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下载的小说来自 www.sxcnw.org 欢迎常去光顾哦! 本站所有资源部分转载自互联网!请支持正版,版权归作者所有! ================= 失却江山只为你:千色千寻 作者:瑛瑛 “我不管你属不属于这里。我只知道,你属于我!”“不要轻易说喜欢,我,我是一个孤儿,没有人喜欢过的孤儿!”“好!不说喜欢,说爱!千寻,我爱你!”“不,不要说。”她痛苦地捂住耳朵,拼命地摇着头,“我是一个坏女孩。我自私、怪癖……”“好吧,我爱的就是坏女孩。”频伽的身子越来越近,渐渐地,再次把千寻逼到了墙角里。“你,你!”千寻的后背抵着冰冷的墙角,终于,无路可退。她惊慌地轻喊着:“你离我远一点吧!如果不是我,你就不必像唐朝的朝廷低头!就不必委屈自己,就不必被自己的子民蔑视!你何必,何必?” 频伽伸出双手,小心翼翼地捧着洒满泪水的尖翘脸颊。充满惊喜的蓝眸反反复复地在上面巡视着。天啊!千寻竟是为了自己才离开的!这个认知的震撼性太大了,太大了。他一字一字地回答:“能看到你的心,失去江山又如何!” ==================   千色千寻(瑛瑛)   1 酡颜巴黎   法国,中部小镇——诺昂。   羽毛,一片轻柔、精致的羽毛随着煦暖的春日阳光飞旋、飘荡,调皮地穿过诺昂一望无际的乡间小路,虔诚地穿过埋葬着乔治·桑的弥漫着静谧气息的家族墓园,忽而再被风一阵吹送,静静地落在了神秘的石砌窗台上。那紧闭的窗属于一个三层建筑的二楼房间,墨灰的窗帘将里面的光景遮了个严严实实!   春日之光不甘在此吃到闭门羹,努力向那黑暗之地挤入了一丝细细的触角。   室内,在光亮的所寻之处,一张巨大的画布隐隐约约地呈现了出来。上面,一片片地涂抹着大片大片的油画色块,色彩瑰丽、浓重、纷呈、交错,令人炫目!看不清楚画了些什么,只隐隐约约地感觉是一幅人体画像。   那一丝光线不甘寂寞,又缓缓地在室内游走着:一双白色的棉质袜子,袜底沾满了油画颜料;一只同样沾染了各种色彩的白色帆布鞋孤零零地歪倒在地,另一个伙伴却不知到哪里去了;牛仔质地的工装背带裤,一只裤脚卷着拖沓在地上,另一只裤脚幸运地趴在床边,不可幸免地沾染了各种颜色;巨大床榻上的浅米色被单还算干净,只是团皱在一起,不成样子;鹅毛被卷成了一个大大的筒形,里面分明地钻出了一头蓬乱的卷发。   卷发的主人——景千寻,此刻正蜷伏在温暖的被中不安稳地睡着。她,有轻微的神经衰弱,睡觉时稍有声响便会从梦中惊醒。   不巧的是,一阵尖锐的铃声在空荡的房间蓦然响起,不客气地唤醒了昏睡中的千寻。   蜷在被中的她嘟哝了一声,翻过身,没有想要起来寻找铃声的意思。   “铃铃铃……”电话声似乎很有意志力,持续地响着,挑战着千寻所能忍耐的底线!   “该死!”千寻将头微微抬起,原本就不算大的眼睛半眯着,试图找到打扰她睡眠的罪魁祸首。   电话在哪儿?她的头从微微抬起变成了整个耸起,细长的手臂不得已从被中钻出,加入了寻找的行列。找到了!电话居然跟另外一只失踪的帆布鞋躺在一起,不满地叫嚷着,宣泄着它躺在一只臭鞋中的委屈。   不耐烦地捞出电话,胡乱按了一番,终于,里面传来了一个男人快要疯狂的吼叫:“景千寻!你还在睡觉对不对?!”那腔调是非常地道的巴黎口音。   吼这么大声,想把她的耳膜震碎吗?千寻无奈地将电话拿到了距离耳朵十厘米的距离,以保证通完这个电话以后,自己的耳朵还能完好无损。   “十点!十点!你十点钟的列车到巴黎的!现在都九点多了,你居然还在睡觉!天!我为什么要资助你?什么样的画家我找不到?却偏偏挑中了你!自从做了你的资助人以后,我没有挣到过一分钱!反而要天天跟在你后面替你还清信用卡消费,还有不知道怎么就冒出来的官司!”千寻的资助人阿让在电话的另一端悲泣着,感叹着自己的遇人不淑。   要说千寻很会花钱,而且花的都是一些奇奇怪怪的钱,这还不算很奇怪。最要命的是她最近惹的那场官司——   在千寻住的这二楼之上,长年住着一位印度裔法国人。因为青年时期就移民的关系,这位已经六十多岁的寡居妇人一直还保持着信奉佛教的习俗。上个月,也是这样一个煦阳高照的四月春日,老妇人颤颤巍巍地在三楼的公共阳台上晾床单。大概是心情很好的缘故,一边搭床单一边念念叨叨地颂着佛经。千寻实在是太讨厌她那比唐僧还唠叨的诵经,于是气势汹汹地来到三楼。话也没说一句便将老妇人一脚踹下了楼梯。幸好老妇人身子还算硬朗,没有摔死,但是从今以后就只能在轮椅上度过余生了。法院据此判决千寻必须负担老妇人从今以后的所有生活费用!一直到老妇人死去。于是,阿让自然也就当仁不让地开始养活这个跟自己八竿子也打不着的印度裔老妇人了。心里能不窝火吗?   “今天来巴黎的事情早就说好了,可你居然能给我睡到现在!”阿让火冒三丈的声音一波一波地从电话中传了过来。   千寻终于彻底地从昏睡状态中清醒过来,重又把电话凑回耳边说道:“你再喊下去,我今天就到不了巴黎了。”   “你!”千寻的话倒也有道理,那边气势汹汹地把电话挂断了,以此再次督促着千寻抓紧时间。   急急忙忙地穿上衣服,套上鞋袜,随手抓了抓满头乱蓬的卷发,背上阿让上个星期就为她整理齐全的背包,又扒出香水往嘴里喷了喷,好了!向大门冲去。   猛地打开门,被门口站立的人赫然吓了一跳。   是拉夏!隔壁住着的妓女!   “呃,有事吗?我急着出去!”千寻不耐烦地说。   “我,”拉夏迟疑地将一纸袋的手工巧克力递了过来,“谢谢你!我听说了,全楼的人联名想要把我赶出去,只有你不肯签字同意。谢谢,要不然我在这儿恐怕就待不下去了。”明媚动人的眼睛里真诚地闪烁着感谢之情。   “我不签字只不过是因为我不想签!跟你是谁没关系!我没想要帮助你的。不过,”千寻瞟了一眼拉夏手中的巧克力,嗯,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早上还没有吃饭,“你的巧克力我就收下了。谢谢,我必须走了,再见。”说完,一溜烟儿跑了出去,跳上了她的那辆堪称古董的老爷车。   “拜托,一定要发动!”千寻坐在驾驶位置上,闭目凝神,深吸了一口气,发动。   老爷车一阵艰难的哼哼唧唧,终于启动了。   “耶!”千寻欢呼一声,沿着诺昂迷人的乡间小路疾驰而去。   车站。   不幸,千寻还是错过了十点的列车。   索性将电话关机,在车站的休息厅坐下,点了一杯一欧元的咖啡。   怪了,在法国你任意找一个咖啡馆都会喝到纯真浓郁、货真价实的研磨咖啡。可是唯独在车站,每个车站休息厅的咖啡居然都是一个味儿,索然、淡寡。   千寻一边喝着索然无味的咖啡,一边嚼着拉夏送的巧克力,冷眼旁观着玻璃窗外来来往往的人们。   窗上清楚地倒映出千寻那张平凡而又脱俗的脸——   修长脸型,尖俏的下巴令人油然而起一阵冰冷的感觉。生长得杂乱无章的眉毛在不算大的眼睛上方横立着。还好,睫毛长而浓密,弥补了眼睛不大的遗憾。可是,就是这样的一双小眼睛,里面竟闪烁着纯正的漆黑眼眸,那漆黑之中泛着灵慧的光芒,几乎寻不见眼白的踪迹。鼻子不算直挺,甚至还有些塌陷,感觉很像爱说谎的“比诺曹”那没有变长以前的鼻子。厚实的唇瓣,此刻在热咖啡的作用下呈现出玫瑰粉的色泽,恐怕是唯一能让人称赞的五官了。脸颊上,深深浅浅地分布了一些调皮的雀斑,不着痕迹地点缀在白得几乎透明的肌肤上。   只见她伸出手拢了拢头发,里面,漂亮得难以形容的耳朵闪现了出来。   是的,这是一对完美的耳朵。精致的、仿佛玉雕一般的耳朵。让人看过之后绝不会忘记的美得摧枯拉朽的耳朵。在常人耳朵上方的圆滑处,呈现着趋于尖形的耳尖。   上面,没有人工的耳洞痕迹,干干净净,完完整整的一对只属于传说中精灵的耳朵!   千寻是一个孤儿。她出生在中国的杭州,大约八岁的时候被一对好心的、膝下无子的法国夫妇收养,带到了巴黎。在这里,千寻接触到了令她一生痴狂的绘画艺术,从此狂热地投入到了绘画技巧的学习中。她原本就有些自闭,从中国来到法国以后,自闭的情况一直都没有什么大的改观。法国夫妇为了她能够跟正常的孩子一块玩耍、嬉闹,下了不少的工夫,可惜,一直没什么用处。后来,领养小孩的兴趣慢慢衰减,千寻十八岁之后,他们夫妇两个就不再管千寻了,任由她通过打工继续着绘画的学习。对于千寻来说,这样也好,自己独立过活,不必跟任何旁的人交流、沟通。只要能让她画画,怎么样都可以。   十九岁,千寻从学校退了学,因为感觉学校的教法自己不适应。从此,跟着一批巴黎的落拓艺术家厮混、游荡,参加着一些不起眼的小型画展。这样的生活过了三年,直到在一次巴黎艺术家沙龙里碰到了阿让——富有的艺术资助人。   不晓得是千寻绝无仅有的精灵耳朵吸引了他,抑或是千寻不小心将果酱沾在展出作品上所造成的轰动。总之,从那开始,阿让成为了她经济上的资助人,终于不用再过颠沛的生活,终于有了每一个女孩子都应该拥有的栖息之所。而她,选择了远离城市喧嚣的诺昂作为了自己的暂时栖息地。   今天,阿让之所以那么急切地要让千寻到巴黎,主要是为了让千寻参观明天在卢浮宫举行的“敦煌艺术品展”。卢浮宫的敦煌艺术藏品自然不稀罕了,可是这次却是集合了中国、美国、日本、英国等拥有大量敦煌艺术藏品的国家联合举行的展览。其中散落世界各地的敦煌壁画以及雕像终于有了一百多年以后再次相见的机会,作为一个身上流淌着中国血液的画家,怎么能错过呢!   “你不要总是画那些没人理解得了的人体了,完全不符合解剖学!既不抽象、也不印象,既不野兽、也不后现代,更别说当代了!你究竟是画给谁看的?你在画画的时候想过与别人交流吗?你会与别人交流吗?你这样封闭在自己的空间里,怎么可能会有人买你的画?我资助了你整整一年了,你还从来没有给我赚过一分钱呢!”阿让咆哮着说道,“这次的‘敦煌藏品艺术展’你必须参观,我有很多客人感兴趣,你去临摹一些,好让我卖给订货的客人!”这,就是千寻此刻必须坐在诺昂车站的休息室里喝着乏味咖啡的原因。   车站里,公式化的播音扬起,下一班赶往巴黎的列车缓缓地驶进车站。千寻收起还没有吃完的巧克力,走进了空荡荡的车厢。   列车,平稳、快速地驶向了巴黎!   巴黎。   迷人的巴黎!浪漫的巴黎!奢侈的巴黎!酡颜的巴黎!   酡颜?   是的。这是千寻走下列车的第一反应。有一段时间没有回来巴黎了,此刻,黄昏的红色晚霞从天际缠缠绵绵地渲染了整个天空。在泛着红色光芒的阳光折射下,巴黎显露出了红葡萄酒般的色泽。那是一种喝醉酒的美人脸上浮现的色彩,我们把它叫做:酡颜。   坐着巴士来到著名的塞纳河畔,望着河面上闪烁的红色波光,千寻幽幽地笑了出来。   “千寻,千寻?谁给你起的好名字?你究竟要寻找什么?这个冷酷无光的世界,有什么东西值得千回百转地追寻吗?被抛弃的你,还应该寻找什么?希望,根本是不存在的!”   站在著名的亚历山大三世大桥上,想起自己从未得到过一丝关爱的童年,千寻怅然地笑了笑,转身走进了香榭丽舍大道上一个著名的露天咖啡馆。据说,每一届历任的法国总统都会来这个咖啡馆坐坐的。这儿的咖啡可不便宜,六欧元一杯。   浅酌完眼前地道的咖啡后,千寻终于懒洋洋地拿出电话,按住了接通电源的按钮。刚刚开机还不到十秒钟,铃声便尖叫起来,阿让,此刻恐怕都要发狂了!   接通电话,千寻很有经验地把头偏离了十厘米。   “景千寻!你还活着吗?你还知道打开电话吗?”   阿让在电话另一端的吼声之剧,使得整个咖啡馆的人都好奇地望着满身油彩的千寻。   “我们说好的!今天下午一块儿见见几个巴黎有名的画廊负责人!你居然放我鸽子!”阿让在悲鸣呀!一年多了,花在千寻身上的钱已经多得计算不清了!自己怎么会找到千寻这个如此不配合的画家的?   “我没有赶上十点的车。明天一早我会到你的办公室。好了,就这样了!”说完,利落地关掉手机,站起身落寞地离开了。   巴黎贫民窟。   这里居住着巴黎一半以上的穷人。   也是许多流浪艺术家创作涂鸦的天堂。   没有遇到阿让之前,千寻就是在这里过着风餐露宿的生活。但是,她从没觉得苦过。在这里流浪的三年中,是她真正没有一丝孤独的日子。每天,要为了生存、为了艺术所需的各种物资而奔波,夜晚,跟同病相怜的艺术家一起痛快地在地下道里涂鸦,恣意挥洒着桶里的颜料!第二天,仍要想方设法挣到购买颜料、画笔、画布的钱。   此刻,她正站在以前曾经生活过的街区。   熏臭的街道上,废旧的报纸随风飘散得到处都是。昏暗的街灯不停地忽暗忽明,闪烁着暧昧不明的意味。一阵激情四溢的厚重喘息声从转角的阴影处传了过来,那里,一对饥渴的男女正在解决着人类最原始、最单纯的欲望。灯光折射在精壮男人光裸的上身,紧绷的线条准确地传递着激情的迸发。依墙而立的女人紧紧地抓着男人的背,涂抹着蔻红指甲的双手紧紧地掐陷在男人厚实的肌肉里,宣泄着肉体的满足。   在巴黎,尤其是在贫民区,性是一件比喝水、吃饭还要稀松平常的事。且发生的地点也没什么限制,大街、餐馆、卫生间、电梯间、办公室、酒吧、舞厅、加油站、电话亭、河岸边、汽车里……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相比较起来,在床上做倒是没什么创意了!   千寻不以为意地从他们身边走过,突然,那个正在奋战的男人伸出手拉住了千寻,涎笑着问道:“有没有兴趣一起玩?”那个满脸潮红的女人也荡笑望着冷然的千寻。   二对一?这两个人没事吧?在大街上干还嫌不够刺激?   一言不发地推开男人粘湿的手,千寻默不作声地向前走去。身后,激情中的男女接着喘息起来。   前面,昏暗的地下道里,以前认识的艺术家朋友正兴奋地在墙壁上涂鸦作画。   千寻走了进去,就像是走进了自己熟悉的家,很快地寒暄过后,抓起地上的颜料桶痛快地往墙壁上挥洒起来!   说起来真是奇怪,千寻自己都感觉更适合过这种流浪的颠沛生活。自己究竟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值得阿让花这么多的时间和金钱来资助呢?倒不如让她仍然活在这暗不见底的世界中得好。   天空,此刻已经全部陷入无望的玄黑之中。   那个黄昏时刻迷人的酡颜巴黎,彻彻底底地消失不见了!   第二天,阿让的办公室。   千寻颓然地坐在阿让的对面,身上的油彩比昨天的颜色还要更丰富些了。牛仔背带裤的一边背带扣松懈了些,顺着斜肩滑了下来。宽大的T恤衫领口也滑开了去,若隐若现着迷人的雪白。千寻很瘦,瘦到她的锁骨异于常人的突出,她自己还给锁骨起了个有趣的名字:马里亚纳海沟。半年前她曾以此为名,为自己画了一幅裸体的人体画,阿让激动得不能自已,以为这幅画可以买上个好价钱。可是,却被千寻一个不“小心”烧毁了。   这一年以来,不能说千寻没有画出过非凡的作品,只不过,全部都不明原因地损毁或消失了。阿让为此不知道大发雷霆过多少次了。可是,千寻本无意被他资助,在她这种无所谓的心态之下,阿让反而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不再资助吧,前期花了很多钱了;接着资助吧,这千寻究竟什么时候才真心实意地愿意把自己的作品拿出来跟别人交流呢?难道,她就准备这样画一辈子画,却不给别人看一眼吗?   此刻,戴着一副金边小眼睛的阿让默不作声,发呆地望着眼前沐浴在窗边阳光下独自绽放着如罂粟般致命诱惑力的千寻。她美吗?不。她性感吗?不。可是,她安静时几乎让人感觉不到一丝气息的诡异气质,常常会使凝视着她的阿让激荡,恍惚不已。难道,这就是他一直资助千寻的原因吗?   阿让是一个保养得很好的中年商人,他最大的喜好就是搜集中国敦煌的各种壁画、雕像等艺术品。这一次卢浮宫的“敦煌艺术藏品展”着实令他激动了很久,提前半个月就到了诺昂千寻的住处帮她收拾了行囊。因为,他很了解,如果不去帮她收拾的话,千寻很可能连钥匙都忘了带就出门了。   “千寻。”阿让咳嗽了一声,收敛了自己对千寻凝视得有些超出正常范围的眼神,正色道,“那个……”奇怪,他在电话里可以对着千寻唠叨几个小时,可眼下,千寻就坐在他的面前,他尽可以说出对她的各种要求:要求她抓紧时间创作啦,要求她这一次临摹壁画时认真些啦,等等等等。然而,他却唯唯诺诺的,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我知道。下午去卢浮宫,我会认真临摹的。”千寻抬起浓密的睫毛,眯着眼看向阿让,替他说出了想要说的话。   “嗯,这很好。”有些拘谨地抬起手瞄了一眼手表,询问道,“该吃午饭了,一起去吃红酒鹅肝大餐吧?”   红酒鹅肝大餐?很有诱惑力呀!千寻诧异地望着突然大方起来的阿让,浓密的眉毛俏皮地向上挑了挑。   “不了。”直截了当地拒绝之后,千寻站起身,拉上滑落的背带,“下午两点,我会准时到展厅的。”说完,一个转身,消失在阿让的眼中。   凝视着千寻背影的阿让,目光中透射出一股神秘的光芒。   卢浮宫。   站在华裔建筑大师贝聿铭设计的金字塔形玻璃建筑前,千寻努力地想要寻找《达芬奇密码》中所描述的圣杯踪影。玛丽亚,真的就藏身于这里吗?   身后,一队队的参观人群簇拥着,等待着进入其中参观“敦煌艺术藏品展”。里面看得见最多的居然是日本人。看来,日本人对敦煌艺术的痴狂与崇拜当真要远远大于中国人的。   两点了,千寻从簇拥的人群中挤了进去,身后羡慕的目光一直追随了很远。   的确是该被人羡慕一下的,千寻手里拿的可是阿让费尽心思定购的贵宾券。由于敦煌的壁画年代均已久远,所以每次展览对人数是有严格限制的。以免大量人群的出现造成空气中湿度、酸度对珍贵展品的侵蚀。   走进一号展厅,千寻很快发现了驻足于名为《引路菩萨图》的唐代画作前的阿让。这幅画发现于敦煌藏经洞,现藏于不列颠博物馆。画作描绘了菩萨为亡灵引路升天国的场面,紫云霓雾中,具有女性美的男性引路菩萨衣饰繁缛华贵,右手执香炉,左手持莲花,脚踩莲朵,飘然而前行。   望着聚精凝神的阿让,千寻没有想要打招呼的意思。独自在这冷凝、肃穆的展厅中穿梭、欣赏着。   展厅里,一幅幅远古遗存的画作,一尊尊年代久远的石雕佛像,诉说着敦煌千百年的衰变。是啊!一代代敦煌人,一朝朝的光影变迁,敦煌就这样傲然独立在沙漠之中,诉说着千古不变的幽情。她曾经辉煌显赫,也曾经落寞萧条,终于,被一个无知、浅薄的王道士发现了她绝美的身影,终于,没能阻止她零落四方的苦楚!   卢浮宫庄严的展厅里,到处都折射着冷冷的光影。然而,已经过千年历变的敦煌艺术品丝毫不逊色,在千年光阴的积淀中绽射着鎏金的神性光芒!   鎏金,那是一种中国传统的镀金方法,把溶解在水银里的金子涂刷在银胎或铜胎器物上。同时,也是建造佛寺和修建佛像时常用的上色方法。   千寻被深深震撼了,这些远古的艺术此刻在她心中激起了强烈的反应!使得她的心,不明原因地快速跳动着。   “大家请跟我来,前面三号展厅里面,展出了非常著名的千色佛陀的雕像。他是大唐盛世西域一位伟大的佛陀,传说他死后,留下的佛指舍利一直庇佑着战乱不断的西域丝绸之路上的人民!”身后,一名身材高挑的法国女导游正在热心地为她所带领的参观团讲解着每一个藏品的故事。   千寻的心突然颤了颤!一股活了二十三年从来没有感受到的剧烈心痛袭了上来,心脏急速地跳动着,汹涌不已。脚下,不由自主地跟随着参观团走进了仿佛对她有致命魔力的三号展厅。   像个幽灵一般朝向在人群中孑然高耸的佛陀走去,心跳的速度没有减弱,反而愈加剧烈了起来。“扑通,扑通,扑通,扑通……”催促着她迟疑、害怕的脚步。耳畔,女导游的声音越来越模糊起来——   “由于一百多年前搬运技术落后的原因,千色佛陀的面容已经严重损毁了,尽管我们看不到他的容貌,但是……”   为什么?为什么听不清楚?   千寻拼命地竖起耳朵,想要听清楚她说的话。可是,除了越跳越烈的心跳声,却什么也听不到。仰面望着千色佛陀模糊的面容,一股热泪缓缓流下,在她尖翘的下巴上汇聚成为一个晶莹的水珠,凄然滴落在冰冷的花岗岩地面上,摔得粉身碎骨!   千色佛陀空洞的眼眸中仿佛飞射过一道光芒,将千寻准确地吸附了进去!   千寻眼前一片无望的黑暗!   寻觅着,寻觅着,终于,一道光影闪现眼前,她的面前赫然出现了一对正在痴缠的人儿。那身影、那面容,看得都不是很清楚!只见他们仿佛相隔了千百年才相遇、重逢一般,纠缠的唇尖抵死地缠绵着,相互吸附着彼此呐喊、索求的灵魂!   亲吻,彼此隔着轻薄的棉裟点燃了最最深沉的欲念;爱抚,双手的温存恰如魔幻的符咒;喘息,羞红了投射而来的光线;黑发,缠绕着光裸圣洁的身体;滚动,惊扰了沉寂的灰尘,它们扬扬洒洒地弥散在空气中,无所遁形;结合,深入而密合,仿佛两人只是为了对方而存在于世!   令人轻颤的暧昧寂静中,男人如远古般的呢喃传了过来:“马里亚纳海沟!这里,是只属于我的马里亚纳海沟!”   什么?黑暗中窥视的千寻听到这句话,顿时煞白了小脸。   马里亚纳海沟?他们究竟是谁?为什么那个男人会喊着千寻的马里亚纳海沟?难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另一个女人为自己的锁骨起名叫马里亚纳海沟吗?   千寻的心跳蓦然停顿了一下,紧接着眼前一黑,向后栽了过去!   “小姐,小姐?”一阵温柔的男声呼唤着千寻,将她带回了依旧冰冷、肃穆的卢浮宫内,“你没事吧?”   一个黑发、黑眼、白皮肤的意大利男人从身后拥住了摇晃中的千寻,关切地询问着。   千寻终于睁开了盈满激动泪水的双目,紧紧盯着眼前的这个意大利男人!只见她的唇剧烈地颤动着,双手突然拉下了意大利男子的头,踮起脚尖,对准他性感的唇狠狠地吻了过去。   同样是抵死的缠绵,同样是心痛的辗转,千寻沉醉着,为这突如其来的吻的欲望沉醉着!那男子只惊异了一瞬间,很快,血液中意大利人的浪漫天性使他全情地投入在这销魂一吻上。   依旧孑然伫立的千色佛陀仍是模糊着面容,冷眼望着这一切!   “千寻!”阿让的惊呼声唤醒了沉迷的两人。千寻终于收回了自己嫣红、肿胀的嘴唇,擦干了眼角的泪珠。   “阿让,替我准备,我,要去敦煌!”千寻再次仰视着神秘的千色佛陀,坚定地对阿让说着。她要知道为什么,为什么今天会发生她所臆想的一切!而这一切,是不是跟敦煌有关!是不是跟她自己有关!那个同样有着马里亚纳海沟的女人究竟是谁?千色佛陀又是谁?   “什么?”阿让吃惊地扶着滑落的眼镜,显然还没有消化这样的事实。   “我、要、去、敦、煌。”一字一句地说完之后,千寻转过身飞速地离开了这个掌控她心跳的地方。   身后,千色佛陀的唇畔仿佛溢出了一丝不为人察觉的微笑。   戴高乐机场。   背负了一个画夹和一个旅行背包的千寻孤寂地站在熙攘的来往人群中,抬眼望着电子屏幕上的字:巴黎飞往北京,十点五十起飞,法航。   真的要回去吗?回中国?那已经阔别了十多年、印象全无的祖国?   千寻心里此刻正在剧烈地争斗着!一个声音不停地说:回诺昂,回诺昂,回去,回去!抬起犹疑的脚步,想要逃出机场。脑海立刻又浮响起了那个男人魅惑的声音:“马里亚纳海沟?这只属于我的马里亚纳海沟!”顿住脚步,抚了抚嶙峋的锁骨,猛地跺一下脚,向检票口冲了过去。   管他的!回国嘛!总不至于是下地狱吧!   甘肃,敦煌。   现代人真是无所不能!几十个小时以前,千寻还站在戴高乐机场犹豫着是否应该回来的问题。此刻,却已身在大漠之中,身在敦煌机场。   一身风尘仆仆的千寻刚下飞机,便激动得左顾右盼着。   眼前,完全不若巴黎的繁荣似锦,被风卷起的沙砾沿着破损的牛仔裤裤脚飘飞着,打着欢迎的旋。太阳的灼烤下,地面漂浮着惑人的水汽,来往的人们和车辆都变了形。外面的世界已经摇曳变迁、飞速发展,这里,却仿佛时光停滞了五十年!   忽然一阵驼铃响过,一个低耸着头的无精打采的骆驼出现在眼前,骆驼的主人——一个黝黑、苍老的老者笑着问道:“小姐要不要去莫高窟呀?”   千寻看向老者,点头道:“要去,你能带我去吗?”   “当然!”说罢,伸出手用力一抽,将千寻拱上了驼背。   千寻第一次坐骆驼呢!心情免不了一阵紧张和兴奋,开始了踏向莫高窟的旅程。   随着时间的推移,千寻有了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这骆驼晃晃悠悠地走了这么久也没有到莫高窟,从地图上看,好像还很远的样子!天,早知道她就坐汽车了,只怪她从来不曾考虑过这方面的问题。地图还是阿让硬要她带上的,否则她现在根本就不知道莫高窟的确切位置。   “老先生,”千寻用那不是很地道的普通话问着。这么多年,她的中文没有全部丢掉就很不错了,只不过现在的千寻只会说不会写,更加不认识汉字了。所以,飞机场标明的旅客须知她没有看,也看不懂,眼下只有这张法文的敦煌地图可以帮忙了!只见她焦急地问着,“这样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到敦煌呀?”   “快了,快了!”老者不急不躁地说着,现代人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对于敦煌的原住民来说是陌生的。他们世代居住在这个名声显赫的城镇上,丝毫没有沾染过外面世界的急进与浮躁。对于千色的焦急,他们是不懂的,也不觉得牵着骆驼走到莫高窟是多么的浪费时间!   就这样,到达莫高窟的时候,这里已经关闭了!   不会吧!就这样骑着骆驼消磨了一天的时光?千色抬眼望着黄昏中的莫高窟,心底里分明地感受到了强烈的吸引。她真想就这样冲进去,看看里面究竟有什么在牵引着她的心跳!   无计可施地垂头踢着脚下的石子,在黄昏的侧影中徘徊着、向往着。   “姑娘,你来了。”一双黝黑的布鞋映入低垂的眼帘,向上望去,鞋的主人——身穿藏蓝色中山装老学究模样的男人正紧紧地盯着千寻,仿佛等了很久的样子。   你来了?好像是对一个约定好在这见面的人说的话。千寻奇异地望着学者,居然着魔般地点了点头说道:“嗯,我来了。”   “跟我来。”老者带着千寻,走进了已经关闭的莫高窟。   “啪哒。”随着侧门的门拴扣紧,千寻进入了喧嚣世界的另一面:佛的净土!   走进莫高窟,顺着昏暗的台阶缓缓前行,不停地拐弯、折返之后,学者在一个幽深的洞穴门口停下了脚步。   “姑娘进去吧。”学者尊敬地望着千寻,手指引着洞穴深处——那里,没有丝毫的光亮,充斥着神秘的气息。   千寻却没有迟疑,抬起脚,迈进了黑暗的未知世界。   洞穴之中,满室的壁画在手电的照射下清晰地呈现在了千寻的眼前。走着走着,千寻好像发现了什么,停下脚步,仔细地端详着。   壁画之上,清晰地浮现着一个正在画画的女子。由于年代久远,面容已经大部分剥落了。但是,那双白皙的耳朵跟千寻一模一样的精灵般的耳朵!却清晰地显现于画面之上!千寻惊奇地向后退着,不停地退着。此刻,她才终于感觉到害怕、恐惧,感觉到冥冥之中有一双眼睛在逼视着自己!   洞穴为什么变得这么长?千寻一边快速地向后退着,一边抚着剧烈的心跳。不对呀,这洞穴方才明明没有这么深的?怎么走了大半天了还走不出去呀?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一个忽明忽暗的亮点出现在了眼前。   走出去,一切都不再相同了。   千寻的身边,一个虔诚的佛教信徒擦身而过,口中喃喃地念着令千寻感到陌生的话语。这是一个没有剃度的女性信徒,盘着高耸入云的唐代发髻,身穿华贵的唐代服饰,走过之处,一股浓郁的沉香扑面而来。   千寻捂着鼻子,赶忙紧走几步,眼前,已不再是黄昏。凶狠的沙漠阳光烘烤着这个佛之圣地。脚踩的高地下方,随处可见的穿着西域、大唐等各族服装的佛教信徒来往穿梭,好不热闹!   猛然回头。身后,黄土一片,哪还有什么洞穴?   2 琥珀和尚   穿越时空?   千寻张大了嘴巴惊讶地望着眼前只有电影里才见过的场景:这里,显然是大唐时期的敦煌,莫高窟下面的空地上,各种和尚以及行脚僧摆的摊子杂乱无章地分布着,俨然形成了一个佛产品的集市!僧人们除了售卖卷轴、字画、小册子以及可以“阻挡所有可能厄运”的符咒,还纷纷打出了行医的旗号,有草药医师、针灸医师、善于把脉的医师、外科医师、小儿医师、按摩师、看手相的、驱魔专家以及占卜僧侣。   望着眼前繁华的景象,千寻浅笑出声:“老天很喜欢跟我开玩笑呢!让我成为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还不算,现在又把我算计到大唐盛世了!给了我一双令所有人嘲笑的畸形尖耳朵不说,现在干脆让我来到这到处都是和尚、秃驴的地方!知道我最讨厌鬼神信仰,所以要整治我吗?哼!这里,真的有我要寻找的答案吗?”   拧起眉,不屑地望了望身后的莫高窟,抬起脚迈向了未知的世界。   穿越,好像是冥冥之中来到敦煌必然会发生的事情,所以,她不惊慌。   楚达。一个年近二十岁的僧侣。   他穿梭于热闹的集市中,身形匆忙,仿佛在躲避着骄阳的照射。从他的穿着上,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境遇不是很好的和尚:身上穿着破旧的褐色袈裟,小腿上缠着白色棉布质地的绑腿,脚上穿的一双草鞋早已磨得不像样子,不雅地露出了几个脚趾。   楚达低着头,光秃秃的头顶上冒着晶亮的头油,猛地撞进了千寻的怀中!   “小流氓!往哪儿撞呢?”千寻嫌恶地望着他头顶的油脂,已经在她的白色T恤上留下了些痕迹了。衣服上沾染上各色的颜料是一回事,可是沾上别人的分泌物可就令人难受了。这个不长眼的小和尚!   “对不起,施主,实在是对不起了!楚达一时匆忙,没有看清施主。”楚达双手合十,不停地作揖道歉着。   “道歉有什么用?这可是C·K的上衣!”你们这儿根本就买不到的!千寻在心里加了一句,着恼之下,一手抓住了楚达的衣领,恐吓道,“现在我问你什么,你就回答什么。听明白了吗?”   “嗯,嗯。”楚达显然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凶巴巴的施主,此刻吓得瑟瑟发抖。   “现在是谁当皇帝?”先要把自己究竟身在哪个朝代搞清楚!   “皇帝是,是唐玄宗,现在是天宝十四年!”   唐玄宗?娶了自己儿媳妇的那个皇帝?不错嘛,有点意思,要是有机会见到杨贵妃,给她画幅人体画,回去以后就可以跟阿让交差了!不过,自己还能回去吗?   “你有没有听过一个法号叫千色的禅师?”千寻眼含期待地问道。   “千色禅师?”楚达认真地想了想,然后很肯定地说道,“没有!我出家已经十年了,从来没有听说过法号叫千色的禅师。不是我夸口,如果我没有听说过的话,这个人一定不存在!不过,千色这个法号听起来很不错,比我现在的强多了!要不然,我改名叫千色好了……”   “你敢!”千寻恼怒地将楚达一掌推倒在地上,上上下下地扫视着面前的小和尚。没有千色禅师这个人?怎么可能?难道是考古学家搞错了?可是,自己从千色佛陀的佛眼里看到的景象怎么解释?还有那个呼唤着马里亚纳海沟的男子又该怎么解释?   “施主?”楚达这才把千寻清清楚楚地看了个遍:佛祖呀,这个人是从哪里来的?穿着他从没有见过的裤子、鞋子,还有那一头乱蓬蓬的卷发,他长这么大只听说过阿拉伯帝国的女子有一头卷发的,可这个人(看不出来是男人还是女人)也长了一头的卷发,从五官上看接近大唐人,可又不是很像。千寻的头上,戴了一顶楚达从未见过的红色宽檐牛仔帽,脸上戴着CUUCI的白色新款复古墨镜,身后背的旅行背包也是楚达从未见过的。这个人,究竟是哪里来的?   千寻把墨镜卡在头顶,俯下身子紧盯着慌乱的楚达问道:“你叫楚达?是哪国人?”   “我、我的家在喀什米尔。”楚达清楚地看到了千寻领口处的白皙肌肤,有些脸红地别过了目光,心想:原来是个女施主。   “喀什米尔?”什么地方?“往大唐怎么走?”   “女士主要去大唐吗?”楚达惊喜地说道,“我也不知道路!不过我和寺院里的其他僧侣都很想去大唐的五台山,那里是文殊菩萨得道的地方。是每一个出家之人都想要去的朝圣之地。女施主……”他滔滔不绝地说着。   “你再?嗦一个字,我就大喊,说你轻薄于我!”千寻不耐地威胁着。   楚达立刻闭上了嘴,不敢再做一声。   “今天我问你的关于千色禅师的事情,不准跟别人提起知道吗?”千寻很满意地看着不住点头的楚达,接着讥讽道,“看你,浑身又黑又红的,还穿了一件褐色的袈裟,不会搭配!还叫什么楚达?干脆改名字叫琥珀得了!呵呵。”说完,向远处的一片绿洲走去。   “琥珀?”楚达喃喃自语着,出神地望着千寻渐渐远去消瘦的背影。   她脚上穿的沙地靴,吸引了楚达羡慕的目光,在沙砾上摩擦着发出了悦耳的“沙沙”声。   沙漠绿洲。   这是世居沙漠的人赖以生存的乐土。正因为有这些绿洲在沙漠上星罗棋布的点缀,生活在戈壁荒漠的人民才得以繁衍生息。才使得西域传承、汇聚了古中国、古印度、古埃及、古罗马四国的辉煌文明。   千寻所见的这个沙漠绿洲规模不大,但该有却都有了。一汪碧绿的幽泉恬静地躺在沙漠环绕中,旁边,生长着耐旱的草类植物以及不算高大的胡杨树、柽柳。说也奇怪,幽泉的四周充斥着黄沙漫漫,却没有一丝快要被侵袭的样子,想想一千年后,这汪碧绿早已不知倩影何在了,千寻不禁有些感伤。   自己孤身一人来到这未知的古代世界,究竟能够找到想要的答案吗?听那个小和尚说没有听说过千色这个禅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难道,那天在卢浮宫里发生的一切全部都来自于她漫无边际的想象吗?可是,为什么?那股心痛得快要窒息的感觉会如此强烈?为什么她的心无法安宁?   千寻是个无神论者,孤儿的经历让她懂得人只能靠自己,也只能爱自己对自己负责!除了自己之外的人全部都是没有意义的,全部都是随时可以离去的。就像当初口口声声说要给千寻亲生父母般关爱的那对养父母!   她,要自己寻找答案。绝不能任由自己的心慌张无序,轻飘飘的随处飘荡!她的心只有一个主人:景千寻!   下定决心之后,她拿出地图,开始考虑下一步该往哪里去了。想想那个男子说的话分明就是汉语,那么,寻找的方向应该是前往大唐才对了!天,这里离大唐的国都长安好像挺远的,该怎么去呢?想她从北京飞到敦煌的时候不过用了几个小时,可在这千年前的中国,好像穿越沙漠最有效的交通工具就是骆驼了。想起她从敦煌机场骑骆驼到莫高窟整整用去了一天的时间,千寻就对未来产生了渺茫感。   千色禅师!你到底在哪儿?你究竟是谁?   千寻望着碧绿的水塘长长地呼了口气,紧接着又狠狠地摇了摇头,想要把想不通的一切问题甩到脑后,“先看看阿让给我准备的旅行背包里都有些什么,再做下一步打算好了!”千寻一边自语着,一边打开了从法国戴高乐机场一路背到千年前的敦煌却没有看过一眼的背包。随遇而安,就是千寻独特的生存方式,除非必要,她是绝不会耗费能量多做一个动作,多思考一个问题,多说一句话的。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嘛:人类一思索,上帝就发笑!她,才不愿去做让上帝发笑的小丑呢!   打开背包,里面的东西令千寻快乐地笑了起来。   里面装着她最喜欢穿的帆布鞋、一条香烟和一个打火机、单人睡袋、手电筒、大号水壶。阿让果然是最了解自己的人,到了这里也不忘塞一条千寻画画时最喜欢抽的烟。那是千寻画画时喜欢抽的骆驼牌香烟!是劲道很浓重的烟,一般的女孩子是不会喜欢抽的。   想起阿让一年多以来对自己的资助,她在那么一瞬之间突然感到一股对阿让的歉意。但是,也只是一瞬之间,很快,千寻就把这些小感伤抛在了脑后。   她分明地感受到嘴唇的干裂,拿出大号水壶,准备到清澈的碧幽中装些水进去。   还没等千寻抬起脚步,只听得“扑通”一声,一个霓裳倩影闪过,碧幽的池塘里一时间水花四溅,泛出了阵阵涟漪。   千寻眼前一亮,本能地打开画夹,拿出炭笔在画纸上描绘了起来。   跃入水中的赫然是一个褐发碧眼的半裸美女。   她高耸的胸脯光洁而富有弹性,随着她有如水蛇一般的妖娆身姿跳跃着,似乎随时要脱离白皙的身体,充满了性感的诱惑。就连生活在开放巴黎的千寻,此刻握笔的手也略微颤抖起来。在半裸美女的身体里似乎放置了一台已有百年历史的留声机,此刻留声机正在她的体内转动着。纤细的唱针仿佛碰触了裸女的神经,使得她如同随风的杨柳一般在及腰的幽池中旋转、舞动。与眼眸同色的轻纱罗衣被水沾湿,紧贴着白皙的身体,若隐若现的肌肤颤抖着,诉说着渴盼的空寂。   那裸女伸出双手,看似随意地在水面上拍打着,仿佛那温柔光亮的水就是她挚爱的情人。碧莹的水在她充满魔力的抚摸下,时而溅起、时而翻涌、时而泛着喘息的涟漪,不经意间沾湿了她的全身,在阳光下反射着赤裸的欲念之光!   不要停!千寻握笔的手迅速而准确地记录着裸女的身姿,还差一点,千万不要停!   又一个身影闪过,仿如一块笨重的巨石砸入水中。呵!还真的是一个蠢笨如猪的男人!   “小浪人儿,你就别再招我的魂儿了!嗯。”说完,嘟起毫无美感的肥唇冲着白腻的胸脯啃了过去。没有怜香惜玉,没有浓情蜜意,只有赤裸裸的性需求。   那裸女也不吃惊,也不反抗,揉搓着胸前男人的黝黑长发。   难道,这个男人就是裸女的情郎?这、这也太不挑了吧!   千寻浓眉一挑,放下手中的碳笔,随手捡起一个石块,朝猪头男人丢了过去。   切,即便是裸女愿意的,最少也不要在她的面前上演令人作呕的戏码!千寻还想要多活几年呢!   石块呈一个优美的弧线,准确地投在了男人的后脑处。   “谁?”至少那个男人的神经反应还算灵敏,只见他立刻看向千寻藏匿的位置,厉声喊道。   “将军,这儿好像有人呢,咱们换个地方如何?”裸女拉过什么将军的头,娇声问道。   “当然。哼,一定是哪个好色之徒羡慕本将军有此艳遇,在暗处捣乱!小浪人儿被吓到了吧,本将军这就带你回驿馆,一口一口把你给吃到掉,好不好?”什么将军的男人淫笑着,将裸女横抱怀中离开了,还幽池以宁静。   “简直就是美女与野兽!”千寻一边说,一边从草丛之中走了出来。只见她望着仍泛着涟漪的池水,呆呆地说道,“这水还能喝吗?好端端的被一个猪头给污染了!”说完,一个顿足,离开了已归于平静的沙漠绿洲。   此刻,阳光已不再直射,夕阳静静地、贴近大地地挂在沙漠望不到边的西方。风,渐渐涌起,凉意侵袭而来。   千寻抚摸着饥肠辘辘的肚子,朝向远处炊烟升起,隐约可见的寺庙走了去。   这是一个规模很小的寺庙。看起来香火并不是很旺盛的样子。说明来意后,门口的小沙弥非常热情地把千寻请进了寺庙。不一会儿,斋饭便端了上来!   还算黏稠的玉米糊糊,硬得难以下咽的干粮,一盘子颗粒分明的沙枣。这,就是千寻穿越第一天享受到的食物。还好,背包里有一罐法国产的鱼子酱,把它抹在干粮上,总算是把这顿晚餐对付过去了。   “和尚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嘟囔完这一句后,整个蜷缩在睡袋里的千寻沉沉地进入了梦乡。这晚,她睡得很不踏实,因为梦到了那个呼喊着“马里亚纳海沟”的男子。那呼唤总是仿佛要把千寻的魂魄勾走一般,充满了致命的蛊惑。   清晨,今天天气好像不太好的样子,云层压得低低的,令人呼吸都有些不畅!   千寻从睡袋里钻了出来,站在院子里,望着黑压压的云层盘算着接下来的打算。   “哗!”一阵水声传来,千寻原本就不算干净的裤脚又沾染了点点的泥点。谁这么不长眼?千寻气恼地望过去,楚达,那个年轻的僧侣正捂着嘴,满怀歉意地望着千寻,手中拿着一个仍滴着水滴的盆子。   一看来人自己认识,楚达兴奋地喊道:“原来是女施主啊!你怎么会来我们寺庙的?”   千寻咬牙切齿地说道:“我瞎了眼才会来的!”真倒霉!第一次碰到这个笨和尚,身上就沾了他的头油。第二次碰到他,裤脚又沾了泥点。这个和尚跟自己有仇吗?   刚想教训他一下,只见楚达面朝千寻跪了下来,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   这个道歉也太严重了吧?千寻吓得赶忙跳起了身子躲开了去。只听那楚达说道:“谢谢女施主昨天的点化,楚达的法名已经正式更改为琥珀了!嘻嘻,我早就觉得自己的法名起得不好,总也找不到更合适的去改。昨天一听女施主的琥珀二字,心里头就喜欢得紧,当天下午就让寺庙的主持给我改了过来!从今以后,我就是琥珀和尚了!我要去大唐,去五台山在文殊菩萨的本尊前乞求西域和平以及佛教的兴盛!”   千寻好笑地望着已经更名的琥珀,嘲讽道:“没有用的!祈求就能够避免战争,避免所有不幸的事情发生吗?屁!迂腐的小和尚。”说完,转身回房背起了行囊,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间寺庙。   “女施主!女施主!我知道你要去大唐的,我们一起走好不好!路上也好有个照应!”琥珀在千寻身后呼喊着。   照应?跟这个笨蛋和尚在一起,自己搞不好会在沙漠里迷路,再也走不出去呢!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千寻没好气地想着,准备踏上东去大唐的征程。   路过集市的时候,千寻想要买一匹骆驼。   原本黑压压的云层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消散了,刺目的阳光又一次烘烤着大地。一个闭目养神,看起来就要昏睡过去的商旅摇晃着脑袋,被一阵听起来口音很怪的声音惊醒了。   抬眼望向来人:衣饰古怪、打扮古怪!绝对是个外国人!哈,一定要好好赚他一笔!   “喂,你这骆驼卖吗?”千寻不客气地问道。   “卖,卖,当然卖!”那个精明的商旅忙站起身,点头应道。   “我没有钱!”千寻非常坦率地说道。   没钱?精明商旅的脸立刻垮了下来,没好气地说道:“没有钱还想买骆驼?没毛病吧?”   “我可以用这个换!”千寻拿出了那个时髦的CUUCI太阳镜在阳光下晃了晃。   那商旅眼前一亮,立刻看出了太阳镜不菲的价值所在:它可以遮挡住沙漠太阳无形的灼烤光线,保护旅人的眼睛。   “成交!”商旅兴奋地笑着,心想这个古怪玩意儿不知道能换多少匹骆驼呢!   如果要说生活技能,千寻真的可以说是欠缺得可以!   她乐滋滋地牵着狡猾的商旅卖给她的那匹骆驼,离开莫高窟,开始了东寻的征程。那其实是一匹年老的单峰骆驼,它的牙槽早已磨得不像样子,从粪便上看或许还有严重的消化疾病。这样一匹骆驼,自己进入沙漠能不能活着走出去都不确定,更不要说背上还驼着一个人呢!   果然,仅仅到了第二天的正午,那匹年老的骆驼便口吐白沫,不支倒地了!烈日骄阳下,可怜地为人类在大漠中生存付出了毕生精力的它,跪倒在地,抽搐了起来。   要死了吗?千寻冷冷地望着生命一点点枯竭的老骆驼,再望望四周一望无际的沙漠。接着走下去吗?还是先回敦煌购买一头健康的骆驼?   这个问题对于专业的沙漠旅行者来说,自然是选择后者。很遗憾,千寻并不是专业的沙漠旅行者,并且,固执地从来不愿意向后看。   拉紧防风沙外套的帽子,戴上防风沙墨镜,千寻挺直着脊梁,向前走去!   一路上眼睛所及之处,倒毙在沙漠里的人、马、骆驼变成了一堆堆狰狞的白骨,秃鹫在高空盘旋,不停地寻找动物腐尸,它们的最新目标是即将死去的那匹老骆驼,甚至有几只还贪婪地注视着孤单影只的千寻。远处沙丘上,一只荒漠狐蹲伏着,鼻子还留着几小时前猎物的鲜血,蜥蜴为了躲避袭击,用松散的沙子隐藏自身,一只母蝎背负着一窝小蝎子急窜,而狼蜘蛛面如鬼怪,八只眼睛中两只正在打盹,其余六只闪着吓人的光芒……然而,这些看在千寻的眼中无疑都是可爱的沙漠动物,对于它们的可怕却一无所知。   就如同幸运之神总是跟随着第一次赌博的人一样。天黑之前,没有一点沙漠生存经验的千寻,幸运地来到了一片规模不大的雅丹地貌区域。尽管这里找不到令人欣喜的绿洲,但是在温度即将下降到寒冷的程度之前,能够找得到一个躲避戈壁风沙的背风处,也足以让疲惫的千寻感叹幸运了。更何况,在她所寻的洞窟之中,竟然还留着前人走过的痕迹:岩壁上,用刀刻着佛陀跳下悬崖,让母虎喂养饥饿的幼虎的佛教故事。简洁的、平面的线条中,仍是可以见得出篆刻之人虔诚的信仰。   温度降至难以忍受的程度前,千寻简单地吃了些食物,和衣钻进了单人睡袋中。   无边的黑暗与寂静中,风声呼啸而过,磨砺、侵蚀着已存在千万年的雅丹地貌。费尽心思地雕琢着这大地之上的鬼斧神工之作。从空中俯瞰,这里仿佛是一片被人类遗弃的,曾经无限繁华的城镇!   清晨,温度的升高将千寻从不甚安稳的睡梦之中唤醒。   睁开迷蒙的双眼,赫然发现了与自己近距离相视的一对褐色眼珠。   千寻大惊失色,猛地向后甩过头去,这才发现面前的人居然是那个总也阴魂不散的琥珀和尚!   “怎么?当和尚不过瘾了,开始装鬼了吗?要吓死人呀!”千寻恼怒地从睡袋中钻出来,迅速地整理好了行囊,抽出一盒烟放到外套的口袋里,再拿出牙膏和牙刷,把大号水壶中仅剩的水倒了出来仔仔细细地刷了刷牙。   “扑哧”吐出最后一口漱口水后,千寻看到了琥珀惊异的目光。   “干吗一直盯着我看?啊,”千寻举起手中的牙刷问道,“是不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东西?”   琥珀摇了摇头,怜悯地望着千寻说道:“阿弥陀佛!女施主把如此珍贵的水全部吐掉了,今天能不能找得到水源还不一定呢!等到干渴的时候,又该如何是好呢!”   呃?好像有道理呦!在大漠里,有没有口臭跟会不会被渴死相比,孰轻孰重,恐怕就连三岁小孩也能说得出来!   千寻微张着清新的贝齿,好半天才恶狠狠地说道:“不是碰到你了吗?佛的信仰不是要你们牺牲自己,挽救众生吗?亲爱的琥珀和尚,现在可不可以把你的水分给需要的众生——我一点呢?”说完,千寻伸出了手,向琥珀索要着珍贵的水。   “你——”琥珀为难地紧握着腰间的牛皮水袋,显然处于给或不给的两难选择之间。   这小和尚还挺逗的!千寻好笑地望着犹豫中的琥珀,心想有个不算太迂腐的笨蛋在沙漠之中做伴也不错,干脆接受他作为自己的旅伴好了。   两个各有心事的人静对着,忽然从远处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听起来好像有两个人。   “别走了,小蹄子,就在这儿好了!”一个猴急的男人声音传了过来。   “急什么?啊!”一个女子欲迎还拒地娇嗔着。紧接着,两个人在千寻、琥珀所在洞穴的斜对面砂岩上上演了一幕春色。那个男人动作粗鲁、简单,看起来就好像是很久没有尝过女人滋味一样。   那女人,居然是在莫高窟绿洲水中曾有过一面之缘的绝色裸女。只见她索然无味地望着远处的天空,口中配合地“啊啊”叫着,唇畔似有若无地露出一丝厌烦的情绪。   如果说那天的男人像头猪,那么眼前在她身上奋战的男人可像极了瘦猴一只。   千寻一边摇着头,一边仔细观察着那女人的疲态,心中暗暗思忖:这样一个天生尤物,怎么选择性伴侣的时候都不挑一挑呢?难道……   一旁的琥珀,早已看得面红耳赤,心跳加速,捂着脸转过身去了。   装什么装?明明就很想看!千寻望着背过身的琥珀,心里偷笑起来。   那瘦猴一般的男子很差劲!约莫着不到两分钟便丢盔弃甲,挂起了“白旗”。像个八爪鱼一样,四肢无力地趴伏在女人的身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额头之上,还渗着大颗大颗的汗珠。   呵呵,似乎是肾虚得厉害呀!   停了好一会儿,那女人晃晃身子,想要站起来。可那瘦猴按住了她的肩膀,居然谄笑道:“我还能行。让我再来一次吧?”说完,慌张地撩开女人的裙子就想往里探去。   又来?千寻睁大了眼睛,强抑着想吐的感觉。一旁转回身的琥珀更是再一次扭过了身子。   还好,远远地来了个人,吓住了瘦猴男人。   “臭不要脸的,天还没亮就跑出来了,一定是被那骚蹄子招的。不要让老娘找到你!否则我扒了你的皮!”   骂声越来越近,只见瘦猴男人苦着一张脸,急急忙忙地把女人往千寻所藏洞窑一推,循声迎了过去。   洞穴内。   千寻与女人对视着,彼此的目光中充满了好奇。琥珀则用着鄙视而羞愧的目光注视着女衣衫不整的女人,目光不太老实地往她大腿的裸露处瞟了一眼,而后立刻猛地摇摇头,闭目念诵起佛经来。   “闭嘴!”   “闭嘴!”两个女人同时张嘴痛斥着像苍蝇般“嗡嗡”不止的琥珀,随后惊讶地望着彼此,哑然笑了起来。   远处,清楚地响起了一个女人嘶哑的惨叫声:“你打我!你做了对不起老娘的事,居然还敢恶人先告状!啊!救命啊!啊!有人要打死我呀!救命呀!你这个杀千刀的贼子,啊!救命呀!救命!”   “我让你喊!你个母夜叉!我打死你!”呵,看不出,瘦猴“那方面”差劲得很,可揍起老婆来可真真是威武得很呢!   女人不停哀嚎着,在雅丹沟壑不平的山谷中显得鄙俗难耐!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这、这丈夫怎么能动手打老婆呢?阿弥陀佛!佛祖原谅俗世凡人的罪过吧!”琥珀双手合十,盘膝在地上打坐,虔诚地祈祷着。随着喊声越来越大,琥珀开始坐立难安,终于,实在是忍受不了,冲了出去。   “笨和尚!”千寻笑了出来,望着他的背影说道,“不被那夫妻两个揍得满头包,他是不会懂得信仰与现实的差距的!”说完,拿出口袋里的骆驼牌香烟,点着一支,对着女人递了过去。   “什么?”女人好奇地问着,手却立时接了过去。   “香烟!”千寻也为自己点上了一支,张嘴吸了起来。   “香烟?”女人倒也胆大,学着千寻的样子开始吞云吐雾,“不错的东西!”几口下来,女人称赞着手中的香烟。   “当然。”说也奇怪,仅仅几个眼神,几句话,千寻与她之间便形成了一种奇妙的理解与信任。   与此同时,远处,果然分明地传来了琥珀的哀嚎声:“施主,莫要这样!施主!”   “你个秃驴,多管闲事!谁让你打我男人的?我的男人,只有我能打,其他人谁也不准动!”实诚的琥珀,果然如千寻所料陷入了瘦猴夫妇二人同心协力的夹击中!   洞中的千寻与女人,则悠闲地吐着烟圈儿。   “唉,”女人叹了口气,抚摸着自己白腻的大腿怅然道,“我做艺妓已经四五年了,刚开始还挺快活的,怎么现在越来越感到无趣了呢?”空虚、饱满的大腿,仿佛在倾诉着难以慰藉的欲求!   原来真是个妓女!怪不得什么样的男人都不挑的。千寻挑起眉毛望着她,说道:“那是因为数量影响质量!”   “什么意思?”   “次数太多了,自然会影响到你的感觉,隔的时间长一点,应该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快乐!”每见她一次都是在欢爱,自然会感到无趣了。   “是吗?”女人将信将疑地说道,“数量影响质量?这是谁说的?”千寻出神地望着脚边,淡然地笑了笑,没有作答。   “你挺有意思的,说话,穿着都不像是本地人。能告诉我你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吗?”女人问道。   “我?我是法国人,叫景千寻。”   女人妩媚一笑,说道:“法国,从没听说过,管他呢。我叫翠贝卡,是从龟兹过来的。”   龟兹?怪不得!在唐朝的时候,龟兹的妓女可是享誉长安,拥有极丰富的客源!她们身材妖媚,能歌善舞,常常一个人擅长演奏好几种乐器,有琵琶、筚篥、横笛等。皇帝唐玄宗以及爱妃杨贵妃特别喜欢的“胡璇舞”也是她们擅长的技艺之一。在大唐,龟兹最优秀的艺妓常常是作为“土贡”被进献给皇亲贵族们的。   “千寻怎么会到这儿来呢?”翠贝卡好奇地问道。   “我要去大唐!”   “噢?”翠贝卡眼前一亮,“大唐?我也要去呢!那里可是艺妓的福地!到处都是来自各国的有钱、精壮男人!我的理想,就是到长安开一家艺妓馆呢!”   “要不一起走?”   “我们搭个伴儿好吗?”千寻和翠贝卡的话再一次同时响起。与此同时,被揍得鼻青脸肿的琥珀狼狈地跑回了洞穴中,颓然地坐在了地上。   两个人望着满头包的他,开怀地大笑起来!   就这样,一个穿越而来的画家,一个和尚,一个艺妓,开始了踏向大唐的路程。   “前面有一个唐朝管辖的驿站。我们最好歇息一下,好好商量接下来的路程该怎么走。”翠贝卡指着前方一望无际的戈壁沙漠说道。   “前面有绿洲吗?”千寻问道。   “有,这些地方是专为商旅提供歇息、补水的驿站。一般都是一家人在照看,唐朝的朝廷会按月给他们银两的。昨天那一对夫妇,就是另一个驿站的看守者。”翠贝卡瞄了满脸不自在的琥珀一眼,耐心地解释道。   琥珀果然不悦,冷冷地哼了一声,他,对妓女出身的翠贝卡仍是充满了偏见。若不是千寻执意要与她同行,琥珀是万万不会与这种放荡淫乱的女人为伴的。   果然,走了一个上午,一个荒凉的驿站出现在眼前。这里只有一个破旧的房子,门口,有一个幽深的水井,那沙漠之中无比珍贵的水此刻正给养着大半天滴水未进的三个旅人。   午休的时候,翠贝卡无限怅然地往着东方问道:“你说,我的梦想能不能实现呢?”   “当然!”千寻肯定地点了点头。   “哎,你帮我想一想,到了长安,起个什么艺名好?”   “艺名?”千寻蹙了蹙眉,望着翠贝卡精致的五官,她那青黑的细眉勾起了千寻的灵感,“有了。就叫黛螺怎么样?这是一种颜色的名字,同时也指女人的眉毛长得很妩媚!”   “黛螺?黛螺?”翠贝卡反复念着,眉头绽开了颜,“不错,我喜欢。就叫黛螺好了!”说完转过头看向琥珀,“笨和尚!笨和尚!从今天开始,你就叫我黛螺!记住了吗?”   她的笑声还没落,远处,一阵马儿的嘶鸣声便远远地传了过来!   向驿站狂奔过来的,是一辆显然已经失控的马车!只见一匹草原矮种马飞快地奔驰着,看起来像是受了严重的惊吓!它的身后,还拖着一辆已经快要散架的马车车厢。那车厢的木质窗户都快要脱落了,可是从车厢里,却还伸着一个黝黑的手臂紧紧地拉着窗户,阻止着它脱落。   车里的人不太正常!马车都快要散架了,怎么还有心思紧紧抓住窗户不放呢?   三个人瞠目结舌地望着那发疯的矮种马朝向原本已经摇摇欲坠的破旧房屋冲去,只听“轰隆”一声巨响,马儿应声倒地,房子被撞出了一个大洞,马车车厢七零八落地散开了去,里面分明坐着一个结实的黝黑壮汉!   房屋的大洞里,惊慌失措的驿站夫妇紧紧拥抱在一起,无奈地望着眼前匪夷所思的残破。   壮汉若无其事地拍了拍身上的木屑和沙粒,从一堆破碎的木板中站起身,朝向千寻三人走了过来。   “有水喝吗?”他憨憨地问了一声,仿佛刚才惊险的一幕从未发生过。   “有!”千寻指了指身边的水井,回答道。   “多谢!”壮汉从井中“吱扭、吱扭”摇上来一桶水,然后整个脸埋了进去,“咕咚,咕咚”地喝了起来。   “那个,”千寻迟疑地问道,“请问这位大哥,刚才为什么要紧紧地扒住窗户不放呢?要是去拉拉缰绳,或许你的马车就不会撞到人家的房子上了。”   “那个嘛,”壮汉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回答道,“沙漠太热了,需要开窗子呢!”   嗯?!千寻、琥珀、黛螺三人面面相觑,心里想的是同一句话:这人是个疯子!   3 烟紫地宫   茶壶盖,我们姑且先把黝黑壮汉称为茶壶盖好了。这个词,可以比较形象地把他的头形表述出来。   茶壶盖望着诧异的三人,好心地说道:“怎么,你们都不知道在沙漠里旅行时很热的吗?不开窗,岂不是要把人给热死了!”   千寻抽了抽鼻子,闻到了一股出了大量的汗以后遗留的汗酸味儿。不知道沙漠旅行很热?怎么可能?这人是疯子!世界上有两种人需要远离,一种是艺术家,另一种就是疯子!而这两种人之间的界限,往往只有一步之遥!   “我们该走了。”千寻轻声说了一句,然后站起身,背起了旅行包。   三个人刚刚走了没几步,身后,便传来了一阵如狮吼般的吼声。千寻只感到一阵天昏地暗,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紫色烟雾缭绕之中,一个天然汉白玉石床上,躺卧着一个白衣男子。   四周,空旷而又幽深,令人看不到边。顶部,岩石的肌理随着一个圆形洞口投射的光线清晰地显露了出来。光线所到之处,一群美艳的舞女轻摇着身体晃动着圆俏的臀。几近透明的浅紫色罗纱,浅得快要没了色彩,隐约地透露着舞女们充满弹性的身体。她们卖力地摇摆着,纷纷扬起明媚的笑献媚地凝望着白衣男子。那男子却是仿佛没有看到一般,专注地望着汉白玉床上的手电筒。   伸出手,推动按钮,手电筒突然就亮了。他笑笑,又推回去,光芒就消失了。挑起眉,把手电对准了领舞女孩若隐若现的隐秘处,推亮,推灭,再如此反复着,逗弄着。女孩细白的脸很快嫣红了起来,像一个熟透的苹果。   白衣男子的呼吸渐渐急促了些,低哑道:“过来。”   女孩仿佛等待这个召唤已经一个世纪之久了,着魔地向汉白玉石床走去,脸上带着一抹朝圣的欣喜与狂热……   这男子长了一张天使与魔鬼混合的脸庞——   白皙的面颊,此刻因为刚才的纵欲而泛着丝丝红晕;黑亮的发,细细长长地缠绕在如刀刻一般的健壮身躯上;嘴唇,因为激情的碰撞显现着性感的红肿;鼻子,拥有了立体完美的线条;深邃的眼睛,眼眸是诱人的湛蓝色,此刻闪烁着餍足的愉悦;睫毛,浓密的程度跟千寻有得比了;双眉,斜挑在眼眸之上,与丹凤眼搭配在一起,完美无缺!   半裸的上身,宽阔的胸膛随着稳健的呼吸起起伏伏,雄性的气息毋庸置疑地四溢着。小腹的丹田处,浓密的黑色绒毛在光线穿透下折射出了健康的金色质感,深深浅浅地一直延伸到令人脸红心跳的隐秘处,被白色的宽摆裤裤腰遮蔽了去。修长笔直的手指,此刻又再次好奇地把玩着千寻背包里的手电筒。   “她醒了吗?”男子突然扬声问道。   “还没有。”黑暗里,不知从哪里传来了茶壶盖的声音。   我们的女画家,究竟遭遇了什么?   “没醒?昆奴,带我去看看她。”说完,一个翻身,从床榻上一跃而下,朝向冒着紫色烟雾之地走去。   原来,茶壶盖的名字叫昆奴。   男人驻足在仍处于昏迷状态的千寻身边,仔仔细细地研判着她仿佛已经魂魄远去的冰冷面颊。   “这女人,怎么长得这么奇怪?”一边饶有意味地观察着,一边奚落着千寻异于常人的面容。   或许,从大唐时期的审美眼光来看,千寻的长相的确很怪异。可这并不能阻止男人闪烁着浓厚兴趣的眼神。此刻,在满室夜明珠的璀璨照耀下,千寻面颊上晶莹白皙的皮肤下面,大大小小的血管隐约可见,那代表着生命痕迹的血液流动不费吹灰之力便可寻得见。原本干裂的唇此刻丰盈红润了起来,向外微微噘着,犯着诱人的罪!浓密的眉毛紧蹙着,微微塌陷的鼻梁在构图完美的面颊上起到了可爱的装饰效果。还有那对精灵般的尖形耳朵!   男人的手突然抖动了起来,不明原因地抖动。   他抖动的手慢慢地伸向了精灵般的耳朵,像抚摸瑰宝一般小心翼翼地揉搓着。   “我的马里亚纳海沟。那是我的!”千寻呓语着从昏睡中惊醒,双眸对上了深邃的蓝色。   这个绝色男人是谁?千寻不算大的眼睛里闪烁地问着。   男人眉毛一挑,桀骜地问道:“马里亚纳海沟?那是什么?”   坐起身,千寻不客气地说道:“这不关你的事。”   男人面色一沉,“不关我的事?这地下宫殿之内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而你,既然来了,你的一切就统统属于我了。”说完,把玩着手电向后退去,冷冷地望着坐在华贵金色床榻上的千寻。   “完美比例!”千寻对着男人赤裸的上身惊叹着,立刻四处寻找起自己的画夹。这个男人的身体,勾起了她想要创作的欲望。找到了,在床榻的下面,她的旅行包已经被翻得不成样子,还好,一旁的画夹没有损坏的痕迹。   拿出炭笔,习惯性地想要掏出口袋里的骆驼牌香烟,却发现了身上的怪异。低头一看,自己身着烟紫色的轻纱罗衣,里面竟然什么都没有穿!身子似乎还刚刚沐浴过,泛着幽幽的香,卷发已经干了,泛着健康的亚麻色光泽。   “我的烟呢?”对于自己的狼狈处境,千寻倒是不以为意,只是找不到香烟实在令人着恼。终于,在不远处的地上,发现了自己的连帽衫和牛仔帽。赤着脚,跳下床,熟练地点燃一支香烟,蹦跳到男人的面前(没办法,地面太凉了,没有穿鞋感觉很冷),仔细端详着他完美无缺的脸。“呼”吐出一口烟雾,缭绕地围着男人的脸打着旋,“过来!”千寻拉起男子温热的手,牵引着,来到了一个石凳边,“坐下。”简单的命令仿佛慑去了男人的魂魄。   当男子终于从恍惚中缓过神来,非常清醒地认识到在自己的地盘上,居然有人命令他时,千寻的素描已经快完成了!   男子恼怒地望着头戴一顶红色宽檐帽,仅着一件烟紫色薄纱宽摆罩衫,粉嫩唇瓣上斜叼着一支烟的千寻想着:这女人打扮得出奇的怪异,但,却并不难看!   想什么呢?他猛地摇摇头:在自己的地宫之内,不能任由这个古怪的女人命令自己!   站起身,刚要向千寻走去。   “不要动!”千寻忙喊道。就快完成了,不能功亏一篑呀!   身形不为所动,来到古怪的千寻面前,想要看看她究竟在搞什么名堂。   “你,是个画师?”男人惊喜地望着即将完成的画像,白色的画纸与灰色的炭笔两种颜色,从未见过的笔触和线条,组成了一个与自己神似的人。   “呼!”又一次把烟圈吐在男人脸上,呛得他咳了几声,“快坐回去。”千寻不耐地催促道。   “要我坐回去,可以。不过,为什么只有我要脱光上身给你看呢?”男人邪魅地笑着,湛蓝色的眸光不怀好意地望着千寻罩衫下的雪白肌肤。   遗憾的是,男人并没有收获到意料之中的不安与局促。相反,他被闻言转瞬间褪去罩衫的千寻惊得目瞪口呆。   只见千寻利落地解去罩衫上的丝扣,那烟紫色的轻罗立刻像一阵风一般滑落而去,匍匐在千寻雪白的脚边。   男人的瞳孔突然紧缩,有些不知所措地望着衣衫尽褪的千寻,“你……”   “现在你可以回去坐着了吧?”千寻头顶着红色牛仔帽,不着寸缕的身体坦然沐浴在从岩洞投注而下的阳光里。丝毫没有为自己此刻的裸裎而感到不安。唇畔吐出的白色烟雾与地宫之内弥漫的烟紫色烟雾纠缠着、翻滚着,不一会儿就混在了一起。   千寻抬起头,从帽沿下斜视着男人,眼神仿佛在询问着:还不坐回去吗?我们已经平等了。   就这一个目光,男人突然之间失去了语言,失去了思想,失去了桀骜,顺从地坐回在石凳上。而后,双眸紧盯着赤裸的千寻,目光直透烟雾,投注在她尖翘的脸庞上。   此刻,卷发很有默契地散落在千寻的前胸,将那对称不上丰满的旖旎害羞地遮了去,这一来,倒是比全部裸露更耐人寻味了。蓬乱的卷发发梢间隐约可以看到诱人的粉红色泽,如同婴儿新生的肌肤一般,那金字塔般的“塔尖”调皮地随着心脏的跳动起伏着,好像下一秒钟就要从卷发中露出端倪了。从胸部向下望去,平坦的小腹光滑、柔美,那里的皮肤如同羊脂玉般柔腻动人。柔美的线条滑向臀部时,突然翘了起来,看起来极富有弹性。而后,这线条又在腿部收拢,结实、匀称地消失在脚边害羞的紫色罗纱旁。   这些,我们的绝色美男却一眼也没有看,只是死死地盯着千寻作画时一丝不苟的目光。生平第一次被一个女人无视眼中的奇妙感觉在心头盘踞着,是恼怒、质疑,抑或是男人本身喜欢挑战、喜欢征服的天性在作祟。这只有他的心底才最清楚。但不论怎样,他的征服欲已经被千寻挑起,只有她匍匐在脚下乞求爱怜才能浇灭这欲望。他,已经决定单方面地挑起这场征服与被征服的游戏了。   想到这里,男人不再任由千寻的摆布,站起身拂袖离去。   最后一笔!完成了。千寻终于在他离开前完成了作品,“呼”的一声吐出最后一个烟圈。   “喂,跟我在一起的两个人你看到了吗?一个是和尚,还有一个是超级性感的美女!”在他的身后,千寻喊道。   正在这时,茶壶盖(懒得叫他的本名了,就用这个名字好了)急忙忙地跑了过来,远远地就喊道:“王子,王子,皇宫的特使来了,急着见您呢!”他的话音刚落,就被室内的旖旎惊得硬生生立住了身形。   那男人喝道:“还不快滚出去!”茶壶盖闻言,立刻慌张地离开了。   “你该穿上衣服了吧?”男人恼怒地说道,“你就这么喜欢在男人面前一丝不挂吗?”他转过身望着千寻的目光简直都快要喷出火了!   一直等到千寻把衣衫整理好,他才消失在无边的阴影中。   他凭什么生气?千寻不解地想着。   对于一个喜欢画人体画的画家来说,怎样取得模特对你的信任度,把身体最放松的一面呈现给画家是很重要的。在巴黎作画的时候,为了让模特的心情放松下来,千寻常常会和模特一样赤裸着身体,不过,她总是喜欢在头上戴一顶帽子,就像今天一样。所以对千寻来说,这样的行为是很正常的,这跟喜欢在男人面前一丝不挂的放荡行为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这就跟黛螺虽然是个艺妓,但无损于她是一个地道的人的道理一样!   想起刚才茶壶盖喊那男人“王子”,千寻自言自语道:“他是个王子?怪不得,除了拥有完美的身体,还同时拥有了完美的贵族气质。”想想自己最大的缺憾就是不完美的地方太多,这,无可奈何,生下来似乎就已经注定了。可是,完美本身难道就不是一种缺陷吗?不完美的事物,人们对它的期望原本就不高,再糟糕也糟不到哪里去。可完美的事物,天生就是只可远观不能亵玩的,因为他们太脆弱,太不堪一击了。   地宫大殿之上。   看起来,刚才我们曾经看到的两个深幽的房间,应该是这个地宫的后宫部分了。此刻,频伽——回纥国的王子,正身着正装,接见着从回纥都城卡拉巴勒噶孙来到的使者。   频伽穿着丝质的银色长袍,领子很高,并绣有大型圆圈图案。乌黑长发上面缠绕着一个银色的缎带,尾端垂在他的背后。长袍两侧开衩,露出了他的长皮靴。此外,他还系了一条用金子和玉石装饰繁复的腰带,在腰带上挂着外壳镶嵌着珠宝的匕首。   眼前的这个回纥王子与刚才的那个赤裸的邪魅男人判若两人,只见他正襟危坐,面色冷凝地聆听着使者的话语。   尽管浑身的金光闪闪,可是在他的湛蓝眼眸中,却可以轻易地捕捉到思绪飘远的感觉。他的思想仿佛仍然停留在光裸的千寻身上,迷惑又困顿。   一见钟情吗?她又不是绝世美女,自己地宫之内的舞姬们随便挑一个都比她长得妩媚动人!   性格吸引吗?她只不过在自己的面前痛快地脱去了衣服,可是以自己成人之后在女人方面的经验来说,几乎还没有碰到不想在自己面前脱光衣服的女人!   可是为什么?自己从来都是毫无波绪的心,今天会异常地跳动。为什么?自己只想看面前裸体女人的脸而不想看她更诱人的身体?   对了!频伽眼前一亮:因为她的眼睛里根本就没有我的存在。她居然该死地胆敢无视我的存在?我必须征服她,要让她知道回纥频伽王子的存在不允许任何人漠视!   “……王后请您务必要在这次的比试中赢过唐朝的太子,扬我回纥国威!”那使者喋喋不休地说了大半天,浑不知频伽王子殿下根本没能把他的话听进去只字半句。“扬我回纥国威”六个字荡气回肠地在金碧辉煌的地宫大殿上回响了好一阵,频伽却没有一点反应。使者尴尬地咳了咳,却仍然没有唤回频伽飘忽的思绪。   茶壶盖站不住了,走上前轻轻地推了一下频伽已经坐定的身体,“殿下,王后的使者已经把她的旨意传达过了。”   频伽这才如梦方醒一般,点了点头,“请转告母后,告诉她我已经知道了。”   使者满意地退了下去,准备去享受王子为犒劳自己而准备的美酒、佳肴和美人了。   “昆奴。”频伽喊了一声,只见茶壶盖非常默契地俯首在他的耳边,将刚才使者的话原原本本地复述了一遍。   与唐朝比试两国的文化?分为三个部分:音乐、绘画、骑射?   频伽又一次仰卧在汉白玉石床上,把玩着手中的手电筒。   母后为什么要这样做?频伽的思绪再次飘忽起来,不过这一次,他没有去想我们的人体画家,而是想起了自己那像宝石一样璀璨,像珍珠一样润泽,像鲜花一样娇艳的母后!   频伽之所以如此惊奇,是因为他的母后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唐朝公主。二十八年前,十六岁的咸安公主奉命远去回纥和亲。从此离开了她热爱的大唐,离开了她熟悉的人、事,永远地生活在这无边的沙漠之国。然而,风沙的侵袭并没有使她的容貌损毁一分,相反,大漠之中的沙粒与日光更加衬托出了她皮肤的柔腻与光滑,使得回纥国王一见倾心,给了她无上的荣宠。使得她过上了令所有回纥女人都羡慕不已的奢华生活。   而我们的频伽王子就是一个迷人的混血王子。他的乌发来自母后的遗传,而湛蓝色的眼眸却来自父王。   这样一位来自大唐的公主,为什么要命令自己的儿子不远千里到唐朝去比试两国的文化呢?还说什么“扬我回纥国威”?难道,她不希望自己的母国获得胜利吗?   频伽想起小时候,母亲谈论起唐朝时候,眼睛里冒出的向往之情、溢美之情、怀念之情、崇敬之情,愈发地觉得母亲的旨意背后深不可测!   不过,唐朝,早就应该去看一看了,不是吗?   回纥原本臣服于西突厥汗国,是一个弱小的、爱好和平的国家。   十年前,年仅十六岁的频伽力排众议,建议父王加强与强大唐朝之间的贸易往来,并派出使臣建立外交联系。这一举措得到采纳之后,回纥在短短的几年间经济贸易迅猛发展,国家财富日益增长。终于,他们联合唐朝的军队,成功地推翻了西突厥的可汗,正式成为了一个独立的、与唐朝联盟的国家。回纥的百姓们也逐渐从游牧民族转为以农业为生的民族。   由此,频伽在国内拥有了很高的威望,成为了回纥百姓们最爱戴的王子殿下。   频伽就是这样一位被幸运女神眷顾的人!从他出生开始,祥瑞与祝福便跟随着他。举国上下,都认为他是回纥理所当然的下一任国王!   二十八年前四月八日,咸安公主经过三天三夜的阵痛折磨,终于平安地生下频伽的时候,一道绚丽、闪耀的光线滑过夜空,照亮了整个回纥广袤的沙漠。那是一道从星空陨落的流星,回纥技艺最高超的工匠们怀着最虔诚的心把坠落的炫黑色陨石雕琢成一对项链的吊坠,把它们命名为:星月宝石!从此,星月宝石便成为了护佑回纥王朝永远强盛、富足的圣物,戴到了他们心目中无上尊贵的频伽王子脖子上。   频伽刚刚呱呱落地的一瞬间,王后院落里饲养的一对来自印度的频伽鸟便吱吱喳喳地鸣叫着,那悦耳动听的歌喉响彻了整个卡拉巴勒嘎孙。使得黎明前的王城到处回响着这种身上长着闪烁蓝色光泽的、鲜亮羽毛的鸟类那婉转的鸣叫。   当婢女们抱着浑身通红,像个小老头般褶皱的频伽让虚弱不堪的咸安公主看第一眼的时候。她惊异地发现:这孩子的眼眸竟然和那对频伽鸟身上的蓝色羽毛有着一模一样的色泽。如此,再加上那一对鸟儿祥瑞的叫声,频伽的名字就这样有了一个美好的来历。   在频伽的少年时期,伴随着他一同成长的是身边不绝于耳的赞美之辞:天赐英才、卓尔不凡、文武双全、通古博今……在频伽十八岁以前他已经能够精通唐朝、吐蕃、龟兹、粟特、大宛、印度等丝绸之路上重要国家的语言了。对于各国的经济、文化了如指掌。所以,他才会刚一成年,便向父王建议加强与唐朝之间的贸易联系,脱离西突厥汗国的掌握。   除了文采经略出众,频伽还是一个骑射的好手!他曾有过在大漠上一箭双雕的勇猛表现,令当时所有在场的回纥人民振奋不已,认为频伽是上天恩赐给回纥人民的天神!   从十四岁开始,咸安公主就在他的寝宫里安排了许多绝色的美女,为每天勤奋学习的频伽抒解着压力。他,从来没有过追求女人的经历,也不需要费神在随手就可以得到的女人身上。女色于他根本就是随手可得的、轻而易举的享受。甚至不需要他去勾动手指,只消一个眼神,他身边的女人们便会无限温情地包裹着他,用自己青春的、柔美的身躯滋养着他旺盛的、强烈的需求。   王子寝宫中的女人从来都是来来往往的,王后不允许任何一个年老色衰的女人出现在频伽的面前。所以,出现在频伽身边的女子永远是青春的、光鲜的,她们绝美的容颜从来不曾展现过岁月的凋零,结实的大腿总是光洁而匀称地缠绕着频伽健硕的身体,明媚的双眸总是含着如水般的柔情漾溢在频伽的周围。他的寝宫,是全回纥男子最向往的领地。他的寝宫,是全回纥女子最想去的圣地。在回纥,族中女孩献身于频伽王子是令整个家族都感到荣耀的事情。   在所有回纥人民和王室贵族的期盼下,频伽原本应该顺理成章地迎娶一位贤淑温婉的女子做王妃的。可是,五年前,一个人的到来却打破了回纥平静有序的生活。   那个人是一个名叫阿莫的摩尼教使徒,他成功地使原本信奉佛教的咸安公主成为了虔诚的摩尼教信徒。进而,咸安又通过自己对国王的影响力把摩尼教定为了回纥国的国教。从此在国内大肆兴建摩尼教教堂,一时间整个卡拉巴勒嘎孙城里到处都可以看得到一身白衣白帽的摩尼教信徒。阿莫,也从此成为了回纥国的国师、王后的重要谋臣。   就在全国上下掀起对摩尼教的狂热崇拜时,频伽站了出来,公然宣布自己不会加入摩尼教。而后,他便带着自己的亲信离开了卡拉巴勒嘎孙,来到了位于回纥边境的地宫之中,远离了他的人民,远离了被摩尼教全面占领的回纥国。   之所以做出这样的选择,是因为他的母后执意颁布禁止回纥国人民信仰非摩尼教的其他教派的法令。据说,那天,一向相处和睦情同姐弟的母子爆发了激烈的冲突——   “母后,您信奉摩尼教并且倡导所有的回纥人民都去信奉,这些,我都没有意见。可是,国师提出的禁止信奉其他宗教的法令,我坚决反对!”   “频伽,你为什么对摩尼教有这么大的成见呢?”咸安公主头疼地问道。   “母后,请您明白一点:我对摩尼教没有任何成见。我所坚持的是不能禁止其他宗教在我国的发展。在频伽看来,禁止,就是一种种族清教徒的行为!从各国的历史上看,清除种族异教徒都是会给这个国家带来灾难的行为!您会使我回纥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繁荣与稳定面临消退的危险。我们的国家远没有您想象的强大,它还不足以经受这样的打击!”   “够了!信奉摩尼教会严重打击我强大的回纥?怎么可能?摩尼教只会令我们的人民更加充实、幸福,只会使我们的国家更加的团结、凝固。你说的那种情况是不会出现的!”咸安固执地说道。眼神中没有丝毫的转圜余地!   频伽痛苦地望着突然间陌生难懂的母后,面前这个雍容华贵、美丽娇艳的女子还是自己那温柔、谦逊的母后吗?从前的母后根本不会过问国事,可是眼前的母后?   “母后,您无论如何也不会收回成命是吗?”   “是的!”   “那好,请母后允许频伽离开卡拉巴勒嘎孙,我,一天也不想在这个全部被白色摩尼教笼罩的城市敌下去了!”说完,转过身,毫不留恋地离开了他的王宫,离开了到处充斥着摩尼教众的回纥王城。   在地宫生活的五年间,频伽每天吃喝享乐,过着奢靡无度的生活。回纥的命运已经与他无关,卡拉巴勒嘎孙的清洗异教徒行为也与他无关。他,就这样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虚无生活,自在着、空虚着。   为了让越来越感到生活无趣的频伽王子快乐一些,忠心耿耿的茶壶盖常常在地宫之外到处搜罗新奇的玩意儿和女人。由此,千寻三人才会被茶壶盖带到了地宫之中。   然而令茶壶盖感到惊异的是:王子居然对美艳无比的黛螺丝毫不感兴趣,相反,看上了毫不起眼的千寻。   会感到惊奇吗?常常吃山珍海味的人,也是需要换一下清淡的口味吧?在茶壶盖的心目中,千寻对频伽来说就是难得一见的平凡女子,只是为了满足王子的猎奇心理。因为在他的世界中,从来没有出现过千寻这样的不懂得装扮,没有一丝女人味儿的女人。   “昆奴!”频伽的一声厉喝打断了正在冥想中的茶壶盖。只见他打了个激灵,崇敬地看向频伽。   昆奴,从他的名字,我们就很容易猜到,力大无穷的茶壶盖原本并不是回纥人。他,是一个来自印度群岛的昆仑奴。十岁的时候被唐朝的友好使者送到回纥,从此成了频伽身边忠心耿耿的仆人。虽然名义上是仆人,其实频伽对他一直都像是朋友一样。没有盛气凌人,没有打骂侮辱,也因此,换来了茶壶盖死命的效忠。   “王子。”茶壶盖恭敬地问道。   “去把那个使臣叫来,该干点正事了。”频伽的眼睛闪烁着许久未见的寒光,如同茶壶盖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那个意气风发的王子眼中闪烁的锐利光芒一样。许久不见的斗志又一次充斥了频伽的胸膛。   是啊,该做些什么了!自己的离开既然不能换回母后的妥协,那么他就要通过自己的力量为回纥多做一些事!通过与大唐的较量岂不是快速树立自己威信的绝好机会?这样一来,为回纥建下又一件奇功的频伽想要对全国的百姓形成一定的影响力,岂不是很容易了?继续待在这地宫之中,回纥的百姓都快要忘了他们崇敬的王子长什么样了!   “王子殿下,您、您找我?”那使臣可是正在温柔乡里缠绵的时候被茶壶盖挖出来的。此刻虽然对频伽仍是毕恭毕敬,可是刚才的体力透支却使得他站在那里摇摇晃晃的,好像下一刻就要昏倒似的。   频伽蓝色眸光中闪过一丝危险的讯号,冷冷地说道:“你立刻启程,告诉母后我三天后出发。请她在卡拉巴勒嘎孙等我的好消息!”“现在就启程?”那使者脸色一变,有些不情愿的样子。   “对。”频伽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严肃的气势顿时压迫过来,“现在就启程!一刻也不能耽误!”稍顿,他又加了一句,“也别忘了转告国师,请他拭目以待!”说完,大步走下台阶,与那清醒过来的使者擦身而过。   “是,王子殿下。”使者卑微地曲下了双膝,恭送着浑身散发着王者气息的频伽昂然离去。   阿莫!别以为靠着摩尼教掌控了母后和全国的子民我频伽就拿你一点办法也没有了。五年,我让了你五年!现在,该是你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五年来,摩尼教禁止信徒亵渎神明、禁食肉类、禁酒,并且还规定了僧侣不可耕种、收成任何植物,甚至不能在曾经种植过植物的土地上走路。随着这些年来国内信奉摩尼教的人数越来越多,大量的田地无人耕种,成群的牲畜无人喂养,已经影响到了经济、农业的发展。   而禁止在回纥信奉其他宗教的规定又激化了不同地区的信仰冲突,国内面临着各地区之间的不团结。这对于一个年轻王朝的统治来说,暗藏着多么巨大的危险!   现在朝中是国师一人的天下,只要是他说的话,没有人敢反驳,连他那懦弱的父王都听之任之。有不少朝中的有志之士多次前来请频伽回朝参与国事,却都被心灰意冷的频伽拒绝了。   不是频伽真的忘记了自己身上的使命,而是他在等待一个复出的绝佳机会,一个令全国百姓崇敬他的机会。   在竞赛中战胜大唐。岂不是一个天赐的良机吗?   跟随着频伽的茶壶盖有些担忧地说:“王子。比试骑射自不用说,咱们是一定能胜过那个大唐太子的。可是绘画和歌舞……”   “我们有两项能够胜过就算是赢了,不是吗?”   “对啊。可是……”   “放心吧。我已经找到必胜的法宝了。”频伽神秘地笑了笑,接着命令道,“备宴。我要邀请法宝共进晚餐。”   嗯?茶壶该愣在原地,呆呆地望着潇洒离去的频伽王子。   必胜的法宝?是什么呀?   傻瓜!当然是被你无意中带回地宫的人体画家千寻了。这个时代,还有谁的素描能画得过她了?   想起那天千寻为自己画的半裸肖像画,频伽原本平顺的呼吸有些恼怒的急促。那个长着尖耳朵的女人每次画画的时候都喜欢脱光衣服吗?也太没有羞耻心了吧?   频伽?你身边的女子们不是个个都想要在你面前脱光衣服吗?怎么之前,你没有痛斥那些为你献身的女子没有羞耻心呢?你可以理所当然地接受她们的赤裸,为什么千寻的赤裸会使你难以接受?哦,对了,是有一点差别:千寻的赤裸无关引诱。频伽,你读懂了千寻,知道自己在她的眼中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位。这,令你难以接受对吗?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频伽虽然拥有过的女人无数,但是却没有动过一次真情。他二十六岁了,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他拥有一切所以对一切都不在乎。   千寻虽然生活在开放的巴黎,可因为从小就有自闭症的关系,爱情的领域,从来没有涉足过。所以,她在爱情上也是很无知的水平。   这两个人遇见了,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4 炫黑星月   当洞口投射的光线已近昏暗的时候,终于有几个身穿嫩绿色轻纱的婢女走了进来。在千寻面前一字排开后,恭敬地说:“小姐,频伽王子正在等您!”   频伽?这是那个绝色男人的名字?千寻心想:看不出这人一身的尘缘酒色,名字倒是超凡脱俗,不沾染一丝人间之气。   她蹙眉望着面前婢女的服饰:呵呵,居然是短小利落的上衣搭配下身的超短裙。看来这个时代不光只有唐朝是开放的,西域的其他国家风气也是如此。王子在等她,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吃的?”她问道。   那些婢女诧异地回道:“当然。王子就是在等您一起共进晚餐的。”   那还等什么!她跳下床,换上自己原来的衣服、鞋子,除了那件白色的ck上衣,因为它已经被汗水浸得“味道”太浓重了。于是,原本的烟紫色罩衫皱皱地叠穿在牛仔背带裤里面,脚下配着粗犷风格的沙地靴,头上仍然戴着那顶男式的红色牛仔帽,如此怪异的搭配穿在千寻的身上,居然出奇的相得益彰。   “走吧。”千寻望着几个已经目瞪口呆的婢女说道。   这几个婢女看起来都是十三四岁的年纪,其中一个看起来稍大一些的婢女点头说道:“请跟我来。”   没有重大事件的时候,频伽是从来不穿回纥的正统服装的。此刻,他仍然是一身缥缈的白,斜坐在舒适的坐垫之上,品尝着来自高昌的上等葡萄酒。他的面前,摆放着一个产自中亚的长方形的低矮长桌。长桌不时隐隐泛着诱人的香气,看来制作的工匠们当时在涂抹用沉香木制作的矮桌时,添加了贵重的沉香粉末。在香气的馥郁弥漫中,人的意志很容易陷入最脆弱的时候,此刻所有的欲望都挣扎着想要获得满足。   矮桌的下面,铺着一层软软的、厚重的来自波斯的手工地毯。坐在地毯上吃饭,现在在大唐、西域各国是比较流行的,王公贵族纷纷效仿。   频伽喝的葡萄酒盛在剔透的夜光杯之中,泛着诱人的紫色光泽。矮桌上,一个粟特风格的银质酒壶里装满了葡萄酒和冰块,足够频伽今晚一醉方休了。但是,今晚最想令他沉醉其中的不是葡萄酒的醇美,而是千寻这个古怪女人驰迷的、驯服的目光。   此刻,宫殿之内弥漫着诱人的沉香味道。频伽慵懒地斜坐在柔软得令人想入非非的波斯地毯上。手中夜光杯的色泽闪烁着令人痴醉的光。长方形的矮桌上放满了丰盛的食物:有许多新鲜的蔬菜凉拌而成的菜肴——莴苣、苦芹、甘蓝、菠菜等等;还有一些制作精美的肉食——烤猪肉、腌文鱼、洒上了一层洁白糖霜的熏牛肉;另外,还摆了些石榴、橘子、葡萄、哈密瓜、松子、栗子等各式的水果和坚果;再加上多种精致的面点。   身着嫩绿色短衣短裙的婢女们忙碌地穿梭在矮桌旁,尽心地为她们的王子服务着。或许,太仰慕频伽了,不少婢女原本就宽大的领口很快便更加松懈了些,“一不小心”就若隐若现地露出了她们稚嫩的胸部。频伽却仿佛习以为常了,只是专注地望着千寻急匆匆走来的修长身影,唇边露出了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他的“法宝”来了。   千寻的脸上却露出了难得的灿烂笑容,当然,并不是为了眼前等待多时的绝色王子,而是为了精致得令她垂涎欲滴的食物。   盘腿坐在厚厚的波斯地毯上,千寻自言自语道:“很像吃西餐的样子嘛!”说完,命令身边的婢女为自己盛了不少的佳肴,大啖起来!   坐在对面的频伽脸色突然难看了起来。这个女人,眼睛是瞎的吗?居然视自己于无物!他的目光简直都要把千寻看穿了,可是,对面的人仍是毫无感觉,埋头专注地对付着美酒佳肴,只用那头顶的牛仔帽面对着频伽。   婢女们都很有眼色,看出了频伽的不悦,个个大气都不敢出一声。殿内,此刻什么声音都没有,只剩下千寻大快朵颐的声音。随着时间的流逝,频伽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看,两条漂亮的剑眉几乎都要拧在一起了。   “砰!”残留着紫红色葡萄酒液体的夜光杯被频伽重重地摔在矮桌上,纤细的高脚应声而碎,刚才还完美无缺的杯子此刻悲惨地一分为二、残破不堪。   刚想对着千寻说些什么,千寻倒是抬起了头,没头没脑地说:“我叫景千寻。至于你的名字,我已经知道了,叫频伽对吗?那好像是一种印度鸟类的名字,是谁给你起的?”说完,示意婢女为她斟上一杯葡萄酒,闲适地摇晃着酒杯,浅嗅着美酒的香气,眯着眼望着被忽视已久的频伽王子。   听到她空灵的询问,频伽心中郁结的怒气转眼间消散得无影无踪,点头说道:“嗯,是母后为我起的名字。”   “你是哪国人?”浅酌一口,千寻又问道。   “我是回纥的王子。”   “回纥人?那你为什么说唐朝话?”   “我会说的何止是大唐的语言。”频伽自信地笑笑。   “哦。”千寻应了一声,随后大殿之上再一次陷入了安静之中。   洞顶的光线此刻已经完全昏暗,大漠之上,闪烁的星空清晰可见,吸引了千寻的目光。站起身,来到洞口月光的投射处,仰起头望着澄静的朗月星空!   她仰望着星空,频伽却斜坐原地仰望着千寻。这个怪异的女人真真正正地挑起了他想要探寻的欲望。   走到千寻身边,一同仰望着星空,问道:“你又是哪国人呢?唐?”我是哪国人?呵呵,解释不清呢!笑了笑,回答道:“我是法国人。”   “法国?”频伽在心里搜索着这个听起来很陌生的国度,摇摇头,“我从来没有听说过。”   “这个世界很大,你没有听说过的国家多呢!”千寻转过脸,了然地对频伽说道。   她的笃定激怒了频伽,只听他冷冷地说道:“怎么,我堂堂一个回纥的王子,难道知道的会比你一个女子还少吗?”   千寻望着频伽蹙起的眉头,没有说话,只是轻蔑地从口袋里掏出了骆驼牌香烟,从容地用打火机点着,冲着寂静的夜空吐了个缥缈的烟圈。   望着她吞吐的弥漫烟圈,想起她背包里的手电筒,频伽默然。是的。对他来说,千寻就像是一个谜,她的穿着,她的谈吐,她的行囊,她的表情,一切一切,都是他二十六岁的生命中从来没有遇见的,还有,她不同寻常的绘画。他,自然无法理解穿越而来的千寻匪夷所思的思维方式。他,自然无法知晓千寻冷冰冰的态度来自于她二十三年来一直没有好转的自闭症。他,自然无法抗拒从千寻身上散发出来的奇异诱惑。   所以,无计可施的频伽有些恼羞成怒,命令道:“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贴身婢女,专门负责我的饮食起居。”稍顿,不怀好意地笑着,“或许,我们可以好好地沟通沟通。”   他眼中的暧昧邀约千寻怎么会读不出,只是,除了画画她的人生中从来就没有在乎过一样东西。爱情,她是不信的。亲情,在她的感情里压根就没有这样东西。性,似乎更是可有可无无所谓的东西。   望着月光笼罩中的频伽,千寻第一次注意到了这个男人的湛蓝色眼眸。   “很漂亮呢!”她伸出手,朝频伽的双目探了过去,想要确定这样一汪眼睛是真实存在的。   频伽一把抓住了她细长的五指,张开口一一啃噬了一遍。   “好痒!”千寻挣扎着想要把手抽回,却怎么也比不过频伽的力气。她的心有些慌乱,不规则地跳动着。   今晚终于有一个认知令频伽稍感高兴了。眼前看起来令人捉摸不透的景千寻,在男女欢爱这方面,根本就是无知的水平。或许,她的心还没有一个男人驻足过。   大漠清晨。   “千寻,千寻!”躺在柔软床榻上的频伽一声声地喊着他新上任的贴身婢女,“为什么还不送洗脸水过来?”   寝宫之内,只听见了阵阵的回声和站立一旁捂着嘴偷笑的婢女们。   “笑什么?景千寻呢?”频伽没好气地问道。   “她还没有起床呢!”一个婢女回答道。   “什么?”频伽从床上坐起来,抬眼朝对面的浅绿色轻纱罗帐望去。那是昨天频伽临时命人送来的床榻,贴身婢女嘛,自然吃住都在一块儿的了。   频伽从床踏上一跃而起,光裸着上身,披散着长发,气汹汹的想要把这个“不称职”的女佣从床上挖起来。   低垂的纱帐里,千寻仍是习惯性地将缎被裹成一团,自己蜷缩在其中,只露出了一头蓬乱的卷发。这是千寻多年来的习惯,因为她总是会在梦里梦到身边没有一个人,空气寒冷的令人颤栗,“冷,好冷。”不安稳的千寻呢喃着,俯视着她的频伽原本盛怒的目光越来越柔,侧躺在千寻的身边,伸出手将她颤栗不安的轻盈身子抱入了怀中。千寻不安的呼吸渐渐平顺了些,紧握的拳头慢慢松散轻抵在频伽宽阔厚实的胸前。   “你这女人,睡起觉来怎么像个孩子?”频伽用下巴摩挲着千寻光洁的额头,宠溺地说道。   经过一个晚上千寻不安稳的翻来覆去,原本垂顺的烟紫色罩衫已经面目全非了,全部拧把、纠结在一起。长及脚踝的裙摆缩至大腿位置,成了不折不扣的褶皱睡裙。千寻细白结实的腿一览无遗,可频伽却只是贪婪地注视着千寻的脸庞,那上面有多少雀斑都快要被他数清楚了!   怀中的人不安稳地晃了晃身子,嘴里呓语道:“那是我的马里亚纳海沟,是我的,是我的。”这是频伽第二次听到她不安地说这句话了。他的眉毛紧蹙,捉摸着这句话的含义。与此同时,他看到了千寻异乎寻常突出的锁骨,像是神在召唤一般,频伽伸出手,在锁骨的深窝处探寻着。   锁骨处的不安惊动了千寻,她猛地睁开了眼睛,忽闪忽闪地望着眼前紧紧相拥的频伽王子,“你干什么?”冰冷的话语击退了频伽温暖厚实的手。   她的锁骨就像是她的圣地一般神圣而不可侵犯!所以,千寻才会如此在意她在千色佛陀雕像眼眸中看到的那一幕!所以,她才会身在这个原本不属于她的世界!她,要找寻的对象是那个呼唤着马里亚纳海沟的男子,而不是眼前这个完美无缺的回纥王子!   频伽毫不在意她的冰冷,转头吩咐婢女送来了清凉的泉水,仔仔细细地为千寻擦拭着面颊,“该起床了,这几天我会很忙。不过我会吩咐昆奴带你去见你的两个朋友,有他们陪你,应该不会太孤单。”   “朋友?哼,我没什么可以称得上是朋友的人。见不见,无所谓。”千寻冷着脸,挣出了频伽的怀抱。   频伽已经可以摸到千寻的一些古怪脾气了,不以为意地说:“随你。早膳我会吩咐她们送到这里。”说完,离开千寻的床榻,在婢女们精心的服侍下穿上了回纥正规的王子服饰。而后,在众人的簇拥下,离开了寝宫。   愣在床上的千寻突然感到一丝寂寞和空虚在周身蔓延。她的身体好像比心更诚实,更愿意承认难耐的孤寂。   果然就像他说得那样,千寻洗漱完之后,茶壶盖带着一众婢女送来了丰盛的早餐。千寻选择了坐在床榻上享用它们。她,哪里是来做贴身婢女的,根本就是做女王来了。景千寻的婢女生涯至此宣告结束,短得还不到二十四小时。   “琥珀在哪里?带我去见他。”转过头,对着面无表情的茶壶盖说道。   膳房。   这里没有宫殿、寝宫那么隐蔽、奢华。看起来接近半洞窟半露天的样子。从露天的地方,远远地可以看得到千寻他们曾经露宿一晚的雅丹地貌。原来,这地宫就在雅丹地貌的下面隐秘地存在着。   千寻没有来得及好好地欣赏眼前广袤、荒凉的美景,因为她的注意力全部放在了正在号啕大哭的琥珀身上。   琥珀看起来很是狼狈:原本就破旧不堪的袈裟上星星点点地洒上了斑斑血迹;像琥珀一样黑红的脸颊涂抹上了一道道的炭灰;不大的眼睛里挤出了一颗颗的眼泪在花猫儿一般的脸上冲出了两道泪痕;破旧的鞋子干脆不见了踪影,宽大的脚掌踩在布满沙砾的地上;鼻子上还挂着粘糊糊的鼻涕两串。   一只白皙的手伸了过来,用干净的手帕擦拭着琥珀的泪水和鼻涕。   在这里,安慰他的除了跟他算是相识的黛螺之外还会有谁?   见到千寻来了,黛螺耸了耸肩,指着琥珀说道:“小和尚这几天可没少受罪。被逼着杀了不少的牛、羊什么的,好像还被逼破了斋戒呢!”   好一个随遇而安的黛螺。千寻闻言朝着茶壶盖挑了挑眉毛,仿佛在问:为什么会这样?   茶壶盖一本正经地回答道:“我国信奉的是摩尼教。所有非摩尼教的信徒到了我国均要还俗,尤其是佛教信徒。不过,频伽王子殿下却是什么教也不肯信,所以才会来到这偏远的地宫躲开朝中教众的议论。”   黛螺激动地问道:“一个小和尚,又没有得罪你们,他信他的佛教,关你们什么事?”   “这是皇后的吩咐,我们必须遵守!”茶壶盖仍是一本正经地回答道。   千寻斜睨一眼面无表情的茶壶盖,转而冲着仍旧啼哭的琥珀冷言道:“别哭了,不过是破了杀戒而已,只要你心中有佛,即便是屠夫又有什么关系呢!”说完,转身离去了。   昨夜,千寻睡得很踏实,也很温暖。   醒来的时候,频伽不知什么时候溜到了她的床上,紧紧地揽住她,湛蓝色的眼睛闪烁着望着千寻,慵懒地打了个招呼:“醒了?快起来,咱们今天要出发去长安!”   去长安?千寻恍惚的意识突然清醒了,唇畔扬起了“正合我意”的笑容。坐起身,忽然感觉到坠在颈间的冰凉坠子,“这是什么?”不悦地朝坠子摸了过去,好像是一个弯月的形状。   “那是我送给你的月光宝石,跟我的星光宝石是一对的。据说,这是天空坠落的星辰雕刻而成,是护佑我回纥国兴盛富强的宝物!”频伽浅笑答道。   千寻不想要,所有陌生的事物她都是本能的抗拒。可是看着眼前的男人不容拒绝的眼神。就想就先戴着好了,以后有机会了再还给他。   天上坠落的星辰?呵呵,是陨石吧?抚摸着月光宝石的冰凉,她心里的排斥感消除了许多。   当背着背包和画夹的千寻在婢女的带领下走出地宫的一瞬,沙漠刺目的光线毫不留情地照了过来,晃得双眼眯缝着,只开了一条细小的缝。   感觉逆光中,一个魁伟的身影朝自己走来,拥住她纤细的腰,抱到了一匹马的背上,与那人紧紧贴合在一起,“终于出来了。”耳畔传来的是频伽充满了磁性的声音。   当眼睛终于适应了炫目光线以后,千寻已经被安置在了一辆豪华、庞大的马车之上。这是一辆金光闪闪的回纥皇家马车,车厢内所有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一应俱全,倒是很像现代的房车。   从车窗里远远地眺望,回纥王子的马队浩浩荡荡地前行着。身后,跟着的是骆驼组成的后勤辎重部队。   频伽一身耀眼的王族服饰,昂首走在队伍最前列。他挺拔、优雅的身姿令所有跟在后面的将领们黯然失色,成为了瞩目的首领。从内向外自然散发的领袖气质令千寻的脸颊微微发烫,心跳稍稍快了一些。   “沙漠也太热了!”她嘟囔着,拿起扇子不停地扇着风,为自己莫名的脸红心跳寻找着合适的理由。   沙漠的冰冷夜晚,将士们点燃篝火,井然有序地在千寻所在的马车周围布成了严密的兵阵,守护着他们爱戴的王子。   千寻走了出来,本能地朝着安静之处信步走去。一个微小的火堆旁,黛螺正在烧着流油的羊腿。   千寻抱着膝坐了下来,接过了黛螺用刀切下的一块肥嫩肉片。   “王子怎么样?很棒吧?”黛螺色色地问道。   “什么很棒?”千寻诧异地问道。   “你们,难道……”黛螺望着千寻认真的表情,意识到那个迷人的频伽王子居然还没有对千寻“下手”。羡慕地一笑,“看来他对你倒是不一般呢!哎,你不用倒也真是浪费,姐姐我这几天做梦都会想呢!”她坦率地说道。   千寻这才明白了“很棒”的含义,面颊再一次微红起来。还好,在火光的衬托下,这些只有她自己才知道。   “千寻,千寻!”远处的马车处起了一阵小小的骚乱,想来是频伽发现千寻不见了,正在到处找寻呢。   “你快回去吧。”黛螺轻笑道,眼神投注到千寻颈间的月光宝石上。看来,这个回纥王子可是把千寻视若珍宝呢!倒是景千寻这个情感低能儿的感受太迟钝了,怕是要让王子多吃点苦头了。   也只能这样了。千寻无奈地站起身,折返回去。   “你去哪儿了?”远处喧闹人群中,频伽紧张的声音传入了黛螺的耳中。面前的烤肉已经熟透,金黄的油脂滴落在渐渐昏暗的柴火上,发出了“嘶、嘶”的焦灼声。   黛螺轻笑着,爱抚着自己寂寞了好几天的身子,“数量影响质量吗?就算是,我也寂寞了好几天了。今晚,谁能够慰藉我呢?”   性感的邀约在空荡寂静的大漠之上没有一丝回响,钻进了荒凉的大漠沙砾中,沁入不见……   六天后,总算是正式走进了唐朝的领地。当然,如果不是千寻买了一头快要死去的骆驼并且没有一点沙漠旅行常识的话,她原本早就应该到达这里了——安西。   从敦煌出来的前两天,她基本上是朝东北偏北的方向走的,接近伊吾。如果不是阴差阳错地碰到茶壶盖,他们一行三人很可能会走到戈壁沙漠的腹地。那样,可就生死难料了!   快到中午的时候,先行官过来报告,说是安西的唐朝守军已经接到通关文书了,很快会派将领来接。这一次两国的友好切磋,大唐的玄宗皇帝非常赞成,早就下了圣旨命令守关的将领做好接待事宜。   安西已经不再是完全荒凉的戈壁滩了,这里,是一个美丽的绿洲城镇。虽然还不是满眼的郁郁葱葱,但是城外的泉水和草滩已经足以令刚刚到达的人欣喜若狂了。因为他们刚刚走过被称作“黑色戈壁”的艰难路程。说那里是黑色戈壁,是因为不断吹袭的强风卷走了所有覆盖地表的沙土,只留下混合着黑色小石子的灰色砂岩。   频伽带了一队亲兵到安西城中与守城的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将军会面了。这才给了千寻一个自由喘息的机会。从小到大,她从来没有跟什么人朝夕相处形影不离过。这段时间夜晚的相拥而眠给千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或许,她的身体已经适应了由另一个温暖身体的陪伴,但是,她的心却是排拒得很!要想办法离开他!这念头一直在她心头萦绕不下。孤寂的灵魂哪里会轻易地对别人敞开大门呢?   背着画夹四处游荡的千寻藏身在一处浅滩草丛里,这么做,自然是因为眼前有令她感兴趣的景致。   李嗣业,这个身经百战、骁勇无敌的唐朝将军,在不自知的情况下,有幸成为了人体画家景千寻无数人体模特中的一个。他那在常人眼中看起来狰狞、恐怖,因为奋勇杀敌而留下的不计其数的疤痕,看在千寻的眼中变成了残忍的美丽。   随着李将军站在浅水中沐浴的水花四溅,那昭示着战争之残酷的健壮身姿被千寻准确地描画了下来。晶莹的圆润水珠顺着健硕的肌肉缓缓流下,阳光在其中折射着绚烂的光线,使得他如同一个披挂着黄金盔甲的战神一般,顶天立地地站在天地之间!   随着最后一笔的完成,一个人鬼魅般出现在了千寻的身旁。千寻大惊,转头望着来人——是黛螺!是一丝不挂的黛螺!   “完成了吗?现在该我登场了!”渴望的眼睛暧昧地朝着千寻眨了眨,迫不及待地扒开草丛向战神走去,就像一抹空寂了几千年的幽魂。   “是谁?”不等黛螺迈出第一步,李嗣业便已发觉了草丛中藏匿的两人。他赤裸着,气势汹汹地出现在两人的面前。   “是我。投怀送抱的黛螺。你好呀!”黛螺熟练地媚笑着,贴在他的身前摩擦着、亲吻着。   李嗣业没有拒绝黛螺的投怀送抱。对于他来说,能够平衡常年征战所带来的恐惧与紧张的最好手段就是性!而军中的军妓个个俗不可耐,且还带有不知名的性病。算起来,他禁欲恐怕也有一段时间了。   千寻突然间觉得很好笑:她与黛螺两个人用不同的形式分享了眼前像战神一般的男人完美的身体!她俩好像真的很适合做朋友呢!第一次,千寻考虑了自己也可以有朋友的问题。   从容地收拾好画夹,她站起身把这里留给了黛螺。李嗣业则用军人的锐利目光注视着远去的千寻。他的脚下,匍匐着浑身兴奋颤栗不止的黛螺。她贪婪地亲吻着面前泛着金色光泽的皮肤,贪婪地亲吻着……   千寻离去的身影则像是一片没有枝干根系的落叶,飘零而去。   频伽回到驻扎的营地时,天色已经有些昏暗了。壮美的夕阳有大半没入了无垠的大地,远处戈壁上的蒸腾水汽飘忽上扬,使剩下的半日缥缈虚幻,神秘不可捉摸。身为大漠之国的子民,这样的落日经常看到,早已是习以为常了。   但是,今天的落日在频伽的眼中格外的有趣,因为他突然间觉得千寻给人的感觉就如同这眼前缥缈虚幻的落日。一样给人以强烈的吸引,一样令人无法触摸,一样滚烫灼热却又相距一个冰冷的太空。   掀开马车上丝滑的垂帘,千寻入睡的容颜清晰地显露出来。在她零乱卷发的旁边,静卧着下午的人体素描——一幅野性的、健美的战神沐浴图!   频伽原本温和的眼眸顿时犀利肃杀,湛蓝色的眸光变得幽深暗淡,仿佛暴风雨来临前的寂静海洋!   他微微颤抖的双手在千寻嶙峋的锁骨上来回探寻,力道毫不温柔,“景千寻!”他咬牙切齿地喊出这个令他烦躁不安的名字,“我该拿你怎么办?打造一个最结实的锁链把你牢牢地锁在我身边吗?”对频伽来说,究竟是征服未果的男性自尊受到伤害还是不由自主地受到千寻魅力的牵引动了真情?这个问题的答案此时并不明朗。但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千寻不受任何束缚的灵魂和肆无忌惮的行为激怒了频伽,使他陷入了无能为力的痛苦中。   爱情,不就是谁臣服于谁的游戏吗?   “好痛!”千寻呻吟着,从不安稳的睡梦中醒来。距离她咫尺之遥的频伽浑身散发着危险的气息,一股风雨欲来的气息包裹着混沌的千寻。   “你也知道痛吗?”频伽抄起那幅战神沐浴图,咬牙切齿地说道,“这是哪个男人?你画他的时候一样裸裎以对吗?”想起她独一无二的曼妙身姿已经不知被多少男人看过,频伽就恨不得立时把千寻拆卸下肚!   “你以为自己是谁?还我!”千寻冷冷地说道,同时伸出手想要拿回素描。   “我是谁?你看清楚!我是你的主人!”愤怒的频伽伸出手臂,一拳砸碎了精致的雕花窗棂。力道之巨,使得上面象征着吉祥、昌盛的飞翼骆驼应声而碎,木屑,深深浅浅地扎进了频伽紧握的拳头上。   “王子!”茶壶盖担忧的声音在车外响起。   “我没事!你们不要进来!”   车内,千寻与频伽相互对视着,像是两座泥塑的雕像。   不对!我不应该害怕的!这不过是个暴虐的、任性的古代王子,我根本不必害怕!千寻在心里想着。但是,寂静的大漠中,她快速的心跳还是诚实地暴露了千寻莫名的心悸!   这个没有心的女人!根本不必尊重她!征服她!就像以前对待其他女人那样征服她,摒弃她!频伽也在愤怒地想着。但是,昏暗的光线中,他痴缠的目光还是无奈地昭示了频伽未知的情感!   