时帮我诊治过的老太医格鲁台心事重重道:“将军令之脉,乃异常混乱之经脉,常人难以辨听。动脉和静脉同时不停的跳动,实乃大凶之兆……” 月香跪在默泣的我脚下,自掌嘴巴:“郡主,奴婢早该告诉您,奴婢……知错了……” “皇后娘娘她……过去经常会发作么?发作之后……又会复原?”她不停点头的脸,满是哭花的妆容,我倒吸一口气,接着问道:“这件事……皇上知道吗?” “皇上自从看过娘娘……以后,就再也没有踏进过延春阁半步了……”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为何我只感觉无尽的寒冷,万劫不复的冰冻。抬头看着星空,无边无际。那些灰色的浮云一直一直没有说话,我想,它们也许是忘记了,也许是和我一样,一样喜欢沉默地心疼着。 我无力过问他们母子,我也不在乎爱猷识理达腊是否真的毫不知情。能肯定的是,我真正感谢爱猷识理达腊口中“举手之劳”的帮助,为此感动深深。 抬眼看延春阁之内,除了哈斯塔娜我能相信,其他的太监奴婢是否各怀鬼胎,我真的不敢多想。不顾丫头们的意见,我在自己房间里起了个小炉子,亲自负责煎熬中药,每天辗转于皇后寝宫和自己卧室之间。“安神汤”、“清心露”,泛黄的单子上罗列的,无非也是这些。皇后的失心疯,是因为心里的承受能力小于外界的压力,从而心理、行为、意志产生扭曲,此类病,没有特效药,即使开也无非是镇定的药物,只有心理治疗。心理学上有一种所谓嫁接法,就是当你犯病的时候把痛苦写在纸条上,然后烧了它,烧的同时,心里默念:走吧,烦恼走吧类似的话,相信可以管用。 “解铃还须系铃人”,想到这里,我忽感茅塞顿开。唤塔娜备好笔墨,来到书桌边提笔列出清单,便命哈斯出宫买特制的带了香味的纸,和高不过二十厘米的小香薰炉。待她一头雾水地拿着东西回来,我拿了刀,方方正正地裁成小块,更是清香四溢。 皇后躺在床榻上仍是脸色苍白,睁开的眼里,平静大于微微能见的惶恐。我拿枕头靠在她的身后,扶她坐起,塔娜也端过药来,我探探温度还算适宜:“娘娘,今日好些了么?” “善。” 简单的问答,每天都是如此,言语中听不出有什么差别,我仅能从皇后每天的精神状态辨别:“娘娘,阿盖给您准备了一个消遣的小礼物。”我转身拿过盒子在塌边打开,把那小香薰炉拿出来:“这是神奇的香味儿制造炉,能自己调配出各种各样的味道,娘娘您看,真的很神奇!” 皇后往前微微探了身子,我连忙把东西向前挪了些:“这小方块纸虽然其貌不扬,但是阿盖命人在里面融了不同的香料……喏,嗯……我闻一下,这张是迷迭香,还有……”我抽出张淡黄色的递到皇后鼻子旁边:“娘娘闻闻,这张是什么味儿的?” “可是……桂花香?” 看着皇后怯怯猜出的样子,定然是来了兴趣,如此大好,我自然笑弯了眼。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娘娘的金鼻果然厉害!” 皇后的眼里透出些过往的温柔:“郡主可是让本宫拿了焚香之用?” “嘿嘿……娘娘只猜对一半。”睿智的皇后病榻之上仍然不失机智,我也故作神秘:“这小纸的能耐,不仅限于此。着香味儿制造炉就神奇在,若是娘娘把每天心中不快之事丹书于上,再扔到小炉里焚了,每次的气味儿都会不一样呢!”“郡主果然好心思!”看着我如推销员一样宣传着,皇后微微有了笑意,却还因未痊愈而有些力不从心:“那本宫就收了这份好礼。”说完她抬眼看了我身后的几个丫头:“你们先下去吧!” 待侍婢们端着空药碗出去,我也踱步过去合上了门,转身却看见皇后泪已是止不住地流。我连忙跑过去,抽出绢子轻轻在皇后脸上拭着:“娘娘,您这是……可是身体又不舒服了?” 她摇头摇得特别轻慢:“孩子,谢谢你……” 我怕她的伤感情绪再次触发心底隐疾,连忙把记忆里精油书上的内容摊出来,胡乱地解释着:“娘娘别客气别客气,这个神奇炉子阿盖也是异想天开……以前医书上看过,橙花可以促进循环,佛手柑能消除紧张,鼠尾草愉快心情,还有百里香抗忧郁,对治疗失眠有奇效……况且什么事压心里压久了不太好,所以我想写出来的话……” “嗯,本宫知道了。”皇后打断我吞吐的时候,已经止了泪,回返不问世事的神态:“郡主真是剔透玲珑心,本宫会每天照做的。”她抚着我刚才涨红的脸:“以后煎药什么的活交给下人干吧,他们……虽然胆小怕事,但平常的琐碎,还算信得过。” “诺。” 自始自终,皇后也没有向我提及她自己为何会失态发疯,我心里不敢猜,也不忍去问。事情也真如月香所说,过去之后,恢复后再没有一点当初的样子。一切都如没发生过一样,爱猷识理达腊把消息封锁得极好,没有人再提及过。忽都皇后疯症发作一事,只像是众人巧合地做了同样的梦,梦醒之后,没有人会要求自己记得。 我记得,塔娜说话的时候,泪珠转动若宝石:“皇后娘娘的儿子小真金,两岁便薨了……” 那时,我在房里学着丫头们的手艺,有模有样地绣着一个小荷包。许是惊愕所致,手指被绣花针扎得一片猩红,任塔娜在一旁手忙脚乱,我却脑袋轰然,一点疼痛都没有…… 都言“哀莫大于心死”,我却说,哀莫过于心不死。如果皇后的心已随早夭的骨肉死去,那么她就不会伤心至今了。 我多么希望所有的不幸,都从来没有发生过,然而,我只是一个无力到连自己都主宰不了自己的路人。 555,昨天的收藏又为0了。伤心ing 偶要来做广告啦:欢迎读者大大们点击收藏咱们侧妃,本书文学性较强,无不良关键字,口味不重,死亡率低,每天更新……谢谢支持喔。 第十八章 附庸恭送 在历史的道路上,路过,然后无力地看着那些人,那些事而已。 哈斯那副稚嫩年纪却老练的管家方式,早熟得已然不像普通的丫头,让我连连侧目不止,继而有些惊愕。相比之下,塔娜只是每天负责我的饮食起居,练毛笔字时她总研出细腻的墨,铜镜前她梳头佩饰的功夫也不差,哪天我兴致来了,和她说起现代人才知道的星座什么的,她起先一脸不解,后也蛮耐心地听。久而久之,我感觉和塔娜更为亲切些,高兴的时候,总忍不住轻轻捏捏她红扑扑的脸蛋。 自爱猷识理达腊把他和孟恩的“无良交易”自白之后,我一直对这两个容貌神似、性格迥然的异母兄弟没什么交集,说是回避,更像逃避。想那日听到孟恩负“我”,我都气愤得有些难以自持,若真是那从小陷入他温柔如水的押不芦花,岂不是会难受得痛彻心扉?让我这一实际年龄大上十岁,又经历过生死的现代女性来顶替,也罢也罢。 而那自大狂爱猷识理达腊,自那次求助于他,我也算欠了他一个大大的人情。然而他并未在意,许因为初始也是其母之错,他也颇给忽都皇后脸面,没有对延春阁再有任何为难。几次皇帝传召下来,有时遇见爱猷识理达腊,他总一副有话要说的样子,却终而没有机会。也许他想对过去有所解释,又或许他和她妖娆母后的什么阴谋阳谋要表达……而这些,我已经无所谓了。 从夏到秋,我最长的时间却只是一个人窝在房间里,呆呆地想些没有结果的问题——比如那过去的阿盖到哪里去了,会不会到了我那将死的身体上承受癌症的痛苦?又比如欣赏自己如花似玉的美貌,遥想这押不芦花早逝的母亲可是个大美女,并且云南那素未谋面的梁王老爸也是个美男子么……想的最多的却是,穿越到她的身上,从此要为她面对多少呼啸而来的事情,又要为她,背起多少感情债?! 对我来说,人生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相隔天涯海角,而是当你站在镜子前面,望着镜子里陌生的自己。 摇竹影,曳芙蓉。 千山盈落叶,万里送飞鸿。 所有的一切,都是陌生。 即使我已经从七月一直浑浑噩噩到了十月,周遭一片,却还是那么陌生——陌生的庭院梧桐树下,陌生的皇后有时还是会为了小真金失声悲泣,但不再难以自持;陌生的哈斯,会在我失眠的夜里唱那首曾经出现在梦里的歌,用陌生的蒙语;陌生的塔娜,会在听完我喋喋不休后说“郡主你变了好多”;陌生的孟恩被我连连拒见,送来精致而陌生的金指环,内圈里刻的六字真言,如他举棋不定的态度般陌生…… 再恨再怨,究竟,你还是在过我心里的。 十月,在高丽使臣李仁复的上书中告知元廷,高丽已将征东行省“理问所等官司,一切革去”。又向元廷请求:“蒙钦依世祖皇帝旧制,除三万户镇守日本外,其余增置五万户府及都镇抚司,乞皆革罢”; “(元朝)枢密院所差体复使亦宜停罢;宣徽院、资政院、将作院、大府监、利用监、太仆寺诸衙门所差人吏,一切禁断。其方物可充用度者,明立额数,听本国自献。” 理问所与都镇抚司是征东行省的诸机构中涉及高丽国军事、行政事务较多的部门,这两个机构及所属的5各万户府撤销后,征东行省的职能实际上转变为以迎送元使为主的机构。同时,又禁止元廷各官司派遣来高丽所取物品的官使,由高丽国向元廷供奉方物。从而使高丽国与元朝的关系,由特殊政区恢复到行省设置以前的内属国,反动独立姿态更甚。中旬又“误会”地斩杀元朝廷使者一名,奇皇后抓住这个机会几次奏请皇帝出兵讨伐,言恭愍王“欺人太甚”。最终,原定于十一月出兵的征讨高丽恭愍王势力的一万四千余人大军,改为十月就出发。 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多么一句古今通用的至理明言! 这些政治变化足以让人眼花缭乱,而唯一没有变的,是内定的大将军孟恩,再次被爱猷识理达腊举荐,封赐黄玉金盔甲一套,分外风光。 奇皇后得意之甚,紫蓝粉黛衬得那笑颜愈发妖媚,恃宠而骄的这第二皇后更是反常到,第一个向孟恩——她从来看不起的婢女所出之子庆贺。满朝文武见状亦是纷纷效仿,大军临行前,朝贺之人络绎不绝,孟恩受赐的府第门槛想必早就已经被踏平。而府第的主人,想也自是红光满面,笑意绵绵。 梦想成真,孰能不喜?孰能不笑? 廿三日,我让塔娜为我梳了连髻辫子,配上叮当作响的金步摇,还把那个金指环用红丝线串起,挂着颈子前最显眼的地方,耳戴翡翠滴耳环,着浅紫色袍褂绛紫靴。当我对着镜子,确定自己真的漂亮到让人咋舌,便翩翩而入延春阁正殿,向皇后告请出宫,至孟恩处庆贺。 皇后平日不语,一切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对太子、孟恩和我的关系,定是十分了然,待我言毕,倒是立刻就准了。方走之际,温柔之声再起:“郡主切记,淡然于心。” 我回视那温情带着点点母性的眼,微微一笑:“是,阿盖谨记皇后娘娘教诲。” 上了马车,心里不可压抑的报复之情再次涌上,恶作剧似的想看看,这原本被我拒之门外的“故人”,曾经许下到云南娶我、又以白节之约留我,最后把我当做换取梦想的男子,受到我的恭贺,会做何感想? 与真实阿盖命运交缠的感觉涌上心头,带来一点点血腥的呛口,我握紧了拳头,指甲却嵌得手掌好深。 不是铭心刻骨的痛,却也快意十足。 马车行至人来人往的府第外停下,明黄的车舆之顶倒是醒目异常。机灵的小厮见状,早已扯起嗓子喊到:“阿盖郡主到……” 掀起帘子,塔娜连忙伸手扶我下车,徐行几步,还未跨过门槛,孟恩已出来相迎。 三月未见,昔日的阳光少年已多了几分男人成熟的姿态,一身黑衣也掩不住他卓尔不群英姿。只是,他一边用捉摸不定的复杂眼光看着我,一边却事故地回应周围来往恭贺的宾客,这是多么可笑的一个场景。 呵呵,我忍不住哂然一笑,理当应情应景地福身送上一句:“阿盖贺大将军,自备薄礼,祝大将军得胜早日凯旋。” 言毕,便抬手让塔娜呈上我事先准备好的锦盒,孟恩接过,虽未打开,却低头端详了许久。再次抬头,已然是一脸悲伤,眉头紧锁,忽而瞟过我胸前的金指环,那熟悉的温柔之眼又凝上疑惑和诧异。 我看他这荒唐的表情,心里居然飘过一丝暗爽,这是你欠阿盖的,做都做了,怎么还这般不释然?继而恶作剧地佯装来上一句:“大将军这般为何?可是嫌阿盖的礼物太过简陋?” 孟恩吃了一惊,回过神来,连连说道:“岂敢岂敢,孟恩谢郡主吉言,定当奋勇杀敌,为国效力。”碍于左右众往,孟恩没有当面打开锦盒,只是塞入胸前放好,又命下人带我到边室休息待宴。敢情我还赶上了惯例——军行三日前的宴席,却之不恭,又难得皇后批准出宫,当然是乐意在此看各色人做戏。 孟恩当初不受待见时,众人的鄙夷和冷淡,也曾入过我眼的;现在的惺惺作态之附庸,那于我有愧的孟恩受到我的恭贺,两者相加会如何尴尬呢?真是拭目以待。 席上的管笛吹奏靡靡之音,那些你来我往的敬酒之词、阿谀奉承的觥筹交错,于我来说,早已不新鲜。只是今天不再自饮自斟,而是和着这“大将军”的喜气,笑脸相对周围不知名公子哥儿和贵妇的敬酒,临醉之际,我已是不自觉地发出几阵银铃般的笑声。我并非借酒浇愁,我是真的想笑,我笑这里有个愧对小阿盖的男子,我笑他肯定已经看到锦盒里的银指环,我只要看到他的愧疚、不解和悲伤,就能笑到止不住,笑到眼泪如泉般流下来…… 孟恩在蒙语里是“银”的意思,我知道。送你的指环,为的只是两不相欠! 用你名字意义的材料制成,与你送我的大小、款式,都一模一样。 只是,金指环上面刻的是六字真言,而银指环所刻的,却是这个时代只有我看得懂的“Be lie ve”…… 对,是分开的,不是连贯的“believe”。我只想提醒自己,永远记住,即使是believe(相信),中间也藏了个lie(谎言)。多有趣的一个词语,想到它,我真的无法自持,笑得泪流满面;看到对敬酒之人的惊愕表情,也是搞笑到不行……呵呵呵,谁来告诉我,为什么今天的所有事情,都这么好笑? 忽然有人扶住我快要摇晃跌倒的身体,侧腰抱住,继而孟恩略带威严的声音道:“都散了吧!郡主醉了,我送她去休息。” 第十九章 离愁 “摇曳碧玉斜楼上,牡丹花香飘满城,夜狂饮,问醉里谁扶……” 我的眉头像拧成疙瘩一般纠结,心里抱怨道:台上的臭戏子,为什么要唱着与我心境相似的曲词? 酒在肚子里,事却在心里。中间好象隔了一层,薄而坚固的一层,无论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里去。我佯怒,踉跄地把斟满的酒往戏台那边泼去。还未走近,身子一轻,却被人拦腰抱起了。 “让开……”我想乱打乱蹬,无奈手脚都已无力,颓唐得像案板上被拍晕的鱼。 世人皆醒我独醉,得意失意又何妨,阴晴圆缺付低吟。 然而此刻,我只是把头埋在他怀里哭得一塌糊涂,嘴里喃喃着:“放我下来……我有话要说……” 谁的寂寞覆我华裳,谁的华裳覆我肩膀?嘴里乱七八糟的说着,只是不想面对真实的自己。 女子总是感情中的弱者,我只怕我知道自己输了,我会心疼。 直到他踢开一间房子的木门,命人点灯、焚了最喜欢的熏香,才如我所愿,放我到铺着软垫的木椅上。我大喊大闹了半天,现在坐在这里,看着似是书房里跳动的灯火,和他胸前被哭湿的一大块,忽然清醒了不少。 空前的镇定,空气和时间都像被冰封冻。我思忖着自己酒品太差的事实,心里胡思乱想的造成小鹿乱撞,只敢直愣愣地看着他眼里那片,没有聚焦,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散开的雾——这 倒是他先开口,说话的样子和语音的温柔,和第一次见到他,一模一样:“这里没别人,你有话就说吧。” 早忘记自己为胡思乱想逼红的脸颊,我只觉自己被孟恩久违的温柔融化。强忍住没来由的眼泪,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答,刚才在他怀里嘀咕的真的只是随口而出,根本没有什么想说…… 现在,我只得硬着头皮应着,故意的大大咧咧确实做作,把说话的皮球踢给他:“嗯哼……那个,你和太子……之约,我早已知晓。于我,你难道没有什么要说的?” “每次去延春阁吃了你的闭门羹,我就猜想,你知道……你,心有不甘。”孟恩眉目间全是阴霾,静静坐在书桌之后的大木椅上,睫毛低垂得像是结了冬晨的霜:“也许现在说什么,你都不会相信了。如果……现在,我只敢说如果……白节之前我回来的话,你会不会跟我走?” 他字字诚恳,我却更是听得糊涂了:“跟你走?去哪?” “凯旋的桂冠,男人并非想自己拥有,而是亲手带在自己心爱的女人头上……你懂我的意思么?”他眉间的那弘清泉,现在分明流淌着火焰。 冷冷的话掠过如寒风:“既不是大将军心头所爱,阿盖为何要懂?” 然而他并没有被我的话激怒,却径直走了过来,细细地把我头上歪乱的簪子插正。我抬头看孟恩,他浓浓的眉毛正泛起柔柔的涟漪:“你还是和以前一样,说谎的时候,不自觉地皱起了小鼻头……” 感情的戏,我没演技。我就是那种脾气特别臭,到头来却典型吃软不吃硬的家伙,所以现在,让我流泪的只有他无尽的温柔。当泪夺眶而出,我也用力一把推开孟恩,嘴里恨恨的话就像发狠的诅咒:“大将军错了!有些谎言能够心安理得的骗女人一辈子,因为这是美丽的谎言;但是有些谎言一旦揭破就无法挽回!” 最初不相识,最终不相认,这就是我想要的结果么?在原谅与绝望之间游荡,唯一的感觉是伤,伤,伤! 孟恩从怀里掏出小锦盒,银指环在月光烛光交接下熠熠迷人,他淡淡地笑,眼光的寒星陡然坠落:“《太平广记》里说,书生李章武与华州王氏子妇相爱,临别时王氏子妇赠李章武白玉指环,并赠诗曰:‘捻指环相思,见环重相忆。愿君永持玩,循环无终极’。后来李章武再去华州,王氏子妇已忧思而死,二人遂神会于王氏宅中。”说罢,他从腰间抽出一根黑绸带,从指环间穿过,如我般系在自己修长的脖颈之上:“我以为在我送你指环的时候,你会知晓……”说罢,他坐到我身边,虽然是伸手刮我鼻子的动作,却有无处不在的忧郁:“我的押不芦花,终是不懂……而我给你的,却只有伤心……” 天,我居然愚笨至此,这几个月的伤心,只是庸人自扰之——古代未字女子均不戴戒指,因为戒指是定亲或定情信物,所以,这个最小的信物在女子心中的分量却是最重的,到现代亦是如此。 戒指的梦想,只是让某个人为自己戴上,而后,或者幸福的戴一辈子,或者,对着它哭到心碎。 我痴痴地看着金银指环相对折射的光芒,心像被触击到的,那种疼痛的甜蜜。孟恩凑过脑袋,在我耳边的话音吹着,痒痒像是调皮的风:“答应等我,我就告诉你一个小秘密……” “诺,”我踌躇着点头,忽的一个激灵,抬头问道:“等你……什么?你不是将行么?” “等我,回来与你一起,我们会有最朴素的生活,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他看着我,眼里有些迷乱的坚定,“不要去云南了,如今乱世纷争,到哪都是祸乱……我们,去高丽吧!” 高丽?我书香中文网没有回神,他许是看我朱唇微启、欲言又止,只是伸手轻触我的唇,及时打断我:“这次东征高丽,我也有心探视情况……太子那边之约,你就当作缓兵之计罢!阿盖,相信我,等我,白节之前,我会回来。” 孟恩,这就是你的如意算盘么?难道你不知道,你差一点就要失去我的心了!含泪点头,坠下的晶莹甜如蜜糖:“你知道银指环里刻的,是什么意思么?” 孟恩摇头,本该迷惑的他,厚薄适中的红唇却意外地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 “是一个很遥远的国家,英吉利国的文字……believe,意思是,相信。” 唇齿间这两字缓缓落定,孟恩喜极的眼湿润得马上就要溢出,我连忙用手指抚着他长长的睫毛,期冀重若千金的男儿泪别再坠落。我故作老成,像长辈一般对他说教:“已是一军之将了,切记二字‘坚强’。”见他心情渐平静地点头,我坚定地看着她灿若星辰的目光: “君当仗剑,大杀四方;妾自抚琴,浮沉随郎。” 孟恩,这十六个字,就是我无悔的选择。 我背诵不出孙子兵法、三十六计,我难以理解宫斗之计、君臣之道。我只知道,匆匆两世为人的经验告诉我,权势是男人最好的外衣,他穿上之后,光芒四射,魅力逼人。男人有才、有财,而没有权势,便是未经打磨的宝玉,欠一分光芒。而喜爱,孟恩,你当珍惜手中得到的权势。 本以为故事里、电视上那些轰轰烈烈跨越一切的爱情,与我是永远无缘的,今天听你短短几句,却马上推心置腹得让我感动至极。这个未及冠礼之年的男孩,从小背负的隐忍和梦想,白眼与误解,终难以释然。当他想到圆满这一切之后,与所爱之人无所顾忌地离开,要我拒绝,我,真的做不到! 我还能奢求什么呢?以爱的名义改变的誓言,我看得清。就像刘墉老先生说过的:变是爱情的常态。到目前为止,我们也只知道,对于改变爱情,我们唯一能做的,是改变我们对爱情的态度。 眼前的男子正是人生大好的花样年华,是该属于天空而振翅腾飞。孟恩,古朴的银,一双钟天地之灵秀眼不含任何杂质,清澈却又深不见底。肤色晶莹如玉,深黑色长发是蒙古编的发式,垂在两肩,似乎因为他的灿烂,泛着幽幽光。一轮明月下,我只觉得他的身材挺秀高颀,站在那里,说不出飘逸出尘,仿佛天人一般…… 不去想我非我,你仍是你。 不在乎你爱的是否只是过去那朵艳丽的,押不芦花。 不过问以前的所有……原谅我可耻的自私吧,我曾经可怜到还没有真正爱过就快因病死去,我曾经绝望地以为爱情永远与我绝缘,我曾经…… 此刻,我只想任性地拥有爱,然后,幸福地被人爱着…… 即使有谎言,也奋力相信,直到最后一刻……眼里盈满的都是幸福的泪水,我就像真实的十四岁情窦初开的女孩,听到表白的誓言一般激动,所有跳动的情思最终凝成蒙在瞳前的晶莹。 第二十章 别了大都 至正十六年十月廿六日,元帝妥欢帖木儿以高丽恭愍王于六月“停至正年号”、七月“改官制”等“忤逆”之过为名,下旨废恭愍王,册封入侍元廷的高丽皇族塔思特木儿为新高丽王,立奇氏族人三宝奴为高丽世子。 同时,派知枢密院事崔贴木儿与小皇子孟恩将军,率一支万四千人军将两人送去高丽即位。虽已抚平邦治为名,任免臣子之属其人事调动。 看似冠冕堂皇,实则明眼人都知道,不管从册立高丽世子还是元朝廷浩浩荡荡的“护送”军队来看,无一不是奇氏集团借名对恭愍王势力的打击报复。 孟恩此行,于中原红巾军之乱,实则不宜;于高丽党派斗争之间,实则不义。 自孟恩走后,我每日提心吊胆,却不敢表露,每日仍旧装无知,嬉笑玩乐于大都城萧墙之内。连自己都佩服自己掩饰能力的演技,一个多月下来,居然连睿智的皇后与每日与我最近的哈斯、塔娜都瞒住了。只以为我是个失恋之后强颜欢笑的可怜女子,想来白节之期将近,我也将远离这伤心之地,倒也随我疯闹,不多言语。 我喜欢冬天,因为白昼短暂而黑夜漫长,这样会有更多的时间来逃避。 冬寒渐重,白节将近,孟恩却迟迟未归。对古代的冬季行军及作战速度之慢,我虽早有预料,但还是不免为此心急如焚。北方恶寒,孟恩的盔甲定也难以抵御;客场作战,凶险重重,虽然孟恩曾安慰我说过,此行所带一万余众乃精锐,可当我一想到战场的刀光寒影在孟恩只该温情的眼神中映射,血光厮杀之状,心头就莫名一紧。 “郡主,起风了,还是快回屋里去吧。” 我看着雾沉沉的天,不想说话,对着塔娜点头,却好似抖落了万千的苦涩。 “皇后娘娘差人来问,郡主今儿是想习琴,还是习舞?”一旁的哈斯许是看出我的冷漠,问得小心翼翼。 我脑里浮出当时皇后温淡地执起我手,满目欣慰的样子:“女子还是有才的好……押不芦花的母亲,可是当仁不让的才女……” “那就习舞吧,”我向右哈斯的方向侧了头,话音没有乐意,也没有不情愿:“教我鼓瑟的乐师,前些天好像受了风寒……让他好好休息几天吧。” 低头看过去脚上的锦缎短靴,如今在茫茫白雪下换成了厚厚的麂皮毛靴,我却不得不在延春阁的梨秀亭里来回踱步,抱着手炉干着急——依主人的性格,在皇后之地,本就不问后宫之事,想获悉点八卦之事都难;更何况政事,若于此地想探得大军情况,只是难上加难罢了! 裙摆旋转,舞步轻曼,乐感似乎与生俱来。 那曲是快乐的,节奏活泼;看的人是快乐的,眉开眼笑;舞者却只能应和,一味地应和着周遭的一切…… 无奈如我,做着自己不喜欢的事,只为让皇后舒展眉眼,还得装毫不在心的样子,每天嘻嘻哈哈生龙活虎,却对孟恩相关只字不提。 可悲天下之大,我的重重心事,竟无一放得下之人可诉之! 两个多月,自大都到高丽的车马来回,就算事情顺利,也可能只是刚刚够吧……那么,白节之前,我许是等不到孟恩了! 蹄声近了,合着我的心跳一起翻腾。他又是熟练地不踩蹬就下马,伸过手来…… “阿盖,跟我走……” 可是每次都是,疲惫的灵魂在低语浅谈,当我伸过手去接应时,触到的只是一场空。 倘若你在彼岸,当中相隔三千丈月光,我又如何执起你冰冷的指尖?我真像一个傻傻的十四岁女孩,在等待与煎熬中做着不可及的盼望孟恩到来的美梦。 然而,盼望是一杯苦酒,不到底不甜;盼望是一颗核桃,不到时不香。 青天一挥毫,大地露白芳。 白节的前一天,白雪在大都飘洒,把红墙绿瓦抹得一片纯白。好像千秋几代繁华,都被一豪盖尽。 宫里传来的消息,彻底让这份盼望死亡——梁王已派好人马至大都接迎我去云南。皇后娘娘仪态端庄而又语重心长:“明日面圣,郡主可要好好准备。” 翌日,大公鸭嗓乐此不疲地在房外叫唤,我被传召至气势磅礴的大明殿,一步步走得从容淡定。明黄交错的殿内,熏着恰到好处的龙涎香,我最终止步,在皇帝、皇后、太子和满朝文武大臣形形色色的目光之下,屈膝接旨—— “……梁王巴匝拉瓦尔,爱女心切,屡次上奏……朕念梁王驻云南夷地,历代忠勇,特封巴匝拉瓦尔之女阿盖为公主……”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面,现在的我,脑子却一片嗡嗡作响。一切出奇地简单,零星听到的只言片语所起的化学反应,催着我叩首谢恩,然后机械地呼着“谢皇上恩典,皇上万岁万万岁”,其余的,似乎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就这么从“阿盖郡主”华丽丽地升级为“阿盖公主”,手捧御赐的绫罗绸缎、古玩珠宝,在王公贵族此起彼伏的赞贺声背后。“公主”一名,只是皇帝在国家危机时期对藩王掌兵的稳定之举吧?也或者,是对我的投其所好有好感,或而又是受了爱猷识理达腊推举,给我这样一个伤心之人的补偿。然而,却从来没人问过这位新的“公主”究竟想要什么! 也许他们知道,如果没有别离,成长也就无所附丽。 我终将离去,在没有等到孟恩的白节。 这是蒙古族最热闹的节日,皇上在这天设八珍席,一是款待左右重臣,二者,算是为我送别。许是看出我微微透露的不安,忽都皇后特意让我坐在她身边,话比平日也稍稍多了些:“阿盖公主,今日的马奶酒,滋味可还合口?” 我正端着玉杯发呆,还好神游未远,忙啜了一口,点头称是:“回娘娘,这马奶酒香浓微酸,阿盖回味无穷。”说完我再饮一口,不愧是入皇帝口的东西,果然越品越香:“合口……比前些日子哈斯拿来的味道浓郁得多,是制作还是选材上的差别么?” 我恍然大悟,怪不得蒙古人把马奶酒作为最重要最好的饮料,从选材到制作真是非同寻常。举目望去,御膳所陈的佳肴——蒙古八珍,我随便尝了几块,只品出有一块有过去吃过的麋子粥的滋味。第一次赴这么“高级”的宴席,却不知道“珍”者为何,再问皇后,未免有“土包子”嫌疑,思索再三,唤了有些厨艺底子的塔娜过来耳语。 塔娜倒是机灵,亦悄悄在我耳边解惑:“回公主,有从牛奶中提炼出的醍醐、獐之幼羔麈肉、野驼蹄、鹿唇、驼乳、以火烤制的麋肉、天鹅炙,还有那个……天玉奖,就是黑马肉,八种珍贵食品。” “黑马?”我一阵干呕的恶心涌上,用筷子指着盘子里我咬剩的一半黑肉:“你说刚才皇上赐给我的这块是马肉?”见我失礼之状,塔娜一慌,一边掩住我声线提高的嘴,一边拍着我犯恶心的背。一旁有声音响起,正是奇皇后的不阴不阳:“公主可是不喜欢御赐的天玉奖?” 她的声音不大不小,故意刚好让皇帝和重臣听闻,又不过于声张。我心里一震,扫过一片或而讶异或而严肃的面容:“不是……不……”忙强忍住恶心,把头摇得像拨浪鼓。 爱猷识理达腊在奇皇后不远处冲我皱紧了眉,欲言又止。我无奈自怨着:慎言慎行,为何我总难完美?这难收场的一幕,足以把我粉红的肠子悔得青绿一片,哎,都怪把马儿肉做得那么美味的御厨! “诺。”忽都皇后面容端庄沉静,轻轻一声稳了众人先前忐忑的心。继而目光在我茫然的脸上落定,眸子里便多了些慰抚的笑:“公主习舞多日,只为敬谢皇恩。” 这笃定不可改的话,似是无关,言之淡淡……这个台阶,倒是让我脑前灵光一闪,几步踱去利落行礼:“回皇上,阿盖斗胆献拙舞一支,谢皇上美味的天玉奖。” 我与忽都皇后一唱一和,外人看来倒也合情合理。况且我的落落大方中,还故意透露些孩子气,又是在大吉大利的日子里,惠宗皇帝并未如奇妃所愿为难于我,合掌一拍:“押不芦花起舞,寡人拭目以待。” 曲笛声响,丝丝缕缕,鼓点沉重,顿顿错错。 宫廷之舞,水袖已是俗套,我仅持一把折扇而已。着蒙古传统服装,发箍、后屏、护耳、垂饰、马鬃、耳坠六件一应俱全,头戴着高高的白色姑姑冠,飘飘如仙,鬓角插着一支用白玉雕成的钗子,灿灿生光,带着一种飘渺如梦幻的韵律款款走去,合乐而舞。 之后我曾听太子叹曰:“有曼妙女子,清颜白衫,青丝墨染,彩扇飘逸,若仙若灵,水的精灵般仿佛从梦境中走来。” 所有人的目光聚集在我身上,然而,我仅是轻扬嘴角。浅浅的,浅浅的笑意,深深的,深深的震撼着人心。 时而抬腕低眉,时而轻舒云手,手中扇子合拢握起,似笔走游龙绘丹青,玉袖生风,典雅矫健。 笛声渐急,舞曲激扬化而悲壮,像我的心境一般曲折。我的身姿亦舞动得越来越快,如玉的素手婉转流连,裙裾飘飞,一双如烟的水眸欲语还休,流光飞舞,整个人犹如隔雾之花,朦胧飘渺,闪动着美丽的色彩,却又是如此的遥不可及……结尾部分我结合了蒙古舞蹈和芭蕾的精粹,十二连鞭转,手中折扇如妙笔如丝弦,转、甩、开、合、拧、圆、曲,流水行云若龙飞若凤舞。 我沉着地把众人表现出的讶异、惊艳、钦羡尽收眼底……当然,还有奇皇后深藏不露的怨恨。 曲终,在蒙古族高亢的喝彩与掌声里,我步履轻快,为高座的皇帝、皇后敬完“辞岁酒”后,话别离。 是的,我在大都宫城的最后一个意外,就这么看似华丽地“草草收场”。 明明在现代的自己,总喜欢臭屁地自称自己“本公主”,明明知道下一个等待我目的地,是原本心心念念想要去的云南……为什么当这一秒真正来临之时,我却猛然感觉一无所有、无计可施、无处可去?! 看见的,看不见了。 北风轻轻吹过,在瞬间消失无踪,记住的,遗忘了,只留下一地微微晃动的迷离雪影……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也许只是被浓云遮住,也许刚巧风砂飞入眼帘,我看不见你,却依然感到温暖。 尘世浮华如往昔,拈花一笑暂别离。 六朝遗恨胭脂泪,五胡遣怀子规啼。 白发缘何烦秋鬓,菩提自应老树皮。 往来谁见空行色,烂柯依旧数残棋。 别了大都,别了,孟恩! (第一卷完) hoho~话说第一卷“风卷”已经告一段落。长呼一口气,谢谢各位读者大大的支持,偶会继续努力 。希望大家多多给偶评论,就像乃们吃饭,偶做饭一样,偶看见评论和票票评分才能有米下锅嘛。嘿嘿。乃们的点击是偶的动力。欢迎继续关注俺们侧妃。 第二十一章 自大太子 第二卷 花 花开不易,花逝悄然。 舍与得,往往仅在一念间。 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昨日,已是逝去的花, 明天,才是我所期待的,花期。 第二十一章 自大太子 在这穿越的世界,我所过的第一个白节,是允诺留下的,却没有被允诺人陪伴的,离人节。 此刻,孟恩与我,一个北征,一个往南,我们的距离,渐行渐远。 我记得他临走时的信心十足——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语话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心雄胆大,似撼天狮子下云端…… 那为什么,他还未回还呢? 坐在南下的马车上,着合身的雪缎毛边的蒙古袍子,像是很快会陪湮没在这铺天盖地的大雪之中——如果人生真有飘雪那么快乐和简单,该有多好;如果真能如化雪般消失,该有多好? 可惜,从郡主到公主,我已经掉入阿盖人生的宿命之中,不知出口,毫无出路,我不只是我自己。于现在的我而言,生命不是一个玩笑,而是一个庄严而神圣的旅程。 大都已经收藏着我初到至今大半年的回忆,而那禁卫森严的宫城又收藏着其中的大部分。从延春阁台阶走出的时候,有些恍然所失的感觉,右手紧紧攥着温热的金指环开始发热,忙叫停将走的队伍,自己只是拼命往回跑着,穿过回廊,来到皇后跟前。刚对上那温柔平和的目光,眼泪就泛滥了…… “皇后娘娘,阿盖走了……” “不哭,”皇后点头,抚着我额前的刘海:“清宵偏能惹乡愁,长使独客恨离别……公主,此路漫长坎坷,务必保重。” “嗯……”我用力点头,衣襟是泪的冰凉:“娘娘……保重。” 笃……笃……笃…… 屈膝跪下,叩完三个响头,那无尽的感谢,已尽在不言中。 这高墙之内睿智的女人,竟给我母亲般的错觉。她顷刻间柔软得像水,温和地抱着眼前的泪人儿,悄悄安稳着、低诉无奈与不舍。 悄悄的抽泣声,是旁立的侍婢掩在粉红绢子后的感动。 “去吧,外面的空气,更清新……” 告别了她,那么我,对这个皇城,没有了孟恩的皇城,应该再没什么放不下的东西吧! 因四处战乱,烽烟四起,或许是为了避风头,我这新立的公主也没有富丽堂皇和浩荡的队伍。轻装上路固然重要,临走前我早把受赏的小玩意儿送予延春阁的几个丫头,身上只带了少许值钱的东西。我充其量只是个小孩,钱不钱的不应当成重点放在心上。好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梁王派来接迎我的八人,个个精锐——带队的成达魁梧沉稳、负责消息传送的吉子机灵非常……管财的、管饮食的、武艺了得的,应有尽有。 最特别的,是梁王特别为女儿安排的“贴身保镖”,簇黑弯长的眉毛,非画似画,凤眼细长,不喜不怒,更不显媚态,着一身黑灰色干练的衣装。不管站在哪里,她总是沉默得不像女子,单名一个“夜”字,更让我倍感神秘。 车马之后,是执意要送我到齐儿站赤的爱猷识理达腊一行。元代驿站,蒙古语叫站赤,“站赤者,驿传之译名也”。之前他做过要送我的承诺,本该付之一炬。不知道是因为我对他的固执不选择,还是因为高丽权氏小姐的待字闺中,他虽执意向皇上请命送我一程,却只能送到行省交界那个比较大的驿站。 哼,狡猾的自大狂还真折中!我心里叨念着,本公主这里,还记着八珍宴上您母妃的一笔臭帐呢! 几次他的黑马与我的马车齐行,想通过车窗与我搭聊几句,我却丝毫不给这骄傲的太子半点薄面。 某自大狂一扫爱理不理的死样,堆个笑:“押不芦花,饿了么?” “回太子,饿是饿。”某人手摸摸肚子,翻个白眼:“不过我想吃的,您恐怕弄不到?” “哈哈,公主果然幽默。”马上之人长笑三声,望向太阳,自比天高:“此处还在大都境内,就算公主要的是天上的麒麟之肉,小王也双手奉上。” “是吗?”居心不良地耸动着眉毛:“那我只说一遍。” “请。” 深吸一口气:“麻烦你水果披萨一个,切成十二块;扬州炒饭一份,多点葱花,少少盐,extra一个egg,打包带走!” “啊?” …… “公主在睡觉否?”某自大狂低声问车舆前的塔娜。 某人一骨碌翻起,掀开马车幕帘:“生前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 某自大狂绿了脸,故作镇定地从软袋里拿出个小壶:“小王的人连夜从宫里带出公主喜爱的马奶酒,是热一热还是……” “不要!”某人使劲咽了口水:“我看见就犯恶心!” “那小王扔了!” “别……”某人再一咽:“酒拿来,你下去。我又没说看见酒犯恶心……”拿过紧紧抱着当作宝,嘴里恶毒地补一句:“我是看见你才……哼,出问题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别一便秘就怪地球没引力!” …… 一来二去,他也死了心,冷脸贴热屁股的事情不是他所擅长,所以也故作不屑,行时并不多话,默默走在车马之后。闭眼假寐的我,对此虽然意外,更多的却是发自内心的暗爽。 从大都到齐儿站赤大约一百余里,中间还有四个小站赤,均有传舍,可供歇宿。各级来往人员及其从者的膳食和驿马的饲料,都有一定的标准。爱猷识理达腊贵为太子,随行而来无形间也提高了我们歇息时的被对待等级,单图这点,我就淡了遣他回去的心。 璇花,玉叶。 小窗外还飞着细碎的雪,爱猷识理达腊毕竟一娇贵之躯,这白茫茫的季节,在埋地龙的宫殿都还叫唤冷的自大狂,能有心骑马送我一程,我多少有些感动的。但每每想起他那自视甚高的样子、从来不把人放眼里骄傲神情,还有他和孟恩那些阴谋阳谋,多半也是他的鬼主意……哼,凭这些,我就气得再不想搭理他。 倒是在站赤大厅休息时,他居然几次屈尊与带队的总管成达谈起路线问题。原来这自大狂也是个心细之人,早料到黄河以南红巾军甚乱,朝廷几处城池失守,现在正派多军奋战,一直努力收复。战乱之处祸乱必多,路途之上,祸乱一多,要顺利到达云南实属不易。更何况是打着云南梁王之女、元朝廷公主名号,若是被贼军获察,还不一拥而上提了我的脑袋去邀功?!他俩你一言我一语,太子说得深远而现实,成达也严肃得连连称是,并无半点拍马的意思。 我在一旁悄无声色地听他们说着,开始是对自大狂分析之精妙滋生几分敬佩,后来听到“事关生死”,也不禁花容失色,顾不上对他“冷战”的戏码,也加入他们的讨论之中:“路途凶险,局势危急。依太子所言,莫非阿盖是难以到达了?” “非也,”爱猷识理达腊见我插话,目露欣喜,道:“要安全抵达云南,也非不可。小王这有两计,在朝廷之上不便多言,如今在此……” 那个男子立体的五官刀刻般俊美,整个人发出一种威震天下的王者之气,左右环视一下,大厅里随行之人面面相觑。我看出他的谨慎,接道:“都是自己人,太子但说无妨。” 爱猷识理达腊微微颔首:“一者,舍近即远。绕过战乱的河南行省,不直接往南,而是先往西走,经四川行省,至澧州路之上桑直司,稍做休息后,再南下至辰州路、天临路,最后到达云南行省,及至鄯阐。” 他一边说着,一边用纸笔草草画出一个路线图,我虽被那些古代地名绕得糊涂,但一听周围之人皆拍手称妙,想是不错的点子,也扬起微笑。 不等我们再问,他继续言:“二者,自齐儿站赤出,至云南一路,你们必须换穿……汉服。”爱猷识理达作为太子,说出这在理却不在情的话,显然窘得脸红,失了几分原有的桀骜,倒多了几分可爱。 只不过……话语结束周围也是一片不敢言的寂静。 “嗯哼,”稍尔,他调整过来,装没事的清清嗓子:“此事是以公主之安全着想,尔等也是明理之人,了解就好……不用记挂小王。 再看爱猷识理达腊,显是被我打击到白了脸,直直看着我说不出话来。脱下精美朝服的太子,身穿水墨色衣,拽拽的却哑口无言,还真像个犯了错的贵族阔绰少爷。 我忙做戏打圆场:“哎哎,太子之计真是太妙了!你看我一高兴就……”给自大狂个美美的笑,再竖起个大拇指,见他面色有所缓和,福了福身,抱拳又道:“阿盖谢太子之妙计!请受阿盖一拜!” 这自大狂最喜欢高帽子,又爱脸面,我这样一说,有了台阶,他自是高兴起来,却也不露喜色,仍是骄傲地说道:“免了。”斜眼看我收了礼,对他带来的侍从摇摇手:“小王乏了,引我下去休息。”起身走了两步,顿下,回头看了看我,又对在座道:“早些休息,明天还要赶路。” 目送他深色的袍子渐渐消失在站赤的深邃走廊,成管事极负责地又向我们重复一次明日出发的时间,整个过程有条有理毕恭毕敬。末了,我很适时的打了一个哈欠,隐晦地提醒大家睡觉的重要。 拖着疲惫的步子回房,过道的灯火早已不太明亮,模糊中一个黑影跳出,往我手里塞了一个小纸条。 “啊!”奇怪呢,我还没发声,才张嘴就有人比我先叫。塔娜的红脸吓得有些发白:“郡……公主,有人……” 我定睛一看还没看实在,哈斯又抢先说:“没事,是太子跟前的小厮。” “公主恕罪!”小厮机灵的眼咕噜噜转着,指了指我此刻攥紧的手:“小人奉太子之命给公主带了这个。” “纸?”我轻轻张开手掌看,“太子还说什么没?” “回公主……太子说……不要给别人看……” 死一般的寂静。 乌鸦飞过…… “诺。”抹掉头上的冷汗,我挥手打破安静:“下去吧!”十一个字写得方方正正,典型的自大症综合患者语气,又带着些许淡淡的苦涩—— “我不在乎你对我的不在乎”。 oh yeah,由于文文是历史性并非架空,写文的过程中偶经常翻阅脱脱的《元史》,所以之中难免有一些生僻的东西。所以从第二卷开始作者会时不时的在文后开一个“侧妃讲坛”,简要地介绍一下文中的东东。 第二卷开始女主的行程中常提到一个词,“站赤”。《元史·兵志》载:“无制站赤者,驿传之译名也。元朝驿站制度是当时世界最先进的信息传递方式,站赤的主要任务是供应来往使臣的生活所需与交通工具,同时运送进纳的颜色丝线、酒食米粟、缎匹、鹰隼等御用诸物。此外,站赤大多有急递铺兵,是为传达四方文书而设置的。 第二十二章 驭马口笛 自从大队的隐忧被爱猷识理达腊一语道破,大家的心结解开,整体气氛都活络了不少,一行十余人互相交谈也更多了。哈斯和吉子常拌嘴,你一言我一语,哈斯那嘴可叫一个厉害,放到今天,电视剧《快嘴李翠莲》都得改成《快嘴哈斯》了,压得平日颇为滑头的吉子半天冒不出一个词,急了就用蒙语叽里呱啦说一通,逗得我哈哈大笑。 站赤内的一番刮目相看,还有他骄傲得誓不妥协的字条,令得我也不再对他阴阳怪气抑或冷漠。车马停歇之时,他经常送来手炉和参片,即使总是那副高不可及的臭样子,我也笑颜如花地说着“谢谢太子殿下”。我时常自我鄙视,他听得尤其痛快。那种媚俗的恶心,能顺利呕倒除两个当事人以外的其他所有看客。 冷漠的夜起先不从,后来也被我生拉活拽进马车里,与哈斯塔娜一起,四人同座。即使她总是一副黑衣中性打扮,即使她的身份是保护我的死士,即使她总不苟言笑……但再怎么说,她也算是女眷。寒风呼啸里,怎能和那些大老爷们儿在外面骑马呢? 神秘的夜,终像一块化不了的寒冰。马车颠簸中我们打瞌睡,她总保持警醒,从不懈怠;醒来之后,我曾试着和她搭讪打趣,机警之余她虽一一回答,却不轻易笑。 我虽挂记着孟恩,不敢表露,那金银指环的定义、那孟恩与我相约的那个关于高丽的秘密,只能藏在心底。梦想就好比一个鸡蛋,不及时孵化,就会腐烂变臭。我自认自己的两辈子,都不会有那种能左右男人的能力,也没有剥夺别人做梦的野心。 等待,是一生最初的苍老。唯今之计,就算是坐以待毙,我也只能同那性格迥异的另外三个女子,坐在着四四方方的马车里,走一步算一步。 “停……”我突然一声喝令,赶马的霍斯勒连忙止拉住缰子,马车一个急刹车快冲摔了正打盹儿的塔娜。 我定定神,掀开帘子往后探,看见爱猷识理达腊已经夹了马肚子过来,便撒娇般说道:“太子,阿盖坐马车坐得累了,今儿已经霁了雪,我看这地儿风景不错,想下来歇歇。” 我才没工夫和自大狂撒娇,只是忽的觉得孟恩也许很快就会回来。所以现在我大可拖延时间,多一刻是一刻,许就那么拖着拖着,哪一天他真的会骑着梦里那匹枣红色骏马来找我…… 见爱猷识理达腊不动神色地看着我,我顿时有点毛骨悚然——突然有此一着,莫非他已察觉我的心思?正欲开口敷衍补充说,自己头有些晕什么的,他又是一夹马肚往前小跑,生生打断我的台词。 太不给面子了吧!这人眼睛是不是长头顶来着?我心里一边鄙视一边嘀咕着诅咒自大狂,谁知几句带着威严的命令还是被风刮到我耳朵里了:“前面停下!带队的成达听着,公主坐得累了,要休息……” 薄薄嘴唇发出的喝令,是威严中加入了一丝不羁。 这自大狂,连贴心都要做得那般冷峻。 队伍在空场上止了步,大家也各自舒缓自己,喝水的喝水,喂马的喂马。我没有什么胃口,胡乱咬了两口哈斯递过来的粟米膏,就匆匆掀开布帘往下跳。 “你喜欢雪么?”我冲自大狂头顶的紫金冠问着,反正这人眼睛长在脑袋顶。 “说不上喜欢,但也不讨厌。”他走近几步,踩得脚下吱呀作响:“它妆点万家清景,它亦使孤客归途阻绝。什么东西,有好,便有坏。” 任何事物都是双刃剑,这是基本的自然规律,不可避免。我深谙此理,赞同的点点头。下了马车之后才发现,刚才作为借口的“休息”,原来是这么重要。脖颈有些酸,微微做了几个拉伸动作,已能听见自己筋骨“咯吱”的声音,腰背也酸得不像十四五岁少女的身板。摸摸空身跟着马车走的那匹我的专属坐骑,它蹬蹬蹄子又是冲我打了几个响鼻,眼睛眨巴着,倒是有点对我特有的娇憨。 也就着小东西有这样好的待遇,心里想着,不知什么时候夜已经凑过身边:“马是匹好马,却上了鞍没有人骑,行路也不让驮物。” “萨仁乃是公主的坐骑,只听公主一人的话!”塔娜听夜这么一说有些不服,抢先应了过去:“别人若是上了它的背,千万是会甩下被蹄子踏了的。” 塔娜说的虽然听起来霸道,但倒真是实话。从我第一天认识这马以来,就看出其性格之烈、脾气之倔。连对它最初的主人孟恩上,都不给半点薄面,却偏偏只对押不芦花屈服。 个性十足,好一匹奇怪的马儿! 夜不语,笑笑地捋上额边垂下的头发,似乎并不在意,双目流转,只是前后踱步环绕,细细观察着萨仁的举动。哈斯见她并没有收回前话的意思,还一副理所当然,更是看不过去,接着塔娜言道:“夜姑娘,塔娜所言不假。萨仁乃是蒙古马和大宛马的混种,要论品质之精,驯服之难,大都之内,无出其右。” 这么说来,敢情它还算个“大都第一马”?原来萨仁兄来头还不小,怪不得它脾气如此之倔,与那“当朝第一皇储自大狂”,到是挺有几分相像。哈哈,自大狂要是知道我拿畜生与他做比,是不是会被气死。我偷偷瞟着踱远了些了的爱猷识理达腊,越想他们独有的高傲神情就越搞笑,不觉察间心里的笑已经漾在了脸上。不清楚我心中所想的人如果见了,定会以为我是借着哈斯塔娜的夸赞,而洋洋得意吧?! 忽然之间,夜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拿出一支一寸长的口笛,放到嘴边轻轻吹起。那口笛银光闪耀,短小精致,在夜的唇畔发声,其音远而高细。人耳听不出什么特别,却看见整队的马都有了明显的反应——包括在我掌下撒娇的萨仁,顿时竖起耳朵,一致把头转到夜所站的方向。我心里一惊,忙缩了手,又听夜似乎改了口笛的节奏,一长一停,所有马开始烦躁不安,蹭着蹄子甩着脑袋,顿时尘土飞扬,嘶啼声不绝入耳。就连树边太子训练有素的那匹黑马,都有挣脱缰绳的趋势。 夜继续吹着口边那抹银色,笛声飞转。深灰色的衣袂在风里自由地扬起,我似乎能听见她身后有白鸽扑腾翅膀飞翔的声音。她似乎沐浴着自然的神力,眼帘轻轻垂下,却未完全闭上,怡然自得。我们不及享受那特别的笛声,却早已被这一景观惊得目瞪口呆,面面相觑。微风轻拂,竟有一种随风而去的感觉。 忽然,成达面露怒色,大喊一声:“夜,快快停了,不得放肆!” 夜听闻,神色稍显尴尬,才放慢了口笛的节奏,变得十分舒缓。笛声拂过,只见马们才站定,垂下眼了,心悦诚服地颤着睫毛。 一切即将回归平静,笛声就此停止,夜将口笛收入腰间,双腿跪下:“惊动了太子和公主,夜甘愿受罚!” 我看先前自大狂看得诧异的样子,喜怒难测,生怕加罪于她,便连忙抢话应道:“哪里哪里,何罪之有……今天看夜姐姐驯马的神技,倒是让阿盖长了见识。”说罢又伸手拉她起身,又转过身小心翼翼看爱猷识理达腊的表情。 好在他也不算蛮横,看我收了惊,也没在梁王派来的一行人中摆架子,只是摆摆手言:“罢了!” 看我们都没责罚夜,成达、吉子与云南武士他们方缓和神色,倒吸一口凉气。 嗯……她的身后,总散发着淡淡的悠悠的清然的自然的檀木香,我言笑晏晏,看向夜的那片黑灰。冷峻潇洒如此,利落神奇如此,水灵秀气亦是如此……这样的女子,如何不让我心里暗暗佩服! 过去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表演,不少精于马术之人在比赛上的“人马合一”,让人啧啧称赞,却也知道是平日辛苦训练而得,从未知道世界上竟有夜之口笛般,如此奇妙的驯马工具。那精巧的口笛在夜的朱唇下一吹,居然能与马匹轻松交流,实在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而夜这个奇女子,到底身怀多少绝技,到底有多高的武艺,能让梁王放心贴身保护我?她的神秘,越让我好奇了。 后路“哒哒”的马蹄声后,一着轻甲的小元兵翻身下马,向爱猷识理达腊耳语几句后又匆匆骑马回奔。太子每日与大都保持联系,均靠士兵和快马通信,我们倒也见怪不怪。大家休息得正是惬意,有说有笑,我正想拉着夜,听她聊聊这口笛、马语的来历什么的,却听见一句依旧冷峻的号令:“上马!准备出发!” 气氛一下子又陡然严肃起来,成达翻掌,众人亦得令整装跃上马背。那些马儿似是感觉到一丝紧张,耳朵竖得笔直作听令状。 究竟是什么事情,让刚才稍微缓和的行路气氛又开始急促?已经跳上马车的夜伸出一只手,拉我跨上车舆。我欣然递过手去,脑袋却不禁回转,望向那发号施令的男子。 爱猷识理达腊在黑马之上,腰悬长剑,高傲依然。 白雪映衬下,他邪魅的脸庞,满是凝重。 额,连续两天收藏为0了……心寒ing。 第二十三章 停靠回转 斗银龙,飞琼屑,大都外被雪滤过的空气不再奢靡。 齐儿站赤,夜凉如水。 不愧是深受朝廷重视的,行政区交界处的大站赤,这大名鼎鼎的齐儿站赤,不论从规模还是装潢,都比先前我们停留过的站赤气派很多。厢房、食宿、马厩、临仓等一应俱全,布局整齐合理,主次分明。站赤中还设置了大规模的官方邮驿,往来忙碌而频繁,沟通着中央和地方及地方间的联系。连不乏行路经验的成达,到了这个站赤,也止不住赞叹。 途中自我“合理要求”的休息之后,再无半次停顿。队伍在爱猷识理达腊的一声喝令下,马不停蹄地赶了整整一天路,终于在天刚刚擦黑之时,到达齐儿站赤。 望着一匹匹疲倦的马儿,眼帘垂得老低老低,是无力还是无奈,我和它们都已经分不太清楚了。依原定的计划,从明天开始,我们就将与爱猷识理达腊一行告别,整顿行装,向西绕行至云南。 舟车劳顿了一整日的我,本已被疾行的马车颠簸得骨头散架,累到不行。大吃大喝了一番,又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该惬意了吧?可真到了这月上树梢之时。 白天那小兵报信之后,爱猷识理达腊顿时郁结的面容,不止一次出现在我脑海。虽然他只字未言,虽然他已极力掩饰,但最后一天无歇无休的赶路,以及几次我与他四目交接时,他的目光闪烁,无一不反常到了极点。 直觉告诉我,大都一定发生了什么事,什么大事!而且,也许,正与孟恩有关。 腰酸背疼结合心事重重,嗅了大半天的伊兰香味也无济于事,我怎一个心力交瘁了得,如何能得以安睡?遣了哈斯塔娜下去睡觉,自己却溜出房门,索性在这齐儿站赤的小别院里散散心。 孤高,皎洁,冬末的夜空,似乎更为高远。走在别院不规则的池沼旁,寒冷来得没想象中那么猛。我抬头望着月儿,心情却难以如它般宁和。所有的秘密都是有重量的,只是在这千钧一发之时,我才倍感沉重。只怕到鸡啼后分道扬镳,只落个“难得糊涂”,其他什么都无从得知了。几经思忖,我咬咬牙,厚着脸皮硬是踱到了爱猷识理达腊房间前,见窗纸还透着鹅黄色的光,许也是未睡,就大着胆子,轻敲木门。 “何人?”自大狂语气中带着傲慢和不耐烦,在静悄悄的夜里居然威慑得我伸出的右手有些发颤,生咽了一下口水,稍尔才吐出四个字:“太子,是我。” 房门打开,逆光正对爱猷识理达腊深褐色的袍子,他探出头左右一瞥,拉我进房至塌子边坐下,方开口问道:“阿盖公主此时造访,是为何事?” 门口连一个侍卫都没有,这么晚了他也没换寝衣睡觉,想来自大狂早就料到我迟早会憋不住去问他,才有刚才一系列反应,没有多大诧异之色,直到关上门才发问。我故意不接话,只是楞楞看着他,猜想这城府极深的太子该被我楞懵了,哑然失笑。 他见状一甩袖子,并不露什么神色,只是踱步转过身去,留一个英冷的背影:“向来缘浅,奈何情深。临别之际,公主莫非改了主意,要跟了小王?” 真是自大狂,连找托辞都找那么臭屁的借口,心中虽有气,却只不紧不慢地说道:“太子殿下料事如神,既知阿盖会来,又何必找些不实的托辞。今夜打扰,我只想问几句话,问完便走。” “哦?” 爱猷识理达腊仍然背对着我,不泄露半点神情:“请说。” “大都之来报,可是和高丽战事有关?”见他连脸都不转过来,典型的“不给面子”,我也没了耐心,直冲冲问出来。 他似是来了兴致,转过身来,嘴角微微上扬,踱到我身边坐定,也不直接回答:“这棋的最后一步,还是小王赢了,公主到底还是沉不住气,不过,比我预料的时间,迟了很多。”顿了几秒,见我不应,换了个口气问道:“小王披两肩月色,裹十里冬风,送你至此是为何?难道只是圆父皇与梁王之君臣之礼……以公主之见,孟恩与你之约,可否瞒得过我?” 什么?难道他一直就知道,孟恩会带我走的?心寒得像块冰,从十一月开始,所做所言皆小心翼翼,连思念都丝毫不透露,现在看来,我的可笑与掩耳盗铃的愚人,有什么两样? 然而他面容镇定泰然,却没表露半点怪罪之意,仿佛我们的所有都在他的掌握之下。 孟恩与我,都成了演员,但却并非自导自演,真正的导演,是爱猷识理达腊而已。如今他这么一说,那口信的消息定是与孟恩有关,而且,与原定的“计划”有关。一连串假设激得我快没了底气,只得自己叮嘱着,饶濒,此刻,万不能乱了阵脚。 定了神,目光也不躲闪,自认看着爱猷识理达腊的神情已自若,方启唇言道:“是吗?那今夜我若未至,又当如何?” “小王在想……”烛火闪动下,伴着轻笑,爱猷识理达腊玩味的看着我:“想那被囚于天牢的败军之将,该怎样和眼前的可人儿,双宿双飞?” “天牢……战败……太子,孟恩,这是为何?”一连串的语无伦次清楚地告诉我,这一惊,生生是吃到心头了。 原本脑海中浮出孟恩凯旋的样子,是幅色彩浓烈却让人倍感清新的画,过去作为画师的我,不自觉地用明快的有张力的线条,勾勒出他从男孩蜕变为男人的轮廓,任何人在他周围,都如野草般脆弱,不堪一击。可是现在,那副画随爱猷识理达腊的话,消损崩落,和着我的双眼一齐泛起雾气磨灭,泪珠决堤。 爱猷识理达腊眉头忽然结成一团,脸上刀削般的轮廓更为锋利,语气也突然变得极为严肃:“此行看似我军占主动,孰知恭愍王早已埋伏精兵于鸭绿江边……孟恩旗下,溃不成军,仅有十七骑,逃回大都,均已打入天牢。” 自大狂的几句话,却像是无数只蜜蜂飞进我的脑里,蜇得我木然。蒙古军队,不是以骁勇善战著称么?成吉思汗曾有豪言,“要让青草覆盖的地方都成为我们的牧马之地”。可如今,为何一万多精兵竟会被打得如此惨败?而这样的时运,为何,要落在孟恩并不厚实的肩上?!我淡淡地听,淡淡地摇头,没有很大弧度,却甩出更多的泪水,书香中文网吐出几字:“那么……孟恩会如何?” “这个……来报之短,小王不得而知。”爱猷识理达腊站起身来,心事重重地来回踱着步,发出靴子囊囊的声音,低声道:“仓促行至齐儿站赤,为的就是节省时间。待翌日与你们道别,再掉头回大都,一观事态。” 如此,若是一别,也许就再难看到孟恩,看到在这个世界,于我最重要的人了!限于对历史知识的空白,我不清楚元代朝廷会怎么处置败退的军队、将军。就连孟恩会不会因此被处死,也是我不得而知,也没有勇气问出的问题。这个通信不发达的年代,就算连太子,也只有亲临大都,才能知事,而我呢? 虽怕看到孟恩枯槁的形容,却不甘与他永别,敛了失态的悲伤,唯今之计,我只有抬出那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做求:“当日太子曾言,对与孟恩之交换,有愧于我……如今阿盖有求于太子,是否可相抵?” “公主有‘求’,小王自应义不容辞。”爱猷识理达腊摇着杯中的茶汤:“可事情若是小王无法做到的,又当如何?” 不顾他试探的假设,我强忍住泛上鼻头的酸楚,开门见山:“阿盖想悄悄跟随你回至大都,见孟恩一面。” 他不动声色地看着我,目光如炬,然而眼中的火焰像是被我即将流出的眼泪浇熄,里面只剩一片空洞。 “诺。”爱猷识理达腊最终闭上双眼,一口应下。 我舒开阴霾,心脉恢复正常的跳动速率,不料他又恶心地吐出个“但是”。 我心里一梗:“但是什么?” “但是,此事不可声张。”他像沉睡的兽一般猛然睁开眼,表情像国子监说教的先生一般,及其严肃:“公主得着侍从服,完全听从小王调遣。” 我听后心里一轻,答道:“这有何难?自当如此。” 爱猷识理达腊颔首,拿出一套深蓝色夹棉的侍从服让我换上,自己出了房门,遣贴身的小厮做站赤的打点。 镜子里的人儿麻利地把头上的小冠解下,辫子散了又紧,青丝绕成了简单的髻,不大不小,刚好能藏在元兵高高的帽子里。嗯……脸有些张扬,皮肤白得不像男人吧?我左右看看,只得蹲下沾了地上的灰,连忙往脸上抹。这般景象,倒让我想起《再生缘》里女扮男装的孟丽君,只不过,没有翩翩公子哥的潇洒,我灰头土脸的样子,更似初入伍的小元兵! 换好衣装出门,外面又是白茫茫的世界,铅灰的云早已把先前的明月遮盖得无踪影,大片的雪在漆黑的天空肆意飞舞。 我迈出脚步正往前跨,忽然一个余光看见,门外的女子微启的唇瓣吹出淡淡的白色雾气,颈上系的单颗珠子散出奇异的光。 夜直对前方,头微微垂着,恭敬却不谦卑。她蹙了眉,震肩拦出一只手臂,低低说道:“属下奉命贴身保护公主。是去是留,枝节错综,公主请勿独自前往,为难属下。” 这……可如何是好?我正不知如何作答,目光挪向别处,却听见爱猷识理达腊的声音威严而平静:“小王正愁届时该如何送郡主归队。” 他踏着积雪走过,嗖的按下夜的手臂,坚决而不显失礼:“既然你来了,就去领套侍卫衣服,护着你主子!” 分割分割,十二月的第一天,“侧妃讲坛”开始咯,今天说说元朝的蒙古帽子。 因为有关元朝的电视剧少到可怜,所以大家难免会对文中提及的装扮有些陌生。元代是由蒙古人统治,所以元代的服饰也比较特别。夏天也戴软帽,冬天则戴毛皮制软帽或毡帽。 蒙古人多把额上的头发弄成一小绺,像个桃子,其他的就编成两条辫子,再绕成两个大环垂在耳朵后面,头上戴笠子帽。所以像文中提及的孟恩啊太子啊,不是那种长发飘逸的帅哥,而是梳着辫子的,汗……另外,像是阿盖从白节戴的姑姑冠(又称罟罟冠或顾姑冠),是元朝贵族妇女常戴的高高怪怪的帽子,这种冠一般冠体狭长,有的两三尺,有的四五尺,“江南有眼何曾见,争卷珠帘看姑姑”,说的便是这种姑姑冠。这种帽子样式夸张,不方便平时生活,像金庸笔下的赵敏,也是在与平南王大婚时才戴。 昨天看家读者童鞋给我的留言鼓励,感动得几乎临表涕零啊(被人一砖pia飞:不要这么夸张好不好!某人:几乎,偶说的是几乎)。谢谢各位继续关注阿盖的故事,并给偶留言交流喔。(抓一大把米下锅了……)偶会每日定时更新,做个乖乖的全勤作者。 第二十四章 远离悲伤 慵懒呼唤风将行,摸索半个时辰后,小厮已在暗中通报完毕,众人悄悄聚在院口。好在一行都是梁王或太子的心腹之人,见爱猷识理达腊下令,我又去意已决,也倒通情达理,言行皆低调非常。 要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站赤之内,只能说是阿盖公主染了风寒,歇息三日再西行,且行路尽量放慢速度,在树干或墙壁留下标记,待我与孟恩相见后,又与夜一齐,骑快马日夜兼程追应他们。 “沿路标记,单书一个‘梁’字如何?”爱猷识理达腊身后那机灵的小厮许是刚来不久,如此冒失插了嘴,引得一片旁人鄙夷目光。 “黄口小儿,”成达斜眼瞟过那小厮,沉稳的语气隐约有些轻蔑:“若真为你所言,岂不是向红巾反贼道曰‘此地无银三百两’?” 爱猷识理达腊面色铁青异常,虽未言语,眼神凛冽得好似吃人嗜血般恐怖,瞪向那小厮。小厮自知犯错惹了怒,掩口速速退下。可怜的孩子,惊慌失措,私下许是又要受罚了! 气氛尴尬异常,那感觉之寒与冬夜的温度不分上下。拾起足边木棍一根,我弯腰在雪地上写着:“太子、成管事,你们看,这个标记如何?” “这是……”爱猷识理达腊应声低头细细端详:“不像是公主随性所写,笔画清晰,倒像某类文字。” 心猛然一跳,我瞥过自大狂凝墨似的眼,这小子脑子还不算难使:“这是阿盖闲来无事时涂鸦的标记,一来二去看得熟络,写起来就顺手罢了。”饶濒你就信口胡诌吧,总不能说此乃这个年代只有我能看懂的记号——英文字母“阿盖”的缩写AG吧?对太子轻挑的眉头视而不见,我诚意无比地对成达说:“若是可行,就请成管事依样画个参照,以此为记。” 成达垂头诺了,便唤人拿出纸笔记下。我拍拍胸口,好在众人也未在意,从大都到云南,本也要三个月的时间,何况现在决定绕行,怎么着也得四、五个月吧?!几日耽搁,我想,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许是哈斯塔娜从来都是伴在小阿盖身边,这次出行要分开,我带的却是夜。站赤门口她们送别时塔娜居然一下子哭出声来,嘴里呜咽嘟囔着几句模糊的句子:“公主可要自个儿照顾好自个儿,天寒地冻的……多披件袄子吧……” 我回转止了步,再看哈斯,也是红了眼睛。毕竟相处了半年有余,喜怒哀乐,她们都一直在身边陪我,虽有点隔阂,但有人相依,毕竟温暖不少。如今这两个丫头,生生勾起我几分不舍的心,见天已擦亮,不能耽搁,只得佯怒嗔了几句,却也装得满眼朦胧着泪雾。 “不哭了,又不是再见不到我……哭了还晦气呢!”我撅嘴换自己方式安慰着,塔娜抽出帕子拭了泪,哈斯也点头转身牵马去了。我才想到一个重要的问题——萨仁虽然听我的话,但毕竟我生平只骑过一次马,平地走路勉强能坐稳,待会还骑马快奔呢?第六感明明白白地告诉着,我铁定会洋相到从马上颠簸下来!天哪,这该怎么办?! 爱猷识理达腊与他随行部下都上了马,夜也挑了匹黑色鬃毛的蒙古马,轻灵地跃到鞍上。我却站在萨仁旁边,踌躇自己待会儿该怎么个“奔”法,深锁了眉。任萨仁又是讨好又是打响鼻,我只是手拉着缰,迟迟不动,额上早泌出细汗来,想来在冬夜也格外惹眼。直到所有人都齐刷刷把不解的眼神投向我,我才憋红了脸支吾出一句:“我……月信来了,那个……” 哎,押不芦花公主的一世英名,断送在我饶濒为了搪塞的“大姨妈”事件上,惭愧啊!我正窘得七荤八素的,垂个头用靴子蹭着地上的雪,只见爱猷识理达腊从高头大马上伸过手来:“上前面来!” 抬眼正对他桀骜的眼,也许是脑子里说着真的没办法了,也许是他理直气壮的态度让人无法抗拒,我听后只是应了句“诺”,遍低头垂了眼,递过手上了马,并了腿坐在他宽大的马鞍前端。他见我坐稳,又转身对夜:“公主的坐骑你来骑,回来的时候比较快。”待到出发我招手与齐儿站赤的人们告别,却听见爱猷识理达腊低沉的声音与我耳语:“马跑快时,我会把你环得很紧……” 现代思想本来要开放很多,与男子共骑一匹马并没什么,可现在自大狂这么暧昧地一说,我只感觉身后冒着白气的呼吸、马儿奔跑的颠簸带来的碰触,还有跑在前面的夜几次不经意的回头,都让我心跳加速。风呼啸从耳边掠过,夹杂着来自爱猷识理达腊暧昧的意味深长,更多的确是心底对天牢之中孟恩浓重的不安。定了定神,忐忑得不敢多想,紧紧地抓着缰绳的一部分,只盼马儿载我,离你越来越近。 马蹄哒哒,踏走我所有的困意和疲惫,拖动思绪的烟尘奔向迷宫般的大都。 爱猷识理达腊的双臂,似乎男子有高半度的体温,紧而有力。 铅云阴霾在头顶之上,我已是无力计算行过多长时间,许是快要下大雪了,忽的云里又落着细细的霰,爱猷识理达腊把眉皱成立体的角度,呼啸着让大家随他走了条小道。除中途下马吃过一些酪子和饼子,就再未休息过。腰背酸痛,我一边用力攥紧缰绳,一边拼命撑着昏昏欲睡的脑袋,余光扫过,各匹马上的主人都未露倦色,不禁汗颜,心里着实佩服这个马背上的民族,更佩服夜这神奇的女子。再一回神,爱猷识理达腊的马已在一个小巷口来回踱着碎步,后面跟来的随行跳下马来,牵过爱猷识理达腊的马头,来到一个大木门的院落门口站定。 爱猷识理达腊下马推开门,夜也已经扶着我的胳膊跳了下来。我正感觉腿坐得有些麻,探下身揉着膝盖,就听见自大狂惯有的不留余地的命令传来:“快落大雪了,公主身份特殊,你们现在不便进大都,就先待在这里……”他边说边回转身,见我弯着腰半天没挪步子,便二话不说拦腰抱我进了院,径直走到屋子的软榻上放下。见随从和夜他们也已跟了过来,接着道:“这是我过去买的空宅子,离都城不过几里路,没几个人知道。待小王先回宫探看,再与你商榷。” 他不再仰着头,袍子袖口的纹样随动作摇晃,踱到桌边,翻开扣着的杯子,似是想起什么,又说:“德鲁,多烧点水,备上菜来。你们也下去休息,带夜姑娘到公主隔壁的客房歇了。” “遵命。”叫德鲁的侍从行礼得了令,对夜做了个“请”的手势,夜见我轻轻点了头,便大方地随着他们退下。我自感腿脚已不酸麻了,从榻上放下腿来想站起走两步,自大狂却自作主张又来干涉:“公主从未如此远行过,再多歇歇无妨。” “……是,小的遵命。”我一看自己的侍从服,想起曾答应过“一切听他调遣”,只得收过腿好生坐在榻上。自大狂听我这么恶搞的一答,也不说话,欲抓狂般阴下脸。背过身子,稍微停顿了下,又踱到窗口,掸了掸灰,撑开窗就听见大雪下得沙沙作响。我对他又是一个刮目,过去只看他那副目中无人的死样子,以为他就会摆臭脸。原来这娇生惯养的太子,也能识得天气变化么?见他已转过身,只得收了心中的想法,为打破安静的尴尬,装孙子般无话找话蹦出句没脑子的话:“喔,好大的雪……” 说罢,我自己的额上都浮出三条黑线,也不知为什么就只弄出这样一句弱智的话来,与言情剧里天真的女主“太阳啊,为什么这么大”那样的,有什么区别啊?!好在自大狂没像预料中般,弄出鄙夷的神态,只是淡淡地关上窗:“待雪停了,小王就启程进宫,一有消息,便第一时间安排……公主,请耐心等待。” 说完只剩下沉默,他停顿只一秒,便自行开了门,头都不回的走了。我口中一句“阿盖送太子殿下”才吐出半句,就生生断在门外的雪声中。 醒来睁开眼四处看了好大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是睡在爱猷识理达腊的宅子里,却已不是最先坐着的软榻,而是暖和的雕木大床的棉被之中。翻身起来,看见自己还穿着侍从服,就自顾穿了靴子,草草洗了个脸,开门寻夜去。宅子不大,绕了一圈都没见半个人影,心里就有些发毛。正纳闷自大狂他们是走的太早了,还是我自己累得睡的时间太久了,却听见有柴火烧得猎猎作响,寻声推开院子边一扇半掩的门,见仍穿着侍从衣服,却未戴帽子的夜坐在小凳子上烤火:“公主,你醒了?” 我边点头边拿了个凳子坐在她旁边,或许是火烤,或许是在冷清之后突兀地看见相识之人,只是忽然感觉很温暖,便开口问道:“这宅子里没有别的人了吗?太子他们什么时候走的?” 夜头也没抬,骨子里只透着冷冰,拿一块柴把火凑得更熊:“天刚擦亮他们就走了,宅子里没别的人,也没多少东西。”说着,又递过一块用木棍串着烤好的肉:“刚猎的兔子,公主多少先吃点……” 由心底浮出甜甜一声:“谢谢。”接过兔子肉,扑鼻香味儿已是把我的肚子催得咕噜作响。咬下一嘴,又嫩又香,心里好生欣慰——有夜在真好,如果让我一个人在这样的宅子里,一定会害怕的吧!而且,我从第一次看见她,我就知道,夜的内心,并不像表面那么冷冷冰冰。 “夜姐姐的的功夫果真了得,这茫茫雪天我许是连路都走不稳,而你却能猎到兔子。”由衷地赞叹一句,心里实在很佩服,这样的女子,现代社会我也没见过几个,“敢问夜姐姐的武功,是何处习得呢?” “属下很小就被王爷收留,一身的拳脚功夫,也是王爷所请师傅教的。” 夜虽然一直只是看着烧得噼啪作响的柴火,却难得地被我打开了话匣子。最让我欣喜和意外的是,慢慢我才发现,从泪眼告别大都开始,今天居然是她说话最多的一天——只是每句简短得不像寻常女子般而已。我在她的讲述下,看到一个自小流落街头的女孩,被刚任职于云南的藩王收留,为的,只是那灵动绝望的双眼。得以葬了父母,在合墓上撒下最后一把黄土后,额头磕出了血。之后,得单字“夜”为名,在西山的老师傅那儿苦练武功,只为报答恩人。二十年来,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很少说话…… “属下之命,得王爷所救,誓死听命于王爷。”夜的最后这句话,铿锵入耳。她平淡得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字字句句的朴实,自始自终都没有一点感情。我强忍着满眼的氤氲,想象何种苦难把一个本应多情的女子折磨至此,不可捉摸,带着无法调和的缱绻决绝。 在我眼里,夜是一把出了鞘的宝剑,比寻常女子多出的不仅是冰冷,还有尖锐。 元末的这个世界的一颗颗人心,远比我想象中复杂和寒冷。冰冷如此的夜、为梦想折翼的孟恩、深居宫中,偷偷为丧子哭泣的忽都皇后……还有多少人的故事,凄凉得让我心痛?书香中文网缓和,才平静了刚才翻越起伏的心,只想赶紧结束这个本不该提起的话题,带这个坚强的女子,远离过去。 “夜姐姐,以后,我都一直唤你姐姐吧!”我想,我应该微笑。站起身,把半掩的门推得大开,伸手垃起夜:“吃饱了,我们出去走走。” “嗯。” 夜嗓子里轻轻一声,应的虽不响亮,我却清楚听见了。我不是神人,制造不了太阳,我所做的,只是驱逐遮蔽的阳光。只想时刻提醒自己也提醒别人,要努力的去远离悲伤,要用尽所有的去爱那些爱着我们的人。 然而,只有幸福,才是驱赶悲伤最好的武器! 夜,你知道吗?这一刻,我是如此迫切地希望,你能幸福。 第二十五章 险入天牢 有些事情,不知道是不是恶意的巧合。 自从穿越到这个世界,我要么住在小院子,要么就住延春阁,好像是很自由的被软禁一样,对于射手座超级追寻自由的我,令人头疼又无奈的打击,莫过于此。 “能闻钟鸣,此地去都城应是不远罢?”黑暗之中,夜望着远方的点点灯火。 “嗯……钟声?”我茫然,努力回忆钟和大都有什么关系,灵光一闪:“对,那里有个写着‘中心之台’的石碑!钟在有个什么什么楼上!” “……是齐政楼,”夜若有所思的口吻变得很无言:“乃都城之丽谯也。” 从来没什么机会在外走过,像这样说起地名路线什么的情形,我一概是一问三不知。在夜看来,我是一个分不清大都东南西北的地道“大都人”,夜从云南初次到此,除了能说出几个成达经常挂在口上的地名,说到路和方向,也是一头雾水。 我无耻地认为与她是半斤与八两,谁也不比谁少路痴。然而越是心急还越是没办法,脑里总回放出临走前的那句话——夜站在回廊下,一袭黑衣与周遭的白雪把她清秀的面容衬托得更为凛冽,寒风呼啸中,她的话语像寒刺冷入我心:“公主回都,属下自当誓死奉陪。然则世间没有永远的相聚,却是有永远的别离,还请公主深明大义,待完事之后尽快返还。” 是啊,“古来征战几人回”,孟恩的北上,毕竟是要与高丽兵刃相见的。不知道是不是陷入感情中的男女,脑筋都会莫名其妙少一根,我总在孟恩的潜移默化下,把这个事情想得太简单。我的脑海里只有过云朗风清,却不曾有马革裹尸;他的希冀里只有光辉凯旋,并不想仓皇逃回……我们的天真蓬勃到可怜,那种无知不比襁褓中的婴孩少,总是想当然的,却没有半点阅历。 哎,事已至此,还能如何呢?我只能于此徘徊,默默祈祷,无聊地在宅子里晃悠了不知多少圈,又绕到马厩旁看夜喂马。萨仁自那次受了夜一番口笛的训导,性格似乎成熟很多,对旁人再没使过性子,对夜更是言听计从。除了没冲夜打响鼻,那种亲昵的姿态马上就快超过过去与我!我看着这偌大的马厩里,一匹精神抖擞的小白马,茕茕孑立却并未形影相吊,那种气氛,就像她俩在交流一般神奇。 一马一人,目露暖意,那是在寒冷之中恰倒好处的和谐。 想到过去在书上看过有和狼交谈的“狼孩”,有用萧笛之声与小鸟合音的奇人等等,不免好奇问道:“夜姐姐莫非真是有与马儿沟通的灵力,或是有精通马术的师傅教导?我看这骄横的萨仁,渐渐都转了性子了。” “除了属下爹娘留下的口笛,再无人传授他法。”夜的语气淡淡,却没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傲慢。 说到她早逝的家人不是什么好话题,不便再问,我只是心领神会地点头。夜仍是耐心地调整着马的挂饰与缰绳,并没有什么话要说。沉默之余,却听“吱呀”一声大门自动一开,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是爱猷识理达腊还是什么不速之客?若真是爱猷识理达腊,又会带来什么消息?任我思绪烦杂难纾,那门却只是开了一半,便再无动静。我惶惶望向夜,夜只做了一个“不要说话不要动”的手势,然后挡在我前,探步向大门走近。离门板约有十寸距离时便站定,稍尔一个纵身,轻轻跃于围墙之上。看得我那是一个目瞪口呆:这就是传说中的轻功么?! 夜在围墙一瞥,就转身跃下,从容向我的方向走来。我心中满是莫名其妙却不敢开口问,一眼疑惑也在那冷艳的脸蛋里得不到回应,郁闷之余只听见一阵拍手之声离耳愈来愈近,和着那肆无忌惮的声音:“夜姑娘果然好本事,智勇双全,小王佩服佩服……” 自大狂!又是该死的自大狂在搞鬼!怪不得夜从围墙上跃下后满脸的表情只写着两个字——无言。这种非常时刻居然被人恶搞,而且还是哪个讨厌的自大狂!管他是太子还是太阳,我现在寄人篱下,却只能做敢怒不敢言的小白兔:“我说太子殿下真有雅兴,今日有何赐教呢?” 其实画外音是在唠叨:“我说自大狂,你在本公主前你小样耍什么花招,你自作聪明,你无不无聊啊你……” 那棱角分明的脸玩味般一挑眉头:“看阿盖公主之神色,所言应并非此句吧?” 不是吧?!难道他还有读心术?我脑袋又是三道黑线,自知这个话题多说无益,赶快转了舵,往门外探了探脑袋,遂关上门,问道:“孟……事情……怎么样了?” 爱猷识理达腊见我面露慌张,停了打趣,就再没了表情。稍尔,正色于左右人道:“你们在外面候着。”又以同样毫不妥协的语气,低了声音在我耳边落下句:“厅内借一步说话。” 借一步,又是借一步说话,以前我总纳闷,为何每次知道自己将要与他单独说话,就会不自觉地紧张与忐忑?现在总算弄明白了,就是爱猷识理达腊凌人的盛气与不知何种手段的“神通广大”带来的“无所不知”,于我的压迫不小。然而今日看他正了脸色,自知此事非小,只是敛了几分紧张,“诺”了一句,跟他进了厅。 小院的正厅也不大,空空的却不显久无人居的肮脏。一步步远离了夜和侍从,我唯唯诺诺地走在爱猷识理达腊身后,开门的气流带来他华丽的衣袍淡淡的熏香。 有些傲慢的味道,却,没有龙涎香那么张扬……我深吸一口气,偷偷想着,谁知他竟像爆发出思忖多时的念头一样,没有一点过渡,扑面就是一句:“倘若没有孟恩,你我就再无话可说?” 这气势突如其来,我没有任何防备,只敢低头。眼神游离,瞥见他握成拳的手指居然已关节发白,再看额上,青筋暴露,着实吃了一惊。爱猷识理达腊如此动怒,半年多来,我还是第一次见,自己只是垂个头,不敢说话。 “咚”,只听他重重一拳垂在案几,怒道:“孟恩孟恩,你张口就是孟恩!在下人旁边,你都不给我半点面子!我爱猷识理达腊来回辗转,为何?!” 高傲的太子终是受不了自己没有高傲的阶梯,我刚才换的话题真是不经过大脑,正正触了他的死穴。恍惚间突然那想起刚才他那张从逗趣到没了表情的脸,寒得我一阵颤抖——没有表情往往是最可怕的表情;看不透的人通常也是最可怕的人。在这一点上,太子和当今皇上一样,深不可测。这么简单的道理,我怎么就在关键的时候忘记了呢?! 他不是当朝皇上,我不可能以木艺为话题稍做缓和……第一步就走错,之后该如何收拾好这局烂棋呢?想不通也不敢再想,那必是早就煞白了的嘴唇只是吐出一句低低的:“对不起……” “小王机明算尽,却总是猜你不透。若你成为太子妃,尔后母仪天下,舍你其谁?可你的心心念念,自始至终却未曾有我分毫……”他深呼一口气,叹下重重的悲哀:“今日放下一切,问你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对你,到底算什么?”他的语气仍是凌厉,最后却流露出一丝稍纵即逝的温柔:“我希望你,仔细想过,认真回答。” 我没有回答这种问题的心理准备,直视他鹰一般锐利的目光,不知道打哪来的勇气:“这个问题有何难?太子只需设身处地想想便知。”万恶的古代万恶的男权,我才不想在这种铁蹄下低头,铁下心来,将这自大狂一军:“待阿盖远离大都,太子仍是过得风起云涌。 语毕,我作势抱拳鞠躬恭贺状,笑颜如花暗自得意。再次抬头,脸上的笑容却再也僵持不住了——正对的,是那么一张阴暗绝望的脸。 “一座城市,没有自己爱的女人,再繁华再喧闹也是孤独。”爱猷识理达腊的眼睛空洞得只有一团漆黑,沉重得让人有些失神。他看我,话音默默涣散:“我想知道,你的态度。”  万没有想到一个玩笑激起千层浪,气氛down到如此,也不是我的初衷。态度?说真的,就算孟恩,无论是他对我还是我对他,是爱与否,我也看不清楚,又何况自大狂?只是个错乱的时空来客,占了他人的身体,又有什么权利说爱! 人犯错误,大半是该用真情时太过动脑筋,而在该用脑筋时又太感情用事。现在,我虽然有求于他,并没有欺骗他的理由,沉思片刻,答道:“阿盖心中所想,女子对一个男子的态度,要么,如同隔岸观烟花,心里惊动,却无关痛痒,满目照耀。”我自作镇定,娓娓道来,踱至桌前,为他倒上一杯清茶:“要么,就是冷暖自知,血肉纠缠,不依不挠。”在他略带惊奇的目光下安然就座,继续言道:“对此,女子从来都不曾有中间状态。对爱,不计代价” 当他不再大咧咧自称“小王”的时候,就是完全放下了太子的架子,只是纯粹以一个男人的身份,说自己想说的话。几个“我”字,在发白的指节背后,更让人心疼。以爱猷识理达腊的聪明,当然听得出我的婉转。我想,此时他许是无以接应,就铺了个台阶:“阿盖知道,太子,会有人爱你,爱你的才情,爱你的高傲,爱你的毫不妥协……” “好了!”爱猷识理达腊硬生生打断我的话,语气里只剩下冷漠“‘不计代价’!小王记住了!”一甩衣袖,阔步径直走出,只甩下一句话:“换好衣服随我走!” 这只是一场失败的、不了了之的交谈,在爱猷识理达腊阴沉的面庞后,我只有淡淡的胆怯和愧疚。垂头丧气走出大厅,与夜戴好兵士的高帽,整齐了衣服,便坐上了随爱猷识理达腊而来的马车。我想,“哒哒”的马蹄,也许是带着我们到天牢吧,原有的激动,却被刚才爱猷识理达腊最后的表情,惊得非常不安。到底在不安什么,这一路,我终是想不透。 下了车,随太子的步子低头前行。果真是这个地方,惊而止步,抬眼“天牢”两字悬于门头,血腥般红得耀眼。这是我不曾来过的地方,周围有种陌生的安静。 静到……有些诡异。 幸好阿盖在宫里的时间本不多,要么深居府院,要么深居延春阁,并不是一个常见的角色。几次大小宴会下来,交流介绍,刑部之内,见过我的人屈指可数。私下混入天牢,怎么说来也是个杀头的罪,夜警惕异常,听我那么一说,脸色才随心事一齐缓和下来。 尾着爱猷识理达腊的脚后跟,像是有了靠山,我和夜虽然紧张,都把头垂得老低,把自己藏在靠山和帽子下面。天牢的大铁门高而肃穆,见太子站定后,守门侍卫行礼齐齐下跪:“小的参见太子殿下。太子千岁!” “嗯,起来吧。”爱猷识理达腊镇定中带着高傲,环视左右并无什么人物,继而发话:“小王欲进里面审一个犯人,你们就在外面守着吧!”侍卫们惮于太子的威慑,听言后,嘴里应着“是”,身体已经让开一行道。无人注意,我心里自是一喜,低着的头嘴角微微上扬,跟着就往天牢进。不过十余步,却听一个冷不防的喊声从身后传来:“等等!”我们随太子止了步,心跳过速带动着脸已通红,见太子已转身,不耐烦地问道:“何事?” 难道有人认出了我们来?事情大条了!欺君犯上,这可是株连九族的罪名。我猛的一下子呼吸急促到快窒息,想亲眼看看后面到底是什么事,自己却紧张得注了铅一般,欲扭头,镜子却丝毫不动。余光扫过夜,满脸沉寂冷淡,并不见一丁点慌张之色。再看她渐渐握了拳,分明已是做了破釜沉舟的打算,事情不妙,就冒死一拼了。 稍尔,不知哪个侍卫答道:“小的眼拙,怎看得太子殿下身后的小哥俩,好似面生啊?!” 第二十六章 狱言佑旨 难道有人认出了我们来?事情大条了!欺君犯上,这可是株连九族的罪名。我猛的一下子呼吸急促到快窒息,想亲眼看看后面到底是什么事,自己却紧张得注了铅一般,欲扭头,镜子却丝毫不动。余光扫过夜,满脸沉寂冷淡,并不见一丁点慌张之色。再看她渐渐握了拳,分明已是做了破釜沉舟的打算,事情不妙,就冒死一拼了。 稍尔,不知哪个侍卫答道:“小的眼拙,怎看得太子殿下身后的小哥俩,好似面生啊?!” “小王亲自选的高丽贴身侍从,要与你一个狗奴才面熟么?” 他身躯凛凛,把声音一下子提高许多,几步走回,怒火中烧。用如此一个暧昧的言外之意,气势汹汹地质问刚才发声的守卫。 耳边的嚣张气焰感染着所有人,片刻间鸦雀无声,只有偷偷呼吸的动静。