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下载的小说来自 www.sxcnw.org 欢迎常去光顾哦! 本站所有资源部分转载自互联网!请支持正版,版权归作者所有! 凤归云/女法医穿越乱世皇朝:天朝女提刑 作者:雪凤歌   文案:   穿越有风险,行路需谨慎。可惜当她知道这句“江湖传言”时,已经没有办法回头。   苏州名妓一门九口被灭门,现场狼藉满地,艳尸横陈,蛛丝马迹若隐若现。案情扑朔迷离,涉案官吏挂冠出逃,知情者横死驿馆……连环案、案外案,案中情,魑魅魍魉纷至沓来。她临场受命大展奇才,担下不该担的仇,救了不该救的人,当了不该当的官,又爱上不该爱的人。   精明女法医化身女版宋慈,她知道,她要面对的绝不仅仅是探案那么简单,而真相也绝不仅仅隐藏在案发当时……   凤来朝   泥上长草,泥草上长出泥草房。   我躺在土炕上,看着土灰的天花板上的结网的蜘蛛和飞蛾生死搏斗,脑子里突然冒出这两句不知从哪里看到的诗。已经是来到这里的第七天了,经过无数次“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找寻,做过无数次的“一觉醒来这一切都是梦”的梦,终于明了到那早该面对的现实——   我连人带车一起滚到这个闻所未闻的“碧落朝”了!   是啊,谁能想到身为法医的人,会因为赶去现场尸检,到头来险些成了别人解剖的对象!刚刚装修好的新房子还没来得及住,还有那柔软的不可思议的沙发躺椅也都没享受到,就被老天爷发配到这山峦环抱中的山村,要说不甘愿,肯定是有的。只是回去又怎样,爷爷奶奶过世之后,所有的一切也都是身外之物了。唯余一人,无论到了哪里,不过都是“天地一沙鸥”罢了。   振奋了精神爬起来,既然事实无可改变,那么接下来就要好好想想怎么维持生计了。看着脸盆里倒映着的我,容貌年轻了近10岁,也许这算是发生在我身上唯一的好事吧。   裙角被拉了一下,我低下头看着脚边正在撒欢以赢得我注意力的小东西,叹了口气。这只现在长相还尚可以虎乱猫的小白虎,则是我来到这里之后获得的第一份“礼物”。当我从昏迷中醒来,遇到的第一个活物就是这只白虎宝宝,就在稍远处的丛林边。在它的身边,它的母亲中了捕猎人的颈套,失血过多,已经渡过尸冷第三期。看它饿的可怜,我将车里做晚餐的烧鸡都给了它,结果此虎就将我认成了它娘,化身小猫被我抱进了村。好在车子里还有一箱牛奶,它还这么小,只能逐步野化放生,否则也只有死路一条。   “小乖,你先等等,马上就带你出去觅食。”我无奈的摇摇头,到了这里人生地不熟就算了,还添了这个小讨债鬼!等它大一点,有自己谋生的能力了,我就可以离开这里到城里去。这么想我的运气还算好,如果学的是临床外科,到了这里只怕连糊口都难。   将自己打理干净,走出了这间好心的村民们借我寄住的草房。既然不得不留下,那些可以证明我异端身份的东西,就必须要处理干净了。   瑶台月   由村子向西走上十里地,便是当日我坠落所在,一条玉带从天而降,与地下涌出的温热交汇在半山之中,形成了天然温泉。最妙的是,因为这里有白虎出没,村民们望而却步,倒让这里成为了一处难得的清净所在。   将汽车倒上汽油付之一炬,也断了所有回去的念想。我憋着一口气扎进温泉水中,回忆如同潮汐一般,在脑海中涌现又退去,眼睛慢慢灼热起来,烧得心都痛起来,可为什么夺眶而出的眼泪,却是那么的凉,就算再多的温暖也无法解冻。   二十八年了,我的人生仿佛就应了那句话,活着,就是看着所爱的人死去。两世为人之后我终于领悟了,再怎么挣扎也么有用,命运总是给一些不给一些,对于我而言,千山独行,才是永远的宿命吧!   隐隐的听见小乖在低声咆哮,看来我越来越不长进了,连它都会为我担心。我赶忙破水而出,才直起身,就觉得背后有劲风裂空而过,之后便是“扑通”一声巨响,接着便是悄无声息。   小乖的吼声更大,有我再熟悉的血腥味道,随风扑鼻而入。我打了个激灵,虽说无论是活体还是死体,我早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是在我全身□时碰到,还是第一次。我没有回头,两步滑向岸边,也顾不得会沾湿直接将整个人裹住,这才转身向有血色漫开的地方潜去。虽然我不算正常类的医生,但毕竟医者父母心,如果有的救就不能袖手旁观。   水压迫着我的双眼,只能大约看到一个人形,肩头已经被羽箭贯穿。我伸出手去拉他。结果还未碰到他的人,便被他突如其来的一刀吓了一跳,幸而我见机的快,否则只怕此刻已经成了独臂侠了。他挥空之后已是强弩之末,凶器也掉了,我迂回的游过去,拾起那匕首,将他拖上岸来。   小心的避开箭伤的位置,让他把吸进去的水控出来,他痛苦的咳了两声,呼吸平顺了许多,接下来便没有任何反应。小心的将人翻过来,我却一口气提到了嗓子眼,怎么也吐不出来。   倾城倾国一妖孽尔!这般容貌风姿,想来女娲娘娘果然是偏心的,用了全副的心思造就这个人出来,相较之下,芸芸众生不过是那位娘娘随手甩出的烂泥而已。   我拉回了心思,放在他的身上。触目可及的伤口有两处,一处是肩部的箭伤,一处则是腹部的刀伤。看看那中箭的位置以及流血量,应该没有伤到主动脉血管。只是刚刚的那匕首,却是他从腹间拔下来的,如今那里已经是血肉狼藉成一片了。他的运气也算好,如果拔匕首的时候角度再过差一些,只怕里面的脏器也跟着出来了。   而他运气更好的,还是遇到了我。将他靠着温泉边的大石坐好,匕首一下,衣服分开,一大两小三个白玉瓶还有一枚印章,从他的袖口滑落。我仔细分辨了一下,似乎是传说中的金创药以及大补丸。   我也顾不得那乍泄的春光,事实上情况也不容我多想。看他这样子,也是遭人追杀跌下悬崖,如果那些人非得“死要见尸”,那我和他的小命,只怕都得断送在这儿了。从随身的针灸包里拿出长针,认准了穴道刺了下去,暂时止住了腹部和肩部的血流,麻烦的是箭伤的部分,在没有麻醉药的情况下拔箭和缝合,绝对是对病人意志力的考验。当机立断留下小乖警戒,我穿上白色的浴袍,跑回藏宝山洞,将跟我一起穿越了的“伙伴”——器械箱弄来,现在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和时间赛跑了。   将所有的东西准备齐备,我看着这位“睡美男”因为失血而苍白到近乎透明的脸庞,长出了一口气。没有退路了,至此我也只能腹诽救人不淑。   虽然我对这个朝代的服饰制度并不了解,但是他头顶的白玉冠,身上的织锦袍,绝不可能出自寻常百姓家。这些也就罢了,如果我没有认错,他那枚印章,正是号称“石帝”的田黄制成。祖父在生时,曾将一块祖传的桂花田黄刻成印章送我,作为我硕士毕业的贺仪。而他所佩的更加高级,是天潢贵胄最爱的极品白田。像这样的人也会被人追杀,看来无论他的身份具体为何,都是麻烦至极。   将头发用木簪挽起,带上手术专用的白口罩。手起针落,片刻便听见他闷哼一声,猛地睁开双眼,我猝不及防,直接与他四目相交。时间一瞬间静止了,那是我平生仅见最锐利的双眸,里面正熊熊燃烧着的千年不化的寒冷光芒。   好漂亮的眼睛,好恐怖的眼神。那种奇异的违和感,比他那难以描画的绝世美貌更惊心动魄。   与这样的人扯上关系,怎么死都不知道。为今之计,只有尽快打发了,也好抽身离去。   还未待我行动,他便开口了,声音微弱却清晰,仿佛碎玉一般:“针,是你下的?”   此人涵养功夫和镇定功夫真是了得!被我弄到近乎□,他也可以安之若素。我点点头,将已经开了瓶的红酒递给他,示意他喝下去。酒可以保暖,也有镇定作用。当年关圣人刮骨疗毒,也要白酒以壮声色。   他微喘了一口气,说道:“我受得住。”   我拔下软木塞,送到他唇边,他仍是拒绝,反问道:“你,不会说话?”   我点点头,装哑巴也是逼不得已,碰到像他这种全身散发着“我很复杂”味道的人,我不指望他知恩图报,只出事不牵涉到我便好。   我继续比划个不亦乐乎,示意要为他清洗伤口并且缝合。他喘了口气,点点头。既然是他自己要求不要木塞,那就别怪我下手重了。毕竟平常多在尸体上动刀,对于拿捏下手轻重不可能与外科医生相比。鉴于我使用的工具与古人差异太多,我还是坚持要用布条蒙住他的双眼才肯动手。他与我僵持了一阵子,我只得拔下头上的木簪,在他的手心写道:   “你在水中刺我,我仍肯相救,便不会害你。”   他再不挣扎,遂了我的意。   将他的腹部用酒精棉球清理干净,飞快的用缝合线将伤口缝合,再将他提供的金创药撒在伤口上。这才转向肩头的箭伤。我瞥了他一眼,他竟是面不改色,连嘴角都没动一下。   此人之猛,绝对可以媲美关云长了。心里想着,手上的动作仍不停,从背后将箭头剪下来,然后中箭的部位微微划了一个口子,将箭抽出,缝合、敷药、绷带包扎一气呵成。整个过程中,他连吭都未吭一声,好似那中箭之人并非他本人一般。   将手上的血腥在温泉水中洗净,我拍了一下在旁边绕来绕去的小乖的脑袋,示意它去抓一只猎物来。再将所有的器具收拾好,这才解开了他眼睛上的布巾。   今天这么一折腾,很难保障他晚上睡觉的时候会不会因为伤口而发烧,毕竟这古代条件这么简陋,所有的器械也没有办法彻底消毒,只希望他命硬一点。正胡乱想着,便听他说道:“姑娘,可否递给我一颗红色丸药!”   我自然照办,他接过药丸在口中咀嚼了一会儿,方才咽下。那药虽然极补,但也是极苦,若是常人,直接吞下去都受不住,何况像他这般细嚼慢咽!从刚刚的疗伤到现在的服药,他能人所不能,可以想见平日里过的是何种日子!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索性不与回应。而他也不说话,只是闭目养神。空气有几分凝滞,我站在温泉边,初夏的微风带来阵阵荷花的香气。蜜蜂和蝴蝶依旧穿梭在花叶之间,仿佛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可是终究有什么不同了。原本以为这里会是个世外桃源,如今看来,还是我自己想得太简单。   正在这时,只见小乖咬着一只倒霉的兔子,志得意满的回来了。我奖赏的摸摸它的头,看它一气狼吞虎咽,小乖还小,吃起活物来并不利索,兔子的血肉很快溅得四处都是,这也正是我想要的伪装。   一切就绪就不需要再耽搁了,我转过头看他,发现他已经睁开了眼睛,目光灼灼地看着我,仿佛要将我看穿。   一只蝴蝶从我们中间幽幽飞过,打破了我们之间的对视。我这才回过神来,硬着头皮摆出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对他做了一个“走”的手势。   他的目光又回复了那种高深莫测的深邃沉静。我走过去,将盖在他重点部位的我的那条浴巾打了个结以策安全,正打算扶他,他已经摸着石头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   太强悍了,套句三国里华佗的感喟,真天神也!明明如白玉雕成,美得好似轻轻一碰就会碎掉一般,可是他的神经线,却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足以让无数“铁汉”相形见绌,肃然起敬。   只是这样的强悍,足以为他的危险系数再加个N次方……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试阅的那章,男女主角的初识啊初识,无良雪下台一鞠躬,明儿会再放出一章,以及当时明月在的结局啊结局~~   玉山枕   以他目前的状况,根本无法支持到返回村子,我也不想给在困境中相救于我的淳朴村民们带来危险,所以只好把自己狡兔三窟的另一窟贡献出来。这瀑布之后的别有洞天,是我“碰壁”的成果,也是我能想到离这里最近又最隐秘的所在。   多亏那日接到出班电话时,我刚从超市为布置自己新房而大采购出来,而这些东西与我历经穿越竟也不曾有分毫毁损,除去完全不能用而被我同车子一起处理掉的电器类,日常用品非常齐备,都被我藏在此地。这也成了唯一的美中不足之处。   好在之后我也不打算留在此地,又做了这么多的防护措施,这件事过后,还不就是相忘江湖,既然决定救人,那么这点风险还是要冒的。将他塞进被褥之中,我拍了下小乖的头,今天它也要跟着我吃苦了。现在还不能确定会否有人下来寻他,白天是无论如何不能回去了。   “在下长安谢瑱,承蒙姑娘相救,敢问该如何称呼姑娘?”   果然是古人,虽然经历了适才的“赤诚”相见,却还是遵循着“男女授受不亲”的明训,不曾径直询问我的名字。这样也好,反正日后也不想再见,能敷衍过去最好。索性大大方方在他的掌心上划下“君”字,其实也不算骗他,“君”是我母亲的姓氏。我的名字“凤君”二字,正是父母亲姓氏的组合。   然后我继续在他的掌心写道:“公子伤在腹部,多宜卧床静养,只待七日拆线之后,才可自如活动。只是左臂伤处痊愈,却要费些时日。”   “原来是君姑娘。在下有些口渴,能否烦请姑娘——”他点点头,气色比刚刚好了许多,说话的声音也恢复如常。看来刚刚那粒大补丸,还真是卓有成效。   我躲到角落里,将牛奶倒入瓷碗。小乖呜呜的叫了两声,对他的口粮被人侵占表示不满,我也只能摸摸他的头安抚两下。   “君姑娘,只怕接下来这几日,在下就要拖累姑娘了。”他喝完牛奶,叹了口气,道:“危难相救,恩同再造,在下不敢言谢。来日自当结草衔环——”   “公子言重了。”我比了个手势打断他的话,只盼他出了这个地方,将今日之事忘在脑后才好:“公子吉人自有天相,我不过恰逢其会而已。只是我蓬门陋质,容貌粗鄙,不敢现于人前,祈请公子见谅。”   “姑娘太过谦了,若非姑娘临危不惧妙手回春,在下只怕已经不在人世了。适才姑娘为在下缝合伤口,下针手法不同凡俗,不知师承何门?”   他的伤口深,又是在容易活动的部位,所以我下意识地使用了近远——远近缝合。只是没想到在那种剧痛的状态下,他又蒙着眼睛,这样也感觉到了。   我在医道上的启蒙老师,就是我的祖父。他老人家是公认的当代国手,我自幼随他学医。他宠我至极,甚至那些有意拜师门下的大小医生,都要教我两招方能得到他的承认。如果不是因为那件事,我早就继承了他的衣钵,成了一名中医。只是这些,我又如何能对他说!所以,我给出了武侠小说中的标准答案:   “说来惭愧,我自出师以来毫无建树,惟恐辱及师门,他老人家的名号实在无颜相告。”   “姑娘何必如此自谦!”他浅浅一笑,我却莫名觉得一阵冷风吹过,背脊爬上一股凉意。他的笑容很美,用尽我所知的所有的溢美之词,都不能形容那璀璨光华于万一。只是我有一种诡异的直觉,我宁愿见到他冷脸的拒绝,也不想看到他的笑容。我现在只有每天祷告,希望这尊瘟神能快点好,从此再不相见。   午餐只能以牛奶饼干果腹,连火都不敢动,这尊大佛又带着一副高深莫测似笑非笑的神气,更让时间显得漫长,我只能将全副注意力放在小乖身上,与它嬉戏。东摸摸西摸摸,总算天稍微暗下来了,出去觅食的小乖把捕到的野兔丢到我脚边,又跑了出去。   我将从村中带来的油灯点起,准备开火做饭。这些日子在山林中的锻炼和村中大婶们的□,我对生火已经驾轻就熟,锅子架好,终于可以吃上一顿热的了。   火光轻轻的舔着锅底,汤咕嘟咕嘟滚了起来,兔肉混合着蘑菇的香味,慢慢在空气中释放,菜快好了,小乖也摇摇摆摆的回来了。   先将一点肉汤舀进汤盘里打发了小乖,又将连肉带汤盛了一大碗给他,二人一虎各据一角,现在这时候,填饱肚子才是王道。今晚如果他不发烧,病情就算稳定了,少不得还要守一晚。何况把他一个人放在这里,对着这么一大堆具有我“个人特色”的东西,我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够放心的。   月光透过石壁的缝隙钻进来,那么的苍白,让人心底发冷。我坐在石床边的地垫上,对着火光发呆。小乖伸展着四肢躺在我身边,随着我有一下没一下的抚摸,喉咙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衬得这夜更加静谧。   身后突然有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我转过身,他白皙而修长的身体,在火光与月光的辉映下,更显得晶莹剔透。我站起身,从角落的袋子里,取出干净的白大褂为他披上。还好我并非狼女卦的,否则美色当前,还不早就将他拆解入腹。明日还是回去村里为他弄套衣服来好了。   “君姑娘,在下自理便可。”他推开我的手,慢慢向外走去。我跟了一步,这才慢半拍的想到,他是要去处理“私事”。这样也好,趁他不在,我也可以处理一下自己的“私事”。   一宿无话。   昨日我与他真正的实践了这句话。他处理“私事”回来之后直接回到了床上,不一会儿便睡着了。他的运气真的是不错,我盯了他一整夜,先前担心的发烧发炎这些后遗症,都没有出现,看来应该可以平安撑到拆线。   清晨的气息,随着光线的渐渐转变悄然侵入。我站在瀑布边,伸了个懒腰深深呼吸,终于我也可以平静地面对晨曦。   “君姑娘,早!”   听到身后的呼唤,我迅速带回了口罩,走到床边,示意他露出伤口给我换药。昨日临睡前为他换药的时候,他的伤口愈合程度出乎意料的好。如今再一看,伤口处的皮肤已经有咬合的趋势,这金创药的效果足以让21世纪的外科医生瞠目结舌。这无论对我还是对他,都是一个好消息。我长出一口气,在他手心写道:   “照此情形,三日便可拆线。”   “君姑娘医术精湛,在下得遇姑娘,是在下的运气。”   我摇摇头,继续写道:“是公子金创药功效卓著,我岂敢居功。公子稍事休息,我还须回村一趟,小乖会留下护卫公子。”   他看着我,眼中飞快的闪过一道光亮,还未等我琢磨出其中的意味便转为平静。我等了半分钟,他仍没有任何表示。算了,只当他有知道好了,我无所谓的向外走去。   还有两步便到了洞口,身后突然传出一声脆响。我急忙转过头,发现装水的碗碎在了地上,他看着我,表情带着一点歉意。   那骨瓷碗我一共才买了三只,还想着将来可以送进当铺换点银两,现在什么也别想了。我默默走过去,将一地残破收好。他轻声说道:   “姑娘若是为了在下那便不急,三日后,在下与姑娘一同去。”   他这是什么意思,我皱起眉看着他。   “姑娘是个聪明人,那些人于我,定然是不死不休的。你为照顾在下一夜未曾合眼,不如先小憩一下。”他垂下眼帘,阳光打在他的脸上,纤长的睫毛在眼角投下一圈阴影。   明明是生死攸关之事,他却可以如此轻描淡写,反更让人觉得森冷。从这一天的相处,我也可以看出来他绝不是什么以德报怨的类型。对自己都能如此狠心之人,会以何等心机手段如何对待仇敌——我已经不敢想下去。反正回去村里也不过是要为他找衣服,既然他本人都觉得不需要了,我又何必多此一举。   思及此,我对他摇摇头。顺手扯过毛巾用瀑布水打湿,递给他擦脸。虽然不用回村里,但小憩什么的就免了吧。有他在这里,我便想睡也睡不着,何况不过是一夜不眠而已,对于以熬夜为人生指标的医科学生而言,根本无所谓。   装哑巴真的不是件好受的事情,不能说话还再其次,就怕被他发现。我终于想起照顾我的好心大婶送过我一本书,据说她夫家是祖上留下的,只是无人能读所以和废纸没什么两样。   我落脚的这个村子的村民善良却也目不识丁,我便以晚上教习孩子们读书报答他们的收容之情,也算是一种变相的自食其力吧。幼时起祖父便教我写繁体大字,读文言文,为学习中医打基础,如今倒也算物尽其用了。   “君姑娘喜欢读史书?”他的声音将我从书本的世界带出来。我读书时最讨厌人打扰,被他这么一问,险些应声。   “晏大人为相二十载,辅佐光武帝清党政平四藩安天下,堪称碧落第一相。这《史镜》虽说只是他闲暇时游戏之作,其境界胸襟较之史官所治,高出不知凡几。此书不曾为史馆编列,但却是爱史之人案头必备。”   之前还存着希望,只想能回去才好,所以这书我也没翻,没想到这本书竟有如此高的评价。这作者的名字“晏殊”二字却与北宋那位大词人晏殊暗合,难道叫这个名字的人,都会在文化方面有造诣?   不过既然他也喜欢此书,那就更好了。直接将第二册丢给他,大家都不用说话刚刚好。   作者有话要说:继续更新,美男与剩女初次交锋。   凤孤飞   正如他所说,这本书当真是本奇书。那文字时而娓娓道来,时而跌宕起伏,常有经典之句。而期间提到的一些故事,我曾在《春秋》、《史记》等史书中读过,但是他解读的角度完全不同却更入木三分,每每有醍醐灌顶之效。   当我从书本的世界里走出来,瀑布之外已经是日薄西山。看的头有些酸了,我忘形的伸了个懒腰,就觉得裙角被拉了一下,低下头便看到小乖的虎头,正撒娇般的蹭着我的腿,在它的旁边,是一只两脚朝天的野鸡。   我这才想到,原来我已经一天不曾进食了。除了它之外,还有一个人也因此陪我挨了一天的饿。   这下糗了,我干脆还是当他不存在,连眼角也不扫他一下,只急急忙忙收拾好食材下了锅,架在火上。坐回地垫上,我用烧火棍将火拨的更旺,一派忙碌。   身侧光影流动,他已经挨着我小心的坐下,慢悠悠的说道:“姑娘也是个爱书之人,想当年在下读这本书时,也是如姑娘般不忍释卷,废寝忘餐。姑娘可知‘史镜’二字语出何典?”   “以史为镜——”我有一半思绪还沉在书中,条件反射的用烧火棍在地上写出这几个字才发现不对。“以史为镜”语出《旧唐书》,碧落朝接在南北朝之后,哪有可能有太宗皇帝和魏征?   “姑娘竟也知此典故,难得难得!史镜之名,取自文圣光武皇后谢氏为此书题字——‘以史为镜,可知兴替’。光武皇后是碧落朝唯一薨后有谥的女子,群臣公议以‘文’,可窥其才情于一斑。可惜所著文稿皆毁于祝融,传世者不过凤毛麟角。”   居然有人也知道这句话,难道智慧是相通的?不过丞相著书越过皇帝反请皇后题字,姑且不论身份,已是古代男女交往的大忌了。能够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皇帝,这份胸襟和大度,也足以令人激赏。   “姑娘是从何处得知此典故?”他停了一下,转而问道。   “家师。”我索性把这件事推给我那不曾存在的师傅,看看汤也煮好了,我用勺子盛了给他,有的吃总能暂时挡挡他下面的疑问。不过他显然是不想遂我的意。继续说道:   “尊师果然是世外高人,除医道之外,竟也对历史掌故如此熟悉!在下佩服。”   “谢公子夸奖,在下能得入家师门墙,也是三生有幸。”   我博导最擅长的是法医人类学,要不要也尝试下!你就使劲套使劲想吧,任你想破了头,也不可能想到我那位的“师傅”根本就子虚乌有。   “在下倒是有一事不明,姑娘救了在下性命,却从未问及在下缘何负伤落崖,难道姑娘不担心在下是个无良恶徒?”   “若如公子所言般思前想后,我又该如何救人?”   “这又是尊师教导?”他追问道。   “正是!医者父母心,夫子有教无类,医者何尝不是如此?我便只管救人,若公子是恶徒,也该由衙署治罪,与我有何干系?”我干脆地写道。   “姑娘和令师心存善念本是好的,可这世间来来去去,只有八个字是真的——‘人心险恶,以利之为’。骨肉至亲,不过也——”他说到一半停顿了一下,他的声音没有任何改变,但是我却分明从那“骨肉至亲”中,听到了嘲讽味道。接着说道:   “请姑娘莫怪在下唐突,纵使利人亦先应利己。”   “多谢公子提醒。”我赶忙应着,当作他那弦外之音,我完全没有领会。权贵之家,又有几个能兄友弟恭,拥有的越多,纷争也越多。想必他这次的负伤,也与他口中的骨肉至亲脱不了关系。这也算是一种讽刺吧,我想要一个亲人也不可得,偏偏有人骨肉相残。   这段对话之后,我们便都沉默了。我借口洗澡避出门去,回来发现他已经上了床。再次为他换了药,之后他继续睡床,被子半折变成铺盖一套,我则是得到了枕头和夏被,在较小的石榻上挨了一晚。还好他后天便可拆线,这种窘态回到村里之后也不用再上演了。   伤口愈合出乎意料的好,我快速拆了线,再将蒙在他眼睛上的布解开。点头示意一切OK。三天多的尴尬相处终于可以结束。我在他手心写道:   “你休息半日,我们下午便可下山。”   “多谢姑娘!在下今次落难,多承姑娘援手,在下铭感五内。不知可否摘下面巾,让在下得以识荆。姑娘可以放心,在下自认并非那等以貌取人的孟浪之徒,只是——”   不待他说完,我便死命的摇头。他叹了口气,道:“既然如此,在下——”   话音还未落,便抬起手一把拉下了我的口罩。我想也未想,一巴掌挥了过去,只听到“啪”的一声,他的脸偏到了一边。   我飞快的站起身退了几步,弯起胳膊挡住了自己的脸,再将口罩拉回脸上。还好我早有防备,前日晚上便在半边脸上涂了紫药水,装成胎记的模样,否则现在早已经穿帮了。   他转过头看着我,目光几可杀人,衬着他玉白的花容,那鲜红的掌印更加触目惊心。我被他看得浑身发冷,觉得时间都凝结了,却还是得“输人不输阵”的回瞪他。   我们正僵持着,只听小乖开始低声吼叫,不过片刻,便听到有甜润的女声从洞口传来:   “公子,奴婢莺簧、蝶板给您请安。”   他何时联络到了自己人?既然联络到了,又为何不走,还要和我一起待在这缺衣少食的地方?莫非——   我还未及深想,便听他说道:“是在下得罪了。姑娘请宽心,在下定然不会再犯。”   我拾起烧火棍,在地上写道:   “既然来接公子的人已经到了,我也不敢再留公子。公子离去之后,便将此间之事忘掉。若有相逢之日,请公子只当我是陌路之人,不必相认。公子请吧!”   “姑娘不能谅解,在下亦无话可说。都进来吧!”   在一声“是!”之后,便有两个容貌衣饰一模一样的美人走了进来。   他将一只玉牌放在了石榻之上,说道:“姑娘相救于危难,恩同再造,谢瑱无以未报。这玉牌请姑娘收下,将来姑娘若有不便之处,便到长安北阕谢府,在下可许姑娘三件事,不问缘由,有命必达。”   我背过身去索性再不看他,只听那甜润的女声齐声道:   “公子,请容奴婢为您和小姐更衣。”   我直觉的拒绝,只听身后碎玉一般的声音说道“好好服侍小姐——”,其中威胁的不言而喻。算了,我和他生气,也犯不着为难别人。只得笨拙的配合她的动作,将这件新衣换上。   “时间仓促,是以准备不周,找来找去也只这件还能入眼,还请小姐见谅。”   白色的纱质高腰濡裙,提花的乱云图案纹在衣领裙角,行动处好似走在云间。比起我身上的麻布衣裳不知贵了多少倍,看来落魄时候倒是可以把它当了,还能多换几两银子。   “姑娘要回村中,不妨与在下同行。”   看他这副架势,这村子我只怕也回不去了。村民们虽不知我底细,但是聪明如他,不愁从他们的叙述中找到种种疑点。虽然不告而别有些对他们不住,但是我更不想把那些纯良的人牵涉进他这个“无底洞”中,如今我离开,对他们反而更安全。大不了过上两年,我再回来看望他们。   “不必,前日说要去村中,只是为替公子寻件衣裳裹体。如今公子已有人服侍,我又何必去打扰村人,公子请便!”   他最后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终是带着人去了。看着他的背影,我长出了一口气,他走,我便也该走了,我已经在此处留了太久。   蹲下身子摸摸小乖的头,离愁别绪涌上心头。天长日久也是终有一别,我还是不得不留下你,一个人上路……   “……‘惟愿皇上忆及臣妾,仍是绮年芳华。’光武帝只得驻足殿外,偌大的凤仪宫竟牙雀无声。‘母后——’只听得仁和帝撕心裂肺一声哭喊,那光武皇后芳魂一缕,竟就此去了……”   光武帝后几乎被神话了的爱情故事,是碧落所有说书人的必备曲目。只要每次讲到皇帝抱着皇后尸身慨然赴死,碧落黄泉不离不弃的桥段,几乎是听者伤心闻者流泪。可是不知为何,我却总有一种别样的感觉。这段感情在盛名之下,究竟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心酸,才能使得一个女子,至死都不愿见爱人一面——   说什么“想在对方的记忆中留下最美丽的自己”,都是骗人的!否则为何不连自己的孩子一并拒之门外?尤其这个女子,还是个穿越而来的女子,如同我一般。我摇摇头,是我想太多了,他们所讲是真是假尚不可知,我又何必为“古人”操心!   是的,文圣光武皇后谢明月也不是这碧落王朝的“原住民”。流传于世的据说是她编的蒙学教材《三字经》、《千字文》,便都是借助了我那个空间的智慧,也让我对这位碧落般的“千古一后”非常好奇。   作者有话要说:凤孤飞,顾名思义,女主从这章开始,便是一个人上路了。   男主童鞋也要暂时休息一段时间,一个重要的男配,将在下章登场。   新文很有爱,大家多支持啊。   今天是我出门和菊花,花花,木兰gd的日子,提早放文,乃们要看啊!!   市桥柳   台上的说书人还在口沫横飞,我的心思早就飘远了。   时光荏苒,到这个月底,我到碧落便满半年了。那日从山洞离开,我只带走了藏在小乖窝下的器械箱以及一些方便携带又“独一无二”的东西,朝村子反方向的大路,一直走到了县城。谢瑱还算待我不薄,那女装的袖子里,竟放了一千两的银票。不过此人心机太深,他的钱我用着也不安心,便还是当了一个玻璃杯,买了男装换上,雇了马车边走边玩,一路到了江南。   初入碧落红尘,我对于如何扮好男子没有一点头绪。如果要融入这个社会,从最简单的束发开始,都要重新学习。几经思考,我决定到最了解男人的地方完成改造,这个地方就是妓院。在杭州的碧霄楼,我遭遇一个传奇女子——碧霄楼的老鸨,也是二十年前的江南花魁凤兮。正是她,送我身上的这件“定型衣”,为我讲解碧落的风俗,还让我顶替了她那位已经过世了弟弟的户籍。与她相处的那一个月时间,是我来到碧落之后最温暖的一段日子,只是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她也永远地离开了这个尘世。   那之后,我决定还是做回老本行,参加了江南道的“专业资格考试”——“儒吏试结案科”,最终被录取为苏州司法参军。想来这“儒吏考试”也是那位谢皇后的建议,否则在这重“官”轻“吏”的古代,很难会有人想到推行专门针对部门实务的考试。如今我上任不到一旬,碰到的二十个案例,十件正常死亡,五件自缢,三件投水还有二件是割腕,可以说还没有碰到真正的考验。   “凤大人,咱有活了,才有人来报,说是东市玉门酒楼当垆的狐媚子割了腕,弟兄们已经都过去了,您看——”我现在的“同事”——苏州府衙的柳捕役急冲冲走进茶馆。   不出事则已,一出就是“国际争端”,罢了,银子从来不是好赚的。我丢下手中的瓜子,站起身:“咱们走!”   远远的便看到人头攒动,看来中国人好聚众围观的天性自古便有了。   “见过凤大人,刺史大人已经到了。”布快的张班头迎了出来。张班头大号张家宝,是个四十出头的红脸汉子,在一干江南的秀丽小男子中间,他的魁实格外醒目。苏州城的良好治安,一半以上都托赖于他的“威严”,最大的缺点,就是除了他娘和大人,谁都不能叫他小名,否则便会立即抓狂。   “累得张头久候了。”我对他笑笑,便跟着他一路畅行无阻,进了现场。   才进门便见我的顶头上司苏州刺史林冲林大人正在向那洋人老板问话。   我的boss先生今年二十四岁,也是位钟灵毓秀的人物。二十岁上中了恩科甲榜第三,皇帝爱他才貌,授之以“起居郎”——皇帝机要秘书的职位。据民间流传的版本,他被皇帝最心爱的三公主看上,欲招之为驸马,却被这位仁兄一句“士庶有别,齐大非偶”顶了回去,之后更上书皇帝,要求外放地方任职。虽然卷了皇家面子,但是皇帝并未打击报复,把他下放到这“人稠过扬府,坊闹半长安”的苏州来做了刺史。   “翔之,你来了。”还未等我向他行礼,他便看到了我,亲切的对我以“字”相称。   不知是碧落朝风水好,还是我的美男运到了这里才彪悍爆发,这位林大人虽然没之前那位谢公子般“妖孽”,却也颇有帅绝人寰之势,玉色的儒生长袍,衬得秀颀的身形如一竿翠竹般挺拔秀逸,眉目之间光华流转,还有那“春风再美也比不过”的必杀笑容,难怪三公主会为他“情不自禁”。   我向他见礼之后,服侍在他身侧的皂班王头便介绍道:“这位是我苏州府的司法参军凤大人,凤大人,这位是玉门酒楼的老板胡二,这位是本地的通译刘大同,这是东市的地保宋果。”   三人都是忙不迭的向我见礼。我从他们三人脸上瞄过去,眼光停在了那位通译身上。他的脖颈间有三条抓痕,他见我看他,便尴尬一笑,道:   “这是小的婆娘抓的,让大人见笑了。”   我还未问他便招了,不知其中有没有猫腻。也罢,先留着他,如果他在此案之中上下其手,倒更易勘合。   “大人,那胡姬的尸身在内房,大人这边请。”苏州府捕班头孙老大走了过来,引我向案发现场,边走边汇报情况道:   “发现这尸身的是玉门酒楼的小二胡小七,说是昨日这胡姬与酒客冲突,被老板训斥了几句,便先回家。今日早上开铺仍不见她来,老板以为她还在赌气,差了这胡小七来唤她上工。胡小七见尸之时,张头正带人在坊间巡视,便立刻赶来,封了这小院。按照大人从前的训示,小的们将酒铺里的人隔开看管了,只等大人验完了里头,再分别问好。那酒客齐老二已经派人去寻了。”   “大人,您的箱子!”仵作小马拎着我从木器铺子选的黄杨木箱走过来:“您请。”   我从箱子里翻出胶皮手套带上,走到门边,拾起那断成两半的门闩,小马忙将上面写着“壹”的大号纸袋打开,将门闩装好。   “门闩两断,呈齿状内折,似外力冲撞所致。”我慢悠悠的念道,另一名仵作吉利跟在我身后走笔如飞。   “窗栓未扣,棂上有足印半枚。桌距门五尺余,桌上有油灯,灯油已枯,向左三尺,茶壶与茶盏碎裂于地,茶水已干,水迹与残渣俱在,另有喷溅油迹零星。桌下有凳四,并无倒放情形。屋内事物一应齐整,并无翻动。”   转了一圈看着差不多,我抬起头,便看到林冲站在门口。见我看他,便轻声道:“我与你一同验看尸身。”   我点点头,他是boss我是兵,他既然要看,我还能说什么。   走到尸体边,我长出了一口气,我的导师曾教导我,尸体是人活在世上的证明,活人会说谎,但死人永远不会,身为法医,我们的义务就是读懂他生前最后的语言。   我默念:这位姑娘,你从万里之外而来,也许从未想过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香消玉殒。不过请你放心,我一定尽我全力,为你洗冤。   “为人杀伤!”这样的现场太过清晰,只需三分钟便可得出结论。   “何以见得?”林冲有些惊讶地看着我。   我抬起死者有刀伤的胳膊,道:“假定亡者子自尽,刀痕在右手,应是左手起刀。刃必从右起,起手重收手轻,此刀痕却左浅而右深,应是有人在其死后从反向伪造所致。若伤口为生前所致,创口应为哆开,此创面太过平滑,明显为死后所致。若下官并未说错——其皮肤下并无血块凝结,便有积血,亦呈流质。”   “那此人的死因又是为何?”   “除手腕处并无明显伤口,其口鼻孔周遭又呈苍白,口鼻略见歪斜,疑似为柔软之物掩住口鼻闷死。”我的眼光落在凌乱的盖在她身上的棉被,将其翻开,在中间未曾被血液沾染的部分,突兀的有一点脏污痕迹。   “大人请看,这棉被应该就是凶器。亡者见有人加害,必然用手抵抗,是以其指缝间或有皮屑、布丝等物。”我抓起她完好的左手,食指中指无名指指甲缝隙间,隐隐有血迹残留。我与他对视一眼,稍早前,那通译颈间的伤痕自然而然的浮现在脑海之中。如果真的是他,还真是得来全部费功夫。   “那刘——”我压低了声音,林冲对我点点头,示意我不必再多说,这才转身吩咐小马:   “去将张头传来!”   我用镊子将指间的残留物刮下存证,只听他说道:“若是他,倒也说得通。果真是羞愤自尽,也无须将怒中划落的油灯再拾起。可否判定案发之时?”   张头硕大的身体很快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之中,林冲召唤他到身边,轻声道:   “此事不要声张,你亲自去趟刘通译家中,且问他妻子那伤口的由来,再走访下他家邻里,询问清楚他们夫妻平日里如何,再问清昨晚他家里可有何异动。”   张头马上应了声“是”,急匆匆而去。是啊,若是他出马,只怕那刘大同之妻也不敢轻易说谎。   我将她的衣裳解开,如今已近冬日,看这尸斑的情况,应该死去有十四、五个小时。虽然有温度计可以更精确的测量,但是在他们面前,我又如何能验肛温?只好硬着头皮道:“只从这症候来看,约有七八个时辰。若要精准时辰,却要将尸身运回府去仔细验看。”   “那地上的茶杯茶碗瓷片现在何处?(将三号袋拿来!)”我和他几乎是同时出声。小马愣了一下,忙将装着瓷片的3号纸袋放在桌上。他拆开纸袋,开始拼凑那茶碗。   果然和我想到了一处!那瓷碗果真是两个,也可以从侧面证明昨日胡姬回家之后,曾开门让某人进来并请他喝茶。那这某人,必定是她的熟人无疑。   如果是那酒客,胡姬必然不会让他进门,更别说请他饮茶。那我们就可以将嫌疑人缩小到胡姬熟识的男子之中,而那人的三道抓痕,就更显可疑。   此事最难的,就是如何能套出他的话来。我沉默了,讯问学我虽然学过,但却从未真的实践在犯罪嫌疑人的身上,我的本分已经完成,怎么审案便是他的事情了。   “大人,一应涉案人都是分开看管,绝无互通的可能,下官勘验职责已了。是否回府开审,请大人明示。”我垂下眼帘,我只负责初检验尸,其后尚有复检勘合,其他的事情自然该由boss操心。   “刺史大人,刚才快班来报,那酒客已经羁押到府。”孙老大在门口,高声说道。   “孙头,你可曾见到此人面皮、脖颈之上有划伤?”我问道。   “回司法参军大人,小的没见到。”   “孙班头,着人将现场所有证物以及尸身带回府衙,地保、玉门酒楼老板以及通译三人也一并带回作证。”林冲沉声吩咐:“将那齐二放了吧,你如此这般告诉他们——”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更新,大家要多多给我支持。在世界的中心呼喊爱~~   花清引   事实证明,这位刺史大人的手段同他的外表一样,都是所向披靡。被他“面授机宜”之后,那孙头一脸敬佩的应了,走出门去,对传唤而来的玉门酒楼的老板道:“此处验完了,刺史大人和司法参军大人已经有了定论,胡老板,你只要随我回府,大人再行问话之后,便可领回尸身,好生安葬!”   欲取之,必先与之。这招我也该好好学起来才是。我们一前一后出了小院,只等着回到衙门便可好戏开场。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为了拖长时间,让张头带人回来,他便将刘大同带在身边,将玉门酒楼一干人等一一讯问,并要他们见证画押。终于半个时辰之后,一个小马快找到我说,张头带了那刘大同的妻子以及邻里回来,大人找我去二堂。   终于来了,我打起精神,说来说去,我们手中的物证虽多,但是在这个年代很多化学检验根本不可能做,那胡姬的住所小院是玉门酒楼所租,离一般民居较远,昨夜事发之时竟无人证,如今能指望的,也只有将物证与口供吻合,要定案总需要费上一些周折。实在不行也只好动用我的检验箱提取指纹了,凶刀仍在,不怕他不招。不过以林冲的精明,应该不需要我动用最后的手段。   “刘通译,倒不曾听你提过,昨晚事发之时,你也在场!”才进了门,便听到林冲以温润的声音不疾不徐的问道。   我的到来打断了这段问话,相互见礼之后,林冲便对我一笑,说道:“翔之,快坐!”   “回禀大人,小的那日确也在那酒楼之中吃酒,见那齐老二与胡姬吵闹,便与其他酒客一起劝了几句。后来小的因约了客人看货便离开了,其余的事情,小的一概不知。”   “约了客人看货,那客人是何方人士?家住何处?欲购何物?价值几何?你与他约在何处?交易账簿何在?又有何人可为见证?”   “大人何出此问?”那刘大同显然是没有想到林冲会有这连珠炮似的提问,一下懵住了:“那胡姬不是自尽吗?”   “翔之,有劳你告诉刘通译,那胡姬的死因为何!”   “是,大人。那胡姬被人用棉被闷死,手臂之伤为死后凶手刻意为之,以求蒙混过关。那胡姬死前,曾以左手食、中、无名三指抓破凶徒的面部或颈部,刘通译,今日本官与刺史大人见你时,你曾说过,你颈上之伤是你妻抓伤,可否属实?”   “此事也容不得你抵赖!”林冲的声音带上了清冷的色彩:“左右,将刘大同压下,本官要升堂审理此案!”   这也是我到了古代之后,第一次有案件开堂。只是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我都是在证人席上被人诘问,而这次却是坐在审判席上参与审判,看着挤挤嚷嚷来旁听的百姓,听着气势非凡的“威武”之声,那一刻的感觉,奇妙难言。   林冲也是个务实之人,简单的开场白之后,并要求文书记下刘大同的简要个人信息之后,就直接询问:   “刘大同,本官问你,你说你昨日约了客人看货,那客人是何方人士?家住何处?欲购何物?价值几何?你与他约在何处?交易账簿何在?又有何人可为见证?”   “回大人,那客人只是个行脚商人,小的也不知他姓甚名谁,听他口音,应为山东人氏,住在何处小的委实不清。他昨日与小的交货之后,已经离开苏州,因时间太晚,小的尚未记账——”   “刘大同,你在东市素以精细著称,与人相约交易,竟不知对方姓名?那你倒告诉本官,为何独独对此人如此反常?既然是二人相约交货,按照刘老板你素日的规矩,必有放定。几时放定,定金多少?账簿便在本官这里,我倒想看看记在何处!”   刘大同脸色一白,说道:“大人,冤枉啊!此事明明是那齐二所做,齐二与那狐媚——不,胡姬昨日在酒家争吵,所有人都看到了。为何大人将他放过,却要指证小的?”   “今日本官就让你心服口服,凤参军!”   “是,大人!这些瓷片是今日在胡姬屋内寻到,将其还原后,共有一个茶壶二个茶碗。可见当时胡姬正在屋内招呼客人。若是那齐二,胡姬必不肯容他登堂入室,何况以茶水相待。何况经过查看,那齐二身上并无抓痕。苏州城内,可与胡姬言语相通者不过数人。经过大人询问,玉门酒楼一干人等事发之日皆在楼内招呼人客,并无外出。刘通译,你与胡姬相熟且言语相通,又知胡姬一人归家,颈上之伤与胡姬手上有皮屑一事亦可勘合。自然最有可疑之处!”   我看了林冲一眼,他对我点点头,然后说道:“传刘大同邻里,秀才邹严!”   刘大同的妻子虽然也可证明他抓痕的由来,但根据“亲亲相守”的原则,若上堂指证其夫,却是要吃官司的。所以林冲舍弃了这个证人,由邻里旁证,这邹严是个秀才,有功名在身,其说话的证明力比之普通民众更强,却也是不错的选择。   “邹秀才,你昨夜里可曾听到刘家有何事发生?”   “回禀大人,学生昨夜子时,正在读《论语》,便听到邻家传来争执之声。在下只听得刘大嫂高声叫嚷‘偷吃也别挂幌子’云云,学生遵循圣言非礼勿听,便关了窗。”   “刘大同,你可听明白了,本官再问你,昨夜戌时亥时之间,你身在何处,又有何人为证?”   刘大同呐呐不能言,脸色更白。我干脆再来一次火上浇油。   “大人,下官尚有一法。胡姬指甲所留的样式,与我中土仕女大有不同。只需将指甲剪下,以那甲尖在他脖颈伤口勘验比对,便可确认无疑。”   把死人的指甲贴在自己的脖子上,尤其那死人还是自己害死的人,这种心理压力以他现在的状态,绝对无法承受。果然,刘大同堆坐在地上,汗如雨下,供认不讳。   原来这刘大同嘴上虽然没说,却垂涎这胡姬美色已久。昨日见胡姬受委屈回家,便跟在她身后,上门安慰。那胡姬素日里和他熟识,并没有提防。他见四下无人,色心大炽,便一口气吹灭火烛想上前求欢,被胡姬拒绝,两人争执中,挥落了灯烛和茶盏。那胡姬大吵大嚷,刘大同一急之下,错手将胡姬闷死。他正打算伪造成抢劫现场逃离时,与胡姬共住的伙计和姐妹们便都回来了。他只好将门闩从里面划上,伪装成那胡姬割腕自杀,等悄无声息之后,再从窗口逃走。   刘大同在自己的供认状上画了押,被衙役带了下去。至此,此案尘埃告定,在周围百姓的叫好声中,我们“光荣”的退了堂。   跟着他身后向后堂走去,我正想向他告辞回去朝廷配给的福利——“宿舍”,就听他说道:“翔之,自你来苏州府至今已近一旬,却始终未有机会与你详叙,深以为憾。在下欲略备薄酒素菜,不知今夜可否赏光?”   Boss请客,员工难道还能不去吗?看来等下还得想个伴手礼才是。我心里正盘算着,只听他说道:   “今夜酉时就在后园的枕雪阁,那几株梅花倒颇有些动人之处。人生乐事莫过月下观梅,吾当与翔之共赏。”   我愣住了,昨日清晨起来读书,才推开窗,便隐约便闻到冷香。我寻香追到,就看到了那几株绿萼梅,开得那般肆无忌惮,让我流连沉吟许久,没想到他也看上了枕雪阁窗边的那几株梅花!   只是月下观梅啊——   脑中的时光隧道一下子打通了。“月明林下美人来”,这是母亲最爱的诗句,她曾经许诺,等我考上大学之后,她会带我去孤山寻访。大一那年冬天,我一个人坐了二十四个小时的火车到了杭州,只为完成那个承诺,暗香与疏影的传说仍在,可我却只能无助的哭泣,因为与我有约的那个人,永远也不会出现了。   从没想到,在很多年后的今天,当我迷失在这个异度空间里,会有人在约我月下观梅。   “翔之,你怎么了?为何脸色突然如此苍白?”   “多谢大人关心,下官无恙。多承大人相邀,下官自当欣然前往。”我忍住心底蔓延着的疼痛,那是已经这么多年了,却始终不能释怀的伤口。   回到房间绕了一圈,发现自己还真的没什么好送了。我从二十一世纪带来的东西,不易带来的都放在那瀑布之后,随身的那些东西,也有一部分被我折现了,而剩下的,都是些随身使用又没办法送的东西,毕竟类似太阳能手电筒之类的事物,不太适合出现在这个年代。   想来想去,也唯有茶最适合。他的贴身小厮取名荼蜜,想来也是此道中人。考试前从茶乡苕溪的一座破落的禅寺里寻来的紫笋茶还没舍得喝完,倒便宜他了。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啊更新,这种日更的日子,不知道还能有多久,文不好写啊。质量与数量发生矛盾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捏?   梅香慢   “凤大人,您来了,我们公子已经到了!”枕雪阁的门口,林冲的随扈为我打起毡帘,一股热气扑面而来。   我走进屋中,林冲正站在窗前,对我浅浅一笑,桌上冷盘早已经摆好,落地灯座上,夜明珠罩着乳黄色的薄纱,幽幽的柔光将这斗室平添了一份朦胧之美,包括那站在窗前,正对我浅浅微笑的男子。   我敛起心神,正色向他行礼,他却快走到我面前,将我扶起,说道:“此刻并非在公堂之上,不必太过拘礼,还要共事许久,大人这称呼免了吧。你我年岁相仿,不妨以表字相称。翔之可唤我致远便可。”   看来这位大人是要走亲民路线了,我只有从善如流。   “大人长我数岁,下官斗胆,便称大人致远兄。不知大人意下如何?”   “既称致远兄,为何又带了如此多的‘下官,大人’?翔之,应罚酒才是!”他拉着我坐在桌旁,亲自执壶为我满了一杯。   “凤君不胜酒力,还请致远兄高抬贵手,这罚酒便免了,不如饮茶。”喝酒就算了,我虽然装男人至今没被识破,但毕竟还是个女人。我对自己的酒量倒不是没有信心,但凡是都有万一,若一个不好漏了底,岂不此玩完了。我挤出笑容,道:“这紫笋是苕溪一土寺所藏,凤君珍重藏之,今日致远兄相邀,特意取来与君共品。”   “竟是紫笋!”林冲接过茶叶,对身后的荼蜜道:“去取我藏旧年的梅花雪和新访得的那套琉璃盏来。”   “翔之竟也爱茶之人。这紫笋原是前朝贡茶,只是到了光武帝年间,文圣皇后独爱碧螺春清香,光武皇帝便以之为贡茶第一,后世以此相沿。文圣皇后与晏相有诗唱和,‘梅盛每称香雪海,茶尖争说碧螺春。’文人亦竞相追捧,可怜这紫笋竟无人再提。”   在爱茶之前,我也曾喜欢咖啡。只是蓦然之间我失去了那名为“家”的温暖之后,我才发现,那曾每日环绕在我身边,常被我笑说是爸妈之间“古人情趣”的茶香,才能让我的心平静。难道真的是当初那一句“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让今天的我,只剩得“茕茕孑立,形影相吊”?   我挥去那随之而来的记忆的阴霾,勉强绽开笑颜:“致远兄为苏州知府,竟不说本地碧螺春的妙处,反为这紫笋鸣不平?”   “为兄所感,不过是世态炎凉罢了。这紫笋盛名之时,世人不也是熙熙攘攘,如今日之碧螺春?”   “趋炎附势是人的天性。碧螺春和紫笋都是好茶,致远兄焉知碧螺春不苦于盛名所累,紫笋又欣欣然于跳脱红尘纷扰,还可与三、两知己为伴?”   “是为兄该自罚一杯,竟犯了惠子之误。”他说道:“先记着,有了这紫笋再饮酒,倒是对这好茶不恭了,这酒就敬了这高洁之花吧。”   是啊,当年庄子与惠子关于“鱼之乐”的一番对谈,到现在仍是发人深省。   他伸手将酒杯拿起,推开窗,将酒泼在窗下,梅花清冷的香气随着微风沁入房中,令人精神一震。我也随他走到窗边,与他并肩一起看着窗外的梅花。   “兔园标物序,惊时最是梅。衔霜当路发,映雪拟寒开。枝横却月观,花绕凌风台。朝洒长门泣,夕驻临邛杯。应知早飘落,故逐上春来。”他朗声念着何逊的《早梅》,转过头对我道:“何记室意锐而才弱,但这春风词笔,写梅却是极熨帖的。翔之以为如何?”   “凤君不过是一介循吏,于诗词一道生疏得很,致远兄可是问道于盲了。”我摇摇头,说道。虽然拜那位光武皇帝的独占欲所赐,不许民间刊印他那位皇后的文集,但是毕竟还有些只言片语在,何况就我这些日子看到的诗赋,有冷僻的字句,亦有些是脍炙人口,绝对当得起博闻强记四个字。我若贸贸然用了,与她撞车岂不糟糕!   “翔之太过谦了,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能得此章句却还说生疏,那我朝泰半诗人都不配提笔!”   他怎么知道的!我心中一跳,难道我清晨来这里赏梅时他也在?   “说来翔之与为兄亦可说心有灵犀,今晨我循香而至,见翔之流连沉迷于此,便不曾打扰。好在不曾相扰,否则又如何听得到翔之的佳作!”   “致远兄误会了,说来惭愧,这句只是凤君从书上看来,一时有感而发,并非凤君所做。凤君若有如此文采,早如致远兄这般,博个金榜题名,又何须来此做个小吏?”我赶忙解释,这个误会可不是闹着玩的。   “翔之是岐山人,可与前大理寺卿凤贤大人同宗?”他微笑着问道。   我心中一紧,故作不经意地说道:“正是,凤君忝与那位大人是同宗,却已无服,在九族之外了。”   他所提到的凤贤,便是凤兮姐姐的父亲,二十年前的大理寺卿。因为在苏州府任上错断了一个案子,之后为了掩饰自己的错误,谋害了告举与知情之人,在狱中畏罪自尽。当然,这些都是冠冕堂皇的记载。父亲过世之后,母亲积郁成疾,花光了家里最后一点积蓄,亲戚对她敬而远之,她手中握着父亲的遗书,投身青楼。这些年来,她一直没有放弃接近真相的努力,但是始终一无所获。这些原本我都不知道的,是她某次酒醉之后不小心说了出来,在我的逼问之下,她才讲给我听。   所以,我必须要尽快的进入官场。我既然顶替了凤兮姐姐弟弟的身份,便该承担起为凤家昭雪的责任,斯人已去,这也是我能给她唯一的报答。我到了苏州府,也曾利用职权查看过当年出事的案件,凤贤大人的判决中允平直,近乎完美,我完全找不出任何破绽,看来若想知道内情,还是要去大理寺调阅卷宗才行。   他叹了口气,道:“凤贤大人错判的那件案子,便是苏州府任上,到任之初,我亦翻过卷宗,却非人力能及——”   我正待开口,只见荼蜜走来,说道:“公子,水已三滚,可以用了。”   他点点头,将窗户关上,引我走到桌边,先是欣赏茶器,用热水将茶碗过了一遍之后,这才取了茶叶,以“凤凰三点头”的手势,将水注入壶中。整套动作纯熟优雅,浑然天成,果然是训练有素。我们都全心沉浸在这四溢的茶香之中,久久沉默。   “好茶!”他将手中的茶杯转了半圈,道:“沫成华浮,焕如积雪,晔若春敷,别有一番悠远之意。”   “此茶长于山野之间,又受了些佛性,自然格外有些动人之处。”我将茶水从闻香杯中倒入茶碗,这茶香真的是令人心旷神怡。   “翔之,以你的颖慧,若潜心书本,不须数载,折桂之期指日可待。为何偏来考取这司法参军?”   我能理解他的疑惑,在传统社会中,为吏就是为读书人所鄙夷的出路,就算是做一辈子也升不到七品,只能算是流外而已。自古文人如果不是真的考不取功名又有迫切需要的话,不会甘愿选择这条路。所以这苏州府一干有品秩的吏胥之中,只有我一个还未到不惑之年,算与他年纪相近,他乐于与我相交,只怕也与此有关。   “人贵有自知之明,凤君并无天分,勉强为之反而不美。为吏虽与晋身无益,亦可发挥所学,于糊口足矣。凤君不敢说兼济天下,只在独善之余,为一方百姓为所能为罢了。”   就算有那份本事,我也没办法科考。我现在的户籍是落在凤兮姐姐的出处——岐山凤家村,虽然这村子十年前便毁于祝融,但是总不算天衣无缝。何况于现在的我而言,最重要的是时间。古语说五十少进士,其间诸多试炼,不要说女子的身份无法过关,便是侥幸考中,也不知要那等多少春秋。相较而言,儒生试不仅是终南捷径,也没有那么壁垒森严。   “翔之未免太过妄自菲薄。今日那院中堂上,为兄都见识过了,于翔之的手段唯有叹为观止而已,有你在此,想必今后纵有人想为恶,也要思忖再三。”他又倒了一杯茶给我,说道:“适才听了你一番话,方知那僧人为何肯赠茶与你。翔之为人,恰似这紫笋,世人皆逐碧螺春的国色天香而去,你却能独守这方寸间的清远,更是难得。”   “致远兄过誉了,凤君惭愧。”我深吸了一口茶香,然后说道。   “翔之不必如此,这苏州府中,惟我与翔之年齿相近,言谈又相投,从今后更要多亲近。只望翔之不嫌为兄酒肉才是!”   我忙道:“此言正当凤君讲才是,只望致远兄不嫌凤君愚钝!”   领导要走亲民路线,为人下属的敢不识抬举吗?不过希望他只是客套而已,否则若这种对话若再来几次,我真的要去看牙医了,酸到牙都倒了。   只是这碧落朝的牙医,又该去哪里寻找!   作者有话要说:在本文中,唯有林冲童鞋当得上那句丰神如玉,谦谦君子。为嘛乃只是个男三呢?   章台柳   事实证明,这世上最大的真理就是红楼作者曹老爷子的那句“美中不足”,经过那夜的“恳谈”之后,我是不费吹灰之力的赢得了顶头上司的好感,但是也陷入了一个可怕的境地。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位林大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心血来潮。犯起这病来,基本不分时间不分地点,只要高兴了就无所不为。短短的半个月时间里,我被他抓去上房顶喝酒聊天看星星三次,出城打猎回来围炉烤肉一次,到寒山寺赏梅一次,请苏州第一官妓曲玲珑来府中抚琴一次,更多的时间是和他一起加班。让人防不胜防的,是他的出没多在晚上,也是我最想放松的时候,如今却不得不随时随地Stand by。   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我总有顾及不到的地方,一个搞不好就曝光。唯今之计,只有赶快寻得一处房子,搬出府衙提供的宿舍才好。只是苏州城虽大,但既要价钱合适、私密性好又要上班近的地方,一时半刻还真不好找。   “凤大人,又来活了。”小马猛敲我的门,大声喊道。   我从床上懒洋洋的爬起来,被窝外的冷空气让我略略找回了些神智。其实我今天这幅样子,也都要归功那位林大人。昨夜苏州城普降大雪,我半夜渴醒了起来喝水,被正往我屋外走的他吓到神魂出窍。经过他一番解释,这才知道他看着雪光睡不着觉,突然起了兴致想泛舟去拜访大名鼎鼎的江南第一才子程潜,所以前来约我同去,顺便介绍我们认识。本来看我睡得熟,就不想打扰了,不过既然我起来了,那刚好可以同去。而这桩事中最扯的部分,是当我终于陪他泛舟边喝酒边吃烤鱼、边赏雪、边赏岸边的梅花,一路热热闹闹摇摇摆摆到了程潜家门口,他竟然说兴致已尽,便又拉着我掉头回来了。   这一趟转悠掉了接近两个时辰,等回到府衙已近天光大亮。本来以为今日旬假可以多做歇息,没想到又来活了。   在二十一世纪,上工还有加班费,在这里却是什么也没有。我心里腹诽,又重新梳洗了出去,只见小马手中拎着工具木箱,正急的在原地转圈。   “可知发生了何事?边走边说。”我捧紧手炉,问道。   “大人,这次死的可真是狐媚子了——”小马的声音有些挑高。   这叫什么称呼?我皱起眉,回头看了他一眼。他吐了吐舌头,脸色转为正经,继续说道:“就女湖边上的那映香院真姑娘家,被人灭了满门。”   那真姑娘我是知道的,16岁成花魁,18岁脱离乐天楼自立门户,是苏州有名的“独立”□,可以说是碧落朝男子们心中的“饭岛爱”。只是灭门,什么样的深仇大恨,才能做出这样的举动?   “来报案的是观前街角上,每日给映香院送菜的王麻子,听他说里面没一个活口,满地都是血,吓得他几乎尿了裤子。大人,您小心低头——”一路走一路说,到了府衙后门,马车已经在等了。小马将工具箱放到车上,便为我打起帘子,我也终于可以暂时摆脱他的聒噪。上次乘轿回来之后,我便借口天冷路滑换了这马车,毕竟虽然两人小轿是国家配给的福利,但是我还是不太习惯靠人力的四只脚来回。   “大人!”我依旧是被张头带着穿过人数比上次多了几倍的人群,走进映香院。才进了院子,就看到林冲蹲在地上,我才朝他的方向踏出一步,就见他转过头,一脸严肃的对我说道:“翔之,快过来。”   我紧走了几步到他身边,视线越过他的肩头,便看到雪地上蕴开的那片红,血泊之中躺着一只狗,看起来已经有些僵硬了。   我在他的身边蹲下,带上手套,去触摸那狗的尸体。   “一刀封喉,利落非常。”我说道:“狗尸身较小,很难判断时辰。昨夜风雪最紧是在子时三刻,若以现场推断,周围足迹皆无,案发当是前半夜。”   “翔之所言有理。昨夜的雪止于寅时将过,待积雪将足迹掩埋,也要些时辰。毕竟江湖之中,负绝顶轻功踏雪无痕者,不过寥寥。适才张头已然问清,昨夜左右邻里都未曾听闻犬吠之声,想来来者不是于此户中人熟识,便是蓄谋已久。”   我居然穿越到了一个有功夫的世界!我被他的话惊了一下,不过他的推断的确有道理,能够预先知道犬的所在并且一击而中,若不是熟人,便是已经踩过点了。而且无论是谁,这人都是个中高手,对于杀人的方法非常精通。   不过看着这狗中刀的角度,此人应该是从下往上挑刀,那么必然曾立于此地,那狗若感觉有生人在前,必然是要吼叫的。如果不是熟人,那么此人一定是高手中的高手。除非——我将狗仰面翻过来,用刀切开了它的食道。   食管之中尚有肉糜和骨渣,还未来得及吞入胃中。看来他是用肉堵住了狗嘴,这才一击得手。看来这位凶手有可能没有我想象中的厉害。我放下手术刀在雪中摸索,果不其然有了收获。   “小马,黄字一号袋。”我将那狗还未来得及吃完的剩余骨头放入证据袋中,林冲看了看证据袋,说道:“凶徒早有准备,此案想来并不简单。院中九人竟无一活口,这凶徒凶残狠毒可见一斑。翔之,你我要早日将其捉拿归案,以告慰逝者,安抚生者。”   “大人说的极是,他便是会这踏雪无痕之功,这肉骨也不会。想来案发时间,正如适才推断,在子时之前。”我站起身,示意小马将狗的尸身装好,便和他一路往后堂去了。   “孙头,你可听得昨夜邻里最后见到这院中之人,是在什么时辰?”   “回大人,是在昨晚酉正,东边的街坊说看到园丁老王回来,此后便再未见人。”   “可曾问得邻居,这映香院这几日来有何特异之处?”我接着问道。   “据西坊的邻居报说,这映香院有十来日没有接客了。和这院子的厨子磨牙的时候听他说起,真姑娘夜里受了寒,病了。”   “既然是病了,又请的哪位大夫?可曾有人见过?”林冲接着问。   “回大人,没有。”   “此事断不寻常,你派出捕班所有衙役,从这左右开始,定要将这大夫寻来。”   那孙头应了,匆匆而去,只留下小柳带着我们,往案发现场走去。   才掀开帘子,一股血腥味冲鼻而入。小马经验尚浅,生生倒退了一步,我看了一眼林冲,他倒是神色自若,和我一起走进屋中。   屋中一共三具女尸,二个丫鬟打扮的少女一个俯卧在屏风之上,另外一名则脸朝外倒卧在床脚下,地上还有个摔碎了的瓷杯,而那位艳名满苏州的真姑娘,则是穿着单衣仰面死在床上。床幔、床檐以及墙上都有喷溅的血迹。而在两人的身下,血流早汇成了一片,在那贴着金箔莲花的白色大理石地砖上积成浅浅的“湖泊”。   凡到了现场,应先检索周围的物证。我绕过压着屏风的女尸,检视散落在地上的衣服,在女装之中,发现竟有多半截腰带被她压在了身下,若不是仔细看,我几乎忽略掉了。将那条腰带抽出来,竟是一条男用的腰带。不是说这真姑娘已经旬余不曾接客,就算有男人的东西,也该早就收起来了,如何还同日常所穿的女装混在一起?   “小马,玄字袋,将这些衣裳分别装了。”我吩咐小柳道:“遣人去看看,是否还有新洗的衣服,一件不漏统统拿过来。”   林冲也走到我身边,看着我手上的腰带,说道:“果真有古怪。翔之以为如何?”   “真姑娘是苏州一朵名花,有缘者得之,他人皆无权置喙。无论罗带相结与谁,都不须称病遮掩,避人耳目,想来此事别有内情。唯今第一要务,便是要寻得此人。”   “是以翔之遣人去寻有无此人的衣物。”林冲点点头,道:“若是此人果真寄居于此,想来那真姑娘称病,也是为了隐藏此人行迹,这灭门命案为此人而起,亦有可能。只是此人昨夜是否也住在此处,若命案起时此人也在,那又去了哪里?是为凶徒劫走,还是已逃出升天?或者此人昨日并未居于此处,无论为何,此人情形危殆。”   “大人,此人昨夜命案之时应也在场。若真娘一人身在床上,何须两个枕头?还有这床幔上的血迹,是锐器从伤口出拔出,飞溅所致,然而这条血迹却至此处断裂,到这里方才又出现,想来其杀人之时,床上应有另一人在外侧,是以隔断了血迹。再有,锦被也有一半被拖曳在地,床上之人是被凶徒拉下床来。”我长出了一口气,说道:“真娘不过是一介弱质,虽然盛名在外,但是这等穷凶极恶又身怀武功的仇敌,却不是那么容易结下。大人推断的是,这灭门惨案,只怕与这被掠走的男子有关。”   “既然与彼有仇,为何不索性将之杀死,却要将此人带走,将所有可能知情人等全数灭口,此事仍不算完,翔之,这尸身上还有什么,仔细讲来。”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个案子如期而至,男二出场被提到一次,over。   二色莲   “大人且看这屏风边的女尸,乃是脖颈为人扭断而亡,虽然压在屏风之上,然而这琉璃屏面却未破裂,想来是有人在屏风倒下时扶了一下。真娘与这位丫鬟,却为人用锐器割断颈脉而亡,其伤口薄厚长短走势极为相似,应由同一凶器所伤。若手中有刀又何必徒手杀人,何况这屋中并无隔断,一目了然,若无人策应,凶手又如何有把握他扶住屏风之时,屋中其他人不会大叫。虽然这屋中并无脚印,但凤君以为,进入此屋的凶徒至少应有两人。”   “以这般残暴的手段杀人,却没想到正是他此番行迹倒让我们看清了。既如此,就让衙役们问清左右,这真姑娘平常都与谁知近,又有谁见过这些时日以来出入院中的男子。”他展开眉头,说道:“那曾给真姑娘看病的大夫这几日或许曾出入此地,见过这男子也未可知,要加紧找寻才好。”   我点点头,又走到左侧的书桌旁,梨花木的条案上摆着文房四宝,那砚台上的墨汁还有一点未干,狼毫沾着墨汁放在笔洗之上,桌面上有几滴墨迹,有一滴的形状明显不自然。我另取了一张纸铺在桌子上,发现与那墨迹整齐的边缘恰巧吻合。   我往墙上书架比较接近阳光的位置搜索,一般而言,经常被阳光照射的位置相较背阴的位置木头上的漆色较浅,尤其是长期摆放的位置,深浅对比度会更鲜明,也会有印记残留。书架上的盆景很显然是被人动过了,与它原本的位置相差不少。   “凶徒应是在寻找某物。”林冲对我点点头,然后吩咐道:“吉利,将勘验图绘好之后,着人将此屋再细细搜索一遍”   一口气将所有的尸身看完,这满户的人,只有一个丫鬟为那徒手凶徒所杀,其余都是那持刀人的血腥杰作。   “灭门惨案发生的时辰应是在戌时三刻至亥时三刻之间,以血迹滴落的方向而言,凶徒先将狗杀死,便直入主屋。那徒手凶徒在门口处将丫鬟小红杀死,持刀凶徒闯入屋中,杀死了真姑娘与另外一个丫鬟翠浓,并将不明男子从床上拖曳下来。接着那持刀凶徒一路向后院仆役房而去,由东向西而去,其杀人顺序分别是护院齐三齐四,龟公老刘,管事杨勇,最后遇害的是园丁和厨娘——老王夫妇,所有人等皆是正面一刀毙命,只是为何这些人明明应该呼救,为何周围之人皆未曾听到任何声响?”我顺着血迹一直追查下去,问出心中最大的疑点。   “这又何难,只要有认穴的本事,便是一颗石子,也能让人无法发声。”   对于武功,我是个大外行,既然他这个内行如此说,那我也只有信了他的专家观点。他从地上拾起一颗石子,轻轻一弹直接击中了拎着东西跟在我们身后的小马,只见小马的嘴一张一合,却完全失去了声音,只好单手抚着自己的喉咙,用求饶的眼神看着我们,以最直接的方式向我证实了他所言非虚。   林冲也没为难他,手指轻轻一弹,小马便恢复了声音,让人叹为观止。原来这位刺史大人才是真正身怀不露的高手。   我蹲下身,拾起在齐三尸身旁边的一颗腌梅,转头叫小马:“将黄号袋拿来。”   如果我没有记错,在第一个现场血泊之中也有一颗腌梅核,如今齐三的尸身旁又有出现,难道这就是用来点穴的暗器?那龟公,管事、园丁都是倒毙在走廊之上,身边亦有腌梅,我在齐四身边寻找,却未曾找到。唯独齐四身边未有。   “以尸身位置而论,齐三较远而齐四较近。齐三见到兄弟被杀,必然呼号出声。齐四并未被点穴,只为那持刀人一击毙命,而齐三目击兄弟被杀却并未呼叫,这话梅应是那徒手凶徒所射。如此看来,这徒手凶徒,倒是有几分强横功夫在身。”林冲沉吟半晌,然后说道:“昨夜来此恐怕还有第三人。”   我能明白他的意思,有第三人在的可能性的确很高。这两人从主屋出来杀人,如果将那被掳走之人一同带出来,必然多有不便,风险极高。但若是将人放在主屋之中无人看守,虽然此人已经毫无反抗能力,但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从主屋中的痕迹以及他们的行事风格而言,他们虽然凶残却很谨慎,明显是pro级别的,怎么可能犯下这种错误!如果有第三人在场,那么一切都解释得通了。   将我们引向凶徒的线索并不多,毕竟法医学方面能做到的有限。但是越干净的现场留下的空间越大,可惜我对行为分析学只是简单的选修了一个学期,而对于古人的思维方式我也只是一知半解,没有办法做相对确切的深度分析。   犯罪调查,是靠双脚跑出来的,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有警察,现在就只能靠捕快了。   “凤大人,曲姑娘来了,大人请您忙完便去花厅一趟。”我带着仵作吉利正在尸房填验状,就听见皂班的王头扯着脖子在屋外喊。   曲姑娘?那位曲玲珑,这个时候她来做什么?我净了手,又回房中换了一套衣服,这才往花厅进发。才掀开帘子,便听到细微的啜泣声,林冲的声音温柔的响起:   “曲姑娘,我们定当早日破案,为真姑娘洗冤,还请节哀顺变。”   我略微放重脚步,转过屏风,林冲和曲玲珑都站了起来。前者对我点点头,说道:“翔之,来得正好,曲姑娘有关于真姑娘相近之人的消息。”   这事情果然是峰回路转,昨日衙役们寻找了当日与真姑娘瞧病的大夫、长到映香院中做辅助表演的教坊众女乃至真姑娘从前所在青楼的老鸨,都对这人一无所知。捕快们分三个班次,在映香院暗中埋伏,城门内外也都严加把关,至今也无所得,今日却有线索送上门了。   “妾身曲玲珑,拜见凤大人。”曲玲珑袅袅婷婷站起身,向我盈盈一礼。   “曲姑娘不必多礼,请坐。”我选了她对面的位置坐下,她待我坐了,才颔首坐下。   “曲姑娘,请你将适才所述之事,再讲与翔之。”   “是!”曲玲珑抬起头看着我,不施脂粉的清艳面庞上泪痕犹在,那份平日里绝不可能出现在这位美人儿脸上的苍白与憔悴,反为她平添了几分动人之意,我见犹怜。她开口,清脆如黄莺的声音带着颤抖:“大人有所不知,其实此事苏州城里几乎无人知晓,我与真真是金兰姐妹。我与她结识于五年前秦淮花魁夜宴,言语颇为相投,又皆来自苏州,便结为金兰。嬷嬷以为官私有别,严禁我与她来往。虽然宴席之上亦有相逢,也只能在背人处匆匆交谈几句,所以这几年来,我们只有互通鱼雁。这半年来,真真寄信于我,说起她终于觅得良人,称呼此人为三郎,说是与她同乡,皆为蓟州人士。”   “曲姑娘,你与真姑娘的信件现在何处?可否借在下一观?”   “玲珑知道兹事体大,是以将信全带来了,请大人过目。”曲玲珑将随身带着的琴盒打开,里面装了一厚摞的信件。我和林冲同时伸手去拿,手指相碰,案子当前没细思量,翻了官场大忌,和上司抢东西啊抢东西!   “曲姑娘,真姑娘最后一次寄信予你,是何时之事?”我当机立断收回手,装着什么事情也没发生,继续问曲玲珑。   “半月之前。”她回答道:“我十日前覆信与她,之后便再无消息。”   十五日之前,看来从曲玲珑这里也无法挖到太多内幕了。我们说话间,林冲已经看完了那信,交给我,说道:   “翔之,你且先看看。”   我展开信迫不及待读下去,在信中,真姑娘提到了她在三月初九日映香院赏春会上,遇到了这名她称作“三郎”的男子。据她所说,这“三郎”与那等轻狂孟浪之徒并不相同,对她颇为体贴怜惜,虽非青年才俊或社会名流,却沉稳可靠,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好男人。