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下载的小说来自 www.sxcnw.org 欢迎常去光顾哦! 本站所有资源部分转载自互联网!请支持正版,版权归作者所有! 冠绝笑天下 作者:绯月西斜 王爷跳楼   序言当今世上,四大至宝,天下欲争。排名第四的宝物是冰晶龙玉。此物在至寒至高的盘龙雪山顶埋了数千年,玉质罕见,晶莹碧透不含一丝杂质。因此物是迄今为止世人发现的唯一一块天然龙形玉,遂被尊为天子象征之吉物。   三年前,盘龙雪山发生大雪崩,有人偶得此宝,将其进献给釜国皇帝风是寒。因盘龙雪山地处釜吴交界,是两国必争宝物之一,吴东国为此一直耿耿于怀,多次借机发难釜国边关。   排名第三的宝物名叫明月珠。暗夜发光,可匀照数百丈,若聚光可及百里之处,是居家旅行,行军打仗的最佳随身物品,此物为风国女皇所得,随意搁在角落当灯使用,江湖第一盗“我是谁”曾潜入风国皇宫欲盗此宝,结果因被人发现,无功而归。原来,明月珠光可穿透许多材质,只有放珠子的闭月盒能隐其光芒,因此,风国女皇只要管住闭月盒,就无需担心明月珠。排名第二的宝物名为九穗禾。吞食此奇草后,人如蛇蜕皮,容貌返老还少,可达数十年不变。据说此物已被行踪飘忽不定的“冠世神医”花容所寻得,釜国第一富信王爷听说此事,扬言愿用其一半家产换取九穗禾,结果被无视,信王爷恼怒之下,悬赏万两黄金,追杀神医花容,岂料又被无视,若问原因,说来话长,一是信王爷本身的问题,二是没有人能找到真正的花容,更别提取他性命。   排名第一的是把弓箭,名叫凤舞九天,是百年前的神工匠“返古”历经二十年打造出的天下第一神器,这把弓只配有十支凤箭,每一支凤箭上都设有机关,射出后会迸发出数千条细如毫毛的金丝,好似金凤在空中飞舞疾冲。金丝本身就是一种剧毒,进入血液,致人麻痹,不出一刻,必死无疑,所以,其一箭便可夺万千人命。据说这把凤舞九天还未入世就引发了一场血雨腥风的杀戳,朝廷与江湖陷入疯狂,无人不想独得此至尊宝物。返古对自己所造之物又爱又恨,既不想让它流于世人,用作战争,又不舍毁其成就,浪费二十年的光阴,于是他在临死前,将凤舞九天与凤箭的制造工序图分别藏于两处。如此一来,就算被人找到凤舞九天而缺少凤箭的制作工序图,也只有十箭可用。返古曾在自己居住的地方刻下了十个大字:风颜艳花容,冠绝笑天下。有人认为,这十个字恐怕与那把凤舞天下和凤箭工序图有关,只是至今亦无人参透其中的奥妙。即使凤舞九天沉睡了百年,人们也一直相信这样一句话。得凤舞者,则号令天下。第一章 王爷跳楼釜国 正历285年 春信王府。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当哩个当,不堪回首月明中!春去秋来又一年,信王府内依旧有些萧条,虽说已是春回,可大大的宅院,还是显得冷清又冷清,就连那枝头的鸟儿都因无聊而打起了盹。忽地枝头一颤,冷不防打盹的鸟儿栽在地上,摔了个睡眼昏花,分不清东南西北。   始未料,这满院消沉会因一声亢长的高唱而自此打破。“来人呐!快来看啊,王爷要跳楼了!”信王爷风莫里刚爬上三层的阁楼栏杆,就听到秋来扯着嗓子站在一米外高喊,这一个踉跄,没作完准备就差点摔了下去。王爷一手抓着边柱,撇过头两眼讪讪地问:“秋来,我跳楼你怎么比我还兴奋?”   秋来丫头斜了王爷一眼,奇怪道:“王爷能将跳楼跳得如此尽兴,奴婢当然要助兴了,再说了,这百年难得一遇的奇事都让奴婢碰上了,您说奴婢能不激动么?”王爷哼了一声,嘀咕道:“全是没良心的,果然是没法活了!”眼一闭,张开双手,直直往地面坠去。没有预计的尖叫声,也没有脑袋开花的爆破声。王爷心如死灰,难不成、难不成又穿走了?   缓缓睁开眼皮,却惊愣当场。浑厚充满磁性的四重奏蓦地响起,震倒了满园偷懒的鸟儿。“臣东写奉旨接信王爷进宫见驾!”“臣西读奉旨接信王爷进宫见驾!”“臣南递奉旨接信王爷进宫见驾!”“臣北改奉旨接信王爷进宫见驾!”“……”王爷发现自己正被四人的手臂架在离地面不足一米之处。一时不知如何开口,嘴张了合合了张,楞跟缺水的鱼似的。“哟!大家快来看,皇上身边的四大帅哥又来接咱们王爷了。”三层阁楼上突然传来嬉笑声,声声入得王爷耳中,顿觉羞愧不已。东南西北四位大内高手面面相觑,这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王爷厚着脸皮抬头一看,差点没背过气去。只见四人横七竖八扒在扶栏之上,一人一把瓜子正嗑得不亦乐乎。夏日吐了瓜子皮,挑着眼皮笑:“今天没风,怎么也能吹来四大金刚?”   春去横了夏日一眼。“四大帅哥给你说成四大金刚,你厚不厚道?”夏日又吐了几片瓜子皮出来,反驳道:“春去姐姐,这帅字怎么写?那是刀字开左,这拿刀的便是帅,这金刚就是拿刀玩硬的,我哪点不厚道了?”秋来笑嬉嬉地插嘴:“这有什么好争的,我倒是觉得东写最帅,你看他……”秋来伸出一根食指,冲东写那个方位点点。“身材好是不用说,那样貌可是东西合壁,各取其长,我看了都羡慕他妈。”春去咦了声问:“怎么扯到他妈去了?”冬月冷冰冰地嵌入一句:“他妈的生的好。”春去夏日齐点头,空气中只剩下嗑瓜子声。至于楼下的人,抽的抽,倒的倒,想去死的眼泪哗啦。夏日将没吃完的瓜子天女散花似的抛到楼下,然后蹲在凳子上嚷了声:“喂喂,来赌来赌,我做庄,买王爷今天有去无回。”王爷在楼下抹了把眼泪鼻涕。冬月双手抱胸,淡淡道:“这月我吃斋戒赌。”秋来看了看楼下:“那我赌王爷去不了宫里!”春去切了一声,指指四大高手说:“你当他们是吃草的奶牛啊?”秋来笑道:“那就走着看。”话音未落,单手已撑在扶拦上,一个换腿,便跨过阁栏跃了下去。   其它三人见状,摊了摊手,相继跃身下楼。有单膝落地的,有蛤蟆动作的,有倒挂金钩的,还有屁股着地的——“哎哟妈呀,这地好硬。”其它三个见怪不怪,旁边四位帅哥却是愁云惨淡。这僵持了半天,老大东写突然沉着气说了句公道话:“是蛮硬的。”满场皆倒。看看时辰也不早了,四大高手眼神交流须臾,西读道:“老规矩,抢到王爷的是新一轮老大!”   原来皇帝身边这四位顶尖高手都是互不谦让的主,而宫内的规矩是侍卫严禁私斗,于是只好借王爷的人和地盘一较高下来了。话一出,四方身形大展。说时迟那时快,四人各出一手伸向王爷,另一手出拳攻击其它三人。   可怜的王爷一下子成了篮球。怨念啊,宁可是足球。四大丫环面面相觑,而后在旁边指指点点。站累了就蹲下来,蹲累了就爬起来,一会功夫,四人已经换了数套造型动作。 就在他们打得不可开交时,王爷找个空隙弯腰爬了出来。四个人眼疾手快,一起去抓王爷的衣领。北改则是一只手朝王爷的胸抓去。王爷暗叫,完了。没想到冬月凑了过来,北改的手正好落在她左胸,抓了个正着。北改像只金鱼一样张大了嘴,保持那个动作足足半晌。拍的一声脆响,震飞了一院的鸟。所有人都停了下来,齐刷刷望向北改,但见英俊的脸上五道鲜红的指印栩栩生辉。   “对、对不起,姑娘,我不是故意的。”北改委屈死了,嘴一扁,差点想自扇嘴巴,摸谁不好,摸谁不好!夏日走到冬月身边,一手搭在她肩上,一手指着冬月的胸说:“这么小你都摸?”   冬月一巴掌将她拍倒。北改抓了抓头发,看其它三人。“看我们也没用。”西读耸耸肩,没有义气。“还是负责吧。”东写向来比较中肯。“那不是比死还恐怖??” 南递有些难过,好像要死的人是他似的。冬月的脸比西瓜皮还青,牙缝里挤出字来:“你说什么?”南递负着手,抬头看天。王爷冒出头来:“要不掷骰子决定?”“去去去!”众人吼。王爷缩回头去,喃喃道:“我是王爷,我是这里最大的。”南递突然叫:“哇!天上有个人在飞!”众人一听,齐齐抬头望去。但见晴空万里,白云丝缕。春去问:“哪呢哪呢?”“咦,王爷?”是夏日的声音。春去、秋来、冬月连忙收回视线,望着地上,然后面面相觑。一只卷毛小狗坐姿优雅,冲着四个丫头吐舌呲牙。四大高手,无影无踪。“上当……了。”冬月面无表情地总结。王爷看了看那奢华气派的倾风殿,又看了看四人,苦着张脸哀求:“能不去吗?”   四人漠然。皇命不可违,死也得进。王爷手心攥着衣服,眉头拉着一直线,一步三摇往皇帝的寝宫挪。苍天啊,为何要让我受尽折磨?王爷风莫里抹了抹眼角的泪花,在风中如同碎絮,飘无着际。往事果真不堪回首。莫晓风稀里糊涂成了大学校花,追求者不凡,赴汤蹈火者不断,碰上喜欢的交往一月,便炒成了黄花菜。大有不怕死的往坑里栽,然后哭着喊着要往外面窜。校花大学刚毕业,又被第十五个男友一脚踹了。也只有这个厚道,说出了踹她的理由——空有皮囊,毫无情趣!接个吻有如干嚼猪舌头,好不容易骗上床,手里居然还抱着本历史书,衣服才脱到一半,她开始背起了“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深闺梦里人。” 男友当场出气比进气多,莫晓风随即拨打一二零。男友搂着怀里堪比芙蓉姐姐的新女友绝尘而去,莫晓风看着他的背影,凄凄诵: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莫晓风多喝了两瓶白洒,摇摇晃晃踏上楼台,站在边缘,醉言醉语道: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她打了个寒噤,酒醒大半。低头一看,差点吓得魂飞魄散。楼下车水马龙,灯光如昼,人头不过是火柴棍那点大小。刚想转身往里走,忽来一阵狂风,吹得她摇摇欲坠,她在边缘做了半天杂技动作,最终不敌风势,一头栽下高楼。如同大睡了一宿,醒来居然成了古时某个不知名国度的王爷。风莫里,釜国信王爷,当朝皇帝风是寒的亲弟。别看信王府一派萧条,外人谁不知信王爷富可敌国,身为王爷,却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经商奇才,短短几年,手里攥着的银两就是国库也不及。也不知怎的,这一年,王爷身子突虚,经常不举,疑是得病,请来多少神医都是束手无策,某日夜里,王爷突然从床上爬起,精神抖擞狂呼“这是哪里”。   四个美女风风火火闯进屋内,对着她白齿森森地问:“王爷,您该不是病出脑瘫了吧?”   莫晓风先是目瞪口呆地看着古装打扮的四个美女,然后再注意到她们叫自己王爷。   她连连摆手:“你们认错人的,我叫莫晓风,不叫王爷。”谁知遭来对方一轮轮地白眼。“他果然是脑瘫了。”其中一个绿衣美女脸上没有伤心之意,反而有点兴灾乐祸。   莫晓风一时愕然无语。于是四人凑在一起,窃窃私语。莫晓风那没少看灵异小说的脑袋忽地一炸,难道王爷不是人名而是千岁千岁千千岁那个?趁着四人正讨论得天昏地暗,她连滚带爬在屋内找到一面银境.除了身上的衣服有些陌生外,那祸人殃己的面孔没有丝毫变化,宽大的亵衣下看不清自己的身材,小心翼翼地摸了摸自己的胸,虽然小了点,但至少不像男人那般平坦。她松了口气。四人一起冲过来,按住莫晓风左摸右摸,吓得莫晓风眼泪直彪,大喊非礼勿摸。   “呀,见鬼了,王爷怎么突然有了胸,而且不带把?”美女陷入沉思。“难道那药附带变性作用?”另一美女好似灵光一现般击掌。其它三人将她塞到床底吼:“你猪啊,不打自招。”莫晓风抖得就跟秋风中的落叶一般,她悲切地想:难不成我和那个倒霉的王爷互换了?   小声不能再小声的说:“我真的不是。”“你到底是谁??”四人齐吼。“莫、莫晓风,祖籍中国圈圈,毕业于圈圈大学,圈圈圈圈圈……”其中省略一万字介绍自己的过去,以及怎么被甩,怎么跳楼,以及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四个美女听完,将她往床上一丢,拍拍手说:“梦游完了,我们回去继续睡觉。”   第二天,四人又像风一样冲了进来,按住莫晓风,开始全面洗脑。“从今往后,忘了你是莫晓风,你的名字叫风莫里,釜国信王爷,而且是个带把的男人。”   人家的地盘,人家说了算。莫晓风是这么认为的。以后她才知道,釜国这个信王爷非但极有钱,而且极好色,不知糟蹋了多少良家美人,却从来不负责,玩完便拍屁股走人。年过十八,未娶一妻一妾,用他的话来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抢,抢不如骗,既然如此,何必娶妻妾。莫晓风好奇地问:“那你们……”四个美女面目忽变得狰狞:“你说呢?”莫晓风连连道:“有数,有数了。”莫晓风知道了四个美女原来是春去、秋来、夏日、冬月四侍。因为看不惯风莫里风流成性,偷偷在他的食物里下了一种名叫“软阳散”的药,顾名而思义,傻子也知道那是什么玩意。没了某功能后,王爷风莫里心有余而力不足,可谓生不如死,没想到竟然会因此怄得吐血,差点一命呜呼。   莫晓风虽然对“前任”的行为感到不耻,却也十分同情他的遭遇。以后的一年,可谓事事不如心意,四个丫环比黄世仁他老婆还凶悍,逼她学男人说话,学男人走路不说,还拿着本《天女散花》的武功秘笈让她苦练。她们说:“王爷以前武功可是天下第二,你若不练,就等着被拆穿砍头吧。”   莫晓风可是连长跑都不及格的人哪,一套天女散花练成了屁股开花。最让她害怕的还是皇宫里那个武功天下第一的皇帝。俗话说的好,丑媳妇总要见公婆。她这个冒牌王爷要在皇帝面前装正牌,其艰难程度可谓空前绝后。一开始还能装病躲在王府里,加上皇帝为了国家大事,大半年来也忙得抽不了身,这才让莫晓风过了些太平日子。眼下,皇帝该忙的也忙完了,心思便开始转到了王爷身上。   自从“风莫里”改性不再寻花问柳后,皇帝看王爷的眼神就像带了透视镜似的,怎么看怎么觉着别扭,还隔三岔五的拿些希奇事来刁难,害得莫晓风看到皇帝比老鼠看到猫还震惊。   “你要小心点。”夏日警告莫晓风:“皇帝毕竟是皇帝,心里头牵着什么事咱们不好说。以前王爷手里还有点兵权,再加上有钱,那风头差点就盖过了皇帝。王爷生性放荡糜烂,皇帝心里指不准多乐呢,还以此为借口收回了王爷的兵权,现在你不玩女人了,他反而坐不住了。”   这年头,恐怕只有这四个恶女敢这样说皇帝了。莫晓风当然也明白这其中的道理,历史上,哪朝皇帝不是这个样子。可如果让皇帝知道他其实是个女人,非但莫晓风要被凌迟处死,还会连累信王府所有无辜。为了这事,真可谓胆颤心惊,心力交瘁,食不知味,夜不能寐,好好的美人儿,都快成皮包骨了,所以她才将心一横,打算以跳楼来终结自己倒霉的命运。哪知,世事难料啊。    天女散花第一式   “臣弟……参见皇上……”王爷正要趴下去,却被人扶住了双肩,抬头望去,只觉一阵眩晕。   但见青丝黑亮如缎,髻发斜插金簪,看似雍雅闲适,然而水墨长眉下,黑玉一般清亮的眸瞳之中似柔似冷,令人无从捉摸。眼前绝色确是叱咤天下的釜国皇帝风是寒,自十五岁起,便被世人冠与天下第一美男子之称,可惜本人并不希罕,甚至是有些厌恶这样的称号。对他来说,男人才在貌之上。与之相反,王爷风莫里将容貌看得比命还重,两兄弟的性情还真是天壤之别。据说当年皇帝还是太子时,是与王爷并称双绝。只是后者美则美矣,却过于阴柔,所以世人的眼光更偏向前者。太子登基后,双绝之称便少有人提及,再后来王爷摊上个荒淫无度的臭名声,自此,也没人敢再提。四丫环隐约提及,正牌王爷便是从那时起,一心扑在钱与女人身上,一半是做给皇帝看,一半是本性使然。“皇弟,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私下见面,那些宫中的规矩便不用再理会,叫我皇兄。”   “是是,皇兄。”站起身,连头也不敢抬,眼睛专注地盯着皇帝脚上那双绣着金龙卷云的黑锦靴,好像这比皇帝的脸好看多了。“皇弟莫非看上我的靴子了?”“没没没。”王爷连连摆手:“我只是在想皇上……皇兄召莫里进宫是不是有什么要事。”   “皇弟这一年来忙得很,若不是我命人请你入宫,恐怕永远都不会主动找我闲叙吧?”   皇帝语气越是淡然,其心思越复杂,这是冒牌王爷几次面圣来总结出的经验,可惜某人光长脸蛋不长心计,在玩惯阴谋策略的皇帝面前,她自然只有被吃定的份。也多亏了四个丫环反复教她人前说人话,鬼前说鬼话的理,她才能硬着头皮扯出一些有的没有。   “皇兄乃是万金之躯,每日忙于政务国事,难得的休憩时间也是见缝插针,莫里是怕影响皇兄休息,所以不敢贸然进宫打搅。 ”皇帝就是皇帝,连笑都让人毛骨悚然:“皇弟从前可是最喜欢缠着我的,赶也赶不走呢,如今倒是脱胎换骨了。”王爷一听,冷汗谦虚地往外冒。皇帝该不会是发现什么了吧?再一想,自己长着与王爷一模一样的脸,面对皇帝向来小心谨慎,不会露出什么马脚来。恐怕是皇帝有意刁难自己,才处处针对着说。   王爷低着头继续编:“是莫里从前太过任性了,没有体谅到皇兄的辛苦,还……还尽给皇兄脸上抹黑。”想到自己平白无故顶了一身臭名,莫晓风真是觉得哀怨之极。皇帝听了此番话后,眼神却变得更为复杂起来。“皇弟自一年前大病后,脾性为何有如此之大的变化?”王爷红着脸,嗫嚅道:“其实是因为莫里……那个……那个不行了。”老天哪,为何要逼我说出这种话来,真是羞煞人鸟。皇帝向他倾了倾身,恶劣地问:“哪个不行?”王爷无限愁苦地挤着一张漂亮脸蛋,往皇帝两腿间指了指。“就是那里。”皇帝一怔,霎时变了脸,一巴掌拍在案上,极不悦道:“大胆!你敢说本皇这里不行!”   王爷懵了,傻了。这不是您非要问清楚么?我自个又不带那玩意,当然只能指着您的说了。可这话她没敢说出来。“皇兄,莫里不是说您,说我呢,说我呢。”偷偷瞄了眼皇帝,脸色倒是缓和了些。皇帝忽叹道:“皇弟,我早提醒过你,男儿不可贪欲,纵则亏,亏则失。”   谁说不是呢……不过明显是马后炮。见王爷神情恍惚,皇帝拍了拍她的肩:“今天叫皇弟来倒真是有要事……”   王爷抬起头,表面上很镇定地听着,其实心里一直在猛敲锣鼓。皇帝坐在锦椅中,一手托着头侧,语态颇随意地道:“今年想从民间征召一批宫女,此事交给皇弟去办,你看如何?”王爷一听,下意识地绞起手指:“皇兄,莫里对征召宫女之事毫无经验,就怕不能胜任……”   以前王爷只有玩女人的经验,征召宫女这种事皇帝怎肯交到他手里,想来这次是想试探王爷,看是不是真的不行了。皇帝忽然执起王爷的手,意味深长地笑:“之所以让皇弟去办这件事,是因为信得过皇弟的眼光。”王爷只觉得手背手心都有虫在爬,同时又纳闷,这征召宫女与眼光何干,难道他认为自己有一眼能辩人勤不勤快的本领?她脸上的疑惑如此明显,皇帝当然看得一清二楚,他扯了扯嘴角,眸光流转道:“这次征的宫女不同以往,可以不问出处,只求相貌一等,不用多,只需十二名。”相貌一等……莫非皇帝是想女人了?不对啊,若是要女人,那该是选秀才对。   她盯着自个那只还被捏在皇帝手心里的爪子,喃喃自语:“哪里不对,哪里不对呢?”   皇帝凝视着她的眼睛,轻问:“皇弟这是在嘀咕什么?”王爷一惊,突地缩回手,终于明白哪里不对了,自己是“男人”,对方也是男人,可刚才的动作,明显是男与女之间才会做的,难道、难道……王爷倏地抬眼,瞠大了眸子看着眼前之人,不经意地脱口:“皇兄,你、你有断袖之癖?”皇帝脸上飘过一片阴云,恻恻地问:“皇弟何出此言?”王爷感觉自己掉进了冰窖,彻骨的冷,却硬着头皮迎上皇帝要杀人的目光,吱唔道:“皇兄刚才为什么要……要抓我的手?”皇帝的脸黑了,好一个锅底。“风莫里!”他厉声喝道。王爷浑身一抖,双腿不自觉地跪了下去。“臣弟失言……请皇上恕罪,”皇帝哼了一声,负手走到窗前,冷冷地道:“你回吧,明天本皇会派人去信王府接你上路,具体的,那个人会告诉你。”“那臣弟告退了。”王爷连滚带爬地冲出了殿门,长长吁了口气。殊不知皇帝正透过琉璃窗,深沉地注视着他的背影。本是想向王爷示好,留他宿在宫中,谁知他竟然胡说八道。说他有断袖之癖,岂有此理!这个皇弟果然是病得不轻。信王府园子内,落了一地的狗毛。一条光溜溜的东西,眼泪汪汪缩在墙角打颤。王爷一脸黑线地挪开视线,看向在亭子里打麻将的四个人。夏日眼尖,看到王爷,朝她招了招手。“王爷别站在那啊,过来过来。”王爷乖乖地小跑上去。春去一把拉过王爷,按在自己坐过的石凳上。“王爷代把手,奴婢要去蹲大号。”“嗯嗯……手纸记得带哦。”王爷好心地提醒。春去切了一声,大摇大摆地走了。王爷看了看台面上的牌,惨不忍赌,没有一只牌是搭得上的,难怪要屎遁,拉王爷下水,摆明了是想让人替她掏腰包。“王爷,您动作快点好哇?”秋来一只脚踩在冬月的凳子上,一边拍着桌催,那辞典厚的石桌楞让她拍得乱颤。王爷立刻将手里捏热的牌扔了出去。“好牌!”冬月竖起大拇指夸,然后手一推,面前的牌哗啦啦倒成一片。“糊了!”   王爷缩了缩脑袋,看看其它两个丫环。面容模糊,看不清。王爷哆嗦着手从胸口掏出一把碎银,推到冬月面前。“她们的我给、我给。”“洗牌洗牌。”三人满面春风,六只手在桌上你摸我摸,白玉打制的牌声音就是脆。   春去估计是便秘,要么就是掉坑里去了。几圈下来,王爷身上的银子全光,只能打欠条画押。秋来伸了个懒腰,揉了揉肩,随口问了声:“王爷,皇帝叫你去做甚?”   王爷吸了吸鼻子,两眼朦胧,深情地望着秋来。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咦……”秋来捏起王爷尖尖的下巴,观察了一阵子,喃喃自语:“今天才发现咱们王爷真是个大美人啊。”冬月沉吟道:“这也是皇帝总是找不到老婆的原因。”夏日点点头,咂着嘴说:“普天下,能比王爷还美的女人除了我们四个也没人了。”   其它两人叹息着点头。王爷泪,一群人自恋就算了,为啥子要拿女人跟王爷比,人家好歹是个男人……不对不对!是女人、是女人!差点就被真的洗脑了。亭子外老桃树的枝叶刷刷响了几声,众人齐望去——只见春去跨坐在树杈上,一手拿个桃子,朝嘴里塞。“靠,那桃子还是青的好伐?”夏日吼,抓起几张牌飞了过去。没打着人,震在树上,啪啪啪掉了一地的桃子。春去继续啃桃子,嘴里含含糊糊:“刚才,我看到一个人在茅房附近鬼鬼祟祟,看样子不像咱府里人。”叮一声!王爷头上的玉冠突然开裂,众人面面相觑半晌。一个黑影突然窜了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挟持住在一旁呈痴呆状的王爷。这一用力,王爷头上用来束发的玉冠一分为三碎开掉在地上,一头浓密墨发顿时倾泻而下。“什么人?竟敢挟持王爷!”四侍凑在一起,对着黑衣人指指点点。春去的眼睛直直地盯着蒙面黑衣人的衣服说:“咦,他身上的布料是江南第一织造坊出的墨蚕丝锦锻,我听说价值连城的。”秋来两眼冒光:“还真是呐,果然是名不虚传的好布料,水亮水亮的,真赞。”   冬月沉思:“不过,一个刺客穿这么好的衣服,是不是太浪费了?”夏日摸着下巴看过去:“说不定他是个人物。”黑衣人冷瞥了几人一眼,将扣在王爷脖子上的手指缩了缩。四个丫头终于闭嘴。王爷倒抽一口冷气,心想,这个人身上的味道为什么和皇帝身上的一模一样。   “有话好说!”王爷低声下气地叫,她已经不指望那四个恶女来救自己了,还是自救比较实在。“大大大侠……你再用点力,没准我脖子就成萧了。”黑衣人似乎笑了,喉间发出咕的一声,低沉而富有男性魅力,看得四个丫头春心荡漾。   “虽然他蒙着面,可我觉得他好帅。”“身材一流,看样子是个武林高手。”没等其它两个人开口发表意见,黑衣人突然出声喝叱:“给我闭嘴!”四人再次噤声。他一发火,手上的力道就没轻没重了。“你想干什么?”王爷抬头,只望见一双鼻孔。这人个子真高,王爷一米七二的个子在他面前显得很是单薄,不堪一击。   “狗王爷,今天是你的死期!”那人恶狠狠地瞪着王爷,一转手,就听到噼哩啪啦的声音,好恐怖!“等下!”王爷情急之下连声音都变了。黑衣人凶她:“吵死了。”王爷忙点头:“就让我吵死吧,不劳你动手了好不?”“你不是武功天下第二吗?居然肯乖乖就擒?”黑衣人勒在她脖子上的手微微挪动。   王爷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看向四大恶女,却见她们全在啃桃子。一时心如死灰!“我、我是活腻了……大侠杀我前能不能告诉我这是为啥?”黑衣人哼了声,冷道:“二年前,你这狗王爷玷污了我表妹的清白后,居然将她弃之不顾。”说着手上的力道又进了一分,王爷整个出气比进气多。黑衣人愤慨道:“我早想来取你的狗命,无奈表妹对你痴情不更,苦苦求我不要找你麻烦。如今,她郁郁而终,你就去黄泉路上陪伴她罢!”话落杀气凝聚周身,等不及王爷再开口,那白缎般滑腻的脖子上就要多出五个血窟窿。说时迟那时快,四颗核桃齐刷刷地打在了黑衣人扣在王爷脖子上的手背上,其力道之大,从黑衣人的反应便可见一斑。那只手一时间竟松了开来,使不上劲,楞是给震麻了。   四大丫环一个排山倒海汹涌而来,黑衣人飞身退了数步,看着几人冷笑。   “这家伙要出绝招了。”夏日突然惊道。“呃,你怎么知道?”秋来不解地问。“因为他是个高手,高手总有绝招!”夏日沉吟道。众人黑衣人有些不适地看了她们一眼,如夏日所说,将要使出“全神贯注”这一绝学!   “王爷,看你的了。”四个丫头再凶也怕死,这会全躲到了王爷身后。王爷好想哭,想不到成肉盾王爷了。就在黑衣人出手时,王爷乱挥着胳膊,腹腔提气,大吼一声:“天女散花第一式!”   轰地一声,身后四侍被王爷身上突发的气使喷出了数丈外。而后大量的浓烟冒出,将亭子重重包围,一时间连半个人影也看不见了。   黑衣人挥了挥袖,双足点地,施展绝妙轻功消失无踪。“咳咳!”众人泪流得凶。“靠,能把天女散花练成这样的是天才!”    上路   晚上,五个人挤在一个被窝里。好在王爷的床够大,据说是为了方便折腾。王爷躺在中间有点像木乃伊:“咱们为什么要睡一排?”“切,还不是为了保你。”排在王爷右边的夏日理所当然道。王爷嘀咕:“你们才没这么好心。”安静,持续安静。有人叹气:“我想我失眠了。”“就知道你丫的装睡。”“我担心王爷。”“唉。”四人叹气。王爷胸腔一热,好生感动。“皇帝居然让王爷去挑什么相貌一等的宫女,分明是强人所难。”王爷在黑暗中连连点头。“就是,美女不都让王爷糟蹋光了么?”王爷翻身睡觉。一大早的,皇帝派的人就来王府接人。扫地的童子将来人领到王爷房门口,一溜烟跑了。   此人生得高大英俊,一头不长不短的碎发令他看起来神清气爽,洒脱不羁。令人咋舌的是他的下唇竟戴着一只银质的唇环,阳光一照,熠熠生辉。看衣着打扮,倒有点像江湖人士,几分狂野,几分随性,几分豪爽。腰后别了把精巧的弩弓,而不是常见的刀剑。手腕上戴着串檀木珠链,乍一看还以为是佛珠。他在门口驻足片刻,见里面毫无动静,便敲了敲门。里面唏哩哗啦传来嘈杂声,随后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传了出来。“谁啊?”来人微微皱了皱眉头,他没听错,是个女人的声音。他依旧恭谨道:“末将奉旨接送王爷上路办事。”未久,大门敞开,四个貌美女子睡眼惺忪地并排站在门口,打着呵欠,勾肩搭背。后面有一人试了几次,才从众女细窄的腿缝中钻出来。“伏羲参见王爷。”来人抱拳躬身道。王爷看他,神情有些异样。“你就是黑骥大将军?”“正是。”传闻百战百胜的黑骥大将军伏羲,年纪不过二十六,是先帝及皇上最重要的右手。他十五岁参军,十七岁便晋升为将军,少年戎马,所向披靡,早已是民间争相传颂的英雄人物。没想到皇帝会派他过来跟自己一起去征选宫女,这究竟是唱的哪出?王爷有些拘谨地看着此人,而伏羲也定定地看着王爷。以前他只是远远地见过几次,只觉得那副过于柔美的容貌缺少男子气概,实在不能相信这种人能纵欲数年。“看够没有?”夏日见他盯着王爷看了半天,心中颇不爽。伏羲不由地蹙眉。还从来没有人敢如此对他说话,就算是王爷的女人又如何?王爷忙护短,解释:“她的意思是伏将军要是没看够,可以继续看。”四人同时狠盯王爷,不带这样窝囊的。伏羲未再计较,拱手道:“王爷请尽快洗漱,属下在府外等候。”转身,留下渊停云峙的高大背影。王爷踮起脚尖朝他挥挥手。豪华马车旁,伏羲转过身,微顿。看着王爷身后的四个女人和二大箱子,神色凝重。   “王爷,此次出行,您最多只能携带一个家属。”王爷抓了抓头,有些窘迫:“她们都不能算家属。”伏羲脸一黑,道:“……不是家属的那种……一个也不能带。”王爷无可奈何地回头看四人。四人互视,摊手。“丫环果然没地位。”伏羲张了张嘴,闭上,再张。“她们是丫环?”众人糊涂,不是丫环是什么?难道是王爷他姐妹?伏羲意味深长地看了眼王爷想:他还真是名不虚传,简直无药可救。王爷意味不明地看了眼伏羲想:他似乎不想她们去,肯定心里有鬼。事实上,伏羲也不可能找到借口阻止王爷的丫环一起上路,所以他只能默声让步。   其它人争先恐后钻进了马车,王爷反倒是走在最后一个,伏羲摇摇头准备去骑马。   王爷突然转身,对他说:“将军还是坐马车吧,也好一起讨论讨论。”王爷脸上挂着淡若的笑容,伏羲看得恍惚,点点头。六个人一台马车,并不算拥挤,多了张陌生面孔,一时有些不适应,大家都无话。   王爷看了看众人,心想自己好歹是个头,总得说点什么,活络一下气氛,于是一拍腿说:“我给大家讲个笑话吧。”除了伏羲拿正眼看她,其它人以各种姿势藐视。王爷也不气馁,一本正经地说起来。一天一只兔子来到了一家商店问老板:“老板,有胡萝卜吗?”老板摇摇头:“没有。”兔子于是走了。第二天兔子又来到这家商店问:“老板,有胡萝卜吗?”老板生气地说:“没有。”兔子于是又走了。第三天兔子又来到这家商店问:“老板,有胡萝卜吗?”老板对兔子吼:“没有!如果你再来问胡萝卜我就用钳子把你的牙齿拔掉!”   兔子听完就“嗖”的跑了。第四天兔子又来到这家商店问:“老板,有钳子吗?”老板说:“没有。”兔子于是问:“那有胡萝卜吗?”“哈哈哈,那兔子真的很好笑啊。”王爷捶腿。捶了半天见大家还是没反应,只好将笑声收回肚中。在大家以为她江郎才尽时,她却又开口了——两国交战如火如荼,大将军策马前往战地,问:情况怎样?弓箭手报告说:报告大将军!前方帐棚旁有一个敌方的弓箭手,不过他的准度很烂,这几天射了好多次,都没有射到人。大将军听完便问:既然发现敌国的弓箭手,为什么不把他干掉?弓箭手说:报告大将军!不好吧,难道你要让他们换一个比较准的吗?王爷吸了口气,将视线转向伏羲。伏羲一眼不眨地看着王爷。王爷暗自擦汗,这笑话其实很烂吧?毕竟打仗是件严肃的事,怎能拿来开玩笑,唉唉,谁让她一看到大将军就想到这么个笑话来呢。伏羲将脸侧向一边,嘴角的唇环漾着清冷地银光,他突然问:“王爷,你一直这样吗?”   此话一出,车内其余人倒成一片。王爷坐正,心虚地问:“有问题?”“不,王爷很幽默。”伏羲勾起嘴角,意味深长地说。王爷干笑了一声,没再说话。夏日突然问:“伏将军,皇上这次征召宫女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如果陪同的人不是伏羲,凭四侍的脑子或许还不会有所怀疑。看伏羲的反应,倒十分的镇定,他未答反问:“四位姑娘是否就是当年先帝赐给王爷的春夏秋冬四侍?”四侍态度一致得很。“切,谁不知道。”伏羲暗暗咳了一声,望向王爷。要不是因为早上看到她们从王爷的寝屋里走出来,他早就猜到了。传闻王爷虽然风流,却从来不敢碰这四人,哪会想到……他收回思绪,坦言道:“其实这次要征召的十二名宫女是散落在民间的十二美。”   “咦,十二美?”春去将坐在伏羲身侧的王爷挤到了边上,其它几只也来劲了,都挤了过来,王爷只好乖乖地坐到对过去,眼巴巴看着她们。伏羲倒是个人物,面对众美女的刻意接近可以面不改色,气度从容。他的嘴型很漂亮,应该说是很有男人的味道,特别是在他有意无意笑的时候。而这笑,正是因为看到对过王爷的表情。他站了起来,弯着腰对四位美人说了声抱歉,然后又坐到了王爷的右侧。“十二美是先帝在位的时候,暗中训练的一批美人死士。当时挑了一百名拥有一流容貌与资质的少男少女进行训练,最后只有十二个人成为先帝御赐的十二美。”这十二个人是杀了其它八十八人后才活着走出来的。这件事,不但是正牌王爷不知情,就连同样出自先帝调教下的四侍也不知,难怪她们一脸惊愕。   “先帝驾崩前,曾留下一份十二美联络的密册,如今却神秘失踪了,皇上怀疑宫中有奸细,如果这封密册落在别国手里,后果不堪设想。所以,皇上命王爷与我去寻找这十二个人。”   “停!”夏日突然举手打断:“皇上居然将这么大的事交给我们王爷去做?到底有没有眼光撒?”王爷用脚搓着地板,没有哼声。伏羲的眼神有些许异样,他顿了顿道:“因为我们只有一个线索可以找到这十二个人……”   “什么?”众人齐问。“那些人的胸前都有很特别的黑色刺青。”四大恶女长长地噢了一声,看来是明白了。事实上,只有王爷不明白。“和我有什么关系?”王爷问。伏羲有些僵硬地转头,斟酌该如何委婉地说出其中的关系。春去看不下去了,替伏羲解围道:“王爷您以前有个美名,叫扒衣不失手。”   王爷黑着脸转过身去,早就知道没什么好事。伏羲继续说:“其实十二美中有三个人是男的,只是他们吃了一种叫做阴合散的药,可让男人拥有女人的全部特征,若想恢复男儿身,必须服用特制的解药,如今有这解药的似乎只有皇上。所以,十二人现在的表面身份都还是女人。”王爷喃喃自语:“疯了,全疯了。”秋来一脸怀疑:“这算不算是天大的机密?”伏羲点头:“当然,此事关乎国家之安定。”夏日嗤道:“更关乎皇上吧?”伏羲微有怔愣,似乎没想到她会这么大胆的质疑皇上。夏日皮笑肉不笑:“难道皇上不怕王……”王爷听得冷汗直冒,转身叫了声:“夏日。”“呃?”“别说了。”“哦。”伏羲十指交握,沉声道:“伏羲可用项上人头担保,皇上绝不会做伤害王爷之事。”   夏日抿了抿唇,看窗外。伏羲是出了名的刚正不阿,相信他绝对不会做出卑鄙苟且之事,就怕皇帝连他也骗了,不过,若能趁此机会将伏羲拉到王爷这一边,倒是件好事。    郊野破事   马车安安稳稳地走了近三个时辰,四个恶女不是觉得屁股疼,就是觉得腰快断了,一副没出过远门的德性。而王爷一直都很有节奏地在打瞌睡,头就跟小鸡啄米似地点着,伏羲有点看不下去,想说:不如靠我肩上睡?秋来扭着身子,一张脸憋得慌。“我、我想撒尿。”伏羲忙掀开帘子对赶车的两个少年说:“停车。”这时正在郊野荒路上,两边是郁葱的林子,风一吹,枝叶刷刷地抽,枝上的鸦雀似乎错过了午睡时间,这会正恶补着,四周静无鸣。秋来弯着腰刚要走下车,又转过头来问其它几个:“我说,平时就你们屎尿多,今天怎么这么能忍?”王爷忍了,再粗俗都忍了。冬月离秋来最近,伸出一脚将她踹了下去。“去去,憋不死你的。”秋来一去放水,春去也开始有反应了。“不行了。”春去快速地走了。王爷绞着手指看着夏日与冬月。两人本来好好的,可被王爷那水滟滟的凤眼一瞅,而且还是特无辜地瞅过来,居然莫名地勾起了她们尿欲。两人也纷纷站了起来,夏日朝王爷招招手:“来来,王爷一起。”“呃……出门前我上过茅房了……”“客气什么,来撒。”没等王爷再开口,已经被两人拖了下去。伏羲刚想探出脑袋看看怎么回事,突然想到什么,便又坐了回去,一个人在车里摆弄着那把精致的弩弓。这厢,夏日、冬月、王爷三人蹲在林子后面的草地上。夏日表情特兴奋。王爷开始不安:“干嘛?”夏日阴笑:“王爷,我们换衣服吧。”王爷想都没想就哦了一声,然后开始解衣宽带,刚解到一半突然又停了下来。   “为什么要换?”夏日伸出二根手指挑着王爷的下巴,垂涎地看着王爷那张姽婳明净的脸蛋,啧道:“王爷要是换上女装一定可以迷死不少男人。”王爷张了张嘴,没话讲。冬月有些不放心:“那个伏羲挺精明的样子,不会看出什么来吧?”夏日晃着手,挺有把握的样子:“正常男人遇到美色,基本上都会鬼迷心窍,只要揪住那家伙的心,哼哼,到时就任由我们的宰割。”王爷虚心讨教:“你们究竟在说什么?”“是这样的。”夏日搭着王爷的肩,耐心讲解:“你也知道,王爷以前惹下不少烂摊子,像上次要杀你的那个黑衣人肯定不止一个,我们这几人的武功说穿了也就是唬唬猫啊狗的,上不了台面,紧急关头还真是保护不了你,指望你的天女散花第一式自救的话,恐怕我们是看不到了……”   王爷立刻申明:“差一点就要练到第二式了。”夏日颇感欣慰地拍拍她的肩:“不错不错!用来杀鸡够用了……”王爷开始拔草泄愤。实在是怒其不争,夏日长长地叹了口气:“除非能练到第七式,你才可能到达王爷以前的水平,如果练到第九式,连皇帝都不是你的对手。但是……我们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这种可能性比让你嫁给皇帝的可能性还小。所以,你现在能做的便是抓个足够强大的男人保护你,比如像伏羲这样的。你知道他手上有多少兵权吗?三分之一!三分之一是什么概念知道吗?”王爷点头,那跟掌握了三分天下没太大区别。“但他是皇上的亲信……”又不是阿猫阿狗,叫叫名字就过来。“所以啊,你可以让他成为你的人啊,比如用你的色相。”她不可置信地问:“难道告诉他我是女的?”“这个不行……起码现在不行。” 夏日啪地一声,折断了手中的树枝。“除非你能吃死他!”   王爷望了望天,叹息:“那现在怎么办?”“很简单,就算你是男的也要让他喜欢你。”很难好吧!“比我练成天女散花第九式还难。”王爷说。“本来我也这么觉得……但那个伏羲对你有点意思。”夏日习惯性的阴笑。   王爷一脸见鬼的表情。“胡……胡说!”“切!我阅男无数,眼睛毒得很呢。”撒谎!王爷撇了撇嘴不说话。“不要郁闷了,以前又不是没有男人喜欢过王爷。”“咦。”冬月凑过来:“我怎么不知道?”“因为速度太快了诶。”夏日有些惋惜地回忆:“那年春天,我刚从茅房出来,看到有个白白净净的男人来找王爷告白,谁知王爷只回了两个字:去死,旁边有口井,咕咚一声,那人就没了。”   “哦哦,难怪王爷要叫人填了那口井。”一阵风吹过,阴森森的凉意。现在明明是春天。“别、别讨论这个了吧?”王爷揪着自己的衣襟抖。夏日也抖了一下,言归正转:“所以就这么定了。”王爷怒,都没问她的意思。夏日恶狠狠地扒她的衣服:“不干也得干!”衣服穿到一半,草丛中钻出两个人来。“哟,我说你们在这搞啥名堂?”春去、秋来两眼溜溜地看着夏日和王爷身上对调的衣裳。夏日凑过头去,嘀嘀咕咕讲了一通。秋来边听边嘿嘿地笑,春去的脸色微变,抿直了唇没有说话。伏羲等了半天,还不见她们回来,有点不放心,正打算去找人,刚抬腿走了几步,立刻又停住了。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极意外的身影,只是沉稳如他,纵使有讶,也只是刹那之间,复而平静如初。反倒是远远望向他的王爷,被他那双飞扬却又沉寂眸子一瞅,心下生虚,一下子栽进了小腿高的草丛里。四侍一脸黑线连忙将她架起,压了声道:“你紧张个球啊,要紧张也是他。”   王爷暗道,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这时伏羲已经走到了她们跟前,语气沉了几分,却依旧淡如水般。“王爷,这是怎么回事?”回来之前,几个人已经想好了应对的说法,十分之简单。“王爷这是微服私访。”夏日说。微……服么?伏羲沉默,嘴角微切,扯动唇环曳出暖色光银。王爷面露窘窒,不敢直视。“对了,大家应该饿了吧?不如吃完东西再赶路罢。”伏羲转开视线对众人说。   大家自然没有意见,正嫌休憩不够。他转身吩咐:“丰平,丰舟,把吃的拿出来。”丰平,丰舟就是赶马车的两个少年,是伏羲身边的随侍,别看模样清秀孱弱,动作倒是迅速之极。一会的时间,两人已经在路边草地上铺好了餐布,并将食物摆放整齐。“百年花琼?”四侍眼睛红了。天下最难搞到的酒,只有皇帝才喝得到的酒,这肯定是皇帝送给伏羲的,想不到他会拿来招待她们……“将军!”她们感动地向他投去虔诚的目光。王爷心想,这下倒好,一壶酒便令全军覆没。“好酒!”秋来咂了口嘴,仰头感叹:“真所谓花琼酒下死,做鬼都不愁啊,这要是能搞来野味下酒……啧啧,口水都要流出来了。”“是啊是啊。”众人附和。王爷嚼着干粮,不安地看着四人。伏羲朝树林看了看,回头道:“我去看看,或许能找到野兔之类的。”四人脸上笑出了花。伏羲刚闪进树林,夏日就朝王爷使了使眼色。王爷知道,她们是要自己跟上去,趁机“培养感情”。她起身顺便抓了把糕点,夏日在她手上狠狠一拍,手一松,糕点掉了下去。   王爷转身泪奔,她其实是怕冷场的时候没事可做而已。一眨眼的功夫,伏羲不知去向。“伏将军……”王爷喊了声。四周静寂,连个回音都没有。她本想回头,可一想到林子外那四个,便是硬着头皮也得往前走,有谁能知她心虚其实是因为一个微不足道的秘密。这事,还得从半年前说起……平日里,王爷是不敢擅自出门的,如果非要出去,必须向四侍打个合情合理的报告,然而由她们几个陪同。如此麻烦也是没法子的事,毕竟她的前身是尽诱人妻的风流王爷,有钱有势有貌又是勾女高手,府外大街上,不知有多少男人是他风莫里的情敌,想揍他的肯定比想上他床的多得多,以她三脚猫的功夫,出去就是一肉包子。久而久之,外面普通人的世界竟然成了她最向往而不能向往的地方。那日,四侍在府中打牌打得天昏地暗,而王爷却只能在一旁苦背天女散花心诀。要不是天空出现一只硕大的七彩纸鸢,要不是王爷实在是无聊透顶,也就不会发生后面的故事了。   那只七彩纸鸢不知怎的就刺激了她,突觉得自己的命运又何尝不是被人攥在手心之中,怎样都飞不出那片天。王爷计从悲中生,收回一声叹息,跑到四侍的屋里翻出身女装套在自个身上,想想似乎还不够,便学电视里那些玩神秘的女人在脸上罩了层面纱,然后趁着四侍玩得眼红脖子粗,无心顾它,便偷偷溜出了王府。循着那纸鸢的方向不知不觉走到了府外的秦游湖岸,远远看见有个身材挺拔的男人手里正牵着那条风筝线。她躲在树后,只敢露出半个头,一双眼睛乌溜溜地瞅着那人的背影。   “一个大男人放风筝很奇怪对不对?”王爷认同地点头,突然脖子一僵,突兀地扭向左侧。“咝!”一声抽气。身旁不知何时多了个青衫女子,双颊酡红,眼神迷离醉蒙,嘴里喷着浓郁酒气,一只手上还攥了只酒壶,瞟了王爷一眼后,又凑在嘴边咕噜了一大口,然后拿袖子抹了把嘴,啧啧道:“你见过痴情的男人吗?”王爷真不知道是该接这个女酒鬼的话,还是转身就跑。她犹豫的当口,那女酒鬼又自顾自说了起来。“你看那个男人,是不是很英俊?”王爷再从树后探出脑袋看了眼,可惜依旧是背影,于是她摇了摇头。“哈,你真没眼光,我告诉你,女孩子的梦中情人不是什么皇帝,更不是那什劳子的信王爷,而是他……因为没有人比他更痴情……更冷酷……呵呵。”女酒鬼说着晃了下,抬手又灌了一口。   说话的人口无遮拦,听话的人却是满脸惊恐,难怪四侍说人间险恶,这话要是传到那阴险可怕的皇帝口中,估计女酒鬼有几条小命都不够用。正想告诉她,皇帝的事不能拿来乱说时,王爷身子突地一矮,差点蹲了下去,女酒鬼一只手重重在拍在了她的肩膀上,其力道之大简直不敢相信出自女人之手,女酒鬼表情明显不悦:“你不相信我说的话?”这这……她和那人又不熟,怎么会晓得。王爷肩上吃痛,知道女酒鬼惹不起,只好昧着良心说:“信、信。”女酒鬼不知是那男的什么人,脸上骄傲之色显露无遗。“你也觉得他比皇帝都出色?”汗汗!这话可真的不能乱说。王爷抹了把额头:“姑娘住哪,不如让我送你回去。”女酒鬼伸出一根食指摇了摇,翻着白眼说:“我特意来看他的,怎么会回去,你傻啊。”说着拿指头往王爷额头一戳,王爷本是躲了,可女酒鬼手指的精准度实在太高,扭着弯儿还是戳了上去。   王爷捂着额头心中流泪,我招你惹你了。“唉……”那女酒鬼突然长长地叹了口气,神情无比感伤,眼中似有薄泪泫然欲滴。   “我倒是希望他薄情,倒是希望他能忘了那个人,五年了……他想了她整整五年,每年的今天都会放那只她做的风筝。他说天上的她会看得见,因为她要他好好活着。可活着就是为了悼念已死的人吗?你说是不是很可笑?”王爷也叹了口气,从身上扯出一块帕子,递给她。她抹了把眼泪鼻涕,然后又将帕子塞回王爷手里。王爷收也不是扔也不是,只好可怜兮兮地看着女酒鬼。女酒鬼莫名的脸更红了:“我知道,你肯定看出我喜欢他,对不对?”也也……王爷想去撞树,碰到发酒疯的了。女酒鬼根本没去看她,突然咧开嘴一笑,无限荣耀地说:“是,我喜欢他,在我姐姐前就喜欢他了。”声音委实霸气,只是后面一句彻底软了下去。“可是我没姐姐那么好命……”王爷扶头,这故事还真是戏剧化。“我们是双胞胎,只是性格差了许多,姐姐温柔娴淑,知书达礼,不像我,只会舞刀弄剑,打打杀杀。”她抽风似地苦笑了一声。王爷看了终是不忍心,想安慰人,便昧着良心说:“其实舞刀弄剑,打打杀杀也……挺好的。”   “谢谢。”女酒鬼突然又泪流满面:“想不到我会跟一个陌生人说了这么多,也想不到你会听我说了这么多。”王爷也想不到,自己难得单独出次门,会遇到这么诡异的事。女酒鬼伏在树干上,痴痴忘向那个男人,手中的酒壶呯一声掉在地上,滚了两圈后,酒洒开一地。这情景勾起了王爷心中的往事,那日要不是多喝了点酒也不会爬到楼顶,要不是爬到楼顶,也不会坠下楼去,以致于……唉,世事难料,情字害人啊。王爷喟叹唏嘘:“那个人不知道你的心意?”女酒鬼退后一步,凄切道:“知道……当然知道,就是因为知道,他对我才会那么冷绝。他说,他不想为姐姐找替身,呜……我连做替身的资格都没有……”她干脆如孩童般坐在地上大哭。   瀑布汗,这么大动静,那男的不发现才怪。王爷忙扒在树干上,露出两只眼睛往男人那边看去。   “咝!”汗毛集体起立。他居然已经收了风筝,迈步走来。王爷身体又僵又硬,眼睁睁看着那人越走越近,等她看清了那人唇角反射着的银色光亮时,她终于抱着头跑了。至于后面的事,已经不在她好奇范围内。一直到伏羲来王府接她,王爷才知道,那天的男人竟然就是此人,难怪那女子会将他与皇帝相较。对于有眼不识伏羲,实在不能怪她。的确,天下无人不知伏羲大名,但见过他的人除了皇帝便只有那些在战场上与他并肩或敌对厮杀的兵士。他长年守在边关,极少回到皇城,其神秘程度,甚至超越了高高在上的皇帝,就连正牌王爷也未曾见过此人,更遑论她这个做了不到一年的冒牌王爷。   令她跌破眼镜的是,那个在战场上冷酷无情,宛如地狱修罗般的男人,竟然会是……痴情种。   真比鸡蛋里挑出了骨头还希奇。有听说先帝曾想把最喜欢的小妹扶云公主许配给他,伏羲却道:“战不息,羲不娶。”   未料背后竟有那样一段不为人知的情意绵绵。    身份败露   头顶是斑驳的光影,一阵小风吹来,碎金摇曳。几丈外,忽见一白色毛团,在缓慢跳动。王爷眼睛一扫,正好看到伏羲站在另一方,对着毛团方向,手举弩弓。多么可爱的长毛小兔子,拿来当抹布也好啊。“等……”她字还没吐完,那弩上的箭已离弦而去。王爷傻眼须臾,小跑了过去。一条与树干呈一色的粗蛇仰躺在树脚,微窄的头上插着一枝细长的毛刺箭,而它的猎物,早蹬腿跑了。伏羲走过来,弯腰拎起蛇身,问:“王爷有没有吃过烤蛇肉?”“额……”王爷一个转身,扶在树干上干呕。“怕蛇?”“不是。”那和吃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但凡条条状的生物拿来吃她基本上都会觉得呕心。   伏羲凑过来,拍了拍她的背。“你干嘛?”王爷倏地转身,一下子坐在了地上,隐隐觉得脊背在发热。   伏羲半蹲下来,俊美狂野的脸上刻着一丝阴郁。“王爷,伏羲是否冒犯到您?”   王爷被他的样子搞傻了,下意识地摇头。“那就好,以后这样的碰触也许会经常发生,王爷最好能习惯一下。”伏羲几乎是不带表情的说完了这些话,然后在她面前伸出手来。王爷看着那只手,修长的指腹上爬满了老茧,握惯了刀与弓箭的手,无论何时都透着一股子霸劲。“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王爷抬起眼,第一起如此大胆直白地看着对方的眼睛,殊不知她藏在背后的双手已开始渗汗。伏羲五指蜷起,握成一拳,猛地击在她身后的树杆上。王爷来不及震惊,便听到上面传来簌簌的风声,急遽而下。正想仰头看去,却被伏羲一把揽过,滚到了一边。叮!是剑身触地的声音。两人转头看去,见一带着面具的白衣男子双脚倒勾在树半,手上握了把湛青剑,位置正对着王爷刚刚坐着的地方。那柄湛青剑几乎弯成了九十度,忽地弹起,白衣人的身姿仿若蛟龙,迎面而来。   一道光疾速破空自王爷耳际滑过,凛凛射向那白衣男子,只是对手反应甚快,脚尖刚点地,微一侧身,挥剑劈飞了伏羲射出的刺箭,饶是如此,断箭仍以惊人的速度与力道嵌入了两旁的树杆寸余。那人似乎冷笑了一声,未等第二支刺箭射出,已欺身再近。“让开。”伏羲没想到王爷会突然移到他身前。豁出去了!王爷只来得在心里喊出四个字,便使出了天女散花中的一招。   双臂如同拨开逆水,空气片刻停滞,漫天枝叶席卷成涡,飞沙交错走壁,气势撼天。   白衣人一脸震惊,来不及多看一眼便一个飞身跃入了林丛草莽,遁了。王爷大喜,迅速收势。没想到她误打误撞差点使出了天女散花的第五式,至于为什么是差点,是因为她无法将气转为攻,否则也不会老半天都伤不了人,那个白衣人只是被第五式的气吓跑了。   伏羲并没有去追那个白衣人,反是有些怪异地看着王爷。王爷又开始心虚了,心想,之所以出手就是怕被伏羲怀疑到自己的身份,量谁也不会相信武功天下第二的王爷在遇到刺客时会一动不动,可这会怎么觉得自己出手了反而是做错了?   “你到底是什么人?”伏羲狭长的眼中透着一丝寒芒,冷酷无情。王爷的心瞬间跌落谷底,听得见阵阵回响。“想不到堂堂的黑骥大将军会欺负一个女人。”四道人影悠闲随意地站在不远处,个个红光满面,醉意朦胧。王爷差点将下巴掉到地上,她们居然不打自招,真是没法活了。“女人?”伏羲的脸好看得很。秋来笑嘻嘻贴了上来:“其实这事,我们早晚也是要让将军您知道的。”那语气就是拍腿专用的。伏羲一张脸都黑了,话也说得极绝:“假冒王爷,是欺君的死罪,你们好大的胆子!”   秋来败下阵去。夏日一把拉过旁边的王爷,指着那张祸国殃民的漂亮脸蛋说:“将军你看看,这样的一张脸要是没了,多可惜。”伏羲摆着张臭脸,目不斜视,跟之前真是判若两人。冬月一看,火大。直接扔下一句狠话:“我们四人是先帝赐给王爷的侍婢,只要我们说她是王爷,她就是王爷。”其它三人均似笑非笑,似冷非冷地望着伏羲,全无心虚之相。伏羲冷笑,这几个人还真是理直气壮得很。“事实上,她是女人,凭你们几个信口雌黄就能改变?”王爷在一旁恨不得变成透明人消失掉才好。秋来自知理亏,便晓之以情道:“她呢,虽然傻了点,但该有的都有了,不该有的也没多出一块来,您就忍心看着四肢这么健全的一个美人儿从此香消玉殒?”……根本没人能听出其中的褒奖意思。伏羲终于将视线又放到了那个四肢健全的美人儿身上,但看螓首微抬,额前虽沾了灰泥,倒衬得白晳更似清莲,目光出奇的安静,未藏哀悲喜怒的眼,透澈无比。伏羲低头沉吟:“说吧,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大家见有机可乘,便将事情的原委大致说了遍,最后还严重强调,此事属事,绝非虚构。   伏羲有那么一刻,以为她们是在耍弄自己。“若我不信,非要将她将给皇上处置呢?”夏日突然笑得灿烂:“我们之前小小的商量了一下,如果将军肯合作,我们便相安无事,如果将军不肯合作,横竖是个死,倒不如大家作个伴。”伏羲似乎笑了,只是不甚明显。他有些好奇:“你们究竟是为了自保还是为了她?”   王爷最先愣住,抬头看向四人。“如果你像我们一样和她相处一年,也就知道我们的想法了。”夏日说完,居然抱着胳膊猛搓。   王爷鼻子一酸,感动得有些腿软。大家心口似爬着一只蚂蚁,时间越久越难耐。偏偏伏羲又不表态,背对着她们不知在思索什么。   四侍的脸色阴了下来,杀人灭口的念头就像毒蛇的芯子咝咝往外冒,排山倒海之势已暗中酝酿,只消一个眼色,前面的伏羲便可能死得极惨。王爷看了看伏羲,又看看蠢蠢欲动的四侍,当下一咬牙,低着头冲到伏羲跟前,颇激动地揪着伏羲胸前的衣襟,一脸诚恳道:“将军,请你不要为难春去她们,其实我死活都无所谓的,明天,不,一会我就去找个楼跳……”突想起,这附近也没楼可跳,于是改口道:“我跳崖去,你回去就说王爷不幸坠崖,死不见尸。”……的确是好提议。伏羲抽了抽嘴角,垂下眼帘,盯着那张看似聪明的脸,有些异样的迷茫。   这人脑袋里到底装的是什么,米饭吗?她应该像身后那几个一样,遇到敌人,出手绝不手软,而不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夏日与秋来一阵风地冲到伏羲跟前,想将王爷拖下去,哪知她的手跟长在伏羲衣服上似的。   “将军——”凄惨的叫声响彻密林。“再不放我揍你!”夏日朝王爷比了比拳头。王爷心不甘情不愿地被拖走。伏羲突然扭了扭脖子,发出卡的一声,仰头看天道:“时间不早了,到最近的同杨城还要二、三个时辰的路程,大家抓紧时间吧。”几人的表情十分怪异,颇有皮笑肉不笑的意思。伏羲也不理会,将弩弓别在腰后,自顾自往林子外走去。王爷弯着腰,在他背后擦了擦额头,跟上。直到此时,四侍的脸上才齐刷刷地露出了明显诡异的表情,掺杂着酸如陈醋的得意,继而仰天,无声狂笑。俗话说得好,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英雄难过美人关,此险冒得值。以情牵制,可谓最毒之计。王爷又擦了擦汗,脚步轻浮地飘到伏羲身旁。“伏将军是怎么发现我有问题的?”问清楚了也好作为前车之鉴。“王爷武功天下第二的名号并非虚设,他不可能察觉不到树上潜伏的刺客。虽然你特意使出了王爷的绝学天女散花,却不懂得如何驾驭。”秋来看不过去,上前安慰她:“能连跳三级,已经很了不起了。”春去也说:“你看那绣花枕头虽然里面一包草,但它还是很好看很实用的。”   王爷觉得自己成了绣花枕头。冬月不说话,一边走一边扶着额头,整一沉思者。春去拿指头朝她捅了捅:“老玩深沉不好。”冬月挥蚊子似地挥了挥手:“去去,我在想问题。”“在想北改兄?”夏日凑过来问。一只锅贴啪地盖在夏日脸上。“我在想今天这个刺客和昨天那个会不会是同一人……”王爷回头:“不会的。”大家满脸期待等着听她的高见。“……今天这个穿的是白衣服。”锅贴铺天盖地而至,王爷很没骨气地躲了。伏羲下意识地护着王爷,隔开几人问:“昨天也遇到刺客?”“是情敌来报仇。”王爷更正。伏羲不哼声,独自思索。 今天那个白衣人应该是从信王府就一路跟着他们的马车到了这里,如果他真想杀人,在王爷一个人进林子时,就该出手了,何必等到两个人的时候。即便后来动手,也非要致王爷于死地,又刻意隐藏了实力,装作不敌,然后撤离。如此看来,那个人做这些似乎只是想让假王爷暴露身份……“昨天那人身上穿的是墨蚕丝的锦锻,看起来是个很讲究的人,但今天这个刺客的白衫上有明显的皱痕,肯定不止穿了一天,还有,我发现昨天那人的手掌很细腻,不像是持惯刀剑的人。”王爷略顿,又道:“有件事我没有说……昨天那个人身上有一种很淡的香味,和皇上身上的一样。”   四侍听完王爷的话,不由愕然相望。一为王爷出人意表的缜密心思,二为此事的严重性。   伏羲却道:“你们不用怀疑,昨天皇上一直在宫中与我商讨十二美的事。”   王爷点头:“的确不会是皇上,因为他们的手,触感明显不同的……”“咦?”四侍听出不对来:“你咋知道?”王爷捂嘴,一头钻进马车。    到处都是强人   皇上授命王爷前往各郡征召宫女,消息提前传到了各郡城府衙,让他们准备好郡县内所有未婚女子容貌上等者画像。为安全起见,王爷的行程安排,尚属未知,王爷临城后,会派人通知太守,择日召见。同杨城隶属西子郡,是离皇城最近的一个郡城①。伏羲命丰舟快马加鞭,先去同杨城打点住宿,而他一人策马走在前面,不时观察周围的动静。接下来的一段路,走得十分安稳,然而越是如此,疑点亦越多。马车到达同杨城时,日已西斜,丰舟在城门外等候多时。王爷掀开窗纱,听到丰舟对伏羲说。“行云客栈天字号房。”王爷探出脑袋不解地问:“怎么住客栈?不是行馆么?”伏羲挨近马车低声道:“住客栈比较方便打听一些事。”王爷想想挺有道理,便将头缩了回去。马车进了同杨城行至繁华街道,路上行人纷纷侧目,猜测里面坐着何人。同杨城虽是富庶之地,不乏有钱贵族,但如此华丽的坐辇,倒是不多见。车内除了王爷坐得端正,其它四人在榻上呈横尸状,耳尖地听到外面人的议论,表情颇不屑:“这辆沉香木做的破车哪能和咱们府上黄金打制的马车比,一群人大惊小怪。”   王爷吁了口气,兀自感叹。当初在后院看到一间金灿灿的屋子时,她以为那是前任王爷用来金屋藏娇用的,虽然惊艳到下巴脱臼,倒也能接受此前卫思想。某天,四侍说要去佛寺拜菩萨,然后看见四匹高大英俊的白马拉着那金屋子出门了。她真是想不通,好好一个王爷,为什么搞得跟个暴发户一样。   据说前任王爷臭名远播的时候,只要他一出现在街上,良家美人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不是他魅力不够,实在是杀伤力太强,人们唯恐避不及。王爷见此情形,也不气馁,改天拉着金马车上街,看到美女,就朝她招招手,美女被金光那么一闪眼,通常都会不由自主地走上马车。不知谁说过这么一句话,越是美丽的女人,越难抵御金光闪闪的东西。有钱的风流王爷能勾遍天下无敌手,并不是没有道理。再道车外,一群人刚唏嘘完马车又开始觊觎起马车旁黑马上那个身姿轩昂、容貌狂野的高大男人。只是此人神情冷峻,旁若无人,比那马车还拽上几分。行人不免切切私语,有说好话的,也有说坏话的。王爷隐隐听到有人议论,其中一人开口不逊。“瞧那个男的,嘴上弄一环,怎么看都像头牛。”“你个乡巴佬。”另一人唾骂:“牛整的是鼻环。”也……这人真希罕。又有人说:“你说张家大小姐要是知道咱们同杨城来了这么漂亮的一个男人,会不会立刻来抢人?”马车猛地一晃,车里坐着的倒了,倒着的滚了。正是应了一句话: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总算遇见比四侍更上一层楼的人了。只听得一声怒喝夹着清脆狠厉的鞭声:“休得胡言乱语!”想不到看似秀气的丰平会有如此彪悍的一面。四周一下安生了。马车在形形色色错综复杂的眼光洗礼之下,还算顺利地到达了行云客栈大门前。四侍说这名字耳熟,就是不知熟在哪里。王爷也隐隐觉得在哪听过,大概是客栈名字大都相似,所以才觉得耳熟罢……伏羲正要掀帘子,请她们下轿,里面突然叫:“等会。”悉悉索索一阵后,春去、秋来、冬月按个钻了出来,秋来掀帘子的时候一手还提着腰带,一边啧着嘴:“所以我说,还是自己的衣服贴身。”伏羲嘴角一勾,银环便跟着熠熠生辉:“怎么又换回来了?”夏日压低声说:“刚才想起来,这行云客栈是王爷开的,就连对门的景阳客栈也是,别人也许不认识王爷,可那掌柜肯定认识啊。”伏羲对风流王爷不禁刮目相看,有些好奇:“他开过多少家客栈?”“要能数得清,就不会忘了。只要记得,但凡景字开头的客栈,定是他名下的。至于这行云客栈,原来的老板好像是当地一个姓殷的首富,王爷看他不顺眼,就拿对门的景阳客栈和他的行云客栈来赌谁的美人汗毛长。”夏日一摊手道:“结果可想而知。”王爷磨磨蹭蹭穿整齐了,这才从车里走了下来,刚好压了个尾巴,没听清他们在说什么,还以为什么时候他们的关系这么好了。众人一转头,齐傻眼。王爷不知从哪里挖出一件黑色斗篷穿在了身上,一个脑袋全都藏在了帽子里,跟邪教教徒似的。   伏羲抽了,她怎么找到的?那件夜行斗篷他明明塞进了夹板。行云客栈门前热闹非凡,里三圈外三圈围了个水泄不通。先是行街走巷无事之人上前凑热闹,又引来生意萧条街头小贩围观,再是市井痞流路过掺上一脚,又引得文人雅士前来一探究竟,就连在街上巡视的衙役都挤了进来。“四位绝色如天女下凡,美不胜收啊。”“这男的俊,女的美,不知是哪方的公子小姐出得门来。”“那穿斗篷的估计是见不得人。”“猜猜,咱釜国最不方便露脸的是哪个大人物?”“嘿,还用说,当然是信王爷。”人声嘈杂,一男子大声问:“什么?你说那个人是王爷?”此话以音速传到了后面,有人振臂呼:“王爷来了!”人群霎时沸腾。王爷被传媒的力量震惊了,四侍有口吐白沫的迹象,就连一向镇定的伏羲也一脸复杂表情。   五个衙役快速拨开人群,扯出挂在腰上的刀身示威喝斥:“统统走开,不准围观!”   平头百姓本为看热闹,看官衙都出来了,一时鸡飞狗跳地作鸟兽散去。那些衙役转身单膝跪地,领头的衙役声音宏亮:“不知王爷驾到,卑职有失远迎,请王爷恕罪。”说话之人是太守府的衙役长,接到手下禀报,说王爷的坐辇停在行云客栈前,他刚派人通知太守,自己就带人前来接驾了,谁知非但没有得到王爷赞赏,反招来几记白眼。“你认错人了,这里没有什么王爷。”伏羲突然说。“这……王爷不是……”衙役长丈二摸不着头脑,早就听太守说王爷奉旨下郡征召宫女,所以刚才得知王爷到了行云客栈,他二话没说就赶了过来,怎知对方说不是王爷。“喂,大哥,你看看她哪里像王爷了?”夏日指了指一旁背对着众人、下巴快要抵到胸口的某人道。“真……真不是王爷?”衙役长明显是四肢发达脑袋长草,跪在那里,不知所措,冷汗长豆似地簌簌往外渗着。这冒认王爷,可也是个罪。这个当口,忽插入一厉声:“蠢材,还不给我起来。”衙役长如见到救命稻草一般,起身惨呼:“大人。”来人正是闻讯赶来的西子郡太守秦树仁,此人一副儒士模样,眼角微挑,蓄清须,面色白晳,一声浑帐也骂出了几分雅相,真正是一美人大叔。秦树仁朝王爷他们礼貌地作了一揖,面露愧色道:“给诸位带来不便,实在抱歉。”   王爷咳了一声:“算了,一场误会而已……那个,我们进去吧。”四侍恭恭敬敬地道了声:“是。”然后破天荒地跟在王爷身后进了行云客栈。伏羲扫了眼秦树仁,带着平舟、平丰也进去了。秦树仁转头怒瞪了衙役长:“你干的好事!还不回去?”“是,大人!”衙役长领着几人一溜烟撤了。这时,秦树仁幽黑的眸子突然闪过一道精光,远远瞧了眼行云客栈里的几人,抿着唇拂袖而去。   行云客栈的掌柜姓束,五十多岁,为人精明却不失厚道,在这一带商誉甚好,王爷慧眼识人,所以才会将这么大的一间客栈交给此人打理。刚才外面闹了一出,他在一旁看得仔细,那四侍他是在信王府见过的,虽然隔了两三年,倒还记得清楚。所以,他可以肯定那穿黑斗篷的人一定就是王爷本人,至于为什么要在太守面前否认,恐怕是有什么隐情。束掌柜也不多话,领着众人上了二楼。   “这是天字第一号房。”束掌柜推开金漆镂花檀香门,对着黑斗篷恭谨道。   王爷转头看了看四侍,问:“你们住哪?”束掌柜接话:“四位姑娘在天字第二和第三号房呢。”那第二、第三号正对着第一号房,进出也方便得很。而伏羲和丰平、丰舟住在地字第一号与第二号,离得也不远。待众人都进了第一号房,束掌柜跟着进来,扑嗵一声——当着黑斗篷的面跪下了。   “小人束万叩见王爷,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王爷猝不及防吓了一跳,没想到这样也能被人认出来。她缓了缓气,伸出手轻道:“免礼。”   见已经没必要掩藏,王爷干脆脱掉斗篷,露出真面目。“束掌柜,本王此行是有重要的事要办,因此不希望被太多人知道身份,怕是不得清净。”   束掌柜低头道:“束万明白。”王爷舒了口气:“那你下去忙吧,有事会吩咐你的。”束掌柜笑容可掬地躬身告退。门关上后,伏羲蹙着眉说了句:“这个人很精明,大家还是小心点好,特别是王爷你。”眼睛只在王爷身上轻轻一带,便掠开了。王爷暗中叹气。四侍说错了,伏羲知道她是女的后,眼神是变了,只是变淡漠了而已。   “还有件事。”伏羲顿了顿:“王爷以后可以叫我子鱼,这是我的字。”   子鱼,好文雅的名字。王爷心中默念了几声,忽问:“在外,我可以用原来的名字么?”“嗯?”伏羲有些意外地眯起眼。“就是莫晓风。”“噢,也好。”伏羲的反应似乎有那么一点点迟钝。四侍不怀好意地鬼笑,秋来蹭上前来,捏捏莫晓风的脸,腻声道:“哎哟公子,子鱼大哥好像挺喜欢这个名字呐,哓风晓风,以后一定要多用用。”莫晓风全身一麻,继续保持无害的笑容。伏羲摸了摸额头,转身往门口走去,一边道:“大家收拾下,一炷香后下去吃饭。”丰舟丰平面面相觑,跟上。“散伙!散伙了!”四侍嚷着也撤了。莫晓风伸了个懒腰,收起笑容,蹲在箱子旁整理日常用品,接着翻底掏了好一会,才从衣堆中掏出一块金色令牌,在釜国,龙是皇帝的象征,而麒麟则是王爷的象征,所以王爷的令牌上刻着一对麒麟,麒麟双目璀璨,用紫红宝石镶嵌而成。莫晓风见过皇帝的龙牌,眼睛上镶的是赤红色的宝石,看上去有几分狰狞与邪气。她叹了口气,随身收好令牌。打开门走了出去,对过的房间里正吵得不可开交,她犹豫了好一会,还是决定不进去掺和了,反正没什么好事。百般聊赖,莫晓风沿着走廊一直走,一直走,蓦地在一间客房前停住了脚步。客栈的隔音效果并不差,只是里面的人动作太过凶猛,发出的声音都带立体效果,且越演越烈。莫晓风扶着头踱来踱去,很明显,里面是有人在打架,那她是进去劝架,还是当作没听到拍拍屁股走人?   “你……”里面传出一个女人委屈的声音。“你什么你。”听男人的声音最少有三四十岁的样子。女人悲愤道:“那夜要不是我拼命挣扎,我就被你毁了……”“啊,你搞清楚哟!”男的声音挺大:“那夜死命挣扎的可是我!”“唔~”女人拖着长长的鼻音,似可绕梁三日:“玉郎,不许你这么说!”   莫晓风抹了把脸,踮着脚转过身,溜回了自己的房间。注①:郡相当于现在的省,郡城相当于省城,太守是一郡之长,即省长,主要在郡城府衙(亦称郡府)办公。其下属有郡丞,协助太守处理行政事务。    行酒令   过了一会,伏羲过来敲门,她本在神游,被突来的声音惊地一下蹦了起来,嘭一声闷响,原来是撞到了床沿。伏羲在外面听得真切,立刻推门而入。“怎么了?”莫晓风摸了摸头:“不小心撞到头了。”伏羲皱着眉头走近,低声道:“让我看看。”莫晓风一低头,有只手便覆在了她的头顶,轻柔得不像话。“有点肿……”莫晓风心里一阵酥麻,就像高手打通了任督二脉,从脚底一直舒畅到头顶,哪还有什么痛与不痛。伏羲看着窗外,心绪飘远。谁能料,兜转一圈,却已物是人非。他怎能告诉她,这张脸让他想起了一些不堪的往事。莫晓风吃痛地扬起脸。“将军?”伏羲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手一直都按在对方脑袋上:“现在不痛了吧?”   “不痛不痛了。”撒谎!被他当球按着能不痛么。“哎呀,不好。”也不知是谁发出的声音,然后就看到房门大开,四个人叠倒在门坎上。   客栈一楼,几乎满座。最好的位置,被两桌人霸着。四侍一桌,莫晓风、伏羲、丰平兄弟一桌。   束掌柜叫人上的都是行云客栈的招牌菜,有些还是花银子都很难吃到的特色菜品,就连他用来压箱底的珍酒青尖都贡献了出来。四侍一桌干起酒来可谓豪气冲天不输男儿,反观莫晓风与伏羲那一桌,安静得好似谁也不认识谁一般,话都没有几句。夏日饮了一口酒,回头看了眼莫晓风等人,眼珠儿一转,笑得狡黠。春去正拾着筷子去夹鸡腿,夏日食指一动,先她一步捞了去。春去憋了气又想去夹肉,谁知道她还未出手,夏日将整个盘子都端到自个门前。春去终于发彪:“你搞什么?还让不让人吃了。”夏日啃了口鸡大腿,咂着嘴说得大声:“谁让你出手太慢,只好看着别人吃罗。”   本意是要用旁话提醒某人,该出手时就出手。那人有没有听明白是不知道了,可春去铁定是恼火的。“怎么着,想和我比身手?行啊,我奉陪!”说着,二根手指直冲夏日嘴里的那半只肥鸡腿。   夏日只能一个劲地闪避,偏偏春去势不饶人。四侍呆在一起有些年头了,却从未正正经经的比试过一次身手,春去是四人之中最大的一个,性子虽算不上暴躁,但却好强,怎肯在众人面前丢人。莫晓风一根筷子咬在嘴里,脑袋发懵。先是觉得她们是在演戏,现在又觉得她们是玩真格的。   直到春去一巴掌正扇到夏日脸蛋上,发出一声脆响时,众人皆怔,就连当事人夏日也呆住了。   春去哼道:“技不如人,怪不得我。”夏日突地阴笑:“你说我技不如人?”莫晓风低头一看,暗叫不妙,扔下筷子,离桌冲去。只见夏日一把抓起桌上的花生,化作史上最方便最始料不及的暗器朝春去的脸直直掷去。 “啊!”莫晓风被椅腿一绊,整个人扑向春去倒了下去,于是那几十颗花生与莫晓风擦身而过,结果令人大跌眼珠子。从她们的位置望过去,可以看到挨着柱子的那张桌上正坐着两个人,一锦衣少年临窗而坐,另一人背对着柱子,只能看到衣袍的一角。锦衣少爷不紧不慢地拾起桌上的一只空盘,随手一转,稳稳地将那花生全部接住。连头也没有回一下,将盘子搁回桌上,一边笑道对柱后之人说:“少爷看,不要钱的。”夏日捶桌呕血,想不到接住她暗器的竟然、竟然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屁孩。   她乘机扑到莫晓风身上寻求安慰,莫晓风抚着夏日的背,说:“不难过不难过,咱们有的是钱,请他们吃点花生米也没什么的。”全客栈的人看热闹似地盯住这边,一边还在评头论足。春去猛地拍桌,凶神恶煞地冲着看官们一声暴喝:“看什么看?吃你们的。”   那些人一听,齐刷刷地别过了头,闷头吃饭。这年头,看热闹也是危险活。就说前几天,有个男的就因为多看了一眼张家大小姐,就被她当众扒光了衣服,踹到了大街上,还指着那男的大骂:“瞧你那身材,跟只板鸭似的,居然还敢打姑奶奶我的主意!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你也要有长颈鹿的脖子撒,等你哪天长出了两头鸡,再来垂涎姑奶奶我!”伏羲有些头痛地按着额头,若是在平时,他一定会将她们丢出去。夏日挨着莫晓风的耳朵,细声说:“你看看,为了你,我脸都丢尽了。”   莫晓风搓了搓耳朵,感觉夏日一口气喷在上面,痒得很。夏日冲几人使了个眼色,说:“酒桌上玩武的多没意思,咱玩文的。来来,并桌并桌。”   说着,笑嘻嘻地搬起盘子往伏羲一桌上堆。伏羲差点将手里的酒杯捏成两半。莫晓风以及丰平、丰舟两兄弟一见这阵势,颇实相地退到了一边。夏日一伸手将莫晓风拉了回来,压了声在她耳边说:“你是主角!主角懂不,别搞得像个陪衬。”莫晓风吁了口气:“这个我是知道的,问题是你们想让我当主角的时候通常都没好事……哎哟……”莫晓风死命搓着胳膊。“呆会你给我拼命喝酒,喝醉最好,喝不醉就给我装醉,到时我就……”在她耳朵唧唧咕咕半晌,见莫晓风一脸迷惑,夏日摸着下巴,弯着嘴,狞笑道:“这叫美人醉酒计。”   我看是衰人出丑计吧……乖乖地坐到伏羲旁边的位置,双手拘谨地摆在膝上,十足来听训的学生模样。夏日给她面前的杯子斟满酒,见她又看着酒杯发呆,于是在桌底下踢了她一脚。莫晓风赶紧捧起酒杯,条件反射似地将酒一口灌进肚子,看得旁边连连咋舌。伏羲握杯的手微滞,睨了莫晓风一眼,仍旧喝着自己的酒。还真是事不关己,急死人也。   夏日拿筷子敲了敲桌,道:“我们来行酒令,输的人连喝三杯。”切,真俗。众人的心声透过齐刷刷地眼睛明摆着表现了出来。不过,正因为俗,反倒没人提反对意见。“这次来个新玩法。”夏日摇着食指道:“每接一句得多加一个字,且下一句子要大过上一句,比如上句中有一,那么下句中可以用二压过,比如上句中有鼠,下句中可带个猫压过。”   众人皆说好,倒是有些意思。连丰平丰舟也想过来凑个热闹,朝伏羲看看,伏羲点了点头,两人便从旁边抽了张长凳,压了一角坐下。现在的顺序是春去,秋来,夏日,冬月,莫晓风,伏羲,丰平,丰舟。夏日手里拿着一根筷子,又道:“我兼做令,听到我敲就必须接,接不出就输,接错也输。那谁,春去第一个来。”春去道:“你做令可别偏袒自个。”夏日嗤了一声:“不服就换人。”叮声猝起,夏日手中的筷子碰在陶瓷杯上发出一声脆响。“独,我孤。”春去横眉冷对。叮!二声起。“两极,无端。”秋来接。叮!三声起。“三生石,奇景。”夏日接。叮!四声起。“四通八达,广路。”冬月接。叮!五声起。莫晓风看了眼桌上的汤碗,脱口而出:“五味俱全汤,好喝!”七双眼睛全看了过来,莫晓风心里一阵毛,心想,难道错了?夏日露出意料之中的表情,说了个笨字,又加了两字:真笨,然将酒倒满递给她。   “冬月都说八了,你还五,真有你的。”莫晓风被她一点,顿悟,羞得想找个地洞钻,想不到自己一个历史系毕业的,还玩不过这些古人。果然该罚!连着三杯酒下肚,莫晓风倒是一点感觉也没。想当初,她连喝几瓶高度白酒也不过是微醉而已,这酒量可是天生的,练都不用练。夏日又开始敲了起来,这回轮到伏羲上场。“龙吟震九霄,惊天。”莫晓风咬着杯沿,暗想,伏羲真不愧是大将军,连酒令都行得极有气势。   偷偷看向伏羲,见他微抿薄唇,眼睛自然地望向窗外,似乎那里才有他想要寻找的东西,只是那个眼神有着些许寞落,渐渐失去了温度。叮地一声,将莫晓风的思绪拉回。丰平浅浅一笑,说:“我读书少,句子定不如大家的文雅,就随便扯一句啦。”   秋来见他一笑左边多出一个小酒窝,心里喜欢,给他打气道:“只要比那五味俱全汤好,就是好,平儿莫怕哈。”莫晓风只觉得一阵寒风夹杂着枯叶在她背后兜兜转转,好不凄凉,好不萧条。   丰平被秋来一声平儿弄得不知所措,一张小白脸愣是红得有模有样,旁边的丰舟掩着嘴偷笑,暗地里用手拨了拨他。丰平嗔了他一眼,抿了抿唇道:“酒醇香飘十里,诱人。”   秋来哎呀一声,上下打量道:“没想到啊没想到,遇上比我还谦虚的人了。”   丰平抓了抓头,不好意思再开口了。至于五味俱全汤的那位,此刻正在墙上画圈圈,一圈又一圈。叮!轮到丰舟,看上去倒比哥哥要大方一些,他脆脆地道:“百姓人家多安乐,齐福。”   意境虽不比香飘十里,但一句百姓人家多安乐倒是道出了所有人的心愿。   天下多事,百姓难得安宁几日。釜国地大物博,免不了为其它国家眼红,特别是东边的吴东国,长久以来对釜国虎视耽耽,频频来犯。吴东国论地域不及釜国的三分之二,论人口也不过数百万,却有着令人闻风丧胆的十万铁骑,十万精兵。吴东国的皇帝楚非芸是个行军论政的奇才,手下四大名将仅次于伏羲一人,可釜国这么多年来,也就出了伏羲这么一个将才,即便是战场神话,精力终有限,顾得了这方,顾不了那端。   多年前,吴东国的铁骑差点就突破边关,直捣内郡,幸好原来还是太子的风是寒向先皇成远帝提了一计,给南边的风国女皇送去一只死兔,有句成语叫兔死狐悲,喻为如果釜国失利,必将撼动周国,首当其冲是风国。风国女皇立刻遣人与釜国达成协议,风国出兵助援釜国,一旦战事停息,釜国必须资助风国十年,助其发展相对较落后的经济,而这十年内,风国定会助釜国抵御外侵。   此协议当即达成,风国兵力一到,双面夹击,杀得吴东国措手不及,这才挽回了局面,收复了失陷的城池。吴东国打了几年,终是损兵竭财,退回老窝舔血纳毛。丰舟刚说完,夏日便迅速敲了一下。春去一愣,随即低声道:“千言万语只说一人,伏羲。”全桌静默,气氛诡异得紧。春去一张脸一会绿一会黑的,谁让她想了半天只想到这么一句。“春去说得真好。”第一个开口的竟然是莫晓风,她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冷静从容。   “去年春天的丰潭一役后,釜国上下都将黑骥大将军的名字挂在口边呢,人们还编了首歌谣……将军入了丰潭,烽烟连绵不断,长刀所向吴蛮,无人再敢来犯。日头映了东山,百姓携手齐欢,千里开了红丹,英雄就要归还。春去的千言万语只说一人,意思是万千百姓口中,津津乐道的是大英雄伏羲将军,千与万对百,英雄对百姓,于丰舟那句来说,算是双环扣。”春去暗暗擦汗,其实她真的是胡口瞎诌来着。人们的眼睛眨了又眨,然后下巴掉到地上,这话从莫晓风嘴里说出来,还真是令人吃惊。   伏羲一直未看莫晓风,此刻眼角微挑,矅黑的眸子隐隐勾出异彩,不自觉地露出孩子般单纯的笑容。旁边的丰平无意中瞥到伏羲,连忙揉了揉眼,再看过去却是老样子,抿着冷漠的唇,修长十指反复拨弄着空酒杯。丰平抓了抓头,疑惑不解,难道真是眼花了?莫晓风说话时光芒四射,一闭嘴就跟吹了灯似的安静。“我怎么觉着浑身无力呢?”秋来看着莫晓风抽搐道。“是呃……”夏日跟着一块抽。那个人明明是穿得体体面面,长相更不用说了,可偏偏随时都能化作透明,人们要找了一圈后才会发现,哦,原来她在这里。到底问题出在哪里?这是四侍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不过,这样的王爷其实是有好处的。假设她是一块金子,不巧碰上了一个贼,那么下场可想而知,可她要是一坨大便……额,那贼只会一脚将她踹飞,再也不会去打她的主意了,记得加南和尚曾经说过一句禅语:史上最强的伪装是本能,假以乱真。莫晓风当时路过园子,正好听到她们在作深度剖析,她在一旁想了半天,才冒出一句:“我觉得,没人会去踹一坨大便……”也……的、的确。夏日咳了一声:“继续继续。”叮!又来。秋来啊了一声,一时没反应过来,刚才只顾着掉下巴,忘了提前准备。而且千与万都给春去说了,让她说啥?正愣着,一旁的夏日拍桌道:“接不上,罚酒三杯!”秋来乖乖地喝,完了打了个响嗝,哼道:“我就不信你会。”“太简单了!”夏日得意地笑,一边敲杯,一边道:“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本色。”   哈哈哈,美人压死英雄!夏日无声狂笑。秋来瞪大了眼珠子,握着夏日的手连连道:“夏日,我对不起你!直到今天我才发现……你实在是太有才了!”夏日拍拍秋来的肩,语重心长道:“现在知道还不晚啊。”伏羲抬起一只手,问:“她说的本色是什么意思?”“英雄本色!”四侍异口同声道。伏羲点点头,没意见了。只是丰平丰舟两兄弟的神色看起来极为痛苦,伏羲了然道:“想笑就笑吧,憋出内伤可不好。”丰平丰舟到底不敢,只能在桌底下互掐,掐得两人差点掉眼泪。   夏日还没敲呢,冬月已经三杯酒下肚了。她耸了耸肩,老实道:“字太多,我数不过来。”   丰平丰舟因为掐过了头,打起来了。伏羲怒:“要打出去打。”丰平丰舟真的跑到客栈外打去了。秋来喊莫晓风,莫晓风嗯了一声抬起头,小狗一般的惊恐。“到你了!”“我没听到你敲。”她看着夏日,眼神那叫一个……怎么说呢,夏日在脑子里找合适的形容词……啊,对了!夏日觉得自己像只禽兽。夏日恨不得丢掉手里的筷子,然后跪在她面前祈求她的宽恕……然而,夏日还是鬼使神差地敲响了来自地狱的鸣钟。此刻,她觉得自己是禽兽不如。   莫晓风扯着头上耷拉下来的毛,嗯了半天,然后摊开手指,一个个扳着数了遍。   唉……十根手指不够数。夏日依旧铁面无私,却又想网开一面:“我数到三……”“一。”几个人莫名地跟着紧张起来。“二。”莫晓风满脸热汗,比参加高考还夸张。夏日咽了口口水,感觉自己要是喊出三,身边几个人会扑上来将她分而食之似的。“三。”音抖了又抖。“有了!”莫晓风猛地抬头,眼光灼灼,一字一字道:“你、猜、美、人、最、讨、厌、什、么、人?”……还真是猜不到。莫晓风嘿嘿一笑:“色、狼!”几人瞪大了眼珠子,扼喉。“这、这算什么?”“正好够字的。”莫晓风点头说。“呃。”夏日颇感痛苦,这一拨人的形象全毁于一旦了。莫晓风看看她们,倒是十分地善解人意:“要是觉得不好,我还是换一个吧……”   全场皆肃静。“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善哉。”莫晓风闭目合掌。四侍竟然受其感染,双手合什。阿弥陡佛!啥时能让某人脑袋清醒一下?善哉!善哉!    抢人   “哈哈哈!那人太、太有意思了。”说话的人正是接了夏日花生暗器的小屁孩。   众人又朝那桌看去,小屁孩眼神特精,眼角勾成一弯,笑得没天没地。若是上句话还引不起多大的骚动,那下一句绝对可以让四侍暴跳如雷。小屁孩极臭屁地对柱后之人说:“少爷,这么好玩的人,我们就要了他罢。”   “好啊。”男声别样雍雅,闲风惬意,不咸不淡,撩得众人心旌一阵荡漾——靠!大活人一个在他们眼里是狗还是猫?夏日捋起袖子,三步两步窜到那桌旁,张嘴一口北调:“小屁孩疙瘩的说啥混帐话呢?还有你……”吊着眉又朝柱后那男人横一眼,突然呆住。就是那种见了鬼又同时见了神仙的呆。秋来瞅瞅,觉得不对劲,跑过去拽了拽夏日的胳膊,又忍不住转过头,然后整个人霜化。   春去和冬月对看两眼,也挤了过去,那边又多了两根柱子。莫晓风向前挪了两步,又后退两步,挪了两步,再后退两步。想想真邪门,回过头看伏羲,伏羲正好从后面走到她身边,挨近了便看清他一脸的警戒。“小心些。”丰平丰舟打完架从外面走进来,看这边情形有点不对,快速跑了过来。“老大,出什么事了?”丰平细声细气的,想不通他打架怎么这么狠,丰舟原本秀气的杏子眼这会成一熊猫眼。伏羲说:“保护好莫公子。”丰平丰舟点点头,一左一右挨着。伏羲抖了抖衣摆,上前。莫晓风看着伏羲慢慢收住脚步,眯起眼,胳膊上的肌线渐渐紧绷,像只畜势待发的豹子。   那小屁孩笑嘻嘻地眨眼,指着那头正伸长着脖子往这边探的莫晓风,粉嫩粉嫩的小嘴一张一翕道:“我们只要他,不要你们。”冬月握住秋来冰冷的手,却没法让它暖和起来。秋来一张脸变得妖冶,声音却比水还要清淡:“加南,你没有死?”加南?加南和尚?秋来的师父兼恋人?莫晓风冲了上来,从外围挤进内圈,搽搽眼珠子,罩子放亮了看过去。……莫晓风不知道如何来形容这个人。世上总共三种人,美人,丑人,普通人,但这个却是哪点都挨不上。说他美,却有着一张比妖魔还像妖魔的脸,夸张的暗紫色纹络几乎占了一半的脸,与白得有些病态的皮肤对比强烈。若说他丑,却有一头薰紫色莹亮的长发,细长的单凤目,眼角微挑,桃花灿烂,紫璃珠似的瞳仁明亮显艳,十根手指长而尖,一副养尊处优之态,再看那条露在袍摆外风情怡然的欣长大腿,就知道身材如何了得。莫晓风在想,和尚长成这样该怎么办。不过加南和尚本来就不是普通人,因为他强到变态,之所以说他变态,因为他通晓任何一门武功心法,自身却不会半点武功,没有半点武功,却可以用一张嘴把人给说死,再嚣张再厉害的高手,都没有胆子去惹他。可他却死了。死在秋来的一句话上。日落,紫辉斜映,苍山顶,破庙外。秋来与加南和尚面对面,中间隔了有一丈。秋来说:“我喜欢你。”加南和尚转身往前走了几步,问:“你喜欢死人吗?”秋来说:“不!”加南和尚又向前走了几步,回头对秋来说:“好吧,我去死。”说着张开双臂跃下苍山。秋来只来得及骂了一声靠,然后看着一身水红衣消失在苍穹间。莫晓风没见过加南和尚,只听夏日悄悄说起过,她来这个世界时,加南和尚刚死了二年。   不对,和尚不应该是光头么?那人手支着下颌,身子懒洋洋地侧坐着,浅笑的表情做得很妖孽,慢镜头似地扩张,然后朝着秋来,施舍一样的摇头。“你认错人了。”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况,一般会说:“对不起,你和他长得好像……”接着是失魂般的无助,惹人怜爱,于是勾起对方强烈的好奇心,进而发展一段新传奇恋情。   强悍点的则会大叫:“骗人,你明明就是,除了他,没有人连痣都长得这么帅。”说着扑上去,要么被人一脚踹开,要么啃成一团。最后一种人会突然生龙活虎,不耻下问:“那你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有没有成过亲?”并迫不及待地掏出毛笔和纸。秋来愣了须臾,看着紫眼猛眨了三次眼,最后一甩手,切了声:“我说咋变这么丑了。”   说着大摇大摆往回走。夏日见状,跟了上去,在她耳边小声嘀咕。秋来顿了顿,再走,回桌喝酒。“没劲。”春去打了个呵欠转身,冬月也跟着跑了。莫晓风脸皮薄,来都来了,发生这种事,又不能和她们一样拍拍屁股走人,只好道歉:“对不起啊,她乱讲的,你一点也不丑。”紫眼换了一个姿势,懒懒地仰起头,看着莫晓风却指向伏羲问她:“那我和他哪个好看?”“呃。”莫晓风微张着嘴,无力地看着伏羲,伏羲一双黑眸冷了下来,看样子很不喜欢紫眼人。她想,还是说下谎吧,总不能连续打击人家两次。暗暗吁了口气,说:“你好看的。”紫眼笑得那叫妖艳,跟株紫藤花似的。一旁的小屁孩没心没肺地说:“少爷,他真老实啊。”   伏羲眼睛结冰了,好可怕。莫晓风好想自己被风化掉,那样就不用夹在两人中间了,好像夹心饼干。伏羲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当着外人的面,动作亲昵地揉了揉莫晓风的头:“走吧。”   莫晓风乖乖地点头,步子有点浮。他们刚转身,后面那个人急切伤感地唤道:“别走!”那种腔调根本就是一个典型的痴情郎在挽留负心女,莫晓风心中猛抽。“……还有事吗?”她迟疑地回头。紫眼咬下唇,挨近两人,有些无奈地问:“你有银子?”“也?”莫晓风抓头,这、这算什么事?“银子啊,就是用来付饭钱的银子。”他很有耐心地提示。莫晓风下巴掉到地上:“你们没钱吃饭?”紫眼扁了扁嘴,点头。“骗……人……”莫晓风一双眼精明地在那人身上转。不说别的,他头上束发用的玉冠便是价值不菲的极品货,就是信王府也拿不出一件这样的东西来。不过话又说回来,连她自己也不敢相信,那富可敌国的信王爷居然是有钱没处花的主。别以为王爷有钱就了不起,他也就金子多了点,拿来打个马车,盖个房子都没问题,但极品就真的没有一件。问题就出在他是信王爷,是那个偷尽名人妻的风莫里,这釜国有头有脸的男人都恨不得将他殴打至死,又怎会卖他东西。小屁孩跳了过来,一脸理所当然道:“少爷出门从来不带钱。”莫晓风问:“那你们在外面吃饭怎么办?”小屁孩说:“少爷会跳舞。”莫晓吐了口气:“跟吃饭有什么关系?”“跳舞就不用给饭钱了。”跳艳舞么?再看紫眼,虽然笑得脱俗,但一脸似魔非魔,似妖非妖的模样,太难为人了。   莫晓风最见不得人家比她还惨,于是立刻从胸口掏出一沓银票,抽了几张正想塞进小屁孩手里,却被在一边冷眼旁观的伏羲拦住。“太多了。”一张银票是五百两,最少有五张。小屁孩一把抢了过来,笑眯眯道:“这点钱算什么。”伏羲心中不悦:“既然没事了,我们回去。”紫眼突然抓住了莫晓风的手腕。“你不能回去。”伏羲挂下脸去,冷声道:“放手。”紫眼莞尔:“这个孩子,我要了。”“哟!玩硬的?”夏日几人闻声闪了过来。紫眼身随步移,紫发翩然,那曼妙腰身恰到好处,凌波微步舞,化作人间仙。   众人怔忡间,那人已将石化的莫晓风轻揽入怀。众怒,数只手疾速伸来,欲夺人。“翎儿。”“嘻嘻!”伴随着几声如铃般的嘻笑声,一道小小的影子以白马过隙的速度穿梭在众人之间。   七具雕塑姿态各异。傻眼了,秋来惊叫:“他居然会拂花点穴手!”“想不到我们会栽在这小屁孩手里,靠,出门没看黄历。”夏日一边骂一边磨牙。她现在的样子够奇怪,两手呈跑步时的摆手姿势,一条腿弹起,只能靠单腿保持平衡。小屁孩拍拍手,不满地哼道:“我叫翎儿,不许再叫我小屁孩。”“小屁孩!”夏日立马追加一声。“不准叫!”翎儿跳脚。“屁小孩。”冬月好配合。“……哇……少爷,她们讨厌死了。”莫晓风半耷着眼皮,紫眼身上有一种薰香味,让人昏昏欲睡。“无耻狂徒,你把她怎滴?”四侍等人怒不可遏,想不到这个人如此大胆,光天化日公开抢人。   客栈里吃饭喝酒的都是平头百姓,一见这仗势,知道是不好惹的人,于是纷纷掏了银子结帐闪人。这一会儿功夫,就连店小二都没影了。夏日啐了声,这么大个客栈,居然连个行侠仗义的人也没有。紫眼垂头看怀里的少年。长而浓密的睫毛不时轻颤,鼻尖微醺,唇桃红、齿雪白,一张一翕,吐息纳气。“你们喝的酒被下了药。”听他语气,还蛮乐的。“是迷幻散,没错。”   迷幻散,只有江湖中最下流无耻卑鄙肮脏的败类才会用的一种迷药,先是令人昏迷酣睡,醒来后,对一切事物产生幻想,并伴有神智不清,极易被骗,就算不服解药,过十二个时辰后也会自行失去药效。夏日切道:“少唬人了,我们咋没事?”