我只敢死死闭紧眼,心里不停地祷告:“观音菩萨,圣母玛利亚,能显灵的佛祖……请一定保佑我们,保佑没人发现我,保佑孟恩没事,保佑木匠皇帝能下旨速速放了他……” “畜生!”太子看脚下此起彼伏磕头求饶的奴才,不屑地扭头便往里走,“还不给小王滚出去!” “是……是……小的们告退。”以刚才出头的侍卫为首的几人求饶不断,连滚带爬地退下。不留半点余地,爱猷识理达腊平日的傲气我见得不少:如同天上降魔主,真是人间太岁神。看自大狂刚才邪恶的表情,很有踹他们几脚的冲动。我心里冷笑,真是一物降一物,在这天牢之中,老虎来了,猴子也称不了大王。那么……我心里一个咯噔:若是“老虎”不在的时候,这些“猴子”,会怎样欺负其他的“动物”呢? “哐铛……” 一个念头浮起,心都泛起疼痛:孟恩,你是怎么支撑下来的呢? 冰冷的激灵掠过全身的神经细胞末梢,我不自觉打了一个冷噤。夜似乎看出我心里的不安,伸手轻握我的手指,冷冷的目光好像流出些柔和,又像是一刹那的错觉,稍纵即逝。两只冰冷的手叠在一起,说不清谁要更冷些,但却是当下最好的安慰。 我虽然有心理准备,却被刚才的一连串感觉闹得有些恍惚。轻颔首,一个“谢”字还未吐出,爱猷识理达腊的居高临下就压住了我的话:“我们只有一炷香的时间。” 太子和夜都几步走开,我颤颤走到狱门前,拿掉已经打开了的锁,抽掉牵引着的链子,金属交织成的声音像来自地狱的前奏。我迈开步子,踩到薄薄的枯草,隐隐听见里面似乎有了动静。一想里面之人是我等待了三个多月的孟恩,心头又是一紧,我们真要如此重逢么? 推开门,高窗透过光直射下的,有着青青胡茬、轻闭眼的落魄少年,可不正是孟恩吗?他瘦了,站起来的动作有些颤巍巍,单薄得让人心底发疼。虽然他只穿着褴褛的麻衣,并未着那身黄金战甲;虽然他只盘坐在沾满尘土的稻草,而不是枣红色的高马上;虽然他惯有的阳光早已被阴霾取代,无了踪影……我却还是能一眼就认出他来!松手丢下链子,我早已鼻子一酸,继而泪流满面,强忍着心头的抽痛,轻轻地唤着:“孟恩,我来看你了……” 孟恩不敢置信地睁开眼睛,颤抖的睫毛像是扑扇的黑蝴蝶,侧过头来用依旧温柔如麋鹿般的眼神看着我:“你?”如雾笼罩的眸子中忽的闪出一丝晶亮,他干裂的嘴唇张阖若求生的鱼:“押不芦花……我……” 看出他眼中的迷惑:“不是,不是梦……”我哭着跪倒在他旁边,握着他那坠着粗铁链的手:“孟恩,我偷偷跑回来了……我……想见你……” 顾不得什么,只是一头埋在他的肩上哭着,不敢看他流露温柔得让我沉沦的脸,越看越只是心疼。他回了神,右手紧紧环着我,顺着我不伦不类的侍卫辫子,带着哽咽的声音低沉而温暖:“阿盖……你好吗?” 我忽的抬起头,眼睛红得像兔子:“你走的那天,我决定不掉泪,迎着风撑着眼帘用力不眨眼。尔后,无时无刻不在等你,无时无刻不在担心你,你说我,可能会好么?”握着的手愈是紧了,碰触到他修长手指上薄薄的茧:“不好,我很不好……” 他叠上一只温热的手,淡开我脸颊的泪水,温温的磁性嗓音却一扫先前的阴霾:“傻瓜……知道么,不管遇到什么,只要想到你,孟恩就会告诉自己,我很好……” 是么?是你爱得太傻!孟恩,你对阿盖的这份执着,只会激起我深深的无奈和负罪感。我只知道,是什么角色,就要演什么戏,自己却无可阻挡地取代了你爱人的位置。你对我越好,我就越是自责——我只是爱情的傀儡,愧对于过去的押不芦花,也愧对于你…… 我书香中文网不知如何回答,心中柔软的地方被这份阴差阳错的感情伤得生疼。囹圄的阴冷气息很快把热泪变凉,自两颊滑下,滴入脖颈的时候钻心地寒。 也顾不得想太多,心里的话爽然地脱口而出:“孟恩,为什么,你要对我这么好?我早已不是当初的阿盖,受不起这份深沉的感情!你是第一个对我这么好的人,我一直不敢和你言说。一切错都在我,我自私到,舍不得放弃……” 孟恩定定地看着我失态般的一段没头没尾的话,手的温热却一直未离。我忐忑地看着他的神情从惊异到松软和淡然,却更让我慌张到不知所措——难道孟恩以为我是故意说出来气他的?难道他以为这个小女孩因为他的落魄而耍脾气?我正欲开口解释自己的穿越,一个冰冷的唇却已覆叠于微启的朱唇之上:“嗯,我知道……” 他蜻蜓点水般结束了这个吻,站起身只是望着高窗之外的银色月牙儿,口中的话也如月光般细细流淌出来:“我一直都知道,你已不是你。”低头,他微笑着拿掉我不知什么时候弄到头上的稻草:“过去的你,娇蛮又粗心,远没有你如此心细;喜欢甜得发腻的奶茶、喜欢说话;只让我换你作‘押不芦花’,只把‘本郡主’挂在嘴边……”他没有因瞥见我惊讶到目瞪口呆的脸而停下,用发白的手指淡开了我额前的碎发:“你虽然已不是你,我却依然还爱,无怨无悔。爱的前提,就是要有欢乐和喜悦在里面。你为我带来的惊喜和快乐,我比谁都清楚。世上或许有一段不可代替的感情,却没有一个人是不可替代的。你没有错,我亦是。” 我无从想象眼前的男子,一直是怀着怎样的感情和心态;我只知道,因为他的“痴”,因为刚才他的淡然,着实把一直以来笼罩在我心上,那些对于阿盖此人的愧疚、对命运万劫不复的阴影,驱赶得一干二净。孟恩用他独有的阳光照耀着我,然而今天的他,更像从竹叶上滴落的露珠般清冽,反射着迷离的光。心之澄明,让我感动,也嫉妒被她深爱的押不芦花。如果我真是她,该有多好。 孟恩幽幽地转向高处透下光的角落,问着自己:“孟恩,为什么不死心?” 错愕至极,抹去冰凉的泪,我的声音异常冷静:“不是不死心,是死不了心。” “孟恩……我该怎么救你离开这个……鬼地方?事情,是不是很严重?” 我问得发自心底,这样的好男子,怎能屈居在只和老鼠蟑螂说话的阴湿角落,他应该和阳光齐伍;可是,我也问得很迟疑,战败之事,总觉得事有蹊跷,却是种说不出来的怪。没等他回答,我又好奇地急着补上一句:“所谓‘溃不成军’,所谓‘只余十七骑’,是为何?” 孟恩自嘲地轻笑:“为何?只不过是我太笨罢了。” 他类似自轻自贱的表情让人难受,我硬下声音,撅起嘴来:“我要你好好说。” “智者顺时而谋,愚者逆里而动。”孟恩语气猛然变得严肃,认真的眼睛里闪着琉璃般游走的光。无奈至极,他的嘴角泛出一丝苦笑:“谋而后动,这一向是立于不败之地的最终原因。愚笨如我,却偏偏忘了这一点。若有后人,定当我归于短短十二字——‘少年天真,英勇有余,智谋不足’也,至此,我亦无话可说……” 话音刚落,忽听狱门外几声刻意的咳嗽清嗓:“一炷香时间快到了……” 是夜的声音,强压低沉的女声,冰冷如此,想来是太子让催的。早知时间从不肯为了谁稍做停留,奈何这古代的“一炷香”,还烧得真快。刚才的对话只不过一半,走了这么远的路,等了这么长的日子,攒了一箩筐的要说的话,却只如抓了指尖一把,好不遗憾。再看孟恩,你我的意犹未尽都写满脸上。 他见我皱了眉,一副郁闷怨妇样,对外面的催促也迟迟不应,微笑着帮我贴了贴头发,把侍卫高帽戴好,如过去一般温柔:“我没事的,过不了几天就出去了。你先回吧,离开这么久,不好。待我出来,便去找你,再让巴图给你带你爱的,糜子粥和奶茶。” 曾几何时,我才发现,在这个男子的口中,一切都那么心随所愿,那么不食人间烟火,那么风淡云清。然而在那个阴暗冰冷的监牢里,我丧失了思考的能力,听着他温柔的叮嘱,只如孩童般听话点头。背对着那个未及冠的蒙古男子,低头走了两步,却看见自己踩着的,是他颤颤的影子。我强抑住眼里的泪,突然转身,万分不舍,只想再看他一眼…… 饱经沧桑之后,孟恩肤色古铜,五官轮廓更为分明而深邃,犹如希腊的雕塑。我像说着后句忘了前句的祥林嫂,喃喃地重复问着:“真的……很快出来么?” “嗯,快去吧。不用担心我,没事的。” 仿若所有悲喜,都可以波澜不惊地度过。 他不紧不慢,告别挥手,微笑依旧。 分割分割。今天章节所提及的兵事参考《元史》卷九十六志第七十与《庚申外史》。书中曰:初,奇氏之族在高丽者,怙势骄横,高丽王怒,尽杀之。后谓皇太子曰:“汝何不为我复雠耶?”遂立高丽王族人留京师者为王,以奇族之子三宝奴为元子。遣同知枢密院事崔帖木兒为丞相,用兵一万,并招倭兵,共往纳之。过鸭绿水,伏兵四起,乃大败,余十七骑而还,后大惭。 第二十七章 命若琴弦 回到宅子,呆呆熬着的时日过得颇不宁静,那是一种切实的来自心底的不宁——为孟恩可能无定期出狱的慌张;为从天牢回来一路静得离奇的讶异,对爱猷识理达腊一直阴沉不语的表情;为赶上南下队伍而不得的急躁。总而言之,我和夜现在前怕狼,后怕虎,已经不知道该是走是留,在一个相当被动的立场,只能傻傻等消息——也不知道,什么才是该等的消息。 与孟恩别见面之后,已是两天过去了,虽然每天都有太子派来的小厮送来日常所需和食物,请了安放下就走,却从未提及大都宫城的消息。人家只字不提,我也不可能咄咄逼人,老是在院子里心烦意乱地晃悠,一发呆就神游大半个时辰。夜却一刻没闲着,不单时时警惕宅里宅外的动静,还动手改造,把萨仁背上的鞍拓宽了不少。 “紧要关头二人合骑,长时奔走,还需宽鞍。”针对我的好奇,夜如是说。 另外,夜见我老是吃小厮送来的糕点和谷饼,已是一副食不知味的样子,还冒着小雪打了野鸡和兔子给我烤了吃。薄薄的唇,色淡如水;乌黑飘逸的长发,在宽丝带的捆绑下,冰冷到惊艳,那是属于夜的气质丰姿奇秀,属于夜武功的神韵独超! 夜做事的时候总是沉默,若在平时别人不刻意问起,她也从不多说一句话。然而这样冷冰冰的女子,却总在我无助的时候,似有似无给予关怀,我看着她干练的背影,默默感动——这个女子,总是在为我挡风遮雪,如果有一天,我们分开了,你在很远的地方承受着风霜,而我无能为力,我只能祈祷,让那些风雪,降临在我的身上。 “笃……笃……笃……” 木门的声音敲得沉重,夜如平时应敲门声开了院门,让小厮把送来的东西放置好,然而这个傍晚来的小厮手上空空如也——因为他不是太子派来的小厮,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正是孟恩最贴身的随从巴图。 他在这大冷天只穿着单衣,嘴唇冻得发紫,全身瑟瑟发抖;左脚带着伤,裤脚殷红一片,却顾不得包扎,敲开门之后,也不管不知情的夜拦出的手臂,扑通一下跪倒在我身前,神情激动地哭道:“阿盖公主,我们主子……他让我告诉公主,赶快离开,越远越好……” 我眼睁睁看着昔日干练机灵的巴图,现在面目疲惫满身狼狈,哭得如此颓丧,深知事情不妙,心一下子如坠着铅块般沉重。看着他头上的雪落了一层又一层,赶快把他扶起:“巴图,我们进屋里说。” 穿过小院,进厅房起了炉子,我一面让夜给巴图的伤脚上药,一面拿了床褥子给他。“巴图,到底是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你的伤又是怎么来的?” 几句话又是激起巴图的抽泣,我也看得湿了眼睛。只见他抽出手来,从上衣夹层里拿出一个东西,呜咽着说:“公主,这是主子让我带给你的……少爷他说……情况紧急,大都之内公主再信不得他人,火速离开啊!” 我接过他手里的东西一看,居然是几个月前我送给孟恩的银指环,历经风雪,已再没有孟恩阳光般的温度。突然,我心头一紧,孟恩居然把最贴身的信物的交还给我了,莫非……我摇着巴图无力的手臂:“让我们火速离开?那孟恩呢?他什么时候能出来?” “主子许是出不来了……”巴图哭得再难说出话来,我虽然不清楚到底发生什么事,心急如焚,泪转转地早盈满眼眶,紧紧握着夜的手,像是抓住挽救心的稻草。忽然,巴图止住悲怆,从夜手边挪开腿,又推开了暖身的褥子:“事不宜迟,公主……你们不能再耽搁了,速速启程吧!” 屋子门突地被人踢开,我自是一慌,吓得大呼一声:“何人?!”夜示意我与巴图退后,立即松开手来,从腰间抽出软剑,御式挡在前面。门外簌的跳进五个手持细剑蒙面的蓝衣女子,冷飕飕的高腰装束,与我过去在电视上看到刺客的样子截然不同,有一种说不出的奇怪,中间为首的一人走近几步出了声:“回公主,奴婢们是奉命送公主启程的……” 这尖细的声音,这奇怪口音的奴才语气……我虽无法把那个人与现在刀剑戎装的杀手联系在一起,心里的句子却已经脱口而出,打断了她的话:“你是……李春英?” 她又是妖媚地冷笑,右手一挥取下面纱:“公主好耳力,居然认得出奴婢。”她背过剑去,装模作样福了个身。巴图惊恐无言的面容告诉我,这五人之至,确实事有蹊跷。 我见她做了个手势让另外四个女子将细剑入了鞘,步上前,牵出个笑,轻压下夜御剑的手臂:“奉命?奇皇后怎会知道我在此处?”李春英听完又是别过侧脸冷笑,那声音听得我寒毛直立:“敢问天下,还有什么事情逃得过奇皇后的眼?只是,刚才奴婢还没把话说完,今日来给公主送别,只不过……不是去云南,而是西天!” 我早知来者不善,难道自天牢回来大都一路的相安无事,就是她埋下的线,就是那暴风雨前的宁静?!这奇皇后,到底安的什么心?跳出她主子,我顶着吓得发白的脸面喝问道:“你个狗奴才好大的胆子!我可是皇上亲封的公主,虽说父王远在云南,可是在这大都之内,忽都皇后对我的宠爱有加,明眼人也是看得见的!你难道不怕掉脑袋么?!” “押不芦花公主真是说笑,放眼看去,有几个人能知道您在此处?云南梁王,只以为你在回家的路上罢!”李春英放肆地笑着,却故意用恭敬的语气,说的事实却让我发寒。 我气急攻心,牙齿咬得嘴唇发疼,她似乎看出我的怯色,一抹轻蔑在眼中滑过,又言:“退一万步说,就算忽都皇后知道您在此处,也是泥菩萨过河而已,根本保不了您。”李春英用染着丹蔻的手指摩挲着剑柄上的流苏:“公主以为她两岁死去的小真金,仅是因为病患么?呵呵呵呵……后宫之中,她都无胆多言一句,何况,我们是在这荒郊野外……” 如果不是她说,我真的快忘记了自己的处境——从队伍偷跑回来看孟恩,现在也与爱猷识理达腊断了联系,当真是处于一个“死了都没人知道”的尴尬境地。然而这又是为什么?我与奇皇后本来就无太多交集,更没有什么利益冲突,她何苦将我置于死地?抬眼看看,对方五人定是训练有素的杀手,而我根本不懂武功,巴图脚上有伤,也不像是会武的样子,只有夜……可是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是五人的十手!难道今天真要遇难于这个偏远的无名宅子?我心里只是又急又难,额上也焦出了细汗:“我与奇皇后并无仇怨,为何……” “为何要取你性命么?”李春英不等我说完就接上了话,也不再用“您”而是“你”:“押不芦花公主,只因你是不详之人,如此蛊惑人心。好生生的孟恩少爷如今为你赔了命,太子也中了你的蛊,屡次与奇皇后谈及高丽退婚之事……皇后有言,若不除你,太子就要忘记自己的使命了!” 什么?孟恩赔了命?不敢再想,心早已猛然一疼,目光转到巴图那边,却见他只是痛苦地低下头,不敢看我。这就是你的难言之隐么?与敌人对峙的时候,怎容许我的眼泪在月光下打转?夜将手叠在我发抖的手上,轻拍的动作浅尝辄止,她嘴唇发白,眼里有的只是忿忿和隐忍。 她的细微反应像是一剂强心针,我鼓足勇气用不输的目光正视她们,正想细问,只听李春英已经语于左右:“奴婢们这就送公主上西天!” 话刚落地,刀剑出鞘清脆的声音瞬然响起,我只觉刺耳异常,眼睛被刀剑反光折射得难受。不想说时迟那时快,五个女杀手早已挥舞着细剑,向我们杀来。 “只怕尔等没那么大本事!”夜忍无可忍,不再沉默,嘴里迸出这句傲气的话,出招已经扬剑而起,向她们刺去。 一抹清亮,是那柄软剑在夜的黑衣与她们的蓝衣间自由穿梭。“唰”的一声下去,其中一个蓝衣女子闷哼,手臂上衣服与皮肉微微绽放,被穿破的伤口细而深邃。手中的软剑与主人合而为一,夜一剑化三清竟是练到了九芒齐出的境界!她们许是发现夜不容小觑,高丽语言交流的声音急而更迭。被提及的女子冰冷依然,丝毫不为所动,翻转前踢如流星般精准,侧腰躲避甚是灵巧,夜的身手远比我想象中好。说到功夫,我虽是只能看热闹的外行人,却也暗暗笃定若是单打独斗,不出十招,夜定能取胜。 毕竟刀剑无眼,须臾之间……心里最怕的事还是发生了,金石交接、刀光剑影间,映出黑中一道触目惊心血红,夜的背上已经绽开一道血红的伤口!我失口大叫,声音却生生被恐惧给抽了去。冷若冰霜的女子孤军奋战,寡不敌众受了伤,我顿时眼泪决堤,即使手无寸铁也只想冲上前去,再不单单这么无助地看着。 脚步还未跨出,耳边又是“铛铛”几声,眼泪迷蒙间,只见夜咬着白得发青的嘴唇,奋力架着向她刺去的剑,回首喊道:“巴图,快带公主先走……” “不要!巴图我不走!” “公主……得罪了。”巴图会意立即点头,强行束住我的手臂,在夜的掩护下,将我拉出门外。 “我……不!夜……”我张嘴怒喊,发出的却只是悲怆的只字片语。巴图也不顾我的挣扎和哭喊,就这么含着泪,硬生生地拉我到了马厩。萨仁不明所以地向我打着响鼻,我用手奋力推搡着只想回去,去与夜在一起。 巴图有些颤抖,我推搡到萨仁背上:“公主,先走吧……夜姑娘武功高强,不会……而且逃掉一个是一个……” “胡说!我不走!”我愤愤地踢开马蹬,用尽气力怒吼:“她已经受伤了……我不能……” 眼睛像是被夜的伤口染红,热血上涌,我感觉自己有着空前的冲动。 歇斯底里之间,远远听见一句夜的“公主小心!”来不及寻声而望,我只觉右肩一阵剧痛,强忍住低头一看,金色的暗器已大半刺入肉里,深蓝的侍从衣顿时染开血红的一片。疼痛之间,冰冷的汗水从毛孔喷薄而出,我口里嘶着冷气,只见夜还困在房间门口处与另四人缠打,挡在我前的巴图已被李春英一脚踢倒。耳边一阵风声,我还来不及躲闪,李春英的一掌已狠狠劈下,正中颈椎。伴着她那尖细猥琐的笑声和猛烈的力道,我又是一阵吃痛,小脑的平衡早已不受控制,重重地从马背坠下来,身边扬起呛鼻的尘土。 这一掌更是要命,不但加剧了右肩的疼痛,还不留情打得我内脏倒置似的撕裂扭痛,又如剥夺了我一半的意识与知觉般,让我努力睁大的眼看得却是越来越模糊;刀剑交织的声音、夜与巴图急切唤我“公主……公主……”的声音、最后幻觉般的,还有自大狂高傲的声音,也离我越来越远…… 喵呜,昨天的点击怎么是0额?大囧啊大囧……是不是偶这里的统计出鸟问题?作者冬夜泪奔ing…… 第二十八章 荼蘼花开 空气里每一颗粒子都是疼痛,我每呼吸一次,全身都衰竭一次。 似乎在做着一个不断散发腐烂气息的噩梦,像大峡谷里的游流那样,卷动着麻木和催人心肺的疼,夹杂着看不见的昏暗,迤逦向前。我脑袋重得只有不见底的黑色,涌动着神经被阻断的痛苦,无计可施。身体有时轻,有时重,有时颠簸,有时战栗,恍惚中我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像是当初在医院之中,手里拿着子宫肿瘤末期的诊断书时,脑中涌现的濒死之感! 一幅幅画面不合时宜地出现:同父母在一块儿过年的餐桌上,老妈用红木筷子夹一块糖醋里脊;在大理租住四合院的邻居阿鹏,灿烂的白牙笑得宛若月亮,忽地伸过手来,拿掉我发间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下的杜鹃花瓣;与曾经的对我关怀备至,最后却弃我而去的恋人,奔跑在大学的塑胶跑道上……不知道为什么,最后跳接在我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大都外密布青草的小丘,孟恩的眼里满是化不开的温柔:“这次被父皇遣到阿拉善做事,近两个月见不到你,攒了好多好多话,好像怎么也说不完了……” 忆起穿越后的他,第一缕阳光,我心中某个柔软的地方突然真切地疼痛起来,与颈椎、与右肩,交相辉映。不,我不能沉在死亡的谜界中,我不要黑暗!那日与李宓将军索要的属于阿盖的十年,载着十四岁女子的命运和历史的重量,我定要完整走完! 拼命地想睁开双眼,却只在得见几个有光亮的瞬间后,又恢复黑暗。似乎是光影的斑驳给了我一线希望,继而我更用尽全力求生,轻轻触动手指,虽然无力张开嘴,也自牙齿格格声里,反复敲出“孟恩”二字的音节。 无论发生了什么,我此刻只是如此迫切希望自己能活下去! 习惯了雪天的一片苍茫,无色无声,满目的白,白得彻底。猝不及防,却突然置身在一片温暖的花海,远远的,我看见孟恩向我伸出手来,被阳光镶了一道橙色的光。棱角分明的脸浮起浅浅的笑,如汉人的打扮般束了发,着飘逸的白衣,更衬他能文能武的英气……这一切给予我宁静的感觉,轻轻踏着小碎花走过去,每一步落地,心中都如糖果般香甜。他身上惯有的青草香愈来愈清晰,我宠溺地把头靠在他的肩上,闭眼,徜徉。 幸福吝啬得不肯再多一秒,耳边突然有沉重的鼓点响起。我仓促的睁开眼,只看见正对我、背对孟恩的二十多米处有一个恍惚的影子,我看不清他的脸,却看清了他拉满弓的姿势。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那箭已经向我们射来。 男女的高度,穿过孟恩的心脏,又射中我的肩窝。 一阵剧烈的吃痛猛的袭来,我只觉身体突然前倾,再睁眼再已看不到什么花海。雪白墙壁木棱床,有些面熟,而刚才的美好,原来只是场幻梦。 金属器件叮当落在瓷盘之中,清脆悦耳。夜的手猝然一抖,一向平淡的语气里今天多了一点激动:“还好,公主,你终于醒了。” 只用“百感交集”形容现在的我未免太过肤浅,再次从死亡的梦靥走出,听到熟悉的声音,满脸的泪水流得不自觉。想偏过头好好看看她,只牵得伤口疼得流血,脖子却不听使唤:“夜姐姐……这是……” “此地是齐儿站赤。”夜答得简短,赶快扶我躺好,从腰间拿出红塞子的小瓶,往我生疼的肩窝倒了一些白色的粉末,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布条细细包扎好。又迅速把气一运,在我身上咻咻点了几下,我的肩伤之疼顿时就减了七分:“金荼蘼之伤难愈,上了白药,公主切忌乱动。刚才点的穴,止血止痛,却只能维持两个时辰。”夜拧过热水帕子帮我擦了擦额上的汗,声音却越来越低,“属下无能……” 我听出事情的大条,也听出夜的愧疚,没等她说完,赶紧打断:“不碍事的,我忍得住。”我强拉出甜甜的微笑安抚夜的自责,说的却也是实话,当初被子宫癌折磨,特别是后期,有时候痛得生不如死,吃止痛药如同吃钙片,没有半点感觉。夜别过脸去,仔细端详着瓷盘里带血的暗器,暗自低语:“果真是湮超门所为……” “公主中的,是高丽湮超门的独有暗器‘金荼蘼’。”夜放下瓷盘,轻轻坐在床榻边的凳子上,目光似乎有些游离着回忆:“以前只是听师傅说过,湮超门将精铁打造成荼蘼花蕾状,镀金于其表,淬毒于其蕊。镖入体后,运气在任意一大穴补上一掌,即能催得暗器在体肉能绽放开,毒亦随之散发。” “湮超门?夜姐姐所说,是一个组织?”我试探性地问。 “嗯,”夜低沉:“乃皇家的杀手隐士,善毒与力道相合,着蓝衣,皆为女子。” 怪不得我中镖之后,她立即在我颈后重重击了一掌,李春英这女人简直比毒蝎子和毒蛇杂交的后代还毒,我气得牙痒痒,又愤又恨,更有些惊慌:“那盘子里……不是已经取出了么?还有此毒,是否可解?” 夜拾起地上一段刚才从我身上拿下的带血的布条,引火点燃,观而言道:“火焰未闪蓝光,许非什么剧毒。只是属下刚才取出的只是金荼蘼的花萼,绽开的花器已与血肉交杂于一体,言取,甚难……” 这什么毒人发明的毒暗器?!我惊奇之余,又因为知道自己没中剧毒,稍稍安心,见夜已是面露难色,又是不忍。想到过去在电视和书里看过,有的人中弹之后几十年没取出,仍然活得挺好;更有印度女子腹中留有小号手术剪刀,也是在二十多年后取出。想那金荼蘼只是融于肩上,一没阻断动脉,二没毒没害,恐怕也没什么事,见夜一脸阴郁,又问道:“我体内的金荼蘼,即使不取出,也生命危险吧?!” 夜轻轻颔首,却不解阴郁,仔细看着我“中弹”的位置:“依我所看,暗器所在之处,虽不致死,长期在体中,行事运力也有影响……”见我心安浮笑,夜也渐渐舒开眉头,接着说道:“公主被击断的颈骨,已上了黑玉断续膏,不出三日,甚无大碍。” 这黑玉断续膏是接骨续命的蒙药极品,用碎骨补、补骨脂、耗牛骨、金续断、怀牛膝、血竭等36味保密药材精制而成。当初只是在金老先生的《倚天屠龙记》里听过,七十年才能炼制一盒,在延春阁混的时候,听医官提起,才知道真有这样一种奇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宫中仅有三盒,皇上、忽都皇后、奇皇后各一,非常稀有。现在夜说我那不能动弹的颈椎上了这等极品药,我自是惊奇不已,细细一想,很是不安,连忙问到:“这些药,可是夜姐姐随身所带?” “属下只带着这止血的白药……”夜稍稍楞了一下,还是照实答了:“回公主,黑玉断续膏乃是太子所赐。” 果然是他,这是多么一件矛盾搞笑的事:爱猷识理达腊的老妈让人打断我脖子,他个做儿子的,又弄最好的药来医治我,我岂不成了阳奉阴违的牺牲品?:“被袭当日,我们最后是被太子所救?” “是,太子闻讯赶来之时,公主已经昏迷。”夜无心看向我,矛盾交织的情感流却总向我这边袭来:“湮超门的人起先并不理会,毕竟一批隐士只认一主,可是太子拿出奇皇后的令牌和血书的懿旨。” “血书?太子所写?写的是什么?” “属下以为是太子对奇后的承诺,与公主‘最初不相识,最终不相认’换取令牌……” 呵呵……好一个指天誓日的承诺,我心里不断冷嘲,嘴角却牵不起一丝笑。忽的想起当日李春英尖细的声线说过,孟恩为了我……虽不清楚真相内情,却不禁一阵巨冷,颤巍巍地问道:“那……夜姐姐可知道,孟恩他……” 静默了许久,夜方开口:“巴图昨日离开,就是为被赐死的孟恩少爷,处理后事……” 我深吸一口气,只觉得心如被凌迟般难受,眼泪往我平躺的面庞两边流下,引得耳垂淅沥作痒。无奈脖子不能动,这最伤心的时候想转过脸去都不得,只能用右手袖子有一下没一下的拭着。书香中文网,空荡的房间里只有抽泣的声音,张嘴想问,却难过得发不出声,嘴唇开阖像是求生的鱼,只有自己才听得见:“这是怎么一回事……” “公主,节哀。”夜言毕,从怀里掏出一封信,牵动伤口时眉宇间蹙成川字,又很快消失。将信放在我颤抖的手里时,我清楚的感到,她也在颤抖,声音很低,哀而不伤:“太子有信,令属下转交。” 与夜指尖相触的刹那,我的泪又是一阵狂涌,接过信的手不觉越握越紧,像要把所有悲哀捏碎般用力。脑子里只是一片晕眩,事情太多太复杂,我已不知道该想什么。稍尔,我又失神地放开手,尽力捻平,把信递还到夜手里,把抽泣的声音调整到最浅,一字一字语于夜:“我现在一个字也看不进去。待夜姐姐看完信,再与前后一齐告诉我吧……” 两句话说得艰难而无奈,说得我越来越想逃离——这个世界不适合我,短短半年有余已是让我矛盾重重心力交瘁,我真的再没有理由应对周围纷纷扰扰的事情。“我好累,让我睡一下……”挤出几个字后,我无力第闭上双眼,扣出又一波咸涩的眼泪。 如果能在梦里遇到带我穿越的神秘人,我一定会求他带我回去,即使已经二十一世纪的我,仍是一副将死的病体。在这个元代冷淡的世界,我害怕面对捉摸不定的阴谋和死亡的真相,它们拥有巨大的力量震慑和控制着我。 原本自以为是地庆幸自己穿越到一个有权有势的好肉身里,还为姣好的容貌、富裕的生活暗自得意,殊不知巨大的虚弱之后只是一片羸弱。一无所知的我即使存心忽略,也无从探测,势不可挡——在大都,一切都无法与之对等。 如果可以,我想永远离开,再不回头。 无力取来一片月光,摘来一朵花开,保存一段时光。“开到荼蘼花事了”,这就是我无法掌控的人生么?看似繁华的表象,其实一切,都已走到了尽头。分割分割,“侧妃讲坛”今日想聊聊那种特别的花儿:荼蘼。 又名悬钩子蔷薇、山蔷薇,羽状复叶,小叶椭圆形,花白色,有香气。供欣赏。也作酴醾。形容事情‘花开荼靡’结局并没想象完美。往往是伤心散场。春天之后,往往直到盛夏才会开花。因此人们常常认为荼蘼花开是一年花季的终结。“开到荼蘼花事了,尘烟过,知多少?”荼蘼是春天的最后一种花,开到荼蘼了,便没有退路,也不能继续美丽了。茶糜花开,总是形容女子的青春将逝,或是感情到了尽头……佛典中也说它是天上开的花,白色而柔软,见此花者,恶自去除,是一种天降的吉兆,都是分离的表征。 第二十九章 杏仁砒霜 “若说无缘,三千大千世界,十万菩提众生,怎么单单与你相见?若说有缘,翘首以盼,你却视而不见,没有开始,没有复燃。三尺深雪,一夜月光,至此无语。” 最后几句,夜念得慢慢而淡淡,是一种未曾沾染丝丝尘缘的冷漠。 信递到我手上,我垂下眼,“以旨赐罪”、“孝悌为先”……突兀的几个字怵目惊心,刺得我眼眸模糊。我笑,苦得若黄连:“佛曰:爱别离,怨憎会,撒手西归,全无是类。我懂,不过是满眼空花,一片虚幻。” “公主,节哀。” 想点头,脖子却动不了,张开嘴却说不出话来。 死亡让所有的苦心经营都变得毫无意义,孟恩失败了,无论想怎样逃避装傻,那些事实还是丝毫不迟疑地传到了我的心里——孟恩的死亡带来的不止是一个人肉体的彻底停顿。也许是与生俱来的重感情、心太软,当这个与我有种特殊的、类似爱情的少年真正离我而去的时候,我楞得斜坐在床榻上一动不动,整整一天。没有梨花带雨般的眼泪,没有嘶声力竭的哭嚎,人脑真实空白时,是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已经心死,还是太过理智。 死亡只是证明我们曾经活着。 我已是早早看透生死的人,在这“偷”来的十年中,并没有资格说悲苦。只是会有一些事情,一些人,使我在独自一人的时候,会无声感伤,却没有任何缓解。那些事情,那些人,提醒我们曾经照耀彼此眼目,粉身碎骨般剧烈,并依旧在念想。 在夜告知我一切的情节间隙中,我常不自觉地主观地猜测事情发生时,那些主人翁的景象——静坐于天牢之中的孟恩,早知自己凶多吉少,送我走的时候却依旧温柔。翌日自称“罪臣”,三谢皇恩之后,满眼苦笑饮下御赐的毒酒,走得淡然而无奈;还有那位对皇上软弱的失望之余,处心积虑缔结党羽,为让儿子掌权而眉头紧锁的奇皇后,定是躺在玫瑰色的软榻上心潮起伏;爱猷识理达腊最终还是从了皇后口中的“使命”,为那日我的一句“不计代价”,放弃柔情,以孟恩串通高丽为名上告皇帝,借御赐鹤顶红,将那狱中那眼神温柔的折翼少年,彻底毁灭。又为让李春英放我一命,拿了奇皇后的手谕,赶来救我,却不敢见我,不知现在又再何处矛盾着;而日渐消瘦却没有日渐昏庸的元帝妥欢贴睦尔,在大明殿来回踱步,心里反复回味着“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这句话。最终,一道密旨下去,赐死了“忤逆通敌罪”的儿子,为隐“家丑”,还生生从玉牒中永远删除“孟恩”二字…… 如爱猷识理达腊所愿,孟恩从历史上永远的消失了,再没有人记得,那个笑起来阳关灿烂,眼睛如麋鹿般温柔的元末皇子——除了我。说来也讽刺,落了所有宫斗戏的俗套,故事的最后,仍是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兄不兄,子不子。我的心酸与夜的叙述一般,来得毫无保留。静思过后,常常感到失望多于心痛,对这个时空的那座皇城,胆怯得让我发抖——垂危国里的党派之祸,居然把人性泯灭至此! 夜的技巧不只在武艺,就连待人叙事的循序渐进和保留,也是那么巧妙。等待颈骨恢复的三日我不得不定定地呆在房间,确切说,是呆在这几尺见方的雕木床之上。吃喝拉撒,心理调节,都是夜全权负责,她给我的感觉,也第一次那么亲密过。那是一种异于与哈斯、塔娜形影不离的依赖,也许都有往事,也许都带神秘,共“患难”后的我们,更有种知己的感觉——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她用仍然不带任何感情的语气告诉我她所知的,事情是始末,却倍感真诚;她对应我每天的状态,择其轻重和先后分段叙述,隐藏的贴心。冷冰冰的情节段段深入,总能在心碎前适时安抚,她无声息给我疗心伤与疗创伤同步起效的时间。 我把谢谢藏在微笑后面,把微笑藏在悲伤后面。就连有时握着红丝线连接的金银指环时情不自禁流露的悲伤,我都尽全力避开夜察觉的范围。只有我从内到外的“痊愈”,才是对夜最大的慰藉,这个道理,我懂。 黑玉断续膏的奇效,让我三日之后脖子扭转自如,白药也早止了我右肩的出血。启程之日,我故意如未发生任何事一般,喜笑颜开地经常弄些前几日无法做出的“回眸一笑”给夜看,见她渐渐淡了忧愁,便拉着她催促道:“夜姐姐,我们快走吧,要不就赶不上成达大叔他们了……” 夜眼里的疑问重重最终被我化解,也许她只当我是个涉世未深,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娇惯女孩。察言观色又思忖再三,确定我相安无事后才把头轻点:“诺,我们今日启程。” 为了这个离开的确定,我感动得眼泪几乎夺眶而出。没有谁知道,等待的这三天恐惧与悲伤纠结,在我身上愈演愈烈成怎样一种煎熬。这个世上永远存在着一些无奈,而这些无奈,人永远无法改变。现在我只想赶快离开这个融着太多人太多事的伤心之地,逃避记忆的追寻,再不回返。 “永别”二字一直在舌尖缠绕,终未言出:大都,我对你,已再无牵挂! 初春的太阳是类似破冰的温淡,许是浸在阴暗太多时间,我站在齐儿站赤门口很久,眼睛却还是不适应,畏光得眯成了一缝。马厩木栏前,夜好像与站赤总管正在商量什么。我一个人等着也无聊,虽是“公主”身份,在这驿站里叨扰了这么多天,过去道个别也好。 站赤的总管看我走近,连忙垂首行礼,夜转身看见,也福身顺下眼睛,齐声客套道:“小的/属下,见过公主。” 我点头抬手示意免礼了,见他们礼毕站好,自己却轻轻一拜,方言道:“几日多有打扰,阿盖实在惭愧,在此谢过。” 那总管显然是从未见过如此没有“公主”架子的公主,见我行了谢礼,不但慌了手脚,连受宠若惊之态,也明明地跃于脸上:“不敢不敢,公主驾到,我这小小站赤蓬荜生辉,小人也不胜荣幸。夜姑娘说过一切从隐从简,小人铭记于心,只怕多有怠慢,还请公主恕罪。” 我这次“悄悄行动”,若是大张旗鼓泄露出去,那还了得,心底着实谢那机灵总管的“怠慢”。夜见我眼神又有欲神游之态,便接话言道:“属下方才与总管说起启程之事,依公主的身体,应是备马车的,可是……” 我见总管与夜都垂了脸,难色暗露,问道:“可是如何?夜姐姐但言无妨。” “可是齐儿站赤虽被称为‘第一大站赤’,地处几个行省交界处,平日所待宾客众多、行伍熙攘。”夜顿了一顿,见总管听过委实点头,接着道:“却因远离城镇,短短时间,难得寻到像样的马车……” “况且,哎……”总管深叹一口气,锁着眉补充到:“连年战乱,人人自危,这马匹车只,更是稀缺。”说罢边轻轻摇头,边捋着胡子,那沟壑纵横的脸满是沧桑。 是啊,这八方征战、四处称王的天下,我这个新封的藩王公主又算什么呢?还好我思想里本没有位高权重的愚昧成分,在现代只是工薪家庭出身的于濒更是不怕受苦。没马车算什么呢?来的一路上夜没被我拉到马车的时候,与男子一般骑马照样未曾言累,飒爽英姿。自行车能学会,马也可以吧?!虽然我骑术不精,可还有驯马有方的夜,还有只对我撒娇的萨仁呢! 想到这里,我会心一笑,驱走了夜脸上的无奈和总管的尴尬:“敢问此时能否再寻良马一匹赠于夜姐姐?”我从腰间的小袋子里拿出一小锭金子,放到那总管手上:“免了马车,我与夜姐姐各乘一匹,如何?” “可是……”站赤总管有些踌躇,拿着金锭的手迟迟不敢收回:“公主乃是千金之躯,如此却……” “哈哈,万金之躯又何如?”我把总管的手推过去,故作豪爽地笑着:“当年汉光武帝刘秀领军之时,还骑过从田里拉来的青牛呢!” 微笑看向夜,她虽欲言,却被我抢先断住,嬉笑着对她福了个身:“阿盖垂涎女子策马时之英姿已久,还望夜姐姐给个薄面,借此机会教教阿盖。” 两人都骑马寻路归队,这已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夜见我如此,点头言诺的时候满是哭笑不得。三日疗养下来,我自知颈伤已无大碍,肩伤上过白药之后,也再无那钻心之痛。我曾是同死神打过照面的人,远没有古时深闺小姐那么娇贵,想来汉朝战乱时期亦是交通工具稀缺,没有战马,刘秀无奈之余,灵机一动,倒从家里的水田牵来青牛一头,打了胜仗。人家皇帝都有窘迫至此的时候,更何况我还有号称“大都第一马”的萨仁,该庆幸不已了。 再一回神,那总管已经唤人牵出骏马一匹——浅棕色泛光的皮毛,腿长膘壮,鞍饰精美,连我这个外行人都看得出,这是一匹好马。夜见他们走近,亦是藏不住的满脸欣悦,抬手轻轻一弹指,马儿连忙响应着轻啼,好一副和谐生辉的图画! 谢过总管等人,我们打点好行李干粮,跃于马上。我虽然对那只对阿盖撒欢的萨仁少了第一次上马的紧张,多了点自如和亲切,但此时刚跨上马,却仍不敢快行。夜窥出我的窘态,也不急着走,比肩伴我同行,不时教我些骑马的要领——比如骑马时要松弛,不要把缰绳拉很紧,若是拉太紧,一是马跑不起来,二是容易抬起前腿把人掀下来;又比如马失蹄时,不要抱马的脖子,要及时提住马缰等等。夜的语句仍是冷冷淡淡,却很有耐心,我自是受益匪浅。在马上的时间长了,左肩镖伤的隐痛却早被学到零零总总小经验的惊喜冲刷得很快消失。 最可喜的是,当夜发现岔路西小道侧边的柏树干上,分明是刻着与队伍离别时我们约定的暗号——英文字母“AG”!虽然歪歪斜斜,虽然有些模糊,却也看得心头一暖。 近了!总算离“自己人”越来越近了!心中不再满溢劫后逃生的畏惧和凄凉。 越看树干上的记号越是喜悦,再看一旁那过去对谁都不待见的萨仁,居然没对那浅棕色的“新朋友”发臭脾气,反而还有眉目传情般的羞涩,乐得我扑哧一笑。 “我说夜姐姐,你的马还没有取名字吧?!”我轻轻摸着“新朋友”的鬃毛,臭屁地看看萨仁有没有吃醋。 “未曾。”夜很无言地摇头,我似乎看见乌鸦飞过。 “我的小白马叫萨仁,你看它的毛色,干脆……叫杏仁吧!” 这个直率的女子,并不会因为我是公主,而谦恭地隐藏自己的不满。 “杏仁之毛色,”夜抚着马儿的背,轻轻摇头:“‘砒霜’何如?” 砒霜……好毒的名字,挑起眼睛偷看夜,一本正经并不像逗趣的样子。“嘿嘿,那个食物的名字好像不大适合夜姐姐……”我不好意思地干笑,“不过杏仁和砒霜好像没关系吧?” 额头上浮现三道黑线,我看见成批的乌鸦从前面飞过。 “非也,公主有所不知。杏仁的味道很像砒霜,”夜的神色有些暗淡:“那些服砒霜而死的人,尸体都散发着这种味道……” 零碎的话语被季风吹散,四处拾掇不见。 “砒霜”,致命残破的快意。凛冽,一如你的主人,黑灰衣袂渲染出的幽灵,像一块黑色的冰。 依偎蓝天,沐浴朝华,猝然翻腾出沧海喋血般的陈迹。夜抚在马上的手指发白,睫毛的扑朔片刻凝固,遥望蓝天,整个人笼罩着柠檬色的光线。如此寻常的一幕,却伸出莫名的双手,撕拉着我的心口,不禁想问——在无边无际的天空里,你看到了什么?是希望,还是,停不下来的绝望? 第三十章 西域马蛊 任凭我平时如何忍耐,来自右肩猛的一阵抽痛还是牵得我于腰一弯,轻伏在马鞍之上。 吃痛时从牙缝中压得很低的一句“嘶……”还是没能逃过夜的耳朵,勒马停下。“昨天的老汉说过,大概再行二十里就有一个小村。”语气平静得像是没有关切,眉眼间却已是阴霾一片:“公主,你再忍耐一下……” 我用力点点头,看见她得到回应的阴郁逐渐松散,先一步“驾”了一声,继续前行。 夜就是这样,外冷内热的女子。相处了这么一段时间,看见她有了动作,我多半能听出冷言冷语中的画外音。而每当感触到那份关心,就更为温暖,心里的坚定能掩盖部分疼痛,对自己的鼓励化作只有自己能听清的喃喃自语:“下一站,不远了……” 初春的温暖程度及浅,迎面偶尔一阵风还是吹得我牙战。自齐儿站赤出发之后,我与夜按之前大队拟定的路线,一路往西南方向前行,却越行心里越是发毛——除了六日之前在柏树干上看到记号之后,就再没发现“AG”字母的影子! “公主暂且歇息,”夜利落地下马,牵我们到路边树荫之处:“属下再巡察一道周围树木。” 我颔首道:“诺。夜姐姐有劳了。” 夜把马顺好,我看得心疼,伸手从马鞍边拉起水袋递过,她接过只是一愣,脸上有难言的苦涩,打开木塞只饮了小小一口,又赶快塞好挂上:“这水,公主珍重。属下……再顺道寻寻水源吧!” 她转身去了,我无力地跳下马,摩挲着水袋上的图案和纹路:如果这是能不断再造出洁净水的水袋,该多好!我们缺水,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而每次干渴召唤的时候,夜总把仅有的水给我,自己喝的,却只是偶尔的路旁沟水,或是荫凉出难得的露水。 她怕我喝到脏水会腹泻,自己的嘴唇却常常因为干枯而开裂流血。她把止血的白药省下来给我,自己背上伤口的血,却常因长时间赶路而渗出…… 这都是难寻记号惹的祸!我悄悄抹去打转的泪,愤愤地想着,再看前方无穷无尽的路,心中陡然一凉:是我们走错了方向?还是他们做记号的位置太过隐蔽?或者,成达所带的队伍,上下十余人,也已经出了什么不测?!自大狂的妖精妈,是能被自大狂三两句承诺就会妥协的么?猛的一想起奇皇后那不安分的妖娆和极端的性格,我就后怕至极…… 春寒料峭,孰料无从归队的现实比春寒更寒心。 因为是绕道而行,所以这六日下来我们几乎都在风餐露宿中渡过。遇到岔路间的小店和山野村镇,连忙下马歇息,补充干粮。起义军的斗争姿态似乎在今年愈演愈烈,每有民众闲聊、讨论之处,皆有红巾军出兵动向的流言存在。人心惶惶之地,纵使拿着用不完的金子,恐怕也难找到合适的地方歇脚。路途上的劳累顿不用说,连萨仁、杏仁两匹良马都经常乏得垂了眼帘,仅靠缰绳牵引;而我和夜这两位带伤之人,经过近一个星期的折腾,也头晕恶心,症状频频。 最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以往以优品种好体力著称、多么不可一世的萨仁,近来愈见疲软之态。而那些颓败之状,已经根本没有号称“大都第一马”的影子:前日趟一条及踝那么浅的小溪时,它居然滑了左后蹄,一个趔趄,歪得我险些坠马;从得罗站赤出发之后,又莫名其妙地在刚刚泛青的小丘失了前蹄。若不是夜救得及时,一把拉住,我恐怕早已摔到马屁股之后,左肩的荼蘼暗器也该让我皮开肉绽了吧?! 起初我只以为是自己马术不精,或者是连日赶路让它太过疲劳,后来又怀疑到是萨仁恃宠而长时间不曾锻炼的缘故。每每说起,夜只是沉思片刻,后频频摇头。直到昨天傍晚夜拿过白布包裹的长针给我看,才让我恍然大悟,继而又是揪心的困惑——究竟是何人,欲害我至此? 我仍清楚记得,火烧般的夕阳之下,夜一边蹙眉轻抚着萨仁的鬃毛,一边说着:“属下见马近日反常,却不得其解。方才过来喂马,竟发现萨仁左股白毛深处有一抹浅红。” “是这……长针?”我瞪圆了杏眼,只觉得这长达10厘米的细针来自马大腿里,简直不可置信。 夜颔首:“确是此西域长针。而且,植入的时间应已是三月有余,因为当属下抽出长针之时,并未发现黑血……针上的蛊毒,想必已经扩散……” 我一惊未平一惊又起:“三个月?那岂不是在我出宫之前……”心头像被谁猛锤,“还有,这萨仁中的毒……该怎么办?” “有的时候,养蛊的和放蛊的可以不是同一个人。”夜的眼里,是理智的悲怆:“这蛊毒药不至死,只是会使马产生幻觉。此西域专用在马匹上的蛊毒,过去多在两兵交战前,将长针淬毒,植入四腿肌肉中,作影响对方战马之用。属下仔细检查一番,只在萨仁一腿上发现有针,说明下蛊者并不想让蛊毒过早现效。” “此蛊毒……”我颤颤,把最后的希望换成一句疑问:“可解否?” “属下不才,曾与师傅习得皮毛。”夜说完一顿,仔细端详起那根长针,接着道:“嗯,针尖泛黄,应是五行之中的木蛊。若要解毒,可以在马料中加入鱼腥草,以‘水解’破之,和食七七四十九天,方能痊愈。” “能解那是最好。” 我着心感慨,大半年过去,早把这“恭维”我的可爱马儿放在心上。生死不弃的愚忠,古有赤兔之于关羽,今有萨仁之于阿盖,我又如何不感动呢?!一想这五行“马药”有闻所未闻之奇特,又急忙问道:“阿盖愚钝,并未听过‘鱼腥草’,且不知该从何处购得?” “‘鱼腥草’又名蕺草、折耳根,叶碾碎后有刺激的鱼腥味,故得此名。此草药清热解毒,消痈排脓,为云南独有。惜属下此次自鄯阐出行,仅带一小袋,若混于马料中,大概只够数次,仅可抑制,不得根除。”夜有点惋惜,说罢从怀中拿出一小袋,向马料里抖了些许,用棍子搅匀:“此草药产自蛮夷,中原之地人士者,常备的不多见,若要大量购得,必得至‘灵关道’聚集之地。或许,要去一趟大理。” 以前学历史时看过,这“灵关道”即是“西南丝绸之路”的古称,现在听夜说来,大理显然是这灵关道的交通核心点,与萨仁的康复息息相关。 穿越之后,大理,这两个字再次叩击到我的心,如此深重。 那方神秘的土地,从远古高原的雪苍银洱中走来;那个神秘的部落,从远古元谋猿人的灵气中走来…… 或许,不管是饶濒还是阿盖,都与大理有着或多或少的不解之缘。这些日子,虽然我为孟恩之死耿耿于怀,郁结愁思;为莫名其妙的飞来横祸提心吊胆,冥思苦想。此时,却能如佛家之教般放下烦思求新生,只期待赶快到云南这块神奇的土地,开始新的生活。那是一种从逃避到信仰的转变——与之前一味的逃离大都不同,那南方的国度,不再是我逃避自己而找的挡箭牌,而打心底成为了一种信仰。 不求太多,只想安稳过完这“偷”来的十年,走好押不芦花的人生旅程。佛曰:命由己造,相由心生,世间万物皆是化相,心不动,万物皆不动,心不变,万物皆不变。 此刻,我也越来越笃定,这种信仰,能带我走出噩梦,真正开始神秘人交予我这段生命的意义。 可是现在我却只能忍痛勉强着坐在蛊毒未解的马上,在茫茫无边的山路上,和夜一起寻找记号——那个自齐儿站赤出来之后的第一天只见过一次的记号。 远处,中年男子带着妻儿,背着包袱,斜下的夕阳映出大小三个人的影子。夜一夹马肚,急忙上前,那三人似乎听闻马蹄之声,互相拉扯,却头也不回地加快速度小跑起来,恍惚间我似乎还听见小孩哭泣的声音。 “喂,请等一等……”我一边使出浑身气力,嘶声力竭地喊着,一边也轻夹马肚,“驾”一声跟上前去。 我的喊声落定,那妇人亦停下回头看看,连忙拉拉男子的衣袖:“孩子他爹,没事,是两个姑娘。” 见妇人敛了慌张,男子和小孩才回转过来。那男人一边嘘气,一边拿袖子抹孩子挂在脸上的泪水和鼻涕泡。砒霜靠近时夜长“吁”一声,匆匆下马,抱拳一拜:“冒昧叨扰了,敢问前方是否有村落站赤之类?” 话语之间,我和萨仁也赶至。却见那穿着灰布衣裤的男人并未顺着夜的方向前望,只是定定看着地面,摇着头道:“不知不知……” 妇人似乎对自己丈夫的反应有些不满,瞥了他一眼,“哎……前面不要……” 正准备对我们说,那男人赶紧捂住她的嘴,拉起老婆孩子,继续倒转而走,脚步趔趄,有些发抖。 我心生疑惑,再想上前,夜却对我轻轻摇头,让人所为非所愿,并不是她的擅长。可是走了这么长时间,难得遇到个人影,信息一无所获,怎能如此放过,我偏偏不依,扯着嗓子戏谑道:“不说也没事,跟着你们走便是!”见他们又是驻足,我轻笑:“不知道马的脚力和人的脚力,谁更好些?” 那妇人倒是果断机灵,几把甩下男人强拉的手,自顾几步走过:“姑娘,奴家一家三口也是身不由己,遇见是缘,奴家只愿从此各奔天涯。”她挽了挽额边的发,对我福了个身,又言:“姑娘若是怜惜奴家全家,请就此止步。” 我看她大概三十出头的样子,许是因为困苦劳作,眼角的鱼尾纹已比常人多。尽管如此,面目仍是清秀,举止大方,言行没有被压迫在丈夫之下,在这古代也是蛮难得的。我并没有身份标志,她比我年长,却敬我如此,实属不易。她福身未起,我侧身下马,扶她站好:“不跟着你们走也可以,小女和表姐出行迷了路,还请大姐给指一条明道。” 她听闻我的语气虽未像先前一样咄咄逼人,却仍是毫不妥协的样子,低头思索,稍作迟疑:“你们想找的地方,前面有是有,可……” “有就好!”我喜上眉梢,哂然一笑:“可什么?大姐但说无妨!” 不顾丈夫孩子在身后小声提醒叫唤,妇人略微浑浊的目光稳稳地顿在我脸上:“奴家不便多言,就此告辞,姑娘们珍重!” 看着妇人决绝而走,与男人轻拍胸口的释怀样,我和夜虽隐隐觉得不妥,形势紧逼,又不敢多想,只得整顿上马,继续前行。我只知道,自己问的并非无物,好歹我们知道前方有可以休息的地方,对于又疼又渴又中了蛊毒的我们来说,再好不过。马前行时双股扭动带来的颠簸,对我们这样的有伤之人来说,成了莫名的煎熬。翘首以盼,夜幕降临之时,前方终于隐现点点灯火,行近一看却是不什么老汉说的村子,“图拉站赤”四个字赫然入目。 “啊呜……扑哧扑哧……”远处的狼嚎凄厉,激得乌鸦扑扇翅膀飞走。 黑夜模糊,似乎还起了淡青色的雾,能见度骤然低了不少,走很近才能看得清楚。说是站赤,却不像先前我们临经的其他驿站一样灯火通明、人来人往。没有邮驿,没有炊烟,规模极小不说,还很破旧,苍凉地矗立在初春草木之中,冷冷地关着掉了漆的木门窗。 什么站赤,我怎么觉得更像鬼屋…… 由不得我心里窃念着它的恐怖与简陋,出门在外,终于有了歇脚之地,可喜可喜!夜也提起精神,率然翻身下马,扶我下来后牵并了两匹马。踩在青草与枯草交杂的地上,混合着傍晚的湿气,鞋子囊囊作响。行至站赤下,抬手准备敲门,却觉得背后一凉,有个诡异的苍老声音带着磁性,抢先说道: “都什么时候了?还有人不要命了,敢到我这个破站赤么?” 第三十一章 疑魂鬼音 灵魂喷薄,影子踯躅。这荒郊野地之上,突如其来的声音之诡异、句意之悬乎,硬是生生吓出我一身鸡皮疙瘩——难道……路上妇人的口中吞吐未完的话,就是……前方有鬼?! 咽口水的声音“咕噜”作响,怯生生地寻声往回望去,鬼肯定是看不见的,空空如也的马厩旁有位年近古稀的老人,正把破朽的木栏砍成小柴。呼……原来是位老爷爷,他的声音还真不敢恭维。嗯?刚才听他说“我这个破站赤”,看来他就是这小站赤的总管了,可是,怎么看他都只想一个普通到甚至落魄的蒙族老人,从形象气质来说,简直与齐儿站赤的总管简直大相径庭。 除却先前的恐惧,我只感难以言状的奇怪。倒是夜并不以为然,整个过程面不改色,洒脱得像是个男子。她目光沉着,面无喜怒,自然而然地把马儿们拉到老头旁的马厩里栓好,又自然而然地抓了把干草,撒进了食槽,见马儿们俯首吃食,方言道:“站赤不是朝廷设置的途间驿馆么?天黑道迩,我家主子身体不适,至此投宿休歇,太自然不过。”言毕,从怀里拿出几块碎银,言语恳切:“管事的,请开两间上房,再多备些热水,我们今夜是得在此了。” 老头抬眼看了看夜,又瞟了一眼不远处的我,并未伸手接过银子,浑浊的眸子里装满涩涩的滋味,苦苦笑了几声:“朝廷?惠宗皇帝的朝廷?小明王的朝廷?还是这短短时日间,又有什么更新的朝廷了?哼呵呵,老夫愚昧,却不明姑娘所说,究竟是哪个朝廷?” 心头一惊,原来这乱世局势之乱,远比我想象中严重。这劈柴的老人看我一身蒙族装束,两匹血统良好的马儿,却也无别人那般的半分朝敬,言谈说话,也无应有的忌讳。如此看来,这神秘老头,也是个有故事的人么? 心里好奇,上前几步,虽是扯了肩痛,倒也不理,从夜手里接过银子,硬塞到老人拾柴的手里:“这位总管,有道是‘真亦假来假亦真’,更何况站赤仍是站赤,不管是哪个朝廷,站赤都供旅客之休息给养之用。我二人只是赶路,日暮求个住所,并不与朝廷更迭冲突。” “这为姑娘小小年纪,倒是洒脱。”老人轻轻点头,很快却有垂了眼自顾劈柴,微微摇头:“只是小站处多事之地,早关门大吉了。况且姑娘又是蒙人,老夫的破站赤无刀无枪,若毛贵之兵再袭,恐是难保。” “毛贵?”夜惊呼一声,急忙问道:“吾闻红巾贼首领刘福通军进七盘,而毛贵冬末始方北上围攻济南。我与主子自齐儿站赤后一路向西,为何会与应在东面的毛贵之军相撞?” “小站正是济南外一百里的图拉站赤。” 短短一句话从老人的嘴里吐出,平缓无疑,却雷得我里熟外焦的。什么?济南不是在山东么,而现代地图上,山东是在北京,也就是过去的大都的东南方向吧?!敢情走了这么多天,我们是彻头彻尾的南辕北辙了一把!都说女人没方向感,过去我总寻思着是哪个男权主义者的谬论,现在看来,真窘到让我那急红的脸陡然一阵煞白。 “咔蹋”一声,却听夜已经气得握响了指节,眼里若有所思,却掩盖不了满身皆是的怨气。 “造孽,造孽啊……”老头不住地摇头,大声感叹,看我和夜一脸惊慌、面面相觑,定是无言到极点了。事已至此,遂放下来劈柴的小斧,把碎银子塞进衣袖,起身向大门紧闭的站赤方向走去。昏暗之间,只听从他腰间掏出的钥匙重叠交错,清脆作响,踱过十余方步后,他忽然转身招手,缓缓说道:“夜空泛红,独星西上,恐天气有变,二位,先进来歇吧……” 站赤从头到脚全是木制,这种雅致古朴的构造,在路上其他站赤构造上看,也不少见,而当中最简陋的,也却毫无此地般落魄——寂寥的空间大而凄凉,即使门窗掩好,仍能感受丝丝凉凉吹着的风;而那大厅之中本该通明的灯火,忽明忽暗地只亮了三分之一;木柱上的油漆不是斑驳的脱落,倒更像火烧之后的耗损;进大厅的木门已满是被刀箭过后百孔千疮的痕迹……最奇怪的是,我抬眼四顾竟见不到半个伙计的身影,却能忽近忽远地听见一个不绝入耳的声音。 我静下心来,侧耳倾听,那好像是……用粗布擦拭什么东西的声音! 才退去没多长时间的,那个毛骨悚然的念头再次闪过:老人的这个站赤,该不是什么个鬼魂聚集的遗址吧?! 以前我彻头彻尾就一无神论者,脑子里本无半点鬼神之说,可自从经历穿越,那些寺庙、佛祖,那些传奇、神话,那些算命、占卜,那些大自然的神秘因素……居然一一在我身上凸现,这样一来,再这么坚持的我,此时也不敢不信了。那“嗤啦”的擦东西的声音现在听来尤为刺耳,再结合起这个沧桑密布的奇怪站赤和空马厩旁阴阳怪气的老人,我只感觉冷汗从额头接二连三地成批出没。 周围太安静,不见了老人,我们半天也没说话。夜许是以为那汗是我旧伤作痛给疼出来的,从边上拿了条长凳过来给我。待我坐定,又力道十足地在我背上点了三个不知名的穴道,我顿时感觉气沉丹田,似乎刚才的心慌也没那么严重了。也算错有错着,我冲她挤着眼睛笑,又做个手势让她同我一齐坐下,她摇头的刹那,那竟老人神不知鬼不觉地掌了灯过来,立于我俩中间,手直直指着右侧的楼梯,言道:“两位这边请。” 呼……为什么这老爷爷的举动老是这么突然?我以为是我自己反应迟钝,倒吸冷气的时候突然瞥见夜居然也为此阴了脸,长吁浅浅一口气。 尾随他走到楼梯口,刚要跨脚上第一阶时,我又疑惑不解地回顾大厅,想借着新增的灯火,寻找那“嗤啦”的擦东西声。极目眺望,仍是一无所获。再看老人和夜,都当没事人一样陆续上了楼梯,想是我劳累过多产生了幻听,甩甩低垂的脑袋准备继续走时,耳边突然又飘来老人苍老的声音:“姑娘莫怕,那是我的小孙子。” “……” 我和夜对视,满头都是一串黑黑的省略号。 再次被他吓到之后,无言的我抱怨着,冒出句很不搭调的话:“老爷爷,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的行为很吓人?” “不瞒二位,阿壳孰拉像这样已经很多天了,一直擦……”他的回答显然也不搭调。 “您的说话和行动一直都是那么飘忽不定么?”我觉得我该无厘头了。 “他这么小就……哎,我这个做姥爷的真对不起他。”他深刻地自责着。 “……”我试着又问:“敢问您老高寿?” 他的眼睛盯着手里跳动的灯火,又转向我,刚以为他能正常叙述了,他却继续答着让我们摸不着头脑的话:“打小就不受其他人待见的小孩子,一个死了,一个被吓得连话都不会说了,真是造孽啊!” 敢情这对话就是你说你的、我说我的,所问非所答,根本没有什么交集,刚才在外面老人还思路清晰言语正常,怎么现在就说得莫名其妙了呢?再把他刚才东一句西一句的话串起来,零零碎碎好像也是一个可怜孩子的凄惨故事。正纳闷着,只见他布满皱纹的手已悄然从我耳边穿过,指向大厅南边那个昏暗的、放置破木桌和杂物的角落。嘴里呢喃着:“阿壳孰拉……” 我和夜相视点头,与老人一道向那个不起眼的角落踱去,“嗤啦……嗤啦……”的声音也随之越来越清晰。待老人手里的灯近了,我们才看见,一个小男孩蹲坐烂木桌交错的角落,手里拿着好大一块深蓝色粗布料,低头用力擦着地板。听见我们的脚步近了,他只是稍稍顿了顿,侧耳像是听清楚脚步声,却并没有因此而停下来,反倒频率更快、更加用力地擦,紧闭的嘴里还发出颤抖的“呜呜”声! 他的头越垂越低,我们根本无法看清楚他的脸、他的表情,却能深刻感受到那种无助的恐惧感,并且为之战栗。想问,似乎自己的声音也因此有些孱弱:“老爷爷,他这是……” 话问出了口,却书香中文网没有回应,烛火跳动依旧。待我将脸转向老人,才发现他的脸早已满是静默的泪,浓而浑浊,像是饱含了太多的无奈。夜见我也是楞着,想再开口问,老人却奋力一摆手,摔熄了掌的灯。一时间我们所在的角落暗得几乎辨不清你我,擦地板的声音却还不绝入耳,忽明忽灭的光线笼罩之下,那块深蓝色粗布摩擦地面的声音好像近在耳边!情急之下,我惊得一把抓住夜的袖子,紧紧不敢放开,嘴里却还逞强地说道:“老爷爷,他到底为什么会这样?你告诉我们……因为,我可以帮他。” 话说得理所当然,却并不是在忽悠人。从这站赤以里之外的奇怪之处,以及刚才老人零零总总的疯言疯语中,我大致猜想,这个小男孩应该在不久前受到什么巨大的惊吓,而这场浩劫不但扫荡了整个站赤,还带来不少腥风血雨。以至于,老人突发性的胡言乱语、小男孩的反常行为……如果我的猜想没错,这就是过去在心理学中看到过的“急性应激障碍”——患者受到外界强烈的刺激后,负性情绪充满了整个浅层空间,所以患者处于近于痴呆的“失魂落魄”状态。去年延春阁忽都皇后发作的一幕,也能算作这种情绪的间隙性状态。她和着血液浸入泥土的手指,还有嘶声力竭的哭喊,现在我仍记忆犹新……只希望那些熏香的物件和发泄的纸片能起点作用,让她不再难以自已,不再孤立无助,在那个人心难测的深宫! 然而这近忧也不简单,眼前的一老一小,就是那有些江湖阅历的夜看了,也只叹无能为力。小男孩焦虑、茫然、激越、愤怒、恐惧性焦虑、抑郁、绝望以及自主神经系统亢奋,甚至失去大脑的指挥、语言能力;成人的适应能力和接受能力较强,所以老人会如祥林嫂那样的“常常逢人便诉说自己的遭遇”般,在“情绪内闯流”撞击时失去理智,不问也答,自顾自说。 而且我记得,要让这种心理症状康复,使得心理重新达到平衡,首先要用心理学干预的手段,即催眠暗示,来解除心理障碍,之后让受害者在社会中与健康人一起工作,或者让受害者与其它心理疾病患者共处,对缓解症状比较有利……想到这里,头顶好像突然冒出个灯泡,那种灵感让我豁然开朗。笑容浮现脸颊,谢谢大学选修课里,教反省心理学的尚老师,当时她用唐山地震灾后心理辅导为例讲解,使得我的记忆深刻,到离开象牙塔后近三年还清清楚楚,而且,有信心帮助眼前的他们! 我开始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要背负的十字架。生命之中,伤害和受伤都在所难免,虽然创伤不可能被完全忘记,但是,我想我能帮助他们学会,和创伤一起生活。 以心疗之,方能渡人渡己。尽我所能,做个元末山寨心理治疗师吧! “就算再痛苦,只要生存下去,就一定会有好事发生。”话音之中,有我不合时宜的微笑。 在夜夹杂着诧异的目光中,我放开了她黑灰衣裳的袖子,从容地蹲下,重新拾起摔落的掌灯,仔细点好放在他们爷儿俩旁边,同样跪坐在冰冷的硬木地板上,以侧面引导的方式讲述着:“阿盖过去听过一个故事,叫做《钢铁是怎么炼成的》……” 第三十二章 催眠正太 “……他就是那么坚强的执着,对于生命,他永远都没有放弃过……嗯嗯嗯……”太久没这么长时间说话,嗓子又沙哑了,我清了半天还是不舒服,摸过茶杯来却已见了底,纳闷之余四下一看,夜已经提着一小铜壶热水过来了。 “主子,茶。”夜简洁依然。 “呼……谢谢夜姐姐。”我眯眼笑,捧着杯子吹上一口,便连忙啜上一口。 出门在外走得又狼狼狈狈,没有凝香玉露的好水和苍翠韵浓的好茶,却感觉夜沏的香茗并不比塔娜差,断断续续地一口啜一口,转眼间第三杯也见了底,而我“今为古用”的励志故事也告一段落:“有人说保尔是天生的英雄,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天生的英雄的。他虽然并未与我们生活在同一国度,但依阿盖的愚见,那种意志能带我们超越所有。” 本以为这样的故事在古代讲起来一定狗血到不行,本来我心里也没什么底,如此一说,只做过渡之用,缓和情绪。语毕抬头看了看,居然看得我窃喜——一个时辰前失魂落魄无法自持的爷俩儿,现在也听得愈发入神,眼神中微微泛起脑波流转的灵动,连一旁添水的夜,也时不时忘了手中还拿着茶壶…… 以上状态,说明我的菜鸟治疗初见效果,看来名著的震慑力量,真是古今通吃不可小视,暗喜之后继续总结道:“每当我遇到困难而退缩时,我会想起保尔,每当我受挫折而落泪时, 我会想起保尔。保尔柯察金时时激励着我,鞭策着我,使我不懈努力,战胜一切困难。鼓励着我面对人生的任何挑战!决心要把自己炼成一块真正的钢铁!正如保尔在这本书中说道: ‘人最宝贵的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应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轻呼一口气,这脍炙人口的故事,现代人理解起来并不困难,现在一股脑对几个元代人说了那么多,也不知道能不能起些心理初步干预的作用。这不,话音落下半晌,都没任何声息,本来静得恐怖的破旧站赤更为吓人了。 我自感尴尬,胡乱清了清嗓子,示意夜为我添点茶水。指尖刚落到木桌之上,夜方恍然大悟持着铜壶为我沏满,言道:“不知小姐是从何处得知这一故事,属下之前闻所未闻。今日听罢,深陷其中,颇有感触。” 夜这么一应,那爷俩儿才陆续抬了头。终于有了反应,我心中一喜,忙答道:“是前些年阿盖在大都听一些路过的西洋人说的,亦是感动颇深,因而记得比较实切。” 连马可波罗都在元代到大都游历过,我草草扯的这个谎,应该还说得过去吧?!总比直说我过去看原著、看电视剧,看过很多遍之类的来得正常。 虽然我答的时候总感觉头顶闪电纷纷,天雷滚滚。 幸亏夜看我的眼神并不是我想象中那样看外星人一样,而是一种类似欣赏的赞叹,她欣慰中点头的间隙,还意外地带了一点淡淡的、不易察觉的微笑。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个道理不会错。于是我决定趁热打铁,继续原定计划的心理干预。先与夜一齐,合力将眼内意识跳动的老总管扶到木条凳上坐好,再看那瑟缩的小孩虽已停止擦地板,却仍是颤抖仓皇着不敢从阴暗的角落里出来。 他眼里流露的仓促和惊慌,像是屡次掉进陷阱的小兽,希望与绝望交织恐惧。 “不急,他需要时间。”我心里默默安慰自己,正欲翻过茶盘里倒扣的茶杯给老人倒杯水,只听见那名叫阿壳孰拉的小男孩一声低吼,破木板应声落地,“哐啷”一声在这静夜分外响亮。 “怎么了?”我心里一紧,不解地看过去。小孩瑟缩依然,而夜蹙眉轻掩额头,我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试探地问道:“他……扔你?” 夜冷漠的“好”脾气终被出离的耐性分解,她顿了半晌,略带愤怒地嘟哝道:“好一个大臂力的小倔牛,好心想拉他过来,居然提防不力,还吃了一板……” 窥到老人眼中闪现一点光,又很快暗淡,忽地想到不能对急性应激障碍患者有强迫行为,虽上前探看夜的“伤势”,却也将就摆手佯怒道:“夜,你过去,不得无礼!” 夜许是没见过我这般态度,想自己一番好心却一被木板砸二被主子冤,无话可说,只沉了脸色到老人那边站好。我心里千万遍道着“夜姐姐对不起”,哎,好心好意却触犯到急性应激障碍症的雷区……现在,只有委屈你了,谁叫催眠必须尽量安静的氛围呢?我只能将计就计尽量减少周围的“干扰”了。 而我这个菜鸟,对于没有任何安定药物的客观条件下,在第一次尝试没有把握的前提下,也只能尝试要求最低的浅度催眠了。 从怀里摸出用红丝线串着的金银指环,似乎还有那位我不忍想起的故人,所带着的温热气息。银指环的主人,温润如玉的男子,天堂的空气还清新么?我见过,你最深情的面孔,和最柔软的笑意,以至于在炎凉的世态之中,灯火一样给予我挑战的勇气……双手合十,轻轻闭上眼睛,我静静祈祷,愿孟恩的阳光,能渗入吊晃的指环里,助我带这可怜的男孩走出阴霾。 慢慢踱到阿壳孰拉身边蹲下,借着忽明忽暗的灯火,才第一次看清楚这孩子:着典型的汉化后的蒙古小男孩服装,收腰紧袖口,半长的夹袄沾染了尘灰,使得原有的精细刺绣丧失华贵。我掌灯探下身去,细看之顿觉惊艳——他细软的头发编着辫子,是深深的咖色;他的皮肤白而细嫩,像天使的色彩,泛红的双颊淡淡地散着几粒可爱的雀斑;他长长的睫毛卷翘着,因为胆怯而不停颤抖,迷迭之后的瞳孔,竟然是深邃的蓝色…… 我心里没来由地又惊又喜,这个小正太,极有可能是个混血儿! 这番猜测使得我更是提了兴致,鼓足信心摊开掌心,指环吊通过地心引力自然坠下,左右摆动。金属特有的清脆之音叮当一现,引得那沉默的小孩轻挑眉尖。是时候了,我抓住缓急强弱的节奏,压低了声线,曾学习过的渐进式放松诱导催眠辞,从嘴里缓缓而出:“阿壳孰拉就这样看过来……” 我一直用稳定、低沈的声调,从容地发声,而且,在我说话引导的时候,我自己也会处于非常宁静的脑波状态,所以催眠阿壳孰拉的同时,对我来说也是一种静心的过程。 他的深蓝的眸子如我所愿看了过来,随着摇晃的指环左右摆动。像我这样菜鸟级的心理师对人生的第一次重要催眠惴惴不安,别无它法,只能用“间接法”轻度催眠,借助手中单调深沉的道具引导,接着用细如耳语般的催眠语呢喃,以单调、低沉、肯定、柔和的言语反复暗示。我虽表面镇定,其实催眠途中阿壳孰拉的几次眼神流离都险些让我乱了阵脚,几乎捣坏了拟定的节奏,冷汗不知道已经淋了多少。 我带领他做很深很深的深呼吸,有规律的深呼吸,慢慢把空气吸进来,再慢慢把空气吐出去。深呼吸的时候,想象阿壳孰拉把站赤空气中的氧气吸进来,空气从鼻子进入他小小的身体,沿着气管流过鼻腔、喉咙,然后进入他的肺部,再渗透到他的血液里。这种用意识形态做诱的呼吸,让小阿壳孰拉的血液有了新的循环,也给他自己一个感觉:自己的细胞开始有了新的,不一样的活力! 大概半个小时过去,右手早已抬得没了知觉,却不敢贸然中段。正在思索是否要抢个节奏,换左手持吊坠,忽见阿壳孰拉美丽的睫毛,终于有了愈来愈垂下的趋势。这正是接受催眠的征兆!我心里一喜,酸痛也丢到脑后,低语暗示着让他越发疲倦,继而眼神开始呆滞,眼皮也重得很难撑开。 兆头倒是出乎意料的好,也许是因为阿壳孰拉陷入这种心理障碍的时间还不太长。可惜此刻,催眠只进行到一半,然而催眠这个东西,越到后越是困难且关键,绝不能掉以轻心! 我故意对身后老人充满惊异的一阵倒吸冷气充耳不闻,就算被暂时被误解也罢,手头的活可万不能就此中断。待阿壳孰拉扑闪的眼睛终于闭紧,马上收好指环伸过手去引导他仰面躺下,用更是轻如唇语的声音在他耳廓边反复叮咛:“松弛……阿壳孰拉的全身都软得像一条草蛇……” “阿壳孰拉,注意你的头顶,让你的头皮放松……” “眉毛附近的肌肉也放松了下来……” “放松脸颊附近的肌肉……” “放松你的脖子……” “放松肩膀……你的肩膀平常承受了很多紧张、压力,现在都全部释放掉了。” 他的眼球却在紧闭的眼皮下迷乱翻滚,显示出对我催眠语轻微排斥的挣扎。我此时已经疲劳尽显,额上早是汗水密布不说,嗓子微微哑到沙,躯干酸痛还牵到右肩的刺感……阿壳孰拉为什么还没有正式进入催眠呢?我是不是遗忘了什么步骤?满脑的疲倦和疑惑混合,头昏脑胀到几乎昏厥,只是机械化地跟真程式压低声音继续着:“继续放松,继续保持深呼吸,每一次你呼吸的时候,你会感觉自己更放松、更舒服…… ” 他的表情纹渐渐平淡下来,我耐心快要耗尽,心情却随之淡定,嘴里的催眠语也慢慢没有了刻意的暗示,更多了些自己意向中的画面:“柔软的草场,蝴蝶飘忽飞过了一只……” 左手托着阿壳孰拉的脑袋突然轻轻一坠,我顿时提了神,低下头来仔细观察。这孩子幼小的心,是真的很累了,只见他的眼珠已经凝下,表情变得很安详,呼吸的频率稳而缓慢,手臂、手腕、手指头非常放松,侧了脸安稳的入睡了。 除了通过黑夜的道路,人们不能到达黎明。我不是系铃人,解铃也不擅长,这么说来再合理不过:因为要催眠这个可爱的小正太,还真是不容易啊!我的心情兴奋得可以开香槟,在当下却是一种无人分享的成就感,虽是这样,我仍是心花怒放:他已经进入轻度催眠状态,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几个时辰后若是我能顺利将他“觉醒引导”,以后的诱导治疗就更有把握了。 想到这里,心中为之一震,孰料老人忽的站起来,眼睛直愣愣地看着我:“你要……” 那是类似敢怒不敢言最后的挣扎,我的所作所为,果然会被误会。 我不想解释,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只是疲倦地合上眼睛:“老爷爷,阿壳孰拉累了。” 他目光变得淡淡,不再说话,看着我扭过有点僵直的脑袋,轻声说:“夜,我们把这个孩子,送到房里去吧!” 阿壳孰拉柔软的身躯紧紧贴上了夜的后背,我已是浑身僵直无力,连推他上背这个简单的动作,都引得自己肩肘的关节咔嚓作响。 “我来吧。”夜匆匆看我一眼,却很快滑走。轻轻把身后阿壳孰拉的位置掂量正,眼睛一直低低落在地板。 “夜姐姐……”我叫住她,却看着她转身的茫然和错愕,书香中文网不知如何开口。 我知道,她定亦是不解我先前“催眠”的动作,一个不说,一个不问,却只能言听计从。 “有劳了……”我强扯出来个笑,再看看颓唐在一旁的老爷爷,尴尬地说:“您也早些休息吧。” “嗯。”她眼神摇曳,却没有摇头。 看着她背着阿壳孰拉,毅然向前的背影,我顿时感觉我和她之间的信任,被生生穿了一个大洞。该如何言说呢?难道要大言不惭地诌出一堆自己通灵的鬼魂之说?还是要从一开始讲述基本的心理学常识以及催眠?抑或任她把我看做一个放肆使用妖术的妖女,最后对我渐远,离开…… 我不忍去想,人心中笼罩的一团黑暗。 分割分割,不给用分割线偶只有用字分割了。 额,最近连拍砖都少鸟,网站又临时改版,读者大大们看书也不像以前一样,导致点击下降,也米有人给偶留言拍砖,555.萧条,昨天米有更新,对不起。 今天的“侧妃讲坛”介绍一下文中的“创伤后应激性障碍”,这是一种对超乎寻常的创伤性事件的发复回忆而引起害怕,无助,恐惧感的精神障碍,伴有回避与创伤性事件有关的刺激的行为.。应激性事件包括本人或他人的严重受伤,濒临死亡或他人的死亡。在事件过程中,病人经历了极度害怕,无助和恐惧。由于创伤性的回忆引起强烈的焦虑,支持性心理治疗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治疗师必须共感和同情于病人的心理痛苦,证实创伤性经历的真实性,同时治疗师必须鼓励病人用行为治疗中的脱敏方法和控制焦虑技术面对创伤性回忆,从而将记忆重新构筑于其更为宽广的人格结构中。除了创伤性焦虑外,病人还有内疚感,因为他们或许在战争中有攻击和残杀行为,,或许他们的家人和亲友惨死,而自己幸免于难,这也称为生存内疚。对于这些病人可以进行精神动力分析和分析性心理治疗,它们可以改变和调整病人自责和自我惩罚的心理和态度。 第三十三章 来者不善 引来火,焚了些随身携带的助眠香料,幽幽从瑞瑙炉冒出青烟。直到听见床榻之上,那被塞进棉被的阿壳孰拉,渐渐有了类似鼾声,平和而舒缓,我的心里,才算暂时落定。 雪霁的天空显得特别深远,眺窗而望,月已正正地挂得老高,想来大概是子时之后了。看着老人和夜眼中的红血丝密布的样子,和俩兔子没什么差别,我暗自揣摩自己的形象应该也是半斤八两。 误会依旧,想说的话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我摆摆手:“时间不早了,我们也先歇息吧,明天再说。” 夜利落地点头,嘴里的“诺”字还未脱口,目光却和我一齐扫向了疲倦且沧桑的老人。他沧桑的面容沟壑好深,身体似乎是在短时间一下子瘦了好多,衣服略有些宽大,蒙服的腰带勒得紧,背影越发显得寂寥。是的,他并未离开,只是安然地看着熟睡的孙子,然后轻轻地在床前的木椅上坐下,眼神自始自终未离那小正太平静的睡脸。 他多少也有些急性应激障碍的症状,激烈的情绪退去,尤其应该好好休息的。 我不去想先前交视无语的尴尬,轻手轻脚地重新探近木床,道:“老爷爷,阿壳孰拉明天会好起来的……您也,先去休息吧……” 一些心理病的案例告诉我,这对爷儿孙所经历的,一定轰动、惨烈或而不简单!如今面对这“祖孙情深”的一幕,任凭我心里丝丝苦涩,半晌只能说得出这么一句劝慰的话来。 书香中文网老人才如同恍过神来,干涸的嘴唇在张合中脱皮更为明显:“姑娘们的房间就在二楼的转角,恕老朽无力带路了……”我和夜自知劝说无法,只得点头应了一声,他见我们诺了,继而幽幽地说:“老夫就在这,好好地陪陪阿壳孰拉……” 和夜静静地躺在同一间房的两张木床上,短短几尺的距离却像一道屏障。气息紊乱、翻来覆去的两个人像煎饼一般未眠,我知道夜心里的不语与不解,若是今晚没个定,依她的性子一定会想破头皮直到天亮。而我,还不想背上什么巫婆神汉的黑锅,也不想夜今后只用有色眼镜看我……面对他们的懵懂和猜疑,我又何尝不想有所解释呢?! 月朗星稀,疏风罗帐。 “夜姐姐,你,睡了没。” “属下未眠。” “我今天所为,只着手于解开心结……”凝神忖词,自知话语做不到理直气壮:“我今日……并非摄魂下蛊……” 稍尔,夜低声道:“诺,公主请安寝。” 我心悠然淡定,自己点点头,才反应过来她也看不见,自嘲尔后,微笑之间已进梦乡。 梦中的你依然黑衣飞袂,那一瞥的惊鸿,似蔷薇,带着沁寒断刺,叹远观,成流连。 不知道我该对这个身体与生俱来的超好睡眠,自豪还是自我鄙夷。翌日,当我在平和的春日阳光里,朦胧地揉着稀松的眼睛,回神看着空空只剩我一人的房间,再侧耳居然听见烦杂鼎沸的人声,以及随之而来的金石交织之声,才陡然一惊:发生什么事了? 我是怎么搞的,居然睡过头!心里不断抱怨自己,把脑袋抓得像鸡窝一样。空荡的房间,夜不像以往般近在身边;不远处的房间,阿壳孰拉还在催眠中没有醒来。老人呢?也不知道怎么样了……站赤不是冷清得像鬼屋么,现在为什么乱糟糟的…… 我的脑袋飞快地运转:这个落魄的站赤,今日似乎并不太平! 快速穿好夜放在我床前的男装,胡乱把枕头下的小物件塞到胸前,便悄悄猫着腰探出房门之外,方伸出个脑袋,便被人掩住了口鼻。还好,是熟悉的,夜的味道,还算灵敏的嗅觉着实为我压了一惊。她说过,自己的师傅是在佛学上颇有修为的人士,所以夜的内衫,总是有股若有似无的檀香味。 夜动作犀利,拉我在楼层的木栏后蹲下,才松开其手,面无表情低声叮嘱道:“来者不善,公主切勿张扬。” 看她一脸严肃,我顿时心生紧张,心知有事,不敢多问。借着木板之间的缝隙,我窥见楼下原是站赤招待过往路人的大厅之中,早没有昨夜寂寥如鬼屋的景况,居然人头攒动、桌桌爆满。再看那些人三大五粗,衣着统一,头绑红布,腰系蓝带,条凳前后还放着刀枪棍棒等兵器。未等细看他们的面貌表情,忽的一声大吼吓得本来鬼鬼祟祟躲在这儿的我几乎摔倒—— 一黑面油头络腮胡的汉子拍案而起,冲着周旋于各个木桌间的站赤主人大呵一声,道:“快给老子拿酒来!”一语惊罢,又摸索着手里的土碗,与周围几个同伴恶笑后接道:“刚那点份儿,还不够爷们儿沾沾嘴!” 老人乌黑了脸面,却并未像我印象中接到恶客的老板般显露出虚假谄媚的姿态,只是缓缓走过把坛子里的最后一些酒倒在那汉子碗里,冷冷道:“没了。” “混账!”那汉子咒骂老人一句,仰头把碗底的酒喝干。意犹未尽,又伸出粗黑的五指抓着脑袋,嘴里不干不净道:“马勒戈壁了,老子就不信了……来人上酒,老子要喝酒!” “老朽的客栈已没了货物和伙计,你们刚才喝的,已是老朽房里最后的一坛。”老人语气淡得几乎化开,却又在刚毅的态度上凝成坚冰。 大厅里的那些乌合之众,许是没想到老人会有这样的反应,都互相直直看着相互唏嘘。我大着胆子压低声线,轻轻问身边同在窥探的夜:“他们是起义军么?” 夜没想到身在元朝廷一边的我,会对楼下那群乌烟瘴气如此称呼,愣了一会儿,道:“嗯,红巾反贼。” 我应着点了头,她做了个静音的动作,又悄声嘱咐道:“我们先静观其变。” “哐啷……给老子找死!” 那汉子怒吼一声,抡起拳头把老人手中的坛子打碎,老人却仍死死抱着酒坛,苍老的手上顿时血流不止。几个兵像是也想兴风作浪,突地站起,一下遮挡了老人隐忍的脸,我心里一怕,又不敢叫出来,只得顺势紧紧抓住了夜黑灰色的衣袖,颤抖无助。 是的,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如今,在这荒野的小站赤,那这孤单的爷儿俩怎么办,我们又该如何?我心里七上八下乱得要死:站赤本是“官方机构”,站赤主人绝大多数也是小有来头的蒙古族人。红巾军仇视朝廷,民族仇恨愈演愈烈,这个年头行军作战大张旗鼓,势如破竹,又怎会放过元朝廷直属下的一草一木……等等,那难道…… 正想着,耳边莫名其妙传来几句蒙语,从容、低沉。最奇怪的是我居然能听懂——慌忙换了个位置,从另外一个缝隙躲过刚才挡着我看老人的兵脑袋。这一窥,像芒箭刺痛眼睑,泪雾下,鼻子好酸:只见老人任凭手上血流潺潺,眼神只是坚定淡然地忘着前方,嘴里换用蒙语吩咐道:“两位姑娘,我的站赤只怕是躲不了第二次浩劫了,你们带着阿壳孰拉赶快逃吧……” 那黑汉子旁立起一长脚长手却满脸痘痘的男人,照着老人胸前,狠狠就是一脚:“妈的,还真是个蒙奴才!叽里呱啦说的什么?!” 夜的额头隐约有青筋的影子,她指节苍白,像是要把手里木栏握碎。我心如车碾,眼泪已是布满眼眶,也顾不上控制音调,只是重重地摇着夜的胳膊:“夜姐姐,我们救救他……” 下面有几个耳尖的抬眼四顾:“老大,好像还有人。” 夜立马点了我的哑穴,把我的身子压得更低,无奈的眼对着我迷离的泪眼,声音从紧合的齿间挤出:“人多势众,我们……斗不过的。” 老人的蒙语叙述再次开始,却再没原来的淡然,有些激愤地吼着:“快!阿壳孰拉还在熟睡,你们带他,往他房间柜子里的地道走……啊……” 油头的粗黑汉子把拳头抡到头顶,咬牙切齿猛地下去。老人话还没说完,又被打了一拳,重重地摔在地上,嘴里吐出黏稠的血……周围的红巾看客非但没有人阻止,反而高声叫好,那些声音就像恶心的苍蝇一样刺耳。 一拳,两拳;一脚,两脚……老人咬着牙挺着,不卑不亢,丝毫没有欲求饶的姿态……直到红巾军停了手,老人才慢慢用枯木一般的手臂,颤抖着,把自己撑起来,换作汉语一字一顿地轻蔑道: “祸害苍生,人神共愤,红巾乱贼,不得好死。” “不……”我在心里无助地呼喊着,那一拳一脚,木栏后的人儿,感同身受。他对我来说虽只是一个相识不到二十四小时的陌生人,可总是一位站赤主人、一位老人、一位伤感的爷爷……他们怎么能这么打他……那些丧尽天良的混蛋! 躲在黑暗角落的我,霎时瘫软在木栏后,泪流满面。说不出话来,无声的对白更让人心碎,我和夜对视,孤独的双眼沉默着,灵魂也无力地相拥,她拉我走的右手是一种最后的妥协,明明也在犹豫……天地良心!只有楼下那些嗜血的畜生,才会对这么惨无人道的场面没有感觉,才会露出嗜血的獠牙笑着! 忽然,老人发出穿透血腥的蒙语,他用尽最后的气力嘶吼,打断了我和夜的徘徊: “走!快走!阿壳孰拉不能死!我求你们!……” 夜毅然决然拉着我,捂着我“呜呜”欲发声的口,弓着身子向阿壳孰拉的房间走去。我的泪水滑过她冰冷的手,我能感受到她的指尖隐忍地动,却只是悄无声息地动。 “滚他娘的!老东西!” “打!接着打!” 站赤楼下,碗碟破碎声、殴打声、辱骂声不绝入耳。心乱如麻,许是我忙乱的脚步不够轻盈,把木楼踏得响,那群中突然有人高声唤道:“真有人!哥儿们上去看看!” 不等他们踏着碎重的步子上来,我们已经径直悄悄潜入阿壳孰拉的房间。香已焚尽,小正太还是悄无声息地睡着,像是被隔离在天堂的孩子,丝毫未受外界地狱火焰的侵扰。看着他,安然,想起他的爷爷,决然……面对他们,我只有百爪挠心的痛苦。 外面此起彼伏的粗俗声音听得我毛骨悚然:“刚才哪个乌龟王八蛋说有人来着?老子搜了几间都是空的!” “就老子听见有人!嘿嘿,有女人!” “我也听见,就在上面!” “女人好啊!啊哈哈哈……老子就想要女人!” 生命就是这样,要么忍,要么残忍!夜见我无辜的泪眼死死看着她,方如想起什么般解了我的穴,问道:“柜子?