可惜这信中的确如曲玲珑所言,只提到了这男子与真真同乡,看来还要把这所有的信通读一遍,看能否寻到半点蛛丝马迹了。   “凤大人,真真生于妓户之中,母亲早亡,世上已无半个亲人。大人若验看完毕,可否将真真交与玲珑,身后之事,玲珑愿一力承担。”曲玲珑站起身,向我们跪下,已是有些泣不成声了:   “玲珑不过风尘中一弱女子,挚友蒙此大难却无能为力,惟有恳请二位大人明察秋毫,为真真洗冤。”   我与林冲对视了一眼,都没有过去扶她,毕竟男女授受不亲,尤其是曲玲珑的身份,更不能轻举妄动。否则更显得不尊重了。林冲温言道:   “曲姑娘请起,姑娘高义,足以令林冲汗颜。姑娘且放心,林冲为一方父母,百姓疾苦皆为心之所系,敢不尽心竭力!”   我略侧过身,让开她跪着的位置,接着说道:“曲姑娘不须如此。锦上添花容易,雪中送炭却难,凤君不胜感佩。为人洗冤本是凤君职责所在,定当竭尽全力,天寒地冻,快请起吧!”   在二十一世纪,我便见惯了生离死别,然而那些被害人亲属的悲哀,却还是让我喘不过气来,如今的酒量也是那个时候练成的。我不知道如何安慰别人,只有沉默。将曲玲珑的丫鬟唤进来,我便托词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千呼万唤的男二,将在下一章登场。   大家对程潜tx的期待值太高,我现在有些担心大家会对他失望啊。   风流子   我回到证据房,看着桌上的物证话梅干,这话梅也是为数不多可以突破的线索了。如果能找到这家干果店,也许会有意外的收获。可惜这里没有现代的分析仪,所以这梅子是用什么辅料腌制也很难分辨。所有的捕快几乎都投在这个案子上,如今三天已经过了,却仍是没有音讯。这线索若断在此地,再下去就更难了。难道真的要寻找了专业人士效法神农氏尝百草?   “小马!”我对在一旁整理证物的小马,说道:“你去寻一只老鼠来,要活的。”   “大人!”小马惊了一下,脸上写满了“可以不要吗”,用哀求的眼神看着我。我摆出完全不为所动的坚定表情,为了破案,只能委屈他了。   “凤大人,好消息!”大老远就听到张头的声音,一路进了刑房:“观前街的许记的师傅说,这话梅多半自扬州来,里面有一味调料是江都特产,出了江都,没有一间干果店铺用这个调料。”   “大人,那这老鼠小的还要去捉吗?”小马在一旁怯怯的问道。   “如此便不需要了,大人可知道了吗?”我站起身,这也算是一个突破了,如今至少可以确定,这些杀手与扬州方面有关。能请的动如此级数的杀手来此,这藏镜之人只怕也不是普通身份。   “小的已经报给大人,大人说请凤大人早做准备,一刻钟后在府门之前见面,同去拜访程潜公子。”   这个时候去拜访程潜?我心下有些疑惑,不过还是起身回到自己的房间,换上出门的正装,来到府门口,已经有一辆马车在等候,荼蜜打起帘子,林冲对我一笑,邀我上车。许是看出了我的疑惑,他直接解释道:   “赏春宴是苏州各楚馆的盛事,若少了程大才子这位精彩人物,宴如何成宴?”   到底林冲口中的精彩人物到底有何精彩之处,见了程潜我方明白。   我们到达程潜所住的怀园的时候,方才过了辰时。出来应门的门子看了是林冲,连通报一声的程序都省略了,直接挥手放行。林冲倒也不恼,熟门熟路的领着我绕过了正堂,直接往后园去了。   还未进园门,便听到丝竹之音破空而来,那吴侬软语声声妩媚,仔细一听,只得了两句,竟是“金枪鏖战三千阵,银烛光临七八娇”!我皱起眉,放缓了脚步,终于那歌声停了,便听得男人得意的笑声与女人暧昧的骂声交杂在一起,十足的淫靡。   在门外候着传召的小厮丫鬟们看到我们,忙过来向林冲问安,然后殷勤的打起帘子,一股浓重的脂粉味道夹着暖意扑面而来,我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却还是控制不住身体反应,打了一个喷嚏,急忙用手帕搽干净,这才随林冲进去。这屋外是冰天雪地,屋内却是满室春意,活色生香。   说是春意还有些不足,这屋里明明是夏天了。所有的侍宴女子皆是薄纱襦裙,胸前一抹雪色交相辉映,让人眼花缭乱。至于男子们的打扮,也颇有阮籍的风格,袒胸露背,或坐或卧,有的三两成群在讨论着“游心寂寞,以无为贵”的玄学命题,也有人窝在角落,正嗑着应是类似“五石散”的东西,也有人旁若无人地与身边的女子调笑,动作之亲昵,让受过二十世纪文明洗礼的我,也忍不住面红耳赤,只好眼观鼻、鼻观口,在心中默念“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如果不是时间不对地点不对,我还真以为自己到了某间知名夜店。而这碧落版“夜店”的老板——程潜不需要介绍也不会错认,用句时髦的话来形容,这位仁兄气场太过BH,不需要刻意说什么或做什么,本身就是一种压倒性的存在。   此刻他身穿着红色的单衣,懒散地躺在白色的狐裘躺椅之中,那红与白的对比那么的鲜明浓艳,更衬得随意披散着的长发漆黑如墨,他半闭着眼睛,享受着由身边的侍女送入口中的蜜瓜,仿佛正沉醉在那曲子之中——   “……洞里泉生方寸地,花间蝶恋一团春……”   不论其他,这位公子的喜好还真是——这淫词艳曲听得我满头黑线,他却怡然自得,真乃神人也!   林冲也不急躁,拉了我在他旁边选了个位置坐下,侍女殷勤的倒了一杯蜜茶给我,便又退了下去。好容易等到一曲终了,那位程大公子终于睁开了眼睛,目光扫了过来,与我们正面相对,那乌黑的双眸清冷自若,在这一片繁华糜烂之中,更显得深邃明澈,让人觉得心中一颤。   “来啦!”他仍是懒洋洋的开口。   “来了!”林冲的回答也是同样简单,然后便为我们相互介绍:“程潜,字光隐;凤君,字翔之。”   “在下凤君,见过程公子。”我站起身,简单说道。看他对林冲的态度也想象得出,像他这样的人,自然是任情任性惯了,不过他是他,我是我,该有的礼数还是不能少。   大牌果然是大牌,那位程公子连动也未曾动,只从鼻孔里“嗯”了一声,算是对我的回应。我随便坐下,这种boss对boss的谈话,我只在一边听着便好。   “昨日听下人说,你林大人的画舫到了我府门口,又转回去了,可尽兴了?”慵懒的尾音,更为他的音色增添了几分性感。   “我与翔之一路赏花听雪,自是乘兴而来,尽兴而归。”林冲也没有半丝过门不入被人抓包的尴尬,神色自若地说道。   程潜仿佛这才意识到我的存在,转头看着我,只是那目光也实在称不上礼貌,说道:   “美眉明目,倒也有几分‘冰清玉润’之意,勉强算是个人物了。如今你这苏州府越发出息了。”   美眉?自从张敞之后,这两个字用在男人身上,就约等于“娘”了。从头到尾我都不曾得罪于他,被无缘无故如此轻狂以对,从前世到今世还是第一次。   不过也无所谓了,他如何看待我,与我而言并无半点干系,完结了此事,想必也可以再不相见,直接无视便可。   “翔之他——”还未等林冲把解颐的话说出口,我便拉了拉他的袖子,对他摇摇头。林冲有些歉疚地看着我,终于还是长出一口气,口气之中都是无奈:   “也罢,来日方长,闲事也可容后再叙。光隐,如今事态紧急,借一步说话。”   程潜还未开口,便听到角落里传来女人刺耳的尖叫声:“公子——”   我循声望去,便见到一群人正半环绕在客厅的西北角上,视线被阻隔,里面什么情形,根本看不清楚。但是我还记得进来的时候,那角落里的人们,正在“嗑药”。   我还未动,林冲与程潜已经到了那人群之外,我急忙跟了过去,人群分开了一条通路,让我们三人进去。只见地板上躺着一个几近□的男子,满面赤红,唇色雪白,身体以不可思议的角度扭曲着,我在心中默念:“全身肌肉呈强直性收缩、痉挛,两眼上翻”,正是癫痫的初期症状,如果待他口吐白沫、牙关闭合,只怕就更麻烦了。   “大夫何在?”程潜的声音依旧保持着沉稳。   “回公子,说是出恭去了,外头人已经去茅房里寻了。”下人颤颤悠悠地说道。   等大夫回来也错过了最佳的急救时间,救人如救火啊!我当机立断蹲下身,将他的身体拉平,迅速扯下头上束发的丝带卷成卷,垫在他的上下齿之间,将他的头偏向另一侧,一边说道:   “众人散开不要围成一处,所有门窗洞开,将他的鞋子脱掉。”   众人皆是一愣,我身边的林冲接着开口,不高不低的声音带着少有的威严:“还不快去,荼蜜,照着翔之的吩咐,快!”   众人轰然而散,我指着呆在一旁的一个侍女道:“去取些热湿布来,若他唇边有呕吐之物,迅速抹去。”说完转向我身边另一侧的程潜,毫不客气地直接吩咐:   “你,托住他的下颔,莫让他堵塞了气道。”   程潜那双勾人的桃花眼瞬间瞪大,仿佛没听懂我在讲什么,然而他立刻平静了下来,按照我的要求一一做了。   我见安排停当,便从袖中取出一直随身携带的针灸盒,取出长针,向他的人中、合谷、足三里、涌泉一一刺了下去。   癫痫终于平复了下来,很快那人便睁开了眼睛。我将长针收起,对他做了最简单的检验,还好刚刚那一倒对他的影响并不大,只是轻微的脑震荡,吃点安神的药物便无恙了。   “那‘五石散’既是神仙药,便不是我们一干凡俗之人承受得起,公子的病由何而来,想必心中已有计较,凤君言尽于此,好自为之。”   面对他的感激,我实在无言以对,由于毒品而引发的悲剧我看的多了,害人害己有之,家破人亡有之,只望他能自醒,回头是岸。   所有的事情处理完毕,我便径直转向林冲,说道:“大人,请恕凤君仪容不整,进退失据之罪,容凤君告退。”   “你先去吧,今日也辛苦了。”林冲眼眸轻垂,温柔的声线有些不同寻常的低哑。   “凤公子且留步。”我几乎已经走到门口,身后却传来挽留的声音。   作者有话要说:妖孽男二终于出场了。   话说这是我写文一来,写的最着力的一枚角色了。很多看过原稿的jms都很爱他,也有人不喜欢他。   折花令   我停下脚步转过身,程潜目光精湛仿若有实质一般,穿越空间的屏障锁定我,要将我看个通透。我故意骄傲地昂起头,毫不迟疑地迎着他的目光而上。我心里很清楚,这两个人都是人精,若此时哪怕只是露出半点不自在,埋下怀疑的种子,搞不好就会后患无穷。   “此事皆因舍下安排失当所致,若非翔之临危不乱,只怕已酿成大祸,还请翔之赏面,使程潜能聊表寸心。若不嫌简陋,且先以这支玉簪挽发。”程潜已经从指尖到发梢,都挂上士族公子的“标准配备”,端得风姿优雅,俊美无匹。   “公子的好意,凤君心领了。我碧落律法:‘受所监临。一尺笞四十,一匹加一等;八匹徒一年,八匹加一等;五十匹流两千里。’”我平视他,微笑着说:“所以这玉簪凤君是万万不敢收的,若公子方便,请与凤君丝带九寸,凤君将不胜感激,明日必奉还。”   我的话音将落,屋中已是一片死寂。想来在苏州城里,敢如此摆明了落程潜程大公子面子的,我还是第一人。几乎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等着他的反应。林冲好似不自觉的向我这边动了一下,究竟还是留在了原地,只是忧心忡忡的看着我们。   “如此说来,竟是程潜唐突了。春九,速去取九寸织玉锦来。”出乎我意料之外,他似笑非笑看着我,好像我的反应尽他在掌握,那种感觉真的非常讨厌。   锦带很快就被送来了,他里里外外在近百双眼睛的注视下,一步步向我走来。乳白的飘带盘着花样繁复的缂丝,在空中轻扬,与他的衣裳交相辉映。   我也没和他多做客气,直接将丝带取来,将长发简单的绑成马尾,又道了一声告退,便头也不回的离开。没有我在中间,他们谈起问题来,应该会更直接和深入吧。如果真的这样也算与他与我两相便宜。   从温暖的屋内到冰冷的马车,温差让我忍不住瑟缩。我将身上的披风拉紧,分外想念家里的暖气和羽绒大衣。碧落朝自然没有高薪养廉那一套,貂绒想也不用想,看来从今往后宅才是王道,至少苏州府内的火盆还是公用的。   我才把自己包紧了,帘子一掀,荼蜜清秀的身影出现在面前。他将手中的银炉塞给我,轻声说道:“凤大人,这是我们公子令荼蜜送来的,公子说请您不必等了,先行乘车回府。”   “有劳了,请代我谢过大人。”   不过一个时辰之后,林冲也回来了。他将一本册子放在我面前,然后说道:“据程潜所述,那人应是扬州都督府前兵曹吕才。程潜与此人在映香院有两面之缘,知道他家里行三,且是蓟州人士。我已派小柳去了扬州暗访。”   扬州都督府在淮南道,而苏州在江南道。他们这般冒着天大的危险,越境绑架朝廷命官,其中必有缘故。而他不通过官方的渠道,反而派人暗访,应该是已经有了大概的方向。   “这是五日之前,京中来的邸报。皇上以三皇子睿王殿下为淮南经略使,代天巡守,算算这脚程,只怕不日便到了。这次所来,想必是为了一个月前对吐蕃用兵的惨胜回朝之事。”他长出了一口气,道:“睿王殿下以‘战神’之名威震天下,此次对吐蕃之战虽迫得吐蕃王俯首纳贡,裂土称臣,却也折损了三万将士,与他而言虽胜犹败。半月之前的邸报称,军器监于家中暴毙,十日之后,这位殿下便下到淮南——”   他的话没有说完,我却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睿王惨胜,并非能力不足而是因为客观的原因。正因为这个原因,军器监“无端”暴毙,而睿王也必须亲下淮南。这下相关人员失踪了一个,不知道扬州府那边要怎么和这位睿王殿下交代了。   “大人,如今想来他们之所以不伤吕才,必然是有什么关键物证就在吕才手中。事发至今,已过二天一宿,我们如此守株待兔亦非良策,不妨引蛇出洞。”我想了一下,事情紧急,只能事急从权。   “翔之的意思是?”   “如果现在能让他们以为,这东西我们已经找到了,然后立刻被送出城去直下扬州,哪怕只是让他们怀疑——”   目送着林冲带着一票人马向城外狂飙而去,我叹了一口气,看来重头戏马上就要上演了。我带着小马和吉利,转身上车,向府衙而去。果不其然,当马车穿过一处僻静的街道便停住了,只听得前面的马夫闷哼了一声,车帘被撩起,一个青衣男子出现在我面前。   “你是谁?”   “你们在映香院找到了什么?”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你们绑走吕大人,又是为什么?”我反问道。   他丢出了两颗话梅,将我身边的两人悉数点倒。   “原来是你!”他就是那日的徒手凶徒!我叹了口气,说道:“于那件东西有兴趣的,是睿王殿下,而非本官。本官的职责,不过是抓住做下映香院灭门之案的凶嫌罢了。此时你若肯交出吕大人,本官自会在他日刑囚之时,为你向林大人陈情。”   “哈哈哈哈!”那人一阵大笑:“我倒是有些好奇,如今在下为刀俎,大人为鱼肉,又要如何抓住在下?”   “莫非你真的以为,我会没有任何准备,只待任人宰割?”我叹了口气,只觉得身侧一阵风吹过,一直藏在马车我座位后面的“靠山”程潜已经到了我身边。他也是林冲之所以敢放任我一个人留下的主因。   “苏州程潜,难怪难怪,原来凤大人早有准备。”   “我与林大人身份有别,你们于大人多有顾虑,于我却定然是肆无忌惮。”我淡然一笑:“如今你那追随大人而去的同党,只怕已经束手就擒了。交出吕大人博得宽大之机惟有一个,他残杀八人,宽免之后能落个全尸;而你杀一人,若有宽大之机,能减得流刑犹未可知。你可要想清楚,如今你们办砸了差事,你们的主子可会将你们轻轻放过?”   现在这样的局面,早在我们的预料之内。今日的设计,本来就是我为蝉而程潜为黄雀,不怕他们不上钩。   “似乎凤大人对此事知之甚深,大人便是如此自信,今日在此能让在下就范?”   “于程公子的能力,本官自然深信不疑。”我声音一顿:“若今日你能平安遁走,自然会为灭口再来找本官,只要你来,本官便再有机会将你擒下。”   “大人心性坚强,在下佩服,在下不过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你们所要找的人,就在连云巷鬼宅,若有本事,便去拿人吧!”说完便消失在我们面前。   只要他还活着,便还有机会。现在更重要的是活着的人。我对程潜说道:   “程公子——”我转头看向他:“事不宜迟,能否请公子援手?”   连云巷鬼宅据说是苏州城阴气最盛之处,每到夜晚周围便是阴风阵阵,据说曾有人夜晚醉酒路过,竟听到那荒废的宅院之中,隐隐有女子的哭声传出,回去之后那人便发烧了四天,请来的法师说是撞到了不干净的东西,从此鬼宅之名不胫而走。搜查的时候,捕快们也曾去过,不过并无所获。   “光隐!”他强调自己的名字。   “光隐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现在不是跟他争执的时候。   “你没有想过吗?此人也许是别有用心。”   “他对幕后之人,确实别有用心。”我说道:“否则他也不须以这话梅留下指引。”   “苏州城内少有我不曾去过之处,但这连云巷,却是生平第一着。既然翔之如此确定,走这一趟又何妨?”   去鬼宅捉人这样的事,带着我自然只有累赘,他最后还是自己去了,张头带人去接应。我抓了一本书,靠着厚厚的羽垫,让自己投入到书香的世界中去。   “翔之!”林冲象征性的敲了一下门,便走进了我房间,在他身后程潜也跟了进来,一脸轻松的笑意。我心里一松,看他们这表情,应该是成了。   “人呢?”我放下手中的书站起身。   “已在客房,皮肉之苦在所难免,所幸并无内伤——此事所知之人不多,亦不方便传召医博士,翔之,你精于医道,还是由你亲自去一趟愚兄方才放心得下。”   “是!”我点点头,抓起披风披在身上,将装着常用药的木匣拎起来。只听得程潜说道:“二位所托幸不辱命,既然事了,我也该回去了。”   “今日辛苦了,光隐,改日再找你喝酒。”林冲拍拍他的肩膀,由衷地说道。   “兄弟之间,自该召之即来。”程潜转头看着我道:“难得见识到翔之的雷霆手段,令我眼界大开,如此算来,倒是我偏得了。”   刚刚才“利用”过别人,我自然不好太过,只好回以一个笑容:“程公子过誉了,凤君代表苏州府刑房上下,谢过程公子仗义援手,改日自当将‘除暴安良’锦旗奉上,以彰显公子的贤德。”   程潜微微一笑,说道:“妙极妙极,那我便等着翔之的锦旗了!”   他伸出手,拿起桌上的他“借”给我的那条锦带,我赶忙说道:“还要特别谢过公子的‘一带之恩’,待明日我将这锦带浆洗好了,再请人送到府上。”   “就不劳烦了。”他将丝带轻轻一卷,放入袖中便转身而去。他自己拿去倒也省事,如今一个吕才,就足够我们头大了。   破字令   “吕参军,这位是我苏州府法曹凤大人。”林冲轻声说道:“今日你得以脱险,全赖凤大人智计。”   “有劳凤大人了。”躺在床上的男人三十出头,容貌并无任何突出之处,只有那一双眼,透着荒芜的绝望,让人心头发紧。他挣扎着欲坐起身,被子滑落,“万紫千红”布满了睡衣尚未完全遮住的胸口,映衬着那一片苍白,更显得触目惊心,无言的诉说着他曾经经历了如何的酷刑煎熬。   林冲忙走上前去,扶他躺下,我也走上前,说道:“吕大人有伤在身,不必如此多礼。在下略通岐黄,愿略尽绵薄之力。”   我拉开被子为他做初步诊断,那些人下手颇有些分寸,虽然看上去很恐怖,其实除了几处骨折之外,倒并没有太过严重的内伤。想来在得到吕才背负的秘密之前,他们也不敢下重手。只是——   我的目光落在他伸出的左手,那上面已经只剩下孤单的两指,在古代的环境下,我已无法为他接合,这后半生,他就要带着这残缺的肢体和伤痛的记忆,艰难的活下去了。   手指的残缺,是肉体的标记;那心灵的伤害,却永远也没有办法愈合。从此以后的每个夜晚,他一闭上眼睛,就会看到那一幕一幕……   “翔之,翔之!”林冲正关切的看着我,说道:“你的脸色如何这般苍白,这披风也是太单薄了些——”   “我没事!”我摇摇头,说道:“所幸并无内伤,只是腿与手需要固定。每日外敷之外,再服两剂汤药,清火去毒,正本培元。如此休养二月,便可恢复如初。”   “凤大人。”他喘息了一下,说道:“真真她——她可在府中?”   我点点头,说道:“真姑娘此时暂寄苏州府中,曲玲珑姑娘不日便要前来迎她。”   “真真,真真!”他闭了眼,轻声的念着这个名字,再睁开眼,眼神已经充满了刻骨的怨恨,几近于癫狂:“那些害了真真的人,我定不容他们于世。林大人,下官要求见睿王殿下,还请大人从中斡旋指引!”   “你莫要着急,若吕大人信得过本官与凤大人,便将此事本末一一道来,我们亦可以为你筹划。”林冲坐在床尾的椅子上,眼中光芒四溢。   “大人能救得下官出来,想必对此事已有所知。”他看着我们,半晌方说道:“二位大人为下官之事卷入其中,下官——”   他叹了一口气,继续道:“大人也知此次吐蕃入侵,事发突然,睿王殿下先带精兵三万,轻车简从,星夜驰援而去。剩余七万大军,则与辎重押后而至。兵部疾调本欲发往新罗为戍边兵士所用甲胄。这批甲胄,是昨年扬州府所造。”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接下来的事情不用他说也是很明白了,就是那扬州府所造的甲胄,都是315严打的货色,到了上阵之时,纷纷掉了链子,使得这位睿王殿下虽胜犹败以及三万将士血染沙场。   “你身为扬州兵曹,甲胄之于兵士轻重如何,你心里应当很清楚。让这样的甲胄进入兵器监,与杀人何异,与卖国何异?”林冲的话语中,已经带上了一丝冷意。   “我虽是扬州兵曹,却并非那位大人的亲信。验看器械之时,方巧六合县兵营突发痢疾,下官为其所遣,甲胄验看,全由扬州司马刘大人负责。直到事发之后,下官才发现,那验凭之上,竟盖着在下的印鉴。”   “大人身为兵曹,甲胄锻造之时,亦应常往监看。若有造假之处,焉能逃过你的耳目?”林冲继续问道。   “大人有所不知,甲胄制造之时,在下丁忧方满。前任扬州兵曹王大人称病致仕,故于返乡途中,淮南道经略使的李大人夺情起复,调在下至扬州接任。”   “既如你所言,你对此事全不知情,他们又要从你身上寻得何物?”如果不是他拿到了这些人的把柄,估计也活不到现在。   “是前任兵曹王大人遗书与甲胄清册。”他喘了口气,说道:“王大人称病之前已有觉悟,所以留下这两件东西,缝在了狐裘之中,送进了恒丰当铺,约好活当以一年为期,若无人来赎,当铺便要派人至扬州兵房确认。下官接了恒丰通知,便将那狐裘赎了回来。下官看了那遗书与清册,并核对了笔迹,确认是王大人所书无疑,便知此事非同小可。恰在此事,兵器监暴毙身死,扬州府亦有了异动。下官思前想后,只怕落得与王大人一般无二,便夤夜逃至苏州府,原想着只待查核此事的钦差大人南下,再将证物呈上,不想竟累得真真为我惨死——”   他说着说着,眼睛又变得赤红,泪水夺眶而出,顺着眼角滑落。   我和林冲同时说了一句“节哀”,然后对视一眼。按照他的意思,那位王大人的死,就不是患病那么简单了。若能证明这位王大人死于非命,这案子也就能坐实了。   “那遗书和清册现在何处?”林冲问道。   “吕大人,您可知王大人葬身何处?”我则问道。   虽然都是破案,显然我和林冲的思考回路并不相同。   “下官将此物藏在苏州城外第一间驿馆的雅舍之中。”他喘了口气:“真真画筒之中,有一卷墨兰,题着‘俗人哪解此,看叶胜看花’的,地图便在画轴之中。”   “看叶胜看花”,这暗号还真妙。只是一直以来我们都是以寻人为第一要务,所以还未来得及整理真姑娘的遗物。   又安慰了他几句,我与林冲便一起离开了客房,匆匆赶往刑房,找出那副卷轴,小心的抽出其中的地图,林冲看了一眼,便将地图收入怀中,对我道:   “事不宜迟,我即刻便出发。我已传令司马与兵曹增派人手护卫府衙安全。翔之——”他握住我的手,直视着我的眼睛,说道:“我在外之时,府中之事,汝均可从权处置。”   苏州府的长史上月丁忧,回乡守制去了。吏部年终事忙,只说要等上计结束后,才能派员前来。这么大的责任,他便这样一下子压过来,我还能怎么说。将手指从他的掌心撤出来,我微微一笑,说道:“不会有那万一,倒是大人要多加小心。”   说实话,他的情形比较不妙,只要他这么一出府,今天被我威胁了的那位仁兄,岂有不跟着去的道理。   还好这一宿太平无事,我放下手中的医书,推开枕雪阁的窗子,梅花的清芬沁入心脾。在初升的朝阳之中,林冲那一袭玉色的大袖衫,行动间光彩跃动,正朝着这边走来。那双晶莹明澈的凤眼温柔四溢,带着无比让人的心安的气息,安静的微笑。   “翔之,昨夜辛苦了。”   我摇摇头,辛苦的人是他才是,长途奔袭一个来回,不过看他这个样子,这事情是成了。困倦一下子涌了过来,我已经快两天两夜不曾合眼了,现在应该是面色入土了吧,但是在将这些证物交给那位钦差大人之前,我们都只能撑着。   当天林冲便派人前往扬州府发照会,只说扬州兵曹吕才作为映香院灭门案的重要证人,被留置在苏州府协助调查。这招敲山震虎效果明显,在接到扬州府方面的“强烈抗议”之后,接下来的两天都是风平浪静,我照常办公。受理的也无非是些家长里短的小事,不过越是这样,越是觉得山雨欲来风满楼。   那位吕大人在恢复了些气力之后,便挣扎着去了尸房,悲恸之下又晕了过去,现在仍回到床上调养。曲玲珑找上门来,敲定了在真姑娘的第七日出殡敛葬,遗体先停在映香院中,随后将安葬在虎丘后山灵地。   数数出殡那日,正是除夕夜。早上起来我便收拾了一身白色素服,刚刚穿戴完毕,就听到拍门声传来,林冲的声音响起:   “翔之,可起身了?”   这几天这位林大人仿佛转了性,竟懂了礼数了。若在往常,只怕就推门直入了。我走过去开了门,只见他一身白衣站在廊下,头上没有加冠,只用锦带与玉簪固定了长发,更显得丰神如玉,俊美出尘。   他见我如此打扮,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说道:“今日是翔之的生辰,本应隆重贺之,却偏值多事之时。愚兄惟有以此物相赠,还要翔之莫嫌轻薄。”   说完便将手中的包裹递给我,我道了声谢,将其打开,里面是一件白狐披风,雪青色的缂丝凤纹针脚细密,精致典雅。我拉起披风的一角,触感轻暖非常,缎面之上竟有银色的流光转动。古语曾有一寸缂丝一寸金的说法,何况这件衣服里外的料子都是上好的,不消说,想必贵就一个字。   “这太贵重了,请恕凤君不能接受。”我皱起眉,这位大哥未免也太大手笔了。   “翔之无须推脱。”他微笑着道:“礼物无轻重之别,在乎送礼者的本心。何况此件披风除翔之之外,亦无人可匹。”   他强行将那披风展开,围在我身上,说道:“大丈夫不拘小节,翔之若想答谢,今晚便在福满楼设宴,还席除岁如何?”   看来这份好意是推不掉了,也罢,反正来日方长,总有机会以其他的方式还掉。   兰陵王   当我们到达报恩寺时,曲玲珑一身素白,手中抱着琵琶,独坐在灵堂的一角,低首弹着哀伤的曲调。我与林冲都停住了脚步,而与我们一同来的吕才早已克制不住,踉踉跄跄扑进灵堂,俯在灵前,随着肩膀的起伏,压抑的哭声时隐时现,更让人觉得撕心裂肺。   待曲子停了,我们这才走进灵堂,在灵位面前以礼拜过,转身向今日身为“丧主”的曲玲珑致意,曲玲珑答礼之后,这才向我们裣衽为礼,说道:“玲珑见过二位大人。”   “曲姑娘,请节哀!”我向她点头为礼,轻声道。   “这曲《惊鸿》是真真心头至爱,有了这曲子,再有吕公子相伴一程,真真此去也不孤单。玲珑在此,代真真谢过二位大人。全赖二位大人奔走,才是真真冤屈得昭,心愿得了。如今又得二位大人亲来相送,真真泉下有知,想必可以瞑目了。”曲玲珑泪盈于睫,向我们深深行礼。   我忙让过了,换林冲上来与她寒暄,我走向吕才,说道:   “吕大人不妨先去后堂相伴真真姑娘,此地有曲姑娘在,大人也尽可放心了。”真真已故,什么都来不及了,可是他还活着,我们所做的一切,还要以活人为要。   林冲和曲玲珑一起过来,与我一同劝得吕才起身,他们三人一同往后堂去了。看来今日这阵仗无论如何也小不了了。不说真姑娘芳名赫赫,只说这丧礼由曲玲珑“承办”,那些有心人如何会错过这一亲芳泽的机会!   今晨起来便阴着天,白雪无声无息而至。我站在廊檐下,伸出手去触摸那六角的洁白,有时我宁愿相信真的有死后,而这满天的雪花,就是真姑娘灵魂的独舞。突然想起从前看到的一首诗:   “飘落疑有声,蛾眉古难全。”   “好一句‘蛾眉古难全’!”身后传来某人华丽的声音,我这才从自己的世界醒来,转过身,程潜正看着我,俊美的脸上挂着欠扁的笑容。   同样是笑,林冲的微笑让人如沐春风,而他的微笑则时时刻刻勾魂摄魄。   “不愧是翔之,就知道你定会来的。”他转过身,与我并肩看雪。   我明白他的意思,碧落的风俗,生辰不宜见白,也就是说在生日这天不宜参加白事,两相冲撞会折福折寿。这样的迷信,我是素来不信的,自然也不会放在心上。   “凤君操持的便是这验殓死人的勾当,世上便真有鬼,只怕也是绕着我走的。”我收回手,说道:“致远兄在里面,程公子请自便。”   “有求于我是光隐,平日里便是程公子,翔之还真是方便得紧。”他没有离开,反而轻盈一跃,坐在了栏杆之上,居高临下看着我。   “公子是江南第一才子,凤君如何敢高攀?”我没有仰头看别人的习惯,所以干脆直接走进那飞雪之中。   “江南第一才子?便是天下第一才子又如何?若被这虚名所累,人生还有何意趣!若喜欢拿去便好——”他扬声道,也许是穿越风雪而失真,他的声音里隐隐透出一丝寂寞:“于翔之,我却只愿是光隐。”   我没有说话,春风得意如他,也有自己的不如意。这世界上没有一种人生,是真的可以了无遗憾。而我们都比真真幸运,因为我们还有继续烦恼的机会,而她已经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那些为了一己之私,剥夺了她以及她家人所有未来可能性的人,我绝对不会放过。   雪花轻柔的落在我的头上,肩上,像是一种无声的抚慰。这是我在碧落过的第一个新年,也是第一个生日,祖父所说的“那终有一天会到来的幸福”仍没有降临,我在一片素白的悲哀之中,目送着一个青春而美丽的生命远离。   “光隐!”如碎玉般的声音不远不近,仿佛从某段记忆里复制而来,绝对不可能错认。我身体一颤,难道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摆出镇定自若的架势转过身,程潜已经到了我身后半步的地方,潇洒的长揖为礼,我便措不及防,映入那双深邃而冷冽的眼,那足以令人世间最美的一切黯然失色的容颜,只要见过一次便不可能忘却,是谢缜!   不,应该说是——   “程潜见过睿王殿下。”   原来如此,彼时萍水相逢,我千般遮掩机关算尽,他又何尝以诚相待?   我撩起衣襟,缓缓跪在地上,一种刺骨的冷意顺着膝盖爬上来,身为古人最大的讨厌之处,便是这差序之分吧。我不是程潜,没有倨傲的资本,我依赖着这套体制活着,所以不得不妥协,不得不接受。   “臣苏州司法参军凤君,参见睿王殿下。”   “凤卿平身!”玉雕般的手虚扶着我的手臂,长袖一卷,只觉得膝盖处有一股柔和的力量托着,我不由自主站起身。   他并没有与我们多做寒暄,便直接进了后堂,我和程潜不约而同留在原地,没有跟进去。我看着他的背影,长出了一口气。   其实早该想到的,当我听到睿王云耀那有如“碧落版兰陵王”的传说之时,我便应该有所察觉,那日夜里他关于家人与亲情的感慨,还有他言及那位光武皇后种种事迹时的熟稔,我竟然没能联想到一起。   无意之间,我竟卷入了第一家庭的“萧墙之祸”。还好那日有所准备,否则如今的重逢定然会为我带来一场危机吧,毕竟这不是我们这等升斗小民应该知道的事。   “曾听致远提起,翔之于茶道颇有见地。在下可有幸,邀得翔之共品这禅茶?”   报恩寺的禅茶,在苏州颇负盛名,不过据说来此饮茶的门槛极高,若非一等人物,便连闻上一闻亦是奢求。我自认不是什么高人,便也不曾到此间结一段茶缘。如今蹭茶的机会送到眼前,无论如何也不能错过的。毕竟顶级碧螺春,一生也难得遇见一次。   “若能有机会识荆,凤君自然愿意附骥。”   洞庭碧螺春,茶香百里醉。   我跪坐在席上,看着杯中“乱云飞雪”的胜景,深吸一口气,馥郁的茶香溢满胸怀,仿佛世间的一切都完满了。   “翔之可有所得?”在这古刹的袅袅碧烟之中,连程潜那一向听着就像要“干坏事”的声音,都带上了些许出尘的味道。   我这才明白,其实是我想错了。我原以为所谓“茶禅一道”,若“禅”背离了佛门众生平等的真谛,“茶”便也失去了本心。当我闻到那茶香的一瞬,我才醒悟到,其实这一切又和“茶”有什么关系,说到底,不过都是人在庸人自扰罢了。   “凤君愚钝,便只闻到了茶香。”我握紧闻香杯,感受杯壁上的温暖。   “施主说的是,茶便是茶,自然‘得’了。”那住持长得便是一派“得道高僧”的气派,不过能与程潜相得,自然也不会与外表这般简单。他看了我一眼,说道:   “老衲初入禅门,便一心念着‘得’。然则跟随师傅半年,却从不曾听得师傅讲得半句要义。一日,老衲又为师傅送茶,终于忍不住相询。师傅却说:‘你奉茶与我,我为你喝;你捧饭与我,我为你吃;你向我合掌,我就向你点头。我何尝一日懈怠?’老衲却仍不得开悟。师傅微微一笑,只对老衲说了二个字:‘放下。’”   我心中一动,也许我的郁郁太明显,所以逃不过那双看尽世情的双眼,所以他用这样一段“公案”来开解我。祖父在世之时,也曾这般劝我放开怀抱,只是人生总有什么要抱紧不放,就算是伤痕也好,伤痕不也正是幸福曾经走过的证明?   “凤君不懂禅机,大师的好意,只怕是对牛弹琴了。”我垂下眼,轻声拒绝。   “是老衲噪啰了,施主只喝茶便是。”那高僧端起茶杯,便再不说话了。   “师傅说的是,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程潜将手中的茶杯放下,站起身说道:“人生几何,何必一心烦恼,不如及时行乐!”   “大师已然超脱,这红尘间的爱憎,自然是半点不沾身的。”只听得门外那碎玉般的声音响起,方丈的门洞开,那位睿王殿下带头走了进来,林冲跟在他身后半步之遥,亦步亦趋。他继续道:   “若真的放不下,又何必强求?此非彼,又安知彼不曾以‘坚持’为乐?”   我身体一震,他的想法,竟与我不谋而合。不忘,才是存在过的唯一证明。   “倒是老僧愚昧了,若手里放下,却入了心里,如何是放下?”那高僧起身,向睿王行了一礼,道:“施主以道法入门,若能无拘无束,放达胸怀,尽力而为,亦是一种境界。以施主的气魄,定会有一番大作为。”   睿王负手而立,不再言语,我却分明感受到了他身上,那山岳一般的霸气。我再一次庆幸我们不用认出对方,在这一次的相遇……   长生乐   而一结束丧礼,那位“定有一番大作为”的睿王殿下便直接进入工作主题。这次的会议参加者就限定在了他与涉案最深的三人——林冲,吕才以及我。   将林冲提交的证人证词、我呈交的验状以及吕才提交的证据通读一遍之后,他说道:“这几日诸卿辛苦了,这些本王收下了。致远,此案由始至终皆由你亲力亲为,你又何见解?”   “臣以为,这些证据也能为头绪而已,始终难指本源,孤掌难鸣。