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之殇(原名鬼差)》(修改,完&番外) 作者:十七 【内容简介】   原以为自己很庸俗地穿越了,结果发现不过是换了个工作。一个表面上很舒适,其实过分悠闲的工作,鬼差,游走于各个朝代之间,防止孤魂野鬼祸害人间。听起来貌似是个伟大的事业,而在千万死魂之中,我被选中当鬼差的原因,不过是四个字——生前“安分守己”。前世在一个岗位上做了十年,因而我被很严肃地告知,这绝对是一个优点,因为,鬼差已经成为了地府跳槽率最高的职业了。囧……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情有独钟 前世今生 穿越时空 主角:聂七七 ┃ 配角:苏毓、阿八、留魂、阎王、鬼头大哥、聂小倩、娴淑、小蒋、林城…… 【正文】   初入地府   我是一个鬼差。   严格来说,我还不算正式的鬼差。   我是一个刚通过培训,正在试用期的鬼差。培训了三个月,由于上课时常走神,我对于是否能当个称职的鬼差,还抱有很大的疑问。幸好鬼头大哥告诉我,地府每天要接收上万死魂,如果我不行,还有很多人替补,所以不用有太大压力。   这个,大概是地府特有的安慰方式。   生前的我很平凡,高中没有考上,中专毕业就踏上工作岗位,是偌大厂房里一个小小的螺丝钉。这个螺丝钉,十年如一日,做着贴产品卷标的活,请假的日子屈指可数,单调的两点一线,相亲过几次,终究还是没人看上我。于是,在一次意外中,我结束了刚满二十九岁的生命,丢下了高堂老母,独自来到地府。   刚来的时候真的以为自己是穿越时空了,因为那次意外太过惨烈,把我的魂魄打散,好久没回过神,醒来时看到自己躺在琉璃瓦做屋顶的木屋中,层层迭迭的白纱围绕,竹椅上放着一套轻纱霓裳,明显不是和我一个时代的。   在心中几番思量后,我开始觉得,自己一定是“穿”了。不愧是穿越,越平凡的越容易穿,像我这种平凡到家的,随便怎么样也不应该英年早逝,应该在另一个时空,做一番伟大的事业,让帅哥靓仔都爱上我,才能辉煌地终老。   所以,当鬼头大哥走进木屋时,我装作很茫然地看着他,第一句话就是:“你是谁?我好像失去记忆了。”穿越中最俗烂,也是最必须的就是:失忆。   这是一切的开始,可惜不是我的开始,我没有穿越,我也真的死了。   鬼头大哥看看我,真的真的很茫然回道:“不会啊,你不是还没喝孟婆汤嘛?”   “孟婆汤?在人间也能喝到孟婆汤?”我问。   “在人间当然喝不到,可是你在地府啊。”他答得理所当然。   “地府?我不是穿越了吗?”我一脸诧异。   他终于知道我们之间的“代沟”在哪了,露出一抹了然的笑意,他答道,“这里不是古代,你也没有穿越,你只是死了,按照正常程序,进入地府而已。”   我目瞪口呆,我只是死了,就这么简单?   他不以为意,悠哉游哉地从长衫袖袋中取出一包香烟,用打火机点燃烟头后对我抱怨,“自从阎王大人迷上唐朝建筑风格后,全地府的建筑都变成这样了,我穿长衫也是为了讨上司的欢心。”   他还安慰我道,“你放心,你绝对不是第一个以为是‘穿越’的人,这二十一世纪带来的死魂,三十岁以下的女人,十个有八个以为是‘穿越’了。刚才你不提,我还真忘了你也是从二十一世纪来的。”   原来我是真的死了,虽然当时糗得我连再死一次的心都有了。   ××××   换下死时穿的衬衫牛仔裤,我换上一身唐装,没有穿那轻纱霓裳,因为看着穿法似乎很繁复,所以让鬼头大哥弄了件长衫来穿。   期间,我问鬼头大哥,“我什么时候可以去投胎?”   鬼头大哥故弄玄虚地一笑,说,“这个不急,我还有要事和你商量,先逛逛地府再谈。”   走出木屋,才发现天空是一片灰蒙蒙的,和平常的那种黄昏不同,鬼头大哥告诉我,想在地府里看见晴天,就和在北半球看到太阳从西边升起的几率是一样的,他还听说,在天府,日日都是晴天。   我对天府或晴天没有多大希冀,准确来说,我一直是一个浑浑噩噩的人,对任何事物,都没有太高要求。更何况,我还没有完全从死亡的震撼中摆脱出来,至少有生之年从未预料会如此干净利落地结束了性命,好像不过是出了次远门,地点是地府罢了。   地府的街道果然与唐朝一般,走出木屋林立的居民区,便是繁忙的街道,各式人来人往,完全和人间无异,我又有了一种穿越到唐朝的感觉,不过那些人手上的手机又提醒我,这里不是人间。   “不是人人都喜欢用手机的。”鬼头大哥相当厌恶地看着一个男人手上的ip one,“只有从古代来的乡巴佬死魂才喜欢名牌手机,我们现代的死魂都用法术联系,谁用手机!哼!”   我们现代的死魂?看来鬼头大哥和我的年代不远,老乡见老乡,应该惺惺相惜,我又有些走神了。   “法术是什么?”我问他,哈利波特拥有的那种吗?   “就是……”他伸出手,食指朝天,一窜小小的火苗在指尖窜动。“随心所欲地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惊为天人,不用咒语,不用手势,如此“纯天然”,不禁让我对法术万分敬仰。鬼头大哥在我眼中,顿时从一个面貌平凡,身材中等的年轻人升格成身怀法术的绝世高人。   后来我才知道,那些用手机联系的,也是通过法术,只是他们从古代来,没用过手机,觉得新鲜,就用法术造了一个,而这种法术,比鬼头大哥演示的,要高深得多。换言之,鬼头大哥对他们的歧视,就如城市人对乡下人的歧视,是没有根据,且带有偏见的。   我随他在街道上走了一段,发觉这街道还真的不是普通的长,望不见尽头,偶尔有些酒楼、广场,基本上没有商店,可能是因为地府也没什么东西需要买卖,最多的就是居民区。   鬼头大哥带我进入一家酒楼,酒楼的名字很特别,叫“升棺酒楼”。不过这已经是我看到过的酒楼名字中,比较好听的了,前面路过的酒楼叫“饿死酒楼”,似乎生意很好。   “‘饿死酒楼’一向客满,毕竟饿死的人最多了,大家都是一个死法,能聚在一处也是一种缘分。”鬼头大哥稍稍跟我解释了一下,“‘升棺酒楼’也不错,就是有时会遇上上司,你看坐在角落的那个,就是我的顶头上司。”   我回头瞄了那人一眼,穿着一席白衣,看上去和鬼头大哥一样,很平凡的样子,没什么特别的。   店里的伙计皆身着麻布衣裳,利落地端上一壶清酒,我暗自松了口气,还真的怕他端上来的是些什么蛇虫鼠蚁之类,电视上面鬼吃的东西。   鬼头大哥帮我倒了一杯,他自己也倒了一杯,我好奇地抿了一口,甜甜的,好像果汁。   “这不是酒吗?”我问他。   “不是,你想喝什么,它就会变成什么味道。”他自己一饮而尽,“我的是威士忌。”   我想了想,再喝了一口,果然是葡萄酒的味道。“我需要喝水吗?我的意思是,我不是死了吗?”   “死是死了,水对我们来说没什么用处,喝进肠胃也会马上消失,所以只是一种喝的乐趣而已。”他再为自己倒了一杯,“好像我生前喜欢吸烟喝酒,后来因为病入膏肓,不得不都戒了,现在死了,我什么顾虑也没有了。”   这么说来,死了似乎还挺好的。我刚这么想着,却听他喃喃自语,“早知道死后可以吸个够,喝个够,活着的时候就应该早早戒了,没准还能多活几年。”   鬼头大哥在生前应该有放不下的人吧,我不自觉想起我妈,无法想象一直相依为命的女儿一旦去世,对她而言是个多大的打击,默默地再喝了一口,苦涩的啤酒味。   “不说这个了,”鬼头大哥一甩手,做了个抛却烦恼的样子,兴致勃勃地跟我介绍,“这‘升棺酒楼’啊,是我们地府里面排名第三的酒楼了,一个酒楼好不好,就看他背后老板的法术高不高,越是高深的法术,做出来的酒菜越是符合客人的胃口。你别看‘饿死酒楼’的人最多,其实酒菜可一点都不如这儿。”   我有些麻木地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心里却有点胡涂,难道死了的人,都在地府里过日子,没有去投胎的?那地府得有多少人?   他看出了我的疑问,“当然,大部分的死魂都去投胎了,而且死魂不止指人的灵魂,还指各种生灵死后的灵魂,应该说每天千万个死魂中,只有极少数会被留下来,而你,就是被留下来的。”   “留下来?留下来做什么?”我发现鬼头大哥那平凡黝黑的脸上竟然也浮现出了一丝光彩,好像将死之人的回光返照一样。   他神秘地凑近我,吐出几个字,“做-鬼-差。”   鬼差?   入职培训   鬼差,照鬼头大哥的说法,就是地府中的百姓,也是最平凡的一种官职。   在地府,是不会有死魂的,死魂都在枉死城里等着判罪或投胎。在地府的,都是为官的。而鬼差,相当于九品芝麻官手下干杂务的差役,换言之,官已经小到不能再小了。   而在鬼头大哥看来,显然,从死魂到鬼差,绝对是麻雀变凤凰,一个质的飞越。   “鬼差要做什么呢?”虽然他说了很多关于鬼差的地位,在死魂中是多么多么的无以伦比,但我还是不太清楚,鬼差是干什么的。   “鬼差的工作很轻松,就是定魂罢了。”对于工作内容,他却只有轻描淡写的一句,“在鬼吏到来之前,要把死魂定在尸体上,省的飘出去乱晃,扰乱人间。”   “我以为收魂是牛头马面的工作。” 我回想了一下,鬼差好像是运送魂魄的吧,但真实情况是怎样,估计也只有到了地府才清楚。   “非也,非也。”他摆摆手,“首先,不管是牛头马面还是黑白无常都是人间传说,其实不过就是鬼吏。其次,世上死魂那么多,鬼吏怎么抓得过来,尤其是人类的死魂,一不小心,飘远了,很难追回来,还会为祸活人。这时就需要鬼差,把人类的死魂定住,他们才能慢条斯理地收魂啊。”   敢情只是为了减轻鬼吏的工作量,那不就是鬼吏的助手嘛。“为什么选中我?”难道有什么抽签形式,我正好抽到了?   “因为你,安分守己。”鬼头大哥看我的眼神非常让我毛骨悚然,简直是对我很满意。   “安分守己?”这是什么意思?   “安分守己地过日子,十年都在一家厂,一个工作岗位,做着同一件事情,没有调动,没有搬家,没有休假,十年中的每一天,基本上都重复得一模一样。”   听上去——很悲哀的人生。“这是优点吗?”   “当然!”鬼头大哥欣慰地拍拍我的肩膀,“你可是我千挑万选的,我等你很久了。”   我汗毛竖起,等我死吗?“为什么?”   没理会我的诡异眼神,他继续道,“因为,鬼差任期一百年,但是已经很久很久,应该说是从没有人,能做满一百年,我期待你可以破这个记录。”   “从没有人做满?”   “不错,跳槽率百分之百。”他很悲痛地承认。   死魂是不会出汗的,我觉得如果能出汗的话,我应该在冒冷汗了。“我……可不可以不做?”   “可以。”他这两个字吐得咬牙切齿。“地府最不缺的,就是死魂了,你不做,自有其它死魂可以做,你可以选择去投胎,但是,你真的不想做吗?”   “做了,有什么好处?我是说除了比死魂地位更崇高以外的其它好处。”   鬼头大哥想了想,眼中闪过类似狡诈的光芒,快得让我以为是错觉,“鬼差可以重返人间,而且和鬼吏不同,一般人能看到他们。”   能重返人间?   我愣愣地低语,母亲那形容憔悴的脸浮现在我脑中,她还好吗?“能在人间行走?”   “不错。”他拍胸脯保证。   “平常人能看得到我?”   “当然。”   “好的,我答应你,我当鬼差。”   我想回去,就是远远看一眼也好,看她过的如何。因为她是我在世上唯一放不下的亲人。   “太好了!”鬼头大哥跳了起来,高兴得忘乎所以。   我面前突然出现一张合约,他一把抓起我右手大拇指,往合约右下角一摁,一个红色指印浮现纸上。“就这么说定了。”   我茫然地抬头看鬼头大哥,发现他变得异常年轻异常高大,这种超乎寻常的兴奋让我有种被骗的不详预感。   ×××   鬼差的培训课程历时三个月,其中不包括一个月的实习期,培训地点在黄泉大道321号的府邸中。第一个月教地府条规,第二个月教法术修炼,第三个月教定魂注意事项,课程是循环开班的,也就是说,随时都有刚招募的死魂加入进来,大致保持在十五人之间,算是小班教学。   和我一起加入的,有三个死魂,是鬼头大哥前几日招揽进来的。   说起这,必须要交代一下,鬼头大哥原名姓吴,别人都叫他“吴鬼头”,因为我没有其它相熟的鬼头,所以还是叫他鬼头大哥。鬼头和鬼差一样是种职务,职务内容和现代的猎头比较相像,就是从千万死魂中,选择有潜质的人担当地府相应的职务。   鬼头大哥是负责鬼差的招募工作,可算是这个职务中招募档次最低的,任期三十年,据说三十年后,他就可以招募职务较高的,比如鬼吏、鬼使、长计、判官之类,也算是一种升迁吧。   于是,我傻傻地问鬼头大哥,“鬼差任期满以后,升作什么?”   他愣了好半晌,似乎是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不清楚,从没人做满过,久而久之,大家也不关心这个了,估计前任鬼头也不知道。”   我万分郁闷,从此不再踏入“升棺酒楼”。   另三个死魂中,第一个叫白晓筱,是湖北人,三十七岁病逝,性格比较爽朗,生前被病给拖累得闷坏了,现在对什么都比较好奇,想当鬼差试试,再考虑投胎的事;第二个叫汤琪,是上上世纪的八旗子弟兵,年纪轻轻就死在鸦片战争的战场上,幸好没杀过人就死了,否则一早被抓去枉死城审判了,他没当过官,只是小兵一名,被鬼头大哥的“鬼差也是官”给骗进来;第三个叫朱骏,清朝人,高龄八十老死,自称活累了,也活够了,当鬼差歇息几年,再去投胎。   我们四个同期培训,平时不免搭搭话,聊聊天,最有趣的是和白晓筱一起向另两人介绍现代先进生活,唬得他们一惊一诧,直觉得我和晓筱根本是来自外层空间的。   法术的修炼并没有我原本想象的那么艰涩,基本可以总结为五个字:心静自然成。不像练武功,不需要内力,却似佛法,练就心平气和,靠无欲无求地打坐,精进法术。教导的是位高级鬼头,姓张,他说这也需要天分,并着重强调了吴鬼头是他教过的最没有天分的一号人物,因为他浮躁,贪欲过甚,狡诈成性。对此我心有戚戚焉。   直到第三个月,我才恍然明白,鬼头大哥那时绝对是忽悠我来着的,我根本不可能再见到我的母亲。因为“定魂注意事项”中写到,虽然鬼差在几个平行时空中,有一定范围的选择权,但是明令禁止鬼差去他(她)死时前后一百年间的时空,以免鬼差假公济私,感情用事,破坏天法命数。   我再也不可能回到那个时空的二十一世纪了。   得知这点,我怒过,怨过,还踹了鬼头大哥一脚,最终和白晓筱一起抱头痛哭,虽然我们再也流不出晶莹的眼泪,她再也见不到她女儿,而我再也见不到我母亲。   直到此刻,我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已不在人世。原以为不过是换了个方式,继续在人间晃悠,但是燕掠水面,不可能无痕,我已经真正成为过去式了。   鬼差工作   我的实习地点被安排在明朝永历年间,篡位已经结束,是一段较为太平的日子。据鬼头大哥说,这么清闲的实习地点,还是他帮我争取来的。如实习通过,我将会在这个朝代工作五年,五年后何去何从,任凭我自己选择。   实习期三个月,鬼使为我开通了通往明朝路,这条路在这几年间,将对我开启。   鬼使姓丁,是我遇到的第一个鬼使,但印象颇深。我觉得这世上,应该不会有比他更不热爱自己工作的鬼官了。他那敷衍的样子,摆明是让我哪边凉快就闪哪边去,后来听鬼头大哥说他不久后就去投胎,并贿赂了判官让他投入畜牲道做了只树獭,我深觉很适合他,   明朝的定魂媒介是把扇子,据“定魂注意事项”中说,定魂媒介会随不同朝代更替,汉代是竹简,唐代是丝帕,宋代是书籍,明朝则是扇子,兴许是扇子较为好用,后世都沿用了扇子,直至现代,则简单得多,人人一部手机,搞定!   扇子一面空白,一面山水,空白一面每日在子时会显示第二天所要定的死魂姓名,死亡时间,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等四项。如要收的死魂人数过多,则字就小一些,行间略挤一下,后来有次为了看清写了些什么,我特地回地府搞了个放大镜,那天,我定了五十七个魂。   谁说明朝清闲来着的?   “定魂注意事项”中有很多条条框框,但被白晓筱总结提炼了一下,重要的只有几条:   1、鬼差在人或生灵的眼中,无名字,无面容的,即是无法让任何人记住他(她)的名字或面容,并无法给予凡人任何事物。   2、鬼差没有薪资,随身一个百宝囊,囊中有当期货币供使用。(明朝的当期货币是一两银子,囊中永远只有一两银子,足够衣食住行,且取之不尽。)   3、如定魂失败,则需通知地府鬼吏,将此死魂列入追魂通缉令上。   我第一个定魂的,是个老死的员外,油肠满肚,在他死魂即将出窍之时,我用扇尖轻点,魂魄立刻安定在他体内,静候鬼吏勾魂。   这是我头回见到灵魂出窍,那白色的透明的魂体让我觉得死亡似乎也变成一种浪漫。我父亲是在我八岁过世的,在灵堂上,我的手指悄悄触摸过那僵硬的躯体,好似块冰冷的石头,无法带来任何温暖或美感。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死亡在我的眼里,都是带着恐怖,甚至是带着厌恶感的,觉得死亡是一种极端霸道蛮横的丑化。   那抹透明飘忽的魂魄却让我觉得,无论在生前是如何酒肉肚肠,如何不堪入目,死后却可以化成轻烟缕缕,未尝不是一种解脱的华丽。现在的我,也不过是一缕幽魂,却是一抹能碰触到人间花草,欣赏青山美景的幽魂,这也不可谓不是一种重生。   鬼头大哥若知道我对于定魂有如此罗曼蒂克的遐想,不知道会不会老怀安慰。   当时的我以为,这就是鬼差工作的全部。   ×××   严格来说,鬼差只能算是一个死亡的见证者,见证一个生命的离去,安抚他(她)的灵魂,和此人何时死,怎么死,全无干系。但有时生命的离去,却让我无法接受。   在指定时辰,我用法术瞬间转移到淮安街道上,这是我仅学会的一个法术,鬼差的入门必修法术。街上的百姓当然有看到我从天而降的,一度以为奇观,不过他们记不住我的容貌,尖叫一声走开两步,立马便淡忘了此事。   人生在世,给人的印象竟不过是名字和面容,再加上稍许法术作祟,便被遗忘,想想也觉得无趣。   在仔细比对街上的行人后,我不可置信地发现,这次的定魂对象,竟然是个小女孩。   苏红,永乐十年六月初八午时三刻,淮安府盐城东大街南,饿死。   那是盘缩在街角的五岁女孩,凌乱头发,黝黑小脸,褴褛衣裳,斜倚着一旁的男孩,那瘦小男孩也不过十岁左右。街上其它乞丐也不是没有,但只有这女孩情况最糟,两颊凹陷,眼睛突出,眼神涣散迷蒙,四肢瘦骨如柴,若不是男孩抱着她,她早就瘫倒在地,她明显已入弥留之际。   我走过去,蹲在他们面前。扇面上显示,我今天将在淮阳定三个饿死的死魂,她是我定的第二个魂。先前一个是风烛残年的老人,也算是油尽灯枯。但她还是个孩子,应上幼儿园的年龄,今日却成了她的死忌。   一只小手抓上我的裙摆,是那男孩。他抬头死死盯着我,眼眸绝望空茫,却仍闪烁一丝希望,“您行行好,给我妹妹吃点东西吧,她……她快饿死了。”   他以凡人之身,自然看不清我的面容,但相貌如何在他看来并不重要,他只是执着地想找个人,找个人来救他妹妹,那人只需有丝毫慈悲之心,便必会救人一命,他相信定有这么个人,没有放弃,这可能就是他比他妹妹撑的更久的原因。   我脑中一片空白,凭着一时冲动,我转身找了家馒头店,从锦囊中拿那一两银子,换了十个馒头和一碗清水,没来得及拿找银,就走回去递给那小男孩,帮他扶起女孩,喂食她馒头。   女孩昏迷不醒,他撬开她干燥的嘴唇,倒了些清水进去,将馒头撕成小块,不顾自己的饥饿狼狈,死命地将小块塞进她嘴里。女孩大概也是回光返照,居然清醒了些,懂得吞食口中的馒头,用最后的气力挽救自己的生命。一个塞一个吞,转眼间,四个馒头就这么被她吃下去了。   男孩脸上这才显出一丝放松,紧绷神经也松弛下来,搂住怀中小妹,嘴角露出一抹笑容。   我也松了一口气,我一直是个心很软的人,以前在路上看到乞丐,都忍不住会给他点钱,而与现代乞丐不同的是,古代乞丐大都不是无病呻吟,而是真的会饿死,对他们而言,人的一念之间便可决定他们的生死。   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作为一个鬼差,竟然救了已写在阎王册上的人,我想,我这个鬼差估计也做不长了,当了三天就离任,我恐怕不会创下任期最长的,而是创下任期最短的吧,届时鬼头大哥的脸色必定很精彩。   我不由苦笑,耳边却响起微弱的声音,“哥,我还是好饿。”   孽缘起因   “哥,我还饿。”微弱的呻吟发自女孩口中,她干瘪的脸颊依旧不带有一丝血色,瞳孔似乎更加涣散了,她嘴唇上尚沾有些许馒头屑。   男孩眼中有些疑惑,但还继续喂她馒头,看着她努力吞咽,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量。一些念头隐约在我脑海中闪过,好像久饿之人不能吃太多,但又觉得,真正原因并不在于此。   当和他一起喂了九个馒头时,我终于懂了,也停下了手,心里很苦涩,呆呆看着男孩喂完十个馒头后,在我们的注视中,她的呼吸越来越微弱,直至停止。   手腕上的冥表显示午时二刻,她比原定死亡时间少了一刻,那吞咽馒头的气力,耗尽了她身上最后的能量。   男孩呆愣住了,他还是环抱这那女孩,可能是还没理解死亡的含意,又或者觉得荒谬,为什么还会死?他不是已经尽力给她吃的了吗?为什么还会死?   等反应过来后,他才抱着女孩尸身失声痛哭。   鬼差与人或生灵的交集只有定魂罢了,我早该想到,无论给她吃多少馒头和水,都是无用的,都会化为乌有。那馒头,根本就从来没有进入过女孩胃里,她还是饿着的,吃了十个馒头以后,她饿死了。   突然觉得自己很无聊,很无力,我自以为可以悲天悯人,救人一命,其实不过是为了自己良心好过,做着无用的事,反而拖累她更早过世。本来她或许还能用这一刻时间,看看这世界,看看她哥哥,那一刻时间,对活人来说,有多漫长,这个我懂。   我跪在地上,面无表情,欲哭无泪。   鬼差在这人世上,从来都是局外人、旁观者,未曾也不可能参与分毫。   女孩的死魂飘出躯壳,怜悯地看着她哥哥,她不是恶鬼,她才五岁,能做什么坏事,她会安静地踏上奈何桥,喝了孟婆汤,投胎去下一世,而不是在这里看着亲人悲伤。   我用扇尖轻点女孩尸身后,女孩恍惚一笑,安静地飘回身体。   我帮男孩找了处地方埋葬他妹妹,那是溪边柳树下。这是我唯一一次埋葬自己定魂的对象。期间,我第一次看见鬼吏的样子,惨败的脸,平凡的五官和黄色麻衣,他勾出女孩魂魄,混入他身后一串混沌不明的死魂后悄然离开,没看我一眼。   男孩已经不哭了,他也没有多余的水分可以流出体外,他饿坏了,可惜,我不再妄图去救他,我不愿承受一个又一个失败。   在去定下一个魂之前,我给男孩留了句话。   “若你不想死的话,去溪边喝点水,清洗一下,找个好人家,将自己卖身吧。”   不知道这是不是也是徒劳的,我不再看他倔强的脸,默默离开了。   ××××   “鬼头大哥,如果……我是说如果那时,我给路人钱,让他买馒头给那小女孩吃,她还会饿死吗?”在那次定魂后,我有了两天“假期”,即是那两天我定魂任务很少,我忍不住跑回地府问鬼头大哥。   “她还是会死,只要是和你有关的赠予,都是无效的。”更何况这种“赠予”,直接会导致命数变化,绝对是不被允许的。   我泄气不已。   “别想那些有的没的了,你的实习期才过了几天,你悠着点吧。”鬼头大哥漫不经心地翻着明日的死魂册,挑选有潜质成为鬼差的死魂。这是只有他才能看的名录,在我眼中,那本册子根本都是一堆白纸,这就是地府严格的工作分割,不是你工作范围内的,你没有权限知道。   “她被选中当鬼差了吗?”我还是念念不忘那女孩。   “没有,不是每个人都能被选中进入地府的。”鬼头大哥向我解释。“她才五岁,完全没有人生阅历,等于一张白纸,只能去迎接新的生命。”   一般能进地府为官的,都应有些特殊地方,比如我的“安分守己”,白晓筱的“好奇心”,汤琪的“为官欲”,朱骏的“厌世情结”,都是在同性格中出类拔萃的。而其它的一些官位,比如判官,则首选在人间有为官经验且明察秋毫者,比如包拯,比如狄仁杰;鬼吏则会选些生前冷酷无情铁石心肠的。鬼头大哥生前便是做猎头公司的,也算是干回老本行。   “以前我选鬼差啊,专门选那些能力超强,出类拔萃的精英分子,为跟其它鬼头争这些精英分子,争得头破血流。结果呢,连续几年业绩都不理想,这些死魂不是不肯做鬼差,就是没做几年就被挖角做长计什么的,或投胎去了。”他一脸惋惜,“这次我也看走眼了,没想到老朱那么不禁吓,才三天就投胎去了。”   “老朱”是指朱骏,他是八十岁过世,按道理大家都应该叫他“老朱”,但外表看上去,他还是二十七、八岁的样子。鬼头大哥说死魂的年龄没有规定,一般是死魂生前最希望停留的年龄,样子则与生前不同,无论生前是美是丑,死后都是平凡模样。我是十七八岁的样子,那年刚中专毕业,对一切还充满憧憬与梦想。   “什么不禁吓?”   “他去了二十世纪,正巧碰到了文化大革命,没三天就说看不懂,受不了,投胎去了。”   我无语。他是儒家文化熏陶出来的,可能让他接受,是难了点。   这么算来,我那前后一百年似乎把文化大革命给包括了,还包括了两次世界大战,挺值的,最忙的那会儿,都没我的事。   “别说我不提醒你,虽然你这次没有救人成功,但有些时候,鬼差介入其中的确是可以起死回生,特别是他杀死因时。”他不屑地瞥我一眼,“如果你真救了该死之人,对你对他都没好处。”   “难道会有刑罚?”已经死了,当然不能再死,只能等刑罚了。   “你到底有没有认真听‘定魂注意事项’啊?”他翻翻白眼,“到那时,你就去枉死城呆着等宣判吧,而被你救的那个人,不过几个时辰,便会死,而且死的更惨。”   我摸摸鼻子,决定以后不问凡事,安分做个良好鬼差。   那时我并不知道,鬼头大哥不是万能的,他不可能知道一切地府定律,其实人的命运是可以被鬼差改变的,在我实习的第三天,我已经改变了。   那天的扇面本来显示的,应是四个姓名:   张清,永乐十年六月初八丑时一刻,凤阳府临淮西街角,饿死。   苏红,永乐十年六月初八午时三刻,淮安府盐城东大街南,饿死。   顾喆竹,永乐十年六月初八戌时五刻,应天府六合城门外,饿死。   苏毓,永乐十年六月初八亥时,淮安府盐城东大街南,饿死。   可到我手上,只剩下了三个,因为那天的鬼差是我,我会在午时遇到苏毓,我的一句话,将会救他一命。这不是故意为之,自然不会落罪,若实在要找个由头,只能说是或许前世结缘,或许冥冥注定。   如天府真有神明,祂必是津津有味地静待我这小小鬼差,自此与苏毓……   纠、缠、不、清。   小倩娴淑   鬼差的职业生涯很无趣,基本上就是按时按刻出现在指定地点,迎接指定人的死亡,偶尔,指定人也会变为两个。   我无奈地看着眼前两具尸体,如果不是先前看到两人对对方咬牙切齿地嘶吼,我会以为,这两人是一起殉情,因为他们都是被毒死,虽然,中的是对方下的毒。   “为什么与其要下毒致对方于死地,都不写一纸休书,给双方一个痛快?”我问身边的小倩。她是来定那个相公的魂的。   “因为女的红杏出墙,男的不想默默戴绿帽子以后再放她自由。”小倩百无聊赖地用扇子点了点男尸。   “是吗?”   “我猜的。”她顽皮一笑。   小倩原名不叫小倩,但自从做了鬼差以后,她就取名为聂小倩,希望能来个与书生的人鬼未了情。这个想法当然从来都没有得到鬼头大哥的认同,甚至时不时被他提起来嘲笑一番。   在得知我原名和她同姓后,她和我越发亲近,基本每次回地府都同出同进,甚至现在连定魂,都像约定好一样,在同一地点。那么短的时间内与另一个人,应该说同事如此亲近,在我生前是不可想象的,我甚至还没有过实习期呐。   小倩的确是一个快热的人,她找对象的速度也着实让人吃惊,她在这个明朝,有一个暗恋的人,暗恋了三年,而那个被暗恋的人,刚满十七岁。她对此满不在乎,“反正我注定停在二十五岁了,为什么不找个年轻人,慢慢等他长大。”   小倩生前在二十五岁嫁给了她深爱的男人,但幸福也停留在了二十五岁,去蜜月地点的飞机在空中爆炸,只留下灿烂绚丽的烟火。让她永远保持二十五岁,对她本身就是一种伤痛。   似乎每个死魂都有一个动人的故事或者是美丽的遗憾,我是反常的平平淡淡,无波无浪,甚至从未对任何人深刻地动一回心,所以我很难理解她的兴致勃勃。   这天,她带我去看她暗恋的对象,我和她,还有另一个鬼差娴淑,三个坐在东升酒楼二楼,等她的意中人经过。   娴淑是从宋代来的一抹死魂,相对于我和小倩,她则保守得多,举手投足之间,都是大家闺秀的风范,她甚至还特地为自己绑了小脚。我对于她这种放不开的封建思想不置可否,反正鬼差感觉不到痛,她觉得好看,就让她去绑吧。但小倩觉得她这种是对自我心灵的一种变相折磨,总有一天,她要将她解放出来,虽然她努力了一年,还没有成功过。   我们点了一桌的菜,三个鬼差合起来有三两,自然要用足。幸好鬼差五感中,味觉还是有的,否则鬼差在世,还有什么乐趣,跳槽率更是要升到百分之二百。   我抿了一口高粱,好刺激,“小倩,你怎么知道他会来这里?”   “他是书生,月初月中的时候会和其它书生约在此处赏鉴诗词歌赋,多风雅啊。”   我笑笑,倒不觉得有什么风雅,反而想起以前看的穿越小说,这个就是穿越中,女主角应该表现背诵诗词的时候了。   “百无一用是书生。”娴淑淡淡道,声音细小轻微,她每月两次被小倩拖来看“帅哥”,自然对他不具好感。   小倩翻翻白眼,继续关注窗外。   不久,就见街的那头有个白衣书生走近,脸倒是白白净净,只是除了这点,我倒是没看出他有其它的特别之处,没有穿越中描述的那种古代一片帅哥的惊艳之感,而且在现代人的眼中,他还偏矮,大约不足一米七,衣着白色麻布,破旧处打了几个补丁,看起来他家境不怎么富裕。   小倩双眼紧紧胶着在那书生身上,我暗笑,幸好这书生看不清她,否则每次都被这么炙热的眼神注视,恐怕时间一长,还可能留下心理阴影。   那书生走进酒楼后,就和其它书生会合,他们只点了简单的茶水,却高谈阔论了大半天才走,店小二和掌柜很是看不起这些穷书生,但也无可奈何。   我饶有兴致地听他们吟诵诗词歌赋,因为不懂这些拽文的,反而倒觉得他们那些有些寒碜的诗词,还蛮适合我的品位的。这就是古人的娱乐活动吧,和我们在KTV里面唱k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是一群不专业的人,在做着专业的事。   “七七,你为何叫七七?”娴淑突然问我,在她看来,女子的姓名若不是什么氏什么氏,便必定应既娴且淑,用数字命名女子,绝对是特立独行的。   “是不是因为你和武林外传的沈浪有什么关联?”小倩也问。天色已晚,她的书生已经走了多时。   “当然不是。”我回答,“因为我七月七日出生。”   娴淑倒抽一口凉气,小倩到底比较了解她,“娴淑,我们那个时代的七月七日和牛郎织女的七月初七是完全不一样的日子。”阴历与阳历的分别。   七七,这个听起来很灵巧的名字,一直以来是和我给人的感觉相背,久而久之,大家都习惯叫我“小聂”,而不是“七七”。   “我的时辰到了,要去定魂了。”娴淑站起身习惯性地抚了抚裙摆,小倩装作没看到,暗自跟我装了个鬼脸。   我今天没有什么魂可定,还想再赖一会,这街上人来人往,实在有意思。我觉得我有点超然的感觉,因为我不再是为了生存汲汲于世。   小倩摆了摆手,竟是率先走了。她今天的那位是仇杀,她想早点去看戏。   娴淑迟疑了一下,转头看我,“七七,你今日能陪我去定魂吗?”   我一愣,连忙答应,反正我横竖无事。   她轻轻拉上我的手,转眼间,我便斗转星移,换了个地方。   我左右一看,笑了出来。   难怪要拉我来,定魂地点是妓院,还真的是难为娴淑了。   我握紧娴淑的手,她用法术给我们换了一套男装,可怜我那微薄的法力,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达到这水平。   妓院老鸨上前招呼,她想从我俩脸上看出我们财力如何,但横看竖看也看不清,只能从衣着约摸着觉得大概是一般商贾,随便找了个角落让我们落座。   娴淑打开扇子扇脸,似乎想扇去她脸上看不见的羞红。我忍住笑,打量这妓院,破是破了点,俗是俗了点,没有电视上看到的那种妓院的排场,不过也还行,很有风尘味。   谢绝了老鸨找来的两个姑娘,我俩只是乖乖喝着花酒,我问道:“你定的那个,是在哪个包房?怎么死了?”在妓院,难道是情杀?   娴淑用扇间指了指身后的包房,“就是那间,上面写着‘燕红’的,死因我看不明白。”   我习惯性地看了看她的扇面,在我眼中,是一片空白。   她转过扇面,一字一句读给我听。   “范忠,永乐十年七月十五戌时一刻,扬州府江都翠云楼燕红房,马上风。”   马上风?我一口花酒喷出。   再遭孽缘   唉……   我该怎么和娴淑解释,何谓“马上风”呢?   娴淑的事我听小倩提过,她出身大户人家,是偏房所生,从小受到不少白眼,一举一动如有闪失,便惹闲言碎语。十六岁时许配了不怎么好的人家,还没等十七岁嫁出去就病故了。她死后选择的年龄是十七岁,是就我所知,唯一一个年龄大于死时年龄的。然而她一直以来, 都没有摆脱待嫁的心情,那种忐忑不安,惴惴惶恐,只为给夫家一个完美娘子的思想根深蒂固。   我郁闷地抓抓脑袋,看到她不赞同的眼神,她觉得良家妇女不应该做这种动作。看来我是不能把什么叫做“马上风”的真相告诉她了,她可能会被直接吓晕,转头就去投胎。   身后的包房里发出女子的尖叫声,料想那男人已经死了,我嘱咐她,“娴淑,等会我帮你定魂,你只管闭上眼睛,我会扶着你的手,你抓紧你的扇子就行了。记着,千万千万别睁眼!”   我带着娴淑挤进围观的人群,匆匆拉过她的手,用扇尖碰了碰那白呼呼的肥肉,算是完成了任务。虽然手法有点作弊,但我想应该没有破坏规矩。毕竟没人指定,鬼差一定要看到尸体或死魂才行。   ××××   娴淑和我直接回了地府,她回家休息去了,我精神亢奋,出门行走,以多走多看来遗忘那一团肥肉。   途径“饿死酒楼”时,我低头匆匆走过。   托了鬼头大哥大嘴巴的“福”,我买十个馒头给饿死女孩的事迹基本传遍了地府上下。上月我偶尔回一次地府,路过“饿死酒楼”时,被一群陌生死魂拖了进去,哥俩好地喝了一大圈,喝得我莫名其妙。酒楼掌柜还告诉我,老板已经放话了,只要是我去饿死酒楼消费法力,一概免费招待,以表示对我支持饿死之人的回报。   虽然我也是那个时候才知道,去酒楼是要消费法力的。   鬼头大哥对此万分欣慰,觉得他举荐我当鬼差有功,于是时不时去“饿死酒楼”蹭饭。可怜我本身不是很爱出风头的人,何况是这种丢脸的风头,我实在不觉得,用十个馒头救人,那人还饿死,有什么值得可歌可泣的。   结果就是,我不能去“饿死酒店”,也不屑于去“升棺酒店”,再高级些的,我的法力又不够,只能无奈地选择低消费档次,就是非常非常一般的“死魂酒店”,在我的理解中,这和人间的“人民饭店”应该是一个意思。   店小二送上饮料,这店法力偏低,饮料的酒精类只有啤酒可选。因为不会喝醉,我反而开始喜欢酒这种刺激性饮料,让我有活着的错觉。   “就知道你在这里。”鬼头大哥一巴掌拍向我背后,让我身体被打出去,却没有被打的痛觉,感觉很脱线。他身后跟着白晓筱和汤琪。   “我们AA制,一人一杯。”鬼头大哥吩咐店小二,转头埋怨我,“你就是脸皮薄,不肯去‘饿死酒家’,否则我们都不用浪费法力了。”   那厢白晓筱正跟汤琪解释什么叫“AA制”,我埋怨地白了一眼鬼头大哥,他还敢说。   “像你们这种新鬼差,只消费得起‘死魂酒家’,其它的对法力要求太高。”鬼头大哥环顾四周,厌恶地喝了口饮料,“切,只有啤酒,想当年,我也喝了三个月的啤酒。”   汤琪喝了一口,很兴奋地问我,“七七,你经历过文革吗?”   我奇怪地瞥他一眼,真是怪了,文革吓跑了老朱,怎么倒是让他那么兴奋。我摇摇头, “没有,那时我还没出生。”   “真是可惜。”他一脸遗憾,“如果我生在那个时代,没准也是个红卫兵带头先进分子。”   我一阵恶寒,转头看到鬼头大哥和白晓筱也是同一表情,鬼头大哥是经历过文革的,尤其毛骨悚然,直叹他怎么挖到这个活宝。   相比汤琪,我还是比较好奇白晓筱在未来的见闻,“晓筱,未来怎么样?”   她吐了吐舌头,“只有一个字,懒,人越来越懒,促使工业科技越来越发达,结果自然灾害越来越多,这阵忙死我了。”看来不怎么乐观。   我暗叹一口气,还是不问了,省的心烦。   “明朝怎么样?古代帅哥是不是很多?”她反问我。   “没有帅哥。”看着几双期待的眼眸,我只能努力找出一些趣事来说,比如,“我刚刚定的那个魂,死于‘马上风’。”   汤琪一脸震惊,“我以为‘马上风’只是传说而已。”   白晓筱抑制不住的兴奋,“真的?你运气真好。”   鬼头大哥则是疑惑不已,“你也遇到‘马上风’?难道你们明朝永乐这段时间出现了两个死于这个的?”   有蹊跷!我转向他,“什么两个?”   他嘿嘿笑道,“最近你们那个时区,换了个鬼使,原来那个投胎去了。新的鬼使,也就是小蒋,他这人别的没什么,就是特喜欢恶作剧。你知道,鬼使的工作也包括分配你们的定魂对象,前几天听他说他把一个死于‘马上风’的,安排给个最保守的女鬼差了。”   我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好一个小蒋,莫名其妙害到了我。   鬼头大哥看我脸色不好,约摸猜到是我多管闲事,闷笑去了。   这地府,看来良莠不齐,什么死魂都有,居然还有恶作剧的。之后几天我才知道,何止恶作剧,还有公报私仇的。   “为什么别人都那么清闲,就我一个要一天定五十七个魂?”我拿着放大镜,仔细看扇面上那密密麻麻的小字。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得罪了鬼使?”娴淑同情地看着我,却爱莫能助,无论如何,只有我本人拿扇子点到死魂,才能完成定魂。   我咬牙,我不就是破坏了他的恶作剧嘛,个小人!   小倩对此略知一二,在一旁偷笑,“七七,幸好最近没有打仗或者瘟疫,否则,你要满天飞了。”   现在的情况也快了,我一挥手,示意我要闪了,就消失了。   ××××   五十七个死魂,有十五个是病死的,我扫一眼身旁的江湖老郎中,他今天也真倒霉,这已经是他一天之内看死的第三个病人了。不,也不能说是他看死的,只能说,三户人家请到他的时候,病人正好要升天。   而我因为密集的定魂,所以不小心见证了这一事实。我用扇尖点了点尸体后,打开扇面拿放大镜研究了下,离下个定魂对象还有一个小时,总算能歇一会儿。   郎中的助手是一个小男孩,他把搓好的帕子递给郎中。老郎中擦了擦手,用生平最遗憾的声音告诉死者的娘子,她相公药石无医,已经往生,接着便是惯常的一片哭嚎。   一天定五十七个魂,我发现我再软的心肠,此时也变得铁铮铮的,真该谢谢那个小蒋同学。   不动声色地退出亲友团,鬼差的存在感很低,我真奇怪为什么不直接让鬼差变成隐形人呢?毕竟,和隐形的也没什么区别。记得下次遇到鬼头大哥的时候,要和他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感觉到有视线落在我身上,我惊讶地回看,是那个小男孩,他不动声色盯着我。   “第三次。”他走到我身边,开口说道,“我今天第三次看到你,你是谁?”   这小孩定是EQ200的天才,过目不忘的神童,我这种存在感那么低的人,他竟然也能记住。   我笑笑,那又如何,他注定记不住我的脸和名字,我坏心地回答,“我叫白素贞。”是白蛇精哦,你这个小小的郎中学徒,许仙二代可要离我远点。   “你叫什么?”他疑惑了,显然没有记住我的名字。   我正得意着,让你记性好,再好也没用。   可惜料错一点,他记住了别的,虽然有些迟疑,“你是不是淮安城中给我妹妹馒头的姐姐?我记得你的声音。”   我一惊,他是那个小男孩,难怪有点面熟,洗干净了还蛮清秀的嘛。尽管认出他,未免麻烦,我还是一律否认,“我不是,我不认识你。”   神童苏毓   永乐十年十月,淮安府清河县爆发了小规模的伤寒疫病,县上体质虚弱的,一旦调理不好,便越发病重,传染给亲戚友人,严重者则不幸病故。县内从一开始的一日三个死者,变成一日十几家,一时人人自危,街上渺无人烟。大夫则在各富裕人家奔走,连途径的江湖郎中也被硬留了下来,给些穷人家看病。   我暗叹一声,小倩真是个乌鸦嘴!我这个可怜的,被鬼使恶整的鬼差,现在基本常驻于县城,哪家哭丧便去哪家。   这不,才一转身,街尾的木屋中便是一阵的鬼哭狼嚎,我摇摇走,不紧不慢地走过去,倒也不慌不忙,无人挤兑,反正街上就我一个。   进屋前瞄了一眼门边那矮矮的身影,他看我的眼神,似乎在说,又来了啊。   我无声地在心中回答,就是啊,这不就来了嘛。   扇尖轻点死者,完成任务转身走人。   如此频繁地出现在这小男孩面前,想让他淡忘我都难。   听他那郎中师傅叫他“小苏”,怎么听都像女孩子的名字,尽管他长得的确太过俊秀,雌雄难辨。   我感觉不出冷热,从其它百姓的衣着来看,天气已正式从热转凉,这伤寒疫病应该不久就会停止传播了吧,我暗暗祈祷。   “为何每次你一出现,这家就死人了?”一个稚嫩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我转身看他,那还不到我肩高的小孩,纠正道,“错,是这家死人了,我才出现的。”   小男孩歪头思考其中的区别,眉毛老气横秋地挤在一块。“我妹妹死时,你也在。为什么?你是牛头马面?”   虽然我不貌美,但也不至于牛头马面吧,再说了,鬼吏大人长得也是极为寻常的,没什么特异之处。我感叹谣言误人。   “不是,我只是凑巧路过罢了。”   他狡猾地一笑,“你果然是当时那个姐姐。”   糟糕,一时不察,竟然着了这小子的道,我确无防人之心。不过他知道也没甚关系。“那又如何,那天是丁师傅救了你?”丁师傅是指那江湖郎中。   男孩点头,“丁师傅是个好人,他收我为徒。”   “嗯,也好。有一技之长,他日就不会饿死。”   “若早一刻遇到丁师傅就好了。”他眼圈微红。   我不知怎么跟他解释何谓命里注定,再说我也是一知半解,只能作罢。   “你叫什么?”我对他有些感兴趣,便问起他。他虽记不住我的名字,但并不妨碍我记住他的。   “我叫苏毓。你呢?”   苏玉?有意思,连名字都很娘。   不知怎地想起了苏蓉蓉,我随口答道,“敝人楚留香。”   ××××   想过不止一百次要去找那个鬼使小蒋呛声,让他别那么过分,但最终只是想想罢了,若我生前有这等勇气,也不至于在同一个工作上窝了那么久,毕竟本性难移,变成鬼差的我,胆子也没大多少。   一个月后,我恢复了以往的定魂数量,但一空下来,反而空虚得很。   我渐渐了解小倩为何要找个凡人来暗恋,实在是明朝娱乐活动太少,日子太过无聊,于是要找个会动会跳的活物来观察一番。这好比是宠物,然而又能免得喂食打理。   她选择了那个书生,而我则就近选择了苏毓。   他是我在这个朝代唯一称得上熟识的活人,况且他眉清目秀,正在成长期,这时候的孩子本应最是有趣,天真过头,烂漫有余,他却年少老成,聪明绝顶却争强好胜。   江湖郎中丁师傅不再是江湖郎中,他在清河县发现了商机,于是租了个小门面,开起了小医馆。来看病的,都是前一阵家里犯伤寒的穷人家,有了老主顾,自然生意不愁,居然也红火了一阵。   在此期间,他收养的小小孩童,被送到街尾的破私塾,从《三字经》开始他的学业,或者说来,应该是开始被欺负的日子才对。   瞧,这不是又被人打了!四个七八岁的孩童围着他是一阵的拳打脚踢,谁叫他一脸严肃,还不屑于跟人家玩闹,这不就是找抽。   我坐在对面茶社,看过去自是一清二楚,路人则当是孩童玩闹打架,也没人去劝阻,这苏毓结结实实挨了一顿打,脸上鼻青眼肿,基本看不到原样,幸好他家是开医馆的,否则医治不好就毁容了。   挨了揍的苏毓并不同于其它孩童一般哭闹,静默地瘫坐在小巷的杂物旁。我以为他是站不起身了,于是走过去想拉他一把,他却扶着墙晃晃悠悠站起,全凭自己。   看他站得辛苦,我忍不住提醒他,“他们打你时,你别一声不吭啊,你不叫,他们以为你不痛,下手更没轻没重。”虽说七八岁的孩子手下没大力,但他的身子板也没硬到哪里去,若是骨折便有他受的了。   “我才不要叫给他们听。”他倔强地别过头,对我伸出的援手视而不见,“我自己能回去,不用你扶的。”   于是,他真的就这么扶着墙走回了医馆。   我跟在他身后暗自摇头,如此执拗个性,怎能过安生的日子?   丁大夫行走江湖多年,自然知道这孩子定是被欺负的份,不是去惹事招来的,帮他处理了下伤口,也没多责罚他。   苏毓并不休息,只一个人坐在墙角,似在面壁。我走近些,才发觉他在背《三字经》,“……教不严,师之惰。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首孝弟,次见闻。知某数,识某文。一而十,十而百。百而千,千而万。三才者,天地人。三光者,日月星。三纲者,君臣义。父子亲,夫妇顺。曰春夏,曰秋冬。此四时,运不穷……”   听他背了一阵,还蛮有章法的,我奇怪地打断,“你不是没上几堂课吗,学那么多了?”   他不满于我打扰他,只是咧着伤痛的嘴说,“大宝他们学的,他们入学比我早,学的比我多。”   “那你怎么会背那么多?”   “我听先生给他们读过几次。”   我看他的眼神中闪耀着两个大字“天才”,听几遍就会背,可见资质异常,难怪能一次又一次记住我。但他自己毫无察觉,毕竟他刚读书没多久,以为别的孩子也都是这样。   “你知道这些句子是什么意思吗?”   他摇头,“先生还没讲过。”   “那你瞎背啥?”明显的死记硬背。   “我不想落在他们后面。”他们当然指的是对他报以小拳的那一小搓人,真正要强。   我用手指戳了戳他的猪头脸,“痛吗?”   他痛得龇牙咧嘴,“你在对面得胜茶馆见着我挨打的,是不?”   原来他看见我了。“是啊,你被打得好惨。”   他欲言又止。   “你想问,我为何不去救你?”   他摇头,“我知道,你救不了我,否则你那时早就救了我妹了。”   难得他小小年纪,就懂得深明大义。   “那个……”他抬头看我,眼神却无法准确焦距到我的双眸上,“我看不清你,记不住你的名字。”   我得意地笑,他终于承认他记不住我名字啦。在过去的几周,他还在不断问我名字,从张曼玉到居里夫人,千奇百怪的答案,我都给上瘾了。   他接着来一句,“那你到底是什么妖怪变的?兔子?猪?还是老鼠?”   笑容僵硬在我脸上。   “或者……”他歪着头,装天真,而且装的很假,“你是鬼?需要我烧香喂食你吗?”   不过他并不期许我的响应,继续背起他的《三字经》,嘴角的一丝笑容告诉我,他绝对是故意的,谁让我当时不救他来着,这小子记恨着呐。   鬼差林城   其实苏毓所说的“鬼”倒是不中亦不远矣,死魂原本就与现世所道的“鬼”同出本家。   关于香烛一说,我觉得有趣,便请教鬼头大哥,他听后愤慨地强调,“根本无爱好香烛的死魂,电影拍出来的鬼对着香烛吸啊吸的,搞得我们像吸白粉的,这是诋毁,这是丑化,这是诽谤,我要告去……”他一时没想到该告哪里,顺口便说,“我要告去消协。”   真正牛头不对马嘴,我笑喷。   算起来,我当鬼差半年有余,已无风无浪地过了实习期,看着苏毓小弟弟满十岁。原先他身材发育不良,还以为他七八岁来着。况且他最近在课堂上屡屡有突出表现,这小天才终于发现自己的鹤立鸡群了。   生前,我一路平安长大,过于平凡的样貌,让我既得不到旁人的注意,也同时免去了不少麻烦,比如,我从来不知道性骚扰是何种东西?也不知道何为□?所以我看着今日扇面上的死因,有些后怕。   “性虐而死。”   这是什么死法?为了壮胆,我拉了小倩一起去,其实收一个两个倒是也无所谓,我还不至于那么胆小,但连着一排都是同一个死因,让我觉得背后都凉飕飕的。   我又不像某些鬼差那样,有窥私欲,正对下怀,比如鬼差林城。   听小倩说起他时,是满脸厌恶。   他已当鬼差三十余年,算是鬼差界的前辈,且是最有希望做足一百年的人选。因为他有个怪癖,即窥视,足可打发百年漫长的寂寞。无论是烟花之地还是大户人家的寝室澡堂,反正是哪里最龌龊,哪里就有他,早在地府以此出名了。   我和他有一面之缘,前一阵山西境内有个小规模的暴动,似乎是与私盐贩卖有关,总之结果就是死了百来号人。   于是各路鬼差集结了五六个在那,娴淑不在,小倩指着那个青色大褂的男人,“他就是林城。”我不着痕迹地看了一眼,很冷淡的人,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和小倩灌输给我的恶心变态的形象有很大区别,可能这就叫人不可貌相。   这次定魂地点是一个王府,果然是集奢华与糜烂的地方,我没有早去,怕看着恶心,虽然小倩跃跃欲试,但当她看到那一具具尸体时,也不免想吐又吐不出。全是小男孩,被丢弃在王府草屋中,可能还等人收敛。□的身上青青紫紫,□一片狼藉,有的脖子上有勒痕,有的身上有刀伤,这是致死原因。   我草草定完魂就走出草屋,再看下去非留下心理阴影不可。走出草屋才发现,小倩旁边站了个人,是林城,虽然他样貌没办法让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但是青色大褂还是满富特色的。   小倩不掩厌恶地看他一眼,向我打了个定魂的手势,即扇尖轻点,就走了。她急着去定魂。   留下我和林城大眼瞪小眼,不知该说些什么,等我回过神时,已经被他拉到一家茶馆去了。   他抿了口茶,闲话几句天气后,便直奔主题。“以前这种虐杀的定魂,都是交给我的。”   我呆怔,该说什么呢?说不好意思,抢了属于你的工作?“你知道的吧,鬼使小蒋,他看我不顺眼,所以我最近都接死因离奇的定魂。”   比如满门抄斩,看着一群头颅滚来滚去,比如凌迟处死,等着个血人慢慢断气,再比如这次的虐杀,反正有多恶心的,都找我定魂。   难得他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小蒋他跟别人打赌了,赌你总有一天会去交界处向他抗议。”   我乍舌,“我能问那个别人是谁吗?”   “是个鬼头,姓吴吧。”他招来小二,又点了几份菜。   我就知道,是鬼头大哥干的好事,不禁感叹老实人到哪都受人欺负。   不知道该不该问,但既然要了酒菜,就不是一时半刻可走人的,我索性豁出去了,“你为什么喜欢……看别人那个?”   他收住笑意,吐出个数字,“八十七个。”   我不明所以。   “这个王爷,喜欢虐待娈童,今个他还找了有这种变态习惯的地方土绅一起虐杀,加上今日被他虐杀的,一共八十七个孩子。”