冬月喉咙里发出懊恼的咕声:“不是啊,还有我。”脸一黑,栽倒在地。几人的脸色比之前更难看了。扑嗵数声……除伏羲,其余人都干干脆脆地按个倒下,不带缓的。伏羲见状,暗运内息,只是药性太强,仍让他有些昏眩。紫眼好心劝道:“不用费劲了,即使能撑过一时半刻,最终还是要发作的。”   伏羲闷哼了一声,没有说话。“不如求我啊,说不定我会帮忙呢。”伏羲真想一巴掌拍死这个人,可惜他没有办法动。紫眼笑着看他。此人并非没有半点情绪,只是隐藏得极好,表现出的往往是意志控制下的冷静从容,让紫眼觉得这个人并不完整。他不会是江湖人士或普通的侍卫,他身上有一种气,沉淀的血气,且与天地浑然一成。这个人还真是不简单,对于他的真实身份,紫眼突然有些好奇起来。这时,客栈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吵嘈的脚步声,随即,十几个带刀侍卫横闯进来,为首的是个豹眼鹰鼻,虎背熊腰的大个子,进门刚站定,便厉声道:“叫掌柜出来!”束掌柜没有出来,倒是出来一个矮个子小二,细眉细眼的,似乎没有见过。小二走上前,颤颤巍巍道:“冯爷,我家掌柜不知去哪了。”大个子踱了两步,绷着张脸问:“听说这里有人假冒信王爷?”小二擦了擦额头,眼睛往某个地方瞟了一眼。大个子顺着他的视线撇过头去,脸上同时闪过一丝惊讶与阴狠,他一把推开挡路的小二,领着身后的人走向伏羲等人。伏羲昏昏沉沉间尚有一丝意识可以控制自己不至于立刻倒下。他不禁冷笑,演技不错,可惜蠢了点。这一眼就能看到的人,还用别人提示。大个子在紫眼面前停下,第一眼看的却是他怀中的人,而后竟带着几分恭谦道:“想不到太守府的大公子和小公子也在这里,幸会幸会。”伏羲眼底有些许寒意,那人竟然会是秦太守的儿子。紫眼唇角轻轻一挑,却根本没有开口,只觉得站久了有些累,何况怀里还有个负担。翎儿却沉不住气,希奇地问:“你是谁,怎么会认得少爷和我的?”大个子见大公子如此傲慢,心下不爽,只是未在脸上表现出来,毕竟太守的公子得罪不得。   “在下冯进水,去年曾跟随张大人前去为秦大人贺寿,席上见过两位公子一面。”   “原来是张青艾的人。”翎儿顿时有些意兴阑珊。听到小公子竟然直唤张大人的名讳,冯进水的脸黑了黑,却未动怒。据他暗中所查,大公子秦昱自幼体弱多病,在床上的时间比在床下还多,但他却精通奇门秘术,而小公子秦翎是一代武林宗师素手的关门弟子,只二年,竟然将素手的拂花点穴手学了个精。这两个人平时很少出现在外面,因此,认识他们的人并不多,但认识的人都知这两人极不好惹,特别是秦昱,长相怪异不说,脾气还刁怪得很,偏偏秦太守与小公子都视他如命,一护到底。张大人为了笼络太守势力,曾经想将大小姐张蜜儿许配给秦昱,可这病羔子竟然嫌弃他家美丽高贵的大小姐,这口怨气,冯进水始终咽不下。他侧头看看躺在地上以及笔直站在一旁的伏羲,故作惊讶道:“小公子,这是怎么一回事?”之所以问小公子而不是大公子是因为不想再吃第二次鳖了。秦翎弯着眼,笑得天真无邪:“他们要抢少爷的人,我只好让他们听话一点。”   如果四侍醒着,一定会跳起来骂:“靠,谁抢谁的人撒。”伏羲此刻已是大汗淋衫,一方面想用内力冲破被封住的穴道,另一方面又要用意志压制药力的发作,因此十分不易。但他没有其它选择,如果连他也倒下了,后果将不堪设想。   冯进水面露怒色:“想不到我同杨城脚下还有这等刁民,胆敢公然抢人!”   秦翎暗中吐了吐舌头,秦昱则是满面春风得意,那指槡骂槐对他来说,就好比拐着弯儿夸他一般。“不过……”冯进水为难道:“张大人听说有个冒充当朝信王爷的人住进了行云客栈,特命在下前来抓人……”冯进水还没说完,秦昱突然蹙起眉,脸上一片阴云。秦翎见状忙问:“少爷,你不舒服?”秦昱摇了摇胳膊道:“累。”秦翎哭笑不得:“谁让你非要抱着人家啊,也不觉着沉,你以为他像某些人一样是轻骨头?”   冯进水印堂发黑,有中毒身亡的迹像。“好啦少爷,出来够久了,也该回了。”伏羲听到此话,身子竟立刻虚了几分,因用神过度,此时别说冲破穴道,就连抑制迷幻散药性也很难了。意志涣散时,他望向正酣睡着的莫晓风,眸色微黯,如灯熄灭。冯进水跟伏羲一样,不希望秦昱将手中之人带走。什么假冒王爷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来抓俊俏公子回府。行云客栈里出现俊男的消息没多久就传到了张蜜儿耳中,要不是她现在有要事在身,此时已经和冯进水一起来抢人。别看冯进水这个人生了一幅恶人相,却是天下第一号大情痴,喜欢张蜜到可以心甘情愿为她抢尽美男,只为搏她一笑。“大公子,恐怕你不能将这个人带走。”冯进水拦在他们跟前,明知自不量力。   秦昱回眸一笑,紫瞳如波粼粼。冯进水不由忡怔,心中竟叹:“这双眼,配了这张脸,看来老天还是公平的啊。”未知,身后的侍卫竟都迷失在那双妖瞳之中,不能自拔地叹息。当然,等他们都回过神来时,人家早就一溜烟儿跑了。冯进水回头对那些侍卫咬牙切齿地骂:“一群饭桶,连个人也看不住。”   那些侍卫其实想说,你不也一样,可惜没胆量。终于出来一个有胆量的,小伙子嘿嘿笑道:“老大,地上不还有三个吗?”冯进水一巴掌抽过去:“还用你教,没用的东西。”    迷幻散   通往太守府的羊肠小道上。秦翎不解地问秦昱:“少爷,你为什么……恩,为什么要绕远路回家?”   秦昱半晌才回道:“怕走大道被人看见。”因为他背上正驮着一个睡得天昏地暗的人,实在是有损他秦昱“体弱多病”的形象。   秦翎一头黑线:“干嘛要背着他,我们可以去街上租辆马车回去啊,反正有钱了。”   “怕别人以为是我们迷晕他的,我们又不是强盗。”“少爷,客栈里很多人看到了好吧?再说你不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嘛?”“罗嗦。”“少爷,我觉得你像猪八戒背媳妇呃。”“再不闭嘴,我背她,你背我。”“好吧。”秦翎投降:“我闭嘴。”“……不过,这路还真长啊。”秦昱抬头望向前方。秦翎想给少爷擦汗,遍寻不着丝帕,想了想,卷起袖子正要往秦昱额头抹去……被他闪掉。   “衣服不是用来擦汗的。”“所以我说有洁癖是和自己过不去。”秦翎咕哝一声。“翎儿。”秦昱脸色突然有些凝重起来。“我觉得哪里不对劲。”秦翎丈二摸不着头脑:“怎么了?”秦昱扭了扭背,说:“我总觉得背上压了两块软绵绵的东西。”“少爷,你不会是热昏头了吧?还真以为是猪八戒背媳妇呢?”秦昱面无表情道:“回去给我抄一个月金刚经。”秦翎啊了一声,急急改口:“好好好,少爷没有背媳妇,是翎儿背猪八戒。”   终于回到了太守府,两人特意从后门进,不过还是被守在那里的秦树仁给逮到了。   “老爹脸真黑。”秦翎吐了吐信子。秦树仁很生气,因为秦昱竟然没带面罩就跑了出去。“翎儿,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少爷他不能这样出门。”秦树仁不忍责怪秦昱,只能牵怒秦翎。   秦翎看秦昱,秦昱看秦树仁,秦树仁看秦翎。“老爹。”秦昱终于开口了:“我身上还背着人呢。”很沉的。秦树仁一张白脸全黑了。“阿昱,那是什么人?”“他中了迷幻散。”秦翎解释道,见秦树仁脸色怪异,连忙补充:“不是我们干的。”   秦昱觉得背上的人在动,然后看到秦树仁和秦翎两人嘴巴慢慢张开。“请问……这是哪里?”那个迷迷糊糊两只眼都睁不全的莫晓风此刻正眯着眼,一只手不停的摸索秦昱的头,一会是头发,一会是眼睛,一会是鼻子,最后手指伸进了秦昱的嘴里。“咦,这是什么?”秦昱含糊地说:“那是舌头。”“猪舌头吗?”莫晓风拉了拉。“……好像是生的。”秦树仁和秦翎的下巴掉地上了。一个下人风风火火地跑来,远远地就扯着嗓子喊:“老爷不好了!那宁相无又来了。”秦树仁心头一跳,今天事还真是多。“人呢?”“这会被阿汉阿朝拦在门外呢。”正说着话,夜空突地一亮,抬头望去,竟是一簇七色焰花,连发三支,在空中噼噼作响。   “哇!”莫晓风从秦昱的背上爬了下来,看看四周,自言自语道:“客栈改建了?变大了好多……”秦昱反手敲了敲背,对下人说:“我正好要找他,让他进来。”秦树仁一听就皱眉:“宁相无这疯子,还是轰了的好。”秦翎也说:“少爷,要是放他进来,又要来折磨你了。”秦昱微笑:“他是医痴,肯定会解迷幻散。”“好吧,我去叫他……不过他要是乱来怎么办?”“实在不行,就像上次一样,砸晕他。”秦翎连连点头,然后拖着下人走了。“阿昱,你今天去了行云客栈?”秦树仁问。“是。”“哦,那有没有看到一行人,其中有个男人身上别了把弩弓?”秦昱还未开口,莫晓风将头探了过来,看了看秦树仁的身后,疑惑道:“伏将军,你的弓怎么不见了?”“嗯?”秦树仁一双柳叶眉高高挑起,眼光微凛:“你叫我什么?”莫晓风目光一滞,而后问:“只有春去在,也不好叫伏将军吗?”秦昱看了看四周,才确定自己就是“春去”,一时脸窘。再怎么说他也是个男的,迷幻散不带这么乱来吧?秦树仁却是一脸凝肃:“你说的伏将军可是伏羲?”莫晓风嘴巴撑圆,不可置信:“你是不是喝醉了?连自己都不知道了?”   秦树仁细细打量莫晓风,见他眉目清明,面孔却有如女人一般细致柔美,传说信王爷的容貌美若婵娟,天下无一女子可与之比拟。他果然没有猜错,王爷已经到了同杨城,只是没有想到,那个男人会是伏羲。秦昱虽觉着蹊跷,却没有急着发问。秦树仁沉思着,眼睛一直没离开过莫晓风身上。莫晓风见他一直看着自己,有些不好意思,回头问秦昱:“春去,其它人呢?”“他们喝醉了,回房睡了吧。”秦昱坚信,谎言的最高境界是信口扯来。   莫晓风松了口气,眼角微弯,黑瞳在月色下如同蒙了一层薄薄地纱,明亮而轻柔。秦昱不知为何笑了,也许是猜到了他的身份,也许是想到了好玩的事。莫晓风自然不会知道,她傻乎乎地拉着秦昱的手,说:“那我们也去睡吧……”秦昱便对秦树仁说:“老爹,我带他去休息。”太守府后院里种了满满一园子形状奇异的火红色大朵儿花,月光小风下,微微摆动,一股儿甜香悠悠袭鼻。秦昱指着那些花儿说:“这种花叫做赤凤,初春开花,直到夏末才落。还有一种叫做蓝凰,色蓝无香,秋初开花,冬末谢。”莫晓风有些惆怅道:“就像日夜交替,却永不相见,还好它们不是情侣,不然就可怜了。”   “赤凤与蓝凰其实是……”秦昱微微敛了笑意:“到了,你要住哪个房间。”   莫晓风瞅了一圈,发现自己分不清哪是哪:“天字第一号房呢?”“天字第一号?”秦昱想,那岂不是自己的房间?天凤居就是太守府的“天字第一号房”,置落在一片竹林后。一条铺石小路,蜿蜒穿过竹间,竹林尽处,别有洞天,一方雅静楼阁,几盏灯笼高挂四角,三面临水,水中倒映白光曲意,九弯石桥如浮萍飘在湖面,幽幽通向一座水上方亭。玉瓦塑凤首,亭周挂朱纱,月光之下,水烟淡袅,直逼仙境。登上楼阁,凭栏眺望。莫晓风连哇了三声,然后指着那片湖,颇感庆幸地说:“好大的洪水,还好咱们住二楼。”   秦昱正捧着茶杯喝水,一口气没咽下去喷了出来。赶巧莫晓风转过头来,不偏不倚那口茶正中她胸口。莫晓风摆了摆手:“没事没事,我去换件衣服就好了。”秦昱把茶杯放回桌上,然后希奇地看着他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摸东摸西,窜上窜下,过了一会,居然让他找到了一只朱漆木箱,费力拖了出来,打开后刨了半晌,终于从里面揪出唯一一件素色的衫子。秦昱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说不出口。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当着自己的面脱衣服,再穿衣服。其间觉得哪里不对,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莫晓风肩窄腰细,身形比例比一般的女子都要好,若是放在男人身上,就显得单薄娇柔了。她穿好嫌大的长衫,低头看看,摸着下巴喃喃自问:“才几天,又瘦了?”秦昱突然觉得口干舌燥,正想那宁相无怎么还没来,窗头突然爆出一声怒吼:“凤妖,这是怎么回事?”秦昱揉了揉耳朵,走到窗边伸手一推。“啊——!”短啸后是嘭的一声,接着又从底下传来死不甘心地闷哼:“你滴胸……”   格子窗开,春晚凉风泻入屋内。莫晓风提着衣摆跑到窗口,和秦昱一齐往下望去,可惜只能看到一个背影,依稀还有一头银发。   “是小偷?”秦昱扶着头说:“是个大夫。”“大夫为什么扒在窗外?”“因为他外号叫偷天壁虎。”宁相无绕了个圈,重新找了正门,边揉屁股边往二楼爬上来。“去,那是前几年的事了,我现在叫玉面蜘蛛。”他手里拿了把扇子,刷地一声打开,怒气冲冲地扇着,一手指着秦昱的鼻子:“你没事在窗头晾个大夹子干嘛?”莫晓风仔细一看,只见他伸出来的指头红肿得像支香肠,一只木制的弹簧夹啪地被扔在地上,愉快地跳了两下,到了秦昱脚边。秦昱宝贝似地捡了起来,放好,慢悠悠地转身说:“翎儿说这东西有用,还真让他说中了。”   宁相无一张俊脸跟白面儿有得一拼,他缩回手,负在身后,一手扇得极快,微卷的银发有如群魔乱舞。“我就说他怎么溜了,原来是惦记着算计我!”看了看秦昱,狐狸似的眼睛瞥向莫晓风,又端端正正地看着,然后突然收起扇子,一大步跨向他,绕着圈儿细细打量。“嗯,这谁?”秦昱一把拉过宁相无,压低了声在他耳边嘀咕。宁相无一双眼越睁越大,重新打开的扇子越扇越劲。秦昱说完,推了他一把:“冷死了。”   “可惜我不会解迷幻散。”宁相无颇无奈地耸肩。“真是废……”宁相无瞪着眼截住他的话头:“说出来我就跟你翻脸。”秦昱一把揪住宁相无的头发。宁相无急叫:“哎哟,我错了。”莫晓风挨近了,不安地问秦昱:“春去,你生病了?”“春去?”宁相无回头看秦昱。秦昱脸一黑:“是在叫我。”宁相无忽然笑得阳光灿烂,咧开嘴说:“他是在生病,都十几年了,幸好有我医着他,不然他哪有今天的好日子。”秦昱立刻纠正他的说法:“我本来没病,就是给你医出来的。”莫晓风心中一惊,忙握住秦昱的手,温柔道:“春去,在王府这么久,我居然不知道你有病。严重吗?为什么不告诉我们?”宁相无大惑不解:“什么王府?”秦昱身子后仰,凑到宁相无耳旁悄声说:“他好像是信王爷风莫里。”“啊?啊啊??”宁相无猛地一个转身,揪住秦昱地衣领嚷:“你居然拐了个王爷回来,还是你的……”秦昱一把将他的嘴蒙住,拖到一边塞进椅子。“看好你的嘴巴,不然拔了你牙。”宁相无抖了抖,低声问:“他不知道你是谁?”秦昱点点头。“那你拐他回来干嘛?”“我也是才知道的。”宁相无焦躁地晃着扇子:“我说你那摄政王姑姑不会真的要你娶那谁吧?”   秦昱紫眸微黯,却笑道:“她当然想,但我不会让她如愿的。”宁相无收了扇子,在手心一敲:“难道你想……杀人灭口?”“你们好神秘。”莫晓风突然插嘴。“哇!”宁相无拍拍胸:“你走路不出声的?”“好吧,下次我注意。”莫晓风抱歉地说:“不过大夫要怎么给春去看病?”   这人除了带了把扇子,好像什么也没带,不像大夫,倒像窜门的。宁相无低笑两声,忽从袖子里掏出一样东西,啪一声砸在旁边案几上,可见那东西有多硬。   莫晓风擦了擦眼睛,没看错,的确是一条鱼干,干扁的身子还泛着银白色的鳞光。   “这是?”“用来治病的。”秦昱一下子跳得老远,迅速地爬上床,用被子裹住自己,指着那条鱼干对宁相无说:“你你把它扔了!”宁相无一甩发,银光如水泻,一脸妖异地笑:“我的大公子,不要不实抬举,为了给你治病,本大爷可是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从九怪老翁那赢来这条眠鱼干的。”秦昱缩在一角,眼神古怪迷离:“上回吃了你的三仙草,我差点就……铸成大错,现在你又来?”宁相无抓起鱼干撕了一小片,慢慢挨进秦昱的床,一边哄道:“这眠鱼干又不是三仙草,吃了绝对不会兽性大发,你放心,这次一定可以彻底治好你的病。”“大夫,她到底得了什么病?为什么要吃鱼干?”莫晓风见此情形,不由惶恐。   “这不是普通的鱼干。”宁相无晃了晃手指。“是用来治气虚肾弱的秘方。”   莫晓风不信:“春去怎么会气虚?明明是气盛,你是没看到她使蹂躏神功的样子。”她怀疑眼前站了一个庸医。宁相无转身,笑得欠扁:“你是大夫吗?不是吧?不是就得听我的,我是大夫,我说他气虚就是气虚,跟你一外行是讲不通的。”莫晓风说不过他,眼中泛着忧丝,望向秦昱的眼睛柔和得如能滴出水来。   宁相无瞅着瞅着,不禁龌龊地想:这张脸要是个女人,我玉面蜘蛛一定和兄弟翻脸抢人了。   秦昱发现宁相无的眼神有异,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醋劲。“宁相无,还不走?”宁相无转过头,阴笑:“要伺侯你吃药啊。”刚要爬上床,就给秦昱一脚踹了下去。“你先吃给我看。”“我又没你的虚病,吃了会走火的。”宁相无继续爬床,开什么玩笑,若治不好秦昱,自己的脑袋也离搬家不远了。   莫晓风突然一把揪住宁相无的领子,柔声道:“春去既然不想吃这个,大夫再想想其它办法吧。”宁相无感觉到莫晓风的五指正不经意地触碰自己的脖颈,凉丝丝的,却十分的舒服,他忽地心跳加快,气也微喘起来。为什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感觉,浑身麻麻酥酥的,好想、好想兽性大发。“啊!”宁相无突然大叫出声。这个人是男的,我也是男的。不会吧?难道、难道我喜欢男人?“不、不会的!”宁相无惊叫着扔掉手中的鱼丝,转身狂奔,而后从窗口蹦了出去。屋内,突然静得能听到针掉地的声音。    十二美现身   未久,莫晓风按住头,身子晃了晃,宽大的衣服套在身上衬得她的身形有些孱弱。   “春去。”她小声唤道。秦昱抬头看了眼,忽又别过脸去,见对方没了声响,再次回头看她。“怎么了?”莫晓风打了个呵欠:“你不回自己的房间?”“这本来就是我的房间。”秦昱不知因为什么在闹别扭。莫晓风晃着步子走到窗前,将窗户关上,放下卷帘,转身又往床边走,嘴里哈哈道:“我知道了,你是不想让她们知道你的病吧?好吧,今晚一起睡。”说着迷迷糊糊地爬上床去。   秦昱怒,信王爷那点臭名声他不是不知道。他伸出一手,做出阻拦的姿势:“你不能睡这里。”   莫晓风停下爬的动作,抬起因泛着困意而显得有些迷茫的眼睛,毫无防备地看着秦昱。   “不睡这,我睡哪?”“除了这床,随便你睡哪。”莫晓风有些困惑地挠了挠头,却也没有多说什么,转身又爬了下去,然后回头说:“那你好好休息,要是难受就叫我。”秦昱没有说话,长发不经意地滑落,将半张脸上的暗紫色纹络遮掩住。莫晓风在屋内转了小半圈,最后又从箱子里找出了一件厚厚的裘衣,然后走到靠窗的躺椅上卧下,屈着腿将裘衣裹在身上,竟然就这样稳稳地睡下了。秦昱靠上床头,微微侧着脸看她,心尖悸动不安。他的身体一到夜晚便会变得十分虚弱,且很难进入睡眠,即使睡着,细微的声响都会将他惊醒。正是因为如此,秦树仁才会在这里建了天凤居。刚才被莫晓风这么一闹,更是睡不着了。他缓缓下床,未发出半点声响,动作轻盈得如同一只蝴蝶,他走到莫晓风跟前,静静地看着,眼里暗淡的幽紫色微微闪动。烛光在莫晓风白晳红润的脸上投上一道暗影,随着她的呼吸微微跳跃。夜晚薄凉,此刻他的周身似被一层静谧的清冷笼罩着,却异常得平和。秦昱就着那个位置蹲了下来,紫眸忽明忽暗地闪着。“居然能在这里睡得如此安稳。”秦昱不禁有些怀疑:“他真是釜国的信王爷?”   心有灵犀似的,王爷的令牌突然从被换下的衣衫中滑出来掉在了地上。秦昱捡起来,看着它,片刻的沉思,然后又塞了回去。约摸半柱香后……烛影忽颤,椅上的人动了动身子。秦昱屏住了呼吸,结果那人只发出一声轻吟,然后环紧了自己的胳膊,依旧睡得没心没肺。   一只手在莫晓风眼前晃了晃,没见动静。秦昱暗舒了口气,有些妥协地想:“把人冻坏了不好。”他站起身弯下腰。“呼呼。”秦昱一张脸都快憋红了。“还真是重。”实际上不是人家重,而是自己身体虚得很。莫晓风在秦昱怀里只是微微动了个手指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好不容易将人搬到床上,秦昱已是大喘不已,这白天与黑夜的体力还真是差远了。   先替她盖好被子,秦昱又从柜子里拿出一条被子铺床上,这人刚钻进去,那边莫晓风就将他的被子给掀了。“春去,冷。”只见那人滚了一圈,正好滚进他怀里,然后迷迷糊糊地将被子掖好。“喂。”秦昱声音有些沙哑,轻得只有自个才能听到。莫晓风在冷凳上睡了半天,身体的热度很低,所以一碰到暖和的东西就不自觉地往那边挤,甚至将脑袋埋进了人家的脖子里。秦昱前面喘大气,现在却是大气不敢喘一个。要不是已经看到了那块麒麟令牌,他又要怀疑此人是不是信王爷了。眼前的人从哪看都不像是那个传闻中风流成性的男人,倒像一阵风,不经意地吹过,也能让身边每一个人都感受到它的存在,虽然并不强烈,却足够人回味。秦昱第一眼看到她,便觉得她很像少年时候的自己。纯净的眼睛,纯净的笑,就连声音也是属于少年的纯净,而这些他也曾经有过,如今却离自己越来越远。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份,不同的命运,究竟谁更幸运一些呢。莫晓风忽然动了动,嘴里咕哝了几声,却未睁眼。“什么?”秦昱先是一怔,而后将耳朵贴了上去。“好闷。”秦昱捏了捏他的鼻子,难道是在说梦话?他有所不知,莫晓风自从来了这个世界后,就养成了一个习惯,天黑就犯困,犯困就要睡,睡了就绝对不睁眼,就算起夜,也如梦游一般。因中迷幻散,她神智始终不清不楚,有些事情更是忘了去做,这睡到一半,身体热了起来,迷迷糊糊中就觉得胸口闷得很。床头的琉璃灯忽暗,油快燃尽。莫晓风忽地掀开被子,一手抓扯前襟。秦昱低下头去,将视线移到她那平坦却微异于正常男子的胸部,突然意识到什么,温吞的身子像要燃烧起来。深吸一口气,秦昱伸出颤微微的手指,小心翼翼地用指尖去捅那微微凸起的地方。软、软的!秦昱手上一抖,一掌推开了身旁的莫晓风,莫晓风在床上滚了两圈,把被子全卷了过去,然后一只手在被子里淘宝似地抓来抓去,不过一会,便见她从里面扯出一条尺宽的白色棉布,随手塞到了枕头底下,然后反滚回来,稳稳落在原来的位置。秦昱觉得快要崩溃了,因为至始至终,那人连个眼皮子也没动一下。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这一定是幻觉。秦昱天真地想,那东西大概也会传染吧?他扯过被子,整个人缩了进去,僵硬的身子始终背对着莫晓风。半夜,秦昱的脑子依旧清醒的很,于是他清楚地听到后面发出啃东西的声音,间或夹杂着几声呓语,如:这不是鸡爪,是凤爪。秦昱实在是忍不下去,咚地转过身,两眼发光。只见那人白晃晃的牙齿上,正叼着一根手指头。啊啊啊!这是拿来啃的东西么?赶紧去橇她的嘴,结果她的手指出来了,他的进去了。秦昱要疯掉的,真成凤爪了。长夜仍漫漫,有的人已经不再计较那么多了。若论最不安稳,还数伏羲等人。那冯进水千不该、万不该将所有人打包带走,尤其是中了迷幻散的这几人。   一行人被架走,塞进了马车,很快就到了张府大院。伏羲睡得最晚醒得却最快,他睁开眼第一件事就是一手掐在床边那个人的脖子上。   那是一个女人,若从衣饰打扮上来看,这是个妖艳且作风大胆的少妇,若从她的眼神与脸蛋来看,这是个如风华月俏的美人。张蜜儿一张脸笑得倾国倾城,涂着丹寇的玉指轻轻提着伏羲的袖口,道:“你手不累么?要不要我替你按摩按摩?放心,我可是大好人。”说着两根指头跳舞般挪到了他的手背上,伏羲手上一用力。“呀!!痛痛!”张蜜儿噘着朱唇,脸红了,是给憋红的。张蜜儿心想,今天运气可真不怎样,连那一成的可能性都给她碰上了。迷幻散会令人沉浸在幻觉之中,容易受人诱导,也容易将身边的人看成自己所喜欢的人,但偏偏有一成的机率会使人轻微的偏激或发狂,不但不相信任何人,还会将人当成仇敌戒备乃至伤害。   张蜜儿是个怕死的好人,既不想做冤魂,也不想出手伤人。她赶紧从怀里掏出一小瓶子,举到伏羲眼前说:“唉,这是迷幻散解药,你吃了吧。”   伏羲看看那小瓷瓶,又用眼神剜了张蜜儿一遍,最后缩回手,接过解药,打开瓶盖将所有药粒都倒在了手心,突然另一只手拍了上去。张蜜儿喉咙里发出一声怪叫,然后看着一片白色粉末下雪似地飘到地上,男人冷冷的声音响起:“唐门①不入流的伎俩。”张蜜儿先是一怔,而后一脸诚恳道:“这也太抬举我了,我跟那把毒当糖撒的唐门真是八杆子打不着边的。”“三少想要和唐门撇清关系似乎晚了点吧?”伏羲说得云淡风轻,眼中的杀意却是不减。   张蜜儿暗忖,他说的难道是唐门三少?吴东国那个出道不过三年却嚣张不可一世的唐秀?   说起这唐秀,可也是美男子一个,十七岁便能从毒才济济的唐门脱颖而出,成为江湖乃至朝延中的热门人物,全因他在釜吴两国之战中,曾以名为满天花雨的一百二十六支穿骨毒针将黑骥大将军带去突袭吴东大军帐营的小队杀了个措手不及,就连伏羲也险些丧命于他手。此人平素狂妄惯了,结下了不少仇家,如果说眼前的男人与唐秀有仇,倒没什么好奇怪的。张蜜儿忽然甜甜一笑,嘴里念道:“就算我是唐秀,你也得先把衣服穿好不是?”   话说的时候,手已掠到了男人的胸前,霎时,手影一动,竟变戏法似的将男人身上的衣服给解了开来。两人皆低头望去,古铜色的胸肌半敞半掩地呈现在眼前,衣衫凌乱间,说不出的魅惑狂野。果真是人间极品,张蜜儿差点控制不住恶扑了上去。伏羲尚未来得及恼羞成怒,就被她出手点住了睡穴,扑通一声倒在床上。   可怜的黑骥大将军,到底不是混江湖的。张蜜儿抱着胸,脸都笑硬了。一少女低头着端酒而入,走到桌边摆放时,一双眼睛忍不住偷偷瞟向床上的男人,手上的动作也慢了下来。张蜜儿歪过头去,似笑非笑看了少女一眼,简单比直接瞪她还让人觉得可怕。少女手一抖,抓起托盘步子飞快地出了房门。“死丫头。”张蜜儿绷着脸低骂了一声,端起酒壶往杯里注满,想到一会可以搂着俊男睡个好觉,心头就美滋滋地冒泡。“呯——!”伴随着一声巨响,整间屋子突然一震,酒水全洒在了自己身上。外面的丫头吓得惊声尖叫。“把人交出来,不然我将这里全砸了!”有脚步声由远及近,伴随着抽刀的声音。“放肆!这里也是你撒野的地方……”凶狠的声音来自冯进水,不过很快变成了痛嚎。   “不如先把东西放下?”张蜜儿被吵声搅得头大,打开门刚想破口大骂,眼一瞪就看到一只石凳冲她飞来。她微惊,掠身出门,单手接住了几十斤重的石凳,腿往后勾了两下,后面的房门便关了个严实。   “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偷袭姑奶奶我!”她嘴上虽悍,可横扫过去的细长眸眼却不减媚态,生生勾人心魄。不过,当她看到自家院子里的石桌此刻正嵌在她房间的外墙上,冯进水被人踩在脚下,丫环蹲在地上满目惊恐,侍卫横七竖八倒在地上装尸体,而不远处的女人虎视眈眈地看着自己时,张蜜儿结结实实地打了个寒颤,今天的运气未免太坏了点吧。“大小姐……”冯进水刚挣扎了两下,又被一双漂亮的鞋给踩了下去。张蜜儿将石凳扔了出去,拍拍手,笑道:“女侠,有话好好说,何必欺负人?”   “你说什么?”秋来抖着脚问,地上的人不禁闷哼一声。张蜜儿扭着臀儿三步一摇地走了过来。她是指指天上的明月,软声道:“这夜好月圆的,出来散散心还真是不错,只是一个大老爷们被姑娘踩在脚下,还真是煞风景得很呐。”   秋来低头阴笑:“姐姐我踩的是狗屎,哪来的人?”张蜜儿一眨眼,两排又长又黑的睫毛生动而妖艳,饱满而富有光泽的朱唇,在月光下如同绽开的红玫瑰,忽而娇笑道:“原来女侠还有踩狗屎的习惯,失敬失敬。”冯进水一张脸则是胀成了猪肝色,十分想捶地。秋来扭了扭脖子和手腕,一只脚在冯进水身上擦了擦,终于挪了开去。“妖女,是不是你将他藏了起来!”张蜜儿听她这么一问,反倒定下心来,眼睛斜睨着秋来,从头上拔下一根簪子,细细地挫起指甲来。秋来拳头一捏,咯咯作响,刚往前走了一步,那冯进水就扑了过来,同时,秋来一个回旋踢,冯进水带着一脸脚印栽进了花坛。“敢动我的人,找死!”张蜜儿也是不是好惹的主,手上的簪子化作飞镖射向秋来,秋来连忙侧身,簪子挨着她的发丝嗖地飞了过去。刚转过头,十指丹寇闪着晃眼的红泽扑面而来。秋来一个漂亮干脆的旋身,衣袂扬起,正好挡在脸前,张蜜儿倏地收爪,衣上霎时多了五条整齐的缝口,竟像是被利刀快速划破一般。   秋来暗里咒了声,敢情这妖女是冲着毁她容来的。好在她也不是吃素的,用大力金刚指在妖女胸前挖出了两个洞,里面绣着蜀葵花的粉红肚兜都露了出来。张蜜儿两手交叉横在胸前,跺了跺脚,骂道:“女流氓,往哪抓呢。”秋来不甘未弱:“妖女,胸大了不起啊?连和尚都勾引,呸!”张蜜儿何时受过这等侮辱,也顾不得丑不丑,猛地窜了过来,和秋来扭打作一团,两人掐的掐,撕的撕,嘴里还不住骂骂咧咧。“你个死丫头,敢说姑奶奶我勾引和尚,我呸,秃驴送给我,姑奶奶我都没兴趣。”   “你敢骂我家加南是秃驴?我咬死你。”秋来一口咬在张蜜儿的肩上,张蜜儿嚎了一声,两根指头揪着秋来的嘴猛拧。“秃驴就是秃驴……什么,你说加南?”张蜜儿当然知道加南这号人物,自己还曾经疯狂地迷恋过这个连面都没见过一次的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美男和尚,那可是连当今皇帝都比不上的妙人,可惜死得太惨,掉下山去连个尸首也没找到,害她听说了这事后,整整一个月心情都差到了极致。秋来恶狠狠道:“少给我装模作样,我追他追到这里就发现人不见了,一定是你把他藏了起来。”张蜜儿一脚踹上她肚子:“脑子进水了吧你。”冯进水晕晕乎乎地醒来,刚问了声:“谁叫我?”一旁树上突然砸了个桃子下来,将他又砸晕了。正当张蜜儿和秋来像两只王八一样打得翻倒在地时,一个身影如同暗夜中的闪电,在秋来跟前站定,叹息。“加南已经死了。”“住嘴。”秋来红着眼叫道:“我明明看到他在这。”张蜜儿一手撑着地面,不忘在人前摆出一个诱惑男人气煞女人的妖娆姿势,看着秋来花枝乱颤地笑,脸上的灰尘也漱漱往下掉,她轻飘飘地道:“有意思,别人中了迷幻散,就算出现幻觉也算有谱,你这丫头却恁地与众不同,哈哈哈,你是痴心妄想!”秋来像条蛇窜了起来,刚要扑向张蜜儿,便被夏日敲晕,将她拖了下去。   “站住!”张蜜儿冷冷道。一把大刀此刻正架在夏日的脖颈之上,寒光森森。张蜜儿握着它,一派威凛。“你没有中迷幻散?”夏日侧过头,笑了笑。张蜜儿吸了口气,收回手上的刀,扔在地上,亦笑。“我说今天的月亮怎的这么圆,原来是要与故人重逢啊……久违了,唐夏。”   唐夏?夏日想,最后一次听到应该是六年前吧,呵,都快让他遗忘了呢。   一颗黑色丸子扔到了张蜜儿的手中,她笑笑便放进了嘴里。夏日挑了挑眉,往空中撒了一把粉末。足够地上的人美美睡上一夜。“你还真是浪费。”张蜜儿心疼地看着空气中那些淡紫的药粉。紫苓散可是好东西,让人昏睡,醒来还不会记得当时发生的事,更不会留下任何后遗症。“章弥,这还是你吗?”唐夏上上下下打量着眼前妖艳得像只狐狸的女人,要不是她先开口,他还真是无法将她与从前那个冷血美人相提并论。章弥拢了拢发,笑叹:“不说我,你可也变了许多,瞧瞧,连脸都换了,我猜,一定是九翁老怪给你做的吧?”唐夏摸着下巴痞痞地笑:“你怎么不猜是花容给我做的?”章弥嗤笑一声:“你想得美。”唐夏竖了竖大拇指,说:“我以前还不知道你眼睛这么毒,居然能认出我来,总不会是因为我没中迷幻散猜的吧?”章弥拍着他的肩道:“二少,这么多年我可不是白混的,就算不睁眼,只要有人从我面前过,我就知他是男还是女,更何况,我们十二个人在一起生活了近五年,难道你不知道,只要你一奸笑,就跟在额头上刻了唐夏两个字没区别吗?”唐夏笑道:“有这么夸张?”章弥一手抱胸,一根手指摩挲着下唇:“让我猜猜看,你明知道酒里被下了迷幻散,还让他们喝……”“不用猜了。他们不知道我的身份,我不想节外生枝。”唐夏靠在树干上,搓着残留在手指上的药粉。“而且,我也很好奇,是谁敢在我们酒里下药,哼,没想到一来就碰到熟人。”   “哟,我听你这口气,好像特不乐意见到咱们这种熟人啊?”章弥故意在熟人两字上加重语气。   唐夏抬起手,展开五指,神色黯然道:“谁愿意想起自己的双手曾经沾满了朋友的鲜血呢。”   章弥眼中闪过一丝狠色,仿佛又回到了多年前,森森笑道:“你只要想着,当你往后退时,她们却是向你逼进,你就不会有那种愚蠢的想法了。”章弥一直不太明白,唐门的人明明以狠毒闻世,可偏偏出了唐夏这么一个怪胎,说他狠吧,有时心软得要命,为了朋友连命也打算不要,可要说他善良,一旦杀起人来,却是拦也拦不住的。   唐夏缩回手,看着远处,不知在想些什么。章弥突然又恢复到原先的样子,一脸暧昧的笑,似关心地问:“唐夏,你可是十二美中排名第三的人物,又是唐门二少,怎会屈尊到如此?”章弥看他一身朴素的打扮,只当他是跑到什么人家冒充丫鬟去了。她哪里知道,王爷身边的四侍小日子过得比一般富人都要好,这身行头,不过是因为要出门,做做样子而已。   “比起身在唐门,我倒宁可过这样的生活。”“也是,你娘毕竟是釜国人,可你大哥却成了吴东皇帝身边的大红人,就连和你一母同胞的弟弟唐秀也帮着吴东打釜国,这种家的确没法呆下去了。”唐夏苦笑着低头。从前的唐门不管名声如何,也只是简简单单的江湖,自从归顺于吴东国后,便掺杂了太多的名利与野心,终究,一切都抵不过权力二字。唐夏愿意成为先帝手下的十二美之一,与其说是拥护先帝,不如说是对唐门的失望,为了不给唐门的人有机会找到自己,他连自己的脸也舍弃了,这个代价对他来说,倒真的不轻。章弥见他沉浸在思绪中不可自拔,只能给他一拳,唐夏反应够快,以拳挡拳。   “还玩偷袭?”“习惯习惯,嘿嘿。”章弥将手放在背后猛搓,奶奶的,还以为他的拳头退步了呢。   “对了,我屋里那个人是什么来头?”“劝你别打他的主意,他可是……”唐夏凑到她耳边低声道:“伏羲。”   章弥差点抽搐到死。注①:唐门位于吴东国的宛山,以毒药、暗器为长。唐门弟子多好赌,忌酒,忌女色。唐门专出美少年,越漂亮的人使毒或暗器越是厉害,而唐门当家唐尹及三少唐秀,就是其中的姣姣者。    颠鸾倒凤   晨曦透过卷帘的缝隙,暖暖地洒在室内的地板上。秦昱翻了个身,只觉得腰酸背痛。昨夜折腾半宿,好不容易才从那人的嘴里抽回自己的手指,情急之下便拿宁相无带来的鱼干塞住她的嘴巴,于是那条鱼干就这样进了她的肚子,看得秦昱心惊胆跳,本想弃床而去,不料她却又念起了猪头肉,一双手攀上他的脖子,对着他的脸闻来闻去,口里念念有词:今天吃饱了,留着明天吃……怒!他才不是猪头!秦昱好想逃跑,但他做不到,因为心爱的头发正被人攥在手里,整个脑袋动弹不得,不被当成猪头肉啃,已经是很幸运的事了。秦昱欲哭无泪,哪有人中了迷幻散是这德性的。   似乎连老天爷都在帮莫晓风。秦昱的体质非同常人,从子时到天亮前的一段时间是他最虚弱的时候,即使是一只蚂蚁都能将他绊倒,何况莫晓风还吃掉了一整条大补内力与气血的眠鱼干。直到后半夜,秦昱方才认命地停止挣扎,然后便开始思索,光从身体来看,是无法确定一个人是男还是女的,因为这世上有一种药,名叫阴合散,男人吃下后外形和女人并无二致。如果宁相无在,只要让他把一回脉,真相便会大白。想了许久,终于敌不过困意,陷入沉睡时,那人的手似乎也渐渐松了开来……   秦昱睁开眼,看看自己,又看看床上那个睡得很凌乱的人,有好一会都在想自己什么时候睡得这么沉,连被踹下床都未感觉到。“少爷,新衣做好了。”当翎儿手里托着一件折叠整齐的锦袍,推开少爷的房门时,一张嘴巴差不多可以塞进一只鸵鸟蛋。谁能告诉他,为什么昨日背回来的人占着少爷的床,而本该睡在床上的少爷此刻却在地上?秦翎脑子一片混乱,待定下神来,才慌慌张张地向地上的秦昱奔了过去。   “不是吧,他欺负您?”翎儿寒死,总觉得这回是引狼入室了。“没有的事。”那种事,秦昱怎肯承认。蓦地,床上的莫晓风一脚将被子踢下了床,只是,仍没有要醒的意思。翎儿想去叫醒她,被秦昱拦住,摇摇头:“算了,让她再睡会。”他将被子抱起放回床上,心想,昨晚自个就是这么下的床吧?“翎儿,替我更衣吧。”秦昱道。“哦。”翎儿将新衣展开,仔细地替秦昱穿上,一边追问:“可是那人怎么会睡在您床上?他身上的迷幻散已经解了?”秦昱抬起双臂,理了理袖口,无奈地叹道:“就是没有解,她才会当这里是她的房间。”   翎儿皱眉:“那您就由了他?”秦昱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歪着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明艳的华丽,似乎一直都很合适自己。“这袍子怎么才三天就做好了?”“云绣坊的当家亲手做的,您说能不快吗?她今个一早就叫人将袍子送来了。”翎儿半捂着嘴,笑得贼:“少爷,上官云裳那么厉害的一个人,就是看到你爱脸红,还真是好笑。”   秦昱敲他脑袋:“胡说什么!”替少爷穿戴完毕,翎儿赶忙去升起卷帘,推开窗户,一室阳光将秦昱的身姿笼入金色光辉中。明艳朱紫,云霞艳锦。一如人间神祗。翎儿的眼里只剩下一片明媚,他笑嘻嘻地道:“这世上肯定找不出第二个人能把这件衣服穿得比少爷好看。”总觉得,少爷若不生在那样的皇家,天下第一美男子的称号还不知花落谁家呢。   秦昱坐在窗前,懒洋洋地哼了一声。翎儿执起木梳,小心翼翼地替他梳发,可越梳眉头皱得越紧。“头发怎么打结了?”秦昱晃了晃身子,撑着额头说:“头发晚上在打架。”翎儿一脸黑线:“看起来蛮惨烈的。”莫晓风醒来时,秦昱正一杯香茶,一卷书,靠坐在椅上看得入神。她将打了一半的呵欠咽了回去,然后怔怔地与他对望。秦昱放下书,起身,动作轻而雅致,晨光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如同最别出新裁的点缀,脸上的暗紫纹络一如野紫藤栩生,华丽的妖冶,令人不可逼视,。秦昱是个异类,不同于任何人的异类。白昼与夜晚,不管是身体还是思维,皆被分割成两类。宁相无说,夜晚的秦昱是十六岁的样子与脑子,不过体力还不足三岁。而白昼的秦昱无论做出什么事,他都不会感到吃惊。   他会安安静静呆上一整个下午,琴棋书画舞,这些都只是他玩剩下的东西,他通常会一边下棋一边作画,一边抚琴一边看书。当然,这些还说明不了什么,能说明问题的一般是下面一些情况。比如,他如果决定走直线,就绝对不会绕一点路,若是轻功能对付过去,便用轻功,如果不行,他干脆叫人拆了前面的东西。如果他看哪个湖不顺眼,转眼他就会让人填了它,而下人对此事基本上都是阳奉阴违,毕竟他只用一个转身的时间,就会将它忘个一干二净。这么看来,莫晓风作为一个“有趣的人”被他带回府上也实在算不上是多么希奇的事,偏偏莫晓风又不单单是一个“有趣的人”,更是秦昱多日来耿耿于怀的釜国信王爷风莫里。对待这么一个人,秦昱自然要比平时严肃认真一些。秦昱将麒麟令牌凑到莫晓风眼前时,眸中不带一丝波澜,习惯的慵洋神态也藏得很好,只是说话的语气倒有点像公狐狸,明明是因为不知道才要问别人问题,可听那意思就像他已抓住了你所有的把柄,你招不招吧。“那个,刚才问我什么?”莫晓风抬头,她刚刚一直在想,春去为什么会抱着书在看,这对她来说太难理解了,因为四侍是她见过的最不喜欢读书的人。秦昱勉强地回过头叹了口气,然后干巴巴地重复。“我说,王爷你的令牌掉了。”“这个?”莫晓风指指他手上的令牌:“不是黄金糕吗?”秦昱眉头皱了起来,好想欺负她。“那你要吃吗?”“嗯嗯。”莫晓风接过黄金糕,用力咬了一口……转眼就后悔的秦昱抢都来不及。“嗷——”莫晓风捂着嘴掉眼泪。“春去啊,这糕硬得可以砸人了。”秦昱蓦地笑出了声:“怎有人如此贪吃?”莫晓风讪讪然将黄金糕还给秦昱,回头跪在床上摸索了半晌,终于从枕头底下抽出了裹胸用的帛布。秦昱一张脸变得快,声音也变了调儿。“你做什么?”“我做什么?”莫晓风回头反问。秦昱皱眉道:“你自便,我出去。”莫晓风举起拿东西的手,为难道:“可是……”秦昱人已经到了门口。“平时都是你们帮我缠的啊。”莫晓风对着那个正跨出门坎的背影说。门“嘭”地关了起来,秦昱消失了。莫晓风莫名了半晌,缓缓缩回手。清早便这么耗了去,刚吃完早点,莫晓风便问起其它人干什么去了,怎么没见着人,秦昱说他们出去玩了,要到晚上才回来。莫晓风虽然觉得奇怪,但还是信了,于是乖乖呆在天凤居里等人。秦昱并未借迷幻散来套她的实话,要揭开真相的谜底何必急于一时,在他看来,过程远比结果来得更为有趣。碧湖中央凤琉亭内,半人高的金色香鼎乍看惹眼,徐烟袅升,淡香萦绕,七名白衣侍女托盘伺立。秦昱半倚在靠椅之上,一手撑于脑侧,一手执杆,悠闲垂钓。那些侍女手持七种不同的鱼饵,用它们来钩引不同的鱼类,似乎要比单钓一种有趣一些。秦昱钓完一条,口里念着鱼类的名字,一旁的侍女立刻换上相应的鱼饵。秦昱的爱好,向来都是如此恶趣味,府里的人自是见怪不怪了。“大公子……”一侍女小声提醒显然处于失神状态的秦昱:“咬了咬了。”   钓杆微颤,水面漾起涟漪,鱼儿一个摆尾,欢快地逃了。秦昱怔了会,慢慢阖上眼,道:“收了吧。”侍女上前收好鱼杆,从储鱼的水罐中捞出一条最大的放进另外一只水罐里,然后将其它的统统倒回湖中。“大公子,这鱼怎么烧?”一侍女轻问。秦昱丢了些鱼食入湖,八方鱼儿汇成锦簇,摇尾争食。“就做蜜汁鱼脯。将鱼肉切成粗丁状,放油锅入炸松,待到浮起时,再炸一次。将油滤尽,加入水、糖、盐、酒、甜酱,用小火熬几分钟,见糖汁变浓时放入鱼丁挂上汁,撒上芝麻,就可以了。”   “是。”说话的侍女抱着水罐下去了。“小公子来了。”话音刚落,那方翎儿已踏湖而至,用袖子擦了擦额头道:“少爷,你快去厅堂看看吧,乱套了。”秦昱蹙眉,这孩子就是喜欢拿袖子擦汗,屡教不改!“怎么回事?”“那个张蜜儿杀、闯进来了。”秦昱卷起宽袖,扶着脸看他:“嗯,那又怎样?”“她挟持了宁相无那笨蛋……”“等等,你说谁?”秦昱打断他。“宁相无啊。”“他们怎么会搅在一块的?”秦昱再次蹙眉。翎儿摊摊手道:“下人说他在大门口鬼鬼崇崇了半天,不知想干什么,正好那个张蜜儿来了,顺便就逮了他闯了进来。”“然后呢?”“张蜜儿说,要是不交出那个被我们带回来的美人,她就划花宁相无的脸,让他做不成玉面蜘蛛……”秦昱寻思着,那不就得改名花面蜘蛛了么。“随便她好了。”他无所谓道。“我也是这么说的啊。”翎儿抓抓头:“可宁相无说,如果他的脸花了,以后就拿三仙草给少爷当宵夜吃。”“奸人!”秦显长眉怒挑。“还有,密探来了消息,说釜国皇帝昨天离开了皇宫,去向不明。”“难道和那人有关?”秦昱若有所思地望向天凤居。翎儿自知道那被他们抢回来的人是个女的后,就一直很兴奋,他小声问:“少爷,昨晚你们有没有……”还没说完,立刻被赏一毛栗子。“去看看奸人。”说着拂袖飘去。莫晓风一人在房中并未闲着,双腿盘起,端坐在床上,心中反反复复地念起《天女散花》的九章口诀。《天女散花》的招式十分简单,它的最高界境恰恰是无招,所以最主要的还在于心诀。   一般来说,练习一门武功定是从易入难,自浅到深,天女散花一共有九式,第一式最易,第九式最难。以前正牌王爷风莫里都是突破一式再练下一式,练到第七式便已至极限,无论如何都无法突破。四侍拿天女散花给莫晓风练时,基本上就照着以前风莫里的练法教她。一开始进步甚微,又让四侍逼得有些无奈,于是有天莫晓风突发其想,若是将武功倒过来练会如何?她对武学一无所知,又受乱七八糟的武侠片影响,居然也不怕走火入魔反从第九式心诀练起,好在没有出现什么问题,但也没给她练出什么名堂。练了几天,她又倒回去尝试第八式,以此类推,一直到第一式。这事她一直没有告诉四侍,生怕她们一个排山倒海就将自己轰了。   一来二去,好好的天女散花被她练得一团乱,想出第一式,偏偏使出第三式,想出第二式,却冒出第五式,她想,下回指不定能整出第七式来。只可惜,光打雷不下雨,就像伏羲所说,她根本无法应用自如地驾驭天女散花的气使。莫晓风脑子里飘过的心诀跑马灯似地乱搅一通,好不容易拼凑起来,却是倒过来排列的,只因中了迷幻散,她对此浑然不知,并照着心诀开始练功,巧得是,这套心诀倒过来念居然也说得通。   大半个时辰后,莫晓风突然觉得浑身燥热,体内似有多股真气来回穿梭,不得消停,但她仍未停止练诀,反而迎难而上,固执不已。又过一刻时辰,全身的皮肤竟似煮虾般红透,她闭着眼睛未能发现,钻牛角尖似地跟那心诀斗着。此时,正是张蜜儿上门要人之际。秦昱到了大堂,果然看到宁相无被那恶女一把攥着,身后挤了一堆人在那推推攘攘,仔细一看,方知是自家侍卫与张蜜儿带来的侍卫搅和了起来。主人不发话,谁都不甘示弱,但也不敢用强,毕竟这里是太守府,搞大了就不好看了。秦树仁有公务,早早就出了门,所以没让他赶上这事,但他事后绝对要庆幸自己走得及时。张蜜儿的父亲张青艾与秦树仁同为釜国朝廷三品官员,论交情倒也不浅,但两人都有一个共识,凡牵涉到晚辈之间的闹腾事,一向是能避则避,谁让秦昱与张蜜儿都是打不得也骂不得的主呢。   宁相无一看到秦昱,就知救星来了,手上的扇子也玉树临风起来,他巧笑兮兮地对着张蜜儿道:“你看正主已经来了,就没我啥事了吧?”张蜜儿嫌恶地看了他一眼,恶声道:“少废话,再笑得这么淫荡,我现在就弄花你的脸!”话说着,作势抬起了五指丹寇,利爪凛凛逼向那张俊脸。宁相无赶紧拿扇面一挡,闭嘴收笑。你滴胸,敢说我淫荡!哼,下次带点催情粉给你尝尝,看看到底谁淫荡。    走火入魔   作者有话要说:看不明白凤舞九天的回头看第一章,有讲天下四大至宝。   另,大家不用太期待花容这个角色,因为他就是一跑龙套的。- -|||假如写一部《风颜艳花容》,肯定拿他当主角。“小昱昱,你今天真是美得冒泡啊。”宁相无立刻朝秦昱亮出殷切的眼神、谄媚的表情。   “宁相无,昨晚我说你什么来着?”秦昱眼角斜睨,似笑非笑的脸庞,如同琉璃般透净冷艳。   “知道、知道,不就是废物嘛。”宁相无大大方方地承认。他可以和一切过不去,但绝对不会和脸蛋过不去,因为他还没有娶老婆。“哼哼哼哼。”张蜜儿在一旁笑得阴险。秦昱扬了扬袖,身后的白衣侍女立刻忙开了。两侍女开始清场,将一干侍卫赶出大堂外,负责秦昱座椅的侍女从内堂抬出一张做工极精致的雕凤红木椅,朝南而摆,并铺上松软的狐皮毛毯。秦昱施施然入座,专为他准备茶水的侍女将刚泡好的大红袍端了上来,随后掏出一把玉制小扇,慢慢扇着,给茶水降热,稍刻,以手背试温,觉得可以入口,才将茶杯递到秦昱手上。又有两侍女从内堂走了出来,一人手捧银色雕花盆,里面装着薄荷水,另一人手里拿着一把水洒,浸在薄荷水中,然后扬手洒于空中。张蜜儿心里呸了声,敢情他当自个是皇帝呢。洒薄荷水的侍女已经挪到她面前,还算客气地打招呼:“请让一下。”张蜜儿杏眼一瞪,瞧瞧,这都什么人,果然什么样的主子出什么样的下人,没见她是来砸场子的?她凶道:“滚一边去!”侍女恭谨地颔首。张蜜儿只当她是怕了,昂起螓首,趾高气扬地哼了一声。侍女抿唇不语,忽地扬起手,冲着张蜜儿那张明艳的脸蛋一阵挥洒。张蜜儿让薄荷水淋了个始料未及,忍着要杀人的冲动,硬从牙缝里蹦出来几个字来:“小贱人,活得不耐烦了?”洒水侍女面不改色道:“对不住,大公子最受不了狐臭味,这薄荷水正好可以掩盖那味儿。”   宁相无一听,掩着嘴偷乐。“歹!”张蜜儿凶神恶煞地推开宁相无,正想一掌挥向那不知好歹的侍女,宁相无却像软骨头一样弯了过来,正好挡在人家面前,皓齿明睐,一字一字道:“美女动口不动手噢。”“你找死!”五根手指嘎嘎作响,硬生生地转了方向,狠狠地揪住软骨头的领子。宁相无再也笑不出来了,因为张蜜儿一张脸已经阴转暴风雨,眼见自己的脸就要被那利爪蹂躏,顿时吓得没有形象地乱叫:“手下留情,我还没有讨老婆呢!”“关我屁……”张蜜儿只觉得手上一轻,转头一看。衣服还在手上,而人已躲到了一边,光着上身抱着柱子颤栗。放眼望去,肤色瑰丽,活色生香。张蜜儿鼻血喷了一地。宁相无想死的心都有了,居然为了脸丢了面子,唉唉,要不是情况紧急,他又怎会使出这招金蝉脱壳。现在倒好,被女色狼看光光了,叫他怎么对得起将来的老婆。秦昱阖上眼,拍了拍额头,忽然站起身,一甩袖,往大门走去。“少爷?”翎儿察觉有异,跟在他身后叫了声。秦昱轻吐四字:“调虎离山。”张蜜儿摇着狐狸尾巴,在他俩身后笑得猖狂得意:“可惜,为时已晚。”   一杯茶的功夫可以做很多事,比如上完茅房然后杀人再救人。有人想尖叫,唐夏只能放倒那个倒霉的侍女。足有半个巴掌大的蓝色迷蝶从天凤居的窗外飞了进来,在莫晓风身边绕来绕去。接着,一身劲装的唐夏一个漂亮的跃身,从窗口潜进了房间,在地上滚了两下,挨着地面观察了须臾,确定没有看到人脚才站直了身子。“王爷?”唐夏头皮一麻,飞身扑向躺在床上口吐白沫、不停抽搐的莫晓风。   翻看瞳孔,探鼻息,掐脉博。唐夏倒吸一口气,打死他也不会想到,莫晓风竟会因为练功而走火入魔。他连点了十二道穴位,才将势头暂时缓住。将她身上的脏衣服扒了下来,用干净的地方替她擦嘴,然后穿回原来的衣服。一转头,发现王爷的令牌竟然就搁在桌上,来不及多想,收好东西,抱起莫晓风跳窗而去。距离宣室山谷入口处约五十丈开外,有一间小酒家,写着“有酒人家”四字的幌布迎风招展,在这天大地大山大之间,犹显突兀。今日似与平时不太一样,十几张生面孔静坐在屋外凉篷底下喝酒休憩,这些人面容严峻,除了找掌柜要酒,便连半句话也没有。其中一人,身穿玄色长衫,头戴一顶灰白斗笠,四面挂黑纱,挡住面容,一直不曾开过口,但他的一举一动都似透着不寻常的气息。会经过这里的,必是要去那宣室山谷寻找“冠世神医”花容,即使这么多年从未有人在宣室山谷中找到过他。花容曾经收了两个徒弟,一是九怪老翁,二是九翁老怪,两人性格迥异,偏好不同,前者习得花容的医术,后者习得花容的换脸术。如果说来找花容的人是为了治病或换脸,便是不太可能的事,虽然两个徒弟的功力远不及师父,但应付世人还是绰绰有余,而要找到他们又远比找到花容要容易得多。所以说,人们定是另有所图。因为,花容还与两样天下至宝有关。一是九穗禾,二是凤舞九天。人们还记得当年返古留下的两句话:风颜艳花容,冠绝笑天下。近两年,有人猜测,风颜的意思应是不老容颜,正和九穗禾有关。而九穗禾又落到了花容手上,这难道只是一个巧合?至于冠绝笑天下,用在花容身上也绝不为过。此猜测一经流传,便一发不可收拾,明的暗的都在寻找花容这个人。   可惜,就连花容的两个老徒弟也有三年没有见过他。唯一的线索只有宣室山谷,因为这里曾是花容呆过的地方。道上又有马蹄声传来,玄衣人微微仰首,似在注意。一辆马车越驶越近,赶马的竟是一名姿色姣好的女子,看架式却颇有几分男儿风范。   唐夏将马车停下,朝凉篷下的那些人看看,微一转眸,便跳下了车。他掀开车帘,小心翼翼地将莫晓风抱了出来,找了个空桌坐下。谁能想到,前几天还活蹦乱跳的人,这会却像没有生命的木偶一般,任自己抱在怀里。   上路前给她吃了可暂时抑制体内真气乱行的闭神丹,又点了她十二大穴,以此可支撑大约七日,只是这七日内若找不到那个人,她可能会因走火入魔而丢掉性命。唐夏心中的焦急,自是不言而喻。店小二从屋里钻出来,拿着块抹布快速擦了下桌子,看看唐夏,又看看“她”怀中的“他”,竟怔住了。他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但像这样的美男子却是生平未见,更何况他还被一个美女抱在怀里。唐夏拿手在小二眼前扫了扫,那小二方清醒过来,脸上一红,赶忙招呼道:“姑娘是要喝酒么?”“来壶热茶就行了。”店小二哎了声,退下。不一会,热腾腾的茶水便端了上来。唐夏从怀里抽出一块丝帕,替莫晓风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又细心地替她捋顺额前的发丝。   此情此景放在谁眼里都会觉得怪异,可一旁喝酒的人,却连个眼皮子也没抬一下,仿佛唐夏与莫晓风根本就未踏入过这里一样。唐夏并未理会这些,视线自始至终都落在了莫晓风身上,一双眉微蹙,书香中文网未舒展开来。   他低头喃语。“等你醒了,我就帮你找那些人,好不好?”“你不会怪我没将这事告诉春去她们吧?”莫晓风自然无法回答他,倒是那个神秘的玄衣人斜眼看了看唐夏。“相信我,你有我就够了。”唐夏这句话竟是说给自己听的。他将丝帕围在莫晓风的颈项,一只手捏着她的下颌,令她的嘴微微张开,然后端起一杯温茶凑到她的嘴边,小心翼翼地喂着。    恶搞番外   风莫里慢吞吞作了一揖,音调不变道:“敢问兄台贵姓。”那人看了他们一眼,淡淡道:“我是谁。”“嗳,在下就是不知才会问的呀。”那人眉头一皱,粗声道:“我是谁就是我的名字。”“哦哦,原来是我兄,在下有礼了,敢问我兄有没有见过唐门三少路过此地?”   我是谁白了风莫里一眼:“谁告诉你我姓我了?”风莫里咦了一声道:“兄台不是叫我是谁吗?”我是谁额头隐隐爆出青筋,再也不想搭理此人。风莫里锲而不舍追问:“我是谁兄。”“没看到。”我是谁开始有些烦躁了。“哦,那敢问……”“你有完没完?我走了,让路。”天下第一盗我是谁吃饱了没事干居然在这里陪个烦人蘑菇。*****以上是后文的一小片段*****下面是本章番外。天共九层,名九界。天之神界,佛界,仙界,圣界,幻界,灵界,冥界,兽界,花界。   神界无主,天上相安。忽有一日,有个凡人意外地闯入了花界,多年后,她被花界奉为了新的主人。   这件事轰动了整个九界,就像一粒小石子投入平静的湖中,却引起了巨大的涟漪。   九界的千年之乱因此拉开序幕,一场前所未有的天之战爆发……除花界外的各界首领欲占领最高层的神界,从而一统九界。然而,这场天之战要比想象得还要惨烈、持久。灵、冥、兽三界竟然先后催动了各自的界元神——界元神是各界的元魂、神力集中点,它又被称之为界之终端武器,可想其威力如何。然而,界元神极有可能引发魔乱,且若被摧毁,整界都将毁于一旦,从九界之中消失。佛、仙、圣、幻四界的首领——南,寒,容,凤见此情形,便连成战盟,共同抵御下面的三界。   天战的结果便是失云了灵、冥、兽三界,而佛、仙、圣、幻四界的首领共同占领了神界,各踞一方。然而,战争虽已停息,占领神界的四个首领却各自不服。俗话说,一山不能容二虎,更何况是四个法力无边的大神。于是四神明斗暗杠,不得消停。某日,四神不约而同游至花界,他们想起那个闯入花界的凡人,如今花界的主人。她的名字叫风颜,九界中笑容最美丽的人。于是,他们打了一个赌,赌注是神界主人的位置,赌法是——谁能让花界的主人流泪。   南给风颜讲了一个凄美的故事。一只喜欢趴在窗台上晒太阳的黑猫,发现主人带回一条漂亮的鱼,将它放在桌上透明的水缸里。黑猫看着它,舔了舔自己的爪子,发出低沉的叫声。鱼在水里看着窗台上黑猫,有些害怕地游来游去,甚至想逃出水缸,远离那可怕的东西。黑猫经常用冷漠的眼睛打量着鱼,鱼有些绝望地猜想,如果它饿了,一定会吃了自己。   有一天,黑猫突然从窗台上站了起来,并且跳到了桌上,绕着鱼缸优雅地迈步。鱼在水中大口喘息,看着黑猫的爪子与尖牙浑身打颤。黑猫对着鱼冷笑,它觉得这条漂亮的鱼不过是个胆小鬼,于是无声无息地走了。   鱼松了口气,因为可怕的猫终于离开了它的视线。日子一天天过去了,鱼如愿以偿没有再见到那只黑猫,可是它发现一件更糟糕的事,那就是无尽的孤独。鱼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便是朝窗台看去,直到阳光从那里消失,它也没有再看到黑猫的身影。鱼暗自叹息,它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居然会渴望看到那可怕的东西。就在鱼黯然地沉到水底时,它突然看到了那只黑猫,就像很久前那样,跳上窗台,懒洋洋地趴在阳光下,冷冷地看着自己。鱼激动地跃上水面,拼命地摆尾,连它自己也说不清到底是害怕还是高兴。   黑猫轻轻地叫了一声,鱼立刻安静了下来,它知道,黑猫是在对它说话,虽然它并不能听懂猫的语言。鱼在这个时候竟然希望自己是一只猫而非一条鱼,因为它们终究不是一国的。   黑猫再次来到鱼缸旁,看着水中的鱼不知想些什么。鱼摇了摇尾巴,小心翼翼地游向黑猫的方向,贴着透明的鱼缸,用鱼的语言向黑猫打着招呼,而鱼的声音,只有它自己听得到而已。   黑猫忽然抬起一只前爪,将它伸进了鱼缸中。鱼吓了一跳,以为它是来抓自己,连忙退得远远的,伤心而失望地看着黑猫,一动不动。黑猫缩回了爪子,没人看到它嘴角渐渐隐去的哀伤。那天后,黑猫又失踪了。这一次,鱼即使觉得孤独,也不再有那种不切实际的古怪想法了。   有几天,主人出门去了,于是屋子里更加安静起来。一天夜里,鱼被一阵阵奇怪的声响惊醒,并且可以清楚地感觉到鱼缸在震动,偏移。鱼发现自己正面临着危险,鱼缸已经接近了桌子的边缘,如果再这样下去,它一定会和鱼缸一起掉在地上,到时候,就算黑猫不吃了自己,自己也会变成一条鱼干。鱼苦笑着,放弃了无谓的挣扎。早知道会有今天,还不如死在黑猫的嘴里。   至少,还有人陪着自己。鱼一边绝望,一边听着更大的嘈杂声。它依旧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只能像个傻瓜一样,呆呆地看着鱼缸和自己移来移去。直到又一次移向桌面中间,桌子停止了晃动,它确定,自己捡回了一条小命。日复一日,太阳升起又落下。即使生命可以停息,寂寞也不会终止。鱼在沉睡时总会梦见那只黑猫,梦见它冷漠的眼睛,梦见它尖锐的爪子,梦见它低沉沙哑的叫声。鱼看见阳光又一次照在窗台上时,它想,那只黑猫大概再也不会回来了吧。   不知为何,鱼总想哭,特别是看着阳光的时候,心里始终觉得少了些什么东西,让它觉得空荡荡的冷,又觉得像是多了些什么东西,压得它喘不过气来。傍晚,细碎的金色暮光移向桌子的一脚。那条桌腿,被猖獗的老鼠咬断了一截,地面上还残留着许多木屑。一团黑色的东西沉寂地躺在断脚之下,如同化石一般。依旧的,没人看得到黑猫半阖的眼中,一丝冰冷的柔情,嘴角淡淡的哀伤,在那抹光辉下,已呈僵硬。南讲完了这个故事,满脸期待地看着风颜。谁知她突然神秘地一笑,然后从身后掏出一只大鱼缸。南睁大眼睛一看,差点没从天上栽下去。只见缸中,两条猫头鱼身的东西欢快地游来游去。她笑道:“我把它们变成了美猫鱼,既能上岸又能下水,这个灵感来自于美人鱼。”   南吐血而归。(未完)    主配角人设图、番外合集   ———————————————更新莫晓风图———————————————更新四侍的图春去秋来夏日冬月番外合集莫晓风(一)我叫莫晓风,出生在一个不算富裕却依旧温馨和睦的家庭中。小时候,我最喜欢吃的两样东西是巧克力与红烧肉,可以说是来者不拒,所以我的体重一向呈直线上升,到初三时,已经达到了130斤,同学们在背后叫我晓胖,我却没有一点感觉。那时候,我偷偷喜欢上隔壁班上的一个男生,他是唯一一个在听到别人叫我晓胖时会出言制止并责骂的人,尽管他骂的都是粗话,有时候甚至会动手打人。后来我才知道,他会帮我是因为他有个妹妹,像我一样胖,也经常被人欺负。那时候我既开心又有些失望,开心的是觉得自己运气好,因胖而得福,失望的是他并非因为喜欢我才帮我。但他对我真的很好,好到让我觉得他是喜欢我的,我甚至想鼓起勇气向他表白,虽然那时我才十五岁。直到有一天,他们班上的几个女生在路上拦下我,将我带到小巷里对我说,晓胖,罗阮喜欢的是XXX,你别老缠着他了。我问为什么?女生说,因为XXX是校花,校草就应该配校花,而不是牵头猪。   我不是一个人能被人轻易打击到的人,不关乎脸皮厚不厚的问题,而是单纯的想要快乐,所以很珍惜很一个美好的瞬间,而将不好的自动剔除。所以我并没难过,反而开始注意起自己来。我应该是个很奇怪的人,从小到大能记住很多人的脸,但却记不住自己的,每次照镜子,大概是因为习惯,所以从来不去研究自己是眉毛眼睛鼻子有没有长歪,若是多看两眼,会突然觉得镜子里面的我其实很陌生。我瘦下来,是在高三那年。父母在一次意外交通事故中双双离世,那时的我,每天只吃得下一顿饭,每天只能睡三四个小时便会从噩梦中醒过来,等我从那段伤心的日子里走出来时,我才发现,以前的晓胖已经一去不返,而新的面孔,令我觉得更加陌生。大学四年,发生了许许多多古怪的事,从来没有男生喜欢的我,一下子被人围了起来,让我很想找个缝隙爬出来,我想不通,他们为什么会喜欢一个自己并不熟悉的人。许多人都会给我一个看似浪漫其实很遥远的答案,而我却恰恰因为这些遥远而答应了一次又一次的恋爱请求。因为,每个人都有一个梦,希望自己喜欢的人会喜欢自己,直到有一天不喜欢了,那么就无憾了。也许潜意识里,我一直想打破那句话,校草不一定要配校花,而校花也不一定是校草的,人与人在一起也许是缘份,但相处的日子才是真正的红线,如果有人愿意和我牵一根红线一直走到最后,我想我一定会爱上那个人,无关美丑。莫晓风(二)另一个世界对我来说是荒唐而不真实的,就算一年过去了,我的感觉依旧如此。睡梦中,我经常会梦到原来那个世界里所发生的事,以及我思念的亲人,甚至是印象极浅的同学与儿时的伙伴。我突然发现,原来的我就已经是一片空白,亲情离开,爱情遥远,友情孤单。醒来,仍旧如同置身梦中,有时候会分不清,我到底是谁,而我又在哪个真实的世界里。初见到四侍时,她们的风风火火的确让我目瞪口呆、不知所措,我甚至在想,以后的日子一定会相当难过,因为我与她们是那样的格格不入,是真正意义上的两个世界的人。相处久了,我便知道,这世上有一种人会让你又爱又怕又喜又愁,她们就是春去、夏日、秋来、冬月。   武功。练天女散花第一式时,因为对打架这种事有心理障碍,所以怎么也练不起来,招式摆了半天却没有一点动静,四侍便合力使出排山倒海,想逼我使出天女散花,结果我就跟孙悟空遇到铁扇公主似的被轰上了天,然后在床上躺了足足十天。真正学会天女散花第一式是在她们知道我害怕吃鳝鱼后。那天,她们在园子里摆了一桌全鳝宴,一人手里拿了双筷子,半刻喂我一次,其曰:吃到我使出天女散花为止,于是那天我以最快的速度学会了第一式,从此她们在府里养了一池的鳝鱼备用。这恐怕就是使用天女散花时,招式会乱窜的原因。架式。四侍说,做王爷要有王爷的架式,所以我得学会如何命令人。我兴冲冲地命令四侍给我捶背,结果她们没将我捶扁,也让我在床上趴了二天二夜。所以说,定规矩和守规矩的绝对不能是同一人。到了吃饭的时候,她们竟然乖乖地站在一旁服侍,我心中一喜,心想总算能吃顿饱饭了,可不管我将筷子伸向哪个菜盘,她们都会用黑白眼死死地瞪我,我不想噎死,只好端着碗躲角落啃去。最后,她们打着饱嗝剔牙,我是端着白米饭望盘欲穿。腔调。以前王爷很拽,拽到看人都是用藐视的,走路眼睛是长头顶的,四侍把他的这种腔调学得最像,有过之而无不及。她们让我学,结果有一阵子我看人眼花,走个路差点摔掉牙。于是她们不得不承认,有些东西是要讲天赋的。王爷的腔调除了体现在眼睛上,还有一张嘴上,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恐怕就是,喏,这银票是打赏你的。败家就是那么一回事,用四侍的话来说,信王府里的银票都是用来招虫的,金子都是用来垫桌角的。信鸽。王爷以前养了许多信鸽,然后一一送给情人。四侍说,他习惯了用下半身思考,偶尔也想换换地方,提高一下情趣。不过我觉得,几百只信鸽一起飞进王府还是太壮观了点。不过,四侍拔光了它们的毛,它们就不认得路了。嗯,有点不明白。乞丐。信王爷门口常年有乞丐蹲点,所以每当王爷出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派发银票,但我觉得这么做只会让更多的人沦为乞丐,当我碰到这种事时,我往往会给他们出个题目,如果答得出我就给,答不出只能说我很遗憾,结果全城的乞丐都跑去书塾了。拜它所赐,四侍有一阵子对我崇拜的不得了。   情敌。以前的王爷有三之最,最有钱,最自恋,还有一个就是情敌最多,也不知是什么爱好,他招惹的美人不是有夫之妇就是订过亲有过青梅竹马的,所以情敌多也就不那么稀奇了。俗话说,量多易出质,人一多难免会出一两个了不得的人物,所以王爷又成了最没安全感名人,几乎每几天就会出一次刺杀事件,想我没有真王爷的好功夫,恐怕不是被杀死就是被吓死,四侍提议在地上放老鼠夹,结果中招的基本上都是我,因此作罢。好在那些刺客通常过不了四侍那一关,所以我根本不用出手,直到遇上那个击碎我玉冠的黑衣人,我才第一次在外人面前使用了天女散花,尽管劣质了点,好歹也算赶跑了人。其实还有一个人是让我既想接近又极端害怕的,那就是皇帝哥哥风是寒。   有人说,每一个妹妹都是哥哥心中的公主。哥哥大概就像双面胶,一面粘是亲情,一面粘着友情,所以,很多女孩心中都有一个关于哥哥的梦,而我也不例外。当我知道自己所要扮演的这个人有一个哥哥是皇帝时,心情其实是十分复杂的。这份特殊的亲情就像一团火,想靠近取暖,却又怕被灼伤,如果这不是帝王人家,该有多好,我常常这样想。皇帝哥哥,我只在梦里这样叫过,那时候的梦多半是开心的,因为那是心底的渴望。可现实毕竟更真实,皇帝便是皇帝,高高在上,无人可忤逆,就算嚣张的王爷也不例外。   当我意识到,自己不再是莫晓风,而是信王爷风莫里时,我便知道,人生已经走向另一条轨道,权力,财富乃至生命都不一定可以由自己掌握。再次遇见伏羲,我比想象中要平静得多,只是谁也没看出我的心虚,特别是他看着我眼睛的时候。所以,当他问我到底是什么人时,我以为他已经认出我就是当初那个躲在树后窥视,然后仓皇逃跑的人。我面对他时的紧张并非害怕,而是我不懂,不懂一个传说中嗜血神魔般的男人为何会有柔情的一面,不懂他的沉寂是因为洞悉了一切还是因为对每一个人的戒备与疏远。伏羲的笑,是我觉得最意外的表情,那样的他像个单纯的少年,笑中没有任何的杂质,清朗得如同一洗的天空。我还发现了他一个小小的习惯,每当他沉思时,会不经意地抚摸手腕上的檀珠链,很轻的磨擦,就像在呵护心爱的人一样。我不由地就想到了他那死去的爱人,莫名的希望,她还活在这个世上,有一天可以知道他对她的思念。伏羲让我叫他子鱼,我在心中默念了两遍,连我自己也不相信,念一个人的名字时会有一种安稳的感觉,仿佛那个人一下子离得你很近,近在心头。没有想到,春去当年喜欢的那个少年将军就是伏羲,我很吃惊,甚至有一点点难受。蹲在茅厕里,我觉得自己像一个窥听者。别人看不到我的表情,不知道我的想法,我躲在暗处,像个见不得光的人。风是寒凤要加南伏羲(相关)伏羲的武器叫黯魂刀,长三尺,宽五寸。嘟血如魔,敌不尽,刀影不休。   伏羲的铠甲叫黑金战甲,长年被鲜血浸染,那血印已渗入黑金面,怎么洗都洗不去。   伏羲身上有一种味道,是真正的血气,所以他在战场上会越战越英勇,于是血气更盛。   伏羲是什么人?除了大乔,眼里就不曾装过第二个女人,换而言之,他是一个能把女人当兄弟,不把兄弟当女人的人。就算是小乔,跟着他战走沙场多年,也只换来了他一句:好样的。   莫晓风在秦游湖边遇到的就是小乔,釜国唯一的女副将。伏羲若是皇帝的右手,小乔便是伏羲的左手,但伏羲却是小乔的命,为了他,她可以单枪匹马冲进敌人营帐,大斩敌将,只为搏君一悦。在别人眼里,伏羲是战场上的神话与恶魔,但在她眼里,伏羲是天,所以要俯视苍生,而她愿作小小蝼蚁,仰望足够。她想如果不能和伏羲在一起,倒不如终身不嫁,永远都做他的手下。她甚至想,如果伏羲想做皇帝,她一定会为他在前方开路。……小乔认识伏羲时只有十五岁,少女情窦初开,一颗心都挂在了那个英姿勃发的年轻人身上,那时伏羲还爱笑,他一笑,连阳光都要失色三分。小乔那时很傻冒,大大咧咧地说要和他做兄弟,伏羲眼角一弯,不太放在心上地说:“小丫头怎么能做我的兄弟。”别看小乔是个女娃,可力大如牛,一拳打在树杆上,那树抖了又抖,她得意地问:“怎样,还说我是小丫头?”伏羲从此真的没再当她是小丫头过,当然,也没当她是女人过。   大乔原来是不喜欢伏羲的,她好文厌武,相中的是墨尚书家的文书公子,但墨文书似乎天生是个冷情人,对大乔只有朋友之谊,而她也只能对月空相思。大乔做了一个纸鸢,从样式到颜色都是墨文书在旁指点,她做坏了不知多少只,终于出了一只象样的,所以这天,大乔拉着小乔去秦游湖边放风,她以为墨文书会来,来的却是伏羲。   纸鸢的线突然线了,坠在了树枝上,小乔挽了袖子蹭蹭几下便爬到了树顶,正巧看到伏羲朝这边走过来。她是个鲁莽丫头,但偶尔也会耍耍小聪明,于是在树上磨磨蹭蹭半天,想等伏羲走近了,然后假装不小心栽下树去。人算不如天算,她往树下栽时,底下的大乔不自量力想要去接人,结果人没接着,自己被抱走了。原来是伏羲眼明手快,抢在小乔坠地那一刻,将大乔给挪开。小乔坐在地上呲牙咧嘴,一只手揉屁股,一只手指着伏羲问:“你干嘛抱她不抱我?”伏羲笑得特无辜:“你骨头硬,摔下来可没什么事,大乔她被你压到,还不送半条小命?”   从那时起,小乔就知道,伏羲的心永远都不会留在她的身上。但她仍旧意外,伏羲会将大乔爱得那么深,以致于五年了,他都不曾有过别的女人。小乔难过,不仅仅因为伏羲不喜欢自己,而是因为大乔心思摇摆,从未放弃过墨文书,她看在眼里,却只能入在心里。伏羲来找大乔的次数越来越多,大乔的心思也越来越重,她不允许自己移情别恋,却又无法忽视伏羲的存在,直到墨文书失踪,尚书府闹得沸沸腾腾,大乔从墨文书的侍婢那里得到了墨文书失踪前写下的两句话——但识仙家少年侯,莫道人间黎子受①。这两句话是说,只要见过那似仙般美丽的少年王侯,就不会再提当年的黎子受。   而这个少年侯,就是王爷风莫里。那时的风莫里只是少年气盛,年不过十四的他哪懂得爱与不爱,更何况还是个男人来向他告白,他只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所以口不择言。墨文书也是心高之人,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来向少年说明心意,虽不指望小王爷有所回应,却也没料到他会说出如此令人伤心之话,那“去死”之前的一句“恶心”,才是让他最绝望的一句话。墨文书究竟是死是活,除了王爷,没有人知道。秋来只看到他跳进了井里,死不见尸,便也说不清了。大乔自然是不知道这些,她只知道墨文书之所以对她无情,是因为他是个断袖,而她却不知好歹,左右摇摆,一边辜负了伏羲,一边割舍不下爱恋,此情难堪,终不能释怀,积郁在心,引来一场大病。墨文书失踪的第二个月,大乔终于心交力瘁,病逝在榻前。当时边关正有战事,伏羲率军出征,一去就是半年,等他回到皇城时,才知道了大乔已离逝的消息。那年,大乔小乔十八,伏羲二十一岁。伏羲逼问小乔方知墨文书。尚书府查不到的人,他伏羲未必查不到,很快就有消息,说墨文书曾经去了信王府,然后就没再见过他。伏羲便明白了,那墨尚书并不是真的查不到,而是查到了也要当不知道,否则不但他的位置保不住,连老命也要陪儿子一起搭进去。因为对方是小王爷,先帝最喜欢的皇子,差点就没宠上天,这将来的天下是太子的还是小王爷的还说不定,尚书也是在皇帝眼皮底下混饭吃的人,怎敢向皇帝的儿子要人,于是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咽。之后,知道这件事的人都一一失踪。这个世界上最希望王爷死的人,似乎一直都太平静。注①:黎子受,百年前名噪一时的美男子,天下人称他——白衣素冠,风华绝代。黎子受是个断袖,爱上君王,不为世容,因此一生多桀,死于病患。春去的老家在咸州边境,那里与釜国的敌国吴东仅隔一江,咸州饱受两国战事蹂躏,百姓穷困潦倒,很多人都逃到其它地方乞讨为生。春去那时还小,只有十一岁,平日里连吃都吃不饱,还要照顾卧病在床的爷爷。她没有劳动能力,便只能去偷。那时候,除了那些打仗的将士身上有点钱,平常百姓都穷得很。于是,她只能将手伸向那些驻扎在咸州的官兵。每次都是很老套的技两,在路上不小心晕倒,等路过的官兵看到来扶她的时候,她乘机下手,虽然冒险,却是屡试不爽。   那天,她以为自己又得逞了,刚想逃跑却被一只手给揪住了后领,她回过头去,看到一个身穿黑色铠甲的少年,那少年长得很好看,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士兵。他说:“偷东西是不好的。”如果对方是一个凶神恶煞的人,她也许会害怕,但对方不是,所以,她觉得自己是羞耻的。   少年的话不重,却字字清晰,连他的眼睛都似乎闪着明朗的光芒,说完话,他的嘴角微微向上翘起,骄傲展露无遗。他从怀里掏出一包东西,塞进她手上,说:“你偷的那些钱,是士兵们用自己的命换来的,如果下次要偷,可以来找我。”少年说着转身离开。黑色的战甲在落日黄昏中展现最桀傲的一面,直至那个身影没入金色光芒,她才低下头,万分激动的打开那包东西。两块松花糕……春去下巴掉到地上。难道她看起来真像一个饿死鬼?以后,她再没去偷过东西,因为每次上街都有人塞给她松花糕,有时候还会夹着一些铜钱。那些人说,是他们将军将自己的份留给她的,但她从此就没在咸州见过那个人。后来,她爷爷病逝,她便随着乡亲去了别的地方。那个少年,就是伏羲。那年,他也才17岁。如今,春去认出了他,他却不记得她就是当年那个偷了人家士兵命的小丫头,而她也不想道破,人生就是那么一回事,永远只会向前,不会后退。   剧透:秦昱表面身份为西子郡太守秦树仁的义子。翎儿秦昱带来的人,所以他叫秦昱为少爷。又因为其地位的特殊性,所以被称作为小公子。   风是寒什么时候发现了王爷的身份?澡堂洗澡时。- —|部分人物大纲——————莫晓风[风莫里](19)身高172mm,随和,坚韧,暗夜明珠,藏而不露。武功:天女散花共九式,爆炸力,到处开花。风是寒(22)性格:狡猾、腹黑、变态、善变、邪恶、恶魔、宁可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穿着:玄色长衫。武功:龙啸天下秦昱(23)风国女皇,双重人格所会奇门秘术——蛊惑术——控制人的心智十步遁甲阵法——战术凌波微步——轻功唐夏(20)口无遮拦,亦正亦邪。暗器,用毒。暗器:金钱镖——用铜钱掷人,指哪打哪,非常实用。用毒:迷蝶香——唐夏特制的香料,迷蝶可追踪此香。紫苓散——可令人昏睡四个以上时辰,且不记得当时所发生之事。催人老——症状:衰老速度是正常人的一百倍。即一年老一百岁,一月老十年。血精虫——入人体,断情绝爱,有爱必痛,痛必噬心。解法:仇人(情敌?)的眼泪。   伏羲(26)虽冷酷,却重情义。战神的化身。武器:黯魂刀,黑金战甲宁相无(21)医痴,武功一般,运气要么超级好要么超差。武器:扇子,靴子武功:金蝉脱壳……脱光唐秀(17)银斑金蛇(金斑银蛇)剧毒小蛇,通常置于袖中满天花雨穿骨毒针,每一发一百二十六针。海棠醉:以酒培植,其花根茎花叶均是奇毒无比,但不加制炼,不会伤人。其所制之蜡烛,点燃之后发出的毒气,既无臭味,又无烟雾 ,端的是防不胜防。天一神水——无色无味,中者立毙 玄衣人   一杯茶下肚,莫晓风本来有些干燥的口唇滋润了起来,透着淡淡迷离的晕色,不知不觉地,竟是令人想要尽情蹂躏一番。唐夏呆呆地看着、看着,终于在数到第三声后,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这种时候瞎想些什么?唐夏按住额头自责不已。未久,古道上又传来声响,一男两女跨坐三匹白马一前两后慢悠悠蹓着蹄子,为首的男子一副素容并不起眼,他单手牵缰,在十丈开外停了下来。凉篷下,有个穿灰褂子的黑脸男人突然吼了声:“什么人?”原本安安静静的一帮人刷刷刷地抽出隐藏在黑风衣下的刀剑。哧地数声,顶上的遮阳篷布霎时被利器划开。一群人身穿赤色长服,俨如一簇簇火红烈焰,手持长剑,面覆银纱,从天而降。“火莲教!”火莲教是江湖上创立不过一年的组织,其声势却远远超越了江湖六大门派,而火莲教教主据说是已亡国的前段国公主,因此,绝大部分的教徒是前段国的子民,他们信奉莲之圣火,认为唯独执有圣火的人才配主宰这个天下。这一年来,火莲教处处与朝廷作对,暗杀官员,劫军粮,盗军饷已成家常便饭。转眼间,兵器交接,声响震耳。一干人等皆是高手,除了越拼越狠,倒未见死伤。   玄衣人仍旧坐在原位,连屁股也未挪一下,火莲教的人想近其身,却被另一帮人拖住,如此看来,这玄衣人的身份确不寻常。唐夏抱着莫晓风躲来躲去,以免殃及无辜,这种时候,他并不方便插手闲事。   掌柜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冲着人群大喊:“我说,别打烂了我的东西。”   想来也是见惯大场面的人,竟然不是先担心自个老命能不能保,而是管人家会不会弄坏他的家当。可这才说完,那边一张桌子便被四把大刀砍成了四份。掌柜痛心疾首地哼哼,不想应景得如此迅速。唐夏在听到那掌柜的声音后,若有所思地低下头去,眼角的余光瞄到了那掌柜右手小指上的绿色指环,看到他不动声色地弯起根手指,轻轻一弹指甲,细微粉末便融进了空气之中。   即便是极淡的花香,唐夏依旧可断定刚才他在空中撒了可以吸引各种毒虫蛇蚁的虫粉。唐夏自然已经猜到那张假脸下的人是谁,声音再怎么变,腔调还在,人再怎么乔装,那守财奴的本性倒是改不了,更何况那枚绿玉戒还是当初自己送他的生日礼物,原本是戴在中指上的,人大了手指也粗了,自然只能戴在小指之上。唐秀啊,想不到会在这里碰到你。只是,你究竟想做什么?“这、这是怎么一回事??”有人大叫。打斗声渐渐弱了下来,那群七尺大汉纷纷露出恐惧之意,看着从四面八方涌来的蛇蝎蛛蚁,一个个失了男儿本色。“主、主上。”一半人皆惊慌地望向玄衣人。那人只是如常坐着,阴郁的气息倒是越发浓烈。“莫要丢了本座的脸。”“是。”眼睁睁看着虫蛇离他们越来越近,却只能服从地按捺。而火莲教的人似乎亦不能丢下未完成的任务,只有僵持在那里,一步步挪动着步子,尽量远离那些汹涌而来的黑潮。唐夏抱着莫晓风爬上桌子,旁人一见,眼睛发亮,纷纷朝最近的桌椅上蹦,那些木头做的东西哪经得起这么些人折腾,晃悠几下,便统统散了架。唐夏看到唐秀开始猛揪心口的衣襟,真怕他一个心痛,灭了这里的人。玄衣人最先被虫蛇包围,他的部下见此情形,也顾不得害怕,纷纷上来驱赶,有的拿剑乱挑,有的脱下外套抽打地面,有的拿脚底胡碾乱踩。人虫大战,场面总是有些不忍目睹。有几个火莲教的人大概是有洁癖,看到这阵势,银纱后的脸已然发绿,憋了一会,便相互扶着在一旁狂呕。唐夏看了看地面,到处都是白汁绿液,虫尸蛇首,的确恶心了点。“退下!”玄衣人突然喝道。看来,若不是忍无可忍,断不会亲自出手。那些人训练有素地退至玄衣人后方,都已是满头大汗。但见他单掌一拍桌面,桌未有恙,然一股极强的真气有如排山倒海般从掌下迅速向四面八方散开,地上的虫蛇被气流震向空中,再落下时,已化作尸堆。只是,虫蛇仍源源不断从各处涌过来,死了一批自有另一批。正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玄衣人气势一转,忽从袖中掏出一支玉笛,放在唇边吹奏。随着他的手指在笛孔上的轻移,笛声越来越怪异。周围的人立即捂住双耳,仍抵御不了魔音的侵入,一个个面露痛苦之色,抓头撞墙。唐夏暗骂了一声,忙用内力护住莫晓风,自己只能咬牙承受。没想到,这个人居然会不顾自己人的死活。如此强的内力,别说是地上的虫蛇,就是武功高强的人也会因此心脉尽爆而毙命。好在这个世上有一种人,总会选在最危急的时候出现。“苍天有好生之德,阁下又是何必。”男子温厚的声音大慈大悲地传来,好似一股清风吹散了空气中的污浊。笛声嘎然而止,玄衣人像是做了一件稀松平常的事般,施施然收回玉笛,但他身后的那些人却个个面色惨白,嘴角挂着血丝。三匹白马笃笃而至,虫蛇纷纷避之,让出道来。马背上的少女用手指吹着低沉的哨子,不一会,虫蛇便尽数散了去,不伤一人一卒。不用药物便可驱虫蛇,似乎是苗疆人的特长,但看他们的打扮又不像是。除此之外,便只有花容可以做到。“天上先生怎么来了?”掌柜挽袖上前,面露惊喜。唐夏听闻,不由一怔。天上这个姓本就少有,因此,他十分清楚地记得加南和尚说起过一个人。   “论奇人,能在我之下的也只有那天上宇文了。这人天生就有占卦未知之事的异能,但只怕是一辈子也不会占上一卦。”“既然如此,你又怎么知道?”“鸡不生蛋你就分不出它是母的还是公的了?”“难道天上宇文长得很异相?”加南在嘴巴前竖了根食指,故弄玄虚:“佛曰:说了你也不懂!”切!那是他说的。难道就是这个人?唐夏暗忖着等待答案。那男子将右手搭在牵着马缰的左手背上,温文尔雅地笑道:“我受阿容所托,来此邀请几位客人。”此言一出,引得众人一阵交耳。玄衣人自位置上站起,走出几步,沉声问道:“你又是何人?”那人温言道:“在下天上宇文,算是阿容的至交。”果真是他。细细看来,这天上宇文的确算不上天生异相,只是没想到,他会是花容的至交。   玄衣人似在思忖,未再问话。“啊呀,这么说花容公子回来了?”掌柜在这里呆了多年,认识花容及其好友并不希奇。   天上宇文点点头,竟然旁若无人地拉起家常:“竹叔近来可好?”掌柜叹了口气,摇头:“当年花容公子给我看好了心病,只是一时疏忽,忘了公子的嘱咐,现在心病又犯,这心痛起来倒越发不好受了。”说着下意识地捂起心口。唐夏撑着额头想,几年不见,这小子演技看涨。天上宇文关切地道:“那正好,竹叔一会也随我去见阿容吧,看他是否有法子去你那病根。”   掌柜受宠若惊道:“怎么好意思再麻烦公子。”“无妨。”天上宇文的视线忽落在莫晓风身上,一丝不为人所察的疑惑稍纵即逝。“那边两位。”天上宇文冲着唐夏与莫晓风方向问:“是否也要同往?”   唐夏一挺背,转头嘿嘿一笑:“那是当然,大名鼎鼎的人物不见白不见。”   天上宇文点头而笑,目深如水。火莲教中有一人向前跨了几步,朝天上宇文拱了拱手,又指着玄衣人道:“先生,你可知此人是谁?”天上宇文顿了顿说:“阿容要见的客人,无论是谁我都会将他带到。”那火莲教的人皱了皱眉头,又说:“此人是釜国的皇帝风是寒,难道先生也要带他去见花容公子么?”一旁的侍卫听到此话,刷地亮开了兵器,严阵以待。蓦地一声闷哼,只见刚才说话之人身形突晃,出其不意地倒地。“二师兄!”其它火莲教徒慌忙将人扶起。刚才并未见有人出手,怎么会……   玄衣人哈哈大笑,抬手扯去斗笠,但见乌发飞扬,冠世容颜在日光下似明珠耀眼夺目,就连火莲教徒也在看到他的真面目时,有片刻不能言语。男子容颜俊美无俦,有如润色古玉,失一分则憾,多一分则过,长眉斜入鬓,虽不浓重却未失男儿轩宇之色,墨眸清朗却于无形之中透着一丝冷煞之气,细细品味,竟觉出几分邪神之相。   阴冷的黑瞳仿若暗夜开启的魔门,似能缠绕人心的目光慢慢扫向火莲教众徒,他扯了扯嘴角,话道:“就凭你们,焉能阻得了本皇。”只是错觉,明明日照当头,怎会觉得阵阵寒意扑面,火莲教徒莫名胆怯,握紧了汗湿的手掌。   据众所知,风是寒尚未登基前,曾偶然习得绝世武功,就连武林宗师素手都只是与他打个平手,自素手退隐江湖后,便鲜少有人亲见风是寒施展武功,几年后,关于他的武功所到达的境界已成了一个谜。火莲教教主闻天心半年之中派出十大高手潜入釜国皇宫刺探,只不过都是有去无回。对付这样的一个人,也唯有找到他的弱点,攻其不备才有胜算。几天前,闻天心收到密报,得知风是寒密出皇宫寻找花容,于是追踪到了此地,此次闻天心只是想从中作梗,坏他计划。唐夏暗暗叫苦,没想连皇帝也来了,如今只能装作不认识,反正皇帝也没认他……以及王爷。真不知道,如果不是火莲教的人出来捣乱,皇帝打算怎么处理已走火入魔陷入昏睡的王爷。   天上宇文依旧一副不愠不火的好脾气。“若大家想见阿容,还请答应我一个条件,那就是,相安无事。”风是寒的狗腿侍卫拉开嗓子就喝道:“大胆,既然已知是我皇驾到,还不快快下马!”   天上宇文未动,那狗腿侍卫却被风是寒一掌扇了出去,其实他只是那么一挥袖,侍卫就跟失去重心似地飞了起来,最后又掉回地上滚了几圈,意识到动手的是自己的主子,便连哼都未敢哼一声。   “多嘴!”风是寒不知是真怒还是装怒,声音不冷不热的。侍卫齐齐跪倒,高呼:“皇上。”皇帝的形象一下子被烘托到了极致,金冠玉面不希奇,可眼波流转间就透着睨视众生的神态却是常人无论如何都模仿不了。他看火莲教的人就像在看一群蝼蚁,看自己的手下不如看自己的袖子,而视线扫过莫晓风时,停顿不过三声,便那么面无表情地过去了。唐夏一看就觉得恼火,好一个风是寒,真是不管王爷的死活了。山野荒地总是时不时地起阵风,撩得众人的衣袂哗哗作响,火莲教的人忙着去按面纱,好像真的很怕被人看到自己的脸似的。    恶斗   风是寒扭头,突然做了一个不符合皇帝身份倒像江湖大侠的动作——单手屈指放在嘴边,吹了一响哨。还以为会冒出来另一批高手,谁知出来的是匹马,跑得飞快,眨眼就窜到了皇帝面前,乖的不得了。唐夏看那马浑身赤色,猜想肯定是皇帝身边最有名的战驹赤龙马,旁人连碰都碰不得。   他森森一笑,待皇帝上马,正想用暗器击那马屁股,眼角一扫,却发现靠近马腿的草堆之中钻出一只极小的血蝎,慢慢地爬上赤龙马的后腿,隐在马毛之中。心里一惊,下意识缩回了手。他不明白自己怎么就误打误撞搅进这乱局之中来,要不是为了王爷……唐夏想了想,如今究竟是为了风莫里,还是莫晓风?风是寒并未察觉到异样,向天上宇文作了个手势。“请!”话刚落,屋内突传出一少年声。“慢着。”竟是店中那最不起眼的小二,他扯下身上的粗衫,露出一身赤红纱衣,又抬手扯掉头套,揭去面皮,赫然是一俊美少年模样。火莲教一行人向前行礼:“左护法。”唐夏只觉得头疼,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少年气势汹汹地走到赤龙马前,愠怒道:“姓风的,你伤我火莲教的人,该怎么说?”   风是寒的侍卫有了前车之鉴,这会只能一忍再忍。而皇帝本人对他的挑衅却是不屑一顾,任他叫嚣。“想不到是圣坛左护法苏缬,我以为来的会是堇七。”倒是天上宇文随口说了句。   火莲教中,论武功、阅历,苏缬都在堇七之下,闻天心虽有心重用苏缬,但关键时候必是遣用堇七来得稳妥些。苏缬到底年轻,听他这么说,心里自是不舒服,立刻将茅头转向了天上宇文。   “堇七不过是比我多吃了几年饭而已,论到聪明机智,怎及我一半?教主英明,这等事自是派我前来。”后生可畏恐怕自此得改写成厚皮可畏了,就连一旁的火莲教徒也甚觉汗颜。   赤龙马抬了抬前蹄,轻打了个鼻响,听起来倒像是在嘲笑某人。风是寒伸出手摸了摸马鬃,细长眼角微挑,终于开口:“不过乌河之众,何必理会。”意在催促天上宇文赶紧带路。“等等!”苏缬一只手在空中胡乱抓了把,猛地压下心头恼火,回头冲一人吼道:“淮文,我的马呢?”   火莲教徒中走出一人,将头凑近苏缬,低声提醒:“哥,大家都没带马,你不是说骑马容易被他们发现行踪吗?”苏缬一把扯下苏淮文脸上的银纱,低吼:“你看看他们,不是骑马就是坐马车,难不成让我走路?”苏淮文想想也是,一边从苏缬手中拿回面纱重新遮住脸,一边给出了个主意。“不如和那赶马车的姑娘说说,搭个便车?”苏缬破天荒地露出微窘表情,别扭地咳了声:“那你去说。”苏淮文叹了口气,转到马车跟前,张嘴便是一声:“姑娘可否……”“不行。”唐夏头也不回地打断他的话。“我还没说什么呢……”苏淮文有些可怜地低喃。“你们那么大的嗓门,想不听到都难。明说了吧,我家主人不喜欢生人靠近。”唐夏一边说着,手上动作片刻未缓,将莫晓风安置好后再钻出车厢,坐在车前。