可惜那日在连云巷里那名死士服毒自尽,而臣等擒得这名凶嫌又只为他人雇佣,不曾见得雇主。”   睿王云耀点点头,说道:“一路上本王也见到第三名凶嫌的画影图形,此人若能落网,应所斩获。致远你打草惊蛇之举,也是一步好棋。他们越是大动,便越有可乘此机。”   这次睿王出乎我们的意料,并没有像在京城那般雷厉风行直下江南。转念一想,其实我大抵也能理解他的做法,兵器监的自裁已经让这些惊弓之鸟有所警醒,他们害怕睿王会乘胜追击,压力之下必然有所动作,而他们向上活动的时间越多,其间的盘根错节就会更容易浮出水面。这么好的借题发挥的机会,睿王定不会只抓了一个扬州府便善了。他被追杀的那幕又浮现在脑海之中,像他这样的一个人,必然是“所谋甚大”吧!   “致远对本王说,凤卿洗冤之能,放眼碧落无人能及。本王此刻与你一纸令状,着你重启前扬州兵曹王大人猝死一案,你有几成把握,可勘清致死之因?”我还在晃神,他已经在对我说话。   “回禀殿下,再未见王大人骸骨之前,臣不敢轻言把握。”我敛住心神,回答亦有所保留。   “殿下,臣亦以为此事倒也急不得。毕竟王大人辞世已有年余,翔之虽有过人之能,亦须时日方能勘明真相。”林冲接着我的话说道。   他瞥了我一眼,锐利的冰芒一闪,展眼又是深邃沉静。玉雕般的手指在账簿上敲了一下,然后说道:   “致远却也言之有理,凤卿,此案事关重大你自是知晓,其间关节想必不需本王赘言。本王只要你一句,此事本王可否信你?”   “殿下言重了,臣别无长处,亦不敢轻言取信于殿下。”我也不是什么神仙,怎么敢轻易许下什么承诺!只有硬着头皮回答道:“臣既身为法曹,职责所在,必全力施为。”   出乎意料之外的,对于我这种勉强的回答,他反而点头接受了:“如此,致远,本王就要借凤卿一用。”   我与林冲对视了一眼,同时站起身,说道:“是。”   还没在这苏州府住稳当,又要出差了。看来古今的公务员都一样,脱不了身不由己这四个字。如果一不小心我的“女身”暴露,这“犯罪性质”可就变了,“欺瞒钦差”等同“欺君”;更不妙的是,万一那点“陈芝麻烂谷子”也一并翻出来,他可不是对“被人蒙蔽”这种事情一笑置之的人。   可是这事态的发展,岂容我说个“不”字!   看着事情也讨论得差不多了,林冲站起身,说道:“殿下,天时已晚,今夜是否下榻府中,与臣等一同守岁?”   “公事已毕,致远无需如此拘束,一切像从前才好。”云耀将一应证据收入袖中,说道:“恰逢除岁,又难得你我重逢,不如再找上光隐,咱们秉烛达旦,岂不畅快!”   睿王、林冲加上程潜,这样的组合应该就没我什么事了。我顺势站起身,说道:“殿下,大人,臣先请告退。”   “翔之且慢!”林冲唤住我,然后对睿王说道:“光远,今日是翔之生辰,我与光隐已经议定设席为翔之庆生。”   “能得你们两人青眼相加,凤卿实为难得。” 睿王微微一笑,如烟火初绽的流美,对我说道:“只是初时并不知凤卿生辰,两手空空,失礼了。”   “殿下言重了!”我只有硬着头皮说:“能得殿下亲至,实乃为臣之幸。”   本来说是我在福满楼设宴,可是非常时期非常之人的到来,使这宴席也只能改在府内举行,好在程潜见机得快,不仅仅是厨师和宴席需用的食材,连器皿和侍宴的歌舞姬都一应准备好,打包带了来,这让本来因为众人回家过年而冷落下来的苏州府又热闹了起来。   然而程潜一进来,他对睿王的称呼就吓了我一跳——   “表兄!”   原来这位程大公子,却也是位皇亲国戚!   可能是看出了我的疑惑,在他们寒暄完毕后,程潜笑着说道:“翔之有所不知,先母亦出自阳夏谢氏,是贵妃娘娘的堂妹,光远与我有两姨之亲。”   “你托辞为堂姨守孝,已逾四年。此来江南之时,父皇有口谕,程潜听旨。”睿王站起身,程潜只好撩衣跪倒,口称“领旨”。   “卿母早丧,请守制者,礼也。朕欲夺情,然卿再三辞让,许卿终制全孝。此正朝廷急贤之时,卿当速回京面圣,以待起复。”睿王一字一顿地说道。   程潜脸上浮现了复杂的神色,他长出了一口气,还是将这旨意接了下来。睿王点点头,说道:“虽则这话有些对堂姨不孝,但你能藉着丁忧,逍遥这几年,已是偏得了。”   见这气氛愈见凝重,林冲出言缓颐道:“翔之,今日是你庆旦,自是该以你为主。前几日的雪片,至今让愚兄口齿留香,此番贵客临门,可再有好茶相待?”   这半年我四处游荡,倒有小半的时间按照现代知识的索引,在各地寻找名茶。不过好茶往往是“无心插柳”而来。得知授官之后,尚有半月之期方得上任,我便往处州景宁寻访惠明翠片,意外在山脚下碰到一个崴了脚的小沙弥。我帮他正骨,却不想他正是惠明寺中的僧侣。就在前几日,他到苏州府来化缘,特地为我送了一包雪片,说是他日常喝的,竟比市上那些昂贵的冬茶好上十倍。我那日煮茶,正被他这位同好撞见,少不得蹭了些去。   “多承光隐,今日让凤君得以瞻仰碧螺春的风采。凤君自当以‘敝帚’相报。”   惠明翠片在碧落朝还并未赢得它应有的名声,但是绝代佳人不会因为幽居的岁月而改变她的美好,茶本来也不在于它的名声。   “翔之手上也有好茶,那可要请出来欣赏一番了。”程潜也凑趣道。我只好告退回房去取。而待我归来,屋中酒菜已经摆好,乐姬也各就各位,他们三人已然围坐在桌边,林冲在主陪位上,只有主人之位空了出来,看来今日我无论如何都要承程潜的情,做个便宜东道了。   事到如今也不需要客套了,我坐下,将茶交给他们鉴赏。   “好茶,好茶。纤秀绿润,更难得有兰香扑鼻。若这般滥饮,反倒荼毒了。不如今夜守岁之时,别开茶宴,静候分夜钟响,岂不是清雅之极!”程潜笑道:“只是翔之竟偷藏了如此绝色,不为人知!”   酒中喜桃子,粽里觅杨梅。   碧落朝南方沿革六朝风尚,过年桌上必备的竟是粽子,倒也让人大开眼界。从宴席开始,我便秉持多吃少喝多听少言的原则,一心享用美食,欣赏歌管,被他们点到名字,也唯有尽量附和而已。   可是程潜就是摆明了不想让我好过,酒过三巡之后,他便站起身道,举杯道:“翔之,难得你岳降之日,咱们虽不曾按照俗礼安席,你也该多饮几杯才是。这杯我敬你,惟愿翔之得随心所至,翱翔四海。”   这句祝语倒颇有这位仁兄的个人风范。我见他干脆的干了,只得陪着饮了此杯。他却并未坐下,他身后的仆从捧着托盘走了过来,他亲自放在我面前,微笑着道:   “这是我的贺仪——”   我忙起身打断他的话,推托道:“今日这桌酒席,都是光隐的手笔,凤君做了这便宜东道,已觉有愧,这贺仪凤君心领便是!”   “翔之大可放心。”他的笑容已经挂上了不怀好意的色彩:“程潜唯记性尚可,便是收下此物,亦不会坏了廉洁官声。”   我也只得苦笑,看来我们都想到了初见那天,我与他关于“九寸发带”的争执。林冲也随之展颜,对着不了解状况的睿王讲起那日的种种。   是啊,彼时的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我与这位“精彩”人物,有了之后的种种瓜葛,如今他成了我生日宴席的座上宾,还要共度我“孑然一身”之后的第一个除夕夜。   “公子的好意,凤君心领了。我碧落律法:‘受所监临。一尺笞四十,一匹加一等;八匹徒一年,八匹加一等;五十匹流两千里。’这玉簪凤君是万万不敢收的,若公子方便,请与凤君丝带九寸,凤君将不胜感激,明日必奉还。”   待林冲复述到这段时,睿王也微微牵动了嘴角,他非常给面子的,相对比较“和蔼”地看了我一眼,对程潜道:   “原来无往不利如光隐,亦有被拒之日!”   程潜倒也不着恼,反自我解嘲道:“翔之能我不能,我自然甘拜下风。”   “凤君不过是寸有所长罢了,无论文采武功,如何敢与光隐相提并论?”我是实话实说,如果PK法医技术我自然有自信,但是若论其他方面,我比起他们这些正装古人差得就不止十万八千里了。   “翔之最投我脾性的,便是从不妄自菲薄。”程潜“哈哈”一笑,姿态潇洒而高远:“咱们之间也无需那些虚礼,便拆开看了,是否和你心意。”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啥,我看了一些资料,南朝时代,民间的过年风俗,竟是吃粽子的。不错,不错~~   那个啥,三男主济济一堂,继续打击霸王ing   踏莎行   话说到这个份上,我也只能从善如流。将那红绸掀开,里面静静躺着一个卷轴,我将那卷轴展开,整个人愣住了,上面画的竟是今日报恩寺里,我在雪中的情景。那缀着新雪的胭脂梅,廊檐的风铃,我的侧脸与伸出去接雪花的手,乃至随风轻扬的衣袂,都栩栩如生呼之欲出,上面提着两句:“清香传得天心在,一枝素影俱雪来。”看下面的印鉴落款,果然是他画的。   林冲先笑道:“梅花风骨奇清,人物纤毫不乱,更难得有景有情,有香有色,尤其这句‘素影’更是双关。翔之喜梅花,光隐这份厚礼,可谓投其所好了。”   “光隐兄的手笔,自是无价之宝,光隐一片盛情,凤君却之不恭,谨以此杯酬谢。”我将卷轴收好,举杯敬他。他是个聪明人,深知这礼物我拒绝不了,不过也难得他下笔快,还未到半日,这画竟已成了。   “凤卿生日,无以为贺,这方端石凤纹砚是我一点心意。”才喝完这杯,睿王大人的仆从就将礼物送上,他是我boss的boss,他给的东西叫“赐下”,不接受叫“犯上”。   所以我只好起身接了,端正地行了个礼,口称“谢恩”。   我再坐下,便听得他说道:“凤卿太过拘束了,今日是私宴,我便与致远、光隐一般,呼你翔之。”   我点头应是,他只说“呼你翔之”,没说“呼我光远”,我自然该拘束还是照常拘束。   匆匆忙忙用茶招待了他们,我便随便找了个借口退席回房了。他们也不曾挽留,毕竟掺和在他们中间,我尴尬,他们更不方便。   卸下全副武装,梳洗之后,我抓起一本医书,躺回床上,轻扬的笛音从后窗飘进来,竟隐隐透出一股明月清风的之意,让人心旷神怡,我也渐渐地闭上了眼睛……   根据睿王殿下的决议,初二的清晨,我们从苏州府出发,前往前扬州兵曹王大人死亡的驿馆并去当地的衙署,提取当日的验状,再前往那位大人的家乡江宁进行挖坟掘墓,进行尸检。   林冲为一方父母,且肩负着确保人证安危的重要使命,自然不能随我们同往,这次启程,也便只有睿王来苏州的原班人马——睿王及两个护卫,再加上一个我。   梳洗完毕,我又对随身携带的“工具”做了最后一次检查,这才关了木匣,背上包袱,推门而出。呼吸了一口江南特有的湿冷空气,人一下子也精神了不少。此去江宁还不知有怎样的波折,只求能平安把此事了解,从此远离那些是非之人,是非之事。   “凤大人,睿王殿下与我家大人都已到了正厅,请您即刻前往。”我正待按着规矩,出发往林冲处辞行,荼蜜的身影便出现在转角。他接过我的行李与箱子,引着我往大厅去。   没想到我竟然是最晚的一个,除岁光年闹了一夜,昨日又忙着收拾东西商议行程,根本没有更多的休息,没想到他们却依然神采熠熠,全然无事。   这就是人和人的差别吧,我心中感叹,神色却未变,依礼向他们请安。我才落座,就见程潜在值班衙役的引领下进了门。他将手中的玉笛一转,微笑道:   “今日竟是我迟了,也罢,今日午膳我请了,权当赔罪!”   我有些惊讶的看着他,这次他竟也要与我们同往吗?   睿王站起身道:“如此便启程吧,若扬州府有人来,致远可以我手令,从权处置,不必回禀了。”   “是!”林冲躬身应道。   我们一行人出了苏州府,只见一辆精致的马车停在门口,以两匹乌蹄踏雪的纯白骏马拉着,更显得精神百倍。车夫是个清俊的小童,见我们来了,便机灵的跳下马来,自称“扶桑”,向我们请安。那两个护卫也拉了四匹马来,请我们上马。   “你的朗星呢?”睿王问程潜道。   “光远久经沙场,我如何敢比?此去江宁长途跋涉,若与朗星同往,岂不要餐风?自是马车最好。”程潜一脸欠扁的微笑。   睿王挑眉道:“几年不见,你倒越发矜持了。等回京我便上请父皇遣你镇守西北!这几日权当历练,将马给他一匹,凤卿,你去乘车!”   我心里为他这个决定大声叫好。虽然到了碧落之后学了骑马,但是上道的经验却少之又少,如果真要让我骑马赶路,恐怕晚上回去就趴下了。虽然对不起程潜,但是这马车对我而言,绝对是救命稻草,不能相让了。   分配好所有的事情,真的就要离开了。我上马车前,最后对林冲说道:   “大人保重,凤君就此别过!”   “翔之此去,只需记得八个字——‘万事小心,以己为重’。”林冲压低声音,小声嘱咐道。   我迎着他眼中浮动的温情,郑重的点头。   江南的冬天毕竟没有北方的凛冽,我们一路沿着官道而行,倒也走得顺畅。几日之后便到了京口。钦差的到来,自然惹得京口县衙上窜下跳,睿王是办实事的人,免了所有的繁琐礼节后,就直捣黄龙,向县令隋大人索要前扬州兵曹的验状。   在一阵忙碌之后,那份验状从犄角旮旯里被翻了出来。我从那书吏手中接过文本,细细研读。这勘验未免也太草率了些,其他的格式倒也罢了,但是勘验死因之处,竟只写了宿疾痛风,根本就没有任何表征,我看了一眼最后的印鉴,验尸之人,是时任县令,却并非现在这个。   我将验状交给睿王,他看似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说道:“前扬州兵曹王卿猝死于京口,验尸之日,除前任县令之外,还有何人在场?”   “回殿下,臣调任京口尚不满一载,怎敢轻言?县尉刘大人在京口县任官已久,应对此事所知更深,殿下是否要臣传召?”这位隋大人连头也未抬,连忙说道。   “既如此,就传他来吧。再将当日追记验状的仵作一并传来。”   按照碧落的规矩,非遇到特殊情况,地方官吏都是在每“上计”年的三月,由吏部根据三年来的综合成绩评定,安排升迁和调任。而今年是“儒吏试”年,是上计之后的第二年,这事情关键的经手人,也就是前任的知县大人竟调任了,便显得特别不自然了。   我看了睿王一眼,他正以无懈可击的礼仪,撇去茶水上的浮沫,极尽优雅,周身覆盖着“一切尽在掌握”的强大气场,其实何必想太多,同往常千百次一样,我只要做好自己的份内之事便好。   不过半刻钟,那位县尉便到了。他转头看着我,说道:   “凤卿,便由你来问吧!”   我忙站起身应了,转头看向县尉道:“本官苏州法曹凤君。适才看过前扬州兵曹王大人的验尸格目,刘大人的名讳亦在其上,本官于此验状尚有诸多疑惑,还要请问大人。”   那县尉口称“不敢”,可神色却有些不以为然。这样的嘴脸,自我从事法医工作以来便看到麻木了。微微一笑,我继续说道:   “据我《碧落会要》所载,凡我朝官员亡故,无论时令、病因,均应十日内再行复检,违者以违制论。此案为县令大人初检,刘大人身为县尉,自然当为复检,可否告知本官,为何此案不见复检格目与验状?”   他抬起头看着我,一脸怔忪。半晌才到:“大人,依我朝律令,复检之人由主官指派。下官虽为县尉,亦无权专擅。”   睿王此时接了一句:“雪冤禁暴,安定乡里,为县尉当然之责。若主官所为皆可尽善尽美,我朝又何须以许多俸禄,去养那无用之人?你平心而论,于此事上可善尽身为佐官之责?凤卿,你便让这位刘大人明白过来,他究竟罪犯那条!”   “《碧落律》第一百三十二有云:‘诸公事应行而稽留,及事有期会而违者,一日笞三十,三日加一等,过杖一百,十日加一等,罪止徒一年半。’”我将《碧落律》相关条款流利的背出。   “身为佐官,罪责减半。本王代天巡守,即判你受杖一百之刑,你可认罚?”睿王将茶盏放下,淡然道。   是啊,若是摘去乌纱直接判个徒刑,哪有震撼的效果?一百杖就不一样了。一下子下去,弄不好便是九死一生,他这杀鸡儆猴,还真是不惜血本。   “臣谢恩!”那刘县尉脸色都变了,县衙的左右急忙涌上来,将人按倒,当着我们的面也不敢作假,结结实实的打了下去,顷刻之间,那刘县尉的腿上身上,恰似那春日里万紫千红,皮开肉绽,一片狼藉。   在那杀猪般的噪音摧残下,我和程潜都忍不住皱起眉,而他竟连眼皮都不曾跳一下,想必涵养功夫竟又进益了。   终于这100大板打完了,那刘县尉也是出得气多,进得气少了。跪在一旁一直观战的那位仵作,早已五体投地,噤若寒蝉了。   “你便是那日誊写验状的仵作?”   那仵作全身大动,连话也不敢回。睿王看向我,说道:   “凤卿,你且继续问吧。”   我有些头大地应了一声,这人现在的状况,能不能说出话来,也是个问题。只好放柔声音,道:“这验状所言,王大人死于宿疾痛风之症,却并不曾见王大人家人的供状,亦不见正背人形图。你先莫慌,仔细想来,那尸身有何症状,可还记得?”   作者有话要说:这三个人就踏上征途了,接下来又是案件的部分,不喜欢的tx可以无视,说实话,我言情写的不算在行啊~~   改错别字,顺祝愚人节快乐~~   风入松   是宿疾痛风,总要有些详细的描绘。如今没有仪器辅助去验尸,关于尸体的各项指数都无从获取,能从他口中得来的,也算是传来证据,至少可以做个大致的参考。   “于朝廷命官身后之事都如此漫不经心,想来这一方百姓们的疾苦,你们自然更不放在心上了!”程潜突然飞出一句,让这大堂上的空气更为凝滞。   我心中暗暗叫苦,刚刚睿王那阵仗已经够吓人的了,如今再被程大公子飞来一笔,万一这位仵作一怕反倒把该记得的事情都忘了,那可就好玩了。   我看着睿王与程潜,他们二人倒是一派老神在在,一点也不担心。   “回,回,回大人,那日小的到时,县太爷已经到了。小的本想着照规矩为那位大人洗身安置,可县太爷却不许。小的站得远些,只还记得那位大人脸色趣青,那嘴唇儿紫乌乌的,嘴里鼻孔都是血,和一般过去的人不太一样。其余小的却真是不知道了,打死也不敢乱说。”那仵作结结巴巴,总算喘着粗气将这段话讲完了。   他一问三不知,也数情有可原。许多时候后世的电视剧都是误导,仵作不过是做些搬运、清洗尸体以及记录的工作,真正的验尸,还是要主官亲自上阵。若主官不许,他也只有看着而已,哪有什么验尸之权?   我让自己的声音显得更加沉着,说道:“那你可还记得,那位大人是胖是瘦,面部可有什么变化?你目之所及,如手脚关节处,可有何特异之处?”   脸青唇紫,听起来并不是会导致死亡的痛风并发症的症状。若是痛风并发心肌梗塞死亡,面色应为苍白;若是痛风并发脑血管栓塞,面部表情会发生改变。另外两个病症——糖尿病与高血脂,若有消渴症,人显得消瘦;若是高血脂或2型糖尿病,人通常肥胖。这些信息都可以做出一个大致的判断。痛风并非一日之寒,天长日久关节会变形,这也以算是一个明显的特征。   “小的只觉得,那位大人和旁人没什么两样。”那位仵作定了定神,说道。   “你记得可清楚?”我追问了一句。   “小的所言,句句属实,不敢欺瞒大人。”那仵作磕了一个头,非常迅速而肯定地回答,看来他们都比我有经验,知道把“猴”吓到什么程度最合适。   “你可曾与那位大人的家人说过话?可曾听到县令大人或其他衙署中人询问那位大人的家人?”我问道。   “小的没听到。”那仵作摇摇头,我转头看了一眼那已经成了一滩烂泥的县尉,心下叹了口气,恭敬地对睿王说道:   “殿下,小臣欲与请这位仵作引领,前往事发之地勘验,请殿下恩准。”   睿王点点头,说道:“如此甚好,本王亦随凤卿同往。隋大人,你且着人将县尉看押,留着回来再审。光隐,你也来吧!”   程潜起身点头,带着一派旁若无人的潇洒。那县令吩咐其他人将县尉押下,更是殷勤地亲自为我们领路。   这间驿馆位于从扬州到江宁的官道上,如果有现代的公路铁路运输,这段路程也不过耗时一个多小时,可是放在古代,却要走上两日时间。时隔一年,驿站里早已经是物是人非,我在当年事发的房间转了一圈,没什么收获。县令直接唤来了第二目击证人驿丞到了房中,睿王也不罗嗦,直接道:   “你那日所见所闻,还记得多少,一一讲来。”   那驿丞却也老实,不用威吓,反倒自己交待了一项重大事件:   “回殿下。”我听得那驿丞吞了吞口水,然后说道:“小的记得当时是半夜时分,那位大人的家仆叫醒了小的,说他家大人突然病了,叫小的请大夫来。小的知道这位大人与县令大人有交情,便派了人去请县令大人来,小的自己去了医馆,可回来的时候已经晚了——”   “你为何想着去请他来?”   “回殿下,白日里县令大人来见过那位大人,小的听他叫那位大人‘年兄’。”那驿丞脸色有些发白,说道:“小的在这驿馆里十多年,还是第一次有大人在这儿过身,又和县令大人有交情……”   年兄吗?看来此事还有弦外之音。睿王依旧面沉如水,对我们道:“光隐,凤卿,你们欲知何事,便直接问吧。”   我说道:“你可还记得,那位大人从到了此地之后吃过些什么?他既有痛风之症,可用了什么药?这药是他自带来的,还是从本地够得?又经了几个人的手?”   “那位大人到了驿馆,便与县令大人一同,饭菜是小的从咱京口最好的酒楼买来的;他用的药都是那位家仆自己煎的,至于别的,小的实在记不得这许多。”   时隔一年仍能得到这么许多信息,却也算小有战果。   睿王拒绝了县令请我们去县衙居住的请求,当晚,我们便在这驿馆之中安营了。匆匆吃过晚餐,我便回到自己的房间,打算理顺一下思路。   我的专业领域是法医,日常的工作习惯养成了我对细枝末节的关注,但是这种关注却也使我在推理最重要的一环——想象力上多少有些局限。所以,这段时间的积累,对我而言也是很宝贵的经验。   我将纸张铺开,随手画了一张在现代办案中很实用的关系图,身为同年的京口县与前扬州兵曹,执行有瑕疵的检验程序,没有任何用处的验状,以及目击到那位大人病发、却没有被灭口的重要证人驿丞。整个案子处处都是漏洞,完全不合逻辑啊,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难道幕后之人真的肆无忌惮到了这般程度,根本不惧怕有心人翻案吗?   我的脑浆还在翻腾,只听得敲门声响,走过去开了门,果不其然是程潜的小厮扶桑站在外面,手里托着一个托盘,却并不见程潜的身影。   “凤大人,这是我家公子命扶桑送来的。”扶桑将托盘上的几碟点心放在桌上,继续说道:“承蒙大人看得起扶桑这点微末的技艺,这几样小食若还能入眼,大人就权当是宵夜吧。”   “有劳了,你小小年纪,便有如此技艺,实在难得。还请你代我多谢你家公子。”   在路上吃第一顿时,我便知道为何程潜要带上他来。这扶桑看起来年纪轻轻,一手厨艺却技惊四座,一路上的吃食,全是出自他手,尤其是小食,更是美味到让人恨不得将舌头吞下去。   扶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说道:“大人虽然年少英才,但若论齿序,只怕也是与扶桑相若,说话为何这般——”   我只看他小了,竟忘了自己现在也缩水了十年,倒变成倚小卖小,我自嘲地一笑,正待说话,睿王那风华绝代的身影便出现在了门口。   我忙站起身,向他微微施礼。扶桑也行了个礼,默默退到一边。   他毫不客气地走了进来,径直坐在书案旁,对我说道:“公堂之外,不必拘礼。坐吧!”   “看这般架势,于此案,翔之可有所得?”他看着我涂抹的那一片狼藉,正色说道。   见我们要谈正事,扶桑忙倒了两杯茶,告退而去。我也将注意力放回案件上来,说道:   “经过今日,臣反倒觉得,此案更是疑云重重。”   “为何这么说?”他追问道。   将心中的疑惑和他说说,权当是汇报工作了。毕竟他经久沙场,比我精明万倍,也许能够为我指引个方向,也未可知。   “臣也不知该从何处说起,只是觉得前任京口县对此案的处置,未免太过潦草。方叙过同年之谊,转身便如此凉薄,无论如何——”   我皱眉,接下来的话语也停顿在这里,这种感觉如何才能确切的表达呢?这旧案从头到尾都显得不自然,仿佛是有人故意留下疑点,让我们追查似的。   我忘了他的存在,陷入长考之中。既然说不明白,还是保守一点好。我抬起头,发现他目光灼灼,直视着我,我直觉有些别扭,连忙抛去了这种奇怪的感觉,说道:   “凤君只是认为,那位已调任的京口县,想必对此事知之甚深。若能得此人开口,必有斩获。”   “我已派人去带那位京口县回来,今日托翔之慧眼,查清他于前扬州兵曹验尸一事上,有违制之举,特拘传到钦差行辕,等候发落。”他微微一笑,道:“光隐已带着人去了,我们明日进了江宁城,想必便能见到此人。”   这位高高在上的睿王殿下肯赏面对我一笑,固然是有程潜和林冲的面子在,也是我对此案的用心,得到了他的认同吧。他绝对不是个轻信的人,见到他的第一眼,我便有所察觉。只是我没想到,他和程潜早已走在了我前面,和聪明人共事果然轻松得多。   公事讨论完毕,他不再说话,我也无以为继,毕竟这位殿下也不是什么可以聊天的对象,只好任凭有些干涩的沉默,笼罩在我们之间。   梅弄影   我是想悠然自得地沉入一个人的世界,可是身边坐着的人是他——暂时的顶头上司,以及不想相认的“熟悉的陌生人”,偏生得他又是这等目光如炬的人物,在提心吊胆之下,我更害怕多说多错,若一不小心露出马脚,那后果我想都不敢去想。有点局促地站起身,走到窗边,推开窗想让自己冷静一下,却不想冷风一下灌了进来,窗边的火烛还未来得及摇摆一下,便熄灭了。   房间一下子暗了下来,上弦月挂在天空,被漫天的星斗一衬,显得有些苍白黯淡,我僵立在原地,猝不及防,便被那中庭那树梅影扑了满怀,深深呼吸,冷香溢满胸怀,也让我镇定下来。   我作势关窗,却听得他说道:“不必了,翔之,回来坐吧。”   我只得让开窗户的位置,清朗的夜光顺势探入这斗室之中,在雪白的墙壁上,勾勒出一幅摇曳生姿的光影图,有了这位真正的“倾城美人”入画,比程潜送我的那副梅花,想必是更胜一筹吧。   可惜这幅画,便是连远观都是禁忌。还是沉默,我索性为自己倒了一杯茶,陪着他看着那墙上的梅花出神。   突然间,他转过头,目光突然一顿,接着便只在我眉宇之间逡巡,我的心狂跳,面上依旧装出一派坦然。   他的目光似有追思之意,说道:“如今这月下一看,翔之的眉眼,颇似我一位故人。”   他此言一出,我只觉得头皮一阵发麻,只好牵动着脸上的肌肉,做出一派不在意的样子,说道:“能与殿下的故人相若,是凤君的荣幸!”   后来他也没有再多说些什么,又沉默了一会儿,便回去了。第二天我们便带了那位驿丞一起上路,直接往江宁去了。   碧落的江宁,便是后世有十朝古都的石头城南京。由于南朝政权一直以这里为都城,偏安一隅。碧落的统治者为了防止旧事重演,便将这座古都在行政管辖上一分为二,一边是江宁,一边是六合。分属升州与扬州管辖。而这位前扬州兵曹的家,便在属于升州的江宁县。   到县衙表明身份之后,按照惯例,还是由县令以及一干属官作陪,直奔那位已故兵曹家。路上我们便得知了一个很糟糕的消息,那位陪着王大人致仕回家的老仆人,竟在那位大人下葬后的第三日,一头碰在墓碑上,以身殉主了。   而从江宁县那里,也得到了同样的答案。为这位老仆验尸的是江宁县尉,他验尸之后,觉得所有的物证、人证与案情可以勘合,并无其他可疑之处,便也下葬了。   那位王兵曹的母亲,因为受不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也在去年过世了,如今家里只有王大人的妻子带着一双儿女,与那老仆的妻儿,靠着几亩薄田的地租,相依为命,家境委实不算殷实。   对于这样一个刚刚从伤痛之中平息过来的家庭,我们的到来,应该又是一阵晴天霹雳吧!   说明身份,行礼过后,我们纷纷落座。我的目光在屋中绕了一圈,虽然不甚宽敞,却也干净整洁。这位王夫人据说是举人家的女儿,看她一身朴素,却颇有些“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味道。儿子站在她身后,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面容清俊,眼神却空洞而冷漠——   是啊,空洞而冷漠,就像那年的我,就算在成为法医之后也没有改变,无论看过了多少相似的眼神,每一次,每一次,都依然会触动心底的那个伤口。   “翔之,翔之!”   我猛然缓过神来,发现满屋的人都看着我,我连忙站起身,对睿王道:   “适才臣——”   “翔之本是文官,随本王连日奔波,想来是有些累了。”睿王打断了我的致歉:“你心中有何疑惑,可直接询问王夫人。”   我忙应了下来,然后放柔语气,对王夫人说:“逝者已矣,夫人还请节哀。在下想问的是,夫人可知尊夫王大人有这痛风之症?”   “据妾身所知,外子身体尚算康健。这痛风也是外子过身前三、两个月来新添的症候。”那夫人微微向我俯身,然后说道。   两三个月吗,那还真是够巧!   “那老仆王忠,是否向夫人或者王忠媳妇提过,王大人在患病之后,有何异常之处?”   “不曾。”王夫人想了片刻,摇头道。   “忠叔说过,父亲大人才不是风疾发作,父亲他,他是为人所害!”那位一直沉默的少年突然开口,声音里已经带了哭腔。   “你说什么?”这个孩子竟是知道内情的吗?我追问道:“忠叔可告诉你,他为何说令尊是为人所害?”   “是我偷听到的。”他抬起头看着我,眼中火光跃动:“家父下葬之时,忠叔在我身后,我听他在自言自语,说老爷不应该啊,不应该。我还来不及问,他便已碰死了。”   只是这两句,又语焉不详,如何能够采信?我看着那孩子倔强的双眼,知道自己接下来的话,会为他带来怎样的伤害,但是职责所在——   “若仅止这只言片语,恐怕不足以为证。”   “那你们又为何要来?”他没有气馁,眼中的火光越来越炙。   我没有回答他的话,转而向王夫人问起王兵曹的衣食住行,希望可以从这些细枝末节中,找到一些灵感。   “自从家翁仙逝,婆婆便一心向佛,先夫也随婆婆吃斋茹素。因自幼便有燥热之症,所以好饮六味。”   痛风之症,多半是与不良的生活习惯有关。男性喜欢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正是这痛风最大的忌讳,可是若吃斋茹素,自然与酒肉无缘,那么得到这种病的几率实在是很低。如果不是这位王大人太过倒霉,所以中了小概率事件,便是其中另有内情。   我又一次陷入了思考,突然听到睿王说:“尊夫王大人的周年,可有什么人来祭奠?”   “家翁早亡,先夫家中并无多少亲戚。加之考取功名之后,先夫便一直在异地为官,只余妾身在此服侍婆婆,并未与外人有所往来。此次先夫周年,便只有几个近亲与先夫的几位同年前来拜祭。”   “那位曾与尊夫勘验的光州长史冯大人,据说也是尊夫同年?”所谓的冯大人,便是那位前任京口县了。   “正是,冯大人与先夫同年中得乡试,引为知交。此次先夫周年,他亦曾前来拜祭。当年先夫的身后事,也正是仰赖冯大人左右张罗。”   看来这位冯大人还真是不简单,就是不知道王忠身亡之时,他是否也在王家了。   我与睿王对视了一眼,他开口道:   “王夫人,因得继任扬州兵曹上告,尊夫致仕身故,其间恐另有隐情,且牵涉重大,是以本王与苏州法曹凤卿冒昧到访,重启尊夫一案,令真相大白于天下。本王与凤卿皆是职责所在,有不恭之处,还请夫人海涵。”   “殿下——”王夫人迟疑了一下,才吐出这两个字,便被睿王打断:   “本王全权委任凤卿,开棺验尸。”   “不!”王夫人“扑通”一声跪倒在我们面前,眼泪夺眶而出:“先夫早已入土,怎禁得这般惊动?殿下,妾身求您,请您看在先夫一生为国尽忠,就还他三尺清净吧!”   就算是到了现代,还是讲究死者为大,入土为安,何况是在古代?   “夫人请起。”睿王缓和了脸色,长袖一卷,王夫人便站了起来。他说道:“若枉死却不得伸张,只怕夫人的心愿,使亲者痛仇者快,反倒让王大人的在天之灵终日饮恨,不得安生!”   “只要我将爹交给您,您就能将凶手绳之以法吗?”跟在母亲身后跪着的王兵曹之子抬起头,问道。   “本王只能应承你,若本王寻得凶手,必为令尊雪冤。”   “好,我相信殿下。”那王兵曹之子坚定地点点头。我心里长出了一口气,其实动用行政命令的手段也完全可以达到目的,但是睿王却选择了这样一种方式。对于已经承受了太多伤痛的受害人家属而言,毕竟更容易接受。   不仅仅是那位王兵曹,还有他们家的那位老仆王忠,都是需要验看的对象。按照王兵曹之子的说法,想必对这内情,这位老仆也略知一二,虽说县衙方面已认定他自尽,但是我总觉得事情不会那么简单。   在一阵挖掘之后,沉重的棺木终于重见天日。这将是我在这个古代社会里,遇到的第一次真正的考验。我调整了一下呼吸,在心中默默祝祷:   王大人,你少年离家为官,却在致仕的途中,客死异乡,临终之前,亦不得再见老母妻儿,若你真的含冤而死,就请指引我,我会努力找出杀害你的凶手,告慰你在天之灵。   作者有话要说:啥也不说,更新了。   这章稍微有点对手戏,不知道有没有满足大家的要求。   归字谣   我扫视一圈身边的人,包括睿王在内,县衙里的一干人等以及王兵曹的儿子都在,连程潜也在棺木开启前,带着那位“颇为可疑”的冯大人赶了来,鉴于接下来的场面不太适合古代女性出现,王夫人和女儿回避了。   从我的私心来讲,我并不希望太多的人在场。就算如睿王,见识过冷兵器时代血肉横飞的大场面,却未必真的有机会见识到埋在地下一年又被重挖出来的尸体,何况王兵曹的儿子还只是个孩子。让他直接面对那样的父亲——只是那孩子意志很坚决的一定要跟全场,睿王也不反对,我劝了几句,也只得任由他跟了。在现代,他也许还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但是在古代,14岁已经有资格当孩子他爹了。   我请当地的衙役跳下深坑,为我取了些土样封存。至于开棺的部分,我实在不希望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毕竟那种气味和感官刺激,我不知道在场能有多少人接受得了。   但是我也只能想想而已,毕竟按照《碧落会典》的要求,在开棺的时候,必须有被害人的家属以及被害人所在地的基层领导——比如村长、族长在场,以确保验尸的公信力,避免日后的纷争。   所以在场的人,真真是一个也不能少了。我长出一口气,从木箱里拿出胶皮手套带上,并示意抬棺的衙役将棺木打开。   验这种尚在腐败过程中的尸身,是最让人头皮发麻的活儿之一。才开了棺,那熟悉的,带着硫化物特有恶臭的烟尘便随着尸气冲了出来,那两个开棺的衙役首当其冲,还来不及跑出一步,便开始吐了。   睿王、程潜和我所处的位置,是在上风口,所以还算好些。程潜皱起眉,捂住了鼻口,眉心皱成一团,睿王还是那派“任凭风吹浪打,我自屹然不动”的从容神态,但是脸色却明显白了些。不过好在这二位都是绝顶高手,这时候有闭气功傍身,想来比什么都有用吧。   不过出乎我意料之外的,那个小正太虽然抖得有如风中之叶,却没有昏倒。相比处在下风区的那干已然吐得七七八八的人众,以及早昏到“不知今夕是何夕”的村长大人,算是很难得了。   我看了一眼站在我身边,脸色青白惊魂不定,几乎要背过气去的当地仵作,只能摇头了。看他的面容不过二十许,想必还没碰上过这样的案子吧,这样的第一次,对谁而言都不会好受的。   