他眼神变得阴冷。“我看着他们被蹂躏折磨。”   天啊,那王爷!世上竟还有这么灭绝人性的人。   “可是,”他苦笑,话锋一转,“没有一个是他亲自动手杀的,他甚至不下命令,他手下自会去结束孩子的性命。”   “那是说,”我有点明白了,“他到了枉死城,不用接受审判?”   做了这么些日子的鬼差,对于这种恶人,已不像生前那样暗暗诅咒“天理循环,报应不爽。”而是真的有报应,真的有审判。   “虐待还是要审判,可是杀人的罪,落不到他头上。”他补充一句,“这个王爷,虽然不知道阿鼻地狱,不清楚枉死城,或者他只是不屑于亲自杀人,但他的确不知不觉逃过重罪。”   不会吧,那也太不公平了。   “我不会让他逃脱的,”他眼眸落在远处,“八十七个,我给记着呢,等到他有朝一日入枉死城,我认识的判官会通知我,届时我即可以证明他的罪孽。”   原来他老是在这些地方出没是有原因的。“林大哥,”他看上去有二十七,“你生前是做什么的?”   “香港督察,在扫黄组和反黑组待过。”   我心道,原来如此,他其实真应该去做判官。   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他,他脸上变轻松了些,“我一直在申请中。”   虽然我不清楚林城为什么会跟我谈那么多,可能他以前也和别人说过,但在谣言四起的地府,要一个个解释,也恁地麻烦,所以对他心存误解的鬼官还是不少。   之后,林城就时不时地找我喝酒,也不是故意的,是那个王爷又惹事了,还好是一个两个,再来那么一批虐死的话,改明儿我也要到判官那里去打个招呼,让他们在审判之前先让我踹那死王爷几脚。   ××××   虽然偶尔去定些鲜血直流,满目疮痍的魂,但我不再想着去找那小蒋理论。   哼,让你拿我做赌注,我偏偏就不去找你,让你输个够本。   甚至最近地府我也懒得回去,跑来跑去嫌麻烦,万一去地府的酒楼,还要浪费法力,还不如拿着一两银子,天天在客栈打尖,顺便修习修习法术。   苏毓则勤学苦练,大约是先生的鼓励给了他莫大动力,我就是站在他旁边,他也不理我一下,天天在那“之乎者也”,读书读得不亦乐乎。虽然偶尔还是被暴打一通,但他自觉在课业上高人一等,反而用鄙视的眼光看那些打他的比他还小的孩子,自然还是招来另一顿痛打。   个傻孩子,我感叹,继续趴在茶馆楼台上俯视观战。   小倩说我这段时间的萎靡不振是职业倦怠期,因为换新工作,新鲜期现在也过了,日复一日,倦怠感就来了。   我想,这下可真糟,我还有九十九年要做,难不成一直就倦怠来着?   为了让我振作精神,小倩说今天来找我,说是要去个好地方。   “什么地方?”我问她。   “我说七七啊,你也是太没好奇心了,别的鬼差一来,可是都要去那参观的。”她一脸神秘。   “那是哪儿?”打什么哑谜?   她带我瞬间转移,我迷迷糊糊便和她来到一座高墙边。那红色的高墙,那黄色的瓦片,还有那巍峨的气势。   我突然明白她说的那是哪儿了?   这不是我几次来京城,定斩首,定凌迟,都只是远远看着,没想过进去的……皇宫大内!   太监康熙   几次来京城,即南京,从未想过去逛逛皇城,不是不对它感兴趣,只是每次看到大门那重重把守,严密封锁,总会让我觉得那是个神圣的地方,不是我这种小人物能进去的。   事实也是如此,皇城中的巡逻兵很多,我和小倩东躲西藏不断瞬间转移,“怎么今天到处都是些死太监。”   “要不咱们入夜以后来,也隐蔽一些。”倒不是怕别的,只怕法力用尽,结果在这被逮,那就搞笑了,不知届时是何鬼官来劫狱救我们。   “皇城当然是白天看着才巍峨雄壮,晚上乌漆抹黑的,看什么去?”说着,又是瞬间转移,躲过了个来御花园游园的宫妃。   御花园的景色的确是不错,终归还是小了点,走两圈就差不多了。   “要不去御膳房,我倒是想吃吃御膳。”我较重口腹之欲,这几乎是鬼差共同的乐趣了。   “也好,那里比较混乱,我以前去过。”拉过我,转眼便到了御膳房。   ××××   偷了些点心,我和小倩坐在御膳房的房顶上,吃了起来。   “这枣泥核桃酥做得真是不错。”小倩赞道。   “你怎么知道名字?”刚刚都放在盘子里,看不出什么吊牌之类的东西。   “我猜的,有红枣味,也有核桃味。”她又拿了块点心,“这个好像是蜂蜜花生酥。”   “我手上这个不知道是什么,特别好吃。”皇帝的确舒服,御膳房里那么多人,大多只为他一人的口腹之欲,整日忙忙碌碌。“这可比现代的饭菜环保多了,而且每道工序,都严密卫生。”   “那当然,这可是要掉脑袋的事。” 小倩意犹未尽,“改天我们再来。”   “如果你们一直来的话,那御膳房的御厨可要哭死了。”一个小孩的声音从我右边传来,吓了我一跳,因为我左边是小倩,右边可没人。   转头一看,是个太监打扮的小孩,不知何时也坐在了屋顶上。   “凭什么你能吃,我们就不能吃?”小倩似乎认识这孩子,让我松了口气,应该同是鬼差吧。   “我只是一样吃一块而已,照你们这种偷法,御厨的心血都被你们吃完了。”男孩手上抓了个鸡腿,旁若无人地啃起来。   我有点不好意思,觉得最近当鬼差,当得越来越往小偷方向发展了,都是被小倩给带的。   “小鬼,这是聂七七,新来半年多的鬼差,七七,这是常驻皇宫的小太监鬼差,你一定猜不到他前世是谁?”小倩诡笑。   我摇头,表示我猜不到,想也是,一天死那么多人,我能猜到就成神了。“谁?”   “大名鼎鼎的康熙皇帝,玄烨!”小倩隆重介绍,“不过我们都不叫他玄烨,一般都叫小鬼或小玄子。”   我脱口而出,问了个异常愚蠢的问题,证明我智商忒低,“你认识小桂子吗?”   男孩笑开了,一本正经地回答,“认识,德妃那里就有个小太监叫小桂子,但是人特蠢,一点都没金庸书里面的小桂子滑头。”   天哪,康熙还看金庸!   “七七,你别看他年纪小,他在明朝已经混了十年了,准备待到朱棣迁都紫禁城为止,且只在宫廷定魂。”小倩再补充,“这可是看在他以前当过皇帝的份上,结果他凭着是个小孩,就打扮成太监,混得风生水起。”   我叹为观止,觉得这样的大人物也当鬼差,真不容易,果然大隐隐于市。   那孩子被我看得羞涩起来,“你不要以为我很厉害,其实我不是一个好皇帝。”   我更喜欢他了,太谦虚了。   一旁的小倩嗤笑起来,“七七,他真的不是一个好皇帝啦。”   “为什么?”虽然我历史不是很好,但是经过众多历史剧的熏陶,也晓得康熙在清朝上举足轻重的地位,更何况我还看过《鹿鼎记》,对里面那个人性化的玄烨很是喜爱。   “此康熙不是彼康熙来着。”小倩示意玄烨解释。   “康熙八年,我因鳌拜犯上作乱被逼宫,困于天牢十日后赐缢。”玄烨神色很平静。“所以,我与你们历史上的那个康熙皇帝,不是同一个人。”   “怎么会这样?”   “简单说来呢?就是有好几个空间在平行进行。”   玄烨接口,“我来自另一个空间,历史和你们的空间有相交,也有不同,比如我,就是个例外。”   “不会吧?”   “就是几个空间平行,一个小小的蝴蝶效应,就会将空间分割,形成两个独立的异度空间。”小倩拍落粘在手上的点心屑。“这个很深奥,幸好不是我们管的,摆平几个空间的交错,是阎王的工作。”   我乍舌于其中的错综复杂。   “一切都掌握在阎王的档案中啦。”   真是长了大学问了,难怪每日有那么多的死魂要处理。   玄烨遥指北方,意思是说紫禁城,“那是我以前住的地方,我一直以为会被困死在那禁城之中,没想到有朝一日我不仅能自如出入皇宫,还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永远停在八岁童年。”   “七七,你不知道,他有多舒服,皇宫中的死人毕竟少啊,多数是被关到天牢,或是拉出午门的,他可算是最清闲的鬼差了。”小倩忿忿不平,“这年头,康熙迷真不少,他到哪都有优待。”   “我一点也不清闲。”玄烨反驳,“我可是御书房三等太监,每天都要扫扫弄弄,大堆的工作都等着我呐。”   小倩白了白眼。“那也是你自找的。”   我傻笑,真是个亲民的皇帝。   “我还要饱读经书。”说着,玄烨一本正经从袖口里拿出本书,旁若无人地翻阅。   我一看书名:《楚留香传奇》。   “从现代鬼差那里淘来的吧,”小倩严重鄙视他。“七七,这小子已经通读金庸,再战古龙了。总而言之,就是整天不务正业。”   我反而觉得,他在做的,是所有同龄孩童都会做的事,真实得可爱。   ××××   夜里的皇城很安静,特别安静,好像一座死城。玄烨去做他的太监去了,他今晚的工作,就是掌一夜的灯。小倩觉得闷,也溜走了。   我独自坐在宫殿房梁上,想着这宫殿将于千年后不复存在,不禁感叹这六朝古都的坎坷命运。遇到了康熙玄烨后,让我对鬼差这个职业越来越有感慨。对于玄烨来说,永远的八岁,永远的童年,何尝不是一种变相的补偿?他无法忘却皇宫,因此而留在皇宫,却更为自由。若能如此弥补生前的遗憾,那做鬼差反而成了一个优差。   只是,小倩的遗憾是爱情,娴淑的遗憾是婚姻,林城的遗憾是正义,玄烨的遗憾是童年,那我的遗憾是什么呢?   我,一个平凡至极的人,在那短暂的二十九年生命中,除了担心家中老母外,我对自己还真的没什么要求,但那时,那灰飞烟灭的一刻,我死前的最后一秒,那隐约飘过心头的失落,到底是什么样的遗愿呢?   我想不起来了……   莫非妖孽   自从做了鬼差后,我对自己样貌如何变得越来越不在意,一来活人反正都看不清,二来众鬼差的相貌皆平凡得可以,自也不用考虑如何去鹤立鸡群。若要矮子里面拔长子,只能越来越丑,恐怕很难越来越美。   直到小倩对着苏毓惊呼“这才是穿越必遇之美男!”时,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苏毓和我一贯交往的朋友,无论是生前死后,都是不同的类型。   我身边的人,大都是和我一样的人,不是那么出色,不是那么聪明,本着自知愚笨的本分,在那残酷的社会上谋求生存的机会,永远都不是镁光灯下的大人物。   可是苏毓不同,他长得温润剔透,宜男宜女,精致异常,何况他现今出口成章,能文能医,不过短短两年工夫,就成为这小县城的风云人物,庙会中观音娘娘旁的童子,学堂上公认的神童。   小倩知道苏毓这号人物,已有一段时日,偶尔她问起我最近消失到哪里时,我便直截了当回答,“去看我那小朋友,苏毓。”   连鬼头大哥都知道苏毓,知道他是那饿死女孩的哥哥,认为我是出于愧疚心理,因此便不再理会我。   没想到小倩第一次见到苏毓,居然会惊为天人。   我不由得嗤笑她,转眼就忘了她那书生,再看到旁边娴淑害羞的样子,不禁无语,都什么鬼差啊,定力不足。   林城则脸色不好,自从我向小倩和娴淑解释了对他的误解,并介绍他们认识后,他对娴淑一见钟情,最近走得较近,他喜欢娴淑的女人味十足,这实在是女鬼差中少有的。   我曾问鬼头大哥,“鬼差和鬼差能在一起吗?”   鬼头大哥回道,“无所谓啊,反正闹不出人命。”因为鬼差虽容貌身体有男女之别,但并无可能有后代。   我唾弃他一声,真粗俗。   鬼头大哥忙补充,“对他们的法术修行可能会有些阻碍罢了。”法术最讲究心静,静不下来的躁动自然困难重重。   此话稍后再提,且看这小倩遇到苏毓,真的是像吃了兴奋剂似地,趴在我专属的茶馆楼台上死死盯着正在上课的苏毓。   苏毓已从原来的“初级班”,转到“中级班”了,离开了原来的课堂,也告别了对他拳打脚踢的同窗,虽然偶尔在路上被堵到,照样是一顿好打。   不过谁都架不住他这样的念书法,听了三遍的课文就能背诵,老师课堂上的讲课他晚上能默默在床上小声复述一遍,增强理解,下午则是一遍一遍地看书练字。   他这是鼓足了劲要出人头地的。   前几日,苏毓午时刚出学堂两条街,就被拖入小巷中,一顿猛打。我细数了一下,单单他那精致的小脸就被直勾拳袭击了十二次,几秒钟后基本上面目全非,幸亏他也并不怎么重视这身皮相,我反而担心他会来个脑震荡,变成白痴之类的。   幸好平日被打多了,这小子也变得耐打得多。可这次却是不仅被打了,还被关到街尾的小柴房中,大有不再放他出来的态势。真是越来越有创意了。   我移形到柴房中,看见苏毓倒在废柴堆上,脸上青青紫紫,嘴角扯破了,一丝血迹溢出,粗布衣裳下还不知有多少瘀青。   “你在学堂上扑灭了他们的信心,他们当然会在肉体上蹂躏你。”不知道哪边比较占优。   他努力撇撇嘴,“等我出去,他们就惨了。”   凭什么?凭他是周先生教书以来最得意的门生,简直是手心上的宝。   “有什么可得意的?这不就是恶性循环嘛?”   这个他也晓得,只是他年纪小性子倔,只会硬碰硬,还未磨砺成圆滑。   “做人要懂得婉转。”或玩转?   他检查了自己的伤势,“皮外伤罢了。”真是孩子,浑不知世事。亏得乞讨的日子让他了解到人间冷暖,才能发奋读书,珍惜识字的机会。   “我要出人头地。”这词他是从丁大夫那里听来的。   “出人头地有何用?”   “何用?”他显然觉得出人头地是人生必然的目标,不需要原因。   “考取功名,收取利禄?”   “不。”他流露出一丝丝的软弱,转瞬即逝,“只要不再挨冷,不再挨饿,不再……挨拳头。”穷苦人家的十二岁的孩子。   然而无论如何,人生有目标,总归是好的。   “七七,你这个小朋友,未免也太粉雕玉琢了吧。”小倩不甘地回头瞪我,“我的书生咋的就没这种潜力呐?”   “不过是个娃儿,我对他可没你对书生的那种邪念。”我调侃她,两年时间我们变得亲近不少。   “那叫邪念吗?那是在他身上投注了我美好的憧憬。”   还憧憬呐!这回娴淑也笑了,“七七,苏毓长得真好看,我在世那么久,还没见过比他更漂亮的男孩。”   我一愣,被她们一说,感觉他难道是妖孽转世?   林城心中吃味,不怀好意地恐吓,“小心变成那王爷的娈童,男孩还是不要那么漂亮的好。”   说起娈童,不由得想起那一具具尸体,我恶心欲吐。   小倩显然也心有余悸,白了林城一眼,转头继续看小美男,口中啧啧有声,“这种啊,才是穿越必遇的美男,那么温文尔雅,那么善良可敬,那么天赋异禀,那么……”   我听了几个“那么”就有点想笑,苏毓是我见过最执拗,最骄傲,最自我,心机最深沉的小孩了,他变相地在课堂上打击那些男孩早就不是一回两回了,整天像个花公鸡一样,一天没让人夸他,他就浑身不舒服,琢磨着到处整人。   不是陷害那些揍他的同窗,就是装作无意地向先生打小报告,再来就是拿医馆里的泻药去下药,一刻不得消停。最恐怖的是,表面上还假装他不过是文质彬彬的十二岁男孩。   观察了他两年,我算是看出来了,这孩子已经被他的聪颖天赋给宠坏了、惯坏了。假以时日,杀人放火都不在话下,这报复心,不是一般二般的重。   “小倩,什么叫‘穿越’啊?”这个新兴名词对于娴淑来说,实在陌生。   “‘穿越’就是从我们死的那个二十一世纪,通过各种方式穿越时空,来到古代。”我解释,“从你的角度来看,就是你从你那个时代,突然回到唐代的意思。”   “那有什么好?你们不是说,二十一世纪什么都有吗?”娴淑时常听我们描述二十一世纪,早就想下次就到那里去定魂了。   小倩沉痛地说,“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帅哥。有书为证,一旦穿越到古代,帅哥就会如雨后春笋,一个一个冒出来。”   娴淑不解,“只有古代有帅哥吗?”   “现代的帅哥,刚出生就被有心人士订去了,所以只能往古代发展,而且古代帅哥特别好骗,随便露两手现代诗词,就引上勾了。”小倩那个口水啊,快沿着楼台滴下去了。   我不参与她那漫无边际的幼稚言论,来了古代就知道,找帅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飞越五湖四海,也不过遇到了一个苏毓。况且,我来明朝可不是穿越来的,我这是工作出差。   突然小倩兴奋地拉我的手,“七七,你看,那男孩是不是在看我?”   我转头看向对面的苏毓,午膳时间,今早的课已经上完了,别的孩子鱼贯而出,他却站在窗台,疑惑地抬头看小倩,或者说是在小倩和我之间游移。   午后的阳光照到他白皙的脸庞上,散发柔和的光芒。这两年,他身材抽高了不少,人也自信多了,和盐城初遇的那个男孩不可同日而语。距离那么远,他听不清我们的声音,也搞不清楚,哪个才是一直缠着他的那个“妖怪”。   我这才想起,我还从未对任何一个鬼差提过苏毓真正的“天赋异禀”。这当说不当说,我还在犹豫。幸而他也就是看一会,接着就走了,小倩她们并没有当作一回事,只当他抬头观察一下天气罢了。   我松了一口气,虽然不知道鬼差被活人记住会怎么样,但想来不会是“尽忠职守”的一种表现。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丁师傅的小医馆门面不大,前后就两间,由于床铺不大,只能丁师傅一人睡里间,苏毓则睡在外间的木板上,这木板白天则是给病人躺的。我总觉得这不怎么卫生,但古人哪里懂得讲究卫生,有的睡就不错了。   晚上为了省灯油钱,一般不点香烛,苏毓不习惯早睡,就着单衣盘腿坐在木板上,天气有些炎热,他右手摇着蒲扇,闭目回想白天所学。丁师傅一心指望他考取功名,从不教他医术,但白天就诊时苏毓就在一旁,久而久之,也学会了些“望闻问切”中除“切”以外的知识。丁师傅拿他没办法,虽不主动教,但他若有疑问,必尽心竭力解答,当他比亲生儿子还亲。   我悄然坐在他身旁,准备吓他一下。   不料他却突然低声开口,“今天坐在富贵茶馆二楼的,哪个是你?”   饭团故事   听了他的问话,我知道他果然不能在众鬼差之中,分辨出哪个是我。这虽是意料之中,但我还是颇有些失望,毕竟都缠了他两年了。   说是缠,也不算。   只是像个旁观者一样,在旁边注视着他,虽然我的注视有些高调,早已被他察觉。   看他如何成长,如何活得精彩,活得有滋味,即便没那么精彩,只要是活着,能呼吸,能疼,能痛,也是好的,更何况,他活得那么阴险狡诈,那么狂妄自大。   第一次在晚上出现,是一年半以前,那时没从皇城里回来几天,我一直在思考,我的遗憾到底是什么。后来我想通了,我的遗憾,就是寂寞。   在我那二十九年的生命里,除了和老母相依以外,我一直是寂寞孤独的,极其的寂寞。那是迫不得已的寂寞,因为我不能引起别人接近的兴趣,也没有接近别人的勇气,即便如此,我生前也没有尽全力去改变自己,只是随波逐流,浪费生命。   在死前的最后一刻,我可能是后悔,后悔自己那么懦弱,那么自卑。   因此我也要像其它鬼差一样,通过这个职业,来弥补自己的遗憾,这才应该是我选择鬼差的最终理由。   苏毓是个活人,他没办法瞬间移动,下一秒便消失在我眼前,他也不会百无聊赖,随便打发时间,他很顽强地活着。于是我无耻地接近他,在无人时出现在他身边,他被迫接受我的存在,虽然他不一定要理会我。   刚开始,他的确不理我,只管默诵自己的课文,在脑中复习功课,我自在地来,默默地走。   后来,他会在挨揍时和我聊聊天,想借此转移注意力,不再觉得那么痛,我也乐得和他东拉西扯,从那些孩子出拳的角度,到先生上课时的小动作,聊些有的没的,在他进入梦乡后,我便离开。   有一次,我嘲笑他那么容易被打,简直就是个“沙包”,在详细跟他解释了何谓“沙包”后,他恼了,自尊心严重受创,第二天迂回地向先生告了状,自此走上了“成为恶魔”的不归路。   再后来,他会将第二天要如何恶整别人的点子先告诉我,我和他一起分析可行性,推演最完美的计划,然后他再嘱咐我,要记得看他的好戏。   渐渐地,我和苏毓之间有了一种微妙的联系,他是我三十一年在世时间中,唯一一个连续一年多天天见面的朋友,我也是唯一一个知道他有多恶劣的“人”。   然而,他还是不知道我的模样和姓名,在芸芸众生中,若我不开口,他不会也不可能认出我。   这让我觉得有些悲哀。   ××××   “到底哪个是你?”苏毓重问一次,这次他睁开眼睛。   我也把脚盘在木板上,“你猜呢?”   “反正一定不是那个死盯着我的。”他撇撇嘴。   他居然能感受到小倩的目光,果然是太炙热了。   我露出一丝笑容,虽然他看不到,“嗯,我是坐在她对面的那个。”   “你们‘妖怪’还成帮结队出来招摇。”   由于我一直没透露关于鬼差的分毫信息,所以苏小朋友还是用最简单,他最能理解的“妖怪”来定义我。   我从来不置可否。“偶尔会一起喝茶。”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他忍不住追问。   我沉默,装作他没问。   他也不再多问了,只是脸上却有些不快。   “我同伴夸你漂亮。”应该说是极其漂亮,她简直迷死了。   他脸更黑了。   男孩长得漂亮,也可算是红颜祸水,导致他经常被同窗取笑。而这点让他又爱又恨,因为偶尔美貌也能让他逃过责罚,即使他还小,但天生优势却懂得充分发挥。   不过他还没有感觉到这容貌能给他带来的真正威胁。   “小心一点,没事弄点泥巴在脸上,别老顶着一张脸在那里招摇。”我好心提醒。   他反问我,“你呢,你长得到底怎么样?”   “不告诉你,反正你也看不到。”   “是因为你长得像丑八怪,所以才不敢让人看清吧。”   “哼。”要是我再中他的激将法,那这两年算是白混了。   他见没起作用,耸耸肩,继续闭眼背书。   我则缩在木板上,看着这小小斗室。古代的夜很安静,多数人都早早入睡,街上也是一片漆黑,只剩打更的人巡逻走动。小倩在这时就受不了,每每躲回地府,宁愿是昏黄天空,也好过如此寂静。   我却很是喜欢,觉得很久很久都没有那么平静了。   “苏毓。”   “干什么?”   “我以前有一次,我背书背不出,被老师……就是先生罚站在走廊。”   “果然是蠢人,背书竟然会背不出。”   我气结,他也不过是个十二岁,最多小学五年级的小鬼而已。   “是洋文,很难的!”我强调。   “什么洋文?”他感兴趣了,只要是他不懂的,他都想弄懂。   “那不是重点。”又开始模糊焦点了。“重点是,我独自站在走廊,没有一个人和我说话,其它同学下课了,也只是在我身边走来走去。”   他偏着头,表示他在听。   自从他发现他永远无法看清我的脸,索性就再也不面对我了。   “这就好像,谁也看不见我,谁也没发现我。”我深吸一口气,“我被隔绝了。”   我仿佛又看见,那个矮小黝黑的小学五年级女生,在走廊上六神无主,想得到同伴的一个眼神,却发现没有人注意她,她被遗忘在那个走廊上,罚站到放学,老师才终于想起她,让她收拾书包回家。   “我以前看过本书,书里几个孩子玩一个叫‘水果篮子’的游戏。在那个游戏中,每个孩子都有一种水果当代号,有苹果,有橘子,可是有一个孩子,大家都叫她‘饭团’。‘饭团’起初很开心,以为自己有名字了,可以参加游戏。但开始玩游戏后,她才发现,她是‘饭团’,她不是水果,这个游戏里,谁也不会叫她的名字。”她坐在板凳上,傻傻等了很久,一如站在走廊的我。   “你就是那个‘饭团’?”他揣摩我的意有所指。   我点头,“嗯,我就是那个‘饭团’。”当时看那本漫画时,我哭了很久。而现在,我还是那个“饭团”,在活人眼中,我格格不入,跟隐形般的同样被隔离了。   我认真地告诉苏毓,虽然他还小,可能并不懂十二岁的我的悲哀。   “谢谢你,发现我这个‘饭团’。”   “不客气,我很荣幸。”   夜色中,苏毓十二岁的眼眸,那刻流光溢彩。   化妆晚会   在地府的鬼官每日都形色匆匆,工作不是很繁重,却一板一眼,缺乏技术含量又没多大乐趣,所以地府定期会举行一些活动,比如棋牌比赛、联谊舞会之类,来调剂“员工”生活。棋牌我是不行了,这种完全靠先天智力的比赛,看我生前的学历就知道我会一败涂地。至于舞会,我也没什么兴趣参加,据鬼头大哥描述,这是一项极其耗费法力的活动。   地府舞会每月一次,每次都有一个主题,这次我被“舞会迷”白晓筱缠住,随便怎么样也要舍命陪她一次,我这才了解到为什么舞会耗费法力。   本月主题是假面舞会,各种道具服饰都靠各人法术变换,舞会设在地府的中央广场,届时买票入场,门票上也会摄取一定法力。但最耗费法力的,还是容貌的改变。长期变幻形貌是相当耗费法力的法术,但是在限定时间内变幻,倒也无所谓,尤其是付了代价才能入场的舞会,谁不想漂漂亮亮的。   鬼官中有回复成生前相貌的,不过更多的,是借鉴见过的美男美女的容貌,白晓筱曾经在同一个舞会上见过八个张曼玉,六个巩俐和十个林青霞,可见二十世纪美女的影响力。古代四大美女的影响力也不凡,可惜我就是看到,也认不出。   舞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众鬼官花枝招展,带着面具自由邀舞,下个阶段则是根据门票的数字,找到配对的另一方,摘下面具,对方不一定是异性,舞会的宗旨只是让鬼官互相认识,交个朋友而已。   白晓筱的法术修行一般,直接限制了她参加舞会的次数,我为此庆幸不已。说到法术修炼,我的法力倒是突飞猛进,这都是借助于每晚在苏毓旁边打坐的功劳,比起同辈的白晓筱、汤琪,应是高了不少。   从晓筱的时装杂志上,我们各选了一套礼服,她的是红色的露背低领,金色羽毛面具,身材变得前突后翘,我则是黑色的高腰束胸,包裹住一成不变的平板身材,白色天鹅绒面具。   我们俩戴上面具后进场,我才发觉原来地府有那么多鬼官,且多数身材完美,要高度有高度,要风度有风度。我并不怎么会跳舞,但可能是因为戴着面具的缘故,总觉得多了层保护。   白晓筱显然对这种舞会已经游刃有余,没多久就拐得一位一米九零的男士去跳舞。我自得其乐地喝着饮料,欣赏舞池中的男男女女。   “你好。”低沉的声音入耳,我转头看来人。   银色面具,白色阿玛尼西装。   “你好。”白晓筱曾评论,阿玛尼基本是历届舞会男士的首选品牌,廉价而庸俗。   “第一次来舞会?”他问。   “嗯,看得出来?”   “你看来有些紧张,”见我有些尴尬,他继续说,“我也是第一次。”   我猜想他和我差不多,该是没来地府多久,因为舞会实在流行,没参加过的都是新人。我回答,“我刚做了三年鬼差。”   “三年也不算短了,你生前一定不是个爱热闹的人。”   “不是不爱热闹,只是热闹不青睐我罢了。”   他玩味了一会,发出邀请,“要不和我跳舞,咱们也热闹一下?”   我失笑,“好啊。”将手交到他手中,进入舞池。   我俩和周围华丽的舞姿不同,只是简单的慢三步。   “到这里才发现,原来阿玛尼和民工工作服没多大区别。”他自嘲道。   我并不这么认为,“民工并不代表廉价或庸俗,他们毕生勤恳。”比起在工作岗位上摸鱼的白领,他们的汗水确实在创造价值。   “对不起,我失言了。”他声音严肃起来。   我这才发现自己的老毛病又来了,“不好意思,是我太敏感了。”   “你的鬼差工作还顺利吗?”   “现在已经习惯了,比起以前工作谋生的种种无奈,鬼差的工作简直就和度假一样。”我打趣。   “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在厂房里贴标签。”我描述,“就是在药罐上缠上一圈标签,要端正整齐。”   “这工作听上去满技术的。”   我当他开玩笑,“是啊,寻常人绝对做不来。”   他低低笑出声,声线的确好听,像大提琴般。   “你呢,以前是做什么的?”我对他也有些好奇。   “政客。”他答道。   我崇敬,就是翻来覆去都有理的政客?“好厉害。”   “一般一般,混口饭罢了。”   我也笑了。   可能是面具让我畅所欲言起来,难怪设计出假面舞会,的确有点意思。   跳了一会,坐了一会,他突然问我,“你门票号码是多少?”   我掏出看了下,“八十二。”   “巧了,”他也掏出他的,“我的也是八十二。”   这也太巧了,我长那么大,还没和别人那么有缘过,没想到在地府倒是一偿夙愿。   舞会的音乐关了,大家开始通过法术,寻找另一个同样的号码。   白晓筱气愤地拖了个小孩过来,没好气地对我抱怨,“这年头,连孩子都来参加舞会。”显然她的有缘人是个孩子。   周围人开始摘下面具,我看向面前的银色面具,一鼓作气摘下自己的面具。   他看到我的样貌明显迟疑了一下,显然没想到我面具下的容貌是这样的。   我暗自对自己做鬼脸,告诉他,“这是我生前的样子,我想了很久,还是觉得自己的脸,用着才踏实。”不管这容貌是不是很平凡,至少它在这世上独一无二,我不用怕一揭面具,发现周围人和我同一张脸。   我相信,这滋味绝对不会太好。   “没想到我们想一块去了。”他也摘下了面具,脸上映衬着笑容,剑眉星目,极有男人魅力的一张脸。   我郁闷,忍不住抱怨,凭什么人家生前就是那么丰神骏朗,这倒显得我不改变容貌是自命清高,对不起观众了。   好吧,我暗自承认,我的确自命清高。   白晓筱找了一张她定魂那个年代的明星的脸,清纯得很,此刻正小鸟依人地向我这边蹭来,显然目标是银色面具。   “帅哥,你的名字是什么啊?”她插嘴。   我一愣,倒是忘了问他名字。   他答道,“席德,你们呢?”看向我们。   “她叫七七,聂七七,我姓白,叫白晓筱,我们都是鬼差来着。”小妮子精神来了,活跃得很,“你呢,席大哥,你做什么鬼官的?”   “我啊,”他嘴角上扬,突然显得诡秘得很,“我在中央地府工作,职位是地府事务总代理。”   好长的名号,听起来至少比我的鬼差强。“那是做什么职务?”   白晓筱却听成了个石头人,“你难道是……”   他解释,“通俗来说,就是阎王。”   权力欲望   若说遇到阎王让我大吃一惊的话,那玄烨的脸更是让我说不出话来。原来和白晓筱配对的小孩就是玄烨,而他的脸,那眉目,那容颜,分明和苏毓一模一样。   这又是唱的哪出?   等我回过神,四围已经挤满鬼官。   大部分是对席德好奇的,欲一睹其真面目。   曾听鬼头大哥说过,在地府的鬼官十之八九没有见过阎王,实在是他任期太久,久到大部分参加他就职典礼的老鬼官都去投胎去了。   其中也不乏母性泛滥对玄烨那容貌感兴趣的,确切来说,那应该是十三岁的苏毓。   “玄烨,你见过苏毓?”虽是这么问,但我想定是见过的。   “见过,就是那小县城里的读书郎嘛。”玄烨神情有些得意,显然是早料到了会引起骚动。   “你怎么知道的?”那个东方的小县城,有那么出名吗?   “那是当然,”他拍掉一旁伸来摸他脸蛋的咸猪手,“我可是在消息四通八达的京城。”   “京城?”我不太明白苏毓和那里能扯上什么关系,就算是皇上,也不至于无所不知。   “刚开始我只是在朝堂上听到,”他皱眉从包围中挤出,太受关注让他也开始不能适应。 “淮安府府尹上报钦差,钦差再上报皇帝,说他们清河县出了个神童。”   神童?   “据说有过目不忘之才,钦差私下寻访民间,发现确属事实。”   记性好倒是真的。“因此你就去看看?”   “不止如此,我还听一个管事太监悄悄给向来好男色的谷王通报,此童长得天仙下凡似的,和寻常娈童有天壤之别。”   谷王?娈童?那王爷!   没发现我惊异的神色,他摆摆手,“我飞过去一见之下,就借他脸皮来用用了。”   脑中转过千般念头,没有一个是好的预感,我匆匆道别,那厢却瞄到那席德看着我,没顾得上多想,就离开了舞会。   对于苏毓的容貌,我一直隐隐觉得担心。并不是没有见过长得漂亮的,在现代,环肥燕瘦的明星,比比皆是,但在古代不比现代,无人权的社会,有才色却无财势的,只能沦为被欺压、□控、被抢夺的份,否则何来的红颜薄命呢?这样的环境,对于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不祥的预兆。但这麻烦来得那么快,实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在地府中禁止使用瞬间移动,我花了不少时间,从中央广场跑到地府与人间的交界处。   正待通过,却听背后有那大提琴般的声音冷冷响起。   “聂七七,我以阎王的立场提醒你,不要妄图做任何逾矩之事。”   我回头,不解地看向席德,他认为我想做什么?   他口气缓和些道,“你走得匆忙,又是直奔人间,我略微能猜出些端倪。我以朋友的身份劝告你,对于人间世事,静待事态发展是你唯一能做的。”   他的警告只让我更为慌乱,当我以最快速度回到明朝时,等待我的不是满目疮痍,而是暴风雨前的平静。   在熟睡的苏毓旁我看到了娴淑,她手执扇子,正万分抱歉地看着我。   我心下顿时一沉,她是来定魂的。   ××××   清晨的街道,昏暗的晨光点点洒落,我拉着苏毓不停歇地奔跑。他脸上混合着惊吓与悲伤,六神无主,只能随我仓皇逃离。   丁师傅死了,在和官兵搏斗中被砍死。   当时,官兵一冲进医馆就要抓苏毓,连解释说明的机会都没给,霸道蛮横到让丁师傅察觉不对劲,于是他在反抗中被砍死,拖了些许时间让苏毓逃命。   我不知道心里是否庆幸死的不是苏毓,论亲厚,丁师傅自然不及苏毓,但同样是条人命,况且我对他并不陌生,他是个老实人,从不多占穷人家的诊疗费,不知有否有子嗣在故乡,但对于苏毓,他是当成亲生儿子般,全心全意地栽培抚养。   他是这炎凉世态中仅存的好人之一,大概是早就察觉到了些风声,以他的资历和经验,自然知道苏毓若是落到权贵人的手中,会是个怎样的下场,这才拼死抵抗的吧。   “我们……这是去哪?”他喘着气问我,脸颊犹有泪痕。   坦白说,我不知道。从来都没有落荒而逃、亡命天涯的经验,我怎么知道该往哪里去?   “有通往城外的暗道吗?”我问他。   “我听大宝说城墙西面有破损,他们经常从那里溜出去玩。”   感谢这个贫穷而多战的年代,城墙永远都是年久而失修。从一个小狗洞中,苏毓逃出生天,至少暂时躲入丛林,如未被野兽抓住当饭吃的话,他能多存活一段时间。   还能往哪里逃呢?我在林中辨别不了方向,不敢再往深处走,于是拉他同坐在一块大岩石上歇脚。   “他们为什么要抓我?”,这场灾难来得太突如其来,他不明所以。   “也许是因为某个性好娈童的王爷。”   苏毓从那些嘲笑他的孩子口中听过“娈童”一词,于是又问,“是为了我的容貌?”   即使倾国倾城,也只能背负红颜祸水的命运。   “是我害死丁师傅的。”他的眼眶更红了。   我摇头,“当然不是,”他不过是个孩子,“是权力、欲望。”   “谁的权力?谁的欲望?”他咬牙切齿。   知道是谁名谁又如何?“你想报复?”   他默然,早熟的眼中第一次闪烁出冰冷。   我笑他天真,“别傻了,民哪能与官斗,何况你现在如何温饱都有问题。”   恐怕又得回到颠沛流离的乞丐生活。   “难道就让他们草菅人命?”   “凡事量力而为。”目前的他报复成功的机率比地府出现晴天的几率还小。   “苏毓,你还记得你娘亲吗?”为转移话题,我问他。   “记得,娘亲很美,很宠我和妹妹。”   “那你爹呢?”   “爹很严肃,不太和我们闲话。”   “他们过世了吗?”   他黯然点头,“爹科举后在朝为官,因得罪权贵,被陷害下狱。家中牵连倒不大,但毕竟家道中落,维持了没多久,就分家了。我娘是三房,没分得多少家产,在奔波中得了风寒,撒手人寰。”   在古代,这类事屡见不鲜,我听着也不觉得同情他。毕竟在这种人吃人的社会,要生存本身就是件难事。   苏毓要的也不是我的同情,对他而言,一年多的乞丐生活,早已让他了解到人间冷暖,而今天的一切,更让他渴望权利,妄图报复。   “我要考取功名。”   进入官场,死得更快吗?“你要行医救人。”   “行医?”他转头看我,“为什么?”   为了你的小命着想,你还是远离官场为妙。“丁师傅或许希望你继承他衣钵。”   他默然不语。严格来说,古人比看惯美国大片的现代人更容易抛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因为他们生存的环境从来都不允许幻想英雄主义的存在。   “蝼蚁尚且偷生,”我循循善诱,怕他小小年纪,就误入歧途。“更何况,丁师傅把他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   “那又如何?我羽翼未丰,连师傅的皮毛都未学到。”   我看着此时的苏毓,这恐怕是他人生中第二个低谷,再一次的一无所有。   十三岁的他已经和我一般高矮,按现代人来看,也有一米六零。   不是怎么高大威猛的肩膀上却压着重重的生活重担,他才十三岁,脸庞犹显稚气。封建社会似乎永远逼着穷孩子早熟,更何况是这种曲折不公的际遇,也难怪他憋着一股气妄图报复。   “只要活着,就会有机会的。”我挖空心思想了半天,终于冒出这么一句安慰。   “不错,会有机会的。”他的脸上,第一次染上嗜血的神情。   本草纲目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大太阳底下,这诗才能反应苏毓的心情。   他原本白皙俊俏的脸,现今涂上黑泥不说,还被晒得黑一块,白一块,跟个小花猫似的。一双脚也因为走了太多路而起了很多水泡,挑掉水泡后渐渐变得血肉模糊。   我不由感叹,古人真是太辛苦了,没有交通设施的年代,简直不是人过的,怎么会有人还要穿越到古代呢?从清河县,渡过黄河往西,途径桃源、虹县、灵壁,走了半年多,才刚走到凤阳府,一路上风餐露宿自不在话下,奔波的劳累让苏毓更消瘦,似根竹竿,且愈发摇摇欲坠。   看着比我矮一个头却更为倔强的苏毓,暗自摇头。   他也算号人物,刚满十四岁,如此颠沛流离,至少应该学会屈服于现实吧,看他大爷放个碗在面前的架势,哪有半点乞丐样?若说十岁那会,他流落街头还像模象样,那这四年的咬文嚼字后,他的文人酸气倒是学了个十乘十,板着冰块脸,一副你爱给不给的样子。   “苏毓,你这样不行,今晚你又要饿肚子了。”   “那又怎样?”真拽。   “你应该低着头,装凄惨,这样人家才会给你银子。”   他别过头,嫌我啰唆。   “难不成,你还想吃树皮?”那可怜的树,他可怜的肚皮,不知哪边更惨?   他的肚子配合地咕噜叫了下,昨天好歹有个脏包子,今日可是颗粒无收。   “只是糊口罢了,继续。”   继续什么?我愣了下,才恍然看着手上的《本草纲目·虫部》,接着往下念,“九香虫;气味:咸、温、无毒。主治:膈脘滞气,脾肾亏损,元阳不足。用九香虫一两(半生焙),车前子(微炒)、陈桔皮各四钱,白术(焙)五钱,杜仲(酥炙)八钱,人研为末,加炼蜜做成丸子,如梧子大。每服一钱五分,以盐开水或盐酒磅下,早晚各服一次。”   念完,停了半晌,看苏毓垂下眼,暗记了一遍,再道,“有图吗?”老规矩,我手上的书本在他看来,是一片空白。   “有,两个触角,六只脚,有点像金龟子。”   “知道了,继续。”   我认命地念下一个,不知道从何时起,我变成了苏毓的念书僮。   刚从清河县逃出那会,苏毓不分昼夜走了三天三夜,脚上水泡浮肿一片。我在一旁看着,却是半点忙也帮不上,一来我不是做医生的料,二来他对于草药原型也不甚清楚。丁师傅上山采药都在他上课时候,他对于草药原来长啥样子,半点知识都没有。   万般无奈下,我用法术变来一本该是一百年后才出现的《本草纲目》,对着书本细细研究。   但我毕竟资质有限,对于医学方面又只通了七窍,渐渐变成我照著书读,他来分辨草药。   后来一路上,他假借各种名义,什么走路烦闷无聊,又或分辨哪些草药无毒来糊口等借口,诳我读完《本草纲目·草部》。等我回过神,发现他的阴谋时,已经读到《本草纲目·果部》了。   算他狠,充分利用我的同情心。   “苏毓,你真的想学医?”不读书了?   “你不是一直劝我完成丁师傅的遗愿?”他斜睨我,只有这时,他的丹凤眼才显出几分原有的清丽。   “你变黑变丑了。”真是糟蹋。   他笑了,敢情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那本书,还有多少页剩下?”   我翻了翻,“没多少了。”   “等我都记住了,我就去寻份差事。”   “你能做什么?”书生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况且才十四岁稚龄。   “我能做的事情多着。”他指指左边的草堂,“他们读的书,我都念过。”   “你那么小,哪能做先生。”当老师,他省省吧。   他摇头,“是做大富人家的书僮。”   那倒是可以,“那不是把自己给卖了,指不定一卖二三十年的,出来都成老头子了。”   苏毓一愣,在封建观念中,奴婢能卖给主人家二三十年是件好事,最好卖断终生,就一辈子有了依靠。他虽性子傲气,但终究在世上浸染多时,或多或少也有些奴性思想。   在我的观念中,如此卖断一生,对于资质平常的我,或是个好去处,但对于聪明绝顶的苏毓,我窃以为是种糟蹋,越和他相处,越觉得他非池中之物,或许就因如此,才对他特别宽容。我开始思索,是不是对苏毓太过望子成龙了?   “若是做医生郎中,此生便不再作另想。”历来在古代,医生地位就并不怎么高,且有历法规定,一旦从医,便无法再从事其它职业。   果然是思想观念不同,在我这个现代人眼中,医生一职可是肥缺。   “济世救人,也没甚坏处。”多积累点功德,没准能在地府还能谋个差事,到时我们就能共事了。我吐吐舌头,居然已经想到苏毓死后了,看来近来和他厮混太久,不务正业。   “这世道有什么可救的。”他冷讽。“还不是权势压人,能活下来的都是达官贵人。”   又来了,总觉得这半年来的苏毓,越变越冷漠,越变越孤僻,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叛逆期?   “世上当然还是好人居多。”我昨日定魂的,就是个为救落水老人而死的年轻人。“你的医术能造福很多人,救回他们的亲人。”   “说的你好像已经看到我救人了。”对于医术,他并没有对于学业的那种自信,毕竟他还未曾亲手救过病人。   那倒是没有看到他救人,我只是希望以后定魂的,不是被他医死的人就好。   “你那么聪明,一旦学成,定是个扬名四方的名医,届时什么达官贵人,还不是要请你来帮他们看诊,操控他们的生老病死。”   说着无心,听者有意,苏毓认真开始考虑这个可能性。   “苏毓,我有事要走了。”也是时候回地府走走了。   他抬头看向我站的方向,“你还会回来吗?”   就是这种倔强又寂寞的眼神,让我这半年都丢不下他,别说去地府了,就是去定魂也是速战速决,就怕丢下他一个人孤单。   我狠狠心,用法术将自己隐身,让他再说不出挽留的话。   苏毓见我消失在空中,也并不惊讶。   这是我第一次在他面前用隐身术,陪着他而不用读这读那,倒也不错。突然有点好奇,不晓得他独处时是什么样子。   我坐回刚刚的位置,细细观察他的侧面。   苏毓眉目有神,尤其睫毛很长,颧骨不高,鼻梁相当挺直,薄唇紧抿,略显无情,此刻的他有些寂寞,归咎到底,在这朝代,他再无其它亲人或相熟的人。被隔离在人群之外的他,警惕地观察着往来人群,如小兽般防备,这就是他没让我看到的一面吗?   对于十四岁的少年来说,他确实老成得过分。慢慢我才发现,这是古人的通病,辛劳过度造成早熟的孩子到处都是,他倒也不算是例外,尤其他要在外求生,为求存而挣扎,我不怀疑手无缚鸡之力的他会拿起武器,这也是古代犯罪率奇高的原因。正如我今日定魂的,有五个是谋杀。   古人平均寿命五十岁左右,很少长寿,实在是生活艰辛,意外丛生,要长命也难,我会看着苏毓死去吗?这个念头震慑了我,很难想象他垂垂老矣,牙齿脱落的样子,但想必还蛮有趣的。   不过那还要多少年呐?   半晌,我见苏毓慢慢抬起长着细小粗茧的手,五指伸张,喃喃道,“操控生老病死。”嘴角扬起,竟是笑了。   师承鬼差   我发现,虽没办法解决苏毓的饭食问题,倒是能解决他的住宿问题。于是日日用一两银子租下“福来客栈”的天字一号房,床由他睡,我则端坐一旁。   刚一开始,他还不乐意,说是要打地铺,在我费了几番口舌,解释清我根本就不需要睡眠以后,他这小大爷就踏踏实实地睡在了床上,每日睡得死沉死沉的,很是心安理得。   自此打蛇棍上,我显然没有吸取《本草纲目》的教训,这一纵容,他就顺杆而上,越发差使起我来。   他让我做的另一件事,就是打探凤阳县中哪家医馆,最适合他做学徒。   凤阳城中除了个别小医馆以外,有五家大医馆,我用了几天,晃东晃西查看,倒是发现各有千秋,即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城东张家医馆,张大夫年过五十,不再有余力收徒弟,三个徒弟虽已出师,但技艺只继承了五成,日渐门客稀少;城南王家医馆,王大夫医术虽好,但收费昂贵,且从不收徒弟,怕青出于蓝甚于蓝;城中李家世袭医术,只传李家子孙,很久不收外徒了;城西吴家医馆,吴大夫收了两个十余岁的孩童为徒,平日却不见他传授医术,两个孩子多是打杂;城北韦家医馆义诊最多,韦大夫济世为怀,整日忙于为穷苦人家看病,没空收徒弟。”   总而言之,就是都不适合,在古代想找份工作,果然很难。   苏毓皱眉,也烦恼起来,看来凤阳城未必有名医可拜师。他会的,不是读书,就是医术。以他的经济实力,是很难重返私塾,他日考取功名。唯有继续从医,至少这在我看来,比为奴为婢要好的多。   客栈的墙壁薄,隔壁传来呻吟声,随即人声喧哗,我和苏毓出门查看,是隔壁的住客突然发了急诊,性命垂危。他趴倒在地上,脸部神经抽勒,一手捂着心脏部位,虚汗直下,应是心脏病之类的疾病。   苏毓想上前把脉,我拉住他,小声说,“他是心病,没得救的。”再说了,别人也不会让个小毛孩来救人。   其实心脏病可以用心肺复苏,但我已看到一位鬼差站在旁边候着,不过他并没看到我。   没多久,住客就咽气了,鬼差定魂后闪身离去,住客的妻子趴在尸体上哭嚎,其情可悲。他们夫妻是路过凤阳,可能是一路赶路太过劳累,才会病发的。   再等下去,估计鬼吏也要来了,我示意苏毓回房。   刚关上房门,他便问我,“你怎么知道他是心疾?”   “他手捂着的地方是心脏。”我随口回答,坐到桌旁倒了杯茶水。这茶水,苏毓喝了等于没喝,因为是用我的银两买的,不能进胃。   “他捂的地方是心脏?”他奇道。   我觉得他大惊小怪,“心脏在胸口偏左,你不知道吗?”   他还是瞪着我坐着的方向,瞪得古怪莫名。   我的茶水在喉口呛到了。   我醒悟到,虽然在现代,这些人体结构不过是常识,可古代没有解剖学,苏毓小小年纪,怎懂得心脏位置。   我是鸡同鸭讲了,难怪他听不懂。   “嗯,这是我们那边的基本常识。”至于是哪边?我不道明,这么解释要没完没了了。   苏毓一声不响,默默思考着什么,他坐在窗台下,月光洒在他背后,银白的光晕,打亮了刻意造成的黝黑肤色。   我则趴在桌旁,想象这茶水是酒。好想念地府的啤酒,要不用法术变一杯?   当我还在挣扎着要不要浪费法术时,背光下,苏毓的眼神却越来越亮,神情越来越兴奋。   我担忧地看着他,这孩子不会吃兴奋剂、吸可卡因了吧。   他嘴唇微动,很含糊地说了一句。   “我想,我不需要再拜师学医了。”   ××××   什么叫不用拜师学医?还不是靠我二十一世纪的医学科技。   当苏毓发现我除了《本草纲目》以外,还知道其它医学知识后,他就索性让我教他医术,日日照本宣科,从人体结构到各类脉象,反正他学习欲旺盛,要样样精通。   在我教给他一些查来的把脉手法后,他竟开始初试身手,着手救人,第一批的对象就是久住在破庙的身患顽疾的乞丐,大大小小,老老少少,他挨个把脉诊断,望闻问切后暗自沉吟。   我忍不住问他,“你诊出什么端倪没?”   他点头,“可惜还不能肯定。我缺银两,没法买药草熬制给他们吃,这才能验证我的推断。”   这也是,但若他真能诊治他们,这些乞丐可就有救了。   “人的脉象在寸关尺三部,脉应不浮不沉,和缓有力。”   苏毓将食指中指搭在另一只手腕上,感觉自己的脉象。   “常见脉象有二十八脉。”我细细解说了二十八种脉象后,便问他,“你是什么脉?”   “气血不顺,应是虚脉。”吃得那么少,能不虚吗?真怀疑他在减肥。   “难怪脸色那么差。”   他往我坐的方向瞥一眼,无言地将手指搭上我的手腕,想看我的脉象。   没多时,他的脸色变得差。   我自然明白原因,我是不可能有任何脉象的。   “你为什么没有脉象?”   “没有就没有罗。”他的手指搭在我手腕,别说触感,我连基本的手指冷热都毫无知觉,怎么可能有脉搏。我早就是个死人了。   “即使妖魔,也是狐蛇等所变,应有脉象,难道你的脉象不在手腕?”   我故作轻松道,“没有就没有,你早知道我不是常人。”常人,即正常人。   “难不成你真是鬼?”   我摇头,鬼就是死魂,我是鬼差,照鬼头大哥说来,和低级死魂可是有很大差距的。   他问不出个所以然,索性也不再纠结于这个话题。   我倒反问他,“你不怕我害你?”在街尾巷闻中,鬼怪皆为吸人精血、魂魄之辈,我明显是怪物中的怪物,精怪中的精怪。   “不怕。”他眼中闪烁光芒,似是笑意。   “哦?真的?”那是他对我的信任?   “忘了我们怎么认识的?世上没那么蠢笨的,给孩子吃馒头的鬼怪。”   我气结,“那叫善良,好不好?”根本和蠢笨无关。   他不在意地摆摆手,“况且就算是鬼怪,也是我一人的鬼怪?”充满占有欲的宣言,突然出自他口中,倨傲而自豪。   “你一人的?”我心中怪怪的,啥时我有标签了?   “老天派给我的,独一无二的,只帮我的鬼怪。”他咧开嘴笑了,笑靥绝美无比,衬着青涩的脸庞一片光明。此刻,他才像放下阴郁的十四岁少年。   我有些惶恐,那么多形容词,是指我吗?我这个,只是因为寂寞,才赖在他身边的鬼差?何时被他误认为是上天特地派来帮他的使者?“我不是吧。”   “你是。”苏毓回忆,“刚流落街头时,因为娘亲的美貌,经常会惹很多事端,没多久,娘就心力交瘁,病死了,后来妹妹饿死后,只剩我一人。可是,我遇见了你。”   父母、兄妹、养父个个离他而去,对他而言,人世一片昏暗,从无公平可言。他所见的,多的是和他同样年幼的乞丐孤儿,他们或是饿死,或是冻死,或是被打死,他曾以为他也会是这种命运。但他遇见了我,就好比灰姑娘遇见了仙女,他突然觉得自己和周围的孩子不同了,命运赋予他幸运,而他的幸运就是遇见了我。”   因为我的自私妄为,我的玩忽职守,利用他良好的记忆力和鬼差唯一的声音漏洞,闯入他的人生,寄予了他原本不切实际的希望。   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把我的出现和他的命运紧紧相连,且深信不移。对我的期许,对身世的不平,不断撕扯着他的欲望,叫嚣复仇。   义诊之约   在穿越小说中,每每那些女主角能在众人中鹤立鸡群,我自以为,都是心理年龄在作祟,再加上十几年的现代教育,自然与众不同。在这荒芜年代,没有什么比博学多识更引人注目了。   