两个相互敌视的人就这样对峙着,呼吸紧促的前胸,那一对闪耀着太空金属光泽的炫黑色星月宝石也闪烁呼应着,一直到沉沉的睡意袭来把两人带入了梦乡!   清晨,送来洗漱泉水的婢女们掀开垂帘,捂着嘴偷笑着小心翼翼地将盛着泉水的容器放在旁边。因为,不想打扰像一对相亲相爱的孩子那样相拥而眠的两人!因为,眼前的画面是如此温馨静谧。   奇怪的两人,清醒的时候像是水与火一样无法相容。昏睡的时候却又像水与乳一样相互交融!   “我讨厌他!”千寻闷闷地说着。   在昨天的“战神”沐浴地,两个各怀心事的女人坐在了一起。   一旁容光焕发,风情万种的黛螺目光迷离地望着安西的防御城墙,不在意地问道:“为什么呀?”看来,昨天的“艳遇”真是把她给喂饱了。   “不知道。看着他哪儿都好的样子我就生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生气,反正看到他高兴我就难受!”面对着她心里认定的朋友,千寻第一次变得话多了起来。   “是觉得自己没有他完美吧?”想起频伽王子的完美无缺,黛螺揶揄着。   是吗?千寻没有回答,安静地望着清澈泉水中叫不上名字的小鱼。   “咱们什么时候才能进城呀?”黛螺嘟囔道。那个战神好像就是安西的驻军呢,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   “今天好像就可以了。听说只能一小部分进入唐朝的境内,剩下的人还要回去呢。对了,琥珀和尚呢?他不是想去五台山朝圣吗?别把他给忘了。”   一提到琥珀和尚,黛螺突然有些不自在,哼了两声后说道:“我看他不一定想去五台山了吧。”   “怎么会?那个死脑筋可是……”千寻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不会吧?黛螺姐把他也给……”   “是,我让那个死脑筋把色戒也破了。谁让他哭哭啼啼的怎么也劝不住呢?姐姐我奉献自己让他开心,这有什么不对?”黛螺倒是说得理直气壮的。   “是啊。”千寻笑了起来,“要是琥珀和尚过不了这些关卡,那不当和尚倒也罢了。”想起琥珀与黛螺“完事”以后的尴尬表情,千寻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正午时分。   唐朝驻军的护送部队来到了回纥军队的驻扎地,他们是来正式迎接回纥王子的。前来相迎的将军,正是“喂饱”了黛螺的李嗣业。   千寻坐在马车中,所以没有看到端坐在高耸马背上的频伽怒目注视李嗣业的表情。   “原来是李嗣业将军!幸会幸会!”频伽一语双关,抱拳的手紧绷着,青筋直冒。一想起那幅全裸的画作,频伽就恨不得拔出剑来跟眼前这个男人决斗!   “岂敢。”李嗣业抱拳回礼,心下已经清晰地感到了这个第一次见面的频伽王子对自己强烈的排斥。   闪电的目光回闪中,两个人已经莫名地较量了一番。一个是因为误会,另一个则是一头雾水。接下来,李嗣业还要陪着这个回纥王子一路到国都长安的。恐怕日子会不太好过了。   频伽的亲信部队与李嗣业的军队前后呼应着,浩浩荡荡地进入了安西城。在那里,安西四镇节度使,右羽林军大将军,唐朝著名的藩将,来自高丽国的高仙芝将军为欢迎回纥王子举行的盛大宴会即将开始。只等着频伽王子的大驾光临。   “把她给我好好打扮一下,可不要丢我的人!”频伽来到马车旁,掀开帘子对千寻身边的婢女交代着。   丢你的人?!马车内的千寻恼怒地瞪视着策马离去的频伽,心里早不知诅咒多少遍了。   5 红色牛仔   安西驿馆。   此刻刚刚黄昏,地面蒸腾的热气还没有完全散去,沐浴,成为了千寻离开马车后第一个迫切的欲望。   屏退了所有的婢女,她一个人坐在蒸腾的浴室中享受着沐浴的乐趣。   窗外,一树洁白的香梨花悄然怒放,纤细的树枝随风摇曳,缤纷的落英洋洋洒洒地落在浴池之内,调皮地旋转着,争先恐后地想要为千寻白得透明的肌肤添上一抹幽香。轻掬一汪碧水,出神地望着随波摇摆的香梨花瓣,第一次发现花瓣的脉络如此好看。   沐浴完毕的千寻望着婢女们递过来的华丽服饰,浓眉紧皱,摇头拒绝。其中一个有些紧张地说道:“请您快点换上吧,要是您还穿着原来的怪衣服去参加晚宴的话,王子殿下会怪罪我们的。”   身披缕衣的千寻奇怪地望着一众焦急的婢女们,轻声说道:“那个王子怪罪你们就怪罪好了,跟我有什么关系?”说完,就这样仅着缕衣走出了浴室。那金色缕衣轻薄透明,再加上千寻身上的湿滑水滴,若隐若现的,令身后的青葱婢女们都看傻了眼。   “愣着干什么,快跟过去呀?”领头的婢女急得一跺脚,手托着一双精美的靴子追了过去。   驿馆的建筑风格完全是模仿了长安建筑的样子,院落房间之间的回廊幽静宽敞,赤着脚的千寻在其间奔跑着,像是个快乐的魂魄。湿漉漉的卷发不停地滴落着水珠,使得她在长廊里留下了一连串隐约的脚印。   李嗣业来晚了。   今天的晚宴,高仙芝将军特意交代所有的将领一律准时参加。可是就在他准备出发之前,守城的将士们发现了一个来自大食国的间谍。审讯那个间谍花费了一些时间,所以,他刚刚迈进驿馆的大门,怀里就撞进了一个浑身飘散着莫名香气的纤瘦女人。   是她!   李嗣业一眼就认出了千寻,那非同寻常的骨瘦嶙峋早在池塘边就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脑海中。尽管那天与他上演香艳刺激戏码的女人是那个丰盈柔腻的龟兹美女,可是在他的眼底却总是浮现着千寻的一抹飘零。   记得好像有一种武器可以隔着一切阻隔捕捉到所有带有温度的物体,然后准确地猎杀目标。而我们的千寻就像是一个没有体温的人,这种厉害的武器在她的面前大概会郁闷地失效。她没有丝毫的欲望,生、爱、幸福、满足、痛苦、挣扎,一切一切,她都没有。这是她一生下来就缺少的东西,先天性的缺失,千寻自己也无能为力。她给人的感觉常常是不存在的,可又偏偏该死的、强烈的存在。   尤其是现在,她紧偎在李嗣业的怀中,目光迷茫地望着眼前一对炯炯有神的大眼。很显然,千寻并没有认出李嗣业,毕竟,她对于李嗣业的印象仅仅停留在那健硕的裸体上。   李嗣业环抱于千寻腰际的双手停留的时间长了些,所用的力道紧了些,超出了一般礼节性的拥抱。   “可以松开了吗?”千寻不满地问道。   “当然。”不舍地松开孔武有力的手臂,那潮湿的身体立刻滑开了去。   站在一米开外,李嗣业才清楚地望见千寻那一对嶙峋锁骨中间摇晃着的月光宝石。眉头一皱,问道:“你是频伽王子的女人?”有些遗憾,有些怅然,有些说不出的怪异感觉。   “我谁的女人也不是!我只属于我自己!”斜着眼瞪了李嗣业一眼,千寻抬起脚,朝向自己,哦不,应该说是朝频伽和她的房间走去。这是个麻烦的问题!千寻叹了口气,思考着怎么才能争取到自己的房间。   参加晚宴与吃饭是等同的一件事,千寻,饿了。   在公众场所吃饭自然不能穿成现在这副样子,画家景千寻这点常识还是有的。对她来说,规矩只在想遵守的时候遵守。她现在想吃到美食佳肴,所以,她愿意遵守赴宴时应该穿着整齐的规矩。   但显然,千寻遵守的规矩离我们挑剔、完美的频伽王子“装扮得像样点”的要求还很远。这一点,等一会儿我们从频伽王子原本温和有礼的眼神突然间变得凌厉危险就可见一斑了。   穿着一身暗红色唐朝服饰,外罩黑色夹织着金色丝线轻薄罩衫的高仙芝将军,与回纥王子并排坐在宴会的主位上。在场的人,尤其是女人有眼福了!这是两个风格迥异的完美男人!   史书上这样形容这位来自高丽国的藩将:美姿容,擅骑射,勇决骁果。这是一个拥有着盖世奇功的勇猛男子!对于女人来说,这盖世奇功就是高仙芝,高仙芝就是盖世奇功。所以,他就是一个盖世英雄!我们看一个旁的人,会清楚地看到他个子高不高,肚子凸不凸,牙齿白不白,眼睛大不大,长得帅不帅,衣着有没有品位,会挑剔得连他的肚子生不生虫都看得出来!可是拥有盖世奇功的将军就不一样了,那一顶先入为主的光环,在人们见到他之前就已经戴在了他的头上。在光芒的笼罩下,他就算是头猪,也是世界上最帅的了。更何况,他还是一个货真价实的“韩国帅哥”,尽管年龄大了些。   相比之下,咱们频伽的完美更多的是靠完美五官与高贵气质取胜了。   这两个气质迥异,外形各有千秋的男子相互间说着客套的话,喝着应酬的酒。按部就班地完成着一个右羽林大将军和回纥王子应该完成的外交礼仪。   宴会上,一切都是那么的尽善尽美,按部就班。   李嗣业悄悄地溜了进来,坐进了自己的席位。没有急着享用美餐,犀利的目光在宴会上密密实实地扫了一圈,在看到频伽脖子间闪耀的星光宝石上愣了一会儿神,才端起已经斟满的酒杯,一饮而尽。   来自龟兹的舞女们跳着最流行的“胡旋舞”。晃动的腰肢、飞旋的舞步、飘逸的长发迷醉了宴会上的各位将军们,动听的西域音乐成为了葡萄美酒最佳的催化剂,宴会的气氛一派酒醉金糜。所有的一切都有序地进行着,直到我们饥饿的千寻“闪亮”登场——   她穿了一件不太合尺寸的纯白色罩衫,因为那罩衫原本的主人是频伽。宽大的罩衫襟口松松垮垮,那蛊惑的“马里纳亚海沟”闪现了出来。炫黑闪亮的月光宝石在锁骨间跳跃着,夺去了在场所有人的眼球。半湿的卷发湿漉漉地披在身后,散发着迷人的香气。由于头发还不蓬松的关系,尖耳朵也不甘寂寞地蹿了出来,挑战着在场所有人的常识(这是人的耳朵吗?)。脚下穿的麻质手编鞋子被千寻踩扁了一部分,变成了舒适的拖鞋。最要命的是头顶的红色牛仔帽!那顶非同寻常的红色牛仔帽,就好像是观世音手中的净瓶,就好像是弥勒佛浑圆的肚子,就好像是释迦牟尼硕大的耳垂,无声地、权威地宣布:我不是凡人!   千寻就这样“晃”了出来,像一个流浪的女巫,像一个走错了地方而不自知的顽童!   走到宴会的正中央,千寻停了下来,站在那儿,理所当然地冲着频伽问了一句:“我坐哪儿呀?”那架势,仿佛她是宴会的女王。   在场所有的男人心里都默默地说了一声:坐在我的身边。但,只有频伽响亮地说了出来:“坐在我的身边。”并且,闪烁着他风雨欲来的不悦眼神,站起身,走到千寻的面前,伸出手,拢了拢不太合身的襟口,揽着千寻的腰,环视着一众艳羡的目光,坐回了黯然失色的美酒佳肴旁。   “喜欢穿这样的衣服?”望着大快朵颐的景千寻,频伽无奈地叹气问道。   “还行。”顾不上说话的千寻从填满了食物的嘴里挤出了两个字。   “明天我就吩咐给你量身定制一些。”必须量身打造,再这样当着众人的面穿一次不合体的衣服,若隐若现着她的粉白,频伽非要发狂不可。   “这位是……”一旁被忽视的盖世英雄高仙芝将军不甘被忽视,微笑询问着。   “她是月光宝石的主人。”不甚友好地回答,断了在场所有人的觊觎之心。没有人不知道星月宝石对回纥人意味着什么。   可惜呀。高仙芝在心里说了一句。要是这个特别的女人被我先发现送给皇上,说不定可以趁此打击那个不可一世的安禄山!   哼!李嗣业在心里不屑地想:你这样一个一出生就没有遭受过一点苦难的回纥王子,怎么懂得这个飘零女人的心?   接下来的酒宴,依旧欢声笑语不断。所有的人都沉迷于甘醇的酒中,各自吞下隐秘的心事。   宴会就要结束前,摇摆昏醉的高仙芝苦涩地笑了笑,轻声问道:“你的母亲,咸安,她好吗?”眼底,弥漫着纠缠一世的痛苦。   “你是个胆小如鼠的男人!”这是咸安对她说过的最后一句话,是一个女人对她所爱的男人失望头顶的评价。   频伽怀抱着酒醉的千寻快步离去了,他没有听到这个名震西域的将军悲情的问候。若是听到了,很多历史就改变了。   千寻并没有醉到无法步行的程度,她,只是不想走路。   回到房中,她挣扎着离开频伽温暖的怀抱,瞪着不大的双眼,问道:“为什么我要跟你共享一张床?”   “因为我想这样。”频伽抱紧双臂,欣赏着双颊熏红的千寻。   “你想要我?”她满不在乎地直截了当问道。   “是。”这早已是不必言明的事实,频伽坦荡地承认道。   “那为什么这么多天了,你都没有?”憋在心里的疑问终于问了出来。   “因为你不在乎!”频伽魅惑款款地走到千寻面前,温暖厚实的手指在她圆润诱人的红唇上来来回回地抚弄着,喘息着说道,“当你看到我脸颊会变得像今晚这样红的时候,我会驯服你的,戴红帽子的女妖!”   哈!要我看到你就脸红?千寻挑起眉毛望着好看得没话说的频伽,笑了起来。   “这游戏听起来挺有趣,好,我陪你玩下去。”   入夜。浩朗星空下,李嗣业手执伴随自己东征西讨的宝剑,挥舞着,想要挥去一直萦绕在心头的那一抹飘零。   同样是灿烂绽放的香梨树,它飘落的花瓣成为了李嗣业眼中无数幻化的纤瘦身影,在剑光的变幻中飞旋、躲闪。随着最后一剑的刺出,落英缤纷中,黛螺,这个天生对性有着敏锐天赋的女人出现在孤寂的李嗣业面前。   她,需要李嗣业的精壮身躯,而李嗣业,需要黛螺的温柔缠绕。各有所需的两人紧贴在一起,密实而又遥远。黛螺闭合的双眼突然微张,瞟着院落门口一对闪烁的目光。被人窥视的感觉更爽!她激情澎湃的晃动着腰肢,享受着最原始的生物欲望。   今夜,还有第三者,一双偷窥的琥珀色双眼嫉恨、挣扎地望着急促喘息的两人,粗糙的双手紧抓着褐色的衣角。   佛祖!我为什么会站在这里偷窥?我为什么不能离开?我为什么无法静下心来?因为我没有遵守戒规,所以要被您抛弃对吗?   为什么我会嫉妒?我快要不能呼吸了!   回纥的军队就要启程了。   离开安西,下一站就是瓜洲。   千寻抱着画夹坐在忙忙碌碌的人群中,想要找寻能够引起自己创作欲望的模特。很可惜,没有合适的对象,看来今天可以休息了。琥珀看到了无精打采的千寻,穿过人群,坐在她的身边。   “听说你破了色戒?”千寻不怀好意地笑着,揶揄道,“恭喜你了。”   琥珀愣神望着远处,眼神没有交汇的终点,愣愣地念道:“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眼中有色,心中无色,才能坦然面对世间的各种诱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听着他??嗦嗦的偈语,千寻不胜其扰,索性拉起他的手放在了自己胸前不大的柔软上,问了一句:“这是空吗?”   琥珀面红耳赤,唯唯诺诺的不知如何应答。猛地收回无措的手,头也不回地逃了出去。   千寻仍坐在原处,她,又想起了在千色佛陀的眼中看到的一切。难道,那一切都是空的?如果是空的,自己为什么会穿越到这个时空?上天,究竟在前面安排了什么?   她猛地站起身,朝驿馆大门走去。   安西城内,有一座香火旺盛的寺庙。   这个佛寺是一个围墙围起的,一个很大的机构,建筑物沿着南北纵轴对称排列。较大的建筑——讲经堂和大堂——用木头建造,木造梁柱支撑着斜度很高的屋顶,屋檐向上翻起突出。较小的建筑和四周墙壁的建材,则是四处可见的黄色砖块和夯土,再以柽柳树干加固。僧侣的房间都沿着墙壁排列,小而四方。   千寻迈进到处回响着诵经之声的寺庙,眼前满是缠缠绕绕的玄青色烟雾,朦胧的尽头,一个浑身赤金的佛祖雕像静静伫立着,望着寻觅而来的千寻。   “我不信佛!”千寻来到他的面前,仰视着问道,“我什么鬼神都不信!为什么要把我带到这里?为什么?”   “阿弥陀佛!女施主很不自在,不知道老衲有没有可以帮得上的忙?”一个眉毛很长很长,几乎快要垂到耳边的老和尚双手合十,闭目说道。   “您当然可以帮我的忙。”千寻冷漠地说道,“你只要告诉我有没有一个叫千色的禅师就可以了。”她,只需要一个答案,一个果。   “千色禅师?”老和尚摇了摇头,回答道,“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么一位禅师。或许是老衲孤陋寡闻了。”   没有这个人?这是千寻第二次从出家人的口中听到千色禅师并不存在的话。一股被天捉弄的愤怒充溢胸膛。   “狗屁佛陀!”她诅咒着,转身离开了最讨厌的地方。   “阿弥陀佛。烦云风卷,太虚廊清。一轮皎洁,万里滕光。阿弥陀佛,阿弥陀佛。”老和尚手执佛珠,不停地念诵着。满室的佛烟似乎听懂了,静止在空明的殿堂上。   闭嘴!闭嘴!不要念了!千寻捂着耳朵在心里喊叫着:千色,你究竟在哪儿?你究竟是谁?   她急促地奔跑着,直到撞进了一个人的怀里。   李嗣业惊喜地扶着第二次“投怀送抱”的千寻,被她悲恸的表情震慑了。   “频伽王子到处派人找你。怎么跑到这儿来了?”   混乱的千寻抬头望着眼前的人影,语无伦次地说道:“千色在哪儿?千色在哪儿?”   “千色?”李嗣业眉头紧皱,“他是谁?是你的朋友吗?”   “你也不知道他?”千寻涩涩地笑着,扒开衣服的襟口,“我告诉你,我的锁骨,它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名字:马……”诡异地笑着,刚想要说出来,整个人却突然被带离李嗣业的怀抱。   “昨天的酒还没有醒吗?”频伽冷冷地注视着襟口凌乱的千寻,恨不得把她折成一团塞进自己的口袋。   “你也来了,呵呵,正好,我告诉你们我为什么来这个鬼地方!就是因为它——”指着自己的“马里亚纳”,用力地扒开衣服想让面前的两人看清。她厌倦了,这么多天,没有一人知道千色的存在,她怎样才能回去?怎样才能继续过自己自在逍遥的人生?在法国,没有人会去在意千寻的怪异,因为比她更怪异的人比比皆是。在法国,没有人会去打扰她孤绝的生活,因为每个人都是孤单寂寞的。没有千色这个人吗?那就告诉所有的男人她的锁骨叫“马里亚纳”海沟好了,看看哪个跟她上床的男人会说出那句话!   她不需要任何人对她的关注,也不希望有人想要向她索求关注与爱意。她一直活在只有自己的世界里,很好,她并不想改变!   现在的千寻,不需要因,只求一个果。她的目光充满了癫狂,拼命地想要扯开领口的束缚,告诉面前的两个男人:她的锁骨名叫“马里亚纳”海沟。   “啪!”一个响亮的耳光结结实实地打在了千寻的脸颊上,顿时,几道血印显现出来,右边的脸颊慢慢地变红肿胀!   频伽毫不怜惜地吼道:“你要做第二个黛螺吗?你也可以人尽可夫吗?”咱们可爱的黛螺艺妓看来早已引诱过频伽了,不过似乎没有成功。   李嗣业一个箭步挡在了千寻面前,怒喝道:“对女人动手也是贵国的传统吗?”   湛蓝色的眼眸变得深邃、暗淡,眼眸的主人微眯着双眼,冷绝地警告着面前“多管闲事”的李嗣业。   频伽的怒视不顾一切,暗含着疯狂的意味。而李嗣业在他的逼视之下,头脑转瞬之间转了不知道多少弯:他不能现在就跟这个回纥王子翻脸,这样他一辈子的戎马生涯就全毁在这一时义气上了。如果是那样,他就更没有能力守护这个飘零孤单的女孩了。   笃定之后,李嗣业长吁了一口气,转过身,抚了抚千寻肿胀的脸颊,黯然离开了。   千寻眨了眨疲惫的眼睛,许久不见的空寂再一次回到眼中,不发一言地蓦然转身,向驿馆方向走去。   频伽亦步亦趋地跟着,顶头的烈日毫不留情地直晒在他们身上,却没有给予他们属于自己的身影。   向长安进发的军队启程了。   李嗣业满怀心事地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在他的身后,大唐的旗帜与回纥的旗帜迎风挥舞着,气魄万千。   入夜。马车内的千寻把自己裹成一团,她这个样子已经有五六个小时了,从回到驿馆她就一直这个样子,像是个与世隔绝的雪之女王。   频伽无意求得她的原谅,大约是觉得自己没有错吧。   但是无过错并不等于无痛苦,他坐在马车外,对着戈壁滩上的明月一口一口地灌着酒,想要凭借着酒的力量阻止自己想要冲进车内拥住千寻的冲动。在寺院的门口,当他看到千寻把自己与其他男人同等对待的神情,一股无可奈何的惊恐便充斥着他的内心。二十六年了,他从来没有对自己丧失过信心,甚至是白色摩尼事件,他也不过不想与母后撕破脸,暂时相让罢了。可是这个被茶壶盖带回来的女人,这个冷冰冰的女人,却一次又一次地不把自己放在眼里。原本的征服欲望此刻已经降到最低点了,他只求千寻的眼里看得到他,知道也能体会他的感情。虽然他还不确知自己对千寻抱有的感情是什么。   今天的频伽王子看起来很脆弱?耐不住寂寞的黛螺灵敏地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的酒精味道,准确地寻了过来。她温柔地恰到好处地蜷伏在频伽脚下,老道地风情万种地摇摆着成熟身体,狡猾地乘虚而入地得到了完美王子。   人,就是这么脆弱,就是这么可怜,摆脱脆弱的方式翻来覆去地数也不过这么几种:杀戮、酗酒、花钱、哭泣、纵欲……   频伽大约是有生以来第一次为排遣脆弱而纵欲,那浓重的、悲情的喘息,无奈地回响在冷月下、大漠中。   黛螺的目标很单纯,也很明确:得到肉体的满足。要求简单,所以更容易收获快乐。   眼下,她正迈着轻快的步子,哼着小时候在龟兹学的小调,餍足地向帐篷走去。寂静中,一个黑影突然闪过,撕裂了她的衣服,享受着她仍然泛着爱欲气息的身体。这精壮的身体黛螺很熟悉,是李嗣业。   他突然地来,之后又突然地走。   黛螺有些吃不消的感觉,迈向帐篷的步伐变得快乐而不稳。掀开帘子,一股血腥气扑面而来,粗糙的男人身体怒吼着向她袭来。他一边扒开她已经残破的衣服,一边痛苦地喊着:“杀!杀!为什么不停地杀,不停地杀!”这第三个人原来是琥珀,已经成为回纥后厨一个称职屠夫的琥珀。   数量影响质量啊!黛螺无奈地抚摸着黑暗中折射着光亮的脑壳,应付着压伏在身上的琥珀。她,没有恼怒,只是有些遗憾地想:为什么不留头发呢?摸起来怪怪的。   今夜,属于黛螺。   昨夜,频伽没有入眠。他望着裹成一团的千寻一直到太阳升起。   当温热的阳光扫向千寻几近透明的肌肤时,那泛着光芒的轮廓线条突然令他产生了一个错觉:眼前的千寻仿佛是顺着鄂尔浑河(回纥境内最大的河流)漂流而来的婴儿,她准确、注定地来到了他的面前,他下意识地抓住了树脂涂覆的摇篮,从此再不能把她推开。   景千寻!你的无情难道来自于你的无知?频伽垂头丧气地笑了,如果她是一个情感上的婴孩,他又怎能做出过高的要求?   探出手去,红肿的脸颊此刻涂抹了上好的药汁,痕迹已经不太明显了。   触碰尽管轻微,敏感的千寻仍是被惊醒了。   睁开眼睛,望见了逆光中的频伽,他完美的五官消失在阴影里,俯视自己的头颅出奇的熟悉、亲近。探出手,同样伸向他的脸颊,抚摸着。   是你吗?千色?千寻在心里追问着,心跳猛然加剧。   千寻难得一见的迷离碰触温暖了频伽备受折磨的心,这个错觉使得他低下头去,想要去品尝觊觎已久的泛着婴儿般嫩粉色光泽的唇。   千寻闭上了双眼,默许了频伽的靠近。   频伽的唇小心翼翼地试探着,在千寻的唇畔间,仿佛就要碰触了,却又闪电般地躲开。他的理智提醒他要远离这涂抹着罂粟的唇瓣,他的情感却要他不顾一切扑向诱惑。就这样试探着、远离着,碰触着、躲闪着,像是有巨大外力牵引的两块磁石一般若即若离。   不知过了多久,不知怎样的角度纤合,两个寂寞渴盼的唇电光火花般地相遇了。奇异的电流穿越了彼此的身体,通透了两人的灵魂。千寻的冰凉与频伽的灼热紧贴着,迅速被升高了体温。鼻尖呼出的浅浅的、短促的气息亲亲热热地纠缠在一起,奔向车窗外朝阳跃出的广袤天地。   当一样温热的唇分离的那一瞬,千寻清明问道:“你是频伽?”   频伽的头颅向后移动,湛蓝色眼眸愉快地笑了,“你终于看到我了。”   千寻的身体突然抖动了一下。刚才,有那么一瞬之间,她把温暖唇瓣的主人当作了冷冰冰的千色禅师。分离的时候,她的心却分明地说这个人不是千色,他是频伽。至今,在千色佛陀眼中看到的那一幕都是鲜明真实的。千寻一直强烈地感觉那个男人呼唤的“马里亚纳”就是自己。而频伽,不是千色。频伽,没有那个梦幻男人的缥缈虚无,没有他的冰冷绝望,没有他的挣扎抗拒,没有他的“非如此这般”的飞蛾扑火。   在那短暂的一幕里,千寻分明感到了死亡、诀别、走向毁灭的气息。   频伽不是千色!但是,在这个奇幻的早晨,他却走进了千寻的眼底。   “是,我看到你了。”千寻扯动嘴角,轻笑着。   凉州是大唐边境的主要关口。   半月之后,部队途径瓜州、甘州,来到了这个西北交通重要的交叉点。从凉州向北通向鄂尔多斯高原和北方的草原,往南则通向青海湖和青藏高原。一直向东,就是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原了。黄河夹带着大量泥土,从发源地青藏高原一路迤逦流去。当然,要走到兰州才看得见她清澈见底的英姿。   千寻站在凉州高耸的石砌城墙上,远眺着雄壮的黄土高原。   黛螺刚刚与守城的将领厮混过,迈着舒畅的步伐走了过来。   “长安,就在那里!”她激动地指着黄土高原的尽头,那里,有她听说过无数次的繁华街道。来自各国的商人们汇聚在长安西市,夜晚,他们会到紧邻高级住宅区的艺妓区寻欢作乐,挥霍着他们手中大量的金钱。认真劳动,然后获得丰厚报酬一直都是黛螺认定的生活方式。她要在长安大展身手。   “是吗?”千寻不甚在意地回答着。去大唐,是为了寻找千色,可是,现在这理由还存在吗?如果千色的存在是考古学家犯下的错误,那么千寻该怎样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呢?被她看到眼底的频伽呢?他算什么?   “怎么,对长安不感兴趣吗?”   “那里是你的天堂,对我却是未知数。”   “千寻,你真的是个很特别的女人。怪不得频伽王子会为了你酗酒。”   “不仅仅酗酒,还会乱性吧?”千寻忽然笑着,斜睨着黛螺微红的脸庞。   “对,还会乱性。”黛螺大方地承认着,说道,“你会嫉妒、生气吗?”   嫉妒?生气?不知道。她从来没有为了除自己以外的人动过情感,自然,也没有因为任何人产生过妒嫉的情绪。也许,将来会有吧。但是,现在,她轻轻地摇了摇头。   “你的香烟还有吗?”   当然。从口袋里掏出两支,用打火机点燃。   轻吐烟圈,两个气质、外形迥然不同的女人衣裙飘然,伫立在铺天盖地的黄沙滚滚中。   稍作休整以后,行进的军队继续浩浩荡荡地前行着。被搅动的黄沙从天空看去像是一条巨大的黄丝带。   画完了。签上名字的缩写,写上日期——天宝十四年、八月十日。   “我们一定要跟着大部队前进吗?”半月的和谐相处,千寻已经懂得何谓商量了。   “你想怎样?”在车厢内专注看书的频伽没有抬头,询问着为自己画肖像来打发时间的千寻。   把素描收到画夹里,她轻轻地说道:“我想自己走。每天这样被一大群人环绕的感觉我不喜欢。你可能习惯了万众瞩目,可我希望的是做一个隐秘的窥视者。”   合上书,湛蓝色眼眸包裹着千寻,“为什么想做一个窥视者?”   “站在阴暗里,才能看到阳光下的一切,我才能准确地捕捉下来。”   “为什么不试着站在阳光下捕捉你想描绘的画面呢?”   千寻面色一冷,“我的生命里没有阳光。”说完,习惯性地把自己蜷缩在被子中,不再理会叹息的频伽。   这夜,千寻睡得极不安稳。养父母那两双陌生、害怕的目光出现在梦中,他们,对这个长着尖耳朵,瘦小自闭的女孩儿手足无措。一时泛起的爱心不足以支撑他们承载起千寻打上孤单烙印的生命。于是,放任自流成为了无能为力之下的选择。   频伽吹熄了灯光,把微微发抖的千寻揽在怀中,相拥睡去。   早晨醒来的时候,千寻从车窗望去,发现频加正在与茶壶盖交代着什么。   他穿着一身白得耀眼的长袍,如瀑布般的乌发散落在伟岸的宽阔肩膀上,随着大漠的微风丝丝摆动。早晨的光线打在他的周围,折射出了梦幻般的朦胧光圈。湛蓝色的眼眸在其中显得更加迷人了。频伽身后,背负了一张乌木质地、漆黑的弓,那上面的雕刻很精妙,以至于花纹的感觉像是用了另外稍白一些的木质雕刻出了菩提树叶与藤蔓交织纵横交错的样子。剑筒也是木质的,外面包裹了皮革,筒口紧锁着金色的固定环,用筒上所附的悬挂皮带绕过肩膀紧盘在他的身上。   频伽就这样站在朝阳下,像是个中土世界走出来的神癨。我想画他!这是迷蒙着双眼的千寻此刻的念头。   发现了千寻的窥视,频伽转过身对她喊道:“快换上衣服,我们要出发了。”   出发?去哪里呀?千寻愣愣地望着脚边已经摆放整齐的背带裤和麻质的罩衫,当然,还有那顶标志性的红色牛仔帽。   频伽走进马车,湛蓝眼眸闪烁着好心情,“我已经安排好了,就我们两个人乔装先行,大部队在后面跟着。等到了兰州我们再会合。”   两个人乔装先行?听起来可以接受。两个人总要强过整个护送的部队。   套上衣服,被频伽牵着手跳下马车,李嗣业已经在外面伫立等候了。   “请王子殿下三思。我作为护送王子的唐朝将军,不赞成王子的决定。”李嗣业直视频伽,坚持而又坚持。   “你为什么反对?前面不是大唐的领地吗?”频伽反问着。   “不要管他了,我们快走吧。”千寻迫不及待地拉着频伽的手,越过了李嗣业的身侧。   李嗣业握着佩剑的手紧攥着,目光追随着两人亲密无间的远去背影,“来人。”   “是,将军。”   “派人跟着他们,一定要严加保护!”李嗣业尽守着自己应尽的职责。理性的按捺下,想要把千寻抢夺在怀的感性冲动被牢牢地压制着。   两个人,两匹阿拉伯马,一个白衣黑发,另一个仔裤卷发,出奇的怪异与和谐,在阳光的注视下走进了黄土高原的第一道隘口。   千寻的旅行背包捆绑在马背上,她的身后仍旧背着自己的画夹,与频伽的弓箭相映成趣。她新奇地望着眼前的沟壑,望着她一直没有机会好好看看的中国文明的发源地——黄河流域。八岁离开杭州,离开中国,她身上的中国烙印已经被打磨得不见踪影了。八岁前的她,每天都生活在福利院里,走出去,看一看这个世界的机会根本是没有的。   6 灰色地带   眼前的乡间土地都已被勤劳的人们开垦耕种了,梯田上面的一层层绿令千寻欣喜不已。中午时分,前方炊烟阵阵,隐隐约约可以看出一个村落的样子。   顺着蜿蜒的小道,频伽与千寻信步前往,想要到农家之中寻得可口的午餐。   刚一走进村口,一阵稚嫩的哭声便清晰地传了过来:“叔叔、大爷们,你们就可怜可怜芽儿吧。你们谁愿意帮芽儿把爹安葬了,芽儿愿意一辈子做牛做马伺候您。”   那是一个瘦小的,发育不良的女孩,看起来不过八九岁的年纪。浑身的麻布衣衫破烂不堪,小脸上污黑混浊,只能看到一对眼睛漆黑闪亮。泪水沿着脸颊缓缓流下,在脸上也冲出了一道道交错纵横的“沟壑”。   这是一个穷苦的村子,村里的大人们个个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盯着孤苦无助的孩子。他们的脸颊上刻满了岁月无情的痕迹,艰难的生存环境使得他们每个人都面容呆滞。生活没有给他们关爱他人的能力。   芽儿的身旁,放了一个牌子,上面歪歪扭扭地写了几个字。   “牌子上写的什么?”望着脏兮兮的芽儿,千寻皱眉问道。   “卖身葬父。”   “卖身葬父?”千寻嗤笑一声,抬起脚把摆在尸体前的牌子踢飞出去。   “千寻。”频伽大喝道,可惜没能来得及阻止。在众人的惊呼中,那木牌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坠入了沟壑。   “你干什么?”频伽跃下马背,抓住千寻纤细的手腕,低头质问道。   那些老实的、木讷的农民虽然很穷,虽然很胆小,虽然没有爱的能力,可是他们还是愤怒了。芽儿呆坐在那里,望着被千寻一脚踢飞的木牌坠落山谷的空荡。质朴的农民围着千寻和频伽,等待着一个合理的解释。   频伽倒是不在意这些空有蛮力的农民,但是这件事千寻理亏已是事实,若只是凭借武力去摆平,绝非频伽所为。   只见他环视一周,抱拳说道:“各位,我的朋友这么做一定有自己的原因,请容在下问清楚。我保证,一定会给小姑娘一个合理的解释的。”   一个年老的长者抬起黝黑、粗糙的手臂抚了抚胡须,点头道:“好,我们就等着你们给芽儿一个合理的解释。”长者敏锐的眼神在两人身上来回探寻着,频伽的湛蓝眼眸,千寻的红色牛仔分明的昭示着两人不同寻常的身份。既然对方愿意解释,那么还是等一等比较好。   此刻,肇事者——千寻,冷冰着眼神,呼吸紧促,仍然皱着眉盯着呆愣的芽儿。   “千寻,千寻。”频伽小心翼翼地叫着她,伸出手扳过她尖翘的下巴,强迫着千寻的冰冷眼神与自己温暖的湛蓝眸光交接,“告诉我,为什么这么做?你难道不觉得这个小姑娘很可怜吗?”不论刚才千寻的所作所为有多么恶劣,频伽都不相信千寻的出发点是卑劣的,她这么做一定有自己的理由。   浓密修长的睫毛变得有些潮湿,千寻摇着头轻喊道:“为什么要卖身葬父?为了一个死去的人出卖自己的一生值得吗?他这么不负责任,留下年纪这么小的孩子,连自己的后事都安排不了,还要女儿去卖身?”她再一次转过头,冲着芽儿喊道,“值得吗?值得吗?他做了什么?不过是很多年前贡献了自己的精子而已!”这小女孩,那么纤瘦、孤单,跟自己八岁时的样子那么像!那时,所有福利院的小朋友都嘲笑自己的尖耳朵,说自己是个怪物!就连阿姨们也不喜欢她。自己整天孤孤单单的,只有自言自语,身上的衣服很久都不会换,总是散发着连自己都厌恶的臭味儿。   然而讽刺的是,当那对法国的夫妇来到福利院的时候,那么多阿姨推荐的孩子他们都没有看上,却偏偏因为这对怪异的尖耳朵选择了千寻。尖耳朵使她成为了伙伴们眼中的“怪物”,却也改变了她一生的命运。   千寻以为这些她早就忘记了,早就不再介怀了,可是,就在刚才,就在看到芽儿要卖身葬父的一瞬间,那些潜藏在记忆深处的不堪突然间爆发喷涌,使得她激动莫名。   那是她人生的灰色地带,是她孤僻自闭的源头。   精子?这个词汇太现代了,频伽没有听懂,小女孩芽儿更是一头雾水,眼睛里的泪水泛滥成灾。蹲在一旁的村民们也是面面相觑。   但是,频伽却隐约猜到了千寻做出过激行为的原因,这是一个有着不堪身世的女孩儿。她表面上坚强独立,心底里却一直无法摆脱被父母抛弃的阴影。   刚想用自己的体温温暖千寻的冰冷,不想千寻却一个跃身,坐上马背飞驰而去。   “千寻!”频伽急呼一声,赶忙从怀中掏出了一锭金子,转身递给了满脸皱纹的长者,“对不起,今天这件事错全在我们身上,这锭金子就请你们帮助芽儿把父亲安葬了吧。”说完追随千寻而去。   我不哭!不哭!为了抛弃我的父母不值得!飞驰的千寻心里呐喊着,马蹄扬起的灰尘在沟壑纵横的峡谷里留下了清晰的痕迹。   看到了。   频伽策马赶来,终于在一个流淌着清泉的高地看到了千寻的踪迹。高地上到处铺满了碎石片,踩在上面,会发出细碎、喑哑的声音。   清泉涌出的源头有一棵不太高的年轻枞树。千寻摘掉了帽子,卷发随着黄昏的微风在沾粘了沙粒的脸上舞动着。她点燃了一支骆驼牌香烟,已经平复的脸上浮现出与世隔绝的冷漠表情。   频伽轻拍马的脊背,示意它可以自由活动了,那白色的高头大马立刻快乐地奔向另一匹马儿,亲亲热热地啃噬着碎石片中艰难生存的野草。   缓缓走向千寻,但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去拥抱她,只是停步在她的身边,掬一汪清凉的泉水,一边拍打着自己的面颊,一边若无其事地说道:“小时候,我总是觉得父王对我的关心不够。第一次学会骑马,兴冲冲地想要让他带我参加皇室的狩猎活动,他拒绝了,说我年纪还太小。第一次在草原上射下最凶猛的隼,想要让他夸我勇猛无比,他却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比我第一次射下隼的年龄大了一岁。第一次领兵打仗,想要让他任命我为将军,他却只是让我当了一位副将。现在想想,这样的例子多得是。可是,在我十八岁那年在朝堂上提出自己的建议,要求与唐朝结盟的时候,那么多有资历的老臣反对,父王却执意支持我的建议。父王就是这样,我常常不理解他,甚至不理解他对母后的过分宠爱,认为他没有一个君主的气概。但是,当我面临困难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父王。不论我做出了什么成就,最想听到的还是父王的一句赞赏。”   千寻看向远方的目光渐渐投注在频伽的身上,虽然冷漠却很有兴趣。   “千寻,我会带你去见见我的父王。他会给你父亲般的关爱,他会的。哦,还有我的母后……”   “我饿了。”千寻打断了频伽的话。她对和和美美的家庭不感兴趣。   真的饿了,他们两个错过了中午的农家饭,到现在才想起要解决温饱问题。   “饿了?等着。”频伽转过头眺望着四周,朝着有野兔出没的山坡走去。只见他优雅地拔出身后的弓箭,稳健地拉弓,射出,箭无虚发。   夜晚,千寻缩在自己的睡袋里,眨着眼望着坐在身边的频伽。   “你怎么办?”不论怎样,这个养尊处优的王子可是为了她风餐露宿的。   频伽笑笑,说道:“我没关系,你快睡吧。”   千寻迟疑了一下,约莫睡袋里还可以挤下一个人,“你也钻进来吧。”   第一次被邀请!湛蓝眼眸眯缝着,喜悦在里面清晰可见。钻进睡袋,他好奇地问道:“这是法国制造的吗?很不错,以后可以让我国的人民学习一下制造方法。”   千寻笑了,笑意一直在唇畔挂着……   清晨,从黄土高原上一跃而出的朝阳温和地把触角伸向了依偎在枞树下的两人平静、快乐的脸颊上。   人,贪每日之所见。   这句话好像真的有道理。频伽从一开始的征服欲作祟到现在的温情相伴,已经成功地走进了千寻的眼底。不论快乐还是争吵,他都锲而不舍地、执意地拥着千寻度过寒冷、漫长的黑夜。这样每天的朝夕相处,千寻从焦虑不适到可以接受,这本身对自闭的她就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从对频伽毫无印象,到现在闭上眼睛可以清楚地想起他的样子,这其中“每天可见”功不可没。   不远处,两匹阿拉伯马相依偎着,似乎也受到了主人们的感染。(可千万不要啊!这是两匹公马!)   长满青草的山坡上,李嗣业昂首站立在阳光投射处,目光中充满了柔情和遗憾。从第一眼在安西城外的泉水边见到飘零如秋叶的千寻,他就立刻读懂了这个女孩。第二次见到她,看到了她眼中的冰冷孤绝,他就知道在千寻的心里,还没有男人驻扎的痕迹。可是,现在与频伽相拥而眠的千寻,嘴角泛着甜甜的微笑,他知道频伽已经成功走进她的眼底。这样的女孩,一旦什么人走进她的眼底,那就意味着:永远。   “继续盯紧。到达兰州之前,绝不能让频伽王子出一点意外。”   “属下明白。”   这两个人仿佛是水晶一般透明清澈的器物,没有一丝污垢同时又脆弱不堪。希望,命运能够对这两个人特别眷顾,不要让任何灾难降临。离去的李嗣业心里祈祷着,也不知绚烂的朝阳听懂了没?   “该起床了,小女妖!”   闻声,千寻睁开双眼,立刻陷入一片宠溺的蓝。   “嗨!”清亮的双眼满含笑意地望着频伽,红唇轻启,慵懒地打了个招呼。   “嗨?”频伽低沉地重复了一声,紧接着蹙眉问道,“什么意思?”“就是‘嗨’的意思。”千寻笑着从睡袋中钻出,伸了伸有些僵硬酸痛的四肢,仰望着四周的沙砾,脖颈中的月光宝石折射着阳光闪烁非常。坐在泉水边,掬起冰凉的水,轻轻拍打着面颊。   枞树下,频伽背上弓箭,回头望了望面颊上闪烁着晶莹水珠的千寻,大步向对面有野兔出没的山坡上走去。   锁定目标,拉开弓箭,在朝阳的逆光中像是人马座一般的剪影屹立在满眼翠绿的山坡上。   频伽的箭还没来得及射出,耳边就传来了一阵马蹄纷乱的声音。急忙转头望去,只见十几匹马组成的列队在扬起的尘雾中快速冲向对面山坡的那汪清泉,几乎像风一样掠了过去。留下的,只是在泉水上泛起的涟漪和岩石上的空荡。   千寻,仿佛是被黄沙卷去,不见了踪影。   屹立在山坡上的频伽浑身的毛发都竖立着,散发出肃杀的气息。眼中的湛蓝眸光颜色变得幽深,闪射着危险的信号,凶狠地注视着黄色尘土消逝的方向。他将手中的箭对准了那里,凶狠地射了过去。   掳走千寻的,是一群凶狠、勇猛的马贼。他们在这绵延不断的大山中神出鬼没,靠着掠夺艰难的生存着,运气好的话,偶尔也可以享受一下奢淫的生活。   他们的大本营自然是无法与频伽舒适、奢华的地宫相比。这里,就如同这些粗野汉子一般,粗砺、鄙俗,但是充满了朴拙的生命力。   马贼们虽然都没什么文化和修养,但是他们的等级观念还是非常分明的。掠夺而来的财宝、美女,自然是先要孝敬给大哥的。   “老大。”钳制着千寻的马贼跪地一拜,说道,“今天兄弟们出师不利,什么也没有打到,回来的路上看见了这个女子,虽然瘦得不像样,但不管怎么说也是个婆娘,兄弟们已经有好久都没有尝到女人的滋味了。今天晚上就请老大先享受享受吧。”   那个“老大”,端坐在山寨的宝座上,理所应当地微笑着点了点头,“好!待老子给她开了苞,明天就赏给兄弟们好好地泄泄火!”   “噢,噢,噢,噢。”山洞里回荡着马贼们兴奋的呐喊,还有一些,用眼睛色迷迷地瞄着千寻,咧开的大嘴里,分明地露出了暗黄色的牙齿。   千寻却似乎没有听懂这一切,她只是专注地望着四周环伺的粗野汉子,望着他们毫不掩饰地裸露出的黝红色健硕肌肤。这,完全不同于频伽和李嗣业的身体。频伽的裸体就如同罗可可艺术中完美的天使,李嗣业的裸体则像是巴洛克艺术中悲壮的战神。而眼前的浑身黝红的发紫的粗野汉子,他们的肌肉却是充满了原始美的力量。他们粗野、荒蛮,灼热太阳的烘烤赐予了他们完美的肤色,匮乏的精神生活造就了肌肉的野蛮力量。   一股创作的冲动涌上千寻的心头,不过时机却显然不对,她很快就被那个大步走来的大哥扛在肩上离开了。趴伏在他的背上,一股浓烈的汗味儿窜到鼻中,令千寻一阵眩晕。耳畔,大哥震耳欲聋的大笑声传了过来,震得千寻耳膜生疼。   走进一个点燃了许多火把的房间。   这里,应该就是马贼头子的贼窝了。瞄着房间的摆设,还在马贼背上趴着的千寻嗤笑出声。   “你笑什么?”那个大哥怒喝道。只见他一个反手,把千寻甩到了宽大的床上。这果然是他的床,汗味儿、烟味儿、爱欲味儿、臭脚味儿,总而言之,地地道道的西北野汉子味儿。   千寻会发笑,完全是因为这里“别致”的摆设:典型的西北炕床,典型的回纥地毯,典型的龟兹矮桌,典型的唐朝铜镜,典型的大宛梳妆台,还有数不清的各式各样的来自粟特的银器。这是一个大杂烩房间,东拼西凑的家具说明了主人审美的无知与浅薄,更说明了马贼们抢掠范围的宽泛。   望着一直发笑的千寻,戴着占整个脸部四分之一狰狞面具的大哥一头雾水,目露凶光,不怀好意地朝着床榻上微笑的千寻走来。一边走,还一边脱着自己的衣物……   千寻盘着腿坐在床榻上,从背后取下了画夹,确认了取景范围后开始忙碌地描画起来。   马贼头子正在逼近的步伐停了下来,错愕地望着泰然的千寻。这个婆娘怎么回事?她难道不知道我要上她吗?难道她心甘情愿?不是很像呀!   头子的脱衣动作也跟着停了下来,这引起了千寻的不满:“喂,你怎么不脱了?光露上半身怎么画?快点把裤子也脱了。”   嗯?马贼头子的下巴都快要脱落到地上了,难道我的样子还不够吓人?转身看向四周,从墙上取下一条鞭子,先冲着地面“啪啪”地击响,而后贼笑着,朝千寻走来。   “喂,把鞭子放下。你的样子根本就不衬这鞭子,别装了,画面都被你给破坏了!”千寻斜歪着脑袋道。   “啪哒”一声,他手中的鞭子跌落在地,这汉子的脸涨得通红,暴怒道:“你、你为什么不害怕?”   “我为什么要害怕?”   “你为什么不叫喊?”   “我为什么要叫喊?”   “你为什么一点婆娘的样子都没有?老子上了那么多女人,就算是愿意的最起码也会装一装的。你、你为什么还要让我脱得更多?你不知道老子是马贼吗?你、你不反抗,我怎么强暴你呀!”那汉子面色沮丧地说,“你不害怕得恐惧尖叫,让整个山寨的人都听见,岂不是损毁了我高大飞的威信!”   高大飞的话逗笑了千寻,只见她停下手中的画笔,认真地望着眼前一心想要强暴自己的粗野汉子:乱蓬蓬的头发没有梳理,上面还很有趣地装饰了一些金色的小铃铛,使得他的头一有动静就铃铃作响;占脸部四分之一大小的面具狰狞恐怖,可是戴在他的脸上却减少了威胁力;这个人五官单看起来都挺严肃的,可是凑在一起却充满了喜剧效果(最少在千寻的眼中是这样)。   望着嫣然一笑的千寻,高大飞更加恼怒了。只见他暴躁地在原地转来转去,嘴里还喃喃自语着:“怎么办?她不怕我?她不怕我!”说完,狠狠地一顿足,竟然没有站稳,一个摇晃跌倒在了地上。   “我、我不想当马贼!都是他们逼我的!我怕他们,却还要装作很凶的样子。我看到女人尖叫挣扎头都是麻的,脚直发软,可还是要装作乐在其中的样子。”他愤怒的表情此刻已经变成了胆怯,时不时地斜眼瞄着毫无惧意的景千寻,“我必须是凶恶的!必须是!要不然那些疯子一定会杀了我的。当他们知道我其实根本没有那么凶狠的时候,他们一定会杀了我!”   说起高大飞成为马贼的头子,那真是很偶然很偶然的机缘。   三年前,高大飞还是一个生活在穷苦山村的朴实农民。他和他的村民们长期受着村子里赵大地主的奴役,交着艰难换来的血汗钱。那赵大地主不但为富不仁,冷血吝啬,还很好色!同村的一个叫小翠的姑娘原本已经有了婚约了,被赵大地主瞄上以后便从此开始了悲惨的命运。如同所有命运凄惨的女孩一样,小翠被逼取消了两情相悦的婚约,嫁入了赵大地主家做小妾。与她订有婚约的外村男青年一时气不过,便带着他们村的男壮丁们上门找碴来了。高大飞没有什么打抱不平的想法,当时他之所以在场完全是因为闲着没事干,看热闹来的。   当赵大地主身后站着多个有功夫的家丁,耀武扬威地喊着:“谁敢上前!有种走出来让我瞧瞧。”这样的话时,高大飞勇猛地站了出来,比那个外村青年还义愤填膺。   那外村青年一看有人出头,更是壮了胆子,振臂一挥,招呼着精壮的壮丁们便冲了上去。当时现场是一片混乱,鸡飞狗跳。等到混乱的场面结束以后,众人赫然发现,赵大财主竟然被高大飞钳制在手中,嘴里吐着白沫,死翘翘了。于是,高大飞在那一瞬间成为了朝廷的通缉犯,壮丁们崇拜的对象。   一群无路可走的壮汉有家也不能回,被逼上了善的对立面,只得从此走向了当马贼的抢掠不归路。   其实,赵大财主会吐着白沫死掉完全是因为他患有心绞痛。   而高大飞当时的挺身而出则完全是因为有人很不地道地踹了他一脚。   马贼自然是要有个头头的,还有谁的功劳能比得上高大飞?于是,他便当仁不让地成为了贼头子,被迫每天都要装得凶悍、可恶。其实,他原先可是一个遵纪守法、善良朴实的老百姓。   不愿当马贼的人被迫做了三年的贼头子,每天在人前装作自己是一个凶神恶煞,这,也算是一种煎熬吧?   高大飞现在最崇拜的就是采花大盗,因为他们可以在女人的尖叫声中从容地、充满乐趣地寻欢作乐。可自己每次都是要通过把兄弟们“孝敬”来的女人吓昏才能既遂一下。在他眼中,在女人意识清醒的时候对她们施暴,简直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所以,高大飞现在头都大了,眼前这个衣着怪异的女人再这样优哉游哉地望着自己,他的“一世英名”可就全毁了。   正想着怎样才能把千寻吓昏的时候,一个消息传来,高大飞自己先昏过去了——   “大、大哥。”一个独眼龙连滚带爬地跌撞跑来,结结巴巴地说,“大、大、大哥,外、外面来了、来了、来了……”   “来了什么?说清楚!”他正头痛于怎样让千寻害怕自己,不耐烦地说道。   “来了,来了,来了朝廷的军队!已经快要冲进来了!”大约是太害怕的缘故,独眼龙的结巴居然好了很多,最后一句话一口气就说了出来。   什么?要来杀我了吗?高大飞双目一翻,倒头昏了过去。   “大哥,大,大哥!”独眼龙不可置信地望着眼前的一幕,又连滚带爬地溜了出去。情势不妙,还是自己先跑吧。   跑?哪还来得急?谁让你们这么不开眼?把千寻捉了来?   只见他慌不择路地奔跑着,突然间撞上了一道肉墙,顿时头懵眼花,满眼都是金星。咱们一根筋茶壶盖先生伸出手拉住他的领口,简单地问道:“你们带回来的女人呢?”   “在、在那边。”手指着高大飞的房间,独眼龙心惊肉跳地想:天啊,这是哪里来的人?长得像山一样高大。   茶壶盖身后,一队士兵跟了上来,只见他轻松地扬起手,把独眼龙扔到了士兵们的脚下。   要命啊!独眼龙感到浑身都像是折断了一般,剧痛不已,昏死过去。   高大飞从眩晕中醒来,朦胧的眼中,一个戴着红帽子的人坐在了自己的“宝座”上,自在悠闲。   他的身边,东倒西歪地躺着许多的马贼,个个全部衣衫褪尽,赤裸着身体。再看看自己,也是如此。   定睛望向戴红帽子的人,竟然是那个不怕自己的怪女人。刚想站起身,就感觉一把冰冷的利器滑到了脖子里,一阵刺痛传了过来。一个身穿唐朝的士兵不耐地望着他,手中的利剑毫不留情。   “不要动!就保持这个姿势。”手执炭笔点着自己尖翘下巴,戴着红色牛仔帽的千寻急忙说道。刚才就感觉这个画面的构图缺少了点什么,原来就少一个高点,嗯,这样一来,画面就完美了。   高大飞目瞪口呆地望着眼前他从未见过的“不知廉耻”的女人,心里一阵哀鸣:没有占到她的便宜,现在反倒被她大吃豆腐!天啦!还有没有人来管管这个疯女人!   “唉!”一阵长长的叹气声在寂静的窑洞传了过来,郁闷的主人走上前来,宠溺地望着飞速描画的千寻那修长灵活的手指,“还要画吗?一群山野蠢夫,有什么好画的?”正说着,湛蓝色眼眸清晰地望见了千寻正在勾勒的男性隐秘处,眉头紧皱着,因为可以想象,千寻的眼睛正在朝着他所说的“山野蠢夫”的那里看去。   频伽快要发狂了!唐朝和回纥的军队集结在一起攻打一个小小的马贼窝,原本已经是兴师动众了。现在还要所有的人原地待命等着景千寻小姐画马贼们的人体画,不发狂也难!   “山野蠢夫?”千寻没有停下手中的笔,嘴里叫嚷着,“你不懂!你看他们的肌肉线条!你看那酱紫的色泽!充满了野蛮的力量,充满了生命的呐喊!你看呀!”   频伽看不出来,他只知道满地的男人夺去了千寻的目光!从他如同英勇天神般地走进高大飞的卧室,把千寻从充满了各种味道的床榻上抱出来之后,这个女人就没有对他说过一句感谢的话。正常女人不都是会激动莫名,飞扑入怀吗?可她呢?反倒是饶有兴趣地接过自己递过来的红色牛仔帽,要求他把所有的马贼扒光了衣服集合到一起,让自己去画。   可是,不正是因为千寻异于常人的心性,才令他高傲的心深深折服吗?   她不需要他,不需要任何旁的人,不论走到哪里,遇到什么样的危急,千寻都泰然自若,她,总能找到舒适的方法,自在地活着。对她来说,生命已经很糟糕很无趣了,还能糟糕无趣到哪里呢?   频伽苦笑一下,坐在千寻的身边,目光紧紧追随着她的画笔,试图了解她所说的那种人体美。   终于画完了!完美!千寻伸出双手高举过头顶,晃动着自己有些僵硬的脖颈。   “画完了吗?”频伽温柔地问道。   “嗯,完成了,他们可以起来了。”   满地的马贼此刻早已全部醒来,听到千寻的话都忍不住地松了口气!   “画完就好。来人!”频伽的目光一凛,眼神中露出了绝杀的神色!妄动他的女人,就要敢于付出代价!   他的女人?这四个字在频伽脑海中转瞬而过的时候,曾使眼眸不经意间收紧了十分之一秒。一股从未有过的惊慌闪过心间,他的女人?!   一直立在两旁的侍卫闻言立刻走上前,等待着频伽的发号施令。   “杀!”他冷冷地抛下一个字,拉起千寻的手走出洞窟。身为王子,杀人,是一件只需要抖抖嘴皮子的事,他不需要用自己的双手沾染血迹,更不需要自己的双眼去目睹血腥,双耳去聆听哀嚎。   杀?跪立在地的高大飞闻言,白眼一翻,又一次栽倒过去。   妈妈呀!自从成为马贼,我可一件坏事也没有做过,只是坐在这头子的位置上充充恶罢了。所有烧杀抢掠的事可都是他们做的!   等频伽与千寻离开后,侍卫们手起刀落,那些平日里作恶多端的马贼哀号声顿起,一时间血光四溅。   坐在精致的马车里,这才有了分离后两个人的独立空间。   “真的没有被欺负吗?”频伽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打量着千寻,“以后,绝不会再让你离开我的身边!”他认真地说着,像是一个承诺般令人心悸。   千寻的心轻轻一颤,纯黑色的眼眸对上了他的湛蓝色。   “王子,王子。”一阵熟悉的声音打断了两人暗藏汹涌的凝望,是琥珀,焦急的琥珀,嘶哑的琥珀。   推开车窗,频伽冷眼斜睨着跌撞而来的琥珀,脸上分明写了“不欢迎”三个字。   “王子,让侍卫们停止杀戮吧。”琥珀恳求道。   “停止杀戮?那群马贼抢掠的时候可从来没有想过停止杀戮的!琥珀,收起你不必要的仁慈吧,怎么,你不是已经成为屠夫了吗?还要管马贼的闲事?”频伽望着琥珀已经长有寸余的短发,反问道。   “阿弥陀佛!善人要度,恶人更要度,越是污泥,越可长出清静莲花。放下屠刀,可以立地成佛。所谓善恶正反,只在一念之间……”   “琥珀,”频伽打断他,从窗口递过一个令牌,紧接着笑道,“你要救人,可以,不过要看看你跑的速度有多快!”   琥珀愣了一下,接过令牌立刻飞奔而去。   “跑得挺快的嘛!”千寻望着渐渐远去的琥珀色身影,唇畔浮现一丝笑意。   琥珀跑得再快,也没有侍卫们的刀快。   当他赶到的时候,那里完好无损的人已经所剩无几了。   “频伽王子有令,刀下留人!”他大喊着冲到正杀得眼红的侍卫们面前,高举着手中明晃的令牌,神色肃穆。   当他艰难地在血泊中寻找生命的存在时,双手止不住地颤抖,浑身上下沾染了大片大片的血迹。终于,寻到了一个一息尚存的人,惊喜着,把他背在身上,离开了这个令人作呕的屠宰场。   营救任务完成,两国的大军再次踏上东去大唐的旅程。   军队的身后,远远地可以看得到被焚烧的马贼窝冒着熊熊的浓烟,罪恶之地变成了火的海洋。   李嗣业专注地指挥着行进的部队,只是当精致的马车经过面前时,里面的飘零身影引住了他的目光,情不自禁地呆了一呆。   能够用如此快的速度直达马贼的老窝,光靠频伽这个回纥王子的愤怒显然是不够的。没有唐朝军方的情报网,千寻是否能够一直悠闲地作画可是个疑问。高大飞没有贼胆,不代表其他冷血的马贼没有。   不论怎样,总算平安无事。李嗣业的头垂了垂,隐隐地笑着。只要她平安,那么由谁扮演英雄的角色都是一样的。   精锐部队全部从眼前经过以后,李嗣业骑着马飞奔到了队伍的最前方,他,仍是那个意气风发、令士兵敬仰的唐朝将军。没有人知道他在一场夺爱的战争中还没有宣战就失败了,他的心事隐藏得很好,在坚硬的盔甲里安全地躲藏着,把伟岸的背影留给所有追随他的人。   辎重部队的尾端,一辆简易的破烂马车里,高大飞终于渐渐醒转。   睁开眼睛,首先看到的是正在为他换衣服的黛螺。她俯下头,专注地打理着高大飞的衣物,换到敏感部位,习惯性地多看了两眼,坏坏地笑了。   “我已经死了吗?你、你是仙女吗?”他呢喃说道。   “哼,你这笨贼到现在还想好事呢!就你,死了还想到天庭?也不知道那个神会收你!”说完,在他的大腿内侧狠狠地拧了一下,笑了起来,“看不出你这酱紫色的皮肤还挺好看的。琥珀,”她扬声唤着,“他醒了。”接着拍拍高大飞戏剧性的脸颊,指向身后,“见见你的救命恩人吧!”   “阿弥陀佛!施主总算是安然无恙。阿弥陀佛!至少还有一个活着。”琥珀抬眼望了望看向自己的高大飞,平静地闭上了虔诚的双眼,口中一直念诵着佛经。他的全身仍然沾满了血迹,整个人看起来恐怖却又平静。   7 金碧长安   有了这一次的“意外”,即便是频伽愿意,李嗣业也再不肯同意他们两个人单独行动了。千寻想要的所谓“人群之外”的生活仅仅持续了两天,便因为一群倒霉愚蠢的马贼而宣告结束。   为免夜长梦多,军队行进的速度加快了许多,不到十天,就到达了兰州。   此时,已是初秋,田园景色中,到处可见有人耕种的农庄和纯朴的屋舍。穿过中国典型的黄土切割深谷,长安所在的平原地形慢慢显现出来。抬眼望去,到处都种植着柿子树林和成熟的麦田。   长安,就在不远处!   初秋的夜,清凉爽朗,天空繁星点点,闪耀分明。   这样一个静谧的夜,千寻却烦躁不安,她感到自己不再自由,不再飘零。似乎,有了频伽的地方就可以统称为她的家,每天都有一个人与她朝夕相伴,形影不离。这样的感觉,有时候想起来好像很温馨,可是她的内心深处却总是惴惴不安。打破原来的生活状态,就意味着改变自己,千寻却没有这样的打算。   频伽几乎是立刻发觉了千寻的异常,因为她在抗拒自己的靠近,抗拒他目光的探寻。又是这样!每次频伽感到自己走进千寻的心里了,还来不及窃喜,就又会发现千寻有意识的抗拒。   弯月凉茶。银色毫不吝啬地洒向泛着松节油气味儿的精致车厢。松节油味儿,是所有的油画画家身上都会弥漫的味道。频伽自然不知道松节油为何物,但是这种特别的味道在短短的一个半月中已经深深地刻在了他的嗅觉记忆中,这,是独属于千寻的味道,这味道,他希望不再被另一个人深深地镌刻在心里。   可是……频伽紧紧地攥住手中的凉茶茶杯,温绿色的上等瓷器仿佛快要承受不住他的紧攥。可是,他悲哀地意识到,这希望的主导权并没有被他掌控。千寻绝非想要故意折磨他,只是那一出生就烙上的孤绝怎能轻易转变,如果转变了,千寻的灵魂又要经历怎样的裂变?幸福好像与她格格不入,或者换句话说:我们所认定的幸福与她格格不入!   身上有松节油味儿的女孩终于按捺不住,离开了洒满银色的车厢。留下了神色黯然的湛蓝眼眸主人。   弯月很美,她的心情却很糟!随意地在军营里散着步,像是个焦灼的、被困在栏中的野兽。浓重的烟圈弥漫在周身,随着夜凉的风消散着。火红的亮点随着千寻的呼吸闪烁着,呼应了主人繁杂的心事。   沙地靴早已派不上用场,此刻,她穿在脚上的,是自己独一无二的、天下无双的、涂满了各色油彩的帆布鞋。焦灼的脚步纷乱着,搅动了地表的浮沙,朦胧地罩上了脚面。   “呜呜呜呜……哇哇哇哇……”一阵听起来很没有格调的悲泣声远远地传了过来,使得千寻的烦乱更加无序。碾灭了手中的香烟,循声走去。   连哭泣都没有格调的人是高大飞。他,正在祭奠着死去的马贼们,虽然,他们活着的时候,高大飞讨厌他们,害怕他们。可毕竟,被朝廷通缉后,是他们使得他过上了三年土皇帝一般的生活,是他们使得自己活了下来而且活得还不错。   醒来后,那个性感的美女告诉他所有的弟兄们在朝廷的围剿中集体丧命,只留下了他自己。那个性感美女的名字叫黛螺,她用自己柔软丰盈的身体帮助他驱除了哀伤。她臣服在自己身下的那一刻,美得像是个下凡的仙女。   今晚,他找来了一些黄纸和白酒,想要向罪有应得的伙伴们作最后的告别。结果,刚刚点燃黄纸,想说点什么的,却很没出息地呜呜咽咽起来,引来了原本烦躁不安的千寻。   “你鬼哭什么呢?”千寻大步走过来,恶狠狠地说道。   “我、我,是你?”高大飞认出了怪异女人景千寻,立刻恐惧得浑身发抖!他此刻自然知道兄弟们的“罪有应得”完全是因为独眼龙他们把千寻给抓了来。第一次,高大飞如此庆幸自己是一个胆小如鼠的人。如果当时他动了千寻,恐怕会死得异常悲惨!   “对,是我!”千寻不满地望着他,一脚踢飞了燃烧的黄纸,那零落的火光分散开来,消弭在夜色中。   “啊!这,这是为了祭奠弟兄们的!你这女人,也,也太凶狠了吧!”高大飞在愤怒的驱使下,胆量略有增加,抬高音量说道。   “谁让你蠢笨得令人厌恶!”千寻冷冰冰地说道。   “我、我蠢笨?是,我就是蠢笨嘛!从小就没爹没娘,没有人教过我做人的道理,也没有跟先生上过学堂。莫名其妙地就当上了马贼,莫名其妙地就被朝廷的军队杀光了所有的弟兄,莫名其妙地就招惹上了你这个女魔头!”一边说他一边悲泣起来,呜咽地哭着。头发上的金色小铃铛随着头颅的摆动“铃铃”作响,听起来甚是有趣。   他也无父无母?千寻挑了挑眉毛,伸出手摸了摸那金色的铃铛。高大飞顿时一惊,身子僵硬地向后退着,生怕这怪女人又出什么“歪招”整他。   “没爹没娘,你不是也长这么大了吗?还不是一样活得好好的。”千寻坐在了他的身边,拿起白酒自斟自饮起来,“能够对自己负责的人只有自己,只有自己!”灼烫的感觉顺着食管下滑到空荡的胃,顿时,火烧一般感觉袭了上来。   就这样,饮一杯,自言自语一番,再饮一杯。终于不胜酒力,像是八爪鱼一样攀附在了高大飞的身上。眩晕中,她喃喃地呼唤着:“频伽,频伽,我冷!”   银色的月光像是频伽的坐骑,追随着他走来的身影。只见他准确地将千寻横抱怀中,在准备离开的同时,眸光紧紧地盯着呆若木鸡的高大飞,冷言道:“从今以后,你看到她就给我有多远躲多远,听到了吗?”   王者气质此刻威严毕现,吓得高大飞魂飞魄散,频频点头。   天哪!这个女人真是自己命中的灾星,好好的一场祭奠也因为她搞成这个样子,酒也被她喝光了!   车厢内,频伽紧拥着酒醉的千寻,像是总也看不够似的一直紧盯着熏醉的睡颜。   “我也能对你的生命负责!千寻,只要你给我机会!”频伽苦笑着,闭上了双眼。   拥着她,频伽才能感到真实的存在。他的眼眸才能踏实地合上。   如果这种感觉就是爱,那么是的,频伽在心中说道:我爱上你了,戴红帽子的女妖!   是啊!不是爱上她了,怎么会连高大飞那种男人的醋都吃?对千寻的占有欲强烈得令自己惊惧。   他的唇边泛起了无奈的圆弧,连弯月都受到了感染,笑弯了腰。   “那里就是长安的城墙吗?”站在山坡上,千寻远眺着宏伟、壮观的长安城,有些激动地问着。   今天千寻和频伽没有待在马车里,而是共骑了一匹马完成着旅途的最后阶段。军队行进到这里就不能再前行了,他们不能带着部队进入唐朝的首都长安。   “王子,”茶壶盖从山的一侧赶来,禀告道,“所有的外交照会都已经完成了,我国的文书也已经送到。唐朝的皇帝令我们明天午时从通华门进城。”通华门不同于普通西方商旅进入长安所走的西城门,从这里进城意味着身份的尊贵与不凡。   “明天午时?”明天就可以见到舅舅了吗?那个大名鼎鼎的唐玄宗?母后的哥哥?   频伽眼望着千寻手指的方向,不自禁地想着:那里究竟是怎样的金碧辉煌?值得母后一直念念不忘?   长安,繁华的长安,城中的人又有谁知道,就在这一年的腊月,身兼平卢、范阳、河东三地节度使的安禄山起兵造反,颠覆了辉煌的大唐盛世,使得唐朝从此走向风雨飘摇的衰落与动荡。   公元755年,天宝十四年,唐朝像是梦幻中倾倒的大厦,从此坠入长达一百多年的挣扎消亡。   顶盛,你是通往坠落的必经之路。   繁华?尽情享受吧,不到半年的繁华!   进入长安的时候,千寻选择了坐在马车里从刻着精美雕花窗棂的缝隙间窥视着金碧长安,窥视着这个鼎鼎大名的国际化大都市。   说长安是一座国际化大都市一点都不为过。在繁华熙攘的街道上,随处可见穿着异族服饰的突厥人、回纥人、吐火罗人、粟特人、大食人、波斯人和天竺人。他们中许多人离开自己的祖国,在长安已经生活了很多年了,巨大的魔力引得他们不愿离去。   所有在京城居住的回纥人早就得知了频伽王子要来的消息,纷纷自发地守在通华门两边的道路上,希望能够亲眼看一看未来的国王。这些回纥人当中,居然也有半数以上信奉摩尼教。于是,这欢迎仪式看起来也颇像是一次宗教活动,显得庄严有序。   频伽昂扬端坐在高大的、通体雪白的阿拉伯战马上,眼眸不悦地射向道路两旁浑身白衣白帽的摩尼教众。   阿莫,你的触角竟然已经伸到长安城内了吗?他心中冷冷地想着,唇畔上却仍挂着礼貌的微笑。得民者才能得天下!频伽比谁都懂这个道理。他从一出生就被视为未来国王接受各种训练,这样的王道他自然明白。信奉摩尼教的回纥人民大多都是被蛊惑的,他们,并没有什么错。   摩尼教的发展势头的确已经到了很迅猛的地步。在远离回纥国土的长安就已经有了三座摩尼教堂。国师阿莫想来很懂得利用宗教来统治普通的民众,这个对手的实力不容小觑!   顺着通华门的笔直大道缓慢前行,两旁的高级住宅区渐渐显露。这里已经不见有回纥的欢迎民众了,在这紧临着皇宫的地方,居住着家世显赫的朝廷官员。朱雀东街宽阔的石砌大道两侧,时不时地可以看到气势雄伟的唐代建筑,漂亮的琉璃瓦在九月阳光的折射中显得光彩夺目。刺得车厢内的千寻不适地微眯着眼,却仍是止不住贪婪地注视。这些建筑都太美了!大开大阖的设计,墙体简洁的色调,舒展平整的屋顶,朴实无华的门阕。   千寻怔忡着,想象着在里面,居住的莫不是位居显赫的王公大臣、侯门将相,深幽的院落,每一道沉重的门阕后面,一定都有精彩绝伦的故事,神采飞扬的人物。   紧邻高级住宅区的,是文人、高官常常沉溺其中的高级艺妓区——平康坊。那里的艺妓大都娴熟音乐、舞蹈而且善解人意。坐在精致车厢里的千寻双眼被琉璃折射的光线迫得紧闭双眼,还没一会儿,一阵浮艳、华美的琵琶声传进耳中,那琴声悦耳动人,如断了线的珍珠一般清脆分明。   穿过高级住宅区,兴庆宫隐约可见。那里,是唐玄宗处理政务,接见外国使者的宫殿,与大明宫、曲江池之间有夹城阁道相通,遥相呼应。   频伽此次在长安的暂时居所就在这兴庆宫之中,玄宗皇帝特别下令,将宫内的花萼相辉楼作为回纥王子的住所。这其中,偏爱的成分应该占了很大的比重。   按律,唐朝所有的外来使节到达长安,均要遵从鸿胪寺官员的安排下榻在皇城外城,除非下令召见,是绝不允许进入内城的。然而,频伽并不只是一个外国的王子,他,也是皇帝的外甥呀!   靠近宫门,欢迎的仪仗队早已久候,鸿胪寺的官员按级别一次站立。   为首一个面白洁净的男子迎了上来,笑迎道:“频伽王子远道而来,皇帝陛下可是盼了好久了。”   “是边公公呐,有劳了。皇帝陛下此刻在宫内吗?”   边令城的诧异神色一闪而过,心中暗自说道:好一个厉害的回纥王子!第一次见面就能说出我的名字!   边令城,唐玄宗身边除高力士之外最受重用的宦官,安史之乱发生后,玄宗仓皇出宫,特意将他留在宫内安抚宫人们。唐玄宗执政后期,兵权到了番将的手中,宫内又被太监把持。或许,他当真老了,老了。   只听边令城朗声答道:“很不巧,一个月前贵妃娘娘身体微恙,皇帝陛下体恤娘娘,陪贵妃一同到华清池避暑了。走之前,皇帝陛下特意交代:务必让频伽王子感受到回家的温暖!吩咐奴才们一定要尽心伺候!”   “是吗?感谢皇帝陛下的关心,以后有劳公公了!”   “哪里,都是奴才们应该做的。请频伽王子入宫休息,今晚,太子殿下将在南熏殿设宴为王子接风,以表欢迎之意。”   太子?做了十几年太子,现年四十六岁的李亨?   频伽的心里一瞬之间闪过许多思绪,这位隐忍了十多年的太子,从风华正茂的风发少年一直熬到棱角具平的沧桑中年。他,会是怎样的一个人?   “有劳公公带路!”频伽一边快速地转动着思绪,一边回答道。   “请!”   队伍浩浩荡荡地走进宫门,乐队的演奏响了起来,在深邃的宫门里长长地回荡着。   花萼相辉楼。   果然名副其实!别致宏伟的楼宇隐藏在繁茂的花红绿树间,隐隐约约,影影绰绰。回廊弯弯绕绕,层层叠叠,曲折回转。各种珍奇花草生长其间,隐秘的奇香馥郁蔓延,令人神清气爽。流水缠绕着回廊,忽隐忽现,像是蒙着面纱的清丽佳人。   终于,眼前豁然开阔,一座三层高的木质与砖墙混合的楼宇显于眼前。大气的素色色调令人愉悦,二楼、三楼的木质回廊,仿佛明媚的佳人在凝视着远客。与楼宇相对的不远处,是奢华精致的沉香亭。   总是说安史之乱前的唐朝有多么的繁华、鼎盛,我们仅仅从一座别致的沉香亭就可窥一斑——   沉香是指沉香木中木质沉重,颜色深暗且有病害的部分,其中饱含树脂,香气馥郁。在唐朝时期的礼仪大典和个人生活中,沉香是非常重要的香料。用沉香制作小巧而又珍贵的物品,应该说是再正常不过了。可是要说世上竟然有大得足以用来作为建筑用材的沉香木,似乎令人难以置信。   然而,唐玄宗真的在与花萼相辉楼相呼应的水池边,建造了一座奢华的沉香亭阁。亭子的周围,种植了宫禁收藏的红、粉、白三色的绚烂牡丹。象征着雍容贵气的牡丹花原不是千寻喜欢的花朵,可这一看之下,仍是被那毫不掩饰的恢弘美丽夺去了心神,恍惚起来。一阵初秋的微风吹过,沉香的味道弥漫过来,竟奇异地与千寻身上的松节油味儿混合起来,搅乱了频伽的心绪。   “把手给我。”频伽低沉的嗓音从耳边响起,成功地把千寻飘忽的意识牵引到了自己的身上。   千寻没有回答,只是不解地挑起左眉,仿佛在问他:为什么?   “我要抱你上楼。”握住她纤细的手,揽住她不盈一握的腰,成功地将千寻横抱入怀。在唐朝的一众宫女太监诧异的注视中,频伽心情很好地笑着,健步朝花萼相辉楼正门走去。   “喂,我自己可以走,不用你抱。”千寻不满地叫着,虽然自己的确很懒,不愿爬楼梯。   “嘘,不要乱动。”频伽温热的呼吸浅浅地扑向千寻的白皙面颊,竟在上面添了一抹红,“今天早上凉着了腿肚,抽筋的时候疼得那么厉害这会儿都忘了?”   傍晚,夕阳西照,沉香亭外,规模宏大的牡丹花丛被金色阳光渲染的失了原色,与波光粼粼的池水一样闪烁着金色的光芒。   千寻与频伽的房间坐落在花萼相辉楼的三楼。房间内是令人感到很舒服的木质地板,人走在上面总是会响起轻微的“吱呀”声。然而令千寻奇怪的是:为什么频伽走在上面几乎都没有声音?   她睡了一个下午,此刻刚刚醒转,睁开眼睛,便看到枕旁一片微黄的纸张,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几行字。千寻挑起浓密的眉,笑了。   她,不识字的。简体的汉字都不认识,更不要说这龙飞凤舞的古字了。   噘起嘴,轻呼一口气,轻薄的纸张飘摇而落,飞入床榻之下。摇晃着起来,走到了衣柜的面前。打开柜门,里面一字排开的各色服饰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她的选择。这些衣服,全部都是千寻喜欢的罩衫款式,完全按照频伽在地宫之中常穿的样式定制而成(就是在安西赴宴时,千寻穿着的款式)。没有繁复的刺绣,没有丝滑的丝绸,没有瑰丽的样式,没有昂贵的金边,全部是单纯的颜色,麻质的面料。对千寻来说,这是最舒服,最没有束缚的衣服。   她此生最讨厌的就是束缚。情感的束缚,亲情的束缚,责任的束缚,所有所有的束缚。爱,是需要能力的。她从一出生就丧失了爱的能力,她,无可奈何。   千寻就像是那片春日穿过诺昂一望无际的乡间小路,飘落在她窗台上的轻盈羽毛一般,自由而空荡。   顺手挑起一件纯白的罩衫,套在身上。里面,除了内衣可是什么也没有穿!她感到有些暑气,所以,选择了清凉的穿法。套上不是很合脚的棉质袜子(这个时代大概是没有什么棉加莱卡的面料),穿上布满油彩的帆布鞋,再拢一拢飞扬的卷发。嗯,可以出门了。   圆形铜镜里,妖魔鬼魅般的千寻在夕阳斜照的包裹中,清冷异常。   轻轻地走出门去,地板果然发出了悦耳的“吱呀”声。从白色棉质袜子到纯白罩衫的衣角处,几近透明的小腿肌肤露出了一截子雪白,像跳跃的脱兔,迷惑着人们的视线。那如羊脂玉般的触感,令人止不住有一股想要向上探寻的邪恶欲念。随着脚步的轻盈,深邃锁骨间的月光宝石折射出耀眼的黑金色光芒,呼应着主人邪恶的美。   今晚,她想要找个幽静的去处,好好地体会长安的底蕴,长安的味道。或许,这里,有她想要描画的人。   三楼精致巨大的紫檀木雕花床下,微黄的纸张无奈地静卧着,只能眼睁睁地望着千寻的离去。上面,频伽的话无奈地叹息着——   看你睡得实在香甜,不忍唤醒。我去宫外的回纥使馆了,今晚南熏宫的晚宴你要陪我一起出席。昆奴都安排好了,南熏宫见!   频伽     昆奴都安排好了?可你却没有想到千寻居然不识字。   千寻不喜欢被人服侍,更不喜欢有随从。频伽依着她,没有在她身边安插一个侍女。也因此,居然没有人知道她已经离开了花萼相辉楼。   南熏宫。   频伽一身金灿的回纥服饰,手握着腰间缀满宝石的弯刀,意气风发地走进宫门。   他的身后,茶壶盖领着一众回纥侍卫紧紧跟随着,那阵势霸气而威严,令宫内的太监宫女们纷纷放慢了匆匆的脚步,好奇地驻足观看。   顺阶而上,南熏宫的大殿就在眼前。频伽微笑着,因为忽然间想到了千寻如果要走这么长的路,会不会小脸都咒骂地缩在一起?   “你长得真好看!”一个稚嫩的女声突然响起,声音的主人站在台阶的最上层,转过头去轻喊道,“亨哥哥,咸安姑姑的儿子可要比你好看多了!也比璘哥哥好看!”欢快地喊完,那女孩转过头来,清亮的眸子对上了频伽的蓝眸,惊叹之色毫不掩饰。   这女孩一身凤羽金锦制作的霓裳羽衣,可是却长得又瘦又小,面色看起来黄焦干枯,除了流转的眼波,浑身上下真是没有一处好看的地方。唐玄宗时期,能够有资格使用凤羽金锦的后宫女人,只有他最为宠爱的杨贵妃。用它制作的衣物看起来光明耀眼,就像太阳光一样炫目。这不起眼的女孩儿尽管枯黄瘦小,却能穿着如此珍贵的衣服,她在玄宗心目中的地位由此可见。   蓝眸仅仅迟疑了一下,频伽很快又重新扬起礼貌的笑容,边走边朗声道:“是永乐公主吧。”   “你知道我?”永乐快乐地笑着,枯黄的脸稍显明媚了些。   “当然!常常听母后提起爱哭鼻子的永乐公主。”频伽驻足在永乐的面前,笑容温和淡儒,侧迎着黄昏的暮色,一个烫金的剪影立刻印在了永乐的心里。   永乐瘦削的刀形脸微微低垂,视线慌张地落在了频伽脖子里戴着的星光宝石上,出神地望着。   “永乐,不要胡闹了。”李亨从大殿中从容走出,深邃而浑浊的眸子注视着频伽,微笑说道,“频伽王子,永乐就像个孩子,你不要见怪才好。请!”说完,大手一挥,指向灯火通明的大殿。   频伽微微弯下身子,用回纥特有的礼节问候道:“频伽见过太子殿下。”言毕,两个人一前一后,走进了南熏殿。永乐也沉默着,安静地跟随在后。   厚重的殿门缓缓关闭,门轴“吱呀”作响的同时,远远的,一个白色的身影经过,与频伽的身影同时消逝在缓缓闭合的殿门中。   李亨今天穿着明黄的宫服,外面一层珍贵地滚着金边的透明薄纱笼罩着,显得挺拔俊秀。虽然已经四十六岁了,男性的魅力依然不减,保养得很好的俊颜上不见一丝褶皱。可是,有一个地方,永远会真实地出卖你的年龄,那就是眼睛。前面说过,他有一对深邃而浑浊的眸子。浑浊,这种眼眸的质感是绝无法在涉世未深的少年身上找到的,它,只属于历经沧桑的人,属于历经磨难的人。   客套一番之后,所有的人入座,容貌姣好,身材诱人的舞伶开始上演晚宴的喧闹。   歌舞倩影中,频伽终于看到了真实的李亨,在强大父亲阴影下压抑存活的李亨。这个人,站立的时候昂扬勃发,可是坐着的时候周身都笼罩着悲凉与羸弱。他是一个站在人群中会令人无法忽视的人。可是当他坐下的时候,除非你原先就知道他是当朝太子,否则万不会注意到这个人。   李亨前半生的压抑将在他终于成为皇帝后的几年中爆发。他,终是一个充满了悲情色彩的太子,无奈的帝王。   大殿之上乐声不绝,舞影倩兮,觥筹交错,欢歌笑语。一个神色匆忙的身影来到茶壶盖的身边,小声地说着什么。   “什么?”茶壶盖一惊,忍不住轻喊出声,“一群蠢人。还不快去找!”   “是!”那人踉跄着,奔出殿外。   没有人注意到这个小插曲,除了李亨和频伽。   正在浅酌美酒的频伽侧过头去,不悦地问道:“怎么了?”   “这个,刚才侍卫来报,说是千寻小姐出宫了。”   “什么?”频伽压低声音喊道。   “是的,就是刚才的事。”茶壶盖紧张地回答着。这么多天下来,他很清楚千寻对频伽来说意味着什么。   “派所有的人都去找,找不到她,你们也不用活着回来见我!”紧握酒杯的手指颤抖而用力,泄露了无奈的心事。   “是。”茶壶盖转身离去,加入到寻找千寻队伍中。   她是怎么出宫的?高大健硕的茶壶盖一边快速离去,一边纳闷地想着。   是啊!这里可是强大王朝的宫殿,是禁卫森严的地方,千寻怎么就混出宫了呢?   因为她碰到了李嗣业。   昏暗的暮色里,李嗣业紧紧地跟随着精灵般的千寻,脚步像着了魔一般顺从。   他不是不知道千寻此刻应该待在什么地方,他不是不知道千寻的出宫会带来怎样的骚乱。可是,所有的“明知道”在看到千寻被侍卫拦下时那郁闷烦乱的表情后全体变成了“不知道”。   帮助千寻出宫以后,她只是问了一句:哪里可以看到最有味道的长安?   得到李嗣业的回答后,千寻竟如同身边再没有他存在一般,径直朝着他所指的道政坊方向走去。   道政坊。位于春明门的南侧,在那儿,聚集着许多酒馆。酒馆精明的老板娘会雇用带着异族风情的、容貌姣好的吐火罗和粟特姑娘,用琥珀杯或玛瑙杯斟满名贵的美酒。这些温顺可爱、金发碧眼的美人使诗人们心荡神迷,为她们写下动人的诗句(例如李白的《前有樽酒行》)。如果有朋友要踏上向东的旅程,前往东都洛阳的话,这些酒馆就成了饯友话别的好地方。这里,不及平康坊那样奢靡华丽,却有着独具一格的文化氛围。   沿着长安东城高耸的城墙走着,一路上,千寻与众不同的清冷邪魅招致了许多人的侧目。可好奇探寻的目光一扫见身后跟随着的李嗣业,便立刻偃旗息鼓,乖顺地收了回去。   道路两旁林立的酒馆静静地开张,每个酒馆的门口都会挂上写有店名的灯笼。里面朦胧缥缈的光线投在来往行人的身上,温柔暧昧。   千寻漫无目的地走着,感到有些疲惫的时候,身形一顿,便朝向一家最昏暗的酒馆走去。明亮与昏暗之间,她总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李嗣业望向写有“郭敦”两字的昏暗灯笼,跟随着那个孤零身影走了进去。   郭敦是一间冷清的酒馆,里面,只有一张桌子的旁边围坐了三三两两的客人。千寻,是这里的第二拨客人。几乎快要和门口忽明忽暗的灯笼一样昏睡过去的老板娘精神一振,快步走到了千寻的面前。   室内光线很弱,老板娘端着茶壶为千寻斟满,这才看清楚千寻的装束。   这姑娘?老板娘布满鱼尾纹的双眼滴溜溜转着,丰富的阅历使她立刻感受到这女孩绝非常人。很快,坐在千寻身边的李嗣业更让老板娘坚信了自己的判断。这样一个是女人都会侧目几分的昂扬男子,千寻居然仿若没有看到一般,径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呃,公子、小姐想要喝点什么?”   “来点拿手的小菜就好,酒嘛,”李嗣业迟疑了一下,说道,“就来瓶不太烈的清酒吧。”他害怕千寻会喝醉。   酒菜很快就来了,李嗣业将筷子摆放在千寻的面前,却发现她的目光炯炯地盯在了对面的桌子上。不,准确地说应该是盯在了坐在那里的男人身上。   对面,坐着四个神态各异的男人。千寻不认识他们,可是李嗣业却认识,呵,其中有几个人说起来读者应该也很熟悉。   身穿灰色棉裟,胸前戴着昂贵的沉香木佛珠的男人看起来神情落寞。他黯然的眸光遥望窗外,如同手中摇晃的清酒一般平静忧伤。他,就是大名鼎鼎的诗人王维。   王维的对面坐着一个衣着质朴却神色孤傲的中年男子。只见他脸上泛起傲色,摇头说道:“长安苦寒谁独悲?杜陵野老骨欲折。这一次,老杜可真是骨欲折了。”   “杜兄的诗果然气度非常!好一个‘骨欲折’,说得好!”说话的人是其中最年轻的人。而他口中的杜兄,正是一身傲骨的杜甫。   “哼!有气度又怎么样?前几日刮大风,还不是把你的破草堂给吹倒了!可不是‘骨欲折’嘛。”望向窗外的王维没有扭头,讥讽说道。   “是啊。老杜我还追着跑了大半天呢,只可惜,那风太大了,竟把我的草堂硬生生地刮到了河对岸!”浅酌一口清酒,杜甫摇头叹息道。   “呵呵,杜兄上不畏权势,下不惧小人。如今竟被区区一阵大风迫得如此狼狈,有趣有趣!”那个稍显年轻的,面色儒雅的男人一身银白色的长袍,手中执一把羽扇。他一边笑说着一边敏锐地发觉了千寻的注视,向这边探寻过来。   对于杜甫和王维,李嗣业只是认识,却并不熟悉。而此刻那个看向千寻的儒雅男人,他却是再熟悉不过了。此人名唤姜皎,乃是一个著名的画家,他最擅长的就是画鹰。杜甫还曾经为他画的“角鹰”写过一首诗,诗名就叫《姜楚公画角鹰歌》。可这些还都不是值得李嗣业熟悉的原因。姜皎之所以能令常年征战在外的将军都知晓,是因为他不仅仅是个画家,同时也是玄宗皇帝的幸臣。   四人中的另外一个则浑身无力地趴伏在桌子上,看起来,好像已经睡着了。   千寻毫不避讳地迎着姜皎的注视,两个思维相差千年的画家在目光中互相研判着,在他们的灵魂中,有着相似的元素。   “呲”的一声,千寻的打火机在身下的麻席上划过,耀眼的火花四起,火苗点亮了一支骆驼牌香烟。看来阿让真的很希望千寻这一次敦煌之旅可以画出好的作品,不然也不会在她的背包里放了一整条烟。   昏暗的郭敦酒馆里,香烟的红色亮点忽明忽暗,更衬得酒馆里昏沉暧昧。   李嗣业无法别开目光,他贪婪地注视着烟雾缭绕中千寻的白皙面容,那精致得令他不由自主地想要抚摸的面容。   颤抖的手几欲抬起,却又放下,如此犹犹豫豫中,千寻却突然站了起来。   她晃动的身体犹如弥漫着早晨迷雾的原始树林,神秘而妖娆。   “一起喝酒吗?”千寻轻吐一口烟雾,走到姜皎面前问道。   “当然。”姜皎轻轻一笑,让出了身边的位置。   被孤零零抛下的李嗣业怅然无限,只得独自灌着闷酒。他知道,即便是千寻身边跟着的是频伽,此刻被忽视恐怕也是必然的。她,是一个百无禁忌的女孩。   一直看向窗外的王维被烟丝的味道吸引过来,不由得认真注视起这个怪异的女孩。   “想抽吗?”千寻笑了笑,抽出一根递了过去。   “这是?”   “香烟。骆驼牌的。”   “骆驼牌香烟?第一次听说,是西域来的吗?”   “嗯,算是吧。”千寻愉快地笑着,为王维点燃。   “这味道……”王维的神情有些恍惚,只见他推搡着身边睡着的男人,轻呼道,“元二,元二,你闻闻,这味道像什么?”   那个叫元二的中年男子猛地抬起头来,嗅了嗅烟的味道,紧接着颓然趴在了桌子上,呢喃道:“太平,太平……”没有了声音,居然又睡着了。   “你也闻到了吗?”王维眼神暗淡,又一次转向了窗外。   “姑娘不像是本地人。”杜甫锐利的眼神紧盯着千寻,追问道。   千寻懒洋洋地望了望杜甫,又懒洋洋地回答道:“只是想跟你们喝酒,是哪里人很重要吗?”   坐在她身旁的姜皎笑了,他笑起来竟是委婉动人,风姿流转。   8 活色添香   南熏宫。   圆月已闪现天空,可月光宝石的主人在哪儿?   已经被焦灼折磨了一个晚上的频伽强抑着想要离席而去的冲动,脸上挂着友好的笑容,应付着前来敬酒的各路人马。现在的频伽,已经是来者不拒了,醉意,很快袭了上来。   “频伽哥哥,永乐敬你!”希望你在竞赛中赢过亨哥哥!这句话,永乐没敢说出口,全部暗含在酒樽之中。她黑黄的面颊上隐隐的透着微红,闪烁的目光来来回回地在频伽如刀刻般的完美五官上巡视着。   女孩子总是这样,轻易地爱上生命中第一个出现的美丽男子。她们会因爱而变身勇猛的斗士,直到遍体鳞伤。   “喝。”频伽没有注意到永乐的眼神,程式化地一饮而尽。   “永乐,频伽王子醉了,你就不要再敬酒了,回来。”李亨温柔地唤着永乐,眼神中漂浮着对这个枯黄、任性妹妹的不耐。   茶壶盖终于出现了!   他快步走来,伏在频伽的耳边说着什么。   “找到了?”频伽大喝一声,摇晃着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一把拉住茶壶盖的衣襟,“带我去找她!”说完,踉跄着朝殿门走去。   “这,王子殿下!”茶壶盖为难地喊着,却唤不回频伽失控的步伐,“很抱歉,太子殿下,频伽王子此刻必须去见一个人,一个他等了一个晚上的人。”   “噢?”李亨抬起浑浊的眼眸望着步履摇晃的人身影,若有所思地说道,“什么人这么重要?那人现在身在何处?”   “回太子,景姑娘现在道政坊一个名叫‘郭敦’的小酒馆里。”   郭敦酒馆。   馆内仍是昏暗冷清,可是来来往往的人走过路过总是会忍不住探头向里面看看,因为酒馆之内的对话实在有趣——   “杜老头,你把做的那首《草堂为秋风所破歌》念给千寻丫头听听,呵呵。”   “不要,我不要听什么诗!”这是千寻的声音,“姜皎,你最擅长画鹰,人物画呢?画得怎样?”   “嗯……”   姜皎还没有回答,元二的声音传了过来:“千寻丫头,你刚才说的那种什么油画,我们可是闻所未闻!真的有这种画法吗?”   “倒不能说闻所未闻,我曾经听宫廷的老画师说有一个叫尉迟乙僧的人推崇过千寻提到的描线技法,但是也并非全部像你说得那样。说实话,除非亲眼所见,否则我是不敢相信的。”   “好啊,那我们约个时间,一起切磋切磋。”   “不过我最擅长的还是画人体,不知道有没有合适的模特?”   “模特?”   “嗯,就是愿意脱光衣服给我画的人。”   “嗯?这个嘛……”元二的声音迟疑了起来。   “应该没有问题,这个我负责。”姜皎拍了拍桌子,肯定地说道。“好!到时候老杜也要去凑凑热闹!呵呵,想不到都这把年纪了,还会再有感兴趣的人和事出现。哎,可惜太白兄不在长安,若是他碰到小妹妹了,一定会视为知己。”   “太白兄在屏风叠的日子恐怕是好得很,对他来说,长安已经没有值得回来的理由了。”王维闪动着昏暗却又清澈的眼,颔首望着手中的清酒说道,“杜陵野老,你现在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还要凑热闹?我看杜兄还是到我的陋室暂住几天吧。”   “好啊,那老杜就叨扰几天。千寻丫头,明天你到大慈恩寺找我们吧。你到那儿随便找个僧人打听摩诘先生的陋室,他们都会给你指路的。”   大慈恩寺?好像是长安最大的寺庙了,那里会不会有千色的消息呢?   姜皎笑了,他的笑声听起来竟如同皎月一般明媚清澈。   李嗣业摇着熏醉的头颅,望着眼前不成样子的老老少少,心里,竟也浮起了一丝温柔——千寻与姜皎搭着肩膀,畅谈着不同的绘画技巧;王维迷蒙在烟雾之中,似乎是看透一切的神明;元二仍然昏睡着,没有清醒的迹象;杜甫喝着清酒,眼神中一派无奈与郁结!   快乐,是眼前喧闹的假象,他们每个人都有着深沉的心事,隐藏在快乐的背面。   笑声很快消弭在疾驰而来的马蹄声中。那急促的马蹄声竟也有了语言:千寻,你在哪儿?   通体雪白的阿拉伯马还没有停稳,频伽就从马背上一跃而下。在皎洁月光的照射下,腰间弯刀上的宝石在夜色中划出了一个优美的弧度,那闪耀像流星一般隐没在郭敦酒馆不起眼的门庭里。   湛蓝色的眸光迅速地在昏暗的室内扫射一周,很快,他看到了笑得跌入姜皎怀中的千寻。炫黑色的月光宝石衬在姜皎银色长袍之上,分外夺目。   第二个走进酒馆的,是李亨。他环视室内,目光倒是投注在杜甫的身上。   “太子殿下驾到!”随行的太监细声喊着,像是按下了遥控器上的暂停键。   元二仍是昏睡;王维复又望着窗外;杜甫送到唇边的酒杯停止了运动;姜皎放松的身姿变得僵硬;李嗣业昏醉的头脑清醒了许多,不再摇晃。   而千寻,仍是倚在姜皎的怀中,浅浅淡淡地笑着。   过了好一会儿,大家仿佛才相信这是真的。于是,像是上了发条的木偶一般,整齐地站成一排,跪下,异口同声说道:“参见太子殿下。”   李亨深深地望了一眼仍盘坐在酒桌前的千寻,昏暗的灯光使他看不清千寻的样貌,只是觉得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女人:好像全身上下没有长一根骨头的女人,那酥软,都浸到了骨子里。   “姜画师好心情啊,父王去了华清池,可着实让你悠闲了一阵。”李亨话里有话,说得不徐不急。   再看向眉目低垂的杜甫,他威严说道:“杜老也在,刚好。朝廷任命你为河西县尉,着令三天后离京上任。听说你的草堂被大风吹走了?这下可给你安排了个好去处,你还满意吗?”这语气听起来是询问的意思,可是,哪里给了拒绝的余地?   “臣接旨。”三个字,空洞得没有一丝温度。   很快,静默里,该走的走,该散的散。郭敦酒馆里只剩下了频伽和千寻。   “你来了?”千寻温柔地望着平静得没有一丝表情的频伽,遇到灵魂相近的人令她身心愉悦,今晚,是一个美好的夜晚。   今晚,又是一个磨折的夜晚!   如雕像一般僵硬的频伽终于有了走进酒馆之后的第一个反应:他暴怒地走到千寻面前,把她扛在了臂膀上,如同魅影一般离开了郭敦。   老板娘傻在原地,她的酒馆今天居然来了这么多的大人物,个个奇怪地来,又奇怪地去。   疾驰的马背上,千寻窝在频伽的胸前,长安初秋的夜风飞速的扑面而来,好不惬意。再仰望频伽完美的下巴,呵,坚毅而桀骜。   我的!她眯着眼望着繁华的长安月夜,心里莫名地浮上一阵心满意足。   找到千色不过是为了找到那个神秘的答案。如果找不到,千寻也绝不会上天入地,前面说过,随遇而安是她的天性。   花萼相辉楼。   空气中弥漫着玄妙的香,月影下,花丛里,到处影影绰绰,闪烁着诱人的罪。   三楼房间里,千寻被频伽毫不温柔地丢在了刻着精致花纹的紫檀木床榻上。   她的麻质长袍在外力作用下变得褶皱,两条纤细白皙的腿露了出来。脚上的帆布鞋早不知什么时候脱落了,稍显宽松的棉袜套在小巧的脚上,显得突兀而魅惑。千寻的气息有些不稳,她短促地呼吸着,胸脯起起伏伏,莫名且无辜。   直到此时,在明亮的灯光照射下,千寻这才发现了频伽有些不对劲。他,好像在生气!而且,非常生气。因为每次他生气的时候,湛蓝色的眼眸都会变成墨蓝色。   宽敞的室内突然间涌进了许多侍女。她们温顺、婉转地笑着,训练有素地一个个走上来为频伽宽衣、梳发、净面、擦身、涂抹泛着阿末香的乳液。那些侍女们的手柔嫩滑软,如同抚摸自己最爱的男子一般在频伽的周身弹奏着,手指间流淌出来的像是世间最优美的乐章。而后,珍贵的、如月牙色泽的丝绸罩衫将频伽完美至臻的身体遮蔽了起来,满脸布满绯色红潮的侍女们这才有了直视频伽的可能。   千寻呆呆地注视着频伽被侍女们围绕着的身体,心里居然一阵慌乱与挣扎。她,好像正在品尝嫉妒的滋味。   室内终于只剩下他们两个,频伽甚至命令她们把所有的灯都带了出去。此刻除了从窗口投注下来的月色,再不见一丝光源。   他怎么了?千寻不知所以地想着。   忽然,一束灼热的光线刺了过来,照射在千寻隐隐约约、上下起伏的襟口。   那是千寻的手电。此刻被频伽拿在了手中,向这个没有心的女人传递着隐忍的愤怒。   他坐在黑暗里,像是邪佞的死神,又像是长了青色獠牙的判官。他想撕碎她,想把她拆卸下肚。   可他却什么也没有做,什么也不能做。手电的灯光忽暗忽明,灼烤着房间两端的人。终于,电量耗尽,光线越来越弱,消弭不见。   那消弭的光仿佛带走了千寻逐渐减弱的意识,双眼与消失的光线一起闭合起来。她,睡着了。   景千寻!频伽在黑暗里咬牙切齿地低吼着这个令他无可奈何的名字,却绝不忍把她从睡梦中唤醒。   清晨,睡得不甚安稳的千寻在一阵风铃的碰撞声中醒了过来。   窗棂上,挂着一个蓝绿色琉璃制成的风铃。那是由许多被制成花瓣状的琉璃组成的风铃。半透明的琉璃花瓣透着朦胧的光泽,在晨风的捉弄下相依相偎,发出了清脆悦耳的“丁冬玎玲”声。   睁开眼,对着摇曳的风铃发了会儿呆,突然间像是想起了什么,转过头看向房间的另一个角落。   “找我吗?”频伽的声音沙哑地响了起来。   那声音很近,就在床榻的另一边。   声音的主人把身子探了过来,冰冷的手指攀爬上了千寻的脚踝。   “不脱袜的女人?”频伽饶有兴趣地脱去了千寻穿了一个晚上的白色棉袜,吻,轻轻地覆在了脚面,“熬了一夜,现在,该是你弥补错误的时候了。”他含糊地嘟囔着,唇却一刻也没有停滞,密密实实地朝着圆润的小腿、结实的大腿侵略而去。他,在讨要早就觊觎的东西。   一股酥麻的感觉席卷过来,千寻闭上了双眼,微微颤抖着身子。或许,这一刻,早已成为了她心中隐隐的期盼。亢奋的心跳汹涌着,海浪般地袭了过来。   频伽丝滑的手指和长发也加入了碰触的行列,在敏感透明的肌肤上摩挲着。   此刻,闭上双眼的千寻想到的是昨天晚上被侍女们纤细手指温柔触摸的健硕身躯。那长着浓密毛丛的紧绷小腹在细嫩的大腿内侧忽而压紧忽而放松,使人怅然的痛苦。唇已经侵略到了小巧精致的柔软上,顶端婴儿粉般的色泽令人疯狂!   频伽屏住呼吸,蓝眸中放射着赞叹的光芒,而后,鼻息的喘动或深或浅地扑向了婴粉色泽。神圣的巡视礼结束后,这才小心翼翼地探出舌尖,朝着如同光晕般的婴粉袭去。温热的舌尖像是一条灵蛇,缠绕着颤栗的突起。   天!千寻抬起下巴,纤细的腰肢不由自主地拱起。她,已经沦陷,快乐紧张的手指伸进了频伽流连她在胸前的浓密发根,揉搓起来。   “丁冬玎玲,丁冬玎玲……”   风,没有缘由地朝花萼相辉楼袭了来,一阵比一阵猛烈。蓝绿色琉璃花瓣剧烈地碰撞着,娇媚地呻吟着。   “格格……”   迷醉的千寻忽然张开了眼睛,如同没有缘由的风一样不可抑制地笑了起来。她先是浅浅地笑,而后是颤栗地笑,终于,蜷缩成一团大笑起来。   频伽面颊上的潮红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欲求不满的铁灰色!   “你、你笑什么?”频伽望着半裸的,笑得快要喘不上气的千寻,不满地问道。   “我、我笑杜老头……格格。”   “杜甫怎么了?”   “刚才刮了一阵风……”   “跟风有什么关系!你一次说完好不好……”频伽的脸色开始由铁灰转为暗绿色。   “我突然就想起他那样一个人,格格,追着满天飞的草堂,到、到处跑的样子,一定很有趣!”艰难地说完,又抱着肚子开怀笑了起来。   脸色仍是不好看,但嘴角已有笑意的频伽嘟囔着:“杜老头追着草堂到处跑?有什么可笑的?呵呵。”嘴上这么说,可想象着这个被无数人敬仰的大诗人窘迫地追着自己一吹就倒的草堂在河边跑的样子,还真是可笑。   “哈哈哈哈。”   两个人笑得在床上抱成了一团,那笑声赶走了室内刚才还令人脸红心跳的爱欲情潮,轻盈地钻出了窗外,飞向了朝阳。   摩诘陋室。   “吱纽”一声,木质的大门打开,一脸疲惫之色的姜皎和杜甫走了进来,神情涣散黯淡。   “怎么样?”坐在佛龛前心神不安的王维急忙迎了出来,远远地问道。   杜甫似笑非笑,说了句:“右卫帅府胄曹参军,三天后离京上任。”而后,拖着疲惫的身子走进了屋内,和衣躺了下去。   “还是要走吗?”王维怅然若失,自嘲道,“咱们这些没有用的文人只能如此吗?受人摆布?呵呵。”清晨的光还没有射出,躲藏在云的背面。   姜皎不语,他深沉地望着脚下,仿佛下一刻地面就会裂开,把自己吞噬。   花萼相辉楼。   “昨天为什么没有去南薰宫?”频伽平复着喘息,这会儿才问出了憋闷在心中的话。   “去南薰宫做什么?”   “你,没有看到我给你留的字条吗?”   “字条?”千寻簇起眉,好不容易平静的脸庞又一次绽开了笑颜。她伸出纤长的手臂,手指从床榻下面夹出了字条,“是它吗?对不起,我不识字。”   “……”频伽无语,望着千寻指尖摇晃着的字条,哑然笑了。   沉香亭周围大片的牡丹花丛怒放着,毫不相让的妖娆。   夜,没有悄然退去,它有意在如玉雕般的花瓣上留下了痕迹——一滴滴晶莹剔透的露珠儿。风儿吹过花丛,稍微猛烈些,那折射着七彩光泽的露水就会从花瓣上宿命地跌落下来,消弭在泥土中。   在这里用早膳,是奢侈而幸福的。   望着一直往嘴里送着青翠水芹的千寻,频伽有些不满。夹起一片蜜汁叉烧送到她的嘴边,唠叨着:“都瘦成什么样子了?还一个劲儿地吃水芹?看来我要让御厨们把菜谱拿过来,重新制定了。昆奴?”“是,王子殿下。”茶壶盖应声道。   “这件事就交给你了,从今天开始,我不希望看到太多的素菜。”“昆奴明白。”   “为什么?”千寻慌忙咽下口中鲜美的叉烧肉,不解地抗议着。素菜可是她的最爱!   “为什么?今天早上你的肋骨膈得我生疼,都不见一点肉。”一边数落着,一边舀了一勺子地青豆送到了千寻嘴边。   早上?千寻的脸颊突然微红起来,清晨的旖旎在脑海中闪回。   豆子是她最讨厌的食物!可是频伽的眼眸又开始变成墨蓝色了,好恐怖!还是吃了吧……   千寻今天穿了件扎染质地的水红色棉麻罩衫,此刻那微红的面颊与罩衫完美地呼应着,竟是令人屏息的清魅。亚麻草色的卷发随风摆动,牵引着频伽爱怜的目光。   “今天我有许多事情要做,还要代表回纥的商会与唐朝宰相杨国忠商谈。晚上还有欢迎晚宴,你愿意去吗?”明知道千寻一定不愿意参加什么什么宴会,可频伽还是抱着一丝希望探询着。   “不。”果然,千寻干脆利落地拒绝,“我昨天答应了去大慈恩寺找姜皎切磋画艺的。”   姜皎?昨天他已经得到这个人的信息了,不过是个画家,玄宗的幸臣,应该不具备什么威胁力。可是昨天千寻与姜皎搂搂抱抱的画面还是令他介怀。   “一定要去的话,必须让昆奴跟着你,否则我不放心。”   为什么让我跟着她?茶壶盖心里不满地喊道。   对于固执的茶壶盖来说,他唯一的、至高的主上只有一个:频伽王子。   “不要!”千寻想都没想,吐出了这两个字,“如果没有人跟着我你会不放心的话,就让黛螺跟我一起去吧。”   黛螺?她跟着,频伽恐怕会更不放心吧?   “不行!要不然就哪儿也不用去了。昆奴?”   “在。”   “跟着千寻,一定要保护她周全。”频伽不容置疑地命令着,之后又对着千寻半命令半央求道,“如果碰到你想画的人了,告诉昆奴,让他把人带回来让你画,知道吗?”尤其是男人!他心里狠狠地加了一句。想起第一次遇到千寻,她毫不犹豫地脱去了衣衫站在自己面前的那一幕,频伽总会发狂。要是她每次画男人都这样,他非得把那些男人杀光不可!所以,一定要画的话,就在他的掌控范围内画!   茶壶盖的心凉了半截:让我跟着她一整天,还要抓人回来让她画那种不知羞耻的画?   带人回来画?千寻为难地想着:那当时的光影、构图不就全都不存在了吗?还画什么画?这个小心眼的男人。   艺妓黛螺、和尚琥珀、笨贼高大飞很久没有出场了。   千寻这两天过得精彩,他们几个可也没有闲着。刚到长安,他们便离开了回纥的队伍,三个人做着伴,在西市租了一个店铺。别忘了,黛螺想要开一家艺妓馆。她原先在龟兹积攒了不少钱,一直小心地保管着。   他们也想跟千寻告个别的,无奈千寻直接被送进了兴庆宫,想见也见不到。   琥珀一边犹豫着是不是继续出家,去五台山朝圣的问题。一边在黛螺无限的温柔里沉溺,迷失了。   他跟高大飞两个人倒是也不争吵,也不吃醋。这感觉很奇怪,高大飞的生命是琥珀拯救的,所以他就好像重造了这个人似的。更何况这两个大男人可是空有一身健壮的肌肉,在这繁华的长安却一无是处,怎么养活自己都要听黛螺的,那还有什么心思争风吃醋。   此刻,她正坐在西市的一个小酒馆里,筹划着开店的事宜。她面前的桌子上摆放着来自她家乡的葡萄。马奶葡萄是老板亲自端过来的,放下以后还暧昧地将手放在黛螺的肩上,揉搓了几下。   望着昨晚与自己欢好一夜的老板,黛螺丝毫不以为意,她簇着眉,喃喃自语道:“要是能见千寻一面就好了。”   “找我吗?”戴红帽子的女妖应声落座,好心情地笑着。她的身后,站立的是心情很不好的茶壶盖。   “天,”黛螺惊叹一声,轻喊道,“你今天看起来,真的很不错!”   “是吗?”应该不错吧,低头看看,自己可是难得的一身水红,尤其是扎染的渐变色,做工真地道!从纤尘不染的雪白过渡到婴儿般的粉嫩然后再到诱人的水红,一件罩衫,竟也可以看得到这么多风情。穿上这样的衣服,心情也会格外的好吧?   “我可不是说你的衣服,这几天跟频伽王子是不是发生什么‘精彩’的事了?”黛螺一脸坏笑,想象频伽完美健硕的身体,有些怅然的愉悦。   “嗯……”千寻口中的马奶葡萄噎在喉咙里,咳嗽着咽了下去。面颊或是因为剧烈的咳嗽,或是因为心虚,总之,浮上了可爱的绯红,“说点别的吧,找我一定有事。”   “是有事,想开一间艺妓馆,就在这西市。他们说这里最高级的艺妓区在东市,我偏不信!黛螺就是要把艺妓馆开到这里,还要让有钱的男人争先恐后的来!”   “明白了,让我帮忙设计艺妓馆?”千寻不大的眼睛里闪烁着激赏的光芒,血液里好像有那么一点激动被点燃,“铺子的名字不如就叫:拜占庭。至于装饰风格嘛,再给我一点时间。眼下你先陪我去个地方,叫上琥珀吧,他应该会想去。”   琥珀却并不想去,想去的是高大飞。   一行四人,坐着频伽王子御用的马车,从朱雀西街走到朱雀东街,出了春明门,道路两旁的翠绿突然多了起来。初秋刚刚到来,还没有把迷人的微红熏黄染在枝头。来来往往的熙攘人群中,形形色色的各国佛教信徒或独步慢行,或乘坐马车,或独驾骏马,在通往慈恩寺的官道上形成了喧闹的风景。   兴庆殿。   唐玄宗与贵妃到华清池避暑,太子李亨监国,宰相杨国忠辅政。   今天的兴庆殿,充满了一股剑拔弩张的火药味儿。   回纥境内水草丰美,蕴涵丰富的钙质,特别适合战马的驯养。因此,与唐朝的战马交易成为了回纥最重要的经济贸易。唐玄宗时期连年对外征战,对战马的需求极为迫切。精明的回纥人又怎么会不知道利用自己的优势呢?对于他们来说,唐朝的精美丝绸和上等茶叶同样具有着强大的吸引力。   频伽端坐着,神情自若,仿佛对眼前的讨价还价胸有成竹似的。身边的美丽侍女温柔地为他扇着扇,淡淡的女人香随着微风一起钻进了他的鼻息。湛蓝色眼眸浅蓝浅蓝的,如同加勒比海浅海海滩上的蓝,纯净如天界。   他没有穿回纥的传统服装,而是换上了他长穿的纯白罩衫。频伽,好像是来度假的,就这份不在乎的气势,就先压了杨国忠一头。   杨国忠,杨玉环之兄,当朝宰相。他那个四大美人之一的妹妹以丰腴为美,可自己却是清清瘦瘦。若是从外形上来看,绝瞧不出他们俩是兄妹。   此刻,原本面色如玉的杨国忠稍有不悦,凝神坐在频伽对面。他一袭罩着飘逸银纱的玄青色官服,头戴官帽,很是严谨威严。   一匹战马要五十匹上等丝绸?他紧盯着闲适不已的频伽,但见那温和的浅蓝竟如同一眼望不到底的深渊,神秘莫测。遥想上一任宰相李林甫,那等能把人看得发怵的眸光要是望进这深渊里,能看得穿吗?   空气仿佛凝固一般,唐朝和回纥两边的官员大气也不敢出,只等着这两个人做出决定!   一直站立在杨国忠旁边的边令城咳嗽了一声,大胆言道:“开元十二年回纥与我国签订的条约里标明了每匹战马二十匹上等丝绸,为期五年。这时候还不到……”他没有再说下去,等待着频伽的回应。   “扎木合?”频伽微微一笑,唤道。   “在!”扎木合是回纥商人在唐朝的总行头,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华人在美国总商会的会长这一类的头衔。此人年近六旬,是一个精明的老狐狸。   “告诉边公公吐蕃国出多少。”   “是!吐蕃出价每匹十金。”   “什么?”杨国忠脸色突变,霍然站起来怒道,“回纥与我大唐是多年的友好关系!现在居然用吐蕃要挟我?”   几十年来,大唐与吐蕃之间为了争夺西域丝绸之路上的控制权,可谓是倾尽了各自的国力。两国之间各有输赢,但总的来说,大唐国力昌盛,赢得多些。丝绸之路的主人一直没有易主,才使得西域之间的商贸如此稳定繁荣。回纥并不希望这种情况有所改变,但是,该赚的钱,精明的回纥人是绝不会拱手相让的。   “所以今天我才会坐在这里跟国舅爷‘商议’啊。这怎么能说是要挟呢?”   “你!”一向颐指气使惯了的杨国忠一时失态,竟伸出手指指向频伽。   浅蓝不再!取而代之的是神秘莫测的墨蓝。   频伽仍是一派闲适,身姿依然慵懒地斜倚在身旁温柔侍女的圆润肩膀上,魅惑而无害。   他的身后,一众回纥武士拔刀相向,怒目而视。   “宰相大人,已经到了午膳的时辰了,用过之后再行商议也不迟嘛。”边令城走上前,不着痕迹地伸出手将杨国忠冒犯的手指按了回去,脸上,若无其事地笑着。   大慈恩寺。   行进在古老的苍柏间,千寻突然有一种走进了悠长历史画卷的感觉。还没到寺门,就可以感受到空气里的肃穆祥和。从马车的镂空雕花车窗望去,高耸的大雁塔超越了墙壁的阻隔,直跃进众人的视线。   “大慈恩寺?以什么身份去呢?僧人?屠夫?待我想清楚何去何从之后再去吧。”   琥珀说的话在耳边浮响,千寻也忽然无限怅然:现在的我又是什么身份?   似字似画的“大慈恩寺”四字匾额横挂在山门上,里面,幽邃的古刹气息扑面而来。天,阴沉着,释放出潮湿的感伤。空气里飘忽着淡淡的松香味道,待千寻从马车内钻出,飞舞的蒙蒙细雨袭上了水红色罩衫,把尘土味儿也掺了进去。两股味道出奇的相容,透着佛门的清静。   走进山门,千寻突然觉得步履艰难,跌坐在台阶上。   “怎么了?”茶壶盖紧张地问道。让他保护千寻,是频伽最高信任的体现。他纵有百般不愿,也绝不能辜负频伽的信任。   千寻没有回答,只是远远望着传来阵阵诵经声的讲经堂,她的心,又一次没来由地乱了起来。蒙蒙细雨中,她在千色佛陀眼中看到的抵死缠绵又在上演。耳边诵经声渐渐消退,那个男人的喃喃自语响了起来:我的马里亚纳,我的。   随着心脏的抽紧,千寻的呼吸开始急促起来。她好像天生跟佛教犯冲,要不然怎么一进寺院就浑身不舒服呢?眼前翻滚纠缠的幻影天旋地转地在她视线所及之处闪回,那亘古的喘息令她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这会儿,水红色的罩衫也无法把自己的火热渲染到千寻的脸上。那尖翘的脸颊看起来冰冷、苍白。   “千色?千色?你究竟是谁?究竟在哪儿?”千寻抽紧自己的双腿,紧缩着身子,低语。   “施主,千色就在你身边!”一个苍老、睿智的声音穿透了那男人的呢喃,清楚地送进了千寻的耳中。   就在我的身边?千寻大脑好像突然中断了思绪,茫然地望着周围穿梭来往的信徒和僧侣。他在哪儿?谁是他?   说话的是一个瘦骨嶙峋,面色微黄的僧侣。他有着银白色的胡子和眉毛,还有着如同千年松柏那盘根错节的裸露根茎一样青筋凸显的干枯双手。那双手坚定有力地握着一把笤帚,清扫着院落里的枯叶。他的僧袍,干净却破烂,他的脊背,深躬却挺直,他的眼眸,低垂却深邃。他若不说话,就好像是这大慈恩寺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存在于无形之中。   “你刚才说千色就在我的身边?”千寻走上前去,一把夺过僧侣手中的笤帚,追问着。   “女施主,世间任何物质现象都是通过显色与形色呈现在世人面前。佛法中一切物质都是‘色’。女色,脸色,颜色,金钱色,名利色,食色,性色。所谓世间千色,而色,只有在‘心’的感受下才会发生作用。施主执着于心,所以千色就在你的身边。若心不留色,一切‘色’便化作了‘空’,那这千色,岂不是仍然在施主的身边吗?”   老僧人弯下腰捡起笤帚,继续清扫着落叶。眼前的一切都没有改变,仿佛,刚才的话是风在倾,雨在诉。   千寻呆愣了一会儿,抬脚走出了山门。   “我累了,你们进去看吧,我在马车里等你们。”   身后,高大飞和黛螺愣在原地,只有茶壶盖郁闷地追了上去。只听黛螺喊道:“怎么了?一个不起眼的和尚说的话你也听进心里了?”山门一侧站立的小沙弥闻言淡淡地回了一句:“那个不起眼的和尚是本寺的主持!”   与小沙弥错身而过的千寻停下脚步,一把抓起他的襟口,“摩诘陋室在哪儿?”   9 粉红玫瑰   摩诘陋室。   王维的陋室坐落在大慈恩寺的后街,笔直幽绿的松柏掩映中,一个青砖砌的院落隐约可见。从寺院的山门走到这里,千寻没有再说过一句话。茶壶盖忧心忡忡地跟在后面,千寻孤零落寞的身影使他有些担心。认识千寻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好像她每次这样落寞的时候,总是会发生些什么事。   没有询问,千寻径自推开了院落的木质大门。又是一阵“吱呀”的声响,里面的景致渐渐展现在众人面前。   蒙蒙细雨中,一阵缥缈的青烟在院子上空萦绕不散。烟,是从一个稻草搭建的简陋亭子里溢出的,亭子下面,王维正在弹奏一个破旧的古琴。案桌上的博山式紫金香炉里,苏合香焚烧着,把自己幻化成玄青色的烟雾。   一身水红的千寻映在他苍老的眼中,竟幻化成了那个羁绊在内心深处的、风华绝代的太平公主。顿时,心绪乱了,指法错了,一个不查,“嘣”的一声,如发般纤细的琴弦断开,分别在古琴的两端摇晃着,如同王维纷乱的心。   屋内的人被断裂的琴声惊扰,走了出来。   “来了,千寻丫头。”杜甫面带疲惫,却仍是欢颜问道。   “嗯,来了。姜皎呢?”她急切地问着自己的同行。   “他进宫去了。”   “进宫?不是说好在这儿见的吗?”浓密的眉毛簇了起来,显然对同行的失约有些不满。她对中国历史并不熟悉,自然也不了解王维、杜甫在诗词史上的泰斗地位。她只是迫切地希望能够跟姜皎交流国画与油画的不同技艺。这在我们的眼中,还真是惊人的浪费。对她而言,这两个诗人不过是灵魂相似的文人,可以交流的除了同样孤绝的灵魂,大抵也没有什么别的了。   “说来惭愧,姜皎是因为杜陵野老不愿做官进宫求人去了。”杜甫嘴上说着惭愧,心里却坦荡荡的,这等朋友的情谊,他还是受得起的。   要找的人不在,就没有留在这里的理由了。千寻一言不发,转身想要离开。可空灵的脚步却被一个渴盼的声音阻挡了下来:“太平,太平。不要走,摩诘在这儿等得好苦。”   望着被痛苦折磨至神志恍惚的苍老诗人,千寻走了过去,把自己尖翘的脸抵在近如咫尺的地方,冰冷的鼻息扑向褶皱的面庞,手指拎起沉香木制的佛珠,冷漠地说:“她是不是死了,要不然就是跟别的男人跑了?”   “千寻!”杜甫急喝道。   千寻没有理会,接着冷语:“快去念你的佛吧!他能拯救你!他会告诉你什么放下执着、心中无色的鬼话!他会躲在冰冷的雕像后面,笑看所有的世人!”说完,手指稍一用力,沉香木佛珠散乱一地,滚落无踪。   去他的千色佛陀!从今天开始,千寻再不会为了找寻他耗费心力。这个人,或许根本就是上天跟她开的玩笑,这个人,或许根本就不存在。   “转告姜皎,这几天有时间的话到西市找一个叫‘拜占庭’的艺妓馆,千寻随时恭候。”   一行四人很快便离开了陋室,只留下了仿若梦醒的王维和那满院的轻烟。   “摩诘兄,千寻她……”杜甫轻嚅道。   “我懂。这丫头,年纪轻轻的,竟也跟我们这些不中用的老骨头一般,苍老、孤零。眉宇间,倒真是跟太平有些相似,二十岁的年纪,两百年的心境。”王维说完,怅然一笑,继续抚着残破的古琴。   兴庆殿。   此刻天色已近黄昏,长达一天的商业谈判终于以回纥的胜利而告终。   玄宗皇帝老了,多用些上等丝绸换回纥的战马他倒是不会说什么,可要是真让回纥跟吐蕃建立了经济往来,这皇帝的怒气可就不好平复了。杨国忠伴君多年,这点把握还是有的。钱,国家的,多花点,自己在皇帝面前好交差,说起来,倒也不算什么。   只是他堂堂一国的宰相,今天在回纥王子的面前也太过卑微了。这个年轻的王子,谈起国事来竟是进退自如、毫不相让,唐朝未来有这样一个邻国国王,可不是个好消息。   频伽心情愉快,左拥右揽着身边的侍女,王子的模样摆得很足。斜眸望一眼渲染天际的落霞晚色,心里不由得在想:千寻在干什么?   怔忡之间,娇巧瘦弱的身影跃入眼帘,永乐,正在用那双灵动的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他。   她的一对乌黑闪亮一动不动地望着频伽的湛蓝眼眸,张嘴却向一旁问道:“宰相大人,你们的大事商量完了吗?”   杨国忠悻悻地说:“倒是商议完了,不过……”   “商议完了便好。”永乐快乐地伸出瘦小微黄的手臂,“频伽哥哥,我带你去个好去处。”说完,不由分说地拉起了频伽的手,向殿门外跑去。   长安西市。   “这就是你看中的铺子?”千寻驻足在一个门庭宽阔、落有尘埃的破旧院落前,问向身边的黛螺。   “嗯,怎么样?”   千寻出神地望着铺子前旷阔的长廊,长廊里伫立的四根斑驳廊柱,还有已经蒙上灰尘和蜘蛛网的窗户和门阙,唇畔间溢起了一阵似有若无的满意微笑。她轻轻地点了点头,用很小的声音说道:“跟我想要的一样。”   缓步走上台阶,伸出手,推开陈朽的木门,里面,扑面而来一阵俗世香气。千寻莞尔,原来,这里在破落之前竟是个香粉铺子。地面上,还隐约可见散落在地的各色脂粉。瞧来,竟像是被人破坏过才变成这幅光景的。   “昆奴,用最快的速度给我找些白皮肤、蓝眼睛的年轻男女,带他们来这里,我要画画。”   “黛螺,你准备一下自己最拿手的催情术,等一会儿,我要你想办法让那些模特迷失神志,情欲流露。”千寻出神一笑,接着说,“最好迷失到连自己是男是女都分不清的地步。”   茶壶盖望着那冷魅的笑靥,在这仍泛着微微暑气的秋日傍晚窜上了一身凉意。不妙的感觉直泛上心头。   黛螺倒是兴奋不已,有趣的亢奋感席卷了全身。   一直唯唯诺诺站在一旁的高大飞仿佛又看到了那个坐在自己山寨宝座上的红帽子女人。上一刻自己的兄弟们还赤裸着供她描画,下一刻那个俊美得如天神般的王子就下令全部扑杀。正在冷汗直冒的时候,千寻突然看向他,命令道:“你去前面的布市买几匹纯白色的棉布,快去。”   高大飞闻言飞也似的离去,因为从千寻的眼睛里,他又看到了一丝妖气,一丝戏谑,一丝可怕的百无禁忌。   “这就是你说的好去处?”一身玄白的频伽与穿着明黄色凤羽金锦的永乐公主牵着手,一个颀长一个娇小,并排站在长满了一个那伽花的小花园里。这里寂静无声,仿佛连风都停住了脚步。那伽花叶片上被雨水浸了个透,散发着诱人的水绿。   “嗯,你等着。”永乐神秘地一笑,摘下一片那伽花叶片凑在嘴边。唇瓣微抿,一个个清亮明快的哨音从唇畔飞扬出来。她的哨音很快有了神秘的回应,只听得一阵翅膀扑扇的声音,一对长着湛蓝色羽毛的频伽鸟热热闹闹地飞了出来,落在了永乐的肩上,“喏,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这鸟儿跟你的名字一模一样,可是贵妃娘娘的宝贝呢!我费了整整一天的工夫才把它们拐来的,我想,这频伽鸟的主人应该是你才对。”   频伽仿若惘闻,湛蓝色眼眸与两对滴溜溜转的黑眼珠对上,相互之间都充满了好奇。   是的,这是频伽第一次亲眼见到与自己名字相同的频伽鸟。在他出生时,悦耳叫声响彻卡拉巴勒嘎孙的那一对频伽鸟没有等到小王子的一岁生日,便因为水土不服而双双死去。回纥与天竺相隔遥远,带一对活的鸟儿穿越丝绸之路原就是困难的事。在经历了几次失败后,频伽也渐渐褪去了想要拥有这样一对鸟儿的想法。没想到,今天,这个面色枯黄、娇纵任性的唐朝公主却帮助自己实现了早已遗忘的童年梦想。惊喜,自是不言而喻!   永乐拍拍肩膀上的两个小精灵,指向频伽,“从今天开始,他就是你们的新主人了。还不快过去。”   两只鸟儿头一扭,黄豆大的黑眼珠子对了几对,忽然间同时飞起,跃上了频伽的肩头,各自欢欢喜喜地在他的鬓角处厮磨起来。   “看,它们喜欢你!”永乐惊喜地叫着。   兴庆殿。   一脸阴郁的杨国忠斜坐在首座,目光紧紧逼视着下面已经空荡的位置。似乎,想要看穿那方柔软华丽的波斯地毯。   此刻天色黯淡,原本停了一阵的小雨复又下了起来,淅淅沥沥、滴滴答答。   边令城垂首立在一旁,旁边的太监请了几回,问掌不掌灯。他看杨国忠心情大不畅,当下也不敢做主,直说缓缓,缓缓。   阴冷黑暗的大殿上,一个身穿红衣的小太监急急走来。边令城原本低垂的眼眸突然间一亮,紧盯着走向自己的红色身影。   “有什么发现?”   “回边公公,那个女人现在西市……”小太监的声音越压越低,谨慎地汇报着。   “好,很好。你下去吧。”   “是。”   首座的杨国忠扬起右边的眉毛,倨傲地询问道:“什么事?”   “好消息,宰相大人。”边令城粉白的脸都笑开了花,殷红的嘴唇一张一合,“看来用不了多久,尊贵的频伽王子就会主动找您重新商议战马的价格了。”   “哦?”杨国忠一声冷笑,说道,“边公公如此有把握?”   “就要看那个女人在王子心里有多重的分量了。她的分量越重,我们购买回纥战马的价格就会越便宜。不过……”边令城略显踌躇,抬眼望着杨国忠。   “直说无妨。”   “恐怕要出动大理寺的人马。”   “大理寺?对付一个女人,有必要吗?”   “有!”   冷冰冰的一个字,在黑冷的大殿上徘徊回荡着,令人不寒而栗。   西市,拜占庭。   满室白色布幔的一楼主厅,处处活色添香。   催情的香料萦萦绕绕,催情的乐声缠缠绵绵,催情的黛螺妖妖魅魅,还有那催情的春药……   如同千寻所希望的,这些被茶壶盖掳来的男男女女已经迷失了心志,真是连自己是男是女都忘得干净了。   他们的脸上挂着异样的潮红,呼吸急促不安。迷蒙的双眼闪烁着流离恍惚的光芒,那上面像是罩了一层最名贵的轻纱。身体急剧地摇摆,像是被诅咒的、永远也停不下来的舞者。亲吻的是谁?爱抚的是谁?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能够排解这最最罪恶的欲念。   千寻最想要的情景出现了!室内,或是同性的,或是异性的,各色欢爱中的爱侣沉溺其中,绽放着令人目瞪口呆、脸红心跳的生命原罪。   茶壶盖和高大飞早就惊得躲出了大门,再不敢向室内看上一眼。   握笔的千寻心跳也很快,创作的激情迫得她喘不过气。她穿梭着,在活色添香中穿梭着,在惊世骇俗中穿梭着。随着她的脚步挪移,一张张雪白的画纸飘落身后。兴奋的千寻啊!她甚至来不及把画好的画夹在画夹的后面,就这样完成一张扔掉一张。散落一地的素描,每一张都将此刻的放浪刻画成了永恒。   黛螺跟在她的身后,捡拾着飘落的画纸,如同在沙滩上捡到大海遗落的珍珠。   这些逼真的素描只是为了今后巨型油画的完成!千寻要把这些永恒的激情画在大厅的四壁,她要点缀上千千万万片缤纷的粉红色玫瑰花瓣,她要让这些人类最最罪恶的欲念沉沦在如同海洋的玫瑰花瓣里,像希腊传说中的海神妖女那样蛊惑所有来到拜占庭的客人。   此刻,她总是白皙透明的脸上透露着不健康的红晕。那抹潮红竟有一丝妖气,浮现出不祥之兆。   大门外斑驳的长廊上,茶壶盖黑沉着脸,虽不情愿,却像是个守护神一般端立在门口。   高大飞坐着,呆呆地坐着。从第一次见到千寻开始,这个女人就总是让他大脑短路,使他身陷厄运。   远处,厄运渐渐接近了。   一支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骑兵队正朝向西市的拜占庭疾驰而来。他们手中高举的火把,穿透了漆黑的夜,把自己凶猛的身影投射在两旁打烊的商铺。   骑兵队很快到达了目的地。为首的将军——李嗣业立刻认出了横挡在门口的茶壶盖,当下脸色大变。   难道里面的人是千寻?杨国忠命他前来缉拿的要犯竟然是千寻?   他从马上一跃而下,缓步走向茶壶盖。   茶壶盖壮硕身体背后,淫乱的乐声与娇喘声穿透大门侵袭而来,搅乱了李嗣业的心。   伸出手,想要推开门,却被茶壶盖拦住了。   “昆奴!”李嗣业低声斥道,“你要是想救千寻,现在就冲出去告诉频伽,让他到大理寺救人!”见茶壶盖没什么反应,他又低吼了一声,“快去!”   这壮汉终于明白了过来,转过身朝着如铜墙铁壁的骑兵队冲了过去。茶壶盖天生神力,冲得又突然,所以没有多费什么工夫就夺走了一匹马,朝兴庆宫奔袭而去。   推开门,李嗣业朝向活色添香中站立着的水红色身影走去。   伸出手,握住千寻的,很轻很轻地问:“画完了吗?”   “嗯,最后一幅。”   “快点,我等你。”   “好!”千寻抬起闪烁着激情的眼眸,对着李嗣业笑了起来。红色帽子的映衬下,脸颊上的殷红越发妖艳。   黛螺望着门口威严的军队,晃动的火把,双膝顿时软了下来,整个人跌坐在地面上。在台阶坐着的高大飞脖子上至少已经横了七八柄剑,吓得他就快连呼吸都停止了。   宰相府。   “吱呀”,偏院里,一个不起眼的房间门被小心翼翼地推开了一条缝。   “谁!”床榻上的杨国忠立时拔出枕下的佩剑,凶狠的目光穿透垂下的重重纱幔,精准地投射在来人身上。   “是我,国舅爷。”来人正是杨国忠最信任的宰相府总管事——偃伯。   宰相府上上下下,也只有偃伯才会知道每天夜晚,到哪个房间才能找得到国舅爷。   杨国忠是一个猜疑心很重的人。就连他自己的府内,也绝不会在同一个房间睡超过两个晚上。位居显赫,一路走来都是踏着无数人的尸体走过来的。如此,想要他命的人会少吗?   “怎么?他来了?”   “是!国舅爷料事如神,回纥的频伽王子正在大殿等您!”   重重纱幔后面,凶狠的目光变得柔和了些,掺杂了丝丝笑意,竟是如同春风化雨。这会儿,床榻上的精瘦男子才与他那美若天仙的妹妹有了些微相似之处。   大理寺。   一身墨黑盔甲的李嗣业面色阴郁,走进了大理寺看守重犯的天牢。他稳健迈着步伐,战靴在粗粝的石板地面上摩擦着,披风搅动了凝滞的空气。脚步声、风声惊醒了天牢重犯们如惊弓之鸟般的脆弱神经。他们有的蜷缩在墙角,唯恐今天被提刑的是自己。有的拼命地跑到牢门前面,悲泣着自己的冤屈。   李嗣业头有点疼,他快步走过曾经显赫的贵族同僚们,径直来到天牢的最底部——那里,一身水红色罩衫的飘零身影牵扯着他的心,令他坐立不安。   频伽开始行动了吗?他暗暗思忖着,心想在频伽带走千寻之前一定要设法保护她的周全。   杨国忠下的命令是隐秘的,密件上写着简单的命令:西市,颜氏胭脂铺,京畿重地当街淫乱,全部拿下。   当他知道杨国忠想要的人是千寻的时候,心里便隐约猜到了些端倪。国舅爷的目标是频伽,所以,千寻暂时应该没什么危险。   到了。幽暗、潮湿的牢房里,千寻团坐在地上。她原本鲜亮的水红色衫摆变得团皱不堪,上面到处是斑驳的污迹。脚上麻制的编织鞋子被脱了去,脚丫子自在地晃动着。头上的卷发挂了几根浅黄色的稻草,好不狼狈。   大理寺关着的犯人都是皇亲国戚,所以牢房内的设施虽然简陋,但是比起刑部的大牢已经好很多了。一张木质的床榻,上面铺了一层薄薄的麻席。可千寻却不躺在上面,而是团坐在低矮的床榻旁,兴致勃勃地研究着自己创作了一个晚上的作品。那些画纸散落的满床都是,等待着作者的巡视。   进了天牢还能带着自己的画夹?这自然是李嗣业特许的。   “开门。”他沉声道。   “是。”身后的狱卒闻言拿出一大串叮叮咣咣的钥匙,熟练地打开了牢门。   “把钥匙给我,你下去吧。”   狱卒的手顿了顿,终于还是顺从地把钥匙交到了李嗣业的手上。   牢门很低,李嗣业弯着腰迈进去,刚一抬头,就对上了一对漆黑闪亮的眸子。   “你快来看。”千寻快乐轻喊着,“这些作品,我要把它们画在拜占庭的墙壁上,我要让它触动每个人的灵魂深处。欲望,欲望,哈,永恒的欲望!”   李嗣业苦笑着,千寻狂热的样子令他担忧,尤其是脸颊上不祥的红晕。手臂抬了几抬,终于还是覆在了千寻光洁灵慧的额头上。   果然,有些发烫。   “千寻,你在发热,居然还坐在地上!”李嗣业赶忙把自己的披风解了下来,把千寻紧密地围住。紧接着将满床的画纸整理到一起,抱起千寻放到了床榻上。   “只是热了一点点,没什么。”千寻毫不在意自己的微恙,仍是专注地望着自己的作品,时不时地用炭笔增添着线条。   一时间,室内寂静无声。   李嗣业索性倚在牢门旁,注视着眼前狂热的千寻。他的心里暗暗盘算着:如果频伽救不出千寻该怎么办?   频伽没有让他的担心维持很久,不一会儿匆忙的脚步声就传了过来,赶走了李嗣业的担心。   “你终于来了。”   “嗯,”频伽一见到李嗣业,顿时放下心来,问道,“她还好吧?”   “还好,就是有点发热。”   “什么!”频伽紧张地走入牢中,第一件事,就是用宽大的手掌测量千寻额头的温度,“昆奴。你先回兴庆宫,给我把最好的御医请来!”   “是。”茶壶盖接命后迅速离去。   “我没事。”千寻侧望着频伽的焦急眼神,摇头说道。   “有事没事御医说了算!”频伽看看千寻身上的披风,眼睛眯了眯,转瞬除了去,把自己的围在了千寻身上,“谢谢你,李将军。”他将还带着千寻体温的披风递给了李嗣业。   李嗣业黯然接过披风,苦笑着,“没什么。快带千寻离开这里吧!”   频伽颔首,转而把千寻抱在怀中离开了牢房。   又要再走一遍这可怕的天牢通道?千寻一想起来时看到的满目惊悚,听到的痛苦呻吟,忍不住浑身发抖。   “怎么了?”频伽感到了他的抖动,拥紧了怀中的纤瘦。   “我,有点害怕。”终究啊!面对频伽,她终究学会了倾诉自己的恐惧。   怕?频伽眼望周围,立刻明白了千寻究竟怕什么。于是,拉紧披风,盖住千寻的视线,然后,他轻启充满磁性的嗓音,在千寻耳边哼唱着一首回纥的儿歌。这儿歌,他的母后总会在频伽做噩梦之后唱给他听,很恬淡,很温暖。   澄静的儿歌在没有一丝希望的通道回旋着,如同久旱后的甘霖洒落在天牢囚徒的脸上。终于又记起,自己曾经的,作为人的尊严。来时嘶吼惊喊的囚犯个个面色平静,含笑注视着能够走出这里的幸运儿。   千寻蜷伏在频伽的怀中,隐隐地睡着了。此刻,长安上空的东边已见一丝朝霞,勤劳的商贩早早地起来,开始了新一天的劳作。   路过东市口的时候,频伽深望了一眼屹立在朱雀东街中央一人多高的大鼓,目光犀利得恨不得穿透那一层破旧的牛皮。   ……“长安乃是我大唐国都,礼仪典范之地。东市、西市每天上午敲鼓三百下开放,日落之前击钲三百下关闭。王子的朋友好像不太清楚这法令,不但在关闭之后继续在西市逗留,还掳去男男女女,大行淫秽之事!王子,您可是未来的回纥国王。请问,回纥的都城若是此等淫乱之事,又该如何处置呢?”   “究竟怎样宰相大人才能放人呢?”   “我国法律严谨,这个恐怕不容易啊。”杨国忠捋了捋胡子,眯眼说道,“不过频伽王子是聪明人,该怎么办,想必心里已经有主意了吧?”   “四十匹。”   “你说什么?本相听不明白。”   “三十匹。”   ……   策马急驰的频伽用额头轻抵着千寻的卷发,上面挂着的浅黄色稻草刺中了他。频伽抬起手摘去了稻草,把它与自己脑中的记忆一同抛在身后宽阔寂寞的街道上。   终于回到了花萼相辉楼。刚一走进大门,茶壶盖便迎了上来,身后,跟着战战兢兢的御医。   “上来。”频伽大步走向三楼,小心翼翼地把千寻放在了宽大温暖的床榻上。拉过丝棉缎被,轻柔地盖在昏睡女孩的身上,这才转过脸,正眼瞧向御医说道,“快过来诊脉。”   “是。”枯瘦的手伸向床榻边低垂的手腕,准确地按压在隐隐跳动的位置。   千寻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黄昏了。   轻抽着鼻子,不知从哪里传来了浓浓的中药味儿,熏得她眉头紧皱。没办法,谁让她从小在国外长大,对这中药甚是排斥。   张开小嘴,哈哈气。唔!竟是从自己口中传来的味道。心中一窒,忙跳下床,奔向外厅的圆桌上,想要找些茶喝,压一压恶心的感觉。   可双膝刚一踩到木质地面上,才感觉到双足麻痹了,身子一阵摇晃,跌落下去。   频伽刚刚端着熬好的中药走到门口,听到里面的声响不对,急忙推门而入,在圆桌旁放下滚烫的药,紧接着一个箭步蹿到了千寻的面前。   “什么时候醒的?”他一边问,一边抱起千寻坐回到床榻上,不依地数落着,“你不知道自己生病了吗?想要下床为什么不叫人?知道你不喜欢身边有婢女跟着,专门派了人在门口候着呢!”   “我病了?”   “笨蛋!烧了一整天了,这会儿才刚退了些。”   “我的脚麻了。”千寻缩皱着小脸,委屈说道。   “我看看。”频伽伸出手,在小腿和脚踝的穴道处按压着,力道不重不缓,刚刚好。   顺着他的手指望去,千寻这才发现自己已经换上了薄如蝉翼的贴身衣物。忽然间,有些别扭地问:“是、是谁给我换的衣服?”   “我。”埋头专注地为千寻按压足底的频伽没有抬头,简单地回答着。   真的是他!千寻的脸蓦然烫了起来,连被频伽手指碰触的双足,也顿时热辣起来。   “好了,脚开始变热了。你动动试试,看舒服些没有?”   频伽刚一收回双手,千寻立刻将双脚缩起来,藏在被中。   “你的脸怎么这么红,是不是又热起来了?”频伽担心地望着面颊绯红的千寻,猛然想起了圆桌上的中药。   那一股熟悉又厌恶的味道猛烈地袭了过来,千寻死盯着浓黑的中药,头摇得像波浪鼓。   “喝下去。”   “不!”   “快喝!”   “不!”   “你喝不喝?”   “不!唔……你……唔……”   不喝?那只好让频伽用非常方法了:喂,用嘴喂。   一碗药,十几个脸红心跳的亲吻,终于,那一碗全部灌入了千寻的腹中。只是,最后一口,喂的时间特别长,长得千寻快要无法呼吸了!   四片纠缠不清的唇瓣分离的一瞬间,千寻猛地深吸一口气,大喘着,抚弄着汹涌起伏的胸口,瞪视着心情大好的频伽。她的脸颊跟刚才相比,更加红晕了,像是诱人的禁果。   “你的脸红了。”   “那是因为我正在生病!”   “不是因为我的吻吗?”   “你有病啊!”她可不会忘了频伽说过的话:当有一天你看到我脸红得像今天一样,我一定会要了你,戴红帽子的女妖!所以,抵死也不能承认她是因为频伽而脸红!要不然,就是此刻,千寻一定会被吃干抹净的,连骨头都不会剩下!   “哈哈哈哈……”频伽好心情地笑着,端来一碗茶水递给千寻。   “频伽王子。”茶壶盖深沉的声音从门外传了过来。   “说。”   “扎木合到了,在一楼等候。”   频伽的双眼骤然紧闭,好一会儿才缓缓张开。他平静地说道:“我马上下去。”   千寻目送着频伽离去的身影,敏感的神经隐约感受到他的激怒。一股自己也克制不住的担忧浮上心头。生平第一次,她开始关心除自己之外的人。   一楼大厅里,扎木合面色阴沉,见到频伽后勉勉强强地跪了下来,却是没有说一个字。他就那样跪着,死死地盯着地面。   “昆奴!”频伽面色大不悦,喊道。   “是!”茶壶盖稳稳地站在扎木合面前,低沉说道,“起来说话。”过了半晌,扎木合仍是不动。   频伽冷笑着,“既然扎木合大人没什么要跟本王子说的,那就回去吧。当然,要是不想回去的话,就在这儿跪着吧。昆奴,好生伺候着。”冷言说完,频伽起身欲走。   “频伽王子!”扎木合急了,抬头喊道。   这就对了!频伽唇畔不露痕迹地一笑,又坐了回去,“有什么话,说!”   扎木合身子一震,颤抖着说道:“昨天与唐朝的宰相商谈的最后结果是五十匹上等丝绸换一匹回纥战马。为什么,为什么王子会同意十匹的价格?”稍顿,他又鼓起勇气质问,“属下听说,王子这么做是为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是吗?”   频伽面色依然,剑眉斜挑,对扎木合示意:接着说下去。   “殿下,您这是怎么了?五年了,您对我回纥的大小事务一概不问,任由王后和国师两人把全国上下搞得乌烟瘴气。现在,您出现了,居然会为了一个女人牺牲我回纥百姓重大利益?您明明知道,这批战马如果卖给吐蕃,可是相当于整整一年全国的税收啊!就这么,就这么没了,没了……”   “说完了?”   “完了。”   “那就回去吧。哦,对了,忘了告诉你,千寻不是来路不明的女人,我把月光宝石送给了她!昆奴,送扎木合大人!”   “是!”茶壶盖走向扎木合,恭恭敬敬地说,“大人慢走。”   “王子!你……”你就没有什么好的解释吗?扎木合心痛不已,眼神中充满了失落与愤恨,“扎木合再说最后一句话:您实在是不配做我回纥的下一任国王。”言毕,转过身毫不留恋地走了。那个曾经令他钦佩无比的频伽王子,已不再是原来的频伽了。   侧门,一个消瘦的身影伏在窗棂上,一动不动。好一会儿,才转过身上了楼梯。她赤着脚,悄无声息地离开了。那黑色的修长身影,显得无助而落寞。   “昆奴。”频伽肃然道,“我让你办的事怎么样了?”   “一切都按照王子殿下的部署安排好了。”   “很好!杨国忠,十匹丝绸想换我回纥的优等马?够狠!”   “王子殿下,扎木合大人看起来误会很深,要不要属下去……”   “不用,现在他就是我的脸!他越是误会,杨国忠就越不会疑心。这样,我的计划才能顺利实施。昆奴,你盯紧一点!关键环节全部用地宫的人。”   “是!”   10 沦陷赫赤   这么睡着睡着就过了一天?   千寻站在三楼的长廊上,出神地望着蓝绿色琉璃风铃晶莹剔透的花瓣。这蓝绿色呀,甚是神奇!阳光灿烂的时候,它看起来是绿色的;月光皎洁的时候,它看起来又是蓝色的。真是干净得让人心醉!晚风与月光一同袭向花萼相辉楼,共同营造着魄人的色彩和悦耳的铃声。   “想什么呢?”频伽悄然走了过来,眼角的余光瞥了一眼圆桌上的精美食物,有些不悦,“为什么不吃东西?”   千寻没有扭头,仍是盯着半透明的花瓣,“频伽,你知道幸福是什么吗?”   “幸福?”频伽一时语塞。幸福?自己生下来就完美无缺,真要想想,二十六年了,却没什么令自己感到特别幸福的事可以回味的。   轻轻地对着风铃吹着气,千寻接着道:“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幸福。八岁的时候,我被养父母带到法国。曾经以为自己会得到幸福了,可是,从他们的眼中我竟然感受到了害怕。他们害怕照顾不好自闭的我,他们害怕要承担法律责任。”她努力地睁着眼睛,不愿意雾气轻易地笼罩上去,“可是,昨天夜里你抱着我走出天牢,为了不让我害怕而为我唱儿歌。天!我居然感觉到了幸福的滋味!我以为,幸福是一种需要后天培养的能力!我以为,我这辈子都学不会!可是,”千寻转过脸,幽静地望着频伽,“我昨天居然学会了!”   她的眼睛几乎都要把频伽溺毙了,红润的唇轻轻地吐出三个字:谢谢你。   月光下,一袭黑色长袍的千寻双颊嫣红,眸光璀璨。纤瘦的身姿盈盈站在长廊下,月光倾泻在她的身上,折射出清冷的光晕。   我想抱她。频伽心里强烈地呐喊着,却是被千寻难得一见的温柔震慑当场,动弹不得。   “可是。”千寻生硬地转过头去,那一瞬之间,仿佛有一滴水珠映着皎洁的月光向大地飞去,“我是个不祥的人,不祥的人。”   心灵的窗开了一瞬却又关闭。千寻又回到了自己幽闭的内心世界,温柔的身躯变得僵硬。她目光低垂,心中渐渐冰冷。   频伽终于抬起了脚,走上前拥住千寻僵硬的身体,嗅着千寻身上特别的松节油香气,淡淡地说道:“我会是个好夫子,我会用一辈子的时间教你感受幸福的能力。嗯?”   千寻身子一抖,眼睛狠狠地闭上了,隔绝了所有的光芒。   “对了。”频伽突然想起了什么,冲着远方牡丹花从中吹了几声口哨。于是,“忽闪忽闪”的,那一对频伽鸟乘风而来,居然都落在了千寻的肩上。   “它们是?”千寻惊讶地望着自己肩头的一对可爱鸟儿,天啊!它们太漂亮了。   “频伽鸟!”频伽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其中一只光顺的蓝色羽毛,“你看,稍大的一只是雄鸟,叫星儿,这只个头小一点、毛色暗一些的是雌鸟,叫月儿。”月儿听到这话好像有些不满,嫩黄色的小嘴朝着频伽的手上啄了过去。自然界里,总是雄性的动物最好看,太不公平了!   “月儿,星儿?”千寻抬起手臂,两个小机灵鬼立刻跳了上去,好奇地望着千寻。它们哼咛着,乌黑的眼珠把千寻上上下下打量个遍。   忽然,月儿朝着频伽飞了过去,稳稳地立在他的肩头,朝着千寻手臂上的星儿叽叽喳喳地叫着。它们好像在商量着:你跟着俊男,我跟着美女。   千寻紧盯着手臂上的星儿,怔忡说道:“频伽,你是神奇的!你总能让我感到幸福的滋味。”   频伽的胸口堵满了悸动,傻笑着,呆愣原地,连千寻走进了卧室都没有察觉到。   星儿月儿一起飞到了长廊的木质扶手上,耳鬓厮磨着。纷纷用好奇的眼打量着灵魂出壳的频伽。   大唐的衰落并不是没有一点迹象。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富有的回纥人就成为了唐朝贵族和商人最重要的债主。他们的手中掌握着大量的金钱,通过放高利贷获得更多的资本。也因此,时常有回纥债主因为要债而与唐朝人发生争执甚至伤亡的事件发生。   一大早,频伽王子就在大同殿内处理着棘手的事务:一个性格暴躁的回纥高利贷者在光天化日之下杀死了一名唐朝商人。因为他总是以各种理由迟迟不肯归还欠下的钱财。   这件事很麻烦。按照大唐律令,允许唐朝城市中的外国移民推举他们自己的首领,而且可以根据其本国的法律和习俗处理案件。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的国籍不同,则处理案件要按唐朝法律论定刑名。   眼下,盛怒的唐朝人当然不肯善罢甘休。想要名正言顺、完好无损地让唐朝官员把那个急脾气商人放出来,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战马的事情已经让长安的回纥人很愤怒了,如果这件事再处理不好,回纥商会的人很可能倒向国师一边,成为频伽今后称王的阻碍。   他蹙着眉,脑子里搜索着一切可行的办法。   “频伽王子。”殿外,茶壶盖有些担忧的声音传了过来。   “不是说了不要来打搅我吗?出去!”   “是,是关于千寻小姐的事。”   “千寻?”频伽忙扔掉手中的《唐律疏议》,起身来到茶壶盖的面前,“千寻又怎么了?”   “王子先不要着急。千寻小姐现在很好,刚才婢女来报,她现在还没有起床呢。”   “那是什么事?”   “启禀王子,是前天为千寻小姐把脉的御医求见。”   “御医?”频伽眸光一闪,命道,“请。”   很快,身穿猩红色长袍的御医战战兢兢地走来,朝向频伽俯身拜跪。   “这些繁文缛节就省了吧!有什么事,快说!昆奴,看座。”   “是。”那御医落座在椅中,神色凝重地说道,“那天下官给小姐请脉,当时就觉得不太对劲。可是也害怕是自己诊断有误,就开了祛热的方子先让小姐服用着。不论怎样,退了热便好。回到家中,下官就把小姐的脉象仔仔细细地写了下来,第二天跟王御医和洛御医一起研究。果然,他们的诊断与老朽的一样。”说到这,他稍顿,表情更加凝重了。   “什么诊断?快说!”   “我们三人都认为小姐的发热绝不是简单的风寒!”   “哦?那是什么?”   “这个暂时不太清楚。小姐的脉象很奇怪,我从医这么多年竟是第一次碰到。她这发热的症状怕是隔一段时间就会发作一次,而且会一次比一次严重,一次比一次凶险。最可怕的事,下官翻查了所有的医典,找不出原因!”   “你说什么!”频伽大惊失色,身子猛地站立起来,力道之猛,竟掀翻了书案!上面堆砌的各种文书散落一地,狼藉一片。   “不过她毕竟年轻,身子还算结实。相信还能捱个几年……”   频伽怒吼一声,一把攥住了御医的衣领,把他整个人带离了地面,一字一字地顿声问道:“什么叫还能捱个几年?你的意思是——”“下、下官的意思是、是、是……”那像小老头般干瘦的御医被频伽这么一拎,吓得手脚发软,顿时结巴了起来。   “一派胡言!”频伽手拎着御医,大步朝殿门外走去。看到茶壶盖,沉声道,“你去把御医院所有的御医都给我带到花萼相辉楼去!快!”   “是!”茶壶盖抽身飞快离去。他跟随频伽这么久了,第一次看到频伽的脸上出现绝望的神色。此刻一见,连一向沉稳的茶壶盖也慌乱了起来,脚步踉跄。   当他带着一众御医赶到花萼相辉楼的时候,却只看到伫立在三楼床榻前如同魂魄抽离的频伽。他的手中紧握着炫目的月光宝石,而宝石的主人却已不知去向。   清晨还温暖的被窝此刻早已冰冷。玉枕上,还有几根亚麻色的卷发。风一阵吹过,蓝绿色的琉璃风铃清脆碰撞,发出了孤独的“丁当丁当”声。   空气里,松节油的香气仍在,可那个小女妖却难觅踪影。她的画夹和背包也一同消失了。   频伽紧攥着月光宝石的手死命的用力,宝石的尖翘处狠狠地、狠狠地嵌进了手掌心。殷红的血珠挤了出来,一滴一滴地直扎进茶壶盖的心里。   “王子请稍候!昆奴一定在日落之前把千寻小姐带回来,一定!”说完,将一众御医遣走,带着回纥最好的士兵策马朝兴庆宫大门奔去。   客栈。   躺在床上的高大飞阵阵哀嚎着。黛螺正在他酱紫的裸背上涂抹着治愈外伤的膏药。房间的一角,琥珀端坐在椅子上,面无表情地望着忙忙活活的两人。   “琥珀,幸亏你没去!你不知道,千寻那个女人简直就是个灾星!我一见到她就会倒霉的!这一次居然莫名其妙地遭受牢狱之灾。她倒是一早就被频伽王子救了出去,可却把咱们忘了,一直关到大天亮!我还被狱卒毒打了一顿!”   “行了行了!”黛螺涂抹的手力道重了些,数落道,“说那么多干吗?又不是千寻的错,还不是我让她画画的。”   “啊!你轻点儿!”高大飞团皱着脸,话里带着明显的醋意,“你当然替千寻说话了。别以为我不知道,整整一夜你都在跟狱卒厮混!要不然他们怎么对你这么好,没让你受一点罪!”   “闭嘴!”轻柔的手力道猛地一狠。   “啊!黛螺,你故意的,下手这么重!千寻,都是因为你!都是因为……”   他话还没说完,就只听“轰隆”一声巨响,客房的房门整个直挺挺地倒了下来,茶壶盖一个箭步就飞蹿到高大飞的面前,紧紧攥住他的手腕问道:“千寻呢?你看到她了?”   高大飞被这突如其来的质询吓得一愣,紧接着晕了过去。茶壶盖一看他晕过去了,大怒,扬手把他重重地甩到了地上。这么一摔,高大飞立刻又痛得醒了过来,喊又不敢喊,哆哆嗦嗦地趴伏在地板上。   “千寻?”黛螺迟疑问道,“她不是被频伽王子带走了吗?你怎么来这儿找人了?”   没来过这儿?茶壶盖沉思了一下,迅速离开了房间。高大飞刚想喘一口气,就听见远远地传来他的喊声:“你们两个留在这里,一看到千寻小姐就立刻带回去,知道吗?”   “是!”   房间内,琥珀和黛螺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地自语道:“千寻怎么了?”   西市旧货市场。   任何一个朝代的大城市都会有旧货市场。二手货的交易自古就有,只不过现代人名曰:跳蚤市场。   千寻在其间穿梭着,寻找着自己喜欢的旧货。古董,是千寻另一个爱好。她一直有个奇怪的想法:只有曾经被人使用过的,沾染过人的气息的商品才是有生命、有灵性的。   此刻,她背包里除了香烟之外的所有东西已经全部被她换作了旧货。现在,那里面装了一面花瓣文金银平托铜镜;一个小型的玛瑙灯树;一盏熏黄纸面的宫灯;甚至还有一个胡人陶俑。   千寻在市场里漫无目的地走着。满背包的收获仍不能扫去她心里的阴霾与忧虑。越是身在熙攘的人群中,越是可以看出她灵魂的孤绝。   他还好吗?发现自己的不告而别了吗?   心,缓缓抽痛着,痛得连呼吸都有些困难。   他会心痛的吧?就像自己现在这样?   就这样想着、走着、心痛着,不知不觉,身边的人越来越少,不知不觉,走到了一个荒凉的破旧寺庙前。   走进去,蜷缩在铺着稻草的角落里,抽出一幅为频伽画的画像,贪婪地望着,舔噬着自己的心痛。   这画儿,自己画得可真好!那一对清亮的眼眸,不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在注视着自己。眼神中,竟然饱含着如此丰沛的情感!千寻不堪如此深情的注视,猛地闭上眼睛,闭上心灵之窗。可是,眼睛可以闭上,心呢?   脑海里,频伽说过的话像是汹涌的海浪,一波一波、一浪一浪朝她打来——   “你这女人,睡起觉来怎么像个孩子?”   “为什么要站在阴影里?为什么不能站在阳光下?”   “等有一天你看到我会像今天一样脸红,我会驯服你的,戴红帽子的女妖。”   “以后,再也不会让你离开我的身边!”   “如果一定要画,就让昆奴把人带来画。知道吗?”   “我会是个好夫子,我会用一辈子的时间教会你什么是幸福!”   ……   “噢!”她不自禁地轻喊出声。紧闭的眼眸,滚烫的泪抑制不住地奔流着,在尖翘的下巴汇聚起来,一滴一滴,一滴一滴地滴落在幽深的“马里亚纳海沟”里。如同世界上最深最深的海洋。   频伽,我是不祥的!跟我在一起,你的子民会憎恨你,厌弃你!你是未来的王!而我,只不过是一个不属于这里的人。你不必那样做!不必为了我牺牲自己国家的利益!不必,不必……   千寻的面颊异常红晕,浮现着不祥的潮红。   情,真是动不得啊!曾几何时,千寻也学会了替别人着想?   她的意识越来越昏沉,很快地,陷入了恍惚之中。   天,很快昏暗了下来。远远地,走来两个人。   “咦?阿伯。这里有个姐姐?她躺在你的稻草上了。”说话的,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小叫花子。看起来,不过十岁的样子。   “大概也是个无家可归的可怜人吧。金豆子,别叫她了,就让她在这休息吧。”那个叫阿伯的是一个年纪很大的乞丐。看起来,这两个人是相依为命的人。这破庙,就是他们简陋的家。   把乞讨来的食物摆在地上,两个人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阿伯。”那小叫花一边吃一边说道。   “怎么?”   “今天我在西市听很多人说皇帝明天就要从华清池回宫了。”   “嗯,我也听说了,还要在大明宫设宴款待回纥的王子呢。后天的重阳节,东市、西市不闭市,彻夜开放。哈,金豆子,我们可要趁机多讨些钱啊!”   金豆子愣着神,目光中浮现向往之色,“大明宫设宴?那个回纥王子好有口福!能吃到那么多好菜!”   “笨!”阿伯朝金豆子头上敲了一记,“人家堂堂回纥王子,什么好吃的没吃过?”   “王子?”金豆子揉着被敲痛的头,喃喃道,“王子,王子。金豆子恐怕这辈子也不可能见到这么尊贵的人。”   “嗯,算你还有自知之明。”阿伯的话刚刚说完,寺庙破败的门前,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蜂拥的火把,将寺门前照映得如同白昼!   “在里面吗?”身披宽大白色斗篷的频伽从两旁伫立的回纥骑士中策马穿过,因为充血而泛红的眼眸逼视着立在寺门口恭候的茶壶盖,追问着。他的脸上,被心痛袭扰的痕迹很容易就暴露在火光闪烁中。   “在,已经睡着了。”   在!她真的在里面!频伽眼中闪过一道狂喜,以闪电般的速度从马背上跃下,消失在寺庙残破的大门内。   寺庙内大小两个乞丐被突然冲进来的频伽吓了一跳,频伽身后紧紧跟随的茶壶盖身影魁梧得像一座巨大雕像。在他庞大身影的黑色笼罩下,金豆子把身体蜷缩进阿伯的怀中,瑟瑟发抖。   天!我们只是乞讨,从没做过犯法的事,从来没有啊!   那黑色身影越走越近,压迫得人喘不过气来。   终于,走近了,巨人的脸显露出来,虽然面无表情却是很有礼貌地说:“两位能不能先出去一会儿。回纥王子要借此地一用。”   啊?回纥王子?金豆子好奇地朝身披白色斗篷的频伽望去,心情有些激动:他是王子!他就是回纥的王子!天,我终于见到王子了。“金豆子,别愣了,快出去。”   “打搅两位了,实在抱歉。这里是一锭金子,今晚,两位就到客栈委屈一晚吧。”茶壶盖掏出一锭金子递了过去。   委屈?怎么可能?阿伯晕晕乎乎地接过金子,拉着仍好奇窥视的金豆子离开了破庙。   茶壶盖也退了出去,轻轻地关上了破旧的几乎失去遮蔽作用的大门。   寺庙外面,骁勇的骑兵整齐伫立在两旁。火把,仍然剧烈地燃烧着。   睡着了?频伽望着蜷缩在角落里抱作一团的千寻,嘴唇微微颤抖着。失而复得的狂喜充斥他的胸膛,使得他呼吸急促、心跳加快。走到角落里,缓缓蹲下身子,心痛地巡视着心心念念的脸庞。   千寻的额头渗着大大小小的汗珠,面颊上的绯红没有消退。鼻尖呼出的气热得发烫,嘴唇也嫣红分明。   频伽手伸向千寻额头,用厚实的拇指指肚轻轻地擦拭着汗珠。天!她的发热还没有消退!频伽想起御医说的话,心脏紧窒得快要停了下来。难道,御医说的是真的?!千寻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热?甚至挨不了几年?当那句“她年纪轻,身子还算结实,应该还能捱个几年。”在心中响起的时候,手指的力量不由自主地加大,惊醒了昏睡的千寻。   休想!没有人能把千寻从自己手中抢走!谁都不能!   谁?千寻不安地睁开眼睛,黑暗中,一股她熟悉的阿末香气阵阵袭来,窜进了她的鼻息。   “千寻,是我,我带你回去,嗯?”频伽用温柔得不能再温柔的声音呢喃着,对千寻张开了双臂,期待她的回应。   “不!”千寻扶着斑驳的墙壁猛地站了起来,脚步慌乱,朝着门口跑去。   没能跑到门口,纤瘦的身子就被频伽结实的手臂紧紧地攥紧在怀中。那双臂的力量如此巨大,使得千寻几乎要喘不过气来。熟悉的阿末香气再一次被她吸进了身体,恍惚了千寻的意志。   频伽默默地把头深埋在千寻的颈间,狠狠地掠夺着她身上的松节油气息,挣扎着、绝望着,不甘心地问:“为什么?”这一声丢盔弃甲的询问使得频伽所有的慌乱与无助无所遁形,全部赤裸裸地展现在千寻的面前。   千寻的呼吸更加急促了,眼眶中,泪水盈满了,闪烁着令人心痛的光。她努力地呼着气,倔强得不愿让泪水滑落。   没有等到回答。频伽的手臂渐渐移到千寻的双肩,强迫她转过身子,强迫她望着自己痛苦的蓝色深渊,“为什么?”仍是这三个字的追问。   哦,忍不住了!泪水不争气地滑落下来,汇聚在下巴尖。   千寻伸出手,推开频伽的双手。她向后轻轻地退着步子,让门口的火光映清了脸颊。如果说刚才她的脸上浮现着一抹绯红。那么现在,那绯红已变成了赫赤色,那是红色中最刺目的一种红,红得不祥,红得绝望!   见到她的后退,频伽身形移动,跟随过去。   “你别过来!”千寻不安地制止。   “为什么?”   “为什么?我倒是奇怪,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我来找回月光宝石的主人!找回回纥未来的可敦(回纥王后的称呼)。”频伽不顾她的制止,一步步地朝向千寻逼近。   “你、你找我做什么?我根本就不属于这里。”千寻的泪汹涌袭来,眼前的频伽早已模糊一片,看不清楚了。   “我不管你属不属于这里。我只知道,你属于我!”   “我怎么能跟你相配呢?我是一个长了畸形耳朵的怪物。”脚步,仍是无助地后退着。   “你的五官里,我最喜欢的就是那对耳朵。”   “不要轻易说喜欢,我、我是一个孤儿,没有人喜欢过的孤儿!”   “好!不说喜欢,说爱!千寻,我爱你!”   “不,不要说。”她痛苦地捂住耳朵,拼命地摇着头,“我是一个坏女孩。我自私、怪癖,从来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我还曾经因为根本不成立的理由把一个老太太一脚从楼上踹了下去。”   “好吧,我爱的就是坏女孩。”频伽的身子越来越近,渐渐地,再次把千寻逼到了墙角里。   “你、你!”千寻的后背抵着冰冷的墙角,终于,无退可退。她惊慌地轻喊着,“你离我远一点吧!如果不是我,你就不必向唐朝的朝廷低头!就不必委屈自己,就不必被自己的子民蔑视!你何必,何必?”频伽伸出双手,小心翼翼地捧着洒满泪水的尖翘脸颊。充满惊喜的蓝眸反反复复地在上面巡视着。天啊!千寻竟是为了自己才离开的!这个认知的震撼性太大了,太大了。他一字一字地回答:“能看到你的心,失去江山又如何?”   这句话像是一个炸弹,突然间在千寻的脑中爆炸,使她丧失了所有的理智与思考。自己的一对漆黑与湛蓝纠缠着,纠缠得令她疯魔:“你、你是个疯子!”说完,控制不住地抽泣出声,结结巴巴地哭喊,“你这个疯子,如果一定要我,就、就、就要了去吧。”她准确地对准频伽厚实的唇瓣,颤抖着,奉献着二十三年来第一次爆发的热情。   频伽震慑当场,大脑的思考停止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天啊!这是真实的吗?一向冰冷的千寻如此热情。赫赤的面颊紧贴着他的,在一瞬之间点燃了频伽抑制许久的渴求。   他展开了雄性的侵略,唇瓣凶猛地袭向千寻白的晶莹的颈项,在上面毫不温柔地留下深深浅浅的吻痕。不够,仅仅是这里还不够,最深沉的欲念像是被释放的魔鬼,谁也没有控制它的能力!   厚实的手直伸向黑色罩袍的襟口,没有迟疑地扒开了去。渴盼已久的纯净诱惑暴露在眼前,嘴唇,颤栗着亲吻过去。   赤裸的千寻身子发抖,双手的指尖深深地插进了频伽乌黑的长发中。   频伽伸出一只手,将自己的白色斗篷转瞬解了去,猛地抛向空中。巨大的斗篷飘扬展开,暧昧温柔地飘荡在地面,化身盛满欲望的床铺。   打横抱起了衣衫尽褪的千寻,欲念横生的湛蓝眼眸变得幽深,做着最后的探寻:你真的愿意把自己交给我?   千寻笑了笑,任自己满脸的赫赤诱惑着频伽。   “千寻。”他轻喊着,把千寻压在身下,一寸一寸地吻着她的肌肤,不放过一处。   “我在这儿……”温柔的喘息被频伽贪婪地吞了去,再也分不清是谁的呻吟。   荒芜的破庙,令人心悸的爱欲泛滥成灾。那轻喘,在空荡的庙宇回响着,回响着。   结合的一瞬,陌生的痛令千寻紧攥着频伽的发端。忍不住溢出的泪滴,幸福地沿着眼角滑落,被轻咬耳尖的频伽准确地吸入口中。那味道,酸酸的、涩涩的、苦苦的、咸咸的,还有最令人刻骨铭心的一丝香甜。   这一晚,谁在谁的赫赤中沦陷……   拂晓,长安城外。   一盏闪烁的琉璃宫灯在黑暗中穿梭。宫灯射出的晕黄光线静静地笼罩着他的主人:高力士。   他面色如玉,脸颊大约保养很好的缘故透着健康的红光。宽大的猩红色袖袍里手指优雅地轻挑着宫灯细长的手柄。脚步,是那么的从容,从容得如同沧海之上的一叶扁舟。任凭风浪迭起,也无法奈其分毫。   一盏灯,一个人。穿过一列刀手,如同他直面张九龄的痛骂;穿过一列戟兵,如同他躲避李林甫的暗算;穿过一列矛兵,如同他拒绝惠贵妃的拉拢;穿过一列弓手,如同他驳倒杨国忠的明争;穿过一列禁卫,如同他溺毙在杨贵妃的温柔……   宫廷的刀光剑影,皇室的自相残杀,后宫的争风吃醋。每一天、每一刻、每一时、每一瞬间,他都在锋利的刀尖上行走,却意外地笑到了最后。   年华已逝,鬓角的丝缕银发记录了他不为人知的生命历程,见证了他平凡却又不凡的一生。   从容的脚步渐渐放缓,在一个白纱帷帐前停驻。   “力士在外面吗?”一阵雍容的、透着稚嫩气息的飞扬嗓音扬起,里面分明有百无聊赖的满足。   “回陛下,正是力士!”   “进来吧。”   “是。”白净的手撩开帷帐的重重纱幔,双脚已是数不清地再一次迈向他服侍了一生、仰视了一世的主人:唐玄宗李隆基。   巨大帷帐的正中央,摆放了一张方形的大绳床。床榻四周,站立宫娥四人。其中一人坐在床旁的瓷墩上,两人立在她身旁,一个手执纨扇,另一个手捧龙纹铜镜。还有一个宫娥站在床侧,手中托着一个盘子,盘内有一壶香茗。   大绳床上的唐玄宗一身松懒的月白色丝质长袍,足蹬一双红色鞋子。正在把玩着上等紫檀木制作的箫。箫的尾端,摇摇晃晃着金黄色的流苏,飘逸非常。长袍的襟口大开着,里面褶皱的皮肤细白滑腻,倒像是一个未老先衰的孩童的肌肤。   玄宗皇帝老了。他的头顶微突,这一来倒是更加显得天庭饱满,睿智横生。   玩闹似的吹了几响,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贵妃娘娘呢?”   “回皇上,娘娘她刚刚晨浴,这会儿正在晓妆呢。”   “是吗?贵妃晓妆可是人间一大美景啊。走,陪朕去看看。”玄宗皇帝像个小孩一样从床上跳下,拉着高力士的手就向帷帐外走去。   “皇上,皇上,这天才刚蒙蒙亮,夜里的寒气还没有退净呢,当心着凉。”高力士忙接过一旁宫娥递过来的披风,急急跟了出去。   与白色帷帐呼应的是军营一侧粉红色的帷帐。   唐玄宗快乐奔跑在属于他的大唐江山土地上,快乐穿梭在忠于他的大唐勇士间,快乐飞奔向他的女人——杨玉环。   粉红帷帐内,杨贵妃斜倚在贵妃榻上,她的脚边横卧着一只通体雪白的哈巴狗。那哈巴狗听到玄宗皇帝的脚步声,立刻跳下床去,冲着帷帐纱幔摇头摆尾。   杨贵妃正对着宫娥手捧的盘龙镜整理着令天地都为之失色的容颜。见到雪团撒欢,黛眉微蹙,樱口微张,“雪团,雪团,不许乱叫,若是惊扰了圣驾,看我不扒了你的皮!”   雪团一听,吓得缩起尾巴,蜷缩在地。只剩下一双渴盼的眼睛滴溜溜地望着脚步声传来的方向。   杨贵妃轻笑一声,复又对着对镜晓妆起来。   她一身简单雅致的宫服,头发在头顶绾了一个精致的髻。上面,斜插了一支碧绿的玉簪。她的肩膀,是古典美人都有的溜肩。淡黄色的,点缀着朵朵秀丽小花的长裙遮去了她妩媚的水蛇腰。只是臀部圆翘得利害,终是凸现着诱人的曲线。   她的身侧,一名宫娥正在弹奏着悦耳的古琴。还有一个水葱似的宫娥手捧了一篮子娇艳欲滴的鲜花,站立在贵妃榻的前面。那些鲜花的花瓣上还挂着晶莹的露珠,一闪一闪的,清新魅惑。盘龙镜一旁还站立着一个手执牛角梳的宫娥,她小心翼翼地在贵妃发间涂抹着香气四溢的发油,侍候着贵妃发髻的梳理。   杨贵妃拿起一个精制小巧的脂粉盒,刚要打开,就被走入帐中的唐玄宗阻止了。   “让朕来为爱妃上妆。”他接过脂粉盒,熟练地打开盖子。里面,诱人的额黄粉显露出来。   仔仔细细地摆弄一番,杨贵妃的额间立时显出了一个漂亮的花钿。   那花钿以蓝、绿、黄三色为主,层层叠叠,衬得贵妃的面容愈发如芙蓉一般清艳。   唐玄宗不肯作罢,还留有额黄的手指顺着宫服的宽大襟口探了下去。不经意间,那颜色沾染在贵妃如玉般的润泽肌肤上,令人恍惚。   “陛下。”杨贵妃娇喘一声,樱咛低语,“陛下,昨晚才……要仔细护着身子才是。”   “爱妃,你看。”玄宗拎起腰间的香囊,暧昧地说,“这是禄山昨夜差人送来的‘密药’,怎么,你不想试试?”   “陛下……”杨贵妃滑腻的身子轻倚进玄宗的怀里,摩挲着。   高力士对着帐内的宫娥摆了摆手,很快,所有人都退了出去。把这里留给了一对爱得惊天动地的情侣。   玄宗蹬掉了红色鞋子,拥着他的爱妃向贵妃榻倒去……   破庙。   频伽紧拥着不再滚烫的千寻,两个人头颅轻抵,注视着窗外隐约的光亮。   “千寻。”   “嗯?”   “愿意做我的王妃吗?”   怀里的人身子酥软,把耳朵放在了他宽厚的胸膛上。静静地听着那一声声坚定有力的心跳,点头道:“我愿意。”   “千寻!”频伽神情激动,伸出手把月光宝石重新戴到了千寻的脖颈间,“以后,绝不允许你再摘下来!懂吗?”   千寻抬起双眼,直望进那一汪深幽的蓝色海洋。唇畔泛起一阵心满意足的微笑,然后,闭起双眼,朝频伽的唇瓣吻去。不着寸缕的身子充满了巨大的杀伤力,很快,频伽缴械投降,翻身把千寻牢牢钳制在怀,狠狠品尝着她的美好。   11 紫苏薄荷   花萼相辉楼。   站在一面落地铜镜前的千寻死死地盯着镜中人,被眼前的景象逗得“格格”直笑。   这,还是景千寻吗?   镜中人穿了一件圆领无花样的浅黄色丝织内袍,外罩一件炫金色长袍。那长袍有宽大外翻的绣花领子,中央开口,袖口和裙边都有红白色的装饰镶边。袖子很窄,跟唐朝流行的服饰大异其趣。亚麻草色的卷发在头的两侧梳成大圆圈,上面插上了金子和宝石制成的发簪以及一些动物形状的装饰品。一条宽大的金丝腰带缠绕住她的头,两端从背后垂下,在臀部打成繁复的结,一直垂至地面。尖耳朵的两侧,戴上了长长的金耳环。   这就是一个回纥未来王妃出席重要场合必须穿戴的服饰。   千寻对着镜子哈哈大笑,在一旁观看的频伽却早已呆住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从凳子上站起身。他面无表情地走到千寻面前,伸出手,捧着她的小脸,摇头说道:“你还是穿回原来的样子吧。这衣服,不适合你。”   “嗯?不是你早上说今天要陪你迎接唐朝皇帝回宫的吗?这衣服,不是你要我穿的吗?”千寻迷茫着双眼,不解地问道。   “这衣服的确是一个回纥王子未来王妃应该穿的。可是,”频伽皱着眉,望着眼前“面目全非”的千寻,无奈地说,“你真的不适合穿这样的衣服。也罢,反正现在也不是在回纥,你就不要作为未来王妃出席宴会了。就作为频伽的女人参加吧。自在就好。”   “频伽。”千寻自嘲的微笑渐渐消退,眼睛弥漫着雾气,“我今天就要穿成这个样子。我要作为回纥未来的王妃,跟你站在一起!唔……”   她的话刚一说完,红唇就被频伽吞进了口中,辗转纠缠起来。   此刻,频伽心里说不出的悸动与激荡。这个桀骜不驯的女孩,这个戴红帽子的女妖,终于,完完全全地属于他了。千寻这样的性格,今天能说出这番话。别说战马交易的事另有玄妙,就算真的让他用十匹丝绸换一匹战马,他也认了!   “其实,你的病刚好,昨晚又被我要了一次又一次。今天跟我一起去恭迎唐朝皇帝回宫,不会觉得累吗?”频伽又想起那个御医说的话了。他不安地搂紧千寻,生怕有人会把她抢走。   要抓紧时间给千寻确诊!而且绝不能让她知道!频伽心里默默地想着:你不会有事的!谁也别想把你从我这夺走!我会想尽办法治好你!   要了一次又一次?天啊!千寻的脸骤然红了起来,脸颊害羞得无处安放,直往频伽怀里钻,“我、我没事的。”   是谁说的?爱,意味着隐忍和牺牲。   皇帝回宫,百官恭迎。   频伽和千寻并肩站着。他们的对面,是太子李亨和宰相杨国忠。   杨国忠别有深意地望着一身华服的千寻,眼神里闪烁着得意的神色。频伽故意恼怒地回望他,表达着对战马交易杨国忠所用不光彩招数的愤恨。   这些,李亨都看在眼中。他斜睨一眼杨国忠,蔑视与厌恶毫不保留地呈现在脸上。他们之间的积怨之深,已经到了连做秀都不必的地步。   李亨身为太子这么多年。从上一任宰相李林甫开始,不知道遭遇过多少次的罢黜事件。每一次,都差一点让他永劫不复!到了现任宰相杨国忠就是更加的明目张胆,变本加厉了。幸好,高力士一直坚定不移地站在他这边。不然依杨贵妃如此受宠,自己被废怕是早晚的事!   杨国忠想要罢黜太子,是有他一番不可不为的道理的。杨贵妃身受无尚荣宠,然而奈何伴君多年,竟无子嗣!这对一个宫里的女人来说,威胁是巨大的。他必须为整个杨氏家族的将来做打算。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扶持另一个皇子登上帝位。有了拥护之功,玄宗皇帝死后他们杨家才不至于遭至毁灭性的打击。   这三人各怀心事,谁也不开口。旁人决计瞧不出他们三个暗藏的汹涌波涛。   “频伽哥哥。”是永乐!她冷冰冰地来到频伽面前,双眼不甚友好地望着千寻,“她是谁?”   李亨大惊,喝斥道:“永乐,你在跟谁说话?怎能如此放肆?还不退下!”   “亨哥哥你不要管我!”永乐一脸的娇纵任性,不依不饶地追问着,“这个女人是谁?”   频伽的双眼深深凝望进千寻的,无限怜惜地宣告:“她是月光宝石主人。是回纥未来的可敦。”   什么?杨国忠眸中闪过一丝忧虑:这女人竟然是回纥未来的王后!自己曾下令将她囚禁在大理寺。这件事不会埋下什么祸患吧?“你说什么?回纥未来的可敦?”永乐枯黄的瘦脸闪过一丝小女孩特有的阴毒,清亮的目光把千寻上上下下地扫了一遍:长得也不过如此嘛!   千寻把目光从纠缠中别开,投注在任性公主的身上。   永乐身子一颤,倔强的性子不甘处于劣势,可是嘴唇嚅喏着,平日里比刀子还毒的利嘴竟是半天也说不出什么。   “好了,永乐!”李亨走上前来,拦住她的肩膀离去,一直把永乐送到了公主们站立的地方。那里,形形色色的公主站立一排,高低胖瘦不同,可却是一水的争奇斗艳。她们深谙父皇喜欢雍容华贵的牡丹,纷纷在鬓端插上一支。牡丹姹紫嫣红,在朝臣暗色的官服中显得分外跳脱、耀眼。   永乐呼吸急促,神色阴霾,头顶的玫红色牡丹随着颤抖的身子一起晃动着,不一会儿,上面一片花瓣脱落,零落在她的脚边。   那个女人眼神为什么如此刚强?永乐站在那里,心却仍留在千寻的身上。刚才千寻仅仅扫了她一眼,却是令她如鲠在喉,恍惚得说不出话来。好一个没有欲望的女子!果真是无欲则刚!   她干瘦的手指纠结在一起,死命地缠绕着:我要除掉她!频伽哥哥是我的!   还不及她胡思乱想,远远的,宫墙之外,庄严、凝重的号角声蓦然响起——皇帝回宫了!   群臣纷纷拜跪。从皇宫的高处俯瞰,当真壮观!怪不得,这万人之上的宝座可以令觊觎它的人付出一切来换取。亲情、友情、爱情、道德、仁义……都及不上它所能给予的分毫!   唐玄宗身穿明黄色龙袍,泰然从跪拜的人群中穿过。他的一生,从来都是站在高处接受他人的仰视。只有一个人是例外。   ……“姑母?姑母?你不要隆基了?不要隆基了吗?”……   朕今天是怎么了?怎么又想起她了?   玄宗猛地甩了甩头,待到目光汇聚之后,突然如同被雷击一般,怔立当场。   “陛下,陛下。”身后紧紧跟随的高力士不解地轻喊。   唐玄宗神情激动,很快又抬起了脚步向前走着,停驻在一个人的面前。   膝盖好痛!千寻伏着头,眉毛恼怒地纠结在一起。早知道无聊至此,她就应该听从频伽的安排不来了。要不然,现在去拜占庭,画着她最爱的壁画,该有多惬意!嗯?怎么眼前多了一双鞋子。金黄色的丝绸底子,上面刺着威严高贵的盘龙。那盘龙身上的鳞片是用金丝银丝镌绣而成,在九月的灿烂阳光下闪烁着耀眼夺目的气魄。   这人,怎么还不走?   终于,忍不住了,抬起尖翘的小脸,迎着迫人的刺目光线看向鞋的主人——啊!这个人,简直就是一本活动的人体书!   千寻用艺术家敏锐的目光研判着足蹬龙靴的人:这个人的脸真有趣!像孩童、像老人;像英雄、像小人;像男人、像女人;像智者、像庸人;像至尊、像尘埃……像一切可像之人。   “陛下!”高力士不安地催促着唐玄宗伫立的身影。满朝文武全部叩拜,迎接皇帝回宫。在这儿失态可不行!“陛下!”他忍不住了,伸出细长的手指拉了拉他的龙袍。   唐玄宗终于愣回了神,别开脸,机械地朝前走去。   好一会儿,内侍太监才细声高喊:“皇帝陛下谕旨:朕自华清宫返回,路途劳累。今晚的夜宴群臣取消。特邀回纥频伽王子与景千寻两人晚膳到麟德殿一聚。钦此。”   众人一阵千恩万谢。倒也奇怪,这皇帝的谕旨跟他们毫无关系,却也是一阵皇帝圣明的呼喊。想必再有智慧的人生活在这些人的中间,也是保不准会大脑生锈的。   频伽站起身,伸手拉住千寻。看见她皱着眉头不停地揉搓膝盖,有些心疼地说:“偏还让你也进宫。要不然,今晚说什么也要让你好好休息。”   千寻淡淡一笑,“以后不知道要陪着你在回纥的宫里生活多久呢!我总是要适应的,不是吗?”说完,目光朝深邃的大殿投射过去:原来他就是唐朝皇帝!不知道愿不愿做我的模特呢?   频伽将她轻揽入怀,允诺道:“要生活一辈子的。”话音刚落,脑海中又浮起御医的话。不安的情绪袭了过来,使得他手臂抽紧,死死地拥着千寻。   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绝不分开!频伽按捺着心头隐隐浮上的不安,把头深深地埋进千寻的脖颈。   两人站立原地,就这样依偎着,毫不在意来往退朝官员的侧目。   一道怨毒的目光狠狠地扎在他们身上,书香中文网不肯消散。   大明宫,麟德殿。   今晚,这里只有三个人。不算国宴,只能算是一个简单温馨的家宴。   唐玄宗的脚上仍然穿着那双红色的软布鞋子,这与他一身明黄色的丝织长袍搭配起来,显得分外夺目。   频伽和千寻两人则是一样的白色罩衫。简简单单、轻轻松松、闲闲适适、慵慵懒懒。   千寻拿起筷子,习惯性地朝一盘子青青翠翠的素菜伸过去。忽觉频伽的目光不悦地看了过来,赶忙中途变换方向,夹了一块贵妃鸡肉块放进了口中。   唉。这以后的日子可是要改变的地方太多了。只是,这改变可真是甜如蜜糖啊!   “频伽。”玄宗收回了放在千寻身上过久的目光,转而对着频伽说道。   “是。”   “你母后还好吗?”心里,毕竟是挂念这个十六岁就为了国家社稷远嫁异邦的妹妹的。   “回禀皇上,母后一切安好。她还常常在频伽的面前提起陛下,思念之情溢于言表。”   “是吗?”玄宗客套地笑笑,心中思忖:咸安若是抱怨我、骂我,倒是好了。像频伽所说这般,想来心里恨我极深!唉……   “陛下,这两国的比试何时开始呢?”频伽看一眼静默的千寻,微笑说道,“不瞒陛下,频伽希望早日完成此事回国完婚。”   “哦?真的。”目露惊讶之色的唐玄宗眼中闪过一丝难掩的失落,哑然笑称,“那可要恭喜你了。嗯,切磋一事就定到重阳节之后吧。先比试骑射,就在皇室的马球场好了。看一个男子的骑术高不高明,马球比赛最有效。”   “频伽遵命。”   接下来,偌大的麟德殿安静非常,三人悠闲地享用着美食,谁也没有开口打破这静谧气氛的意思。只是千寻会时不时地看着频伽,奉献着令人如沐春风的微笑。   回花萼相辉楼的路上,频伽紧拥着千寻,迟疑地询问:“你有没有觉得皇帝今晚有点怪怪的?”   “嗯,”千寻点点头,回答道,“虽然我一直没有抬头看过他,但是我知道,他盯着我看了一个晚上。”   “你也感觉到了?”频伽心里添了些忧虑,虽然唐玄宗也没有做出过其他怪异的举动。可这整晚的窥视也着实令他不安。看来,真的要赶快回国了。   入夜。   频伽拥着沐浴后清新宜人的千寻,心中翻涌着许多心事:明天一定要让御医来确诊。可是还需想一个理由不让千寻起疑心。那御医或许是诊断失误信口开河什么的,绝不能让她知道御医之前所下的诊断。这样的压力,还是由他一个人来承受好了。反正,不论是什么病症,不论需要多么珍贵的药材。他就是拼尽一切也会解决的。千寻是他的!不论是谁,不论什么理由,也休想把她带走!   陷入梦乡的千寻动了动身子,在频伽怀中寻了个舒服的去处,恬淡地睡了去。   第二天,花萼相辉楼。   “不,我不要!”   “你听话!啊?”   “不要嘛!我的发热早就好了,你看,不烧了呀!为什么还要让御医来把脉?我不要!”   楼下忙忙碌碌的宫女太监们不费力气,就可以在大清早听到楼上情侣的对话。一个可爱任性,一个包容宠溺。聆听这样的斗嘴,呵呵,倒也是人家一大乐事。   “不行!我一定要确保你完全好了,否则不会安心。”   “我已经完全好了呀!我确定!”   “你的确定没有用!我一定要听到御医亲口告诉我。”   “不行!我没空,我要去找黛螺他们,我要去拜占庭画画。”   “你可以去,但是必须等到御医把过脉以后再去。”   “什么呀!我不……唔……别这样,别……”千寻的声音越来越小,渐渐消失不见了。   过了好一会儿,才又传来了频伽餍足的声音:“抗议无效!”   楼下的聆听者听到此,脸上纷纷露出了快乐的神情。一时间,一种叫做幸福的感觉弥漫在整个花萼相辉楼里,书香中文网消散不去。   终于,在拗不过频伽的情况下,千寻老大不愿意地躺在床榻上,接受着一个又一个上前诊脉的御医谨慎的检查。   有必要叫来这么多御医吗?太夸张了吧?千寻无聊地望着窗外,心里倒是泛起重重的幸福感。这感觉像是春蚕吐丝,把她的心层层叠叠地包裹起来。   原来,被人视若珍宝的感觉是这样的。   原来,幸福的感觉是这样的。   频伽见千寻无聊,吹了吹口哨。不一会儿,花丛中卿卿我我的月儿和星儿便飞了过来,在窗棂上热热闹闹地叽喳着,摩挲着千寻伸来的手掌。   重重如蝉翼般透明的纱帐中,沉睡的唐玄宗忽然不安稳地翻了个身。他的手伸向空中,像是要抓到什么东西似的,挥舞着、找寻着。   “姑母!姑母!隆基在这儿!隆基在这儿!”他呓语着,吐露了以为早已遗忘的、远久的心事。   高力士撩起纱帐,来到龙榻前,“陛下,陛下,您又做噩梦了吧?”“力士,是你……”唐玄宗缓缓睁开双眼,里面的混沌一片渐渐有了焦点,汇聚在高力士的脸上,“力士,朕又梦到她了,又梦到她了。”   “力士知道,这没什么。陛下一定是昨晚见到千寻小姐才又想起她的。”高力士跪在床边,伸出手轻抚着他的脊背。   唐玄宗猛地抓住高力士得手,神情激荡,追问道:“你也认为她跟姑母很像对不对?对不对?”   高力士的眼眸一阵微缩,沉默片刻后点了点头。   唐玄宗的神色渐渐平静,瞧着空荡的大殿呆愣着说道:“不能让频伽带她走。不能。”言毕,他闭上双眼,又缓缓躺了回去。   寝宫里,又是一片静默。来往的宫娥太监轻手轻脚,生怕惊扰了皇帝,惹来可怕的杀身之祸。皇帝老了,脾气喜怒无常,令人捉摸不透。   花萼相辉楼。   “那我走了啊!”千寻站在宫院空旷的花丛中,远远地对着站在二楼走廊上的频伽喊着。   她穿着舒服的白色罩衫,头发破天荒地高高束了起来,清爽宜人。浑身上下一件首饰也没有,使得锁骨间的月光宝石更加璀璨夺目,折射着不凡的光影。她的身后仍背负着画夹,画夹的上面,稳稳当当地站着星儿和月儿。   千寻就这样站在楼下,仰视着二楼伫立的频伽,快乐呼喊着。四周,汹涌一片的牡丹花从也夺不去她的光彩,心甘情愿做她的陪衬。   频伽微笑注视着离开时会给自己打招呼的千寻,颔首,“走吧。早点回来。”他紧接着朝千寻身边的茶壶盖看去,眼神中,明白清楚地写着:一定要保护她周全。   茶壶盖的头微微一点,接受了对频伽而言比保护他自己还重要的命令。   千寻抬起脚刚走了几步,忽然想起了什么停了下来,转身望着亦步亦趋的茶壶盖微笑说道:“又要麻烦你了。谢谢。”说完,像是有些不好意思,赶忙冲了出去。那一对频伽鸟腾飞起来,萦绕在千寻的周围,叽叽喳喳、热热闹闹地叫嚷着。她高高束起的发束晃来晃去,整个人动感十足。   茶壶盖愣了!他呆立原地,傻傻地望着向前奔跑的千寻。此刻,他才终于明白王子为什么在这个女孩身上耗费这么多的心机。原来,她微笑起来,连天地都会失色!   眼眶中跳跃的白色身影都快看不到了!茶壶盖这才缓过神来,迅速地追了过去。   站在二楼眺望的频伽嘴角渐渐僵硬,转过身走进房间。里面,面色冷凝的御医们围坐一圈,沉默不语。   频伽坐在上座,犀利的目光环视一周。但见所有的人莫不是蹙眉沉思,他的心也不由得低沉下来。   天空中原本明媚的秋日阳光躲进了渐渐凝重的云层,阴霾,侵袭了整个天空。   “咳咳。”第一次给千寻把脉的那个白胡子御医咳嗽了一声,抚须说道,“这第二次请脉,证实了下官的猜测。王子殿下,景小姐的这次发热并非受了风寒。她的脉象浮滑却如细弦,虚虚实实、沉迟缓结,尤甚涩革。像是阴气太盛,可稍顷则阳气袭来。看似凶险,却又总是化险为夷。下官或真是孤陋寡闻了,此等怪异的脉象当真是从未遇到过!下官思忖良久,却仍是苦无医治之法。下官无能,请王子降罪!”御医言毕,伏身跪在频伽的面前。除了无能为力的诚惶诚恐,一股无法为病人医治的失落感表露无遗。   作为医生,竟然连病人的了什么病都看不出来,更遑论开药方医治了。这种沮丧的无力感,当真是只有医生才能体会得到。   频伽静默许久,紧接着看向其他御医。他目光所及之处,所有的御医纷纷跪倒在地,垂头顺目。他们,也跟白胡子御医一样,无能为力。忽然之间,一股叫做害怕的情绪笼上他的周身。二十六年了,在他二十六岁的生命力,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害怕。   “能给我一些更好的建议吗?例如,你们治不好,谁能治得好?嗯?”频伽手握茶杯的手紧紧地攥着,突然间,茶杯承受不了巨大的力量,分崩离碎,片片跌落在木质的地板上。他手中残留的碎片划破了掌心,殷红的鲜血流淌下来。   “王子,您的手流血了。”白胡子御医急忙抓住他的手,喊道,“快把我的药箱拿过来!”   呆愣在地的御医们慌乱一片,纷纷站起身一阵乱窜。混乱中,也顾不得药箱是谁的了,慌手慌脚地送来一堆。   “都给我滚!”频伽大喝一声,御医们顿时吓得跪拜回去。眼前,各式的药箱乱七八糟地滚落一地。里面的银针、丹药以及各种医用品散落一地,纷乱不堪。   频伽不顾自己手掌的伤痛,一把攥住白胡子御医,“告诉我,还有没有其他的人能治千寻?还有没有别的方法?嗯?”   “小姐这病,忽阴忽阳,忽寒忽热,忽沉忽浮,忽实忽虚。依下官看,不宜多吃补药,也不宜过于休养。就让她保持现在的生活习惯,顺其自然便好。当然,坊间常常会有民间的大夫,他们见过的疑难杂症多过我们,或许会有办法也说不定!”   “按照你的说法,她这样子还能撑多久?”频伽咬牙问道。   “实不相瞒,三两年的光景。”   三两年的光景?频伽双手紧握,被划破掌心的右手指缝间,不停地滴落着血珠。他黯然垂下眼睑,无力地摆了摆手,“你们都走吧。”“是。”众御医纷纷长呼一口气,各自拾起自己的药箱退了出去。   “等一下。”频家忽然又唤道,“还是开一剂保养身子的药吧,你们身为御医,连这个都不会吗?”   “这……好吧。”白胡子御医停下脚步,坐在桌前抄了一服药方。   “多谢了。”   终于,房间里空无一人,静得可以让频伽听到自己忽快忽慢的心跳声:扑通,扑、通,扑通,扑、通……   他缓缓睁开眼睛,焦距渐渐汇聚在白胡子御医所写的药方上:紫苏、薄荷各一钱,菊花、桑叶各半钱,香薰、桂芝、防风、白芷、牛蒡子少许,每晚睡前一个时辰服用。   “来人!”频家突然大喝道。   “是!”   “到集贤院把所有能找到的医书都给我送过来!快!”   “是。”   “等一下,”频家想起了什么,冷道,“不要送到这里,送到大同殿!”   “是。”   他紧紧攥着那张药方,痛苦地低喃着:“你不会有事!不会的!”他不愿在花萼相辉楼翻看那些医书。千寻很敏感,如果让她发觉了,一定会找机会离开他的。如果未来是没有希望的,她宁肯不要。此刻,她刚刚燃起对生活的渴望,怎么能立刻浇灭她的全部热情呢?怎么能?   掌心的血液满满地浸到了浅黄色的纸笺上,晕染开去。   拜占庭。   今天的拜占庭真是可以开染坊了。对了,它衰败以前原就是个胭脂铺子。看来注定是要跟颜色纠缠不清了。   一张长方形巨大桌子上,堆积着五颜六色的颜料:朱砂、朱膘、银朱、雄黄、石青、蛤粉、铅粉、泥金、泥银、赭石、娟云母、石黄、石绿、茜素、苏枋、花青、藤黄、胭脂……除了这些国画的颜料,茶壶盖还找来了一些大唐不常见的进口颜料:猩猩血、紫胶、骨螺贝、青黛、婆罗得、栎五倍子、扁青……   长桌的中央,摆了一罐子明矾和亚麻仁油。这明矾是调和国画颜料用的。等千寻把这些颜色都调试好了,还要再加上亚麻仁油。这样,勉勉强强的算是可以当做油画颜料用了。   亚麻仁油是松节油的替代品。这个时代没有松节油,只好用它来代替了。好在现在温度适宜,颜料的特性稳定,应该没有什么大的问题。长久地在这千年之前的时空待下去,千寻身上的松节油味儿或许会慢慢消散。或许会和频伽一样,浑身弥漫着阿末香气呢!   桌子的一端,整整齐齐地摆着各种尺寸的铁片。这也是权宜之计了,难道还指望在这里能买得到各种型号的调色刀吗?铁片的旁边,还放了一摞崭新的圆形锅盖。这些锅盖居然就是茶壶盖根据千寻描述的“调色板”找来的替代品。茶壶盖呀茶壶盖,你真是一个有想象力的家伙。   还好,今天是画壁画,千寻可以随心所欲地涂抹颜料,甚至直接抓起一把甩在墙上。若是在画布上画的话,那些扁平的油画笔、扇形笔、榛形笔和排刷又要去哪里找呢?   好了,所有的准备工作一切就绪。千寻拿出那晚画的所有素描,凝神构思起来。   她屏退了茶壶盖和黛螺、琥珀(高大飞借口伤口没有复原,死活也不愿意再靠近千寻一步了。)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大厅里冥想着,冥想着。   当阴霾的天空下起了小雨,天色渐渐昏暗的时候,一袭银色长袍的姜皎走了来,跟他一起的是明天就要离京上任的河西县右卫帅府胄曹参军、大诗人杜甫。姜皎一路明媚地笑着,手中拎了一壶上等的清酒,在他的腰际斜插着一束葱郁的茱萸。那茱萸像是刚刚采摘下来的,上面,娇艳欲滴的红色果实盈盈欲坠。明天,就是重阳节了。   “千寻,千寻?”大老远,他就呼喊了起来,想来早在来此地之前就已经喝了不少的酒。一旁的杜甫也哈哈笑着,笑声里,泛着丝丝的苦涩与无奈。   走到拜占庭的门口,看到琥珀他们无所事事地站在门口的长廊上,感觉有些诧异地问道:“千寻丫头呢?”   黛螺款款走来,媚笑答道:“千寻正在画画呢!谁也不让进。我是黛螺,是这家艺妓馆的老板。这位爷,等拜占庭开业了,可一定要多来捧场啊!到时候,黛螺亲自招待您。”她一眼就看出姜皎绝对是一个舍得花钱得主,这会儿就迫不及待地开始招揽生意了。   “谁也不让进?”姜皎皱着眉,目光游离在透着明亮灯光的浅黄窗纸上。愣了半晌,才嘟囔了一句,“千寻丫头,我们怎么总是错过呀?”   “谁说我们总是错过了?”大门应声打开,一身油彩的千寻闪亮出现在众人面前,令人惊叹。   今天的千寻,又变回了那个在巴黎贫民区涂鸦作画的千寻。一身的姹紫嫣红,整个人就像个漂亮的公孔雀,“进来啊,等着你呢!”说完,转身消失在大门里。   一旁的黛螺早已按捺不住了,飞快地冲进去,想要一睹千寻的《欲望玫瑰》。待到冲进去,想要退出这片欲望之海却已是无能为力了。   眼前,真的是画吗?为什么,走进这里,一股欲望之念就会从脚心直窜而出?   墙壁的四周,数不清的粉红色玫瑰花瓣漂浮其上。花瓣沉浮的海洋里。各式各样的男女相拥缠绵,有温存的、有粗暴的、有欲仙的、有欲死的。他们没有一个人完全裸露出赤裸的身体,在花海中沉沉浮浮,欲望挣扎。   看画,是一件很神奇的事:看得懂的人,会一眼看到画家的灵魂。看不懂的人,会一眼被画的绚烂表象征服。   黛螺一眼就看到了画的绚烂表象,所以她很容易就被摄去了心志,依偎在琥珀的身上,风情婉转。茶壶盖非常单纯,他只看了一眼就转身出去了。心里还一直嘀咕着:还说千寻小姐一笑,连天地都是了颜色呢!可是千寻小姐若是画起画来,还是那个可怕的千寻小姐。琥珀的双眼紧紧地盯着画,可是他的手却不由自主地滑向黛螺,温柔地触摸着。只有姜皎和杜甫两人,顿时酒意全无,望着浑身油彩重墨的千寻。他们两个的眼睛里充满了理解与疼惜,分明在画里读懂了连千寻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死亡气息。   杜甫淡淡一笑,“摩诘兄说得没错啊!千寻丫头果然是二十岁的年纪,二百年的心境。小小年纪,这可不好!走,咱们喝酒去!明天老杜就要离京上任了,今天是专程来跟你这小丫头道别的。”   一旁沉默的姜皎不语,只是一言不发地走上前去,拉起千寻的手就往外走。很快,拜占庭就剩下了痴缠的黛螺和琥珀二人。   门口的茶壶盖不满地望着姜皎有些逾越的手,刚想上前阻拦,却被千寻劝住了,“他是我的朋友。没关系的。”   无奈的茶壶盖只得默默地跟随而去。   郭敦酒馆。   或许是因为这里生意总是不怎么好所以姜皎他们喜欢在这里喝酒的缘故。抑或是他们跟千寻一样,在喧闹与孤寂之间总是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总之,这里成为了他们相聚的好地方。   “摩诘陋室的主人今天怎么没有来?”千寻诧异地问道。这几个人,平时不是总在一起吗?   “那天你离开以后,他就去京郊皇陵了。去看一位故人。”   “哦。”稍停一会儿,又追问道,“你一定要走吗?”   “嗯,一定要走!晚一个时辰都不行!”杜甫灌下一杯清酒,苦笑道,“恰是重阳节。”   终于,一直都没有开口说话的姜皎看了看千寻,有些担忧地问道:“千寻,你们怎么偏偏选了那里开艺妓馆?”   “怎么了?”千寻不明白,摇摇头,“这有什么关系呢?我觉得那里很不错。”   “颜氏胭脂铺的主人被朝廷处死了,而且是诛连了九族呢!这不是个好的兆头。怪不得会那么便宜的价格租给你的朋友。本地的商人是绝不会租那里的。”   “处死?为什么?”   “一言难尽!罪名是为宫廷进献了劣质胭脂,导致后宫的娘娘们容颜受损。可这只不过是掩人耳目罢了。其中的原因大家各有揣测,真相怕是只有死人才知道!”姜皎没有言明,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不说这些了,千寻,你快告诉我你的那种画法为什么这么奇怪?居然不需要线描,而且还在颜料里添加了亚麻仁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个呀,你听我一点一点跟你说,急不来的。”   郭敦酒馆门口,茶壶盖静静伫立着。千寻几人的笑声呼声时不时地传进他的耳朵。在不经意间,把笑容也通过空气传染到了他的脸上。   街道上,淅淅沥沥的雨缠缠绵绵地下着,把长安的街道冲刷得清亮清亮。   12 绿鬓虬髯   今天是重阳节?   千寻身披一件薄如蝉翼的浅紫色缕衣站在三楼的长廊里眺望着远处缥缈的曲江池。雨,早已经停了。水面上的烟雾,居然与她的缕衣颜色出奇的相似:如梦如幻的烟紫。   她笑了,忽然之间想起了莫奈的一幅名画:《睡莲》。这幅画最早画出来的时候,许多人指责莫奈用色有问题,怎么就画出淡紫色的烟雾了呢?还有那笔触和画法也令很多人存有非议。然而,当人们真的在一瞬之间看到巴黎上空弥漫的紫色烟雾时,才真正地折服于大师远超世人的敏锐观察力。吉维尼村(巴黎附近的村子,莫奈创作《睡莲》的地方)千寻也曾经去过,那是一个如梦如幻的仙境。   此刻,这令人灵魂激荡的如梦如幻之境又出现了,怎能不令人幸福地颤栗!   千寻转过头,望着仍在熟睡中的频伽,心中稍稍地涌起一丝不满的情绪。   他昨晚居然比自己回来得还晚!哼,还以为回来以后会等到他温暖的拥抱,结果却是空荡的床榻!王子很了不起啊!回来晚了不说,倒头就睡,也不跟人打招呼。   千寻垮着小脸:怎么办呢?想让他陪自己到曲江池边散步的。要不要叫醒他?   蹑手蹑脚地来到床榻前,望着频伽疲惫的容颜。心中默默叹息:还是算了吧。他昨天一定累坏了!不然怎么会第一次连睡前沐浴都省去了呢?以前他不管再疲惫,净身是一定不会省去的。   好吧,饶了你!我自己去了!千寻绽开笑颜,在频伽的额头上轻轻一啄,而后快乐地朝曲江池奔去。   路过牡丹花丛的时候,她轻轻地拍了拍手掌,可爱的星儿和月儿立刻蹿了出来,和千寻的淡紫色身影快乐地纠缠在一起。   “星儿,月儿,你们谁要是超过我了,我就不给你们好吃的!”千寻双眸微迷,不怀好意地威胁道。   那两只小人精一听,立刻从空中折返回来,乖乖地立在千寻的肩头,不敢再乱动了。他们的羽毛蓝得耀眼,折返的时候与璀璨阳光撞击在一起,在空中划出了两道绝美的蓝色光影。愈发映映衬得千寻不食人间烟火的清魅气质。   “嘿嘿,两只贪吃鬼!”这两个小家伙有一个死穴,它们居然很喜欢吃蜜糖。这几天千寻跟它们混熟了,总是用蜜糖来要挟它们。倒也奇怪,鸟儿蜜糖吃多了不会发胖的吗?   曲江池水岸曲折,两岸花草树木郁郁葱葱,香气宜人。清澈缓动的池水中种植着荷花、菖蒲等水生植物,每逢清晨的微风拂过,池面一片动感十足,令人神怡。沿岸行走,亭楼殿阁隐现于高低参差的花木之间。真可谓是一步一景啊!唐朝时期,这曲江池在重阳节这样的重大节日里是对百姓开放的。此刻,虽然天刚刚亮,人却也慢慢多了起来。   千寻漫步在还没有完全消散的晨雾中,任青草上的露珠一颗颗沾湿自己的鞋子。听说重阳节是要登高望远,怀念故人的。她偏不,就是要站在矮树丛中俯望潺潺的流水。怀念,到哪里还不是一样呢?杜甫,现在应该已经带着行囊和任令出发了吧?他那样一个不愿为官的人去做什么胄曹参军可真是太不搭调了。   “哎。”千寻长长地吐了口气,怅然道,“也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再见到杜老头了。你们说呢?”她从怀里掏出一把蜜糖,倾撒在面前的碧绿草丛中。星儿和月儿立刻迫不及待地跳下她的肩膀,享用着它们最爱的美食。   “你们两个小东西,没心没肺的!要是哪天,有人抓了一大把蜜糖给你们,你们一定想都不想就跑了!哼!”想起昨天晚上在郭敦时,杜甫给他讲过的一些描写重阳节的诗句。忽然眼前一亮,“哈!摩诘大叔写过一首诗,里面的一句给你们用刚好。”她一边说着,一边从身旁的蔷薇花丛里摘下了一朵红色蔷薇花,别在了星儿长长的羽毛上,然后笑着轻喊道,“哪天你们中的一个为了蜜糖跑了,那可就成了‘遍插茱萸少一鸟’了!哈哈哈哈!”她扶着心口,自己一个人不亦乐乎。笑了个上气不接下气。   星儿无辜地望着自己的尾巴,哭丧着脸。一旁的月儿可是高兴坏了,扑闪着翅膀,上下跳蹿着。这一人两鸟正乐做一团的时候,不知从哪里传来了一阵细微的、缥缈的、清晰的、揶揄的笑声,“呵呵呵呵……”那笑声浅浅的,却神奇地盖过了千寻的大笑,精准地钻进了她的耳朵。那笑声,真的开心,却令千寻一阵心悸。她的心跳居然狂躁不已,像是要扒开了胸膛冲出去一样!   所有的动作都在一瞬之间停止了,千寻愣在原地,试图平稳自己的心跳。然后蓦然转身,想要看看是谁发出的这笑声。   可是,眼望四周,三三两两的人们悠闲地散着步。目光时不时地投在千寻的身上,好奇地观望几眼却也别开了去。看起来都不像是发出那种魅惑笑声的人。倒是有一个人看起来特别的不同!那人的背影宽阔无比,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迫人的英气。微侧的脸颊上,浓密黑亮的虬髯几乎盖了半张脸,五官模糊在虬髯里,根本就看不清楚。   这英气与频伽的完全不同。频伽的英气是优雅完美的。而他的英气却是粗犷血腥的。   那笑声应该不会是从这个人的嘴里发出来的吧?那么缥缈、细微的声音,怎么可能从这样一个男子的声带里发出!   可是,再看看其他人,就更找不到特别的了。难道,这个人只是拥有了摄人心志的嗓音,却长了一副平凡的样貌吗?   算了,不想了。频伽应该快醒了,还是赶快回去要紧!   随着淡紫色人影的远去,那个长满虬髯、英气逼人的男子转过了身子,充满笑意的眼神准确地追逐过去,目送着千寻的飘逸身影渐渐隐没在惑人的紫色烟雾里。   天啊,如果说频伽像是一个中土传说中走来的精灵骑士,那么眼前这个男子就绝对是黑暗地狱中走来的索魂使者。他长了邪到骨子里的五官,不论从哪里单看,都是精致完美,可凑在了一起确实令人不寒而栗的心悸。漆黑的眸子里,无边的黑暗等待着所有想要探寻的目光,这些目光看进去了就只有一个下场:臣服!   满脸的虬髯没能阻挡他冰冷气质的发散。只是,那有了笑意的眼眸此刻竟显出了新生婴儿般的无害与无辜。这男人啊,生来就是要女人的命的!   他身旁的人碰了碰他的臂膀,轻声道:“爷,快点走吧。等一会儿恐怕人多眼杂。”   果然,来往的人群越来越喧闹,人们或是手里拿着茱萸,或是腰间别着包着茱萸果子的香囊悠闲散步,浑然不察在虬髯伪装下,一个如猎豹般的人就潜藏在他们的中间。   那男人眼望着千寻消失的地方,身子渐渐向蜂拥的人群走去。很快地消弭在里面,不见了踪迹。   花萼相辉楼。   回到房间,千寻意外地发现频伽仍躺在床上,没有要起身的意思。   “频伽,频伽,你醒了没有?还在睡懒觉吗?”千寻把身子探上前去,轻声问着。   床上昏睡的频伽毫无预兆地突然睁开双眼,湛蓝色的眼眸仿佛一瞬之间变成了火红色,汹涌地向千寻袭来。   “频伽,你……”千寻的惊呼还来不及喊出来,就被滚烫灼痛的频伽全体纳入口中。他绝望地钳制住眼前美好的千寻,拼尽全力地释放着自己的能量。   “频伽!”千寻的浅紫色缕衣很快被失去理智的频伽撕裂粉碎,诱人的雪白肌肤温热香甜。胸前的柔软双峰上泛着无辜的樱粉色泽,随着呼吸上下沉浮着,像是要把看到他的人溺毙在这一汪温柔里。   频伽健硕的手指倾覆上去,如同一个想要摸摸金鱼却失手把它捏死的无知孩童一般,珍视而残暴。千寻的肌肤哪里受得了这样的揉搓,很快的,上面条条血痕清晰地浮现了出来。频伽还不罢休!惊慌无措的唇又向深幽的“马里亚纳”海沟侵袭过去。不只是亲吻,他甚至开始了啃咬,啃咬着这惑人的深渊。   “频伽,你怎么了,频伽,好疼啊!”千寻承受不住这样的侵袭,忍不住流下泪来。这泪水中,有七分是来自对陌生频伽的害怕。这样凶猛的他,自己可是从来没有遇到过的。   泪珠,缓缓滴落到埋首在千寻锁骨间啃咬的频伽那宽阔的额头上。惊醒了几乎失控的人!   他猛一甩头,复又看向拼命想要抑制泪水的千寻。这才意识到自己正在做什么!   “千寻!”他痛苦地呢喃着,嘴角挤出了一个勉强的微笑,“我吓到你了?是不是?嗯?”心疼地望着眼眶闪烁的千寻,准确地朝心灵之窗吻去,把那里面的惊恐全部仔仔细细地吞进口中。而后,温柔而又霸道地做着没有做完的事。欲火,已经燃起,只有千寻那独一无二的身体才能够扑灭它。   蓝色眼眸里掀起了惊涛骇浪,它一浪比一浪高,一袭比一袭烈,把两人席卷而去。   过了很久,花萼相辉楼的三楼房间才平静下来。   在门口驻守的茶壶盖轻吐一口气,轻轻对着身旁的侍女说道:“去把王子吩咐的中药送过来。”   “是。”   室内,狼藉一片。   千寻不堪整整一个上午的激情索取,此刻浑身潮润,美好的卷发零落地散在床榻上,在她皎洁美好的脊背粘贴着。额间,仍在隐隐地渗着细小的汗珠。轻薄的丝被已团皱得不像样子,仅仅在她圆翘的臀部覆盖着。修长的腿餍足地弯曲着,宣告着主人彻底的偃旗息鼓。她,此刻是再也承受不起了。   已然穿戴整齐的频伽半跪在床榻边,伸出手拨弄着滑落到千寻面颊上的发丝,有些担心地喊着:“千寻,千寻。”   好一会儿,千寻才慢慢地张开双眼,疲惫地望着频伽,淡淡地笑着,“我没事。”刚说完,眼角瞥见了满地被撕扯得粉碎的浅紫色缕衣。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肤色似乎又红晕了起来,闭上眼娇嗔道,“不要让宫女门进来!等我休息一会儿自己收拾去。”   频伽的心抽痛着,面对闭上眼睛的千寻,他心中的绝望才敢有轻微的宣泄。   “王子殿下,药煎好了。”   “别进来,我出去拿。”说完,频伽站起身从门口接过了热得滚烫的汤药。   千寻紧闭着双眼,奇怪地问道:“什么药啊?”   “御医说你身子虚,给你开的补药。”他轻轻地吹着冒着腾腾热气的汤药,舀起一勺送到千寻的嘴边。   千寻最讨厌中药的味道,此刻又是浑身无力,闻到它简直都快要吐了。   “我不喝嘛!”   “必须喝!”频伽毫不温柔,掰过她躲开的唇嘴对嘴灌了下去!   天!又来这招?那今后自己岂不是要被他吃定了?   千寻满心的郁闷,却无可奈何,眼睁睁地看着频伽把自己的豆腐吃光了,药也一滴不剩地喂下去了!   “你、你欺负我!”千寻愠怒地说道。   “对,我就是欺负你!这辈子,我欺负你欺负定了!”频伽站起身,把空药碗放在桌子上,“你休息一会儿吧!午膳我让她们给你送到房里来,至于那些什么破衣服的,你就别管了!这整整一个上午,你还想瞒得过谁?”   “啊!”千寻闻言,死命地把团皱不堪的丝被拉长,盖在自己的脸上。我的天!今天真是丢死人了。   频伽好笑地望着把自己藏在被中的千寻,走出了卧室。   他停伫在三楼的长廊上,目光没有焦点地注视着远方:你喝的药是我亲自开的药方!千寻,知道吗?我看了整整一天的医书,我知道御医给你开的方子不过是安慰人的药方。那服药,任谁喝上一辈子都不会有什么好处和坏处的。所以,以后我亲自给你治疗!若是没有人能治得好你,就由我来亲自医治!医得好,我幸;医不好,我也绝不会让你一个人上路!   频伽仰视着绚烂的九月九阳光,在心中默默地许下生死誓言!   傍晚时分。   “真的?今晚西市、东市彻夜不关,还有焰火看?”千寻今天真的没有下床一步,她当真休息得足足的。她一边问着,一边雀跃地跳下床去拉着频伽的手闹着说道,“那你带我去好不好?嗯?好不好嘛!”“你还能走路吗?”   “我当然……”突然明白了什么,千寻面布潮红,双手叉腰冲着频伽一阵巨吼,“死频伽!你捉弄我?”   “好了好了!”频伽终于忍不住心中的笑意,宠溺地望着因恼羞成怒而面颊羞红的千寻说道,“我当然会带你去了!这么好玩的事我怎么能不带你去呢?乖,快去换衣服吧。”   “真的?太好了!”千寻赤着脚奔向衣柜,挑出了一件鹅黄色的丝质罩衫套在身上。头发嘛,心血来潮地盘起了一部分,用一根碧绿的玉钗簪了起来。呵,鹅黄碧绿,再加上她不自然间流露出来小女儿之态,世上,简直再也找不出这般美丽的女子了。千寻,真的是脱胎换骨了!   “我打扮好了,走吧。”拉起频伽的手就想往外冲去,结果却发现另一人一动也不动。   “喂,你愣着干什么?快走啊?”千寻不解地问道。   “千寻。”频伽傻呆呆地站在原地。   “怎么了?”   “你、你好美啊!”   这个呆子!千寻一翻白眼,拉着他就向外走,“有多美你还不知道吗?”   长安东市。   今天真是热闹呀!   虽然是重阳节。可是大街小巷上却充斥着贩卖各种商品的商贩。有各种各样的小吃,有各种各样的杂耍,有各式各样的皮影戏。有卖面具的,有卖胭脂的,有卖字画的,甚至还有卖灯笼的。太多了,多得都数不过来。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快乐的笑容,每个人都在这个夜晚收获着自己的幸福。   千寻买了一个面具。那小贩告诉他这面具叫傩,是从西南边陲传过来的玩意儿。哈,真的很有趣。戴在脸上,从两个细小的空洞里窥视整个繁华的长安。咦?前面卖的是什么?   一急之下,挣脱了频伽的手,朝街对面一个摊子奔去。   这里,原来是个卖旧书的摊子。   正合我意!千寻微笑着,想要在里面挑出珍贵的真品。古董,她可是很拿手的。   眼前,一本本薰黄发旧的书整整齐齐地码成一排。里面什么类型的书都有。   千寻有意无意地翻捡着,忽然之间被一本画着佛教传说的古老画本引出了兴趣。她微微一笑,伸出手去。可仅仅一瞬之间,她的手没有拿到那本书,倒是实实在在地握住了几根白净、细滑的手指。   谁的手?她抬眼望去——一个绿鬓青年正闪烁着有趣的眼神,似笑非笑地盯着她。手指,倒是没有拔出的意思。   从傩面具的空洞里望过去,绿鬓青年拥有一对像浅黄色猫眼石一样的眼眸。   千寻望着那人浅黄无害的眼眸,目光中突然绽放出一丝惊叹之色。因为,在他如明镜一般的眸色中,折射出了玄黑天空中如流星群闪耀的花火。   “放烟火了!”千寻大叫一声,收回手,转过头去仰视着绚烂的夜空。手的抽离,把长安秋夜的微凉送到了绿鬓青年的手中。那青年眉头一皱,明镜般的眼眸惊扰一片涟漪。   天,真是美!各种各样的色彩幻化成不同的点和线,放射着夺目的炫彩。她仰望着,内心止不住的惊喜,不知不觉伸出手摘去了乌木质地的傩面具。   面具脱去的一瞬,一个最明亮、最壮观的亮蓝色花火在上空绽放。飞射的线条断断续续扑向大地,陨落在不知何处的黑暗里。   明亮的花火笼罩着仰视的千寻,在白净的面颊上镀上了一层神奇的光晕。她痴迷了。不仅仅是她,所有生活在这一片美丽天空下的人都痴迷了。   “频伽,我又有幸福的感觉了。呼。”千寻长长地叹了口气,把溢满胸膛之内的幸福分一些给长安的清冷空气。缓缓地转过身,看向身后伫立的身影。这才想起来频伽不在自己身旁。   “你是谁?”她别过黝黑的眼神,在身旁来来往往的繁华人群中搜寻着频伽的下落。   那绿鬓青年白净秀气的面庞微微一笑,想要回答,却被一阵沉声抢先了去:“安世子,竟在这里碰到你。真是巧啊!”不知何时出现在千寻身后的频伽双手抱拳,微笑着颔首问询。湛蓝眼眸中却毫无偶遇的温情与惊喜。   绿鬓青年仍是淡淡一笑,神色自如地回礼:“是回纥的频伽王子吧。家父前天曾书信一封,命庆宗前去拜访。庆宗命人送去拜帖,却仍没有回复。没想到今天却在这里碰面了,这位黄衫姑娘想必就是月光宝石的主人吧?”他温柔地望着千寻,眼眸毫不掩饰赞赏之意,“果然,天底下,配得上天外来石的人,当属两位。”原来,这绿鬓青年竟是安禄山的长子:安庆宗。   频伽闻言,眸色稍显柔和了些,和言道:“最近频伽的确有很多棘手的情况要处理,您的拜帖或许是因此耽搁了。改日,频伽定当亲自下帖,邀请世子到花萼相辉楼一叙。”   “好。庆宗静候。”   “告辞。”   “告辞。”   安庆宗对着千寻礼貌地一笑,转过身消失在人群之中。   “我们也走吧。很晚了,你要早点休息。”频伽望着仍一脸兴奋,左顾右盼的千寻说道。   “多看一会儿嘛!真的很有趣,而且我还发现了一本看起来很不错的书。你相信我,在法国,我对古董的鉴赏力可是很高的。你看……”她拉着频伽雀跃地回到旧书摊前,却怎么也找不到那本书了。   “小姐,小姐。”一个清亮的声音在他们身边扬起,那是一个小书童模样的人。他的手里,小心翼翼地捧着一本微黄的古书。这本书,正是刚才千寻跟安庆宗抢夺的那一本书。   “这本书,怎么在你手里?”千寻惊喜地问道。   “是我家主人买下送给小姐的,说是给您和频伽王子的见面礼。”   “你家主人?”千寻迟疑地接过书,那小书童没有回答,转过身飞快地消弭在繁华喧闹的人群中。   “不要想了,”频伽了然地说道,“是安庆宗的书童。”他接过书一看,有些迷惑,“你不是不喜欢佛教的吗?”   “是啊,怎么了?”   “你知道这本书的名字吗?”   “我怎么会知道?我不识字的呀!只不过凭我的经验看得出这一定是原本。”   频伽奇怪地望着千寻,“原本?这是佛教的《涅?经》。听说原本已经失传一百多年了。大慈恩寺历代主持一直在找它。”难道,就这样轻易地让千寻在长安的街市发现了?   这书究竟是真的假的?千寻眨着漆黑的眼眸,对自己的判断开始怀疑起来。   “王子。”茶壶盖神出鬼没,站在了频伽身侧。   “怎么?”   “唐朝皇帝有圣旨送到花萼相辉楼。”   “说什么?”   “吐蕃王储赤松德赞昨天抵达长安,听闻马球比赛一事,很有兴趣。明天会参加比赛。”   “哦?他也来凑热闹?”频伽垂首看向蹙眉研究古董书的千寻,不耐烦地说,“别看这本破书了!《涅?经》的原本怎么可能在这里出现?要知道传闻这本书的原本可以使人获得预知未来的力量!如此重要,又怎会流落在这不起眼的书肆?”说完,拿过那本微黄的经书,递给身边的茶壶盖。紧接着问道,“明天宫廷的马球比赛会非常热闹,连吐蕃的王储也来了,你想不想去?”   “还我!”千寻从茶壶盖的手中夺过那本经书,小心翼翼地揣在衣服里,而后摇头晃脑地说,“你追到我了,我就去!”言毕,整个人轻盈地向繁华的街市奔去。身后,频伽愣了一下,无奈地摇了摇头,紧随着那个轻灵的鹅黄色身影追逐而去。   长安的街道成为了两人追逐嬉戏的乐土。从高空望去,缥缈的白色和黄色身影在点点灯光中穿梭着。像是两只流连花丛的蝶儿。   天苑,皇家马球场。   一大早,高力士便亲自前来监督比赛的准备事宜。   “飞黄闲”、“吉良闲”、“天苑闲”等六闲的骏马全部装备完毕,整装待发。其中,“天苑闲”中的“照白夜”更是一身闪亮的黄金盔甲。它是玄宗皇帝的御用马匹,浑身的毛发白得刺眼。它若在夜晚出现,会像流向划过星空一样将夜晚映照得如同白昼。   今天前来参加比赛的都是举足轻重的人物。负责外交事宜的鸿胪寺官员严阵以待,仔仔细细地做着接待回纥、吐蕃两国王子的各项礼仪准备。从饮食准备到座位的摆放,一切都按照唐朝接见使臣的最高礼节去做。   天苑的入口处,左右排列的十二队仪仗卫队威严站立。每一列仪仗卫士都披着艳丽夺目、色彩各异的大氅。而且每一列队伍都有相应的旗帜——鹦鹉、孔雀羽毛做的三角旗,或是刺着野驴和豹子、野象等象征勇敢动物的旗帜。禁卫军分做五仗,他们身穿猩红衫,头戴东北雪雉尾羽装饰的帽子。在禁卫军统领的指挥下,有序地在场地巡视着。他们忠心耿耿,誓死保护皇帝的安全。   马球场上,身披大红绸的战鼓巍立看台中央。威风凛凛的绸带随风飘舞着,静候着一场激烈比赛的开始。   高力士锐利挑剔的目光缓缓环视一周,感到很满意。这才转过身,向玄宗复命去了。   唐玄宗此刻正在他的勤政殿听太子李亨与宰相杨国忠汇报一个月来的重要国事。他闭目养神,依靠在宽大威严的龙椅中。一切在他们口中所谓的重大事件都没能引起他的注意。他的手里,一直把玩一个物件。那是一把鱼牙雕刻的梳子,看起来简单老旧,泛着历史的印记。梳子的一角已经缺失,上面的棱角看起来被人来来回回抚摸了很多遍的样子,全部变得圆滑平顺。此刻,玄宗粉白枯萎的手正在那上面抚弄着。   大殿上,杨国忠说得口沫横飞,恨不得把玄宗离开长安这么多天治理天下的功劳全部揽在自己的身上。那瘦削的身材实在令人无法想象:他怎么有这么多的废话去说。   李亨斜睨着他,脸上的憎恶与不屑不加掩饰地凸现着。好不容易等到杨国忠喘了口气,他赶忙向玄宗禀告:“父王!丞相此次在与回纥的战马交易中立下大功,最后与频伽王子谈定的价格是十匹丝绸换一匹优等战马。这样的功劳,父王可要好好赏赐才是!”   杨国忠一惊,这件事他原本准备自己亲自汇报的,怎么太子突然这么好心替自己邀功?   原本闭目养神的玄宗闻言突然睁开眼睛,懒洋洋地问道:“十匹丝绸?怎么可能?”   “回皇上,确实是十匹丝绸。两国的协议已经加盖了国玺。”   “杨国忠,我还不知道你?说,你又使了什么手段?频伽朕见过,不是一个好对付的人物。”   “这……这个嘛……”杨国忠支支吾吾的,小心斟酌说道,“臣不敢相瞒,的确使了些手段。”   李亨冷笑一声讥讽道:“若是小手段有必要动用大理寺的人马吗?我大唐精骑军出动了三百,却只是为了抓一个女人回来。而且是丞相私下命令,完全不把我这个太子监国放在眼里。这件事若是传开,岂不是要丢尽我唐朝泱泱大国、礼仪之邦的脸面了?”   “哦?”玄宗闻言坐直了身子,不悦问道,“真有此事?你抓的女人是谁?”他的手下意识地紧攥鱼牙梳子,对那个女人的身份隐隐的有些预感。   果然,那杨国忠支支吾吾地答道:“是一个叫景千寻的女人。不过,臣下令抓她并不是没有原因的。她可是在夜间大行淫秽之事,证据确凿!”   “景千寻?她不是回纥未来的王后吗?”   “这……”杨国忠一阵语塞。这件事的确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当初只是以为千寻不过是频伽身边的宠妾,拿她做要挟也没想到能把五十匹丝绸的价格谈到十匹。后来冷静之下,他倒也怀疑过频伽另有动作。可是手下的密探回报,长安的回纥商会行长扎木合为此公然与频伽反目,投向了回纥国师的阵营。这才算是安下心来。   “杨国忠,你做宰相的时间也长了,就这背后使坏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改?你跟了李林甫那么多年,狠劲儿学了七八成,城府却没有一点长进。你跟随朕也有几十年了吧。朕的行事作风怎么也是没有学去分毫?”玄宗瞪着他,眼神里充满了无奈的笑。   “陛、陛下。”杨国忠面红耳赤,结结巴巴地说道,“那、那陛下的意思是……臣应该即刻与回纥商会重新商谈,仍然用五十匹丝绸的价格购买战马?”   玄宗面色一僵,猛吸一口气,瞠目道:“朕的意思?朕的意思是你快些走吧!别让我看到你!”   杨国忠哭丧着脸,退出勤政殿。心慌意乱之下,没有看清脚下,一个踉跄撞在了前来复命的高力士身上。   “呦!国舅爷这是怎么了?小心着脚下啊!踩着了奴才不打紧,要是硌着了您的脚那力士可承担不起啊!朝中已经多少年没有选拔过年轻官员了,您要是有什么事,朝中大小事务可要荒芜了。”高力士扶稳杨国忠的身子,细声细气地一阵抢白。   杨国忠一见来人,竟是像看到救星一般拉着高力士的袖子说道:“力士,麻烦你一会儿去问问皇上,那回纥战马的事他究竟是个什么意思?我想了半天,也猜不出皇上的心思。”   “国舅爷开口了,奴才就算不看你的面子也要看贵妃娘娘的面子啊!得!力士今儿就豁出去了,等万岁爷心情好的时候给您问问。”“那可真是多谢了!”刚想再说些什么,就听见殿内李亨起身告退了,丢下一句,“不能让他看到我狼狈的样子。”转瞬消失在宫殿恢弘笔直的拐角处。   高力士见李亨从内殿走出,收起嘲讽的表情,沉声道:“高力士见过太子殿下!”   李亨面色平静,在走过高力士身边的时候以旁人几不可闻的声音低语:“高公公果然最了解父皇!”随后,顺着台阶扬长而去。青灰色的长衫广袖随身而动,拂过汉白玉石阶的扶手。那上面,象征着凶猛祥瑞的麒麟兽目光祥和,一直追随着他远去的身影。   高力士站在原地,出神地望着自己手中出尘飘逸的拂尘,喃喃自语道:“陛下此生最鄙视对女人下手的男人!这种事,他只做过一件便后悔终身!岂能容忍与她如此相像的景小姐再遭受半分?”言毕,整了整衣衫,面目换上多年如一日的表情,抬脚迈进他再熟悉不过的勤政殿。   千寻坐在回纥风格的精致马车里,自在地吃着马奶葡萄。   窗外,景致不停变换。从兴庆宫到大明宫经过曲江池再前往天苑。一路上,大唐皇族的恢弘气质越来越盛。来往巡逻的禁卫军身材高大、目光如炬,紧盯着来往的王公贵族。   车厢摇摇晃晃的,千寻感到有些困乏,歪在靠枕上刚想睡一会儿,就听见频伽爽朗的声音:“这位就是吐蕃的赤松德赞殿下吧?”   “那您一定是频伽王子了!早有耳闻,幸会幸会!”   “今天能跟以马球技术高超著称的吐蕃国王储在赛场上一决高下,频伽不胜荣幸!”   “这何尝不是赤松德赞的荣幸呢?频伽王子,您带有女眷,请先行!”   “好!频伽就先行一步,咱们赛场上见!”说完,停下的队伍重新启动,向前行进。   好吵啊!总算说完了。千寻微闭的双眼又缓缓合上。就在闭合的一瞬,一声细微的冷哼钻进耳朵。这声音好熟悉!对了,跟那天在曲江池岸边听到的笑声一模一样!定是一个人发出来的声音。   睁开眼,趴在窗边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一众吐蕃装扮的高大勇士,盔甲之下露出的脸庞个个布满了虬髯。从容貌上看,他们几乎长得一模一样,哪里还找得到那声音的主人?   不一会儿,马车停了下来。频伽站在窗户旁,高声笑道:“下来吧,懒虫。”   千寻推开窗,露出睡眼惺忪的小脸,迷迷糊糊地问:“到了吗?这么快?”   频伽捏了捏她的鼻子,轻喊:“到了,快出来,我接着你。”   “好,你先帮我拿着画夹。”千寻从窗口把画夹递出去,而后打开车厢的木门,站在外面,居高临下地望着频伽。翘着小脸,张开双臂,“你可接好了!”之后轻盈一跳,被频伽准确地捕捉在怀。   今天,频伽执意不让她穿繁复的回纥服装。千寻拗不过他,终是穿了一件扎染面料的墨灰色麻质长衫。清清淡淡,婉婉约约,竟如同一幅中国的水墨画那般不染纤尘。卷发无拘无束地披落肩际,不加任何华丽的修饰。只不过因为要去的是马球场,所以她穿了一双回纥工匠手工制作的黑色的高腰靴子。飘逸与硬朗就此在她的身上完美结合,牵引着频伽眷恋的目光。   他们身后,一道灼热的目光也投注过来,锁定在千寻笑意盈盈的脸庞上。那目光潜藏在吐蕃的卫队中,稍纵即逝。频伽似有察觉,转过头用犀利的目光扫视一圈,却再也找不见那道灼热了。   他朝向茶壶盖微微点了点头,茶壶盖立刻会意,伫立在一旁,护送着频伽王子的离去。随后,不着痕迹地跟在了吐蕃二王子行进队伍的后面。   唐朝的宫廷乐队开始奏乐。他们先是奏响了充满了西域风情的回纥音乐,随后又吹响了吐蕃象征胜利的号角。   走进天苑,站立等候的鸿胪寺官员恭立两侧。客套寒暄之后,将两国的贵客迎向看台。那里,李亨早已戎装恭候。   正当各国的王子、太子们相互寒暄不停之时,自远处天空传来了一声啸叫,自高空云端飞速俯冲下来一只雄壮的黑鹰。只见那只鹰准确地落在战鼓之上,强健有力的尾翅挥向鼓面。顿时,震耳的战鼓声响彻天地,摄人心魄。   众人定睛一看,赫然发现黑鹰的口中含着一个马球。它挺立在庄严的战鼓上,远远地、深切地望着玄宗皇帝驾临的方向。   远处,儒雅的玄宗皇帝和他心爱的贵妃娘娘缓缓走向看台。   比赛,即将开始!   13 绝色洛神   那黑鹰见到玄宗皇帝来了,竟然挥舞着强健的尾翅一遍遍地敲击着战鼓。那鼓点的节奏与玄宗的脚步惊人的契合。庄严、肃穆,毋庸置疑的王者之威仅凭这战鼓之声恢弘展现。所有人莫不将目光投注在儒雅淡定的玄宗皇帝身上,注视着他略显苍老却巍然挺拔的英姿。   千寻看得有些怔忡了,早在第一次见到玄宗,她就觉得这人已经妖魔化了。要不然,为什么不论你想象他是什么样的身份,都如此的顺理成章。她微微地叹了口气,心想:若是能画他,该有多好。   玄宗皇帝眯缝着眼睛,很快发现了依偎在频伽身旁的千寻。   咸安的儿子果然非凡,不似亨儿,身为太子却没有一丝迫人的霸气。千寻日后跟着他,应该会幸福。在他闪念之间,脚步已停伫在战鼓之前。伸出手,任黑鹰一跃而上,倨傲地站在他的臂膀上。   “朕宣布,马球比赛正式开始!”言毕,手臂一震,只见那黑鹰展翅高飞,在天苑的上空盘旋、嘶鸣着。   频伽转过头望着发愣的千寻,微微一笑,“不用为我担心!你的男人,一定会得胜而归!”   千寻闻言不禁面色微红,为自己开赛在即的不专心感到一阵愧疚,“你去吧,我等着你!”她凝望着一身精短服装,英气逼人的频伽,淡定说道。   “好!”频伽振臂一呼,身后的回纥勇士纷纷响应,浩浩荡荡地向赛场走去。   对面,赤松德赞见状也不甘落后,带领着一众剽悍的吐蕃猛士下场应战。   今天的比赛,胜利的一方将迎战大唐的马球队。换言之,频伽如果输掉了眼前的比赛,就等于回纥与大唐的第一回较量宣告失败。   赛场上,双方人马对立而战。黑鹰见此,一个猛冲从高空降落,把马球精准地放在场地中央,随即向上腾飞。它巨大的黑色双翅搅动了赛场的浮沙,而后又突然从一团朦胧之中飞速冲出。这一次,它没有在天空盘旋,而是准确地飞向玄宗身后的一个修长的银色身影。   双方各自一阵呐喊,频伽和赤松德赞如箭一般朝向一团朦胧中的马球冲去。   千寻的目光被黑鹰牵引着,落在了那抹熟悉的银色身影上。是他,总是穿着银色长袍的姜皎。怎么?姜皎擅长画鹰,同时也是一个驯养鹰的高手吗?   “千寻小姐。”高力士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千寻的面前,他弯着腰,恭恭敬敬地说道,“陛下请您到御帐观赛。”   御帐?千寻眨着眼,心想:好啊,多个机会好好观察观察他,凭借我的记忆应该也可以画得出来。   站起身,跟随着高力士刚刚走到御帐之中,便听到赛场上回纥勇士一阵欢呼。急忙眺望过去:果然,频伽拔得了比赛的头筹。   与有荣焉的自豪感在千寻心里油然而生。她忘记了唐朝的皇帝和贵妃就在自己的身后,就站在帐前凝视着那个风发夺目的男人,她的男人!   杨贵妃疑惑地望着眼前的怪异女人,再看看玄宗放任的表情,心中升起疑惑,诱人的红唇轻启,“这位姑娘,你挡住皇上的视线了。”   千寻转过身,第一次认真打量着这个大名鼎鼎的美人。历史上说她是以胖为美的,这胖的标准是什么?在千寻眼中,杨贵妃并不胖,更准确的形容应该是圆润。她就是一个在该圆润的地方恰到好处圆润的女人。这所有的恰到好处使得她如同深海珍珠一般完美、炫目,令人惊叹。   今天,千寻像是中国水墨画中的人物。一身绯红的杨贵妃倒更像是西方油画中的高贵女子,浑身散发着成熟女人的极致妩媚。   玄宗轻咳了一声,似有若无地扫了杨贵妃一眼,忽然间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而后说道:“无妨,无妨。朕累了,刚好想要休息一下。力士。”   “在。”   “赐座!”   高力士很懂玄宗的心思,他拿起一个圆凳,缓慢地、准确地摆放在玄宗的左下手处。可以令玄宗斜倚在侧时,毫不费力就可以看得到千寻。   “爱妃。”玄宗轻轻地唤着。   “臣妾在。”   “朕有些头疼,给朕揉揉。”他缓缓闭上眼睛,只用耳朵聆听着赛场上纷乱的马蹄声和骑士们勇猛的呐喊声。马球比赛,他看了一辈子了。这经历把他训练成了一个仅仅用听觉就可以知悉赛场一切情景的观众。眼下,有更令他想看的人。而且,不知怎的,他不愿正面瞧她,就只是想窥视她。   姑母!他心里苦笑一声,自嘲道:我从小就跟在你的身后,窥视着你的生活,你的爱欲纠缠,你的一切一切,甚至是你的……所以,我也失去了直面她的能力吗?   杨贵妃温柔地坐在龙椅上,轻抬玄宗皇帝的头颅,缓缓放在自己的双腿上。白净的、没有丝毫褶皱的圆润手指按在玄宗的太阳穴上,按压着。   千寻落座的地方紧挨着静静站立的姜皎。她抬起头,对着他俏皮地眨着眼睛,问道:“我听昆奴说拜占庭昨天正式开业了。若是有空了多去捧捧场啊!也不枉费我为了画那壁画遭遇的牢狱之灾。”   玄宗微眯的眼睛准确捕捉到了千寻的调皮表情,心里,一股久违的单纯快乐涌了上来。他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记得自己也曾有过躺在床榻上偷窥姑母为自己整理衣物的一幕。对玄宗来说,那个清晨时分推门而入的女人成为了他第一次情感萌动的开启人,造成了他一生都挥之不去的少年幻想。   姜皎原本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见到千寻毫无顾忌地对自己讲话,倒是吓了一跳。看皇帝和贵妃没什么反应,胆子也略大了些,回道:“你的朋友真的开业了?不是告诉过你那里原是被朝廷抄过的颜氏胭脂铺吗?不祥的。”   贵妃的手指一直均匀地在玄宗的头上按压着,当姜皎的话隐隐约约传过来时,均匀的频率突然中断,凝固在玄宗有些花白的鬓端。   高力士的头低低的,冒出一句话:“陛下在假寐,有话,还请移步到帐外说。”   姜皎面色一凛,将目光投注到赛马场上,再也不肯说话了。杨贵妃停滞的手指也很快恢复了转动,只不过,浓密的睫毛处,亮闪闪的很是诱人。   赛场上,气氛紧张到令人窒息。御帐内,气氛更像是被冰冻的河流,厚厚的冰层下面,流动着暗藏的波涌。   终于,又一通震耳欲聋的呼喊打破了御帐内的厚重冰层,使得玄宗皇帝立起身子,朝赛场中央望去。那里,频伽正在空中享受着胜利的狂喜。   回纥的骑士们一次又一次地把频伽抛向天空,一次又一次稳稳地接住他,接住回纥未来的希望。频伽的头发乱了,乌黑的丝缕散开在空中,飞舞飘扬。   千寻还来不及品尝同样的幸福,耳朵里就听到了一声嗤笑。又来了,又是这声音!究竟是谁,仅仅简单的笑声就能搅乱她的心?千寻循声望去,那里,是吐蕃的观帐。里面没有几个人,清一色的吐蕃剽悍勇士。   频伽的额际滴落着汗珠,朝向千寻策马赶来。   玄宗笑了笑,对这千寻说道:“他要来找你,快去吧。”   这情景,他是多么熟悉!许多年前,也是在这个马球场,他呆呆地站在姑母身后,眼望着她扬起明媚的笑,扑入另一个男人的怀中。许多年后,他仍在这个马球场,目睹着一个与她极其相似的女人扑向另一个男人的怀抱。只不过,第一次他是手足无措的窥视,这一次,却是淡定从容的窥视。   这个老迈的帝王,一生已经丰富得不再有任何欲望了。只是着窥视的感觉又一次让他品尝了少年的彷徨。让他拥着心爱的杨贵妃时,还能够燃起灼热猛烈的感觉。人一旦老了,什么都不可怕,最可怕的就是失去对生活的感觉。   千寻,竟能让他重新感受到生活的滋味。   玄宗的目光追随着千寻飞奔而去的身影,唇畔隐隐含笑。他没有注意到杨贵妃趁此机会,飞速地抹了抹眼角,脸上挤出一丝欢笑。   朝御帐奔来的频伽发现了迎向自己水墨身影,驾着马在千寻的身边一圈圈地围绕着。千寻眼望着飞速旋转的频伽,有些痴了。频伽伸出手,一把将千寻拉上了马背,转而又奔向了欢呼雀跃的回纥勇士们。他要让星月宝石的主人一同接受回纥的最高荣誉。   于是,所有的人都望着被抛向天空的两个幸福之人。他们的手紧紧相扣,不肯分离。   吐蕃的观帐中,那道凌厉的目光再一次出现,如锋利的尖刀般直刺在赤松德赞的身上。赤松德赞原本泄气的身体忽然间紧绷起来,那是一股令人不寒而栗的注视。这个年轻王储的脸上阴暗不定,脸上布满了惊惧。   凌厉的目光很快又转向天空中两人紧扣的双手。这一次,频伽快速地抓到了这目光,望过去,碰撞在一起。是他!频伽锁定了刺出凌厉目光的人,那人,是一个吐蕃帐中的卫兵。他好像察觉到了自己的暴露,飞快垂下双眼,将频伽的探寻阻隔了去。   在那个卫兵身后的不远处,消失了好一阵子的茶壶盖一闪而过。   “飞将!”玄宗大喝一声。   一直站立在姜皎肩头的黑鹰闻声展翅飞起,来到战鼓前重重撞击着。顿时,喧闹的马球场安静下来,所有的人都注视着看台的方向。   玄宗拉拉衣袖,站起身说道:“回纥王子骑术高超、球技高超,令人不得不服啊!不过今天朕累了,接下来与太子的比赛就此作罢。三天后,进行舞蹈技艺的比试。这第一场,回纥王子胜利!”言毕,转身离开了看台。   一直等待着出赛的太子李亨双拳紧攥,隐忍着自己的怒气。父王对他的能力如此质疑,竟连一搏的机会都不愿给他!父王一生骄傲,自然不愿意让自己的儿子在天下人眼前失败,这也是他让吐蕃打头阵的真正原因。若是频伽败了,自然没有资格与李亨再比!若是频伽赢了,就宣布不必再比试!这样的结果,总要好过在众目睽睽下失败的情况吧。   花萼相辉楼。   “吃药!”   “不吃!唔,唔,你怎么又来这套?”   三楼房间里,再一次传来这样的对话。想来,里面定是一片温馨盎然吧。   “你早点休息。”频伽说道。   “你要去哪里?都一整天了,你不困吗?”   “我有事要忙!你睡吧,我一会儿就来陪你。”轻轻关上门,频伽走下楼去。他其实真的很累,可是他有很多事情要做。今天一整天,他都没有什么时间研究医书,现在,要把这些补回来。千寻现在看起来一切都很正常。他要抓住时间,在有限的时间里,把自己变成一个高超的大夫。千寻的病就算是治不好,最起码也要知道原因。   来到大同殿,他立刻埋首在书案成摞的医书里翻看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茶壶盖悄无声息地出现了,“王子。昆奴回来了。”   “进来。”   “是!”茶壶盖走了进来,身上隐约有打斗过的痕迹。   频伽冷冷地望着他,问道:“输了?”   “王子,昆奴没有输!却也没有赢!若不是他手下留情,昆奴可能真的会输!王子,请你责罚昆奴吧!”茶壶盖不顾伤痛,跪倒在地。   “责罚就先不必了,说说你查到的消息。”   “是!”茶壶盖重新站起,回禀道,“赤松德赞王储身边的一个带刀卫士很可疑。以昆奴的身手,竟然轻易被他发现了行踪,还被逼过了十几招。后来若不是唐朝的禁卫兵首领巡逻经过,他恐怕不会放手的。”   “哦?”频伽想起那些凌厉的目光,低沉片刻后问道,“这么说你也不清楚他的真实身份了?”   “这……昆奴大胆猜测,此人应该就是尺带珠丹。”   “尺带珠丹?嗯,很有可能。昆奴,这件事干得漂亮!天底下,还有谁的目光能够让吐蕃王储吓得全身发抖?哈哈,当然是他父王了!这尺带珠丹可真是胆大到了极致,竟然敢亲自踏入大唐的境内,他也不怕唐朝把他软禁了!”频伽身了伸懒腰,和颜道,“你今天辛苦了。不过,我明天早上要在这书案上看到所有有关尺带珠丹的资料。我要会会他。”   “是!”   频伽站起身,走出了大同殿。   沐浴完毕,回到三楼的房间时,天空已经泛着微微的亮光。千寻,仍是把自己裹在被中,蜷缩着。   “睡觉永远这么不老实。”频伽笑着掀开被子,钻了进去。他的手抚弄着千寻光裸的肌肤,那温热的触感真实而充满诱惑。很快的,抚弄变做了亲吻,滚烫的灼烤着陷入梦想的千寻。   “你要做什么?”千寻迷糊着双眼,试图睁开它,可是却失败了。睡意与爱欲的双重折磨向她席卷而来,磨折得要命,“频伽,早些休息吧。”   “寻,你是我的!”频伽把头颅深埋在她诱人的前胸,品尝着专属于自己的甜蜜。   “嗯。”昏睡的人儿模糊地应声道。   “谁也不能把你夺去。”滚烫的唇顺着前胸向下吻去。   “嗯,夺不去的。”   “说,我是谁?”那唇已经侵犯到了敏感地带,肆意地侵略着。   “你是、是,啊!是、频、频伽!”千寻紧闭的双眼突然睁开,手直伸进频伽略有潮湿的发端。她颤抖着,祈求道,“别、别这样。”   频伽的头从被中钻出,借着早晨的微光巡视着千寻满脸的潮红。然后,封住她乞讨的唇,辗转反侧,辗转反侧。   阳光羞羞答答地从厚重的云层射出,烫金的光线拢住花萼相辉楼里相爱的男女。而后又四散开来,折射在窗外挂着的琉璃风铃上,折射在沉香亭旁的水面上,折射在牡丹花丛中的闪烁露珠儿上,折射在相依相偎的一对频伽鸟的玄蓝色羽毛上。   幸福,就这样四溢出来。   贵妃寝宫。   玄宗皇帝今天没有留宿。偌大的华丽宫殿里,只剩下了重重纱幔后面的圆润身影。   隐隐的,几不可闻的抽泣声从那个美得不可方物的杨玉环口中传出。在早晨的清冷空气中越发显得我见犹怜。   “吱”一声,深沉的殿门开启,暗红色身影走了进来,毫无生息地说道:“贵妃娘娘,您现在应该在睡梦中呢!怎么就醒了?”   玉环吓了一跳,手中的一个圆形盒子滚落在地,在光滑的地面上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就这样一直滚落到那人的脚边。   他伸出手,弯下腰,不紧不慢地捡起盒子,叹了口气,摇头说道:“还是不长记性。”   杨玉环见到来人,我见犹怜的身子瑟瑟发抖,抽泣声被吓得消弭无踪。   两人不知对峙了多长时间,那人才又一次开口说话:“娘娘,这胭脂盒子您是哪儿来的?”他一边说一边往床榻前逼近着。晨光穿过宫殿的长廊,钻进精致雕花的窗子,有些冰冷地在他脸上晕染开。是高力士!他的手紧紧地攥着那个圆形的胭脂盒子,一步步地朝向他心目中的女神逼近。   杨玉环缓缓闭上双眼,试图将这令人喘不过气的逼视隔绝在自己的意识之外。   终于,他来到了床榻边上,双膝一软跪了上去,脚上的鞋子被他轻轻蹬掉,发出了“啪、哒”的落地声。这个高力士,怎么蹬掉鞋子的动作与玄宗皇帝的一模一样?   他在偌大的华丽床榻上爬行着,粉白光滑的脸探向玉环,一字一句地问道:“这胭脂盒子哪儿来的?”他伸出细长的枯萎手指,把胭脂盒子举到杨玉环的面前。凭着光线,上面的两个字显得妖艳刺目:颜氏。   杨玉环睁开了眼,无限眷恋的眼望着那个胭脂盒子,拼命地压抑道:“还我!”说完伸出手就想抢夺。   高力士一把钳住她圆润的小臂,有些癫狂地说道:“阿环,阿环,你醒醒,嗯?颜氏的东西是绝不允许在宫廷出现的。不!不仅仅是宫廷,所有属于陛下的大唐国土上都不允许出现!阿环,你为什么不听话?”   “你、你这个疯子!毁了我的一生!你给我住口,不要叫我阿环!你没有资格,一个不阴不阳的怪物!”   “哦?我没有资格?那谁有资格?是那个已化作肉泥的颜色吗?嗯?”   “你给我闭嘴!我不允许阿色的名字在你口中出现!不允许!”杨玉环面色灰白,脸颊上还泛着激动的潮红。   “是吗?不允许?贵妃娘娘,您不要忘了。力士虽然是个不阴不阳的怪物,可也正是这个怪物,他的手中掌握着你的生杀!”   “好啊!你现在就去跟皇上说!你去告诉他,我不能生育,全部是拜你所赐!说啊!说啊!”杨玉环的神色渐渐冷凝下来,她站起身,居高临下地望着高力士,“请你现在就去说!”   高力士的脸在一瞬之间恢复了正常,恭敬道:“贵妃娘娘,您该晓妆了。”言毕,他滑下床榻,穿上自己的鞋子,弓着脊梁退了出去。当他的暗红色身影快要消失在殿门外的时候,那尖细的声音飘了过来,“贵妃娘娘,您身边的这些个奴才看来都笨手笨脚的,力士这就给您换些伶俐的过来。”   清晨的光线越来越强了,洒落在寝宫的每一个角落。可是,却没有一丝温暖的气息。   秋天的早晨,寒气越来越盛了。   频伽早就嘱咐回纥的裁缝们为千寻赶制了一批保暖的衣物。一大早,这些就送到了花萼相辉楼。正在沉香亭享受早餐的千寻被这大清早就熙熙攘攘的喧闹感染了,看着一个个为自己而忙碌的身影,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咔吱、咔吱。”她轻咬着清脆的芦笋条,心满意足地享受着人世间最美好的景致。   眼前,摆放着一套已被使用过的餐具。主人匆忙地用过餐后,去忙他的军政大事了,“工作狂!”千寻不满地嘟囔着,脸上写满了百无聊赖,“等一会儿去拜占庭看看吧。也不知道生意怎么样,应该不错的。”   远远的,茶壶盖走了过来。他的眼圈四周黑红,看起来一夜没有休息。   “景小姐,贵妃娘娘宫里的人来传话,说是想邀请您前去品茶。王子说,去去无妨,不过还是要看您自己的意思。若是不想去,交给昆奴处理就可以了。”   贵妃娘娘?那个圆润无比的女人?去,当然去!   千寻莞尔一笑,说道:“我要去。”为什么不去?还要带着画夹去。   贵妃娘娘的寝宫有一个私密的小花园。据说,娘娘从来不让任何人去侍弄那里的花草树木。所有的浇水、施肥、修剪都是她一个人做的。那里,盛开着宫禁罕有的、绚丽的洛神花。千寻一来到寝宫,就被温婉清秀的宫女带到了这里。   杨玉环穿了一件淡红色柞绸缝制的罗纱。这布料是从天竺进口而来的,唐朝颇有审美能力的裁缝们没有按照自己国家的传统样式剪裁。这样完美的衣料,是不需要花哨的剪裁加工的。因此,这件罗纱的样式就像是佛僧的袈裟一样:襟口松垮,宽松轻盈。   她就这样安静地坐着,出神地望着不远处正在冒着蒸腾水汽的精致铜壶。   “娘娘,景小姐来了。”那宫女谨慎小心地回着话。   “来了。”杨玉环眼神微亮,抬首望着千寻,“景小姐,坐吧。”说完,转而对着那个宫女吩咐道,“你去拿些石蜜过来。要加热过的。”“是。”   “等等,你都侍奉我半天了,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回娘娘,奴婢名叫绿桐。”   “绿桐?这名字好听,你去吧。”   “是。”   小花园顿时安静了许多,只有微凉的秋风偶尔吹动了长满洛神花的矮树,发出悠远的“沙沙”声。杨玉环平静地望着千寻,此时,火上烧着的水开了,蒸汽顶着铜壶的澄金色壶盖,不停地摇摆晃动着。   “水开了。”这样一件普通寻常的事竟然在杨玉环的脸上收到了喜悦的效果。她绽开笑颜,站起身把铜壶提了过来。   “娘娘?”千寻很诧异。虽然对着古代的皇族规矩不是很懂,但是她也明白以杨贵妃的身份,总不至于要自己沏茶的。   杨玉环了然一笑,说道:“怎么,吓到你了?我要请你喝的是洛神茶。外面那些宫女太监身上俗欲沉积,怎么配得上冲泡此茶呢?”她顺手把滚烫的铜壶放在茶几上,然后掀开了两个淡红色玉光髓质地的茶杯盖子。   里面,紫红的洛神花静静地等待着沸腾的浸泡。   随着冒着蒸腾热气的沸水冲入,那干枯的洛神花渐渐有了盈润的色泽,变得娇艳如血。开水注入时的冲力很大,洛神花因此而剧烈旋转,真真像是一个水中飘零的神女。   “这是我自己制作的茶,摘下后用玫瑰露浸泡半月,再晾晒风干。尝尝吧。”杨玉环一边说着,一边端起茶杯凑在鼻端贪婪地呼吸着甜蜜悠然的香气。   绿桐轻手轻脚地将一小碗冒着热气的石蜜送了过来,很有眼色地离开了。   杨玉环以近乎殉道的心情将一汤匙石蜜滴进洛神茶中,眼看那乳白的液体慢慢地渗入殷红之中。混在一起的茶变成了淡红色,与茶杯本身水乳交融,不分不离。这颜色,真是世间罕有的色泽,像是人动脉里流淌的血液。   两个人静静地喝着茶,谁也没有想要打断这绝美意境的意思。   渐渐地,铜壶里的开水凉了,所有的白色水汽都不再存在。   “景姑娘。”杨玉环终于开口了,她缓慢地问道,“听说你在西市的颜氏胭脂铺画了一屋子的壁画?”   “是的。”千寻抚弄着茶杯,说道,“不过,那里现在叫拜占庭,不叫颜氏胭脂铺。”   “拜占庭?”杨玉环懵懂地念了一遍,紧接着追问,“那是一幅什么样的画?”   “你跟我去看看就知道了呀!我今天原本就想去的。”   杨玉环无奈地摇了摇头,“我怎么能私自出宫呢?”   “怎么不能?”一阵霸气的声音传来,是玄宗,“爱妃想去,自然就去!朕乃九五至尊,自己的女人这点愿望难道也满足不了吗?”他一边大步走来,一边笑盈盈地说道,“爱妃怎么跟千寻在一起喝茶洛神茶?嗯,千寻啊,看来玉环很喜欢你呀!”他坐在杨玉环的身边,面容略有失落,“这洛神茶,朕一年也不过能喝上几次罢了。”   杨玉环神情激动,拉着玄宗的衣袖不敢相信地问道:“我真的可以去?”   “陛下,娘娘千岁之躯,怎能出入西市那等下流场所?更何况,那里的前身正是颜氏胭脂铺,老板颜色可是被朝廷诛了九族的。”身后的高力士眉头紧皱,出言道。   “力士,这朝廷诛连九族的事情时有发生,怎么,朕诛了他,反倒怕了他不成?这样说来,天底下竟还有朕不能去的地方?”玄宗大不悦,脸色有些阴沉。   “陛下,力士不是这个意思。”   “好了。我知道你不是这个意思。”说完,又看着杨玉环,“想去就去吧,跟千寻一起去。我会找人暗中保护你们的。”   杨玉环喜极而泣,倚倒在玄宗温暖的怀中。   刚到晌午,拜占庭便已是门庭若市。   千寻远远地望见在门口招呼客人的琥珀,忍不住笑了起来。琥珀还俗也有一段时间了,头发竟已经长得长了些,随意地披散着,倒是像一个21世纪的艺术家。   只听他朗声说道:“对不起各位了,今天本店已满,就请明天赶早吧。当然,您也可以预约,明天我们会给各位留下位子的。对不起了。”预约这招是千寻教他们的,果然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   “预约?臭和尚,我用不用预约啊?”千寻拉着杨玉环的手,朗声问道。   “千寻?你来了!”琥珀一脸惊喜,迎了上去,“黛螺都生气了,说你一直不来。”   “这不是来了吗?对了,真的没有位置了?”今天贵妃娘娘可是跟着来的,总不能扫兴而归吧。   “放心,二楼的一间房是特意留给你的。黛螺说只有千寻才能坐在那里,因为那个位置能最大限度地看到你的画。跟我来吧。”说完,眼睛忍不住朝着杨玉环扫了过去。这一眼不瞧还好,一瞧之下竟是呆愣半天。   “臭和尚,看够了没有?快点带我们进去啊!”千寻白了他一眼,数落道。   黛螺真的是一个很有经商头脑的女人。拜占庭的门口热闹非凡,可是里面却只有三三两两的客人散落在错落有致的店铺里,丝毫不见俗闹之气。她请来的女孩一个个能歌善舞,琵琶弹得出神入化,身材妖媚多姿,面庞青春明媚。这些歌姬尽心尽力地使每一个来到拜占庭的客人享受到最最怡人的爱情。   寒暄过后,二楼的房间里只剩下了千寻和杨玉环两人。杨玉环这才站起身,推开窗俯视着楼下大厅的一切。   天啊,这幅画!她痴痴地望着眼前的欲望之海,望着挣扎浮沉在汹涌的玫瑰花瓣中的男男女女。那癫狂的面色中传达的死亡气息,杨玉环很轻易地便读了出来。   千寻也有些感动。这壁画,她每一次看到都会有不同的感觉,真是奇怪!   杨玉环来来回回地凝望着,自语道:“阿色,你看到了吗?这里又变成了欲望的海洋!在这里,死亡也是华丽的、癫狂的。阿色,阿色……你的身体被绞成了肉泥,我把它葬在了小花园里。这样,你就再一次有了生命!你幻化在洛神花里,从此有了生生不息的生命!阿色,阿色。阿环这样做你高兴吗?高兴吗……”她的话空洞得令人心生寒颤。   千寻拼命地压抑住向上翻腾的反胃感觉,控制着自己想吐的欲望。她刚才说什么?什么人的肉泥被葬在小花园里?拿自己刚才喝下去的茶岂不是……   杨玉环转过头,有些空明地笑着,“不用害怕!阿色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他的肉泥也是世界上最好的花肥!他爱我,他爱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如果他还活着,他一定也会爱你!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所以,我从不怕他!”她走上前,拉住千寻冰凉冰凉的手,恳求道,“千寻,千寻。你听我说他的故事好不好?你按照我的描述画他好不好?虽然你没有见过他,但我知道你一定能够把他画出来,一定能够!”   千寻的手越来越冰冷了,她害怕!她害怕如此疯狂的杨玉环。   正在此时,门口传来了“笃笃、笃笃”的敲门声。   千寻像是见到了救星一样,飞速奔到门口,“哗”的一声打开了精致的紫檀木门。   一瞬之间,一对浅黄色温暖无害的眼眸望了进来,安抚了千寻的惊惧,“又见面了,千寻小姐。”安庆宗白净的脸庞暖暖地笑着。   他轻抚着千寻的肩,走进房间,顺手关上了门。   “安庆宗见过贵妃娘娘。”   “怎么是你?”杨玉环面色雍容平静,端坐在桌前。她又变回了那个仪态万方的贵妃娘娘。   “娘娘难得出宫,庆宗怎么能不来请安呢!家父每次修书,都不忘耳提面命,要儿臣在长安好好孝敬娘娘呢!”   “是吗?你父亲最近可好?”   “家父不好!朝中大臣每天上疏污蔑家父有谋反之意,他怎么会好呢!想来家父为了国家社稷的安危镇守边关,这些朝中大臣每天声色犬马之余还要费尽心思地挑拨君臣关系。唉,庆宗真的很疼惜父亲。”   “是吗?我看你父亲好得很,每天都不忘送来精心调配的‘密药’。托你父亲的福,我们这些后宫的女人才得以享受到雨露的滋润。”杨玉环的言语中,不屑的情绪表露无遗。   “娘娘,这……家父可都是为了娘娘呀!”   为我?她对着窗外冷笑着:我巴不得他老了,不再有风花雪月的闲情逸致!这样,我也不会总是在他无上的宠爱中愧疚地活着了。   安庆宗还想要说些什么,看见她落寞的表情却是再也说不下去了。   “喂!”千寻忍不住心中的疑问,开口唤道。   安庆宗转而望着千寻,眼神中又一次浮现着浅黄无害的神情,“千寻小姐,在下安庆宗。你可以叫我庆宗。”   “庆宗?不行我叫你名字的话感觉怪怪的。”千寻摇摇头,接着说道,“喂,你还记不记得那天让书童给我的经书?”   “记得,永远也忘不了。”安庆宗有些遗憾地笑说道,“就是那本书,使我认识了有生以来见过的最不染纤尘的女子。”可是,却是月光宝石的主人。   “你为什么要送给我?”   “因为庆宗看得出来你喜欢那本书。”   “那本经书是原本吗?”关于那本《涅?经》的真伪,千寻一直莫名其妙的耿耿于怀。   “原本?”安庆宗轻笑道,“怎么可能?那原本早已经失传了一百多年了。”   “那么,关于预知未来的传说,是真的吗?”   杨玉环听到这里,突然开口说道:“那预言对于佛教信徒来说,是真的。只不过,这本书的原本早已下落不明。即便是找到了,谁又懂得开启的方法呢?没有开启的方法,就算是原本,也不过是一本略微珍贵些的经书罢了。”   14 千金碎香   杨玉环的话刚刚说完,楼下大厅之内忽然间传来了乒乒乓乓之声。听起来,像是两拨客人在争吵。   “轰隆”一声响,像是桌子被掀翻的声音。紧接着听到的是一个听口音不像是唐朝人的声音,而且还结结巴巴的:“你、你你、你们,看看看、看不懂,懂这幅画。还还、还出言言诬蔑,真真是,一、一群有、有眼无珠的、的浅薄之人、人。”   二楼之上的千寻为了听清楚他的话,脖子伸得都有些酸了。听起来,这个人是自己的知音呢!不过怎么是个结巴呢?   “喂,你陪着娘娘,我下去看看。”说完,千寻站起身,走了出去。安庆宗的浅黄色眼眸里闪过了一丝犹疑,闭了闭眼,终于还是决定陪在贵妃的身旁。他是一个听话到让人心疼的孩子。以世子的身份留在长安,其实就是要做一个规规矩矩的质子,让朝廷安心。他从降生下来好像就是为了父亲而活。为了父亲,他甚至娶了一位刁蛮任性的唐朝公主,一个他不爱的女人。为了父亲,他不能随心所欲,过自己想要的人生。为了父亲,他必须在此刻压抑住自己想要陪千寻而去的心情,留在原地。   对千寻,他也理不出自己的感情,只是那晚被摘去面具的笑靥夺去了心魂,至今也难以平复激动的心情。   千寻顺着阶梯缓缓而下,很快听到了一个人的耻笑声,“你这蛮邦之人,竟然也配谈画吗?还是快些滚出我大唐吧!”他此言一出,很快得到了同伴的回应。一桌子文人模样的人哈哈大笑起来,指着面色涨得通红的吐蕃壮汉嘲笑起来。   “你、你们,敢敢……”吐蕃汉子说话原本就不灵光,这会子在他们的激怒之下,更是不善言辞了。   “嗨!不要跟他们吵了。”千寻走了过来,站在一片狼藉之中微笑望着急得说不出话来的壮汉。她闪亮着眼睛,明媚地笑着,“这幅画,从来都不是为了让人看得懂而画的。”   与这个吐蕃人的惊怒颤栗相反的是另一位自始至终安稳喝酒,闲适品菜的吐蕃士兵。从双方坐着斗嘴到掀翻桌子争吵,他仿佛不曾看到一般置身事外。千寻出现后,他仍是没有抬起眼睛看上一眼,只不过手中的筷子却停了下来,失去了置身事外的闲情。   惊怒壮汉见眼前突然出现一个白衣少女。她有着一头栗色卷发,美好地披在漂亮的肩膀上。白皙的面庞冰冷冷的,还好,微微塌陷的鼻子缓和了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她对着自己浅浅地笑着,小小的漆黑眼眸里泛着友好的光芒。   刚才还颤栗的身子渐渐平复了下来。壮汉憨憨一笑,坐回了座位上。   这个可爱的吐蕃汉子!千寻微微地点了点头,径直走向对面的唐朝文人,走向那个伶牙俐齿的公子哥,而后,就那样定定地站着,眼神没有焦距地望着他说道:“黛螺?”   “嗯。”早就紧张地立在一旁的黛螺听到千寻叫自己,忙应着。   “跟琥珀说,以后不要放狗进来,会咬伤其他尊贵的客人。”   “啊?”黛螺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偷笑着答道,“是,以后一定注意。”   那公子哥先是晕了,他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难以形容的女子。漂亮美丽不适合她,高贵雍容不适合她,气质非凡也不适合她。饶是他满腹经纶,此刻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形容词来赞美她的与众不同。他有些自作多情,还以为千寻对她有意。当听懂了千寻与黛螺的对话后,公子哥的脸骤然变得黑紫,恼羞成怒地大喊道:“你、你敢说本少爷是狗?你、你……”   哈,还真是风水轮流转啊!这会儿,轮到他结结巴巴说不成话了。   “是啊,而且还叫得好大声呢!”千寻不屑地转过身子,讥讽道。“你、你!”公子哥冲着自己的朋友暴喊道,“你们愣在那儿干吗?都给我上!砸了他这什么‘拜占庭’的馆子!臭女人,骂我,你给我站住!”他抡起袖子,朝着千寻走来。   还不等他近着千寻的身子,吐蕃壮汉就挡了过来,像山一样立在公子哥的面前。   “你们都给我过来,先收拾了这蛮邦人再说!”此言一出,那五六个人立刻围了上来。   一场人影绰绰的混战在拜占庭展开。   不行!这吐蕃汉子傻愣愣的,就知道挨打,居然不肯还手。空长了一身的健硕肌肉。千寻不想管这闲事,这情景若换做是一个月前,她笃定是不会管的。可眼下,与频伽的深沉爱恋打开了她一直封存的热情。极致冷漠之下,何尝不是极致的热情呢?   真是个傻子!千寻跺了跺脚,冲进了混战的人群中。天,还有些害怕呢。看准吐蕃汉子的身影,闭着眼睛伸手拉住他厚实的手掌,“跟我走!”说完,拉着他朝大门口奔去。   此刻,已正黄昏。西市正是喧闹非凡的时候,街道两旁的商贩与往来购物的人挤满了宽敞的街道。   千寻紧紧拉着那厚实的手掌,在接踵摩肩人群中飞奔着。时不时地会撞到来自各各国家的商旅。一时间,突厥话、回纥话、吐火罗话、大食话、粟特话、波斯话、天竺话纷纷在耳边响起。真是热闹啊,虽然听不懂,但是这么多国家的美妙语言纷纷向千寻表示着抱怨。西市里,随着千寻的奔跑而一路人仰马翻。这情景看着真是有趣呢!   跟我讲外语!千寻一边奔跑着,一边不停回道:“Désolé,Désolé。”在一片喧闹中,这法文的对不起听起来最是有趣!因为如果按照中文来听的话,千寻好像一路都在大喊:笨死哇,笨死哇!敢情这满大街的人都成了笨蛋了。   在长安的喧闹中一路奔袭。千寻累得快要喘不过气了。可是,却真是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快乐充溢在胸膛。原来这样的奔跑居然也能带给人巨大的快乐!   两个人转到一条安静的巷子,这才渐渐放慢了脚步,倚着墙喘息起来。   天啊!心跳好快呢!千寻抚着心口,拼命地呼吸着。斜阳斜照下,她的身影被拉得老长。影子的另一半被高大威猛的身影盖住,颇像是小鸟依人的感觉。两个人一缓一急的胸膛起伏投注在地面上,居然出奇的暧昧。   千寻这才想起自己拉出来一路奔跑的伙伴,转过头去打着招呼:“嗨!你……”她的瞳孔突然紧缩,因为,眼前的男子并不是那个结结巴巴的吐蕃汉子,而是一直不曾抬起过头的那个吐蕃人,“你、你是谁?”千寻的眼睛充满了诧异。刚才,她根本没有注意到拜占庭里还有一个吐蕃男子。天啊,居然拉错了人在这半个长安城里一路奔跑?   她的脸颊有些微红,与洒落的斜阳出奇的和谐。   那脸上布满了虬髯的吐蕃壮汉笑了,眼神里射过一道罕见的童真。这吐蕃人看起来三十多岁了,眼眸中竟然还能找得到羞涩与婴孩的纯洁无瑕,真是怪事!他那黑黝的眸光深不见底,里面写满了博大的胸怀与无拘无束的性子。纯净威严,就如同青藏高原上屹立千万年圣洁雪山一般。   千寻怔忡地望着眼前的一对童真眼眸,喃喃地又问了一遍:“你是谁?”   那男子只是笑,仍然不语。只是在怀里掏啊掏啊,找到了一个银质的镯子递给了千寻。   “送我的?”她狐疑地接过镯子,只看了一眼却别不开眼神了。这是一个普通的银镯子,甚至不能算是银质镯子。上面,雕刻着千寻所不熟知的怪异花纹。那是佛教密宗的独有花纹,散发着神秘的诡异气息。   那男子仍是不语,肯定地点了点头。   “你不会说话吗?”千寻小心翼翼地问道。   他没有回应,仍是微笑望着千寻。   “你是个哑巴?”千寻的眼中无限遗憾,紧接着又问道,“你是跟吐蕃王储一起来大唐的吗?”   ——点头。   “你是他的侍卫?”   ——点头。   “这么说你也住在兴庆宫?”(玄宗为了表示对吐蕃王子的重视,命鸿胪寺官员把他们安排在了兴庆殿内,与花萼相辉楼刚好形成一个对角。)   ——点头。   “这样啊。那我能不能跟你约个时间画你啊?”   ——点头。   “你同意了?太好了,我一直想画一个长着成熟男人的身体,却拥有孩童眼神的人。谢谢。”   ——点头,微笑。   千寻一边说话,一边无意识地戴上了那只暗银色的手镯。那镯子,配着她一身白衣胜雪和脖颈间的炫黑月光宝石真是好看。   “啊呀!”千寻猛地惊呼,“天都快黑了,我要快点回去。不然频伽会着急的。走,我们一起回去吧。”   ——摇头。   “怎么?你不想回去?”   ——仍是摇头,与此同时,一阵饥肠辘辘的叫声从吐蕃汉子的肚子里传了出来。在寂静的巷子里,这声音大得让千寻想要假装听不到都不行。   “你、你饿了是吗?”   ——点头。   千寻尴尬地笑笑,朝巷子口瞄过去。咦,那里好像有一个小铺子,“走吧,算你运气好。今天我居然带钱了,请你吃饭。”   这是一家饼子铺。简陋的招牌上写着:千金碎香饼子。   走进去,在朴拙的餐桌前坐下,勤快的店小二立刻上来招呼了。   “简单点儿,你们这儿什么最好吃?”   “小姐,咱们店里最出名的就是千金碎香饼子了。前儿李嗣业将军升迁,还特意让我们师傅到将军府参加‘烧尾’呢!”   “好,就来这个,再上两碗酸辣汤。”吩咐完了,才想起不明白的事儿,“小二,你刚才说的‘烧尾’是什么?”   “啊,那是京城的大臣们升迁举办的盛宴。能参加的,可都是京城有名的大师傅!”   “噢!”千寻答应了一声,失了会儿神。李嗣业?天牢一别,好像就没有再见过他了。升迁?好事啊!   转脸看看昏暗的天色,不安的心绪慢慢袭了上来。   “我们要快点吃。我要赶快回去呢!”千寻对着吐蕃汉子讲道。——点头。   刚一走出深邃的兴庆宫宫门,千寻就迫不及待地对吐蕃人说道:“我走了。别忘了画画的事,我会找你的。再见。”话音刚落,那白色的身影便飞速朝花萼相辉楼奔去。   身后,吐蕃男子的身侧恭恭敬敬地站着一个人,正是在拜占庭结结巴巴的男子。他谦卑地问道:“主子,没什么事吧?”   吐蕃男子眼中的童真此刻寻不到寸缕,那幽深的黑色漩涡中,肃杀之气弥漫散开,“这会儿才跟上来?依本王看,不用你做我的贴身侍卫了,我做你的好了。”   “主子!”吐蕃侍卫吓得说不出话,想跪下此刻又到处是唐朝的禁卫军。窘迫的他不知如何是好。   “哼!”自称本王的吐蕃男子神色冷漠,转身朝兴庆殿方向走去。   原来,他就是吐蕃的第四代赞普,松赞干布的孙子:尺带朱丹。他的正妻,是唐朝的金城公主。可惜,此刻唐朝的所有人都不知道这个最令朝廷头痛的国王已然大摇大摆地来到了唐朝的领地。只有目光敏锐的频伽凭借着尺带朱丹一时没有隐藏的犀利目光抓到了他的蛛丝马迹。   一路飞奔到花萼相辉楼。远远地看到平静如常,没有什么动静。千寻这才缓下酸痛的脚步,慢慢地走着。   今天,她可真是运动得够多了。千寻这辈子也没有这样疯狂地跑过。跟频伽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害怕自己累到一点点,所以,抱着她或是背着她走路已经变成了很习惯的事。   千寻一边甜蜜地回忆着,一边有些担心:也不知道他回来没有,是不是还在大同殿忙碌呢?   走进花萼相辉楼,这才发现有些异常。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呢?所有平时忙忙碌碌的身影都不见了。   “有人吗?频伽?”千寻有些不安,轻声地唤着。   突然间,花萼相辉楼灯火通明!大厅之上,茶壶盖直挺挺地跪着,脸上明显有一股放心的神色。而频伽就端坐在上座。他浑身疲惫得很,茫然地望着千寻,“你每天晚上要按时吃药的,不记得吗?”   千寻想说自己本来就很讨厌喝中药,更何况自己也没有贪玩啊,特殊情况嘛!可看着频伽眼底隐约闪烁的绝望,她突然就觉得自己不喝中药的行为似乎是犯了弥天大错一样!   “我、我记得。”   “记得还从拜占庭跑出去,让昆奴失去了对你的监护!”频伽的声音越来越严厉了。   “我……”   “你知不知道自己的一时兴起会害死很多人!如果你今天遭遇什么意外,我就算是把昆奴处死了,把你身边所有的回纥暗士都杀了,也挽救不了什么,你知道吗?大理寺的事情,你这么快就忘记了?”   千寻的脸苍白起来,不,大理寺的一幕怎么会忘记!那些卑鄙的人利用频伽对她深切的爱向他予取予求,而频伽却甘愿承受。   “你……”频伽突然间泄了气,站起身来到千寻面前,捧住她苍白的小脸,“以后不要超出我的掌控范围内好吗?”   千寻倔强地站着,不肯言语。   “看你这一身大汗淋淋的,晚上凉,要是发热了怎么办?”频伽突然一阵惊惧,想到她可能再次发热就令他由内而发地感到不安。   “走。”频伽横抱起千寻,朝浴室走去,“昆奴,你起来吧。把晚膳送到浴室去,还有药!”   热气腾腾的浴室内。   浑身无力的千寻倚在频伽健硕完美的身体上。两个筋疲力尽的人都不愿开口说话,任由池底滚滚而出的热浪包裹着光裸的身子。   碧波水荡里,他们两个好像西方油画中的天使。一样的白腻,一样的完美,一样的如传说般的美好。   原本是要让千寻好好地泡个热水澡的。可是频伽却经受不住诱惑在水中上演了一幕激情。   此刻,千寻的卷发湿漉漉的,与频伽的长发纠结缠绕。这一对人儿,任谁看到了都会不忍打搅。他们你偎着我,我偎着你,浓情,竟比浴室中的蒸腾雾气还要来的猛烈!   “该吃药了。”   “不嘛!”   “不吃?看来你是故意让我出杀手锏了!”   “啊,不要嘛!”千寻从他怀中挣脱,奋力地朝宽敞的浴池另一头游去。   “想跑?”频伽的湛蓝色眼眸闪着快乐的追捕之光,朝千寻追去。   蒸腾的浴室,水花四溅,雾气缭绕。快乐的笑声传了出来,连沉香亭周围的庞大牡丹花从都感到了这快乐,纷纷摇摆着婀娜的腰肢,一些脆弱的花瓣因此而凋零。   秋的寒,越来越近了。   穿衣的时候,千寻手腕上的旧银镯子引起了频伽的注意,“这镯子?以前没见过。”   “哦,这个呀。”千寻抬了抬手腕,不知为什么,脱口说道,“这是我在西市买的。你知道的,我最喜欢古董,越旧的越好。”   “是吗?”频伽若有所思地望着上面的隐秘花纹,好一会儿才低下头整理着自己的衣衫。   说谎的千寻有些不安,丢下一句:“我困了,先回房了。”而后快速地离开了浴室。   我为什么要说谎?千寻的脸庞红得惊人,回到房间后迅速把自己藏在丝被中。这一晚,她辗转反侧,睡得很不安稳。   那晚之后,频伽一直很忙碌。千寻几乎没有在白天看到过他,只不过每晚的用药时间他总会准时出现在千寻的面前,想尽办法让她喝下去。所以,每个美好的夜晚,你都可以在花萼相辉楼听到两人从不改变的戏码:一个逃避,一个追逐。   但是今天,频伽没有离开。他正懒洋洋地倚在床上斜睨着正在梳妆的千寻。   此刻,他的小女妖似乎正在跟自己的卷发过不去,不停地拉扯着。频伽原本欣赏的姿态渐渐远去,他蹙着眉,紧紧地盯着千寻脚下飘落的根根断发。实在看不下去了,只得不情愿地从床上下来,朝千寻走去。   “别再扯了,你今天是怎么了?好好的头发,又没有得罪你,为什么扯来扯去的?”   “我想编头发啊!编那种很简单的麻花辫。”可是,自己以前从来没有扎过这样的发型,此刻的突发奇想给她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麻烦:千寻好像除了绘画之外,再没有一项心灵手巧的手艺。   “麻花辫?怎么编?”频伽问道。   “就是这样啊……”她挥舞着纤细的五指,比划着说道。   是这样啊!频伽望着她凌乱的卷发,深吸了一口气,说道:“让我试试吧。”   “你?”   于是,圆形铜镜里,高挑王子开始尝试着此生第一次为女人梳头。他那握起武器来灵巧无比的双手此刻笨拙得要命。因为辛苦磨炼技艺而积攒的老茧,此刻给他带来了大麻烦:他必须全神贯注于梳发的过程,稍不留神就会扼杀更多的女妖的头发。   不晓得过了多久,窗外的琉璃风铃反复作响,袭扰的秋风卷走了牡丹花丛的脆弱,那一地的枯黄花瓣静静诉说着秋日绝无仅有的凄美。花萼相辉楼的三楼房间里,时间仿佛凝固了一般。端坐铜镜前的千寻望着为自己紧张忙碌的频伽,目光有些痴了。她无法言语,不能动弹,只能痴望着他,奉献自己的一切情感与向往。   “好了。”天!终于好了,原来女人梳头是一件如此麻烦的事情!频伽望着镜中纯洁得近乎令人想要膜拜的千寻,湛蓝色眼眸里充满了无限迷恋——   由于卷发的蓬松,麻花辫编得很随意,有些地方甚至可以明显地看到不够均衡的发缕。两条长长的辫子垂落在小巧的胸前,随着呼吸的起起伏伏,那上面不时调皮钻出的卷曲发梢便一颤一颤的,尽显妩媚诱人之态。额际,由于他的笨拙与对头发的无限珍惜而放过的几缕不甚很长的头发随意地垂落着,被窜进房间的秋风偶尔吹起,飞扬起来,流连在千寻微微发红的面颊上。   频伽凝望着镜中人,镜中人凝望着他。目光纠缠着,如同纠缠在一起的麻花辫。   “唉。”频伽长长地叹了口气,横抱起千寻,朝宽大舒适的床榻走去。   “喂,喂,你要干什么?我们不是要到麟德殿参加宴会的吗?两国不是要比试舞蹈的吗?哪里有这样的兴致啊!你、你这样一闹,头发就全乱了,还要重新梳!”千寻的手臂无措地揽在他的颈间,害羞地叫嚷道。   “嘘。不要吵。”频伽轻轻把她放在柔软床榻上,又轻轻地挑开她的衣襟,“我已经学会给你束发了,等一会儿,一定比这次快!”说完,朝那噘起的红唇覆了过去……   大明宫,麟德殿。   一袭麻质罩衫的千寻百无聊赖地盘坐在矮桌前,注视着不停与人客套寒暄的频伽。今天,她的衣衫没有什么特别的颜色,就是纯朴的亚麻的原色:淡淡的枯黄。她还突发奇想,命心灵手巧的宫娥在上面随意缝制了几片立体的花瓣。那花瓣并不是明媚的娇艳,反而是凋零的凄美。麻花辫上,散落地别着一粒粒润泽的珍珠。   就是这样不经意的装束,简简单单,却分分明明地穿出了秋的韵味。她与随后隆重登场的杨贵妃截然不同:一个代表了强大王朝极致的雍容华贵,另一个代表了强大文化极致的自怜自艾。两种美竟是谁也夺不去谁的光彩,各自掠夺着属于自己的眼球。   频伽一边与唐朝的各路官员们闲聊着,一边斜睨着对面的吐蕃王储。他犀利的目光在赤松德赞身后一众侍卫的脸上来回刺探,想要找到尺带朱丹的下落。他的秘密邀会已经让茶壶盖送出,至今没有回应。想来,他们还在为能不能暴露国王的行踪而犹豫。刺探之后,他有些失望,看起来尺带朱丹今天并没有来。这个人,真的是一个不能小觑的人物呢!   庄严的鼓乐响起。玄宗皇帝驾到。   唐玄宗一副胸有成竹的安稳表情,对今天这场比赛,他有必胜的把握。   大唐辉煌盛世,尤其在唐玄宗统治的后期,奢靡之气成风,不论是坊间还是宫廷里都不乏出神入化的舞者。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玄宗皇帝的妃子们个个都是善舞广袖的好手。尤其是杨贵妃,玄宗皇帝甚至特意创作了一首《霓裳羽衣曲》。   兴起的时候,他常常命李龟年率领梨园弟子按谱奏乐,玄宗皇帝自己则赤膊上阵亲自击鼓,杨玉环花冠白绣袍舞姿翩翩。只见乐声起处,旌旗徐徐移开,玄宗打着鼓,贵妃俯仰承合,看她腰肢细软,盘旋跌宕,乐声越起越高,鼓点越来越密,那舞姿也越舞越急,只见鞋尖点点,分不出人影钗光,宛若细风回雪,恍如飞燕游龙。乐声歇处,旌旗复合,捧出一个脸泛桃红、微润香汗的绝色美人,喜得玄宗皇帝眉开眼笑。吩咐备下温汤,搂着贵妃向华清池沐浴而去。   不知今天,唐朝的哪位舞林高手前来献艺呢?   “诸位。”玄宗皇帝手执酒樽,起身向高台下的众人说道。所有人站立整齐,安静聆听他的话。   战争,很多人不理解战争,不明白为什么打仗,这究竟有什么好处?其实,战争的好处就在此刻微妙的一瞬:如果没有唐朝强大的军事征服,高台下的回纥王子、吐蕃王储有什么理由服服顺顺地聆听一个糟老头子的讲话?   不仅仅是皇帝一个人享受着军事强国的乐趣,战争庞大的财政支出和人员伤亡同时也给这个国家的所有子民带来了尊严,带来了安居乐业的可能。   安史之乱发生后,所有人包括现在的史学家都耿耿于怀的疑问:这样一个强大的国家,怎么会因为一个节度使的叛乱崩溃到如此地步?或许,这一切都要归结于玄宗皇帝此时已经变成了一个沾沾自诩的空想家、艺术家。经历了开元盛世的励精图治,他太久地沉迷于自我的满足中。他凭借着一个艺术家的美好心灵统治着这个国家;凭借着一个空想家的奇思妙想启用着文臣武将。他完全忘却了年轻时的自己是一个对政治如此敏锐的人。当他面对阻碍自己的姑母时,虽然心痛得快要窒息,却仍是把她推向了死亡。   “两位王子与众卿家入座。”众人快速地悄无声息地坐下。   “朕今天很高兴。回纥与吐蕃是我大唐最重要的盟友,虽然时常发生摩擦。但我们却像是长在同一张嘴里的唇齿一样……”玄宗皇帝大发着他属于艺术家的言辞。千寻听着,头一掉一掉的,快要睡着了。   她无聊地朝四周望去,每一个人莫不是神色肃穆地听着皇帝的讲话。不,也不尽然。有一对浅黄的眼眸安静地朝自己望过来,笑意盈然。再偷偷地看向身后,李嗣业也来了,目光悄然锁定在她的身上。李嗣业刚刚升迁,好像是什么左护卫大将军。好神气呀!连盔甲的颜色也与原先略有不同了,从纯黑变做了泛有金光的黑金色。   千寻恶作剧地一笑,刚想对他们两个做个手势,却感觉腰间一紧。原来是频伽不满意他的左顾右盼,在桌下揽住了她纤瘦的腰。   刚好,玄宗皇帝的长篇大论讲完了,呼,等了大半天,终于可以看美女跳舞了。   “啪,啪,啪。”玄宗击掌三声,正准备宣布比赛开始,却被杨贵妃一记目光叫停了。   “陛下。”杨贵妃站起身,娇媚地恳求道,“臣妾与千寻姑娘甚是投缘,能不能请陛下赐座让她陪臣妾观舞?”   “当然!来人,赐座!”说完,远远地朝千寻望过去。天,这千寻丫头,身上当真有姑母年轻时蔑视一切的派头。她坐在贵妃的身边,自己岂不是也能多窥视两眼了。   这边的千寻不太情愿。一是离开频伽她不愿意,二是自从洛神茶事件后她一直对杨玉环有一种恐惧感。   “去吧,我就在这儿。等会儿宴会结束以后我们一起回去,嗯?”频伽鼓励道。这样的场合,唐朝皇帝这样的要求,他也不便开口拒绝。不过是陪着贵妃娘娘观舞,倒也没什么。   “哦。”千寻站起身,在满朝文武的注视下,缓缓走到贵妃席。   “好!朕宣布,比试开始。”他话音刚落,上百人组成的宫廷乐队乐声奏响。在大气、高雅的乐声中,远远的,一众素衣罗衫的舞娘走了上来。她们个个身姿娇媚,如春风中的拂柳,如流水中的落英。   只见为首的舞娘款款而上,冲着玄宗皇帝倒头拜跪,樱口轻启:“父王,请允许永乐带领大唐最优秀的舞姬为您争得胜利的荣耀!”这声音娇美无比,在偌大的麟德殿静静回响,而后迅速引起了人们的窃窃私语。   “永乐?是你?”玄宗皇帝惊讶地向前探着身子,不可置信地说道,“胡闹!你堂堂一个大唐的公主,怎么能在这么多身份尊贵的宾客面前失了身份?快下去,听见没有?”   “不,我不下去。”永乐抬起头,目光坚定地望着玄宗皇帝。今天的一切,是她不眠不休费尽心思安排的。为的就是让频伽王子注意到她,知道她的美不逊于那个叫景千寻的女人!为了这一瞬之间的闪亮,她付出了磨破足尖的代价。拼尽全力就为了能够得到心上人的青睐。怎么可能放弃?“父皇,您本身就是一位杰出的音乐家。您创作的《霓裳羽衣曲》是大唐最美妙的仙乐。您的爱妃是一位杰出的舞蹈家,她的舞姿会领皎月羞红、江山失色。女儿在您的熏陶下,早已在心中许下心愿,希望能够成为像您一样,不,有您一半艺术才赋就好了。现在,您就想着女儿这样做任性刁蛮,有失礼数。难道,您就不想看看女儿精心准备了大半个月,究竟有什么样的惊喜吗?”永乐眸光发亮,侃侃而谈。不容拒绝的强烈意念在她瘦小的身体内充盈着。   “是啊,陛下。”杨贵妃笑意盈盈地开口说道,“想当初,臣妾不也是在忠臣面前为您献舞的吗?身为一个慈爱的父亲,您应该答应永乐的要求才对!”   玄宗皇帝笑了,朗声道:“好!近日我大唐公主亲自献艺,定不负父皇对你的期望!永乐!好好跳!”   “永乐遵旨。”她转过头神情热切地望着频伽,“儿臣今天带来的是从天竺传来的舞蹈,名叫《迦陵频伽》。”而后,她朝乐队微微颔首,身姿开始摇动起来。   永乐怎么了?玄宗皇帝犹疑地望着频伽,回想永乐看向他频伽的热切目光,又骤闻舞蹈的名称:迦陵频伽。难道永乐在用舞蹈暗示着什么?难道自己最疼爱的小女儿也到了情窦初开的年龄?   是啊!永乐看起来是不太一样了。原来总是枯光干燥的皮肤显得光滑多了,脸上常有的尖刻表情此刻也被柔情取代。她整个人都在无声地宣告:我恋爱了。   对频伽这孩子,玄宗皇帝是很欣赏的。可是频伽的心里只有千寻啊!这怎么办?   原本悠闲的心情被搅乱了,玄宗凝神望着挥舞衣袖的永乐,心里默默地想着帮助女儿达成心愿的方法。   “看来你有情敌出现了。”杨玉环望着舞池中央的消瘦身影对千寻说道。   “哦。”千寻不太在意地回答道。   “不要以为她构不成任何威胁,千寻,永乐是皇帝的女儿,而且是他最疼爱的女儿。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这意味着他们自以为可以控制一切!包括人的感情。”她压低着声音,愤恨说道。   “我不会在意她的。”千寻淡淡一笑,夹起一片最爱吃的水芹。   “千寻,我要你画他!”杨玉环脸上仍带着雍容的笑,对千寻说道。   “啪。”青翠得几近透明的水芹片掉落在矮桌上。千寻低下了头,心里再一次涌起对洛神茶事件的后怕。   “我要告诉你颜色的故事!”她脸上神情自若,不时对着舞池中的曼妙身影指指点点。外人看起来,她们两个好像在有说有笑地谈论着优美的舞姿。可只有当事人才知道,此刻杨玉环口中吐露的故事,是多么的惊悚,多么的可怕。这席话,若是被旁的人听到了,还不知又要有多少人葬身西市口的铡刀之下!   “他是一个很有天分的化妆师。”不管千寻愿不愿意,杨玉环仍是在诉说着那个叫颜色的胭脂铺老板的故事,“十年前,我的脸上布满了斑点和红疹,所有的御医都束手无策。那时候,我害怕极了,哥哥也害怕极了。变成那副样子,在这宫里意味着什么你知道吗?意味着悲惨!全族人的悲惨!我当时寻死的心都有了,皇上嘴里劝着我,让我宽心。可是我知道,那段时间他常常到梅妃的寝宫去。女人,没有了美貌,就失去了一切!”她看了看玄宗,又接着说道,“终于,哥哥为我找来了他。那时我第一次见到他,心里就莫名其妙的高兴。我永远也忘不了第一次见到他的情景——   “娘娘。”颜色手提一个暗色的箱子,跪拜在蒙着面纱的杨玉环面前。   他面色如玉,长着饱满宽阔的额头,挺立秀气的鼻子,脸上的表情最是引人,永远是一副幸福的表情。仿佛在他的眼中一切都是美好的。他伸出藏在玄青色袖子中的手,那是一双仿佛从颜色一出生就被牛奶滋润着的手。光滑得不见一丝褶皱。   那双完美得不可思议的手捏住了杨玉环的面纱,轻轻缓缓地掀开了去。   奇怪!在这之前,所有的御医想要看看她的脸,她都会发疯地拒绝,可是,这个小小的胭脂铺老板居然令她毫不惊惧!心安地把自己的丑陋呈现在他的面前。   玉环被丑颜惊扰了很多天的委屈此刻一拥而上,圆滚的晶莹泪珠一颗颗地滴落下来,全部被那双完美的手接了去。   只见他小心翼翼地捧着一汪泪珠,倒向了一个水晶做的小盒子里,而后浅浅地笑着,“不哭了,您马上就会变得更加美丽!所有的人都会臣服于您举世无双的容颜。包括我在内!”   ……   “那段治疗的时光真是最幸福的时光!我终于感受到了被人如视珍宝,发自内心疼爱的感觉!不是李隆基父子争抢的玩物,一个真真正正被爱着的女人!可那幸福的时光却如此短暂。高力士发现了这一切,他却没有告诉任何人。只是禀告皇上我的病全好了,建议他带我去华清宫散心。皇上自然同意了,他见我比原先更美上数倍,心中的惊喜自然很大。从此也再不去梅妃姐姐那里了。我总觉得,在夜半时分,只要你凝神闭气,就可以听得到她哀怨的哭泣。后来,后来……”杨玉环突然艰难地说道,“等我回到皇宫,高力士捧着一个坛子,轻轻地告诉我,颜色就在里面!天,他们找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居然还诛了他的九族。阿色还有一个可爱的孩子,我却连为他保留血脉的能力都没有!这件事,恐怕也是我的哥哥与高力士最不计前嫌的一次合作……”杨玉环藏在袖子下的手剧烈地颤抖着,暴露着她此刻濒临疯狂的心境。   千寻沉默着,好半天才说了一句:“好,我画他!”   此时,乐声消退,永乐飞旋的舞步渐渐停缓。整个麟德殿如死寂般的安静。   15 红与黑色   沉寂了好半天,雷鸣般的掌声才在大殿之上回响起来。   永乐所跳的《迦陵频伽》是一段起源于天竺再经由林邑传到大唐的奇妙舞蹈。迦陵频伽是佛教天界的一种神鸟的名字。频伽鸟是存在于现实中的,而伽陵频伽却只在各类的佛教传说中出现。   永乐从种类繁复的舞蹈中独独挑选了这个,想来是为了里面的频伽两字。讨好之心就算是个傻子此刻也看出来了。众人纷纷鼓掌之余,无不用目光注视着一脸平静的频伽。大家都在观望着这个回纥王子对大唐公主如此的赤裸表白,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千寻此刻已经完全沉浸到淡淡的愁绪之中。杨玉环强迫她听的那个故事太沉重了,令她喘不过气来。奇怪,为什么别人的故事会让自己这么难受?她低垂着头,引来了玄宗关心的注视。   掌声渐渐消退,此刻,是频伽做出回应的最好时机。如果他继续沉默不语,满朝的重臣绝对会将此事件视为对煌煌大唐的羞辱。那么,就等于代表整个回纥的频伽严重地挫伤了唐朝的骄傲!若是回应,又该怎样做呢?   站在舞池中央的永乐一身与频伽湛蓝眼眸一样颜色的飘逸霓裳。她刚才用尽自己十六年以来的所有热情,诠释了一只生活在天界、守护在佛陀身边的迦陵频伽鸟最美妙的叫声和最炫目的身姿。这个原本枯黄不堪的唐朝公主竟然用这样的方式,向频伽表明着自己的心迹。对自己,竟是一丝后退的余地也没有留!   频伽仍是一脸高深莫测的平静。就在满朝文武的脸色越来越沉的时候,他忽然站了起来,遥遥地对着玄宗皇帝举杯,“陛下!您的女儿舞姿非凡,刚才步伐频转,把在场所有的人都带到了那个只有佛陀才有幸可以到达的天界。频伽认为,回纥的舞蹈是无法超越公主的!所以,这场比试可以结束了。陛下,您胜利了!”   此话一出,玄宗的脸上充满了骄傲的神情。他在为永乐骄傲,同时也在为自己骄傲。毕竟,他李隆基的女儿,竟是这般勇敢,不输他当年的骁勇。毕竟,他大唐的公主,竟是这般耀眼,没有人能抗拒她的魔力。   原本紧张屏息的臣子们松了一口气,纷纷表示盛赞公主今晚令人震惊的表现,为大唐有这样一位勇气与才赋兼备的公主感到光荣。   永乐的脸渐渐羞红了起来,整个人沉浸在甜蜜的喜悦中。   “陛下!”频伽仍是出奇的平静,虽然面对着玄宗说话,眼眸却是暖暖地包裹着千寻,“请您允许频伽终止两国接下来的绘画比试。”   这话一出,满朝又是一片死寂。众人刚刚松弛下来的神经重新绷紧,放在嘴边的美食佳肴都顿住了,缓缓地放了回去。   玄宗面色一僵,问道:“哦?为什么?”   “今日见过了公主的非凡舞姿,频伽才知道在您所统领的强大国家,不仅仅是国力的强盛,文化也是最强盛的!这与回纥上下只会放牧骑马的草原莽夫,只会终日在烈日下与牛羊为伴。所以这绘画,不比也罢!请陛下允许频伽和千寻带着对您和您的王朝的无上崇敬回国,频伽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向母后禀告您的威严与仁慈了!”   “不。”   “不行!”   还不等玄宗皇帝做出回应,两个娇媚的声音不约而同地在大殿上响起。一个自然是永乐了,而另一个竟是杨贵妃。   永乐会迫不及待地表示反对,完全在情理之中。可是杨贵妃竟然不顾自己的高贵身份,贸然出言反对,实在是令众人诧异。   玄宗望着他的爱妃,投去了询问的眼神。   “陛下!”杨贵妃缓缓站起,向玄宗垂首道,“臣妾最近总是忧郁不已,常常对着您赐给我的华丽宫殿唏嘘长叹。臣妾是幸福的,这幸福来源于您对臣妾的深情关爱。可是,臣妾也是孤独的,这孤独同样来自您对臣妾的深情关爱。因为这令人羡慕的宠爱,使得玉环从来没有过一个可以称得上‘朋友’的人。人世间最普通的友情,臣妾竟是从来没有感受过。可是,自从认识了千寻姑娘,臣妾内心早已光枯一片的属于朋友的久远情感慢慢复苏。现在那里已经长出了浅黄嫩绿的幼芽,而尊贵的频伽王子竟然要在这个时刻离开大唐。难道要让臣妾心中刚刚萌发的情感从此失去它可以相知的对象吗?您知道的,臣妾,”说到这儿,她微微地低了低头,伸出手指拭去溢出的泪水,“臣妾长伴陛下多年,却始终没有己出!那份午夜惊醒的悲凉,常常令臣妾无眠到天亮!”她的话越说越轻声,到了最后一句,就只有与她近在咫尺的玄宗皇帝和千寻能够听到了。   “没有己出”四个字一出,玄宗皇帝深深为之动容。立在他身后的高力士低垂的眼中闪过了一丝冰冷的光芒。   其实,没有杨玉环这番对友情深切渴望的言论,唐玄宗也会想尽各种理由驳回频伽的要求的。为了永乐,也为了他自己。   虽然玄宗已经老得再没有重新燃起汹涌爱情的能力。可是在他的内心深处,却是希望时不时地能够看到千寻。人一老,就会念旧。最近,太平的身影总是出现在他的梦中,令他心神不安。可只要看到千寻,那份不安就会稍减些,让他平静。更何况,永乐对频伽的用心颇深,他这个做父皇的,怎么能不尽全力为她创造可能呢!   “爱妃所言真是感人至深!朕,准了!”玄宗转而用毋庸置疑的声音说道,“频伽,大唐与回纥的比试是你的母亲与朕相约的。你,只是作为一个孝顺的孩子和身负重任的王子来履行这个约定,是没有提出终止比试的资格的。今天的话,朕就当作你没有说过。绘画比试一定要进行。姜皎!”   “臣在!”   “朕命你代表唐朝最高超的绘画艺术参加这次比试!”   “是!”   玄宗满意地望着姜皎,目光中怜爱一片。而后那双眼迅速凌厉起来,望着频伽问道:“回纥派何人前来比试呢?”   “当然是我!”千寻站起身,在众人的注视下缓缓走下高台,与姜皎并首而立。   频伽仍然一脸平静,幽深幽深的蓝色眼眸里什么都寻不见。   花萼相辉楼。三楼房间。   桌案上,一卷明黄色的圣旨静静地躺卧着。上面,清清楚楚地记录着千寻的“无上荣耀”:在杨贵妃的提议下,她被封为星月夫人。如此,身为贵妃娘娘的朋友,才不至于太寒酸。令赐大内行走令牌,从此这皇宫的每一个地方,千寻都可以随意出入了。   纱帐里,频伽疲惫地躺在千寻柔软的肚子上,颇有些怨气地说道:“这么长时间了,也没有把你喂得胖些。”   “有吗?我倒是觉得自己胖了不少呢!”千寻抬起手,捏了捏自己的脸,感觉脸真的是变圆了呢!   频伽微微一笑,侧了侧身子,转过头望着千寻的面庞,“我希望你故意输掉这场比赛!”   “为什么?”千寻有些吃惊,勾着头看向频伽。   “这样,或许才不会令唐朝皇帝恼羞成怒!”他的面色突然变得愤怒,厉声道,“他们父女两个以为我频伽是谁?一个要你去陪他的贵妃!另一个以为自己是个公主就一定要别人爱上她!简直自以为是到令人厌恶!”他稍稍顿了顿,接着和颜说,“你等着,要不了太久,我就会带你回国,给你一个普天下最盛大的婚礼。”   “婚礼?”千寻不以为然地笑笑,直望进那双热切的湛蓝眼眸,“我以为,那天在长安城郊的破庙里,就是我们的婚礼了!”她浅浅地笑着,又道,“虽然我最讨厌寺庙和尚,可是那天,一直凝视着我们的佛祖雕像不就是我们的见证人吗?所以,我不要什么盛大的婚礼,什么样的婚礼,也比不上那晚的神圣!”   “千寻……”频伽深深动容,他撑起自己的身子,俯望着身下的千寻,像如获至宝一般深吻下去。   夜,已深;花,已谢;月,已升;情,已开……   天刚蒙蒙亮,频伽就依依不舍地在千寻熟睡的小脸上流连忘返。直到餍足了,才起身离去。   门外,茶壶盖驻守着。这个人真的是个超人,几乎从来不见他去休息或进食。   “怎么样了?”频伽一边朝楼下走去,一边问道。   “回禀王子,凌晨时候来的信,说是他们主子同意见面。”   “好!哪里?”   “这个有点奇怪了,他们约在了拜占庭。”   “拜占庭?”频伽转身进入二楼的书房,坐在一侧的圆桌旁。那里,摆满了饱含各种营养的食物。   “是、是拜占庭。”   “他们怎么会知道这个地方?”不过刚刚开业十几天而已。   “这昆奴就不知道了。”茶壶盖伸手给频伽倒了一碗奶茶,接着说道,“还有一点昆奴也很奇怪,为什么他们好几天都没有回应,今天凌晨却派人来回呢?”   “奇怪吗?哼,尺带朱丹太精明了!是一个会抓住机遇的聪明人!他知道前几天见我也未必能谈出什么他想要的结果。可是现在,我很有可能主动提出与他合作。所以,他才会在第一时间做出回应。这是要告诉我:吐蕃国王是个有诚意的人,远比那些自以为无所不能的昏聩统治者强得多!”   拜占庭。   高大飞穿梭在一个个精致的中亚矮桌间,忙忙碌碌地擦拭着上面摆放的粟特银质酒壶酒杯。这段时间的生活,把他乐坏了。   没有人强迫他做坏事,没有人对他有过高的期望,没有人认为他是个行侠仗义的英雄。在这里,他就是一个普通的、懦弱的、贪财的、好色的店小二。与世界上所有的打杂一样,浅薄地快乐着。   与他在土匪山寨中的生活相比,这里宛如天堂。他希望自己一辈子就这样过活,说不定哪天,这里的某个姑娘厌倦了卖艺的生活,嫁了他。过个一两年,生一个胖娃娃。倒也幸福得很呢!   可是这个高大飞从开始出场就是一个衰神形象。他这如此简单的愿望,恐怕也快要覆灭了。   果然,衰神很快又要倒霉了!   此刻是晌午时分,拜占庭没有开张,眼下,硬生生地闯进来一个人,一个男人,一个看起来俗不可耐的好色之徒!   他一把拽住高大飞的衣领,扔下了一个沉甸甸的小包裹。矮桌上,露出缺口的包裹里滚出了几锭黄澄澄的金子。   “老板呢,出来!”   黛螺掀起珠帘,盈盈站立,慵懒地说道:“这位爷怎么这么着急啊!拜占庭的姑娘们还没有醒呢!不然,看大爷这么慷慨的面子上,黛螺为您亲自服务怎么样?”   “你?”好色之徒双眼冒出淫秽之光,咽了咽口水说道,“本大爷天生神赋,一个女人根本应付不了!所以,”他指着桌子上的金子,“本大爷今天要把这拜占庭包了!老板娘,让姑娘们好好等着,本大爷今晚准时到!对了,还有你。哈哈。”说完,手拎着高大飞走了出去。   “这位爷,你要包下拜占庭,也不用带走一个打杂的呀!”黛螺追出去喊道,追到拜占庭的长廊上,才发现门口密密麻麻站立着一种凶狠的打手。   “不要耍什么花招,老老实实地给我关门歇业,等着本大爷晚上来宠爱姑娘们!这个打杂的,就算是人质好了。保证不会让本大爷今晚扫兴而归的人质!走!”他一声令下,众打手团团围着他扬长而去。   为什么又是我?高高大大的高大飞被拎在半空,心里的苦呀,马上赶上黄连了。   “高大飞!高大飞!”黛螺站在原地,咬牙跺着脚。   “要不要去找千寻,让她请王子帮忙。”琥珀从后面走上前去,注视着簇拥而去的人群。   “还是算了,也不是什么大事,顶多是姑娘们委屈点。我们给千寻找的麻烦也不少了。再说,这人给了不少金子,也不至于委屈到哪里了。”转身回去,又想起什么,交代着,“对了,在门口挂个牌子,就说拜占庭停业一天。”   夜晚,那痞子如约而至。只见他带着一众彪形大汉,朗声笑道:“大伙跟随我多年了,今天,就是本大爷赏你们的!看上哪个了,就抱到屋里去!随便弟兄们爽快!哈哈哈哈!”说完,他自己冲到黛螺的面前,一把横抱起来,及不可待地朝房间走去。   “大爷,不是说就您一个吗?怎么现在?”怀中的黛螺眼望着眼前一个个被彪形大汉抢夺走的姑娘们,慌乱地问道。   眼前,拜占庭已经全部乱了套。一众水灵灵的姑娘们被粗鲁汉子争抢抱走。一时间,黛螺耳边传递着各种声音:女人的惊呼声,男人的大笑声,上楼的脚步声,关门的轰鸣声,不情愿的咒骂声……眼前,到处是飞窜的人影,恍恍惚惚的,看得人眼晕!   “放心,本大爷有的是精力,先尝尝你,再去滋润其他的姑娘!哈哈哈哈……”门,重重地被关上。黛螺,生平第一次带着异样的心情从事她一直认为最正确、最光明的行当。一瞬之间,内心一直坚持的某种东西变了质。在房间外传来的令人气喘的呻吟声中变得模糊、质疑。   二楼房间的其中一间。   里面,对坐着两个打手。   “这样的方式很特别。”   “也最是安全!这些勇士都跟随我们出生入死多年了,今天,演戏的同时顺便享受一下,不是一举两得吗?”   “有道理!”个头稍高一些的那个打手抱拳说道,“频伽今日可真是领教了吐蕃国王的高招了!”   “呵呵,回纥的频伽王子也是如此!那批战马,本王很满意!”   “自然,那批战马是我回纥的子民在大漠之上辛苦养育的。太阳的灼烤练就了它们坚韧的耐力;风沙的侵袭打磨了它们敏锐的双目;雨露的滋养沁润了它们忠诚的赤胆;霜雪的冰冻锻造了它们强健的体格。这样的马匹,杨国忠那个小人居然要挟我用十匹丝绸来换。哼!”   “哈哈哈哈,小人,好!第一天来的时候,本王就领教了他的小人行径。这种人,如果在我的身边,我一定会拔出刀来把他垛成肉泥。”“倒也不必。他一心以为占了天大便宜的战马会置他于死地的!”   “哦?”尺带朱丹黑亮的眉毛向上斜挑着,神秘入太空黑洞般的双眸闪过一丝玩味的光芒。   “那是一批足以使一支强大军队在两军对战中一败涂地的战马!虽然,看起来很漂亮、很健康。”   “频伽王子的意思是?”   “这是我回纥最高的机密,是我国能在丝绸之路的战马交易中得以掌握主控权的玄机所在。”   “这样啊!本王还是造次了,问得唐突。”尺带朱丹说完以后,拿起桌上的茶壶斟满了茶杯,“频伽王子尝尝这茶,是我从吐蕃带来的砖茶。当然,比不上大唐种类繁复的各式名茶。不过本王有个习惯,不论走到哪里,我都不会放弃自己国家的文化与传统,所以,也请王子随了我这个习惯。”   “这是一个好习惯!这是一个心系国家、民族的王应该具有的品质。频伽此次来到大唐,看到这里的皇帝正日夜沉浸在自己的浪漫空想中,在各国的文化里流连赞叹。这里的文人懦弱无能,一个个躲在自己的悲伤躯壳中哀叹君主的昏庸。这里的官员趋炎附势,一个个违背着自己的良知和责任附庸着君主心血来潮的天真。这里,真的让我失望。”   说到这里,频伽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这是他来到大唐以来第一个遇到的势均力敌的人,一个同样懂得怎样管理自己国家的王者。心里,对这个所谓的舅舅统治的国家。除了鄙视,还有一丝丝的遗憾与心痛。毕竟,血液里有一部分是相似的。他怅然着:母后,跟你讲述的辉煌大唐完全不同,完全不同。那个一意孤行、自大幻想的玄宗皇帝,真的是你说的励精图治,把各国进贡的奇异珍宝在朝堂上付之一炬的玄宗皇帝吗?他难道不懂得,一个帝王的一意孤行对他的子民来说意味着什么吗?   沉默在两人中蔓延。从窗外传来的各式各样的娇喘声、闷哼声乘虚钻了进来,与这个房间内的王者之气毫不相容。没过一会儿,便没趣地消退了去,变成了点点雨声在敲打窗棂。长安夜色被笼罩上一层轻纱,凄美悠长。   “王子的心里对这个外表强盛,内里腐蚀的国家还是有感情的对吗?”过了好久,尺带朱丹才打破了沉寂,开口问道。   “如果是昨天,这些话我或许还不会说。但是今天我坐在这儿,已然是一个纯粹的回纥人了。”   “没错!昨天,本王还在犹豫见不见您,但是唐朝皇帝帮助我们打破了心里的最后一丝障碍。还真是要多谢他呀!王子请看——”尺带朱丹拿出一张牛皮信放在桌子上,示意频伽看看。   频伽伸出手指,夹起那片泛黄的牛皮,“他主动跟你联系的?这么快?”仅仅扫了一眼,频伽便抬眼问道。   那牛皮信件的背面,透着印信的红色印油痕迹。不仅仅是一个印信,有很多个,大大小小地层叠在一起,看起来,这封信绝对不是一封普通的信件。   “快吗?本王等待这一天已经很久了。”他伸出手,接过牛皮信,叠好,放入了最里层的衣襟里,紧贴着他黑红健硕的胸膛。   “需要回纥做什么?”   “王子果然是审时度势之人!而且具有非凡的魄力,一旦决定了就绝不回头!哈哈哈哈,回纥现在是大唐最信任的盟友。我要你做的,是在叛乱开始后接受唐朝的求援请求,然后……”   “然后趁其没有防备,在其背后扎上一刀!是吗?”   尺带朱丹眸光中射出激赏,点头说道:“不错!就是不知道频伽王子会不会自诩道义,感到为难啊!”   “自诩道义?王者需要遵循的只有王道,没有道义!你们两个这一仗最好打得漂亮,否则,我倒向大唐一边在背后插你们一刀也不是没有可能!”频伽神色平静,仿佛他刚刚说的话只不过是“我今天吃了一碗饭”这样没有什么意义的话。   “好!”尺带朱丹站起身子,伸出了厚实的手掌。那手掌粗糙有力,可以看到隐约的伤疤痕迹。   两个国家就这样缔结了他们的盟约。此刻风雨飘摇的长安城里,人们纷纷陷入酣畅的梦乡。又有谁会想到,在这个西市开业不久的艺妓馆里,自己的命运已经被推上了历史的车碾,沿着不可逆的方向前行着。一个王朝如果风雨飘摇,那么宛如炼狱的漆黑里,他的子民又该何去何从呢?   雨,仍在下。   千寻撑着一把古朴的油纸伞,在浅灰色的石砌宫道上走着。这把雨伞是她与一个路过的普通宫女用自己那把碉绸宫伞换来的。在那个宫女写满了不可思议的目光注视下,千寻如获至宝般地举着油纸伞向兴庆殿走去。   现在她有大内行走令牌了,以后可以随意进出宫禁。最令她高兴的是姜皎在皇宫画院为她整理了一间画室。这可真棒,不是吗?   她的左手握着那个古旧的镯子,预备还给那个吐蕃人。   其实,她原本就没有打算收下这礼物。可那天居然像走火入魔一样把镯子戴在了手腕上。最令她沮丧的,是自己居然莫名其妙地对频伽说了谎。根本没有必要说这谎的。可却不知怎么了,下意识地不想说出是一个吐蕃男人送给她的礼物。   她怎么能对他说谎呢?   连绵成线的雨滴滴落在微微旧黄的油纸伞上,跌落成四瓣五瓣,在千寻的周身笼罩了一层薄薄的雨雾。空荡的宫道上,静得只能听到雨滴扑向大地的声音。   到了兴庆殿,门口吐蕃士兵立于两侧,他们都像是雕像一样手执兵器一动不动,看起来像凶神恶煞一样吓人。   怎么找他呢?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她撑着伞,愣在雨中。脚上穿着的回纥高腰靴脚面被溅湿了,褐色羊皮深一块浅一块,跟她被沾湿的裙摆一样发出柔弱的喘息。   “小姐是找我吗?”   正当踌躇犹豫的时候,一个她永远也不会忘记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突然间,她脚边的雨都消失不见了。抬起头,那个她以为是哑巴的吐蕃人手撑着一把千寻从未见过的巨大牛皮伞盖在了她的头顶。脸上,仍是覆盖了一半面部的浓密虬髯,眼睛里,仍旧是令人难以忘记的孩童的纯洁眸光。黑亮黑亮的,无辜无害。   “你,是你?”千寻怔忡问道,“你就是在曲江池笑我的那个人?”“是,正是在下。那时我第一次在长安迷人的风景中闲逛。要知道,我从出生到现在,从来就没有喘息过。即便是身处朦胧迷人的曲江池,我的神经也是高度的紧张。或许,想要我性命的人随时随地都会从看起来朴实无害的人群中飞降而出。对我来说,悠闲的生活根本就是襁褓时躺在妈妈温暖怀中吸吮香甜乳汁的再也不可能出现的短暂美好。三十六年了,我一直这样坚定不移地认为着。直到那天看到了你与一对神奇的小鸟玩耍嬉闹!一幽碧水,一对蓝鸟,一个少女,一朵蔷薇,竟组成了世间最闲适的画面。我被眼前的一幕缠住脚步,浑身不能动弹,只能呆呆地望着紫色朦胧的你。那笑声,是我自懂事以来第一次不由自主的失控行为。所以,第二次见到你,我说不出话来。那是因为,我只想看着你,生怕自己粗哑蠢笨的声音葬送了我们之间原本温馨快乐的气氛。所以,请原谅我,当时忐忑的隐瞒。”千寻傻了,她从来没有想到一个看起来野蛮庞大的男人在讲述他内心世界时,会如此动人。如同一只让你看到就瑟瑟发抖的猎豹突然间温柔地走向你,卸下所有的掠夺和野性,乖顺地趴伏在你的脚边,添舐你的裙摆。   尺带珠丹望着在雨中水汽浸染下皮肤泛着透明质感的千寻。在用他所有身为帝王的深沉与内敛控制着自己的冲动。不!他是尺带珠丹,他不是那个昏庸老去的唐玄宗。他不是为了自己的欲望置江山百姓于不顾的赞普。他是伟大的松赞干布的孙子。他的爷爷为了吐蕃的美好与富强,舍弃了自己最爱的女人,与唐朝的文成公主相敬如宾,度过了他政治不凡情感平凡的一生。自小,他就认定自己要做像爷爷那样的赞普,把自己有限的一生奉献给吐蕃那片神圣的土地。   两个人傻乎乎地对望着,各自想着隐秘的心事。   千寻下意识地抚弄着拿在手中的镯子,此刻,那上面的隐秘花纹早已经烙在了她手指敏锐的触感记忆中。   尺带珠丹看到了那镯子,眉头一簇,一只手接了过来,不由分说地戴在了她的手腕上,“我送给别人的东西,从来就没想过要回来。也从来没有人能拒绝我的礼物!”他很受伤,无力而又强悍地喊道。千寻低下头,望着纤细手腕上的藏银镯子,摇头说道:“不,我不能要!”   “那你现在就离开!然后把它丢弃在流满污水的阴沟里。但是,不要还给我。它的主人是你,从现在开始,怎样处置它是你的事情!”“你……”   雨下得更大了。过了好一会儿,尺带珠丹才叹了口气,说道:“我明天就要走了。”   “走?”   “是的,回我的国家。”   “是吗?”千寻把目光从银镯上别开,脸上浮现笑容,“好吧,我决定了,收下你的礼物。为了感谢你,我画一幅画送给你好了!”说到这儿,她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我什么都没有,就只拥有这个。”她伸手指着背在身后的画夹。   宫廷画室。   “你等我一下。”千寻找出一块巨大的黑色棉布,铺在空荡的画室中央,然后用手指指那里,说道,“去吧,随便你用什么样的姿势都可以。怎么样是舒服的放松的,就怎样好了。”   尺带珠丹正在翻看千寻画夹里的素描,其中,千寻第一次见到频伽时画的那幅半裸素描吸引了他的眼球,使得他目不转睛地盯着。   听到千寻的话,他抬起手,摇晃着手中的素描,“我要画这样的。”   “什么样的?”千寻好奇地走近一看,脸颊顿时绯红起来,“这、这个不行。”这是她第一次与频伽相遇时画的。对她来说,绝无法复制。   “不,我就要这个。”尺带珠丹强硬地要求着。   “可是,我现在找不到当时的感觉了。这种状态去画,很可能是一张失败的、没有生命力的画。这样,你也要坚持吗?”   “是的!”他的回答非常坚持。   “那,好吧。”她的心跳有些莫名的加快,别开尺带丹珠的固执的眼神说道,“那,就脱掉裤子……哦不!对不起,对不起!我说错了,是、脱、脱掉上衣。到棉布上去。”千寻的脸热辣辣的,不明白自己怎么突然间惧怕画人体画了。   她打开画夹,假装若无其事地用刀子削着炭笔。一根原本挺长的炭笔已经被削去了大半。炭灰散落在脚边,无辜地粉身碎骨。   地面上,衣服、腰带、毡靴被丢弃一边。此刻,尺带珠丹雄健非常的身体裸露无遗,浑身上下只穿了一条薄薄的米白色衬裤。   “好了吗?”千寻仍然很乌龟地低头问道。   “嗯,还差一点。稍等。”说完,尺带珠丹伸出手,对着自己的浓密虬髯撕去。   原来,他这一脸的大胡子都是假的!是为了隐藏身份做的伪装!   “好了,可以开始画了,大画家。”尺带珠丹笑了,脸上分明写着看好戏的神情。   好了?千寻深吸一口气,调整一下呼吸。抬头望去。这一望,当真是傻了!手中的炭笔竟然掉在了地上,一分为二。   这个男子是谁?就是那个看起来凶悍蛮横的吐蕃人吗?   那令人一望之下会顿失神色的脸就是刚才那个长满虬髯之人的脸吗?   还有他的身体!果然最衬黑色。黑红的颜色仿佛在宣告他不是一般的人,他是太阳之子!是的,是太阳!天底下,还有谁有这样的能量赐予眼前之人瞩目非凡的肤色?这样的肤色,与高大飞的酱紫色泽完全不同!这是尊贵的颜色,这是被太阳神眷恋才会拥有的肤色,这是令每一个看到的人都想去亲吻的色泽。   “怎么?吓到你了吗?”尺带珠丹得意地问道。   “是的!”千寻很诚实地说道,“没想到,你的伪装竟是如此完美。”而后,收起自己的慌乱,凝神敛气,重新抽出一支炭笔在画纸上描画起来。构图、线描,完全深浸在一个有水准的艺术家创作的世界里。   时间,好像静止了。除了室外连绵不绝的雨声,天地好像突然静默了。   上帝!千寻一边画一边在心里对自己说:这手臂的线条太完美了,就连阴影线都深浅得恰到好处;还有那里,对,就是他的胸肌线条,隆起部分不高不低;再看那儿,腹部刚好有六块肌肉突起,上面的绒毛是黑色的,还有点卷。真是太棒了!   尺带珠丹单手支着头,躺卧在黑色棉布上,非常随意地望着千寻。他发现千寻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眼底仿佛没有了他的存在,就只有自己全部的创作热情。   这个认知令他不太满意。他喜欢看到慌乱的千寻,这样最少让他知道,在千寻面前,他并不是没有一点影响力。   明天就要回吐蕃了。而这个女人,将来会成为回纥的王后。想到这里,他的心暗淡下来。一股想要掠夺的欲望强烈地涌了上来。他紧攥着拳头,心里暗暗决定:等到唐朝的事情解决了,他会去回纥,去把她抱在怀里,紧紧地抱在怀里。   可是眼下,他却只能这样,什么也不能做,什么也不能!回纥与吐蕃的盟约刚刚建立,他不能在此刻与频伽撕破脸。   “大画家。”他心潮涌动,必须说点什么来平静他想立刻得到千寻的冲动。   “嗯。”千寻仍然用心地画着,随口答应了一声。这幅画,已经完成了大半了。   无视我?尺带珠丹心念一转,问道:“为什么只有我赤裸着上身呢!这不公平!”   “啪”,这是今天千寻第二次跌落炭笔了。这种事,在她多年的绘画生涯中从未发生过!这句话、这句话频伽也曾对她说过。那时候,她的反应是利落地脱去全身的遮蔽,一丝不挂,与她的模特裸裎相对。可是现在,她却慌乱不堪,心神不宁。   她忽然意识到:原来那个眼里只有绘画的景千寻已经不见了。频伽的爱使得她的画拥有了感情。这意味着,她的画再也不是无所顾忌的惊世骇俗。这里面开始有脆弱、孤独、喜悦、害怕等等等等所有人类的丰富情感。这,这不就是阿让一直想让自己达到的境界吗?   尺带珠丹看到千寻的反应如此非同寻常,开口解释道:“我是开玩笑的。怎么?当真了?”   千寻突然扔掉画夹,仓促说道:“对不起,今天我画不下去了。日后若是还有机会的话,我再完成它吧。”话音刚落,她整个人就朝门外冲去,朝大雨中冲去。   “千寻,我还没有告诉你我的名字呢!”尺带珠丹急忙穿上衣服,朝门口追去。可惜,只看到了一个朦胧的身影消失在宫门的尽头。   怅然地叹了口气,突然想起那幅没有完成的画。他走过去,从画夹上小心翼翼地取下来,凝望着。惊叹和感动瞬间涌上了他的黑眸。   “千寻,还没有结束,远远没有结束!我一定会找到你,到时候,你定要接着画完这幅画!等着我!”   千万颗雨珠见证了他的誓言,纠缠在一起,汇聚成天地间连绵不断的水面。   16 绿色抹茶   雨夜。   频伽今天回来的很晚。   当那抹熟悉的阿末香气窜入千寻鼻息时,她张开双臂,狠狠地扑进了频伽的怀中。泪水,奔流不止,沾湿了频伽轻薄的内衣,灼痛了他宽阔胸膛前的白皙肌肤。   “怎么了?谁让你受委屈了吗?”频伽不明就里,焦急地问道。   贪婪呼吸着阿末香气的千寻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摇着头。环抱着频伽的双手抽紧,像是一松开眼前的人便会消失不见似的。   “来人,掌灯。”   “嗤”的一声,一盏明亮的宫灯在床头点燃。一切妥当后,宫女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   频伽捧起千寻的泪颜,仔仔细细地巡视着,“为什么哭,嗯?”   千寻紧闭着眼睛,好半天挤出了一句:“我、我不想吃药。”   不想吃药?频伽转头看向桌子上的中药,脸色立刻不悦起来,“今天早上你跟我保证过的,说你一定会乖乖地吃。这药吃的时辰非常重要,我不是都和你讲过了吗?”他推开千寻,厉声道,“你为什么这么任性?你这身子现在不仅仅属于你,它还属于我!谁允许你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了!早知道你这样,我就是把唐玄宗晾在一边也会赶回来喂你吃药的!或者,我根本就应该把你绑在身边,亲自监督你!”说完,转身跳下床,把已经凉透的中药端了过来。   “这药都凉了。我去找人热一下。”   “不要!现在都什么时候了,不要麻烦他们了。就凉的好了,你端过来,我喝。”千寻嚅嚅诺诺地说道。   “不行,必须喝温的。”   “真的不要了!这样我感觉好丢脸的。看起来就像个不懂事的孩子。”   “你也知道自己像个不懂事孩子?”频伽的脸色稍有缓和,摇着头回到床榻前,“千寻,我知道你最讨厌中药的味道。药房在熬制你的汤药时,已经遵照我的吩咐加入了足量的蜂王蜜。而且,如果不是真的有必要,我是绝不会让你喝什么药的。你明白吗?”   “嗯,我明白。”她怎么会不明白?刚才他那样回答,不过是想转移频伽的注意力。这药,原本她是要吃的。只不过想起白天发生的事情,就一直心慌意乱的。后来,想着想着又睡着了,如此才耽搁了的。   “好了,你不想麻烦奴才,那就让本王子为你服务。”说完,含住一口中药,待到暖热了后,准确地灌进了千寻的口中。就这样,一口一口地用最笨的却也是最感人的方式喂了下去。   床前宫灯射出的温暖光线打在频伽如刀刻的侧脸,画出了令千寻刻骨铭心的剪影。   “睡吧。”频伽吹熄了宫灯,搂着千寻躺在温暖的床被中。   “频伽。”千寻轻轻地喊着。   “嗯?”   “你知道吗?有一个叫阿喀琉斯的英雄,他一出生,就被母亲海洋女神忒提斯提住一只脚浸泡在冥河里。从此,他周身刀枪不入,就只有那个脚踵是他的致命之处。特洛伊王子知道了他的秘密,用一支暗箭刺中了他的脚踵。于是,那个勇猛无比、宛如天神的阿喀琉斯死去了。像一个普通的凡人那样疼痛而死。”   房间里静默一片,窗外琉璃风铃被风雨敲打得“丁冬”作响,烦乱不堪。   “怎么突然想起给我讲这个故事了?”   “频伽,过去的我冷漠自私,可心却是坚强得刀枪不入!现在,我的致命处被你发现了,击中了。所以,我失去了原本坚固安全的盔甲,把自己的弱点全部都暴露无遗。今天,我突然发觉自己已不复过去的强大。你不知道,那一瞬我有多慌张,多狼狈,多无助!我告诉你,是要让你知道,千寻的所有武器全部因你而放下。当有一天你觉得我平凡无奇、令人厌恶的时候,不要放弃我,不要离开我。否则这个不再强大的千寻会不知所措,也会疼痛而死!”   最后的那个“死”字令频伽打了个深深的激灵,他紧紧地拥着害怕柔弱的千寻,轻拍着她的后背。不,这些还不够,他低下头,用吻安抚着她的颤栗。   清晨,一夜几乎都没怎么睡的频伽很早就起床了。在侍女训练有素的侍奉下,他换上了回纥最隆重的传统服装。   “千寻,今天吐蕃的王储要回国了。我要去宫门外送送他,你也去好不好?”   大半天了,那个纱帐中蜷缩的身影没有一点反应。   频伽笑了笑,走过去,朝她的额头上浅浅的一吻,然后说道:“算了,你还是休息吧。我走了。”   房门“吱呀”一声关上了。床榻上的人张开了紧闭的双眼,黑瞳里,睡意全无。她紧紧地攥住那个藏银镯子,放在眼前研判着。   远处,吐蕃特有的号角声传了过来,悠远、雄伟,令人心笙激荡。过了一会儿,声音消退了,渐渐没有了踪影。此刻,肆虐了整整两天的秋雨也累了,阴霾的乌云中,一道道炫目的阳光刺破了它的阻挡,从云层中穿射而过,投注在被雨水冲刷得异常洁净的长安城。   那个人真的走了?   千寻从床上爬起来,朝挂满各种色彩的衣柜走去。她想要找一个精致的盒子,把那个吐蕃人执意要送给她的镯子收起来。打开柜门,眼睛在里面寻找着。忽然,那件鹅黄色长衫下面安静躺着的《涅?经》闯入了视线。千寻下意识地拿起那本泛黄的经书,把它跟银镯一起放进了一个镶嵌着象牙装饰的盒子里。   关上柜门,千寻用额轻抵着弥漫着松树香气的衣柜,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我想,那幅画,我再不会有机会画完了。”   贵妃寝宫。   “回娘娘。星月夫人来了,在外面等着呢。”宫女绿桐站在杨贵妃的身后回禀着。   她顺着娘娘的目光看过去,只感觉满眼的秋风落叶,好不凄冷。再看向娘娘丰盈柔美的身子一动不动的,好像并没有听到她刚才说的话。   “娘娘,星月夫人来了。”   “什么?”杨贵妃身形一动,转过头说道,“还不快请!对了,让她直接到小花园。”   “是!”绿桐垂下头,转身离去。   小花园里的洛神树丛已现凋零。树枝上,再不见红色的洛神花。叶片,不停地枯萎、跌落,腐烂在泥土中,幻化成花泥,为来年新芽的生长奉献着最后的能量。   此刻,炉子上的铜壶又冒出了白色的水汽。汉白玉圆桌上,两盏淡红色的玉光髓茶杯里放着晒制好的紫红色洛神茶。一切,只等着沸腾的开水灌入,烫的洛神茶绽开红颜,释放淡淡的魅香。   每盏茶倒入七分满的沸水,再滴入一匙乳黄色的石蜜。味道弥漫开来,勾起了杨玉环对往事的所有美好回忆。   她端起殷红似血的洛神茶浅啄一口,然后出神地说道:“今天,我要讲阿色的眼睛……”   一阵秋风扫过,坐在小花园中央的两个女人在萧瑟中灵魂出窍,仿佛回到了十年以前。   就这样,千寻每天都来这个小花园品着贵妃娘娘亲手制作的洛神茶,听着有关阿色的点点滴滴。五官、身形、发色、表情、习惯、毛病、语态、步伐、爱好,甚至细化到他身上的胭脂味道。   日子,在一个痴情无奈的女子对往事的追忆中消磨而去。转眼,已是十一月深秋,绘画比试约定好的时间就要到了。   “你预备画什么?我怎么都没有看你开始画呢?”十一月二日,难得清闲的频伽赖在床上,好奇地问着丝毫不见动作的千寻。   虽然他希望千寻能够故意输掉这场比赛,可是依千寻对自己绘画艺术的自负,这个想法显然是不现实的。他的情报上显示姜皎的画作已经全部完成,现封存在皇宫花园中,任何人不得靠近。而他的女画家千寻,到现在还没有动过一指头呢!这情况,还真有点不一样。   “这你就不用管了。我今天就开始画。”千寻摇晃着脑袋,胸有成竹地说道,“你放心,要画什么,我心里有数。”   “哎,知道我的要求你不会做的。可是,还是希望你能够输掉这场比赛。不然,唐玄宗或许还会找出各种理由不让我们回去的。”   “怎么?那个尊贵的永乐公主还是每天都去找你吗?”千寻抬起黑眸,朝频伽望去。眼神里,写满了揶揄的意味。   “真是不胜其扰呀!为了躲她,我都不知道一天换多少个议政的宫殿。你还有闲情逸致取笑我?”频伽的湛蓝眼神浅蓝浅蓝的,在这个灰蒙蒙的干冷深秋里显得格外温暖、格外宠溺。   “听茶壶盖说,这永乐公主每天都会亲手为你做膳食呢!”   “天!那是世界上最令人难以下咽的美食。”   千寻“扑哧”一笑,脸色微红,说道:“是吗?那么精致的食物都入不了频伽王子的眼。那,不知道从来没有亲手做过食物的千寻制作的糕点,会不会同样令人难以下咽?”说完,她钻出温暖的怀抱,忍受着寒冷的包围,从一个精致的膳食盒子里端出了一个透明的水晶盘子。上面,一个淡绿色的三角形糕点静静地等待着品尝它美好的主人。   迎着频伽意外的询问目光,千寻迅速地钻进温暖中,然后得意洋洋地望着手中的糕点说道:“其实,我早就想亲手给你做点什么了。可是我真是笨得要紧,在御膳房不知试验了多少次。浪费了无数的精粉、鸡蛋、牛奶,麻烦御厨陪着我反反复复地折腾来折腾去。还好,我总算是成功了一次!尝尝看,千寻家乡的抹茶蛋糕。”千寻高高地举起那块绿得晶莹剔透的抹茶蛋糕,期待着频伽的反应。   “抹茶蛋糕?”频伽凑近闻了闻,一股清香的茶味道扑面而来,里面,还掺杂着令人神经松弛的牛奶香气。   “嗯,就是抹茶蛋糕。外面一层绿色的抹茶粉是千寻把茶叶浸泡在牛奶里,然后烘干磨制出来的。蛋糕蒸好之后,我在上面涂满了热呼呼的石蜜,然后再把抹茶粉均匀地撒在上面才制作而成的。别看它形状简单,做起来很耗工夫的。快尝尝吧!”   频伽傻愣愣地接过蛋糕,轻轻咬一口下去。   “怎么样?”千寻的眼中绽放着期盼的光芒,急切地问道,“怎么样吗?”   小小的一口,频伽却很慢很慢地嚼着,湛蓝色眼眸蒙上了一层惑人的水汽。   这是普通的蛋糕吗?不!这是千寻内心最柔软、最迷人的地方。她的“阿喀琉斯之踵”!她卸下了保护自己不受伤害长达23年之久的盔甲,毫无保留地奉献着自己的热情和致命弱点!千寻,千寻,要怎样地呵护,才不会让你“疼痛而死”?   频伽把蛋糕放下,将头深埋进千寻的怀中,“千寻,我爱你。”她瘦小的胸膛里,心脏坚定地跳动着。珍贵啊!这颗并不算强大的心脏!   “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的!”千寻用下巴在频伽黑亮柔顺的长发里来回地磨蹭着,眼角,幸福地湿润了。   今天频伽破例陪着千寻在房间内窝着,耳鬓厮磨直到午膳时分。那块抹茶蛋糕早已被两人分瓜吃光,连渣都没有剩下。   “王子。”是茶壶盖的声音。   “什么事?”   “唐朝皇帝有圣旨到。”   “圣旨?”频伽和千寻相互对望一眼,意识到这一个上午的温馨时光已经到了结束的时候了。   穿戴整齐的两人走到一楼,只见高力士竟然亲自前往宣旨,顿觉有些奇怪。   “命星月夫人身着素服,即可随内侍太监到大明宫勤政殿候旨。钦此!”   真是怪了,怎么太监宣旨时那最后一个“此”字总是要拖得老长老长的。   千寻不由自主地望着频伽,眼神里写满了:我不想去。   频伽的眼底浮现一股怒气,问道:“皇帝陛下这旨意奇怪得很!为什么要让千寻身着素服?为什么要让我的未婚妻一个人去勤政殿?”   高力士千变的面颊上堆起和善的笑容,连声道:“频伽王子不要多想了。今天是太平公主的祭日,因为星月夫人颇有公主当年的风采,所以陛下才会特意邀请星月夫人参加。要知道,这样的日子,就连贵妃娘娘也没有受到邀请的。请王子放心,京郊皇陵相距不远,傍晚时分星月夫人就会安然回到花萼相辉楼的。”说完,收敛起笑容,对千寻说道,“星月夫人还不快些准备,不要让陛下等着急了。”   京郊皇陵?对了,姜皎不是说摩诘大叔去那里给故人守灵了吗?这么说,去那里可以看到他了?   想到这里,千寻握住频伽的手,微笑说道:“频伽,我愿意去。你要是真的不放心的话,可以让昆奴跟着我。嗯?”   只能这样了!频伽忍耐按捺着内心的愤怒,冲千寻点了点头。   “那我上楼换衣服去了!”千寻转过身,朝三楼走去。   眼见景千寻的身影消失不见,高力士又堆起满脸粉白粉白的笑,对频伽说道:“王子殿下,永乐公主可是皇上最疼爱的小公主。这几天,你总是不见她,可是连带着让陛下也不痛快了。”   频伽鄙夷地望着高力士,冷哼一声说道:“频伽不能跟唐朝的王子相比。他们都是艺术家、音乐家,甚至有的还是星象家。频伽什么家都不是,只得每天忙于政事。期待勤能补拙,使得自己的人民能够过上一天强过一天的日子!”   频伽的一席话听得高力士的脸一阵红一阵白,面子上明显挂不住。   “我换好了。”千寻蹦跳在频伽的面前,高举着她剩下的半条骆驼牌香烟,“我现在画画的时候也不抽烟了,这些,等我见到摩诘大叔的时候送给他。你说好不好?”   深秋的长安郊外,再不复九月初的微红熏黄。放眼望去,满眼的荒凉静默,沉暗得令人沮丧。若是出行的目的是为了祭奠已故的旧人,那心情就愈发沉重了。   皇帝的龙辇快速平稳地行进在官道上。在秋雨的冲刷下,道路显得有些泥泞,到处是往来马车碾过的痕迹。   紫金色龙辇内,一身素缟的玄宗皇帝手执紫檀木箫,来来回回地抚弄着。他望着一身铅灰衫裙的千寻,竟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千寻丫头,朕能给你梳梳头吗?”   “梳头?”千寻抓了抓自己蓬乱的卷发,眼神中弥漫出一股抗拒,“为什么?”这世上,有资格为她梳发的就只有一个人,一个长着湛蓝色眼眸的男子。   “呵呵,或许是朕的要求过分了,可是它……”玄宗从怀里掏出那把老旧的鱼牙梳子,怅然道,“它已经太久没有与温柔的发亲密过了。有时,朕一个人在寝宫,常常会听到它对朕喊‘我好寂寞,好寂寞。’”   千寻无动于衷地望着他,摇了摇头。   “那,朕把它送给你。如此,你能答应朕每天都用它梳梳头吗?”玄宗紧紧攥着那把鱼牙梳子,缓缓地朝千寻递了去。   这是怎么了?最近总是有人在送她礼物。《涅?经》、藏银镯子,现在又来了一把海象牙做的旧梳子。怪异的是,这些礼物都算不上是特别值钱的东西,倒是送出的人,身份一个比一个尊贵。   原本想毫不犹豫地拒绝,可是玄宗渴望的眼神却令她的心底某一处酸酸的,泛起一阵悲凉。手,终究还是伸了出去,接过了那把鱼牙梳子。   玄宗笑了,像个少年般羞涩地笑了,“这梳子,若是用‘渌水蚕丝’穿起来,挂在胸前一定很好看。”姑母当年就是这样戴的,别致极了。   “我有月光宝石。”冷冷地抛出这句话,千寻便移开了目光,朝窗外望去。   潮润的空气中,一股松脂香气淡淡地晕染在空气里,若有似无地沁人心脾。苍老干枯的树干上,挂着大大小小的松香珠子,偶尔不知何处飘来细碎的草屑,沾在上面。再被另一滴松脂覆上。就此,凝固成永远。   京郊皇陵,到了。   千寻跟在玄宗皇帝的身后,朝向大大小小的青冢间走去。   这里,埋葬着身份尊贵的皇室子弟。他们身上上原本都留着高贵的皇族血液,可是死后,不过是在这皇陵之中寻得一处安身之地。只有少数的人,才有资格大兴土木,为自己修建一座宛如地下皇宫的陵墓。   一行人沉默地行走着。砖石间的缝隙里,枯黄的野草残骸被沉重的脚步踏的失去了最后的喘息。   玄宗走在这原本应该使人心情平静无波的青冢间,心情,竟是汹涌澎湃。   ……   “隆基,为什么哭?”   “姑母,姑母,您为什么一定要称帝!要知道,就算是您伟大英名的母亲,也是不希望您这么做的!”   “母亲?她老了,人老了总是会糊涂的。她难道还不了解身为她的女儿,心里对这个动荡飘摇的国家怀着多么深切的爱吗?这片国土,是我慈爱父亲心中永远的牵挂;这片天空,是我崇敬母亲手中指点的风景;这片气息,是我可怜哥哥眼中无奈的悲凉。这里,倾注着太平全家的欢笑、泪水、死亡、绝望。你说,我怎能再眼睁睁把它交给一个弱小的、受人摆布的傀儡小儿!”一身素缟的太平转过头,望着龙床上已然没有生命气息的小皇帝,又转过身望着拔剑相向的李隆基,“隆基,姑母很高兴!姑母真的很高兴。隆基长大了,而且长成了一个懂得帝王之道的男人!今天,你能拔出佩剑,对准姑母的咽喉。