苏缬左右吃鳖,脸色早是一片铁青,一个飞身,落在唐夏边上。“说吧,要多少钱。”唐夏有些诧异地问:“你像是比我家主人有钱的样子吗?”苏缬看了看那豪华马车,再看看唐夏,伴随着一脸豁出去的表情猛地撩起衣摆,从下面抽出一把剑,举到他面前。“看你不像个俗人,知道这是什么吧?天下三大名剑之一的水样剑!只要让我坐你们的马车,我可以把它借给你威风一下。”唐夏接过,刷地一声拔出剑刃,对着日光看了看,道:“水样剑啊,还不错……不过,只威风一下显然是不够的,不如这样,我倒贴你三千两,还让你上车,你把剑给我如何?”   “啊?!你别跟我开玩笑……三千两黄金怎么可能换得来!”唐夏晃了晃剑身,说:“是白银,不是黄金。”苏缬眼中有些反光,下巴掉了一半:“姑娘家怎么可以趁火打劫呢?亏你长得貌似天仙……”   唐夏听了十分受用,笑眯眯道:“看在你这么诚恳的份上,我多出一千两怎么样?”   苏缬咬牙:“……不要!”要是给闻天心知道了,非罚他面壁十年不可。   “那算了,你还是找别人去吧,喏!看那天上宇文人挺老实的,不如你俩商量下?”   “……”那边两人在讨价还价,这方火莲教徒看得心中发寒,他们的左护法啊,不会又要被骗了吧?可惜除了苏维文,没人有胆上前发表意见,反正苏缬别的不怎样,就因为教主宠他,脾气倒是一等一的大。天上宇文身后的两个少女频频蹙眉,风情眼偷偷朝天上宇文脸上划来划去。天上宇文朝她们使了个稍安毋躁的眼神,眼角转向风是寒,见他此时倒比先前多了份耐性,冷幽的目光透过马车不知看向何处。天上宇文的脸上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很快便被和风吹散。苏缬与唐夏的交易最终以苏缬驾马,唐夏进车厢照顾主人成交,至于那把水样剑,唐夏其实并无太大兴趣,不过是见苏缬好玩,逗逗他,顺便磨磨其它几人的耐性。“看情形,似乎可以走了?”最先憋不住的竟然是那掌柜。被苏缬一搅活,气氛开始变得有些不伦不类,一群人各怀心思,无声起程。   众人在天上宇文的引领下抵达宣室山谷,而后穿过一大片杏林,乍看稀松平常的杏林实则是一片迷阵,林中道路纵横交叉,若非有人引导,一般人进得此林连回路都难以找到,天上宇文的马走在最前方,一些蛇虫纷纷避开,溜之无踪。走了约摸一刻时辰,杏林还不见尽头。一些火莲教教徒不禁嘀咕:“这要走到什么时候?”天上宇文悠悠道:“莫急,前面便到出口了。”视线忽然开朗,前方出前大片平地及天然湖泊。奇花异草遍地而生,有如斑斓厚毯一路铺开,湖泊也不似平常所见,格外清幽碧澈,五色花朵在湖面齐放,妖娆异常。唐夏从车厢中探了半个头出来,问苏缬:“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叫声?”苏缬有些不自在地看了看四周:“没……不过这里真是诡异,太安静了点……”   唐夏又问:“那你轻功怎么样?”苏缬嗯了半会:“大概……”“好了,我知道了。”唐夏拍拍他的肩,将头缩了回去。“莫名其妙……”苏缬耸了耸肩。叮铃铃!叮铃铃!哪里来的铃铛声?像是少女轻盈的步伐。一阵轻风过,满天桃花,徐徐而落。细碎的铃铛声越来越近,仿若近在咫耳,却寻不着根迹。   “天上先生,这是……”掌柜不安地看向天上宇文。后面的人并未看到,天上宇文的脸上正露出一丝古怪的笑容。叮铃铃!嗖嗖——铃声大振,伴之而来的竟是连成一体的银白色缎布,千丈有余,像是被什么奇异的力道牵引着,横行穿梭于众人之间。“大家散开!不要被它们裹在里面!”唐夏抱着莫晓风飞出车厢,朝其它人大声喊道。苏缬一扭头,才发现那些布缎已经疾速裹向马车,连忙跳下,在地上滚了两圈后,站到了唐夏身前。“这是什么?”“要命的玩意!”风疾雷鸣间,唐夏只用一只胳膊将莫晓风挟住旋了一圈,顺势抽出苏缬身上的水样剑,凌空劈了数下,那追至的布缎立刻碎成了几片。“还愣着干什么?没见我手上有人?!”唐夏朝目瞪口呆的苏缬大吼。苏缬恍悟,他们是遇到大麻烦了,堂堂火莲教圣坛左护法怎么能输给一个姑娘家,接回水样剑,苏缬有意护着两人退后,一边向火莲教众子弟道:“摆阵!”“是!”火红的衣袂穿过银白色,连成二圈,将苏缬、唐夏、莫晓风三人围在中央。   “七十二玄门阵!”七十二玄门阵,本身不具攻击性,施阵时,阵人形成内外两圈以七十二玄门诀快速交错旋转移位,不让敌人接近圈内,以护核心之人。侍卫将风是寒围个水泄不通,皇帝依旧稳坐赤龙马背,而赤龙马也似感应到了极其危险的气息,不停交踏着铁蹄。龙颜骤冷,风是寒的视线凛凛扫向四周。霎时之间,四名侍卫被缎布紧紧包裹住。“啊——!”几声嘶吼响彻天际。风是寒衣袂顿扬,内力以掌推出,穿过挡在前方的一人后背击了出去。布裂,嘶嘶作响,四名侍卫瘫倒在地,已是气绝。有人听见后方传来急促的铃声,于是下意识地往前跑,却在惊慌失措下扎进了缎布之中,顷刻间被绞成了肉饼。风是寒侧耳倾听,寻着那铃声源地,连发数掌。十几个身穿淡粉色衣裳,模样怪异,不知是男是女的人从地下腾空而起,通数围向风是寒。那些尚未来得及出手的侍卫被地面突然冒出来的枯藤缠住了脚,不消片刻,全倒在那些人手中的弯月刀下。赤龙马的腿已和那些侍卫一样,被枯藤缠住。风是寒身影一跃,脚尖踏上马背,一招“石沉大海”竟令四周地面往下崩塌数丈。山摇地动间,淡粉色的影子纷纷坠入地下。枯藤像是失去生命般,迅速断裂。风是寒飘至马背,提缰一跃,从中间跳到了外圈地面。不料那些坠入地下的人又卷土重来,阴魂不散。这些人精通土遁术,因此才能从风是寒的“石沉大海”之下逃脱。“你们到底是什么人?”风是寒再次被他们包围。“哈哈哈!等你去了黄泉路,自然就会知道!”圆月弯刀在阳光下折射出刺眼锐利的光芒,向着同一方向旋转飞出。风是寒眸光一冷,以脚勾缰,蓦地降下马身,刀光擦过马身,回旋而往。风是寒一手扯住缰绳,令赤龙马往左飞奔,疾速下,单手挽过银白缎布,以内力扭绞成一条巨大的银鞭,然后扫向那些弯刀。围攻之人见状骇然后退,却不及那银龙卷风的速度,刹时,形势骤变,红光乍过,血溅白缎数十丈。风是寒看着那些尸身,面目益发阴沉。干挠之下,一众人不知不觉中竟分至各处。再说唐夏等人,虽被那些白缎纠缠了好一会,倒是有惊无险的过去了,等到破了所有白缎,才发现周围其它人早不知去向。“天上宇文,姓风的。”苏缬扯着嗓子喊了几声,却连个回声也未听见。   “别叫了,我想他们已经不在这里了。”唐夏坐在地上休息,手脚突然一顿,跳起来惊叫:“她、她人呢?”啊啊啊,王爷没了。苏缬一拍脑袋,说:“对啊,你主人怎么不见了?”唐夏火冒三丈,冲那苏缬吼道:“我不是说让你帮我看着她,我去对付那些破布的吗?”   苏缬懵了,喃喃道:“我怕你一个人对付不了那么多,所以出来帮你嘛……但是,我是将她放在地上的,有七十二玄门阵护着她,我想怎么都不会有事吧……”“就你们那个破阵?”唐夏哭笑不得地骂。苏维文看不下去了。“姑娘,你也太凶了吧?左护法又不是你的保姆!”   火莲教一众人亦围着唐夏,叽叽喳喳吵了起来。“你胆敢说我们的七十二玄门阵是破阵?”“左护法,揍他!”“对对!这女人太可恶了!”“……”“吵鸟!挖地三尺,给我找人去!”要说平时,苏缬蛮横起来是有过之无不及,可怪的是,一遇到唐夏,就什么火也冒不出来了。    小桃源   人群往四面八方散去,遍地火红快速飘过湖泊、花丛,屁声未发出一个,便跟泡沫般一个个地消失了。苏缬刚跳了两步,一个重心不稳就要往地下栽去,他瞪大眼珠子,看着被落叶盖得厚厚一层的地面上裂开一个不大不小刚好容下一人的坑,手中水样剑下一刻便抵在了坑边,可泥土却像沼泽似的不受力,整个身子坠得毫无阻力。苏缬觉得自己还年轻,尚没来得及与堇七一决高下,如果就这么死了,实在对不起教主对他的一番栽培。于是乎,千钧一发的当口,窄袖中的红绫嗖地飞出,缠在了一边的树干上,同时一只手死死的拽住另一端。说起来,这一手还是教主教给他用来保命用的绝活,谁叫他轻功不如人。虽有红绫在手,可身子还是碰到了泥地,下面似有一股诡异的力量像巨大的吸盘猛扯着他。   苏缬大骂:“娘的,这算什么邪门功夫?”拽着红绫的手指发出骨头移位的声响,他也舍不得放手,就在他准备一鼓作气凭着一条红绫飞上高树时,唐夏突然出现在他的身后。苏缬刚想回头,唐夏的掌心便对准了苏缬的肩膀狠狠一拍,苏缬身子震了震,下意识便用手扯着后面人的头发一起去了。宣室山谷中有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叫做小桃源,无论春夏秋冬,此地的风景堪称绝美,有如仙境。当年花容被其师父带到小桃源时不过是六、七岁的小娃娃,呆的时间长了,反倒觉得有些腻味,于是三天两头离家出走,广海阔陆,无一处所不达,再后来,乘船到了一不知名海岛,顺便收了两个老头做徒弟,从此一发不可收拾。酒香不怕巷子深,花容也因两个徒弟之后的声名而水涨船高,慕名前来寻访小桃源的人也是一年多过一年。虽说小桃源并非一般人可寻到的地方,但百密终有一疏,其中不乏有误打误撞之人。   花容数年前就曾见过这么一个少年,只身闯进小桃源,张口就要他收藏的宝贝。他自是不加理睬,软绒绒的耳罩一戴,什么声音都挡在了门外。那少年倒不是省油的灯,见不着主人,便打起了屋外池塘里老龟的主意,一天捞一只,升火烹烤,几天下来,倒把此少年养壮了一圈,花容为此还掉了几滴眼泪,寻思着遇上这等无赖该如何是好。少年最后还是回去了,虽然没有拿到想要的东西,却也得了别的好处。花容允了少年三件事,第一件事是换脸,当时便成,而另两件,少年决定留着以后用。这一晃,便是好几年过去了,当年只是玩心重了些,并不当真,而今若不是王爷出事,他也不会特意跑来兑现从前的约定。唐夏披着一头长发,坐在石桌上,一脚踩着石凳回忆,旁边坐着的是愁眉苦脸、灰头灰脑的苏缬。“你竟然是男的……骗人的吧?”“货真价实的男人。”唐夏刻意沉着嗓子说话。要不是意识到他看自己的眼神十分不对,他也犯不着自曝底细,男扮女装这些年,还真是没想过惹上男人会这么肉麻。“说清楚了对大家都好,是不是?”他拍了拍苏缬的肩膀。这孩子还真是够单纯的,想不通闻天心为什么会派他来做这么危险的事。苏缬尴尬地擦了擦额头,静默须臾,突然冒出来一句话:“现在我知道了你的秘密,你也算是揪了我一个小辫子,我看咱们不如结拜算了。”   唐夏思忖,这个提议对他是有百利而无一害,于是就这样半推半就地和苏缬成了拜把子兄弟。唐夏正是双十年纪,比苏缬还大了二岁,所以做了老大,以后摆明了是苏缬要吃亏的。   “大哥,你刚才说我们下来的地方是小桃源的入口,可为什么会掉进这个山洞,而且连出口也被封住了。”苏缬站起身又推了把洞口听大石头,依旧纹丝不动。唐夏换了只腿踩在凳子上,一副老大就是我的模样,他沉吟道:“这个山洞是入口没错,花容堵着那洞口,就是不想有人从这里通过。”当初唐夏掉进这洞时,那出口可是大敞着直通花容的石屋,想必后来花容是怕别人和唐夏一样误打误撞找到了入口而干脆封掉了。苏缬仰慕般地看着唐夏,问:“大哥,我看你一点也不着急的样子,一定是知道怎么出去?”   “办法的确是有。”唐夏从袖里摸出一只做工小巧精致的铜盒,刚打开,里面飞出一只蓝色蝴蝶,伸展开翅膀后,有半个巴掌那般大小。“这是什么??”苏缬好奇地问。“它是用迷蝶香养大的一种西域蝶,又叫迷蝶,只要有迷蝶香出现的地方,它都能追踪到。”唐夏伸出一根手指,那迷蝶有灵性般停靠上去,轻扇蓝色的蝶翼。苏缬恍然道:“我知道了,大哥主人身上是不是有迷蝶香?”唐夏以笑作答。要知道,他能从偌大的西子郡太守府中轻易地找到王爷,全是这迷蝶的功劳。之前迷蝶追踪不到王爷的方向,他就想到一个可能,王爷恐怕是被人带到“地下”去了。   唐夏的指尖轻轻一弹,迷蝶在空中绕了一圈后便朝石洞口飞去。被封的石洞边缘洞留有一线缝隙,迷蝶停在石壁上,收起翅膀,慢慢地爬了出去。苏缬看到此景,不禁大叫:“它可真聪明,我刚才还在想,它那么大个怎么从那里飞出去呢。”   ——这小子到底是怎么坐上火莲教圣坛左护法的位置的?唐夏刚张了张嘴,又把到嘴的话收了回去。他现在担心一件事,如果唐秀也和王爷在一起,被他看到迷蝶的话,恐怕有些麻烦。   从苏缬口中得知,闻天心几天前收到一封密函,信上说风是寒亲自出马,前往宣室山谷寻找花容,看来他是得到了花容出现在宣室山谷的消息。无论是真是假,火莲教都不能坐视不管此事,本来闻天心是打算让堇七来调查此事,照苏缬所说,他是“据理力争”从而赢得了出马的机会。也许闻天心脑袋当时被门夹了,所以一时糊涂答应了。   再问他知道不知道那个掌柜的底细时,苏缬则是一脸茫然。唐夏越发觉得其中有蹊跷,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大哥,你觉得我们是不是被那个天上宇文算计了?”苏缬拔了根草,咬在嘴里问。   “就算是,他也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那会是什么人,敢算计我们火莲教?”这小子一提火莲教气势就足了起来。   唐夏皮笑肉不笑地转过头,心想,那人的目标恐怕只是风是寒,至于将火莲教还有其它人扯进来,无非是为了挠人视线。唐夏说:“你知道怎么才能抓到狡猾的狐狸?需要一流的诱饵,毫无破绽的布局。”   苏缬若有所思地点头。唐夏自言自语地说:“天上宇文身边的两个丫头可以用哨音控制附近的蛇虫,若非十分熟悉此地的一草一虫,又与花容有干系的人,绝不可能做到这一点。而花容说过,每年桃花盛开的时候,他都会回到小桃源。想想看,有什么人比自己更清楚自己的行踪呢?”“啊?!”苏缬的脑子大概转不过弯了。唐夏懒洋洋地倒在桌上,不甚认真地假设。“说不定花容十分不喜欢外人来找他,于是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别人一怕,自然不敢轻易再来了。”苏缬有些别扭地问:“有冠世神医之称的花容公子会是这种人么?”到底是杀人还是救人……唐夏怪笑了两声便不再说话。一座石碑落在花草丛中,正面刻着两行诗句:春风有意艳桃花,桃花无意渡春风,却在背面题着“小桃源”三个字。立这碑的人不是极自恋,便是极变态。一间简陋木屋,其省工省料程度让人无法相信里面可以住人,但它的的确确是用来住人的,住的似乎还是一位大人物。午后,天空虽明艳,可偶尔吹来的风还是带着几分凉意,屋子的木窗被风刮开,静室内,淡绿色的纱帐在床前肆意飞扬。一双木屐踏进屋子,发出嗒嗒的声音,向窗口走去,走了几步,衣袍下摆被外面灌进的风轻轻卷起,露出男人修长白晳、玉藕似的小腿,看起来就觉十分凉爽。那人关好窗,歪着头将半敞的衣襟扣上,回头看了看熟睡中的女人,转身往床边走去。男人从发间取出三根金针,朝女人的面门扎了下去,又从怀中锦盒里掏出一颗雪白如鸟蛋的药丸,整个儿塞进了女人的嘴里。“这么大个,不怕噎死她?”门口突然多了一个白袍子的青年,满脸温和的笑容。正是之前将风是寒一行人引入宣室山谷的天上宇文。床边的男人随口道:“她一口吃掉了千年雪芝丹,就算噎死也值了。她曾经吃过眠鱼干,如今再配上千年雪芝,等她醒来,内力应该不在那釜国皇帝之下了。”“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既然你说预言尚有三分变故,那我就助她一臂之力。”他凑近女人的脸,低声感叹:“果然是副断情之相,若是男人,定引得无数女子为之落泪伤神。可惜是个女人,注定是有情无心,情难堪。等吧,等到两败俱伤,自会重生。”天上宇文靠在门边沉思不语。“风是寒已经交给唐秀了?”他忽然抬头问天上宇文。“是的。明天天一亮,他们就会离开。”“也就是说……余下的那些人,明天都得跟这世界说永别了。”男人靠坐在藤椅中,双腿互叠,歪着身子看向窗口,眼里似升起淡蓝色的光芒。   天上宇文忽然一拳捶在墙上,说:“阿容,现在收手也许还来得及。以你的性格,一定不会喜欢看到这种事的。”男人回首一笑:“对于背负着风舞九天命运的我来说,为自己而活的日子已经结束了,现在,不过是个开始。”    开始   桃花树下,花容站在一架古琴旁。奇异的装束,令他看起来像个异族。额间淡红色的神秘符印乍看像是落在额头的花瓣,凭添了几分阴柔;宽大的银质耳坠,从发间挂落垂在胸前,金属的冷感如同会传染一般,使他的五官看上去多了些疏离感;左手的中指与无名指上分别套着两个造型古老的戒指,其中一个上面刻着蛇型图案,另一个嵌着血红的宝石;银白色的衣衫外套着水红色的袍子,像是落在雪地里的红缨,绮丽艳绝。   莫晓风刚才听见琴声,所以顺着大致的方向找了过来,当看到有人站在桃树下时,还是吓了一跳。乍见那一身水红色,她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从未谋面的加南和尚,可当她定下神来看第二眼时,却觉得这个人像是在什么地方见过一样。对方微微动了动身子,看来是已经发现她了。莫晓风最后从树后面钻了出来,拍掉落了一头的残花。她觉得自己有一堆问题要问,于是思忖着先问哪个比较好,还要考虑对方会不会因为她的问题太多而拒绝回答,因此她决定先问最要紧的问题,比如,她为什么会在这里?“琴在说话。”他突然开口。莫晓风果然掉转眼睛去看他旁边的琴,除了看到有根琴弦微微颤动了会,还真没看出它哪里在说话,但这样也算得上怪异了。“它告诉我,你想知道你为什么会在这里。”他又说。“也……真神奇。”莫晓风上前几步,想去摸那神奇的琴。不过,那人一低头看她,她就忙缩手了,倒不是怕琴咬她手,而是怕对方说这是宝物,摸不得,摸不得。“你练天女散花多久了?”他问她。“天女散花?嗯……快一年了。”“一年不到竟然让你练会了第七式。”花容的表情就像在说,难怪说傻人有傻福。莫晓风现在是一副下巴掉到地上的怪模样。刚才在路上的时候,她突然觉得体内有股不熟悉的怪力,然后随随便便一凝气,旁边一颗桃树便轰然倒地,吓得她一阵心虚地跑了,生怕有人看到。“不过,你内力尚不够,所以在修炼时走火入魔。好在有人及时将你送到我这里,不然,七天一过,就算是我也救不了你。”对此事一无所知的莫晓风只有缓缓地抓头,心道,难怪这两天老是做奇怪的梦。   “……这么说……”自己是女人的身份已经被其它人知道了啊。而且,那人还给她换上了一套女装……至于是不是他亲手换的,她实在没好意思问。“是大师救了我。”过了会,莫晓风朝他深深鞠了一躬。“多谢大师救命之恩,那我的朋友……”原本挂着一脸淡笑,笑得云淡风轻,好似仙人家的花容受不了似地打断她:“这样不对。小朋友,你就不好奇我是谁?”小小小小朋友?莫晓风泪,原来自己没有半点份量。她指着旁边那琴说:“其实我一直在等大师的琴告诉大师我想问大师这个问题的……难道它没告诉您吗?”晴天大霹雳。花容立刻一脸黑线地抱起琴往回走,看样子短时间内是不打算理人了。“啊啊啊!别走啊……”莫晓风这才慌神,急问:“那个,您是少数民族的吗?”   没人理她。之后,知错的莫晓风站在木屋外,不停地道歉,可里面的人铁了心要惩戒这个扮猪吃老虎的小朋友,愣是不予回应。莫晓风只好坐在窗下等待,这一等等到了日落西山,可屋里的人就像不存在一样,没有半点动静,直到有人送饭菜过来,她才松了口气。“姑娘,主人说,你可以进去了。”头扎青丝带的小侍女从里面走出来时,对她恭敬地说。   莫晓风进去后,神奇地发现屋里并没有半个人影,她每个角落都找了遍,连只老鼠也没看见。   “大师,你躲起来了?”床底下没有。“好吧,最起码要告诉我送我来的人在哪吧,为什么我一直没看到她们?”   柜子里也没有。椅子下也没有。事实上,屋子里东西少得可怜,别说是一大男人,就是一耗子,也没什么地方能躲。   不可能,这里应该有什么机关可以通向别的地方。莫晓风慢慢转身,眼前突然一亮。原来屋里唯一的一张木桌上摆着两样东西,二封信,一个锦囊。莫晓风赶紧拆开第一封信,上面就九个大字。“别找我了,你找不到的。”擦了擦额头,拆开第二封信。“你无意中悟到了天女散花的秘诀,可以说已经练成了全九式,然而,天女散花的第八式‘天女咒’与第九式‘天女无悔’皆要求练的人绝情绝爱,否则无法施展。不过,凭你现在所得到的内力,就算是第七式也足够让你自保。那么…………”接着是一段非常长的空白,莫晓风将视线一直往下移,在最底下又看到几个字:“去救你的朋友吧。” 莫晓风一下子跳了起来,刚往门口冲又折回来拿起那个锦囊,从里面倒出来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找机关。”莫晓风认为机关一般都藏在下面三种地方,一是画像后,二是摆放在桌上的古董,三是床腿桌椅腿。但这小木屋里没有画像,也没有古董,加起来不超过十二条的腿也被她一一拧过了,机关不见踪迹。最后,她将目光落在了角落里那只夜壶上。真绝,谁能想到机关是只夜壶,如果换作风是寒这样的人,可能一辈子也找不到。莫晓风虽然不想骂恩人有些变态,但还是觉得他有些变态。将夜壶扭了一圈,床的中央便开始有了动静,她掀开被子一看,两块木板往一左一右两边打开,入口处黑漆漆一片,还有些凉意。莫晓风刚钻进去,就听见呯地一声,入口自动封上,连个缝隙都找不着了。她只好硬着头皮往深处走,走着走着,发现地方越发宽敞起来,渐渐有了些亮光,大致能看清周围的环境。   这里说是地道,倒像个迷宫,莫晓风已经数不清这里面到底有多少个支道,多少扇门,那感觉让她想到了以前大学舍友玩的仙剑奇侠传游戏中的迷宫,不过这里没有妖怪,也没有宝藏,只有刻着形形色色动物图腾的门,和分不清方向的青石走道。嘭!突如其来的声音来自另一个方向,莫晓风忙对着那个方向大声喊道:“谁在那里?”   没人应答。莫晓风只能凭着直觉,穿过一条条支道与铁门,寻找刚才声音的来源。就在她转得有些分不清方向时,一个物体突然从她身后扑了上来。莫晓风记得自己只是转身推了一掌,谁料那物体会飞出去,摔在墙上,又弹回来。   “啊啊,抱歉。”那物体不是东西而是一个人,还是个不知是死是活的男人。因为脸朝下,莫晓风一时也看不清他的模样,所以,当她万分抱歉地将人从地上翻过身时,因太过吃惊,令她像只兔子一样跳出一丈开外。“见、见鬼了……不是不是……是见到……”莫晓风守陵似地坐在那人的身边,嘴里念念有词:“他怎么会在这?皇帝大哥怎么会在这?”   就这出场方式,看上去也不像是因病前来求医,倒像是遭奸人算计……最大的问题是,他虽然还有呼吸,身上却跟冰块一样冷。莫晓风只觉得一股寒意从脚底直往上串,如果皇帝大哥有什么三长两短,那自己岂不是成了半个凶手。她小心地翻着他的衣服,想从什么地方找出伤口之类的,刚解开衣襟,惊喜地发现了一样东西——与之前一模一样的锦囊。她忙打开,里面同样掉出一个小纸条,上面写着:“他中了血蝎毒,想救他的话,用你的血喂他,直到他醒过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小桃源,落花缤纷,明日媚人。听风亭内,天上宇文正与花容对弈。“怎么突然改变了主意放走风是寒?”花容支着下巴,捏着棋子,笑道:“因为发现了有意思的人。”天上宇文敲了敲棋盘:“楚非纭那边怎么交待?”“釜国王爷救走釜国皇帝,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我想楚非纭一定想得通。至于唐秀,看到迷蝶后,现在应该忙着在找他的二哥吧。”三个月前,花容意外地遇见了吴东国皇帝楚非纭。当然,他并不认为这仅仅是一次纯粹的偶然,能在那个地方找到他的人要么是有通天的本事,要么是有高人相助。人说吴东皇帝是行军论政之奇才,但他真正的长处却是擅用能人,若不然,以他吴东一国之力如何抵得了釜、风两国同盟之势。“花容先生请留步。”“原来是楚陛下,什么风把你吹到这里来了?”“呵呵,不久前我才知道,原来花容先生并非中原人士。”身为皇帝,楚非纭懂得何时该纡尊降贵拉近彼此的距离,并且耐性极好,哪怕你开口破骂,他也能无动于衷。“看陛下千里迢迢找到这里来,想必对于花容的身世,已经了解得很清楚了。”   “虽然费了点周章,倒也值得。”“值不值得未免说得太早,楚陛下。”“是吗?我倒觉得撇开其它不说,这事还真有点意思……谁能想到离中原如此远的一座岛屿之上还有一个叫做乌巴达的部落,更神奇的是,冠世神医花容竟是这个部落的首领。”   “花容的根的确是在这里,至于首领之说实不敢当,乌巴达现在不过是个与世无争的村落。”   “先生过谦了。”“陛下有话不妨直说。”“爽快!我想知道先生与凤舞九天是否有关系。”“难道连陛下这么聪明的一个人也会认为那些谣传是真的?”“我们吴东国有一句话,再浅的溪流,它通向的也可能是片汪洋,何况先生不只是一条浅溪。”   “我想问陛下一句话,是否我叫了花容这个名字就一定和那句诗有关?那我要是叫凤舞九天,我岂不就是那把弓了?咦,陛下为何不笑?我觉得挺好笑的啊。哈哈哈!”“好吧……我们暂且不说它,我还有一事想请先生帮忙。”“本人只会两件事,一是医人,二是整人,除此以外,一概不懂。”“不不不,先生看在乌巴达三百四十九口活人的份上,应该还会其它什么吧?”   可惜楚非纭搞错了一点。不管是釜国皇帝还是乌巴达部落三百四十九人的性命都不是花容所在意的事。   死不过是一个人的劫数,或早或晚而已。花容会答应协助吴东皇帝,并不仅仅因为心血来潮,他也想看看,脱离轨道的命运会如何不同。”天上宇文说:“命运之所以复杂,是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遇见什么人,什么事。我虽能占卜未知之事,但那仅仅是管中窥斑,剩下的仍是未知变数。”花容说:“正是因为如此,才让人觉得有趣。那么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你知道泄漏天机的代价是什么。”“不过是容颜苍老,寿命缩减。这两样我都可给你。”要容颜不老,有九穗禾,要保寿命,有他的医术。天下再找不出第二个人能让天上宇文过那占卜的瘾了。“我知道了,你是活得太久,腻味了。”花容沉默了许久,天上宇文又问:“你觉得那风是寒是什么样的人?”“他与楚非纭两个人,论智谋不相上下,但行事却大相径庭。”花容拿了两个脸谱放在桌上,指着其中的笑脸说:“这个是楚非纭,笑面虎一只。”又指是着另一张鬼脸说:“这个自然是风是寒,面具的背后是只千年狐狸。很多时候,猎手以为能设计骗过狐狸,到头来反而被狐狸叼走了他陷阱里的鸡。”“你在中原呆了这么久,总是记不住这里的谚语。那叫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噢,那现在多了一个。叫:捉狐不成反丢鸡。”花容落下最后一子,神经质地哈哈大笑。“宇文,我跟你再赌一局。”“什么?”“我赌最后他们要抢的不是凤舞九天,而是那个人。”“有区别吗?” 得到那个人不就意味着得到了那样东西。“当然。”花容笑得神秘。◇ ◇ ◇地道迷宫中。莫晓风一手抽下头上的钗子,尖头往另一手手心一挥,一道长长的血口立马横空出世。   她傻眼了片刻,见血跟石油从地里源源不断冒出来似地染了一手,慌忙掰过风是寒的脸,不管三七二十一捂住他的嘴。一会的功夫,风是寒原本就黑的脸现在是黑里透着红,红里透着黑,满脸鲜血,就是没有多少进了嘴里。“好像凶案现场。”于是,莫晓风知道了,这种方法行不通。又想起曾在书上看到过,野生的幼鹿在生病后,母鹿会找到药草嚼烂了用嘴喂给幼鹿吃。   莫晓风开始庆幸自己不像以前那样怕见血,虽然去喝自己的血放在谁身上都难以接受,但救人要救急,只能将心理障碍忽略不计。心一横,也顾不得手心火辣辣的疼,用力吸了满满一口血水。   记得以前曾替一个溺水者做过人工呼吸,虽然那小伙子醒来后第一件事是再次昏了过去,她不得不又做了一次,但根本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可现在躺在她身边的不是普通人,是那个让她担惊受怕了一年的釜国皇帝。说起来,自己是鼠人家是猫,避讳都嫌来不及,要是救了他,他醒过来翻脸不认人,说她亵渎龙体,以下犯上,血太腥了不够甜,有口水不卫生,于是诛九族,发配边疆,让很喜欢小娃娃的她永世不得超生……后果果然很严重!莫晓风心中一惊,然下一刻却猛地仰头,同时瞪大了眼珠子。   怎么会?一不小心……吞吞吞吞吞下去了!!!精神恍惚了半晌,终于回神。看那躺在冰冷地面的皇帝,没了往日高高在上的气焰,原本应该咄咄逼人的俊颜现在也是一脸悲惨的污浊。她吸了口气,重新在掌心汲了口血水,一手利索地托起风是寒的后颈,使脸朝上,就着一个比较方便的位置,将自己的嘴一点点往他的凑过去……只剩下一公分的距离,不幸之事又发生了。也不知道是回光返照还是咋的,风是寒突然双眼大瞠,那微微放大的瞳孔一片深黑,竟爆着邪冷精光,有如凶兽之眸。可怜莫晓风还没反应过来,就‘卟’地口爆鲜血,喷了风是寒一脸。风是寒眼皮翻了翻,一口气没上来,合上眼又软下去。“你!”那头似乎轻哼了一声,细如蚊蚋,但在这个佑大静谧的迷宫里,一点声音也跟鬼叫似的。   莫晓风心下更加愧疚,小心翼翼地将人从地上扶起。“皇上,能听见我说话吗?” 风是寒的眼皮子只颤了一下,便又没了动静。莫晓风继续说:“皇上您中了血蝎毒,我的血可以缓解毒性,所以,您自己吸行吗?”   虽然莫晓风没有贫血的毛病,又有内力护体,可再多的血也经不起这么来回的折腾。她稍微一用力,伤口的血便又源源不断地冒了出来。“趁热喝。”她把手伸过去时说了句。风是寒嘴唇微开,刚喝了几滴便伸出舌尖像只小狗一样轻舔她的掌心。莫晓风只觉得被舔过的地方有点疼又有点麻,更可怕的是他的舌头像蛇一样把她手上有血的地方都卷了个遍。   莫晓风僵硬的身子一动不动,脑子里的自己早就捶墙去了。如果可以,以后这只手一定要供起来。牺牲太大。血也喝过了,风是寒仍昏昏沉沉没有完全醒转。莫晓风触及他的额头,发现比没喝血时还要冷。从衣兜中抽出一条纱巾,将手掌大致包了下后,莫晓风将风是寒的身体摆成坐姿,嘴里小声说了句:“失礼了。”她要用内力为风是寒驱寒。脱去玄黑色的外袍,将里面银色的亵衣褪至腰间。也许是练武的原因,表面上看起来修长瘦削的风是寒,其实有着人人羡慕不已的健硕身材,与之相反的是,象牙色的皮肤非但不觉粗糙,反像凝脂一般的润泽滑腻。然而,她发现自他后背右肩胛下方起有条一尺长的疤痕下斜至腰,疤痕的颜色并不是十分明显,显然是多年前的旧伤,看起来很像是大刀砍过而留下的。不禁想起某著名史评家的一席话。无法夺得天下的皇帝,其命不及一只蝼蚁,而赢得天下的皇帝,一生都须在孤寡孑然中度过,其实比蝼蚁活得更辛苦。若是昏君,那他的喜好与憎恶就会成倍扩张,总是不得善终。而换作明君,无论是喜是憎,都无法随心所欲,到头来,反成心头肉刺,所谓明君终非圣贤。不过,由一道疤痕而联想到这些……谁知道她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呢?还是救人要紧。为了方便,莫晓风将皇帝落在肩头的长发挽了个髻顶在头上,那沾着血渍的玉簪,她抹了又抹,见干净了才往他头上插了上去。“嗯,这样也很好看。”莫晓风莫名其妙来了这么一句,赶紧收神凝气,单掌推上风是寒后背心脏位置,以内力化作热量向他体内缓缓注入。小半个时辰后,风是寒的身子终于开始回暖,并且渐渐有了清晰的意识。他睁开眼睛第一件事是转过身子看后面的人,却像见鬼似地翻到了一边墙角处。“你看到了?”一边穿衣一边冷冷地问。莫晓风没想到他的反应这么大,一时点头不是不点头也不是。风是寒的身子好像僵了一下,突然伸手往发上一挥,玉簪叮一声掉地,三千发丝重归肩后。   他指着她不快地问:“你是?”莫晓风有些激动:“难道您是中毒太深,认不得人了?”风是寒怒。“我是问你穿成这样是什么意思。”啊啊啊!一不小心又触怒龙颜。“堂堂信王爷穿成这样成何体统。”“请皇上恕罪。”莫晓风泪。“下次不敢了。”“咳。”风是寒捂嘴闷咳了声。刀刻般的双颊还透着少许病态的红晕,一些发丝被冷汗濡湿,一缕缕地贴在双鬓上。一向以金冠冷面,俊雅无双的形象立于世人面前的釜国天子,此时看起来更像是变了一个人般,扔到人群里,恐怕十有八九只当他是个落难公子。见莫晓风如同看陌生人一样看他,风是寒抬起头来,不冷不热地问:“莫里,你很怕我?”   莫晓风一听,立马挺背抬胸。一年来,这是风是寒头一次直接叫自己莫里而非皇弟。可她要怎么回答?说不怕,是欺君,说怕,是犯上。欺君犯上可都不是好罪名。她犹豫了半晌,还是开了口:“如果皇上是问作为臣子的莫里怕不怕您,那莫里会说怕,因为世人的眼里,皇上是无所不能的,如同神祗一样的存在,于是自然而然让人产生敬畏的心情。”风是寒微微侧过头,将脸藏进阴暗之中。“是吗?”他的声音疲倦低沉,两个字像是对她又像是对自己在说。莫晓风与他都陷入短暂的沉默。“如果只是作为一个弟弟,莫里还是会怕哥哥……”话一溜出嘴就收不回来了。此时就算看不见风是寒的表情,也能够想象得到是如何的难看。莫晓风转头提前面壁,低声说道:“皇上,与其说弟弟害怕哥哥,不如说是害怕自己无法给予两个人安全感。莫名的恐惧,怕对方失望,也怕对方让自己失望。于是,小心翼翼地不想破坏表面的平衡,说到底不过是在逃避,害怕真相说穿了便没有挽回的余地。”这就是皇室的亲情,看似很近,实则遥不可及。即使没有见过真正的风莫里,但由四侍口中提及的那个人对于她却好像并不是十分陌生,或许是因为生着相同的一张脸,莫名的就有着一种亲切感,说的玄乎些,甚至是有着心灵相通的感觉。不过,对于自己雀占鸩巢,还是十分之愧疚,所以她才想代替他说出一直以来可能都不敢说出的话。   “说完了?”关键时刻度秒如年,风是寒一开口惹得莫晓风心跳急遽加速。听那声音,活像是从万丈深潭处传来,阴凉森森的。白着脸转身,见风是寒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站了起来。那身姿如松挺立,气势凌人,让人完全无法联想到不久前他还因为中毒而昏倒在地,不醒人事。莫晓风不禁感叹,为什么他的体质这么好,如果看起来一直是弱弱的,那被她欺负的可能性至少会超过百分之零。现在,连想都不要想了。   她精神萎靡地弓下腰去。“是。皇上,不管您如何处置莫里,莫里都不会有怨言,只是恳请您放过信王府里的其它人。”这也是她在这世上唯一放不下心的事了。感觉到风是寒就站在自己身前,但她没有勇气去看那双眼睛,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不忍心,毕竟自己说这样的话是以风是寒唯一弟弟的身份在说,如果换作是她自己来面对,一定十分伤心难过。但这次她似乎算错了。“别把我当成是暴君,莫里。”风是寒斜靠在墙上,修长指尖按着墨色一般的眉头,好像这样就能将疲惫尽数驱散。   一时恍惚,莫晓风以为自己产生了错觉,什么时候,那个被四侍称之为阴险狡诈、心狠手辣、大义灭亲、野心勃勃的皇帝这么好说话了?“莫里当然知道皇上不是暴君。”她吱唔着抬头:“说起来,皇上怎么会在这里?”   原本是想转移话题,哪知似是提错了壶。风是寒就那么神色诡谲地看着她,一双墨眸似冷非冷,好似闪着幽幽的蓝光。夏日的告戒声犹如在耳。王爷,多说多错,切记切记。她突然一拍头,第二次转移话题问:“皇上知道春去她们被关哪去了吗?”   “风莫里!”“在。”莫晓风一下子扎到了地上。“我让伏羲陪同你去寻找十二美,为什么单单只有你和夏日出现在这?”好了,问人不成反被问。“那是……”莫晓风绞尽脑汁想不出该用什么理由来掩饰她是因为练天女散花走火入魔而被送到这里来的事实。欺君与坦白之间,她总是无奈地选择欺君。“启禀皇上,我们和伏将军到了同杨城后并没有住在行馆,而是去了客栈,谁知我们吃饭的时候,突然冒出来两个很厉害的刺客,我们大战了几百回合后才发现他们在我们在酒菜里下了药……于是……”“噢,到底是什么样的高手,可以和你大战几百回合?”“呃,是高手中的高手吧。”莫晓风擦擦额头,补充一句:“很厉害的。”   “看来后来的事,你也不清楚了。”风是寒替她说完。“是的是的。”莫晓风忙点头,忽而脸色乍变。“不、不是吧?皇上你只看到我和夏日两个人么,那其他人呢?难道……”   莫晓风像是抓稻草一样抓住皇帝的衣袖。“与其在这里胡思乱想,不如先出去再说。”风是寒一把将袖子抽了出来,还用力甩了甩。   果然,这种话只有像风是寒这么无情的人才说得出来。莫晓风低着头踢着硬梆梆的地说:“我得去救夏日。”对方恍若未闻,不带温度地道:“马上回去。”“那夏日怎么办?”“不过是个侍女,死活轮不到你一个王爷来关心。”话怎么可以这么讲?原来暴君与他的区别在于,前者可以不问清红皂白将人砍了,后者可以不管他人死活将人踢了。   啊啊啊啊!横批:都是坏人。“皇上!”莫晓风嗵地一声跪在他面前。想说,四侍是由父皇所赐,她们的死活我不能不问。但这话不能说,不能说,说了无疑是给皇帝火上浇油。先帝偏爱幼子是事实,不然皇帝也犯不着总用第三只眼瞅着自己的弟弟。“四侍、四侍少了任何一人的话……”会怎样?“会因为三缺一而拉我做麻将搭子……”一阵寒风吹过,卷落一树雪梅,风是寒就站在树底下,满脸黑线。莫晓风无奈地摊摊手,试图让风是寒能理解她的心情。“事实上,她们都是只看见赢钱看不见输钱的强人。”不知是风是寒本来就想咳,还是因为实在听不下去了,总之不咳则已,一咳惊人。莫晓风从地上窜了起来,有如热锅上的蚂蚁围着风是寒绕了两圈后又像突然泄了气的皮球,抬起软绵绵的手,轻抚其后背。佛说:不能说,不能说,一说即是错。因为自己的话让皇帝气极攻心,这是天大的死罪啊。   莫晓风有气无力地说:“皇上,如果莫里说了什么你不爱听的话,你就把它当作一个屁,放了吧。”   结果,风是寒咳得更凶了。莫晓风举手无措,有种被妖魔鬼怪附身的感觉,不但出言不逊,还胆大包天,莫不是走火入魔招的?这时,风是寒慢慢止住了咳嗽,抓住她的手,翻过掌心,若有所思地看着。伤口的血虽以内力止住,但仍有点点渗过包扎的白色纱巾,说得诗意点,那就有如雪地盛开清冷艳绝的朱砂梅,说得通俗点,那就是——包扎技巧有待提高。“花容给你吃了千年雪芝丹?”“花、容?”莫晓风不但结巴,还很是诧异。呃呃,果然怪人一般都是个大人物。   风是寒摇摇头,不知是什么意思。“走吧,夏日不会在这里了。”说着放开她的手,跨过一道门,向前方走去。“为什么?”她冲背影问。“那人既然肯用千年雪芝丹来救你,就没必要为难你的一个侍女,更何况春夏秋冬四侍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要找也是她找你,而不是你找她,她既然没出现,说明根本不在这个地方。”   此话不能不说很有道理,那个花容的行为怎么看都似恶作剧,否则也不会特意留下字条,好吧,留就留好了,还非要煞有其事的装在锦囊里。想必凡是大人物,想法都异于常人。   莫晓风小跑着追上皇帝,刚放下的心又多了些疑问。以皇帝的盖世武功竟会中毒,这种事岂不是很奇怪?一国之主会出现在这种地方,要不是为了传闻中的那样东西就是为了找花容医只有花容能医之病,那究竟是来找花容才中的毒,还是中了毒才来找他?偏偏有些话她又问不得。“皇上,我们现在要去哪?”“回宫。”“啊!那您身上的毒怎么办?”“血蝎毒只有唐门人能解,你说怎么办。” 风是寒一张脸冷若寒霜,连带周围的空气也降了几分温度。莫晓风打了个寒颤,照这么说岂不是跟无药可解差不多的意思。不敢再多话,只好一步不落地跟着。“嗯?”风是寒不知怎的,突然停住脚步。“皇上找什么?”莫晓风瞅了他的手一眼,问。“龙牌。”风是寒蹙着眉垂下手,盯着王爷看。“不见了。”莫晓风被他看得发毛。“是不是丢在了哪里?”“也许是被谁拿走了。”但他那眼神分时是在说,招了吧,是你偷的吧?有些人分明没作贼,却也容易心虚。心理学上是说,这是一些性格较内向的人,由于过份在乎外界对自身的看法,因而产生了一种负面的积极情绪。于是,莫晓风做了一件事,她从衣兜里快速掏出麒麟令牌递到他跟前。“要不,我这个先借皇上用用?”风是寒一张冷脸立刻变得跟寒冬腊月天的泥地似的白。莫晓风一抖,赶紧将手缩回去,收好牌子,一边说。“开玩笑,开玩笑,我这个哪能和您的比。”“走吧。”风是寒没再看她。莫晓风不会察言观色,但也知道对方现在的心情不好。“要不要去别处找找……”她提议。风是寒头也不回地冷哼。“怎么,你认为它会在哪里等我们?”“也……”莫晓风决定闭嘴。    作者有话要说:看到一直都有人关注此龟速文,心中真是充满了无限暖意啊。   为了不让各位等得太急,先剧透下吧。   王爷在地道中救醒了风皇帝后,骗他说自己现在的样子只是乔装改扮,为了从这里逃出去。风皇帝没有怀疑,但拒绝了王爷想背他出去的提议,因为"他"那身女装看起来实在有些碍眼。   王爷因为吃过千年雪芝,所以她的血可以暂时缓住风皇帝体内的血蝎毒,但他仍需找到解药。   王爷在地道中找到了火莲教的人,风皇帝要她杀了他们,但王爷用诸如”同是天涯沦落人,那就是自己人,既然是自己人,如果打起来那就内讧,只会中了敌人的奸计。”等胡话化解了风皇帝的杀意,于是将众人一并救出。   王爷还想去找四侍她们,风皇帝告诉她,只看见夏日一个人,让她不要找了,因为以夏日那么精明的一个人,在得知王爷已经离开小桃源后,一定会想办法离开的。   王爷想到花容的样子,觉得他不是一个会滥杀无辜的人,因此相信了风皇帝的话。两人最后同骑赤龙马,往皇城去了。   风皇帝失踪后,釜国皇宫居然又出现了另一个风是寒,真正的风皇帝意识到这一切皆是阴谋,他怀疑火莲教也怀疑吴东国,甚至是王爷。   风皇帝因为血蝎毒的原因,原来的功力只剩下不到三成,无法杀回皇宫,王爷见此情形,只能带着他一起去寻找十二美与解药。   唐秀在找到唐夏后,唐夏不肯随唐秀回到唐门,说要继续跟随信王爷,于是唐秀骗他说信王爷已经被他杀了,唐夏一时失控,抽出苏缬的水样剑与唐秀打了起来,唐秀故意让他刺中自己,唐夏全然不知,以为他性命有危,所以决定送他回唐门。   在寻找十二美的途中,王爷与风皇帝碰到了张蜜儿,而张蜜儿竟然只跪王爷不跪皇帝,王爷得知她是十二美之一,恳请她帮助一起寻找其它的十二美,张蜜儿暗暗提醒王爷,风皇帝不是简单的人物。王爷并非没有感觉,但她认为,国不能一日无君,更不能被野心勃勃的外人占踞朝堂,从而危害到釜国百姓的安定。   张蜜儿答应帮她寻找十二美,并告诉她唐夏的真正身份。而之前,伏羲已经被朝中的假皇帝招了回去,似有大事要发生。   皇帝的东南西北四大侍卫找到了真的风皇帝,并且坚信朝中那个是假货。但风皇帝并没有随他们回皇宫,而是继续与王爷呆在一起,寻找十二美。   十二美一一出现,竟然牵扯出了另一个人物,秦昱。   一行人来到釜国第一大城陵都时,听闻有一个叫禾日的人办了一个夺美大会。只要在大会赛事中成为陵都第一美,就可得到武林人士梦寐以求的“我变我变”秘笈,以及黄金三千两。   “我变我变”算是什么武功秘笈?据说此武功很神奇,练的人可分化出数个自己的影像,虽然只是幻影,但是给对手的感觉跟真人一模一样,幻影出招,仍是实打实的痛。而第一重可化出一人,第二重二人,以此类推。像一人对付多人,想摆脱别人纠缠不得不跑路时,此武功就可派上大用场了。   好武之人冲着秘笈去,好财之人冲着那三千两黄金,而自恋之人则冲着那第一美的称号去。   话说回来,为了在比赛中能发现十二美其它人,张蜜儿建议风皇帝和王爷扮上女装去参加大会……    无双棋局(本章完)   两个人要比一个人瞎摸索来得有效率得多,风是寒异于常人的冷静与辨别力在这种时候显露无遗。很快,他们进入了另一区域。这里看起来与之前走过的地方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铁门换成了石门,动物图腾换成了希奇古怪的符号,像是日月、高山、流水、柱子等物的抽象图案以其大同小异的形态出现在每一扇他们经过的石门上。莫晓风从不敢小看古人的智慧,他们可以在我们所能想象的范畴之外创造世界七大奇迹,并被人类永世仰望。古老而神秘的事物,如同附着蛊惑人心的魔力,让人着魔,让人敬畏。由此看来,可一点也不比创造了核武器的现代人逊色。人类在面对自己所无法控制掌握的事物时,总会自觉地保持着高度的警戒与谨慎态度。但也有例外,此时迷宫内的两个人恰好同时都不具备这一点。风是寒行走的脚步极其轻快,仿佛自身不带任何的重量,动作如常从容连贯,看起来倒像是走在自家熟悉的花园一般。反观莫晓风,明明地上没半个坑,壁墙也是平滑整齐,可一路走来,多是磕磕碰碰。这好歹也算是个武林高手了,就算没练过轻功,可那内力总还放在那呢,这会倒成了摆设。风是寒偶尔会慢放脚步,就会看见莫晓风从后面急冲冲冲上来,停在他的身侧,嘴巴一张一合,没等她把音发清,他已经拐弯去了。莫晓风有莫晓风的节奏,不一定能跟上有些人的步伐,好比以前组团去旅游,每次都能把导游跟丢了,人家讲下一站的时候,她还在看上一站,人家说到西边的时候,她还在东边蹲着思考问题,等到导游一回头,总能看到她气喘吁吁地在几十米外朝他们挥手。这么看来,以风是寒那种几乎不带停顿的思维方式,她能跟得上步伐也就是奇迹了。在迷宫走道中穿梭,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走到什么地方,而出口又在何方,偏偏身边唯一的活物走得旁若无人,连半句多余的话都没有。莫晓风性格虽有些内向,也不懂得如何经营人际关系,但这种时候,她还是比较喜欢听到人说话的声音而不是单一沉闷的脚步声,既然对方不开口,只能主动些,可每次刚说了一两个字,风是寒就故意似地走进新的石门内或是朝另一个方向转弯,搞得莫晓风像被人牵着的小狗一样,要么慢几拍,要么冲过头。一个巴掌拍不响,莫晓风独角戏唱完了,也就谢幕收场,自己玩自己的去了。只见风是寒每走到一扇门旁,便会伸出手按在门上片刻,不是推开走进去,就是折身向另一条道。起先莫晓风也只是心存疑惑,见他一直持续这样的动作,终于按捺不住好奇心,按着他的顺序摸他摸过的门,随后才恍然大悟——为什么他可以很果断地选择他要走的路。如果说这个迷宫通往某个他们不知道的地方或是出口,那么迷宫的主人一定会知道一条正确的路,而他也必定经常走过这些地方,高手走路也许不会在地上留下什么,但在经常打开的门上一定会留下一些磨损的痕迹。奇就奇在,莫晓风要很仔细地对比才能发现哪些是有磨损,而风是寒却能以最快的速度分辩出来。莫晓风的心情十分复杂,一会暖一会凉的。暖的是身边有如此厉害的一个人,这个人还是她名义上的兄长,而凉的恰恰也是这个,谁叫她是个冒牌王爷,人不正则气不顺,她不得不心凉。   “这里。”风是寒突然止住脚步,看着前方。“什么?”莫晓风赶紧跑上来,在他身后伸长脖子看了看那边。看起来像是整个迷宫的尽头,却并非入口或出口,巴掌大的地方被一张石方台两张石凳占着,而那石方台赫然就是一棋桌,桌面刻成棋盘,盘上却只有六只石子,分别在四角各压一子,还有两子随意落在中间。莫晓风问:“难道是机关?”风是寒点点头。“应该是。我们在这里走了快有半个时辰,想必这是最后一条出路。”莫晓风见他不慌不忙地在一张石凳上坐下,低首凝视那石棋盘,好似水墨精描的长眉下,长而不卷的黑睫在他脸上投下淡淡的影,柔化了眼神的凌厉。风是寒之所以长得好并不是因为那张脸,而是他的眼。中原东南方一带的男子多为单睑,而西北方则以深凹的重睑(chong,双眼皮)居多,风是寒却是那种不甚明显的挑尾重睑,但好在一个恰字,恰在为那双本就变幻莫测的墨眸增添了半分俊雅半分邪凛,两者互融互合,明明矛盾却又浑然天成般,你在世上找不出第二双眼可配在那张脸上,也找不出第二张脸可配上那双眼。风是寒的眼可以是最凌厉的剑,也可以是最高深的渊。利器最耀眼的锋芒,在它拔出鞘身之时。懂得收敛的高手,才是高手中的高手。   所以,风是寒能坐上武林第一人的位置并非因为他在武学上的张狂,反是因为他的深不可测。   抬头,黑目如矅,凌厉转沉,低声道:“原来如此。”莫晓风站累了,刚准备在另一张凳上坐下,听到风是寒这么一说,屁股又弹了起来。   风是寒说:“你坐下。”莫晓风擦擦额头,心下一阵乱跳,慢慢回坐,却又不敢坐实了。她总觉得风是寒的反应有些异样,就像、就像明知道前面是个坑,也要拉着人一起往下跳的那种感觉。“你听说过无双棋局吗?”风是寒忽问。莫晓风的心脏开始呈加速度跳跃。她来这个世界一年,并非不学无术,虽说顶着一个王爷的头衔,但日子过得比考大学那会还辛苦,四侍表面上是丫环,倒不如说是她的十八项全能老师,且所教之事无奇不出,她原就是历史系毕业的好学生,虽然此历史非彼历史,但多是大同小异,学来也不算吃力,只是四侍见她领悟能力极强,便开始向她传授那些五花八门自称绝对实用的看家招数。比如赌术。用冬月的话来说,一赌胜九武。换言之,如果用赌可以解决的事,何必动武呢。虽说此话有些道理,但赌博终归是不好的,所以晓风最后也只是学了点皮毛,比如输一副牌该给对方多少银子,这也是四侍比较关心的事之一。再比如窃术。“做小偷?”春去的回答用咱们现在的话来讲就是:“技术是一回事,就业是另一回事。好比你会烧几个菜,不代表你就是那厨师是不是?”后来啊……她发现用窃术找东西还挺实用的,所以自然而然地理解了春去的那句话。   再再比如谎话连篇术。秋来说,说谎是门学问,够得上是博大精深,而能将谎言发挥到极致的人,舍加南而其谁。   有天,苍山大佛寺里一小和尚对加南说:“师叔师叔,每次您一走,大佛寺就只剩下我一个人看门,实在是太凄凉了。”加南就说了:“好吧,我再去找个和尚来。”于是加南就真的下山物色和尚去了。他在大街上看到一个男人,二十三、四岁的样子,长得有模有样,留着一头乌黑油亮的长发,一看就是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儿。加南上前,用十分羡慕的口气对那公子哥说:“哎呀,我行走大江南北这么多年,还是头一回看到这么漂亮的一个光头。”公子哥莫名其妙地摸摸自个的长发,说了句:“您走好。”加南继续晃到他面前说:“这么好的头型,不上大佛寺出家实在太过可惜了。”   公子哥一听这话能不火吗?“你这人怎么说话呢?谁是光头,谁要出家了?”“光头有什么不好,你何必如此排斥自己呢?佛有云,发三千,愁三千,一朝剔尽,大快人心。”公子哥吼道:“哪个佛说的,叫他站出来!老子一头妙发飘逸潇洒,姑娘看了爱不释手,爷们看了痛心疾首。”加南摇了摇头:“我明白了,施主你恐怕是得了重病,以致于神智不清,总以为自己长了一头浓发,却不知实际是个光头。”公子哥一听,面上直爆青筋,破口大骂:“你个死和尚,分明是胡说八道,妖言惑众。”   “既然你不相信我,不妨问问街上的人。”公子哥横眉怒眼一把扯过一路人,语气凶狠,张口就问:“喂,你说我头上是不是……”   那路人一看他那模样像是要吃人似的,没听到他说完,忙摆手说:“啊啊啊,我什么也没看到。”说完跑了。结果,公子哥逮到一人,那人都跟第一人一样的说法。“我什么都没看到。”“天呐、天呐,为什么人人都说没看到?难道是真的,我是疯子,我是疯子,我是疯子……”   那公子哥抱着头,痴痴呆呆地在路边自言自语。嗯,后来啊,后来就被加南领回大佛寺了。◇◇ ◇莫晓风学了这个术那个术的自然不会漏掉一个棋术,而教她棋术的是夏日。别看她有时像个女流氓,可论到下棋,还真是有天说天,有地说地。无双棋局,又怎会不提及。所谓无双,即独一无二。无双棋局并非真正的棋,而是一种选择。是牺牲自己,还是别人。传闻三年前有一对师兄弟因意外不慎落入险境,而后在密室发现了一副只有六子的棋局,也就是后来人们所说的无双棋局。当一人拿起右上角的棋子时,室内的机关忽然启动,密密麻麻的短箭有如潮水喷涌而出,好在两人反应够快,迅速躲到了桌底下,好险捡了两条命。至此,他们再不愿轻易尝试拿起第二颗要命的棋子,但两人又都意识到,这盘棋上,总有一子是出口的开关。于是他们坐在凳上思索了整整两日两夜,得出相同的结论:中间两子是开关的可能性为最大。但他们仍不敢轻举妄动,这样又持续了两天,最后他们觉得,再这样下去,就算不饿死,也会因为无聊而闷死,何况对方那张脸早是两看相生厌。反正都要死,不如放手一搏。当师兄拈起其中一子时,发现没有任何反应,师弟见状拈起另一子,棋桌面竟神奇般地渗出了水字,清晰分明地写着:先落子者死,后落子者生。先死,后生,多么高明的机关。如果两人都不想死,那么就都不会先落子,最后,要么一个也出不去,要么等一方饿得实在没有了力气,抓不住手中的子,撑到最后那个,便能活着出去,可即便如此,也要在良心上背负一辈子的债。“那结果呢??”莫晓风问夏日。夏日一摊手,说:“当时我也这么问告诉我的人,结果他说他也这么问告诉他的人……”   趁没被她绕晕前,莫晓风哦了一声:“原来都不知道。”擦了擦手心,都是冷汗。莫晓风一脸静默地点头,马上又紧张地看着风是寒,对方却是一副泰山欲倒而秋水仍无波的模样。这算什么意思?莫非他吃定我了?莫晓风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皇上,你肯定……这就是无双棋局?”沉默代表了肯定。只见风是寒一头乌发,无风自动,绝对不是莫晓风看花了眼。她好想哭,因为想起了一个故事。故事是说——小白兔在森林里散步,大灰狼迎面走过来,“啪啪”给了兔兔两个大耳刮子,说:“我让你不戴帽子”。小白兔很委屈地跑了。 第二天,她戴着帽子蹦蹦跳跳的走出家门,又遇到大灰狼,他走上来“啪啪”又给了小白兔两个大嘴巴,说:“我让你戴帽子。” 小白兔决定去找居委主任老虎投诉。 说明了情况后,老虎说:“我知道了,这件事我会处理的。”。当天,老虎就找来大灰狼。“你这样做不妥啊,让我这个当官的很难办嘛。你看这样行不行?你可以说,兔兔过来,给我找块儿肉去!她找来肥的,你说你要瘦的,她找来瘦的,你说你要肥的,这样不就可以揍她了嘛。当然,你也可以这样说:兔兔过来,给我找个女人去。她找来丰满的,你说你喜欢苗条的。她找来苗条的,你说你喜欢丰满的。可以揍她揍得有理有力有节。”大灰狼频频点头,拍手称快,对老虎的崇敬再次冲向新的颠峰。不料以上指导工作,被正在窗外给老虎家除草的小白兔听到了,心里这个恨啊。 次日,小白兔又出门了,怎么那么巧,迎面走来的还是大灰狼。大灰狼说:“兔兔,过来,给我找块儿肉去。”小白兔说:“那,你是要肥的,还是要瘦的呢?”大灰狼听罢,心里一沉,又一喜,心说,幸好还有B方案。他又说:“兔兔,麻利儿给我找个女人来。”小白兔问:“那,你是喜欢丰满的,还是喜欢苗条的呢?”大灰狼沉默了二秒钟,抬手更狠地给了兔兔两个大耳刮子。“靠,我让你不戴帽子。”也就是说,如果对方就是看你不顺眼,那么你怎么选都是一样的结果。瞧这情形,假设王爷真打算扔下皇帝自个跑了,皇帝一定先一掌拍死王爷再说。莫晓风很想知道那对师兄弟到底是怎么选的,可惜到死也没这个机会了。   皇帝伸出手,修长的食中指夹起中间的一颗棋子,双眼缓缓斜睨莫晓风,颇有心理战的意思。   莫晓风心中哀叹,皇帝恐怕是真的不曾信任过王爷。至上无双绝,冠高独一峰。这是她偶然误闯皇帝的御书房时看到的一副字。那时走得匆忙,没来得及去细想它的意思,现在再想,这根本就是一山不容二虎的含蓄版。这么说,皇上只是不喜欢作为王爷的风莫里,可是她只是个冒牌,一旦被拆穿,那对皇上就不会再是个威胁……莫晓风脑子转得飞快。如果将真相告诉他, 再好好向他求求情,说不定他一高兴,就放过了信王府的一干人等,自己也落得个轻松自在。莫晓风兴奋地搓手,全忘了目前的问题是二个人谁选择生,谁选择死,并非让她选择招还是不招。“皇上。”莫晓风试探着问:“假设,我说的是假设,有一天您发现有个很像我的人冒充我出现在您的身边,而我已经不在人世了,您会……怎么做?”“杀了他。”莫晓风转头泪,不用这么直接吧。“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既不想害人也没有什么野心,或许冒充王爷不过是为了保护家人朋友呢?” “……”风是寒慢慢抬起眼皮,从莫晓风的角度看过去,细长的重睑眼尾稍许斜飞,有如剑锋走势般,配上一眼的淡然,效果反比直白的凌厉更能令人心惊胆惧。视线像是早就穿透了她的眼,洞悉了她的心思,偏又静了片刻,才凉凉地开口:“为什么、突然这么问?”石子在他手中,穿过指间,很快又从另一边出现。虽是把玩,心思却不在上面。莫晓风连连骂自己蠢,谁不知道皇帝除了武功天下第一,脑子转得也比常人快。搁秋来那嘴上说出来就是:小白兔还想跟老狐狸斗?哼!赶紧儿爬窗去吧——没门!   小白兔泪,四侍平时光顾着打击她呢,这会只能靠自己想法子了。有句话叫做,置之死地而后生。莫晓风呼啦站起身,伸手就去抓那桌上的另一子。第一下没抓起,那棋子竟像用502胶水胶住似的,莫晓风一愣,再抓,暗用内力。乖乖,看风是寒两指捏得那么轻松,没想到还有这等乾坤。莫晓风暗吁了口气,还好现在有了内力,不然光这事就得让她这披着狼皮的羊露馅。她就义似地举着那颗棋子,激动地说道:“皇上,死有轻于鸿毛,重于泰山,今天,莫里就先走一步了。哪日,皇上如果见到和我长得相似的人,请看在莫里的份上,放他一条生路吧。”   风是寒好像看呆了。莫晓风飞快地将棋子往棋桌上拍下,不料有双手以无影之速按在了她的手背之上。电光石火间,莫晓风脑子里只冒出来一句话。“不用这么急吧。”霎时,天摇地动,如雷轰鸣。四周墙门以及地面的石砖像是突然间装上了轨道,快速移动。   日月交替,斗转星移,一柱擎天。只在须臾间。简直就像在看科幻大片。设计出这种迷宫的人最低级别也是天才,还是没上限的那种。   有人抖抖抖个不停。“想什么呢?”风是寒问。莫晓风以为自己死定了,所以在那一瞬间认命地闭上了眼,眼角的无辜泪珠差点就摔下来。   突然听到风是寒的话,那感觉不亚于在地狱听到天使的呼唤。“皇皇皇上……”一激动抱住人家的手。“我我们没死!太太好了。”一激动连声音也成双重奏了。本来还伤心地以为皇帝按着她的手是怕她后悔,怎想到,原来他那只手上也拿着一颗子,也就是说,他们是一瞬间同时落子。好聪明的皇上,好人呐……挂在脸上的那滴珠子,啪嗒一声落在风是寒的手上。莫晓风一看,慌忙缩回手,在脸上一阵胡抹乱揩,傻笑道。“啊呵呵呵——这地方居然漏水。”“嗯。”风是寒这一声,拽着轻轻的尾音,有种说不出的味道。莫晓风抬头看天,仿佛重生般地呼吸着空气。“活着真好。”她感概道。“那就好好活着。”风是寒从她身边径直走了过去。“遵旨!”莫晓风五体投地。-------------------------------------------------------—-------------凑字啊凑字————-----------------------------——————————-----那个……分分就像是米饭,又香又甜,还能填肚子……嗯,绯月举着破碗大声说:再添一碗。    作者有话要说:PS:今天更新5000字左右,等着吧,等不及的先去看新坑。    她想造反   天上宇文在药房内摆弄陶陶罐罐,花容无声息地踱了进来。于是扯了个不合时宜的问题。“阿容,加南现在如何了?”花容摇头嬉笑:“尘世,陈事,唯这两样不可纠结。”天上宇文有些麻木地说,“你比加南更像个和尚。”“我也这么觉得……所以他一直忌妒我。”身倚轩窗,花容不禁叹息。当年见加南跳下苍山,于是将他捡回了小桃源,明知他这世是活腻了才会跳崖,却偏偏要救他,谁叫他们是师兄弟,就因为他们是师兄弟,加南才会摆他一刀。结果,闹了个两败俱伤。可惜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加南为什么要当和尚?”“这……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一小女娃,谁料小女娃后来出家当尼姑去了,加南本想门当户对,于是就去一破庙当了和尚,这才睡了一觉,他就后悔了,当和尚有什么好,不能杀生,不能讨老婆……”扎着青丝带的小侍女忽地从外打开木窗,将头探进来说:“主人,他们破了无双棋局,已经进了天池。”花容失色,仰头低语:“不到二个时辰就出了地宫……”天上宇文将自酿的果酒递给他,“已经加入了你的配方,看看味道如何。”   花容的注意力立刻被那碧澄香浓的果酒吸引住,低首浅尝了一口,须臾后说道:“花、果、酒、药四香合之,果然……难喝。”顿了半晌,他把杯子搁回茶几,皱眉。天上宇文面显惑色,问:“你何以认定风是寒会想出双子同生这一招?若是没有,你岂非要去给那姑娘收尸?”花容捡起落在桌上的空锦囊,笑里生奸却是风情依旧。“要将这两人绑在一起,不下点猛药,可是不行的。”天上宇文一脸木然,“是不是无论他们怎么选择,最终都能走出地宫?”   “啊,这么快就被你识破了。”花容双眼微瞇,手指戳手指,“一个月前我稍微改了一下地宫机关的设置,因此即便选错,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不过费点周折,困个几天而已。”   现在看来,完全是白忙活。所以说,太聪明的人,不招人喜欢。“放心放心,不还有天池这一关吗?我相信他风是寒再怎么聪明,也不可能连破两关的。”花容摆摆手,给自己打气。一个多时辰后,小侍女风似地冲进了木屋,冲着花容,张口结舌。花容替她拍了拍背:“慢慢说,慢慢说。”“主、主人,不好、好了。”小侍女一副见鬼的愕相。天上宇文后脚跟着走了进来,瞧见屋内这紧张的气氛,茫然问道:“这是怎么了?”   小侍女一口喝光桌上的茶,定下神来说:“那两个人太可怕了……不对不对,是那个姐姐太可怕了。他们进了天池,吃了暴躁之果后……”地宫天池,天池地宫,实乃人间两绝地。小桃源真正的主人曾断言,能双双走出这两个地方的,不是神仙就是个傻子。天池与地宫不同,这里阳光明媚,高山阔水。但莫晓风发现此地有古怪,那烈日始终高悬于头顶,无法辨认方位不说,还被晒得晕头转向,想要快点离开这个地方,却又发现四面皆被湖水环绕,除非越过近千丈的湖面才能到达对过的山岭。现在他们所站的位置就像是一座与世隔绝的孤岛,岛上种许多果树,红艳艳的果实看上去爽甜诱人。莫晓风喜滋滋地扒到一棵果树上,正欲往上爬。风是寒一阵风似地掠到她身侧,遽然出掌,内力无声无息打在树上,将她连同一树的果子震了下来。莫晓风敢泪不敢怒,蹲在地上捡果子,捡了这个,那个掉出来,捡了那个,这个掉出来。想脱了外衫来包果子,马上想起自己是女的,于是回头说:“皇上,你的外衣借我装下果子。”   风是寒也不恼,心平气和地问:“你身上不是有?”莫晓风眼睛不眨一下地说:“我冷。”还是风是寒的脸更冷一些,莫晓风只好收回自己的话,“算了,我脱。”   哪知刚要解扣子,一件绸衣就飞了过来罩在她头顶。“臭美的毛病倒是没变。”风是寒冷哼道。莫晓风无话可说地包果子。临了拿出两个擦了擦,一个递给风是寒,却见他瞅着自己,莫晓风赶紧自己先咬了口,果然是蹦儿脆,又甜又多汁,于是卡蹦卡蹦多咬了两口,看得风是寒都心动了,将果子凑到嘴边,闻了闻,不像莫晓风那么大口地咬,优雅地细嚼慢咽。莫晓风抹了抹嘴,对着风是寒发愣——皇帝真好看,特别是吃东西的时候,安安静静的像只兔子。吃完,风是寒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从前你可不是这样的。”吓得莫晓风心尖儿一颤,还要故作镇定。“在我面前,你一向谨慎……那年塞外番邦使者进贡的紫皮桃子也是你先我后偿,可一转身,你便躲在暗处将它给抠了出来。”莫晓风刚才还热得冒烟,这会开始冒冷汗。“皇上……”风是寒摆了摆手,颇大度地说:“行了,已经是过去的事了。”见他往前迈开步子,也不再理她,莫晓风合上嘴,拎着果子跟在后面,保持一段不近不远的距离。又热又无聊,莫晓风只能边走边吃,一炷香的功夫,十个果子入肚。未久,发现问题出现,她捂着肚子,叫了声:“皇上……”而走在前方的风是寒不知怎的心情不佳,语气欠奉,张口就是一句,“有屁快放!”   莫晓风回:“启禀皇上,没有屁只有尿怎么办?”风是寒回答不出来,于是乎一脚踹过来。“凉拌!”“啊!”莫晓风连忙趴下,正好躲过。“求皇上恕莫里内急之罪。”“去去去!”正好旁边有块两人高的岩石,莫晓风转到背后,红着脸蹲下来解决。最后看了看四周,发现一个问题——没有善后的东西。无奈,只能从怀里掏出银票……   莫晓风从石头后面钻出来,惊讶地发现皇帝不见了。难道他也内急?难怪心情不好。坐在地上等了会,只觉当头烈日残暴,烧得她浑身似冒烟。她扯开衣襟,扇了扇,还是觉得热,尤其是半披的长发,挠得脖劲一阵燥热,于是三下五除二,扯下发带,将头发整个高扎。   风是寒还没回来,莫晓风不禁皱眉,该不会是便秘吧?即使是便秘,时间也太长了点。莫晓风热得整个外衫都敞了开来,她觉得不能再等下去,刚想到皇帝身边可能没带银票。   莫晓风一鼓作气,喊道:“皇上,要银票吗?”皇帝没了。这是莫晓风最后得出的结论。她沿路寻找,终于给她发现了可疑的东西——不远处,靠近湖岸的地方有块椭圆形的大石头,隐约看到上面散落着一些红色的衣裳。她一路小跑,刚挨近大石头,听见有人说话的声音。“出来!”莫晓风气势十足地吼道。“谁?!”那边也吼,不过听声音最少也有十来号人。本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莫晓风举着手出去了。定睛一看,下巴哐地一声掉到地上。前方或蹲或站着十六、七个姿态各异的半裸美少年,一律只穿了条裤衩,坐在大石头下面乘凉,这会三十几只眼睛正齐刷刷地望着自己这个不速之客。“你们慢聊。”莫晓风转身就走。“咦,这不是那个谁?”为首的少年跳了出来,光着脚丫子快速靠近莫晓风。“你认错人了。”莫晓风急急绕过他,刚走了两步就被苏淮文揪住衣袖。   “真神,之前还是死气沉沉的,这才一天就活蹦乱跳了。”“我不认识你们。”莫晓风两眼朝天,继续往前走。天地良心,她最多只在电视上的澡堂情节中看到过这么多半裸的雄性,这里壮观得她想哭。偏偏那群人还一窝蜂地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问:少年甲:“怎么只有你一个人?”莫晓风:“我……”少年乙:“那个凶女人呢?”莫晓风:“不……”少年丙:“看到我们左护法没有?”莫晓风:“认……”少年丁:“喂,你有没有在听我们说话?”莫晓风泪:“你们都抢我话。” 少年们:“那你说啊。”莫晓风:“我不认识你们。”“看来他好像什么也不知道。”苏淮文耸了耸肩。“唉,左护法到底去了哪里?”“等等,这位公子不见了丫环,咱们不见了左护法,难道他们……”“拉倒吧!咱们左护法怎么会看上那种凶巴巴的女人。”莫晓风也不禁点了点头。“不过就算左护法喜欢,也没希望了。”少年们拿莫晓风跟他们家左护法比了比,觉得希望实在是很渺茫。“咱教主不常说,感情这事就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命中注定就能成。”一英气十足的高个儿少年站出来反驳道:“要我就拔了萝卜占了坑,管他感情有多深。”   “你真无耻!”“好说好说。”莫晓风好不容易插上嘴,“话说你们是什么人?”少年们当场喋血。“说了半天,你老还没发现我们是什么人?”“也?”莫晓风看了看散在大石上的红衣,“莫非是……”“没错!”众人松了口气。“为什么你们会在这里?”莫晓风警惕地问。于是这群人又七嘴八舌地说起之前发生的事。火莲教的一行人和苏缬失散后通通掉进了陷阱,那些陷阱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蚁巢,四通八达连成一气,所以他们很快找到了组织。因为太高,以他们的轻功想从掉下来的地方上去根本就不可能,在兜转了半天无果的情况下,他们发现了通往下面的路,只是那里除了一个个的水潭,便什么也没有了。就在那时,上面突然掉下来一只锦囊,他们拆开一看,里面的纸条上说穿过水潭就能找到出口,他们没有其它办法,只好一试,顺着水潭一直摸索到了这附近的湖面,爬上岸才发现这里仍旧是死路一条。这也就是他们会半裸的原因。莫晓风心想,既然是皇帝的对头,她还是趁早走比较好,万一碰上皇帝——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一言不和,大打出手。她夹在中间,总是不好做人的。刚抬了一条腿,便听到少年甲恨恨地说:“要不是因为那个狗皇帝,我们也不至于这么凄惨。” 少年乙附和道:“更可恨的是,他居然不把我们火莲教放在眼里!拽什么拽,不就是武功天下第一嘛!”有人客观而小声地提醒:“是美貌与智慧并重的武功天下第一的皇帝,其实还是很了不起的。”   众人至此词穷,只能不问青红皂白地将那说反话的赶至圈外,不让他进来。   莫晓风回头叹气,“大家要讲道理——明明是你们自己要跑来找釜皇的麻烦,怎么能在出事后反过来怪他呢。”少年甲竖起了眉毛,“你凭什么帮那个狗皇帝说话?”莫晓风摇了摇手指,“你们这样是不对的,不能因为对方是敌人就用言语恶意中伤,这点肚量岂是大丈夫所有?至于釜皇有没有将火莲教放在眼里,这是见人见智的事了,但至少他没有将火莲教当成什么敌人来看待。火莲教虽然杀了釜国的不少官员,但那些人是罪有应得。贪得无厌,鱼肉百姓之恶人,是以人人得以诛之。而劫军饷及粮草,是为了拿去救济灾民,只因原本赈灾的银两粮草大部分都给地方上的官兵以各种名义扣下私吞、中饱私囊……这些连老百姓都清楚的事,釜皇又怎会视而不见?”“哼,知道就好。”被她这么一说,愤怒的少年们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不过……”莫晓风拉出长长一个转折,“你们曾经行刺釜皇是事实,恶人虽有罪,但你们越俎代庖、扰乱正常秩序给釜国官方带来众多麻烦也是事实。釜皇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伤亡,才对火莲教睁只眼闭只眼,可见其肚量之下可撑船,你们何来抱怨?”少年甲切了一声,“你一个外人,又怎么知道人家皇帝是怎么想的?”莫晓风脱口而出道:“因为我是信王爷!” 四周皆静,人人如同看怪物一般望着她。“你就是那个要被釜国皇帝嫁给风国女皇的风流信王爷?”少年甲笑岔了气,“原来你是因为脑子坏掉了才来这里的啊,失敬失敬。”莫晓风好想打他!“三师弟,不得无礼。” 苏淮文呵斥少年甲,“这位公子是看咱们太闷了,逗我们玩呢。”   谁逗你们玩呢!莫晓风怒了。少年甲摊出手,“谁让他说谁不好,说是信王爷……一个大男人要嫁给女人当老婆,想想就要笑破肚皮。”那些人还在笑,而莫晓风却觉得满腔热血正在一点点冷却。她勉强挤了个笑容出来,“的确很好笑,不知道是从哪里听来的,我怎么就不知道?”苏淮文说:“公子就当笑话听听就得了,何必追根问底。”莫晓风想了想问:“只是笑话还是真有其事?”苏淮文说:“风国与釜国这些年交好一直都有附带条件,一个出兵一个出钱。这釜皇野心大,风国女皇也不是没有自觉,所以才想出了和亲这一招,釜皇只有一弟,牺牲他换得风国的信任,何乐而不为。”莫晓风尚抓着一线希望,忙说:“不过是你们的猜测而已,如若是真的,外面怎会没有一点风声。”苏淮文见她就是不信,忍不住道:“这事可是从红楼那边传出的,只是知道的人少罢了。”   红楼是个简单的地方,说它简单是因它是个有钱就能去的地方。一千两黄金查一查,不管你是查丢失的猫狗,还是查失踪了几百年的宝物,都是一千两,不会因易降钱,也不会因难加钱。行里也有行里的规矩,既然客人须先交一半的订金,若他出了这钱,但在商定好的时间内红楼找不到要找的人或物或情报,就须赔偿三倍的订金。所以有些投机取巧之人便妄想用些自认为刁钻做不到的事儿去讹那赔偿,不料都是乘兴而去,吐血而归。再说这红楼里,一共有三十八号人,各有各的擅长,在外名声最响的一个叫红袖,另一个叫飞星,两人号称是顺风耳与千里眼,搭档起来可谓天下无敌。莫晓风由半信半疑化作满腔委屈,如果这件事是真的,那皇帝岂不是把她当成了手中的一颗棋子?难道真要逼她造反么!就造不造反这个问题,莫晓风陷入抓狂中。火莲教众少年似乎对釜国狗皇帝的话题更感兴趣一些,你一言我一语地发表各自感想。   “风是寒那狗皇帝就是阴险,正所谓一箭双雕,既稳住了风国,又拔去了信王这个眼中钉。”   “谁让风是寒这皇位坐得不明不白。”“怎么说?”“你们不知道吗?风是寒可是杀弟弑父才夺了皇位,否则现在的釜皇就是信王了。”   “胡说,信王不活得好好的。”“皇帝现在大概是有什么不杀他的理由,将来就难说了。”“你们好厉害,这些都知道。”“十六师弟,你是新来的,懂得少也算正常。”“请各位师兄多多指教。”“好说好说。”莫晓风用力捂住耳朵,同时觉得胸腔内有股真气上行下窜,令她痛苦不堪。   刹时,一股强气翻江捣海般破体而出,周围的少年像是被拔光毛的鸡一样飞上了半空,然后手舞足蹈地摔了下来。少年甲:“哎哟!刚、刚才怎么回事。”少年乙:“我听见嘭地一声。”少年丙:“我也是我也是,然后就飞了。”……莫晓风躲在石头角落里拔草。    作者有话要说:3月2日更新新章,24点前。    唐夏之变   作者有话要说:啊啊啊!不小心睡着了,醒来已经是半夜,赶紧儿发上来,免得被砸。   PS:先写了唐夏这一段,莫晓风在天池的一段未完,3月4日前补上。应花容所说,唐秀在看到迷蝶后,很快发现了洞中的唐夏与苏缬。那入口处的石门其实是一道外开门,也就是说,在洞内打不开,在外面却可以轻易移开。   唐夏一看来的是唐秀,就知身份败露,本想拔腿就跑,却让唐秀拦在了门口。   “二哥,跟我回去。”唐夏抽出苏缬的水样剑,抵在唐秀胸前,“让开。”唐秀还是一句话:“跟我回去。”苏缬诧异地看着他俩,想上前帮忙,却发现他这个外人似乎插不了手。唐夏一心系着王爷的安危,哪有空理睬他。“我急着找人,再不让开,后果自负。”唐秀发出桀桀的笑声,凑到他耳边低声说道:“不过是个冒牌货,浪费了我一瓶天一神水。”   天一神水,唐门毒药之首,无色无香,中者立毙。“唐秀!”唐夏有如困兽般发出一声嘶吼,震得洞顶纷纷落下碎石。与此同时,薄如蝉翼的水样剑,像道清水穿透丝质衣衫,划入唐秀的胸腔,未发出一丝声响。须臾后,血珠一滴,一滴,滑落地面,于静寂的石洞中,那一声声回响显得犹为清晰。   苏缬忍不住叫了声:“大哥。”唐夏悟如梦醒,低头看自己手上被血染红的剑。唐秀身子一软,应声倒下。苏缬接近唐夏,问:“大哥,他刚才说了什么?你为什么会……”唐夏恍若未闻,咬着牙将剑从唐秀胸口拔出。唐秀靠在墙上,痛得闷哼了声,继而缓缓睁眼,有些可怜兮兮地道:“二哥,看在我挨你一剑的份上,送我回唐门,行吗?”唐夏沉吟了片刻,忽瞠目,“刚才……你是在激我?”“我聪明绝伦的二哥,果然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会上我的当。”唐秀蹙着眉头还硬扯出笑来,使得原本清俊雅秀的一张脸看起来多了几分滑稽的愁苦。   唐夏真想一巴掌拍晕他,但看他脸色惨白,不像是装出来的疼,多少软下了心。   一边是王爷,一边是三弟。唐夏于为难下,最终还是选择了将伤重的唐秀送回唐门。而苏缬因为要去找火莲教其它的人,便与唐夏告别。“缬弟,如果你看到我家主人,就告诉她我有急事要去处理,很快就回来,叫她不要担心。”   “我明白了。”苏缬拱了拱手,“大哥保重。”“嗯。”唐夏背起唐秀,沿原路出了石洞。路口停着一辆马车,看似有备而来。唐秀老实说:“这车本来是为风是寒准备的。”   唐夏不由冷笑,“你临时改变计划又是为什么?”唐秀歪着脑袋道:“告诉二哥也无妨……我们原本是想通过花容抓住风是寒,然后将他带回吴东的。”唐夏讥讽道:“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确是好计。” 唐秀一脸笑嘻嘻,实在看不出哪里有受伤的模样。“虽说如此,可再好的计谋也不及将二哥留在唐门。”唐夏斜睨了他一眼,“看起来你的血蝎没有白放。”风是寒十有八九是被那血蝎咬上了,还真是不幸。见唐夏讽意明显,唐秀笑着坦白道:“早就说二哥聪明绝伦了。血蝎不过是我临时起意将它藏在了风是寒的坐骑上,没想到真起了作用。只要风是寒一天没解血蝎毒,他就不足为患。”   “你们就不怕夜长梦多?将他抓回吴东不比放任他在外要稳妥?”明知唐夏是在套自己的话,唐秀也未计较,对于这个二哥,须以诚为本,若对他欺骗作假,只会将他逼到更远处。“想要挟令风是寒这种人可非易事。明刀明枪,不如暗出奇招来得实用。现主动权在我等手上,他就像是一只饿极的蚂蚁,我们在他脚上系上一条长绳,让他带着我们去找食物,岂不实在?”   唐夏猜测道:“你们想逼他找到凤舞九天,然后来一招黄雀在后?”唐秀闭着眼靠着车厢上,悠悠道:“二哥若肯留在唐门,这些事自然都不会瞒着你。”   唐夏将唇抿成一线,不悦道:“先将话说在前面,我只是答应将你送回唐门,可没答应你留下。”唐秀苦笑一声,“算了,你能回去就不错了。想你有多少年没回过家了?”   唐夏不再说话,与唐秀坐上马车,挥缰而驰。一路上,两人皆少言语。唐秀是因为马车颠簸扯动伤口,疼得说不得话来,而唐夏却是因为心事重重。马车行到吴东边境,唐秀不禁带着一线希望开口:“二哥,听我一句话,信王那边你还是不要再去了。”唐夏只当没有听见。“我猜用不了多久,信王就会知道你的真实身份。”“你是在威胁我?”唐夏准备将他扔回地上,让他自生自灭去。唐秀赶紧死死地抓住他的衣服。“我可没有威胁你,只是提醒。不妨多提醒你一些,后来和你一起的那个叫苏缬的人,你知道他是谁么?”“不就是火莲教的左护法。”“他的确是火莲教的左护法,但他在江湖上还有另一个名号,叫做飞星。”   “飞星?”唐夏怔住,“你说的是红楼的千里眼飞星?”“没错。”唐夏不禁冷哼,“原来你早就知道他的身份。”“那倒不是,飞星的双重身份保密得很,我不过是误打误撞猜到了。前些日子我去红楼委托他们查探一下釜风两国最近有何动向,没想到会在红楼的客所看见两个人,走在前面的是个毫不起眼的男人,但后面跟着的却是苏缬,能让火莲教的左护法心甘情愿地走在他后面的人,恐怕也只有他们的教主闻天心了。接着我潜进房间,听到他们说要找一样在釜国宫中的东西,至于具体的,我没有机会听到。据我留守在红楼外的属下说,后来出去的只有闻天心一个人,而苏缬居然不见踪影。与此同时,我见了红楼的辰楼主,以三倍的酬劳要求将委托交由红楼头牌红袖或飞星来做。那时红袖有任务不在红楼,只有飞星闲赋在院,我虽然只是远远地看了他一眼,却觉得那身形有些眼熟,不过当时并未多想。后来,我从飞星那里得知了风是寒的行踪,便以密函告之了闻天心,一来是为了试探火莲教的立场,二来是想制造一些突发情况以扰乱风是寒的视线,三来便是为了证实我心中的疑惑。而闻天心没有怀疑消息的真假,恐怕是因为她早已知道了此事。将几件事串连起来,我们可以假设飞星就是苏缬,而闻天心也是知道的,否则不会派苏缬来宣室山谷。”唐夏打断道:“如果飞星就是苏缬,闻天心也知道,为何两人还要跑到红楼去作委托?不是舍近求远,多此一举么?”“正是这个不合理之处,让我想到了一个可能性,那就是闻天心要找的东西非常重要,仅凭飞星一人之力很难弄到手。而这么重要的东西,在风是寒离宫之时一定会随身携带,以防有人趁他不在之时,潜入宫中盗取。据说闻天心曾多次派人行刺风是寒,恐怕这些只是谣传,目的不过是为了找到她后来委托红楼要找的那样东西。风是寒秘密出宫,正好给了她一个绝佳的机会。以飞星的能力,要在风是寒出宫在外时偷取他带在身上的物品,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所以,飞星一定会出现在宣室山谷。闻天心为慎重起见,也许还会派一个她最信得过的人前来。她前去红楼带的是苏缬而非堇七,说明她最信任的是苏缬,那么苏缬会出现在宣室山谷,便不是意外之事。本来来的该是两个,一是苏缬,二是飞星。但来的只有苏缬。以苏缬的武功,没有和火莲教其它人一起掉进宣室山谷的蜂井,而是和你一起进了小桃源的入口,岂不是太过巧合?种种迹象皆说明,苏缬与飞星是同一人。只能说,他做的表面功夫的确胜人一筹,看似鲁莽毫无心计,不过是为了迷惑众人,以达偷天换日之目的。”唐夏听完,依旧不动声色。唐秀遂刺激他道:“二哥,就算我不说,飞星一定也会将你的身份宣扬出去。到时候,你照样回不到那人身边,还不如死了这条心。”唐夏嗤笑,“何以见得他会出卖我?”唐秀道:“飞星是闻天心的人,而闻天心要对付的是谁你清楚,她不会想不到离间之计。就算告诉他们你已经脱离了唐门,信王会信你,釜皇会信你吗?宁错杀一千,不放过一个,可是他们这些皇帝的权利,搞不好釜皇会认为信王是与吴东串通一气,才将唐门二少留在府中。这些你都想过没有?”“自然想过。”唐夏吊儿郎当地晃着腿,道:“这样,要我回唐门也可以,只要你和大哥不再与吴东为伍,撤回宛山。”唐秀道:“你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唐夏哼了声,没再说话。一语成谶。几天后,信王爷身边四大侍女之中的夏日其实是唐门二少唐夏的消息如同是长了翅膀的喇叭,不胫而走。唐夏把唐秀扔回唐门,破了重重阻拦,在一场混毒战与暗器接力赛后,朝着大门,拂袖而去。不料刚走到大街上,便被一群官兵给拦住了。头领装扮的士官喝问:“你可是唐夏?”“不是。”唐夏挺了挺胸,面色从容地继续往前走。“抓起来!”头领一声令下,士兵纷纷从鞘中抽出大刀,一跃而上。若发暗器或用毒无疑是坦白自己的确是唐门之人,到时纵使想狡辩也没人会相信,唐夏暗暗攥紧了拳,将躁气压制了下去,任由他们押着自己。唐夏挣了挣道:“你们凭什么抓我?”那头领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并不多话,只说了一声带走,其余人便押着唐夏上马离开。    莫里记忆遇金雕   ……有歌声似夹带着涓涓细流、潺潺弱水,泠泠而至。“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君不知啊君不知。”莫晓风想说唱错了,于是转头。霎时,只觉天旋地转,头脑昏沉不堪。好不容易缓过劲来,定神一看,周围水雾迷蒙,景色虚虚实实得让人看不真切。前方湖中,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群嬉水少女,轻纱饰体,不掩身姿玲珑。这方,火莲教的人一个个中了邪似的,如梦似幻,双目痴迷。莫晓风瞎想道,遇上白骨精了?“那边的哥哥们。”湖里风情万种的少女嬉笑着唤道,“何不一起下水凉快?”   声如媚丝,眼若秋波,连莫晓风也不禁心神一漾,打了个哆嗦。再看火莲教的人,光着的膀子都透着桃色,一点点往湖边挪去。莫晓风尚有一丝清醒,于是扑上去,扯着几个人的胳膊往回拉。有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晓风?”这声音,这声音是……莫晓风震惊过后,止不住得激动起来,急急地转身望去。   一时泪如泉涌,明知哪里不对,却还是不管不顾地奔向慈眉善目的妇人,抱住她的腰。   “姆妈……”莫晓风哭得肝肠寸断,叫人好不心疼,“我好想你。”母亲摸着她的头,说:“又哭鼻子,是不是被同学欺负了?”莫晓风委屈地摇头,事实上是因为她做了一个梦,梦见母亲不在了,她一个人过得好辛苦,却必须独自面对,还有——错错错错错!她猛地抬头。这明明是很久以前的记忆,为什么像是在眼前发生的一样。   “我们回家,晓风。”母亲去牵她的手,她僵了片刻,用另一只手狠狠地揉眼,定睛再看。不由地捂住嘴,将哽咽出声锁住,眼泪却怎么也止不住的外泄。而整个人,颤抖着往后退去。   母亲被她的样子吓坏了,“你这孩子是怎么了?快跟妈妈回家去。”“都是假象。”莫晓风狠狠拧着自己的脸,告诉自己:“瞧,都不疼的,果然都是假象。”实际上她疼得眼泪直彪。“母亲”忽然朝她笑了,身影越来越飘渺,笑着笑着,身体与脸竟像是变戏法似地幻化成了另一道模糊身影。“莫里。”那人有着温厚的声音,如同他宽阔的胸膛,给人一种安祥的感觉。莫晓风努力想看清对方的脸,却总是力不从心。“我不认识你。”莫晓风听到一个气鼓鼓的声音,似乎就出自自己的嘴。   那人伸出宽厚的手掌摸着她的头,带着宠溺的讨好语气,无奈地道:“又在生父皇的气了?”   父皇?……难道是成远帝?!莫晓风惊得动弹不得。记忆有如被打开了大门一般,纷纷涌来。眼前绿柳扶疏的景象告诉她,此时正值阳春三月。六岁大的小莫里坐在成远帝的腿上,听他讲故事。“你母亲怀着你七个多月的时候,因受皇后的刺激便背着我离开皇宫,幸好我得到消息,快马将她追了回来,只是刚回到宫中,她突然临盆,于是生下了不足月的你。你刚出生时,小得就像颗豌豆,父皇是心疼得不得了。你母亲因为体虚,生下你便睡了过去,所以连你是男是女也不知,而我生怕她脾气上来,十头牛也拉不回,会不顾一切地带着你回风国。于是我就命人抱来了同时出生的一个男婴,假装成是你。果然不出我所料,你母亲身体刚好起来,就强行带走了那个男婴,回到了风国。”   小莫里仰着头,不明白地问:“为什么要用男婴呢?”“在风国,大皇女是皇位继承人,皇子最多只能是亲王。”“那父皇为什么要莫里做皇子?”成远帝颇无奈地道:“你外祖婆是风国女皇,你母亲原本是下任女皇人选,却因为父皇而放弃了原本尊贵的身份,隐姓瞒名随父皇来到了釜国,甘愿屈居皇后之下做一个小小的妾妃。而你本该是做女皇的命,却因为父皇的决定而断了前路,父皇当然要补偿你。但釜国和风国不同,只有皇子才有资格做太子,做皇帝,所以父皇才把你当成皇子养着。等你长大些就会知道父皇有多么疼爱你,恨不得将整个天下都送给你。”小莫里闪着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那个男婴后来怎么样了?”“那个男婴……因为感染了风寒,没到风国就夭折了。”小莫里舔着手上的糕点说:“真可怜。”成远帝庆幸地笑了笑,随即叹了口气道:“只是苦了你母亲。你外祖婆现在立了你大皇舅的长女凤要为皇太女,看来是有意将位子传给她而不是你母亲。”小莫里比较关心另一个问题:“皇太女有莫里好看吗?”成远帝忍俊不禁,捏着她的鼻子说:“小臭美。”某个暴风雨即将来临的夜晚,十二岁的风莫里披头散发地跑出寝宫,在路上撞到了风是寒。   “寒哥哥。”风莫里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抹在风是寒身上。风是寒将他拎起来,凑到眼前。“怎么了?”“父皇不在,我怕打雷。”风是寒嘲笑他,“你是女孩子?还怕打雷?”风莫里一听,挣脱他,打着嗝跑了。这一年,成远帝册封十六岁的风是寒为太子,十三岁的风莫里为信王,册封大典办得格外隆重,而风莫里却躲在帐内赌气不肯出来。成远帝命人找了一圈,终于找到了风莫里。“莫里。”“我不理你了!”温厚的声音渐渐透着几分疲惫,“听父皇说,现在让你寒哥哥当太子只是权宜之计……”   一双白皙如玉脂的手捶在成远帝的身上,风莫里孩子气地叫嚷:“你骗人!”   成远帝安抚道:“父皇何时骗过你?只是现在父皇要全身心对付吴东国,实在不能在内事上分心,你现在还小,若立你为太子,皇后定不服气,而军中主力的伏家又是皇后远亲,暂时不宜得罪他们。