对吗?蒙语,我不是很精。” “嗯……是的。”声音没出息的颤抖,我不知道是安稳的背后隐藏着沮丧,还是沮丧里终归有安稳。 “好。”夜秀丽的黑发高高束起,敏捷地背上小正太,眼睛里满是坚定。 执着和追求需要毅力,但放下执着、放弃追求也许更需要毅力。几年后,当正义泯灭,世界与我敌对,当我潦倒无助,当我面临人生最难抉择的矛盾……只要回忆起,那一刻夜坚定的眼睛,墨黑的瞳孔里给予的毅力,就能无悔地继续下去。 那种淡然的坚持,是一种与生俱来魔力,就是能让再慌乱的人看了,心里也会随她一齐坚定。 打开柜子,有股扑面而来的腐木酸味。夜轻轻皱了皱鼻子,转头对我说:“跟着我一起跳。” 分割分割,“侧妃讲坛”今日内容about文中提及的“红巾军”。 红巾军,又称作红军(汗……此红军非彼红军……),是元朝末年起来反抗元朝的主要起事力量,该事最初是与明教、弥勒教、白莲教等民间宗教结合所发动的,因打红旗,头扎红巾,故称作“红巾”或“红军”,又因焚香聚众,又被称作香军。至正十五年(1355年,也是女主穿越过来的前一年)战局有所转变,刘福通先立韩林儿为帝,都亳州,其后数战后,击败答失八都鲁的军队,并展开反攻,甚至逼近大都,南方红军则在湖南、湖北获得胜利,朱元璋则继承了病逝的郭子兴的地位,并渡长江占领集庆(今南京)。至元十七年前(1357年,即故事进展到现在的年份)前后,在北方以察罕帖木儿、孛罗帖木儿、李思齐等为首的元军将领(但当时已不听中央号令各自为政)开始对北方红军展开反攻,红军内部也发生争执分裂,势力渐弱。 第三十四章 树上君子 前面是黑暗到迷蒙的未知,身后的红巾军咋呼着“搜!找到的爷有赏……”,柜子的两扇木门背后,是带我们通往不知地方的、能逃离的隧道。话音刚落,夜已经拉着我,与背上的阿壳孰拉一起跳下。 已是逃命之人,除了闭上眼睛冒险,我没有任何不鼓起勇气的理由。这肯定是布局已久的暗道,漆黑、干燥而坚硬,还有为保持泥土坚硬,被淡淡的炭火熏过的气味。一路滑下并不感觉背痛,只是有如坐过山车一般的心潮起伏,心脏几次已经跳到了喉咙口。闭上的眼睛漏不进一丝光,我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 再次睁开眼睛居然觉得刺痛,反复眨了几下却还未缓过来,习惯性用手背揉了几下,只感觉抹下眼泪的手却似乎带着甩不掉的血腥气息。忽觉一阵清风似有似无地吹来,我急促频繁地再眨一通之后,终于在眼泪背后看清夜的脸——柳叶眉蹙得很紧,声音仍是冷冷道:“是落了暗道里的煤渣滓了。” 恍然间,泪水淡去的眼里浮出倚靠着夜酣然入睡的阿壳孰拉,我顿时隐去了即将浮出的感激的微笑,再看百分百陌生的树林,深邃而悠远,更是能活活愁死我和夜两个路痴。心情一起一伏,那种抑制弧度的嘴角,丑得及其无奈。 “夜姐姐,等到了安全的地方,我们再唤醒他吧。” 看着梦乡之中的阿壳孰拉,有着短暂与残酷现实隔绝的幸福……梦里,是不是会有和他相依为命的爷爷?鼻子好酸,泛着苦苦的涩。想起在红巾军拳打脚踢下毅然决然的坚强老人,我突然在幻想孟恩离开这个世界前可能出现的残忍——乱世的洪水把我们冲散,把所有安然和梦想摧毁得面目全非。历史告诉我,这样的时代只会造就两种人:逃得过的,伤心终老;逃不过的,黯然离世。 每一个人都拥有生命,但并非每个人都懂得生命,乃至于珍惜生命。不了解生命的人,生命对他来说,是一种惩罚。 夜伸手,轻轻将手覆在我右肩,安抚着我极力忽略的伤口,安慰着心中持续凌迟般的痛。 “我们离站赤,不远。”转身站立,她看着前方,眼神紧锁不放。 “阿壳孰拉的爷爷已经那么老了……他们怎么能下得了手?”我看着她的背影,又看向她眺望的地方,尽力让话语没有哭腔的感觉,字字却在颤抖。 夜转向我们,眼神多了几分习武之人少有的空洞:“在黑色的背景下,白色就是污点。老人用生命换来我们……”目光滑过灰头土脸的我和阿壳孰拉,她的声音低而沉重:“我们……却只有走。” 无奈地点头,勾起一个突然的回忆,我急忙道:“我们逃后,柜子门一直开着,他们是不是会很快找到这儿?” “嗯,”夜凝住思绪:“我们,先找个地方躲躲。” 我强忍住欲流的泪,现在不是释放感情的时候,却牵得全身不停颤抖,咬住下唇点点头,只听见一个清透的男声调侃道:“爷在这,你们能往哪走?!” 我心里一惊,夜迅速靠近,却并未立刻抽出腰间的软剑,只是沉静说道:“好笑好笑,古有‘梁上君子’窃物,今儿却有‘树上君子’偷听。”说着目光左右流转,最后凝在我眉间,小小一个细节,将安定传送于我心。陡然,她的目光又是一寒,斜于右上,冷冷道:“算什么爷儿们!?” “哈哈,难道你们算爷儿们?” 一个身影翩翩从大树上落下,并不像其声音给人的想象上是那种白衣飘飘的公子……不,能在夜周围潜伏,却能隐藏内力的人,武功并不在夜之下;可他也不是那种具有隐秘气质的武侠——剑眉、棱角、俊秀在他脸上都不复存在:浓而杂乱的粗眉无力地摊在额下,黝黑的脸透着洗不净的乱世风尘,络腮的大胡子漆黑地打着卷,布满了整个脸部轮廓……其他的都能忍了,最可恨的是,这人头系红色布巾! 一点没差,他正是我此时最反感的红巾军! 我一脸愤怒和着夜冷若冰霜的目光一齐看着他,像两把无形的匕首。然而他却丝毫不在意,大咧咧地把胳膊伸直,又畏光似的眯起了眼睛,嘴巴张得好大地打了个哈欠,懒懒道:“奇了怪了,我一直在树上睡觉,你们俩带个孩子突然从树叶堆里出来不说,还咋咋呼呼唠叨半天,扰人清梦。是个人的都会恼,哪能放你们走?” “对,就你……眼睛瞪老圆的这个……”他手指脏兮兮地朝我这边,很无赖地看向我:“你说说,该怎么赔?” 瞥见他粗糙无比的面容此时的认真无赖劲儿,莫名其妙地我心一虚,低下头琢磨:原来是个偷懒的,好在他不知道我们是被他们老大咋呼着喊捉的对象,只是想借打扰他睡觉为名敲诈一笔罢了;无奈单打独斗,夜也许不是他的对手,何况夜背上还有旧伤,若是真打起来,也怕惊了不远处站赤内的那伙‘强盗’。唯今之计,只有…… “嗯嗯,我?要我说嘛……”我仰了头,伸长颈子,故意清清嗓子,一脸骄傲却语气委婉:“眼看阴云向西,怕是快下雨了,我们哥儿俩吵了大爷,巧了个歪打正着,一功一过,能算扯平了罢?!” “嗯哼。”夜也故意清嗓子,正好打断我。我看过去,她的眉早纠结成了一团,见我一脸茫然,轻轻摇头,示意我不要再说,不宜继续纠缠下去。我却来了个反串,聚精会神地给她一个坚定的眼神。  “嗨……嘿!”那边的男人却已等得不耐烦了,张嘴又是一个哈欠:“真是哥儿俩咋眉来眼去这么久呢?”接着弯腰拔了根草,拿在耳朵里捣鼓,一副不修边幅的模样,话音一提:“那怎么说?快下雨怎么着?这不还没下呢!切,没睡好我就难受,难道我还欠你情?我就得这么放你们走?哎呀……这样一说爷还挺烦恼啊!” 这样清透的声音,在高八度的情况下,又从这样一个汉子的嘴里说出来,还真让人起鸡皮疙瘩。 “不是不是,您误会了。”我连忙摆手,娓娓道:“其实嘛,一切问题,最终都是时间问题,一切烦恼,其实都是自寻烦恼。我的意思是,快下雨了,我们哥俩带个生病的孩子没地方去,若是英雄您能带我们去个歇息的地方,最好是人少适合养病的。那么……”我从怀里掏出一个小荷包,抖落出几片金叶子,数了一数,六片不少了吧:“那么这些就是你的了!” 我不懂武功,慈悲就是最好的武器。不是有智者曾言,说话不要有攻击性,不要有杀伤力,不夸已能,不扬人恶,自然能化敌为友。深谙此道,庆幸我一直都语气恬淡,不卑不亢,除此之外,必要的物质后备也是应该。好在离开大都宫城前,忽都皇后曾经送我一些贴身带的宝贝,当时的叮咛唠叨造成的用心良苦,现在看来万分有用。 “作甚?炫富呢?” 那男人不知道是故意还是无心,显然无视我的“用心良苦”,反而有些不耐烦。见我手心闪着光的金叶子,只是不着边际地轻轻一瞟,却没有我想象中那么欣喜。他只是随手一扔掏完耳朵的草,眉头一挑,仍是懒懒道:“这个势头,找地方不容易。你难道不怕我夺了你的金子,又杀了你们仨……嘿嘿,除了黑衣的,杀你俩可不比切菜难吧?怎么样,难道不怕我骗你?” 夜深深剜他一眼,也不做声,我故作镇定,回到阿壳孰拉旁边坐下,一字一顿道:“不怕,你不是这样的人,我知道。”我故意用手指摩挲着金叶子的表面,握住:“骗又如何?大多数的人一辈子只做了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这么说来,我才不怕被人欺骗呢。说来说去,只有心才是最大的骗子,别人也许能骗你一时,而它却会骗你一辈子。”摸摸自己胸前心脏的位置,又丝毫不怯地看着他:“我的心不会骗我,那就够了。” “你的心不会骗你自己,那会骗我么?” 我也学着挑挑眉毛:“那可不好说。” 他的反应有些异常,先前的回答却和我所想差别不大,我声情并茂地说完,才得以如释重负地赌一把,话音刚落,只见他抓着脑袋走近我们:“可以,跟我走。”话虽这样,他迈起步子,却离我越走越近。 我一下子惊诧起来:莫非他想反悔,还是他要…… “等等!”在他走得只离我不到一米,我慌忙喝住他的脚步:“不是找地方么?你……过来干什么?我的意思是……有劳您前面带路就好。” 他曲了长腿,似个大孩子般,呼的一下蹲在我旁边,玩味似的看看阿壳孰拉的睡脸,又看看我既装镇定又慌乱的搞笑脸庞。什么逻辑啊?这样近距离一看,他的动作、表情好像还透着那么一点儿可爱;我呆呆看着,也忘了‘红巾狂魔’杀人的恐怖,他大概是奔三了吧?声音好听,眼睛清澈,鼻子好像也蛮挺的,似乎长得也不赖,那么一说,竟觉得他的样子并没有那么讨厌……呸呸,那么丑的坏人! 死饶濒,你在胡思乱想些什么!? 待我意识过来,脸上一热,想着许是红到耳朵根了,连忙别过头去,连忙说:“嗯嗯,愣着干什么?快带我们去,去晚了我要……” “爷倒是想听听,你要怎么啊?” 我把手里的沉淀一握,匆匆藏在身后:“我说,我要减金叶子了……” 他听了,又是斜着嘴角痞子般地坏笑,自顾抓住了阿壳孰拉的双臂,想把他往肩上送。我还没从刚才莫名的暧昧感觉中回过神来,夜见了忙以秒速挡过一臂扼住了他的喉,惊道:“做什么?放下他!” 他后仰,腰如灵猫闪过,一脸委屈还不忘惯有的调侃,自顾往前走着:“走吧,怜香惜玉的我,怎么可能让你俩背着他走呢?” 我和夜听后同时轻舒一口气,默契之后对视,既是无奈又很尴尬。只闻前面又是一喝:“跟上跟上,磨叽什么?跟丢了我可再往哪找?” 找?找什么?我几个快步追上前去,仰头望着那因为背着阿壳孰拉而更稳当的高大身躯,好奇引发不服:“倒是说说,你再往哪找,找什么?” “找,找什么呢……”他像个复读机,自问自答。 我不依不饶,紧上几步:“欸,是我在问你!” 他在前面摇晃着脑袋,自得其乐般地陶醉,却并不答。 太阳透过阴云而下的光线很细腻,看不到他的表情,我一龇牙,碎步慢慢从尾追到了即将超越,抬眼一看,那个讨厌的侧脸居然又在坏笑: “你比我想象中,更有意思。” “啊……什么?呵呵……呵?”无奈阿壳孰拉在他肩上,我有种受制于人的感觉,只能迎合着笑,跟哈巴狗似的。他还是没应,自顾走着,我自讨没趣,回头看夜,心一下子down到谷底…… 默默走着,她素净的脸流露隐忍,自始自终不说一句话,阴郁满布,脸色也难看得要死。点点滴滴的心事,密密麻麻的思绪,是一次次碾碎后的精灵,紧紧地裹在夜灰黑色的衣裳里,孤立着。 我哑然,再牵不出半个笑……她不再明亮的眼睛里写着怨,她不看我,我却从她的眼里读出罪恶:我就这么为求自保,假情假意地站到另一个人身边——她最开始便不待见的一个人,半个痞子,红巾军的一员,众杀害老爷爷凶手中的一个…… 百口莫辩的时候便无需解释,催眠却不唤醒的后果孰能想象?大道尚有盈虚,人事岂无沉浮?是敌是友,是小人是君子,现在言说,为时尚早。 强迫自己转身不要再看,加紧步子跟随着前面的影子,戴上笑,安慰自己:夜,太过清澈,那些权宜之计,她总是慢慢才懂…… 分割分割,作者有话要说。 转眼一个多月过去了,谢谢各位读者同我走到三十四章,一起分享押不芦花的故事。这段时间我的心情起伏还算蛮纠结的,怎么说呢,现在是冬天,我想打个比方。就像一个人第一次在冬天做了一个冰雕,虽然自己做得蛮认真的,但是因为从来没有师从何处,所以他也不知道自己的作品是否符合大众的审美观。于是他把冰雕拉出去,展览在城市人类密集的场所,想听听大家的意见:如果是褒奖,“嗬,真好看的冰雕,希望以后每年都能看到”,他自然会很欣慰,毕竟是自己的心血。但如果是建议,比如“有些棱角不好看,太突兀”,或是“我不喜欢这种类型的作品”,他也会觉得开心,毕竟自己有一个明确改造的余地。 说来说去,其实我想说自己就像那个做冰雕的家伙,每次在电脑前更新,都希望能看到大家的评论,各种各样的评论。我记得在评论中出现的每个读者,有鼓励我写出好作品的,第一次追文的MM(?),当我读到你的评论总能很暖心的笑;有希望我每天能多更一些的读者大大,我吸取你的建议,把日更从上个月的3000左右提高到了4000以上;有在初推那天褒赞《侧》是“惊艳之文”的读者,看到这短短四个字的时候我眼睛真的会亮一下;还有把大家匿名的评论当作“托”的童鞋,有跳出来帮大家澄清的童鞋;当然,还有一直给予我鼓励,为我加油的朋友们……晶淼真的很感动,为每一个读者感动。 说实话,此文的存稿已经不多了,所以我特别希望能听到大家对后续创作的建议。抑或大家希望看到以哪一个人物为主体的番外?晶淼知道像《侧》这样清水,历史气息浓重,题材背景较冷门的作品的人气,不比一些通俗大众的网文受欢迎,即使这样,我也一直在努力写文,努力遣词推敲句子,毕竟路是自己选择走的,有大家的陪伴就不会孤单。 第三十五章 山间木屋 “就是这里么?” 我环视着这个小而简单的小木屋,像是某个猎户于森林中的暂时居所,这样贸然呆着,心里总是不妥。看着夜一副不在状态的表情,我再看大胡子,他满脸的理所当然在这本该危急的时日显得很欠打:“你肯定这个地方很安全?” “不然呢?这屋子盖在悬崖陡坡旁的转角处,地势险蔽又远离大道。”大胡子气呼呼地把阿壳孰拉放在窄窄的木板床上,有些不乐意:“再怎么说也是我私人暂住的地方,要不是琢磨着过几天许是无法回来,要不爷才不舍得给你们住呢!” “……” 算是寄人篱下,我也只好顺了眼目,夜见我有点尴尬,扶肩补上一句:“属下刚才看过,此地暂是安全隐蔽。” “属下?呵呵,有趣……”他听见夜失言,顿时乐了起来,却不多言。我不知怎么解释,脑袋垂得低低的,上面还盘旋无数省略号。夜更是一股气噎到嗓子眼,面色一阵发白。他见我们这样子更是笑得灿烂,不着村不着店地突然问:“你难道没事做了么?不是要叫这孩子醒么?” 是啊,现在不是窘的时候了。细细想想,今天打从睁开眼起一连串的突发事故,使得原有的计划搅得面目全非。随身的两个包袱全落在站赤的房间内,虽然贵重物品我们一直都是随身携带,但经过那土匪般的红巾军搜查之后,几张文牒和换洗衣服应是再难寻回了;唯一的交通工具——萨仁和杏仁还在站赤外的马厩,萨仁那倔脾气若是到了无良大汉的手里,恐怕也是凶多吉少……盘缠也不多了,就算金银满贯,如今又能去哪儿买马呢?那又怎么回去呢……萨仁,也是孟恩留给阿盖最后的念想罢…… 恼人的细节扑面袭来,为那可怜的马儿心急如焚之时,眼前的情况更是让我手足无措——如此沉重的睡眠,又持续了如此之长的时间,不知道在阿壳孰拉现在的状态,还算不算正常?接下来的唤醒,我真的没有把握。 人们一般往往重视催眠中的检测、诱导和治疗技术,而对唤醒技术并不是特别重视。而且我们可以参考的唤醒技术也不多,但是并不就是表示唤醒不重要。唤醒时要给对方留有一定的缓冲时间,也就是说,不管我怎么唤醒,不能一步到位,从开始唤醒到完全醒来,要有一定的时间。另外,同时还得逐步解除原先催眠给他带来身体上的限制,现在必须全部消失。 一个前提,便是绝对安静。我深深呼气,从夜那接过水袋大饮一口,想来人多既难安静,给我心理压力又大,便吱声道:“烦请两位暂时回避。”突然念起怕又被别人误会我使巫术什么的,赶紧接上一句:“唤醒需要安静,我怕……” “我到外面守着。” “爷去门外看看。” 我的话音未完全落定,他们便同时接话,时间和意思的极为相似致使两人对望一阵尴尬。我点头应了一声算是缓解一些,看他们先后出了木屋,心里才落定不少。在怀里摩挲出两枚串联在同一红丝线上的戒指,合掌作揖:“孟恩,愿你保佑这个孩子。” 深吸口气,我梦幻地喃喃道:“阿壳孰拉,你听见我说话了是么?” 阿壳孰拉的眼睛在眼皮下面轻轻动着,是回应我的最好方式。我一鼓作气,在他耳边的声音软如丝绸:“阿壳孰拉,现在,深呼吸,你开始感觉到自己开始向上飘浮,慢慢往上飘,身体慢慢往上飘,往上飘,往上飘,飘浮在很高很高的天空,全身都很放松,很舒服……” “深呼吸,阿壳孰拉正在吸收太阳的力量……所以,你的心理会越来越平静安详,你觉得自己越来越有信心面对所有的事情,你有能力做好任何你想做的事情……记住!你会一天比一天更好。” “现在,阿壳孰拉,当我数到一的时候,你将会睁开眼睛,回到现实世界,恢复正常状况,然后你会完全清醒,感觉舒服无比。” “三、二、一。” 一字一顿,我念得从容平静,字字简而铿锵。 果然。阿壳孰拉沉重的眼皮有了明显的跳动,是时候了,我在他耳前摇动两个指环,使得它们发出金属交错特有的声音,见他眼皮下的跳动愈来愈快速,果断击掌。 “啪!” 终于,那紧闭的双眼慢慢睁开了。 就算很多年以后,我回忆起这个状景,我都会觉得,那是世界上最独特的美丽。 怎么说呢,包含着我携带二十一世纪知识的大胆尝试,从他人的怀疑到信任之后,在历经死亡和逃离之后,在孟恩和夜的双双保护之下,带来的一种重生的美丽。透亮的金银指环映出阿壳孰拉颤抖睁开的长长睫毛,午后的阳光如琉璃般在眼内流转,而深蓝色的眸子,如瑟缩的小猫一般,萌动的好奇。见我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看,他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整个人显得很光彩,气色十分亮丽,整个人好像刚刚用天上的仙水做过脸一样,容光焕发极了。 我问他:“还会累吗?” 他紧闭着嘴,摇摇头,眸子闪动着好看的光芒。 成功了!我再次难以自控,喜极而泣,跌撞着赶紧开门,唤进远远立于左右的两位:“好了,他醒了……” 一向冷酷的夜,看到睁大眼安静坐在木床上的小阿壳孰拉,也掩不住的喜上眉梢,上前试探问道:“阿壳孰拉?” 他没点头,也不摇头,呆呆地看着夜,继而又转向我,并不说话。催眠后刚被唤醒的病患可能会不适应,这么沉睡了一天也滴水未进,我赶快把水袋塞拔开,他接过咕噜咕噜马上就喝。夜从怀里层叠的布中掏出一小块饼:“最后一点了……” 大胡子有点目瞪口呆的趋势,但这人总是能在情绪溢出之前马上止住,让旁人很难察觉出。我们齐齐看着痴痴啃饼的阿壳孰拉,如释重负却也一头雾水。良久,我背过身对他俩说:“我们出去一会儿吧。他,还没有缓和过来……不习惯看着这么多陌生人……” 夜攥着包饼的棉布:“他是不是……” 大胡子随夜一同看着我,我的目光在阿壳孰拉呆呆的小脑袋上流离了一下,点点头:“嗯,他以后会跟着我们。” “他是……”大胡子欲言又止,思索片刻,才摆摆手走出房间:“也许罢……” 我无心猜测他究竟要说什么,走出房间,林子里的空气格外清新,却静谧得让人倍感无力。坐在木屋外斜坡旁的大石头上沉静地想着,纠结的事件纷纷杂杂一时间突然袭来,击得我突感脆弱,脑子的忙乱将呼吸都牵连得有些衰竭——我到底在做什么?我又到底过着怎样的生活?亲人、爱人、侍从,甚至,坐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这个战乱之地,连最起码路标也无处寻,我该何去何从?阿壳孰拉的爷爷几个时辰前高傲地死去了,他被唤醒后一直呆呆痴痴的……手指间,南风呼啸着吹响两个指环发出熟悉的声响,孟恩的音容笑貌似乎浮现在不远的地方。他究竟是在过去的阿盖心里过,我这样安慰自己……看着崖外翻卷的乱云,我心里微微颤抖,双眼一扣,却坠下豆大的泪珠,热热地炙在手背。 “爷回站赤看看去!”大胡子在我身后故意大声叫唤着,声音还是掩不住的清透,我“嗯”了一声,许是被风刮得听不清,他绕到我跟前,只见我忙乱擦拭着流满脸颊的泪水,突然变得温柔:“我说,我去站赤看看,你们的东西在不在……刚才黑衣的姑娘提到过。” 我把手心的指环捏得紧紧,只有和指环贴在一起,我才能真实地感受到,我与过去,其实未离。静下刚才激动的情绪,胡乱用袖子抹干眼前的泪,方镇定地从腰间的小袋子里拿出几片金叶子:“谢谢英雄,这是……” “我没说过我要这个。”他佯怒,声音与外貌成反比,胡子也气得上翘得搞笑,嘴里却严肃说道:“你要记住,这些‘酬劳’,我一日不受,你就是一日欠我的。” 我茫然,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做不到亏欠别人,但对于一些人,金钱的给予是侮辱,我一直明了。 “就算报恩,也得知道恩人的名字吧?”我抬头,试探去猜测那黑忽忽的胡子后是一道怎样的光景,却总觉得轮廓模糊不得见。这边夜也从木屋踱过来,神色轻松不少,眉目间还有些疑问:“小孩拿着本书,似乎看得津津有味。” “是吗?”我听后一喜,嘴角漾开了花——万幸,阿壳孰拉应该没有因为应激症状和长时间催眠影响,他没有变呆,他还识字!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TXT⑨⑨.cC)“哼!”大胡子接过话,再没了刚才的温柔,摩挲着自己的大刀柄得意地说:“正是爷扔给他的。”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TXT⑨⑨.cC)夜睥睨着他黑黝黝的脸,一派冷淡与不屑。我起身拉拉夜的袖子:“夜,你到山下看看,能不能给阿壳孰拉买一些孩童的衣物。”我望向不远处的小木屋:“不知道为什么,今天阿壳孰拉穿的衣服到处都是补丁……” 这是实话,也着实让我奇怪了不久。昨天夜里阿壳孰拉还穿着锦缎夹袄背心,今天却被爷爷换成这样粗布薄袄,还到处是补丁。难道是老人早就预料到我们会被迫逃离,给孙子换个不起眼的衣服……可是,体不体面先不说,在这初春时节,天气还未完全转暖,一个孩子穿那么点,那也太破太少了些…… “红巾中路军转战于此地,没有关先生一声停,偏远的破站赤连番被灭况且如此,更耐城中?哈哈,爷倒是好奇,强兵之下,那衣店布店,安有完布焉?” 他调侃着看我如外星生物,居然说出这么没有常识的话。我却无力剜他几眼,惭愧着确实是前段日子的锦衣荣华,让自己把形势想得太过简单了,自责思索着,眉头早已经拧成一团。 “你可知……” “嗯?” “呵呵……”那大胡子却伸手用拇指和食指一张,舒开了我的眉,恍惚间我又闹了个红脸,却听他低声说:“如此绝色,假扮男子,可一点都不像……” “休得无礼!” 夜怒声呵斥,见他一副不理“男女授受不亲”的样子,面色冷肃得要命,忙挡出一臂。 “闲来无事,走咯走咯……”话音之间,只见大胡子灵动着又是一闪,才一眨眼的功夫,就飞到了远处小路上。 如此轻功,把我和夜都看得愣在原地,眼睁睁看着那大胡子却呼啸着摇摆跑了,我忽然想起什么,冲他大声喊道:“喂……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他跑得头也不回,林子间的雾气愈来愈浓了。那个背影杀手和声音杀手定是嫌我问得烦了,飘渺而走时,终是隐隐约约留下个名字:“东东?” 分割分割,“侧妃讲坛”来说说文中提及的“关先生”和“破头潘”。细心的读者朋友会发现,大胡子实际是红巾军中路军的一员。历史上关先生的名字叫关铎,南宋政权分兵北伐,他和潘诚(破头潘是他的绰号)、冯长舅、沙刘二等为中路军,配合东路军毛贵进攻大都。可怜的大都啊,最后就是这样一步步被攻陷的。历史太残酷,我刻意不把小说地理重心放在大都,乱世是人心惶惶的,也是人性泯灭的,因而在这样的背景下萌生的情感(广义的),才越为纯正。有人赞赏起义军,有人厌恶,古往今来只如此,因为他们站在不同的立场。朝廷?起义军?NO,《侧》不站在任何一方,因为饶濒本不是那个时代的人,她目睹乱世,若是非要分清阵营,那么她只看到弱小的百姓。江山可以被强者选择,百姓永远受苦无力! 第三十六章 君应无言 阿壳孰拉的性情有种新生的依赖感,不大爱说话,泛蓝的眼睛眨巴眨巴看我,小手指着旧巴巴的书——大胡子口中“扔”给他的书。 “你要看书么?”我轻柔地问,信手拿过书来看,原来是本破旧残缺的《太平广记》。这书我过去看过,是宋代之前的小说的总集,里面尽是些神仙鬼怪的故事。这样的书,倒是挺适合小孩看的,想不到这大胡子还蛮细心……想到这里,我不觉扬起嘴角。 见我翻着书页傻乐,阿壳孰拉也跟着开心,蓝色的眼睛弯成了小月亮,咧开嘴笑着。我摸摸他的脑袋,又指指书:“你喜欢里面的故事?” 他点头,又突然摇头,急忙间拉拉我的衣袖:“有的……读不懂。” 小正太还不太习惯和我们说话,语句总是简短而跳跃。不过这句我还算明白,便索性从中间翻开一页,声色并茂地讲了起来。我讲得手舞足蹈,他听得意兴阑珊,连夜也时而放下手中的活,往我们这边望望。 木屋里多了人的气息,便有喜有乐,死里逃生的我们用这样的方式舒缓着彼此。直到月升了,一旁的油灯跳跃着,也快要燃尽了,又看看我,悄声说:“委屈公主,今夜只有……” “不委屈不委屈,”我领会了她的意,低声和她比划起来:“你看,木床也不太小,我们仨横着靠着便可以睡的。” “属下不……” “嘘……”我压低夜口中的拘礼,指指入睡的孩子。 木屋虽小,好在置备着棉被和稻草,我们三人就这么凑合了一宿。夜坚持不卧床睡,只是在桌凳旁靠了靠。我拗不过她,只是确认炉里的炭火仍够,又余了件夹袄给她披上,才安心挤到床上去。 第二日清晨,大胡子便带回了原与我们日夜相伴的两匹可爱马儿,还驮着两包行李。说实话,他歪歪斜斜地骑着砒霜,又牵着萨仁的样子,确实不算雅观。但在这乱世,能有手有脚的活着,就是幸运,还有什么狼狈可言呢?迎着我对失而复得油然的欣喜,他只是把包袱一甩到夜手里,嘴里自夸着:“爷有的是本事,你们的,还有那小屁孩剩下的东西,爷都给带回来了。” 看到萨仁我激动万分,差点就想和大胡子击掌拥抱。一想这可是忌讳特多的古代,我也碍于押不芦花的地位,伸到半空的手连忙收回摸摸脑袋上的钗。自从知道自己和夜的女儿身份被轻而易举的识破,我也不再每天老是自欺欺人地戴着大高帽,随便挽个小髻插个再平凡不过的钗,倒也自在。 他过来打开一个布包,神色却多了些黯然:“站赤被翻得乱七八糟,有的已被抢走,事后拾得的,只有这么多了……” 我并没有想到一切会那么顺利,不得不佩服大胡子所谓的“本事”。再次问他的名字,他居然挑眉有些恼我当日没听清楚,见我嘴里如复读机般不停重复着“敢问英雄尊姓大名”,才瞪圆了眼,清清楚楚地冲我耳朵大声喊:“听好啦,爷只说一次——叶,榆,功!” “嘘……”我挠挠被震撼的耳朵,瞅瞅木屋窗内,小阿壳孰拉还没醒,压低了声音冲他埋怨:“干嘛这么大声,别人在睡觉呢!”踱离几步,自言自语嘟哝道:“昨天我还听错成你叫什么‘东东’!是吧……夜?” 夜本就不喜欢我和他有交集,我这么一问她当然不置可否,只是缄口站着。无人回应确实郁闷,我抬头,正对他一副“岂有此理”的表情,吓得我几乎想躲在夜背后。 夜无声地看着我们,突然小心翼翼地问道:“那,老人他……” “我已经将老人葬了,就在站赤旁的北坡……” “入土为安……很好……” 我嘴里低低道,眼睛却一下子又濡湿了。虽然心里早预料到老人在遭遇红巾军后,凶多吉少,可是当真听到他逝去的消息时,心还是由不得控制地酸起来。朦胧中抬眼看着夜,低头无语的面容上,娥眉凤眼中明明透露悲伤。 恍惚中我突然想清楚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像是表面上的针,不停的转动,一面转,一面看着时间匆匆离去,看着日斜星移,看着世态变迁,却束手无策,无能为力。 然而,要活着,除了坚强地坚持到底,我们没有第二个选择。 木屋里,阿壳孰拉醒来喊着饿,夜连忙去炭火下挖事先埋好的土豆,我和叶榆功先进去招呼。 “你给小孩读过故事?”他一手揉着阿壳孰拉的小脑袋,一边对我使莫名的眼色:“哟哟,饶小姐读过蒙学?” “嗯……是。”我错愕地点头,总不可能让他知道阿盖去过国子监吧! 他翻开枕边那本破旧的书:“以前看过么?爷小时候老爱看的,可惜手头这本都不全了……” 我见他入神了,也没想回答。心说:小看我?姐姐我还看过《西游记》和《聊斋》呢,施耐庵是明初的,蒲松龄是清朝的,所以你就没看过!哼! 一晃眼,在这山间木屋又耽搁了近一周的行程。叶榆功每天都来看我们,有时是正午,有时却已入夜,带来些粗粮野味,还与我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在我们尔虞我诈的交流中,他是个懒散无功的红巾小兵叶榆功,我是个和丫头一起出逃的汉族小姐饶濒,仅此而已。 也许因为彼此陌生,我的谈资也逐渐无所顾忌。我过去的性格就是在话头上不输人的,所以和他海侃讨论时常不自觉带入很多不合逻辑的“现代观点”。譬如在我引用“枪杆子下出政权”理论中,他好奇地问我什么是“枪杆子”,我说就是竹筒里装火药打人的。他喋喋不休问那东西怎么打人,我不耐烦说你不要问不重要的问题,害我偏离话题,我的意思是武力!他一拍脑袋说懂了,然后又挺臭屁地说这一点上爷赞同你。 又如我们四人有时一起吃饭,他总要从腰里掏酒,边掏还边故意问着其他三个妇孺小孩要不要来一口。我们合力用目光杀死他,他的脸皮厚到免疫。我和夜本来就对红巾军窝火,在阿壳孰拉面前却不敢表露。无奈叶榆功以为我俩是仅对男人不满,喝了酒话语开始无忌起来:“敢情你俩不小了?模样也不难看,怎么还没嫁人呢?” 我不至于看起来大到嫁不掉,这厮似乎冲着老对他摆臭脸的夜。我心了气得慌,呸了他一口:“怎么着?因为我们讨厌男人!” 他轻笑:“小丫头现在这么说,以后还不是要跟了男人……吃喝什么的……”他打了一个酒嗝,像是喝高了:“讨厌?切……男人,有什么不好?” “男人是骗子。”夜突兀而平和地说,依旧是冷言冷语的淡然姿态……好在,她没有愤怒。 “对对,都是骗子!”反正叶榆功醉了,我也不怯他,迎合着夜说道:“成亲就会被骗!不管是漂亮还是不漂亮的女人都会被骗。有所不同的是,幸运的女人找到了一个大骗子,骗了她一辈子。不幸的女人找到了一个小骗子,骗了她一阵子。” 叶榆功听我唠叨完,提起小壶仰头喝完最后一口,嘴里说着“我不想骗……”,便一头栽下了。夜厌恶得要死,几下把他丢在门后的稻草上,那时候要不是我央求说外面太冷,夜许是要把他埋到雪地里了。好笑的是这个人生命力似乎特别强,脸皮也特别后,第二日能茫然无所知地向我们道谢。 阿壳孰拉嗜睡,我和夜看着叶榆功,头顶的乌鸦飞来飞去。 他的健谈中我有一种奇怪的错觉:他并不像我们所看到那么粗俗,也总是把原有的理智甚至优雅故意掩藏在粗野的动作与言语中,像一个冰封之中的怪物!当我发现自己有这样的想法时,常会吓一大跳,然后连连抱怨自己大脑养鱼小脑养虾,所以才会YY这样一个满脸大胡子的“乱党”。 更多的时候,我总是这样凝望那些日升月沉无家可归的忧伤,还好现代女性的理智一直提醒我不要犯凡事都唤人伺候的公主病,相反在这里等待机会离开的一段时间里,我每天都能一卷袖子,与夜一齐做些拾柴、生火、取水之类的小事。不仅活动了带伤的筋骨,更引来他们一阵阵侧目。可喜的是,小阿壳孰拉一天天好起来,现在已经像一个正常的孩子般玩耍、淘气,只是很少话。最要命的是,他似乎想不起自己是谁——对这样一个“病患”,我真不知道是喜是忧。 在帮阿壳孰拉换上叶榆功带回的衣物时,细心的夜才发现原来他穿的打满补丁的衣服里,原来大有乾坤——隐蔽的夹层里除了有块翠绿欲滴的,用蒙文雕刻“阿壳孰拉”的玉佩,还有一封好长好长的奇怪信,长到我读信时,只觉字字艰辛,行行悲凄;奇怪的却是,当我以为将要读罢,翻开最后一页的时候,手中的信如变魔术一般,立刻灰飞湮灭,再无处可寻。让我不得不忏悔先前阅读得不够细致,记忆得也不够清晰。还未开始回味,夜一把抓过我的手翻过来翻过去地左看右看,眼里也满是疑惑:“属下曾听说过,西域有一种用七种毒草制作的纸张,被触发后消散……现在看来,公主的手确是无恙,这信,并非下过毒。” 我大吃一惊,谁说古代落后?这样先进的东西居然就活生生出现在古代,还发生在我眼前!在确定自己真的没有什么异常感觉后,我对夜淡淡一笑:“放心,老爷爷不会害我们的。” 一个站赤主人,在经历过那么多灾难之后,怎可能再谋害一个有恩无仇的小女子呢?他用这种特殊的纸张书写,只是想让秘密保留却不扩散吧!?一个月前中路第一批红巾军进入山东境内的时候,已几乎将他竭力经营一生的站赤夷为平地……我甚至可以想象,一个灯火辉煌的站赤,作为一个男人毕生打造的心血,曾经人来车往络绎不绝,却在短短一夜之间,被烧杀抢掠,伤痕累累。一个百来号人的站赤,死的死逃的逃,最后只剩下孤零零的爷儿俩……眼睁睁看着这样的场景,当日那个能在拳脚下淡定地说着蒙语的老人,该流下多少浑浊的泪。 而说道阿壳孰拉,更是一次次让我瞠目结舌——阿壳孰拉果然是混血,而且还有一个同胞的哥哥,阿什图卢。哥哥好文,弟弟好武。他们的母亲是一个蓝瞳美丽的异域女子,却因难产而死。而阿壳孰拉的父亲和哥哥,是死在不久前的浩劫中,在老人奋力抵抗的眼前,也在,偷偷蹲在角落的阿壳孰拉眼前。 那个反常的,不间断地擦地板的男孩,定是亲眼看见亲人惨死受了惊吓,产生了一连串的应激障碍反应……也是最后我才知道,他擦的,不单单是刀痕累累的木地板,而是一滩滩父兄的血! 现在他想不起过去,找不到自己,应该,是一种幸福吧?这一刻,我是如此希望他能永远这么单纯的生活下去,小小的头脑里不再有战争和血腥。 “忘了就忘了罢。凡世的喧嚣和明亮,世俗的快乐和幸福都是一个过程,只要记得,自己出生在这有草有木的地方就好……”我没由来地充满坚定:“我们带他一起走。夜姐姐,以后,我们就叫他‘小荣’吧!” 夜将绿得诡异的玉佩轻轻地挂在他洁白的颈上:“公主赐名,乃小荣之幸。”为他掖了掖被子,夜若有所思道:“如果回忆象钢铁般坚硬,那么他是该微笑还是哭泣?如果钢铁象记忆般腐蚀,那这里,会是是欢城还是废墟 ?” 对着皓月我静静地遐想,真希望这样的温馨阳光能在新生的小荣上永驻:白天嬉戏玩耍,笑容如夏花般绚烂,拖着我的衣襟要听童话故事,拉着夜要学功夫;晚上倒头就睡,雷也惊不醒,像只冬眠的小熊。 桌上油灯突然炸开一个灯花,看着夜色,应该已经是凌晨了,正奇怪今日那大胡子怎么没来,就听见约定的“二一一”节奏的敲门—— “睡……了吗?”隔着门板的三个字像是从牙缝挤出,竭力而困难。 夜开门让他进来,没有了往日的洒脱,叶榆功匆匆扣了门坐下,捂着胸口。我这才发现他黑黑的脸上,眉头蹙得极紧,定是不妥,开口便问:“你这是……” 不等他启唇,夜冷冷应道:“刀伤藏得太紧只会愈重,这身行头过大并不合适。”她从怀里掏出个宝蓝色小瓶,扔过后叶榆功一手接住,又言:“隔一日上一次药,算是谢你的。” 叶榆功单手打开瓶塞嗅了嗅,却只把瓶子放回桌上:“爷那疗伤药中,不差这极品白药,你们还是收好,日后定有良用……我这小伤不碍。”夜面无表情将药收回,做了个“哼”的淡淡表情,却不见“哼”的声音。 叶榆功头上细汗密布,良久才娓娓道,像说着与己无关之事:“三日之后,我可能得随破头潘征战于保定。若济南附近兵乱暂时平定,你们就连夜东行……”他手指轻轻弹动,像是在空气中抚琴:“时机成熟,我定会回来亲自带你们绕离官道走。若是我有些什么意外,也会让我一个兄弟……”他顿了一顿,斟酌之后又言:“真是一个兄弟,不是坏人。你们记好,他叫杨渊海,若他与你们相见,定会拿出这样一个木牌。”他从腰间拿出一个浅色木牌,雕刻精致,还散发淡淡清香,又道:“如此这般,你们跟着他走,定能寻回方向,与前人会合。” “什么?你怎么会出什么意外呢?”我拉住起身要走的他,急切中也不怕吵到小荣,只是竭力问道:“还有,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前人?我并未和你提起过!”他微微顿足,听我沉沉问道:“抑或,关于我,你到底知道多少?” 他笑而不答,掸开了我抓住衣袖的手,自己如鸟儿般振翅而脱。夜的武功本在他之下,不出两招既败下阵来,阻挡不住。待我们追出门口,只听见北风呼啸中,他悠悠的声音依然清透—— “一剑红尘断有情,君应无言……总之,信我。” 番外之马儿萨仁(上) 我出生在初春,草原的生活自由无比。 一睁开眼,看到的就是一片青翠的绿色,像一条无边的绿毯,向远方铺去,一直延伸到天边。我不知道,如果一直这样沿着这条绿毯奔跑,是不是就能跑到天上?头顶的天,蓝得像一片化不开的湖水,蓝得澄澈,蓝得通透。吸一口清新的空气,嗯,早晨,好清爽! 塞外的北风呼啸,像刀一样割在身上,但我仍自由地奔跑。因为作为一匹野马,桀骜是我的基本态度,所以我会倾尽所有,放肆地去自由! 直到有一天,当我流浪到一片碧绿的草场,那里的食物远比我以前享用过的丰富——又嫩又鲜,汁液丰富,周围还有不少清澈的溪水,饮一口,凉丝丝的……我沉醉于此,却不太心安,为表示警惕,双耳一齐朝前竖立。不料忽然一个绳索套到我的脖颈,继而发出我从未听过的喧哗声一片。我试图奋力逃脱,双耳一齐朝后抿,紧贴到脖颈上,准备发动攻击,却怎么也使不上一点儿力。那绳索越拉越紧,我侧身颈向内弓起,肌肉绷紧,最终只被那些发出喧哗声的东西合力绑起…… 后来我才知道,束缚我的,叫做人类。 我憎恨人类,往死里恨。 原来,那日我误闯的,是元朝廷在上都建的官牧场,那里水草丰美,伙伴众多。我永远不用为生活发愁,因为我所在的马厩舒适宽敞,饲马的刍粮和饲草日日备足。我却不喜欢这个地方,我仇视官牧场所有的一切:我讨厌每天都唠叨不止的羊马牛驼,我厌恶这里被称为哈赤、哈剌赤的牧人,我反感我们只是为了满足军需和民用而存在的命运…… 我只想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以旅人的姿态。 我是自由的生命体,从不允许卑鄙的人类尝试骑在我身上。我怒嘶着踢咬踩踏每一个想挑衅我的人,直到管理牧场的嫩秃赤对我望而却步,直到太仆寺官在秋季把我选中,运送到另一个地方去。 从上都来到大都,军马厩里的同类有黑色、褐色、枣红色的,匈奴马目露凶狠,三河马体丰腿长,山丹马食量很大,伊犁马外貌俊秀,黄骠马体格魁伟……它们各具特点,却每匹都比我魁梧高大。在天子脚下的军马厩,比官牧场多了些许浩劫,任凭那锐利的铁钉刺入我的脚掌,任凭那坚硬的马鞍嵌入我的皮骨……我孑然独立,不放弃每一个能逃离的机会;我假装平庸,这样就不会被选中强迫训练。我自认是一匹聪慧狡黠的马,顾盼左右,骏马轻骑,那是别人的运数。 离开,我要离开这狰狞的城市,寻找我那古老的家乡。厌恶了这里的浮华烟云,尝够了无穷的空洞与虚幻。这不是逃避,只是奔向我所追寻的另一方天地,因为在一个封闭而又高压的环境下,我无能为力!我想像欢乐的鸟儿那样啾啾,像威猛的狮子那样怒吼,因为我就是我,桀骜的野马。 那一日天气晴朗,马厩外传来一些声响。似乎又是有人来选马了,周围的马儿都激动地想被选中,弄出马最美的姿态:上嘴唇向上翻起,表示极度兴奋;尾巴高高举起像一面旗帜,表明自己十分热情、感情丰富;待人走近,忽的轻轻跳起,表明自己感觉健康、精神抖擞……我轻笑,这些庸俗的东西,用人类的话来说,就是“趋炎附势”的家伙! 我看着周围那群搞笑的东西,你们鼻孔张开表示兴奋、恐惧;打响鼻表示不耐烦、不安、不满……而我,就是要和你们相反,我只对自己喜欢的人打响鼻! 口齿空嚼,我慵懒地抬起眼皮,一个光鲜灿烂的男孩站在不远处指着我,洁白的牙齿像草原上的一弯月亮:“莫日根将军,就它,好不好?” “它?”旁边的中年男子有些鄙夷地看着浑身脏兮兮的我:“孟恩,据本将军目测,这畜生毛色不纯,不是很好……况且,据说它生性暴烈……郡主恐怕……” “不,它很好!将军您看,”男孩走近指着我的脑袋:“它浑身雪白,唯独前额有块闪电标志的黑毛,再看它的形体……”男孩绕圈端详我,仔细地思索,眼睛闪着明亮的光:“也许,它是蒙古马和大宛马的混种!” 中年男子魁梧的身躯轻轻动了动,那副臭脸终于有了一点缓和,捋着胡子说:“蒙古马能负重,大宛马善奔跑。汝所选之,大善。” 之后,我被带出了马厩,离开了那些五花八门的同类。我故意无视男孩的温柔,仍然把眼睁大瞪圆,表示愤怒。我使劲挣开他手里拉着的缰绳,用蹄子抓挠地面、头不耐烦地上下摆动。他却不以为然,脸上一直挂和煦如阳光的笑。他带我回家,他亲手帮我洗澡。我愤恨地扭动,他只是温和地用手抚摸我脖子上紧张的肌肉,嘴里默默地说了一句话,带着一种特别的感情。 他说:“这个礼物,她会喜欢。” 很多年后我才知道,这种特别的感情,叫做“爱意”。 并非想象中那样被带去行军打仗,我的新主人是一个大概只有十岁的小女孩。她站在小草丘上等着,一身火红的衣服衬得皮肤雪白如玉。小小年纪,脸蛋却殊璃清丽得似嫡仙般风姿卓越,见我们走近,微微一笑很倾城。我感觉牵着我缰绳的手颤抖了一下,那个男子遽然失了魂魄,满目温情地把缰绳交到女孩的小手上:“愿押不芦花年年有今日,献上小礼,祝她美丽永远!” 我知道人类从马的举动能看出马的态度,我故意打破他们暖意浓浓的祝福,使劲地冲她打响鼻,彰显我的傲慢和不耐烦。女孩见了并不厌恶,只是一边用玉葱似的手安抚我,一边对着男孩撅起小嘴:“以后它就是我的了?” “诺。”男孩点头。 “如何支配都由我?”女孩挑了眉头。 “那是当然。”男孩摸了摸她的辫子。 “塔娜!” “在。” “把它的马鞍拿掉,这个缰绳也解了罢……嗯,也不行,那就换个长些的,比现在的长一倍。”我的鬃毛被风吹乱,女孩的手指也在其中跳跃,她有些黯然:“我不喜欢看见被束缚。” 男孩顺着她的意:“拿掉吧!巴图也来帮忙,按主子说的做。” 女孩看男孩的眼睛眨巴着:“孟恩,你知道吗?它的英姿,它的飒爽,都淹没在刑具的空壳下。这只会使我过早的品尝生命的衰弱,甚至一点点的消失。” “嗯,我知道,当我第一眼看到它在马厩里,优美的腹部、修长的腿和倨傲的仪态,独一无二……那时我猜想,你会喜欢它,一定会。”男孩温和依旧:“押不芦花,给它取个名字吧。” “萨仁,”女孩笑了起来,又摸了摸我的脑袋:“我想,不管是雌是雄,它会喜欢这个名字。” 我出奇地平静,同样是人类表示亲昵的方式,这个女孩的手掌,我不再想甩开。 “呵呵……”她感觉到我的乖顺,发出了银铃般的笑。忽然,她一挥衣袖,把缰绳甩到风中:“驾!萨仁,奔跑吧!” 我前肢高举,一声干烈的嘶吼,那是野性的呼唤。她是如此了解我的感受,她明白,我已经被束缚了太久;她知道,奔跑,是我一生所追求的主题,只有奔跑,才能感到心在跳动,体味存在的意义,抚摸灵魂的真谛。 我第一次听从人类的命令,我按照主人的意愿开始跑。是的,我爱脚下的草场,虽然它没有塞外那么宽广!零乱的马蹄声迸发着狂热,高挺的尾巴挥动着激情,剽悍的身躯张显着力量。我在蓝天下孕育,在大地上成长,体味着奔跑时心的律动,踊跃着无尽的青春与活力。我可以失去草场,但不能停止奔跑,或许在我奔跑的另一个终点,又是一片柳暗花明。“押不芦花”,我只愿意当你一个人的“萨仁”,我也只愿意为你一个人而奔跑。 选择了,就不回头,因为生命里有了知己和依赖。萨仁,是蒙语里的“月亮”,你也是我的月亮。奔跑,只为了心中的明月!即使倒在途中,我心甘情愿,因为我始终拥有最博大的理想,也曾为此负出过艰辛,为了理想献身,我无怨无悔。 分割分割,后面也许要开虐了喔。所以先铺垫一点番外缓冲一下,不知道以马儿当主角的番外有读者喜欢不?可怜的萨仁哟……摸摸…… 番外之马儿萨仁(下) 就这样,我成了她的生日礼物,那个夏天,阿盖十二岁,押不芦花悄悄绽放。 我懂她,亦如她能懂我一样。渐渐地,只要她静静地抚摸,我就能领会她的意思。我的聪慧只对她,而不是狡黠。 我的主人是如此光彩多姿,我知道因为她的美丽和聪颖,小小年纪就已经名声在外,可是我总觉得她似乎少了点什么……怎么说呢?马儿的词语可能是贫乏了些,有些词不达意,主人聪是聪明,但有些空洞,有些……少根筋。 说她“少根筋”不是平时意义上那种小白,她只是缺乏那股有灵气的,有人情味儿的神经。几年后,有一个同样懂我的人类告诉我,一个完整的人应该是喜怒哀乐俱全的。在我看来,主人唯独少了“哀”,历经轮回的感受似乎被人连根挖去过,她不动声色地迷惘着,她也会哭,可是流下的液体不咸——因为那只是水,不是泪。 她内质和其他人的诧异,凡人是看不出来的,还好,我是匹凡马。 我爱吃,又爱耍脾气,所以在小郡主的府第,我是与其他马儿分开养的。有时候,主人的爹爹会让人送信和物件来,从云南到大都,不远千里。主人说南方有一种饲马的豆子,在大都可精贵了,所以她老是求爹爹的部下给自己带些来。每次我嚼着香甜的豆子,咔嚓作响,抬眼望见她和他幸福地笑,我会觉得自己是最幸运的马儿。 她的完整是在十四岁生日后不久的夏天,当她的丫头把我从马厩里牵出,我看着站在院门外等待的主人,眼里闪动的光彩生动复杂,我知道,她已经完成了自己。 我习惯性地冲她打响鼻表示自己的亲昵,她看我的感觉有种久别重逢的惊喜。抚着我额前的黑毛,她心说我们是朋友,让我不要跑太快,我踏踏蹄子表示知道了,她可能没看见,跨到我背上坐得笔直。我从容悠闲地走着,和男子的坐骑并驾齐驱,一方面是我乐意听她的每一句话,何况刚才她有点儿陌生的乞求;另一方面,我总觉得大腿尾巴下的肌肉有些不爽快,动作弧度大的时候,莫名其妙地疼。 我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走着,听他们聊天嬉戏,看他们日久生情。我自由自在地吃草,我享受夏天懒懒的风,我驮着这辈子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主人,以自己的平和缓解她绷直的坐姿。 主人的改变,从未让我不安过,因为她的心透明依旧,她的善良知心从未变更。 后来,我好几个月没见到主人,也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还是蛮想念她的。一日,我低头喝水的时候几乎被呛到,错愕地看着府院的“多余”被一个名叫“哈斯”的丫头打理好,一些下人一边收拾包袱一边奔走相告。他们说,郡主要到云南去了。 我异常高兴,远行!我终于能为主人做些什么了! 我期待远行的日子,每天都过得度日如年。挨呀挨,终于挨到了人类过白节的第二天,我见到了主人,她穿得一套雪白,想强颜欢笑,眼里却透着成堆的落寞。好奇怪,她不是一直很想念远方的爹爹么?我诧异,伸长了脖子看看周遭,这才发现,过去和她朝夕相伴的男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个年纪相貌都与他相仿,神态目光却大相径庭的人…… 我气呼呼地空咬着,怎知道那多事的丫头居然以为我的咬牙切齿是因为饿了,还喂了我一把马豆。更气马的是,她不知道我想报答主人的心,还自作主张地把我牵到马队之中,不给我鞍载人,也不让我驮物,彻底剥夺了马效力的权利! 我多日的期待就这么泡汤了,远远地看着主人的马车,我却只能空空地跟着,这……气到肚子痛! 灰心丧气之时,我突然感受到一股灵力,能与我,不,能和所有马儿同胞交流的灵力。我不知道是谁,只能悠悠踏雪而行。中途休息,主人“哀”的心情似乎有所缓解,她伸手拍拍我,眼神有些惋惜。 没事没事,萨仁不气了,主人不要皱眉。我心里想着,连忙眨巴眼睛,对她打了响鼻,还把蹄子踏得嘚嘚作响。 “马是匹好马,却上了鞍没有人骑,行路也不让驮物。”说话的正是身上带有特殊灵气的,与主人一样,也是一个女子,只是她远比主人冰冷孤傲,穿一身黑灰色的衣,不停打量着我。 “萨仁是公主的坐骑,只听公主一人的话!” “夜姑娘,塔娜所言不假。萨仁乃是蒙古马和大宛马的混种,要论品质之精,驯服之难,大都之内,无出其右。” …… 主人看看我,又看看周围的人,一句话也不说,倒是她手下的多事丫头,只会在那儿不停地咋呼着,我鄙夷地斜了她们一眼,再看黑衣的女子,对此丝毫不在意。她冰凉的面容上没有一丝表情,只是从腰间拿出一个东西,放到嘴边轻轻吹起…… 所有的同胞都震惊了!她,她,她……居然在和我们说话!! 听命,站定,激越,平和……她在用自己的方式,缓和着所有马儿日夜赶路疲惫的身心!她懂我们,她体贴我们,所有马儿心悦诚服,向她敬礼。最重要的是,我明确地感觉到,她对主人,一样有着忠诚的心。 也是正从那天开始,我做了一个决定,我可以对所有人耍脾气,我可以不给任何人骑,除了主人,也除了,她。 我没想到效力的时间近了。 一觉还没睡醒,便被人从马厩里拉出来,切,又是那不懂事的臭丫头,我甩着头,却看见远处的主人似乎快要流泪了,自己还逞强地对着丫头们装作发怒:“不哭了,又不是再见不到我……哭了还晦气呢!” 萨仁……我,不敢骑着你快跑。她心里这样对我说。 主人不怕,你抓牢了就好,我会好好地载着你。我讨好着打响鼻。 最后,主人被那个臭脸的满脸傲气男子拉走了。5555,臭黑马居然可以驮我的主人,我又没有机会向主人表达忠心了,5555……心里哭着,还好那个男子最后的话给了我一点希望:“公主的坐骑你来骑,回来的时候比较快。” 好久没运动,这么一大跑,累得我半死。终于在一个小院前停下,我被人拉到陌生的马厩。哎,累得慌,也顾不上是谁牵的我,我也没力气发脾气了,就这么一睡到天亮。第二天,主人还没起床,黑衣的女子就给我加满了新的草料,我开心地冲她笑,也不知道她看见没有。 她默默地和我在一起,感受我的喜悲。我不好意思说自己屁股旁,大腿那儿有点疼,她却能感受一二。我心里蛮感激的,含情脉脉地看着她,咦?脚步……呵呵,主人也来了,我开心地冲主人打招呼,主人含笑,摸着我脖颈上的鬃毛,和黑衣女子聊起了马。 日复一日,黑衣女子对我总是那么体贴,也让我更有了奋力报效主人的精神。她照顾着主人和我,虽然不大爱说话,真心却胜过一切。然而世界上有些事情不是马能控制的,比如……马的精力,和耐力。当那个傍晚,她从我大腿里拔出好大一根东西,我痛得大叫了一声,我才知道,自己被人害过。哎,是什么时候,是谁这么狠毒,居然害我……心乱如麻,一想就头痛。之后的日子,渐渐地觉得自己身体一日不如一日,我脑袋经常昏到不行,产生许多花花绿绿的怪东西;眼睛里看到的,也常常不是真实的,有时候路上明明是一个大坑,我却看成小丘,一脚下去,几乎把主人从背上摔下…… 主人伤心地说要救我,黑衣女子也给我的食物里加了解药,可是我知道,现在她们能有鱼什么草,简直太有限了,是远远不够治好我的……我想哭,却渴得连泪都流不出来。我恨我自己,很我几乎让主人再次受伤……我有时甚至想一死了之,如果那样,我会不会是世界上第一匹自杀的马……在我最难受,最想放弃自己的时候,黑衣姑娘过去说的一句话,像她口中的马笛一样警醒着我…… 那个阳光和煦的正午,黑衣女子是这样对主人说的:“马,是一个古老而坚毅,一个神秘而勇猛,一个强盛而狂野的种群,它始终以那奔放的性情,令人为之惊讶,为之叹服!” 于是,我咬牙对自己说:振作,萨仁,你还有,未完的使命。 第三十七章 万里无云,千里飘絮,清渐游远,浮萍妖娆。 明明是往南走的,为什么我总感觉我们比《西游记》里的唐僧师徒走得更艰辛?唐僧西天取经只是遇到妖魔鬼怪,身边还有悟空保护,再不行还能求来佛祖。我呢?本该一路向南,怎奈南辕北辙;遇到的是比妖精更毒辣:“湮超门”的魑魅魍魉;比鬼怪更鲁莽:无心无良的红巾乱党……小荣的爷爷被杀了,自己失忆;夜受刀伤,强撑的后背还是会渗出殷红一片;我脖子断了又好,肩膀里还有取不出来的破暗器;最让人气氛的是,连马儿萨仁都中了蛊,步履沉重让人不忍多看!斜眼望望毛色温和的砒霜,哎,你是我们这堆《南游记》之中,唯一正常完整的一个了…… 想着想着,一条柳絮儿飘到头上。臭柳树,你难道没看见我冷得结冰了么? 哼,春意盎然!春意为何盎然!? 我无奈地在马背上颠簸,看着这春季特有的景色,却垂着一张与周遭特别不称的阴沉脸——事实是,那日叶榆功走后,夜不管我一连番的好说歹说,坚持要在什么杨渊海未来之前,速速离开。我却一直以方向不明、带上小荣后马匹不够等缘由老是拖着,最后却拗不过夜的冷面冷眼加冷言冷语,被迫在天擦亮鱼肚白时骑上萨仁,跟着夜的马屁股离开小木屋。 虽说不是什么大事,却是有史以来我与夜第一次也是最大的一次争执。她有她的理论,我有我的坚持。我笃信叶榆功一定是友非敌。因为他虽然神秘到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给人又是一种红巾乱党臭痞子的坏印象。但是不可否认,在他的粗线条下,总把每件事安排得井井有条,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从来没有做过谋害我们的事!所以那晚他突然受伤离开,继而留下的信息与“指路人”,几乎成为我心中唯一的救命稻草。 然而夜与我想得恰恰相反,虽然知道她也是为了我的安全着想。但是这件事情上的意见不一致,生生毁灭了两人的所有理智,直到什么话都能脱口而出。为此我们曾争论到脸红脖子粗,事后我也惊异到那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也是我所见也说话最多的一次。她紧攥着拳头,额上微露青筋的气势磅礴的一连串自问自答我至今仍是记忆犹新—— “属下只是觉得,时至今日,有些话不得不说。”夜素净的脸,冷艳成了冷酷,语气再没半点缓和。 “夜姐姐,但说无妨。”我强挤出的笑在冰冷的空气里被凝固。 “属下真不知道,一个屈尊易容混到红巾乱贼的大理贵族,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其武功之高在我之上,却只是乌合之众里名不见经传的小喽啰?极力掩饰言谈习惯,以‘爷’自称,却仍有不易觉察的云南口音;刚才他狼狈的刀伤和极不合体的衣甲,想来也非偶然,许是他更衣之时被同伍人觉察,刀剑之后杀人灭口吧?!” “大理?贵族……这又是何解?” “大理也叫叶榆,以‘叶榆功’自称,不脱欲盖弥彰之嫌。”夜淡淡地看了一眼小荣枕边的《太平广记》:“另外,公主许是不知,那日他拿出的令牌之中,分明是个‘段’字,而周边所刻,乃是大鹏金翅鸟。大理礼敬佛陀,且视鸟为神,与此瑞鸟相关之人,非富即贵。” 不可否认,夜今日所说,字字在理。我喉里的几句“可是”,也被生生郁结在唇齿之后。就算有相信他的什么第六感,话已至此,也根本不是我所能反驳与辩解。尽管我气到涨红了脸,也无话可说;尽管我竭尽全力坚持自己的意见,到头来也变成维护那个只认识几天的“陌生人”! 我自认是个帮里不帮亲的人,做不到拿公主的架子去压夜,但此时也低不下习惯高傲的头。极不情愿地叫醒了睡眼朦胧的小荣,走就走,谁怕谁?之后,再不与夜说一句话,冷战就此开始! 现在想来,正是夜压抑不少时日的一番发泄,才让我在不清楚的状况中,清楚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叶榆功,他不是他。 至少,不是我看到的那个他。 叶榆功的表里不一,越想越是诡异。虽然原来有些欲言又止的感觉,但总以为是自己的错觉,不敢承认。私下中我和他的闲聊,时而意气相投,时而大笑捧腹,有问有答而有理有据,海阔天空且行云流水,并不像是和草莽之徒言谈。至于“叶榆”一词,虽然我过去在古城居住的时候曾经听过,但听他自我介绍之后,只以为是同音,并未逐字细细往大理方向想。两个同样美好的名字,只是“叶榆”多了几分柔美,而“大理”则平添一丝气魄。 说到木牌,我更是多了几分红脸的理由,那个“段”字于上的龙飞凤舞,分明是我睁眼不认识几字的小篆;而周围的图腾,我一直以为是凤凰之类的,却没联想到在大理历史上,佛教一度是南诏大理国的国教,而民间的金鸡崇拜,就与大鹏金翅鸟有关。它作为大理古代文化的象征而雄峙洱海之滨……他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呢?夜说他易容,黑脸大胡子一定不是他的本尊,那么,他真实的样貌,是否如他声音般清透呢? 容不得我神游,才发现萨仁的步子越来越慢,睫毛垂得老低,脑袋也不时甩动,甚至眼泪鼻涕齐下……它的蛊毒似乎又发作了,神色萎靡,再没有“大都第一马”那种意气风发的样子。我心里一急,眼瞟着前面与小荣合骑一马的夜,背影依旧冷峻到能让人心寒。“冷战”至今,她仍是恼我不明是非,不与我说半句话。平日若是有个什么非说不可的,她也总是唤小荣传话。那蓝眸的小屁孩虽然看出点什么异常,但被教他习武的“师傅”使唤,他也倒是乐此不疲。 这不,夜似乎低头与坐在前面的小荣耳语几句,又速速勒马,小屁孩轻灵跳落,跑到萨仁前面仰着脑袋瓜子,眼睛弯得像两个小小的蓝月亮:“濒姐姐,师傅让我们在这里休息等着,她去见面的涧子里取些水来。”说完伸出小手抚着萨仁耷拉的耳朵,认真地问着:“马马是不是生病了,师傅说若赶路要留下掉队的……濒姐姐,‘自生自灭’是什么意思……” “胡闹!”夜厉声喝道,却仍然连面都不转过,“不准叫我师傅,我何时收你为徒过?不得多言,速速过来!” 小荣跳着转过身,没人看到,我的脸上已是重重的两行泪,热得滚在颊上都是生疼——夜何时冷酷到如此?!过去那个吹着口笛、与马心灵相通的女子,却在无知的孩子面前透露这样的念头:让蛊毒缠身的萨仁,自生自灭!我如何能接受,我们得眼睁睁丢下它,任它痛苦而死——那匹白得没有一丝杂毛的个性马儿,那匹喜欢对我撒娇打响鼻的马儿,那匹载着我出生入死的马儿,那匹,孟恩送给阿盖的马儿…… “罢了!”我强忍住伤心,抬手用袖子拭了泪,侧身下马,怜惜地安抚着萨仁的鬃毛,铁了心冲他们道:“我自己的马,我自己负责。你们要走便走,我去取水给马喝,它在我在……” “它亡我亡”么?乱世之中,我说这样不理智的话,实在太不适宜,也实在,不会有人理解。我把这后半句话生生吞了下去,抹了泪,拿起水袋,这一分钟,只想迈步就走。 我知道,在这个把回头看作软弱和耻辱的世界上,走得再远,也终究达不到想要的永远。走得再近,也终究回不到想要的梦境。人永远是一群被内心的遗憾和憧憬所奴役的生物,夹在生命的单行道上,走不远,也回不去。 平原之上突兀的小山丘倒是神奇,走在弯弯斜斜的山路,我不停自己劝慰自己:一切问题最终都是时间问题,一切烦恼其实都是自寻烦恼。我就是这样悲观的乐观主义者,虽然胆怯,但始终相信一切会好,萨仁会永远和我在一起。时间过去,它会痊愈,会一纵老高地撒欢,会打着响鼻撒娇…… 这样一想,心情少了先前的沉重,步子也越来越轻快。峰回路转,隐隐听见水流的声音,原来路边杂草丛生的小沟,其实是一条小河呀!攥攥手里的水袋,我心里一阵激动,连日缺干净水,有时甚至喝的是道旁的积水,没有异味的已是不错,砂石浮藻的当然免不了。听水声,源头应该不远,既已行此,倒不如多走几步,取最干净的水来。 是谁说过,通往成功的路,总是在施工中。找水源的路并不像刚才那般平稳,一会要手脚并用攀石栏,一会又要边走边撇开挡在前面叠叠层层比人还高的野草。 “嘶……”指尖什么时候被草叶划了一道口子?流血了流血了,我连忙低头用嘴吮着自己的手指。再往前看,呼,先前取水的决定是值得的,先前的攀登是值得的,刚才的“流血事件”也是值得的!好不容易,终于在草茎交错的缝隙之间,窥到一点湖泊水里清亮的纹理啦! 我心里在大笑,水天一色,我喜欢!波光潋滟,我喜欢!绿水荡漾,我喜欢!额……美人戏水,我……喜欢? 揉揉眼睛,自己是不是看到什么不该看的东西了…… 一个在水中洗澡的背影,动作悠哉,洗得正欢。水珠滚动之下,映着皮肤的温淡光芒。“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我猜想,这定是个晶莹剔透玲珑身。泉水叮咚作响,配合着漆黑的长发在水中散开,又在空气中合拢,像是柔软的水藻。我心说里还羡慕着,这古代女子的头发不烫不染,就是保养得超好,却见那身影陡然从水中站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嗖”的将浅蓝色外衣披起,那身高、那宽肩……最后回头那张脸,才让我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原来,小河的源头,是一条细细的瀑布,和一个波澜不惊的小湖。 原来,这个波澜不惊的小湖里,是可以供人洗澡的。 原来,此时小湖里正好有人洗澡。 原来……洗澡的,是一个男人!而且是一个眉清目秀,皮肤光洁,线条流畅得比有的女人还要女人的男人! Oh my God!他转过来了……他是不是正朝我这边看?我自认躲在隐蔽的高草里,可是这一秒钟还是慌了! 无意中窥到这样一幅美男出浴图,无地自容之余,我是该流鼻血还是该逃? 分割分割,作者有话要说。 追文的童鞋请不要紧张,偶可以摸着良心保证,此文会更新,会完结,保证不是坑。偶每天都在很努力滴填土呢!本书一共八十章,分四卷,分别为“风、花、雪、月”,每卷二十章。此外还会根据各位读者的需要,增加一些番外,后补的楔子之类的^0^希望大家继续支持俺们《侧妃》。 第三十八章 邂逅救星 “嗯?” 那男人一声极普通的语气词,现在听来,却如激雷般让我无所适从。他定是发现我了,我心里一直反复碾展这句话,在厚厚的高草后,努力把头埋得好低,就如同鸵鸟一般不敢面对现实。我想,此时,我的面部充血定是如西红柿一般夸张。无奈心里最不愿最不想的偏偏是真的,在接下来的一句“何人”之后,我彻底瘫下——我真的被发现了! 乌黑的长发一泻而下, 很奇怪的,寻常青年男子披头散发,总免不了要,可是他这样反而清雅以极,全无半分散漫,直让人觉得天底下的英俊男子合该都似他这般披散头发,才称得上是美男子。再眉清目秀的脸,逆光和草叶杂乱阴霾之后也会让人看得疑惧。那美丽的男子却偏偏不知道这个道理,仍半挑眉毛调侃道:“得,刚才不是极目展望的么?晶莹冰肌脂凝于吾体,怎么样?” 而也是在这一瞬,我居然发现与我冷战多时的夜,不知道什么时候已是以箕踞之姿态在我后,冷冷地看不出一丝表情。想来她肯定是怕我一个人出事,才悄悄跟来,她心里还是关心我的,想到这里,心有些暖意。但回神发觉自己的“丑事”被熟人看见,似乎是天大的尴尬,脸上被染的红更是灼然怒放,还装做夜不在身边,而且什么事都没发生般,厚着脸皮就是粗着声一喝:“什么怎么样?” 羞赧中我一下子激动起来,扬起脑袋就是一阵掩饰般的解释:“你再怎么讽刺我,人格这东西是不能侮辱的,又不是故意偷看……再说……”我一低头,发现自己穿的一直是男装,不由得心里一喜,这不就结了。想着已经喜上眉梢,站起身拍拍满是草灰的玄色裤子:“再说,同是男子,有什么不能看的?” 我用占了上风的眼光,在他脸上肆无忌惮地扫着,满脸都是“小样,你没办法了吧”的表情。只见他先是眉头一结,看了看倔头倔脑的我,又在漠视周遭的夜上顿了目光。稍而,居然莫名其妙捧腹大笑,那云淡风轻的姿态消失无踪,却被一种怒放的情绪替代。而且他越笑越夸张,最后甚至捂着肚子说不出话来。 我自是被看得莫名其妙,想来许是他没有理解我刚才所说的意思,只得又严肃地摆摆表情,正经无比地道出句过去我在杂志上看到的一句颇有哲理的话:“兄台一定是误会了。小弟奉劝兄台,不要刻意去猜测他人的想法,如果你没有智慧与经验判断,通常都会有错误的。” 谁知他才不吃我严肃的这套,笑到扭曲的面容上,嘴唇终于开启,却说了句让我当时就能吐血的话:“大哥说的没错,你真的不适合扮男人……”他见我们的脸一青一白,都没与他一乐的趋势,顿时又止了笑,认真的思索喃喃:“按理说,遇到媚目明艳的小姐,远山黛色的女侍……应该还有蓝玉眼眸的小子才对……” 没等他自顾地分析完,夜并不理会,亦没有任何一点礼数,仅是生生打断,挥手扫开背后的高草,拉着我便往回走:“多说无益,告辞。” “若是取道云南,鱼腥草于那匹中蛊的马,应该不够了吧?”那男人不紧不慢地说道:“马蛊发作,不知三人同骑一马,能至云南否?” “杨渊海?”夜抓着我衣袖的手忽的一紧,止步停驻,像是克服了很大的心理障碍,稍作停顿后回道:“你有?” 回转只见那男子深深抱拳一拜,翩翩白袖如云沉,一改先前的嬉笑之色,换作严肃的毕恭毕敬:“在下杨智,字渊海,见过二位。” 果然是他,他是会帮助我们、带我们找到方向的使者,叶榆功没有骗我们……想到这,我心底有一丝酿蜜般的清甜,笑浮出颜表之际正欲福身回礼,却被夜一臂挡下。杨渊海见状只是浅浅一抹笑,眼神流向夜那方,接言道:“不瞒姑娘所说,鱼腥草粉剂,我出行时带了些许,若三日一隔和入草料中,可维持一至两月。其间信至灵关道,又可购入,顺利抵鄯阐,应是无妨。” 冷惯了的夜听到这,也不禁露出一丝悦色。我却顿时闪出一刹慌乱,待她松开了手,忙问出心里一直隐隐悬着的话:“那……叶榆功现在在保定么?还是怎么?他那天那么说……你出现的话,难道他有生命危险?” 杨渊海却没因我的慌张而立刻回答,而是垂目凝思几秒,方沉静问道:“敢问与你们同行的小孩身在何处?二位若是不嫌弃,请一齐到几个兄弟找的一处无人的民宅暂住。一者可调理各方、车马行李,择良时再行;二者,大哥曾说,事已至此,二位定有疑虑,找个可靠之地,也容渊海细细解释。” 他的真诚发自内心,溶于言语,不容置疑,冷战过后我和夜的第一次同声而言,也是在杨渊海一席话之后,尘埃落定的一声:“诺。” 待我们回到马儿时,小荣已经倚靠着白杨树打着瞌睡。不知道以前的阿壳孰拉是不是这样——至少,从对他的应激性反应催眠之后,这个长睫毛褐头发的小孩就变得嗜睡,性格也比起同龄的孩子深沉和冷静。若是现代,在荒郊野地一个十岁的孩子被大人搁下,定是哭啊叫啊一直闹腾。而我们看着一个人静静打盹的小荣,虽有会心笑浮现眼角,心里却不禁触痛和怜惜。 我想,没有人会否认,这是历经生死之后的,多么一个听话懂事的孩子。 看着荒凉民舍外破落的灶台的旗杆,我一下把牵着小荣的手握得更紧……这分明是一个在战火掳劫之后,残余的内是民居,外则茶摊的遗址!还好他蓝色的眸子并没有流露出什么异样,也没注意到手心传来力道的反常,反倒自顾朝着前方,扬着小小的脑袋说:“杨哥哥,待到去了云南,你真的会送我书看么?” “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杨渊海轻轻点头,淡淡的微笑在白衫的映衬下凸显光芒:“小荣,你应该叫我叔叔的。” 看着对话的两人温淡和谐,我心里莫名有种暖暖的感觉。杨渊海在我们最需要帮助、最信心涣散的时候出现,就像叶榆功安排的一针有力的强心剂,不仅及时给疲软到有被抛弃危险的萨仁带来生的机会、还冰释了我和夜之前的隔阂,最重要的,在他投其所好地和小荣闲聊之后,小荣变得比以前更能开口说话了!我想,他是真的从过去的阴霾中走出了吧?这个长着宝石一般眼瞳的孩子,似乎对衣袂飘扬的杨渊海特别欢喜,几乎超过了总是冷言冷语却又武功高强的夜“师傅”。想着,半扇木门应声而启,两个灰色布衣的少年跳出一拜,动作利落、精神十足:“杨先生!” 杨渊海笑意不减,白皙而俊秀的脸转向我们,语与那两人言:“程夕、程朝,这三位,就是大哥的客人。” 个儿稍高的男子友好一笑,抢先说到:“三位好!我俩乃是兄弟,我叫程夕,他是弟弟程朝……” “放屁!”旁边瘦小一些的男子打断:“明明我是哥哥,每次你都想抢!”对着程夕叱完,连忙看向我解释道:“姑娘是读过书的人,肯定知道朝之后才是夕也,父母给我们取名尚且如此,可见吾是兄来他是弟。” “胡诌!娘亲于夜间生产,所以“夕”明明应该排在“朝”之前……” 被这精神烁烁的兄弟俩这么一乱,站在门口的我们真是哭笑不得,更不知道该站在他俩的哪一边。尴尬地笑着摇头不清楚如何是好,却听杨渊海一反常态,一脸冷峻取代先前的笑意,重重一撤衣袖,推门带风而入,口里严厉斥责道:“竖子!何等时候容你二人胡闹!还不速速带客人进来暂且安置……” “诺……杨先生。”兄弟俩顿时灭了刚才争辩的嚣张气焰,颤巍巍地低头垂目,又怯怯地看着我们,轻轻摆手:“三位这边请……” 这杨渊海倒是个清雅讲究之人,如果放到现代来,肯定是个十足的小资。虽是在临时的民居暂住,丝竹茶酩不离身,就连刚进屋子,也要立刻令人焚起随身携带的香料。青烟随着空气流动,他淡淡地看着夜,脸上未现喜怒:“杨某不慧,不知这位姑娘可是曾在鄯阐西山待过?” “我不叫‘这位’,”夜匆匆一瞥,轻笑:“小女单名一个‘夜’字。” 杨渊海不缺礼数,颔首之姿从容大度:“夜姑娘有礼。” “……”夜不应。 “夜姑娘有礼。”杨渊海稍稍提高了声音。 夜仍是不应,脑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扭到一边,与我相背,看不清表情,像是还在生我的气,场面一时间尴尬异常。杨渊海收了握拳的手,衣袖轻轻一摆,便坐于凳上,面色如常。我扶着小荣的肩,手指绕着他的一缕小辫子,冲刚熄了纸火退下的程家兄弟道:“朝夕夕朝兄弟,有劳你们先带小荣去休息。” 杨渊海朝他俩点了点头,他俩很爽快地应了“诺”。心里一定,看着程朝牵起小荣的手,小荣却十分不解地用眼睛问我,蓝眸眨巴眨巴闪着光。我摇头,摸摸小荣厚厚的刘海:“听话,小荣身体刚恢复,容易累,要多多休息,以后才能和姐姐一起赶路,知道么?” 他不说话,很认真的点头,模样可爱得紧。程夕捏捏他的小脸,一下把他抱了出去。关上门,和小荣的灿烂就此隔绝,冰冷的气氛再次席卷。哎,若是酷暑的现代,是不是连空调都省了?夜就是如此,整一个制造“冷气”的好手!我故意这么想着,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只是踱到桌边翻开茶杯倒了三杯茶水:“唉……刚才说到哪了?噢!对了,杨先生,为什么你猜夜姐姐在过什么西山呢?” 我斜着脑袋,就像个呆瓜。为了缓和气氛打破冰释,只得再次装傻充愣问问题,这已是我多次不得已为之的“对策”。杨渊海听我这么一问,却没说话,只是轻轻垂了目,掌过焚香的小炉,青烟在我们眼前兀自飘散,动作之自然,明明是一副未计前嫌的样子。我有些诧异,问道:“杨先生,这香……是何故?” “呵呵……杨某随身所带的沉木檀香,是鄯阐西山寺的一位故人所赠。”他笑着,目光流转:“正是与夜姑娘身上之味相合。” “砰!”夜怒,执掌一拍木桌,杯中水花四溅,用仇视登徒子一般的眼神瞪过杨渊海,又转身行礼于我:“杨先生与公……小姐有要事详谈,夜乃粗人,请小姐容夜就此告退。” 我看着夜心情难辨的脸,不禁抱怨杨渊海的莽撞——哪有一见面就说女孩子身体香味儿的,况且又是古代,况且夜又是初出茅庐不经世事的……夜是我的安慰和依靠,这一路上如果没有她,我真不知道自己会如何。我呆呆地看着这个叶榆功派来的“救星”,他相貌虽然美,却丝毫没有女气;尤其是那双眼睛,看起来既聪明又骄傲。这样的“救星”,这样模棱两可的关头,他怎么糊涂得几欲逼开我的夜呢?此时此刻,我的人生,这一切决定,又怎么可能没有夜的参与呢?我看着夜低垂的脑袋,摆手道:“不可。” 夜没想到我会如此直接言此,猛一抬头似乎瞥到我未收的一抹窃笑,冷冷问道:“为何?” “原因有二。”我端起洒了一半的茶杯,抿了一口:“一是,我猜想待会儿和杨先生所聊,应该无甚要事。至少,不会有连夜姐姐也不该知道的事……”www.sxcnw.org.我弯起嘴角再抿一口,转向杨渊海:“对吧?杨先生。” “饶小姐所言正是。”杨渊海倒是答得挺配合,也毫不嫌弃地拿起另半杯茶水。 “其二嘛……”我颇有深意地看了看夜,忍不住笑了起来:“还有‘小姐’是不分公母的,适才夜姐姐把我唤作‘雄’的,所以我不让你‘告退’。” 夜额上立马浮出三条黑线,嘴里的一声“是”,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我莞尔一笑,提起壶向三个杯子添了水:“夜姐姐请坐。” “杨某不才,还想到其三。”杨渊海摇了摇手中的茶汤:“饶小姐蕙质兰心,斟倒的普洱香气逼人,也让杨某茅塞顿开,想到夜姑娘不可离开原因的第三点。” “嗯?先生请言。”我冲他点了头,回想先前夜所说之话中的“破绽”,已经被我找到并投机反驳,不知道杨渊海还想到什么。 “古有锦囊妙计,无奈杨某愚钝,仅得‘布囊拙计’有三,欲赠予二位。” 第三十九章 未识未知 犹记得走到第一个三岔路的时候,我惴惴不安地从怀里掏出希望之一,它已经有些体温的热度:浅蓝色的棉布小口袋,用鹅黄色的丝线束了口,杨渊海的“布囊”做得简单而精致。看其中的东西,一对纯白的耳坠子,一个封口的小瓶,一纸条而已。 “明月雪玉有乾坤,嫣然袅袅煞人魂。”我字字认真地读着,不得其解,与夜面面相觑。 夜低头仔细看着手中的精巧物件,拾起耳坠轻轻一扣,耳坠上的白色珠子居然裂成两半,一粒淡黄色的药丸精密地藏于其中。她眉眼很专注,微微皱起,又用手指拈起凑到鼻前轻轻一嗅:“果然。” “是何物?”我如法炮制,打开另一个耳坠。 夜低头将耳坠的白珠仔细扣合好:“明月珠中的,乃是强身健体,百毒不侵的‘雪参玉蟾丸’,而这……”她用两指尖拾起小瓶:“瓶子密不透风,想来应是他先前提过的‘软魂煞’了。” …… 摸摸耳朵上的耳坠子,似乎还残留着夜掌心的温度。我和她在时而颠簸的马车里对视,无喜无笑,犹如最初相见时一般冷漠。 回想这段日子,就像是经历了一场神话,短短几天,叶榆功派来的救星,就这么不着痕迹地,又异常安然顺利地,把我们送到车队。多雾的早晨,当我如精灵般跳在正倚靠在小树林马车边打盹的塔娜旁边,她边四顾边捏着自己的脸,朦松的睡眼也立刻被揉出了激动的泪:“公主……天哪!哈斯!我是不是又在做梦了?!” 我站在默默的夜身旁,亦是不语,脸上堆满幸福的笑。直到队伍所有人闻声而来,惊诧的端详,继而纷纷跪倒在我月白色的裤子前,我才轻拭眼角偷逸的泪珠,一把抱住两个早已哭成泪人的小姑娘:“嗯……回来了……我,好想你们……” 掀起帘子,看着马车窗外奔驰而过的风景,我面无表情,心中却难以平静。再次提起被刺的遭遇和孟恩的死讯,咽喉里像是有东西哽住了,自问无法“谈笑风生”,我扼着心里的疼痛,书香中文网不能释怀。没有人问起的时候,我总想象孟恩未死,他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做着梦想中的事情,抑或远行,也许不久,我们又能见面,他温和地笑,轻轻唤着眼前人:“押不芦花……” 不是因为寂寞才想起你的容颜,而是想起你的容颜才会记起慢慢寂寞。饶濒,不哭,悲欢离合总无情! 带队的依旧前行,食马的依旧置备马料,丫头依旧笑颜如花……这个小小的车队,似乎从来没有改变,除了,我。忽的,又想起那日在民宅中杨渊海的话,那个让我们触目惊心的事实……临行前,他的叮咛还能在耳边浮现—— “大哥要你切记,警惕身边人……”他秀美的脸异常严肃:“依杨某之见,二位尽早,揪出来……” 原来,在看似平静的周围,我从最开始,一直危机重重……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一个冷噤,身体突然一耸,也把我从回忆中拉回来,正对哈斯与塔娜关切的脸:“公主怎么了?身体还是不舒服么?” 我摇摇头,只是就这么呆呆地看着她们,眼神藏着浅浅的疑惑,脑海里不停剪接倒转,思绪万千……是她们吗?还是,只是其中的某个呢? 杨渊海看着满腹狐疑的夜将三个布囊收好,笑笑地问我:“怎么?我还以为你现在就会拆一个看呢。”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何况布囊珍贵,仅仅三个呢!”我微笑,对夜点点头,又道:“杨先生说若到难以抉择之时方启,我窃想再怎么着也得与您分别后才会对未知的前路困惑吧!” “姑娘太看得起杨某了。”他摇摇头,正色道:“杨某所做,只为大哥所托,今夜之后,定火速将两位送与归队。只是现在,还有些大哥的叮嘱,杨某不得不说。” 我轻颔首:“杨先生但说无妨。” “归队一事,虽为理应,却并不见得。”杨渊海沉沉说着,看我猛的抬头,疑惑欲问,先言道:“两位受伤一事,应源起于行踪暴露;而坐骑中蛊一案,必是先于出行前所为;再有二位屡次不分方向,南辕北辙,大概,也是因为是同队所留标记而出的问题吧?!” 心跳随着他的设问逾为剧烈,那些“巧合”一下子涌到了意识的最顶端。“所以……”二字从我齿缝溜出,却再难说任何内容,只是被夜接了话去:“所以,你们的意思是,小姐身边,有奸细。” 杨渊海听后却是轻松地一笑:“杨某起先并不知情,所言,不外乎是大哥的判断。此时归队,定是暗流汹涌,危险十分……不知,你们的意思?” “我……我们……”没等我未经过大脑思考的支支唔唔完毕,一只微温的手已经覆在我纠结着衣角的手背。不同于我心中的不安与慌乱,夜波澜不惊的脸上似乎浮出一似如释重负,眼光默默落在我身上:“我的意思是,要保护她,只有,孰挡杀孰……” 夜冷得不容置疑,指节越发显得苍白。 稍尔,杨渊海对夜赞同的目光,轻轻的颔首,像一道阳光,坚定而暖暖。自然而然,我也把另外一只手覆叠在夜的手背,对杨渊海如小鸡啄米般点头:“回队一事,有劳杨先生指路了。”看着夜睫毛尖端闪耀的光,我变得镇定,嘴唇张合喃喃:“我,不怕。” 是的,已经经历过生死,就有一种偏执的相信——即使她武功不如皇帝旁边的侍卫高手,即使她对我的照料没有塔娜那么细致……可是,只要夜在我的身边,就算是回到那个敌友不分、善恶难辨的队伍,也不会有任何一丝怯色在我脸上。三个字铿锵有力,再次从心底出发直达嘴角:“我不怕。” “哈哈哈……”杨渊海的笑清澈而又爽朗,微微一颤,正对他直视的目光,我记得,烛火的跳跃都能在他漆黑的眸子中映射。他像端详分辨一个古董一般,毫不忌讳地围着我看了一周,方沉沉地自顾言道:“若不是今日一见,我又何尝相信,大哥口中那能说出张士诚所用之襄阳炮的,居然只是个还未及笄的女子……” 手中有一下没一下地玩着哈斯腰间绛紫色的琉璃珠,我突兀地笑了起来,惹得那珠子的主人愣了一下,不由发问:“公主,又想到什么高兴事儿了?” 我忙摇头,不好意思地看着马车里被吵醒哈斯和没表情的夜:“嗯……没事,没事……”连忙低头继续摆弄那在阳光折射下能呈现不同颜色的琉璃珠子,却感觉头顶芒刺般灼热……难道是刚才低头前,我匆匆一瞥时,窥见夜若有所思地目光? 也许是吧,记忆中偷乐的,是与叶榆功木屋外天南海北的瞎侃,居然他都记得,连现代人所知的常识,在我这里也成了奇思妙想;说起军事话题时,“枪杆子中出政权”的观点,那个大老粗居然还记得,而且,在他们眼里却成了对元末的张士诚在战役中襄阳火炮的“先见”……还有,我不禁常常思考,这能让杨渊海尊称“大哥”的人,到底是如何呢?我所经历的,为什么总感觉,他全都知道,而且一件件,都为我设计思考好……猛然,又想起杨渊海送我们上马告别的时候,耳边那句“他说你的眼睛能记刻到回忆里,现在看来,是真的”再现,引得两颊一阵烧热…… 哎,没用的饶濒!怎么老是想起这个“未识庐山真面目”的人呢?正自我埋怨着,马车外成达低沉的声音传来向我请示:“前面有个小站赤,主子若是累了,今天就在这歇了吧?” “噢。”我匆匆一想,正声问道:“敢问成管事,我们离四川行省,还有多远?” “回主子,现在我们在澧州路大庸,若取道桑植,抵四川,还有三天。” “好,知道了。”我掀开布帘,给成达一个灿烂的微笑:“我不累呢,今天就再行一段吧,听夜姐姐说过,上桑直司有个大站赤,我们到那再歇息吧!” “诺。”成达于马上颔首行礼后扬鞭而上,颇有蒙古男子的气概。待我关上布帘,默默地与夜交换眼神,是一种暖暖的默契。是的,暖暖的,当四川与可爱的小荣挂钩,急切想到四川的心情就成了我们的同感,连夜惯有的冷冽,都能渗出一丝阳光的温情——这不,分开十多天没了音讯,都不知道被杨渊海带到四川的小荣怎么样了?