这,是我最高兴的事了!难道你真的以为,一个女人对待权势的渴望会超出对幸福生活的想望吗?你错了,你们都错了!只有我,眼看着母亲因为父王被自诩智慧的臣子们捉弄而愤怒!只有我,眼看着母亲因为父王所颁的错误政令造成的黎民疾苦而哭泣!只有我,眼看着母亲因为父王不问政事流连于她的姐妹甚至是她的外甥女那香暖怡人的床上而痛苦!这就是母亲选择成为一个帝王的原因:她已经失去了幸福生活的全部可能,甚至无法保护自己的儿女!”   “姑母,您颁一道懿旨。宣布您放弃帝位,宣布您拥护隆基登基。然后,隆基会保护你,会给你一个女人的幸福生活。好吗?姑母!”“傻孩子!”太平向前迈了一步,剑尖距离隐隐跳动的脖间动脉不过寸余,“不要后退!”太平断喝一声,制止了李隆基想要后退的步伐,“你不能后退!这一步你若是退了,那么今天,死在这里的人就是你!隆基,你难道还想不明白吗?你必须杀了我!任何对我的宽恕都会令跟随你的臣子和死士们不安!他们会对我这个武帝的女儿耿耿于怀,时刻担心自己的性命。所以,你要杀了我!慰藉那些甘愿为了你出生入死、流尽鲜血的人!否则,你就算是登基了,还是无法稳住人心。大唐,不能再经历一次弑帝了!”   “不,我不能这么做!姑母,姑母。”   “杀了我!快!”   “不!”   “杀我!快动手啊!”   已经濒临崩溃的李隆基神色绝望,失控的双手像是着了魔一般向前一送!   ……   脚步越来越急促的唐玄宗猛地顿住身形,身子因为力道的猛烈而摇摇欲坠。   高力士立刻走上前,扶着玄宗的身子,急切地问道:“陛下,陛下,您没事吧?要是身子不舒服,咱们就回宫吧,改日再来。”   “不,朕没事!”说完,潮湿的眼远远望去——太平公主的青冢,已经到了。   石碑前,两道清瘦的深灰色身影孑然伫立。秋风一阵吹送,两人的衣摆飘扬起来,一股超然之气弥散着。其中一个沉声说道:“今日得闻大师一席禅语,摩诘心头很多郁结不下的心事都如这萧瑟秋风般飘然远去。”   “摩诘先生原就慧根深种,稍作点化,便立刻是另一个境界了。要知道世间所有的遗憾,不过是心中之念的执着罢了。若肯放下,于自己、于逝者,都是一件好事。”   “大师所言极是。”   高力士清了清嗓子,刚想高喊“陛下驾到。”却被玄宗拦下了,“这里是什么地方?岂能大喊大叫的。朕今天不是皇帝之身,而不过是一个追忆故人的普通人罢了。宫中的礼仪,都免了吧!”   “是。”说完,命一众侍卫退在一旁。注视着玄宗和千寻两个向前走去的身影。   “原来是大慈恩寺的无果禅师和大诗人王维啊!难为你们有心,比朕来得还早!”   两道深灰色身影闻言立时转过身子,眼见是皇帝无疑,低头欲拜。   “免了,免了。”玄宗皇帝忙伸手向前,扶起两人垂落的身子,“今天来这里的,全部都是太平的故人。没有身份尊贵的皇帝!”这唐玄宗果然是性情中人,一席话说得铿锵激昂。   王维站定身子,看到千寻在不远处望着他,惊喜道:“千寻丫头,你怎么也来了?”   无果禅师看到她,也淡定微笑,“是女施主啊!今天看来,要比那天在大慈恩寺看到的自在许多!”   千寻扫了一眼没什么好感的禅师,走向王维,“摩诘大叔,今天我可是为了看你而来。喏,这些香烟你不是很喜欢吗?全部送给你!”玄宗皇帝诧异地望着他们,问道:“你们都认识?”   “一面之缘。”   “两面之缘。”   两人之声同时响起,而后互望一眼,顿时对这人世间的“缘”字感慨万千。   “摩诘大叔。”千寻望着王维重新串好的沉香木佛珠,低声说道,“上一次是我不对。千寻不应该把自己的不痛快转嫁到别人的身上。”   “呵呵,傻丫头!摩诘大叔早就忘了个干干净净了!”   无果禅师、王维、千寻从墓碑前退了去,把一片清静留给了玄宗皇帝。   无果禅师望着那里悲恸的身影,长长地念了一声:“阿弥陀佛!”千寻一听到这“阿弥陀佛”,心里就忍不住地排斥,眉心,紧紧地皱着。   “女施主仍是讨厌出家人吗?”无果禅师问道。   “对,我讨厌,你们的诵经在我听起来就像是无病呻吟。根本毫无意义!”   “呵呵,女施主,恕老衲直言,你这一生与佛渊源极深,此源于施主身上的玄妙气息。您,本不属于这里。”   千寻大吃一惊,正视着无果禅师问道:“你为什么说我不属于这里?”   “施主的眉宇间看似与我朝之人一模一样,其实完全不同。慧洁双眼里绽放的强光,足以吸引所有看到它的人心升向往之情!这,就是你的特别之处。那强光里面好像有两个词:自由和爱!”无果禅师顿了顿,接着说道,“记得第一次见到施主的时候,您不停地在追问‘千色在哪儿?’那时我就感觉到了你内心潜藏的佛性。”   无果禅师的话令千寻思绪混乱:是啊!自己之所以会穿越千年而来,要找寻的不就是那个名叫“千色”的禅师吗?不知何时,这个理由已被自己遗忘,埋藏在难以查知的潜意识中。   “千色?”王维奇怪地问道,“这是一个禅师的名字吗?”   “或许吧!当时老衲听到了,便?嗦了一堆,想要点化女施主:自己究竟是在寻找一个具象的人,还是在寻找世间万象的真谛!”无果禅师笑笑,“现在看来,女施主的内心仍是没有答案啊!”   正说着,玄宗皇帝朝这边走来,站定后说道:“朕有些事情想要跟无果禅师单独聊聊。”   四下无人,玄宗神色一凛,厉声道:“禅师,已经多少年了?你跟朕保证过一定会找到原本的《涅?经》,让朕获得预知未来的能力。结果呢?二十多年过去了!朕如约让你当上了大慈恩寺的主持。每年国库里拨给你的钱帛从未减少过。可是《涅?经》呢?在哪里?”   “陛下请恕罪!当年玄奘法师身边的书记带着《涅?经》逃走,有关他的下落众说纷纭。这二十多年来,老衲按照各种流传下来的说法一一找寻,却是一点头绪也没有。就连那个书记的后裔,也逐渐在各种刺杀、考问中死去。眼下,这一族的人已经灭绝,查找起来,更是困难了!”无果禅师面色不复刚才的自若,紧张说道,“请陛下放心,最起码,这经书开启的方法是再无第二个人知道的。而且,想要凑齐这《涅?经》和密宗信物可说是世间最不可能之事。即便是有人寻得了原本《涅?经》,也是毫无用处的。”   “你的意思,是只要别的人无法获得这种神力,那么你的约定就算是完成了是吗?”玄宗皇帝有些恼怒,音调稍高了些。   “不!陛下请息怒,老衲一定加紧查寻,争取早日找到《涅?经》,完成对您的承诺。”   “哼!清风道长最近连连献上珍贵药石,朕服用之后感觉身体清爽,就像年轻很多一样。而你呢?这几年全国的僧侣越来越多,全部都是光吃饭不缴税的人。这些僧侣现在已经成为国家的沉重负担。你不知道,朝堂之上,每天上奏要求对佛教进行人员和财政削减的大臣们可是越来越多了!”   “是!老衲略有耳闻,老衲感谢陛下的容人大度。老纳为全天下的僧侣感谢您的博大胸怀。并且会早晚为陛下的健康、国家的强盛诵经的!”   “哼!”   夜晚。大同殿。   “王子。”驻守的回纥侍卫走进来,回禀道,“永乐公主又来了,属下无能,实在是拦不住……”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只听“嘭”的一声,大同殿的宫门被重重推开,面色癫狂的永乐冲了进来。   在宫门敞开的一瞬,一股猛烈的寒风闯了进来,吹灭了殿内唯一的光亮——频伽书案上的油灯。   此刻,冰冷的大同殿内一片漆黑。而永乐公主的热情却很容易就能感受得到。   “王子,你为什么总是躲着我?”   “频伽政务繁忙,您伟大的父皇却又找了种种理由不让频伽回国。这么多的事情要做,哪里有多余的时间见您呢?您若是无聊了,这长安城内的公子哥多得是,只要公主振臂一挥,心甘情愿陪您打法无聊时间的优秀男子一定都排到东都洛阳了!您又何必总是来频伽这里碰壁呢!”   “住口!不要辱没了我对你的一片真心!它此刻在你一次次的无情拒绝下已经濒临崩溃的边缘!难道,你一定要让它疯狂吗?这颗心一旦疯狂了,便会燃起世间最炽烈的火焰,把所有的人都烧得干干净净!”   黑暗里,频伽的心沉了下去。永乐的任性和固执非比寻常。就像她所说的,她若是得不到心中所想,一定也不会让其他人得到的。如此,他想要早日带千寻回国完婚一事会越发变得困难!   思及此处,他伸出手,拉过那个前来禀告的侍卫,用细微的声音说道:“你坐到这里来。不论发生什么,绝不可以出声。知道吗?”   那侍卫轻轻地点了点头,坐在书案前,身子僵硬如石。   “公主。”频伽扬声问道,“您口口声声说为我疯狂。我又怎么能知道,您是真是假呢?”   “你怎么能怀疑我的真诚!这是我十六年来最最真诚的一次,这也是我十六年来最最疯狂的一次!我从来没有这样控制不了自己的心跳。我的脸颊,总是为你发烫;我的脚步,总是为你慌乱;我的思绪,总是为你空白。你说,这一切难道不是源自于我对你真切的爱吗?”   “爱?公主以为爱是什么?”   “爱就是与心爱的人拥抱在一起,唇齿相依。用彼此的身体,温暖对方的心灵。”   “这究竟是您一时兴起还是深切想念呢?”   “王子!”永乐的眼眸在漆黑里闪烁着非同寻常的决心,“今晚,我会告诉你永乐对您的心意究竟是一时兴起还是深切想念。”说完,她解开披风,缓缓向书案走去。   冰冷的大殿上,此刻只能够听到一个陷入疯狂爱情的女人宽衣解带的魅惑声音。一件、两件、三四件,罩衣、裙衫、内衣、肚兜……永乐凭借着自己的狂热爱情在寒冷秋风中一丝不挂,坚定地朝着书案前的人走去。   “王子?”她有些害羞。毕竟,身为大唐的公主,她的行为是有违皇室体统的。可是,她顾不了了!她要抓住一切机会跟频伽在一起。千寻那个女人是可怕的对手,不如此,她怎能在频伽的心中留下一席之地?即便是将来与千寻并立为王妃,她也不在乎!她,此刻只是一个想尽一切办法想要得到爱人的疯狂女孩。   “是的,我在这儿。”   “王子。”永乐抓到了黑暗中的爱人。她大胆地把他的手引向自己的胸部,那里,颤栗的性感早已成熟,等待着心爱之人去摘取。   她的唇,热情地奉献上去。那热情的程度,使得她的爱人快要失去了喘息的机会。秋风吹过的耳边,传来了她的男人急促的粗喘呻吟。她,毕竟是美好的。她的肉体,轻而易举地就攻陷了几乎快要令她绝望的冰冷。终于,死命地压在她身上的男人为了她而疯狂,理智,全部为她而缴械。   “好痛!”黑暗里,她甜蜜的轻喊回荡在大同殿内,显得无限餍足。   一身白色罩衫的频伽从侧门走了出来。冷冷地回望一眼,便毫不犹豫地朝花萼相辉楼走去。   那里,最令他牵挂的人正在等他。已经到了该吃药的时辰了,绝不能耽搁!   风,仍然一袭袭地卷来,更猛烈了……   17 守宫朱砂   从京郊皇陵回来的一路上,玄宗都没有再说话。仿佛今天的青冢凭吊已经耗光了他所有的力气。龙辇经过玄武门的时候,他抬眼望了望这个不知道上演过多少手足相残的著名宫门。然后缓缓地抬起紫檀木箫,凑在唇边吹奏了起来。   箫声在这个冷肃的秋日夜晚显得格外融合,就连皇宫内高悬的一盏盏昏暗的宫灯也仿佛听懂了一般,摇摇晃晃地配合着悠长的节拍。   “陛下。”千寻不耐烦地望着眼前忘我悲伤的玄宗皇帝,说道,“千寻累了,请允许我先行离开。”   箫声戛然而止,玄宗放下紫檀木箫,点头道:“走吧,走吧,都走吧。”   他的神色明显的怪异,千寻却顾不得许多了,朝窗外轻喊道:“昆奴!”   “是,千寻小姐。”   “备马,我要自己回去。”   龙辇稳稳地停住了,千寻甚至没有多望玄宗一眼,推开门,站在车弦上。那里,一匹漂亮健硕的阿拉伯马等待着她的驾临。在茶壶盖强有力的托举下,她毫不费力地跃上了马背。铅灰色的裙摆在夜空里画了个漂亮的涟漪,那上面沁染的淡淡松香味道,荡入暗夜之中。   “千寻丫头!”龙辇内,一个渴望的声音响起。   千寻拉住缰绳,转首望着里面的枯萎素缟。   “别忘了,每天用那把梳子梳梳头。”   她轻轻地点了点头,紧接着拉紧缰绳,朝兴庆宫方向奔去。   唐玄宗倚窗望着远去的铅灰色身影,苦笑道:“力士。”   “奴才在。”   “这样的女子,朕好像永远也抓不住。五十年前如此,今天仍是如此。”   “陛下,只要您想,这世间所有的女子都会为您的才情和浪漫所征服。在力士看来,您是太过于将回唐两国的盟约关系看重了。这一切,不过是因为您心系国家、心系社稷罢了。”   “是吗?力士,朕老了,才情和浪漫也再不复当年了。看来,是时候让频伽带着千寻离开了。”   “这,永乐公主会同意吗?”   “她不同意又能怎样?这频伽王子也不是普通人!他可是回纥未来的王啊!朕总不能逼婚吧?更何况,朕已经为她争取到了尽量多的时间。是她自己没能赢得频伽的心,作为一个大唐的公主,理当提得起放得下!若是为了一个男人任性妄为、闹得不像样子,我大唐的体统要往哪儿放?”   大唐的体统?大唐的体统此刻正因为你女儿的任性胡为和旖旎误会被攫取、被揉碎!   “力士,直接去娘娘寝宫。”   “是。”高力士手臂一挥,立刻走出几个先行太监朝贵妃寝宫奔去。   伤感的琴声复又从龙辇中飘荡出来,凄美如诉。   花萼相辉楼。   “我回来了。”千寻从马背上一跃而下,朝着三楼明亮温暖的房间奔去。迫不及待地推开门,只见圆桌中央放着一个葫芦状的白玉药瓶。走上前去,冰冷的手指拿起瓶子,指尖,温暖的触感立刻传了过来。   “这是频伽为了感谢千寻的抹茶蛋糕,特意准备的惊喜。”站在纱幔后的频伽手执一碗温水,出现在了千寻的身后。他的眼睛蓝得怡人、柔得醉人。   “惊喜?”   “是的。”频伽款款而来,把温水放在了桌子上,然后用坚实的手臂轻揽住千寻盈弱的腰。望着她手中的白玉瓶子说道,“你不是最讨厌中药味道吗?这是御医特意为你研制的水丸,以后每天晚上服用十粒就可以了。但是一定要记住,用温水吞服。”一边说,一边拿过她手中的白玉瓶子倾倒了十粒。那水丸乌黑光亮,在频伽的手心滴溜溜直转,看起来,可是要比那苦得要命的中药药汁强太多了。   水丸?这么说以后不用再喝那苦死人的中药了?千寻展开笑颜,低下头从频伽的手掌心里含走了全部药丸,然后端起温水吞服下去。   “这真是个惊喜!频伽,谢谢你!”   “是吗?我现在倒是有些后悔了。”   “后悔?为什么?”千寻诧异问道。   “你不明白吗?”频伽故作惊讶的表情,很受伤地问道,“你真的不知道吗?”   好像很严重的样子!千寻歪着脑袋,仔细地想了想,半天,迷茫地摇了摇头。   “哎,”频伽叹了口气,面色严肃地说道,“以后不吃汤药了,我还怎么一口一口地喂你呢?岂不是要损失花萼相辉楼的一景?”   “你!”千寻羞红了脸,直往门外跑去。   “往哪儿跑?”频伽拉住千寻的衣袖,猛地一下将她横抱起来,“反正我现在已经对你上了瘾。你已经吃过药了,现在,该轮到我吃解药了。”   仍然是缠缠绵绵的吻,在这温暖如春的三楼房间里温情上演。冷月也受到了这一对情侣的感染,把皎洁的月光投注在花萼相辉楼的周围。   与这里的温暖柔情相对立的,是远处黑暗冰冷的大同殿。   在寒风中瑟瑟摇摆的油灯忽明忽暗,映照在永乐异常苍白的面颊上。眼神里,空洞地失去了一切光彩。额际,极致欢爱后的汗珠儿一颗颗滚落着,与随后溢出的冷汗掺杂在一起,恍若冰与火的双重煎熬。   她光裸的身子上披着一件回纥侍卫的披风,纤细微黄的手臂裸露在大同殿冰冷回旋的寒风中。左手小臂上,红色守宫砂的颜色慢慢消退。从朱红色到粉红色到浅红色,终于,消失在永乐不敢置信的眼眸里。很久很久以前,母妃为自己点上守宫砂时的情景,仿佛就发生在此刻——   ……   “乐儿,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永乐知道。这是那只叫‘守望’的壁虎的尸体。母妃把它磨成粉了,对吗?”   “不!乐儿,这是守宫砂。”   “守宫砂?”   “对!这是你能够获得世间最纯洁、最美好爱情的珍贵砝码。将来,你会因为对爱情的执着与勇敢得到你最想要的珍贵情感。你的高贵爱情会如同水中成双的白天鹅,此生相伴、直到终老。”   此生相伴,直到终老?   五岁的永乐听得懵懵懂懂,可水中的白天鹅她却是知道的:那是一种高贵的动物。他们一旦选择了一个伴侣,便会厮守终身。若是其中一只不幸死去了,另外一只也会哀怨而死。   ……   现在,这守宫砂在她的眼前消失了,无可挽回,无可挽回!   母妃!你在跟永乐开玩笑吗?快出来!快来告诉永乐这些都不是真的!不是!不是不是不是!   “公主……”一个慌乱得不知如何是好的声音响了起来。   永乐像是梦游一般用没有焦点的眼眸望过去,一个头发微卷,皮肤白皙,身体健硕,长了一对浅灰眼眸的回纥男子正担忧地望着自己。他是谁?我认识他吗?   “公主,”这男子鼓足了勇气,手托着永乐丢弃一地的衣物,踌躇说道,“公主还是快些穿上衣服吧!夜深容易着凉。”   衣服?我的衣服呢?   永乐茫然地看着他手中的衣物。那件月白色肚兜上面镌绣的一对神态逼真的频伽鸟引起了她的注意。终于,意识又重新返回到她的眸光中,她浑身剧烈地抖动了一下,然后平静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萨宝。”   “萨宝?”永乐死死地盯住他浅灰色的眼睛,唇片轻启,说出了一个比飞窜在这宫殿内的寒风更要冷上千万分的字,“滚!”   皇宫画院。   今天的阳光真好!   千寻站在阳光铺洒满地的石砌长廊里,出神地望着院落里零落的一地枯叶。不知是谁,弹起了古琴,如闲云游荡空中,又如忧愁弥漫心田。令人神思!   往来的画童个个年轻不识愁滋味,见到立于深秋阳光下的千寻,纷纷捂着嘴偷笑起来。被笑之人毫不知情,仍然在抒发着她的远古幽情。   刚刚走入画院的姜皎望着指点嗤笑的小书童们,不满的神色布满眼底。刚想大声呵斥一番,却在瞧定了站立廊下的人影后露出了同样的偷笑神情。   千寻很好,一切都很正常。只不过,两天前把自己关进画室的时候穿的那一件纯白色的罩衫这会儿已经变成了世间最绚丽的衣裳。她这个样子,就像是御花园里掉进池塘的孔雀:漂亮而狼狈!   前天才开始创作,也不知道她完成得怎么样了?   姜皎朝前走去,想要问问她进展的情况,却看到千寻忽然一个转身,又消失在了画室门前。   算了!这两天,千寻几乎都没有离开过画室一步,并且禁止任何人的打搅,这其中甚至包括频伽。自己这样贸然询问,一定会招来她的反感的。就连他自己在画画的时候,也是不喜欢有人打扰的。这样的理解,姜皎自负自己还是有的。   “千寻,快些完成吧!就剩下三个时辰的时间了。”   十一月五日,端午,晚。   麟德殿内喧闹非常。玄宗与杨贵妃两人坐于高台之上你侬我侬,恩爱非常。想来玄宗皇帝很快抛开了十一月二日的悲痛,以及其大的热情投入到了对他千娇百媚、笑脸相迎的杨贵妃身上。   杨贵妃也笑得比平时放肆得多,却是与玄宗毫不相同的心情:等了这么多天,终于能够看到千寻画的颜色了。   “我会画一幅画,一幅除了你谁也看不出是颜色的画!如此,你才能把这画放在身边,每天正大光明地看着他,呼唤他。”   一想起千寻对她的承诺,放肆的笑,越发显得无所顾忌了。   突然,大殿之上的各种笑声戛然而止。有人酒杯跌落在地,有人刚想吃一口高昌紫葡萄却忘记了关上牙齿,有人笑容僵在了唇边,更有人无声地笑着,嘴巴咧得更大了!   是千寻来了!是浑身各色油彩的千寻来了!她的衣衫、鞋子、脸颊,甚至是蓬乱的卷发上,到处是色彩斑斓的颜料。她的衣服此刻已经变成了天然迷彩服,如果穿着它藏到御花园里,一定不会被人发现。   闯入者没有一丝认知,她微微摇晃着身体,踏着不太稳当的脚步朝一身玄白的频伽走去。   我的千寻每次出场都要这么轰动吗?频伽盘坐在酒桌旁,望着越来越近准确来到自己身边的绚丽身影,好笑地想着。   “我、要、睡、觉……”第四个字几乎还没有听到的同时,千寻便已经倒入了频伽的怀中安稳睡去。她,已经两天两夜没有合过眼了。   “昆奴,披风。”   “是!”   频伽接过披风,轻轻地盖在千寻身上。他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如此环抱着千寻,并用手不停地轻拍着她的背,试图把爱意传达到这女人的梦境里。   “陛下,回纥的画作已完成,可以开始赏画了。”频伽朗声说道。众人这才恍如初醒一般,恢复了应有的神色。   “好!来人,献上姜皎之画作。”   “是。”高力士扬声宣道,“献《鹰击天鹅图》!”   话音刚落,四名清清瘦瘦的画童小心翼翼地抬着一幅巨大的画作走了进来。当那画作掀掉了一层迷人的面纱后,所有人都发出了一声遗憾的惊叹。   那惊叹,完全是为了画作中优雅白净的天鹅即将被一只凶狠老鹰啄瞎灵慧的双眼而发出的。甚至有些胆小的公主、夫人们已经捂上了眼睛。   这真的是一幅太过逼真的画作!   画面中,巨大的天鹅倒悬而下,苍鹰则体形小巧,处于天鹅形成的曲线底端。使得构图既具有四两拨千斤之势,又成为画面的兴趣中心。苍鹰死死地抓住天鹅的头,利嘴微张,仿佛正要朝天鹅啄去。天鹅失去平衡,翻滚下落,欲做挣扎。背景是茫茫的湖水,芦荻隐约,更显气势磅礴。   众人频频点头叫好,就连玄宗皇帝的脸上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力士,让他们把千寻的画呈上来。”   “是,陛下。呈回纥画作。”   千寻的画不大,仅由一个画童送了上来。待到轻纱掀起,所有的人都面面相觑。喧闹的大殿上忽然间又陷入沉默,可是稍顷,比刚才还要沸腾的议论声一涌而起,谈论着眼前奇怪的画。   “她画的什么呀?”   “看起来很像是南方进贡来的洛神花。”   “连花草树木都画不像,还敢主动提出代表回纥与我大唐比试绘画?”   “是啊!你看她画的,一片一片的,颜色都没有晕染开,哈哈,还不如我家三岁的小孙儿呢!”   “就是,咱们这些人随便上去一个都比她强啊!这次比试,自然是我们大唐赢了!”   “对,大唐赢了!大唐赢了!”   画家景千寻深沉地睡着,这里所发生的一切已经与她无关。   频伽低头望着千寻的睡颜,这里所发生的一切也已经与他无关。   坐在高台之上的玄宗皇帝面色悱恻,忽然抬起手臂。   喧闹的麟德殿内立刻安静下来。   “力士,你去,拿着那幅画后退十步。”   “是,陛下。”   大殿之上,此刻就只能听得到高力士走下高台时脚步与地毯轻微摩擦的声音。他接过画童手中的画,缓缓后退了十步。   众人诧异地望着玄宗皇帝,试图想要揣测他的心思。不一会儿,玄宗的眼眸湿润了,他转而望着躺在频伽怀中疲惫睡去的千寻,目光一阵炽热与坚决。   倚在玄宗怀里的杨贵妃嘴角微动,泪,依然跌落,沾湿了皇帝明黄色的衣衫。   “罢了,罢了。”玄宗皇帝苦笑道,“频伽!”这一声音量不大,可是在静默无声的大殿上却显露出了毋庸置疑的坚决与压迫。   “在。”频伽愣了一下,显然没有想到玄宗皇帝会突然点到自己的名字。他赶忙示意茶壶盖扶着昏睡的千寻,自己起身走到高台之下。   “你回国吧。告诉你的母亲,她养育了一个好儿子!也告诉你的母亲,千寻是一个好儿媳!恭喜你!回纥胜了!”   频伽不动声色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惊喜的神情。望着玄宗的,从来都是平静无波的蓝眸终于闪现过一道钦佩的光芒。这个老迈的皇帝终于第一次让他看到了帝王的果决与坦荡。   杨贵妃轻拭泪痕,站起身走下高台,朝向玄宗皇帝盈盈叩拜。   “爱妃这是……”   “陛下!玉环斗胆,想要跟您要去了这幅画。”   “爱妃想要这画?”玄宗迟疑问道,“为何缘故?”   “陛下!臣妾看这幅画的时候,总是心痛得想要落泪。在臣妾眼里,这不是一幅单纯地描画洛神花的画。那一朵朵形态各异的洛神花就像是您不同表情的面庞。快乐的、悲伤的,风发的、沮丧的,豪迈的、温存的。那里面有少年时的陛下,青年时的陛下,中年时的陛下,还有如今的陛下。每一朵鲜红的花都是您的生动表情,看到它,就如同陛下您就在我面前一样!”她想想着自己心底的那抹颜色,动情地说道。   “爱妃。”玄宗的神情激动莫名,问道,“真的吗?你看到了一个活生生的朕?”他的爱妃呀!不愧是他一直宠爱的女人,从这幅画中竟然读出了与他一样的情感。只不过,他看到这幅画时心里想的是他的姑母。   “是的,陛下。”杨贵妃直视玄宗皇帝的眼眸,坚定地回答道。   “好,力士!这幅画就赐给贵妃娘娘了,你一会儿就送过去!”   “陛下,这画儿还没有名字。请陛下赐名。”高力士说道。   “名字?”玄宗望着依然昏睡的千寻,沉思片刻说道,“古有绝世美文《洛神赋》,今有传世之画《洛神赋》。两个瑰宝均在朕的手中,岂不妙哉!”   那幅画作就此有了一个流光溢彩的名字。创作它的人仍在梦中,毫不知情。画里,一丛矮树,十几朵洛神花,却是把千寻所能感悟得到的所有人类情感全部挥洒其上。每一朵花,都是人类最珍贵的某种情感。整幅画,情感丰沛得令人心灵都为之颤动!只要是看得懂这幅画的人,你都会看到自己内心深处最惦念的人。玄宗看懂了!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承认大唐的落败,心甘情愿地被这幅画所征服!   频伽早已回到座位上,从茶壶盖手中接过千寻酥软的身子,紧紧地揽在怀里。或许用力太大了,千寻的眉头皱了皱。那里,刚好沾染着一滴红色颜料,因为体温的缘故干涸成了魅惑的印记。   频伽伸出手,用拇指指肚在上面来回摩挲,唇畔溢出浅笑,“好好地睡一觉吧。明天,等到梦醒时我们就会出发,回到我们永永远远厮守一生的土地!”   众臣看到此时,方才明白这绘画的比试竟是又让回纥赢了。一时间不知道是该奉承皇帝的决断呢还是该遗憾大唐的惜败。大家你看看我,我瞧瞧你。就连自诩能臣的杨国忠也被玄宗皇帝和自己的妹妹搞迷糊了,半张着嘴,想说些什么却终是没有说出来。   一场喧闹到此似乎已经没有了继续下去的理由。玄宗站起身子,想要宣布晚宴结束,没等他站稳,一团刺目的红色便如同幽灵一般来到大殿上,平静说道:“儿臣见过父皇。”   是永乐!是穿着了一身茜素嫁衣的永乐!   “永乐啊,你、你这又是做什么?好端端的穿什么嫁衣?不像话!还不赶快退下!”玄宗皇帝脸色大变,心想这永乐被自己宠得太不像样,竟然穿着嫁衣在众臣面前胡闹。   “不!儿臣不会退下!除非父皇答应儿臣的请求!”   “请求?什么请求会需要一个唐朝的公主,而且还是一个未出阁的公主穿上新娘的衣服闹到这里来?永乐,不要让朕对你失望,快退下!来人,把公主给我带下去。”玄宗怒道。   “不!儿臣一定要父皇答应儿臣的请求,否则,您今天将会看到儿臣比这嫁衣还要红上百倍的鲜血!”说完,一把明晃的匕首横立在瘦弱的脖颈间,脸上,印刻着决绝的神色。   “你!”玄宗气得语塞,好一会儿才道,“好,你说!”   “儿臣恳请父皇赐给儿臣一个驸马!”   “什么?”玄宗不敢置信地望着自己的女儿,任性至极的女儿。   在座的所有文武都失去了冷静的心情。他们纷纷望着怀抱着千寻的频伽,对于公主如此执着的求爱不敢抱一点希望。难道他们骄傲的公主要跟一个平凡无奇的女人平起平坐,共享一个男人吗?   “是的。您没有听错,父皇,请您赐给儿臣一个驸马!”在众人倒抽气的声音里,永乐重复着自己坚决的要求。说话间,匕首已经在皮肉间划出了一道淡淡的血痕。   “永乐,你、你不要这么任性。”眼看着永乐绝非恐吓,玄宗的话软下许多,“驸马又不是个东西,你说要,朕就给你了。最起码,你要问问那个人的意见吧。”   “好,这是父皇说的,只要他同意,您就不会反对是吗?”   “是,是,只要他同意,朕立刻下诏宣布你们的婚事。”   “谢父皇!”永乐收起匕首,站起身朝频伽走去。脸上仍是平静无波。仿佛今天她所做的一切都与自己无关似的。   所有的人包括玄宗皇帝在内,无不担忧地望着她,几乎所有人都预见到了永乐求婚的失败。忽然间,对那个走向频伽的茜素身影充满了无限惋惜。   “王子殿下。”永乐冰寒的眼眸直望进频伽的蓝色深渊。   “永乐公主。”频伽迎接着她的逼视,拇指指肚却是没有停止在千寻额际的摩挲。   怀中的人儿打了个寒颤,转醒过来,“频伽,我睡了多久?”她迷迷糊糊地问道,显然,清醒还没有占据她的意识。   “就睡了一会儿。怎么,冷吗?”说完,揽住千寻的手臂又缩紧了一些,“再睡一会儿吧。明天,我们就可以回家了。”   “回家?”千寻懵了,刚才的赏画一事她错过了,此刻还搞不清楚状况。   “对,回家。”   高台上一身明黄的玄宗皇帝,他面前一身茜素的永乐公主,还有四周环伺的唐朝文武们。所有的人眼见着他们两个旁若无人地温情脉脉。愤怒,悄悄弥漫在麟德殿内。   “王子殿下!”永乐提高了声音,几乎尖叫着说道。   “公主殿下!”频伽毫不示弱,大声喊道。一时间,两人之间的气氛剑拔弩张,充满了敌对的火药味儿。   “王子,今天永乐想要成为回纥的新娘,不知道王子意下如何?”“这是回纥的无上荣幸,频伽岂有反对的理由?”   众人惊呆了!难道这频伽王子答应了公主的求婚?怎么可能?“很好,那么就请频伽王子为我亲自主婚!如此,我的回纥夫婿才会心安。”   什么?永乐要嫁的人不是频伽?而是另外一个回纥男子?所有的人都傻了,除了彼此心知肚明的永乐和频伽。   “大唐公主的婚礼,频伽主婚是莫大的荣幸。那么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多谢。”吐出这两个后,永乐突然扬声道,“扎洛,你可以出来了。”   所有的人都看着永乐公主视线所及的地方,在那昏暗的殿门外,晃动着一个修长的身影。那身影有些歪斜,走进来的时候晃动不已,似乎在拼尽全力控制自己内心的激动情绪。   一道道研判的目光尖锐地刺在同样身着暗红色新郎装男子的脸上。那张英俊的面孔浮现着一抹让人看不透的红润,睫毛低垂着,盖住了浅浅的浅灰色。扎洛,那个寒冷夜晚享受了人世间最激情一夜的男子大概永远也想不到:那极致欢爱后的悲凉已经成为了他生命的烙印,再也无法去除!   扎洛走得很慢,慢到可以让所有人都将他从头到尾打量个遍的程度。终于,来到永乐的面前。终于,来到玄宗皇帝面前,得以让他仔细地看看自己最疼爱的小女儿亲自挑选的夫婿。   这男子,绝不是永乐自己看上的驸马!究竟怎么了?究竟发生了什么让永乐做出如此疯狂的决定?玄宗皇帝心痛地望着永乐,作为父亲的伤心袭扰上来。   “父皇!”永乐拉着扎洛的衣袖,两人双双跪了下去,“请父皇允许我们即刻成婚!”   “什么?永乐,你当真疯了不成?”玄宗拒绝道,“永乐,父皇可以同意你们的婚事,但是绝不能在今晚。你是一个公主!婚姻大事怎能如此草率呢?”   “父皇!”永乐高喊着,手中的匕首划向手腕,顿时,血滴滴落在地,刺目非常!   “永乐!”玄宗皇帝浑身都泄了气,无力地坐在高台上,伸出手挥舞着,“罢了,罢了,你想做什么,就做好了!父皇不管了。父皇也管不了了!”养育儿女这是要做什么呢?为什么要让朕如此伤心?   “谢父皇!”永乐平静的脸上再也难掩住一丝心痛。她重重地叩拜下去,额头与地面发出了碰撞的声音。   “公主。”扎洛终于开口说话了,“您的手在流血。”说完,他撕下自己的衣摆,仔仔细细地缠绕在血流不止的伤口上。   永乐的心在滴血!为什么?为什么你不是频伽?为什么那个男人偏偏是你?为什么?再看向站立一侧的频伽,永乐的心顿时又凝固了,脸上仍旧挂着平静如死寂的神情。   “请王子为我们主婚!”永乐转过头朝乐队轻喊,“李龟年?”   “臣在!”唐朝历史上鼎鼎大名的乐师李龟年站了出来,等候永乐的指示。   “让你的乐队演奏出世间最快乐的音乐,让我的婚礼成为星空下最幸福的时刻!”   “是。公主。”李龟年走了回去,对着全体乐师做了几个手势。紧接着,欢快、喧闹的乐声传了出来,回荡在宫殿之中。   “王子,请主婚!”   于是,大唐历史上最荒唐的婚礼出现了。玄宗皇帝的小女儿,用最不可思议的方式出嫁了,并且为自己挑选了一位最不可思议的新郎。那幸福的新郎只不过是回纥的一个普通侍卫,普通到那晚后频伽特意问过茶壶盖才知道了他的名字。   随后扎洛的遭遇再一次印证了一个不变的真理: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是存在阶级差异的。尽管有时候不顾一切地丧失理智的爱情能够冲破这个枷锁,可是他却不曾拥有这样的幸运。   礼成!   永乐长久地跪在玄宗面前,眼眶红润,低语着:“永乐谢谢父皇的恩准!”   玄宗无力的身子一颤,在眼眶中滚动的泪珠终于忍不住落了下来,“永乐,你出嫁了。出嫁就要从夫,知道吗?”   “嗯,我知道。”永乐的泪再也忍不住奔流起来。   “我唐玄宗的女婿可不能是庸庸无为之辈。驸马,跪下听旨。”他喊着一身暗红的扎洛,宣道,“拟旨:封扎洛为左骁卫大将军,金紫光禄大夫,官从三品。赐府邸一座,良田五百顷,丝帛千匹,黄金千两。钦此。”   永乐与扎洛头磕得深深的,感谢玄宗的恩赐。   不论怎样,这件事过去了。以后这驸马若是争气的话,成就应该不会输于贵族子弟。在座的大臣们纷纷松了口气,毕竟,情况还没有太糟糕。   永乐仍跪在地上,转过头看向一直面容呆滞的扎洛。近些天所有的一切,大概已经到了一个普通男人能够承受的极限了。那个夜晚,他夺去了永乐手臂上的朱砂印,同时,也把自己的灵魂卖给了永乐。如今的扎洛,就像一个木偶人,任人摆布!   “扎洛。”   “是,公主。”扎洛恭恭敬敬地说道。那浓密的睫毛仍是不肯抬起,固执地掩盖着浅灰色的眼眸。   “你,会爱我一生一世吗?”永乐无限悲哀地望着他。   “公主!”扎洛毫无生气的脸上突然间浮现出狂喜,他忘情地伸出双臂,揽住永乐的肩膀说道,“公主,你给我机会,只要给扎洛一个机会,公主会发现扎洛不会比任何一个男人差。我保证!”那睫毛终究还是抬开了,希望之光绽放出来,使得他整个人都闪亮光彩。   “扎洛,我相信你!”永乐缓缓地扑向扎洛的怀抱,以她从未显示过的温柔姿态,扑向对他敞开双臂的男人。   扎洛笑了,狂喜地笑着。以近乎接近死亡的癫狂笑着。   笑容永远定格在他的脸上。一直到他的身子缓缓倒下,那个笑容也没有离开过他的面颊,深刻地印在了永乐的心里。   众人看清了扎洛倒下的身子,纷纷发出尖叫声、叹息声、抽搐声。因为,在他刚才还温暖的胸膛上,深深地插着一把匕首,那把割破了永乐手腕的匕首。   比茜素红还要绝望的红色血液如泉涌般地溢了出来,渐渐在扎洛的身体周围画出了一片红色海洋。   玄宗已无力再对今晚的永乐有任何的管束了!他,已经脆弱得自顾不暇了。在高力士的搀扶下,玄宗离开了这里。永乐这样的选择绝不是无缘无故的。可是,他已经失去了倾听的力量。他老了,已经是一个心灵脆弱无比、纤细无比的老人。   身着茜素红妆的永乐一步步地朝频伽千寻两人走来,站定,说道:“听说你们就要回国了。真是恭喜啊!对了,今天是我大喜的日子,我还没有听到你们对我说恭喜呢!”   频伽伸出手抓住千寻不停发抖的手,试图想要稳定她深切不安的情绪。   “恭喜您了,公主殿下。”   “谢谢!”永乐突然高声道,“频伽,你不要忘了,你永远也不要忘记,你欠我一个丈夫。一个丈夫,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要还我!如果你不还我,那就让千寻还我!”永乐的声音尖锐如鬼魅,自大殿顶层直达夜空。   千寻的头突然痛得要命,就如同里面被什么东西撑开了一般。眩晕袭了过来,黑暗笼罩了她。还有那好久都没有感受到的无望的冰冷感觉。   黑暗里,一个身穿纯棉袈裟的背影缓缓前行。   千寻很好奇,她想追上这个人,问他频伽在哪里?于是,她拼命地跑啊跑啊。可是任凭她如何拼命地跑却还是追不上那个缓缓前行的人。更加死命地奔跑,奔跑,却只能眼睁睁地望着那个人消失在自己的眼前。   “不要!等等我,等等我。频伽,频伽,你在哪里?在哪里啊?频伽,频伽。”她不停挥舞着双手,试图在黑暗的空气中抓住什么。   “千寻,千寻,你醒醒!快醒醒!那是做梦!你在做噩梦!我在这儿,我在这儿呢!”频伽抓住她不停在空中挥舞的冰冷双手,心痛地放在自己的脸颊上,反复地亲吻温暖着。   “频伽,频伽。”千寻缓缓睁开双眼,望着眼前焦急心痛的人影。“是的,我在这儿。我就在你身边!睁开眼睛,看着我!刚才都是梦,一切都是梦!”   “噢,是的,我看到你了!原来是梦啊!吓死我了。”千寻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淡淡地笑着。她的额际,一颗颗豆大的汗珠散落着。   “千寻,你在发热。”频伽无力地将头埋在她的发际,试图掩盖自己的绝望无助。   又发热了吗?这么说以后又要喝那苦死人的中药了!千寻皱着眉,轻抚着频伽的背,安慰道:“不过是发热,小毛病。要不了几天就好了。嗯?”   频伽的头埋得更深了,他的手伸向“马里亚纳”海沟,狠狠地抓着,像是要穿透那嶙峋的锁骨,把千寻牢牢地锁在自己的身边!   18 漆黑幽暗   因为千寻两天来的高热不退,频伽延迟了返回回纥的时间。此时,在大唐多待一天,他们面临的危险就会增加一分。这几天,频伽几乎是高度戒备状态。或许,永乐随时会告诉唐玄宗那晚发生在大同殿的事。到时即便是唐玄宗不敢拿他这个未来的回纥国王怎么样,想要顺顺利利地离开恐怕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昨晚,玄宗皇帝还特意为他举办了欢送酒宴,席间他的反应倒还算是正常。只不过眉宇之间,那晚的婚礼残留下的心痛还依稀可见。所以,他很快就离开了酒宴,交由太子李亨主持。   永乐究竟想要干什么?如果她想报复,为什么只字不提那天晚上的事?   花萼相辉楼。   “有人吗?我好渴。”床榻上,千寻缓缓睁开双眼,朝四周望去。房间里,紫金香炉冒着淡紫色的烟雾,初冬旭暖的阳光铺洒一地,使得烟雾与飞扬的灰尘无所遁形,在千寻的眼中活泼地跳跃着。这一切,怎么这么美好?   千寻精神一振,慢慢地从床榻上坐起。这才发现,枕边整整齐齐地叠放一套烟紫色衣衫,还有一件看起来就温暖无限的纯白色水貂披风。   她笑了,这些,一定是频伽准备的。他人呢?千寻皱着眉头,不满地望着满室的阳光,那里,并没有她想看到的身影。大概又去忙碌了吧!   穿好衣服,来到桌前,那里,沏好了一壶香茗,从壶嘴不停地冒着袅袅水汽。不管什么茶品不茶品了,她一口气喝下了五杯。口中的干渴,这才算是缓解了些。   推开门,清冷干爽的空气扑面而来。真是久违的清新啊!虽然沉香亭四周的牡丹此刻已经全部枯萎凋零,但是那股令人永远也忘不掉的雍容香气却早已沁入了土地之中。无论何时,一阵风吹过,那味道便会与沉香亭的馥郁沉香混在一起,迷惑住在花萼相辉楼的人们。这,就是花萼相辉楼的味道。   往前紧走几步,还没站稳,月儿星儿便叽喳着,飞上了她的肩头。不知从哪里传来的剑破长空之声传了过来。定睛望去,是频伽,是正在练剑的频伽!   凋谢的牡丹花从里,炫白色的身影与银色剑影交织辉映,夺目非常。   那个夺目的男人是她的!   这个认知如此的快乐,如此的幸福。千寻用手托起两只小可爱,用鼻尖蹭着它们嫩黄色的喙,“月儿、星儿,我很幸福!你们也要幸福,知道吗?”   那对蓝色小鸟竟像是听到一般,你瞧瞧我,我瞧瞧你,耳鬓厮磨起来,喉咙里还不时地发出满足的“呼噜、呼噜”声。   “怎么出来了?”   频伽不满的声音突然间从身边冒出,把正沉浸在欢乐中的千寻吓了一跳。手臂一振,让月儿星儿飞到了别处继续亲热。她则抚着心口嗔道:“怎么这么快就上来了?我一点心里准备都没有。”   频伽满眼的疼惜,走过来伸手探向她的额头,“还热吗?”   “好像都好了。”千寻快乐地笑着。   都好了?你昏睡了整整三天!其间所有他知道的祛热药方都试过了,却没有一种有效的。只得像御医所说得那样,等待着高热自己退去。   想到这里,频伽的心就一阵绞痛。他狠狠地把千寻揽在怀里,朝向永远也不会使他餍足的唇瓣袭去!心痛、珍惜、恐惧、爱欲紧紧地交织在一起,像是一张巨大的网,把两人纠缠在一起,无法分离。   千寻,你是我的,谁也不能把你带走,谁也不能!   黄昏,拜占庭。   这里,还是拜占庭吗?   千寻跳下马车,望着萧索的门庭,再望向门口昏暗的灯笼,一时间迷惑不已。   门口,再不见琥珀招揽生意的身影。走进去,三三两两的文人聚在一起,品茶、饮酒,时不时地谈论着眼前的壁画。   怎么这里看起来像一个酒馆,而不是一个艺妓馆了?   “千寻,你终于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飘来,黛螺静坐在柜台前,淡淡地笑着,“还以为你把我们这些老朋友都忘了。”   借着室内昏暗的灯光,一张千寻从未见过的素面正在向她微笑。这是谁?为什么说话声音跟黛螺一模一样?   “认不出来了?”黛螺一脸了然的表情,朝千寻走来。   “是你?黛螺?”千寻惊讶地望着一身棉布衣衫,素面朝天的黛螺,心中讶然不已。   “是我。”   千寻莫名地望着四周,好半天才盯着黛螺问道:“出什么事了?拜占庭怎么变成这副样子了?”   “这副样子不好吗?”黛螺满意地望着四周,“我把姑娘们都遣走了,每人给了她们一大笔钱。其实,我也想走的,就等着跟你打个招呼。”   “走?你要去哪里?在长安开一家艺妓馆不是你的人生理想吗?”“是啊!是我的理想,现在那理想已经实现过了。原本,我不会这么快醒悟的。可是那天晚上的一幕改变了我的所有想法。”   “究竟是怎么回事?”千寻听得一头雾水。   “千寻,原来我只是觉得你画什么像什么,所以是一个优秀的画家。可是现在,我懂你画中的意思了。”她环顾四周,平静地说着,“直到那天,我和所有的姑娘被那群粗鲁的客人欺辱了遍。那分不清是快乐还是痛苦的喘息声刺痛了我,摧毁了我一直以来坚信的东西。那天以后,我再看这幅画,才发现这里面掩藏着很深的死亡气息。所以,我怕了,我累了,我要回家,回龟兹。”   “你走了,这店铺怎么办?还有,高大飞和琥珀呢?”   “你还不知道吧?那晚之后,琥珀就走了。”   “走了?去哪里了?”   “五台山。现在,他人应该已经在那里了。他要重新剃度,潜心修行。至于高大飞,我已经把拜占庭送给他了,将来想要生存下去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这家伙,心思最是简单,对什么都刀枪不入,忍耐力还一流。看起来,完全不用我们担心的。”   “是吗?”千寻笑了,说道,“看起来,我们每个人都算是找到了自己的方向。”稍顿,有些怅然地说道,“其实,我今天来也是要跟你们告别的。明天,我就要走了,跟频伽回国。对了,黛螺,你跟我们一起走吧。会安全许多的。等到了回纥你再往龟兹走,岂不是更好。”   “对啊!”黛螺有些心动。   “就这么说定了。你收拾收拾东西,明天我派人接你。”   “好。”   一旁不停擦拭桌子的高大飞不时地偷瞄着千寻,脸上,一副想要打招呼又不敢的样子。   “高大飞,我走了,以后,你应该再也不会碰到什么倒霉事了!哈哈,再见。笨贼先生!”说完,千寻转过身去,离开了拜占庭。   长廊上,高大飞望着马车远去的背影,心头感慨万千。想想自己第一次与她相遇的情形,苦笑不已。以后,自己守着这铺子,应该会简简单单地过一生吧。对了,西市绸缎铺子的老板说有一个乡下的远房亲戚,想要说给他做媳妇。哈,自己马上就要有媳妇了!有了媳妇就会有儿子,有了儿子就会有……   启程的那天,李亨,杨国忠代表玄宗皇帝亲自送行。高力士也来了,绿桐也来了,分别带来了两件礼物:渌水蚕丝和一小袋洛神茶。   端坐在回纥马车内的千寻静静地望着手上的渌水蚕丝,半晌,叹了口气,取出了怀中的鱼牙梳子,用渌水蚕丝串起来,戴在了脖颈上。再命人送了开水来,亲手泡了一杯洛神茶,深吸着淡淡的甜味儿,眼望着冬日来临的长安城。   此刻,大街上萧索了些,人们怕冷,纷纷躲进了温暖的室内。枯叶,一地飘零,在人们的脚下微弱地喘息着。走出春华门的时候,高耸的城墙上,一个身披黑金色盔甲的身影温暖地注视着队伍中的回纥马车。头盔遮蔽下的唇角无奈地浅笑,“再见了!千寻!”   突然,一匹白得耀眼的马匹超过了回纥的队伍,挡在频伽的面前。   那是玄宗皇帝的照白夜,骑着它的人除了永乐公主还能有谁?   他们二人对峙着,气氛竟比这初冬的寒风还要肃杀。   过了好久,永乐才下定了决心一般,一字一字地问道:“你、要、不、要、带、我、走?”天空中,此刻还有几分太阳的影子。可是,慢慢地,就连这几分影子也消失不见了,躲在了阴霾云层的后面。   随着频伽的静默,永乐的心终于彻底地冰冻起来,从此失去了鲜活的可能。   终于,她不再期待频伽的回答,缓缓地拉紧缰绳,策马离去。   天上,飘落了一片一片的雪花。寒冬,真的到了。   与来长安的路程不同,他们返回的时候,走的是另一条路线:出春华门,从长安到洛阳,然后北上太原,经五台山出长城,绕过党项途径阴山,再穿过一片戈壁沙漠,就到了频伽阔别了五年之久的回纥都城:卡拉巴勒嘎孙。   因为是要回国,所以一路上,回纥的士兵们都掩盖不住自己内心的激动情绪。于是,常常有士兵会高唱回纥的歌曲,以表达自己对故乡的思念。频伽没有下令禁止,他也被兵士们的热情感染了,难得一见的轻松表情显露在脸上。   夜晚驻扎的时候,他们就像在回纥的草原上一样,点起了篝火,靠着肥嫩的全羊,载歌载舞,欢乐非常。   黛螺也很兴奋,穿着朴素的长裙,在篝火旁拼命地旋转着。为回纥士兵们奉献着优美的“回旋舞”。没想到,洗尽铅华的黛螺,竟然也可以绽放出如此绚烂的美丽。   千寻依偎在频伽的怀中,心满意足地笑着。车厢内,月儿和星儿因为怕冷不敢出来,只得勾着好奇的脑袋向外瞧着。   “我们很快就会回家了。”频伽紧拥着千寻,说道,“到那时,我会让你成为全回纥最尊贵的女人。”   “回家?”千寻遥望着远方,心中再一次为这个陌生的词汇悸动着。家?那是她最向往也最恐惧的地方。如果没有爱,家对她而言就毫无意义。   “是的,回家。有我的地方,就是你的家。”   “噢,噢,噢,噢……”远处,士兵们兴奋地来到黛螺的身边,晃动着笨拙的身体,用舞姿宣告着自己的快乐。   东都洛阳。   回纥的队伍没有进城,他们驻扎在郊外。频伽再也不想因为任何理由耽搁回国的行程了。   可是毕竟是有“神都”之称繁华仅次于长安的城市,不进城看看实在是遗憾。于是,乔装打扮一番,频伽带着千寻进入了洛阳城,身边,只有茶壶盖和黛螺跟随着。   洛阳果然不愧是盛名在外。它的城市规模与长安相比,毫不显弱。而且,洛阳还有某种更为温馨,更加高雅的精神生活气氛。规模宏大的南市中,各式各样的商铺林林总总,往来的商旅游客络绎不绝。到处可以看到买进口水果的摊子,买美丽花卉的铺子,还有花样繁多的锦缎和各式各样的陶瓷制品。这些,都是令洛阳著称于世的特色商品。   千寻好奇地左顾右盼着,被这里旺盛的生命力所牵引。   “那里是什么?”千寻指着远处的一座寺庙,门口不时高蹿的火苗吸引了她的目光。   频伽望过去,点头说道:“好像是一座祆教寺庙。看起来,正在举行什么仪式。”   “祆教?好奇怪的名字啊!”   “这不是唐朝的教派,它是从粟特传过来的。以前回纥也有很多祆教徒,不过现在很少看到了。”因为所有的人都被迫改信摩尼教了。他想起现在在国内一手遮天的阿莫国师,心情阴郁起来。   “看起来很有意思的。我们去看看吧?”说完,千寻拉起了频伽的手,朝喷射火光的地方跑去。   “阿胡拉·玛兹达!你是光、生命和真理的化身。请保佑我们,保佑您虔诚的信徒从此不再受到安格拉·玛犹的侵扰吧!让黑暗、死亡和邪恶永远地离开我们,请保佑我们!”一个领头者模样的人紧闭双眼,对着一坛熊熊燃烧的圣火祈祷着。身后众多的祆教信徒们,跟随着一起匍匐跪下,虔诚地祷告着。   他们可真有意思,对着一团火祈祷。千寻好奇地望着,毫不在意频伽的变化。   在频伽的身侧,一个身材魁梧高大的男子,身穿着祆教信徒的服装,却没有跪拜圣火。他转过头,浅黄色如猫眼石的眼眸望着频伽,“王子殿下,终于等到你了。”   频伽没有理会他,转过身对茶壶盖交代说:“昆奴,你留下来陪着千寻和黛螺。一定要照顾好安全。”   “是!”   他深深地望了一眼正在好奇的观望着拜火仪式的千寻,转过身朝远处走去。那个与安庆宗有着相同眼眸的男子紧紧地跟随着。   “是安庆绪大人啊!怎么,你不在范阳陪着你的父亲,倒是跑到洛阳来见我了?”   安庆绪,安禄山的嫡长子,在身份上,要比在长安充当质子的安庆宗高贵很多。可是,这个人却是不怎么样,后来,亲手把自己的老子给杀了。比起为了父亲,心甘情愿充当人质的安庆宗品德要低很多了。   “正是家父派庆绪前来的。我也是不得已伪装成现在的样子,在这里跟你见面。可能王子殿下还没有察觉,自从您出了长安城,唐朝的暗士一直在暗地里跟踪着你们。”   “暗士?”频伽面容不变,内心却忽然慌乱狂跳,“大人,您稍等,我要去安排一些事情。”说完,就朝着远处人群中的纤瘦身影飞奔而去。   与此同时,那一直燃烧不断的圣火突然间熄灭了。所有的祆教教徒顿时乱作一团,如同末世来临一般高喊痛哭。   “千寻,千寻!站在那儿不要动!昆奴,快去抓住千寻!”频伽狂喊着,此刻,千寻的身影已经消失在慌乱不堪的人群中。远远的,只能看得到茶壶盖巨大的头颅在拼命地大喊着、寻找着。   “千寻,等我!”频伽的血液此时像是全部倒流一般,身体充斥着想要杀人的叫嚣。   真的找不到了,他的千寻。   此刻,祆教寺里已经空无一人。被撞翻在地的圣坛散落了一地凄凉的炭灰,随着寒风卷起的一阵阵漩涡在低空中旋转、漂浮着。频伽伫立在一片凄凉的灰烬中,试图用各种的方法让自己冷静下来,想一想千寻究竟会被什么人带走。   可是,有句话不是说的好吗?关心则乱!   任谁也看得出此刻的频伽依然无法冷静了。   “安庆绪大人,你刚才说唐朝的暗士一直跟着我们,可有证据?”“证据?我安家的人说话还需要证据吗?父亲在大唐的势力还有什么是值得怀疑的?王子要证据,难道庆绪要把安家在唐朝安插的所有关系网跟您汇报一遍?”   频加紧闭双眼,复又缓缓张开,眼前被风吹散的一片废墟中,一支朴拙的木钗安静地躺着。湛蓝色眼眸紧缩了一下,走过去捡了起来,仔仔细细地端详着。   是!是今天早上乔装打扮的时候,他亲手为千寻插在鬓端的木钗。   ……   “喂,你都把我打扮成乡下妇人了。”当时,千寻皱着鼻子,不满地望着铜镜中的自己。   “傻瓜!”频伽捏捏她的鼻子,赞叹说道,“布衣金钗,越发显出你的美好。千寻,什么样子的你都令我赞叹!”   “是吗?”   “唉。”频伽一阵长长的叹息,朝着不施粉黛的面颊吻去。   ……   此刻,木钗仍在,那个不染纤尘的精灵女孩却已不知去向。这让频伽如何接受?如何冷静?   “昆奴!”   “是!”   “传令城郊的所有勇士整装待发,我们连夜杀回长安!”   茶壶盖大惊!“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直言道:“王子殿下,现在当务之急是快点回国!我们身在唐朝的领土已经是被动至极了,现在又兵戎相见。恕昆奴放肆,这样做,非但救不回千寻小姐,恐怕就连王子自己都难以自保!”   “谁要自保?”频伽拔出佩剑,剑锋直指茶壶盖黝紫色的脖子,“昆奴!不要质疑我的命令,你所要做的就是服从!”他湛蓝色的眼眸此刻变成了墨蓝色,寒气不停从里面绽射出来。   “王子,昆奴宁可死,也绝不会眼睁睁地看着王子丧失理智,白白送死!”   “好,那我就成全你!”话还没有说完,剑锋已经划破了茶壶盖的脖子。   茶壶盖紧闭双眼,心甘情愿地等待着生命的终结。那抹刺痛刚刚袭来,就只听到一阵闷哼和重物坠地的声音。睁眼一看,频伽已经昏厥倒地,佩剑,就死死地握在他的手中,浅黄色双眸先是望着自己结实的手掌而后淡淡地望着他,命令道:“还不快带王子离开这?跟我来。”   “千寻,你在干什么?”   “频伽,你快来呀,快来救我。这里好可怕,他们在关我,他们在惩罚我。福利院的小朋友欺负我,我一时气不过才还手的,我不是故意的!可是,阿姨她们却要我把关在小黑屋里面,她们要惩罚我?为什么?就因为我的耳朵是畸形的吗?频伽,频伽,你在哪里?你快救我,快呀!”   “千寻,我就在这儿呀!你看看我,看看我!怎么,你看不到我?听不到我吗?”黑暗中,频伽望着蜷缩在黑暗角落中的千寻,大喊着,“千寻!你看我!千寻!”   “王子,王子,你醒醒,王子?”   双眼紧闭的频伽猛然睁开,这才发现刚才的一切都是梦。即便是梦,却也是惊出了一身冷汗。混乱的焦距渐渐定格,看清面前之人正是茶壶盖后急怒交加,“昆奴!我的命令你执行了吗?”见这奴才坚定地摇了摇头,频伽一脸阴郁,本能地想要钳住这个大胆奴才的脖子,却发觉自己全身上下被绑严严实实,动弹不得。   “哼哼,”频伽怒极反笑,话语冰冷得令人颤栗,“昆奴,你跟了我十几年,现在我才知道你对我的‘忠心’。”   “王子!”茶壶盖硬挺挺地跪了下去,神情哀伤地说道,“昆奴知道千寻小姐对您来说意味着生命意义的全部。可是,对昆奴来说,王子对我也意味着生命意义的全部。昆奴不能让王子涉险,昆奴愿意回长安打探千寻小姐的下落。请王子放心!如果不能救出千寻小姐,昆奴绝不会再活着见到殿下!”昆奴,这个来自印度群岛的奴隶,这个跪在地上身形仍然比普通人高大许多的壮汉。灵魂竟然如同一枝藤蔓,死死地攀附在主人如参天大树般的周身。失去了这棵大树,他的生命便失去了所有的意义,就会枯萎死去。可以吗?人真的可以奴性到如此地步吗?   “频伽王子。”安庆绪走了上来,说道,“依在下所见,景小姐暂时不会有什么事。倒是您如果冲动地想要回长安救人,反而会增加你们两个人的危险。昆奴说得不错,当务之急是您回到回纥!到时候,回纥大军压境,别说一个女人了,怕是任何条件唐朝都会答应的。您忘了吐蕃国王让您看过的信件了吗?”   频伽神色渐渐平复,他低沉说道:“我没有忘!”   “很好。王子殿下,如果您能够如承诺所说的那样在关键时刻在大唐后背插上一刀,那么庆绪就能够保证会全力以赴配合昆奴在长安调查千寻小姐的下落。请王子考虑清楚。如果您一定要现在返回长安救人的话,那么庆绪现在就可以做主取消与您的盟约。安禄山和尺带珠丹需要的是势均力敌的盟友,而不是一个陷入情感中无力掌控局势的脆弱王子。”他稍顿了一下,紧接着说道,“正如你说的,我们三方合作的前提是旗鼓相当。弱者,是必须自动退出对唐朝的瓜分的。更何况王子殿下应该比庆绪更加明白,在战争中取得胜利,才是令对手言听计从的唯一手段。好的情况,你占领长安,救出千寻小姐;坏的情况,等你赶到的时候,唐朝的昏君已经赐死了千寻小姐。那又怎样!你至少可以杀掉所有皇室的贵族,流干他们的血来祭奠她。可是你现在回长安,除了把自己陷入无力的局面,还能有什么作为?”   频伽默然,安庆绪的话无疑点醒了他。此刻,那个冷静的、自制的频伽又回到了体内。王者的威严四散开来,即便是身陷绳索的捆绑,也丝毫掩饰不住那股令人情不自禁想要追逐的气势。   “安大人的军队,开始行动了吗?”   安庆绪出神地望着窗外昏暗的天色,若有所思地说道:“现在,父王应该已经穿上龙袍,在三军面前慷慨激昂了!”他没有再称为父亲,而是称安禄山为父王。   频伽立刻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命道:“昆奴,给我松绑。”   “是!”   随着身体的自由,他站起身,顶立在昏暗的高台上,居高临下地望着安庆绪,“三个月,回纥的大军定然会踏上这片土地!唐朝这块肥肉,没理由回纥不来分上一块!回去转告你的父王,频伽在这里以回纥国王的身份与他建立盟约。”频伽此刻已然决定:要快速解决阿莫国师的事情,然后请父王退位安享晚年。如果父王不同意,那么就只有逼宫了!他要倾举国之力让唐朝为今天的所作所为付出血的代价!诚如安庆绪所说,最好能让他毫发无损地带走千寻。否则,他不仅仅要唐朝贵族的血来祭奠千寻,他还要所有唐朝子民为千寻殉葬!   安庆绪只觉得身子一阵冰冷,不由自主地仰视着频伽,缓缓地点了点头。   “昆奴!”他又转而对茶壶盖交代着,“我不要你的命!我要千寻好好地回来!所以,你现在就潜回长安,去找扎木合!告诉他战马交易的真相,务必要得到他的支持。这样,对你寻找千寻的下落会有很大的帮助。安庆绪大人,哦,不,现在应该叫太子殿下了。太子殿下所说的暗士是直接隶属于皇帝的朝廷机构。哼,皇帝有时候也是要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事的。可是据我所知,这个机构现在的实际掌控者并非那个昏聩的唐玄宗。它的幕后操纵者很可能是皇帝身边的高力士。若真是如此,千寻应该是安全的。你还有足够的时间去调查寻找。只不过,你一定要在回纥大军出动之前找到她,否则千寻的安全定会受到威胁。所以,我什么时候出兵,就看你传回来的信息!怎么传信息,扎木合会帮你的!去吧!”   “是,王子,昆奴走了!”说完,茶壶盖站起身子,迅速消失在昏暗中。   “频伽王子。家父果然没有看走眼,您是一个令人胆寒,却又不得不令人敬佩的盟友。与您为敌,实在是那条走狗最愚蠢的决定!”冷冷的浅黄色眼眸中,一丝钦佩写在其中。   “太子殿下,频伽还要感谢你今天的一席话。另外,请您命令安家在长安所有的情报网为昆奴提供帮助,这份情,频伽一定会还!”   “好!”安庆绪点点头,一个抱拳,“频伽王子,庆绪这就领命回范阳了。三天后,父王起兵谋反的消息应该就会传到长安。所以,也请您尽快离开唐朝境内,以免夜长梦多!”   “多谢太子殿下提醒!”   这是哪里?   昏昏沉沉的千寻睁开双眼,望着陌生的一切:这是一间没有一丝缝隙的地下室。房间里,摆放着富丽华贵的家具。供照明使用的是一个圆滚的火珠,它被悬挂在床榻的上方,若是不想用了,有一个暗格,拨下盖住就可以阻断它的耀眼光芒了。   还没等到仔细打量清楚,房间的门就被打开了。一个蒙面男子走了进来,手捧着一大碗浓黑的汤药朝千寻走来。   “你是谁?你要干什么?你……”千寻无法反抗,被强迫着灌下了苦不堪言的药汁。很快的,眩晕袭了上来。隐隐约约中,又走进来一个服饰怪异的女人。她紧盯着千寻混沌的黑眸,说着一些奇奇怪怪的话——   “你是谁?”   “我、我是景千寻。”   “景千寻。你爱的人是谁?”   “频伽。”   “错了,错了,孩子,你爱的人是大唐的玄宗皇帝。”   “玄宗皇帝?”   “是的,就是他。记住了吗?”   “嗯,我记住了。”   “现在我要把你送到你心爱的人那里,你一定要听话,要讨他欢心,不要忤逆他的命令。懂了吗?”   “嗯,我懂了,我会听话的。”   “很好,你会得到幸福的,孩子!”   “谢谢你。”   “睡吧。睡醒了,你就会到心爱的人身边的。”   千寻缓缓闭上双眼,昏睡了过去。那个巫女神秘地一笑,露出了黑黄色的牙齿。她站起身,走出了房间。大门,再一次紧紧地扣住了。   门外,一个身穿猩红色长袍的蒙面人问道:“好了吗?”   “是的,大人。只要以后每天都服下一碗‘失魂汤’,小的保证她绝不会想起过去的事情。”巫女得意地说道。   “好,去领赏吧。”   “谢大人!”巫女摆动着腰肢,一晃一晃地离开了。   “大人。”旁边一个黑衣蒙面人朝他说道,“属下们抓人的时候实在是分不清楚谁是千寻小姐,所以,那另外一个女人该如何处置?”   “怎么会这么笨?”   “大人说的特征是纤尘不染,超凡脱俗。属下们愚钝,看来看去那两个女孩都是素面朝天,超凡脱俗。为了避免抓错人,这才全部带了回来。”   “算了,那个女人不过是龟兹来的妓女,模样倒是不错,舞也跳得很好,干脆后天一块献给皇上得了!”说完,他转身离去。   “大人慢走!”   慢走?我自然要慢走!当了一辈子的奴才,别的没有学会,慢走的本事倒是比任何人都强的!不会慢,不会忍,我岂能活到现在?   他摘去了头上的蒙面,粉白粉白,长满褶皱的脸庞露了出来。   陛下,陛下,您最近的忧虑又多了一些。力士知道,永乐公主的事情让您伤心了!力士也知道那天永乐公主为什么会做出如此令您伤心的事。所以,力士给您找来了让您一直牵挂的人。力士只想看到快乐的陛下,无忧的陛下。您的脸上多一道皱纹,力士就会多一分心痛!您的头上多一根华发,力士就会多一分难过!陛下,您是玄宗皇帝,不老的玄宗皇帝!世上没有一个女人不会爱上你!世上没有一个女人不会臣服于你!世上也没有一个女人能够拒绝你!   房间内,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再一次打开,被推进来的黛螺站住身子,看到仍在昏睡的千寻,刚忙奔到她的身边喊着:“千寻,你怎么了?千寻,你快醒醒啊!”   “谁叫我?”千寻睁开依旧混沌无比的双眸,昏昏沉沉地望着黛螺,“是你啊,黛螺。”   “是的,是我。我们被一块抓进来了。”   “抓进来?”千寻迷茫着问道,“没有啊,谁也没有抓我们啊!对了,好像有什么人告诉我等我睡醒了就能看到我爱的玄宗皇帝了。奇怪,怎么没有看到他呢?”   “你爱的玄宗皇帝?千寻?千寻?你是不是有毛病了?你爱的人是频伽啊!回纥的频伽王子!”   “频伽?不对,不是他。黛螺,我爱的人是玄宗皇帝。我听他的话,就一定会获得幸福的。”千寻期待地说道。   “胡说!”黛螺拿出她颈间的月光宝石,问道,“这是频伽送给你的月光宝石,你不记得了吗?它跟频伽的星光宝石是一对的,它们象征着你们比宇宙还要永恒的爱情。你不记得了吗?你都不记得了吗?”   千寻恍惚地望着月光宝石,好一会儿,又从脖子里掏出了那把用渌水蚕丝穿起来的鱼牙梳子说道:“这是玄宗皇帝送给我的,它才是我们永恒爱情的象征。”   “你!”黛螺慌了神,刚想继续说下去。门,却缓缓地打开了。   从外面鱼贯走进了一排手捧着锦罗羽衣、脂粉首饰的宫娥。为首的嬷嬷恭敬地说道:“两位姑娘,吉时已到,该梳妆打扮了。”   19 旖旎红帐   吉时?   两人被众人簇拥着,来到冒着乳白色轻雾的浴池。宫娥们利落地剥去两人的衣物,将她们推入看起来如同润滑牛奶一般的汤池中。紧接着,嬷嬷又拿出一瓶珍贵的玫瑰露,缓缓滴了进去。   净身之后,又是一系列繁复的侍弄。不一会儿,两人一个粉黄,一个蓝绿,各自披着轻盈的丝缎宫衣盈盈而立。宫娥们紧接着在他们的头发上忙碌着,争相把时下里宫廷贵妇们最时髦的发髻展现出来。   除了绾发,脸部还要用密腊做的碾子仔仔细细地滚压一番。直到两个人原本就应经白皙透明的面颊上连细密的汗毛都寻不见了,方才作罢。待到胭脂红唇都抹好了,其中最是心灵手巧的一个宫额拿出纤细的貂毛笔,要在两人的额间分别画一个精致的花钿。很快,黛螺额上勾出一朵娇艳的牡丹。而那宫娥在千寻的额上盘了半天,竟是无从下手的样子。好半晌,才叹了口气,转过头望着嬷嬷摇摇头。   “没用的奴才。”嬷嬷斥责了一声,倒也作罢,“来人,呈钗环。”   两个宫娥各自捧着缤纷闪耀的珠宝首饰来到他们面前,嬷嬷说道:“请两位姑娘挑选。”   黛螺诧异地看向嬷嬷,“这究竟是要干什么?”   嬷嬷没有说话,只是走过来,挑了一支金灿灿的簪子插在了黛螺的云鬓上,而后又想为千寻插上一支,然而在托盘中翻了个遍,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倒还是千寻自己被一串干净得让人怜惜的水晶珠串牵引了注意,拿出来像花环一样戴在了发端。   嬷嬷诧异地望了一眼,继而说了一声:“走吧。”   在嬷嬷的带领下,左拐右绕的,又上了好多台阶,这才在缓缓打开的巨石门缝中重又见到天地之色。   此时已是黄昏。滚圆的夕阳一半已经湮没在恢弘的宫殿背面。眼前,正是唐朝的后宫。   千寻和黛螺眯缝着眼睛,眼望着与昏暗地宫相比刺目耀眼的斜阳,脸上,各自显露出不同的神色。   这里,就住着我爱的人吗?我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吗?   为什么我跟千寻要装扮成这副样子?为什么又把我们带回长安,带回皇宫?   随着大门的全部开启,冬日的寒风袭了过来,瞬间吹透了两人身着的锦罗纱衣。她们前胸裸露的大片雪白肌肤顿时汗毛直立。   千寻感到那陌生的月光宝石紧贴着她冰凉的胸膛,那抹寒彻仿佛要穿透她的身子。   “好冷!”千寻不自禁地倚向黛螺,试图向这个唯一熟悉的人摄取温暖。   “天儿冷!两位姑娘步子快些,皇上的寝宫就在前面。”   皇上的寝宫?黛螺身子一僵,看向眼神混沌的千寻。一股深切的寒意从脚心蹿出,直达头顶!   刚刚走到宫殿的门口,高力士带着几个年轻太监站立两侧,看起来已经等候多时了。   “星月夫人来了,还不呈上汤药?”   “是。”   一碗浓黑的汤药摇摇晃晃地送到了千寻的面前。   想要拒绝的本能令千寻猛烈地摇头,“不!我不喝药!”   “星月夫人,这药您不能不喝。它对你的身体非常重要,就连服用的时辰也不能错的。”细声细气的话语传进了千寻的耳朵,竟然似曾听过。   千寻闭上双眼,一个白得耀眼的身影仿佛在面前一闪而过,远远地对她说:“这药你必须喝!”是谁?是谁说过这样的话?她恍惚了半天终是没有什么结果,可心里,对这汤药已不是那般排斥。伸出手,接过温热的药碗,痛痛快快地喝了下去。   高力士满意地点了点头,推开宫门,俯下身子说道:“请两位姑娘进殿。”   唐玄宗躺在他温暖富丽堂皇无比的龙榻上,神情萧索。一个宫娥正在陪他下双陆棋,她小心谨慎地望着玄宗皇帝恍惚的目光,生怕一个不小心惹恼了皇上。这些天,皇帝总是莫名其妙地发脾气,她的姐妹已经有好几个因此被杖责惩戒了。   “陛下,您看谁来了?”高力士站在重重纱幔前说道。   玄宗抬了抬无趣的眼眸,问道:“谁呀?”   “掀开纱幔。”高力士命令道。那名宫娥立刻如同被天神解救一般起身拉开了纱幔,千寻和黛螺的身影就这样缓缓呈现在玄宗的面前。   “是千寻?”玄宗皇帝无趣的双眼立刻光芒四射,从床上一跃而下。狂喜着奔到千寻的面前,如获至宝地捧起她身上戴着的鱼牙梳子,“千寻丫头,你、你怎么又回来了?”   “千寻当然要在您的身边了,”她恍惚着双眼,缥缈地回答着,“千寻爱着您呀,陛下。”   黛螺当场失色,急忙拉着千寻的衣袖喊道:“千寻,你胡……啊!”她没有机会把话说完,后背的脊柱就传来了一阵蚀骨般的椎心疼痛。   高力士收回的手掌间隐约有耀眼的银光闪现。只听他低沉说道:“不要乱说话,我是听闻你跳舞一绝才留你在陛下身边的。否则,皇宫大内,每天少几个人,就连神仙也是不会发觉的。”   玄宗皇帝注意到了黛螺,他疑惑地望着这个陌生的绝艳美人,问道:“力士,她又是谁啊?”   “回陛下,这是一个舞姬。她的舞蹈跳得出神入化,力士带她来是想给陛下解闷的。”   “哦,”玄宗皇帝看看一身蓝绿的黛螺,挥手道,“改日再跳吧,今天朕只想跟千寻丫头好好说说话。你们都退下。”   “是!”高力士眼看宫娥带着黛螺退出了宫门,又走到纱幔前,独独放下了一面旖旎的红色纱帐。并且从怀中掏出一个香囊,轻轻地放在御枕旁边。而后,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转身离开了。   打开宫门的一瞬,寒冷趁机窜了进来,吹得千寻直哆嗦。   “冷吗?过来。”玄宗皇帝拉着千寻,走到他温暖的旖旎红帐中。宫灯,不知谁吹灭了几盏,此刻就留下了一抹光亮摇摇晃晃。   小心翼翼地把千寻安置在温暖被中,细声询问道:“还冷吗?”   “我不冷了,皇上。”她微红着脸,温顺地回答着。如同一只慵懒无比的波斯猫。   “千寻丫头,你刚才说什么?朕不是听错了吧?你再说一次,你为什么回来?”   “千寻爱您呀!陛下!”   玄宗皇帝愣住了,过了一会儿,男性的满足感与自信心重新回到体内。一个骄傲帝王的自负使得他没有发现千寻眼眸中异常的混浊,只是满心欢喜地以为这一切都是真的。他喜悦地望着温顺非常的千寻,不一会儿,在摇摆的宫灯闪烁中,那张脸渐渐成为了那张梦里萦绕过千万次的面孔。   是真的吗?太平,是你吗?   颤抖枯萎的手攀附在不盈一握的冰凉面颊上,不可置信地抚摸着每一处:眼睛,眉毛,鼻子,嘴唇,还有那尖尖的耳朵。   此刻,眼前纠缠了一世的人儿如同空谷幽兰一般静静坐在他的面前。那熟悉的渌水蚕丝缠绕在雪白的颈项上,晶莹碧绿的令人心悸。可以吗?自己可以摘去这朵他觊觎了一辈子的幽兰吗?为什么不可以?他是皇帝,是天子!上天赋予他无所不能的权力,这片土地上的所有一切都为他所有,任其索求。   他的心跳居然猛烈了起来,双手下意识地探索着床面。一个柔软的香囊被抓入手中,不必看,玄宗皇帝便知道它的用意。于是,一个孩童般心满意足的笑容浓浓地挂在脸上。   他倒出一粒药丸,紧盯着眼前人儿的微红面颊,张开嘴,吞了下去。很快的,他的身体紧绷起来,燥热在体内升腾翻涌。   “你终于属于我了,太平。”欲望驱使着他将手伸向薄如蝉翼的锦罗,缓缓地褪了去。   千寻仍然迷茫着眼神,无动于衷地任凭外衣褪尽。此刻,就只剩下了嫩黄色绸缎裹胸长裙,那下面,就是她美好的,独一无二的,原本只为一个人绽放的身体。   玄宗揽住了她的瘦削的肩膀,发出粗重喘息的唇向那美好修长的颈项吻去。   “陛下!”突然间,一声惊慌失措的凄厉喊叫阻止了红帐内的所有旖旎,它硬生生地传了进来,适时地为千寻和频伽的幸福充当了保护神。   “李将军,你不能进去,不能进去!李将军,杨、杨大人,你怎么也来了,杨大人,你们这是干什么?擅闯陛下寝宫可是死罪啊!”高力士愤怒而无奈的声音也跟了进来,显然,他已经尽量阻止了。   “滚开!”是李嗣业的声音,“今天就是死也要见到皇上!”   “是啊,高公公,今天,国忠也是没有办法,这、这实在是……”   “放肆!你们两个,一个左护卫大将军,一个当朝宰相,竟然擅闯朕的宫禁!都给朕滚出去!”玄宗皇帝大怒,隔着红色纱帐斥道。   “陛下!”李嗣业和杨国忠两人纷纷跪下,面目绝望。   杨国忠的嘴张了几张,仍是不敢说话。   李嗣业见状,索性大喊道:“陛下,请您立刻召见五品以上所有文武。我朝有变,要尽早商量对策才是!”   “什么意思?什么我朝出大事了?这不是好好的吗?”   “陛下,安禄山,反了!”   “什么?”玄宗皇帝大惊,一时间身子慌乱得竟从床边滑了下去。那个装着密药的香囊顺势跌落,褐色药丸散落一地,滚向四面八方。   大明宫,勤政殿。   此刻,安禄山率二十万精兵在范阳起兵,杀奔东都洛阳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朝野上下。满朝文武喧喧闹闹,各抒己见。一时间,朝堂之上口沫横飞,慷慨激昂之词不绝于耳。大臣们打着哈欠,很多人甚至认为这是一件很容易就解决的小事。   唐朝的强大延续了二百年,人们甚至相信这种强大已经成为了不朽的神话,任何人想要摧毁它都是自讨苦吃,绝无可能成功的。   唐玄宗高高在上,心烦意乱地望着下面争论不休的群臣,冷冷地哼了一声。   朝堂上立刻安静下来,臣子们仰视着许久未曾见过的皇帝,表情还有些许的疏离。玄宗皇帝很久都没有上过朝了,眼下一些今年才刚刚升至五品的官员甚至都没有见过皇帝一面。可是今天却在夜半时分上起朝来,早干什么了?   “李嗣业!”   “末将在。”   “你把叛军此刻的情况跟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是!”一身英武盔甲的李嗣业出列,朗声道,“十一月甲子,安禄山范阳起兵,率精兵‘夜半行,平明食,日六十里。’此刻已经占领魏州。我军如再不做出应对,叛军很快就会占领汴州,并迅速抵达洛阳。那时,离长安也不远矣。”高亢的声音在冰冷的宫殿中回响阵阵。群臣一片静默,所有刚才还昏昏沉沉的大臣,此刻睡意全无,低垂着头,生怕被皇帝点名发言。   玄宗皇帝坐不住了,环伺刚才还口沫横飞此刻却安静无言的文武们,怒气渐渐聚敛起来。   “这个,臣斗胆一问:自古以来,叛军起兵总会捏造一个理由。李将军,安禄山造反,他的借口是什么?”终于有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子站出来说话了。   “清君侧!”   清君侧?刚才还一片静默的文武顿时议论纷纷,人们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了杨国忠。清君侧?好像皇帝的身边,最应该清的就是杨氏一家了吧?妹妹红颜惑主,使得皇帝天天不早朝。兄弟一手遮天,把朝中所有事务独揽在身,还时常发动党争、排除异己。要说清君侧,玄宗皇帝的身边最应该清除的不就是他们两个了吗?   众人的目光使得杨国忠大为恼怒,他出列说道:“禀告皇上,臣已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控制了安庆宗一家。并通知封长清将军反京,相信他很快就回来了。到时我大唐军队定可所向披靡,杀尽叛军!”   “好!”玄宗皇帝满意地点点头,说道,“爱卿果然是国之栋梁,朕之臂膀,在第一时间为朕分忧啊!就这样办了,各部立刻拿出相对应的策略,做好讨伐的准备。从今天开始,日日早朝,凡告假者,一律杀无赦!”   日日早朝?这么多年了,玄宗皇帝总算是勤勉了一次。   佑仪宫。   在宫内坐立不安,来回踱步的黛螺一看千寻被宫娥送了过来。急忙飞快奔到她的面前,仔仔细细地检查着、巡视着,担忧地喊道:“千寻,你到底怎么了?你爱的人是频伽啊!是回纥的频伽王子啊!你怎么回不记得了?怎么可能啊?”   千寻迷茫的眼睛望着黛螺,努力在心里搜索着这个名字。为什么?为什么这个名字听起来总是让人甜蜜的心痛呢?频伽是谁?我认识他吗?   “谢天谢地。”黛螺望着千寻,惊魂未定地说道,“还好你没出什么事,要不然我真不敢想象频伽会做出什么事情来。”她一把抱住千寻,问,“对了,高力士让你喝的药是什么你知道吗?好端端的为什么要让你喝药?”   千寻皱了皱眉,很快又微笑道:“我必须喝的药!对我身体有好处的。可是,”她歪着头努力地想着,“这是谁对我说过的话啊?为什么我觉得他很陌生却很熟悉?”想着想着,努力地想着,最终,只是让头疼得快要炸开一般,“不行,黛螺,我觉得头疼得厉害,你不要问我了,什么都不要问了!我好难过!”   “好好,什么都不问了。早点休息吧,一切等到明天再说。”明天,一定要想办法找人出去给回纥商会的人递个信儿,告诉他们千寻就在宫里。   冬日黑夜。清冷异常的月亮高悬在空中。长安城内高枕入眠的人们怎么也想不到,明天一早起床,听到的会是一个如此不可思议的消息。   所有的人此时还不曾想到:他们即将经历一段漫长的悲情乱世。每个人,都将随着这场战乱而浮沉。今晚,在历史上,唐朝告别了盛唐时期,迈进了沉重的、令人深思的中唐。   “频伽,频伽,我好冷,好冷啊!”睡梦中的千寻频频做噩梦,呼唤着频伽的名字。   黛螺轻拍着她的后背,脑海里又一次闪现高力士让千寻喝药时的情形。那道得意的目光绝无善意,令人寒颤。   “那汤药一定有问题!”黛螺坚信问题就出在那浓黑的汤药上,“不行,我一定要想个办法让千寻不再喝汤药。”   下雪了。   千寻睁开双眼,望着窗外朦朦胧胧的雪白世界。心,空洞得仿佛不存在。怔忡了好久,被一阵脚步声惊醒。原来,是伺候洗漱的宫娥手捧着清水、香露什么的鱼贯而入。空荡的佑仪宫内,顿时显露了些生气。   如同木偶一般被摆弄好以后,一个年轻的公公走了进来,“贵妃娘娘懿旨,请星月夫人到寝宫一叙。”   原来,银装素裹的小花园看起来也别有一番韵致。   杨贵妃身上裹着一件紫霜裘,雪片飘落却不近身,很快就幻化成雨滴晶莹而去。她就那样静静地坐着,如同一株魅惑的洛神树。   绿桐走过来,低声说道:“星月夫人来了。”   “请。”   一身鹅黄宫衫的千寻轻轻走来,没有行宫礼,径直坐在汉白玉圆桌旁。   “怎么如此单薄?奴才们都是怎么伺候的?”杨贵妃看到仅着宫衫的千寻,心痛不已,“绿桐。把我的雪貂裘拿来给星月夫人穿上。再问问今天是谁伺候星月夫人的,每人廷杖二十!”   “是。”   千寻拿起桌上沏好的洛神茶,出神地望着那殷红波动的液体,幽幽说道:“我不冷。”   “千寻,”杨贵妃叹了口气,问,“你还记得我吗?”   “记得,您是贵妃娘娘。”   “你还记得频伽吗?”   “频伽?”千寻一阵慌乱,“为什么?为什么你们所有的人都要问我这个叫频伽的人?我想不起来,我真的想不起来。我只要努力去想,头就会很疼很疼!”   “是,是,以后不问了,都不问了,好吗?你不用去想,现在很好,一切都很好。”杨贵妃握住她冰冷的手说道。   果然与我十年前的遭遇一模一样!她暗自想道:又是高力士!今天早上,哥哥惊慌失措地跑过来说是安禄山反了,打着“清君侧”的名义造反了。还说什么群臣都认为这“侧”指的就是杨氏一门。是吗?我是妖孽吗?十年前,还不是同样被高力士用卑鄙的方法留在了陛下身边。甚至怕我生出小妖孽来,还要多伺候一道汤药!“清君侧”?来吧,安禄山,我的好儿子!   绿桐拿了雪貂裘过来,小心翼翼地围在了千寻的身上。千寻眉头一皱,直觉着想要解下,却在低头望见那白得刺眼的温暖丛毛后变了念头。她伸出手轻柔地抚摸着,“奇怪,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雪地里,远远走来几个身穿猩红色长袍的太监。   “高力士见过贵妃娘娘,星月夫人。”高力士下俯的身子落得极慢,似乎在等着那句“免礼”。然终是没有等到,结结实实地跪在了地上。头,埋得低低的;眼神,闪烁莫名。   “高公公啊,怎么,陛下难得勤勉,你不在勤政殿伺候,却跑到这儿来打搅两个女人说话?”   “禀娘娘,朝堂上事务繁忙,陛下自永乐宫主大婚一事后精神一直不好。现在内忧外患,自是更加烦乱了,所以特命奴才将星月夫人带上,说是有她在,心里踏实些。”   “那就有牢公公多费心了。”杨贵妃不再看他,喝了一口洛神茶,闭上双目。那神色,清楚地写了一个“滚”字。   “老奴告退。”说完,示意宫娥们搀扶着千寻,一同走出了贵妃寝宫。   勤政殿。   千寻此刻换上了青色的女官服饰,就站在离天子龙椅不远的地方。   唐玄宗此刻烦躁得要命,朝堂下面,宰相一党与武将一党正在争论不休,吵的是不亦乐乎——   “宰相大人,那按照你这样说来,根本不需要调回我朝在西域的驻军回援,那安禄山自己成不了什么气候是吗?”   “郭大人,西域丝绸之路的控制权是我大唐掌握西域各国经济命脉的保证。一旦我西域主军回援,会显得我煌煌大唐不过因为一个粟特狗贼的狂吠就变得心惊胆寒!依我看,只要把灵武、九原、云中、太原等地的兵力集结在一起,由封常清将军率领,定能在一个月内平定叛乱!”杨国忠素与安禄山不合,今日,终于可以在这朝堂之上大骂宿敌,真是爽哉啊!只不过,看起来这杨国忠挺为玄宗皇帝倚重的,却不知为何,他一生想要扳倒的两人:李亨和安禄山。个个倒比他活的时间长些。   “哼!”郭子仪给了他一记白痴眼神,讥讽道,“国舅大人天天在后宫里溜达,哪里知道我军现在的实际状况!”他正色朝玄宗道,“皇上,我朝太平盛世已久,驻守在关内的将士们早已失去了作战的斗志与雄心。他们的剑,荒至生锈;他们的心,懦弱善感;他们的胆,畏惧死亡;他们的气节……唉,不说也罢!陛下,臣以为,关外的守军长期作战,他们杀敌勇猛,不畏牺牲。对于叛乱,如若在第一时间痛击逆贼,必定会使其军心大失。至于西域丝绸之路的控制权等内乱平定后,臣等定当再夺回来!眼下若是内乱不除,不远的将来,必有外患啊!”   一直沉默不语的李亨双拳紧握,显然内心已经激动到了极致。这是他的江山啊!是他隐忍了一辈子,眼看就要得到的壮美江山啊,可是他却不能站出来说什么!郭大人的话说出了他的心声,他也不能力挺!他只能像是一个没有任何想法的傀儡,每天跟在父皇的身后做一件高贵的摆设。   “郭大人把这粟特小人也未免太得太高了吧?陛下,我朝国力强盛,威震四海,对付一个不过手握十五万军队的安禄山根本不在话下。请陛下定夺!”   “陛下,您想过没有,安禄山虽然‘不过’只有十五万人马!可是那些都是什么人啊!都是已下必死之心的亡命之徒!他们选择了造反,自然把自己的后路都断了,会拼死作战!而我方关内将士多年安逸,家中无不是上有老母,下有妻儿。两相比较,胜劣自断啊!皇上!”“皇上,不必因此失去整条丝绸之路啊!”   “皇上,关外之地,失去了,我们再去抢夺便是!可是,国之境内,大好河山,那里生活着的可都是我朝的百姓啊!一旦战乱不能立刻平复,生灵涂炭,满目疮痍,坏掉的,可是我们自身的皮肉啊!那种痛,与暂时失去几年丝绸之路的控制权相比,孰轻孰重,请陛下定夺!”   “请陛下定夺!”郭子仪身后,黑压压的一群武将全部跪下。   “皇上,若是如郭大人所言,不仅仅是西域,还有北方、南方诸国都会以为我朝陷入内乱,到时候趁机领兵来犯。我大唐岂不是陷入内忧外困之境地了,请陛下定夺!”   “请陛下定夺!”杨国忠身后,红灿灿的一众文臣全部跪下。   “你们!”玄宗按着太阳穴,疲惫地望着眼前跪倒的一片。心中烦乱不堪。他不是不知道此刻需要自己做出一个决断,不论支持哪一方,决断都是越快越好。可是,他真的不知道该相信谁的话,他都已经很多年没有上过朝了,偶尔上一次,众臣无不说四海皆安,无事可奏,时间长了,他就更不愿意过问国事了。   他微眯的眼睛望着李亨,暗自想着:难道我该传位给亨儿了吗?   高力士见玄宗烦乱不堪,忙端过一杯茶水交给千寻,示意她送过去。   我?千寻诧异地张开口形询问着。在得到肯定答复后,有些紧张地端了过去。   “陛下,请用茶。”千寻俯身说道。   “我不……是你啊,千寻。”玄宗刚想推开,待看清了来人赶忙接过了茶杯,喝了两口。热茶的雾气缭绕中,他仿佛又看到了姑母站在他的面前斥责道:隆基,你要做帝王,就一定要果断。你的旨意,任何人都不能质疑。因为,你是受到上天庇佑的。   是吗?果断?果断?   放下茶杯,他以毋庸置疑的语气说道:“拟旨!”书记官赶忙埋头提笔。   “任命封常清为范阳、平卢节度使,领灵武、九原、云中三地守军出战,剿灭判贼!郭子仪升任朔方节度使,羽林大将军王承业为太原尹,原朔方节度使安思顺为吏部尚书。平叛大军三日后出发,延误军情者,斩!”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圣断已下,不论是否符合自己的建议,做臣子的也只得是高呼万岁老实做事。   “杨国忠。”   “臣在。”   “封常清什么时候到?”   “回陛下,今天日落之前定能赶到。”   “好,等他到了,立刻进宫见朕。”说完又想起了什么,接着吩咐,“把近一年来,军部所有的奏折都呈上来,朕要好好看看这关内的驻军是不是真如郭子仪说的那样不堪!”   “遵旨。”   “退朝。”   众人又是高呼万岁什么的,玄宗皇帝在宫娥太监簇拥下,离开了勤政殿。   李嗣业望着远去人群中的那抹纤瘦的青色身影,心头升起一阵疑惑。   经过一个上午的雪花飘落,大明宫已经到处都披上了圣洁的雪白。这片集中了整个大唐最高权势的土地上,再也寻不见杀戮与阴谋,单纯的洁净。   一行人随着玄宗怅然的脚步在宫内走着,渐渐,高力士屏退了其他人,就只有自己远远地跟在了玄宗和千寻的身后。   行至一片池塘,玄宗停下了脚步,定定地望着平静无波的池水。在那里,萦绕而下的雪花飘进了池水中很快就消失不见了踪影。   “千寻丫头,朕是不是真的老了?”   “不,陛下在千寻的心目中永远也不老。”双目混沌的千寻轻声说道。   “是吗?”玄宗哑然失笑,转过头疑问道,“千寻丫头,你怎么了?为什么突然间转变这么大?我记得原先你对朕可是不屑一顾的。”   “怎么可能?千寻爱您,绝不会惹您生气的。”   “你……”这丫头的确不对劲,玄宗此刻已不再是昨晚的那个恍惚悲伤的老人,而是一个刚刚重温开元之治时期勤勉图治的帝王。那敏锐的洞察力告诉他眼前的千寻绝不是原来的千寻。一定是哪里出问题了,难道,是力士?   他转过头,望了一眼遥远枯柳下站立的高力士,心中一片明了。是他,是他带回了千寻,又想办法让千寻对自己千依百顺。是力士,是力士啊!   玄宗心中一片莫名的滋味。这个奴才,真是为自己生为自己死啊!   再看向满脸迷茫的千寻,那张熟悉的小脸,总能让自己忘掉所有的忧虑。他,不想再放她走了。即便是千寻此刻神志不清,他也希望时时刻刻总能看得到她。自己,毕竟是一个强大国家的帝王,想要的东西,从来就没有相让的道理。   咸安,就让你的好儿媳留下来陪陪我这老头子吧,我大概也不可能万岁万岁万万岁了。等到我百年之后,千寻自然还是你的好儿媳。放心吧,我不会再把她当作姑母的替身了。我只是想要一个能够让我安心的人陪在身边罢了。   他望着千寻脖子里戴着的鱼牙梳子,在心底暗暗下了决定。   “千寻啊!”   “嗯?”   “你猜这池水里的鱼现在还吃食吗?”   “不知道。”   “那你就看好了!”说完,拿起一把池塘边上盛在石碗中的饵料朝池塘中央洒去。   不一会儿,一条红色的锦鲤浮了上来,然后是黄色的、黑色的、白色的、金色的、花的各种颜色的锦鲤纷纷浮上水面。在周围银白一片的包围中显得色彩纷呈、生趣盎然。   千寻迷茫的脸上终于浮现出一抹笑意。   “千寻丫头,你抓一把,去喂喂看!它们会围着你的身影不停地打转的。”   “真的?”她在石碗中抓了满满一把饵料,沿着池塘周围走着,边走,边挥洒着饵料。果然,一池子五颜六色的精灵们都跟着她青色的身影追逐嬉闹,场面,好不温馨!   朝堂之上的所有压力此刻都在那青色身影的移动中消弭殆尽。玄宗皇帝笑了,追随着千寻而去。   远远的,高力士也笑了,那笑容竟比玄宗皇帝的还要幸福百倍。   与此同时,关外,阴山脚下。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涯。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动见牛羊。   这是北朝一首描写阴山的诗,其中的“苍苍,茫茫”可真是衬托了此刻频伽的心境了。此刻,如穹庐般的天空也装不下他满腔的思念,如圣女般的雪白银山也无法荡去他满心的阴霾。   车厢里,千寻行囊中的所有物品已经被他摩挲了无数遍。他没有放过每一件衣裳上的气味儿,每晚,他都要把那些泛着松节油味道的衣衫放在枕边以度过难挨的漫漫长夜。当他偶然在其中发现了一根长长的卷发时,更是狂喜的放入随身携带的香囊中。从此,每天对着香囊喃喃自语,就成为了令人最不忍看到的风景。   “千寻!”他仰望着面前巍峨无比的阴山,摇头说道,“我一直都知道自己爱你,可是却不知道有多深!如今与你分别了不过七天,我才知道这爱,这爱已经到了我无法去形容的地步。从小,父王就教导我,天地是无限大的,人是无限小的。可是现在,我只有一个感觉:你是无限大的,频伽是无限小的。我不论走到哪里,都生活在你的气息里。所以,你要为了我好好活着,无论发生什么,我只要你好好活着!等我!等我!”   那个“我”字激荡在高耸的山峰间,来来回回飘荡着,在苍穹与大地之间深情回响。   “王子殿下,飞鸽传书送到。”   “什么?昆奴有消息了?快拿过来!”   接过信件的手颤抖着,终于打开了卷在一起的纸条:人在皇宫,现平安无恙。正在策划营救中。   “真的是唐玄宗干的!”他将信件紧紧地握在手中,命人拿来自己的弓箭。   对准长安的方向,拉弓,死命地拉弓,射击!   离弦的箭如光速般窜出,直抵云层,穿透苍穹,逼近那个不可饶恕的人。   怎么了?快乐奔跑的千寻突然间一阵心悸,痛得她停下脚步,浑身缩成一团。   “好痛,好痛!心,为什么这么痛?”眼前的一切变得模糊起来,那个紧张奔向自己的明黄色身影消失在满眼的炫白中。   20 花嫁喜颜   佑仪宫。   那抹心痛终于消退,可是,为什么取而代之的却是寂寞的空虚?   此刻,佑仪宫内温暖如春,明亮非常。皇帝此刻正在书房看奏折,随行伺候的人都跟了过来,把这原本冷清的宫殿衬得稍嫌拥挤。还好,她这卧室还算清静,只有黛螺一人陪着她。   “好点了吗?”   千寻点点头,面色木然。   见到她不再有生气的面庞,黛螺难受得很。可是,她此刻却不能再说什么,只能陪伴着她,照顾她。   今天一早,高力士便派人将她“请”走,直截了当地告诉她:千寻现在的情况,就是有人在她耳边说上一万遍频伽,除了让她头疼、心痛之外,是一点用也没有。如果她一定要继续多嘴下去,恐怕就连陪着千寻照顾她也难实现的。   “星月夫人,您该喝药了。”一个管事太监端着药碗,恭敬地站在了千寻面前。   “拿来吧。”接过药碗,一口气喝下,再喝一口漱口水,仔细冲掉唇齿间那股难闻的气味后,悉数吐进一个银质的精致器皿里。   远处的阴影里,高力士满意地笑了。   “黛螺。”   “嗯?”   “你识字吗?”   “我当然不识字了。从小,我就跟着婆婆长大。她就是一个艺妓,我妈妈也是。我在艺妓馆长大,学的都是讨好男人的本事。识字?从来没想过。”   “这样啊。”千寻坐起身,穿上了鞋子,朝书房走去。   “喂,你去干什么?”   “请皇上教我识字。”   玄宗皇帝此刻正紧蹙着眉头,埋首奋战书案高高摞起的奏折中。   这个杨国忠!军部最近这段时间乱成这个样子,他居然还天天跟朕说什么四海升平、无事可奏。还有这个折子,他拿出一本奏折,狠狠地扔在了地上。   很巧,刚好落在了千寻的脚边。   “皇上。”千寻捡起那本奏折,朝玄宗走去,眼神里写满了疑问。“千寻丫头,你醒了?”玄宗正在气头上,见到单薄瘦弱的千寻,终在脸上挤了一抹笑,“过来坐。”他指着书案旁边的软榻说道。她的脸色真是苍白啊!   “力士,吩咐御膳房送些补血养气的药膳过来。”   “是!”   “还有!”他又想起了什么,补充道,“你去把今年的科举状元给我找来。”   “是!”   “都晚上了,陛下召见状元做什么?”   “千寻丫头,你留在这儿,一会儿保证看到一出好戏。”   给皇帝打工的人素质就是不一样,很快软榻中央的矮桌上摆放了几碟精致的药膳:豆腐衣炒鹌鹑蛋、荷包海参、当归元鱼、黄芪猪肚,另还有一碗热呼呼的八宝鸡汤。   千寻的脸都快皱成包子了。原本就讨厌重要的味道,现在居然还要吃中药做成的药膳,自己一定吃不下的。   “千寻丫头,你尝尝,要是有一点儿的药味儿,朕就让那个御厨回老家。呵呵。”没想到,自己这么高的寿龄了,居然还要哄一个小女孩儿吃饭。   可是,他却丝毫不觉得厌烦。眼看着千寻的小脸在品尝药膳时从排斥到惊喜的表情变化,一股幸福的感觉就会直抵原本空荡的心灵一角。   ……   “姑母,您颁一道懿旨。宣布您放弃帝位,宣布您拥护隆基登基。然后,隆基会保护你,会给你一个女人的幸福生活。好吗?姑母!”……   当年的一句承诺终于成空!任凭他拥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力,却仍是无法给一个他爱的女人平凡的幸福。那是他少年时代最珍贵的情感,也是真心想要实现的誓言。   罢了,既然如此,就把千寻的出现当作对遗憾的弥补吧。正想着,书房外的太监来报:“禀皇上,新科状元到。”   “哦?宣!”玄宗的表情立刻变换为威严之色,在书案前坐定。   一个臃肿笨拙的男子慌慌张张地走了进来,头低得恨不得埋到胸膛里去。站定以后,也不管东南西北,结结实实地跪在了地上,高呼道:“天宝十四年状元贾、贾、贾、贾、贾德叩见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他那个名字也不知道说了多少遍才算是说出来,引得千寻差点把含在口中的八宝鸡汤吐了出来。   “状元啊!”玄宗皇帝唤道。   “臣、臣、臣在。”贾德开始了非常严重的结巴。   “你是哪里人士?”   “臣、臣老家是凉州。”这不说老家还好,一提起来,贾德说起话来就带了一股子西北腔。如此,再搭配上他的结巴和滚圆的身材,当真好笑得很。   “凉州?好啊!那里可是文人们的诗里经常描述的地方啊。”   贾德的额间已经开始冒冷汗了,大颗大颗地往下落着。他依旧垂首,小声地说:“是,是。”   “朕觉得描写凉州最好的诗就是王翰的《凉州词》,对,还有王之涣写的《凉州词》,意境各有不同,却都是传世之作啊!你说是不是,状元郎?”   “是,是,好诗,好诗。”   奇怪,大冬天的,这佑仪宫里虽然暖和,也不至于热成这个样子啊!千寻一口一口地喝着鸡汤,有趣地望着眼前汗流不止状元郎。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玄宗朗朗道,“哈哈,真是好诗啊,让人读完后唇齿留香,回味无穷。状元郎,你的文采定是不错,今天朕的兴致来了,你就以《凉州词》为名,做一首诗来让朕瞧瞧。来人,笔墨纸砚。”   很快的,书房的中央又摆上了一个书案,上面笔墨纸砚一样不少,全部是上等品质。   贾德的脸却已经变成了猪肝色,汗珠一滴滴地落在地面上。   高力士在一旁说道:“状元郎,状元郎?陛下等着你呢!”   贾德闻言立刻在地上叩头不止,“皇上饶命,皇上饶命,贾、贾、贾、贾、贾德不会作诗!贾德文采浅薄,作诗是、是、是、是作不来的。”“哦?”玄宗皇帝眉毛一挑,面色冷凝,“不会作诗?那就把王之涣的《凉州词》给朕写一写,让朕看看状元郎的书法如何?”   “书法,臣的书法实在是太差,恐入不了皇上的眼!”   “贾德!”玄宗大怒,指着他问道,“那你会什么?新科状元!不会作诗,不会写字!你这状元究竟是怎么当的?嗯!”转而冲着高力士喊道,“去把杨国忠给我叫来,让他来看看这个新科状元!这件事必须彻查,相关人等,该杀的杀,该贬的贬,该流放的流放,该抄家的抄家,一个也不能放过!”   “是!皇上!”高力士闻言,立刻命人将这早已昏厥的状元郎抬了出去。   玄宗握着那本奏折,无可奈何地笑笑,“这件事居然是你揭发的?安禄山,你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对安禄山,他一直以为自己了解,可是现在,他不再确定。   千寻这热闹也看够了,起身来到书房中央的案桌旁,抚摸着精致的笔墨纸砚,“皇上,千寻也是不识字的,现在我想学,你能不能教我?”   “哦?千寻想识字?”   “是的,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学。”以前,她从来不认为自己不认识中国字是个缺憾,现在却不知道为什么,特别想认识。   “嗯,朕找人教你好了,最近这叛乱实在是令朕分身乏术。不如……”他忽然想到了一个人,问道,“让王维教你如何?你们原本就认识,相处起来比较简单。”   “摩诘先生?好啊!”千寻用毛笔轻轻地蘸着墨汁,向往道,“今天,陛下能不能先教我怎么写自己的名字?”   “这个简单!”玄宗皇帝接过毛笔,在宣纸上轻松写下景千寻三个字。他的字画笔饱满,结字安详,风骨华丽,碑版峥嵘,一派皇家气势,绝非人文臣者所能模仿!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宠爱杨贵妃时间太长了,他的字竟也有些肥美圆润之风。   千寻对这些一时之间倒也看不出来,只是怔忡地望着那三个字。原来,自己的名字,用中文来写是这副模样,真好看!   “陛下,封常清将军到了!”   “快宣!”等了一晚上的人终于来了。   千寻正趴在桌子上练字,忽觉一阵寒风尘土袭来,抬眼望过去,一个身材不高的威武男子着金色盔甲,风尘仆仆而来。一进屋,倒头便跪,“陛下,这些天,陛下忧心了,臣有罪啊!”   “封将军快快请起!力士,看坐。”   “谢陛下!”封常清落座以后,方才看到书案上认真练字的千寻,愣了一下后神色很快如常。对玄宗抱拳说道,“陛下圣断,常清已经接到了宰相大人的八百里加急,得知陛下任命常清为讨逆主帅,心中是激动不已啊!”   “常清啊,你我君臣多年,不妨说说你的讨贼方略。直说无妨。”“陛下!”他顿时站起身,大言道,“今日我朝太平积久,故四海皆望风惮贼。然而现如今情势有逆,臣定当走马诣东京,开府库,募骁勇,挑马垂渡河,计日取逆贼安禄山之首以献陛下!”   玄宗龙颜大悦,对他又是封官加爵地允诺一番。看起来,形势乐观大好,他很快又可以回到他原本悠闲的日子里了。   一个月后。   现在已是腊月了,千寻每日里在佑仪宫里学习写字认字。成日里逗弄王维,开他的玩笑。王维倒是丝毫不介意自己一个大诗人天天到宫里教一个完全不认字的女孩学习横撇竖捺。他跟玄宗皇帝的心思是一样的,完全是在重温自己青年时的那份珍贵情感。也因此,他非常认真地在教千寻,自然,千寻并不笨,所以写字虽然仍需要些功夫练习,但是认字的能力已经好很多了。   她现在已经可以看一些浅显的书籍了。王维常常针对她的能力,亲手为他抄写一些诗集,以增强她的识字能力。这个老师,可算是尽心尽责了。   “大叔,我给你的香烟还有吗?”这日里,千寻练的手腕酸疼,突然想起了那半条香烟。   “有啊!”王维丛宽大的袖口中掏出一盒,突然又想起什么似的,“千寻丫头,我们现在可是上课呢!怎么能抽烟?”   “为什么不能?缓解疲劳嘛,给我。”她任性地伸出手来。   抽出一支,点燃,好久都没有闻到的熟悉味道重新弥漫在空气中。   “千寻丫头。”   “嗯?”   “你现在为什么不画画了?”这都一个月了,王维从来没有看到她再画过画。奇怪啊,不像是千寻原本的样子了。   “画画?”千寻轻吐一口烟雾,茫然说道,“不知道,可就是不想画。我的心,好像有一部分冰冻起来了。麻麻的,我根本就触不到。脑子里有一个地方空荡荡的,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喊。可是我不敢去想,一想头就疼得要命。”   “是啊,先生。”黛螺端着一盘点心走进书房,对着王维摇头说道,“就让千寻顺其自然吧,不想画,就不要画了。”   王维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转而指着千寻写的一行字说道:“丫头,你写字的时候手腕不要太僵硬了,行走得再灵活一些知道吗……”   千寻现在又可以在皇宫随意走动了,如今,高力士对她的监控已经放松了许多,毕竟,前方战事牵引了他更多的注意力。   十二月初七,清晨。   她又做噩梦了!自从来到佑仪宫,几乎每天她都会做同样的梦!   梦里,漆黑一片,一个炫白色的人影在前走着,那是唯一的光亮。她拼命地跑,想要接近那抹光亮,可是却怎么也追不上,身子就如同灌了铅那般沉重,只能眼睁睁看着炫白身影的远去,自己仍然留在黑暗之地。   从梦中惊醒的千寻猛然睁开双眼,却发现自己仍然身在温暖明亮的佑仪宫。稍稍喘了口气,发现四周空无一人。于是,她像是着了魔一般,穿上衣服,披上裘皮,悄悄走了出去。   她又来到了曲江池。这里,再也不复重阳节时的热闹。流动的池水水面上结着一层薄薄的冰层。两岸的垂柳树木也不见了绿色,光秃秃的柳条无精打采地倒挂在树梢。荒草之上凝结着冰珠,跌落在千寻的脚面上。沿着曲江池岸边漫无目的地走着走着,竟不知不觉间穿过了大明宫,来到了兴庆宫。   这里,好熟悉啊。   千寻来回望着两旁青灰的宫道。这里不像后宫的奢华,到处都透着威严大气之势。她沿着熟悉的宫道缓缓而行,两旁匆匆而过的侍卫见到她,也不诧异,仿佛她原本就是这兴庆宫的主人。   冥冥中,她走到了花萼相辉楼,仰望着恢弘壮观的三层建筑,呼吸着混合着牡丹香气的沉香味道,心情忽然间变得激动起来。   这里此刻空无一人,只有一些宫女在清扫着不知从何处刮来的落叶。   走进去,谁也没有告诉她,千寻却径直朝三楼走去。一阵寒风吹过,她还没有打开三楼房间的门,就听到了一阵很熟悉的风铃“丁冬”声。   唇边,不自禁地泛起笑容。推开门,一阵阿末香气传了过来,那味道,分明就是幸福的味道。走在木质地板上,“吱呀、吱呀”的声音又传了过来,仿佛在说:欢迎回来。   房间里,空荡荡的。所有的摆设,都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她抚摸着圆桌、衣柜、纱幔、宫灯,还有床榻上的精美雕花。心里,平静而安详。   这里,我曾经来过吗?   千寻倚着床边,缓缓地跌坐在地板上,无助地回想,想要把头脑中空白的部分填充起来。可是那要命的头痛不肯放过她,肆虐嚣张!   好疼!她摇摇头,试图赶走这头痛。不经意间,却发现了床榻下面的一个角落里,安安静静地躺着一张纸笺。这是什么?伸出修长的手指,夹住那张落满灰尘的泛黄纸笺,轻轻地念着:看你睡得实在香甜,不忍唤醒。我去宫外的回纥使馆了,今晚南熏宫的晚宴你要陪我一起出席。昆奴都安排好了,南熏宫见!频伽   频伽?频伽?频伽?   他究竟是谁?为什么看到这两个字会令自己如此心痛?为什么?!   远处,一阵惊心动魄的马蹄声刺透了清晨的宁静。那是前方的八百里加急战报。   “陛下!”玄宗寝宫内,高力士试探着喊着皇上。   “什么事啊?”玄宗皇帝拥着怀中温润如玉的贵妃,慵懒地问道。   “陛下,前方战报。”高力士犹豫地说道,眼神暗淡忧虑。   “战报?快说!”   “封将军,”高力士几乎喘了一大口气,才接着说道,“战败了!”   什么?玄宗从温暖香被中一跃而出,仅着内衣冲到了高力士的面前,“败了?”   玄宗的跃出使得寒冷的气息直袭而来,杨贵妃忙拉紧被子,想要拢住残留的温暖。   勤政殿。   与一个月前的深夜上朝不同,今天早朝,大殿之上再不见一个神色轻松之人。武将默然,文臣亦如此。安禄山用事实证明了自己并不是一个普通的粟特狗贼。这个狗贼,是会让人心惊胆战的。   “怎么?都不说话了?一个月前是谁在这儿吵得不亦乐乎的!嗯?封常清败了!谁的脑子清楚的,站出来给朕说说为什么败?”玄宗逼视着下面死低着头的众臣,冷哼一声说道,“好,你们不说,朕说!”他猛地站起来,走到群臣中间紧盯着每一张垂首的脸,厉声道,“封常清大败是因为他在洛阳招募的士兵全部徒有热情,缺少训练。原灵武、九原、云中三地的守军正如同郭子仪说得那样缺乏斗志!