不知从何时起,住在破庙中的乞丐渐渐开始相信那个古怪的,老是在他们脉搏上摸来摸去的小男孩。他们在商量后,凑足了钱,照着苏毓的交代,去药房买了几包药给病得尤其重的一个孩子。   几日后,那孩子明显好转了,烧也退了,人也不说胡话了,苏毓医治好了他生平第一个患者。孩子八岁,叫阿毛,没有全名,三岁被恶徒欺侮,打折了右腿,简单包扎后留下了长短腿的残疾。   这几日,苏毓一直坐在阿毛身边,观察他的情况。当他脸色变好,渐渐醒来时,苏毓呆愣一会后站起来,俯视着阿毛那对他感激涕零的模样。   此时的他,不知心里在想什么,却让我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古怪。   阿毛醒了,我也大大松了口气,真怕苏毓误人子弟,把人家孩子给耽误了。幸亏天才加上勤奋的效果,古往今来都不会太差。   没多久,这个嘴上没毛,身高刚到一米七的男孩居然也成了小有名气的郎中。远近的乞丐都知晓他的名声,让他来诊治。病轻的,他便说些个需注意的地方,让病人自行调理;病重的,他就口述药方,让病人筹钱去。   几天下来,我发现他看诊时,竟没带半点一贯的倨傲,平淡无波得让人心下琢磨不出,到底是死疾还是小病,开起药方,用起药来也是半点不犹豫。   我奇怪,“你难道不怕开错药吗?”   他擦擦手,这表示他要休息了,今日不再看诊。“开错又如何?哪个大夫能保证不开错?与其畏首畏尾,还不如照着自个心思来开。”   “开错不是就误了人家?”他就不急的吗?   苏毓眼神却很清冷,“人贫命贱,除了我,他们难道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世态炎凉,除非是自个身子骨硬,否则就是病死的份。   “若是救不活呢?”我犹不死心,追问。   “那是他们的命数。”他并没有医者怜悯之心,可能那些病人对他而言,不过是实验中的小白鼠。   我很失望,我开始觉得在苏毓身上,少了一些我想在他身上看到的东西,还是那东西根本就不曾存在过。   我果然对他寄托过大,或许我也是一个隐藏的完美主义者。   ××××   “七七,你最近怎么不去陪你的小朋友了?”小倩本月第四次在饿死酒楼中遇到了我,万分惊讶,想当年我可以抛弃他们半年不见人影。   我喝着饿死酒楼提供的香槟,不得不承认,对于鬼官来说,节省法力的天性的确是不可抗拒的。   “他最近比较忙。”算一算,我已经月余没有出现在苏毓面前了。   自从那日发现他对于患者的心态后,我有些心凉,不自觉地疏远他,对原本觉得自己教了个聪明徒弟的心态有些怀疑,或许我这个不属于活人范畴之内的鬼差不应该频繁打扰他的生活,过早教给他那些他应是循序渐进学习的医学知识。   若说半年以前是如胶似漆、形影不离的话,现在就是若即若离,偶尔报到一下。况且,他也很忙。   “我的书生下月要参加科举了。”小倩叹了口气,   “这不是好事嘛,求取功名可是他们头等大事。”   她对此并不抱希望,“他肯定会名落孙山。”   “那么悲观?”   小倩重重点了点头,“他的文采不是一般的烂,此次能参加应试,全是托亲戚举荐。”   那结果的确是很悬。   “既然朝中有亲戚,他应该可以买官。”对于这个朝代的当官制度,我略有耳闻。   “只是远房亲戚,若真要买官,他家还没那个实力。”   我问出一直以来的疑惑,“那你为什么喜欢他?”又没有才,又没有貌。   她摇头不语,既然她不愿说,那我也不再多问。   “你的小朋友在忙啥?”   苏毓吗?“他去了家药铺当药童。”不是普通的药铺,是凤阳县最大的一家。而他之所以能当上药童,是因为他随便扫了一眼,就将一面墙上所有抽屉的药名和位置都记下了,比起原来那个手忙脚乱的药童,他实在机灵太多。   “药童?看来他是决定要从医了。”   我摇头,他只是想更清楚药材药性,医术他都在我这里学了。   “小倩,我发觉在这乱世生存,难道真要有点心机?”   “你指谁?”   “苏毓。”我告诉小倩,即使他过目不忘,也没有如斯厉害,去见药铺店主之前,他让我先打探,把那墙的药名与位置细细转述于他,让他有十足把握。   他的心机的确越发深沉,把我特殊身份也用了个十足。想到这,我心情更沉重了,他似乎真的把我当成救星了。   “想蛮深远的。”小倩不在意地笑了,“只有这样,他才不会再被人欺负。”   “我不觉得这是好事。”总想着,他不过才初中罢了,应该是摸爬打科的年纪。   “人无完人,我的书生也有两房妻妾了。”小倩喜欢喝可乐,半点不怕那甜腻。“一个时代的人,做一个时代的事。”   小倩是我朋友中唯一一个知道我和苏毓能语言交流的。她第一次知晓后,还特地跑去找她的书生聊天,结果被书生当成花痴,不屑一顾。几次下来,书生竟再纳一房小妾,以摆脱这个连面容都不清不楚的女人纠缠。   真是让人啼笑皆非。   我想,苏毓之所以能那么快接受,应该是因为他妹妹的死,留给他太多疑惑不解。   “小倩,大夫不是应该有仁者之心吗?”   小倩张大嘴笑我,“七七,你怎么还那么天真?”   我一听之下,极度郁闷。   “医生不过是正常人,当然也有好有坏,有贪欲,有杂念。”她用酒杯敲我的头,“你总不能指望所有医生都无私奉献,那这世界就大同了。”   想想也是,是我太固步自封了,这么大人了,还那么理想化。   “苏毓只要医术好,管他心里是怎么想的。”她一想就想到我在烦恼什么,“你别总把苏毓当成孩子,他一个行差踏错,你就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觉得哪里出了问题。一样米养百样人,你控制不了,只要他不害人就成。”   我点头,终于释然。   ××××   初更时分,我回到客栈,   苏毓倒是半点没受我来去不定的影响,在床上径自酣睡。   我坐到他床沿旁,看他脸朝内蜷缩着,不过月余,他的身子似乎抽长了些。我的别扭也闹完了,现在才发现,原来自己是一别扭,就躲得不见人影的性格。   以前人缘不好,倒是没什么别扭的机会。   我想了半天,自言自语,“苏毓,你不用做我想让你做的大夫,做你自己就好。”   半晌,床里那边传来闷声。   “我,苏毓,答应你,只要是有生之年,就会帮穷人开义诊。”   之后,他也的确在有生之年履行了这个承诺。   第一药童   “张大爷,这是你药方上写的生石亭脂一两、生川乌头一两、无名异二两。回去放在一起,碾磨成末,再用葱白捣汁和药做成丸子。每次服一钱,记得要空心服,配以淡茶加生葱送下。”   自从苏毓来到药铺做药童,药铺的生意渐渐好了许多。且不说他抓药手脚麻利,从不出错,他还能就着药方,嘱咐患者更多大夫不屑于交代的细节。当然他这么做也是有意图的,他对于每个来抓药的患者,都借机把脉,以此研究城中所有医馆大夫的医术。   毕竟书本上的知识还是死的,世上疑难杂症很多,因此经验更为重要,什么样的病症配上什么样的体质,该配多大剂量的药量,都需酌情处理。现在苏毓乖乖窝在这药铺,就是打着这个小算盘。   我不由感叹,这小子已经比我这个现代人,还要更奸诈许多。   近日我基本驻扎在药铺之中,药铺开门做生意,自然不好撵客出门,再来我也不过就是占领一个椅子方寸之地,掌事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苏毓也不大来理睬我,对于源源不断上门的患者,我瞧他是深感“老鼠掉在了米缸里”,偷着乐。尤其是当他把脉后,发现药方和他心中所计量的出入不大时,就更为得意了。   这都什么人呢?总觉得他在玩一个甚为感兴趣的智力问答,越答到后面,他越是有信心。我怎么就教了这么个人精,假以时日,他该有多深沉的心机,不是把人都当猴耍了吗?   药铺老板就是一鲜明例证,拿苏毓当手心里的宝,但凡他的薪资伙食补贴,都比同职位的其它伙计好的多,那些伙计自然恨得牙痒,尤其是被苏毓顶替了职位的那个,却又是无可奈何。而苏毓对他们的态度,居然也是蔑视、轻视、无视,一点都不晓得尊重前辈,那些可都是大他七八岁的“大人”。   我敢断定,他必有一日因此而死于非命。   苏毓感觉到我的视线,对我的方向扫了一眼,嘴角挂着嘲讽的笑容。他匆匆取过张纸条,写了个药方,递给我。   “甘草二两,蜜水灸过,加水二升,煮成一升半。每服五合,一天服两次。”   我查了一下甘草药性,甘草汤?是去我的火吗?   ××××   同样是饿死酒楼,同样和小倩对饮,这次却还有第三者兴冲冲地加入。   “在聊什么?”一旁有人落座。   我一听声音,就知道是谁。   “你好,我叫席德。”一张平凡的脸,若不是声音特别,还真的会以为不过是寻常鬼差。什么时候我也和苏毓一般,对声音如此敏感了?   小倩并不清楚来龙去脉,以为席德是我新认识的鬼差,笑着打招呼,“你好,我叫聂小倩。”   席德对这个名字没什么反应,明显不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人。   “我们在聊明朝生存法则。”   “哦?”他笑了,平凡的脸庞竟然也能散发柔和亲近的气质,“什么法则?”   “庸庸碌碌,随波逐流。”小倩回答。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补充。   “听起来不是很乐观。”   “把握利用每个机会,践踏着别人往上爬,凭借天赋藐视凡人,那是神,还是魔?”我自问自答,“那是魔。”   我当然说的夸张了,苏毓现在还没到这个地步。但那个朝代位高权重的人呢?何尝不是这么爬上去的。   “当然,封建主义社会是吃人的社会。”   席德若有所思,“你们生存的世界不是吃人的社会吗?”   “当然不是,”小倩滔滔不绝地大大夸赞了社会主义社会一番,“活着的时候不觉得,咱们党的光辉真的是照耀到咱每一个老百姓,人人如沐春风。”   我倒是没那么深刻的感想,“我觉得比起明朝的百姓,我们太幸运了,即使还只是发展中国家。”   没有平等的社会很扭曲,人命如草芥。   在我定魂的过程中,碰到的无头冤案、错案多得很,人命存亡只握在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手中。平乐县有个地绅,三个儿子都是纨绔子弟,日日轮番调戏良家妇女,官府照样不管不顾,几次入公堂都是些替罪羔羊被问斩。林城大哥对他们是恨得牙痒痒的,盼星星盼月亮盼到大儿子得结核病死了,在地府狠揍了他的死魂一顿才解气。   当时我问他,“难道当香港警察时,也是这么对犯人滥用私刑?”   他很遗憾地摇头否认,“在香港,警察动手的话会遭到市民投诉。”于是紧接一句,“还是在地府打得痛快。”   当然痛快,耗费法力让那死魂痛得半死,却没有半点伤痕浮现,更让他下手不知轻重,足足修理了两个小时,哀号响彻枉死城。   娴淑跟着凑热闹,补了两个耳刮子,她最恨坏女子闺誉的下流男人了。   自此两人含情脉脉,益发和乐美满。   “我生前是奴隶制社会,那时的人,光是生存就已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他回忆起往事,“早起,打猎,处理猎物,烤熟,之后就是休息,日复一日。”   没想到还有奴隶社会来的鬼官,小倩惊诧这地府真是奇人百出。“那你到了我们现代,一定第一时间发疯。”   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么远古而来的死魂,不愧是任期千年的阎王,资历就是比我们深。   席德被小倩的夸张逗乐了,“是啊,我至今只能接受到唐朝。”   所以这地府才从上到下,都唐装素裹吗?   “听说林城要跳槽当判官了。”鬼头大哥前几日就在哀叹,无端端又损失一个鬼差。   “这事还悬着,过几日面试了才看有没有谱。”面试的是高级鬼头。   “那娴淑不是孤单单在人间定魂了?”   小倩答道,“这事还是她提议的,她觉得男人大丈夫,应该有自己的事业,若不是在地府必要为官,她没准也不当鬼差,在家相夫教子了。”   在地府有事业有家庭,我觉得这事当真怪异之极。   席德觉得有趣,便打听,“你说那要当判官的鬼差叫什么?”   “林城。”我回答,难不成他要举荐一下,开个后门?   他明白我的疑问,摇头道,“这不是我职责范围,我只是好奇罢了。”   我虽大惊小怪,但其实这样的情况在地府很常见,住在我房子旁边的,便是个三口之家,男主人朱醒之是现代人,女主人顾诺言是清朝人,孩子莫墨十三岁,生前是个法官,三人过家家一般在一起,互相陪伴。   小倩因好奇那莫墨,曾经鸡婆地摸过去打听,最后铩羽而归,原来那法官深具雄辩口才,生前就很难搞,死后更是个史上最强词夺理的孩子,竟还乐在其中。   在地府,鬼官都是为快乐而快乐,少有顾虑世俗眼光。   我相信不久以后,林城和娴淑就会成亲,届时必能看到一场古色古香的婚礼。   法定假日   “今日放假一日。”   凌晨打开扇子,我便看到这么一句话,顿时有些茫然,完全没有放假的喜悦,反而觉得,这年头的日子,是越来越难打发了,连鬼差这种闲差,居然还有放假,简直不知所谓。而且,到底还有多少福利和诡异制度,是我不知道的?改天要好好和鬼头大哥交流交流。   看向一旁的苏毓,他已经被地府至高无上的法术给定格了,应是要这么躺着一天。于是,我开始猜想这放假应该不是鬼差独有的,而是整个地府天府都给休假了,那得多少人被定格,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法定假日?   等了四年才有那么一次法定假日,跟奥运会一样,不知应是喜还是忧。   昏暗中浮现出三个人影,是小倩、娴淑和林城,“七七,就知道你在这里发呆,今天要做的事情可多了,容不得你浪费时间。”   做事?不是放假来着?   我疑惑中想问清楚,小倩却一声欢呼扑到动弹不得的苏毓身上,又是捏来,又是揉的,对他的俊脸进行了惨无人道的糟蹋,我不忍目睹。   “小倩,快下来,这成何体统!”娴淑小声责问,上前拉扯她。   “花痴。”林城唾弃。   我也看不下去了,帮娴淑拉她下来,人是下来了,巴掌还贴着那脸。   “那个……小倩,你不是说赶时间的吗?”没辙了,我赶紧问那个吃豆腐吃得浑然忘我的人。   她回头,呆愣半分钟后才回神,“对哦,今天是公休日。”   我瀑布汗。   “这是要去哪里?”从明朝通向地府的路上,我问他们。   “去地府调遣中心。”林城走在娴淑旁,“我们要选定下次的工作地点和时间。”   “下次?”我是不是在培训班的时候又漏听了些什么?   还是娴淑好心,向我细细解释,“鬼差每五年就要重新选择一次工作地点和时间,你上任的鬼差干了一年,就投胎去了,所以你是补他的空缺,现在你也做了四年,加上前任的一年,五年的时限到了,要换工作地点和时间了。”   换?为什么要换?我有点心慌,记挂着那定格着的苏毓。   “每五年就有一次休假,很多工作地点调动,时间调动,都是在这个时候选定的。”小倩补充。   我踌躇着问他们,“那我能选继续下去呆在明朝五年吗?”   “当然可以啦,”小倩揽住我,亲热异常,“太好了,你能陪我了。”而她呢,又能陪她的书生了。   我转向娴淑,“娴淑,你不继续留在明朝吗?”   娴淑摇头,“城哥说明朝太封建保守,他希望我能到其它空间的现代去定魂,我也想去香港看看城哥工作过的地方。”   果然是还未成亲已经以夫为天了,我和小倩心有灵犀地偷笑,她总算打算去现代定魂了,就不知道看到现代女性的生活方式后,她会被吓成怎么样。   不经意瞄到路旁有个穿着龙袍的男子对我含笑点头,似乎是认识我,我小声问一旁的小倩。   “他是谁?”   “我们这批鬼差的鬼使小蒋,你不会没见过吧?”娴淑瞪着我。   我这才恍然,原来就是那个和鬼头大哥打赌后,每次我通过都躲在一旁阁楼上,等着我去找他的鬼使。本人果然长得獐头鼠目,即使面貌平凡还莫名惹人厌恶,他是我在地府知道的第一个赌鬼,鬼头大哥权充第二个。   鬼使小蒋上前两步,躬身拂袖,作谦卑状,“百闻不如一见,你就是鬼差七七?”   “你是鬼使小蒋?”我回他,双方都是相见恨晚。   “敝人正是蒋介石。”其实他隆起袖子的样子让我想到的是太监。   我还孙中山呢,地府的人都爱拿名字开玩笑,因为在这里,名字已经变成一个代号中的代号,全没有一丝意义。   果然他忽地一笑,“开玩笑的,其实我叫蒋蒋。”   我咬牙,心下不禁怀疑他指的哪个才是玩笑,此人真是极度的不正经,眼神斜睨着我,配着那一身龙袍,那眼鼻朝天的架势,还真有皇家骄傲跋扈的风范。   “七七,别理他,他就叫小蒋。”小倩和他混得比较熟,一脚把他踢回原型,还是踢重点部位。他当然不会觉得任何疼痛,却硬是捂住那里直跳脚,逗得我和小倩都笑了出来,娴淑脸上晕红一片。   “小倩幽魂,为啥你能叫聂小倩,敝人就不能是蒋介石呐?”   小倩没理会他,拉着我继续往地府方向走,“别理他,咱们还要见他五年呐,现在关键的是去调遣中心,我怕晚了,就申请不到了。”   “会申请不到?”以前有这种事情吗?   “明朝虽然不像唐朝盛世或者现代那么抢手,但明朝初期还是个优差,这一向是先到先得的,如果这五年的鬼差人数满了,就没我们的份了。”小倩的神色有些严肃。   我也暗自加快了脚步,琢磨着到底是小倩对她那书生依赖深,还是我对于苏毓的不舍多?还是一旦和人世有所牵扯,总有一些是放不下的?   鬼头大哥和我提过,曾有个鬼差,母性很强,爱上一个婴儿,默默守护在他身边,直至他老死,亲自陪他去投胎,并且用尽所有法术向天府祈求下辈子能在世间见他一面。至于最后天府有没有达成她的祈求,鬼头大哥也不清楚,安排命运之类的事情,向来都不是地府管的。   ××××   调遣中心果然是鬼差成群,当然还有其它职业,比如林城之类的判官,就提出只接黑社会的,或者只接贪污受贿、□掳掠的,煞是有趣。鬼头大哥也是第三次申请提升职位了,老是招聘跳槽率那么高的鬼差职业,的确也没啥意思,挺打击信心的。   我仔细填好申请表格,再三确认年号和空间号,而在“申请理由”那一栏,我犹豫了很久,才填上两个字“苏毓”,这是我唯一的理由,最诚实的理由。   小倩那张理由写的也是那书生的名字,据她说,审批的鬼官从来都不看理由的,只看提交时间,先到先得。   听到这,我赶紧把表格交了上去,生怕其它窗口的哪个鬼差比我早了几秒。拜托,我还想看到苏毓长大成人呐。   结果在下午四点出来,没有提交申请表格或申请没被批准的鬼差,就按照哪里有空缺哪里补的原则,进行随机分配。   我们三个鬼差、一个判官准备在饿死酒楼等结果,到了酒楼才发现,那真是人山人海,挤都挤不进。酒楼的小二认识我,溜出来抱歉地对我说,“七七,不好意思,今天客人实在太多,老板规定,只有真的饿死的死魂,才能进来消费。”   我显然和饿死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们一行人也没有,只能摸摸鼻子退出来,找个广场打坐筑“长城”去了。   不知从何时起,地府开始流行搓麻将,而且越演越烈,基本上我是在第三批扫盲中被扫到才学会的,后来想想,四年地府生活,好歹也学习了点技能,心下也有些安慰,但即使学会了,牌技一般的我也不太上场,基本就是在旁下法术的。   为了防止牌友用法术作弊,在麻将牌上要请第三方下一个禁止使用法术的法术,我就是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的。我刚默默设下法术,鬼头大哥就犯规被抓出来。他在地府待的时间虽然长,但一直疏于练习法术,且不断挥霍法力。   娴淑也是因为输多赢少,不太喜爱这项运动,就陪在林城旁,于是牌桌上再加了个汤琪。自从汤琪经历了几年的文化大革命后,完全变了个人,时而自高自大,时而谨小慎微,整个心理状态偏差,连带出牌也是飘忽不定,让做他上家的鬼头大哥摸不着头脑。   “晓筱,你这次申请什么年代?”我问坐在鬼头大哥旁边的白晓筱。   “我还是继续下去,暂时没有什么年代特别想去的。”   汤琪则不用问,自然还是混七〇年初的中国。   麻将搓到一半,我的扇面上已显示申请成功,嘴角上扬,看来还可陪苏毓同学五年呐。   苏家小妹   明朝永乐年间。   凤阳城中有个小小药童,他与寻常药童不同,他抓药迅速,也会看诊,抽空还经常去破庙那里为穷人义诊。更奇怪的是,他虽衣着简朴,薪资低微,却能日日住在福来客栈的天字一号房,一住居然就住了三四年,不由让外人觉得他与客栈老板定是有何亲戚关系,特别照顾。   为此,客栈老板钱老板笑眯眯地摇头,他只故弄玄虚,佛曰,不可说。   我也苦笑,若不是以前曾有鬼差在五星级酒店一住经年的先例,我也不敢明目张胆逗留在一个县城如此之久,久到连老板都以为苏毓是个深藏不露的世家子弟。   “小苏,又带妹妹来买菜了?”菜场的张大娘招呼苏毓,“今日的菜新鲜,大娘给你留了两把。”说着,便抓了两把菜要塞给他。   “谢谢,张大妈。”他接过菜,放在我手中的竹篮里,拿出钱袋付过铜板。   这钱都是他当药童攒下的,与我无关。   正要离开,我冷不防被张大娘一把抓到手,“苏家小妹啊,你几岁了?”她眯缝着眼,对着我的脸左打量右打量,还是茫然,忍不住想睁睁大再看时,我的手已经被苏毓从张大娘的魔爪中抽了出来。   “我家小妹十五了。”他代我回答。   “十五了!”周围的几个大婶都凑过来,“那该给她找个人家了。”   “是啊,如今你们兄妹俩相依为命,长兄如父,你这个做兄长可要着紧你妹子的婚事,别给耽误了。”   “我看我家隔壁的二牛就不错,为人实诚,下地时力气也大,保你妹妹一辈子不用辛苦,嫁过去享福的。”   “看你出的馊主意,人家苏家也算是 ,她哥哥那么有出息,怎能将妹子嫁给个种田的?我看还是胡员外的二公子好,听说他们正要纳妾,那可是大户人家。”   嫁给庄稼汉?做妾?我早已忍不住笑起来,反正周围人也看不到。没想到还能有荣幸让人给我做媒,似乎又回到生前的相亲时代。   苏毓皱眉,但仍好言谢绝,“我家小妹还未考虑此事,多谢你们关心。”   “这怎么行!”众大婶惊呼,“女儿家不能拖,一拖就给拖晚了,年岁一大,还能有什么指望?”   我笑的合不拢嘴,扯着苏毓的衣角,悄悄对他说,“你就说我眼光高,要相个好的。”这总安全了吧,是我本人挑得很,嫁不出去也是活该。   苏毓顺势摇头,叹道,“不瞒你们说,我家小妹心志高,非大户人家不嫁,非正室不当,我也拿她没办法。”   “这样啊。”众人讪讪离去,还有人小声嗤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癞蛤蟆?   苏毓不着痕迹拉我走开几步后,立马笑我,“癞蛤蟆,今晚想吃什么?”一语双关。   我装作听不出他的调侃,只答道,“无所谓。”   反正我又不图温饱,吃什么都没关系。   “选相公也无所谓吗?”他问的清晰,几乎凑近我脸庞,“还是,你无人可嫁?”   怎么绕着又绕回来了?   “当然不是无人可嫁,我们之中也有成亲的。”比如林城和娴淑。   “那你会吗?”他停下脚步,“成亲,你会吗?”   他突兀地问我,我有些措手不及,在地府结婚?我从没想过,也未遇到合适的鬼官。   “也许,不过应该会等你先成亲。”鬼官成亲总是不紧不慢,但人间不同,往往光阴似箭,没几年就抱两三个娃了。   “我先成亲吗?”他从我手中接过竹篮走在前面,“那你慢慢等吧。”   ××××   这两年过的很快,不知从何时开始,他慢慢向旁人介绍我是他妹妹,没有名字,只有“妹妹”这个虚构的关系。尽管他不厌其烦地介绍,人们还只是隐隐约约有那么个“苏家小妹”的印象而已。   苏毓在桌上摆上饭菜碗筷,简单的一菜一汤,却备上两只碗两双筷,似乎坐在饭桌上的这两个,真是一家人,同根生。   我喜欢这种感觉。   苏毓本来跟着丁师傅时,就学过些烧饭煮菜,搬入客栈后他便借了厨房解决伙食问题,都是些寻常清粥小菜,糊口而已。有一回我见他独自吃饭,怪没意思的,就作势去抢他的菜,如此这般,饭桌上就多了一鬼。   我夹了一口菜尝,“好淡。”没放盐?   “你不是说盐对身体不好,我只放了少许。”他解释,对于饭菜,他向来没特别要求,只要比树皮美味些就行。   小小年纪就那么会保养,真不知是算懂得享受人生,还是谨小慎微,没尝到美食乐趣。“那你多吃点吧。”   他朝我的方向瞥一眼,不知从何处拿出罐酱菜,“要有滋有味,就吃这个吧。”递给我时还一脸厌恶。   “这很贵的。”古代的盐很精贵,因此酱菜也不便宜。   “对啊,花费我一月饷钱。”   “浪费。”明明我自己都能花钱去买的,反正这酱菜也只有我爱吃。   他嘴角上扬,笑的得意,“虽说我是住你的,但你还是吃我的,这才叫两不相欠。”   谁养谁?原来在他心中,还有杆天枰。   我咬着筷子愣神,半年来他拖我去买菜时,总是将我护在身旁,再加上他的身高,真觉得是他在照顾我,甚至还莫名接到几道嫉妒的目光。   明明就是我在看护他,看着他一点一点长大,即使几年前他的身高就早已超过了我,论心智,似乎也稍稍比我成熟。或许是前世没真正接触过社会,我越来越觉得我不如他冷眼世故。   “说真的,”他吃完放下筷子,开始收拾,“你未来夫婿应有什么条件?”   问这干嘛?和他相处多年,他还是第一次问我这方面问题。   “看看是否真要皇亲国戚,还是达官贵人?抑或是什么老虎精?龙怪蛇妖?”   哪有那么恐怖!夸张。   未来老公?我生前曾无数次考虑过的问题,在死后却从未想起过,“我以前……曾经想过,”那真的是很早很早以前,“那时也是有像今日菜场那些大婶般的叔婆,总是为我介绍。”   “后来呢?”   “后来我拒绝了,他们就说我年纪大了,再拖下去就成剩女了。”   “剩女?”他不解。   “就是嫁不出去的意思,老姑婆。”   他笑了,将碗筷放在一边,专心听我说。   从何说起呢?活着的时候似乎人生只剩下那么几件事,工作结婚生子,其实真正是否快乐,我并未来得及去思考。而茫茫人海,人与人的隔膜很重,夹着名利、金钱、相貌等很多因素,不再是单纯的一男一女,这些对他说,他也不一定明白,单是解释一夫一妻制就要解释上半天。   “总而言之,我的要求很简单,一心一意,一生一世。”到了地府,我才发现,原来要快乐,不一定真的要按部就班走完那个流程。   说完,我才发现,何时这话题变得如此深入的?我瞪向罪魁祸首,那祸首却早已不知神游到哪个外层空间去了。   ××××   次日,流言再起。   凤阳城中有个苏家小妹,她与寻常女子不同,她手脚勤快,却奇丑无比,以致年方十五都不考虑嫁娶事宜。更奇怪的是,她却有一位俊俏无匹的哥哥,日日与她同进同出,为她洗手作羹,不由让外人觉得他们虽然很可能并无血缘关系,却相依相伴,羡煞旁人。   几月之后,流言传到我这,我才恍然,难怪长久无人再为我做媒。而那传出谣言的始作俑者也早已无从追溯。   自立门户   “苏大哥!”大街上,一女子惊喜地叫唤身旁经过的男子。   十七岁的苏毓,一身月白色长衫,黑布长靴,虽是简单朴素,但在人群中却很是引人注目,却不再是几年以前那种阴柔面相的撩人。一方面是年龄的见长,身材拔高许多,另一方面是被晒黑的肤色,也不再显得像以前那么俊美而少男人味。   虽是被叫住,他却只是闲闲地转过半个身子,问道,“什么事?”   女子脸上羞红一片,“那个……苏大哥,你明天晚上有没有空?”   她是隔壁菜场顾大娘的女儿顾芬,年方十六,穷人家的孩子不比大户人家,小小年纪就跟着娘亲出来卖菜,对于她来说,在药铺谋事的药童苏毓一表人才,又有精湛医术,是社会底层人群中的最理想夫婿。   对哦,明天是七夕,七夕晚上邀约,很明显的“暗示”啦。   苏毓佯做为难,“今晚师傅安排我在药铺守夜,恐怕没空去了。”药铺里有些珍贵药材,伙计们会轮番守夜,睡在铺中。   顾芬小脸上堆满黯淡之色,不止是失望于今晚他的无法赴约,更觉得自己以后恐怕没有第二次邀约的勇气,于是默默离去。   “真无情,又拒绝了一颗少女心。”我几步追上苏毓。   他直视前路,“我现今无心男女之事。”   “高傲。”尽是问我的择偶条件,却口口声声说自己无心男女之事,两面派!他大概是要到三十好几,才会考虑这种“男女之事”。   随着他步入一家酒楼二楼的包房,包房中坐着的正是药铺的老板邹大冲。   邹老板对于我的出现并没有什么异议,在他眼中,我估计就是一个莫名其妙,老是出现在药铺,不是苏毓的姐姐就是苏毓的妹妹的路人甲,可以自动忽略的那种。   “邹老板。”苏毓扶桌坐下,我自动自发坐在一旁,今日定魂都在凌晨,任务已经完成,听说苏毓有个“大计划”,就跟来看看。   “说吧,你找我谈何事?”   “邹老板,下个月我的用工期到期,我打算在街尾开医馆。”   邹老板尽管是药铺的老板,其实只是对于药材在行,对于医术是半点不懂,他也不是很瞧得起大夫。   “这样啊,就算你是我们这里最得力的伙计,但你既然决定了要走,我也不会挽留。”邹老板抿口茶水,以为苏毓拿乔,以辞职威胁他。   “邹老板,我不是要您挽留,我是想和您合作。”   “合作?”邹老板嘴巴张得很大,很难想象手下伙计会跟他的生意有联系。   “不错,我想开一家医馆,而这医馆内病人所有的药方,都会指定到您药铺买药。”   “这很好啊。”生意越多自然越好。   “但同样的,我希望药铺也只能为我的药方抓药。”   我看着他,他一定是疯了……   果然,邹老板觉得不可思议,“只为你的医馆抓药?你是想我关门大吉吗?”   “当然不会,短期来看,可能医馆是借助药铺的百年名声,但若医馆生意兴隆的话,反而是让药铺更加独霸一方。”   “你痴人做梦!”他的手不小心碰到茶杯,茶水溅出了一些。   苏毓摇头,“邹老板务须今日答复我,两个月后的今天,我们再约于此,到时,邹老板再给我答案不迟。只是在这两个月之中,我医馆的药方,将决不会在贵药铺抓药,苏毓在此先行致歉,敬请见谅。”   果然是宴无好宴,邹老板恼羞而去,留下一室冷清。   苏毓也不慌,随手拂去台面上的茶水,竟是显得漫不经心,可见邹老板的反应早在他意料之中。   我也不出声,习惯性趴在窗台,看着夜色将近,收拾细软回家的商贩,看上去很忙很狼狈,但我喜欢这样的真实,每一天的生活都被记录在地府的档案上。   “你不问?”他重新沏了壶茶水,先前那壶凉了。   问什么?我指导苏毓做这个,教他做那个的时日一去不复返,而今我只在旁看着他做这个、做那个,如同是看一部电视剧,而他长得人模人样,倒也还赏心悦目。   “你不问,是因为你在我旁边,总能看到结局?”苏毓果然是苏毓,我不老不死地七年在他身边,他自然也明白了几分。   其实说到底,我最多的,不过是时间罢了。   “城东郭府尹的独子已久病一年,城内城外所有的大夫都请遍了,还是没有起色。”他将倒好茶的杯子递给我。   “就是你让我前天晚上去看的那个男孩?”看看他是不是面色蜡黄,手指甲呈现灰色。   “不错。”   “难道他们会来找你看病?”他是药童,又不是大夫。   “我只是猜测,狗急了总会跳墙的。”   人家狗也是有尊严的,别老拿来做比喻。我放下茶杯,这茶总觉得不够味,还是酒好。   苏毓瞥了一眼茶杯,招来小二,“拿一壶二窝头。”   还是他了解我。   “你有把握治好?”问完就自我唾弃了一次,又问白痴问题,明知道他是不可能放过任何机遇,一定做好完全准备了。   “只要他的确是面黄甲灰,我就有七成把握。”   在太阳完全落下西山后,我和苏毓一起走出酒楼。   “今天没什么菜,我就啃个馒头,你到掌柜那里叫菜吧。”自从他准备存钱创业,就经常馒头度日,但要积攒那么多钱并不容易,他偶尔也会去给大户人家的旁系亲戚或奴仆看病,收取一定诊金。   但真正的达官贵人,毕竟不会请个小药童来看诊,除非真的到了万不得已。   刚走出没多久,几个家仆打扮的人就从街尾远远追来,手里提着灯笼,模样急切。   “请问这位是苏毓苏公子吗?”为首的家丁恭敬地问道。   苏毓转身打量了一下来人,露出一抹笑容,“在下苏毓,请问何事?”   “我家公子病急,我家郭大人派小人来,烦请苏公子过府为我家公子看诊。”说着,鞠躬作揖。   “苏毓不才,只是小小药童,恐怕难当大任。”他说的自然,我在一旁听得欲呕,虚伪,虚伪,太虚伪了……   “苏公子虽是药童,但一直以来都为凤阳城中的穷苦老幼义诊,诊治好很多疑难杂症,医术自是不在话下。请苏公子念在我家大人薄面上,医治我家公子。”   “承蒙郭大人抬爱,那就麻烦几位大哥带路了。”   “这位是?”那家丁刚发觉我的存在,一时琢磨不定我的身份。   苏毓拉过我,“这是舍妹,略通医术,如不麻烦的话,让她一起过去帮我可妥?”   家丁怕的就是没有大夫可请,现在管我到底是真的会医术还是假的会医术,多带一个是一个,不再多问,就带路走在前面了。   “现在如你的意啦?”我小声问他,目前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   他不答,嘴角却悄悄上扬。   半仙作法   郭大人的府邸不是城东最大的,但已经是气派非凡。   我随着苏毓进入府门后一路畅通,来到一个院落前,根据家仆的指示,这就是少爷的院落。   刚迈进院落,就不知有什么东西洒过来,苏毓大步一跨挡在我面前,也挡住了来人。   “天灵灵,地灵灵,妖魔鬼怪皆消灵。”一个奇装异服的女子,在院落中拿着碗,边跳着奇怪的舞蹈,边洒着不知名的黑血。   这不会是为人驱邪抓鬼的“大仙”吧……   我觉得一滴隐形的汗从头上滴下来,真是什么都遇到了。这孩子被“跳大绳”的这么治法,简直就是草菅人命。   苏毓突然转过身来,推搡着我出去,脸色有些苍白惊惶。   我奇怪。“你干嘛推我?”   一旁的家仆也有些莫名,“苏公子,您还没为我家公子把脉呐。”   “我刚刚突感不适,今日多有不便。这样吧,明日我必定亲自登门拜访,为你家公子把脉。”苏毓嘴上说着不适,力气倒是很大,我已被他推出门外了。   “可苏公子,我家公子昨晚发病,已经疼了一天一夜,所有大夫都束手无策,就等您来医治,若是明日早上医治,恐怕……”怕是已经早登极乐了。   “不错,苏公子请留步。”身后传来个浑厚的声音,听着就是个大人物,果然是郭大人本人。“苏公子既然已经来到府上,就请赶快为犬子把脉吧。”   苏毓没法,只能转身看向来人。来人年近中年,身宽体胖,只是可能近日烦扰甚多,眉宇间很紧绷,看来他独子情况不是很好。   “郭大人的吩咐,小人不敢不从。”他低头对一旁的我道,“小妹,这没你什么事了,快回去吧。”   我?我不是就是来看戏的吗?没明白他的意思,总觉得他这异样有点古里古怪、莫名其妙,他那月白色的长衫上,还有先前被洒到的血迹。   等等……血迹?黑狗血?抓鬼?   他不会是以为,那个什么“大仙”的,会把我给抓走吧。   虽然我名为鬼差,可也算是地府的一个小小官差,至少也算是一个半仙吧。我应该不会怕什么狗血之类的东西。   我倏地伸出手指,划上他衣衫上的黑狗血,没理会他抽了一口气。嗯,手指不痛,没什么反应,我都已经忘记我上次有痛觉是什么时候了。   “大哥,你让我留下帮你吧。”我伸伸手指,暗喻。“我不怕……累。”   他既不可闻地松了口气,从容重新回到他的脸庞,“既然如此,小人这就替令公子把脉。”   我们几步穿过院落,进入房门。房门里面很是混乱,丫环、家仆挤做一堆,进进出出为痛苦的公子擦身抹汗。   苏毓坐在床沿把脉了许久时间,已有了几分计量,再观察了一下那小公子的病容,更有九成把握,便起身开始写药方。   我早准备好纸,磨好了墨等着他。   苏毓将药方交给郭大人,再拉他到一旁细细嘱咐。我则走出房间,满怀兴趣地看着院落中那位“大仙”和她的阵仗,还真的有几分架势。人家出来混的,也要讲究个有腔有调,不是吗?   少顷,郭大人和苏毓也走了出来,苏毓发现我正在研究那“大仙”,狠狠向我的方向瞪眼。   瞪我作甚?我可不怕这种江湖骗人的神棍,却听得一个尖锐的女声响起,“郭大人,我方才在这院落中察觉出一缕妖气。”   妖气?   “妖气?”郭大人脸色一板,“什么妖气,大仙可否明示?”   那“大仙”眼神一转,带些狐媚的眼眸扫过苏毓,扫过郭大人,落在我的身上,“就是这位姑娘身上,似乎有妖气缠身。”   我?不是吧?我要算,也只能算鬼,怎么能算妖呢?   苏毓皱眉,“大仙是否弄错了,我小妹自小和我相依为命,怎么会有妖气缠身。”说着,他就想拉我走出去。   “这位公子请留步。”那“大仙”收起手上怪异的舞姿手势,小碎步上前,“令妹虽是凡体,但印堂发黑,显然是被鬼怪妖孽缠身,今日若我不见到,那也罢了,但现在既然见到了,本着我等仙人的慈悲为怀,不得不劝公子,若能早日驱邪避妖,令妹还能性命无忧。”   印堂发黑?听着她这话,我才脸色发黑呐,苏毓的表情也很怪,都没想到居然还有人能那么清楚地看到我印堂发黑。   况且看她那一身碎布衣裳,比我像妖孽得多吧。   郭大人听着似乎和他儿子无关,于是嘱咐苏毓,切不能把“大仙”的话当儿戏,就拿着药方抓药去了。   “那大仙的意思是……”苏毓忍着不耐,问道。   “若不然如此,公子告诉奴家住处所在,奴家必择日上门为公子与令妹驱邪。”几声奴家倒是娇弱得很,难道醉翁之意不在酒?   我大感冤枉,无缘无故被人称作“妖气缠身”,简直荒唐。   “怎么敢那么劳烦大仙。”苏毓还在作谦谦有礼状,涵养果然比我好,不过他下一刻的举动,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他从作法的木桌上再取过一碗满满的黑狗血,二话不说往我衣服上洒下,一身的衣裳就此报销在狗血里了,幸亏我闻不到那骚臭气味。   “这样,相信再厉害的妖孽也不敢近身了。”他对着呆愣的“大仙”作揖告辞,拉着我走了。   可怜那“大仙”不知是心疼那黑狗血,还是心伤他的无情,据说在冷冽寒风中吹了许久,第二天也倒下了。   ××××   “你不去洗掉吗?”苏毓看我居然就打算穿着这血衣爬上床榻,忍无可忍终于开口。   反正我也闻不到腥臭,感觉不到身上黏稠,我就是不洗了,你奈我何?我气他无故泼我狗血,别人泼那倒也算了,但我好歹看他长大,算是他长辈,对他也有恩。   “没大没小,那么大碗狗血,很脏的。”就这么拨上来,又不是泼水节。   “大?小?”他嗤笑,“你是我妹妹,我的家人,当然比我小。”   “那是权宜之计。”   “我是当真的……”他摇头苦笑,“即便你不需要我的保护。”   保护?   我突然想起了“白蛇传”,许仙知晓白娘子是蛇精后,他大惊失色,他惶惶终日,早早忘却了两人曾经有的柔情蜜意、相濡以沫,多么悲哀。而苏毓却能挡在我面前,挡住那狗血,他真的以为我会被“大仙”捉去。   这不是白蛇传,我不会被法海抓去,但我至少知道,苏毓永远不会是许仙。   职场骚扰   “你真不换衣服?”苏毓掩鼻等我。   换什么?我犹沉溺在感动中,没反应过来,   于是他一把拉过我,扯下我身上的衣服,我和他都定格了。本来就是夏日,单薄的衣料下,只有主腰和长裤,主腰的丝带层层束缚在身后,勾勒出腰部曲线,上身却平坦似男孩。   这样的我站在苏毓面前,完全没有女子成熟样貌,不看我面容,只以为是个十三四岁的女娃。我心里有些别扭,明明心理年龄都三十好几了,居然身形上还如此稚弱。   可是在地府的女鬼官身形本来就如男孩,不存在波霸。   苏毓呆呆看着我的扁平身材,突地笑了,“你哪有妖精的狐媚相,分明是个孩子,我竟然还担心你被那大仙……”被“大仙”给抓了。   “我可没说过我是妖精,只是你自己作如是想罢了。”   他双腿分开,拉我坐在他左腿,披上他的外衣,“你知不知道,你这样给我看见身子,可是要嫁我的。”   嫁?我有些不安地挪动身子,却发觉他的指尖无意间划过我□的背部,勾着肩上的绳线。若不是衣衫晃动,凭我那迟钝的五感,恐怕还没发现。   “苏毓……那个……我无所谓,你不用负责的……”死都死了,还注重什么名节。   他一愣,大笑开来,“你还真以为我会看得上你这干瘪身材?”   “就知道你开我玩笑来的。”我拉拢衣衫。   “我刚发现,你虽无所不能,但也不过是个女孩。”他另一只手撑着脑袋,搁在桌上,“和那些拦着我要和我同过七夕的小丫头,没啥两样。”   不会吧,我可没少女怀春,他拉着我,“明日他们熬好药,我便要过府盯着那郭小公子病况进展,恐怕没时间过节。今日你我提早过节行不?”   “七夕节不是女孩子过的吗?”好不容易有点男子气概,干嘛又来婆妈。   他没回答我,追问,“不行吗?”   “行啊。”这节我只在现代看别人过过,我也不知怎么过的。“怎么过?”   “我有个要求。”他又问。   “说。”   “我想看你。”   看?我傻住,“怎么看?你怎么可能看得到我?”   苏毓逼近我的脸,双手从脖颈处抚上,即使没有感觉,也隐约疑心身上定是起鸡皮疙瘩了,总觉得他的手同我一般冰冷冰冷的。   他手停在我脸颊上,我看着他放大的手滑过我的鼻子、双唇、眼眸。   “这样看你。”   空气中首次流转着陌生的氛围,那个氛围名为暧昧。   ××××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性骚扰?”我这几日仔细琢磨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慢慢恍悟自己应该是被吃豆腐了。   “性骚扰!”小倩惊呼。   我被她吓了一跳,才发现自己将所心中想的,不知不觉脱口而出了。   “谁?谁骚扰你了?”小倩迅速盘算起我认识的男鬼官,第一眼扫上坐在娴淑身旁的林城,“应该不是你。”   林城的脸顿时黑了大半,被小倩的反应给气到。   “什么叫性骚扰?”娴淑茫然地问林城。   林城安抚她,“你不用知道,是不好的事。你不是要去定魂吗?快去吧。”   娴淑乖乖听他的话离开后,林城才一脸严肃地问我,“告诉我,是哪个鬼官,我在枉死城还是有些朋友的,定能将他逮住。”   小倩唯恐天下不乱地猜测,“七七认识的,只有几个男鬼官,鬼头大哥?应该不是,他太老了。”   当然不是,我忙想解释,“不是……”   “难道是小蒋!”小倩又是一阵惊呼,盖过我的声音,引来饿死酒楼其它鬼官的不满。   林城跟着拍桌而起,“这不就是职场性骚扰?”小蒋是我们年代的鬼使,严格来说确实是我的上司。   “天啊,地府竟然也会发生这种事。”小倩紧紧抱住我,勒我出不了声,“七七,你忍了多久了?”   “那小蒋之前参与赌博时,我就看出他本性不好,”林城拿出册子开始录口供,“七七,你告诉我,什么时候发生的?在哪里发生的?你除了口供之外,还有什么具体的物证、人证,都一并告诉我。”   然后呢?让他带着鬼官去逮捕什么都不知道的小蒋,然后还跟他说,你可以保持缄默,但你说的每一句话将成为呈堂证供?   我使劲推开小倩,对林城说,“没有,小蒋没有骚扰我。”转过头再对小倩说,“也没有鬼官骚扰我。”   骚扰我的,只是个活人,还是与我相处七年,实际年龄整整比我小了近二十年的苏毓。可这话我不好意思说出口,想起他的手曾经在我的脸颊上流连,至今还隐约觉得脸似乎热乎乎的。   “那就是在人间了。”小倩反而冷静下来,拉着林城坐下,“唉……七七,这事我也遇到过,到人间定魂的时候,常被人间的地痞无赖摸个屁股什么的。”   “是吗?”还有这种事?我第一次听她说。   “不过反正女鬼差一没胸部,二没身材,三没知觉,就当和墙壁亲密接触下就过去了。”   如此说来……可能我也被摸过,但因为感觉迟钝,所以才没发现。   “常有这事吗?”林城倒上心了,“娴淑也经常遇到?”   小倩瞥他一眼,“男人……”,她摇头,“没有,你也知道娴淑有多恪守礼教,她怎么可能与男子如此接近,给他们揩油的机会?”   林城松了口气,“不过这点还是应该跟上级部门提出,要提上议事日程,采取手段改善女鬼差的工作环境才是。”   我没想到这事居然上升到了这么高的层面。   “七七,小倩,”林城走之前拍了拍我俩的肩膀,“你们放心,我回头定会mail一封邮件给‘阎王信箱’的。”   我无语,林城做事就是雷厉风行。   ××××   三日后,地府出了个新的法例,如女鬼差在人间遭受不良事件,可将施暴者姓名生辰及事件始末提交中央地府。中央地府将会记录在案,在其人过世之后提交枉死城相应判官,成为审判依据之一。   不就摸个屁股,至于吗?地府实在太为员工考虑了……   无往不利   苏毓的医馆开张了,取名“回春堂”。这种没有创意的名字,当然是我取的,取自“妙手回春”。   随着郭大人家中公子的逐渐康复,医馆的生意也越来越好,演变到了门庭若市的地步。三个月后,医馆和邹老板的药铺正式合作,几乎垄断了丹阳城中其它医馆、药铺的所有生意。   “如果这个时代有《垄断法》,苏毓一定第一个上被告席。”我在路边买了包瓜子,闲闲待在回春堂二楼的隔间中。这个隔间,原就是为安置我的,毕竟医馆中有很多男病人,我老在旁闲晃也并不怎么方便。   “这是你教他的吗?”小倩躺在另一边的软榻上,这是我原本该窝的地方。   “不是。”我没那么多九转十八弯的心思来教他,好吧……我承认,“他前一阵子,曾缠着我问一些商界的事,我就拿了几本现代说经商的书,读给他听。”   那是几个月以前的事了。   那时苏毓的卖身契快到期了,他在城中查看大小商铺门面。我怕他第一次创业就血本无归,便一时口快,向他细数些要注意人流量以及目标客户群之类的简单常识。他却双眼发亮,缠了我一夜,要我多教他些。   我又能有什么可多教他的,只能来老一套,对着课本来照本宣科,给他恶补了不少商务知识。   小倩叹气摇头,“七七啊,这苏毓虽不是穿越人,却胜似穿越,再看他那智商两百的头脑,怎么可能不无往不利呢?”   无往不利?包括对我吗?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又想起那晚他莫名其妙地“看”我。可能有前世不太出彩的经验,我总觉得,暧昧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即使偶尔我会看着苏毓的俊脸发呆,也决不代表我会自以为他对我有男女之意。   然而那晚,苏毓那眼光蕴含的专注柔情,真的很暧昧。他喜欢上我了吗?   为这个念头,我心下泛起一股说不出道不明的感觉,有些羞涩又有些欣喜,是爱情还是虚荣?但更多的,还是迷惘。   隔间的门被推开,我看着迈入的苏毓,他伸伸懒腰,难得孩子气地抱怨,“真真给累死了。”半真半假带着撒娇,酥入人的心底。   小倩早已离开,他发现软榻空着,我又倚墙而立,啐我一声,“给你福也不会享。”   说着,他拉我同坐在软榻上,接过我手上的瓜子壳,为我剥瓜子仁。   近来,他忙碌后的闲暇一如既往地呆在我身旁,帮我做些琐碎小事,好似他没开医馆般的乐此不疲。比如剥剥瓜子壳,比如在软榻上加个靠垫,都是他亲手缝制的。   一个大男人,手工居然还不错,我叹气。   “怎么了?”他察觉我的叹息,“不开心?”   “苏毓,我不懂你。”是不是长大了真的都变了?他在想什么?我都不敢确认。   “很简单,”他将瓜子仁摊在我身前,“你要的,一心一意,一生一世,我能给。”   “为什么?我不能给你什么啊?你要成亲,要传宗接代,我都办不到。”十七岁的他,到底知道未来是什么吗?   “那本就不是我要的。”怕我不信,他解释,“成亲又如何,我爹还不是娶了一个又一个,也不见得多快活。传宗接代?让大房的子嗣去传吧,我相信他们会多子多孙的,而我,不需要。”   “那你要什么?”   他摆出那种非你不可的神情诱惑我,“你要一心一意,一生一世,我要你永远留在我身边,我俩公平交易。”   我脑中真的一片空白,活了二十九年,再当了鬼差七年,第一次被告白,我不知所措。   “永远陪着我,好吗?”他无法盯住我的眼,只能抓过我的手,细细放在嘴边啃咬。   “别走。”   ××××   苏毓的回春堂,开两天,关一天,那关着的一天,就是他出外义诊的日子。   义诊没有固定地点,多是走访一些农家、茅草房,看看是否有需要看病的病人。医药费也一早和邹老板商量好,凡义诊的药费,均按药价五成算,药铺所损失的,由苏毓补偿。   因为垄断成功,城中好几家药馆倒闭,倒是方便了苏毓提高就诊费。而他的义诊之名,也将这高价无声无息地掩盖过去了,并未引起那些有钱人家的注意。   我虽知道内里究竟,但本着“劫富济贫”的想法,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直到这天苏毓义诊归来,被找上门的中年男子拦住。   “苏毓!”那男子几步上前,揪住苏毓衣领。他身后跟着个十几岁的女子,努力拉住男子,怕他冲动。   “在下正是。”苏毓打量了下来人,露出微笑,“这不是城西得善医馆的欧阳大夫?欧阳大夫为人慷慨正义,常免收病患诊费,在下深感佩服。”   那欧阳大夫显然本是准备一上来就开骂,却被苏毓堵了回去,没想到苏毓一早就认出他,还知之甚详。   “这位是欧阳小姐吧,两位请里边说话。”苏毓不着痕迹地将两人领入堂间,避开周围围聚过来的人群。   我缩回探出窗台的脑袋,走出隔间,坐在楼梯上好奇地看着堂内,看这出戏苏毓怎么唱。   为两人倒了杯茶后,苏毓慢条斯理地询问,“请问欧阳大夫为何而来?”   “苏毓……”他踟蹰了一下,终究缓和了语气,“苏大夫,在下对贵医馆和邹家药铺的合作多有异议。”   “哦?”他抿了口茶,“愿闻其详。”   “贵医馆的药方,皆到邹家药铺取药,本是苏大夫个人选择,无可厚非,但苏大夫却唆使邹老板只将药配给苏大夫开的药方,却并不是为民着想。”   苏毓好脾气地一笑,示意他继续。   “邹家药铺是城中最大的药铺,药的种类最是齐全,存量也最多,很多药方中的药,只有那里才有,现在这么限制,会有更多的人,买不到他们所需的药。”   我在一旁听得摇头,傻子,他还没看出更严重的情况。长此以往,一旦城中多数药铺倒闭,那邹家药铺哄抬药价,是迟早的事。其中利害,苏毓自是和邹老板提过。   苏毓放下茶杯。“欧阳大夫觉得小弟这回春堂如何?”他气定神闲地抛出全然无关的一句话。   欧阳大夫一愣,虚应,“听街坊说,苏大夫妙手回春,在此医治病人无数。”   “那若欧阳大人来加入我回春堂,自然不用担心,病患拿着回春堂的药方,会开不到邹家药铺的药了。”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   “这……这怎么行?”欧阳大夫惊诧地看着苏毓,“那我家的得善医馆怎么办?”   “欧阳大夫,恕小弟直言,得善医馆已经有几月入不敷出了吧。”   欧阳大夫脸上一阵的困窘。   “与其困守一方天地,还不如加入回春堂,相信以欧阳大夫的医术与德行,必能在治病救人和义诊上对小弟有所帮助。”