等平定了战事,父皇必给你一个交待。”釜吴一战,太子风是寒以一招借力打力扳回了釜国原本失利的局势。一时间,太子的声望如日中天。这天是太子的诞日,宫中大摆筵宴,宴请诸侯。席上,夏丽侯见到太子与信王,无心之言脱口而出:“绝代双成,实乃天下一景,俊哉,美哉。”而后又开了句玩笑话:“论容貌,太子若是天下男子不能比,信王可就是天下女子不能比啰。”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风是寒与风莫里心里同时有了个疙瘩。有日,风是寒在洗澡,风莫里不小心撞了进去,什么都没看清便转身尖叫着跑了,风是寒披上衣服追了出来,拉住他。“你跑什么?”风莫里吱唔半晌说:“踩、踩、踩到蟑螂了。”风是寒一瞪眼,“胡说,哪来的蟑螂。”“啊啊啊!蟑螂跑到你裤子里去了。”说完一溜烟跑了,留下风是寒在那抖裤子。   风莫里十四岁那年,成远帝因恶疾一夜之间暴毙。风莫里痴痴呆呆过了好一阵子,后来便像是变了个人一般。风莫里广开商行,短短几年便成为釜国第一富,同时也造就了一个风流成性,荒淫无度的信王爷。只是这一切不过是个幌子,用来蒙蔽世人眼睛的幌子。真戏假做,外人也看不出什么破绽来,风是寒便也因此少找她的麻烦。知道信王真实身份的,除了成远帝,便只有春夏秋冬四侍。莫晓风打了个寒颤,喃喃道:“四侍……”一阵风吹过,眼前的人影便像是烟雾般消散了。莫晓风跌倒在地,十指抠入泥沙。原来从头到尾,四侍都在骗她!什么软阳散,什么假冒王爷,全是、全是骗人的。   莫晓风好像吞了四只苍蝇般难受。话说起来,刚才那些似乎是风莫里曾经的记忆,可她怎么会知道,感觉既真实又陌生。总不会,总不会……她不敢往下想,看着自己的手脚,有些恍惚地捏了又捏。哦!疼!搞不好这一切只是幻觉?嗯,这样比较好理解些,要她相信什么灵魂跑进另一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身体里这种异事,她宁可当自己是傻了。哦哦哦!那些果子!莫晓风跳了起来,转头看其它人。那边大多已经扑腾到了水里,洗牌似地在对方身上互摸。只有苏淮文在原地打转。莫晓风赶紧上前抓住苏淮文,一阵乱摇,摇得苏淮文直抽风。“你们有没有吃过这里的果子?”她指着一旁的果树问。“……呃。”苏淮文对了下眼珠子,点点头。她哪里知道,就因为她吃得太多,消化不良,一解手反将那果子的药性排了大半。   莫晓风连连捶首,不晓得中了血蝎毒的皇帝在吃了果子后会发生什么事?   苏淮文又开始打转,转得莫晓风头脑又发昏。“你转什么?”苏淮文头也不抬地打着舌头结说:“我在找尾巴,奇怪勒,不见鸟。”“虾?”莫晓风翻眼,“你又不是猫。”“我很明显是马好吧。”他居然往两边翻白眼。莫晓风怒了,刷刷两下点了他的穴道。苏淮文手脚不动,嘴里叫唤:“我成木马鸟?”   莫晓风挥了两下手势,最后一掌拍上苏淮文的后背,用内力替他将那果子的药性逼出体外。   苏淮文清醒的时候,看到的是这样一副美景。黑白分明的眼睛透着浓烈的关切,明丽如煦的脸上挂着松了一口气的别样温柔。   “公子……”他羞涩地开口,“奴家多谢公子救命之恩!”莫晓风掐着他的脖子,死命摇晃。“你给我醒醒!醒醒!”苏淮文嘴里往外冒了几口白沫,终于被莫晓风拉了回来,而一旁湖里的少年们已经开始互啃起来。妈呀,再不出手,就要酿成大错。苏淮文又羞又恼,一溜烟冲进湖里,把那些人一个个打晕了拖上岸。踢了踢地上横七竖八的人,苏淮文恨恨地说:“又被人算计。”“嘘——”莫晓风突然打了个手势,眼睛死死地盯着水岸。苏淮文回头一看,原本平静无波的水岸正泛着浅浅涟漪。“又来了。”他凑在她耳根压低声音说。莫晓风刚想说什么,苏淮文蹑手蹑脚走到一边搬起块大石头,然后挨近水岸,朝着那片涟漪,扑通一声狠砸了下去。咕噜咕噜。水面冒了几个泡。一声哗响,一人倏地从水下窜了上来,掀起好大一个浪花,吓得苏淮文转身抱头就跑。   “苏淮文!”那人大吼一声,气‘撞’山河。苏淮文刚转头,一个飞腿直冲面门,在他脸上落上一个大脚印。“呜……”苏淮文捂着脸看向苏缬。“哥,我知道我错了,麻烦下次别踢我的脸。”已经不是很帅了,再踢还能见人不。苏缬踢了踢躺在地上的人,斥问苏淮文:“他们干嘛?”苏淮文讪笑:“被我打晕的。”于是将前因后果说一遍,苏缬听了直摇头,视线忽然转向一旁,眯着眼看了看在那发呆的莫晓风,脸上顿时挂上笑容,走上前作了一揖,叫了声:“大哥主人好。”“呃也??”莫晓风心想这是什么称呼。苏缬猛地一拍脑袋,暗骂自己蠢,大哥交待过,他是男人的事天知地知他知我知不让别人知,怎么被石头砸了下全忘了,于是连忙改口:“是大姐主人。”“呵。”莫晓风觉得这人定是被砸傻了。接着,苏缬就将他结拜大哥的原话对着莫晓风说了遍。莫晓风一听,自然明白过来,不由稍稍松了口气,忽又想起一些事,不禁产生一种矛盾地沮丧。真相到底是怎样,若能亲自证实下就好了。   头顶的烈日越发毒辣起来,四周亦亮得刺眼。三人挤在大石的阴暗处,在被烤熟前,赶紧想想该怎么离开这里。苏淮文一双眼睛凝视某处良久,不经意地问:“那是什么?”两人一听,朝他指的方向看过去。原来是三只大鸟,在靠近山岭的地方盘旋。   即使隔着这么远的距离,那鸟的体型看起来也未免大了些。“该不会是食兽凶禽吧?”莫晓风嘴上说着,靠着石壁站了起来。苏氏兄弟紧张起来,“食兽凶禽?”啊啊啊,可别飞过来,他们虽然快被烤熟了,但也不想被当成午餐吃掉。   “哥。”苏淮文怕怕地揪着苏缬的胳膊。苏缬抽出水样剑,挡在他们身前,“没事,哥我什么样的禽兽没杀过。”   “看……它们真的往这边飞来了,好快的速度,绝对是超常鸟类。”莫晓风成了解说员。   啐!这是什么原始的鬼地方。苏缬手中的水样剑微微一抖,“来一双杀一只,来一只杀一双。”“嘎——”凶禽在空中啼叫两声,已经逼近他们藏身之处。飞在最前的那一只全身呈黑褐色,头颈处为金黄色,外形看起来极像金雕,而后面两只要显得瘦长一些,身上的羽毛呈白灰色,脖颈处无毛,鸟头显得更为突出,看样子极像古书上描述的一种叫做枭鹰的凶禽。此鸟凶残无比,专门捕食比它们个头还大的兽或禽类。“不好!”后面那两只凶禽原来是紧追着前面的金雕,此时尖嘴大张,显然是想去袭击。   竟然真是枭鹰。金雕的身形在空中微震,打了个翻,看样子是被凶禽啄了几下,嘴里发出一连串的凄鸣惨叫。   原本昏睡的少年们这时候也醒了过来,听到叫声纷纷抬头,皆面露惊色,然后又发现了苏缬,刚想开口,被苏缬一个噤声的手势打住。被袭击的金雕忽向着人群冲过来,如同想要寻求帮助般,却吓得众人连连退散。只有莫晓风不退反前,这是她第一次近距离看到真实的大雕,不禁想起了射雕英雄传中的郭靖一把弯弓射下了一双雕。金雕俯冲而下,险险擦过石壁以及四处逃窜的众人。后面疾追的一对枭鹰带着一身腥臭味,在低空中亮出一双利爪,改变目标勾向地面上奔跑着的半裸少年。“趴下。”莫晓风大叫一声,下意识地朝其中一只正要袭人的枭鹰掠去。与此同时,少年一个直挺,顺势倒了下去,堪堪躲过了那枭鹰的勾爪。枭鹰似有不甘,本想反扑,不料莫晓风往前上一跃,两只手正好死死拽住了它的长腿,那双利爪一时也无用武之地,陷入被动。凶禽个大,力道也彪悍无比,竟拖着莫晓风往前飞去数丈。如此危急之时,一道红绫自苏缬袖中飞出,一头缠上了莫晓风的腰,然后用力后拽。苏淮文见状,赶紧上来帮忙。“怎么办?”做风筝的感觉很不妙,特别是那枭鹰身上一股恶臭,熏得她直想晕过去算了。更要命的是,另一只枭鹰也回过头来,朝准莫晓风的方向振翅飞来,那黑色的尖钩大嘴,怎么看怎么像铁钩,被它咬到,连块整肉都找不回。莫晓风知道此刻不能慌,一慌就黄了,于是就着身上红绫的力道惯性,她抓住手上枭鹰的腿猛地往一边掼去,一时间,竟挡住了另一只枭鹰的攻击。莫晓风急忙喊了声:“给剑!”苏缬一听,立马意会。“接着!”他将水样剑掷上半空,莫晓风一低头,正用腿夹住,身子上弓的同时松开一手,将剑握在手中。两只凶禽大概是感受到了利器的锋芒,猛地加大了动作幅度,特别是被她拽着腿的那只,扑腾着大翅竟要往一旁的石头上撞去……光凭一只手很难长时间拽住那只凶禽的腿,莫晓风心知应当速战速决。地上十几个人像排长龙一样,一个挨着一挨,齐齐往后拽红绫。莫晓风却在此时,大开身形,以此引诱另一枭鹰挨近。下面的人一看,不由倒吸了口气,只见枭鹰勾起利爪,疾疾朝莫晓风扑去,差一点就要剖胸开肚。说时迟那时快,剑光有如闪电,倏地划过天际。水样剑就像串鸡翅似的从两只枭鹰的脖子上一穿而过,热血刹时洒了一地,还喷了地上一干人一身。二鸟一人从空中坠了下来,发出一连串巨响。众人从惊恐中回神过来,才发现莫晓风正扒在一只上面,大口喘气,然后捂着鼻子窜了出去。   “好臭。”一群人哇哇大叫着冲向水里。莫晓风跑到一半,停步转身,原来是那只金雕又飞了回来,也不怕她,落在她的脚边。莫晓风弯下腰去,见金雕目露乖和之色,好似通人性一般。再看它微微撅着屁股,一看,原来那里被枭鹰啄伤了,有些血肉模糊。“有治伤的药没?”她朝人群喊了声。火莲教是混江湖的,打打杀杀在所难免,出门在外肯定是要带上伤药,以备不时之需。一会,苏缬怒冲冲地跑了过来。“这只死雕还敢回来,我不掐死它!”说着就要动手,莫晓风连忙挡架,“它只是鸟。”   苏缬抱着胳膊往地上一坐,“差点被它害死的是你,你居然还帮只鸟说话。要是你有个三长两短,我怎么和我结拜大姐交待。”莫晓风晃了晃手指说:“放心放心,我很难死的。”要死早升天了,还等到现在。   苏淮文苏小弟凑了过来,手里还拿着一小瓶药粉。“要不金创药给它试试?”莫晓风对他展顔一笑,苏淮文咧嘴露出一口白牙,一旁的苏缬朝他狠瞪一眼,苏淮文倏地绷脸抿嘴。替大雕将屁股包扎好,莫晓风吁了口气。    天女散花第九式   希奇事儿不断,断了就不叫天池。这不,才喘了两口气——刚爬上岸的少年们突然又指着远处一片氤氲的湖面,大呼小叫。“有神仙。”什么神仙,不过是个模糊的身影,有点诡异有点神秘,看起来像是行走在水上罢了。   呃呃,的确很神。穿过袅袅水烟,那身影越来越清晰,隐约看出是个老者,白发白须。近了才看清,他竟然是踩着一片荷叶而来,身后更有一连串的浮萍,有如铺在水面的薄毯。老者一手还撑着细长竹竿,乘风破水,放声高歌。“摇啊摇啊摇啊摇,我摇啊摇啊摇啊摇。你要坐我船呐,先回答问题呀,若是答不来呐,就甭想坐船呀。”歌声清晰犹如在耳际。好深的内力,好嚣张的轻功。莫晓风讪讪地想:“人人都爱唱歌呢。”但是每个调子都不在点上面,通常短短几字就能跑到找不到东南西北。听在人们耳里,比催命功还折磨人。“这位大爷,请靠岸说话。”莫晓风用力吼了回去,打断那白发老者的歌声。那看不出份量的“船”转眼间就飘到了众人跟前。老者面上似有不满,忽从身后抽出一长烟杆,猝不及防对着莫晓风脑袋一敲,吹胡子瞪眼道:“刚才是你叫我大爷?”莫晓风揉着头,改口:“大哥……”老者将烟杆凑嘴上,吸了口,吐出一溜儿烟圈,说:“错了,错了啊。”   莫晓风偷偷问苏缬:“哪里错了?”苏缬耸了耸肩,眼珠子一转,冲老者巴结道:“这位大仙,敢问……”防不胜防,老者的烟杆在苏缬脑门上重重敲了下,将他后半句给打了回去。   苏缬怒,捂着立马肿起来的包包说:“都是头,为什么敲我比较重?”老者连看都不看一眼,眼睛朝天道:“你错得更厉害。”苏淮文往后稍稍退了些,确定他的烟杆子够不着,说:“莫非是……河妖?”   老者一脸惊讶,朝苏淮文勾勾手指说:“你过来。”苏淮文一脸正气:“过来干嘛?”老者笑:“给你奖励。”苏淮文大喜:“真的?”兴奋地上前两步。咄咄两声。苏淮文脑门上瞬间多了两个包,还挺对称。“你骗人。”苏淮文蹲在地上抹眼泪。莫晓风看着那一排浮萍,沉思道:“难道是烟杆水上飘?”老者闻言大喜,连声道:“孺子可教,孺子可教也。”莫晓风转头泪,怪人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老者感叹道:“老夫我已经好多年没遇见大活人了。”莫晓风忙不迭失地问:“那您可知道如何能从这里出去?”老者白眉微翘,道:“刚才老夫唱的歌可听到,要不老夫再唱一遍?”莫晓风吓得忙点头,“听到,听到。问题是您这……这船,它能坐人吗?”   老者有些得意,“你可别小看了这船,老夫要它载人它就能载人,要它不载人它就不载人,听话得很呢。”莫晓风凑过去和火莲教的人商讨了一番,大家皆同意,与其坐以待毙,不如闯它一闯。   “好,有招你使来。”莫晓风是这么想的,三个臭皮匠还顶个诸葛亮呢,这么多人又不是吃草长大的。   “等等,老夫话还没说完。”老者不疾不徐地捋着胡须,“一个问题只能载一个人,老夫只有五个问题,但你们这里有十九个人。换言之,谁先答出来,就载谁过去,答错,一边自己想办法去。”   能出一个都是好的,再苛刻的条件也忍了。“成交!”莫晓风伸出手,见对方没这意思,只好缩回。老者敲了敲烟袋,问了:“我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孝顺,二儿子聪明,三儿子懂事,可今天家里只有一碗饭,你们说,这饭该给谁好?”问题一出,那边开始争论不休起来。有赞同给孝顺儿子的,有赞同给聪明儿子的,有赞同给懂事儿子的,甚至还有赞同猜拳决定的。   莫晓风未加入争论之中,她趁他们吵得不可开交时,凑在老者耳边嘀嘀咕咕。只见老者一会皱眉,一会豁然开朗。莫晓风似乎还塞了什么东西给他,两人神色诡异得很,旁边火莲教的人看得一头雾水。“你说什么了?”见莫晓风回来,众人紧张地问。莫晓风一摊手说:“没什么,我只是告诉他,有了钱,想吃什么就有什么,哪还用伤这份脑筋。”苏缬不禁咽了咽口水,“你刚才塞给他的是?”莫晓风竖了一根手指出来,“一打银票。”众人闻言,蓦地哭天抢地!啊啊啊!银票啊!一打银票啊!换成铜板可以砸死多少人的银票啊!   莫晓风也很无奈,谁让她只有这个比较多。“我们商量好了,他先送你们到对岸,再领你们出山岭。”“那你呢?”苏缬有些不放心。“我自然是最后走了,刚才只付了一半订金,等送完你们,才能付另一半。”   啊啊啊!又是一打银票啊!火莲教的人眼睛都红了。此时此刻的莫晓风在他们的心目中,其地位已经不在他们教主之下了。众人挥泪先行,一个挨着一个,小心翼翼上“船”。有人跺了跺脚,稀奇地叫:“真不沉的嘿。”老者敲他头:“别乱踩,踩坏要赔的。”“切,回头捞一船给你。”苏淮文一脸悲切地喃喃自语,“我感觉自己正踩在一沓银票上,咬脚。”   老者咳了声,回头对莫晓风说:“说好了,万一有人问起,只能说是破了我的题,可别提……嗯嗯,知道了吧?”“明白明白。”莫晓风挥了挥手,“大家一路顺风,往前走别回头。”“船”渐行渐远,不一会便隐入湖中氤氲之中。送走了那些人,莫晓风无精打采地席地而坐。有东西在扯她的衣服,莫晓风回头看去,原来是那只屁股受伤的金雕,嘴里叼着她的衣摆,两个大翅张开,轻轻扑打着。莫晓风拍拍它的头,说:“你也想走?”金雕咕咕叫了声。莫晓风叹了口气:“水上飘不会回来啦。”那烟杆水上飘说了,要有人自愿留下来,他才肯收那些钱,带走那些人。   金雕忽然扇着翅膀飞了起来,绕着湖面转了一圈又返回到莫晓风身边。来回几次后,莫晓风似有点明白了,欣喜地问:“你想带我过湖?”金雕拍了拍翅膀,趴下。莫晓风一骨脑爬起来,心想,得,就做一回神雕侠女。正喜滋滋地往金雕身上爬,那金雕突然一仰头,就把她给翻下去了。莫晓风不由怒了:“给不给我骑,你也说一声。”那金雕忽又振翅,再次飞向湖面某处,再返回。莫晓风纳闷了,这雕伤的是屁股又不是头。见金雕又蹲了下来,莫晓风想着再试它一次,要是它再将她翻倒,她就打它屁股。   许是心有灵犀,金雕这回老实多了,一动不动让她爬。莫晓风抱住雕颈,“悠着点哦,我连飞机都没坐过。”金雕一个展翅,竟轻轻松松地载着莫晓风飞向阔湖对岸。莫晓风一颗心都快跳出来了。人家仙人驾鹤,她一个凡人能驾雕,实在是一件了不得的事。然而有句成语叫做,乐极生悲,好景不长,就在她自认为走了狗屎运,捡到一只通人性的好雕之时,那只金雕不知哪里抽风,竟在飞到湖中央时,猛地一个翻身,将毫无心理准备的莫晓风扔下了湖。“你……”咕噜咕噜。不会游泳的莫晓风呛了几口水后,还来不及抱怨一声,就沉下湖去。   这湖水极清澈,阳光一直穿透到了湖底,映在她身上,好似发光,美得令人不能逼视。   迷迷糊糊中,莫晓风想,她还真是死有余辜,到头来竟是被一只鸟给算计了。这世纠缠的种种,在这刻竟变得毫无所谓,原来到头来不过是一场空,一场空。只是,自己好不容易学会了天女散花,还没派上用场就驾雕归西,实在够幽怨的;四侍会不会因为她不打招呼就去死而恼羞成怒填了这湖;神医花容会不会在知道自己刚救活的人就死在自个家门口后而停业整顿;皇帝风是寒会不会因为自己先走一步而后悔莫及。种种种种,好似忧怨的浪潮,令她一浪接着一浪地翻滚。她的心是放下了,然而身体却出于本能出乎意料地激发着内在潜能。她如同初生的婴儿慢慢展开四肢,湖水在她掌心上方吞吐着泡沫,越发密集,漆黑长发随着水波扬丝曼舞,衣衫下摆像受到牵引力一样朝四周散开,旖旎沉浮。湖底,一时静得可怕,连原本游动的鱼是也顿在了那一刻……   轰!一声倾天巨响。无数鱼虾被炸上了天,湖水疯狂地搅动,紧接着被一股不明的力量逼得推向它处,留下那一方空白,形成一个扩张的漩涡。天女散花第九式——天女无悔,其无招胜有招,无形胜有形。莫晓风睁开眼一看,自个正临空而立,湖水将她圈在了中间,而脚底下却是一滴水也不剩,只看得见黑色的淤泥。就在这时,淤泥之中一点微弱的金光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刚要探下头去,却因分神,真气骤散。“啊啊啊!”莫晓风手足乱挥着往下掉去,而四周的湖水比她更快速地聚拢,在将她淹没之下,她记住前车之鉴,迅速屏住了呼吸。水里,莫晓风用手指紧紧捏着鼻子,犹疑了片刻,依旧禁不住好奇,飞快地拨了两下手脚,正巧令她贴近湖底反射着金光的地方。莫晓风在水里眨了眨眼,不理解这里怎么会有金条。她伸出手抓住,发现它还连着其它东西。将淤泥扒开,那金条越显越长,其造型也越来越奇怪……先是金条本身的羽毛形纹络,渐渐显露出鸟头形状,另一端则是凤尾,凤翎收拢,微卷。莫晓风有些惊讶,来不及多想,用力一提,将东西整个从淤泥中拉了出来。就着体内一股余气,抓起东西一蹬腿,往湖面升去。哗啦一声,她透出水面,大口地喘气。这时,那罪魁祸首的金雕竟然又飞了回来,在她头顶叫了数声,两脚时不时划向湖面。莫晓风想了想,一手抓住它的腿,金雕果然带着她往对过岸边飞去。“等下。”也不管那雕能不能听懂人话,她大叫:“回去。”为什么要回去?因为她看到了一个人,玄衣玄发,立于岸边,静静地看着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快受不了大家的猜测了……   我就点明一下下吧。   1、风是寒和莫晓风肯定不会是兄妹,哼哼,就算是亲兄妹我也会把他们扳成不是亲兄妹,懂我的意思么?个人还是很看好他的。(其实风是寒蛮可怜的,因为能力太强,被我活生生打成大反派了。)   2、凤舞九天分两部分,弓与箭,现在莫晓风的确拿到了弓,至于为什么会认为是金条,因为那弓原先是被埋在淤泥中的,被她天女散花的真气一震,弓便露出了一块地方,看起来就像是金条。   3、那只金雕是有主人的,至于是谁先不讲了,反正以后雕会出现,主人也会出现。   4、这文不是小白文,情节也不会太白,看不懂的就问,我尽量解答。(其实我是希望大家能自己去想,懒得想我就没办法了,文里留下了许多线索,想象力丰富的应该能推敲出一二来。)   5、皇帝并不知道莫晓风是女的,也不知道风莫里是女的,我根本也没提到这个。但是他知道在寻找十二美前的莫晓风是没有什么功力的,记得有一段,是他握着她的手,其实是在试探她的内力,但他没想到花容会给她吃千年雪芝丹,那种东西世上只有一颗,吃了内力会大增。于是他就怀疑花容这么做是有的目的,多少与凤舞九天有关。   6、风是寒要比大家想象中还要阴险狡猾,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从头到尾,除去莫晓风这一变数,其它所有的事,都在他的计划,包括来找花容,包括故意让血蝎毒咬到他,让人防不胜防的就是这招苦肉计,目的有两个,一是他猜测到凤舞九天可能就在小桃源内,二是为了引开敌人的注意力。最重要的是,血蝎毒他根本就没放在眼里,因为他手里有一张所有人都想不到的王牌,解药不过是小case。   当然,吴东国的一帮人也不是吃素的,大家是各自算计,看谁更厉害罢了。   7、前期本来就是为了埋伏笔,大家看不懂也是正常,要是让你们一下子都看懂了,我还怎么塑造这些变态又阴险的人物啊啊。   8、最后想说:理解万岁!每次我一解疑,就等于提前剧透了。   问一下,大家喜欢开朗式的剧情,还是隐晦式的剧情?就像现在这种,要到后面才能慢慢明白真相。要是喜欢前者,我努力朝那个方向靠啦,我也省点力气,只是我一直觉得开朗式剧情比较小白。    咬手之弓有谁要   作者有话要说:看大家努力打分,我也要努力更新才是。   金雕长啼了一声,莫晓风只好把它两只脚当成方向盘,控制着它的飞向,于是金雕在转了小半圈后,找到了令她满意的位置。莫晓风一回岸双腿刚着地,一个酥软,整个人竟瘫坐在了地上。普通人果然是经不起折腾,何况手上的重量还提醒着她,她一不小心招了个烫手山芋回来。嗳,就算自己不肯定承认——事实上它的确是把弓,凤凰造型这么明显的标志,就算她是傻大头也不可能想不到那个令世人趋之若狂的名字——凤舞九天。凤舞九天啊!自己到底是走了什么狗屎运,这种东西也能让她捡到。莫晓风只觉得自己两腿都在哆嗦。一旁的金雕看似不安地扇了扇翅膀,然后飞上一旁的岩石,褐色的眼珠子一直盯着朝这边走过来的男人。当莫晓风一手拄着凤舞九天站起来的时候,还别说,真够威风凛凛的。眼前男人的脸色,可不太威风。吧嗒,吧嗒。水珠滴在地上,发出一连串闷骚的声音。莫晓风舔了舔干燥的嘴唇,“还以为你先走一步。”风是寒在离她只有一臂的距离停止脚步,幽黑的眸子直直地盯着她的脸,而后,视线慢慢移向她用来当拐杖的金弓。风华绝代的脸上,扫不见情绪的波动,连最起码的惊讶也吝啬得不肯显露半分。   烈日依旧高悬,砂地被晒得发烫。莫晓风真想哭,为什么皇帝最狼狈的时候总被她看到?他看起来比她还像只落汤鸡。好了,这回皇帝又多了一条将她扔出釜国的理由了。小心地再看一眼,有点窘。他潮湿的头发以及薄衣紧紧贴在身上,那该凹该凸的地方一点也藏不住。莫晓风咽了咽口水,慢慢低头,用余光看自己,吐了口气出来。花容送给她的衣裳,很好,很好,功能足以掩盖它花哨上的不足。这件收腰的月白色长衫,在位于领襟以及胸部的位置缝制了大片花边,层层叠叠地将胸前的风景遮了过去,就连它的防水性也较之一般衣服强上许多,所以还不至于因为透水而使风光乍泄,特殊的剪裁,令得这一身花哨看上去只是多了几分中性的妩媚。正所谓男女通杀,就是这个意思。   在釜国,一些艺馆的男子很是偏爱这一类服饰,夸张点的还用孔雀翎、野鸡尾毛,貂皮毛替代那些花边做成装饰。不过,对于习惯简单明了的一国之君风是寒来说,男子穿成这样令他很是不屑,尤其是穿在王爷身上——长得不像男人已经是件悲哀的事,再穿得像只妖精更是让人忍无可忍,也就难怪他第一眼瞧见时,会有那样惊愕的简直是破天荒的直白表情。风是寒转身望着那片湖,颇欠扁地问了句:“怎么样,湖里好玩么?”好吧,他让她浑身不自在,她也不想让他好过。“启禀皇上,老实说,不怎么太好玩。”“哼,你是挺老实的。”言语之间明明透着讽刺意味。莫晓风顿时明白过来,低声喃喃:“偶有发作,不算作为,皇上不必放在心上。”   风是寒倒也没再说什么,只是突然抬起手,不料她倏地后退,两人尴尬万分地僵在那里。   风是寒的手指慢慢曲成一个手势,指着她的头顶,“那里,有东西。”莫晓风眼皮上翻,赶紧摸了摸头发,果然有个软软腻腻的东西粘在了上面,抓手心里一看——一只小章鱼,触须还在扭来扭去,就好像被人吵到它睡觉一样地不耐烦。莫晓风有些悲愤,我那是头发不是水草!就像扔手榴弹,丢地一声,莫晓风将它砸回了湖里。   回头,她擦了擦手,踢着脚底的砂石,寻思着别错过时机,趁自己还有点怒气的时候麻利儿开口把事给问了去,今后是死是活是造反还是束手就擒,就在这一刻,决定了。她欲言又止的样子看在风是寒眼里不免觉得累。“想说什么?”莫晓风用力咳了一声,壮着胆子,绷着脖子,大声道:“是、是个男人就痛快点,说、说个实话。”风是寒问得好,“要听什么实话?”嘿,瞧这话回的。或许她应该这么问,你有哪句话是真的。一想到苏淮文他们说的话,莫晓风就抓狂。脑子里的小人儿早就揪着皇帝的领子左右摇晃,大喊“我不嫁我不嫁”,可事实上,她问出来的话,完全、完全……莫晓风摆出一脸正气,很大声地问:“你刚才游泳去啦?不脱衣服,会不会着凉?”刚说完,转头流泪去了。唉,伤脑筋。风是寒也不太正常,语调有些怪怪,“无所谓。”总不能告诉他,其实是因为看到他溺水,自己刚跳下湖就被他的天女散花给冲回来,这算什么?没掐死他已经算仁慈的了。风是寒想着,冷不丁打了个喷嚏。不禁皱了皱眉头,这血蝎毒果然厉害,不仅让他失去了七成功力,还极容易受寒。莫晓风咬着牙,潇洒地一甩头,管对方是喷嚏还是喷血,都不能阻止她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皇……”“不就是想问与风国和亲的事?”两人同时开口。迟疑的一方猛地被他的话呛到了气管,扼着喉将脸憋得通红。   啊不,压在她心头的尴尬怎么可以就这样化作一声轻描淡写,是她太看重,还是他太看轻?   何况这话一出口,便等同于承认了另一件事。莫晓风又惊又恼,忍住喷血的冲动,“你原来、原来……”一直都在,一直都在。这四个字渐渐连成绳索,紧紧地勒住她的脖子。魂啊!这是为什么?在这种地方,大家本该是一条绳上的蚱蜢,为什么还得算计来算计去?结果算计完了还不忘云淡风轻地告诉她,瞧,你被我骗了。作孽,她这颗心是肉做的,又不是铁打的,再怎么样也是会受伤的。莫晓风身子晃了晃,好想就这么倒下去。别人的痛苦,风是寒向来视而不见。他颇专注地抖着身上的衣服,水汽蒸发至空中,慢慢散去。这时,他手上的动作顿了顿,眼波微转,才道:“莫里,我现在改变了主意。” “改变了主意?呃???”莫晓风刚才还萎靡得很,这会就像刚充完电的金霸王兔子,恨不得讨好地搭上爪子。   “急什么,我话还没说话。”风是寒有意吊着她的胃口,抖完衣服开始甩头发,甩了莫晓风一脸都是,她却没有丝毫怨言,只要他一句话,让她用嘴替他吹干都行。半晌,风是寒终于心满意足地转过身,举手投足间,又是那个气势了得的皇帝。   “若你能将我交待给你的事办成,和亲之事便有可能不会发生。”他勾了勾嘴角,又是那种恶意味的笑容,“当然,这是给你的奖励。看在……你很努力地为我撒谎的份上。”   莫晓风突然很想把手里的弓往他头上砸过去。“莫里明白了,莫里一定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她讪讪说着,将凤舞九天往风是寒跟前一竖,好像它会咬手似地,“皇上,这么有气质的东西,配你正好,收下吧。”风是寒斜眼看了看。什么?他竟然摇头?这可是每个皇帝——不,是每个野心家梦寐以求的宝物,他竟然摇头?莫晓风意外到下巴脱臼,莫非他改信佛教?“皇上,你真的……不要?”她竟然不甘心地问。风是寒有些好笑地看她,“那你扔了试试。”莫晓风喏喏地说:“才不要,回去打成金条也好。”风是寒便道:“那你就好好拿着,小心,别被人抢了去。”莫晓风头脑里的小人又出现,大喊着:“哼,说什么不要,还不是想让我帮你扛着。鄙视鄙视鄙视!”用衣服包好弓,莫晓风将它套在身上,看起来傻里傻气,就像准备上街弹棉花的。她有些懊恼地搓着脸。加南说:“佛曰,他不入地狱就推他入地狱。”她吐了口气:如今,连佛都加入黑社会了,还有谁来管她。    一马两人不易坐   金雕似乎只认莫晓风一人,她骑就可以,风是寒一靠近它就跑。莫晓风有些头疼,于是吓它:“皇上的话你也敢不听?信不信诛你九族!”风是寒横了她一眼,转身一掌劈倒了一棵树,莫晓风赶紧抱住雕头,生怕他一个气恼把它当树劈了。风是寒却不理她,取了一截树干扔进湖中,又去找了一些藤蔓,接成约摸二丈多的长条,转头对莫晓风道:“你上我下。”说着将藤条的一端扔给她。莫晓风一时傻愣在那里,见风是寒眼睛又扫了过来,忙低头将藤条缠在手上,而后骑上了金雕,往空中飞去。这时,藤条另一端的风是寒一个飞身,双脚稳稳踏在了湖中的树干上。莫晓风转头往下看去,青木在碧湖之上穿行,上面那个人,玄衣翩扬,神情敛沉。有一种人,即使生存在恶山恶水间,也有凌于天地的气势与魄力,连这苍穹都在他藐视之下,何况芸芸众生。莫晓风不禁想,像风是寒这样的人,不管有没有得到天下,都是极可怕的。   金雕长啼两声,划破满空凝寂。在即将靠岸之时,风是寒先一步跃上山脚,吹了声极长的口哨。莫晓风刚从金雕背上下来,那金雕便又振翅而飞,在空中盘旋了一圈,渐渐飞向远方,看来是要离开。莫晓风用力挥挥手,朝金雕大声喊道:“以后要小心,别再给咬伤屁股。”   切切,谁希望被咬屁股?金雕翻了个跟斗消失在天边。这时,山间回响笃笃马蹄声,须臾后出现一抹赤影,原来是听到风是寒哨声的赤龙马,四蹄飞奔,灵活地绕过曲道,很快便跑到风是寒的身边。风是寒跃上马背,朝莫晓风道,“上来。”莫晓风看看他,又看看马背,有些不好意思地搓着手,“会不会也像那只雕一样?”   竟拿只蠢雕和他的赤龙马相提并论。风是寒睨她一眼,没好气道:“不会。”   其实莫晓风怕的哪是马,而是那马上之人。这与皇帝同乘一匹马,还真是破天荒地头一遭,所以问题是……一会这手该往哪扶才好?见她磨磨蹭蹭,风是寒俊脸一冷,“怎么?让王爷与我同骑,委屈了?”   “啊啊,”莫晓风紧张地摆手,“委屈的该是皇上,怎么会是我。”“少废话,快上。”风是寒手上的马鞭恨不得抽过来。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如此想着,莫晓风便硬着头皮往前,刚把手搭上马屁股正欲上攀时,那赤龙马竟然猛地一撅后蹄子,冷不防将她踹了个四脚朝天。莫晓风默默流泪,不带这么玩人的。风是寒回头一看,竟忍俊不禁,扑哧笑出了声,而后仰天而望。莫晓风一时觉得,在这有生之年还能看见皇帝不带城府的笑,简直、简直……   她抹了把脸上的灰,细细喃:“皇上怎好骗人?”寻人开心也不是这样来的。   风是寒低头望来,黑琉似的眸子闪着深幽莹泽,“莫里,就算你从小不爱骑马,也该听说过,这马屁股最摸不得。嗯。”莫晓风一想也是,这种错误也会犯也就怪不得旁人了。她踌躇着转到另一边,找着一比较安全的位置,很费劲地爬了上去。心怀忐忑地坐稳,风是寒身上幽淡的暗香缓缓沁入鼻息,让她不禁又想起了那日遇到的黑衣情敌。恍惚须臾,风是寒一声“抓紧”令莫晓风手忙脚乱起来,两手上下乱挥——这这快想,到底哪里?首先书上说,这男人的腰是不能乱碰的。那胸?不行,那就成耍流氓的了。好吧,脖子?嗯,除非她想掐死他。啪地一声,风是寒已然挥缰。赤龙马一撒蹄子,就往前窜出去。莫晓风下意识抓住了他的……头发。“啊——”莫晓风替对方大叫一声。“闭嘴!”风是寒在她身前一声怒啸,石破天惊。“给我松开你的爪子!”   管不得什么书不书,莫晓风慌忙丢了皇帝的头发死死抱住他的腰,又怕又窘又急道:“皇上,我不是故意要抓你头发的,我总不至于认不清头发和马缰的区别……”呸呸呸,乱说什么!   解释有时就像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风是寒一脸黑线,快马加鞭。有精力去跟他计较,还不如回去睡觉来得实在。   仅仅一个月,釜国发生了三件大事。信王身边四侍之夏日其实是唐门二少唐夏的消息不胫而走。信王意图谋反,被皇帝打入天牢。信王府被查封,其名下所有产业皆被缴收。据说光是从信王府密室中查出的黄金就搬了三天三夜。话说唐夏把唐秀扔回唐门,破了重重阻拦,在一场混毒战与暗器接力赛后,朝着大门,拂袖而去。城西外道上,人烟稀少,唐夏看着屁股底下的驴好生不爽。一个时辰前,不管他如何威逼利诱,都没人肯卖他半匹马,想必是唐秀暗中搞鬼。好不容易找到一户肯卖的,岂料牵出来的马不是瞎子就是瘸子,只有一匹驴子还算正常。唐夏一踢驴肚,张口就骂:“靠!给你面子才骑你,你丫的再不撒开蹄子跑,我让你连驴都当不成。”驴子叫唤了两声。昂昂——依旧走得不紧不慢。唐夏连最后的火气也没了,双腿夹紧驴肚,抱着胸开始打瞌睡。总有一天能走到釜国的。他想。半道上突然跳出一个尖嘴猴腮的小个子,手里提了把几十斤重的大斧。那小个子一双鼠眼溜溜地自上至下打量着挺胸打着呵欠的唐夏。“嘿嘿,今天运气真好,刚劫了一笔,就碰上个美人。”唐夏一听,朝他勾勾手指。“过来,让我看看。”小个子嘿嘿一笑,提了提裤子,迫不及待朝唐夏走去,嘴里却道:“美人别急,哥哥这就给你看看,包你满意。”唐夏挖了挖耳朵,然后朝手指轻轻一吹,正好小个子走近,几不可见的白色粉齑就吹进了小个子的眼里。小个子赶紧去揉眼,起初只是干涩,慢慢变得刺痛。“是什么东西??啊啊,我的眼睛。”接着蹲在地上,捂着双眼痛嚎。唐夏阴笑:“你既有眼无珠地搅了姑奶奶我的清静,那留着这双眼也没什么用了,趁早挖去,免得毒气攻心,到时就连狗命也保不住了。”那人狂叫着在地上打滚。此人的同伙就在另一道叉道上,听到他的惨叫,推着赃物赶紧过来。有识货的看了小个子的惨状,知道是遇上了辣手的人物,这保命都来不及,哪还管得了其它,几人架着小个子仓皇逃跑。唐夏耸肩笑了笑,眼睛转向一旁马车上装着的几个大箱子,走近了打开一看,里面尽是绫罗绸缎之类的货物,看样子应该是要送往哪家布庄。唐夏吹了声口哨,将那些箱子统统扔到了地上,然后跳上马车,一手抵在额头,朝正在路边啃草的驴子作了个手势,“不好意思,你被淘汰了。”说完站起身,一声吆喝,“驾!”马车飞奔而去,屁股后面空余下满地烟尘,一只傻驴,数只漆箱。紧赶急行,到釜国时也已是几天后了。刚下马车,正准备去更新点干粮,街道上,迎面走上来一群带刀官兵,路上见了纷纷躲避,唐夏摸摸鼻子,东看看西看看地往前。“站住。”就在一丈之外,头领装扮的士官冲他喝问:“你可是唐夏?”   “不是。”唐夏挺了挺胸,面色从容,刚要与他们擦肩而过……“抓起来!”头领一声令下,士兵纷纷从鞘中抽出大刀,一跃而上。唐夏暗咒一声,看来麻烦是看上自己了,否则也不会专门找他。看了看周围,人多势众,硬来不是没办法脱困,但若用到暗器或毒,等于是不打自招。他攥了攥手心,将一股躁气压制了下去。   一伙人上前压制住他,开始往他身上绑绳索。唐夏挣了挣道:“你们凭什么抓我?”那头领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并不多话,只说了一声带走,其余人便押着唐夏上马离开。   唐夏在马车上做了整整三天的麻花,最后被人架下车,推进了一间颇神秘的堂室。大门刚关上,灯火四起,映亮了每个角落。他眯了眯眼,抬头往堂上主位看去,心里暗吃一惊。抓他的人居然是伏羲。而他身边站着的三个熟悉的身影,不是春去、秋来、冬月又会是谁。   四人皆一脸凝重,看着唐夏陷入沉吟,唐夏心知不妙,“嘿,别来无恙?”他一脸镇定地笑,“我不过是擅作主张带走了王爷,用不着大刑侍候吧?”伏羲两手搭在朱色扶手之上,面色暗沉,一言不发地看着唐夏。春去、秋来、冬月围上来,摸着下巴,冲他打转。“竟然有这种事。”春去皱着眉头,恶喝道:“说,真正的夏日被你弄到哪去了?该不会被你咔嚓了吧?”春去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唐夏连翻数个白眼,“我就是夏日好伐,暂时没考虑过要自杀。”秋来皮笑肉不笑道:“果然是真人不露相。”冬月沉思许久,俯身盯着唐夏,“很严肃的一个问题——”唐夏咽口水,“什么?”冬月面无表情,“有没有偷看过我们洗澡?”唐夏瞪大了眼珠子,说:“你们有的我都有,我看个屁。”“切。”秋来一甩手,“难怪从来不跟我们一起洗,说什么有洁癖。”春去冬月在一旁嗯声附和。“我说你们够了吧!”唐夏就不懂了,三人聪明一世,碰上他这种事怎么就糊涂一时,“外面的谣传也能拿来相信?这么说吧,他唐夏吃饱了撑的会跑到没权没势的王爷身边当奸细?”   几人想想有点道理,王爷实在不是个好对象,除了有钱,要什么没什么。   伏羲终于从座上站了起来,慢慢踱到唐夏身前,一伸手,把一个包袱丢到了地上,包袱里的东西,争先恐后地滚了出来。唐夏低头一看,脸色煞白。竟都是他暗藏的毒药以及一些暗器。伏羲沉声道:“这些,都是从信王府搜出来的东西,可别告诉我不是你的。”   唐夏一时百口莫辩。见他不否认,春去等人半吊的希望终于破灭,任谁也不希望碰上这种事,与自己朝夕相处数年的人,一转眼,竟有了另一种让她们难以接受的身份。◇◇◇“岂有此理!”秋来揪着唐夏的领口,指着他高耸的胸部,气恨道:“搞了半天,你滴胸居然是假货。”她吼:“知道我花了多少心思就是为了达到这个效果,你生生掐碎了我的梦想!”   众人皆抽。这种时候,该纠结的不是这个吧?唐夏干笑两声,这事情逼得他不得不走一招险棋。他咳了一声,“听我说……”手腕处翻出一把薄如蝉翼,长宽不过一寸的刀片,在绳索上轻轻一划,稍一用力,整条绳索崩然落下,散了一地。春去等人面面相觑,这么嚣张?伏羲面色微黑,见他并没有什么危险的动作,暂时沉住气,看他将要如何。   唐夏松了松骨头,大大方方地一屁股坐在墙边的靠椅上,翘着二郎腿,对众人指指点点道:“大家坐,坐下来慢慢说。”伏羲按捺着性子坐回主座,端起手中的茶杯喝了口,道:“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唐夏把玩着手里的刀片,在两指间翻来覆去,手指突然一个虚式,刀片没了踪影,伏羲拿着茶杯的手蓦地一滞。低头一看,那刀片竟然到了他的茶杯之中,在杯底反射着清冷的刃光。   唐夏吹了口气,笑了笑,道:“你看,假如我是敌,伏将军这会还能好好地坐在那里?”   四侍其它三人用眼神交流着,不禁鼓掌,道:“高,实在是高。”唐夏一条腿已经踩到了椅子上,后脑抵在墙上,歪头一笑,再也看不出哪里还有个女人的模样。   “皇帝不是要找十二美吗?”他道:“我就是其中之一。”于是乎,唐夏又将这些天来所发生的事拣能说的说个大概,而他答应过唐秀,即使不与唐门为伍,也绝不与唐门为敌,所以有些事,他就当作不知道,自然也不会说。听完他的话,几人均在屋内踱步,绕得唐夏都觉头晕不已。“夏日——不对,是唐夏,你知不知道信王府被抄了?”唐夏一头栽下椅子,抬头。“开玩笑的吧?”秋来拍了拍他的肩,“也不知道你走后,王爷和皇帝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前几天,皇帝发了道圣旨公告天下,说信王爷趁皇上身中剧毒时欲下杀手,幸未遂,后以意图谋反罪将信王打入天牢。”   春去接着说:“不知是谁散播的消息,说信王府有唐门的人。皇帝便派人搜查了王府,在你的房里找到了唐门暗器毒药还有一些解药。这就明摆着,给皇上下毒之人就是王府中人,王爷早就想要谋反成了铁定的事实。现在,我们连喊冤都没地方可去。”唐夏坐在椅上,头冒青筋,一拳砸在几案上,“若是唐秀搞的鬼,我定饶不了他,只是没想到他动作这么快!”伏羲沉声道:“现在官府正在通缉你们四人,你们最好呆在这里,一步也不要离开。”   唐夏不禁冷笑,“说到底,伏将军是不相信王爷的清白。”春去等人看向伏羲,面色亦阴沉下来。伏羲背对着众人,看着墙上的江河山水图,半晌后回头道:“我相信,以王爷的性情不可能做出谋反的事来,这其中确有古怪。”“也许这是皇帝的诡计。”春去脱口道。出乎意料,这次伏羲并未替皇帝辩解,他蹙了蹙眉,“皇上最近是有些反常,我有几次觐见都被他的侍卫以龙体不适需要静养为由拒在门外,自前天起,他又将朝廷的许多事务交给了八大臣之首的宋相处理,按理说,皇上已在王府找到解药,就算还有后遗症,也不至于影响他亲政。”   唐夏心想,唐秀等人的计划,难道仅仅是陷害王爷?不,不会这么简单,若要整垮王爷,何必绕这么大一个圈子。那块龙牌……唐夏霍地站起身,正色道:“坐在这里,答案不会自动找上门。”说着往门口走去,秋来在后面叫,“你要这样出去?”唐夏摆摆手。半个时辰后,四个花甲老太出现在院子里。春去对秋来有些不满,“你不是吧,整个老太婆还要整得比我们年轻,厚不厚道?”   秋来切了一声,“以我的养生之道,就算到了七老八十,老太婆也变成了不太老。”   冬月踩着内八字弯腰走了两圈,唐夏忍不住敲额头,“我说冬月,你……”   “做啥子哟?”冬月学老太的声音,颇有苍老相。“你又不是得了小儿麻痹。”冬月猛咳了两声,立马将内八换成外八。伏羲走过来,在四个老太的衬托之下,更显其身姿威武高大。“都安排妥当了,你们要多加小心。”他脸色凝重地叮嘱。关于劫天牢一事,他虽不赞成,却拗不过几人救主心切。而作为一国大将军,目前他能做的仅仅如此。唐夏道:“伏将军,有件事我们想向你坦白。”伏羲疑惑问:“何事?”唐夏摊摊手,“其实,当初我们是想让王爷去勾引你的。”众人点头,伏羲则一脸黑线,不说话。唐夏变得前所未有地认真,“王爷她……怎么说呢,她太善良,也很无辜,我们都希望她能有个好结果。如果我们遭遇不测,希望将军能替我们照顾一下她,关键时候能扶她一把都是好的。夏在这里先谢过将军了。”说着,他竟低首单膝跪地。伏羲只觉双足变得沉重,却仍扶起唐夏,只有两字,无多。“放心。”四侍不离不弃的坚决,令他这个做将军的人也不得不心生佩服。她们之间,有的并非是命令与服从,而是情到深处的患难与共。这份情谊,不可多得,他又怎好令她们失望。    作者有话要说:看吧,发现我更得越勤快,大就越喜欢霸文。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在考虑是不是该死点人了……    又冷又热是皇帝   皇帝与王爷同乘一骑日行八百里。为求及早赶回皇城,风是寒选了人烟稀少的捷径,入夜便在荒地破庙里将就着休息,饿了尚有河里鱼,林中兽,树上果可裹腹。作为皇者的风是寒似对一路的风餐露宿并不陌生,就连不太挑剔食物的莫晓风都觉得那些粗食鄙味难以下咽,风是寒却能食之津然,好像那些是理所当然的珍馐美味。“真的……有那么好吃吗?”莫晓风终于忍不住地问。风是寒看了她一眼,将最后一块烤肉放进嘴里,咀嚼咽下。最后他淡淡道:“挨饿会让你知道,能填饱肚子的一切就都是美味。”被他这么一说,莫晓风顿时食欲大增,吃起来感觉果真不同了许多。新的一天,天空刚显鱼白,两人便又快马加鞭地上路,不久,他们到了釜国的边城陲塞。   城外,两人下马步行了一会,莫晓风忽然停住脚步往两旁看了看,正巧发现一辆破边上挂着一块被人遗弃的黑帆布,遂跑过去捡了回来。用黑帆布包好凤舞九天,她将撤下的衣服递还给风是寒。   “一会就到城里了,我看皇上还是把它穿着吧。”风是寒看了看那皱得没形的衣服,缓缓抬起眼皮。“不是什么东西你用过之后别人还能继续再用。”强调是你用过之后。“……我明白了。”莫晓风又不是呆子,这点机灵要是没有,还怎么当王爷。见她跑远了几步,将衣服平整地摊在路旁草地上,找了个合适的位置,立定,吸气,呼气,再吸气,双臂猛地大挥,口里忽念诀:“天女散花第一式!”伴随着嘭地一声闷响,那方陡然爆出一股强气竟还携着滚滚白烟。   皇帝侧过头,手指撑额,额角青筋很有节奏地一跳一跳。这边,以莫晓风为中心,方圆一丈内的青草均呈散发状倒向一边,弹都弹不回来。她捡起地上绷得直直的衣服,哪还看得出半点褶痕,一路小跑到风是寒身边,抖着衣服说:“瞧,跟新的一样。”   风是寒微微抖着手,突然一把抓过衣服,慌忙离她几步,背对着她悉悉索索穿起来。   莫晓风瞅着那人的背影,叹了口气,蹲在一头拔草,不禁疑惑自己是不是又做错了什么,不然皇帝的脸色不会比拉肚子还难看。风是寒稍一回首,眼角瞥到她在地上不知捣拾着什么东西,眼皮竟莫名地一跳,也说不清是什么感觉,摸摸脖子,转过脸去捋头发。“皇上。”后方声小气虚,明明应该提防,但被叫之人一时松懈,下意识地回过头去,见一张脸凑上来,快速说了三个字:“得罪了。”他刚要思索得罪是什么意思,便眼睁睁看着两只沾满泥灰的手掌很不客气地拍上他的脸。一时间,那张被颂为冠世容颜的俊脸,白里透着黑,黑里透着灰,灰里透着……杀气。   黑深不见底的眼将其烘托得寒意森森森几许,连同及腰的乌发也笼着暗黑之气,慢慢摇曳。   到底有多可怕?莫晓风举着手,悔不当初,赶紧儿退后好几步,往自己脸上也狠狠抹了两把,以示有难同当。风是寒往前一步,她退一步:“请别误会,我只是想给您易下容……嗯,易容。”   “王爷聪明绝顶,竟能想到如此妙招。可喜可贺,我釜国有如此人才,何愁不能一统天下?对了,我要不要说声谢谢?”“不……用……”见他对自己笑,莫晓风的小心肝就像被钻了洞的玻璃,哗啦啦地向四周蔓延裂缝。   笑靥生血花,咬牙崩石。“风莫里,你当真以为我不会掐死你?嗯?!”皇帝终于抛开面具说出心里想说很久的话,一边伸出手来,直指面前人。莫晓风汗毛倒竖,哪还看得出半点绝代风华。她晃动着身子,看着他食指上的螺纹,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地往后挪着步子,干巴巴地道歉:“我知道我又错了。”眼前,玄黑衣袂一阵鼓吹,周遭气焰陡然升至最高点。你知不知道,那个又字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此话无疑火上浇油,送脸找抽。莫晓风蓦地一转身,抱住一旁的树就往上爬,嘴里不断地念:“你说过的,你不是暴君。”   声音从下面凉飕飕地传来:“对,所以你打算用你那些狗屁不通的胡行乱为来见证一个暴君究竟是怎样炼成的。”不不不,应该叫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莫晓风泪,“我根本不是这个意思,你怎好扭曲事实?”见皇帝根本就听不进她的话,只好拼命往上爬,只是半天也才到半树腰。气温正在急遽下降,每一寸土地都在呈蔓延式冰冻,主人公在与时间赛跑,土地,墙壁,树木在身后不到十公分的地方快速布上冰体结晶……太可怕了!莫晓风将眼一闭,张口便如弹珠道:“皇上你不能杀我我还没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还没有替您找到要找的人怎么可以就这么死了岂不是太对不起皇上你对我的信任!皇上——啊!”   不等她说完,风是寒将人从树上一把拽了下来。莫怪晓风会因此重心不稳,挥着手朝后倒了去,顺便栽到皇帝的胸口。她立马屏住呼吸,身子跟挺尸似地一动不动,就连头发都保持着静止状态。   风是寒的手,穿过她的胳肢窝,正扶着的位置相当十分之令人尴尬,只要他的手轻轻地往前挪个几寸……感谢苍天,赐她胸无“大”志。时间好像过了很久,其实不过是喝口茶的时间。风是寒有点不耐烦,所以问:“你还想在我身上靠多久?”王者天生有种寡人的气息,有时,它如同掺进了致命剧毒熏香,诱惑,然后腐蚀你。莫晓风被他轻轻一推,人往前冲去,脚底弹了两下才稳住,慢慢回头,露出迷茫的眼神。   风是寒脸上已看不出最初暴戾的情绪,一转身,抬手欲擦脸上的灰尘,手指却在触碰到脸时顿了顿,一甩袖,朝赤龙马走去,骑上它头也不回地就走了。莫晓风擦擦眼,瞪大再看,确定那人的确是丢下了她。“等等我!”小白兔在后面喊了声,跳啊跳地朝骑着马的大灰狼奔过去。   陲塞城中,一眼望去皆平房。莫晓风追着马屁股跑了许久,风是寒终于在街头下得马来,她则在一旁扶着柱子大喘粗气。也幸好是有了内力,不然在背着份量十足的凤舞九天的情况下再跑上这么一段,早就四肢抽搐着口吐白沫。这会,脑中的小人牵着狗冒出来,一边跳脚一边喊,“咬他咬他,以牙还他。”   心有灵犀,恰巧风是寒转过头,朝她一瞥。莫晓风心虚地咧了咧嘴,趋步跟上。   陲塞是真正的鱼龙混杂之地,有跑生意的,有混帮结派的,有路过歇歇脚的,还有无所事事蹲在路旁胡侃乱吹的。一半以上的人,在看到那两个陌生来客时,都抬起头来饶有兴趣地打量他们一会。   走在左边的男子一身玄衣,步履虽低调,仍格外引人注目,可惜了一张轮廓分明的人偏偏脏得可以,根本看不出个芝麻绿豆来。而走在右边少年模样的人,一身新鲜花哨的装扮,配上同样脏兮兮的脸,加上一副萎靡相,身后却背了把半人多高裹得严严实实的看起来像弓可更像弹棉花的架子,竟令人生出‘一拳打不出屁儿来’的微妙而奇异的感觉。人们缩回头,该干嘛干嘛去了。莫晓风仍不吸取前经往鉴,斗着胆子与风是寒打了个商量,暂时称呼他为张三,而自己则是李四。“粗俗不堪。” 风是寒只是如此评价倒未多说什么,大概也累了。“出门在外就别太讲究了,咱也应该入乡随俗,你看……”她指指前面,“那个人叫王八,可看起来也还是很威风啊,多少人围着他一个。”风是寒嗯了声,“你怎么知道他叫王八?”莫晓风一脸精明地说:“他手里摇着的折扇上面写着那么大的一个王字,还有不少人和他打招呼叫他八爷,摆明了是怕别人不知道他叫王八。”“很好,很有见地。”风是寒不禁笑着鼓掌。正巧那叫王八的人转了转扇面,两人一看,另一面写着一个霸字。莫晓风咳了声,学南递抬头看天。风是寒不愿再听她胡诌,有些乏道:“先找地方休息一晚,明早再赶路。”   莫晓风点点头,正要去摸胸口,突然想起来,银票都用光了。“张三,我没有银票了……”刚起的名号叫起来已是朗朗上口。张三精神不振,“算了,用我的银子。”伸手欲至怀内取钱袋,几个浑身又脏又臭的小孩突然追闹着跑了过来,没注意到前面有个果皮,有人脚下一滑,偏偏撞上了张三,一只黑漆漆的小手还紧紧地抓着他的衣袖不放。小孩身上似乎几个月没洗澡的味道足以媲美任何一种毒烟,楞把张三熏得直以袖捂鼻,另一只手刚要出掌将人挥开,小孩却吓得动作迅速地窜了起来,哪知刚往前跑了两步,领子就被人轻轻揪住。小孩张着嘴回头看去,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着比他干净不到哪去却一身花哨的少年,用力地眨了眨。   少年微笑着扳过小孩的身子,上下齐手,一边柔声问:“摔疼没?”“没、没。”那小孩张口结舌地说了两个字,其它几个小孩一哄上前将他给拽跑了。   李四依旧笑嘻嘻,看着他们没了踪影,方伸出手,晃了晃金丝编的钱袋。   张三无声无息走到她身后,叹道:“竟是个偷儿。”他一开口,吓得她手上的钱袋猛跳了两下,赶紧塞回他手里。张三掂着手上失而复得的钱袋,唇角扯起一抹弯弧,“那四个人倒是教了你不少的歪门邪道。”“霍霍霍霍,”李四掩着嘴尴尬地笑,“雕虫小技,何足挂齿。”“小技?”张三似笑非笑,“再细的针,用得好,也能要人命。”李四收起笑容,一脸认真地道:“古书云:悉知刃能伤人,焉能不用乎,取之依道,用则有度,论无愧于心。”路旁,三四个闲辈,一人托一茶壶,侃五说六。“这年头,连信王都反了,不知还有几天太平日子可过。”“得过且过,得过且过。”李四一头撞上了柱子。天边,暮云卷霞,苍穹如染滟血,一种残酷的绮丽。李四跌坐,下巴摔地。她不过是随便想了那么一想,哪能全世界都知道啦? OMG!学习时间:如何将上面那二十四个字简化成十三字?答案如下——偶胡思,奈何路人皆知。冤一个字!    作者有话要说:我泪,改来改去就是想将全文字数凑成123456,结果越来越多了。    我不渡人人渡我   两人在西街稍安静处点了比较特别的“一间半”客房,所谓一间半,就是房中带有阁楼,阁楼不足一人高,靠南侧有天窗,顺着梯子便能上去睡人。堂堂大釜皇帝及首富王爷当然犯不着为省那么点银子而舍不得多要一间,皇帝倒想眼不见为净来着,就怕一转身,那无厘头王爷又要给他添造什么麻烦,于是这种阁楼式客房自然成了上上之选——如同出外遛狗,总归是将狗牵在身边比较稳妥些。汪,咬他!化作李四的莫晓风此时状态更加萎靡了些,说什么也不肯进房,只是蹲在门口。   过了一会,见里面没有什么动静,李四便扒在门口,朝内探了探头,小心翼翼地:“张三我跟你说件事。”正撑着额头闭目养神的张三,缓缓睁眼,睨向门那方。李四手指在墙上画着圈圈,忐忑不安,吱唔:“我真的没造反。”张三斜了斜身子,一口闲聊家常的语气。“那想过没?”李四脚一软,赶紧抓住门沿。“你要听真话,还、还是假话?” 张三食指轻敲着额头,微敛目,敛去一抹暗光:“那就要看你是想说真话,还是假话。”   表面上看是狗兔混血与狐狼混血的智商对决,前者实在是没什么有胜度,但若换成是忍耐度比拼,情况可就完全不同了。只见李四摇了摇头:“真话往往让人误会,假话往往令人伤心,如果假话不代表实话,实话不代表真事,那说了便是白说,白说不如不说,佛也云:不说不假,不真不说。意思是说,不说就不会有假话,假话就不要说,你瞧,连佛都讲不要说,咱当然不能说,反正说来说去就是说不要说……”赶在对方睡着或抡拳头前,李四自动消声。“好!”张三长身而立,眉目和煦,“好个不说不假,不真不说——”忽转阴,手一指上方,“还不滚上去睡觉!”“好的好的。”小白兔赶紧儿跳了进来,麻利地爬梯子,以为他听不到,嘀咕:“有话好讲,不要凶嘛。”“你说什么?!”声音从后面阴沉沉地飘了过来。“我说上面空气好。”将凤舞九天随手靠在墙上,即使知道下面的人看不到,还是先钻进了被窝,在里面一拱一拱地脱衣服。完事后,她冲下面道:“麻烦您熄……”啪,一只鞋子扔了上来。奔波了几日,也真是累得不行,刚躺下,人就犯起迷糊。夜半,明月斜窗照晚。小白兔有节奏地轻呼吸,睡得倒挺安稳。大灰狼却在此时,睁开了眼。他从床上爬起来,抬头望了望窗外的满月,而后披上外衣,悄无声息地打开房门,走出去。   客栈后的小竹林,一抹青影从天而降,前方,风是寒负手而立,一脸沉然。   “事情办得如何?” “他们打算六天后走水路,到了洛城再改走官道,经过奉天关将黄金运回吴东。唐秀因受伤,不能亲自押送,楚采颐正好安排自己的人手上去,属下已安排苍鹰一队人前往奉天关布置,到时便可里应外合,以塞外流寇的名义截走那笔黄金。”青衣人从袖中拿出一碧色小瓶,道:“这是楚采颐取给主上的解药,每日服一颗,十五天后,毒便可解。不过……”青衣人面有迟疑。风是寒接过解药,问道:“你怕楚采颐明是与我合作,暗则坐收渔翁之利?”   青衣人躬身道:“属下确忧。”风是寒抿唇,嘴角扯出几不可见的一抹轻笑,道:“楚采颐想借本皇之力扳倒他大哥,已是竭力,量他还没有蠢到自以为聪明可以将本皇也设计了。”月下,那人一头乌泽未绾,玄衫只是随意搭扣,衬着那轮廓分明,容颜冠绝,自成一派‘天欲敬我,我犹不屑’的孤冷,远不是一旁整装束冠的青衣人所能相及一二。青衣人恭谨地道:“主上说得极是,只是属下还有两事不明,楚采颐既是依附主上,为何撒谎说不知另有奸细?”风是寒抬眸,沉吟须臾,方道:“他没有撒谎。能让宋江这老匹夫乖乖听话,那朝中奸细恐怕不是一般的人物,楚非纭行事谨慎,一旦牵涉太广,不告诉楚采颐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难道不是因为楚非纭对楚采颐起了疑心?”“恰恰相反,楚非纭对他五弟毫无防备之心。”风是寒对月一声冷笑,“楚采颐自小便被这大哥压得死死的,任谁都相信,楚采颐毫无翻身之力,所以楚非纭一时忘了一个道理——不会叫的狗一样会咬人,说不定咬得更狠。”贪睡的小白兔突然在梦中打了个寒噤,竟惊醒了过来。才睁眼,便马上张大了嘴巴。   “花花花容?”眼前那张脸别来无恙,还是那么“少数”,又因突然出现,还是出现在阁楼梯子上,一颗脑袋架在边沿……诡异得匪夷所思。“还不错,小朋友现在终于知道我是谁了。”花容眼睛一眯,代表笑容亲切。   莫晓风搓了搓脸,这才确定自己并非在做梦,她大吃一惊,慌忙爬起,刚站直身,头撞阁楼顶,一下将她撞蹲下了,左手捂着头,右手指着来人的鼻子。“你你你你怎么进来的?”花容指指下面的门,笑得一脸轻松:“看见小皇帝出去了,我就进来了。”   莫晓风心想,这人很喜欢在称呼前面加个小字呢。“呃也?”她一边揉着脑袋一边朝下看去,果然,下面床上空空如也。“张三去哪了?”她奇怪。“嗯?还有第三个人住在这里?”花容表情更奇怪。莫晓风便说,“我叫李四。”“哦哦。”她这么一说,花容立马恍然大悟:“我想,张三可能去茅房了。”   莫晓风一脸狐疑,“你来这里做什么?抓我们回去还是……”又指着墙角的凤舞九天说:“找它?”花容忙把头摇得欢:“都不是。只是……没想到你们跑得那么快。”花容颇感慨地叹了口气,手一晃,掉下个东西落在莫晓风手心。“难道你跑这么远,就是为了送这个来?”莫晓风有些崩溃地看着手上饱满的锦囊……锦囊啊锦囊,是谁硬将妙计两字扣在了你头上?其实你不过是布袋一只。她抖着锦囊,觉得有些话不吐不快。“你可以用说的,我又不是听不懂,那么,为什么一定要用这这?”花容似乎也陷入深思,为何世人都不懂他的苦心?良久……“为什么佛话里讲——不可说,不可说,一说即是错?”“不知道。”花容插了羽毛的头慢慢往下退去,有个声音在说:“因为他没用写的。”   ……啊啊啊!要疯掉了!见花容已经往门口飘去,她压低声音喊:“等等,你为什么不帮他解血蝎毒?”   花容回头灿烂一笑:“治毒需会制毒,可非我所喜好,唐门的毒,只有唐门能解,这是天下皆知的事。”说罢,摆摆手,人影消失在黑色之中。莫晓风打开锦囊,终于明白它为什么这么饱满了,里面足足塞了一团纸。摊开一看,字还挺多。   “小朋友,想不到我们又会见面吧?为了追上你们,本神医这一路真是吃了不少苦,那个……”   其中省略一堆埋怨途中辛苦的话,不过莫晓风觉得这逻辑有些问题,一,他是专程来送锦囊,理所当然准备好了再上路,二,这些字他是上了路后才写的……接着往下看。“你和小皇帝经过的两个地方,一是由我管辖的地宫,想要走出去,不但要心平气和,更要心诚所致,二是天池,它与地宫截然相反,乃欲望或谎言之地。天池之中,天茫果令人浮躁,浮躁令人失去定力,失去定力之人想要抵御蛊音便难上加难,蛊音惑人心智,或生欲望,或见前世今生,若沉迷其中,便不可自拔。现在你应该明白了,你的前世便是风莫里,你既是她,又不是她,命运是奇妙的环,分不清哪方是头哪方是尾,若能证明,世人皆可超脱尘世,不在五行中。你所救的金雕原就有主人,它的主人也是天池现在的主人,即我的师弟加南,想必你听过此人的名字,此等将谎言当饭吃的兽性人,你也不必去理会,所幸那只金雕尚有一点人性,懂得感恩报德。   最后便是那撑浮萍的老儿,也是满口胡话之人,就算你们上了船,他也会将你们扔进湖中。天意啊天意,小朋友你一个误打误撞,竟反勾起了他的贪念,所以他才会舍弃谎言将那些人带出天池……”莫晓风缩在被子里一动不动。这时,风是寒回屋,看了一眼阁楼上拱起的被影,褪衣,坐下。月色有些朦胧,照在他无意中露出的胳膊上,一条粗深的创口,已然结疤许久。   莫晓风不是想知道,当日身中血蝎毒的皇帝在吃了天茫果后发生何事?原来他所食天茫果的药性早在莫晓风解手之前便已发作,当他察觉到后,便离开,找到一隐蔽处,坐在地上,用身上携带的匕首刺入自己的手臂,以剧痛来抑制药力的发作。最后强用内力止住伤口的血后才去寻找王爷,这才听到了王爷与火莲教人的一番话。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昨晚要发的,不过后来将情节推翻了,重新修改了再发上来。   PS:此章其实还未完,晚上再加上来,交待下王爷的钱究竟是哪来的,以及关于王爷造反的真相。   再PS:收藏1754了,我在想,哪天能看到评论为它的两倍……我能看到吗?我能看到吗?    特典章   鉴于想蹂躏我们的女主人公莫晓风的人太多,我这个BOSS决定办一个曝光招待会。   XX年XX月XX日。莫晓风,秦昱,伏羲,唐夏,加南,花容,春去,冬月,秋来,苏缬,张蜜儿等人已相继出席……BOSS在一旁吼:为什么联系不到风皇帝?秘书哆嗦:我去请他的时候,他比你火气还大。BOSS:这小子皮痒了?去告诉他,再不出现,我下一集就让他玩完。一个时辰后。风是寒出现,不过,后面还跟着一支军队。最可怕的是,他的一张脸比张飞还黑。BOSS和秘书抱成一团往后退。风是寒一抬手,后方弓箭手齐刷刷地亮弓,直指BOSS方向。眼看自己将要变成蜂窝,BOSS急中生智,大吼一声:关门,放王爷!……场内乱成一团。不知几个时辰后……大家整整衣衫,坐回各自的位置。风皇帝不屑与众人为伍,遂叫人搬了专椅坐到另一边,身后站着四大金刚。   唐夏突然叫起来:奇怪,王爷呢?这时,屋顶横梁上传来一个微弱的声音——刚、刚才,是谁踹我上来的?人们抬头一看,只见王爷脸上贴着狗皮膏药,衣衫不整地穿在梁上,四肢晃来晃去,晃来晃去……好不凄惨。曝光招待会终于在二个时辰后,正式拉开帷幕。主持:大家也看到了,这些熟悉的面孔均来自《冠绝笑天下》,下面是大家的提问时间,我们的角儿们将选出最有创意,最不可思议的问题进行回答。当然,希望被点到名的角儿们能本着诚实,善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精神认真对待每一个问题,若在场有三个以上的人提出质疑,那这个被质疑的角儿将被BOSS冷藏一周。   现在,大家尽管提问吧。比如我要问莫晓风,你的初吻给谁了?格式是——王爷(或别的称呼),谁第一个蹂躏了你?- - - -BOSS每隔一到二小时会来整理答案,公布至本章。- - -- - -- - -江水舞:“皇帝你是不是已经知道王爷是女滴,已经心生歹念了?”风是寒头也不抬地吩咐:“来人,把这个叫江水舞的拉出去蹂躏三天三夜。”   主持人出来打圆场:“这不太好吧?”风是寒睨了主持人一眼,道:“怎么,你想替她?”主持人疾呼:“皇上您误会了,我只是觉得那么做实在是太便宜她……”   风是寒想想也的确,于是问莫晓风:“王爷,你觉得呢?”莫晓风正在打瞌睡,闻言一个激灵站起来:“怎么了怎么了?”于是主持人狗腿地将事情说了遍。莫晓风沉吟了一会,敲手道:“那就罚她三天三夜不准尿尿!”……Wagerwu:王爷是不是喜欢皇帝??全场皆望向王爷,屏住呼吸等待她的答案,唯有皇帝像个没事人一样在一边喝茶。   主持人轻咳了声,“皇上。”“说!”“……你拿的是空杯子。”风是寒一脸黑线将杯子往桌上一砸,“东写!”“属下在!”“把这主持人抓起来,给我用茶灌她三天三夜,漏出来一滴唯你是问!”   “不——要——啊——”主持人发出一声凄惨的叫声,被东写架了下去。   很快,代主持人被调了过来。被主持人一闹,风是寒一时错过了莫晓风的回答,于是低声问南递:“王爷说什么了?”   “这……”南递有些为难地看看一边的北改。北改一脸的兴灾乐祸。风是寒皱了皱眉头,“快说。”南递含含糊糊地说:“王爷说……她要掷了骰子才知道……”……艾于:“请问加南,当初那个尼姑是谁????她最吸引你的是什么??”   加南一头雾水:“什么尼姑?”很明显,他早就把那种事忘到爪哇国去了。代主持人见场面有些冷,脸抽筋似地笑了几声,“不如换个问题?说说什么样的女人比较能吸引你?”于是加南的头往右边倾斜过去,代主持人一看,旁边坐着的莫晓风……话说一弹指为六十刹那,一刹那九百生灭,就在这一生灭之间,一道黄影掠过,将莫晓风拖走,又是一生灭之间,加南右边坐着的人再也不是莫晓风。加南眨了眨眼,慢慢举起手,“主持人,不好意思,我要上茅房。”秋来阴笑:“一起一起。”……艾于摇摇头,一脸无奈,转向伏羲问:“伏大将军,你为什么穿唇环捏???”   伏羲二话不说,拔出跟着他出生入死的黯魂刀,铛地一声砍在了桌上。“我的妈呀。”艾于学王爷想爬树,可惜台上只有钢管……哪知这时,伏羲把衣服一脱。露出肌线分明上半身。众人皆惊,竟然发现他肚脐上也有一个环。只听见伏羲一字字道:“其实……我也是穿来的。”……一个响雷夹着一道闪电,将艾于小朋友劈晕了,不过三秒后又敬业地醒了过来,一口气问了五个问题。“王爷,到你和皇帝离开天池为止,你对谁最有好感?”“花容,如果某天发现自己突然老了,会有什么反应?”“唐夏,十年后还没得到解药,怎么办?”“风是寒,王爷很有魅力吧?嘿嘿嘿嘿”“还想问一下,绯月,男一号到底是谁??????????”头一歪,这回真的晕了。唐夏踮着脚举手,“那个我还有两圈牌要赶回去打,麻烦让我先回答。”   代主持人求之不得,“好好。”“其实解药我一直都有,就是不高兴吃。”说着站起身拍拍屁股,大摇大摆地从后门出去了。   王爷看着唐夏的背影,总觉得他不太开心的样子。代主持人见没人主动回答,只好点名,因为怕死,点了最好欺负的人。“王爷,该你了!”王爷抓抓头,“真要回答嘛?”代主持人笑嘻嘻地点头。王爷脸红,“是、是子鱼。”轰地一声,风是寒一招石沉大海将代主持人与伏羲一并解决了。王爷瞪大了眼珠子,半晌才反应过来,哇哇叫着扑到悬崖边。“将军——”“将军——”咦,怎么还有回声,转头一看,原来是春去。两人抽了抽鼻子,抱头大哭。场面再次失控。……N久后,伏羲及代主持被施救人员抬了上来,代代主持人上得前来,井井有条地安排着。   “请大家稍安毋躁!花神医,麻烦你帮忙看看他们的伤势,顺便回答下问题。”   于是花容一手拿个筷子长的银针,在两伤者身上缝来缝去,一边道:“这个问题还没想过,目前提取的九穗禾精华果酒足以维持我五十年不老,至于五十年后,到时再说……”   代代主持人慢慢挪到他身边,扭捏地问:“那个……能不能、能不能分我一点喝喝?”   花容尚未来得及回复,一枚菊形暗器倏地钉在了代代主持人的脑门上。“你——”代代主持人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一手指着杀人凶手唐秀,“为、为什么?”   唐秀笑得阴狠:“长得丑不是你的错,长得丑还不早点死就绝对是你的错!”   代代主持人死不瞑目。于是,最后的两个问题不了了之。再说风是寒已经将王爷拖走了,BOSS正忙着找保险公司索要赔偿,哪有空理会其它问题……    浮华终是梦一场   莫晓风打开锦囊,终于明白它为什么这么饱满了,里面足足塞了一团纸。   “小朋友,想不到我们又会见面吧?为了追上你们,本神医这一路真是吃了不少苦,那个……”   其中省略一堆埋怨途中辛苦的话,不过莫晓风觉得这逻辑有些问题,一,他是专程来送锦囊,理所当然准备好了再上路,二,这些字他是上了路后才写的……她吐了口气出来,接着往下看。“你和小皇帝经过的两个地方,一是由我管辖的地宫,地宫之中见生死,生死之间见真性,说复杂亦复杂,说简单亦简单;二是天池,为众生停滞迷惑之地,其中有三岔,一岔贪,二岔嗔,三岔痴,此三岔即属三毒,人一旦沉迷其中,便不可自拔。天茫果令人浮躁,心生嗔怨,躁则令人失去定力,难御蛊音,蛊音惑人心智,令人滋生贪欲。如果此人无贪念,蛊音便引诱其见识前世今生,一般人皆会因此心生执迷,不愿回归现实。能通过三岔者,世上无几人,你当是少数中的少数。   现在你也应该明白了,你的前世便是风莫里,你既是她,又不是她,命运是奇妙的环,分不清哪方是头哪方是尾,若能证明,世人皆可超脱尘世,不在五行中。还有,你所救的金雕原就有主人,它的主人也是天池现在的主人,即我的师弟加南,想必你听过此人的名字,此等将谎言当饭吃的兽性人,你也不必去理会,所幸那只金雕尚有一点人性,懂得感恩报德。最后便是那撑浮萍的老儿,也是满口胡话之人,就算你们上了船,他也会将你们扔进湖中。天意啊天意,小朋友你误打误撞,竟反勾起了他的贪念……”花容最后写道:“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条小蛇,这条小蛇是这个人的前世。佛祖为了渡化小蛇的贪、嗔、痴、慢、疑五惑,所以给了人们下一世悔过的机会。大多数人执迷不悟,是以五惑继续腐蚀人性,抹煞天真。极少数人,勉强走在边缘,但若志犹不定,则又坠入五惑漩涡,身不由已。每五年一次轮回逆转,无可避免,若命运之轮启动,改变的就不止是一个人,也可能是整个天下。所以小朋友,有空就好好想一想,将来的路该如何走才好。”落款,踩着云朵儿的花容小人。风是寒回屋时,随意扫了一眼阁楼上拱起的被影,只当她早已睡死,于是开始褪衣。   月色有些朦胧,照在他无意中露出的胳膊上,一条粗深的创口,已然结疤许久。   原来当日,他所食天茫果的药性早在莫晓风解手之前便已发作。他有所察觉后,便独自离开,本想用仅剩的内力将药性逼出体外,奈何心有余而力不足,于是只能拔出靴中的匕首,狠狠刺入自己的左手臂,以剧痛来抑制药力的发作,最后强用内力止住伤口的血后才去寻找王爷,顺便听到了王爷与火莲教人的一席谈话,更是亲眼见证了凤舞九天如何被她找到。如此轻易便找到了这件世人为之若狂的宝物,还真是让他觉得有些意外。   他阖上眼,一阵寂然。良久,轻吐了口气,和衣躺下。莫晓风这一晚睡得极不踏实,断断续续地做梦,一会梦见莫晓风小时候被人欺负,一会梦见风莫里小时候欺负别人……更可怕的是,梦中的风莫里对风是寒有着一段扭曲的记忆——一笔一画勾出那人的容貌,然后一刀一剪撕碎那人的身影。一夜过去,屋外翠鸟鸣欢,天已薄亮,莫晓风顶着一头篷松乱发从被子里钻出。愣了半晌,方弯腰往下望去。风是寒静静地躺在床上,头微微侧着,双目紧闭,眉头轻蹙。莫晓风胡乱理了理头发,穿好衣服,拿好弓后,从梯子上爬了下来。在一旁迟疑了会,还是走到了风是寒的床边,俯身探出手去,指尖刚刚触及他的额头想要一探究竟,手腕被便一只强劲的手掌握住。风是寒回头睁眼,目光虽清冷戒备,却不掩疲惫涣散。“你在发热。”莫晓风叹了口气说。风是寒凝望她片刻,这才松了五指,淡淡道:“我没事。”莫晓风摸摸后脑,向上翻眼:“你再睡会,我出去给你抓点退热的药来。”   “不用了。”风是寒刚想起身,哪知王爷会如此大胆地将他一把按了下去,不禁恼怒地瞪她。   “这样吧。”莫晓风眼角斜向一侧,“我去借个厨房,给你煮天下第一粥吃,只要出身大汗,热就应该能退了。”风是寒眼神一闪,阖上眼,又别过脸去。“随便你。”背对着她,忽而有些迟疑地问:“天下第一粥到底是什么?”“呵、呵呵。就是天下第一杂粥。”趁对方没有反应过来前,赶紧儿窜出门去。   客栈的小院里,莫晓风借了个小炉子,生火煮粥。只见那黑乎乎的粥里,一些不明物体在上下沉浮,她拿个大勺子搅了半天,终于将那些东西搅得不成原形,混入黑米粥之中。   当她端着一大碗天下第一粥进屋子时,风是寒已经半靠在床头,闻到怪异的香味,他转过头,看着那碗黑不溜秋的玩意有些怔忡,半晌才冷声开口:“怎么,你打算拿这来外敷?”   莫晓风已经将粥端到人家面前,柔声道:“我觉得吃下去比较能吸收营养。”   风是寒险些吐血,怒道:“你也敢拿它给我吃?”莫晓风已经舀了一汤勺,凑到他嘴边,“别看卖相不好,可还是很好吃的。”   这可一点也看不出来。风是寒蹙着眉头,抿了抿唇,一副大丈夫能屈能伸的决绝,闭上眼,张口含下那一勺看起来更像外敷药膏的天下第一粥,喉咙一缩,咕噜咽了下去。“味道如何?”莫晓风睁大眼睛问。风是寒缓缓开眼,脸上的表情变了几个来回,倏地推开莫晓风,趴在床头呕吐起来。   莫晓风简直被吓傻了,看着手上的粥,这端也不是,放也不是。风是寒吐完,连怒火都燃烧不起来了,质问也显得有些虚弱:“你,到底在里面加了什么东西?”“别紧张,只是放了一些……”莫晓风细数起来:“黑糯米,小白菜根,老姜,鱼肉,鸡脯,豆腐,山药,桂圆,芝麻,雪梨,冰糖,莲藕……”风是寒狠瞪了她一眼,夺过她手上的粥,用勺子捞了块小白菜“根”,低沉着声线道:“果然是菜根,很好。”又捞起一大块鱼肉,“里面还有鱼刺就罢了,外面居然还有鱼鳞。”捞起鸡脯,“你也敢说这是鸡脯?鸡骨头比肉还多。”捞起豆腐,“没有新鲜豆腐,就用臭豆腐?”捞起山药,“这是厨房里用剩下的头吧?”捞起桂圆,“嗯?只有核,果肉呢?你吃掉了??”捞起芝麻,看了看,挑不出毛病,回头又捞起雪梨、莲藕以及还没融化的冰糖,大声吼:“第一次听说这些东西能放在粥里一起煮。”莫晓风使劲翻白眼,就差没有晕过去。“这些都是没花银子的东西,虽然不是最好的段,但也是好不容易才凑到的。”   在野外吃半生不熟的东西时,他都没这么多怨言,还真以为他对吃的没多少讲究。   风是寒冷着脸将碗递还给她,身子斜靠于床柱上,按着头道:“你给我全部吃下去,敢剩一口,你这个王爷就别做了。”“唔唔。”莫晓风眼泪哗哗地一勺勺舀着粥往嘴里送,一边吃一边往外吐骨头一边还说:“要不,我重新给你煮?”风是寒一把捏过她的手,眼迸精光,口吐热气:“你就这么急着要改朝换代?”   长江后浪推前浪,气不起死你不算强。另一端,化作老太的四侍,正一人挎着一个大食盒,由狱卒领着前往天牢。   望着那扇大门,四人复杂的心思,不谋而合。几人皆受先帝大恩之惠,是以心甘情愿地效忠信王。然而,风莫里的性情一向乖张薄戾、做事有悖常理,若是她认定的事,就是十头牛也拉不过弯儿。先帝为她私存的黄金银两被她拿来随意折腾,恰是这种不怕输的心态,反倒给她捣弄出一番作为来。这还不算什么,夸张的是,风莫里为了证明自己的魅力在皇帝之上,竟然发誓要勾尽天下美人,让皇帝自惭形秽,讨不到老婆……唉,王爷如此随心所欲,直让四侍头痛不已。正所谓,跟着老虎吃香喝辣,跟着老鼠上街挨骂,也就难怪她们四人这几年的脾气一路看涨。三年前,加南偶然和她们提到王爷风莫里的命数,说王爷下一世不过是平民一介,非但双亲早逝,且常被弃离,命运可谓多桀。唯一的好处,倒是性情要比这世的王爷好上不知多少倍。   风莫里十四岁那年被墨尚书之子告白,被个断袖男说喜欢,她自然语气恶劣,未想到墨书生经不住打击,跳井了生。同年秋末冬初,先帝因恶疾猝然驾崩,风莫里披麻戴孝坐在府院中哭泣,却在此时见到了一个人——加南一身水红衣,与府中满是素白格格不入,独坐在屋顶之巅,笑中生花,夜空皓月如斗,衬得那人似仙又似魔。他不客气地道:“你哭得再凶,那死了的人也活不过来。”“关你什么事!”风莫里一听这话,又急又怒。“只可惜你眼中虽有泪,心中却无泪。”加南状似惋惜地叹息,只有白痴听不出他语气之中的‘世人皆醉我独醒’的嘲弄。“你懂个屁!”风莫里捡了块不大不小的石子朝加南扔了过去,加南轻轻一捏,石子在他手里顿时化成粉末。只见他站起身,笑如莲灿,低头吹了吹手中的石沫,而后在身上摸、掏、找,终于取出了一卷丝帛,嗖地掷给风莫里。风莫里以为是什么暗器,也嗖地一下躲了开去。加南在屋顶踱着步子,指着地上的丝帛,说道:“这是天女散花的心经,只要你练成第九式,便能扭转乾坤,如若不然,你在这世的命数不过十九年。”风莫里上去踩了丝帛两脚,而后叉着腰,跳脚骂:“妖僧,早死早投胎,你怎么还没死!”   加南静望她一眼,忽而哈哈大笑,这一拂袖,跳下屋顶,人去无踪。四侍这时赶到,隐约听到加南的声音在说:“五年后的一月初九,正是天地乾坤玄门大开之际,骤时,星时混乱,轮回逆转,你若做不到,自有人替你做到。”四侍当时并未将这些话放在心上,以为只是加南的一句诳言。哪知五年后,王爷忽生怪病,某日醒来时,竟称自己来自未来,她们惊愕地发现,那日正是一月初九。发生这种事的确让人头疼,说到底都是怕麻烦的人,不过,到哪找这么听话的王爷?没有半点架子不说,她们指东她绝不打西,配合得十足好,不知不觉,一年过去,如今王爷在几人心中已然生根,大有相见恨晚的意思,想当初一唱一和地哄骗她,果然还是明智之举。只是加南那时的一番话也一并刻在了几人的心头,她们担忧,是否五年之后,那种事还会发生?加南已死,诸多疑问无从所知,这次变故恰好坚定了她们的决心,绝不会让现在的王爷重蹈覆辙。野心滚滚,在她们四人头顶汇成巨大烟云,五个大字黑压压一片堵在天际。   我们要造反!四老太表情凶神恶煞,手上挂着饭盒的姿势仍显得大义凛然。铛一声……狱卒手中的刀柄猛一敲铁门,四人刚回神便遭一记当头棒喝:“你们几个进是不进?送个饭而已,当是要劫牢呢!”八只眼睛相视一哂,赶紧恢复到老太应有的慈眉蔼目,踩着小步往地牢深处走去。片刻之后,几人越发觉得不对头。天牢里安静非常,把守的官兵三三两两地来回走动,只是面目无神,昏昏欲睡,好像他们看守的不是重犯而是几只病猫。“都是些草包,没看到半个精英。”冬月密道。秋来一脸郁闷,密:“再怎么说他们抓的也是王爷,顾忌着我们几个,总该重兵把守,四大侍卫轮流值勤,皇帝亲自坐镇,什么陷阱,空城计,连环杀人案一起上,这才合情合理。”   唐夏在后面,忍不住啐了声,“故事听多了吧你。”“嘘!”三人同时对他竖起了指头。“吵什么吵?”狱卒回头吼。四人赶紧低头走路。拐了几条弯,终于到了关押王爷的牢房,看起来与其它的并没有什么不同,就是被子干净点,犯人睡得香了点。四侍一下子便被那个四叉八仰躺在床上,脸被乱七八糟的头发挡住,大声打着鼾,浑身上下没有半点气质的王爷震到了。唐夏一根指头直直指着那人,问狱卒:“这就是王爷?”狱卒挖了挖鼻孔,随手一弹,不耐烦地道:“没错。”一边掏出钥匙开锁,一边朝床上的人嚷,“送饭的来了。”刚才还睡得天昏地暗的“王爷”,一听此话,竟精神抖擞地弹了起来,即使手脚上的镣铐铛铛作响也丝毫不影响其翻饭盒的动作。四侍愤怒了,一顿好饭好菜就这样被狗吃了。离开天牢,唐夏换了身黑色劲装,冲其它三人道:“你们先回将军府,我去宫中看看,搞不好,那个皇帝也是假的。”    毒计不及计中毒   皇宫内苑,十几个侍卫被唐夏的紫菱散搞定。他才潜入皇帝的寝宫,背后就传来一声嘻笑。   “二哥,你来得可真快。”唐夏直起身子,抖了抖裤腿上沾到的灰尘,面无表情地转过头去,哼道:“再快也快不过三弟你呢。”只见唐秀一身月白华服,腰缠金丝带,脂玉玲珑佩,一手夹着水烟,口中吞云吐雾,身后跟着两个梳髻少女,巧笑倩兮,一人举茶壶,一人托茶杯。“好一个少年得志,荣华惬意。”唐夏嘴上赞着,找了个位置,软筋软骨地坐下。   唐夏的冷嘲热讽,唐秀似乎一点也不放在心上,春风依旧满面,笑着吩咐两丫头:“还不给二爷上茶。”“是。”两女嗲声细气屈了屈膝,转到唐夏身旁,斟了杯碧清温茶,端至他面前。   “请二爷喝茶。”眉目含笑,口吐香兰,虽不是国色天香,倒也娇巧可人,一般男子若见之,别说发怒,就是想摆脸色也难。唐夏多看了两眼,随手端起茶杯,一饮而尽。嗯,茶是好茶,毒也是好毒,是以两者掺在一起,也丝毫不影响茶香清幽。   唐秀倚在门口,抬手抽了口水烟,问:“二哥,这茶味道如何?”唐夏皮笑肉不笑道:“皇宫里最好的茶都给你拿来了,我若说不好,不是太对不起这泡茶之人。”唐秀站直身,往里踱了几步,两个少女好像是他肚子里的蛔虫,他脚一停,一张锦凳就替他搁在屁股底下了。见唐夏一脸专注地看他,唐秀得意一笑:“只要二哥点个头,三弟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皆愿与二哥同享。”唐夏也不正答,伸了个懒腰,叹道:“最近一阵子尽是奔波,这一坐,还真是觉得乏了。”说着,整个人像是被抽去了骨头一样懒懒地靠向椅背。两少女极机灵,不等唐秀吩咐,已经放下手中的茶具,一人蹲在唐夏膝前,一人站至唐夏身背,甜声道:“晴玉晴兰给二爷松松筋骨。”“好好,咱也当回爷。”唐夏眯了眯眼,敞开手脚,任两双柔若无骨的小手游走周身。力道不轻不重,刚刚好。才一会时间,整个人酥软得连根指头也不想动。唐秀在一旁继续道:“二哥你可知,三弟这一生最佩服的人只有你。”唐夏神态懒散:“得了,我有什么值得三弟你佩服。”唐秀将右腿搁在左腿之上,抱着胳膊,吸了口水烟,脸上挂着灿若星辰的轻笑:“唐门之中,数二哥看得最开,也做得最彻底。这富贵荣华就算是唾手可得,你也能说放手就放手。多少人为它们拼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二哥却将它们当作粪土不屑一顾,怎能叫三弟我不佩服?”   唐夏哂笑仰首,吐气如丝道:“可见你还是不懂我。”“哦?”唐秀有些许诧异。“小时候我对你说过的话你还记得几句?”唐夏问。唐秀思了片刻,说:“印象比较深的还是母亲刚走时你劝我不要难过,你说她只是去了一个更快乐的地方。”唐夏道:“那时我要是不这么说,你早把我的衣服哭废了。”再怎么说,那也是母亲做给他的最后一件新衣。唐秀又说:“有一年,爹从塞外捎回一些梨给我们几兄弟吃,你主动挑了小的,我问你为什么,你说你喜欢吃小的,但我知道,你是为了把大的让给我们。”唐夏哈哈笑道:“傻了吧你,那是因为小的那种比大的更加爽甜可口,挑大的岂不说明没眼光?”唐秀差点一头栽下凳子。“小时我不好好念书,你痛骂我,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你要是背不出书,爹第一个罚的就是我,说我督导不利,我当然要骂。”   “你说唐门规矩太多,忌赌忌酒也就算了,若连女色也忌了,唐门不得改口叫绝代唐门,只要是自己认为对的,就应该放手去做,总比留下遗憾来得好。”“因为当时几个常来串门的小妹妹发育得不错……”“我喜欢隔壁的小青姐,你对我说,女人是最毒的暗器,我解毒功力尚且,所以碰不得。”   “你不能解,我能解撒。”“什么,原来二哥也喜欢她?”“呃,当时来说,的确。”唐秀一张脸憋得通红,一时连话也说不出来了。唐夏毫无羞赧地道:“如今你总该知道,我唐夏可不是什么两袖清风之人,不过是只做自己想做之事,若入不了我眼,就是拿刀架我脖子上,我也绝不多看半眼。”唐秀缓了口气,“好吧,这些事暂且不说。但有一点想必二哥心里也清楚,以目前的形势,就算二哥你想置身事外,恐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总会有人逼得你不得不作出一个选择,不是我,就会是别人。与其这样,倒不如便宜了自家兄弟,你说呢?”“可惜……”唐夏长叹一声。“可惜什么?”唐秀不解地问。唐夏耸耸肩,道:“我已卖身给信王,凡事得问过主人,自己可作不了主。”   唐秀锁了锁俊眉,有些激动地哼道:“信王?且不说那是个假的,就是真的又如何?何况真正的信王早就……”唐夏一脸狐疑地看着唐秀,“早就什么?”唐秀也不知哪来的自信,竟直言不讳地道:“二哥,六年前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釜国尚书墨辽之子墨文书曾去信王府见过信王,这事你可知道?”不就是那个告白之后扑嗵一声跳进井里的男子?唐夏脸色越发凝重,良久才点头。   “原来那墨文书是个断袖,因为思慕信王,所以瞒着家人跑去信王府。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谁料这墨文书就此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这事过后,表面上风平浪静,实际波涛暗涌。   当时知此关系的最少有三人,第一人是成远帝,这种事,信王一定不会瞒着自己的父皇。第二人正是墨辽,谁让他比谁都了解自己的儿子,但他知道又如何,只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那第三个人就是当时的太子风是寒,因为墨辽此时已经与他站在了同一阵线,要想斩去藤蔓,势必拔去它依附的大树。没想到成远帝驾崩后,信王反得高人相助,硬是拖了几年。”唐夏不知道他是从何得知这些,又忍不住问:“是不是成远帝的死与墨辽和风是寒有关?”   “此事十有八九。”看样子唐秀也不十分肯定,也是,若这么容易被拆穿,风是寒就不会是今天的釜皇了。“想那墨辽是被仇恨蒙蔽了眼睛,见风是寒一直没有动静,便再也坐不住,竟然找上了我们唐门,说不管是什么条件,只要能除掉信王,他都答应。这种好事,我们自然不能放过。不过,要除去信王倒真不是件容易的事。首先一个天女散花,便威力无穷,何况他身边还有四个不好对付的女人……”唐秀微顿,暂时岔了话题,“二哥会变成女人模样,叫我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到。问题是,无天境地的阴合散不是已经失传百年了吗?”唐夏晃了晃脑袋,“这可得问成远帝了。”唐秀未再多问,继续刚才的话题:“后来我便想,信王不是喜好女色么,那就让他来一个做鬼也风流。刚巧不久前,我成功配制出一种香毒,除了我,一般人根本分辨出它与体香的区别,无论你是大罗神仙还是武林高手,只要与被我施了香毒的人行房,保管撑不过三刻。本来计划天衣无缝,怎料信王跟我派去的美人最多只是嬉耍玩闹,并未进一步。不过,即便如此,他吸入体内的香毒也足以拖垮他的身子,到时求医无门,一样活不长久……”“什么?”唐夏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噎到,“我道为何查不出病因,原来竟是你下的毒手。”   千算万算未曾算到王爷会惹来唐秀,也就难怪唐夏会忽略了王爷中毒的可能性。   唐秀不明白,二哥这么有主见的一个人,缘何要袒护那声名狼藉的信王,于是迁怒一个已死之人,“他要是不贪图美色,我哪能有这个机会……”“够了!”唐夏再也听不下去,拍案而起,可这人还没站稳,突然间又倒了下去。   “……不可能……”唐夏瞠目,惊道:“那茶里的毒根本伤不了我的。”   唐秀松气的同时又有些不安,毕竟对方是自己又敬又爱的二哥,如此做法,二哥恐怕是要怨他的了。唐秀眼神乱闪,喃喃:“在茶里下毒,不过是声东击西,引开二哥的注意而已。”   唐夏望向已垂手站在一侧的晴玉晴兰两个少女,缓缓眯起双眼,轻笑道,“好一个呵气如兰,岂知此兰胜毒。”唐秀倾身上前,“二哥,我也是不得已才出此下策。”唐夏叹气:“你是铁了心,非要与我为敌了?”唐秀苦笑,“恐怕这话是说反了吧……二哥,你也看到了,如今就连这皇宫内苑都成了我等随意进出之地,想釜国臣服于我吴东之下也只是早晚的事,你何苦非要逆天而行?只要你点一点头,解药我立刻奉上。”“看样子,这解药不吃个一年半载,是解不了我身上的毒了?”“那也是怕二哥你诓我,拿了解药又反悔。”“哈哈哈,好你个唐秀,竟算计到我身上来。”唐夏放声大笑,倏地止声,双目竟透着一丝凌厉的阴狠,“何不看看,这一局谁输谁赢。”“什么?”唐秀这才看到唐夏手中捏着两粒药丸,顿觉不妙。本来还好好站在一旁的晴玉晴兰,身子突然同时一阵痉挛。须臾间,两人已伏在地上,嘴角渗出暗紫色的血丝,再看那两只给唐夏按摩的手,竟是一片黑紫。唐秀大惊,“你身上居然有这种毒,为何我从没见过?”唐夏虚弱地冷笑道:“论用毒,你我可有过上下?只是,你的毒一时还不能把我怎样,我的毒却能让她们痛苦个半死再要了她们的命,不想我将解药捏碎,就把你的拿出来。”   唐秀怔了怔,“你还是要走?就算我现在给了你解药,如果不持续服用,你还是会……”   唐夏一挥手,不耐烦道:“用不着你来告诉我怎么做。”“三爷,救我们。”地上的晴兰晴玉无比痛苦地抱在一起。唐秀咬了咬牙,从怀中掏出了解药,递给唐夏。唐夏接过,吞下。解不了全毒,至少能恢复他的体力,用来撤退,足够。他运了会气,确定解药发挥了作用,才徐徐站起身,将两颗解药扔给晴玉晴兰。转身脱衣,走至唐秀身边,低头道:“今天你让我知道了不少事,虽然咱们是亲兄弟,但我还是要说一声,谢谢。”将染了毒的外衫扔在脚下,唐夏抬起脸,嘴角扯出一丝若隐若现的得意。   