虽然他说我们假装平静归队时带着这个孩子不妥之言在理,且小荣又对他特别亲近特别开心,可是那建昌阿黎氏真有那么可靠,被小荣托付么?哎,在这个信息不发达的年代我也只能瞎着急了。 我心里一震,眉头不自觉地皱起:夜,许是等不及了! 这么多天过去,我们都没能察觉出“奸细”的半点影子。这个藏在身边的人,处处作梗,却又不像急于取走我的性命。然而,这样的定时炸弹多在身边一秒,我就多一秒的危险。离四川近了,所以,离云南也近了。也难夜会着急,因为杨渊海曾经说过,那个神秘人又曲折又费尽周章害我的动机,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挑拨。那个人选择为难、伤害我的时间是在出大都之后,旨在离开朝廷“负责”的范畴。怎料我虽然人笨了些,反应慢了些,但运气还是好的,他\她三番五次作梗,却有自大狂、有夜、有叶榆功帮忙化险为夷,我保了小命回队了。这样说来,这个“定时炸弹”的再次发难,一定会在抵达云南之前! 夜的这句听起来有些争宠的话,却未能如她所料荡起些让人有所察觉的涟漪,两个丫头先是一惊,但很快就缓了目色。我尴尬地点点头,冲她们笑笑,塔娜红扑扑的小脸骤然也牵起笑,蛮圆滑地对夜作揖,一副谢天谢地的样子:“诺,夜姑娘说的是,我和哈斯侍候打杂什么的还可以,要说到疗伤……呵呵,还真不会呢!” 哈斯点头说是:“有劳夜姑娘了!” 低头看看阿盖娇贵的身躯,应该从未受过这样的伤吧?此刻,大家所说,都为我好,气氛一时间暖得让人心安。再看夜,真不会演呢。她嘴唇上翘,皮笑肉不笑的样子有些滑稽,还刻意冷冷道:“此乃夜分内事。” 我是骄傲美丽的公主,我的身边没有想置我于死地的人。幸福的我,有一个为我打点好一切的,秀气能干的哈斯;有一个脸蛋像苹果的,妆扮高手塔娜;有一个曾与我出生入死的冷美人,武艺高强细致入微的夜……她们笑,她们笑得真好看,不大的马车洋溢着和谐的温暖。 如果,这一切是真实的,该有多好?! 不愿再去想光芒背后,那边深不见底的黑暗,那种落差剜得我心痛。这样单纯的快乐,能过一天,是一天吧。 “喂喂……姑娘们……” 夜一副“得了您歇着吧”的眼神被我刻意无视,我只看着塔娜拍手点头的样子窃笑,小样儿的脸一年四季红得真好看:“好好,公主说的故事最有意思了!” 哼哼,不愧是听过饶濒改名字版本《倩女幽魂》之《娘子鬼也》的塔娜,我忿忿地又瞟了夜一眼:都听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了,还这么不给面子!灌下水袋里一口清冽的泉水,我拣《西游记》里精彩的片段开讲了:花果山美猴王不能少,大闹天宫没法错过,三打白骨精更是重头戏呢…… 我不缺讲故事的天赋,绘声绘色讲得那叫一个汹涌澎湃,三个姑娘听得自然是聚精会神。 “欲听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我沙哑着把这个承上启下的句子纠结出,哈斯塔娜再是一脸不满足一脸意犹未尽,也不敢央着我继续讲了。我悠然自得地摆摆手,笑得那叫一个得意,还楞装一副得奥斯卡奖的华贵样。 怎料那坐在一旁,一直安安静静听着的,似乎在思考什么的夜,忽然及其认真地问出一句让我喷饭的话: “唐僧肉吃了能长生不老,唐僧屎不知道有没有同样的功效?” 第四十章 繁花若梦 “报……” 在床榻上睡得迷迷糊糊的,突然听见吉子于门外的一声长啸,低头四顾还好自己昨天听夜的照做——嗯,和衣而睡,能让最放松的深夜也充满警惕,现在想到,心里稍稍一安。抬眼再看,夜不知何时已闪到房间门后,侧身从门缝巧妙一窥后,点头示意无恙。我亦回了个颔首的动作,伸着脖子悠悠问道:“何事?讲。” “夫鄯阐中庆府信达,公主现在是否……” “且慢!你先退下。公主旧伤未愈,还是等寅时再言吧!” 未等一路上负责信息传送的吉子说完,夜就速速打断,且在这与机子相隔一道门之后,边说边向我使了个眼色。相处也有些时日,这眼色里的意思我当然读懂,虽然这并不是夜惯有的所作所为,但此时此刻,定是另有她的道理。 待她话音刚落,门口吉子不情愿的“这……”继而响起,我也配合着用“公主”身份压下:“嗯,吉子,阿盖还有些累,再有紧急之事,也等寅时之后,大堂之内坐下好好说。”见夜满意地垂了目,我也稍顿,接着言道:“还请你通转给成管事。现在离寅时还有些时候,白天舟车劳顿的,你们也再休息一下吧!” “诺。请公主好生休息,吉子告退。” 待夜又从门缝中看吉子走远,方低沉着头于床榻前踌躇不语,心里的事把她的眉头拧得很紧。说到心事重重,我又何尝不是?此刻我早已睡意全无——梁王那里究竟是传来什么消息?夜为何忽然对与她一同出行的吉子露出防备之色?而把时间拖到寅时,又是什么道理呢?轻轻探出个头来,看着窗外还是一片漆黑,不禁问道:“夜姐姐……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夜听闻后忽的停下了来回踱着的步子,若有所思地坐在我旁边,她自己的床榻上:“回公……” “你又犯规!”第一次看夜有今天这样犹豫半晌的情况,我刻意想扯些有的没的为她一笔淡开如此情绪,强行打断:“夜姐姐曾经答应过我,只有我二人独处时,要免了这些客套之辞的!” 可她仍是眉头紧锁,目光在我这边也散了焦距:“嗯,快丑时了。”说着,右手开始为左手腕上缠着玄色绑带:“到寅时前你周围应该无恙。属下……我先出去一趟……”她发现自己又说错,颇有点不好意思却又淡淡地看了我一眼:“你再睡一会儿,我会在你醒来之前回来。” 在我看来及其简单的一件事,怎么好像充满了阴谋阳谋似的……这其间,到底有是秘密?我深知心里一肚子问号没法在此时解开,想那额前一片阴郁的夜,脑中的疑问不一定也比我少吧?!于是我也做出个十四岁女孩该做的,天塌下来当被子盖着,还是在床上好好呆着吧!想到这里,自己宽慰不少,还以一个信任的笑:“不管夜姐姐去哪……早去早回!” 转眼手脚的束口绑带都已打紧,她见我颔首睡下,过来轻轻掖了掖被子,说一句“我是去,找答案”,便转头往窗口跳走。形色敏捷匆匆,只在洒满月光的窗前,给我留下一个黑衣黑夜的背影…… 话虽这样说,却也知道自己不可能有那种嗜睡到能把满脑子心事甩到天边的本事,睁眼直愣愣地看着窗外撒下的月光,洁白如练,在今夜绽放得多了几丝机密与好奇。想当然的,又是一个失眠的夜晚吧……信里会写些什么呢?都快到云南了,为什么阿盖的父王又突然来信呢?现在红巾军打到哪里了,也不知道叶榆功现在怎么样了,他到底有没有遇到什么危险,他为什么会部署了这些……深知自己的表情常常会出卖自己的内心,更逃不出那个有在山涧洗澡这种破癖好的美男的狡黠眼睛,所以,好多纠缠在心里,关于他的问题,最终我还是没能在杨渊海那里问出个所以然来。 想到这里,我猛的坐了起来,弄得木床“咯吱”一响,随即侧耳聆听,外面真的没有什么动静。夜说的没错,寅时之前就算她不在我也会是安全的。火速起身穿戴准备,汉人男装我也有,不是学武之人外出不打绑带也可以吧?! 真是静不下心去等,反正房间就在一楼,就是从窗户出进也难不倒我。把头发束个高髻,再喝口温茶润润喉,摩拳擦掌一番后我也有样学样,打开雕花木棱窗就往下跳——就算没有那么碰巧遇到夜,没有那么碰巧看到她去哪和谁找答案也罢了,既然长夜漫漫无心眠,本公主到后面的矮树林逛逛、赏赏月色也不错啊。 话说这么自我安慰着,我已轻巧落地,自我感觉不错地悄悄往矮树林那边走去。此时的春夜没有刺骨的寒风,微凉的气温反而让人惬意。月光虽然明亮得很大度,但前方的树林却仍是漆黑一片,白日里所拥有的鸟语花香、春意黯然早已无处寻得。越往前一步,就越深入黑暗一分,我自嘲地想着,要不要自我佩服一下勇气和气度? 走着走着,逐渐黑到看不清地面的薄草与碎石,树林里似乎还传来猫头鹰的“咕咕”声,惊得我脊背发凉。不免责怪自己出来得太草率,竟没寻个灯具火把什么的,又思忖是不是该打道回“屋”?又想自己没有随身纸火的习惯,回去也没法悄悄自己弄个“照明器具”,这样一想便开始无限怀念现代方便的手电筒了……呜呜…… 方不留神,一个黑影嗖的从我眼前近近地闪过,心里的恐惧一下子涌到了天灵盖。四周是细细密密的风,吹得人汗毛竖立。这一遭,取代我乱喊的毛病,仅仅惊悚地深吸了一口气,意外闻见的,却是一股若有似无的,熟悉的淡淡檀香味…… 心里稍稍一安,脚步却不敢再向前迈,直定定地站着,就像个希腊雕塑,咽口水的声音突兀有些响,我试着问出声音仍是颤巍巍的:“夜,是你么?……” 书香中文网没有回应,似乎有些夜盲的眼睛也看不清楚周围状况,木偶似的站着等,却也没什么动静。哎,时运不济时运不济啊,出门不幸本公主要打道回府了。心里想着,自己也大着胆向后转,这一看才知道,还是原点好,最起码比起刚才多一抹光亮。 脚才跨开步子,旁边好像又一阵风,耳边忽然传来夜的“别……”。我只感觉后背被人点了穴,眼皮渐重,身体一软,昏昏然然地被人托起了身子。一个更近的声音取代了夜声音的飘渺:“恕杨某多有得罪。” 是他,又是他,还真的是他!虽然没听夜的话,擅自跑出来,但此时此刻却在矮树林里被“暗算”了。我脑子里光想把鬼鬼祟祟的杨渊海和夜说一番,试了半天,却睁不开眼也张不开嘴。敢情这臭杨渊海点的穴还不止一处,还敢擅自乱跑么?还敢长夜漫漫无心眠么?现在变成鱼肉被人点得又瘫又哑,就是饶濒你的下场! “嗖嗖”地几声,周遭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冷,我被托着又是一会儿才被放下。许是看见了我眼皮下拼命打着咕噜转的眼珠,夜的声音有些无奈地在我耳边道:“公主……稍安勿躁,杨先生,是点了你的昏睡穴了……” “抱歉,杨某失礼了。”话虽这样说,声音的主人似乎没有丝毫歉意:“素闻阿盖公主只善诗词歌舞,名满大都,并未曾习武过。杨某点了你的穴,为的是若习武之人般隐藏气息,以免,被那隐藏之人察觉。” 虽然有被他们知道身份的心理准备,现在杨渊海第一次称呼我为“阿盖公主”,还真有些不是滋味。我不满地转了几下眼珠,似乎现在我也只有这样一种方式表达自己的反应了,还不知道别人看不看得见。哼,他俩前些天不是还冷眼相对的么,背地里什么时候联络得这么好了?这年代没有武功去闯荡江湖,和现代文盲去城里找工作,有的是同一种感觉的无力与困窘。好在我还长着耳朵可以听,你俩功夫再好,商量的也不是我不能知道的事情,不可能还用什么腹语交流吧?今夜偷跑出来被吓又被“偷袭”,虽然丢人,好在还是达到目的了。 尽管被点了穴无法侧耳,我还是听得很仔细。伴着松活手掌绑带的声音,夜低沉:“有些眉目了,应该就是她。” “几成?”杨渊海的问题跳跃得有些高度,我感觉他们好像在继续探讨先前的话题,我没有参与过的话题。 夜似乎琢磨了片刻:“八成以上。” “以计而司契机,夜姑娘尚有斟酌之量。”嗯?“斟酌”什么?我尽量让脑子的思考跟上他们谈话的节奏,可仍是不解。 夜叹了一口气:“是与非之间,也就差那么几分……” 耳边轰然一下,像是多了杂音辐射般的干扰。哎,我还是高兴得太早,四肢更为疲软之后,疲惫也不知从什么地方袭来,他俩的对话虽然就近在身边,却被昏昏然的感觉搅得时近时远。耳膜似乎变得越来越厚,蒙得我断断续续的,只听到杨渊海说的什么“梁王来信,必是提及红巾军将‘攻保定,耽大都’之事,令你们弃绕道从四川行一事”、“主公已达楚雄,若假以时日调养,并无大碍”……还有夜深思熟虑后的应“诺”,在听过什么之后颇有为难的“夜不敢担保,只曰‘尽吾所能’也”,末了似乎还提到几次“布囊”和“离间”什么的……迷迷糊糊、半梦半醒之间,我再怎么努力,再怎么聚精会神地去听,却也只落得个一知半解。 未等我心里不知所想地咒骂着该死的“昏睡穴”,前所未有的困顿再次袭来,彻底湮没了我所有的知觉。恍惚间,自己的灵魂好似已神游到某个仙境,视觉、听觉、嗅觉皆在,却来得好不真实。睡意的残破,一样惊现恰到好处的快意——粉红、鲜绿、明黄提前交织成夏日清新美丽的画卷,我到之处,花香飘飘,花开不败。 忽然耳边传来悠悠的乐声,随声而望,远处的花树下静坐一位美丽女子。看着花瓣随风飘落在她的长发之间,听着那声声悠扬的古琴之音,我的心情竟是书香中文网不能平复,正如老子所云:大音希声,大象希形。让我不禁在想,是否有神灵活在她灵秀的外表下? 一切都若眼前一般静好,一切现实的叵测和黑暗都不复存在,心有如被洗涤般清洁,一尘不染。多么好的光景呵!我颤抖着张开双臂,愿乘着琴声的翅膀无声而去。忽的,她和乐而歌,歌词字字入耳: 夜弥漫,月朦胧,人影两相逢。 泪满面,无回首。却道离别苦。 人自迷,迷自陷,幻灭竟成空。 无所思,无所依,世间情为何? 真时假,假时真,可有悔意时。 落花水,水中花,流去年华月。 无情物,换无情,且道往昔误。 (第二卷完) 分割分割,没有分割线偶继续用文字分割。 呼……话说第二卷就此结束了,可能有的读者会觉得这一卷结束得有些突兀。其实是因为第二卷“花”卷(不是那种面食小吃!),如卷首所写“花开不易,花逝悄然”,它的消逝必然引出新的境界,而下卷“雪”该是什么呢?呵呵,我先卖个关子,请大家继续支持《侧妃》,期待着风雪的侵袭吧…… P.S 今天是冬至,古人讲究“冬至大过年”的,无奈偶今天独在异乡回不了家(哭啊……),尽管这样,还是祝大家冬至快乐,合家幸福!记得多吃饺子和糍粑喔^0^ 番外孟恩之离离不弃1 我想,如果人生真是一本书。那么,属于我的厚厚记载,字里行间密密麻麻无非不在重复着两个字——“不幸”。 也许就连大明殿中着明黄袍子、熠熠高座的皇帝,也一下子想不起像我这样一个皇子的名字吧?谁会知道谁又会想得到,这个世界上就有一个,在殿陛龙凤白石阑玩耍,都有被拖去杖毙危险的皇子。是的,我就是一个不幸到连最起码的来自父亲的关注都没有的可怜虫,“父爱”两字,在我心中只是“奢侈”的代名词。 似乎是掌管命簿的神仙也有疏忽的时候,在我满满的不幸中,夹杂了一笔比任何事还耀眼的幸运。八岁那年,在莫日根将军的别院里学弓射的午后,娘亲拖着病体却面带疲倦微笑,牵着一个陌生小女孩向我走来的画面,我此生都难以忘怀。 母亲慈爱的微笑比春日温暖,女孩在一旁很安静,没有表情,灵魂仿佛不在体内,一切皆空灵。 我错愕着,之后一想到这个画面,我都会有种微妙的窒息。一是,我从未想过,那居然是我见母亲的最后一面;二是,我之后爱上那陌生女孩,爱得义无反顾。 五岁第一次看见,漆黑的雨夜,闪电下映出娘亲咳嗽咯出的血,在白衣溅出的不规则图形。我奔出那个偏僻的楼阁,用稚嫩的声音大喊着“传太医”,一直喊到嘶哑,都没有半点太医影子。我生怕母亲就此离开我,颤抖瑟缩,倒在泥水里哭得发不出声音。很久很久,一个羸弱的怀抱把我扶起环紧,娘亲苍白的嘴唇一张一合:“儿,娘亲没事的,我们回去吧!” 翌日在国子监习课后,我与巴图说起昨夜宫中寻医不得之事,又嘱他明日到南市请个医生过来。巴图听后亦是心急如焚,连连点头:“少爷放心,我一定给夫人请来最好的医生……” “混账!就由那贱妾自生自灭,你懂什么?!”寻声而视,果然是爱猷识理达腊,目光挑衅,嚣张如此:“可笑,父皇忽视了几年的贱人,自以为是什么东西,还妄自传太医。可笑,真可笑,哈哈哈哈哈……” 又是他!那个眼里高傲得只有他自己的太子!嫡出和庶出的差别,在我们身上从内到外一一体现,平日仅对我的欺凌也就作罢,现在却还辱笑到与我相依为命的娘亲! 满脸泪水还不停念叨“少爷息怒”的小巴图,用力拉着我直到爱猷识理达腊走远,方低声言道:“满城皆是奇氏的天下,少爷,我们是斗他不过的……” 整个遗月阁都是娘亲最喜欢的熏香,遣走巴图,她放下我微乱的发又细细梳好,声音温柔如水:“孟恩是娘心头的宝,以后再不可与太子生气了。” “可是,凭什么……”我的不服气快要脱口而出。 她淡然依旧:“莫要怨恨,娘已经心满意足了。母凭子贵,若我所出不是儿子,此时怎能在此清闲呢?” 每次每次,娘都是如此自我安慰,借此亦安慰我那颗从小一直忿恨缺失的心。每次每次,当我看到娘亲日渐病得发白的脸庞和嘴唇,我心里那个单纯幼稚的念头就愈发强烈——凭己之力发奋,用自己的出类拔萃为娘亲赢得一些关注。赢得她日夜期盼,来自,那男人的关注。 然而,我做不到投其所好地与那男人一同研究木造的机关技艺。我所能做的,只是尽可能多的去争取机会——到国子监上课的机会、与武品人品皆良的将士手下练功的机会……就这样周而复始地练着,痴痴地想,若是我的文才武略都在那狂妄的太子之上,或许,母亲也能不似今日了。我一发不可收拾地发奋像一个固执的疯子,直到一个冬天来国子监探望我的娘亲,握着摩挲着我那长满老茧和冻疮的手,眼睛闭合就是泪千行:“如此之状,众君莫能及。” 然而,就算他们“莫能及”又如何?我一次次难得的在宫廷或国子监的比试中的“出头”,却仍未给母亲的生活带来变化。是的,至死,一点点都没有!所以,和一般同龄人不同,我早早就熟稔一个真理:不是每一次努力都会有收获,但是,每一次收获都必须努力,这是一个不公平的不可逆转的命题! 未曾想到,那日母亲来看望之后的几句叮嘱,竟成了诀别!待我疯也似地冲回遗月阁,白色的帘絮在空中飞扬,巴图与几个宫中女子已跪倒在塌边哭成一片。我的脚到了院里的月桂树旁便再也无法挪动,假装坚强,眼泪却不由自主流了下来,滴到树下的泥土里。很多年后回到小院,她说过:“男儿有泪不轻弹,不知道来年,这里会不会开出,满树的记忆和忧愁。”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她也跪在身边送走了娘亲。三日之后,看着出殡的队伍走出了幽深的宫道,好像那些零落的背影永远也走不到头。眼前忽的模糊一片,八岁的我再次抑不了决堤的泪。她悄悄地站在我身后,沉默却不卑微。我转过头看她,那时她的个子,刚刚有我下巴那么高。透过泪的波纹,看她却看得有些呆了——乌黑的两缕长辫清秀地散在两边,倔强的杏眼含着浅浅的、不易察觉出的泪,浑然天成地镶嵌在凝玉一般的脸蛋上。 血红雪白,轻舞飞扬,惊才绝艳,遗世孤立。 我读着她眼里夹杂的苦痛,心里却百思不得其解——五岁的女童,究竟为何有种让人穷尽思虑也想不到的气质。她一直望着殡仪队走远,才让陪同的婢女塔娜拿出一块淡紫的绢子给我,淡淡的类似娘亲身上的莲香,角落有朵独自妖娆的紫蓝色花朵。我想,从此,那朵极为特别的花,就一直华丽张扬地开在我的心里。我发誓,从初次见面起,我能清楚记得,她每一个表情…… “不要叫我郡主,叫我阿盖就好。”粉嫩的小脸谦逊地笑开了花,全世界也跟着开心。 第一次见面,母亲牵着她的小手让我“拜见郡主”,可是当时我想的是:这哪像宫里那些心高气傲的郡主,她只是一个五岁的可爱女孩啊! “孟恩,对不起……他们叫我‘押不芦花’,说是起死回生的仙草。可是我的母妃走了,你娘亲走了,我都治不好她们……”她圆圆的眼拉长就成了悲哀,那是种人见人怜的感伤。 月桂树下,她满是愧疚地安慰我,最后却哭得比我还凶。我试探着轻轻抱住这个小精灵,才感觉到,她瘦弱到突兀的肩骨,让我好感伤。 “我好想随父王一起去的,可是想到你不能离开大都,又把哈斯和塔娜留下,那本郡主就勉为其难陪陪你好咯!”她张扬地笑着,眼角高傲向上挑,像足了平日那个被娇宠惯了的小郡主。 可是我知道,那个傻瓜想掩盖所有的思念,不让我有一丝尴尬。送别远赴云南的梁王,她矛盾的纠结很是可爱。 “我就不理那个臭太子,他鼻子的轮廓没有你好看,箭也射得没你的准!”从没想过她生气起来真那么像模像样,咧着嘴张牙舞爪,小小的嘴撅得老高。 我从未想过这样宛若天外之人的女子,也会有如此凡人般的怒发冲冠。从国子监下课到她的府院找她,她当着我几把撕掉太子给她写的小诗……她有种类似刺猬的防备性的刁蛮,像是今天,在我的卑微面前,践踏着太子的高傲。押不芦花,这是你独特的表达爱的方式么?莫名地,我有极致的感动。 “哼,来赛马吧!”约莫又长高了一个头的她更是漂亮了,灵动的眼里满是骄傲,矫健跃上马背:“现在萨仁只听我的了,你铁定追不到我!”狡黠一笑,绚烂极致,惊若天人。 这个静若处子,动若脱兔的女子,意料中那样极爱我送她的白马。习字累了,看看厩里的小东西,她会轻舒浅眉,那微扬的朱唇,似一抹淡墨的水彩。她唤它“萨仁”,蒙语中的“月亮”。她只宠爱它,它只依赖她。我爱这草原绿茫茫中她骑马飞奔的白影,飒爽飘逸;我亦爱院中吟诗的背影,红色月桂花瓣飘落她的发丝间…… “你牵着我的时候,忽都皇后说本来很好,汉人的说法是‘两小无猜’呢!可她为什么说‘本来’呢?孟恩?”她扬起的小脸泛着粉粉的红,满眼的疑问。那一笑的温柔,我记得,却久远到模糊。 我想,你是喜欢我的吧……那我的心为什么唐突地由甜转苦呢?虽然我知道,我只是个提不上名的“少爷”,我没有功成名就的幸运。你是蒙古独一无二的“押不芦花”,是梁王的掌上明珠,除了爱你,我一无所有……所以,他们总认为我不配,也理所当然吧…… “昨天夜里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我在一个奇怪的地方生活,母妃也在那里,却不让我叫她‘娘’,却叫‘妈妈’……那里的人穿着好奇怪,男子的头发好短好短,镜子里我自己的头发却是褐色打着卷……可是,梦里的我,得了病都快死了……孟恩,我怕我会离开这里离开你……”一个阳光和煦的午后,喝着奶茶的她喝到一半却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我如以往一般聆听,微笑,只以为是这个小女孩奇思怪想后的“夜有所梦”。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她却开始瑟瑟发抖,如一个受惊的小猫般,脸色铁青。 还是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呢,被一个怪梦竟吓成这个样子,看得人怪心疼呢!伸过手揽住她,让她抽泣的泪脸埋进我的肩窝:“乖,押不芦花,我们不会分开。那,只是个梦而已……” 如果能把一切都怪为“年少轻狂”,也许我的悔恨会稍微减少那么一点。总满足地以为只要你一直在大都,我们就能一直在一起。还把待我早早做出点成就,也待你及笄后,大明殿中向父皇请求指婚想得太理所当然……我从来没想过六月一别,竟是永远。 我的坐骑高而稳健,就像我那颗信心勃勃的热情,它迷蒙了我透视你脆弱女儿心的那双眼。对于自己会“离开”,你是有感觉的,对么?要不,那日为什么你会跟随出走巡视的马队,踩着蒙族特有的送别舞步,却哭成泪人的样子。然而,千错万错,错的是糊涂的我!我竟然不知道那已是你诀别的方式,却只是向渐远的你缓缓挥手,温柔地一次次唤着—— “押不芦花……等我回来……” 你的泪像止不住的河,头摇得像拨浪鼓,舞步也不再轻快,嘴里唱出的送别歌谣带着哭腔。 为了以后的机会,那让我展翅一飞的机会,我硬下心肠,狠狠给马一鞭子。马蹄和耳边呼呼的风声,把所有你的声音揉碎,磨平。 可是后来…… 后来,我来了,你还在,你走了。 分割分割。最近3G网调整,好多功能都暂停了,可能看书书也不方便了……最近给偶留言的读者好少,555,冬天哪有我的心寒呢。大家多多留言吧,鼓励也好拍砖也罢,要不都快没米下锅给大家做伙食了- -希望网站尽快恢复,期待2010会更好。 上第三卷之前先上一个小孟的番外,毕竟还是有人喜欢他的,押不芦花的初恋嘛。今天的“侧妃讲坛”来说说小孟的爸爸,元代最后一个皇帝的一些奇闻异事。在第一卷里的“金人玉女”一章中的木匠活儿,并非全是作者“捏造”的,在历史中他的确做过那么一个奇特的自鸣钟。元顺帝做木工活虽然不像明朝的天启皇帝那么有名,但在质量上可是丝毫不差的,当时京师中甚至称他为“鲁班天子”,可见手艺之高。他曾经亲自设计过一条龙舟,长一百二十尺,广二十尺,前面有瓦帘棚、穿廊、两间暖阁,后面有庑殿楼子。龙舟的船体和上面的殿宇都用五彩金妆,前面还有两只龙爪,龙舟行驶的时候,龙的头、眼、口、爪、尾都可以动,像是活的一样,张人眼目,格外气派。还是一位设计大师,经常兴致勃勃地为臣下们设计房屋,不但画出规划图,还要按图样亲手做出模型来,再让大臣按照模型盖房子。 哎,杯具啊杯具,小孟的杯具,自然和他爸爸有关系的。 番外孟恩之离离不弃2 我的感觉充斥着无可名状的矛盾,从阿拉善回来,敲开你房门的那一刻起。 一样的府院,一样清秀华美的着装,一样的乌发和灵动的杏眼,却已是不一样的押不芦花。 她坐在我身边,用平民般的客套吃着糜子粥,过去的她喜吃甜食,今天却为多放的糖悄悄地皱了眉头。这一年的七夕过得特别漫长,自欺欺人般只把你的客套和疏远当作这段时间离开,你给我的惩罚。我能做的,只是对你更多的宠溺与温柔。可是,为什么接下来你的陌生还牵连到那匹不知事的马儿萨仁?马背上的她坐得直挺挺,那是种新手的紧张,我只是一笑带过,勒住了惯有的马的快步,和你并肩慢慢走着、聊着。 慢慢地走,才能等你回来,是么?押不芦花,美到魅惑的名字,每每唤起,你会羞得把睫毛垂得好低,我多想永远这样叫你。可是,当我绘声绘色地描述这次的见闻,她却一脸坚定地打断我:“只叫我阿盖,好不好?” 依旧孤单的眼,夹杂焦虑。 那种笃定几乎当场使我崩溃。有什么东西,能比摧毁一个人所有美好的假想来得残酷? 是的,我来了,你还在,你走了。我回到原地,彷徨着不知该如何,却已传来梁王接你到云南的消息——那是一个让我束手无策的消息。“回家”,多么温暖的字眼,过去那么思念家人的你,现在与我那么疏远的你,都不再可能只因为我而抗拒。她站在离我很近很近的地方,我们都在为局势忧心忡忡,可我想给她一个安全平静的家。 看信的片刻,你的房间里只充满抉择与悲伤。你给我一滴眼泪,我就看到了你心中全部的海洋。像用尽所有力气一样把你紧紧揽入怀里,所有的无奈和悔恨也化成眼泪从我心里流出。思索再三,心里埋了苦久的那句话还是从我嘴里喃出:“阿盖,你是不是会离开我……” 那是个我们都不忍说出的答案,我不想让你为难,只得给自己一个退路。再与我一齐过一次白节吧?你说过“白”和“百”谐音,白节许愿百年间都能够灵验。而我心里一直有的一个愿望,就是在你及笄前的白节,于茫茫的草原向你求婚,我想,我们在一起,就能永远……你,知道么? 我多想在白节到来之前,竭尽全力唤醒你的记忆。然而世事无常,那次意外的中暑把你带进了深宫之中。我只能眼睁睁看着我们之间日渐树立起,那深红色的宫墙与奇皇后势力交织的屏障,在月桂树下扼腕叹息。直到十多年来与我素无交集的高傲太子爱猷识理达腊找到我,开门见山的话像是一种诅咒:“孟恩,人之所以痛苦,在于追求错误的东西。” 我被他如此嵌入人心的话激得无法动弹,平视着他自信卓绝的目光,嘴唇几次开阖,却说不出半个字来。这是我第一次在他面前流露出发自内心的窘态,也将是最后一次。对他来的目的,我有着八九不离十的猜测。爱猷识理达腊,我敢用我的一切作赌,让以后我们如此对立的时候,那个窘的人,是你。 与生俱来的荣耀算什么?我在乎的,是时事造的名将!就和所有为了能得到心上人而拼命建功立业的男子一样,我也选择了这条路。我要位及王侯,这样我才有能力得到她。 我只差一个机会,我努力十多年都无法得到的机会! 最终我还是固执地坚持着,却再也不敢直视你充满质问的眼神;尽管“幸运”开始在我生命流离,紧接着大明殿上有我名字的封赏连连,而在每次“谢万岁”之后,我的心却若刀绞般疼痛——这将近半年时间,她一直据我于千里之外。就连收到那印刻六字真言的指环,她都不露喜悲。 孟恩,你何其愚蠢?把最珍贵的东西当成交易的筹码! 觥筹交错的日夜,我在每个人眼中都是一个官场得意日日高升的幸运儿,有着无上的快乐。我不知道延春阁的她过得可好,我只知道那能消愁的烈酒告诉我,快乐就是掩饰自己的悲伤,对每个人微笑。 十月廿三日是即将启程的日子,我看着院里院外来来往往的朝贺的人群,心里却涩涩发苦。关上门,不想再理面具后的那些虚假世俗,只是把那件御赐的黄玉金盔甲擦了一次又一次,仿佛上面沾染了难以泯灭的肮脏。万万没想到的是,她居然出宫来恭贺我——看着她刻意少有的华丽打扮,和几月不见后来自深宫的蜕变,我心里窃窃想着:这样的“恭贺”,倒不如说是讽刺吧?! 她究竟是想告诉我什么?我只觉得看着那金指环悬在颈间,一抹魅惑的光亮在锁骨上方游离,竟是一种类似凌迟的痛。从单纯到冷漠,是怎样的疲惫,她的眼神不再折射小女孩般的任何特点——过去的可爱、温暖、调皮、坚强……所有我脑海里的她都不复存在,只剩下孤寂和防备。见我出门相迎,她却事故地一笑:“阿盖贺大将军,自备薄礼,祝大将军得胜早日凯旋。” 一念起,万水千山。一念灭,沧海桑田。 我看着那漂亮的锦盒,脑里就是有千百万的疑惑,也不敢去猜,只承认面对这个女子,我再无半点驰骋沙场般的勇气。之后的一切对白,都如过眼云烟般荒唐,我记不起,也不愿记起。那离别之宴,丝竹声声的噪吾耳、阿谀奉承迷我眸。觥筹交错中,我的目光只停留在她一个人身上,无声的抗议就是对我的惩罚。看着她圆滑地应对着饭局上的一位位华贵,一杯接着一杯,笑得宛若牡丹般艳丽……我伤感、愤怒和震撼,似乎也就在这一瞬间,我心里萌生了一个触目惊心的决定——那些荣耀那些梦算什么?那个美丽却只能用酒精作践自己的女子,我多想一个不小心,就和你白头偕老…… 在众人或明或暗的目光之下,我毅然一把搀住了快要醉倒的她。听着戏台上唱着的曲词“摇曳碧玉斜楼上,牡丹花香飘满城,夜狂饮,问醉里谁扶?” 她似乎一下子被酒水麻痹了所有面具和防备,像一个失去心爱玩具的孩子,哭得我怀里一片温湿。在书房跳动的灯火下,我看着醉醺醺却渐渐恢复理智的她,竟是一种出奇的美——微红的面颊像是能滴出水的花瓣,清澈的眸子黑若宝石般璀璨,而那轻轻张开的嘴唇,像是丰美的甜点……押不芦花,你可知道那种美丽,几乎让我当日就要了你……可是我不能,我恨我什么都不能给你。雾里看不见花的颜色,而你的色彩早已停在我心中。 听着你质问只心里压抑已久的问题,我也随之释然不少,终于有机会,说着我们心里最想让对方知道的话。 轻轻掩上了你若黑蝴蝶扑扇的睫毛,用心告诉我:跟我走,你愿意。 难道所有的美好都是终究会破碎的梦幻?只有接踵而至的事实教我,不要轻易去相信神话。机会又如何,在我这种不幸的人身上,也如螳臂般脆弱无力。我与知枢密院事崔贴木儿率一支万人军浩荡东行,将塔思特木儿与三宝奴送往高丽的途中却遭遇我人生最大的转折—— 初冬的鸭绿江美得宛若一幅泼墨与工笔相接的画,天还带着秋末的高远,几声凄凄的雁鸣只衬托出我心情的愉悦:待到完成这个“任务”,再拿着那位姑姑给我的信物,是不难在高丽寻得一个将来与她生活的落脚之处。我飞也似地期待与她一起生活的日子,牧马、放羊,呆呆地看着她深而灵动的眸子,听她边唱边跳刚学的舞蹈…… 若是没有那刺耳的金石之声,若是没有那惊悚的马啼之声,若是,这鸭绿江真如表面那么平静……没有那场出人意料的埋伏,也许一切真会像梦一样美。谁也想不到,朝廷一万军竟然敌不过高丽恭愍王的一支精兵,就在一瞬间,平和的美景变成了厮杀的恶相。我一边挥舞着手里的剑,一边嘶声力竭地喊着,却再提不起我军那些已经蜕化变质的战斗力…… 银色的铠甲上溅着血迹,头盔下一双狭长锐利的眼睛,强壮的手臂挥舞着利剑,杀了一个又一个。看着我们的旗子渐渐倒下,整个江畔皆是令人作呕的血腥,我怎能甘心?那是杀红了眼吧? 多么可笑,一万余人去,十七骑回。不幸的我自然而然成了“罪臣”,天牢,予我容身。 沉默是毁谤最好的答覆,我冷眼相对所有质问与刑法,因为我知道,我的一生会就此结束。 即使知道,对爱,她一直有着男子般的豪情。 犹记得她在雪夜赶回大都见我,最后一面。 我曾以为是梦——押不芦花,头发还是乌木一般黑,昂起的下颌和颈项的曲线还是那么优美,连手指都是那么纤细。小兵的衣帽显然是大了,她还太小,太小……我的狼狈,她从未流露一丝嫌弃,只是,她秋水般的眼睛半闭着,迷茫而忧伤。大大的天牢,小小的囹圄,她在问我话,又像是在问自己,声音是那么无助,我从来未见过她这么软弱的样子。 风雨从未停歇过,之后也会,大都太危险,特别是……对于她。 我不忍,这个时候,活下来,比什么都重要。最后一次抚过她乌黑的辫子,最后一次看她小小的,折转的背影,我微笑:“嗯,快去吧。不用担心我,没事的。” 一别,永远。 永别! 花不见叶,叶不见花,生生相错不相见,世世轮回血色湮……曼珠沙华,这就是你我吧?悲伤的回忆,纯洁而又无望的爱和死亡之美。阴湿的牢房就像我心里的囹圄,我在每一个沉默的时候静静地对月亮说着“对不起”,在你冒险回大都看我之后的背影说“对不起”,我已经懦弱至此。如果隐瞒能给你幸福,我愿意背上这个罪名,骗你一辈子。傻瓜,既然注定无缘,为何还要相见?我会默默消失在这个世界,放弃所有对于梦对于你的纠缠。对不起,我狂妄地忘记自己只是“不幸”的罪人,狂妄地以为自己能改变一切,狂妄地以为,我能和你在一起,永远。 你是你,你不是你,如何会不知道呢?截然不同的小心翼翼换走了过去的知心张扬,九年相识,我清楚辨别出那些不同——游离的眼神、拥抱的温度、奇怪谨慎的措辞、待人待事的态度……当你不像你,我却还是固执地爱着,你和你有同样灿若桃花的笑,有同样的伤感,有同样的深邃的心……我爱着,爱你的温情,爱你的聪颖,更爱你宠辱不惊的超然。 那个女孩,教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是的,我清楚地知道,孟恩爱押不芦花,更爱阿盖。 年轻敌不过执着,执着拗不过逃离。我不会因此认输,因为我记得,我曾握着你小小的手教你习字,怯生生地写下那八个字——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 是的,这是我对你的誓言。无论现在你还是不是你,我会一直等待着。如果等待可以换来奇迹的话,我宁愿等下去,哪怕一年,抑或一生! 时间仍在,是我们在飞逝。当我想通一切的时候,已经是握着御赐鹤顶红的将死之人了。我至死不忘那八字承诺,哪怕你的暂离。爱你,很久了,等你,也很久了。 现在,我要离开,比很久很久还要久…… 我已离离不弃,你却桃之夭夭; 你若桃之夭夭,我偏离离不弃! 押不芦花,来生,再见! 分割分割,网站的阅读功能还没有开启,还在调整中,各位读者们还是看不了书……哎,虽然偶还是按时传书,虽然网站停滞不是晶淼能力所能控制的,大家没法第一时间看到文文,偶心里还是觉得很抱歉。T.T读者朋友们对不起。 今天是平安夜,祝大家平安夜快乐^0^记得吃个红扑扑的苹果喔! 很久没有看到过大家的留言了,偶写得好孤独啊!希望网站弄好之后大家能多多留言给偶,555……偶想乃们! 第四十一章 浮出水面 第三卷 雪 浮生若梦,对雪长歌。 慵懒呼唤风将行,却言雪飞不见影。 共看千秋几代繁华,一豪盖尽。 璇花,玉叶。 声何似,弹更明。影留连,不愿醒。 飞屑绕指尖,吾心似汝心。 第四十一章 浮出水面 眼皮不再疲沓,睁开的弧度很干脆。 料不到没睡两个小时的我,居然是自然醒的。熟悉的房间没有点灯,窗外,天边的黑云微微有些擦亮。 “夜。”既然我已经被送回来,我知道,她在。 “嗯。”应得很理所当然,她许是早从呼吸的紊乱感知我已经醒了。 想到自己先前独自出去的鲁莽,还是有些过意不去。被点穴之后,断断续续无头无尾只听了个大概,我顿了顿,还是把心里的疑惑问出口了:“他有说……怎么做吗?” 黑暗中,夜似乎斟酌了片刻,语气隐隐无奈着:“属……夜愚钝,终不解。”她点了灯,我看清她轻轻摆着脑袋:“也许是时候,拆开第二个布囊了。” “诺,”我点点头,披了件衣服下床:“夜姐姐,第二个是绿的吧?” 凑着灯光,夜摸出浅豆绿色的布囊,与我匆匆对视:“嗯,正是。” 我从对视的眼中读出了我们共同的心情,简化成三个字,就是“不得已”。 这个站赤小得普通,战乱连连,伙计大抵也被打发了,走的走,散的散,除我们之外,亦没有其他旅人。如此一来,商议没有想象中那般秘密进行,找个空屋,遣走“闲人”便可。 堂厅之中,我正襟危坐,见行队的重要人员都已来齐,方放下手中的茶杯,不紧不慢地问道:“成管事,先前的来信,是怎么回事?” 成达深鞠一躬,再拜,呈上信件之后,见我粗览过,便一字一顿细细道来:“近日乱贼再犯,既攻保定,当下之姿,直逼大都。王爷深虑,令我等势必保公主之安,速回鄯阐。若此,那……” 见成达语歇,犹豫地看向我,似等我引出下文。无奈我偏偏不言,脸色不露任何情绪,只闲散地再拿起杯啜上一口,淡淡看着座下各人的神态——吉子、成达等人已然是早知道了消息,所以只是一副待命的姿态;两个丫头同我一样是在迷糊中被唤醒,听闻来信一事,不免有些惊诧之色:塔娜手中的水壶在放下时几下不自然的碰撞,隐隐有意识游离般的不安;而塔娜貌似波澜无惊的眼神,却刹那闪过几丝难以玩味的思绪……忽然,夜站到成达旁,礼毕之后,字字铿锵地接道:“若此,今日从站赤出发,直至鄯阐,而非原订取道四川。” “我有在问你么?”我的语气是刻意压制的“客气”。 “属下自认所言并无不妥。”夜似乎没有发现自己的不知好歹已经引得一片倒吸冷气之声。 “只不过前些日子给过你几分薄面,”我用手指摩挲着瓷杯上竖起的纹路,语气冷而幽厉:“你就以为自己的意见能左右我不成?” “非也,”夜轻笑:“属下只是觉得可笑,成管事与个十多岁的孩童,商谈得还唯唯诺诺一本正经?” “放肆!”我勃怒而起,攥着手里的茶杯,大力往夜脚旁的方向甩去:“本公主问的是成管事,你插什么嘴?” 见我性情突变,众人皆目瞪口呆,惊异万分,不敢多言。我瞥到吉子张目结舌的表情,成达惊凸的眼……就连本与夜相处不甚熟的哈斯,也连忙向后拽起他的衣袖;塔娜单手捂住嘴,通红的脸吓得发白:“公主息怒……” 我聪耳不闻,看向夜与成达方向的眼里好像冒起火焰。几步踱到他们旁边,高度直对她淡然的眼,我轻挑眉头,不留情面地问道:“夜,你言语之间自作主张不留余地,究竟是何居心?” 没有人回答,四下一片安静。 隐约间,看到夜轻轻摇头,许是提醒我表演太过,我忙收了心里的暗喜,将计就计,声音提高,厉色道:“摇头?是在叹‘朽木不可雕’,还是抱怨跟错了主?” 夜的眼并不看我,脸上没有任何情绪:“属下并无此意。” “哼!未必!” 我一甩衣袖,转身回座,衣袂飘飘,尽露飞扬跋扈之姿:“夜,性情羁倔,今日公然出言不逊,以下犯上,恣意妄为。念你乃父王所派,我姑且不以罪罚相向……可是,你滚!本公主再也不想看到你!”我发挥了来到这个时代从来没爆发过的怒气,说得那叫一个义正词严、理直气壮。言语间堂厅一片惊恐,在场之人只敢露顺目噤声之态,并无人出面为夜说句好话,更无一人劝阻——看到这样,心里不免隐隐作痛,夜的冷漠,许也是环境所致。 稍尔,堂厅仍是死一般的寂静。夜慢慢扬起头来,目光高傲,面色铁青,一句“告辞”在抱拳之礼后,转身便走。吉子和塔娜倒吸口气看着她玄色的背影,再看我不可妥协的愤怒,几欲开口,却不敢挽留。我佯装怨愤,抓狂地喊了几声“反了”,任性般俯身“哗”地把桌上的杯具信件全都掀到桌下,“哐啷”一片吓得众人立马下跪:“公主息怒……” “辰时出发,走最近的路!父王不在,其他人都反了不成?哼!” 边走边说,像是娇蛮公主撒气后喊给夜听的。进了房间,重重把门一甩,看着铜镜里面红耳赤的自己,真矫情得把自己恶心到够呛。“夜,真委曲你了” 我可以对杨渊海放不下心,但莫名的,我对叶榆功就有一种难以名状的信任。 此计一出,像湖心投入的一粒石子,没有人料到能漾出多少涟漪。我的蛮横,不知会让多少人疏离,我的无礼,不知会被多少人鄙夷……我只知道,夜走了,虽然只是假装离开,我却切实有种孤军奋战的寂寥。 接下来的时间,我在自己的世界里纵横跋扈,随着马车渐渐自北向南行进,气温也逐渐变暖。除了塔娜与哈斯,我几乎不与任何人有多余的言谈。嬉笑间我仍是那二七年华、娇蛮任性的公主,事事要人照顾,无半点独自生活的能力。而两个丫头也有求必应,服侍照料得特别周到,不时受到我从包里摸出小饰物的赏赐。自始自终,我总是对她们和颜悦色,努力当心腹相待。 卸下暗处人的心防需要时间,等待狐狸尾巴露出的过程也尤为煎熬。对远方或不远处“他们”的关切,只容我在心底自顾消磨。 孤高,皎洁。 后天就能抵达鄯阐,我独自数着手里的八块碎裂的汉白玉,心里“砰砰”直跳。 没有手机没有QQ没有电子邮件的年代,我们的暗自交流真得抽象到这个地步么?惴惴不安的手心传递真冰凉,夜离开前曾经叮嘱我,沿路歇息时注意她留下的碎玉,一来是让我安心,表示她并未远离;二来是一个提醒,碎玉到十个时,表示她已有十足把握确定内奸,是时候行动了…… 就像手中的几块碎玉,当我拾到,就一定要握紧。就如人生,怎样经营,盈亏得失,是我自己的事,押不芦花的生命,不过是上苍借我一用的资本。是时候了么?快了……是么?我边回忆与两个丫头相处的细节,边担心着是否我曾错过哪块玉……黑暗的事实,即将浮出水面,我只有惶惶不可定感觉。 突然门“吱啦”一响,我不由打了个激灵。哈斯笑盈盈地端着青花瓷中碗进来:“公主这是在看什么,入神得紧?哈斯已经唤了两次了。” “没……什么。”我有些迟疑,连忙把碎玉藏在背后,她轻快跳过来,将瓷碗放在一旁,玩闹似地打开我紧紧攥着的手。 红线串过金银指环,安然躺在我手心。许是怕触到我的伤疤,不等我言,她脸一白,慌忙跪下:“哈斯知错了,公主恕罪!” 深吸一口冷气,还好我动作快,把袖子里的指环换到手里,要不这一捧碎玉,真不知该如何解释。 “起来罢,都是过去的事了。”我装作是思念孟恩被打断,无心谴责她的样子。末了,只是往门的方向望了望,又看看她放在一旁的瓷碗,语带平淡地问道:“到时候喝安神汤了么?塔娜跑去哪了?” “回公主,听闻公主前些天想吃果子,刚巧有个农妇路过站赤,塔娜挑几个梨子给公主解馋。”见我抬手,哈斯颔首应而站起:“路上的果子不见得可口,公主再等几天,到了鄯阐就多了。” 我点点头,刚想转过身接碗来喝,却忽的一阵肩痛。 “公主,怎么了……” 正纳闷这几乎快遗忘的伤口近来却经常发作,哈斯已经凑过来,轻手轻脚帮我打开衣襟。我摆头向右肩一望,竟吓得我一头一紧——先前没入皮肉中的金荼蘼暗器似乎在我的皮肤下溃烂,原本光整的肩膀突兀出一块青紫色的荼蘼花形状。血液和骨骼、神经和皮肤,到了此处只是有种独自寒冷的痛。 “怎么会这样……?” 轻叹口气,慢慢拉上乳白色的底衣襟,对书香中文网无言的哈斯说:“叫塔娜煮几个鸡蛋来,上次那么一滚,要好得多。 “诺。”哈斯扶我喝完那碗温淡的汤,方得令告退。 桌上的油灯芯烧得“噼啪”作响,许久却无人进来。我蜷在床榻上,把自己抱得很紧,又爬到床脚拉过被褥披上,却仍是感觉异常寒冷。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冷,脑子一下子激励得清楚了许多。好端端的,怎么会突然发冷了呢?明明没受过寒,也没感觉特别累啊? 莫非……我眼前突然浮现出每次哈斯端来安神汤后,看我喝下眼里隐隐闪现的莫名喜悦…… 说到这“汤”,我竟然现在才察觉这样一个细节,她口中那活血助眠的“安神汤”,只在她一个人的时候随之出现过!而服药的时间,塔娜都有事离开,要么是制备东西,要么说成管事找,要么是在厨房做明日路上的糕点。当夜把奸细定在哈斯与塔娜两人之中一个,抑或两个都是……怎么可能两个都是呢?我当时如何没有反应过来,她们两人的性格,截然不同! 有的人聪明得像天气,多变;譬如哈斯。 有的人傻得像天气预报,变天它都看不出来;就像,塔娜。 回想几个月前,除我以外与萨仁最亲近的就是哈斯,她牵马出厩的动作现仍历历在目;而我和塔娜在宫中之时,府院中一切都是哈斯一个人在置办,收理家物,管理院事,我早就为她的早熟侧目……敢问一个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年纪又不出十七的婢女,如何能把一切安排得井井有条一丝不差?  贫穷,罪恶,放纵 ,都不是错,只有愚蠢才是!饶濒,你何其愚蠢?一个普通的蒙古粗使丫头,腰间怎么可能悬挂元朝少有的琉璃珠?!  一口怨气腥涩地涌到舌根,我反胃地一呕,竟吐出暗红色的血……这应该是电视剧里才有的桥段吧?我心里滑稽地想着,陡然间,四肢冷冻麻木到不听使唤,眼前只剩一片漆黑。 整个世界就这样不顾一切地黑下去了吗? 我知道,现在只剩下我了。 整个世界就只剩下我了。 第四十二章 月夜之变 冷,唯一的感觉只是冷,万劫不复的寒冷。 汲完最后一丝气力,狠狠咬住下嘴唇,温热的血腥混合自嘴角流下。唯有如此一刺激,我才有生的几率,我的眼睛,也才能够渐渐看到一丝光亮。 “置之死地而后生”,自我唤醒,自我挽救,现在我只有靠自己了。 黯然间,喉头一动,咽下一些自己口中的血,好像四肢也逐渐有了活动的感觉。哈斯还没来,应该快了吧?现在唯一能做的,只有争取时间了。我心急如焚,手指颤抖,探了探耳垂,又把手忙不迭顺着枕头侧面摸去,一阵冰凉带来狂喜:它们还在!第一个布囊里的终极“武器”,也是我此时最后的……救命稻草。 最干脆的杀人,是把自己置之死地,这或许不是杨渊海设置布囊时的初衷,却是我此刻大胆的想法。不是说“雪参玉蟾丸”吃了能强身健体百毒不侵么?那么“软魂煞”应该也“侵”不了吧!古代的广告词应该没有现代说得那么夸张,现在已经半死的我就姑且试试! 怕死不能免我一死,早该死过几次的人了还有什么好犹豫的?!我把“软魂煞”密不透风的小瓶子攥在手心,又取下一只耳坠子,抠开一粒“仙丹”塞进嘴里。身旁没有水,我便试着汲起唾液把那纯白的,不大不小的丸子软化,待完全咽下,约莫也几分钟过去了。 我颤抖着抱起双腿,有一下没一下地战栗着。所幸古代宣传真的没有夸大,“雪参玉蟾丸”进入体内便渐渐起了作用——我的呼吸可以慢慢绵长,而不似先前一般急促;一股温热的气流,开始在我的五脏六腑间移动!身体大好的迹象一度几乎让我喜极而泣,我把自己的膝盖抱得更紧,充分享受着来之不易的暖流。 现在就守株待兔吧,离棋盘收局,只有一步之遥!抑住了即将上扬的嘴角,悄悄在心里轻笑,等这寒毒告一段落,好戏就是时候上演了。 大概十来分钟过去,屋外终于响起了不紧不慢的脚步声。是她,我笃定,唯有哈斯,才有那种处变不惊的大气;也只有哈斯,才会自始自终用一种低调生分的态度,彻底卸开我的心防。 “公主。”她进了门,仍是一副无事的语调,好似那些居心叵测都与她毫无瓜葛。 “嗯?”我慢慢把眼皮撑开,费力地往她的方向看了看:“怎么去了这么久?鸡蛋煮来了没?” “是有些事拖滞了时间的。” 打了个冷噤,我缓缓道:“好冷……” 她走近几步,语气还是有关切的成分:“公主,如何会冷呢?” “冷……太子送本公主的手炉呢?哈斯,拿我的手炉去热了来……” 她听着我的话,又朝放置东西的柜子踱了两步,却没有低头寻找的样子。这……距离好像还是不够,我颤着嘴唇,艰难地指了指受伤的肩:“手炉呢?这……这里冷,哈斯……” 许是看见我四肢已经无措僵硬,嘴唇越来越白,努力想要装作很镇定。她看着我,没有了婢女的摊眉顺目,她笑:“手炉?都春暖花开时了,公主还用什么手炉?” 我不可置信地轻轻看着她,又低头无语,静静沉默着。 她收了笑意,悠悠走过来,仔细端详着我颤抖的头顶,忽的一把扯开我的衣领,关切的气息换成了侥幸:“哟,金荼蘼开在押不芦花的冰肌玉肤中,原来是这个样子……” 我闻声抬头,直直瞪着她,亦是不语。 哈斯的眼神如暗夜迷雾般斜睨着我,像是在欣赏我惊愕的模样。“公主莫怪,”她用冰凉的手指滑过我脸庞轮廓,突然缓和了语气:“哈斯舍不得啊!” 我摇摇头,装作一副无知的样子,她看不到我藏在背后满是鲜血的手掌。 因为她不知道,此时我已经咬紧牙,用力攥碎手中的瓶子,装着“软魂煞”的器皿。她也不知道,我可以号称暂时性“百毒不侵”,而她不是! 这“软魂煞”,以前海侃的时候叶榆功不是没有提及过,遗志、悴心、夺魄、软魂,步步深入旨在置人于死地,居家旅行必备的四大毒药而已。浅粉色小瓶里的毒气缓缓从我指尖散发,杨渊海说,从吸入到发作大约是半盏茶的时间,我想,对于哈斯这种能暗隐功夫深藏不露的人,或许还要更长时间吧? 唯今之计,拖延时间是关键。听她莫名其妙地问起“还记得过去吗?”,她最后一个字的读音好像是第三声。我立刻柔和了目光,柔和得没有半点“杀意”。“过去”是吗?我不是过去的押不芦花,我肯定不会“记得”……马?我只知道她过去是骑马好手。  你要问这么无厘头的问题,就不要怪我无厘头地答你。“记得啊!萨仁是匹好马!”我装傻充愣,呆呆仰起头拼时间:“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屎!” “呵呵,公主好像忘记了。”她伸出手,用指尖抬起我的下巴,我痴痴地看着这张熟悉的脸,她的笑容勾魂摄魄带着几分冰冷的恶意。忽然,她簌的扇了我一个耳刮子,速度之快,下手之重,难以想象。我右脸顷刻火辣辣地烧疼,抬起左手一触,已是发硬肿了半边,继而疼出了我右眼的泪。 我疼,我忍,生理现象造就的泪算什么?我怒,很快笑了起来,一只眼哭,一只眼笑,奇观难得,愤愤道:“哈斯!你在做甚?” “作甚?”哈斯又笑了:“公主是瞎了还是傻了?哈斯在打公主。”她回答,故意把“公主”二字咬得很重。 我万没有想到她会如此阴晴不定,隐隐的恐惧感比先前多了几分:“我平时待你不薄,为何……” 还未说完,她又是一个耳光下来,速度没有刚才那么快,想来毒起效,她已经渐渐使不上真力了。可是尽管这样,我还是不争气地没闪过,一下子被扇得头晕眼花,间歇耳鸣。她看你着我的窘相,恨恨地说:“你以为如此,梁王所为我就能忘?” 这又是牵扯到哪儿跟哪儿了?她已露出狐狸尾巴,不,不止,已经露初狐狸吃人的獠牙,我也不再顾及,从后背拿出满是碎玻璃的血手,一边忍着疼用左手拈走手里的血玻璃,一边自然而然地接过话:“嘶……既然不忘,又要如何呢?” “不忘,所以……”她没觉得我的血手有什么好惊奇的,只是摇了摇有些晕乎乎的脑袋,仓促地坐到我脚旁的床榻上:“所以公主莫怪我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我毫不忌讳地缩了缩脚,蹩手蹩脚地寻了块绢子将流血的右手草草包扎起:“嗯,我不怪你。” “是么……”她的意识开始恍惚,眉目间早没有了先前的狠劲:“奇皇后说,你不死成不了大事……” 嗯?我一惊,敢情这“软魂煞”还包含着前三段毒的功效?不然哈斯怎么不打自招了?我止了手中的动作,楞楞地直对哈斯涣散的目光:“大事?什么大事?你怎么和她……” “顺水推舟,而已。” 第一次给人下毒,第一次,置他人于死地,说实话,不怕是不可能的。我看着昔日朝夕相处的丫头,现在嘴唇张合却不再出声,眼睛用力凸着,表现出将死之人的惊恐,突然有些后怕。现在浑身彻底不冷了,手掌的伤许是因为“仙丹”的缘故,也没有想象中那么疼,我速速穿好衣裤,绕开哈斯往外走。 有的时候,当你不要命了,你就活下来了。只奈何中毒这样的事情,此一时彼一时而已。那半死不活的现在是你,一个时辰前是我……哎,我最后看了一眼斜躺着的哈斯,心里惴惴不安着,这么长时间了,我都被逼得从鬼门关走了一趟了,怎么也没个人来问问,来帮帮…… 外面静得要死,我打开门还没走几步,就被什么软软的东西绊倒摔了一跤。我爬起来揉了揉膝盖,转身一看,地上死死躺着的……居然,是吉子!我颤巍巍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还好,还活着。我轻轻推搡叫了他几声,丝毫没有叫醒的迹象。我大骇,站起身走了几步,却见人横横竖竖躺了一地……哈斯果然精明,对我下手之前,早已经把所有人的摆平了!只不过,也许是顾及平日情谊,她只是将他们打昏,并没有要他们的命。 她唯一想要的,只是,我的命! 我怕怕地下了楼梯,极尽全力搜索着熟悉的身影。塔娜横在站赤门旁的过道,她红扑扑的脸只有微微的颜色,眼睛闭得太紧。“塔娜!塔娜……”我伏在她身旁,用力地摇晃喊着,泪水啪啪地滴在地板上。 “咚……”楼上我房间的位置怎么突然有了声响?难道哈斯醒了?我陡然一震,脚空前瘫软,连忙止了哭声,用力咬住嘴唇。没有点灯,她会不会看不见我?弃塔娜而去,我爬到离自己最近的桌柜下躲了起来……说我懦弱也好,说我无能也罢!这一刻,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脚步声越来越近,我蜷缩在小小的空间里,不敢抬头,摒住呼吸,像只自欺欺人的鸵鸟。 “走!”不是哈斯,也不是夜,是个……男子。 话音间,我被一把拉出,陷入一个陌生的怀抱,然后狂奔,无所顾忌;然后上了马,短短一段疾驰。“走”,他说了,就这么做了。虽然只是短短一个字,但我听得出,他不会是要杀我的人,他是在救我。所以,我自始自终没有过问,更没有挣扎,如此跟着一个陌生人走了。 奔驰的马背上,时间终于有了空隙。今日的月光不刺眼,却亮如白昼。我大着胆子抬头看,那银色的半张面具遮住了他的眼和鼻,他执着地看着前路,眼珠澄澈淡然,素净的脸没有半点表情。 “你……是谁?”我的心一直砰砰跳得厉害,睁大眼睛看着这个陌生的男人,问得有些迟疑。 他闻声,却不答,只是垂下眼看了看我。 “你认识我?” 他看着前方,嘴角突然扬起漂亮的弧度,柔和的笑容里恍惚透出一点脆弱的细光。 “为什么救我?”我不依不饶,作势直起脊背,从他怀里逃出。 “你累了。” 他腾出一只拉着缰绳的手,轻轻从我头顶滑过,从刘海而下,又到了口鼻,一阵栀子花香浓得紧。眼前忽然一黑,我有点晕,但是很快又清醒过来。是迷药,肯定是迷药!我用手扇着鼻子周围的空气,不免皱了眉:“别给我下药,‘仙丹’我可还有一颗。” “吁!”他提高缰绳,喝住了马,自己跳下马来。我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只能好好地看着他。他接过我胡乱绑着绢子的右手,轻轻拆开,然后从怀里掏出一瓶淡黄色的粉末,轻轻撒上……然后,又轻轻包好。整个动作,轻柔得全无刚才狂奔疾驰的凛冽。 “白药吗?”这粉末我过去见过的。 “嗯。”他点头。我看到,男子的眼睛里,有一股妖娆的雾气,他的浑身,仿佛被湿润的夜雾笼罩。 “混账!”如风一般,猛的一下,他脸一侧,我随之闻道一股熟悉的檀香味道。 “夜!”我脱口而出,惊喜之余却见,夜的一拳已经把男子的嘴角打出了血。男子不动,任夜出拳也没有还手,站在马旁一动不动。我正想解释,夜二话不说,把我拉上了砒霜的马背,绕小路而走。陌生的男子就这么被我们甩到身后,我居然没来得及对他说一句谢谢。 从黑色的马下来,我就这么又上了杏仁色的砒霜马,同样的狂奔,多了亡命天涯的感觉。刚才的男子好像不是害我的,夜怎么?还有,我杀人了,慢性杀人……那,站赤的烂摊子该怎么办?我正想告诉夜先前发生的一切,手心却黏黏的一阵温热。奇了怪了,才上好的药,而且……我也不疼啊……莫非……“夜!你受伤了?!”看着手掌上被染红的绢子,我突然有了泰山压顶的感觉:“夜,你也出事了……是不是?” 第四十三章 改头换面 至正十八年(1358)二月,毛贵兵至河北南皮魏家庄,杀河南行省右丞董抟霄。又连克清(今河北青县)、沧(今河北沧州东南)二州,据长芦镇。三月,克蓟州(今天津蓟县),至郭州枣林、柳林(均在今北京市境内),元枢密副使达国珍战死。毛贵兵进逼大都,“京师人心大骇,在廷之臣,或劝乘舆北巡以避之,或劝迁都关陕,众议纷纷”。十八年五月,刘福通克汴梁,并定为国都,虎视眈眈于元大都朝廷,实现了使“宋”政权名副其实的宿愿。 大都京师在这一年如此连连受创,自然混乱不堪,朝廷上下一度人心惶惶,流言四起。对于梁王之女阿盖公主于桑植站赤遭遇火灾一案,时过半年有余,也不见鄯阐有什么大的动静。此事,流传着官方和坊间两个版本,官方中又分高阶公告和低阶私下两种说法:大都方面消息封锁得不错,所有人都有意无意地当作押不芦花已经顺利抵达云南,搞笑的是梁王也做出一副女儿已经在家的姿态,并未就此生事。以奇皇后为代表的大都老大哥派,早已无事般把一切都打点好,灭口的事情没少做。小元兵和婢奴等对此不幸公主有所耳闻、甚至有一面之缘的群众,皆义愤填膺地痛斥此乃红巾军乱党所为。坊间传闻更是纷杂离奇,有说“起死回生仙草”被焚烧后黑炭脱落成了仙子;有说红巾军中有人钦羡我的美貌,悄悄将我换走;有说我早已经被江湖的高人救得……看来人民的想象力果真不能小视。 当然这些已经是后话,夜面无表情地和说起以上言论的时候,我和师傅几次笑喷得满桌都是米饭,又一起指着对方目中含泪的窘样吐舌头。 用“软魂煞”把哈斯毒死的那天对我来说肯定是终身难忘,虽然之后师傅老是安慰我说那种关键时刻不是她死就是我亡。但不可抹灭那个月夜对我人生的重大改变——从那天起,押不芦花公主阿盖已经悄悄死在茫茫火海之中,奇皇后不会再针对我找茬发难,大都和云南两边势力都会相安无事,最重要的是不管是孟恩、丫头、甚至梁王……不会再有人为我而死。也是从那天起,我跟这夜躲到她师傅那儿,与白胡子老头一拍即合相见恨晚,顺利从忘年交升级为二号徒弟,以现代“饶濒”的名字,在鄯阐西山华亭寺开始了我宅而不腐的新生活! 说起旧生活结束的那段经历,真是把所有勇气和突发性意志发挥到极致。我扮演了杀人(给哈斯下毒中之毒)、救人(把最后一颗雪参玉蟾丸塞到重伤的夜嘴里)、大变活人(顺利将塔娜、成达、吉子等人昏睡的身体移到山洞隐蔽好)与纵火犯(为了毁灭痕迹制造假象而一把火烧了桑植站赤)的形象,成功将夜阻挡不及的,由公鸭嗓朴不花公公亲自率领的南下杀我的若干人等一举骗倒,并眼见他们开心而归。如此惊心动魄如此狗血如此冲动,怪不得师傅在华亭寺后院听过之后,把圆圆的脑袋摇得若拨浪鼓般叹道:“女人啊女人……” 初到的时候我畏首畏尾得不像自己,就这么尾随在血迹斑斑的夜身后,一路由碧峣精舍向南斜登上径。上华亭山,修竹蔽天,松荫夹道,在茫茫林海当中,一座饰以丹青的楼亭掩映在松柏林间。想到夜平时这么少话冷漠,其师一定严肃清高到了极点。然而一般遗世独立之人,都不齿于与皇室之人有牵连,我不由得站住,窃生生地问道:“你师傅……真会留我?” 夜的嘴唇白到透明:“但愿。”  “披寻得古寺,小坐收众清”,清彻的钟声在山间迥荡。我看着周遭的一切,幽静得让人灵魂喜悦——夜,原来是在这样的地方长大。华亭寺虽然坐落在半山当中,但地势平坦,茂林修竹,翠竹苍松,曲径通幽,极为雅致,在寺院的大门外,还挂有这样的一副对联。“绕树千章,松苍竹翠;出门一笑,海阔天空。” 我正纳闷该来个怎样的开场白,能让夜的师傅对我有个好印象,能顺利让自己被收留。谁知才跨进院门几步,一个白色的影子就从天上飞下倒立在我们前面的青石板上:“臭徒弟,忘记为师最爱的是什么了吗!干净,是干净!快快……赶快洗马去,脏死了!” 我顺着倒立的目光看去,倦怠的砒霜半个背都染着夜的血迹,夜则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夜拜见师傅。” 倒立的白胡子被吹得一翘一翘的:“哼,血臭死了!臭马!臭徒弟!” 自己徒弟伤成这样还……世界上怎么有这样的师傅!?我气不打一处来,几步走过猛的一弯腰,怒目直视那没良心的老和尚:“你怎么当人师傅的?你还是不是个师傅!夜姐姐都受这么重的伤,背上,手臂上全是,不知道流了多少血……都是为了我而受的,差一点就死了!你居然还骂她!”我越说越激动,突然想起自己还要寄人篱下,连忙缓和口气:“你……真要骂人的话,骂我好了……” 他才不看我,闭着眼睛哼了一下:“我就想骂人,不骂……这大中午的没事情做!” 晕,敢情这老和尚说话没有逻辑的,我看着夜气若游丝的样子,似乎没多大力气和无理的师傅贫嘴了,连忙推搡一下倒立的老顽童:“中午,您该睡午觉了。孔子曰,中午不睡,下午崩溃;孟子曰,孔子说的对。” “不!马臭死了!”他的白色眉毛像拧了一个结。 我无语,只是继续弯腰用力瞪着,他倔着的表情突然变得好凄惨,慢慢地停止倒立坐了起来,委屈地吸着鼻子:“不洗算了,我洗就我洗。”说罢自顾牵起马往后山走了,嘴里不停嘟哝着:“我不下地狱,谁爱下谁下!” 好像我之前的顾虑都是多余,师傅就是那么一个看似玩乐人生飘飘若仙的老人,根本没在意寺院里是不是多了一个莫名奇妙的女子,我也终于理解为什么夜的性格会如此极端,那完全都是忍出来的。我不一样,您深沉我会进一步深沉,您要疯闹我也可以跟着您疯闹,反正在现代又不是没哄过爷爷奶奶开心!我在华亭寺“避难”的计划就以哄师傅开心拉开帷幕,因为聊及机动模型和植物移栽话题使得交流跨越手到擒来,之后当我念及没有武功被鄙视一事而要求,于月底顺利拜师,开始了古代另类求学之路。 四月,再无“夜姐姐”这一称呼,过渡为“师姐”。  四月底,师傅召来我们,曰:“夜,是一个孤独的名字。念在有了饶师妹之后,徒儿将不再孤独,命以后将带姓‘木’。”夜,哦不,世界在满头黑线下正式开始被别扭地称为“木夜”。 在六月初七我的生日那天,师傅给我举行了小而隆重的“及笄礼”,并正式教我独门的功夫与技艺。华亭寺后院的松树下,十五岁的我再次喜极而泣! 第四十四章 当我像一个井底的青蛙一样,在华亭寺依靠着竹菊仰望天空的时候,才认识到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我宅了,我被宅了! 以防官方有人暗中查探,师傅和夜一致做出“我不得下山”的决定,鉴于华亭寺香火不错,最近还有上升的趋势,他们还剥夺了我出后院门的权利,防止外客泄密。独自被宅在寺庙里,没有任何娱乐设置的外部因素,生生抹杀了我一颗娱乐的“童”心。若舞罢了依旧是舞,歌住了依然是歌,过去的人生罢了,我自是寻找材料写生素描,老本行一直是我最放不下的兴趣。 当然我常会怀念起,来到元代之后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宠物——那匹可爱任性的马儿。萨仁一身白毛在战乱时期很抢眼,额头的闪电纹又引人注目,生怕查探的人以此顺藤摸瓜,刚出桑植我们就得分离。况且蛊毒未解,夜和杨渊海备足鱼腥草后,早早就把它暂送到四川寄养小荣的人家。经历过这么多劫难,小东西也算死里逃生了,也许它的锋头早已被磨尽,虽然想念,但我更希望它可以顺利安然地活下来。 宅是无奈的,被宅是郁闷的,然而这怎么也比被身份所限,做莫名其妙的事,说言不由衷的话强。没有人心心念念地想要我死亡,这种感觉释然而轻松。在时间的夹缝中,只有春路盎然。 “乖徒弟,又发呆呢?”师傅依然摇头晃脑,洁白的衣服一尘不染。 我想开口答,揉揉眼睛,却先打了一个哈欠:“噢……不发呆还能做甚?”偷偷瞥了一眼师傅脖子上大粒大粒的佛珠。接着怪腔怪气道:“出家人不大诳语哈?说好及笄后会教人家什么的,现在呢!” 师傅撅嘴很无辜:“不是已经传授过呼吸吐纳法了么?” 他突然眼睛流转得波光闪烁:“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功夫也是如此嘛,想当年……” “想当年什么?”我才不吃老小孩这套,气势陡然上升:“我只知道师傅您,用“口呼气,然后鼻吸气;吸气,然后鼻呼气;鼻呼鼻吸”这三个简单得婴儿都会的东西忽悠了我将近两个月!” “非也非也。这个基础的学不好,其他的也不行,世界上是没有一蹴而就的功夫的。”说完他装模作样地开始引导我,做了个深呼吸的动作:“吐故纳新,去除后天浊气,调匀五脏精气,补养后天之气,达到积精累气的效果。” 荒谬啊荒谬,我又不是没见过街头大厦上巨幅广告上的“武术、散打、跆拳道速成班”,人家那练出来还不是有模有样。我心里犯着嘀咕,动作上还是无言地“呼吸”着。师傅的口诀还记着呢,哼,嘟哝,我往死里嘟哝:“我呼啊,我吸……关键脊椎要正直,开眼闭眼无所谓……我呼啊,我吸……” 师傅显然没发觉我的语气夹带抱怨和反抗,笑眯眯地把胡子捋了一遍又一遍:“有没有会觉得身体变成皮囊?有没有精气充盈周身的强烈感觉?” 我使劲呼吸,说话拖长音:“有……不止气囊,都热水袋囊了……” “妙哉!”师傅开心地拍掌,颔首道:“孺子可教也!” 我立即停止呼吸吐纳法,兴冲冲地问:“哈,可教啥?绝世武功还是易容术?” 他伸长脑袋往夜的房间方向看了看,又弯腰捶了锤自己的背:“咳……师傅年纪大了,腿脚不利索……所以学功夫嘛,”他突然压低了声音,似乎怕被人听到似的:“找你师姐去……” 得得,就您还上蹿下跳的主呢!又装吧,还怕谁揭穿你不成……我面无表情,就此打断:“师姐下山去了。” 白胡子上方的眼睛鄙夷地瞥了我一眼:“易容术啊?你这资质实在……” 什么?居然藐视专业人才?我抬着眉头,咬牙切齿兼摩拳擦掌道:“徒弟的艺术修养不错,哼哼,美术功底更是好啊……” 老头着实吓了一跳,点头犹如鸡啄米:“英雄所见略同!” 除此之外,我还附带用各种各样的故事为吸引,而没有条件不交换故事结局的手段,混到了不少过去学不到的东西。师傅愁得眉毛摊成了内八字,在我的威逼利诱下最终妥协,亲手教我以易容术——之初级技艺。说是如此,提及却欲言又止。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我可是师傅正二八经收得徒弟!尽管这样,师傅还是不想让夜知道。我思前想后,还是点了头:“那我们就背着师姐学吧!” 所谓的初级技艺就是无法易容成和自身迥然不同的样子,仅能对原有面貌最小弧度的变化,其效果类似现代的“整容”和“微整”。夜不知道为什么事情忙得不亦乐乎,每个月下山上山出行远游的日子多了去了,我没有拉着她问,她当然不会主动答。这也刚好合乎我的愿望,夜不在身边师傅教得更无所顾及,我也学得更自在。 就这样,我从被宅到心甘情愿地宅。宅而不腐,于我来说应该是一种最积极的生活状态吧!我竭尽全力让自己的世界变得充实些,当学习开始忙碌,忙得我心里焦头烂额,之前的一切都会成为过眼云烟。 我所有的,只是一种漠然,直至无视很多东西的存在。 刻意不再过问和想念关于我的“故人”和“故事”,爱猷识理达腊的大婚和梁王在罗藏山扎营练兵与我和关? 走过,路过,看过,听过,多少感慨在心里。现在,还剩多少遗憾在心底? 昆明温暖而美丽,我还是习惯地称鄯阐为昆明。至正十九年,我在云南昆明西山的华亭寺过了第一个春节,我们吃自己亲手做的素席,胜过人世间一切美味。居住了将近一年,不知道我的身上会不会有像夜一样的淡淡典雅的檀香味。春天到来,山上的杜鹃就开了,漫山遍野,色彩斑斓,把整个西山装扮得秀丽多姿。到了夏秋之季,郁绿的山坡,清幽的深壑,清冽的溪泉,闲逸的雾霭,空朦的山雨,清逸凉爽,西山依然是一派繁花似锦,灿灿金光的景象。四季变迁着,一年下来,师傅却依旧贪玩到近乎癫狂,夜依旧忙碌到走破了一双又一双布鞋。 任心情无约,任花开花落。那么,人为什么不似西山美景一般交替呢?悄悄为自己过完“十六”岁生日,我窃窃想:该是时候下山吧! 做这样的决定,天时地利与人和,三项缺一不可。我刻意挑了中秋前,世人忙碌之时段,赶在师傅拉肚子和夜出行未归的大好时机,特意从寺院厨房旁的矮墙入手。月黑风高,我用粗浅的易容术成功将自己的面貌布置得平庸非常,又梳了个大众的发髻,穿上老土的米黄色和尚领外裳,偷偷翻墙下了山。 有了山峦溪涧,有了烟云雾霭,有了绿树繁花,有了飞禽走兽,有了虫蚁蚂脑……前所未有的自由感袭来,我灵动得满身都是生机与活力。飞禽们婉转流畅的欢唱,合着小虫们隐匿在草丛中那啾啁的呢喃,我把这一切当作大自然对我重获自由的恭贺。转身对着山林间的华亭寺吐了吐舌头:不要太想念我,又不是永远离开,我还舍不得,还会回来…… 即使面貌改变得连自己都不太认得出,我还是因为师傅过去无心的一句话有了避讳,绕道而行。去年初冬时分,西山龙门悬崖下有了土木工程的动作,师傅说,梁王是将凌虚阁改为自己的避暑台罢了。 我心里不免一阵恶骂,万恶的古代,万恶的重男轻女!自己的女儿无故莫名死在回家的路上,做父亲的明哲保身就这么隐忍不说,还有心思在冬天就建好夏天避暑消遣的地带。东瞰滇池水,南眺挂榜山,举首罗汉崖,北望罗汉山……好一个会享受的梁王,好一个无情的爹!若为这样,那原本的押不芦花,请你也不要怪我不替你尽孝道了。依我看来,这样的爹爹不要也罢! 想着想着,已经隐约看到了昆明城璀璨的灯火。看来厨房那净心小和尚的小毛驴脚力还不错,不过老是偷用他人的东西也不好,难不成我也要备至一匹? 昆明城北通大都、南连南海,如此西南重镇不愧是云南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房屋密布、街道宽阔、人丁兴旺、交通贸易往来频繁……在这里活络的不仅是全国各地各民族的人们,还有不少黄头发绿眼睛的外国人!要我说,这和天子脚下大都城比起来,也丝毫不逊色。当初逃往西山的时候匆匆路过,来不及细看,根本没发现这个古代的城市竟兴隆热闹到这个地步! 吆喝声,车马声不绝于耳,偶尔还能听到几句英语或是蒙语……想不到天还未亮,昆明的运输贸易已经开始得沸沸扬扬了。怪不得后世称昆明“山川明秀,民物阜昌,冬不祁寒,夏不剧暑”,就连走遍千山万水的马可波罗都伸出大拇指夸昆明“系一壮丽大城”。我牵着皮毛打结的小毛驴,紧紧地背着包袱,像个进城的乡巴佬似的东看西看。从东门入,过大德桥,居然发现桥下居然有若干船只,看来不止茶马古道有看头,元代的昆明水陆交通都很便利。行至正街,天已经蒙蒙擦亮了,我的肚子也因为持续的激动提前发出饿的警告。嘿嘿,话说我已经快两年没吃肉了。 才这么想着,就在街角出隐约闻见诱人的肉香味儿,一下子激的我直咽口水。我自认不是以个嗜肉如命的食肉动物,这一分钟却也实在按耐不住寻味而去的冲动,一边吸着鼻子,一边拖着毛驴找。终于在一个人们往来熙熙的酒楼门口驻足,我再次深吸一口气,感慨万分地对自己说: 是的!就是这里! 把毛驴丢给代客泊车,哦不,是泊驴的小二,我意兴阑珊地走进这个不小的酒楼坐下。嗯,环境不错嘛,老板慈眉善目的,小二也热情。这样嘛,招牌菜拣荤素搭配不当的上吧,我的意思是肉越多越好!嘿嘿,酒嘛……马奶酒这里应该没有吧,那上一壶热好了的来!一面大快朵颐,一面听着厅内的女子唱着温温细细的小曲儿……这种感觉,难道不比神仙快乐? 待我把腰带悄悄放松了一次又一次,待我摸着圆滚滚的肚子,问小二要了牙签剔牙的时候,才突然一件严重的事情—— 苍天啊,事情大条了!我下山居然没带钱! 分割分割,“侧妃讲坛”今天来介绍一下元朝的昆明。 公元1276年,元朝廷设云南行中书省,下设路、府、县各级行政组织。从昆明来说改鄯阐府为中庆路,辖四州十一县, 派“梁王”镇守。城市建设的规模,当时的中庆城比鄯阐城向外扩展了一里多,又称“鸭池城”。马可波罗《游记》中说:“城大而名贵,商工甚众”,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中还有了佛教徒、 基督教徒和伊斯兰教徒,“为杂居之地”,郊外有丰产的米、麦、鱼、盐,而且“用其他谷类加入香料,制成酒,清沏可口”。由此可见昆明城市规模,在700多年前的元代,已奠定了初步基础,它既是一个“山川明秀,民物阜昌,冬不祁寒,夏不剧暑” 和“万家灯火”的城市,又是一个“奇花异卉,四序不歇,风景熙熙”的名胜区。 第四十五章 卤肉有约 我假装没事地一边剔牙一般翻着眼皮瞅着店里的状况,却不幸地发现先前热情的小二好像对其他客人的态度没有刚才那么好了,原本慈眉善目的老板看起来也满脸横肉凶巴巴的。我心里又是一阵颤巍巍,揉揉眼睛再看,的确如此。 再环视周围,有吃着过桥米线啧啧称赞的商人,有只点清炒小菜温文尔雅的读书人,还有细细品味牛肉烧酒戴着斗笠的侠客……却就是没有如我一般点了一桌子水煮鱼和卤肉的爆发样儿!垂了眼,现在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 我突然想起一句至理名言:小时候我以为自己长大后可以拯救整个世界,等长大后才发现整个世界都拯救不了我。 唉,焉了,我真的焉了。 把这次的打牙祭升级为霸王餐?我不是没有想过。霸王餐,就是吃了不给钱的餐。霸王餐并非必须是霸道行为:吃完开溜,悄悄走人、逃跑等,只要吃完不给钱的都算吃霸王餐。穿越一遭现在又隐姓埋名,我自认有过强的,可以放心面对“霸王餐”一事的心理素质了,可是……要逃嘛,一是昆明城的路我还不熟悉,若是逃到死胡同那就不好了;二嘛,我学到的皮毛功夫应该还不足以让我顺利开溜。 我费尽心思地想啊想,那副抓耳挠腮的样子肯定让人看了谐趣。好在大伙儿似乎都特别忙,没空老盯着这么一个普通到极点的小女子不放。我心急如焚,胡乱地把竹签都剔秃了,眼神落到一碗吃了一半菊花蟹黄羹上,灵光一闪…… “小二啊……”我特不耐烦地唤着:“快来啊!” “来咯!”热情的小二笑眯眯地把抹布巾甩到肩上。 我不为其热情所动,斜眼一看,冷冷道:“叫你们掌柜来。” 话音刚落,只听不远处刚收好帐的老板关了抽屉,不明所以地走过来:“什么事?” 我藏起那根秃牙签,朝桌子努了努嘴。 掌柜很用心地凑上前仔细端详,继续不明所以地和小二摇摇头。 “没看到?”我提高语调,十分不悦地拿起筷子伸进碗里,将一根短小的头发夹了起来:“掌柜的眼神儿不太好使啊!” “这……”小二刚想言说,被我猛拍桌子喝止,“恶人先告状”的原理在吃霸王餐的时候同样可用。怎奈当时重重一下拍得手心火辣辣地疼,我更是龇牙咧嘴地厉声呵责道:“这什么酒家?食物肮脏到这般境地!” “哐”,不知道哪桌的筷子被我的蛮横吓掉了。 “小姐息怒,”掌柜依旧不慌不忙,浅浅的职业性微笑还挂在脸上:“这位小姐一定是误会了,这头发不可能是菜里面的。” “不可能?!”我的声调和眉头挑得一样高。 “真的不可能。”掌柜温和地笑。 我大怒,面部表情丰富到快撑烂脸上的易容皮,怒喊着问道:“什么?!”鉴于刚才“拍案而起”的群众效果不错,我换了只手再拍一次桌子,正想愤怒发问“你堂堂掌柜难道要扮猪吃老虎”,却忽然感觉头顶楼上一阵脚步声纷乱,又听有人用比我大十倍的气势发火狂叫:“丑……你,给我滚!” 那吼叫声强烈得几乎震破耳膜,我捂起耳朵环视,除我这么老土地有反映,其他人只是稍稍一顿,继续进餐。如此一喊,继而有人抱这怀里的东西连滚带爬地从三楼楼梯上摔落,样子狼狈至极。我暂停先前发挥演技的一段交谈,怯生生地问小二:“楼上也是吃到头发了?” 小二不语,只是摇头。 “当家的又发火了……”掌柜脸上挂的笑没刚才灿烂:“这个月不知第几个被赶下的画师,唉,都……何必呢?!” “画师?”我见掌柜声音也越来越小,最后似乎还有什么难言之隐不便再说,便索性将问题一切从短,作势往楼上的方向瞄了瞄:“画画儿?” 小二拿下肩上的抹布在手里打结,嘴里嘟哝这:“当家的下个月做寿,找画师画像呢,还……” “不得多嘴!下去做事!”掌柜敛了温和的笑意,严肃呵斥小二。见小二极委屈地转身走了,我连忙收起泼辣向掌柜浅浅行礼:“若是画像,小女子兴许能帮上忙。” “可……”掌柜上下端详我,似乎难以开口。 我抱拳再拜,眼里满是自信。掌柜眉眼纠结,深思熟虑,最后许是不得已,居然转忧愁为微笑,不再过问饭钱,带我上楼。 艺不压身艺不压身啊,要说画画怎么难得倒我呢?算是一事抵一事吧,这顿饭也算两不相欠了。我偷偷打了一个饱嗝,心里乐开了花,在众人奇异的眼光下上了楼。临近木雕精致的房间前,掌柜突然低声叮嘱:“对丞相说话一定要恭敬,切忌看他面容的时间过长……” 又是一惊,敢情是朝廷的人,认出我来那不就死路一条了么?天哪,右丞相脱脱与我可是有过几面之缘的,现在我自己居然撞枪口上来了!想到这里我脚有些软,结结巴巴地问:“不……不是当家的,不是老板么?怎么变……脱脱丞,丞相了?” 掌柜一愣,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此相非彼相,我们当家的是车力特穆尔。”说完便大着胆子把我推到房间里,自己鞠躬一拜:“丞相,此女子自称能画像。”看着满地被揉烂的各种形态的画像,我后背冷得要死,自知上了贼船无法回头,只把脑袋垂得低低的,点头称是。 “嗯?女画师?”丞相有些疑惑,语调没刚才那么怒气十足,颇有威严地对旁边的随从令道:“矢拉,备纸墨。” “不不,有纸就好,不要墨。”我连忙冲他们摇头兼摇手,趁机抬头偷看丞相的样子,没想象中老,大概三十来岁。 “混蛋,不要墨怎么画?你在消遣丞相吗?”那个叫矢拉的蒙古小厮脾气好冲。 “唔。”丞相皱起眉朝矢拉摆手,转向看我的时候,多了一些玩味。是在问我真的不用墨吗?我忘了掌柜的叮嘱,坚定地看着丞相使劲摇头。他笑了,眼眸多情又冷漠:“那你准备用何物作画?” 我不喜不怒,学夜惯有的样子,从容平淡道:“木炭。” 嗯,我在学水墨画的时候只是刚刚及格,只有用炭笔作画是我最擅长。现在为丞相画像选择用炭画,不单因为它取材方便,也不单在于我喜欢层次分明的满纸尘灰的感觉。最重要的是,仅用普通木炭作画而不是现代碳粉,作品能保存的时间不长,因此我不用担心自己的写实性作品被现代考古学家找到,引发不必要的学术争论。 以擦、揉为主要技法,我在小厮撑起的画板后忙得不亦乐乎,心里也不觉纳闷:为什么表面温和的丞相会因自己的画像丑,而性情大变至此?为什么昆明的画师会把这样一个面目清秀的男子画丑呢?他配合地坐好,看我的眼依旧玩味。我左手把纸扶正,右手比拟着,涂擦着轮廓——脸型还算有棱角,鼻子嘛,阴柔刚毅,眼睛……当我和丞相对视,自己才猛然大骇:乌黑的长刘海下,他的左眼空洞地瞎了! 双目朗日月,二眉聚风云,日月无法同辉……我倒吸一口冷气,终于知道为什么他会发怒,根本原因就是古代画家无法巧妙用画技隐藏丞相心中的致命缺点。我继续看着他的脸,专业的目光却不避讳,像是根本没有发现他独眼的异常。 “好的,可以了,丞相可以自由活动了。”我挤出一个微笑,把脑袋埋在画板后继续根据印象涂抹着,不时加入了自己的想象——比如他双眼熠熠有神,比如,他年轻了几岁。 我不是不怕他发起火来恐怖的样子,我也不是存心拿自己小命开玩笑,我赌的,是他那颗虚荣自恋的心。当我从进门后的紧张之后开始冷静,不难发现这个名字冗长的丞相,应该是个腹黑的水仙男而已。 日西斜,矢拉恭敬地呈上画像,我猜出矢拉的惴惴不安肯定牵扯心跳过速。 车力特穆尔丞相认真地看着眼前自己的画像,半睁半闭的一只眼睛里有一丝光亮。“哈哈哈……”他把纸递到矢拉的方向,突然放声大笑:“好!拿起裱了!好一副别致的画作,好一个聪明的画师!” “谢丞相,丞相过奖了。”我大方地福了个身,笑眯眯地问道:“请问我可以走了吗?” 丞相高座其上:“如此画作,难道画师不要奖赏?” 晕,我竟然忘了还有额外报酬,眼里虽浮起了金子的光亮,嘴上还清高地说道:“区区拙技而已。” “喜欢锭还是钞?”该死的腹黑男居然看透我的心思。 “嘿嘿……”我尴尬地笑了两声,突然想起师傅说过当下政治腐败,皇室奢侈,军费开支浩大,财政入不敷出,政府只好靠滥发纸币来弥补。看来钞票远没有现代来得那么人见人爱,于是我握拳一拜:“锭好了,其实铜钱也凑合。” “赏!”丞相令矢拉赐了我一个不大的箱子,我故意对矢拉摆的臭脸视而不见,抱着怀里的沉甸甸,心里美滋滋的。下了楼,我宠辱不惊地向熟悉的位置望了望,原本我吃饭的那桌已经被收拾干净,看来不用付钱了。哈哈,顺理成章地“霸王”了一番,好人好梦啊!心里狂喜着,自觉地径直往门外走,却听身后掌柜熟悉的温和声音响起:“小姐请留步。” 虽说我现在有钱付账了,可……唉,我极不情愿地转头,依旧是先前无赖的臭表情:“我最恶心吃到头发了,你这儿却……” “实在是不好意思,”掌柜礼貌地打断我:“小姐真的是误会了,自从开店以来我们遇到很多混吃混喝的,当家的就下令让所有厨师和上菜的小二都理了光头,所以……” 我囧得七荤八素,连忙打开小箱子拿出一个小银锭放在掌柜手里:“谢谢,您店里的卤肉味道真是好!” 掌柜连忙推来:“当家的说了,这顿饭是请小姐的。” 我收回银锭:“那您怎么叫住我让我留步?” “这个嘛……”原本大方的掌柜突然有点扭捏,他搓着手掌诚恳道:“小店开业三年有余了,生意兴隆如此,一是托当家的地位和威严,二嘛,咱的厨师也是来自各地的高手。可就可惜在几年下来当家的也没开口给店取个名字,所以……” “不是吧?”虽然奇怪老板怎么老是以“所以”结尾,我还是不可置信地跳出门外向上看,果然这个没名字三层的大酒楼也没有一个招牌。 掌柜跟过来:“今日小姐大作令丞相展颜一笑,想必小姐的心思能合丞相的心意。