所以,这就是一支乌合之众在对付十五万抱着必死决心的精锐之师。这场仗,焉有不败之理?封常清之败,就败在他与大部分人一样,对情势估计得过于乐观!然而最重要的,还是朕的决策!”他这最后一句话一出,大殿上所有的人都跪拜叩头,心头戚戚然。   古来,皇帝即便要罪己,也不知道要拉上多少垫背的呀!   寒冬腊月,杨国忠此刻后背的衣襟早已全部湿透,只觉得一种叫做“厄运”的东西好像粘在了他的身上,从此再也甩不掉了!   “哼,一群废物!好,朕就亲自带兵御驾亲征!朕倒要看看,这个安禄山的能耐究竟有多大!”说完,转过身朝龙椅走去,边走边说,“拟旨:命朔方、河西、陇右三地节度使二十日前到达长安,朕挟天子之威讨伐逆贼,这期间,太子监国,管理内政。钦此!”   杨国忠急忙起身阻拦,“陛下,陛下乃万金之躯,怎能为了区区一个逆贼以身涉嫌呢?”开玩笑,太子监国?趁此混乱局面,李亨一定会趁机杀掉他的。不行,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太子监国,“陛下,讨贼方略臣等定会位陛下分忧的,请陛下三思啊!”   “请陛下三思啊!”众臣跪了下来。   “请陛下三思啊!”连高力士也带着大殿之上所有奴才,跪求不已。   “朕决心已下,退朝!”   转瞬,至尊明皇消失在众人的目光追随中。   “力士!”一边走一边喊道。   “奴才在。”   “你去把朕的佩剑取来,朕要练剑。”   “这……”高力士犹豫一下,紧接着又说道,“是!”而后对着身边的随从吩咐着,“去把星月夫人找来,让她陪着陛下练剑。”   “这个,刚才佑仪宫的宫女来报,说是星月夫人一大早就出去散步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   “没有回来,就去找回来!找不到,你也可以自动消失了!”   “是,高公公,奴才这就去找!”   贵妃寝宫。   “回禀娘娘,宰相大人求见。”绿桐站在贵妃身后说道。   “请。”   杨贵妃此刻正斜倚在贵妃榻上,凝望着千寻画的那幅画《洛神魂》。她的宠物狗雪团就偎在她的怀中,在冬日暖阳的照射中昏昏欲睡。此刻的贵妃不施粉黛,皮肤苍白冰凉,倒显出一分清瘦之感。   “妹妹,妹妹,我的好妹妹啊!”杨国忠一路喊道。   雪团听到有人来,顿时兴奋起来,跳下贵妃榻摇尾而去。杨国忠可不管什么雪团不雪团的,眼睛里只看着妹妹,慌乱中,一脚就在踩了雪团的脚上。   “呜呜呜呜。”雪团一阵哀号,立刻躲到角落里,吓得不敢再出来了。   “哥哥,这么慌张做什么?亏你还是一国宰相呢!”杨贵妃仍然目不斜视地望着那幅画,言语里充满了不屑。   “我的好妹妹啊!你快去找皇上,劝他不要御驾亲征!要不然,你哥哥我的命可就不保了!咱们杨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就看妹妹的了!”   “陛下要亲征?”杨贵妃诧异地说道,“真是难得了,陛下这个年纪了还有如此血性!”   “血性?妹妹,你可不要糊涂了!陛下亲征,太子监国。他一定会趁机除掉我们杨家的!所以,你现在就去见皇上,去求他不要御驾亲征!一定要阻止他!”   杨家?杨家?杨贵妃怔忡望着墙壁上的画,苦涩说道:“我杨玉环从来都不是属于自己的。我属于杨家,属于陛下,属于恩宠背后肮脏的权势,属于荣耀底下阴谋的争斗!”而后神色一变黯然说道,“好,我劝他不要去,但是需要点时间。”   “妹妹,这件事越快越好!”   “快?能有多快?他是我的男人!是你了解他还是我了解他?这些年来,朝正上的大小事务他虽然没有过问过,但是这并不代表陛下的心里装不下江山了!他信任你,信任你的幕僚们,他让你们充当他的眼睛、耳朵、鼻子,可你们呢?给他制造了一个四海升平,繁华无限的错觉,让他以为这太平盛世会永永远远地延续下去!现在,这个错觉被现实击垮了。你希望他怎样?仍然相信你,自己什么都不去做吗?”杨贵妃的语气越来越悲伤,“陛下只不过在做一个男人都会做出的决定:为自己的妻儿战斗,为自己的国家战斗,为自己的荣誉战斗!难道你以为,他的这个决定是那么轻易就会打消的吗?”   杨国忠低头不语,妹妹的话令他早已埋藏在权术争斗中的赤子之心重新感受到了痛的感觉。然而痛又怎样?还不是要想方设法地生存下去?他们兄妹的身后,杨家上上下下多少条活生生的命啊!   杨贵妃缓缓闭上双眸,“如果有来生,阿环希望生活在普通人家,守着一个丈夫简简单单地过一生!”   回纥,卡拉巴勒嘎孙,皇宫。   “父王,母后!”频伽一身风尘仆仆,站在阔别了五年之久的父母面前。神情略有伤感之态,却是隐忍得很好。   他的母后,仍然是那么的美丽,就像草原上永远也不会落下的太阳。   他的父王,却苍老了很多,两鬓间的白发丝丝刺目。只有那双温和的蓝眸中还依稀看得到多年前意气风发的样子。   “频伽啊,你终于肯回来了。呵呵。”父王笑道。   “是!频伽不孝,一走就是五年,请父王见谅。”面对父亲,他始终有着深厚的情感。即便他撒手不问朝政,任凭母后与国师两个人一手遮天。可是对频伽而言父王仍然是他最尊敬的人。得到父王赞赏的目光,是他永远的目标。   而他的母后,咸安公主,一身金光华丽的回纥王后服饰。浓密睫毛的下面,眼眸神秘莫测地望着自己的儿子。   “频伽,”她开口说道,“这一次你不负使命,母后对你的表现很满意。过来孩子,让母后好好看看你!”她伸出涂着红色蔻丹的手,向频伽敞开了胸怀。   此刻,频伽的眼前好像出现了幻影。儿时,咸安公主一身月白的长衫,站在阳光下朝她张开双臂。脸上的笑容温暖、安全。安全?是的,那是一种安全的感觉。是一种投身入怀就能够得到安全的珍贵感觉。母亲的感觉!   频伽缓缓走到母后的面前,身子紧贴着咸安。可是,母后身上华丽的首饰和繁琐的钗环令他极为不适。发髻上那一根金灿灿的凤钗在他的脸上划出了一道不着痕迹的红色印记。   好半天,频伽才说了一句:“母后,您还是老样子,一点都没变。”“是吗?”咸安正视着自己的儿子,笑说,“我的频伽可是变了,越来越有男子气概了。正好,你得胜回来,举国上下一片欢腾。依母后看,你的婚事也该办一办了。你父王和我给你相中了一个很不错的姑娘,今天晚上,你们见一见,彼此也多了解了解。”   “是,母后。”频伽低垂的眼眸中一片了然:开始行动了吗?阿莫?要把你的外甥女拱到回纥王后的宝座上?必须快点解决这些事情,不能再拖下去了!   回纥晚宴。   今天的晚宴,可真能称得上是选美大赛了。   频伽离开五年首次回国,整个卡拉巴勒嘎孙的妙龄少女都快要为之疯狂了。城中所有有头有脸的人家,莫不是把自己最珍爱的女儿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极尽诱惑之能事。一时间,整个回纥都城的上空都弥漫着惑人的香气,大街上,到处可见穿梭忙碌的服饰商人、香粉商人在穿梭忙碌着。这次欢迎王子回国的盛宴,真是变成了一场花嫁喜筵了。   阿莫的侄女巴颖珊更是处于高度的备战状态。今晚的出场,是回纥未来王后的出场。是向众人示威的出场。她绝不允许自己出一点错!   从清晨开始,她就盘坐在御花园里打坐吐纳,把满腔的混浊之气全部驱除,让天地晨光的灵气四散在周身。接下来一整天她都没有吃过任何事物,仅仅靠着宫女们为她采撷的树上霜露化成的冰水维持着生命所需。下午,她仔仔细细地沐浴在汤池中,那里面洒满了从天竺进口而来的香料,这使得她此刻浑身上下都弥漫着馥郁迷人的异域香气。还有她穿着的衣服,那衣料是许多回纥姑娘这一辈子也没有见过的昂贵面料。轻薄如风、滑顺如丝,还拥有着不停幻化的奇异色彩,漂亮极了。不仅仅是面料的珍贵,那上面缀着的各种晶莹剔透的宝石同样夺目,衬托着主人非同寻常的尊贵身份。   她的头发,大胆放肆地梳成了只有王妃才能梳的样式。巴颖珊是如此的自信,自己已经是王妃了!只不过还需要一个确认的形式。   她望着铜镜中美好如花朵般的娇艳面庞,嘴角情不自禁地向上扬起。那股倨傲的表情,倒是与永乐公主不相上下。   忽然,铜镜中多了一个人。巴颖珊神色一凛,急忙站起身,说道:“阿莫叔叔,您来了。”   阿莫?这个回纥国师长了一个任谁见到了都终身不忘的鹰钩鼻。他的鼻子如同苍鹰锐利的喙,仿佛下一刻就能把你的肠子掏出来,实在是令人胆寒!除了这个鼻子,他再没有突出的五官了。小小的眼睛,薄薄的嘴唇。脸拉得长长的,会让人情不自禁地联想他出生的时候是不是被产婆狠狠地拉过。因为脸长的缘故,下巴几乎已经长到了胸脯。总而言之,这绝不是一个看到以后会令人愉快的家伙。   这样一个让人不愿再看第二眼的家伙,究竟是怎样取得咸安的信任,在回纥呼风唤雨的?实在是令人想不透。   你看,就连他自己的侄女,此刻见到他也是情不自禁地发抖。   “小珊,”一身摩尼教服饰的阿莫伸出手,抚摸着巴颖珊的脸,“今天,是你展示风采的时候,也是你和频伽王子订婚的时刻。你一定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要过于得意忘形,知道吗?今晚,不能出一点差错!嗯?”   “是,小珊知道。”阿莫的手所到之处,巴颖珊的汗毛全部竖立。终于,他停止了这样的折磨,收回了手,走了出去。   巴颖珊这才跌坐回椅子上,抚着心口,试图恢复正常的心跳。   频伽,你要娶我,你必须娶我!否则,我就会生活在炼狱!   令人期盼不已的晚宴终于开始了。   此刻,到处是烤肥羊和葡萄美酒的香气。人们相互问好,喝酒狂欢。风俗与大唐有很大的不同。这里也有等级的差别,但是并不是特别的明显。大家可以随意地走动,跳舞,欢唱。姑娘们只要够胆识,随时可以到你喜欢的男子面前为他歌唱,为他起舞。那男子要是对你有意,就会解下随身佩戴的弯刀相赠。如此,一对佳人就算是敲定了自己的终身大事,尽享爱情的欢愉了。   不过今晚有频伽在场,恐怕所有的男子都要失意了。你看,在他的面前,等待着唱歌跳舞的女孩子已经排起了长队。所有的女孩儿都羞涩地巴望着频伽,脸上莫不是挂着绯红的喜颜。有些脾气不太好的大小姐已经开始跟竞争者争吵了,引得他们的父母频频侧目,暗叹女儿的任性与糊涂!   但或许这也正是回纥女孩的特别之处,喜欢就大胆地争取,毫不掩饰。   就在那些女孩子争吵不休的时候,巴颖珊款款而来,用她那优美如天籁的嗓音制止了俗不可耐的争吵。她唱了一首描写额尔浑河女神无双风采的古老歌曲。那优美的曲调和远古的传说震慑了所有的人。一时间,所有的女孩都不由自主地让出了位置。于是,巴颖珊毫不费力地站在了频伽的面前,直视着那轻易就令人迷失心志的脸庞。   “频伽王子。”她忽然间有些害羞,低下头说道。   “阿莫国师的侄女?”频伽喝了一口美酒,随意地问道,“刚才的歌是你唱的?”   “是!正是颖珊所唱。粗野小曲,恐怕难令王子满意。不如,颖珊再为王子献上一段舞蹈为王子助兴?”   “好啊,刚才的歌曲宛如仙乐,颖珊姑娘要是再跳起舞来,定是天神下凡,令人惊叹了!”   巴颖珊面色一红,无限娇羞地望着频伽。而后忽然神色一变,几个飞旋的舞步频走,转到了舞池中央。乐队乐声响起,一支充满了异域风情的舞蹈展现在人们的眼前。她的身子,轻盈得如同飞雪。她的舞步,流畅得如同凌波。她的表情,明艳得如同桃李。她的眼神,闪亮得如同摄魂!   “王上,我看这巴颖珊真是不错,跟我们的频伽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您说呢?”咸安满意地望着舞动的巴颖珊,看向面色高深的王上。   “这孩子是不错,不过,最终还是要看频伽自己的意思!”王上的目光始终都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儿子。他远远地望着频伽,把那个人在这里心却早已飘离的孩子看得透透澈澈。看来,儿子并不喜欢这个女人。   随着最后一个舞步的跃出,巴颖珊轻喘着,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看向频伽。却发现他根本没有望着自己,而是斜倚在一个平凡宫女的身上,一边喝酒,一边望着手中的一个香囊。神色间带着一股淡淡的忧愁。   巴颖珊尴尬地站在原地,一股怒气从胸中溢出。为什么?为什么如此忽视我?   正当宴席陷入一片寂静中时,一阵鼓掌声牵引了人们的视线。循声望去,一身白衣白帽的阿莫走了进来,笑着说道:“好一个宛如天上仙子的美人啊!而且,此人居然还是我阿莫的侄女。小珊,叔叔为你感到自豪!”   21 重温初色   阿莫的出场令原本就静默不已的宴会上浮现了一丝冰冷的气息。那个夺人心魄的鹰钩鼻就像是紧紧跟随着他的鹰犬,随时会啄瞎对手的双目。   他缓缓地走到频伽面前,若无其事地问道:“王子,小珊跳得不好吗?”   频伽轻笑,伸手指着一众紧盯着巴颖珊不肯别开目光的青年男子,反问道:“怎么,国师的眼睛不太好吗?巴姑娘跳得好不好,你看他们的脸就能看出来了。”   “阿莫问的是王子的意思,而并非他人。”   “我的意思?”频伽站起身,说道,“来人,把我的弯刀拿来。”他紧盯着阿莫那小而精悍的眼睛,直到迫得他眼神四散。侍卫恭恭敬敬地把弯刀送了过来,频伽手拿弯刀,“啪”的一声扔在了阿莫的面前,“你想要的不是我的回答,而是这个吧?如你所愿,国师。恭喜你,终于离自己的野心更进一步了。”紧接着,他走到舞池中央,冰冷地望着巴颖珊道,“今晚,你就可以到王子寝宫侍寝了。另外,”还等不到巴颖珊露出惊喜的表情,他就转身高呼道,“频伽感谢今晚所有姑娘的抬爱,只可惜我的弯刀已经送人了。不过,我的怀抱并不是只容得下一个女人。愿意的话,今晚,王子寝宫的大门将为所有姑娘们敞开。”说完,径直离开了曾经喧闹无比的晚宴。   他这最后一句话一出,所有的姑娘们都兴奋地大喊大叫。她们得意地望着巴颖珊,心中莫不是想着:你不过因为叔叔是国师,所以王子殿下才会把弯刀送给你。可是刚才王子的态度表示,他对你,并不是那么在意的。   巴颖珊如化石般站立原地,生平第一次她见到了比叔叔还要寒冷百倍的男子。那股如雪山千年积雪般的彻寒,此刻已经凝固了她全身的血液。天啊,这个尊贵无比,魅惑无比的王子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王上与王后密切地注视着眼前的一切,表情各自精彩。   “王上。”咸安蹙眉道,“频伽也太任性了,这弯刀怎么能这样送人呢?对国师如此的不敬。”   “怎么?频伽不是已经把弯刀送给国师了吗?如你所愿,他已经表示接受巴颖珊了。王后应该高兴才对呀!”王上一脸的无所谓,深蓝眼眸中浮起一股令人看不透的朦胧。   “这算是什么表示?你听听他说的话?分明就是在羞辱国师一家。”   “是吗?”王上淡笑不语,索性闭目养神起来。   “王上!”咸安不满地望着自己的丈夫,越发觉得他看起来又老又窝囊。   深夜的王子寝宫里,到处能见得到轻纱遮体的妙龄女子,仿佛令人置身于天堂。   此刻,这些花季少女谁也顾不得娇羞了,争先恐后地裸露着自己的身子,生怕错过了一丁点让王子注意到自己的机会。   卡拉巴勒嘎孙的冬夜星空异常美好,每个人都希望在今晚吞下那颗名唤“欲望”的果实。   众半裸美女几乎望眼欲穿的时候,频伽终于出现了。他的肩上伫立着两只可爱的蓝色小鸟,其中的星儿见到眼前的情形,一双滚圆漆黑的眼睛竟然变成了斗鸡眼。如果它会流口水的话,大概会打湿频伽的衣襟。   频伽一边走一边浏览着身边的瑰艳风景,对两只鸟儿说道:“你们去帮我看看有没有顺眼的美女。”两只蓝鸟闻言立刻起飞,盘旋在明亮的宫殿之上。   几个耳朵尖的姑娘听到了王子的话,刚忙追逐着两只鸟儿的脚步奔跑着。她们想尽了各种各样的方法想要诱惑那两只蓝鸟。有的扬起自己入黄莺般的悦耳嗓音对着它们甜言蜜语;有的拿出好吃的蜜糖对它们挥舞不已;有的跳起优美的舞姿企图令鸟儿眼花缭乱。   寝宫内,姑娘们乱作一团,嬉笑奔跑。真真是绝妙的男人天堂啊。   远远观望的巴颖珊心头一阵悲凉涌出,或许,那个令人一望之下顿时神魄的王子,当真是一座谁也无法融化的冰山。眼前的一幕俨然变成了一场闹剧,属于她的,令她无限期盼的订婚之夜大概就要在一对鸟儿的轻盈飞旋下幻化为可笑的泡影了。   王子呢?王子又在何处?   当所有的姑娘们疲惫地放弃对鸟儿的追逐后,天边已经隐隐望得到一抹光亮了。星儿和月儿也实在是累了,两个家伙对望一眼,一前一后飞出了寝宫。被抛下的女子们甚至连追逐的力气也不再有了。个个东倒西歪,跌倒在温暖厚实的地毯上睡了过去。精心准备的妆容,早已剥落变花;原本飘逸的轻纱,褶皱脏污不堪;头上繁复的发髻,散落凋零歪斜。   终究啊,对女人来说任是如何尊贵至极的装扮也抵不上心爱男人的真心呵护来得地久天长。   巴颖珊的青春不过刚刚开始,却已经面临凋谢的寒冬了。   凌晨的第一抹晨光追随着两个炫蓝色的身影停伫在寝宫的琉璃屋檐上,投注在频伽平静的睡颜上。星儿月儿一阵叽叽喳喳的,敲开了紧闭的湛蓝色眼眸。   “怎么?”频伽笑说道,“漂亮姑娘看完了?没有一个能令你们喜欢的吗?”   星儿月儿两个对望一眼,低耸着脑袋,无精打采地摇摇头。   频伽苦笑着摸摸他们两个的绚丽羽毛,问道:“你们也在想她吗?”   小可爱们闻言立刻精神了许多,两对黑眸闪烁着快乐的光亮,频频地点头。   频伽手握着香囊,目光柔情无限,远远地飞射出去,“她很快就会回来了,我跟你们保证!”   千寻,我现在开始庆幸你没有第一时间跟我回国了。若是让你见到此刻的荒唐场面,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在你面前自处了。等着我吧,安心地等着我。当你踏上回纥土地的时候,我已经是这里的王了。那一刻,我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你是月光宝石的主人,是唯一有资格与频伽并肩而站的女人!   “王子殿下。”他的贴身侍卫沿着琉璃瓦片悄无声息地走了过来,回禀道,“王上在郊外猎场等您一同打猎呢!”   长安,皇宫。   大清早,宫女太监们已经起身忙碌起来。近些天,宫里的气氛很压抑,谁都不敢大声喧哗嬉笑。生怕一个不小心,自己这条原本就没什么人待见的贱命就呜呼了。   昨天,玄宗皇帝不顾自己七十岁的高龄,硬是练了一整天的剑。此刻,正睡得酣畅呢。   该上朝了,喊不喊皇上呢?   高力士隔着纱幔忘过去,眼中一片疼惜:皇上昨天可是累坏了,要不,今天的早朝就免了吧。大臣们若是有急事,就让他们把奏折送到寝宫,等到皇上醒了再看也无妨。   心念既定,他便转身朝勤政殿走去。   “别走!”昏睡中的玄宗突然大喊道,“狗贼!想逃?且看朕如何取下你的首级!”   值夜的太监吓了一跳,赶忙走上前去看视。见到玄宗不过是在说梦话,这才放下心来。   玄宗今天这一觉可是睡饱了。醒来的时候,他感觉到浑身酸痛。刚想唤人过来,一杯温茶便已递到了手中。   “千寻丫头,你来了?”眼前难得一见的浅笑嫣然令他惊喜不已。   “是啊。陛下昨天练剑,辛苦了。先喝点茶,润润吧。”   接过茶杯,那不冷不热的温度令人心身舒畅。玄宗舒展着酸痛的筋骨,愉悦说道:“刚才朕在梦里,一剑就取了安禄山那小儿的首级!哈哈,痛快得很呐!千寻丫头,你说朕这次御驾亲征,能不能大胜狗贼?”   “当然!陛下亲征之威,那些狗贼自然闻风而逃了!”千寻低垂着目,坚定说道。   “是吗?千寻丫头很会让朕高兴啊!哈哈哈哈。”   “陛下。”千寻站在宽衣洗漱的玄宗皇帝身后,轻声说道,“千寻这段时间总是提不起画画的兴致,想来是缺少灵感所致。所以我想跟黛螺一起到西市的拜占庭一趟,那里有我画的壁画,或许可以找回一些感觉。”   “哦?千寻丫头想出宫?”玄宗沉吟道,“现在正是乱的时候,朕担心你的安全啊!”   “陛下,这里可是天子脚下!谁敢在您的眼皮底下作乱呢?您要是不放心,就多派些人跟着我好了。我只想看看那幅画,看完了就回来。”   “这样啊……”玄宗沉吟着,没有注意到在一侧不停摆手的高力士,“嗯,那好吧。力士!”   “奴才在。”   “这件事你安排一下,派些人跟着千寻丫头。一定要速去速回。”“是!”高力士目光看向神色如常的千寻,找不到任何他想要的信息。   “谢谢陛下,您真是世界上对千寻最好的人!”千寻绽放着快乐的笑容,面颊上浮现着丝丝红晕。   跟随千寻出宫的,是很久没有登场的边令城。他虽然也深为玄宗皇帝的重用,但毕竟与高力士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今天,他成为了唐玄宗和高力士两个人共同属意的人选,陪伴千寻出宫。这唐玄宗当真奇怪得紧,他信任的人,要不然就是蕃将,再不然就是太监。怪不得整个大唐都变得乌烟瘴气的。   临行前,高力士拉着边令城仔细地嘱咐着。非常严重地提醒着他,绝不能让千寻脱离他的视线之内,一刻也不行。千寻在与陌生人交谈时,他一定要在跟前听着等等等等。   那边令城也不是盏省油的灯,高力士如此这般谨慎。他当下便已猜出了八九分,了然地笑,挂在了他同样粉白得令人不畅的脸上。这宫里,见不得人的手段横竖也就是那几种,在皇上身边混了一辈子,多少都见识过一些的。   拜占庭。   这一路上,都是平安无事的,看起来,千寻真的只是单纯地想要看看自己的那幅画。   黛螺和千寻的出现令高大飞很是激动,他还以为从今以后真的再也看不到他们了呢!见两人乘着宫廷马车而来,他立刻挂出了店铺休息的牌子,将两人迎了进去。   拜占庭对面,有一个卖烧白薯的火炉摊子。摊主正在翻转着火炉中熏烤的白薯。呵,他可真是厉害呢,一只手光秃秃的就伸进了火炉,也不怕烫。   千寻坐在二楼的房间里,朝那个高大的身影扫了一眼,紧接着指着高大飞身边的女人问道:“这是你媳妇儿?”   “是啊!”高大飞傻呵呵地一笑,望着自己纯朴黝黑的婆娘,脸上,满足得很呢。   黛螺“扑哧”一声就笑了,“大飞媳妇儿啊,你可要感谢我呢。若不是我自愿离开,你大概还要叫我一声姐姐呢!”   “黛螺。”高大飞脸涨得通红,喊道。   “呦,笨贼这么紧张?忘了那时候想强暴我啦?”千寻愉快地笑着,脑海中突然间就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叹气声:还要画吗?一群山野蠢夫,有什么好画的?她面色僵了一下,很快又恢复如常,闪烁得极快。   “你、你们!”高大飞一脸苦相,这两个女人一点都没变。我看到她们还是要倒霉的!完了,他偷瞄一眼媳妇儿黑红的脸色,心中不停悲鸣:今晚又不能搂着媳妇儿睡热被窝了!呜呜呜呜。   “高大飞,你要是想今晚好好地过日子,现在就跑快一点,去对面的白薯摊子买些烤白薯回来。要不然,我们一定会让你连觉都不能睡的。快去!”   高大飞闻言,苦着脸对媳妇儿说:“你别听她们的,千万不要听她们的。我去买白薯了,很快就回来。啊?”   他媳妇儿眼见着面前两个美得她从来不曾见过也无法形容的女人,早已喝下不知多少干醋了,高大飞前脚一走,她后脚就走了出去,脸上阴云密布的。看起来,高大飞同志晚上要跪搓板了(也不知道古代有没有这玩意儿)。   “这乡下女人竟敢对星月夫人如此无礼?”一般站立伺候的边令城望着大飞媳妇儿斥责道。   “无妨!”千寻止住他的话,“都是老朋友了,他这媳妇儿我看倒是实在得很,跟高大飞还挺配的,你说呢黛螺?”   “是啊!看来,高大飞真的是我们三个中,最懂得过日子的人!”   烤白薯送了过来,一,二,三,不多不少,整整三个。看来,高大飞是按照这房间里的人头买的,没有多花一纹钱。   “笨贼,娶了老婆就小气成这个德性,边公公!”   “奴才在。”   “给他些钱,让他再去买些。我难得出来一趟,这么好吃的东西要多带一些回去。晚上,还可以跟皇上一边烤火一边热着吃呢!”   “是。”边令城从怀中掏了些金叶子递给高大飞,“剩下的就是星月夫人赏你的,还不快去!”   “哦。”高大飞又飞速离开拜占庭,远远地朝着身材高大的白薯摊子主人喊道,“喂,你这火炉子里的白薯我都要了!”   站在二楼,环视着自己的作品。惆怅着,唏嘘着,天色渐渐黯淡了,这才不舍地抱着满怀热呼呼的白薯离开了拜占庭。   踩着边令城的肩跳上马车的瞬间,她轻描淡写地问道:“边公公想不想取代高力士,成为皇宫最有权势的总管呢?”   边令城浑身一震,双目紧紧地盯着已进入马车车厢内的人影。好半天,僵硬的身子才晃动起来,坐在了马夫的身边。   “陛下,我回来了。”千寻一回宫,就先来到玄宗皇帝的面前,快乐地喊道:“你看,我买了什么?”   “呵,是烤白薯!”玄宗皇帝摸了摸尚有余温的烤白薯,感慨道,“朕第一次在宫外吃烤白薯的时候才八岁!八岁啊,那时候,是姑母牵着朕的手,在京城生意最好的一家白薯铺子买的。朕永远也忘不掉,在下着鹅毛大雪的时候,站在火炉旁,闻着白薯香气溢出来的温暖感觉!千寻丫头,你很神奇,你好像总是知道朕最需要的是什么。”千寻耸耸肩,高举着手中的白薯,“有些凉了,千寻去把它们重新热一热,然后分成块。等一会儿咱们一起吃,好吗?”   “干吗还自己亲自动手呢?让奴才们去热好了。”   “不嘛!要自己烤的才好吃。这也是千寻对陛下的心意啊!怎么?您不喜欢?”   “呵呵,喜欢喜欢,怎么不喜欢呢?来人,把火炉给千寻丫头送去。丫头啊,你可小心烧着了!”   “千寻知道。陛下稍等片刻,一会儿就能吃到香喷喷、热呼呼的烤白薯了。”   “好!朕等着!”   玄宗皇帝一脸向往,愣了一会儿神,才有再次埋头在如小山般堆积的奏折里。高力士望着不再像刚才那般铁青着脸的玄宗,脸上凸现欣慰之色。他是为了让玄宗皇帝开心,才动用暗士将千寻掳来的。现在看到自己的苦心没有白费,心中的满足真是无以复加。   佑仪宫。   千寻坐在灼热的火炉旁,拿着刀子小心地把一个个白薯分成精致的小块。然后仔细地在银质托盘上摆放成好看的图案。如此,才配得上皇帝的身份啊,总不能直接去啃吧?   大功告成后,将托盘放在火炉上烤着。   宫女太监们远远地望着,千寻仿佛疲惫了一般,趴在自己的手臂上,抱膝团坐。   只有站在她的面前,你才能发现她隐藏在火炉后面的手中,握着一个沾满了白薯泥的纸条。她快速地打开纸条扫了一眼,而后悄悄投进火炉中。火炉中的烟气不停地向外冒着,赶走了寒冷冰凉。   寝宫里,烤白薯的味道越来越浓。嗯,已经可以吃了。   卡拉巴勒嘎孙,郊外猎场。   频伽骑着他那匹通体雪白的战马在朝阳的追随下如风一般来到了郊外猎场。他的父王穿着一身回纥王室最尊贵的服饰,远远地望着已经成长为可以接替自己掌管这片美丽土地的儿子。   寒冬的回纥草原上,仍旧是一望无际的壮观,枯萎残留的壮观!远处四季常青的冷杉树依山而立,一棵连着一棵,一片接着一片,几乎都要长到云端了。白色缥缈的水汽在冷杉树的枝头翻涌不止,如同汹涌波动的海洋。林端,偶尔有几只孤傲的山鹰飞出,盘旋在树梢顶端嘶鸣着。   “父王。”频伽拉动缰绳,准确地停在王上的面前。他只是笃定喊了一声自己的父亲,之后,蓝眸对着蓝眸,两人再没有什么话要说了。   王上仰天长啸一声,策马朝冷杉林中奔去。频伽也毫不示弱,紧随其后,炫白色身影转瞬没入了密林中。由于先前王上下过不允许其他人跟随的命令,所有的随从都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他们能做的,就是用耳朵崇敬地聆听两个王者在密林中策马狂奔的回响。   过了许久,终于看到从密林中缓缓而出的两人。众随从的心这才算是安定了下来。可是看着眼前的两个人,似乎是什么地方不一样了。究竟哪里不一样,却也说不上来。   王上策马在前面走着,王子殿下与他错了半个马身,脸上再也看不到进入密林前的一丝嘲讽。频伽此刻就像一个第一次跟随父亲打猎的孩童,追随着父亲的身影,目光充满了一个儿子的自豪。   王上手中拎着一对奄奄一息的山鹰,脸上布满了得胜的自豪。   那一对山鹰是被一支箭同时射穿的,正中心脏!   见到王上一箭双鹰,随从们高举弯刀,朝着无穷尽的天空大声喊叫着,为他们尊敬的王上欢呼致敬。   “勇士们!”王上高举着猎物,环视说道,“这是频伽王子的猎物,你们的欢呼,你们的尊敬属于他!勇士们,大声欢呼吧!为了你们未来勇猛智慧的王上!”   频伽身子一震,湛蓝的眼眸浮出一阵软弱,“父王!我……”话语还来不及说,随从们第二波欢呼的巨浪汹涌地回荡起来。不仅如此,他们抑制不住心中的激动,一拥而至,把频伽狠狠地抛向天空。   父王,父王!不停飞向空中的频伽眼神中落寞一片,追随着那个金灿灿的远去身影。心中,不停地呼唤着:父王!父王!不,父亲,父亲……   王子寝宫。   沉重的步伐刚刚迈进宫殿,巴颖珊轻灵的脚步就追随过来。今天早上,她已经把寝宫里所有的姑娘都遣回家了。现在,这诱惑的机会是独属于她的,独属于频伽王子的未婚妻。   “殿下,小珊听说您今天在猎场一箭双鹰,勇猛得很呀!现在,回纥所有的勇士都崇拜您呢!在大家心目中,您已经是真正的王了。”频伽抬起没有一丝温度的眼睛,望着她,安静地问:“你有什么事吗?”   “我,”巴颖珊好不容易点起的热情瞬间覆灭,她嗫嚅着说道,“我是想服侍殿下用膳。您今天辛苦了。”   “没事就让我静一静。”说完,没有看一眼膳桌上精美的食物,身影便隐没在宫殿深处。   走到谁也不允许踏入的领地,频伽颓然躺在宽阔的圆形床榻上,疲惫地蜷缩在一起。紧闭双眼,密林中的每一幕都清晰地在脑海中闪回——   远处冷杉树端上,两只山鹰盘旋往复。它们的鸣叫声引起了两人的注意,不约而同地拉紧了弓箭。他们在寒冷杉林中缓缓逼近目标,动作老道娴熟,深谙不可惊吓猎物的狩猎法则。这两父子啊,竟是一个比一个骄傲,谁也不满足于一箭仅能射下一个猎物。于是,对这山鹰的射猎就变成了毅力与体力的竞争。不论是谁,如果先射箭却不能一箭双鹰的话,就是耻辱的失败。   两人几乎同时放箭!当频伽确认是自己的箭命中目标的时候,他走上前,高举手中的猎物说道:“父王,您老了!已经不再具有一个帝王应该具有的品质。您的意志不再坚定,您的决断不再果决,您的目光不再敏锐,您的……”频伽突然无语,因为在王上目光所及之处,一只身形硕大的黑熊躺倒在地。一支利箭穿透了他的咽喉,使他无力吼叫。只能躺在寒冷的地面上,任凭自己的生命慢慢流失。终于,毫无意义地抽搐无奈地抽动了最后一下,那曾经强大无比的躯体僵硬起来,如同身下这片冰冻的冻土。   那只黑熊被射杀的地方正是距离频伽方才站立位置的不远处。很显然,没有这一箭穿喉,下一刻,频伽很有可能遭遇黑熊致命的攻击。王上,在第一时间选择了救自己的儿子!   频伽手中的双鹰颓然落地,刚才所有的狂妄骄傲都荡然无存。他望着王上,眼神重又回到了自己小时候第一次跟父王打猎时的崇敬与崇拜,“父亲!”他缓缓走向王上,被那个伟岸无比的胸怀深深吸引。   密林中,父子二人紧紧相拥在一起。多年来的所有不理解此刻全部因爱之名而消融。频伽的眼眶湿润了,紧紧地抓着父亲的衣衫。   “频伽。”父王推开他,朝那一对双鹰走去,“你是回纥未来的国王,这是毋庸置疑的。而父王,已经决定离开!”说完,伏下身子把双鹰抓在手中。   “父王!”频伽身子僵硬,已是不知该说什么了。   “父王希望能够带着你的母亲云游天下,自在逍遥。这么多年了,我眼看着她变得一天比一天疯狂,一天比一天丑陋,一天比一天痛苦。原以为,自己的退让会让她感到快乐,可现在我发现自己错了!她已经被内心的痛苦灼烧得连自己是一个母亲都忘记了。所以,我会带她离开,用我的余生治疗她的伤痛。频伽,这些年父王对你母后的退让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现在,这些都交给你了!父王知道,你一定会是一个好君主,一定会带领着回纥所有的子民,永远富庶强大!”王上高举垂死的双鹰,高喊,“走,让回纥的勇士们看看他们即将即位的王上有多么的勇猛!”   ……   这就是我的父亲吗?我从来没能真正了解的父亲?我以为,并不爱我的父亲?   那番话是什么意思?母亲究竟为什么会变成现在的样子?为什么?   频伽辗转反侧,这样的结果是他想要的,可是得到的过程却完全击垮了他一直以来所认为理所当然的自信。   然而历史从来都是必然与偶然的结合,没有人能够阻挡它悄无声息却强大至极的脚步。安史之乱不像安禄山想的颠覆那样简单,不像频伽与尺带珠丹想的瓜分那么容易,更不像玄宗皇帝想的那般如骑士决斗般的浪漫。它是一个巨大漩涡的开启,这个时代所有的人无一幸免,全部陷入乱世动荡的飘摇中。   长安,皇宫,暖阁。   暖阁的四周是皇宫中最瑰丽的御花园。此刻虽然是一片凋零,却也隐约可见其中的壮观。想来到了春天鸟语花香之际,这里的美景怕是会将人溺毙了吧?   玄宗皇帝独自一人信步前行在假山之中,不为别的,只为赴约。赴约?是的,今天,有人约他在这里见面,这是一个旖旎的约会。高力士远远地望着,唇边浮现出快乐的笑容。   快要走出假山时,一阵宛如天籁的笑声钻进耳中。那声音熟悉而又悠远,在十五年前温暖了他孤寂的心。究竟是什么时候了?玄宗蹙眉想着。对,是武惠妃去世的那段灰暗难挨日子。那时候,原以为自己的世界里再也不会有春天了。可正是这宛如天籁的声音让他有重新有了爱的冲动,尽管声音的主人是他的儿媳。   走出假山,玄宗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   此刻真的是寒冬腊月吗?为什么?为什么会有一个缠满了绿色藤蔓的秋千在空中荡来荡去?为什么秋千的旁边,到处是盛开的牡丹?为什么秋千上飘逸的淡粉色身影竟是仿若十五年前般的清纯?那眉眼,那红唇,那肌肤,那粉颊,分明就是第一次见到的阿环的模样。   “你是谁?”玄宗此刻真的眩晕了。眼前的一切都如同身在梦境。   秋千缓缓停下,杨玉环轻盈地跳下来,脸上娇羞无限,“陛下,儿媳杨玉环。”   “是你?阿环?真的是阿环?”   “是的,陛下。”   “你过来,让朕看看你!”   “陛下。”杨玉环羞红着脸,走到玄宗皇帝身边,手中的一方手帕早已被手指拧得皱成一团。然而再皱,也及不过此刻小鹿频撞的心跳。   大手毫无顾忌地抚摸着佳人的柔嫩脸蛋,玄宗的心也跳得很快。儿媳?什么儿媳?全天下的女人在他面前只能有一种身份:等待宠幸的女人。一想到这儿,还有什么迟疑?伸出手,将杨玉环横抱怀中,然而任凭佳人如何惊呼哀求,也难阻挡自己被抱入暖阁的桌案上,褪去绝美的轻纱,与普天下最有权势的男人激情碰撞。   过了许久,暖阁内蓦然升高的温度才缓缓降了下来。   “阿环,你、你都是怎么做到的?”   “陛下,臣妾见您最近总是为朝堂之事忧虑烦心,就想到了这个办法。臣妾想要陛下知道,十五年前的初夏,臣妾经历了人生中最美妙的时刻。被您宠幸,是阿环做梦也想不到的福气。”   “阿环!”玄宗疲惫的神色中带着一抹男子的满足感。他望着满布红潮的杨玉环,再一次朝红唇掠去。   “陛下,陛下!”火热的唇瓣分开的一刻,杨玉环红着双眼,紧拥着玄宗的腰喊道,“陛下,您不要去亲征好不好?阿环一刻也离不开您,陛下,您答应阿环,好不好,好不好?”   “这……”玄宗是个性情中人,刚才惊心动魄的激情在他这个年纪已是不多见了。现在正是对杨玉环无限眷恋的时候,他自然是不愿分离的,“可是朕已经下了旨啊!”他有些担忧地说道。   “陛下,您是圣上,是天子,如此万金之躯怎能冒这么大的危险呢?讨伐安禄山那个逆贼,自然不必您出面。您只要任命威震天下的将军们出征,在后方做出英明的决断就好了啊?至于已经下旨,这也不是什么难以解决的事。明日上朝,大臣们一定会极力反对的,到时候,陛下就顺水推舟,趁势另作安排不就行了?”   “爱妃说得有理。好,就这么办了!”说完,双目盯着眼前绝世无双的圆润柔美,火热的欲望又席卷而来。   然毕竟是七十岁的高龄了,还是拿出了香囊,吞下了一颗褐色药丸。如此才雄风再现,与佳人火热纠缠起来。   那香囊的一角,分明镌刻着一个“安”字。   在千寻的极力要求下,皇帝任命她做了自己的书记官。工作的内容就是抄写记录陛下在朝堂上的每一句话。   据千寻所说,这样是为了练字。于是,勤政殿从此就有了一个写字极慢、极丑的书记官。好在另外还有两个专职的,她不过是讨个闲差练习书法罢了。   此刻,她正盘腿坐在玄宗皇帝寝宫的软榻上,认真地念着自己写得歪七八扭的字:“着令高仙芝即可回京,担任讨逆大任。西域守军不可撤回,务必保证丝绸之路的畅通。封常清在洛阳能撑多久就给朕撑多久,一定要拼尽一兵一卒!另名荣王李琬担任讨逆元帅……”   “千寻丫头!”玄宗揉揉太阳穴笑着说道,“你最近是怎么了?突然间对朝政感兴趣了?”这样一来,倒是与姑母越来越像了。   “不是啊,千寻只是为了练字而已。”千寻放下手中的字,眼望着玄宗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小丫头,才多大啊?就学会叹气了。”   “陛下,您不知道,千寻在这宫里待久了,发现各宫的公主、娘娘们都有自己的总管太监,可是千寻却没有一个呢!”她皱着眉,眼神里分明就有撒娇的意味。   “呵呵,是啊。这是朕的疏忽,最近实在是太忙了。朕这就让高力士给你物色一个总管太监好不好?”   “真的吗?谢皇上。您知道,千寻对这宫中的礼数规矩的一向都不太明白。平日里女孩儿家生活所需的东西也不知道该到哪里讨要。陛下天天政务缠身,实在是不想打扰您啊!”稍停,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道,“对了,那天陪我去拜占廷的太监就挺不错的,能不能让他做千寻的管事太监呢?”   “边令城?”玄宗皇帝一愣,随即笑道,“千寻丫头有眼光啊!他可是宫里太监中除了高力士之外最有能耐的一个了。好,朕就命他即日起任佑仪宫管事太监。”   高力士远远地听着,眼中闪过一丝疑虑,转身走出了殿门。   大殿走廊的尽头,高力士低声问着眼前的小太监:“这段时间,星月夫人按时吃药了吗?”   “回公公,按时吃了。没有拉下一次。原先吃药的时候,她还不是很愿意,大概是嫌苦。可后来奴才每次都给夫人配上一小瓶野蜂蜜,夫人就不再说什么了,每次都痛痛快快地把药吃了。”小太监满脸堆笑,自认这件事情自己办得很是漂亮。   “是吗?”高力士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接着道,“今天晚上的药你端给我,让我亲自给她送去。”   “是。”   傍晚,佑仪宫。   “夫人,您该吃药了。”高力士手捧着浓黑的中药,站在千寻的面前。   千寻扫了一眼,发现有些不对劲,“怎么是你送来的?原先的小太监呢?他每次都给我拿来一瓶野蜂蜜呢。”   “夫人,您该吃药了。”高力士没有理会她的问话,又重复了一遍。   “你。”千寻有些不悦,却也没说什么,端起药碗一饮而尽。   “星月夫人早些休息吧,奴才告退。”临走前,又定住身子说道,“边令城是一个很能干的人。夫人今后有他伺候,力士倒也生下了不少心。”   千寻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冷笑道:“多谢公公的关心!”眼看着他走远了,进而对宫里的宫娥太监们说道,“你们都下去吧,我有些不舒服,要早点休息。”   “是。”很快,寝宫里空无一人。   “黛螺。”千寻赶忙叫着,走到了屏风的后面,“快,快帮我。”   宫灯稀疏的光影照射下,黛螺纤细的手指伸进了千寻的咽喉,不知如何拨弄了一下。千寻几个干呕,“哇”的一声将刚才所喝的汤药悉数吐了出来。从屏风的投影上看,这样做极为痛苦。千寻匍匐着身子,几乎快要晕倒了。   “快喝点水。”黛螺急忙忙地喊道。   “我没事。”千寻浑身虚脱,依靠在黛螺的身上朝床榻走去。躺好之后,她闪着渴望的眼神说道,“你再给我说一些我跟频伽的故事,多说一点。这样,我才有可能尽快地想起他。你说,他很爱我,是吗……”   黛螺从小就在艺妓馆长大,没想到,跟妓女们学来的“倒”酒方法,今天竟也能派上大的用场。看来,真是不能小瞧了从事任何一种职业的人啊!   22 风云色变   卡拉巴勒嘎孙,王后寝宫。   咸安正在对镜卸妆。宫女们精心侍奉着,丝毫不敢有任何的怠慢。昂贵的天竺精油在柔嫩手指的按压下晕染开来,魅惑的香气四溢飘散,淡黄色的液体包裹着每一个细密的毛孔,卷走其间的一切烟硝灰尘。   咸安闭着眼睛,浑身舒畅得几乎要忍不住逸出声来。   在她身后奢侈精致的床榻上,王上抚着自己的弯刀,用一方麂皮来来回回地擦拭着,生怕上面遗落了一粒灰尘。   终于,所有人退去,烛火熄灭,床榻上重演着承王恩宠的绮丽。   “咸安。”王上低沉地唤着她的名字,沿着发梢滑落的汗滴袭扰在咸安被恩宠后发烫微红的迷人肌肤上。   “嗯。”咸安餍足地趴在床上,哼咛一声。   “我想禅位。”   微眯的眼眸霎时睁开,里面飞射出两道寒冷精光,随即又缓缓地闭合。   王上接着说道:“这么多年,我知道你有很多东西放不下。但是,我还是想跟你说放下吧!放下心中的苦,跟我走。让我们一起携手看看这个世界,把一切都交给频伽。他已经具备了一个王的所有特质,我真是以有这样一个儿子感到骄傲啊!”他伸出手指,从咸安圆翘的臀部一直跳跃到了迷人的双唇,“唉,睡了吗?”在唇上无限怜惜地吻着,好一会儿才微笑着陷入梦乡。   那寒冷精光再次飞射,冰冷地投注在王上平静的面庞。   “王上要禅位!他居然要禅位?!”咸安在寝宫内焦虑不安地走着,身后,站着的是国师阿莫,“阿莫,怎么办?王上很快就会下旨了,频伽这孩子,我是越来越不了解他在想什么了。这孩子一旦即位,咱们前面所做的努力就全完了。你不知道,从他回来开始,每天上奏弹劾我俩的折子是越来越多了!再这样下去,不必王上禅位,大臣们就会拥护频伽即位了。我好不容易等到这一天,绝不能放弃。对了,阿莫,安禄山那边战况如何?”   “回禀王后娘娘,唐朝已经任命高仙芝出任讨逆副元帅了,此刻,应该已经从长安出发了。”   “是吗?”咸安眼中露出狂喜的冷笑,接着又想起什么问道,“那姓边的呢?最近活动的怎么样了?”   “边令城这段时间一直没有什么消息,大概是不太顺利吧。不过娘娘大可放心,您对他如此相诚以待,从您身为唐朝公主一直到现在,对他的支持可说是难以计数。他是个聪明人,怎么会不知道该如何办呢?”   “最好如此,不然那贼子还不知道要逍遥快活多久呢?我听说,他出征的时候光是侍妾都会带上十几个对吗?好一个口口声声此生不渝的高仙芝!”   “娘娘,这些都不重要,那负心汉的性命早晚是要丢的。眼下,咱们最紧要的事情就是王上禅位一事啊!”   “你有什么好办法?”   “娘娘,您看。”阿莫走到咸安身边,掏出一个乌黑的小药瓶,“娘娘,你说,如果王上陷入昏迷,神志不清,那您不是就要辅政了?至于频伽,令他即刻与小珊大婚!只要小珊很快产下皇子,这继承人的问题咱们就不用担心了。大不了,再把频伽赶回地宫去,过他快乐逍遥的日子,永不许他回卡拉巴勒嘎孙。”   “这,行吗?”想起频伽,咸安有些不安地说道。   “娘娘,或许你还是跟着王上云游四方吧。他说得有道理,有些苦,该放一放了。”阿莫低垂着头,眼神中闪烁着残忍的快乐。   “不,我不能放,我也放不下!皇帝哥哥,你欠我的,你一定要还!高仙芝,你等着,等着兑现你对我许下的诺言!”   “这就对了,这个,您收好。”阿莫抬起头,贪婪地盯着咸安的面颊,将黑色药瓶塞进了咸安的手中。   入夜,草原上刮起了寒冷的夜风,吹得整个王后寝宫里灯影阑珊,诡异之气四散飘荡。   “咸安,你在哪儿?”王上躺在床上,昏昏沉沉地问道。   “我在这儿,王上。”咸安伸出冰凉的手,握住了王上的。   “咸安,我的头很晕,我刚才好像又回到第一次见到你的情景了。那时你才十六岁,从迎亲的轿子里蹦出来,冲着我说:‘你就是我未来的丈夫吗?’那气势,好像不是我要迎娶你,而是你要娶我似的。我几乎是一下子就爱上你了,爱上你如星辰般的眸光,爱上你黄莺般的歌喉,爱上你瀑布般的黑发。当时我告诉自己,不能太宠爱你。可是,谁又能不宠爱你呢?谁有能忍下心来呢?你的嘴唇一噘,我就会心疼,就会想尽办法让你快乐,让你欢笑。咸安,咸安,这些你都还记得吗?”   “是的,是的。咸安记得,咸安都记得!”她的眸光不再寒彻,眼神里溢出晶莹的闪烁。   “咸安,我好困,我要睡了,明天,明天我要带你去郊外骑马,咱们好久没有在一起骑过马了,咸安,我怎么觉得,看不到你了呢?”   “王上,咸安在这儿,咸安就在这儿。”闪烁此刻已经泛滥成灾,沿着白皙的脸颊流淌下来。   “咸安,我累了,累了,总是要讨你开心,我实在是累了。”   “我知道,你好好休息,等一觉醒来,就什么都过去了,嗯?”咸安依偎在他的身边,听见他越来越微弱的呼吸,终于控制不住,悲恸起来。   王上睡去了,他面色红润,看起来心情很是愉快。   第二天,整个回纥都陷入悲痛的情绪之中。他们最敬爱的王上,陷入了严重的昏迷状态,原因不详。   在王上昏迷期间,王后主政,国师辅政。王子频伽须在三日内迎娶巴颖珊,为王上冲喜。   人们在祝福王上的同时,无不殷切地希望频伽快些成婚,为王城增添些喜气,把邪污之气赶出去。   于是,两日后,频伽大婚,迎娶了巴颖珊。   那天整个卡拉巴勒嘎孙欢庆了整整一夜,所有的人都在为他们王子祁福。希望他们的王妃能够早日生下小王子。   “小珊见过叔叔。”新婚第三天,阿莫突然来到了频伽的寝宫,一见前来请安的只有巴颖珊,脸顿时黑沉起来。   “小珊,你不必害羞,告诉叔叔,你跟频伽成婚至今亲热过吗?”   “叔叔,”巴颖珊面色羞红,娇嗔道,“您怎么问起这个了?”   “现在不是害羞的时候,你快说。”阿莫神色一凛,命令道。   “亲、亲热过。”   “是吗?”阿莫望着自己娇艳欲滴的侄女,怀疑道,“真的?几次?”巴颖珊的脸更红了,低着头小声道:“王子年轻,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差不多,每晚都会有,有两三次呢。”   “每晚两三次?”阿莫喘了口气,放心道,“嗯,这还差不多,小珊,你一定要尽快怀上孩子,叔叔需要你生下小王子。你懂吗?越快越好!”   “是,小珊也想早日怀上王子的骨肉呢!”巴颖珊微笑道。   当那个令人胆寒的白色身影远去后,巴颖珊才卸下全身的心防,颓然跌坐在地,“早日生下小王子?怎么生?每天想尽办法爬到宫殿的屋檐上去献身吗?王子?王子?频伽……”   那个炫白色的身影此刻正与誓死追随他的勇士们一起在城郊的冷杉树林中打猎!他真的是个王者,天生的王者!追随着他的人无不仰视着他们心目中真正的王。一股热血冲动在他们年轻勇敢的胸膛盈动着。森林中的百兽也受到这股霸气的侵扰,纷纷逃窜着,企图避开频伽带领下的勇猛之士。   一时间,苍鹰在高空盘旋,野兽在林中惶恐嚎叫。王者的愤怒,蔓延在整个回纥的上空,激荡回响。   频伽一身寒气,大步流星走进寝宫。巴颖珊浅笑相迎,他却如同没有看到一般朝书房走去。   笑容,凝固在脸上,看起来令人悲伤,但还是重新扬起嘴角,朝那个冰冷的身影追逐而去。走到闪烁着一盏孤灯的书房门前,她定定神。转身接过身后宫女手中热腾腾的油茶,推门而入。   书案前的频伽正在埋头写字,有人进来了,他仿佛置若罔闻一般依然故我。油茶的香气萦绕在他的身边,却也没能让他侧目。   “殿下,您刚从寒冷之地回来,还是先暖暖胃再写吧。”巴颖珊几乎是半跪在他的身边,手拿着汤匙,想要亲手侍奉频伽喝下油茶。   许久,膝盖麻了,手举酸了,油茶凉了。那个冰冷的人终于写好了手中的文件,小心翼翼地叠好,放在自己的衣襟里。转过头,望见那张柔美娇嫩的脸,他的唇畔仿佛弯了弯,脸,蓦然冲到她面前对那温热的红唇辗转蹂躏起来。   “砰”的一声,巴颖珊手中的油茶碗悄然落地,微凉的油茶悉数浸透到自己的皮肤上,竟然灼热滚烫。   寝宫里,王妃如夜莺般的嗓音发出了娇媚的轻喘呻吟。守在门口的宫女们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微笑起来。   巴颖珊的心跳动非常,简直快要令自己昏死过去。可是寂静中,另一个人的心跳却是平稳有力,丝毫没有紊乱的迹象。   双唇分开的一刹,频伽迅速抽离。巴颖珊环在他颈项的双臂失去了依靠,整个人瘫软在地上。过了许久,她才重新有了说话的能力,“殿下,这油茶都洒了,臣妾再去给您盛一碗。”   “等一下。”冰冷的声音唤住了她的脚步,惊喜地转过头望着她的王子。可是他接下来说的话却更是彻骨的冰寒,“这个月月末,御医会宣布你怀有身孕。届时,你去央求你叔叔为你举行宴会庆祝,务必要把他所有的亲信全部请来道贺。这段时间,你的戏演得很好,接着演下去!”那对能令所有人失神的蓝眸终于看了她一眼,却是在这样的命令下。   演戏?巴颖珊苦笑着,刚才还滚烫的肌肤瞬间冰冷,唇上残留的温度也一点点消散。就这样吗?新婚之夜的一个拥抱,使得她心甘情愿地欺骗自己的叔叔。书房中的一个热吻,代价是扮演一个怀孕的幸福王妃!那么如果没有了叔叔,她巴颖珊还有什么是可以拿来与频伽交换的?如果没有了交换的价值,他还会不会再看自己一眼?   再看向书桌前的男人,他已经重新低垂着头,看着手中的卷宗。仿佛刚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臣妾知道了。”转过身,麻木地走出书房。外面明亮的灯光照射下,巴颖珊年轻明媚的容颜竟似苍老许多,暗淡无光。   长安,佑仪宫。   从午睡结束后,玄宗皇帝就来到了佑仪宫,在书房里看奏折接见大臣们。一有闲暇了,就会走到千寻身边,用那把老旧的鱼牙梳子为千寻梳发。每次,千寻都会抬起小脸,朝玄宗递去一个撒娇的微笑。然而在垂下头的瞬间,眼眸中总是会闪过一丝厌恶与抗拒。   杨国忠手中抱着一摞奏折,急匆匆地朝玄宗走来。穿过书房的珠帘,定睛望去:唐玄宗一脸宠溺地盯着千寻栗色的卷发,小心翼翼地梳理着。   傻妹妹!你的恩宠就快要被这个女人抢走了!居然还跟我说没什么?这女人现在完全不记得频伽王子了,这一定是高力士使的手段。就像十年前对付几乎要发狂的你一样!哼,高力士,你真是一条喂不熟的狗啊!   心思飞速转动着,动作上可是毫不迟疑,“回禀皇上,这是刚刚又送上来的折子,请皇上过目!”说完,将怀中的奏折悉数放在了桌案上。   玄宗皇帝放下了鱼牙梳子,摸了摸千寻泛着香气的卷发。这才走到书案前看了起来。   千寻依旧故我,安静地临着王维为自己写的书帖:愿君多采撷……   看着看着,一个折子吸引了玄宗的注意,他若有所思地望了望千寻,轻声念道:“回纥王子与王上陷入昏迷后奉王后懿旨与国师阿莫的侄女巴颖珊成婚……”   千寻刚好写到此物最相思的相字,手一抖,却像是写坏了,遂将手中毛笔一丢,气得说道:“陛下,这毛笔不好使,还有没有更好的?”“更好的?”玄宗瞧瞧自己的桌案,拿起御笔递给她,“用朕的御笔练吧!保证你的字突飞猛进。”   千寻一脸的灿烂,接过御笔笑说:“真的吗?好,我就试试看!”说完,将那写坏的宣纸团成一团扔出了老远。紧接着她又换上一张,认真地临了起来。   见千寻一切如常,玄宗放下心来,问道:“杨国忠,上次你跟朕说过请回纥援军,朕想了想,还是觉得不妥。如果朕估计得没错,回纥恐怕很快会有一场内乱。他们自己还自顾不暇,哪里还有外援的能力。而且回纥人奸诈狡猾,绝不会无缘无故地帮助他国。还是再看看吧,等着高仙芝的好消息。”   “是,陛下。”   “李嗣业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了?”   “回禀陛下,李将军果然能力非常。不过短短几日就已经将朔方、河西、陇右三地的战马情况写了详细的奏折上报朝廷。臣已经做出安排了,很快就能够把前方战马的缺少补齐!”   “好!另外,回纥的战马还要再买一些,你去跟回纥商会的扎木合联系。探探他的口风。现在是非常时期,那些讨价还价的小人伎俩还是不要使了,让人瞧着笑话。你确定那批十匹丝绸一匹的战马没有问题?”玄宗顿了顿,有些疑虑,“郭子仪在朝堂上跟朕要那匹战马,朕并非不想给。而是想起那件事办得不太稳妥,不敢给啊!”   “陛下!”杨国忠急忙跪下了,“陛下,那匹战马不会有问题的,臣已经找人测试过,全部是一等一的好马。陛下的担心臣也不是没有想过,臣一直派人监视着扎木合,发现自从战马交易事件后,他就与频伽交恶再也没有来往过。频伽离开长安的时候,所有回纥有头脸的人物都前来相送,唯独没有他。所以,臣想这个频伽也不过是一个多情的王子。这匹战马,陛下完全不用担心。”说完,杨国忠瞄了一眼千寻。   那个人仍在认真练字,笔法越来越娴熟了。   “夫人,您该进药了。”如影随形的鬼魅声音在耳边扬起。   千寻停下笔,望了望玄宗。他仿佛没有听到的样子,仍在认真批阅奏折。她笑了,垂下眼帘,将浓黑的汤药一饮而尽。   这晚,玄宗皇帝快入夜了才离开,急得黛螺在屏风后直跺脚。   终于巴望着那个明黄色的身影消失在宫门转角,黛螺急忙忙地走上前,望着千寻手边像小山一般高的宣纸,问道:“怎么办?今天的药怕是吐出来也没用了?”   谁料她的话音刚落,千寻“哇”的一声呕吐起来,她身子剧烈地抖动着,几乎要将腹中所有的东西倾吐而出。   “千寻,千寻。”黛螺惊慌地叫着,“怎么了?这是怎么回事?怎么自己吐出来了?啊?”   千寻摇摇晃晃地望着她,苦笑着,“这是我最满意的一张,别忘了送到烤白薯那里。”纤细的手指夹着一张宣纸,那上面,工整地抄写着《相思》,“我没事,不要惊动皇上。”勉强说完,千寻昏了过去,额上,遍布着密密麻麻的汗珠。   “天,千寻,你在发热?怎么这么烫?”黛螺慌慌张张地扶起千寻,朝床榻走去。   指端的宣纸遗落在地,幽静地躺在冰冷光滑的地板上。   西市,拜占庭。   高大飞正在跟媳妇儿逗趣,他一会儿冲着媳妇傻乐,一会儿对着媳妇儿的肚子喃喃自语,可把大飞媳妇给哄高兴了。   此时拜占庭里面客人稀少,大约是受了战乱的影响吧,人们都失去了喝酒的心情。偶尔有几桌客人,无不是一边饮酒一点大骂安禄山的。   高大飞也是无所谓的样子,反正这店也不是自己拿钱开的,现在能赚多少就是多少,只要够活命就行了!所以,他倒也乐得清闲,整日跟在媳妇儿后面,屁颠儿屁颠儿的。   忽然,客人们中间一阵骚乱,大家都在窃窃私语着什么。   高大飞朝门口望去,笑容很快就僵在脸上。当下苦着脸,朝媳妇儿说道:“媳妇儿啊,等一会儿别管她说什么你都不要相信啊,大飞心里可是只有你一个!”话是这么说,可是当门口那个风情万种的身影朝自己走来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   “飞飞啊!”黛螺一身宫衫,胸前一对如玉的高耸乳房几乎快要跳了出来,硬是惊倒了一片窥视的目光。   高大飞的口水越来越多了,开始顺着嘴角流淌。不知不觉中,被他紧紧握着的媳妇儿的手轻轻抽离却没有什么反应。老兄,你今晚又惨了!   黛螺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好像又回到了原来。只见她紧紧地贴在高大飞身上,一只手不老实地伸向男人的敏感处,忽重忽缓地抚弄着。高大飞也是个没有抵抗力的老实人,很快就有了反应。脸涨得如茄子般紫红,呼吸急促浑浊。   “飞飞。”她轻喊着。   “干、干吗?”   “老规矩,去对面买些烤白薯。”说完,手上用力挤了一下。   “啊!”高大飞哪里抵得过黛螺身经百战的技巧,就这几下子,下身就溃不成军泻了一摊。傻愣了一会儿,才在黛螺冰冷的眼神中清醒过来,跌跌撞撞地跑了出去。   “哼,男人,这就是男人!下半身思考的动物!”黛螺冷笑着,心里想起佑仪宫那个挣扎在病痛中的零落身影,心,更凉了。   男人,还不都是一样?不论是王子还是平民,爱情,都是碰碰嘴皮子的事儿。绝不会像女人那般痴傻,就算是想不起他了,却还是坚守着心底的那一抹相思。   高大飞今天没有偷懒,他一直站在火炉旁,等着摊主将白薯全部装好。   “给你钱。”又是一个精致的钱袋。   摊主面无表情地接过钱袋,若有所思地望着拜占庭里那个风情万种的身影。   “喏,给你。”高大飞不敢看黛螺,生怕一看之下,自己又会陷入那绝世的娇艳中。   “高大飞,去安慰安慰你媳妇儿吧。我看,她好像气得快要昏过去了。”黛螺接过烤白薯,讥讽道。   媳妇儿?天啊!媳妇儿!他孩子的娘!刚才她一定气死了。高大飞这才清醒过来,朝里屋跑去。心里哀号着:佛祖啊!让这两个女人离我远一点吧。   于是,在长安西市,一整夜,人们都能够听到一个被施暴的男子没有格调的哀嚎。   佑仪宫。   “你回来了?夫人的情况还是没有好,她说什么也不让奴才去请御医,就等着你回来呢。”寝宫门口,边令城焦急地说道。   “皇帝今天来过了吗?”   “没有,今天军务繁忙,一直没有时间过来。”   “这样,那我先进去。”黛螺推开宫门,急匆匆地走进去。   床榻上,千寻的脸殷红殷红的,闪烁着病态的诱惑。她的发丝湿漉漉的,沾在脸颊上。闻到那股熟悉的烤白薯味道,她挣扎着张开了眼睛,望着焦急走来的黛螺,唇边淡淡微笑。   “我没有力气了,黛螺,你帮我热一下吧?”   “还用你说吗?”黛螺命人送来火炉,就坐在千寻的身边,仔细地切着,烤着。   大约切了三四个,黛螺眼前一亮,抽出一个沾着薯泥的纸团递到了千寻手中。   急忙忙的用汗湿的双手打开纸团,黑眸中闪过一道惊喜的亮光。   “黛螺。”看完后,她递给黛螺,眼看着那纸团化作一缕青烟。   她闭上双眼昏睡过去,唇边带着一抹了然的微笑。纸团上的字迹,此刻已经全部印在了她的脑海里,反复地重放着:戴红帽子的女妖。你忘记我了?真的忘记我了?怎么可能!频伽不会相信!知道吗?在返回回纥的途中,我第一次得知了你的下落。那一刻,我拿起弓箭,让自己的思念穿透云层,穿透时空,直达你的心田。我知道你没有忘记我,因为那是不可能的。如同我永远也无法忘记你一样。答应我,好好照顾自己,好好活着。记住,我要你,只要你!我不管什么皇帝后宫,只要你好好的。在我心目中,你平安无事就是一切。其他的我都不在乎!等我,等我慢慢帮你回忆起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   幸福啊,从眼角滑落。   千寻燥热的身子好像清凉了许多,她伸出湿漉漉的手臂,对黛螺说道:“吩咐下去,我要沐浴。”   “这怎么行?你还烧着呢!这大冷天的,要是更严重了怎么办?”千寻笑着摇摇头,拉起黛螺的手放在自己的额际,“你看,已经不热了。”   真的呢,额间的汗珠已经不再渗出,体温已经下降了。   今儿个是除夕。   大明宫麟德殿很久都没有热闹过了。   今天早早的,李龟年就带着一众宫廷乐师来到麟德殿,一遍遍地演习晚上要奏的乐曲。那是贯休写的一首《寿春节进》,李龟年瞧着圣上最近不怎么畅快,就翻到了这首诗用心地谱了曲,想着能够博皇帝一笑就好。   玄宗今天特意换上了一身红衣,在贵妃娘娘的陪伴下笑着走了进来。公主、王子、妃嫔们见状纷纷放下心来,按照品阶依次对着皇帝说着好听话。   今天是一场喜庆的家宴,玄宗站在高处,手上端着椒柏酒,笑着说道:“最近因为朝堂上乱七八糟的事情,咱们一家人很久都没有聚过了。今天,朕很高兴,众爱妃和孩子们放下一切拘礼,尽情地欢笑吧。来,我们共同举杯饮下椒柏酒,保佑我皇室身体健康,百病皆除。”   “谢陛下。”   “谢父王。”   众人相视而笑,纷纷举杯一饮而尽。   接下来,就是吃五辛盘了。所谓五辛盘,就是将大蒜、小蒜、韭菜、芸苔、胡荽等五种辛香之物拼在一起吃,意在散发五脏之气。寒尽春来,正是易患感冒的时候。用五辛来疏通脏气,发散表汗,对于预防时疫流感。   千寻吃惊地望着一众皇族贵胄眼都不眨一下吃掉五辛盘中的食物,皱着眉将盘子推得老远。   “怎么了,千寻丫头?这可都是好东西啊!”玄宗看到千寻皱眉,了然笑道。   “千寻还是不吃了,这些都是千寻最怕的东西。”她一脸的嫌恶,捂着鼻子,试图让大殿之上弥漫的辛气不要窜入鼻中。   玄宗愣住了,那个永远高贵完美的女人与千寻叠在了一起,正在对他皱眉瞪眼睛,“隆基,你吃吧!你吃了这难闻的东西,姑母以后再也不跟你说话了!”   “姑母,隆基不吃就是了。”   “不想吃,那就不要吃了。”玄宗怔忡说道。   真的可以吗?一听这话,立刻就有几个嫔妃推开了眼前的五辛盘,端起桃汤喝了起来,想要压住那股辛气。   “千寻丫头,过来,坐到朕身边。”玄宗皇帝拍拍自己的龙椅,身子向一边挪了挪。   千寻愣了一下,随即站起身坐了上去,挨着玄宗的一侧身子感觉到一股紧绷的热情。   下面坐着的妃子们仿佛早已经习惯了,她们倒是望了望就坐在皇帝不远处的杨贵妃,眼神中一派的心满意足。终于啊,你也会尝到这样的滋味。   来到这个奇异的世界已经半年多了,千寻身上的松节油味道已经消散了许多,与宫中常用的苏合香混在一起,弥漫着一种说不上来的独有味道。   玄宗长满皱纹的手缓缓朝她卷发上抚去,内心中,挣扎起来。   朕是皇帝,朕一手开创了开元盛世,难道,朕不能拥有这个女人吗?   是啊,唐玄宗有什么好怕的,儿媳妇都被他占为己有了,更何况是一个并未婚嫁的女人!自己有必要为了已经远嫁回纥的妹妹和她心爱的儿子委屈自己吗?就任凭这样一个总令自己内心平静、幸福的女子从手中溜走?   心念至此,流连在卷发丛中的手指便已经滑落到那纤细的腰间,紧攥着。   千寻双目紧紧地瞠着,竭尽全力才没有让自己的表情流露出更多的情绪。因为,高力士就像是一只鹰隼,总是牢牢地盯着她的每一个表情。尤其是在边令城被任命为监军之后,那汤药,几乎都是高力士亲自端来的。并且每次用药后都不曾离开,硬是东拉西扯地跟千寻说半天话才会走。   怎么办?千寻垂下眼帘,故作娇羞状。心里却是惊恐一片:他终于要打破现在这种平衡了吗?   杨贵妃担心地望了望玄宗横在千寻腰际的手臂,眼底一片清明。   “陛下。”李龟年站了出来,恭敬说道,“龟年不才,最近新作了首乐曲,想要给陛下助助兴,愿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心意已决,玄宗皇帝心情大为舒畅,笑着说:“好啊,让朕听听李龟年的新作!”   乐队开始演奏,恢弘的编钟箜篌展开音响,那首《寿春节进》在华丽中展开。一众衣饰繁复的舞者包围下,歌者扬声唱着:圣运关天纪,龙飞古帝基。振摇三蜀地,耸发万年枝。   玄宗皇帝佳人在怀。子孙满堂,听着这首极为顺耳的新曲,满脸的自在满足。此刻,什么安禄山,什么战乱,统统从脑子里面消失殆尽。他,还是泱泱大唐的帝王;他,还身强力壮;他,还有能力去征服一个女人。想到此,当真是得意地笑开了怀。   杨国忠弯着腰,悄无声息地走进麟德殿,他眼瞅着皇帝笑得眉眼绽放,像是晃了晃头,转身向要出去。   “咦,宰相大人也来了?哈哈哈哈,怎么,自己家的除夕不热闹,要来朕这里沾沾喜气吗?来人,赐坐!”   那杨国忠没想到会被玄宗皇帝看到,一时窘迫,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呆立在那里竟像是丢了魂。   “怎么,让你做你就坐啊!堂堂的宰相大人,朕的国舅爷,这会子扭捏什么!”   “陛下。”杨贵妃轻轻唤了一声,转而望着自己的哥哥说道,“我哥哥这副样子,怕是有什么非说不可难言之隐吧?”   到底还是她了解自己的哥哥,杨国忠抬起头飞快地望了一眼杨贵妃,紧接着又低下头去。   “是吗?杨国忠,你来这里究竟是为了何事?难道是前方有什么消息了?”玄宗拦着千寻的手渐渐放下,言语中竟然有些恐惧,“究竟何事,快讲!”   “是,是。”杨国忠猛地跪在地上,低头说道,“陛下,臣实在不愿意在这个时候打搅到您,可是,可是……”   “可是什么,快说啊!”玄宗皇帝大怒。   “陛下,前方传来消息,说、说是,那个安禄山、在洛阳,称、称帝了!”   “什么?”玄宗一下子从龙椅上站了起来,手中的桃汤碗掉在了地上,一直滚到了高台下的歌者面前。滴溜溜转了半天才停了下来。   “还、还有。”杨国忠几乎都要窒息了,却不得不说道,“回禀陛下,史思明叛乱了,三天前,他攻陷了常山,颜杲卿被俘!”   这次,玄宗没有了站起身的力气,他瘫软下去,跌倒在了千寻的怀中。   “陛下!”   “皇上!”   “父王!”   大殿之上,一时间乱作一团,人们各自戚戚然望着不可一世的唐玄宗,望着那个躺在千寻怀中的红色身影。未来,开始变得没有那么阳光。或许,好日子离他们越来越远了。   公元756年一月,安禄山在洛阳登基,自称大燕皇帝。   唐玄宗的骄傲,再也无法恢复原状了!从此,大唐变成了一个香喷喷,肥腻腻的肥肉,谁都想趁此乱世分走一块。   安禄山或许不知道,他的称帝,挽救了一个差点就被大灰狼吞掉的小红帽。   世间的一切,就是这么奇怪!就是这么冥冥注定!   23 冷血灰蒙   刚才还如片片鹅毛般的雪花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碎碎的冰渣子,噼里啪啦地刺到脸上,生生的疼。   千寻缩在自己的雪貂皮大衣中,低着头盯着脚上穿的毛冠鹿靴子。那是来自桂州的土贡,价值昂贵无比。穿着它,脚丫子在鞋壳里自由自在、呼吸顺畅,踩在厚厚的雪地里,弹性十足,不沾片雪。   在她孤零的脚印前方,是一团正在移动的,乱得不能再乱的脚印。那是大家七手八脚抬着玄宗一路朝寝宫跑去的痕迹。已再不复往日的优雅气质,如同一群热锅上的蚂蚁。   此刻,没有人注意到她的慢吞吞和满脸的淡淡笑容,若不是个个宫殿的门口都是重兵把守。她真想就这样晃晃悠悠地从宫门走出去,走到长安的大街上,走到一个叫卡拉巴勒嘎孙的地方!   安禄山?不论你是谁,你都是千寻要感谢的人了。掖在裘皮里面的双手情不自禁地环了环纤细的腰肢,那上面曾被袭扰的灼热不适终于退去,换上了舒适的温热。   站在皇帝寝宫与佑仪宫的分岔口,千寻歪着脑袋左右望着,直到一个冰冷的雪渣钻进脖子,才猛地打起精神顺着纷乱脚印走去。   刚走进寝宫,就听见幽暗角落里,一个苍老的声音飘进耳朵:“……陛下身子硬朗,不会有什么大碍。只是……”   “只是什么?”焦急的声音尖亮尖亮的,是高力士。   “只是这最少半年之内不要行房事。尤其是那些药……”   “知道了,”高力士抬手一挥,说道,“你速去用药吧。”   那御医低着头转身离去,直撞进千寻的怀中。仓皇一瞥,见是千寻冷冰冰地站在面前,心里“咯噔”一下,吓得面色发白。难道刚才的话她都听到了?天,会不会恨死自己了。   千寻的眸子漆黑乌亮的,直勾勾地望着御医白花花的眉须。一直到他身上惊得一身冷汗,千寻才一个转身,朝寝宫走去。长廊里,红色丝绸宫灯投射出玄妙的柔软光线,把嘴角上弯的弧线打得柔软魅惑。   玄宗病倒了。在除夕之夜,在他刚刚下定决心顺遂自己欲念的时候他的江山同时出现了两个皇帝!   恍惚中,他仿佛又看到了一身素服的太平远远地望着他,对他招着手。   “千寻,千寻。”他睁开眼喊着。双手伸向冰冷的空气。   “我在这儿,陛下。”千寻适时出现,握住了那一对干枯褶皱。   “丫头,你不要走。”   “好,我不走。”   “不要走,不要走,不走,不要留我一个人在这里……”   玄宗昏沉过去,其他惊慌失措跟过来的人眼见没有自己存在的必要,便静悄悄地退了出去。临走的时候,圆润如玉的手指轻轻地在千寻肩上拍了拍。   明黄闪亮的纱幔锦被包裹中,玄宗如同脆弱的婴孩,死死地攥着千寻的手,像是溺水之人抓到了一根枯木。   卡拉巴勒嘎孙,皇城。   当玄宗皇帝度过了他一生中最难挨的除夕夜后,回纥迎来了近五年多以来都不曾有过的狂欢。所有的人都欣喜若狂,就连一向教规严明的摩尼教众也在阿莫的默许下,欢庆饮酒。所有的一切,只为庆贺他们明媚高贵的王妃身怀王室血脉。   王上专宠王后,自从二十六年前频伽诞生后,再没有一个新王室成员诞生过。除了在迎娶咸安以前,一个身份低微的婢女诞下的那个无人问津的男婴。   那个枯小瘦弱的男婴甚至都没有能见过他的父亲,就与她的母亲被冷落在王城的角落。他应该算是频伽的哥哥,一个长了灰色眼眸的侏儒!他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可是他宁愿自己不知道。因为那是一种无穷无尽的、从一出生就注定的悲哀!或许是他的悲哀太沉重了,所以上天给了他一对无情冷血的灰眸!   此刻,阴暗冰冷的破旧宫殿中,灰眸正对着他从未见过的如深海般幽深的蓝眸。   “你是谁?”   “我,就是你!”   “你是我?”侏儒生硬地问着。长时间没有人跟他说话,使得他的语言表达逻辑有些混乱。   “你和我是同一个人,哥哥!”频伽一身炫白,白得几乎都要与飞扬进破旧宫殿的飘扬白雪中。那一对闪亮着蓝色光芒的眸子中柔情漫漫,悄无声息地包裹着衣衫褴褛的侏儒。而后缓缓蹲下身子,拥着早已化作孤独了百万年的冰冷石雕,浅浅地、浓浓地唤着:“哥哥……”   他是谁?侏儒浑身上下都失去了意识,在那宽阔温暖的胸膛里一点点地融化。为什么?自己明明看不到世间的所有颜色,却能够看得到这个人亮如星辰的蓝色眼眸。他不知道那究竟应该被称作什么颜色。但是,却让他情不自禁地想要靠近,想要摄取温暖。这个人,他的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阿末香气。他究竟是谁?他说,我是他的哥哥?“哥是我?”好半天,他才愣愣地问道。   “阿做,阿做……”宫殿的尽头,一个衰老的声音生生地唤着。   “娘?”阿做一把推开频伽的怀抱,头也不回地朝声音传出的地方奔去。   这里,曾经是一座寝宫,现在仍然是一座寝宫,一座不似人间的地域寝宫。   高悬在廊柱间的曾经华丽无比的垂幔被光阴撕裂成条,被灌入的北风吹得七零八落。从地面奔跑而过的阿做荡起了飘荡的灰尘,在他身后书香中文网萦绕不去。   “滚!杀、杀死,死滚!”看不到的黑暗里,只听到一阵阵老鼠惨叫的声音。   频伽走上前,擦亮一个火折子,这才看到阿做短小的双手中紧攥着早已丧命的老鼠泥。细长的尾巴一滴一滴流着殷红的血滴,滴落在一个早已腐朽的雕花木床上。那里,一个如鬼魅般的女子气若游丝,拼命地喘着微弱的气息。   她的身边,放着一碟子喜饼,为了庆贺王妃有孕而特制的喜饼。想来,这一碟子喜饼就是那两只老鼠丧命的罪魁祸首了。   阿做丢开手中的老鼠,双手拼命地想要在破烂的衣服上蹭去血迹,却是怎么也蹭不掉,“娘,脏阿做,脏啊,娘,娘。”凄风寒冷中,阿做越是想要摸摸自己的娘,越是擦不去那满手的血污,记得他硕大的圆形脑袋上渗着一粒粒的汗珠。   频伽走上前,拿出腰间的一个酒壶,对准他的手冲刷下去,然后拉起自己炫白的衣襟仔细地擦拭着。终于,阿做的手干净了,不见一丝污秽。   “娘。”终于,阿做环住母亲的腰,欢欢喜喜地缩在母亲怀中,灰眸死死地盯着母亲急促的鼻息,怯怯问道,“娘,痛?”   那个女子终于开了口,声声唤着:“王上,王上,您不来看看我吗?不来看看阿做吗?”而后突然又满脸仓皇地喊,“不!不要来!不要看到阿做!我们是鬼,我们是鬼!”   “谁说你们是鬼的?”频伽来到她的身边,抚摸着她的额头,摇头笑道。   “王、王上,是你?是你?你来看我了,来看阿做了?”   “谁说他叫阿做?本王早就给他取了名字,叫伽陵。怎么样?你觉得好听吗?喜欢吗?”   “伽陵?伽陵?”那女子突然间狂喜起来,面目浮上了接近死亡的红晕,“陛下!您叫他伽陵?伽陵,频伽。伽陵,频伽。伽陵,频伽……”她反复地念叨着,脸色越来越红,红得火烫,“阿做,”她伸出手拉起阿做的手,与频伽的紧紧抓在一起,说道,“从今天起,你不叫阿做,你叫伽陵,伽陵!记住了吗孩子?”   伽陵早已傻了,望着自己的母亲一个劲儿地点头,“娘,知了。知了,娘。”   女人的呼吸越来越急了,她的前胸剧烈地颤动着,额头高高抬起,紧贴着频伽温暖的手指,“王上,王上,我知道,我知道你一定会来,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终于,一抹满足的微笑凝固在了干涸枯萎的唇边,成为永恒。那哀怨凄苦的魂魄快乐飞出被岁月磨折的身体,奔向广袤的冰冻草原。   “娘,笑娘?笑娘?”伽陵望着母亲欢乐的容颜,惊喜地唤着,他转过头,望着频伽狂喜道,“笑,娘,笑笑,娘笑!”   “是的,你娘笑起来很美!”   “你是……”   “我是频伽,你是伽陵。我们是兄弟,哥哥!”频伽紧握着他的手,毋庸置疑地说。   “伽陵,频伽,兄弟?我是哥哥?你是弟?”   “是的!”频伽将他紧紧拥进怀中,手掌拍着他的后背,喊道,“我们是兄弟!”   “今天可真冷啊!”巴颖珊端坐在华丽的镜前,望着完美无缺的容颜。   这是一张经得起强光突然间照射的脸,处子的纯真与女人的妩媚同时并存其上,看起来美好无限。怎样的浓妆淡抹总相宜啊!这样的一张容颜,竟要永远与寂寞相伴吗?   “王妃,您可真好看!”一旁的侍女一边为她擦着蜜粉,一边由衷地感叹着。   好看?这样一张脸,在王子眼中如同透明。真的好看吗?那么为什么无法令那一双时而阴郁时而温柔时而冷酷时而魅惑的蓝眸流连?那双眼在穿透她之后,究竟在哪里休憩?竟是那样罕见的眷恋心碎?   是一个女人吗?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是一个美到何种程度的女人?   “王妃,时候差不多了,大家都等着您呢!”   “王子到了吗?”她幽幽地问。   “王子很快也会到的。”侍女愣了一下,回道。   “是吗?”   “当然了,再过不久,王妃可是要为王子生下小王子的。他此刻一定是高兴坏了!”   小王子?巴颖珊对着镜子扬起笑容,终于站起身子,高昂着头,缓步走出寝宫。   她是王妃,频伽的妻子!   不论今晚的宴会多么的荒唐可笑。也不论王子这样做有何目的。她都要做一个称职的、“身怀有孕”的幸福王妃,即便是频伽的目光总是穿透她不知看到了谁。为了那短暂而心悸的穿透,她也要努力争取。   她的努力没有白费。当她孤零零地在空荡的王子位旁边坐到心都快碎了的时候,那股淡淡的阿末香气飘了进来,刺透了满室的酒气直达她的鼻息。   是他,她的神癨,没有别的女人,没有!他走进来,旁若无人地走进来,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震慑了所有人的光芒,望着她,填补了那个空位。而后,他亲手端起酒杯,冲着她说道:“王妃,辛苦了。”   巴颖珊都快要溺死在他的蓝色温柔中了,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远处的阿莫望着这一切,心满意足地笑着。那可怕的鹰钩鼻竟然也因此而柔和了些,失去了部分可怕的阴冷。   今晚,王后阿莫的亲信系数到场。他们纷纷献上了自己搜寻到的最珍贵的宝物。用世界上最好听的语言赞美着即将出世的小王子。这是他们表示衷心的绝佳机会,自然谁都不愿错过。   王后站了起来,示意众人安静。而后,优雅地举起手中的水晶杯,晃动着其中炫紫剔透的血液说道:“今晚,我们将要用最快乐最期盼的心情欢迎王室的新成员。回纥上下,都会把最美好的祝福送给他,他是我们回纥未来的希望与骄傲,让我们共同举杯,祝贺王子与王妃!”   众人纷纷站起,高举酒杯说道:“祝贺王子与王妃!”   “慢着!”频伽走到高台上,对咸安笑说,“母后,您说错了!”   咸安双眉一簇,问道:“怎么错了?”   “各位!”频伽转过身对着众人沉声道,“今天,我们的确要用最快乐最期盼的心情欢迎王室成员!但是,不仅仅要恭喜我和王妃,还要恭喜母后,恭喜父王!”   地下一个人反应倒是很快,急忙说道;“王子孝心可感上天啊!”“是啊!”   “王子孝顺啊!”众人一阵溜须拍马、大声附和。   “恭喜父王母后!”频伽突然一声暴喝,打断了满室的嘈杂。咸安听他一直提起王上,面色很不好看。却也不能表示什么,只得站在那里听着频伽说:“今天,王室的新成员已经来了!他就是我的哥哥——伽陵!”   宫殿内,再听不到一丁点声音。突然间,呼啸的北风好像穿透了豪华的宫墙,刺骨的冰雪仿佛钻进了血液。到处是一片冰冷的死寂。   “你、你说什么?”咸安终于张开了嘴,难以置信地问道。   “我说,我的哥哥来了,母后!”他对着紧闭的殿门喊道,“哥哥,你进来吧!”   “吱扭”,殿门缓缓打开,衣衫褴褛的伽陵惶恐伽走了进来,眼望着他从来没有见到过的这些华丽的,有尊严的贵族,短小粗壮的身子在众人俯视下瑟瑟发抖。   那是谁?那个如同仙子的美女?   “谁、谁?”他站在巴颖珊的面前,嘴唇颤抖着,问道。   “他是王妃!”频伽淡淡地说,“你的王妃!”   “什么?”咸安杏目圆瞠,对着频伽扬起手掌。   “母后!”频伽一把攥住她的手腕,沉声道,“您的把戏该收场了。”   冬天,真的来了。每个客人面前摆着的精致喜饼已经放凉,渐渐失去了香甜的味道。   这场雪,究竟什么时候才停?   长安已经有十年没有遇到过这么凶猛的雪了。一片片、一团团劈头盖脸伽下,快要让人没有喘息的余地。   战乱、过年、大雪,使得繁华的西市一片宁静、索然,那熟悉的吆喝声,操着外国口音的说话声,人们成交后的泛红光晕,包子铺、馄饨铺、豆腐脑、红梨汤、冰糖葫芦散发出来的热气和香气,一切一切,都消失无影踪。就连拜占庭门前的那个白薯摊子今天也没有出现。那股泛着糊味儿的甜香还真是令人怀念。   高大飞百无聊赖伽坐在台阶上,正在诧异那个风雨无阻的白薯摊子为什么不做生意了。记得在除夕的时候,摊主还是正常伽摆着摊子,虽然,那天他没有等来一个客人。   正想着,远远伽听到马车车轮碾过厚重雪地的声音。由于雪深过膝,那匹马走起来非常辛苦,速度自然也慢下很多。   好半天,高大飞才看清了马车的样子。这可真是一辆破得要死的马车。那马每往前艰难的走一步,身后的车厢就会“吱扭吱扭”、“嘎吱嘎吱”、“噼噼啦啦”响个不停。头顶上,压了一层厚重的雪,四个对角都长出了长长的冰棱,反倒成了车厢的天然装饰。车厢四周的缝隙有大有小,锈迹斑驳的钉子纷纷钻了出来。窗子更是岌岌可危了,却还好,从车厢里面伸出了一只手,牢牢地抓住了马上就要脱落的破旧木窗。   从高大飞面前缓缓驶过的时候,清楚地听到里面的人在说话。   “窗子反正也快要掉了,你扒着它做什么?”   “不行,今天的雪太大了,一定要关上窗子才行。”   “你、你还真是个死脑筋。”……   马车渐行渐远,消失在漫天飞舞的迷茫中。高大飞呆坐着,脸上乐呵呵的,“哈哈,我还以为自己是个死脑筋,原来还有比我的脑筋更死的。不过,刚才这对话听起来怎么这么熟悉?好像以前听过似的。”   马车车厢内。   “刚才那里就是你每天卖烤白薯的地方?”扎木合问道。   “嗯,那里是千寻小姐画过画的地方,她一定不会忘。所以我每天都守在那里,等着千寻小姐跟我联系。果然,过了一个多月她就来了。”茶壶盖脸上轻松一片,问道,“扎木合大人在宫里走动得怎么样了?现在王子登基,国内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眼下最让他牵挂的就是千寻小姐了。”   “频伽王子,不,现在应该称作王上了。王上隐藏得真深啊!当初为了骗过杨国忠,连我也要隐瞒,真是气得老夫一夜之间苍老许多啊!昆奴,国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大人,您还记不记得在频伽王子出生前六个月,曾有一个婢女诞下一个残疾男婴。”   “嗯,这件事老夫略有耳闻。他们母子两个在冷宫里自生自灭,好像老王上从来没有看过他们。”   “那个孩子现在已经是伽陵王了,大人见到他可要尊敬才是。”   “伽陵王?是王上封的?”   “是,伽陵王助王上在欢庆宴上全歼王后和国师一党,如此大功,又是王上的亲哥哥,自然当得起王爷的封号了。”   “什么?他不是一个侏儒吗?”   “又如何?难挡他天生神力,武功高强的大内侍卫也难以近了他的身,刚硬的尖刀在他手中如同树枝。真是不可想象。”茶壶盖眼前浮现出血腥、诡异的画面:一个浑身鲜血的侏儒,面对拼死一搏的对手毫无惧意,出手直达咽喉要害,锋利的弯刀朝他刺来,他伸出手就揉成一团丢在地上。所有的人都肝胆俱裂,魂飞魄散,他却如同死神,踏过所有频伽决意不留的尸体。好一会儿,茶壶盖眨眨眼睛,又说道,“王上终是王上啊!谁又能想到这么多年来,他默默伽关注着自己的侏儒哥哥?任凭阿莫算得再精明,王后把所有的兵权都牢牢掌握,却也敌不过王上用心去交换忠诚。”就如同他对频伽一样。   “老王上现在如何?”   “王上已经令所有御医尽力治疗了,希望老王上还有清醒过来的时候。现在想想,老王上还真是有先见之明啊!若不是秘密将传位诏书交给王上,那天就算王上有王爷的帮助,也难以赢得民心!现在好了,王后被软禁,国师已诛,回纥又能恢复以往的平静了。”   “对了。”扎木合突然睁大眼睛,很八卦地问,“那巴颖珊不是阿莫的侄女吗?总不能让她做我们回纥的王后吧?”   茶壶盖没好气地盯了他一眼,“王后?要不是为了回纥的王后我能在这里天天买烤白薯吗?巴颖珊,她现在还是王妃。只不过,是伽陵王的王妃!这样的结果,也算是她的造化了。”   “什么?巴颖珊改嫁给伽陵王了?”扎木合眼睛突然睁得大大的,不会吧?那个据称回纥最美丽的女子居然嫁给了一个侏儒?   “啪嗒”一声,茶壶盖一个愣神,那扇摇摇欲坠的窗子终是掉了下去。纷飞的雪片趁机钻了进来,冰得他打了个寒颤,“被王上爱着的女人如同生活在天堂,可是爱他的女人却都生活在地狱。”   “是啊!你说说这个星月夫人,再怎么说也是唐朝皇帝后宫的女人。她进宫这也三个月了,我是不会相信她天天跟那个荒淫的老皇帝在一起还能保住什么清白。难道,王上真的要立她为王后?”   这会儿,茶壶盖干脆给了他一个白痴眼神,“她是月光宝石的主人,难道大人到现在还不了解这句话的含义吗?王上身边,唯一一个可以与他并肩站立的女人!”他顿了顿,神色一凛,“大人还是抓紧时间跟皇宫里的人筹划吧。救不出千寻小姐,我们都脱不了关系!”   脱不了关系?会怎样?会面临什么样的厄运?扎木合抓紧了衣衫,想要阻止乘虚而入的寒气。   茶壶盖白了他一眼,正色道:“王上的意思是请大人现在就动身回王城。现在朝中反对出兵的老臣们很固执,王上需要您在朝堂上的支持。”他迟疑了一下,接着说道,“另外,一些在唐朝世居的回纥人最好能回国。一旦唐朝知道回纥军队踏上了他们的土地,一定会对我国的子民不利的。”   “嗯,我会安排。不过,救千寻小姐出来的事?”   “后面的事情我来接手。听王上说,千寻小姐身边的管事太监是太后的心腹,这件事应该更好办了。另外,安庆绪写信说在安庆宗被捕前原本已经安排好逃跑事宜,但是为了找千寻小姐耽搁了时间。所以如果能够救他出来,就用他安排好的人脉,应该可以顺利出逃。”   “其实现在一切都已经安排好了,只等待一个时机,一个令皇宫大乱的时机。”   大明宫,勤政殿。   清冷的二月,在边令城无所不用其极的挑拨下,唐玄宗对始终坚守潼关按兵不动的封常清和高仙芝将军下了格杀令。两位声名显赫的将军就此连死在战场上的机会都失去了。   鸦雀无声的宫殿上,黑压压伽站着一众文臣武将。玄宗表情肃杀,环视着平日里个个能言善道的臣子。难道,此时,竟没有一个能提出有效政令的人吗?   千寻握着御笔,冷眼望着表情一致的大臣们,闲得发慌。   “说话啊!怎么没有一个人说话?怎么?胆子都被吓破了?你们是害怕朕,还是害怕安禄山那个狗贼?”   “陛下,陛下息怒!”杨国忠大步走了出来,不缓不疾地说,“陛下,您可还记得一个人?”   “谁?”   “北斗七星高,哥舒夜带刀。至今窥牧马,不敢过临洮。”   杨国忠刚刚念完,郭子仪就站了出来,抱拳道:“陛下,哥舒翰年岁已高,恐怕难以当此重任,请陛下三思。”   “陛下,大将军威名震天下,由他担任元帅,我军士气定会一振,安禄山那狗贼原本最是忌惮哥舒翰。依臣看,大将军不老,威名仍在,足以灭掉敌军的威风!”   “陛下,哥舒翰爱饮酒,在安西整日里声色犬马,前一段时间在浴室中风晕倒,实难堪此大任啊!”   “哦?哥舒翰中风了?朕怎么不知道?”唐玄宗望着杨国忠,不满问道。   “陛下前些日子身体一直不太好,臣看大将军的病情也不是很严重,就没有报。”杨国忠斜睨一眼郭子仪,不满地说,“郭将军如此不愿哥舒翰担任元帅,是不是自己想做元帅啊?”   “杨国忠,你以为人人都像你一般只想着把功劳揽在自己身上吗?我郭子仪行事说话上对得起陛下,下对得起将士。绝无半点私心!陛下,请您做出决断吧!调回西域驻军,回援潼关!潼关是长安的最后一道屏障,绝不能失守啊!”郭子仪说得慷慨激昂,他身后的武将们纷纷点头。   “郭子仪!你什么意思?你说潼关重要,所以我军就应该守着潼关不出兵吗?照你这么说,皇上斩杀封常清和高仙芝是误杀了?”   杨国忠此言一出,玄宗皇帝的脸顿时黑了许多,满脸不悦。的确,说到底,玄宗阵前斩杀两员大将都是因为他们守在潼关不肯出兵。这种守的态势极大地挫伤了皇帝自诩英明神武的骄傲,绝无法容忍!如果郭子仪的话代表了所有的武将之意,那么对唐玄宗来说无疑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难道,他唐玄宗亲手开创的开元盛世就只能用一个“守”字来护佑了吗?难道,真的要放弃在西域的控制权,举全国之力对付一个胡贼?   郭子仪一愣,忙跪了下去,说道:“陛下,末将绝无此意,陛下明鉴啊!”说完,满身的冷汗就从各处的毛孔钻了出来,在这三月初的和煦中冰冷异常。   玄宗扫了他一眼,没有理会,转而对杨国忠说道:“传朕的旨意,命哥舒翰即刻进京!任命太子李亨为讨逆大元帅,哥舒翰为副元帅。全力进攻洛阳,不得有误!”是的,进攻,进攻!他唐玄宗从来都没有窝囊地守过,对他来说,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   “遵旨!”杨国忠满脸的得意,扫了跪在地上的郭子仪一眼。   自古,将相不合都是一个朝廷的致命伤。武将从来不善察言观色,说起话来直来直去。郭子仪今天也犯下了同样的错误。因此,哥舒翰就连安享晚年的机会也没有了。他倒是听话,主动进攻洛阳,可后果是潼关失守,玄宗仓皇出逃。   一个帝王的面子一定要到了悲惨的境地,才能放下来吗?   佑仪宫。   王维正在教千寻一首新诗《扶风豪士歌》:洛阳三月飞胡沙,洛阳城中人怨嗟。天津流水波赤血,白骨相撑如乱麻。我亦东奔向吴国,浮云四塞道路赊。东方日出啼早鸦,城门人开扫落花。梧桐杨柳拂金井,来醉扶风豪士家。扶风豪士天下奇,义气相倾山可移。做人不倚将军势,饮酒岂顾尚书期。雕盘绮食会众客,吴歌赵舞香风吹。原尝春陵六国时,开心写意君所知。堂中各有三千士,明日报恩知是谁。抚长剑,一扬眉。清水白石何离离。脱吾帽,问君笑,饮君酒,为君吟。张良未逐赤松去,桥边黄石知我心。   千寻望着王维清瘦的字体,一字一句地念着这首诗。   “摩诘大叔,这首诗不像是你的风格啊!字里行间豪迈大气,荡气回肠。千寻敢说,这一定不是你写的。”   王维激赏地望着千寻,说道:“好个千寻丫头!学字学得快,就连学文也很快啊!不错,这首歌不是我写的,是我的一个好友写的。”他竖起那首抄在宣纸上的诗,摇头笑道,“太白兄的诗风骨突出,就连初学写字的人都能分辨的书啊!”   “太白兄?就是上次你和杜老头在郭敦酒馆提到的那个太白兄?”   “是啊!丫头,你要是见到他了一定会很投缘,太白兄也一定会欣赏你的!”   “是吗?”千寻低垂着眼帘,喃喃自语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出去呢?”   “你说什么?”王维没有听清楚,问道。   “哦,没什么,没什么。对了,大叔,前些日子陛下说要您出世做官,你为什么不愿意啊?”   “呵呵,王维已是半个佛门中人,对这些朝堂上的事情再也提不起心思了。想当初,与太白兄,杜陵野老三个人聚在一起,常常谈起国家大事。那时也是热情澎湃啊!可是现在,摩诘老了,倦了,累了,再也没有那样的雄心壮志了。眼下,每天念念佛,再看看丫头长进更多了,就是我最开心的事了。”说完,提起手中的毛笔在那首诗的下面落了款,递给千寻,“这就是你今天的临帖了,今天的字数多了些,可是这首诗我实在是喜欢。不怕吧?”   “不怕,写字与画画一样,都很美。”   “时间也差不多了,摩诘告辞了。”   “大叔,你等一会儿吧。黛螺出宫买烤白薯了,很快就回来。我们一起吃。”   “不了。你这丫头,天天吃都吃不烦,马上过了白薯的时节了,再吃就没有那么香甜了。”   “是吗?都过去这么久了?”千寻愣住,呆呆望着窗外发出嫩芽的新枝。   过了这么久了吗?自己究竟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里?为什么她还是想不起来那个人?为什么一去想就心痛得要命?   王维望着满脸忧愁的千寻,爱莫能助地摇了摇头,离开了佑仪宫。   宫门外,玄宗一身明黄,朝这里走来。   玄宗今天心情看起来不错,还没走到寝宫门口,远远就喊着千寻丫头,千寻丫头。   千寻原本正在对着树梢上萌动的春意发愣,听到呼喊赶忙迎出去。   “丫头在这儿呢,陛下今儿怎么这么高兴?”   “呵呵,倒也没什么。朝中局势总是那个样子,没什么变化。倒是今天一出来瞧着到处的嫩芽萌发,令朕欣喜不已啊。千寻丫头,陪朕四处走走。”   千寻莞尔一笑,与玄宗并肩朝曲江池方向走去。   三月初春,冰雪消融,枝丫难得摆脱积雪的沉压在微微徐来的风中灵动摇曳,枯黄一片的草地中隐约可见奋力挣扎而出的绿芽。顺着蜿蜒的池边生长的垂柳远远望去,如同一条晕染了鹅黄的丝带,飘摇到天的尽头。池北边的一大片杏林正是花期,娇艳的花朵才不管含蓄、内敛那一套束缚人的教条,争先恐后地怒放着自己的浓浓春意,在枝头摇摆着自己的婀娜身姿。   池水中,一群不怕冰凉的野鸭晃动着自己灵巧的脚蹼,在碧幽的水面划出了一道道V形波纹。水波荡漾里,隐隐能够看到躲藏在冰面下的一群群瘦长的锦鲤。整整一个冬天的冰冻,它们身上的肥膘几乎完全消耗殆尽,个个苗条轻盈。   千寻站在岸边吹着和煦中带着一丝冰冷的微风,浅浅笑着。此时,脱去厚重的冬衣,玄宗才突然间发现千寻瘦了很多。频伽努力了近半年的成果轻易地在唐朝华丽的宫殿消耗殆尽,这里,真真是世间最华丽的牢笼。   紧跟在千寻身侧的边令城(他带着封常清、高仙芝的人头回来后,仍然在佑仪宫当差)见千寻有坐下的意思,急忙找来了织着锦绣的棉垫落在了岸边。   坐在锦垫上,千寻脱下了鞋子,把小巧圆润的脚伸进了冰冷的池水中。看起来,那冰冷的温度并不像碧幽的池水那般友好,刺骨的寒意袭了上来。她皱了眉,却不肯缩回脚,眼睁睁地望着白皙的脚变得通红。   “丫头,这样会冻坏的。”玄宗忙给高力士递了个眼色。   “是啊,星月夫人。”高力士忙过去和边令城一块儿把千寻的脚拉了出来,小心地擦拭干净了,再穿上鞋子。   “千寻,你不开心吗?”唐玄宗蹲在她的身边,眼望着她低垂的眼睑。   浓密的睫毛抖了几抖,终是没有抬起来,两行清冷的纯净缓缓滑落。   “丫头?”玄宗慌乱起来,没头没脑地把千寻揽在怀中。她的身子僵硬绷直,玄宗却以为她冻坏了,将自己的罩衫解下来紧紧围着千寻,“怎么了,丫头?谁欺负你了?”   千寻嘴角慢慢地上翘,待到泪珠干涸,才扬起小脸,摇头笑着说道:“没什么,沙子吹进眼睛了。陛下,千寻想游船。”   玄宗松了口气,大手一挥。高力士明白过来,转身吩咐去了。   果然,不到一盏茶的工夫,一艘金碧的画舫缓缓驶来,静静等待着主人的踏临。   坐在画舫刻着精致雕花的窗棂旁,千寻缩在玄宗的罩衫里,懵懵懂懂。   ……   “你爱的人是皇帝,你要听他的话,不能忤逆他!”   “你爱的人是频伽,是频伽啊。”   ……   烦死了,讨厌讨厌讨厌!爱的是谁有什么关系?不论爱的是谁,终究是一个我之外的人不是吗?我为什么来这里?我怎么才能回去?回法国,回诺昂,回我那二楼的画室,回到我熟悉的时空!   千寻双目漠然地望着远方,心里却汹涌澎湃着。   还有那个千色佛陀!你是鬼吗?还是史学家们的臆想?抑或是时空交错的失误?你究竟在跟谁纠缠?为什么要喊着“我的马里亚纳海沟”?   自从踏上画舫,玄宗与她再没有说过一句话。高力士与边令城虽是彼此看不对眼,此刻却是很有默契地彼此交换着眼神。得知对方都不知道发生何事之后,只得是眼观鼻鼻观心心无杂念地望着各自的主子,生怕一个疏忽被这冰冷的气氛煞到。   千寻占据了右边的窗棂,发呆;玄宗占据了左边的窗棂,吹箫。两人各自望着远处天水一色的碧水蓝天,陷入各自的困顿。   过了很久很久,太阳跌落水面了,千寻仍然一动不动地躺坐在窗边,像是睡着了。高力士匆匆进来,俯在玄宗耳边说道:“哥舒翰将军到了,现在勤政殿等候陛下。奴才已经吩咐画舫停靠岸边,请陛下更衣。”   一个清亮的高音凝固在唇边,玄宗缓缓放下紫檀木箫,站起身,任由高力士伺候着穿上明黄的朝服。在高力士为他整理鬓角的时候,他叹了口气,道:“从今天开始,那药,就停了吧。”   力士愣住,好半天才问道:“为什么,陛下?”   “力士,这些都没有用。有很多事,是不可能忘掉的。”   “不,星月夫人最近的表现不是让陛下很满意吗?”   “力士,你看看她——”玄宗抬起手指过去,摇头道,“她对什么事情都提不起精神,就像一个被线牵着的皮影。”   “陛下,天下所有人都是为陛下而生的!能够为陛下分忧解劳是他们几辈子修来的福分。这些事情您就不用操心了,全部交给力士吧!大将军在等您,军事紧急,不能耽搁啊!”   “唉。”玄宗长叹一口气,走出画舫,朝勤政殿而去。   这晚,千寻没有离开画舫。从这天开始,千寻一直没有离开过画舫。她突然间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致,就连最喜欢吃的烤白薯也不吃了。黛螺问她为什么,她只简单地说了句:“已经过了白薯的季节。”高力士还是每晚把浓黑的汤药送到画舫上来,千寻总是一言不发,默默喝干。画舫上人多眼杂,千寻索性也不再“倒药”了,任由那可恶的诅咒迷失着她内心深处唯一的火热。   照例,玄宗把处理政事的书房搬到了这里。每天一下朝就窝在画舫里吹箫、望水。大臣们只好坐着轻便的小艇,来来回回地在这美丽的曲江池上泛舟。一道道影响着大唐基业的旨意在这奢靡的画舫发出,朝野上下不满之声日渐隆起。千寻的惑主之名直逼杨贵妃。   就这样,三月,四月,五月。池中的锦鲤早已个个膘肥体壮,活跃非常。千寻却在这画舫之上日渐消瘦,嶙峋的锁骨更加突出了。玄宗皇帝也只是每天在这里办公,到了夜晚,他就会到贵妃寝宫寻找他所需要的女性柔美的温暖。对千寻,毕竟还是存有着对姑母的敬畏。再加上那一双没有温度的眼睛,实在不是一个相拥而眠的好对象。   御医要他禁欲半年,转眼,就要到了。   24 幻紫睡莲   五月了,哥舒翰都在干些什么?玄宗坐在画舫上望着满眼的花红柳绿惘然惆怅着。   他的洛阳,他的东都,他的神都。此刻,洛阳满城的牡丹花都开了吧?一定很漂亮,安禄山那个狗贼哪懂得什么怜花惜香,娇贵的牡丹定是被蹂躏得不成样子!   “力士。”玄宗唤着。   “奴才在。”高力士穿着永远不变的猩红色长袍走了进来。   “郭子仪今天有没有上折子?”   “回禀陛下,有的。”高力士走到书案前,没几下就拿出了一本奏折,递了过去。   玄宗迅速打开一看,复又缓缓放下,“就连郭子仪和李光弼也说潼关不可轻出。难道朕是真的老了?竟不能收回洛阳?!”缓缓闭上眼睛,竟是心烦得无以复加。   望着埋头练字无暇顾及他的千寻,玄宗心中突然泛起悲凉之感,在这炎热的五月末萦绕不去。   “摆架贵妃寝宫!”玄宗猛地站起身来,离开了画舫。   小艇上,玄宗问道:“朕的密药在哪里?”   高力士一阵慌乱,忙跪下磕头不止,“陛下!陛下千万节制,龙体要紧啊!陛下,现在半年之期还没有过,万不可用药毁了自己的身子啊!”   “你!”玄宗顿时又泄了气,遥望着越来越远的画舫,心中烦躁不堪。都已经赌气出来了,总不能再回去吧?   “陛下,若实在是烦闷无处发泄,不如让姜皎到陛下寝宫伺候着?”力士小心翼翼地说道。   “对啊!”玄宗的眼睛亮了起来,姜皎明媚动人的眼波流转又回到了他的记忆里。有多久没有宠幸过他最喜欢的男宠了?大半年了吧?“好,就宣姜皎来伺候吧。”   皇宫画院。   小太监前来宣昭的时候,姜皎正在教画院的画童画蓝睡莲。这种睡莲是从埃及传入唐朝的,当时唐朝对埃及还很模糊,统称为昆仑。相传这莲花有助于死者的再生,所以常常被画师们与佛教传说画在一起。   他手执一支衣纹狼毫,正在宣纸上深深浅浅的晕染着高洁的淡蓝色,一边画一边说着:“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品性高洁,纯粹雅致。它纤细的腰杆如同烈女的……”   “姜皎,高公公传令,命你更衣沐浴后速速前往皇上寝宫,不可耽搁。”   “啪!”沾染了淡淡青黛的衣纹狼毫应声跌落,在快要完成的画作上滚了几滚,零落在地,沾染了一身的沙尘。   “这画毁了,你再去拿纸画一幅吧。一会儿我回来了,要检查的。”   “是。”那画童不明就里地望了望姜皎,一溜烟地跑了出去。   银色身影孤零零地走进了玄宗寝宫,刚刚沐浴过的长发还没有干透,一滴滴地坠着水珠儿。他的前襟都湿透了,健硕的胸部若隐若现在几乎透明的衣料中。一股熟悉的苏合香气传来,他的心跳蓦然加快。   “姜皎,朕在这儿。”明黄色的纱帐中,月牙白的修长身影淹没其中,慵懒地朝他伸出了手。   “陛下。”他紧走几步,将那虽褶皱却也细嫩的手紧紧攥住。   “姜,最近朕身子不大顺畅,想你了。你想朕了吗?”一边说,另一只手已经探进了滴湿的银色前襟,揉搓起来。   姜皎牙关紧紧一咬,媚笑道:“想,怎能不想?陛下对姜皎一向是宠爱有加,姜皎时时刻刻都在想着陛下呢!”   “是吗?”玄宗哑然一笑,在姜皎胸前揉搓的手缓缓而下,掠过浓密的腹部从毛,准确地探进了隐秘处。   “陛下!”姜皎惊慌出声,又慌又羞地喊着。   “过来,爱朕,抚摸朕。”玄宗拉过他的银色衣衫,与他裸裎以对,“今天,朕是你的!”说完,张口朝他的胸部咬去。   “啊,陛下。你……”   “姜,快,原来朕是怎样对你的,你也怎样对朕!快,快点!”   姜皎紧抿着嘴唇,一言不发地褪去玄宗的月牙白衣衫。反手将他的身体压在自己身下,在其泛着微红光泽的背部紧密地亲吻着、啃咬着。直到玄宗不可抑制地发出了呻吟声。两人的汗珠打湿了彼此灼热的身体。   寝宫外,高力士兴奋地聆听着里面令人兴奋的喘息,粉白的脸笑得扭曲变形。竟是令人怜悯的憧憬。   一切归于平静。   姜皎猛地打开寝宫的大门,将耀眼的阳光迎了进来。他原本就穿着银色长袍,此刻浑身散发着夺目光芒,逼得人不敢直视。   高力士贪婪地嗅着他身上弥漫四散的爱欲气息,瘦长的手指放肆地掠上了他仍微微泛红的面颊。姜皎像是浑然不觉,挣脱开去,拖着疲惫僵硬的修长身姿缓缓前行。   力士的手尴尬地顿在半空中,好半天才愤恨地收回,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诅咒:“一个幸臣,也敢骄傲如此!你那身子,永远也不是属于你的。”   是吗?又如何?谁是真正属于自己的?   姜皎淡笑摇头,轻飘的双足下意识朝曲江池方向走去。   那女孩……又回到第一次见到她的状态了。在内侍官的引领下,姜皎见到了愈发清瘦的千寻。她,竟是比第一次在道政坊郭敦酒馆见到她时还要寂寞、清冷,仿佛世间只有她自己的存在。   这是那个在嶙德殿呈上自己画作时神采飞扬的景千寻吗?那天的千寻,虽然满身的疲惫困顿,却丰盈润泽得令人无法别开目光。躺在频伽王子怀中昏昏睡去的面颊上分明闪烁着心满意足的幸福。她浑身上下溅满了各种颜色的油彩,麻布的衣料褶皱变形,然光芒硬是盖过了贵族王侯闪耀的华丽服饰。   “千寻。”姜皎此刻也好不到哪里去,碍于边令城偶尔飘过的注视。姜皎站在门庭处轻轻地唤着那个穿着纯白宫衫,凝望远处的千寻。   听到呼唤,千寻别过脸望了望,好半天才绽出笑颜,“怎么坐那么远?”话音刚落,一把椅子就准确地落在了软榻旁。千寻轻拍椅背,说道,“坐,好久没有见你了。”   “是啊,有阵子了。自从看了你的那幅洛神魂,就一直逃避着,总想着哪天自己的心神整理清楚了,再来见你。”   “是吗?那好像是上一辈子的事情,我都忘了。”千寻自嘲一笑,淡漠风轻。   “上辈子?这个世界真的有轮回吗?”   “轮回?不止,我荒唐的经历足以证明绝对有轮回穿越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想想自己的“奇遇”与此刻飘落如絮的心境,真是如同秋梦一场。   “有?呵呵。”姜皎明媚一笑,透过千寻白净透明的面庞仿佛看到了奇幻美景,“那要怎么样才能不再坠入轮回呢?”   千寻双眸不再飘忽,定定望着姜皎,好半晌才冒出一句:“生命原本就是如此,苦难是与生俱来的。逃避只能让你更痛苦。”   “千寻,”姜皎眸中闪现着清亮,问道,“你画过莲花吗?”   “我不擅长画莲花,但是在我长大的地方,有一个叫莫奈的人,他画的睡莲让人宛入天堂。”说完,两人一同将目光投注在曲江池面上或含羞、或怒放的蓝色睡莲上,各自惆怅。   天色将暗,姜皎离去时,踌躇了半天问道:“你能不能临摹一幅莫奈的睡莲送我呢?”   千寻已经三个多月没有离开过这无根无系的画舫了。不知为何,她失去了脚踏实地的心情。此刻,黛螺望着她,边令城望着她,宫娥太监们望着她,她只吐了一个字:“好!”   一时间,画舫内响起了或重或轻的喘气声。黛螺眼眶一热,赶忙张罗着收拾起千寻的衣服来。