若比毒术,以三弟的天赋,超越自己也不是没有可能,可要是比滑头,唐秀在他唐夏面前还是太嫩了点。他早就料到那杯茶中的毒不过是个幌子,之所以未加防范,引毒入身,只因为知道他的弱点。自认为胜券在握,便无所顾忌。所以说,知已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事情原委不过如此   唐秀一脸的悔恨莫及,欲哭无泪,举天无语……只见他慢慢撅起嘴皮子,突然伸手抱住唐夏的胳膊,像挂在树上的蚯蚓扭过来扭过去,然后发出无赖般撒娇的声音。“二哥我错了,我错了二哥,你别走行不行?”“靠!你给我放手!”唐夏赶紧去扒他的手,开什么玩笑,都多大的人了,还玩这一套?   “你不走我就放手。”“你放手我就不走。”“你不能骗人。”“我骗你是猪,行了吧?”唐秀心喜,果然松开了手。谁知唐夏转身就是一脚,踹倒唐秀后,倏地施展脚底抹油的功夫窜出殿门外,一会功夫,人已在数丈外。唐秀趴地大叫:“二哥,你怎好一而再再而三……为戏弄我,就不怕变猪吗?”   唐夏的声音远远传来。“你要搞清楚,我说的是‘我一骗,你就是猪’,挖哈哈哈哈!”“怎么会这样……”唐秀坐在地上,怔怔自语。晴玉晴兰爬了过来,轻声叫唤:“三爷。”唐秀长长叹了口气。晴玉抹了把眼泪,说:“您也看到了,咱们小鸡没抓到,还丢了老鹰,万一给陛下知道了,不是正中某人的下怀?事到如今,只能一不做二不休……”不等她说完,一声怒喝劈头盖来:“哪个敢有这个念头,我废了她!”糟糕,果然是个馊点子。“是、是晴兰叫我说的。”晴玉马上眨着无辜的眼睛指着晴兰说。“还有,刚才她有趁机吃二爷的豆腐。”晴兰哇地一声,哭天抢地道:“三爷啊,说什么也要先给我换搭档哪!”   “‘皇上’,您这是唱得哪出啊?”人未到,半嘲半讥的声音已先至。这声皇上,自是叫给唐秀听。原来,唐秀拿走风是寒龙牌令的目的就是要假扮釜皇。他故意受伤迫使唐夏不得不送自己回唐门,如此一来,既能阻止他去寻找假王爷甚至是釜皇,还可在途中劝说其归顺吴东,若他执意不答应,只好卑鄙一点,来一招断前绝后,逼他就范。特意在唐夏的眼皮底下回到唐门,唐夏就不会怀疑到自己,而他身份被曝光的事正好嫁祸给苏缬那只倒霉蛋。   至于唐夏买不到马匹,自然也是唐秀搞的鬼。他给唐夏布下一个假象,这么做只是想他知难而退,却不知其实是为了拖延时间。而这时,唐秀早就不顾伤势,日行千里到了釜国皇城。要假扮成皇帝风是寒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易容术也只能做到几分相像而已,而正好身上有伤,以此为借口恰能挡到一些麻烦的人物,再加上手中的龙牌与宫中的内应,计划进行得可谓滴水不露。   而真正的釜皇中了血蝎毒,就算醒来,凭他不足三成的内力,又失了龙牌,想要回宫,难如登天。再说唐夏竟是信王身边四侍之一,此事倒是一个好机会,让假皇帝唐秀可以明正言顺地搞定富可敌国的信王府。一道圣旨,给信王扣上莫须有却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罪名,把王府倒个一干二净,光是清数黄金,就数到他两手抽筋,眼冒金星。接下来预备打着釜国船行的旗号将抄得的黄金暗中运回吴东,神不知鬼不觉,便可挖空这座金池。而在这之前,唐秀曾委托红楼打探到风国将与釜国和亲,顺便再签结盟协议的消息,于是,他们准备在抄完王府后,来一手‘皇恩浩荡,特赦信王’,再将他们的人假冒成信王“嫁”到风国去,从中作梗,破坏结盟。反正真正的信王已经不在了,流落在外的那个不过是个假货中的假货。   唐秀当时极得意,自以为大功数件,心道:天助我也,还有什么好忧?事实上,老天爷是公平的。唐秀算错了四件事:一,当年信王的确是因为中了香毒而卧床不起,只是他死也不会料到,一个叫做莫晓风的未来人会从天而降顶着信王的名字活了下来,唐秀只当是原来相助信王的高人破了他的香毒,为此还郁闷了好一阵子。但是自从发现信王是假的后,他便重拾信心,确信一年前真正的信王已死在他的香毒之下。二,以为唐夏骑头驴,无论如何也赶不急他们成事前回到釜国,却不料唐夏在半路撞上山贼,山贼反倒让他给劫了。三,将唐夏的身份暴露出去,以为可以栽赃给苏缬。四,以为伏羲不会再信任唐夏等人,就算假王爷等人出来生事,也不会有人相助。   说到伏羲,他会相信假王爷,确是件令人摸不透的事,但唐夏会不怀疑苏缬,理由却很简单——早些时候,唐夏就对火莲教主闻天心的真实身份有所质疑。看那火莲教表面上是处处针对着釜皇,可做的事哪一件不是为了釜国的百姓?如果真是什么亡国公主,怎会有如此好心。   再者是苏缬,不管他是不是飞星,有一点是肯定的,苏缬轻功极烂,好巧十二美都不是什么武林高手,何况他使红绫的手法与当年十二美的一号如出一辙。如果苏缬是一号,就算他易了容,唐夏也应该有所察觉,如果苏缬不是,那闻天心是一号的可能性便有九成。正是考虑到这一点,唐夏才会试探性地将自己是男儿的身份告诉苏缬,若如他所猜,等苏缬回去一讲,真相自然大白。后来唐夏之所以可以确定闻天心就是一号,正是因为唐秀在马车上的一番话——闻天心在找一样东西,只有皇宫才有的东西。试想,皇宫里有什么东西是连飞星也找不到的?只有一样,那就是阴合散的解药。因为阴合散的解药根本不在皇宫里,唐夏比谁都清楚这一点。   是以,唐夏第一个要怀疑的人,只有唐秀。在未进宫前,他便想好了万全之策,只等鱼儿自动上钩。本来此事他可以暂时旁观,但凡牵涉到王爷,唐秀便不能不插手其中,这是当年他对先帝许下的承诺。这么看来,唐秀若败,恰是因为天不助他也。……殿门口,高大的身影背对着日光,毫不掩饰他满目的讽刺。“我道‘皇上’为何急着调开我们,原来是为了抓小鸡,早知道,属下也应该来帮忙才是。”   唐秀看着来人,恨恨道:“为免其它三人怀疑,所以才以清查奸细的借口将四大侍卫调开,当时你可没有反对,如今倒拿来说事了?”“‘皇上’一不小心阴沟里翻船,将气撒在属下身上,属下自然也能理解……不过,”那人踩过唐夏临走时扔在地上的毒衣,冷声道:“就是不知道‘皇上’将要如何善后?放虎归山,后患无穷,想必不用属下教,‘皇上’也已经很明白了。”“此事我自会处理。”话虽这么说,唐秀此时却是烦躁无比,走至白玉雕龙桌旁,抓起茶壶注满茶杯,而后阴沉着脸,一杯接着一杯往肚子里灌。“那就好,希望很快就能听到‘皇上’的好消息。”那人带有警告意味地瞥了唐秀一眼,“你好自为之,告辞!”唐秀手一抖,狠狠地将茶杯掷在地上,顷刻,碧玉碎溅。难怪说,摔别人的东西最不心疼。唐秀觉得不过瘾,搬起几架上的古董,就朝墙上砸去。晴玉晴兰掏出纸笔算算写写,对望:“不到一盅茶的时间,三爷就砸掉了咱们吃一辈子也吃不完的饭。”晴兰挨近晴玉小声说:“趁三爷还没将东西砸光,咱们捡值钱的先藏着。”刚说完就一脸的戒备,“喂,到时别又出卖我!”晴玉推了推她,“好啦,咱俩谁跟谁。”两人转头,眼睛扫了一圈,发现能拿走的只剩下那张玉石做的桌子……    作者有话要说:收到大家的生日祝福非常开心啊,今天更得有点晚,明天早点来继续更王爷和皇帝的戏.接下来人又会多了,十二美有几个要出来,还有会看到凤女皇跳舞,唐夏回到男人的样子.    鬼哭神嚎十三太饱   风是寒身上披了件单衣,伫立在窗口,低眉凝视手中装着血蝎毒解药的小瓷瓶,心思复杂。这会,莫晓风端着一碗药走进屋子,他不动声色地将解药塞回袖兜之中。药太烫,莫晓风呲着牙,两手交替着捏耳朵,抬头看到窗边的人,立马怪叫了一声,“唉呀,你怎么又爬起来了?快躺下,快躺下。”快速将碗搁桌上,就要去扶人上床。风是寒由着她拽着自己走到床头,一低首,冷不防撞上了她的头,发出嘭一声闷响。两人大眼瞪大眼,最终,风是寒慢慢蹙起眉峰,说了句:“以前还不知道你头这么大。”   “咦。”莫晓风受惊似地将头往后仰,接着问:“现在呢?”风是寒眉头锁得更深,“别退了,再远看着也大。”皇帝不愧是皇帝,骂人都比一般人要有内涵,至少不带脏字……但是!哼,有见过这么可爱的猪头吗?莫晓风再泄气也得伺候人家吃药,别说对方是皇帝,好歹也是个病人。在她的观念里,有三种人是一定要谦让的,一是病人、二是做皇帝的人,三是尿急的人。第一种是不想要了别人的命,第二种是不想被要了命,第三种是不想要了大家的命。嗯?第一第二种还说得过去,第三种似乎有点儿戏罢?不会不会,你想,如果你拦住一个尿急的人,不让他解决,他说不定会拿砖头砸你噢,当然,等到你咽气,那人也该被尿憋死了,嘿嘿嘿嘿。风是寒一口喝下大碗苦药,连个眉头也未皱一下,搁下碗,脸色平静。莫晓风看看空碗,再看看他,认真地说:“大夫说这药很有效果。”风是寒斜眼看她,“怎么?”莫晓风有些痴呆地喃喃:“难道你不觉得苦?”风是寒不知道该怎么说。自他六岁那年,因不肯喝苦药而被先帝训斥以后,即使喝到再苦的药,他也不会有任何表情,这岂是那个听到雷声都要哇哇大叫、被先帝捧在掌心的皇弟所能体会。莫晓风以为药真的不苦,向上一翻眼,唉声道,“难道遇上奸商了……”   “什么奸商?”风是寒见她忽然生出痛苦之相,不禁奇怪地问道。莫晓风抓抓头,往床边坐下,开始说起她之前鬼哭神嚎的经历。“我去给你买药时,发现这附近的梅龙镇上有三家药铺。我到了第一家,问掌柜有没有退热的药,掌柜说有,我问苦不苦,掌柜说不苦不苦,一点都不苦。我想,人家都讲良药苦口,这家药铺明显没卖好药……”风是寒一手托起下巴,微眯着眼继续听她说。“于是我去第二家,问了同样的话,那掌柜说苦是有点苦,吃完后含颗糖就好了。我犹豫了一下,决定去第三家看看……那第三家的掌柜是个女的,一见我进去立马迎了出来,我才开口问有没有,她立马说有,我刚问苦不苦,她说不苦不要钱。她这么说,我当然乐了,这不正好没有钱……当我告诉她这个事实时,她将我轰了出来。”“后来呢?”风是寒饶有兴趣地问。后来啊……后来莫晓风就又跑了进去,对女掌柜说:“这不是不苦不要钱么?要是我喝了你的药感觉不苦,不还是不要给钱?”“好,别说我杜九娘不给你机会!”女掌柜当时手执芭蕉扇,用它指着莫晓风的鼻子说。   莫晓风一听,知道有门,心下大喜。杜九娘一扭头,朝后面叫了声:“村生,把今天早上煮的鬼哭神嚎十三太饱药给我端出来。”   叫村生的伙计在后堂嗳了声,之后抱着一药锅上得堂来。一股强劲的药味直冲莫晓风的鼻子,她忍不住屏住了呼吸,探头往锅里一看,都是些希奇古怪的药材,份量比那汁还多。   杜九娘一脸瞧好戏地说道:“看到没有?要是你喝了它还敢说不苦,我分文不取,给你拿药去。”莫晓风心道,反正苦一下又不会死人。于是应了。杜九娘挥了挥扇,“诶,话说在前头,这里面的药你得一口气全部喝光,不准给我耍滑头,中途若喝不下去……哼哼,既然你没钱,就留在这里给我当伙计,做满一年半载才能走。听明白没?”   “成。”莫晓风挽了挽袖,扎好马步等着。村生同情地看了她一眼,往大碗中倒药汁。莫晓风的脸色在看到碗中那些浓得化不开的药汁时,越发凝重起来。怪不得叫十三太饱药,的确,十三个人喝都嫌饱。杜九娘得意地笑着,手里晃着芭蕉扇,怎么看都像西游记里那个刁钻刻薄的铁扇公主。   莫晓风自然不是孙悟空,顶多也是一唐僧,她口中念念有词:“苦不苦,想想红军两万五。”眼一瞪,两手捧起青瓷大碗,一鼓作气,将那药汁往嘴里猛灌。杜九娘手中的扇子越摇越慢,嘴巴越张越大……这个少年看起来一副柔柔弱弱的模样,怎么也不像是能吃得了这种苦的人,啧,难道她也有看错人的时候?莫晓风一边喝着药,一边在心中淌泪,谁说喝药不会死人?要是没长舌头有多好……不,要是把用来擦屁股的银票留下来该有多好,也不会便宜了屁股苦了嘴。世上没有后悔药喝,有也正被她喝着。感觉自己已经到了麻木不仁的时候,她谢天谢地地发现,一大碗浓汁终于全部进了她的肚子。“喝……”莫晓风打了个嗝,将药碗倒过来,惨白着脸色道:“饱了——错了,是喝完了,一丁点都不苦。”最后不苦两字重重加重,同时哆嗦了下。掌柜杜九娘和伙计村生忍不住给她鼓掌。杜九娘道:“看到没,这才叫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想当年我喝了这锅鬼哭神嚎十三太饱后,前掌柜佩服得将整个药铺都盘给了我,至此再没出现在这梅龙镇。”事实上并非完全如此,当年杜九娘两拳将人家一对眼睛打成熊猫眼后,才说赌喝这鬼哭神嚎十三太饱药,赌注就是这家药铺,能喝光的就算赢,她喝起来有如干酒,而人家早就吓得屁滚尿流,扔下家业落荒而逃。莫晓风暂时没什么大的追求,她只想恢复到正常人,因为她现在看什么都像药材。   风是寒神情颇复杂地问:“你真的喝光了那什么……”“是鬼哭神嚎十三太饱。”莫晓风接口,点头。“呵。”风是寒怔了怔,望着眼前这张明净的脸蛋,不禁说道:“你不但头大,嘴也大。”   莫晓风噘着嘴巴,让它看起来小一点,“这话怎么说?”“不明白?嘴大吃四方,倒是很能省钱。”但愿信王府的钱不是这么省出来的,否则他应该会良心不安吧……嗯,良心?   莫晓风干笑数声,突然惆怅地叹了口气。信王爷被皇帝关进天牢的事外面已经传得沸沸扬扬,甚至衍生了各种不同的版本,有人猜说信王抢了皇帝喜欢的女人,所以皇帝找个借口将信王废了,还有人说,信王因为纵欲过度,不能再行人道,导致产生活腻了的想法,于是把皇帝给捅了……好吧,这些暂且不说,为什么连夏日是唐门二少这样离奇的版本都会有人想出来呢?“接下来怎么办?”莫晓风踢着脚,迷茫地看着窗外,眼前浮现出一张脸,剑眉横飞,英气凛凛。“我想……”她转过头来,提议:“不如直接去找伏将军,和他说明真相。”   风是寒侧目,轻扫,随之淡淡道:“如今朝中已经被奸人控制,回皇城无疑是自投罗网,再想他法吧。”“这倒也是。”莫晓风愁眉莫展了须臾,忽而拍拍腿,站起,“你刚喝过药,再好好睡上一觉,我就不打搅了。”她欲起身,风是寒却扯住她的衣袖,问:“你去哪里?”莫晓风看着他的手,多么漂亮干净的一双手,她说:“我想去弄点钱,总不能一直都白吃白喝的……”仅剩的银两只能拿来支付这些日子的房钱,根本不够来买吃的。原本王爷就是深谙生财之道的人才,皇帝自然也没觉得什么不妥,只是随口提了句:“你怎么弄钱?”“其实我已经想好很久了。”只见莫晓风斜过眼去,看着角落里安安分分呆着的凤舞九天道,“借把凿子,敲点金块下来,够我们几天的盘缠了。”风是寒连筋都懒得抽了,盖头睡觉。    作者有话要说:啊啊啊,发现我老是磨磨蹭蹭,又是这么晚才发上来。    刀是好刀人是坏人   凤舞九天是什么?是返古呕心沥血二十年才做出来的神器,要是这么容易就被人从上面敲点金块下来,返古好从墓里爬出来痛哭三天三夜了。原来用作弓身的黄金材质经过特殊的锻造手法,其硬度要比普通的黄金大上许多倍,是以经历了百年还不见半丝走形,这别说是敲块下来,就是想稍稍掰弯也是不太可能的事。莫晓风拿着借来的凿子敲打了半天,叮叮又当当,连片金屑都没刮下来。风是寒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好不烦恼,猛地弹起,七分命令三分哀求道:“给我安静一会,行不行?”莫晓风远远地背对着他,扔了凿子,改使内力,双腿夹着凤舞九天尾端,双手死死拽拔着凤头上翘起来的一根金翎毛。旁若无人,全神贯注,用力,再用力。风是寒垂目疾首,心中想:皇帝做到这个份上,的确该检讨了。才短短几天,他便心生动摇,倒情愿王爷就那么反了,也比折腾他要来得轻松。然而想法稍纵即逝,大局仍占上,他再三决定,忍。等到事成,便将他捏扁搓圆,扔他出九天之外,从此天下太平。啾。什么声音?风是寒才看过去,立马一个翻身滚下床去。呯一声重响。凝目一瞥,只看见飞过来的凤舞九天硬是将床砸出了一个坑。风是寒抹了把冷汗,刚要爬起来,罪魁祸首便奔了过来,扑通一声跪下,双臂贴地,大呼:“李四该死,请张三赐李四失手之罪。”房间的窗户被风吹得开开合合,啪啪作响。屋内,两位绝色的脸色都很绝,一人铁青,一人灰白。铁青的高高在上,灰白的五体投地。持续地冷场,莫晓风忍不住慢慢缩回一只手,往后背挠了挠痒。风是寒那利薄如削的唇抿成了一线,墨色长眉慢慢聚拢,一只手伸至枕下,不动声色地掏出一把锋利无比的匕首。寒光乍泄,凌意锃锃。莫晓风偷偷望上一瞄,顿时血逆流,气倒抽,七魂六魂争相逃走了一大半。   “是、是、是要就、就地正、正法么?”血淋淋的事实摆在眼前,女人抱着头,瑟瑟抖动。脑中的小人儿牵着狗跳了出来,举旗大喊:快逃啊!留得菜籽在,不怕没菜烧,难道你真想乖乖趴着受死? 不不不,那只是客套话。她好不容易死里逃生,还没能再见上四侍甚至是伏羲的一面,怎能因为想掰一片金毛而被皇帝以谋杀未遂的罪名砍了。如此死法,太窝囊。她窝囊了老久,不能到死都缺钙(英雄气概)。   莫晓风趴着,慢慢往后移动,心中数着拍子——十下的时候,就要像只兔子一样窜起来,然后从窗口跳出去,胁持赤龙马一路朝西,直奔皇城,找到四侍,一齐躲进深山老林。   乒乓——东西掉地的声音,就掉在她的跟前,明晃晃的刺眼。莫晓风眨眨眼,歪头看着地上的匕首,颤着声音,问:“要、要我自刎谢罪?”   风是寒猛地捏住她削瘦的下颌,抬高了面向自己,对着那张黑白分明的脸,冷酷无情地吼:“有空想怎么死,不如想想怎么将我这把血眠卖个好价钱!”说着将匕首往她右手心一塞,重重握住,“拿着它,给我马上消失,还有,暂时别让我看见你。谢谢。”莫晓风耳边一直萦绕着那声冷冰冰的谢谢,感觉忽远忽近,忽冷忽热。满含痛苦地眼睛切切地望着风是寒,眼一闪,一滴泪落了下来,再一次砸在了他的手上。   风是寒怔住,随之慢慢蜷起手指,紧抿着唇,目光陷入无底的暗沉,直衬得脸上的冷漠更甚,有如结成了霜,然而,手心的灼热,像是穿透了冰冷的外壳,一直传达至心口,也许该称之为温暖,但于他相当陌生的感觉油然升起。风是寒第一次对着眼前熟悉的脸产生一种陌生的触动,说不清是什么因素,让他甚至已经记不清前一刻说过什么,又做过什么。二十三岁的风是寒,尚不知情为何物,他的眼里装的只有天下,只有天下。此刻,他却迷茫了。然而正是因为迷茫,让他的心又骤然变冷。什么是亲情?就是在你最需要它的时候,它在你背后划上一刀。“对不起……我知道我很没用……”莫晓风的眼泪越聚越多,虽不及洪水泛滥,却也是小溪淌淌,“你的鞋子正踩在我的左手上,我,我却抽不出来。”长风忽起,卷起千丝万缕,黑发挡去他的眼,暗沉的眸光,像道利刃,划破所谓的暖意。他退了一步,她的手得以解脱,他手一挥,恰巧打在床柱之上。一边闷哼一边咬牙切齿,“我不想再说第三次,给我出去。”莫晓风跳了起来,飞快地说了声:“很快就回来。”风是寒立马转身扶着床柱,不发一言。莫晓风赶紧跑出门,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停住,慢慢擦去眼泪,抬头呢喃:“我真是小白兔么?”   耸肩。跳着步子跑了。莫晓风跑到大街上,本想找间当铺将匕首当了,却发现唯一的一家当铺今日歇业。   她掂了掂手上的匕首——三大名刀之首的血眠。光看精工细雕的鞘壳也是把值得珍藏的艺术品,更别说刀器本身就是一个传奇。据说血眠的第一代主人是个家道中落的瞎子,而且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瞎子。他的老母亲为了上山给他采药,不幸被山中猛虎吞入腹中。瞎子一直不见老母亲回家,便让乡亲给他指路,想独自去寻找。有一樵夫对其道:在山中远远看见一虎,嘴里正嚼着半截人腿,恐怕你母亲凶多吉少。瞎子大恸,携着血眠刀就要上山去找老虎报仇。乡亲劝阻:别去白白送了性命。瞎子不听,执意上山。那个夜里,所有人都以为瞎子不会再回来。第二天清早,人们发现一只老虎死在山腿下,已被开膛破肚,肠血沿路拖了长长一条,蜿蜒至一座新堆的坟墓。坟前,缺了一手的瞎子跪倒在地,早已没了呼吸。人们后来推测,瞎子那断去的左手是自己斩下,为的是引出那只猛虎,趁其啃食发出声音时,将虎活活刺死。从瞎子死去的样子便可见当时的搏斗何等惨烈。世人没有记住瞎子的名字,却记住了他的刀,血眠,见血方眠。莫晓风走到一杀猪卖肉的摊前,叫道:“师傅。”“要多少肉?”刀飞肉溅,卖肉的粗汉头也不抬地问。“呃。”莫晓风将溅在脸上的肉沫拨去,指着手上的血眠刀,说:“你抬眼看一看这把刀,别看它个子不大,可是刀中霸主,名字起得也好,杀猪血眠,有了它,保管你剁着不累,指头乱飞……不不,是肉沫不飞,这生意兴隆,财源广进……”粗汉手中的杀猪刀嚓一声插进了案板。莫晓风赶紧闭嘴。粗汉两手撑着案板,口鼻哼哧,明显不屑。“俺一个煞猪卖肉滴,要嫩那劳什子滴玩意儿作甚?嫩消遣俺捏?这么着吧,要是嫩那劳什子任把俺这里滴猪肉切成牛肉,俺就考虑买咧,嫩任吗?任吗?”莫晓风老实地摇头,“俺不任。”可是不死心,“但俺想,就是不任将猪肉切成牛肉,但切出来的猪肉好歹也任在卖相上高一筹筹,瞧,这么利滴刀,嫩要切方就切方,嫩要切圆就切圆,看着也讨喜捏。”咦,话又说回来,莫晓风为啥这么快就学会人家的方言呢?她转过头来解释:“就把我改成俺,把你改成嫩,把能改成任,把的改成滴,把呢改成捏就成了,还是很好懂的。”粗汉像轰苍蝇似地挥手:“去去,不买肉就一边儿玩去,吃饱勒撑滴也别挡俺做生意。”   莫晓风赶紧走开。才不要傻瓜似地被人骂,而且那人手乱挥的时候,手里还拎着把杀猪刀,万一不小心飞了出来……不见得能像皇帝那样幸运地躲过。嗯?这像是武林高手会考虑的问题?不,这是莫晓风会考虑的问题,和是不是武林高手没有一丁点的关系。莫晓风踱着步子走到一菜摊前,见卖菜的老婆婆看起来一团和气,于是笑吟吟地拱了拱手,老婆婆坐在小扎凳上也乐呵呵地看着她,嘴一咧,可爱得只剩下两门牙。莫晓风刷地拔出刀,嘴里喋喋不休地道:“老婆婆,买把刀吧,你瞧我手上这把,用来切菜,经久耐磨,还不生锈,若说最大的好处,便是可以双用,坏人要见了你保管撒丫子就跑。”   她举着把刀的样子看起来倒像是打劫的。老婆婆屁股不离扎凳地往后挪去。一买菜的大婶走了过来,弯腰捡了捆青菜,搁下几个铜钱,走了。莫晓风一斜眼,这才注意到旁边有块木板,上面写着几个字——“耳聋,勿欺。”莫晓风扭头,撒丫子跑了。气喘吁吁地跑到路尽头,莫晓风停下来歇歇,这时,突然有一只手拍上她的肩。以为是老太追了上来,心中不由大骇:不会跑得这么快吧?一转头,对上一双明惠聪亮的眼睛,竟是个眉清目秀的俊朗青年。他收回手,笑问:“这位兄弟,是要卖刀吗?”莫晓风看看他,再看看手上,总算反应了过来,喜道:“你想买它?”“呵呵,我见你一直在问人卖,所以有些好奇,跟过来看看。”那青年斜眼看看四周,稍稍挨近她,低声道:“这种小地方,识货的人少,你再怎么问也是没人买的。”莫晓风摊摊手:“这不是没办法嘛。”青年笑道:“你手中的可是名刀之首血眠,若要卖,自是要卖个好价钱,这样吧,我出……”   “五千两,少一两都不行。” 她伸出五个手指头,在那人眼前一晃。谁也不是傻子,让他开口,还不趁火打劫?好歹是把名刀,不能任人宰割。青年抽了抽嘴角,真不知是谁趁火打劫。“好,五千两就五千两。”青年豪爽地从怀里掏出一沓银票,“你数数。”   “不用不用。”莫晓风见他豪爽,自己也不能差到哪里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笔诡异的交易居然就这么成了。青年看着莫晓风远去的背影,苦笑:不愧是信王,拿着五千两,连眼皮子也不眨一下。   收好血眠刀,青年转身隐入市流。莫晓风回到客栈,见风是寒已将行装整理妥当,坐在床头静等自己。她挥了挥手中的银票,开心地道:“卖了五千两,嘿嘿。”风是寒低哼了声,将包裹以及凤舞九天扔给她,“拿着,现在就上路。”   莫晓风皱眉:“你不要多休息一天再走吗?反正我们现在也不知道上哪去……”   “我已经没事了。”风是寒淡淡道:“此处不宜久留,走吧。”说着,人已经到了门口。两人走出客栈,经过马市时,一个头戴笠帽的人牵着匹马走过来,马一看就知是好马,毛色干净,蹬足有力。“这马卖吗?”风是寒突然叫住那人问。“卖。”一个字简单明了。莫晓风明知故问,“为什么还要买马?”风是寒望住她,反问:“你认为呢?”在经历这么多事后,还愿意跟她同乘一匹马的,不是疯子就是傻子。莫晓风喃喃道:“但骑马不是我的强项……”无疑,这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风是寒不再理她,付了钱给那卖马之人,又从他手上拿过马鞭,那人拿了钱,脚步匆匆地走了。   莫晓风绕着高大的白马走了一圈,脸上直犯愁,自己的骑术差得不是一般二般,慢慢蹓跶还好,若是跑起来,会比中风好看到哪去吗?白马眼珠儿溜溜地看着她,打了个响鼻。好像在说,我可是匹好马,你可别糟蹋了我。哒哒哒!清脆的马蹄声夹杂着车轮滚辗的声音由远及近。莫晓风一眼望过去,大吃了一惊,赶车的人竟是药铺那个叫杜九娘的女掌柜。不会是后悔没收药钱,于是讨债上门了吧?莫晓风赶紧往身旁白马上爬,见风是寒牵着赤龙马出来,急道:“张三,我们快走。”   风是寒蹙了蹙眉,警惕地问:“什么事?”莫晓风见杜九娘的马车越来越近,压低了嗓子说:“那药铺的老板娘追来要钱了。”   “哈哈哈!谁说我是来要钱的?”大女人的声音气势十足地传来,丝毫不逊色于男人。   莫晓风脖子一缩,慢慢伸直,转头扯出一个笑来,作了作揖:“杜掌柜好啊,出来蹓马散步?”   杜九娘坐在马车上,不知又从哪拿出了芭蕉扇,慢慢摇着,瞥了眼风是寒,鬼笑着跳下马车,将莫晓风拉至一边,问:“那男人看起来可不太一般,你这小白兔怎么会跟只大灰狼跑到一起去了?”   原来杜九娘见她喝完鬼哭神嚎十三太饱药后眼睛红红脸色白白还一副啥事也没有的样子挺像小白兔,于是当场给她冠上这么个小名。莫晓风吸了吸鼻子,千言万语在心头,就是掏不出来。杜九娘叹了口气,用力一拍她的肩,颇侠气地道:“就冲着你是这几年来除我之外第一个能将十三太饱喝光的人,这忙我帮了。”莫晓风有点晕,“什么什么?”“替你看着大灰狼啊,免得你被一口吞了还不自知。”杜九娘说着,迈开步子走到风是寒跟前,大拇指朝自个一指,道:“我,梅龙镇杜九娘。”风是寒微一挑眉,淡淡道:“原来是江湖上令人闻风就跑的九趾鬼娘,幸会。”   “咦,”杜九娘两脚跳开,怪声怪气道:“果然不简单,这么保密的事你也知道?”   风是寒跨上马背,言简意骇:“江湖并不大。”莫晓风飘过来插嘴:“九趾鬼娘啊,就是说只有九根脚趾?”杜九娘哈哈一笑,当场就将鞋袜给脱了下来,将只有四根趾头的大脚凑在莫晓风眼前……莫晓风扑通一声倒了。杜九娘无疑是个漂亮女人,但脸蛋漂亮不代表就没有脚臭。杜九娘将头昏脑胀的莫晓风扶起,还用芭蕉扇替她扇了扇。“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忘了脚上有点汗味。” 岂止是有点。莫晓风一时飘无着际,跑着调问:“你、你到底是来做什么的?”杜九娘穿好鞋,道:“这不是在梅龙镇呆腻了,想找点事儿做。”莫晓风愁着一张脸看她。杜九娘拿穿鞋的手,掸了掸她的衣服,“何必这么严肃嘛?想我九趾鬼娘在江湖上也算得上是彪悍之人,有我做你的保镖,岂不是很威风?”莫晓风咂咂嘴,“可我们现在是穷光蛋,请不起你这么高级的保镖。”杜九娘挥了挥扇子,悠悠道:“外加替你们做饭,只要五两银子一个月,干不干?”   不等莫晓风开口,风是寒已经出声,“成交。”莫晓风转头泪,太能打击人了。    第一部完结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部决定开新篇,名字不变。之所以要开新篇,老实说绝对是出于私心,因为这文发表快半年的时间,拖这么长时间连我都觉得汗颜,新的开始便是给自己施压,不允许自己再这么拖拉,争取一个月内更新10万字,我想不用两个月,这文就能结,之后就能安心去填其它坑了。   还有开新篇有个好处,可以冲月榜,哇哈哈,我好阴险。   PS:我是狗皇帝党的。   ——————————————————————————————关于男主问题:本文人物有1、隐形男主,2、男配,3、女配,4、跑龙套的,5、炮灰,6、路人甲乙丙丁其中隐形男主是从男配中产生。   而男配有:1、风是寒,2、秦昱(凤要),3、唐夏,4、伏羲,5、紫狐(第二部中出现)。   女配自然是十二美中的众多人物。   跑龙套的太多了,基本上花容,加南应该能排在第一第二位。   炮灰当然是指那些供彪悍的大人们消遣的可怜蛋,下场一般都蛮凄惨。   路人……路过的。   至于隐形男主到底是谁……嗯,能让莫小妹哭得最伤心的那个就是了。就这样,杜九娘作为莫晓风的专用保镖和两人一起上了路。莫晓风将买的马栓在车后,理所当然地钻进了杜九娘的马车。可仅仅是一盏茶的时间后,她就后悔了——这杜九娘赶起马车来,跟玩命似地横冲直撞,速度快得几乎要飞着跑,完全是一古代版的飚车族,路上行人远远看到,鸡飞狗跳地扔了东西往旁边闪,更别提坐在车里的莫晓风,跌跌撞撞,早已是鼻青脸肿,头晕目眩。   刚出陲塞城,莫晓风气贯丹田,喊:“停!”马车嘎然而止,直接将她摔了出去。杜九娘惊呼一声,“小白兔你怎么出来了?”莫晓风坐在地上抽了抽嘴角,转头朝提着缰转悠的风是寒说:“我看我还是骑……”厄,她悲哀地发现,那个本该是俊雅萧肃的皇帝脸上竟挂着明显可以看作为兴灾乐祸的表情。她爬起身拍了拍屁股,抿着嘴默不作声地到马车后解绳栓。“怎么?”杜九娘往后面瞅去,“马车坐着不舒服?”莫晓风手上的动作倏地一滞,随之解绳地动作快了近一倍,动作利索地跨上马背,扬缰挥鞭,马蹄一抬,莫晓风霎时化作一阵风,一支箭,成为了马背上的神话。果然,刺激下的潜能,无可限量。风是寒眉眼一挑,策马,如梭追去。风尘百丈,两骑一车,拉开一线距离,在道上飞奔疾行。刹那间,定格成一副画卷。天大地大,也只是任他们纵情驰骋。第一部完冠绝笑天下分二部出完:第一部以搞笑为主,第二部加入感情戏份。第一部主要男配为风是寒、唐夏。第二部主要男配为秦昱、唐夏、风是寒。原定的终卷归入第二部。冠绝第二部:情胜篇。    冠绝笑天下第二部:情胜篇   这便是冠绝笑天下的第二部了,与上部不同的是,这一部将加入感情戏,当然,小莫同学也成长了,不能只做些乌龙事,总是该担当起一个主角应有的责任,尽管无心的蹂躏仍旧无处不在……呃,咱们要求也别太高了,江山易改,本移难移嘛。   本文宗旨:没有最强只有更强!这里少有流血事件却有经常性的人仰马翻,我们誓将蹂躏与反蹂躏进行到底!形形色色让你跌破眼镜的大人物、小人物将颠覆你原有的人生观、世界观。 1.序      话说王爷莫晓风也就是风莫里在短短一年时间内学会了天女散花第九式后,却被告之只有在断情绝爱的状态下才能使出这一绝招,好在生死关头,这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第九式‘天女无悔'出来帮了她一把,竟让她走了狗屎运,捡到弓一把——传说中彪悍无比的凤舞九天!皇帝真阴险,表面上不动声色,不费吹灰之力就拐走了王爷。于是乎,王爷化身为寻物犬,皇帝牵着她,就能找到自己想要找的东西?   先帝在世时所秘密训练的十二美失踪多年,如今一一浮出水面。   唐门二少唐夏,张府大小姐张蜜儿,火莲教教主闻天心……   路人甲:等等,不是已经出来五个了吗?这里怎么才三个?   说书的:这,答案很快便能揭晓,急啥。   路人乙:这回合秦昱戏份会比较多,他不会接替上回的狗皇帝成为王爷新的蹂躏对象呢?   说书的:……这这……   路人丙:我看这回加入感情戏,应该是跟那个新出的人物有关吧?叫什么紫狐?啊,为何我会生出他是某人马甲的奇异想法来?   说书的:呵!呵呵!你想太多了……   闲话少说,进入正题。   四侍之一的唐夏得知了敌国吴东的一些计划,却没有直接回将军府找伏羲等人,因为他知道,以将军府为中心的方圆几里之内必定有吴东的众多眼线,恐怕他的脚还没踏上那块地,就已经被人射成刺猬了,于是,他改变方向,决定去找十二美之首的闻天心……   此时,吴东唐门三少唐秀假冒釜皇风是寒抄了信王府得到大批黄金之后,便命人将黄金运回吴东,未想到竟招来了二伙不明人物…… 2.郫山行      釜国郫山。   荒野榛莽间,行道如蛇蜿蜒。   一块木桩树在路中央,上面龙飞凤舞写着文劫、武劫百试不爽的行话。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再看木桩前,赫然摆着一只大铁桶……嗯,大概是用来存钱的,作用相当于乞丐门前的那只破碗吧,呵呵,就是好大。   道旁一棵参天大树,枝缠叶茂,老态龙钟。树上,叶隙间,隐约可见一坐一立两个身影。站着的男子身穿紫色束腰长服,一头及腰银发很是抢眼,手里握着一把剑,剑柄上,金白花穗迎风摇曳。   熟悉兵器谱的人都该知道,金白花穗乃是三大名剑之一花翎剑的标志……然而,能让人寒毛直竖的并非是这人手中的花翎剑,而是他握剑的手背上狐狸模样的纹身。若非有人吃饱了没事玩模仿,那此人必定是传说中的妖人——不,是人妖紫狐。   所谓人妖,即看着不男不女或亦男亦女的不知是男是女的非正常人。但此人道行极深,自从练了九阳真经,已将男女阴阳合二为一,即半男半女。说白了,就是一半男人脸,一半女人脸,一半男人身……呃,一半还是男人身。   紫狐旁边,坐在树杈上的白服男子双臂抱胸,远远注视着竖在路中央的木桩警示牌,良久问:“谁出的主意?”   那人的脑袋兴许是被门夹过。像他们这样杰出的人物,无论如何也犯不着去学山寇那一套,直接杀他个片甲不留岂不酷哉。白服男子两指摘了片叶子,随便飘了出去,前方,刚从树上掉下的绿叶刹时截成了两半,挂得无声无息。   紫狐动了动嘴,随之轻吐两字:“朱雀。”   想来也是。   男性流金似的磁嗓蛊音,就连同样身为男人的白貂也忍不住想多听几句。   “说起来她人呢?”   “睡觉。”紫狐手一指木桩前的大铁桶。   白貂脸一黑,似乎不想多谈那个在铁桶里睡觉的人,回头说紫狐,“嘿,你话真少。”白白浪费了一副好嗓子。一仰头,刚好看到半张女人脸,细柳眉,媚狐眼,尖挺鼻,微微上翘的嘴巴不停地蠕动……白貂强忍住要呕吐的冲动,“……你在干什么?”   “吃花生。”   “我以为你在嚼牛筋……”   “哦?为什么?”   白貂一只眼皱了起来,“半天没见你咽下去,你确定你吃的是花生?”   紫狐一听,弯下腰,张嘴,吐舌。   白貂脸色有点灰,果然在那人嘴里发现了花生……酱。他很后悔今晚在宴席上吃得太饱,肚里的东西险些泛上喉咙。唉唉,外人怎会了解他白貂的痛苦,表面上风光无限的凤党三首,一个贪吃到连话都不愿多讲,一个贪睡到连做大事都要见缝插针,就他一个正常人还是个老末。   “是时候了。”紫狐看了看远处,忽道。话毕,从腰间抽出一块黑布条,缠住了右手,同时缠住了剑柄与手背上的狐狸图纹。   时间倒退至三天前。   风是寒买马的时候,暗卫递给他一张纸条:“唐秀临时改变了主意,东西到了洛城后,从官道运走的是假黄金,真黄金改从郫山走。”   唐秀放弃了捷径,自西朝北再往北东方向进入吴东境内,非但绕了近一半的路,而且选择的是地势险峻、无法速行的山道,想必是遇到了突发情况。风是寒尚不知,只因为唐夏的一次试探,导致唐秀突然改变了原定的行程,从而也间接扰乱了他的计划。   很显然,守在奉天关的苍鹰队既来不及赶回洛城,更无法跨过奉天关北面的祁华山,再穿到郫山去将黄金截下来,而黄金一旦接近吴东接壤地,想夺回便难如登天。   事情迫在眉捷,风是寒来不及多加考虑,决定跟着改变计划,亲自出马挽救此局。从陲塞向东南方向行进,快马加鞭,应该来得及赶上。   一路上,唐秀派出跟踪风是寒的人皆被风是寒的暗卫在前路截杀,现场也处理得干净利落,不留丝毫破绽,务必保证皇帝等人不受干挠地直奔郫山。   进入郫山西面峡谷,三人放慢了行速。天色渐暗,人疲马乏,风是寒打了个停的手势,勒住了马缰。杜九娘在其后止住了马车。只有莫晓风的马像是为了证明自己精力尚充沛,还能再跑上几百里似地在山路上不停盘回,不管她如何吆喝,扯缰,都没有办法将这好像患了多动症的疯马打住。   杜九娘将手放在嘴边,朝山间那乱窜的影子大喊,“小白兔,别玩了!”   峡谷间,回音阵阵。   “小小白白兔兔,别别玩玩了了……”   莫晓风远远听见,眼泪不由自主地在风中胡乱飞飚,嚷着:“有见过这么玩的吗?!啊啊啊!谁来救我?!”   风是寒远目,微蹙着眉头自言自语:“哪找来的马……不过,倒是和那人一个德性。”   杜九娘耳尖,“什么德性?”   风是寒歪过头想了想,似乎是在找合适的形容词,良久,神光一闪:“你总听过一句话,兔子不吃窝边草。”   “自然听过。”   风是寒抬头看天:“现在你看到一只兔子,就专吃窝边草。”   靠得近点都不行,非要远远隔着才放心。   杜九娘有一瞬间的傻眼。   这一言一行皆透着不容亵渎之威仪的男人,会因为谈到一只兔子,而露出与气质极不相符的忧郁,还真是罕见。杜九娘再次望向山间那个颠狂的身影,从十三太饱到现在,她对小白兔的崇佩之情已经升华至另一个层次。最感兴趣再也不是猜测这两人是否就是釜皇与信王,而是大灰狼曾经如何被小白兔蹂躏,才会生出现在发之肺腑的感慨。   莫晓风很快便发现,自己叫破喉咙都没有人来救她,远处两个人明显很是悠闲地拉起了家常,就是没将她正处在生死关头的事实放在眼里。果然所谓的保镖只是来打混的,皇帝是只会兴灾乐祸的。等他们施手相助,母鸡都要跟公鸭跑了。   事到如今,终于不得不用那一招……传说中的……   莫晓风闭上眼,深吸一口气,低头抱住了马脖子。   天女散花第二式——将敌人死死抱住作高速旋转,直到将敌人转晕甚至休克为止,这就是传说中的“天女无敌转”。   之所以称之为传说,因为这一招光听过却没见过,据说风莫里练成之后,偷偷使过一次就没在任何人面前使第二回,原因不得而知。   自然,当莫晓风和马一起倒在地上口吐泡沫的时候,她深刻地明白了。   “咦,你说得真对,他们果然很像,连吹泡泡的表情都一样。”杜九娘蹲在地上看看莫晓风和马,有些兴奋地总结。   莫晓风不光吹泡泡,还很抽筋。以前老觉得四侍凶,到哪都比她像个爷,可今天才发现,再凶也比这个五两银子一个月的保镖要强,至少,她们不会说这种话,顶多说:“靠,能把自己转成这样的是天才。”   辰星稀现,弦月如灯高挂,夜至。   风是寒心中略算,装有大量黄金的马队决计不会连夜赶程,那进入郫山最窄的峡谷时,应是明天申时左右。   “今天先在这里找个地方歇息一晚。”他拍了拍赤龙马的头,赤龙马自行蹓跶着去找吃的。   杜九娘扶着莫晓风,看了看四周,“这里还真是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好地方。”   莫晓风突然扒住风是寒的袖子,“我好难过,让我转回来吧……”头一歪,继续吐泡沫。   风是寒对杜九娘说:“去给她多灌点凉水。”   莫晓风扯住风是寒的袖子就是不放,杜九娘只好去车里拿水袋,刚回头,就看见小白兔抱着一脸铁青的大灰狼在转圈。   灌了点凉水,莫晓风的大脑终于清醒了些,这才知道自己抱着的不是马颈而是皇帝的腰,顿时把脸羞成了鸡冠花,并四处暴走。很幸运的,她找到了夜晚可栖身的山洞,而且是一连挨着的三个。   杜九娘将毛被分给三人,几个人像是早就商量好的,各自走进一个山洞。不过很快,莫晓风就冲了出来,并且跑进了杜九娘的山洞。   “这种地方,一个人不敢睡。”莫晓风的样子就给人很纯良的感觉,但杜九娘还是有些为难:“小白兔你该去张三那间洞,当然,我也不是介意这个男女问题,可总是不太方便不是?比如我想撒尿又不想出洞……”   莫晓风禁不住打了嗝,抱着毛被跑了。犹豫了许久,她还是决定去找风是寒。   那边洞里已经架好了火堆,火光映亮整个山洞,风是寒正地上画着什么,听到脚步声,一挥袖,将地上的痕迹抹了去。   “怎么?”他抬头问洞口缩头缩脑想进又不敢进的人。   “我要睡觉了。”莫晓风闪了闪眼睛说。   “那就去睡。”风是寒总觉得没什么好事,身子不由一紧。   莫晓风紧紧抱着毛被,踢着脚下的小石子,顾左而言它:“其实我还有两个小问题要请教。”   风是寒微叹一口气,“有话进来问。”   “好的好的。”莫晓风赶紧蹦了进去,顺便将毛被铺铺好,然后人一下子就裹了进去。   “张三,我们为什么要走这条山路?”   “你不是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我正给你找机会。”风是寒平静地说着,忽而撇过脸去哂笑一声。   “笑什么?”莫晓风微微仰起头,奇怪地看他。   风是寒顿了好一会,终于还是说了:“觉得你像条毛虫……嗯……”又补充了一句:“头比较大的毛虫。”   莫晓风抿了抿嘴,打了个滚,脸朝墙壁,屁股朝他。   风是寒这才觉得不对,“已经问了一个,还有一个是什么?”   莫晓风含糊地说:“还有一个就是……我要睡在这里……”然后是打呼的声音,“哈啾,哈啾……”因为担心风是寒将她赶出去,所以假装很快睡死了。   风是寒一怔,看看她的背影,总觉得无力,只能一笑了之。 3.火中火      半夜,莫晓风被尿憋醒。火堆已经熄灭了,山洞里黑得不见五指,她爬起来,两只手摸了摸,摸到了另一条毛被的角,看来风是寒就在旁边。她放心了些,为了不吵醒他,挨着墙壁,蹑手蹑脚地往外挪去。   山洞外,月高风凉,莫晓风打了个哆嗦,提着裤子,悉悉索索地往草丛里钻。   解完手,她舒服地吁了口气,刚要起身,隐隐听见一阵piapia的声音,在静寂空旷的山间,还是显得十分清晰,她侧耳一听,发现声音竟是从杜九娘的山洞里传出来的。这三更半夜的,怎会有这么奇怪的声音?莫晓风心头一紧,怕是杜九娘遭遇什么不测,这连裤子都来不及系好,就朝那山洞奔了进去。   杜九娘住的山洞幽深且曲折,那piapia声感觉近在耳边,又远在尽头。莫晓风一会闪到左侧,一会闪到右侧,逐渐向里面挨近。   幽灵似的白影在前面一晃而过。   莫晓风呆了须臾,想到里面可能是一片惨状,便不顾一切地冲了进去,刚才看见的像巨大幽灵一样的白影就在前方,同时那piapia声再次传来。莫晓风头皮一麻,以为幽灵正在电击杜九娘,二话不说便扑了过去,一不小心将那幽灵身上白色的东西给抓了下来。   “你……”   “你……”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   Pia一声,四周终于亮堂起来。杜九娘将手中的火棍凑近,好让莫晓风看清她一脸见鬼的表情。   莫晓风看看只着一件单衣的杜九娘,再看看被她抓在手里的毛被,惊奇万分地问:“你半夜不睡觉,裹着毛被飘来飘去装鬼啊?”   “切,什么装鬼,我在点火好吧。”杜九娘骂咧咧道:“这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鬼地方湿气真重,点个火都这么难……”   莫晓风低头一看,不禁抽了口冷气,这里很明显是山洞的尽头,地上散着一些白骨,以及木柴燃烧剩下的灰烬。   “看起来……这里有人呆过。”她打了个冷噤。   杜九娘将火棍来回照了照,定格在某处。   “的确。”   莫晓风察觉有异,跑过去一看,火光照映着地上横七竖八的白骨,白骨之间有几个以剑划出的字:把人灭了。   她努力保持平静,牙齿仍打颤:“我猜得没错,这里果真是发生过谋杀案。”   杜九娘抬起脚尖,把白骨拨向一边。   莫晓风下巴瞬间掉地,因为地上四个字一下子变成了把火灭了。   原来那堆白骨不过是山中的野鹿,被人当作美味烤着吃了,所以只剩下一堆骨头。   “唉。”她给自己找台阶下,“有些人就是奇怪,有嘴巴不用来好好说话,非要用写的。”这么一说,该不是神医花容曾经呆过这里吧。   杜九娘沉吟道:“这些东西应该是不久前留下的,再看这字总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莫晓风摆摆手,打了个呵欠:“算了算了,没事就好,我回去睡觉了。”   杜九娘突然回头,说:“小白兔,有件事我相当好奇。”   “什、什么?”见她眼神忽变得暧昧,莫晓风下意识地拢了拢衣服。   杜九娘嘿嘿笑道:“有没有人把你当成女人过?瞧瞧,细皮嫩肉的。”说着还很流氓地用手指弹了弹她的脸蛋。   莫晓风别开脸,像个可怜的小媳妇:“你别胡说,我一个大老爷们,怎么能和你们女人相提并论。”   长夜漫漫,空虚寂寥,眼前的美少年长发微乱,香肩半露,很容易让人兽性大发,扑倒在地狠狠蹂躏一番。   杜九娘将火棍插在墙缝中,回头两眼在她身上扫来扫去,“怎么就不能相提并论,不也是细腰翘臀,这样……让我看看你有没有胸!”   不给人反应的时间,杜九娘猛地就扑了上来,去扯莫晓风的衣服。   莫晓风哇哇叫着胡乱挣扎,很快便与杜九娘扭作了一团,最后演变成了互扯。   玩闹变成了扒衣比赛,两人扑倒在地上,莫晓风在上,杜九娘在下,莫晓风衣襟大敞,杜九娘酥胸半露,然后两人同时石化。一人看见了裹胸的布帛,一人看见了——黑色的纹身,像是一块不完整的标志。   杜九娘惊呼一声:“你是……”那个女字还未出口,她立刻又闭上嘴,一把抱住莫晓风,紧紧贴在一块。   风是寒突然走进了火光范围,一见地上的情景,俊脸刷地黑了。   “你们!”看着那拥作一团的两人,他的声音又冷又怒,忽地一声冷笑:“好雅兴。”   莫晓风将脑袋窝在杜九娘的胸前,一动也不敢动,生怕一回身,就被皇帝看出了破绽。   杜九娘慵声道:“我说张三,这看够没有?看够了就别打搅我们的好事。”   风是寒抿直了唇,冷冷剜了莫晓风一眼,不再多说,转身往外走了两步。莫晓风偷偷回头看他,他突然止住了脚步,慢慢地侧过身来,火光映在他脸上,渗着一股子的邪意,近似威胁地声音传来:“留下还是跟我走?”   莫晓风还没胆大到敢将风是寒的毛捋直了,她从杜九娘身上爬起,哆嗦着手整理衣衫,杜九娘看了看他们,知道多说无用,哼了声,也收拾起来。   风是寒掐了掐指尖,自问:就因为这几天的朝夕相处,就让他忘了王爷那龌龊的本性?果然,废物就是废物。   身后悉悉索索的动作告诉他,王爷已经作出了选择。   很好,看我怎么收拾你。   风是寒将莫晓风引回自己的洞中后,已经迫不及待地抽出马鞭。   “给我靠墙上去。”他冲她喝道。   莫晓风不敢造次,像只壁虎一样贴着冰冷的石壁上。这绝对不是第一次看见皇帝对自己凶,但绝对是第一次看见皇帝动真格的。   马鞭啪地一声抽在她的屁股上。   “啊。”好痛。   “不准叫。”风是寒说着又是一鞭抽下来。   “唔。”好痛。   “不准哼。”又是一鞭。   莫晓风咬了咬牙,改成飚眼泪。真的很痛,屁股像是着了火,谁来给她灭人,不,是灭火。   “你很委屈?”   不不,委屈的是屁股,本来骑了那么久的马,已经要开花了,现在给他这么一抽,直接给结果了。   风是寒在她身后恶毒地冷笑,“若觉得委屈,你大可以动手,我现在功力只有三成不到,以你现在的能耐,就是想弑君,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莫晓风抱着头,猛摇。   “风莫里,你从来都不是聪明的人。”风是寒扔下手中的马鞭,黑夜给了他一双幽蓝而显凌厉的眼,他又说:“但你的忍耐力让你比任何一个人都危险。”   莫晓风浑身一震,万没想到皇帝会跟她说这样的话。她不禁回过头去,望着眼前这个天生的王者,恍惚间,失去了害怕的力量。这就是她委曲求全的结果?她的心是肉长成的,就算充傻装愣也还是会痛的。夏日说,在这个世界里,你不是一个人,你有我们。但是,她现在难过的是,在这个世界里,不,在风是寒的世界里,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莫晓风,最见不得有人比她惨。   所以,她哭了。   楚楚可怜的脸加上楚楚可怜的屁股,风是寒看了,于是做了这一辈子都可能会后悔的事。   他把她给强吻了。   ……   ……   这就样?描写也忒简略了点吧?   好吧,往前退。   风是寒虽然不是个断袖,但活该王爷长着一张女人似的脸,这哭的时候,两眼晶光还很勾人的闪来闪去,虽然期间醒鼻涕破坏了一点美感,可风是寒的确是被之前的一幕给刺激到了,出于男人的好奇,他便做出了以下的动作——两只手夹住莫晓风的脑袋,然后凑过去乱啃一下,退开,见对方已呈痴呆样。忽然觉得就跟那猪八戒吃人生果一样,吃得太快没吃出味来,于是重新又啃了过去,这回莫晓风已经变成石化状态,嘴巴都合不拢了。   也不知道风是寒啃了多久,最后他擦了擦嘴,很邪恶地说了一句:“好像在嚼猪舌头。”   嘭一声,莫晓风倒地不起。   日升三竿的时候,侧着睡了一晚的莫晓风终于醒了过来,没看见风是寒,只看见杜九娘坐在一边打瞌睡。   “九娘。”她叫了声。   “呃。”杜九娘微眯着眼,伸了个懒腰。“小白兔,你可醒了。”   “张三呢?”她刚坐起来,立马哎哟一声地趴了下去。   “大灰狼啊……他说他昨天下手有点重了,以你屁股目前的状态来说,别说是骑马,就连我那马车也坐不了,他让我在这里照顾你……”   “啊?”莫晓风有些反应不过来。   杜九娘耸了耸肩,“他就说了这几句,便骑马走了。”   “又把我丢下了啊……”莫晓风喃喃道。好矛盾,又松气又泄气。   杜九娘凑过去问:“昨晚,他除了打你屁股还有没有那啥啥?”   莫晓风举手回答:“什么也没有。”   可惜五个字全是平声。   杜九娘摸摸她的脑袋,“可怜的娃,这就么傻了。”   莫晓风拍掉她的手,一本正经地问:“你既然是十二美,为什么不早说?”   “早说了就不好玩了嘛。”杜九娘掩嘴打哈哈,“不过,要不是看在你喝了我那十三太饱的份上,我也不会自动送上门了,只是……”她忽变得严肃,“我没记错的话,信王现在可是被皇帝关在大牢里,你是什么人还有待考证。”   莫晓风从袖中掏出了麒麟令牌,举过头。   “自己看。”   杜九娘只觉眼前一亮,拿过来擦了又擦,确定是真货,马上笑呵呵道:“见令如见人,只要有令在,假的也是真的。”   莫晓风收好令牌,咬牙爬了起来。   “我们得去追他。”   “谁?”杜九娘去扶她,一不小心扶到了屁股上,莫晓风像只兔子弹了起来,呲牙道:“我猜昨天他是故意打我的。”   杜九娘点头,“肯定是有事要发生……可你这样子能走吗?”   “忍一忍就行了。”   风是寒至少说对了一点,论忍耐力,她倒是一点也不含糊。 特别说明:   皇帝说王爷的忍耐力危险是有根据的。你看,无论他如何对待王爷,王爷始终一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受气模样。   皇帝也会乱了心神,当大家认为皇帝高深莫测的时候,皇帝也正琢磨不透那个搞怪王爷呢。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皇帝不过是要逼王爷现出原形,有点强迫性质在里面。   至于打屁股,从表层来讲,他这么做,只是针对一个弟弟,并非针对一个女人,所以并不是吃醋的表现,如果他知道莫是女的还会打她吗?我相信绝对不会。   皇帝惩罚王爷是打屁股,表面上是对其好色的不满,就像一个家长对自己的小孩,打屁股就是最常用的方式,更深次的,是皇帝这么做另有原因,因为他得脱身离开,所以将计就计将王爷的屁股打得骑不得马。就算王爷反应过来,他也找到借口先走一步了。   至于强吻这一出戏,文里已经说得很明白了,王爷长了一张女人似的脸,皇帝又被前面两人衣衫不整抱在一起刺激到了,男人有时会做出连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的事,何况是一个已经禁欲二十多年男人。   有本书上说,许多霸道的男人在潜意识中是双性恋,何况他遇见的是王爷这样的……   另,提前曝光。   皇帝不是先帝的亲子。 4.劫中劫      十几道人影飞一般地穿梭于树榛之间。山道之上,反而安静得异常。   太阳升至头顶时,山道南岔口忽现一队官兵人马,釜字官旗迎风招展,走在最前方的是个蓝衣校尉,名叫苖青,一双鹰目锐利炯神地察视着四周,一手牵缰,一手搭在腰间的刀柄之上。在他两侧稍后,是左右校丞,同样的小心翼翼,百般戒备。再后,便是百名士兵押送着二十辆装有粮草的马车。只见车轮辗过,其后皆留下两道深辙。   打着押送粮草到边关的旗号,实则是为了将黄金偷运回吴东。只是这条路上,等待他们的未知数实在太多。   首当其冲,是路中间那块“留下买路财”的牌子。   苗青浓眉一竖,大吼一声:“什么人?给我出来!”   没人应声。   苗青跳下马,一把抽出大刀,小心翼翼走上前,转了一圈,一刀将那木桩砍成两半。   “宵小鼠辈,在此装神弄鬼。啐。”   苗青正要回身,桩前的铁桶忽然打了个圈。   这一动,所有人都抄起了家伙,皆盯着那只会动的铁桶。   苗青和两个校丞使了个眼色,三人围住铁桶,正要使刀砍上去,突然听见一声女人的暴喝:“狗狼养的,谁在搅我睡觉!”   众人面面相觑,万没想到里面竟然是个女人,还指责他们搅了她的好觉。   苗青铁着张脸,正要去捅那铁桶,铁桶突然间倒了下来,而后在路上滚了起来,速度之快,令在场的人犹躲不及。   “快截住它!”苗青大吼一声,提刀追铁桶。铁桶一下子滚到了马车底下,就是不出来。   “有本事出来一较高下,躲在里面算什么英雄好汉。”   “呸,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好汉,就不出来,怎的?”铁桶里的人嗓门可不小。   苗青拿刀捅又捅不进那铁桶,遂命士兵将马车往前移开,可马车往哪儿移,那铁桶就往哪儿桶,跟长了眼睛似的。   “可恼的鼠辈!”苗青差点跳脚,但在属下面前,总是要保持一点风度。手一挥,校丞走上前。   “快想想主意。”   一校丞略沉思,凑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苗青连点头,“好,快去!”   校丞吩咐人搬来柴木,堆在马车底,一手举着火把,道:“姑娘,你若不出来,不要怪我们把你给烤熟了。”   “臭男人!有本事你就烤!烤不熟我我跟你没玩。”铁桶里的女人哇哇大叫。   “你这个……”校丞哪见过这样的女人,想骂都不知拣什么骂好了。   “跟她啰嗦什么?点火!”苗青在一旁不耐烦地说。   那马车底是用铁打的,车上装的又是黄金,自然是不怕火烧,但那铁皮桶里的人再怎么样也不能和黄金比。这火一生,铁桶果然不安份地滚了几下,但就是不肯出车底。   朱雀憋了许久,都快闻到身上的焦味了,竟然还不见那两人动手,气得她又开始哇哇大叫。“臭男人,你们想替我收尸啊?”   这话刚出,几片树叶夹着劲风刷刷划过士兵的脖子,血从脖颈上飚出的同时,几人纷纷倒地。   苗青见状,挥刀下令:“摆箭阵。”   刷刷刷数声,几十名弓箭手围成一圈,拉满弓弦。   “射!”   一时间,箭如雨下,朝两旁树榛间猛射。   一紫一白两道身影挥着手中的剑,从树后跳了出来,格开与雨箭的同时,向那苗青等人奔去。   “把他们射成刺猬!”苗青大刀指向那两个不知好歹的人。   就在这时,马车底下的铁桶如同炸开一般,铁皮飞溅,当场就倒了几个人。   朱雀哈哈大笑着飞身而出,“看我的孔雀翎。”   众人一眼望去,差点全体扑倒。你说一个女人为什么穿得像个济公?手里还拿了把破扇子,用来生火都嫌破。   不过,当几十只细针从那把破扇子中射出时,谁也不敢再小瞧这个“女济公”了。   最前的几个一下子成了刺猬,倒地抽搐。   众怒,箭雨齐刷刷地朝女人射去,朱雀一个翻身,忙躲到了一辆车后。只是下一刻她便又窜了出去,原来那车里竟堪堪伸出数把利刀,要不是她反应快,这会估计就嗝屁了。   她朝另两人大叫:“不好,车里还有人……哎呀。”她怪叫一声扑倒在地,原来是把箭射中了她的胳膊。一时间,五辆马车大破,里面竟窜出几十个持刀黑衣人与蒙着面具的弓弩手,加起来最少也有五十号人……   所有人都杀红了眼,叶子,细针,弓箭乱飞,刀影狂舞,刺眼夺目,鲜血染红了两旁丛木。   倒下一批,似乎又站起一批。   紫狐三人越杀越疲,终于开始力不从心。   “人太多了,还是撤吧。”白貂靠在紫狐背后说。   这是始料未及的,没想到唐秀这么狡猾,会在车里也安排了人。   紫狐手中的花翎剑嗡嗡作响,仰头抹了把脸上的血水,最后嚼了一口花生,咽下,终于肯多说几个字:“你们先走,我殿后。”   “保重!”白貂知道,这种时候,多活一个是一个,飞快地又干掉两个人,拉起受伤的朱雀,在紫狐的掩护下,跳进草丛中,遁走。   紫狐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是没有早点立好遗嘱,那十几亩的花生地,不知会落到谁的手上。然而,他是凤党的头领,为了女皇陛下,愿把头颅高挂,让鲜血洒在风国的旗帜上,永远守护着自己的恋人……想了这么多,他才发现怎么敌人一时半会都没有动静,回神一看,怔住了。   一批红衣少年不知何时出现,与吴东那些人正打得热火朝天。   一个笑容、动作皆流痞的青年正坐在其中一辆装有黄金的马车上面,嘴里衔着根稻草,手里掷着一锭黄金,一脸看好戏的模样。   苗青有些气急败坏地问车上的青年:“火莲教的人为什么会在这里?”   飞星他们刚出宣室山谷,唐三少就一直派人严密监视,怎么可能在他们眼皮底下查到此行的路线。   “啊哈。”唐夏摇了摇指头,笑道:“以你的猪头脑子,肯定是猜不到了。”   说起来,就连唐秀当初也只是猜对了一半。他的确在红楼看到了闻天心与苏缬,只不过他猜错了人,真正的闻天心,其实易容成了苏缬,而苏缬则易容成一个普通男人的模样,此谨慎之举恰巧误导了唐秀的眼睛。其实闻天心后来还是发现了唐秀,这才将计就计,以飞星的身份接了他的委托。   他查到了风是寒前往宣室山谷情报的同时,红楼中的搭档段红袖也带来了一个消息,原来阴合散的解药早在成远帝驾崩前就已经全部交给了十二美中的一个人。闻天心接到了唐秀的密函,之所以还会派苏缬前往宣室山谷,并非是为了什么阴合散的解药,不过是顺着唐秀的意,做了一场戏,大大方方地将风是寒与唐秀涮了一把,而真正的飞星也就是闻天心早就放开手脚调查了起来。正所谓,蟹蚌相争,渔翁得利。风是寒与唐秀两人斗法,倒便宜了闻天心一人。当他得知两伙人全都打起了信王府库金的主意时,恰巧唐夏带着一份大礼找上了门。冲着阴合散的解药,这帮便不可不帮,何况此事关系到的还是信王爷。   事情就是这么出人意料。   “算了,就留在路上慢慢思考这个问题吧。”唐夏一扯嘴角,双臂一挥,嚓嚓两声,握成拳的指间立现扇形银刃利器。此乃唐夏作为十二美所拥有的专属武器,银魄。对付吴东的人,用唐门暗器或毒药反成了下下之选。   吴东官兵纷纷竖起盾牌,警惕万分地盯着唐夏等人。“你们不要乱来!”   “放心,我们绝对不是乱来,而是有计划地来。”   数道红绫交错而至,缠住了马车,两个人影随着红绫出现。   一女丰娆多姿,赫然是张蜜儿,手中使一把可自由缩放的三叶刀。一男丰神俊朗,眼角带冷,正是火莲教主闻天心,他从兜里掏出一副黑皮手套戴上,不让漂亮的手碰到血算是他唯一的执着。   十二美一时间竟到了四个。   紫狐慢慢走了过去,三人看见他,竟什么也不用说,如同属于武器的各个部分瞬间契合在了一起。   没错,紫狐便是十二美中的二号人物。   只因为想变回男人的模样,才强行练了九阳真经,结果搞得自己男不男女不女,当他看到一号与三号皆恢复了原样,便知一切将会自此改变……   不到半炷香后。   吴东押送黄金的百来号人便在这山野间,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然而,事情还没有结束,只是刚刚开始。 5.猪舌头      人命不是儿戏,儿戏却要人命。   炮灰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到底是因为自己没有价值才成为炮灰还是因为自己是炮灰所以才没有价值?   一柱香后,红衣少年们已经开始清理地上的尸体与血水。   收起武器,唐夏跳到车上,清点完黄金,冲闻天心吹了声口哨,道:“东西暂寄在你那,没问题吧?”   闻天心拿出帕子擦了擦脸上的血渍,随口说道:“你就不怕我吞了?”   唐夏不正经地笑了笑,与此同时,不知何时出现在手里的刀片已经来回转了几圈,“不如试试看?”   张蜜儿扭了过来,两手搭上闻天心的胸,摸来摸去,眼角妩媚地上斜,说道:“大帅哥,这个你还是别想了,我之前跟他商量完事后提个一成,他都差点跟我翻脸。你要吞了这笔黄金,他能和你有完才怪……呃,说起来你怎么还有胸?小夏夏都没了。”   闻天心将她的手捏开,哼了声:“我消得比较慢不行啊?”   “喂!女人!别从你嘴里叫出小夏夏三个字,我脸上都起鸡皮了。”唐夏闪到张蜜儿身后大力敲了敲她的头。   张蜜儿立马放开闻天心,转攻唐夏,一脸深情地看着他道:“让我好好看看你的脸……别说,整得可比以前更帅了嘿。”   唐夏心喜,“是吗是吗?我还没来得及仔细照镜子。”   张蜜儿又说:“这神医花容还真是够神出鬼没的,按说你又不是他亲戚,他更不是欠了你钱,犯得着特意跑来给你义务整脸?嘿!我不就是想让他顺便给我整整鼻子,他也溜得太快了点吧?整一老妖级的!”   唐夏低头半笑不笑。   花容是不是老妖级人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带来的锦囊中有他想知道的事。   原来这些日子,王爷一直和皇帝在一起。他担心自己不在她的身边,她会应付不了那个阴险的皇帝,搞不好被人拆骨入腹了,她还问候人家有没有吃饱。当初将她一人留下,果然是错了么。   唐夏朝天呼了口气,回头冲各位道:“我还有急事得先走一步,半个月后,我们阳周城醉月楼见,到时带你们见个人。”又朝紫狐意味深长地笑道:“老兄,真没想到会在这碰上你,阴合散的解药我没带在身上,到时去阳周城时再给你,咱们顺便聊聊……”自然包括他怎么会在此地出现。   冲几人一拱手,跨上一匹马,朝某个方向而去。   众人撤走,山道再次回归静寂。须臾后,一匹赤红宝马慢慢踏蹄走出,停在了原来的地方,马背之上,男人双眸沉寂,静观远方,水墨长发于山风中轻扬。   “主上。”   那天竹林中的青衫暗卫再次出现在风是寒身侧,两手将血眠刀呈上,一抬脸,赫然就是在陲塞城向莫晓风买刀的青年。风是寒接过血眠,将它纳入靴中。   青衫暗卫尚有疑惑,“就这样放弃那批黄金么?”   “只要不是落在吴东国手上,到哪都一样。”风是寒垂下眼帘,“万成,他人呢?”   “王爷本来是跟了过来,不过在岔路口迷了路。”   风是寒不足为奇地扯了扯嘴角,“然后呢?”   “王爷就找了根树枝往上一掷,似乎是根据枝头落地时指的方向去了。”   风是寒无语。   “不过,那条道是通往阳周城的……主上,那几人半月后不也正要去那里?难道真的只是巧合?”   风是寒抚着赤龙马的马鬃,似冷似嘲地说了一个名字:“花容。”   暂时不知道此人的目的是什么,只好看看,这最后的结局是操控在谁的手中。   “查一下最先走的那一男一女,看他们是什么人派来的。”   “属下这就去查。”   半晌后。   “你怎么还不走?”见万成欲言又止地杵在那里不挪半步,风是寒不由挑高了眉峰。   “主上……”万成的脸色可谓沉浮不定,开口也不似平时爽快,磨了半会,终于豁出去似地喋喋道:“属下十二岁起蒙已故太后所招暗中跟随主上,这些年自认尽忠尽责不带丝毫马虎……”   风是寒打断他:“拣重点说!”   “是。”万成头低了些:“主上善政不喜色,后宫不设,帝后空衔,属下虽觉不妥,亦不敢置喙,只望水到渠成,而有所易……”   风是寒蹙眉,“我让你拣重点,不是让你咬文嚼字。”   万成收腹呼气:“主上,您是从哪里学来的……那个?”   “什么?”又不是他肚里的蛔虫,哪知道他的那个是哪个。   万成头压得更低了,“就是……嚼猪舌头……”   风是寒差点从赤龙马上摔下来,一抬手举鞭指向万成,简直就是恼羞成怒,“昨夜你在?”   难怪说祸从口出,真没想到主子会因此大动肝火,好在昨晚及时撤了,若是当场就被发现,岂是单一个糟字了得。   “主上在外露宿,属下自然是要贴身保护……以防万一。”   “万成你倒是尽忠职守得很。”风是寒咬牙瞪他。“都守到我背后来了!”   万成连忙道:“主上,是您太投入才没发现属下就在附近。”根本是越描越黑。   风是寒一双眼能在他身上烧个洞出来。   万成抖了抖,做主子的影子,向来要求小心谨慎,以确保万无一失,哪曾想反因此而惹恼了主子,这罪挨得好冤。他不禁汗如雨下,扑嗵下跪:“属下无心,自是当什么都没看到。”   风是寒抿唇定了须臾,缓了缓脸色,才道:“起来吧,我犯不着拿这种小事和你较真。”听听,多善变的口吻。   “谢主上宽恩。”万成搽搽额头站起。回头居然又不怕死地问:“那主上到底是从哪学的?属下实在是太好奇了。”   万成心想:主子自幼只读兵书政卷,其它一概不闻不问,到了及婚之年,又一心扑在国事之上,三番四次推了纳妃之谏,是以对男女之事的认识有如白纸一张,虽然夸张了点,但也是确实。记得当年得知墨尚书之子墨文书是个断袖时,主子还曾问过他,断袖是何意?他也不知道如何解释,于是搬来书照念典故。之后主子是这么理解的——两个男人睡一张床上便是断袖,断袖之癖就是说其中一个男人喜欢起床时光膀子。真是悔不当初,若是及时纠正他的想法,便不有今天的事了。这也怪他,跟在主上身边这么多年,最起码也该告诉主子一声,像那种嚼猪舌头的事至少也得找个异性才能做。   风是寒望着万成,似陷入思索又似沉默,许久才开口,却是那等自然。   有一年风是寒路过后花园假山处,听见一个宫女和一侍卫的对话……   宫女撒娇道:“唔,你坏死了。”   侍卫笑嘻嘻地问:“我怎么坏了?”   宫女嗔道:“人家都说口甜舌滑的男人最坏了,你就是一坏坯子,哼,不理你了!”   万成一个踉跄没站稳,“难、难道……这就是主上当年将那侍卫发配边疆的原因??”   噢,谁给他一把刀自刎谢罪。   风是寒黑了黑脸,不再开口。   万成长叹了一口气,只觉得这天气越来越闷热了。 作者有话要说: 章节解析:   第一,皇帝是男女之事上的小白,第二,皇帝被误导,第三,皇帝有脑子,所以举一反三。   先分析下宫女与侍卫的对话——   宫女的原话表达了一个意思:坏男人都是口甜舌滑,这里的坏男人是指调情高手,风流,作风不正派之人。比如信王这种人。   将那侍卫发配边疆是小白之举?不是,若单纯只是个坏人,皇帝不会将其发配,但这种人因为像信王,就会让他很不爽,所以要一脚踢开。   与王爷是接吻吗?   倒不如说是想试试像王爷这种“坏男人”是否真如宫女所说的是口甜舌滑,因为好奇所以探究,因为想知己知彼所以探究。   于是,歪打正着。   “好像嚼猪舌头”   说明了皇帝此次“学习”的结果。   反过来说,为什么会如同嚼猪舌头?   第一,因为无情。第二,因为两人无接吻技巧。   那如此一来,王爷风流之说岂不是站不住脚?   这便成了皇帝心头的疑点。   总结:越是单纯的理解方法,反而有一针见血的效果。   ---------   再次申明,此文风格不属大众文,更不是传说中的小白文,大家要懂得分析,当然,如果懒得分析,就看我稍候的“章节解析”。       6.慢点晕   通往阳周城郊的马道上。   莫晓风趴在马车上玩弄着厚厚的布帘,时不时和在前面赶车的杜九娘唠上两句。   “小九,你要是想骂我,就骂吧,我不会介意的。”   “开玩笑,我哪能骂王爷你呢。”   “那我要不是王爷你就骂我了?”   “不是王爷也还是我的雇主,我更没道理骂了。”   “那我不雇你了,你来骂我。”   “哟,不好意思,大灰狼早上付了我一年的工钱,我的规矩是收钱就得办事,就算你想退都不行。诶……”没见过这么想被骂的人。“你要是无聊,可以吹泡泡玩,反正你吹得挺好看的。”   莫晓风抬头,头顶两缕毛落在眼前,晃来晃去,晃来晃去。   杜九娘回头看看她,无奈地道:“好吧,我骂,说好了,是你让我骂的。”   会这么说的人,一般都会语出惊人。   莫晓风心想,要是骂人心里就会受点,还是痛痛快快地骂吧。   只是等了半天,还不见动静。莫晓风咦了声,“小九?”   “啊?”杜九娘好像有点呆。   “骂人很难吗?”要是难,为什么张三随随便便就能把她骂个屁滚尿流的。   杜九娘嘴里叨叨念念,咕咕囔囔的。   莫晓风没听清,伸出脖子大声问:“你说什么?”   “这样吧。”杜九娘吐了口气,“我给你出道选择题,你答对了我才能骂你。”   莫晓风心有余悸,“不会又是三选一吧?”   之前在三岔口之所以用树枝来选路,皆因为太相信自己的运气,心想三分之一这么大的机率还能错过么?结果还真伤感。   杜九娘安慰她:“放心,二选一,你铁定选得对……”   莫晓风竖起耳朵听。   “题目是这样的——有三只刚出生的小鸟,一只有点黑,一只有点白,一只有点傻,除了鸟妈妈没人知道这三只小鸟是哪个生的,黑的是黑鸟妈生的,白的是白鸟妈生的,那傻的是什么鸟生的?答案一傻鸟,答案二笨鸟。”   莫晓风不假思索还有些兴奋地答:“傻鸟!”   杜九娘拍了拍她的肩,什么也没说。   一群乌鸦排队飞过……   莫晓风额前的发丝在风中有些凌乱,她缓缓吐出三字:“你好狠。”   杜九娘其实很无奈啊。   半晌后。   “在想什么?”   莫晓风长叹一口:“仔细想想,张三或许是有什么危险的事要做,怕连累我们才一个人走掉。这要不是我选错了路,说不定早就赶上他……”   马车轻晃两下。   “原来这才是你急着找他的原因?”杜九娘大感意外:“我还以为……呃。”   从前有个猎户,他家世世代代只传下一把弓,但他有两个孩子,人人都知道他最爱次子,但是长子打得猎最多,所以猎人就把弓暂时交给了长子,然后给次子悄悄养了一群獒犬,只是没等他将这群獒犬交到次子手上,他便死了。獒犬没了约束,各自散去,过着自由悠闲的生活。这件事被长子知道了,于是他叫自己的弟弟去将这些獒犬找回来,那个傻小子不担心自己会不会被赶出家门,反倒担心起那个算计自己的哥哥,你说奇怪不奇怪?   杜九娘都不知该说什么。   “我看你还是装心放回肚子里吧,以他那种人的心思,怎么可能让自己置于险地。说不定他现在过得比你还好呢,至少没人揍他屁股。”   万物声寂,只剩下马蹄得得,车轮嘎嘎。杜九娘瞥了眼车里的凤凰,问莫晓风:“知道大灰狼为什么不带走凤凰么?”   莫晓风有气无力:“我的作用相当于移动式暂存柜,他省力不说,还不会招人嫌疑,因为一般人会想,如果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皇帝还能不抢么?”   杜九娘不禁对她另眼相看。“还不错,不傻嘛。”   莫晓风要不是屁股痛,真想在地上打滚。   俗话说,人傻分两种,一种是心傻,一种是脑傻。两种都没救了。   “小白兔你真的惨了,大灰狼不但心狠还够腹黑,你跟他一比,差的可不是一个二个的级别。”   话不能这么说,强大的后援团比一切力量都可怕。   “不过腹黑是什么意思?”   “腹黑啊……”杜九娘拉了长长的一声,“就是脸蛋是白的肚皮是黑的。”   “要是这么说,我其实也还是有点腹黑的,不过只有一点点而已。”   杜九娘反倒奇了,“怎么说?”   莫晓风看看周围也没什么人,于是一掀衣角,指着肚脐上方说:“瞧,这里有颗很小的黑痣,算不算?”   杜九娘脸一抽,忽而挥举着马缰哈哈大笑弯了腰,“我终于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   “明白什么?”   明白大灰狼为什么会被一只小白兔蹂躏了……因为她完全不可理喻嘛!不过很有前途就是了。   “此事只能意会不可言传。”杜九娘咳了声,恢复到正经,又问了一个白痴都知道的问题:“你知道凤凰现在最缺什么?”   “金钢钻。”莫晓风想也不想地说。   “什么什么?”   “凤箭。”莫晓风识相地改口。   “准确的说是凤箭工序图,要再有了它,嘿,小白兔你就成超级霸王兔了啊。”   有点志气好吧?再霸王也是兔子!   “不过若真的找到了凤箭工序图,依我看,你大概会将凤凰打包双手奉给大灰狼。”   “我要了又没用。”找到十二美后就不用嫁到风国,身份就不会暴露,更用不着造反。   “小白兔,你可千万不能这么想,不是你把东西丢给别人就没事了,要知道,它是你找出来的,你就有责任照看好它,最起码不能让它落入野心家手上,否则你知道要死多少人吗?”   莫晓风终于沉默了。   “唉。”杜九娘突然觉得小白兔挺不容易的。   “我们到哪了。”莫晓风茫然地问。   “看之前路口的示碑,应该是要到阳周城郊的乌啼镇了。”   “你说张三会到这里来找我们吗?”她随口问问。   “按理说……”大灰狼怎么可能丢下小白兔……身上的凤凰。   天黑了,是该小心行路了。   道后方渐渐传来马蹄疾声,铁蹄打在地上,有如珠落玉盘,由远至近,由模糊至清晰。   杜九娘下意识地回头,循声望去……原本一脸平静在看到来人靠近时,转化成疑惑的惊讶。莫晓风感觉到气氛有异,赶紧放下布帘,煞有其事得像个闺中大小姐,而后假装平静地开口:“小九,是张三来了吗?”   外面,杜九娘并没有回答她。   莫晓风马上将耳朵贴在车壁上,只闻马蹄交错,显然挨近了她们的马车,似乎就在车旁平行。过了小会,听得杜九娘与人窃窃私语,神秘兮兮的。马车行走时的声音嘈杂,听不清他们的声音。莫晓风有点坐立不安了,一会时间,脑子里已将昨晚发生的事转了个遍,想着呆会是主动问他为什么,还是等他自己解释,抑或当作没发生过——这种事哪能当没发生过?问题不单只是被再次证实了自己的舌头其实是猪舌头,关健在于自己并没打算用男人的身份去勾引一国之君,他又不是伏将军!事情发生得太诡异了,比当初听说夏日是什么唐门二少的谣言还要诡异……   嘭一声,有人跳上马车,忽地掀开帘子。背着月色,只看出身形的剪影,但绝不是张三。   莫晓风刚要爬起,那人已经窜到了她跟前,将身上的外衣套在了她头上。   “别动,打劫的!”他压低了声线靠在她头旁说。   一听就知是假话,要是打劫,外面早翻天了   她刚要去攥头上的衣服,那人就将她的手抓住,看似不重的力道,却暗蕴巧劲,令她有些泄力。   “你到底是什么人?”   “听说你很聪明,那就猜猜我是什么人好了。”   “小九!”莫晓风激动地大喊:“你不会是没钱花把我卖了吧???”   杜九娘连个屁声都没有。   要不是怕太突然吓到人家,唐夏差点就冲着这一句话缴械投降了,他将她的手固定在车壁上,痞笑道:“我改变主意不劫财了……劫色好了。”   “这个主意不错,可惜我是男人。”莫晓风手腕一转,居然轻松地逃了出来,抬手一把拽去盖在头上的衣服。   一张生中带熟,熟中带生的脸不失帅气地闯入她的视线,看样子不过二十二、三岁,怎么也不像是那种轻浮猥琐小人。   原本的嬉皮笑脸,忽而化作一抹浅笑,那人调侃道:“怎么,我很帅?看得你连眼也不眨?”   莫晓风心口腾地一跳,竟有些结巴,“你,你有我的镜子帅么,没有,没有就不要胡说八道!还有我告诉你,我会天女散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式,把你轰上天都绰绰有余,怕的话快跑。”   “原来你这么厉害。” 唐夏假装害怕地转身,忽又笑嘻嘻地回头,说:“差点忘了,我好像会屁股开花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式,跟你还真配。”   莫晓风下巴哐当掉地,这样都吓不走他,只有使出杀手锏了。“你知道我是谁吗?我可是大官,很大的官你知不知道?”   唐夏轻笑,“大官?那什么样的大官会坐这么寒酸的马车?”   莫晓风抓抓头,“没听过两袖清风的大官?”   “听是听过,就是没看过穿成这样的清官。”唐夏啧啧道:“不过,这衣服穿在你身上还真是有味道。”   莫晓风有点不好意思了。“在外奔波了几天,没法洗澡,又没法换衣,所以有点点味道……”   唐夏的笑容凝固在脸上,沉沉地看着她,良久,颊骨微动,轻叹了口气。“我不该离开你的……”有他在,怎会让她吃这等苦。   莫晓风觉得这人说话好奇怪,似乎总不在自己的调子范围内,她有些疑惑地按了按太阳穴,怀疑是这几天觉没睡好,所以有些神经衰弱加过敏。“敢问,我们认识吗?”   “当然。”唐夏抬起手,多想像以前一样摸摸她的头,可是……   莫晓风咬着唇想了一会。这认识的人实在有限,没道理认识还记不得长相,除非……她一敲手道:“难道你是以前在我家门前蹲点的乞丐,现在发达了,正巧在这碰上?”   唐夏的表情有够夸张,怪叫一声:“乞丐?”拜托,谁见过这么玉树临风的乞丐?他去灭了他。   唐夏长吁一口气,觉得是时候面对了。“王爷。”他叫。   “呃……”对方理所当然地瞪大眼珠子。   “我说我是夏日,你会晕倒么?”   “会……”   扑通。   得得得得,马蹄声还在继续,像首催眠曲。   唐夏捋开她额前的乱发,将毛被裹在她身上,凑近她的脸颊,顿了顿,最终也没做什么,留下一声低语:“好好睡吧。”   杜九娘撩开布帘问里面的人:“你怎么把她弄睡着了?说起来她屁股……”   “我知道。”王爷一撅屁股,唐夏就知了个大概,“到底怎么回事?”   杜九娘耸耸肩,“昨晚被皇帝撞见我们衣衫不整滚在一起,第二天发现小白兔被他抽了屁股,还真是霸道的男人啊……”   唐夏忽地握拳,一拳刚要打上车壁,停在了一寸之处,回头看了看莫晓风,皱着眉压下了火气。   站起身走到车前,他掏出一瓶外伤药递给杜九娘:“给她敷一下,我来驾车。”   杜九娘点点头,将缰绳交至他手中,钻进了车厢内。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是让我最晕的一章,改了无数次,都没有灵感。把骂人的一段改了,考虑到某些不太好的因素。   嗯,原来骂人的话放在有话说里随便看看就好了。   杜九娘骂:“他妈倒了夜壶的,你丫是不是总觉得自己不够聪明所以急着证明自己本来就是白痴一个让别人想骂都懒得骂?说你单纯好还是蠢蛋好?骂你我都嫌浪费力气,还不如直接给你换两坨猪脑,人猪合一去吧!从此世上就多了一条聪明的猪少了一个白痴的人,怎么想都是为民除害。你说你指望个树丫子能找对什么路?你干嘛不直接让我把你踹上去得了,对了,求你千万别掉下来,就在上面好好呆着,那里凉快。你个祸害把我脑也弄残了,居然就信了你的话了。话说,你该不是被猪妖附了身吧,听说那玩意挺难治的……” 7.阳周城      釜国南部的卫子郡素有鱼米之郡的美称,这里有釜国最有名的雁子江,一江横跨东西,将卫子郡划分成南北两岸。阳周城位于江南,是最靠近雁子江的一座城镇,繁华程度丝毫不逊色于釜国皇城。   阳周城有三绝,绝艺、绝艳、绝景。三绝的代表地分别是集清街的华园,长乐街的花满楼,以及城东的见月湖。   其中华园里名声最大的是乐府,以歌舞为主,琴艺为辅,其它有天下棋舍,常青戏院,古色评书馆。   而花满楼乃釜国排行第一的烟花之地,里面分三十六房,越是排在前面的,地位越高,其容貌也越受欢迎,而第一房理所当然为现任花魁所居地,第二房一般为前任花魁所居。   城东的见月湖,历史悠久,风景独美,就连湖岸栽植的树木都是极珍贵的。而这里之所以被称作为奇景地,正与它的名字有关,不知是出于何种原因,每当夜至月起时,这湖中央出现的不是月亮的白色倒影,而是略带红色,老百姓称其喜月,良缘之月。每逢月圆,一些文人便提着酒跑到此地赏光划舟、聚会谈天……说白了不过是为了免费看美女,因为花满楼的姑娘这天休息,成群扎堆地跑到这里来消遣。   时值四月下旬,距离一年三度的集庆尚有好几日,阳周早已是热闹非凡。除本地人,尚有来自四面八方的外乡人云集于此,大街小巷,充斥着各种希奇的玩意儿。   光吃的就数不胜数:   有长及一丈的冰糖葫芦串,等你从头吃到尾,保证这辈子不会再想吃第二串,所以又叫‘不回头’。   有圆桌大的芝麻糕,放在差不多大小的桌上,吃的人找个位置坐下来,和旁边的人打好招呼——你吃哪边我吃哪边。可以边吃边聊,通常在这里能交上几个江湖朋友,得到点八卦消息,当然,如果你说话时唾沫横飞,老板的大铁勺就会飞过来。   再有就是做成女人形专卖给单身男人以解心头郁闷的老婆饼,有些贪心之人,一回要买上十几个,不过吃多了也有人给老板提意见,就是那老婆能不能别太苗条,不然不够塞牙缝。   另外还有独此一家别无分号的仇人饼,精于刀功与画功的厨子会将顾客所描述仇人的样子或是名字刻在饼上,然后放在油窝里现炸,配上特制的酱料,越吃越过瘾,这种仇人饼吃的人特多,因为是现做,经常要排队才买得到。   还有一道名字听起来有点窘的三道鞭,所谓三道鞭即吃完牛鞭吃狗鞭,吃完狗鞭吃鹿鞭,据说吃这个的女子比男子还多,因其有美颜功效,绝对是花满楼姑娘的最爱。   至于玩赏的,就更是目不暇接了。这边有仿真人小泥塑的街摊,师傅手艺了得,做出来的泥人惟妙惟肖,跟真人一般模样,当然,你给的钱越多,泥人的样子便越有型,你给的钱越少,它的样子就越衰。   那边有耍狗戏、鸟戏逗人开心的,看得路人前俯后仰,不亦乐乎,只是……如果你不给钱,狗就会追着咬你的屁股,鸟就会在你脑门上拉屎。   等等等等……其中省略无数。   总之这里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见不到的。   红日正当午,暖风阵阵,天气大好。   雁子江上,一艘奢华大船徐徐向岸边驶来。船甲上,七名白衣侍女立与船头,江风拂袂,七人身姿却一丝不苟。   船舱门忽打开,从里一前一后走出两人,走在前面的还在伸着懒腰,一副没睡够的模样,不就是前几天在郫山打劫时跑铁桶里睡觉的朱雀?   朱雀拍了拍脸颊,让自己看起来精神些,然后展开双臂左右挥打,站在其后的白貂反应极快地低头躲过。   朱雀嗯了一声,回头眯着眼吵架似地道:“喂,臭男人,你为什么要躲?”   白貂心道:“不躲的是傻子。”嘴上却说:“我哪是躲,在捡东西呢。”   朱雀狐疑道:“你捡了什么?”   白貂手中一摊,“一两银子。”   朱雀哼哼两声:“没收。”手比嘴快,白貂手里的银两已经到了她手里,然后揣进腰带中。   白貂只能侧过脸去,在她看不到的地方白了白眼。   “诶。”朱雀突然神秘兮兮地拉过白貂,瞄了眼船舱,说:“你猜陛下在和紫狐说什么?”   白貂为难地皱了皱眉头,他又不像朱雀那样八卦,可每次朱雀八卦都要逮住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中了什么邪,不过是某日不小心撞见她解手,从此他在她面前就像矮了一截似的。   “臭男人,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朱雀推了白貂一把。   “有有有。”白貂忙回。   “有才怪!我说话的时候,拜托你不要走神,小心我揍你。”朱雀瞪眼挥拳。   白貂下意识地后闪,冷汗一滴:“你什么时候能像个女人呀?”   朱雀居然往甲板上一躺,眯着眼惬意地道:“做女人有什么好?又不能像你们男人一样站着撒尿。”   白貂又开始翻白眼——那天就是因为看见她站着解手,所以才会震惊地愣在当场,于是被她看到自己,只是她倒像个没事人一样,该干嘛干嘛,脸皮厚得跟城墙一样,难怪一箭射到屁股上都没什么事。   吱啦一声,舱门再次打开,只见紫狐抱了个罐子走了出来,看看前面,再看看他们,然后指指罐子问:“要不要吃?”   “哈?”白貂皱起一只眼,“什么东西?”这么大罐。   “花生酱。”   朱雀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难道是陛下给的?”   紫狐从身后掏出一木勺,伸进罐子里挖了勺塞进嘴里,一脸的心满意足,这才点了点头。   白貂抽了抽嘴角,“还是算了,你留着自己吃吧。”   谁不知道他啊,等你说要的时候,他肯定当没听见。开玩笑,女皇陛下做的花生酱,他会分给别人吃?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   这花生酱可并不是大家所想象的那么简单。除了取用上好的新鲜花生仁,还有极品黑芝麻,肉桂粉,冰晶桂花,上等蜂蜜,冻金橘汁,天然甜泉,这几样东西要以先后不同的顺序加入,然后慢火烹制。关键还是做法的复杂,火候掌握得不到位,这花生酱的味便不是那么一回事,料加得过少或过多,就会少味或抢味。就用心程度来说,可不比做一席好菜来得低。   紫狐慢慢往一边走去,跨坐在船杆上,似若有所思地看着阳周城岸,只是嘴巴一直没停过,花生酱沾在唇上,他伸出舌头一卷,立刻半点不剩下。   他在想,三号若知道自己已经成了风国女皇的人,还会不会将阴合散的解药给他?那可是攸关他是否能赢来自己又一个春天的大事。   对陛下的仰慕之情如今已是涓涓流水不可止,只盼能水到渠成,成就一番佳话——至此后,他就能尽情地,毫无顾忌地,理所当然地吃着陛下亲手做的可口饭菜……   想到这里,紫狐另一半男性的脸庞绽放开如红日般炫烂的光彩。   朱雀对白貂说:“看吧,他又露出那个表情了……”   “糟糕。”白貂反应够快,一个飞身,朝着正慢慢朝江中倒下的紫狐扑去……扑嗵……   看着掉进江里的紫狐,白貂终于松了一口气,好在他及时接住了花生酱罐子,要是和他一起掉进水里,等紫狐上来,大概会将这船拆了。   被冷水一激,紫狐的脑子终于转为清醒,在水里冒了两个泡,一把弯钩甩了上来,钉住船杆,顺着钩绳从下面慢慢地爬了上来。   那湿透的象牙色银发在日光下闪着珍珠般的光泽,紧紧贴着怎么看怎么怪的阴阳脸以及比例十分美妙的身躯,真是让人又同情又羡慕的一个人呐。   白貂与朱雀同时摇头。   紫狐原先的懊恼在看到白貂手上的花生酱罐时,终于一扫而空。他接过手,说了三个字:“太好了。”   “什么太好了?”一个懒洋洋的声音自舱前响起,淡之如水却仿佛能渗透每个人的思维,任谁也无法忽视。   三人回身,恭敬唤道:“陛下。”   凤要浅勾的嘴角藏着一丝不失雍雅的散意,精致的妆容,令原本明净的脸看起来多了几分妖冶的华贵,一身宽大的紫红长袍,面绣大朵金兰,衬得这天都似染上了华贵的颜色。   在风国,女人与男人的地位相等,但只有女子才能成为风国的统治者,这与一个古老的传说有关。   传说人类伊始的时候,天地间出现了一对凤凰,雄为赤凤与雌为蓝凰,一个象征荣耀与财富,一个象征和平与健康。凤凰向北而飞,落在一片明净的土地上,从此就有了风国。凤凰的身躯一直守护着这个国家,几百年来,不曾离开。久而久之,人们的信仰开始产生了分歧,他们将凤凰划作个体,独立崇尚膜拜。   随着时间的推移,信奉和平与信奉荣耀的人逐渐失去了平衡,蓝凰的信仰者们陷入了弱势。长久以来的纷争令这个国家内乱不断,发展滞停不前,蓝凰最终弃人们而去,原本是一对情侣的凤凰分道扬镳。   至此以后,人们渐渐发现,失去了和平便失去了财富,失去了健康便失去了荣耀,最终什么也没得到。