店里的……好菜小姐也是品过的,还请小姐不嫌麻烦给小店取个名。” 大酒店没名字还真是别扭,况且味道还真是不错,要我取个名字也不是什么难事。“可以,让我想想……”我深思熟虑状点了点头:“你们的卤肉真的好吃,其他还有什么招牌菜吗?报上来我凑凑灵感。” 掌柜听了立刻眉开眼笑:“有蒙自过桥米线,七色水晶饺,清蒸鲈鱼……” “鲈鱼?卤肉?鲁豫!”我再次灵光一闪,拍掌而笑:“就叫‘卤肉有约’如何?” 我兴致勃勃,掌柜却有些汗颜,冷场了半刻没人说话。谁知头顶楼檐旁,突然再次传来爽朗一笑,车力特穆尔丞相刘海后一片阴暗:“听见了没,快去造匾!就叫‘卤肉有约’。” 分割分割,我是分割线。 呵呵,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的故事比较恶搞,合理范围内的恶搞吧?(众人PIA飞)希望鲁豫的粉丝不要拍我-。-!月末+年末了,大家开心喔! 作者说书之其人往事1 也许有人会说,饶濒这个人没什么特别,为什么会选择让她穿越呢?这么一穿,不是什么好年代,也似乎没有什么好的际遇……在这里我想说,因为咱《侧妃》的背景是真实历史,女主只有平凡普通得像是身边人,行为决策实在不超能,才不会改变历史的洪流,保证历史的完整性。 会在流泪的时候保持微笑,会在跌倒的时候立马站起来,会在受伤的时候说我不痛,会看到一点点星光就很灿烂,会不到黄河心不死,会勇往直前,会爱一个人很久很久……饶濒就是这样一个坚强得让人心疼的女人,她的所想和所做的决定,经常是种来自悲观心理作祟的乐观。如此这般把一切都藏在心里默默承受的坏脾气,在两个时代皆是如此,即便是作者我,也常为她这个样子叹气连连。 从饶濒到阿盖,她在元代跟随历史步伐走得一直很辛苦,似爱非爱,遗憾重重,其实跟现代的经历关系很大。 “哐”,晶淼一拍醒木,轻摇摺扇:其人的穿越前奏,得从去年说起……(作者补充,今年是09年) 2008年夏天,全国人民都在热火朝天地沉浸在奥运闭幕后欢腾的时候,坚强的饶濒却有生以来第一次哭到昏厥…… 坚强吗?一直都是。不知道是来自北方人老爸还是南方人老妈的影响,饶濒自小喜欢画画,喜欢得义无反顾。大学顺利考上一所艺术高校,在离家不远的淮河以北的城市读书。对父母来说,这孩子从小就给爸妈省心。首先是话不多、不唠叨,但这并不代表她不会说话,读的书多了,脑子里词儿也多,只是不喜欢往外蹦儿而已。 离家到了大学,大家都看出饶濒独立性超强,这是她的优点,也是感情致命伤。因为独立行动能力简直就是她的标志,一年到头总是热情满满,时刻积极向上,看上去似乎有种不需要别人保护的骄傲。大一下学期她也落了俗套,恋爱了,那北方的男孩挺豪爽热情,有种老爸性格的感觉,但或许是他太过洒脱,所以总不明白饶濒不爱外露的心。饶濒的初恋恋得很辛苦,不会没事就耍嘴皮功夫,对男孩永远选择主动付出,为了保持在他心目中重要的地位,她拒绝和其他异性来往,用自己的方式不遗余力对男孩忠实,所以就算是自己忍受、偷偷流泪也会依然继续,不会让他看到她脆弱的那一面。由于饶濒外表的坚强,给人很大的错觉,受到挫折也总是比别人处理得辛苦,她其实是很脆弱的,只是已经习惯自己去承受。最终他们在毕业前分手,男孩厌倦了一个不会甜美地说“爱”,又似乎对他没有依赖感的女孩,华丽丽的劈腿了。 痛吗?那是当然的,饶濒大四最后一学期没少哭,总是躲在被子里悄无声息地哭,其他同学看不到。她有知心朋友,但仍旧选择隐忍,痛就痛吧,直到自己撑到无力为止。 晶淼用手撑了撑道具眼镜,无限惋惜兼语重心长道:真心离伤心最近,痛过之后就不会觉得痛了,有的只会是一颗冷漠的心。 对感情的冷漠是种宿命般的不信任,还好毕业后饶濒顺利找到份和自己爱好与专业都对口的工作,无论是学业还是事业,都在很努力地完成着,有着不愿服输的坚定意志,忙碌的时间冲淡了她的“心疾”,却无情地带来生理上的恶疾,癌症晚期。 生命还剩下半年,你会怎样选择呢?不被理解的弱小只好一直坚强。饶濒觉得自己假装坚强了一辈子,命运弱小的现实却血淋淋地摆在眼前,生命都快没有了,反驳也是无力,她认了,她等死。 “呜……” 又是一个鸣笛,饶濒眨眨眼,看着列车外微微的晨光能让我看到快速向后的树木,也许快5点了。无奈得有些习惯了失眠至此,没有了睡眠来分割的日子,似乎白天黑夜已经不重要。 饶濒扯着嘴角笑,那个样子又丑又苍白,她该庆幸现在只是失眠,而不是最近出现的症状中,那些只能靠止痛药维持的腹痛或者出血。她不怕疼痛也不怕看到无规律的猩红,只怕看到周围一片或者同情或者惊异的目光,怕有善良的人关心她对她好,甚至怕听到温柔的问候……饶濒怕,怕这些因素会羁绊自己,让她离开的时候,越来越不舍得。 二十多岁对于一个女孩子应该是什么呢?晶淼认真的想了想,那是我初中和高中最憧憬的年纪,与朋友互相交流着到那个时候有多少多少想做的事情……饶濒和普通的女孩子一样,她曾经以为这段年华,会是自己最青春美丽的时候,是最该有能力好好有所作为的时候——外表光鲜,爱情甜蜜,事业起步,茁壮向上,孝敬父母,如果早的话,还可以和爱人有一个可爱的孩子,承欢膝下……她一想到这些字眼心痛就难以停止,因为现在,她可以说是什么都没有了。2008年秋末,当医院那张诊断书递到饶濒手中时,她知道,自己这一生,即将结束—— 饶濒,女,二十四岁,肿瘤复发转移,子宫晚期肿瘤……看到这里,饶濒的眼睛就闭上了,她回忆着在广告公司工作时一些微笑的细节。果然,以前那些不明原因的小腹疼痛和后来的出血,结果严重到让她毁灭!当看到一屋子几位医师严肃的表情,饶濒早该想接过诊断书的手肯定是难以用意识去稳住的,低头一看,字字刺眼,一阵天旋地转让她几乎站不住,主治的徐医师见状,赶快搀着她坐到办公室的椅子旁休息。 她深吸几口气,空气好像在颤抖。许多思绪似乎在一时间突然齐集在心头脑海,错综纠结,但饶濒只感觉一片空白。不知道过了多久,医师试探着告诉她一些情况,饶濒摇摇脑袋,赶快甩下一些缠在脑里的东西,才慢慢从外界听到那些消息,大意是:已经是癌症晚期,接受化疗的话,可能有1-2年时间;否则,自己仅余最多半年的生命…… 事实就是如此,稳如泰山地摆在那儿,怎么都改变不了。饶濒不想表现得那么懦弱,手却不自觉地放在胸前——心脏似乎被重锤击打到无力还击的地步,她感觉自己已经用最后的意念撑着,却坚定地拿笔写下“放弃治疗”四个字,转身走出医院那长长的楼道。 事已至此,饶濒断不会去奢求用药物强留的日子,她怕,她怕的东西太多:疼入灵魂的化疗带她我一头长发,两年后却仍要赶她走;饶濒更不想无谓地让父母拿出血汗钱和仅有的精力为自己治疗的日子铺路,这么多年,她欠他们的已经太多太多……记得以前听什么人说过,肿瘤继续进展到晚期,那是很愚蠢和遗憾的情况。而当主角成了自己,饶濒已经没有资格评价自己的愚蠢,一个将死之人,只是遗憾多得让人喘不过气。既然知道了结果,饶濒只想简简单单地离开,一路走,一路泪,心抽着痛,那种绝望,永生难忘。 呵呵,永生,多讽刺的字眼,饶濒顿了顿矛盾得让抽泣的脸却浮着丝毫自嘲的笑纹。实在是没有力气哭了,坐在外面的台阶上居然抽泣到缺氧,脑袋也越来越重……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地方晕倒的,醒来却仍是习惯性的抽痛,来自小腹,更来自心脏。房间里饶濒的老妈哭得脸都浮肿,而父亲似乎一夜间衰老了十几岁,胡茬和额纹后的眼已经愁得无神。 饶濒好想说些什么,张开嘴半天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浮上心头的总是那些电视剧里常常有的,什么“孩儿不孝”,什么“白发人送黑发人”,什么“养育之恩只有来生再报”之类的句子。眼神交流的全部是无言的苦楚,一家人最终只是抱着哭,又试着互相安慰无果。 晶淼说得有些感触,合起摺扇,轻轻摇了摇头:唉,为什么面对命运,我们都那么无力? 踌躇了两日,饶濒最终还是选择逃避。一直认为生离死别中最伤痛的总是爱着死者的人们,死者有离别前的恐惧和不舍,却很快能解脱,然而生者却书香中文网伤痛。爸爸妈妈是饶濒现在唯一的亲人,她最爱的人们,不舍你们眼睁睁看着她被病魔折磨而死,所以……她,选择离开。 提着不多的行李——止痛片、日记本、素描板、画笔、棉布衬衫、牛仔裤和外衣……茫然地坐在列车里打开地图,最终我把终点定在南方——拿出红笔,在云南大理那个位置,画了一颗星。 饶濒想,在那个祥和与美丽的地方安度余生,然后静静地死去。这样算不算,她送给自己最后的生日礼物? 一路向南,饶濒的这种自我安慰下比之前轻松了不少。选择列车而非飞机,虽然漫长却让旅程真实——这样,她能看到更多的人,更多的风景。到达目的地大理,看到高而深远的蓝天,更是让饶濒激动不已。 饶濒怀旧,是因为她看不到自己的未来。 和病痛无关的时间,饶濒尽自己所能地放松和愉悦,像是普通的游客一样,用好奇的目光看美丽奇幻的风景,然后逐渐走近与过去生活截然不同的悠闲的民族生活。不知道自己具体还有多少日子,她干脆在古城找了一个出租的民居,一次付清了半年的租金。房东是个淳朴的当地妇女,见她如此爽快,圆圆的脸蛋尽是笑意,还耐心地用有些蹩脚的普通话主动介绍了一下周围一些好玩又不贵的景点,还有好吃的特产等等,让饶濒着实心头一暖。本来以为在异地生活必然是冷清和暗淡,与她一聊,却是暗暗的莫名感动。 饶濒一天天喜欢上这个地方,住在“三方一照壁,四合五天井”的白族民居里,木雕门窗,扎染桌布与外墙的民族图腾,倒也是自己中意的那种素雅。出门抬头就是苍山与山顶的皑皑白雪,空气永远清新,洗脸用水有时从院子的井中自己打出,天气没有多打温差,总是暖暖的……和过去的日子相比,这种隔离,正合己意。 她的紧隔壁邻居是个白族小伙,年纪和自己相仿,早出晚归,是跑旅游车的司机。至于名字嘛,饶濒没问,他也没答,是邻居总是有交集的,况且这小伙子对饶濒特别热心,饶濒只好跟着那些游客一起,称他“大理阿鹏”。 “大理阿鹏”,饶濒想到这个名字就笑了,多么通俗大众难以分辨的代号。其实他这个人不大众,应该说蛮特别的:眼睛象海水一样,笑起来会闪光;不说话,整个人看起来懒洋洋的,淡淡的俊朗。好在他根本不计较自己怎么叫他,依旧互相玩闹,依旧各自忙碌,依旧在这里生活……年轻人嘛,在一起总会谈得很多。 他喜欢饶濒,饶濒写生回来,他会说些见闻或是笑话给她听,然后两人一起哈哈大笑。 看着他笑起来的牙齿像洁白的月亮,饶濒说:大理阿鹏,你的笑容温润如春风轻轻吹绿大地。 大理阿鹏唇角的微笑还是那么温柔,眼睛还是那么乌黑晶莹,他呆呆地看着饶濒:你的笑容象孩童一样寂寞孤独。 饶濒一动不动,心扯起来的疼,她笑着说该睡了,然后径直走回房间。关了灯,捂在软软的被子里,她对自己说:饶濒,不能爱,不要害别人,不要……做搞笑的事。呵呵,搞笑,该保持距离了,陪笑过后只能是苦笑,得了这种病,就算能治好,手术之后,也是永远失去做妈妈的权利的,试问这个世界上,有多少男人或者多少家庭,能接受一个不能生育的媳妇。退一万步说,就算有这样的好人好家庭,也与自己无关了。她连享受生命都是奢侈,又哪有享受幸福爱情的权利呢? 作者说书之其人往事2 好在她来大理也还没多长时间,大理阿鹏最近跑长途的时间也多了,不常回家;加上饶濒自己刻意回避暧昧,这段似乎快萌芽的感情就此打住,两人依旧是嬉笑怒骂的好朋友。 晶淼拿起盖碗茶喝了一口,老气横秋地感叹起缘分这个东西的微妙,有些人刻意去寺庙里求,有些人却不得不自己阻断。 人生若只如初见,当时只道是寻常。 再看我们饶濒,她坚定了自己的心,继续在大理这样恬淡的生活,早上起来踩过青石板的小路去买早点,顺便带回些白族老妇人摘下的新鲜水果。天气晴朗的日子她会带着写生本外出,留下质朴且唯美的黑白画映;如果天气不佳,饶濒则在房间静下来写写日记,记录平日与人闲聊获知的故事或是在大理生活的见闻,倒也还落得充实。 要说到饶濒的穿越,之前大理阿鹏带她去将军洞许愿,碰到神出鬼没的风赤子这一遭,应该只能算个导火线。在这之前,她曾经只身去过一次无量山,晶淼摸摸下巴,仔细想了想,应该有些关联。 饶濒喜欢看书,各种故事都喜欢看。《侧妃》的读者应该发现她这人特长不多,讲故事的本事却还不错。选择来大理,其实和她小时候喜欢看金庸有一定关系,什么段正淳的府第、神仙姐姐的琅嬛福地、王夫人的曼陀山庄……不都在大理吗?当她在地图上,一不留神看到“无量山”,就再也坐不住了。 段誉和神仙姐姐的第一次相机,不就是在无量山下的琅嬛福地么?饶濒想到这里就莫名其妙地激动,她想,都来到大理了,死前一定要去那地方看看才算值! 一边拿出地图研究路线,一边还为自己刚才孩子气的想法偷乐着,果真如书上所说,在简单之地生活、与简单之人相处,连心境也会年轻许多。无量山虽然西北接于大理南涧,实际位置却于景东县西部,午饭后饶濒去车站打听了一下,原来下午就有到景东的班车。 拣日不如撞日,那就下午去吧。 饶濒回到大院简单收拾了一些行李,又和平日比较走得来的邻居交待一下,就背着包出发了。 再次来到车站,饶濒不禁偷笑自己选对了日子,不是旅游旺季的站里,自然也没有恼人的熙熙攘攘,于一心渴求宁静的她来说再好不过。坐上车,一路奔向更往南的地带,摇摇晃晃中饶濒突然非常不舍,结合着新愁旧忧,几乎是前所未有的感动——她开始紧张父母在看到我的一纸“遗书”后的焦灼、她莫名有担心回不了大理这个南国古城的忧虑、甚至没来由的空前怀念过去的经历,那些曾经相知的人、看过的电影、画过的画…… 一个可怕的念头浮出水面——这是不是临死前的征兆。 饶濒曾经以为自己已经无所谓生死了,在知道诊断结果后,她时常想到这个问题,居然有的时候还宽慰自己说,行至二十多岁人生其实也过够了,没什么意思。但真换个环境生活时,异于过去的一切事,一切人,却总能拉着人心底的好奇宝宝不舍离去。 此刻纷涌而至的杂乱思绪又步步紧逼,用另一种语言告诉她:饶濒,你是舍不得死的。 到达景东已经是傍晚时分,一路上矛盾纠结的悲伤思绪烦恼着,让她感觉这条路艰辛而漫长。晚饭过后,小腹的疼痛再次袭来,服下止痛药后检查又发现出血状况,白天那个念头又再次袭来,饶濒心里有些凉,无力去也不敢去想。今天也不愿在行程上另有打算,匆匆找到个旅店住下,活着一天算一天,一切留待明天去做。 与思绪相反,饶濒当晚的梦境美丽而安详,有温暖的风、干净的天、柔软的草……最重要的,还伴着那首只熟悉于她梦里的歌谣,把心里的焦躁抚慰得尤为彻底。 翌日饶濒便早早出门,习惯性的以当地的小吃当早点,一路问着然后坐上小巴车到了无量山。对于她这个人,调节情绪最好的方法就是忙碌,独自生活也只有在处理接踵而至的事情时,才没有更多精力去想别的问题。 进山的路异常颠簸,饶濒紧紧抓着车内的拉手,却还是颠到骨骼生疼。终于远远看到无量山,颜色深沉高耸,饶濒居然有了大彻大悟的感觉:怪不得金庸先生的神来之笔使得此山武林气味浓郁,敢情也是大自然的神奇造化能让人有所感悟——无量山,单是远看,就有傲视天下、阻绝任何袭来的雄姿。 一路山行,下车后自是有很多“招呼”吃饭或是导游的人围上询问,饶濒也是宛然拒绝了。在路边摊买下一张旅游地图,她只想自己走走。 无量胜境之最具观赏性景点是无量玉璧。金庸《天龙八部》中的主人公段誉到无量山所见之神秘大瀑布和大湖,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饶濒自然把第一个目的地锁定在此,还好指示标志和修好的山路把去向指得明明白白,也让她能在寻路这点上省心。 步行快一个小时后已经能听到磅礴的水声,饶濒心想无量玉璧的这羊山瀑布就要到了,不禁加快了脚步想看个究竟。再两个路转山回,只见高耸的崖壁上,一条玉龙飞流而下,碎玉喷珠,大气磅礴。蛟龙入深潭,形成一个清凉的大湖。那湖应该就是剑湖了吧,饶濒再次想那玉树临风的段誉,就是在剑湖宫琅嬛福地中见到神仙姐姐雕像,最后学会凌波微步的,竟非常激动。瀑布四周植被茂密,云气氤氲,绿树苍翠欲滴,那是人间少有的绿,那是无量山之绿。她再想往前走,却见一新立的招牌昭示:前方施工,游客止步。 饶濒只觉得自己像吞了只死苍蝇那么恶心,大呼扫兴转身回走,没走两步,却又不舍,几次回头,心有不甘,再次站在离牌子最近的地方眺望。 不望还好,一望更是好奇,且不说那剑湖深不可测引她联想,细看又发现飞瀑后不是单纯的青山,而是一紫黑色光滑如镜的巨大石壁,瀑布水流直下,激起剑湖,映在石壁中的倒影,好似有挥剑飞舞的迷离。饶濒这种平时话不多的人爆发力就是大,正如她此刻就做了一个冒险的决定:弃掉那条被堵的山路,另开一道,下去看个究竟。 鲁迅先生说过走的人多了,才行成路,而饶濒胡乱踩着高耸的植物根底下去,不能算在路上走了。然而没有前人开拓,她走得尤为狼狈——手背不知道被什么植物划了几道浅浅的口子,裤子和背包上也沾满了一些靠外力传播种子的有黏性的植物,鞋子被泥浸染得看不出原有色颜色……只能算是冲动的惩罚吧!但真正近近地站立在湖畔,她却什么都不在乎了。回首看刚才走出的“路”已经不现影踪,瀑布声震耳欲聋,饶濒越看那黑壁越是好奇,弯腰卷起裤脚,再冒险从湖外廓浅的地方往里走,那外廓像是被湖水淹没的一个窄得仅有十厘米的栈道小桥,但却以石泥为基,不像是人工所为,我小心翼翼踩着这已让水没过小腿的“桥”往里走,想看个究竟。 离壁十米多远的时候再看,却没有了刀光剑影,只是光滑得让饶濒惊讶。此时她的鞋袜已经被水压得似灌了铅,衣裤也早被瀑布激起的水弄得尽湿,想这古来至今像她这样的人会有多少呢? 呵呵,饶濒这个女人啊,还真是破罐子破摔。 她抬头再看,石壁边缘似乎有个缺口,正面高处俯视被瀑布水遮挡住,现在在石壁脚侧面才能看到,算是个两次冒险的安慰吧。那个缺口更像是一个三角型的门,边缘已经被流水冲得光滑,大约有半米宽。饶濒伸长脖子如长颈鹿,越看越觉得奇怪,该不会是剑湖宫入口吧?但是却黑乎乎的不像神仙居地般有光。再往里看,却什么也看不到。饶濒气不过,心一横,今天倒是要进去看看! 昨天还对人生不舍,如今为了好奇却又几次涉险,为看个石壁连命都不要,现在又钻石壁洞。想来当年段誉看到神仙姐姐雕像时自嘲“小生愚笨”,连连磕头,如今该自嘲的人应该是她吧。饶濒戏谑地想着,看那小洞直径再看看自己,应该能进,只是这包是拿不了了。先赶快回走找了块没水的地把包放下,从里只拿出一个手电筒,惴惴不安却又激动无比地走向那个石壁的小洞。 幸亏饶濒的病体不是那么臃肿,要不刚才钻洞的时候卡在这石壁中进出不得,怕是要变成无量山的笑话了。她无厘头地想着,却又有些害怕,进洞站稳了好久却还不敢把电筒打开,生怕一见到光,洞里如果有什么狼人、巨蟒、蝙蝠就会一拥而上,到时候自己可怎么应对?饶濒侧着耳朵细细听了半天,似乎没有其它生物的声响,一个深呼吸后才恐惧地打开手电筒开关,那一番景象,着实让她傻眼了…… 这里的确没有居住着什么令人毛骨悚然的生物,但也没有神仙姐姐的雕像,以及满柜的武功秘籍。这只是一个不大的山洞,特别在三角型的洞口内又是三角型的空间,从洞口就像是喇叭口的布局。饶濒把电筒抬高,目测大约有百余平米宽,四周是黑壁被人工雕琢得十分细致的三个面,仔细一看,虽没有外面被瀑布流水冲蚀得如镜般光滑,但也非常平整细腻。她在感叹先人将此地设计得如此精妙绝伦之余,不由得好奇四处走看。 饶濒好奇心特别重,她确定没有可怕生物,便打着电筒走近墙壁细细观察。不看还好,一看大吃一惊,她竟发现上面秘密麻麻全是字符。说是字符,因为三块壁中我只看得懂正对出口这一面上的是汉字,而左右两块全是用不知名的文字雕刻而成,看字符的排列与句读长短,就像是对一篇文章的三种文字翻译。其他文字她是看不懂的,于是又径直走向汉字那面,细细读看: 玉折缘尽,余空思所往,忿不宁。既存残愿之不得,恐其人之不知。浴愁徉情于山石间,溯念于血,殇而浸石。感则知吾者,其高山流水,遂成愿。 所言虽短,却字字让饶濒怵目惊心,究竟是何种遭遇,竟让人忧愁到这般地步,又形成如此魔力!!她心里有点快窒息的感觉,幻想出一男子受尽误会无处诉说,连定情之玉都被爱人折断,心碎后寻死,也许是跳崖,来到此地。逢生后想起往事,虽然不舍但自知此生再也不能回到过去,又不甘含冤而死。日日忧愁催心,思念更迭,被世界背弃的他竟只是孤独。后来石刻得让血都渗透在石头里,那些远看的刀光剑影似乎是他和爱人从前习武的影像……也许在刻完最后一壁他自杀了。希望有人能明白他的伤痛,他能把这个人当做知音,保佑他实现愿望。 用自己的理解再看了几次石刻上的句子,饶濒越发觉得揪心,那人的苦楚虽然没有清清楚楚的写具体,但却让她伤感得流泪。关了手电筒,顺着石壁坐下,想起自己虽然也将终了一生,却还处处在人情之中,逃到云南度过残余的时光,也将温暖。但是那人却除了回忆什么都没有了,亲情、爱情、友情一时间都远离,他最后把希望都寄托在很久以后,希望有人能感受到他的心境……公平,这是生活的最大谎言,人一生都不是公平的。为什么世界上有的人过得很好,有的人却如他如自己般充满苦楚。饶濒突然想起将军洞被人说得那么神乎其神,但依然能庇佑所有人都过得快乐幸福。 饶濒的眼泪啪啪滴在石头上,她恨这个世界,终是不公,处处不平! 抽泣的声音在着三角体的空间回荡,回音重叠入耳更是幽响,在这黑暗的空间里显得十分恐怖。饶濒忙站起身打开手电,扶着墙壁站起,手指居然触到深深的雕文,这个地方,刚才似乎没有其他雕刻啊?!她用手电一照,是一串符文,没等她细细研究,眼前一黑,像是过去突然站起出现的脑供血不足的头晕,饶濒就这么脑袋一偏,没了知觉。 好在放牧的当地居民看见外面的包,心生疑惑,仔细查找之后才发现这黑漆漆的山洞里有人,就合力把饶濒救了出来。巧就巧在当天大理阿鹏驾驶的旅游车,刚好跑的也是无量山这条线路,又恰好遇见在山区医务室里打着点滴的饶濒,顺路就把她载了回来。 坐上大理阿鹏的旅游车前,饶濒其实已经醒了,但她老是说自己困,便闭着眼睛假寐,实际上她想让他知道:自己是在错误的时间遇上了正确的人,他是在正确的时间遇上错误的人……这样的苗头,咱俩都努力遏制掉才好。 大理阿鹏并非不解风情,他从此再没有刻意接近这个外省女孩。只是,她坐副驾驶的时候,大理阿鹏会在开车的间隙,紧紧凝视饶濒,美丽的眼底闪过古怪的光芒。 他甩下话:“你这种笨蛋实在是太笨了,以后去哪儿坐我的车吧,要不抽了都没地方找。” 饶濒对自己的无量山“遭遇”还蛮芥蒂的,这么一来也不好意思得紧,点头应了。 之后,就有了大理阿鹏带饶濒去将军洞许愿算命的事,也就有了故事里接下来的穿越。晶淼再次把摺扇打开,唇角有点嘲弄的弧度:其实作者自己也说不清无量山之行对饶濒的穿越有没有起什么作用,只是觉得那遭遇的确离奇。毕竟之后饶濒对当地居民说起石刻和符文,都没人相信,他们只说,瀑布后的死角黑得光秃秃的。而饶濒也没能再次前去看个究竟,她试着对大理阿鹏说过,他也只是笑笑而已。 说到这里,晶淼侧着脑袋想了想,好想其人的往事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看看时间,2009年12月31日,月底兼年底的唠叨,是想让大家对女主有更深刻的了解吧!饶濒的独特个性真是坚强得让人心疼,晶淼又想,让她这么一穿,她隐忍的坏脾气会不会好些呢?她会不会在过尽千帆后多写喜悦呢?还有九个多小时就是2010年,作者真心祝愿各位读者新年快乐,事事顺利!请继续支持俺们《侧妃》^0^ 第四十五章 福祸伏倚 与掌柜一番此起彼伏地弯腰,这才辞了他连绵不断的千谢万谢,转身刚往外走,我不得不马上卸下易容的驴胶下堆满的笑。捏捏脸,嗯,会疼;摸摸下巴,哦,还在;又双手掂了掂小箱子,哟,真沉……既然一切都如此真实,为什么我总感觉先前的一切不踏实呢?我甩甩晕忽忽的脑袋:饶濒,走出了阿盖的轨迹,做回了自己,难道都不习惯了么? 用力把箱子抱得更紧些,木边的棱角把手臂内侧抵触得有些疼。没手表手机计时的日子就是比较浑噩,抬头望望日头都往西偏了,一番受宠若惊都没消化完毕,猛然忆起夜的一脸冷肃抑或师傅的喋喋不休自己也无福消受,连忙踱向马厩找寻坐骑打道回去。 正准备伸长脖子寻觅破驴,本来抱着箱子就很累的肩膀忽然被人拍了两下,心里小怕中回头一看,一个约莫十六七岁、着样式简单、淡绿衣裳的姑娘冲我眨巴眼睛:“你就是那位妙手的画师吧?” 她口中的“那位”,会是“哪位”呢?我愣着窃窃想了几秒,自从这车力特穆尔招人画像以来,应该也只有我一个人得过赏,那么,所谓“妙手”的,也只会是我吧。如此这么洋洋自得地思考一遭后,便掩了些许得意的神采,悠悠道:“不敢当,如此雕虫之技难登大雅之堂也。” 绿衣姑娘没吃我文绉绉的一套,倒是洒脱大方地咧嘴笑了:“刚才趁着他们把画像送去装裱的时候,阿祥偷偷给我看过,你画得真的很像……”她说到一半突然停下来,仔细想了想,又笃定地接道:“我只是个外行人,不知道怎么说好,也不清楚姑娘懂不懂我说的。怎么说呢?那些字画上面的,我过去夜看过不少,像什么美人儿啊,鸟儿啊,花儿啊,他们画得也挺美的,可是今天看了……反正你画的就和其他画师,以前我见过的画师画儿的不一样,那些画儿美归美,但只感觉云里雾里的,而你的更像是真的,看了更实在。” 她大方地一口气说完,我也趁这一口气大方地静静看着她:心形脸蛋,小巧挺拔的鼻子,柳叶般弯弯的眉,薄薄的嘴唇,那浓密的青丝柔顺的放下来,垂落在肩上。忽而她对我晃晃手:“咦?姑娘没懂我说的意思么?” “呵呵,不。”我一边干笑一边摇头,琢磨琢磨又点点头。说也奇怪,我这人素来对单纯质朴之人有种特别的好感,看着她指手画脚这么一说,自己的脑袋也单纯了不少,不觉露出真诚的微笑:“你的意思我懂了,你觉得我画的更逼真,更写实。呵呵,姑娘抬爱了,你喜欢我的画,我心里委实很高兴。” “正是正是!”她听着我这么一说,笑得越是灿烂,把肩头的头发向后捋了捋,又拍起巴掌道:“就是这个意思!原来我说的你懂呢!” 果真笑的气氛是能传染的,看她灿若茶花般的笑颜,我也心情豁然开朗,半客套应和眯起眼睛笑着,抿嘴点点头,一想时间不早了,又不自觉往马厩那边望了望,心里难免嘟哝:“怎么没那小破驴的影子啊?” 直率的女孩子一语中的,拉着我的袖子往右扯了扯,看着我一副既懵懂又僵直的表情,绿衣一扬捂着嘴笑了:“那边有匹倔马挺凶的,见了生人恐怕要掀蹄子呢!姑娘且站这儿等等,你的那小驴子,还是我牵过来好了。” 她轻快转身,衣袖间有股淡淡的缅桂花香。没多久,就牵着毛驴走了过来。我腾出手来揉揉眼睛,要不是那毛驴理直气壮地向我哼哼的声音熟悉得紧,否则我怎么也不敢相信这就是载我下山的家伙。从小姑娘手中接过缰绳后,我绕着它又仔细观察了一番,嗯,不止,我想连净心都认不出自己那匹皮毛纠结的破驴居然能变成如此光鲜的模样!她凑过来蛮自然地摸摸毛驴的耳朵:“刷洗干净后我发现,呵呵,它的耳朵好长,长得像兔子。” 她双手在毛驴的脑袋上比划着,经她这么一说,还真有些像,我莞尔。看着她闪亮的眉眼,又赞同地点点头:“姑娘蕙质兰心,我真心代兔子驴和它的主人谢谢你。” 她并没客套,顺而接道:“我是在这儿干杂活的,劈柴、喂马什么都做。”说罢她拉拉微微皱起的衣摆,向我行了个礼。抬起头,笑眼像倒置的月亮:“我是个粗人,不像姑娘读过书,又懂画画。姑娘若是不嫌弃,就叫我小青好了。” “哪里哪里,小青你也别老‘姑娘姑娘’地唤我。”不知道是一时间被过去的名字冲昏了头脑,还是天外飞仙而来的灵感,我那张不争气的笨嘴,居然在伸过手去握住的瞬间迸出这么一句话:“叫我阿白……” 尔后,头顶冷汗冰冻,我牵强地把手握得更紧,补充道:“朋友都叫我阿白。” 末了,她挥臂送走骑着闪亮毛驴的我:“阿白,有时间记得来找小青玩……” 那句没头没脑的介绍让我的悔恨持续将近半年时间,这种潜意识中对《白蛇传》的无厘头给予我不小的阴影。此后昆明的坊间流传着一个骑丑驴而来的女子,名阿白,画艺高超奇巧。尝手拈木炭即作,挥洒而成,其画宛若对镜也。还有人曰曾目睹此其貌不扬的画师之惊人食量,更言连丞相车力特穆尔都从未见过如此女子,所以特邀其为酒楼提名,至此飘香的卤肉成了此酒楼毫无疑问的主打菜,价格也因此涨了七个铜板。 小白就小白,能吃就能吃,你们看到的就是真正的我么?哼!坊间流传的果然没几件真事。还是净心小和尚实在,见人就笑眯眯地夸我把他那匹丑驴改头换面的勤快劲儿。谁奈何那么一宣扬,整个寺院里只要有脑子的都猜得到我往外溜过,害我每次与别人打完招呼后都能得到个“嗨今天没下山啊”的眼色!生气归生气,好在我还懂调整,回到西山之后能把装傻充愣的作风发挥到极致,面对师傅和夜的连番追问也无丝毫异样。纵使师傅用不知道是否存在的绝世武功威逼利诱,即便夜怀疑重重的眉角挑到老高,我仍是一副一问三不知的样子,埋头吃着净心给我特别加餐的米线。 夜转身把房门关好,“吱呀”一声本来就刺激到我那做了亏心事的神经,忽而眼前递过折纸洁白的一角。我咻的一声吸进嘴边一根米线,讶异地看看纸又看看她。夜把手中的东西放在我碗边,回身坐下:“信,小荣写的。” “什么?小东西写的?给我的吗?”我有些激动,没等夜回应,忙不迭地把那小叠纸打开,只见偌大的白纸生生涩涩几个字: 饶姐姐小荣习了字拳打得好勿念 “夜,小荣他……”看着稀稀拉拉的十四个字,歪斜在白纸正中,我忽然眼前一热,不由捂住有些失声先兆的嘴:“他过得不错,是吧……” “嗯,还好。”夜摩挲着手里的什么东西,抬头看到我如此动容的样子,微微顿了顿,深吸口气,继而说道:“他说你告诉过他,少时当好学。” 我笑,这小家伙还记得我的话,我用力点了点头:“前段时间你去看过他对吧,我可不可以也同你一齐下山,然后去……” “不可!”她突然面色冷冰,语气凝重异常:“还要下山?你知不知道,如此张扬,实在太过危险。” 我心虚,把信仔细叠好,低头嘟哝:“不可就不可,不知道你说什么……” “你不知道我也知道净心有头驴?”她这话说得有些绕口。 我胡乱扒了几筷子,只敢正视碗里的小白菜:“不想自己把小驴当萨仁,就洗那么干净,呵……呵呵呵……” “细数来,我在梁王身边的时间并不长,但单凭几次接触,我就能肯定这车力特穆尔,不是个简单的人物。”夜见依旧低着头的我渐渐止了手里的动作,接着道:“他所说的每句听似无心的话,每个看似无意的动作,却也无不是处心积虑已久。” 我脑海里骤然闪出那个阴冷的男子,那喜怒难测的话音暴戾偏执,那半明半寐的眼瞳中泛着阴寒,和那……对我从未变更的异常浅笑……我努力掩饰自己没来由的恐惧感,夜的话和那些短暂的回忆萦绕居然像个令人惧怕至极的魔咒。我抬起碗喝光了米线的汤,拿袖子蹭着嘴,只能傻笑:“呵呵,不简单?” “不是所有丞相,都能肆意左右藩王的决定。你不知道他……”阳光一圈圈地晕开,夜凝神调整呼吸,让脸上的忧愁表情变得淡然空白:“如若其顺藤摸瓜而查,必定祸满华亭寺。” “祸满……”两个字在口中足以让我哑然。 夜正正地看着我,一双眼睛简直像浸在水中的水晶一样澄澈,没有一丝情绪:“你的举动,牵连众人性命,你,不知道。” “不会,”我被看得心慌,忙摇头声辩:“我不过下山一天,还易容过,也从未透露真名……”解释到一半,就再无底气可言,这才发现自己的欲盖弥彰真是太过愚蠢:一天又如何,倒霉到错打错着羊入虎口,居然去的是那厮开的店!什么易容,不过是易了个三脚猫的德行!什么改名?还不是“阿”字开头的换汤不换药!所有这一切,只是弄得一摊狼狈的半调子! 她没有回应,我站起身,光线那边没有戏谑没有整蛊,夜透明的脸不像是在吓我。每次最怕看到她淡漠的眼珠,那是预感危机降临的镇定,来自夜独有的无措表现。 “我以为……”话还未脱口,夜就冷冷抢道:“我以为你不会任性而为,我以为师傅的千叮咛万嘱咐你能听得进去,我以为自己每月疾行百里能把事情铺妥……”说着,她忽然又觉得自己很可笑,侧转向我的眼睛有浅浅的恨:“结果,还是太迟了。” “师傅他……很早就知道了?” “他不点破你,他坚持誓死留住你。” 我的心骤然抽紧,猛然避开夜的眼睛:“若是没能留住,会怎样?” “近及西山识得你面貌之人,远至四川萨仁和小荣所在,”夜闭上眼睛:“欺君犯上者,律当凌迟处死。” 暗涌的潮汐,就在我毫无准备的时间袭来,无息而退,卷去满眼的希望与美好。 “我走,”我摊开一块旧旧的大蓝垫布,转身打开木柜,拿出几件换洗衣服:“今天我就离开西山,没有证据,那独眼龙奈何不了师傅他们。” “不,”夜否定,她这样说,却没有阻止我收拾行李的动作,反而还顺手递过一把木梳。我在递过手去接的同时用错乱疑惑的目光,夜意外地轻轻弯了眼角,细小的变化像幻觉一样稍纵即逝:“要走,我们一起。” 她如是言说,语气清若流水,汇入心头,却似温泉。 “且慢,哈哈哈哈……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门被轻轻推开,闪出师傅神出鬼没无忧无虑的白影子。他眯起眼睛,仿若丝毫不曾因此纠结过,淡淡道:“如今后悔也没有用,出走也无济于事,只能是转念一想了。红巾军已南下,若是苍生遭此一乱,夜丫头所疑虑的,或许没有那么快。” 说完,他呼啦一下吹到我和夜中间,又呼啦一下闪到了桌子旁,抓起几粒花生米投入口中。前后如此差距之大的行为,我们早已见怪不怪,却也不免错愕地盯着他鞋子上沾染的貌似牛粪的东西。他扬扬胡子,颇为嫉妒地瞅了瞅我手中的梳子,又呼啦一下向外跑去,嚼着花生米的嘴里悠悠嘟哝着:“爱徒们莫急莫慌,刀子飞来师傅扛……”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师傅就是如此坦然,在何时何地都能保持心境平和,举止从容……这般洒脱,没有深厚的修养实在难为。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明月清风,不劳牵挂,夜陪伴我,在每一个失落的转角。 穿过夜薄薄的肩,望着师傅白花花远去的背影,静默无声,我悄悄拭去凝在眼角的一滴泪。 即使春暖花开是一句谎言,那又如何? 在散场的路上,也许我们都一样。 分割分割,三月到啦,俺们《侧妃》也随网站一齐正式恢复更新。请各位老朋友新朋友继续支持偶!嘻嘻,撒花ing。 第四十六章 始料不及 虽然吃了师傅给的定心丸,不用急着离开,但我心里一直知道,自己总是要走的,只是时间问题罢了。就像一个定时炸弹,我们只知道它可能暂时不会被引爆,却难确定何时会炸得一团模糊。更况且,我粗浅的历史知识告诉我,红巾之乱大抵在中原之地闹得风风火火,至于云南这边的偏远城市,似乎并无多大动静。这样说来,师傅的判断有道理,但包纳难以意料的时间和难以估计的人命,所以,风险十足。 一想到这个事实,再假装快乐的脸未免有些黯然——西山华亭寺,乃地不宜久留。 假装之前的一切都没发生过,之后的一个月我也算过得相安无事:有时帮扫地僧堆堆落叶,有时笑眯眯地奚落那匹毛皮再次翻卷的毛驴的主人,抑或厚着脸皮,缠着师傅再教我些什么……我还是新生后那个我,还是小和尚们口中那个,被夜姑娘带到后院却学无所成的小徒儿;我仍然和怪诞师傅无话不谈,就这么每天自由自在地宅在华亭寺,只是,好像多了几分嬉皮笑脸——的确,我始终不希望留给这里的可爱人们一个哭丧的印象。 暗地里我一直默默为离开做准备,寺院里交通工具不多,马厩里像样的就只有夜的那匹砒霜而已,而她经常奔波极为需要,我是万不能动用的;净心的毛驴虽然落魄,但也是全院下山购置食材的唯一依靠,我欠师傅他们实在太多,更不能打毛驴的主意。这样一来,最起码下山至昆明城的这段路我必须步行,然后又在当地另寻代步。至于盘缠,车力特穆尔给我那小箱酬劳按现在的行情兑换,大概有人民币一万上下的样子,加上过去零碎攒的首饰和金叶子,也是足足够了。我唯一担心的只有那给自己做初级易容的材料问题,我只知道要用驴皮熬胶提炼,具体细节一概不知,手头上的一点只是师傅给的,约莫只够使三四次了。要说弄一次能抵挡多长时间,我曾戏谑着在和师傅闲聊时打听过,谁知白胡子的高手打心眼儿里就是聪明得紧,这么也能看出我心里盘算的,于是他顶着脑袋上的亮光,狠狠斜我一眼:“为师自有为师的主意,徒儿你就安心待着,别动些偷鸡摸狗的歪脑子!” 我傻楞:“我才没动什么歪脑子,师傅少埋汰我。” 他故作轻蔑地对我努努嘴:“知子莫若父,知徒儿莫若师傅。” 哎哎,这都什么老人家?哼,什么偷鸡摸狗,还师傅呢! 我算死了这个心,也不打算继续在老人家这里自取其辱了,于是便从较为单纯的夜这边下手。难得碰到这位大忙人每月悠哉的几天,我在拉家常中精确找了个切入点切入,问得那叫一个自然无影踪。谁知堂堂师姐居然更自然地答自己因为没学过而不知道,末了还用手指拈起本被摩挲得熠熠发亮的绛紫色珠子,在胸前又在耳边比划,有些不好意思地问我:“是戴在颈上好看,还是做成耳环?” 我被冷酷师姐的反常行径雷得说不出话来,不过她似乎没有意识到,比划未止,继而对着模糊的铜镜自言自语道:“我没穿过耳洞,若真是做成耳环,还得……” 走近几步,我对着夜手里的珠子仔细端详:“原来你不是一直挂在颈上么,挺好的啊。依我看,这珠子颜色特别,若是做耳环,与它相配的可能还不太好找呢。” “不是,”她摇头,从衣领拉出自己佩戴的珠子:“喏,我的这颗,是娘留下来的。” “那你手里的是……” “这颗,却是杨渊海送的。” 窥得夜使劲坚持的冷峻背后是松懈的莞尔一笑,短暂而真实,让原本就眉清目秀的女子因此愈发有了神采,惊若天人。我熟稔她的脾气,只当作不曾发现,并未点破,心里却着实替她高兴——这么长时间往返四川云南的夜定是多了杨先生相伴,眉清目秀的男女日久生情亦是必然,最重要的是,夜因为这份感情内心多了触手可及的温暖。她微笑,因为幸福上扬过嘴角。 于是我更笃定过去对“杨渊海是我们的救星”这一论断的看法,也不由自主回忆起那个派出救星的人,那个讨厌得只以假面目示人,讨厌得什么都知道什么都要帮,讨厌得神龙见首不见尾且不知所踪的怪家伙。 叶榆功,若是再让我见到你,我一定要用上我所有的三脚猫功夫,狠狠教训你! 一晃又是大半个月过去,这段时间,我一直莫名忐忑得紧。每每想起不知何时爆炸的“炸弹”,我背后的脊梁就能陡然发寒。离别与重逢,是人生不停上演的戏,习惯了,也许就不再悲怆。这几年过得那叫一个悬乎,要么平静得让人感觉不真实,要么变动极度扭转——回想穿越而来的经历,总是如这般折磨人。 还有些记忆,总不忍碰触,假装遗忘,以此疑惑自己。哪怕自言自语,其实很舒服,久违的舒怀的感觉。人果然不能自闭起来。起码,要学会跟自己说话。 于是,“出去散散步吧!”我劝自己说。 此刻,夕阳如醉。晚霞满天。 樱花树已经过了花期,茂密的枝叶被落日的余晖照得微微反光,我走在鹅卵石道上默不做声,若有似无的阵阵梵音把熟悉后院衬得越发宁静。我一步一步踱着,多少往事涌上心头。宅归宅,来到西山这么长时间,绝大半还是被快乐充斥着的。故事发生的太突然,会让人产生幻觉。师傅的无厘头语录多了去了,我想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众多小和尚谦让我照顾我,我感动,无论如何也流不出泪。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天无语树无语人无语,我现在才明白,沉默是无法掩饰的失落。 许是过去常常到这里幽着师傅学功夫,如今双脚竟不自觉地把我带到练功房。没有阳光,只有影子,窗台在喃喃自语。我仰望兵器架上一样不少的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鞭、锏、锤、抓、镗、棍、槊、棒、拐、流星,忍不住伸手再去摸摸这历久的斑驳,不禁忆起师傅捂嘴笑言:“这个兵器架是装饰,下面是用泥固定住的。” 我眼睛有些酸,只得苦笑,转身顺便转移注意力,对着木人比划了几下有些懈怠的改良版跆拳道动作,却听见师傅的声音近近响起:“爱徒还不死心么?” 我丝毫不忌讳地向白影子的方向做了个漂亮的侧踢:“哪有?我可不像某人,是死心眼加小心眼。” “这孩子怎么说话呢?”老小孩故作生气:“老衲倒要听听,死心的人还摸俺的十八般兵器作甚?” 一时语结:“我……我就奇怪好端端地怎么就用泥固定死。” “要是夜丫头在,你问她才好!”师傅吹白胡子瞪绿豆眼:“哼,不就是为了防止本院武僧械斗嘛!” 我哈哈大笑,笑得肚子疼,笑得眼泪也出来了,师傅不以为然,翻起眼睛瞅瞅我的衣兜:“那日那种花生还有么?为师想再吃几颗。” “有有,”我把身上兜里的都抖在师傅手心:“这咸干花生可是徒儿的独门绝技。” 这一夜,师傅睡得很沉,被师傅索去的那把蒙汗花生起了决定性作用。临走前我曾潜到师傅的禅房,毕恭毕敬地磕了三个响头,并规规矩矩地在他的床榻边放上一大袋特别馋人的,没有加入蒙汗配方的咸干花生。师傅,对不起,请原谅我对您的敬爱,只能在你看不到的时候展现。 只因为,我对您的感激,用再多的“谢谢”,也说不完,道不尽。 我您说过,没有枯涩的泪水,也没有遗憾,带着微笑远离,是最幸福的一种离别。 月光透过高树的枝桠洒下,斑斑驳驳,皎洁如水。趁着淡薄的光线,我鼓足勇气匆匆往山下跑,后山高一脚低一脚的小道并不好走。我没留心关注这些,却还及其丢人地在月上中天的时候摔了一跤,山石喀到我肩头里的那朵荼靡,阔别许久的疼痛一下子浮上,生生淹没膝盖擦破流血的伤痛。强忍泪水,我找了根树棍拄着,稍微行得慢了些。直到金色阳光自山后照耀而来,晶晶莹莹的光芒撒得睫毛厚重。走在房屋密布、街道宽阔的昆明城,我欣喜过望,一阵抽疼袭来,腿却一下子瘫软得像一团棉花。 我就这么丢人现眼地跌坐在丁字路口中间,右手臂和双腿有如瘫痪般动弹不得。我心虚地左右看看,好像还没有人主意到我,毕竟这个战乱的节骨眼儿街上的人并没有上次那么多。想到这里,居然还有些变态的高兴,便低头努力用左手使劲支撑起自己先坐起来。我一边使着大力鼻子一边喘起粗气,毫无形象气质可言的时候,眼前既不美感地探出一张小麦色陌生的脸。这顶多二十岁的小伙子问了一句能让当时的我倍感千斤重压的话,他皱着眉:“这位可是阿白姑娘?” 我对呆脸没什么好气:“你是谁啊,我为什么要回答你?” “我叫阿祥,现在姑娘可以回答我了吗?你可是……” “正是正是,”切,什么阿祥?我甩掉树棍,腾出手来抹掉头顶那滴汗,极为不满地抱怨:“看什么看,还不快点拉我起来!” 他连忙卸掉肩头的背箩放到路边,又火速扶起了我,使我得以在他有力的搀引下慢步踱到街边的小店门口坐下。这短短几分钟里,我心里总在回忆这个名字,不得其解。再看这人,一副和我很熟的样子,双腿修长,身形挺拔,就像一道夏日清风。阿祥?阿祥……我灵光一闪,莫不是小青口中那个,似乎是在卤肉有约工作的阿祥?! 就这么一瞬间又联想到那个腹黑的车力特穆尔,我真是哭笑不得了,连忙试着问道:“你是在卤肉……” 这回换他打断我了:“是是,我在酒楼传菜打酒,今儿是去集市上买菜的。”他咧嘴笑,颇不好意思地抓抓脑袋:“有时候也帮大厨打打下手,想学门手艺。后来当家的要厨子都剃头,小青不让我剃,我也再没掺和过了,呵呵。” 我早没了先前的不耐烦,也这么陪着笑。他似乎丝毫不忌讳刚才我的无理,笑得愈发灿烂,他的笑容纯真可爱,睫毛又黑又长,一双黑亮的大眼睛清澈透明。这么一看,他和小青还真有夫妻相,至少他们的笑都那么清新自然,仿佛加了冰块的鲜榨橙汁,让闷热的天气顿时消散而去。 “可以帮我保密么?” 我轻轻活动腕关节和踝关节,抬头看他似乎有些不解,便补充道:“就是不要告诉你们酒楼的人,特别是掌柜和当家的,别说见到过我。” “嗯,我知道了。”他点头:“姑娘是不想再帮当家的作画了,这样也好。”这么说着,倒是个简单的推理。我没反驳,只是颔首。他站在一边,看我的眼神又多了几分疑惑:“那现在姑娘是到哪儿去呢?” 手脚恢复了不少,我试着站立起来,轻轻走了几步:“去……去南边吧。” 阿祥激动得睁大了眼:“姑娘莫不是和小青约好的,要去大理赶三月街?” 我被自己裤子膝盖破洞的样子囧到,自顾道:“若是她也要去,那同行也不错噢。” “原来你们没约好过啊……”他自言自说,又一下子引我坐下:“那阿白姑娘再休息一会儿,我这就去青府告诉她去。” “青府?小青是青府的丫鬟?她不是在卤肉有约做活吗?” “丫鬟?不是啊,”阿祥一脸困惑:“小青名叫青缨如,是青府青老爷膝下的三小姐。” 第四十七章 尴尬邂逅 阿祥一脸严肃,为人给我的感觉也特别老实,根本不可能是说谎拿我穷开心的样子。我一骨碌爬起来,重重咬住自己的嘴唇,忍痛大步挪到路中央,弯腰拾回树棍。棍子啊棍子,我不该抛弃你,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况且,像这么长短粗细都刚好合适的,就怕以后不再好找。 揉掉裤腿沾染的一些干掉的泥,踱回他身旁,我俯身又把包袱甩到后背,牢牢系紧,对阿祥礼节性福了个身:“谢阿祥哥好意,阿白浪费了你买菜的时间,这就不劳您奔走了,我虽然向南,却无心到大理赶什么子三月街,恐怕也不宜与青小姐同行。”说着我诚心拱手再拜:“阿白还有事,就此告辞。” “别……”他还是看出些端倪,匆匆将我拦下:“阿白姑娘就再等一会儿就好,这儿离青府不远,我脚力还行,一来一回很快的。或者,”他心有余悸地草草打量我:“要是姑娘不嫌弃,我可以背你到青府去。你和小青碰了头,商量一下路线制备好车马,再向南行也无妨。况且姑娘现在如此这般……许是要修养些时间再走为好。” “大可不必,真的。阿祥,后会有期。”我如是答。 没有人希望生活在被欺骗的谎言中,除非你打定注意以后不在出现了,对么?青缨如小姐。 我把棍子握在手里,却不再拄着,果断转身便走,在晨风吹拂下,倒有些英气的色彩。也不管身后再怎么低声挽回或是叹气,我就这么向城门的方向走去,并且越走越快,因为我能感觉到颈后垂下的长发都已经飞起了。此时天大亮,城门早已经开启了,顺利出了门,是一条南北街,人来人往。我立在门口有些纳闷:往南还是往北?北京有句老话说,“东贵西富北贫南贱”,大约真的往南跑比较不错。我丝毫没有贬义的成分,我只觉得,也许也只有南方,才适合我这样的“贱”人藏匿和生存吧! 抬头看看太阳,大抵确定向南的方向。好在这条道算是丝绸之路的一部分,朝南的官道铺得宽阔平整,也总比我先前猜想过的山林小道安全得多。我就这样离开了昆明城,毫无留恋,连害怕都说不上,只觉得有一种轻微的兴奋,虽然我对前面的路茫然未知,虽然我知道自己面临着巨大的危险。我是个女孩儿,不能自保,不知以何为生,更不知自己明天是生是死。 我低着头顺着官道的右边走着,因为心情起伏行得时快时慢,时而有牛车马车或是行人往我左肩超过,也平平常常相安无事。但我偏生最怕听到后面有急速的马蹄声,我总有错觉会是夜的砒霜,甚至是过去熟悉的萨仁。结果证明我是虚惊一场,就我易容过、现在又蓬头垢面的这副丑样子,都没有人多看我一眼。 日上中天,这么高强度行进了三个时辰实在有些为难。我热得浑身冒汗,连忙走到路边没人歇息的地方找了块石头坐下,一摸包袱,这才发现自己愚蠢到了极点——我居然没有带水袋与干粮!! 本寻思下山之后在昆明买一些再走的,谁知遇到阿祥,谁知我又被一下子气走了,连远行最重要的东西都没买!失策啊失策,别人常说生气能把人气饱,我现在却越来越觉得又饿又渴了!舔舔嘴唇,起皮得都有些刮舌头了。我站起朝路的两头望望,没有任何建筑物的影子,哎,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困窘再次在我身上体现。 回到放行李的石头上呆坐,很长时间没走这么远的路了,脱掉鞋子,脚果然已经起了泡。我在心里不断咒骂自己,骂得自己都觉得苦涩。思考再三,只得伸长脖子翘首以望——现在怎么就没车马经过了呢? 我无言,这还真和过去不想打车时感觉满街都是的士,急迫赶时间需要出租车时,一辆都见不到的情形,非常相似。 似乎越坐越累,我眼睛慢慢开始有些模糊了。眨眼时眼皮每一次扣合,对现在的我来说都舒服得紧,我想我不是很累,应该是困了吧?正想无所顾忌地就地躺下,脑袋快要落地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细碎的马蹄声。是马车!有人!我忽然激动起来,顾不得酸痛的手脚,一骨碌站起来,朝越来越近的棕色马车招手。 “吁……主公,路上有人”车夫是个满脸沟壑的老头,见我大咧咧地伸臂横在路中间,有些怒意:“小姑娘这是作甚?” 我忙从怀里掏出几粒碎银子,诚心说道:“小女步行向南,水粮皆遗失了,请问您的车里有干粮和水吗?可否卖一点给我?” 话音刚落,马车的帘子迅速被掀开,突然如此还吓了我一跳。我一悚,连忙抬头看车中何人,里面光线太暗,也看不太清楚。约莫一分钟,那帘子才被慢慢放下,我听见轻轻的叹气:“刘叔,还剩多少?都给她吧。” 嗯?虽然他声音黯然得有些熟悉,但我不得不夸他还真大方。我大喜,忙不迭哈腰说谢谢,握着银子伸手去接布袋的时候激动得差不多喊了爷爷,高兴归高兴,却总有些说不出来的奇怪感觉。刘叔补上一句:“油饼上一个站赤未到时已经没有了,主公我们也一直饿着,本来想去前面一站吃的。真是不好意思,这里有两袋泉水,主公说了,不要你的钱。” “啊……”我摸着肚子很是失望,却也只得言谢。马车将行之时,帘子后的人突然喊停发了话。 “向南?对么?” “嗯?南,是是。”我努力回忆过去初次到大理路过的车站,从昆明到大理的正中曾下车休息过,便诌了起来:“小女是去南面的楚雄。” “楚雄?”帘后人用清冽的疑问语气,稍尔问道:“是威楚么?” 我一拍脑袋,才想起元代和现代有许多地名都是不一样的,自己怎么就冒失得说了个现代地名呢!连忙顺水推舟道:“是威楚是威楚,公子请别介意,楚雄是小女老家称威楚的土话。” 他从马车侧面的帘子后伸出脑袋,居高临下地望着我。这是一个我素未谋面的男人,给我的第一感觉却是平白无故的似曾相识:俊美倨傲如太阳神阿波罗,肤色白皙,五官清秀中带着一抹俊俏,帅气中又带着一抹温柔。他对我莫名微笑,笑容有点邪恶,诡异但是漂亮。 他的声音清透而魅惑起来,他说:“上来吧,跟我走。” 我的心一下子像跳漏了半拍,脑子里唯一能指挥的动作只有脸红、点头和上车而已。我脑海一片空白,六尺见方的车厢里一东一西就坐着一男一女而已,自己强行命令自己思考到底为什么会觉得他熟悉。抬眼偷看,他正在闭目养神,漆黑如墨的眉毛和如玄色珊瑚刺一样的睫毛煞是好看。我轻轻咽了一下口水,只见他仍是闭目,却如看见些什么般冷冷说道:“还有段距离,姑娘若是不想被饥饿所苦,倒不如静默安歇,不要左顾右盼才好。” “谁有……左顾右盼……”我心虚没了底气,拿起一个水袋咕噜咕噜喝起来,饮罢用袖子一抹嘴:“本姑娘只是口渴罢了。” 旋好水袋的盖子,我转过脑袋看窗外的风景,切,谁愿意看帅哥的唇角挂个满不在乎的嘲弄! 看着看着不觉打了个盹,脑袋猛的往下一冲时突然吓醒了我。一想这种神态一定搞笑得紧,连忙抬头偷看一下,好在那人似乎不曾看见,仍在闭目养神。我轻轻舒口气,他却又启声极不搭调地来了一句:“女子如此垂发,不如梳髻清爽。” 我用手探探脑袋,果然毛躁得如若鸡窝一般,谁让我正在受他人恩惠,只得压低声音答道:“是,谢公子提醒。”说着便双手齐用抓了起来,好不容易缠起一个发髻,斜眼瞟了瞟那个奇怪的男子,自己又心虚地闭紧眼睛:这男子身上透出的傲慢专断的气息,就像一堵厚重的高墙般冷冷将我推开。哼,看了也是白看,敢情帅哥的眼皮都是透明的,闭上眼睛也能明察秋毫之末! 这次稳稳靠在车厢舒适的壁上,便睡得沉了很多,自己都能感觉有时马车颠簸和摇晃,自己却累得这么也睁不开眼。连夜走山路,又饿着肚子走了好远好远的官道,是铁人都该累了,何况是羸弱的我,哼哼。心里有这样的想法,睡得越发肆无忌惮和舒坦了。 只感觉自己睡了很久,还坐了好多细碎的梦,不知道过了多久,生生被肚子饿醒,醒来第一句话就是十分没脸没皮的一句:“还有多远可以吃饭?” 他淡淡地掀开帘子,合上:“快了,最多半柱香时间。” 哦,大概十多分钟吧,那真的是快了。我是真的很饿,饿得能吃下一头猪。 见我点头,他目光闪耀,面容似乎因为旅途劳顿浮起一丝慵懒的微笑: “其实,我在卤肉有约,见过你。” 第四十八章 似火重逢 我以一种“你看错了吧”的眼神回应,谁知他一本正经道:“你弄根头发诓掌柜,突然声音提很高,把我筷子都惊掉了。” 我只感觉脸又红又烫,硬着头皮接道:“筷子……呃,说起来我好像有点印象。” “如果当时……” “当时?什么?” “没什么。”他的眼睛象海水一样飘忽,瞳孔慢慢收紧,眼底闪过抹深棕色的暗芒:“刘叔,可以停下了。” 本该被饿晕的我刚跳下马车,没来由地有种说不出的舒畅。天色应是变暗的时刻,太阳斜倚在威楚,却犹如火一般燃亮整个天空。我发愣地望着诡异绝美的自然天光,才发现高耸的寨外大牌坊下,已有六个穿着湛蓝色白纹褂子的男子单膝跪下,垂首向马车的主人行礼。 我识得那褂子是过去见过的,大理白族男子特有的民族服装。侧过头,他们的主子青衫被风吹起,威严而从容地立在火焰般的夕阳之中,他束起的黑发有丝绸般的光泽,坚毅的眼珠象乌黑的玛瑙,时间似乎突然停滞了半秒,唯有风中流动着树木的清香。 看着远方的他突然眯起眼睛:“平身吧。” 六个男子犀利地直立站好:“谢主公。”  我想起先前杨渊海也说过这个词儿,便闪过一旁俏皮地悄悄问刘叔:“大理都叫主子‘主公’么?那主子的夫人是不是反过来叫‘公主’?” 或许是牵连到上级的玩笑都比较冷,刘叔谨慎地抬起眼皮四周瞟着不说话,待我快要从他旁边闪走的时候才凑过脑袋低声说道:“主公,是臣下对君主的称呼……” 他,令她错愕。 他一定是听到什么了,不然,怎么他会将将在这个时间,优雅地转身,浅笑着,一字一顿地告诉她:“在下段功,袭爵大理第九代总管。” 低低的声音莫名地奇异,让我仿佛中了蛊咒般有短时间的眩晕。静静的,我的心底某个地方像是破了一个洞,仿佛有什么东西正沙漏般渐渐逝去。饥饿早已对满案美食与交错的觥筹没有了牵扯,姚安风干鸡、苦荞粑粑、全羊汤锅、树花 、姚安乳鸽、麂子干巴、烤乳猪……我记得他无事般为我介绍的一道道威楚美食,却丝毫忆不起它们究竟是什么滋味。我只是不要命的给自己斟酒,自己给斟酒敬酒,当着所有人祝自己永远快乐,祝自己永远心想事成,祝自己永远不要再被欺骗……说着说着自己也有些迷糊了,心却明明白白的失落得紧。眼前的儒雅的主公和过去那个救我们于生于死的红巾痞子,不断重合、分裂、最后又肆无忌惮地融合。从前有过的温暖陡然崩溃,化为歇斯底里的恐惧——我的操控还在别人手里,我,永远没有自己在一起。 熟悉的嗓音,熟悉的片段表情脑海里交织着一些记忆的片段:叶榆功嬉笑着称自己“爷”时的大大咧咧,他忽的背起小荣,他嗖的奔走让话语藏在风中,他伸手用拇指和食指舒开我的眉,低声说:“如此绝色,假扮男子,可一点都不像……” 最后一丝夕阳终了,残光吞万象,包容着那从西北向东南倾斜的葫芦形山脉,也包容着眼前着绚丽多彩的民族服饰的彝人。一年一度的火把节,属于彝人自己的狂欢节。土掌房外,他们祭祀祖先,他们在火塘上连转三圈,口里祈祝:“人丁平安,牛羊发展,五谷丰登”;他们欢笑,他们围着篝火跳着欢快的左脚舞。 所有人欢聚在一起,在熊熊的火光中,燃烧着火把节不歇的激情。 除了,我。 只有我,永远离开和被离开,永远遗世独立的一个人。 夜了,并不意味着宁静将至,对于火把节,越夜越狂热。我站在离篝火很近的地方,我确信汹涌而来的广大的欢乐能冲淡所有缺失的苦楚。我弯起眼睛看彝族小伙子跳起了“老虎笙”,毕摩们开始颂经、祈福,庄严而又神秘。一些热情的小姑娘笑颜如花,冲我们这群非本地人大声提议道:“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节日,你只需要拉起手,跟着大声歌唱,其它的让火焚了吧!” 歌唱?火焚?那敢情好!我一不留神,被人捉住自己的手,酒精效应倒也没让我顾及,也大方地牵起身旁姑娘的手,一边跳脚,一边和着他们调子的乐曲,胡乱地唱着不知名的歌。嗯?他们唱的还一问一答?我还不是一肚子问号,哈哈,我想起个刁钻的问题,大笑,闭着眼睛对着身旁的人唱道:“问你几月几日生呀,问你几月几日死?” 身边的人把头凑到我耳朵旁边,清透如昔:“第一句这样问可不好。”我猛的睁开眼,拼命想甩开被握住的手,却一点力气也使不上来,心里再一次诅咒武功高手,只听他也冲着通红的火焰,熟稔地唱道:“阿哥一月开头生,管他几月几日死。” 该死,答得这么洒脱作甚?最该死的是,死段功的歌声还真好听!我不服气,涨热了面,大声冲他那个方向唱:“怪不得钻牛角尖处处奇,摩羯座耍心机第一名!” 许是他被我现代版胡言乱语迷糊了,象受了委屈般的男孩,半天接不上对歌。我头脑也因此冷静清醒许多,趁他搜刮枯肠寻歌词和大伙起哄时连忙甩开两边的手,悄悄向相对空旷的祭坛跑去。月光如水,美丽的夜空,星星象宝石般闪烁。我先前做错了选择,这样的寨子这样的夜晚,注定只能一个人过。 我如风地奔跑,脚步有些飘然有些轻快,黑玉般的头发被夜风吹得凌乱在额前,山树淡淡的影子清新自然。我享受心被洗劫之后周遭的一切,却听见另一个脚步声似远而近越来越纠缠,心里陡然一收,颤巍巍地回转,我只感觉心口处有冰冷的疼痛——一个女子裹着彝族简易的鲜红包头,穿绣着大朵茶花的鲜艳衣裤,静静站着,红彤彤的娃娃脸不再潋滟,仅有泪流满面。 我不敢相信眼前的人儿是她,我自认乔装易容得还好,我硬撑着安然自若,可我抑不住逐渐湿润的眼角。她静默,周围有小虫孤零零的鸣叫。 我憋着嗓子:“你是谁?跟着我做什么?” “公主……”她的哭腔揪心,晶莹细碎的泪珠突然飞溅出来,猛然俯身跪在我淡紫色的裤脚下:“塔娜,终于找到你了……公主没死……” 我跌坐在她身边,却仰起头,泪水在瞬间决堤,劈啪的打在威楚彝家的泥土上。我们相拥,我使劲咬住自己的嘴唇,不让自己在这样的日子泣不成声,可是肩膀偏偏因为这样的忍耐上下颤动、单薄。塔娜已是长大了两岁的女子,比过去成熟和丰腴了,这一刻却还像一个任性的孩子,抱着失而复得的心爱宝贝,喃喃地哭言:“公主……” “笨塔娜,”我在泪中佯笑,轻拍她的背:“如何识得,我是我?” “星座……只有公主一个人知道……塔娜记得。” 心里又是一阵感动,三年前在皇后的延春阁内闲聊打趣和她扯起的星座,我刮着她鼻子说双鱼座的塔娜爱好浪漫……她居然还一直记在心里。 她一定也想起过去的片段,哭得愈发悲酸:“为什么抛下我……为什么……” “塔娜,不哭……”我缓缓拉起她的手,趁着皎洁的月光,对坐在长长的青石板上:“离开之后,我心里最亏欠的,就是你。”我鼻子一酸,摸着她依旧红得像苹果一样的脸蛋:“这些年,塔娜一直在威楚么?塔娜……你过得怎么样?” 她抬起手臂,用袖子抹掉脸上的泪水:“之后我们听到昆明传的风声,成大叔说这里是没办法呆的。我们,不,其他人往西走了,我,成大叔,还有吉子……我们三个就来威楚了。” 他们都好好的,我微笑,她用手指触碰我的脸:“成大叔说,夜姑娘的师傅会易容,原来是这样。” “嗯。”我想起西山、师傅和夜,心里很是苦涩,故意嬉笑打岔避而不答:“呵呵,现在也只有我的塔娜认识我。” 她解散红如火的包头,皎洁的光芒洒照着我们乌黑的头发。我们在点缀星光的巨大苍穹下长谈,没有任何人打扰,谈得夜风疏疏密密,谈到翌日的晨星从东边扬起。我听她说着阔别了两年后满满的经历,从他们三人相携往西到威楚定了居,到情投意合与吉子定了婚,上个月在成达的祝福下成了亲……不知名的花树上花儿正在盛开,淡红的霞光透过晶莹娇嫩的花瓣斜斜映照在微湿的青石台上,塔娜倚靠在我身上甜甜地睡着了,而我,只字未提。 我沉默,因为心上漂着淡淡的忧伤。 我行走,因为梦想指引着光明的方向 。 我流浪,因为习惯心灵自由的飞翔。 我微笑,因为转身后看见你在身旁。 如此平静的世界,任何人的来去,任何人的悲喜,仿佛都是如此的寂静无声。 第四十九章 心动心痛 在月光坐过的台阶上,幻想着能够看到一些花儿的影子,这是个美丽的愿望。 也许是威楚的天光美得让人流连,也许是彝人的彩装明艳教人潋滟;也许真是如吉子他们所说的,在这深山之中是真的安全了,也许是心底委实对塔娜的愧疚之情,又也许,是因为那种始终贯穿的不敢靠近的恐惧……我最终选择悄悄留在这儿,重新和塔娜一起生活。只是,我们不再是主仆,而是姐妹,彻头彻尾的姐妹。 从华亭寺一直到威楚,易容持续太长时间,我的脸颊和眼窝早已冒出了血红的小痱子。淡然地替我配药、把脉,随后赶来的杨渊海白衣飘飘仙风依旧。恋爱中的军师是不是脑子都会笨一点,神机妙算的杨先生美名其曰接主公回府,实际拐弯抹角地问了我好多关于夜的问题。痱子退去,他叮咛我肌肤敏感要多食青菜,以后不得已时最好选择面纱而非易容;不痒不痛后我自然千恩万谢,客气过后,我也郑重其事地嘱咐:“一要替我保守秘密,我可不希望有一天华亭寺兴师动众地来此找到我;二么,杨先生,你一定要对夜好。” “诺。”他点头:“在保守秘密的基础上,我可以告诉她,你安全和快乐,但是暂时不要相见。” 我着急:“那第二个呢?” 杨渊海静白的脸上绽放开温柔的笑容:“对夜,我会。” 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的窗前唱歌,又飞去了。段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门外,他通身清新爽洁,阳光如透明的琉璃,炫目晶莹在他优美的唇角。我心突然收紧,靠着枕头的躯体随之直得僵硬。我故意瞥了下杨渊海眉眼间的浅笑,阴阳怪气地冲他说道:“你们大理君臣间就如此么?主公来了,臣子都是无礼?” “非也。”段功显然没料到我逃避的意向突变调侃,沉稳中多了一丝慌乱的情绪,走近几步探住杨渊海的肩,连忙解释道:“我从未将渊海当家臣看过,我们是兄弟,过去是,以后一直都是。” 白衣男子侧头与他相视而笑,又一副没办法的样子,对我含笑点头耸耸肩:“总是拒绝我和他以礼相待,真不知道该说他固执还是任性。” 段功伸过手来挽起我慵懒的头发时,杨渊海已经笑笑出去了。他轻轻俯身,手指穿过我海藻一般的长发,只像对待一个认识了很久很久的孩子吧?我想我不能和这个人过多接触,要不然总有一天一定会突发心脏病而死。我对自己说,这是一个满脸大胡子的红巾汉子,于是我变得镇定,让眉宇间带着挑衅的意味,懒洋洋地打量他。他缠好发髻,也紧紧凝视我,深邃的眼底闪过古怪的光芒。 我弄出嫌弃的眼神:“怎么老是要管我的头发?” 他周围的气息陡然变得圣洁,有种拒所有人于千里之外的冷。在那一刻我彻底明了,先前的一切都是自己杜撰的假象,他终于还是大理的王。有种凌人的窒息感从他身上透出来,他走远了些,背着光线坐下:“喜欢女子束发,清爽些,总是好的。” 我感觉自己快红了脸,于是趁早做个可以掩饰的鬼脸,吐完舌头,我语速像机关枪般道:“反正你走了没人管我了,我还是可以披头散发,我就喜欢被吹散,满肩都是头发,要多不清爽有多不清爽!” “没人管你会很快乐,”段功的眼珠移到我的方向,无比淡漠:“是这样吗?” 我狠狠点了两下头:“是。” 他把眉头皱成角度,声音低沉:“威楚道路偏远,信息闭塞,水路快马均不可及。” 我不屑:“桃源之地,正合吾意。” 他接道:“杨先生言你体寒之状愈增,恐于体内暗器有关,延命健体,药不可断。” 我淡然:“生死由命,无需理会。” “你……”他气白了脸,还想再说什么,我见缝插针急忙打断:“小女粗俗不惯随人称您主公,不知到能不能依家乡习惯,自作主张尊您一声段王爷?” 他吝啬,只说了一个字:“可。” “段王爷,多谢关心。”我深呼吸:“小女命如纸薄,留意已定;王爷富贵荣华,去意已决。所以……就此作别乃是大好。” 窗外,一阵微风,花瓣轻盈飘落,晶莹如雪,细细碎碎。我放眼四顾,目光流转,直到看到他冰冷桀骜的眼神里平添几分自嘲的笑色,我心中才真正落定,甚至变态地有种报复的快感。 四周变得空荡荡的非常冷清,良久,他做告辞一拜:“所有的不舍,留给等待的那个人。” 对不起……就让我来结束这还未开始的一切吧。我挤出笑:“古的拜,你若要走不相送。” 一直到他们离别,我再未见过段功一面。临走前杨渊海来找过我,那时我和塔娜正在山坡捡柴,袖子卷得老高。他递过一包赶制的温体草药,唠叨说每十五天一剂坚决不能少。塔娜笑声飞扬说杨先生请放心,只要我在,阿白的药一剂都不会少。什么阿白?我佯怒,抬起手臂给塔娜这坏丫头几拐子,塔娜现在放开了,也和我打闹起来,咿咿呀呀女孩的吵闹。 末了,杨渊海望着山下道路上他们将要起行的队伍,认真地对我说:“你不该这么累,记得给自己时间。主公有话带给你,千年的循环依旧,温暖的春天里总有万紫千红的世界,和一丝荒原中的冷漠。” 我有些想流泪,只当是阳光太过刺眼,从鼻子到心却就是酸得煞有其事。塔娜和我还算心有灵犀,在我泪腺几欲崩溃之际适时抬起我垂垂的手臂:“杨先生再见!快……要不队伍都走远了!” 你们……我心里说着这两个字,嘴里说出后半:“走了……一定要珍重!” 杨渊海扬起袖子,清秀的脸弯起漂亮的笑纹:“记得。” 远远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短短的队伍在山路中越来越小,最终变成一粒小小的点。段功,就像漆黑夜幕中最遥远的一颗星,闪着寒光,而我的泪,再也无法控制,瞬间汹涌…… 记得?记得什么呢?记得曾经如何?又是谁在等待?有些人注定要等待你,有些人注定要你等待,然而等待并不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再见?何日再能相见?相见又能如何?这些愚蠢的问题像荆棘一般刺穿我,只因为冥冥之间,你我之间总是天涯之遥。我在塔娜怜惜的目光下用力哭泣,那是积攒了太长时间的委屈和悲悚,我哭得嗓子说不出话,眼睛红似血,眼泪附在空气中的尘埃上,留下了淡淡的,咸咸的潮气。 我永远忘不了初和吉子他们相见那个傍晚,成达告诉过我,段功乃是少年英雄,至正十二年就总管大理,从知州到平章,文武双全前途无量。而且,他很幸福,有一女,名段羌奴;有一子,名段宝。 当我决定保全所有人的生命时,也决定了我永远只能作为一个普通村妇般卑微生活,隐隐藏藏,活在人类知晓之后的夹缝里,无声无息。 没有独一无二,没有门当户对,没有正大光明,没有绝对坦诚……我们之间的感情,那不是爱情,只是暧昧。不是不爱,只是,不够深爱。我是因为执捻,而是你不够爱,因此我们只能拥有这样的结局。 原来,爱情只是个精心设计的谎言。 红烛吹响了一段时间的号角,天空瞬间黯淡成墨色,泪水如河流般蔓延过我苍白的面颊。有一双手,伸出历史的范围,去接那把早春飘下的雪。 其实我们都不够诚实,因为我们知道,事实会把我们拉回到现实。 叶散的时候,我明白欢聚。 花谢的时候,我明白青春。 第五十章 愿望愿忘 阳光步行的痕迹写在了麦田的正面。 四个月后有个清瘦的男孩捧着一只白鸽站在我和塔娜劳作的田埂旁笑容灿若星月向我们挥手问好。 他叫张希矫比现在的我正好大一岁多一个月。我记得在几棵大松树下他潇洒地比划起最近刚学的五行拳然后蛮骄傲地扬起头:“主公问我能保护好你吗我说能的时候声音很是响亮。” 我笑:“其实皮毛功夫我也会点儿让你来这么贫瘠的地方生活会比从前苦而且你还这么年轻说实在的我过意不去。” “苦么?不觉得。”他固执地摇头伸出长长的臂白鸽立刻扑闪着翅膀亲昵地飞了过来脚爪力度刚好地牢站在张希矫的肘前他用另一只手逗着呆呆的鸽子:“况且有信奴陪着我带药和传信都要靠他的。” 吉子抓起一把玉米粒凑到鸽子小小的脑袋旁看着我点点头削瘦的下巴有浅浅的胡茬痕迹:“成叔和我都不擅武斗塔娜连杀鸡都不敢小张能和我们在一起应该很好。” 塔娜撅起小嘴红红的脸蛋写满幸福忽的转身抱住吉子的腰惩罚性地掐了他一把。成达对这小两口的打情骂俏早已见怪不怪只是停下了手中正在修理的小木凳攥起手指一吹张希矫臂上的鸽子侧耳一听马上飞到成达的方向即将落下忽而马上盘旋掉转又飞回原来的地方。这一连串的“兜鸟”行径只把我和塔娜两个外行看得若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成达对着鸽子微笑抿了抿嘴:“况且放眼这寨子连头像样的骡子都没有更别说快马了有这样的信奴也不错。” 他们和和乐乐的融洽着我再说不出一个拒绝的理由更因为张希矫带来杨渊海配置的草药有多要紧只有我自己清楚——断药之后的两个月中我时常感受到寒毒在我体内猛烈流窜的痛苦那是种让我有瞬间焚灭的幻觉。冷汗像流水一样从头淋到脚严重的几次连外衣裤都被浸湿然后右眼出现暂时失明的可怕症状。好在这些都发生在深夜或是凌晨就连平日与我最为亲近的塔娜都不曾发觉。独自蜷缩在黑暗之中的我经常充斥着求药若渴的心理任凭泪水如河流般蔓延过我苍白的面颊我把金银指环包在一块手绢里发痛的时候放在牙关里紧实地咬住。因为过去不止一次我于早晨发现自己曾在昨夜昏厥前咬破自己的舌头这样出去做事时一开口说话便会被细心的女孩们察觉。 不让她们知道我经常因为寒毒夜不能寐也不让她们知道从金荼靡在我肩膀里绽放的那天开始我的月信就再没有来过。 张希矫就这么带着他心爱的鸽子住到我们院子里他的房间离一口井很近鸽子似乎也很满意窝的所在也不怕来往的人们大方地跳上跳下饮着井边洒落的水。我只觉得“信奴”这个称呼过于奴化坚持自作主张叫它咕咕每次撒下几颗小米后就“咕咕”唤着它也很本能地“咕咕”回应我。我一高兴伸出双手想抱抱这个小东西谁知它连剩下的米粒都不要扑扇着翅膀飞回到它主人身边。我很不乐意地把脸拉得老长嗤之以鼻恨恨地问:“希矫这臭东西难道姓张?怎么就只黏你一个呢!” 少年皮肤比第一次见面时候黑了不少作势点了点鸽子小小的脑袋:“它在其它信奴里算调皮的我们大理养的红血蓝眼鸽都有‘三不’优点:一不中途降落;二不入他人鸽舍;三不落网陷阱。如今它能把这里当窝已经很不容易了。”  说完他一吹口哨咕咕舒展翅膀窜入云端只见它飞翔时直线上升高的几乎看不到。降落时旋转翻飞滚动直下。我呆呆看着张希矫热情地让咕咕演示高翔和翻飞自己却早已被先前他口中的“大理”拨动了心弦待鸽子回到他手中才试探着问道:“你们主公在大理他还好吗?” 张希矫单纯地笑着从衣袖里拿出一个小卷:“这是杨先生的戴笠鸽昨天带来的主公说过要是饶姑娘提起主公再把信交给你。”我脸色微红从他手里接过信他又说:“若是以后的书信来往是可以用信奴的。” 回到房间我不禁暗自抱怨:太聪明的男人神机妙算得让难安心太单纯的男人直接得让人难自处。这段功和张希矫真算是对比严重的绝配了! 捻开纸卷方方正正的三个字写得拘谨而真实。 诚愿好。 他说:真诚地希望你能过得好。 我笑了把纸卷好收在一个小木盒里。“愿好”怎样才算是“好”呢?遗忘是我们不可更改的宿命所有的一切都像是没有对齐的图纸。从前的一切都回不到过去就这样慢慢延伸一点一点的错开来。也许错开了的东西我们真的应该遗忘了。 我提笔回书:诚愿忘。 是“愿忘”不是“愿望”。我说:真诚地希望我们能忘记。 当发现一个人对你好总是对你好就虚荣地滋生出爱的影子感觉也渐渐变得微妙起来。我一开始就在请求段功的帮助从几年前的站赤外的初见:小木屋、行李、杨渊海、锦囊到几个月前的路边落魄:清水、马车和现在的张希矫、草药……所有的所有始作俑者却只是我一个我已经错在先万不能一错再错——即使我不再是高高在上的阿盖公主即使我身边不再追随着骄傲的太子即使爱我的孟恩早已长眠……男人你可以风流你可以妻妾成群但势必与我无关。现在我饶濒再怎么卑微也纵不会当一段感情的第三者! 我会猜想阿奴和阿宝的母亲会是怎样一个秀丽的女子贤良淑德与否不管但我知道她不会真正希望他背叛唯一的爱情。失去一个你默默爱着的人只有一个你在心痛;得到一个你爱的人至少会有三个人为难心痛。当你给别人伤害的时候你就应准备在未来的一天经受自己酿造的苦酒这个道理我懂。 押不芦花的上乘姿色加上现在笃信“劳动最光荣”的我使得求亲之人源源不断。我好心谢绝了成达为我抵挡说媒大军的打算亲自接待每一组目的相同台词相似的队伍。这样爱好抛头露面的女子定然不多况且我深受宫中熏陶待人接物从不失礼数。见人便笑笑得极美眼神极妖再加上客套婉拒他们自然没有打道回府的道理。 淡淡地想念淡淡地忧伤也淡淡地生活着。 吉子喜欢在澄黄的麦田边紧紧懒住塔娜窄窄的肩;塔娜常常背着吉子躲在我的房间笨拙地给他绣鞋垫。夜与杨渊海南北相隔几百里是不是正在进行一场远距离的相恋?或许我还会想到那个莫名其妙骗我的青小姐还有如她一般灿烂的阿祥……对现在的我来说只要能看到周围的人幸福我的微笑就真正发自心底而且能持续很久很久。 因为我不由得想起穿越之前在将军洞许的那个愿——如果只能在这儿活十年那么也只剩一半时间了。五年我不知道一个人能有多少个五年我只知道自己只有一个五年而已。 然而我从未料想到在威楚得来不易的平静生活居然如此短暂…… 第五十一章 诚然误会 我喜欢属于威楚彝人寨子的早晨,雾气浓得像牛奶,水杉树高耸入云,蔚蓝的天空被映衬得格外高远,有一点风。 穿矮领的右大襟上衣,着长裤,戴起色彩鲜艳,上缀有红续、料珠和银泡的鸡冠式花帽,背上竹编的小背箩……青青的竹篾还散 发着质朴的香气,我如往常一样,步行到大概离住处一里的小山丘去。这个时代彝人的农牧业都不发达,能够种植的作物简直少得可 怜。无奈我天生有个说不上好坏的习惯,每天水果蔬菜断不了。这个破德行一方面为难了经常往返于寨子和官道周围小村的成达,另 一方面,自己不得不多动动脑子,再结合一下寨里前辈的经验才行。 山岭多野果。只要有风有雨有阳光,野果总是挂满山野的树枝头,酸的、甜的、涩的、苦的,什么味儿的都有。上山放羊放牛, 犁地撒荞,捡柴找菌,常常都可以摘到野果吃,虽然那些野果的味道说不上很好,却让人记得牢。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俺自己 上山寻些新鲜的野果子去! “姑娘,这时节还有白顶果么?”他站在院门的门槛上咋呼着怪叫。 “有……”我也挑着眉毛不示弱:“张大将能去的话,什么果没有呢?” 白顶果就是山里的野草莓,呈乳白色,多生长在山顶开阔的草甸上。白顶果味酸,甜,不用嚼,入口无渣,轻轻一咽便滑进咽喉 里去了。张希矫虽然年纪不大,心思的缜密程度没得话说,洞悉到我有早晨爬山摘果的爱好之后,每日陪伴从不厌倦。 最有意思的是,这个大男孩就喜欢吃白顶果一种,对其他所有种类都嗤之以鼻。好在威楚的杨梅岭、冬依岭、蔷薇箐,每块草甸 上都结满了白顶果。山野空气清新,阳光明媚,我极享受在这样的地方闲逛摘果——山涧的水是跳动的,鸟鸣是宁静的,牛羊是安详 的,大地是潮湿的,天空是明净的,白云是悠悠的,树叶是欢快的。 我蹲下身,将白顶果摘了放在掌中的树叶上,捧着,然后一颗颗送进口里:“嗯……希矫快来,这片的白顶果水分多,甜味正, 酸味纯!” 他止了手握树枝挥舞的剑法,踱步而来嘴里还生涩地吟着:“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自云良家子,零落依草木。” 我偷乐:“绝代佳人么,呵呵,谢谢夸奖。” 他抓起几颗囫囵吞果,故意瞥了我一眼,早没了先前的诗意:“哪有这么乐于自认的……” 我用眼睛抛他极个卫生球,再抬起手臂“铛”的赏他一栗子:“小伙子,这叫勇于面对现实!” 张希矫怪叫着落跑,绕了一小圈后又蹲坐在我旁边,摸着下巴思索道:“你说这东西酸酸甜甜,那么……” 我们和乐笑了起来:“那么,我该多摘些,塔娜一定会喜欢吃。” 塔娜害喜了,嘴巴刁钻得只挑酸的吃,就连平日吃饭,菜里都得多放醋。时间长了我开始抱怨桌子上周而复始的糖醋白菜、醋溜 鱼、木瓜炒肉,只有吉子对酸酸的菜和酸酸的老婆爱得死去活来,看着塔娜红红脸蛋吃东西时鼓起的腮帮子,他傻傻地笑,笑得好看 ,更笑得感人。 “一想起人家小俩口你就笑,”张希矫不安好心,使劲儿还了我一栗子:“你说,成叔又不吃酸的,你摘这么多,吉子哥会喜欢 吃么?” 我趁他防备不及狠狠连敲了他三栗子:“肯定喜欢吃,你没听他每次唱酒歌,都唱和白顶果有关的那首么?” “唔……”张希矫闪到一边去,假装楚楚可怜地揉着脑袋:“不玩了不玩了,再这么敲下去脑袋都被你敲坏了……对了,你说吉 子哥唱的什么歌?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不是吧,难道他每次唱歌的时候你都不在。哎呀,就是那首啊……”我见他还是一脸迷糊样,自己又说不清楚,便清清嗓子唱 了起来:“草甸上的白顶果开花了,像下了一地的雪花;草甸上的白顶果结果了,像撒了一地的雪花。在草甸上扯白顶果啊,吃了一 颗,还想吃一颗,吃了一回,还想吃一回……嗯嗯,就这首,你听听,是不是觉得很耳熟?” 一阵微风,花瓣轻盈飘落,晶莹如雪,细细碎碎,他呆了一瞬,方醒悟过来,摇摇头,又点点头:“不觉得耳熟,我只觉得,你 唱歌真好听。” 这么久一来似乎是我第一次放开嗓子唱歌,也是第一次有人用沉醉型状态夸我唱得好。脸皮再厚,也不禁绯红了双颊,连忙谦虚 道:“这首歌意境优美,旋律悠场,反复咏叹,谁唱都好听。” 这么一说他也没接话,我看冷了场,转个话题又继续问道:“那希矫,你为什么喜欢这白白的草莓呢?” 他一下子没有了平日习武时的阳刚气概,目光暖得像丘上的羊羔,他说:“白草莓,味道馥郁香浓,我觉得,它们就是一个个幸 福的、香浓甘甜的梦。” 临走前,我拾掇起一粒白顶果放在嘴里,慢慢的、充分地体验那种吃白草莓的幸福感,让齿颊能有更长时间留有白草莓的芬芳。 回到房间,我提起笔在纸上写了“同希矫至冬依岭摘白顶果”,写完一阵心跳,连忙把纸丢掉,不一会儿又展开纸寻思着该写些什么 好。 自从用咕咕和段功通信之后,我的生活里时常充斥着诸如此类的矛盾行动,外人看来,我定像一个喜剧里的小丑,能暂停但难以 终止。我们通信,但频率不高,通观手头上木盒里的纸卷,多是些莫名其妙无关紧要的东西。即便这样,不争气的我,也能为一句“ 阅军,腹痛,奔如厕,将士皆以为吾感军情之急也”,笑得前俯后仰张牙舞爪。然后十分恶搞地用颤巍巍的笔画描上一句“吾感身体 每况愈下,呜呼哀哉”,再在纸的背后端端正正写上二字“才怪”。 当把纸卷熟练卷好,交在张希矫手里,我的心神突然恍惚到彻底一片空白,脑海里写满愧疚,又悔又怕——我想,我是真的爱上 他了。 并且,很爱。 为了不枉费塔娜夫妻平日这么厚道地对我,又探析塔娜有喜之后嗜酸成性,我在不却水果的日子一股脑窝在房间,设计制作给自 己干女儿的第一件婴孩衣。柔软的丝绒面料,粉红的色泽,实用的带帽和逗人喜爱的设计……我自信心膨胀,越看图纸越觉得满意。 可是,这选材要用的丝绒布……要是现代那可是伸手就来的普通材料,可是这元代的山里……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该如何解决, 又不想和张希矫这个大嘴巴商量——给自己干女儿的第一份礼物那可要神秘再神秘才行!那么…… 有了!我想起寨子里有个开食店的刀昌,上个月有马帮往这里过,曾经用马背上的货抵过餐费。如果这里真是古丝绸之路的一站 ,如果马帮里带的货真有丝绸……事不宜迟,晚了就被不识货的人糟蹋了,我连忙带上私藏的银子,跑过他的食店去确认确认! 今日天气阴而不冷,是商旅们赶路最适宜的天气,因此刀昌的店看起来比平日冷清得多。我赶到的时候,刀昌正挑着水往回走, 青石板路上投着他瘦瘦的影子。见我笑盈盈地站在自己店的门口,刀昌有些意外,习惯性地高声问道:“饶姑娘,今天这么有空?” “刀昌真是急性子,我还未张口,你倒先问了。”我眨巴着眼睛捂嘴笑:“对了,上次有客人拿了抵饭前的货,是什么东西?” 是不是我的样子太过于不怀好意,老实巴交的刀昌听了居然小心翼翼地问我:“你问这个做什么?” “我想……”我从腰间的小包包里抠出几粒碎银子:“我想和你买。” “你……”刀昌用极不信任的目光上下打量,盯得我特别不自在:“你买这个,不合适吧!” 难道我的手工活儿在人们眼里就这么不堪么,我一急,语调提高不少:“怎么就不合适了?你不要小看我!”说完又有些心虚, 低头用脚尖踢了踢地上的土:“你看别人都要生女儿了,我能不急么……” “哎……”刀昌放下肩膀上的扁担,颇为辛酸地叹了一口气。