待尘埃稍定,我便走到棺木边,询问已经吐过一起的,不过看起来状态比之县令大人好得多的县尉:   “县尉大人可看清楚了?棺中两位可是王大人以及王忠?”   那县尉飞快的朝棺木里看了一眼,点点头,便又跑去吐了。   我看了一眼那仵作,问道:“你可还支持得住?若还支持得住,便画尸图吧。”   那仵作喉结一动,有些颤颤巍巍的点点头,我蹲下身仔细端详,尸体的脸已经出现了白骨化的特征,配着那灰色的局部霉变,更显得诡谲。衣物因为尸水的腐蚀,已经纤维化了,尚有些随着零星的腐肉黏在躯干和四肢白骨上,身体内部的器官也已腐化,尸水在肋骨间,结成了黄褐色的冰体。   这一切就像一场噩梦。   我伸出手,探向尸体的头部。根据已知的情报,王忠是撞碑自杀,那么他的头上,定是会有因撞击留下的伤口。若是致命伤的话,伤口应该还不浅。   我轻轻按压尸体的头部,这伤口的位置——难道当时验尸之时,没有人注意到?   我转向另外一具尸体,这次便更离谱了,我才略微碰了王大人的尸身,竟有一颗三寸长的钉子,“叮当”一声掉在了肋骨边,敲碎了一小块冰晶。   所有人倒吸了一口冷气,那小正太早忍不住扑倒棺木面,大声哭泣。   睿王转头看了一眼被两个侍卫夹在中间的那位前京口县冯大人,他脸色微变,一撩衣襟跪倒在地,说道:“殿下,下官尚有内情回禀。”   “自然有你说话之时。” 睿王淡淡道,然后又看向我:“翔之——”   “殿下,可否将两口棺木都带回,如此浮光掠影,臣尚不能定论。”   “依卿所请。江宁县,将这两口棺木带回钦差行在,一切听候凤大人论处。”   江宁是建康故地,南朝历代定都于此,而王谢两大豪族,便住在这秦淮河畔。到了碧落朝,王氏居庙堂,谢氏隐于野,兜兜转转都入了京城。直到光武朝,王氏大厦倾倒,谢氏声名日盛,光武帝爱屋及乌,下江南之时选择了谢氏故地为行辕,并大加修缮。仁和帝物华五年,时任碧落右相的谢朝阳上书求去,仁和帝将谢氏故居还赐于他,百年来,谢氏嫡系世居于此,如今无论睿王也好,程潜也好,都算是谢氏外孙,到了娘舅家,又如何能过门不如?所以行在行辕,自然而然设在了乌衣巷谢府。   马车向谢府行进,程潜坐在我身边,抓紧时间向我普及谢家的种种。谢府如今的“老祖宗”,是睿王和程潜的外祖母,出身丞相世家晏氏,说起来还与碧落皇室存在着血缘关系,因为她的祖母,便是光武文皇后长女含章公主。她膝下有二子三女,其中便有睿王的母亲故贵妃谢氏以及程潜的母亲。根据谢氏庭训,谢氏一门的男子,自总角之年便回江宁谢府入家塾读书,在弱冠之前若要离家,必须通过家塾的考试方能成行。而谢氏一门的女子,在及笄之前也同住在江宁谢府,除琴棋书画诗酒花之类的才艺之外,还要学习为妻之道。   在交谈之中,马车到了谢府门口。早有一群人等在门口,礼貌周到为我们安排马匹行李,一名穿着青色儒服,雍容儒雅的中年男子缓缓上前。在一阵乱七八糟的行礼之后,程潜便为我引荐,原来这人是他们的舅舅谢榕。谢榕是有名的江南大儒,在翰林任上,因丁忧致仕,之后婉拒了朝廷起复的恩诏,被碧落四大书院之一的北极书院延请,做了山长。在我参加儒生试时就曾听同年提起他的名字,却不曾想竟能在此地得见一面。   又简单了寒暄几句,睿王便打发了一路护送两具棺木而来的县令等人,只留下了县尉以及仵作两人,作为我的助手,跟着棺木先行安顿。我正打算跟着他们溜走,便被程潜一把拉住。睿王也转头看了我们一眼,道:   “翔之,公事稍后再议,先随本王与光隐,同去拜见外祖母。”   还好刚刚验尸时候穿的衣服已经借用受害者家换了下来,不会失礼,我硬着头皮跟着他们换了马车,一路往里面去了。   行行复行行,我们终于到了□。下了车进入眼帘的便是一面三色琉璃影壁,雕着岁寒三友图。我深吸一口气,心中不由得苦笑,本来是想着在江南安稳终老,为什么自己却越来越卷入这比麻烦还麻烦的漩涡?   我顿住脚步,做最后的垂死挣扎,说道:“殿下请留步,殿下与光隐皆为老夫人至亲,臣却是外臣,如此贸然拜见毕竟与礼不合。臣是否暂留此地,等候召见,放为妥当?”   “翔之不必顾虑,外祖母她老人家并非那等凡俗之人,既然来了,自然一并进去,何必在外空等?”睿王没有回答,程潜已抢先说道。   我看了一眼睿王,他不置可否,而程潜则根本不给任何人反应的余地,继续道:   “如今既非在行辕内,便没有上下之分,翔之为我知己,自然与我同往,若留翔之在此,那失礼之人,便是程潜了。”   事已至此,难道还有我反悔的余地,只好默默跟在他们身后,进屋去了。   “孙儿拜见外祖母。”云耀和程潜都是大礼参拜。我不好再跟在他们身后,便侧身站到了一边,无视一屋子的人影攒动,只管摆出低眉顺眼的姿态。   “你们两个小子,原来还记得我这个外祖母!”上头传来的女声中气十足,没有一丝苍老的感觉,道:“你那父皇可还没死?”   “蒙外祖母您惦念,父皇身体康健。这次南下,父皇特意让阿耀带了安西进贡的雪莲,高丽郡进贡的人参,并呈给您补身。”   “溶儿,将他送来的东西都拿去变卖了,照原样舍给穷人。瑱儿,你回去告诉他,我便是死,也要等他先闭眼。”   “瑱儿”?我没有听错吧?便是叫名字,也该是“耀儿”,为何会是“瑱儿”?听这位晏夫人的言语之间,却是对皇帝颇为仇视,而且毫不掩饰。早知道又有皇室秘辛,我就应该在第一时间里装昏,避过这次见面。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啊更新,更完了去吃饭了~~   千年调   “还有你,潜儿,你还有脸笑!若不是这次瑱儿捉了你来,只怕还要我这把老骨头亲自去苏州,才见得到你。”   “老祖宗饶命!您看我人都来了,您要打要骂,咱们来自方长。”程潜笑着说:“今儿我特地带了朋友来,您好歹给我留点面子不是!”   怪道他一定要我进来,原来我还是块上好的挡箭牌。不过既然已经被点名,也只有上了。我抬起头,向着老夫人的方向走了两步,行了一个晚辈之礼。   “在下凤君,给老夫人请安。”   “快快请起!”那老夫人亲自走过来扶起我,说道:“好容易见到他们两个,老婆子就忘形了,带累你站了这许久,是我的不是!”   “不敢!”我礼貌地微微抬起头,眼前的老夫人鬓发如银,目光睿智而慈祥,即便如今鸡皮鹤发,仍能看出年轻时是何等风华,我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杜拉斯那段经典的对白——   “与那时的你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   “好,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潜儿,我只当你在苏州,便只和那群酒囊饭袋同流合污,原来你竟也有凤公子这般友人。”她上下打量我,然后微微一笑,说道。   “夫人过誉了,凤君愧不敢当。夫人唤凤君名字便是。”我连忙说道。   “翔之,你竟能合上老祖宗的眼缘!”程潜笑道:“难得!难得!老祖宗看人的眼光,自然是比我们高上十倍的。翔之掌苏州刑名,又有妙手回春之能,所以苏州百姓都风传凤大人有通鬼神之能。”   “光隐太过誉了,能与光隐为友,是凤君的荣幸。”我微微一笑。   “这话怎么说?”老夫人微笑着问道。   “光隐公认为江南第一才子,又有舌灿莲花之能,苏州百姓都风传程公子一开口,便可活死人,肉白骨,凤君自然甘拜下风!”   他才是鬼扯好不好?谁说我有本事通鬼神了!看来不给他两句,他是安静不下来了。   我的话音一落,老夫人先笑出了声,谢榕和谢家的一干人等也都忍不住笑了。程潜转着手中的折扇,倒是没有半丝尴尬。   “光隐,如今看来你最该长得,就是记性!”睿王神色如常,眼角眉梢却带了一丝笑意。   正在与其他人厮见,只听得门外传来了清脆有如黄莺出谷般的声音,饱含着满满的惊喜:“瑱哥哥,潜哥哥!你们何时来的?怎么不让人先告诉清儿!”   “清儿,不许无礼,有客人在呢!”谢榕的夫人徐氏摇摇头,对我说道:“小女无礼,让公子见笑了。”   “不敢!”我忙说道,毕竟对方是谢家娇客,我又是个外来的“男子”,自当谨言慎行,要是随便夸什么“玉雪可爱,天真烂漫”的话,反而让人觉得不庄重。   我垂下眼眸,清新怡人的茉莉香,在鼻间涌动,那浅粉色的裙角,带着明媚的阳光味道,从视线里飘过。只听得那清儿用有点讨饶的语调向晏夫人撒娇,晏夫人叹了口气,说道:   “好了!这位是你潜哥哥的好友——凤君凤公子,你去见过了。凤君,咱们谢府的女儿都是男儿心性,你莫要见怪才是。”   “哪里!尊府上家学渊源,谢大家、光武文皇后珠玉在前,足以光耀青史,女儿又何必不如男子?”二十一世纪的现实已经证明了,女性需要的只是一个平等的机会而已,与男性之间并不存在智力上或能力上的先天差异。   我抬起头,在晏夫人的身边,站着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虽则身量尚小,但是眉宇间钟灵毓秀,想必长大之后也是个国色天香的美人儿。   虽则有我这个“外男”在,她仍是一派落落大方,没有半丝羞窘之色,一脸笑容,有些好奇的看着我,对着程潜说道:   “潜哥哥,这个哥哥好,你被比下去了吧!”   程潜轻咳了一声,故意仰天长叹一声,说道:“既生君,何生潜!今日是我失策,不想翔之如此了得,竟能得咱们谢家小祖宗青眼相加,将我这表兄刹那间便丢于脑后!”   那清儿却毫不客气地“哼”了一声,轻快地道:“便是没有这位哥哥,还有瑱哥哥在,我才不理你!每次都是要爹爹带我去苏州看你,你都不来江宁!瑱哥哥也是,清儿都一年多没看到你了!”   “清儿,你瑱哥哥是有正事,不要胡闹!”谢榕皱起眉头,说道。   “清儿知错了嘛!”她有些羞赧地一笑,凑到了睿王的身边,眨着一双好似葡萄般的大眼睛,继续问道:“瑱哥哥,听爹说你这次带兵和吐蕃人打仗,那些吐蕃人是不是像先生讲的,都是红毛绿眼的——”   睿王的侍卫捧着一个托盘走到谢清儿的身边,只听睿王说道:   “先生所说的,想来是西方大食人,并非吐蕃番人。这是我从那边带回来的小玩意,清儿看着可还欢喜?”   “瑱哥哥还有礼物给清儿吗?”小丫头掀开红绸,里面静静地躺着的,是一个绿色的面具。看她淘气的将面具带上,那欢天喜地的样子,连我也忍不住笑了。   这次的见面很快在晏夫人的主导下结束了,她担心我们旅途劳顿,便催促我们先去休息,但是晚上的接风宴,却是一个也不能少。在管家媳妇的引领下,我们来到了此次设为钦差行在的处所——俪园。   一路上,程潜这匹识途老马就在向我推销这座园林。据他所说,这座“俪园”是光武帝后南下时的居所,由光武帝亲自题名。所谓“俪”,是取伉俪之意,来自孔颖达对《论语》的注疏——“伉俪者,言是相敌之匹耦。”这个园名,也代表了光武帝对于皇后的一种尊重与肯定吧,当然更多的是爱意——   永教日月留双璧,安得江山共一湖。   光武帝后曾居住过的“与归楼”已经封存,然在路过之时,仍能看到光武帝炙热的爱情宣言,百年之后,仍镌在门柱上。光武皇帝云旭是“日”,皇后谢明月则是“月”,那横批的“月映日心”,更是这段被传颂百年的爱情最深刻的注脚。   只是这段被时间虚幻了的穿越时空的爱情传奇,到底原本是什么样子?我想也许真的只有这山,这湖有答案了。   “翔之,翔之!”   耳边传来程潜的呼唤,打破了我的胡思乱想。我抬起头,对一直不曾说话的睿王道:   “殿下,臣可否先至停尸之所,对两具尸身先行验看?今日在墓边初验,臣一直有几个疑惑挂在心头,请殿下准许!”   “如此,翔之可先行一步,从权处置。”睿王点点头,转头对程潜道:“光隐,你且去将那冯澹提来审问。”   这样最好了,在碰触尸体之前,我也不想被任何人或事先入为主。   “先有劳大人带几个衙役,去捉十二只老鼠来,要活蹦乱跳,不能有所损伤。”进了停尸之所,我先向那位县尉说道。   “老鼠?”那县尉有些惊疑地重复了一遍。   我点点头,穿上皮质的防护衣带上手套,示意仵作打开两个棺木。这是我到了古代之后,第一次从事真正的尸检工作,希望这些日子技艺还没有退步。用镊子将王大人尸身上掉下来的东西夹起来,那是个紫褐色的,锈迹斑斑的铁钉。   在大学的时候,曾经读过荷兰人高佩罗的大作《狄公案》,铁钉案可以说是典型案例。凶手将一枚三寸长的铁钉,钉入被蒙汗药迷倒的丈夫的鼻孔里,假充其夫是心疾而亡,得以瞒天过海。没想到这碧落朝竟也有翻版。   不过只是这样,还是不能判断这是生前伤还是死后伤,只有将头骨进行处理之后,才能根据有无骨荫和板障出血的反应做最后判断。   将腐烂斑驳的头骨从尸身上卸下来,眼波一转,目光所及之处,所有人都后退一步,脸色青白,饱含着惊惧的目光飘来飘去,就是不看我。   算了,也不能指望他们帮忙。我直接说道:“有劳哪一位,去帮我寻一坛烈酒来?”   所有人都是争先恐后往出跑,只有那位仵作还强自撑着,跟在我身边。如果不是因为职责所在,我想这最后一个人也会离我而去吧。不过他这个样子,只怕是没的指望了。   要向验明骨伤,必须先对骨头进行骨肉分离的处理,可惜这里不是我的实验室,也没有食腐虫帮忙,只好自己动手清理。当我将头骨整理完毕,睿王与程潜也正好来了。   “翔之,验得如何了?”程潜率先问道。   “殿下,光隐!凤君正待开验。”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了。   作者有话要说:啥也不说,才回来,更新啊~~   醉花阴   我将一块绢布在酒中浸湿,然后向鼻骨裂纹部分擦去。根据现代人类学法医学的研究成果,如果是生前伤或者死后立即伤害,应有血迹渗入骨中,形成的骨荫,遇酒精呈褐色;若没有反应,则是死后伤无疑。此人鼻骨的裂纹遇酒精毫无反应,那么这处伤痕,肯定就是死后形成了。   “启禀殿下,这铁钉恐是死后钉入死者鼻中,并非致死之伤!”我反复擦拭,结果如一,便转头说道:“殿下请看。若此伤为生前所致,必有血液流入骨缝,余有骨荫。家师曾教导凤君,骨荫遇酒则显,色成黄褐。殿下请看,这伤处并无骨荫,为死后所伤无疑。”   睿王面不改色的接过头骨,仔细看了一遍,这才又交还给我。程潜说道:   “如今看来,这冯澹于此事并无隐瞒,这铁钉确如他言,是死后钉入。”   睿王沉吟了一下,并未表态,直接看向我,说道:   “翔之,你可否验出这致死之因究竟为何?”   “臣尽力而为,但是臣已探出,这王忠之死,绝非含愧自尽。”我转向另外一具尸体,用剃刀将其头发弄掉,露出尸体的头骨。刚刚做初步检查的时候,我便发现了这个疑点,他头部的伤处,位置明显不对。   “殿下请看,若王忠以头撞碑自尽而亡,那他头上的伤处,必然在神庭,上星,上卤一带。然王忠之伤,却在前顶之上,几近百会,且有碎骨掉落,其力道之大,匪夷所思。若有人抓住王忠,撞向石碑,将其灭口,更为可信。”   “凤——凤大人,依您的吩咐,下官带他们把老鼠送来了。”   我看了一眼那位见到我,就口吃得恨不得把舌头咬下来的县尉,心下也只有叹气。中国古人一向讲究死者为大,像我这种以向尸体动刀为业的人,他们自然是畏惧和厌恶兼有之。就算到了现代社会,法医依然是为社会所敬畏的神秘职业,这是我必须去面对的现实。   “有劳县尉大人了。”我看向地上的四个笼子,果然是按照我的要求,每一组三只老鼠分别放好了,看上去也是生机勃勃。   万事俱备,只差动手了。我转头看向睿王,径直说道:“殿下,若要探得真相,惟有开胸验胃一途。只是开胸验胃罪在毁尸,还请殿下特许。”   “咔!”骨头折断的声音,在安静得有些压制的房间里响起,更觉得刺耳。   我将截断的肋骨放在一边,只听得程潜轻咳一声,道:“既要验毒,亦可用银针之法,为何要验胃?”   “银针于多数毒物皆有反应,但若为毒蕈却无功用。”我将另一段肋骨放下,回答道。古代的毒物多数都有硫的成分,而银针遇硫便会变黑。但是对于完全不含硫化物的毒草却无反应。   “莫非翔之对他所中之毒,已经心中有数?”睿王突然出声问道。   “回殿下,王大人深知自己处境艰辛,自然对饮食十分防备,想必寻常毒物亦难以混入。今日那王夫人说起其夫好饮六味。六味中有金银花一味,其形貌与剧毒之物‘钩吻’相似。且驿丞及仵作所述,王大人曾高叫腹痛,故去之时面青唇紫,口鼻流血,亦与钩吻之毒症状勘合。”   我从今天由王家收刮的那堆遗物之中,找出那两个茶罐。然后说道:   “是以臣对此节格外用心,回行在路上初步验过,两罐皆为六味,观其配方剂量一般无二。可这罐中茶量,似乎都已用过。既然一罐未尽,又何须再开另一罐,分明不合情理。”   按照正常人的逻辑,两罐相同的茶叶,若一罐尚未喝完,是不会另开一罐的,尤其在密封技术并不发达的古代,如果茶叶大量暴露在空气中太久严重影响茶叶的品质。   他们倒没问出“这茶有问题”之类的推论,程潜向那两个茶罐里看了看,思维明显已经跳到了下一段:“这茶曾被调包?翔之又要如何确实他所中之毒为钩吻无疑?”   我没有回答,他也不用我回答,自己便找到了答案——   “你欲以这鼠试毒?”   他说的没错。现代的法医学实验已经证明,如果是致死物是钩吻,就算是时隔五年,对尸体的胃部进行检验,依旧可以发现毒碱的存在。在没有相应的器械的古代,检验的重任,就要由动物实验承担,老鼠也就成为了最好的对象。   开胸完毕,我用刀子将胃部小心的取出来,虽然尸体已经趋向白骨化,但是内部的器官较少接触空气,仍然比较完整。在程潜不敢置信的眼神之中,我将胃里的腐肉切成三份,叫来在外面候命的仵作,让他们将胃部的腐肉塞进第一笼老鼠的口中;第二笼的老鼠喂入腿肉,第三笼喂给六味茶罐一,第四笼则喂给六味茶二。   我在心里默数着时间,一刻钟之后,第一笼的老鼠便有了反应,它们再不复当初的活跃,都趴在笼子里,一副气息奄奄的样子,第三笼的老鼠有些歪歪斜斜,但是症状并不严重,其他两笼老鼠却始终生龙活虎。再过一刻钟,第一笼的老鼠相继死去,第三笼的老鼠大量排泄之后,看起来有些虚弱,但是无一例死亡,其他两笼老鼠仍然无恙。   睿王拿起茶罐一,说道:“如此,便是这罐之中曾藏过毒物。”   我点点头,将一号笼子里的老鼠尸体拖出来,用解剖刀开肠破肚。在明亮的阳光下,能清楚地看出身体的异状——眼球突出鼻孔有粉红色鼻液,是肺水肿的特征;对照普通组,一号笼的老鼠胃黏膜表面覆盖大量凝血块,而三号笼中的老鼠症状则相对较轻,但是解剖之后仍能看出胃黏膜肿胀出血。老鼠一、三组的尸检结果,都是完全符合钩吻中毒的特征。   我将手中的解剖刀放下,说道:“启禀殿下,依臣之所学,可断定这毒物为钩吻无疑。”   “如此,那王忠被杀,会否是因他已得了什么蛛丝马迹?”程潜从睿王手中接过那茶罐,提出了一个假设。   我和睿王对视了一眼,都没有说话。   程潜的推测不无可能,只是什么样的线索,竟让王忠送了性命?我看向他手中的茶罐,可惜这茶罐经了太多人的手,就算能提取指纹。终究还是没有办法将重叠的指纹分离开。   “翔之,你以为如何?”程潜的声音将我从追思中拉回来。   “若想寻到这个人,倒也不算大海捞针。以凤君推断,一则,此人换茶,便是不想被人发现茶中有毒;二则这换茶之人,必是王忠不曾防备之人。”   “不想被人发现茶中有毒,想来有两个原因。”睿王突然道:“此人不欲人查出王兵曹之死是为人所害;抑或此人与这茶的来处有关。”   被他这么一说,此案倒是有两个可能。一种可能就是此人投毒换茶,是想将王大人的死完全掩盖过去,但是却被王忠发现自己主人之死并不单纯,所以杀人灭口;甚至已经计划好了王忠的死期,王忠对王大人的死仅存疑惑,并无任何发现。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犯案之人与王大人相熟,他做下种种事情,只是为了这个相熟的身份不被发现。   可是总有哪里不对,我到底遗漏了什么呢?   “无论此人是谁,想必那扬州府都脱不了干系!”程潜将茶罐放下,做了最后的,也是不会有人质疑的结论。   “既已查明王兵曹之死另有隐情,事不宜迟,明日将王兵曹与王忠尸身送回安葬,后日我们便直赴扬州府。”   到底是哪里不对?从验尸结束之后,我便一直沉浸在这个问题之中,甚至连赴宴的时候也想到忘我,差点失礼于人前。可是真相就好像就隔着一层纸,我却无从找寻。   我有些苦恼地卷着披散下来的头发,我的弱项果然是在推理。而且这温暖的房间这般舒适,仿佛有一种魔力,让人的思维打结,只想完全的休息。   我将窗子推开,想让更多的冷空气进来洗涤我的神智,却被中庭梅树下的那道身影吸引住了视线。他长身玉立拈花微笑,束发的玉冠早已卸下,长发随意披散着,衬着那深邃的侧脸轮廓,压倒寒梅的绝艳,成了这冬夜里最唯美的风景。可是为什么,明明是笑着,我却好像能触摸到他心底最深沉的孤独?   眼前的云耀,与我记忆里的那个谢瑱在这一刻重合了。其实这世界上的人,不论是天之骄子还是贩夫走卒,都是一样的。生活从来都是给一些不给一些,所以每个人都怀抱着回忆,渴求着温暖,在一个人的角落舔着内心的伤口。   就像他,就像我。   现在回想起来,这是不是也算恶缘的一种,从那次的危难相逢,到现在的月下偶遇,我看到的都是他不为人知的一面。也许从他的内心深处,何尝想过再遇见我,可是世事玄妙,越是不想再遇见的人,却兜兜转转总能再见。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啥,更新继续。   醉后的睿王啊,萌~~   凤衔杯   我还在发愣,他已经转过身来,猝不及防的四目相接。虽然我是光明正大的开窗放风,如今却莫名有种偷窥被抓包的窘迫感。   “凤君见过殿下!”我挤出一个平常的笑容,迅速打招呼。   今晚酒席上,他与程潜都是重点招呼的对象。虽则是家宴,可是谢家众人却并没有将他们轻轻放过的意思,我借口离席的时候,他们还在推杯换盏。程潜在苏州便日日笙歌,自然“酒精”考验。可是这位睿王殿下显然就没有那份海量了——   一向“冷若冰霜”的面庞此刻反常的“艳若桃李”,几分醉意缠绵在眼角眉梢,柔和了那冷冽的锋芒,整个人却更见风华绝代的璀璨。   他慢慢踱过来,与我隔窗相对,吐纳之间,我便被那淡淡的酒气笼罩。他微微一笑,是清醒时绝不可能见的轻快与平易,道:“今日辛苦了,翔之却还不休息?”   “臣尚有几处未能想清,因而睡不下。”我略略拉开距离,心中警铃大作,为何这人放下亲王的架子之后,反而更有侵略性了!   我明显的推拒并没有让他打退堂鼓,他抬起手举到我面前,遮住了我下半个脸,专注地看着我眉眼,那神态仿佛要数清楚我睫毛有几根一般。   我的心一抽,又向后退了一步,索性走到桌边,倒了一杯茶端过来,恭恭敬敬地交到他手里。然后故意说道:“殿下喝了这杯茶,便早些回去休息吧。如今尚是五九之日,殿下饮了酒又在风地里立了半日,正是风邪易侵之时——”   如果能这样一直念到他烦,识趣离开那就再完美不过了。我心里正这么想着,却被他一句话坏了全部算盘。   “翔之可有姐妹?”   他干脆地打断了我的喋喋不休,也让我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他需要每次都这么恐怖吗?难道我那样的乔装改扮也逃不过他的双眼!无论有多少波涛汹涌,表面还是要不动声色。这些年同活体死体打交道,看遍了世情百态,我早已训练有素了。只是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他为什么会对那个赏了他一巴掌又不告而别的“我”,这般的追忆。   “凤君家中行二,原有长姐,不过已经过世了。”我垂下眼眸,回忆冲破了心里的闸门,涌入了脑海。搞不好我是“不祥体”也说不定,凡是接近我的人,都不会有好结果。   “长姐吗?”他半侧过身去,略抬起头,只是看着天上的月亮,再也没有回应。   我也不再说话,任凭自己沉入记忆的潮汐。我与他,都是别有怀抱。不如就这样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要言语,也可以互相取暖。   “既然翔之亦不成寐,不若索性出来,让我一尽地主之谊。这俪园遍植竹梅,月下赏玩,却也别有一番滋味。翔之意下如何?”   回忆戛然而止,今天晚上他的连环攻势着实让我拙于应对。我到底该不该答应呢?如果不答应,会不会显得我心虚?说起来程潜这家伙太不够意思了,平日不想见他的时候,拼命在我面前晃着,如今江湖告急,他却不见了影踪!   “光隐被清儿他们几个绊着,只怕过了子时也未必回得来。”他似乎猜透了我的想法,直接交代了程潜的去向。   我一时语塞,连个借口都不给我留吗?我还在搜肠刮肚,他却加大了诱惑:   “除夕得了翔之的雪片,今夜容我投桃报李,请翔之畅饮四十年的女儿红。”   江南风俗,富家生女,便埋一坛酒在树下,待女儿出嫁之日便用此酒宴客,传为风尚。古代女子16岁及笄,是以女儿红“芳龄”二十便已是“高寿”,四十年的女儿红很难得见。   只是他已经半醉了,还要再喝吗?如果真的闹出什么事情来,我也脱不了干系。我只好点头,答应了他的要求。这下他兴致更浓,连声催促,害我连头发也来不及束起,只匆匆拉了披风裹住自己,便出了门。还好出门在外,我一直穿着“定型衣”遮掩女性的曲线,否则这下就露马脚了。   他倒没着急引我出这院落,反而又走回中庭那梅树下,从袖子里掏出匕首,向下一插,没翻两下,竟提出一坛酒来。有些眷恋地抚着树干,半晌才转过头看着我,说道:“走吧!”   他是个尽责的主人,一路上向我解说沿途的景致。谢安用过棋盘,谢道韫写诗的石桌,文皇后谢氏手植的百年绿萼,这座传奇园林的一草一木都诉说着悲欢离合的故事。在他几乎没有“起承转合”的声音中,在星月交辉的夜色里,没有灯笼,不知道方向,我跟在他身后,踩着鹅卵石清冽的光芒,渐渐迷失在万籁俱寂的古老园林。   一路的美景目不暇给,很快的,在如梦般的繁花拱卫之中的,光武帝后曾经居住的小楼便映入眼帘。据说这栋楼已经成为了“光武帝后博物馆”,不过至今尚未“对外开放”,便是谢家人也只能远观而不能近玩。   他却没有半点停顿的意思,径直推开了楼门。对这小楼我原就有好奇之心,如今正可顺势参观一番,便毫不客气地跟上他的脚步。上得二楼,他长驱直入,一把拉开了落地扇门,瑶琴,小几,裘皮软榻,光武帝后着实是会享受的人,连这露台的方寸之地,也被布置得非常舒适。夜光融融,辉映着一湖雪光,千树冷香,美得不似人间。   他径直席地而坐,从怀中掏出了火折,点燃了矮几旁的红泥小炉。我没他的耐寒力,选了软榻那侧坐下。毕竟我是陪他而来,总不能委屈了自己。他倒也没在意我的施礼,拍开了酒坛的泥封,将酒液倒入了两个茶盏之中,那浓郁的酒香味飘散在空气之中,还没有喝,便有些熏熏然了。   我将酒杯端起,小口的啜饮,绵长的滋味到了胸腹,便化成了温热。这女儿红我原也有一坛的,是父亲在我出生那一年,从江南带回来家来,就埋在祖父家院里那株紫藤下,我上高中那年,父亲提起那坛酒,还笑说将来要用作我的陪嫁。如今那酒还在原处,当年紫藤花下言笑晏晏的人,却都已经不在了。十年生死两茫茫啊,我仰起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也饮尽冲向眼底的涩意。   我收敛了飞散的思绪,抬头看他,他已经连饮了三盏,还在给自己倒酒,似乎是决意一醉了。其实不仅仅是他,在这样的夜里,又有哪个人愿意清醒地面对自己?   酒意上涌,我一把按住酒坛,说道:“殿下只为自己倒酒,岂是待客之道?”   “在谢家,我便只是谢瑱。翔之可直呼我光远便可。”他倒不以为忤,收回了握着酒坛的手,说道。   我也不管他,再为自己倒了一杯,仰头饮尽。我们都不再理会对方,就这样一人一杯,放任回忆被酒意侵袭,慢慢朦胧。   不知道喝了几杯,眼前都在旋转,脑袋越来越沉重,身体也懒洋洋地不受控制,有种湿意从眼角慢慢扩散,不由分说爬满了两颊。原来在不知不觉之中,我竟是哭了。   干脆地躺倒在软榻上,用手背挡住双眼,我本来以为自己已经失去了流泪的能力。真是好酒呢!到了身体里竟能化成眼泪,真是前所未闻!   好酒,我怎么之前从未发觉,原来酒竟是这么好的东西,难怪李白能够斗酒诗百篇,难怪刘伶宁愿长醉不用醒。这世界太小而壶中天长,又怎能让人不想遁入酒中!   一串含糊的笑声,在这安静得能听见人的呼吸的空间响起,是谁在笑?我抚住自己的胸膛,隔着定型衣,我仍能感觉到它在震动。这笑声这般熟悉又陌生,原来是我啊!居然连自己笑都不知道,这世界上有比这更好笑的事情吗?   正当我笑到无法自抑,清亮的丝弦突然声起,开始不过三两声,却让人真切地感受到了何谓“未成曲调先有情”。略微的停顿之后,琴声便如暴风雨般激越地响起,掀起一波又一波的狂澜怒涛。我不自不觉中止了笑,思绪也被这琴声牢牢的抓住,拖入了他的世界——孤独,冷寂却不屈不挠,就好似在荒芜的旷野里唯一的大树,那般的挺拔而强韧,就算再狂烈的风暴也无法摧毁。狂暴一浪高过一浪,在最□处,戛然而止。   身体里那点酒意早就被冷汗蒸发掉了,这琴声真的太震撼了。我无法想象,身为一国皇子,本应锦衣玉食花团锦簇的他,竟然有着这般的情怀。不过想来也都可以释怀,在这之前,如果有人告诉我,我会穿越到历史上闻所未闻的王朝,并且救下当朝皇子一命,我一定认为这个人患有癔症。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啥,更新。   还有一件事情要告诉大家,明天起又要陪同太上皇和太后老佛爷去杭州一游,下次更新11号,后来更精彩,敬请期待,顶锅盖下。   倾杯近   我过速的心跳开始渐渐平息,他指尖一划,琴音再转,竟变得缠绵悱恻,如情人间的私语。这曲子在碧霄楼时,我曾听凤兮弹过,是光武帝为皇后所谱的《长生》,以贺二十一岁芳诞,被奉为琴曲的典范。平心而论,他弹琴的技巧已臻化境,早在凤兮之上,可这曲子在他的指下,却没有半点深情蜜意,反而透出愤懑和嘲讽。   我突然想起那夜,他提到光武文皇后时那莫可名状的复杂神情,如今想来,似有怨恨,似有轻慢,却没有半分提及先祖应有的恭谨与孺慕之情。   我慢慢半坐起来,靠着引枕,心下疑惑,究竟他与这光武帝后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心结?也罢,这皇家的秘辛,本来也不是我这样的人应该知道的。无论如何,那是他的问题,与我并无关系。   “啧啧,好好的一曲长生,竟生生被你弹成了‘夭寿’,也算是一段奇谈!”慵懒性感的男声在门口响起,我和他都没有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的,除了那位仁兄,还能有谁!   我伸出手取过杯子,将那杯中之物一饮而尽。他已拖拖然来到我们身边,在我对面席地而坐,自动自发自斟自饮,连喝了三杯,才笑道:   “你们二人未免太过,亏我从舅父大人那里寻了这三十年的枕上雪来,兴冲冲地去寻你们共饮。你们却瞒着我躲到这小楼之上,邀得这般‘国色’相陪,可对得起我?”   “便不与你说,你也一样寻得来,这世上,凡是有美之处,哪里逃得过你的慧眼,我们又何必多此一举?”他舍了琴,也走回到这边,挨着程潜坐下,拍开了那“枕上雪”的泥封,一股清冽的酒香顿时飘了出来,较之女儿红的醇厚别有一番意趣。   程潜将我们三人的酒杯满了,说道:   “我心胸开阔,原谅你们这一遭,只罚你们看我先饮三杯。”   他这番“原谅声明”倒也别致,我伏在枕上一笑,却被他抓个正着。他挑眉,道:“翔之何故发噱?”   “别处受罚都是喝酒,到了光隐这里,却变成看着人喝酒,不过仔细想来却也在理。若罚好酒之人饮酒,如何算是罚!”我笑着说道。   “原该如此。罚与非罚,自当因人而异。于好此杯中之物者,可多饮两杯告慰‘酒囊’,正中下怀。唯有使其可望而不可即,才算得罚过!”程潜抚掌大笑,然后便定定地看着我,那双桃花眼因为酒意而湿润,更显得流光溢彩勾魂摄魄。   我被他看得有些发毛,正要调侃两句转移话题,他却突然问道:   “翔之可有姐妹?”   这两位不愧是表兄弟,连问问题都能问到一块儿去。我只得再次回答道:“翔之原有长姐,已然故去。”   程潜像模像样地叹了口气,说道:“生不逢时啊!翔之若有姐妹,一定也是个妙人,我定要娶她为妻。”   我差点被他这飞来一笔噎到。程潜这要玩什么,就算他想做梁山伯,我也不要做祝英台。我顺了口气,故意说道:   “凤君若有姐妹,却定要与光隐割袍断义,以免家宅涂炭之苦。”   我的话音将落,睿王便毫不客气地笑出声来,说道:“光隐说的极是,翔之果然是妙人。”   “莫非翔之多嫌我酒肉?程潜自是比不过睿王殿下光风霁月,不过世间一俗人罢了!”程潜却没有像我想象中的跟着大笑,反而正经了起来,虽是自嘲的话,他却说的我从未从他身上见过的认真。   本来只是玩笑话,他竟当真了吗?这些日子的相处,他给了我很多关怀和帮助。我虽然不曾诉之于言语,心里已经视他为友人。他素日任情任性,言笑无忌,然而于大是大非大节上,却不曾行差踏错一步。   既然他这么在意,就不是玩笑话能糊弄过去了。也好,趁着这个机会也把我的想法说说清楚。就算是将来被识破真身,也能当成铺垫用。   “凤君年幼时,祖父以《左传》启蒙,曾说过一段‘齐大非耦’的故事,凤君一刻不敢忘。”我说道:“若他老人家在世,光隐就算求娶,家中也定不会允婚。凤家女儿生性散漫,与其庭院深深锦衣玉食;不如山花满头终是自在。”   “翔之这般人物,竟也有门户之见吗?”他低头把玩酒杯,看不见表情,语气也是淡淡的。他真心引我为友,我也该坦诚相待。只是很多时候,实话实说才是最伤人的。   我站起身,走到露台的围栏边,深吸一口气,转过身道:“凤君也只是世间一俗人,自红尘中来,归红尘中去。说到底这也不过是我一点私心,若光隐与我易地而处,光隐可愿谢小姐受夫家,乃至世间悠悠众口荼毒之苦?”   夜风轻轻吹过,带来阵阵寒意,我将飞扬的头发拢了拢,拉紧了身上的披风,这风口之处,果然不如火炉边上的温暖。   “翔之总有这份能耐,让人无话可说。”程潜将杯中之酒倒入口中,一派潇洒地站起来,迈着略微凌乱的步伐走到我身侧,倚栏而立衣发蹁跹,那人神共愤的笑容重新挂回了他脸上,那双黑玉般的眸子里,映着两个小小的我,只听他道:   “双眸剪秋水,半醉朱颜酡。翔之风姿世间原也不该有二,如此想来,便无姐妹也分数应当。程潜心向往之,纵为君分桃,亦无悔无怨!”   我头皮瞬间发麻,虽然程潜素来百无禁忌,但是这种“断袖分桃”的玩笑未免太过了。难道是今儿我的拒绝真的刺激到他了?   我有点无所适从,好在此前一直闷头喝酒的睿王终于发挥了他应有的作用,只听他断然说道:“光隐,你逾矩了!”   