风国人这才醒悟到,只有完整的凤凰才能给他们带来未来,但是蓝凰已经一去不返,于是赤凤一族自百年前便立下了一条规矩,只有女子才能作为风国的皇,代表蓝凰,冠以凤姓,象征凤凰合体。信仰得到统一与回归,风国终于渐入佳境,这才有了今天三国鼎立的地位。   另外,风国女皇的继承制度与其它国家还有所不同,并非只有嫡出长女才有机会继承皇位,其它皇室的女子只要符合做女皇的要求也可能被上任女皇选中。在风国,皇室为了稳固自身的地位,一直以来都对继承人要求严格,必须经历磨练最终才能登上皇位,在这过程之后,作为皇帝的女子往往已经褪去了其柔性的一面,其震慑力已丝毫不逊色于其它男性帝王。   在历任女皇之中,凤要并非最强势的那一个,却是最得人心的一个。她的举手投足风情无限,甚至只是回眸一瞥,皆令风国的年轻男女疯狂迷恋,从而忽略了她的性别。   朱雀摸着后脑勺,笑呵呵地道:“陛下魅力无边,已经令某人到了神魂颠倒的地步,上一次是掉进坑里,这一次是掉进水里,依朱雀看,下一次大概就是锅里了。”   紫狐有些茫然地看着几个人,好像还没反应过来,大家说的是谁。   凤要什么也没说,朝紫狐招招手。   紫狐只好抱着罐子一步一移地走上前去。朱雀自知是说错了话,抿鼓着嘴,将脸撇向一边,不敢再去看他们。   凤要手一挥,紫狐手里的褐色罐子呈弧线飞出,眼看就要飞到江中,紫狐下意识想要去追,却在看到凤要的眼睛时,停下了动作。   罐子落在水里发出一声闷响,很快便沉入江底。   紫狐最终扑到了栏杆上,望着江中那片小小的涟漪,痴心不改地望着,直至什么也看不见。   “知道为什么吗?”凤要问。   紫狐转身看着她,张了张嘴,以为会说出什么了不得的话,谁知道半天才发出一声:“啊。”   凤要摇了摇头:“赏赐是为了表彰你在这次任务中为同伴所做的事,却成了祸害你们的祸首……看来,以后是不能有了……”   “陛下,不要啊——”朱雀与白貂同时抽了。   “就这么决定了。”凤要自己点头,朝几个侍女道:“去将前些天赏赐给他们的东西搬回我房间。”   “遵旨。”七名侍女排着队朝舱内走去。   “陛下——”朱雀想冲过去,白貂将她死死抱住。   “不要没收我的银子!”朱雀好凄惨地说。   凤要一脸轻松地道:“没事,这几天在外的开销由我来。”   “我的银子,我白花花的银子……永别了……”朱雀还在念,紫狐还在看江水,白貂还在脸红……   等下,他脸红个啥?   哦,抱住朱雀的时候,发现朱雀原来是有胸的,所以……   船靠岸的时候,一座八人抬的华丽坐辇已经歇在了江岸之上。   船梯被放下,凤要步履轻快地走在最前,其次是精神有些不振的紫狐,然后是脸色还没缓过来的白貂,最后是朱雀和七个侍女混在一起。她拉住其中一个,小声道:“小丫姐,我知道你是好人一个,咱们打个商量,把银子给我留点怎么样?”   那名侍女半晌才说:“我不是小丫。”   朱雀脸一黑,“那谁是小丫?”   那侍女指了指前面。   朱雀立马抛下她,跨一步拦住前面的侍女,“小丫姐,我知道你是好人一个,咱们打个商量,把银子给我留点怎么样?”   小丫大叫,“主人,朱少问银子能不能给她留一点。”   朱雀张大嘴,抱着头往一边转去。   凤要头也不回地道:“要是你不缺钱花,那就给她。”   意思很明显。   小丫心地善良,觉得作为凤党的二首领要是身上没点钱,还真是寒酸,于是将自己的私房钱掏了点出来,拍拍背着脸的朱雀道:“朱少,拿着吧,聊胜于无。”   朱雀没脸回头,朝后摊开手接过,然后伸到眼前一看。   “果真是聊胜于无。”   手掌心二个铜板怎么看都像是银子拉出来的产物。   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啊。 8.箭两端      集清街道上,一个不太起眼的矮个子瘦弱男人胳膊底下夹着一长形包裹,低头行色匆匆地走着,时不时还转头往后看看,这一不留神,回头撞上了前面一路人。   “怎么走路的?”那路人个头不小,倒吊着眉,一把抓起男人的衣襟。   “大哥,对、对不起,我没看到。”矮个子忙道。   “什么没看到?没看到就可以随便撞人了?那爷撞你试试!”高个子推搡着矮个子,横道。   “你想、想怎么样?”   “废话,当然是赔钱!”   矮个子心里那个泪,天下最倒霉的小偷莫过于他,前前后后干过几十票,也就得逞了这一回,被偷之人没追出来,倒碰上个讹钱的路霸。   他翻出口袋给人看,“大哥,我没钱。”   路霸朝地上吐了口唾沫,一把抓住矮个子的衣襟,“没钱?没钱也敢出来撞人?”   这话说的……矮个子刚要和他讲讲理,这一抬头视线瞬间定格,呆住了。   有一个人就这么静静地站在离他们不足半丈的地方,微垂的眼帘下,一抹寒光莫名的慑人。   路霸反应可真迟钝,死到临头不自知,还在那晃着矮个子的脑袋。   “嘿,小子,别给爷装死人,爷我不吃这一套。”   话音刚落,有一只脚狠狠地踹在了他的屁股上,路霸哎哟一声,捂着屁股回头,刚要破口大骂,却在看清来人时自动噤声。   生存原则第一条——识相的人才会长命,何况那人还长着一双野狼似的眼睛。   呃,路霸大哥,人家好歹是天下第一帅哥,你用狼眼来形容人家是不是太不厚道了?   “妈呀!!那个哥哥好可怕呀!!”路霸跳起来,大叫着朝街头一伸长脖子探望的老太飞奔而去,速度之快,卷起一路的灰尘。   矮个子望着路霸的背影,不禁讪讪地想,搞了半天,原来是仗“势”欺人。   吐了口鸟气,回头颇知趣地朝玄衣男子拜了拜,“多谢公子给小人解围。”   风是寒发出几不可闻的一声低哼,刚想抬腿走人,却见那矮个子一脸神秘地指着一处巷子小声地道:“公子请借步说话。”   风是寒扫了矮个子一眼,见此人一脸蠢贼相,忽想看看他想耍些什么宝,于是随他走进了暗巷。   矮个子边解包裹边道:“小人最近手紧,想卖了这家传的宝贝,公子过过眼,若是有这个意思,小人就做个顺水人情,便宜卖了。”   包裹打开,露出一只黑漆长盒,漆面光可照人,连一丝划痕都没有。   风是寒下颌微抬,示意他打开。矮个子见有戏,忙迭不失地将盒子凑到他面前,啪一声掀起盖子。   霎时之间,风是寒低敛的眼眸中升起一团金色的光焰,与静谥俊美的脸庞相映成辉。   片刻的沉凝,风是寒伸手接过盒子,轻瞥矮个一眼,淡言中透着若有若无的凛意,“说,这东西你从哪里得来的?”   矮个子未想到他会这么问,眼神忽闪,颇心虚地回道:“小人……不明白公子的话……”   风是寒懒得听他的废话,在对方还没意识到的时候,五指已经掐住了他的咽喉。   “我不喜欢问两次。”他冷冷道。   矮个子吃力地踮着腿,脖子以上涨得通红,眼角慢慢渗出泪花来,这会他知道了,对于他的人生来说,没有最倒霉,只有更倒霉。   为保小命,他只有选择如实招来。   “小、小人之前潜进花满楼,趁人不注意,在花魁那房里偷了这东西,小人只是个小贼,还请大侠放小人一马饶命,小人再也不敢了。”   风是寒削薄的唇抿成了一线,再次望向盒中的东西——三支食指粗的金箭,在黑丝绒的衬托下,熠然夺目。   这种东西竟会出现在花满楼……   他松开了钳制着矮个子的手指,转眸而问:“你在花魁房中看到了什么人?”   矮个子大口地换气,断断续续道:“那会房中有个穿水红衣的男人,正与花魁玩猜拳喝酒。”   “他长什么样子?”   “小人只看到了一个侧面,是个十分体面的男人……”顿了顿才又小心翼翼地道:“与、与公子各有千秋。”   “哦?”风是寒眸色稍变,两指擦过金箭之身,一丝凉意自指腹传入。   还有七支在那人手中么?   合上盖子,风是寒掏出一张银票扔在矮个子身上,冷喝道:“拿着这些钱,干点实事去。”   对于能捡回小命一条,矮个子已是庆幸不已,哪料到对方还会给自己钱,一时竟有些反应不过来,直到那人的背影消失在巷子尽头,他才抬起抓着银票的手,怔怔地擦起了额头的汗。   另一条道上,一辆马车疾速冲来。   应付此类状况,这里的人似乎很有经验,摊子下面有滚轴,一推就能转向另一边,在路边闲侃的人看也不看一下,往里移个两步,马车正好从他们身后冲过去。   而马车里的那个人却不像他们那般轻松。   莫晓风一只手死死抓着车窗沿,屁股颠得如同浪尖上的小船儿,上上下下,下下上上。好在屁股底下的毛垫够软够厚,不然就算屁股上的伤已经好了也经不起这么折腾。   带着一口颤音,她再次冲外面的杜九娘喊道:“小九九,稍稍慢慢点。”   杜九娘的声音传进来:“知道了。”   每一声知道了的背后是大约一盏茶时间的缓速,一盏茶后,会再次以加速度前进,屡屡如此,十分之有规律。   唐夏手枕着后颈躺在一肩宽的长榻上,不管车子如何摇晃,他都一样稳稳当当地躺着。听到莫晓风的话,他微微睁开一线眼睛,张口道:“王爷,过来。”   莫晓风眼睛朝天不理他。   好像配合好似的,杜九娘一个急转弯,将莫晓风直接甩到了唐夏那边,一屁股坐在了他的肚子上。   唐夏闷哼一声,弹坐了起来,莫晓风刚想回身,却被他按了下去。   “好了,这样就不会甩出去了。”那人嘻笑道。   莫晓风想起一个很窘的汽车广告,车椅是个大活人,两条腿是用来坐的,胸架子是让人靠的,胳膊是用来系的,嘴巴是用来当音响的……   如果幽怨是种毒,莫晓风早已毒发身亡了。   二天前——   当莫晓风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然后有个人走了进来,坐在床边盯着自己看。   她混乱脑子里半晌才理出了一个头绪,此人不就是那个打劫的?   “你为什么要冒充夏日?”那是她开口问的第一句话。   “没有。”   他耐心地说了许多事,例如生活中的小细节,例如她的小习惯,她喜欢踢被子,即使那么多人睡在一块也能从大家身上滚过去再滚回来,所以那一晚她们三人睡得腰酸背痛、苦不堪言。   莫晓风慢慢相信他的确是夏日,但是那张脸……   她忍不住伸出手去扯了扯,什么也没掉下来,倒是很有弹性。   “这又是怎么回事?”   “这是我原来应有的样子,前些日子花容替我整了回来。”   莫晓风无言半晌,随后幽幽地问:“你们到底还有多少事在骗我?”   他似乎想说什么,最终却选择了让她失望。   “我们……没有。”   莫晓风的心一下子空了。   想骂人,不会。   咬牙切齿了半天,除了瞪他还是瞪他。   现在的心情就跟那天在陲塞城客栈里看完纸条的时候一模一样,整颗心仿佛被人挖了个空,她难受,却说不出来,后来将纸团吞进肚子里,打了个咯,这才好受些。   她跟自己这么说,如果四侍之中有人肯对她说出实话,那么她就原谅她们。   “你都知道了?”唐夏很快意识到了这个可能。   莫晓风低垂着头,声音极轻地说:“谁都认为我是只傻鸟吧?嗯,傻点好,还能成为有用之才,利用的用嘛……呵呵。”她耸肩苦笑一声。   唐夏永远也不会忘记她说那句话时的样子,好像失去了存在感,变得透明而虚缈……   “听我说……”他看着她,有须臾的恍惚。   难道现在告诉她,若在四年内不能做到加南所说的扭转乾坤,她便会和莫里王爷一样消失?   不,如果他能改变这个结局,一切都不会发生。转头望去,挂在床头的凤凰从包裹着它的黑布中露出一角,似迫不及待地想要展示它的辉煌。他说:“我们几个只是希望你能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这对你来说很重要。”   “可是,更重要的东西没有了。”   莫晓风抱着膝盖,将头垂得更低。   “我想告诉你一个故事——”   于是唐夏静静地听着。   “有个旅人准备去远方,于是收拾了一个包裹,并在里面装了名利权三样东西。在路上,同行的人看到他吃力的样子于是问他:为什么不把包裹扔了?旅人说:只有傻子才会这么做吧?在走了近一半路的时候,他渐渐意识到——压在他身上的包裹令他无法直起腰来好好欣赏沿途的风景,他的这次旅行将失去一切的意义。于是,他听从别人的劝告,扔去了身上的包裹。在剩下的旅途中,旅人终于给自己留下了美好而值得珍藏的回忆。故事里,旅途代表一生,旅人代表快乐,包裹代表烦恼。丢掉包裹的傻子本来应该是最快乐的人,但是……”她说着说着竟开始抹眼泪,“现在有个傻子很难过,因为就算她扔光了所有东西,身上也还背着另一个人……”抖!好好地发表感想怎么越说越往灵异上靠了,这夜深人静的,气氛真差啊。   莫晓风一边流泪一边往唐夏靠去……   “对不起。”唐夏的声音竟有些沙哑,他很自然地倾身揽过她,一手扣在她的颈后,按在自己的胸膛之上。   “记得你刚来这里的时候,我问你,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是什么感觉,你告诉我,要做蒲公英的种子,飞到哪里就在哪里重新开始。从那时起,我就很想对你说,即使你扮演的是另一个角色,你仍旧是你。现在开始,再没有人可以左右你,你愿意怎么做都行,哪怕……是赌上我这条命。”   心跳得好厉害,唐夏仰头吸了口气。   莫晓风抽了两下,突然没了动静,头顶在他的胸口一动不动。唐夏心想,要是她推开他,他大概会喷血吧。   良久,只听得她含含糊糊地叫:“夏日……”   唐夏突然觉得有点怪。   原来是有只手在摸他的胸,一边摸还一边说:“你干嘛要整成男人模样呢?把胸都整小了,好可惜……”   “啊啊?”唐夏彻底呆了。   他觉得自己的春天还没来就直接迎来了又一个冬天。   俗话说,认输就不是真男人,于是他一低头,咬住她的耳朵不放,舌头转了一圈,闷闷道:“听着,我是货真价实的男人!”   莫晓风两只眼睛此刻瞪成了铜铃大小,身子抖得如同漏了电的金霸王兔子,趁还没被电得外嫩里焦时,她一溜烟地连人带脑袋钻进了被子,然后拱到了角落里。   那天夜里她做了个梦,梦见夏日怀上了小小兔子,于是小白兔找了棵歪脖子老树,将一条绳子抛了上去……接着她吓醒了。   之后,不管唐夏说什么,都扭不过她的一根筋。   杜九娘忍不住说唐夏了:“小白兔的豆腐你也敢吃?自作孽不可活,乖乖让她将你掰成女人吧,咱们也好做姐妹……”   唐夏不等她说完,直接朝她嘴里塞了颗闭嘴丸。   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唐夏表现得很无奈,不是男的就不是男的吧。   反正方便就好,嗯,方便啊……   这才有了今天光明正大吃豆腐的行为。 一定要看的注:作者今儿没更,想笑都不行。上长评一篇,姑且安慰等待的小心灵 唐夏,加油! 作者:zzzsyzxl !   话说传统意义上一篇比较红的文,文里面的男主角要么帅得惊天地泣鬼神,让众多姐妹看了那个心肝儿乱颤得跟莫莫的马那样停都停不下来,没办法,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哪个女孩梦中的那个王子不是骑着白马翩翩走来。要么能力强得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天下万物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人天生就就向往强者,能力强的男人啊,有安全感。   于是乎,我们的第一个出场的隐形男主华丽丽的登场了。   风是寒,釜国皇帝。一个字,帅,有文为证:绝色,十五岁起,便被世人冠与天下第一美男子之称,青丝黑亮如缎,髻发斜插金簪,雍雅闲适,黑玉的眸瞳,似柔似冷-----不错,属于又帅又酷那一型!而且关键是后来还慢慢对莫莫还是比较特别的说,虽然特别永远不是女人的追求,唯一才是王道。嗯,还是不错!   武功天下第二-------没搞错,因为莫莫练成了天女散花第九式后,天下第一就是那个小白兔了。第二也已经很不错了。那个能力是绝对的翻手为雨,覆手为雨,弑先皇,夺位,继大统,(这也没办法的事,形势所逼,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从古至今哪个皇位上坐着那个人不是踩着别人的尸体爬上去的)利用莫莫找到12美,还有凤凰,然后受伤,中唐秀下的血蝎毒,让唐秀做了假皇帝,抄了釜国第一富的王爷(我就我们小白兔莫莫)的家,来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充盈国库,又可以架空信王爷这根唯一的刺,哪一样不是在他计划之中的。利用楚采颐的篡位之心,造成他一统江山最大的绊脚石吴东国兄弟篱墙,后院失火。再利用12美,凤凰,伏羲的力量,来个御驾亲征,然后达到他一统天下的伟大目的,挖哈哈,果然很强大----又岂止是一句腹黑就可以概括的了的,脑中到底有多少条小九九估计他自己也数不清。   关键在感情上又一白痴,连个初吻都可以弄成啃猪舌头,不过姐妹们哪个会在意这么一点点小瑕疵。这样多好啊,以后还可以教老公亲亲。唉,光用想的都觉得好美妙啊。虽然以后情感开窍后滥不滥情还不知道,就冲现在这个纯洁样,那个小鹿不乱跳都不行了。   所以啊,看完一遍后就很没意志地迷上了这个男人。怎么能不喜欢呢,风是寒基本上囊括了每个会做梦的女人对男人的最初幻想:帅,有钱,能力强,有点腹黑,还有点纯洁。特别是纯洁,这个在21世纪男人身上用放大镜找都找不到了的东西呢。发现一个,还不成国宝---人人爱之啊。   呵呵,有我看后第一遍的书评为证哦,全部都是风是寒的影子啊。那时候连唐夏的衣角都还没注意到。   唐夏,不要拍我,皇帝太强势了,你是后来居上,后来居上!   至于第二个出场的隐形男主:秦昱。   估计跟莫莫不会有太多感情上的纠葛了,毕竟也算是亲表哥,表哥表妹的在古代看来正常,但是在我们这些现代人看来还真的有点狗血,况且生的小孩万一畸形怎么办-----想太多,绝对想太多。估计绯月在他身上不会着墨太多,已经有两个男人这么强了,再来一个强主在感情上纠缠一番,到时候绯月要写多少部才可以收笔,太辛苦了。鉴于秦昱的粉丝也有不少,建议绯月到时候可以单独开一个坑给秦昱,估计会有不少姐妹又要小鹿乱撞了,呵呵。就算我不喜欢这种美型男的也一定会捧场的,因为秦昱绝对不可小看哦,又一个强人,还是一个绝对不输给风是寒的强人啊。   洋洋洒洒这么一大篇,怎么可以让我们第三个出场的隐形男主等那么久。虽然他是第一个出场的,可是他以男人出场却是第三个啊。   好吧。   天空一声巨响,唐夏闪亮登场。   好吧,好吧。我承认,看完第一遍,我对你基本上没什么印象,一来你对莫莫的守护基本上是默默无闻的,二来某绯一开始就拿你当个跑龙套的,看看你第一部的出场率就知道了,(脑中有个小人叫嚣:揍她,揍她,你傻了啊,你的幸福还捏在人家小手上呢!小人立刻投降,哦,知道了。) 所以啊,差点就错过你了,呼——还好!   男人就像酒,有一种男人呢就像是烈酒,看一眼清透诱人,品一口,辣辣的够刺激,回味一下甘冽浓郁,虽然有点呛人,也容易醉,可是够劲道。喜欢它的人会因为它的够味而爱上它,不知不觉就迷恋。而女人往往会忘记烈酒喝多了会上瘾,而且,还很伤身。只是够刺激,够浓郁,寂寞时还可以想醉就醉。   还有一种男人呢就像是家中放着的红酒,尝第一口,有点甜,有点涩,味道不怎么香,口感也不怎么好,说不定随手就放到一边去了。很久以后的某个不开心或者开心时候才会想起它,才终于发现,有种酒它是越品越醇,越存越香。你在那对它无意地忽略,它在那里无声地等待,在等待的过程中酝酿,在酝酿的过程中醇香,只为你那突然间的回眸,只为你回眸那刻可以配得上你。红酒对于女人来说,小喝可以怡情,大喝可以微醉,睡前一杯可以安眠,闲暇一杯还可以养颜,益处多多,只是要看你能不能忍受生活中的那份淡然。   绯月说:谁能懂得莫莫的心,谁就是真的强人。的确,其实我们也很难可以真正了解莫莫这个人,估计连她自己都不了解,她到底要的又是什么。   莫莫自己也不懂,害怕寂寞,又不知道如何去爱,也不知道如何去拒绝。   风是寒也不懂,在他眼里,这个王爷只是不像以前那个废物那般无用,很特别很搞,又很无奈。可能会在不知不觉中被吸引,却又抗拒,也不肯付出,起码到现在他还没有为莫莫付出过多少。   其实唐夏也不懂。但是他会以他的方式去包容她,守护她,默默无闻地守护,不求回报地守护,如果到后面没有那次以身相救,可能莫莫永远都不会知道的守护下去,无怨无悔!   其实文中真正意义上唐夏的笔墨不多,和莫莫的互动可谓少之又少。可是有的时候,一句话,甚至一个动作所带来的触动往往会比长篇的表述更让人感动和深刻 。   客栈里   走火入魔昏迷的莫莫,唐夏将丝帕围在莫晓风的颈项,一只手捏着她的下颌,令她的嘴微微张开,然后端起一杯温茶凑到她的嘴边,小心翼翼地喂着。   “相信我,你有我就够了。”   -------一句话,一个温柔的动作就让我倒戈了。   唐夏送唐秀回唐门的路上   唐秀笑着叹气:“就算那假王爷的确是有点姿色,但大丈夫应以事业为重,美人不过是拿来消遣的玩意,何必当真。”   唐夏驾着的马车猛地一歪,撞得毫无防备的唐秀连喊救命。   ---------撞的好啊,什么叫大丈夫应以事业为重,美人不过是拿来消遣的玩意,何必当真。爱情当真,女人也事业一样重要的男人谁说就不是真男人,大丈夫。   神秘的堂室,伏羲,四侍打算去救王爷   唐夏变得前所未有地认真,“王爷她……怎么说呢,她太善良,也很无辜,我们都希望她能有个好结果。如果我们遭遇不测,希望将军能替我们照顾一下她,关键时候能扶她一把都是好的。夏在这里先谢过将军了。”说着,他竟低首单膝跪地。   ---------哭,怎么看怎么都像托孤,男儿膝下有黄金啊,只是未到情深处。   阳周城郊外,马车上   唐夏的笑容凝固在脸上,沉沉地看着她,良久,颊骨微动,轻叹了口气。   “我不该离开你的……”有他在,怎会让她吃这等苦。   -----是啊,有唐夏在,怎么会舍得让莫莫吃这种苦,还屁股开花。 唐夏捋开她额前的乱发,将毛被裹在她身上,凑近她的脸颊,顿了顿,最终也没做什么,留下一声低语:“好好睡吧。”   -------真是心疼啊,那种情到浓时,想诉无处诉的无奈。唐夏啊,莫莫不是睡了么,你就趁机来个深情之吻。   -------亲亲脸颊而已,不要想太多,吃点小豆腐也好啊,真是能忍,我们都替你着急。   唐夏忽地握拳,一拳刚要打上车壁,停在了一寸之处,回头看了看莫晓风,皱着眉压下了火气。   --------没话讲,这么体贴的男人啊,又有几个人用一生的时间可以遇到。   其实还有一段的,被绯月删掉了:   皇宫里   唐夏对唐秀说:“这世上,只要是我认定的事,就算会要我的命,我也在所不惜;但是只要是我不想做的事,就算拿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不会去做的。”   --------这样的男人啊,就算撇除他对莫莫的深情,也还是个男人中的男人。我喜欢!   所以啊,就这样倒戈到喜爱不已,连半点挣扎都没有。   绯月说,连她都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喜欢这个她本来拿来做龙套的唐夏。   是啊,绯月只是不小心,不小心就触到了我们这些唐夏粉丝的心里面那根最渴望也最脆弱的弦。   风是寒他代表了女人对男人的最初幻想:帅,有钱,能力强,腹黑,还有点酷。   可是唐夏却代表了很多女人对男人的最终幻想:   有点帅,却不需要很帅,太帅的男人以后光是赶苍蝇就会让你变成黄脸婆;   有点钱,又不需要很有钱,钱够用就好,太有钱生命有危险啊(估计以唐夏的能力不至于让莫莫以后敲凤凰的金块过日子的);   能力强点好,可是又不需要太强,毕竟那种天下万物皆在他手中掌控的男人还是比较恐怖的,到时候你就会发现,就算他爱你,你也是他手中的那只小鸟,怎么飞也飞不出他的掌控之中,貌似小白兔重回唐夏身边之前就不是皇帝手上那个小鸟吗,看似和谐,不就被人利用的一只寻物犬吗。   腹黑,酷,对外就好,对内还是像唐夏这种温柔体贴型的,男人小坏可以怡情,大坏就伤雅了。   风是寒不是不好,只是个人觉得这种男人只适合远观,而唐夏这种男人则适合近看,适合于收藏。于平淡生活中相濡以沫,携手一生。   我不知道莫莫最后面会选择像浓郁的烈酒一样的风是寒,还是像醇香的红酒般的唐夏,只是觉得莫莫也只是个寂寞的人。以她那种单纯得有点赤子的性格,估计穿越之前可以忍受她这种性格然后把她做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的很少或者会没有。父母早逝,孑然一生,虽然前后交了15个男朋友,可是如果其中哪怕有一个可以撇除莫莫的外表因素,可以包容她的性格,可以真正了解她,爱护她,又何来的15个这么多。人都害怕寂寞,寂寞是个怪物。   然后就觉得莫莫就像主人买回来就随手放在桌旁的那条用来观赏的鱼,它美丽,善良,无助却又寂寞。缸里除了水只有自己,缸外是形形色色它看得懂和看不懂的世界,还有就是那只对他虎视眈眈的猫,猫有时间还逗逗可怜的鱼,反正都是逃不掉,也不急于一时。鱼感到害怕却又心喜,虽然猫的眼里只有冰冷和些许嘲弄,自己最终也会成为它嘴里的美餐,可是总好过寂寞的死去,毕竟猫是鱼的眼里唯一可以看到的生物,猫也是这个世界唯一在意到它的生物。   然后突然就为唐夏感到心酸,看到鱼对猫的眼神一天天变得依恋,难道你就不会心痛,虽然鱼感受不到,可是谁说水就没有眼泪。默默地包容,无尽地等候,鱼要到哪一天才会明白,不管外面的世界如何变幻,只有水一直在她的身边,不离不弃,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不管绯月结局如何安排,从来没有想过要左右绯月的思维和决定,唐夏最终可以抱得美人归最好,某绯玉手一挥充军塞外也罢,记住真心爱过就好,不管结局如何,都有我们这些坚定的粉丝团为你祝福,呐喊助威。   虽然第一部看起来风是寒的戏份较多,你的粉丝团也不小。况且前面说过的只是传统意义上的男主,不要忘记冠绝原本就不是传统的狗血文,绯月最强悍的就是让强人变龙套,龙套变男主,你也不是没有机会。   幸福不是必然的,幸福是要争取的。   但是记住,爱她,就不要把她变成那笼中被你保护的小鸟,让她成长,终有一天可以展翅高飞。 而你就是莫莫可以依靠的大树,下雨时可以为她遮风挡雨,阳光灿烂时可以在你怀里休憩赏景,想飞时可以振翅高飞,飞累了你就是她温暖的怀抱。   唐夏,加油!   -------------------------------------------------------------------------------- 作者回复:   仰头望去……好高的长评!   小z,我对你的敬仰有如蚯蚓一样——扭来扭去,扭来扭去。 9.离奇案      唐夏将脑袋惬意地支在莫晓风的肩头,微阖着眼,低嗓哼唱,“问什么虚名利,只枕高风向西月。 管什么闲是非,手揽勾壶把酒摇。看什么人间道,低吟小调哼清高。求什么浮生好,不过一场梦里谣。”   莫晓风扭头看他,“这个可从没听你唱过。”   唐夏眼睁一线,懒洋洋地笑道:“好听?”   莫晓风点点头,心想这歌倒适合“玄虚澹泊,与道逍遥”八个字,就是从某个人嘴里唱出来有点怪罢了。   唐夏手指夹起她的一缕发丝,放在鼻间轻嗅,说道:“小时候我喜欢跑到山中树上去睡懒觉,有次睡到一半的时候,忽听到有人边走边唱,于是我跳下树去,问他唱的是什么?那人说,等我到他那个岁数时,自然就会明白。”   “那人多大岁数?”   “……大概一百多岁吧。”   莫晓风哔了一声:“等于没说。”   唐夏斜倚在墙上,目光中透着一点迷蒙的晶亮。   “名利是非,有如过湖山风,即使曾经引起涟漪无数,也只是表象罢了。我若是那片湖,能留得一尾鱼相伴……呜……”他仰头伸了个懒腰,“便已知足。”   “嗯。”莫晓风垂下眼帘,耳根莫名地发热。“这么说,你已经算是明白那歌的意思了?”   唐夏将一根食指长的小细棍竖到她眼前,不正经地笑道:“一半。”配合着他的回答,小细棍变戏法似地突然从中折断。   “能明白一半也不错了。”   “……我是说,的确要到他那岁数,才能明白。”   莫晓风脸一黑,没再说什么,随手将小细棍接过,细细研究了一番,原来两头是用微型铰链扣住的,所以不会真的断掉。   “这是什么?”她好奇地问。   “用来开锁的好东西,折起后可以藏在发间或耳中,不容易被发现。”   “哦?”   看起来是个很实用的东西,莫晓风将它往耳朵里塞去……   隐隐听见嗡嗡震颤的声音,须臾后,突又传出啪的一声脆响,嗡嗡声终于消失了。   “啊……好像断了。”莫晓风傻眼片刻。   唐夏赶紧侧过她的头,拿手轻轻一拍,断掉的几截立刻从耳朵里掉了出来,落在手心。“你拿它来掏耳囧?”他的表情难以形容。   “难道不行?”这个看起来很适合用来挖耳囧。   “行,怎么不行?拿它来捅人都行!”唐夏额头上布满了细汗:“但是你用内力掏耳囧……你用内力掏耳囧!”   “我只是在挖掘内功的实用性,这比拿来打架要有趣得多,而且用内力掏耳朵比较舒服,要不你也试试?”   唐夏的眼睛被碎发挡住一半,因此莫晓风回头时,没法看清他的眼神,只听见幽魂的声音在飘。   “你还干过其它什么好事?”   “就熨过一次衣服,劈过二捆木柴,烧过三顿饭,拍过四颗核桃……还有不好意思说。”   “都已经说了这么多了。”   莫晓风抓抓头,“去茅厕想拉拉不出的时候……”   不等她说完,唐夏已倒。莫晓风摊摊手,早知道就不讲了。   “不过……”她想起个问题。“说来也怪的,自从我使过天女散花的第九式后,内力就变得有些反常,时有时无,时强时弱,很不稳定。”   唐夏爬起来说:“很明显,因为尊严问题它在罢工。”   莫晓风一脸希奇样,“胡说的吧?”   “废话!只有你才会当真的。”   唐夏沉吟道:“看来天女散花的第九式很消耗内力啊,以后若非必要,你还是少用为妙。”   两人正聊着,马车忽然一个急刹车停了,杜九娘在外叫了声:“前面有点小麻烦。”   “怎么了?”   莫晓风起身,正要去掀布帘看个究竟,唐夏拉住她,“你呆在这里,我去看看。”说着钻出了马车。   此地是阳周城的万安街,距离闹市尚有一段距离,冷清的街道上不见半个活人影子。正因如此,前方街道口那个躺在地上的人才格外引人注目。   唐夏与杜九娘相视一眼,走近察看。   一身粗布衣的瘦小男人,一动不动地伏在地上,一腿微微曲着,一只手里还拽着一张银票。   “看样子断气不久。”唐夏说着蹲下,将那人翻过,从头到脚细细看了遍。   “脖子上有些淤痕,但不是致死的原因,除此以外并没有其它外伤,更非中毒。”   杜九娘思道:“难道是突发病猝死?”   唐夏扒开死者的眼皮看了看,摇头道:“也没有发病的征兆。”   杜九娘咂了咂嘴,“才到阳周城就让我们碰上离奇死亡案?真邪门。”   唐夏侧过头,将那人手中的银票小心地取下,看了看。   “五十两……”   “怎么?”杜九娘有些疑惑地问。   唐夏沉吟道:“据我所知,阳周城这一带很少有人直接使用银票。”他将手指移到银票的一侧,那块地方有个不大的油脂指印,看上去已经干了很久。   莫晓风不知何时跑到了他们身后,指着地上的人一脸愕然道:“这人睡在这里干嘛?”   两人一头黑线,“很明显是死人好吧。”   “啊??”莫晓风连打了两个哆嗦,问唐夏:“好好一个人怎么就……”视线忽地定格在他手中的银票上。   “怎么?”两人不解。   莫晓风指着银票问:“这是哪来的?”   唐夏说:“噢,是从这人手上拿下来的。”   莫晓风微忡,忽转过头问杜九娘,“小九,张三付了你一年的工钱对吧?”   “是啊,有关系吗?”杜九娘越发糊涂了,怎么扯到狼大去了。   “一年工钱是六十两银子,为省去找碎钱的麻烦他一定是给你一百两,可是你坚持只要六十两,所以他最后给了你一张五十两的银票外加十两碎银。”   杜九娘好生奇怪,“你听到了?”   “没,我是猜的。”莫晓风摊摊手:“因为你们两个人,一个是嫌麻烦,一个是说一不二。”   杜九娘笑眯眯地拍了拍她的肩,“兔子还真是了解我啊。”   莫晓风问:“小九,你那张银票能给我看一下吗?”   “哦,没问题。”   杜九娘大咧咧地拉开胸口的衣襟,用两根指头将四折的银票夹出来递给莫晓风。   莫晓风又说:“夏日,你手上的也给我。”   唐夏慢慢站起身,搂过莫晓风的脖子,指着自己问:“对着这样的脸,你继续叫那个名字会不会做恶梦?”   莫晓风笑得好牵强:“呵呵呵呵,怎么可能会做恶梦?”   这时,小白兔往歪脖子树上抛绳子的梦境从莫晓风脑中一闪而过。   她讪讪地说:“好吧,那就叫小夏。”   唐夏想到了张蜜儿的那声小夏夏,不禁又打了个冷噤。   “不要。”   “夏夏?”   “也不要。”   “嗯……”莫晓风摸了摸下巴,“阿——夏?”   “这还差不多。”唐夏松了口气。   莫晓风笑眯眯地从他手中将银票给拽了过来,低头敛去笑意,用手将两张银票摊平,而后重叠覆上。   结果已出,两张银票上,面积相差无几的油脂指印重合在相同位置。   在陲塞城卖刀的时候,她的手曾经在猪肉摊上沾过猪油,后来拿着银票,又将手指上的油印在了最上面,油脂渗透第一张,必定也会将第二张印上……   “你发现什么了?”唐夏问。   莫晓风喃喃道:“张三他……也在这里。”   唐夏拉过莫晓风,飞快地说了声,“我们走。”   “那这个人怎么办?”莫晓风回头望了眼地上的尸体。   “别人发现会马上报官的,我们在这里反而会惹上麻烦。”   三人匆匆上了马车,掉转了方向,改走它道。   车上,两人静默许久。   唐夏撩开窗帘朝外看了看,神色有些凝重。   莫晓风仍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没有注意到唐夏忽然蹲在了她的面前,仰头看她。   “王爷。”他叫。   莫晓风一个激灵,回过神来,“嗯?”   “有件事,我必须要告诉你。”   莫晓风抿了抿唇,“什么事?”   于是唐夏将自己联合十二美其它几人将唐秀从王府抄走的黄金劫去的事情统统告诉了莫晓风。   “如果我没猜错,皇帝也在打这批黄金的主意,所以他才会临时离开你和杜九娘。”   莫晓风没有说话,只是平静地看着他。   “他们都想要这批黄金,并非为了那笔黄金的价值,而是等找到凤箭工序图的时候,拿它们来铸造凤箭。”   莫晓风轻启淡唇:“先帝为风莫里留下这些,其实也是因为这个,对吗?”   唐夏点点头,顿了片刻,缓缓道出:“其实……凤箭工序图一直都被先帝保存着。”   “什么?”这个消息无疑是个惊天大雷,将莫晓风雷得无比销魂。   “先帝挑选出十二美的后,将凤箭工序图分成了十二份,仿照图案依次将它们纹在了十二美身上,然后毁掉了原图。当时,大家并不知道自己身上的纹身其实是工序图的一部分,包括我在内。”   “那你后来又是怎么知道的?”   “说来话长……”   自从唐夏的大哥唐尹当家后,唐门便渐渐渗入到了吴东朝廷,说好听点,是受朝廷重用,其实不过是吴东皇众多棋子中的一颗。当时唐夏只有十二岁,远比同龄人来得有远见得多。那时,他不顾所有人的反对,一个人离开了唐门,而后四海为家。半年后,他来到了釜国皇城,一次偶然,让他在一群不良少年手上救下了一个十岁的小孩。那时,唐夏并不知道她的身份,后来有人追来,将他们一起带回宫中,他才知道自己救的人竟然是釜国二皇子风莫里,因为偷偷溜出宫,才会在外面遭遇危险。   先帝得知唐夏其实是唐门中人并没有为难他,反而收留了他,问他愿不愿意做二皇子的贴身侍卫?   唐夏没有答应。   也许是因为一旁瞪着大眼睛看自己的风莫里让他想起了弟弟唐秀,也许是因为好不容易离开唐门不想被人注意。   不过后来先帝还是将他带进了选拔十二美的秘宫,三年后,他最终成为了十二美之一。因十二美行事低调,不为外人所知,倒也不违背自己的原则。   紧接着,在一次寻找花容的任务里,他误打误撞掉进了小桃源,之后,他便让花容将自己整成了另一个模样。   十六岁那年,唐夏化名为夏日,与春去、秋来、冬月三人一齐被先帝赐为信王的贴身侍女。   三个月后,先帝似乎预感到有什么事要发生,于是秘密召见了唐夏。   唐夏的娘亲在唐秀刚出生时便去世,妻妾成群的唐父终日里只顾钻研唐门毒术,很少关心自己的几个儿女,因此唐夏从未体会过父爱的滋味。   当先帝放下帝王的架子,以一颗慈父的心将莫里托付给自己时,唐夏心中感慨万千。   这一次,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   而通过几年的观察,先帝对唐夏已有了足够的信任,他才将阴合散的解药交与他保管,并道出了十二美身上纹身的秘密。   先帝的愿望,便是希望有朝一日莫里能明正言顺地登上皇位。然而,仅仅是半年后,先帝便因恶疾于一夜之间猝然驾崩,留下一生难以亲自抚平的遗憾。   “先帝原本是想等到王爷满十六岁有了一定的阅历后,才将十二美交给她,却没想到那么突然就……”唐夏叹息道:“人算不如天算,先帝一走,十二美也一个个玩起了失踪,而莫里王爷又一蹶不振……之后的事,你便也知道了。”   莫晓风手心攥着衣角,无心地搓揉着,直到唐夏将话说完,她还在重复着那个动作。   唐夏将手合在她的手背上,握住。   “告诉你这些,是不希望你会因为皇帝的事而想不开,我们和他,注定是要敌对的。”   - - - - -   注:如果本文内出现“囧”这个词,说明它代替了极不文雅字,比如——从屁股下面出来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将囧囧改成了这个——莫晓风抓抓头,“去茅厕想拉拉不出的时候……” 10.H番外      第一番   狼大与兔子   为感谢这些日子以来亲们对冠绝无微不至的照顾与鼎力支持,特献上小番一只。   如题,这是一个H番外——也就是皇帝的番外——也就是皇帝狼大与小白兔子的H番外……H,悍也。   某日,狼大生病了,莫小兔得知此事便拎了一篮子的胡萝卜去探病。   到了狼大那气势恢宏的大殿外,莫小兔敲了敲门。“狼大,我来看你了。”   狼大正躺在床上无聊的呻吟,听到莫小兔的声音立马精神抖擞起来,将身上的袍子一掀,露出半个性感精瘦的胸部,而后动作迅速地摆了个帅死人不偿命的半卧式姿势,一手撑着脑侧,睨着眼,淡淡地应了声:“小兔儿进来吧。”   莫小兔轻轻推开大殿门,一下子被里面金壁辉煌的景象震撼住了。   啧啧,好亲切的感觉。   她一边朝里走一边冲两边的黄金打招呼:“大家好久不见,在这里住得还习惯吗?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金条常回家看看……”   黄金们一听,全气成了白银。   莫小兔走到内室,一眼撞见床上衫衣半解、风情无限的狼大,一点也不像自己生病时那蔫成豆芽菜的模样,一时心生羡慕,狼大不愧是狼大,连生病都比她好看。   狼大见莫小兔走近,故意不加理睬。   莫小兔也不计较,从篮子里拿出一根胡萝卜在身上擦了擦,递到狼大面前,说,“狼大,我给你带来了最新鲜的胡萝卜,你吃点吧,听说对生病的人很有好处。”   狼大头上生出三条青筋,忍不住吼:“你有听过狼吃胡萝卜?”   莫小兔耳朵耷拉了下来,“不吃就不吃嘛,干嘛这么凶?”   狼大心想,把兔子吓跑了就不好了,到时还怎么吃它?遂收起脾气说:“兔子啊,生病的人胃口本来就不好,挑点食也是情有可原的,这胡萝卜,你还是自个吃吧,瞧你这小身板,肉越来越少了,用来塞牙缝都不够啊……”   “哗……塞牙?”莫小兔瞪大眼珠子看着狼大。   狼大阴险地笑道:“小兔儿,今天你可是有来无回了,乖乖地让我吃吧。”   莫小兔两只大眼珠闪着盈盈水光,咬着手指,怯怯地说:“……为了来看你,我爬过一座大山,钻过二条臭水沟,跑了三天三夜,出了四身大汗才到了这里,好几天没有洗过澡,现在身上又臭又脏,肯定不符合你的胃口。”   狼大哇一声,捂着鼻子大吼:“有没有搞错?你家不就在一里之外?”   莫小兔解释:“昨天我说要来看你,结果天上劈下一道闪电,将前面的路给劈坏了,所以我只好从后面的路绕道过来看你……”   狼大心里冷笑:以为这么说我就会感动不吃你?哼哼,小兔子你也太天真了,我狼大今天要是不吃掉你,就不姓狼!   狼大伸出一根指头,指着莫小兔的鼻子,哪知还没开口,莫小兔就先说了:“我看我还是去洗个澡,然后你再吃我吧。”   狼大的指头还在那里摆着,莫小兔已经将篮子入下,跳着往澡室去了。   为了方便洗澡,兔子将耳朵打成了蝴蝶结,舒舒服服地泡在温水池里,左搓搓右洗洗……   好久好久以后,白里透着粉红的嫩嫩莫小兔,浑身雾气濛濛地出现在狼大面前。   狼大喷了。   莫小兔把装胡萝卜的篮子放在床头,然后努力爬上床去,从篮子里拿出一根胡萝卜,往嘴里塞去。   狼大刚才的热血沸腾在此刻降到了零下几千度,一把夺过莫小兔手里的胡萝卜,嗖地一声扔出几丈外,然后朝莫小兔凶道:“这种时候你还有心情吃这个???”   莫小兔吐了口气,又去篮子里拿了根转过身去继续啃。   狼大无力地扶着床柱,气若游丝道:“你……你……还吃???”   莫小兔吃得更快了,不一会就将整个胡萝卜都塞进了嘴里,一边嚼一边咽一边说:“我是想啊,现在我吃胡萝卜,呆会你吃我,效果是一样的。”   狼大险些崩溃,他已经等不及慢慢品尝美味了,此刻只想速战速决,填了肚子再说。   三下五除五,狼大把碍事的东西全给扔了,而后一声嘶吼朝莫小兔的屁股扑去。   ……   ……   于是莫小兔被狼大吃了。      ……   ……      “等下。”莫小兔突然开口。   “这种时候能暂停???”狼大再次喷血。   莫小兔扭了扭屁股,不好意思地说:“刚才忘了告诉你,我路过大熊家时,他正在大门口便便,见我走过,他随手抓起我拿来擦屁屁……所以,我现在有点心理阴影,你能不能换个姿势吃?”   狼大又喷。   H番外完。 11.H番外[续]      呃,看完下面的番外,大家可别以为我准备写NP,只是响应某人类号召,用来平衡下素面朝天的故事情节。哈哈,我的番外大家可当成是抽风之作,千万别把它代入到剧情中来。     第二番   晓风在两名蓝衣侍女的引领下进入一间大得离谱的浴室。   室内水汽氲氤,有淡淡的芳香扑面而至,靠近北面的墙壁上伸出四个花型玉雕,温水正不断地从泉眼中汩汩而出,落进池中。再看四周墙壁,竟雕绘着一副副妖娆的美人出浴图,晓风没好意思细看,低着头走到温水池旁,见浴池中荡漾着一些雪白色的小花,回头问侍女:“这些是?”   侍女欠了欠身,恭敬地道:“是公子特意为王爷准备的雪兰香,它们有清肤松神美颜的效果。”   雪兰香出自北方,是相当稀有的花种,能找到几株便已是很了不得事,想不到唐夏竟找来了这么多。晓风心中只觉一暖,背对着两侍女的白晳脸庞竟隐隐生两抹淡而可爱的红晕。   侍女见她有些失神,露出会心的笑,稍刻后,一侍低声提醒道:“王爷,这就给您褪衣沫浴吧?”   晓风下意识地点点头。   一侍女绕到她的前面,两手轻巧地替她解衣带,后方的侍女则是替她将一头长发用玉簪挽起。外衣从晓风身上褪下,正待解里面的衬衣时,莫晓风这才回神,看看正在自己身上忙碌的侍女,竟有些结巴起来:“我、我还是自己来吧……”   两侍女闻言停了手上的动作,乖巧地欠了欠身,道:“明白了,王爷若有需要可以叫我们,我们就在外面守着。”   晓风道:“好的。”   侍女离开浴室,将大门轻轻阖上。一时间,宽敞的浴室之中静谧一片。   晓风欢呼一声,三下五除二脱光,吱溜一声就滑到了浴池之中。   “好舒服。”她眯着眼,缩到水中,只露出脖子以上。温水随着她的动作漾打在她的每一寸肌肤上,温柔而惬意。雪兰香时而贴在她的肌肤上,时而划过她的身周,在水中透着缕缕清幽,沁入鼻间,竟使人无比舒心。   不知在里面泡了多久,晓风只觉得身子软绵绵,一点也没有想起来的意思,恨不得就这样一直一直地呆下去。   就在这时,一双裸足悄无声息地靠近浴池。   靠坐在池口的晓风,眼睫轻颤,身子竟往水下滑去,眼看池水就要没上嘴,有人如蛟窜入水中,将她抱住扶起。   “嗯。”晓风歪着头发出一声低咛。   “笨家伙。”唐夏有些无奈地轻声道:“就知道会这样。”   “夏?”晓风正处在神魂迷糊的状态,隐隐听见有人在对她说话,想也未想便叫出了这个字。   唐夏低眉而笑,一手仍环着她的裸背,一手移至她的脑后,微微侧过脸去,因情动而红润的薄唇温柔地占领了晓风柔嫩的粉唇。两两相触,如同每一个细胞都要与对方相融,难舍难分。唐夏启齿,轻噬晓风的下唇,同时,舌尖微微扫过,掠去一缕香甜,卷入口中。那是令他最为痴醉的味道,只属于晓风的味道。   晓风轻喘几声,双眸始终未开,似沉浸在梦幻之中,不可自拔。   唐夏温热的唇移至她的耳旁,咬着那朵圆润,低笑着喃喃:“今天,要让你知道我的好。”   晓风的身子忍不住轻颤了一下,一种麻酥的感觉一下子蔓延至脚心。   身上的单袍无声息地滑落至水中,露出阳光般的蜜色背肌,腰身后,火纹刺青在温水的拍打中渐隐渐现,慢慢收紧的肌线显示着主人已是情到更深处。   唐夏吻住晓风,这一次多了几分霸道与野性的侵略,晓风嘤咛着,不自觉地张开双唇,于是,唐夏如蛇的滑舌霎时掠进她的口中,追逐挑逗着,将一丝丝津液吮吸而尽。   晓风觉得自己好像失去了重量,轻得如同一缕烟魂,却又舍不得离开,缠缠绕绕,绕绕缠缠。不知不觉中,她的手竟环住了对方,像丝绸轻柔地吸附在他滑腻而紧致的腰身。   唐夏低喘着气息,半睁开眼,望着咫尺之间那被粉色红晕占据了大半的脸庞,深吸了一口气,抬手拔去她头顶的发簪,刹时间,浓密乌发倾泻而下,加上发丝下闪耀着红润光泽的肌肤,将一池春水点缀得活色生香。   唐夏沾了水的手轻轻拍打着她的脸颊,声如蛊惑道:“宝贝儿,醒一醒。”   晓风的头一歪,下巴落在他的肩上,轻晃了两下,半醒半梦间,竟一口咬下了他的肩肌。唐夏轻哼一声,却未动半分,侧过头笑笑,抚着她身后柔顺的发,低吟道:“今生今世,无论顺逆,即便天翻地覆,唐夏的心,有如这首歌……”   ……   ……   ……   ……   ……   ……   洗刷刷洗刷刷!唐夏拿条小澡巾,哼着小调替晓风左搓搓右洗洗起来。   H番外再次完。   ……   ……   ……   半小时后,作者被路人甲揪了回来,指着她的鼻子吼:“你厚不厚道??这种时候怎能说跑就跑……调?”   作者哭丧着脸说:“那XX写的OO书就写了一半便撒手弃坑了,我也恨啊,所以只能让兔子洗完澡后去被狼大吃。”   于是两人一齐对着天骂那XXOO的弃坑作者。 12.夺美大会(1)          除非他不再是皇帝,你不再是王爷。   莫晓风忽地抬头,笑道:“我知道了。”   唐夏反倒怔住了,半晌才又问:“你知道什么了?”   莫晓风认真地说:“他是我们的头号劲敌,我们不但要拔了他的根,还要让方圆五百里寸草不生。”   唐夏寒了一下:“也没有这么夸张。”   莫晓风立马说:“你真善变。”   唐夏一双眼瞪到了极致,到底是谁善变?如果有一只兔子忽然在你面前把马甲一脱,然后露出一身狼毛,任谁都会冷汗直冒的。   “你等下,我出去透口气。”唐夏说着站起身钻出了马车。   莫晓风将身子移到窗口,微微撩起窗帘,从缝隙往外看去,马车逐渐驶向繁华街道,只是那些热闹似乎与自己隔得很遥远。   她缓缓吐了口气,四月下旬的天气已经开始让人觉得闷了吗?   该不该告诉阿夏那个秘密呢?   风莫里她……喜欢着那个人。   那种喜欢超出了伦理范围,甚至是夹带着扭曲的恨意。   “这才是她一蹶不振的原因。”   她喃喃自语地时候,唐夏正好又进来了。   “刚才说什么?”他问。   莫晓风回头,眼都不眨地说:“我想看看你身上的纹身是什么样的。”   唐夏扑了上来,凑近她笑嘻嘻地说:“在屁股上,要不要看?”   “你瞎说。”莫晓风撇了撇嘴,“不是都在胸口?”   唐夏奸笑道:“噢,原来你是想要看我的胸?”   莫晓风吧唧了一下嘴,硬着头皮说:“我们都是女的,看一下又有什么。”   唐夏点点头,“好吧,你睁大眼看好,喷鼻血可以,别溅到我脸上就行了。”   莫晓风差点立刻就喷他一脸口水。   唐夏真的开始解衣扣,每解一个,还故意顿了顿动作,然后用余光瞄一下莫晓风,再继续往下解。莫晓风的嘴巴是越抿越紧,眼睛越眯越细,当最后一个扣子解下时,她已经看不到任何东西了。   唐夏五指在她脸前晃过去,问:“看到没?”   莫晓风忙说:“看到、看到了。”   唐夏笑,“什么样子的?”   莫晓风挠了挠额角,闭眼说瞎话:“错综得很复杂……”   就在这时,一只手抓住她的,直接往某处按了上去。   唐夏邪笑道:“既然不喜欢看,我只好吃亏点,让你摸了。”   手掌触及到一片温热,带着些许糙感,却十分的紧致,莫晓风眼睛睁得像弹簧,脸皮红得像虾头,只差没冒热气。   前方,裸露的后背怎么看怎么扎眼,她的手,吃豆腐似地紧紧按在他的后身腰处。不过,当她看到那里竟纹着两个巴掌大的黑灰色刺青时,她打消了缩回手的念头。指腹轻轻滑过那道道纹络,火形轮廓的图案的确称得上是错综复杂,却是一点也看不明白,若他不说,谁会知道这竟然是凤箭工序图的一部分?莫晓风眼中有了些涩意,她想象不出,当他们被纹上这些东西时,是什么样的一种心情?怕是不好受得很。   “那时……觉得痛吗?”她小心翼翼轻柔之极地触摸着那方肌肤,声音清彻得如同沉淀过杂质的泉水,轻洒在光裸的后背之上,溅开点点涟漪。   “很舒服。”唐夏仰着头吐了口绵长的气息。   非但不痛,还很舒服?莫晓风好像被东西砸过脑袋似地懵了。   当然了,第一次被她这么摸着,唐夏只觉得舒心得不行,哪还记得什么痛不痛。   莫晓风一下又没了动静。唐夏表情一滞,这回头看去,发现她整个人都是一副晕乎乎的样子,显然是刚刚明白过来,灵魂正在出壳。唐夏喉结微动,突然很想去咬她两口过过瘾。   外面忽刮起一阵短风,窗帘掀起一角,一张白纸刷地飞了进来,正好贴在了他的脸上。   他很想杀人。   出壳快,回壳也快的莫晓风咦了声,抽回手将那纸取下,照着上面写的字读道:   “集庆之日,一年一届的夺美大会将于华园举行。与往年不同,今年夺首位者,不但可以拿走黄金千两,还可得到武林人士梦寐以求的武功秘笈《我变我变!》,有意者请速去华园报名。”   莫晓风将纸移开,问前方一脸怒意的唐夏,“夺美大会是什么?”   “不知道!”唐夏一把抢过那张纸,将它撕了个粉碎,天女散花似地抛出窗外。   公共街道不比自家王府里,乱丢纸屑,总是不太好的。   莫晓风将头伸出窗去,想看看那些碎片都飞哪去了。   这一看,下巴掉街上去了。   一个衣着华丽的男子坐在四人抬的竹轿上,正巧打他们马车旁经过,此时那人身上乃至一头漂亮的薰紫色长发上正沾着一堆纸屑。他缓缓回过头,与莫晓风四目相对。   比妖魔还像妖魔的脸,夸张的暗紫色纹络几乎占了一半的脸,一头薰紫色莹亮的长发,细长凤目若桃灿,暗紫瞳眸似玉琉……   这样的人只要看过一眼,就是根柱子也会记得。   那个叫秦翎的小孩正坐在后面的竹轿上,瞪着双大眼睛,指着探出头的莫晓风叫:“是你!”   “咦,这么巧?”秦昱斜倚托腮,对着莫晓风莞尔熠熠,这一笑,紫发跟着翩舞,就连身上的那些碎纸片也成了别具一格的装饰物。   妖孽啊妖孽。   路上的行人,无不如此想。   “是、是很巧。”莫晓风也笑,只是那种抽筋似的笑怎么看都是作孽。   唐夏穿好衣服,凑到窗口眯眼往外一看,原来是他……一想到此人在同杨城行云客栈内无耻抢人的行为,还让个小屁孩点了自己的穴,唐夏的手就很痒。   这送上门来给他整的,他自然不会就此放过。   唐夏眼中闪过一抹异光,将莫晓风轻轻拽离窗口,伸出手打了个响指,随后刷一声拉上了窗帘。   很快,外面响起了几个人“欢快”的声音。   “噢噢,好痒!”接着是竹轿嘭一声落地的声音。   “哇呜,少爷……”   莫晓风刚想掀窗帘看看究竟,唐夏身子一晃,抱着臂吊儿郎当地坐在了窗口,堵了个严实。马车渐走渐远,渐渐没入街道群杂中。   “你做了什么啊?”莫晓风狐疑地问。   “没什么。”唐夏吹了声口哨,摆弄着额头的碎发,“就是给他们尝了点奇痒无比粉。”   “你好毒毒毒。” 莫晓风擦了擦额头,冲外面的杜九娘喊道。“小九停下车。”   杜九娘随即勒住马缰,将马车停靠在路边。   莫晓风将唐夏拉了起来。   “你要做什么?”   唐夏莫名其妙地起身。   莫晓风转到他身后,用力推他下马车。   “快去给他们送解药。”   唐夏一只脚抵住车厢,扭头道:“不可能!撒出去的粉就像嫁出去的女儿。”   “不要这么倔嘛。”   “没门。”   “你想从窗出去我也没意见。”   唐夏回身将她按住,眼神凌厉,语气紧张:“好吧,你先告诉我,那天这个人有没有对你做什么?比如扒你的衣服,吃你的豆腐。”   莫晓风被他这么一问,才发现有一段记忆很是模糊。   唐夏再问:“仔细想想,你中了迷幻散后发生过什么事?”   莫晓风在脑子里搜索了半晌,有些艰难地说:“好像是春去病了,于是把蜘蛛当成了大夫……”   “那天春去跟我们在一起。”唐夏提醒道。   听他这么一说,莫晓风更加混乱了,“好像……我怕她胡思乱想,所以就陪她一起睡……”   唐夏眼中霎时燃起熊熊烈火,两手将她摇得如同筛子,震得马车直晃当。   “这么说,那天你和他两个人睡在了一张床上?!”   不!!!!虽然这种事他也做过,但五个人一张床和两个人一张床的概念是多么的不同。   莫晓风撒泪如撒豆,为什么会这样呢?她到底和多少人睡过啊?   唐夏倏地冷静了下来,沉吟道:“那个人不但知道你是信王,还知道你是女的。不行,我得去杀了他,以绝后患。”   说着放开她,正要转身下车,这回轮到莫晓风一只脚抵住车厢,将他往后拉。   “阿夏,切、切不可滥杀无辜!”   “好,我不杀他!”唐夏说:“不过要将他毒成哑巴,让他一辈子开不了口,毒烂他的手,让他写不了字,毒瞎他的眼睛,让他什么也看不到。”   莫晓风掬了把泪花,放手道:“那你还是杀了他吧。”   唐夏抿了抿唇,正要跨出去,就听见莫晓风说:“阿夏,你唱的那首歌真的很好听。”   简调和谐,有如山涧流水。   杜九娘在外插嘴道:“我看咱们就在这里找家客栈歇脚吧。”   “我去。”唐夏扭了扭脖子,跳下车去。   一只小瓶滚到了莫晓风的脚边,上面三个清晰小字写着:解痒粉。   这厢,中了奇痒无比粉的四个抬轿人正挤在一起互蹭。至于秦昱,则是皱着一双眉头,左扭右扭。小屁孩秦翎一会替自己挠挠一会替他挠挠,满脸的委屈。   “少爷,那个人打招呼的方式真是太毒了。” 13.夺美大会(2)        莫晓风手里捏着解痒粉的小瓶子,跳下马车对杜九娘说:“我去去就回。”   刚走了二步,杜九娘忽回头,叫了声:“兔子。”   莫晓风遂停了下来,转头看向杜九娘。   “趁三号不在,有些话我得和你说说。”杜九娘倚在车旁,眼神有些怪异。“十二美三男九女中,三号看起来最不正经,但论实力却排在一号之上,知道他为什么会成为三号而不是一号么?”   莫晓风摇摇头,不太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个来。   杜九娘说:“我们在一起四年,从没见他在乎过什么东西。”   ……   十丈开外,唐夏仰首看着头顶上的招牌,书香中文网没有其它的动作。   杜九娘看看他,眼里划过一缕浅淡如风痕的落寞。   “十二美未选出前有八十八个人,到最后只剩下十二个……他是最后才动手的一个。当时他就这样旁若无人地看着墙壁上的一副字,别人杀到他跟前,他才说了一句话。”   “什么话?”莫晓风讶然问道。   “他说,除了这条命,其余的尽管拿走。”   莫晓风问:“后来怎么样了?”   杜九娘撇了撇嘴角,“几个人屁颠颠地将他翻了个底,从他身上搜出了银魄一把、毒药若干、暗器无数,就连棋谱和鞋子也没放过。”   “啊?”莫晓风中途提问:“为什么还有鞋子?”   杜九娘说:“我们平时训练的时候都要光脚,起初大家的鞋是随便放在架子上的,自从有一次我穿错了别人的鞋后,所有人都养成了随身带鞋的习惯。”   莫晓风脑袋瞬间倒向一边,表情一下子变得很抽象。   这都是些什么人……   杜九娘望着天边,喃喃道:“就在我们认为他死定了的时候,他居然出拳了,那个速度真叫一个快,不过他的拳头还没碰到人,突然……”   “突然什么??”关健时刻,莫晓风的心被她猛地提了起来。   杜九娘的视线落在她身上,停顿了须臾,用无比平静的声音,讪讪地说了句:“突然放了一个屁。”   莫晓风背后齐刷刷地挂下一排黑线。   杜九娘唏嘘道:“你见过有人放个屁都是毒气么?”   莫晓风脑子里的小人与狗同时撒了一地的黑线,趴在上面苟延残喘。   “因为他的招数太毒了,有损十二美的名号,所以先帝扣了他的分,将他的排名降到了第三。”   这时候,唐夏的耳朵一动,一双眼神不知鬼不觉地斜睨过来。   “扯远了。”杜九娘呵呵一笑,“其实我就想说一句——兔子,可别辜负了他的一番苦心。能让三号赌上性命的人,这世上大概就只有你一个了。”   莫晓风嘴巴张到一半,惊得说不出话来。   杜九娘拍拍她的肩,“那天住的客房,隔音不是太好。”   莫晓风心情复杂地望向前方,见唐夏一头扎进了路旁的铺子中,收回视线,她捏紧了手中的药瓶,冲杜九娘露出无比温和的笑容。   “我知道了,你们等我!”说完转身,朝街那头飞快地跑了起来。   她在熙攘的人流中如鱼穿梭,陌生的脸庞与身影在她眼前放大而后消失,这一刻,她的眼睛有些酸涩。   这世上从不缺少丢弃包裹的傻子,而甘愿成为傻子脚下那条路的人,才是最傻的一个。   长乐街花满楼第一房中,香薰烟袅,绕梁不散。   “知道什么是天下?”一席水红衣遮蔽了明窗半扇,青丝挽于脑侧,两根素木簪交错插于髻间,一双明目有如皓月,望着窗外的艳阳天,嘴角弯出优美的弧形,声如梵音,清朗万里。   “天下天下,无天无下,无下无天。没人在下面顶着那片天,哪会有其它人的天下?只可惜,凡人大多不自觉。”所以佛才说:他不入地狱便推他入地狱。   花魁坐在桌旁,一手撑着脑侧,美目半阖,无精打采,还得时不时应上两声,表示自己有在听他说话,其实早就将呵欠打到九天外了。   唉,这人到底是来干嘛的?真金白银花了下去,就是为了对她讲天书?   花魁觉得自己做人很失败,自己这个千杯不醉居然碰上个万壶不倒。   难道她老了?以前只要是个男人,一见到她坦胸露肩的模样都恨不得直接扑上来。   然而一个时辰前,她等到屁股都坐疼了,客人连她的小指头都没碰一下。没办法,她只好主动送上门去被他调戏,结果还被无视。   半个时辰前,她决定去调戏他,于是施展了花满楼的绝技——降龙十八手!就算是个铜人,也禁不住这降龙十八手的考验,可有人却连半点反应都没有。   花魁长叹一口气:唉,若被其它姐妹知道,叫她的脸往哪搁?   捏起酒杯,灌了自己一口,花魁趴在桌上问:“看公子好像与佛挺有缘的,可知哪个庙的佛最灵?明天我去拜拜。”也好去去这一身衰气。   那人回眸,笑若灿莲:“有何可拜?庙里金钟,声虽大却是肚里空,不如心中佛理,形虽小却是万世通。”   虽然花魁的脑袋是用来插花的,但她的耳朵还是听出此话有问题。   “这要是没人去庙里烧香,那些和尚岂不是很难混?”   “此话差矣。”他一根手指伸到唇边,虚声道:“告诉你一个秘密。”   “哦哦?”一听到秘密两个字,花魁就没来由得激动。   “其实,我就是一个和尚。”双掌合于胸前,净眸无澜。   “啊?”花魅保持一个姿势半晌不动。   加南转了个身,瞧那身段,那张脸,那头发……和尚要都长成这样,尼姑庵早没人了吧。   莫晓风跑到原地时,那些人早就没了踪影。拦住好几个路人询问,皆说没有看到。   无奈,只得转身回去。   街道右侧,梧桐树旁的屋檐下蹲着四个乞丐。   凑在一块哈啦的乞丐倒不算希奇,但是凑在一块哈啦夺美大会的乞丐……莫晓风放慢了脚步,想听听他们到底说些什么。   “二毛,你确定帮主要去参加那夺美大会?”   “帮主亲口说的,不信你问三毛。”   “哈哈。这可真是件大事。”   “是啊是啊,听说头名能得到一千两黄金,够咱们丐帮上上下下五十号人吃喝拉撒好几年了。”   “瞧你那点出息!什么好几年,应该说够俺们挥霍几天了!”   “对对对,还是大毛你阔气。”   “不过头名哪是这么容易得的?”有人说了句实在话。   “怕啥,以咱们丐帮的实力,想要拉个票还不容易?”   “听说这次参加的人很杂,还有那花满楼,她们的实力令人担忧啊。”   “管它那么多干哈,去警告那主办人,要不给俺们帮主头名,俺们就天天往他家里蹲!蹲到他家里生出坑!”   “嘿嘿嘿嘿!”其余三人奸笑着附和。   大毛慨叹一声:“最让俺感动的是——帮主懒散了这么久,总算肯找点实事做了。”   就莫晓风在一边不停擦汗的时候,一个手持着竹棍的粗布衫女子弓着身子从屋顶上跳下来,落在几人跟前,动作利落得像只野猫。这一起身,手上的竹棍就啪啪啪地敲在了四人头上,同时喝道:   “统统给我站好!”   “帮主。”刚才还神气活现的四个乞丐纷纷站起,排成一行。   女子粗眉一挑,“刚才谁说我懒散的?”   所有人都指向大毛。   大毛想扑倒,不过已经来不及了。   “看腿!”以竹棍为支点,一记漂亮的回旋踢……大毛挂在了一旁梧桐的树叉上。   其它三人皆擦了一把汗。   莫晓风掩面,想要从几人身旁过去,一只脚突然横在了她面前。   “想走?”女帮主的腿功相当了得,搁她眼前纹丝不动。   莫晓风歪过头冲她莞尔一笑:“其实我就是一过路人。”   女帮主哼了声:“看你就不像个好人!”   昏!被打击到了。 特别章--作者的说明      傻子的故事是莫晓风在前几章再遇唐夏时说的,里面提到了旅人,包裹,风景,旅途,行人,但是忽略了一样东西,那就是默默无闻的脚下之路。愿意为一个傻子铺开道路的人是不是比那个傻子更傻呢?   有一点想说明的是,我们常常会忽略一些东西,比如我们的父母给我们创造了环境,但我们生活在这个环境里有没有想过要感谢他们呢?大部分人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吧?有时甚至会抱怨父母给得不多或抱怨父母强加给我们的太多,这个时候我们不妨想想,比起一些什么都没有的人来说,我们是何等幸运。   莫晓风说幸运也幸运,说倒霉也倒霉。   尽管她拥有人人羡慕的外貌,EQ却是相当的不正常,交男朋友不是因为感情,竟是因为不懂得拒绝别人,以及想给每一个人一次公平的机会,这么做完全是将自己推进夹缝中。现实生活中,如果运气差点,她这样的人基本上很难得到真正的朋友。   在另一个世界中,用一句话概括叫“痛并快乐着”。   大家是否觉得,以莫晓风的性格来说,她更适合古代的生活?   不过,有得必有失,矛盾是促进发展的根本,所以命运给她制造了个尴尬的身份。   假冒的王爷,还是自己的前世。   这里,唐夏作为四侍之一,作为对整个过程相对比较了解的人,他也是矛盾的。   一方面,他希望她能做真正的自己,一方面又希望她有一个好结果。   最开始的时候有一幕是让莫晓风去勾引伏羲,有人会觉得,唐夏这种做法很不能被理解。   但我们要看清一个事实,唐夏所做的一切皆是为了莫晓风,而不是为他自己。一切对她有利的条件他都会争取,哪怕自己在一边酸得要死。伏羲出场虽不多,但他的确是个大人物,掌握了釜国三分之一的兵权,若能得到他的帮助,对信王来说是件好事。   按理说,勾引伏羲这种事完全可以交给四侍中任何一个人来做,为什么会是王爷?   因为只有像水一样的人,才能融进石头之中。   唐夏眼里的莫晓风便是这样的一滴水。   那么,莫晓风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应该就像她的名字。   晓,知晓、领悟、理解。风,柔和的个性,对自由的向往,像风一样存在的人。   命运使她陷入身不由己的境地,她站在矛盾的路口,一边是继续做从前的自己,一边是为了他人去做另一个人。   她最后选择了第二个。   在大家看不到的地方,她牺牲了自己成全了别人的希望。   有两样东西,是莫晓风极为重视的。一是亲情,二是友情。   亲情。   我们知道,莫晓风从小就失去了双亲,所以她对亲情这种东西其实是十分之渴望的。在这世,皇帝是她唯一的亲人,至少,她的心里还是将他当成了兄长。对于亲人,莫晓风是包容的,但包容有一个限度,一旦对方做的事超出她所能承受与理解的范围,她会怎么做?这是个问题,也是故事比较重要的一部分。   友情。   四侍无疑是友情的典范。某些时候,四人的确够凶悍,但是谁说凶悍的人就一定是坏人呢?我们身边是不是也有一些朋友,平时看起来不太好相处的样子,可是当自己被所有人误会的时候,这种人会跳出来为你打抱不平。有些人平时和颜悦色,一旦与你起冲突,翻脸比翻书还快。相较起来,哪个更可爱些?   对于这四个朋友,以及后来相继出现的十二美,莫晓风对她们同样有着包容的一面。文中有两次提到莫晓风护短的问题,这其实是个很有争议的问题。   到底维护朋友是好还是坏?   有人说,帮理不帮亲。此话不能说它错,但理这个东西本身就是很难说清的,争执的理由可能不单是讲不讲理的问题。   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都有为了争个面子而坚决不肯服输认理的时候,作为朋友,你帮还是不帮?   当然要帮,但要看你怎么帮法,怎样才能化解他们的尴尬?莫晓风的方法是:将矛头引到自己身上。   所谓人生,即自身环境与性格作风的结合,这两者相融又相斥。   环境与性格相冲突势必带来矛盾,矛盾意味着对与错将没有明显的分界点。   比如说,牺牲一个人是为了拯救十个人,那是做还是不做?   生命是否真的可以用数量来决定价值?   我们说生命是无价的,即无限大,那十条命就等于无限大乘以十,还是等于无限大。说明它们是等值的。   为什么要说到这个?   因为大部分人的观点是少数服从多数,而莫晓风将会用行动证明,她的想法与大家都不同。   文中出现的人物,不管是配角还是跑龙套的,我们都能在生活中找到原型。冠绝的作用是一个放大镜,将这些人物夸张放大,将我们的小世界变成大世界,又将大世界变成小世界。   说到跑龙套的,大家一定会想到花容与加南这两个极品人物。   我们可以将他们看为一个整体,因为任何东西都有一正一反两面。人有正面与背面,人生也是,那花容与加南就是人生的正面与背面,好运与噩运,对与错,得与失。   花容的作用,是将人们带入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本来是美好的。但是加南出现了,他代表人欲望,谎言,名利,纠缠,是作为人阴暗的一面而出现,如果人不能看清自己,便会在他的诱导下走向毁灭。   加南是坏人吗?不算,他只是一双手,也许会将你推入误区,但关健还在人自己的选择,他决定不了结果。就像恶魔,他会诱惑你,但是能左右人的只有自己。   再说到几个主要配角。   一、风是寒。   作为一个皇帝,还是一个相当有野心的皇帝,风是寒无疑是强大的。幼时的风是寒定是经历了一些事情,故事进行到现在,只是留下了一些伏笔,还未将大家真正带入他的世界里去。   那风是寒又是怎样一个人呢?   四侍对他的评价是阴险、狡猾、冷血、无情。   花容的评价是面具后的千年狐狸。   莫晓风的评价是在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别人走不进去,所以他不相信任何人。   风是寒是高深莫测的,但他有单纯的一面,只不过鲜少表现出来。   看到有人争论过一点,那就是风是寒对莫晓风好不好的问题。   其实风是寒这个人呢的确有些闷骚,阴险肯定是没错了,这不,利用王爷找十二美,在地宫棋局中,明明想到了对策,还要测试王爷一把。就像莫晓风想的,如果她丢下皇帝跑了,皇帝肯定先一掌拍死她。   风是寒并无什么怜悯之心,一个做大事的人,在对待敌人的时候,是绝对不会心软的。但前提是,那个人得是敌人。他不杀那个偷凤箭的人,是因为他并没将那人当成敌人。这么多年来,他没有对王爷下手,是因为王爷没有动手。当然,疑心肯定是会有的,毕竟王爷手里掌握的东西很关健。   让王爷去找十二美有两个目的,一是想测试王爷,看他是否会利用这个机会谋反,二是确实需要借王爷的力量找到这些人。   另外,为什么要派伏羲去,到后面会讲到,风是寒是打算慢慢削弱伏羲的军权,于是以此为借口让他离开一阵子。   说到情感方面,风是寒曾经有过短暂的渴望亲情的时候,可惜……   不过,他对王爷的态度也很奇怪,说不上是硬还是软,有点模糊。   是残存挣扎的亲情?还是因为王爷的变化让他对王爷的态度产生了偏差?   而面对自己的目标,这种偏差究竟能否左右他?   只好拭目以待。   其实人物性格的走向从来都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如果说风是寒是腹黑人物,那他的腹黑大部分只针对自己的敌人,而手段是为了确保万无一失。   二、唐夏。   最初唐夏的设定真的只是作为一个主要配角来着,因为我希望莫晓风身边有一个人能全心全力辅佐她,因为莫晓风有时候心太软,若没人扶她一把,她大概会牺牲得很彻底。这样一来,岂不是没戏可唱?   随着故事的发展,唐夏的作用越来越多,可以是伙伴,可以是利器,也可以是心灵的药箱。原来不知不觉中,莫晓风已经不能缺少这个配角,如同鱼不能缺少水。我想这也是大家会喜欢唐夏的原因,即使只是作为朋友,大家也一样会喜欢这个人。   在第一部人物大纲中,对唐夏的定位是亦正亦邪,我想这样的人作为主人公也是很有看点的。只可惜,主人公的位置被莫晓风抢走了,所以他的光彩成了一种点缀。   唐夏擅用毒与暗器,按理说这样的人该是心狠手辣的,但他本身就是一个矛盾。   已经有两个人评价过他。   摘取片段一(章弥即张蜜儿以前的名字):   “哟,我听你这口气,好像特不乐意见到咱们这种熟人啊?”章弥故意在熟人两字上加重语气。   唐夏抬起手,展开五指,“谁愿意想起自己的双手曾经沾满了朋友的血?”   章弥眼中闪过一丝狠色,仿佛又回到了多年前,森森笑道:“你只要想着,当你往后退时,她们却是向你逼进,你就不会有那种愚蠢的想法了。”   章弥一直不太明白,唐门的人明明以狠毒闻世,可偏偏出了唐夏这么一个怪胎,说他狠吧,有时心软得要命,为了朋友连命也打算不要,可要说他善良,一旦杀起人来,却是拦也拦不住的。   摘取片段二:   杜九娘说:“我们在一起四年,从没见他在乎过什么东西。”   “他说,除了这条命,其余的尽管拿走。”   “扯远了。”杜九娘呵呵一笑,“其实我就想说一句——兔子,可别辜负了他的一番苦心。能让三号赌上性命的人,这世上大概就只有你一个了。”   唐夏对唐秀说过:他并不是什么好人,只不过,自己想做的事别人拦不了,自己不想做的事,别人将刀架在他脖子上也逼不了。   一切,除非他心甘情愿。   加入十二美,因为自己乐意,也因为看不爽唐门的作为。他随性,甚至不计后果。   在中了唐秀的毒后,他仍可以走得潇洒。   像他这样的人,天生不能被人左右,天生要做一个自己。   论骄傲,唐夏不输给任何人。   他的直率并非冲动,他的感性并非婆妈。   吃豆腐也好,吃醋也罢,他都将真实的一面表现了出来。   然而,恰是这样的人,为何甘愿做莫晓风脚下的路?   大家一定认为唐夏属暗恋型的吧?   其实没有这么简单。   首先,唐夏并没有向莫晓风表白过喜欢之类的话,其次唐夏还叫莫晓风勾引过伏羲。   唐夏最初的存在,有点倾向于死党性质,这种朋友,可以为你插别人两刀,类似于凤党之于凤要的作用。   这里就要提出一个词了,那就是恋人未满,这个词根本就是暧昧的代名词。   唐夏对莫晓风暧昧,这一点很关健。到底是因为自己乐意,还是心之所向?   感情是最复杂的东西,所以,我们才会不断的猜测。   有人要说的,都吃别人醋了,还不算暗恋?   呃,其实大家要是经历过这么一段,就能明白那种关系很微妙的。   三、秦昱也就是凤要。   刚出场的秦昱给人的感觉就是妖魔化,会异术,轻功好得一塌糊涂,还会跳舞。   这个男人白天与夜晚就是两种人。   夜晚的秦昱其实挺可爱的,多漫画的一个人物啊,被莫晓风吓得也不轻。可是一到白天,整一个腹黑到极点的变态级人物。嗯,目前为止还没让大家深刻的感觉到。以后大家会发现的,他的腹黑与风是寒的简直就是两种性质,相当于魅惑版腹黑与冷酷版腹黑。   凤要是女皇,但真实身份是男人。这其中的原因和信王风莫里如出一辙。   凤要是女装版的秦昱,相当美型,也是相当让人纠结。   总之,二大BOSS之一就是了。   又看到不少人问男主是谁……已经说过了,隐形男主将从主要配角中产生。   最后丢大家一句话,实在好奇的,自己去猜吧。   此章是为了那些看不懂的人特意加入的,写得还是比较简单,但是几点主要的矛盾已经点明,会在故事的发展中一一透露出来。但是,我的写法会比较隐晦,因为一直觉得,能引发读者的猜测与思考才是一文最亮的地方,如果什么都写白了,就有一种流水帐的感觉。   如同一些艺术类的电影,按照他们的拍摄手法,要表达的东西需要重复看上几次才能明白。我知道,大家看文只是图个开心,并非是来探讨人生的意义。所以,我尽可能吧,将一些东西以解析与特别章来揭露。大家也可以参照自己所预测的,看是否猜到了。   看到许多人说不太明白,忍不住写了这篇。 14. 夺美大会(3)      莫晓风眼睛转了一圈,惊奇地发现一群乞丐——应该说是丐帮弟子自四面八方冒了出来,而方圆百丈内,再无其它闲人。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莫晓风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你们想干什么?”   那女帮主肉笑皮不笑地哼了声,动作漂亮地收回腿去,没等莫晓风喘上一口气,她就一声令下:“把这个人给我捆起来!”   “啊啊?”莫晓风想跳开,却见那些丐帮弟子全都跟苍蝇看见糖似地哄围上来。一时间,无数双黑白相间如魔扭舞的爪子以各式各样相当猥琐的方式朝莫晓风的脸胸屁股大腿袭击过来。莫晓风汗毛直炸,眼看自己就要遭受非人的蹂躏,这时候,自我保护意识让她在一瞬间有了本能的反应,没等她想清楚,一股气场已经在她身周隐隐扩散,形成一个近似透明的漩涡,她两手交握,抬至胸前,乱糟糟地念起心诀:“天女散花第、第……啊啊啊……随便第几式!”叫出声的同时,腹腔提气,双臂震开,在空气中划出一道气流。所有人的动作有瞬间的凝滞,随之而来的是一连串的嘶啦嘶啦声,如同帛裂。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在千分之一的瞬间中,丐帮所有弟子有如爆开的玉米花一般,人们看到无数的碎片在他们眼前纷乱闪过。   最先目瞪口呆的反倒是莫晓风,她站在原地,两只手还悬在空中,看着所有人,忘了放下。   刚才,她好像……使出了天女散花第三式,天女爆爆爆……   噢噢!她好想找个老鼠洞钻进去。   “统统给我立正!”女帮主一声惊天怒吼,震醒了在场所有的痴人,全体第一个反应是以极标准姿势站直了,第二个反应是将视线投向其它人,第三个反应是低头看自己,第四个反应是憋着一张脸,两手飞快地挡在下身前方,极少数人挡在胸前。   汗如瓢泼大雨!   胖瘦高矮不一的数十号人均只剩下一条裤叉赤条条地站在街道之上,是何等的壮观,何等的眼花缭乱——缭乱到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真的是太有个性了!只见大红大绿大紫以及混色不一的各型裤叉在光天化日下可谓百花齐放。有前前后后打了十多个补丁还不在一个色调上的,有别出心裁在屁股部位加条尾巴的,甚至还有人在前面绣小鸡、老虎头、豹子头的……最夸张的是那个绣大象头的乞丐,这会红着脸绞着两条腿两只大手撑开死命挡着前方妄想不被人看到,其实早就被所有人看到并朝他露出了相当鄙夷的眼色。   女帮主恐怕也是头一回见到这阵势,一张脸早就变得绿啦叭叽。若不是她闪得快,这会自己早就和他们一个德性了。   熊熊烈火在体内燃烧,头生青烟,眼冒红光,一手握着竹棍嘎嘎作响,只听得她从牙缝中挤出二个字。   “可恶!”   爆发出最后一字的同时,双手握着的竹棍朝着莫晓风凌空劈下。   莫晓风大惊,拔腿就跑。   女帮主扑了个空,更加恼怒,挥着竹棍追着她跑。   “你给我站住让我打!”   “哇哇,怎么可以不讲理?”莫晓风嚷回去,两条腿如同生风一般,跑得飞快。   后面紧追不舍,还能得到竹棍挥舞时发出呼呼的声音。   “你这只猪,跑得这么快。”   拜托,这是什么眼神啊,前面明明是只跑得飞快的兔子。   “喂喂,你讲点道理好不好?”莫晓风跑个不停,嘴里也叫个不停:“我就是一过路的,又没惹到你,你干嘛非和我过不去啊?”   “我就看你这张男不男女不女的脸超级不爽,不好好在屋里呆着,跑到我地盘上现眼,你找打!”就快挥到她的头发,女帮主呀呀叫着:“差一点!”   莫晓风好恨啊,这张脸怎么就招人嫌了?   两人跑着跑着竟然跑进了一个死胡同里,莫晓风看前方根本没路,猛地刹住了脚,正想朝旁边堆着的垃圾上爬,后面的竹棍已经挥了过来,听见风声,莫晓风急急躲到了一边,被挥中的垃圾瞬间一分为二。   莫晓风傻眼了,这可是来真格的,可怜她刚刚才使过天女散花第三式,这会啥也使不出了。   女帮主狂笑着,再次高举手中的竹棍,以一招开山劈地挥向莫晓风。   一个身影倏地闪过,与此同时,胳膊快速揽过莫晓风的腰,将她转到了一边,啪一声响后,四周陷入死寂。   竹棍停在空中,纹丝不动,另一端,落在一只手里。   几片梧叶自空中落下,转了个圈,又被胡同里的风吹到了远处。   “阿……夏。”莫晓风吃惊地叫道。   “怎么这么不小心?”唐夏低头,冲她叹口气。   “我没事。”莫晓风若有所思地摇头,眼睛的余光扫过胡同旁的屋檐。刚才,她似乎在那里瞥见了一个黑色人影,唐夏来后,那人便不见了。   唐夏微眨眼,转头望向那个女帮主,手上的力道加重,竹棍开始呈弯曲状。女帮主有些恼怒,刚想抽回竹棍,唐夏突然间松手,令得她差点往后栽去。   唐夏弯起嘴角,似笑非笑地说:“邦邦,你还真下得了手。”   女帮主拧着眉头将脸侧向一边,硬梆梆地说:“你认错人了。”   “是吗?”唐夏放开莫晓风,一抬手,竟扯开了女帮主胸口上方的两个衣扣。   突如其来的动作令两个人都有些错愕,莫晓风下意识地看过去,发现在她脖子下约三寸的地方露出了很小一部分的黑色纹身,其纹络和在唐夏身上看到的十分吻合。   唐夏摸摸下巴问:“那这是什么?”   女帮主脸色微怆,退后一步将衣扣扣好,低骂一声:“夏三滥。”   莫晓风骇然看她。   唐夏目露凶光:“你说什么?”   女帮主弓着身子往后弹开,半蹲在地上,竹棍横在胸前,两眼珠乌溜溜地瞪着他,一脸的警备。   莫晓风脑袋僵硬的回头,“难道是……”见唐夏点头,她暗叹:道路还真不是一般的坎坷。张三那座高山还没爬过,又跑出来一堆的坑。不过再怎么样也得硬着头皮上,谁叫她是金霸王牌的兔子——通上电后不跑都不成。她特小心翼翼地朝女帮主移过去,学她半蹲在地上,然后主动示好,只是表情僵硬得可以拿来当模子。   “你叫邦邦?”   对方瞪。   莫晓风继续说:“真是个好名字,很有气势。”   对方还是瞪。   虽然莫晓风脸上硬挤出来的笑容都快馊了,可说话的语气还是标准的温和:“交个朋友怎么样?”   对方这回总算换了个表情,鄙夷中透着十足的傲气。   “少假惺惺的!”   “你误会了,我很有诚意。”   “切,谁希罕?”   “……我希罕啊。”   “滚!”   有骨气有胆识!不过莫晓风觉得好没面子。而且这样的交涉氛围看起来相当诡异,如果中间能隔个栅栏,大概会好一些。   她忍不住问:“你不会是想咬我吧?”   “可恶!你当我是狗?”握着竹棍的手指明显泛白,连气势都变了。   莫晓风突然觉得自己还是上一边凉快比较好。这时唐夏将她拉走,跟她说:“有些人吃硬不吃软,你越凶她越怕,你好好看着,以后用得着。”   唐夏走到“邦邦”跟前,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两人居然打了起来,不过“邦邦”很快便落了下风,被唐夏扣住了手腕别到背后。   “我重复一次她的话。”唐夏笑得那叫帅气:“你叫邦邦?”   “邦邦”咬牙切齿地冒出两字来:“苏启。”   “到底是邦邦还是苏启?”莫晓风糊涂了。   苏启一看到她就像只被惹到的黑猫,浑身的毛都炸了开来:“我现在就叫这个,就算是只猪也应该听得懂吧?”   莫晓风寒了下,这都是十二美,眼光怎么会相差这么多?人家小九还管她叫兔子呢。   唐夏一手摸着颈后,一手用力将她的胳膊上提,“脾气还是一如既往的别扭啊。”   苏启鼻孔不停地出气,抬头恨恨地问:“你到底是从哪冒出来的?”   唐夏的表情那叫酷,加两尖牙,就一标准恶魔相。   “用冒这个字来形容本少的出场似乎不太恰当,改用从天而降斩妖除魔怎么样?”   “啊啊啊,除你自己吧。”苏启痛得直掉眼泪。   莫晓风擦擦额头,“还是算了,她总归是个姑娘。”   唐夏和苏启两个人的表情奇怪得一致。   莫晓风问:“我说错什么了?”   “……”   “……”   莫晓风被他们看毛了,“我到底说错了什么?”   唐夏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   先帝在挑选出十二美的时候说:十二美只有强弱之分,没有男女之别。因此,即使十二美中有人光着身子从他眼前过,他都不会多眨一次眼。   莫晓风两根手指夹住唐夏的衣服,扯了扯,提示他自己还在等答案呢。   唐夏眼睫微颤,神色可疑地别过身去。   自从解了阴合散后,每次她一靠近,他都有一种冲动,很想将她搓来搓去,然后抱着她滚来滚去,翻来翻去……唉,害他都想去学春去的蹂躏神功了。   “嗯?”在一旁静默半晌的苏启忽然怪声怪调地叫:“你们两个……有奸情!”   莫晓风吓了一跳,忙挥手:“没有!绝对没有!”   苏启很欠揍地嗤声道:“我早就怀疑你不是男……”一丝凉意倏地擦过她的耳根,穿过她的发间,钉在了她身后的泥墙上。苏启半晌未动,嘴巴慢慢合拢。   唐夏缩回手去,一张脸变得奇快,收去痞劲,多了一丝阴狠。   银光一线,有个东西从高墙上摔了下来。   一只灰鸽子,脑袋上嵌着一枚薄如翼的刀片。   唐夏扫了眼上前方,暗道:好快的身手。这世上能躲过他暗器的人寥寥无几,想不到跟踪他们的人里也有这样的高手。   苏启一看这阵势,总算安份了,她用竹棍捅了捅地上的死鸽子,“怎么回事?”   唐夏耙了耙头发,淡淡地说:“没事,想吃鸽子肉而已。”   莫晓风心思重重地望着唐夏。   唐夏忽抬手,按在了她的头上,笑笑:“杜九娘还在等我们,走吧。”   莫晓风又看看苏启,苏启抓起死鸽子,凑到她眼前吓她,莫晓风果然躲到了唐夏身后。   唐夏拎起苏启,恶狠狠道:“你也给我去。”   “凭什么要听你的?”苏启毛了。   “就凭我有阴合散的解药。” 唐夏皮笑肉不笑地说。   苏启一下子乖地跟条小狗一样,跟在后面窜来窜去。 15.夺美大会(4)        梅乾客栈,一堆人挤在大堂中骂骂咧咧的。   掌柜站在高处挥了挥手上的银珠盘,对挤在柜台前的投宿者说:“房钱本店已经按双倍退还给各位,还有什么可不满的?”   有人大声说:“其它客栈早就人满了,我们在这住了也有几天,你们说退房就退房,叫我们上哪住去?人说店大欺客,真是一点都没错。”   掌柜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旁边围过来七八个胳膊比人家大腿还粗的壮汉,一副赶人的架式。   三人刚进客栈,杜九娘从侧边挤了出来,在看到跟在他们身后的人后,不禁挑高了眉拍了拍唐夏的胳膊,“哟,收获不小啊,拣到猴子一只。”   苏启看到杜九娘也蛮吃惊,大呼:“臭九!”   莫晓风飘到杜九娘身旁:“小九……”   杜九娘被她的样子吓到了,“怎么蔫了?”   莫晓风耷拉着耳朵眼睛闪啊闪地看着她,明显是想寻求安慰。   杜九娘说:“谁欺负兔子了?我去帮你欺负回来。”   苏启将竹棍架在脖子后,仰头四处观望。   唐夏咳了声,冲里面抬了抬下巴,“怎么回事?”   杜九娘朝上指了指:“有人把二楼全包了下,这会正赶人呢。”   “包了?”唐夏抬头看看二楼,挑着眼角说:“气势不小呵。”   每逢集庆,这前前后后数十天的日子里,阳周城的客栈通常都是爆满,要在这种时候包下城中客栈整层的客房,可不是光有钱就行的。   莫晓风问:“小九也是被赶出来的?”   “呵呵,哪能啊。”杜九娘得意地笑:“我九趾鬼娘的名号在江湖上可不是瞎盖的,谁敢赶我?”   莫晓风汗颜:“你真厉害。”   唐夏晃了晃身子,揭晓答案。   “咱们的房间在一楼。”   被赶的客人虽有不甘,但胳膊到底是扭不过大腿,没一会,人就散得差不多了。   四人进了一楼的地字一号房内,一人找了个位置坐下。   苏启两条腿盘着,竹棍横放在上面,一双眼像长在莫晓风身上似的没移过方向。   杜九娘不知道她们之间的恩怨,一本正经地向莫晓风介绍道。   “她是十二美中的七号,邦邦。”   转头又对苏启说:“王爷这次出来是为了寻找十二美。”   苏启甩得很:“十二美六年前就散伙了,所以他要找谁与我无关。”   杜九娘摊摊手:“兔子,她就这德行,你别和她计较。”   莫晓风摇摇头:“其实她说的对,大家已经有了各自新的生活,十二美只是曾经的称号……”   还没等她说完,苏启就很欠扁地说:“以前只是当你没用,现在发现你还很虚伪。”   唐夏安静得有点异常。   杜九娘不安地瞄了他一眼:但见他纹丝不动,然而在他周围,茶具、花瓶等东西正微微抖动着,以她对他的了解,这绝对是千年火山爆发的前兆。   “邦邦,她是王爷,你说话客气点!”杜九娘本想止住她的胡言乱语,没想适得其反。   苏启长长地嗤了一大声:“什么王爷王八的?在我眼里他顶多就是一没心没肺的小屁娃!这么多年他干过什么事?大家心知肚明!”   她这么说,连杜九娘也火了,“你冲什么?大家都是孤儿出身,就没人像你一样!”   苏启嚷道:“没人像我我也讨厌他!这种生在福中不知福的人,来一个我掐一个!整天搞得自己跟天上的星星似的,上天有什么了不起?给我下地试试!”   下地不就是蚯蚓了么?   莫晓风心肝儿一颤,虽说本来与自己无关,可说到底也是自己前世的事,心里总不是个滋味。   唐夏身边的桌子在剧烈颤动,就连莫晓风也察觉到了不对头。   唐夏抬头,皮笑肉不笑:“说够了没有?”   苏启见他们全都护着王爷,一时火上脑,伸出脚将桌子踹了出去,大叫道:“没有!”   