看着失落而委屈的我,用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摆了摆脑袋,接着颇有 怜悯之情地拍了拍我的肩膀:“不用钱了,那袋牛鞭,你都拿去吧!” 什么?牛鞭?!我就说他这么支支吾吾的,难道刀昌以为我想找个人生孩子不成?我又羞又恼,暴跳如雷,哭笑不得在他旁边鬼 叫:“我要的是丝绸!丝绸!” 我暴跳如雷,刀昌在一边手慌脚乱不知所措,食店的稀拉的过客定是把我当笑话看了。我气得直想哭,却见刀昌看着远处呆了。 我随他的方向回转,一个高大颀长的影子,风尘仆仆,越来越近。 他微微把眉头蹙成立体有阴影的形状,将目光织成一张意味深长的网将我牢牢拢住。 他启唇,带着忽如其来的心痛,嗓音低如呢喃: “这般,便是‘每况愈下’么?” 第五十二章 似为故人 他的声音似乎有神奇的魔力,那种清透感觉让人难以忘记。我匆匆看了他一眼,隐隐觉得事情不妙,深吸一口气,只觉得心脏越跳越快,几乎能从嘴里跳出来。 段功紧紧凝视我,深棕色的瞳孔中透出紧绷的不悦。 我一紧张,厚着脸皮胡说八道:“哎呀这不是段王爷么,大驾光临刀昌的店也蓬荜生辉呢,小女有失远迎,恕罪恕罪啊……” 他显然不吃我这套,因为来得太匆忙,肩头还沾着一片枯叶。我顺着往上,看到那张让我怦然心动的脸,冷峻的轮廓、眼睛充得血红。刀昌见情况不好,连忙打了招呼退下,平日对人彬彬有礼的段功今日居然对刀昌一个客气的表情都无,发白的手指攥紧了手中的剑,一双边缘猩红的眼睛冰冷如破晓时分的寒雾。我颤颤地看着,只觉得自己的手被猛然抓住,他拉着我往蔷薇箐的方向行去,嘴里凉凉吐出一个字:“走。” 他走得极快,就像一阵风。迎面扑来阵阵热浪,明晃晃的阳光刺得我一时间睁不开眼睛,树叶仿佛也在反光。认识他这几年来,我见过痞子相的他、逗趣可爱的他、光环桀骜的他、受人景仰的他……却从来不曾看见他冰冷落魄成这个样子。 想到这里,我的背脊渐渐僵硬起来,心内一阵疼痛,偏偏滋生出委屈的错觉,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随风飞溅。 一滴泪落在我们握着的手心,奔走中的他微微顿了一下,却只是那么一秒,直视前方的目光从没有延迟和回转。他越走越快,毅然决然地像踩在游离的空气上一般,无所阻隔。无数暖湿气流随着我们的经过,卷起风低速搅动着逆光的颜色,让人看不见眼前,看不见身后,看不见对方的表情,看不见一秒秒之后的光经是否与这一瞬有什么不同。 直到他停下,直到他低头看我,眼珠澄澈淡然的熟悉。我猛然回忆起自己“假死”前那个月夜,带我逃离站赤的银色面具……是他,真的是他! 心突然回暖,因为自己被他的目光牢牢锁住,有种暧昧中人难以言喻的安全感。然而正如歌里唱的,“暧昧让人受尽委屈”,我只觉得压抑了很长很长时间的委屈,一下子就这么爆发出来。心底被抽走了一块,力气就从被打开的缺口流出来,我的眼泪在他面前总是那么频繁,那么廉价,正如这时,一滴滴汇成一注注,潮湿了眼,潮湿了心。 我用袖子胡乱地擦着眼前的泪,嘴里逞强地硬着声音问道:“你这般是为何?欺负女子难道是大理之王荣耀所为?” “我对你好,”他用纤长的手指从怀里拿出温热的面具,轻轻挂在我的腰间:“从受人之托,到情不自禁。” 这个小小的动作像一剂麻醉,让我一瞬间麻木了大脑,泪腺也从泛滥回复平缓。不,这样的感情是个陷阱,我对自己说,然后狠狠咬住嘴唇,手心渐渐冰冷,心里就象被无数根针用力刺痛着。 他依然凝视着我,目光淡淡的,深邃的,安之若素地等待在那里,等待着我想起它来,等待着我被无原由的伤感所捕获的时刻, 等待着我低头……可我,终不能如他所愿。 我再次昂起头看他,太阳将无数光线投射在我泪迹斑斑的脸上:“你怎么能……” 话未说完,自己的脑子已经被洗刷一空。 威楚的蔷薇箐里,阳光是金灿灿的,他吻了她,那个吻也恍若是金灿灿的,光华万丈,纯洁,透明,美好得仿佛是镶嵌着纯金花边的油画。 “不……” 我的泪迷糊了双眼,用尽气力,慌乱得一把推开他。我看着他一脸茫然的模样,嘴里的话语剜着心头而疼痛,继续着先前没有说 完的话:“你怎么能,如此对你的妻,你的子……” 他往后一颤,心底好像被重重撞了一下。香樟树的枝叶沙沙作响,我们不语,就这么对视着,看到心痛,痛到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如此心碎的场景,我再看不下去。什么是爱?它只是我心中浓墨重彩的你。用尽全身的意志力和勇气,转身就往回寨子的方向跑。爱情的幸福,像我这种罪孽深重的女子,是永远无法企及的——既然知道如此,我早该远离爱情,越远越好。 我一路跑回不曾停歇,不顾成达塔娜她们着急的目光,一直到自己的房间,才紧紧反锁上房门,放声大哭起来。我只是如此软弱,软弱到面对不了自己,面对不了你。其实早就明白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巧合,偶然不过是必然在某种介质下的一种转换形式。能遇见已经很不容易,所以才要珍惜你送给我的每一种巧合,仅此而已。 因为,喜欢着、却又隔着一个世界之远的悲伤,我一个人承受便好。 我不想出门,不想和任何人说话,我一个人在房间里窝了整整两天,急坏了挺着肚子的塔娜。她在外面一边哭,一边劝,我在厚厚的木门后静默地一同哭着,因为没有人关怀,却又一直受伤害,甚所以才想召唤出另一个世界的力量。而自己唯一的朋友,也竟是自己所创造出来的唯一的依托。 直到有一天当我醒来,周围的他们都悲伤地垂着一双双,闪动着微光的眼睛。塔娜忙着咋呼女孩儿们到厨房煮粥,吉子转身到桌 前为我倒了一杯清水。我目光流转不及,只见段功清秀的下巴上已经长出青青的胡茬,比起赶路而来那日的狼狈更多了几丝颓丧。他轻轻张开嘴,却又好像不知道说什么,又慢慢闭上了。一旁的成达深深叹了一口气:“公主,你易容上跟段王走吧。红巾反贼明玉珍部占领昆明,王爷……梁王巴匝拉瓦尔密,现在已经败退到了威楚。” 我大骇,想坐直却软软无力:“昆明已经……沦陷了吗?”我努力斟酌哪些才是他们能懂的词句,又问:“那云南这边的形势如何?” 段功点头,极为怜惜地把杯子凑到我嘴边,我侧开脸,有些防备地接过,又客套地道谢。他又是一阵神伤,书香中文网方答曰:“时四方乘机窃发,羣盗满山。看来,唯一安稳之处,只有大理了。” 塔娜端了热好的粥过来,大腹却不见便便之态:“马车都备好了,我们,就随段王走吧。” “可他……”我把目光移到窗外,他究竟还是阿盖的父亲,我曾发誓为她尽孝道,然而现实却如此这般。我看着他们,心里百味杂陈:“那么……父王,他怎么办?” “公主,得罪了!”吉子如是说,话音刚落,我后颈的穴位被重重一点,口不能言,四肢瘫软动弹不得。他们定怕我因为个人感情误了事,他们……果然是计划好的! 我用怒瞪的眼睛表达自己强烈的不满,无奈塔娜轻咬嘴唇只装作视而不见,折了一块三角的纱巾,刚好自鼻开始遮住了我的半张脸。我就这样像提线木偶一样,和吉子他们一起上了段功来时乘坐的车厢,成达头顶多了宽大的帽檐,把马车赶得飞快。外面的村寨早已被战乱变了模样,人烟稀少,有的房屋还冒着战火燃烧的黑烟。我一定是眼睛瞪得太多,要不,为何现在变得如此模糊? 段功轻轻将我揽在怀抱里,声音在耳边低响:“乡民们大多都逃了,更里面的山箐,路太艰险,战是不会打到里面去的。” 我想点点头,却因为封锁的穴道一点气力都没有,只能眨眨湿润的眼睛。马车紧靠路边低调地飞驰,想远远躲开东边祭坛方向打斗声音。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像是感应到某种东西,越来越不安。我一着急,涌起师傅教过的呼吸吐纳之气,居然冲开了被点的穴道,着实吓了他们一跳。我扭转身,奋力掀开马车的帘子—— 果然,冥冥之中的第六感应是真实存在的。不然,怎么我能穿过枪林箭雨,去看到那双惊慌无措的、熟悉的眼睛…… 第五十三章 吕阁鏖战 “爸……” 我失声痛哭,大叫起来,声音好像撕破嗓子一般裂痛。像个得了选择性耳聋的聋子,除了刀剑相交的金石之声,我什么都听不见。我看见塔娜随我一齐哭了起来,嘴唇苍白;我看见吉子和段功皱着眉好像在严厉地阻止我,他们嘴唇开阖似求生的鱼……这一切,在我眼里只是一场无声的默剧。 我的脑子里只是惊悚交织着那些突如其来的问题:为什么老爸也穿越到了元代?为什么他穿着几乎让我辨认不出的袍子?又为什么,他会陷入这兵荒马乱之间,如此无助,如此悲凉……脑海里霍然翻腾出离家前温暖的景象,每天回家都能听到老爸乐观爽朗的笑,然后在周末卷起袖子,颇有名厨之风地调侃我:“咱女儿这点儿出息,就好她老爸做的糖醋排骨……” 眼睛被往事压得好酸,一闭竟然扣下泪来。成达把马车赶得飞快,我冷不防地掀开帘布,风呼啸卷起砂石打在脸上,他们用尽心思阻止我,我只有往下跳…… 闭上眼迈腿一蹬,在空中,我清晰感觉到巨大环绕的拥抱。睁开眼,在他的臂膀里有落地时的冲击,段功的侧脸那么近在眼前,削瘦得露出了微微凸起的咀嚼肌。我心里一慌,轻轻将手探到他后背琵琶骨的地方,手指触到一片黏热,定是先前落下被路石擦破了! 一时间悔得难以言语,身不痛,心更痛。 成达勒马,他们三人停下却书香中文网没有走近。我跪坐在弓起背的段功面前,泪模糊了一层又一层,恍若想到自己身上还有一块绢子,连忙掏出,叠了又叠,紧紧捂在他受伤的背上。我不敢正视他,也慌张地不敢再往老爸在的地方看,心揪成一团,却只是逃避般摇着头,嘴里胡乱地自言自语:“爸……我太想念我爸了……” 终究句不成句,为何我的存在总是无限的委屈。我瑟瑟竟然发起抖来,余光看见段功紧锁远方的目光缓缓移到我的身上。我继而抬眼,正对他的眼睛晶莹黑亮,有一点感动的莹光,点亮他樱花般美丽的面容,恍若有飘忽的白雾笼罩在他周身。 他将我紧紧环住,臂膀坚实有力,温暖灌注。他的声音清透犹如月光之下的山泉,呼出的气息惹得耳朵痒痒的。他的语气有一丝埋怨和很多心疼:“痴儿……” 我的心里像有一粒蜜糖慢慢融化:“功,救救他……” “可是……可曾想过,”他回头看向成达他们,严肃和沉静:“他们也许因此而死。”  他们?是,我不能因为自己而耽误了别人逃命,更何况,塔娜的肚子里还有一个六个月大的小生命!我骤然起身,朝他们呼喊:“塔娜,你们走,不要等我……” “不……”塔娜泪流,执拗地走向我,吉子紧紧箍住她的肩,心有余悸地看过祭坛:“公主,梁王……” “啊……” 一声惨叫入耳,我忙不迭地向祭坛方向看去,混乱中老爸的脸庞越来越清晰,他的袍子眼睛几乎被血染得通红……是他的血么?我心如刀绞,慌乱地看着他们:“不……你们救救他……求你们了……希矫呢?他一定会帮我的……希矫在哪里……” “吉子。” “在。” 段功的袖子快速地在我眼前一晃,我只觉得脑子越来越重,眼前只有一片黑暗,耳边有他掷地有声的允诺:“你们先走,我一定将人救出来。” 后人说:他傲视一切,但惟独疼惜她。 段功没有骗我,月升之时,浑身是伤的他用最后的力气将昏迷的老爸带到我们身边。我又悲又喜地为老爸清洗胸口的刀伤,一边耐心地一遍又一遍地喊着,希望能唤醒他。站在一旁沉默了很久的塔娜,这才慢慢靠近:“公主且休息一下吧,王爷这儿有塔娜在呢。” 尽管我不可置信地看了老爸熟悉的脸很多遍,他们的严肃,他们的一致不是在开玩笑——他不是我的老爸……或者,他只是她的老爸,阿盖公主的父王,梁王把匝剌瓦尔密。我心里一阵悲凉,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巧合的事?如此相像的两个人?! 这个秋天,血腥也是这般凉爽。 两日后,杨渊海、张希矫率大理军至,与总管段功接应,共六千余人,与明玉珍的红巾军在吕阁关僵持。段功派了专人保护我们,我用尽心机也只能获悉军情,无法接近军营,任我心急如焚,也走不出杂院一步。我虽然知道,睿智如他,以此这般敌强己弱的情况下,在战略上采用持久战的方针,通过长期的作战,逐步削弱敌人,转劣势为优势,变被动为主动。但我对此也实为忐忑,毕竟战役、战斗的持久战,通常是在特定的情况和需要下进行。历来兵家一般多忌旷日持久的战争,主张速战速决。但也有的主张以持久战疲惫、消耗对方,尔后击败之。所以,这是个聪明的选择,也是个危险的决定。 三天过去了,他们仍然在吕阁关僵持着,如此拉锯的不单是战役,更是我那颗心系战场的心。此战一日不结束,我们就一日不能找到郎中为梁王医治,段功的安全也就越来越难以保证……哎,哪有穿越的女子像我这般被动和愚笨呢?我闷在房间仔细回想过去在书上和历史故事中看过的战事……以少胜多……对了!赤壁之战不就是一个著名的例子么?! 我心里一喜,从衣袂边撕下一片白布,咬破食指,郑重其事地在白布上写了一个“火”字。 “这个,一定要送到段功段总管段主公段王爷的手上,知道么?”我对小兵不厌其烦唠叨道。 一天过去,战事依然没有太大改变,是不是那臭小兵没帮我送到?还是笨段功不理解?那狐狸一般的杨渊海应该能猜到啊……我来回踱步干着急,猛然看见塔娜他们房间门外晾晒的东西,突然滋生了盗衣乔装的龌龊念头。 一次,就这么一次,下不为例。我一边用仅剩的材料易容,心里一边对在院子里找衣裤的吉子保证着。 果然,这么一伪装就蹿了出来,想到我很想偷乐,皮毛拳脚功夫还真让一切逃窜不费吹灰之力。我一个人走在郊外野地,周围人越来越少,应该不是段功他们的军营所在吧?那吕阁关又在什么地方呢?我东张西望地走,心里忖着小兵们聊天时经常出现的地名“江滩”,后背却被人用棍子狠狠抵住了…… 我心中大呼倒霉,该不会被自己人当做乱党了吧,生怕哪个粗鲁的人将我杀之而后快,连忙说着套近乎的话,举手投降:“白族兵哥哥莫怪,我是自己人……自己人……” 谁知后面的人力道极大地将我手一背,恶狠狠地对左右道:“哈哈哈,看吧,又让爷捉到一个!” Oh my God!当我抬头四顾的时候,我才恍然发现,自己的悲哀再次实现——他们都是一群头戴红巾的男人! =。=楔子补充 元朝后期,政权衰落,以蒙古贵族为主的统治阶级,对各族特别是汉族人民的掠夺和奴役却越来越残酷。他们疯狂地兼幷土地,把广阔的良田变为牧场,政府财政入不敷出,滥发货币,祸国殃民。元顺帝即位后,更加挥霍无度,加上黄河连年失修,多次决口,天灾、饥荒不断,真是民不聊生。反抗的烈火在人民心中燃起,大规模的民变遂告爆发。 至正十五年(一三五五年),红巾之乱大盛,韩林儿在毫州称帝号称“小明王”,攻克开封,挥师北伐;同时江淮西部的朱元璋、江汉地区的徐寿辉、江浙张士诚等人纷纷揭竿而起,直接动摇了蒙古元朝的统治。 元朝在云南建立行省后,忽必烈一方面封皇孙为“梁王”(元朝诸王中等级最高的王);另一方面设置大理都元帅府,以世代为大理国主的白族世家段氏任总管。 两者的关系错综复杂、时分时合,虽然同属一个中央王朝下的臣子,一个“总管”坐镇大理,一个“梁王”坐镇中庆。云南西部实际统治权掌握在段氏手中,企图独霸云南的梁王,与段氏的冲突逐渐表面化。段氏和梁王双方的矛盾和征战时有发生。由于元朝战争频繁,元统治者势孤力薄,段氏与梁王互相抗衡,又互相利用。无论哪一方都不能完全战胜对方,这样的局面一直延续到元末明初。 元顺帝至正二十二年三月,驻守蜀地的武将明玉珍在军师刘桢的参赞下乘机称帝,国号大夏。当时蒙古人已经无法控制南方。长江流域一带有朱元璋、张士诚、陈友谅等拥兵争雄,于是明玉珍就把进攻的方向选在云南。 俺们侧妃以下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进展。各位亲千万不要看迷糊喔。 第五十四章 诈遇太祖 我卑躬屈膝地做俘虏状,嘴里咕噜咕噜像被吓得说不出话来;把腰弯得像只虾,尽全力显得平庸和弱小——只有这样才是乱世自 保的唯一办法,没有人希望自己的对手机灵而狡黠。 “是女子?”拿木棍捅我的两个小兵侧身让开,后面那红巾都绑歪了的汉子走上前来冲我喝道:“为何身在此处?抬起头来!” “回大人,小女乃是寻夫未果……”我抖着扬起脑袋,面部表情好比苦瓜一般颓唐,声音也转成哭腔:“我的夫啊,你死得好惨 !就让我穿着你的衣服随你一齐到阴间相聚吧!” 喊完我心里一阵恶寒,情感效果是有了,就是理由太过于牵强。吉子塔娜,再一次原谅我吧! 我哭得梨花带雨,那“大人”却丝毫没有懈怠,仔细端详着我的举动,问道:“你夫君姓甚名谁?” 我昧着良心胡诌:“回大人,小女之夫名叫金城武,原是大理人士?” “姓金?”这个臭“大人”挑着眉头,一副显然不相信的样子:“据我所知,大理之人,金姓甚少啊。” 我吸吸鼻涕,答道:“夫君乃是养父公公所救,实则我和他都是在雁门关外长大,从小青梅竹马……谁知……呜呜呜……” 边哭边扬着脸,这才发现这位大人,长得那叫一个匪夷所思鬼斧神工:下巴很长,耳朵很大,额头高高凸起,眼睛圆得像两个鹌 鹑蛋……总体来说,此为大人就像是来自外星的朋友。这么一想,我差点就笑出来了,忙偷偷掐了自己一把,继续泪流满面大声哭喊 :“大人,就让小女去死吧!” 也许被捕而求死不求生的人真是少有,况且我只是个死了丈夫的女流之辈,外星大人这才对着小兵摇摇手:“随她去吧。” 我哭声不止,福了身后就往回走,边走边琢磨自己怎么就觉得那外星模样很眼熟。孰料自己未行几步,就听他在身后唤道:“且 慢,回来!” 以一敌多不理智,我无奈哭丧回转:“不知大人还有何事?” 外星大人扶了扶自己变得更歪的头巾,深思熟虑道:“既然生长于雁门关外,大抵乃蒙古人也。” 蒙古……他的后知后觉真让我张口结舌,这下我真的编不出来了,心里大呼失策,红巾军反的就是元朝蒙古人,却再不能解释, 无奈只得点头称是。 他左右踱了几步,旁边的小兵冷肃得不多说一句话,我依然装哭没有停歇。 稍尔他于我身边顿下,缓缓道:“唱首蒙古歌来听听。” 我张口结舌第二季,依过去阿盖的身体我还能听懂蒙语是没错,但是要我说,甚至要唱,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我心里翻来翻 去回忆过去在电视上看过的民族歌曲,却老是吐鲁番的葡萄、大阪城的姑娘什么的,天啊,要让我装维吾尔族是不是更好一点?!我 心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面上只能用悲泣的表情掩盖。忽然灵光一闪,又是福了一个身:“是,大人。” 我能想起的非维族歌曲只有这首了,请原谅我藏族、蒙族,傻傻分不清楚。 “太阳和月亮是一个妈妈的女儿哟,  她们的妈妈叫光明,叫光明,  啊……蒙族和汉族是一个妈妈的女儿,  我们的妈妈叫中国,  我们的妈妈叫中国……” “太阳……月亮……”外星大人因为知识和历史阅历,并没有发现我唱的“蒙古歌”有什么异常,反而因此陷入了沉思,嘴里重 复嘀咕着:“太阳……月亮……你走吧!不要寻死了,好好生活!” “谢大人!”这么乌龙的事都能发生在自己身上,我真的几乎喜极而泣了。虽然走的步步惊心,耳朵老是在注意会不会又被他唤 回,好在一路平静无事。我这才反映过来为什么会觉得他眼熟的奇怪,因为故宫曾有一副画像,上书“太祖遗像”四个篆体字——龟 形鹤骨,大耳圆目……他不是什么戴歪了头巾的“大人”,他就是将来的明太祖朱元璋! 我喜哀参半,喜的是自己居然有幸见到历史上这么重要的皇帝,并且自己还巧舌如簧从他眼皮下骗走;悲的,是段功他们的对手 强得令人生怵——试问一个小小大理总管,该如何与历史上的明太祖,杰出的地主阶级政治家和军事家抗衡呢?! 我怕他死,我怕他输,非常非常怕。 冷静地回想刚才发生的一切,才觉得曾经如此惊心动魄。我想,朱元璋此次而来是掩藏着身份的:衣着普通甚至蹩脚,所带之人 少而精,行事也甚为低调,丝毫无张扬之念。虽然我不知道他是出于什么目的,但我很肯定攻入云南的红巾军首领依然是明玉珍不是 他——名誉上的朱元璋,此时应该安然在南京! 我越想越害怕,如果火攻之计再有怠慢,待到朱元璋回复身份奋起之时,定是再难翻盘了!以免再被红巾军抓住,特别是明玉珍 那边,我蹲下抓了些草和土往头上脸上抹,再把身上吉子衣服白色的里子撕下几条缠在头上,装成是奔丧的样子。我想,再无情冷酷 的人,也会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放他们一马的。 我朝着刚才遇到朱元璋他们的反方向走,一路上都警惕十足,竖起耳朵再不敢分心了。除了傍晚在一棵野果树上摘果的时候,听 见下面有红巾军走过吓得我发抖外,所幸再没有遇到什么不测。天色转黑,我累得手脚瘫软,终于瞎摸到了段功他们的军营。在营外 执勤的张希矫见到脏兮兮的我却是又惊又喜,连忙把我直接送到段功的帐篷。 他着一袭绣绿纹的紫长袍,外罩一件亮绸面的乳白色对襟袄背子,乌黑的头发在头顶梳着整齐的发髻,套在一个精致的白玉发冠 之中,从玉冠两边垂下淡绿色丝质冠带,在下额系着一个流花结。他正和杨渊海在沙图前比划讨论着什么,我因为体力不支,一下子 从张希矫搀扶的手中滑跌在地,嘴里却还不忘说着路上自听到之后,心里反复重叠的那句话:“明二的主力驻扎在古田寺,用火攻, 就现在!” 至正二十三年,丞相车力特穆尔带兵而来向大理总管段功求助,欲合力击退红军反贼。据传段功其人文武双全,与敌拉锯以耗其 力。且功心思机敏,机智无双,夜袭古田寺,用火攻打得明玉珍所部阵容因此混乱。时明二仓皇败逃之际,段功又趁机用骑兵出击, 起义军死者几乎半数。 捷报频传,躲在军帐中的我自是乐开了花——每天看着自己喜欢的男子凯旋,该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今天刚出帐就看见张希矫熟悉的笑,这个大男孩好像在战争中一下子长大了不少,皮肤也从蜜色过渡到阳光似的黝黑,他咧开嘴 对我打招呼,显得眼珠和牙齿很白。 我活动筋骨,跳起来给他脑袋一栗子,居然打得他脸红,我不理,厚着脸皮问:“希矫,今天怎么没随你们主公出战?” “主公让我今天四处搜寻搜寻,”他颇难为情地抓抓脖子,忽然又一拍脑袋,说道:“对了,我捡到一封信,姑娘看看可好?” 我伸长了脖子看,嘴里还客套谦虚道:“谁的信啊?看别人的信件不好……” 他把信递到我手里,脸好像更红了:“不知道谁的……希矫,不识字……” “让你习字你却只好习武!”杨渊海一袭白衣,踱着方步而来,语气微嗔。 “杨先生好!”我和张希矫早就拜倒在他神机妙算的石榴裤下,连招呼也打得默契。 我理所当然将未开启的信转递到他手里,杨渊海温和地对我点点头,说:“主公仍在关上埋伏。” “哦!”我感觉自己在他们眼里俨然像某人的内人,脸一下子红得像煮熟的番茄,连忙转换话题问道:“杨先生快看看,希矫拾 到的是什么信?” “自你走后,老母平安,远征云南,务必打下,粮草不足,随后发来,不可轻回……”杨渊海读完居然会心一笑,快步向军帐行 去,衣袂飘飘,嘴里吩咐道:“希矫!” “在。” “备笔墨……” 见他俩都如此兴奋,我却有些迷糊了。目送杨渊海展卷张希矫研墨,我反复琢磨信中的一句话:“远征云南,务必打下……” “杨先生,这信难道是……”我连忙挑了一支狼毫递过:“明玉珍的母亲写的家书?” 杨渊海看着我疑问重重的样子,笑得爽朗:“火攻之计说你聪明,现在,你可是最后一个反映过来的!” 第五十五章 战毕落音 “这叫大事明白,小事糊涂……”我的自知在这种狐狸面前很难说谎,回答明显底气不足:“何况用火乃是众人皆知以少胜多的良计之一。” 他半挑眉头完我把话说完,想来已是听出我把重音落在“众人皆知”四个字上了,眼睛微微眯着,接着问道:“那你说说看,这封家书当如何回?” 这杨先生平时成熟稳重,白衣飘飘像个仙子,打趣起来却就那么一副狐狸样,今天居然拿我的智商当玩笑!哼,我狠狠剜了他一眼,说道:“那还用说,定是把他母亲的情况说得一团糟,以乱他的阵脚,让段功把他赶出云南去!” “哦?”杨渊海用笔舔着墨,问道:“为什么不是杀了他,而是赶出去呢?” 我想起自己过去的老爸和阿盖的父王长相一样的巧合,不禁轻轻叹了口气:“他还有老母亲要侍奉,赶出去就可以了。” 杨渊海点点头,不再说话,细细思索一番,提笔写道:“自你走后,老母不安,臣下乱法,人马入界,不止一处,你须急回,迟则难保。” 那笔迹模仿得极像,连语气用词都与原信如出一辙,真是超高水平的伪造啊!我读完不禁拍手叫好,对足智多谋的杨先生竖起大拇指,这才发现不识字的张希矫还在懵懂中,便笑着向他解释道:“先生从第七个字开始,把老母之安改成不安,正让明玉珍赶快回家照顾老人哩!” 张希矫眼睛闪亮:“实在是妙!那让我去送信吧,真想看看那厮看信看得脸都绿了的样子。” “你拿下,让陈惠去,”杨渊海把写好的信换进原来的信封,弄上新的封泥:“明二的手下是见过你的。” 张希矫接过信,得令退下。我心里一安,这才找个地方坐下。看着军帐内的简易床上,还放着段功前日穿过的袍子,袖口繁复的花纹已被磨得模糊,不禁用手轻轻摩挲。杨渊海忽然笑了起来:“有件事得向你考证。” 我连忙把手缩回:“先生请说。” 他的狐狸眼笑得更得意,缓缓才道:“昨日我和主公说起你闯入军帐后那句话,后半句话是‘用火,功’,还是‘用火攻’?” 我没听出异常,于是纳闷道:“我还以为是什么重要事情……嘁,两句话不是一样么?” “非也,”他将毛笔挂好:“一句是你在紧急时刻用了爱称,一句嘛,是女子的智慧吧。” 我半点好意也无:“你当我是后者的机智巾帼好了!”说完又反将一军,看着他笑道:“没什么爱称不爱称的,改天让夜叫你‘海哥哥’,呵呵,不对,渊海只是你的字嘛,应该叫你‘智哥哥’,哈哈哈……” “胡闹。”杨渊海脸都被我戏弄白了,这才低声道:“本来有两件事想与你说的,现在不想说了。” 我不为此受威胁,心里却还有些忐忑,便直接问道:“好事还是坏事?” “都是好事,不过……”臭狐狸居然说话也开始不洒脱了,话到一半却停下仔细观察我的表情,自己变得有些惭愧:“不过有一件是我答应过你,却又……” 我早想到云南发生这样的大事,她怎会默默无闻:“夜姐姐来了?她知道我在这儿?”我激动得湿了眼睛,用力拉着杨渊海的袖子:“她在哪里?” “确是告诉了她你在威楚,她现在人在关上,已同大军一齐打过一场漂亮仗了。”狐狸颇矜持地收回袖子,把拉皱的地方抚平,轻轻摇着头:“她得知梁王向大理求助,只言‘主人之恩不得不报’……” 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想隐藏,却欲盖弥彰。这个女子果然忠义,终究不忘记自己从小许下的誓言。 “大善,”我心里盈满感动的因子:“只有走自己的路,夜才真正快乐。” “明二见信,离败不久矣。不日夜就当返还。”杨渊海细细分析,心平气和沏上一杯茶递过:“如果你不因为违诺而怪我,第二件事就可以不说了。” “我怪你,非常怪!”如此我可不依,用邪恶的样子威胁道:“识相就快说。” 他不配合我的演技,不合时宜地笑了:“第二件事就是,主公的小名叫‘阿奴’,很少人知道,也没人敢这么称呼他。” “嘿嘿嘿……”我摸摸自己的下巴,像个大尾巴狼:“我敢!” 整个下午,杨渊海一直饮茶浅笑,恬然自得,一幅云淡风轻的样子,与军帐所在格格不入。我来回几次路过都是这般,想夜一个女子都在前线,实在看不过去,撅着嘴问道:“他们都去打仗杀敌,你作为副将怎么就坐在这喝茶呢?” 他不回答,只说:“等等。” “等什么等,你……” 我话还没说完,张希矫就赶入军帐,扬起坚毅的嘴角,声音铿锵:“主公有令,命杨副将派遣五百人小队于青山崖附近稍作阻击,佯装不敌,放任其通行。剩余部队火速赶往七星关,与主公汇合,围歼明二残余部队。” 看着杨渊海志在必得地穿上短甲走出军帐,我顶着一头瀑布汗说不出话来,只知道挥手了——段功和他的默契,也太牛了点吧?! 后闻当明玉珍“冲破”了青山崖的阻击,决定一鼓作气杀回昆明的时候,却掉入了段功和杨渊海早已为他在七星关设好的圈套,犹如瓮中之鳖,大败而逃。 夜虽说是亲自参与战役的一员,但天生说话就比较简练,激烈的大战就这么被她寥寥几句概括完毕。我知晓她不喜欢描述细节,便打消了详问的念头:“那……还有梁王的军队呢?” 连日作战累得她下巴都尖了,夜有些黯然:“公主,也许得回去了。” “什么‘公主’?”我心里一惊不禁叫起来:“难道是阔别时间太长,师姐怎么又叫那种奇怪的称呼了?” “这个……掉在军帐之中,是段平章让我还与你,”她将那串金银指环放在我手心,我这才想到有段日子没有见到它们了,心里懊悔不及。夜忽而淡淡地笑起来,少有的笑容清澈却让人心碎:“公主,该回家了……” 世界上永远没有不透风的墙,多年前我“假死”的把戏在这次战乱之后,还是被发现了。率领蒙古士兵的车力特穆尔,只在昆明以北盘龙江岸等待伏击,未果,又连夜将梁王从威楚迎回昆明中庆府。梁王回到府上的当天,就下令丞相亲自到威楚接阿盖公主回家。众人无不大骇,只以为梁王是受惊过度,精神产生异常说了胡话。直到梁王气急摔杯之时放出话来,要杀尽威楚颈后无胎记的女子,丞相才连忙得令出发——那个事实,连我自己都从不知道,我的颈后,有一块两指宽的、红色的蝴蝶胎记! 如果你信命,所有的偶然都是注定;如果你不信命,所有的注定都是偶然。 我终于相信,自己再怎么伪装再怎么逃离,却注定走不出押不芦花阿盖公主的命运。就像段功喜欢我梳起发髻是偶然,梁王昏迷间睁眼看到我后颈胎记却是注定。 我渴望自由,却无法再坚持逃走,塔娜的孩子即将呱呱坠地,只有妥协,她们才能活下。 还有一天就得离开了,沐浴更衣之后,端坐在梳妆镜前。渴望外面世界的美丽,却得不到真正的自由。我不禁问自己,经历过那么多劫难的阿盖,还是那个蒙古第一美女么?也许,是吧。那双灿然的星光水眸仍在,香娇玉嫩的秀靥依旧艳比花娇,我强扯出一抹笑,看看那一颦一笑,是否还动人心魂…… 段功不知什么时候已来到我身后,如夜雾一样轻忽,王子般的矜贵。他总像是知道我心理所想,指间穿过我微湿披散的乌发:“痴儿,永是那么好的,颦笑皆柔胜弱柳,心思缜密亦珍珑。” 他的微笑那么浅,那么勉强,我不忍再看,只是闭上眼,深深地呼吸,像一条缺氧的鱼。 房间一下子静得像被寒冰封印一般,每吸入一口空气都能刺得人心生疼。 眼泪在紧闭的眼里终于含不住了,睁开便很快逃逸而出。我看着镜子中的两个人,一样沉默。 “我……” “我……” 同时开口说话了,却又彼此阻住了。他的眼睛深邃如墨黑,看不出悲喜,还是那么谦谦君子:“你,先说。” “我……我想谢谢你。”我哽咽,却不知道说什么好:“那,该你说了……” “我想问你,谢的话……”他脸上多了逗趣的意味,笑容很美,仿佛五月绯红的樱花,眼睛也晶莹闪亮:“那要不要同情一下阿奴家里,那两个没了娘的孩子?” 第五十六章 公主重现 梁王回府之后身体出奇大好,众人皆猜想得到,那多半是因为其掌上明珠回还之喜。绝处逢生加遗珠归还,如此双喜临门,昆明 中庆府到处无不张灯结彩、喜气洋洋。 我精心打扮,身穿粉红色的绣花罗衫,下着珍珠白湖绉裙,前段时间游荡江湖的世俗气丝毫不见。放下发髻重新梳了蒙古姑娘的 辫子头,丝绸般墨色的秀发扭成麻花荡在腰间。再看镜子里,在外沧桑了这么久的自己,身材纤细,蛮腰赢弱,臭屁一点说,那真是 标准的大家闺秀、可爱如天仙,哪还有在昆明混吃混喝的痞子少女样……如此这般刻意改造,只是怕被那腹黑的车力特穆尔看出端倪 ,我才不想以后有人拿“史上第一霸王餐公主”的噱头来炒作。即使,那卤肉味道还真是不错。 外貌上的还原比较容易,难就难在我快三十岁的心理年龄了,还要做出一副十八九岁的少女姿态。左思右想,也难想出当初阿盖 和梁王分别的时候是什么样的脾气?离开亲人这么久的女孩儿要回家了,总是会多一些娇娆和任性的吧?如此一想,还真有个两全齐 美的主意,目光便扎扎实实地落在几个时辰之前,那曾对我有求婚意向的段阿奴身上:“嘻嘻,明天你送我去昆明吧。” 聪明如他,此时却迷惑不解:“可是,有车……” “没有可是,”我笑,略过镜子,看见自己笑得就像倾国倾城的美丽精灵,然后看着他,眼睛和语气一起,变得温暖和坚定:“ 段功,因为我想嫁给你……” 时间好像凝固在这个临行前的夜晚,我们脸上有跳跃的烛光,也洒着奶白色的月光。房外种着高高的杨树,树叶在半空沙沙地响 ,密密麻麻的枝桠,星星在枝桠的缝隙间明亮。 他没有随我一起笑,刀刻一般的轮廓愈发严肃,声音也变得很低很沉:“你干净如一张白纸,我……”话题又绕回先前,段功的 眼睛里,有无奈、有愧疚,还有,情不自禁,他拿起我解下的白玉发簪:“我不希望你感觉委屈,一丝一毫都不要。” “如果这辈子不能和你在一起,”我紧紧将这个桃花眼的坏孩子抱起,踮起脚尖在他耳边轻轻说:“才是我最大的委屈。” 醉过方知酒浓,爱过方知情深。爱上你,没有理由的,很爱很爱。 那个早晨,在阳光相思的光线里,那株桃花开放在尘埃里。有许多感动,悄悄的流进眼睛,又悄悄的流出来。多久的轮回才能有 次心动? 鸡啼,马鸣,他们挥手向我送别,眼里有浅浅的泪。 说好开心和安静地离开,最后谁都没有背弃这个诺言。临行前我留下一张纸和一个小包裹,分别是送给夜的嵌珠婚戒设计图,还 有送给吉子塔娜两口子的戴帽婴孩衣。又要告别能有他们相伴的生活,本以为自己会絮絮叨叨没完没了,真到了出发乐队击缶之时, 我却只有哽咽而已。 我又成了她,蒙古的押不芦花,连走,都要美美的。 接着我笑了,我能感觉到自己的笑容很淡,长长的睫毛轻颤在脸颊,小巧精致的脸庞仿佛透出皎洁的星辉。 美,就是任何时候都要揽水自照。 “丞奉命接迎公主。” “善。” 腹黑的丞相向我行李,刘海旁唯一的眼睛里透出难以掩盖的惊艳。我罗裙轻摆,在踏上马车的一瞬恰到好处地回头,然后指着段 功和他贴身的施宗施秀,动作回复了公主应有的娇蛮:“阿盖欲邀段平章同行,可否?” “诺。”我的他,声音还是那么悦耳,站在风中,纯净美丽得好像天使国度的王子,有种圣洁的气质,桀骜不可亵渎。 自昆明而来那劳师动众的队伍,通体是明黄色的主基调,给战后正在恢复的云南带来一抹特殊的色彩。段功和车力特穆尔骑马走 在前面,两人除几句官腔官气的客套之后,再无多少交流。我不想要任何丫鬟陪同,独自坐在回昆明的马车上,经历过和哈斯那么一 段之后,我心里恐惧并排斥与陌生的女孩结成主仆关系。退一万步讲,我有的是自我生活的能力,并不需要高高在上地去使唤谁。 三分春色,二分尘土,一分流水。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前方的路再长再蜿蜒,只要确定你在我的前方,我就永远 不会迷路。 回还的路是漫长的,我把大半时间用在回忆我们的相识相知,安静惬意。没想到阿盖公主人气还不少,一进昆明城,百姓们竟自 发夹道欢迎。我自个儿在马车里笑得那叫一个得意,直到一年后在张希矫前自夸后才知道,那时人们都想见一见传说中的蒙古第一美 女,未果,而回。当然,那是后话了。 九龙湖上,是梁王在昆明居住的中庆府,下车后再次看见他那酷似老爸的脸庞,还是止不住引得我湿了双眼。没等队伍停下,我便匆匆跳下,几个快步走近,提袂而跪,三个响头落地,方才缓缓抬起泪脸:“父王,女儿回来了……” 梁王沉静威严的面庞再也忍不住,一些晶莹在他慈祥的双眼里闪着光。他颤巍巍地将我扶起,手臂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女儿 ……我的押不芦花……” 如此父女重聚的场景,像刀子一般剜着我的心,竟是止不住地抽泣。身后队伍众人皆纷纷下马下跪,梁王闻声抬眼扫视,偏偏在段功所在的位置停下,我回转,连忙拉着他走近:“父王,这位就是几日前出师相助的大理总管,段功段平章。” 梁王有是一波激动袭来,连忙迎上,嘴中一直“请起请起”,一副又感恩又喜欢的样子。我在心里偷笑,段功不使坏时那种乖乖优等生的样子,谁家爹爹看了都会喜欢呢。他翩翩而起,英俊无匹五官仿佛是用大理石雕刻出来的,他温润一拜:“小臣见过梁王,有礼了。” “段平章仪表堂堂,竟屡建奇功,乃是人中龙凤啊!”一位美艳妇人脸上堆满笑容,亦迎上前来,举手投足尽显丝丝妩媚,勾魂慑魄得紧。我诧异地抬起头,正对她精致的梅花妆。阿盖的母亲不是已经去世了么,我和她,不相像啊!她继续笑,我看看她,又看看一旁的父王。果然,他拉起我的手,放在妇人手心:“阿盖,快见过姣王妃。” 我大骇,哪有这么年轻的小妈!“自家人不多礼了,”倒是她缓缓地眨着眼睛,桃红色的眼影确实艳丽,从身后拉出一个大概四、五岁的小男孩:“多拉,快来认认公主姐姐……” 那小鬼一点不怕生,从王妃身后跳出,一直对我做鬼脸。哼,这样的臭孩子我见得多了,以后再来治你!我往她们后面瞅着,若是再有其他婴孩,是不是会叫“A梦”?心里正想得发笑,多拉突然从袖子里掏出一条青绿的小蛇甩在我眼前,我不禁大叫,顿失淑女风范,一个大跨步跳到段功身后,抓着他的双臂那叫一个紧,那叫一个放不下。 三秒钟后,我当场石化,原因是作为皇帝封赐的公主,我突然发现自己的行为在这古代已经太过OVER。四周N双眼睛看着,包括藩王、王妃、宰相,和众多士兵、仪仗队……大半分钟过去,愣是没一个人说话,我设身处地地想过,他们是不是觉得这公主长期奔放,已经找不到矜持的方向? 我斜眼偷看段功,同样不说话,同样石化的表情,不过我赌一两银子,那里面还是有一丝得意在的。我再看那小鬼已经把手里的东西收好了,自己这才从段功身后逃出来,装没事人一样,手舞足蹈冲那小孩瞎嚷嚷,这才让尴尬的气氛得以缓解。梁王果然与我还是有些父女的默契,很快也跟上缓解的节奏,威严不失而亲切,真诚地双手握起段功长长的手指,对车力特穆尔道:“丞相。” “在。”我猛然发现被漠视了短暂时间的车力特穆尔,眉眼间竟然有些凝固。 “大肆操办,”梁王转身,对我慈爱而温暖地笑了:“为迎我儿和恩人,大宴全城!”   第五十七章 归来猎去 自由惯了的我,就这么被迫猫在富丽堂皇的中庆府,还真有种深闺宅女的感觉。 好在梁王的愉悦心情藏都藏不住,那头遣人操办宴请全昆明城的流水席,这头把我宠得那叫一个有求必应,和段功相处得可是喜 笑颜开得很——据说两人相当投机,聊天再久也不嫌多,曾经掌灯剪烛到天明对,君臣融融和乐其间。对,是君臣,也是进了中庆府 我才看出来,敢情自己的爹,真能算云南的皇上。 嫌闷的时候也可以这样安慰自己,没有得公主病,也能享公主命——该知足了! 心情好自然胃口就好,梁王吃过我胡乱做的羊肉披萨,大呼过瘾,人也仿佛一下子年轻了许多。那种喜上眉梢的样子,让我不止 一次把他看错是远在千百年后的老爸。一个人的时候,我常常猜想,会不会梁王就是我老爸的前世?要不然,这个世界上怎么还会有 人这么宠爱和娇惯我,溺爱得那么真实,那么心甘情愿。就像在一个大清早,他会像个老小孩一般,很激动地跑来问睡得迷迷糊糊的 我:“阿盖啊,十五那天父王设宴,你想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呢?” 我对他出奇地没有隔阂感,伸个懒腰后,实事求是道:“父王不用了,昨天王妃就送来好几套……”然后对衣架的位置努努嘴, 梁王立刻顺势看去,没想到一件没挂好的袍子刚好掉落,我连忙补上一句:“看吧,穿的再好,一砖撂倒。” 梁王顿时有些失落,脸上的表情纹平了又现,见我没像其他女孩那样生活好了就开始讲吃讲穿,便很可爱地联想到自己的宝贝女 儿是不是精神食粮跟不上,又兴致勃勃地问道:“过去你最喜欢打猎,父王几年前曾在西山建了个小林场,当时就想着,若是我的阿 盖见了,一定喜欢。” 这么一说我还真来了点兴趣:“那上次阿盖和父王说过的萨仁,接来没有?” “来了来了,”梁王看我眼睛都冒光,自己也跟着冒了起来:“就在快马的马车上,明天就能到了。” 呃……让马坐马车,真有点内啥。心里虽然觉得怪怪的,还是迟疑地点点头,想到他们,心里还是有些不放心:“父王,您真的 不会怪罪他们?” “嗯。”梁王颔首,面色似乎沉了不少。 我心里怕怕的,也不再拐弯抹角了,一次问得落井下石:“阿盖以为……欺君乃是死罪,父王以后会不会背着阿盖又处罚他们… …” “傻丫头,”梁王就是怕见到我这副怯生生的小样子,由晴转阴,伸手刮了刮我的鼻子:“你能回到父王身边,父王已经无所求 了,过去的一切,当是既往不咎。” “包括,夜?”我的语气还是那么轻微,猜得到这件事是他们的心病,毕竟,曾经有恩,又彼此那么信任过。 梁王深吸一口气,慢慢把头转过窗外:“包括,夜。” 说完他便笑了,“哈哈哈”的,声音洒脱又混沌。梁王重新回头转向我笑着,失落的眸光却依然若隐若现。一时间,我非常为刚 才转换的话题而后悔,只得也跟着假笑,顺带无话找话:“打猎好是好,女儿家老在山野里混总是不安全,不如……” “有丞相相随,父王才会放心嘛。” 我想哭的心都有,父女的默契上哪儿去了,:“人家觉得段功的武艺似乎更好些吧……” “哈哈哈哈……”梁王仰面而笑,扬长而去:“明日就请段平章随我的阿盖一同去!” 我咬着嘴唇,笑得很甜。 在西苑的阿奴,我觉得很幸福,那么,你呢? 和段功在中庆府的这几天,就像回到了学生时代的青涩,那种背着家长开展的地下恋情尤为刺激。他毕竟是客人的身份,万事多 有顾及,不像我,恃宠而骄,就像是积蓄了太多感情,一下子要拼命涌泻。被我强迫送信的施宗、施秀两兄弟,肯定没见过如我这般倒追男子的公主。我们邀约在府院的某地“偶遇”,如所有的古代爱情故事那样,在我的安排下多了拾手绢、私定终身的桥段。段阿奴对我的任性而为从不拒绝,每次的微笑都那么温暖,一句“依你”清冽,比任何情话都甜。 恋爱中的女子,都是那么容易不知不觉地笑吧?我从床榻上跳下,连忙提起毛笔又给他写了一封情书—— “就请记得我每一个低头或垂目的瞬间, 那是我藏起来的,极易泄露又羞于启齿的秘密。 就请记得有一个影子陪你走过一段不长的路,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那些历尽生死的感情,段功,只有你会懂。 就这么又晃悠了一天,因为睡得早,第二天很早就醒了,起床完毕刚准备坐下,就听见门外有了熟悉的响鼻声。我心里大喜,连忙推开门,萨仁在小院里颇不耐烦甩头,地扯着施秀手里的缰绳。施宗站在较远的地方,洁白的裤子上明显有马蹄大的污迹,他嘟着个嘴:“奇怪,这马都不听人言说的,到了却不进厩,偏偏往这儿走……” 我听得更是感动了,紧紧搂住萨仁洁白的长脖子:“萨仁兄,想我了,是不是……” 骑萨仁,没错;有段阿奴,也没错;错就错在,梁王最后还是让腹黑的丞相与我们一起去了,好好的约会多了不止一个灯泡,不 多不少的队伍总让我觉得别扭。再看林场的地图,去西山走的是另一条路,连华亭寺院门的影子都看不到,又未免让我有些失落。原本想借求签之名混进去一趟,看望一下师傅和众多师兄弟的,现在却……哎,也不知道他老人家过得好不好,有没有想念那个会做咸焗花生的笨徒弟? 萨仁突然停了步子,我正想夜不是说过它的马蛊已经祛除了么,车力特穆尔嗖的跳下马,立于我前,尔后半膝下跪:“林场打猎,就在此处。” 我这才回过神来,环视四周,树林密布,确实有打猎场景的感觉。只是……我还真没有打过猎,现在又如何进行呢?侧身回转,段功骑在高高的黑马之上,对我轻轻点头,嘴角扬起了笑。像一颗定心丸,来自那个冥冥中注定的人。总有希望,是留给千山万水后的平淡;总有希望,是留给历经沧桑的幸福。 我也笑,一挥手中的弓,对他们说:“大家开始吧!先猎到鹿的为胜!” 忽而鼓声四起,士兵们以此唤起动物们的警惕,使得捕猎更加精彩。我并没有猎杀小动物的心思,只和萨仁一齐在风中跑得自在,好多好多记忆漾出心头,那些不想去想起的,不幸也掺杂进去。心有些疼痛的感觉,我俯身让自己离萨仁很近很近,对它说:“奔驰吧,你我都有太多,无可奈何。” 马儿一直飞驰,我终于不再害怕骑马,而这,还是我么?我脸上多了自嘲的笑,在西边一棵野生杏树前停了脚,左右环视一丝声音都没有。奇怪,不是和段功约好在这林场唯一的杏树边相见么?怎么还没他的影子?难不成……迷路了? 不会不会,这个全能的家伙厉害得紧,他要是迷路,老鼠也能捉猫了。自己这么安慰自己,心里还是莫名其妙涌出交杂的不安感觉——都半个时辰过去了,我的段阿奴,不会失约的啊…… “报……”施宗的一声喧哗挤走森林的静谧,我陡然一惊,心里砰砰乱跳,不由驾马向他的方向走近,忙问:“何事?” 一向沉稳的哥哥施宗今日却多了几许慌张,跑得满头是汗,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道:“主公,主公他……” 我心里一急,眼泪立刻蒙满视线,嘴上没有好气,依旧逞强:“快说!段功怎么了?!” 施宗砰然跪下,膝盖扬起山林的土灰:“主公他……坠马了……” 第五十八章 蹊跷坠马 “你家主公好端端的……如何会坠马呢?”话一出口,是在问施宗,又像是在问自己。 施宗跪在地上,头垂得老低老低:“也不知为何,主公的马惊了,不听控制地疯跑起来,还专往刺树枝桠……最后车力特穆尔丞相打伤了马,才停下了,可是主公的脚也……” “段功的脚受伤了?”我把缰绳握得紧紧的,勒得手心发红发疼,语气几乎成了哭腔:“那时候,你们兄弟俩去哪儿了?杨先生说……你们是能让他放心的高手啊……” 施宗从未曾想过特立如我,却会这般委屈发抖地说话,他惶恐不安地看着我,嘴里就像含了一串冰糖葫芦,呜呜啦啦半天没说出什么来。淡定,淡定,我的眉毛不由自主的拧在一起,怎么也舒张不开。大口呼吸着,尽力抑制自己急躁或者悲伤的情绪,只是叫住他:“快,他在哪儿,先带我去……” 一路上,我目瞪口呆,只觉得自己空荡荡的,四周疏疏密密的风像无情的箭,扎进我的心窝里。第六感明明告诉我事有蹊跷,心绷得紧紧的,却又如何也想不透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许是只有见到段功之后才能揭晓。可是偏偏我和施宗赶到的时候,却只有几个小蒙古兵拄在那匹满脚是血的黑马边,没等我问,便匆匆下跪:“公主,段平章伤势严重,丞相已经让车马送平章先回府了,叫小的们在这儿等公主……” 我用最后的冷静点头,瞟了一眼躺在地上哀鸣的黑马,那一地猩红的血,究竟是它的,还是……我脑子开始天旋地转,只觉得那 颗忐忑不安的心越跳越快,再不敢往下想了。我轻拉缰绳,转身看着施宗,眼神只有空洞,淡淡道:“施宗一直陪着段功,是么?” “是。” “那,我们也赶快回府吧……”我闭上眼,似乎阳光压得睫毛太沉重。 萨仁带着我向家的方向跑着,哒哒的马蹄踩在心上好痛。搁浅的阳光显得有点庸懒,影子也跟着迷离模糊,那个所谓的公主,再也没有了从前的骄傲。 如果我被梁王给的物质享受妥协,不再追求外出的自由;如果我没有答应出来打猎,如果我从未任性地让他陪我一起……那么,他断不会出这样的意外……当我终于看到赫然入目的“中庆府”牌匾,那一刻为自己流下两滴泪——一滴,未落,风干在眼角,粘染一心悲伤;一滴,咽进肚子,不声不响。 我愿意为你忍受坚强。 第一次主动唤来丫头前面带路,左拐右拐过了人工湖,终于来到一扇门前。段功真的是在这儿么?我和施宗相视而疑,又不得不再问那小丫头:“段平章的客房不是在西边么?这里……好像是父王所居的……” 话才说了一半,门突然打开,吓了我们一条。车力特穆尔阴森森地探出半张脸,连原有的礼节都不曾行,只是微微侧身,低声道:“公主请。” 我不曾多想,举步而入,才一进门就看见施秀立于一旁对我做了一个“嘘”的噤声手势,我点点头,他又冲我们指了指房间里面月门里的小间。我顺着望过去,又不得轻手轻脚走近几步,这才大吃一惊——那是多么一副有爱的画面啊:斜靠在床上闭眼紧皱眉头的,是段功没错……可背对我们,坐在床旁椅凳上那穿着明黄衣袍,正为段功专心治疗脚伤的,难道真是梁王,我的父王么?! 揉瑟完眼睛才发现不是幻觉,我踮起脚尖,轻轻走到段功的床前,不小心踢倒一只他的靴子。那明明是为了方便骑马,特意选的白鹿皮靴啊……我心里一揪,没想到这小小的动静,一下子惊动两个人。梁王对我点了一下头,像是要我安心,自己的手上却一直裹绕着药膏和纱布;段功整个额头都布满汗水,连眼皮似乎变得好重好重,美丽的眼睛睁开,看见惊慌的我,却满含欣慰淡开眉头笑了。 “段某何德何能,梁王和公主如此,真是折煞段某了。” 梁王雍稳一笑:“段平章对小王有救命之恩,更是救云南百姓于水火的大英雄,今日在小王的林场……哎,”他说着,滕出一只手招我过来:“阿盖,快给段平章陪不是。” “切莫切莫……”段功摆着手,礼貌地笑起来:“是小人失误,与公主有何干?” 我好想也认真微笑,回应他的安慰,苦扯出的笑容却干巴巴得要死。连忙背过脸去,对梁王福了个身,虽然不存在吵不吵的问题 ,可还是刻意低哑着悄声问道:“父王,段平章的伤,严重么?” 段功用手将身体稍微撑直了些,冲我轻轻摇头,我不自觉地撅起嘴,又固执地只看梁王。这才发现他的额头什么时候已经有了沟 壑,愁闷的表情纹隐藏在认真的脸庞下:“用脚尖踩马镫,脚跟尽量往下……段平章如此,已是把伤害降到最低程度,哎,拇指中的 骨,却已然还是断了……” “断了?!”我跪坐在床边的脚塌上,细细地看着白纱后若隐若现的一点殷红,不由胡乱猜想着事情发生时究竟会是怎样的状景 ——段阿奴武功那么高强……他比夜、比张希矫都厉害,他曾经神不知鬼不觉混进红巾军队伍里,他曾亲自领兵作战,将侵略者赶出 云南……那他,怎么会被一匹马伤成这样呢?又怎么可能在发现马受惊却无法全身而退呢?……是他,肯定是他!我幽幽转身,无声 无息地看着月门外,那傲然立于施宗施秀之间的车力特穆尔,眼底被透过窗棱的阳光映照出令人心惊的阴冷。 梁王既能如此对段功,为什么会猜不到这一切很有可能是自己的丞相所为呢?不,他心里一定也有答案,不然为何今日如此少言寡语呢……到底唱的哪出戏?到底要忽悠我多久?我恨恨看着车力特穆尔,只感觉心里冒出一股无名火,一直向上蔓延,成了眼中燃着的无法遏制的怒火,恨得牙根直发麻。 “公主……”段功的声音突然在身后响起,如山泉一般清透:“可否有劳公主开启一下东面的窗呢?” 他是看出了我心里的窝火,语气舒展而恬淡,继续请求道:“今日没有风,闷热闷热的……” 我怎会拒绝你呢?伸手一推,用木栏将窗户抵好。转过身,鼻子很酸,我感到自己的眼睛似乎在向外冒水。朦胧间,段功白衣黑发,嘴唇也浮着闷闷的白。他一直用浅浅的笑支撑着我,即使这般受伤着——衣和发都飘飘逸逸,不扎不束,微微飘拂,衬着悬在半空中的身影…… 稍尔,梁王起身,段功立即直坐,两人客套互拜。梁王踱于桌台前,饮茶一口,言:“药已经上好,乃用蒙古治疗骨伤的黑羽断续药引,层叠包裹而至。还请段平章一个月内勿沾水,三个月内勿过动。”说完,他放下衣袖,又看了看站在一旁很久都默不做声的我:“这段时间请在府上静养,女儿啊……段平章是救过爹爹之命的人,你可要照顾好他……” 我猛然觉得脸热得可以去当熨斗,头是点了,心里一直责怪这个不懂“事”的父王——房间还这么多人呢,他老人家还故意这么说,真是语不惊人死不“羞”! 第五十九章 郁郁心结 自从那日从段功养伤的新别院出来,我打心底里愿意叫梁王为父王——未曾料想到在这个世界和自己血缘最亲的人,那个一方为 王的老爷子,竟能屈尊如此……心里最柔软的地方被触动到了,只想静静走着历史给我的路,用心去爱这个世界的父亲,为阿盖,也 为自己。 我有事没事常去陪父王,即使政务繁身,即使王妃和多拉因此更增了许多不待见我的迹象。我也把脸皮的厚度加到极限,因为毕 竟是我的爹,况且,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还能有多久。 另一方面,没有丫头在旁边忽悠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自由自在,父王通情达理,在中庆府范围之内给了我最大限度的宽容。段功 筋骨不是传说中的“奇佳”,就是传说中的“极倔”。七天刚过,他就已经衣着随意、表情自然地在四方的小院落里打起了太极。我 很俗气地双手掩嘴,如《小时代》里的丑角一般高呼:“死段功,你让我受到了惊吓!” 段功应声回望,眼睛里流淌着温暖的太阳,微笑着想向我挪步,我连忙放下手中的东西走过他身边,嘴里却还唠叨着:“平章啊 王爷啊,都这个样子了,还打拳,耍帅不要成本的么?” 他把一部分重心担在我胳膊上,姿势还蛮生分,疑惑道:“打拳?” 我斜瞟他一眼:“哟哟,段平章的太极打得那叫一个行云流水呢!” “我想动动身子,怎料右足重得实在难挪动。入了你的眼,却成了太极了”他笑,又有些黯然:“见你来了,本想走过迎你,却是枉然。” “一点都不枉然,就像世界上有很多盲人,虽然眸子虽然看不见世俗万物,却能穿透人心。”我摇摇头,扶他在一旁的石凳子上坐下,笑得两颊生梨窝:“你有了走过来的心,我感觉到你走过来了,离我的心,越来越近。” “痴儿,”他用指尖触到我微醺般的脸,自己却像想起了什么,眉头微微蹙了起来:“该是男子走近的,一个小姑娘,哪有这么主动的。” 我伸过手去,学着他过去还是大胡子身份那时的动作,用拇指和食指一张,舒开了他的眉:“有个坏人换着样子来过我生命太多次,所以,这次换我走向你……” 第一次试着把头靠在他宽厚的肩膀,段功伸开长长的臂膀环住娇小的人儿。我闭上眼睛,悄声微笑,这个大男人不再青涩了,他更会懂得接受和珍惜。 树叶在高高的树枝上轻摇,天空在树叶的间隙中蔚蓝如洗。 “换着样子……”他低声反复念着这四个字,又轻轻头,语气有些自嘲般的笑:“呵呵,却连我自己都不清楚。” 我不解,只争辩道:“或许只是因为你一贯的热情善良和你偶尔一闪的冷漠无情,我才会迷恋上你。” “嗯。”他淡淡地,语气没有一丝别扭,平静得像在说一个陌生不可及的东西:“金指环的故事,我听说过。” 心里泛起痛:“如何要提起?” 他笑得有些轻蔑:“果然从未忘记。” 我心里一震,脑袋从他身体上迅速弹开,再看他,却还是一副没事人的样子。如果,他有一点点在乎,一点点吃醋的表情,该有多好。他亲手勾起我不忍忆起的东西,看着他纤长的手指,我只觉得上面沾染了太多太多血……我的眼睛被泪水涨了起来,只感觉自己有种压抑太久的委屈,在浑身上下肆意蔓延,气得连身体都因喘息而颤抖:“我如何会一心一意想要嫁你?我何曾未想过,你远在大理的一双儿女会不会据我于千里之外?你如此说,难道觉得我所有的委曲求全都是骗你,还是,都那么可笑?” 他那双桃花眼里闪过几丝慌乱:“我从未这样说……” “你心里就是这般说的!”我狠狠站起身来:“人难道不能有过去么?你说我私定终身过,你自己呢!你还‘实定终身’过呢!若是你觉得我在你心里是有瑕疵了,那么——” 我无良地甩下那个右脚动不了的瘸子:“永别!” 一转身,眼泪滑落,我所有的强势只放在防备的面具前,心里的感觉只有自己能懂。回避却逃避不了的过去,只会是我们之间越来越深的沟壑。我离开别院,一直再没去过,只命施宗施秀兄弟悉心照顾他,语气淡漠得只像宅子的主人。父王不解,只当我是小孩子脾气,介于王妃的芥蒂,并没有在这件事上多过问我。 段功,你在我心里,打了死结。 也许我对他的爱,就是在那一转身的眼泪…… 廿六日,取“二六即双顺”之意,贺中庆府双喜临门,父王在昆明设了空前大的流水席,大宴天下。是夜,中庆府中灯火通明,亮如白昼,乐声喧天,歌舞升平。我也是在这里才了解到云南流水席的风俗,看着家丁们在府院门外搭了台子,鸡鸭鱼肉流水价一样送上来,客人吃完一拨,抹抹嘴又换一拨,着实能感染到主人家的心情,皆大欢喜。 府外招待的是来往的百姓,各地商贾官员,于理还是入府上座。我心里甚是不喜欢这样以身份划分待遇的做法,www.sxcnw.org.只是避着里面他们庆的大功臣段某,自己出到门外迎宾。不知为何战后恢复能如此之快,长长的宴席上酒菜丰富一样不少,大家笑容满面吃得不亦乐乎。我丝毫不听妖艳王妃的话,她总莫名其妙给我奇皇后影子的错觉。哼,我就是我,抛头露面又有何妨?里面朝廷中人的尔虞我诈,哪有老百姓真诚的灿烂笑容好看?他们携儿带女,有老有小,抱拳一拜道声“恭喜”,我亦福身答句“谢金口”,一切既自然又书信。我明白,这里的人们,尤其喜欢讨口彩的。 我在通红的大门外笑得像朵米花糖似的,身后突然跑来一个小家丁,个子矮矮的有些眼熟,他唤声“公主”之后,半膝下跪:“贵宾到来,大王有请公主与宴同喜。” 好好的又中止了,我心里像被泼了冷水一般,嘟哝道:“贵宾?什么贵宾?还贵宾犬呢?要我去做什么?” 小家丁显然不知道贵宾犬为何物,正二八经答道:“乃是云南赫赫有名的首富,青程青老爷,这次大王摆宴用的花费,好大一部分都是青家筹的,所有……” “哦?”我就说父王好端端的怎么会干涉我,原来是拿人手短,吃人嘴短。我心理鄙视着,自己这样的苦命孩子是从不与奸商为伍的,又不以为然地问道:“原来是鼎鼎大名的‘倾城老爷’啊!嗯嗯,对了,本公主曾听说他好像还有个得宠的小女儿,叫什么青缨如的,来了没有?” “青小姐……”小家丁眨巴着眼睛思索片刻,连忙点头:“来了来了,青小姐穿的可是绿色的衣服。” “嗯。”我走开几步,轻轻抚摸头顶的白玉簪子和颈上悬挂的金银指环,看见湖面上的自己,眼底渐渐沉积出一种奇异的神情。 “大好!”无需要人在前方带路,我笑着转身而行,衣袂飘飘如也。 小青,且看白蛇如何与之纠缠。 给读者的话: 终于系统恢复得能看到大家的评论啦^-^晶淼也可以继续和各位童鞋交流喔!请大家不要吝啬拇指下的字啦,多给偶留言,谢谢~~ 第六十章 霓裳羽衣 这次父王的大宴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要庆祝阿盖公主也就是我的回归,可其实明眼人都知道,虽说云南地理位置实在能算是“山 高皇帝远”,但多少总对三年前朝廷方面的“探查”和“阻挠”心有余悸。于是对外宣称此大宴,仅为庆贺英雄凯旋之庆功宴。主人 宾客把酒言欢,桌上摆满美酒佳肴,只为招待段功这位大功臣。 一路往回走,我才算真正见识到古代“明星效应”带来的影响,真不比现代那些哈这儿哈那儿的粉丝来得弱。流水席上伸长脖子 一干百姓暂且不算,单说中庆府府中一干内眷,只听说今日是为击退大夏明玉珍的英雄段功庆功,个个都好奇着要看看这一位英雄究 竟生得何等模样,早早便守在屏风后面等着看这位英雄的真面目。那阵容、那场面,真不比我坐着明黄色马车回昆明时来得弱,还大 有愈增愈烈之势。我一边用自以为犀利的眼睛,扫杀着躲在柱子后面涂脂抹粉的无知小丫头们,一边窝着一肚子的气——哼,段功住 我家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难道欺我是新来的,要跟我抢? 老虎不发威,你们当我是hello kitty! 想到这里,我绕路回了一趟自己住的小院,脱下淡雅朴素的碎花裙,换上父王命人特地为我赶工的霓裳羽衣。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冠步摇冠,佩珠睽洛,著五色羽服,珠围翠绕,蝉纱薄饰,如仙女临凡。俺可是能够起死回生的美丽仙草,是堪称蒙古第一的美女 。俺有这两个时代的头脑,更有着蒙古女孩特有的鲜红的脸蛋,浓浓的眉睫,健美的身体,和汉族女孩特有的窈窕的身段,灵活的大 眼睛,甜美的嘴唇……我就这么自夸就这么美死我吧,我看你们要怎么和我比! 还有,这是一个观念各趋极端的时代,惊风骇浪的奇装异服,与古板刻薄的礼仪制服兼收并蓄,服饰文化永远是时代变迁的缩影 。那位虽生得几分姿色的,只会穿绿色衣服的以骗人为乐的青小姐,倒不如多看看我烙印着新旧观念和东西文化剧烈碰撞的专用舞衣 。 女人啊,女人。 女人就是这么不争气地为自恋与自卑之间的细微界线,为不同的男人引发同样无聊的战争。 我缓缓步入厅堂,自然引来一阵啧啧之声,押不芦花的样貌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大方得体地行礼过后,我有些迫不及待地抬眼 看看那个被我心底念过多少次的人——他还是那么清秀俊朗,只是,似乎消瘦了好多,却依然精神烁烁。我如普通女眷第一次见到他 般细细看他,段功的桃花眼总带着一种善意的微笑,可偶一抬头,偶一回顾, 又放出一种凌励的光,似乎能穿透人的灵魂,一直看 到你的内心深处;他显得有些疲惫, 有些寂寞,但总掩不住那种勃勃英气。 我轻轻叹气,无声的那种,却单单落入了青缨如狡黠的眼。她偏偏没如我想象中那么俗气,淡绿色素装,裙角绣着展翅欲飞的淡 蓝色蝴蝶,外披一层白色轻纱。她很聪明地在一时间微笑起来,起身对我还了礼,便落落大方道:“梨涡杏眼桃花面,阿盖公主果然 绝美盖世。” 身为当朝皇帝赐封的公主,气质当然不能输于她,我客套地同她卖弄起文字上的大刀:“绿水荡漾晚莺啼,云淡湖堤若烟生,久闻青小姐机敏聪颖,今日一见竟如此清新脱俗,幸会幸会。” 女人间的互相恭维是一剂猛药,不是药到病除就是药死翘翘。席间上下能听出来的,显然不知道我和小青想上演的会是那一种,皆屏住呼吸不做声响。特别是她那不争气的倾城老爸,居然没一点儿首富的爆发样,骨痩嶙峋一无所觉般只有缄默。莫说父王与段功坐在一起,那靠权力扶植的威势总抵不了他那与生俱来的威势。不过比起某人的老爸,俺们老爸比较有思想无代沟,与王妃相视而笑后,很无痕地插断我们先前的语锋,和蔼可亲又不失威严道:“女儿如此盛装,真是若天仙下凡,几年前在宫中习得的舞蹈可是忘了?” 父王语气里有种在外人面前责罚我的东西,但抹不开满脸娇惯宠溺地笑,最让我诧异的是,连平时不与我说半句的王妃也一齐笑得那么花枝乱颤,着实雷人。我在须臾间左思右想,又在脑中回放几式即将遗忘的步法,既而微笑颔首:“诺,为了代表云南各族人民对大英雄的感谢,阿盖愿边歌边舞,献丑一曲。” 我故意用露骨炙热的目光凝视端坐其上、极少说话的段功,顺便观察一下有了阿祥的青小姐有没有嫉妒的趋势。答案很让人扫兴,结果是人家根本不在乎。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观察我发现,段功再怎么变,作为大理王爷总管的身份时,脸皮总会薄上不少。这不,被我盯多了表情也有些不自在,明明无话找话还依然那么温文有礼:“公主愿歌?段某荣幸之至。不知公主将歌唱何曲?” 好在这话问得刚和我意,我笑颜如花,用指尖触碰一下颈上之物,方道:“阿盖曾写诗一首,歌曰《金指环》也。” 哼,和你冷战这么就,我也不是个吃素的主。知晓你的软肋就是嫉妒,嫉妒着几年下来我身上一直揣带的物件,和它的主人,我就偏偏绞尽脑汁作诗为它,看你耐我何? 思索间,乐师制备完毕,我跳舞所需踏节的盘和鼓都已经摆好。我轻轻向来宾席上座点头示意,便从容而舞,形舒意广。这舞我前后练过不下十次,印象一直深刻得奇。自信心极度膨胀的心遨游在无垠的太空,自由地远思长想。开始的动作,像是俯身,又像是仰望;像是来、又像是往。是那样的雍容不迫,又是那么不已的惆怅,实难用语言来形象。接着舞下去,像是飞翔,又像步行;像是辣立,又像斜倾。不经意的动作也决不失法度,手眼身法都应着鼓声。纤细的罗衣从风飘舞,缭绕的长袖左右交横。络绎不绝的姿态飞舞散开,曲折的身段手脚合并。 我知道,没有一个人不为之而折服,更何况,还有杀手锏在后面呢! 稍尔我静静坠落,如樱花般凄美盘旋坐于地面,乐师的管弦也截然而止,只剩下类似hip-hop节奏的鼓点还在进行。不错,这就是我此次的最大创新——元代说唱,公主rapper,抢不到眼球才是怪异! 一曲《金指环》被我说唱得颇有中国风的别致味道:“将星挺生扶宝阙,宝阙金枝接玉叶,灵辉彻南北东西,皓皓中天光映月。玉文金印大如斗,犹唐贵主结配偶,父王永寿同碧鸡,豪杰长作擎天手。” 轻步曼舞像燕子伏巢、疾飞高翔像鹊鸟夜惊。美丽的舞姿闲婉柔靡,机敏的迅飞体轻如风。口中诗词如玉珠落盘,铿锵节奏鼓舞人心,志在高山表现峨峨之势,意在流水舞出荡荡之情。 曲毕舞终,满堂无不掌声雷动,阿盖公主再次名满昆明城。 后人也因押不芦花这日之表现而赞美不已,纷纷曰由此可见我歌舞文学才华和歌舞造诣之深。 那原本还暗暗有些清高的小青,也显然输得心服口服,自斟美酒敬于我,聊表歉意。我达到目的,亦不是个小肚鸡肠之人,大方仰头而饮,乘兴而歌。孰料这里的美酒不同别处,后劲大得离谱,小小一杯已经兴奋得让我当着全府上下唱起了《发如雪》。偏偏我的酒品差得离奇,我只有百分之三十的理智目睹我百分之七十的奔放着,已然斜靠在大英雄的桌前,反复重复着那句古代闺中女子听了都该脸红的—— “我用无悔,刻永世爱你的碑……” “倾城老爷”找到马屁的台阶,话突然多了起来,笑眯眯地俯身向父王一拜:“既然公主对段英雄如此喜欢,不如……” “不可通婚,”自始至终一言不发,如坐在黑暗之中的丞相车力特穆尔,这时突然起身,冷冷道:“主上,请三思。” 第六十一章 二次求婚 第四卷 月 作为黑夜的匕首, 月刺伤了落日的太阳 瞬时,星星低声歌唱 千年的轮回和诉说, 写在了传奇的反面 一杯淡茶,一轮清月,浅浅影子。 此话一出,显而易见,众宾客好端端的心情就被这厮捣坏。我也突然酒醒,像被人从头浇了一洗脚盆的冷水,看车力特穆尔的眼 神从不解再次转为愤恨。 “父王不好意思,我插句话,”我面上对父王的方向浅浅一笑,很有大家闺秀的风范,心里咬牙切齿,笃定这人的行为必定就是 传统小说套路里面作梗的小人,鄙视之鄙视之:“丞相所言为何?高丽和我朝还通婚来着,这里怎么就不可通婚了?”我几步走近车 力特穆尔,他刘海下藏着的那只瞎眼显得尤为无情恐怖,看得我说话突然有点颤抖:“嗯……你倒是说说看。” 他丝毫不忌惮我以身份悬殊的咄咄相逼,实际上,以他掌握的权力,也大可不必理我。此刻,他依然保持着丞相的姿态,走出席 间几步,愈发正色道:“想我大元朝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适千里者如在户庭,之万里者如出邻家,疆域远逾 汉唐。而对于立功不过几日的,弹丸之地小首领,怎可以一国公主下嫁之?” 那“倾城老爷”立场的坚定程度实在不怎么样,许是因为自己资助了几个钱,这时又十分在理地边点头边捋胡子,嘴里镇定道: “丞相所言有理。” 小青一副看不下去的尴尬表情,手藏在桌下用力拉拉“倾城老爷”的衣角,嘴形不动地低声喊了“爹爹”。 谁让自己大半个月前已经选择回来继续当公主,现在车力特穆尔偏偏就把婚姻结合在国家政治上,我实在无话可说。充满希望把 视线落回到平时娇纵我的父王上,沉稳的脸上一丝表情都没有;俏丽的王妃端坐在一旁,轻轻冲我摇了摇头。此刻我才真正明白夜说 过的话,“不是所有丞相,都能肆意左右藩王的决定……” 我不知道他们之间有着什么样的牵制,我也不知道他出于何种目的屡次在我和段功之间搞鬼……我只是非常肯定,这个曾被我画 像的腹黑丞相,正在一步一步破坏我应得的幸福。我气红了眼圈,贝齿轻咬的嘴唇止不住的发抖。余光间,一道青色的影子慢慢出现 ,我连忙转过去,只见段功正努力用单手支撑着桌子缓缓站起,丝毫无恃功而傲或是因为官职等级而缩曲的感觉。几年之后,他告诉 我,之所以那时能如此不卑不亢,是因为他那时好想对无助的我说:你跟任何人都是平等的,而且不要太在意别人的看法,以免给自 己带上不必要的精神枷锁。 “丞相,此言差矣。”短短几字,声音清透如月夜竹叶上的露水。不着盔甲的段功就是如此风度翩翩、温文尔雅,他谦谦君子的 样子一时间感动得我几乎哭泣。他强忍足痛站立,不输礼节,对丞相车力特穆尔深深一拜,曰:“据段某所知,朝廷尚无一项法令用 以禁止蒙族与他族通婚。再者,大理地区是云南最早的文化发祥地,丞相所言与梁王之上,岂不是自相矛盾了?” 爱情这玩意,不仅仅能够让顶天立地的男儿的霸道化作绕指柔,同样也能够融化女人心中的冰山。眼前朦胧的雾气里,摇曳着段 功温和的笑容,我看得却是有些痴了,嘴里不禁叫出声来:“阿奴……” “丞相有心了。”父王终于启颜,说了句公道话:“不过,女儿从小就聪慧,母妃也去世得早,如今已然有了自己所想……嗯, 依本王所见,”父王轻轻一顿,威严正色地环视了在场众人,方继续言道:“公主年纪还小,此事,就暂且先放一放,日后不管公主 垂眸于何人,就按公主说的做。” “谢父王。”我怕那腹黑男还有什么要“可是”,连忙跪下谢恩,断了他辩驳的机会。 父王和蔼地与王妃对视而笑,这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己不是那么讨厌妖艳的王妃了,即使她总有奇皇后的感觉,即使她生了一个极 讨厌的儿子多拉。 气氛得以舒缓,我也不再执拗,自己主动在小青身边的位置座下。如此一来,父王也示意让刚才起身的“冲动之士”都安然就座 ,又端起酒杯向段功一举:“不知本王这个决定是否欠妥?” “梁王英明。”段功笑得干净灿烂,仰头将杯中之酒饮尽:“段某还有个不情之请。” 父王将手一摆:“请言。”  “素闻公主善游,且在大理还有几位故人,”他的目光像冬日的暖阳,随着眼睛的流转缓缓照耀着我:“段某此次在昆明叨扰许 久,想请公主到大理游玩,也让段某能尽到地主之谊。” 我故技重施,连忙在父王还未发话前,把头点得如鸡啄米一般快,大声告诉众人:“可。”尔后我们四目相望,一切冰释,血液 里流淌着幸福的甜蜜液体。 席下,小青悄悄凑到我耳边说,你调皮的样子,很像我过去的一位朋友。  嗯,我点头,并没有说话。她一下子很沮丧,接着说,她误会了我,然后我再也找不到她。 我笑,也许是人在年轻冲动的时候考虑问题都太极端,也许过些时候就不误会了,也许之后你就能找到她了。 说完我们都笑了起来,这样的只言片语旁人听起来的确像个颇为对仗的冷笑话。 临走时她握着我的手,然后放下,对我挥手,她说,阿白,有需要就找我。 我也挥手,和聪明的女子交往,眼睛是最重要的沟通工具。至于言语,只是辅助而已。 梁王实在是个好父亲,说话算话,对我并没有过多约束。一个月后,我如愿以偿地只身同段功一齐来到大理。对我来说,更是有 故地重游“回”到大理的喜悦。上关风,下关花,上关风吹下关花;苍山雪,洱海月,苍山雪照洱海月……再加上身边我爱的段阿奴 ,大理,足以让我沉醉不醒。 苍山洱海的相依相偎、天龙八部的所见所想、金花阿鹏的载歌载舞,没有足够的盛名远扬、褪去催生的浓烈色彩,在这里,我只 感受得到来自悠远岁月的风,偶尔拂过倒挂的曼陀罗,如风铃般隐隐作响……徜徉在洱海的波光中,单纯的发着呆,不想什么,就是 沉醉不醒。 父王的确是看重他的,不但以自由恋爱的名义放我与他一起出行,更上奏朝廷,名正言顺地将段功的官爵一升再升。我在大理居住的总管府,就这么被蒙古官吏挂红花、放红炮,最后换了“平章府”的牌匾。文武双全的段功,自然而然接手上下二万户府,成为滇西第一大城的主人。 段功的仕途似乎走得特别顺利,虽然杨渊海和张希矫在我们回来之后一直不太说话,心里似乎有一些不想说的隔阂。我心里有数,单和段功在一起的时候,常以此为话题开玩笑,翻着白眼对他嘟着嘴:“哟哟,还不快感谢俺,才谈个恋爱就升官了,要是成了亲更是发财咯!” 段功有时在奋笔疾书,有时在翻阅卷宗,每次听我这么一说,都会一本正经地起身站立,深拜如当日对车力特穆尔一般礼貌,恭 恭敬敬道:“公主所言甚是,为夫谢过娘子。” 我嚷嚷:“哎哎,你这人怎么这样蹬鼻子上脸?人家还是黄花大闺女,谁嫁给你当娘子了?” “蓦回首,已白头,韶华一去再难留。”他嘴里吟着,纤长的手指交握,轻轻执起我的手,眼睛闪烁着明亮的星,无限温柔地问:“到大理游玩这么久,想好了吗?要不要,嫁过来?” 第六十二章 后妈老师 走进大理这片神奇美丽的土地,徜徉于巍峨雄伟的苍山脚下、碧波荡漾的洱海之滨,留连于星罗棋布的风景名胜之间,在陶醉于优美的自然风光的同时,我感悟到天地钟毓于大理这片灵山秀水,我更被大理浓郁淳朴的民族风情所吸引。 不曾告诉任何人,我来到大理,赏花玩水,却只是单纯地逃避婚姻,单纯地,只想和一个人在一起。 杨渊海配制的草药效果良好,我体内的寒毒已经没再爆发。但因为太长时间的疏忽和流离,我这个外行之人也明显感受到自己身 体内脏之紊乱。我在现代,是得过癌症的人,我清楚身体上的有些症状意味着什么……几年下来,我再无有过月事,一点点头没有。也就是说,不论我今后和谁结婚,都无法生育。 我开始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要背负的十字架。上天在两个时期给了我两次不同的生命,同样的宿命都是不能拥有自己的孩子。 段功,你知道么?我想和你在一起生活,却不想我们因此抱憾终身,仅此而已。 “没想好!”我假装任性、闪开,将自己的手指从他那儿抽离。我逃开他缠绵迷离的目光,只看着他书桌上长长的卷宗,说:“ 娶了我,杨先生和希矫他们对你的误会会更深,我明明知道你和我在一起不是为了升官进爵,可是我却阻不了其他人的嘴。” 他玩味地看着我:“然后呢?” “然后,还有……”我搜索枯肠,忽然听见院外有孩童嬉戏的声音,便顺口说道:“还有,你的俩孩子不会希望我来当后妈,段 宝太调皮,羌奴娇滴滴……” 其实这句完全是我胡诌,两岁的段宝天真可爱,五岁的羌奴知书达理,段功的一双儿女优秀得真不是盖的。 我心有亏欠地偷偷抬眼看他,发现他正意味深长地看着我。这样的谎话太容易被击破,人心虚的时候果然做什么都不容易成功, 我佯怒,脸涨得通红,气呼呼地对他说:“我可警告你喔,不要拿成亲的事催促我……以后不准提起,要不然……要不然……” 段功眯起眼睛笑了,迈着方步走近:“要不然怎么样?” 我心里一慌,跳开便发狠话:“要不然我就走!” 话音刚落,自己已落入他温热的怀抱。大理的天高而深远,空中有淡淡洁白的云丝,我看到段功脖颈处的肌肤细致如美瓷。“痴 儿,”他深吸一口气:“不要留下我一个人……” 我摇摇头,他看不见,却能感受到。我此刻再难假装淡漠,他给的幸福总是在头顶盘旋,我闭上眼睛,在他耳边低吟:“你一个 人的时候,你会想念我,想念我对你的执恋,想:我遇到过一个热烈的女子。” 辗转着,吸吮着,两个人的嘴唇紧紧地吻着,他的嘴唇灼热滚烫,她的嘴唇清甜柔软。我恨自己在你面前总是这么容易败下阵来,终于逃不开和你相爱……我是这样的贪恋,未来会怎样我已不怕,有这样美丽的过程已足够。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想念,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 心里。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想念,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而是用自己冷默的心,对爱你的人 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好想爱你,在大理山明水秀的天光里。 过一天算一天罢,总之,日子是水,自己是鱼,游着走就是了。我留心用现代的教育方式,去培养羌奴和段宝两个孩子。即使早 慧的他们一开始对我还有些敌意。我却不以为然,每一把钥匙都能打开一个天堂,但不同的钥匙,开启的则是不同的幸福。我始终坚信他们不会讨厌我到底,毕竟我是真心希望他的孩子能够快乐和幸福。 小孩子就像一张白纸,更容易接受新鲜事物。这是个好现象,我将计就计,对于羌奴,从阿拉伯数字教起,毕竟古代计数和算术的方法实在太麻烦,而数学这门学科,对于家境还算宽裕的家庭是很有用的。对于段宝,基于他还年幼(两岁只能进托儿所),我便强力用童话故事进行智力启迪。他们并不像现在幼儿园里那些孩子一般淘气不懂事,即使是不到三岁的小段宝,也有同姐姐一样的学习觉悟,我说的时候听得老认真,故事被我讲上两遍,他已经能奶声奶气地复述了。这表明以后我再不能说重复的故事,可把我雷得一头冷汗。小羌奴更是聪明,我连除法还没讲完,她就能拿起我用棉线给他们装订的小本子,红着小脸来问我类似混和运算的问题……同样的事物,用不同的价值观去评判它,往往会得出纷彩各异的结论。就像我夸段功“虎父无犬子”,他赞我“名师出高徒”是一个道理。 不知道张希矫把我的身份定义成后妈还是老师,男孩子长大了话总是比以前少得多,也不会没头没脑地在我身边展示武艺。看着一个男孩成熟成男人,多少还是让我有一些成就感。和孩子待的时间久了,让我常常怀念起蓝眼睛、头发自然卷的小荣,不知道这个小正太是否可爱依旧,过得好不好。他那封没有标点甚为简洁的信,还一直被我珍藏在檀木盒子里,我也趁杨渊海为我号脉的时候,有意无意地提起昔日和他相处融洽的小正太,可不知怎的,他老是一副不知所问的怪样子。几次无果下来,在我有了向段功申请想到四川的念头时,他突然放下纯白的衣袖,如看透我心里所想般,无头无尾地告诉我:“以吾所见,先找到夜比较好。” 我已习惯这位狐狸先生的料事如神,老老实实答:“自从在昆明时吃到塔娜女儿的红鸡蛋后,就和他们失去了联系。” 杨渊海轻轻摇头,还弯起了狐狸眼:“夜早已回到了西山。” “啊……”我激动地叫起来:“杨先生怎么不早说!我居然浑浑噩噩地和她在一个城市这么长时间联系不到!” 杨渊海沉思片刻:“不如,我将她接过来。” “大善大善!”我拍手叫好,竟然没有继续留意他眼里的莫名神色。 这个冷艳的女子,曾和我几千里相伴,出生入死过,如果能继续和夜在一起生活,无疑又是我生命里一种大大的幸福。她在我身 边,默默做事守护,不多话。其实,我知道总有一天你能明了,仅仅是当你照亮别人的时刻,能蓦然发现自身的光芒。自从杨渊海带 着程夕、程朝两兄弟出发,我每日面带微笑数着日子,还兴奋地告诉公务繁忙的段功:“我预感,这次能见证夜的幸福了。” “痴儿。”段功总喜欢这么说我,然后帮我挽起耳边的碎发,低声道:“三千弱水,只取一瓢。” 我静静靠上他的肩:“明日还会忙么?” “不会。”他的语言是简短的温柔:“怎么?” “已经是稻谷成熟的季节,”泥土是万物之始、生命之母,充满着勃勃生机。带着孩子在各种植物间穿行,耳闻目濡于蓬勃的生命和无尽的形象之中,感知领略生命的魅力。这是孩子人之初很重要的一课。 我把头扭向他,眨巴着眼睛笑了起来:“不如我们带孩子出去走走。” “哦?”这个坏孩子故作疑问,在我没有防备之时趁机蜻蜓点水地吻下,速度快如闪电。哪有这么调皮的王爷?哪有这么赖皮的孩子的爹?孩子气,意味着男人在解压。我皱起眉头假装生气,他却朗声笑得万分俊朗。 那这次,夜也能见证我的幸福么?我在心里甜甜地想。 也许,他知道,我爱他淡淡的优雅,优雅到倔强。 第六十三章 惊变起疑 这一天,天气晴好,空气中有淡淡的茶花香气。那两个聪明可爱的小东西,自从在我“上课”时听到要出行的消息,就一直兴奋得像两只小鹿。今天天才亮,就被乳娘穿戴好白族服饰,早早地缠在还在批复公文的段功身边,“爹爹……爹爹……”不停叫着。 我目的达成,自然在一旁如捡来的偷偷笑着。段功想做生气的样子,嘴角却先出卖着弯了起来。他无奈地放下笔,伸手抱起跪坐在腿下的段宝,耐心地对“比较懂事”的羌奴解释道:“羌奴带弟弟找公主玩,爹爹今天还要批写陈伯伯的文书,不能带你们出去玩了。” 他的语气谦卑柔和,我突然很是同情这个官场荣耀的单身爸爸,这个年纪,也许正是放开身心工作或是玩乐的时节,可是段功,被两个孩子拖得什么都难以做好……我走上前去,牵起小羌奴胖胖的小手,把段功木桌上的公文合上:“答应过孩子的,去吧,一天也好。” 羌奴和段宝很适时地在一旁用力点头,脸蛋红扑扑的甚是可爱。 他终于点头,看起来那样温柔,就像洒照樱花树的月光,就像庭院里花草们淡淡的影子。 即使穿着普通的粗布,即使没有跟班随行,一路上还是有很多百姓停下手中的活计,对段功打招呼。对,是单纯的问好,不是宫廷里阿谀奉承地福身和下跪,他们彼此问好,笑得淳朴。那个男人优秀而担当,我痴痴看着他的笑容,心里有些感动。什么叫得民心?不需要电视上那种恢宏排场,不需要庙堂上地阿谀奉承,有的仅仅是最普通最诚挚的问候和感谢。什么叫政绩?不是在政界的风生水起,不是让同僚眼红的平步青云,仅仅是老百姓打心底的尊重。 苍山半腰有洁白的若玉带的云彩,洱海里澄碧的水波一层层荡开。出了城,走到田边时已经快到中午了。