程潜一脸无所谓,接下来的发言却几乎让我吐血:“本就是如此,我既心仪翔之,其他也管不得了。便同为男子,我也只得将就!”   被他这么一说,我的立场便更加尴尬了。到底该作何反应才算是合理,一笑而过还是拂袖而去?   虽然在现代时也曾有不怕死的男生向我表白,但是毕竟还是君子淑女之事。如今穿越到了这碧落朝,我的桃花运居然进阶了,以男性的身份遭遇同性的“告白”,对方还是举世著名的“正常向”花花公子,简直匪夷所思。当年读硕士的时候,“同居蜜友”攻读魏晋史方向,便经常向我推销“古代人比现代人更开放”的思想,而其中她最津津乐道的,便是当时上流社会的时尚——“男风”。如今看来,那丫头诚不欺吾啊!   那边的睿王早已面沉如水,他也站起身,走到程潜面前,说道:“你蛰居四年,如何半点长进也没有,竟连何谓‘择言而说’也忘了吗?”   我拉紧身上的披风,干脆说道:“光隐忘了‘择言而说’,凤君却并未忘了‘择友而交’。凤君不胜酒力,先请告退。”   程潜的表白我不想面对,他们的吵架我更不想听,反正就算程潜有什么想法,有睿王在,是绝不会让他如愿的。我也刚好可以急流勇退,避其锋芒,这才是上策。   只是没想到睿王的手脚比我想象得更快,一觉醒来酒意还在脑中盘旋,便听说程潜已带着那位冯大人先行去了扬州钦差行在。这样的处理也正合我意,反正睿王只说向林冲借用我处理王大人的案子,如今尸体也验过了,毒杀的结论也可确定了,其他便没有我的事了。经过程潜这一闹,想必扬州之行我也可以省了。今天晚上将验状填好,从此我回我的苏州府,他进他的长安城,自然可以天下太平。   囫囵地吃了早餐,我冲进停尸房做最后的整理,很快睿王便也到了。我还未来得及行礼,就被他抬手阻止道:   “翔之若整理停当,便随本王去王家。”   我飞快地瞥了他一眼,只见他一派神清气爽,竟完全没有半点宿醉之后的狼狈。若只是看着他那一脸万古不变地泰然自若,我真的会自我怀疑,昨晚在那小楼里发生的一切,只是我一个荒诞不经的梦而已。   可惜,如果真的是梦就好了。   好在我和他都不是话多的人,所有的一切都收拾好了,县衙的一干人等也都到了,我们带上两口棺木,浩浩荡荡便往王家去了。   许是早接到消息我们会来,远远便见到王大人的妻儿站在村口,正向我们的方向眺望。我心里发沉,要如何告诉他们,他们的丈夫、父亲是为人所害,但是我现在却还没有办法为他们洗冤?   王大人之子先迎了上来,向着棺木规规矩矩磕了一个头,这才向我们行礼。他的眼睛写满了紧张,那样殷切地看着我们,仿佛我们一句话就能决定他命运的方向。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啥,更新的时候还在杭州,杭州真的很美,推荐之~~   解语花   我垂下眼眸,就算换了个时空,依然没有用啊。我最不能面对的,仍然是被害人孩子的眼睛,因为那双眼睛,总是让我有照镜子的错觉,仿佛在我对面站着的,是16岁那年无助的自己。   一行人将棺木停在院内,进入正房分宾主落座。王大人的儿子便走到了我们面前,普   通一声跪倒在地,抬头说道:   “殿下,凤大人,先父一生为国不曾有半分懈怠,他究竟缘何身故,请两位大人为先父做主!”他的眼睛中跳跃着两簇火苗,尚在变声的“公鸭嗓”更增添了悲情的色彩,翕动的鼻翼,抿紧的嘴唇,无不透露出内心的激动。   “凤卿昨日已勘验完毕,令尊王大人并非故于风症,而是中毒而亡。”许是见我闭口不言,睿王先开了口。   “中毒?”那正太睁大了眼睛,径直看向我,继续追问道:“凤大人,那您可知道我爹他所中何毒,又为何中毒?到底是谁害死了我爹!”   “令尊所中之毒为钩吻,民间常以断肠草呼之。”我并没有详细的向他解释试验的经过,只是简单说了关于钩吻的毒性以及中毒表征。毕竟中国的传统观念死者为尊,他绝对不会想知道我对他的父亲做了些什么。   “如此说来,先夫是为人所害吗?”一直没有说话的王夫人在听完我的话之后,脸色惨白地问道:"那日里所见的铁钉——"   “那铁钉是有人在尊夫死后放入,并非致死之因。”   “府上仆从王忠是为人杀死,又伪装成自尽而亡。若以此推论,尊夫王大人之死,确有可议之处。”睿王的说法比我更有所保留。   那同我们一起来的知县更是机灵,说道:“不过一日,殿下与凤大人便能查清了王兵曹大人身故之因,大人之能,下官叹为观止。夫人和公子先请节哀,王兵曹大人毕竟驾鹤已远,如今再查此案,必要一番周折。不过以殿下与凤大人之能,洗冤想必指日可待。”   “时京口县冯大人与王兵曹有同乡同年之谊,便将此案别推于京口县尉。于此事上,京口县确有失职之处。本王已夺去其功名,回到扬州行辕中再行处断。”   我端起仆从送上的茶盏,脑中还是昏昏沉沉的,正需要提神。这口茶才入口中,我便一个机灵,我昨天忘记了的,正是这个!   “王夫人,这茶也是六味,为何与王大人日常所用的六味不同?”我追问道。   “先夫厌恶百合之味,是以日常所用的六味,都是以山楂替去百合,与市井所贩自是不同。如今先夫已去,家中的六味便都是从市上购得,粗鄙之处,还请大人见谅。”王夫人微微欠身,解释道。   “尊夫这饮茶的习惯,除家人之外,还有何人知晓?”我将茶碗放下,继续追问。   “这六味茶都是家中自用的,难登大雅之堂。先夫在世之时,都另备好茶待客。只有知近好友,方知先夫好饮六味,知晓先夫喝六味不用百合的更是寥寥。”   "我爹为人谋害,是否和这茶有关?"那小正太察觉到不对,马上问我。   我并不知道这个时代六味茶的配方,原以为山楂便是这茶中一味,没想到其中还有这样的曲折。那个送有毒之茶的人,就是那知道他饮茶习惯中的寥寥数人之一,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明知道自己情况危殆,王兵曹却仍然不加提放的喝了对方送来的茶叶,因为他绝对想不到,这位被他因为知交的朋友,竟然会暗藏杀心。   我强自安奈住心中的兴奋之情,如果真的如我所想,这杀人凶嫌,便非此人莫属了。但是那此人前前后后的种种作为,又该如何解释?最重要的是,虽然手段解释得通,可他杀王兵曹的动机,却无法解释的通。   而且如果真的要定此人之罪,我还有些事情要double c eck。   昨天验尸过程中所有的情形渐渐在我脑海中回流,许多疑惑点也慢慢拨云见日,只是——我调转视线看向睿王,我现在倒是不确定,他是不是已经知道凶手的身份,不肯说出来,不过是因为他心中另有盘算。   “大人!”小正太的声音将我从沉思中抽离出来,他的眼睛已不复昨天的清澄明亮,全是血丝,那愤恨与不甘几乎要溢出眼眶。他大声嘶吼,处于变声期的男声好似砂纸,在心上反复打磨,更显凄厉:   “他害了我爹,我就算死,也要杀了他!”   如果告诉他,也许他真的会不顾一切吧。何况要指控我心中怀疑的那个人,我还缺乏决定性的证据,我不想放过一个坏人,但是更不愿冤枉任何一个无辜的人。   “公子听到睿王适才所言,令尊大人被杀一案勘验已毕,但真凶为谁仍在查探之中。不忘父仇,是为至孝。然如今令尊大人缘何身故尚未查清,公子便贸然复仇,若有错杀,岂不是亲痛仇快?何况睿王殿下代天巡狩,既然接下此案,必然会为令尊大人雪冤,公子何不趁此多做准备,便是要手刃仇人,也要一击而中,若反为贼杀,你又有何颜面去见令尊大人?”我沉声说道。   他毕竟太年轻了,他的敌人又城府极深,这样的冲动只是以卵击石而已。看着王夫人悲伤的脸,我不想这个家庭再出第二个悲剧了。此外,我也希望让此刻仍作壁上观的那个人清楚,我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如我所想,这件案子我是绝对不会放手的。   接着,睿王就像我在电视里常见的国家领导人一样,不算太亲切,却着实帮助王家解决了实事。令我最吃惊的是,从王家的房子露不露雨到田里的收成如何,巨细无遗,他竟都是心里有数,完全不用询问,神奇的完成了所有的事情——王家婆婆吃药难,金陵最好的医生被限时速递而来,顺便由睿王府拨款,买了足够的药品;王家小公子就学难,睿王已率先为他申请到了由北极书院的就学资格,还顺便找了个“勤工俭学”的职位。   这些事情他都是什么时候安排的,无论是这份用心,还是他手下人办事的效率,都让人叹为观止。难怪他自行伍以来大小十数战未尝败绩,从此处便可管窥一斑了。   热热闹闹了一个上午之后,我们最后在王大人灵前上了一柱香,告辞而去。我骑在马上,脑中的思绪已经被案件添满,突然听到了他唤我的名字:   “翔之,翔之!”   我从恍惚中回神,发现本来是跟在他身后,现在已然与他并轡,连忙一拉缰绳:“殿下恕罪!”   “翔之不需如此拘谨。”他放缓了速度,与我并肩而行,之后便是沉默。我索性继续低头想这案子。如今所有的问题都卡在了动机之上,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会让那人做出这种种不合情理之事,难道这件案子果然还是要从扬州府弊案这边突破吗?   或者,我可以让他告诉我。我略微偏头,看了他一眼。他以无比优雅的风姿坐在马上,好像一把随时准备出鞘的宝剑。那侧脸轮廓宁静深邃,更显得容光绝艳,美不胜收。不知为何,我脑中突然浮现碧落野史中某段形容他的先祖光武帝“美貌”的记载——   “帝倾城之姿,每出幸,长安万人空巷,纵‘卫’、‘潘’再世亦不能及。时童谚有‘见帝误终身’云云,足见一斑。”   我的目光还来不及收回,便被他转过头来抓个正着。我只好装出一派落落大方的姿态,将目光缓缓移开,当作刚刚看风景,只是不小心看到他而已。   好在这段令人气氛压抑的路不多时便结束了,进了俪园正厅,左右退下,他率先开口道:“一路上,翔之欲言又止,到底所为何事?”   我定了定心神,说道:“殿下,臣向殿下辞行。”   他略一皱眉,旋即平复,说道:“翔之是欲求去?”   一开口只是疑问,没有挽留,我缘何要走,想必他心知肚明。我抬起眼,与他四目相碰,又低下头,抛出冠冕堂皇的理由:   “是,殿下。殿下命翔之随驾前来江宁,便是为勘明前扬州兵曹王大人死因,凤君幸不辱命。如今诸事已毕,自当返还苏州,向刺史大人复命。”   他想包庇这凶手是他的事,我却不会这么容易放弃。既然有了凶嫌,下一步就是回到凶案发生的京口县,进行针对的走访。我一定要找到无可辩驳的证据,让有心人无话可说。   他那美若白玉雕成的修长手指在那金丝檀木的桌子上敲了两下,沉吟了半晌,方才说道:“王卿之冤,总有昭雪之日,翔之何必急于一时?”   他果然早就知道!我努力回想昨天发生的种种,他到底是何时确定那凶手就是那位前任京口县冯大人呢?   作者有话要说:凶手揭晓,至于翔之的分析,敬请期待明天的更新~~   剑器近   没错,本案的真凶,就是那位王兵曹的好友前京口县冯大人。   扬州相距不远,如果是在现代走高速公路,不过一小时而已,在古代也只得一日的功夫。根据驿丞所言,王兵曹到达之时,不过未时许,如果加紧时间赶路,完全可以在距江宁更近的六合县投宿,第二天上午便可回到江宁老家,无疑更为省事。但王兵曹早知道自己是他人砧板上的鱼肉,之所以投宿京口,想必是对京口县非常信任。   这种信任,也使得本该对饮食之上非常经心的他,失去了往常的戒备。   诚如那王夫人所言,知道他好饮特殊材料制成的六合茶的人不过寥寥,就算扬州府的人知道,他们所赠之茶,想必王兵曹根本不可能饮用。但是如果赠茶之人是与他同年又十分信任的冯某人,那便不同了。   这也可以解释,为何这“风疾”在扬州府没有犯,却在京口驿站里犯了。因为这茶本就是到了京口才到了王兵曹手中。   我想不明白的是,既然是同年好友,冯某为何要杀死王兵曹?按照道理说,他杀人之后肯定害怕追查,又为何不趁职务之便,将事情摆平,反而留下这么多的漏洞让后人追查?这也是整个案件中,我想不通透的地方——明明是他害了王兵曹,为何故意偷减了复审程序,又在王大人鼻腔内留下这钉子,他到底有什么用意。   难道去年案发的时候他就猜到了,这个案子将来势必会有人追查?按照古代的法医技术,时隔这么久在开棺,发现鼻腔中的铁钉,肯定会认为这便是致死之因。此时他再说出来是他为了替好友雪冤而故布疑阵,想必无论他指控谁,对方都会相信他所言吧!尤其是当当日在房中的三人之中,已有两人已经过世,那么他这个唯一的证人,就变得格外珍贵了。   而他之前的总总布局,就使得他可以有机会,近距离地观察这件案子的侦破工作,掌握案件的进展。   这个计划原本是完美无缺的,他唯一不曾预料到的,应该就是我这个穿越人掌握了超越这个时代的技术,可以查清他不欲为他人所知的种种。即便如此,睿王是如何知道他才是凶手的呢?那日他与程潜在审问冯某人的时候,肯定出现了我不知道的疑点。再联想到扬州弊案,这个冯大人与扬州方面,到底又是何等关系?如果是同路人,为何他会将所有的证据导向不利于扬州方面的方向?如果不是同路人,他的动机又是什么?   无论如何,这其中应该是隐藏着我不该去碰触,也避之唯恐不及的内幕。   可是在这一切之后,还是有可是——他终究知道了,却眼看着伤痛在那个家庭蔓延,始终不肯据实相告。   我垂下眼帘,任凭似曾相识的痛,在心底蔓延。没有受过这种伤的人如何知道,有的时候,如果不能有个结束,便永远不能释怀。就像16岁那年,看到血泊之中父母的我,就像现在的小正太。而这个家庭又要等多久,才能等到这个真正的结束?   我的眼前,王兵曹老母亲那花白的头发与祖父母的苍老面容连成了一片,她又到底有没有那份幸运,看到他儿子冤屈昭雪的一天?耳朵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嗡嗡作响,从脑浆到眼睛都开始发烧。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猛地抬起头:   “便如殿下所言,总有一日又是何日?”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王兵曹已死不能复生——”   原来如此吗?我心中犯冷:“是以殿下心怀仁慈,使王家生者得益,死者得慰吗?”   我知道我不该这么说,但是我实在忍不住。这空气之中仿佛也飘着血腥味,如蛆附骨,让我无法呼吸。   “你在嘲笑本王吗?” 他的声音略微上扬。战场上杀伐决断养成的那份霸气,一直在被经心地收藏在绝美的外表下,正翻滚着探出头来。   这也那怪,从出生到现在,只怕他都不成被人这样冷嘲热讽地顶撞过吧!我居然成了第一个撩虎须的狂徒,我心中自嘲,我终究还是不够成熟,这块不能触碰的伤口,也许会是我永远的死穴吧。   我冷冷一笑,垂下头,摆出恭谨的姿态:“臣如何胆敢对殿下不敬!殿下求仁得仁,臣不胜感佩!只是翔之不过微末小吏,只看得见眼前的职守,如何想得到十年之事?殿下对臣晓以春秋大义,岂非对牛弹琴!”   “我若一定要留下翔之呢?”他的声音没有任何起伏,我没有抬头,却本能地感觉到那种如芒在背的压迫感。看来今天他是没打算善了。   “殿下以亲王之尊代天巡守,经略淮南,自然高高在上。然凤君虽是七品小吏,却份属江南道。殿下欲留臣在此,还请先循《碧落会典》,将林刺史大人的手令赐下,臣自然遵从。”我大胆地直视着他的双眼,干脆地撇清。   “你!”他双眸中的凛冽淬成了一把利剑,就那样悬在我的头顶。好似只要我稍微退缩,便会雷霆万钧地劈下,尸骨无存。   不愧是碧落战神,这份唯我独尊的霸道,果真名不虚传。如果今天在这里与他分庭抗礼的不是我,那便更好了。只可惜,他有他的家国天下,我有我的择善固执,到现在为止,还是学不会在原则问题上让一步。   虽然我明明知道这样与他相左,对我有百害而无一益。可是当我的倔强与他的骄傲相争,我却无论如何也不愿放弃本来的我,那不愿意被这森严的等级差序淹没的我。   我站在那里,昂首与他四目相对。他的目光深邃而强势,让我完全移不开自己的眼睛,我整个人都被他压制住了,只是拼着一口气,对抗着自己内心的懦弱与无力。   “启禀殿下,前扬州兵曹王大人的公子在谢府门外,递贴求见凤大人。”   正在僵持不下之时,门外传来了侍卫的声音。他率先调转了目光,我心里一松,这才感觉到握紧的手心里,早已冷汗淋漓。   “如此,臣先请告退!”   我故作恭谨地向他深施一礼,空气凝滞半晌,他说道:“回苏州之事,休得再提一字,只要此案未结一日,你便跟在本王身边一日,这是本王的决意!”   我没有说话,只是转身而去。不消多久,侍卫便引着王家的那个小正太来到我的房间。那小正太一见到我,便“噗咚”一声跪倒在地,说道:   “凤大人,请您收下王恒为徒!”   王恒是小正太的名字,他这次来拜访,竟然是要拜我为师!   我伸手扶他,道:   “小公子不必如此,男儿膝下有黄金,你且起来,慢慢说话!”   “若师傅不肯收我,我便在这门外,长跪不起!”那小正太,不,那王恒挣扎着,他虽是个半大孩子,却颇有些蛮力,我如何拖得动!也只好放手由着他。   “北极书院群英荟萃,小公子有幸得列谢山长门墙,以公子天资,想必前途不可限量。”我顿了一下,然后劝道:“在下不过一介小吏,怎可收公子为徒?莫误了公子的大好前程才是!公子回去吧!”   “师傅走后,仵作对我说,我爹冤死得以查明,全靠着师傅您神通。除了师傅,又有谁能帮我,为我爹报仇?若不能为我爹报仇,我如何有脸面做我爹的儿子,做王氏的子孙!”他向我磕了三个响头,说道:“师傅,请您成全。”   我浑身发冷,这个王恒和我太像了。因为父母的死,我放弃了中医这个志愿,选择了法医专业。只是在我那个年代,法医是受人尊敬的专业人士,而在这个时代,则是不上台面的惊悚勾当。   以他的性格,真的能够坚持下来吗?   “你怎么能如此笃定?”我压下心中的疑问,继续问道。   “即使师傅做不到,只要我学得师傅的本事,总有翻出那人的一天。”他抬起头看着我,眼中是最坚决的执念和倔强。   我叹了口气,如果我点头,这个天性纯孝的少年,他的人生至此就会转弯吧。或者说,从他的父亲被害的那一刻,他的命运已经不可逆转。   “小公子,你至纯至孝,凤君不胜感佩。只是拜师之事,事关重大,令堂王夫人如何说?”我抓了个借口,中国古人讲究父母在不远游,如果他真的要和我走,那么他母亲的态度,肯定至关重要。   “临来之前,母亲写过一封书信,命我转交给师傅。”   “小公子,你还是先起来吧!”我一边接过信,一边继续劝说。那王恒瞄了我一眼,表情带着少年人特有的乖觉和狡猾,说道:   “我爹在世曾教导我,男儿当跪天地君亲师,您是师傅,我自然当跪着。若您唤徒弟起来,徒弟莫敢不从。”   引驾行   这小子竟然和我耍这样的心机!我再不搭理他,直接打开了她母亲的来信,那信上情辞恳切,竟是希望我收下王恒为徒。我心下有些恻然,在这个社会里,百姓、甚至底层的官吏,其实都只是上位者手中的棋子。一将功成万骨枯,便是在和平年代,何尝不是暗潮汹涌。在绝对的权力面前,个人的力量实在太渺小。   现在想来,我还是太天真,以为单凭一己之力,便能为凤家昭雪,报答凤兮姐姐的指引之恩。却忘记了,这个时代并不是二十一世纪的法治时代,我的命,凤兮姐姐的命,乃至凤大人的命,在某些人眼中,不过是蝼蚁而已。   罢了,我也只有尽力一试,若能成功自然是好的,若真的不能如愿,莫不如将身边所有变卖了,从此隐姓埋名,江海余生,再不问这是是非非。   只是这不屈不挠的小正太,我就要对不起他了。   “你若要拜师,倒也无不可。”我看他喜上眉梢的样子,马上泼一瓢冷水:“只是你想学这洗冤之术,便先过我这关。你随我来。”   从谢府下人那里,我借了一把铁锹给他,引着他向那日停尸之所的背阴处走去。摸了一把泥土,我指着那位置道:“从这里挖下去。”   那小正太有些疑惑地看了我一眼,便听话地挖了下去。不过三两下,铁锹一扬,目标物便落在了地上。   小正太脸色一白,握着木柄的手哆嗦了一下,正要再下一铲,我便直接叫停。这正太的心理承受能力我是见识过的,比一般大人还强些。虽然性子还有些毛躁,但如果是在现代社会,只要稍微打磨一下,绝对是法医的好苗子。   “糊涂,若此刻地下是尸身,你这一锹下去,一应证据,想必都为你所毁。”我毫不客气的训斥:“将这坑里所有的鼠尸一一找出,分别标记装袋。为人洗冤绝非易事,常须与尸身为伍,甚至要为腐尸开膛破肚。今日,便以这鼠尸为题,你若能为它们一一开膛亦不呕吐,我便收了你。若你不能,便安心回府上,明日便去书院拜师,从此绝了这份心思。”   给已经有些尸变的鼠尸开膛破肚,我也曾做过这样的功课。我那个时候是在夏天,如今他是在冬天,已经比我条件优厚很多。不过这也绝对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刀□硬邦邦的尸体的声音和呕吐的声音同时传来。   我抬头看那小正太,他的眼眶里已经有泪水晶莹,毕竟还是没有流出来。我内心长出一口气,只希望他不要怪我今日的拒绝。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我都只适合只身一人上路。   事实证明,这个小正太为父报仇的决心,比我想象得还要重。当俪园的下人请我去参与谢府为睿王举办的欢送宴的时候,我才发现,他还蜷在我的房门外面,见我出来,便扯住我的衣袂,说道:   “师傅,我做完了!”   做完了?我吃了一惊,难道我离开这段时间,他居然可以不吐了?人的生理反应是很难控制的,我不能相信他真的有这样的本事。   然而事实摆在面前,当他在我面前,用手术刀毫不犹豫的将一只老鼠的头切下来,我也只能默认下这个事实。也许这孩子真的比我想象的,更适合做一个法医。只是在这样一个社会,又跟着这样的一个我,他真的会有前途吗?   可是我看着他有些湿润的眼睛,抿紧的双唇,以及极力克制颤抖的双手,反悔的话就在我嘴边萦绕,我却说不出口。空气有一瞬间的凝滞,有一种熟悉的压力,从我背后传来。   “王恒给殿下请安!”他俯身行礼。   果然是他到了,我同样转过身,大礼参见。   “王小公子,你如何在翔之处?”   “回殿下,师傅已经答应,收下王恒为徒。殿下为王恒指引之情,王恒只得婉拒了!”还不待我说话,他便抢先将今日之事一五一十说了出来。   睿王看向我,我只得说道:   “殿下,臣并非刻意与殿下相争——”   他抬起一只手,非常干脆地打断了我的话:“既然小公子有此志向,实属难得。何况能得翔之垂青!本王在这里,便先祝翔之开山之喜。本王恰逢其会,少不得为你们做个鉴证,吩咐下去,预备凤大人收徒之仪。”   古代的拜师礼仪颇为讲究,我本来想着拒绝睿王的“好意”一切从简,却没想到我才到了送别宴的现场,谢府上下已经知道了这桩“喜事”,连被我“夺徒”的谢夫子都举酒向我恭贺。他们这一搅合,便是想低调都难了。   而有徒弟的感觉,其实并不算好。尤其第二天一大早我还未起床,王恒就已经出现在我门外,请安兼为我准备洗漱用品时,我大脑有一瞬间空白。虽然说“师傅有事,弟子服其劳”是尊师重道的高级表现,但当我这个师傅有很多秘密不欲徒弟知道时,就变成了一种不方便。   小正太虽然还小,却是个猴精。万一他发现我的真实性别,于他于我,都不是好事。今后还要师徒相称朝夕相处,我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掉以轻心了。想到这里,我忍不住腹诽那天出现的非常不是时候的睿王,他出现的未免太是时候了!   好说歹说,我终于劝服小正太,他还是像从前在家一样,每天起来先读《十三经》充实文化课,至于例行请安,就等早餐时再说。趁着还未出发去扬州,我写了一封信给林冲,请他为小正太安排了个仵作的职位,没想到啊,在二十一世纪奉公守法的我,到了这碧落朝竟要雇用童工了!   第二天一早,按照原定计划,我们向谢家辞行。谢家的清儿小姐哭了一鼻子,躲在房里不肯出来送别。晏夫人亲自将我们送到了门口,在一片依依之情中,我们终于告别了谢家,开拔前往扬州。   我坐在车里,他骑在马上,从出了谢府之后,便再无交谈。他有他的打算,我有我的坚持,无论如何,我们都一本初衷,不会改变自己,就算说再多,也无法说服对方,又何必和自己过不去。我现在能做的,只有等待。   在现代,从南京到扬州不过是一个小时的车程,在古代却要走上多半天。当我们抵达扬州行在,已近傍晚时分。远远的,便看到程潜站在人群最前面,一身潇洒的银色绣袍,宽大的袍袖在风中猎猎招展,在一群紫色、红色、绿色的规矩官服中,显得格外醒目。   果然是招摇孔雀男,偏要做出这许多别致来。   下了车又是一大堆的繁文缛节,好容易进了行在正厅,我以陪臣的身份,被指定坐在睿王正位右后方的席上,程潜则拒绝了安排,直接坐在我身侧,为我一一引荐扬州府的“领导班子”。正席下方,左手的位置上,坐着扬州现任刺史二品大员滕大人,他是个四十多岁,容貌颇精干的男子。在一阵例行公事的寒暄过后,他便带着那种很“官僚”的笑容上下打量了我一番,非常客气地说道:   “本官早便听说,苏州法曹凤大人明察秋毫,有鬼神莫测之能。却不想凤大人竟如此年少英俊,难得难得!”   “滕大人过奖了,凤君愧不敢当。”我连忙谦逊道,这一天程潜混在这边,不知道又编派了我什么!   程潜笑道:“只要有翔之在,那为恶之人,必然无所遁形。”   “能得睿王殿下倚重,又得程公子如此考语,凤大人于洗冤一道,想必十分精通。”坐在滕大人对面,那一身红色官服的男子,捋了捋自己那三尺美髯,开口道。   刚刚程潜介绍过,他是扬州二把手,长史涂大人。高颧骨,卧蚕眉,双眼内凹,更显得眸光幽深,颇有城府。他虽然对着我笑,不知为什么,却让我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他继续道:   “眼下我扬州城正有一桩悬案,群吏无策,甚为棘手。如今天降凤大人至扬州,不若就请大人为死者洗冤,生者解惑。”   “涂大人也太过心急了,如今凤大人随侍殿下,这般私相授予,成何体统?”还未待我发言,那位滕大人已经代劳了。   “下官一时心急,竟疏忽了,请殿下恕罪。”   他们这阵高来高去,一唱一和,竟将我直接省略了。我看向睿王。他修长的手指以一种无法复制的优雅姿态,握着茶杯,双眸轻垂,仿佛沉在另一个世界里。   睿王不肯表态,程潜却笑道:“在苏州时程潜便有耳闻,扬州府俊杰荟萃,能吏辈出。是何等悬案,竟能让诸位大人无计可施?”   字字变   程潜最擅长的,便是这招明褒暗讽的功夫了。我看向下面那两位,他们倒是神态自若,没有半份尴尬之情。看睿王并无反对,我的同行——扬州法曹厉大人便开始向我们介绍这个据说是“匪夷所思”的案子。   就在大年初三日,一个小童在扬州的瘦西湖——确切的说,在碧落朝还是叫"炮山河"上玩耍。扬州昨年暖冬,虽然那河外表还冻得结实,其实早已经不太能承重了,这小童在河中心最薄弱处落了河。   好在周围有大人在,将这孩子救起,却也同时发现了,在这河中竟有一个半敞开口的麻袋卷,一颗头骨就掉落在麻袋卷外。扬州府的衙役闻讯赶来,剪断了系在麻袋卷外坠着石头的绳索,将尸体拖上来,打开麻袋卷,发现这具尸体已经几乎完全白骨化了,扬州法曹根据骨骼的长度以及传统的肋骨“男十二,女十四”以及头骨“男白女黑”的验尸经验,推断这具尸骨是男性。   尸骨的发现立即惊动了扬州城上下,有两个妇人一前一后跑来争认这尸骨,是自己的夫君,两边各执一词,让扬州府上下无所适从。就在我们抵达行在的同时,那两个妇人还在扬州府的停尸房外等说法。   等他讲述完毕,睿王道:“翔之执一州法令,并非睿王府僚属,本王岂可擅专?滕使君若有所请,只须相询翔之。”   所有的人都看向我,这是想试我深浅的意思吗?如果这个案子我搞不定,或者不帮忙,想必会留下一个“徒有虚名”的名声吧!   我的眼光扫过扬州府众人,最后落在睿王身上。这是个很好的机会,如果我能破获扬州府上下都无法解决的悬案,无疑会增加我在接下来的“兵器案”中的话语权,对于睿王必有助益,而他所需要做的,也不过是顺水推舟罢了,可是他却偏偏让我自己做抉择。   他为什么要反其道而行之?是不相信我能解决此案,还是——   “翔之?”   程潜的呼唤声打断了我的思索,我长出了一口气,点点头,道:“雪冤禁暴,是我辈之责。下官虽非扬州府僚,却愿为扬州百姓,尽一臂之力。”   对于我的回答,睿王反应冷淡,程潜却转着手中的折扇,笑得大有深意:“嫉恶如仇,方是翔之。滕大人尽可放心,别说这凶徒是人,便是鬼,也逃不过翔之的耳目。”   无论扬州府的人心中如何想,至少表面上都是一派“万分感激”地将我引到了停尸间。停尸间后一墙之隔,便是府衙的后街,现在正是人声鼎沸。来为我做助手的仵作面色有些尴尬地告诉我,那两个争认丈夫的女子,都是阖家僵在府衙的后门,若不给个说法,就坚决不离开,而扬州府的百姓也都在旁围观,指指点点,这也导致了现在的这副情景。   小正太王恒提着我的工作箱,双唇抿紧走在我身边,眉宇之间满满的都是紧张,让我想起我第一次出外勤的情景。外表镇定,内心何尝不是彷徨。只是他倒霉,我并没有我二十一世纪导师的幽默功力,可以轻松化解学生的紧张,也只有委屈他了。   “阿恒!”我唤他的名字,他马上抬起头看着我,应了一声。我微微一笑,道:“今日此来,你在旁执笔。若有何疑问,直接开口问我便可。”   从前在学校,我也曾带过学弟妹,但是自己亲手带徒,心情却完全不同。他全心信任于我,我便更要对得起他的未来。   无论是古代也好现代也罢,就算是没停尸体,停尸间也永远弥漫着一股子腥臭,只是在这古代没有福尔马林,所以这股气味更加“纯正”。   王恒走在我身侧后一步,眉头皱紧,屏住了呼吸,凝重完全挂在了脸上。   “阿恒,你可知身为刑官,验尸之时第一利器为何物?”看着他一脸“求知”地看着我,我便指指自己的鼻子,说道:“未见其形,先得其味。若‘闭目塞听’,如何能得其中真义?”   “弟子受教了!”王恒是个一点就透的聪明孩子,他调整了一下呼吸,抢了一步为了我拉开门。   我走到那具骸骨旁,发现这尸骨有很多问题,左右臂以及髋骨的位置错误暂且不提,右腿骨更是不翼而飞。而最大的错误,还不是这些,而是——   “且将那两家苦主全部带去正堂,这具尸骨并非她们的夫君。”我戴上手套,先说道。   我那位同行——扬州法曹滕大人立刻说道:   “凤大人不过看了一眼,亦不曾亲见苦主,又如何便如此认定,这骸骨并非这二位女子的夫君?”   “何必相问,这具骸骨是女身,如何做得了他人的夫君?”我顺手将错置了的骨头放回位置,回答道。   “这,这尸身——”那扬州法曹看着我,一脸不可置信:“此具尸身有肋骨一十二对,如何是个女子!”   “女子肋骨有二七之数,本就是无稽之谈。阿恒,你来看此处。”我指向耻骨与髋臼,说道:“但凡男子,耻骨与髋臼近乎等长,而女子则耻骨长于髋臼。”   见他睁大眼睛,又点点头,我这才再指向耻骨联合部背侧面背侧缘,那黄豆大小的骨质凹痕,说道:“还有此处,阿恒可看出什么?”   “此处似有些凹凸不平。”王恒几乎将自己的脸贴了上去,一幅认真向学的样子。   “但凡生育过的女子,此处骨面皆不平整,有如此状,此处也因而得名分娩伤。” 我点点头,这小子倒还灵透。   “师傅是说,这具尸身,是一具已生育过妇人的尸身?”王恒眼睛发亮,看着我道。   “孺子可教。”我粗略估计了一下长骨的长度,再仔细观察过颅骨与肱骨的特征,在心中换算过度量衡,这才说道:“这女子年齿在三十九至四十二许,身长间于五尺九寸至六尺。”   一直没有发话的睿王此时突然说道:“有此等身量,又正当年的女子,想必扬州城内寥寥无几,你们只去查查,便知翔之所言真伪。”   “如此,下官便命扬州府三班先去搜寻这苦主之家,待这苦主来了,再请凤大人当面验看。”那扬州刺史倒是见机的快,马上提议道:“殿下与凤大人风尘仆仆而来,还未稍作休息,便至此勘验,着实辛苦。殿下,老臣恳请殿下就此转入行馆,稍事休息!”   睿王点点头,我最后又看了一眼那尸骨,对王恒说道:   “阿恒,你可要随为师去休息?”   “师傅,阿恒可否留在此处,先绘正反图?”   我将原本摆放好的尸骨再一次打乱次序,说道:“既如此,你便将这骸骨重新拼凑,再行绘图,可做得到吗?”   “是,师傅!”王恒咬了咬下唇,然后说道。   “果然是翔之,仅是一具骸骨,便可见微知著至此。”程潜用他那把折扇敲敲自己的掌心,说道:“只是翔之又如何断定此人年齿身长?”   如果是有经验的法医人类学专家,譬如我的导师,只消一眼,便足以断定人种,年龄以及大致身高,误差在百分之十之内。我并非主攻这个方向,又缺乏仪器的配合,只有仔细观察一些显著的特征。   比如女性的年龄,可以观察她肱骨的骨髓痕迹以及颅骨的骨缝。一般而言,女性肱骨的骨髓腔在40岁左右,达到骨骺线的高度;而在41岁,颅骨人字缝外线会完成愈合,而内线的愈合,则要在42岁之后,47岁之前。这个数据值会受到营养状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但是误差仍在2岁之间。   只是我所学习的法医学理论,已经完全超出了这个时代人的理解范畴,且不说我真的是无从解释,就算真的解释了,势必会引发无穷多的疑问,以及睿王对我来路的猜疑。何况像程潜这样的人精,他知道的越少,我就越安全。   “家师有门规,弟子不得将所学外传他人,否则便要逐出门墙。凤君所习,虽则敝帚,也只得自珍。还请殿下与光隐原谅凤君不能吐实。”我随便编了个理由。   “能教导出翔之这般人物,想必尊师也有仙风。与翔之相识至今,却不曾听闻翔之提及他老人家的大名——”   我头皮一阵发麻,这程潜也是个喜欢没事找事的主儿。看来我也只有按照给睿王的答案依样画葫芦。反正已经被他怀疑了,我索性再大方一些,希望他反而会因为我的大方,达到否定之否定的境界。思及此,我便说道:   “家师是林下一隐士,从来梅妻鹤子清风明月,最怕为身外浮名所累。是以他老人家的名讳,凤君亦不能见告。”   苏幕遮   “梅妻鹤子,果然风雅。难怪翔之清举疏朗不同凡响,原来有所本源。”程潜将手中的折扇打开又合上,笑着说道。   “凤君只是一介俗人,说来惭愧,连他老人家的皮毛也未学到。” 我心下忐忑,却也不敢看睿王的表情,只得硬着头皮,端出恭谨的表情,尽量自然地回视程潜,把戏份做足。   程潜略挑眉,正待开口,却听睿王道:   “翔之既有隐衷,我们不问便是。”   我心里长出一口气,还好他来的及时,否则我还真不知道该如何搪塞程潜的连环攻击。端起茶杯喝上一口让自己镇定,接下来还有尸体要验。   “凤大人真是神了!”不消半个时辰,就见到那位法曹握着一本册子匆匆而来,简单的行礼之后,马上转向我:“照着大人的指引,本官翻查了刑房清册,竟真有这样一名女子,就是城东那位豆腐西施李张氏。