他有两年多时间阅尽城中所有大夫的药方,自然清楚每个大夫的能力。   之后几番话下来,欧阳大夫已是浑浑噩噩,被忽悠得不知天南地北,连退几步,“我要回家想想,我要想想,告辞了。”说着,没顾着女儿就冲出门。   欧阳小姐盈盈站立,一双眼揪着苏毓,有些惊惶不安。   苏毓上前几步,保持有礼的距离,“在下对欧阳大夫的为人与医术仰慕已久。况且早就听闻欧阳家世代皆是 ,欧阳小姐知书达理。苏毓不才,只略通一二,若能有欧阳大夫来回春堂相助,将是苏毓莫大的荣幸。”   一番话说得欧阳小姐小脸飞红,女儿家的娇羞之态尽现。   “想必贵府情况小姐也略知一二,希望小姐回去后也能劝慰令尊。”   “我……我会的。”那欧阳小姐小声说完,便转身匆匆离开,看那神色,只怕再片刻停留, 脸上便要起火了。   苏毓走到楼梯旁,毫不意外地发现我坐在那,调侃我,“看戏可是看够了?”   我没回答,慢慢隐没在角落的黑暗中。   原来我一直以为对人冷漠孤僻又高傲的苏毓,也能对别的女孩家露出如此充满温情的神色,那眼神,那声音,都柔得滴出水来了。   是做戏吗?因为他需要欧阳大夫的医术,来扩大他的回春堂?   永远留在我身边。   耳边响起那天他的话语,也是同样的眼神,同样的声音,好像把人捧在手心,辗转宠爱。   也是做戏吗?他需要我做什么呢?   心理年龄三十六岁的爱情初学者,还未开始享受甜蜜,已经尝到丝丝苦涩。   两相承诺   在考虑了一周之后,欧阳父女俩一起加入了回春堂。其实,若不是得善医馆仅剩的病患也被回春堂抢走的话,他们父女也不至于要寄人篱下。   苏毓看中的,不仅是欧阳大夫的医术,他更看重欧阳小姐这个女医,“我年纪尚轻,一般官绅富豪的妻妾,若是要请我就诊,都有诸多避忌。”   古代女医并不多见,多数都是出自医师世家,只给一些官宦地绅的妻妾看病。相比于男大夫、男郎中,无论是那些官宦地绅还是其妻妾,都希望有女医来为其看病,既是避嫌,更显其贞洁。   而欧阳小姐,就是凤阳仅有的几个女医之一。之所以求诊人不多,自然是其医术修为不高的关系。我想,除了苏毓,很少有人能在短短几年之间,在医术上有如此大的进展。而这位医学奇才,也开始带学徒了,第一个便是女学徒:欧阳兰。   苏毓正值年轻力壮,相貌又相当俊俏,导致回春堂中女性患者很少,甚少有请他上门为妻妾闺女诊治的,怕真闹出个红杏出墙的丑闻。   “欧阳兰的医术若能在我点拨下有所进步,或是望闻问切功夫能精进一些,将病情转述于我,就等于我亲临为她们治病。这样,更能打响回春堂的名声。”   苏毓的目标很大,大到以我这本分的个性根本看不到头。我很想问他,在他而言,回春堂只是个开始,那终点在哪里?还是他的野心没有终点?   对欧阳兰,我当然是有些在意的。   不知心里是何想法,我隐约觉得,比起男女之间的吃醋嫉妒,我更在意的,是苏毓是否真有心讨好我,留住我。他是对所有人都口腹蜜剑?还是对我所说的,是真心话?   于是,我几日来细细打量他和欧阳兰之间的相处。   欧阳兰是个单纯的古代女子,照例来说女子不能在外抛头露面,但家道中落,她既然有一身医术,自然要出外谋生。苏毓医术高过欧阳大夫,她现今跟着他习其医术,也并不觉得如何别扭,只是略微羞涩。   她的外貌堪称端正秀丽,虽不是如何聪慧,但也勤奋好学。苏毓针对其进度循序渐进地教,让她越来越敬佩苏毓,之后慢慢演变为几年后对神般的崇拜。   那苏毓呢?他的眼中有温柔,有耐心,谆谆善诱,但那天我坐在楼梯上看到的魅惑却不再出现。   是目的已达成,没有必要了吗?   ××××   教学告一段落后,他让欧阳兰去用午膳,自己搬了把椅子进隔间,让阿毛将午膳端进来。   阿毛就是他第一次救活的那个小男孩,十一、二岁,宁愿睡在回春堂的地上,也要跟着苏毓,伺候苏毓,可谓是第一跟班。我窃以为这就是滥用童工的开始。   “怎么一上午盯着我?”他为我倒上酒,因为我嗜酒,隔间中总是常备酒水。   “没有啊。”   “隔间的门开着。”他拿起杯子递给我,“没有吗?”   我仔细端过酒杯,“我只是想看你怎么教学生的。”   “那你觉得我教得如何?”   “很好,我从没见过你对人那么用心。”   “我对你更用心。”聪敏如他,自然听出几分别样酸意,他笑了,“怎么?吃味了?”   我不小心把我的酒洒了,呆呆看着被酒气晕染的裙摆。“苏毓……”   “看你,洒了一身。”他用衣袖随手擦了擦,“如果这叫用心,那你对我这几年算什么?”   “什么算什么?”我不明白他的意思。   “我都能感觉得出,你有多恨咬文嚼字的古书。”他端起碗用膳。“但就算十个字里有三个不识得,你还是能将一本本医书给我念下来。”   那也没办法,繁体字真的很难认很难读,况且我语文文言文向来很差。   “只要是我的事情,你都很紧张,以前以为你是母爱过甚,但看你的身材,还是小毛孩一个。”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直接地调笑。   世风日下,这可是光天化日。   阿毛把膳食端进来,放在桌子上。   他夹了几样我平日喜欢的小食在碗里,递给坐在软榻上的我。   虽说鬼差不能赠予人事物,但倒是不妨碍人伺候鬼差。   自从苏毓的医馆有些微薄收入后,他除了做菜,更喜欢买些小酒小食,比如美酒,比如肉干肉脯,越来越奢华浪费,且不容我用自己银子买那些酒菜。   他却很固执,“那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他不肯回答。   以前没谈过恋爱,所以我那时并不明白,这是一无所有的苏毓唯一能为我所作的付出,弥足而珍贵。无论这是出于爱情,还是亲情。   “你对我是不一样的。”多少次在夜里,他曾喃喃这么说。   我不一样,我知道,当然是不一样的,人曾几何时能遇到一个鬼差。   他所说的“不一样”,我想我知道,但并不相信。   尤其是他流露出来魅惑、呵疼的眼神,总让我想起那个午后,我也不能总是个闷葫芦,终于忍不住坦白,“苏毓……那天我看见你瞧着欧阳兰的眼神,你很希望她能答应吗?”   希望到……不惜让她错觉你喜欢她?你真的了解女子对于心爱男子的那种不顾一切?你是不是在利用她?抑或,你是不是也在利用我?   我摇头,利用?我想得太严重了。   他错愕,“难怪我总觉得你最近怪怪的,好像……”他拉住我的双手,“好像我一转身,你就会离开。”   我承认,是有点想逃,天生懦弱的个性,总是让我潜意识回避伤害。不接近别人,就不会被伤害,不和人交好,就不会被背叛,这是现代人的本能。而一直这样想的自己,才会永远孤家寡人。   而如今,我想改变,想说出所求。   “苏毓,如果你不是真心喜欢她,不要对她流露那种妖艳的魅惑,好不好?”   苏毓,如果你不是真心留恋我,也不要对我那么暧昧,那么依赖。   因为,我怕我会当真。   他默然,自然明白我的言下之意。   “我答应你,除了对你,我不会再对别人流露那种风情,好不好?”他改了承诺,并强调,“只有对你。”   如此似曾相识,两年多以前,苏毓也因为我许下过承诺。   ……   “我,苏毓,答应你,只要是有生之年,就会帮穷人开义诊。”   ……   野心是相对的,是不是在苏毓对于事业心膨胀的同时,我对于爱情的野心也膨胀了呢?   终归是女人,女人对于初恋,总是有太多希冀。   我们都是新手,我一要求,他便迎合,爱情看似如此简单。   然而,我在心中默念,苏毓,我也答应你,事不过三,我不会第三次让你改变自己来迎合我,为我许下你的承诺。   我答应你了……   这是唯一   爱情?   握着毛笔一撮一顿,在纸上化开了两个狗爬的大字,我仔细看着,确实很丑,很别扭。   我是喜欢上了苏毓,还是恋上他的陪伴?于是才假借名目,编造借口,能多留在他身边一刻也好,贪恋着活人的气息。   这是患得患失吗?我自问,却不自觉将问题脱口而出。   “当然是自寻烦恼。”小倩在一旁,边消耗着苏毓的好酒,边调侃我,“而且他是你自己找上的,还是百分百作茧自缚。”   “对啊,都是自找的。”   “七七,有无尽时间的是你,你在怕什么?”小倩若有所思地苦笑,“人生是他的,他先挑起这场爱情赌博,你若不肯,他逼不了你,他若吃亏,也怨不到你,”   她拍拍我的脑袋,抢过我的笔,画出圆圈拥抱住了那两字。   “更何况,爱情的最开始,本来就是陪伴。”   ××××   那晚过后,一切似乎越来越风平浪静。   苏毓对欧阳兰越发的彬彬有礼,不止是有我在的地方。而欧阳兰对他,从暗暗恋慕到由衷信服、言听计从,也不过就是半年时间。   随着凤阳城几间大医馆的倒闭,回春堂更是名声鹊起。   在医师伙计面前,苏毓介绍我是他小妹。众人中甚至是在回春堂帮忙的阿毛,也只在印象中隐约有这样一个人影在,再多的,就是模糊一片,尽管我是经常出现在苏毓身边。是什么样的缘分,让苏毓能如此深刻地记住他妹妹的死,连带记住了我。   我喜欢跟着苏毓去三天一次的义诊,多数是去城外极脏极穷的地方。我自然是闻不到那流浪汉集聚之地的恶臭,但看着他那皱眉且不堪忍受的样子,觉得煞是有趣。   许是儿提时期公子哥的记忆回笼,又或者是回春堂的知名度高涨,近来的苏毓越来越洁癖,衣衫发髻打理平整、一丝不苟。幸好他还懂得避免容貌再遭窥伺,而画粗了眉毛。   在穷苦病患眼中,苏毓比神佛还灵验,比父母官还清廉,见着他远远出了城门,就自各方涌来,崇拜、仰慕、不敢亵渎。   这样被围绕着的苏毓,总让我期盼,如此多的善意和信任,终有一天会磨去他的权欲雄心。   “来,大家排好队,一个一个看诊。”阿毛小手一张,努力阻挡那些衣衫褴褛、隐隐发臭的乞丐碰到他心中的偶像。   在双指搭上第一个病患的手腕后,苏毓立刻敛去眼底的厌恶情绪,做回最基本的大夫,交待药方也是简洁明了,富贵贫贱在此时都一视同仁的尽职。   我盘膝坐在一旁的大石上,颇有闲情逸致地等到夕阳西下,也等到他缓步走来。   “走吧。”他伸手拉我下来。   “嗯。”我滑下大石,他拍走我衣衫上的脏灰。   我注意到他另一只手上抓着的布包,沉甸甸的,装满了病患馈赠的“诊金”,有挖来的番薯、野菜,或鸡鸭家禽的蛋,甚至还有穷孩子河边捡来的卵石。   阿毛已经带了药箱和部分“诊金”回去,这些是他拎不下的。这算是现代的收受红包吗?不过看苏毓几度拒绝不了的苦恼,这礼肯定比红包难缠得多。   “他们很仰慕你。”我偷笑。   “每次我来义诊,总觉得你很幸灾乐祸。”他牵着我的手进城,将那些“诊金”分送给城内的乞丐。   “做善事可是积德。”这可不是空口白话。“只有你会当成灾祸。”   他摇头,“我不信真有天理循环。”   我拉着他的手紧缩,引起了他的注意,“真的有的。”我见识过,当然晓得,就怕他不当真,努力强调语气中的认真。   他注意到我的紧张,眼中一闪而过的情绪,我没看清,只听他答道,“知道了,我会小心的。”   “小心什么?”我有些心慌,不知怎地脑中想起那从未真正杀人的王爷。   他大笑,“吓你的。”   随后又安抚我,“放心吧,我还不至于大奸大恶,杀人放火。”   我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我又泄露天机,还是改明再担心他吧,没准我会先一步因玩忽职守,被拉入枉死城审判。   食物可以送出去,而带花纹的卵石自是落入我的腰包。   “尽拿些不值钱的玩意。”他摇头,“我还以为你不过是嗜酒,原来这些不入流的石头,也能入你的眼。”   “你不懂,这是唯一。”   “哦?”   “世上没有一块石头和另一块是相同的。”当然除了现代人造的那种。   苏毓想了想,“倒是的确没见过一样的。”   “人也一样,高高在上的和终日不饱腹的,都是世上唯一一个的。”那叫人人平等,现代最浅显的道理。我琢磨着是不是该哪天找本“众生平等”的书给苏毓洗洗脑?   “但人生在世若碌碌无为的话,也不过是蝼蚁。”   我想反驳,他却说出件让我吃惊的事,“先前就诊的流民中,我见着了我大娘和二哥。”   “他们在流浪?”   他点头。“在我记忆中,大娘永远衣着光鲜,她娘家有钱有势,后来分家又独得大份,赶我娘和我兄妹三人出门时,尚还耀武扬威,今日却奔波流浪,朝不保夕。”   “你没开口认他们?”   “没有,该是说他们没认出我来。不过我已经让阿毛悄悄塞些银两在他们包袱中,过这个冬天,应是没什么问题。”他诡笑,“看,我也会以德报怨。”   我听着心中欢喜。   他将最后一捆野菜给了个跛脚的乞丐,“当日我刚进这凤阳城,也是同他们一样的。”   满脚的血泡,披头散发,加上几个月未洗头发洗身子的酸臭。   “若不是再一次遇见他们,我几乎快忘了,我也曾是蝼蚁。”他自嘲,但知晓我不喜欢,也就不再闭口不谈。“唯一不同的是,我身边有你。”   夕阳洒在我和他身上,映出两个倒影,手手相连,慢慢踱步回家。   即使今日的苏毓身边有那么多仰慕者、爱慕者、崇拜者,但他还是只在我面前,毫不顾及地流露他的性情,即使那性情有些冷酷,有些无情,有些伪善,却让我不忍苛责。   因为这样的苏毓如此真实。   这就是陪伴,需要接受真实的勇气,人无完人。   回去后,苏毓向我讨去了所有我收集的卵石,说是帮我收着。最后,他把它们用在了一个我怎么想都不会想到的地方。   复活节日   在地府中,有时会冒出一条两条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规定,比如培训期间学的地府条规中就曾规定,普通鬼官不许开设酒楼,但什么官阶以上才能开呢?没注明;又比如,地府鬼官不得沉迷赌博,但如何才算沉迷,没说明;再比如,每年四月第一个周日定为复活节,但不能放假,那何必过节呢?没提起。   不吸取西方的圣诞节、感恩节、情人节,却独独搬来了复活节,我直觉一定又是哪位高阶鬼官的恶作剧。   严格来说,这复活节也不过就是那书本上所印的油墨字,我生前既不过西洋节日,死后也不会破例,但若有人独独把婚期订在这天,就有些莫名其妙了。   “为什么选复活节?”我拉拉小倩的衣摆,问她。   “好像是因为林城信基督,”她盛装打扮,难得穿起现代低胸礼服,“但小道消息说,是咱们那个鬼使小蒋只愿意在今天把我们的班调到早上,空出下午和晚上。他还美其名曰说复活节应该算是地府中的黄道吉日,林城拿他也没办法。”   小蒋在地府中已经混了很久很久,久到三教九流的鬼官朋友认识了一堆,而地府中大小官职,除了鬼差和阎王,他都涉猎过了,很有背景。   今天是林城与娴淑成亲之日,认识他们的鬼官都奇怪居然拖了那么久,但娴淑主张林城接手判官工作上了轨道以后再成家,也无怪乎多等了几年。   婚礼采用宋朝的成亲仪式与现代婚礼相结合,地府之官好凑热闹,一时是官满为患,挤入挤出。   娴淑的古装扮相回复生前的容貌,颇为娇俏动人,一身喜气的嫁服衬得小脸红彤彤的。花轿,轿夫,喜婆,一个都不少;林城则是一身的西装笔挺,很帅很有担当,再加上礼炮、礼服、喜宴等等,这一场婚礼下来,恐怕要耗费两人多年的法力修为。   值得吗?当然值得。   娴淑笑容灿烂,泪水滚在眼眶中,几度欲下。今日她施了法术放开了五感,真实的幸福完全展现。   她终究还是嫁得良人,尽管不是在“有生之年”,但又有何区别?林城绝对比古代三妻四妾的大男人要可靠得多,相爱相知最为重要。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这恐怕是“死后”相许的最佳例证。   鬼头大哥因其嗓门忒大,荣升司仪。   “一拜天府……二拜地府……夫妻交拜……”,拜完后再来现代的“我愿意”宣誓,古代鬼官和现代鬼官,各自欣赏对方的婚典仪式,不伦不类中倒也其乐融融。   席德因其特殊身份担任主婚人,但在场鬼官有大半并不清楚他特殊在哪。仪式过后,他便和我、小倩一起坐在主桌。   喜宴上,我见到不少以前不认识的鬼官,小倩指着个面黄肌瘦的人道,“这个就是饿死酒楼的老板。”   我举起酒杯向他示意,表示多年免费的感谢,他扯了扯薄薄的蜡黄脸皮,算是对我笑过。   席德发现我的敬酒,笑得乐不可支,定是清楚我和饿死酒楼的孽缘。他递过一张卡片,卡片表面熠熠生辉,看得出被施过法术,“听说你很好杯中之物,这是地府最大酒楼鹤归来酒楼的贵宾卡,可打五折,我想你会感兴趣的。”   鹤归来酒楼在地府尽头、枉死城旁,基本是高级鬼官的聚会场所,可比现代的希尔顿大酒店,我自是每次都绕道而过。   我接过卡,“谢谢。”其实我更想知道是哪个透露我嗜酒的。   “你对这场婚礼怎么看?”   “很隆重,很感动。”尤其是一直以来都清楚娴淑对于嫁人这事的执着,尤其为她高兴。   “我也曾在地府成亲。”席德的眼定洋洋专注一点,“当日我着蟒袍,她头戴凤冠,身披霞帔,那是地府千年来最大的一场婚礼。”   “后来呢?”我隐隐觉得不会是好结局。   “九百年前,她就不在地府了。”   难怪从没听人说过阎王曾娶妻,原来是那么久远的事,看看席德的失神,显然还困扰着他。   “地府中从来没有天长地久,只有曾经拥有。”席德回神后,顺手夹了口菜,“在地府,时间最是不值钱。”   对于人类的百年有限而言,地府时间绵延不绝,当想到承诺以后百年、千年只对着一个对象,反而最容易退却。   我眼中映着这对新人的喜气洋洋,心中却不知是否该庆幸苏毓只得百年寿命?   ××××   参加完婚礼,我和小倩一起回明朝,临近凌晨时,我们还有几个定魂任务须解决。   “小倩,为什么选那书生呢?”   不知问过她几次了,她都含糊以对,然而我真的想对苏毓和我的未来更增些信心。   “七七,你知道我是怎么死的吗?”   我知道,小倩刚认识我那会,就听她开玩笑地提过。   “蜜月地点是法国的普罗旺斯,那是我十几岁少女时就想着要去度蜜月的地方。”小倩眼中承载着那时的幸福,“对于工薪阶层来说,确实有点贵,但他还是攒钱给我惊喜,这说明他真的爱我,很爱我。”   偏偏那么巧,就是那班飞去法国的飞机失事了。   “飞机在乱流中失控了很久才坠落,他最后对我说的话是,”小倩强笑出来,“我是疯了才想和你结婚,你害死我了,你知不知道?!”那笑,笑得异常苦涩。   “七七,那书生和他长得很像,我们是初中同学,他小时候就跟他初中时候一模一样。”小倩率先跨过那分界着生与死的边界,进入明朝。   “七七,我不需要他英俊,不需要他专一爱我,也不需要他能干,我只是想看他好好活着。”   这一句话堵得我喉咙发慌,只能默默对她施法,让她无法流淌的泪水能长流。   “七七,我很开心我能坦诚说出来,看见娴淑幸福,我觉得我也很幸福。”   我伸手揽住了这默默自责的女孩。   地府有的是坦诚,鬼官之间没有利益冲突,自由表达真实感受,恋爱、成婚、分手,合则聚,不合则散,从不讲究天长地久。   傻小倩,聂小倩没有害到宁采臣,宁采臣本也是心甘情愿的,只是人世间的真实,不比地府,总是藏得极深极深,要自己去挖掘。   而我既然选择了苏毓这条路,就不会再抱怨路难走。   复活节原来也有些道理,肉体死了,心灵也需要复活。   目击定魂   自复活节后,小倩本来就很三八的个性,变得更开朗。对于她那书生也不再执着,将其评为“明朝第一贱男”,聊以自娱。   我闲闲靠在软塌上翻书,最近爱看历史书,比起以前读书时那惨淡的历史成绩,现在无压力下翻阅各种古代趣闻,倒觉得有趣了很多,尤其是明代的,看着现在正在发生和即将发生的历史事件,只觉得事事难料一说,确属事实。   明朝百姓还是照常过他们的日子,而百姓之一的苏毓也照常开着他的回春堂。随着回春堂的声名远播,常有一些“武林人士”来就诊看病,这倒是苏毓自己也始料未及的。   凤阳城地理位置在中原中部,应算是交通便利,可惜长久以来,除了是朱元璋的故乡之外,就不再有其它特别的优势,商贸往来并不频繁,就是偶尔落脚的镖局镖师,也是暂住一宿,隔日启程。   于是就有镖师趁着这一宿时间上面来求诊。   楼下不甚温柔的敲门声传来,扰乱一室平静。   苏毓带着阿毛去大户人家出诊了,而这下雨天的,欧阳父女也没来,整个回春堂只有二楼萦绕的隐约烛光显示有“人”在家。毕竟古代火烛不比现代电灯,很费银两,没人会出门了却留着烛火。   “开门!”敲门人一听就知道必是孔武有力,这门“咯吱咯吱”地呻吟。   真吵!我坐起身子,这都近傍晚了,还让不让人歇息了?   没隔多久,居然开始用脚踹门!   为了苏毓那可怜的木板门着想,我还是起身下楼去开门。   “请问两位有何贵干?”我打量门外两人,都是练得肌肉发达的类型,浑身湿透,其中一个受伤了,“现时苏大夫不在,若是看诊,请明个尽早。”   说完便想关门,那没受伤的汉子却不许,一手把住门,“明日我们便要启程赶路,有其它大夫在吗?”他显然是天色灰暗看不清我,“或者,这位小哥会不会医术,能否帮我大哥看看?”   小哥?我直觉这人真是狗眼瞎了,就算是雨天天色灰蒙,也不至于把我当成男人吧。即使我胸部扁平,还披着苏毓几年前的青布衣衫。   “我不会看病。”   那汉子想了想,问道,“苏大夫何时回来?”   我如何知道?“他出门看诊,指不定何时回来的。”   “那我和大哥就叨扰了,我们在这里等苏大夫回来。”说着,就自说自话地进门了,显然是个粗人。   我气结,事到如今也不好意思以“男女授受不亲”来回绝他们,毕竟他们压根就把我当男的处理。   于是扶着那伤员躺到检查的床塌上后,就大眼瞪小眼,互相傻看。   “小哥,你怎么称呼?”   说了你也记不住,我烦恼着如何回答他,更没啥好脸色,可惜他看不到。   门再度被敲响,今天还真的是它的劫数。   “有人吗?开门!”   我无奈踱去开门,好家伙,雨水沾湿衣裳完全贴在身上,又是个练健美的,肌肉发达。   “苏大夫出门了,有事明天请早。”   “这位小哥,我前些年搬重物伤了腰,每到下雨天便酸痛不已,正好镖队今日在这里落脚一宿,想过来让苏大夫给看看。”也是自动自发进屋,“我就在这等苏大夫回来。”   又是小哥!我无语。   ××××   原来同行之间是有竞争的,我不会天真到以为所有同行之间都和苏毓与欧阳大夫一样,不是你招安我,就是我招安你,但这样□裸地对骂,也是头回见着。   “我们威广镖局行走大江南北,谁家不给我们几分面子?”   “威广镖局算什么,我长风镖局才是走遍中原最大的镖局。”   “笑话!就一群虾兵蟹将,看你那大哥还躺在那呢!”   “我大哥是为我挡了那枭匪一刀,这才受伤的,是铁铮铮的汉子,是兄弟!”   “原来那是要砍你的,你倒是会躲,躲在你大哥后面!”   “你说什么?你自己还不是抱怨酸痛,大丈夫哪有无病无痛的,一点小伤就忍不住,像个娘们一样!”   “胡大牛,你说我娘们?你有种和我打过再说。”   “朱强,你以为我怕你来着?”   胡大牛?朱强?   等等,我打开我的扇面放在烛火下照着看了看,这不就是我等会要去定魂的两个人?凤阳大街?再看看时辰,还有不到一刻时间。   “那个……”在他们出手之前,我忙出声打断他们的对吼,“这里毕竟是医馆,你们……要不要到大街上去打过比较爽快?”而且也不容易连累到旁人。   两个怒火中烧的镖师立马冲入雨中,亮出家伙对决。   没等多久,一切便消停了。   我拿着扇子走入雨中,扇间轻点两具死尸,看着他们怒张的魂魄重新回到躯体中,若要打的话,就等鬼吏来接你们的时候再打吧。   “你在干什么?”一旁苏毓熟悉的声音响起。   我回头看他立在雨中,他何时回来的?雨水透过纸伞上的破洞滴到他眼梢,让他反射性地闭眼,连带掩饰住了情绪,这是他长大后第一次见我定魂。   我还保持蹲着的姿态,雨水流过我身上,却仅仅浸湿我衣裳,没在我头发皮肤上停留,便沿着扇间一路划出去。   这雨下得很大,很磅礴。   “为什么用扇子点死尸?”   我的眼神越过他,看向他背后的小身影。阿毛正奇怪地看着我们,他对我的印象很浅,完全记不清我刚刚做了什么动作,又有什么值得他师傅注意的?   就比如我以前上学时,记不得同伴每天都穿了什么衣服,即便只是衣服颜色,一是不会留意,二是记不得那么许多。   人的记忆只占大脑一角,只有在意,才会留意。   苏毓只是盯着我的扇子,“阿毛,进去照顾里面那病人。”他说的是那个在床榻上很想爬过来看胡大牛尸体的受伤镖师。   我慢慢站起身,“苏毓,我在做……”   想了很久,我才启口,“我只是在做我的差事。”   此时,从纸伞中滴落的雨水已经将苏毓的衣襟全都染成大片大片的水迹,他浑然不怎么在意,只是突然开口说道,“我又了解你一些了,是不是?”   说完他便自顾自笑了,走回医馆。   这个意外让我发觉,原来我还是一直在保护自己,从没让苏毓走进过我的世界,尽管我已涉足了他生活的大部分时间与空间。   王八一说   “苏毓看到我定魂了。”   若能展现脸色灰败,我现在就应是这样。   “真的?”小倩一把抓过一边的饮料大喝一口,神情兴奋,“然后呢?”   我将之后苏毓的表现跟她说了。   “我一直在想若有人能看到我们定魂该有多好,吓死他们。”小倩显然不觉得我有什么好情绪低落的,“可惜无论我如何大摇大摆地出现在那些死者家属旁边定魂,他们都对我视而不见,我简直怀疑鬼差其实是隐形的。”   “多数时候是这样,”我摇摇头,高粱酒一口闷,“不过显然着定律在苏毓身上从来不适用。”   “你该知足了,这说明在他心中你至少不单单是个保姆或老师。”小倩常笑我是苏毓的一等保姆,二等老师,三等女友,简言之就是感情方面进展最失败。   “他应该还不清楚我在做什么。”毕竟只是看到我拿把扇子在尸体上指指点点,好吧,我承认,这种行为本身就有些变态。   “七七,你有没有听说过七世情缘?”小倩问我。   “什么七世情缘?”我摇头。   “是小蒋有一次喝醉酒说的。”她所谓的喝醉酒,就是用法术把自己弄醉,弄得人事不知,不用想烦心事。   我倒是没想到,一向神神道道的小蒋也会用那么老土的方法借酒消愁。   “他说天府书册上的一些灵魂之间注定牵扯情缘,长的达到七世,但是不像现代人的那种猜测,比如七世夫妻什么的。可能这种情缘,是灵魂双双投到动物身上也不一定,毕竟要七世都投胎为人,这命中率也太低了。”   “你不会说我和苏毓之间有什么七世情缘吧?”这种胡扯,自从我发现死后还要做鬼差以后,就不再相信了。   在地府都逃不掉工作,我还能指望什么虚无缥缈的东西?   “这倒不是,只是以你们之间的缘分,没有七世,至少有三世。改天苏毓归天了,你也去投胎,来世没准能做一对快乐的乌龟夫妇,逍遥千年。”小倩信口开河的功夫也越来越到家了。   我挥挥手,不再听她鬼扯。乌龟?想想也很恐怖。   “小蒋说,席德和他千年前的那个新娘,就是少见的七世情缘……”小倩的声音渐渐飘远,她去再买一壶酒,“只是结局却不好。”   席德的新娘?我想起婚宴上他的阴郁,那新娘若是投胎了的话,早就不知道经历轮回几回了。   那席德呢?   这九百年间,他是否会在奈何桥上送她一次又一次呢?   ××××   保姆?老师?女友?   不,都不是。   是佣人,还是万能佣人。   我一手拿着回春堂的账本看,一手接过苏毓递给我的库存记录。   本以为教他算账后,他会一如往常,驾轻就熟地运用在他的小医馆上,没想到他却把账本和库存记录交给我,我核算好以后,把有问题的报给他听,他再一一记下。   这当然不难,也没什么工作量,只是……苏毓让我觉得,什么特别的事都不曾发生过,好似他只是知道了我的工作罢了。   将最后一笔账目核对完成,已是初更时分。   头脑一得空闲,就想起白日里小倩的话。“苏毓,下辈子,我们做一对乌龟好不好?”至少是同种同族。   苏毓书写账本的毛笔抖了抖,在账本上留下了污迹,他叹了口气,将这页撕下。   “胡说八道,来世再为人不好吗?何必做王八?”   苏同学,你知道在地府千万死魂中,要投胎来世再为人的几率有多低吗?说到底,人类也不过是亿万物种之一而已。   “乌龟可是能长命百岁,万寿无疆的。”虽然模样是蠢了点。   苏毓吹灭了桌上的烛台,就着月光回头问我,“你呢?你也是长命百岁,万寿无疆吗?”   我沉默了,严格来说,我也有成为百年老妖的潜力。   “若我有一日死了,你会用那扇子在我身上轻点吗?”   没想到他会问出这个,背着月光的他,看不清脸上是害怕还是其它表情。   “如果会呢?”我问的很轻很轻,轻得希望他听不见。   他拉我入怀,我暗自对自己用法术,感知到了他微热的体温,“那倒也幸福,至少代表我死前那一刻,你还在我身边。”   我感动得无以复加,第一次正视心底对于他的爱恋与不舍。起初是慢慢被他照顾的悸动,之后是因为生前没拥有过爱情,才会在他垂青之余淡淡地任幸福满怀。   “总觉得你越想越多,死也没什么。只要在一起自个舒心,何必老想着以后如何如何,下一世如何如何,你若不是妖,那也是神仙精怪,怎么这点看不透?”   想起了天府那本记录人间情缘的书册,苏毓的情缘是空着的,还是和其它人相连?而我的情缘呢?是不是哪里弄错了,才把原本属于我和苏毓的情缘变成一人一鬼。   再想起小倩的乐观,我也笑了。   “不错,现在这样总比做了乌龟再在一起的好。”都是硬邦邦的壳,冷血动物,更是不浪漫了。   他敲上我的脑袋,我听到“咚”的一声,法术没有撤销,真实地感觉到了疼痛,久违了的疼痛。   “还提那王八,真受不了你。”他的手宠溺地揉着敲到的地方,一下一下的,揉了很久。   ××××   日子闲散起来,我俨然成了回春堂的第二个主人,每日就是消耗着火烛和美酒,基本不事生产。   小倩说我是上辈子没有享过退休的日子,现在算补过;娴淑也来看过我,她只以为我是偷偷借住在苏毓的回春堂,叮嘱我别被人发现了。   我不敢告诉她我作为鬼差的越矩,尤其是她家里还有那位执法严明的判官,我直觉得一旦被人发现,我默默陪苏毓到老的愿望就很难实现。   然而防得了地府的朋友,却防不了人间的皇权官吏。   一群锦衣卫的突然闯入打破了凤阳城一贯的平静。   时值明成祖朱棣几度北上亲征蒙古,征兵无数不说,苏毓作为地方上举荐的名医,连同其它地方的八个名医一起被召入太医院,作为院判,侍奉君侧。   钦此……   仁心仁术   凤阳府原离南京不远,舟车过去大约只需花上一月有余。然而永乐十八年,当时顺天府治所的紫禁城落成,于是在永乐十八年至十九年间,明成祖迁都北京,南京则作为留都。   这凤阳到北京路途遥远,一路又是另一番颠簸了。   当日接到府尹通告时,苏毓花了几日交代了阿毛和欧阳大夫父女关于回春堂的琐事,言明将回春堂交给他小妹,就是我,苏小妹照看着。   这是他为我取的名字,也是最名正言顺接下他医馆的身份。   此去不知会吃朝廷俸禄几年,做院判不比做官,可能去几年,医术不行便被排挤回乡,又或者升作院使,也算是正五品的官阶。但无论是哪种情况下再次回乡,也比那些没去过京师,没见过世面的大夫要好的多。   郭府尹这次的举荐,正是承了当日苏毓救他独子的情。   两车人马带着九个名医,均从院判做起,除了苏毓以外,都是四十岁开外的中年人。苏毓嘴上没毛,自然被看作办事不牢,是这群名医中最不被看重的,锦衣卫或随车的官差也最是轻慢他。   尤其为了他绕到凤阳这安徽穷乡之地停留了几日,更是诸多不满。刚上路几日,都只给苏毓几个馒头,让他糊口而已,和其它大夫的清粥小菜相比,略微分出了些差距。   其它八位名医虽都是被病患捧惯了的人,但眼看着出城那日,城内城外乞丐穷人夹道送别苏毓的壮观情形,还是忍不住暗自嫉妒,现今看到他只分得馒头,各自幸灾乐祸。   苏毓倒看不出有什么不满,午饭时找了个树荫坐下啃馒头,我施法隐形,靠在他背上,旁人看不着我,只要他能感觉到我在就好。   “馒头好吃吧。”吃了一周的馒头,真佩服他的毅力,要是我的话,早吐了。   他压低声音回我,“比起五年前逃亡那会,现在不止有的吃,又有车坐,好的多了。”   也对,苏毓是苦出身的,这点小挫折,还不能妨碍他的宏图大志。   “回春堂如何了?”   “没什么特别的,患者还是这些,不过倒是欧阳大夫也开始三日一次义诊了。”我问他,“是你吩咐他的吗?”   苏毓点头,“嗯,横竖也义诊多年了,那些乞丐若无人义诊,恐怕过几年我回去以后,悉数都病死了。”   “苏毓,你真的还会回去吗?”我问的有些无奈,“是你暗示郭府尹举荐你的对不对?”   郭府尹即使意图讨好朝廷,也很难想到送名医缓北方战困的法子。   “嗯。”   “我怕你上了战场,没救到皇帝,反而送了命。”   “你以为他们会让初乍到的太医去诊治士兵?他们只会派经验老道的太医去战场,我们这类新人则被留在京师,诊治皇宫里的些个妃子皇子而已。”他显然早考虑过了。   “宫里也不比战场安生多少。”宫里的勾心斗角,多数牵扯着太医,可能是我宫廷剧看多了,总觉得此去经年,能否顺利回乡还是个未知数。   而若对象是苏毓,我却更怕他在宫中太过如鱼得水。他的很多算计,连我也不全清楚,比如对郭府尹,我从没想过他还存有这样的心眼。   ××××   苏毓上路后,我便回凤阳回春堂,他要和四个名医一起挤在狭小车厢中整整三个时辰,我没这功夫陪他挤。   这就是往上爬的代价……我心里多少是有些埋怨,有些不解的,对于名利,我生前就不曾贪图过,而死后的现在呢?更不在乎了。   或许也是我天生资质平庸,自然不会妄想,而苏毓天才横溢,就不甘于被永远埋没。   出行的那天晚上,他语音婉转,言辞渴切。   “我就是去看看,去看看那在高堂之人,是何等德行,而他们病后,又是如何萎靡乞怜。我去几年就回来,之后就永远陪你在回春堂义诊,等我?”   我知道,他不去闯一次,他终是不甘心。   即使拦住他这一次,也难保他不后悔,毕竟这是他的人生,在这世上,总要为自己完成些事的,无论结局是好是坏。   这就是活人的执着。   第二天,他又回到那个高傲深沉的苏毓。   隔间的门被推开,欧阳兰见卧塌上有人,大大送了一口气。   这一周来,她为了找到我大费苦心,很多时候即使我站在她身旁,她也会左右顾盼……让我不得不乖乖呆在隔间,等她来寻我还容易一些。   虽然有些时候,我也会莫名其妙地“消失”去定魂。   “小妹,这是本月的账本,您给核查一下。”在苏毓的要求下,他们也不叫我“苏小姐”,直接叫“小妹”,叫得我汗毛竖起,心虚不已。   “搁在桌上吧。”   “好。”欧阳兰将账本放在桌上。   “近日来,患者多吗?有没有什么疑难杂症?”若有的话,我倒可以去问问苏毓怎么开方,反正一盏茶功夫也不用。   欧阳兰凝神听我的话,就怕她像前几次那样出丑,听了半天,还听不清我在讲啥,“没有,这几日我和爹爹都是看苏大夫留下的以前的方子,受益很多。”   想当年你苏大夫也是看你爹爹的药方来学习的,五年风水轮流转。   “苏大夫真是医术奇才,”说起她的偶像,她自然是滔滔不绝,“前几年郭公子的病总是反复起伏,苏大夫一开方,就将病情控制住了。”   我也点头,那时我在,这是一战成名,在坊间流传了几年。   “这次苏大夫出发去京师前大胆改了药方,我和爹爹还怕换了药,万一有个岔子,我们也不知如何医治。没想到几剂药下来,居然就把郭公子的病给根除了。”欧阳兰笑得更欢,“我和爹爹研究过这方子,真是难得的好药方,以后对这种类似的病,就不用再束手无措了。”   “郭公子的病以前一直没根治?”   我以为郭府尹一直请苏毓过府,都是去闲聊家常的。   “是啊,今个早上郭府尹派人来回春堂,说是府尹大人想为回春堂题字酬谢,却不知题什么字好。”她想了几个问我,“仁心仁术,你看成不成?”   仁心?真是莫大讽刺。   “还是妙手回春吧。”   “听你的。”她退出去,关上了门。   苏毓当然不会突然开窍写出方子根治郭公子,只怕是他几年前就早留了心眼,拖着这孩子的病直到目的达成。   而他这一番谋算,又是从何时就开始了?是从我教他从商之道开始,还是从《本草纲目》开始,抑或是在那个慌乱逃亡的晚上,在皎皎月光之下,就已经深种在心底,等着终有一天能发芽结果。   午后烈阳高悬,我却是一如往昔的体温冰冷。   红衣厉鬼   史书上说,朱高炽性格沉稳,儒雅且仁爱,只是不善武,不得朱棣欢心,相比之下,还是他儿子皇太孙招朱棣喜欢,这才保住了太子之位。否则,很可能便是战功显赫的二皇子朱高煦立为太子了。   拜见太子的过程就如历史剧一般正经、无趣,朱高炽体态的确是相当肥胖,走路须两个太监随行搀扶,但面目慈祥,贵气有余,唯缺当朝太子的霸气。   当苏毓与其他八位名医跪在他面前时,我隐身站在朱高炽旁边,注视着苏毓向来高傲自持的脊梁第一次为权贵弯曲,心下很是感叹。   太子只是例行的召见,真正安排差事的是太医院最高院使,他姓高。看得出高院使虽年过五十,保养的却是很好,红光满面,一双小眼微微眯缝着,不是一个易于的角色。   他一上来便细数了个把时辰的太医院条规,语气轻缓拖沓,听着很让人不舒服。何况他自是坐他的,让刚上任的院判站着听候。这下马威杀得有几个太医眼露不忿,又几个隐忍着装谦恭,苏毓一脸淡然,看不出喜怒情绪。   我悄悄走到他身边,覆上他的手,他手指微动,眼中柔和了一些。总算不枉费我这几月突击法术,在隐身上的造诣的确好过以前,可持续一段时间。   “哪个叫苏毓?”高院使突然高声问起苏毓,让在一旁小动作的我吓了一跳,还以为隐形术破功了。   苏毓上前一步,“回院使大人,下官苏毓。”   “本官在坊间曾听说这几日有名为‘苏毓’的大夫义诊,”他从袖袋中抽出一张药方,“这可是你的药方?”   “正是下官的。”   上面有苏毓的印章,独自一家,别无分号。   高院使小眯眼从药方上溜到了苏毓脸上,露出些许惊讶,可能是没想到苏毓如此年轻。   “这药方开得中规中矩,些许地方尚有商榷的余地,”他停顿一下,看着药方摇头,“念你年纪尚轻,如此程度已算上佳,以后便跟着我,好好学学吧。”   “谢院使大人。”他垂下眼睑。   即使我没细看,也能想出他此时眼中的嘲讽早已收敛不住。   ××××   太医院的事务严格来说不是很繁忙,最近也是风平浪静得很,偶尔苏毓会被他的院使上司拉去教育一番,无非是些几百年前的医理。   别看苏毓每次都无关痛痒的模样,其实他多半记恨在心里。   另一方面,太医院的藏书很丰富。苏毓学的,都是历史上有名的,总被引经据典的医学著作,因此他对太医院中零散的古籍散卷、孤本更有兴趣,往往能发现一些偏方,补充他原本的不足。   我瞧这些书破损成这样,恐怕再过几十年,也就是被书虫蛀坏,付之一炬,难怪没有一本留下来,扬名后世。   这日苏毓刚看了一半的书,便被高院使派人叫去,说是进宫看诊。   和他一同来到京师的几位院判都先后进宫看诊过,多数是独自一人,或带上一个小医童,甚少有像苏毓这样,被高院使压制着,至今没有进过宫。   有时在四合院里碰面,他们也会借此嘲讽苏毓一番,各自庆幸没有遇到妒才的高院使。苏毓往往无视他们,不作争论。   宫中需要看诊的是庄嫔吴氏。   自从地位最高,朱棣最宠爱的皇后人选,王贵妃于永乐十八年病死后,宫中对于妃嫔的疾病更为重视,大大提高了太医院的用途,这才从民间抽调名医扩充太医院。   庄嫔的寝宫在深宫大院之内,步行过去有很长的距离,直走得五十开外的高院使气喘吁吁,我看着也觉得他很可怜,大把年纪了,还不早早告老还乡,别以为每日进补就能补得回来。   不过年纪大也有年纪大的好处,像这种把脉的事,就不用牵根红线以避嫌,于是他先进去细细把脉了,苏毓在外间候着。   一个娇媚的声音响起,“高太医,今个在外间候着的似乎不是药童?”   “回娘娘的话,是太医院新来的苏院判,年方十九。”   既不可闻地听她应了一声,“真是年轻有为。”   我好奇心起,便越过纱帘去看那女子容貌,的确是柳眉凤目,闭月羞花,只是略微苍白了一些,瞳孔有些涣散,眼色茫然。   “娘娘,苏院判年纪轻,不便于入内室,听闻民间有隔线把脉一说,苏院判应该略会一二,臣想……不如娘娘给他个机会。”   隔线?不会是牵着系在手腕上的红线把脉吧,瞧不见病容,把不清脉搏,怎么看出是什么病?这高院使明显是嫉妒人家年轻,变着法子作弄人。   庄嫔淡淡一笑,“你今日的话倒是忒多。”不再多说,吩咐宫女去准备。   秋风从窗户的缝隙中灌入内室,吹散了屋内暖气,“小柱子,去把窗关紧了。”说着,庄嫔用丝绢抹了抹眼角。   我心念一动,回到苏毓身旁,趁着宫女太监准备的当口,事无巨细,将见着的都告诉他。   “我知道了,别担心。”苏毓轻声道。   办家家似的隔着线,他拿着这头,感觉绳线的晃动,尽管我看着觉得晃动很细微,但他脸上的笃定神色让我放心了不少。   “臣斗胆请问娘娘,近日是否有眼生障翳,迎风流泪的症状?”   里面沉默了半晌,才缓缓出声,“的确如此,不知苏院判如何知道?”言语中恭敬了很多。   “臣是依娘娘脉象来看的,娘娘肝肾均虚,急需补虚明目。”   “高院使,看来苏院判不止年轻,医术也相当高明,你说是不是?”   “娘娘说得是。”那咬牙切齿,我都懒得过去看,也能猜想他必是扭曲了脸庞。   ××××   “补虚明目可用‘驻景丸’,即用酒蒸过三两车前子、三两熟地黄后火焙,再酒浸菟丝子五两,共研为末,加炼蜜和丸。每服三十丸,温酒送下,一天服二次。”苏毓将药方递给高院使。   “搁着吧。”高院使头也没抬,“别以为一次蒙混对了,便有多了不起,你这药方开得平平,要学的地方多着呐。”   “是。”苏毓退出房后,那药方被一只苍老的手拿去,抄在了另一张药方上。   “苏毓,我见着那高院使抄录你的药方当作他自己的。”我回到太医院藏书楼时,他正看着先前看到一半的书。   “我料到了。”他翻过一页,“就算他不抄我的药方,也不会容得我的药方上交上去。”   “他是不是见到你义诊时的方子时,就在动这脑筋了?”   “也许。”   “你不生气?”这种忍气吞声,应该是我的脾气,我不怎么习惯苏毓也这样。   “忍一时之气,日子还长着呐,”他一派慵懒闲散,“记得我小时候刚上私塾那会,总是被同龄孩子围着欺负,就是因为我自诩聪明,但却不懂得用在得当之处。”   听他这么说着,我反而开始怀念起那在清河县的十二岁男孩,那一去不复返的倔强与率真。   七七告白   两个月的颠簸后,两队车马终于来到紫禁城。太医馆还未有专门地点安置,于是初到的院判加入留守京师的院判所住的四合院,三人一房,等待进一步安排。   北方这时已基本入秋,初到北方的几位南方名医虽然已是添被加衣,却还是抵不住寒风料峭,其中两人不慎得了伤风,于是便扯出六堂会审,即六个名医研究治法的奇景。   “两人发热、恶风、自汗、腰脊痛、脉浮,应是太阳伤风,宜喝桂枝汤。”张大夫摇头晃脑,把了半天的脉,得出结论。   “非也非也,胡大夫或许是太阳伤风,但周大夫定是阳明伤风,你看他腹满、烦渴、嗜卧、身重、小便难、脉浮弦长而数,应准备杏子汤才是。”王大夫抓着周大夫的手,想递给张大夫,让他重新把脉。   “我以为,虽然周大夫烦渴,但也有可能是咽干导致,况且脉弦大而缓,明显是太阴伤风,药童,准备桂枝芍药汤。”另一位王大夫接过周大夫的手,把了半天脉,又出了个结论。   另一头的杨大夫则在把胡大夫的脉,“依我看,胡大夫脉象浮弦,他也曾说他口苦而渴,应是少阳伤风,还是准备柴胡加桂汤吧。”   “我来看看,”刚接过胡大夫的手,李大夫就连连摇头,“脉象明显沉弦,是少阴伤风,桂枝汤对他最好。”   “都别争了,”许大夫阻止他们继续争论,“再如此下去,治疗厥阳伤风的八物汤也要准备了。”   我站在呆了的小药童身后,觉得真是有趣。原来会诊就是这么个情况,不知那两位大夫病死前,他们得出结论了没有。   苏毓启门而入,一手一碗药,搁在桌子上后,便旁若无人地一一扶起两位大夫,就着他们的口,把药给灌了下去。几位大夫追问是什么药时,他只撂下句,“明早起床便会好转。”就走出了门,当然,拉上了躲在药童身后的我。   “原来这就是名医。”连个小小的伤寒,都能说出那么多治法和学问,标准的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没事找事。   回到了房间,苏毓不知从哪里拿出个小酒壶,给我倒了一小杯。   “有酒!”我忙凑过去,不知他怎么做到的,总能买到酒味醇厚的美酒,这在地府都喝不到。   “就那么喜欢酒?”苏毓自己也倒了一杯,他并不好此物,可能本身是大夫的缘故,自然明白喝酒伤身,对于不良嗜好有自制。   “嗯,虽然我闻不出酒香。”但带给舌尖的刺激,却每每让我上瘾。   苏毓喝了一小口,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只觉辛辣。“黄汤罢了。”   “这酒你什么时候买的?”并未看见他有去酒坊。   “义诊的时候,一个乞丐硬要给我的,说是无以为报,只有家传美酒相赠。”他闻了闻后,再说道,“本来以为只是一般成色的酒,没想到让邻床的许大夫闻出了酒香,才知道是好酒。”   “有如此美酒,却流落街头,简直暴殄天物。”这样算来,苏毓也是“天物”,确实不该被浪费。   这几日闲散时间,他拉着我去逛京师,看杂耍,再顺便义诊。   此时的京师和现代北京有很大区别,不繁华,不昌盛,刚成为京都,似乎还没有适应那举足轻重的地位,街上的路人也显得别扭而不大气,和五百年后北京“天子脚下都是官”的霸气大相径庭,却让我觉得很亲切。   好比现在的苏毓,很亲近,很熟悉。世间女子总是易满足的,鬼官也不例外,当他所有注意力都放在我身上时,他即使有万般野心,在我眼中也总是可爱的,情有可原的。   即使心里明白,他不会只在京师义诊,终要卷进皇宫这个漩涡的,人是会变的,他会如何变?尚未可知。   我今日看见宫里的公公来过,“苏毓,那个公公来干什么的?”   “或许过两日,等胡大夫、周大夫恢复一些,会去见太子。”他话题一转,还是回到美酒上,“以后我义诊,要收只收美酒,带回来喂你这小酒虫。”   “我只是一点点贪杯。”   “今后若回凤阳,我为你开个‘苏氏酒坊’,一边收集,一边酿造美酒。”他扬起笑容,好似已预见未来,“我亲自学酿酒,虽没酿过,但只要用心,必定不会太差。”   过几日他真正见识过皇家的奢糜享乐,可还会想起那小小酒坊?但至少现在的我心中还泛着真实的幸福感。   “酒坊的酒窖中挂满铃铛,常年锁着,我听到铃铛声就知道你去取酒了,也不怕有贼盗来偷酒。”他真的有认真考虑过,拉过我的手,随意地放在掌心磨蹭。看不见我面容、眼神的他,最喜欢的就是我的手,反反复复,我几乎要怀疑,若有来世,他只凭一双手就能认出我。   世上有几个男子会喜欢没有脸孔的女子?我不知道,我只认识苏毓一个。   只为这一点,我开口,“苏毓,我眼睛不大,单眼皮,鼻梁有点塌,嘴唇不厚,但也不薄,”我不知道年前的那个晚上,他摸到的脸在他心中是甚模样,但我所描述的,是我生前的容貌。   “我不漂亮,在人群中也不显眼,喜欢穿青色衣衫,白色的鞋,头发总是长过肩膀就剪了,剩下的扎成马尾。”   “我不活泼,也不是很伶牙俐齿,不主动,不讨喜,也不聪明,是个烂好人,做事犹豫不决,真心话总是说不出口。”   我停下了,鼓起勇气。“可是我喜欢你,苏毓,我喜欢你。”   这是我的表白,表白我四十年岁月唯一一次动心。   当时的我突然觉得,有些话说出来,总比以后没机会说来得好。   初恋,对苏毓和我来说,是十年相处中莫名萌动起来的心情,伴随着浅浅的依赖,第一次依偎的感动。   它很纯真,不带有杂质,不掺杂世俗名利,然而,往往总是在最美好的时候经受考验,被迫面临现实的残酷,最终变成一个美丽的遗憾。   隔线把脉   史书上说,朱高炽性格沉稳,儒雅且仁爱,只是不善武,不得朱棣欢心,相比之下,还是他儿子皇太孙招朱棣喜欢,这才保住了太子之位。否则,很可能便是战功显赫的二皇子朱高煦立为太子了。   拜见太子的过程就如历史剧一般正经、无趣,朱高炽体态的确是相当肥胖,走路须两个太监随行搀扶,但面目慈祥,贵气有余,唯缺当朝太子的霸气。   当苏毓与其它八位名医跪在他面前时,我隐身站在朱高炽旁边,注视着苏毓向来高傲自持的脊梁第一次为权贵弯曲,心下很是感叹。   太子只是例行的召见,真正安排差事的是太医院最高院使,他姓高。看得出高院使虽年过五十,保养的却是很好,红光满面,一双小眼微微眯缝着,不是一个易于的角色。   他一上来便细数了个把时辰的太医院条规,语气轻缓拖沓,听着很让人不舒服。何况他自是坐他的,让刚上任的院判站着听候。这下马威杀得有几个太医眼露不忿,又几个隐忍着装谦恭,苏毓一脸淡然,看不出喜怒情绪。   我悄悄走到他身边,覆上他的手,他手指微动,眼中柔和了一些。总算不枉费我这几月突击法术,在隐身术上的造诣的确好过以前,可持续一段时间。   “哪个叫苏毓?”高院使突然高声问起苏毓,让在一旁小动作的我吓了一跳,还以为隐形术破功了。   苏毓上前一步,“回院使大人,下官苏毓。”   “本官在坊间曾听说这几日有名为‘苏毓’的大夫义诊,”他从袖袋中抽出一张药方,“这可是你的药方?”   “正是下官的。”   上面有苏毓的印章,独此一家,别无分号。   高院使的小眯眼从药方上溜到了苏毓脸上,露出些许惊讶,可能是没想到苏毓如此年轻。   “这药方开得中规中矩,些许地方尚有商榷的余地,”他停顿一下,看着药方摇头,“念你年纪尚轻,如此程度已算上佳,以后便跟着我,好好学学吧。”   “谢院使大人。”他垂下眼睑。   即使我没细看,也能想出他此时眼中的嘲讽早已收敛不住。   ××××   太医院的事务严格来说不是很繁忙,最近也是风平浪静得很,偶尔苏毓会被他的院使上司拉去教育一番,无非是些几百年前的医理。   别看苏毓每次都无关痛痒的模样,其实他多半记恨在心里。   另一方面,太医院的藏书很丰富。苏毓学的,都是历史上有名的,总被引经据典的医学著作,因此他对太医院中零散的古籍散卷、孤本更有兴趣,往往能发现一些偏方,补充他原本的不足。   我瞧这些书破损成这样,恐怕再过几十年,也就是被书虫蛀坏,付之一炬,难怪没有一本留下来,扬名后世。   这日苏毓刚看了一半的书,便被高院使派人叫去,说是进宫看诊。   和他一同来到京师的几位院判都先后进宫看诊过,多数是独自一人,或带上一个小医童,甚少有像苏毓这样,被高院使压制着,至今没有进过宫。   有时在四合院里碰面,他们也会借此嘲讽苏毓一番,各自庆幸没有遇到妒才的高院使。苏毓往往无视他们,不作争论。   宫中需要看诊的是庄嫔吴氏。   自从地位最高,朱棣最宠爱的皇后人选,王贵妃于永乐十八年病死后,宫中对于妃嫔的疾病更为重视,大大提高了太医院的地位,这才从民间抽调名医扩充太医院。   庄嫔的寝宫在深宫大院之内,步行过去有很长的距离,直走得五十开外的高院使气喘吁吁,我看着也觉得他很可怜,大把年纪了,还不早早告老还乡,别以为每日进补就能补得回来。   不过年纪大也有年纪大的好处,像这种把脉的事,就不用牵根红线以避嫌,于是他先进去细细把脉了,苏毓在外间候着。   