小段宝在爹爹的怀里嚷着饿,小羌奴也点点头说自己渴了,我这才想起自己随身的包里带着新鲜的蜂蜜和苦荞粑粑,连忙找个地方坐下,拿出来大家一起大快朵颐。走到大青树的荫凉下,段功放下手中的小男孩,趁孩子吃喝不注意,伸手轻轻刮了我的鼻子:“我只带了银子,却没想到在这野地里有钱也买不到东西。” 我开心地笑了起来,把手中的粑粑撕下一块塞到他嘴里:“粗心的人给吃不给喝!” 一边,两个孩子蹲在地上摘花、玩草;一边,两个大人嬉戏、追逐。无所顾忌地带着小孩外出游走,无所顾忌地咧开嘴笑得那么灿烂……不然怎么会说成人是过期的儿童呢?真正走在田埂上,沐浴着凉爽的风,这样的幸福是上帝最大的恩赐。 玩累了,不忘记科普知识的目的。我带着他们走到高地上,指着田里黄澄澄的粮食:“羌奴、阿宝,知道这个是什么么?” 阿宝一脸茫然,羌奴翻起小眼睛思考了一会儿,问我:“是麦子吗?” “呵呵,不是呢。”我眯起眼睛笑了,孩子他爹抢过话茬:“要记得,粒粒饱满的,是稻谷。” 难得他也会和孩子说这些,我配合着点头:“里面的米,煮熟了就是羌奴和阿宝最喜欢吃的大米饭。” 听到吃的孩子都特别高兴,段宝“噗嗤”一声笑了,奶声奶气地问段功:“爹爹,米线也拿这个做。” 这孩子还小,嘴里的疑问句老是用陈述句语气,我摸摸他的刘海:“米线也拿这个做。” 羌奴也问:“那饵丝呢?” “饵丝啊……”这还真答不上来,说道饵丝,我还真没吃过多少。段功看我先前插话,这会儿窘得七荤八素得,继而笑了起来:“对,饵丝也是……” 很温暖的地方,好想这样一直待到天长地久。 一天的玩玩闹闹就这么过去,一直到天黑我们才舍得往回走。回到家,两个孩子早已经累得要命,连澡也没洗,就跑去呼呼大睡。深夜,繁星满天,皓月隐于云后。我也揉着眼睛准备回去休息,路过却看见段功房里的灯火还一直亮着。这个男人,心系天下。他,在所有人休息的时候,还要继续工作…… 让我怎样感谢你,当我走向你的时候,原想采撷一枚红叶,你却给了我整个的枫林…… 就这样一边等待夜和杨渊海的回来,一边和这里的人们越来越融洽地相处。不论是在现代,还是在古代,我只感觉自己是真心喜欢这个地方,死心塌地地喜欢。在大理的时光总是过得柔软,像这样四季如春的地方,就算初冬也不会让人觉得冷。我靠在张希矫编织的竹藤椅上,徜徉在温暖的日光里,不断回想起杨渊海临走时说的话——主公,真的变了? 至于怎么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变了,一切都来不及问,也不知道该从何问起。只记得那天清凉的夜空迷离着淡淡的雾气一般的香,杨渊海一袭白衣,呼呼而去,回首的时候,眼睛里有种说不出的黯然。我正想叫住他的时候,他转身说:“待到回来,我确是该占上一卦了。” 当初的我不以为然,只是猜,也许是因为爱情给予段功失而复得的感觉,否则,为什么他总是爱得执着和多疑? 而现在,我越来越能发现,段功给我那种似曾相识的错觉,浓郁到让我心生恐惧。譬如,萨仁每次看见他时的反映,不像是仅有过几面之缘,它竟然能激动得抬起前足,打起响鼻,说像重逢,更像回归;再如他会很在意我换发型,却又目光柔和,用手一次次顺着两条粗黑的辫子,那个动作,和过去的孟恩如出一辙……以前类似这样的细节只是偶尔出现,一晃而过,又回复大理总管王爷的威严。可是最近几个月,它们出现得更为频繁,熟悉的感觉浓郁到让我无法呼吸。我不知道,他过去到底是否真的不是这样,我很怕,我根本想不透,自己爱的究竟是谁…… 段功来院子看我,脸庞清俊灵秀,乌黑的发丝高高束起,青衫显得有些单薄了。他不再吃醋,环住我有些发抖的肩膀,握住我那只手心里藏着指环的手:“心里能装着一些时间带不走的淡淡悲伤,也是一种幸福。” 是这样的幸福,在我最心爱的大理和最喜欢的人身边,我紧紧握住他的手,好怕松开后便迷失了方向。 我偏过脸看他,眼神里满是坚持,我问他:“你当初,为何会北上?” “你终于还是问了。”段功的眼睛一下子变得空了,他对我微笑,笑得苦不堪言:“一开始,是她的遗愿。” 我并没有很排斥这样的话题,点头说:“听希矫说,她姓高,我应该称她‘高姐姐’的。” “你不怨我?”他有一丝未露的意外:“抑或,怨她?” “不,”我微笑着摇了摇头:“不怨。你们都不曾过错,现在遇见你,已经是上天给的惊喜。” 他的桃花眼弯的弧度极其可爱:“吾心似汝心。” 我故意撅起嘴来:“那老实交代,高姐姐和你这么认识的?” “当初她……”段功说到一半,便用力摇着自己的脑袋,脸色突然变得昏暗,眉头紧紧地蹙在一起,额头上密集了细细的汗水。 “段功……你这么了?”我只觉脑子轰然一声,血液仿佛凝固,心脏被惊吓得像停了半拍。 他嘴唇发白,慢慢地看着我,嘴角还挤出一丝笑:“已经无法刻意回想过去,我也许真的是我,而不是他了……” 他战栗,他的语气中夹杂着寒气,彼时,花香肆溢。 第六十四章 叵测于逃 脑中一片空白,心在胸口狂乱地跳动,我想去相信一个人,非常想。 而一切怎么会是这样?!一刻钟前房间里的那个人、那些话,一句句奇幻到匪夷所思,任凭我再是一个穿越来客,这一切,也理 解和接受不了…… 佛曰: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我想,是爱让我对你产生一种极为巨大的忧伤和害怕。 在那一刻,我仿佛看见整个世界崩溃在我的面前。废墟中那一片片的瓦砖都刻有鲜活的记忆,现在安静地贴在大地上,即便我有 多小心保持行走的安静,终究会发现,自己只是一个被记忆放逐的人。 我不敢看你,我夺路而逃,我头也不回,大步大步在风里奔跑。初冬的下关风真不是盖的,劲力地吹在脸上,像细细密密的刀片 一般划着。泪水从眼眶滑出,飞溅在风洗礼过的脸上,腌渍般进入细碎的、无形的小伤口里,一直往里面疼,疼痛钻到心里。 不知道跑了多远,直到确定自己已经没有力气,也确定转身后面不会有你,我跌坐在空荡冷清的洱海旁,大声哭叫着,声音穿破 大自然的宁静,也穿破了我最后的心——破碎不是最残酷的事,最残酷的,是踩着这些碎片假装着不疼痛固执地寻找着。很多事都被 慢慢拆下来,拼凑在心里,然后物是人非。那么,我又怎能相信那一切扯得离谱的事实……我抽泣得连肺都跟着抽疼,谁能告诉我, 自己爱的,究竟是段功,还是孟恩? 我努力回想他对我说的一切:前妻遗愿、借尸还魂、意志融合……许多许多我根本无从去想的事情,一下子涌在眼前,让我无所 适从。哭累了,双腿却被自己坐得发麻,也不想再站起。天色暗下,身上两件叠穿的单衣还是禁不住海风的侵袭,我冷得瑟瑟发抖。 直到月亮升了起来,渐渐的,每一次呼吸都像在把我仅有的体温和精力抽干,心也变得好凉——你的府邸,我再也回不去了;我的身 边,也没有你的陪伴……看着天空,我的脑子有些迟疑了。如果,仅仅是如果,如果你还在,如果对此我们还能心平气和,那么,我 是应该和星星一起数着你的心事,还是应该和你一起数着天上的星星? 似乎寒毒又来侵袭,我把头埋得很低,抱起膝盖,本能地取暖。说自己失去勇气,是为了等待一个人给自己力量。我认识到这一 点,直到浅棕色皮毛的砒霜,嘶啼声震破冬夜的宁静。 “夜,我要回家……”眼睛模糊一片,我开口,只因为熟悉的檀香味依然指引。 夜用外衣包裹起我,她的脸上有干涸的眼泪的痕迹,从未在这样冷漠的脸上有过的痕迹,她说:“我们走。” 我点头,扣出几滴大大的泪珠。我使劲抬起手臂,用袖子轻轻擦拭着她眼睛周围的泪迹,我不要夜这样的女子哭泣过。她可以冷 漠,她可以寂寥,她可以沉静,但她绝对不能流泪…… 因为她是夜,独一无二的夜。 我的体力已经不能支撑自己抓紧夜,坐在马鞍的后面,奔跑起来我摇摇欲坠,好几次几乎摔下。夜看着我,把自己发白的嘴唇咬 得血红。她不说话,解下腰带,把我和她紧紧栓在一起,用她自己的语言告诉我,生死不弃。 我软绵绵地由着这么折腾,一路上难受得要死。砒霜用力奔跑,直到洱海东面一个小小的半岛前才停下。夜解开腰带上打的死结 ,将我放下,扶好。看着她一脸的憔悴,我的脑袋一下子刺痛不止……饶濒,你就是这么一个无用到连马都坐不稳的人。我对自己说 ,我朝自己冷嘲热讽,这么一掺和,又弄出几滴泪来。 夜装作看不见我的脸,她看着前方,语气恢复淡淡的灰色:“我家以前的房子,是在这里。” 我没有再说坚持“回家”的话,看着前面破落的草屋,我所会做的动作只剩下点头,原来,她的祖籍在大理。 夜眼中的聚焦一下子散开,她的思绪似乎一下子也游离到什么地方,万不像过去机敏警惕的夜。书香中文网,她看向我:“陪我到十一 月七日,好不好?” 第一次,夜用这样乞求妥协的语气问话,再没有过去的尖锐气质,听得我心里没来由地害怕,我点头:“好。” 我们暂时生活的地方,一条带状陆地直插海心,这便是大理海舌。伤心的女子互相安慰,彼此变得坚强,与这里的环境,是不是 有一定关系?没有繁忙的事做,我和夜坐在沙丘上,前面是清得让人浮想联翩的海面,波浪不惊,上下无光,一碧万倾,鸥鸭翔集, 只疑天上人间。不说话,就这么坐着,可以一直到太阳落山也不觉得累。浩月之夜,浮光耀金,静影沉壁,尚有渔火点点……我突然 起身,向海舌的尖部慢慢走去,感觉到深蓝的海水慢慢向我拥来,紧紧抱住沙湖,要把我牵进它碧蓝的怀抱,几乎与洱海融为一体… … 明明是单纯地陶醉,却像是自杀的举动。夜没有惊诧,我转身,挤出笑:“夜,我想和你说话。” “有些话,你想说自然会说,不想说,听到的也只是假话。”她点头的动作很轻:“水太冷,回来,说。” 我俯身拾起一块圆圆的小石头,再往回走:“那些事太复杂,我怕现在不与你说了,自己都会搞不清楚,都会忘记。” 突然打破平静突然开始说话,我只想一味地诉说,语速是牵强着的快,掩饰着心里的悲伤和心情的起伏。我看着夜,眼睛一张一 合很慢,她安静地听着,我继续说:“第一次见到段功,他还是红巾军的打扮,你记得么?我知道那个时候你特别讨厌他,我还和他 说话,给他金叶子……夜,你知道吗?他北上混在红巾军中,是因为他逝去的夫人,在弥留的时候曾经留下遗愿,希望段功尽最大努 力帮助他,或者救他……” “他,夜,你见过一次的,在大都的天牢里,他叫孟恩,是当今皇上的小儿子……呵呵,不起眼的儿子,据说还名不正言不顺。 呵呵,以后也没人会知道,世界上会有这样一个人。因为他打了败仗,皇上觉得人势众众地败给高丽乃是奇耻大辱,把他的名字从玉 碟里删除了。不过,我记得,悄悄地记得……” 夜还是没有说话,我用手指摩擦着小石头的轮廓:“你肯定奇怪,一南一北的两个人这么扯上关系了。我听到的时候也很奇怪, 段功告诉我,高姐姐在北方的时候,被孟恩的母亲救过命,那时候高姐姐几乎快死了……可能,之后身体不好,也是那时候落下的病 根……” “说忘记的人,往往还是记得的。”夜的目光有些凝聚,缓缓看着我:“那如何,他会在红巾军队伍里?” 她终于应话,我挤出其丑无比的苦笑:“那时候段功想帮他,孟恩是想领兵打仗建功立业的人,而朝廷那时最大的敌人就是红巾 军。段功混在里面,一是想有机会给他放水,帮他成功,因为孟恩的经验真的很少,而且,年少轻狂……他只是一心想成功,用自己 的力量得到皇上的赏识和重视……后来,段功一直坚持往北,是因为不确认能不能救孟恩,哎,结果……” 我的语气不再轻快,每次想起这里,再这么伪装的我,都或多或少哽咽起来。夜轻轻应了一声,恢复宁静,我也平稳一下心情, 继续喋喋不休:“夜,我真的不知道这样的事情为什么会发生……这一切对我来说简直太离奇、太扯了……孟恩被赐死,然后被挫骨 扬灰,原本是多么残忍的现实。后来,我才知道,虽然他的人死了,他的魂魄没有死,一直存在着……这是真的,这不是神话!” 深黑的天幕挂着圆圆的月亮,风吹得好冷,墨也似的海水翻涌起一波,寂寞只是一场华丽的虚张声势。夜的瞳孔突然放大,不可 置信地再次扭转头看着我,她一手握住我慌乱着摩挲石头的手指:“你说什么?” 给读者的话: 今天晶淼用手机上网,看见一位来自上海(?)的读者给我的留言,一下子感动得唏哩哗啦的。这个月一直累得要死,白天工作,晚上码字,有些日子每天只能睡四五个小时,黑眼圈都快挂到颧骨了,哎,苦不堪言的时候,几乎都要放弃……今天看见读者的评论,才突然发现自己不是一个人,5555,我不会挖坑,我一定会努力坚持,直到完结。 第六十五章 泣夜之殇 逆风还是这么刮着,飞沙走石,刮得夜眼睛通红,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也一样,只是努力使自己的语气保持冷静,声音却因为内心的激动显得瑟瑟发抖:“孟恩的魂魄不知道为什么进入到段功的身体里……开始他们的思想抵触、排斥,现在,连他也不知道,以前的思想被排挤走了,还是他们根本就合二为一了……” 我越说越怕,被从来没有过的恐惧感包围得严严实实。夜直直地看着前方起伏的海浪,清瘦的侧脸在月光下很唯美,她突然咬住 咀嚼肌,颤抖,他自言自语,语气沉重很坚定:“怎么会呢?怎么……可能呢?” 再也忍不住发酸的眼泪,我的睫毛又凉又湿:“一个人,背着两个人的记忆,一定很辛苦吧……” 这句话好像触碰到夜的心情,她突然变得很激动,大口大口吸着气,就像一条求生的鱼。我吓了一跳,连忙丢下石头,用双手握 住夜有些抽搐的手掌,虎口的部位因为经常握剑有一层不厚不薄的茧,却不想也碰触到她左腕上赤褐结痂的细长疤痕。我如触电般收 了手,又连忙把她的袖口掀开,惊呼道:“夜,你受伤了?!” 夜脸色尴尬到阴沉,很防备地放下袖子。我这才察觉到奇异,哪有武斗受伤是伤在这个部位的,明明应该是自己…… “夜!你……” “让开!不要问!”她提高了音量,显然很是失控,眼眶红得像发怒的豹子。我缩着起手来,内心愈发恐惧,瞪圆了眼睛看着变 化若此的她,却不敢再说一句话。就这么持续了大约两分钟,她的眼神才慢慢缓和下来,继续游离到注视着空荡的海:“八日以后, 再回昆明吧。”她的声音终于恢复了平静:“梁王会挂记你,他老了,离不开你。” 我合着她情绪的起伏,默默地点头,再不敢提及与她的腕伤有关的事。深夜地风漫无目的、空空洞洞地吹着,我和夜散开的长发 有时纠缠在一起,然后分开,再纠缠……“嗯,还有十多天了,”她捡起我刚才丢掉的小石头,用手指掸掉面上的土灰,塞到我手中 :“睡吧,明天的话,想说就找我。” 我点头,她接着说:“听,我愿意。”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说,我不愿意。” 两个思维被搅得狂乱的人现在还能说什么呢?我担心这个样子的夜,担心归担心,其他什么都做不了。安慰有时候捉襟见肘,自 己不坚强也要打得坚强。我在心里勉慰自己,以前发生过的那些都是别人的事,再复杂再纠结也与自己无关了,就当过去的一切是黄 粱一梦,梦醒来我还是我,夜也还是夜,我们都还是原来的我们。反正已经离开了,反正日子还在一天天过着,还没有衣不蔽体、食 不果腹、举目无亲,我们没有资格难过,我们还能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 正午端上一盘美味的清蒸鱼时,我如是说,夜也挤出难耐的笑:“乐观得让人心碎。” 我心里比什么都明了,还有什么东西会让一个人变化伤触那么深——爱情,只有爱情。过去冷漠得从来没有什么表情的夜,自从 认识杨渊海开始,会笑,会欣喜,会流泪,会失控……我不知道他们发生了什么,我不敢也不会去问。有很多人,你愿意为可以忘记 ,其实没有。他们一直在你心底的一个角落,知道你的生命尽头。在尽头你会怀念每个角落里的黑暗之中的光,因为他们组成你的记 忆与感情。但你已经不能拥抱他们,只能在最后明白,路途是一个念念不忘的失去的过程。 之前的一切都预想得太过美好,然而我和夜,最终谁也没有见到彼此的幸福。 十多天的时间说快也快,因为无事,生活也过得简单。每天野菜、土豆、鱼虾混搭,能饱肚子的就算美味。在这段日子里,我每 天说着最多的话,夜也听着最多的句子,以此度日,乐此不疲。我说孟恩,也说段功,说来说去只是在说一个人,一个我爱的人。我 淡然地坚持以苍白的语言,尽我所能刻画出理想与现实之间的敌对,以及内心深处库存已久的冷漠与希望,决绝与妥协。我们回忆起 从大都到昆明,再到威楚,再到大理,那些人、那些事就这么明明灭灭地刻在沿途的风景中,辗转中的快乐在百转千回中碎成一地琉 璃,我站在风中把它们扫进心底最冰冷的角落。 我一直这么无边无际地诉说着,大到和夜分别时周围发生的状况,小到段功帮我绾起青丝的琐碎。原来我在自欺欺人,因为怀念 是生命中最无能为力的事情,并且卑微。如此持续,直到十一月六日,夜的语言才如梦醒般打开了话茬,我甚至觉得,那一天说的话 ,比她一辈子加起来的,还多。 夜让我放下手中剥着的番薯皮,我有些惊愕地发现她的改变,以前那个武功高又要强的女子是否曾经存在?眼前的女子有一头海 藻般浓密的长发,眼睛深邃象海水一样,皮肤很白,是象牙色,消瘦,整个人看起来懒洋洋的,淡淡的。她嘴唇张合:“听我说。” 我用抹布擦掉手指上的粘黏,知事地颔首,她看着我的眼睛,很认真的说:“已经经历过生死,还念念不忘。既然上天让他回来,不如用尽全力相爱。” 夜第一次说那么感性的话,却依然有种不容置疑的认真,从来不曾消失的认真。“我怕,”我把嘴唇咬得生疼:“我不知道自己爱的是故人,还是眼前人,一想到我就惶恐不安。” “不要错过每一个能爱的机会,如果,有可能的话。”夜说,她的目光变得柔软和潮湿:“确定了就是确定了,你爱他,从开始到现在都爱。他是他,不管是怎样的生命状态……你,能懂么?” 我轻轻眨着眼睛,感动在眼珠上晃出来影子:“那过去的‘他’,该怎么办?” “她走了,高氏,他的灵魂也许是慢慢随她去了,所以,孟恩的思想,才得以生息。”夜看着我满脸的感动和惊诧,突然笑了,笑容灿烂。那光芒恍如是从夜的体内迸射而出,无比明亮,美丽刺眼得令人眩晕:“想了太久,终于觉得,希望你们都珍惜。” 我再也忍不住眼中的泪,喷薄而出,我紧紧抱着夜单薄的身体哭了起来,鼻子每一次呼吸都能闻见淡淡的檀木清香。夜永远是指引我保护我的坚强女子,伴着我浓浓的呜咽,她一字一顿地说:“一生能爱一次,不容易。” 这是夜说的最后一句话,我猜,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有闪耀的星芒。 然后黯淡,然后陨落,十一月七日,夜自刎而死。前一天她故意给我服了很多助眠的药,在醒来的刹那,天已经暗淡,窗外的树木早已经在冬天离去,带着黄莺优美的歌声和秋季的落英缤纷。翌日,当我发现她的时候,变得冰冷没有一丝体温的夜周围全是血,殷红浓稠,像在她的身下开了一朵绚烂致命的花。夜的僵硬的手里紧紧攥着那两粒珠子,在她的指缝里闪着迷离的光。 我怕触摸到冷冰冰的夜,冷得万劫不复。我心碎如崩,跪倒在血泊里痛哭,满身满脸都是血液和泪水交织的气味,直到我血液倒流得几乎窒息。对于死,我一直是这么觉得,他们并没有离开世界,他们只是离开了人间。他们一定和我们分享着同一个世界,用不同的生命模样……可是对于夜的死,我为什么就这么难以释怀呢?! 一直以为,夜会是一片水域,将空灵的一切淹没。现在才明白,再广阔的水域也有干涸的一天,再坚强的女子,一旦真正崩溃,就无法挽回。 杨渊海找到我们的时候太阳已经西斜,他脸色发白,楞住半晌,那双眼再没有过去狐狸眼的狡黠神色,有的,只是无尽的悲悔和寂寞。爱情已矢亡,欢愉早已告磬,看得出此刻的他透明到无法掩藏,他心上像有什么捶打的痛,一种游荡的忧伤。 可悲得如此么?就在彼此狠心转身的刹那,生命的铁栅铿然落下,从此各自回到自缚的茧里,重重织裹。 环顾四周,层峦叠嶂。茫茫的白雾弥漫着,依稀看见熟悉的身影一袭灰黑,在视线里渐行渐远,渐行渐远。我已分辨不出时间、空间,混乱的记忆在脑海里纠结着,缠绕着……我、杨渊海和程家兄弟合力将夜葬在海舌旁矮矮的山丘上,背靠苍山,面对洱海。赶在夜晚来临的时候让夜入土为安,这一切饶舌得讽刺。夕阳渐落,蓝灰色的暮烟中,看不清一切。然后黎明将至,世界要用撕裂的云帛托起一枚鲜红如血的朝阳。我们用棉絮沾着白酒祭奠,直到最后看着杨渊海一杯接一杯,白衣飘飘地醉卧倒在这驿外荒冢,破血的手指在墓碑上一笔一划重重写着…… 慢慢的淌开眼角的残泪,痴坐在黑暗里。我的右手紧紧压住心口,任心狂乱地跳动,那里放着夜为我留的最后一封信,这一刻我却没有勇气打开再看……我想,我已经知道夜选择离开人世的原因—— 爱妹杨夜之墓。兄杨智泣诰 …… 给读者的话: =。=这一章写得我好纠结好心碎。哎,心情低落中…… 第六十六章 似水流年 夜是杨渊海杨智的亲生妹妹,夜不姓木,她姓杨!师傅,您老人家究竟是故意还是无心,居然把杨字看成木易! 被经历和孤独折磨到冷血的女子,一直到双十年华,第一次爱,第一次在生命里多了平常人都有的喜、怒、哀、乐,第一次“为 己悦者容”,第一次感受到钻入心髓的温暖……她在习武练功上精明了半辈子,却在遭遇感情之后,人生的年岁都开始糊涂了。殊不 知,那闪光的珠子却是自己家传的东西……她辗转多年爱上的,却是自己失散多年的亲生哥哥! 看着夜墓碑下泛着新颜色的泥土,和倒在一旁毫无过去姿态的杨渊海,我只觉得心一阵一阵被利刀剜挖般疼——她没有错,再怎 么习惯寒冷的人也有追寻温暖的权力;他也没有错,他只是在知道真相之后用自己的方式对自己的妹妹好……错的,只是造化弄人的 老天! 我想夜心里一直是恨着的,她留给我的信里只有一句话:“十一月七日,渊海寿辰。” 何其傻?!那过去会认真问我“唐僧肉吃了能长生不老,唐僧屎不知道有没有同样的功效”的女子,如今被现实伤害至此!那一 句话究竟代表什么呢?难道你要把死亡当作送给自己爱过之人的生日礼物,抑或是他不及早说出事实的惩罚?还是,只有让自己的忌 日和他的生日在一起,才有报复的快感,才能让这段不伦之爱,真正被对方铭记? 夜,像是在暗夜中舞蹈的精灵。女人如烟,每一度的燃烧,都是一曲生命的乐曲和悲歌,投入一次,芳香一次,光焰一次,也毁 灭一次,等到这烟丝尽了,烟灭了,女人的浪漫也就远离了尘埃。 “想了太久,终于觉得,希望你们都珍惜。”亲爱的,夜,我记得你对我说的最后的话,却忘了问你,他不是他,我也不是我, 一个灵魂来客和一个失控来客,该怎么相爱? 陌路尽头,撒去一抨吸满酒精、惨淡暗白的棉絮。有多少淡漠的人情,能够留得住厚养薄葬的遗憾?在悲郁的挽歌的尾音上,给 这尊沉默的青碑下孤孑的魂灵叩首?而在这朝生暮死之间,有多少尸骨未寒的魂灵遁入空寂,却在人世中再也捞不起一丝纪念? 看遍了星空,却没有发现哪里比老爸的容颜灿烂;踏遍了土地,却没有发现哪里比老爸的臂膀坚实。回家,我此时只想回家…… 回到那个有老爸熟悉模样的地方,他的微笑慈祥而温热,他永远等我回家。 佛怜众生,不会因为一人舍弃千万人,也不会因为千万人舍弃一人。过去白衣飘飘、仙风道骨的美男子杨渊海,从自己的二十六 岁生日开始,变成了日日宿醉的酒包子——机敏的目光堕落成浑浊,洁白的衣袂如今脏污一片,到我决定离开那天还没有从酒精中醒 来。我不再大悲大喜,亦没有拒绝而后赶来的张希矫的马车,我清楚无车五马仅凭一己之力会有多薄弱。踏上枯树旁的马车,我坚定 地把手指向北方,然后浅笑,向他们招手:“大理,再见。” 先前和马车夫细心交谈张希矫忽然停住了,少年的眉骨渐渐高起,眉心蹙起,轮廓似乎比以前精致:“憔悴褪去之前,你不要笑 ,真难看。” 我把手伸到他脑袋旁边,正想给他一栗子,手腕却被他一把握住。张希矫狠狠看着我,眼里都是怒火,呵斥道:“释怀之前,你 不要骗自己!” 我苦笑:“你到底想说什么?” 他缓缓放下我的手:“我只想代主公请求你,对这个世界,不要丧失爱。” “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 “哈哈哈哈哈哈……”我仰头长笑,挥手拔下发髻上的白玉簪子,青丝骤然如瀑布在风中飞散。我的大笑变为苦笑,只是把簪子 放在:“我爱眼前的一砖一瓦,我爱青翠的苍山,我爱碧蓝的洱海,我爱斑驳的城墙,我爱流水边厚厚的苔藓……我爱这世界所有的 一切,却偏偏不爱我自己……”我倒吸一口气,抽身而去,钻入马车厚厚的幕帘后,一字一顿道:“因为,我并不属于这个世界!” 这世界有着太多的这样的限制与隐秘的禁忌,又有太多难以预测的变故和身不由己的离合,一个转身,也许就已经一辈子错过。 也许很多年以后,即使我参透所有的争取与努力,也许还抵不果命运开的一个玩笑。上帝只在云端一眨眼,所有的结局,就都已经完 全改变。 孟恩,我多希望自己唯一的信仰,就是能牵着你的手一直走下去,走到尽头再看到底错到哪里。 可是,我们都是走着他人生命轨迹的可怜人,我们没有结果。 回昆明的道路依旧路过威楚,也许因为夜的突然离开,我加倍怀念过去的朋友,于是在那个熟悉的岔路果断叫住车夫,右拐而行 ,我说:“看一看,我们就走。” 吉子和成达还在田间劳作,顶着日头拔走稻田间夹杂的稗子,见我来了,脸上藏不住的高兴。对这样的老朋友,最大的宽慰就是 没有恶心的等级和礼节,一切随意得只定义于朋友。他们走在前面,带我来到新盖的屋子,推开门,塔娜满脸幸福,笑容让她成为最 美丽的妻子、母亲,她抱起半岁的女儿,指指我:“宝宝,这是干妈,最喜欢你的干妈。” 我拍着手掌,眯起眼睛笑了:“宝宝,干妈抱好么?” 她是个小美人胚子,红红的脸蛋和塔娜好像,听我这么一说,像是领会到我的意思,伸着小手向我这边来。我连忙抱住软绵绵的 她,亲了又亲,问道:“‘宝宝’是小名么?还没取名字?” 吉子揽起塔娜的肩,笑得亦是甜蜜:“我们都在等干妈给她取呢!” 我用手指逗着宝宝贪吃的小嘴,一幕幕红颜的命运闪现在我的眼前,幸福,或者不幸……不由得想起汤显祖在《牡丹亭·惊梦》 的一句词儿:“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是答儿闲寻遍,在幽闺自怜。” 我真诚地望着一旁默不做声的成达,又看着紧紧相爱的吉子和塔娜:“就叫她‘流年’,可好?” 塔娜听了不禁拍手叫好:“嗯呢,宝宝有新名字了,流年,留念!这个名字敢情好!” 这个率真的女子总是引发我内心深处的柔软,也让我想起一个神奇的女子,王菲。《流年》,我只是在听到这首歌时 ,尤其是 前奏部分,会感觉自己就像是在宇宙中,有烟花状的流星划过天际,那一刻,心特别空灵,也会震撼。我微笑,将小流年还到她手上 :“关于‘流年’,还有一首歌。”我忍不住再凑近亲亲小流年红彤彤的脸蛋:“干妈快走了,今天来,也没带什么礼物,干脆就把 你名字的这首歌唱给你吧!” 爱上一个天使的缺点 用一种魔鬼的语言 上帝在云端只眨了一眨眼 最后眉一皱头一点 爱上一个认真的消遣 用一朵花开的时间 你在我旁边只打了个照面 五月的晴天闪了电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 终不能幸免 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 懂事之前情动以后 长不过一天 留不住算不出流年 遇见一场烟火的表演 用一场轮回的时间 紫微星流过来不及说再见 已经远离我一光年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 终不能幸免 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 懂事之前情动以后 长不过一天 哪一年让一生改变 …… 我用歌声告别,重新坐上马车不免百感交集:小流年,干妈走了,希望你们都能幸福……很幸福很幸福。 声音越来越低沉,我只觉得每一句歌词无不在书写自己。心却在瞬间被愁然擒获,在爱情中看到自己的反面,慢慢的变成似乎淡 漠的样子。是啊,爱上一个认真的消遣,我如何会爱上一个和真正的自己不在同一时空的人呢?只因为,任何感情都由空虚而生,谁 敢说,爱情不是生命的一种消遣?只不过,彼时消遣着消遣着,自己的世界却陷入万劫不复里。 夜,如果你能听到我唱这首歌,该有多好? 流年,爱情,像丝线,绕在你的心脏,你分明真真切切的感觉的出来,却看不到,丝线断了,情感也就断了,人心也就散了,丝线不断,密密的缠绕,你究竟是痛还是伤心?如果是你,你选择断还是不断,断了,怕遗留在体内,成为一个永久的标致。不断,你会被束缚一辈子,最后,和灵魂在真空中上升,消失,消失殆尽的最后一刻,你终于看到这根纠缠住你一辈子的丝线,变成了有形物体,从空中飘落,和你做最后的告别。 其实,每个人的心中,总有那么一根丝线,紧紧的缠绕着自己,时时会扯扯你,让你痛苦一下,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就是丝线而已,会断的,也会落地的,无非就是跟着你一辈子,这辈子过了,也就没了,所以,这没有什么关系,好好的活着,她缠的在紧,也要好好的活着。 毕竟,丝线是会离开你的,终究是物。终究是物,终究是物…… 摊开双手,自己经历过爱情,手心里便多了一些纠纠缠缠的曲线,我却突然不愿意回想琢磨那些歌词的意思。不得不明白,爱情终究是一场美丽却无法预期的焰火,灿烂后便是灰飞烟灭。自穿越后的无数人和事片段跳接,在心里放起一幕又一幕。然后蓦然发觉,一些向往,一些迷茫,一些狂喜,一些无奈和遗憾,都凋零在昨夜的西风里。真是,留不住,算不出的流年。 作者说书之夜袭来1 见前方的摄像灯亮起,正戴着耳机陶醉的晶淼连忙脸色一变,几把抓掉耳机,换上说书时穿的灰蓝的大袍子,装模作样地清了清嗓子,打起竹板:“嗯哼,打起那个竹板精神爽,列位客官听端详。” 见诸位读者已经端端正正地拿起手机细细观看,晶淼在心中偷笑一秒,正了脸色,翩翩打开折扇:“今天我要说一说,自己很喜欢的一个角色,夜,隆重欢迎她上场!” 灯光齐齐打在穿着黑灰衣袂飘扬的夜,她脸上的表情冷若冰霜,细长的柳眉微微向上挑着,长睫毛盖着的褐色双眼烁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光,却深藏着不易察觉的忧伤,用冷酷深深掩着。那高窄的鼻梁,秀气中带着冷漠。咬着几乎无一丝血色的唇,似雪的脸上显出几分苍白。 这时刻,晶淼不辞辛劳在一旁念着早就写好的解说词:“这就是从第二卷的开章就出现的女子,夜,额,内啥,她的姓氏我就不多说了,刀剑无眼啊……嗯嗯,她或许不是内心冷漠,只是能隐藏到很深,喜怒不溢于言表。但是周围人谁对她好,谁对她假,她内心比谁都清楚……” 见额上早已浮起青筋的夜“喀蹋”一声捏响了拳头,胆小如鼠的晶淼赶快停住嘴,把脸藏在扇子后面,做瑟缩状:“下……下面有请夜同志给大家讲话,大家欢迎……” 我知道自己是作者比较(其实是“最”)重视的一个配角,可是不知道是何原因,也许是因为我长相狰狞(其实你的样貌仅次于女主,只是你不爱打扮),也许是因为我不善言谈(怎么会啦?现代人都喜欢冷酷型滴),又也许是因为我对于太多人事过于冷漠(嗯嗯,这倒有点可能……),所以没有读者关注我(是么?哎呀,我还没统计过滴说)。 …… 作者实在太啰嗦,我说一句,她要在括号里多嘴一句,实在影响我想在番外好好倾诉一番的心情(……夜,不要这么说嘛,人家也是喜欢你才在你面前得瑟呢……)。夜狠狠瞪了晶淼一眼,然后只见蓝光一闪,聒噪的作者一下子肃静着闭上眼睛。 夜轻轻吐了口气,接着说:所以我决定和阎王借上几个时辰,侵袭进入她的灵魂,把作者说书的番外用她的手指敲出,然后变成以我为第一人称的篇章,尽管她坚持这个番外要叫《夜袭来》,可站在我的立场,我想把名字改成《让我一次说个够》,也不知道可行与否? 我对童年的记忆一片模糊,这倒不是一些现代朋友心里所想的“选择性逃避”,被梁王收留之前的记忆,我几乎完全搜索不到——这,只因为过去的生活太过辗转:很小的时候我所在的家族好像就遇到什么灾难,原本甚是兴旺的人丁,一下子只剩下父母与我,然后就是一直走,一直走,一直饿着肚子……好像后来母亲病重,尔后父亲也因为刀伤感染去世了,我猛然意识到自己已经被世界抛弃,只是坐在人来人往的街头哭。然后有位衣冠堂堂、慈眉善目的中年男人向我递过一个白面馒头,又对身后的随从说:“给她点钱,帮她把父母葬了吧!” 我大口大口地吃着,吃完楞在一旁,眼睁睁看着几个勤脚快手的小伙子抬走了父母已经发臭的尸体,我突然大哭,扑倒在男人明黄色的锦靴旁:“爹娘走了,我就一个人了,主人,您收留我吧……” “这个……”男人有些犹豫,看了看他身旁另一个阴郁的男人:“丞相,府里还能收个丫头么?” “这女童来历不明,万万不可留在府中。”那人说得理所当然,我抬起头看了他一眼,长长的刘海底下单眼的位置,是一片黑暗。 “只是,她让我想起大都的小阿盖,”男人明黄袖子里的手抬起了我的下巴:“由其眼睛,好像襁褓里的她……丞相,不如把她送到西山华亭寺,让那老师傅代为收养,若是相安无事地长大,武艺也习得不错,再为我所用。” “喏,”单眼的男人抱拳一拜:“主上英明。” 我就这样被送到华亭寺,拜过师傅,要和男人告别的时候,他轻轻抚了我的头:“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我摇摇头:“爹娘都叫我妹儿。” “想我的小阿盖是出生在一片星芒的晚上,你,就叫‘夜’吧!” “是,主人。” 之后,我才知道他是镇守云南的梁王,尽管这样,我还是习惯称他为“主人”。我悄悄对自己说,夜,你要报答他,倾尽所有地报答他。 这一年,我刚满五岁。 西山景色优美,寺院的生活孤独而清苦,我不爱说话,很多人都以为我是哑巴。我记得主人希望我习武的话,又小又羸弱的我疯也似地能拿起重重的棍棒,与其他人一起练起武来。负荷太重,连肩膀和脚踝都曾经脱臼……我疼,却从不流泪,时间长了,用师傅的话说,我偏执得语言交往有了障碍,连兴趣和行为都生了异常。在小小的华亭寺,所有人都认为我是个可怖的异类,所有人都不敢与我说话,除了师傅。 师傅不但帮我包扎伤口、用心传授我武功,还经常和我啰嗦,刻意用诙谐打趣的语气开导我、逗我开心。说实话,师傅那白呼呼一把年纪的样子,还为我做这么多,不感动是不可能的,好几次他装可怜,又说我是“臭徒弟”的时候,我几乎能笑出来。可是,毕竟冷漠了太久,我好像早已失去了笑的能力。 九岁,早熟,基本功已经练得很好了,至少我做高强度的动作、拿很重的武器都不会受伤,用其他人的话说,就是“经得住折腾的小孩”。我迫不及待要练武,练厉害的武功,我冲进师傅的禅房,“扑通”一声跪倒在蒲团旁,乞求师傅教我兵器。 一向嬉皮笑脸的师傅这时突然低头皱起了眉:“你现在还太小。” “不小了,师傅。”我破格一句话说了五个字。 “依这个年纪,又是女子,能使的只有这个。”师傅行至柜前,转身即抱着一个紫色的盒子:“可,这却是不祥之物,名曰‘斩情丝’。” 我才不管什么不祥,这个世界不知有多少人还说过我是不祥之人呢!我接过,看着手中三尺长的剑锋,柔软的仿佛不是金属的制品,而剑鞘首尾又有活扣相连,如同所有软剑一样可以系在腰间,而且剑把上又有一个机关,可以把剑从剑鞘中弹起。 有了软剑,我每日练得更加起劲。师傅果然英明,这兵器果然对我极为合适。四年累积的内力作用下,完全自由,无拘无束,恣意挥洒,一弹剑身寒光一闪,微微颤动,散出一片剑花。坚强处下,柔弱处上,无论世间万物还是武学招式,都是锐利者易损,柔软者方久。 软剑如风,软剑如云,软剑如水。 二八好年华,是其他女子对镜贴花黄、暗许意中人的年纪,也是我这柄宝剑出鞘的时光。我从不在头上插花弄簪,一个简单的发髻已经足够;那些飘逸如云的绚烂纱纺也与我无缘,灰黑扎实的棉布简单缠绕乃是我心头最爱。再次见到主人,他的头发已经微微有些斑白,他身边多了一个妖娆的女子,我想会不会是他口中念叨的“阿盖”的母亲。他们一行人到华亭寺还愿,我自行请他们欣赏我习武所学。 华亭寺外,我从腰间抽出软剑。剑身柔软如蛇,强大的内力,诡异地招式。速度非常快,角度更是非常的刁钻。最后,我将自己的身影,化成数道,最后合而为一,前方一树竹子被我砍成碎片。 主人拍手惊叹:“夜曼妙的身影,如海中的海蛇,在这竹木间穿梭,精妙无比的剑招,闪电般的划过天际。” 我心里一阵狂喜,面上依旧不露神色,单膝下跪吐出三个字:“谢主人。” 作者说书之夜袭来2 我终于得以有了报答主人的机会,于是与师傅告辞,离开生活了十余年的西山华亭寺,跟随主人他们来到云南梁王中庆府。 或许真是因为那日表现很好,我的功夫不错,软剑也使得犀利,府里上下一传十十传百,竟把我说成一种神奇的人物;再因为我继续与他人无甚多言谈,人们也逐渐地与我疏远。世间疾寒、人情冷暖从小便知,我早是习惯这般遗世独立的姿态,却最最受不了那独眼的丞相在主人前,三番四次与我的针锋相对。 什么“来历不明”,早是老生常谈,对幼时没有记忆我能怎样答?又言我为女子,我只忖着我这女子要论武肯定不逊于你,以我现在的身手,应该没人能穿瞎我一只眼罢!即便府里大小事你都插手,即便主人对你有几分莫名其妙的忌惮,那又如何?这人经常鬼鬼祟祟与外界联络的事暂且不说,固执己见排斥他族的言论也发了不少。车力特穆尔,任你如何张狂,我也只对此视而不见,你的瞎眼里没有我,我的“夜”里也看不见你。 我以为能相安无事地一直在府里为主人效力,毕竟外面红巾反贼作乱,朝廷岌岌可危,在这夷地云南,应该有我表现一番的机会。可怎奈刚近年底,主人就因车力特穆尔几句话就将我召来,我懵懂而至,却迟迟无法跪地领命。我第一次对主人有了些抵触,字字坚定道:“与陌生人一道远行,非吾所愿。” “大胆!”车力特穆尔理所应当呵斥道。 “丞相,”主人许是看出我今日的异常,只对车力特穆尔轻轻摇着头,待他无了继续驳我的念头,主人才缓缓对我道:“夜,本王有独女只身在大都,说来惭愧,吾多年未尽半点为父之责。此次令你前去,并非单纯远行,乃是要你将她接回来。” 我点头,并不出声,心里多少有些自小未及的亲情的感触。 “兵荒马乱,路途坎坷,一去几千里,哎……”主人深呼吸,看得出他脸上落寞的神色,他深深看着我:“我要你安然地将她带回来。” “是,主人。”我抱拳得令,再没有犹豫的念头。 “你们都下去吧……丞相,也回去休息吧。”主人扬起暗黄色里衬的袖子,表情既悲悯又尴尬:“本王,想和夜单独说说话。” 待人们陆续退下,掩上门,主人方转身坐下,忧愁深锁于眉心:“阿盖,是我最宠爱的女儿,若是这次不能脱身回滇,恐怕此生再难相见了。” 见主人向我示了坐下的意,我也大方就坐:“为何?” “呵呵,夜就是夜,说话总是太扼要。”主人脸上泛出几丝笑意:“夜问的,是为何什么呢?为何我要将她一个人放在大都,无亲无靠?还是为何我把此次派你们去当作绝好的机会?” 我有些尴尬,继续憋出两个字:“都是。” “这么多年,本王也算是看着夜长大,也知你忠心一片,才会与你详说。将阿盖郡主背井离乡只身于大都,乃是被人胁迫,若是当年没有她自愿如此,本王也无法在此。而第二个‘为何’,我想聪明如夜,应当猜想得到。” 有害羞的感觉,脸却红不起来,我低声道:“路远其一,反贼其二。” “所以,本王派你远行,并非消遣。夜,乃是重任在身。”主人颔首,蓦然站立,严肃道:“你知道该怎么做了吧?” 我顿时觉得滚滚热流在心脏回旋,下跪领命:“夜定当誓死保护阿盖郡主!” 从云南到大都日夜兼程,走了大概六十天。为了掩人耳目,此行的队伍小而精炼,想得到用得上的人事却一应俱全,让我再次感受到主人的心思缜密以及爱女心切。我清楚同队的人们是怎么看我,我不在乎别人有那所谓的朋友,这一路走得清冷和安静。 初次见到传说中的阿盖郡主,不,两天前她已经被册封为“公主”,我多少还是有些讶异。不过才十四、五岁而已,传统蒙古盛装打扮,一双流盼生光的眼睛,那诱人的眸子,黑白分明,荡漾着令人迷醉的风情神韵。说她是我见过最貌美的女子也不足为过,最让我想不到的,是她并无我想象中那些与贵族小姐有染的坏习性,反之,她格外爽朗和热情……她让我入马车和她们一齐同坐,她对待其他人亦无半点公主架子……只是,若是只剩她一个人的时候,眼里总是藏着淡淡的落寞。 我发现他特别喜欢看天空,往北边的方向。记得师傅说,向往天空的,都是寂寞的。 虽然这样说,偏偏她有种不同于大家闺秀的谐趣,这公主不但爱说笑话,打击太子也很有一手。她在背地里称太子为“自大狂”,听得其他两个丫头连话也不敢接一句。未出大都前,我还曾经在地上拾到被揉成一团的小纸条,“我不在乎你对我的不在乎”,是前一晚太子身边的小厮塞到她手里的。 看得出当朝太子很喜欢她的,平日对其他人再如何桀骜,对她都是无怨无悔地追逐和忍让,即便做得不露痕迹。是该幸福的女子,却将堂堂太子拒于千里之外,我为此曾经百思不得其解。 那时候,我不懂世界上有种感情叫做独一无二,我总是不懂她的表情,就连她在微笑,我都会感到很忧伤。 我想,是因为自己对主人太忠诚了吧? 这天的停歇来到一个比较大的齐儿站赤,夜里我舒服地洗完热水澡后,竟发现她一直在院子里踌躇不定。顾不上头发还未全干,我连忙束上悄悄跟着她,心里莫名其妙有些不安的感觉。 “何人?” “太子,是我。”她卯足劲儿敲开太子的房门,一脸尴尬,我更是觉得诧异,她不是不太理他的么? 心里料想太子虽然高傲不羁,但万不会伤害于她,所以我只是静静守在门外柱子前的横梁上,待到后来太子先一步出来,我才轻轻落下。没多大功夫时间,她也推开门,只是,却换了一身普通的侍卫装,高高的帽子下还故意被抹得灰头土脸。她真的要走?!我很是意外,只垂了头,挡出一臂拦下她:“属下奉命贴身保护公主。是去是留,枝节错综,公主请勿独自前往,为难属下。” 她是哭过的,眼睛旁还红红地朦胧起一层雾气。她被我拦下,左右踌躇,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太子过来将我的手臂压下:“既然你来了,就去领套侍卫衣服,护着你主子!” 如果不曾随他们一齐悄悄回大都,我想我永远会离这个公主很远很远,也永远不会知道她心神不宁、她快乐、她悲伤、她拒绝太子……所有的所有原因都只为了一个人——那个,被打入天牢的小皇子孟恩。 她的萨仁没他人所说那般难以相处,踏雪回都,从未如此赶路过的公主早已一脸疲惫。起先还无法立刻到天牢去,我们只得暂住在大都不远外太子的一个秘密别院。蒙古人喜欢的羊、牛相关的我都吃不惯,便猎些兔子和野鸡来烧了吃,她醒来,我劝她吃一点,她高兴地接过,吃得格外香甜。 当我最想说些什么的时候,往往也是我最沉默的时候。我不擅与他人说话的前例在她这里被打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总给我平静和真诚的感觉,在这个小小的别院,我生平第一次对他人说起我的过去。 “夜姐姐,以后,我都一直唤你姐姐吧!”她没有因为我卑微的身世和经历对我有一丝排斥,甚至让我放肆地有种不似主仆的错觉。 “嗯。”第一次有人这样对我,一声低应,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听见。 天牢的阴冷不是常人能想到、能忍受的,还好我们这般逆旨而为没经历多大阻碍,她见到他,颇为顺利。前后两次瞥见那个可怜的皇子,模样清朗朝气,特别是注视公主的时候,流淌着一弘清泉。不得不说,他们真的很般配。 时间过去,然后他们告别,我看到他眼里藏着绝望,她却还满心都是希望。天牢内的郎情妾意正浓,我暗想太子的忍耐只是暂时,然而现实的确如此,派人来追杀我们的,正是太子的生母! 在那个别院我出了手,湮超门的死士果然厉害,招招置我于死地。我第一次对战以一敌众,很快从先前的游刃有余渐渐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刀剑中我急切地叫她先走,她不从,我只得叫巴图拉走她,她执拗着哭成一片。她刚刚被推上马,谁知正于我纠缠的李春英立即闪过将她打下,我拼着死想往她的方向,身上被另外几个女人刺伤。巴图见状已是发了狠,不顾那堆女人的刀剑相加,手里拿起木棍胡乱地挥着,眼睛红得都是血。 赶到她身旁时她已经昏厥了,身上还中了暗器,后颈、肩头都被内力震碎。我满身都是血的咸腥……完了,一切都完了……我面如土色,心里早已经湿成一片。就在高丽女人向纹丝不动的我们挥舞刀的时候,一声桀骜的“滚”,快马疾奔蹄声渐近,太子拿出奇皇后的令牌和血书的懿旨,怒不可遏。 作者说书之夜袭来3 我想起师傅说过的一句话,江湖,总是让人身不由己,言不由衷。这样看来,宫廷也一样。 太子就这样放弃了,最后的努力是让我们活下来,赦免令、白药和黑玉断续膏,对于离队后命如草芥的我们,实在太重要了。然而现实还是太残酷,特别是……对于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她醒来,连扭头的力气都没有,无声地流泪。真相在手中握得太沉重,我唯一能做的,只是一点一点、慢慢告诉她而已。 然而她比我想象中坚强,伤好得差不多,她只把悲伤藏得很深,用手掌轻轻伏在中暗器的肩上,眼睛看着远方,嘴里吟着“开到荼蘼花事了”。 她问我,是因为爱才知道痛,还是因为痛才知道是爱? 我摇头,我知道她心痛,却无法感同身受。连眼泪都没处流的人,才是人间最痛苦的人,只因为,我从未爱过。 在月光坐过的台阶上,幻想着能够看到一些花儿的影子,这是个美丽的愿望。在黑夜冰冷的手拂过的日子上,她皱着眉头,看湖水和着思念冻结。 我的心境改变,是在与她第一次冷战之后。我曾经为自己下了定论,这辈子不会对任何男子动心,那时候我根本想不到,几年以后的自己,却偏偏在与她冷战后的山泉中,见到这个触动我心弦的,清雅以极的男子。 “杨渊海?”我抓着公主衣袖的手忽的一紧,止步停驻,不知道是直觉还是预感,起先认出他的居然是我。 他似乎对我的臭脸视而不见,抱拳一拜:“在下杨智,字渊海,见过二位。” 这一天,我看见天空云朵厚重起伏,不可限量;日光照耀,不留余地。 最初我是讨厌他的,只因为他口中敬重的“主公”,正是用假身份欺骗公主的人。我极尽所能对他冷言冷语,他却依旧笑容面对。哪有在意其他女子身上何种香味儿的?我恼怒地咒骂他“登徒子”。公主说,杨渊海狡猾得像只狐狸。我在心里点头,一定是这样,不然,我怎么有被俘获的感觉? 认识他之后我越来越觉得,如果回去的一路上没有他,那么,我再怎么奋勇杀敌,也徒是个有勇无谋的武士。三个恰到好处的锦囊,人心岔路时的指点迷津……他奉命伴随我们,翩翩白衣,挥斥方遒。 那些,只是最早最薄弱的心动。我是个宿命的人,当我知道他口中西山寺院的故人就是师傅,一下子增了无数名叫“命中注定”的感觉……后来,我回头看自己,觉得那时,真的好傻。 我多少还是有些自闭的成分,心里这些事,从头到尾只对砒霜一个人(一匹马?)说过。 “他说小荣远在四川,打点一切的事,只有我和他多费心了……砒霜,你说,他会不会喜欢我们在一起做事的感觉?” “砒霜,他听说过我懂驭马口笛的事,眼睛会闪光。” “他送我一颗自己贴身戴了许多年的珠子,形状么,和我戴的类似……我感觉,他待我极好。” “他问过我童年长大的艰辛事,然后说,人生的路很长很长,让我陪你一起走吧。” “砒霜,我怕,我爱上。” 许是因为间歇冷暖的怦然心动,我的敏锐感知居然变得低了,身份从公主变为师妹的她一夜出走,让我备感愧疚——如果我不曾因为她的下山玩乐而斥责,如果我能早一些回来……或许我就能追到她,或许她以后就不会受苦……当我满心愉悦回到空荡的华亭寺,看见师傅沮丧的神情和满满一袋咸干花生……我恨得一拳打在她平日打趣的兵器架上,手指背面沾染了木刺和血。 她走了,无踪无影,她终是不希望连累任何人的,一年下来我四处寻觅无果,只能跪倒在佛祖前,诚心祈望她生活得快乐。 我与杨渊海还是会不定时地在昆明与四川的两点回旋着,不单是小荣、萨仁,重要的是完全阻断公主仍在世的消息,断了奇皇后和湮超门对相关人士赶尽杀绝的心。我记得有一天,他在奔马上突然侧过头,微笑着问:“主公一定喜欢你们小师妹的,你知道么?” 我摇了摇头,又点点头,我在心中问:“我一直喜欢你的,你,知道么?” 他又笑起来:“小姑娘,也该嫁人了。” “哼!”我咬着想要上扬的嘴唇,狠狠一挥马鞭,超在他前。他亦不服输,很快赶了上来,双马齐头并进,沐浴着舒畅的和风。当爱情悄悄来临,我的人生不再空白,我不再是一个人。有你的存在,我才知道我的人生是有光彩的。那你的人生呢,你有了我,是不是也和我想的一样呢?是爱,不是爱?是爱,不爱?我莫名的尴尬。 两年后,明玉珍率红巾反贼进驻云南境内,势头凶猛,一度侵占梁王中庆府。我听到主人带家眷向南逃的消息,在华亭寺来回走着再也坐不住了,师傅佯装的笑也不再有底气,我一忍再忍,气急攻心问道:“昨天杨渊海走前和你谈过什么?主人逃到什么地方了?她也有消息了,是不是?” 师傅没有嬉皮笑脸,转身打坐于蒲团之上,眼睛闭合,嘴里幽幽吐出两个字:“威楚。” 我擦亮腰间的软剑,骑着砒霜一路南奔,风沙吹得我睁不开眼。到了威楚,怎知人烟稀少,已经有了战火的痕迹,我急忙下马,却被杨渊海拦住:“主公答应过她,不告诉你行踪的。” 我满肚子都是气,第一次对他也发了火,忽的打开他挡过的臂:“那让我加入你们的军队,救主人,也救她!” 两个月下来,战事虽然激烈,但总算顺利。除了前期的鏖战耗费不少粮食与兵力,后期的计谋和队形,都不禁让人拍案叫绝。虽然我不想和段功有过多交流,毕竟他总给我奇怪的不好的感觉,但是为了主人,为了我守护的人,我还是听从他的指挥,在威楚战场上杀红了眼,和大理兵一起把红巾军赶出云南。 杨渊海不止一次担心我,行军时我曾经离开,回来后问过他:“你怎么不奇怪我不守军纪,我去了哪里?” 他的微笑像春风拂过:“放心,我已经记住你身上的味道,就算我闭上眼睛,只要你和我擦肩而过,我就能找到你。” 我脸红成一片,连忙转了话题:“我去看了成达、吉子和塔娜。”见他还盯着我,我有些难为情,客套地说:“别老对别人说我巾帼英雄,打了胜仗,是你的计谋好罢了。” “哪有,”他温笑,摇头:“你那师妹公主,脑子里的妙计太多。” 我惊愕,除了跳舞、画画和做“心理指导”,她居然还懂兵法? 聪明如她,最后还是知道了我的到来,相见的时候她哭成泪人,我也终于说出些压抑太久的安慰的话。然而,主人也因此知道了她尚在人间的消息,又怎么还会让她在外面流连?逝去的岁月,怎么找得回来?你曾经的微笑,在回忆里却散不开。战事过后,她还是高高在上的阿盖公主,她还是得回她的家。 她的命运总是妥协,为了他人的生命而在自己不喜欢的地方独活,一次又一次。看着她和段功在一起的身影,我想,如果他能带给她快乐,那么,我不再觉得他讨厌。 临走时她祝我幸福,我着有深意地瞥了一眼杨渊海,他居然微笑着对她点了头! 夕阳下,童话一般的世界。 可是,这样的幸福只是泡沫,轻轻一点,便支离破碎。半年后,他来到西山接我到大理去,我满心欢喜向师傅请辞,他却说:“夜徒弟在为师这儿很久了,也该随哥哥回家了。” 他端坐一旁,眼里无喜无怒:“夜,原姓杨,祖籍大理海舌镇……” 我听见自己的心崩裂的声音,为什么,为什么我会是他失散多年的妹妹?!而他,根本不曾爱过我! 你是我猜不到的不知所措,我是你想不到的无关痛痒。一个人的存在往往在消失很久以后才体现得出来,最后,我找到同样被幸福击伤的她。我想哭,可是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流泪了。我把时间定在他的生日,死亡,用微笑让结局变得更加忧伤。 “陪我到十一月七日,好不好?”我问。 她没见过我如此落寞的样子,点头:“好。” 我们来到海舌祖宅,这里早已落魄一片。然而身边有一个多年来一直牵挂和贴心的人儿,日子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煎熬。我听了她的故事,除了震撼,却是遗憾,生死都不离的爱情,该值得珍惜。可是,爱情,有时候,是一件令人沉沦的事,所谓理智和决心,不过是可笑的自我安慰的话。女人恒久地记住一个男人,也许是因为一首歌,一支舞,一个承诺。男人恒久地记住一个女人,不会是因为一首歌,一支舞,更不会是一个承诺。我想,那么,一条命呢? 有个声音自从我离开西山就一直在脑边围绕:“夜,离开这个世界。”第一次,是因为我听见阿盖公主下落不明的消息……十一月七日,我第二次割开手腕上密集的血脉,我的忌日和你的生日在同一天,是不是,我们也算在一起? 爱情是我的信仰,但却是永远不会实现的幻觉。 (番外终) =。=献上修改前不为人知的第一章,读者看后请对比现在《侧妃》版本的第一章,给我一些意见喔…… 皱绿,飘红。 这个夏天不太聒噪,我却只能从浮光略影里,借来一段苦涩的微笑,来摆渡这沧桑尘寰。 木雕镂空花的窗子中,透过夏至第一缕光,我像畏光的动物一样眯着眼睛,坐在铺着扎染布的书桌前,狠狠地在日记本上写着:2009年6月21日,饶濒,你是个可耻的逃兵。 短短的一句话,力透纸背,密布淡淡颜色图腾的纸面却再没有开出眼泪坠下绽成的花朵。那来自小腹习惯性的抽痛和这一年间无规律的猩红,早已折磨得我连哭都不会了。 “饶濒,女,二十四岁,肿瘤复发转移,子宫晚期肿瘤……”每每回忆起自己接过诊断书,居然能坚定地拿笔写下“放弃治疗”四个字时,脸上就会不自觉的浮出丝毫自嘲的笑纹。从患病开始那一整年流过的泪水,早已用完所有哭的理由,如今,只剩下笑了。 笑吧,还有最多半年的时间,主治的徐医师是这么说的吧?倒数生命时间的数字,总是那么苍白无力。 笑吧,既然已经如意地“逃”到自己心中的“桃花源”大理。在这样的地方安度余生,总比在医院接受癌症晚期无用的化疗来得安心吧?耗费金钱的痛苦过程换来那区区一到两年的时间,不要也罢。 果真想得如此超脱,为什么我还笑得那么苦涩呢?记得以前听什么人说过,肿瘤继续进展到晚期,那是很愚蠢和遗憾的情况。而当主角成了自己,我已经没有资格评价自己的愚蠢,一个将死之人,只是遗憾多得让我喘不过气。命运就这么真实地和我开了一个玩笑,它将结果明示于我的同时,也告诉我,你这一生将要结束——家庭、年华、爱情……一切双十年华该有的美好,你都无权拥有!它用重锤把我心脏击打到无力还击的地步,看着我一路走,一路泪,简简单单地离开,到西南边这个古老的城市,静静地,等待死亡。 顺手抓起隔夜的咖啡,合着把超剂量的止痛片一口吞下,也只有我这样和阎王有约的人,才能如此无所顾忌。 “姑娘,客厅有刚烧好的井水,需要就去拿!”淳朴的房东端一盆君子兰,把门前快枯萎的植物换过。 “噢,好的,谢谢杨婶!”看着窗外的她笑盈盈地招呼,我连忙掩着疼,挤出礼貌性的微笑应着。不可否认,我一天天喜欢上现在租住的白族民居,“三方一照壁,四合五天井”,民族图腾是我中意的那种素雅,邻居单纯而和蔼,四季温差不大,空气永远清新……重要的是,在这里,没有知道我的病,我没有勇气,我害怕面对家乡一个个挚爱的人悲怜的脸庞……呆坐静养许久,待疼痛稍稍有了喘息,连忙翻出地图寻觅先前画过的红圈——下一站,无量山。 既然来到这里,我只想把心中想去的地方都走个遍。记得过去把小说压在课本下偷看学生时代,我日思夜想的地方,就是《天龙八部》里金庸老先生描绘的琅嬛福地。无量山脚下的那个仙境,有着数不尽的武学典藏,还有飘然于世的美丽雕像。也是在那里,落难的段誉第一次邂逅神仙姐姐,引出一系列精彩绝伦的故事…… 打开房门,正对高高的苍山,虽然是夏,山顶皑皑的白雪却依然可见。“外地金花,今天又要去古城写生么?”我闻声回头,那个男子已准备出门,一个灿烂的白牙笑得宛若月亮。 我努努嘴:“大理阿鹏,去无量山,要坐多长时间的车?” “无量山……嗯……”他抬眼看看明艳如洗的蓝天,却自说自话地答非所问道:“我今天跑车去将军洞,要不要坐个顺风车?画画换个环境也不错,再说去那里拜拜也好,很灵的……” “嗯哼!”我作势打断,他偷瞄笑着,继而正色道:“无量山西北接于大理南涧,实际位置却在景东县西部。路不太好走,要坐蛮长时间的。”他往我房间探了探头,日记本、素描板、画笔、棉布衬衫、牛仔裤和外衣摊开一片,看得我有些狼狈,他却丝毫不在意:“今天是来不及了,外地金花连行李还没收好呢,最早也得明天咯!” 明天?也好。我这样想着,自己低头颔首应了他。却见他忽地伸过手来,拿掉我发间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下的杜鹃花瓣。我摸摸头发下偷红的耳垂,这样一个相识不到一个月的半陌生人的举动,的确有些暧昧。他却回复大咧咧的姿态,咋呼着说:“时间不早了,我得出车去了。外地金花,怎么样?今天一起去吧?” “去就去,还怕你不成?”我转身进屋拿了包,立马洒脱地就先他一步往楼下去。 嘴上这样抬杠似的说着,心里却是反复重复“谢谢”。“阿鹏”是大理对年轻小伙子的称呼,我们不说自己的名字,彼此也不曾问。对于这个当地旅游车小司机,我一直如戴着假面般有点言不由衷的姿态,只是尽我所能的,去回避所有会和他擦出火花的可能。然而他没有强求,淡淡的,若即若离的,作为一个友善的邻居,抑或朋友。每次当周围人打趣般问起我们这个院子的金花阿鹏有闹绯闻否,我只是摇头陪着笑,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陪笑过后,只是苦笑,得了这种病,就算能治好,手术之后,也是永远失去做妈妈的权利的,试问这个世界上,有多少男人或者多少家庭,能接受一个不能生育的媳妇。退一万步说,就算有这样的好人好家庭,也与我无关了。我连享受生命都是奢侈,又哪有享受幸福爱情的权利呢?怨上天的造化弄人,注定我只能绝恋。看看主驾上聚精会神开车的他,在大理的第一个朋友。这样也好,没有爱情就不会有生死的悲离。如此安排,或许是上天对我的最后一点眷顾吧。 将军洞位于苍山的半山腰,第一个跳下车,站在车场四望,整个下关城区与洱海苍山,尽收眼底。司机阿鹏见我一副神清气爽的样子,便让我自己先去逛逛,他再去接一趟。我一口答应,便绕进景区自由赏玩,却见此地如我般纯游览的人并不多见,更多的是鼎盛的香火、报表、祭祀的牲畜。百年的大青树下,我虽然对此等迷信活动不齿,脚步却也随着虔诚膜拜和祭祀的人群,祭祀的庙宇层层进入,最后一殿中,李宓大将军的巨大雕像威严就座。 “许个愿吧,一定灵验的。”皮肤有些黝黑的妇女见我书香中文网立于神像旁,善意地提醒。 我道谢地点头,心里却对这些前叩后拜的“迷信人民”感到可笑。作为受过高等教育多年的唯物主义者,我怎么可能相信神佛的东西“一定灵验”。李将军神像高大威猛,眼却不露凶意,看起来严肃可靠。思考再三,只想破了这个神话,抓起三炷香装模作样一拜,心里默默念着:我就不信你真的有求必应,如果真那么神,你就让我这要死的人活下来。一年半载可以算做是癌症晚期心情愉悦延长的结果……如果真是那样神奇,你就再让我活十年…… 转身离殿才想为刚才的愚昧自嘲一番,确听见似近非远的一声低应,沉重得就像在耳边发出,着实让我吃了一惊。我转身四顾,却是空空如也,举步想下台阶,突如其来的一阵心悸闹得我几乎晕厥。天,难道是对我方才冒犯神灵的惩罚?我心里乱七八糟地念着“阿弥陀佛”、“圣祖玛利亚”,眼前却黑了一片,耳朵边隆隆地有如雷惊。等我睁开眼睛,却察自己睡在床上,约莫已是傍晚,司机阿鹏递过水和药片,嘴里嘟哝着:“血糖低还不吃早晨就跟人出去玩,一晕就睡到太阳落山……” 这语气说得好像话里的那个“人”不是他,我正想反驳,小腹却一阵吃痛,只得接过药来吃。“我英文不好,只看懂每次亮片,也不知道是什么药。” 我当然不能说是我为了抵抗病变疼痛的止痛药,也怕面对别人的温情和关心,只能假装不耐烦,嘴里应付得装腔作势道:“得,得,谢谢您的大恩大德。好啦,明天我还要出发旅游呢,您也早些安歇吧。” 第二日也是个好天气,坐上车,一路奔向更往南的地带,摇摇晃晃中我突然非常不舍,结合着新愁旧忧,几乎是前所未有的感动——我开始紧张父母在看到我的一纸“遗书”后的焦灼、我莫名有担心回不了大理这个南国古城的忧虑、甚至没来由的空前怀念过去的经历,那些曾经相知的人、看过的电影、画过的画…… 一个可怕的念头浮出水面——这是不是临死前的征兆。 一番意念的折磨,已经折腾得我有些心力交瘁。下车向无量山行进,脑中全是些复杂的因子,曾经我以为我已经无所谓生死了,在知道诊断结果后我时常想到这个问题,居然有的时候还宽慰自己说,行至二十多岁人生其实也过够了,没什么意思。而昨日在将军洞脱口而出的祈祷,却用另一种语言告诉我:饶濒,你是舍不得死的。 舍不得又如何,矛盾纠结的悲伤思绪烦恼着,让我感觉这条路艰辛而漫长。远远看着无量山,颜色深沉高耸,怪不得金庸先生的神来之笔使得此山武林气味浓郁,敢情也是大自然的神奇造化能让人有所感悟——无量山,单是远看,就有傲视天下、阻绝任何袭来的雄姿。无量胜境之最具观赏性景点是无量玉璧。我自然把第一个目的地锁定在此,还好指示标志和修好的山路把去向指得明明白白,也让我能在寻路这点上省心。 步行快一个小时后已经能听到磅礴的水声,我心想无量玉璧的这羊山瀑布就要到了,不禁加快了脚步想看个究竟。再两个路转山回,只见高耸的崖壁上,一条玉龙飞流而下,碎玉喷珠,大气磅礴。蛟龙入深潭,形成一个清凉的大湖。那湖应该就是剑湖了吧,想那段誉就是在剑湖宫琅嬛福地中见到神仙姐姐雕像,最后学会凌波微步的,竟非常激动。瀑布四周植被茂密,云气氤氲,绿树苍翠欲滴,那是人间少有的绿,那是无量山之绿。我再想往前走,却见一新立的招牌昭示:前方施工,游客止步。大呼扫兴转身回走,却又不舍,几次回头,心有不甘,再次站在离牌子最近的地方眺望。 不望还好,一望更是好奇,且不说那剑湖深不可测引我联想,细看又发现飞瀑后不是单纯的青山,而是一紫黑色光滑如镜的巨大石壁,瀑布水流直下,激起剑湖,映在石壁中的倒影,好似有挥剑飞舞的迷离。于是我做了一个冒险的决定:弃掉那条被堵的山路,另开一道,下去看个究竟。鲁迅先生说过走的人多了,才行成路,而我胡乱踩着高耸的植物根底下去,不能算在路上走了。然而没有前人开拓,我走得尤为狼狈——手背不知道被什么植物划了几道浅浅的口子,裤子和背包上也沾满了一些靠外力传播种子的有黏性的植物,鞋子被泥浸染得看不出原有色颜色……只能算是冲动的惩罚吧!但真正近近地站立在湖畔,我却什么都不在乎了。回首看刚才走出的“路”已经不现影踪,瀑布声震耳欲聋,我越看那黑壁越是好奇,弯腰卷起裤脚,再冒险从湖外廓浅的地方往里走,那外廓像是被湖水淹没的一个窄得仅有十厘米的栈道小桥,但却以石泥为基,不像是人工所为,我小心翼翼踩着这已让水没过小腿的“桥”往里走,想看个究竟。 离壁十米多远的时候再看却没有了刀光剑影,只是光滑得让我惊讶。再看石壁边缘似乎有个缺口,正面高处俯视被瀑布水遮挡住,现在在石壁脚侧面才能看到,算是个两次冒险的安慰吧。那个缺口更像是一个三角型的门,边缘已经被流水冲得光滑,大约有半米宽。越看越奇怪,该不会是剑湖宫入口吧,但是却黑乎乎的不像神仙居地般有光。再往里看,却什么也看不到。心一横,我今天倒是要进去看看。 昨天还对人生不舍,如今为了好奇却又几次涉险,为看个石壁连命都不要,现在又钻石壁洞。想来当年段誉看到神仙姐姐雕像时自嘲“小生愚笨”,连连磕头,如今该自嘲的人应该是我吧。看那小洞直径再看看自己,应该能进,只是这包是拿不了了。先赶快回走找了块没水的地把包放下,从里只拿出一个手电筒,惴惴不安却又激动无比地走向那个石壁的小洞。 幸亏我这病体不是那么臃肿,要不刚才钻洞的时候卡在这石壁中进出不得,怕是要变成无量山的笑话了。想着却又有些害怕,进洞站稳了好久却还不敢把电筒打开,生怕一见到光,洞里如果有什么狼人、巨蟒、蝙蝠就会一拥而上,到时候我可怎么应对?细细听了半天似乎没有其它生物的声响,一个深呼吸后,才怯怯地打开手电筒开关,那一番景象,着实让我傻眼了…… 第六十七章 星宿轨迹 告别了小流年一家,我在跳上马车后的第二个黄昏,终于到达昆明。中庆府的朱红大门前下了车,好像所有的劳累只在一瞬间爆发。还来不及看清父王熟悉的面庞,自己就先昏倒在地,这一睡,就是三天。 三天的梦变幻莫测,睁开眼睛,父王正用极小的勺子给我喂糖水。短短的梦里突然经历这么多生离与死别,是该痛彻心扉吧?可毕竟是梦,我脑子里有些空空的,努力让自己难过,努力让自己鼻子发酸,却就是哭不出来,我默默地看着父王两鬓新添的白发,低声说:“想念。” 看见女儿苏醒,父王的眼里有些喜色,他连忙放下手中的青花瓷碗,对外高呼:“来人,传召风赤子!公主醒了!” “风赤子?”我脑袋昏沉沉地,只觉得这个名字很耳熟,不禁拉着父王的袖子问道:“他是谁呢?” “饿吗?”父王关切地问道。 我摇头,对着父王就想撒娇,像猫一样眯起了眼睛。 “适才女儿服的符水,都乃风赤子所制。”父王说着又抬起碗来,用勺子搅了搅与红糖化为一体的符咒,看着初醒的我弯了嘴角:“这个神神叨叨的道士,不要命地闯进府来,说你三日后定会醒来……父王听了,就发下话来,如果阿盖喝了这些奇怪的东西三日后不醒,就砍他的头。” “呵呵,父王英明。”我也跟着笑了起来:“那待会儿女儿得好好谢谢他呢!” 说曹操曹操就到,话音刚落,就见风赤子无拘无束、大大方方地走了进来,奇怪的是父王竟没有半分怒色,反而多了几丝敬重。他走到父王面前,象征性地鞠躬一拜,一本正经道:“梁王你好,待会儿我与她说话,你不要插嘴,我讨厌说半句话,OK?” 父王没在意他的“无礼”和怪言怪语,颇有风度地点头:“善。” 这到底是谁呢?我不认识他,为什么自己就认定他就是那个叫做“风赤子”的人呢?他到底与我有过什么交集……我默默想着,脑袋快要裂掉,直到他在我面前晃着手,我才发现自己一直盯着他看,却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风赤子从鼻梁上拿下一个有两块圆黑琉璃的架子,伸手指着自己的脑门,问道:“还记得我么?无所不在的、眉心一点红的风赤子?” 我搜索枯肠不得,诚实地摇头:“道长,我们过去见过么?” 不知道是不是我说话不得体,风赤子一下子被我问得瞠目结舌,说话越发不利索:“哎呀,小姐,这才多长时间你就……”他慌乱地把手中的黑琉璃架子放在眼前,又拿下:“认出来了吗?世界一切尽在我掌握之中。小姐,是我啊,眉心有标志的……” 我无奈地看看不做声的父王,只得对风赤子陪着笑:“道长,你一定是认错人了吧?我不是哪家的‘小姐’,若是道长愿意,你应该称我‘郡主’的。” “什么?!”父王蓦地从椅子上起身,只感觉自己失态,又慈祥地看了看我,对风赤子解释:“是‘公主’……是‘公主’……” 我嘟起嘴有点不高兴了:“哪是‘公主’呢?父王什么时候开始对外人如此虚荣了?” 他俩无不瞪圆了眼,异口同声道:“你忘记了?” 我最不待见父王和一些江湖上奇奇怪怪的人来往,背过身去道:“本郡主困了,风赤子你退下吧!父王……让哈斯把萨仁喂好了,明儿我要带它出去遛遛;还有,叫塔娜给我做点奶茶,我睡醒就要喝。” 发完牢骚,我把自己昏沉未减的脑袋埋在厚厚的被窝里,耳朵还隐约听见奇怪的风赤子又在对父王说奇怪的话:“看来她是患了选择性失忆吧……” 春去秋来,我在父王的府邸过得平静而实在,也因此格外平静地接受了自己已经忘记过去很多事情的事实。好在父王在我身边,好在父王依旧疼我,不论我问起什么,他都耐心地告诉我,眼睛里流出些孤独。 父王身边多了一个母亲之后的新王妃,样貌艳丽妖娆,我也因此多了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原来我早在几年前就被皇上刺封为“公主”,怪不得那日父王要失态,哪有人把难能可贵的殊荣这样糟蹋?我也懂这个道理,却还是难得真正开心起来——父王说,我的哈斯回老家了,我的塔娜已经嫁人生孩子了……父王娓娓道来,我忽然觉得自己孤独而寂寥,我能回忆起的周围的人怎么就这么散落天涯了?脑子里模模糊糊好像还有一个比“认识”更“亲近”的人,我却死活想不起……呃,不会是萨仁兄吧? 八月十五中秋夜,风赤子一直在中庆府混了大半年才肯离开,他与我们一起喝了桂花酒,然后嘴里叼起一块豆沙味儿的月饼,开心地向我们握拳和挥手,动作滑稽可笑:“我要取道南方至大理了,祝我旅途愉快。” “道长……一直留在府中可好?”父王客套地留步,又对一旁不解的王妃曰:“道长可是公主的救命恩人,早在她睡去的第一天,太医皆言她魂魄已离,是醒不过来的。” “嗯……不行不行,我一定要走滴。”风赤子嚼完口中的月饼,一点儿不领情:“混社会是个体力活儿,讲究四门功课:闪转腾挪。” “闪转腾挪……嗯,道长说的有理,”我怕父王一个固执就伙同丞相将这个怪老头留下,想起他平日说的莫名其妙的话我就直打哆嗦,如此便连忙接上话,客气道:“还请道长一路走好,千万注意身体!” 风赤子把他口中所谓的“墨镜”拿下,着有深意地看了看我:“嘿,小姐要一道前往么?” “我不是‘小姐’!”我莫名地有点发火,越听这个称呼越别扭,具体怎么个别扭法,自己也说不出来。我正正看着他,嘟哝说:“不去了,人生地不熟的,我还是在昆明好了,最近认识了青府的三小姐,聊得还蛮投机,我想与她做朋友,对于父王的基业也是有利无害的。” 风赤子虽然怪异,也不是一个强人所难的道长,当我婉拒,他只是微笑着点头。自风赤子走后,府里才算真正恢复平静,我也生活得自由自在,只是面对十四岁到十九岁中间空白的五年,老是觉得有种说不出来的失落。我不敢逼自己回想到底发生过什么,毕竟本公主还没有规避因此头痛的烦恼。 我觉得自己越来越没有等级的观念,甚至现在能大方地称呼青家三小姐为小青,然后与她的心上之人阿祥自在地说话。我喜欢看她俩不顾世俗阻碍在一起的样子,男孩的担当和女孩的娇憨一旦相遇,这种情形美得一塌糊涂。我坐在青府的上位,津津有味地听他们的故事,大到相识和私奔,小到吃米线的口味和在“卤肉有约”打工的插曲。我时而感动,时而不由捧腹大笑,可是心里总有细细牵动的疼痛,像是被很小的牙齿啃噬的感觉。最奇怪的,是我经常不自觉地拿起笔来作画,而不是写诗。当几次询问,确认父王真的没在这五年给我请了老师,我百思不得其解,睡觉也不太踏实。 岁月从指间流淌着,我感觉到自己的星宿从轨迹中缓缓陨落。我好像偏离了自己的轨道,冥冥中有个声音告诉我,这才是我的路。阔别跨越从前的时间,连白天都显得格外短暂。我想,我只是和星星一起闪亮,和黑夜一起寂寞的孩子。 给读者的话: 最近晶淼发文的地方网络经常不好,所以有时候一章发几次才能发全,有时候最初一次只有1000多字,在莫名其妙的地方中断了=。=哎,我发现后会在几小时内立即捕全,还请大家多包涵,真是对不起大家了。 第六十八章 穿心合环 父王仁慈英明,对我和青府小姐结交这件事无任何异议,也支持我在安全的前提下四处游玩。奇就奇怪在,当我问起是不是如此能减轻我的头痛,让自己早日恢复记忆,父王却蹙起眉,又摇摇头:“这个……父王也不清楚。” 能自由到别人家做客,对于皇家的公主真是个难能可贵的特赦,我怎能不好好谢恩? 从中庆府到青府三小姐的房间,我早已经轻车熟路。着绿衣的主人早早出门接驾,象征性地引我入内,若不这样做,是要被青老爷言说的。小青的闺房梳妆台乃红木制成,疏朗简易的雕刻。葵花铜镜立于一旁,银梳、粉盒、穿心合等一一俱全。榻前屏风,屏风行书笔意、中画荷花。红木相镶框,座椅曲奢华丽,两壁挂着两幅书法。右壁挂一古琴。窗临江水,虽不是雕梁画栋,可以使玲珑精巧。小青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子,她不但对我有时不由心说出的奇怪词语不置可否,反而很自然地督促我每天都要带手帕出门,一个清秀的女子开始唠叨的样子常常逗得我展颜一笑:“公主啊,手帕是体己而温暖的,都说要和小青结拜的,却连手帕都不带在身上……女子结拜金兰姐妹都称“手帕交”,你看,你看……” “嗯嗯,在看,在看。”我很耐心地敷衍。 “就这样,叠好带着就好,”她一边把自己的手帕叠成同心方胜,掖在臂钏,一边继续唠叨:“对了,原来风道长在中庆府时,他还教我习得‘手帕占卜法’,公主快来……”她忽然眉开眼笑,拉我过圆桌前坐下:“让小青也帮你占一卜看看。” “手帕占卜法?”我嘴里回味着这个奇怪的词儿,脑里想起风赤子脸上非要摆个墨镜神神叨叨的样子,不得打了个鸡皮疙瘩:“呃,占吧占吧,怎么个占法?” 小青一听,咧开嘴笑得格外灿烂,连忙回转身,嘴里不忘问道:“这块绣着白玉兰的手帕,若是让公主选一物搭配,公主会选哪一个呢?”话语间她已经拿了一堆东西,摊开在光洁的桌面上——戒指、手镯、双扣钗、金步摇……各种杂七杂八说得上和说不上名字的,应有尽有。我一看只觉花了眼,指着一个别致的圆环问:“这个是什么东西?” 小青满心都是风赤子的占卜,所答非吾所问:“公主选的是这个么?” 我无奈:“我都不知道这个是什么东西,怎么选?” 她大骇:“蒙族不用这个么?” 我仔细地想了一想:“确实不用。” “呵呵,公主还真不像女子……”小青乐得笑了起来,也不知道自己说话没轻没重:“这是穿心合,是女儿家喜欢的玩意儿。” 我嗤之以鼻:“有什么好玩儿的!” “公主还真会选!这可是绝配之物!”小青弯弯的眼睛就像月牙,冲我眨巴眨巴,一边笑,一边把手里的穿心合打开:“这是个圆环一样的小小合子,可以上下开启,一条手帕从合子中心穿过,然后结在手帕的一角,揣在衣裳袖子里,随身携带。” “我还没有选……”估计这个时候她也兴奋得不会理会我的解释,我也死了辩解的心,便接过她手中这枚精巧物件,自顾问道:“上下开启……手帕……好像,没多大意思……” “哪能呢?!”小青眉毛往上挑了挑,显然是有些急了:“它可是装物品的好东西呢!” “就这个?”我用手指打开:“能装什么?” “合子里放什么,可依各人所喜,香末,花红,或其他心爱之物,皆无不可。” “哦?”我听小青这么一说,好像突然对此种物件有了印象,草草告别,打道回府。南方的八月间,骄阳似火。中午时分,太阳把树叶都晒得卷缩起来。知了扯着长声聒个不停,给闷热的天气更添上一层烦燥。进了中庆府大门,径直往自己房间快步走去,心里自言自语道:合子,合子,我好像见过…… 木蜜香弥漫,我在自己的房内翻箱倒柜,终于在实木架子落满灰尘的角落,看到一个犀钿花合子,方圆一寸余,中有轻绢,作同心结。不是今日小青说起,我根本不曾注意这个奁具——它非金非银,而是一件釉色美丽的细巧瓷器。心里面隐隐有一种感觉,里面一定有作为女儿家的我,过去偷偷藏的什么东西。 二话不说,我急忙打开,没有什么香末,花红,只见一金一银两枚指环叠于其内,却不知这又是否是我过去的‘心爱之物’。我倒起合子,两个指环却怎么也掉不下来,我急得咬紧了嘴唇,卷起袖子继续捣鼓,用指甲抠用银钗敲,差一点就用牙咬了……如此形象的公主,也不管站在门外的丫头放出多少不敢插嘴的眼神。 打是打开了,越拿不出来越觉得心不甘,几次生了请人砸开的念头,又暗暗觉得如此粗鲁使不得。天气似乎也随之变得越来越热,我自是急得满头细汗,左翻又翻,突然发现合子连接的绢子中,同心结内部有一根细细的红线材质与其他不同。也不知从哪里冒出的灵感,我拈起手指轻轻将红线一拉,“叮当”一声清脆入耳,两枚指环便掉落在大理石桌面上。 也正是这时,圆头圆脑的小多拉甩着头上的小辫子跳进我房间的门槛,撅着嘴、穿着鞋子就自顾爬到客椅的榻上,全没有一个弟弟该有的礼数。我料定这个捣蛋鬼一来准没好事,连忙把刚刚拿出的指环和犀钿花合子藏好,装没事地问道:“多拉,来姐姐这里做什么?” 多拉吧蒙族小孩习惯扎的小辫子甩到后面去,极不情愿地怪叫一声,奶声奶气地说:“父王说的那个贵客又要来了,多拉最怕家里来陌生人,什么都不能玩……” 我笑,这孩子也有害怕的时候,便逗他说:“那多拉来姐姐这里,还是什么都不能玩啊,所以多拉还是赶快去找你母妃,她会给你东西玩。” “不会不会!”多拉突然急了起来,说话都带了哭腔:“都是你都是你,没有你贵客不会来!” 如此这般被孩子讨厌,风赤子要是知道还不气到半死!我心里想着,嘴上敷衍道:“放心,这次风道长不会待太久,因为姐姐不需要喝他的符水咯。” “呜呜……不是风道长啦!”多拉这孩子一急起来真容易哭,冲我大喊大叫道:“姐姐是笨蛋,都不记得救父王命的贵客了!” 聪明的乳娘听见多拉的哭声叫喊声,定是怕引起王妃那边同我的误会,便黑着脸进来把他抱走。“且慢!”我用力琢磨着“救父王命”这件事无果,心里委实有些自责,连忙喊住乳娘:“没事没事,有时间我带多拉出去玩玩就好。” 多拉难得有出府的机会,一听我这么说,便马上止住哭,挣脱了乳娘的怀抱:“让开,我要和阿盖姐姐一起出去玩。” 哪有这么快就要去的?我顿了顿,刚才赶回家一路的炙热记忆犹新。向外伸脑袋看了看,果然,炎炎的太阳,依然高悬在世界的当空。红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地面着火了,反射出油一般在沸煎的火焰来。蒸腾,窒塞,酷烈,奇闷,简直要使人们底细胞与纤维,由颤抖而炸裂了。我不觉打了个冷噤,一脸尴尬地摸摸多拉脑袋上厚厚的刘海:“明天好不好,姐姐明天一定带你出去玩。” “唔……好。”多拉答得有些小男子汉的爽快。 终于能送走这个小灾星,看着他们的背影,我不由舒了口气。张开拳头,看着掌心间两枚早已被我攥得温热的指环,环内细细刻着的字符像一把把小匕首,刺得我心脏生疼。 百日红花谢了,夏天来了一半走了一半。 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的窗前唱歌,又飞去了。我看着院里的植物,只觉得失落万分。我总希冀自己想起过去五年发生的事情,然而希望,只是那片初春的叶子,在绿与未绿之间徘徊,在夏季彻底结束。 第六十九章 正太再会 “贵客”要来的相关事宜,什么与我这种应该深入闺房的皇家公主应该没多大干系。第一次答应多拉事情,我也得把它做好而已 ,毕竟同“新王妃”与“新弟弟”还是得一起生活,相处的技巧我也需要慢慢练习。 在这个世界上,我脑子里第一想到的亲人就是父王,他们没做对父王不好的事,他们的存在让父王开心……既然这样,我会尽全 力与他们融合。 虽说我自醒来在昆明生活,在这里也有大抵半年有余的记忆,可是绝大部分还是在城内很有限的几个府里或酒楼,要说到带这个 小弟弟出去玩,还真想不出个地。多拉不让太多人跟着去,好说歹说,父王还是“象征性”地派了十人与我们同往,有男有女,细致 之处比比皆是不胜枚举。还好老天爷配合,纯粹的蓝天淡淡撒着一层盐也似的白云,今天日头并不像往日那么毒辣,我仰头过后不禁 轻轻舒口气,拍拍多拉的小脑袋:“怎么样?想到哪儿去?” “讨厌,不要拍我啦!”多拉很不服气地闪开脑袋跳开,紧紧贴到中庆府大门的红漆边,小脸映得更是发红。忽然,他似乎想到 我是他外出的契机,又很不情愿地挪着脚步靠拢:“阿盖姐姐,公主姐姐,你不要生气……多拉,多拉想去……” 他支支吾吾的样子引得我发笑,那种眼神极像以前我见过、却细想不起来的一个小孩子。我收了想继续拍打的手,笑着问道:“ 到底想去哪儿?男孩子说话可不能吞吞吐吐的。” “西山!西山!多拉要去西山……父王每次去西山,都不带多拉去的,我要去要去……”臭小孩着急了,拉着我的袖子左右摇晃 。我看着他的猴急样儿也没法,正努力回忆他口中的“西山”是何处,忽然一个爽朗的笑声从知了的聒噪声中穿出,我顺声而望,只 见一大一笑两个轻盈矫健之极的身影,倏忽之间就来到了我们身边。奇怪的是,左右的侍卫并没有因此防备,一副自然没有警惕的样 子,我料定他们定与中庆府中人相识,为敬地主之谊,便在他们站定之前先而行礼:“两位有礼了。” 那深褐色头发、意气风发的小男孩不过十三四岁,见我开口说话,连忙跑到我和小多拉身前来,热泪盈眶地看着我:“饶姐姐, 我终于见到你了……” 饶姐姐?我有些诧异,却没说出口。他身边的男子蜜色皮肤,嘴边的笑弧不减,只是拉了拉褐发小男孩的衣袂:“现在,应该称 呼你饶姐姐作‘公主’的。” “不碍事,”我对面善之人一向不苛刻,便客套地点了头,实话实说道:“何种称呼都不重要。只是,阿盖半年前失了忆,对之 前四、五年的事情委实想不起来了,现在看见朋友也识不出,二位还请见谅。” 蜜色皮肤的男子好像有些吃惊,瞳孔微微放大,嘴里轻轻道:“原来……都是真的。” 