其夫与娘家,昨年仲秋月前来府衙报失,寻了十日之后仍不见踪迹,便成悬案。这女子身高五尺九寸,报失之时,正是四十岁。”   他们几个都看向我,我站起身,说道:“厉大人可曾派人告知苦主家人?”   “已派人去了,凤大人神乎其技,本官不胜感佩。”厉大人急急追问道:“凤大人究竟如何断定这骸骨身份?”   “这……并非凤君故弄玄虚,只是牵涉师门秘技,凤君亦无可奈何。”有些东西,便是我说了,他们也未必能够理解。对我而言,法医学是科学,但是对其他人而言却未必如此,如果法医学被人当成古代社会里最令人畏惧,也最容易死人的“巫祝之术”,那我可真要欲哭无泪了。   “师尊之意,情有可原。厉大人不妨引我们再回尸房,让翔之再行验看。”许是看那厉大人的脸色不太好,程潜马上出来帮我站台。对方自然不好再说些什么,又带着我们重回停尸间。   此次再来,扬州府诸人的脸上,已经没有了初见时那隐约的简慢,王恒走过来,口气中有极力压抑,却仍隐不住的兴奋:   “师傅,这尸骸徒儿摆得可对?”   我看了一眼那骸骨,竟与我适才摆放的一丝不差。这王恒的记忆力果真了得。扬州刺史亲自过来,说道:   “这女子究竟因何而死,还请凤大人为本官等解惑。”   我连称不敢当,走到那尸身前,扬州府的仵作干活儿利索,将这尸身洗得几乎一尘不染,我仔细观察颈骨折断处,颈骨发生分离,下方骨质发生粉碎性骨折,如何可以推断,这凶徒这一击的力量与速度,都非常惊人。根据骨头对于酒精的反应,此处伤口是生前伤,想必这里就是致命伤了。   只是疑点来了,我检查了这具尸体的头骨。发现右侧清明一带,有明显的骨裂情况,还有两颊颧骨皆有细小的划痕,也都是生前伤。   我将头骨放下,皱起了眉头。四周一片安静,我对着这具尸体,陷入了长考。   “凤大人,凤大人?”我抬起头,便看到那位法曹厉大人看着我,他问道:   “这李张氏缘何身故,大人可有定论?”   “李张氏的家人可都来了?”我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反而问道。   “已经到了。”厉法曹点点头。   “那就请府上差役多费心,莫要让他们离开。能否劳烦大人,随意之一名衙役,引凤君去李张家以及豆腐坊附近查访。”我说道。   那厉法曹看了一眼滕刺史,后者点点头,说道:“如此,不妨便由厉大人亲自陪同前往。”   程潜说道:“程潜也请附骥。看翔之的神色,想必心中已有计较。接下来正是精彩之处,岂能错过?今日就待翔之大展长才。”   睿王站起身,一震袍袖,说道:“事不宜迟,厉法曹,前方带路。”   “翔之为何不先问那女子的家人?”厉法曹被程潜三言两语打发到前方开路,我们则骑在马上,落在他身后。程潜先问到。   他可真是“十万个为什么”,居然比小正太还要着急。   “如今我直接这般去问,要问什么?”我反问道:“若对方是蛇,我手上没有制七寸之物,不敢贸然打草。”   “翔之的意思是,这妇人的相公亦有可疑?”   “是否可疑,凤君不敢说。总要先去问了再说。”我说道。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恶性家庭暴力犯罪,在整个犯罪的比例中,绝非小数。   这个案子的可疑之处,还不在此。   那厉法曹说这女子是东城的豆腐西施,想必亦有过人的美态。我比对过那颧骨的伤痕,都是细碎的小伤,好似被纤细的锐器划伤所致。也就是说,有人在她生前,用锐利的器物将她毁容,而且每次的划痕,都伤及骨头,对一个以美貌自负的妇人,做出这样的行为,想必两人之间,必有深仇大恨。   按照一般的行为分析推断,毁容应该是女性所为。只有女子,才会对其他女子的容貌这般在意。如果是具有变态心理的男性所为,想必主要的伤口,会落在女性的性征上。   但是那李张氏生得就比一般的女性高大,若要制服她,想必要经过一番周折。尤其是她晴明穴附近的钝器伤。这个伤痕无疑是第一次打击所致。如果是一般女性,除非李张氏可疑蹲下身,否则根本不可能完成。   何况还有那个导致颈骨一分为二的致命伤,除非是天生神力的女性,否则无法一刀两断。试想一下行斩刑的刽子手,有哪个不是人高马大,这绝对是有原因的。   按照最基本的逻辑去推断,也许是两人共同作案,更为可能。而最能让女子和女子反目成仇的,能驱动一个女子去毁坏另外一名女子美貌的仇恨,非情莫属。   在厉法曹的带领下,我们开始对李家周围邻居进行询问。根据邻居所反映的情况,这李家相公是个本份的有些懦弱的男人,而这豆腐西施,则是远近有名的泼辣女子,是真正的当家人。这豆腐西施平常并无举止失措之处,只是有一个爱好,就是回娘家。   这次她失踪之事,也是过了小半月,住在西城的娘家弟弟偶然来找姐姐,这才发现姐姐早已下落不明。豆腐西施的娘家人,将这李相公揪到府衙,但是经过府衙调查,发现李相公并无杀妻的动机,家中也没有任何可疑的迹象,四邻也都愿为李相公具保,这才将李相公放了出来,以李家娘子失踪登记在册。   看来这边是寻不出来什么痕迹了,我们一行人又到了豆腐西施的娘家进行探访。这豆腐西施的弟弟在乡里颇有“威望”,所有被我们问到的四邻,都是唯唯诺诺,不肯透露半点风声,这也让我们的调查陷入了僵局。   “厉大人,上次衙差来此,可有所得?”程潜转过头来,问道。   那厉大人见此情景,早已经涨红了脸,说道:“殿下,上次臣只是派了衙差前来探访。他们回来只说并无异状,是以下官并未深究。臣有罪!”   “厉大人掌一州刑教,可还要本王教你该当如何?”睿王的声音依旧不见起伏,那厉大人却脸色转青,“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连声道:   “臣知罪,臣这就去。”   这次的调查还是收获颇丰,得到的结论,竟是让人瞠目结舌。我将所有的事情重新整理一遍,这才让人传唤了今天的主角们来到正堂。   这件湖底尸骸案,早惊动了十里八乡,才说开坑,这府衙正堂外,便里三层外三层挤满了各色人等,我深吸一口气,再缓缓吐出。往日里都是看着林冲办案,如今我自己也不得不挑起这大梁了。   “堂下所跪一干人等,皆可平身。且将姓氏身份一一道来。”   堂下的原告与传唤来的人证,都按照规矩向我说明了自己的身份,原来那两位争夺骸骨权的,分别是住在城南的朱夏氏以及住在豆腐西施娘家邻村的张章氏。   我轻轻了嗓子,然后说道:   “炮山河尸骸一案,本官已将尸骸身份查明。苦主便是城东豆腐坊李四之妻张氏。左右,将李张氏的尸身抬上堂来。”   一言既出,满目哗然。扬州府两班只得以“威武”维持秩序。我不去管众人喧哗,只是观察堂下跪着那一干人等的表情。李四脸色灰白,身体抖如筛糠,根本不敢上前去掀盖在尸身上的白布。还是跪在他身后的张氏之弟抢了一步,掀了那白布,跪在左侧的朱夏氏尖叫了一声,便晕了过去。而另一边那章氏双拳握紧,交叉在胸前,后退了一步,脸色泛白。   那张氏的弟弟看了尸身,哪还忍得住,一把揪住了蹲在地上的李四,一拳砸了下去。左右的衙役忙一扑而上,将他拉开,几个人将他摁在了地上。   一落索   “大堂之上,岂容你咆哮喧哗!”我一拍惊堂木:“今日本官走访四邻,你张家村中一干村民,皆对你敢怒而不敢言。在公堂之上,都敢如此放肆,素日里如何横行乡里,可见一斑。”   “大人,小人早就说过,是这狗头害了我姐姐。”张氏的兄弟被压在地上,犹自高喊:“我姐姐死得冤枉,畜生,畜生,等小爷起来,一定要了你的狗命!”   “大人,这尸身既非家兄,家嫂体弱,是否可容我一家先行告退。”那朱夏氏的小叔趋前一步,向我行礼道。   我点点头,让衙役放行。那张章氏也向我行了一礼,打算和他们一起离开。我微微一笑,叫住她道:“章氏,本官许朱家先行,却未许你一同离开。章氏,本官且问你,你与这苦主李张氏,可曾认得?”   “不认得。”那章氏摇摇头,说道。   “你不认得,可这张氏与你那失踪了的夫君张仁,却是旧交!”我说道:“本官已访得四邻,若非李张氏的娘家多嫌张仁家徒四壁,游手好闲,想必张仁也不会离乡背井,做了你章家的上门女婿!”   四周的群众喧哗四起,章氏脸色转青,却也很快恢复了平静。   其实这个案子并不复杂。一对原本相恋的男女,因为女方父母的因素被拆散了。此后女子外嫁,男子别娶。二十年后,旧雨重逢。女子不满现任老公的懦弱,男子饱含着成为别家上门女婿的辛酸,很快便旧情复炽。也就是从这个时间点开始,女方开始频繁回娘家,男子也找了种种借口,出来与女子相会。这故事中的女子,便是案中的苦主张氏,而那男子,便是张章氏的老公,因“夫妻口角愤而离家不见踪影”被报失了的张仁。而案件的凶手,对李张氏如此愤恨,以至于要将其容颜毁去的,自然就是张仁的妻子张章氏。   通过对四邻的走访,这个案件其实已经很清楚了。传统的中国,是典型的熟人社会,俗语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所谓的隐私权,根本无从谈起。张仁以为自己的行踪隐秘,却忘了那句俗语,人在做,天在看,那章氏能杀了情敌,对老公也未必手软。   只是我万万想不到,她竟这样大胆跑来,硬要将情敌的尸身认成老公,匪夷所思。   “章氏,若非你用簪子将李氏的脸划花,本官亦不能这般肯定,便是你所为。”我说道:“还不将你如何杀死张氏本末,一一道来!”   “那贱人水性杨花,招蜂引蝶,大人为何偏疑到妾身身上?”那章氏一撇嘴,脸上写满了憎恶和不屑。   “适才你还对本官讲,你并不认得那李张氏,现在又如何知道她品行不端?”我加码继续问道:“你出言如此反复,到底为何?本官查验过那尸身,颈骨之伤一刀两断,以你之气力,断不可能一人做的。你同党此刻在何处,你以为本官不知道吗?”   那章氏猛然抬起头,说道:“那贱人是我杀的,与别人不相干,大人要杀要刮,给个痛快!”   “本官平生最憎,便是屈打成招。本官今日不会对你用刑,也可让你服罪。”我说道:“弃尸湖心,必有船舶。你章家以运盐为生,有盐船一艘,小舟一艇。那艇小舟,本官已命人运到堂下。本官有一法,便是经年累月反复擦洗,只要有血迹残留,便无可遁形。”   在痕迹学里常用来寻找血迹的发光氨,其实并不是什么万能品。这种东西对于铜,铁,过氧化物和氰化物都有反应,在这个没有除锈剂、清洗剂和番茄酱之类的反应物的时代,发光氨还是可以一逞英雄的。   我继续说道:“本官虽悯你夺夫之仇,却不能宥你杀人之罪。若这清册不曾错记,当日你来此报案,却是由令弟陪同前来,今日为何不见?”   如果她另有情夫,不会愤而杀情敌;而她宁愿认下所有罪过,也要保全的人,想必对她而言非常重要。我走访的时候调查过她的背景。她双亲过世之时,她年方二九,而他的弟弟才3岁。虽则姐弟,实则母子。我想不到除了她这个弟弟之外,还有谁会是她一心想包庇的。   章氏之弟随即被衙役带上了大堂,姐弟俩争相认罪,真相也很快就揭晓了。   张仁与张氏之间的婚外情在发生了一个月之后,终于被章氏发现。章氏发现张仁出去回来,腰带却换了个一条,便开始留心张仁的一举一动,很快就发现了张仁的外遇对象,竟是他从前的老相好豆腐西施张氏。   章氏怒火中烧,决定将张仁净身出户,两人之间爆发了激烈争吵,张仁激愤离家,夜间回来,却要与章氏分割家产。章氏能一人支撑起一个家,也是个烈性女子。她对张仁彻底的绝望,于是便虚以委蛇,夜里将其杀死,并埋尸后园。   章氏的弟弟当晚与友人在外饮酒,并未返家。回家后听信姐姐的说法,以为张仁与□私奔,便在夜间摸去了张仁与张氏偷情的偏僻小院,不由分说,将已经入睡的张氏拎起来,一把磕在墙上,造成了张氏晴明穴右侧的伤口。   可怜张氏还来不及叫喊,便晕了过去。   章氏发现弟弟夤夜离家,家中的斧头也不见了,心中知道不好,也追到了小院,正目睹弟弟欲杀人的一幕。急忙将弟弟阻止,并协助弟弟将张氏五花大绑,堵住嘴巴。其余便正如我推理一般,章氏毁了张氏的容貌,而章氏之弟将张氏的头颅以斧头砍下。   小院枕河,章氏便提出,将这张氏的以自己的小船运到河上抛尸,之后张氏家里将李四视作杀妻凶嫌,闹得扬州沸沸扬扬。章氏姐弟冷眼旁观,风平浪静之后,这才以丈夫“离家”已过月寻,低调向官府报失。   本来以为时过境迁,却不料那张氏的尸身被意外发现。扬州府又认定这尸身是男子,章氏索性将两事变成一事,希望可以将此事真正终结。   她几乎成功了,却不想遇到了我。   案件审结,我的心情却更加凝重。这个社会留给女人的路,确实太少了。如果易地而处,我不会诉诸杀人这样激烈的手段,但却绝对会给他“不低于”净身出户的待遇。那时的我与今日的章氏只怕一样,都会接受这个社会“异样”的批判目光。   想起今天周围百姓叫喊着“杀了她”时的群情激愤,以及堂上扬州府上下那“理所当然”的神色,我心中一阵发凉。我再一次深切地体会到,我是来到了一个彻底以男权为中心的社会。   “翔之,果然还是翔之。这案子断得利落,更难得并不用刑,看那扬州府满座皆服,痛快,痛快!”事情结束,我们告别了扬州府衙,回到设在扬州城外“药园”的钦差行在。程潜几乎是冲进我的房间,握住我的手,开心地道。   男男也要授受不亲,这家伙在干嘛!我连忙缩回手,垂下眼睫:“便是破了又如何?亦无法令死者复生,只是尽人事罢了!”   他也没再要拉我,收敛了脸色,道:“今日翔之大展奇材,使得悬案得解,冤屈得申,正当展颜才是,为何神色如此郁郁?”   “无事,只是下车伊始,便遭逢大案,有些倦了。”我说道。   睿王慢慢踱进我的房间,说道:“翔之连日赶路,又连破两案,着实辛苦了。”   “此案虽破,却有不足之感。”程潜看了我一眼,说道:“那章氏姐弟——”   “夫为寄豭,杀之无罪,自古有之。”睿王斩钉截铁地说道:“然我碧落律法已非如此,何况那章氏姐弟张仁之外,又虐杀张氏,实罪在不赦。翔之身为法曹,只是行当行之事,不必郁结于此。”   我心魂一震,读研之时,我也曾选修过中国古代法,所谓“夫为寄豭,杀之无罪”,按照司马贞对《史记》的索隐,是指当丈夫做出了“猪一般”□他人家庭的事情,身为妻子者将其杀死,不能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只是随着父权与夫权的地位日益提高,这样的法律饱经封建卫道士的挞伐,早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之中。没想到睿王在此时却提了出来。我咬住下唇,我不能忘了,自己现在是男子的身份,无法为天下间的女子伸张,所以只有违心的沉默。   程潜转了个话题,道:“说起来你收的这个小徒弟,却也有几分本事——”   “殿下,扬州刺史滕大人求见。”门外侍卫的通传声打破了平静,睿王率先起身,我们都向宴客厅的方向。   月当厅   “殿下,程公子,凤大人!”那位扬州刺史滕大人已候在宴客厅,见我们来,忙起身相迎,互相见礼寒暄。   分宾主落座之后,滕刺史便转向了我,笑道:“苏州凤法曹,果然名不虚传。竟只一天,便将此悬案破解,解我扬州府于燃眉。今日本官便在私邸设宴,一为殿下、程公子与凤大人洗尘,二来也特为谢凤大人援手之情,本官携贴来请,还望殿下,公子与大人贵步履贱,滕某扫庭以待!”   就这样,我只得接下了这个我并不想参加的宴会。从前我是做技术的,所以并不需要把这种应酬当做工作的组成部分,可是今时不同往日,我虽然厌恶,却身不由己。滕大人年齿官职都在我之上,如今他摆宴特为谢我,我若不去,便是骄慢,这对于官僚而言是大忌。   滕刺史的私邸位于扬州炮山河一处风光旖旎却清幽的所在。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扬州就是我很喜欢的城市。美国有一位著名的建筑师曾经说过,扬州是中国最适合走路的城市,我也曾数度造访,得以领略它四季不同的美。那些明清时代雕琢粉饰的精致,都不如我现在所见到的原始纯净——   移步换景,莫过于此。   身为科举出身的一州首长,滕刺史就像古典时代的许多文人官僚一样,有着无可挑剔的品味。这种品味也体现在他对于宴会的安排上,精美却不奢侈的饮食,香醇的美酒,训练有素的侍女以及精心挑选的歌舞美人,一切都堪称完美,只要能忽略这宴会的主办人,正是这次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今日辰时,衙役已据那章氏所供,从那章家后园,发现了其夫尸身。”这是扬州首长招待“中央领导”的宴席,按照惯例,前来作陪的,都是扬州城的名士。扬州府的高级官员也都在座。酒过三巡之后,那位长史涂大人执起酒杯,向我敬酒:“凤大人神断之名,果不虚传。涂某为我扬州子民,先敬大人一杯。”   我连忙举杯,说道:“涂大人盛赞,凤君愧不敢当。此杯原不应辞,只是凤君素不能饮,还祈大人见谅。”   “翔之且慢,涂大人的面子,如何好驳?阿恒,圣人他老人家有云,有事弟子服其劳。还不替你师傅喝了这杯!”与我同席的程潜拿起扇子,敲了一下站在我身后小正太的头,毫不客气地说道。   “是!”王恒瞪了一眼程潜,对我说道:“师傅,交给徒儿吧!”   我转头看了程潜一眼,他的脸上依旧挂着那无可挑剔的招牌笑容,好像他的唇边永远藏着一个秘密,扣人心弦的邪魅。   这家伙的脑子里到底运作着什么样的鬼主意,为何要把王恒推到众人的视线前。   “这便是凤大人的高足吧,白日里已经见过了。果然是英雄出少年,雏凤声清,指日可待。”那涂大人微微一笑,说道。   “大人过奖了,他年齿尚轻,如何当得起?”我赶忙说道。   “滕大人、涂大人,两位可觉阿恒有几分眼熟?”程潜接过我的话,继续攻击。   我心里倒吸一口冷气,程潜看来今天要走“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路线了,他这样把王恒推向风口浪尖,到底是何用意?   “确是有几分眼熟,莫非是哪位故人之子?”那滕大人放下酒杯,着实端详了一番,这才说道。   “确是故人之子。阿恒的父亲,便是已经致仕了的前扬州兵曹王大人。”程潜含笑揭晓答案。   我强自按捺自己,接下来他想看到什么?让阿恒叫这些“意图谋害”或者“已经谋害”了他父亲的人“世伯”吗?他以这样的方式揭晓王恒的身份,那些人怎么肯放过他!若王恒有个意外,我又该如何面对自己,面对将他交托与我的王夫人!   我明白他的意思,看到自己谋害了的人的儿子,就这样从天而降到自己面前,就算是老油条如他们,就会大吃一惊吧。就算他们忍得住,那些修为没有他们这般强悍的其他人,总会露出马脚。比如现在就在我斜侧方的扬州司马刘大人,就把美酒倒了满桌。   见我们看他,他强自定了定神,口称告罪。坐在主座上的滕大人略皱了皱眉,那城府颇深的涂大人只是朝那个方向看了一眼,为刘大人那一座布菜的侍女“噗通”一声跪倒,哽咽着请我们“恕罪”。   “请殿下恕罪。”那涂大人也站了起来,向睿王深深施礼。   “涂卿何罪之有?”睿王手执酒杯,淡然道。   相形之下,睿王与程潜的默契显然更胜一筹,这两人完全没有任何的眼神交流,显然已经心领神会了。   “滕大人清廉,家中侍女不足举宴。这为刘司马布菜的侍女,是臣的家仆,素日里便行事毛躁,如今竟累得刘大人驾前失态,全是臣家中□不周。”   果然厉害,被他这么一转,坏事变成好事。不但那刘大人“失态”的事就此遮掩过去,连他那顶头上司滕大人,也可以落得个“清廉简朴”的好名声。   “涂卿无需如此,宴席之上一时不周,在所难免。”睿王的声音不疾不徐,清华内蕴:“倒是本王有个不情之请。此来扬州之前,翔之请托本王,为王公子向扬州府说项。”   “殿下有命,扬州府敢不从命?”那滕大人赶忙站起身,说道。   “王大人离任之后,不幸为奸人所害,故于京口驿馆。父子咫尺不得相见,终成憾事。难得王公子得至先考宦游之地,还望扬州府开此方便之门,允王公子亲往其父居室与治所,缅怀祭奠。”   我心脏几乎跳了出来,表面上却只能不动声色。难怪睿王愿意为我和阿恒做这师徒鉴证,难怪程潜迫着阿恒为我挡酒,原来他们私下早有协议,让王恒做这打草之棍,去惊扬州府那一窝蛇鼠!   转头看向王恒那感激的眼神,我真的好像哑巴吃黄连,说不出的苦楚。让我如何告诉他,与他言笑无忌的程潜,为他要求方便之门的睿王,心里都怀揣着自己的目的,只将他当成一个好用的工具?   其实不只是他,接下了扬州府“正面攻击”的我,何尝又不是他们手心的棋子!   这顿宴席接下来的一切,已经毫无意义了。表面上一团和气,私底下暗潮汹涌。便有再多的珍馐佳肴,再多的杜康绿蚁,也不过味同嚼蜡。我脑中一片混沌,机械的举杯,机械的夹菜,只要我不说话,不反映,就可以当做这一切都是假的,假的!   再回到行在,我打发了喝得“面若桃花”的王恒乖乖去睡,转身,便对上了睿王那双比夜色还深沉,比月光更璀璨的眼睛。那是我平生所见最惊心动魄的眼睛,将冰冷藏在火焰里,将锐利包在深邃中,在最平静处最汹涌,仿佛辉映着整个世界的光芒,又好似什么也没有。在上一刻,以为捕捉到了他最细微的感情波动,在下一刻便会发现,刚刚的一切其实都是错觉。   他始终站在那里,无动于衷地高高在上,芸芸众生,皆是蝼蚁。睿王如此,程潜又何尝不是如此?我狠命咬住下唇,为什么无论内心如何挣扎,我都无法甩脱这种好像在沉闷的阴天穿着湿衣服的感觉?   一丝腥味在唇齿间泛滥,程潜的声音好似从天外传来:“翔之,不要!”   “恭喜睿王殿下与程公子,今日旗开得胜。想必不用凤君祝祷,殿下与公子亦可一夜好眠,凤君告退。”我也是傻了,就算咬破自己的唇,也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我又何必伤了自己?   “站住!”   “翔之!”   睿王和程潜同时出声,我只当没听到,继续往前走。刚踏上回廊,只听头顶风声呼啸,程潜已经到了面前,我转身,正与睿王撞了满怀。   我下意识地用胳膊挡在胸前,向后退出他的怀抱,我能感觉到他环绕在我腰间的手一紧然后松开。   我来不及细想,抬起头,将“职业笑容”挂在脸上,说道:“凤君不胜酒力,如今又受了风,想必明日‘采薪之疾’在所难免,还请殿下恕罪!”   “翔之以为,若我不说破阿恒的身份,扬州府上下便不知他是何人?”程潜早收起了他的笑容,换上了我从未见过的严肃。   “知道又如何?殿下与公子需要这般急着将他往刀俎下推?”我深深呼吸,不想让自己一下子爆发:“阿恒并不知其中关节,如今群敌环伺,他却毫无防备,更疑不到自己人。此去与送羊入虎口何异!若他有个万一,我当如何自处?殿下与公子又如何对得起九泉之下,那不肯同流合污而送了性命的王兵曹?一将功成万骨枯,功成之后,谁又去问过那累累白骨心中作何感想?”   丁香结   “翔之,原来在翔之心中,便是如此想我程潜?”程潜向我近了一步,一种类似复杂骨折似的表情在他的脸上一闪而过,便恢复了世卿公子的标准笑容,那双勾魂摄魄的桃花眼死死却盯着我的脸,道:“那日在‘子归楼’种种绝非玩笑,程氏有家训,程家子弟所言既出,终身不改——”   “程公子如此戏弄凤君,究竟何意?”我当机立断,截断他的话。   “戏弄?程潜不明凤君之意!”他眼中充满了侵略的光芒,看着我。   “程公子入花丛而片叶不沾身,名满于世,天下何人不知?凤君虽非七尺昂藏,却也不愿做雌伏之态。”   “只要翔之肯应允于我,万事皆可商量——” 程潜半眯起桃花眼,斜睨着我。   越说越不像话了!我皱起眉头:“莫非是凤君说的不清不楚?光隐有无龙阳之癖,凤君不想干涉,但是凤君绝非此道中人!”   程潜看着我,脸上显出一种古怪的神色,我心中“咯噔”一声,另外一种可能性在我的脑海中冒了出来,莫非他看出我这“凤君”,只是“假凤”?   “够了!”睿王出言打断了我们,说道:“翔之可否想过,虽然并非亲自出手,那王兵曹之死与扬州府绝脱不了干系。如今阿恒到了扬州府上,那些人岂肯放过他?若不去缅怀生父,反惹人疑窦。且以他的性子,若知道了其父死因会当如何?他一切如旧,更可保平安。”   他说的未尝没有道理,可是他敢说将阿恒推到前列,他没有私心?模糊焦点,转移视线,方可有利于他上下其手,完成他自己的目标。睿王并不是坏人,或者说,身为皇室之储,本来也不能以好坏去评断。他们这些人,血管里流淌的不是血,而是欲望。   这种欲望,离那个高高在上的位置越近,便越汹涌。中国权力史上,永恒的主旋律,从来不是改朝换代,而是祸起萧墙。   “凤君收得阿恒为徒,全赖殿下从中斡旋。”我长出一口气,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呼吸:“殿下,凤君所求不多。如今阿恒置身险地而不自知,若有行差踏错之处,还望殿下慈悲为怀,保全他的性命。”   “翔之只顾阿恒,却不管己身何地吗?” 程潜追问道。   “凤君不过一介俗人,不曾想过功成名就,何况人生在世,为人作嫁再所难免。”我淡淡一笑,没有看他,只向着睿王,道:事已至此,凤君为当所为之外,只有相信殿下,不致使凤君送了性命!”   如果睿王和程潜只能选一个,我只有选择示弱于睿王。万事大吉自然是好的,最坏的一步,若他真的要陷我或者阿恒于死地,拼着暴露我的身份,还有一个可以驱使他做三件事的玉牌可用。以他的身份性情,想必还不至于出尔反而吧。   “翔之,翔之——”程潜就是有这个本事,将我的名字念成一曲咏叹调:“翔之心中,我程潜算是什么?”   “凤君自是引光隐为友。”我说得斩钉截铁,心下却无比忐忑,话题怎么又兜了回来。这家伙果然不愧花花公子的名号。只是我自认伪装的还算认真,怎么就被他看出了马脚?   哎,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只有赌上这一把。虽然最开始他对我并不礼貌,但是这些日子以来,他对我照顾有加,这份心意,我嘴里不说,但是心里何尝不是深深感激!若没有这说话不着调的毛病,身为朋友的程潜,堪称完美。为今之计,只有继续假装鸵鸟,尽量不要招惹他,希望他也不会将我的身份曝光。   程潜还要说话,却被睿王打断:“好,本王应承你,为你保全阿恒。”   “多谢殿下!”有了他这句话,至少我不用担心阿恒的安危了。悬着的心放下,我微笑道:“如此,凤君便先请告退。”   我向睿王行了个礼,对程潜点点头,今晚应该可以睡个好觉了吧。回到房间,我拔下簪子,摘下发冠,将束缚了一天的长发解放。   “翔之!”   我循声转头,原来掩着的房门洞开,睿王就站在门口,目光灼灼地看着我。我不是已经告退了吗?他为何还要来?   “我有一句话问你,望你据实以告,阿恒之事,你为何不求光隐?”他问道。   “阿恒之事,若求光隐,凤君所欠便是情;求殿下,便是义。凤君只恐无以为报!”   我说的婉转,但是他一定听得懂。我求程潜保护阿恒自然容易,但是我却要欠下一笔人情债。没有子归楼的那次对话求也就求了,可是时移世易,他想要的,已非我能给的,我最不想欠下的,就是这份“情”。求睿王则不同,睿王将我和阿恒带到扬州来,他于我们有君臣之义,而他所求的,恰是我能给的,那便是我在破案方面的才能。   我和他,可以各取所需,这样才不会有心理负担。睿王深深看了我一眼,再没有说什么,便离开了。   一宿无话,第二天一早,我便陪着阿恒,踏上了他的追思之旅。程潜也以闲着为名,在睿王点头之后,跟着我们二人一同前来。   按照古代建筑的形制,扬州府衙便坐落在扬州城的最中心,衙门八字向南开,而门前的那条街,则是整个城市最繁华的所在。兵房则坐落在府衙大堂右侧一个单独的院落,院中流水潺潺,假山错落,倒颇有些清幽气象。   出来迎接我们的,是在昨晚的宴会上有着上佳表现的扬州长史涂大人。他脸上挂着让我觉得不舒服的笑容,非常客气地招呼我们:   “程公子,凤大人,王小公子!”   “涂大人!”程潜脸上挂着比他“真挚”万倍的刺眼笑容,道:“阿恒前来拜祭,不过是些许小事,怎好劳动大驾?”   “公子太客气了,能与几位同行,是涂某之幸。”   “大人这样客气,程潜如何敢当。扬州府为淮南首府,大人辅宰职重,若因我等误了正事,反而不美。不若请滕大人传令给扬州府上下,让我等能得四处随喜,无拘无束。大人亦可自便,岂不是两相便宜?”程潜脸色未变,温和地“将了一军”。   “这——公子与凤大人都是我扬州府求之不得的贵客,怎可如此怠慢!”   ……   几经攻防,花样百出的程潜技高一筹,非常出乎我意料之外的,赢得了“扬州府自在通行证”。但是程潜却一派情理之中的风范,引着我们轻快地与涂长史背道而行。   “这涂长史竟愿放行,究竟在作何盘算?”与那涂长史距离稍远,我便看向程潜,小声说道。   “与其遮遮掩掩惹人疑窦,不如索性大白于天下。”程潜微微一笑,不无讽刺地道:“光远为兵器案而来,扬州府所需要的,并不是隐瞒,而是给光远一个结果。若你我能识相,将这结果推论而出,可为他们省了多少手脚!”   程潜一席话切中肯綮,只是扬州府未免想得太过简单,世事岂能尽如人意,除非他们真的能够无愧于心。事到如今,我倒更加有兴趣了,他们设计中的结局脚本,到底是什么样子。而现在的一切布置,是否就代表了那个结局的开始?   香炉净果供桌所有一切都准备就绪,我和程潜向香案行了个礼,便站在一边观察着大家的情绪,小正太阿恒孤单的背影有些单薄,在早春料峭的风中,隐隐战抖。   他心里在想什么,我大概能够猜测到,这是所有的人毕竟的一个过程。终有一天,我们也会成为活着那些人的记忆,在年华之中随风而逝。留下痛苦或快乐,某种意义上说,是人生价值的体现。   一炷香的时间后,阿恒站了起来,走到我们的面前,向我们行了一个大礼,说道:“谢过程公子,谢过师傅,为阿恒圆了此愿。”   “阿恒一片纯孝,令尊泉下有知,亦能含笑了。”我将他扶起来,说道。   幌子完成,接下来才是实质阶段。兵曹属下官员一一登场亮相,我们正待寒暄,只见涂长史又出现在我们面前,此次出现,他的脸色已经变得异常凝重。   “程公子,凤大人,刘司马他,他过世了!”   我和程潜对看了一眼,我从他的眼神中读出了意味深长。刘司马,不就是昨晚那位“钦差驾前失态”的官员,他这一死,时间上未免太过巧合了。   “滕大人已在刘司马房中,睿王殿下处亦遣人禀告,滕大人命下官来此,特请程公子与凤大人同去,主持大局!”   主持大局?我吗?他们这算是避嫌,还是变相证明自己无嫌?这案子越发扑朔迷离起来……   小重山   跟着扬州法曹,我们迅速来到了扬州府后进刘司马的小院。根据他一路上的简要介绍,这小院是扬州府配给他的“宿舍”,只是刘司马将夫人从老家接来之后,便在城里寻了一处宅院,早搬了出去。只是在工作忙碌之时,偶尔居住于此。   昨夜刘司马喝了不少酒,所以便吩咐了小厮回去家中,自己独居于此。不想到了第二天“上工”时间,他仍未到治所。司马僚属前去请他,一直无人应门,撞门闯入之后,才发现他已经吊死在房中。   此刻的小院,已被衙役们包围起来,扬州刺史以及一应僚属都站在小院门口,一见我们便都迎了上来,只见那位刺史滕大人一脸的沉痛,向我们说道:   “程公子、凤大人,我扬州府不幸啊!”   “滕大人,诸位大人,请节哀顺便!”我和程潜对视了一眼,由程潜上前安抚,他说道:“探明刘大人缘何身故,才是当务之急。所幸翔之在此,不如就请他为我们一探究竟。”   “这,殿下尚未赶来,如此——”那滕大人迟疑了一下。   “往生者大,事急从权,想必睿王殿下亦会赞同。”程潜说道。   “那就全凭程公子做主!”那滕刺史迟疑了一下,然后便挂上了一脸坚决,说道:“就请凤大人为刘司马勘验!”   “凤君无不从命!缘勘验之故,凤君对诸位大人许有不敬之举,还请诸位看在死者份上,原谅则个。”我点点头,我们此刻的情境,用“群狼环伺”也不夸张。刘司马死的这么巧,这全扬州府上下都脱不了干系,搞不好我们来之前,他们已经将这里过滤了一遍,毁灭了关键性证据。控制现场这件事,是拖也拖不得,久了更容易生变。   “还请凤大人吩咐。”滕大人带头说道:“扬州府自本官以降,无不从命。滕某亦知,按碧落会典,官员在任身故,由任官首勘,复检则别推勘合。然钦差大人在此,想必初检亦有安排,是以将刘司马放下之后,屋内一应物件,扬州府不曾碰触,这是刘司马给本官的留书,亦一并交给大人。”   程潜接过那封信,展开看了看,脸色瞬间凝重。但是他不说,我也就不再追问。无论那信中写了什么,我还是要一样的查。   “如此便得罪了。光隐,此事便要拜托你了。扬州府上下,凡见过刘司马尸身者,全部集于此地,不得言语。待殿下来此,请钦差随员将所有人等隔离看管,待凤君勘验归来,再行询问。”   现在做什么也都有些晚了,刘司马死后到我们来此的这段时间,他们有太多机会上下其手。唯今之计,先将所有人集中起来不许说话,杜绝继续串口的可能,也保持一种相对的威压。等睿王来了,再将众人一一隔离,分别审问,看看能不能从细节处抓漏洞。   “程潜得令!”他故意向我一躬,说道。   我点点头,对阿恒说道:“阿恒,咱们去吧!”   所有扬州府的人都退出了小院,我带着阿恒走进了刘司马的房间。   横梁之上,仍然荡悠着一条白绫,我将倒在地上的凳子扶正,让阿恒站上去,将那白绫取下来。刀口整齐,看来是为了救人所以割断的。刘司马身长五尺八寸,连阿恒都能用来“自杀”的凳子,想必他用了也是富富有余,由此看来,自杀是可能成立的。   上吊是一种死后会变得非常难看的死法,如果吊的位置不好,在喉头软骨下方,就会形成典型的“吊死鬼”形象——舌尖外吐2厘米。脸色由于闭合了血脉而一片苍白,鼻涕和口水糊成一片,缢沟侧缘会出现黄白色的水泡,如果发现的时间晚了,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我看了一眼阿恒,他的脸色不是很好看,我拍拍他的头,说道:“如果不舒服,先去吐了再回来!”   “师傅,我没事!”他摇摇头,拿出刚刚外面的人交给他的纸和笔,开始画尸体图。   我说道:“只依外表来看,这刘司马应为缢死。阿恒,你且来看此处。若刘司马为死后悬尸,断不会有这些口涎涕泪。”   口涎与鼻涕是不能伪造的生理反应。人死了,这些反应都会停止。加上他的缢沟是典型的颈前位,并没有在颈后交合,着力处也没有可疑,只从表征判断,没有中毒的迹象,死因看似非常单纯。   “师傅的意思,这刘司马是自尽?”   “倒也不尽然。”我摇摇头,如果不进行尸体解剖,还不能做出结论。虽说是自己吊死,但是也不能排除受人威胁,或者是用药物迷晕之后再吊死的可能,只是以我现有的设备和检验条件,很难做出确切的结论。   不是我想的太多,而是刘司马自杀的时间也未免太巧了。我们手头上现有的证据,都是指向他的,王兵曹的兵器清册,以及检验兵器时的签名,都是由他出面,如今他一死,我们该如何去追究潜藏在他背后的种种!   我放下验尸的工作,走向门边,拾起地下已成两半的门闩,看那断口,确实是破门而入。