桌子移出近半丈之远,与地面磨擦发出刺耳的声音。   唐夏展了展五指,明显要发飙了,杜九娘见状,赶紧拦在了他面前,两边劝道:   “大家冷静点,有话好好说。”   苏启是冷静不了了,气焰越说越旺,都快赶上火山群发了,完了还总结了一句:“他跟在皇帝屁股后面,顶多就是一尾巴,连狗腿都算不上。哼!”   这话也忒难听了。   杜九娘痛苦地叫:“邦邦!”敢情她拼命拦着唐夏是为虎作伥?   这不,就连莫晓风这只兔子都站起来了。   苏启鄙夷地笑:“干嘛?恼羞成怒了?想对我再耍一次流氓?”   两人眼互对,绿豆对王八。   莫晓风指着苏启的鼻尖。   “你你你……”   “我我我怎样?”   “你你你为什么不告诉小九你叫苏启呢?”   如同刚煮开的沸水一下子灌进了冷水中……温吞了。   杜九娘配合地接上:“哦哦,原来邦邦现在叫苏启啊……嗯?苏启?这名字有点印象……”杜九娘喃喃自语了一会,忽然眼睛一亮,“苏启不就是阳周城元平街一带的丐帮帮主?”   苏启怒:“什么元平街一带,说得我好像是地痞头子似的。”然而这是铁铮铮的事实。   “说起来你们丐帮的人可真有意思。” 杜九娘音调拔高:“居然跑到街上集体裸奔。”   莫晓风和苏启全部在瞬间石化。   半晌没吭声的唐夏翘起二郎腿说:“要不是他们,我还找不到王爷。”   莫晓风去了半天没回来,唐夏有点不放心,于是去找她,在路上碰上那群裸奔的丐帮弟子,还拖着别人跟他们一起跑。   唐夏抓了一个问:“干什么?”   “大哥一起跑吧,那边有个不男不女的疯子正在街上耍流氓呢,被他撞见你穿着衣服,会连你也一起扒了的。”   “在什么地方?”   丐帮弟子大致说了下方位。   “知道了,你去死吧。”   唐夏一脚将人踹飞,然后朝着那个方向奔了过去。   “哦不!”苏启尖叫一声,熊熊气焰刹那间成了小火苗,最后还被一盆凉水给灭了。   “完了,面子里子全完了,夺美大会完了,一切都完了,彻底的歇得了……”   一脸惨淡、失魂落魄的苏启痛苦地扯着自己的头发,转过身居然直接往墙上撞去。   看到苏启忽然的自残行为,莫晓风心中的罪恶感油然升起,忘了之前的恩恩怨怨,她一个箭步跑过去,抱着苏启拼命往后拖。苏启两条腿胡乱蹦跶,嚷着:“让我去死吧!”   莫晓风急了,“不要啊,墙会倒的!”   屋内其它两人看着她们,满头黑线。没想到之前剑拔弩张的气氛就在这两人无厘头对话下无声隔屁了。   苏启伤心欲绝:“我白天想,夜里想,梦里想,上茅房都想的我变我变秘笈居然就这样离我远去,人生还有什么意义还有什么意义……”   莫晓风说:“你还有丐帮啊。”   苏启一听,拼命挣扎:“啊啊啊!让我死快点吧!”   莫晓风泪:“要怎么样才能让你不寻死?”   苏启突然回头,黑目中跳跃着不甘。   “都是你的错!”   莫晓风点头如捣蒜。   “你得补偿我!”   莫晓风点头如捣蒜。   苏启咧开嘴,露出森森白牙,手中不知何时多了把亮锃锃的尖刀,嗖地竖到了莫晓风面前。   “让我先切了你的把,然后你去替我参加!”   莫晓风寒毛直竖,哇一声,扔下她就跑。开什么玩笑!居然要切她的……再说她那刀到底是从哪里抽出来的啊?   苏启持刀而追,追着追着,莫晓风躲到了唐夏身后,拿他当盾牌。苏启上窜下跳了一会,被杜九娘拎到了一边,说:“你别切了,她没把的。”   苏启的刀子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什么意思?”   “这个嘛……”杜九娘欲言又止,照她的个性来说,现在就让她知道事情的真相一定又会闹得鸡飞狗跳。   苏启揣摩着几人难言的表情,忽地恍然大悟。她神色复杂地看着躲在唐夏身后莫晓风,呢喃道:“原来……原来你早就被人切了……”   唐夏和杜九娘一头黑线,只有莫晓风目瞪口呆地看着她。   苏启小心翼翼地问:“什么时候的事?”   莫晓风慌忙摆手:“不是的,我生出来就……”   苏启突然伸出一只手,善解人意道:“不要说了,我知道了。”   原来那个令她又羡又妒被父皇宠到天上的信王也有这么凄惨的人生,原来他所谓的风流只是为了掩盖自己其实天生是个太监的事实,原来这就是他男不男女不女真正的原因。   以前她老觉得王爷没种,原来是真的没种。   “王爷。”苏启走上前去,握着莫晓风的手,认真地道歉:“对不起,我错怪你了!听我说一句:没有把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把还做不带把的事。”   莫晓风脸有些红:“可不可以不提那个把。”   苏启一拍脑袋,“是是是,我明白我明白。”   ……她到底明白了什么?   莫晓风拉了拉唐夏的胳膊,将他的耳朵拉到嘴边,极小声地问:“怎么会这样?”   她这样跟直接在唐夏耳根那吹气没什么两样,唐夏强忍了会,这才转过脸,同样小声地说:“她属猴,绰号叫猴子。”   “原来如此。”莫晓风恍然大悟。有两个词很是贴切,一是毛猴,二是猴急。苏启就一孙悟空版的苏启,难怪喜欢拿根棍子到处挥人。   杜九娘出去拎了壶热茶进来,倒了三杯分别递给莫晓风,唐夏和自己。   苏启看看他们,“为什么我没有?”   杜九娘头也不抬地说:“猴子喝什么茶?”   苏启双目怒睁,刷地站起身,哼道:“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说着屁颠颠地去给自己倒茶喝。   莫晓风咬着茶杯,看看唐夏。唐夏抬头,视线和她撞了个正着。 16.夺美大会(5)      “阿夏……”莫晓风这一声叫得唐夏十分销魂,他搁下茶杯,想将座位往她那挪挪,莫晓风随即来了一句:“我想知道那只鸽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唐夏刚离座的屁股一下子又下去了。   杜九娘一头雾水看看唐夏:“什么鸽子?”   “是这样的。”唐夏一根手指磨娑着下唇,眼神忽明忽暗,顿了顿又换了个姿势,架起一条腿,手肘撑在膝盖上,忽道:“有人……”   “在哪在哪?”刚灌完大半壶茶的苏启跟条件反射似地跳上桌,手上紧握着竹棍,眯着眼全神戒备地扫了一圈。   唐夏无视她,继续说:“有人一直跟着我们到了这里。”   莫晓风手中的茶杯哗地一抖:“是、是张三吗?”   苏启敲桌大笑:“挖哈哈,张三这么耸的名字都有人叫?脑袋被门夹过了吧?”   唐夏手指一弹,一颗小黑丸子弹进了苏启大张的嘴里,咕咚一声,被她咽了下去。   苏启嘴巴一张一张,就是发不出半点声音。她额头爆青筋,奔到唐夏面前,用口型吼:“给我解药给我解药给我解药!”   唐夏若有所思地看向莫晓风,顿了顿才说:“我觉得不是。他现在身中血蝎毒……绝不可能躲得过我唐夏的暗器。”   杜九娘笑道:“三号虽自恋,说的倒是事实。”   但是莫晓风隐隐觉得哪里不对,也许他们发现的人并不是同一个人。   唐夏一手撑在额头,因此没人看见他微蹙眉头的模样。“起初我以为是唐秀派来的人,但仔细想想,可能性不大。”   莫晓风问:“那人的动机是什么呢?”   唐夏一怔,似乎也在考虑这个问题。   当时凤凰并不在莫晓风身上,唐夏找了这家客栈后,杜九娘就将凤凰搁在了房里,而且一直都很太平。那么那个人到底是冲着什么去跟踪莫晓风?   莫晓风忽陷入沉思。   也许可以这样假设,她在路上遇到了苏启,在她使出天女散花后,无意中引来了有心人的注意,这个人会是谁?不排除是张三,因为他也在阳周城,说不定正好在那条街的附近。但是有一点很奇怪,如果真是他,为什么不现身?在胡同里,如果不是自己发现了他,他会离开吗?还是因为唐夏出现,才离开的?那后来的人又是谁?为什么要跟踪她?不对,也许那个人本来跟踪的是张三,然后看到了他们……   看她半晌不说话,唐夏问:“怎么了?”   莫晓风抓抓脑袋说:“问题真让人头疼啊。”没有根据的猜测只会节外生枝罢了,所以她还是看看再说。   唐夏垂下头去,手指掐着指腹,虽然动作不明显,然而却被细心的杜九娘发现了。   “我们让她休息一会吧。”杜九娘起身说。   “嗯,也好。”唐夏手扶着椅手站起,平时走路吊儿郎当惯了,所以没人发现他晃着的步子有什么不妥,他走到她跟前,习惯性地揉了揉莫晓风的发,低声说:“有事就叫我,我在你隔壁房。”   莫晓风点点头:“好的。”   唐夏和杜九娘正要往外走,苏启扑上来逮住唐夏,用口型说:“给我解药!”   唐夏头也不回地扔了粒白丸子进她的嘴里。苏启啊啊叫了两声,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一下子又窜回到了莫晓风身边。   杜九娘叫:“还不走?”   苏启摆摆手:“不走不走,我们有大事要商量。”   杜九娘一脸黑:“还在惦记着你的夺美大会呢?”走过去,直接将她拎走了。   “那等会再找你商量……”苏启清脆响亮的声音被阻隔在阖上的门外。   莫晓风扑倒在房间里的木床上,滚来滚去地想问题。有些问题不想还好,一想便纠结得很,不到一刻时间,床上响起了细细绵长的鼾声。   另一间房内。   唐夏给自己倒了杯温茶,一口饮尽,茶杯滚落在桌上,转了几圈。他低垂着头,双手撑在桌沿边,午后的阳光穿过窗户投射在他的脸上,淡金色的沉寂,额发间渗出的微小汗珠,显示主人的隐忍。   杜九娘推门而入,看着桌旁的唐夏,低叹一口气。   “你果然有问题。”   唐夏微微侧过头去,轮廓深刻的嘴唇泛着青白,微微颤栗,良久,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   “别说出去。”   杜九娘想要去扶他,被他制止,淡淡地说:“别碰我。”   “你在以毒克毒?”杜九娘惊道:“到底是谁下的手??”   唐夏微敛眼帘,“唐秀特制的香毒,我暂时还没找到其它解法。”以毒克毒能抵制香毒的发作,只是在一柱香的时间内,两种毒会在体内互噬,这种痛苦并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他往后退了步,转身挪到床头,扶着木柱坐下。如此简单的动作,令他目眩片刻,痛楚更是加重了些。   杜九娘不太明白,“你是他二哥,他怎么可以这么做?”   唐夏的嘴角牵扯出一丝淡淡的嘲弄:“大家立场不同,会有这么一天一点也不奇怪。”   杜九娘苦笑一声:“为了她,果真是不要命了,你这个人啊……”她顿了顿,叹道:“真是一物降一物。”   唐夏整个身子滑了下去,落在床上,不太长的头发沾着汗水胡乱地贴在脸侧,他一直没有阖上眼,然而视线开始模糊,现在,就连动一根手指的力气也没有。   香毒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作一次,在他找到解香毒的办法前,他只能用这种方法,否则就跟个废人一样没区别。以毒克毒的次数越多,毒物反噬的力量也会越大,到时就算彻底解了香毒,他也会陷入毒瘾的泥沼之中。   杜九娘看着他的样子,心里难受得很。她想,能支撑他的,恐怕只有王爷一个人。她决然转身,重重地道:“我去叫她来。”   后方传来猛烈的撞击声。杜九娘倏地顿住,回头看到唐夏的头撞在了床沿上,一双眼没有任何的温度地望着自己。   杜九娘无声笑笑:“好吧,算我多管闲事。”   呵,人生就是这样。   当他成为你眼中的风景时,他的风景却不是你。   思绪不禁飘回到数年前,那时他们还年少……   杜九娘,原名木玖,十二美中排行第九。   论豪爽,杜九娘排第二。   论辣劲,杜九娘还是排第二。   论气度,杜九娘绝对可以排在第一。   与三号的渊源似乎是从那一句戏谑之言开始。   有人说,十二美中有两毒,一是三号唐夏的手毒,二是九号木玖的脚毒。   她听后,笑得前俯后仰,跑去对唐夏说。   唐夏说:你是天生的,我是后天的。还是你厉害些。   她直接就在地上打滚了。   年少真好,开心可以这么直接。   十二美失散,她独自一人去了许多地方,每到一个地方她都会想,若是能再遇上他,必定要告诉他自己心中的想法。   六年过去,她的脚步始终没有停过,信念像是太阳,每一天的早晨都会升起给她希望。在遇到王爷后,她隐隐觉得,或许相聚就在不远的前方。   事实真是如此。然而听起来很诗意的话,印证在现实中,往往变得残酷而不近人情。   杜九娘仍旧笑着,但是脸上却滑出了泪痕。   这个人呐,总是和她差了那么远的距离。   唐夏的眸光开始涣散,眼睫急促颤动了数下。   以毒克毒,全凭意志在支撑,否则身体会比人心先一步崩溃。   杜九娘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恶声恶气地说:“不想我叫她过来,你就给我好好撑着。”   唐夏拧了一下眉头,再没其它动静。   杜九娘将被子一古脑地蒙在他身上,“或者你想我把兔子打包插上花送给狼大当口粮去?”   “你敢!”唐夏那变调的声音从被子里传了出来。   杜九娘笑:“我有什么不敢?反正你也打不着我。”   被子缩成一团,不停地颤动。屋内,一片死寂。   约摸一柱香的时间,门被阖上,有人悄声离开。   唐夏睁开眼,眼前一片漆黑。掀开被子,竟有些无法适应突如其来的亮光,微眯着眼,盯着头顶的纱帐看了会,而后摸了摸额头,一阵凉意,再摸被褥,如同被水打湿了一样。   “差一点就隔屁了。”他低咒了一声,坐起身。   屋内被层层氤氲笼罩,唐夏循着那雾气看过去,发现另一边摆着一只大浴桶,热气升腾,水雾袅绕。下床走到桌旁,拿起搁在上面的纸,是杜九娘的笔迹:“趁热洗,我去把兔子打包给你送来。”   唐夏扬眉笑了笑,脱去身上的湿衣,扑嗵一声跳进水桶里,拿起搭在桶边上的小澡巾……   ……   ……   还未入夜,阳周城的天空已燃起了烟火。火树银花,绽放着昙花一现的妖娆。   一顶四周披银纱八人抬的华辇停在梅乾客栈大门外,华辇两旁,七名侍女手提锦盒站立的姿势竟是一模一样,就连表情,都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前方站着一男一女两个人,男的穿一身月白色的衫子,脚上套一双锦面靴,头发在后面挽了个髻,勒了条同色的带子,看起来很正统。而女的居然顶了个扫把似的发型,上身的衣服像是用布条绕出来的,封得严实,连个胸都找不着,却在中间露了一小截肚子,下面一条褐色大腿裤,系黑色的腰带,脚上穿了双怪模怪样的尖头靴,还将裤腿塞在了靴中。   人们看看这个人,再看看这个人,窃窃私语。   月白衣男子斜了斜眼,往旁边移了几寸,再移几寸。哪知女人一只手就将他给扯了过来,嘴里叫道:“喂,跑那么远人家怎么知道我们是一伙的啊?”   白貂的招牌表情有两个,一个是皱起左眼,另一个是皱起右眼,区别是:男左女右。   所以,此时他一定是皱起右眼,用瞧怪人的标准眼神看朱雀。   “你什么时候换的衣服?”   “刚才啊。”   “我怎么不知道?”   “哦哦哦。”朱雀指着白貂的鼻子,“原来你想偷看。”   白貂想去捂她的嘴,被她拍掉。   “好啦好啦,不逗你了。”朱雀压低声音说:“我是在陛下的车里换的。”   “这太不像话了吧?”白貂叫。   朱雀靠了声。“你不就希望我在你面前换吗?”   白貂觉得女人真是不可理喻,于是转移话题:“紫狐呢?”   “别管他了,肯定是嫌丑不敢出来。”   这时一个侍女突然闪到他们中间。   “哇,”朱雀被吓了一跳。“小丫姐你干嘛。”   “主人说,你们站在前面挡着她下车了,能不能让一让。”侍女说:“还有,我不是小丫。”   朱雀啊了一声,“那小丫呢?”   侍女指指后面。   朱雀笑嘻嘻地跑过去叫了声:“小丫姐。”   小丫面无表情地说:“朱少,你省省吧,就算打死我,我也不可能再给你钱的。”   朱雀自讨没趣,灰溜溜地走开。   银纱被两双葱白似的玉手撩开,穿戴华丽却不庸俗的凤要低头跨下步来,一时间,绝姿风华有如空中璨烟,引得路人纷纷驻足观看。   可惜一张脸被金纱遮去了大部,远远看着,压根瞧不出个子丑寅卯来。   凤要本来站得好好的,突然背过去蹭了蹭腰,然后回头又跟个没事人一样。   朱雀和白貂率先走进客栈。   白貂扫了眼四周,刚要开口,朱雀截了,大吼一声:“清场!”手臂一挥,气势吓人:“不想被揍的统统给我撤!”   喝酒的将酒喷了出来,吃饭的将米饭塞进了鼻孔里,吃面条的差点被噎死。   白貂用手挡脸,往旁边移了移。   朱雀走到离她最近的一个大胡子跟前。大胡子刚才他还在啃鸡腿,嘴上的油还没擦干净,就看到这个女人走到他桌前,伸手拿起他的筷子,手一挥,咔嚓一声。大胡子低头一看,筷子插在鸡腿上,同时插进了桌子里。   须臾间,人全撤光了。   客栈内外两种光景。   七侍女依序站成两排,一边往里走一边从锦盒中掏出红色花瓣,在地上洒了厚厚的一层。   凤要一手横搁在腹前,一手后负,踩着花瓣,有如仙人踏云般步入客栈。   朱雀移到白貂边上,“你说陛下为什么喜欢不对称的东西?”她扒了扒指头,说:“凤党首领是三个人,不管怎么站都多一个,贴身侍女是七个人,不管怎么排都多一个人,这样看得不别扭吗?”   白貂跟她无话好说,只能当没听见,埋头往前。   一个长相斯文却衣衫不整的男子从一楼的客房区急匆匆地奔了出来,眼看就要撞上凤要,白貂一个飞身上前,将那人反撞出一丈开外,就这么一下,那人居然晕了过去。   凤要侧首看看,摆了摆手道:“带上去。”   二个侍女从队列中走出,一人去拖一只脚。   “咦?”   从王爷房里出来后就去丐帮料理后事的苏启这会扛着竹棍返回客栈了,刚巧看到一个人被倒着拖上楼去,不由地伸长脖子往楼上看了看。 作者有话要说: 情节改了才发现可怜的张三要到下一章才能出现了…… 有好多人猜苏启是男是女为什么会要阴合散解药?呃,最早介绍十二美时就说过,他们全部吃了一种叫阴合散的药,但这种药的副作用是会让男人变成女人的模样,如同加了雌性激素一样。但是这个药本身就是一种奇毒啊,十年潜伏期,然后发作时会令人全身溃烂,不管是男是女。不清楚的可以回去翻第一部伏羲和王爷、四侍同车的那一段。 17.夺美大会(6)      寒来了   天字一号房在地字一号房的正上方,这一上一下两个房客的身份若是说出去,恐怕会吓死阳周城一半的人。   一人从行李中拿出了御用软皮坐垫,铺在靠窗的座椅之上,另一人已经将泡好的花茶搁在了茶案上。   凤要摘下脸上的面纱,随手扔至一边,回身坐下,瞄了眼地上的男子,对朱雀道:“把他弄醒。”   正巧侍女端着茶经过,朱雀伸手捞了过来,打开盖子刚要往人脸上泼,凤要便开口问她:“要不要换杯凉茶?你手上那杯要是泼下去,他那张脸便也保不住了吧?”   地上的人一听,如同炸尸一般弹起身,大叫道:“不用这么毒吧?”   凤要喝了口茶,问:“宁相无,你来做什么?”   “嘿嘿。”宁相无干笑两声,揭下面皮,揉成一团,“你怎么认出我来的?”   “你的头发……”   “不是吧?我染黑的。”   凤要看看他,对旁边的侍女说:“拿镜子给他照照。”   侍女拿出块巴掌大的圆镜递给宁相无,他接过一照——只见染成黑色的头发如同得了白癫疯似地露出一块块的银白色,样子要多矬有多矬。狐狸眼傻了,镜子砸在了脚板上。   凤要朝其余人晃晃手。   “都下去。”   朱雀和白貂相视一眼,耸肩退下。   门刚阖上,凤要便迫不及待地用身子蹭椅子,一边皱眉道:“快来替我看看。”   宁相无还在为自己的矬样黯然神伤,见到凤要扭来扭去好不难受的模样,心里居然痛快多了。   看了看凤要的症状,宁相无说:“唐门的奇痒无比粉并不难解。”   凤要眼睛一亮,“快说。”   宁相无竖了竖指头,说:“找到解药就行了!”   “嗯……”凤要眯起眼。   宁相无不禁打了个冷颤,忙改口:“用甘草泡澡半个时辰,再用甘草汁涂身,应该行得通。”   凤要满意地点点头,“好了,现在说说你为什么会在这。这理由若不充分,明早我便遣人将你送回风国去安度余下的日子。”   宁相无哀叫:“别翻脸就不认人嘛……”   凤要用指扣了扣桌面。   宁相无从袖里掏出一把扇子,慢慢打开,对着自己扇了扇,而后神秘兮兮地问:“我听说这次阳周城的夺美大会是个叫禾西的人主办的,是不是你?”   凤要偏首,淡淡一笑:“没错。你又是怎么猜到的?”   宁相无拿手指蘸了点茶水在茶案上写上一个秦字,又写下一个要字,指着秦字说:“下面是个禾。”指着要字说,“上面是个西。合起来不就是禾西。我找不着你,只好来阳周城碰碰运气……”宁相无说到这里,讪笑一声:“大街上很多人都在说,有个特臭屁的人将梅乾客栈整整一层的客房都给包了,我想不来看看都不行啊。”   “臭屁么?”凤要撑着额头,懒洋洋地叹了声:“我喜静罢了。”   “是是是!你是大爷。”宁相无恭维道。   凤要指着宁相无那身似被人蹂躏过的衣服问道:“你这又是怎么回事?”   宁相无一听,突然就扑在桌上嚎嚎大哭,抽道:“我听说有人包了这里的二楼,就想过来瞄瞄,哪料你人还未到,我一时心生好奇,猜你干嘛不连一楼一块包,于是便溜进去看看里面到底住着些什么人……有个房间的门未关紧,我一不小心冲了进去,竟然看到一个女的在洗澡……”   凤要哦了声,“然后你被人当作色狼轰出来了?”   宁相无咬着袖子,热泪盈眶,“碰到色狼的不是她是我!她她她居然一丝不挂地朝我扑了过来乱扯我的头发和衣服,呜呜……还问我一晚多少钱……”   害他都不敢用金蝉脱壳,怕跳进黄河也洗不清,谁知道好不容易从魔爪中逃脱,出来就撞上了凤要一行人……生怕被遣返的他只好装晕了事,哪知还是被抓包了。   凤要同情地递给他一块帕子,“请节哀。”   宁相无擦了擦脸,一脸正色地问道:“我想不通啊……就算你怪癖多如牛毛,但也不会没事跑来弄个夺美大会,到底是为了什么事?”   “在夺美大会中夺头名者可得到‘我变我变!’秘笈。”   凤要站起身,走至一边,从一只盒中拿出一卷皮纸,展开递给宁相无。   宁相无拿着皮纸轻声念道:“十二美联络密册……这、这是什么?”   凤要收回皮纸,“这便是‘我变我变!’秘笈。”   宁相无丈二摸不着头脑:“江湖中盛传练成后可变幻出十二影的武功秘笈?”   “还不明白?”凤要晃了晃手中的皮纸,黠笑道:“没有什么‘我变我变!’,只有这个十二美联络密册。”   宁相无用扇子挠挠头,显然很是不解。   凤要垂眸莞尔:“这卷十二美的联络密册原是釜国皇宫里的东西,有人将它盗走,并落在了我这里,而盗走它的人正是密册中写着的一个人。如今,我不过是想物归原主罢了……”   宁相无总算明白了些,“直接还回去不就得了,干嘛搞这么多名堂?”   凤要突然又蹭了蹭背,一边道:“若是这样,岂不是很没意思?”   就像猫吃老鼠,总是要玩够了才下口,这才是做猫应有的乐趣。   宁相无收起扇子,说:“算了,你的事我管不了,还是给你找甘草去好了。”   凤要点头:“去吧。”   聊了许久方才发现,此时天已转暗。   凤要在屋内踱了会,抽出放置十二美秘笈的那个盒子,打开夹层,从下面拿出一叠东西,在桌上一一摊开——竟是五张两个巴掌大的人皮,人皮上的血渍早已干涸,暗红交错于黑色纹案之中,有些诡异的狰狞。   窗外,倒挂已久的身影飘然跃下,落在地面未发出半丝声响,抬首,沉敛的墨眸中划过一抹暗光。   地字一号房中,莫晓风正睡得迷迷糊糊,隐隐听见有人在唤她李四。她翻了个身,对着床外慢慢睁开眼,紧接着呯一声摔下了床去。   一只手伸了过来,莫晓风怔得不知该如何反应。   “怎么?几天不见,已经不记得我是谁了?”   长眸似冷非冷,因深遂而见不得半丝杂质,尤显幽黑,那只手没有丝毫的动摇,似霸道,似执着,容不得她不给予回应。   莫晓风将手搭在他的手上,不敢用力,更不敢随便乱动。   风是寒将她拉起的同时,房门忽地被打开。   唐夏抱着胸,倚在门框上,吊儿郎当地笑着,看看半掩的窗户,又看看风是寒……以及他们握着的手,嘲讽道:“我还以为只有我们这种人才会爬窗户。”   莫晓风嘴巴大张,看看他俩,再看看自己和风是寒交握的手,赶紧将另一只也搭了上去,嘴里客套道:“好久不见,近来可好?”   唉,气氛更僵了。 18.夏走了   风是寒偏首,面色静安怡然,既不恼唐夏的出言不逊,亦不深究莫晓风的莫名反应,感觉她想不着痕迹地抽回手去,他却收了掌力,莫晓风有些愕然,再抽手,风是寒再收,两人表面不动声色,实则暗中较劲。但看在唐夏的眼里,整一个欲拒还迎。   想偷偷来找王爷商量夺美大事的苏启从门外探进头来,刚好看到门侧暗处站着的唐夏,吓了她一小跳,正想撤,马上又发现屋里的不速之客,定睛一看,霎时缩回头去转身就跑,一路奔到杜九娘的三号房,门也不敲一个便冲进去嚷嚷道:“臭九臭九,快去看天下第一帅哥!”   “什么天下第一帅哥?”杜九娘泡了半天的澡,这会正在穿衣。   “看了就知道了,快快。”苏启一个劲地催促。   杜九娘披上外衣,随苏启往外走,走廊中,隔着墙角,隐约看到唐夏站在一号房的门内,却不深入,顿觉有异,待走到门口往里面一瞧,不禁杏目圆睁,喃道:“原来是狼来了。”还逮住了兔子一只,看看两人的爪子,霎有所悟——难怪会看到一股肃杀之气携着滚滚黑烟从唐夏身上冒出来。   风是寒低眸,望着眼下的莫晓风,温声道:“李四,不介绍一下?”   “是……”莫晓风才开口,唐夏便劫了她的话:“何必多此一举?这都摸到房里来了,那我们是什么人,阁下应该很清楚才是。”   “我好像没有问你。”幽沉的眸子扫向唐夏,风是寒的嘴角却弯起了一道漂亮的浅弧,雍容淡定的面孔下,暗藏着一丝慑人的凛意,这一点,唯有唐夏了然。他心中暗嗤一声,这只狐狼倒是拿捏得准,知道什么人能降什么人不能。   莫晓风如同木头人一样杵在那边,她心里十分清楚,不管是风是寒还是唐夏,两个都是难捏的主,帮哪边都没好果子吃。但是,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我看大家要不要先坐下来再说?”她开口。   没人回答。   “咦。”眼睛随便一扫,她又说:“怎么才四张凳子?我去搬张过来……”   “还是我去搬吧。”杜九娘赶紧往外走。   “不……”莫晓风伸出手去。   苏启脑子转得快,见杜九娘跑了,也往外走,一边叫道:“我去帮忙。”   莫晓风眼巴巴地看着门关上,痛心疾首地抓了抓头发,即刻又缩回手来看看,怎么也想不起来是什么时候抽出来的。   窗外,烟花照亮了夜空,啾声游窜,忽远忽近灌入几个人耳中。   静默半晌,唐夏弓起身,微顿须臾,随即下定决心般,迈着一线步朝莫晓风走近。   然而这时,风是寒微蹙眉心,身子摇摇欲坠,莫晓风下意识地去扶住他。   唐夏顿住了脚步,盯住风是寒。   莫晓风面露急色,忙问:“是不是血蝎毒又发作了?”   风是寒点点头。   莫晓风赶紧将人扶至床上,回头问唐夏:“阿夏,这毒你会解是不是?”   唐夏一怔,居然咧嘴笑了起来。   “你想让我替他解毒?”   “是的。”莫晓风咬齿而语,就算她明白唐夏有百般不愿,她仍旧用了略带命令的口吻。   “你凭什么救他?”唐夏紧盯着她的眼,切切问道。   莫晓风吸了口气,站起身将唐夏拉到一边,用近乎沙哑的声音说了一句话。   “釜国不可以没有他。”   “你错了。”唐夏说:“他为了得到整个天下可以牺牲他所有的臣民!因为和整个天下比起来,一个釜国根本算不上什么。”   “这怎么可能?”莫晓风听言,只觉四肢骇冷。   “就是因为不可能,他才能骗过别人的眼睛。如今朝廷被吴东控制,他们借着肃清的名义,除去了许多忠臣,就连伏羲的兵权也被架空了,这一切皇帝不可能不知道,但他还能如此沉得住气,难道不奇怪?”   “如果这是真的……”一抹黯淡出现在莫晓风的眼中。“就随他去好了。”   “你、说什么?”唐夏有些不可置信地看她。   “他若做得对,天下人会理解他,他若做错了,天下人会唾弃他。”莫晓风侧头望向床那方,轻声说:“但他毕竟是莫里的哥哥,我做不到见死不救。”   “好。”唐夏抚着额际笑了。“你终于还是选择了他。”   莫晓风有些愕然,似乎不太明白他的话。   唐夏忽退一步,竟在她面前行了半跪礼,这是他一年来头一次以一个下属的身份面对她,也是头一次感到心凉。唐夏垂首,语气带着前所未有的恭敬,“王爷,恕属下无能为力。”   “阿夏,你别这样。”莫晓风脑子一片空白,已经被他的动作弄傻了,一时手慌脚乱,想去拉他,自己却蹲了下去。   唐夏抓住她的胳膊,深深地看她一眼,“这话应该属下来说。”   莫晓风颤声道:“就这么难吗?即使你答应过我,也不能做到?那些话犹如在耳,一转眼,就忘了吗?”   唐夏身子一震,整个人有如满弦的弓,只怕心头一松,有些东西便会不顾一切地飞出去。   “我说的是真的。血蝎毒的解药我原本是有,不过放在王府没有带出来,唐秀查抄王府的时候,顺便将解药拿走,就是为了防止我将解药交给皇帝。”   突然觉得心力交瘁,唐夏五指按在眼前,低笑一声。“你说得对,有些事情真的很难做到。”   他站起身,同时将她扶起,手掌滑过她的面颊,却没有触及丝毫。   莫晓风怔怔地看他,心里不断催促自己,开口说点什么,开口说点什么,但是话到嘴巴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下一刻,唐夏毅然转身,拉开房门的时候,他的目光划向风是寒,对方并未露出算计成功的得意,相反陷入沉思。   莫晓风用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说:“别走,阿夏。”   然而唐夏还是离去了。   所以他没有看到她眼角滑下的泪痕。      莫晓风拖着步子走到床边,冲风是寒勉强笑了笑:“没办法,只能再喝一次我的血了。”   她抬起手腕,竟然直接用牙咬去,然而却被另一只手拦住。   她诧异地看着风是寒。   风是寒坐起身,微蹙眉心,“算了。”   “你没事?”莫晓风不知该喜还是悲。   风是寒意味深长地看着她,良久才道:“血蝎毒并没有发作,我只是想试探下他罢了。”   莫晓风抿唇不语。   她怪不得他,因为换成任何一个人都可能这么做。   但她浑身冰凉,如置寒潭。   “你想知道什么?我可以回答你。”风是寒敛下黑目,似为了遮去某些东西。   莫晓风沉吟片刻,从怀中掏出了一张五十两的银票,递到他面前,静静地开口:“你可记得你曾经将这张银票给过一个男的?那人个子不高很瘦。”   风是寒拿过银票,若有所思地看着。   “那人死了,死在路上,死得不明不白。”她继续说。   风是寒抬眸,淡声问道:“你认为是我干的?”   “没有。”莫晓风阖眼又开,“但我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因为人不会无缘无故就死,就像人不会无缘无故就去茅房。”   “你的比喻……”风是寒原本幽深的眸色刹时亮了一分。   “这、这不是重点。”莫晓风急忙说。   “那天……”   风是寒将那天所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道来,似乎本就不想瞒她。      莫晓风听到凤箭时很是吃惊,而在听到水红衣时已经惊得开不了口,缓了好久才道:“那个人会不会是……花容?”   风是寒摇头,眼深如潭:“也许是加南。”   莫晓风拍了拍额头,不可思议地看着他,重复道:“你说是加南?加南和尚?”   风是寒去到花满楼时,那人已走,他找来花魁询问,花魁不断说那人是加南和尚,不过听楼中的其它人说,花魁自接过那个客人后,就变得神智不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此事倒让风是寒有了七成把握,认定那人很可能是“死而复生”的加南。   莫晓风快要崩溃了。   花容说那只雕的主人是加南时,她怎么就没想到这个问题。   隐隐觉得,命运之轮似乎是被人在推着走,而这个人可能是花容也可能是加南。   莫晓风惆怅地叹了声,“在强人的世界里,我如同蚂蚁过街,仰头看到的全是巨人。”   风是寒听到这句话,竟扯开嘴角,笑了出来。   莫晓风愁着脸,一点也笑不出来。   “你来这,是为了拿凤凰?”   风是寒直言不讳道:“就算拿到了十支金箭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那是为了十二美?”   “是。”   “为了什么?”   风是寒沉沉地道:“我以为你应该知道。”   莫晓风想到唐夏说的话,就矛盾不已。   风是寒看出她的心思,黑眸蓦地转冷,“你们以为,光凭一把凤凰就能得到天下?若失去了兵力,即使拿到了凤箭工序图也不过是在幼儿手中塞了把利器,看似锋利却没杀伤力。”   莫晓风怔怔点头。   “好了,别胡思乱想了。”风是寒神情微缓,指着她的床说,“今晚一起睡吧。”   莫晓风一下弹得老高,抱住床柱抖,“开、开玩笑的吧?”   风是寒脸一寒,很认真,很认真地说了一句。   “我都不怕被人说断袖,你怕什么?” 19.作者不得不说的心里话      写在继续更新前。   冠绝笑天下,终是免不了俗气?   好,现在我说说当初为什么要写这篇文。   此构思源于一日睡觉时的胡思乱想,当时想的一幕就是此文第一章出现的镜头——王爷跳楼。   大约一小时后,我从床上爬了起来,重新打开了电脑,打开了WORD,输入了一个名字:王爷。第一章我用了二小时将它写完,虽然已经想好了情节,但具体的内容与表现手法一直让我头疼。也许我可以将它写成正剧,也许我可以写成恶搞剧,最后我决定写一个不同类型的故事。   我要让配角变强,让主角变"弱"。在弱字上加引号,别有深意,也许你们会看到一个被侍女欺压的女主,但是你们仍会觉得那些侍女有意思,仍会觉得女主有意思。在严肃的世界里过搞笑的生活,这是最初的目的,很纯粹很单一。   最早的文案里写的是关于一个女扮男装的假冒王爷如何被皇帝嫁给女尊国中男扮女装的女王做老婆的故事,故事很纯粹,也很简单,就是让大家能开怀大笑,仅此而以。   因为相当喜欢《东成西就》这部电影,喜欢里面无厘头的人物,喜欢众多人一起热闹的场面,喜欢它不突出的情节却仍能让我连看数遍。于是我想将这种概念放到文中,写一群让人觉得无比彪悍的人物,同时出现一个十分不彪悍的女主,让她在彪悍的人堆里受尽“蹂躏”,同时在不知不觉中将别人反蹂躏。   后来便有了《最强王爷蹂躏史》这个名字。   当时我提出了蹂躏这个词的概念——是指无时无刻不无折腾,让人无力又无能。而这个概念就是文章主脉,文中出现的人都在这条脉线上无力而彪悍的存在着,哪怕是阴谋与恶毒的人性,到了这个世界里将彻底的脱线。如同东成西就中的欧阳锋,到了洪七公面前把自己毒得惨不忍睹。   我是很贪心的人,在想写这个题材的时候,我又不甘心只是为了搞笑而搞笑,我想将一种灵魂带入到文里,那就是人生中所能遇到的选择与被选择,矛与盾,对与错,明与暗。所以,这文有了新的剧情,有了新的发展,所以后来改名为《冠绝笑天下》,名字中的每一个词都包含着一个意义。冠绝是指人还是一种精神?笑是指单纯的笑声,还是笑傲江湖似的笑?天下是一个人的天下,还是所有人的天下?   有了这个概念,文的灵魂便也有了。   于是就想塑造血肉。   如果整个世界是一个人,那么这个世界里形形色色的人就是血肉。   而女主是眼睛、鼻子、耳朵,她需要带着大家去看、去听这个世界。她还是最重要的心,需要带大家去体会这个世界。   而许许多多的人物是手与脚,他们做的许多事,决定权在脑。   风是寒等人就是操纵着手脚的人。   但究竟是什么在操纵人脑呢?其中包括对名利权的追逐,包括责任与使命,包括信念与愿望。   有了这些东西必定滋生另一样东西,那就是命运之手。   花容与加南这两个出场不同被定义成跑龙套的人物便是命运之手,他们可以推你入地狱,可以拉你上天堂,但关键不是他们,而是人自己的选择。   假设没有女主的存在,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找到了凤凰,死上许多人,最终有人统一了天下,然后成为历史中的一笔。   是不是女主的出现就能改变这一切?不,她不是神,她只是个人,她能做的只是做自己所能做的事。   在这里,我想塑造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主。她不同于其它小说女主的强悍与软弱,不同其它人物的高调,她不是闪亮的女人公,她有很多人所没有甚至是丢弃的一面。   这样的人我们用水来做比方——   水,没有棱角,也不会被磨损,不管你用多大的力量镇压,它也不会垮掉。它可以融入到任何一块石头中,它可以到达任何一个地方而不回头。   这里又要再提一次什么是大智若愚?   引用知识——   外智而内愚,实愚也;外愚而内智,大智也。外智者,工于计巧,惯于矫饰,常好张扬,事事计较,精明干练,吃不得半点亏。内智者,外为糊涂之状,上善斤斤计较,事事算大不算小,达观,大度,不拘小节。智愚之别,实力内外之别,虚实之分。   我想大家若能明白粗字中的意思,就能明白女主人公所谓的大智若愚是什么意思。就算此文还没到达高潮,就算女主的大智若愚还未很明显,大家理应从字里行间读出一二来。   你们可以当她是装傻,当她是缺根筋,想必在现实中,你们也有无法理解的人,但你们的评价并不是因为你们看透了她,而是因为她似乎伤害了你们喜欢的人。   我能说这是偏见吗?   有人一直在问此文的主线是什么,此文到底想写什么……甚至有人说我没有写出主线来。最初我抱着谦虚地态度,我承认我的线藏得深,大家看不出可能真是我的错。也许大家在看的时候将冠绝一文当成小白文来看,所以会认为不直白的主线是作者的错误。   我只能很不谦虚地拿红楼梦来打比方。   说通俗点,这是一个关于一个男人和无数女人纠葛的故事。到后来我们才知道,红楼梦所要表达的更多的是当时的一种社会现象——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以及人们无法掌握其命运的悲哀。   文中琐事不断,而嬉笑怒骂泪的背后藏着的是另一个叫嚣着的灵魂。   故事只是辅助,因为我要讲的不只是一个故事,剧情只是顺其自然的发展。说这文太罗嗦的,说这文剧情太慢的,还有觉得有些人戏份太少的,我本想回一句:弃文吧,这不是你要看的故事。你们想看结局是谁和谁在一起,但我想给你们看这个世界是怎样在蹂躏与被蹂躏,在对与错的选择中一步一步走向命运的终点的。   有些小说的结局很重要,有些小说则是过程很重要,冠绝是后者。   我愿在过程中带大家欢笑,带大家矛盾,带大家去经历一个又一个始料不及的突发状况。   关于众多人物,他们的出现是否真的有必要?   没有一个人是无缘无故要让他出现的,除了女主,也没有一个人是自始自终都要写他的。因为我们的人生之所以精彩就是因为有太多的人让我们记得,而有更多的人只是匆匆而过,即便他们曾经很突出,也会为我们所遗忘,也许什么时候,他会再次出现,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很贴近人生。   当一个人物书香中文网未出现时,大家就认为这个人没有出现的必要。那是因为你们只想看一个故事结果而已,你们只想看女主跟谁好了,看他们恩爱就好,别人算什么?又多事又碍眼,最好什么人都不要,只剩下男女主角就好……   于是我又想说那句:这不是你们要看的文,你们应该去看你恩我爱,你浓我浓,一女徘徊在无数名美男之间或者通吃的以爱情至上的故事。   冠绝笑天下,不是这样的文。   它讲的甚至不是一个故事,而是许许多多的故事。   一切的错都于我开始。   或许我不该将皇帝设定成天下第一美男,这的确是个很烂俗而不负责的设定,当然,我的意思不是想让女主将这美男收了,而是想让大家发现,面对这样一个美男,女主竟然无动于衷,还能当人家是哥哥。烂俗的设定势必引诱读者走进一个模式,于是大家翘首期盼着看两人如何坠入情网。   读者的千呼万唤,终于让我动摇了。为什么?人气重要啊,它很俗,但它很可爱,可以让作者的虚荣心得到满足,可以让作者下定决心一定要将文写完……于是,我提前让皇帝现身了。没错,是提前。   前十五章风是寒的戏份实在是少得可怜,并非是故意,而是当时根本就没想到要写他的戏份,因为他是一个很正统的人物,在冠绝这样搞笑的氛围中,这样的人物若出现,实在是没有什么意思。他只要做做其中一个幕后BOSS,撒撒网,最后验收验收成果就好了。   大家的呼声改变了许多人的过程,比如伏羲,比如秦昱,这两人在皇帝再次出现前应该是有许多戏份的,而王爷也会在此期间与四侍等人发生很多哭笑不得的事,皇帝提前出现,伏羲,秦昱,四侍戏份骤减,于是剧情大转,故事也提前进入了一个小高潮,那就是小桃源之行。   假设当初大家不是那么齐心协力要皇帝现身,也许秦昱将代替风是寒的位置。变数,绝对的变数。   但是,我并不阻止这个变数的发生,如同花容说的,就算命中注定,也还有三分变数。不管是花容还是加南,他们说的话都是我要写的东西。   除了风是寒,还有一人也打破了此文的命数,那就是唐夏。不瞒大家说,起初设定的主要配角中根本就没有夏日也就是唐夏的位置,他的地位仅仅高于春去,秋来,冬月等人,这和他的身份有关,因为是其实是个男人,所以故事肯定比她们要多一些,而且又对女主人公有些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他对女主的影响很大,毕竟他有自己所承诺过的事要完成,那就是助女主扭转乾坤,看清,是助,关键还是在女主。而我安排唐夏与唐秀的对手戏无非是为了将一些阴谋通过他的口告诉大家。但是发展到后来,戏剧性的转折又来了,那就是许多人将目光都转到了这个人物身上,之后的事……我不用多说,大家也该猜到了。   有个问题,唐夏的付出有没有得到莫晓风的回报?别忘了唐夏的付出,就是因为莫晓风最先的付出,大家不要本末倒置。   还有,这里面到底谁受到的伤害最大?唐夏离开,莫晓风怎么想?   大家去体会吧。   最后提一件事。   有人说,如果一些人出现后太长时间不写他,这人便是废掉了。也许这话是对的,也许是错的,因为那样看具体的情况。   我们说,一个人的存在必定有他的道理,而在人生道路的转折口,必定会出现一些事一些人,这些人可能会影响你的选择,就像读者的意见,就像突如其来的想法。   比方说伏羲,他的意义就十分之远,他是王爷是否会造反的一个重要因子。难道因为这个就必须时时写他?什么时候该他出来,他就会出来,不该他出来的时候出来晃悠算什么事?大部分文中必有的桥段——只要是美男,一定会以一切方式,时不时出现在女主跟前。可惜这文不是。   苏淮文等人,他们揭露了和亲的事,这也是将线索挑明的关键,因为这是王爷以后是否会造反的一个因子。   苏缬,他是一个烟雾弹,令那唐秀失策,引出闻天心是十二美。   宁相无,他的身份很奇特,作为凤要的朋友,他可以传达一些我们所不知道的信息。试想凤要会对自己的属下提及那么私密的事吗?   秦翎,一个小跟班,是让秦昱的形象更讨人喜欢的一个辅助人物。   这些人的存在,也许在你们看来可有可无,但是我不认为。   这大概就是作者与读者想法的差异。   而我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我妄想让所有人都能肯定此文,于是我动了大修文的念头。但是,对着那些已经安排好的情节,我将脑袋都抓破了也想不出两全齐美的方法。除非,从头写起。我现在能做的是去第一部里作所谓的铺垫,将其实已经很明显的东西再明显化。   果然,人生充满了无奈。   想要标新立异,是和自己严重过不去。 20.这一夜     莫晓风拖着步子走到床边,冲风是寒勉强笑了笑:“没办法,只能再喝一次我的血了。”   她抬起手腕,竟然直接用牙咬去,然而却被另一只手拦住。   风是寒坐起身,微蹙眉心,“算了。”   她诧异地看着风是寒,“你没事?”   他说:“血蝎毒并没有发作,我只是想试探下他罢了。”   莫晓风脸色微白,抿唇不语。   怪他吗?不!站在他的位置,换成任何人都会这么做吧?可她觉得身子很凉,如同坐在空荡荡的寒潭底,抬头看得到天空,却总是隔着一段她够不着的距离。   “你到底……”风是寒忽倾身而来,一手抓住她的肩。莫晓风茫然抬头,视线交错,探入各自眸底。   “怎么?”实在是风是寒太厉害,令她不得不提高警惕。   风是寒眼睫微拂,眼底漾开一线清芒,松开手,退后,淡声道:“没什么。”   他起身,走至窗边,淡声道:“你想知道什么?我可以回答你。”   “今天,我们在一条偏僻的街道上发现了一个死者……”她说。   “哦?”   她走到他身侧,从怀中掏出了一张五十两的银票,递到他面前:“你看,这是在他手上拿到的。”   风是寒睨了眼她手中的银票,反应淡然。   莫晓风委婉地问:“在阳周城,你是不是给过别人这样的银票?”   风是寒俊美无双的脸上霎时罩上一层薄薄的阴霾,似刀刻的唇角弯出冷淡的浅笑:“你认为是我干的?”   “我只是想知道那时候发生了什么事,因为人不会无缘无故就这么死的。”   “你说得没错,人不会无缘无故而死。”   冷幽的眸底匿藏着夜幕一样的沉黑色,修长指尖夹过她手中的银票,五指弯勾,整张银票便在他掌心缩成一团,微使内力,瞬间化作碎片。   “这是……”莫晓风后背淌下一滴大汗。以后她才知道,别人给死人烧纸钱,风是寒就喜欢烧真钱。   不明所以的她看着他扬手一挥,那些碎片飞向烛台,烛焰摇曳高舞,白色燃成灰烬,纷纷扬扬,如同花瓣败落,有种凄凉惨淡的滋味。   “为生而食,为食而亡。” 他的眼神深沉而阴郁,“这就是弱者。”   这话很现实,所以很残酷。   莫晓风觉得可悲:“难道弱者就该死?”   “不过是弱肉强食。”   “什么弱肉强食,根本是人贪婪的借口!”莫晓风激动地绕到他跟前,攥着他的衣袖,大扯理论:“有道是人奉所需,各求不同。总有人为了得到更多,为了占有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将自己打磨成利器,随时侵害别人的利益,他们认为这才是强者。而知足常乐、为人善道者反成了他们眼中的弱小,被他们耻笑。人的智慧应该用于创造所需,而非索取,如果都能摒弃妄念、贪婪、懒惰,何以像兽般杀戮争夺……”   看他的脸色好像腊月里打霜的茄子,莫晓风觉得最后一句话已经可有可无,所以说得极小声:“我想,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说完缩回手去,背在身后左磨右磨。   瞧这情形,搞不好他会将她当成蚊子一掌拍死。唉,傻子都知道皇帝是拿来参拜不是拿来讲道理的。   后续出乎于她的想象力,风是寒脸色虽不霁倒也未动怒,只是蹙着眉心问了句:“你从哪里听来的这些?”   被他一问,莫晓风更蔫了,目不敢正视,低声冒泡:“在小桃源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一本书,名字叫《天下论》……”她的确是有在花容那里看到一本这样的书,只不过只看了封面上三个字。   风是寒不知想些什么,转头书香中文网地望着窗外。看那夜色无息,皎月无声,银光无澜,似与他融为了一体。   “既然说人奉所需,那你呢?你需要什么?”良久他又问。   “我?”莫晓风闪了闪眼,回想自十四岁双亲离世,她为了让自己坚强起来,从来只要求自己不去强求任何事,而没想过自己需要什么。   “告诉我,你需要什么?”风是寒重复问道。   莫晓风抓抓脑门,有些迷茫:“我什么都不需要吧。”   风是寒倏然转身,玄色长衫因他的动作张扬飞舞,如墨般漆黑的眸眼毫无温度地看着她。   可怜的莫晓风居然被他煞到了,脑子里的小人躲在角落里瑟瑟作抖。天不怕地不怕,最怕翻脸比翻书还快的人,何况这个翻脸的人同时还能翻云覆雨。   “莫里。”   恍惚之时,他的手指竟勾起了她的下颌,混合着淡幽薰香的气息落在她的脸上,眼中明明带着温柔的笑意,说出的话却冰冷彻骨:“你从没改变的一点,是你一直都在用无辜的一面践踏你所拥有的东西。你有没有想过,什么都不需要还有另一层含义?”   突然觉得风是寒就像他的那把血眠,精致的面孔,锋利的薄唇,不动声色就将人心撕个鲜血淋漓。   “我没有……”莫晓风下意识想要反驳,却被他打断。   “事实就是如此,让我来告诉你。”风是寒捋了捋她额前的发,像个大哥哥般亲切地笑着:“在这世上,任何一个不被需要的人,都不会为你停留,你明白么?”   五雷轰顶!难道这才是阿夏离开的原因?她以为他是不满自己维护皇帝,他以为她根本不需要他。   烛台上的红蜡捧着烛苗如诉衷肠般发出“滋滋”的声音。   她终于体会到了唐夏的心情——他拼命地想要维护她,她却一味地背道而驰,她的希望成了伤害他的理由,若换成其它任何一个人,怕是早就憎恨她了吧。   风是寒松开她,她像游魂一样飘到床边,趴倒,将脸陷在被子之中,大声地喘息,借此平息纷乱如麻的心绪。   也不知过了多久,风是寒居然像个没事人一样坐在了她的旁边。   “你不是想知道那天发生了什么事?”那声音里竟带着莫名的纵容,就像家长前面刚打过孩子的屁股,一会又拿着糖来哄似的。   莫晓风的脸还塞在软被里,只发出唔唔的声音。   风是寒自管自说:“那人是个贼,刚从花满楼偷了东西跑出来在路上遇到我,然后向我销赃。”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银票会在他那里。本来她也只是猜测那人的死可能和皇帝有关,道理很简单,有谁要杀人还多此一举给人家银票。   “你知道他偷的是什么?”   从花满楼偷东西,大概是……   “内衣吧。”   啪!一只手扣在了她脑门上。   “是三支凤箭。”   “原来如此……”不过皇帝还真小气,三支凤箭到手居然只给人家五十两,赚大了……等等!莫晓风终于从软被里弹了起来,怪声怪叫:   “你说的是凰弓的原配凤箭???”   “没错。”   五雷再次轰顶!莫晓风不知何时缩到了床沿下,抱着头喃喃自责:“这才多长点时间,凤凰就从一金条直接升级成终极杀人武器了?”   自从在天池湖里捡了凤凰后,她像个奶妈似地背着它东奔西走,难道就是为了将它培养成一代大魔头?   记得从前她经常这么安慰别人:如果你丢了钱包,不要为它担心,因为它会很幸福地呆在别人的口袋里。现在,如果有条件,她一定忍痛割爱,先将凤凰切割成九十九块,然后把金块扔大街上,最后它们会很幸福地呆在别人的钱袋里,天下太平,她也就不用以死谢罪了。但她能吗?她不能!因为这里没有金刚钻……   风是寒咳了声:“还要不要听?”   “您继续……”声音差不多是从床底传出来的。   风是寒从花满楼那里打听到,花魁自接过一个客人后就变得神智不清,至于那个客人的名字,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因为她逢人就问:喂喂,吃和尚的豆腐会遭天遣吗?别人都说:会啊。花魁就癫了:啊啊啊!我今天我接了加南的客,还对他使出了绝技降龙十八手。   当然,除了风是寒,没人信她的。   “加南?”莫晓风嘴巴里像是塞了一个鸵鸟蛋。   花容说天池以及那只金雕的主人是加南时,她就该想到加南还活着的可能性。难怪秋来一直说,她不相信加南就这么死了,俗话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何况是祸害的始祖。   凤箭是加南带来的可能性倒是挺大,毕竟那也是他地盘上的东西,他喜欢带着到处跑也算正常,只是杀人者会是加南么?他毕竟是个和尚,和尚应该不会杀生吧?不过,他都能往妓院跑了,还算是正常的和尚?   现在可以肯定的是:第一,有人因为凤箭而杀人灭口,第二,这个人绝非普通人,不但知道凤箭的下落还能杀人于无形。但是普天下能杀人于无形的绝对不超过三个:第一个是花容,因为他是神医。第二个没中血蝎毒前的皇帝,据说他有绝技,活着的人谁也没见过。第三个是自己,为什么这么说呢?其实她也说不清楚。以上三人基本上可以排除了。   有一点很奇怪,皇帝也知道了凤箭的下落,如果那人有这么厉害,为什么没动他?   她停下猜想,决定对皇帝使用套话计。   “说起来还真巧,我们竟然能在阳周城碰上。”   “嗯。”   等了半晌,只有这一个字,失败。   “你来是为了拿走凤凰?”   “不是。”看他样子不像是说谎。   “是为了十二美?”继续套话。   “是。”真爽快。   “还有其它原因么?”这才是问题关键。   “你认为还有什么原因?”他居然反套。   套话彻底失败,只能作罢。   “好吧。”莫晓风吸了口气,“最后一个问题,你怎么会从窗户进来的?难道你、你跟着……”打量对方的反应,出乎意料,表情淡漠。   半晌未见她将话问完整,风是寒唇弧微弯,“你到底要问什么?”   莫晓风脸色一哂,扯到别处:“我是想问,你会从窗户进来,是不是因为被什么人盯上了?”   “你猜的没错,不过……”   “什么?”   风是寒竟笑了起来:“拐弯抹角累不累?”   “还、还好……”   唉!被看穿了。非常之窘。   “这样吧。”风是寒半卧在床的一侧,优雅地抬起手,指了指另一侧,道:“今晚一起睡,我慢慢告诉你。”   莫晓风一听,七魂吓走了六魄,脱口而出:“不要!”   风是寒轻描淡写:“你怕被人说是断袖?”   莫晓风挠挠头,再挠挠头。这五份饨混加五份水等于什么?十分混沌啊!   她只是怕身份被拆穿,和断袖有什么关系?   风是寒一副精明的样子,说:“据我所知,男男睡在一起要做些什么才算得上是断袖,我们不做就是了。”   ……   原来风是寒才从万成那弄明白断袖的典故。   弄清事情的原委,她震傻了!人往桌边晃去。   风是寒奇怪地问:“干嘛去?”   莫晓风下意识回道:“我喝杯茶压压惊。”   拎壶倒茶猛灌。   在将茶喝光后,莫晓风抽着嘴角回头,说道:“有句话我一定要对你说,如果不说出来,我怕我会憋死。”   “那就说。”   “你大概还不清楚,像你这样的奇葩,这一世,下一世,下下世都绝种了哦。”   “……”   “扑哧!”窗外,早就有人憋不住喷了,而那人的控制力已算是相当之强。   “啊,我先去下茅厕。”没发现异样的莫晓风捂着肚子快速说道,没等风是寒反应,人已经奔出门去。   风是寒眼睛斜向窗口,一挥袖,灭了烛灯。 21. 夏日长      约摸一柱香后,莫晓风终于从茅厕爬了回来,走到房门口还低头闻了闻身上,果然味道很重!不枉她专挑那最臭的茅厕,冒着被薰死的危险在里面蹲了这么久。想来皇帝若闻到,断不可能再提同睡一床的事。   推开门,她发现里面漆黑一片,以为他先睡了,可借着一点月光看去,发现床上根本就没人。   很明显,人又不见了。   莫晓风已经见惯不怪,反倒松了口气。   转头望着门外,她有些恍惚地愣在那里,像是无意中触及了某个熟悉的影像,慢慢拉近。   那是与伏将军、四侍她们投宿到行云客栈时的情景,一幕幕像是读取片断一样出现,然后又消失。明明是不久前的事,此刻却因心境不同,而觉得有些不真实。   她关上房门,没有目的地望前走着,然后停下,发现正站在阿夏房间的门口,明知自己的举动很可笑,她还是将耳朵贴在了门上,屏息竖耳,想从里面听到什么,哪怕是一点点的声音。许久,她缩回头去,搓了搓眼,这会觉得自己像个傻蛋。其实去茅厕时,她的眼睛就一直看着这扇门,不过那时,她连靠近的勇气都没有。   再往前走,是杜九娘的房间,奇怪的是她也不在,连苏启都没了踪影。   感觉好像错开了一个世界。   她在这边,他们在另一边。   四处游荡,不知不觉走到了客栈的后院之中。许是因为夜黑,总觉得越是空旷的地方那种与尘世的隔离感却是强烈。   知了不知是在何处鸣叫,时远时近,一声一和,不知疲倦。   一颗粗大的梧桐树,将远处的灯火阑珊遮去了大半。夜风吹过,枝叶发出沙沙沙的声音,像是初夏的脚步声。   去年夏日正暑时,她因不习惯皇城炎热闷湿的天气,一天要泡上几回凉水澡,吃掉几只西瓜,结果最后闹肚子,拉得昏天地暗。那天以后,夏日不知从哪拉来了成车的硝石,然后融于水中,将水制成冰块,再每天往她房间送,因为去热效果极好,好多人都喜欢往她房里钻,一个夏天,就那么过去了。   那时她还特没心没肺地提了两句诗:人皆苦炎热,我爱夏日长。结果夏日拿它当宝藏着。   后来她才知道,那些制冰的硝石在皇城很少有,那时就奇怪,夏日从哪弄来这么多的硝石?夏日笑嬉嬉地说:有钱能使神推磨撒。她想为什么不是鬼推磨?再后来她发现,府里的银子并没有因此少多少。原来那个“鬼”就是夏日啊,只不过他比较自恋,不肯比鬼,比神去了。   莫晓风叹了口气,抬头望向夜空,满天星辰,到哪里都是一样。   小时候有人问她,知道星星为什么会闪?她很天真地回答:因为神仙在天上抽烟。她便想要是默念三遍阿夏,他就从天上掉下来,那她就信了,信这世上真有神。   “阿夏。”一遍。   “阿夏。”二遍。   “阿夏。”三遍。   她果真这么做了。不过这天这么高,阿夏轻功也不见得好,真掉下来,怕是会摔废掉吧?   呃,不是吧?天空居然有了反应——仔细一看,一大片乌云不知从何处飘了过来。   “咦?”她仰头左看右看。有东西落在她脸上,一下两下三下,抹了把脸,才发现是下雨了。唉,人没招来,招来急阵雨。才一会时间,水珠就跟撒豆子一样往她身上倒,打得她有些生疼,却不想挪半步。   一把油伞走近,停在她的头顶。真是奇怪,只是一把小小的伞就能将一个冰凉的世界隔开。   “谁?”   身后的人轻叹了口气。   莫晓风转过身去,笑比哭好不到哪里去。   “小九。”   杜九娘摸摸她的头,“都湿了呢,回去吧。”   莫晓风捂着眼睛,眼角有东西滑落,混在雨水中,爬满了整张脸。   “阿夏走了,不会回来了。”   “真傻。”杜九娘一手捧起她的脸,月光透过夜雨朦朦胧胧地洒在她晶亮的眸瞳中,越是脆弱,越是美丽。   “若我是个男人,恐怕也会像他一样……”   莫晓风认命地闭上眼,“一样跑么?”   杜九娘微微一笑。   “兔子,我想问你一句话。”   “嗯。” “水至清则无鱼的下一句是什么?”   莫晓风眼泪哗啦道:“人至贱则无敌。”   “……”唉,无法沟通啊。   “这人至察则无徒是说人太精明,过分苛察,就容不得人。偏偏狼大和三号都是这种人,你的态度若不适当强硬一些,肯定是要被夹在中间的。”   莫晓风为难:“硬不起来怎么办?”   杜九娘说:“你啊,还是缺少磨炼。”说着又摸了摸她的头。   “为什么你和阿夏喜欢摸我的头?”莫晓风禁不住问。   “有一种说法是,人的烦恼汇聚在发间,喜欢一个人,就摸摸她的头发,好为她去除烦恼。”   莫晓风好生感动,抬起手也去摸杜九娘的头发。   杜九娘勉强笑道:“我又没有烦恼。”   莫晓风摇摇头:“我知道你喜欢阿夏。”   杜九娘怔住,随即呵呵笑道:“兔子你在说什么?”   “我说你喜欢阿夏……就算你不说,我也看得出来。”   “呵,是说你聪明好,还是说你傻好?”杜九娘的视线落在她身后,忽道:“兔子,看后面谁来了?”   “啊。”莫晓风下意识回头,接着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人生道路从来都很坎坷,但没有一个人像莫晓风这样坷到离奇。   自父母出车祸双亡后,她就一直过着无所欲求的生活。谁料本不算平凡的平凡生活会因为一次意外坠楼而彻底改变。为了扮演好自己的前世,她练天女散花练到走火入魔,被人送到小桃源遇上神医花容后,人生又发生一次大转折。受他指引进了地宫,遇见中毒的皇帝,破了无双棋局。进了天池,听火莲教的人八卦才知道原来皇帝打算将王爷当作人质嫁给风国女皇,而这风国的摄政王也就是女皇的姑姑居然还是前世风莫里的生母。救了加南的宠物金雕,却被它扔到湖里,差点一命呜呼时未料使出了天女无悔,结果捡到了凤凰。   如果前面这么多事还称得上是奇遇,那么现在呢?   她坐在镜子前,看着里面的自己下巴掉到桌上。   银丝带缠发辫,袅袅拖至腰身,玉面红腮粉唇,白丝罗绣彩鸟百花裙笼身,环佩玉戴……   睁开眼迷迷糊糊发现自己靠坐在椅上,身边围了十来个同样花枝招展的艳装女子,对着她点指说笑。她一抬头,就发现了镜子,然后一脸见鬼模样。   门外又进来一个女子,年约二十左右,围在莫晓风身边的人皆转身称她楼主。   “姑娘,看看这是几?”楼主竖了二根指头在她眼前。   莫晓风想了想说:“二……”   “很好。”   “八百四十五乘七十三减六万一千六百八十五是多少?”   旁人掰着手指齐刷刷地一头黑线,叫:“楼主,很难好吧。”   莫晓风想都没想说:“零蛋。”   “嗯嗯,不愧是我谢景年挑选的新代花魁候选人。”谢景年满是得意。   “哇!她怎么算的?这么快。”其它人羡慕啊。   “这就叫差距,懂不。”   “楼主慧眼识魁,看来这次夺美大会的头名非咱们花满楼莫属。”众人笑得花枝乱颤。   “实话虽是如此,可也要谦虚。”   原来这里是花满楼,那女子是花满楼的楼主谢景年,而其它人自然是……   “哎呀!”有人叫:“她跑了!”   虽不清楚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过既然到了花满楼这种地方,莫晓风可不会认为自己是来作客的。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花满楼总共四层,结构可谓大气宏伟,令人无法想象此乃烟花之地,不愧是阳周城三绝之一。   最上两层楼为三十六房,四楼是第一至十八房,三楼是第十九至三十六房。第一房的前主人正是那个因加南而搞得神智不清的花魁。   莫晓风提着裙摆从第一房冲了出来,一时也不知该往哪边跑,心想男左女右,撒开丫子便往右跑了。   外面走廊上有不少人,看到一个天仙似的妹妹在前面狂跑,竟无人阻拦,还很礼貌地让开道来,而后面十几个人簇拥着楼主谢景年紧追不舍,不过考虑到形象问题,一个个跑得像是竞走,晃臀扭腰,既好看又不影响速度。   两旁欢呼声不断,一个个化身拉拉队员。   “采草,赶超墨绿啊!”   “那边的风柳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这里的哥哥最精彩。”   那风柳人如其名,长得弱柳迎风,连跑也是跑得最慢的,回头巧笑倩兮地问候了一句:“看你妈的头。”   “红雨,你扭得真好看。”然后是口哨声。   莫晓风回头一看,看见其中一个姑娘扭得跟跳霹雳舞似的……   “香薰,裙子要掉啦!”香薰姑娘一听这话,从追赶的人群里撤出,抬腿一脚踹向那说话男子的胯间,这一脚踹得可谓情意绵绵,柔情似水:“讨厌啦,玉郎。”   叫玉郎的男子捂着下身瘫倒在她怀里。   “香薰,我可被你毁了,你要负责我下半身哦。”   “死样。”   莫晓风远远听到,两蹄子交替得更快了。   人群移动速度相当之快,因为带头跑的人不熟悉路,所以绕了四楼整整一层的走廊才找到楼梯口,紧接着跑向三楼和二楼。   花满楼的二楼是提供给客人的雅间,雅间又分梅兰竹菊四等,以梅字为最贵,其次为兰字。达官贵族、商贾名流即使不是冲是美人而来,也喜欢在此商事、聚首。所以,能来此地者,均是有一定的身份或家世。   听到外面的嘈杂声,那些原本呆在雅间里的贵客们忍不住探出头来看个究竟,不过由于她们太快了,只能看到一个个的背影。   这二楼是个挑层,挨着栏杆就能看到大堂的光景。一楼大堂,四壁皆是檀香木雕刻成的仕女图,就连柱面都以彩绘装饰,品味之高,当数一奇。而说到奇,就不得不提大堂正中央悬挂着的一条彩幅,彩幅上的内容,令人叹为观止,竟是“花满楼下死,加南也风流”十个大字。   加南有没有来过花满楼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花魁给了楼主谢景年空前绝后的灵感,这名人代言已是一创举,而其中的喻意更是让人浮想连篇。试想,就连和尚都能抛弃苛规戒律一尝风流,其它人还有什么可顾虑?按理说拿个死字和死人当招牌实在是有些不吉利,可这年头什么人都缺,就是不缺猎奇者,果然自此横幅打出,花满楼的生意较之以前要火上近二成。   大堂中热闹得有如行酒会一般,觥筹交错,丝乐满堂。男宾个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身边的姑娘妖娆多姿,妩媚动人,众人手持银酒杯,谈笑风声间,忽听见二楼纷沓的脚步声,皆抬头望过去。   “哗。”不看不要紧,一看直抽气,传说中的天女下凡也不过如此——原来莫晓风眼见就要被谢景年追上,情急之下,竟从二楼栏杆上直接跳了下来。下面的男宾见状,下意识要去接人……然而有人动作比他们更快一步地跃上桌去,在空中便将人接在怀里,一个旋身落在地上。 22. 今久心   第三间梅字厢房内,勾梅屏风,绣梅地毯,雕梅竹榻,染梅窗纱,一如翩翩君子之风采,将房间点缀得幽静雅致。   今久斜倚在窗柩旁,时而垂下眼,望着手心,仿佛那里有什么东西挥之不去。   尽管早有心理准备,然而她那一声“阿夏”却让他措手不及,差点便泄漏了底细。他没有告诉她,在江湖上,他还有另一个身份,那便是华园的主人,一直不以真面目示人的今久。先帝驾崩后的数年,风莫里广开商行,四侍也时常帮着打理,他便是趁这个时候,建立了华园。往来华园的,皆是达官贵族商贾名流,唐夏便是利用这里收集了大量人脉,同时掌握了釜国众多举足轻重官员的弱点乃至不可告人之处。前期准备他做了近六年,这次寻找十二美他之所以不加阻拦,其实也是他的计划之一。原本他想找个机会告诉莫晓风这一切,只是几天前于马车上相遇后,莫晓风在客栈里流着眼泪对他说的一番话让他改变了初衷。   ——他不愿让她的眼染上腥红,不愿她看到这世界的残酷。     “就按我说的办……”   屏风后的竹榻上坐着两个女子,一人宽衣宽袖,仪态万千,正是楼主谢景年。另一人眉眼素净,不拘小节,竟是杜九娘。   “不行。”今久果断地说:“送她回去。”   “你们这是叫我听谁的?”谢景年呷了口香茗,斜眼看看两人。   “当然是听我的。”杜九娘转头对今久说:“这样一来,你不就有借口去找她了?也用不着偷偷摸摸……”   “不用。”半透屏风后,今久打断她,伸手执起案上的长嘴酒壶,仰首阖目,碧液顺着壶口灌入喉。   杜九娘不客气地说:“你想清楚,下次没人再替你送伞去。看着她为你弄得那么狼狈,你心里开心了?你要真开心也就罢了,可别拿河里的鱼发泄啊,好好的一池鱼都给你毒死了。你说你……”   今久抚着眼,咧嘴道:“别说了。”   杜九娘恍若未闻,语气更重了些:“你不累我都替你累,你以前可是想什么就做什么的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温吞了?”   今久侧过脸去,垂下的手将酒壶捏得有些变形。许久才说:“我不想当着她的面做让她不开心的事。”   或许,那个随心所欲的唐夏在遇见她时就已经一去不返。   这世上有一样奇怪的东西,男人因它而成熟,女人因它而脆弱。而他不希望看到她的脆弱是因为别人,与其如此,不如让她永远没心没肺地活着。前提是,她能好好地活着。于他来说,没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了。   “唉,要我说,臭九的主意不坏。这女人若做久了男人,怕是连她自己都觉得就是个男人,结果呢?”谢景年一摊手道:“不喜欢男人,喜欢女人去了,不是得不偿失嘛?”   今久肩膀一颤,缓缓回头:“你说的是真的?”   谢景年撑着下颌叹了口气,“我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做十二美时老把自己当男人,结果现在天天看着美人儿才开心。”   杜九娘坐着喝茶,半晌抬头说:“难怪你要当老鸨……”   谢景年在杜九娘身上蹭了蹭。   杜九娘不动声色地说:“别靠近我,我喜欢男人。”   谢景年黠笑道:“我晓得滴,臭九呀你十三春心就打尖了。”   杜九娘拿自己的茶杯去堵她的嘴。   今久明显是动摇了,在那边晃来晃去。   杜九娘又说:“你也不想把她丢在客栈里被皇帝那朵奇皅吃豆腐吧?昨晚要不是我和苏启设计将他引开,兔子可就是人家狼大的口粮了。”   再说下去,有人可要暴发了。   “你就放心好了。”谢景年插嘴说:“我还能害了王爷不成?有我照顾,绝对不让她吃半点亏的。”   今久自然知道她不会害她,否则哪容得了她多嘴。   他思绪一转,脸色凝重的问道:“八号,十号到底怎么回事?”   ——原来这谢景年不是别人,正是十二美之一的八号。   闻天心的情报网不容小觑,不过数天便查到了阳周城的七号苏启,八号谢年景以及同杨城的十号上官云裳。三人虽改名换姓,到底还是公众人物,一张脸摆在那,自己人要查并不难。加上已经出现的闻天心,紫狐,唐夏,张蜜儿,杜九娘,算是找到了八人。然而,中途却出了意外。   谢景年恢复正经道:“花满楼与同杨城的云绣坊一直有着生意上的来往,半年前我接手花满楼后与云绣坊的当家上官云裳接触,才知道她是十号。花满楼每年参加夺美大会前都会进购大量布匹,用以裁衣布景,所以三月初,我向云绣坊订了一批锦缎。”   她说着从怀中拿出一块四方布料,甩给了另一端的今久。   今久手指摩梭着那块方布,若有所思。   “这是我亲自挑选的缎料样品,上官云裳当时说,外面已经没有这种缎料的存货,需临时纺织。等了一个月,我看云绣坊一直没有动静,觉得有些蹊跷。十天前,我便遣人前往云绣坊询问布匹为何迟迟未送到,这才知道,原来吴东国一家布庄也看中了这种缎料,当家差人留了订金让云绣坊赶织。因为那边要得急,又要求上官云裳亲自押送,所以三月初十的时候,她就出发将货运往了吴东。云绣坊的人见上官云裳出去大半个月都没有消息,便找上了吴东的那家布庄,岂料那布庄当家人说他们从未向云绣坊订过货,一对质他们才发现,那下订单的人根本就不是此布庄之人,而且很可能用的是假名,因为那人说他叫贾鸣。”   ……   众人沉默须臾,今久眉心蹙起,神色凝重:“我在吴东通往釜国的路上遇到一伙山贼,在他们手上见过这批缎料,如果真是云绣坊的货,十号恐怕已是凶多吉少。”   谢景年与杜九娘相视一眼,讶道:“那边的山贼会如此猖獗?”   “以那几个山贼的本事,不可能将十号怎么样,他们或许只是无意中捡了个现成。当时现场并没有高手过招的痕迹,十号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不得而知。”   “有人存心想加害十号?”   “十号处事谨慎,若真有人要算计她,她不可能察觉不到的。”   杜九娘猜测:“难道遇到的是熟人,所以才没有防备?”就像她对兔子那样。   “也许。”今久顿了顿,眸色略加深,有种不好的预感在眼前拂之不云。“我和一号始终查不到其它人的下落,不知道两件事会不会有联系……十二美联络密册……”他忽然怔住,似乎意识到什么问题。   杜九娘脸色也僵住了:“你觉得这和那份被盗的十二美联络密册有关?”   今久看了看窗外,左耳的黑金坠子微晃,闪过一道黑泽,一如他眼底的那抹幽暗。   “若真是这样,那这个人将是一个很难对付的敌人。”   像风是寒这等自负的人都不能凭一份联络密册找到改名换姓的十二美,还需借王爷之手,那个躲在暗处的人又是凭什么?   “我就不明白了,先帝为什么留下一份十二美的联络密册?”谢景年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不免觉得奇怪,十二美在外行动,是定时向先帝汇报情况,而非先帝主动联络,那这所谓的联络密册岂不是多此一举?   杜九娘摇头表示不知。   “今久你觉得呢?”   “我也想过这个问题。”今久灌了口酒,抬臂擦了擦嘴角,低吟道:“可能先帝是想告诉我们什么吧?只是他没有这个机会。所以他想借一样东西通过一个人的口向我们传达一个信息,这个人就是风是寒。”   当年的先帝下得一手好棋,整个釜国找不出第二个人能与之对弈取胜,因为他布棋如神,哪怕是最不起眼的棋子,都会成为决胜的关键。而棋道的关键就是意比子先行。   “先帝料到风是寒会按照这份密册来找十二美,也就间接告诉了我们这其中有问题。”   “会是什么?”杜九娘忍不住问。   谢景年神秘兮兮地凑过脸来,“难道是想告诉我们先帝其实是被皇帝……”她将掌侧横在颈项,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杜九娘忙推开她,“别乱说。狼大不像是这种人。”   “咦,你又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   杜九娘抓抓头道:“我相信兔子不会看错人。”若他真是那种残忍到弑父的人,兔子还会这么矛盾吗。   今久将酒洒在了地上。   谢景年叫:“大哥,那是我的地毯!”   门口传来嘭一声巨响,开了。   莫晓风看看窗边的今久,看看屏风后的两个女人。      “你们。” 23.快跑吧   她好不容易挣脱下面的姑娘,想要找楼主讲个理,寻了几间厢房拐了几个弯才跑到这,隐隐听到了杜九娘的声音,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撞了门,却没想到这三个人会在一个房里。   谢景年反应够快,立马拉下脸,一副后娘加老鸨的姿态,拍着低案冲杜九娘喝道:“菊花,你给好好侍侯今大公子,若是不从,看我怎么收拾你!”   菊花……杜九娘表现得很无语。   今久垂头抱臂,手指轻轻摆弄着酒壶上的小环,整张脸背着光线看不真切。   莫晓风傻眼片刻,突然窜起来奔向“受难”的杜九娘,喘着大气问:“小九这是怎么回事?”   杜九娘摊摊手说:“兔子,你有没有听说过我是谁?” “ 九趾鬼娘啊。”   “我说的是那个自称‘月黑风高采花吟,电闪雷鸣踏雨行’的采花大盗我是谁。”   “那他到底是谁?”   “……是给花满楼打工的。”   “打工的啊。”莫晓风有点意外:“这么说昨晚我们被他采了?”   这世上的确有一个人叫作我是谁,但他绝对不是给花满楼打工的。如果说谎会长鼻子,杜九娘就不叫杜九娘而是杜大象。   “唉,都怪我,一时大意,给人钻了空子。”   “不不不。”莫晓风连连道:“是我的错,要不是我,你也不会……可是为什么连我这棵草也采?”她有些不解,当时可是男装打扮。   “估计是因为天黑,看不太清吧。”   莫晓风想想,也对。   杜九娘压低声音在她耳边道:“楼主在你身上发现了信王的麒麟令牌,问我哪来的,我说你是信王,她说你是女的所以我是骗人的,我只好骗她是偷来的。她说要是我们不乖乖呆在这,就将你偷王爷令牌的事捅出去。”   这些话若换作其它人大概没有半点说服力,但对方是杜九娘,效果自然就不同了,因为莫晓风始终想不出她要骗自己的理由。   谢景年就在后面偷听她们的话,跟着小声补充了一句:“这牢房就像猪笼,花满楼则是鸟笼,是呆在猪笼里等着被宰,还是呆在鸟笼里被人观瞻,你们应该拎得清哦?”   莫晓风有些认命地说:“最多卖艺不卖身好了。”   谢景年忽发出桀桀的笑声,面容可怖地说道:“你是咱们花满楼未来的花魁,是卖艺还是卖身我先不跟你计较……不过,这位可就不成了。”话锋一转,矛头指向了杜九娘,颐指气使地吩咐她道:“去,给咱们未来的花魅示范一下如何才能取悦男人。”   谢景年不愧是十二美之一,这戏演得可谓入木三分。要知道花满楼从来做的都是你情我愿的生意,逼良为倡?得了吧,在这,最彪悍的永远是三十六房的姑娘,能不逼客为倡就已经很不错了。   杜九娘木了,莫晓风呆了。   涂着丹寇的食指在杜九娘额头戳戳点点,谢景年将老鸨的“光辉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   “不要像个木头人一样站着,男人是来采花,你以为是来打桩的?”   话说着,人已扯起杜九娘的胳膊要往今久那边拖,莫晓风赶紧上前一步死死攥着杜九娘。   “小九不要去!”   “来人啊!”谢景年叫道。   门外走进两个身材魁梧、穿着半敞马夹、露出结实肌肉的青年,一左一右架住了莫晓风往后拖。   “等等等等!你们开门做生意不就是为了钱么?”莫晓风叫:“放了她,我给你们钱就是了。”   “可惜钱我不缺,就缺美人。” 谢景年脸上仍笑眯眯,手上忽用劲。杜九娘哪料到谢景年会来真格的,猝不及防便栽到了今久身上。   两人对望一眼,有些尴尬。今久想要不动声色地推开她,杜九娘也想离开,然而手指一颤,却下意识地紧扣在他的腰间。   莫晓风怔怔地看着那个人。感受到她目光的今久终于抬头望向她……露出无所谓的笑容。   残存的一线希望破灭,他的确不是阿夏,只因为他们有一双相似的眼,她才会心生错觉。   也许该庆幸,他不是他。可愤怒却是一触即发,胳膊仍被架着,她微启双唇,反复喃念:虚化神,神化气,气化形,形生而万物,形化气,气化神,神化虚,虚生而万法。   谢景年挪至今久身侧,低问:“她这是在念什么?”   今久凝目,缓缓吐出几个字:“天女散花心诀。”   谢景年擦擦额头的汗,勉强笑道:“她只是念着玩吧?”因为杜九娘在她面前反复强调这是只兔子。   但下一刻她就知道是不是念着玩了。   厢房门呯一声死死关上,窗纱曼舞,挡住了今久半边脸庞,房内大小物件齐刷刷地飘了起来,于半空中缓慢打转。   “哗!”谢景年惊奇出声。   莫晓风一张小白脸此刻正阴风飒爽,发辫衣袂如魔舞动,真是美得令人牙齿打颤。再看架着她的两人,脸都走形了却还一丝不苟,尽忠职守。  “你想干什么?”这话问得连谢景年都觉着废,不过戏里的台词通常也就如此了。   “放了小九。”即便是顶着一张小白兔的脸,威胁的效果却是有增无减。原因自然是空中那些乱飞的东西实在很悬,就连柜子都在簌簌发抖。   “嘿,”谢景年牛脾气一个,这劲儿上来了,就跟着一起疯。“告诉你,我可是吃软不吃硬的主。”   莫晓风再问:“你果真不放?”言语之间,气势更甚,只怕一出手,谢景年就要去外太空旅行一周。   谢景年冲她扭腰挑衅,“这就想吓唬我了?姐姐我出来混的时候你还在穿开档裤呢。”   看样子不把兔子逼急是不会罢手了。   今久推开杜九娘,刚要上前解决这烂摊子……   莫晓风一声怒喝:“不放人我就将它们统统摔个稀巴烂!”   “唉唉唉,别撒,有话好商量。”谢景年的脸一下子软了下来,这才想到那半空中可是悬着用钱也灭不到的古董呢。      今久收回步子,无奈地抿了抿唇,现在他明白了一件事,那个人为了自己所重视的东西随时都可能扯下身上温驯的外衣变成刺猬一只,而他的保护反倒掩盖了她身上的刺芒。   忽想起刺猥这种动物不就是它不犯我,我不犯它。它若犯我,我必刺它么。   杜九娘静静地站立在一旁,将一缕垂下的发捋至耳后,借着这个手势,掩去嘴角的一抹涩笑。   这方,谢景年将两手下挥退,安抚着发威的刺猬。   “先将东西放下,我们再慢慢商量如何?”   “当真?”   “当真。”   莫晓风蹙了蹙眉,有些迟疑。要知道,这次放下,下回想再使可就得等了。不过对方既然已经被她煞到,肯定不敢再造次。这么想着,她慢慢地压下了体内的真气。   唉,她哪知道,刚才杜九娘背对着莫晓风,冲一边的谢景年用口型说道:“她只能使一次。”   谢景年身手极快地将值钱的古董接住,摆回原位。一回头,冲莫晓风露出獠牙,狞笑道:“小样,居然敢威胁我,别忘了你的把柄还在我手上呢!菊花我带走,你替她陪客人吧!”   “你说话不算……”门呯地一声关上,“数。”   厢房里只剩下两人。      静谧的空间,将两人的距离一下子拉得极近,今久胸口上下起伏,欲借酒来平息内心的悸动,一抬手,才发现酒已散尽。扔了壶,他晃到了竹榻边,扑嗵一声倒了下去。四肢大敞,仰首望顶。   莫晓风像只兔子一样蹲在一边,一开始还很是警惕地盯着他,见他半晌没动静,便松懈了下来。   良久,今久开口:“之前听你叫我阿夏,不知道他是你什么人?”   莫晓风抱着膝盖,不吭声。   今久扯了嘴角笑笑,手掌蒙上眼,忽觉得头有些昏沉。   “陪我说说话吧,我不碰你。”   听那人的声音闷闷沉沉,似乎不太高兴,莫晓风好半晌才小声而迟疑地问:“你要说什么?”   “你会讲笑话吗?”他问。的   莫晓风下巴顶在膝盖上,扭头看看竹榻上的人,“不开心?”   今久吁了一口气,声音有点暗哑,“也许。”   这么说那就是了,所以才要到花满楼寻欢嘛。   不过讲笑话倒是符合莫晓风卖艺不卖身的原则,反正她也只有这个比较擅长。   “嗯……”她清了清嗓子,说道:“有两只兔子关进了牢房,他们好不容易从牢房里逃了出来,但出了门还要翻过一百道墙才能到达安全的地方。他们一起翻了六十道墙,公兔问母兔:老婆你累不累?母兔回答说不累,公兔就说那好不累我们接着翻。当翻到第九十九道墙的时候,公兔又问母兔说:老婆你累不累?母兔回答道:我累啦,我们回去吧!于是他们又翻回去了……哇啊!”   莫晓风被突然出现在后面的人吓到了,迅速起身,面对他不安地问:“你想干什么?”   清酒的味道弥漫在她的周围,今久低头笑笑,斜着身子撑在墙上,问:“为什么他们不翻完最后一道墙呢?”   她往后退了些,一口气道:“要是公兔不问母兔那句话,他们就爬完最后一道墙了,那这个故事就只是个普通的越狱故事。要是公兔对母兔说:老婆,再坚持一下,我们就要翻完了,那这个就是爱情励志故事。但事实上这是个笑话,还是个很冷的笑话,所以他们注定翻不完最后一道墙了。”   “是吗?”今久凝神而视,几缕发丝垂落眼前,眸中似有星芒若隐若现,像极了夜空星辰。良久,他敛眸低问:“……你会和谁一起翻最后一道墙?”   莫晓风楞了须臾,毫无反应,然而下一刻,脸跟红灯似的,无声点亮。便是连那光洁的脖颈,都透着迷离的晕色,看得今久更加晕眩。   “我们来玩个游戏。”他软软地抬起手,一指指着门口说。“你往外跑,如果我能追上你……你就乖乖地被我吃掉,如何?”   莫晓风一听,忙摆手:“我才不要玩这个游戏。”   今久咧嘴笑道,“不玩的话,现在就要吃你了。”说话间,一只手落在她的发上,慢慢下移,移至脖间,拇指轻轻地磨娑着。   莫晓风抖了抖肩膀,不知道是不是被人灌了迷魂汤,眼前的人越看越像阿夏——不对!是错觉,肯定是错觉!阿夏才不会来采花。见他的脸越靠越近,她脖子一缩,大叫着转身:“我跑,我跑还不行吗?”于是化身兔子窜出门去。   厢房内,那个身影静静地凝视着门的方向,一丝浅笑爬上了他的眼角,而后沉沉地锁在了心之最深处。   总有一天,他会牵着她的手翻过心中那道墙。   为了这一天及早到来,他不惜一切代价。 24. 逛街去      阳周城外城区竹林间有一座占地不小的旧宅子,但见朱门紧闭,门前落叶堆了厚厚一层,似有数月无人清扫。正午之时,四道身影忽从竹林中飞梭而出,至宅院围墙外相继跃起,落在宅院之内,随即动作迅速地拐过几道弯,奔入一道院门内,齐齐停在了一座石亭外。   “参见主上。”四人恭敬行礼。   亭中,风是寒左手执凤凰,右手搭在弓弦之上,似要拉弦,却未使力。指尖微拨,只闻弦音震震。忽将弓放下,搁于亭中石桌之上。他侧身,望向几人。   “查到了什么?”   一人禀道:“三年前,九翁老怪的确替一人整过容貌,属下将四大侍卫的画像一一给他察看……认出是北改,他真正的身份是吴东皇楚非纭的义弟,真名为萧融。”   “北改。”风是寒淡漠的眼眸中笼上一层阴霾。   能在他身边三年而不被发现,便知是个不简单的人物,连楚采颐都认不出来的人,必定是顶着一张不属于自己的脸,除去花容,便只有九翁老怪有换脸的本事。   “楚采颐说,萧融与唐门一直不合,属下还查到,唐夏曾潜入宫中,唐秀没能将他留下,萧融的意思,是希望除掉唐夏。唐秀未有动静,萧融那边已经开始行动了。   第二人禀道:“昨夜唐夏离开客栈去了见月湖,属下一路跟踪,却在半路碰上一群搅乱乞丐,而后唐夏不知所踪。”   第三人禀道:“出现在郫山的那三人是风国女皇的凤党三首,而包下梅乾客栈二楼的女子正是风国女皇。”   风是寒沉默须臾,忽问:“昨夜是谁看的王爷。”   “是属下。”第四人道。   风是寒微敛目,“为什么没有看好他?”   “……属下怕凤凰出现差池,所以未敢离地字一号房太远。”   风是寒目中凛光四溢,一扬袖,隔空将人扇倒在地。那暗卫爬起,嘴角虽已渗血,却没有什么表情:“属下办事不利,当以死谢罪。”   话毕,手掌正要往额头拍去,风是寒又是一巴掌将他挥倒,冷道:“暂且饶你不死,给你三天时间,若查不到王爷的下落,提头来见本皇。”   “是。属下告退。”   四人齐身退下。   万成来时,风是寒正独坐在亭中,一抹玄色,萧寂尽然。   “主上莫非是有心事?”   这年头,也只有万成敢在他面前如此直白。   风是寒淡声道:“本皇在想昨天发生的事。”   王爷等人刚到阳周城,他就已经知道了他们的行踪,原是要去找他,不料路遇盗凤箭者,所以他先去了趟花满楼,之后再去找人,正是王爷和丐帮帮主起冲突的当口,他远远站着,突然想看看,王爷会如何应付。结论只有一个——远离此人,绝对是明智的选择。王爷被人“追打”,他只好顺便“跟”了上去。胡同之中,见他光闪不打,摘叶欲助时,发现了不远处赶来的唐夏,与此同时发现有人躲在暗处,他猜测此人跟踪的应该是自己,为防万一,他在离开时特意落下一枚叶子,“提醒”下面的几人。跟踪之人应是知道自己已被发现,所以并未跟上他。   之后,他得知王爷投宿在梅乾客栈,而二楼被人整层包下。如此大张旗鼓、唯恐天下人不知的行事风格,普通人反倒不疑有它,然而谨慎如他,又怎会大意。   只是当时他潜在窗外,虽发现屋内有两个人,却始终未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为避免有人跟踪,他只好从窗户进了王爷的房间。与之相反,王爷的神经绝对比麻绳还粗,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活到现在的。如此说来,四侍功不可没。   先帝不愧是只老狐狸,竟敢将唐门二少这颗棋子放在王爷身边。此人能力不可估量,且最重要的一点,他是唯一可牵制唐门的人。   说到下棋,老狐狸似乎从未有过输局。每有高手与之对弈,风是寒必有事求见,明知会被冷落,却也无所谓地看着。如此一年后,即便不执棋,也可在脑中破他棋局。   这步棋如行事,行事如步棋,精髓入骨,绝不可能轻易改变,除非这人原本就不是这个模样,人们看到的只是假象。   那日误打误撞嚼了王爷的猪舌头,他便有所疑,之后与万成讨论此事,才得以确定。   呵,好一个“风流”王爷,不惜毁誉为哪般?   虽已初夏,风是寒手足依旧透凉。   蓦然忆起莫里还小的时候曾经对他说过这样的话:“父皇说,不是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那是寒哥哥一定很冷吧?