一个娇媚的声音响起,“高太医,今个在外间候着的似乎不是药童?”   “回娘娘的话,是太医院新来的苏院判,年方十九。”   既不可闻地听她应了一声,“真是年轻有为。”   我好奇心起,便越过纱帘去看那女子容貌,的确是柳眉凤目,闭月羞花,只是略微苍白了一些,瞳孔有些涣散,眼色茫然。   “娘娘,苏院判年纪尚轻,不便入内室,听闻民间有隔线把脉一说,苏院判应该略会一二,臣想……不如娘娘给他个机会。”   隔线?不会是牵着系在手腕上的红线把脉吧,瞧不见病容,把不清脉搏,怎么看出是什么病?这高院使明显是嫉妒人家年轻,变着法子作弄人。   庄嫔淡淡一笑,暗讽他,“你今日的话倒是忒多。”不再多说,吩咐宫女去准备。   秋风从窗户的缝隙中灌入内室,吹散了屋内暖气,“小柱子,去把窗关紧了。”说着,庄嫔用丝绢抹了抹眼角。   我心念一动,回到苏毓身旁,趁着宫女太监准备的当口,事无巨细,将见着的都告诉他。   “我知道了,别担心。”苏毓轻声道。   办家家似的隔着线,他拿着这头,感觉绳线的晃动,尽管我看着觉得晃动很细微,但他脸上的笃定神色让我放心了不少。   “臣斗胆请问娘娘,近日是否有眼生障翳,迎风流泪的症状?”   里面沉默了半晌,才缓缓出声,“的确如此,不知苏院判如何知道?”言语中恭敬了很多。   “臣是依娘娘脉象来看的,娘娘肝肾均虚,急需补虚明目。”   “高院使,看来苏院判不止年轻,医术也相当高明,你说是不是?”   “娘娘说得是。”那咬牙切齿,我都懒得过去看,也能猜想他必是扭曲了脸庞。   ××××   “补虚明目可用‘驻景丸’,即用酒蒸过三两车前子、三两熟地黄后火焙,再酒浸菟丝子五两,共研为末,加炼蜜和丸。每服三十丸,温酒送下,一天服二次。”苏毓将药方递给高院使。   “搁着吧。”高院使头也没抬,“别以为一次蒙混对了,便有多了不起,你这药方开得平平,要学的地方多着呐。”   “是。”苏毓退出房后,那药方被一只苍老的手拿去,抄在了另一张药方上。   “苏毓,我见着那高院使抄录你的药方当作他自己的。”我回到太医院藏书楼时,他正看着先前看到一半的书。   “我料到了。”他翻过一页,“就算他不抄我的药方,也不会容得我的药方上交上去。”   “他是不是见到你义诊时的方子时,就在动这脑筋了?”   “也许。”   “你不生气?”这种忍气吞声,应该是我的脾气,我不怎么习惯苏毓也这样。   “忍一时之气,日子还长着呐,”他一派慵懒闲散,“记得我小时候刚上私塾那会,总是被同龄孩子围着欺负,就是因为我自诩聪明,但却不懂得用在得当之处。”   听他这么说着,我反而开始怀念起那在清河县的十二岁男孩,那一去不复返的倔强与率真。   义诊风云   在隔线把脉的事迹传开后,苏毓逐渐变得忙碌起来,有不少后妃召他看诊。虽碍于礼数只能隔着重重纱帐,但她们听着宫女们的描述,也知道来的是个俊俏男子。哪个女子不爱俏,尤其是当朝皇帝已六十出头,宠幸甚少时。   即便不能见着,隔着纱帐闲扯两句也解心痒,一时间他进宫的次数比八名新院判的总和还多。于是四合院中嘲讽的内容变成对“小白脸”的讥笑。要知道,苏毓可是花了大力气才晒黑他一脸白皙,这讥笑实在是不厚道。   高院使照例一次一次压下苏毓的药方。苏毓算是他手下带着的院判,若药方不合适,他自有权更改,盖上自己的章呈上去,不知情的只以为高院判医术精进,深得宫中娘娘欢心。   苏毓对他的作法,只冷哼一声,“那些个无病呻吟的主子,我还不屑于开药方,真正丢人。他若要截去,正合我意。”想来他也是看小病看得心烦了。   太医院院判也有休息日,每十天轮一次,一月中的三个休息日,苏毓都花在义诊上,将在藏书中看到的,治疑难杂症的偏方用在病患身上,确实收到奇效。说来也怪,自从苏毓松口说义诊可收美酒后,他的病患就时常会送美酒小壶,他往往不动声色地收下。我自此就养成个习惯,在他休息那日,等在他房中,当然是等他的美酒。   这一日义诊回来,苏毓一进院落便看见坐在院中石椅上的太监,我记得在太子府中见过,来找苏毓不知何事。   我和苏毓约定,若我在一旁隐形,就将院中的一盆栽放在东面,若我不在,便把它放回西面。此时盆栽正在东面。   “这位公公好,下官苏毓。”   “你就是苏毓?”那太监上下打量了下,“太子传召看诊,你倒是好,这一日都不知去哪了。”   这在休息日看诊,难道算加班吗?十天一次休息也就罢了,加班还不给加班费。   ××××   想想太子那吨位,也知道他身子骨必是不怎么好,什么现代的富贵病,比如高血脂、糖尿病,他没准都占一脚。   “听说你来京师没多久,倒是义诊了不少百姓。”太子打量正在替他把脉的苏毓,“最难得的是你年纪轻,医术好,医德高。”   “太子殿下过誉了。”   “小德子,你来说。”太子叫了身旁的太监。   “奴才听街尾闲言,说是苏院判初到京师时,就有传言说上京路上,他治好不少长年顽疾。礼部尚书听闻后,几次请苏院判过府义诊,苏院判都回绝。”小德子恭敬地低首,一番话说的却是生动,难怪招主子喜欢。“一来,他是太医院院判,不方便与朝廷命官接触,另外,他是义诊,诊乞丐、诊流民、诊百姓,不诊高官。”   太子仁慈爱才,看他的神色,对苏毓的回答很满意。   “这事还有下文,尚书大人为根治他的腰痛顽疾,无可奈何之下,只能身着破旧补丁衣裳,遮遮掩掩与收买来的乞丐一同就诊。就诊完后想给银两作酬,被拒,又想送美玉,再被拒,最后倒是一小壶酒,院判大人却收了。”   太子面露微笑,“苏院判可是好酒之人?”   苏毓摇头,“下官家有小妹,嗜美酒,这酒是给她的。”   太子点头,“原来如此。小德子,继续。”   “是。据说当时朝中大臣都将此事当成尚书大人的丑事流传,但几天后,尚书大人多年弯着的腰竟慢慢直起来,走起路也利索了很多,说是全靠苏院判开的外敷与内服的药。”太监小德子忍不住抬眼瞄了瞄流言核心人物,“于是多年为病所苦的官员,纷纷效仿尚书大人,补丁衣裳,美酒作酬,就着苏院判的药方,病痛都有所改善,长此以往必药到病除。”   原来这就是义诊美酒的由来,我看着那厢不动声色的苏毓,从第一壶酒时,他就早知道了,那送酒的不是一般人。   我从没想到,他为了我坚持至今的义诊,也能为他带来如此这般的美誉,或者只是我没想到,他早已料到?   古人最怕的就是患病,但谁个能生下就不带病痛的,即使尊贵如太子,也是早晚眩晕,夜不能寝。医疗技术差、卫生条件恶劣,让他们只能隐忍着不适,忍到哪日去了地府,才算个终结。   现今凭空迸出个苏毓,虽是皇家太医,却能借着义诊之名,为百官诊疗。那些个官员,即使贵为尚书,又有谁有那个闲工夫去计较他是否无理,是否傲慢,只盼早早将疾病去了,换个清静身子才是重要。寿命本来就短,再被疾病折磨的期期艾艾,更没甚意思。   太子着苏毓先开了药方,他拿着看了看方子,再仔细端详了下方那独一无二的章,“小德子,拿去药房。”   “禀太子殿下,下官的药方需经高院使过目,才是稳妥。”苏毓出声提醒。   “高院使?”太子不怎么清楚太医院的规矩,也就没阻拦,“那你拿回去给他吧。”   “是。”   ××××   回四合院途中,走的是僻静街道,道上无往来行人,我便不再隐形。   有些郁郁寡欢,我不过几次没有跟去义诊,他却能闹得如此风生水起,而我一无所知。但想来,毕竟他是一个个体,我不能总是贴身跟着他满京师跑,来把握他在做什么,揣测他在想什么,实在太累。   可能我们的智商本来就不在同一水平线上,关注的也不同,他能把握的机会,我永远也想不出怎么把握。况且我已过世很久,名利心生前就少,死后更是半点没有。   “今天义诊时收了几壶美酒,适才来不及拿给你。”苏毓拖起我的手,“等回去后给你。”   “苏毓,为何你要跟太子说,把药方给高老头过目?”因为不喜欢高院使,我便总以“老头”称呼之。   “你说高院使会不会压下我药方?”   “应该会吧。”   “若是太子喝到的药和我开的一样,药方却被换成高院使的章。”他拉我近他身旁,“太子会不知道其中李代桃僵的缘故?”   高院使不在现场,自是不知道药方早被太子瞧过,也不知道太子对于苏毓的赏识,若如往常一般压下药方,再抄袭一张的话,只会恰得其反,撞在枪口上。   我挣离苏毓的怀抱,“别抱我了,我身上冷。”   若是夏日,我倒是块天然冰块,全身的冰肌玉骨,然而冬日中,这一身的冰冷却总是让我自己都厌恶起自己来。   小倩总说我和苏毓这般连体婴儿,迟早谈崩,这年头流行距离产生美,我不能再这么来腻着他了,不该看见的不见,不该听见的不听,或许会好些。   自此,院落中的盆栽有好一阵子都放在西面。   越矩败露   回地府休养没几日,便被鬼头大哥堵到。算算好久没和他碰面了,自从得知他申请高级鬼头失败后,也没想到去安慰安慰他,我觉得有些心虚。   “七七,你这就不厚道了。”一上来,他便道破我的心事。   我尴尬极了,若能脸红的话,恐怕此时已红成西红柿,“不好意思,鬼头大哥,我知道你申请高级鬼头失败的事,还没早点来安慰你。”   鬼头大哥一愣,“七七,这都是四年多以前的事了,你怎么还记得?”   “那你不是说这事?”   他摇头,“我是说,你居然拿了鹤归来酒楼的半价贵宾卡,却从来没想到请我老吴去吃喝一顿。”   原来是这事,我的确早忘了。   鹤归来酒楼的门面很大,并排可开十二扇门,这排场不是其它酒楼可比的,当然法力上的价位也不弱,我和鬼头大哥在二楼找了空位坐下。   “唉……那高级鬼头的事,我也不指望了。”鬼头大哥仔细看着菜单,“你说咱们点个满汉全席成不?”   点当然可以点。   在地府,就算我们两个解决一桌菜,肚子也不会撑到。但……我琢磨了一下,最近我隐形用掉很多法力后,不知够不够来奢侈一顿的,是不是吃完了,就要在酒楼厨房洗碗?地府中可以洗碗抵债的吗?   在我细想的当口,鬼头大哥暴笑出来,“七七,你怎么还这么认真,这么老实?”他招来小二,点了简单的酒菜,“我是和你开玩笑来着。”   我无语,我是真的有点愧疚这四年老在明朝,差点都忘了鬼头大哥这个朋友,想补偿他,他倒来消遣我。   “最近有个大新闻。”鬼头大哥神秘地眨眨眼。   “什么新闻?”地府一如以往的井然有序,真没看出有什么事发生。   待酒菜上齐,吊足我胃口后,他才告诉我,“是关于小蒋的。”   鬼使小蒋?   “听说他犯了事,被上头罚了。”鬼头大哥并不知道席德是阎王,也不知道他其实早在娴淑婚礼上已经和阎王同桌吃喜酒。   他对于上头高官,有种敬畏心理。他觉得他们总是不升他级,一定是些严厉至极、狰狞至极、高傲至极的鬼官,而这些畏惧全反应在他脸上了。   “我没听小倩说过这事。”小倩也算是地府的包打听了,近日碰面时,她并未提起。   “小倩那小丫头片子知道什么?”他不屑地撇嘴,“这事是前天刚出的,我也是人脉广,才略知一二。”   我夹了口菜,确实齿颊留香,名不虚传。“他犯什么事了?”   “听说是帮越矩的鬼差掩饰什么的。”鬼头大哥也毫不示弱,一夹一大口菜。   越矩的鬼差?我吞咽不及,菜全卡在喉咙里,大声咳了起来。   鬼头大哥连忙用法术帮我疏通,“七七,鬼官就剩下吃喝这项还算人性的福利了,你别给咽死一次,让我们这个福利也取消了。”   这不是重点。   我喝了口酒,顺顺喉咙,小心翼翼地问他,“你知道是哪个鬼官越矩?”   鬼头大哥一愣,“对哦,我都忘了,小蒋不是掌管你们那块的鬼使吗?”   我都快冒虚汗了,“是啊,你知道吗?”   “不晓得。”鬼头大哥摇头,“不会是小倩那丫头吧,她胆子忒大。”   肯定不是,小倩直嚷着下回要到未来去,自然不会再留恋那做了两个孩子的爹的书生了。   我心中也清楚十有八九便是指我,便不再心存侥幸,“鬼使小蒋受什么罚了?”   “收去四百年的法力,并在手腕上套上了警示环。”鬼头大哥满脸羡慕,“我都不知道原来小蒋在地府都混了那么多年了。四百年啊,打个比方,就是不用你们鬼差定魂,也不用鬼吏收魂,单用这法力就可以直接在瞬间收去两三百年的魂魄。”   我可没有四百年,现在吃完这一顿,不知道四年的法力还有没有。“什么是警示环?”   “就是套在右手上的法器。”他犹豫了一下,“这是叫法器吧,下次若再犯条规,就会立刻惩戒,直至表现良好,取下警示环为止。”   我看向我的右手,想象那环的样子,不知是怎么个惩罚法。“那小蒋还在我们那块做鬼使吗?”   “还在,等任期到了再行调任。”   小蒋早就知道我越矩,还为我掩饰,为什么呢?   正这么想着,两位不知是什么职位的鬼官出现在我们桌旁,“鬼差聂七七,阎王有请,跟着走一趟吧。”   鬼头大哥一口菜没下肚,差点也给咽到,眼神在我和鬼官身上转了几转。   他心思转的极快,“不会吧,七七,你就是那越矩的鬼差?”   我只能对他苦笑。   可不就是我……   ××××   从小,我就是个奉公守法的良好市民,就是过马路,也从来是走横道线的。对于犯法的事,我没经验,也没被抓包的经验,更没有被抓包后狡辩的经验,于是我一一都认了。   “你一直和名为苏毓的明朝人联系?”席德坐在红木桌子后问我,此时他是阎王,我是鬼差。   我点头。   “你教他医术,教他现代行商之道?”   我点头。   “你还多次隐身助他,并让他发现了你定魂的工作?”   我点头。   “几年前,第一次见你的那个舞会上,我就发现你对明朝的人和事有不同寻常的牵挂,我曾警告过你,你却没有听。”   我点头。若是苏毓在这,说不定能辩上几句,我无奈于自己的坦诚。   “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话说?”   我抬头问他,“小蒋为何帮我隐瞒?”   这事我不明白,虽说若不是他的隐瞒,我不会和苏毓有九年多相处,但也是他的隐瞒,让事情至不可收拾后才被揭发,我想知道缘由。   席德没料到我不问自己,却问起小蒋,“他是感情用事,他……也曾爱上他不能爱的人,那已经是几百年前的事。”   原来有那么多人耗费几百年时间来缅怀失去的感情,小蒋是,席德又何尝不是?   “小蒋,”我纠结在这个上,“爱上的人后来投胎去了吗?”   席德脸色变黯淡,不过也只是一瞬间的事,就平复了,“他爱上的那个,在天府。”   天府,从没想到小蒋和那里会有牵扯。   “我会得到什么惩罚?”做好心理建设后,我问道。   “你的惩罚已在你手腕上了。”他看向我右手。   我低头,终于知道警示环长什么样子,像白色的玉石,通体晶莹。   “你若再和苏毓说话,出言告诫,透露不该透露的信息,警示环就会变红,并让你痛彻心肺。”席德看向我的眼神流露出同情,“不要做傻事,熬个几年,环便会自动消失。”   “就这个惩罚?”我的法力不收回吗?   “尚有半年才到工作调动之日,我想跟你打个赌,”他站起身来到我身旁,“在那日,你只能在午时过后才能递交申请,如果你运气好,还是申请到的话,我就让你这五年呆在苏毓身边,如果你运气不好,错过了这五年,就等下次工作调动之日,再提交申请吧。”   这惩罚似乎比我预想的小得多,我以为我会被直接扔到其它空间,永世无法见到苏毓。   “谢谢。”我知道席德已放了我一马。   “你可以走了。”   出门之际,我回头问他,“席德,你那九百年前的新娘,你可曾忍不住去见过她?”无论是在人间,还是在轮回道上,任何一个她出现的地方。   生平没害过相思,我想知道相思是否真如斯苦涩,因为我和苏毓可能有五年分离。   “没有,一次也没有。”   皇位之争   自地府回来,我一直在意右手上的警示环,兴许是还未领教它的利害,在心中越想越害怕。倘若真被它罚过,没准我也就不会如此惴惴不安。该不该去问一下小蒋?难不成因为这个手环,我就再也不和苏毓说话了?   一个多月了,我一直没把盆栽放到东面,怕苏毓若开口唤我、问我时,只能留给他一片静默,我想着也很无措。   苏毓就诊后回到四合院,一进院,他的眼神就习惯性扫过院落中西面的盆栽,神色看着有些低落。   他回房后将手上包袱卸下,把一个个小酒壶从中取出,逐一排列在床脚下。   听闻他只收美酒后,宫中的赏赐也从单纯的银两变为一坛坛美酒,怕他拿不下,于是那小酒壶做的既小又精致,渐渐发展为玉石的小件,可贴身收藏。   我见过那玉石的小酒壶,不是上等好玉,贵在雕工细腻,苏毓将它贴身带着,偶尔也拿出来盯着发呆。   将酒壶收拾妥贴后,他转头再出了院门。   我悄悄随苏毓就诊过几次,知道高院判因药方的事被太子训斥过,但他位高权重,毕竟从靖难之役前就跟着朱棣,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太子不敢动他。他凭着这点,继续霸着院使的位子压制声名如日中天的苏毓,让他在太医院中的日子不好过。   不过,这样的压制没有几年了。我知道历史上的朱棣会在三年后去世,太子即位,以他对苏毓的好感,苏毓在太医院必定前景光明。   苏毓穿过几条街道后,来到一个府邸前,门口的奴仆询问了他几句后带他进去了,我有些奇怪,便也跟着进去。   他走进屋中大堂,大堂中有不少人,多数站立一旁,他对着其中衣着华贵的男子叩拜,“下官见过二皇子。”   二皇子朱高煦?!   “苏院判不必多礼。”比起太子朱高炽,二皇子朱高煦英俊挺拔,长年征战让他威严霸气,更有王者之风。史书上记载,朱棣更为宠爱这个皇子,尤其他多次救过朱棣的命,显得忠孝两全。   可苏毓为什么私下来见他?   “听闻苏院判医术了得,父皇将不日回京,届时还烦请苏大夫可为父皇好好调养生息。”他人虽不在京师,京师动向倒是清楚得很。   我皱眉,此人也是个城府极深的。   “此乃下官职责所在,定会尽心尽力。”   之后便是寻常客套,两人都虚伪应付,周围人跟着附和,我听不出重点。   ××××   苏毓出府时,月已高悬。   我心里疑惑,便忘了放轻脚步声,等到发觉时,苏毓已经站在我面前。   “出来,别隐着,又没旁人。”他泛着笑意,从怀中拿出那个玉酒壶,“看,你这些日子不在,我收到了就贴身藏着,便想一见你就能给你。”   我只能显出身形,伸手接过玉酒壶。酒壶上刻着鸳鸯,那宫中妃子心里想的恐怕不止是送酒,还是传情。   酒壶很小,小到只剩下一两口酒,我仰头喝过就没了。   “这酒少,就是看着精巧,”他收回酒壶,“我回头再装些,以后便可时时解你的馋。”   “那么多天日子都去哪了?”   见我没回答,他便自说自的。   “我日日都看着那盆栽,总疑心是前院的几个院判给搬到西面去的。”   “房中的酒积得多了,从琥珀酒到三味酒到菖蒲酒,你定会喜欢。”   我以前从未觉得苏毓有那么多话,而现在他居然一一细数着各类美酒。   苏毓出身一般,自然不懂这些附庸风雅的品酒之说,大都是后妃赐酒时宫女介绍的,我也听过一两回,他却都记着,指望引出我的酒虫,多留几日也是好的。   我猜出他的用心,“苏毓……”忍不住开口叫他,好久好久没有叫他了。   他笑着从身后环抱我。“我很想你。”脸磨蹭着我的脸颊,这样分外亲昵。   他的手臂不小心碰到了手环,“这是什么?手环?”他看不见,只摸出我手腕上套了个硬物。   我看着警示环不再晶莹白皙,变得略带粉红色,可还没觉得身上有哪里痛的。   于是我大着胆子问,“你为什么去见二皇子?”   “这些朝堂上的事,复杂得很,难和你解释。”他皱着眉放开我,神色从急于讨好喜爱女子的十九岁男孩,回复到他平日冷静深沉的模样。   他转身拉我往前走,轻声说道,“皇上年事已高,又长年征战,料想圣体违和。我也为太子把过脉,太子血气不顺,五内俱损,能多活五年已是不易,难说能否……”能否死在朱棣之后。   他不敢说大逆不道的话,“即使已立皇太子,皇太孙,即便他们已登基,但是,就像当年的建文帝与燕王一般,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苏毓不愧是名医,他的诊断没错,太子的确是没活过五年。可惜有时聪明反被聪明误,世事毕竟难料,太子还是死在了朱棣之后,而他这么接近二皇子,是很危险的。   对苏毓来说,太子还是二皇子,是一个赌注,前者对他已有好感,后者,他也不会随便开罪。   但对我而言,这已经是可见的结果。   阎王的警告还在耳边,我却又蠢蠢欲动,想将未来一切告知已踏入这错综纠葛之中的苏毓。   快到四合院时,我突然想到若是我五年不在,回来会不会只看见苏毓作为二皇子同党的枯坟一座,又或是暴尸荒野。   这种念头比十个警示环还要恐怖。   原来很多事情并不是不怕,只是往往没有选择的余地。   我拉住苏毓,“记住,要远离二皇子,皇太孙比太子更重要。”   他的神色从疑惑到凝重,我知道他听明白了,而我右手上的手环则急速充血。   “苏院判,”许院判神色焦急地冲出四合院,“皇上连夜赶回京师,听说是随行的皇太孙高烧不退,我们都被召进宫会诊。”   皇太孙!   苏毓迟疑着,他感觉到手掌中我的手在颤抖。   “苏院判!”许院判疑惑地看着陌生的我,弄不清我们的关系。“事不宜迟。”   “我先进宫了。”苏毓终于放开我的手,随着许院判往皇宫方向赶去。   失去他的支撑后,我跪下俯在地上,充血的手环此时看着分外妖娆。   好痛……原来真的很痛……   牢狱之灾   我以为苏毓不过是初初踏入暗涛汹涌的皇位之争,却没想到他早已在这浑水中沾湿衣襟。   皇太孙回京病倒后,苏毓蒙太子提拔,成了皇太孙的主诊太医。这提拔来的分外微妙,本来如此重要的职责,该交由高院使,他却破天荒举荐了苏毓,加上本来太子就看好他的医术,他的上任莫名其妙变成众望所归。   蹊跷,当然蹊跷,苏毓清楚此举的凶险,但他已在局中。宫中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把算盘,谁又能真正看穿谁?   我跟着苏毓时,见到过几次朱棣。他严肃、威严,确是个心里能承载天下的王者。严格来说,二皇子的气势与他最接近,若不是我对苏毓先前的警告?他未来投靠二皇子也是情有可原。   史书上记载,朱棣确实许过二皇子朱高煦一个即位的承诺,可惜他死的突然,承诺转眼化成泡影。在上位的道路上,向来都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皇太孙的病并无大碍,圣上只是关心则乱。”院落中其它人都已入睡,苏毓独自陪着我。   为皇太孙诊治是多大的事,即便是小病,也得摆出一副禅思竭虑的样子,若是早早入睡,被同房的两个院判见了,还不乘机上谗言?   “高院使举荐我,自然有他用意,比起我这个小角色,太子更要担心皇太孙的安危,”他轻松惬意地分析,半点不觉紧张,“高院使早年便支持燕王,此时,他也必靠向二皇子。”   “我听尚书大人提过,朝堂上大臣也提过易储,但当朝太子毕竟没犯过大错,贸然易储是违背主训。”   “朝中人莫不是汲汲于名,便是汲汲于利,皇子们又执着于皇位,”他摇了摇我的手,“但人生苦短,一旦有个病痛,谁都无法掌握,年轻如皇太孙都如此,何况当今皇上。”   “昨个,皇上召了太医院所有太医入宫,研习长生之道。高院使对养生之道,言之凿凿,我听着却觉可笑得很。”   “越是通读医书,了解天下百病,越是清楚,若是阎王三更要夺命,怎会留你至五更。”   “皇上圣体一旦病来便如山倒,但太子呢?即使我着意调理太子身子,也只能保其三四年阳寿。”他的手抚摸上我后脑,“你说,三四年够吗?”   我愣住,三四年够吗?他这是变相地在问我朱棣的死期?他的眼眸,那深沉的黑,自那日我泄露历史给他后,便时常浮现。   对于凡人来说,我的“知天文识地理”还能解释,但通晓未来呢?他不是从小看科幻片长大的二十一世纪孩子,他生在明朝,这对他而言是个不可思议的冲击。   半晌过后,他见我没回答,也不再追问,只是望向繁星满天,“今日的星辰繁布,可见明日必是多事之秋。”   果然,隔天早晨,四合院内冲入大批锦衣卫,说是皇太孙吃药后上吐下泻,指甲发紫,有中毒迹象,性命垂危。而苏院判作为主治太医,难辞其咎,立时押解入牢,听候发落。   ××××   天牢中,苏毓静静坐在草席上,没有我想象中的慌乱,但便盆零落,鼠虫肆意的环境,便是以他这么洁癖的人,也只能隐忍着,并不好过。   怎么会这样?史书是从同一空间的未来取来的,照理不会有错,但皇太孙不会死,不代表他不会生病,万一几个生死关头下来,身为太医的苏毓又该如何落罪?   “别走了,老鼠都被你吓走了。”   我在柴草上来回踱步,惊起不少老鼠落荒而逃。   “不过你没准就是个鼠妖,它们被同伴吓走,也不算委屈。”都什么时候了,他还开我玩笑。   我担心他啊,眼看着就要到调职之日了,他若是被关着,我怎么放心?   “我开的药方没问题,不会有事的,别担心。”他拉着晃悠着的我一同坐到地席上。   咬牙看了看手上的警示环,我对上次的痛不欲生犹心有余悸,可还是开口,“苏毓……”   “终究肯和我说话了?”他揽住我的肩,“好久没听你说话了,我晓得你不乐意我讲朝廷的事。”   “这次吓着你了,对不对?只是审查,真要落罪也讲究证据。”他笑着安抚我,“我有你在,必然福大命大。”   躲过一次,但下次呢?   “若这次你能脱罪,就回凤阳好不好?等……等皇位争夺过去了,再回朝堂。”我总是存着避世的想法,阿Q地想着让他躲过这五年,却未想过他活在世上的日子有如白驹过隙,怎会为我浪费几年光阴。   “皇位争夺不知拖上多少年,难不成我一直等待?”他问得状似随意。   他并不把我的提议放在心上,我更急了,眼看着手环要再次转红,竟而口不择言,“苏毓,永乐二十二年八月皇上驾崩,太子登基十个月后猝死,皇太孙即位,最多仅等三年而已。”   苏毓一怔,多年来首次瞪着我脸庞的方向。   “苏院判,发什么呆呐?”狱卒敲打铁门,“太子传你去问话。”   ××××   “你再痛几次,是会魂飞魄散的,这可不好玩了?”小倩来找我时,正好撞见警示环最红的时候,她费了好大工夫,才助我用法术将这痛压下去。“人家小蒋被夺了四百年法力,还有几百年跟这个破环抗衡,你才短短几年,怎么拼得过?”   我忍不住抱住她,这古道热肠的好朋友,算是我在地府的大收获。   她见我好转,才放下心。“所以说初恋就是没有经验,你掏心掏肺地对那小子,那小子有回报给你什么吗?”   自从我受罚后,小倩大义凛然地把苏毓从“帅哥偶像”降级成“红颜祸水”,也不再指名道姓,只呼其为“那小子”,“算了,幸好只有几个月了,几个月后你们就say goodbye,你趁那五年把这环除了,再回来也不迟。”   我心上还挂念着苏毓,便瞬间移动到太子府上,正见苏毓跪在大堂中,一旁的高院使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禀告太子,苏毓自从入太医院后,便凭其医术笼络人心,还利用义诊的方式接触朝廷命官,下官正是担心他心怀叵测,才屡次将其药方压下。”   “照高院使的说法,是苏院判故意毒害我儿的?”太子一贯平和的脸上也流露暴怒神情,不再是和颜悦色。   “正是,下官只错在听信了其它院判的举荐,让苏毓负责皇太孙的看诊,现今真是悔不当初。”高院使老泪 ,潸然泪下。   小倩在一旁做了个厌恶的表情。的确,这把年纪还演感情戏,来个男儿有泪不轻弹,是挺恶心的。   但我只关心太子是否相信他。   太子眉毛挑起,看向另一边的两人,“许院判、胡院判也有事禀告?”   胡院判的山羊胡子一翘,“下官几日前曾看到苏院判私下出行,觉得奇怪,于是尾随他,发现他去的正是三皇子府,且徘徊至深夜才回。那天正是皇太孙病倒之日,许院判也能作证。”   原来那个府邸不是二皇子府,是三皇子府,这叫一箭双雕?我觉得这下罪证确凿,分明是权势者布下的局,目标从来不是苏毓,而是皇太孙和三皇子。   这个权势者不用说,也知道是置身事外的二皇子。   许院判斗大的汗珠从额头滑落,眼神有些闪烁,“回太子,那日下官的确见苏院判深夜归来。”   太子沉默了,一双利眼盯着跪着的苏毓。   苏毓并不辩白,反而坦然得像要慷慨赴死一般。   小倩也觉得苏毓这下可能不妙了,“七七,你要冷静啊,你是带罪之身,可别用法术救人。”说着,先钳制住我的手。   “苏毓,苏院判。”太子向一旁的小德子摆摆手,小德子立马趾高气扬地大喝一声,“将高院使、胡院判、许院判拿下。”说完便上前扶起苏毓,“苏院判请起。”   “下官谢太子明察秋毫。”   情况急转直下,别说身在局中的若干人等,就是在局外的我和小倩,都搞不清始末缘由。   太子的脸色不再阴郁,反而露出微笑,“几日前,苏院判曾私下求见我,说是几日之内,必有太医会下药害我儿,于是我加派人手埋伏在药房外,果然见着了这狠毒的太医。”眼光扫过跪着的高院使,此时他已经吓得双腿发抖,几欲晕倒。   “但我还想查探,太医院中是否有其它太医心怀不轨,便将计就计,委屈苏院判在天牢中呆了会。”这下,连胡、许两院判也吓得面无人色。   此时,皇太孙从堂外走进,二十岁出头,果然风华正茂,一表人才,他拍着苏毓的肩,“我觉得好多了,你的医术不错,难怪父王赏识你。”   “胡闹,你怎么下床了,让苏院判再给你把脉,要好彻底了才成。”太子爱子心切,让人将三位太医先行押下。   像是看了一场闹剧,小倩由衷感叹,“你这苏毓,真真是厉害,你还担心什么,五年后,他必定还是活蹦乱跳的。”   我注视着右手的手环,那红色犹未褪去。   一开始,他就成竹在胸;而在牢中逼我,不过是在我面前演一场戏,想套我话罢了?   曾几何时,苏毓对我也如此用心了?   选择分离   鬼使小蒋的确是个奇特的鬼官。   九年前,他在捉弄我时,无意中让我接近了年幼的苏毓;九年后,他却因包庇我,付出了如此巨大的代价。   而就在我准备亲自登门造访,对他表达我的感激涕零时,他却给我来了这么一出。   今日凌晨的扇子上,定魂名单只列了一个人,他的人名我熟悉,他的死亡地点我熟悉,连他的死法我都早已知晓,旁边还有一行小字,“定此人的魂必会让你很解气。”   我摇头,高院使算来跟我的交集,只是他和苏毓的过节。他活着,我固然有些厌恶他,但那不代表我想亲自送他一程。   真不清楚小蒋这几百年来都是用什么思维方式来想事情的。   午时三刻,我赶到了午门。   人群里没看到苏毓的身影,他不是那种落井下石的人,而且更没必要对手下败将如此。其它几个院判倒是在,他们以前没少被高院使训斥过,今日来刑场是何目的,自不用分说。   我有些唏嘘,自古成王败寇,只是个太医院,居然也能斗得如此激烈,而在看别人上断头台时,为何只有幸灾乐祸,却从不暗自警惕?   高院使高鹏早不复往日风光,他披头散发,头发花白,几月内苍老了很多,毕竟是五十开外的人了。他的亲族被他牵连,今早也正式踏上发配边疆之路。   名和利真有那么重要吗?重要到要铤而走险?他也曾有风光之时,也曾踩着别人往上爬,为何临老却不享清福,留恋于这名利圈,直弄到家毁人亡?   我不理解他,正如我也不理解苏毓一般。   孤僻的苏毓逐渐变得长袖善舞,越发适合于这官场。这可能原不是他的本性,但他天资聪颖,耳濡目染之间,也从其它官员身上学会了很多。对于年龄相近的皇太孙,他恭敬中不失热络,既得其赏识,又被引为知己,同时保持着微妙的距离,进退得益。   几个月前,我曾很想问他,若他清楚警示环的存在,他是否还能狠心逼我?   现在想想,这问题问得可笑?   人心终究变幻难测,知道又如何?不知道又如何?即便他这一刻是心疼的,但五年后呢?五年后的苏毓会不会早已是另一个高院使?又或为人夫,育其子?   阎王席德和我赌的,不单单是个调职地点,还是苏毓八面玲珑的人心。   ××××   调职前的一天,是苏毓轮休的日子。   一大早,他便被一声不吭的我拉出门,“今日不是去义诊吗?”他以为我要陪他去义诊,却发现我把他拉出了城门。   我摆摆手,将一根手指竖在他唇前,示意他别再多问。   路途很长,山路相当不好走,道上的人烟又稀少,我们走得并不快。他想起什么,嘴角愉快地扬起,“你记得刚从清河县逃出来的那天晚上,也曾这样赶过夜路。”   “你拉着我在几个山头中绕着,明明迷了路,还嘴硬,可怜我那时年纪小,只能任你折腾。”他避过山路上的碎石。   “也正因如此,追兵几次与我们失之交臂,往往他们以为我们在往前赶,不知不觉中,我们又绕回了一个县城。”   他顿了一顿,“刚来京师时,我曾打听过当年要抓我的谷王的下落。”   我知道那谷王朱橞的下场,他妄图勾结蜀王朱椿结盟造反,被朱棣察觉,后遭群臣弹劾,遂于永乐15年。至于废为庶人之后的事,我不再清楚,反正林城在枉死城候着他,恐怕他死后也要为生前恶行付出代价。   我拉苏毓去的,是京师外最远的一座月老庙。   由于它的偏僻,香火并不鼎盛,也因为它的遥远、路途艰辛,往返要费上六个时辰,才被传为最为灵验,可能是所谓的心诚则灵。   我当然不相信求姻缘之说,只是希望在离开之前能就和苏毓两个人,做些寻常情侣会做的事情,也是唯一一次的约会。   月老庙果然有些破败,只能算得上个小小的庙堂,蜘蛛网积结,陈灰甚厚,我找了些枯树枝,绑成简单的扫把,略为打扫一番。   苏毓见我诚心,也觉得挺有意思,便一块忙乎起来,不过他对于整洁的要求远比我高,扫把扫不清,他索性从外袍角上撕下布料,浸润后角角落落地擦抹干净。   整整忙乎了一个时辰,这小小的月老庙才勉强能够入眼。   “你是来求姻缘的?”看我双手合十,跪在神像前,他笑着打趣我。   我只诚心诚意喃喃,“月下老人,我不是信女,生平大庙小庙都过门不入,今日我打扫了这庙堂,愿这小功劳你能挂在心上。”   苏毓敛起笑容,坐在一旁仔细听着,他有好几个月没听到我出声了。   “九年前有个男孩,他的身世很凄惨,庶出不受疼爱,没多大就被赶出家门,娘亲妹妹在漂泊中先后离开,领养他的江湖郎中,也因他而死。”   “但他很坚强,在夹缝中求生存,他心肠并不坏,的确救了很多人。”我叹出一口气,“我想对他说,从明日开始的五年,我不能呆在他身边了。”手腕上警示环依旧白色。   原来“临时抱佛脚”这招真的有效。   “五年后的明日,我会在凤阳城中的那个小隔间里等他,倘若……缘分未尽的话。”   月下老人,愿五年后我和苏毓能找到一致的步调或是新的开始。   苏毓沉默了很久,直至太阳西落,他才声音低哑地说道,“你定要回来,我会等你,五年……十年……我都会等你的。”   ××××   调职之日到了。   我已经没有了五年前的慌乱,反而是小倩,还在犹豫,到底是去清朝,还是去二十四世纪。   “原本明朝到清末之间是五百年的空档,莫名其妙从中间撕扯出个口子,还是康熙盛世,我好想去看看。”小倩看着公告栏,“但二十四世纪也是新开出来的时空,唉……看着介绍,似乎也不错。”   我见她还要研究一会,便不理会她。   周围的鬼官人来人往,都忍不住回头看我。我没比他们多几个鼻孔,几双眼睛,唯一不同的就是,我手上的警示环。   这代表了逾越身份,超越职责范围,罔顾地府法则的责罚。   “七七,我先去填了,我还是去二十四世纪好了。”小倩怕二十四世纪报名的人太多,决定先下手为强。   “我和你一块去。”我跟上她去拿申请表。   “你也要去二十四世纪?”   我笑她,“放心,我不是跟你抢,我想去康熙年间。”随手变出一只笔,我填上与苏毓的空间相同的空间号,但时间是两百多年后。   “七七……你不填明朝了吗?不是那赌约还有机会吗?”小倩担忧地看向我。   我摇头,“六年前,我曾要求苏毓义诊,他答应了;三年前,我让他不要媚惑其它女子,他也答应了;但我不会再要求他第三次,”   我耸耸肩,故作轻松,“让苏毓自由发展五年吧,我也该期待一下,他是否能活得更精彩。”即便五年后他是站在权力的顶峰,也是他真心想要的。   对不起,苏毓,不是赌约,而是我自己选择了离开。   苏毓外传   苏毓遇到她时,才十岁。   他对她出现的方式印象很模糊,估计应是一如既往地如神仙般凭空出现,引起骚动,转瞬平息。她毕竟不是神仙,她没有救到他妹妹,尽管如此,他在伤痛中也能隐约察觉到跪在他们面前的她的悲哀。   他直觉,她的心很软。   ××××   在清河县多次遇到她,对苏毓来说是个有趣的经历,他随丁师傅四处看诊,而她居然在每位死者的亲友人群中都有出现。   苏毓开始没注意到她,但在一群哭号中唯一一个没发声的,立刻吸引了他的注意。她和他只说几句话,他就想起她不就是那个法力很低,救不了人的妖怪?   他觉得她有些神秘,他不清楚她是不是活人,他甚至看不清她的脸,记不住她的名字。   ××××   她逐渐夜夜出现在苏毓的床旁,当然,如果那木板能算上是床的话。   开头半年苏毓觉得她真是古怪,又不出声,又不睡觉。他不喜欢别人发觉他的用功,他喜欢私塾老师夸赞他是神童。而她老是看着他默默温习功课,让他很是别扭。即便这样,他仍不想开口赶她。   他发现,那蜷缩在一角的寂寞身影,让他开不了口。   ××××   十三岁的那个夜晚是个噩梦。   被她拉着往城外逃的苏毓,身上还溅着血迹,有一滴溅在脖子上,他觉得那血很是烫人。他无数次面对尸体,娘亲的、妹妹的、病人的、还有很多乞丐的,但这次丁师傅是为他而死的。他很愤怒,却无从发泄,如果面前站着那个达官贵人,而他又有一把刀,他不怀疑会捅进对方身躯。   这个想法,他没有告诉善良的她,怕吓到她。   ××××   操控生老病死,被十四岁的苏毓记在了心上。   当他由上至下俯视着,被救活的阿毛时,他觉得,自己与她更近了一步。   他没告诉过她,当他发现她能随意获取任何知识时,居然在她面前,头回感觉到了卑微。是的,卑微。原来,这世上的确是有人无所不能的,有人不用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刻苦的钻研就能随时获取知识。   知识,在那种年代,从来是属于富人的,穷人注定抱着无知愚昧仰人鼻息。   ××××   十七岁永远是个尴尬的年纪,十七岁的苏毓,第一次在床榻上画了地图。   事后,苏毓用他神童级的脑袋,理性的分析,怎么都没想通,明明就是个平板身材,他到底在渴望什么?   他自然也听同药房的药童们围在一起,讨论着男女之间的那档子事,但他从来都没在这方面多花心思联想。他见过两类女子,一种急欲嫁出,且未读过四书五经,说出的话皆粗俗浅薄;一种是读过四书五经,却恪守礼教,绑着小脚的大家闺秀。   她是特别的,她知晓事理,她有学识,她甚至略知经商之道,她看似老实巴交,其实爱自己偷偷取乐,她的活泼要很细心才能看出,显得异常可爱。   她是苏毓一个人的,旁人注意不到她,抢不走她,这样的归属感,让他充满男性的骄傲。   他要留住她。   ××××   苏毓爱把玩她冰冷的手,曾有古人形容女子冰肌玉骨,她全身上下才是名副其实。在炎炎夏日,他动起了有关那身冰肌玉骨的主意。   苏毓心里对自己的美貌是清楚的,他虽着意收敛,仍在有意无意间凭此达到目的。而她同天下女子一般,爱看貌美之人。就在她某夜看愣之即,苏毓将她拖入怀中,便怎么都不肯放手了。   一整夜过去,她在床榻上僵硬不动,苏毓嘴角含笑入睡,清凉无比。   ××××   自从离开凤阳,她和苏毓便不如往日亲昵,总有一层膜隔在他们之间。寻常时候感觉不到,当他们想向对方伸出手时,却总是先碰到了膜。   朝堂上的名利斗争,苏毓并不摆在心上,他秉持“人之初,性本恶。”从不随便相信人,或是感情用事。他永远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来看,看得真切清晰,一目了然。他看不懂的,只有她;他小心翼翼,步步为营对待的,也只有她。   每次怀抱着她,脸颊相贴时,迟钝的她总会无意间挣脱,又或被其它事打断。   苏毓很想直接说,但又觉得有些臊,他看不清她,事实上他磨蹭着她的脸颊,是想蹭过去……亲她的唇……   再深沉,再有心机,在感情面前,苏毓也不过是初识情窦的二十岁男孩。   ××××   当苏毓知道她能通晓未来时,他震惊了很久。若非真是神仙,有人间的生死簿在手?抑或是其它缘故?他想问她,她却越发不言不语,没有语言的交流,陪伴显得有些苍白无力,苏毓心里有些堵,有些急,他想将话题绕在那上,她却并未理会。   那牢狱之灾,成了一个契机。当苏毓坐在草席上,看着她在面前踱步时,他甚至觉得积压了一个月的心事,都放下了。他喜欢看她担心他,为他急,那只说明,她心里还有他。   对于皇位继承的具体细节,苏毓确实想弄清究理,但她明确的答案还是吓到了他,在那一刻,他想说些什么,却被敲门的狱卒打断了。   ××××   那一天的义诊没有成行,苏毓却终身难忘。   她一早便带他往城外走,路途很长,他几次想逗她说话,她却没有应声。他算算,她已经有五个月零八天没出声了。他今天有预感她会说话的,因而他心情很好,即便打扫庙堂,也是尽心尽力的。   跪在月老面前的她终究开口了……   苏毓呆坐至太阳西斜,肚中的饥饿感告诉他,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神仙不会永远在人间,他无论有再大的成就,也不过是凡人肉身,她不会感到饿,不会变老,而他却注定被留在原地生老病死。   五年……五年后,她真的会回来吗?   苏毓想起了他们的初相识,于是他对她说,“你定要回来,我会等你,五年……十年……我都会等你的。”   从相识之初,他就知道,她的心是很软的。   那晚,苏毓并没有连夜回城。   她走后,他在月老庙跪了一整夜,但到底想求些什么,他也说不上来。   菜鸟阿八   刚进入清朝时,我总觉得这里的天空没有明朝蔚蓝,晚上的星星也不是很多,但待得几天,就知道不过是心理作用,再怎么污染,也没有二十世纪的污染那么严重。   我甚少和其它鬼差交流,这次倒不是我内向自闭,而是因为手上的警示环。   地府鬼官之间的相处向来坦率至极,喜欢便是喜欢,不喜好便不聚在一处,没有什么利益权势的冲突,倒也简单得很。唯有对于破坏戒律一事尤其忌讳,而我就是个贴了标签的“捣乱分子”。   生平没做过突出人物,自然不会如小蒋那么大摇大摆,毫无顾忌。他戴警示环的日子,据说已占他在地府岁月的一半,因而鬼官们多已习惯,并不怎么因此避开他。   我也是在一次大规模的“文字狱斩首会”中,才发现自己被孤立了。鬼差们互相打着招呼,有些在其它年代是旧交,有些则是第一次见面,唯独我这边倒是冷清的很。   于是我独自坐在云来酒楼,叫了一桌好酒美菜,整整吃了一天。   “那么好吃吗?”一个女声从背后传来。   我回头之际,她就已经绕到我面前坐下,目光直视我双眸,应是个女鬼差。   “我曾听洛阳城中的百姓夸赞过这家酒楼,就来试吃看看。”我招来小二,让他加一副碗筷,再将几个剩菜撤下,重新来几盘新炒的。   店小二脸色很古怪,他大概诧异这个客人怎地如此能吃。   “你做鬼差几年了?”那女子问我。   “九年了。”   “挺长的,”她若无其事地回答,“算算我也有五十余年了。”   五十余年……   还来不及吃惊,小二就端菜来了。   小二换妥后,女子便拿起筷子夹一筷热炒,尝过后赞道,“确实不错,我们初来乍到,百姓却在此过着柴米油盐的生活,听他们的推荐,总是没错的。”   她纤细的白手腕上套了个白玉色的环,我看着异常熟悉。   “警示环。”她晃了晃,“算起来,也跟着我有三十余年了。”   呆呆看着那环,我有些担心,“都需要那么长时间才能消除的吗?”三十余年?就算我回去,也只能无声地陪在苏毓身边?   她笑了,“当然不是,一般两三年不犯规就会消除的。”   “那你怎么……”刚想问,却想起自己也曾身不由己过,想必她也是同样的原因。   “你有牵挂的人吧?”她问我。   “有。”有一个人,在相隔两百年的时空那里,让我无聊时便会念着,想他在做什么,是升官了还是发财了?   “不在这个朝代?”   我摇头,“不在。”   她举杯敬我,“我牵挂的也不在这里,来,庆祝一下我们终于可以释放自己五年了。”   多年的牵挂,确是一种枷锁,虽然不见不代表不想,但当距离没有这么近时,心痛也会少些。   我喜欢这个女鬼差,“嗯,希望你早日消除此环。”   她顽皮地眨眼,“老实说,我对它都有感情了,要让它消失,还蛮舍不得的。”   我忍不住莞尔。   ××××   又是小女孩……又是饿死,我有些无奈。   情形何曾相似,可惜这女孩身边没有了照顾她的哥哥,她死后,也不会有人为她哭泣。她软瘫在墙角,全身不得动弹,有几只灰色的老鼠在啃咬她细嫩的脚趾。   我走上前赶走了那群残忍无道的鼠辈,女孩则没支撑多久就解脱了。   她白色的魂体飘出尸体,我没有立刻定魂,任由那魂体从白色透明渐渐变为人形的死魂,原本的容貌身形都不一样了。   她死前定是很想长大,这是十六岁的身材。   “姐姐。”她看着我。   “饿吗?”我取出个馒头递给她。这是先前看见她时,在路边小摊买的。   当时我突然想到,鬼差固然无法赠予活人,但至少能给死魂吃的,她也不是恶鬼,应该不会立刻窜逃。   她伸手接过,表情很是满足,一口一口地咬着,吃了很久才吃完,“原来馒头是这个滋味的,比草根、树皮好吃多了。”   傻孩子,虽然略高我一个头,神情却还是稚嫩天真。   我带她上了大街,再买了一串糖葫芦,她欢喜得不能自己,笑得明媚。可惜周围人看不到,她还没有法力,能在人前显现外貌身体。   逛了一圈后才回到她的尸体旁,她的眼神落在那尸身上,有些迷惘,“这是谁?这是我吗?”   “是的,你方才死了。”   她想了半天,估计没弄明白何谓死亡,只是有些伤心地喃喃道,“早知道死了能吃到好吃的,那我就早些死了,还能带点给妹妹。”   “你妹妹呢?”   她指了指远处的垃圾堆,“妹妹前些天睡着了,阿婆把她拖到那里,说是在那能睡得更香。”   我轻道,“想见你妹妹吗?”   “想。”她想求我却欲言又止,“阿婆不让我见妹妹,我一靠近那里,她就打我,我真的能见她吗?”   我将她的死魂牵引到尸体上,“你马上就能见她了。”在地府的奈何桥边团聚。   扇尖点上尸体,便见她愉快地附回去等着见妹妹。   死后竟比生前更快乐,想来也只有穷苦命薄之人会做如是想。   转头想走时,我却被吓了一跳,身后不远处的柳树下不知何时站了个身影,一袭白衣,纤尘不染,五官倒是很平凡,眼眸深邃,定定地瞧着我。   他也是鬼差?   “你在做你的差事吗?”   我一愣,倒是很少有人这么问的,我点头道,“是啊。”一瞬间的念头闪过心头,他不会是个死魂吧?   他却露出个羞涩的笑意,怯怯地问我,“小生是头回做这差事,能跟着姑娘你多学学吗?”   原来,他是个古代来的菜鸟鬼差。   我这才想起我也算是这个行业里面资深的了,一般鬼差的离任期平均在五年左右,我都做了九年了。   “你是新的鬼差?”我露出个自认和蔼前辈的笑容,“没事,我教你。”   他的目光闪烁了下,露出感激神色,“多谢了,我是新上任的鬼差,名叫阿八。”   阿八?这是不是条狗的名字?算了,地府中的名字千奇百怪,甚少如我这般用真名的。   “你好,我姓聂名七七。”   “聂七七。”他一字一顿读完了,讨赏般的笑容真如忠犬一般,“我记住了。”   我看着他那感恩的笑容觉得有些尴尬,支吾应付,“厄……谢谢。”   “七七。”   “嗯?”他真是自来熟,那么快就省去姓了。   “七七,这个名字很好听。”   百年药方   阿八不但姓名像狗,还很黏人。   自昨日遇见后,他便锲而不舍跟着我,即便保持着男女授受不亲的距离,但如此紧迫盯人,也让我有些困扰。   我若暗示他离开,他便一副哭丧面孔,“小生初来乍到,很是害怕。”   “那你为何选择当鬼差?”   他瘪着嘴,“这是被奸诈小人给骗的。”   我脑中闪过鬼头大哥的身影,于是对他一片同情,都是受害者。“他又是怎么骗你的?”   “他说……他说我能在当鬼差时遇到想遇到的人,而且我随时可以抽身走人。”他做出痛苦地抚心状,“等到我想反悔时,却发现已深入泥潭,不可自拔了。”   真的很雷同,改天去问问鬼头大哥,最近是不是又欺骗无知死魂了。   “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可谓既来之则安之,拿人俸禄,替人干事,当好鬼差一职。”   厄,“鬼差是没有俸禄的。”我小声提醒。   他双眼撑大,一个字一个字地吐露,“没,有,俸,禄!”   若能哭的话,他大概已经眼泪汪汪了。   我连忙补救,“别这样,别这样,你不是还能修炼法术嘛,再说了,银两对我们半点用处都没有。”我说着拿出我的荷包,掏出一两银子。   “你看,这不就是银子嘛。”说着,将一两银子放在桌上,又从口袋中掏出一两,“这样取之不尽,不是比俸禄更好?”   他接过我的荷包,仔细研究了一番,从自个身上也掏出个蓝色的,“原来这荷包中有银子。”   “发配给你的鬼使没有和你说明吗?”   他瞥了我一眼,闷闷地回答,“没有。”   难不成他不但遇到了最恶劣的鬼头大哥,还遇到了一个同小蒋一般恶劣的鬼使?   这孩子命太苦了。   “你的扇子呢?”   他取出他的扇子,还扭捏着不肯打开,于是我一把抓过打开,一面是山水,一面是空白,他急忙道,“今日我没有定魂的差事,因而是空白的。”   “别急。”我解释,“就算不是空白的,我也看不见的,每个鬼差定魂的任务只能自己看见,自己解决。”   他露出抹笑意,“原来是这样。”   “每日零时,空白这面就会显示任务。”我看了看自己的扇面,“等会我要去定魂了,若是你有空,就跟去看看?”   他眼中添上好奇,一个劲点头。   定魂地点在洛阳,死的是当地的富豪,他家中娶有一妻两妾,妻妾在这个年代不算是多,但越是如此,争斗越是激烈,尤其在三人差不多时候怀孕的情况下。   “七七,你确定今日死的人是他?”阿八转头问我。这富豪身体健壮,健步如飞,还真的不像一时三刻就会死的人。   “扇面上写的,自然不会有错,况且死因是‘毒死’。”毒药对任何人都是平等的。   “哦,原来扇面上还写有死因。”   转头发现他的若有所思,“你到底有没有定过魂?”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他甚是无辜,“一来没人好好带我,都说我自然会懂的,再来这两天我的扇面一片空白,没亲自定过魂。”   “就算没人带,也要在上培训课的时候好好听听。”   “近日鬼差奇缺,所以我没上过什么课。”   最近地府真有那么乱吗?我摇头。   他突然拉我,显然是看到了什么动静,“这下有意思了。”   我顺着他指的看过去,两个厢房,居然都有一双主仆在酒杯中下药。我们倒也不是有心窥探,这是……这些女子实在没经验,好歹要懂得关窗。   “你说这老爷,喝的是二房的毒酒,还是三房的毒酒?”阿八问我。   “你怎知道她们之中没大房的?”   他摇头,“大房还不至于被逼到这步。”   两对主仆各自端着酒来到花园,互爱互敬一番后便是为对方斟酒。   “古代的凶杀案还真是简单。”居然如此光天化日。   “看到旁边的水井吗?”他说,“午时女眷都在午睡,下人是不准进入这里的,毒死后往水井一扔,就干净利落了。”   那井水想想也臭得慌,“你怎么那么了解?”   他贼笑贼笑的,“以前我爹就是妻妾成群,娘亲从来不喝水井中的水。”   关键时刻,老爷出现了,两方都乱了阵脚,端着酒壶想撤,却遇上老爷是个好酒之人,不由分说把两杯都喝了……   我俩都囧了,原来人就是这么莫名其妙死的。   我扑哧笑出来,“原来两个都有份。”这太有才了。   “你不是定魂吗?”他推推我,“快去示范给我看,晚了,她们就要把老爷丢到井里了,难不成你还追到井里去。”   我觉得他这话古怪,但还是闪过去点了点后回来。   那两小妾惊愕无措一番后,定下神的四人商量片刻,居然还真的将那老爷给推入井中了。   “这叫一不做二不休。”   我回头想一想,自然知道其中缘故,只是当时那一刻,还未看得如此透彻。“阿八,你脑子转得那么快?你不会是在扮猪吃老虎吧?”   他失笑,“不是啦,小生……小生生前无处谋生,曾写过些小说传记之类的,其中情节类似。”   我发现他有个习惯,一旦扮可怜便“小生”、“小生”的自称,图的就是让我鸡皮疙瘩都在假想中竖起。   “再说了,你那么温柔,能算得上老虎吗?”   这换言之,不就是我还不算老虎那等级的?他应该不是这个意思吧,说暗语、搞脑子的活我向来不行,“定完了,咱们走吧。”   “等等。”阿八率先跳入花园中,走近石桌,桌上留有一滴酒水,他以手指浸之含入口中,“只是一般的打胎药。”   “你还懂药理?”   “不是谋生嘛,当然每样都学些皮毛。”他凄苦地扫我一眼,“你定是在幸福的环境里长大的。”   比之古人,大概算安定吧。“打胎药怎么会弄死人。”   “不清楚另一个用的是什么药,要在那么短时间内致死,这药性必是下得很猛而又相冲。”   我想到另一个对医术很有钻研的男子,不知他知道否。   “七七,说起药理,你晓得这空间的名医吗?”他表情神神秘秘的,“我在这里闲逛时,时常见着他的名字贴在各家各户的门上当门神。”   门神?从没见过把名医当门神的。   “哪个名医?”李时珍吗?   “他姓苏名毓,到处都贴着他的处方,而且百年以前的了,又破又烂。”   啪……我的扇子落在地上。“你说谁?”   “苏毓。”阿八似笑非笑地问道,“你刚没听清?”   不,我听清了。   满城印章   原以为我只是和苏毓身处一个空间中,没想到时空是并行的,他既然在明朝存在过,在清朝,必然也有他存在过的痕迹,何况这痕迹居然无处不在。   阿八带我走上街头,将家家户户门上的药方指给我看,药方有些像是苏毓的字迹,有些则明显不是,新的旧的也参差不齐,印章倒是都差不多,看不出真假。   “这贴在门口干什么?”   “问问不就知晓了。”阿八拉我走向路边坐着的老太太。那老人耳背得很,但阿八的嗓门吠得也不轻,居然真听明白了。   “你们……是问苏医仙?”她眯缝着眼睛断断续续道,“他是两百多年前的大夫,医术奇高,不止妙手回春还能起死回生。传说他是神仙转世,所以上一辈的老人就将药方贴在门上,保佑家宅平安,老少康泰。”   “再来他一生义诊无数,两百年前的穷苦人家手里都珍藏着他的药方,遇到有富贵官宦来收购真迹,就卖予他们。我家祖上这宅子,就是靠卖药方换得的钱买的。太老爷感念他的恩德,特地再仿了张药方贴在门上。这街上其它人家,莫不是想求他保佑,就是想谢他的恩情,破了坏了,过年的时候再换新的,也就延续至今了。”   我的手抚上那木门上破败了的旧纸,想起他那时的蝼蚁之说,而今觉得感慨,滴水之恩,当作涌泉相报。即便如此愚昧无知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一群人,也懂得感恩戴德。   阿八的话在我耳边响起,有些刺耳。“这老太将他夸得天上有地上无,莫非圣人下凡,普渡众生。”他的手伸过来,将那纸条扯起一个角,手一撕,纸条从中间被拉了条缝隙,那印章也破损了。   老人老眼昏花,没察觉他的动作。   “你干什么?”我回头怒瞪他。   “想看看这若是被撕坏了,还真有恶果不成?”他装模作样的左右看看,“什么都没发生,这苏毓也不过是凡夫俗子罢了。”   “他当然是凡人。”没有旁人比我更知道他的嬉笑怒嗔。   阿八见我生气了,便赖皮地笑着,“你说是凡人,就是凡人,别气啊。”   老人突然悠悠叹了口气,“这么好的人,却没有善报,真是老天无眼。想我也是一生为人织布作衣,老来却只能守着这空荡荡的老宅,儿孙都死在……鞑子手上了。”说着说着,居然说到自个身上来了。   “王阿婆!”对面的女子尖声喝斥她,“你活够啦?说这种大逆不道的话,你自己想死,别拖累旁人。”   没有善报?   “老人家!苏毓他……”我想问个清楚,却见她老皱的脸上满是凄苦,龟缩回了屋内。   ××××   找了间茶馆,我和阿八坐下歇息。   “你手上的白玉环怎么变红了?”他指着我的手腕问。   我抬手看了看,刚刚没忍住,才叫了那老人一声而已,尽管叫的有点凄惶。   “只是……地府中有人找我罢了。”我随口扯了个慌,并不想多做解释,也不想牵扯出苏毓。   没想到老天照顾我这难得扯谎的人,我和小倩用作联络的手机居然真的响了。   我拿出手机来接听,“小倩?”   “可不就是我。”   她那里很吵,像是在舞厅,二十四世纪的舞厅?“你在哪里?”   “我在市长千金的PARTY上,她今晚嗑药而死……”   我对此不准备发表什么意见,“有什么事?”   “只是想约你改天去鹤归来酒楼吃菜喝酒,”几乎可见到她垂涎三尺的样子,“讨厌的老吴老是在我面前吹嘘,我气坏了,七七,你一定要陪我去。”我只能满口答应。   挂上后,我却见阿八盯着我的手机直看。   “这是什么?”   “手机,你没在地府中见别人用过?”   “当然见过,”他瑟缩着双肩小声说,“但我怕人家笑我土,没敢问他们。”   这个人家真的很像鬼头大哥?但我还是越来越怀疑他的身份。   “你认识那苏毓?”   他冷不丁问我这么一句,我差点不知如何回答。“认识,我在明朝永乐年间待过。”   “他真的是个大善人吗?”   我摇了摇头,但又点了点头。   阿八迷惘了,“到底是还是不是?”   “心里想的不是,行动上是。”   “那倒比一些人心上口上都是善,却无行动来的好。”   我点头,喝了口茶就搁下了。   “这是茶馆,没有酒。这地方偏僻,酒楼并不多。”他很自然地拿过我的茶杯,还给了店小二。   我愣住了,抓住他的手腕,“你怎么知道我好喝酒的?”   他又是一副羞涩无措的样子,变脸真快,“小生那日相遇前曾跟着你半天,见过你到酒楼喝酒,喝了不少。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俨然欲泪。   我不知该气还是该笑,“阿八,我知道你不娇羞,脸皮也够厚。跟踪过我就跟踪过我,你不用扮成这样子来恶心我。”   他立马整了整容颜,“我这不是活跃下气氛嘛。”   他这性格都是打哪学的?“为什么要这样?”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独自呆着,没有知己亲人陪伴,就学会了自娱自乐。”他说得很是轻描淡写。   我知道这种情况,它只有一种词形容:寂寞。   “满腹心事,无人可诉。”他耸耸肩,“每当转头时,却没找到那个想倾诉的人。”   我想起了被留在明朝的苏毓,他习不习惯没有我在身旁的日子?还是他已位及人臣,兴风作浪?   没有善报……   每当想起这个,总觉得有种不详的预感。现在的我,等于在看苏毓的结局,而这结局,是不是也是我的结局?   当初选择清朝,我该是在潜意识中考虑到了这点。但……我看着手上的环,红色的印子在慢慢消褪。若苏毓真是因权力斗争而死的,而明朝的刑罚又如此恐怖,到了那时,我会不会不顾一切早一步结束他的生命?   我命令自己不能再胡思乱想下去……   “你说苏毓是怎么死的?”   心中所想突然被阿八问出,我吓了一跳,惊惶地看着他,直觉反应,“不要告诉我,我不想知道!”   他被我的反应弄得倒是僵住了,隔了一会才道,“你怕什么,无论他是怎么死的,他都已经死了,已经作古了。”   我有些后悔,当初真不该选清朝的。   相比于我的落寞,阿八却悠悠喝着茶,“瞧这满县满城门上的药方印章,倒只像是提醒别人他的存在,提醒那些永生不死的人。”   热茶的蒸汽升腾,模糊了面前的阿八,五年后我回去的明朝,究竟发生了什么?   红颜祸水   我并不是防人之心很重的人,若有人有心设局骗我,我多半是看不出来的。但身为女人,总有那一点半点的直觉。阿八给我的感觉很奇怪,听过鬼官名字怪的,可没听过那么怪的;见识过鬼官被人欺压,但没见过这么多地府规条都不懂的。   “七七,你生前是什么朝代?”   “没什么朝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算哪朝哪代?“是距现在四百年后。”   “那么远?”他很惊讶,“是什么样的?”   “科技很先进,人类很蛮荒的世界。”粗暴地砍伐大地,极尽所能地摧残自然。   “听不明白,再说些?”他饶有兴致。   “人的数量很多,森林很少,飞禽走兽大多灭亡。”   不用看也能想象他此时的咋舌,“也有好的一面,男子女子平等入学应试。”   “是考取功名?”   “不是,只是为了将来谋生。若有才学,即便穷人出身也能晋升名流。”   一番口舌才解释清,见他一脸艳羡,我随口说,“鬼差每五年换一次时空,上下几千年中可随意选择,你若是不中意这清朝,下次换至明朝或是四百年后也没甚要紧。”   这句话却难得将他惊的连诧异都忘记掩饰了,“几百年都可以随意跳过?”   “当然……”但凡去过地府的,哪个不晓得空间可随意游走的。   除非,他根本就没到过地府。   这念头让我心惊,忙悄悄唤来同朝代的宫离,那个手上和我同样戴有警示环的鬼差。她年数比我长,自然见识得也多。   半晌后,宫离来了。   她只淡淡地扫了一眼阿八,便道,“哪里来的死魂?”   她……是怎么看出来的?我怎地看着他就和其它鬼官一样?   阿八比我镇定坦然,“你如何看出来的?”   “就是,哪里看得出来?”我也问。   宫离指着阿八,“脸。他的脸我在刚来清朝定魂时见过,尽管那人已经五十余岁,但仍见得年轻时的风貌。那种不是很俊朗,却总能引得女子信任倾心,你应该是见过他,才会借他的容貌一用吧。”   见被揭穿,他索性大方承认,“不错,我一直想不通,凭他这种人面兽心的男人,居然能唆使多位青楼花魁傻傻的倾囊相助,”他手指划上自己的脸颊,“后来想着,约莫是那付嘴脸的关系。”眼神柔弱,眉角干净,瞧着很是温柔专一,总能打动命运凄苦又富母爱的女人心。   “找个地方谈吧,这站着也不是个事。”宫离拉着我,“城中有家酒楼,咱们去尝尝。”   我还处于一片茫然,“谈?谈什么?”现在是发现流落在外的死魂,我心里很犹豫,不想举报阿八。   “七七,死魂没有被定魂,是定他魂的那个鬼差做错事,与我们无关,”宫离转头对我说,“再来,只要他不为祸人间,地府也没闲工夫抓他,反正早几十年投胎和晚几十年投胎没什么区别。地府死魂多的是,拿个充数就是了。”   是这样吗?   等我回过神时,我已在天府酒楼的包房中了。   “这种情况甚少,不危害人,又不愿离去的死魂难熬百年孤独的。”宫离问他。“你叫什么?”   “阿八。”他还顶着那带有羞涩的脸孔。   “化名?为了保护那个放过你的鬼差?”宫离再问。   阿八不答反问,“你也是鬼差?叫什么?”   “宫离。”她说完后便转头对我道,“七七,别担心越矩了,再说,你手上的环也没红过。”   这是不是说明鬼差是允许与死魂交流的?我后知后觉地发现,我都交谈了几天了。   “手上的环变红?什么意思?”阿八在旁插嘴。   我和宫离一对眼,决定无视他,我则问我想问的,“那鬼差为何放过你,还替你隐瞒?”   阿八缓缓转头给我抛个媚眼,“小生生前可是绝世美男。”   是这原因吗?美□人?不,诱鬼差?   我想起小倩,倒也不无可能,若有朝一日让她去定苏毓的魂,没准也屁颠屁颠放他走了。   红颜祸水,而祸水向来贻害万年……   ××××   “阿八,你死了多少年了?”   坐在屋檐上看星星,是只有鬼差和死魂才能做的事,凡人若不是担心摔死,便是害怕被人当作痴人傻子。   “很多年了,记不清了。”   “做死魂有意思吗?”   “在你之前,我从没遇到过其它鬼差或死魂,天地间独我一个,你说能有意思吗?”   “不,那很苦。”很寂寞。   “刚开始闲着时,我会自己和自己说话,一个论述,一个辩驳,一个出题,一个解惑。久而久之,便成了一个极尽耍宝,一个极尽……”   “极尽什么?”我转头看向身旁的他,他半边脸在月光下,被照的透亮。另半边,却在阴影中,是我看不到的。   “有些法力后,我便耍弄凡人,扮成老人,扮成美女,扮成俊男,扰乱他们的心境……可日子长了,也甚是无趣。”他伸出的手,打出个火球,照的他脸透亮,话说得落寞,脸上却笑着。“后来我才发觉,原来凡人和死魂最大的区别,便是他们能呼呼睡去,我却永远清醒。自此以后,我便用法术困住自己,让自己长眠。”   “为何不去投胎?”既然日子熬得那么痛苦。   他沉默良久,没有回答。   曾有那么一瞬间,我将阿八和苏毓重迭,却立即被自己否决了。   苏毓不会是阿八,即便苏毓死时是我亲自定魂,我也不会任他成为死魂,带着残念游走百年,那有多残忍?   “七七,你上次定魂的年代是什么时候?”   “永乐十五年至二十年。”   “下次呢?”   “该是回到明朝吧。”   “哦……”   我曾经以为才五年时间,我就能回到苏毓身边,可现今却发现,即便只是五年,也是如此漫长。难道我只能任由自己沉溺在怀疑中,惶惶不安终日?   苏毓的不得善终是为何?若不能在清朝弄清,难不成等到明朝才追悔?   “阿八?”   “怎么了?”他问得轻柔,配上他那张脸,效果好得不可思议。   “你知不知道……苏毓葬在哪里?”   他摇头,“我怎么会知道?”   垫下留字   凤阳府城中的百姓除了发型与服饰之外,便如百年前一般,过着庸庸碌碌的繁忙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回春堂却比我离开时扩建了不少,从两开面的门扩建到八开面,右边是就诊,左边是配药。   堂中陈设杂乱,显见得是忙碌多时没有整理,我听他们对大夫的称呼,这个医馆已交由欧阳家世代打理。回春堂病患很多,自然也不会注意到我这闲人,更何况闲人也不止我一个。   屋中最显眼处,挂着两幅画卷,诸多人在画前围观。画中的一个人我很熟悉,他的眉目唇齿,是我从小看到大的,最终长得逸群绝伦。   一旁挂着的女子画像,却是我不识得的。   “怎么苏大夫和苏小妹长得如此迥异?”画前站着的女子问她的丫鬟。   “小姐,城里很多人都这么说,可能苏小妹是苏大夫收留的义妹吧。以苏大夫的慈善心肠,也未尝不可。”   “为何本朝就无如此俊逸的大夫呐?”   一干人等一同点头。   原来这画中的女子居然是我,想起曾跟苏毓描述过的:   苏毓……我眼睛不大……单眼皮……鼻梁有点塌……嘴唇不厚……但也不薄……我不漂亮……在人群中也不显眼……喜欢穿青色衣衫……白色的鞋……头发总是长过肩膀就剪了……剩下的扎成马尾……   世人五官平凡的都是差不多,他画不出个所以然来,难怪我怎么瞧着都不像,只是那眼中的寂寞倒是画了个十成十。他也不知何为马尾,头发只作冲天冠,煞是奇怪,看上去真像个小女孩,难怪旁人把我当成他收养的。   有个女子想伸手碰苏毓的画卷,回春堂的伙计赶忙上前阻止,“小姐,这画像已挂了两百多年,日出挂起,日落收起,才保存完好,请远观切勿碰触。”   那女子讪讪地收回手,羞红了脸。   “若您想要苏大夫的画像,出门左转街尾有位师傅临摹了许多,可供购买。”   “谁说我家小姐要苏大夫的画了,小姐冰清玉洁,长于书画,只是想看看这画功如何罢了。”丫鬟大声回护主子。   伙计答得也不亢不卑,“此画是苏大夫真迹,他当年曾学画两年,最后只是画了这两幅流传后世,便已惊艳画坛,几代下来画家临摹收藏无数。再者,买苏大夫画像者,多半也是为了家宅平安。”   学画两年?他倒是把自己的俊俏貌美画了个十成十的,而我的画像挂在旁边,虽觉得是个陌生人,但在他心中,恐怕就是我本人了。   这就是苏毓眼中的我,而这画卷就挂在他旁边,不知陪伴了多少年月。   ××××   两百多年不见,紫禁城扩建得更加巍峨壮观,苏毓曾住过的太医院四合院早就不知去向,是拆了还是改建,抑或是炮火毁灭,无从揣测。   我在离开京师两百多年后又回到了这里,京师对我而言,若没有苏毓,只是一个驿站,休憩后便前行……   鬼差在人世间穿梭,阅尽沧桑,直到一日,连自己都变得无感无欲后,悄然离去。这是鬼头大哥告诉我的,一个决定去投胎的鬼差跟他说的话,看似是离活人距离最近的工作,却是最被漠视,在冷眼旁观几多年后心终究结冰。   现今想想,死魂又何尝不是?自那日起,阿八便消失了。   本以为苏毓的墓必在凤阳城边,但我转了一圈,却一无所获,幸而在酒楼中听人提起,才知道苏毓的墓在京师。   为什么会在京师?   一般官员即便是在天子脚下当再大的官,最后也是荣葬故里祖坟。苏毓祖籍不知是在哪里,但肯定不在京师,那年他当院判,是第一次入京城。   不知我回去后在京师又发生了何事,但京师中若真有对于现在的我最值得纪念的地方只有一个。   我踏上一节节石阶,山路早已被铺平多时,石阶因为踩踏过多而光滑润泽,即便如此,走这山路的人还是甚众,携着香烛,心怀虔诚,如同百年前的我和苏毓。   月老庙前划归出一大块空地,红砖墙琉璃瓦围起,前朝皇帝御赐的颂碑立于门口,门里却只是起了个简单的坟冢。   苏毓墓。   ××××   你葬在这里吗?我抚上石碑。   很难想象我手下的,是苏毓的墓碑,我走时,他还是翩翩少年。   墓碑上的颂文我看不懂,是长篇古文,只是那卒日我看得分明,他应是死于三十九岁。   三十九岁,尚且风华正茂。   三十九岁,我还能在他身边十四年。   绕了一圈,除了墓碑上简单的生卒时辰外,就无其它线索。   我走出门时才发现门口的颂碑背面居然刻有字,而且甚是简单。   “月老庙,跪垫下。”   这是苏毓留下的线索?   月老庙的庙楼被几度翻新,再加建二楼,可见香火鼎盛确实很有帮助。   我走入时,唯一一个简单的跪垫旁居然还有文人墨客,揣测留在颂碑背面的谜题。   “跪垫下明明无任何字,为何在苏毓墓那里却指明内有玄机?”   “非也非也,月老庙不定指这间。天下月老庙何其多,苏毓不过是故弄玄虚。”   “难不成要一家家去找?”   “何人有如此闲工夫。”   “听闻明朝也有痴情女子踏遍天下月老庙,只为找到苏毓真义。”   “结果如何?”   “谁人知道。”   这群不知是求姻缘还是闲啃牙的书生调侃了半天,才随着香客离去,偌大的庙竟然没留有半个尼姑或和尚打理。   我摸了摸香案,一日下来,居然还是纤尘不染,是用法术的吧,蹲下把跪垫移开,下面的确是平坦石板,没有一丝痕迹,但若能在这庙中任意使用法术,想必这石板上的,也只是雕虫小技。   暗运法术恢复石板先前的样子,我手下变得凹凸不平,密密麻麻,细细摸索后,我倒抽一口凉气。   “摸到了?”背后阿八的声音响起,略带撒娇,“这局我都布了两百多年了,现在你才来,真等煞我了。”   生前死后的声音会有所不同,我记住了,这苏毓死后的声音。   “其实不止这跪垫下,整个庙的地上都是,你再摸摸。”声音渐渐冷却,尖锐。   我转过身唤他,“苏毓。”   苏毓依旧是那绝魅容颜,可眼角却不再带有一丝和煦。   那地上遍布的只有一个字:恨。   “你等了两百多年,竟是想告诉我,你恨我?”   灰飞烟灭   “恨啊……”   苏毓蹲下身的同时,地上的刻痕均浮现,绵延至整个庙堂之内。不是法术布上的,是一笔一划刻的。   我垂首看着他,“苏毓,五年后我回去,你二十五岁后到底发生了何事?为什么?”   他只是坐下,靠在庙门上,望着这空荡庙堂。   “原来几百年来,我曾刻过那么多恨字。”他纤长的手指抚过一个个刻痕,“刻时在想什么呢?大概在臆想当你发现时的震惊和一旁看着的我的快意吧。”   我跌坐在跪垫上,重复问着,“为什么?我不懂。”   “七七,记得我生前最后跟你说的话吗?”   你定要回来,我会等你,五年……十年……我都会等你的。   “能让我如此恨你,只有一个原因:你不曾再回去过。”   我惊愕地看着他。   “苏毓二十五岁,在回春堂隔间摆上了一桌酒菜,等了一宿,一天,一月。”他说起时好似在说别人,无关痛痒的平淡。   “苏毓三十岁,酿出了新酒,等了几宿,病倒。”声调转为沉闷。   “苏毓三十五岁,”他扯开嘲讽的笑容,苦涩极了。“他居然还在等你。”   他手一挥,垫旁的字便变了,微微泛着蓝光。“这跪垫下本不是‘恨’。”   “五年了……我等你。苏毓。   “十年了……我等你。苏毓。   “十五年了……我在等你。苏毓。   “我将去做一个赌注,若是还未见到你,那只能缘尽今生。等你的苏毓。”   他站起身走至我面前,托起我的脸颊,眼角露出丝丝危险,“知道苏毓是怎么死的吗?”   我浑身无力动弹。   “苏毓在三十七岁时学了画画,画出自己二十五岁的容颜,他怕再等下去,即便你回来也会嫌他年华逝去,老态龙钟。”他冷哼,“真是傻子。”   “三十九岁那年,发生了什么事?”我直觉刻痕中提到的那赌注必定很凶险。   “那年,南方一个城镇爆发鼠疫,官兵把守城门,禁止出入,且强出城门者杀无赦。”他扶起我垂于胸前的青丝,目光晦暗,“苏大夫济世救人,孤身入城。”   “为什么?那是鼠疫啊?”他身为大夫,更知道鼠疫的可怕。   “我怎会管这些,你真以为我有菩萨心肠?”他呢喃,“七七,你了解我的,我怎么会牺牲自己去救那些该死之人。”   “究竟是为什么?”有些了然,但我的心被楸紧,只能愣愣听着。   “当时我只是想着……那里死人那么多……没准你在那里做你的差事。”眼泪一滴一滴滴在我脸颊上,“或许我能找到你。”   “我……”明明只是离开五年,转眼却成百年。   “苏毓从来都没有入葬,即使有坟墓也是空坟。明朝皇帝不管城中百姓死活,一道圣旨下令烧城,他连尸身都没留下,灰飞烟灭。”   庙堂中静默下来,直至滴在我脸上的泪迹已干。   苏毓放开我的脸,靠着我坐下。   “这两百多年来,我日日找寻着,只为找到你问个缘由。”他自顾自言说,“刚遇见你时,尚且旁敲侧击,想套出点什么,没想到……你只是从明朝到了清朝,至于为何没回去,连你自己都不知道。”   “七七,我一直等在这里,无论是生前还是死后。这石板上的字迹是我抹去的,‘恨’也是我刻上的,除了这字,我已找不到其它文字来显得我不那么卑微。”   “曾几何时几乎以为是个梦,你没有容貌,没有名字,那我在记挂着谁?记挂着哪副容颜?”   “七七,五年后是何原因已无从查究。我只想问一句,当日在此地的诀别,是不得已为之,还是你的抉择?”   两百年前的离开?   我想起二十岁的苏毓当日落寞地跪在神像前,我是瞧了他修长身影最后一眼才转头的,我没有履行和阎王的赌注,是我自己选择的清朝。   我艰涩开口,“苏毓,对不起,是我自己选的。”   即便有那万分之一的机会,我却并没有去赌,随意抛下了他。   肩旁的他走了,我独自坐着,想象两百多年前苏毓在此的绝望祈求。   人世间总是这样的,当爱不爱时,在付出与收回间徘徊,踏出一脚,是希望与对方更进一步,若没感觉到对方的靠近,却埋怨起自己走的太冒失,于是又缩回一脚,并不是每一次后退都能重新出发的。   我这一步的后退,竟将苏毓逼至面前,生生付出了两百多年光阴。   命途多舛   庙宇高堂之中,青阶石板之上,我席地而坐了一整夜。   生前从不曾欠人人情,更不曾亏欠过别人,我自认是老好人一个,被欺压是常有的事,偶尔忍气吞声便过去了,但如今愧对的竟是苏毓,让我心酸无措。   鬼差再无知无觉,这心毕竟还是有痛感的,痛得想落泪,却落不下来。不愿用法术释放泪水,那……让我觉得自己虚伪可悲。   莫不是前世的寂寞,我也不至于一步步接近苏毓;莫不是想引得他心中的一席之地,我也不会无端端透露医术于他;莫不是想让他记着我,别忘了我,又何必在此对他许下那五年十年之约?   鬼差的外表下,我终究残存着人的心,自私、贪慕。   ××××   “七七,七七……”小倩使劲摇着我。   “怎么了?”我有些茫然,回过神后才发现自己正在饿死酒楼。   饿死?原来一切就是从此开始纠结的。   小倩看着我的眼神有怜悯,有担忧,居然不久就凝结成泪,滴滴落下。“七七,我知道你不想哭,看你这失魂落魄的样子。不要这样,我代你哭,好不好?”   全地府都知道我让苏毓等了两百多年吗?   一旁又伸来一只手将我拉过,是鬼头大哥。   “七七?鬼差聂七七?”他也叫唤我。   “怎么了?”我出声,依旧带有哭腔。   “啪。”鬼头大哥一个耳刮子甩过来,痛是不痛,但对他这行为,我震惊多于疼痛。   “死老吴,你干什么?”小倩忙拉开他。   “听说有鬼差因为刺激过深而得抑郁症,最后只能喝孟婆汤去投胎,我想甩个巴掌让她清醒清醒,反正又不痛的。”他还振振有词。   “你白痴啊,有这样清醒的吗?都说不痛了。”小倩也很勇猛地甩了他一个耳刮子。“最多是转个脖子,你说能清醒吗?”   好吧,若他们是想把我从自怨自艾中拉出来,那他们已经成功了一半。   “你们到底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   甩得正凶的小倩和鬼头大哥定格停下,齐问,“你还不知道?”   我摇头。   鬼头大哥扯出夸张的笑容,堪比当初骗我当鬼差时的灿烂笑容,“没事,没事。哪有什么事啊?快回你的清朝去,那大小阿哥还等着你定魂呐?”   我皱眉看了看他,转向小倩,“告诉我,什么事?”   小倩傻笑,“你刚才哭丧着那脸干什么,害我还跟着你哭。”   顾左右而言其它。   “聂七七,我小蒋对不住你。”背后传来个声音,有点耳熟。   我回过身,见小蒋跪在地上拿了把日本刀,做切腹状,可划开的口子没流出血,效果差了口气。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耍宝!”小倩冲过去往小蒋身上踹去。   鬼头大哥走到我身旁,一手搭在我肩上,“七七,你定要坚强,别想着去投胎。”   这地府到底是怎么了?   尽管疑惑,但我觉着没什么能比苏毓的百年孤寂更糟了,只盼他们能快点说出来。   亏得娴淑也来了,她默默拉我至窗边,指着枉死城上笼罩的灰色浓雾。   “你瞧见了吗?”   “浓雾?”我刚进地府就看到了。   “不是,那是死魂,很多很多死魂。”   数量如此之多,真是少见,“出什么事了?”   “小蒋之前被罚走的四百年法力,全用来定魂收魂了。那是明朝永乐二十年到你定魂的清朝之间,两百多年内的所有死魂。”她眼眶也红了,“前些日子只知道相公忙,他也是刚得知原来是这么回事,只恐怕错过了让你和苏毓见最后一次的机会。”   “七七,苏毓恐怕已经投胎了。”身后的小倩抱住我,“你要挺住,别伤心,投胎代表新生,是好事。”   投胎代表新生……   苏毓没有投胎,他是清朝的阿八,他也没有□什么鬼差放过他,那段时间根本没有鬼差,整个两百多年只剩下他一个死魂。   能放过他的,只能是一个“人”。   “我要见阎王。”   ××××   “为何用小蒋的法力来收那两百多年的死魂?”这就是我没有能够回去的原因吗?   在我毫无所觉中,那两百多年已经被封印收魂,一瞬间便闪过。   “擅闯中央地府事务总代理的办公室可不是个好习惯。”席德收回在屏幕上点击办公的手指,“至于收魂,冠冕堂皇的理由是……鬼差这次调职跳槽得太厉害,后继跟不上,既然收上来的法力不用也是浪费,就用在收魂上。”   “真正的理由呢?”   席德闲闲一笑,“因为你。”   “我?”我莫名其妙。   “你觉得为何小蒋的惩罚比你重得多?”   我摇头,“因为我法力本就不高?”   “不,法力不高可以用其它方法来惩罚,比如关入枉死城修炼等等。”他抽出一瓶葡萄酒,倒入杯中,“他的惩罚重是因为……他没有将你救苏毓一命的事上报。”   “救苏毓一命?”何时救过?   “你们初相遇那天,小蒋在安排定魂时发现了这两兄妹,他没将苏毓的名字写上,而是看戏般地看你救苏红不果,反因一句话救了苏毓。”他没理会我的惊愕,“这本不是大事,你也是无心,但这事必须上报,天府才能重新安排苏毓的人生。”   “他……没有上报?”   “非但没有,还任由你们接近。”他摇头叹息,“你救过苏毓一命,这种冥冥中的巧合会加深你们之间的牵绊。”   我心中混乱,一切是缘是孽?   “所以他这四百年的法力用于收魂,只是导正所有被苏毓救了的人的命运。”他忽而一笑,“虽然苏毓出乎意料的顽强,竟能留下种种痕迹,证明自己的存在。不过这也只是暂时的,时间会抹去一切。”   “那他不是应该被收魂?为何游荡百年?”我看向席德眯笑的眼,不解。   “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他晃动着酒杯,瑰色液体转动。“他在天府册外,命运无轨。但生前行善积德是事实,收魂之时,我亲自问过他,是要投入大富人家,还是继续找下去,哪怕是等到两百多年后才能见你的,他自己选择的。而我,只是看在他积德的份上成全他,直至他决定离开。”   “他清楚他要等两百多年?”   “当然,他是苏毓,你以为他是贸贸然就会傻等的人吗?”   我无语,可他还是选择了那两百多年。   “聂七七,你救他一命,并给了他精彩一生,或许感情不如意,但身任太医院院使、号称医仙、留得百年善名,他又何尝不是人上之人?”   “有因即有果,有因才有果。”   前尘追忆   不规则的鹅卵石铺设在小小的坟冢之上,墓碑上刻着苍劲有力的大字,“苏红之墓,兄苏毓立于正统六年”。   这是苏毓三十九岁,死之前重建的吧。   我摸着雨后有些滑溜的鹅卵石,想着孑然一身南下的苏毓,留下这些不值钱的石头的心情。   他十岁那年,就是我在这溪边柳树下的一句话才救了他,而他三十九岁,竟又为我的失约而慨然赴死。   命途如此多舛,再怎么无心之中都会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   ××××   两百年前。明朝正统六年。   苏毓身上的白色布衣已脏乱不堪,他指挥着没患上黑死病的病患焚烧死者的尸体,防止腐烂后,传染更快。这是他少数无法着手医治的疾病之一,能做的只有杜绝一切传染源,等待疾病自动消亡。   “苏大夫。”一旁的小女孩怯生生畏过来,浓重的死亡气息让她恐惧。   “走开。”他一甩手,将女孩推到。“别靠近我。”   另一边的大人赶忙把孩子拉开,人群隔着距离围了一圈,有些妇女眼中含着泪水,注视着这个十天前如天神般降临这死亡之城的大夫,据说他还曾是太医院院使,现在却……   苏毓手臂上开始出现一块块紫黑色,头脑发热,全身酸痛,他不用为自己诊脉也晓得病况如何。本来进这城后,他也没想过幸免,现今只是意料之中。   可……他还没有见着她。   病患死时,他仔细观察过,不知是他未见着,还是她不曾来过,总之,没有她的身影。早知自己赌运不好,就不自作聪明了。只是,他想起那时在发上拔下的银丝,若等到白发苍苍,再见到永远年轻的她,岂不更让他自渐形秽。   回神后,发现周围百姓都看着他,眼中有感激也有悲伤。自从他们知道他也患病后,居然没有像避开其它病患般避开他,反而都聚集在他周围,想送他最后一程。   他苏毓何时需要这样的怜悯了?   “愣著作甚?快将这些尸体和衣物焚烧,别靠近,就拉根引线将火引上。”他再后退了几步,“张大个呢?”   “苏大夫找张大个!”一声声传过去,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跑到苏毓面前。   “苏大夫,我在。”他气喘吁吁。   “东面城墙下挖的地道如何了?”   “已经挖通了,可供两人并排行走。”二十几个青年人都没日没夜干了十天,刚开始对这大夫让他们挖地道的行为不置可否。但日子一天一天过去,除了苏大夫,竟无一人进城来,显见是将他们抛弃了。   苏毓几不可见地笑了笑,朝廷那帮官员竟还有点良知,没立即下令放火烧城,给了他们点缓冲的时间。   “苏大夫,我们都要离城吗?”李大娘年岁不小,舍不下这世代居住之地。   苏毓忍过一阵眩晕,“只怕届时你们不想离城,也非离城不可。”   没过多久,喧哗声便从西面传来,“着火了,城门旁走水了!”   人群开始耸动,先是瘟疫,后是大火,这千年古城的百姓早已是惊弓之鸟。   幸好是西面先着火。   这几日刮的是西风,城外的士兵不敢太靠近放火,于是便在风头放了火,指望风将火势蔓延,烧遍整城。虽费时长,但对他们畏鼠疫如畏鬼的心性,倒是方便了许多,也给了逃生的契机。   “男子由张大个检查,女子由李大娘检查,身上下无黑斑者,无发热者,才能出城,”苏毓看着人群中几个面露绝望的百姓,放下声量,“你们也知道,就是出去了,没几日也是死的命,那又是何必。”况且有他陪这群草民,也不算他们太亏。   他嘲讽地扯了扯笑,终于支援不住,摇摇欲坠。   人群中冲出几个男子,扶住他,“苏大夫,我们这几个粗人也得了这病,反正横竖是死,能送大夫最后一程也是修来的福。”其它人也点头,都是一脸病相。   “出城后,先找到城西我埋衣物的地方,那里约莫有五六十件旧衣,将原来衣物都烧了,找个小溪洗个身,再穿上。”他努力集中精神,想着之前想好的计划,“别再说你们是这城中逃出去的,若有人认出,便说是出城谋生意去了,错过了瘟疫。”别又被人抓去绑柱子上给烧了,他救他们可是煞费苦心,连命都搭上了。   渐渐地陷入昏睡中,苏毓没再听他们感恩的涕零与嚎哭,只沉沉睡去。褪去清醒时的冷静自持,烧得迷糊之间,口中只喃喃问:“你为何不再出现?”   ××××   “这里是何地?”苏毓身处丛林之中,而身上原本的病痛也消失了,他看了看手臂,没有黑色斑块,“我死了?”   席德露出抹笑容,“为何不想想是你被救治了呢?”   苏毓打量了下眼前的男人,一身黑袍,五官无甚特别,“连我都治不好的病,我并不认为你有能力治好。”   “苏毓,你的确狂妄。”席德笑意更浓,“连官府的焚烧都在你的算计之内。”   苏毓不以为然,“太医院的藏书中,白纸黑字记载着朝廷对黑死病历来的处理手段,野蛮地一网打尽,毫无人性。”   “为何要煞费苦心救那些你从来都瞧不起的人?”   “因为有天理循环,既然我种善因,就应有善报。”苏毓想起一次无意中她透露出的,况且不过是举手之劳。百姓总是愚昧相信着官府,却不知官府不过只是将他们当成数字罢了,呈报死亡人数时才想到他们。   “她透露的?”席德轻声一句话,却让苏毓神色悸动。   “她在哪里?”眼底终于浮上在意。   “如此倨傲不羁的你,居然会等个连面孔名字都没有的女子。”席德摇头,“她有什么特别之处?”   苏毓找了块石头坐下,竟不感觉石质冰凉,他估计真的死了,“你也说了,连面孔名字都不晓得的女子,怎能说不特别?”   席德愣住了,从没想过这种回答。   “你是谁?”他挑眉看向席德,他认识她,他却能清楚看清他的面容。   “我是阎王。”   苏毓笑了,他的人生真是千奇百怪,到死了,还能遇上阎王。   “我给你两个选择,你的善举,让你积累功德无数,下一世可投入大户人家,若非皇亲,便是富贵,一生享尽荣华。”说完便停下看着他。   “那还有一个呢?”苏毓问。   席德笑的别有深意,“原以为你会毫不犹豫选前者的。”   “既然有的选,当然是听全了才好。”半点不吃亏。   “另一种,你将待在世上,作为一抹游魂,直至两百多年后,才会遇上她。”   “两百多年?”他嘲笑,“等两百多年,我不疯了不成。”   “只是寂寞,进而恨上将你抛下的人。”席德看着苏毓,即便掩饰得再好,也难掩盖住的怨怼。   “有多恨?”他眼中确有恨意,终究是她出尔反尔,从满心期盼到绝望,他耗费了十九年。想起几年来心中积累的苦涩,偶尔梦回时,恨不能忘记,却总忆起这一身医术,还不都是由她教的。   “苏毓,告诉我你的选择。”   “为何给我选择?你大可让我投胎了事。”   席德不答。   苏毓想起她刚离开时,他总不自觉看着身旁,却发现无她身影。其它院判觉得奇怪,便在他身边多派了个太监,人影是有了,可惜不是她的。   这些年他也爱上了喝酒,喝得醉意朦胧时会梦见她,见到她的容颜,可惜每次见着的容貌都不同,他便索性根据她的描述画了一幅,可惜那冲天辫总不对劲,约莫不是她说的马尾?   那小隔间十几年来加了不知多少风铃,大的小的,挂满了整个屋子,第一次起大风时,整间屋子作响,他快步冲进隔间,又是一室冷清。后来这情况来得多了,他便在隔间住下,半睡半醒之间听着风铃声,反觉得安心。   即便喝了孟婆汤,忘却前尘往事,但他苏毓这一世,若未见到她,总还是遗憾的,他倨傲不驯,向来不接受缺憾。   “我选后者,”他作了抉择,“我要等到她。”若等不到,投胎又有何用?   “即便那时我已恨她入骨,那又如何,至少我见着了她。”   “你很执着。”面前的苏毓很冷静,甚至不曾犹豫。   曾几何时,席德也能了解他的感受。   “你刚问过我为何苦等下去,我告诉你,”苏毓凝神看着风吹叶落,不过是瞬息间的事,可等人却很漫长。   “等人很玄妙,等着等着,便如赌徒上了瘾,赖在赌桌上,无人劝诫是下不来的,总想着下一刻她便会出现。”   “我只是不幸等上了瘾,蹉跎经年。偏偏无人知晓我在等,也就无从劝诫。”人心易变,或许劝个几年就放下了,可惜他并没有给自己、给别人这个机会。   席德终于不再笑了,他自己不也是个执着了九百年的傻子。   阎王千年来可选择改变一个凡人的命运,他从未使用过这权力,而今用在苏毓身上,看来还是值得的。   临走时,他只留下句语焉不详的话。   “有一天,你会感激我让你等了这几百年。”   局中之局   苏毓靠在庙门上看着雨水顺着屋檐滴落,好似时光流逝。   这是今春第三场大雨了。   他是极爱下雨的。做人时,下雨需穿着斗笠,万般不便,如今的雨丝落下,只浸润他的外衣,他不感半份凉意,倒是那淅淅沥沥的雨声,带走世间平静,带走那空无一人的寂静。   闭上眼,他总错觉着,似乎远处有人对他低语,说着什么呢?   苏毓扯起嘴角,本以为定是说着爱语昵喃,可他最近几十年才听明白,那竟是女子错漏百出地读着《本草纲目》。   她真是笨,笨到他记忆至今。   究竟过了多少年?苏毓自己也算不清了,只是每过一天,他便端端正正在地上刻下个“恨”字,他寻思着,总要找些事来做。   苏毓抚过石板地,在边角处,果然摸到个不同的字:“恋”,另一处则是“慕”,恋代表过了一年,慕代表正好到十年,至今已有一百零九个“恋”与十个“慕”,今年过年,约莫要刻上“恋慕”二字了。   这才是他真正布下的局,本想刻下一地的“恨”,但在人间飘荡百年,他自然见多了恨得入骨,恨得咬牙切齿的,恨得葬送一生的。他不会步那些个蠢人的后尘,至少每过一年,他刻上“恋慕”时,心中是柔软的。   尽管他并不真的以为,她会细心到察觉他刻意流露出的软弱。   苏毓想象过无数次他们的重逢,只是没一次是柔情似水的,随着年月的过去,他的怨怼与恨意越来越深,法力也越来越强,虽不清楚她的法力如何,但他不否认他其中的一次想象是当场打得她魂飞魄散。   魂飞魄散多好……她不能陪着他,至少也不能陪着其它人。   他爱她吗?苏毓踏入雨幕中,被雨声环绕。   不,他舍不下的,是年少最初的恋慕。   ××××   “饿吗?”   一个女子的声音传入苏毓耳中,让他傻了好半天。   自改朝换代为清朝后,他便在各个县城中游走,为的就是寻找他所熟悉的声音。   他移动到那女子身后,仍是他熟悉的打扮,唯一不同的,恐怕是这回她一回头,他便能看清她的容颜。   女子将手中的馒头递给女孩,女孩贪婪咬着,苏毓一眼看出,这女孩已是死了。   他苦笑,她居然还是如此心软。   浑然不觉背后的苏毓,女子牵着女孩的手,走上街头。他跟在后头,手臂几次都欲抬起。她法力看得出不强,也无防备,他只需一施法,她便会魂飞魄散。   “买串糖葫芦。”女子付了银两给路边小贩,手臂上袖口滑落,露出青葱玉指与手上的白玉色手环,这是他曾摸得出却看不到的手环,而那手,是他极其喜爱的。   “给。”糖葫芦被她递给女孩,女孩欢喜得不能自己。   在这人群之中,竟无人注意到此处的怪异,一串糖葫芦在空中逐渐消失。   很多年以前,苏毓曾吃过一颗糖葫芦。   那年他刚从清河县逃出,饿得皮包骨头,啃着树皮野草,好不容易到了大城,也只能偷些猪食糟糠。   看着街上小贩手上的糖葫芦,他饿得发慌,垂涎得两眼冒光。   她看不过去,于是出了个馊主意,“我想法帮你。”   趁着集市人多时,她猛撞了一个肥胖的大娘,将她撞到了小贩身上,小贩手没拿稳,散落了一地的糖葫芦。   乞丐见状争相冲上去,不管地上脏臭,只捡着一颗颗的糖葫芦,他总算也抢到了一颗,不管黏上的沙石,只放在嘴里,防范其它孩子来抢。   脏了的糖葫芦有些涩,有些苦,苏毓却含着不舍得咬,双眼注视着她像做错事的孩子般低着头,赔了小贩后,再任那撒泼的大娘指着鼻子臭骂,骂了许久,那大娘才醒觉不记得要骂什么,讪讪离去。   糖水流入他喉头,酸甜皆有,他自此不再吃糖葫芦,更发誓要自强起来。   “想见你妹妹吗?”他回过神时,听女子问那女孩。   “想。”   “你马上就能见她了。”   她拿出扇子,轻点女孩的尸体,女孩的魂魄便带着笑容,牢牢附着在尸身上。   马上就能见她了……这话像是对他说的。   苏毓不但下不了手,还察觉了自己的紧张,匆忙间回想起曾见过的一张男子容貌,便变了过去,退回柳树下。   女子回过头,脸上犹带着安抚女孩的温柔笑意,相当平凡的脸上,因为这抹笑意变得柔和起来。她瞧见他有些惊讶,可不久便平静下来,波澜不惊。   苏毓定定瞧着她,想了两百多年才见着的容颜,再平凡也变得特别起来,“你在做你的差事吗?”   “是啊。”虽这么回答着,她的尾音却有些迟疑,透露出警惕。苏毓太熟悉她语调的变化了。   于是他佯装羞涩,故意用着八股的问词。   她果然不疑有他,自动透露,“你是新的鬼差?”   鬼差?这名词在苏毓心中滚了几滚,说出来便熟稔无比,好似早就知晓,“我是新上任的鬼差,名叫阿八。”   “你好,我姓聂名七七。”   “聂七七,我记住了。”   “厄……谢谢。”她嘴角拉下,有些尴尬。   原来这就是她害羞的表情。   “七七,这个名字很好听。”   这一刻,他结束了等待,也明白了这两百多年,只是他的执着,他的嗔念,与人无由。   等是他要等的,苦果就不该怨七七。   七七欠他的,只是那十九年,而那等待着的苏毓,已然死亡,他是死魂阿八,他要的,仅仅是一个缘由。   长相厮守   有一天,你会感激我让你等了这几百年。   自从遇到聂七七之后,苏毓总不自觉想起这句话。很早以前,他就在怀疑此话是否说来敷衍他的,百年的等待,除了积累的法力,看破的红尘,基本一无建树。   感激?更是笑话。   连七七都茫然为何她五年后并未回去,而他想从她那边找答案,竟成痴人说梦。他忆起前日在月老庙中她流露出懊悔的容颜,心里还是紧缩,到底不能做到完全无动于衷。   然而,当他在妹妹苏红的墓碑前见着聂七七时,他心中突然有些恍然,居然知晓了几分阎王那话的用意。   ××××   聂七七只觉得心境很低落,有股郁结在心头卡着,怎么都下不下来。她,一个连落泪都要使用到法术的鬼差,实在不能跟常人般,妄称这番心思为伤心难过,但卡在心中的是什么呢?是苏毓的眼泪吗?   眼前出现一双布鞋,她抬头,见到两日不见的苏毓。   “苏毓,我回不去了,”她开口才发现声音有些嘶哑。   “为什么?”他没看她,只看着远处柳树摇曳。   “那两百多年没安排鬼差,我真的回不去了,对不起。”没有鬼差,也无其它鬼官允许进入,收魂完毕的时空只会存在天府档案中,永远尘封着。   苏毓静静凝视着她脸上的悲戚,好可惜,那日分开时,他没瞧见她脸上是否带有与他同样分量的不舍。   “我知道。”若她能回去,那现在的自己又算什么呢?之前一切已覆水难收。   七七想问,那现在该怎么办?难道让他等待两百多年和这段情缘告别吗?她犹喜欢着苏毓,对她而言,只有半年分开的相思,现今却隔成了百年。恐怕除了在地府,无人的爱情会走至如斯境地,走到连她自己都不知下一步该走向哪里。   苏毓信步走至墓碑后,摸着铺在墓上的鹅卵石。   七七当初说的没错,这一块块鹅卵石的确是每一块都独一无二,无论花纹、石质,他十九年间把玩多了,便都记熟了。铺下时,他是凡人身,尽管将其固定还是被雨水冲刷得零零散散,后来他慢慢有了法力,便将散落的石头一一找回,用法术固定在此。   “七七,”他拿下块鹅卵石,“一生之中,甚至直至死后,我心中最亲近的始终是你,你是我的独一无二。”不曾信过任何人,一是他本就性格孤僻,二来也没让其它人如此近身,又或者他不过是固执到底罢了。   他将鹅卵石递给七七,她愣愣接下这世间的唯一。   “我若是现在去投胎,那这两百多年不是白等了。”他苏毓只是死了,不是傻了。   等过的日子既已存在,无论初衷是他的执念还是其它,可聂七七他是了解的,她只会自动自发将这两百多年的债往自己身上扛。   阎王的意思他晓得了,无论是债是爱,他们自重逢后又再度纠缠,而这一次,先离开的一个,一定不会是七七,他不会再被抛下。   更或许……她永远都不会再离开他了。   永远,长得让他怎能不开怀?   见七七还傻着,苏毓笑开了,   “鬼差聂七七,我是死魂阿八,我们重新开始。”他停顿了一下,“这一次,你不能先离开。”   前尘过往如何他一概不计了,他等累了,等怕了,让他歇会,那永无止境的痴嗔怨恨,下辈子再算吧。   趁她不能再退缩,不能再闪躲,不能再逃避之时,先爱着。若是已经忘了是否是爱,那便再爱一次试试。那么多年,他也总结了点经验,对于鬼魂来说,时间总是有余的,即便做朋友,相依相偎也是愉快的事,只要不再孤单。   他不过是倦了,让他偶尔幸福一下又是怎样?不行吗?。   聂七七眼中逐渐亮起来,犹未置信,沉默了半天,竟是问,“为何取名阿八?”   阿八?   多久以前的事,苏毓回忆了一下。   那时他刚发现自己可隔空移物,便变幻容貌去人群之中,“苏毓”毕竟大名鼎鼎,便取个不引人注目的名字。   但……阿八是因为……   他叹了口长气,“我原以为你会察觉,果然天生迟钝。”改不了的。   因为她?七七记得当时是他先报名字的,该并不知道她叫七七才是。   “有个鬼差,她百年前和我约定,若是有来生,做对王八渡过千年也是好的。”苏毓摇摇头,“终究仅我一人自作多情。”   王八?聂七七记起来了,那一晚他还说过,若我有一日死了,你会用那扇子在我身上轻点吗?那倒也幸福,至少代表我死前那一刻,你还在我身边……   到头来他死时,她根本都不知晓。   “苏毓,若我一日不在了,你找不着我了,那就去投胎吧。”地府多变数,警示环、被封存的百年,她怕了,怕哪一日再消失,留他一人傻等。   “我也会去投胎,咱们一同投胎做对王八,好不好?”   背着笨拙的情债,俯低着身躯,卑微地度日,只要能在一起。   “好。”苏毓圈住她的身子,吻上想了百年的唇。   胆大包天   恋爱总是来的突如其来、措手不及,苏毓的释怀让我展颜,心中却还是沉重的,想将身上所有的爱给他,才发现自己能给他的实在不多。   同是这世上的异类,他寂寞着,我也寂寞着,即便互相拥抱也总是同样冰冷的身躯。   我将遇到苏毓的始末原原本本对小倩说了,她毕竟是我在地府最信任的好友。   “你这是极度内疚引发的极度不自信,”她拍案总结,“就好比我对我那短命的未婚夫,我自责害了他性命,便将这内疚引渡到书生身上,看着他活着也是好的。”   我叹了口气,苏毓最近对我生活的年代很感兴趣,我就替他借了点叙述现代生活的图书给他。他看得兴趣盎然、目不转睛,我才舍得离开,否则是一步不离守着他,就怕留他孤单。   “很多时候,宽恕的一方总比负疚的一方更心安理得。”小倩握住我的警示环,“为何不告诉他?你难不成想当圣母?”   “圣母?”什么意思?   她翻了翻白眼,“就是自我委屈,自我牺牲,好比圣母再世。”   “我该跟他说吗?”我觉得很难开口,无从说起。   “告诉他与否并不重要,但你该提醒自己,你也是有所付出的,别傻傻钻牛角尖。”她屈指敲敲我脑袋,“七七,你陷在局中,当局者迷。”   我笑了,朋友就是在这时发挥作用的。   “那色鬼小蒋又不知想骗哪个小妹妹。”小倩突然盯着窗外一点骂道。   我探出窗外看见蒋判官在东衣厢房试衣服。东衣厢房是地府中的一家小小服装铺,服装一件没有,只搜集了各个空间时空的所有服装图样,品种甚是齐全。   “鬼头大哥发短信给我,说是一个月后,天府和地府之间有场百年联谊。”小蒋是去见他在天府的心上人吗?   “我晓得,不就天府的天官嘛,他用得着这样吗?”小倩一脸忿忿。   我看着小倩好笑,原来迷在局中的不止我一个。   ××××   “回了一趟地府,你心情似乎变好很多。”苏毓从书海中抬起头斜睨我,眼眸深沉,“在地府有旧情人在?”   我摇头,坐在石崖上,以脚尖碰触瀑布的水花。这是巨大瀑布水幕后隐藏的山洞,若不是能瞬间转移,凡人是无法经过冲击力极强的水帘来到洞中的,洞中滑溜冰凉,竟全由冰块铺成,这是苏毓百年修炼的地方。   小倩喜欢小蒋……我勾起唇角,当自己陷入恋爱,又发现朋友也心有所属时,便觉得格外开心。这两人都很奇妙,磨个几十年应会修成正果。   苏毓刹那来到我身旁,“前几日还是那种对我有求必应的急切,今日竟忽略我至此?”语气带有不满。   他指的是一旁堆积如山的书,我差点为他将地府图书馆搬空。   勾住他的脖子,我想起小倩的话,他既是已过百年身的死魂,那我应不算老牛吃嫩草了,偶尔撒娇也不算过分吧,“阿八,我们在瀑布外的田地种些蔬果好不好?”   他显然被我偶尔的娇气弄得傻愣,“种蔬果,为什么种蔬果?”   我将头靠在他身上,“我们若是一般平凡夫妻,则你当你的大夫,我勤俭持家,家中蔬菜都是田里种的,还能养些小鸡小鸭什么的。”猪还是不要了,臭的慌,他不会喜欢的。   “怎么想起这个?”   算办家家吧,“你没成过家,我也没有,”很遗憾,该走的步骤都错过了,“即便如此,也不代表死后就不能做这些个事。”   早在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将鬼差当成一项弥补遗憾的工作了。   “七七,不是我怀疑你,你真能种出个什么来?”他语中含笑,调侃我。   “不是还有你这神童在嘛,第一年不行,那就第二年再来,我们有的是时间。”有时间将错过的一一补全。   这是我思前想后,第一件想做的事情。   “好,我会烧些小菜。你若种出来,我就亲手弄给你吃。”   “或者还可以缝补几件衣裳,”量体裁衣不知难不难,“白色布料,好不好?”   “我记得你们那个年代的女子不学女红的,”他皱眉,“你还是悠着点,一样样来吧。”   见我一脸不服,他便拉我起身,“来,我带你去看样东西。”   “什么东西?”我以为这冰块装饰的晶莹洞穴已经够震撼了。   他拽我直接跳入瀑布之中,水浪翻滚让我无法呼吸,幸亏我不再靠呼吸生存,即便不会游泳,在水中行走还难不倒我。   走至浅滩,身体已大半在水面以上,他指着鹅卵石上的活物给我看,“看这两只,我养的。”   我满头黑线,两只乌龟?   “公的叫阿八,母的以前叫小妹,现在叫七七。”   他是如何养的?怎么如此硕大?   “养了两百多年了,每年夏日都喂得饱饱的。”   的确体态墩肥结实,我将视线移开,即便曾放言来世就是乌龟也要在一起,但看那模样总是觉得若不是到最后一步,就别想这贱招了。   想到这,我倒是想起另一件事来,“阿八,别老是用以前苏毓的容貌,我想看你现在的样子。”他成为死魂后的平凡模样。   他一脸为难,“我是怕你看着不习惯。”   “你这样是浪费法力,”总是维持那皮相也不是办法,尤其是在我以平常容貌在他面前,而他还是……我瞧着有些别扭。   “你用不着操心这个。”他对自己的法力很自负。   听说死魂修炼法力没有上限,鬼官则需循序渐进,因而他的法力比多数鬼官都高出许多。   我无奈,他不会就不打算现真面目了吧。   右手边显现两个人影,一个是宫离,另一个女孩看起来年纪尚小,十七八岁,我并不认识,笑的倒是一脸灿烂兴奋。   “七七,”宫离见着我,如释重负,“总算找着你了。”   难得她表现得如此头疼,还真是少见,“什么事?”   她将女孩凉在一边,拉我到别处说话,“上头的鬼使让我带的新鬼差,说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知道我是民国来的,她说的我不懂,我说的她不听。我没法了,她交给你了,看看你们能不能交流?”   “新鬼差?”这位才是正牌的菜鸟鬼差。   “顺便问一句,什么叫‘轻川’?我怎么听不懂?”   “清穿?”我对于这些网络名词,也都是靠前世的一点点涉猎和小倩的后期补足,“应该是穿越到清朝的意思。”   她还是有听没懂,连连摇头。“算了,反正你带着她吧,就当我欠你个人情。”   “没关系。”看她离开后,我才走回去。   那女孩不知何时居然一把抱住了苏毓,不顾他脸上的厌恶,连声高叫,“真是第一美男子,本姑娘看上你了,你一定要嫁给我,当我的大老婆!”   简直胆大包天!   我眼睁睁看着苏毓听清她的话后,震惊、狂怒、一摆手,女孩便如断线风筝般被他用法术甩飞。   幸好,她已经死了,至少不会再死一次。   我勉强自我安慰。   十年之前   不知是否我心理作用,总觉得苏毓比之他生前,更为狂妄肆意。凭借高强法力,他将法术用得淋漓,无所顾及,浑不将人鬼放在眼中。   一晃眼间,那新鬼差已飞了二三十丈高,在我法力不及处,我扯他袖子,“快把她拉回来。”   他抬手拉回袖子,“省省力吧,她已经死了,没事的。”   “苏毓,宫离让我照看她!”我无奈道。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是古礼,他自是晓得,便施法将她从远处拉回。   这女孩适应力也是强的,左右环顾后,喜道,“刚刚是怎么了?云霄飞车?”   如此跳跃性思维,难怪宫离也受不了,“你好,我是鬼差聂七七,他是……阿八。”我含糊其辞带过苏毓的身份。阎王虽不知何故放过他,但能放过多久,谁也不能预测,少暴露身份总是好的。   “我是朱佳琪,你们可以叫我Julian。”她的视线还在苏毓身上打转。   苏大才子对洋文没甚研究,切了一声,“猪。”   “我是现代来的,他是明朝来的。”我笑了笑,发现她即将伸向苏毓的魔爪,以及苏毓高深莫测看着那魔爪的眼神,迅速作出补充,“他是我男朋友。”   “真的?好可惜。”爪子悄悄地收了回去。   我松了口气,第一次往外丢,第二次不知是何下场。   苏毓学了些基本的现代词汇,见没机会再施暴力,便逗乌龟去了。   “你来清朝几日了?”我拉她坐在河堤上,问道。   “一个星期了,”她神采飞扬,“宫离姐姐带我去看了康熙,见了阿哥们,还有后宫妻妾,男的不算美型,女的不算漂亮,但都雍容华贵,总算圆了我清穿的梦想。”   我脑中一闪而过个念头,“找你的鬼头是否姓吴?”   “你怎么知道,就是吴大哥。”   这种抓蛇抓七寸的招聘手法,的确很像他。   看来地府不让他升迁也不是没有道理,纵观所有鬼头,哪个有他找鬼差的业绩那么好,一拿一个准,坑蒙拐骗,从不心慈手软,。   “只是……我头回定魂便让死魂跑了。”她闷闷地嘟起嘴,“所以宫离姐姐才来陪着我。”   我觉得不像单纯失误,似有隐情,“怎么会放它走?”   她哭丧着脸蛋,“因为……我怕见血……”   血?指的是怕凌迟过后的血人?还是连抽血的小伤口都怕?   被缠了几日后,我总结为后者。   ××××   “鬼头大哥。”我略带谴责地盯着在我面前豪饮的吴鬼头。   他眨巴眼睛,假装无辜,“我也是才知道她怕血的。”   谁知道真假?我找来饿死酒楼的伙计,也要了杯水酒,再抬头看向他时,却只见他泪眼迷离,还不是法术给造出来的……我好气又好笑。   “七七,这孩子很可怜的,”他望向窗外某处,“她生前得了肾病,久治不愈,换肾又是医药费高昂,她父母逃避责任,将她往医院里一扔,就脱身走人。可怜她只能眼睁睁看着别的孩子换肾成功,离开医院,而她则永无止尽地血透,直至死亡,所以才怕血。”   我皱起眉头。   他拉起我的手,言辞更恳切,“困在病床上时,她只能上网看些小说,做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好不容易我将她安插到清朝,就是想一圆她的美梦,你就帮她多留一些时日吧。”   不知不觉也认识鬼头大哥十年了,他是我生前死后结交时日最长的朋友,若我此时还不清楚他的为人,也就白死了。   “鬼头大哥,别编了。”那泪珠滚来滚去,实在造的太假,他只适合调侃的悲伤,一如初见那日对于烟酒的感慨。   他的手颤抖了一下,尴尬地抹去眼泪,“很容易看出来?”   我点头。   “其实她就是个 三八电子书入迷的女孩,英年早逝而已。”他说出实话。   英年早逝……我的二十九岁,又算不算英年呢?   “做我这行不容易,鬼差难找啊。”他吐着苦经,“最惨的时候,连找了十个死魂,都吃了闭门羹,人家喜滋滋地赶着投胎。”   “可你依旧业绩良好。”听说鬼头有个榜单,榜首是谁不言而喻。   “这倒也是,我现在抓人越来越准了,而且我只抓现代的。”他转眼变为笑盈盈,“也是初遇你时,我才开窍的。”   他神秘兮兮地看着我,“因为你不同,你是天意!”   “天意?”我不解,觉得他又哪根神经抽到了。   “这事说来也玄,那几日中,无论我如何翻阅档案,最后总归停在写着你档案的那页,屡试不爽。”他指着上头,“好似天意主宰,冥冥中的定数。”   我不当回事,笑他,“天意让我当鬼差干啥?”难道天府中的天官也兼职当鬼头?   “那时我还是未将你当回事,但后来你的档案旁多了一行天府的批注。”他继续他的天府论调。   “什么批注?”我那乏善可陈的人生,还能有什么批注?   “十年如一日,百年如一日,千年如一日?”他用了上扬调,标注了问号。   十年如一日,指我的工作,那百年如一日呢?   “百年一说,明明就是暗示我应将你引入鬼差一职,再明显不过。”   “你不会又唬我吧,你当时可没说。”   “那时咱俩不是还不熟嘛。”他酒气上涌,脸色有些潮红。   我摇头,他何时对自己用的法术?难怪瞧他有些醉了。   “七七,你别不信。”他伸食指摇了摇。“你十年前初遇我时没问过致你死亡的那起事故。”   十年前……   “何必再提。”我笑的有些惆怅。   “那起事故中,只有一个死者,只有你。”他趴在桌面上,醉眼朦胧,“这么大的事故,居然只你一人死了,你说这事可能吗?”   我怔住了,缓缓吐出心中郁结,心中轻松许多,只一人死,总比一群人死来得好。   他依旧含糊强调,“你不是我选中的,是祂选中的。”   被天官挑中,何其荣幸?   八仙神算   无论是十年、百年、千年时间,总归是要有个活计才过的踏实。生前并不这么觉得,只认为工作是为了糊口,但无事可做呢?又是何种苦闷。我做鬼差职业,做得心安理得,一日费不了多少时辰,心中却是有了归依。   而苏毓却彻底与他的医术、他的义诊、他的回春堂绝缘了,在世上只能游手好闲,无聊终日。   “谁说我无事可做。”他听我为他唏嘘,竟邪笑着反驳。   “什么事?”我挑眉看他一脸的不怀好意。   每次见着他这种笑容,天下大乱是不至于,小扰小乱必不可免。   他笑而不答,拉我瞬间转移到个街道角落。   “这是哪个县城?”我问他。   “无关紧要。”他不知从哪变出竹桌、竹椅,拉起旗幔,旗子上写着“八仙神算”,我一下子忍俊不禁。   他在桌上摆了毛笔、白纸,再加上一块厚重的玉石镇纸,“八仙”便开张营业了。   我坐到对街的茶楼中,找了个好位置看戏。何其相似,隐约十年前我也曾远远地注视,看他过着兴味盎然的日子。苏毓的性格与我决然不同,他总能在退无可退中找出生路,在风平浪静中突起波澜,从不认命委屈,苦了自己。   即便是等待,也要等得心甘情愿;若是宽恕,也可既往不咎,一概抹去,和我的闷骚别扭真是截然相反。   一个穷书生面色惨白,衣着潦倒地走过他面前,被他叫住,“在下苏八,公子似有愁苦在心,或许苏八可为你指点迷津。”   书生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坐下,抢过话头,“小生先撂下话,若是不准,小生一个铜板也不付。”   “这是当然。”苏毓将笔递给他,“请随意题写一字。”   那书生挥笔一就而成,看表情甚是得意。   “胜?”他嘴角上扬,典型嘲讽,嘴中说的却是另一回事,“《孙子·谋略》中有云: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公子愁苦之中写下此字,显是有先人百战不殆之意,相信公子下回必否极泰来,柳暗花明。”   是这么解说的吗?怎么听着像是在说这傻书生要再去试个百次才成功的意思。   书生没反应过来,只听到后半句便眉开眼笑,起身要走人。   “公子,”苏毓叫住他,“方才公子说若是算得准,便付铜板的。”   书生回过头,满脸鄙视,“尔等胡言乱语一番,便妄想骗吾银两,痴人做梦。”大跨步走开,竟然意气风发。   苏毓也不恼,悠悠瞥了我一眼后,继续在街上抓人,这次是个由家中嬷嬷陪同出门的小姐。   算他也是有自知之明,早早将外貌变成留着白须、精神矍铄的半仙打扮,否则都不用为人算姻缘,直接拉去入赘得了。   “八仙神算,你看我家小姐这门亲事如何?”   他装模作样屈指算了半响,才道,“此乃天作之合,必可白头到老。”   “此话当真?”那小姐犹抱琵琶半遮面佯装羞涩,嬷嬷倒是着急得紧。   “当然,小姐只须听在下一句。”   “请说。”   “凡事须得三思而行,退一步即得海阔天空。”   “多谢神算。”嬷嬷付了两个铜板,扶着小姐离开了。   苏毓把玩了会铜板,生意却又上门了,一位老人家坐过来。   “八仙神算,老朽今年流年不利,身子骨一直不见好,只留有祖房一处,您给算算,是给老大好,还是给老二好?”   “好。”苏毓将铜板掷在竹桌上,“在下算来,应是给二儿子为好。”   “是吗?”老人家脸上不怎么信服,也不提银两的事,径自走开。   接着便是一阵子的冷清,我走至他身边,“刚刚你掷铜板决定的吧。”那个祖产给老大还是老二的决定。   他点头,“那老人家本来已属意大儿子,答案并不重要,他只是想讨得个心安理得。”   我拉过竹椅坐在他面前,“八仙大人,为小女子算算吧。”   “你?”他百无聊赖的眼底终于起了波澜,来了兴致,“算什么?”   “就随便说说吧。”   “姑娘你是个安逸平和之人,生平无甚大志,不建功业,默默无闻,因而无功名利禄之累。”   我点头,“很准。”曾以为很多事都只会一如既往的单一重复,平凡无聊的工作,平淡无趣的生活,两点一线之间往返,自我安慰着,若能如此终老也算是凡人的幸运。   直到命运被迫脱轨……   “姑娘的姻缘,”他眼波闪动,“姑娘生前可有良人否?”   这闪动的可不是什么善意,我忙撇清,“从无。”暗恋的应不算吧。   “那……意中人呢?”他虽是一脸苍老,但狡诈犹在,半点不慈祥。   我气堵,“有。”若连个暗恋的都没有,才是心理不正常。   “此人是何模样?”   这不是算命吧?简直成了审问,我叹一口气,谁叫自己送上门的,“长相端正,学业成绩拔尖。”这是唯一的印象。踏上社会后,我没去参加过同学会,后来情形如何,并不知晓。   回过神后,我只见着张黑脸,他似乎气到了。“我的生辰死忌呢?算着了吗?”   我想转移话题,不想又踩到地雷,他执起我的手,阴森森地道,“姑娘你从未对在下提起过,在下如—何—得—知?”   没提过吗?   街上人来人往,视线不断投来,白发老人紧抓着小姑娘的手,是有些古怪。   我尽量忽略周围的甲乙丙丁,“我不记得我的死忌了。”见他要发飙,我解释,“是真的,真的不记得了。”   那日不过是众多工作日中的一个,只是那日,我被辞退了。辞退的理由我也忘了,约莫是裁员之类的。   “我浑浑噩噩,不知坐上了哪辆车。车上人不多,我坐在座位上发呆。”当时只在意回家该如何对我妈交代。“现在回想起来,我是故意乘错车的,指望它能带我越远越好,若能离城更好。”   “车,就是铁皮包着,用油的那种?”他轻声问我。   “嗯,”巧合都集中在那日了,“之后发生了车祸,它撞上了另一辆卡车,没多久就爆炸了。”它的确带我离开,到了个天人永隔之处。   “爆炸?很痛吗?”他问我。   我看着苏毓的眼睛,原来无论如何变外貌,眼神还是依旧的疼惜。   “爆炸之前,车撞得扭曲,我被卡在座位之间,逃脱不了,周围的人自顾自从窗口脱逃。”之后便是爆炸,灼热的火焰吞没一切。   从没问鬼头大哥那起事故,只是我不敢面对,面对那个在火中独自被困住的自己。   “原来真的只有我一人死在那事故中。”   转眼间他已带我回到瀑布中的洞穴,抱着我的手拍抚我的背脊。“七七,若我在那里,我定会救你!救不了你,便陪你。”   我在心中摇头,不会的。   若我没有死,不会遇到你,若我没在那种情况下遇到你,以我们的迥然个性,只会错过。   你是路人甲,我是路人乙,如此而已。   直面天官   “七七,为何你总看着对街那神算老头?” 朱佳琪甚是纳闷。   我还不待回答,宫离便接过话头,“那老头就是你日日念着的美男帅哥。”   “不会吧。”她双眼瞪得圆溜溜的。   “教你件事,生前人不可貌相,死后更为如此,”宫离说话间便变了张脸,“容貌是最不靠谱的。”   “这是什么法术?我要学。”她倒越发来了兴致。   我便问她,“你想变谁的容貌?”   她报了几个我不知道的名字,约莫是我死后才冒出头的女星。   “以你的法力,变幻容貌只能维持十几日。”变回原样的宫离瞬间扑灭她的热情。   “那也就是说,阿八大哥的法力很高强?”   阿八大哥,我回回听见这称呼就好笑,“嗯,应是不弱。”因而至今我也没见过他本来面目。   谈话间,苏毓收摊过来一同坐下。   夏日午后的行人很稀少,生意清淡。   “那天宫呢?天官长得也和我们一般吗?”朱佳琪对几日之后的天府地府联谊很感兴趣,几乎每个话题都往那上扯。   我对此也只能摇头,“我从未没见过。”   宫离却指了指换回苏毓容貌的某人道,“与他容貌相当,天官都是天姿绝色。”   “哦?”苏毓听闻后转向我,“原来你几日后要见的,就是这么一群天官。”   我装傻,可以预见他会很长一段时间不让我见他死魂的原貌了。   “天呐,俊男美女!”吞咽口水的声音很明显。   “墨镜用得如何?”我问陷入臆想状态的朱佳琪。   为解决她的怕血,我想出的主意就是戴墨镜。   “很酷,很死神。”看出去都变了色。   “那就好。”总算解决了这个问题。   苏毓递过来杯酒,是他施法得来的,酒味的确非常醇厚。   “那联谊,鬼官能不去吗?”他不问我,倒去问宫离,笑的不经意又无邪。   宫离带着笑意地瞥我一眼,却板起脸回答他,“地府规定鬼官必须出席。”   有这规定吗?原来外表实诚的撒起慌来才可信,苏毓不疑有他,我暗自偷笑。   “七七,”宫离提醒我,“定魂时辰到了。”今日她跟我定魂时辰、地点都相同,看来是场血案。   “嗯,我走了。”我起身对苏毓说,却见他略带郁闷的模样,冲动之下,忍不住飞快俯首吻过他的唇。   他是古人,对这种大庭广众的亲热自不敢为之,我则是害羞,不愿将亲密外道。何况他历经百年,仍能将喜怒哀乐对我真实流露,此刻不做作、不掩饰的孩子气,让我倍感可爱。情到浓时,总会做些平日不做的傻事。   ××××   宫离取笑我,“怎么,这时才觉得脸红?”   我们俩人隐去声音、身形坐在定魂地点旁,我摇头笑道,“不是,只觉愉快。”   “快乐是一种会上瘾的感觉,上了瘾便戒不掉,不择手段也要再得。”她轻叹一口气,“你看这些人,都在执着什么?他们这样也快活吗?”   “不晓得。”我并不了解这种民族仇恨,“天地会”这名词也只在金庸书中见过,从未如此接近。“等等就有官兵来围剿?”   “应该是。”她有些唏嘘,“都很年轻啊。”   他们压低声量叫嚣着口号,带头的是几个文弱书生,一共也就十二个人,却都表情严肃,仿佛从事着最光荣神圣的事业,尽管这事业很理想。   我为他们的结局惋惜,我扇面上有四个人,宫离扇面有三个人,剩下的呢?即便是被抓,也不会有更好下场,古代刑罚出了名的惨无人道,没准到头来还落在我手上定魂。   “人总是要有个向往的,”她看着官兵蛮横地冲入这屋子,手起刀落,七条人命便没了。被捕的也都鲜血淋漓,仅差一口气罢了。   我俩各自定完魂后,屋内早已满目疮痍。   “七七,你想过和阿八以后该如何过吗?”她突然出声问我。   我一愣,目光落在她一双白布鞋上,踏在黏稠血液上仍白得惹眼。   “我不清楚他与你的警示环是否有关,可你会离开他吗?”   “不会离开,”这是对苏毓的承诺,“四年后,我会继续留下,直到不能相守时,再一同去投胎。”   她手指抚摸着屋内的烛火,使得烛火忽闪忽暗,“每五年都胆战心惊,只怕被分开,这种日子我曾经历过,很无望。”   “而投胎呢?”她笑的飘忽,“天下如此多生灵,又有不同时间隔断,能凑在一起,何其困难,与生生分离又有何区别?”   “七七,我曾怜悯一个被遗弃的婴儿,守护他长大、娶妻、生子,足足过了四十一年,其中八次申请,即便赶早交上申请,我也有两次被迫离开。地府中从无规律可言。”   原来她就是鬼头大哥曾跟我提过的,母性很强的鬼差。“你祈求天府,让你下辈子投胎见他一面,没有成功?”   “天府与地府交界处,我得空便去跪着祈求,没一次遇见天官。”她面容惨淡,“我不过想再见他一面,他死的那年,我不在,是我不声不响抛下了他。”   世事若能得结局完满,便不再会有遗憾懊悔。正如当初若我告诉苏毓我不会回去,他也不至于等上百年,仅仅差一句未来得及出口的言语。   “你……生前是否也有个孩子?”   她有些惊讶,随即苦笑,“是啊,生前我孩子被拐走了,至死也没找到。”   失踪……比起死亡而言,对母亲来说是不相上下的痛。   “我曾在交界处遇见蒋鬼使,他告诉我,三日后的联谊是个契机。”她拉住我的手,“七七,我不想见你有朝一日与我相同境遇。让他做鬼官也好,让你们一同投胎也好,这是最好的机会。”   “机会?”她眼中有着破釜沉舟的决心。   “直面天官的机会,”   ××××   “在想什么?”一双手环上肩膀,“别告诉我是想那猪鬼差。”   “不是,她缠我是因为怕血,如今不会了。”   “我不介意施法让她浑身染血,以毒攻毒,彻底根治。”   一丝血腥味飘来,“你别吓她。”   苏毓想起什么来,低头闷笑,“七七,你居然在青天白日下如此孟浪,是我小瞧你了吗?”   “嗯,你真的小瞧我了,”我点头,靠入他怀中,“其实我很贪心,很贪心。”   “有多贪心?”他戏谑。   “若能得千年相守就好了。”   “果然贪心。”他俯下身躯。   此刻心乱无序,是因为他的深吻,也是因为三日后的未知之数。   嫦娥奔月   当发现死后仍有轮回后,原本因死亡而结束的希冀转而寄托到下一世,但奈何桥上孟婆汤一喝过,谁又记得前世的纠结种种。我低头注视桥上排着队的白色飘忽死魂,所谓孟婆汤不过是一道法术的屏障,过了这屏障,前程往事都已不再重要。   而此地,是我和苏毓有朝一日定会过的。   “七七,走啦,来不及了。”小倩急着拉我走。   这盛会设在天府,据说天府无边无际,可容纳上万官员,但去的路径只能由天府委派的天官带领,以防鬼官擅闯。每一批都有百位鬼官,我、小倩、林城、娴淑、鬼头大哥和小蒋是同路的。   “小蒋说,天府有蔚蓝色的天空、水晶宫殿,就和神话中描述的相同。”小蒋是一群人中唯一经历过几次百年联谊的,小倩早已向他打听过无数回天府概况。   “真的?”对于小蒋所言,我总带有偏见,盘算着要打几个折扣才能相信。   “当然是真的。一切都很纯净,纯净得没有一丝人气,天官加起来也不过二十三个,他们掌控的是天地间所有人的命运。”小蒋插嘴答道。   二十三人?听上去目标很小很明确。   “才二十三个而已,不晓得当初是如何选出来的。”小倩几日前还在唾弃,此时却很是羡慕,她情绪的大起大落直白得可爱率真。   小蒋得意洋洋。“我知道。”   “你知道?”小倩对小蒋表现得分外崇拜,双眼中闪亮着“告诉我,告诉我!”   “就是不告诉你。”小蒋诡笑,“何况已几百年没有鬼官符合条件了,你啊,铁定没希望的。”   “死小蒋。”铁砂掌伺候。   我在旁摇头,这两人之间的互动趋向小学生级别。   “七七,听说你们那个朝代有个叫宫离的鬼差,今日会为了投胎的事找天官理论。”耳边传来鬼头大哥的窃窃私语。   我感叹,这地府有什么事能逃过鬼头大哥的眼线耳目?   “我晓得此事。”   “你可别有样学样啊,苏毓投胎都半年了,不知投在哪个动物身上,你还有九十年的鬼差要当,千万不要半途而废。”他的神情竟是如临大敌。   我还没告诉过鬼头大哥,苏毓并未投胎。若他知道我和死魂交往过密,恐怕更得绷紧神经,“鬼头大哥,照理说我做满百年也只是鬼差一职罢了,跟你应该没甚干系的啊?”   “七七,我们老交情了,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为你急啊,”又来了,前一秒他还委屈涕零,后一秒便神秘地道,“小蒋说若你能做满百年,我这鬼头将成为地府第一鬼头,届时会登入天府为天官。”   我差点昏厥,小蒋说的能信,天官都能生子。   末了,他还来一句,“我全靠你了,你千万要争气!”   这活宝的表现让我终于露出一抹笑容,三日来的紧张压抑稍稍释放了些许。   ××××   天府的天空果然清澈如海,天宫也是水晶般剔透不带丝毫人气,整个就是美轮美奂,再加上面无表情却姿色不凡的天官,让一干地府鬼官人等相形见绌。   说是天府地府之间的联谊,实际上天官皆聚首在一处,唯有胆大皮厚之鬼官才会上前搭讪,比如小蒋,他显然是认识其中一女天官。   天官与鬼官向来无所往来,我未听说过能如此成婚的,小蒋此百年一会,竟比牛郎织女还长。   “那位天官好美哦。”小倩怔怔说道。   “嗯。”我翻书细读,“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   “你在读什么呐?”她回头好奇地问我。   “《洛神赋》。”刚用法术变来的。   “七七,”她喷笑出来,一扫之前的自卑。“你也来恶搞。”   “神是用来瞻仰的,”我看见宫离了,她正和一位男天官交谈,那天官神情冷淡,不知她是否能成功。   我深吸一口气,缓缓走近他们。   “他去投胎那刻,已不忆前尘。即便你下世知晓他在哪,与他分说缘由,他也不明所以。那又是何必?”说罢便转身离开,不怜悯宫离的绝望。   她失败了,我又能成功吗?   踟蹰间后背被小倩一推,我挡在了那天官去路之前。   “你是何鬼官?”   幸好我长年对着苏毓那张脸,对这等容颜有免疫力,否则会更慌张,“我……我是鬼差聂七七,我有事求天官。”   “何事?”他高深莫测地盯得我背脊发凉。   “有一死魂苏毓,他生前救人无数,死后成为死魂百年也不曾伤人,能否让他成为鬼官?”   “苏毓,该死而未死,医术卓绝的死魂?”   “是他。”   他依旧是冰封的表情,“让众天官耗费四十日,才将前后百年命数规整的那个苏毓?”   我听不出他的语气起伏,不知是否还应答“是”。   “你想他成为鬼官?”他目光扫视我上下。   我点头,“是的。”   “当什么鬼官?”   什么鬼官?   我从未想过这个问题,总觉得只要是鬼官,即便是最低微的鬼差,也是好的。   “当鬼差可以吗?”   他居然露出笑容,却还缓缓摇头,“可惜他接下去的命运,你问天府无用,他只归阎王管。”   “为什么?”凡事不是都在天府掌控之中吗?   “阎王作为地府事务总代理,每千年能改变一人的命运。他选择了苏毓,苏毓便不再为天府掌控。”   结果绕了一个大圈,还是回到席德身上。   ××××   “小蒋,你见着阎王没?”鬼官成千上万拥在一处,我来回走了几圈也没找着席德,只能去问不知何时坐在角落的小蒋。   他摇头,“别找了,席德已经几百年没参加这聚会了。”   我颓然坐到他旁边,看来要回中央地府才能见到席德。   “聂七七,你知道‘嫦娥奔月’吗?”他突然问我。   嫦娥奔月?   “我知道,”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神话故事。“羿因射日被天帝所罚,困守凡间,他妻子妄图重返天庭,于是吞没了西王母交给大羿的所有长生不老药,奔月成仙。”   我不知他提起这做什么。   “故事的前半段是虚造的,后半段却是真的发生过,”他不再嘻嘻哈哈,恢复几分历经千年的沧桑,“席德的妻子朝云,因缘际会达到了成为天官的条件,一晃已九百年。”   “她现在是天官?”离开地府有两种情况,投胎或升作天官,谁能料到她的情况是后者。   “不错,可其它天官说她今日不来,你我都见不到她了。”他黯淡了神色。“而九百年来,席德也都不曾踏足天宫一步。”   “因为她成为天官?”日日可见的夫妻忽然变为百年才见一次。   小蒋摇头,“因为朝云当时如嫦娥奔月般的不告而别,未留下只字词组给席德。”   神话中,羿日夜问天,妻在何处?话语凄凉。   ……   席德,你那九百年前的新娘,你可曾忍不住去见过她?   没有,一次也没有。   ……   宫离由于她被迫的“不告而别”,歉疚地长跪天官。   苏毓则因我无意中的“不告而别”,等待百年,求个缘由。   席德呢?   原来他才是真正被不告而别、被背弃抛下的那一个。   疑幻疑真   “我要去投胎。”宫离的语气云淡风轻。   “什么时候去?” 自从那日联谊后,我隐约觉得她不会在地府长呆。   “过了今个春节吧,”她扫视一眼家家户户门上的喜气装饰,“再世后我便如他们一般活着,热闹着。”   鞭炮声隆隆,百姓一年中难得能露个笑脸,日子过的是相当的苦,整日担忧着生老病死、旦夕祸福。   我看出她的神往,“羡慕?”   “或许天官说的对,过了奈何桥,忘却前生其实是福,不被牵绊,重新开始。”白布上可以是点点污迹,又何尝不会是满幅彩霞?“我应看开些。”   她转头问我。“苏毓还是死魂吗?”   我点头。   苏毓还不是鬼官,我没有见到席德,去了中央地府,只吃了个闭门羹。   “每百年天府地府联谊之时,阎王都会休假去人间,或者你可在那里找到他。”地府事务秘书长是个女鬼官,悠闲而懒散。   “人间?人间哪里?”会不会是清朝?   她瞥了我一眼,“生离死别之地。”   我问多了,她便不再透露,我铩羽而归。   “阎王不会为难你们的,”宫离安慰我,“多个鬼官对他而言轻而易举。”   我也在琢磨这事该怎么问苏毓,当日天官问我苏毓应做何种鬼官时,我只想到鬼差。回头想想,这是他的抉择,我是否应将《地府官员详解》借来给他参详一下?毕竟地府多的是动脑子的文职。   “若我法力足够联系到阎王就好了。”心总是吊着,踏实了才好。   宫离含笑看我,“即便是在地府,你也要有点女性自觉,偶尔靠靠自己的男人,他有充足法力,你可以让他试试联络阎王。”   自己的男人?苏毓吗?   “许久不见小琪了,她在忙什么?”我问她。   宫离无奈道,“这孩子似乎恋上了谁,魂不守舍。”   “有情人?谁?”   “我问过她,她不肯说。”   ××××   近日神秘成了主流。   苏毓也很忙,说是去选择种植用的种子,然后整天不见人影。   我看着手上留下的纸条,“欲寻我,来此地。”   我去了纸上的地址,是一片默林,白色的梅花点点绽放枝头,晶莹雪白。   “苏毓,你在吗?”   一双手从后方环住我,熟悉的声调,“美吗?”   “很美,这是哪里?”   “这里是‘苏氏酒坊’。”他拉我走向默林中的屋子。   “苏氏酒坊原在凤阳城,但战火侵袭,我就将美酒移到此深山老林之中。即便有人误入此地,也会被死魂阿八消去记忆。”他顽皮地对我眨眨眼。   宽阔的屋子被大锁锁着,苏毓带我穿门而入。屋子没有窗户,一片漆黑,他便点起烛火,映出屋内圈挂着的风铃。   风铃被触动时,全屋会回响起清脆的铃声。   他取过酒架上的酒,“这一边是我收集的美酒,另有一些被埋在地下,这壶是我生前亲手酿造的酒。”说着,将酒壶递给我。   我不用细看酒窖,也知道酒类繁多,各种酒壶都有。   打开酒壶,我尝了一小口,酒味辣到喉头,“好酒,闻着也那么香吗?”   他颇为得意,“这酒闻着酒气不浓,让人轻忽,但喝了才知酒烈。”   什么人酿什么酒,这酒像他,表里不一。   他突然皱起眉,带我回到默林间,“你在这里喝着,我去去就来。”接着便无影无踪,越发神出鬼没了。   我变了把软榻,闭目躺着等他,慢慢品味着美酒,百年藏酒微带着带着点苦涩,隐约带着点甜。   “好喝吗?”又是苏毓的声音,果然是去去就来。   “恩,我很喜欢,”用心酿造的自然不同,“我方才便想问你,你想当鬼官吗?”   “鬼官?”   “当了鬼官,就能入地府,即便只是鬼差,我们也能……”我的话停住了,因为我一睁开眼,便看见苏毓的容颜。   一样的眉目,一样的唇,一样的妖异。   “也能什么?”他脸靠近得几乎鼻碰鼻,“你说啊,我听着呢。”   “长相厮守。”我将头别开。   “那多好,”他语含深情,“我就想和你在一起。”   我干笑。   “七七,我想当鬼差。”。   “好啊,”我口上应付着,可手上发出束缚他的法术。   他措手不及,却还险险闪过。“你为何攻击我?”   “你是谁?你不是他。”这个他,我俩心知肚明。   他不是苏毓,眼神是不会变的。   “穿帮了?”他忽而阴狠一笑,竟施法招帮手。   我本以为招来的会是其它厉鬼,一看居然是朱佳琪。   他对着不明所以的朱佳琪,敛起戾气,伪装无奈,“小琪,我对她坦白,她不能谅解我们,要致我于死地。”   坦白?谅解?死地?我莫名其妙,看着朱佳琪脸上的愧疚,“七七,我爱上阿八哥哥了,他也爱我,你能不能成全我们?”   小琪的恋爱对象就是他?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清朝只放走了一个厉鬼,就是小琪放走的,敢情那时就盯上了她?   “小琪,他不是鬼差……”   “我知道阿八哥哥是死魂,宫姐姐提过,但我爱他。”她打断我,挡在那厉鬼身前,大义凛然。   叮嘱她多少次了,不能看皮相,厉鬼狡诈,她又怎是对手?   我叹气,没再顾得理睬他们,瞬间回屋拉响了风铃,让法力高强人士来收拾厉鬼。   ××××   “这厉鬼是你收服的?”鬼卒有些狐疑地打量我。   “不错。”我答的有些心虚,苏毓没两下将之解决了,现正避开鬼卒隐身在别处。   “不是一般的束缚咒,法力很高,你有没有兴趣当鬼卒?”他现场开始挖角,“鬼卒比鬼差舒服,不是日日有任务,假期尤为多。”   这不是头回了,有次地府路上偶遇鬼使招人,白晓筱就给招去了。难怪地府鬼差跳槽率如此之高,谁能挡得住无时无刻不存在的挖角?   “不了,我当鬼差蛮好。”   “她怎么了?”他指指躲在角落抹眼泪的小琪,哭得期期艾艾。“法力太多,所以挥霍一下?”   真没同情心。   “她失恋了。”在用法术释放眼泪,释放悲伤。   “哦……”他也不知感同身受了没,带着那团白色浑沌走了。   “别哭了。”我走过去摸摸那她的头,“鬼官的眼泪与人间的眼泪不同,哭再多也不过是法力的消耗。”   她抬起头,泪水充沛,却不见眼眶红肿,确是我见犹怜。“这是我第四十一次失恋了,才两周十四天时间。”   “你最短的恋爱几天?”   她想了想,“三天。”   “或者……你可以算作是地府的第一次失恋?”将生前的抹去。   “第一次……”她竟又大哭起来,“我的初恋没了。”   我失笑,真是孩子。   ××××   “你明明就在旁边。”   真正的苏毓抱着我靠在软榻上,笑的得意,扬起的手让梅花瓣纷纷落下,覆盖我俩全身,“他法术低微,只能变换容貌骗那小猪,还不至于伤到你。”   “这算是对我的考验吗?”   “不是。”他不可一世地补充,“我是给你个机会,让我为你自豪。”   自豪?原来平凡如我,也有本钱让他自豪。   “幸好没让你失望的。现在想想,若我没认出来的话,我就死定了。”   “会吗?”他收回笑脸,小鹿斑比似的无辜再现。   韩剧中总是有“你死定了”之类的话,听着觉得分外搞笑。但那一瞬间,我真的觉得,对苏毓而言,我若至今还认不出他的话,等于辜负了他的深情,在他心中就是“死了”。   人海茫茫,他从来都自信他是我不能被混淆的唯一。   “苏毓,你对当鬼卒有没有兴趣?”他一出手就将厉鬼制服,这倒给我个启示:他不止擅长文职,或许能当抓厉鬼的鬼卒,反正似乎鬼卒也缺人。   他表情很古怪,“鬼卒?”   我那日跟天官说,让苏毓做鬼差时,天官神情也是一般古怪。   “就偶尔抓抓厉鬼,对你而言易如反掌。等阎王休假回来,我就去找他提。”我越说越觉得这事有把握。   他只是应着,略带漫不经心。   千年契约   今日大部分定魂任务都是在京城,又是一场浩大的屠杀。   若说古今最大的区别就是这种不由分说的杀戮,只因一人犯罪,就能牵连众男女老少。老的是被拖着到法场的,而小的甚至未及睁眼看这世事,便胎死腹中,人的性命等同动物无足轻重。   我来到郊外的月老庙,除夕过后人潮涌动。多数冲着苏毓的墓去的,想求个身体安泰,姻缘只成附带,当然是自个长命最重要。我无奈地被挤到了庙堂角落,索性蜷身坐下,右手带着法术轻抚地上的字,心情平复了些。   一下子听了太多哭嚎,看了太多血腥,即便是我也有些作呕的不适。一贯嚷着“爱情第一”的聒噪的小琪震惊得安静下来,清醒面对如此这般的残酷无情。   这样的朝代怎适合风花雪月、儿女情长?   我忽然摸到个不同的字,疑惑地低头看,居然是个“恋”。它陷在一堆的“恨”中,极不明显。   恋?   我轻笑,原来这才是两百多年的局。执着的“恨”中怎会不带有“爱”?然而多少人能看穿自己,又有多少人能如苏毓般毫不顾忌地刻下来?   常人眼中,这往往是示弱的表现,当爱情演变为一场角力时,相恋的初衷却渐渐被遗忘。   突然很想见苏毓,我便返回瀑布中的洞穴,洞中空无一人。   正在纳闷时,小倩呼叫我,“七七!”   “什么事?”   “你快来地府,我听小蒋说阎王已经回来了。”   “回来了?”   “嗯。”   “我马上回地府。”   我环顾四周,想与他商量时,他恰巧又不在,让我心里更没底了。   ××××   地府事务秘书长带我见到了席德,他没坐在办公桌前,反而坐在一旁的沙发上,惬意得很,看来他对现代的沙发还是相当满意的。   办公桌旁还有个陌生的鬼官专注地看公文,头也不抬。   “聂七七,你可知晓?已是许久没有低阶鬼官有你这一年中出入这办公室那么频繁。”他嘴角上扬,“若每个鬼官都学你的话,此地岂不客满?”   一上来我便碰了个软钉子,平复挫败心情后,我才开口“关于苏毓,我想和你面谈。”   “谈?谈什么?”   “他……能不能当鬼官?”我直视他的双眼,坚定不移。   “怎么?他当死魂当得不快活?”他头转向一边,似乎在思考,“不会啊,他扮过道士、混过兵营、还唱过戏,最最诡异的是什么,你猜得到吗?”   苏毓……真能折腾,我自觉猜不到,硬着头皮问他,“什么?”   “他居然还当过妓院头牌。”   什么?“怎么会?”   “难得有一年扬州众妓院选花魁,他混迹其中拿了个魁首,之后又消声灭迹,成为当地的一大传说。”他翘起二郎腿,“扰乱一湖春水,却不管不顾。你说,他当得不快活吗?”   快活……可是那“恨”,并不会因这“快活”而放下。   “我想永远和他在一起。”我说的略为大声,都惊扰到了一旁的鬼官。   “永远是多远?”席德靠在沙发上,轻声呢喃,“曾有一女子也对我说过此话,她的‘永远’不过百年。”   “只要我能陪着他,就会陪他。”   “他若是死魂,你也能陪他的,为何一定要他当鬼官?”   他逼得我终究坦承,“无关苏毓是死魂或是其它,是我。”   “我知道,若我五年后未选到清朝,他仍会过的很好,可能去投胎,可能继续游戏人间,他就是个会打发时日的个性。”   “但是我不是,我不想丢下他,离开他……”我低头,“他不在身边,我会想他,会寂寞。我从来不擅长风生水起地度日,只是与多数人一般,很平凡很平凡地渡过每一日。”困守四方之地,只看一处天空。   当鬼差并不是那么有趣的工作,它一日将面对生离死别数次。人死前的表情大多狰狞憎恨,忿忿不平,不甘不愿,即便他目光不是瞪着你,看着也让人心惊。   鬼差犹存着凡人的心,做的时间长了,总会觉恻隐不忍。无怪乎鬼差流失率那么高,看多了不是麻木不仁地投胎,便是仓皇逃避去跳槽。   “我希望苏毓能当鬼官,这样他才能陪在我身边,长长久久。”心中温暖的避风港,即便再投胎也不一定能再遇到。   席德静默半晌没再言语。   我尝试地问,“可以吗?”   他缓缓开口,“那……你想让他当什么鬼官?”   什么鬼官?为何到处都问我这个?   鬼差?鬼吏?鬼使?还是其它鬼官?似乎何种答案都不对劲。   “我不晓得。”   “七七,苏毓是我千年来唯一改变命运的凡人,你可知为何阎王每千年能改变一人命运?”   我不知他提起这话头是何用意,惟有摇头。   “因为地府事务总代理,也就是阎王,同你的鬼差一职相似,旁人畏之不及。”他浅浅勾起抹笑容,“千年一次的合约,约定了则必要做千年,否则魂飞魄散。”   “千年?”鬼差因跳槽而人手不足,阎王竟一做便注定千年。   “地府鬼官中除了小蒋,都不知个中究竟。”他自嘲,“千年啊,若是没找到继任者,还有另一个千年,可谁又会贸贸然贩卖千年时间?”   我心底浮现不详的预感。   “于是每任阎王每千年都有一次机会,改变一人的命运,以达到寻人继承其位置的目的。”他闭上双眼,“千年前,上任阎王以我妻子的命运为胁,让我入地府为阎王,历经千年。”   “苏毓在哪里?”我醒觉了他的用意,问他。   他不答,“我大可同样以苏毓为交换,让你与我签下千年契约,以你的个性,自然会为他付出一切,如同千年前的我一样。”   席德猛地站起,“幸而有个傻子,他自己愿意签下千年,困住自己。”   我看着席德走至我面前,“希望他比我幸运,你真能陪他永远。”   ……   有多贪心?   若能得千年相守就好了。   ……   我从没想过真能得千年相守,而且是在如此情境下。   “一千年了,我终于可以功成身退去投胎了。”席德绕过我走出门外,渐行渐远,声音愈轻,“苏毓,聂七七,你们可别让我失望。”   原本坐在旁边看文书的鬼官来到呆呆站立着的我身旁,“这是我唯一一次让你看到我死魂容貌的机会,你真的不抬头看看吗?”   “苏毓!”我没抬头,而是直接扑入他怀中,将他紧紧搂住。   “好吧,”他叹气,“反正我也不是真的想让你见到。”   一场豪赌   席德浮在半空中,注视着下方在茂密丛林中夺路狂奔的男女,他们身后是持着火把追逐的人群。很简单的情节,不同部族之间不被允许的爱恋,逼得他们亡命天涯。   他曾经自以为是天底下命运最凄惨的恋人,现在才发现,各个空间各个年代这样的故事反复上演。   被包围后的男子将女子护在怀中,女子也紧抓男子的手臂,泪水流淌成河。最终,他们还是被两边的族人强硬地拉开。拆散后的两人脸上尽是绝望与不甘,等待他们的不是死亡便是酷刑。   这是每百年席德必要再翻看的记忆,他自己的关于生离死别的记忆,提醒自己,那个辜负了他的女子,也曾如此真心实意紧抓着他,依附着他,他们之间的爱不是他一个人的幻觉。   几近自虐的行径在苏毓的一句话中揭示缘由,原来他也是个赌输后不肯下赌桌的赌徒。他不放过的,不是她,是他自己,他竟是无法放下。   千年前,他由于是部族首领,以身破戒,罪加一等,被族人处死,而她面临的是挖眼断足的酷刑。   “你想救她吗?”上届阎王容颜妖异,穿着古怪,七彩的头发像堆杂草盖在头上,他吊儿郎当地抛出一句,“我姓阎名王,我能给你这个机会。”   当时的席德,甚至不知阎王为何物。   ××××   “何事劳得阎王大人大驾光临?”苏毓瞥了眼端坐在他算命铺前的席德。   “叫我席德吧,我不姓阎。”他打量着算命铺,“在这算命?真是闲情逸致。”   “这可是门学问。”   “哦?怎么说?”席德问他。   “即便信口胡说,也要能自圆其说,更何况……”他勾起唇角时,便代表算计,“世间无另一行当能如算命般深记人心。”   “凡人会遗忘他们父母的叮嘱,会忽略朋友的誓言,会忘记爱侣的床边示爱,但相士的三言两语,他们却会铭记在心,奉为一生必遵循的金玉良言。”   席德想到破除迷信也才是几百年后的事,古代人又如何敢不迷信?   “因而你选择相士?”   “七七作为鬼差,被人忽视是自然,她也不甚在意。”他停顿,缓缓吐出一字一句,“但我的话,既然说出,就应有人记着。”他的存在感强烈张扬,不容旁人漠视。   “难不成你就永远在清朝当神算?”席德问他,略带挑衅,“你甘心?”   苏毓不慌不忙地反问,“你留下我这两百年,应绝不是只让我见到七七即可,也有你的打算吧?”   “何以见得?”   “两百年来,我有意无意间没少捅过篓子,你能一忍再忍,必有你的目的。”   “原来你闹出事端是为查探我的底线?”   苏毓并未否认,“你想说的话,直说吧。”   席德想了想,开门见山问,“我若给你机会入地府做鬼官,你可想去?”   “什么鬼官?”他挑眉,“官阶低微的我不做。”   “我想聂七七只期望你能当鬼官就好,可没考虑过你的野心不小。”席德有些想笑,性格差异那么大的情侣确实少见,或者如此互补才成完美。   苏毓无所谓地耸肩,“那也成,横竖我迟早会升上去。”   “升作什么?”   他眯起眼,看着席德,“我看做阎王就不错。”   “或者你才是天生适合当阎王的人。”席德若有所思看着眼前的男子。   “我能给你这个机会。”   ××××   席德第二次来找苏毓时,手上多了个巴掌大的光球。   “考虑好了吗?”   苏毓将目光落在那七彩变幻的光球上,“那是什么?”   他将球递给他,苏毓接在手上,感觉不到球的重量。   “这是你前世交给我保存的记忆球,里面有你前世想保留的记忆,”席德瞧着苏毓脸上的细微变化,“为公平起见,你可看过记忆后,再告诉我答复。”   苏毓将球在双手上把玩了会,“没想到我前世还有必须要保存的记忆。”   必须保留,表示留有遗憾。   “只须驱动法术,就能进入这记忆查看。”   “不了,”苏毓将球放入衣袋,“这记忆球倒是漂亮,可给七七看看,但其中的记忆就免了。”   “或者对你的决定很重要,不看会后悔。”席德忍不住提醒。   “重要?”他摇头,一副事不关己的神情。“前世是前世,与我无关。”   今世已多是纠葛,再加上前世,岂不乱套?   “那你的抉择?”   “我会当阎王。”苏毓补充,“我清楚阎王须签千年,也明白一旦毁约灰飞烟灭,所以你别废话了,签吧。”   “那么急?”席德想了想,“你怕我会找上七七?”   “你找了吗?”   “若我说我已经找她了呢?”   苏毓盯着他的眼中一闪而过一抹杀意,“若你让她签下契约,上天下地,我也会折腾得你不得安生。”   “你是怕她签下千年之约?还是怕你自己辜负她?”席德突然恍然,“你是对自己对聂七七的爱并无把握?”   “无关什么把握,感情本就善变,更勿论这天长地久不是百年,而是千年,”苏毓斜睨席德,“你当阎王那么久,见过千年之恋吗?”   席德艰涩地开口,“的确曾有恋人允诺千年,最终一方还是离开了。”   “这很自然。”苏毓一脸平淡,“即便是七七这个性,我也不能保证真得千年相守。”   他等过两百年,知晓时间的漫长枯燥,变量丛生。   席德转向苏毓,“既然你知道,为何还下这个赌注?”   “若我不签,你会找七七吧。”而七七必定会毫不犹豫地签下,“这场豪赌早就开始,如果必会有一方辜负另一方,我宁愿届时被留下的是我,如此而已。”   他尚能自我排解寂寞,若是被困住、被留下的是七七,不用毁约,她的心已经灰飞烟灭。   这道理,席德千年间也想过,可不愿承认。   辜负本是注定的,相守才是奇迹。   苏毓察觉到席德的黯然,心下了然几分,大有深意地笑了,转了话题。   “更何况,我可不能容忍七七的官阶比我的还大。”   男主外,女主内,某方面而言,他还是个很保守的男人,留有私心。   七情六欲   巴掌大的四方屏幕在苏毓面前,他带些新奇地看着面前会发光的板,这是不是七七那个时代的产物?席德向他解释,“你只须将右手按上,即可签成契约。”   右手?苏毓将手在屏上方比了比,却收了回来,“当上阎王后,就可统管手下所有鬼官?”   “不错。”席德当然不会认为他此举是反悔,只是好奇他又想搞什么名堂。   “包括惩罚?”   “当然。”   苏毓将右手伸至席德面前,“那在我当上阎王之前,你先以阎王的身份,让我尝尝警示环的滋味吧。”   警示环?席德愣了一愣才反应过来,“七七告诉你的?”   苏毓诡笑着摇头,“不是。”她若是能坦白告诉她,那他也能光明正大心疼她了,偏偏她就是憋着,憋得他只能赌气装傻。   若不是宫离去投胎之前来找过他,他可能至今仍不明白为何当时她不言不语,分外冷淡。   “我想经历下那痛。”苏毓已经想了很久了。   会有多痛呢?   生前曾两次发觉七七颤抖的手,却从没想过当时被认为无所不能的她也会遭受惩罚,有不得已的苦衷。而这痛,他也想尝试一下,是非常非常渴望尝试一次。   “也对,若你当上阎王,恐怕只能找天官来施法了。”惩罚的法术的确仅仅是上级对下级的。   席德略为施法,苏毓的手腕上就多了个手环,白玉色的剔透明亮,随时间流逝慢慢转红,他的脸色也越来越凝重,咬牙挺着。   “这痛大概比女子生孩子,更痛一些吧。”席德扬手收回手环,“最糟的是,一旦痛过头了,灵魂便会魂飞魄散,不得超生。”   苏毓左手揉着右手手腕,低头不见表情。   宫离当日曾说,我已作鬼差五十余年,这差事太寂寞,恋上凡人也是常有的事,而凡人的生命又总是孱弱不堪,生存得险象环生,鬼差一旦交付感情,就不由自主破戒越矩地帮助他们……不是说仗着身份就能随便扰乱他人的人生,鬼差付出的代价,从不曾小过,我不知你是苏毓还是阿八,请善待七七,相守的机会得来不易,勿忘珍惜。   他会珍惜的。   “签约吧。”将右手手掌贴在那屏幕上,苏毓不带有丝毫犹豫。   ××××   “席德,你做满了千年的阎王,现今你是选择上天庭,还是投胎?”   天官做着例行的询问,声音平淡。   席德看着眼前的男子,面如冠玉,神祗般不可侵犯,可惜他不想变成他那样的,“我选择去投胎。”   “若选择去投胎,按照天府规定可许你个愿望,你说吧。”似乎早料到他会如此作答,天官回得流利。   愿望?席德想起上届阎王的愿望,那个胡闹的男人。   天官突兀地开口,“你和她千年之前曾在轮回中相遇数次,每次都是情深缘浅,如此历劫后累计的缘分才成为‘七世情缘’,”   这个她,他们心知肚明。   “本来你当阎王那一世,是你们的最后一劫。但上届阎王等不及到你们‘七世’开始,便将你们灵魂拉去了地府。”   “你想说什么?只因他太心急?而我和她只是情缘未到?”席德摇头,他要的不是这个答案。   “你们下一世若是一同轮回,可得七世相守。”天官看向远处的身影,叹了口气,“她托我告诉你,她会陪你入轮回”   他摇头,从来不是被她抛下的恨,而是努力困守自己千年的苦。他的不原谅,他的不释然,让自己身陷囹圄。   苏毓的话揭示出他心底最深处的另一猜测,若九百年前她不离开,那他们之间,先背弃的还是她吗?他就不会先厌倦吗?可这猜测已无法再证实。   而今他只想休息,先休息千年吧,“天官,在下个千年中,我不愿再投胎为人。”   动物也罢,昆虫也罢,为猪为狗,混沌度日,不再为人。   当人,有七情六欲,太累。   食言而肥   世上从无不透风的墙,尤其是在地府这种不存在工作纪律又八卦的场所,谣言总是比潮汐波浪更汹涌更诡秘。   “七七,”小倩匆匆赶到饿死酒楼,还没来得及喝口酒,就迫不及待开口,“我跟你说哦……”   “地府换了个阎王,是换阎王哦!”鬼头大哥就在她后面,省略了铺垫,直奔主题。   “死老吴,说了让我来宣布的。”小倩懊恼不已,“早知道就先说了再说,七七大概是地府中唯一一个不晓得这消息的了。”显然她的八卦成就感没了。   “我说她是头个知晓的,”小蒋闲闲地跟在后头,他身后还有林城和娴淑,我认识的鬼官大半都凑齐了。   “听说是个狠角色,一上来就有几百年道行。”鬼头大哥说的很带黑帮气息,引起林城的皱眉,“别瞎说,地府不会让不三不四的死魂来当阎王的。”   “这可没准的,”小蒋高深莫测地奸笑,“又不是没有过。”   “什么意思?”众人齐问,历经千年的小蒋总是晓得些内幕。   “上上任的阎王就是个痞子。”   我暗暗摇头,完全插不上嘴。再来苏毓即便狂傲肆意了些,和痞子也是无关的,他正认真地整理地府文件。   “根据我生前招聘的经历,”鬼头大哥沉吟了会,才继续道,“新官上任,都是要精简裁员的。”   “切!”无鬼官再理会他,以为他说什么,地府还裁员?本身人手就只是勉强够用。   “最新消息!”汤琪与白晓筱鱼贯而入。自从汤琪跟随白晓筱跳槽去当鬼使后,精神好了许多,“新任阎王的性别成谜。”   “成谜?”我也被吓了一跳。   “地府事务秘书长小赵说的,她那时正看言情小说入迷,依稀见着个相貌平凡的男子进办公室,”白晓筱在地府五年,也建立了不少人脉关系,“然而……”   “然而什么?快说啊。”鬼头大哥最缺耐心,急的搔头挠耳。   “然而几个时辰后,她再进去看,却是个同样衣裳的天仙绝色,不辨雌雄。”白晓筱音调也变得颤颤巍巍、飘忽不定。   “难道地府也有聊斋志异?”小倩靠到我身边来壮胆。她虽起了个聊斋志异的名字,但不代表真的好这口。   “我们是鬼可不是怪。”林城警告一班自己吓自己的鬼官。   这以讹传讹的也太扯了,我不得不提高音量打断他们,“别猜了,我知道。”其实本来想先告诉小倩的,没想到她带来那么大票鬼官。   “你知道?你怎么会知道?”鬼头大哥脸上挂着明显怀疑神色。   “我知道是因为……苏毓就是新任阎王。”   “苏毓!”小倩惊叫。   “苏毓?”鬼头大哥、林城和娴淑琢磨了这名字一会才恍然。   “苏毓是谁?”白晓筱和汤琪关注的不是人名,“到底是男?是女?”这才是关键。   “男的。”小倩回答他们,再补充,“妖媚狐狸男。”   “哇哦……”   “七七,这次你真是过分了。”小倩转过头冲着我抗议,“你竟然不是第一个告诉我!”   冤枉,的确是第一个,只是旁边还有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罢了。   “而且你居然选这种地方聚会!”鬼头大哥的言论引起一干店小二的不满。   我想提醒他本来是没有聚会的,莫名其妙才成了八卦会。   “七七,你可能不知道,”鬼头大哥一下坐到我面前,脸凑近放大,有些狰狞,“历届的阎王都是鹤归来酒楼的大股东。” 鹤归来酒楼是地府排名第一的酒楼。   大股东?   “就是说以后去鹤归来酒楼也可免费了。”小倩摩拳擦掌准备出发。   鬼头大哥很欣慰地拍拍我的肩。   “好样的,你不愧是地府第一鬼才,不过是徒劳无功地贡献了十个馒头,就得到了地府两大酒楼的免费招待,一个是最大的,一个是最贵的。”   我囧……   ××××   大清早,一帮子鬼官来送席德,我对他说,“一路走好。”   席德选择去投胎在苏毓意料之中,他研究过史料后告诉我,历史上当天官的阎王少得可怜,同样是个不待见的职业。   “当动物的要诀就是适者生存。”鬼头大哥语重心长道,“一定要逃得快啊。”   席德脸上轻松了许多,“放心,我会努力投身食肉动物的。”   “避无可避,就自杀吧,反正转世轮回又一春。”小倩也插上一嘴。   我微微笑了,这种对话真是少见。   “过了奈何桥就不复前世记忆了,”苏毓提醒他,“不想将记忆保存吗?”   “你说呢?”席德似笑非笑,对小蒋道,“有人告诉我,日复一日的等待只是无人劝解。”   “蒋江,我已放下,你也该放下了。”   留下若有所思的小蒋。   “等……等等。”众鬼官狐疑地望去,意外地发现出声的是平日跟席德不怎么熟的汤琪。   席德回头问,“还有何事吗?”   汤琪犹疑了会,望望天又看看地,吞吞吐吐,“能不能告诉我,当阎王是以什么标准鉴定的?”   一朵可疑的红晕隐约浮上他脸颊,“我也好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努力?”   席德表情诡异,“这……倒也不难,没什么标准。只是你问得晚了,恐怕这千年间,阎王是不会换了。”   汤琪哭丧下了脸,与众鬼官一同目送席德离开。   “这个汤琪挺有意思的,但恐怕等不了千年来接我的班了。”苏毓遗憾地摇头,少了个超级替补。   “是啊。”他这一闹,吹散了不少离别气氛。   “苏毓,你为何不能恢复死魂的平凡容貌?”在地府,他依旧是目光聚焦点,让和他走在一块的我很不习惯周围女鬼官的嫉妒。   “如果我和平常鬼官相同,相貌平平,还会有女鬼官注意到我吗?”   “当然不会。”   他是深谋远虑,“所以给你点危机意识,让你看紧我。”   “那是什么道理?”   “爱情需要些不确定才有趣。”他搂我在怀,“我答应你,到九百九十九年,我会让你看的。”   九百九十九年,好长……   “即便在这期间分开了,你脑海中留下的,也是我最好的模样,”他轻笑,“好吧,我承认我很虚荣。”   我搂紧他的腰,脸颊磨蹭着他的衣裳。   千年对我俩来说,都是个考验。   “你会等到那天的,是不是?”   “是,届时你别食言就好。”我有预感,这位虚荣的同志事到临头定会食言而肥。   见四周鬼官已散的差不多,我想拉他离开,他却反拉住我。   “别急着走,今日还有个要送去投胎。”   “谁?”   他笑的神秘。   “你认识的。”   麻将凯子   而今这世上我最在意的是近在眼前的苏毓,但最挂念的人呢?在心中被我埋得很深很深,因为潜意识中明白,再牵挂也是无用,直到苏毓真将她带至我面前。   “二十余岁成婚,丈夫没几年就过世了,一生之中最疼爱、最操心的是独生女儿,可女儿却在二十九岁时遇意外亡故。”   眼前的妇女不过五十余岁,两鬓已完全斑白,依稀是我离开时的模样,但目光中却没有了神采,永远带着莫名伤悲。   “怕你不认得,我用法术回复了她生前的样子,”他轻声对我说。“你们聊聊吧,她一个时辰后才投胎。”   “七七。”见着同样是原貌的我,她冲上前一把抱住我,“我的宝贝女儿。”   “妈!”在她怀中,我几乎错觉到温热的体温。   即便是到了地府,只要记忆并无缺失,亲情便犹在骨肉之间,无法拔除。   ××××   “我妈说,车上的司机和乘客都说我是故意留在车上自杀的,”我靠在苏毓怀中,慢慢平复方才激动的情绪,“所以她没有拿到多少赔偿金。”   “那她如何生计?”   “幸好她坚信我不会自杀,不会丢下她,所以依旧积极生活,靠着二十年前分配的房子,住进养老院。”尽管如此,亲生女儿离去的痛仍留在她的眉目之间,挥散不去。   “那些人明明听到我的呼救,为何还要这样胡说?”我皱起眉头,回头看来活人的世界复杂多了,“我并不怪他们没有救我。”被卡住不过是我自己运气不好。   “你不如想想,或许他们心里也有愧,宁愿认为你是自杀。”   我长叹口气,心下并无怨恨,却很心疼我妈。   “知道我为何晓得你娘今日投胎吗?”他扯开话题。   “为什么?”   他偷笑着拿出张照片给我。   那么短的时间就学会高科技了?我狐疑地接过仔细看了看,照片上是个中年男子,顶着个啤酒肚,带着黑框眼睛,咧开的嘴笑得有些傻。   “他是谁啊?”   “你认不出?”   完全没印象,世上哪来那么多我的熟人,“说,别卖关子了。”   “这就是你小时候暗恋的那个‘长相端正,学业成绩拔尖’的同学。”他说得甚是得意,“以我之见,也不过如此。”   废话,他都中年人了,能好到哪里去吗?   我回头瞪他,“你不会就是为了这而去翻看我生前的资料吧。”我知道阎王的身份可以查看任意人的数据。   他居然痞痞嗤笑,“我可是从小被你看到大的,什么私隐都没了,多了解你一些也是应该的。”   见我仍瞪着他,他只好收下笑讨饶,“好吧,小生下回不敢了。”   想必他已事无巨细全调查清楚了,确定无再查的必要。   幸亏我对隐私之类的事并不敏感,也就不再追究,却想起我妈临走时说的话。   她说,我看你这男朋友,样貌生得太好,估计和你日子过不长,七七啊,你别太认死扣,若他有什么异动,就趁早分了,再找一个就是了,再不行,就投胎再当我女儿,妈一定加倍疼你。   若是苏毓知道他一路护送讨好的岳母对他评价如斯,定会很哀怨。   不过……   “苏毓,谢谢你,我妈走得很安心。”无论初衷如何,我心头的一块大石已被放下。   能亲自送含笑的母亲投入新的生命轮回,我很高兴。   “客气什么?”他拉我起来,“走了。”   “走去哪?”   “刚那吴鬼头约咱们过去聚聚。”   我手抖了一下,“不会又是去鹤归来酒楼吧。”这都是这个月的第几次了?   “不是,他说要去研究什么一百四十四号档。”   噢,是这事。   鬼头大哥最近法力又用得差不多了,他说要找个不会麻将的凯子敲一笔,敢情这凯子就是苏毓。   ××××   “坚决不允许夫妻档上下家。”   鬼头大哥宣布后,就让我坐桌子左手边,苏毓坐桌子右手边,一个打得烂,一个不会打,看来他早已做好通吃的准备,况且他找的搭档,是和他同样“恬不知‘耻’为何物”的小蒋。   “七七,这回你应该不会垫底了。”小倩是下禁止作弊法术的第三方旁观者,她坐在我身旁。   我苦笑着摇头,“那可不一定,苏毓学东西很快。”况且我赌他百分之百会记牌。   苏毓的确不是好惹的,边打牌边翻看一本《麻将指南》,输了没几局就有了渐渐上手的迹象,打出的牌也不再杂乱无章。   我犹豫间打出张“红中”,果然放炮给他,他头回胡了把不大不小的“混一色”。   鬼头大哥在一旁幸灾乐祸,“连你老婆的牌也敢胡,不怕回家跪算盘。”   苏毓故作柔媚地瞄他一眼,“别急,下回就轮到你了。”   鬼头大哥明显一缩,吓得够呛。   攻鬼先攻心,苏毓牌高一着又拿下一局。   “看来苏毓回稳了,七七,你要加油啊。”小倩为我鼓气。   “恩。”我努力打起十二万分精神。   然而苏毓的手气却是越来越顺,若不是我常放牌给下家的小蒋,几乎变成他独赢了。   “失策啊失策,小蒋,都是你出的馊主意!”输急了,鬼头大哥闹起内讧,供出元凶。   小蒋撇撇嘴,“你老吴什么都好,就是牌品太差。”   “原来是你想出来的,”苏毓瞧小蒋一眼,悠哉游哉道,“地府档案中记录了一大堆你的越矩行为,想不想再贡献点法力?”   “哼,”小蒋也不示弱,“你有看那么清楚吗?”   “我过目不忘,你说呢?”   “那九百年前的档案也必是详查了?”   苏毓收起笑容,不再应答。   “九百年前怎么了?”小倩好奇问我。   “不晓得。”详情我的确不清楚,九百年前就是席德妻子当天官的时候,尽管我怎么都想不通,为何阎王千年任期后才能当天官,她不是阎王,又是如何当得天官的呐?   闷声不响中,苏毓又连赢几局。   这回小蒋也坐不住了,“阎王大人,这局四家都听了,不会还是你胡吧。”   “有何不可?”   小蒋翻翻白眼,转头问我,“聂同志,你真的要当百年鬼差来陪这自大狂吗?”   自大狂?我笑了,“不错。”   “足足一百年?”   “嗯。”我点头,我也答应过鬼头大哥。   “胡了!”鬼头大哥一声惊叫,抓着苏毓刚打出的“四筒”手舞足蹈,“我二筒三筒,正等着它呐!”   “我也胡了!”小蒋翻开他的牌,三筒五筒独缺四筒。   我正想把牌推散,小倩早一步抓住我的手,“慢着,七七这边两个四筒,也等这‘四筒’胡牌。”   放水不成,我只好对着苏毓傻笑,他却无奈看着我。   “都怨你。”   怨我?   来不及疑惑,另外三人的兴奋狂喜已感染了我,苏毓也不再恼了,就微微笑着。   此刻这热闹温馨的一幕留在我记忆中,足以持续百年。   拭目以待   百年多变迁,何况地府事务总代理早已换人。   如今的地府主人风格较为现代化,尤其偏好二十一世纪。不但照搬了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水晶吊灯的酒楼,还增建了电影院、咖啡厅、中央公园,使地府爱情场所激增。   而各鬼官为迎合潮流,花样百出。先是鬼官纷纷脱下唐装换上衬衫牛仔裤,到后来个别出格的女鬼官竟以比基尼示人,外加法术造成的波霸身材,往往将刚入地府的古代鬼官吓得投胎不及。   为何会这样呢?还不是新一任的阎王风骚得很,整天顶着那张祸国殃民的脸,四处巡视,导致地府众女鬼官春心荡漾,风气愈发不正。   “阎王好帅哦,太养眼了。”邻桌又是群支持阎王的铁杆粉丝。   每个酒楼都聚集着他的后援团,我早听惯了,无啥特别感觉。   托苏毓的福,地府鬼满为患已一二十年,他成了稳定地府就业率的砝码,大多女鬼官一待便待上五六十年。   “看来你当日坚持仅在小范围内告知你和苏毓的关系还是正确的。”小倩也见多了这类女鬼官,“否则一早被她们生吞活剥。”   没那么夸张,我只是怕引人无谓的瞩目罢了。   “七七,你那鬼差是不是已经做满百年了?”另一边的是三十年前来地府的鬼官燕昕,大大咧咧的个性与我和小倩很是投缘。   我点头,百年看似一晃而过,但经历过才知晓时间的漫长。   可惜鬼头大哥一早在七十年前便耐不住寂寞,又投入转世轮回之中。临走时,将他的记忆托付给我,“若是你有朝一日当满百年,一定要在我转世轮回时告诉我,当然,先恢复我的记忆让我搞清状况。”   他去投胎了还想知晓结果,尘心不死。   另一个则是汤琪,他也将记忆给我寄存,“千年后,我还是要回来竞争当阎王,千万别忘了考虑我。”   苏毓在旁满脸欣慰,“如你这般质量优秀的人才,正是我地府的栋梁。”我敢打赌,他已经为他准备好继任事宜了。此类极品,错过可惜。   汤琪得到认同,感激涕零,上奈何桥时还三步一回头,依依不舍。   林城与娴淑不久前也双双去转世了,他们鹣鲽情深,想有朝一日若能在世间结缘,就生个宝宝,了却当鬼官时的遗憾。娴淑极爱孩子,必是个好母亲。   唯一还留下的,只有小倩与小蒋。   “我记得小蒋今日约你此时去看电影。”我提醒她。   小倩转作长计,那是动动笔头、记录数据的鬼官,时间弹性了很多。   “他约我,我就去吗?”她下巴一抬,“他老是看些恐怖片,我才不去。”   我不以为意,她最后总会去的,现在不过嘴硬罢了。   百年中最大的事,便是知晓了小蒋的身世。   苏毓告诉我,小蒋是千年前一女鬼官的遗腹子。她入地府后选择年岁停在怀胎十月之时,修行数年后,逆天理用法术催生出孩子,而他既出生在地府,不带人间生气,就注定为死魂,不得投胎。   小倩听说后,更心疼小蒋了。   “苏毓去哪了?”燕昕问我。   “可能去其它空间巡视了。”估计又是去整些新鲜玩意回来,有回他搬来了整套的□器具,我见着后恶心了七天没再搭理他,倒是小倩听说后乐滋滋地搬去了,说是有朝一日要用在小蒋身上,引起小蒋的严正抗议。   “隔壁街角新开了家游戏机厅,改天去玩吗??”燕昕的消息与小倩一样灵通。   我皱眉,“阎王又新批准开设的?”再这么下去,地下赌坊也要合法化了,那地府与人间还有甚区别?   “说我什么呢?”苏毓一身运动服的便装,坐到我身旁。他用了屏蔽术,是以他的后援团没发现他。   “说你游戏机厅。”   “三日前刚开张的,刺激消费充实国库。反正都是地府名下的产业,收到的法力归地府所有。”换言之,就是入了他的口袋。   “你要那么深的法力做什么?”   “做……”他眼神一转,不知从何处变出大把玫瑰,“讨好老婆大人啊。”   滑头!我别过脸不理他。   “别无视我,”他更依偎过来,说的惨兮兮,“人家会听话的。”   “天啊,太肉麻了。”小倩话音刚落,一双手臂也环上她的腰。   “咱们也来肉麻。”说着,小蒋就嘟起嘴亲过去,却亲到菜刀,“你居然随身携带武器!”   “这就是我的肉麻方式!”一刀挥过去,小倩将小蒋切成两半,看似暴力,却未流出半滴血。   难道他们一日不上演全武行或谋杀案会死?   燕昕退到角落在地上郁闷地画圈圈,“你们都好恩爱,我也要寻觅另一半。”   恩爱?恩来爱去间,小蒋已被分尸。   ××××   隔日大清早,便承蒙天官召唤。   天官的脸色看上去很难看。   我心中疑惑,记得百年前见着他时,血色还甚好,难道恭喜我做满百年鬼差,有那么痛苦?   “聂七七,今日你已做满了一百年的鬼差任期,按天府规定,升入天官有两种方式,”他停顿了下,“做千年阎王或是做鬼差百年,这几百年来无鬼差能做满百年任期,因而知晓此事的鬼官不多。”   “为什么鬼差能当天官?”阎王是地府最大的鬼官,入籍天官无可厚非,但鬼差仅是地府最小的芝麻绿豆官,花费百年就能升入天府?   “聂七七,你担任鬼差期间,见过多少生离死别?”   生离死别?鬼差的工作本就是见证那生离死别,见过多少,早已数不清了。   六十年前,情绪终于压抑到崩溃,脑中不断重复着死者的绝望怨恨,那段日子,是苏毓将我眼睛蒙了,抓着我的手替我定魂的。   “我数不清了。”   “我告诉你,是1045906次。”他接着说,“鬼差这个职位原是没有的,设立此职位只是想寻个看淡生死离别,离人世间最近的旁观者。”   “这,是天官入职最基本的要素。”   我看向他身旁首次见面的女天官,原来一千年前,也曾有个女子站在此处,她当了天官,席德却执着了九百年。   “当上天官后,即使不能完全改变凡人的命运,也能给予他们翻身的机会,你想帮他们吗?”   帮那些饿死的、冤死的、穷困潦倒的人?给他们一个微薄的机会,正如我无意中给予苏毓的?   七七……你的心很软……是谁对我说过?   不记得了,太多人都如是评价我。   “聂七七,告诉我你的抉择。”   天官神情肃穆圣洁,犹若仙人。   我摇头。“不,我不当。”   心肠再软,也存有私心,苏毓就是我的私心。死者那绝望无助,我都看在眼里,然而放下苏毓?我真的做不到。   天官长吁一口气,“那你可以提出一个愿望。”   “我会继续当鬼官,至于愿望?”我想了想,“我现在未想到,可以保留吗?”   天官一怔,“原则上并不是不可以。”   我露出笑容。   跟苏毓相处几十年,我最大的收获是,好东西千万要想清楚了才要,别随便浪费了。   ××××   从天府回地府的路上,我与那女天官朝云同行,她辞去天官职务准备去投胎,而我则回我的地府。   “你果然没答应。”她的声音轻轻淡淡,无甚起伏,“我多等一百年,就是为了此事。”   我想起鬼头大哥在招我当鬼差时说过,我最大的长处就是“安分守己”,想来也的确如此。   “若我要答应了呢?”阻止我吗?   “那你为何没答应?”她转头看我。   “我怕,我会后悔。”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   已后悔过一次的人,总是特别警醒,在那庙宇之中,整整一夜面对着满地刻痕的我,早就在心上生生刻了个“悔”字,至今仍有隐痛。   我问她,“当初为何要当天官?”虽过了几经岁月,我还是有些为席德不值的。   “九百年前,蒋江说,他喜欢我。”她微微摇头,“他从小在地府长大,唯一一个天生便是鬼官的死魂,从不固守常规,也不知世事伦常,他说他喜欢我,可他连男女之情为何物,他都不知晓。”   “然而……”她微微笑了,带上一丝苦涩,“我察觉我竟心动了,尽管就那么一点点。点点薪火足以燎原……我仓皇逃离。”   小蒋?这算第三者插足吗?   被天府判为无轮回可言的蒋江,应是羡慕七世情侣的隽永吧。   “千年真的很长,”她叹息,“即便不再爱了,也能以朋友相伴,可惜当时我没想过这一层,后悔才一点一滴累积成灾。”   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无一日一夜不在的后悔,仅在一念之差。   她取出个无色彩妆点的记忆球,“这是你百年前托我保存的记忆。”   我接过,原来百年前就流行将记忆留下,我记得苏毓的记忆是五彩的,鬼头大哥的记忆是热情的红色,汤琪的记忆是军装般的绿,而我的竟是白色,隐约透露着一丝清寂。   前世是前世,我不会打开,但会好好保存。   “我原是希望你能当阎王的,”她加快了脚步,走在前面,“在你的档案上做改动的是我,百年是暗示给吴鬼头拉你入地府,千年则是托小蒋提醒席德,你的存在。”   “我毕竟没当上阎王。”   “是席德,他煞费苦心让你先尝到了后悔,让苏毓尝到了等待过后的珍惜,”她叹了口气,站在前方回头看我,眼神温柔期许。   “席德寄了厚望在你们身上,他要你们能千年相守。”   留下这句话,她就消失了。   而她身后天府与地府交界处,正等着一个身影。   ××××   “苏毓!”   他抬头正对着我,露出绝美的笑容,“回来了?”   “嗯。”我有些惆怅,“她去投胎,也只能遇到不再为人的席德吧。”很遗憾,七世缘分就这么浪费,若投胎到寿命极短的昆虫身上,七世轮回几年间就过去了。   “如果我是她,我会投胎当寿命极长的冷血动物,耐心等待席德的千年过去,再转世轮回,还能剩下六世轮回的情缘。”   寿命极长?我挑眉看苏毓,他回看我,心里想的应是同一种,真是很吃香的爬行类。   “真决定留在地府?”   “现在才问我?”我看他那笃定的神情,必定早知道我今日要被召上天府,“半点不担心?”记得N年以前,某人曾输过一次麻将,仅有的失手。   “我相信你,而且……”他早有预谋,“我这些年积存了法力,就是以防万一,准备好与天斗。”   伸出食指,他指向天府,“我不是席德,若他们将你拐去,我会效法那石头里蹦出来的猴子,闹得他们永无宁日。”   才当了十分之一任期的阎王?他就顺杆子往上爬,一步想登天?难怪那天官见我没答应,仿佛松了口气,人家都怕了他了。   “你何时能学会低调?”   “你又何时能学会嚣张些?”他指着身后的探头探脑的粉丝团。   我忙缩在他身前,不愿成为众矢之的。   ××××   当外因被摒除,一切都尘埃落定后,千年相守的最大难关,竟终究落在我与苏毓身上。爱情是成因还是魔障,尚未可知。   “苏毓,你说九百年后,我俩会许什么愿望呢?”   “你说呢?”狡猾如他,当然先将问题抛给我。   “也许你会许下辈子下下辈子再不要栽在我手上,不要爱上个平凡女子;而我会许世世代代都平淡无波,冷冷淡淡做人。”   相对千年,结果造成两两相厌。   “此言差矣,你定会许每个轮回都能再遇到我,难忘我这丰神俊朗的男子,而我则不屑地于再看你一眼,挥挥手将你甩开。”   我不服,哪有这样的?   “没准是你死皮赖脸求天官,硬要安排七世情缘……”说完,我忍俊不禁,很难想象苏毓会有求人的一朝。   可无论如何,鬼差聂七七与阎王苏毓总归要纠缠千年了, ——完—— 【番外】   天生阎王 这是一个BL的番外,不适合离开。 前世今生混合,请注意时间节点。 人物关系: 三千年前地府事务总代理:瑶慎 两千年前地府事务总代理:阎王 一千年前地府事务总代理:席德 现任地府事务总代理:苏毓   ——某年某月某日 缘起——   奈何桥旁,阎王苏毓新辟出块地,破例允许某鬼官在此开店,店名为七七忆坊。   坊间所收藏的是百年来无数死魂、鬼官所寄存的记忆,而走过路过的鬼官或死魂如有需要,也可将前世的记忆寄存,留待下一世回味,其中有难忘回忆,也不乏锥心遗憾。   一时之间,此店在地府名声鹊起,客似云来。   在店的最深处,并排放置着两个记忆球,一个流光溢彩,一个白色苍茫,百年来从未被打开过,可终究还是引来了小贼的窥伺。   此贼姓苏名毓,正值他无聊当口,于是两记忆球无端端遭了殃。   先看哪个呢?   苏毓的目光在两球之间游移,当然想先看白色的,那是七七的前世。但如此一来太过明显,还是做点表面功夫才好,他的手转向另一边的彩球。   若她问起,那他也是先看了自己的,才“顺便”看看她的。   触到记忆球那刻,他施展法力,前尘记忆一股脑灌入他脑中,长得远远超乎他的预计……   ×××   ——两千一百年前 诱拐——   富贵荣华?他已拥有。   权力顶端?他也达到了。   那还要什么?他甚觉人生无趣。   “费尽心机,一步一步登上云端的滋味如何?”一个男声从背后传来。   他回头,是个陌生男子。   “你是怎么进到这里的?”此处已防备森严到鸟雀不入的地步。   男子摇头,“我不是凡人,我来自地府。”   “哦?”他心想这男人莫不是头脑发热,便是刺客杀手之流。   “金钱?名利?”男子的指尖滑过金碧辉煌的装饰,“没有想象中有趣,对吗?”   他耸耸肩,“是啊,不过如此。”   阿谀奉承已听到麻木,有异心的谋反手段又傻得令他泄气,无敌手的世界真单调。   “若能让你入地府为鬼官?你可乐意?”   “鬼官?”他琢磨了会,很新鲜的词,“多大的鬼官?”   “最大的。”   他看着眼前的男子,平凡相貌,眉宇间透露着一丝诡异,而他也已闻到阴谋的味道,然而不管阴谋阳谋,他的兴致都被吊起来了。   “此职一任千年,统领所有鬼官。”   一任千年?他挑眉。   男子露出微笑,洒下诱饵,等着收网,“无法反悔,不能离任。”   他也笑了,“行啊,”换个环境也好,他已厌倦高高在上,背负上千万人的命运,他别具深意地对男子说,“只要你别后悔就好。”敢设计他的,历来都没有好下场。   男子失笑,笑他天真,既找到了继任者,又怎会后悔?这千年的阎王,一来时长,二来寂寞,又岂是好当的?   ×××   ——一千六百年前 束缚——   后悔?怎能不后悔?   当时的阎王,现在的天官瑶慎,悔得肠子都快青了。想当年自作聪明引他入地府,以为是为人间除去一个祸害,却不知更为地府添了个毒瘤。   五百年来,新任阎王刷新地府一个又一个纪录,令天府都瞠目结舌。   比如百年来从未办理过一日公务,全扔给已为天官的瑶慎处理,号称是职能交接失败,他做不来学不会如何办公。   而地府建筑风格原来的五百年才变一次,演变为三年变一次,半年变一次。   同时他勒令地府各鬼官跟上他的潮流,从嘻哈风到视觉系装扮,搞得地府人人自危,出门前都须打听清楚,今日着装是甚风格。   外加他三不五时地到人间去惹祸,丢下烂摊子来挑战天府的工作能力。   就是这个最最不称职的地府事务总代理,天府居然不能炒他鱿鱼让他走人,只能听凭他瞎闹腾,这千年的任职合约绑住的到底是谁?天官瑶慎都说不清道不明,真正体会到了哑巴吃黄连的苦涩。   瑶慎暗暗起誓,下一个继任的,定逼他找个循规蹈矩的死魂。   ×××   ——一千五百年前 初遇——   循规蹈矩?   这词向来与他绝缘,自继任之日起,他便摈弃原来姓名,而今的他顺从民间传说,姓阎名王。   他勾起唇角,环视墙壁上千奇百怪的涂鸦,近日他迷上涂鸦文化,费了不少时日,终于将地府所有墙壁都添上了他的大作。   “漂亮吗?”他随口问一旁站立的男鬼官。   男鬼官点点头,颇为不甘不愿。   阎王转头看他,修长身材,平凡的眉目,毫无特色可言,“最近流行朋克风,”他扫了眼他的发型,“你落伍了。”   男鬼官无奈地在心中轻叹,曾听说阎王古怪,但也不至于就因为他的衣着发型,就强迫他罚站墙角,浪费一上午光阴吧。“阎王大人,下官要去工作了。”   “工作?你做什么差事?”   “长计。”   “长计?”阎王随手变出本笔记,翻阅了会,“你就是那位史上最认真的长计?”长计不过是记录数据的活,很容易偷懒,但近日听说有名长计上任才两年,就抵过别的长计十几年工作量。   男鬼官神色有些不自然,“不算认真,仅是尽本分而已。”   脸皮如此薄,还禁不起夸,有意思,他心里想着,顶着张法术变来的俊美容颜,逼近他,“我很欣赏你,来做我的秘书长吧,我正缺一个。”   男鬼官皱眉看着眼前放大的脸,在反复无常的阎王身边做事,可不是什么优差。   阎王却当他答应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他一愣,“名字?”人间的?还是地府的?   “算了,我给你起一个,留魂,叫着顺口。”一抹留下的死魄。   天官瑶慎老让他找个循规蹈矩的继任者,那他就先找个一板一眼的鬼官来堵他的口,免得再听他唠叨。   自此,阎王身边多了个鬼官,走在一块分外怪异,一个整日衣着前卫,倾国容颜,一个终年白色长袍,面无表情。   ×××   ——一千四百年前 悸动——   “留魂,看戏的时辰到了,”阎王匆匆冲入办公室,拉了正在办公的留魂就要往外走。   挣脱他手的钳制,留魂慢条斯理地收拾文件。这百年的相处,让他对这位上司的心血来潮早已见怪不怪了。   阎王也不着恼,只催他,“别慢吞吞的,演唱会可不等鬼官。”有个空间正要开演唱会,乐队是他所中意的。   “即便不亲临现场,你也可看录制,何必那么急?”留魂就弄不明白,为何他每件事都能如此兴致勃勃。   “看live s ow的感觉当然不同。”见他收拾得差不多了,阎王便带他去到演唱会现场。隐形的两鬼官端端正正坐在舞台上,占据着最佳位置,也被包围在音乐声与尖叫之中。   乐队开唱没多久,阎王就完全进入了状态,又蹦又跳,自得其乐中还夹杂着脱衣舞,运用法术将身上的皮夹克撕得一片一片如纸片般飘扬。   “当秘书就是要亦步亦趋地跟着我,我去哪,你就在哪。”   是这样吗?某次陪他去澳门赌钱后,他便一本正经下达指令,将他强行拖入他的世界,算来也有百年了。   留魂盘坐在那,看阎王沉溺在这嘈杂之中。对于阎王而言,狂欢就是狂欢,热闹就是热闹,但对他这喜静的性子而言,铺天盖地的热血沸腾只会让他觉得自己很渺小,卑微如尘粒般被汹涌波涛所淹没。   “来,”一只手伸到他面前,“起身跳啊,别干坐着。”不知为何,他就是看不顺眼留魂这小子总一派与世隔绝的清寂。   像他般扭动腰肢?留魂摇头正想拒绝,冷不丁被他拽着衣领拉起,好似拎小猫小狗。   “就这样,跟跳恰恰差不多。”说着,他还想将魔爪伸向留魂臀部,亲自示范如何摆动。   事实证明,再好的脾气也经不起阎王的闹腾,留魂的脸板下,立马想走人,却被他搭住肩膀。   “你去哪?”   “地府。禀告阎王大人,我还有很多公务。”自从他担任了地府事务秘书长的职务后,就顺带接过了原本阎王应做的工作,忙的不可开交。   阎王厚着脸皮撇着嘴耍赖,“别走,我错了还不行吗?你走了,我就独自一个了。”此杀手锏屡试不爽,只对留魂有效。   留魂闭上眼深吸几口气,一忍再忍后,终究妥协,“好,我不走。”   阎王喜笑颜开,向左摆臀,“先往这边扭。”   好蠢,为何他能将如此蠢的事做得那么认真,那么开心?留魂不解,只跟着做了,却发觉真的很蠢。   “真聪明,一学就会,”他向右摆臀,“这边也扭一下。”   这回留魂没忍住笑意,终于笑了开来,眼角撇到阎王笑得似乎更欢,更夸张。   ×××   ——一千三百年前 沦陷——   “听说第三十三空间的二十四世纪开了个顶级豪华的澡堂,我们去泡澡。”阎王阴魂不散缠了三日,留魂却不答应。   理由简单明了,死魂天生纤尘不染,根本无泡澡一说。   “你知道你有多少年没洗过澡了?”缠他不成,阎王改变战术,“八十七年,多脏啊。”上一回洗澡是在人间被他推进池水之中。   留魂冷静地回他,“即便再五百年不洗澡也无关紧要。”话一出口,他自己也不自在起来。八十七年不洗澡,对于生前有些微洁癖的他而言,确实难以置信,更别说五百年了。   阎王奸计得逞,拖着留魂去更衣室。   两个大男人脱衣自然爽快,双双泡在高级会所的温水池中。相比某人男模般古铜色的完美身材,留魂则是柔弱纤瘦的书生型,仅露出个白皙平坦的胸膛。   蒸汽升腾围绕四周,迷蒙不真切,情调倒是有了几分。   “留,”阎王开口就是奴役人的话,几分情调被散了八成,“来替我擦背。”   留魂断然回绝,“我又不是女人,做不来这个。”   擦背而已,真八股,“那换我帮你擦。”阎王随手抓了条毛巾就准备付诸实践。   “怕了你了,”留魂躲开他,“我帮你擦就是了。”他也拿了毛巾,有一下没一下地在他背上擦着,摆摆样子并不上心。   “为什么你总是那副容貌,也不尝试改变一回?”阎王觉得对着这张脸两百年的他很委屈,有必要提下抗议。   “改变?如何变?”像阎王一样,几个月就换张脸吗?   “变漂亮。”阎王否定,“不行……你不喜招摇。”而变平凡?他现在的已经很平凡了。   留魂加大手劲擦背,他的容貌又碍着他哪里了?   “变……”他形容不出,觉得总是沉默地待在寸步之外的留魂,样子应该更温文些,更淡定些,更特别些。   两百年的陪伴,默契愈深,少了他,做什么都缺了点东西。   “不变不行吗?”人生下百年,也不就一张面孔。他不是抱怨,但上司总是变张脸来考验他的认人能力,也蛮累人的。   阎王回头打量他,忽地冒出一句调戏的话,“幸亏身材也不是不能看。”   留魂好气又好笑,就知道不能和他来这种场所。他平躺了下来,任温水没过双耳口鼻,不听则心不乱。   “做鬼也是有好处。”留魂好整以暇地欣赏水中蔚蓝色的波纹,自水中看阎王的脸,扭曲不复俊美。   “留,”阎王将声音传入水下,喜欢叫他的名字,一声声都是挽留,“人说阎王要人三更死,不得留人至五更。”   “你是我留下的魂魄,再陪我百年吧。”怕他惦记着去投胎,那他这阎王会少了很多乐趣的。   留魂没回答,只往水深处沉去,越陷越深。   ×××   ——一千两百年前 心痛——   百年联谊很是难得,更难得的是天府天官本来都是寻常容貌,今次一见,居然个个变得男俊女俏。   留魂恍惚间觉得是十七、八个阎王在面前晃,“为什么变幻容貌?”是被那不良上司感染的吗?   瑶慎笑的奥妙,“你也晓得,以往百年联谊都是天官受苦的日子。”地府的鬼官见天官长得平易近人,胆子就大了,往往一拥而上,古怪问题连串问出。   这么说来,留魂也发现,今日这难得的机会,众鬼官竟围在角落装斯文。   “前些日子,那小子心情大好时给我出了个主意,就是让天官变得仙人仙貌一些,”他悠悠然扫视群官,缓缓露出慈悲为怀的笑容,果然震慑住新来的菜鸟们。“效果不错。”   要追求美女需要勇气,要接近神仙亦然。地府中,阎王他也是个神一样的存在,否则怎能耍得一干鬼官盲目追逐他的喜好。   “心情大好?”坐庄大赢众鬼官的那次吗?“他鬼主意很多。”   瑶慎同意,“而且他能找到如你这般适合当地府事务总代理的死魂,也算是他职业生涯中唯一的亮点。”重音强调“唯一的”。   适合当阎王?这玩笑开大了,“我对这职位没有兴趣。”篡位吗?   瑶慎有些诧异,“他没和你说过?阎王千年任期满后,若找不到继任者,他要被迫连任,我还以为你就是他的继任者。”对事务既熟悉,又勤恳务实。   千年……他的任期还有一百年……   “那他呢?”   “做天官或者继续投胎。”瑶慎宁愿他投胎去,他不想与这妖孽共事。   做百年见一面的天官或投胎后不知所踪?   留魂呆呆看着那人笑的肆意,向他走近,“留,怎么了?看本阎王的绝世容颜看呆了?”   他苦笑,原来他口口声声的叫“留”,是想留下他独自一个。   ×××   比冷战更痛苦的是什么?   阎王答,是无视。   近日来留魂不知是否更年期延后到来,对他总是不理不睬,只冷不热。   “没什么。”被问起,他也只轻描淡写掠过,整理完书柜上的资料,绕开杵在身旁的阎王。   “开门见山说吧,别扭不是你的风格。”对着留魂给他的背影,他激将。   留魂果然站住脚步,想了许久才低声问,“我有个疑惑,百年前你调我到你手下做事,是为了什么?是不是因为……你想要我继任?告诉我实话。”   阎王一愣,“是的,你的确很适合继任。”若说实话,他当时是这么想的。   留魂眼中无法抑制的悲伤蔓延,他自己也不知是难过他找他继任千年,还是难过他自始至终都未透露此事。“好,我答应你。你千年任期满后,我就替你,横竖这公务我也处理了几百年了,做生不如做熟,我是无所谓的。”   没再回头,他说完便走出门。   让他继任?阎王呆坐着,想象百年后留魂在这空荡荡的房间里,日复一日处理着在他看来极其枯燥的公务。   以留魂的性子,这或许并不难受,未必是件苦差事,然而……   他抚上心脏位置,那不知是幻觉还是实际存在的痛感提醒他,他舍不得。   ×××   ——一千一百年前 遗憾——   “从今往后,你就是新一任的地府事务总代理了。”阎王挠了挠七彩的头发,总算是解决了件麻烦事,“未免与我的名字冲突,我建议你回头想个别的名字,能叫阎王的,唯我而已。”   席德无所谓地颔首,坐在椅子上继续研究新到手的《地府事务总代理工作守则》。   “另外,这是我的记忆,过奈何桥之前的记忆都在这。”他递给席德一个彩色记忆球,看他接过后才坐到另一边的沙发上。   “记忆?”他的记忆真是五彩斑斓,“不能割舍吗?”   阎王舒服地靠在沙发上,“我不想忘了一个人。”   “爱人?”席德想起他的爱人,感同身受。   阎王摇头,“不算,暗恋的,偷偷喜欢。”一千年来,生前死后,他不是没有爱过人,他明白贪恋留魂陪伴的背后,是何含义。   然而说爱很容易,维持却很难。   遇见留魂之前的几百年,他看过很多悲欢离合,也几次心血来潮地爱上,又感情冷淡而分开,最长不到十年,次数多了,他自己都不相信自己会长情。只能默默暗恋,倒能与他相伴百年。   “小心维系你与她的感情,这是我给你的忠告。”话音刚落,留魂正巧步入办公室,看到席德,他有些疑惑。   “留,你来的正巧,他是新上任的地府事务总代理。”阎王指着席德。   新上任的?留魂的目光从席德转向阎王。   “你要投胎,要转作其它鬼官都行,”阎王深深看他,“你是自由的。”不会被困住,品尝千年孤寂。   自由?在他已经做好当阎王的心理准备时?   原来世事从不在他掌握中,留魂苦笑,如今唯一能为他做的事也没了,他茫然若失。   ×××   ——千年前 愿望——   “既然你选择投胎,告诉我你的愿望?”   “愿望?”阎王早已想过,“来世一旦投身为人,我必要绝美容貌,智商两百,情商满分。”   有这样的愿望吗?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这类人生下来天资就甩开寻常人一大截,若不是天妒红颜的早逝,就是祸国殃民的料。   瑶慎头痛不已,严格来说,这算是三个愿望,但若不答应,他万一留下当天官,又如何是好?“为何你不选择与他七世情缘?”那个他,他俩心知肚明。   阎王摇头,“我会爱上的自会爱上的,不用命里注定。”若来生再遇上他,他的心动要货真价实的,他拒绝天府操控他的爱情。   “好吧,你的愿望,我准了,”瑶慎恨不能早点撵他走,看了心烦。   当然,作为天官的瑶慎也有其小算盘在打,他亲自排布下阎王的命运,如无意外,他将在每一世的轮回中英年早逝。   如无意外……   ——一千年前 约定——   奈何桥旁,留魂的身影常会伫立。   “又来送他?”身旁的朝云问他。   “他上一世投胎做了豹,狡诈而强势。”阎王投胎四十年,他却徘徊于地府,未去投胎,一次又一次,在奈何桥上目送阎王的死魂投胎。   而今日,他也要去投胎了。   “这是我的记忆,你保管或席德保管都无所谓。若千年后,席德找不到继任者,他可以来找我,只须将我的记忆恢复,我会继任的。”他性子慢,岁月对他而言都是一般地过。   朝云接过白色的记忆球,略带迟疑。“可以吗?”这承诺很重。   留魂并未接话,面带微笑却言其它,“他的人生,应该很精彩。”可惜这四十年,他没投胎到人,否则就能见识一下了。   应是羡慕的,总是羡慕,羡慕他的活跃,散发光芒攫取旁人心魂,如此的热度不知何时让他忍不住靠近,再靠近,灼伤而不自知。   “留魂,我答应你,只要有可能,我一定会让你们在人间相遇的。”无论是求席德,还是求天官。   “谢谢,我走了。”他终究踏上奈何桥,遗忘了前程往事。   席德来迟一步,“他走了?”   “嗯。”朝云有些心酸。“这记忆给你保管?”   席德忖思了会,“放你那吧,阎王说相守难,他才未踏出第一步,”他搂紧爱妻,“我就不信邪,千年后,你将记忆交给留魂,我将记忆交给他,证明他前世的退缩,绝对是错的。”   她点头答应,“嗯,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   ——今时今刻 重聚——   “你在干什么?”聂七七走近,发觉苏毓傻傻拿着两个记忆球发呆,“你看了我俩的前世?”   苏毓回过神,看向她的眼神复杂深沉。   聂七七以为他怕她生气,笑道,“交给你那日就清楚你会看的,”他连她生前都追根究底查清了,更何况是唾手可得的前世。“你放心,我没生气,也不恼。”   他回复赖皮的笑容,“我就说我的七七向来大人大量。”   “你我的前世有什么特别的吗?”说不好奇是假的。   苏毓故弄玄虚做了诸多表情,又是皱眉又是摇头又是叹气,吊足胃口才道,“我的前世爱上一个人,你的前世也爱上一个人,各打五十大板,不拖不欠。”   “真的?都是Happy ending吗?”   “不是,”他想想后又补充,“只能说留有遗憾。”没在一起,是因为一个看得太透彻,一个又慢半拍。   “那我还是不要看了。”七七害怕有遗憾的故事,此生亏欠苏毓一人足矣,若搭上前世,真是没完没了了。   “这就乖了,”苏毓很满意,“找我做什么?”   “我通知你今晚的化妆舞会,别忘了参加。”   “我们不是一块去吗?”苏毓眼球一转,就知道谁在捣鬼,“小倩又搞什么?”   “她说会为我选个你绝对想不到的容貌,你若是找不出我,就放她和小蒋一个月假,让他们去N度蜜月,你敢不敢赌呢?”七七已被小倩小蒋带坏,偶尔也会恶作剧。   苏毓倒不在意,“赌,为什么不赌?”   他拧上七七的鼻子,“无论你如何容貌,是男是女,只须灵魂不变,我必定认得出,找得到。”   ×××   ——一日后 阴谋——   天官瑶慎难得忙里偷闲,与众天官一块闲聊。   “瑶慎,你会不会觉得,昔日阎王再回来当阎王,有些古怪。”兜了一个大圈,又是千年。   “古怪是古怪,”瑶慎点头,“但席德赌着一口气要撮合他们相守,自然得将变量大的那边绑定。”   “我觉得不止因为这点,”那男天官笑的诡异,“你千年前将他妻子留在天宫……而他再找了那魔星回来当阎王,难道不是存心报复你?”   魔星?“不会的,苏毓即便和那妖孽是一个灵魂,但际遇不同,只要他不要去看前世的记忆,他还是会乖乖当好他的阎王。”利落地处理公务,不给天府惹大麻烦。   “那真是可惜了……”男天官实在无聊,这千年太平淡了,他想重温千年前的好戏,“他昨日已经看了前世记忆。”   “什么?”瑶慎大惊失色。   说曹操,曹操到。   地府传来阎王联机,“亲爱的天官瑶慎,为表达我对你卖力让我前世几度轮回都英年早逝的回报,请替我处理一切公务杂事,我将与七七去度第二百六十一次蜜月。若你不从,也没大干系,我不介意几百年后上天府当天官,亲……自……来……看……你……”   隐忍千年后的席德,终究报复成功……   天生鬼官   天地之初,原就是一片混沌,从无到有,是个奇迹。   蒋江常把他的出生与开天辟地的壮举联系在一块,因为每个鬼官都对他说,他的存在是绝无仅有的,是下不为例的。   “蒋江”这个名字是他自己取的,他喜欢人间戏曲中出场的“锵锵锵”,昭告天下他的存在、他的诞生。其它鬼官告诉过他,在人间,孩子出生是件大喜事,或敲锣打鼓,或分发红蛋,是有很多习俗的,可他呢?   他的存在代表了违规,代表了怪异,代表了罪孽。   他降生在地府,母亲随即因惩罚而灰飞烟灭。   对于母亲,他没有印象也不知道何为母亲,没有鬼官会教他这些,因此他也不怎么伤心。而他的一切语言能力与学识,都是通过法术的累计而学来的,漏过了最基本的伦理常识。   千年前,当他对朝云说出“喜欢”时,他从未考虑过有何不妥,是否对不起席德。他压根不知道何谓“朋友妻,不可戏”,他单纯地羡慕他们在生前能相爱,在死后能陪伴。   蒋江讨厌被隔离的感觉,他想加入他们,况且为何三人就不能待在一起呢?他当时不明白。   等到他明白时,朝云已为天官,席德也不再见他。   天地间,独留下他一个。   ××××   聂七七调去明朝,是蒋江向吴鬼头建议的;聂七七与苏毓的相遇,也是他为了帮朝云完成对留魂的承诺,不想却招惹上个女鬼差。   “你不许再欺负七七,她是老娘的麻吉,老娘挺她!”说罢,聂小倩便附赠了一脚。自那时起,他就知道,此女子应是世人所描述的那种“虐待狂”。   蒋江也不是好惹的,他为了给她一点颜色看看,越发卖力地整七七,为落实理由,他还特地与吴鬼头打了一个注定会输的赌注。   再狠的“老娘”,他蒋江也不怕,他根本就没有娘。   结下这梁子后,小倩便三天两头找他PK拳击、脚法,誓要打得他找不着北,如此一来一往,便熟悉起来。   “小倩,你确定你真的不叫‘母夜叉’?”话音刚落,她那粉拳秀腿就驾到。   “小蒋,你完蛋了!敢叫我母夜叉!”她追着他打,他们围着石柱绕圈。   “这可是你让我叫的,母夜叉。”他蒋江一贯从善如流。   “蒋江!”小倩火冒三丈。   最后,他躲累了,便拖着打累了的小倩坐在地府石阶上,“哎,我查过《人间百科》,‘聂小倩’是个鬼的名字,你很喜欢做鬼吗?”   小倩横他一眼,“多管闲事,”但还是答了,“我前世害到个人,聂小倩也害到个书生,我们是同病相怜,就借她名字用用。”   不知为何,对七七几番询问都难以启齿的缘由,对他却能说出口,可能小倩知道,他绝不会如七七般安慰她,只会说些风凉话当玩笑。   不料蒋江却没开口了。   他的出生,也是他母亲的终结。   ××××   聂小倩最近常会去找一个讨厌鬼,那个讨厌鬼姓蒋名江。当七七没空陪她,娴淑也没空陪她时,他就是现成的出气筒,打发时间。   “小蒋……”她找上阁楼,空无一鬼。“蒋江?你去哪里了?”   他平日这时辰,都是呆在这里“发霉”的,很少见他出门。   “你今日见过鬼使小蒋吗?”她走下阁楼,问起其它鬼使。   那鬼使一脸嘻嘻哈哈,“你不晓得吗?小蒋又犯错了,还是大错,正被阎王亲自提审。”小蒋经常捅娄子,在鬼官中薄有名声。   小倩错愕。   ××××   “你怎么了,没精打采的?”小蒋问小倩,她成日在交界处的石凳上发呆。   小倩看向他的警示环,长叹一口气,“我好怕七七会因为苏毓魂飞魄散哦。”   “魂飞魄散不好吗?”他勾起唇角,“在地府,魂飞魄散不就代表人间的死亡,在一个地方消失、终结。”   他就很想尝试死亡的滋味。   “当然不好!”她很严肃地说,“担心她的人都会伤心难过的。”   “你担心她么?”他这么问着,努力掩饰羡慕。他羡慕生前死后都能让人挂念的人,多幸运!   “当然,她是我的好朋友。”小倩难得敏感到察觉他的心事,拍拍他的肩,“我也会担心你的。”   “真的?”小蒋又高兴起来。   “你的警示环,可别让它变红。”   她不知晓,小蒋所要的,正是形神俱散。   ××××   天地间不存在无缘无故的生,无主无宿的魂。   他曾是灰飞烟灭了的魂,被困在天府的天狱中。某一日,一个母亲在地府生下她的孩儿,这孩子没有前生,没有因缘,于是天府将他的魂魄释放,重投在这孩子身上。而那母亲的魂,作为交换,灰飞烟灭后被困在天牢之中。   如此历尽百年千年,不得超生。除非……有朝一日,又有鬼官或天官闯了弥天大祸,魂飞魄散之后,才能换得她出来。   这是当了天官的朝云在百年聚会上告知他的秘密。   “我告诉你这事,仅是希望你能知晓你母亲的下落,”朝云语调严厉,“并不是说让你冒犯地府律法,将自个弄得‘死了’来换她。”   小蒋嬉皮笑脸,并不当成大事,“别说这个了,我娘她好吗?”   “她担心你!”   别让担心你的人伤心难过,可惜他做不到。   “告诉她,我马上就能换她出来。”   ××××   “此次犯了那么严重的过错,不像你啊。”阎王苏毓翻查着小蒋的犯规记录,厚厚几迭。他当阎王还未满十年,很多档案都没来得及翻看过,可这小蒋的档案,已搬出来十次以上。   “我晓得这回在劫难逃,我不在乎被打得魂飞魄散。”他搅乱了成千上万世人的命运,如此严重的事在地府还未发生过。   “你很想‘死’吗?”苏毓直觉到其中应有蹊跷。   “很想,想的不得了。”他满不在乎地微笑,迫不及待想放他母亲出来。   “不要!”办公室门被冲开,聂小倩进房后直挺挺跪在苏毓面前,“阎王,求你手下留情!”   跟在后面的七七也随她一同跪下,“苏毓,你饶了小蒋吧。”   当事人小蒋不领情,“公事公办,我既然做得出,就不怕收到惩罚。”   “小蒋!”小倩此刻真想活活掐死他算了。   苏毓觉得很有意思,这小蒋的目的很诡秘,“因为你娘为生下你而死,还是因为你不想永远被困在地府,才一心求死?”若想脱离地府,的确只有这一途。   他随即向小倩与七七略微解释了下小蒋的身世。   “就当我两个原因都有好了。”   “不要,小蒋,”跪着的小倩抱住他的膝盖,“灰飞烟灭后就什么都没有了,那你母亲辛苦将你生下,又是为了什么?她不就是想让你有机会看看这个世界吗?”   小蒋摇头,他根本就没有机会投胎,那在这地府苟存也是无用。   苏毓有点为难,人家一门心思想走死路,挡道似乎不太道德,可老婆大人的心情也不能不顾,她好朋友出事,他也得陪着遭殃。幸亏他心思转的快,已想出解决这窘境的法子。   “蒋江,此次你犯了大错,本不可饶恕,但若有鬼官自愿分去你一半惩罚,本总代理也可网开一面。只不过,此鬼官今后将与你祸福与共,如你再犯大错,魂飞魄散的就不只一个了。”他邪笑,“这在人间也有个说法,或许你没听说过,叫‘连坐法’。”   “这怎么可以?”小蒋确实没听说过。   “我愿意!”小倩插嘴,音量大得好似在应允求婚。   “你!”小蒋瞪着她,心中像在生气,可那甜蜜又从何而来?   “真拿你没办法。”   千年岁月流逝,他终于也找到了不会抛下他的同伴。   ××××   三百年后。   “蒋江。”天官瑶慎道,“你可知今日找你何事?”   “我又不会未卜先知?如何知晓?”他随口敷衍。   瑶慎微微笑了,“今日聂七七托苏毓找我,她要提前使用她的愿望。”   “愿望?这与我无关。”百年鬼差的愿望吗?干他何事?他自出生就被限制了不能涉及鬼差此类踏足人间的工作。   “当然有关,她的愿望就是让你入轮回投胎。”聂七七说她与苏毓的愿望是相同的,因此余下那一个,她准备成全蒋江与小倩。   蒋江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对于投胎,他早已不再奢望。   “作为你千年为鬼官为地府贡献的回报,天府会安排你和聂小倩转世后能再成就一段天赐良缘。”这也是天狱中蒋江母亲的要求。   蒋江向东面跪下,看着那一片白色,望不见的尽头。   他的母亲。   他只要去人间看一眼就好,那个他从来没有踏足过的地方,出生、长大、成家、育子、死亡,无论悲喜,对他都是弥足珍贵。   最后,他会回地府,回天狱,换取母亲的自由,永世禁锢。   ××××   某空间的二十一世纪。   “你又迟到!”女孩双手叉腰,怒瞪身前男子。   “不就是起床晚了点,出门晚了点,上车晚了点,”男子嬉皮笑脸,“都不过是晚了一点而已。”   还不反省!女孩提脚飞踹,男子险险避过,“女孩子家,那么野蛮?”   “不成吗?”她扬起音调。   “成!成!”他讨饶,“我就吃你这套。”   女孩终于笑了,笑靥如花。 -------------------------------- 本文由TXT 书香中文网小说下载网下载网(www.sxcnw.org)提供下载,久久出品,必属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