边令城也像是松了口气,忙吩咐一旁的小太监去回禀玄宗。   千寻越过所有忙碌的人,与姜皎擦身而过,“走吧。”言毕,穿着被踏成拖鞋的布屐轻轻地、稳稳地踩在葱绿的池边草地上。   即将没入辉煌宫廷背面的斜阳目送着两人一白一银的纤瘦身影,也放下心来,安心地隐没。   宫廷画室。   一连几乎半月,姜皎画室的长廊上,总有一群穿着青灰长袍的画童挤作一团,伸着头朝画室内好奇地窥探。   今天,有个消息灵通的小画童很八卦地告诉伙伴们,说姜画师和星月夫人最近画的这幅新画居然还要用炭火熬制亚麻仁油。画画还要熬这东西?真是奇了!从未见过。   顺着缝隙朝室内望去:画布上,炭笔打的底稿已经初现雏形,只等着色彩的晕染。今晚,这幅画应该就能完成了。待到温度适宜之时,千寻拿出合适比例的青黛勾兑进去,均匀地搅拌着。   “千寻,这画的构图姜皎从未见过。”   “呵,你要是见过了,它就不是莫奈的名画了。我见过原画,但只不过短短的时间,不排除有误差的可能。”   “可是,画面可以这样吗?满满的没有留白的地方?”   “嗯,这就是东方艺术与西方艺术的区别。西方人不喜欢含蓄、内敛,不论是痛苦还是欢乐,全都要满满地铺在画布上!”   青黛与亚麻仁油已经充分地混合,千寻拿起最小号的画刀,在上色前吩咐道:“你去换一锅亚麻仁油,把花青倒进去,像我刚才那样均匀搅动就行了。”   “好。”   滚烫的亚麻仁油渐渐冷却,好奇窥探的画童们熬不住,渐渐散去了。   公元七五六年六月十三日,深夜,月影横斜。   月正中天之际,千寻的睡莲封上了最后一刀。   完成了。姜皎站得远远的,望着这幅诡异画法画出的睡莲。或深或浅的梦幻紫色分布其上,时不时,水面下或有几尾调皮的小鱼游过,晃动了水面的睡莲。于是,涟漪,摇摆,风动……竟是如此的动感迫人。直射入人心之深处的还是那各种紫色营造的梦幻之境。这一幅画,汇聚了人类所能想象出来的所有紫色的表现:在光线折射下显得金黄的紫色;在水面波光中显得青绿的紫色;在阴影遮盖下显得黑褐的紫色;在睡莲映衬下显得透明的紫色……循着画面构图的尽头,你仿佛进入了一个触不到的纯净幻境。   “千寻,它能够洗净所有,能够洗净所有!”   “是啊,洗净所有。”   “我真想见见这个莫奈。”   “嗯?”千寻笑了,这个恐怕有点难。需要先穿越回到自己的时空,然后再穿越到两百年前的法国。这中间一旦碰到自己碰到的误差,就是零落异空间难以自处的下场,“看起来,你真的看懂了这幅画。姜皎,我遇到欣赏的画,会想尽世间的优美词汇赞颂它;但如果是能够看近灵魂深处的画,我会想要迫切地认识这画家,想要膜拜他、亲近他。所以,我完全明白你此刻的心情。”   两人手牵着手,沿着画室的台阶缓缓坐下,相依相偎。他们倚着画室的门,远远地望着那幅静谧的睡莲。   两个人几乎就这样睡去了,门外却响起了边令城的声音:“夫人,夫人?该回宫了。”   门内两人没有反应。   “笃笃笃……”又响起了敲门声,“夫人,该回宫了。”   仍是没有响动。   “夫人!”边令城急了,推门而入。   “谁让你进来的?”千寻望着他,不悦地说道。   “夫人,该回宫了。”边令城的额际渗着细密的汗珠,颈上青筋凸现。   千寻愣住,很快恢复神色,对姜皎说了句:“千寻先走了,改日再切磋画艺。”   说完,边令城急匆匆地挑着宫灯走在前面引路,穿过宫廷画室,穿过后宫,穿过大明宫,一直匆忙地走着。   “你究竟要带我去哪里?”千寻站住问道。   “夫人,没时间了,快跟我走。”这边令城,竟然慌得连“奴才”都忘了说。   千寻心中一悬,摇着头后退了几步。   “夫人,快走,没时间解释。”说完,朝千寻身后递了个眼色。   千寻只觉身后两个黑影窜出,紧接着鼻中香甜眼前昏暗,倒了过去。迷迷糊糊中,似乎谁脱去了她左脚的布屐,将什么东西塞进她的棉袜中。   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微微泛白,从窗棂望出去一切都是摇摇晃晃的。   难道夜里没有回佑仪宫,而是又去了画舫?难道,边令城把自己带出了皇宫?   千寻心中一悸,赶忙坐起身来。果然,此刻她正身在晃动的马车车厢中。这里并不是只有她,还有一个面色萎黄的女子冷冰冰地望着她。那女子不是别人,正是永乐。   “醒了?”永乐问道。   “我为什么会和你在一起?”   永乐眉毛一挑,迅速地窜到千寻身边一把钳住她的下巴,“你这个女人究竟哪里好?频伽对你掏心掏肺的好,就连我的父王对你也是唯命是从?嗯?”永乐越说越怒,枯瘦的手指丧失理智地上下掐着,“瘦骨嶙峋,胸部平坦,就连胯骨都这么小?”她的指端长着尖利的指甲,上面涂抹着闪耀的炫金色。   千寻吃痛,却是一言不发,打量着越来越癫狂的永乐。   千寻的笃定更加刺激了永乐,她尖叫着喊道:“不许你用这种眼神看我,不许!”   “公主殿下,陛下一夜未能入眠,此刻刚刚小寐,万万不可出声惊扰!”高力士的声音如影随形地从车窗外传了进来,那张粉白的褶皱脸庞迅速地晃了晃,很快又消失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高力士在这里,永乐在这里,连玄宗皇帝也在这里。这么说,不是边令城救她出来了?那么眼下究竟是什么情况?   “不用想了,我们现在在逃亡!”永乐压低声音说道。   “逃亡?”什么意思?   “对,逃亡!你大概还不知道吧?六天前,潼关失守了。”永乐居然笑呵呵地望着她讥讽道,“怎么?你离开频伽王子投奔到我父王的怀抱不就是想要得到荣华富贵吗?现在居然要跟着一个七老八十的老皇帝逃亡,心里一定很难受吧?”   千寻无暇理会她,急忙推开车门望去——   原来,真的在逃亡!   在长安城郊向西的官道上,千人多的骑兵队浩浩荡荡地前行着。在她所乘的马车前方就是玄宗皇帝的龙辇。在皇帝左右策马护卫的是千寻在朝堂上曾经见过的韦见素、魏方进、陈玄礼和杨国忠。   千寻坐回车厢,皱眉问道:“不对啊,陛下昨天不是还在勤政殿下了制书,说是要御驾亲征,怎么连一天不到就逃出宫了?”   “那都是哄大臣们玩的。父王年事已高,难道真的要豁出老命保全那一群没有用的窝囊废吗?”永乐撇撇嘴,不以为然地说道。   “可是……”   “星月夫人,陛下要见您。”高力士打断了她俩的谈话,将千寻接到了龙辇上。   “丫头,受惊了吧?”玄宗一见她,苦笑着问道。   “陛下,为什么?”   “为什么?为了安禄山那个狗贼生擒了哥舒翰!为了朕的老糊涂啊!”   “陛下!”千寻一惊,慌张地喊了一声。   “丫头,你不用安慰朕。朕知道你想说什么。这些话,贵妃娘娘都不知道跟朕说了多少遍了。丫头,朕害怕。对别人,朕不敢说害怕,可是朕是真的很害怕!千寻,朕现在离不开你,也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朕的身边,想要珍惜的人越来越少了,越来越少了……”玄宗歪倒浑身无力的身子,头枕在千寻的腿上,沉沉睡去。   这样一路西行,夜半时刻,已到了荒凉的马嵬坡。   整整一天,千寻都没有移动过身子,因为她的腿上枕着落寞的唐玄宗。   “陛下,宰相大人求见。”高力士在龙辇外说道。   千寻望着沉沉昏睡的唐玄宗,想了想,正准备开口说皇帝睡了,却见玄宗猛地睁开双目,沉声道:“宣。”   “是!”   杨国忠原本长得就清瘦,此刻看起来更是骨骼凸现。想来,他倒是为了安禄山造反累得不眠不休,奈何总是越帮越忙。   “陛下,郭子仪上表要求朝廷把那批从回纥购买的战马交给他的骑兵部队。您看……”   “给他!”玄宗再一次发挥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策略(最受其惠的当属安禄山)。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他即将要与安禄山的精锐部队对阵长安城外,此时不给装备,何时才给呢?难道朕要让那批战马陪着朕一起逃忘吗?”   “是,是!臣这就去办。”杨国忠随即又说道,“陛下,现在陈玄礼将军正在扎营,稍刻陛下就可入营休息了。”   “嗯。”   “那,臣告退。”   千寻望着杨国忠撩起的垂帘外诱人的月色,转过头问道:“陛下,千寻想出去走走。”   “去吧,去吧。让力士陪着你。”   “好。”   月影绰绰中,一个圆润的窈窕身影站立在不远处的山坡上,遗世孤独。   千寻走过去,笑问:“最近过得好吗?”   “有你的洛神魂,还有我的洛神茶,够了,什么样的日子都能过。”杨贵妃俯瞰远处在马嵬驿站忙碌的士兵身影,凄然道,“千寻,如果我死了,请将我的尸身也碾成肉泥,放在小花园里做花肥吧!”   “何必这样说呢?”千寻不忍问道。   “何必?你是没有看到这一天中所有的士兵看到我的眼神,他们恨我,他们把所有的一切都归咎在我的身上。我在这宫中历经风雨二十多年,还有什么是看不透的呢!”   “要这么说,咱们两个应该一块死才对。你难道不知道现在我才是陛下最宠爱的人吗?”   “傻千寻!这种事情有什么好争的?你跟我怎么会一样,我常伴陛下二十多年,与臣子们积怨已深。更何况还有外戚干政。总之,前方如果再传出失利的消息,我和哥哥一定会是将士们愤恨的对象。”杨贵妃忽然间凄然泪下,愣愣地望着走向自己的玄宗。   此刻,马嵬坡上,无论这对著名的情侣二十年间发生过什么,都无法阻止他们想要紧紧拥抱的念头。   “不会的,朕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绝不允许!”   “陛下!”怎么了?想死的念头早在颜色变成花泥的时候就已根种。为何还如此不舍?如此惜别?   千寻望着月影下的纠缠身影,心中涌起淡淡悲伤:这两个人究竟爱彼此吗?   若爱,为何各自有着不愿言明的回忆;若不爱,为何像双生子一般对彼此依存?可是,怎样的爱才能够在世间最鼎盛的繁华中不会迷失方向、不会变形畸状呢?   我的爱人呢?你在何方?是你吗?那个心之深处总在隐隐作痛的修长炫白身影。   旋身,转走,与高力士交错的一瞬,分明睨到了他眼角的湿漉。   走近驻扎的营帐,千寻的耳边传来了一阵阵奇怪的咀嚼声。听起来“嘎嘣嘎嘣”、“咔吱咔吱”,是不是还有很多人吞咽食物的口水声,千寻掀起营帐的帐帘,走了进去。   这、这些都是皇族贵胄吗?他们都是不可一世的李姓子孙吗?竟是如此挨不住饥饿的折磨?   营帐中央的木桌上,散落地放置着一些胡饼和麦豆之类的食物。没有葡萄美酒,没有山珍海味,没有乐队伴奏,没有宫娥侍候。皇子皇孙们争先恐后地用手抓着桌上的食物往嘴里送去。不再是慢条斯理地品味,几乎大嚼几下就送了下去。谁要是噎着了,桌子上的凉水管饱,尽管“咕咚咕咚”地灌下去。   玄宗牵了杨贵妃的手走进来,远远地坐着,他接过高力士递过来的胡饼,想要给一旁的杨贵妃。贵妃摇了摇头,倚在他怀里闭上双眼,不想再看。玄宗一抬眼,望见了愣在门口的千寻。嘴角扯动了一下,玄宗招手道:“千寻,到朕身边。”   于是,经过乱成一团的木桌,千寻在玄宗的面前站定。   “饿了吧,这是杨国忠设法找来的胡饼,今天仓促,将就一下吧。”   千寻奇怪地望着玄宗,望着他超乎寻常的平静。她与杨贵妃都看不下去的画面,玄宗竟能如此泰然?   “怎么?想要质疑朕为什么还有心情吃得下这些对吗?”玄宗向千寻递过去的手僵硬许多,胡饼松动了,掉在地上滚了老远,“丫头,朕老了,此刻再也不是当年在玄武门发动宫变的朕了。天下变成这个样子,朕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可是朕再也没有力挽狂澜的能力和雄心壮志了。看起来,该是让亨儿登基的时候了。现在朕只想保全你们两个,阿环和你,我谁都离不开。将来朕就是皇位不再,只要有你们的陪伴,日子也不会太难捱。朕,无论如何也要活下去。朕,绝不能为了骄傲去死。若我去了,你们绝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放我走!”千寻望着他,一字一句地说道,“你并不爱我,放我走!”   玄宗的脸顿时红了,目光冰冷地望着她,“怎么?现在想离开朕?你以为这半年来你在朕的身边做的那些小动作朕不知道吗?你推举边令城,你利用黛螺到宫外与异邦暗通款曲,你私会安庆宗,你拒朕于千里之外!你……”他大喘一口气,黯然说道,“你做了这么多,我从来没有揭穿过。只是想你肯陪在我身边就好,就好啊。”言毕,他低头望望怀中的圆润佳人,像是下定了决心,令道,“高力士!”“奴才在!”   “把景千寻关至囚车,没有朕的允许,谁也不准接近一步!”   “陛下,这……”高力士一愣,想要开口劝阻。   “朕的命令你没有听到吗?快去办!”   “遵、遵旨。”无法,高力士只得挥挥衣袖,召进来几个侍卫。   “哗啦啦”一阵响动,千寻手脚上铐着冰冷乌黑的镣铐,被带出了营帐。那些皇亲贵胄们仍然自顾自地争抢着食物,几乎没有人注意到这个小插曲。只有杨贵妃缓缓睁开了眼睛,一滴泪渗了出来,缓缓滴落,“陛下,臣妾觉得很荣幸!”   玄宗身子猛地一震,苦涩地望着目光流转留恋的闪亮双眸,愧疚道:“朕、朕……”   “不必解释。陛下,臣妾,不怨你!千寻与陛下并无夫妻之实,身边也没有外戚干政。此刻如此发落,将来若是有变,最少,还是能够保住一条命的!”杨贵妃苦笑道,“臣妾兄妹二人现下已是众矢之的。更何况,阿环身受三千宠爱于一身,不论命运如何,都是要陪伴在陛下身边的,陛下,阿环无怨,无悔!”   “你也不会有事的,朕不允许你有事!只要郭子仪在前方传来好消息,朕立刻下诏禅位,然后我们就入蜀。到了那里,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会好起来的!”玄宗揽紧杨玉环,承诺着,说给她听,更多的,是说给自己听!   囚车里并不寂寞,安庆宗竟然也在。   千寻见四周的侍卫饥饿难耐,四处寻找食物了。赶忙掏出怀中高力士塞进来的胡饼凑在安庆宗的唇边,一边摇晃着一边说道:“安大人,安大人?醒一醒,吃点东西。快醒一醒啊!”   过了好一会儿,安庆宗才缓缓睁开了浅黄无害的双眼,见是千寻在身边,眼眸中充满了惊喜与温情,“是、是你!”   “是我,什么都不要说,先吃点东西!”千寻心痛地望着眼前枯瘦不成样子的安庆宗,催促道。   “谢谢!”话音刚落,他赶忙抬起戴着镣铐的双手,颤抖着接过胡饼,三两口便咽进腹中。饿得发慌的心跳终于平缓下来,安庆宗这才诧异道:“你怎么会被关到这里?”   “怎么?不欢迎吗?”   “这、这可从何说起呢!只不过眼下庆宗随时有可能被唐朝将士斩首泄愤,你跟我关在一起,庆宗怕……”   “好了,不要怕来怕去的了!我倒是觉得这样像是上天的恩赐呢!你等一下!”千寻抬起左脚,小心地脱去鞋袜,在安庆宗迷茫的目光中拿出了那个在她脚窝处磨了整整一天的“异物”——一个纸团。   打开后,上面清楚地写着一行字:六月十四日夜,月正中天之时,李辅国。   这些字千寻倒是看明白了,就是意思完全不懂。她望着蹙眉思索的安庆宗,问道:“你知道什么意思吗?”   安庆宗的眉毛死死地纠结在一起,而后又缓缓舒展。他接过那张纸条,也不嫌脏,张口吞了进去。   “你、你做什么啊?”   “安静,”安庆宗抚了抚她的唇,温文一笑,说道,“我们现在所能做的,只有安静!安静地等着。”他歪着头,思忖着:原来,父亲在皇宫内埋下的最大暗桩不是边令城,竟然是东宫太子殿下最信任的宦官李辅国!父亲果真是父亲啊,竟然如此深谋远虑,在太子身边下了如此的功夫!   他向远处太子的营帐眺望过去,心中重新燃起了生的希望。月正中天就是他重获自由的时刻!他,会安静地等待着。   月亮从树梢处向上缓缓攀爬。各处的营帐均已安置,饥饿的士兵大部分仍是没有找到口粮,难耐之下毫不掩饰的谩骂此刻也渐渐消退。毕竟,睡眠也是抵挡饥饿的好办法。前提是你能够在饥肠辘辘的情况下睡得着。夜间荒凉山坡上此起彼伏地响起了爬虫类热闹的鸣叫声,倒也动听非常。   终于,东边方向的爬虫类忽然间停止了鸣叫,把展示的机会让给了一个几乎难以耳闻的脚步声。   是他吗?李辅国。   脚步声在囚车旁停住,只听一个细软的声音轻轻说道:“安公子,千寻小姐。月正中天。”   安庆宗这才睁开了双眼,小心翼翼地把手脚的镣铐凑上前去。一把修长的乌黑钥匙穿过囚车的木制栅栏准确地挤满了钥匙孔,细白的手指轻轻一转,安庆宗的双手立刻恢复了自由,随后,是双脚脱离了痛苦的钳制。   “千寻。”他转过头想要唤醒千寻,却发现她早就用那闪亮的眸子一眨不眨地望着自己,微微笑着,“早醒了?小心点,把手脚伸过来。”   很快,两人恢复自由,手牵着手从囚车上走出来。那李辅国面无表情,手指着长安方向说道:“大燕皇帝此刻正在长安,估计已经攻入皇宫了!”   安庆宗抱拳说道:“多谢。”然后转过身与千寻朝着东方的无边黑暗而去。   李辅国站在原地,眼见着两人身影消失在暗夜中,这才轻轻地击掌三声。他的身后,应声出现了两个黑衣人,朝囚车里一甩。两个与千寻和安庆宗身形相似,衣饰相同的人昏睡着,安安静静地在囚车里扮演着替身的角色。   李辅国满意地点点头,转身离去了。东边山坡上,爬虫们再一次起劲儿地鸣叫着,非要争出个亮嗓第一名不可!   黑夜笼罩下,两个饥饿困顿的人奔跑在不起眼的山路上,丝毫不敢停下流血不止的双脚。   “啊!”奔跑着,千寻突然轻喊一声。   “怎么了?”安庆宗停下脚步,转过身关切地问道。   “没、没事。快走吧。”千寻拉住他的手,坚定地摇了摇头,示意自己很好。咬着牙,向前抬起脚步。   安庆宗望着她跑远的背影,突然间脸色一变,飞身扑了上去!“嘘!附近有人!”他紧紧抱着千寻,缓缓将两人的身体藏匿在茂盛的野草丛中。   “妈的,又跑死一匹马!”一名浑身献血的士兵在崎岖的山路上咒骂着,眼看着自己的座骑嘶鸣着痛苦死去,“杨国忠,你这罪大恶极的贼子!号称是我大唐最骁勇的战马,却在对阵时溃不成军!杨国忠,你等着,等我把消息带给太子殿下,定要取你的狗命,为我死去的弟兄们报仇!”说完,朝着口吐白沫的优等回纥马狠狠地踹了一脚,这才继续朝马嵬坡方向跑去。   他的声音完全消失无踪了,安庆宗这才伸出手拉过千寻,“走吧,这里距离长安不远了。”   千寻扯着嘴角,想要挤出一丝笑容,却没有成功。身子瘫软滑落在野草丛中。   马嵬坡。   一身盔甲的陈玄礼将军手执长矛,跪在玄宗的营帐前。他的身后,跟着黑压压的一群神情激愤的士兵。   高力士从帐中走出,见状大怒,正要开口责问,却见到陈玄礼手中长矛鲜血淋漓。顺着长矛向上望去,顿时惊得他后退了一大步,手指着顶端问道:“这、这、这是谁干的?这,谁、谁这么大的胆子!”   陈玄礼面无表情地望着他,“这是所有将士一块干的!有劳公公回禀陛下:杨国忠谋反,已被诛杀,其妹杨贵妃不该再侍奉陛下,请陛下割爱,将杨贵妃处死!”   他话音一落,身后众将士齐声附和道:“请陛下割爱,将杨贵妃处死!”   “你、你们这是,要、要造反啊!”面对惊天动地的呼喊,高力士连连后退,语无伦次地说着。   杨国忠的头颅安静地在长矛顶端望着眼前的一切。结束了,他的一切一切都结束了。不论他再怎么努力,杨家,终究是守不住了。营帐内,唐玄宗伸出手紧紧地捂着耳朵,想要把这一切都当作一场梦,一场永远也不用去面对的噩梦!   可是将士们不这么想,他们一遍遍地在马嵬坡上高喊着那句话,几乎要迫得帐中人发疯!   “陛下!”杨贵妃手捧着洁白如玉的白绫,凄然笑道,“陛下!臣妾该上路了。上穷碧落下黄泉,臣妾不论走到哪里,都不会忘记这一世陛下的恩典!”说完,她双膝“咚”的一声跪下,高举着夺命的白绫。那惨白的色泽,几乎要逼得玄宗喘不过气来。   高力士此刻踉跄着跑进帐中,绝望地望着玄宗,嘴唇颤抖着,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玄宗皇帝,你终是留不住一个想要珍惜的人!   25 绿意明珠   六月的早晨,原本是令人愉悦的,咸阳城郊蜿蜒着一条清澈跳跃的河流,哗啦啦地歌唱向东而去。小河旁的芦苇荡长得非常茂盛,与溪岸缠缠绵绵相伴着。   时而湍急时而平静的河水中,游着一丛丛的小鱼,他们自在地穿梭在飘忽的绿色水草中,尽情享受着六月阳光的温暖照射。战乱对于它们是相隔了几个世界的事情,所能对他们产生的干扰,不过是一个步履蹒跚的人闯入了它们的领地。那是一双遭受了砂砾折磨的血肉模糊的双脚,鞋底几乎没有完好的部分,搅乱它们视线的同时还夹杂着一股子血腥气,如烟一般的鲜红色在水中晕染开来。终于,鱼儿们还是选择了妥协,将这里让给了疲惫不堪的人类。   双脚的主人正是安庆宗,此刻,他正拼命地灌着清透溪水,恨不能将自己整个泡进冰凉中。那个温良如玉的安世子已经面目全非了,原本就破旧的囚衣在夜晚的奔袭中撕裂成条,勉勉强强地在身上挂着,遮蔽他干瘦黑黄的身体。长发纠结成块零落在他干裂的面部,顺着发稍不停地滴落污浊的水珠。   终于,冰凉的溪水暂缓了身体剧烈的疼痛,他猛然想起了什么,扯下自己仅有的完整衣料仔细沾湿了水,转身朝芦苇荡跑去。   隐蔽的芦苇荡里,还躺着一个昏厥的泥泞身影。污浊的白色宫衫领子上,无力地斜歪着一张满面潮红的清瘦脸颊。   安庆宗慌乱地将手中湿布搭在她的额头,手足无措地喊着:“千寻,千寻,你醒醒,醒来看看我。”千寻滚烫的体温吓坏了他,在此情势下,真是凶多吉少啊!   正想着要不要冒险潜入咸阳城找大夫,远远的,从四面八方飞起了各种鸟类,它们像是受了某种惊吓,慌忙地四窜着。   安庆宗浑身汗毛竖立,紧拥着昏迷不醒的千寻,身子缓缓身后倒去。芦苇荡内,一切平静如常,风吹过来,悉悉索索地响动着,隐藏了多少心事。   果然,不一会儿,从不同方向传来了战靴踩在鹅卵石上的声音。是追兵吗?还是父亲的人?只听一阵兵器插入泥土的声音响起,这些人像是在追踪逃犯。   “阿七,这里好像没有,咱们再往前追吧!”一个男子的声音蓦然响起。   “过了咸阳,就是安禄山的势力范围了。那安庆宗不可能比我们的速度还快!”   “也不知道阿三他们追踪星月夫人是不是有下落了。这太上皇先是失去了杨贵妃,现在居然连星月夫人也被人劫了去,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唉,咱们更可怜,追讨安庆宗若是失败了,恐怕也活不长了。”   “闭嘴,暗士什么时候怕死了!”那个叫阿七的一声断喝,震的芦苇荡都晃动了起来。   “阿七,我不是怕死!”说话的男子很激动,身子一晃,被安庆宗在缝隙中看了个明白。那是一身漆黑的精钢盔甲,从装备上看他们并非一般的士兵。想来,应该是玄宗皇帝最隐蔽的暗士。这么说,他们的目标是自己了。那男子长剑一挥,他身旁的芦苇荡应声而断,倒向小溪,随着流动的河面缓缓飘远,“我们都是大好男儿,为什么要为了那个老头子卖命?还要听一个宦官的差遣?阿七,你应该带着弟兄们投奔肃宗殿下,恰逢乱世,咱们也好开创一番大业!”   “身为暗士,只要明白严格执行命令这一点就够了。阿九,你今天的话太多了!”阿七的声音冷冷的,如同他身上的冰冷盔甲。   正在此时,一阵细微的脚步声从芦苇荡传出,阿九长剑直指声音传出的方向,随时准备一剑封喉。   “嘎嘎……”一只灰白色的野鸭悠闲地从锋利的剑尖旁走过,优雅地浮在水面上,用它那鹅黄色的脚蹼来回晃荡着,游走了。   过了一会儿,阿七的声音响起:“去咸阳城看看好了。”说完,第一个离开了这里。   直过了好久,耳旁除了风声和芦苇摇摆的声音外再无响动。安庆宗这才长长地吁了口气,望着怀中的千寻轻轻说道:“我们不能进咸阳了。坚持住千寻,等过了这座城,我们就安全了。”   千寻像是听到了什么,眼睛张开微微的缝隙,朝着他眨了眨。想要说些什么,却怎么也张不开口。   安庆宗刚想站起,那一阵催命的脚步声又折返了回来,停在芦苇荡四周。稍倾,同时合围起来。他们手中的利剑不停地东砍西伐,那一片茂盛的芦苇荡面积迅速缩小。很快,就来到他们的藏身处了。   “这里有血迹,大家小心一点,里面一定有人!”   “是!”四面八方的声音同时响起,看来,足有十多个装备齐全的暗士。   安庆宗的身子骤然冷却,与千寻的滚烫紧紧贴着。耳边,彼此的心跳声震耳欲聋,紧张得快要从嗓子眼蹦出来。   怎么办?安庆宗望着千寻迷蒙的双眼,默默地询问。   不要放弃我,不要!千寻目光中投注着拒绝,无声地回答着。   可是,你要是落在他们的手中,他们不会把你怎么样的。一定会安然无恙地送你回到玄宗身旁。安庆宗安慰道。   千寻眉眼间仿佛绽出一抹微笑,空洞地望着芦苇丛上空的广袤蓝天。好吧,你不要管我,还是自己想办法吧!然后,缓缓闭上了双眼,听之任之。   哈哈哈哈!安庆宗哑然笑了起来,眉头一展——我安庆宗全家上下人头落地,自己多活了这半年,早已是赚了。也罢,也罢!   他摘下了自己手上一个很不起眼的黑色扳指,戴在了千寻的手指上。看起来有些大,他就摘了些枯草,将扳指层层叠叠地裹了起来,然后牢牢套住了她的右手大拇指。   千寻诧异地睁开双眼,就只望见安庆宗朝着她浅浅一笑,浅黄色的眼眸温情脉脉——再见,像风一样的女子!   他的身子像箭一般飞射出去,朝人影稀疏的空当钻出。一声爽朗的大笑声响彻天地:“安庆宗在此!有本事就来取我的项上人头!”“站住!”   “快追!”   “他就是安庆宗,我见过!”   一时间,所有的暗士都朝着安庆宗飞窜的方向追去。被斩得七零八落的芦苇荡终于又恢复平静,萧索的迎风摇摆着。   “啊……”千寻奋力张开嫣红的嘴唇,拼了命地呼喊,却只能哽咽出一声微弱得不能再微弱的呼声。这声音,就连芦苇的????都无法穿透,微弱得毫无力量!回来,回来,回来……说不定,我还可以救你!回来,安公子,回来……   想起安庆宗背负着昏迷的自己一路穿过崎岖的山路,仿佛一切都还在眼前。他为自己唱着走调的歌曲,他为自己拂去额头的汗滴,他为自己讲北斗星的故事,他为自己引开追兵。这一切的一切,只为了自己的绝望眼神吗?景千寻,你就只能看得到自己内心的绝望吗?   安庆宗,你这个蠢蛋!   眩晕强烈地袭了过来,眼角一滴泪水缓缓滴落。无边的黑暗随着眼睑的闭合汹涌而来。   不要醒来吧!不要……   日落西山,早晨浅浅的只及半人高的溪流快速涨起水来,最深的地方都可以淹没一个高壮的青年了。河水愈发湍急,滚滚流动着。   “阿七,我们为什么还要回来?安庆宗的人头已经到手了,要赶快复命才是!”阿九的声音远远地响起,不耐烦的情绪很明显。   “阿九,如果是你会像安庆宗那样唯恐敌人不知道自己是谁吗?叫嚣着自己是安庆宗,生怕我们不去追杀他!”阿七沉稳地说道。   “这,你这么一说,倒是有些蹊跷。那你的意思是?”   “这芦苇荡里应该还有其他的人犯,而且重伤不治。我太大意了,竟然现在才明白过来,也不知道人还在不在!”   “是啊,如果是助他出逃的人,我们可就立下大功了!”阿九一边兴奋地说着,一边斩着面前的芦苇荡。   终于,这片清晨还郁郁葱葱富含着生命活力的芦苇荡消失不见了。眼前到处是它流着泪水的伤口,明天早晨,再也听不到它发出的悦耳的????声了。   被河水没过的波光粼粼中,到处空荡荡的,哪里有什么“人犯”的身影。   “让他跑了!”阿九垂头丧气地将佩剑插回剑鞘,说道。   长安城外,安禄山大营。   “陛下,皇宫的朝臣、宦官和宫女已经全部控制起来了,等候陛下发落。”一个青衫男子跪在皇帝大帐内,恭敬地回禀道。   “边令城呢?”一个粗糙喑哑的男子声音从屏风壁影后传了出来。   “还没有找到!”   “没有找到?”烛光映衬下,圆滚滚的身子走到了他的面前。头俯得低低的,就快要贴着那男子的脸颊了,“高尚!你给我听清楚了,我要你明天早上把边令城带到我的面前!我要他手中的各宫钥匙!你听明白没有!”   那个名唤高尚的男子低头道:“听明白了,陛下!”   “很好!命令他们将抓来的所有唐朝朝臣、宦官和宫女押送到洛阳皇宫!老弱病残的那些人让士兵们看着‘处理’就行!”   “遵旨!”高尚应承下来,转身离开了。   安禄山这才转过身子,将自己清楚地暴露在烛光下。原来,安庆宗的绿鬓是遗传自他的父亲啊!还有那一双温文如玉的浅黄色眼眸。只不过,同样的浅黄色眼眸,安庆宗的无害无辜。可是安禄山的双眸中却充满了嗜血的残暴,令人一看之下不寒而栗。他长了圆滚滚的身材,很难想象他跳起回旋舞竟然能与杨贵妃并驾齐驱。此刻,圆滚的身材穿上了金光闪闪的龙袍,古怪而可笑。   他走到战区图的前面,几乎快要趴上去了,口中喃喃道:“唐玄宗,唐玄宗,我干娘死了,你可会难过心碎?那样一个美妙女子,你居然都不能保全。还要自称‘天可汗’,还要自诩英明神武!我呸,我偏要占了你的江山,抢了你的美人!怎么样?我这个胡贼干得漂亮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他的面孔如同一个六岁的孩童,单纯地快乐着,“不对啊,按辈分朕还要喊你一声爹呢!哈哈哈哈!”   安禄山的大笑声从他圆滚的肚子里传出,震得营帐瑟瑟发抖。直等到他的笑声停止了,帐外才传来高尚的声音:“陛下,前方探子送来了安世子的消息!”   “什么?有庆宗的消息了?”安禄山竟然像一阵风一般转动他水桶一般的身子,来到了帐外。只见他一手抓住了高尚的衣领,一对眼珠子就快要睁到了高尚的鼻子上,“人呢?在哪里?”   “请陛下冷静,这不是一个好消息!”   “你什么意思?”浅黄暴戾的眸子涣散无光,怯生生地问道。   “请陛下回营帐。”   这会子,安禄山冷静非常,转身回去坐在了龙椅上,“你说吧,我能挺住!”这个人,出场的短短时间面目表情竟然变幻多端,让人难以捉摸。   高尚说道:“前方的探子发现了玄宗暗士一行朝马嵬坡方向奔袭。拦截后,暗士均服毒身亡。不过,探子找到了这个。来人,呈上来。”他沉声喊道。   “是!”一个侍卫手捧着渗着血迹的包裹,来到帐中。见到安禄山,深情悲切,一言不发地跪了下去。   安禄山死死地盯着那个包裹,从牙缝中挤出了两个字:“打开!”这个包裹像是早就系好了,血液凝固在上面,粘粘稠稠的,很难解开。那侍卫又不敢造次,一点点地解着包裹上的死结,终于,解开了。   安禄山猛地从龙椅上站了起来,朝着人头走去。他的圆目死盯着鬓角的两抹绿色,胸口猛烈地起伏着,“身子呢?”   “回陛下,正在全力寻找!”   “一定要找到,按照太子礼安葬!”   “是!”高尚带着安庆宗的人头退了下去,很快,帐内再一次寂静无声。   过了许久,安禄山大喝一声:“来人,备马!”   看起来他的侍卫行动力很高,安禄山刚刚走出大帐,身子还没停稳。他的坐骑就被牵了过来。   “驾!”他狠狠地扬起鞭子,打在平日里呵护备至的爱马身上。   那匹马哪里受到过这样的鞭笞,高高地抬起了两只前蹄,震耳欲聋地嘶鸣一声飞奔而去!他身后,立刻跟上了一众侍卫,声势浩荡地朝河岸边奔去。   深夜,河水涨得厉害。那安禄山的坐骑却发了疯,飞一般地冲到了河对岸。随行的侍卫坐骑没有他的凶猛,纷纷在没顶的河中心挺住了脚步,只得牵着回到了岸边。   “统领,怎么办?”   “下马,游过河!一定要保护陛下周全!”   “是!”众人弃马过河,刚到了河对岸,就只见安禄山骑着马如风一般又折返过来。他那马今天可是着了魔了,再一次迅速地过了湍急的河流。   “统领,陛下坐骑上好像还有一个人!”   “愣什么?快游回去啊!”   “是!”   等一众侍卫们好不容易又回到了河岸边,安禄山的身影早就已经不见了。   营帐内。   安禄山大步流星地走回营帐,他的身上负着一个白色的瘦小人影,看起来昏迷不醒的样子。   “来人,把御医叫来!快!”   “是!”帐外迅速应声离去。   安禄山走到床榻前,小心翼翼地把那个瘦弱的身子放置其上。然后几乎要趴在她苍白透明的小脸上,仔细地端详着。   “你是谁?为什么会有庆宗的扳指?”   千寻努力地睁开眼睛,望着那殷切的浅黄色眸子,居然张开口轻声地唤着:“父亲,你是父亲?”   安禄山愣住了,好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父亲?你一定是父亲!”千寻仍然喃喃自语着,伸出戴着黑玉扳指的右手,朝绿鬓探去,“你是父亲,你一定是父亲!”   安禄山激动地大喊:“是的是的!我是父亲我是父亲!孩子,你没事了!你没事了!安全了,安全了!”   千寻微微一笑,又一次昏睡过去。   安禄山用自己的额头抵着她的,惊呼道:“我的天!御医,御医呢?快给我叫过来!要不然我把他们全杀光!快啊!”   千寻全身红通通的,烫得惊人!   半年后(公元756年十二月十六日)。洛阳,大燕皇宫。   “陛下,太子殿下求见。”太监来报的时候,安禄山正玩得兴起!一个翠绿晶莹的茶杯被他滚圆的肚子顶得上下跳跃,顽皮无比。一下,两下,三下四下,每隔几次,他都会用最大的力量猛地鼓起肚皮,让茶杯跳得高高的。   “你先下去吧,没看见陛下正忙着吗?”一旁站立的高尚接了话说道。   “可是……”那太监犹豫着说道,“太子殿下已经是这个月第五次请见了……”   “啪”一声,那翠绿茶杯跌落在地上。紧接着“嗖”的一声,黑影掠过,一条皮开肉绽的鞭痕在那太监的前胸清晰可见。此刻正是寒冬腊月,这一鞭竟然穿透了厚重的棉衣,可见力量之巨。   安禄山已经坐起身来,眸中的光芒比绿鬓还绿,抬起手,又是一鞭子甩了过去。   “陛下,陛下饶命啊!奴才再也不敢了,奴才……”话来不及喊完,第三鞭就结结实实地打在了他的脸上。顿时满脸鲜血,颧骨处露出了森森白骨。那太监身子一软,昏死过去。   “来人,把这个狗奴才给我抬出去喂狗!”   “是!”几个侍卫抬着那个奄奄一息的太监正要离开,忽然间被空气中弥漫的亚麻仁油味道迷惑,呆立不动。   “把人给我放这儿。”一阵淡淡的、缥缈的声音不知从哪个角落传了出来。如同春天的温暖阳光,夏天的悦耳蝉鸣,秋天的瑟瑟枫叶,冬天的晶莹白雪。令人说不出的舒畅,说不出的愉悦。   “你、你怎么来了?”安禄山的脸突然间涨得通红,支吾着问道。“孩儿不来,义父你又要枉杀一条人命了!”来人的头发很长,奇怪的是上半截是直发,下半截是卷发。她倒也梳得简单,扎了蓬松的两个麻花辫垂在前胸,上面简简单单地点缀着天然的珍珠发饰,高贵纯洁。她穿了米白色的长袍,面料是舒适的麻。大约是刚才一直坐着的,所以腰际与裙摆处皱得厉害。不仅如此,那上面还沾染着五颜六色的颜料,横七竖八地交织在一起。更奇怪的是她的脖子里戴着三串长短不同的项链。最短的那个上面吊着一个乌黑的扳指。居中的那个挂了一个炫黑的弯月状宝石。最长的那个渌水蚕丝上挂了一把老旧的梳子,还真是一个奇异的串搭组合。   “小庆,”安禄山无奈地叫着,“这不过是个奴才啊!”   “你答应过我以后不再使鞭了,为什么食言?”那个叫小庆的女孩盛怒地望着安禄山,脸上点缀着令人欣喜的红晕。   “朕,朕……”安禄山支支吾吾着,半天说不出话来。   高尚一见此景,赶忙对着寝宫内的太监宫女们眨了眨眼睛,静悄悄地离去了。总不能这么多奴才看着皇帝赔不是吧?   过了好久,小庆才叹了口气说道:“小庆知道义父的眼睛越来越模糊了,所以心情很烦躁。都是小庆不好,最近总是关在画室里画画,没有时间陪你。可是我们不是讲好了吗?每天见见太子、大臣,不要总是把自己关在寝宫力不出去。你都已经连着三个月没有上过早朝了,还总是发脾气打人。”   “小庆,你既然都知道,以后就不要画那些奇怪的画了。多陪陪父王啊!”他压低了声音小声说道,“父王现在只看得到眼前一尺的东西。”   “就快好了。”小庆淡淡一笑,出神地说道,“要不了半个月,我就能全部想起来了,那时我就不用再画了。”   “小庆,父王就不明白,你画的人为什么没有一个是全乎的?总是短样东西——眼睛,我从来都没看到你画过长了眼睛的完整的人呢。”   小庆见他的注意力已经从鞭笞事件中转移出来,笑着说:“快了,他们很快就能够拥有完整的蓝眸……”话刚说到这里,她突然浑身震了一下,狂喜道,“我想起来了,我全部都想起来了。”一边说,她米白的身影迅速地消失在寝宫内影壁后面。   “小庆!”安禄山急得在后面直跺脚,摇摇头转身躺回榻上,命令道,“来人,给朕的肚皮上放个茶杯!”   高尚站在宫门外,远远地望着寝宫门口的宫娥走了进去,心里踏实了许多,转过头对着旁边的人说道:“太子殿下还是请回吧,不要害得宫里的太监们难做了。我可不是每次都请得动公主的。”   “呸!”安庆绪不屑一顾,气急败坏道,“公主?她算哪门子公主?不知道父王从哪里捡到的臭丫头,居然捧到手心里宝贝似的疼爱。本太子是他的嫡长子,却求见三个月不得一见!”   高尚忙止住他,接过来说起:“王子息怒啊,这话可是不能乱说的,陛下现在眼疾越来越严重了,近在咫尺的东西有时候也看不到。这样一个枭雄,如此的骄傲自负,如何能接受即将失明的现实?”他突然压低声音,恭顺地说,“这大燕的天下,很快就是殿下您的了。”   安庆绪仍是不满,怒道:“我的?哼?父王什么时候把我放在眼里了?要不是大哥身首异处了,他怎么会让我当太子?他捡的那个妖女要不是个女的,我看父王就要把大燕拱手让给他了!我算什么?我是他的嫡长子,现在又是太子,可是你看他居然三个月都不见我了。可是每次庆恩求见的时候,他不是痛痛快快地见了?我在前方与郭子仪拼死周旋,他有什么时候正眼看我一次了?”安庆绪越说越痛心,与父王一样的浅黄色眼眸变得沉重幽暗。   “太子殿下,庆恩是庶出,怎能与您相提并论?只不过他最近与小庆玩得好,你父王才会命他常常过来寝宫罢了。”   “那个叫什么小庆的究竟多神秘啊?为什么从来不肯见人?”安庆绪蹙眉问道,“我一回来就打听她,可是这皇宫上下的,父王寝宫外的人居然都没有见过她。里面的人嘴紧得又厉害,如何利诱就是不肯吐露一个字,只说是一个仙女般的人物。”他忽然间浮起一脸的阴冷,“既然是这样的美人,父王何不收了她?要是不对他的胃口,大可以赐给我做侧妃。收做义女?哼,父王什么时候学会当一个合格的父亲了?”   “殿下,不可乱讲啊!有这个女子在身边,每天也不知道少死去多少冤魂。你父王寝宫中的人多半都被她救过性命,怎会不感激?你自然是打听不出什么来了。”   “听说她是在长安郊外的河边被父王发现的,当时都有什么人跟着的?”   “说来也是奇缘。那一天河水涨得厉害,你父王听闻安世子的死讯,悲痛难当。一个人骑着马跑得飞快,过河的时候侍卫们的马都惧水,等侍卫们弃了马游过河的时候。陛下又折返过来,那会儿马背上已经驮了一个人了。依高尚猜测,那小庆应该是从上游冲下来的,刚好被你父王碰到,带了回来。说也奇怪,那小庆高热不退,昏昏沉沉中竟然唤陛下父亲。陛下刚刚丧子,听了以后当即就认她做了义女,从此言听计从。”说到这里,高尚出神想着:那样一个女子,谁又忍心不对她言听计从呢?   “好了好了,父王那样一个人,临老了也变得婆妈起来,跟那个逃到蜀中的皇帝老儿有什么区别?”   “殿下!”高尚急切地喊了一声。   “你不用急。我安庆绪也不是过去的安庆绪了,父王又能耐我何?”说完转身大步离开了,远远地朗声道,“转告父王,最近唐军反攻得很厉害。那个李亨,也不是个他想象中的窝囊废。他看走眼了。”   一间不时有热气缭绕的房间里,小庆拿起一个极小的美工刀,刮了一些蓝色颜料,在左手手背上调了调色,对准面前一人多高的画布轻点上去。   画布上是一个身穿白衣的男子。他的头发乌黑发亮,他的脸型坚毅果敢,他的嘴唇棱角分明,他的眉毛直顺笔挺。完美的五官上,只缺了一对传神的眼眸。眼眶的空洞里,充满了对点睛之笔的期待。   终于点上了,小庆缓缓退后几步。脸颊的笑意渐渐浓了,眸子与那一对浅海蔚蓝般的清澈纠缠在一起,好半天,说了句:“频伽,我们又见面了。”   是的!小庆就是千寻。那天河水涨朝后将昏迷不醒的她带到了安禄山的面前。或许是出于对安庆宗的感激,或许是源于自己从没有感受过父亲的关爱,或许是发热使她神志不清了。总之,她在昏迷中一遍遍地喊着:你是父亲,你是父亲!竟真的有了这一段玄妙的父女情。人的潜意识当中,每当遭遇人生的坎坷,谁不希望强大的父亲能够站在自己身前,挡去所有的厄运。   醒来后,她自称小庆,那个扳指是一个长了浅黄色眼眸的男子在她家讨干粮的时候送的。对于自己原先在玄宗身边的身份,她还是有所顾忌,不愿让人知道。   为了掩饰她的尖形耳朵,还特意将头发每天都梳成麻花辫,小心地遮蔽着。   原本身子好了以后,她想立刻就到回纥寻找那个叫频伽的,总是令她心痛不已的男子。但是打听一番才知道李亨即位后,立刻调回了驻守在西域丝绸之路的守军,全力对抗国内的反贼。那回纥人是何等的精明,联名要求频伽出兵西域,夺取控制权。国王原本是要攻唐的,可是却遭到顽固派的坚决反对。最后,他们提出如果回纥掌握了西域丝绸之路的控制权,那么紧接着就是对唐出兵!到时他们绝不再反对!频伽应该是权衡了很久,决定向安西四郡出兵。   如此一来,再加上对频伽的记忆并没有完全恢复,千寻也暂时停住了脚步。后来,安禄山的眼疾越来越严重,每天脾气都很暴躁易怒,身边不论是朝廷官员还是太监宫女,常常会莫名地被毒打一顿,因此而呜呼丧命。   她不放心,于是一直守着他。平日里,她一边画着频伽的肖像,一边慢慢回忆着过去的点点滴滴,时间,倒也平静地消磨过去了。   半年后的今天,她终于完完全全地记起了一切!   “为什么皱着眉头?”千寻紧走几步,伸出手在画像的额际抚了抚,“我听说你打了胜仗!还娶了王妃……后来又把那个美丽的女子送给了自己的侏儒哥哥。”她深深地吸了口气,悲伤说道,“为什么?为什么总是这样对待爱你的女子?你想让我知道自己有多么幸运吗?是的!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都知道!我是幸运的,穿越千年,遇到你,何其有幸?可是频伽,我们可以这样恣意伤害爱我们的人吗?我们如此自私,能获得永远的厮守吗?”   她的眼眶默然湿润了,在黑眸上蒙了一层哀伤的面纱,“姜皎死了,在义父大军攻入皇宫的时候,他面见时不肯下跪,朝着西边(玄宗逃走的方向)恸哭。结果被义父的手下肢解而死。他那样一个人,风姿流转,飘逸随风,怎能如此下场呢?还有摩诘大叔,他为了躲避义父的官职任命,喝了喑药装哑。可是最后还是被迫做了大燕国的官。我心里难受得要命,频伽,我真的难过!我明白,义父不这样做,他就会迎来更悲惨的下场。也因此,我原谅他。可是……频伽,大家都是怎么了?为什么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为什么?”   说到这儿,她的身子无力地滑落,蜷缩在冰冷的地面上。   “小庆,小庆。”安禄山的喊声传了过来,千寻忙站起身,将一块白棉布蒙在了画像的上面,急忙离去了。   见到安禄山的时候,他正如一头困兽一般在空荡的宫殿中来回地踏着方步。   千寻望过去,笑出声道:“义父还是坐着吧。像个小孩子,会让旁人笑话。”   “小庆,”安禄山见到她,立刻招手道,“你看看,你过来看看,这个王维是活得不耐烦了!朕要他做官,他喝药装哑。朕把他安置在普施寺,好吃好穿供养着,他居然给朕写出这个破东西!”说完,一个揉皱的纸团从他手中抛出,停落在千寻的脚边。   千寻弯下腰,轻轻捡起,打开念道:“万户伤心生野烟,百官何日再朝天?秋槐叶落空宫里,凝碧池头奏管弦!”   “你说,朕是不是应该斩了他!斩了这个冥顽不灵的家伙!”   千寻正回味在诗中这诗中悲痛的情绪中,听安禄山一讲,心里“咯噔”一下。赶忙将那纸张撕碎了扔在香炉中焚烧了,而后走到他面前说道:“义父,你为什么想要王维在大燕做官?”   “那还用说?当然是素闻他的惊世才华了?”   “这样的人,你认为他可能立刻就真心实意地归顺于你吗?”想起那个淡漠如烟的摩诘先生,想起在曲江池上念诗的日子,仿佛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这个……”   “为什么那些痛痛快快归顺你的人你总是看不起他们呢?”   “这么快就变节,将来保不准也会背叛我!”安禄山一脸不屑地说道。   “义父,你很奇怪呢!”千寻望着他摇头笑着。   “怎么奇怪了?”   “你看,明明欣赏不肯变节的人,却又忍受不了他们的一时激愤之言。你今日杀了王维倒是容易。但是小庆敢保证将来归顺大燕的,全部都是没有气节的小人!您说呢?”   安禄山愣在原地,好半天才笑道:“是啊,朕难道连这点胸襟都没有吗?倒是让人小瞧了朕,害怕了朕,不敢归顺我大燕呢!”   千寻展颜一笑,伸出手扶着安禄山走向床榻,“义父,今天的御诊还没有做呢!我刚才过来,看见御医们都等了大半天了,现在宣他们进来吧?”   “好!”他咧开嘴笑笑,喊道,“宣御医!”   “是,陛下!”管事太监高声宣,“御医进殿!”   千寻站起身,走向一旁的炭火盆子拨了拨炉火,远远观望着御医们请安、把脉、诊治。   “陛下今天感觉怎么样?”首席御医问道。   “不怎么样,什么都看不清!”稍顿,烦得大喊,“你们都是些庸医,天天就会让朕喝药,也不见一点起色,朕看你们都是活腻……”   “嗯哼!”千寻远远地从鼻子里哼出声来,硬生生打断了安禄山的话。安禄山面色一缓,不再说什么了。   御医感激地望了一眼千寻,接着问道:“陛下今天感觉眼睛疼吗?”   “眼睛涩得要命!总是想眨眼睛流眼泪。”他眯着浅黄色的眼睛,问道,“有什么办法能缓解的?看不清楚也罢了,还这么疼,真是要折磨死朕了!朕要是身子不爽,你们也别想人头安在!”这人,还没有好一会儿,话里又是想杀人的样子。   御医一身冷汗,战战兢兢地说道:“陛下,微臣才疏,实在是想不出让眼睛不涩的方法。”   “我倒是有个想法。”千寻的声音又飘了过来,缓和了一众御医的紧张情绪,“你们总是想要从内着手,难道就不能从外着手吗?”   御医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复又迷茫地望着款款而来的千寻。   “难道就没有名目的草药蛇胆药茶一类的精华,调配在一起冲洗眼睛吗?”千寻想着滴眼液,大胆说道。   “什么?冲洗眼睛?”   “对!谁说眼睛上不可以用药的?”千寻笑望着众人,转而对安禄山说道,“就是不知道义父敢不敢尝试?”   “朕有什么是不敢的?造反都敢了,害怕这个?”安禄山猛地从床上做起,只对御医说道,“你们立刻按照小庆说的去做,做不好斩你们的脑袋!”   又来了……   当然,安禄山是大燕的皇帝了,难不成还要他来试药?半月后,当御医们喜不自胜地抱着研制好的滴眼液来到安禄山面前,小心翼翼地滴进去后,他先是一阵剧烈的蛰痛,过后竟是说不出的舒畅。   御医们早已将千寻奉若神明,一定要她给这滴眼药起个名字。千寻别不过,只得说道:“这药水中有珍珠粉和绿盐,不如就叫绿意明珠吧!”   26 斜风黄橙   新年到了,又是一场铺天盖地的大雪。   大燕皇帝寝宫的花园中,满眼的白让人睁不开眼。那里的雪不仅仅是从天上飘下来的,而是从四面八方飞旋飘摇。有些直接从地面飞射出来,有些撞击在假山上反弹出来,还有些随着汹涌的气旋转着圈的盘旋而上。   这些纷乱雪花全部都围绕着穿着短衫短裤的安禄山,他手中虎虎作响的长鞭就是搅乱积雪的始作俑者。   “中!”随着他的一声大喝,长鞭闪电般地击中了假山的一角。他这才敛气凝神,收住了长鞭。近些看去,你会清楚地发现他那长鞭上布满了阴森森的倒刺,泛着獠牙的光芒。   “收好了。”安禄山把长鞭往身后一抛,高尚伸出手,稳稳地接住了。自然,他的手上戴着鲸鱼皮做的手套,要不然谁敢徒手街过那要命的鞭子呢?   安禄山头也不回,滚圆的身子在纷繁的雪花中闯出一条路,径直朝坐在假山一侧望着冒着热气的铜壶发呆的千寻。   “小庆!”他坐在千寻旁边,身上立刻就披上了太监送来的雪豹皮大衣,“义父的鞭法怎么样?”   话音刚落,刚才被击中的假山一角“轰隆”落地,吓得身后撑伞的宫女一个激灵。   千寻懒懒地瞧着他,老大不情愿地伸出右手,竖起了大拇指,“好,很好,你这眼睛没好几天呢,寝宫都快给你掀翻了!”   “哈哈,义父痛快得很啊!小庆,你给义父设计的这个什么‘运动服’义父也喜欢得紧啊!小庆,朕的小庆啊!”安禄山一边乐呵呵地说着,一边伸出了著名的“安禄山之爪”在千寻的面颊上揉搓着。   “啊,放手,很痛呢!”千寻别开脸,跳起身来。   “扑哧扑哧……”铜壶里的水开了,水汽杂着水珠不停地掀着壶盖一下下地撞击着。   一旁的太监伸出手想要提起来,千寻忙道:“你不要动,我来!”言毕,走上前去从银色貂皮裘衣中伸出手,拎住包了隔棉的手柄,缓缓走回圆桌旁。   “小庆?生气了?”千寻的表情忽然间变得肃穆凝重,安禄山苦着脸,小心翼翼地问。   “没有,今天小庆亲自给义父冲茶,也想安安静静地跟义父聊聊天。”   “好啊!”安禄山笑眯着眼,眼见着千寻打开了面前的两个碧莹的茶碗。里面,静静地躺卧着一朵红艳似火的干枯花朵。他的心猛地一沉,一股莫名的隐痛袭上心头。   小心地用开水泡了,再各自滴进去浓香的石蜜。千寻紧盯着那红色的旋转液体,心中一阵悲凉。   “给你。”千寻轻轻把其中一盏茶推了过去,转过头命令道,“你们统统下去,我陪着陛下聊会儿天!”   “这……”管事太监犹豫着说道,“这雪片大得很,奴才们在,也好为陛下和公主遮挡遮挡。”   “小庆说的话就是朕的旨意!”安禄山不耐,骂道,“都给朕滚!”一阵纷乱的脚步声过后,四下无人。雪片飘飘扬扬地萦绕在两人的周身,却因为裘皮的缘故,无法近身侵扰。只得绕了道,落在圆桌冰冷的汉白玉桌面上。同样,对滚烫的茶杯敬谢不敏,老老实实地围出了两个圆圈。   “小庆,这是什么茶?义父从未见过。”轻嘬一口,让那如血的浓香滑入食道,勾起自己许久没有陷入过的柔情。   “这茶的名字叫追思。”   “追思?”安禄山品味着这两个字,蹙眉问道,“小庆,你想对朕说什么?”   “义父,小庆不想说什么,就是想让你安静片刻,品品这茶的味道。”   沉默,如同轻缈的茶香四下弥漫,笼在两人周身。   “小庆。”当那枚洛神花被冲泡的变成浅粉色后,安禄山放下茶杯,对着千寻道,“义父懂了!小庆,义父全都明白!”   千寻眼眶湿润了许多,含泪微笑道:“义父明白了吗?”   “小庆,你在义父身上下的工夫可真是不少啊!其实,义父何尝不希望自己的一生能够善始善终?只不过许多事情,原本就是不由人的。前段时间眼睛都快瞎了,你不知道义父有多害怕,整天担心身边的人想要杀我!我在这寝宫里不愿出去,就是不想杀人,也不想被别人杀。朕这一生负了很多人,也伤害了很多人。这些人的影子在义父看不清楚的那段时间里总是在脑子里晃来晃去,血淋淋的,还有那条刺目的白绫……”   “砰”的一声,已经冷却的茶杯跌落在雪地里,剩下的红色液体晕染在雪窝中,怵目惊心。洛神花已经奉献了它全部的营养与精华,丧失了所有的生命力。   安禄山平静地望着残液留下的痕迹,怔忡道:“如果世间真的有因果循环,我是不是也会死在自己最亲近的人手里?”他想象着那个圆润如玉的女子把自己的脖子伸进柔软的白绫,曾经跳出只应天上有的舞步的双足稍一用力就蹬开了脚下的凳子。柔软的白绫瞬间变得如钢丝般坚韧,就片刻工夫,那女子便化作一缕幽魂飘荡离去。   她在我的身边吗?她在另一个世界窥探着我吗?她要用她的怨气杀死我吗?   千寻站起身,走到安禄山的面前蹲下身子,哽咽道:“义父,小庆不希望将来在心里默默地追思。如果小庆想义父了,就能见到义父,见到一个咆哮着的可爱老头,这样不好吗?”   “小庆,你要走?”安禄山突然间觉察到了什么,睁大眼睛问道。“是的!小庆该离开了,寻找我失落了许久的爱人。”   “可是……”安禄山站起身,猛地大喊一声。之后却语塞无话,又缓缓跌坐回去,伤感道,“是啊,你这样的女孩子,怎么会没有人喜欢?陪在义父身边的这半年,你一定很想他吧?他是谁?用不用义父派人替你找?”   “不,不用。我自己去找。这些天,小庆心里总是乱乱的,感觉就快要见到他了。”   安禄山用手抚着她弥漫着发香的卷发,但笑不语。   雪片仍不停飘落着,萦绕在两人四周。   “父王!”安庆绪的声音突然间传来,只见众人也拦不住那个暴虐的太子,所有试图阻挡的宫女太监全部被他一刀砍去了人头。他冲破风雪,直奔安禄山而来。手中高举的大刀赫然滴着血滴子。   “你这个逆子!想造反吗?”   “父王。”安庆绪见到父亲,渐渐放下手中的大刀。眼含凶光朝背坐在圆桌旁的千寻狠狠地望去,“父王,今天儿臣要替你杀了这个来路不明的妖女!有她在,父王不上早朝,不见孩儿。这外面都乱成……”   “啪!”一个清亮的耳光甩在他的脸上。安庆绪倒退几步,捂着面颊惊恐万分地望着自己的父亲。   “逆子,你举着大刀在父王寝宫随意砍人,还口口声声地说是为了父王?”安禄山气急,对着远处的高尚喊道,“高尚,把朕的九龙鞭送来!”   高尚像是冻僵在雪地里了,竟是一动不动。   安禄山这才发现情势不对,他寝宫的侍卫居然没有出现,难道,这是早有预谋的事件?   安庆绪再次高举大刀,冲着千寻砍去。那一刀狠狠地劈在了柔软的血肉上,温热的血浆喷了出来,溅得他满脸。   “高尚!”安禄山手握着圆滚肚子前沾满了血迹的大刀,喘息着喊道,“你早就料到朕会去挡这一刀吧?”   “陛下,高尚会精心辅佐新王的!”高尚走了过来,怀抱着那御用的九龙鞭,双眼似乎不敢去看涔涔冒血的伤口,别开眼说道。   “鞭子!”安禄山伸出手。   高尚迟疑了一下,望了一眼安庆绪。见他点了点头,这才递过了鞭子。   安禄山轻抚着陪伴了自己一生的九龙鞭,说道:“庆绪,现在你心里好些了吗?”他一边说话,一边大喘着气。   千寻走过来,挖起地面的雪团拢在狭长的伤口上。血很快染红了雪团,千寻的泪一滴滴地落在上面,点出了许多个印记。   “放她走!”安禄山说道。   “不能!”高尚冷冰冰地吐出两个字。   浅黄色的眼眸骤然间笼罩上黑色怒气,紧盯着安庆绪又说了一遍:“放她走!”说话间太用力了,千寻重新压在上面的雪团又被晕染上一片鲜红。   “义父,不,不要再说了!不要再说了。”千寻的双手拼命地按在伤口两侧,泣不成声地喊着。   安庆绪望着她的背影,深吸一口气道:“不,她是杀害你的凶手,孩儿怎能放她走呢?”   “你!”安禄山急努攻心,张开口“哇”的一声吐出一口鲜血。   “义父,不要再说话了!小庆求你,求你了!”说完她转过头去冲着安庆绪大喊,“快去宣御医啊,快去!”见安庆绪伫立不动,她又讥讽道,“你以为杀了父王,自己就可以顺利地做皇帝吗?你知不知道,义父今天原本已经被我说动了,很快就要传位于你!你这样处心积虑,就不怕落得与义父同样的下场吗?”   安庆绪在看到她的一瞬间早已惊呆了。这、这不是频伽王子拼尽全力要救的人吗?景千寻?星月夫人?小庆?她究竟有多少个身份?   在他怔忡的瞬间,安禄山闪电般地伸出九龙鞭,朝着他的勃颈奋力一击。这力量是安禄山最后的一搏,是他为千寻付出的最后关爱。   “啪哒!”那九龙鞭居然断裂成三截,跌落在雪地中,如同安禄山就要终结的生命,再也不现往日的辉煌。   “你!”这一次,安禄山不再是喷出一口血。他的口中,鼻中,甚至是眼睛里都在向外渗着象征着生命活力的红色液体。他的瞳孔渐渐涣散,只是死死地盯着他的心腹:高尚。   高尚?高尚!这个人的名字起得可真是不错,他的父母有眼力。千寻想要去抚平安禄山圆睁的双目,然而却被安庆绪钳制住,一言不发地带走了。   安禄山的身子缓缓滑落,头颅歪倒在雪地里,他的眼前,刚好是那杯洛神花茶的残液,他身体溢出的血液不断扩大,终于与那片殷红相遇,宿命地交融在一起。   最后的意识,好像是小庆沾染了鲜血的银色水貂身影渐渐走远了。她的话回响在脑海中:义父,小庆不希望将来在心里默默地追思。   “对、不、起……”说完这三个字,眼睛终于缓缓闭上。他累了,该是好好想一想自己这一生究竟是为了什么这样地挣命?   “你干什么,你放手!”千寻被安庆绪压制着,恼怒地挣扎。   “小庆?星月夫人?还是景千寻?”安庆绪停下脚步,盯着千寻沾染着血迹的脸问道。   “你、你怎么知道的?”   “哼,你还真是棘手啊!”他转身喊道,“来人,备车!”   被捆绑着关在马车里,千寻眼望着眼前迅速撤退的皇宫宫门,洛阳街市,又很快地出了城门,来到了郊外军队的驻扎地。   这个安庆绪,究竟要带她去哪里?   马车终于停了下来,千寻被他拽下马车,在耳边阴冷地说道:“你居然就是景千寻!妈的,我不能杀你,也不能碰你,就把你丢在这里自生自灭好了!回头频伽国王问起了,我也好推脱!谁又知道堂堂的星月夫人会成为一个军妓呢!算你倒霉,不早一点让我知道你就是景千寻!这也怪不得我!”   说完掀开面前的营帐,一把将千寻推进了空气浑浊昏暗的世界!   千寻头晕目眩,她知道自己又开始发热了。这半年被安禄山照顾得很好,这症状很久都没有出现过了。虽然为她诊治的御医没有说过什么,但千寻却也隐隐猜到了自己的病情来得蹊跷。   眼下,她耳边充斥着一阵阵的女人荡笑声,喘息声。污浊空气里到处弥漫着一股股腥气,那是下体的味道,而且绝不仅仅是一个女人。千寻睁开双眼,凭借着微弱的光线朝里望去:衣着暴露的军妓们服帖地躺在地面上,她们甚至一动不动,眯着眼望着一个个接踵而来排遣欲望的士兵。那是怎样的兽欲发泄?所有的士兵都脱去了下半身,一见前面的人时间太长就骂骂咧咧地问候对方的爹娘。   这是什么?千寻绝望地想着:这是机械的生产车间吗?   那些士兵把斑驳的精液随意地喷洒在军妓们的脸上,身上。军妓们稍有不满的神色出现,就是一个耳光,一个踢踹!于是,哀号,痛哭,呻吟,叫骂,全部交织在一起,如同人间炼狱。   有一个猴急的男人钻进来了,一脚踩在了千寻的身上。   “他妈的!这女人是谁送来的?全身是血!真他妈的不吉利!给大爷滚一边去!”说完,一脚将千寻踢到了军营的角落里。这边急忙忙地脱去了裤子,朝前走去。   “校尉来了,校尉来了!”正在奋战中的士兵们一听这话,一个个抽出身,恭敬地站在一旁。   那个男子用剑柄拨弄着士兵们,大笑着,“好啊!你们要是上战场杀敌的时候也能给老子这么来劲就好了!弟兄们,看着本校尉我是怎么干的!啊哈哈哈!”说完吐了口吐沫胡乱涂抹在自己的身上,找了一个身子白腻丰盈的军妓狠狠地冲了进去!   那个女子大喊了一声,不一会儿就晕死过去。不知道过了多久,那个校尉才泄了一摊,站起身冲着身下的女子踢了几脚,“死了?还真是没福气!来人,给我拖出去喂狼!”   “是!”有几个士兵赶忙穿上裤子,抬着那浑身是伤的女人走了出去。   “校尉厉害,神勇无比啊!”不知谁喊了出来,其他人纷纷附和着,称赞着他刚才的“雄风”。   “好了,本校尉舒坦了,你们接着乐!”他转身走出去,又望了望角落里昏死过去的千寻,指着说道,“你们不准碰她!这是个新来的,第一次自然要让本校尉尝尝鲜了!听见没有?”   “是,是!弟兄们哪敢啊!”   营帐中,丑陋的声音再一次响起。幸运的是千寻昏过去了,不至于听到这令人作呕的声音。   清醒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营帐中冷得惊人。   转转酸痛的头,猛然发现自己竟然躺在一个女人的怀里,“是谁?”   那个浑身散发着精液味道的女子抚着她的卷发,苦涩地说道:“是我,千寻。”   “黛螺!”   黛螺,竟然是黛螺!与她失散在长安皇宫的黛螺。   这半年,她过着与世隔绝的安逸生活,黛螺呢?她的朋友呢?她来到千年前的世界遇到的第一个知己呢?   她自幸福她的,她自悲伤她的,她自回忆她的,她自活着她的。有没有想过自己的朋友正在做什么?有没有想过打听一下她的下落?   想起那个被自己一脚踹到楼梯下的老太太,千寻滚烫的身子冰得直打着寒战。   自己是一个冷血到极致的人吗?   “黛螺!你、你,我、我……”拖过身上的银色貂皮裘衣,手忙脚乱地盖在黛螺几乎半裸着的身子上,惊呼,“你、你的身上好凉啊!”   黛螺一把夺过,围着千寻,“傻丫头!你现在在生病呢,还要把裘皮大衣让给我?”话说完哽咽起来,“我没事,很好,我原本就是做这行的,也不算委屈。”   黛螺……话塞在嗓子眼里,怎么也冲不破。只是凑到黛螺身边,紧紧地拥着她,泪水,不争气地滑落。   “千寻,千寻,你怎么也进来了?这以后可怎么办啊?”两人相偎着,眼望看不到光明的未来。   清晨,大雪停了,千寻却没有醒过来。   她面颊红润得像个熟透的苹果,就那样静静地躺在银色水貂皮裘衣中,如同沉睡千年的公主。   只可惜现实并没有这般的浪漫,黛螺望着她,心里不知道有多着急。   不行,她这个样子一定要看大夫的!可她们是什么人?她们是还不如一匹马金贵的军妓!谁会浪费精力给这些不是死于暴力就是死于下体出血要不然就死于性病的女人死活?更何况,治好了又如何?那个校尉一大早就来问千寻醒过来没有,看起来只等着千寻病好了就要上了她。   怎么能?千寻怎么能?她是那样随风飘逸的女子,怎能,怎能……   “不,就算那样,也要活下去!”黛螺突然打定了主意,转过身走出了营帐,朝军医的帐篷走去。   一直到了晌午,军营里到处都弥漫着用柴火煮出来的米饭香味儿,黛螺这才急匆匆地走了回来。她的步履有些零乱,从后面看像是摇摆的鸭子。身后,一个瘦小的男子紧紧地跟着,怀中还抱着药箱。那军医还算是尽心,也不算是个庸医。仔仔细细地把脉下来,眉头紧皱着,思忖了半天才开了一副药方。黛螺是抓不来这些药的,那军医快快地去了,很快送来了煎好的药。临走前,抓抓脑袋说道:“明天的药你亲自来取好了,我等着你。”   黛螺赶忙抬起头,妩媚一笑。军医向外走的身子在这一笑之下失了魂魄,结结实实地撞在了支撑营帐的柱子上。他揉揉额头,讪笑着弯腰离去了。   妩媚立刻凝聚在她的嘴边,端起滚烫的汤药小心翼翼地喂下去。眼眶里,汹涌而来的雾气遮掩了绿色的眼眸。   整整三天,黛螺走路的样子一直都像摇摆的鸭子。但不管怎么说,千寻在三天后的早晨醒来了。她的运气也当真好得紧,醒来的同时,大燕皇宫里下了诏书,宣布大燕皇帝归天,太子安庆绪继位。大燕国上下斋戒三日,禁止一切淫秽之事。   三日?也好,躲过一天是一天。   三天后积雪已经融化了过半,到处都是泥泞不堪的污浊。   燕国的大将军孙孝哲的将军帐内来了两个神秘的客人。领头的一个身材魁梧,原本也不算矮的孙将军在他的面前一站竟然只及他的胸膛。而另一个又太矮,他与那身材魁梧的家伙站在一起,也不过只到他的大腿处。   过了很久,两人才从帐中走出,大高个子说道:“我要去方便一下。”   矮个子没什么耐心的样子,丢下一句:“我先走了。”就很快消失在军营中。看来长一个小个子也没什么坏处,最少在消失的时候,不太容易被人发现。   大高个耸耸肩,像是习以为常了,顺着士兵指引的方向走去。   黛螺捧着热腾腾的汤药急忙忙地从军医的帐中走出,摇摆着她如同鸭子般的脚步。两人就这样擦身而过,一股浓重的药香直窜进大高个的鼻子。   他忙捂了鼻子,往前紧走着。大概十几步的样子,脚步越来越沉,猛地站住了。再转回头,却怎么也找不到黛螺的身影。大高个面色蓦然一变,呆愣半晌,飞也似的离去了。   与此同时,一匹雄健的战马飞啸而过,溅起了飞蹿的泥水。那士兵奉命前往皇宫送信,关系到大燕未来战事的信。   信筒中,火漆封着的口上紧密地压着大将军的印信,里面写着:回纥迦陵王已到,大军在洛阳城外二百里扎营。一切按照回纥、吐蕃与先王商议的计划行事。他们将于今夜直奔灵武郭子仪部,条件是永远拥有丝绸之路的控制权。末将遵照陛下口谕,已经应允。   报信的战马快速穿过军营,飞溅的泥点洒落在士兵与战马的身上,密密麻麻。   黄昏,很快来临了。   千寻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令人垂头丧气的黄昏:光秃秃的树枝上成群的乌鸦挤在一起汲取着彼此的温暖。那看起来小而圆滚的眼睛怯懦中透彻冰冷的无情。它们很聪明,知道这红营帐中常常会有死人抛出。于是早早地等在这里,等着美味的到来。它们身后的天灰蒙蒙的,就连黄昏的熏黄也没能透出那无望的灰,只能在地平线的尽头寻觅到一丝橙意。   倚在营帐偏门看日落,实在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这里不是长安皇宫,也不是大燕皇宫,更不是她的拜占庭。一个大病初愈的纤瘦女子凄凄落落地斜倚在这里,如同弱柳扶风。这不是浪漫的风花雪月,这是愚蠢地自找麻烦。   “听说你的病好了?”一个男子贪婪地注视着望天出神的千寻,眼神里压制着想要直冲而上的兽欲。他这是怎么了?眼前的女子不过是个军妓,怎值得他堂堂一个校尉如此耗费心力搭讪。   千寻置若罔闻,仍是毫无焦点地注视着灰蒙蒙的老树昏鸦,斜风黄橙。   校尉被激怒了,第一次想象着自己能够收获美好爱情的心情被打破,粗暴起来。   “怎么?到了这种地方,还想着自己是个人吗?”他一手死死地卡住千寻的下巴,刚刚饮过酒的嘴唇朝着苍白的赢弱小脸亲过去。看来,到底是觉得千寻不同,动作比起第一次登场时温柔许多。   “呀,马校尉啊!”随着话声伸过来一只白腻的手,准确地挡在了千寻的面颊前。黛螺没有停,她知道这男人现在最无法招架的是什么。双手探进校尉的前襟,使出多年来在妓馆学到的种种挑逗之法。这些还嫌不够,又伸出灵巧的舌头,在他的颈处滑动着。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把千寻挤在了身后,挤回了帐中。   “黛螺!”千寻又走了回来,一把将她拉出校尉的怀抱,她望着神色慌张焦急的黛螺,摇摇头说道,“不应该让你一个人承受一切!”她捋了捋额际滑落的卷发,望着马校尉甜甜一笑,“如果总是要有人来承受,我也是一样的。你可以,我也可以。你能活,我为什么不能活?”那校尉这一辈子也没有见过眼前这般不染纤尘的微笑。只觉得喉咙发紧,下身火热紧绷,似是十多岁时第一次尝到女人滋味时的感觉。   “磨人精!”他一个箭步上去,轻松地将千寻揽在怀中,笑道,“能活,不但能活,还活得很快活呢!哈哈哈哈,本校尉会好好对你,特许你到校尉帐中侍寝!”说完就要走人。   那黛螺哪里肯依,扯着马校尉的衣袖喊道:“校尉,校尉,千寻大病初愈,万万伺候不了大爷啊!与其痛快不得,何不让黛螺换她呢!”校尉很不耐烦,一脚将她踹到地上,“想死吗?弟兄们,给本校尉制伏了这女人!”   一旁的士兵见头都发话了,一哄而上抬起黛螺就进了营帐。   千寻浑身战栗,牙齿上下磕碰着,“你、你放了她!”   “好啊,磨人精,你伺候得大爷舒服,大爷自然立刻就放了她!”   “你放了她!”千寻大喊。   那校尉看看四周好奇窥探的士兵,脸上很是挂不住,“闭嘴!”   “放了黛螺!”   “啪!”一个巴掌落在千寻左脸上,校尉一把将她推在枯树前,力道之巨撞落了仅存的凋零枯叶。枯树根部是一个浅浅的泥泞坑洼,校尉脱了下身,裤腰一股脑地带着裤腿掉进泥坑,满眼的肮脏污秽。那校尉很熟练,没几下千寻的衬裤也滑落进去,渐渐地,纯白被黑污浸染,浸染,浸染……   肮脏的灼热抵在千寻小腹前,恶狠狠,恶狠狠的,“贱人!你自找的。”   “啊!”营帐里,黛螺猛地惊叫一声。凄厉地穿透了营帐厚重的帆布,穿透了黄昏灰蒙蒙的天空。   “我再说一遍!放了她!”   “你还是好好想想自己该怎么办吧!看到了吗?我的这些兄弟们都等着呢!原本大爷我想要你专属于我,可是你也太不上道了!这就怨不得本大爷不懂怜香惜玉了!”说完,伸出手抓住她的头发,猛一用力,痛得千寻不得已转过头去。大好的雪白长颈暴露在眼前,校尉目光贪婪,啃咬过去。   眼看就品尝到了,却被前胸的刺痛惊住了。   不可置信地低头,看到红色的液体顺着陪伴着自己多年征战的匕首如流水般的滴落。泥坑中兑入了新的色彩,变成了沉重的暗红色,“你、你!”鲜血的抽离使得校尉的唇变得苍白发抖,“你、你居然敢……”没有机会了,他不甘愿地后退几步,指着自己小腹的匕首,又指指身后呆立的千寻,终于没了最后一丝气力,歪倒在地上。   士兵们都傻了,原本等着看一场好戏的,却不想等到的是这样的结局。他们呆看着千寻,千寻也不知道该如何,同样呆呆地望着他们。   一阵莫名刮起的寒风吹过,千寻白色长袍下什么也没有穿,白净的小腿裸露在寒风中,双脚浸泡在暗红的泥坑里。   “呱,呱。”一只贪婪的乌鸦闻着血腥味儿而来,欢欢喜喜地落在了校尉渐渐冰冷的尸体上。它倒是很会挑选地方,稳稳地站在裸露的私密处,大约是觉得好玩,一口一口地啄来啄去。   千寻这才愣过身来,赤着脚从泥坑中跳出,飞快地迎着寒风奔跑着。   “捉住她!”   “快,别让她跑了,他杀了马校尉!”   “你、你们是什么人!”   “来人啊!有人闯入军营!”   “快、快去禀报大将军!”   一时间军营中竟然乱作了一团,不,准确地说应该是两团。一团从军妓的营帐前开始,漫无目的地移动着。另一团从军营的入口处开始,同样漫无目的地移动着。   从灰蒙蒙的快要陷入无边黑暗的天空俯瞰,两团骚乱竟然马上就要在军营中相遇了!   千寻拼命地跑着,裸露的双腿在寒风中显得凄美异常,白色长袍迎风飞舞,栗色卷发缕缕翻飞。脚下的泥泞四溅飞起,却像是商量好的一样,说什么也不肯沾上雪白的衣。   跑着跑着,眼前竟出现了一个梦幻般的人。他浑身笼罩着黑色的巨大斗篷,被帽子笼罩的阴影中两道炫蓝的夺目光线穿透过来,直射进千寻的心里。   是他吗?   千寻渐渐缓下脚步,不敢置信地望着骑着拥有着星月宝石色泽的高大战马飞奔而来的高大身影。   是他吗?千寻脸上露出了狂喜的神情,远远地对着他伸出了沾满了鲜血的双手,“是你吗?是吗?”   “贱女人!”一个追上来的大燕士兵刺出手中的剑,直中千寻前胸。那是正中央的位置,不偏不倚。   “千寻!”一声熟悉的大喝冲破了天际,震破了所有人的心志。那人掀去了黑色斗篷,一身炫白耀的人无法睁开双眼。斗篷随着寒风向前飘去,一直飘到千寻的面前。裹住了她羸弱的身子,裹住了她布满泥浆和斑斑血迹的双腿。   那士兵紧握着自己的长剑,被急冲过来的炫白人影震慑了心魂。紧接着,他一生中最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他居然亲眼看到了自己没有头颅的身体,就在那寒风中站立着,手中还握着沾染了鲜血的长剑。勃颈口的断裂处竟然都没有一丝鲜血溢出,干干净净的。就如同自己的头颅有事忙去了,等会儿就回来似的。   我死了!这是他双眼充血,丧失意识前的最后念头!   是他,是他,真的是他!   千寻笑了,笑得灿烂如明月,笑得宛如行歌!她的手奋力向那抹耀眼的白色伸去。讨厌啊,为什么那么远?讨厌啊,为什么,为什么身子越来越冷?讨厌啊,为什么是在这么狼狈的情况下?讨厌啊,为什么那把剑会刺中她的前胸?   一年来,相遇的一瞬间她幻想了好久。有花丛中的浪漫重逢,有街市上的不期而遇,有皇宫中的凝重庄严,有酒楼里的眼神纠缠。   唯独,唯独没有这样的,没有这样的狼狈,没有这样的绝望!   不行了!手越来越沉,眼越来越昏。就这样死去吗?我还没有投入他温暖的怀中!我还没有闻到那一股熟悉的阿末香气!我还没有……   她没能再想下去,笑容凝固在唇边,手渐渐滑落,身子裹着黑色斗篷滑向大地。   “千寻!”他终于奔到面前,俯下身子牢牢地抓住她,如获珍宝般地拥入怀中,“千寻!千寻!”   那怀抱温暖如初,那香气宜人如初,那嗓音魅惑如初,就如同他第一次出现在千寻面前,光裸着上身,似笑非笑,浑身散发着阿末香气,一脸坏笑地问:为什么只有我脱光了衣服?   千寻什么也听不到,胸前的殷红弥漫扩大,触目惊心!   “千寻!千寻!是我!频伽!”战马仍奔驰着,朝着军营的大门奔去。   “啊!”频伽发出震耳欲聋的怒吼,如死神般喊道,“迦陵王!本王给你一天时间,给我血洗洛阳!我要看到这里尸衡遍野!”   “是,迦陵遵旨!”   27 翠竹引风   “不,不!”千寻尖声叫着从昏睡中醒来,以为自己发出了强烈的喊声。   可在频伽的耳朵里,却是微弱得几乎难以寻觅。   “千寻,千寻?”他一遍遍地抚摸着她的面颊,无措地呼唤着。   “阿弥陀佛。施主少安毋躁,且让这位姑娘自己醒来便是。”营帐的角落里,一个穿了青灰色袈裟的老僧人面带微笑,对频伽说道。   “她会醒来吗?她会吗?”   “会的。”这老僧人身子圆滚,白白胖胖,笑起来就像个弥勒佛。谁在说话?频伽吗?是他,是他的声音!千寻努力地睁开双眼,在缝隙中捕捉到了一个恍恍惚惚的白色身影。毫无焦距地望着他,眼神纠结在一起,心痛的感觉袭扰上来,这才确定了眼前的人。   “频伽。”伸出手,想要将紧皱的眉头抚平。   “醒了?”频伽捉住她的手,狠狠地却又轻轻地咬了一口,“舍得醒了?”   “你等了很久吗?”   “比我的一生还要漫长。”说完,唇印上她的,书香中文网不肯分离。   不知道过了多久,耳边响起揶揄的声音:“阿弥陀佛!再吻下去女施主就会因呼吸不畅再次陷入昏迷的。”   频伽身子一僵疆,像触了电一般离开千寻红润肿胀的嘴唇,转过身恶狠狠地望着那老僧人,“无因,你怎么还在这儿?”   无因禅师苦笑,“贫僧根本就没有离开过。”   千寻撑起身子,看着坐在藤椅上的胖和尚,好半天问了一句:“无果禅师是你什么人?”   无因笑得更苦了,“他是老纳的师弟。”   “你一定常常欺负师弟。”盯着他白胖的圆脸看了好久,千寻冷冷地冒出这一句。   无因“忽”一下从藤椅上站起身,飞也似的离开了王帐。   频伽瞪大了眼睛望着千寻,稍倾,不可抑制地笑了起来,笑得眼泪直流。整个王帐都在他的笑声中颤抖着。   终于笑到手脚发软,浑身无力地躺在千寻的身边,你望着我我望着你。湿润的眼环绕着千寻,宽厚的手掌摩着嶙峋锁骨。扯出一个难看的笑容道:“我想你!”   “我知道。”   “我害怕!”   “我也知道。”   “我拼尽了一切要来找你。”   “我都知道。”   “我娶了王妃。”   “我知道。”   “我不喜欢她。”   “我知道。”   “我要娶你!”   千寻觉得有些累了,打了个哈欠点了点头。   “有什么是你不知道的?”频伽有些不服气。   “我不是被剑刺中了前胸吗?为什么感觉不到一点点痛呢?”千寻伸出手探进自己的胸口,发现那里只有一个很小的伤口,而且已经结了痂。   “说到这儿,还要感谢唐玄宗。”   “什么?”千寻愣住了,这事儿她还真不知道。   频伽伸出健壮的手臂绕过她的头,从枕头下面掏出了一个东西,“你看。”   啊!是那把鱼牙梳子,只剩下了一半的鱼牙梳子。   “是它救了你!”频伽望着那把残破的梳子,心有余悸道,“那把剑一下刺穿了它。若非如此,恐怕就是无因无果两个禅师都在,也救不回你了!”   是吗?千寻怔忡望着那承载着唐玄宗对太平隔世承诺的梳子,顿时伤感起来:都结束了!已经失去的一切果然再也无法挽回。   剔透晶莹的渌水蚕丝上沾染了斑斑血迹,残破的鱼牙梳子落寞悲伤,诉说着难以弥合的伤痛。   从鱼牙梳子上别开眼,千寻转而望着频伽,问道:“听说你一直在西域,那天怎么会突然出现?”   两人顶着皎洁的冷月聊了整整一夜。王帐之内忽而传来笑声,忽而传来叹息声,忽而寂静无声,充满了浓郁的温馨。   茶壶盖在门口守了整整一夜,眼睛总是莫名其妙地湿润。   自从玄宗皇帝仓皇出宫,他就失去了千寻所有的消息。想要西行打探,安禄山却下令封锁了所有城门。等到封锁令解除,他找到了西行的唐玄宗一众,结果竟是得知了千寻失踪的消息。那时李亨已经登基做了皇帝,去了西北,唐玄宗南下到了四川。乱世之中,找一个人谈何容易。思来想去,只得抱了领死的决心回国。   听完了他的禀告,频伽沉默。每天除了上朝时必须要说的话,其他时间再没有讲过话。西域之战,他英勇神武,几乎是豁出命在与其他趁乱占领西域走廊的小国作战。使得回纥以雷霆万钧之势占领了敦煌等丝绸之路的军事重镇。   唐朝皇帝的求援信送到后,频伽顺势命迦陵王带领大军进入唐朝领地。自己也乔装了跟了过来,要亲自寻找千寻。却没想到两人竟是在那种环境下相见。也没想到频伽在一怒之下撕毁了与吐蕃、燕国的协议,转而攻击大燕。   到底,天不亡唐啊!   “你没有把黛螺带回来?”千寻愠怒的声音从王帐中传来。   “这几天只顾着照看你了,忘……”   “忘了?忘了!”一阵脚步声响起,千寻像是跳下了床榻,“忘了?她要是也忘了我,我根本就不可能活着见到你!忘了?怎么,就因为她是个歌妓,在不需要的时候连存在的意义也没有吗?”说话声距离茶壶盖越来越近,只见帐子一掀,怒气冲冲的千寻冲了出来。迎着冷冰冰的朝阳,她快步跑到一个骑兵的面前,“下来!”   那骑兵愣住,直到频伽给了他一个手势,他才缓过神来从马背上一跃而下。   “我陪你去!”频伽先一步夺过缰绳,跨坐在马背上,朝千寻伸出充满歉意的手。   千寻面色一黑,转过身子想要再找一匹马。   “不要别了。”频伽弯下腰一把揽住她,“我们分别的时间还不够长吗?不要再因为任何一种原因而分开了。”   望着环在自己腰际的手臂,吸着隐隐约约的阿末香气,千寻僵硬的身子松软下来,任由频伽将自己抱上马背,紧紧拥在怀中。   “披风!”频伽对着茶壶盖命道。   “驾!”黝黑的战马刺破冬日早晨的浓雾,朝着东边太阳升起的方向飞驰而去。身后,数百名骑兵紧紧跟随着。   千寻被他仔仔细细地围在披风里,头紧贴着他的胸膛。那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稳健地传出:扑通,扑通,扑通……   频伽,我们真的重逢了!真的重逢了。   浓雾渐渐散去,温暖的冬阳打在身上,舒服极了。感觉奔驰的战马停下了步子,渐渐站定了。   千寻从披风中钻出脑袋,不悦道:“怎么停了!黛螺还不知道怎么样了呢!快走啊!”   频伽低下头,宠溺地耳语:“你看看前面。”   前面?千寻赶忙转过头,望着浓雾消散的前方——那里,黑压压的军队庄严而来,回纥的大旗迎风飞舞着。迦陵王策马走在最前方,身前的披风里同样钻出一个熟悉的头颅。   “黛螺!”千寻又惊又喜,急忙从频伽怀里挣脱出来,跳在了冻得干裂的大地上。   “千寻!”黛螺也是如此,不顾伽陵王痴缠的目光注视,像一阵风般奔向千寻。   “黛螺,”千寻捧着她的脸,仔仔细细地研究着,好像想起什么,赶忙拉起她的衣袖、裙摆,迭声道:“黛螺,你没事吧?那些人有没有欺负你?有的,有的,他们一定欺负你了对不对?”   “千寻!”黛螺的眼泪冲了出来,泣声道,“千寻!没事,没事的!都过去了,你看,我现在不是很好吗?倒是你这傻丫头,哪里来的勇气为了我杀人呢?你一定吓坏了,吓坏了!”   “我不委屈,你才委屈,为了我,为了我每天都要去受那变态军医的欺辱,后来还受那些畜生的……”   “傻丫头,要不是这样,我怎么会遇到他呢?”黛螺的脸上忽然扬起一阵淡淡的笑,转过头去望着那个“鸡立鹤群”的男子。表情竟然有一丝幸福的红晕。   “迦陵王?”千寻诧异地望着他们两个,结结巴巴地说道,“你、你们,你们怎么会、会……”   “怎么不会?”黛螺骄傲地说,“你看他,杀敌时勇猛非常,丝毫不输给平常个头的男子。身高怎么样?侏儒又怎么样?”黛螺面颊一红,喃喃说道,“世间再也找不到他这样纯粹的男子了。你知道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吗?回纥的大军在洛阳城烧杀抢掠,他们把所有的妇孺儿童集中在一起。迦陵远远地站着,冰冷冷地说了两个字:坑埋。当时我身边所有的人都哭天抢地的,我却不怕,喊了一声:你还是个处男吧?他竟然听到了,隔了那么大老远听得清清楚楚。策着马流星般地出现在我的面前,一把将我拽上马背。他死死地盯着我,脸上竟然有些害羞的红,问道:你怎么知道?哈哈,他很可爱是不是?然后我就在他耳根子轻轻地说:我不但知道,还能治好你。然后,然后我们就去‘治疗’。然后他就痊愈了。然后就下令驱逐所有的妇孺,不再坑埋。然后就是你看到的样子了。千寻,不用怀疑,我是幸福的。”   千寻整个人都傻了,看看迦陵再看看黛螺,好半天才接受这个事实。她伸出手,一把抱住黛螺,“我为你高兴,黛螺,你一定会幸福,你也应该幸福!”   “我们都会幸福。千寻,灾难都过去了。”   一月底,大地被整整一个严冬的寒彻撕裂了表皮,沮丧的干皱。她两个站立的脚边,竟然有一株坚韧的野花迎风飞舞着。淡淡的白,浅浅的黄色花蕊,简淡,却坚韧。上面的两朵小花相依相偎,在瑟瑟寒风中竟送来一股浓情。紧密地包裹着在场所有的人。   王帐夜晚也被两个女人侵占。   当一脸郁闷的频伽出现在迦陵王帐中的时候,两个人都苦笑不已。   消失了一天的无因禅师突然跑了来,圆圆的胖脸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笑嘻嘻地说:“你们两兄弟可真是有缘分啊,当真是几世修来的。”   频伽一脸不悦地望着他,问道:“这一天跑哪里了?不是说好了一见到千寻就帮她诊治的吗?”   “贫僧诊治了啊!”老和尚还是一脸的笑嘻嘻。   频伽神色一凛,正色道:“禅师怎么看?”   “施主还是喊我老和尚好了,什么禅师,听着就闹心!”   “你这老和尚,还不快说!”   “呵呵,这就对了嘛!”说到这他的神色也是一正,蹙眉说道,“女施主的病症果然如王上所说,从脉象上看难以定论。不,出家人不打诳语,请恕贫僧直言,是根本无法确诊。”   频伽面目的表情越来越失望,“千里迢迢地把你找来,竟是一样的结果。”   “施主,贫僧见了女施主一直有一种感觉,她不像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   频伽回想了一下,说道:“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说自己是法国人。”   “法国?”无因思忖了半晌,摇头说道,“从未听说过。不是贫僧自负,若是贫僧不曾听闻过的国家,这世上就根本不会再有人听闻过了。”   远远的,王帐内传来一阵清脆的笑声。这厢两个男人一个和尚互望着,各自陷入深深的思绪。   一整天,你都能看到回纥大军军营中两个快乐穿梭的身影。她们压抑了许久的快乐心情终于能够全部释放,欢颜真实地在脸颊绽开。   一时两人在马厩里牵了两匹健壮的回纥矮种马,千寻骑了灰白色的,黛螺的则是枣红色。两人衣裙翩然,在冬日暖阳的追逐下自在如风。忽而一个胖乎乎的青灰色身影从千寻眼中掠过,她赶忙放慢速度,扭过头对黛螺喊道:“我带你去见一个好玩的人。”   两人来到一个不起眼的帐篷前,一股浓郁的烤肉香气若有似无地萦绕在鼻息。千寻眉毛一挑,恶作剧地笑了起来。她转过头对黛螺做了一个“嘘”的动作,而后小心翼翼地掀起营帐的一角,悄无声息地钻了进去。   黛螺略有些紧张地竖着耳朵听着,可是里面居然好半天都没有一丝声响传出,寂静得令人不安。按捺住性子又等了一会儿,实在是忍不住了,“千寻!”一边喊着一边掀开了帘子。   一进去,整个人就愣住了:千寻双手拿了串烤得恰到好处的肥羊肉埋头大嚼着。旁边坐了一个胖和尚,苦着脸,扁着嘴,巴巴地望着千寻吞咽时的满足表情。胖和尚一见黛螺来了,眉眼皱得更加厉害,火架子上一串烤肉“??”作响,他白眼一翻,认命地拿起来递给了黛螺。   陪着千寻骑马顽笑了大半天了,一闻到这烤肉的香气,腹中的饥饿感一时作祟得厉害。接过烤肉咬下第一口,香甜的肉汁顿时盈了满腮,真是美味啊!   这会儿千寻大概吃得差不多了,拿出手帕抹了抹嘴诧异问道:“胖和尚自己怎么不吃?”   “柴火不够了!”无因望着渐渐微弱的柴火,摇头说道。   “这营帐之中难道就没有柴火了?找人送了来就是。”   “女施主有所不知,这烤肉之所以美味无比完全是因为用了胖和尚从山里砍来的胡桃木做柴火烘烤而成。一般的树木又岂能烤出这样的香味?”无因摸摸自己饥肠辘辘的圆滚肚子,又道,“看来,今天胖和尚只能吃些斋饭充饥了。”   “我就知道你这胖和尚一准是不守戒律,要不然怎么能吃得这么胖?你看你那师弟,清瘦简淡,修为一定在你之上!”   无因一阵冷笑,道:“他自然比我修为深厚了。”眼看着柴火越来越微弱,好好的一顿美餐就这样葬送在两个女人的腹中。无因心有不甘,忽然间眼前一亮,像是想起了什么,“有了,有了!”他猛然跳起来,走到了佛龛前,两只手稳稳地将供奉的木质佛像抱了出来。“砰”的一声丢进了柴火中,“差点忘了,这佛像当时就是用胡桃木雕刻而成的。哈哈,胖和尚运气真好!”   “你!”黛螺惊声喊道,“禅师,你为何要烧毁佛像?”   无因嘿嘿一笑,回答:“胖和尚要烧取舍利子,顺便烤几串肥肉来吃。”   “胡说,木头做的佛像里哪来的舍利子?”   “是啊。既然没有舍利子,烧掉又何妨?”说完,两串串好的烤肉架在了柴火上,他小心翼翼地翻转着。   黛螺被他气得不再言语,千寻则是一脸的沉思。好半晌,问了句:“胖和尚,如何是佛法大意?”   无因擦了擦嘴边溢出的口水,想都没想回答道:“落花流水去。”千寻再一次沉默。过了一会儿,烤肉好了,无因凑在唇边,咬下第一口之前,问道:“胖和尚说的那句话意指如何呢?”言毕,张开口咬了下去。果然,唇齿留香。   “翠竹引风来。”千寻说完,拿出手帕递了过去,“擦擦嘴角,禅师。”   无因竟像是噎住了,接过手帕定定地望着千寻。   “这帕子你用完就丢掉好,我不要了。”千寻站起身,拉过黛螺,“打搅禅师了,我们这就回去。”   一出了帐篷,黛螺就疑惑不解地问:“这个和尚分明就是一个六根不净的和尚,你刚才还定要称呼他做禅师!”   千寻牵过缰绳,跃然上马,耸了耸肩,“他为什么这样做我不懂,但是绝非我们表象上看到的那样。我想,他定然当得起‘禅师’两个字。”说完策马朝王帐奔去。在外面疯跑了一天,此刻特别想看到那一对炫蓝色眼眸。   “玩够了?”一见她,频伽就搁下了手头正在批改的奏折,张开双臂把自己温暖的胸膛向她敞开。   脱去披风,随手丢弃在地上,懒洋洋地偎在温暖怀中,贪婪地呼吸着淡淡的阿末香气。耳边,自己的心跳,频伽的心跳一前一后地呼应着奏响,好听啊!   “一股肉香,去了老和尚那里?”   “怎么?你也尝过胖和尚的胡桃木烤肉?”   “呵呵,怎么没尝过?第一次见到和尚这样明目张胆地烤肉吃,那会儿吓了我一跳,还以为自己找错人了呢!”   “你找他来做什么?”千寻抬起头,问道。   “给你治病啊!”   千寻一阵沉默,环在频伽腰际的双手死死勒紧,埋头在他胸怀中说道:“频伽,我没事,我不会有事的。”   频伽感受到她柔弱无骨的身子紧密地偎贴着他,圆翘的臀端坐在他的腿上。心跳猛然快了些,压抑了一年之久的欲望突然间喷薄而发,迅速壮大抵着千寻的身子。   “频伽。”异样的感觉很快席卷了千寻,她抬起头,双眼迷蒙地望着他,“频伽。”   蓝眸的主人不客气地啄住了眼前轻启的红唇,舌滑了进去,纠缠在一起。   千寻浑身酥麻,双手悄悄地环绕在频伽的脖颈,伸出手轻轻摘去了他头上的束缚。转瞬,一头乌黑光亮的长发披散开来,与自己的卷发厮磨起来。两人的呼吸越来越急促,衣衫越来越凌乱。频伽的唇紧接着又朝着优美的颈项入侵而去,在上面啃咬吮吸。   “千寻。”   “嗯。”   “千寻。”   “嗯。”   “千寻。”频伽用唇齿撕开了她的轻薄衾衣。   千寻感到一阵清凉袭了过来,睁开了微闭的眼,哼咛:“嗯?”   频伽得到了确认的答案,先是轻轻舔动前胸的肉粉色伤痕。他小心翼翼地用唇安慰着伤痛,引起千寻浑身的颤栗,“频伽。”   “嗯。”   “频伽。”   “嗯。”在那里盘亘了好半天,频伽才抬起头,一边紧紧盯着她渴望低垂的眼睑,一边伸出湿滑的舌头,挑衅地望着她。   “轰”的一声,千寻的脑子一片空白,感官涌起了强烈的空虚感,亟待频伽的给予。频伽像是早就预谋好了,绝不肯让分别一年后的第一次性爱太过寻常。明知道千寻需要什么,他却偏偏不给。腰际轻轻摇摆着,双手按住千寻的圆翘狠狠地按压在上面,一阵急一阵缓,磨折得千寻呻吟着、乞求着。   “看着我!”频伽命令道。   千寻不敢不从,赶忙睁开已经不受控制的潮润双眸。频伽满意地笑了,与她的目光纠缠在一起。千寻无力地望着他的舌在自己的身上来回游走,眼神中早已是彻底的沦陷。   终于,舌的主人不再满足于两点殷红,动作狂野起来,毫不怜惜地啃咬着。嘴唇自下而上,又回到了她的耳尖。他拨开卷发的遮掩,叹息着将精灵般的耳朵含在嘴里。那一股股冒出来的热气熏烤得千寻头昏脑涨,浑身瘫软。眼皮再一次不受控制地低垂下去。频伽的双臂紧紧地钳制在她的腰间,猛一用力,将千寻托举起来翻过身子。千寻背靠在频伽的怀里,任由他的双手覆在前胸的柔软上。耳际的热唇又找到了新的目标,顺着脖颈向下滑落,一直滑落在光裸的脊背上。   “啊!”千寻第一次知道自己的后背竟是如此的敏感。随着他的入侵不可抑制地轻喊出来,那声音抽泣不已,像极了彻底的缴械投降,“不要了,不要了……频伽,你停下吧,我受不了了……受不了了……”   于是,那抽泣断断续续,在王帐之内响起。   “嗯!”千寻眼角滑出泪来,扬起手“啪”的一声轻轻脆脆地打在了频伽脸上。紧接着用双手不停地捶着他的后背,用牙齿狠狠地咬着他健壮的双肩。   频伽笑了起来,直到千寻再也承受不住这样的挑逗,于是抱着光裸的她站起身。   “你、你……”千寻仍是话不成句,紧紧地攀附在频伽健硕的身体上。她的双腿环在了频伽腰际,脚丫子紧紧地别在一起,就在频伽坚硬有力的臀部上。   终于走到了床榻前。频伽一点点地让自己离开千寻的身体,把她放在铺了温暖而粗放的雪豹皮上面。而后撑住了自己,俯看着颤抖抽泣的千寻,“叫我的名字!”   “频伽!”   “再喊一声!”   “频伽!”他这才完全心满意足,朝身下准确地送去。   “嗯!”千寻猛地睁开双眼,喘息着望着面前的湛蓝色眼眸,被这股汹涌的力量牵引着拱起身子。她的双手紧攥着身下的雪豹皮皮毛,皓齿轻咬着下唇。   究竟过了多久王帐之内才平复下来?已经算不清楚了,只是知道这晚王帐之内没有传膳。或许,他们彼此就是对方最好的食物。皎洁圆月一直到了快要隐去身影的时候还能听得到那令人脸红的轻喘呻吟,无法,只得红着脸与太阳做了交接班。   第二天。频伽神清气爽地带着勇士们去了军营外打猎。临走的时候笑盈盈地交代侍女们千万不要打扰千寻休息。还有,如果她没有传唤的话千万不要贸然进去,否则千寻的脸一定会红得像熟透的苹果。   果然,到了午膳时分,千寻仍是没有醒来。频伽带了满身的寒气走到她的面前,冰凉的手在她嫣红的脸上来回地抚摸着。好一会儿佳人仍是不肯醒来,频伽想了想,不客气地将手伸进了温暖被中。   “唔”,千寻嘤咛一声,表示了对入侵的抗议。只可惜抗议无效,频伽快速地褪去了外衣,钻了进去,与她光裸的身子摩擦起来。   千寻终于清醒了,她审慎地望着一脸坏笑的男子,小声地要求着自己的权益,“我还没有吃饭呢!”   “知道了,马上喂饱你!”说完,不客气地啃咬起来。   这、这究竟是谁喂饱谁了啊?   等千寻想明白了,自己已经被干干净净地吃掉了两次。频伽喘息着流连在她的唇边,还想吃掉她第三次的时候,她终于懂得了不反抗就没有自由的道理,毫不留情地一脚将他踹下床去,顶着一头像鸟我一样凌乱的头发指着他质问:“你还让不让我下床了!”   频伽一脸委屈,厚脸皮地说:“你走不了路,本王可以派人抬着你走啊!”   “啪!”千寻随手拿起枕头朝他丢了过去,轻喊:“我快饿死了!”   反抗终于有效。千寻如愿享受到了美食佳肴。谁曾想刚刚吃完,频伽那张迷死人不偿命的脸又凑了上来,关心地问:“吃饱了吗?”   “嗯。”这下子可有力气了。   一听到肯定的答案,频伽欢欢喜喜地拥住了她,在耳边蛊惑着:“千寻,我们生个孩子吧!我要你为我生的孩子!我要……”说完,很认真地将她抱回到床上,尽心尽力地开始了“造人”计划。   恍惚着闭上双眼,千寻在心里嘀咕着:又被迷惑了!   可这是多么美妙的迷惑啊!难道不是自己期盼了许久的沉沦吗?   “王上!”傍晚时分,茶壶盖的声音在王帐外响起。   “什么事?进来回话。”   茶壶盖低着头走进了王帐。千寻早已重新梳妆妥当,坐在炭火前懒洋洋地看着书。频伽一身随意的炫白,认真地批改着成摞的奏折。   “王上,西域的紧急军情!”茶壶盖一脸的严肃,恭敬地递上一个竹筒。   频伽迅速打开,浏览过后隐忍着满眼的怒气站起身说道:“走,到迦陵王帐内。”说完望了千寻一眼,两人相视一笑。频伽紧攥了手中的军情,大步走出王帐。   迦陵王看过了军情,暴怒道:“尺带朱丹!”   “不错,正是尺带朱丹!”频伽的蓝眸中闪过一丝肃杀的冷光,冷冷道,“传令下去,大军明日启程,返回王城!”   “是!”   原来,吐蕃国王尺带朱丹在下令军队血洗了长安城后直奔西域突袭而去,趁着回纥主力离开的时候以闪电般的速度夺走了西域的控制权。而且,毫无道理地朝着回纥王城卡拉巴勒嘎孙进发。回纥,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险。   “不论你所为如何,本王一定会让你后悔在回纥土地上所做的一切!”频伽眼中放出嗜血的光芒,一字一句地说道。   “王上请放心。迦陵王会让所有的吐蕃人都后悔曾经来过回纥!西域丝绸之路,哥哥我一定还会夺回来!”   这一晚整个军营都在有条不紊地做着回国的准备。千寻站在忙忙碌碌穿梭不已的军营中,心里隐隐地泛起不安的情绪。   卡拉巴勒嘎孙?王城?那里,真的是她的家,她最终的归属吗?为什么她的心里如此不安。站立在喧闹之中,她的耳朵里竟然涌出了许久都不曾回响过的呢喃:我的马里亚纳海沟,我的!   这千年的呼唤早已在她的心中遗落,此刻却蓦然响起,究竟为何?   今晚没有明月,只有昏暗的黑乎乎的云影飘忽不去。   “千寻!”频伽走过来,远远地呼唤着。   “频伽!”暗淡的光影投射中,千寻的脸颊异常苍白,“频伽,我们会永永远远在一起对吗?”   “对!”阿末香气包裹住她,毋庸置疑地承诺,“永远!”   28 经书银镯   回纥的军纪相较大唐来说的确严明多了。大军有条不紊地北上长城,一路上所有的指令实施畅通,仅仅过了三天就到达了太原,这里早已被迦陵王率领的先遣部队攻占了城池。城墙上,飘扬着回纥的大旗,欢迎着国王的到来。   坐在精致高贵的马车车厢里,远远地望着飘扬的金色旗子。却不知为何,千寻的心里沉甸甸的,怎么也快乐不起来。   “千寻。”门帘忽然掀起,频伽带着一身的寒气钻了进来,“想什么呢?”   她赶忙伸出被手炉煨得暖暖的双手,包裹住他的。   “嗯,我来猜猜。”频伽故作冥思状,微笑说道,“你不喜欢生活在人群中,希望能跳出来对吗?”   千寻斜睨着他,摇摇头,“不,生活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关键是我们是否能守得住自己的心。”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女施主很有佛性啊!”无因的声音从窗外飘了过来,饱含着笑意。   “胖和尚,你偷听?可真是一个六根不净的胖和尚。”   “阿弥陀佛,女施主这话从何说起?和尚原本就在这里走着,施主的话清清楚楚地自己钻进了耳朵里。和尚只得顺其自然,听他个明明白白了。”   “好了好了,你们两个不要斗嘴了。”频伽冲着窗外摆了摆手,紧接着对千寻道,“走,我带你离开这里,去见一个老朋友。”   老朋友?千寻愣了半天,自己哪里有什么老朋友?   “你见了就知道了。”频伽冲着她了然一笑,转而替她挑选起衣服来,“就这件了。”   千寻望着眼前晃来晃去的蓝色碎花棉衣,怔忡着问:“哪里来的衣服?”   “我离开王城的时候就让他们备好了的。你看,一年四季的什么时候的都有。因为,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遇见你。”   “可是……”千寻望着那朴素的棉衣,回想起上一次分离时也是打扮得如同村妇,“不,我们还是跟着军队一起行动吧。”她怕了,真的怕了。   “放心,这一次有亲卫跟着我们,而且这里离长城很近,我们脚程块的话今天晚上就能出关。到了关外,就是回纥的势力范围了。”频伽转而歪着头,问道,“这一次出关,你这一生恐怕都不会再踏入唐朝的境内了。真的决定不再好好看看吗?”   依偎在频伽的怀中,远远地望着回纥的大军整齐地没入太原城高耸的青灰色城门中。士兵和骑兵的脚步荡起了洋洋洒洒的灰尘,使得夕阳下的余晖更加缥缈黯淡。   “好了,现在说说看吧,你要带我去哪里?”   频伽紧攥着缰绳,策马向北方飞奔而去,“去五台山!”   他们的身后,跟着无因和茶壶盖还有一众马帮打扮的回纥士兵。看起来,他们是要以商人的身份出关了。   到达五台山脚下的时候,无因突然间跑到了队伍的最前方,嚷嚷着夜里匆忙上山是对佛祖的大不敬,坚持要在山脚下沐浴更衣后方能上山。   入夜,山脚下安安静静的,连风声也寻不见。   千寻把自己裹在被子里,裹得严严实实的。望着已经闭上双眼的频伽,没好气地嘟囔着:“奇怪,你不盖被子睡觉不会感冒吗?”   频伽仍闭着双眼,回答道:“傻瓜,那是因为我从小练武啊!”   “练武?练武的人睡觉就可以不盖被子了?在这么寒冷的天气里?那我也要练。”   “好,等回去了我一定教你。”   两人安静了好一会儿,千寻复又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琥珀下落的?”   “和你分开后,曾接触过你的所有人我都派了人跟踪。若不是唐玄宗那天夜里跑得突然,第二天所有城门都被封锁,我也不至于会失去你的消息。原本,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他睁开了眼,暖暖地注视着她,“却没想到会是在那样一种情景下重逢。”   千寻的眼中快速浮现出那个被自己用匕首刺穿了心脏的校尉,眨眨眼,又快速地将那个身影甩去。她打了一个懒洋洋的哈欠,翻过了身子,嘟囔道:“总算见到了,不是吗?睡吧,我困了。”   频伽望着她的背影,望了很久很久。   今天是个暖洋洋的冬日。太阳很早就从云层里露出了圆脸,毫不吝啬地奉献着自己的万丈光芒。与热情的太阳相比,眼前的一切都令人诧然。   这里就是佛教圣地五台山吗?   这里就是远在敦煌的琥珀心心念念想要朝圣之地吗?   它不是应该香火旺盛,来往信徒络绎不绝的吗?   无因虽然胖,却一直走在最前面。一路上,一直可以看到破败的寺庙和三三两两无精打采的僧侣。   “阿弥陀佛!看来现在出家这碗饭也不是那么好吃啊!”他站立在一个山门凋落的寺庙前淡淡说道。   千寻瞪了他一眼,笑道:“原来在无因禅师的眼中这出家也不过是为了混口饭吃。理想伟大得很啊!”说完望了频伽一眼。   频伽冲着她点了点头,千寻这才放下心来,迈进山门,走了进去。   这里的境况也很糟糕,大殿上供奉的铜像很多都被人偷去买了钱活命。供台上没有善男信女们供奉的水果糕点,甚至连供奉的盘子都残破不堪。香炉里冰凉冰凉的,香灰表面浮着一层浅黄色的沙子。佛前海灯里早已没有了油,无奈的油尽灯枯着。倒是木鱼的声音还能听得到,“笃笃笃笃”一声一声稳稳地敲打着。   循声望去,一个身穿琥珀色破烂袈裟的僧侣静坐在偏殿门口的长廊下,一手执念珠,一手执小锤。念珠拨过一个,小槌就准确地落下敲响木鱼。稳当当的,不错分毫。   “大师。”千寻坐在他的面前,在他摆的占卜摊子上丢了一锭金子,“我想求一件事。”   那和尚睁开了眼睛,不动声色地望着她,伸出手递过一个竹筒。   千寻接过来,低头在心里默默地想了一会儿,然后晃动竹筒,直到里面一支纤细的竹签掉落出来。千寻拿起那竹签问道:“这上面奇奇怪怪的文字都是什么啊?”   那和尚结了过来,伸出五指指肚在上面来来回回地抚摸着,而后问道:“施主想求什么?”   “想求内心的平静。”   “阿弥陀佛,女施主为何烦恼?”   千寻沉默很久,艰难地吐出了两个字:“杀人。”   那和尚拿出一支毛笔,在桌子上写了一个“我”字,不过不太一样的是这个字写的是反的,就像刻在印章上的字一样。   “请问施主这是什么字?”   “是一个写反的‘我’字。”   “写反的‘我’字算不算字?”   “不算。”   “既然不算,你为什么说它是一个写反的‘我’字?”   千寻愣住,改口道:“算!”   那和尚又问道:“既然算字,你为什么说它反了呢?”   这一下,千寻完全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   “与写字的道理一样,好人是人,坏人也是人。最重要的在于你必须认清人的本性,当你心生恶念的时候,能够认清自己心里的善。本性即善,那么便没有度化不去的心结。”   “琥、琥珀。”千寻睁着不可思议的眼眸紧紧地盯着眼前的和尚喊道。   “阿弥陀佛,女施主近来可好?”   “好呢!”   千寻刚想追问些什么,却被走来的频伽拦住了,“大师所言甚是。也请为我推算推算。”说完,拿起竹筒轻轻晃了起来。“啪!”一支竹签掉出来。   琥珀伸出手捡了过去,仍是摩挲着问道:“施主想问什么?”   频伽低着头紧紧地盯着千寻说道:“问与心爱的人未来如何。”   琥珀凝神片刻,摇头说道:“永恒之爱,生生不息。应该是一个极好的签,却暗藏了滔天汹涌。”   “什么意思?”   “阿弥陀佛,琥珀能告诉施主的只有这么多,其余的,琥珀也无能为力了。”说完,站起身远去。   “琥珀,琥珀。”千寻轻喊着,“你以后都在这里不回家了吗?”   “家?”   “是啊,喀什米尔,你的老家啊!”   琥珀色的身影渐行渐远,留下了空荡荡的残破寺庙和呆立的两人。   永恒之爱,生生不息。   下山的时候,这句话一直在两人的心头盘踞,琥珀的注解令他们欢喜而担忧,命运究竟在前面安排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千寻眼望着荒凉的四周,问道。   “是因为战乱。”