莫里帮你暖暖手。”于是一只粉嫩嘟嘟的小手抓着他的不放,不管怎么甩都甩不掉,跟块粘糕似的。   再大些,莫里见着自己总是在跑,偶尔怯怯地叫几声皇兄。他做太子后,莫里变得骄横蛮纵,老狐狸对他的宠溺他似乎总是看不见,直到失去依旧麻木。   他本该在背后冷笑,然而又有何可笑?未曾得到,便不知失去会是什么滋味。   是幸或是不幸,又有谁知。   风是寒垂下眼,食指在石桌上划过,便是一道道浅痕。   “花须连夜发,莫待晓风吹。”   万成轻念桌面上的句子,不解问道:“这两句诗是?”   风是寒一怔,随手便又抹去。   昨夜在王爷的房中谈话,他早就知道外面有人在偷听,起先是一人,之后又来一人,而且很不简单,气息极弱,几不可察,所以避过了之前那个。他怀疑此人与杀盗箭贼的人有关,正巧之前那个发出声音,于是借机追了出去。想不到那人轻功如此之高,他追了数里未果,只能折回。王爷房内依旧无灯,而他发现了一个锦囊,里面就写着这十个字。不用猜也知是谁,因为落款处的小人画像。   “又是花容。”   ……   从梅字厢房跑出来的莫晓风在确定那个叫今久的人并没有真的追上来后长长地吁了口气。   这时,走廊前方扭过来一个蛮漂亮的姑娘。莫晓风跨出一步拦在那人面前:“这位姐姐请留步。”   “哎呀!”那姑娘一惊一乍道:“你不是新来的那个?”   “是啊是啊,您贵姓?”   “人家都叫我刁缠。”   “哦,好名字。”   “哪里哪里,没你的名字好。”   莫晓风奇问:“……我叫什么?”   “喜事啊。”   “这些名字都是谁取的?”   “当然是我们楼主大人了。”   莫晓风擦了擦额头,“刁缠姐姐,烦请告诉我楼主大人住哪个房间,我有事找她。”   “四楼最有特色的房间就是了。”   “啊,多谢。”   她一说,莫晓风就猜到是哪间了。之前被追着跑的时候,她路过一间偏房,发现门是黑的,上面鬼画符写着二字:鬼屋。   之后莫晓风又打听到谢景年正在别处招呼客人,于是躲过众人的眼线,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到鬼屋门口。   她来这里的目的是要取回被谢景年搜走的那块麒麟令牌。   门上上了锁,若用内力强行打开也不是没有可能,但发出的声音肯定会招来其它人。她捞起裙摆,从袜子卷边口拔出一根小细棍,这是唐夏后来给她的,她将它藏在袜子之中。没想到居然派上了用场。细棍插入锁孔,轻捣了两下,铜锁咔嚓一声开了。   推开门进去,小心翼翼地关上。里面居然没有窗户,很黑,但又不是完全的黑,几个角落里亮着幽暗的绿光。她走到一处绿光前仔细一看,原来是暗夜发光的绿晶球。嘿,就这样还想冒充鬼屋,太不敬业了吧?莫晓风撇撇嘴,拿起一只夜光球。这点微弱的光虽起不了多大的作用,但聊胜于无啊。   有个声音忽然在屋里响起。   “小美人!”   “啊。”   莫晓风惊呼一声,屋里有人?听声音绝对不是谢景年。   她不敢贸然答话,手中的夜光球只能照到随身之处的东西,根本看不清说话人的样子。   声音又响起,有些急躁地叫:“脱衣服!”   莫晓风脱口道:“我、我卖艺不卖身的。”   不太对劲啊,如果屋里有人,外面怎么会上锁?   莫晓风小心翼翼地举着夜光球往声音来源处挪去,在看清那个声音的主人时,额头上滑下一滴大汗。   一只鸟笼子,一只八哥。   “笨蛋。”它叫。   莫晓风抽了抽嘴角,很想把它的鸟毛拔光。   ……   在房间里摸索了半晌,始终没有发现令牌。   怪事一桩,以她的窃术来说,若东西在屋内,是不可能找不到的。难道她一直随身带在了身上?   突然,一团毛茸茸的东西窜到了她的身上。她吓了一跳,人往后倒去,幸好后方有个桌子,撑住了她。那毛茸茸地玩意跳到了桌面,叫了一声。原来是只猫。   丢!这是鬼屋吗?分明是动物园。   桌子因被她撞到而往后移了几寸,她的手撑在上面,发现上下摇晃,不太稳当的样子。她咦了一声,蹲下身子,拿夜光球往桌腿处一照,竟有意外发现。哈,没想到这个谢景年会拿麒麟令牌来垫桌脚……真是的。   收好东西,将夜光球放回原处,正准备溜出去,却惊奇地发现……门打不开。   她再拉,没反应,用力拉,还是没反应。   也也,难道门又被人在外面锁了?不可能,若是有人锁门,她不可能听不到声音。   莫晓风惊出一身虚汗,难道这是真正的鬼屋?   使出浑身解数依旧无法打开那扇鬼门,莫晓风认命地想,束手就擒吧。叹了口气,后背朝门上靠去。   啪嗒一声,门开了,并且由于事出突然,她摔在地上,脸朝天。   有人的脚差点给她绊到。她眨眨眼,一人居高临下,希奇地看她。   “你为什么睡在门口?”今久问。   其实她比他更想知道这是为什么,从来不知道古代也有胳膊往外拐的门……邪门邪门。   “因为我衰啊,这里风水好,我来借借光。”莫晓风一边回答他一边从地上爬起,细致地拍打身上的灰尘。   “原来是这样。”   今久眼角含笑看着她拍衣服,如此简单自然的动作,有人可以做得很优雅,有人可以做得很随意,只有她是与众不同的。嗯……就好像看到一只兔子在很认真地给自己梳理绒毛,会让爱兔之人抓狂。   莫晓风这一刻还在拍灰尘,下一刻倏地转身一百八十度,正欲拔足狂奔——但是,对方未移半寸,一只手以迅雷之速抓住了她的手腕,轻轻一拽,她立马又以一百八十度旋回来贴在他身上。今久好不容易压制下的悸动又隐隐抬头。   “……哎哟。”莫晓风的身子忽然歪了两下。   “怎么了?”今久忙问。   “我头晕。”   “好好的,怎么会头晕?”   “可能是刚才转圈转的。”   “……”   “能扶我进楼主房里坐一会吗?”   “那好。”今久遂抓着她的手,推门走进鬼屋。这时,门无声阖上。   “我点火。”今久正要摸自己。   “别,我害羞。”莫晓风扭捏地说。   噗哧!真当自己是花满楼姑娘了。   黑暗中,两人摸了个地方坐下,莫晓风在等那只八哥开口。片刻后,八哥果然叫了:“小美人!”   “谁?”今久站起身。   “脱衣服!”   今久恼火,这屋里居然有男人的声音。一握拳,朝着那个声源大步跨去……与此同时,莫晓风往相反方向挪了数步,而后直奔门口。   “不好意思,先走一步。”   她开心地扔下一句话,准备撞开门逃之夭夭。   呯的一声!   门丝毫未动。   莫晓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麻痹了,震惊了。   今久搞晕了那只八哥,回头走来,看看坐在地上的她,颇关心地问:“你没事吧?”   莫晓风一根指头指着门,啊啊啊说不出话。   “不晕了?那出去好了。”说着当着她的面……拉开了房门。   莫晓风彻底崩溃。神啊,哪位抽空来告诉她一下这是为什么啊!   门外,今久见她又在拍衣服,有些楚楚可怜,正要告诉她之前说的游戏不过是吓唬她的。莫晓风已经先说了,“我投降,你赢了。”   今久不禁翻了翻眼,“就这样?”别啊,他宁可她抽他一巴掌,然后大骂流氓。就怕她对别人也这么好说话。   莫晓风缓缓抬头,视线落向远处,眼色迷离,声音飘渺。   “你听故事吗?我免费讲给你听。”   这家伙,还懂卖一送一了。今久有些无言啊。   其实故事挺有意思的,还富有寓意。   “孙猴子因犯错被压在山下,只一个脑袋露在外面,几百年过得很是无聊。一日,有只鸟经过,决定停下歇歇脚,于是很巧落在了孙猴子的脑袋上。这孙猴子一看有东西把它脑袋当窝,心中十分恼火,于是劈头就骂:死鸟,没看见这是我的地盘吗?鸟哥低头一看,吓了一跳,连忙说:不好意思啊,我以为你是只椰子。孙猴子吼:你有见过长着鼻子眼睛嘴巴的椰子?鸟哥羞愧地说:我从国外来,以为这里的东西和我们那不太一样。孙猴子想,原来是只傻鸟。哼,反正他几百年没开过荤了,不如拿他来打牙祭。孙猴子套近乎:小鸟儿,你叫什么啊?鸟哥说:我叫唐僧。孙猴子靠了一声,我还如来佛祖呢。孙猴子又问:那你跑国外来干什么?唐僧鸟说:有个神仙姐姐让我来找一只猴子。孙猴子嘿嘿一笑:算她有良心,知道老孙想吃肉了,虽然肉少了点,好歹也是荤的。话说着,天上突然劈下一道雷,没把孙猴子劈死,反把压着他的山劈开了。孙猴子出得山来,狂妄大笑,抓住唐僧鸟正要往嘴里塞,没想到神仙姐姐出现了。她说:猴头,说过多少次,这生吃不好,要熟了才能吃。所以才有了孙悟空跟着唐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因为孙猴子一直在想,等混熟了再吃也不迟。”   莫晓风望向今久的眸子那叫一个波光熠熠,“连神仙姐姐也说这生吃不好。”   今久半晌才缓过气来,一脸哭笑不得。   “既然这样,等我们混熟了再吃好了。”他没好气地接上她的话。   “哈哈。”莫晓风拍手道:“你比孙猴子还有悟性。”   “多谢夸奖。”今久咬牙挤出客气话。   “那我可以走了吗?”她搓了搓手问,小九还等着她去救呢。   “你是不是要去找你的那个朋友?”今久便问。   “呃呃,这你也知道?”莫晓风只觉无所遁形。   废话,今久看到她胸口鼓鼓的一块就知道她已经拿到了麒麟令牌,接下来自然是去找杜九娘。   “她上街了。”他瞎扯道。   “啥?”莫晓风头皮一麻,惊道:“楼主怎么这么狠,都让小九上街拉客去了?”   “……”   某间房内,杜九娘心神不宁地叹了口气。   “总觉得兔子要是知道了真相,我们会很惨。”   谢景年正研究着一只木盒子上的机关,随口甩了句:“别怕,最惨的那个绝对不是我们。”   “我们去街上转转吧。”今久提议。   莫晓风想去找杜九娘,自然是求之不得。   “楼主会让我出去吗?”   “有我在就行了。”他笑笑,走前。   莫晓风心想机不可失,如果能在外面遇见小九,就更好了,于是赶紧跟上今久。   时值四月中旬,距离五月初一集庆日尚有一些日子,阳周早已是热闹非凡。除本地人,尚有来自四面八方的外乡人云集于此,大街小巷,充斥着各种希奇的玩意儿,光吃的就数不胜数。   有长及一丈的冰糖葫芦串,等你从头吃到尾,保证这辈子不会再想吃第二串,所以又叫‘不回头’。   有圆桌大的芝麻糕,放在差不多大小的桌上,吃的人找个位置坐下来,和旁边的人打好招呼——你吃哪边我吃哪边。可以边吃边聊,通常在这里能交上几个江湖朋友,得到点八卦消息,当然,如果你说话时唾沫横飞,老板的大铁勺就会飞过来。   再有就是做成女人形专卖给单身男人以解心头郁闷的老婆饼,有些贪心之人,一回要买上十几个,不过吃多了也有人给老板提意见,就是那老婆能不能别太苗条,不然不够塞牙缝。   另外还有独此一家别无分号的仇人饼,精于刀功与画功的厨子会将顾客所描述仇人的样子或是名字刻在饼上,然后放在油窝里现炸,配上特制的酱料,越吃越过瘾,这种仇人饼吃的人特多,因为是现做,经常要排队才买得到。   还有一道名字听起来有点窘的三道鞭,所谓三道鞭即吃完牛鞭吃狗鞭,吃完狗鞭吃鹿鞭,据说吃这个的女子比男子还多,因其有美颜功效,绝对是花满楼姑娘的最爱。   至于玩赏的,就更是目不暇接了。这边有仿真人小泥塑的街摊,师傅手艺了得,做出来的泥人惟妙惟肖,跟真人一般模样,当然,你给的钱越多,泥人的样子便越有型,你给的钱越少,它的样子就越衰。   那边有耍狗戏、鸟戏逗人开心的,看得路人前俯后仰,不亦乐乎,只是……如果你不给钱,狗就会追着咬你的屁股,鸟就会在你脑门上拉屎。   等等等等……其中省略无数。   总之这里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见不到的。 25. 打群架   出来逛街的人很多,凤要,紫狐,朱雀,白貂一行人几乎霸占了一条街,移到哪哪扎眼。路过本城号称最雅酒楼的醉月楼,几人自然是要进去转转。   步入大堂,便觉与众不同,虽说是喝酒吃饭的地方,处处可见文雅之风。墙壁高挂水山粉墨画,堂内木柱之上刻有诗词,且每一处都采用不同的字体,有的书如狂龙,有的娟秀无比,有的笔锋劲入,有的随性不羁。   “……好,不愧是最雅酒楼。”凤要赞道。   “我看是四不像,好好一个酒家,搞成这样,什么喝酒的兴致都没了。”朱雀不以为然道。看在座的客人喝起酒时,斯文得要命,想必是受了拘束。像她在风国喝酒时,总是豪情万丈,喧嚣不已。那样才有意思,那样才叫喝酒。   没人理她……   店中小二见进来四位客人,堂内顿觉一亮,机灵的他便立刻迎上前来,躬身道:   “几位客官,二楼有雅间。”   “这里已经这么哑了,楼上的雅间岂不是哑得没话说了?”朱雀调侃着,哈哈大笑。“好个哑间。”   凤要直接转向店小二,礼貌地道:“有劳小哥带路了。”   “客官请走这边。”小二从尴尬中回过神来,转身将他们领上二楼的雅间。   二楼雅间,以绘着梅、兰、竹、菊的屏风隔断,文雅得惬意,简单得轻松。   “不知这里可合客官的心意?”小二殷勤贴心地询问。   “嗯,很不错。”凤要道。   “嗯,不怎样。”朱雀同时道。   今天,紫狐的半张女人脸上戴了只银色半狐形面具,露出的另半张男性面孔没有什么表情,而白貂只要和朱雀同行,必定是装透明人。   “小的先去为几位端上茶水。”小二忙活去了。   几人一时无话,朱雀坐不住,冲对过端坐着腰间别着玉笛的白貂挤了挤眼睛。   “喂!小白,趁还没有点菜,来段小曲吧!”   白貂刚要开口,凤要轻“嗯”了一声,问:“朱雀你什么时候叫他小白了?”   朱雀说:“其实他已经是我的人了。”   “真的?”凤要吃惊地看向白貂:“真乃勇士也。回头给你发张红花状。”   白貂以泪洗面,还让不让人活了。   朱雀两片手掌夹着两片脸蛋屁股,眼中绽花。   “茶来了……”小二端上茶盘,将茶杯一一摆放在她俩面前,而后执起茶壶替两位斟满茶。   凤要端起茶杯,啜了口问道。“小哥,你们醉月楼的倒是别有韵致,特别是那屏风上的字画,栩栩如生,像是出自名家之手。”   小二颇自豪地道:“咱阳周城人偏爱四君子的字画,最初还是我家掌柜想出的点子,请名家作画制成屏风,客人皆说妙。如今效仿跟风的地方可是越来越多了,最明显的就是那花满楼。”   凤要站起身,踱到屏风前,细致地欣赏起来。   静望四画,思度片刻,她轻语道。“梅画,乘霜雪而立枝,清冷却风华满溢。兰画,本是芳幽高洁,此兰姿却是华贵若尊,自有傲在人间之风。竹画,画中之竹却如胸中成竹,淡定沉着,藏而不露。菊画落落几笔,绘尽尘华。君子之心,一展无遗,果然是好画。”   小二问:“几位客官,是否现在上酒菜?”   朱雀早耐不住了,摩拳擦掌地叫道:“弄几道你们酒家的招牌菜来,还有,拿壶最好的酒来。”   凤要不慌不忙地抬手说:“酒不要!”   朱雀萎靡地喃喃:“主子,太抠门了吧。”   凤要眯眼一笑,“这里四个人,少数服从多数。”又指着紫狐,“你说要不要?”   朱雀撇嘴,问他不如不要问。果然紫狐回道:“全听主子的。”   朱雀一想,最多打个平手,拍拍白貂的肩,“小白你说!”   白貂侧过头去,“我弃权……”   朱雀气得抖动:“你你你!”   歇菜。   ……   “菜来了!”小二吆喝着端菜进来。   “一品豆腐,三仙丸子,虾籽春笋,墨鱼羹,牛柳炒白蘑。客官慢用!”   朱雀用筷子拨了拨菜,随口问了句:“没在菜里下毒吧?”   小二一个踉跄,麻饼脸黑成了碳饼脸。   “借小的一百一千个胆子也不敢在这里给各位大爷下毒啊,小的家中有老有小都靠我这份工钱过活日子,若是砸了这饭碗,可是要死人的……”说着,碳饼脸抽搐了好一会。   “喂喂,什么死不死的……”   啪,凤要一掌拍上朱雀的额头,转头对着新小二抱歉道:“她脑子烧坏了,小二哥不用理会。”   小二弯着腰擦了擦眼角,嗯嗯点头,然后踩着S线下去了。   这厢,莫晓风和今久出了花满楼,便往几条最热闹的街逛去。自从离开王府,莫晓风还是头一次单纯地出来逛街,可惜的是阿夏他们不在身边,而身侧这个叫今久的男子到底和她不熟,难免会有些不太自在。   街上的人看到这对俊男美女,纷纷投以羡慕眼光,谁也没有想到那貌若天仙的女子会是花满楼的未来花魁,名叫喜事。   路上有不少玩意吸引了莫晓风的注意,可惜她身上没带钱,最多只能看个两眼。今久见状,便将她看过的东西全都买了下来,结果发现手不够拿,只好买个布袋装。不到一柱香时间,那布袋便已是鼓鼓一团。   “把钱还我!你这个无赖流氓!”一个少女的声音如同打雷般传来。   莫晓风转身朝声音的方向望去,发现不远处的街边正三三两两围着几个人,一个身穿短袖红衫的少女挥着手臂,向上、向左、向右不停跳跃着,试图从一个青年的手中夺回自己的东西。   咦,这人真眼熟啊。   莫晓风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忽然一敲手,道:“怎么是他?”   青年正是皇帝身边四大侍卫之一的北改,也就是在王府抓冬月胸的那位仁兄,但她还不知道这北改是吴东皇派往釜皇身边的奸细。   这边的红衫少女突然上前抱住对方的腰,然后迅速朝着对方的左臂咬了上去,不管对方怎么挣脱,她就像一只螃蟹一样,死死咬住不放,气得那人哇哇直骂。   “你属狗的啊?把你的牙松开!不然,我不客气了!”   红衫少女哪肯听话。   北改右手一把抓起红衫少女的腰带,然后将她整个人提起。少女因双脚腾空,身体便失去了重心,那原本还咬着人家不放的牙,也冷不及防的松了开来,而后便看到她四只爪子腾空乱抓一气,嘴里还不忘骂骂咧咧的。   “救命啊!有人非礼!!”少女口中如吐钢珠,字字用力。   北改一听,赶紧松手。少女一下子落在地上,吃了一地的灰尘。   “你敢摔我!?”少女狼狈地从地上爬起。   “呜!”   北改瞪大了眼珠子,额头青筋突暴,捂着某处慢慢蹲了下来。看样子,分明是痛苦到连叫都叫不出来了。   少女大大方方地捡起掉在地上的钱袋,而后双手插腰,得意洋洋地扯起嘴角,一脸的幸灾乐祸。   “放心,死不了!”   的确,顶多废掉而已。   莫晓风钻入人群,今久不好阻拦,只能跟着挤了进来。   “公子,你没事吧?”   “你……”北改一脸惊愕。   莫晓风假装只是个过路人,“我?公子认识我?”   “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北改见她一副泰然模样,便没再说什么。   “你们是谁啊?” 红衫少女挡在莫晓风跟前,横眉竖眼,经典的蛮横架式。   “小姑娘……”今久稍稍拉退莫晓风,微笑道:“把钱还给人家。”   “你什么意思?”少女撇了撇嘴,眼珠骨碌碌地遛转着打量他。   “意思是很明显,你不该拿别人的东西。”   “哈?这钱袋明明就是我的!呶,他们可以作证!”少女朝围观的人指了指,得意地道。   众人纷低头,大家只是闲着无聊,免费看看热闹,可没想掺和进来。   今久指着她手上的钱袋说:“小姑娘,这么明显的男用钱袋,你不会看不出来吧?”   少女一时词穷,不过很快又趾高气扬起来。   “哼,告诉你们,我拿到手的东西,还从没有人能取回去过!”少女此刻终于露出了小狗的尾巴,说最后几个字时,还特别靠近地露出一个看你能拿我怎样的表情。   还真是蛮横到家了,比起这个小姑娘,当年的风莫里真算是乖乖小孩了。   这时,少女突然将两根手指放入口中,圈成一个O型,随后,一声尖锐的哨声从口中传出,响彻了整条大街。   顷刻间,一群身着狼皮袄的男人自四面八方出现。   “大小姐!”粗略数了下,至少有二十个人恭敬又整齐地唤道。   “想以多欺少么?”今久轻咳了一声,摸了摸下巴,露出江湖侠士经常会用到的那种低调的却令坏人看着想揍脸的笑来。   正是这云淡风轻的笑,激起了少女的愤怒。   “我就喜欢以多欺少,怎的?”小恶女横道。   “啧,小姑娘的脸皮可是一等一的厚,在下佩服得很。不如,我们先切磋切磋?要是一会你打不过我,再叫帮手也不晚。”今久三言两语又在口头上占了上风。小恶女微一愣怔,随即才反应过来,看这小子的样子,似乎是深藏不露。   “没门!”须臾间,她已往后退了无数步,同时喝道。“给我教训他!!”   尾音刚落,那边已闪出一粗眉汉来,冲着今久的脑门直拳攻去,但看招式,绝非是用来唬人的。   今久双脚如生根般在原地打固,两眼连眨都不带眨一下地看着对方冲自己而来。   拳风压近鼻尖,在近到不能再近的距离处,他向左一个偏转,同手右手往那人腰间一摸,眨眼功夫,便将对方身上的皮制腰带给解了下来,速度堪比老千。那人迅速看了眼自己的腰际,来不及惊讶又挥着拳上来了。   今久弓身往后一弹,同时手上的皮带袭向对方脸部,动作快如箭出。那粗眉汉一颗头上下左右连晃了几下,最后竟有些发懵,连连后退数步,再抬头时,便见他脸上多出了几条宽宽的红痕。   这时,人群中又闪出三个大汉,从三个方向一齐攻击今久。几个回合下来,三人的攻击渐渐变得可有可无,今久有些变态的攻速让他们连防守都很困难。不消片刻,便同第一人一样,在脸上划满彩后败下阵来。这些人倒都是汉子,知道败了就是败了,绝不多缠。   今久笑道:“要来就一起。”   小恶女恼得咬牙切齿,“统统给我上,拿下他重重有赏。”   二十多个人影此起彼伏、如鲤鱼越龙门似的、速度比之前快了近一倍的攻向今久。果然在权利诱惑之下,潜能也会跟着膨胀。现在换作今久以退为进,不断的向空当移位,拉开距离,将手中的皮鞭舞向八个方位,人影踊跃,蛇身漫舞。原本还在街头看得目瞪口呆的行人,早就吓得抱头鼠窜,躲到街两边的安全处。一时间,整条大街都给他们快速移动的身影占据了去。北改见状,也跟着打了起来。   莫晓风在旁看得心焦,想帮忙又不知如何下手。这大街之上,她可不敢胡乱使天女散花。   叮铃铃,叮铃铃……   小恶女手中突然亮出一段白绫,白绫一端系着一个拳头大的铜铃。   莫晓风没有江湖经验,怎会料到小恶女会从背后袭击自己,那铃铛打在她的后背之上,竟令她往前栽去。   正在打斗中的今久眼见莫晓风被人暗算,深褐色的眸子一下子变得阴狠无比。   “这是你们找死!”他森森吐出这句话,手中忽现银魄,刀光破风而行,似一道道银色闪电,将天地劈成无数块。须臾后,围攻他的人,如同断线珠子一般,纷纷跌落在地,挣扎,痛叫。每个人的身上,居然被划出了十几道长而深的口子。   小恶女见状,吓得后退数步,转身便跑。   今久紧紧地抱着莫晓风,声音失去了往日的平静,“喜事,你怎么样了??”   莫晓风揉了揉眼,说:“我没事,好像是被她打到了我的麻穴。”   今久顿时哭笑不得,一心急居然忘了她现在的内力已是非常级别。 26. 高手过招   一旁的北改看看两人,眼中闪过一道精光。   他想这个跟信王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子一定就是假冒的信王,只是没想到一个多月不见,她的内力增长得如此之快。   小恶女的手下在一边痛叫哀号,北改听着够烦,冲他们一瞪眼,那些人顾不得身上的伤势,一个个闪得飞快。   “一群饭桶。”北改暗骂。   原本消失的路人甲乙丙丁再次出现在街上,该干嘛干嘛去了。这年头死人都是常事,何况是打群架,因此谁都不会放在心上。   北改上前一步,朝今久与莫晓风拱了拱手道:“刚才的事,多亏了二位。”   今久扶起两只眼还在打圈的莫晓风,似有所指地发出一声轻哼:“小鬼若挡道,必有阎罗在后。”转身面向北改,加了句:“这位兄台,你觉得呢?”   北改脸上笑着,心中却在盘算:看这人如此紧张那个假信王,十有八九是唐夏易容的,想不到他们刚到阳周城就有收获。若能同时除掉这两人,倒也是省了不少事。   他伸出一手道:“在下想请二位到酒楼喝几杯水酒聊表谢意,不知可否?”   “那就不必了,我们还有事。”今久当下回绝。先不说他是皇帝的人,现在可是他和莫晓风难得的“幽会时间”,没道理给自己找根蜡烛点着。   “既然这样,在下就不叨挠了,后会有期!”拱手转身,目光滑过莫晓风的脸,微微一笑,大步离开。   今久看着北改消失在路尽头,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颌。   莫晓风走到今久一侧,下意识地问了声:“那些是什么人?”   “嗯?”今久转头,有些诧异,似乎没料到她会开口说话。   今久沉吟须臾,说:“我觉得,他们应该是认识的。”   “认识??”莫晓风瞠大了眸子。怎么可能呢,北改明明是皇帝身边的侍卫。   “那个小姑娘故意抢走他的钱袋,是想和他闹着玩吧。”   今久微微斜眼看她。以她的脑袋来说,肯定是想不通的。想当年在唐门的时候,每个来串门的小妹妹都喜欢追着他跑,这种事他看得多了。   莫晓风抓抓头,“那我不是多管闲事了?”   今久看看时辰,发现已至晌午,遂道:“我们去吃饭吧,附近有家不错的酒楼。”   莫晓风按了按肚子,说:“我还不怎么饿呢。”   今久直接问:“是你自己走,还是要我拉你走?”   莫晓风忙说:“我自己走。”   今久说的酒楼正是凤要等人吃饭的醉月楼。   这世界说大就大,说小就小,只因大家都喜欢往最好的地方钻,而最好的地方就那么几处,所以遇上熟面孔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过,没有最巧,只有更巧。   街头走来一人,一袭玄色长衫,一副冠世容颜,将这满街琳琅逼至角落,不敢抬头。   路上有女多看了两眼,像是捡到大便宜似地冲旁边她男人叫道:“我还是头一次看到这么体面的男人!要是我老公能有他十分之一该多好。”   她男人的视线一直往前延伸,定住,嘴里喃喃道:“要是我老婆能有她百分之一该多好。”   莫晓风远远地打了个嗝,拿衣袖挡住一半脸,慌忙转身。   今久拉住她,说:“在前面,不是后面。”   莫晓风指了指相反方向,“咱们换个地方吃饭怎么样?”   “都已经到了。”   醉月楼的招牌就在头顶。   “这里生意这么好,肯定没位置了,我们还是重新找个吧。”   “放心,我已经预定了位置。”   “啊呀,我突然想吃天下第一粥,这里肯定没有。”   “据我所知,还没有醉月楼做不出来的东西。”   莫晓风擦擦额头,偷瞄一眼,风是寒越走越近。   今久一语双关道:“既来之,则安之。”   现在想闪也来不及了,因为那个人就在一丈之外。   “咦,我的鞋怎么脏了。”找了个借口,她赶紧弯下腰去。   风是寒抬头看看醉月楼的二楼,正要迈步进去,忽停脚,转头望向莫晓风与今久。莫晓风留给他一个微抖的背影……不是她想抖啊,实在是她这副样子让她不能不抖。   风是寒的眸光微闪,沉寂黯然带着一抹郁色。那女子的身影竟让他想到了王爷。   他走上前去,直接忽视今久,伸手便要触及莫晓风的肩。   “做什么?”今久一手挡在他跟前。   “抱歉。”风是寒长眉微挑,收回手去,转身跨入醉月楼的门坎。   莫晓风直起身时,脸上多了块丝帕。原来她趁弯腰时,从怀里掏出了一块丝帕挡在脸上,以防万一。   不等今久开口,她解释说:“我觉得低调很重要,嗯,要低调。”   今久问:“这样吃饭方便吗?”   “方便方便,吃的时候把它吹起来就行了。”   风是寒并没有上二楼雅间,而是在一楼随便找了一个不太明显的位置坐下。   莫晓风跟着今久上楼,回头望了眼,风是寒静静地坐在那里,有如一道亘古不化的孤影,喧闹与他无关。   风是寒抬头,依旧只看到一个背影,他用指按了按眉心,眼睛斜向另一侧。   二楼。   今久与莫晓风经过一雅间,发现里面的人说话有够大声的。   凤要问:“你们谁付下饭菜钱。”   朱雀叫道:“不会吧?老大您之前明明说开销由您来!说实在的,您是故意不带钱的吧?”   白貂说:“大家还是凑钱吧。”   朱雀掏出两圆片,扔桌上说:“我只有两个铜板。”   白貂说:“我有三个……”   紫狐垂下头说:“我一个没有。”   听到这个声音,今久倒退两步,停在他们门口。   四双眼睛瞟过来,一双眼睛瞟过去。   瞟来瞟去对上了眼,凤要说:“啊,这不是今大当家吗?”   今久上前招招呼:“禾庄主也在这吃饭?”   凤要展颜一笑,魅力纵横,她说:“是吃饭,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发展成霸王饭。”   今久便说:“那禾庄主这顿算我的。”   朱雀拍胸道,“太好了。”   今久看看后面几位,特别是一声不吭的紫狐。   “这几位是?”   “保镖。”   “不愧是风国首富,连保镖都这么有特色。”   虽然二号会沦落到当人保镖的境地今久一点也不奇怪,不过……   莫晓风跑了进来,看到几人一脸希奇,“你们认识?”   今久指着凤要说:“禾庄主是风国来的商人。知道夺美大会吧?她就是这次大会的主办人。”   凤要笑眯眯地点头。   莫晓风一听她是夺美大会的主办人,立马想起了苏启想要的那本我变秘笈,于是赶紧上前客套道:“幸会幸会!请问你这能走后门吗?”   “……你是?”   “她是花满楼的喜事姑娘。”今久替她回答。   “原来是花满楼的姑娘啊……”   除今久,所有人看她的眼神都带色。   朱雀探过脑袋,问:“你为什么要蒙面?长得比他还丑?”她指指紫狐。   “啊?”莫晓风转头看紫狐,“他丑?”   他要是丑,别的男人没法活了吧。   朱雀冲紫狐道:“紫狐,脱了面具给她开开眼界。”   紫狐哦了声,抬手去摘面具。面具落下时,紫狐的阴阳脸立马呈三百六十度视角展现。   “很艺术。”莫晓风喃喃着呆了。朱雀与白貂听到,吐了。   紫狐将面具戴回去,依旧面无表情。   朱雀还想继续吐,于是对莫晓风说:“轮到你给我们开眼界了。”   凤要出声阻止:“别胡闹了……既然今大当家请客……小二!”她喊。   小二哥应声进来,“几位客官是要结账?”   凤要说:“不是,再上几道最好的菜,我们接着吃。”   莫晓风低声问今久:“她真是风国首富吗?”   今久也很无语。   六人吃完饭,齐齐下楼。边走边聊,显得相当热络。莫晓风往一楼某处看去,风是寒没了踪影,想必是早他们吃完了。   刚走到楼下,门口进来一女子,兰花指翘,丝帕在手,一走路便是扭腰,简直比花满楼的姑娘还像姑娘。外面忽然刮起阵风,那姑娘的头发飞舞起来,她忙用手去压,而手中的丝帕一不小心被风吹跑了。压完头发,刚好凤要以及莫晓风等人走来,她上前一步,对莫晓风道:“不好意思,吹到你脸上去了。”说着不等人反应,一把揪下了她面上的丝帕。莫晓风下巴掉地上去了。   凤要脸上的笑意在看到她的真面目时,显得有些僵。   朱雀赶紧拉拉白貂,大惊小怪道:“小白看,有美女呃。”   白貂的脸有一点点红。   朱雀靠了声,“你脸红个屁啊!再脸红你也是我的人了!”   白貂想撞柱子。   醉月楼几扇雕花大门竟神奇地关了起来,发出一连串阖门声,而大堂之中竟变得十分安静。   几人回头一看,原本吃饭喝酒的人竟然全部倒下,趴在桌上一动不动。   “怎么回事?”   “保护老大!”   紫狐抽出了花翎剑。 27. 手有高招 “呀!”见此情形,那揪莫晓风丝帕的女子吓得在地上缩成了团。 几十道身影在大堂里交错面出,眨眼的功夫便将几人给团团围住。这些人身穿淡粉色衣裳,模样怪异,手里皆拿着圆形弯刀。 今久扫了眼这些人,发现他们竟是前段时间在宣室山谷出现过的那群怪人。也就是说,他们是吴东派来的人。 今久下意识将莫晓风拦在身后,手掌现出几只黑钉。 “不想她死,就别动。”一把尖刀对准了莫晓风的脖子。 “原来是你!”今久这才发现,那乱扯别人丝帕的女子竟是和北改一起的那个小恶女。如此说来,北改果然有问题。 小恶女道:“现在知道太晚了。等你们一死,这醉月楼也要灰飞烟灭了,还真有些可惜啊。” 朱雀听了破口大骂:“狗娘养的,就凭你们也敢说这种大话?” 小恶女哼道:“你们吃的饭菜里被下了药还不知道?”“好卑鄙好卑鄙!”朱雀一边大叫一边学猩猩双手交替捶胸。 “你给我们下了什么药?”凤要觉得不太对头。 小恶女抖着一条腿,嘿嘿笑道:“我这药叫作淫诗作对散,只要是练武之人,吃了一定会发作。” “淫诗作对?”众人木,这算哪门子药? 小恶女晃着手里的刀,冲他们指指点点,“喂喂,亏你们一个个长得人模狗样的,怎么连淫诗作对都没听过?” 凤要说:“烦请解释下。” 小恶女哼道:“马上你们就会知道啦,急什么。” 话说着,有几人顿觉浑身燥热难安,很想很想做些什么。 朱雀啊啊叫了两声,突然扑倒了旁边的白貂,捏着他的脸,幽怨道:“床前明月光啊,地上鞋两双啊,举头称不上呀,低头泪两行啊!哇呀呀呀呀呀!” “给我闭嘴!”白貂挣脱她,怒了:“远看不见山峰,细瞧恐余恶梦,无奈此地没门,脚底抹油不成!” “臭男人!” “小女人!”小恶女摇头又摇头,“你俩真惨。” 凤要刚才在看他俩,一回头发现紫狐的脸就在旁边,不禁抽了抽嘴角。紫狐半张男人脸散发着情欲的光彩,嘴巴一张,声如天籁,无比下流。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勾来……多辛苦。” 凤要一脸黑线,“原来除了吃,你还这么有才。” 小恶女摸摸下巴,指着凤要说,“你也来一首听听。” 凤要摊手,“我不会武功。” 小恶女呸了一声,“即兴创作不行啊?快说,不然我现在就杀了她。”说着刀子又往莫晓风脖子上凑了凑。 “好好,我说。”凤要踱了两步便朗朗出口:“纤指弄巧,媚眼传送,痴汉迢迢暗度。黄鹂幽谷一相逢,便胜却神仙无数。风情似水,佳时无梦,不顾日照入洞。两人若能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妙啊!”小恶女大赞道。 “过奖过奖。”凤要一脸笑嘻嘻。 莫晓风被他们作的淫诗羞得鸡血直冲,却见今久抓住她的肩膀,一双眼闪着波光。 不是吧,连他也…… “你你你不要对着我说!”她好想闪,无奈今久抓得牢,他极其委婉,极其压抑地在她耳边低声道:“&^%*&” 轰隆隆一声巨响在耳边炸开,莫晓风当场shock。 小恶女只隐约听到一个“插”字,于是好奇地问她:“他到底说什么了?” “他说,”莫晓风梨花带雨地看了小恶女一眼,一口气快速说道,“一会他插你时我快闪。” 小恶女还没反应过来,今久手中的黑钉已经插进了她的脖子。小恶女瞪着一双血红大眼,刚想拿刀子捅莫晓风,莫晓风倏地退开,令她捅了个空。再想捅时,她已经动弹不得,人直直朝地上倒去。 她最后一句话是:“为什么你们没事……” 因为莫晓风吃过千年雪芝百毒不侵,今久在路上碰到她和北改后就多留了个心眼。 “双铃!”一男从二楼跃下,落在倒地的小恶女旁,弯身将她扶起,一脸哀色。 “萧大哥。”小恶女冲萧融挤出一个虚弱的笑来,“我就要死了,请听我说一件事好吗?” “你说。” “我喜欢你。” “我知道的。” “那你有没有一点点喜欢过我?” “有,当然有。” “太好了。”小恶女慢慢地闭上眼,声音越来越小:“欠你的钱终于可以不用还了。” “双铃……” 萧融嘶吼道:“杀了他们!” 几十把圆月弯刀破风而出,飞速旋转着朝今久一行人袭来。今久一手抓起莫晓风将她塞到了旁边桌下,另一手抄起木凳,险险挡住了那些弯刀的攻击。 “今公子,撑住啊。” 凤要说着也钻到了桌下,紧接着是朱雀与白貂,紫狐本想拼一拼,但淫诗作对散发作起来脑子里全是带色的玩意,无法,只好也躲进了桌底。 五人在一张桌下,显得有点挤。凤要对旁边的莫晓风说:“别怕,我保护你。” 莫晓风一下子将头撞上了桌顶,然后她听见衣物被刀锋划开的声音。今久左手臂上,多了一条长长的血痕,片刻就将衣袖染成了暗红色。 “小心后面。”莫晓风急急喊道。 今久转身,一拳击飞了欲偷袭的人。 萧融放下小恶女的尸身,一转头,目中凶光毕现。他要亲自动手宰了这个人! 身影极快地闪到今久处,出招狠辣,不给人喘息的余地。 莫晓风看不下去了,就算今久再厉害,以一敌众终究是要吃亏的。如今,就算暴露身份,她也要想办法使出天女散花来。这刚要从桌底冲出去,不料凤要却一把拉住了她,“别去。” 刚想问为什么,大门忽开,屋外光线耀眼,只见一抹玄墨,凛凛生寒…… 莫晓风大跌眼珠子,他竟然、竟然又出现了,而且出现得如此嚣张——但见风是寒手中牵着五只纯黑毛的大狼狗,个个争相欲前,目突牙呲,好不凶悍。风是寒一扬手,松开牵制着它们的绳索,那些狼狗如离弦的箭,冲向里面那些人。 萧融脸色大变,丢开了今久跳上桌去,而他的手下,更是抱头鼠窜,凄叫不已。 中原江湖中,有个不为人知的派别,自称花猫门,他们自小生长在一个特殊的环境里,因此天不怕地不怕,却极怕狼狗这种生物。萧融正是花猫门的头儿,未当奸细前他偏喜欢穿黑衣,所以有个外号叫作夜猫子。 狼狗这种东西,你越怕它,它越来劲,有四只追着那些花猫门的人满堂跑,剩下一只见地上躺着死人,在她身上嗅了嗅,张口就想咬。萧融一见,大叫着“不要”从桌上跳下,整个人合在了小恶女的尸身上。狼狗被抢了食物,发出不满的低吼声,当即转移目标撕咬萧融。萧融紧闭着眼,死也不松手,不一会,身上便血肉模糊,惨不忍睹。不愧是条硬汉子,就是这样连哼都不哼一声。 莫晓风哪见过这样残忍的场面,整个人都被震到了,她万万想不到这个七尺男儿会有如此铮柔的一面…… 未再多想,莫晓风忽转身提起一只凳子,砸向那只发狂似的狼狗。狼狗见有人攻击自己,转身朝她扑来,今久心头一惊,正待上前,门口却及时传来一阵笛声,诡音抑扬,非同寻常,而狂躁的狼狗竟都安静了下来,乖乖趴坐在地。 莫晓风手中的凳子咚一声掉了下去。 笛声隐去,随之传来淡漠生冷的声音。 “萧融。” 萧融抬起头,定定地望着那方真正的皇帝。他竟知道了自己的身份,难怪会知道他的弱点。呵,一费一兵一卒就拿下了他,莫非是天意…… 原本只是想除掉对唐门有所牵制的唐夏,以防后患,却不料会在这当口栽在了皇帝手里。此人纵使失去七成功力又如何,只凭头脑便胜过高手无数。看来这三年来,他还是低估了这个人。 “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只求留她一个完整。” 风是寒睨了眼地上的少女,缓缓走近,在离萧融一丈外挥袖出声:“带着你的人滚吧。” 萧融面露诧色,“你就不怕我卷土重来??” 风是寒说:“你若有本事留着脑袋,我可以等着。” 萧融没再说话,垂下头去,将小恶女从地上抱起,一步一步向外移去。 在他脚下,留下一条蜿蜒血道。有如黄泉路上,盛开一时的曼珠沙华,艳绝却带着浓浓的死亡气息。 群龙无首,花猫门人不再逗留,顷刻遁走。 寒眸凝移,化作光箭穿过莫晓风身体,她蓦地打了个寒噤,无法去想那人是否发现了什么,转过头避开对方的视线,看今久的手臂还在淌血,她赶紧拿回丝帕小心翼翼地替他包扎伤口。今久低头看着她,脸上温馨的笑意若隐若现。 凤要走到她与今久旁,指着紫狐几人,对他俩道:“看样子,我们得先请走一步了。” 的确,这种时候还淫诗的话实在是太煞风景了。 见四人脚步匆匆地离开,莫晓风忙对今久说:“那我们也走吧。” “好。” 两人正要越过风是寒,却听得他开口叫了一声。 “李四。” 莫晓风一怔,心中虽惊,脸上却表现得极迷茫。回头冲风是寒露出一个傻笑,用动听的女声回问:“你在叫谁?” 风是寒扯起嘴角,马上又挂了下去,“叫猪。” 不等莫晓风从愕然中醒悟,那人牵着几条狼狗比她走得还快。 啊啊啊!这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换成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是这种反应吧。好歹也要说一下,“你长得和一个人很像。” 那她就可以回:“人有相似,物有相同,天下之大,有何不容?” 莫晓风狠狠地踢了踢脚。 她在担心自己的身份是不是已经被皇帝识穿了,一旁的今久却胸有成竹。他知道,阴险狡猾的皇帝绝对会回去调查一番。不过,以十二美的能力,想要伪造一个没有破绽的身份轻而易举。 喜事,原名西子,风国安城人,父母双亡,自小由叔父抚养,后因叔父离逝,不想继续呆在此伤心之地,遂远走它乡来到釜国,又因其容貌出众,被花满楼楼主相中,欲捧为花魁。 隔了仅一日,风是寒果真派人查到了花满楼。 28.蹂躏之路 万成在一颗大树下找到了躺在草地上阖眼静憩的风是寒,他犹疑再三,不知该如何开口。 风是寒缓缓睁眼,漆黑的眸子在光线下,罩上一层淡金。 “主上。”万成弯下身,叫道。 风是寒瞧他一眼,“说吧,怎么回事。” 万成顿了好一会,才磨蹭着开口:“那人的确是花满楼的姑娘,花名叫喜事,原名西子,是风国人。” 风是寒有些不悦地问:“你想告诉我,你查到的只是这些?” 万成偷瞄他一眼,脸色不妙,“主上……” “说!” 万成跟着风是寒这么多年,哪会不晓得他说话越是字少,就说明耐心越不好,与其等他发威,不如早讲实话。 “王爷他……已经不在了。” “你说什么?” “属下说,王爷已经不在人世。”万成低垂着头,无法正视其眼。 轰隆一声巨响,参天大树倒下。惊飞无数雀鸟,留下一地烟尘。 “属下找到萧融时,他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他说王爷已死,我问他什么意思,他来不及回答便……” 风是寒不说话,静静望着远处,好像周围根本无人一样。 万成悄声退下,这种时候,他可不敢多话。 花满楼中。 谢景年正在查三十六房,莫晓风发疯似地冲了出来,挡在她跟前问:“你到底把小九藏在哪了?” 不管在外面还是在花满楼,她始终找不到杜九娘的踪影,如此一来,逃跑计划只能一搁再搁。 谢景年眼睛在她脸上溜了一圈:“昨个你是不是去过我房间?” 莫晓风转身想跑被她抓住辫子揪了回来。“嘿,居然偷到我头上来了。” “那叫完璧归赵。”她理直气不壮地说。 “就知道你不老实!怎么,想跑?告诉你,想都别想了,菊花的下落只有我知道,你要是不乖乖听话,我可不敢保证能不能将她完璧归赵。” 莫晓风悲愤地看着她越走越远。 “喜事,有人点你名。”第十房的姑娘采草在走廊上喊。 莫晓风后来是被人打扮成花孔雀后送往二楼兰字厢房的,采草给她讲经验:“你是未来花魁,第一次被点名要往死里抬价,他要是出不起,就拉倒。” 那是求之不得的。 兰字厢房共四间,比起梅字来显得更幽静一些,四间房的格局是个十字,因此互不干挠。 莫晓风站在左下的厢房门前连续做了几十个深呼吸。 吸气,呼气,吸气,呼气…… 吱呀一声,门突然开了,一只手从中伸出来,倏地将她给拽了进去,门呯一声又关上了。 莫晓风心想这人可真心急,定睛一看,下巴掉在了地上。 “干嘛这么惊讶?”秦昱一边说着,回身卧坐在软榻上,一双长腿露出袍摆外,格外惬意自在。 莫晓风想到自己曾和这人同床共枕过一宿,而且被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份,整个人都在抽。 “你为什么会在这?”她不安地问。 秦昱咬了咬红润的嘴唇,有些腼腆地低下头,喃喃道:“那天在路上碰到你,我没来得及对你说……”抬首一脸幽怨,“其实,我是特意来找你的。” “呵。”莫晓风倒吸口冷气,俗话说,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她小心地试探着问:“你找我干什么?” 紧张关头,他偏不哼声了。 莫晓风脊背生寒意,为何会觉得这人的气息飘忽不定?她不由自主地朝那双暗紫色眼睛看过去,忽产生一种朦胧异感,像是要被催眠一样……不对劲啊不对劲,她狠狠掐了自己一把。虽疼,但好歹清醒多了。 原本还在软榻上的秦昱,不知怎的闪到了她的身后,在她耳边轻吹一口气,道:“要是能讨你回家做老婆该多好。” 莫晓风捂住耳根,“你不要和我开玩笑啦。” 秦昱围着她转了一圈,薰紫色的长发带着一缕幽香,擦过她的鼻尖,“对了,你还不知道我叫什么吧?我姓秦,单名一个昱字。你可以叫我秦,但绝对不要在后面加个公子。” 莫晓风撇了撇嘴:“知道了,秦公子。” “呃。”秦昱歪头撑额,“算了,等你做了我老婆,直接叫我相公好了。” 莫晓风一指指着他的鼻子叫:“你这个人怎么自说自话啊。” 秦昱垂下头,脸色哀伤:“我对你一见钟情,你却如此伤我心,难道你不知道,男人的心是很脆弱的吗?特别是对着自己心爱的女子。我难过,我好难过,我真的好难过,我是的确真的好难过。” 莫晓风又要晕了,“不要再说了,我比你更难过。像我这么衰的人铁定克夫,你还是再考虑一下吧。” “别拿这种小事来考验我对你的情意。” “我们哪来的情意?” “谁说没有?” 秦昱竖起自己的手指,在她眼睛晃过来晃过去:“你把我的手指当凤爪啃,这么快就忘光了?没关系,来,再啃一下,回味一下吧。” “啊呜。” 莫晓风真的一口咬了上去。 “啊,好痛,轻点。”其实秦昱只是随便说说而已。 莫晓风实在是忍不下去了,她本来就十分之想咬他,自己送上门来,不咬白不咬。 秦昱拔回自己的手指,猛吹气。 这时,采草在外面敲了敲门,叫道:“喜事,你定下了没?没定下的话去下兰字一号房。有款爷点你,高价,高价哦。” 莫晓风高声回道:“等一下。” 采草说:“那我先走了。” 莫晓风摊摊手对秦昱说:“看,我很忙的,秦公子要是没事,我就先走了。” 秦昱一拍头说:“差点忘了,我给你准备了定情信物。” 莫晓风叫:“不是啊!我们根本没有定情,哪来的定情信物啊?” 秦昱拿出一只木盒子,递给莫晓风。 “我不要。” “真伤脑筋。”秦昱叹了口气。 打开木盒,五张薄如蝉翼的人皮飘落在地上。 莫晓风看着它们,突然惊呆了,“这、这是哪来的?” 秦昱眼角微弯:“答应做我老婆我就告诉你。” 莫晓风蹲下去,捡起地上的人皮时,手都在微微抖着,她好害怕这其中的一张是属于唐夏的,想着在他身上看到的那个纹身,她翻过一张张人皮,确定没有才松了口气。然而一想起这五张人皮的主人……她又难过不已。 秦昱蹲在她旁边,看看她,“你很难过?还以为你会喜欢。” 莫晓风吼:“这种事情谁会喜欢啊?”她很气愤,于是一把推倒了他,然后揪着他的衣襟左摇右摇:“你说,你到底是怎么弄来这些的!你把他们怎么了?” 秦昱倒在地上,薰紫长发铺了一地,妖娆得像株紫藤花,脸上的暗紫纹络侧向一边,有种被SM的感觉。 “其实……我是个坏人,所以,请你尽情地蹂躏我吧。”他幽幽说道。 莫晓风快要疯掉了。 29.物尽其用 俗话说,想疯的人疯不了,不想疯的人最后自杀辽。俗话又说,世上有两种东西是永远不会被打倒的,一是不倒翁,二是金霸王牌的腹黑兔子。俗话最后……说,“俗话”和“俗话又”说的都是有道理的。所以,莫晓风在百分之一柱香后旋风一样地冲出了兰字四号厢房,跑到四楼到三十六房姑娘那借来一些东西,然后又暴风一样地冲进了兰字四号厢房内。秦昱刚坐起来,看到她进来立马又躺了下去,眼睛睨到她手里一堆大大小小的东西,嘴巴有些合不拢了,“那个……工具会不会太多了?” 莫晓风借来的东西有绳索三条,红蜡烛一根,生鸡蛋整整一篮。 “不多,刚刚好。” 莫晓风说着取出一条绳索来,两手用力绷了绷,点头道:“嗯,还是很牢的。” “这是……”秦昱忍不住微微扬起头来。 莫晓风不理他,扑上去用绳子去缠他的身子。 “哈哈哈哈。”秦昱笑出了眼泪,“好痒。” 莫晓风皱着眉头继续用绳子绑。 秦昱气喘吁吁地说:“原本只是听说花满楼的姑娘喜欢这样,想不到王爷也喜欢。” 这人果然是什么都知道了,原本只是觉得他有点奇怪罢了,没想到还这么变态,而变态的人做出什么事情来都不会奇怪。 莫晓风抽了抽嘴角,加快速度将他绑好,转身又取了一条绳,一端系在篮子的底部,再取一条,一端系在篮子的把手上。将两条绳的另一端扔过梁后往下拉,这时装有鸡蛋的篮子被升到了空中,因为拉的时候尽量让篮子呈正立状态,所以篮中的鸡蛋相当稳妥,最后将绳子的另一端系在了一旁的家具上,绳子经过一张桌子,离桌面约半尺的距离,将蜡烛摆在桌上,正好对准了其中一条牵着篮子把手的绳子。 做完这一切,她拍了拍手,从兜里掏出划火棍,点燃了蜡烛。 “咦。”秦昱眨眨眼,仰头看他头顶上方装满鸡蛋的篮子,再看看正在一根绳子下方燃烧着的红蜡烛,讶问:“你要做什么?” “绳子受热过久就会断掉,到时候你头顶的篮子就会倒过来,紧接着篮子里的鸡蛋像下冰雹一样落在你的头上,脸上,身上……然后你会看见蛋黄像是会流动一样在你身上爬来爬去……” “好恶心。”秦昱打了个冷噤。 莫晓风脑子里的小人冒出来,扯着嘴角阴森森地说:“岂止是恶心,简直就是恶毒。” 她可没有忘记当时在同杨城的行云客栈里他问她他和伏羲哪个好看的话。这有洁癖的人不一定爱美,爱美的人就一定有洁癖。 莫晓风蹲坐在他跟前,指着那五张人皮,严刑逼供:“快说,这些你是从哪弄来的,他们在哪里?” 秦昱扭了扭身子,回头可怜兮兮地看她,“你想知道我又怎么会不告诉你呢?可是你用这样的方法让我说,我会很难过的,我一难过记性就不好,记性不好肯定是记不起这些东西从哪来的了。” 莫晓风抱着头恨恨地问:“你到底想怎么样?” 秦昱斜过眼去,咬着下唇,低声道:“我给你讲一个故事。” 莫晓风撇了撇嘴,还以为讲故事只是她的专利。 “有个少年自小生活在一座花园里,他所看到的天空蔚蓝透明,他所看到的湖水碧绿澄澈,他所看到的自己蹁跹纤美。终日有花草虫鸟陪伴,生活无忧无虑。有一天,他看见了其它人……他因为封闭在一个世界里,竟不知道自己其实只是一只蝴蝶。” 莫晓风十分之无力,“你讲的故事跟我要问的事根本就没有一点关系。” “蝴蝶再美丽,也不过是别人花园里的一道风景,所以他要蜕变,最终命运由他自己掌控,而不是别人。”秦昱淡淡地笑开,“王爷,听了这个故事,你有何感想?” “有,当然有。”莫晓风点点头。 “啊,说来听听。” “我想你讲了这么久,那条绳也差不多要断了吧。” 秦昱眼中波光盈盈,“把我解开。” 莫晓风眸光黯淡了下来,竟听话地要去给他解绳子。 “喜事!”采草突然又在外面喊:“那边的客人说你要是再不过去,他就直接过来。” 莫晓风一个激灵,停住了手上的动作。再看秦昱,脸黑得看不清。 “你等着,我先过去看看。” 莫晓风扔下秦昱,关门走了。 绳子已经烧掉了一半,恐怕是等不到她回来了。秦昱对着那烛焰,眸光冷凝,随着烛焰一起一灭,暗紫眸中跳跃着晶点,烛火一阵疯狂舞动后,晶点慢慢自眸中消失,再看那烛焰,竟然就这样熄灭了。 “凤莫里。”秦昱自言自语道,“你这只蝴蝶终究也是要蜕变的……”忽而笑弯了眼:“你和我可是这世上最般配的一对人。” 秦昱,表面上是西子郡太守之子,真实身份却是风国现任女皇——凤要。没错,他是个男人,但并不影响他做风国的女皇,这一点,他做得要比信王更完美。 凤要的生父,也就是风国女祖皇的大皇子自从发现作为风国下任女皇继承人的妹妹失踪后,便将希望寄托在自己夫人的肚子里,如果生个女儿,无疑将是未来的女皇。可惜这个大皇子天生只有得儿子的命,所以凤要便被扳成了女儿命。最后,即使是姑姑回到了风国,但因其没有子嗣,凤要最后还是如他父亲的愿当了女皇。自他父亲去世后,知道其男身秘密的人便只有好友宁相无,侍奉他的翎儿以及其父的亲信秦树仁。 风国皇室之中,只有他的姑姑摄政王凤清零一直不遗余力地干涉着他的一切,就连皇夫的人选也由她一早定下。 釜国信王,那个传说中风流成性的男子,居然是个女的,而且还是凤清零的女儿。 这个秘密其实不难推算。 据说信王风莫里是成远帝一个不太得宠的妃子所生的小孩,这个妃子在风莫里刚出生时就死了,死因自是成远帝说了算。次子风莫里比长子风是寒得宠本也不是什么希奇事,然而风莫里出生的时间和凤清零当年产子的时间实在是太相近,让他不得不去怀疑其中的种种可能性。 早年听父亲说过,当年姑姑凤清零与成远帝相爱,心甘情愿放弃了皇位继承人的身份,远嫁成远帝,未料三年不到,风清零便因成远帝的皇后而离开釜国,带回一子,也在途中夭折。之后,成远帝多次前往风国,欲将凤清零接迎回国,最终被上任女皇婉言拒绝。父亲说,成远帝得知自己的孩子夭折并没有表现出多大的伤痛,这一点与后来他将风莫里当成掌中宝的行为相较,实在是有悖常理。 如果风莫里是凤清零的女儿,那成远帝一心想将信王推上皇位便说得通了。 秦昱想,这便是天意,蓝凰与赤凤总有一天会合二为一,到时,天下便是风国的天下。至于是不是真的喜欢,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30.非礼莫视 莫晓风摸到了兰字一号的厢房门,整个人贴在墙上,手指在门框上爬来爬去,就是不想进去。 本就是被人胁迫,终究还是无法将自己当作这花满楼中的一员。 其实花满楼也没她想象的可怕。来这里的男人分为三种,一种是为了赏花,另一种是为了养花,最后一种是为了采花。 赏花便是光看不吃,纯解闷儿,有为了来找个红粉知己的,多半是因为家中有个母老虎。养花比较复杂一些,是一些有钱没处花、变着法儿找乐子的贵族们喜欢干的事——他们看中一个姑娘,会在她身上砸大把大把的钱。如此一来,这个姑娘的身价就会直线彪升,在三十六房中的排名也会上涨,到时候说出去,某某红牌姑娘是某某人捧出来的,那人自是有面子得很。 不管是赏花还是养花,他们都没法将花搬上床去,因为这是花满楼的规矩,除非客人摆明了是来采花的。 在这里,采花首先得满足四点要求:一、你得够有钱,不然你在这里烧不起。二、你得够厉害,不然不是你采花,而是花采你。三、你得有浪漫加耐性,因为没人会鸟一头发情的种猪,除非你碰巧遇见了正在撒花粉的。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得有花看得上你这只蜜蜂,否则再漂亮的花也会变成食虫草。如果你面相好,这第四点通常就不是个问题。如果面相一般,你就得贼有钱,这走一路掉一路,一直把钱掉到床头去,那后面捡钱的就很可能捡着捡着捡到床上去了。 作为花满楼的头牌,花魁自然可以高抬下巴,将眼睛长在头顶上去。于是,不是客人挑你,而是你挑客人。莫晓风既是花魁候选人,自是可以得到花魁的一部分权利——比如往死里要价,自主选择是被赏、被养,还是被采。 就是这么苛刻的地方,还是有大把大把有钱有势的人趋之若婺,心甘情愿洒热血,抛银两。 莫晓风叹气:怎么到哪都有这种吃饱了没事做一天到晚嫌钱咬手的人呢? 磨蹭了半晌,她去推门,发现门纹丝不动。她嘿嘿一笑,这回可不会再上当了,正要拉门时,旁边的墙拐角处似乎闪过一个人,她下意识地捌过头去看了看,又没发现什么了,心里纳闷着,手上拉开了门,一扭头直接往前跨进……嘭!听声音便知这一下不轻。 啾啾啾啾啾! 莫晓风眼冒金星地扒在墙上,悲愤地喃喃:“为什么门后面是墙?为什么门后面是墙?”噢,她开始恨所有的门了。 采草因为要跑龙套,所以正巧路过。她看看莫晓风,又看看那扇门,敲了敲脑门说:“啊,忘了告诉你了,兰字一号房有分外门和内门,这是内门啦,外门在另一侧。” 莫晓风缓缓回头,泪水爬满了脸,“内门是什么?” 采草说:“内门就是从里面才能开的门,外门是从外面才能开的门,所以进去时要从外门进,出来时要从内门出。” “草姐姐你是要去哪?” “找楼主有点事。” “请替我问候楼主……的门。” 采草走了,莫晓风也朝另一侧的外门前进了。 这时,杜九娘与谢景年从一边闪了出来。 “听到没有,兔子终于会骂人了。说明我的办法还是很有效果的。”杜九娘手上多了把久不用的芭蕉扇,一边扇得凉快。 “不过让她去见那人合适吗?”谢景年摸着下巴沉吟道。 “该来的挡不住,就看她怎么处理了。” “要是处理不好呢?” “那就只能用你的机关把那人处理了。”杜九娘眼色一凛。 “臭九,我发现现在的你可比以前狠多了。”谢景年奸笑道:“因为三号?可我不明白,如果你喜欢他,为什么要把他推给王爷?” 杜九娘回头望着谢景年,良久才说:“有个云游僧人给我算过一卦,他说,你要舍得。因为舍后才有得。” 谢景年一怔,颇无奈地摇了摇头,没再说什么。 莫晓风推开兰字一号外门的时候两眼溜转盯着四面八方,生怕一不小心,又遇门怪。进门还算顺利,她刚松了口气后马上又提气。 “嗯,沒人?” 莫非是因为等得太久,不耐烦走掉了?莫晓风摸摸后颈,突然觉得后面一凉,倏地转身,立马吓了一大跳,往后弹开。 人,一个男人,一个长得和皇帝一模一样的男人。 往下看,玄衫半敞,光洁的蜜色肌肤上,爬着点点胭脂。往上看,阴郁的眸子只差没有喷出刀子来。 “你晚来一柱香的时间。”语气还是那样的淡漠。 “是是是。”莫晓风连连点头。 “你晚来一柱香的时间!”啊,语气变了,有种气急败坏的感觉。“你看看这些是什么!” 他将本就开敞的衣襟又扯开了一些,指着上面那些瑰红斑点,问得很是咬牙切齿。 “这位公子。”莫晓风咽了口气,“到底在这一柱香时间内发生了什么事?” 其实不用问,她也隐隐猜到了。 “前面冲进来一群女人。”风是寒爆发地吼道:“说是要检查身体。” “哦……啊啊?”莫晓风险些晕厥,皇帝被非礼了,居然还是一群!OMG,非礼奇葩皇帝相当于非礼未成年啊。难怪他这么大的怒气。 风是寒一屁股坐在了凳子上,还用袖子狠狠地擦着胸口。 “这是女人吗?根本就是妖怪。” 莫晓风扑哧一声,喷了。 “你敢笑?”风是寒阴着张脸,停了擦胸的动作。 莫晓风憋着气说:“你就当我放屁好了。” 风是寒嗯了一声,抬头古怪地盯着她看。莫晓风心虚地挺胸,风是寒果然将视线转到了她的胸部。 其实女人的身份就是最好的掩饰,皇帝不知道王爷是个女人,却知道喜事是个女人,那么就算喜事长得和王爷很像,也只是很像而已。以前还有阴合散可以改变一个男人的性别,可那药毕竟已经没有了。的 风是寒忽然抬起了手……直接向她袭来。 ----------------------快被空字评弄疯的我------------------------- “非礼勿摸!”莫晓风低呼一声,赶紧夹紧双臂护住胸口。视线跟着他的指尖一直走,当它停在她的眉心处时,她成了斗鸡眼。 “这是什么?”他问。小巧的水仙彩绘精工细描于眉间,本该是增添妩媚的装饰,可是摆在这张脸上……就像在打了一个补丁那么奇怪。 “这个啊——”莫晓风往上翻了翻眼,“是花魁的专用戳章。” “戳章?”风是寒蹙了蹙眉。还不如补丁。 莫晓风指着墙上一副画说:“你看那副画,不也有个印章吗?有了这个印章,就说明了归属权。” 她耸耸一笑:“谁叫我是花满楼的姑娘呢。” “住嘴!”风是寒的脸蓦地冷了下来。紧接着兔子脚步踉跄了两下,被狼大推倒在软榻上。 “不要不要不要!”莫晓风跟只刺毛虫似地滚来滚去抗议。 “不要什么?难道你不是这里的姑娘?”那人恶声恶气地问。 “我是说不要……没开价就推我。”莫晓风刚要起身,风是寒半跪于榻上,顺便将她按了下去,面色阴郁得可怕:“那就现在开价。” 莫晓风抽了抽鼻子,皇帝大哥呀,你到底是怎么了?暗暗掰着手指数了数,二十三呀二十三,可不像是如狼似虎的年龄啊。 两乌溜溜的黑眼珠无意识地下斜,风是寒因为倾着身子,胸前光景一展无疑……莫晓风动作迅速地伸出手去,扣在他的胸前……替他将衣襟系好。 “小心着凉。” 手被他拍开,“快说。” 莫晓风咬了咬牙,开口:“有个秘密我想告诉公子你。” 风是寒狐疑地看看她,“什么?” 莫晓风压低了声音说:“其实花满楼是个黑店,什么叫花魁,就是花你的钱花得问心无愧。公子,我看你一表人才才告诉你的……” 她的声音慢慢卡在了喉咙里,风是寒的目光落在她的眼里,仿佛透过自己在看另外一个人。 “你、你没事吧?” 乌发瞬间落下,遮住了风是寒的眼睛,他慢慢地倒在她的颈旁,嘴角微动。 莫晓风呆,他刚才……叫了一声莫里。 莫名地觉得心酸,也不知道这样伪装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心中生出愧疚,她觉得再呆下去,自己恐怕会忍不住将真相和盘托出。唉,干脆就当他说的是莫理吧。 “那好,我等会再过来。”她快速爬起,跑到一扇门前,马上又折回来从另一扇出去了。 她擦了把额头的冷汗,拔足狂奔,冲进了兰字四号房。 “呃呃?”看着那坐在桌边悠闲品茶的秦昱,莫晓风一脸错愕。 秦昱合上茶盖,头也不回地问:“这么快?” 她看看摆在桌上的鸡蛋篮子,再看看他,“为什么你没事?” 秦昱扭过头来,眼角绽笑。才一会时间没见,一张脸变得更妖孽了嘿。 “两个人掉进了坑里,死掉的那个叫死人,活着的那个叫什么?”的6ecbdd6ec859d2 莫晓风一脸活见鬼的表情。 秦昱拍桌,“当然是叫救命了。” 红日西斜,余辉扫入房内,刺激了她的神经。 秦昱双臂一展,无限优雅地笑道:“你不是想知道那五张人皮从哪来吗?这样好了,你来抓我,抓到我就告诉你。” 莫晓风脸一黑,一下子就想到秋来说的那句:来抓我啊,抓到就给你亲一口。 “你会不会武功?”她觉得打听清楚再决定比较好。 “跳舞算不算?”他想了想问。 “不算!”她三步并作两步跨过去,以为动作够快,却连他的衣角都没碰到。秦昱一招移形换影,人已坐到了另一张位置上,便是连姿势都换了个。 莫晓风看桌子碍眼,将它拖走,转身再去抓,结果人家又是一招凌波微步,不但闪到了窗口,还很自恋地转了一个圈。 莫晓风猛捶地,“你是不是人啊?” 秦昱闪到她旁边,说:“抓不到我,就当我老婆吧。” 莫晓风也不抓他,直接问:“你刚才说的话可算数?” 秦昱一喜,“当然算数。” 莫晓风从袖中拉出一条白丝绢,走到桌旁,拾起案上的毛笔,大笔一挥。 “瞧,我做到了。” 她晃了晃手中的丝绢,上面有个相当醒目的“我”字。 秦昱半晌才叹出一口气。 “赖皮。” “你有说不能使诈么?”再说他那种变态之极的速度谁能抓得到他啊。 秦昱摊摊手,表示无奈。 “好吧,我告诉你。” 他顿了顿,展眉道:“这五张皮是我从五个人身上剥下来的。一个活着,四个死了。” 莫晓风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怎么可能呢?你只是轻功好而已,她们可是……” 秦昱打断她的话,“不会武功就不能杀人吗?你以为我的头发和眼睛是天生紫色的?不,那是因为我练了一种异术,才会变成现在的样子。” 莫晓风不由自主地去看他的眼,好像那里有个漩涡,人一旦被卷进去,就很难再出来。 “这种异术,可以控制人的思维方式,比如,我可以让看到我的人都不觉得我这个样子有何奇怪。啊,我还可以控制一个人的呼吸,就像这样……”他浅笑着对着她的眼睛一遍遍念道:“呼气,吸气,呼气,吸气。”于是莫晓风跟着他的节奏呼气吸气。他又说:“呼气,吸气,呼气,呼气,呼气,呼气……一直呼气。”莫晓风的脸开始发白,明明不吸气就难受得要死,思维却控制着她的行为,必须一直呼气。 秦昱拍拍手说:“如果我一直让你呼气,你就会被自己憋死。” 莫晓风一下子瘫坐在了地上,垂着头拼命喘息。 刚才、刚才太恐怖了。从没有一刻像刚才那样,如此接近死亡的感觉。 她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恐惧感更甚起来。 “那个无缘无故死在路上的人,是、是被你这么杀死的?” “只能怪他命不好,拿了不该拿的东西。” “……你知道凤箭??为什么你会知道这么多?” “想要知道,自然就能知道。” “你到底是什么人?”不,她应该问,你到底是哪里跑出来的妖魔。 秦昱朝她一步步走近,眼神温和有加,她觉得他的靠近都能让她起一身鸡皮,于是顺着他的脚步往后退去。 “何必这么看我?”秦昱叹息道:“有句话你应该听过……” “什么?” 秦昱说:“上天想要解救大多数的人,就必须先牺牲一小部分人,这是天命。加南说的那句,他不入地狱便推他入地狱,便是这个道理。” “加、南……”莫晓风又是一惊:“你和加南是什么关系?” “血缘关系。”他摊摊手,有些麻木。 “血血血缘?”她变成了结巴。 “加南想实现却实现不了的梦想,唯有借我的手去做,就是这么简单。” “你们这些混蛋啊,凭什么拿别人的性命当儿戏?什么为了救大多数人要牺牲少数人,难道那些人没有生命的尊严?吼,今天我要为民除害!”莫晓风一发飙,就不能控制自己了,眼见她就要使出天女散花不知第几式时,门咣铛一声被踹了开来,直接将她给压到了门后面 “谁?谁要为民除害??” 一人在门口嚷着。 莫晓风沿着门板滑了下来,声如蚊蚋道。 “是我。” -------------------------------------------------------------------------------- 作者有话要说: 什么是腹黑,什么是变态,什么是纯洁,什么是阴险? 在这里,很难下一个绝对的定义。 秦昱会作为反派,不是因为他坏,而是他的处事作风。风是寒无疑是个智商200,情商负200的BOSS级人物,所以大家会觉得他偶尔会有点可爱。但是,不代表他不狠,所以说,他的腹黑与秦昱不同。比如那个偷箭人,风是寒知道这人是活不长的,他不杀,与他的内心有关,其实他也想看看,人能否逃脱命运的裁判,他多多少少还是留了一线希望给别人,而不是赶尽杀绝。再说萧融,萧融的死他也是能预见的,他当时放过他,并不违背自己王者的原则。 31.夜市1   半路闯进来的家伙好奇地将脑袋探到门后,看了眼一脸衰样的莫晓风,随即嘴巴张成倒三角,身子后仰,微卷银发跟着他恐怖的笑声打着颤,“哈哈哈哈!就你这样还想为民除害——不对,你怎么和信王长得这么像?哈,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信王假扮的呢。”   “是不是长得像也犯法啊?”莫晓风皱眉头叫。这人看起来有些眼熟,就是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秦昱开口了:“宁相无,你不愧是属狗的,一下子又闻到这里来了?”   “嘿嘿,这里妖气这么重,不属狗也是闻得到的。”宁相无啪的一声打开手中的折扇,潇洒地摇着,忽溜走到他身侧,凑在他耳边低声提醒,“这天都快黑了还不回去?”   莫晓风狐疑地看着他俩,越发觉得这情景眼熟得很。   秦昱抬头望向她,撇开脸上那妖异的纹络不说,当他展眉轻笑时,宛如一朵净莲浮于湖水之上,然而配上那样变态的性格,这样的笑容简直就是一种讽刺。   他说得轻巧:“今晚我要和她逛夜市。”   “不可能!”宁相无和莫晓风同时叫。   “晚上就你那点力气,随便来只老鼠都能把你给叨走。”宁相无好言劝道。   “两个人怕什么。”秦昱摊手说。   莫晓风眼里闪过一道光。怕什么?到时一个天女散花轰得你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她突然改变了主意……   宁相无瞅了眼莫晓风,扇柄敲了敲手道,“好吧,我也去。”   秦昱扯了扯他的头发,“你说什么?”   宁相无呲牙道:“我远远跟着总行了吧。”   秦昱一口拒绝,“不行。”   “啊!”   莫晓风突然叫出了声。   两人齐齐看去。   莫晓风说:“你是那个给春去吃鱼干的蒙古大夫!”   宁相无问:“什么叫蒙古大夫?”   莫晓风咂咂嘴:“就是治病只会瞎蒙的古怪大夫。”   宁相无一听,头上的毛差点就倒竖起来。“你哪只眼看到我瞎蒙,哪只眼看到我古怪了?”   莫晓风伸出食指扒着左眼下睑,作了个鬼脸,“这只眼看到你瞎蒙。”然后换了个手,扒右眼下睑,同样作了个鬼脸,“这只眼看到你古怪。”   所谓爱屋及乌,恨乌及屋。既然他们是一伙的,莫晓风自然也不会给他面子了。   宁相无指着她对秦昱叫:“这态度跟以前也差太多了吧?肯定是你做了什么对不起人家的事!”   秦昱反倒蛮乐的样子,“谁让你跑进来当蜡烛的。”   宁相无叫道:“好好好,我现在就消失。”   嘴上叫着,脚上却没动静。   “要不要我帮你走?”紫眸一扫,宁相无识相地转身,嘀咕道:“果然是兄弟如衣服啊,为了美人儿,说脱就脱。”   与莫晓风擦身而过,宁相无贼兮兮地在她手心塞了一张纸条。莫晓风虽不解,还是不动声色地将它收了起来。   走廊上的脚步声刚消失,不一会又传来另一个脚步声。采草站在门口,将头探进来对莫晓风问:“喜事,兰字一号房的客人怎么走了?”   ……走了?莫晓风垂下眼,有些无精打采地说:“人家也许是有急事吧。”   “真是可惜了,刚听姐妹说,那可是难得一见的极品。”采草的表情像个怨妇,“这要面子有面子,要身材有身材的款爷上哪找第二个去。”   莫晓风暗暗淌汗,想必她说的姐妹就是替皇帝检查身体的那些人。   “对了。”采草忽将一个小方锦盒递给她,“今久公子派人送来这个东西,说是给你的。”   莫晓风有些意外地接过锦盒。   采草走后,秦昱闪了过来,未等她打开盒子,就一把抢了过去。   “是什么东西?”他对着盒子自言自语。   “那是给我的。”莫晓风恼怒地去夺,不过,她似乎忘了想要抓他比登天还难。   秦昱坐在窗台上,打开锦盒,从里面拿出一条系着红线的白玉佩。   “兔子……”   白玉兔子的模样可爱极了,长长的耳朵竖起,头上镶了两颗红玉石作兔眼,如此精致的做工,想必主人费了不少的心思。   “真是个有心人。”秦昱笑着打开身后的窗户,而后将拿着白玉兔子的手伸了出去。白玉兔子在半空中打着圈儿,莫晓风的眼珠子也跟着一圈又一圈地转。   “你要做什么?”   秦昱回眸低笑:“你是我未来的老婆,怎能留着其它男人的东西?自然是扔了。”   莫晓风气得嘴都歪了,她往窗边挪动步子,一字字道:“还、给、我。”   秦昱晃晃脑袋,“你要是喜欢这种小玩意,改天我送你一个就是了。”   怎么这人总是自说自话?根本无法用语言沟通。   莫晓风用力绞着衣袖,忍气吞声地说:“东西还给我,我跟你逛夜市总行了吧?”   秦昱一听,缩回了手,居然将兔子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回头笑道:“那好,逛完夜市,我再给你。”   “你……好!”   小白兔头一次被人气得摔门而去。   找了个隐蔽的角落,莫晓风看看四周无人,从袖中拿出了宁相无塞给她的纸条。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但你千万别爱上他噢,因为他是变态。”   除了最后一句,前面的话简直就是莫名其妙!莫晓风哼了声,将纸条撒成了碎片。   夜幕降临,天际的星光如梦似幻地展示着它的璀璨。烟花绚烂却短暂,自是无法与那恒久相较。   见月湖边,见月桥上,有人俯身撑在桥栏上,望着湖中的绯色水月,一粒石子自他手中飞出,跳跃在水面之上,湖面涟漪阵阵,书香中文网不散。他扯起嘴角笑了笑,直起身,晃着步子朝另一方走去。   集清街的夜晚,喧嚣不减。穿着特色风俗服饰的艺人们载歌载舞游行于闹市,路人驻足观看,欢声笑语此起彼伏。   路上走来两个人,一个走得飞快,像簇火团游来游去。一个无精打彩,走着走着就落在了后面。   秦昱停下脚步,回头等人跟上。莫晓风耷拉着脑袋跨上一步,此刻心头就像堵了一堆棉花。这个变态绝对是故意带她来这条街的,因为华园就在不远的前方,那可是今久的地盘,万一碰到……多尴尬啊。   “要不要吃棉花糖?”秦昱指着一旁制作五彩棉花糖的摊位开心地问她。   “那是小孩子吃的。”莫晓风头也不回地说。   “你看他的招牌。”   莫晓风看过去,眨眨眼,“有情甜蜜蜜棉花糖?”   摊子前围着一对对男女,男的手上拿绿色的棉花糖,女的拿粉红色的棉花糖,咬一口,表情陶醉。   秦昱挤进人堆,很快又出来了,手上举着两个棉花糖。   莫晓风一看,掩面就跑,她才不要被人误会和他是一对,秦昱见状,只好加快脚步追。人群中冒出来一个小孩,盯上了他手上的棉花糖,于是恶作剧地伸出一条腿去,将奔跑的秦昱绊得飞了去,扑倒在地。   莫晓风听见好大一声,忙回头看去。   秦昱趴地不起的衰样,怕将棉花糖弄脏,两手高高的举起。绊他的小孩,冲过去,二话不说抢了他的棉花糖就想跑,秦昱来不及爬起,只好伸手攥住了小孩的裤腿。一大一小两个人居然为了两团棉花糖在这么多人面前拉拉扯扯。   秦昱叫:“别碰它。”   小孩回头啊呜一口,将嘴巴埋在了棉花堆里。   “我揍你!”   秦昱刚要挥拳,莫晓风一脸黑线地跑了过来,指着两人问:   “你们谁大?”   秦昱仰头,眼中有波光,“他抢了我们的棉花糖。”   莫晓风一寒,这人不会是被傻子附身了吧。她弯下身去扒开他攥着小孩裤腿的手,“算了算了。”小孩脱身,冲秦昱扭了扭屁股,跑了。   秦昱捶地,“别让我再看到你!”   “两个棉花糖而已,就不要计较了。”   最主要的是,他再这么趴着,围观的人就更多了。   “可是我没钱了。”秦昱伸出手,很明显是让她拉他。莫晓风无奈,刚接过他的手,随意瞟了眼,看到他脖子里垂挂着的玉兔子,另一只手竟朝它伸了过去。秦昱见状,先她一步捏住了玉兔子,幽怨地看她:“连你也想抢我的东西?”   莫晓风抓狂叫道:“那不是你的东西!”   秦昱拉着她的手爬了起来,很自然地过滤了她的话。   没吃成棉花糖的秦昱有点不开心,因为他是真的没有钱去买第二次了,于是他对莫晓风说,“我去赚点钱。”   莫晓风赶紧从身上摸出一点碎银,塞进他的手里。   “这些够用了。”   哪知秦昱又反塞了回来,“我怎么能要你的钱。”   莫晓风说:“又不是第一次。”   秦昱摇了摇手指,“上次和这次不一样。”   拗不过他,莫晓风只好跟他寻找一切可赚钱的机会,于是,他们停在了一擂台前。不是比武擂台,而是比舞擂台。   仰头望去,真高啊。   几根铁柱子支撑着擂台,近一丈之高,而台面只有区区三尺长宽。一圈大红灯笼高高悬挂在擂台四周,间隔着白云纱。   一身穿羽衣的男子出现在擂台之上,俯视台下众围观者,一脸的清高傲气。   围在擂台周围的大多数是女子,见到羽衣公子个个兴奋不已,手里拿着沾有荧火虫粉的竹棍,对着台上的男子挥舞着胳膊。   “独孤公子,我们爱你!”   有人交头接耳。   “独孤公子不愧是从华园出来的,这都守了九次擂了,至今还没人能打败他。”   “上次有个人跳得还是不错的,可惜最后还是摔了下来,一条腿都跛了,以后还怎么跳,真惨。”   独孤公子亮开嗓子冲围观的人群道:“各位,今天是我最后一次守擂,若有人能胜过我,我便将之前所得的五百两白银全部送上。”   有人在底下叫道:“比了这么多天,还有谁不知你独孤公子舞技天下无双,没人敢向你挑战了啦。”   独孤公子闻言轻叹一声,羽衣被风吹得飘了起来,意境犹生,“呜呼,生平求一敌手而不可得,诚寂寥难堪也。”   莫晓风喃喃道:“原来是贱魔独孤求败。”   “咚。”擂鼓敲响,主持者拔高音道:“还不知道规矩的人听好了。挑战者上擂台需根据奏乐跳完一曲,其间舞步不得乱,更不能掉下擂台,过了此关之后,才能与擂主同台比试舞技。是胜还是负,由台下的观众决定,谁的名字被叫得最响,谁就是最后的胜出者……”   莫晓风忍不住叫,“在豆腐块大的地方跳双人舞,你们是不是杂技团出来的啊?”   主持者又敲了一下擂鼓:“鼓响五声后,若还没人提出挑战,那今晚的赢擂者仍是独孤求败。” 32.夜市2   “我来。”秦昱举起胳膊,白白嫩嫩的手臂露出衣袖来。   人群里一阵骚动,没想到还真有不怕出丑的。独孤求败自上望下来,大叫一声:“好!”   莫晓风只是惊讶地看看秦昱,没话说。如果是换作普通人,哪怕只是一个路人,她也会劝他不要做这么危险的事,可是对这个人,除了支持他早死早投胎,还能做什么?   主持者再次敲鼓,道:“挑战者报上名字来。”   秦昱说:“秦……天柱。”   主持者哟喝一声,冲人群道:“我们欢迎秦天柱秦公子上台表演!”   “秦天柱!秦天柱!”人群中早就看不惯独孤求败的立马起哄支持挑战者。   秦昱无视他人,闪着眼对莫晓风说:“未来老婆,记得这是跳给你一个人看的。”   莫晓风唯一一点矛盾因为他一声未来老婆而消失无踪,她恨不得他现在就从她眼前消失。   独孤求败顺着梯子爬下擂台,走到秦昱面前,斜着眼轻笑一声:“祝你好运。”其实他要说的是——祝你死得难看。   秦昱一边走一边转身朝莫晓风挥手,大有依依不舍的感觉。莫晓风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擂台上,赤红身影转了一圈,一头薰紫及腰长发迎风飞舞,身后皓月如轮,四周红灯纱云环绕。   百鼓颤鸣,霎时将人群的喧声压制了下去。   嗒嗒嗒。竹管连敲三声,为前奏。随之丝竹混音,洞萧吹,扬琴和,古筝齐拨弦,木竹叮咚如水滴,长笛婉转如鸟鸣,一曲《西江晚月》悠扬彻夜。   高台上的秦昱,身随乐动,蹁跹起步,美仑美奂。赤红身影带着一抹抹幻影,时虚时实,如轻盈踏于水面之上,而每一次转动,都似要乘风逐月而去。   ——念时似初生月, 喜时似梅梢月, 想时道几首西江月,盼时似盼辰钩月。当初意儿别, 今日相抛撇, 要相逢似水底捞晚月。   人们屏息看着高台上那个人,如痴如醉。   莫晓风和站在一旁的独孤求败均是一副下巴点地的模样。   小旋如叶落,大旋如龙游,衣袂遮蔽了明月,剪影诡行。   “一二三四,二二三四,三二三四,再来一次。”人群沸腾,大声喊着口号。   一曲终了,高台上的赤影完美谢幕。   独孤求败恨恨地看着秦昱,九次擂主的尊严容不得他在这种时候举白旗认输,他噌噌爬上擂台去。   有人带头喊:“独孤求败!”   很快又有人叫:“秦天柱!秦天柱!”   “独孤求败!独孤求败!独孤求败!”   “秦天柱!秦天柱!秦天柱!秦天柱!”   高台上,一白一红两个舞动的身影看得众人眼花缭乱,不像是比舞,更像是在比武。两人你来我往,衣袂交错。白影渐渐被赤影的舞步左右,陷入了被动,赤影几乎霸占大部分的舞台,白影如受到禁锢,身形不太自然起来。   胜负似乎已见分晓,然而独孤求败无论如何都不甘心。这是他的舞台,他是这里的孤王,不容许别人摘去他的冠冕。独孤求败,只因他太自负,以为世上无人可胜他。   就在台下一帮人争得脸红耳赤时,台上的独孤求败突然发出了一声尖叫,惶恐地看着秦昱,连连倒退至边缘,来不及作出其它反应,便张舞着手足从上面坠落下来。   虽然下面放置着软垫,但独孤求败下坠的姿势怪异,竟然直接摔出了软垫外,头部撞击在铁柱子上,顿时血如泉涌。   莫晓风吃惊地抬头,秦昱正安安静静地站在上面,好像什么事也没有。   人们呆怔了须臾,如梦初醒般围向独孤求败。   有人探了探他的鼻息,惊叫:“死了。”   主持者带着几个人扒开人群,看了看独孤求败,皱着眉头指挥两人道:“你们把人抬走。”又指着两人道:“你们把这里给我搞干净。”   很快,独孤求败连同他留下的一滩血迹消失得无影无踪。   依稀听见有人唏嘘道,“果然,嚣张的人活不长啊。”   秦昱从高台上下来,主持者抱着一小箱银子走上前去:“秦公子,恭喜您成为这次的擂主,遵照约定,独孤求败之前所得五百银两皆归您所有。”   秦昱打开箱子,只拿了一锭银子,说:“我只要这么多,其余叫他拿走吧。”   “啊?”主持者为难道:“人都死了,怎么拿?”   秦昱头也不回地道:“那就是他的事了。”   莫晓风见秦昱开心地奔过来,单手抄起一竹棍,迎面朝他挥去……   他顿住脚步,头顶的竹棍仅仅只有一根指头的距离。   “你要做什么?”他平静地问。   莫晓风紧紧握着竹棍,汗滴淌下她的额际。   “是你杀了他。”她说。   秦昱紫眸微闪,“不是。”   莫晓风的左手握在右手上,克制抖动,刻意不去看他的眼睛。   “如果不是你催眠他,他不会不知道往后退会摔下去。”   “那是因为他想害我。”秦昱一脸无辜。   “害、害你?”莫晓风微微别过头来。   “因为他怕输,所以想推我下去。他不过是从我的眼里看到了自己的心虚,所以他会害怕。”   莫晓风甩开竹棍,叫道:“你少装无辜,说得好像没你什么事一样。”   一头紫发耷拉了下来,秦昱瞅了她几眼,不吭声。   ——好像被人抛弃的小狗。   啊啊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莫晓风扔下他暴走。   不管她走得多快,秦昱就像是甩不掉的牛皮糖,咬得特紧。两人从东街蹿到西街,又从西街蹿到南街。   南街仇人饼的摊子前站着两个人——朱雀与白貂,他俩因为之前淫诗作对散的事正闹不快。   白貂看着摊主现做到一半的仇人饼,点头道:“扫把头,簸箕嘴,招风耳,平板胸,没错!没错!”   摊主将做好的朱雀饼放入蒸笼里速蒸。   朱雀推开白貂,冲摊主叫:“把这臭男人弄丑一点,不要穿衣服……嗳嗳,错了,那面条太长了,换颗小米就成了。”   摊主将做好的白貂饼放入蒸笼里速蒸。   莫晓风拖着秦昱这条尾巴来到了仇人饼摊子前,刚想叫老板做饼,发现一旁站着的居然是那天在醉月楼里碰到的风国首富的两个保镖。   “你们好,也来吃饼?”莫晓风打招呼。   “是啊。”白貂礼貌地点了点头。   朱雀张圆了嘴巴,“喜事你真厉害,这么快就换人啦?”她指了指莫晓风身边的秦昱说。   “呵。”莫晓风干巴巴地笑了笑。   朱雀摸了摸下巴,凑到莫晓风耳边说:“嗯,根据我的观察,我觉得还是上次那个人的能力比较强,这个人明显是不行的。”   秦昱敲了敲锅盖说:“我都听到了。”   莫晓风抓抓头,不解,“你在说什么?”   “你是不是花满楼的姑娘啊,我当然是说那个那个啦。”朱雀一拍她的胸,莫晓风猛咳数声,说:“是不是那药有后遗症啊?”   朱雀切了声,哪壶不开提哪壶。   有人走了过来,随意靠在摊位上,摸了摸头发,说话犹带着一股子痞劲儿,“老板,生意不错。”   摊主笑呵呵道:“托福托福。”   “给我来一打仇人饼吧。”   莫晓风好像听见叮的一声,神经绷直了。   那个声音,打死她也不会忘记是谁的。按住呯跳的心脏,她一点点侧过头去。   人被朱雀和白貂挡住了,无法看到。   莫晓风身子前倾,差点就要扑进摊子的蒸锅里。   “你在看什么?”   秦昱扯了扯她的衣袖。    33.大结局   为了那些嫌文进展太慢,等不及的大人们,我只好编出一个结局来送给你们了。   冠绝,要表达的东西是细节,情节只是辅助。   天上宇文说:“命运之所以复杂,是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遇见什么人,什么事。我虽能占卜未知之事,但那仅仅是管中窥斑,剩下的仍是未知变数。”   花容说:“既然你说预言尚有三分变故,那我就助她一臂之力。”他凑近女人的脸,低声感叹:“果然是副断情之相,若是男人,定引得无数女子为之落泪伤神。可惜是个女人,注定是有情无心,情难堪。等吧,等到两败俱伤,自会重生。”   这两人说的话隐藏着本文的一条暗线。   之所以说此文非大众文,是因为我将人物性格,以及人物的心理变化作为了推动剧情发展与走向的动力。文中人物的命运,不是掌握在上天手里,甚至不是掌握在作者手里。当走出第一步,写出王爷跳楼这一章时,我只知道一个大概的方向,真正的归宿在哪里,是需要作者与文中人物心灵的契合,特别是与女主人公,我将她看成了一个真正的人,我去按照她的要求,为她设定一个结局。没有什么情感是一蹴而就的,我也不是为了随便讲一个故事来糊弄大家,我希望感情像流水,能一点点渗进各人心中。我想,不是每个人都喜欢细水长流,所以我以冷幽默的形式写了一个严肃的主题,大家不就可以边笑边等待他们的成长了吗?   如果说到这里你们还是不能理解,那就直接看下面的临时大结局好了。   莫晓风为了代表苏启和花满楼参加夺美大会而抓紧时间排练节目,未料到这个时候,伏羲与秋来找上门来。   得知春去与冬月被一帮神秘人抓走,莫晓风心急如焚。而伏羲还告诉她,他麾下的女副将乔师师也失踪了。唐夏无意中发现,这个乔师师竟然就是十二美中的四号,他想到十号上官云裳也是在去吴东的路上失踪的,不免怀疑是吴东国在搞鬼。   就在几人准备动身前往吴东时,莫晓风收到了一锦囊,从外表看是与花容的一模一样,然而奇怪的是,这个锦囊里的字条上没有花容的头像。而字条上的内容更加奇怪,竟是要她去参加夺美大会,因为那本我变我变秘笈中有关于釜皇风是寒不可告人的秘密。   是去救人还是参加夺美大会呢?   之后,莫晓风知道了藏在十二美联络密册里的那个关于皇帝的秘密。   唐秀带着伤也来了阳周城,并找到了唐夏。原来,吴东皇怀疑唐门人与外有勾结,串通唐夏杀了其义弟萧融。并且拿到了唐门欲谋反的证据。   唐秀正要给唐夏解香毒时,却死在了他的两个丫环手里。其实晴兰晴玉这两个丫环一个是吴东皇的人,一个是凤要的人。   唐夏无论如何都要前往吴东,杀了吴东皇为唐秀报仇。被莫晓风以理阻止。   根据杜九娘所述的,曾在去郫山的山洞中发现了紫狐的留下的字,大家认为奸细就是紫狐,其它十二美都是因为紫狐而死,然而事情并不如大家所想的那么简单,真正的奸细另有其人。   吴东国使者送来信函,要求王爷等人带着凤凰去吴东“作客”。   凤凰在风是寒手上,莫晓风只有硬着头皮去窃取。   用计救走了春去与冬月,没有发现乔师师以及其它人,唐夏等人撤走。   秦昱送给莫晓风的第六张人皮,正是乔师师的。   之后,有人将他们引到一个地方,在那里,居然发现了十二美其它人,而他们身上的凤箭工序图皆被人用刀剥离。   唐夏等人终于找全了凤箭工序图,后由擅长机关的谢景年和擅长武器制造的张蜜儿督造一批凤箭。   回到宫里的风是寒,意外地发现了莫晓风的女人身份。而所有的一切皆是有人暗中所引导。   风是寒认为风莫里是莫晓风所害,设计引莫晓风入宫,而后将她关押起来。凤要却在此时提出和亲事宜,条件就是王爷。风是寒拒绝和亲条件,凤要找到了与釜国决裂的借口。   唐夏等人营救莫晓风,皇帝追出。而凤要出现,掺上一脚,趁两人相斗,唐夏与莫晓风离开。   一直被凤要信任的紫狐突然叛变,凤要用异术控制了他,皇帝使出从未示人的绝招,凤要将败之时,说出了一个关于莫晓风的秘密。风是寒分神之际,凤要脱身。   吴东内乱,吴东皇的五弟在皇帝所派人的协助下带兵造反。吴东皇楚非纭告诉其五弟楚采颐,风是寒的目的就是让他们兄弟自相残杀。楚采颐不听劝,囚禁了楚非纭。如楚非纭所说,风是寒控制了吴东朝廷。   凤要率大军攻打釜国,风是寒迎战。随之谣传忽起,釜国军心大衰,战事告败,风是寒受伤,撤离。   思想斗争许久后,莫晓风带着凤凰以及十二美等人赶来支援风是寒。其中发生了许多事。   唐夏表白。   凤要运用五行遁地术,突破了风是寒的防守,一小队人马,攻进内城。   浴血奋战之时,风是寒问了莫晓风一个问题。   莫晓风为他引开凤要,凤要一路追至。莫晓风无法使出天女无悔,万不得已只有使用凤凰,然而她发现,凤凰的弦根本无法将凤箭送出。凤要告诉她,凤凰的使用方法只有他才知道,她是风国人,若做他的皇后,凤凰合体,便能一统天下,战争就会结束。   莫晓风问他为什么要发动战争,凤要说,为了创造一个更美好的天下,没有战争,没有祸乱。   莫晓风再次重复了那句话,生命的尊严不是由数量决定,即使借口是为了大多数人。而真正应该得到惩罚的,是那些滥杀无辜者。   此时,凤要大军正在屠杀反抗的军民。城内一片火光。   莫晓风要想制止凤要,使出了天女散花,打斗之中,梁柱忽落下。唐夏及时出现,抱住了莫晓风。香毒发作的他,只能拼尽最后的力气,用身体护住她。莫晓风不知道,唐夏的后背上,插着尖柱。唐夏让莫晓风闭上眼睛,数到十再睁开。莫晓风听话地闭上眼睛,一边数着,一边流泪。   唐夏倒下时,有个人影闪过,带走了他。   天女无悔,除绝情绝爱外,尚有至情至爱。   凤要没想到莫晓风竟然用天女无悔催动了凤凰。   那一战,天地无声。   ——完—— 您好!您下载的小说来自 www.sxcnw.org 欢迎常去光顾哦! 本站所有资源部分转载自互联网!请支持正版,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