我微笑,大方地用手抚摸那男孩细软的褐色头发,他不住抬起头默默看着我。这才发现,他的眼眸居然是天空的颜色,蓝得清澈 具体,具体到脑子里有东西隐隐而动:“先前你叫我作‘饶姐姐’?这名字却有些模棱两可,我也说不出什么感觉来。” 他不说话,只是点头,样子偏执得叫人心疼。再看一旁的小多拉,在这新来的小哥哥面前也没了猖狂的模样。 “忘记……善,重新认识也好,这次可要记住我,张希矫。”蜜色皮肤的男子苦苦笑了起来,一手揽住了旁边蓝眼睛的男孩:“ 他叫小荣,你也一定不能忘记,据说他的名字,还是你给取的。” 他如此阳光随和,我的嘴角自然没有不上扬的道理,颔首对男孩道:“‘小荣’吗?有草有木的一个名字,是一种寻常的坚强。嗯……既然它出自我,以后‘饶姐姐’一定会记得你。” 张希矫笑容下,小荣很懂事地点头,然后单膝跪下,规规矩矩地对我们行了礼:“四川阿黎氏小荣,见过阿盖公主,见过多拉少爷。” “免礼免礼……既然都是旧识,就不要这么客气。”我对记不起他们一事有些自责,连忙俯身扶起小荣,也制止住即将客套的张希矫:“适才听小荣说来自阿黎氏,前段日子红巾军威胁云南,父王曾说建昌阿黎氏乃是援吾抗敌有功者……难道两位是从四川刚到昆明的么?” “确是,”张希矫答道:“主公将至,便让属下将小荣也接来昆明,与公主相聚。” “呵呵,什么‘公主’‘主公’的?绕得我的头都晕了。”我笑,却瞥见张希矫的脸色好像有些不好,左思右想,可能是因为赶路的关系,便连忙止住笑,对左右曰:“来人,快带两位贵客进府休息。” 沉默很久的多拉这么一听便是误会了,扯着嗓子大喊大叫起来:“不要不要!阿盖姐姐还要带多拉去玩的,不要管客人……” “去……休得无礼。”我尴尬地黑了脸,对张希矫和小荣陪着笑:“我这弟弟不懂事,两位还请……” “哇……”多拉被我佯怒一唬,居然又大哭起来,拔腿就往府里跑:“我要告诉母妃,阿盖姐姐如此这般对我……” 我心里大喊“不好”!挑拨我与后母之间的关系,让父王心烦,这还得了?!说时迟那时快,小荣轻轻一跃,挡在多拉身旁,动作利落轻盈。他俯身,轻轻将多拉的眼泪擦干,蓝色的眼睛笑起来格外美丽:“乖,不哭,你姐姐会带你出去玩,哥哥也不休息,也和你一起出去玩,带你猎鸟,好不好?” “好,小荣哥哥最好!”多拉果然不再哭,胖胖的笑脸堆起笑。 看着他俩这副哥俩好的画面,我吃惊地把眼睛瞪得贼圆,张希矫却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嗯,一起去吧,我也不累。” 怪不得父王在西山建造“避暑宫”,怪不得多拉执意要在这难得的机会到西山来……这里,果然是一个自然至极的宝地。与自然亲近我不喜欢陌生的感觉,只有和熟悉的人在一块儿。每一呼吸,芳香就沁人了肺腑,而肺腑也欣然吸人芳香。站在半山眺望,远远的地方,在滇池那边,直到地平线上,一切都是灿烂辉煌;不时有微风掠过,吹皱了山林,加强着光明;一层光辉的薄雾笼罩着整个山间。鸟声寂然,在酷热的正午,鸟向来是不歌唱的;可是, 纺织娘的呵呵鸣声却遍于四野。看着一大一小两个玩闹跳跃的孩子,听着这热烈的生之鸣奏,使得安静地坐在清幽的荫下的我们感觉着十分的愉悦。 一时间,我觉得张希矫很像阿祥,同样是高大结实的男子,皮肤同样健康,最重要的是他们的笑都一样灿烂——不,张希矫的要弱一点,若是说起过去的话,他的笑容总是很牵强。 “你给我的感觉不疏远,”我侧过头,问张希矫:“我们过去很熟吗?” “嗯……还蛮熟的。”说着他突然摇了摇头:“不过比起你与主公、杨先生,那我们就不算熟……呵呵。” “哦?”尽管听得出他末尾的笑还是那么苦涩,我还是很吃惊地问道:“不知你口中的‘主公’与‘杨先生’是何许人物,若是几日后他们到来,我定好好赔罪,与他们重识才好。” “他们都是……” “报……”张希矫话还未说完,只见一府中小厮急忙跑来,哆哆嗦嗦道:“多拉少爷他……他……” 我的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儿,站起身匆忙问:“多拉怎么了?” “多拉少爷和小荣少爷去打鸟,然后怎么的,就走失了……”那小厮青了脸,也不敢看我,垂着头继续道:“小荣少爷现在已经四处去找了……” “小荣他太大意……”张希矫气得额上冒起浅浅的青筋,站起身就扭了头:“我也去找!” “不好,”我丢下手中握着的马尾草:“多个人多个方向,我们分头去找!” 第六十九章 星空求婚 被父王派遣跟随的十人与张希矫终究拗不过我,加上早一步寻找的小荣,西山广袤的山林里零星散落着寻找多拉的十三人。急着 做什么事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不一会儿,天已近黄昏,太阳慢慢地钻进薄薄的云层,变成了一个红红的圆球。西边天际出 现了比胖娃娃的脸蛋还要红还要娇嫩的粉红色。太阳的周围最红,红得那样迷人。红色向四下蔓延着,蔓延了半个天空,一层比一层 逐渐淡下去,直到变成了灰白色。天空中飘浮着柔和的、透明的、清亮的、潮乎乎的空气。 光线继而越来越弱,急性子的星星已经早一步升起。同行的他们也不知道上哪儿去了,也不知道,找到多拉没有?手中连一个照 明的火把都没有,我突然有些后悔,扯着嗓子,颤抖地喊了两声,却只听见自己若有似无的回声。没感觉走了多久,还在斜处徘徊的 太阳已经转到西面的山顶上去了,连知了都不再像先前一般大力地叫唤。 “多拉……小多拉……”我的声音在变浓的光线里回环,耳朵里听着夏虫有一声无一声的鸣叫,一步步踩着微软的泥土,心里惴 惴不安的感觉愈发浓重。实在是走不动了,脚和腿已经酸疼得涨了起来,如此这般,我只得找个草比较厚的地方蹲坐下,背靠着粗粗 的大树,脑子里止不住想起一些有的没的,比如昨天小青对我手帕的占卜答案,是不是“今日诸事不顺”之类的结果;又比如说,会 不会是多拉这个讨厌的小东西故意躲起来,然后王妃非常厌恶我,对着我哭得梨花带雨……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不合时宜地在这时间 同时涌上心头,催得我只觉得脑袋变得好重好重。 恍惚间,我好像听到小多拉奶声奶气叫我“姐姐”,我想一定又是饥饿带来的错觉,只自顾把膝盖抱得紧紧地,不予理会。即使 这样,“姐姐……阿盖姐姐……”的声音好像越来越近,也越来越清晰,我连忙跳起来,往声音的方向走出几步:“多拉……多拉能 听到吗?姐姐在这里……” 远处的高树干后,突然走出一个身影,因为光线太暗,任我怎么眯起眼睛看,也辨不出那人着的是青色还是紫色的袍子。在离我 大抵二十多尺的时候,他怀里的小东西正挥舞着两条小莲藕似的胳膊冲我喊着:“阿盖姐姐……” 那孩子不是多拉是谁?!我只觉得眼前一热,急忙就往他们的方向跑去。小多拉被放下,牢牢实实地栽入我的怀抱,眼泪鼻涕早已经浓成一团,嘴里只会一直重复着:“姐姐……姐姐……” 我又急又气,不由在他小屁股上不重不轻地打了几下:“谁让你乱跑的!?急死姐姐了……你知不知道,你要是不见了,姐姐也不能回家了……” “多拉不乱跑了……”他的哭腔在这山林里撕得人心疼:“多拉以后会听姐姐的话,听小荣哥哥的话,再不自己乱跑了……” “真要这样……就好……”我一下子也说不出什么话来,只觉得心里的一颗大石头落了地。与多拉这么昏沉沉地哭了一会儿才发现,自己身旁还站着先前抱着多拉的那个人,不由得闹红了脸。他背着双手,看着我的目光说不出深浅,眉心剑目,周身散发出落拓不羁的气息,笼罩在我们身上,却成了温暖如春日一般的柔和。我呆呆地看着他的脸,星光之下棱角分明,突然想起《诗经》里的一句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多拉顺着我的目光看去,忙说:“多拉错了,多拉再不敢对‘贵客’不敬……如果不是他,多拉找不到姐姐的。” “举手之劳。”那男子温和地弯起嘴角,笑得很好看。 所有的呼吸都没有了,所有的心跳也都在刹那间消失了。“贵客……主公……”我嘴里反复着这两个词,总觉得它们应该是一体,见他笑了,才恢复平静仰望着他问道:“我们过去认识的,是不是?” 他听了,脸上泛起几缕惊喜的颜色:“你想起了?” “不曾,”我摇头:“只是今日张希矫说,我与即将到府上的‘贵客’,也是他的‘主公’,很熟。” 他的表情有些黯然,然而对我,他又笑了,他的笑容在月亮懒懒的前夜,闪耀着柔和光泽:“确实很熟,我们认识很久很久了。” 多拉辉着小手补充道:“是是……姐姐刚回来的时候,我用小蛇吓姐姐,姐姐还躲在恩人身后。‘贵客’不但救过父王,还救过姐姐呢!” “去……”我伸手刮多拉的鼻子,心里却因为他刚才说的经历,砰砰跳个没完,嘴里嘟哝道:“吓姐姐?这样的坏事还好意思说!” “多拉说的是真的!”多拉显然误会了我的意思,辩解道:“姐姐和恩人很熟,恩人还在父王面前像姐姐求婚过,多拉看过姐姐照顾脚受伤的恩人,而后你们一起出去玩,姐姐还执起恩人的手……” 我只感觉自己的脸已经红到极限,连忙捂起多拉喋喋不休的嘴,颇不好意思地看了看那男子,他居然很调侃地对我点了点头:“传说中的两情相悦。” 我看着他很久很久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半天才在他的目光疑问下,极为迟疑地吐出一个“哦”字。 “笨呐,”身旁的小多拉开始不安分:“我猜这次‘贵客’到,就是姐姐要结婚了。” 手足无措的我,看着微笑的他,只觉得脑子里一片天旋地转,我很愚蠢地看着他身后横无际涯地一片星光,借此转移话题:“呵呵,该回家了,星星都出来了……” 他忽然有些激动,俯下身握起我的双手,阵阵暖流灌入心田。也不管小多拉还在一旁,那个坏蛋居然轻轻吻了一下我因为慌张而眨巴的眼,无限温柔的语句在耳边游离:“如果,你和我在一起,我宁愿,让天空所有的星光全部损落,因为,你的眼睛,是我生命里最亮的光芒……” 人不是因为遇到一个人而改变自己,而是你内在很想改变,你会注意到那个可以改变你的人,只有在那一刻,你的耳朵才能够听到远方的呼唤。无法从焚心般的欲望解脱出来,便无法得到内心的喜悦和平静。我想我过去一定真的与他很熟很熟,我想,我们以前一定真的两情相悦,要不,为什么我会感觉如此自然,如此甜蜜如酪? 我涨红着脸的样子一定不好看,要不他怎么牢牢盯着我。“那……你叫什么名字?”我问他,问得很没有底气。 “段功。”他的笑总是带有无法形容的魔力,看见你的笑让我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甜甜的,蜜香,有一些幸福。他再次执起我的手,拉我与他一起站立在美丽的星空下:“多拉见证,我向你求婚。” “痴儿,”他的声音澄澈清透如水晶般,在我耳边轻响:“嫁给我,好不好……” 分割=。=三月的最后一天~今天两更了喔,晶淼可是世界上最难得两更的人,咔咔笑(像变形金刚),各位珍惜着慢慢看喔……遁走睡觉去。 第七十章 中庆大喜 我没有想象中吃惊,从半个时辰前的相遇和半柱香前的求婚,一切好像都是那么顺理成章的事情。即使多拉在,我们也没有丝毫 的犹疑和闪躲。他的眼睛坚定诚恳,墨一般漆黑地镶嵌,比身后任何一颗星星还要耀眼,让我移不开目光,也说不出话来。一时间, 没有公主的骄傲,没有女子的矜持,似乎这已是被等待了千百年的结果,只有浪漫的感觉充斥着身体的每一寸……我迷乱地笃信这所 有都是注定,除了含笑点头,我没有其他选择。 就在这时,多拉这孩子怪叫一声打破氛围:“快嘛,快嘛,姐姐嫁到大理去,父王就更疼多拉了。” 是不是月光不够明亮,怎么我看到段功的额头上浮出了黑色的密布的线,可是很快消散,一点没有影响到他和煦的笑颜。想来是 刚才我犹豫的时间太久,在问答方面确实不合礼数。我按捺住快要跳出口的心脏,俯下腰双手扣住多拉张牙舞爪的臂膀,颇不好意思 对上段功温柔的目光,顿时语塞:“如果……的话,是不是……要到大理成亲?” 他嘴角弧度更上扬了,轻轻摇头:“你喜欢,在哪儿都好。” 多拉被我钳制,乖乖不再吵闹,许是今天跑得累了,小小的瘫软在我怀里。我手臂没使上力,轻轻“啊”了一声。段功弯腰接过 小多拉,又腾出一只手来牵我到一旁的青石板上坐下。我没有准备,手微微瑟缩片刻,他凑过继续微笑的脸,似乎变成坏笑,我便不 敢抽出。相比先前的紧张,现在的我有种空前的安心——他的手大而温暖,虎口的位置好像有因为使用武器练出的薄茧。坐在他身边 ,月亮的光线柔和朦胧,轮廓出他下巴的线条,我看了看他怀里困得眼帘几度下垂的多拉,又抬眼看他,这才发现他眸亮如星,正紧 紧凝视着我:“他睡着,我们再继续。” 我看着正经如他,这时却俏皮地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嘴角扬起一半,像个坏坏的大孩子。他如此,我也不要老实,把糊涂装到底 :“嗯?继续什么?” 段功将多拉的小脑袋轻轻放平,我们说话的声音都变得好轻,一丝丝钻进耳朵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惬意。 周围一片寂静,我四处望望,突然想到其他人是不是还在寻找,转身刚想开口问,他伸出手掌再度将我轻握:“放心,他们都知 道了。” “你把一切都处理妥帖了?”我笑,有些惊奇自己与他说话已经逐渐恢复熟悉故友的口吻。 “嗯。”他敛了笑,点头,把尾音落得很轻:“不会再错过,马不停蹄来娶你。” 这个人仗着自己长得好看,对本公主这么轻浮,我该发怒,却皱不起眉来,假假地拿出架子说:“你这么说……本公主又不一定 就会嫁你。父王的府邸在昆明,拜堂一要拜高堂,我自然也要在昆明成亲的。再说……” 再说什么呢?我实在想不出词儿来搪塞,急得涨红了脸。他咧开嘴,隔着多拉将我揽在自己肩膀,我感觉这个角度熟悉而舒适, 也不曾反抗。他低下头,嘴唇凑到我耳朵很近的位置:“再说,我们有金银指环为信物,痴儿,你逃不了。” “噢……”想要站上风却被他反击,我放弃,顺从了,耳朵痒痒的,侧起脸眨巴眼睛看着他:“那你还问……” 他用手指背温柔地划着我的鼻子:“我想听你自己说……” “我愿意。” 我知道,我笑容很美,眼珠静静的象海水般,海藻般慵懒的长发,丝带飘舞在静静的夜风里。 月光下的西山树林,就这样变成一个光芒万丈的华丽世界。同一个人,既是赏赐,也是惩罚。没有人知道,当段功把我揽在怀抱 ,说起金银指环的时候,我就猛然想起了曾经空白的一切。我把自己隐藏得小心翼翼,不想任何人发现,我宁愿继续当那个过得一切 安然的阿盖公主,而他单纯地是上昆明求亲的段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毫无心结地在一起。英雄归来,中庆府再次热闹一片。救 过自己、救过女儿又救过儿子,父王对他更为信任与器重,连腹黑的丞相也找不出反驳的道理。在所有人的祝福下,我们把婚礼订在 七月初七,嗯,七夕,我最初来到这个世界的日子。 段功坚持用白族的礼节操办喜事,我好奇于这个风花雪月民族的浪漫,自然不会拒绝。七月初六,从大理赶来唱板凳戏的班子已 经在中庆府内布置好的彩棚里,演唱起恭喜祝贺之词的吹吹腔。我今日不能出门,只得在窗户缝隙偷看沾亲的人们一边听戏,一边吃 、喝、品尝着段功派人摆下的果品、茶水、酒……一直唱到半夜三更。没有我,没有我……他们其乐融融看得我心痒眼馋,最后熬不 住只得打开窗户,使劲给段阿奴眼色看。 “这个,有你的份。”他端来一个白瓷碗,脸上堆满宠溺的笑。 “哼,又用什么打发新娘了?”我一点好气都没有。 “乖……都说听话遵风俗的。”他像在给孩子说道理,凑过的俊脸却又满是暧昧:“在座的人不分老少、男、女,包括我们俩, 都要品食一碗圆宵,以示预先庆贺大团圆。” 身后有宾客起哄唤着新郎,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对我说:“本来今天不让我们见面的,只是,太想你……明天,等我来接你。” 他说完用手指在我脸蛋上画了个圈,才匆匆告别。我被他哄住,低头吃了一口汤圆,甜蜜得漾到心里。 七月初七,即正喜之日,中庆府从早上起便开始摆宴待客。当来宾开始品尝果酒后品食酒菜佳肴时,穿着红色吉服的段功在陪郎 杨渊海的陪伴下,踩着唢呐吹奏起的“龙上天”乐曲,毕恭毕敬地给父王、王妃敬酒、敬莱。中餐完毕,段功到了我的院门口,让唢 呐手用力高声吹奏“蜜蜂过江”、“大摆队伍”、“迎亲调”等内容欢快、热烈的乐曲各六次,早准备好的几位嬷嬷这才出来招呼迎 新的人进门。 迎亲听见他们热闹的声音越来越响,红盖头下的我竟有种说不出的紧张。待他们进到堂厅,以多拉为首的四个小男孩便逐一给他 们敬献苦茶、甜茶、糖茶。待礼官高声唤起,闺房的木门便被喜娘推开,我就这样在她的搀扶下,离我的新郎越来越近。 站在他身边,已经闻不到他身上惯有的青草气息,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米酒香味。结果他手里递过红绸的另一端,盖头下的我感 动的几欲落泪。“除拜”(即拜亲)仪式简洁而顺利,红纱后朦胧的影子,父王似乎只是点头,没有说太多话。我脑子回响着先前 礼炮和唢呐的乐曲,昏昏然地随着段功的影子鞠躬而拜。这个坏东西一定是看出了我的心不在焉,第三拜结束后还再次点头,让我迷 糊地错以为还要鞠躬,便随之一拜,引得周围宾客一阵欢笑。我又羞又恼,躲在红盖头下轻轻咬着自己殷红的嘴唇。继而礼官“送入 洞房”的声音响起,大家轰然一声,突然凑得好近,把我和段功挤到一起。 他们要做什么?我有些惊慌失措,咬着嘴唇更是放不开。他也在这个时候紧紧环住了我,脸偷偷凑到我耳边,声音温润清冽如许:“我的娘子,还在长牙么?” =。=晶淼回来更新了。各位苦等啦……继续打滚,求留言~ 大家不要吝啬给偶留言喔·· 第七十一章 花烛洞房 这个坏东西在说什么呢?虽然知晓他看不见,盖头下的我依然拼命冲他翻白眼,而我的双颊像烧炭烘过一样,红得发涨。周围的 男女一定是看出了段功制造的暧昧,一下子起了哄,蜂拥而上,把我们越围越紧。 左耳边忽然有了喘息的热气,段功凑到我脸旁,语速突然快起来:“他们要掐新娘了,快抱紧我!” 什么?掐……新娘?!这又是什么怪风俗?我来不及问,也顾不得多想,只得乖乖听话,紧紧抱住段功窄窄的腰。他似乎笑出声 来,四周更是呼声一片,我被他横腰抱住,头上和身上有细碎的东西拂过,我在间隙中看到那是一把又一把的米花。心跳得厉害,在 他怀里的我风也似的被他抱进洞房,手臂外侧还是不轻不重地被手快的掐到几下,没想象中那么疼。 进入洞房,段功轻轻将我放在床榻边坐好,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好像还揉了揉我刚才被掐到的地方。先前本来没一点怨,他无 心小动作的这么一宠,暖得心里酿了蜜一般。不同于其他地方挑开盖头要用秤杆,我头上的红纱,是段功亲自用手指掀开的。没有半 点预告,一霎那,盖头就这么被掀开了。遮盖我小表情的东西猛然不见,我抬起头看着穿吉服的他俊朗的模样,又看见不远处正对的 镜子里自己的脸红成一片。段功俯身拾起我攥着帕子的手,转身坐在我的旁边:“娘子,好美。”他的声音温柔如水。 心又不争气地狂跳了几下,我瞅瞅门外闹腾成一片的男女,可怜巴巴地转回目光看他,额前有头发被刚才闹得有些乱,孩子气地 拂在他的眼睛上,浓密纤长的睫毛,澄澈乌亮的大眼睛,象小鹿一样温顺,可爱得让人忍不住想去逗弄他。我抽不出手来划开挡住他 眉眼的几缕发,只得笨蛋似得冲他吹了口气,然后笑了起来:“相公,奴家哪有你美呢?” 我们的声音细得只有自己能听见,他弯起嘴角:“你,恍若绽放光芒的宝石。” 他的深情就像一道炫目的白光,我感觉只要有他的存在,世间其余的事物都会在顷刻间化为乌有。稍尔,他向外面点了点头,杨 渊海也跨进门来,对东面的人群说:“喜娘可以进来了。” 小青曾经给我打过预防针,除了掐新娘表示祝福,白族婚礼的风俗,喜娘来了,新郎新娘还要喝辣椒酒。酒本来就辣,再加上辣 椒,很难下咽。在白族语言里,“辣”与“亲”的发音相近,酒加辣椒意味着亲上加亲。我正回忆着小青说起婚礼习俗的激动劲儿, 两位身着红装的喜娘已经跪在我们面前。其一正往火盆里撒辣椒末,顿时辣烟四起,呛得人们喘不过气来。其二往杯里斟好酒,用盘 子递到我们面前,嘴里念道:“新郎新娘共饮辣椒酒,从此亲亲热热。” 真要喝么?我冲他眨眨眼睛,他居然对我点头,还颇为和气微笑了一秒。我不好拒绝,只得憋了气,和他一齐拿起杯子一仰头而 尽。门外看热闹的一下子拍起掌来,我才发觉段宝和羌奴也在人群之中,小荣和张希矫笑开的白牙挺抢眼,还来不及细细看看还有谁 ,喜娘已经开始用方言调子说起祝福语:“酒是仙家酒,借借凡人手。男的喝一杯,活到一百岁。女的喝一口,活到九十九。” 晕啊,原来女的只用喝一口……怎么不早说呢?里辣外辣,我被辣得快要能喷火了,闹房的人声变得轰隆,耳鸣随之而来。我不 由甩了甩脑袋,他连忙倒来一杯糖水给我喝,我一口气喝完,这才缓解了不少,耳朵清楚地听见“吱啦”关门的声音,再看我们的房 间,空荡得好像从来没有热闹过,人……怎么一下子全部散完了? “呵呵……”我突兀的笑声莫名也有了暧昧的感觉,让人只感觉四周充斥着紧张、不安和期待的气氛。“痴儿,”段功从我手里 接过空杯子,目光温暖得要死:“笑什么呢?” 我故意客套地起身对他福身:“谢谢老公的贴心。” “老……功……”他坐回到我身边,表情纠结一团的样子委屈得可爱:“我有这么老么?” 我用手指划着他黑黑的眉毛,嬉笑着反问道:“你孩子都来闹房了,还不老么?” “不老……”段功眯起眼睛,嘴唇的柔软质泽让人晕眩:“阿奴是要和你一起变老的。” 这还是他第一次自称“阿奴”,我心里想着,他突然牢牢把我锁在怀里,带着几分狂野。他喘息的声音比之前重了一点儿,呼吸 已经近在耳边,然后变成雨点似的轻吻,从耳后开始,到扬起的脖颈,又散落到锁骨周围,最后在我肩头深藏金荼靡的地方定格,呼 出热热的空气。 “功……”我的声音莫名地变得延长和细碎,紧紧抓住他吉服的袖子。他抬起头,抿着嘴角,眼睛在闪亮:“今日开始,我的生 命中只剩你。” 我微张着嘴,弓起身体,最后与他亲吻,第一次这么,很长很长的亲吻,心脏一次次地撞击胸膛。停止,开始,再停止,月光如 透明的琉璃,炫目晶莹在他优美的唇角。衣裳滑落,他的背脊有疤痕的触感,很凉,却不再有孤独和寂寞的气息,我的眼角渗出幸福 的眼泪。每一声喘息,都是温暖的诗句。小心翼翼,犹如发芽的种子,扎入我的身体,往上蔓延生长,枝枝蔓蔓裹紧心脏,长出新嫩 的叶子,让整颗心沉沦。 蛾眉颦笑兮,将言而未语,莲步乍移兮,待止而欲行。这时候万籁无声,只有那暖夜沉默的黑暗将我们团团围着。做巢在蔷薇花 和忍冬花丛里的反舌鸟,偶然从小梦里醒过来,唱出一个羞怯清丽的调子。然后,仿佛经过一下慎重的考虑,又是完全地静默了。中 庆府,昆明,云南的天空,弥漫着暧昧和甜蜜的气息。 愚笨如我,爱你,此时方知晓。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是么?安安稳稳的,反抗生命随波逐流的离合,是么?不再有痛苦和创伤 ,是么?当我真正想要保护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发现原来自己一直被那个人默默守护着。 清晨,尚早。你用冰冷的指尖,在我的手心里轻轻写下依赖。 第七十二章 回门之宴 晨光穿透,绮罗帐交缠,我第一次如此依赖火红的床榻,书香中文网不肯起来,只因为,枕头的另一端,有你。 安静酣睡的,深爱的,与被深爱的,你。 幸福感洋溢得有些不真实,转过脑袋,呵呵,这个大孩子也会赖床吗?我用手肘撑起身体,伸出食指来回抚着段功直长的睫毛, 他笑起来,眼睛却还一直闭着,捉住我的手,放在唇前轻吻:“睡得好么?” 原来一直在装睡呢,管他要不要睁开眼,我抽出手来,环住他的脖子:“哼,不好,没你睡得好!” 他果然一下子瞪圆那双桃花眼看着我:“如何?” 我奸计得逞,笑得格外灿烂:“比较累的人睡得比较好而已。” “哦……”段功居然被我逗得红了脸,然后便挑起眉毛坏笑,不动声色地把我压倒,一点都不像平日严肃正经的段王爷段平章段 总管。据我观察,这双桃花眼如此弧度眯起来一定没好事,兴许也被“吓”红了脸,连忙弱弱求饶道:“奴婢知错,段王别来无恙… …” 他垂下头吻我,轻轻一下,蜜若甘醴。失而复得的爱情,总让人忐忑不安。早餐的阳光散开,在我的睫毛上跳跃,这样的情景让 我有些感动。抬起手,让十指在他披散的头发里交缠,我会心笑起来:“嫁给了你,真好。” 段功直起身来,笑得有些苦:“太顺利在一起,反而不踏实。” 我还是不太习惯段功话中有话,却也不乐意新婚第一天就烦心:“父王自始都未多言其他,那黑肚子的丞相就更没什么好在意了 ,反正我们都成亲了,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还说什么踏实不踏实的。” “痴儿,为夫该说你笨,还是聪明呢?”他一手揽我入怀,把头靠在我的背脊:“你明明知道大婚之后,风浪即将而至,今日却 对我还说些勉慰的话,宽我的心。” 我忽然觉得委屈,半晌说不出话来,只是隔着白衣咬他的手臂,嘟嘟哝哝道:“不管遇到什么,你都要陪我一起慢慢变老,然后 一起死去,一起去天堂或地狱,六道轮回,都不要再错过!” 他将我揽得更紧:“如你,所愿。” 人的想法就是这么奇怪,太顺利反而心存疑虑,心中不安,我又何尝没有想过,失忆之后与他这么顺利结合,一定不是喜娘嘴里 什么“大吉”的征兆。我不贪玩,我不贪杯,我只是太贪恋幸福。一直好想对你说,这个世界随时都会毁灭,我只想留下被你拥抱的 温暖。 新婚第一天,是俗定的“回门之喜”,因为我暂时并未远嫁,所以今天的礼仪只是在我和段功双双拜过父王与王妃之后便能结束 。日上三竿,方洗面梳妆,慢步慢拍,他在身边我不自觉地开始慵懒,极不习惯地挽起一个已婚女子的发式。段功牵起我的手,笑得 那么好看:“‘公主’果然是嫁给‘主公’了。” “嗯。”我用力点点头,瞥着窗外踱步踌躇的小厮:“传话的来了好久,我们快走吧。” 段功笑起来,拂起翩翩衣袖,客套一鞠:“丈人殿前有话,娘子,请。” 臭东西的动作潇洒又诙谐,我捂起嘴笑:“相公有礼了。” 我们万万没有想到,料想中的“困难”来得颇有戏剧效果,事后回忆起来,不得不佩服父王抑或是车力特穆尔的计谋。事实上, 从段功再次来到昆明,我与父王的距离就开始越来越远。这倒不是说父王对我少有问候关怀,只是自己参与较为“核心”的谈话比起 过去越来越少,浅显的交流客套而拘束,我甚至想过是不是这个父亲已经发现自己的女儿“有异”。也不知道饭桌到底有什么威力, 让所有重要决定都在期间完成。按父王的想法,段功如能成为自己的女婿,自己的政权便有了一个强援,有何不好呢?然而事情总没 有想象中的单纯,回门宴上,父王面色铁青,段功脸色发白,而我急红了两颊,应该组成了表情最色彩纷呈的盛席。 “哈哈哈哈……”蒙古马奶酒、白族乳扇,觥筹交错间,父王突然笑得洒脱,对段功翘了胡子:“看着自家女儿幸福如此,当爹 的自然高兴,来,贤婿,喝!” “喝!”身边众人与段功一起呼道,笑意连绵一片。我看着乐和场面,心里稍稍有丝毫停驻的安稳,却听王妃的笑声开始起应, 接道:“素知段贤婿已有原配,不知我们公主,若在大理王府,当是什么名分?” 这该死的妖艳王妃……如何,问起这般尴尬的问题!而父王,一定是早就约好的,不然怎么会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我心里咯 噔一下,目光不由落在段功身上。我看着他紧闭的嘴唇,发白,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突然车力特穆尔起身,冷冷一拜:“大 理王府原配高王妃已薨,阿盖公主几年后进门,应是侧妃。” “胡闹!”父王笑着上翘的胡子突然变成吹胡子瞪眼,目光散落到宾客席上,最终汇在段功身上,狠狠问道:“本王的女儿,怎 可卑微作妾?” 这和现在的“他”有什么相关?!“非也,阿盖并不觉得自己卑微。况且,”我兀自起身,正色答道:“高姐姐因生育而死,现 在我嫁段郎,不是作妾,而是继配。”我说着,突然凄然一笑:“既然我这般倾心与他,做妾又何妨?” 父王听后铁青了脸,拳头握得嘎吱响。妖艳王妃不免花容失色,换来一副良苦用心样,走过来将我劝坐,然后苦口婆心道:“一 个情字,千年万年都是女子最重的枷锁。公主,先不说妾不妾的,继配或续弦,在社会地位上尊荣相侔,然而宗族礼法上待遇却大相 径庭啊!” “无论是平日还是族法,”段功转向父王那边,素白的脸上起了一丝波澜:“小婿都会待公主极好,永无偏差。” 在桌下,我伸过手去将他的手指握紧,眼睛前面想蒙上一层温酒熏成的水汽:“父王,女儿才嫁第一日而已……女儿,现在幸福 ……什么侧妃正妃的事,容后再议,好么?” “这……可。”父王许是不太待见我委屈不张扬的样子,短短停顿之后,突然话锋一转:“良久未与贤婿把酒长谈,然奈何还有 些事情欲言说……这样吧,”父王与回座的王妃相视而笑,又跟没事人一样冲我和段功这边点了头:“本王也不多打扰这对新婚夫妇 了……” 后来父王说的什么客套的话语,我听不清楚也不记得了,只感觉头脑轰然一片,装满了混沌和光怪陆离的东西。散了宴,月亮已 经升得老高老高,我们猜想下的惊涛骇浪就这么短短闪过了。我像是一个饮酒过量的食客,回房的道路被段功搀扶然后拦腰抱住,像 昨天一样。不同的是,我看见今天风色的夜空中,有流星一样的光芒绽放了刹那,从迷惑,哀愁的视野之中迅速消失。只听见陨落的 声音,如同来自银河的一滴清澈泉水,坠落在这混浊而险恶的大地尽处,渐渐地干涸,被未到来的曙光前夜吞噬。 第七十三章 譬喻改革 至此之后,父王就在中庆府对新来的女婿委以重任,段功的生活也开始愈发忙碌起来——白天与父王及众臣商议政事,晚上还要 处理厚厚的公文。我们结婚后的“蜜月”,他在繁忙的公务里喘不过气来,眉间的沟壑越来越深;而我在床榻上看着书桌那边跳跃的 灯火,直到睡着,日复一日,总是如此。 即使感谢上苍让我们在一起,看不到他宠溺的笑容,我几乎歇斯底里地想念。我想写日记是个不错的寄托方法,使用英语是个绝 好的保密方式——其实我是怕肉麻到公务缠身而一本正经的老“功”。就像现在夜阑人静,屈膝缩在床榻的我,独自一人谛听着烛火 在冷漠地、不停地跳动……黑夜与睡梦笼罩着大地,万籁俱寂的时候,甜甜地在棉线装订的日记本上写下今天的最后一句: “A second time, for still I seem,To love thee more and more.” 看着书桌方向弯了眉眼,亲爱,你不知道那是我很想对你说的话:“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我似乎越来越爱你。” 合上日记本,用手压平,妥帖地放到枕头下面,于是我便能枕着它入睡。才准备卧下,便听见你清透的声音飘过,暖得像丝绒般 的浓牛奶:“猪。” 我穿上鞋子转过屏风嘟嘴看着他正奋笔书写,又似笑非笑的表情:“哼,哪有这么叫自己娘子的?!” “哦?”他放下毛笔很认真地抬头看我:“为夫有说在叫夫人么?况且,”段功突然顿下,然后咧嘴笑了起来:“是夫人自己说 过,‘睡前再忘记吃杨先生开的药就是猪’。这个,为夫没有记错吧?” 我又羞又恼,看见他这么说,心又微微疼了起来,轻轻过去环住他的脖子,把脑袋靠在他日显单薄的肩上:“你如此记挂我的身 体,自己却操劳如此……你这个‘为夫坏蛋’,明明知道我看见你辛苦就不好睡了,还故意说话招惹我,我看你做这么多事,又帮不 上你,我……” “笨。”段功侧过脸来轻轻吻了一下我的头发,然后拉我坐在他身旁,语调格外柔软:“我只是,太想你。” 我又何尝不是?我心里这么说着,看着他的眼睛点头,自己的睫毛下好像有水雾闪动。转眼望见桌案上明黄和褐红色交织的卷宗 ,哪有这么烦人的东西,气得想踢上几脚。段功好像看穿了我心里所想,适时握起我的手,我再次看向他,柔情里满是无奈,他抬手 抚着我的刘海:“等这边忙完,一定好好陪你,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在一起。” “嗯,”我用力点头:“我要和你回大理去,在院子里载上几十盆曼陀罗,如果有薰衣草更好,然后拉着你去苍山看满目鲜艳的 映山红,我们要当比王语嫣她们更幸福的神仙眷侣!” 他轻轻颔首,许是因为习惯我着急时的胡言乱语,也没有细问我所说的东西,其实了解我的意思就好。他用手环住我,有些紧, 我抬头,这才发现近距离的他已经有因为长时间熬夜的眼袋了,憔悴得像一只小狗。再不忍心拖延他工作的时间,连忙站在一边磨起 墨来,面上还佯装轻松地打趣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段王爷请稍等,待奴家为您磨墨。” “快了。”夫妻的默契就在于此,他看出我的决然,也兴致勃勃地提起了笔:“中庆改革之事毕,我亦能全身而退。” 我停下磨墨的手,满脸好奇:“改革?政务还是税务?” 他楞了一秒,点头的样子有些呆:“都有。” 我被“改革”两字调起兴趣,大脑里飞速运转,一下子因为想起管仲、商鞅、王安石等一直到近代的变法和改革而陷入沉思,管 仲改革、王安石变法、庆历新政……到底怎样才是成功的改革呢?改革不会一帆风顺,必将遭到旧势力,既得利益者的反对,充满着 尖锐的斗争,他该怎么办才好?如此这般思考不觉皱了眉,直到段功在我眼前摇动着手,我才一下子被拉到现实来,墨块从手中滑落 ,脸上几滴凉,有墨汁飞到脸上。那样子窘得让疲惫不堪的段功失声而笑,肌肤上隐隐有烛火温暖的光泽流动。他用袖子擦着我脸上 的墨,像对待玩了泥巴的小孩子,嘴里还侥幸道:“哟哟,这是哪家的小娘子,因为为夫一句话就自己污了脸,羞愧啊羞愧。” “哼!”我冲他吐舌头:“屁咧,我又没有听见你说什么话!” “是么?为夫可是说,为夫还得忙碌一阵子,这段时间夫人只有多和小荣与多拉他们玩玩。”段功一本正经地说着,又不觉笑了 :“可是话音刚落,为夫抬起头,夫人就急得满脸是墨了。” “才不是被急的,小荣现在是多拉的小师傅,我自是会找他们玩闹呢。哎哎,”我嘟哝着,突然灵光一闪,拉起脸旁段功的袖子 :“对了,阿奴,我还想起一件事,不知道妥是不妥。” “妥,妥,娘子脸也干净了,请言吧。” 说到脸,我又有些不好意思,低头抓了抓散落的发:“其实应该是两件事。” 他再次拉我坐好:“夫妻之间嘛,但说无妨。” “一个嘛,既然小荣今后要跟着我,还不如先邀他到大理,与羌奴阿宝他们做个伴,互相也有个照应。”说着我心里多了一句画 外音:“不知道能不能培养一段正太萝莉的青梅竹马故事……” 段功显然不明白我偷笑什么,还若有所思道:“的确,大婚一事大理府人员流动很大,如今落定,也该有人先行回去。” “第二件事来头就大了,”我兴致一起,勾住他的手臂故弄玄虚:“不过在我说出之前,‘为夫坏蛋’今夜可要为本公主侍寝, 以弥补本公主失眠之事。” “可这改革议案……”没等他傻傻把手指向书桌上的文案,我就跳起环紧他的肩和颈,声音低低道:“第二件改革的详细,我明 早与你说也不晚……” 我羞红的两颊换来他恍然大悟后一张坏坏的笑脸,段功甩开疲惫,眼角继而微微上扬,一个公主抱将我举得好高:“得妻如此, 夫复何求……” 失落已久的床榻上,段功的脸慢慢地贴近,饱满的红唇在灯光下也散发着异样的光辉。他长长的睫毛落下来。在轻阖上眼睛的时 候,他的嘴唇已经轻柔地覆盖住我。我嘴角绽开。在他唇间轻笑,如果我两世为人的知识能辅佐他,那我就倾尽全力陪他工作,表露 我全部的爱意,再也无所顾忌。我知道我是谁,我知道在我眼前的是谁,我明白我们地过往,我们的一切,所以我珍惜,轻轻地碰触 ,轻轻地亲吻,就好像在保护易碎的陶瓷一样。 朦胧间,他微笑,眼睛中的光芒闪烁,倾倒众生。 第七十四章 三人为谋 “等杨先生过来,我就可以翻看了么?”我指着桌面上的卷宗涩涩问道。 段功闻言灿然一笑,向我认真地点点头,温柔如水:“夫人现在就可以看的。” 透明的阳光下,书房里焚了清神醒脑的香,我们的位置与昨晚发生对换。坐在正位上的我第一次正式地翻开他的公文,因为不甚习惯古代行文写作,所以更下几倍功夫细细审读。未几杨渊海至,白衣飘飘如故,脸上却少了最初见他时超然的神采。坐正,点头,都是老朋友,顾不上过多的礼节问好,微笑足矣,只唤来丫头端上三杯早春的香茶。段功和他坐到一旁,聊起了近日大理府中的近况。我没注意听内容,一心专注在段功文书中宏大的改革设想中,猛然又对他的超凡构想佩服不已——且不说他还比现代人少了多少历史经验与阅历,单单看他条文中天马行空却又及其合理的措施,几乎已经涵盖我之前思考古代改革的方方面面:针对战后的农业调整和财政水利的法令、倡导少数民族学习汉族文化教育改造、关于冗繁官员的任免变更…… 他比我想象中出色,他,总是给我太多惊喜……我看得心里激动,笑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跃到脸上,段功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绕到我的身后,俯下身,声音打趣近在耳边:“夫人竟然看得笑出声来。” 我放下文书,故意瘪了嘴:“还以为自己能补充什么,你写的好像都全了,没劲儿。” “是么?”段功把茶杯放到我手里,自己踱到书桌前面,假装无奈地说:“可怜夫人昨晚也是白忙活了。” “噗……”什么昨晚啊……人家杨先生还在屋里呢!我一口茶还没咽下,喷得到处都是,脸还是又热又红地没个消停。虽然杨渊海一副没听见般风淡云清之姿,但我确信这个狐狸其实正在心里窃笑呢!我用眼睛使劲剜那个乱说话的坏人,再看看轻轻方向茶杯的杨渊海,只觉又尴又尬,正想找个什么话题岔开,段功好像没发生过什么似的,正色道:“文书,是与杨先生一起拟的。” “非也,”白袖子轻轻摆了摆:“渊海所言极微。” 怪不得呢,一双狐狸眼,一双桃花眼,看问题才叫全面呢!我重新拿起文书,找到刚才自己细节之处不是很明白的地方:“文书中的‘调水’,其工程是把滇池水引到昆明周遭城市的农田,对么?” 段功颔首:“其理同样可用在大理洱海水利,段某窃想,如此一来,更便于让田亩依照人丁的多寡来分担。” 看着他故意谦称“段某”的样子,我心里再次萌生出自豪之感:亲爱,你知道吗?千百年后,你的子孙果真如你所想,“调水”运用在大理,“引洱入宾”,将澜沧江流域的高原明珠洱海的玉液琼浆注入金沙江河谷,滋润万顷沃土。我记得在大理居住的时候,这一工程对当地影响致远,人民对此感激之深。 “第二点……”我转变条文,顺势用手指背探了探眼角的湿润:“是倡导云南的少数民族研习汉学,我想,我们大可效仿北魏孝文帝改革,北魏的统治阶级是鲜卑族,与现在蒙古族的状况类似。”话到一半,我斟酌一下自己应有的立场,继续道:“北魏统治者对各族人民实行了民族歧视和残酷的民族压迫政策,现在朝廷虽无如此严重,但耽于红巾之乱,实质也是阶级矛盾也日益尖锐后民族的反抗。”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以蒙古族的身份说这样的话究竟合不合适,话音弱弱落下,段功的眼里适时地闪出惊艳,杨渊海开启折扇点头微笑:“公主所言,清澈在理,总是一语惊人。” “不管杨先生是在夸我还是损我,”我起身,拿着文书缓缓走到厅里段功身边坐下:“阿盖只希望杨先生以后都多如此刻般笑笑,我猜……阿奴也是这么想的。” 段功的手心覆叠在我的手背,默契的温热席卷。杨渊海的眼睛闪过落寞,我从不敢提起夜,我怕我们会因为再次忆起她的离开而难以自持。她离开她不再坚持,也好,因为奋力守住的,是仓皇而班驳的灾难、是用整个生命也敌不过的假象。世界上再不会有一个女子,不辞冰雪披荆斩棘地奔赴而来,带我脱离险境;也再不会有一个女子,爱上杨渊海,致死。 蔷薇开出的花朵没有芬芳、想念一个人、怀念一段伤、不流泪、不说话。 手中的文书不自觉地被我卷成卷,如思绪般缠绕。段功从我手里接过,用手指抹平,语调平稳得让人心头感觉安定:“这最后一点,我会着手亲力为之。” 杨渊海好像也从恍然中回过神来,拳头不再攥着,手指放松开来,神情也回复淡然:“主公是说,商贾?” 商贾?我听得有些懵,一下子竟然想不起几分钟前才看过的“最后一点”说的是什么,连忙把段功手中的文书铺平再铺平,指到 最后一段细细看来——原来如此,水利农田的调整,必然暂时牵连到周边生意人的来往,茶马古道是重点。而改革须先从权贵中推行,段功已然认识到这一点,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历史观念因素的局限,把方向定得不彻底。“亲力为之”?这么做之前,必须首先统一上层的认识和立场,这就要造成强大的舆论……这是个两难的问题,我仔细想着史书中记载过的改革事例,不禁皱了眉头:“阿奴文书上的意思,是把首要改革的对象,定在类似青老爷一样的富豪上……” “当是权贵,”段功踌躇着顿了一顿:“青老爷,只是为商,算得上‘贵’,但是‘权’……” “青老爷,实是无奈之举。”他们眼神交汇,淡淡流露难色,杨渊海俯身拾起一片飘落的兰瓣,“重权在握,放眼云南,丞相车力特穆尔。” 饶濒啊饶濒,你自作聪明,你何其愚笨?!杨渊海的话猛然将我点醒,我终于明白一直以来困扰段功的,不是思路,而是道路。他和车力特穆尔明枪明剑的交锋已经不是一次两次,若不是父王在中间调解,恐怕早就斗到一起了。如今段功领命改革,车力特穆尔就像一只张牙舞爪的拦路虎,活生生地挡在前面。而对于腹黑的车力特穆尔,这根本就是一个绝好的、能整到段功的机会……想到这里,我心头像打了一个死结,他天天为此事忧郁煎熬,我又如何安生度日呢?车力特穆尔……车力特穆尔,我也算和你粗粗交过手的,如今这个boss,就交给我好了! “古来权贵反对改革,一是囿于认识,二是羁于利益。”我深吸一口气,随之提高语调,用微笑将他们郁结的眉头熨平:“大半又是由于认识短浅而羁于私利,由于羁于私利而认识短浅。我想,阿奴亲为的改革,必然应该伴随着一些利益调整,车力特穆尔是个精明之人,一定会为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和未来利益,会竭力反对变法。如果多一个说客,充分论证,精心思虑,反复推敲,他明白利益的趋向,其立场和态度就一定会发生截然相反的变化。” 我对着段功无事般眨眨眼睛,他的眼里有藏不住的一丝慌。我再次微笑,俏皮地用手指点了点他的鼻尖,安然起身,衣袂飘逸: “本公主来当这个‘说客’,再合适不过了!” 勿要担心,所有的困难请分我一半。 与你一样,我只想在结发之后始终重复两件事:爱你,以及守护。 泅渡一个世界、共一场生死。 第七十五章 幸福右边 “真的要先走吗?” 小荣白皙的脸上多了几分不肯妥协的刚毅,仿若最初见到他时,那瑟缩在角落用力擦着地板的自闭孩子从未存在过。我点点头,回眼望了望被奶娘抱走小多拉的背影,再看向小荣,几乎想伸手捉住他那似黑蝴蝶翅膀般扑扇的睫毛,忽然笑了起来:“最近睡得好么?” “不,”小荣站起来,个子已经比同龄男孩高很多了,逆光下,他眉头打着结,单独与我在一块儿,果然多了几分孩子气地嘟哝着:“好容易才能再和你们一起……这么多年,虽然义父待我极好,可我还是十分怀念过去与你们从北而南的日子,特别是……知道过去的事情以后……濒姐姐,我……我现在,还可以叫你‘濒姐姐’吗?” “当然可以啊,我永远是你的濒姐姐……”仰着头说话辛苦,我拉他坐在一旁的石凳上,忽然呆住,脸上的笑容逐渐黯淡:“你说,知道过去的……事情?” 小荣坐得很沉,眼睛重重闭合:“她骑着快马赶到建昌,告诉我,她说今日不说也许会成为永远的秘密,我应该知道自己的生世……”小荣睁开眼睛,蓝色的眸子凝起水雾,突然自嘲地笑了一下:“告别的时候,我看着马背上的她被风吹拂下有些发抖,我还笑着说‘今日一别不知何时再见’,我像过去一般挥手,却不知道……那次之后,就再也见不到了……” “知道了……也好,”我的心随他眼睛的闭合一齐,被绳索紧紧勒住似的疼,嘴里的话有些言不由衷:“怕冷的女子,心一定是凉的。” 小荣极懂事,一定是看出我已经在汹涌的悲伤崩溃边缘,紧咬着嘴唇,不再追问。我别过脸去用袖子轻轻擦拭眼角冰冷的晶莹,深深吸了一口气,对他说话的时候,一定要冷静和坚定:“小荣,你必须先走,和希矫他们一起,到了大理王府,好好照顾羌奴和段宝,他们还小,也没有什么朋友……我和段功很快回来,在这里的事情办完,很快就到大理,以后我们都一起生活……” “嗯,”小荣低应,尔后问得有些迟疑:“夜姐姐的墓……是在大理么?” “是,在大理洱海边,很安静的地方,小荣……该去看看她的。”我苦笑的样子,一定难看到极致。 谁把谁的明媚尽收眼底、谁把谁的难过感同身受。来生我再来典当,来世我再来与你歃血为盟。 夜逝去的事实总是让我有轰然倒塌的真实感,每次提及的时刻,就像一阵旋风刮走我所有的气力。我只是把悲伤掩饰得天衣无缝,早已忘记那时候小荣答的是“一定”还是“诺”,我只想起当时他深蓝的眼眸已经被泪雾化成湖蓝,伤感却又异常地坚定。月底,昆明中庆府送走了大理王府,大家都没有去问回去的有没有我们,仿佛我和段功在众人的思考中就应该在昆明落定,这样的潜意识让我隐隐有些害怕,如果改革失败了,如果我们的计划失败了,那么,我们真的,就回不去了。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父王爱女心切驱使下打的如意算盘,一定要让自己的女婿有所作为之后方能功成身退。只是我们已经尽最大可能送走身边的人,以后做事就会少很多忌惮——毕竟改革之事,牵连甚广,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原计划我和段功留守昆明的“夫妻档”,因为杨渊海不要命的坚持,最终变成了“三人行”。也好,我懂他现在的感觉,当重要的东西失去,只剩下挚友,那么很多选择,都会成为破釜沉舟了。况且,“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和两个超级聪明的队友搭档,想不睿智都难。 万事开头难,特别是选择从车力特穆尔下手,几乎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对此我们仨曾经讨论过十次有余,主要就是在陈述或劝告的方式上,以及我所持的态度上争执不休。说是这么说,其实段阿奴柔和起眼来那种无辜的样子早就出卖了他的心思,我知道,没有几个男人愿意让自己新婚的妻子跑去和与自己有怨的男人单独谈事情,而且还得一副“我是为你好”的姿态。杨渊海也是明白人,在保护自己好友“权益”出发下对我“远虑”、“近忧”地说了老大一通,我客套地应了,心里多少有些不以为然——古代的男人再聪明也那么保守,哼,不要小看我!你们不知道,现代有多少大决策,都是女性代表谈判成功的! 然而事实摆在眼前,他们再怎么不情愿,也坳不过我,最终敲定在车力特穆尔下个月初八孩子满月请客下手。说是“下手”,其实我一点把握都没有,拿着小厮送来的请帖,我寒得几乎吐血——这腹黑的丞相到底是不是会远程读心术来着?!居然能在请帖上以段功的属相相冲婉拒他的到来,请帖上独独“阿盖公主”四个字写得金碧辉煌,看得我那叫一个心惊胆战。 尽管这样,我还是无事般用手刮着段功高高的鼻子:“噢噢,‘为夫坏人’属老虎不得去,还是属小猪的好,哼哼去吃酒席!” 他笑,嘴角就这么浅浅一弯:“多吃一点,近来为我的政事操劳,夫人瘦了一圈了。” 嗯?有瘦么?我捏捏自己脸上的肉,他用双手覆叠在我的手上、脸上,持续而温暖。我看着他的眼睛,如过去一般,温润和闪烁的,突然觉得有些失落:“我单枪匹马会其他男人,你难道不怕了吗?还是……你都不在乎了……” “痴儿……”他将我紧紧锁在怀里,背对着、唇齿间的话语更显得低沉而清晰:“过程和结局都有了,再去纠缠,连自己都觉得贪婪……” 短短的字语像是魔咒,环住我每一个细胞,从感动幻化为甜蜜。爱你,给你我生命所有的美好,然后退场,让万花筒灿烂你的眼瞳。 第七十六章 满月之疑 俗话说得好,物像人形字像主。这车力特穆尔的墨宝我是没荣幸能见过,但这会儿我能肯定的是,腹黑丞相的府邸与他一样寒冷和阴暗。 想到这里,坐在堂厅的正位上的我不禁打了个冷噤——明明是府上办客人来人往,明明是小孩满月热闹非凡,明明是张灯结彩的喜庆气氛……人是多了,但没多少人交流说话,连表情都不多见,真是奇怪人家里奇怪事!我偷瞟了下正坐不远处的杨渊海,还好这 个刚被父王封为参政的狐狸不属虎,要不此刻,我还真的没有底气和独眼的丞相周旋。 左臂的袖子轻轻有些触动,我侧了头,施秀从袖子里拿出一块帕子,里面似乎包着什么东西。我接过来,打开,是一块白净的铜钱大小的糖块,手指碰到微微有些粘黏。还没等我纳闷,施秀已经眨着眼睛,低声道:“主公提醒公主酒席之前一定要吃的,除腻解酒。”  我点点头,将手中散发的蜜香放在唇齿间,那小块糖有种独特的中药味,入口即化,甜得中庸,似乎随着血液一起涌向心里。我像一个初次离家不远的主妇一样,开始担心家里的丈夫晚餐会吃什么?吃得饱不饱?想到一半,有些似乎是一面之交的官员向我行礼问好,我尴尬地笑着回忆名字,却无奈搜索枯肠不得。纳闷之余,一旁的施秀居然隐蔽客套而又井井有条地为我提点这是某某大臣那是某某侍郎,让我顿感应酬顺利得多。平日粗心大意的施秀如何一下子变得如此细致入微?一定是段功事前特别嘱咐“培训”过吧! 他没有跟我说过爱是他不变的信仰,他也没有告诉过我爱就是永远把一个人放在心上。可这个男子,总是暗暗打理好一切,偷偷地体贴入微,对我,从过去到现在,一直如此。 转眼时辰已到,屋外的喜官吹起节奏明快的唢呐,如风一般洗礼着所有宾客的心。我在喧哗的人群中看到轻轻向我挥手的小青,咧着嘴像极了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样子。然后门前的宾客逐渐散开,小青走近用嘴形告诉我:“爹爹有事,我一个人来了。” 我点头,错愕的样子有些呆,我看到车力特穆尔的夫人抱着襁褓中的孩子走了进来,算不上绝色美丽,但那笑盈盈的样子,与我过去易容之后的样子相似度可谓十之八九! 小青不曾知道我过去隐居西山、易容下山游玩的事情,呆呆看着雍容而至的丞相夫人,嘴巴张合却说不出话来。施秀在后面小声提醒我,这是丞相车力特穆尔的三夫人,传闻最得宠的一个。我点头,努力让自己定了心智,侧过脸,以一种极为平淡的语气问有些失态的小青:“咦,小青和三夫人认识么?” 一语似乎让小青回过神来,她闻声看着我,又忍不住再回过头看了三夫人,终是摇摇头:“不认识……只是,太像。” 正说着,婴孩的哭声越来越近,我抬头,原来三夫人已经走到身前。许是因为经验不够,她并没有急着哄哄手中啼哭的小生命,只是转身把孩子交到一旁着青蓝衣裳的乳母那儿,然后依旧微笑向我行礼。我客套地应着“免礼”,询问着孩子是个男娃还是女娃,而她只是微笑,我再看看满脸疑惑的小青,更是觉得奇怪至极。那颠摇着孩子的乳母突然慌了,蹩脚地连忙向我解释:“公主息怒,是个小姐……我家夫人……天生不能言语。” 我轻轻点头,下摆的弧度又像摇头,嘴边莫名生出几丝苦,似乎是自己哑了,只在心里道着“可惜”。嘈杂喧闹中,感到耳边有一阵细微的叹息,小青用手玩起自己衣袖的珠饰:“终究不是,离别终究是天涯了。” 我摇摇头:“天涯又如何不是咫尺呢?” 尔后丞相府的家丁安排宾客依次入席,我拉着本该不同席的商贾出生的小青一齐,大家和和乐乐,也无人面露难色。开席之后,酒过三巡,除了一直对宾客微笑的三夫人和偶尔一闪的大夫人,真正发帖的主人丞相车力特穆尔却一直没有出现。连Boss都不在,我还怎么挑战boss?!回想起背负着“说客使命”的自己,以及在家等我好消息的段阿奴,我顿时感到厚重的挫败感。我伸长脖子在各个桌子边搜索杨渊海的白衣,却始终没有找到,觉得自己的踌躇满志被人泼了冷水,心情落了灰。 然而现实就是个违背意愿到极点的臭东西,我拖着时间拖着大家慢慢吃啊喝啊,一直到肚子超饱、月亮浮到树枝稍,那该死的腹黑丞相还是不出现。我严重受挫,外表依旧光鲜地与在座的主人客套告辞,内心却灰溜溜地呼着施秀和小青离开。一来一去一折腾,好像身心疲惫得紧了,我拖着步子走到丞相府门口,自感自己比怨妇还夸张,用含恨默默的眼光一瞟身后的牌匾。谁知一转身,车力特穆尔已在前方,声音阴郁不带任何感情:“公主是对此不舍么?” 不同于过去看见此人的感觉,我此刻只觉得自己拉住了救命的稻草,于是此人的形象在我眼里提升许多:这个丞相的肚子可能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黑;这个丞相的斜刘海好像挺有型的;这个丞相的独眼好有特点好别致……我脑子里满是“计划即将实施,任务即将完成”的指令,对其他一概不在乎,继而喜上眉梢,拍手道:“丞相来得好!阿盖还未向丞相道贺,倍感失礼,不知可否补过?” “补?”车力特穆尔挑起眉头,把眼角的疤痕扯得狰狞,我突然看得有些怕,强抑住自己想要倒退的脚步。他伸手让周围的人退下,我倒吸一口气,也示意让施秀和小青先走。车力特穆尔来回踱了两步,继续道:“怎么个补法?” 我又感觉自己变成了原来那块任人宰割的鱼肉,突然想起自大狂太子那句口头禅,于是努力让自己平静道:“借一步说话。” 第七十七章 夜搬救兵 夜微凉、灯微暗,暧昧散尽、笙歌婉转。 “借一步说话”,那究竟该借什么地方呢?早前的来回都是有小厮带路,而丞相府的入路算不上曲折,按等级排位如何我也是先行。这样说来,如今我只能假装落落大方、自顾向前走着。这改革一事,究竟该从什么地方说起呢?这个丞相如此阴冷又胆大,我只身前往会不会遭遇不测?还有臭狐狸杨渊海,紧要关头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我越想越没了底,心里却惴惴不安,也不知道什么地方才是尽头。 “等了很久吧?”车力特穆尔在身后的声音悠悠然。他是真这么问?还是我的幻听?没有忙着回头,亦没有想到如何回答,我只是蓦然觉察是不是自己的脚步已经跟着心境开始变得纷复杂乱,于是连忙顿住了步子,只那么一秒,又接着徐徐前行。 他声音提高一些,依然不带任何感情:“等一个人,还是等一个故事?” 原来适才他确实如此问过,虽然不是严词厉问,但总有种说不出来的不容迟疑的压迫感。我这才发觉已经走到了庭院靠近人工园林的地方,十步之外小池塘里有鲤鱼跳出水面,又落回到它溅起的水花中间。我偏着脑袋看了一眼,依然不知道如何回答,嘴里牵强地扯起了话:“快要下雨了吧,您家池塘的鱼儿都缺氧跳……” 晕,什么缺氧不缺氧,古代哪计较这些……话到一半猛然反应过来自己说漏了嘴,我冒着车力特穆尔阴晴不见的脸连忙投其所好转了话题,自己还强行堆一副没事笑:“今日意见丞相之女,果然玲珑可爱,还不知可否取了名字?” 他显然先前没取好名字,然而也未用太多时间考虑,在轻缓的低头和抬头间后便言:“宿心。” “好名……”我谄媚地笑,拍着的手没几下,便和嘴边的上扬一齐戛然而止了。为避免唐突,我又一边“呵呵”一边重新拍起了巴掌,试探性地问道:“南朝鲍照《登云阳九里埭》一诗有云:‘宿心不复归,流年抱衰疾’ ?” 车力特穆尔用袖子作掸灰状,转身坐到一旁的石凳上,道:“正是。” 灯火映照满月,通明而又敞亮。我想起蛮长时间没有联系过的塔娜一家,找了离他最远的一个凳子坐下,心有余悸却貌似平静过渡闲聊道:“我在民间有个干女儿名叫‘流年’,现在应该会走路了吧……呵呵……这样看来,还真是巧了。” 他的独眼微微闭起,又像是眯着:“我知道。” “你知道??” “所以,”他点了一下头,刘海下的面庞极为诡异:“你还觉得,有说服的必要吗?” 我只觉得一下子呼吸都变得急促和难受:“你到底把他们怎么了?要不然怎么会连我大婚都不曾来!” 车力特穆尔突兀地笑出声来:“我不会干涉他们,只要,你别插手,流年全家会和她的名字一样平淡而幸福。”他说着说着,弯腰捡起一只不知道为何而掉落在地上的萤火虫,放在手心把玩:“插手此事,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 自家人在事业上遇到了困难,哪有不帮忙的道理,我开口声辩道:“可是段功他……” “不要提段功!”车力特穆尔突然嘶声厉吼起来,独眼的边缘血红,面容纠结扭曲得就像极度暴怒的狮子。这是何等的情绪反差,这个腹黑的丞相要是失去理智,我赤手空拳地怎么抵挡得住?!我看着他把手里的萤火虫捏碎,微光熄灭,虫子的黏液糊在手心,我瑟瑟坐在凳子上不敢出声,脑子里飞快地运转,搜索着过去在西山学到的克敌制胜的套路,却总难静下心来。直到右侧渐渐闪起连串而漂浮的灯光,我迫切地将所有目光投向遥远的希冀,期待着,几乎眦破眼角。段功绛紫色的袍子在暖黄的手灯下显得尤为亲切,后面杨渊海的白衣,以及施宗施秀……他们手里的每一盏灯,就像一个最温暖的慰藉。然后,走近,段功清透的声音像一注清泉流入心田:“夫人可在?” “在……在。”我闪到他们跟前,手紧紧地攥着他的袖子,朝车力特穆尔那边客套一点头,然后无事般对段功他们道:“刚才向丞相道了喜,噢,现在小宿心当是进房睡了,阿奴也不会冲到属相,正好也向丞相问个好吧。” “那是,”段功对冷得像块黑冰的车力特穆尔抱拳一拜,得体而不失风度:“祝丞相全家万福康健。” “嗯。”车力特穆尔轻哼一声,并未有过多动作。我忌惮他刚才的反应,担心共处的时间长了他会对段功有什么恶行,于是连忙笑盈盈道:“告辞。丞相政事辛苦,免送。” 话音落定,再没有人过多言语。车力特穆尔的眼神呆滞无光,周围弥漫着一片死气。 我们转身就走,借着灯纸上书写“段”字的四盏灯火,匆匆离开。为什么筹划那么久却出师不利,为什么该死的腹黑男好像抓住了塔娜一家的命脉,为什么他对段功的反应越来越激烈到了这个地步,为什么,我连周围最亲的人,都保护不了……多少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与感慨,我只感觉心里有千万番委屈,像一些密集的勾刀一般剜挖着我的神经,连手脚也变得麻木。出了府门,在段功的半搀半扶下进了马车,他放下帘子的一刻,我的眼泪砰然掉了下来。头好重,求生般靠在段功宽厚的肩膀上:“阿奴,我真没用。” 他熟稔地从我袖口里拿出帕子,淡蓝色的柔软轻轻地吸住了我的泪水,然后他张开臂膀搂住我的肩,比过去稍稍用力了些。我抬起头看他,迷蒙间他下巴的弧线刚毅依旧,只是咬紧的嘴唇已经发白。“是我不好……”书香中文网,他说:“夫人为我,受惊了。” “我把开头都搞糟了……你该怎么……” 我的呜咽弄得他笑了,段功有手指沾了我未干的泪水,在我眉心画了一个圈:“只要心中有景,何处不是花香满径?” 我开口还想说什么,他只是摇摇头,双手将我抱得更紧。我的眼泪落在他绛紫色的袖子上,布料颜色变得更深,他轻轻低下头,在我额前一吻 ——那是漫漫而绵长的一吻,深切、柔软,像是倾注了最充足的感情…… 埋下一座城,关了所有灯。 马蹄声声,回家的路变得好长好长。我已经很累,在马车的颠簸下,斜靠在段功的胸怀里昏昏欲睡。 “痴儿,我们到家了。”段功只对我说的温言软语在耳边响起,我慢慢坐正,习惯性地揉了揉眼睛,被泪水腌渍得有点疼。我掀开窗帘一看,果然家已经很近了,杨渊海的白衣飘忽在棕色的高马上走在最前。我合上帘子,扭头问段功:“今天,是杨先生回来搬阿奴的救兵是么?” 段功执起我的手:“他看到易容而成的三夫人,就心说不妙了,可是渊海一人寻你未免师出无名,宴席一散就连忙赶回来了。” “你说,”我瞪大眼睛咕噜一声咽了口水:“三夫人的样貌是易容的?” “是。他先我们一步咄咄相逼。”段功素净的脸有些轻微可见的泄气:“也许,真斗不过他的。” 第七十八章 孔雀胆鸩 出师未捷,改革这件事的说法,搁浅抑或夭折。我迫于无奈,之后几乎未与车力特穆尔有任何接触,好好呆在家里装“败军之将”,实际私底下,段功已经悄悄派张希矫找到塔娜一家,并顺利接到大理王府。另一方面,段功的公务和仕途冥冥中就这么被中止了,父王每天堂而皇之与他聊的,不再核心。言谈间,眼光中却总有强力压制住的欣赏。我在几次“路过”后察觉,心知肚明,不会强求,更有理由喜忧参半地,与段阿奴过着无奈而甜蜜的生活。 那是被软禁的,婚后生活。 段功亦不愚笨,车力特穆尔在父王耳边可能说些什么,我们猜得出来。而权力与否间,父王也有被克制的难处,知道的,不可改变的,通通成了我们夫妻间的心照不宣。就像段功说的,我们能够安稳地在一起了,还在意其他做什么? 这一年出奇地宁静,长相厮守的时间曼妙飞逝。父王虽然不再对段功委以重任,但不定时的封赏总是少不了,算是对喜爱女婿的一种补偿。重生的更迭、时间的沉淀,让眼前的男子成长为真正的男人,他不再拘泥于功名,他注视我的眼神温柔里有着更多的坚毅。 还有这样的夫妻亦师亦友,段功教我兵法和骑术,我讲述些外国著名人物的故事。犹记得那个夏天,他用沾了桂花油的梳子帮我梳头,祝我二十三岁生日快乐……只有两个人的生日,没有了世俗的喧嚣,笙箫丝竹,且歌且舞。忘记是托谁带进来的正宗猴儿酒,特别香醇。比起十四岁第一次在镜中看到自己的惊艳,现在的我又多了几分倾城的丰姿?我笑颜如花,在小小的院子随风扬起衣袖,忽而,我压住了他生涩弹着琴弦的手指,微醺浅语:“舌间搁浅的妙蔓,是想为你舞一曲最后倾国倾城。” 有时我缠着他一起喝羊奶甜汤,里面放好多好多糖。 有时我把枕头下面的英文日记说给他听,字里行间盛放的琳琅满目,是爱情阜盛而过的年华栩栩生辉。 疏风罗帐下,他的拇指握紧我的手心:“想要一个,属于我俩的孩子。” “我也想,”我点头,目光溜过肩上荼靡的疤痕,抬起眼,掩不住的落寞:“可是身体还是太寒,连月信都……许是,有不了了。” “渊海的药都已经喝了这么长时间了,”段功说着,停顿了一秒,用力将我环紧,下巴的胡茬轻轻抵触在我的肩膀,嘴里的话成了呢喃:“会好的,我相信。” 是么?从最开始喝药到现在将近四年时间,可是前后大姨妈只稀稀拉拉来过两次罢了。自己的身体自己最清楚,这样的体质恐怕……我侧过头看着段功垂下的睫毛,不安地轻轻抖动着,自己却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我不禁咬住自己的嘴唇,自己两世为人,为何都是落得这样一个会对爱情亏欠的身体?!虽然段功已经有了子嗣,但会不会某一天又得纳妾,然后他开始另外一场有关风月的感情……于是那时的我,在漫天风雪的回忆里披荆斩棘,他却在哪一个的字典里演绎皈依? 心里这么想着,却不知道他何时已经发现,翻过身吻掉我眼角徘徊的泪,微笑的眼睛里多了一丝暧昧,就像开放着美丽诱惑的黑莲花:“痴儿,况且,天道酬勤。” 段功黑玉般的头发在摇曳的烛光里闪出光芒,我紧紧勾住他修长的脖子,嘴里重复着“爱你”。 一切都还好好的,我和他,他和父王,我和父王,一直这么相安无事地好好生活,直到一天,父王特地独召我,我才知道,原来之前的一切,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我只以为是父王太久没见我,对女儿心生想念,梳妆完毕,便和初次下厨的段功甜甜告别。太长时间没有四处走动,中庆府的莲花何时已经开了满满一池。父王书房的明黄愈发刺眼,他的面貌再次和前世的老爸重叠在一起,熟悉的笑容下,他不是说“濒濒,想吃哪道老爸的拿手菜”,而是从身后拿出一个红塞景泰蓝的小瓶子:“找机会给段功喝了吧。” 我虽然不清楚是什么东西,心里隐隐充斥不详的感觉,所有的表情只剩惊愕,四肢像结了冰,迟迟不肯伸出手来。父王似乎被激怒,皱起的眉头微微发抖:“亲莫如父母,宝莫如社稷,这个道理你难道不懂么?” “可是,这是什么?”我指着父王手中的瓶子,又抬起头来问:“而且社稷不社稷的,关段功什么事呢?!” “砰”,父王转身,把瓶子重重地放在木桌上,语气一下子变得激励:“早听说他有吞金马、咽碧鸡之心,欲取吾而代之,必欲灭之而绝后患。” 亲切的父王如何变成这样,我只觉得血液和心一齐冰到谷底。看着他嘁悲愤怒的样子,哪还有半点老爸的样子——真正的老爸,只会把女儿的幸福放在第一位,没有权势、没有威胁、没有小人的谗言……我想哭,嘴角却浮起自嘲的笑:“听说?听谁说?又是那腹黑的丞相车力特穆尔吧?”我冷冷地看着他,又顿了顿:“或许,还有什么矢拉?” 父王显然是误会了我的笑,沉稳的大手发烫地握起了我的手:“女儿,你知道就好。丞相所言极是,段功此人阴险至此,早就把心腹全弄到大理做准备,恐怕父王的江山已经岌岌可危了。” 我脱开他炙热的手掌,往后退了两步:“如何会有这样的翁婿误会呢?父王你想错了,他可是我的夫君啊!” “哼!”父王一甩袖子,来回踱步:“他就是先趁红巾之乱认识你,接近你,继而在我身边屡创佳绩,笼络人心,妄想步步侵吞我的社稷!此人心机之重,让父王后怕不矣……”说着,父王走到我跟前停了下来,直视我眼前的晶莹:“阿盖啊,这么长时间让你委屈了,以后改嫁就是,切不可与此等人相伴终身!” 我说不出话,只是摇头,眼睛终于被泪水模糊,人影是父王散开再重叠。心脏似乎是氧气在抽离,我抬起袖子拭开一片泪,耳边突然炸出重重的一句“执迷不悟”。父王再次被激怒的面容好像比先前更扭曲,他用恨铁不成钢的目光凌迟着我的无奈,强行把红塞的瓶子塞到我的手里:“这瓶孔雀胆,今天你不拿走就是本王喝……” 他突然又温柔下来,像老爸一样用手指帮我擦掉脸上的泪,语气轻得像丝绒:“要为父还是那贼子,阿盖,你自己看着办!” 第七十九章 茹古涵今 从父王的书房到我的别院只是不远的距离,支开其他人的我,独自走了很久很久。 一边是至亲——父亲,一边是自己倾心相爱的人——丈夫。 有时候看似温暖的东西却冰凉彻骨,但是为了心中的宁静,却不得不残忍地逼迫自己面对他,脑海里反复重复着一个愚蠢的问题:老爸,怎么能变成这样?想着,我呆呆立在原地,感觉意识一点点,一丝丝的从身体抽离,低下头,双手微微颤着,眼前是飘舞的,若现的闪烁,而我的意识,正站在云端高处,冷冷的望着萧瑟风中的自己。走走,停停,直到夕阳染红了天际,把我的双眼也灌得血红,凝结成眼泪落入我的手中,我方觉察该埋下头,又一次迈出脚步。 终于挨到自己的家,没多少下人,今天显得格外清冷。推开门,段功满面笑容地迎上来:“夫人可回来了。”我正想挤出个笑,眼睛却忽然瞟到盛着几碟小菜的木桌旁赫然放着一方红帖,红得刺眼,我问:“这个……是什么?” 段功只顺着我的目光看去,脸上多了几分不好意思的神色:“宫爆鸡丁,是按你告诉过我的菜谱做的,不知道对不对……还有那个,里面的豆腐有些糊了,是酸辣鱼,渊海说是大理的家庭该有的特色菜。” 我看着他因为忙了一下午而有些乱丝的发髻,下面那只在屋内穿的乳白色内衫,和俊美的脸庞却并无分毫不搭的感觉,反而愈发玉树临风……是的,那时候我脑海里只有这个矫情的词语。穿过将近十年的周遭,我想起第一次看见的他,在大都的阳光下,那个他称呼那个她,押不芦花。 或许只是一瞬的心有灵犀,然而演绎了一世的风花雪月,我鼻子有些酸,一眨眼睛,眼泪居然掉了出来。段功显然是不明所以,慌乱地用袖子为我拭泪:“痴儿,笨,怎么就哭了呢?” “嗯……”我一吸鼻子,用手抹着脸胡说八道:“人家问你的是红帖子,你说菜做什么?” 话说出口我自己都被自己逗笑了,他这才定下心神,脸上重新恢复喜悦和光彩:“岳父大人邀我明天去东大寺演梵听呗呢。” “不要去!”三个字脱口而出,反应激烈的样子似乎吓得段功退了一步,我想起他过去怀才不遇的苦楚,一下子不忍再说破,只好缓和情绪,微笑着拉起他走到桌子边坐下,多了些小女子的娇嗔:“我可要好好尝尝阿奴第一次做的菜,阿奴若是去东大寺,谁给我做呢?”  我冲他眨巴眼睛,他只是淡淡的笑,抿着嘴不说话。我心里慌,不敢再看他,咧着嘴拿起筷子开心地吃着,一口接一口,腮帮子里都是菜,嘴里呜哝着夸赞:“阿奴做的真好吃,真是第一次做的么?可不是早早拜师过的哟?”  他的声音里还是有温暖的笑:“夫人喜欢,为夫心里实在喜悦。” 我不停地吃,一个人吃,眼睛始终只敢停留在菜饭和筷子尖儿上,生怕一瞬间的遗漏都会让我忍不住泪流如注。直到把盘子里的菜扫荡得只剩辣椒和葱头,我才缓缓抬起头来,段功从我的袖子里拿出绢子帮我擦嘴的轮廓越来越模糊,眼泪终究还是大滴大滴地掉落在他灰黑色的裤子上。“哇……”我再也忍不住,猛然扑到他的肩头大哭起来:“阿奴做的菜太辣了,辣得我哭……” 他安安静静地听我哭,听我胡乱地抱怨,温暖的怀抱是一剂最优越的安慰。我哭得累了,嘴是脏的,妆也早就花了。他用丫头抬来的温水帮我洗脸、卸头饰,自始至终总是温淡的笑,在微黄的烛光下绝美无比。我看着镜子里身后的他,纤长的手指抽出一支钗,我的头发便立刻如黑瀑撒下。他看着我呆呆望着他,低头吻了捧在手心的发尾,声音清透戏谑:“有个笨蛋,总是藏不住话的。” 我不知道怎么接话,只是极为惊异他对我头发的重视和喜爱,从最开始捋辫子,然后一次又一次为我束发髻,到婚后为我洗头梳发……他对我的爱,总在极小的细节,一天天、一点点累积。我转过身,看着比镜子中更真实的他:“以后我们一直在一起,你永远都帮我梳头发,好不好?” “遵命。”他的桃花眼笑起来很好看,手中的木梳一梳到底,嘴里的话悠然而坚定:“绾发结情终白发。” 窗外有雨,淋透花期。 整夜未眠,闭上双眼也不能与现实的阴谋和险恶隔绝。段功的所作所为一方面得到多数人的支持与鼓励,另一方面也损害了极少数既得利益者,使他们怀恨在心。这些人虽然是极少数的一批人,但在梁王府中多位居要津,是能够随时左右梁王的亲近人物,他们和那些嫉妒段功的人一起在梁王府内外联合起来对付段功,不断地说着段功的坏话。比如说,段功出身边陲少数民族地区,蛮性狂悖,说他的改革是居心叵测,说梁王听任他这样做下去会大权旁落。什么演梵听呗,又是这个时间,一定是居心不良的鸿门宴!而那帖子已经好生生摆在那儿,该找什么借口拒绝呢?救星……杨渊海!杨渊海能一起去吗?一定要,一定要去,他足智多谋,总能逢凶化吉……心里翻来覆去地想着,外面隐约有狗吠的声音,我猜天快亮了,心越发慌了起来。不觉手心已经汗湿一片,染到了段功紧握着我的手,他醒来,吻我的额头:“做噩梦了?” 摇摇头,稀薄的光线隐约让他能看见,我坐起身,终于忍不住:“阿奴,我们走吧,去大理。我怕……父王对你不利。” 他刮我的鼻子:“傻,要去大理,找这么次的理由。岳父大人对我极好,委以重任不说,帮我治疗过伤脚,最后还把她的心肝宝贝嫁给了我,怎么可能不利呢?” 我轻轻叹气:“阿奴是太优秀了,而小人总是在谗言谤语,三人成虎,父王今天透露的意思……你对他的江山有了……威胁。” 考虑再三,仍然极为艰难地说出如此伤人的话,段功听了,呆坐的样子有些萧然:“他的江山,已有明玉珍一役,孰是孰非早该看出,如何……唉!” 是啊,段功算是挽救过父王的统治,父王也应该是明白人,他应该知道段功要夺梁王政权的话早在明玉珍进攻梁王的时候就夺了,何必要等到现在。想来一定是车力特穆尔无疑了,我心里亦是无奈,书香中文网,重新拉起他的手安慰着:“不要难过,阿奴,我懂你。” “所以,”他看着我,目光如炬的坚定:“我更不能急着走,大丈夫做事光明磊落,纵有小人从中挑拔,等我明天当面解释一切,自然烟消云散。” 话虽这样不错,但……我的内心仍是不安得紧,正想摇头,他的吻又轻轻地落在我的脸颊:“况且,涵儿一定不希望爹爹是个临阵脱逃的人吧!” “涵儿?”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谁是涵……” 段功笑着,轻轻抱住我:“今早渊海为你把脉后,就说,喜脉,公主确是有了。” “哦……”我低头看看自己的手腕:“喜脉?” “呵呵,哪有这么愚钝的娘亲呢?”他摸着我依旧楞着的脑袋,欢喜得像是从来没发生先前的忧郁:“涵,有藏锋的意味,我们的孩子,骄傲的锋芒定是藏不住的……” 他执起我的手,低下头,轻轻吻着我手腕跳动的脉搏:“所以,阿盖,等我回来。” 给读者的话: 哎,纠结纠结,结局让我反复思考该如何下笔=。=难。 第八十章 故人何还 我低着脑袋,用手指一次又一次地捻着段功衣襟上花纹。指尖的每一次触感,都伤及心脏,泪不知怎么,突然热热地滴在自己的手背。他合上手来,臂膀轻轻环住我,语气温柔如羽毛:“涵儿的娘亲,可不许随便哭。” 他的话愈发激出我的泪来,手指紧紧攥住他的衣服:“不要走……不要走……好不好?” 头顶有他低头吻下的感觉,段功有在颤抖,似乎想将我轻轻推开,最终还是抱得更紧。窗外,早晨的明媚已经初现,蔚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晨光灿烂如万千道金丝,麻痹人心的静谧。 “一直以来,我的心中都是你的身影,无论在任何地方,我都希望守护在我身边的人是你。”他看着我的眼睛:“暂时离开,是为了以后一直守护你。” “我要你回来,等你回来……”我用手抚着他俊美的脸颊,眼泪溃不成堤:“我和你,生死相依。” 看着我像是撒娇的承诺,段功弯起眉眼,温润如玉,如初,他像端详着一件艺术品般,用手指拭开我脸上的晶莹:“不哭,笑一笑。” 我皱着鼻子,却怎么也笑不出来,似乎是无止境地脆弱。“好吧,”他最终妥协,将我抱到里间的床榻上放好:“坐在这儿就看不到我走的样子,痴儿就不会哭了。”见我一副懵懂的模样,他微笑补充道:“还记得某人的洋文日记写过:‘不望着会令你流泪的东西,那是唯一可以不流泪的方法’。” 不哭,不哭,我要你看见我漂亮的样子,我有你给的幸福。 当木门关上的声音传来,直到确定你走远,我的嘴唇被咬得发紫,最终忍不住大哭出来。我真的好怕,怕他在天光大亮的时候,奔赴一场或生或死的未知。 至正二十三年(公元1363年),大理总管段功与施宗、施秀轻车简从,自府邸出,至东大寺,途经通济桥。车刚到桥上,便听得一阵急促的梆子声响,桥下伏兵尽出,不由分说挥刀相向。段功三人施展手段,打退伏兵,驾车冲过通济桥,又是一阵急促的梆子声响,从森林中又杀出一批伏兵,有的竞是赤手空拳地奔袭,还隔着很远的距离,拳风掌劲就已涌到身上,既有蒙古人中的摔跤高手,也有汉族人中的武功高手,还有西藏喇嘛教中的密宗高手,段功三人虽然浴血奋战,无奈对方高手太多,杀散一层又有一层,三人渐渐地精疲力尽,同时遇害。 其妻阿盖公主听闻通济桥事变的消息,椎心泣血之余,极为冷静地派遣谋士杨渊海火速回大理将段功的一双儿女易容安置好。硝烟已尽,故人何还!事后,阿盖公主守着段功的棺木,表情枯槁,心如死灰,想到梁王的昏聩与绝情,最终微笑着吞下了梁王交给她的,本是要她来毒死段功的孔雀胆,以自己的死表示对自己父亲的怨恨和抗议。 段功随从杨渊海,素有才干,梁王欲收为己用,渊海不屈,题诗粉墙,饮药而死。其诗曰:“半约功名百战身,不堪今日总红尘。生死自古皆由命,祸福于今岂怨人。蝴蝶梦残滇海月,杜鹃啼破占苍春。哀怜永诀云南土,絮酒还教洒泪频。”段功遇害,其子段宝嗣父职。梁王为斩草除根,遗人刺杀未遂,派兵七攻大理亦不克,“乃讲和,奏升宝为云南左丞”。 段功之女羌奴,志恒不忘复仇。及长,嫁于建昌阿黎氏阿荣。别前,取出亲手刺绣的文旗给段宝,共立复分之志,不忘父仇。 明洪武十四年,明军入滇,把匝剌瓦尔密兵败走晋宁,赴滇池死,绝嗣。 人说,爱是含笑饮毒酒。 你微笑。 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爱情是毒,予你喝下的毒。 亲爱,我们最终,生死相依。 “喂,你醒了,是吗?” 我用尽全力,才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司机阿鹏的脸在我前方晃悠,伴随着他摇晃的手掌一起,晃得我几乎再次昏厥。“我……这是在哪儿?”我轻轻摇着自己的脑袋,好想记起些什么,无奈心才想提及,就会牵引头剧烈地痛。司机阿鹏适时地递过一杯水来,我扬起头看他,又低头喝水,不知为何,忽然觉得百般沉重正在慢慢消散。 “你在将军洞昏倒了,还发烧了,好生生地吓得大家半死,我这不就把你送到医院来了。”他嘟囔着嘴,眼睛一闪一闪地:“你还真能睡,一睡就是十个钟头,我……” 他看见我扭头看见自己病床旁的单子,立即停住了唠叨的话。空气变得有些尴尬的寂静,我怔怔地注视着上面医生龙飞凤舞的字,半晌说出一句话:“这病,都知道了……” “别这么悲观,”司机阿鹏有些激动:“你昏迷的时候,医生曾开会讨论过,你的病有些怪异……现在似乎已经转良了。而且……而且就算不转也没什么关系,你终于回……” “确实这样,”他话还没说完,病房门已经被推开,两位白大褂医生笑容满面地走进来:“饶小姐,你体内的癌细胞已经奇迹地消失了,在之前十个小时,恶性肿瘤居然逐渐转良。”走在前的那位医生过来用手探了探我额头的温度:“退烧后也稳定了将近三个小时,看来是没有问题了。” 我楞在一旁,听着医生的论断,书香中文网不敢相信。之后,我耳朵有些混乱,看着司机阿鹏微笑着和医生寒暄,然后走在后的医生拍拍他的肩膀,然后,医生认真地和我叮嘱什么,便风似的走了。我一下子回忆起很多片段来,十个小时,十年……原来只是一场梦吗?身体奇迹康复中,大脑引导我做的长长的梦吗?我不自觉地用手掌覆叠住阿盖肩头曾经被埋下金荼靡的位置,空空如也。我的眼泪滴落在雪白的被褥上,人生不过一场梦,梦醒万事成空!如果只是梦境,那为什么,我会如此心酸,如此……悲伤? 司机阿鹏他苦恼地想了一会儿,忽然瞅着我,坐到了我的床边,闪烁的目光里偏偏有意思莫名的狡黠:“你,想起来了吗?” 想起?什么?我不知道自己该点头还是摇头,心好像被掏空似的有些疼。他看着我,书香中文网,伸出手指虎口一张,淡开了我皱起的眉头。我泪如泉涌,紧紧抓住他的手臂:“是……你?!” 他慢慢放下手,点头:“你说过的,生死,相依。” “你终于回来了。”陌生的他握住我的手,淡淡的熟悉,我看着他的脸,似乎真的,似曾相识。他收敛了往常的随便和不羁,语气变得和以前一样温淡和真诚:“宿世的缘份决定在见面的一刹那,在见到你那双眼睛的一瞬间,我已经爱上你了,而且,永远爱。” “哦……”我被突如其来的“爱情”惊诧得有些迟钝,半天才吐出个字来。 “我说了这么多,你却只‘哦’一下。”他被我弄得好气又好笑,回复了开朗得张牙舞爪的样子,看得我破涕为笑。我从自己包里摸出镜子,仔细地看看自己,又看看他。他一把抢过,颇为霸道地“警告”我:“不管样子怎么变,我们都没有变,就这样,终于等到这天了,我要向你求婚了,你快答应才好!” “啊……我?” 他的单腿跪地抑住我的慌张,温柔的目光恍如冰花在雾气里缓缓绽放,八个字,不容拒绝地从他嘴里流出,像是每一次他说话那样清透,月光下,竹叶滴下的水珠一般: “嫁给我,让我守护你。” 我一定是被迷乱了心智,然后最后一点理性提醒破口而出:“可我……” “先点头!”窗外的光芒闪耀在他挺秀的鼻梁。 我像是中蛊般点了点头,然后他说:“你说‘可是’,可是什么?” 之前的经历加上他这么一问,我只觉得脸有些烧红:“可是,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呜哇,哪有这么就答应嫁人的,自己连对方名字都不知道,这个世界只怕只有笨蛋饶濒一个了。我囧得要死,只感觉手指有温柔的触感,他低头吻住我的手指,窗外的阳光忽然不再灿烂,四周的一切忽然黯淡失色,因为世间所有的光芒都聚集在了他的身上…… “我叫维永,”他的目光如水:“为了你,维系永恒。” (全书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