频伽揽紧了她,解释道,“唐朝法律规定僧侣是可以不缴税赋的,所以战争爆发后许多人都选择了出家当和尚以逃脱越来越重的税赋。后来唐朝就下令强迫僧侣还俗,将铜制佛像溶化制成钱币,关闭寺院。这里,也就变成了你看到的样子。”   是吗?是因为战争?一切都是因为战争?   无因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哈哈,刚才那个叫琥珀的小和尚挺有点贫僧当年的风范的。嗯,贫僧要不要考虑将他收做弟子啊?”千寻“扑哧”笑了出来,阴霾一扫而光,“胖和尚,你收他做弟子做什么?难道还要再教出一个六根不净的小胖和尚吗?”   “六根不净?”无因夸张地说,“女施主不懂可不要乱讲啊!”   “我不懂?我怎么不懂?”千寻指着他道,“刚才琥珀说的那番话简简单单,我却听得明明白白,心里的执念都放下了。怎么就没有听到过你说这话?”   “阿弥陀佛,那天施主在贫僧帐中说的那句话这么快就忘了吗?”无因苦笑着,“大概就只记得肉香了。”   “那是自然!”千寻往往四周偶尔走来的僧侣,故意大声说道,“用佛祖雕像烤出来的肉自然是最香的了!”   “你!”无因圆溜溜的眼睛瞪着千寻,猛跺了一下脚,转身在几个僧侣惊恐的目光中飞快地跑下了山。   “哈哈哈,”千寻指着那个飞快消失的身影问道,“频伽,你看看他,像不像是只见一团人影飞过,都看不到双脚?”   “像!像极了!”频伽握着她的手一边走一边说着,嘴角还挂着一抹放下心来的微笑。   快到山脚的时候,千寻拉住他,低声问道:“你带我来这里是特意要解开我的心结吗”   “被你发现了?”   “是的,我发现了。可是,你怎么感觉到的?”   “我抱你回来以后,你昏迷了整整三天,嘴里总是喊着‘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要杀你的!’后来,又听无因禅师提起你在他帐中问的话。我就知道了。”频伽走到山脚等待的纯白色高头大马前,接过侍卫递过来的缰绳,转而又来到她的面前,“现在,你可以放下所有的心结跟我走了吧?”   千寻傻傻地站在频伽面前,几乎丧失了语言的能力。   “我知道你现在很想抱住我,很想大声说谢谢。”频伽伸出强健有力的手臂,一把将千寻抱上了马背,“没关系,从现在开始你有很长很长的时间可以去想怎样感谢我。”   频伽没有上马,他牵着他的女人缓缓走着,朝着越来越平缓的北部草原走着。此刻,他不是一个王,他只是一个带着心爱女子回家的男人。风,刀子般地刮在脸上,他们却都不觉得疼。一种叫做幸福的麻醉剂刚刚注入到体内,此刻正在发挥作用。   现在,你可以放下所有的心结跟我走了吧?   这句话一直在千寻的耳旁盘亘不去。这男人,竟是费尽了心思让自己快乐啊!她以为自己隐藏得很好,可是却全部被他瞧了去。所有的心结?这男人,对感情也是超乎寻常的执拗和洁癖的!他不允许千寻的心有一丝一毫脱离他的掌控,也不允许千寻的心有一点点他所触摸不到的地方。千寻的所有所有,必须都是他的。千寻的一切思想,必须全部属于他。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隐藏,全部全部,毫无保留地属于他。   霸道啊!千寻坐在马上望着走在前面的骄傲背影,摇头苦笑:还好爱上了他。若是不爱他,真不知道自己现在的日子会有多难过!   “想什么呢?”频伽停下来,一个翻身跃上马背,紧贴着千寻问道。   “为什么要告诉你?”   “为什么?”频伽紧攥住她的腰,道,“你说为什么?”说完不由分说地吻上去,想要教训教训刚才说出令他不满话语的红唇。   气喘吁吁地推开他,双手握成拳抵在他的胸前,千寻轻喘道:“说就说嘛,干吗又用这招?”平复了好一会儿才指着频伽身后说道,“你看那里!”她的脸上浮现出复杂的表情,出神地说道,“频伽,那里是神奇的。那里有我的朋友、知己、老师、父亲,还有许多为了我付出珍贵情感的人。现在,这些我全部装在心里,它们把我武装起来,使我变成了一个完整的景千寻。这个完整的千寻就要跟着你永远离开这里了,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   “以后,不要再入侵这个国家了,再也不要了。”千寻垂下头,伤感道,“或许被你的军队伤害的人里面就会有对千寻来说很珍贵的故人。因为战争,他们有些已经死去,或者像行尸走肉一般活着。千寻不想看到这些,可以吗?”想起姜皎,想起安庆宗,想起杨贵妃,想起王维,想起被她利用也利用她的边令城。这所有的人都让她怀念。   “好,我答应你!”频伽抵着她说道,“你也要答应我,踏上回纥土地的那一刻就把这些全部抛开,每天都快快乐乐的。”   “嗯,我也答应你。可是……真的可以每天都快快乐乐的吗?”   “当然,频伽说的!”言毕,频伽揽紧了她策马狂奔起来。身后,百十个侍卫紧紧跟随着。   “千寻,已经到了回纥境内了,这里是我的国家,在这片土地上,你会永远快乐地生活下去。你看,这里的天多蓝,你看啊!”   “我看到了!”千寻躲在他的披风里,努力大喊着。   风声在耳边呼啸而过,千寻像是飞了起来。两旁的一切都飞快地倒退,就只有此刻的快乐和幸福一直停留在脸上。   在卡拉巴勒嘎孙王城生活的日子里,千寻常常回想起那一段穿越荒芜草原时的情景。真难以想象她和频伽如同闲云野鹤般的日子竟是如此的美好而短暂。   尽管大地冰封,可她的心却如同千年溶化的冰山,清澈而温柔。   依靠在频伽的温暖的怀里,听着他如何在阴山脚下对着长安的天空射出划破天际的一箭。千寻的眼睛都亮了,仰视着频伽长出了胡子碴的下巴,用自己光洁的额头轻抵着。扎扎的,痒痒的,有些刺痛的感觉。   “频伽,你信不信,当你对着天空射出那一箭的时候,在长安的我能够感受得到?”   “信!”胡子碴的主人笃定地说了一个字,转而吻上了她的红唇。   蜷缩在频伽宽厚的披风里,两个人走过了一个又一个枯萎的山坡,越过了一条又一条冰封的蜿蜒溪流,经过了一座又一座淳朴的村落,甚至有一天在一个村子里碰到了母马难产,村子里最有经验的老者看过那匹不停挣扎嘶鸣的母马,也摇摇头表示要放弃了。千寻却不肯,执意要抢救到最后一刻。   频伽陪着她抢救了整整一夜,终于在破晓时分拉出了那匹羸弱的小马驹。   “你看,你看!谁说没有希望的!我们不是成功了吗?”千寻围着频伽快乐地蹦跳着,前所未有的快乐。   频伽眼见着蹦跳不已的千寻,竟难以回答。眼前的千寻,胸前垂着两条麻花辫,上面横七竖八地挂着枯黄的稻草;蓝色碎花棉衣上沾满了血迹和泥土,像极了一个称职的乡村主妇;原本白皙透明的脸颊此刻变成了花狸鼠,汗水血水泪水泥水全部堆在一起,在她灿烂绽放的笑容里斑驳干裂;还有那对漆黑漆黑的眼眸,里面刹那闪过的亮如星辰的光芒令谁也移不开视线。   “唉。”他只得在千寻的诧异中长长地叹了口气,而后一把紧拥住她跃动的身子,渴望地吻着她。   那个吻粘粘滑滑的还偶尔夹带了有灰尘味儿的沙子,千寻忙一把推开他,一手指着他一手掐着腰喊道:“我们还没有漱口呢!”   频伽哪里管她的,一个箭步就走上去准确捕获了猎物,“闭嘴!”他嘟囔着,继续自己刚才被打断的美好瞬间。   千寻闭上眼睛以前愤愤地想:要是咬上一口放臭了的芬兰乳酪,看这个家伙还会不会这么霸道?   嘻嘻,想象着那时候频伽的表情,她的手就不由自主地环上了频伽的脖颈,嘴角微微上翘着。   “你们……”一个怯生生的声音传来,制止了两人在马厩里上演更加限制级的画面。   千寻立刻红着脸蹲下身子,望着那个说话的小男孩,“有事吗?”“我、我就是想谢谢你救了我的红叶。”   “你的红叶?”千寻转而一想,了然笑道,“这没什么,你的红叶是一匹很勇敢的马,也是一个勇敢的母亲。”   男孩的脸通红通红的,充满了对红叶的自豪感,他抓住千寻的手,欢喜说道:“姐姐,你来给红叶的孩子取个名字吧!”   “你姐姐笨,这件事还是交给我吧。”频伽“不动声色”地把千寻的手“抢”了回来说道,“这家伙是在破晓时分降生的,我们就叫他破晓怎么样?”   千寻忙不迭地点头,喊道:“这个名字好,就叫破晓。嗯,听起来就充满了无限的希望。”转而看着小男孩问,“怎么样?你喜不喜欢?”“他自然喜欢。”频伽走过来拉住了千寻,“我们要走了,在这里耽搁的时间太久。”   “哦。”千寻跟着走出了马厩,上马前回头看了一眼。那小男孩眼泪汪汪的,就倚在门口的栅栏边上望着她。   “照顾好破晓,姐姐走了!”用力地摆摆手,这才让频伽托她上了马。   奔出了好远,耳边又传来了一阵呼喊:“姐姐,我的名字叫叶赫。”   “这小鬼,这么小都会缠着漂亮姐姐,长大以后一定到处留情。”千寻此时才闻出了浓浓的醋意,闷在披风里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天啊,自己一夜没有睡,全身都是稻草和污迹,何来“漂亮”?这家伙,心眼可不是一般的小。   回王城的一路上就是这么有趣,这么欢乐。千寻与无因禅师仍是时常斗嘴。不过这和尚大约是很享受斗嘴的过程,每天都乐此不疲地引起话题。   他们来到了流动着冰凌的鄂而混河前,远远眺望着黎明到来前的王城。千寻的表情凝重起来。宫殿,对她来说从来都没有留下过美好的回忆。眼前,又是一座庄严金灿的宫殿,那里,也会有许多不幸福的人吗?   频伽感到了她的怯懦,凑在她耳边低语:“不许你退缩。”说完飞快地朝城门奔去。   城门打开的一瞬,千寻惊呆了。道路的两旁到处是满脸微笑的回纥百姓,他们早早起来,恭候在这里迎接他们英明的君主和王国的女主人。每一张脸上都扬着真挚的笑容,民众里随处可见摩尼教、祆教、佛教甚至是波斯教的教众。频伽诛杀了国师阿莫后,颁布的第一道旨令就是废除回纥境内只能够信奉摩尼教的法令,允许国内的宗教信仰自由。这一旨令的颁发挽救了快要四分五裂的回纥。使得频伽有足够的精力整合国内的军力财力,一举拿下了西域丝绸之路的控制权。   此次大军又在大唐击溃了叛军在洛阳的势力。举国上下一片欢欣鼓舞,在他们眼中一个辉煌的回纥时代即将到来。   吐蕃出兵夺取丝绸之路的消息此刻还没有传到回纥。不,即使他们知道了,也会相信自己的新国王能够带领着骁勇的回纥武士夺回丝绸之路的。   千寻的表情先是呆呆的,转而微笑起来。她的频伽啊,竟然受到子民如此的爱戴。   终于回到了他们在王城的寝宫。千寻还没有走进去,就从里面“叽叽喳喳”地飞出了两道炫蓝色的光影,准确地落在了她的肩头。   “星儿,月儿?”千寻惊喜地望着两个蓝色精灵,忍不住拿鼻子尖冲着两个家伙嫩黄嫩黄的喙蹭了去。   它们俩看起来激动不已,各自霸占了千寻的一个耳朵拼命地“鸡爪鸡爪鸡鸡爪”。   “好了。”频伽伸出手在它们的额头上各自赏了一个爆栗,不满道,“你们两个不要吵了,去一边。”两个家伙吃痛,鸣叫着飞走了。   “频伽。”千寻喊道。   “走,我带你到我们的家去看看。”频伽才不管那对小鸟痛不痛,坏笑着拥紧了千寻朝前走去。   “这、这里……”这里不是花萼相辉楼吗?怎么在回纥的王城里也有一个一模一样的?千寻脱了靴子,走在木质地板上面,果然,同样发出了“吱呀吱呀”的声音。循着熟悉的路径走去,相同的摆设,甚至连那串蓝绿色琉璃风铃也挂在了窗外。   走到衣柜前,打开一扇门,里面,熟悉的松节油味道扑面而来。那件重阳节夜晚看烟火的鹅黄色长衫依旧挂在原处,下面,仍旧是那个雕花的盒子。挑开搭扣,掀开盖子,那本泛黄的经书和古旧的银镯静静地躺在那里,仿佛她第一次把它们放在一起时的模样。取出经书,抚摸着《涅?经》三个字。回想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安庆宗那对浅黄无害的眼眸静悄悄地望着她,温儒淡雅。可现在,那双眼眸漂泊到哪里了呢?   “啪哒!”泪滴跌落在经书上,竟然没有渗进去,直滚滚地滑落到地板上。   频伽离得远远的,没有要打搅她的意思。轻轻关上房门,对茶壶盖交代着:“你守在这里。她要是问起,告诉他本王上朝了。”   “是!”   频伽迅速地换上王服,朝议政殿走去。那里,以迦陵王为首的百官们正等待着他的驾临。原来频伽算好了时间,通知他们一等到自己回国即刻上朝商议抵抗吐蕃入侵之事。   待到百官退尽。频伽伸出手掐了掐自己的眉头,转而望着迦陵道:“你怎么看?”   “不议和,主战!”迦陵干脆地说道。   “嗯,本王也是这个意思。刚才那群老顽固又开始说什么吐蕃强大,不可硬拼的废话。真想把他们都拖出去砍了!”   “王上,迦陵什么都不懂,只知道这世上只有主动出击才是最好的防御!”   频伽眼神中飞射出激赞,“你什么都不懂,却比那些自认为什么都懂的老家伙们强太多了!本王明天就宣布出战。而且本王将亲任元帅!”他摇头笑道,“尺带朱丹,我们战场上见!”   “对,是男儿就战场上见!”迦陵王一字字地说道。   “对了。”频伽想起了什么,从王座上走下来,拍着迦陵的肩问道,“巴颖珊的事情你准备怎么解决?”   “给她钱财,废了她!”迦陵的脸上忽然浮起潮红,“我只要黛螺做我的王妃。”   “嗯,她可以依靠的势力已经全部被瓦解了,废掉她,朝中应该不会有什么异议。”   “那你呢?弟弟。”迦陵问道,“你什么时候举行大婚?”   频伽沉默了片刻,下定决心说道:“等我凯旋归来后,定会举行一个盛大的婚礼。”虽然千寻不喜欢这样,但他还是要给她最好的。   第二天,整个卡拉巴勒嘎孙都陷入了震惊之中。   首先传来的是迦陵王妃巴颖珊被废的消息。这个回纥最美丽的女子先是成为了频伽的王妃,而后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回纥王后,紧接着在那个庆祝她怀有身孕的喜宴上戏剧性地被频伽赐给了立下大功的侏儒弟弟。不管怎么说,也还是个王妃吧。这下可好,就连那个迦陵王也不要她了,要废掉她迎娶新王妃。一时间,大家都难以消化这个事实。   而后的圣旨更加震撼,竟然是国王要率兵攻打吐蕃!   频伽的战斗檄文写得有条有理,将眼前的局势分析得透透彻彻。加上之前的两场胜仗,回纥民众竟是上下一心支持国王出兵。城中的富甲们纷纷表示只要国家需要,他们可以随时提银钱的支持。壮丁们群情激动,恨不得立刻就参了军追随着频伽国王征讨吐蕃。   如此,谁还会再去关心一个如花女子的遭遇?   巴颖珊曾经润泽如珠的面庞干涩枯黄,她穿着平民女子的裙衫,如瀑布般的黑发散落在身后。她一边默默地走,一边远远望着那座三层高的小楼。三楼的长廊上,静立着一个女人。距离太远了,她看不清楚,但却清楚地知道那女子的身份。   心,痛了一下。脚步,不由自主地朝那个女子走去。   奈何,她一个被废的王妃怎么还有资格进入国王的寝宫。于是,在侍卫冰冷的钩戟交错中,怨毒地望了一眼,转身离去。   “等等。”茶壶盖追了出来,用警告的眼神注视着她,说,“千寻小姐有请。”   哦?巴颖珊扬起了左边的眉毛,挺直了脊梁,以女王的姿态昂首走了进去。不,即使她此刻什么都没有,也不能抹杀她曾经是王后的事实。   缓缓走上三楼,她看到的是一个刚刚沐浴过的浑身散发着淡淡阿末香气的女子正靠坐在铺了一地的软垫上沉默着。   阿末香?如此珍贵的香料,回纥只有频伽才能使用,她即使贵为王后时也从未用过的阿末香。   那女子毫不畏惧她的怨毒目光,随意地指了指面前的软垫,“坐吧。”   两个人对坐了很久,谁也没有开口说话。只是巴颖珊怨毒地望着千寻,千寻淡然地望着她。   终于,千寻支吾着犹豫着说道:“对不起。”   对不起?开什么玩笑?如果这女人以一种胜利者的姿态挖苦她,嘲讽她。她不但不会痛苦,反而会品尝到辱骂争吵的乐趣。可是她却说对不起?她以为自己是谁?是神吗?对不起?对不起?谁允许她对自己说对不起的?有这个资格的人世界上只有频伽而已!她以为自己谁?频伽的代言人吗?天,谁来撕碎这个女人!谁?谁来把她脸上的淡然微笑撕碎?谁来把她眼中的笃定撕碎?谁来把她整个都撕碎?   巴颖珊的眼中瞬间涌入红色,伸出双手朝千寻抓去。   还没等她挨着了千寻的身子,整个人就被茶壶盖高高举起,带出了千寻的视线。   “昆奴,不要伤害他!”千寻追过去,亲眼看到她被抛在寝宫门前的台阶上,身子翻滚着,沾染了一身的尘土。   巴颖珊迅速爬了起来,诅咒道:“你是这世上最恶毒的女人!最最恶毒的女人!就连让我平静离去的机会也不肯给我!我诅咒你!我诅咒你和频伽永永远远也不能厮守在一起!就算是两两相望,也无法结合!我诅咒你,我诅咒你们!”说完这一番可怕的诅咒,她撩起自己的长发,径直走去,再也没有回过一次头。   千寻向后退着,跌入熟悉的怀中。   “昆奴!”频伽喊道。   “在!”   “杀了她!”   “不!”千寻惊恐地望着频伽,拼命地摇着头,“不!你不可以杀她,不可以!”   “她说出刚才那般恶毒的话,就该杀!”频伽冷凝说道。   “不,我不允许!”千寻挣脱他的怀抱,后退着,冷冷地望着他。   频伽投降了,“好,好,不杀。”他的眼神有些寒冷,对千寻伸出双手,“过来。”   千寻犹豫了一会儿,这犹豫伤害了频伽,他喊道:“过来!”眼神里聚集着一触而发的怒气。   这样的频伽是千寻从未见过的,骨子里的不羁蹿上来,“我不过去!”说完,转身离去了。   “砰”的一声,仿佛是某根粗壮的廊柱倒了。频伽的怒吼在身后响起:“你以为对别人仁慈就能够换来谅解吗?难道我就应该娶了她跟她白首到老吗?你可以跟其他女人共享一个丈夫吗?”   不知道我不知道!千寻奔跑起来,双手死死地捂住了耳朵。她不愿去想,或许频伽做的是对的。可是,可是……   这就是她刚来到回纥王宫的生活吗?她好像天生跟王宫这种高贵的地方不对盘。她的心里涌上悲哀的思绪:或许,我永远也无法在这里得到幸福。   29 空谷幽兰   这算是冷战吗?   千寻在自己的棉衣外罩了一件黑色麻衫,拉出了画架摆在三楼长廊的尽头。耳边不时传来琉璃风铃的丁丁当当声和星儿月儿的吱喳吱喳声。它们很幸福,总是单调地快乐着。只要有风,只要还能飞翔,它们就无限满足。   我怎么了?   千寻怔忡着,手中的炭笔远远地瞄住了远处的冷杉松叶林的暗绿色。   画什么呢?人体?风景?   想到此,她“哧”的一声讥讽地笑起来。景千寻?什么时候开始想要画风景画了?罢了,她将炭笔摔在画布上,滚落出一条由深变浅的痕迹。轻轻地转身,像幽灵一般走下楼梯。茶壶盖跟在她身后,突然冒出一句:“王上这两天一直在军营视察。”   是吗?所以忙到没有空回来看一眼?   吵架?她不会。两天前刚刚学的。   和好?更不会。看以后有没有机会学了。   “昆奴。”她站住了,幽幽地问,“王上没有交代不允许我离开王城吧?”   茶壶盖仔细地想了想,回道:“没有。”   “好,我要去那片森林。”她远远地指着那片暗绿无边的森林,眼神漆黑闪亮。   得知她要出城的消息,无因裹着自己圆滚滚的身子远远跑了来??嗦嗦说了一大堆佛偈。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他是非要跟着一起去不可。   “你以为我要去玩的吗?”千寻斜睨着他问道。   “阿弥陀佛,老纳在这皇宫之内实在是无聊得很啊!况且,这已经两天没有跟女施主斗过法了,嘴痒。”圆盘一般的脸上红润润的,两眼笑眯成缝隙状。   “哼,佛法戒浮戒躁,你却如此沉不住气,枉费修行这么多年。”说完,千寻不置可否地自顾自走着,任凭身后跟着和尚、茶壶盖和一众侍卫。   走进原始森林,就如同走进另一个世界。   由于天气的寒彻,地面上笼着着浓浓的一层水雾。汀汀袅袅,卷卷片片,如心中萦绕不去的忧郁缠绕在脚下。荡进去,水雾如水般划开,竟然也泛起阵阵涟漪,晕染如波浪翻滚。脚踩在地上,软软的,富有弹性。原来是千百年间掉落的冷杉叶片和松树针叶堆积而成的质感。   这时西方世界传说的女巫吗?   无因远远地感慨着。谁能说不像呢?   修长的身子隐隐约约在白色的缥缈雾气中,卷发随意垂落。黑色长袍愈发显得神秘幽远,净白的脸上饱满的唇殷红得出奇。长而浓密的睫毛上串起晶莹的水珠儿,折射着忽明忽暗的眸光。   她在做什么?   黑色红袖中,她白皙的手伸了出来,手指中握着一柄锋利的匕首。   茶壶盖面色冷凝,飞般地冲了过去,激起了卷卷雾气飞蹿着。   千寻轻轻划动匕首,削去了一块皮肉,一块松树的褶皱树皮。   茶壶盖硬生生地顿住了身影,这一顿,居然撞在了肉乎乎的无因身上。这个胖和尚,竟比他的速度还快。   “你们做什么?”千寻扭过头望着紧贴在一起的两人,蓦然间笑了起来,“以为我会伤害自己吗?”说完,自己低头沉思片刻说道,“也对,我今天这个样子就像一个伤心欲绝的怨妇,也难怪你们会这么想。”她脱去了外罩的黑色麻衫,露出里面淡紫色的丝质棉袍。伸出手从怀里掏出一个半透明的瓶子,冲着两个呆愣的家伙晃了晃,“你们看,我是来灌松油的。”   打开瓶口,对准被自己刮出的松树伤口。那里,一滴滴透明黏稠的暗黄色松油滚落其中。   茶壶盖和无因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猛然间发现彼此暧昧地紧贴着,于是,再一次闪电般地彼此走远了。   过了一会儿,松树的伤口不再流泪。千寻便移动脚步,朝另一棵走去。伸出手,刚想刮去,却看到一个已经割开的伤口出现在眼前。她定定地望着,鼻息灵敏地捕捉到夹杂在浓郁松油香气中的阿末香。那是泛着男性气息的味道,与自己身上混着淡淡馨香的截然不同。   千寻闭上眼,睫毛上的串串水珠沾染在皮肤上,湿润润的。   冰冷的手传来的温热触感,一股力量夺去她的手中的瓶子,对准了松树的伤口接住了一滴滴滚落的黄脂。   “够了吗?”熟悉的声音响起,竟有一丝沙哑。   “够了。”   “那好。”频伽合上瓶盖,轻缓地放回到千寻的衣襟,而后缓缓扳过她的身子,热乎乎的气息停在她的脸颊前,低喃,“跟我走吧。”   “好。”   话音刚落,千寻的身子就像是飞起来一般,穿梭在无边的原始森林中。   “频伽,停下来,我、我实在是跑不动了。”过了一会儿,千寻气喘吁吁地喊了起来。   这可是实实在在的奔跑。两个人在林中荡起了一道蜿蜒的雾之河,它高高地飞蹿腾起,向上空弥漫。   频伽没有停下来,仍是拉着她飞奔着。   天啊!我从来没有这样剧烈运动过,这家伙在报复我顶撞他吗?这是他惩罚我的方式吗?千寻郁闷地想。   “没错,这就是我惩罚你的方式。”终于停下来了,神色如常的频伽笑着说道。   “你、你……”千寻大喘着气跌坐在地,手指指着频伽,可就是说不出连贯的话。   频伽也坐了下来,头枕在她的腿上闷闷地笑了起来。   “你、你还笑?”   “嘘,你看远方。”频伽伸出食指,按住了她还要发牢骚的嘴。   远方?千寻抚着心口的剧烈起伏,向远处望去——   咦?他们什么时候跑出了森林?这里,竟是一个断崖。望出去,远处是一马平川的荒芜草原。溪流蜿蜿蜒蜒地流淌着,温柔地将大地分割成一片片的。天空中的白云一团团掠过,在大地投注了变幻莫测的光影变迁。   坐在断崖前,山风阵阵袭来,像是要飞起来。   “真美!”千寻叹息着。   “你看那里——”频伽指着远处的朦胧尽头说道。   “什么?”黑压压的一片,看不清楚。   “军营!”频伽自豪地说道。那里,驻扎着他的军队,他的勇猛之师。   “真的要打仗?”千寻低声问道。   “嗯,非打不可。吐蕃会在回纥的土地上知道什么是死亡,什么是失败!”他坐起身,望着千寻道,“明天大军就要前往尔泰城,在那里堵截吐蕃的大军。千寻,我什么都不担心,唯独担心你。”   “尔泰城?离这里很远吗?”   “两天两夜不停的话,就可以赶到。”   “频伽,不可以带着我一起去吗?”   “不可以。”频伽抱紧她,想要将她揉进骨子里,“千寻,我想的,我想的。可我是王上,是主帅,我不能这么做。”   “那,我要是想你了,能去看你吗?”   “千寻!”他眷恋地望着千寻的殷切眸光,眨了眨眼说道,“等着我,安心地等着我。我得胜回朝的那一天,就是你册封王后的时刻。”“我不要什么王后,我只想跟你在一起。不想再看到不快乐的人,不想再看到诅咒我们的人,不想再看到因为我们而受到伤害的人,这就是我要的,其他,统统不重要。”   “我知道你不在乎。可是,我在乎!”频伽郑重道,“我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千寻是频伽的,频伽是千寻的。”   这晚,三楼寝室内总是传出快乐的笑声,到了月至中天的时候,笑声渐渐淡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暧昧的轻喘。那是相爱的喜悦和即将分离的不舍交织在一起的声音。   第二天,伽陵频伽兄弟两个带领着十万剽悍的回纥大军朝尔泰城进发。   尔泰城,距离阿尔泰山脉三百里,是回纥重要的军事重地。城中心正是鄂尔浑河水源之一色愣格河的发源地。它最奇妙的正是地下水道的设计。当初建造这座城的能工巧匠们设计了一个绝妙的地下水宫,它们交错纵横,将饮用水、逃生路线甚至是可以作为供给敌人的武器来使用的水路按照各自的路线流淌着,在城外汇聚成河向东奔去。   从建城开始,这里就没有一次失守过。是令回纥人无比崇敬的不败之城!   千寻没有加入到送别的行列中。她站在三楼的长廊上远远地眺望着,直到那个炫金的威武身影消失在瞳孔中。满城的乐声与人们的祝福声一波波地袭来,搅得她脑子里乱哄哄的。   频伽,早点回来!   唇间,他恋恋不舍的亲吻所留下的温热痕迹渐渐消散。耳畔,他整夜低喃的情话无迹可循。   生命中,有什么是我们可以挽留的?   她默然,转身躲回了房间。   时间一天天过去,转眼到了春风吹度的三月。前方战事一直僵持着,两国谁也不肯先出兵。一月之中小规模的较量时有发生,但是决定胜负的一战仍是不肯出现。   频伽坚持大军本土作战天时地利人和全部占尽的优势,准备将吐蕃大军拖垮。而吐蕃最近似乎也开始沉不住气,常常派遣骑兵四处突袭,制造混乱。奈何频伽从不心急,稳稳地在尔泰城中坚守着。若是绕过尔泰城,西面是连绵不绝的阿尔泰山脉,此刻寒冬刚刚过去,山上积雪没有消融,想要越过去的可能性为零。可东面又是无边无际的沙漠戈壁,没有充足的后勤补给,吐蕃人如何敢穿越?   不过有一点出乎了频伽的预料。他原以为带兵出征的是尺带朱丹,谁知探子回报说是他的儿子,王储赤松德赞。   在长安,他曾经与这个吐蕃王储打过一场马球比赛。那是一个神经质的、阴郁的王子。表面上没有他的父王剽悍可怕,内心却是深不可测。   对他,频伽同样不敢轻敌。   这是一场生死之战,阿末城的背后就是王城卡拉巴勒嘎孙。他不能有一点决策上的失误,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冲动。否则,失败带来的后果会是灾难性的灭亡。   剑拔弩张的气氛冰冻了两军上空的空气,使得三月的暖风一点也吹不到这里。   王城里,千寻已经闷得快要窒息了。尽管有胖和尚每天跟她拌嘴斗法,黛罗陪她聊天散步。可这里还是让她烦闷得要命。皇宫里,能画的都已经被她画过了,除了一些有特点的人物之外,就连景物也画了不少。翻看着自己越来越显平庸的画作,她焦灼着、不安着,难以抑制内心的焦躁。   “昆奴!”一脚踢开房门,她直勾勾地望着眼前的茶壶盖喊道。   “昆奴在!”   “我要出城!”   “不行,王上吩咐了,一定要确保您的安全。”   “又是这句话!”千寻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蹙眉喊道,“那他有没有说绝对不允许我出城的?”   “这……”   “你看,他明明没有说过,你跟着我保护我的周全不就好了?”   “千寻小姐,上次在祆教教堂昆奴也自以为能够保护小姐,可是仍然犯下了大错。如果不是昆奴的失误,您早就是回纥的王后了!或许,现在回纥的小王子早就诞生了。”   停!这家伙在说什么?不是王后就不能生孩子了吗?大傻瓜!他以为频伽和自己住在一起就是单纯地睡觉吗?   千寻好笑地望着茶壶盖憨厚的黑红脸庞,暗想:看来该给他找个媳妇了。   “昆奴,那次是在大唐的土地上,可是现在我们在回纥的王城啊!你还有什么可怕的?”她下定了决心,威胁道,“如果我今天不能出去散心,以后就不生小王子了!”   哈,这个威胁看来管用。茶壶盖顿时苦着脸,摇头晃脑了好半天点头道:“那、那好吧。可是你一定要答应我绝不耽搁太长时间。”   “好。”   “请千寻小姐稍等,昆奴这就去准备。”   千寻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情不自禁地抚摸着自己的小腹。会吗?自己能够拥有一个长得像频伽的孩子?可爱、健康,伸着他柔嫩的小手冲她微笑?天啊,她第一次如此渴望有一个孩子,她和频伽的孩子。   可是她跟频伽在一起这么久了,为什么一直没有消息呢?   卡拉巴勒嘎孙的郊外有一片绵延的山脉。南坡是绵延的草场,那里到处是牧民们放养的牛羊和骏马。   三月,青草纷纷冒出了头,一些性子急的野花早早地开放了,点缀在黄绿的草甸上。   一座座帐篷散落在山脚下,已经接近中午了,各家各户的烟囱里都吐着白色的炊烟。千寻骑着马信步而行,略带寒意的春风吹打在脸上,扫去了长久以来的抑郁阴霾。   “小心!”一个人影匆忙地跌撞过来,惊吓了千寻的坐骑。那匹马嘶鸣一声,高高抬起了前蹄把身子立起,千寻没有拉紧缰绳,跌落下去。   “千寻小姐!”茶壶盖飞快地赶来,仍是没有接住她的身子。眼睁睁地看着她滚落在冰凉的小溪中。   “千寻小姐,你、你没事吧。”茶壶盖一把拉出湿淋淋的她,紧张地问着,脸上的表情简直快要黑到极致了,“你!”他扶着千寻,对着那个莽撞的身影怒喊道,“你不想活了吗?”   “好了,昆奴,不过是掉进水里,也没什么大事。阿、阿嚏,阿嚏。”看来是受了凉了。怎么办?王上走的时候千交代万交代说是一定不可以着凉,绝对不可以发热的。怎么办?他心中一怒,猛地走上前去,朝着那个匍匐不已的身影一脚踢了过去。   “啊!”闯祸的人大喊着,飞出了一丈多远。   “你干什么?阿嚏!太过分了!”千寻跑过去,扶起那个较弱的身影,“你怎么样?没事吧?”   那人抬起脸,冷冰冰地望着千寻,“我很好,没死!”   “是你!”千寻愣住了,望着眼前娇美的脸庞,喃喃道,“巴颖珊。”“是的,是我。”   “千寻小姐。”茶壶盖赶忙拉开了她们两个,一脸防备地说道,“巴颖珊,你是故意的对不对?想干什么?王上原本要我杀了你,是千寻小姐求情才放过你一命的,别想再出什么花招!”   “我能出什么花招?”巴颖珊一阵冷笑,“你去问问,我自从被逐出王城后一直在这里生活,怎么知道今天会在这里碰到你们?”   “好了昆奴,她说得有道理。算了,我们走吧。”说完,她拉起了自己的马想要离开。   “等一下!”   千寻站住,转身,望着衣着仍旧华丽的巴颖珊。   看起来,她的日子过得不错。   “你的衣服都湿透了,到我那里去换一件吧。”   “不必!”茶壶盖挡在千寻身前说道,“我们走。”   是啊,还是不要跟她有什么瓜葛的好。想起那天她毒辣阴狠的诅咒,原本寒冷的身子更是情不自禁地打起了寒颤。   “怎么,”她轻笑,“真的以为我会为了你这样的女人毁了自己的一生吗?”说完,她轻蔑地转身离开。那步态、那背影,仍然是王后的派头。   千寻长长地叹了口气,望着茶壶盖说道:“我要去。”   巴颖珊的家距离这里不远,一个不起眼的灰白色帐篷。千寻对这个时代这个国家的装饰风格不算很了解。但是却能一眼看出这里与众不同的贵族气质。   物件摆设不多,每一件却都价值不菲。熏香用的香炉,地毯上的矮桌,床榻上的银狐裘皮,屏风上的镂空雕花,墙壁上挂着的一把缀满宝石的弯刀。到处都有往日的辉煌印记。   “给你。”远远的,飞过来一团洁净的白。   下意识地伸出手抱住,这才看清楚那是一套如皎洁月光的锦缎棉衣。   “到屏风后面换好了。”巴颖珊坐在床榻上,怀抱着一只可爱的波斯猫说道。   换下了湿漉漉的衣服,从屏风后走出。   千寻望着她,颔首道:“谢谢你。”而后转身告辞。   “有空了,可以来坐坐。”巴颖珊的声音从身后传出,“我很寂寞。”   寂寞?寂寞,谁不是如此啊!   走出帐篷,对着一脸戒备状态的茶壶盖微笑,“走吧。”说完翻身上马,朝夕阳中闪烁着金色光芒的王城奔去。   从那天起,千寻常常会来到这里,有时候跟巴颖珊聊聊天,有时候则一句话也不说静坐着听她弹琴唱歌,有时候两个人骑着马奔驰在长满青草的山坡上,有时候以她做模特画素描或是油画。巴颖珊对她每隔一段时间就去松树林中取松脂很感兴趣,跟着去过两次。   看起来,她已经从过去的阴影中摆脱出来了。这可真不错,不是吗?   转眼到了三月底,前方战事仍旧胶着对峙没有新的进展。吐蕃的补给好像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原本他们是自持安西四镇源源不断输送粮草与回纥大军比耐心的。但现在看来,无数次的小规模挑衅根本无法动摇频伽坚守尔泰城的决心。而唐朝又派军攻回了安西四郡,虽然没有胜利,却给吐蕃的后方补给线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频伽接到探子回报,说赤松德赞每天对着谋士们大发雷霆,为他们无法设计让回纥主动出兵大为不满。   或许,战争很快就结束了。   春分。   这个日子对于以游牧为生的回纥人来说意义并不重大。但是千寻听到这个节气的时候却觉得很有意思。   春分?有趣的名字,应该到郊外走走。   来到牧场,远远地就看见巴颖珊匍匐在小溪旁呕吐不止。   “你怎么了?生病了吗?”千寻走过去,拍着她的背问道。   巴颖珊吐得满脸张红,喘息着对着千寻微笑,“我没事。”   “怎么没事?你看这……”   “我真的没事,千寻。”她站起身,拉着千寻的手说道,“我很幸福。”   什么跟什么啊?都生病了还说自己很幸福?   “千寻,”巴颖珊歪着头问道,“你真的不懂?”   “不懂。”   “呵呵,千寻,你以为是什么力量是我不再仇恨你和频伽的?难道就是我想通了这么简单吗?”巴颖珊伸出手,轻柔地抚摸着自己的小腹说道。   千寻挑着眉,脸上涌现惊喜,“难道是……”   “是的,因为爱。因为一段新的爱情。所以我忘记了过去,所以我现在很快了很幸福。”她拉过千寻的手,放在自己的小腹上,“千寻,我就要做妈妈了。”   妈妈?这个消息太震惊了。   “可是,孩子的爸爸是谁?”   “孩子的爸爸是这个世界上最有男子气概的人,他是我心目中真正的英雄。”   “他为什么不陪在你身边?”   “我不能说,千寻。很抱歉,他是谁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会告诉你的。”   “可你总是见不到他心里不难受吗?”   “千寻,”巴颖珊笑了,“你不是总也见不到频伽吗?你会因此不再爱他吗?”   当然不会!千寻笃定地摇着头。   “这不就是了吗?总而言之,孩子爸爸是一个绝对值得我托付终身的人。现在回头想想,过去自以为遭受到的巨大折磨竟都是为了与他相知。命运,真是奇妙。”   是啊,真是奇妙。千寻抚摸着她平坦的小腹,难以想象一个新生命就在那里呼吸生长,这种感觉一定很幸福。   “对了,孩子爸爸跟我说前段时间他去山里打猎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天然温泉。千寻,我想请你在那里给我画一张你说的那种,那种……”   “人体画?”千寻接着说道。   “嗯。”巴颖珊如释重负,点头道,“对,就是人体画。我想留住自己现在的样子,将来生过孩子了拿出来看看一定很有意义。”   “好啊,算是我总给小宝宝的礼物。”千寻莞尔一笑,问道,“温泉在哪里?”   巴颖珊说的温泉位于郊外山脉的北坡。因为地势不像南坡那般平缓,所以很少有人会到那里去。   这里不像四周的山脉整个冬天都积雪覆盖,而是时常冒着婷婷袅袅的烟雾,四季如春。刚刚一走进这里,温暖的潮润空气就扑面而来,舒服极了。再往里走,水声越来越大,白色水汽也越来越浓,气温宜人。   “昆奴,”千寻站住转身望着浩浩荡荡跟踪而至的侍卫说道,“你们就在这里等着,不要再往前走了。”要画人体画的,总不能让一大堆侍卫围着看吧。   茶壶盖满脸的不愿意,可是也的确找不到更好的办法,他想了想,拿出一条黑色的缎带,“千寻小姐,我蒙着眼睛,再往里走十步行吗?”   “你还是不放心?”   “是的,她是巴颖珊。我必须时刻提高警惕。”   “好吧。”千寻点头说道,“也不必蒙着眼睛了,找一片树丛坐着就行了。”   眼前的温泉隐藏在一片树丛里。四周高大笔直的树木将温泉上空遮得严严实实,偶尔才有光影投射在冒着水泡的泉水里。巴颖珊伸出手试了试温度,看起来刚刚好的样子。   “我应该怎么做?”她问道。   “随意。”千寻想了想,站起身摘了些花草编成花环走到温泉旁边,“这个给你。”   “花环?”巴颖珊接过来戴在头上,对千寻说道,“谢谢你。”   千寻又走回去,站在画架旁,等待着捕捉模特的最佳状态。   巴颖珊缓缓褪下衣衫,露出雪白的肌肤。她赤着脚一步步地走进温泉,身后的乌黑长发浸在水中如水草般荡开。因为孕期的关系,她原本消瘦的身子变得丰盈,乳房也变得饱满而充满弹性。   站在远处看,就像是一个美人鱼在水中嬉戏。   真美!千寻赞叹着,拿出炭笔仔细勾画起来。她很久没有画过人体了,技法却是毫不生疏。   一时间,这里只听得到风声、水声、和巴颖珊掀起的阵阵水珠声,天地不可思议地安静着。风,吹动起来,千寻脚边的一株空谷幽兰随风摇曳,将深邃的花香吹送到她的鼻息。   好香啊,她闭上双眼,痴迷地呼吸着醉人的香气。   突然间,千寻感到一阵口渴。她停下手中的炭笔说道:“休息一会儿,我要喝水。”   走到泉水上游,手捧着灌到肚子里,这才觉得舒服些。站起身,一边走一边对巴颖珊笑道:“泡了这么长时间的温泉,不烦吗?”   巴颖珊没有理会她,表情莫名惊喜地望着前方。   千寻顺着她的目光投射看去,竟有一个男子走了过来。   这人是谁?茶壶盖怎么可能会放他过来?   “你怎么来了?”巴颖珊娇羞地伸出手遮在胸前问道。   他们认识?千寻随即释然,想来这人就是孩子父亲吧。不对啊,茶壶盖并不认识他,怎么可能让他进来?   千寻心中警铃大作,顾不上巴颖珊和她的男人,拔腿朝茶壶盖隐身的地方跑去。   黑影闪过,那个男人一把拦住了她。   “是你!”千寻吃惊地望着眼前熟悉的脸庞喊道。   巴颖珊匆忙穿上衣服,朝他们二人走来。   “朱丹,千寻,你们认识?”她狐疑地望着那男人攥紧千寻的双手,心猛地一沉。   “是的,我们认识。”千寻望着眼前那充满了阳刚之气的面庞,心里冷冰冰的。尺带朱丹,那个吐蕃武士。两国正在交战,他怎么会出现在王城?   “千寻。”他炫黑的眼眸闪烁着捕捉猎物的快乐,伸手探进怀中拿出了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纸,“今天,你是不是应该把这幅画画完呢?”   是那张没有完成的半裸画像,是那张令千寻夺路而逃的画像。   “昆奴,昆奴!”千寻不停后退着,呼喊着茶壶盖的名字。   无人应答。   千寻感觉双膝酥软,跌坐在温泉池边。她的衣摆飘落水中濡湿了一大片。   这不对头。像是浑身都失去了力气,根本站不起来。   “朱丹,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巴颖珊无措地望着跌坐在地的千寻和一步步逼近的尺带朱丹,感觉好不容易抓到的幸福似乎越走越远了。   尺带朱丹停下脚步,望着一脸迷惑的巴颖珊说道:“我的真名叫尺带朱丹,真实的身份是吐蕃国王。记住了吗?”   什么?巴颖珊一阵眩晕,千寻也懵住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一直被自己误以为是吐蕃武士的男子竟然就是吐蕃的国王。   “什么?你是吐蕃国王?”巴颖珊摇摇头,努力消化着突如其来的事实。她抓住尺带朱丹的衣襟,努力献出微笑,“我不管你是谁,我只知道你是我孩子的父亲。”   尺带朱丹一把拉开她的手,毫无温情地说道:“我接近你就是为了这一天,这里已经不需要你了,你可以走了。”   “朱丹,朱丹,你、你在说什么?嗯?”巴颖珊显然承受不住这样的巨变,她再一次拉住尺带朱丹的手,恳求着,“不,你骗我!你不会不要我们的孩子的,对不对?对不对?”   “走开!”尺带朱丹猛地一推,将她甩在地上,他蹙起浓密的眉毛,一脸嫌恶,“我生平最讨厌纠缠不清的女人,你最好马上从我面前消失。”   “为什么?为什么?”她指着千寻喊道,“是为了她吗?是她吗?”绝望的目光投注在匍匐在温泉旁边的千寻身上,茫然而没有焦点。   “对,就是为了她!”尺带朱丹着迷地望着千寻越来越红的面颊,反问道,“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要发动这场战争?”   不,不!巴颖珊捂住了自己的耳朵,想要阻止这恶魔般的声音钻进耳朵、钻进思想、钻进遍布伤痕的心。不,这不是真的,这一切都不是真的。   离开这里,离开这里!   蹒跚着站起身子,一把扯掉头上已经残破的花环,巴颖珊毫无留恋地走了,“不怕,不怕,我还有孩子,还有我可爱的孩子!宝宝,没有父亲爱你也没什么,你还有妈妈,还有妈妈!”   千寻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她喘息着朝巴颖珊望去,看到她的裙摆处渐渐弥漫出刺目的可怕殷红。   “颖珊。”她想要大喊,可是最终的声音小得连自己都听不清楚,“你这个疯子,她怀的是你的骨肉!”细小的声音从口中传出,她怒视着尺带朱丹,恳求道,“快找大夫啊,快啊,再不找就来不及了!”   尺带朱丹置若罔闻,伸出手握住她尖翘的下巴,“终于又见到你了,千寻。”   “你、你究竟想干什么?”   “真的不知道吗?”尺带朱丹将手探进她的脖颈,一把扯下了月光宝石,“从现在开始,你是我的!”   “还给我!”千寻大怒,伸出手想要夺回来,奈何竟是毫无气力,就连抬起手臂,此刻也变得异常艰难,“你究竟对我做了什么?”   “那说来可是话长了。为了你,我不惜发动战争。为了你,我夜夜跟那个叫巴颖珊的女人欢好。为了你,我在这里种满了那迦兰。”   “那迦兰?”   “对,那迦兰。”他指指水池边随处可见的空谷幽兰,笑道,“就是它令你口干舌燥,再加上水中的药粉。混在一起就是令你臣服的媚药。”尺带朱丹轻描淡写地说着。   媚药?不,不可能!   千寻挣扎着身子,却抵不过浑身的酥软。池边长满了绿色的青苔,她身子一滑,跌入水中。与此同时,巴颖珊凄厉的呼喊骤然响起:“我的孩子!”   天,为什么?一切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颖珊还有她自己,究竟该怎么办?   她在水中挣扎着,惊惧地望着同样跃入水中的尺带朱丹,恐惧一瞬之间盈满了她的胸膛。   “不,不要!”泪水在脸上滑落着,一滴滴地落入水中,“不要,求你!不要……”   “为什么不要?”尺带朱丹褪去衣衫,露出完美的健硕身体。他一个箭步蹿过来,抓住千寻的肩膀一阵摇晃,“为什么不要?”   “求你,不要!我并不爱你,不要这样对我。”   “看着我!”他命令道。   千寻紧闭着双眼,不愿看他一眼。   不听话?尺带朱丹眸光一寒,朝着她的唇袭去。   “唔……”千寻猛然睁大双眼,拼命躲闪侵入口中的纠缠。   她的挣扎挑起了尺带朱丹征服的欲望,只听到一阵衣衫碎裂的声音,千寻洁净美好的身体赤裸裸地呈现在他的面前,“千寻……”他叹息着,将光裸的千寻深深揉在自己怀中。   30 妖娆晕染   千寻绝望地体会到快要将自己吞噬的火热欲望。身体的挣扎越来越像是欲迎还拒的情色诱惑。温热的泉水阻隔不了尺带珠丹掠夺的攻势,他一寸寸地侵袭着遍布潮红的柔软肌肤,令他魂牵梦萦的人就在眼前,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止他想要得到千寻的迫切欲望。   水波围绕着他们纠缠的爱欲泛起阵阵涟漪,阵阵荡漾开去。   她放弃了愈加暧昧的挣扎,绝望地看向被参天大树遮蔽的隐约天空。出发时,她曾笑说今天的天气可真是好。可现在,春分这一天成为了噩梦的开始。   “千寻,我要你为我生一个孩子。”频伽的呢喃蓦然在耳边响起。   不,我不要这样!她心中怒气升腾,只感到口中一阵腥甜,“哇”的一声喷出刺目的鲜血。她恍恍惚惚地瞥了一眼那如轻烟般晕染在泉水中的妖娆红艳,昏死过去。   我还活着?   迷蒙的双眼环视着陌生的四周。冒着藏香青烟的玄金香炉,厚重的牦牛地毯,红色绿色相间的四壁,挂在桌案上方的牦牛头骨和羚角,还有,还有面色憔悴的尺带珠丹。   不堪的回忆瞬间涌进双眸。   “你终于醒了?”   千寻紧抓住自己的衣襟,蜷缩着身子向床侧退去。   尺带朱丹小心翼翼地望着她,苦笑道:“你放心,我不会碰你,从今往后,除非你愿意,否则我再也不会强迫你做任何事。千寻,你快要把我吓死了!”他的手臂微微颤了一下,像是想要揽住她,但还是放弃了。   千寻戒慎地望着他,察觉出他的认真后放松下来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吐蕃军营!”   “什么?!”千寻猛然坐起身子,试图冲出帐外。   尺带朱丹没有阻拦她,任由她赤着脚奔到门口。   咣当,冰冷的钩戟横在她的面前,阻挡着她想要逃出的念头。从无情的光影缝隙间望过去,军帐密密麻麻一眼望不到头。片刻工夫,职能不同的士兵列队交错而过,一切井然有序。这里,当真是吐蕃的军营。   千寻绝望地扭转回去,问道:“你把我带到这里究竟是为了什么?”   尺带朱丹没有理会她,只是走到桌案前端了一碗汤药走过来,“你还没有完全好,喝了它。”   “我问你把我带到这里是为了什么?”她一把挥去尺带珠丹的手,汤药跌落在地,飞溅四起。   尺带珠丹默然望着她,过了许久,长长叹了口气:“你明知道是为了什么。”他转过头命令道,“来人。”   “是,赞普!”   “吩咐军医把汤药再熬一碗送过来。”   “是!”   一个侍女弯着腰走进来,轻手轻脚地把破碎的药碗收拾停当,复又弯着腰卑微离去。   “你究竟做了什么?”千寻直勾勾地望着他,绝望而怨恨。   “没什么,我只是派人把星月宝石送到了尔泰城。”尺带珠丹轻描淡写地说道,“现在,他应该已经见到我的使者了!”   不,不,不!   千寻紧咬着嘴唇,慌乱地摇着头。频伽知道了会发狂的。他会拼了命地来找她的。不行,不行!她要离开,一定要离开这里!   “放我走!”   尺带珠丹笑了起来,诧异道:“你以为这可能吗?”   “你要是不放我走,我宁可死!”她一字一字地吐出这句话,说得冰冷决绝。   “是吗?”尺带珠丹贴近她,闪电般地伸出手击向她的后颈,“休想。我说过,从现在开始你是我的。”他稳稳接住千寻滑落的身子,小心翼翼地送回了床榻上。   不一会儿,熬好的汤药送了过来,他熟练地控制着千寻,一口一口地将汤药灌了下去。   隔着众多的吐蕃士兵,千寻悲恸望着远处飞蹿而来的炫白身影。她想了无数种频伽会做出的反应,却唯独想不到他竟然单枪匹马冲进吐蕃的军营。更想不到他竟然一路震慑,毫发无伤地来到尺带珠丹的王帐前。   春风依旧吹度着。频伽黑亮耀眼的长发在面颊前翻飞,却无法阻隔他几乎能穿透一切的悲怒眸光。千寻难以言喻的忧虑被他轻易地击碎。一瞬间,她忘记了身在吐蕃,忘记了几乎失身于尺带珠丹,忘记了频伽一个人身陷在敌军团团的围剿中,忘记了紧紧牵制住她的吐蕃国王。   他来了!竟是以一个男人要夺回自己女人的姿态寻了来!不在乎自己的生死,不在乎自己的尊严,不在乎自己身后仰望的将士。   他站定,浑身散发着迫人的气势。吐蕃士兵将他团团围住,纷纷将尖利的武器对准他。然而,频伽每往前走一步,他们就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一步。没有人敢与他冰澈的目光对视,高大勇猛的士兵突然间变得渺小胆怯。   “好久不见,频伽。”尺带珠丹的声音蓦然响起,传入将士们耳中竟像是如雷轰顶,霎时从被震慑的情绪中惊醒过来,坚定地站住脚步,握紧了手中的利器。   长矛的尖利冰冷地贴上了频伽的脖颈,他停下逼迫的脚步,旁若无人地问道:“我来接你回去。”   泪水奔涌而出,搅乱了眼眸中清晰的炫白身影,“好,我跟你回去。”双脚不由自主地朝前走去,双手伸得长长的,渴盼频伽的紧握。   腰间突然生疼起来,疼得千寻不由自主地轻呼:“噢。”   频伽的眼眸几乎已经变成了墨蓝色,“放开她!”   “你说放就放?别忘了,这里是吐蕃的军营!”他强制着把千寻揽入怀中,宣告,“你来了,很好,请你搞明白,从今天起千寻是我的,是我尺带珠丹的!”   “应该搞明白的是你,千寻是我的,我也是她的!不论她在哪里,都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我和她。”最后三个字,频伽转而望着哭泣的千寻,微笑着说道。   “好啊,那就三个人一起生活吧!本王很高兴你能到吐蕃做客。”尺带珠丹满不在乎地回道。千寻就在他的手中牢牢钳制着,频伽身陷他的领地,他有什么沉不住气的。   “谈谈条件吧。”频伽紧盯着他放肆在千寻腰际的手,咬牙说道。   “条件?”尺带珠丹仰天大笑,狂佞的声音震得千寻头痛欲裂,“频伽,你现在凭什么跟本王谈条件?”   频伽淡然地望着他,一字一字地说道:“就凭千寻随时可以放弃生命。”   尺带珠丹戛然止住笑容,看向千寻漠然的表情。   是的,频伽说得没错,千寻不怕死。如果她想离去,死亡绝不是畏惧的理由。这女子从来就没有过一丝他所熟悉的女人特质。虚荣,浅薄,嫉妒,怯弱,这些从没有在千寻的身上寻到过。可是,频伽就这么笃定千寻可以为了他放弃生命吗?   这,就是他的砝码?   “放开我。”千寻对他说道,“我累了,你们要是商量完了,直接通知我就好。”她伸手推开尺带珠丹,仿佛刚才在说;我累了,你究竟是要我死还是活,直接说好了。她像个没有生气的幽灵飘荡回重兵把守的王帐。   生,如何?死,如何?   如果结局一样,还有何可惧呢?   尺带珠丹脸色冰凝,他为了千寻不惜发动浩荡的战争,如此地耗费心力绝不仅仅是为了得到一具冰凉的尸体。   可是他怎堪接受频伽的威胁?在他的军营,他的将士,他的领地上!   千寻没有生的欲望,那他就为她创造生的欲望,在他尺带珠丹的掌控中,即便是死也不是自由的!   他冷冷一笑,沉声道:“来人,把他给我拿下,不必留活口!”   众将士得令后齐声大喝,手中兵器纷纷朝频伽刺去。   频伽从马背上高高跃起,身影所到之处哀嚎四起,血滴四溅,却是无人能近身。   可是这毕竟是车轮战,吐蕃士兵几十万之多,频伽又如何杀得完?几番较量下来,那炫白的身影坠落在地上,近距离地赤身肉搏起来。黑发被汗珠沾湿了贴在浮了尘土的面颊上,白衣被污了斑斑血迹,刺目地晕染着。   王帐内,尺带珠丹一把夺过了千寻横在脖颈间的弯刀。那是他随身的佩刀,早上还挂在帐中,什么时候被千寻藏了起来竟不知道。   “你就真的愿意为他死吗?”他怒吼,后怕侵扰上心头,使得他的声音不由自主地颤抖。   “不是为他,是为我自己!”   “你!”尺带珠丹怒极,伸出手掌就欲挥下。   此时帐外传来一阵强烈的骚乱声,尺带珠丹抓过床幔撕裂成条将千寻捆绑起来,转身走出王帐。   是迦陵和茶壶盖杀入了军营。   低矮的侏儒和高壮的昆仑奴如同无敌的天兵天将,迅速在包围频伽的吐蕃士兵中杀出了一道血路撤离开去。   “千寻,等我!”频伽无力地趴伏在及时赶到的茶壶盖身上,拼尽最后的气力喊道,“记住,我什么都不在意,只要你,只要你好好的!”高喊出最后一句,他的嘴角缓缓渗出鲜血,昏厥过去。   这,大概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次昏厥。茶壶盖的双目赤红,愤怒得几乎要喷出火来,他恨,恨不得杀光所有的吐蕃人。   那天,尺带珠丹留下了所有温泉边的活口!他故意让所有的人都亲眼看到回纥未来的王后与吐蕃国王燕好,故意让这种磨灭不去的屈辱活生生地印在他们的心里,故意将这个消息散播出去,故意激怒王上,想要迫使他仓皇间出兵。   尺带珠丹竟是盘算好了!   千寻,他要;回纥的土地,他也要!   不论怎样,频伽安全地离开了。   千寻如化石般伫立在王帐内的身影在渐渐消弭的呼喊声中颓然消融,跌坐在柔软的地毯上。双手紧攥成拳,里面竟已汗湿成片。尺带珠丹走进来望了她一眼,阴霾着离去了。   接下来的时光变得漫长难挨。王帐成了华丽的牢笼,千寻又一次陷入了无边的等待和惘然。然而她很明白,尺带珠丹远比唐玄宗难以对付。他的野心绝不仅仅是带走自己这么简单。   王帐的守卫这些天愈加紧密,使得她连走出王帐的机会都没有。每时每刻她都能听到王帐外面命令军队集结的号令。将领们高喊着吐蕃话,她一点也听不懂,只知道前方的战事定然越加紧张。每次吐蕃大军出营的时候都会比上一次轰鸣的马蹄声时间持续得长一些。这说明吐蕃的军力一直在加强,那么,两国的战争已经进入白热化了吗?   可我却什么也不能做!   千寻从王帐的窗望出去:天,蓝蓝的,纯净无云。偶有雁群列队飞过。   南雁北飞?   忽而一阵清新的风吹过,千寻贪婪地呼吸着,眼角一个黑影闪过,是很多天都没有见到的尺带珠丹。   他来做什么?   千寻下意识抓紧了衣襟,浑身僵硬充满敌意地望着他。   尺带珠丹的眼中闪烁着夺目的光芒,欺身到她面前,“用不了多久,我就能带你回吐蕃了。”   回吐蕃?用不了多久?什么意思?   她紧走几步,拦住尺带珠丹转走的身影,“把话说清楚!”   “决战马上就要开始了。”尺带珠丹满脸的兴奋,嗜血的因子在体内翻腾。   千寻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他一身炫黑的冰冷盔甲,挑眉道:“既然还没有开始,凭什么笃定能够带我走?”   尺带珠丹一副胜券在握的表情,双臂环抱,“频伽心已乱。”   心已乱三字一出,千寻的心跳像是漏了一拍似的,空洞洞地停顿。是啊,心已乱,心已乱。   她绝望地笑出声来,“那么,你顶多带回去我的尸体。”轻笑完,满意地望见头盔里浓密的眉毛纠结在一起,转身回到了窗边。   纠结的眉毛很快舒展,冲着窗边缥缈的人影说道:“千寻,你会心甘情愿地跟我回吐蕃的。相信我,你一定会的!”   “咣当!”一盏茶杯碎裂在尺带珠丹脚下,那是千寻手边的茶杯,此刻已经粉身碎骨。   尺带珠丹淡淡微笑,道:“不论怎样,你对我都不是无动于衷的。”说完转身离开了王帐。   千寻只觉得浑身冰冷,这个男人自我得可怕!   王帐外面清晰地传来了他的声音:吐蕃的勇士们,今天是我们与回纥一决生死的时刻,你们当中定是有人永远也不能见到自己的妻子、亲人,但也有人会因此成为将军,成为英雄。怕死的,现在就站出来,我尺带珠丹绝不会挽留。有吗?他的声音震天彻地,震慑四方。   “没有!”众将士异口同声地大喊,“誓死追随赞普!”   “好,传令击鼓,出发!”远处的哨楼上扬起庄严肃穆的声音。每响一声,几乎都要把人的心脏迫出来一样。   整齐有序的步伐依着固有的节奏慢慢消逝在耳旁。可是,地面上的震动仍然清晰地传来,书香中文网不去。   雁儿的鸣叫从天空传来。千寻从窗前眼望过去,虚无缥缈一片。   入夜,天空书香中文网沉醉在妖娆的红艳中,弥弥漫漫到地球背面。   那,不是晚霞,不是浪漫的酡颜,不是壮丽的自然景观。   那是火烧连天的战争。   红艳的中心正是尔泰城的方向,那是活生生的人间炼狱。   坐在寂静得几乎要令人窒息的王帐中,千寻伸出双手拼命地捂在自己的耳侧。那里,竟分明地听到哀嚎、怒吼、杀戮与痛苦。她仿佛看到一张张惊恐的面容在自己的眼前摇晃。仿佛看到一句句残破的尸体散落在地面上。大地,被染成了红色。尔泰城的河流也变成了红色,它凄然向东流去,直到把鄂尔浑河也染成了血红。   那里面,有回纥的血,也有吐蕃的血。   三天三夜,三天三夜!   这片土地的上空红艳了三个夜晚,终于在第四个夜晚重新陷入无边黑暗中。   在寂静了整整三天后,终于有了真切的声响在千寻耳旁响动。那是一阵熟悉的马蹄声,很熟悉很熟悉,她永远也忘不了。只有频伽骑马时才会有这样的声音,是的,是频伽。   她赤着脚跳下床榻,发疯般地奔出去。门口,依然是吐蕃的士兵守卫着,阻拦她的仍是那冰冷的枪戟。透过缝隙,她看到了,看到了飞奔而来的频伽。   他瘦了!   这是从缝隙中得来的第一感觉。千寻的心都揪了起来,迫切地想要伸出手抚上他的面颊,抚去那上面的浮尘风沙。   他终于来到她的面前,目光与她紧紧纠葛,缠绕得心痛欲裂。   他走过来,吐蕃士兵顺从地撤去了兵器,各自退开。他越走越近,脚步却沉重得仿佛灌了世上最沉重的铅。   “频伽。”千寻滑出晶莹的泪滴,猛扑入他的怀中。那里,淡淡的阿末香气不再,萦绕在鼻息间的全部是浓重的血腥气。退开几步,仔细地凝望他,这才发现总是一身白衣的频伽身上几乎全是血迹,硬生生地将白衣染成了血衣。   再向上望去,他的面颊黑发甚至是湛蓝色的眼眸都呈现出绝望的红色,那可怕的液体竟是没有放过他一丝一毫一寸。   “频伽!”再次扑入怀中,千寻手足无措地抚着他的长发,他的胸膛,他的唇齿。那里,冰冷得不像话。她的频伽,什么时候冰凉至此?千寻颤抖着,轻吻上冰冷的唇,想要输送丁点儿的温暖。   他终于松动了几分,喉咙里沉闷地嘶吼一声掠夺过去,啃咬起来。咸湿的泪滑落唇齿间与血腥味儿混在一起,搅乱了彼此的心跳。   不知纠缠了多久,频伽突然一把将她推开,毫不温柔地狠狠推开。   千寻抚着快要跳出胸口的心跳,怅然望着频伽,仿佛在问:怎么了?   频伽如木偶人一般走了过来,单膝跪在千寻面前执起了她的右手。一阵微凉传来,那个被她藏在雕花木盒中的旧银镯子顺着纤瘦的手指滑到了手腕间。手腕的皮肤白得几乎透明,跳动的血管一张一弛。   千寻不大的眼睛睁得滚圆,不敢置信地望着频伽,她的频伽,“这、这是什么意思?”   “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这个手镯是他送你的!”频伽死盯着那镌刻着隐秘花纹的银镯,冰冷地说道。   “那是因为我当时根本不知道他是吐蕃的国王啊!”千寻握住那银镯,拼命地想要捋掉。   “不,不要摘掉。”频伽按住她的双手,竟是用恳求的语气说道。“你、你究竟怎么了?”千寻快要窒息了,她抖动着嘴唇质问,“你究竟怎么了?这是什么意思?嗯?这是什么意思?”   “这就是我的意思,千寻。月光宝石,你以后都不再需要了。从今天开始,你是这竺密银镯的主人。你明白吗?明白吗?”频伽的眼神中弥漫着危险的癫狂,寒彻可怕。   竺密银镯?什么意思?他不是来了吗?他能活着来这里不就证明他胜了吗?为什么,为什么要说出这样一番话?为什么要给自己戴上这个银镯?   “千寻,你要好好地活下去,完好无损地活下去。尺带珠丹会给你世间最好的!你要,”他哽咽着,奋力将这些话说完,“你要好好活下去。因为,我不要你了!不要了!”   “不对!频伽,你究竟怎么了?你说啊,为什么,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为什么这么绝情?这不是你,不是我认识的频伽!不是!”   “你以为你认识的频伽是什么样子的?”频伽惨然一笑,松开了千寻的手。他转过身,离开她,离开她的生命,“频伽,应该是什么样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癫狂着离开,竟没有回过一次头。   “不!”千寻缓过神来,拼命地追出去。却仍是被吐蕃士兵用枪戟拦在门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如果频伽胜了,他一定会带自己离开。如果他失败了,又怎么能随意出入尺带珠丹的王帐?可是眼前的一切都令她不明白,完全不明白。   无边的黑暗里,血衣红的绝望。那修长的身影僵硬地直挺着,忽然间顿住,转回,血腥气很快又包裹住千寻,他伏在千寻耳边,唇温柔地掠过。   “啊。”千寻痛得惊喊。原是频伽狠咬了一口。他舔过溢出的红色血珠,呢喃,“我宁愿从没有遇见你。”而后头颅远离,深邃的蓝色眸光闪烁破碎,“以后要经常锻炼身体,不要在大清早出门吹冷风,不要因为画画忘了吃饭,不要兴之所至就去结交陌生的人,不要……”他忽然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从牙齿中挤出,“不要想我。我只允许你想我今天一晚,过了今晚,绝不许你再想我!不许!知道吗?”   不再想他?是吗?真心话吗?那为什么满眼的不舍?为什么蓝色瞳孔碎裂成一片片?为什么紧攥住她的双手几乎要将她揉碎?为什么在他身上寻不见一丝生气?为什么要让她好好地活下去?没有他,千寻又怎能好好地活下去?   “发生了什么?”千寻追问着。   “千寻,记住我对你最后的要求:活下去!尽你所能好好活下去!”频伽转身飞快离开,这一次,真的一直到身影消失也没有再驻足。   草原上夜晚的春风很温柔,并不苛厉。可是千寻的心却轻易地被吹成一片片,散落在广袤的荒凉大地上,寻觅不见。   频伽竭尽全力挺直着脊梁走到千寻望不见的黑暗之地,浑身紧绷的弦骤然断裂,踉跄了几步。   “说清了?”尺带珠丹从黑暗中踱出,炫黑的眼眸闪着沉思的光芒。   “带上无因,千寻的病情他最了解。”频伽瞬间恢复压倒的气势,以命令的语气说道。   “好。”   “我现在就回王城,二十万人十天内会全部撤离。”频伽面无表情地说完,真的,真的永远离开了这里。   劝说千寻好好活着,以此交换回纥二十万人的性命。这,就是战败的频伽为了肩上承载的责任与尺带珠丹做的交易。   是的,回纥战败了。尺带珠丹竟然从巴颖珊的手中骗到了尔泰城的地下水域图。他的突袭兵从地下水系潜入尔泰城内,给了频伽重重一击。最坚固的堡垒被摧毁的时候,缘由往往也是最简单的。   尺带珠丹说过他会有办法让千寻甘愿活下去。他真的做到了,他,是一个懂得计算一切的人,包括情感。   二十万回纥人的性命换千寻一条,值!   他望着频伽远去的背影,眸光里闪烁着一丝敬意。最后关头,频伽选择了牺牲自己的幸福保住回纥子民生命。这,是一个君主应该做到的,可是,也是很难做到的!   或许,留下这些人的性命并不是一个好君主应该做出的选择。但是他要一个活生生的千寻。他为了做一个合格的君主付出了半生,现在,他要这个女人,要这个或许是一生中再不可能相遇的女子。那个曲江池边的身影在他心中永难磨灭,既然无法相忘,那么就得到它,这,不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吗?   是不是应该看看她呢?   迟疑着望了望一片黑暗的王帐,他心底竟生出陌生的胆怯。那冰冷盔甲下包裹着的也不过是活生生的血肉之躯,他远没有自己想象的强大。   算了,回到吐蕃后,有的是时间守着她、望着她。   想起未来的长相厮守,邪魅到令人屏息的面容憨憨一笑。这笑容,竟如孩童般纯真。   行尸走肉怎样活?   就这样活。喝水、吃饭、睡觉、发呆。眸光从此不再闪烁。神情从此不再有变化。   千寻很听话。那晚频伽走后,她当真心痛了一夜,几欲死去。第二天,当又一队北雁南飞时,她把心系在上面远远地带走了,带到云深不知的归处。   无因圆滚滚的身材和勉强至极的笑话甚至再不能令她多眨一次眼睛。她,陷入了严重的自闭症状。除了疯狂地画画,再没旁的可以令她侧目。她画了许多自己的自画像,脸部的、半身的、全裸的,她几乎用画笔将自己解剖了一遍,从里到外地分解。画中的自己时而丑陋、时而凄艳、时而癫狂、时而沉静如海。   尺带珠丹抱她,她不挣扎;吻她,她没有温度;终有一次欲念丛生想要得到她,千寻竟又高热不退。这一次发热来势汹涌,无因差一点也无计可施了。   五天后,病情稳定,无因嗟叹:“执念如此,又是何苦?”   尺带珠丹一把攥住他的袈裟襟口,“留下你只为了千寻,你那些不该说的话还是留给佛祖吧!”   无因长长地叹息,歪斜着圆滚的头颅。   退烧的那晚,尺带珠丹没有离开王帐,他拥着千寻软弱无骨的身子如若珍宝。清晨醒来时,却发现怀中空荡,千寻早已从他怀中钻出,坐在了画架前。   他走过去,只见到满纸的空白。   “没什么要画的吗?”   千寻默然摇头。   “画我吧。”他再一次拿出那张未完成的半裸肖像画,渴望地询问,“能为我完成它吗?”   纤素手指夹过那张泛黄的素描,规定在画架上,而后翘起尖削的下巴道:“像上次那样躺着。”   尺带珠丹顺从地坐下,研判的眸光仔细看进千寻骨子里去。   终于,千寻投注了她灵动的目光将自己包裹,巡视。阔别了一年多的关注再一次得到,他的心说不出的安详愉悦。眼望着千寻的眸光闪烁着神采的灵动,这才找到一丝温暖的情丝。   “啪!”千寻手中的炭笔跌落在柔软地毯上,执笔的手缓缓抚过画上的每一寸,突然间情绪崩溃,掩面无声而泣。   大悲无声,想必就是眼前的一幕吧。   咸湿的泪水顺着骨节突出的指缝滑落,滴滴氤氲在素描上。   尺带珠丹拉好上衣的衣襟,不知所措地走到那个似乎一触就碎的身影旁,看过去。   他狂怒了!嘶吼着朝支撑王帐的几根廊柱击掌而去。轰鸣声起,烟尘喧嚣,王帐瞬间塌陷了大半。他的额抵着千寻的,恶狠狠地宣告:“不要期望我会放过你!就是死,你也要死在我的怀里!”   千寻仍是无声悲泣,空洞地望着被揉皱的素描。   那上面,眉眼、神态不是频伽是谁?   她的眼只能看到频伽,除自己之外的任何人都会自动幻化成为频伽。她不敢走出王帐,因为害怕看到千千万万个频伽,因为害怕自己会分裂成千千万万个灵魂去追随那些心中的幻象。   过了多久?   一个月,两个月,或许更长的时间。吐蕃的军队终于完成了所有在回纥的掠夺,他们满载着珠宝、女人拔营离开,留下一片曾经富庶繁华的荒凉草原。   离开的那天,是千寻走进这座王帐后第一次见到刺目的阳光。她坐进华丽的车辇,渐渐远离曾经以为的幸福之地。   已经是六月了吧?   草原上的野草长了半人多高,叫不出名字的小鸟飞旋在其中。想来他们的家人就在那草丛深处等待着幸福时光的来临。   不晓得在摇晃中恍惚了多少天,大军停了下来,驻扎休憩。一只苍白的手伸出车窗,撩开珠帘,冰冷的脸远远望着。竟慢慢消融,有了难得一见的情感。   是地宫,是第一次见到频伽的地宫。   眼前熟悉的雅丹地貌荒凉地存在着,不见丝毫改变。或许当一切消逝的时候,它仍然亘古不变!   千寻从马车上跳下来,不顾一切地冲向鬼斧神工的天然城堡。匆忙中鞋子掉了一只,她却毫不自知,只一味地奔跑着。   寻着记忆,她走进地宫的入口,一切井然如初。只是穿着葱绿色短裙的侍女们全部换上了吐蕃的服饰,头埋得低低的,脊梁卑微到了极致。   原初的旖旎风情、美酒飘香被一股沙尘味儿掩盖住,再难寻觅,那个飘逸出尘的炫白男子终不能见。   她自顾寻找着自己曾经安稳睡过的床榻,心满意足地钻进去。灰尘拂面,粘得她浑身痒痒的。她却稀罕得什么似的,贪婪地呼吸着淡淡灰尘。   尺带珠丹望着裹在被中的千寻,退却出去,生怕惊扰了她难得一见的好梦。   躺在那张汉白玉石砌圆床上,望着献舞的舞姬们,压抑了太久的雄性欲望灼烤着温润玉床上的健硕身躯。现在,只消他勾勾手指,艳美如花的舞姬就能柔媚地疏解他灼热的欲望。他抬起手,手指在空中停顿了许久,终究颓然放下,疲惫地说道:“都下去!”   美人们迅速消失在黑暗的阴影中,只留下无边空寂给他。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猛然从梦中醒来,猛然在春梦中醒来。梦中他渴望的人在爱抚他,而清醒的黑色双眸中,千寻真的在爱抚他!   31 灰袍僧人   千寻调皮地将自己瘦小的双手窝在他宽厚的手掌中,轻轻摩擦着手心的茧子,然后将唇覆上去,伸出丁香逗弄着,偶尔啃咬。把他的双手把玩尽了,她转而攻陷繁琐的衣襟,一个个地解开扣子,直到触摸到黑红色的健硕胸膛。千寻有些紧张,轻柔地抚摸着,不肯放过一寸。而后啃咬,轻舔,尺带珠丹每一存被她舔过的肌肤都汗毛直立,前所未有的快感在细胞之间以光速传递着。红唇开始向火热的中心袭去,掠过丹田时她盘亘了好久,那坚挺几乎就要穿透衾衣了,她才坐起身,斜眯着眼睛望着尺带珠丹,伸出手,朝最灼热的中心探去。   “小妖精!”尺带珠丹不再放任她掌握所有的主动,一个翻身将千寻压在身下,用坚挺的灼热磨抵着她的私处。   千寻在喘息,他更是如此。写满了欲望的眸子紧紧盯着她的,不敢置信地确认:“寻,你确定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她没有回答,只是喘息着伸出手指在他光裸的脊背撩拨着。   尺带珠丹真的要疯了!这样的千寻他从未见过,梦中希冀过多次的事情真的发生在眼前,他竟变成了经历初次的大男孩般煎熬。   “千寻!”他狂喜着褪去全身的衣物,展示着自己完美的裸身,“千寻……”尺带珠丹叹息着吻上来。   他们越来越亲密,越来越危险,眼看就要合而为一。   千寻纠缠翻滚的身子突然间静止了,僵硬的程度几乎可以与身子下面的汉白玉石床媲美。   “你……”尺带珠丹幡然领悟了她的用意,领悟了她反常的热情如火,“你在折磨我,对吗?”   千寻的瞳孔冰得骇人,里面还有一丝嘲讽的光芒。   “你就这么恨我?不惜用这样的方式告诉我?”尺带珠丹疯狂地大笑出声,狂喊,“你伤害不了我!”紧接着在她如化石般的冰冷身体上极尽挑逗亲吻。   终于,他仍是停了下来,不光是他的心,他的身体也同样在叫停。身子下面的那个女人,还能称之为有生命的人吗?   尺带珠丹怒目而视,耳边却细碎地传来一阵乞求的声音:放我走吧!   “你刚才说话了?”他望着自始至终没有开过口的千寻,怀疑自己刚才是不是幻听。   千寻仍如雕像般地凝视着他,没有任何回答。   又听见了:放我走吧。放我走吧。放我走吧。   一声比一声大,一句比一句绝望。这四个字重复着在耳边响彻。   尺带珠丹惊恐地望着仍然没有说话的千寻,离开她,远离她。   天空突然间闪过霹雳,暴雨无情地敲打下来。石床周围有许多透气的空洞,雨水汹涌而下,噼里啪啦地坠落在他们四周。   放我走吧,放我走吧!   这句话穿透了雨声、雷声,仍是固执地传进他的耳中。   千寻默然起身,穿妥了衣衫走下汉白玉石床,径直走进雨中。她浑身淋得湿透,颓然跪坐在地上。坠落时的速度很快,这使得她黑色轻柔长裙里的空气没有来得及离开,满满地塞在衣服里,鼓胀成了圆形的立体裙摆。尺带珠丹痴痴望去,她竟像是黑色天鹅搁浅在了岸上,双翼折断,凄凄惨惨。只孤零零地挺直着她完美雪白的颈项。“我输了。”三个字一出,尺带珠丹的耳边再没有响起过那四个字。他认命地苦笑,苦笑,苦苦地笑,“千寻,我放你走!”   “这些我都不要!”一身朴素棉衣的千寻蹙眉望着尺带珠丹命人给她准备的整整一车行囊,摇头说道,“从这里到阴山的路我走过,这些并不是必要的。”   尺带珠丹跺着脚劝说:“不行啊!你看这些补品,还有那些衣物和珠宝,都要带着的,要这些,还是要我亲自送你去你自己选择!”   频伽带着幸存的二十万人远遁在阴山北面,千寻此刻正是要出发寻他而去。她坚持只带着无因前往,尺带珠丹自然很不放心,定要她带上充足的钱粮。   “你,”千寻急着离去,只得点头,“好吧,好吧,我都带上。”说完,给了他一记这总行了吧的眼神。   “我随后也会派使者将回纥的土地奉还,千寻,一切都过去了。”是啊,千寻望着憨笑的尺带珠丹,低语:“一切真的都过去了。”   无因胖乎乎的身子晃倒眼前,合掌问道:“阿弥陀佛,最近贫僧碰到的施主个个都有悟禅的天赋啊!”   “算了吧,胖和尚!我们要是也去悟禅,保准你没什么可混的了。”千寻笑望着他,挖苦道。   “不见得,不见得。”说完,一个纵身轻松地跃上马车车夫的位置,等待着出发。   “我要走了!”千寻淡淡笑着,朝尺带珠丹颔首。   “等一下!”他走过来,捧着千寻的脸说道,“能不能答应我做竺密银镯的主人?”他的手紧攥着千寻戴着银镯的手腕,用力很深,深到疼痛。   千寻微笑,点头。   “千寻,这银镯是我吐蕃密宗的圣物,历来只有赞普才能拥有。传说它若与原本《涅?经》相遇能够使人获得预知未来的力量。这些,我才不在乎!我只想让你做它的主人!或许,你只想拥有月光宝石,但是不要放弃竺密,永远不要放弃!好吗,千寻?能答应我吗?”“是的,我答应了。”千寻轻抚银镯上的隐秘花纹,说道,“我真的走了,以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   “千寻,对我来说,两年前在曲江池边一汪碧水,一对蓝鸟,一个少女,一朵蔷薇,那是我对幸福的全部理解。过去是,现在是,一直到我死去,也都是!所以,不要对我许诺以后的相遇,那对我是残忍的折磨。只要你过得好,过得快乐,那么,我就有守着那个幸福画面活下去的力量!”   千寻怔忡地望着眼前的男子,如果说面对这样的告白内心中没有一丝震撼,那一定是骗人的!   “谢谢,谢谢你这么爱我!”千寻扭转身,不再说再见!他们之间,不应有再见。再见,是单方面的磨折。   坐进马车,见无因对着自己发愣,催促道:“走了。”   无因死死地盯着千寻手腕上的竺密银镯,恍惚了半天才转过头去,扬起了马鞭,绝尘而去。   千寻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安静的无因。从地宫出发到安西,整整半月过去了,也不见他再说过一句废话。每天除了必要的几个字,他总是一言不发地驾着马车,要不然就是怔忡发呆。她有时突然间朝无因看去,会发现他望着自己出神。   千寻的性子原本就是淡漠如水的,他不说,自己自然也不会问。   第二次到达安西,这里已经是荒芜一片了。   塌陷的城墙,飞窜的流萤,到处斑驳的烤焦痕迹,残破的军旗仍在随风飘荡。   大将军高仙芝早已死去,李嗣业投身在讨伐逆贼的大业中身在何方也不知道。他曾经沐浴过的清澈小溪澄净依然,里面鱼儿自在往复,一切当真泯灭如初。   这片土地,忽而属于大唐,忽而属于回纥,忽而又属于吐蕃。然而谁都抵不过时光变迁,这里,终究是属于世代生存的自然生命。   千寻没能在这里唏嘘很久,补充了淡水后。无因扬鞭催马,很快踏上了东去的进程。   兵荒马乱的时代,没有人会找一个和尚和男装千寻的麻烦,所以,他们很顺利就到达了凉州。这一次,他们不再往兰州方向走,而是沿着长城越过鄂尔多斯高原直达阴山!   频伽,等我!   每天恢宏的朝阳从东方升起的时候,千寻都会望着那团似火的希望之源默默许愿。   频伽,你可知否?知否?   如果生命中第二次遇到马贼,会不会很倒霉?如果是熟人,那是不是对方比较倒霉?   是的!离开凉州不过半天的时间,正在溪水旁洗脸的千寻再一次在席卷而来的黄沙中消失无踪。   无因只是个和尚,充其量是一个能力比较强的和尚。上次频伽动用了两国的力量以最快的速度找到了千寻,这一次,胖和尚一时眩晕,竟不知从何找起。   第二次被浑身散发着西北野汉子味儿的男人扛在肩上,千寻实在是无奈得很。恐怕,这个贼头子不会像高大飞那样好对付了。   “老大,我们盯了那胖和尚好几天了,今天早上才发现坐在他车里的竟是个女人,虽然瘦得很,可是长得也不赖。老大您先享用,再赏给兄弟们吧!”   一阵威严的声音传来:“跟你们说过多少次了,痒痒了就去青楼泻火,不准强掳良家妇女!”   驮着千寻的马贼委屈说道:“她哪里是个良家妇女了?良家妇女怎么会整日跟和尚混在一起。”   千寻伏在他的背上不可抑制地笑了起来,笑声如银铃,愉悦轻快,“高大飞,我们还真是有缘啊!”   贼头子原本端坐在高台上好好的,一听这话顿时从椅子上翻了个跟头,栽了下去。他拍拍身上的沙尘,不敢置信地揉揉眼睛,努力地眨啊眨啊,“是,是你!”紧走几步,一把将千寻抱下来,惊喊,“真的是你!真的是你!千寻,你怎么会在这里?”   千寻笑眯眯地望着他,斜挑着眉毛反问:“这要问你的手下了,高大飞。”   高大飞怒目看向那个马贼,直瞪得他一溜烟跑了出去。   “高大飞,我的和尚朋友一定等急了,我没有时间耽搁、叙旧,我急着赶到阴山。”   “好,我送你!”他戴了半个面具的脸孔上再也没有让人想要嗤笑的滑稽神色,上面布满了霸气与勇猛。高大飞伸出手拉住千寻,直奔山寨之外走去。骑上马,飞驰在黄土高原的沟壑间,身上仍旧弥漫出浓重的西北汉子味道。不过,这一次,真的是一个汉子了!   俯瞰黄土高原的沟壑,一道蜿蜒轻扬的黄色沙雾飘忽在山涧,潇洒天地间。   “他在那儿!”高大飞手执马鞭远远指着无因急匆匆寻觅的身影。   “谢谢你!”千寻从马背上跃下,正要迈开步子,忽又想起了什么,“你怎么又回来当马贼头子了?”   “我还以为你根本就不会问呢!”高大飞淡然一笑,“没什么。只不过我的老婆孩子都在战乱中死了!我儿子甚至还来不及到人世间看一眼,就和孩子他娘一起死在了安禄山军队的刀下!而我,最应该保护他们的人当时却躲在角落里吓得全身发抖!呵呵,呵呵呵呵!”高大飞笑得凄苦萧索,自嘲道,“我媳妇的头就那么轻易地被砍掉,滚啊滚啊一直滚到我的脚边。她圆睁的大眼怎么也不肯阖上!那一刻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拿起身边的菜刀向那个士兵砍去!我疯狂地砍着,一直杀出了长安!杀得浑身是血,杀得畅快淋漓。可是,我就是再勇猛,也换不回我媳妇儿子的命来!我……”泪水在他发红的眼眶里滚了又滚,终究落了下来。粗糙的双手无助地抱住头颅,无声地悲泣着。   “就这样,”他抬起头,任由泪痕干枯在脸上,黄沙飞卷过来,粘出了两道干枯的沙痕,“我一路斩杀,一路也有不少无家可归的汉子跟着我回到这里,回到我从小生长的地方。我下定决心,绝不让自己的家乡再遭受一点点的摧残。我要誓死捍卫这里,绝不再让那些狗娘养的叛军糟蹋半分,我要像一个真正的汉子那样守卫这片土地!”千寻呆愣地望着眼前的高大飞,望着这个坚定坚强的男人。战争,真的把所有人席卷而去,没有留下丁点幸福的可能。她走上前,紧紧地握着高大飞的手,“大飞,好样的!”   “呵呵,忘了告诉你,这里的人都称呼我:高飞!”   “高飞?”千寻畅快大笑,拍拍他的胸膛,道,“高飞!再见了!”   “再见!”深深地朝她望了最后一眼,高飞用力拉住缰绳,那匹健硕骏马高高抬起前蹄,仰天嘶鸣,瞬时飞驰而去。   无因听到了嘶鸣声,圆滚的身形几个晃动便来到了千寻面前,他焦急问道:“你没事吧?”   千寻望着绝尘而去的身影,许久才道:“没事,我们继续赶路!”   阴山,终于到了。   这天,天空灰蒙得令人沮丧。气压低得令人透不过气。   可这些都无法阻挡千寻几乎快要崩裂出的心跳!频伽,频伽,我来了,千寻回来了!   她几乎无法听到周围的声音,耳边只充斥着自己的心跳声。它震耳欲聋,几乎使她窒息。   满眼望去阴山北坡上到处都是回纥的帐篷,炊烟袅袅地弥漫着生命气息。   千寻踉跄着穿过密码的帐篷,听着她听不懂的却很熟悉的回纥话。是这里,是这里,频伽一定就在这里。   越向高处走,帐篷就越少,千寻直觉着朝着半山腰上最大的白色帐篷走去。快到了,就快到门口了。她眨着眼,努力抑制着迷蒙的氤氲雾气。突然间,心里升起一阵惊恐,竟是不敢走过去掀开门帘。就在她远远站着,像是个犯了错罚站的无措女孩一般踌躇着脚步停滞不前的时候,帐帘骤然敞开,里面,一个熟悉的身影弯着腰走了出来,手中端着一盆清水,“哗”的一声泼得老远,直泼到千寻脚下。   那人猛吃一惊,诧异地抬起头,望向她的眼眸中充满了不可思议。   “千寻!”她大喊一声,手中的水盆“当啷”一声坠落在地。   千寻苦涩地微笑,点头道:“是我,是我,黛螺。”   黛螺扑上来,紧紧地攥着她的衣衫,哭喊:“你这丫头,怎么跑回来的?啊?那个人怎么可能会放过你?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我这不是回来了吗?”千寻胡乱抹了抹脸上的泪痕,急切问道,“频伽呢?他在不在里面?”   黛螺身子一僵,缓缓离开千寻的身子,低头不语。   “你、你这是怎么了?我问你频伽呢?”千寻皱着眉,喊道,“他是不是就在里面?他是不是生我的气?是不是?”她推开黛螺横在面前的身子,大步朝帐篷跑去。   刚到门口,就被迎面走出的人挡住了脚步。是迦陵!   “频伽不在!”迦陵冷冰冰地望着她,毫无生气地回道,“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频伽这个人了!”   他在说什么?为什么我都听不懂!   千寻惊恐地后退,不知所措地望着黛螺,“他在说什么?什么叫世界上再也没有频伽这个人了?他死了吗?啊?黛螺,你告诉我,告诉我。他在说什么?究竟在说什么?”   “千寻!”黛螺扑上来,紧紧地搂住千寻冰凉的身子,“你、你顺着这条路一直向前走,就会知道为什么了。去吧,自己去寻找答案!”   “你跟她说这些有什么用?一切还不是因为她!”迦陵在身后怒喊道。   “闭嘴!”黛螺怒目而视,冷静说道,“吃了败仗就是你们男人没本事,不要把什么都怨在女人身上!”   两个人在帐篷前大眼对小眼,互不相让。   千寻浑然味觉,如同被下了符咒迷失了心志的人恍恍惚惚地顺着山间小路走去。   走到路的尽头,几乎要绝望的时候,山间云雾中出现了一个流淌不绝的悬壶瀑布。它飞速地从绝岸飞落,恨不得把身下的一幽碧潭狠狠击穿。幽深的碧潭神情自若,敞开胸怀迎接着飞流的穿刺。   这个山谷三面陡峭,只有一道几乎不可寻的崎岖山路可以直达谷底。   千寻穿过荆棘,走过怪戾的崎岖,一直走到被浓雾笼罩的谷底。   谷底潮润如春,到处开放着绝美的野花,散发着淡淡的香气。千寻贪婪地闻着,因为,她嗅到了那股熟悉的阿末香气,那股死了都不会忘的阿末香气!   她望着碧潭,轻声地问道:“是你吗?”   除了飞瀑的声音,四周寂静一片。   “是你吗?频伽?”   仍是没有声音。   “我回来了,千寻回来了!”她深吸一口气,缓缓转过身子朝后望去——浓雾渐渐拨开,一个灰白色的身影渐渐清晰。是他!轮廓依然,面容依然,是他!   可是,可是那满头的乌黑长发呢?哪去了?   千寻走过去,纤瘦的手指抚向光滑的头颅,眼眸中从混沌到绝望,从绝望到茫然,从茫然到清明,“你是……”   穿着灰白色棉布袈裟的频伽面色如常,双手合十道:“贫僧法号千色!”   千色?千色!千色?!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历经了世间所有繁华,感受了人生的所有欲念,所以,法号千色!千色,岂不就是千空!   一切成空!一切成空!   原以为,穿越了千年,只为了幻象中的致命纠缠!   原以为,穿越了千年,只为了与你相知相爱!   又怎知,穿越了千年,却只是为了成就你——千色佛陀?   “不,不!”千寻摇着头后退着,拼了命想要逃离这里,“不!不是这样的!你不是千色!不是千色!不是的!不是的!”   她的身影飞快离开,转眼再难寻见。   频伽(或者应该称呼他千色禅师)仍是面色如常站在那里。不知过了多久,他才扭转了身子,渐行渐远。   岩石裸露的地面上,两个清晰的脚印深嵌在千色刚刚站立的位置,凄苦存在着。飞瀑的迷梦水雾很快晕染进去,干燥的脚印很快湿滑起来。   “疯婆子,傻婆子,疯婆子,傻婆子!”阴山脚下两三尺高的草荡里,一群顽皮的孩子追逐着残破狼狈的身影嬉闹过来。   千寻仰面躺在草丛中,仿若未闻。   孩子的脚步声渐渐近了,就在她躺着的不远处停了下来。   “疯婆子!”一个稚嫩的声音扬起,“疯婆子,给我们跳个舞,让大伙乐呵乐呵!”   这些孩子在干什么?   千寻扭过满脸泪痕的脸颊,试图不让这声音传入耳朵。   可是,小孩子尖锐的声音还是源源不断地响起:“别哲,叶赫哥哥说过不能随便欺负人,我们还是走吧!”   “叶赫?他算老几?你们就知道听他的话,哼!”这个叫别哲的孩子好像很不服气,满腔的怒气无处发泄,只好结结实实地踢在了疯婆子身上。   “啊!”   一定很疼,沙哑的女声传了过来。   叶赫?这个名字听起来为什么这么熟悉?   千寻站起身,朝孩子们走过去。天,不但有熟悉的名字,还有熟悉的人。   “颖珊!”她朝着那个蜷缩在地上的褴褛身影扑过去,颤抖着手抚着巴颖珊干枯干涩的脸庞,“颖珊,你、你怎么了?”   一旁的孩子们被突然出现的千寻吓了一跳,不由自主地向后退着。   “大家不要害怕,不过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而且还是外国女人!”那个叫别哲的男孩站住了身子,强装勇敢道,“你是什么人?”   千寻从巴颖珊的身上别过眸光,微眯着望着别哲,“刚才是你踢他的?”   “是、是我又怎样?我爸爸是迦陵王的侍卫,威武得很!”小家伙抬出老爸,狐假虎威道。   “很好!”说完,千寻扬起手掌对着他一掌打了过去。   “啊!”别哲的脸顿时肿了起来,哭喊道,“你敢打我,你敢打我!我去找我爸爸去,你、你有种就别走!”   “站住!”一个沉稳的少年声音传了过来,顿时吓住了别哲欲走的脚步,“自己做错了事情,还敢找大人告状?别哲,你要是去了,我叶赫一辈子看不起你!”   在回纥,被人看不起好像是一件很大的事情。别哲愣在原地,竟是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   原来是他!   千寻望着那个英气勃发的少年,这不就是自己和频伽抢救难产的母马认识的叶赫吗?频伽还因为他小心眼地吃了一肚子飞醋呢!刚想微笑,却又想起了频伽,愁眉再次纠结在一起,怎么也化不开。   “姐姐,是你?”叶赫却也认出了她,亲热地走上前拉住她的手,“姐姐,真的是你?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叶赫!”   “是的,我记得。”千寻勉强笑笑,转而望着痴痴傻笑的巴颖珊,“你知道这个姐姐是怎么疯的吗?”   “不知道,好像她自从来到这里就已经是疯的了!总是一看到别人家的小孩就冲上去‘孩儿孩儿’地叫,还抢人家的孩子!时间长了,这里的大人们就喊她疯婆子!还不许我们跟她说话。”   “是吗?”千寻悲哀地望着巴颖珊,缓缓拥住她,“不怕,不怕,你的孩子永远都在你身边,不怕不怕!”   夜晚,千寻来到迦陵的帐篷中,要求留在这里,做孩子们的老师。   “我不知道自己留在这里还能做什么,但我要照顾颖珊,还有这里的孩子们。将来,你们还是要回到回纥的土地上,孩子们不能没有人管教天天在野地里疯跑。而我,早已是灵魂遗失在苍穹的人。频伽,噢不,千色禅师我不会去打搅,我,”千寻垂下头,维持着最后一丝希望,“我只是希望生活在有他的地方,仅此而已。”   于是,从那天起,千寻留在了这里,成为了巴颖珊的姐妹,孩子们的老师。   她每天梳着朴素的发辫,穿着棉布的衣衫,背着木制的画架奔波在田野中。她的身后总是跟着大小不等的孩子们。   她画景、画树、画草、画山、画云,却唯独再没有画过人。她怕,怕再看到任何一对充满了伤痛的眼眸。   她教孩子们她所熟知的天文、地理、文学、艺术,她成为了孩子们崇拜的对象。   ……“老师,老师,世界上最高的山在哪里?”   “最高的山在吐蕃,它的名字叫喜玛拉雅。”   ……“老师,老师,还有比你画画更好的人吗?”   “当然。很多很多,梵高赛尚高更莫奈毕加索伦勃朗安格尔提香德尔沃达芬奇。总之,比老师画得好的画家很多呢。唐朝也有一个,叫姜皎。”   “老师,老师,为什么你说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   “老师平时对你们摆架子吗?”   “不摆!你跟我以前的先生都不一样。”   “那么,你会因为我不厉害而看不起我吗?”   “不会!”   “你会因为我不严厉而不愿意听我讲课吗?”   “当然不!”   “我这样尊重你,有什么不好吗?”   “好!老师,我明白了。”   “老师,老师,你说我们居住的地方叫地球,还说地球上有一大半都是海洋,这样说的话,地球上最深的地方应该在大海里了?”   “对!”   “那个地方叫什么名字啊?”   “叫……马里亚纳海沟。”   叶赫问完这个问题,转身蹦蹦跳跳地走开了。却不知他最敬爱的老师姐姐心痛得不支倒地,昏厥过去。   醒来的时候,眼前一片黑暗。   千寻感觉全身汗津津的,想来,自己又发热了。她挣扎着,想要坐起瘫软的身子。   “别动。”黑暗里,熟悉的声音传来。   是他?   千寻惊喜得浑身僵硬,激动得竟不知坐起好还是躺下好,就这样半支着身子望着眼前的空洞。   “是你在跟我说话?”她试探着问道。   黑暗中传来“?”的一声,忽明忽暗的灯光投射过来,映照出千色焦急惊恐的面庞。他放下油灯,迟疑着探过身子,低喃:“为什么?为什么就不能照顾好自己的身子?”   “我……”千寻眼眸一热,努力克制着自己的声音,“我没事的。这里是你住,嗯,修行的地方?”环顾四周的石壁,看起来是个隐秘的山洞。   “为什么不照顾好自己?”千色没有理睬她的问话,逼问着,“为什么一睡就是十天?为什么?”他的眼眸不再是平静一片,蓝色深渊里面,分明汹涌着滔天巨浪。   十天?自己这一次竟然昏睡了十天?这是不是意味着痛苦即将结束?   千寻虚弱地笑了笑,这笑容毋庸置疑地刺痛了千色。   他的双手抚上千寻嶙峋的锁骨,“你想要逃避我吗?像我选择遁入空门一样用死亡逃避痛苦吗?”手指探进“马里亚纳海沟”,死命地摩挲着。   “你休想!”他咬牙切齿地喊着,瞬间贴上她的唇,抵死地缠绵着。   千寻睁大了双眼,里面写满了同样的挣扎,终于,渐渐阖上,缴械沉沦投降。   原谅吧!他爱她,她爱他!   光影恍惚得黑暗里,他们仿佛相隔了千百年才相遇、重逢一般,纠缠的唇尖抵死地缠绵着,相互吸附着彼此呐喊、索求的灵魂!   亲吻,彼此隔着轻薄的棉裟点燃了最最深沉的欲念;爱抚,双手的温存恰如魔幻的符咒;喘息,羞红了投射而来的光线;黑发,缠绕着光裸圣洁的身体;滚动,惊扰了沉寂的灰尘,它们扬扬洒洒地弥散在空气中,无所遁形;结合,深入而密合,仿佛两人只是为了对方而存在于世!   令人轻颤的暧昧寂静中,千色如远古般的呢喃传了过来:“马里亚纳海沟,这里,是只属于我的马里亚纳海沟!”   千寻浑身剧烈一震。   原来,一切早在相遇的一刻就已经注定!   原来,寻寻觅觅只为这千年一梦!   天,亮了。   太阳照常升起。   千寻的发丝湿漉漉地散落在千色温暖宽阔的胸膛前,贪婪地聆听着那里传来的心跳声。   “千寻。”   “嗯?”   “我们离开这里,就我们两个人!这里不再需要我了,佛祖也不再需要我了,我要跟你在一起,永永远远在一起!”虽然,上天留给他们的时间有多久谁也不知道。   幸福的温热泪水悄然滑落,千寻痴痴地点头,一句话也说不出。   “来,我来给你穿衣。”   千寻光裸着身子,在朝阳笼罩中神圣跪坐在千色面前,安静地望着他。   “千寻,你知道自己有多美吗?”   她摇头但笑不语。   “知道吗?你的每一部分组合起来都恰到好处,完美得无法形容!”一边说,一边为她穿衣、梳发。幸福,与阳光一起铺洒进来。   阴影也常常与阳光鬼魅相随。   “千色禅师。”是无因的声音,远远地响起,却仿佛遮去阳光的乌云。   千色穿上衣服,留给千寻安心的一笑,转身走出山洞。   无因接下来的话更是寒冷的彻骨,“昨天傍晚,唐朝大军突袭。此刻,阴山脚下怕是一个活口也没有了!”他的眼神更冰冷,仿佛在说:是你们的行为使得回纥仅存的百姓遭此灭顶之灾的!这是天谴!   “唐朝大军?”千色身形一晃,强撑着问道,“为什么?”   “胖和尚不知,只知道主帅竟是个唐朝公主,名叫永乐。”   永乐?永乐?那个面色枯黄,爱他爱到发疯的永乐公主?   是的,真的是天谴,是天谴!   “不!”千色大喊一声,悲鸣着朝山下奔去。他的身后,千寻只穿了一半的衣,绝望而虚无地走出山洞,踉跄着追随而去。   全完了,一切都完了!   她与千色那小小的,好不容易,历经万苦的厮守终成泡影,弥散在漂浮着血腥气的山间浓雾中。   终于寻不见了!   最终回爱之永恒   在印度,有一个千年圣地——朵拉薇拉。   这里现在已经是一片山丘,碎石砖砾,断壁残垣,隐隐可以看出当年的辉煌。   今天,公元两千零七年十月六日,深受全世界佛教徒敬仰的玄净禅师在此颂讲《涅?经》。此刻,来自四面八方的信徒们都聚集在玄净禅师的周围,虔诚地听讲。   远远的山丘上,缓步走来一个身穿玄青色曳地长裙,黑色紧身高领线衫的女子。她的颈项雪白雪白,微卷的发丝随意盘在头顶,偶尔钻出的几褛随风飘扬在她忧郁的苍白面颊上,显得分外迷人。   在她手中,卷着一份法国《费加罗》报,头版头条上印制了一幅长长的画卷,上面,分明交错着各式各样公元755年前后的中国唐朝以及吐蕃回纥的人物。画中的人物看起来都是以独立故事为单位出现的,画家用高超的技巧即将他们不着痕迹地联系在了一起。有皇帝和皇帝的女人,有国王和他的爱人,有马贼、艺妓、和尚、将军、笨贼、诗人、公主、乞丐、太监、昆仑奴、商人,还有形形色色的那个时期的西域人。   大标题上醒目地印着:画卷《千色千寻》被卢浮宫高价收藏!   下面,附了一张忧郁的笑脸:天才华裔画家景千寻。   是的,是景千寻!她,回来了!   千寻抬起眼望了望听讲的人群,垂下头出神地望着纠缠在自己脚边的卷卷浮沙。   是的,我回来了。   她怔忡着,思绪渐飘渐远——   那天追随着千色的脚步她看到了一声中最惨绝人寰的场面。二十万回纥人,二十万啊!就这样一夜之间全部消亡,尸体冰冷地覆盖一地。   巴颖珊,迦陵,黛螺,茶壶盖,叶赫,别哲,成片成片的尸体,叠置交错着。   唐朝的大军没有撤离,就在山脚下黑压压地守着。一个无限娇媚的女人站在尸体成山的阴山脚下,粲然微笑着,“频伽,你欠我的,今天全部还清了!”   她等了这么久,好像就是为了说出这句话。说完,转过身就走了,再也没有一丝留恋。   千色疯狂地在尸体中寻找可能留下的生命,可却全部徒劳。当他们绝望地走回山谷,才终于发现了大约百十个活着的回纥人。   他们浑身是血,眼神癫狂,手中的兵器无一不指向千寻。他们要杀了她!杀了这个使回纥丧国,又与出家的千色做出苟且之事为回纥人带来天谴的女人!   千寻无动于衷地望着他们,微笑着闭上双眼。   一切,都该结束了!   “不!”千色抱紧她,飞跃进入峭壁上的山洞。   “死的人已经太多了,够了。”他如死灰般的蓝眸望着千寻,毫无生气地说道。   “我想,她应该有活下去的办法。”无因的声音在山洞尽头响起,里面,分明有一丝兴奋。   他走过来,手中拿着那本泛黄的《涅?经》。   “真没想到,原本《涅?经》在你的手上,竺密银镯在千寻的手上。天意,真的是天意啊!”   “你说什么?”   无因没有理会千色,只是径直走向千寻,伸手说道:“把镯子给我。”   他拿住银镯,用上面的隐秘花纹对准了经书的西南角用力按压上去。四散的摧残光芒飞射出来,经书迅速消失,银镯滚落在地。光芒汇聚成为一个耀眼的明珠,在半空中漂浮了一阵后瞬间穿透了千色的身体,消失在其中。   千色痛苦地紧闭双眼,好半天才睁开。   “你,看到什么了?”无因兴奋地问道。   “我看到了战争,无休无止的战争!西域的人民即将陷入长久的灾难!我要去制止战乱,回纥的百姓已经为战争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够了!还有,还有。”他猛然看向千寻,苦涩地喊,“我看到了你的未来。”   我的未来?千寻疑惑地望着他,怔忡道:“什么未来?”   “你必须回到自己的世界!这样你才有可能活下去!”他后退着,拉着无因踉跄着后退,“千寻,回去吧!回去属于自己的世界!活着,好好地活着!记住,频伽永远爱着你,不论你身在哪个世界,这份爱都不会停止,生生不息永不停止!”话音刚落,一道沉重的石壁轰然跌落,将他俩分割在两个世界。   千寻的眼前一片玄黑!   当她眼前再次出现光亮的时候,阿让那张关切的面孔出现在了眼前。   她立刻明白自己真的已经回来了。不过,却是身在医院的病床上。阿让说,她的免疫系统出现了问题,而且是很严重的问题。她的血液里白细胞数量多得惊人,已经到了威胁生命的程度。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她总是发热。   “医生说等你的身体调养一个月左右,就必须接受化疗!”   “好,我愿意治疗。”   活着,要好好地活着!   不是吗?频伽?千色?不论我的爱人是谁,我都要好好地活着!活着,才能感受到你生生不息的爱!   现在,今天,距离一个月只有一天了。   千寻之所以会在今天来这里,是为了陪玛雅来听玄净禅师念佛的。玛雅,就是那个被她一脚踹到楼下半身瘫痪的印度裔老太太。她回到法国后,专程把玛雅接到自己家里亲自照顾。现在,玛雅已经是她的半个母亲了。   远处人群有些骚乱,看起来好像是讲经结束了。千寻捋捋额前飘乱的发丝,朝朵拉薇拉遗址走去。   玛雅的腿不方便,还是早一点接到她比较好。   人群簇拥的中心,正是玄净禅师。在弟子们的保护下,他一边和虔诚的信徒们挥手示意一边远走离去。正走着,他突然间站住了脚步,朝千寻走来的方向望去。   所有的人追随着他的目光而去,就只看到一个忧郁的纤瘦。   “那里,”玄净双手合十,虔诚说道,“是未来的佛。”   此言一出,所有的人都朝着对面山坡跪拜起来。   千寻远远看见成千上万的信徒朝着自己跪拜,惊了一跳。就着这时,电话响起,是她的私人医生打来的。   “景小姐,有件事情我必须告诉你。”电话那头的声音非常严肃。   “什么?”   “你怀孕了。”   什么?电话从手中跌落,跌入一片尘土。   我有孩子了!是频伽的孩子!是我们的孩子!是我们期盼已久的孩子!   千寻猛地捂住颤抖的双唇,眼泪奔流而下,却是甜蜜幸福得无边无际。   频伽,频伽,你听到了吗?   “喂,喂,景小姐,喂喂,你还在听吗?”尘土中的电话无奈地哼唧着。   千寻拾起电话,说道:“是的,我还在听。”   “是这样的景小姐,您必须立刻做手术拿掉这个孩子,否则你将无法进行治疗。这件事越快越好,我这就给您安排……”   “不!”千寻断然拒绝,毋庸置疑地说道,“我要这个孩子!我所有的治疗统统取消!”说完,挂掉了电话,关闭了电源。   笑容,驱走了她脸上所有的忧郁。期盼,又重新回到了她的脸上。   印度皇家医院。   重症室里,千寻沉睡着,如同沉睡千年的睡美人。   她的肚子明显的圆滚,看起来宝宝非常的健康。   可是……   隔着厚重的玻璃,阿让的双手紧紧地攥成拳,扭过头问道:“她还会醒过来吗?”   戴着眼镜的主治医师蹙着眉,不发一语。   “你们要想想办法,她,她可是很有天分的艺术家,她,她不能就这样永远睡下去。”   “景小姐做母亲的意愿非常强,宝宝现在一切正常。这,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刚说完,里面的护士冲了出来,“羊水破了,宝宝要出生了!”   “准备手术,我马上就到!”   很快,垂帘放下,里面什么也看不到了。只有手术室门上的那盏红色的灯亮了起来,很久很久以后才熄灭。   黎明破晓时分,一阵洪亮的婴儿啼哭声穿透厚重的云层,硬生生地把阴霾赶走,迎来了第一缕曙光。   “是个男孩!”护士抱着褶皱如小老头般的婴孩走出来。   阿让凑上前去,又哭又笑。   主治医师也出来了,阿让忙抓着他问:“还没有醒过来吗?”   “完全没有醒过来的迹象。我认为,她永远也不会醒来了!”   孩子的啼哭声更大了。   朵拉薇拉,山丘上。   这里,远远地可以眺望恒河。   玄净禅师怀抱着一个啼哭不止的婴儿,远远眺望着生生不息的古老恒河席卷着人类所有的痛苦欢乐流向浩瀚无比的大海!   混浊的恒河之水静静流淌着,见证着人世间的所有悲欢离合。   那里,爱,永恒存在!   —本书完—     后记   公元762年,唐玄宗去世。他守着凋零华丽的宫殿落寞而终,临终前,有一位来自西域的使者送来了一个古旧的鱼牙梳子,玄宗大悲,手中紧握着它逝去。   尺带朱丹回到吐蕃王城后不久,他的儿子赤松德赞设计对他实施了暗杀。他在身受重伤之下苦苦支撑了七天,一直到他的部下马不停蹄地从大唐长安的曲江池边送来一朵殷红的蔷薇,他这才嗅着那股淡淡的幽香含笑而去。   安史之乱爆发后,西域丝绸之路陷入了长达一百多年的东乱。这期间丝绸之路的掌控权几易其主,人们遭受了巨大的灾难。有一位千色佛陀徒步穿梭在兵荒马乱的丝绸之路上,传播着佛教的教义。或许,他的努力曾经挽救过一些人,也或许,他的努力并不能阻止战争的发生,但谁也无法否认他成为了百姓们精神上的支柱,敦煌的壁画上从此多了许多以他为主题的壁画。其中有一幅壁画上面画了一个长着尖耳朵的女人。据说,每隔一段时间千色佛陀都会到这幅壁画的面前静坐一会儿。他会喃喃自语一直到深夜,心碎的呢喃整个沙漠的上空都听得清清楚楚……    您好!您下载的小说来自 www.sxcnw.org 欢迎常去光顾哦! 本站所有资源部分转载自互联网!请支持正版,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