窗户的消息也都是好好的,为了保暖而糊着的封条都完好无损,如果没有暗门的存在,这里就是一个巨大的密室。   不可能犯罪,密室杀人,这种常在小说中出现的名词,在我的脑海中闪现。不过这里是扬州府,这密室能不能形成也是个问题。我实在是不相信,那刘司马就宁愿这样的死去!   “翔之!”   这清朗的声音,是睿王!我转过头去,他已经走到了我身边,不待我有任何动作,问道:“如何?”   “多半是自缢。”我小声回答道:“是否将此处一应物件运回行在,同时搜检刘司马宅邸?”   “翔之的意思是?”他紧盯着我的眼睛,问道。   “核对笔迹真假。”我简单地回答:“若无法断定确为刘司马所书,便无法定案。”   “好!”睿王很干脆地接受了我的建议,眼中冷意灼烧:“翔之,尽你所能,我一定要个结果!”   要个结果,他说的简单,做起来却没有那么容易。   将屋内所有的一切收拾好,连同尸体一起打包运回行在,扬州府的众人也分批抵达。睿王带人去搜查刘家,程潜负责分别询问“目击者”,而我则在停尸房中,加紧解剖。   “凤大人,奉我家公子之命,将此信送来给您过目。”程潜的小厮扶桑匆匆而来,手拿着一页信笺,面色也是少见的凝重。   我接过那封信,仔细读来,竟是一封认罪函。信中刘司马将所有罪名,一肩承担,滕刺史以及涂长史,都是“毫不知情"!我眉间豁然开朗,果然还是太仓促了些,竟在这封信上,露出了最后的破绽。   “扶桑,有劳你去寻一副那刘司马的真迹来。”我解下验尸用的“制服”,说道:“你家公子在何处?”   “我来此时,公子正向那涂大人问话,大人要找他?”   “先找一副真迹给我,我且看了再过去。”我说道,还是我导师的那句话,只要是杀人,就不可完美无破绽。   我还在对比两副字迹,睿王和程潜便联袂入内。   “听扶桑刚才来说,翔之似有所得。”程潜走到我身侧,率先开口。   我转过身,将那两副字递给他,说道:“这遗书并非那刘司马所书,而是他人伪造。”   “何以见得?”程潜看了看那两幅字,追问道。睿王却早伸出手,将那两幅字接了过去,仔细比对后,说道:   “这笔迹如出一辙,伪造之说,从何谈起?”   “殿下久经沙场,光隐又看轻生死,自然对此无感。可那位刘司马的性子,却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视死如归。”   那刘司马如果是个淡定的人,昨夜也不会出那么大的纰漏,以至于被人做了那代罪羔羊。程潜看着我,眉宇间豁然开朗,然后说道:   “据翔之这么说,这封遗书,未免太过齐整了。”   “光隐所言极是。”我点点头,说道。按照现代的刑侦笔迹学理论,笔迹能够反应很多问题。心境的改变,会导致笔迹发生重大变化。一个人在将死之时,他的笔迹不可能如此冷静,尤其这位刘司马,这遗书上没有一处错写,也不曾有一处被泪水糊掉的痕迹,笔迹清晰到匪夷所思的地步。   我可以确定,这不是那个我见到的刘司马。   “如翔之所言,若此遗书系作伪,想必刘司马之死,亦有别情。”睿王说道。程潜则冷冷一笑,道:   “如今我倒要看看,咱们这位滕大人,还能变出什么花样来!”   作者有话要说:我尽我所能了,昨儿从北京回来睡了一整天,这段时间奔波得太累了。没存稿的日子真痛苦,我没写就没得看,从明儿开始,又是忙碌的时间,估计闹腾到五一也不是个头儿。   晚上赶工,将一章补齐~~   一斛珠   不管他们有多少花样,毕竟先机已失,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只有后发制人。   在睿王的带领下,我和程潜一前一后进了行在正厅。睿王带来的那些侍卫,都是一脸肃杀,带着那种久经沙场之后的彪悍气息,牢牢把住了四角。而在厅内,滕刺史与涂长史相对而坐,下面便是各部门职官,其他的扬州府成员,个个垂首而立。整个大厅气氛极其压抑,好似掉一根针都能听见。   睿王坐在正位上,程潜则从扶桑手中接过那一摞“审讯记录”,交到我手中,我低着头翻检,在读博士期间,我选修过刑侦专业的课程,虽然我对犯罪心理学和行为学所知不多,但是也足以让我从滕大人的那套说辞上,找到突破口。   “翔之!”我还在思索下手方向,就听到睿王唤我的名字。我抬起头,发现所有的人都看着我,睿王说道:   “翔之,刘司马缘何身故,便由卿为扬州府中人解惑!”   “刘司马系缢死无疑。”我简单地说道,眼光在下面一扫,涂大人还是一脸沉痛,可是那位滕大人的脸上,却瞬间飘过了一丝得色。我与睿王对视一眼,他微微点头,我便继续道:   “然那封遗书,确系伪造无疑。”   “伪造?”那法曹厉大人伸长了脖子,一脸震惊。   “经凤君验看,刘司马死于昨夜子丑交刻,以此遗书以及地上废弃的纸张而言,若无半个时辰的笔墨,断写不出来。”我说道:“此案的破绽,也正在此。不知各位大人可曾注意那蜡台上的红泪?”   我顿了一下,目光瞥向一直很镇定的涂长史。根据刚才的观察,他的道行可比他那位顶头上司深多了,如果能让他乱了方寸,这案子就得了。   “翔之为探明此信真伪特特测过了,那蜡油之量,不过够燃一刻罢了。”睿王说道:“本王来此之意,想必各位大人心知肚明。如今刘司马离奇身故,偏偏留下此伪制书信,极力为诸位开脱,滕大人,本王倒是有些好奇,你倒是将此事给本王解释清楚!”   睿王的一番话,吓得那滕大人“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所有的人都跟着跪下了,气氛更见压抑。   “殿下,这是有人存心诬陷,臣对殿下,对我碧落朝一片忠心,唯苍天可鉴!”滕大人磕了一个头:“这分明是,分明是——”   “存心诬陷?何人诬陷?滕大人是否要告诉本王,这劣质兵器并非出自你扬州府监制,还是本王麾下数万将士马革裹尸,皆是他们学艺不精,杀敌不勇?”睿王的话音未变,握着茶碗的手一紧,只听“咔”的一声,那茶盏竟是碎成了粉末,从他的指尖纷纷落下。一股强大的杀伐之气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翻滚着吞噬了整个房间。那涂长史的面皮抽动了一下,这只老狐狸也终于乱了吗?   “滕大人,滕大人可否将昨日您下了宴席之后的行踪,从后向前,再与我说一遍?”这位滕刺史被睿王这么一弄,已成了那惊弓之鸟。这个时候发问,时机刚刚好。   撒谎毕竟是撒谎,总是有破绽的。顺着时间轴说并不困难,但是若要他倒过来再说一遍,就会发生逻辑混乱。这也是在讯问学上常用的一种技术。   那滕大人也许是真的不曾想过他会被我们拉出来讯问,在程潜的逼问下,把从今天下了宴席到今日我们到来之间他的行踪做出了一一交待。然而他的交代却产生了一个非常重大的漏洞——行踪复杂,人证众多。按照正常的逻辑,复数的证人是牢固的不在场证明,但缺点就是,如果是伪造的不在场证明,他只要出入一处,这不在场证明都会破灭。   尤其是在这种紧张的情绪下,人的记忆往往更容易打结。   事实证明,我对他的推断并没有错误。那滕大人抬起头看着我,呐呐不能成言,那表情活像刚刚吃了一只苍蝇,却无法吐出来。   “或者涂长史,由您代替滕大人说?”程潜“刷”地一声展开了折扇,声音中满是戏谑,接过了我的话。   “殿下,殿下明鉴。若单凭此信便定滕大人与臣之罪,臣不服。”那涂大人抬起头,说道:“兵器弊案,致我数万将士血染沙场,此事由扬州府起,臣亦痛心疾首。于失察之罪,不敢有分毫推搪。然刘司马大人之死,与臣等并无干系,恕臣等不能认下此罪!”   “并无干系?涂大人并不是要告诉殿下,若非翔之明察秋毫,这刘司马就变成了兵器案的代罪羔羊,这信也变成了你们二位‘毫不知情’的证据?二位于此事,并无受益之处?”   “莫非二位以为,本王手上并无任何存证,便指你二人所犯之罪?”睿王接过程潜的话头,冷声道。   那滕刺史与涂长史伏在地上,再不言语。   “来人,传前京口冯县令!”睿王略提高声调,我心下有些激动,最后谜题揭晓的时刻,终于要到了吗?   那位前京口县令很快被带了上来,步履缓慢而沉重。走到大厅的中央,便跪倒在地。睿王端坐中间,我和程潜隔各据一侧,拉足了三堂会审的架势。睿王既然将他留到今日,想必他应该就是对付扬州府最重要的一个棋子。   “冯卿,你且将那日对本王说过的话,说与扬州府的诸位大人!”睿王的声音不需要特别渲染,永远有一种不怒自威在。   “是!”那冯大人直起身体,说道:“前扬州兵曹王兄此来京口前一个时辰,涂大人便到了京口县。他将此物交给我,令我参入王兄饮食之中。”   他从袖口中掏出一个瓷瓶,上呈给侍卫。睿王将那瓶子交给我,我倒出瓶中的粉末,融在了水中。现在手边没有任何可作建议的有机溶剂,只有找动物来做实验了。我正待说话,程潜便道:   “此物既是涂大人转赠,不妨就由大人以身相试!”   “殿下明鉴,这都是这冯长史一面之词,臣从未踏足京口,此物自然也非臣所有!”那涂长史把这件事推得精光。   侍卫们早牵了一只狗进来,七手八脚的将那碗水灌进了狗肚子。众人皆屏息凝视,我心中也开始计时。二分钟之后,那小狗便开始上吐下泻,接着便摇晃着倒下,发出极细小的“呜呜”叫声,我将手抚向它的心脏部位,这时它的身体已经有些冰冷。呼吸麻痹,然后是心跳停止,整个过程没有用到一刻钟。   “此为何物,翔之可有定论?”睿王问道。   “回殿下,应是河豚毒无疑。”我站起身,回答道。   现代萃取的河豚毒素,是一种无色针状的结晶,毒性之强匪夷所思。四五月间是河豚毒最烈之时,我读书时曾经看到过相应的案例。有两只鸡误啄了河豚的内脏,导致中毒死亡。其后又有两人,吃了这中毒的鸡,也引起了中毒反应。就是在碧落朝的这京口,现代的镇江,亦曾有报告,有人误食河豚鱼卵,导致12人食物中毒,8人死亡。   没想到到了这碧落朝,还能见到这河豚毒!   睿王对我略略点头,转过来问向那冯长史:“冯长史,你既说是涂长史亲至你处,可有人为证?”   “涂长史一路行踪隐匿,京口县上下均未得见其面。涂长史亦带了滕大人手书之令,令臣将臣友王大人置于死地,不过离去时便烧掉了。”那冯大人一脸隐忍,颈部微微抽搐。这样的逻辑也没有错,干坏事的时候,难道还要敲锣打鼓,昭告天下吗?   “然而臣与王大人总角相交,又有同年之谊,臣,臣不忍啊!”那冯大人伏在地上,声音几乎哽咽:“可若臣不接下此事,只怕滕大人与涂大人会另出奇兵,取王兄性命。臣当下只好阳奉阴违,接下此物,只想着可以渡王兄过此一劫,可是不想,不想——”   “冯长史,杀人灭口,何等重大!为何涂长史放心将此事交予你?”程潜打断他的话,也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   是啊,这位冯大人究竟是什么样的身份,竟能让狡猾似狐狸的涂长史把这么重要又“dirty”的工作交给他做,又不怕他反水?   “臣有罪!”冯长史重重地叩首,抬起头已经涕泪横飞:“臣所作所为辜负圣恩,有亏职守,有违友朋之义!王兄于危难之中,投奔臣来,是对臣莫大的信任。臣,臣——”   如果不是知道他才是那下手害人的“凶嫌”,我几乎要被他那强悍的,足以媲美奥斯卡影帝的“矛盾内心戏”唬了过去。难怪那老狐狸般的涂长史会栽在他手中,果然是强中更有强中手!   玉连环   只听那冯长史继续道:   “殿下,臣与涂大人,是我朝十五年礼部明法科同年。稍后臣在吏部试落第,涂大人高中,入东宫,授官太子左卫率长史。”   说到这里,他顿了一下,关键字“太子”就这样大喇喇地出现了吗?我突然有些明白了睿王将他留下的用意。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同样的,不想做皇帝的皇子——   距离权力越近的人,视野便越狭小,这是万古不变的真理。   “臣名在孙山之后,只得奋发图强,二年之后得以应缺崇文馆直学士,充为太子属官。全赖涂大人指引之恩,臣得近太子殿下,臣感激涕零。其后涂大人以太子洗马调任刑部员外郎,外放扬州,臣亦亦步亦趋,得充任一方县令……”   整理一下他的这番话,本朝十五年,应该就是七年前的事情。之后涂某人和他先后入了东宫府,而他又在这位同年的引荐下,确立了“为太子效忠”的伟大理想。而作为主君的太子也给了他们丰厚的回报。   按照碧落官制,明法科与进士科不能同一而论,明法科出身的官员,按照碧落朝惯例,不能充任正五品以上的“高级官员”。涂大人七年之间,从一个正七品上的长史,一直做到从五品上的一州要员,以他的出身而言,已经达到了他权力人生的顶端。冯大人的那个从六品上的京口县令,也算是破格提拔,而且以这上升的势头而言,前途颇为可观。   他的意思很明显,就是要明示我们,涂大人事业上的成功,与他“太子党”的出身密不可分;而这兵器弊案,与涂大人身后的太子,也就密不可分。   我瞄了睿王一眼,他依旧是一派不动如山,绝对当得起我初次见面“神人”二字考语。那冯大人跪在地上,情绪已经平稳了很多,介绍完了相关的背景之后,也终于来到了正题。   “那日涂大人只身到了京口县,他知罪臣与王兄亲厚,王兄为避他们所害,必会投奔于臣,而不会远赴六合。便命臣在他饮食之中,投放此物,一了百了。”冯大人说道:“臣自是不肯,可涂大人向臣示下太傅手令,许他便宜行事之权,臣不能不从。”   “不能不从?他命你伤天害理,你也扑嚎从之?”程潜挑眉,追问道。   “臣投身科考,只望匡世济人,光耀门楣。然东宫蛰伏一年,见太子殿下一面不得。”他抬起头,直视着我们:“臣亦有碧血满腔,如何受得了这般蹉跎?太子殿下乃国之储君,身为人臣者,效力人主,天经地义之事。太子殿下对臣恩重如山,臣三代单传,膝下唯有一子,幸得太子詹事大人提拔,选入太学读书,如此恩德,臣便是粉身碎骨,亦不能报于万一。太子有命,臣自当戮力以赴,不敢有丝毫懈怠。”   果然啊,是个男人,心中都藏着权力欲,而知识分子此心更甚,历经宦海沉寂之后,升迁的机会,就成了不能抗拒的诱惑。这份诱惑,使得他以自己的儿子为质,宁愿受制于人,以良心换取闻达天下的机会。   这真是个不错的故事,让人不得不相信它的真实性。   “酒宴之上,王兄心事重重,酒酣之后,只说回得金陵便去谢府,不能有亏圣恩云云。臣便知道,王兄致仕,实为舍身取义,臣唯有敬之重之,岂忍其为人所害!”他说道:“何况王兄于臣全然信任,若臣加害于他,与禽兽何异?臣痛定思痛,决定以及身维护王兄安危,却不想王兄还是难逃恶人魔掌。”   “于兵器弊案,王兵曹都说过什么?”程潜打断他的话。   “王兄并未说于臣听,想是顾虑臣之安危。毕竟太子殿下——”   “一派胡言,太子殿下乃国之储君,边防事重,他岂有不知,怎能允许此等禄蠹噬我国之根本!”一直沉默着,让程潜代表发言的睿王终于发了话。   “新罗诸镇内附以来,虽有数次谋反之行,然我皇朝之师威武,所到之处,逆贼无不束手。尤其这十年以来,新罗之师,纯备而不用。若非其次突发吐蕃之乱,想必此批辎重已平安过海,为新罗之师所用。”程潜分析道,这段话并未提到那太子殿下半个字,含义却很明显,他也是相信了,这兵器弊案与太子有关。   “这,太子殿下天潢贵胄,臣亦以为,此事定位他人拨弄,与太子殿下无关。只是涂大人手持太子太傅大人手令,却是臣亲眼所见。臣若有半句欺瞒,粉身碎骨。”   他没说的,比说了还厉害。此案凡是他涉及到的人,皆与太子有关。涂大人与他结交,始于太子府中,他儿子的就学问题解决人是太子詹事,他效忠的对象是太子,而涂大人出示的手令,则来自太子太傅——太子的舅父大人。   这细细密密的一张网,太子完全脱不得干系。   “王兄之死,太过蹊跷。臣无能,无法探的王兄死因,便是探得,亦无处可诉。只好将验殓之事草草处置了,并在王兄的鼻中,插了一根铁钉。上呈扬州府的公文,并无漏洞;然在京口县刑房的存证,却是十分潦草。只想着为将来为王兄翻案,埋此伏笔。臣便是死,亦可有颜面去见地下的王兄了。”   说到此处,他再次“动情”哽咽。   这是我迄今为止,听到的条理最清楚,说理最完满的一份供词。栽在这样的人手中,扬州府也不需要喊冤了。   那位冯长史,以一句“臣所述不敢有半句虚言,恳祈殿下明鉴”结束了他的解说。我和程潜都看着睿王,一面是数万将士的死,一面是贵为一国储君的“嫌疑人”,现在的情况,“兹事体大”四个字来形容,再恰当不过了。   “一派胡言!”睿王说道:“你言下之意,为求功名独子尚可抵京为质,你要本王如何相信,如此不仁之人,肯为朋友之义,将与你有助益诸人,一一出卖?你且告诉本王,如此不仁不义之人,所述种种,如何取信于人?”   对于他所说的一切,睿王并未做任何真伪判断,却指向了对其人格的质疑。这一招指南打北,着实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看了一眼程潜,他低着头搬弄着手中的折扇,好像在钻研着那扇骨上的纹路,然而从我这角度看过去,他的唇角微挑,含义暧昧,似有所得。   人精的世界着实让人费解,我的大脑转得发疼,他们却好像什么都知道了。我虽然没明白,但是那位跪着的冯长史,想必是已经心领神会了。他磕了一个头,道:“臣也是个人,如何没有怜子之情,没有自保之心?然而臣自幼读书,亦知春秋大义。臣妻儿身家是小,碧落天下是大,自王兄舍身之后,臣苟活至今,只为将王兄大义,向查案之人和盘托出,如今心愿已了,死而无憾矣!”   说完便洒然起身,飞身向左侧刻着楹联的檀木柱子撞去,肉与实木相碰,发出了沉闷的声音,他身上挂着的玉佩随着身体一起仆倒在地,落在大理石的地板上,让人毛骨悚然的清脆。   睿王没动,程潜亦没有动,他们都有那个本事拦下他,可是不约而同,都坐在原地,无动于衷地看着这一幕上演。他们怀揣着自己的心思,无声的厮杀,小人物的生死,对于他们而言不过是名利场外,上不得台面的游戏罢了。   大朵的血花从他的额头溢出,在我眼前,弥漫成令人窒息的红雾。我从座位上冲下去,按住他的颞浅动脉,然后喊道:   “取干净的软布来,一坛烧酒,越烈越好。”   无论怎么压迫动脉,血还是争先恐后地从我的指缝间溢出来。我万万没想到,他这次的自尽并不是做戏,撞得这么重,脑内伤出血在所难免,以古代的医学设备,就算是最优秀的脑外科专家到此,也只有束手无策,何况半吊子如我!   我的急救还没来得及展开,他便无声无息地咽下最后一口气。就算是尽了最大的努力,还是斗不过死神的镰刀。这便是天命吗?   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明明他就是杀死王兵曹的凶手,明明他——难道真的是我看错了人,他竟然以这种玉石俱焚的方式。来捍卫自己最后的真实!又有什么样的剖白,比这一腔碧血更有说服力?真的是我错了吗?   我跪坐在地上,低头看着自己鲜血淋漓的双手。我从来不曾冤枉过任何一个人,这是第一次,我凭借着自己的推理寻找凶嫌却错了方向,本已愧对于他,却到最后也救不了这个被我贴上了罪犯标签的无辜之人!   双声子   冯长史的“以身自证”,使得接下来的审案,一路顺风顺水。早被林冲送到行在的现任扬州兵曹亦出庭作证,加上王兵曹以性命保下来的书面证据,一条完整的证据链就此形成。   涂大人见抵赖不得,便以他的如数招供,换取全家人免死。毕竟他在兵器上偷工减料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碧落刑律中三个株连刑种的一个——“谋叛”,如果一旦定罪,他全家都要陪死。   睿王爽快地和他定下了这个交易。不过那个涂长史也是个乖觉的人,他死活也不肯将话题引到太子身上。据他的说法,这制造伪劣兵器的想法,是出自于他与滕大人。不过为了打通中央确保兵器的流向万无一失,他向太子詹事行贿,求他在中央那边打通关节,至于那份太子太傅的手令,他也一并交了出来,不过他也同时招认,这份手令是太子太傅有私事吩咐他去办,他拿来不过是拉大旗,作虎皮。   最重要的是,这一切与太子并无关系。   涂大人现在已经升到了五品,也就是说,他已经达到了明法科出身官员的极限。权力上不可能再有进展,他也就把目光转向了如何赚钱这个方面。自古而言,权钱就是一家人,有权这钱自然就来得快了。涂大人需要钱保障他退休后的生活,滕大人需要钱为他的仕途做敲门砖,两人一拍即合,也就有了接下来的一整个计划。   兵器案牵涉到了太子,也就只能止步扬州府,顶多捎上那位太子詹事,再想往下挖掘,可就没那么简单了。储君是国之根本,既然是根本,就没有那么容易动摇。睿王如果处理不好,反而偷鸡不成蚀把米,这么亏本的生意,腹黑如他,如何肯做!   挖掘这条线,不如跟上滕大人那边钱的流向,说不准能另辟蹊径。只是这一切都不关我的事了,可笑我以法医技术自许,到最后却也不过是指鹿为马罢了。   案件告一段落,我回到行在里自己的房间,洗去一身的血腥,我躺在床上,懒懒的没有半丝力气,连晚餐都是阿恒为我端进来的。   相比前两日,他的脚步轻快了许多,应该是父亲的案子得以突破的关系。虽然他并不知晓事情的真相,好在杀他父亲的主谋已经落网,那具体执行之人,想必在细节上稍加审理,很快便会水落石出了。   “阿恒,你入我门墙研习勘验之术,本为报父仇而来。如今令尊雪冤指日可待,你心愿达成,是否也就此回家,侍奉令堂?”我接过他递上来的湿布,说道。并非我不喜欢这个徒弟,只是在这碧落朝,学习我这行,并没有什么远大前程。阿恒是个有慧根的孩子,我不希望他就此埋没。   “师傅,可是阿恒做错了什么,所以师傅要将阿恒扫地出门?”他听了我的话,放下手中正盛饭的碗,嗵地一声便跪下了,看着我的双眼乌黑明湛,包含着倔强和委屈,一瞬间与我脑中的小乖重合在了一起。   是啊,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狠不下心拒绝阿恒,他和小乖,还真有几分相似之处。只是不知道小乖最近好不好,它应该长大了许多吧……   “师傅,师傅!”   许是我突然的沉默吓到了他,他青涩而俊俏的脸庞微微皱着,十四岁,虽然早熟,毕竟还只是个失怙的半大的孩子。我伸出手,摸摸他的头,他有些不自在的动了一下,接着便再不动了,氤氲的水汽从他的眼底慢慢升起。   “翔之!”程潜的声音在门口响起,我抬起头,便见他晃晃悠悠走了进来,朝着阿恒轻轻踢了一脚,道:“小子,若是就别像女儿家似的,还赖在师傅怀里撒娇。还不起来了!”   “光隐,你才要收敛些,莫伤了阿恒。”   我皱起眉,程潜这家伙怎么下手没轻没重的!不过他倒是一脸无所谓,走到我床边,撩衣坐下的姿势,依旧是一派潇洒。   “听人回报说,翔之身体不适,心里挂念着,便过来看看,可好些了吗?”他用扇骨敲敲掌心,一直站在他身后,拎着提盒的扶桑便趋前一步,将精致的点心摆满了小炕桌。   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对甜食没有任何抗拒能力,我已经在尽量隐藏了,他又是如何发现的?他似乎发现了我心中的疑惑,唇角弯成了一条得意的弧度,说道:   “这是我吩咐扶桑特别为你做的,你且尝尝。”   我伸出筷子,夹起了一朵梅花形的冻糕,送入口中。就听得门口传来睿王那熟悉的男中音——   “光隐,你来得倒快!”   我只好将这美味囫囵吞下,准备下床参见。他长袖一拂,道:“翔之连日操劳,身体不适,不必拘礼。”   我只好欠了欠身,恭敬地谢恩。程潜连动也未动,将折扇打开,遮住下半边脸,言笑晏晏:“说起来,殿下来得也不晚啊!”   睿王没有搭理他,直接问我道:“休息了半日,翔之可好些了吗?”   我非常客气的回应了他的问候,睿王不多话,程潜又突然反常地沉默,阿恒和扶桑又先后退出,这斗室之间,尴尬的气氛渐渐弥漫。就在即将陷入面面相觑的危机之际,睿王终于找到了一个大家都不得不参与的话题。   “兵器案始末虽已查清,然所涉脏银去了何处,两犯皆未招认,想必其中还有一番周折。只是如今刺史长史相携下狱,朝廷选任新官尚需时日,扬州府却不可一日无主。光隐,此事便交与你,新刺史上任之前,由你代行州牧之权。一来清查扬州府积弊,二来使扬州治政不致荒废。”   程潜这才站起身,表情转为肃杀,应了声“是”!说起来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程潜如此正经的样子,原来我以为他的脸已经丧失了“正经”这项功能,事实证明,是我识人不清罢了。   “殿下,扬州府衙役来报,说竹西巷走水了。”   “竹西巷?那涂长史宅邸,仿佛就在此地!”程潜看了我一眼,道:“翔之,你好好休养,我先去了。”   “光隐,万事小心。若有需要凤君之处,随传随到。”   睿王和程潜对视了一眼,程潜再没说话,起身去了。我目送他的背影像风一样消失在门口,转过头,才发现睿王目光,竟是锁在我的身上。   四目相接,触不及防。我下意识地握紧手中的茶盏,他的凝视似乎有一种魔力,我只觉得身上冷热交感,然而无论多想回避,却无法将自己的目光移开。他瞳中是一片深沉而宁静的海,而我则挣扎着沉溺,慢慢窒息。   “翔之,杀王兵曹之人,确是那冯长史。你那日的勘验,并无半点错处。”还是他率先打破了这让人无法呼吸的胶着,转身走到窗边,背对着我,说道。   我的勘验没有错?那冯长史“以死明志”又是为了什么?这一切他又是如何知道的?更重要的是,他又如何知道我对这件事耿耿于怀?   我的脑中浮现出一连串的问号。我不明白了,是睿王太敏锐深沉,还是我太容易读懂?我还在疑惑着,睿王又开了口:   “我知翔之律己过严,若不能消此心结,必成终生之憾。那冯长史之死,其因错综复杂,早在本案之外。翔之,你若真想知本末,我便和盘托出。只是你若知道了,从此便不能回头。翔之,我不想你追悔,望你三思!”   好一个律己过严!可是这句话从“泰山崩前而色不改” 的他口中说出来,特别没有说服力。从始至终,他始终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但是这段话的分量,我却是知道的。因为都是自己选的,所以就不能后悔吗?果真高明。他将我逼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往前一步,我便是上了他的船,只有与他共进退;往后一步,还有我的海阔天空,只是我心中的这个结,想必永远也解不了了。   这样说来,我还是应该感谢睿王,至少他肯无条件地告诉我,我所做的勘验并没有错。而案情之外的东西,按照今日的种种来看,想必与“夺嫡”二字脱不了干系。   如果我现在拿出那个玉牌来,贴到他的眼前,直接要求他说出真相会怎样?我用理智按捺住这种冲动,就算是用玉牌强逼他讲出实情,与“自投罗网”又有什么区别,他可能更不会放我走。   人生中总会有不完美,而最大的不完美,不在于别人的种种,而是我们太过执着,却始终求不得。我不想付出我自己,就算一辈子遗憾,也怪不得别人。   既然他说我的勘验没错,那我就相信。在良心的满足和我自己的人生之间,我还是选择自己的人生。人性都是自私的,所以我只有沉默。   回波集   到了后半夜,前方传来消息,火已经熄灭了。第二天早饭才摆上了桌,程潜就来到我房中,邀我去敛房验尸。原来在昨天的火灾中,涂大人全家六口,无一幸免于难。   一走进敛房,阿恒便打了个喷嚏,我也闻到了那弥漫在这空间里,隐隐的焦糊味。如果“上吊”这种死法还只是难看的级别,那么烧死,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高温碳化之后,尸体的完整性就很难保全,我甚至曾经见过180公分的尸体,在严重碳化后,只剩下了几十厘米。就算是身材再高大,烈火焚身之后,也只剩下“浓缩的精华”。   我走近其中的一具尸身,从头颅和尸体的表征来看,应该是女性。我搬开她的唇齿,里面竟半片烟尘也没有。皮肤表面没有充血反应,我查看了其他的尸体,无一例外,都缺少烧死状态下应出现的种种特征。   “翔之,有何不对吗?”   “确有可疑,不过若要断言,还需切开尸身的喉咙。”要确认是否是烧死,最简单的办法,将喉咙和气管切开,看里面是否有烟火即可。如果是烧死,必然有烟尘因为呼吸被带入气管。死人不需要呼吸,烟尘也就无处可入了。   “既请了翔之来,自然唯翔之是从。”   “在这之前,可否请扬州府司户大人将涂家人的户籍交予我?”在验尸之前,我还是要依照惯例来确认一下死者的身份。   程潜点点头,马上召唤来了扬州户曹,将名册交予我。他还补了一句:“涂大人之女现在正跪在二堂前,下官该如何处置,还请程大人示下。”   程潜对他点点头,又对我说道:“涂大人尚有一女,前年嫁于扬州富户人家为媳。昨夜听闻娘家走水,便也赶来了。”   “光隐且先去吧,此处有本王和翔之即可。”我还未说话,身后便传来睿王的声音。   程潜回头看了一眼,便低声对我了一句“翔之,我信你”,便和睿王打了个招呼,匆匆而去。   简单的礼仪完毕,我便翻到涂家户籍所在那页,一一核对无误。气管切开,依然不见烟尘,看来是他杀后烧尸无疑。不过这凶手真是凶残成性,居然连涂大人那9岁的儿子也不曾放过。只是胃肠内不见毒物反应,但是内脏却有不同程度的出血反应,然而从仅存的皮肤表面看上去又不见伤痕,这应该是典型的内伤。   我脱下手套,对着尸体,陷入了长考。   “涂家六口缘何而死,翔之可清楚了吗?”   “凤君无能,只探的这六人是因内伤而亡,死后烧尸,却不知这凶徒是如何伤及受害诸人。”我皱眉,到了古代之后,我的法医学知识常常有不灵光的地方。   “于江湖高手,片叶飞花皆可伤人。若以凤君之能,亦探不出死因,想必这凶徒有非常手段。”睿王沉吟了一下,说道。   是啊,上次林冲的隔空点穴,就让我大开眼界。这睿王能将百万之师无一败绩,想必更是身手了得。   现在最重要的是,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到底是谁想要置涂大人一家于死地呢?   看来这事情的焦点,还是在那位涂长史的身上。涂家灭门之后,到底谁能从中获益?如果真的想隐瞒事情的真相,为何不进入监狱杀了他,反而要针对他的家人?杀他全家,是为了警告他不要乱说话,还是要逼他反水吐出实情?   本来以为已经解开了兵器弊案的事情,没想到笼罩在我们上空的迷雾,却越来越厚重……   勘验也告一段落了,我出了敛房,想着案情,默默地向前走。却突然听到身后有人说话的声音。   我一惊,转过身,竟是睿王。难道我在想事情走路的一炷香多的时间里,他都是跟在我身后吗?不过他刚刚说了什么?   “殿下——” 我抬头看着他,有些茫然。   他微微皱了皱眉,然后舒展开来,那眼角眉梢稍纵即逝的表情,是忍俊吗?还未等我想明白,他便又重复了一遍:   “翔之,你手边的案件既已审结,明日便回吧!”   回吧?回去哪里?苏州吗?案件才查到一半,我怎么能够这样离开?   “不,这案子尚未查清——”我未加思索,冲口而出。说完才觉得不对。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身为法医的我,只有临场和解剖台,我全部的工作,便是将尸身所要传达的最后的语言记录下来,交给负责案件的警官,并不去直接接触案件里的当事人。可是到了这碧落朝之后,一个个案件接踵而来,我几乎忘了,我本不该是那个去解决问题的主角。忘记了二十一世纪的导师,教导过我的很重要的事情。   我拉紧身上的披风,低下头,再不说话。   一阵风吹过,视线里他洁白胜雪的衣袂蹁跹,那织锦的乱云缂纹如潜龙盘踞,也好似突然活了一般。银色的缎靴,衬着青绿色大理石的地板,格外鲜明。然后——慢慢的距我的鞋尖,不到一步。   “翔之,翔之。”他将我的名字念了两遍,停了一会儿,方才说道:“你若求一生平安,如今抽身,为时不晚。”   我向后撤了一步,道:“凤君愚钝,不知殿下所指!”   “你若愚钝,我反而——”他的话说了一半,又接了一句:“你心中尚有放不下的结,如何能抽身,只是翔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你聪明太过,只怕终会被聪明所累。知你如我,绝不能坐视有心人与你相逢。今次我放你走,只换你一句,他日若有所求,没有他人,只有我。翔之,你可愿许我?”   “殿下太过高看凤君了,凤君不过——”我推迟的话还未说完,便被他打断。   “翔之,你可愿许我?”他打断了我的话,重复道。   我沉默了,他这算是以退为进吗?以暂时的放手,换取我今后的投效。如果我不答应,将来万一发生了什么事情,他的刀锋是不是就会转向我?因为权力斗争的逻辑很简单,如果不是己方,就是敌方。只是敌方可以分为现在必须打到的,和将来再收拾也没关系的两种而已。   也许这反而是一种幸运也说不定,只要是凤兮的仇一天不报,我便要在这是非圈中,怀揣着被人拆穿身份的不安,继续的煎熬。而睿王,无疑是我目前能够到的,最大的一个靠山。暂时应下也没有关系吧,也许我会更幸运,不需要外界的助力就可以得到我想要的,然后不带走一片云彩,功成身退。从前的我还是太过天真吗?这是碧落朝,我想完成凤兮父亲雪冤之事,事已至此,就必须要“货与帝王家”。   虽然这样的想法,几近于幻想。可是不知为什么,我心底的声音告诉我,应该相信他。实际上,我也没有别的选择,所以我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慢慢地点了点头。   我现在唯一可以坚持的,就是我最后的原则而已——在所有的事情之上,我是法医,我忠于我自己的职业道德。我所追求的,只有真相。   “师傅,睿王殿下派人来请咱们用晚膳。”阿恒进来我的房间时,我正在收拾行装。   “阿恒,吃过晚膳后,便收拾行装吧,不要惊动他人,咱明天清晨便出发。”   “师傅,咱这是去哪里?”阿恒有些惊讶地看着我,问道:“这案子师傅还未查清,咱们便要离开吗?”   “睿王殿下命我来此,只为勘明令尊死因。如今令尊之案审结,我们自然是哪儿里来回哪儿去。”我站起身,整了整自己的衣服:“明儿一早,咱们就回苏州。”   “可是师傅——”阿恒还要争辩,我直接截断了他的话。   “那涂长史害死了你父亲,你还要管他那许多?”我在门口停住脚步,转身看着他。   “那涂老贼自然是死有余辜,可是他家的人却未足一死。家父在生时便教导阿恒,匹夫之罪,不及妻女。师傅怎可放下便走?”   “阿恒,你信不过睿王殿下吗?”我问道。   “殿下英雄盖世,阿恒怎会不信殿下?”王恒摇摇头,道:“只是师傅教导阿恒,大丈夫立身,当为所当为,持之以恒。”   “我亦教过阿恒,审时度势,择善固执。”我说道:“阿恒以为师傅如何?”   “身为人徒者,岂可善议人师?”阿恒头摇的更快。   “阿恒,你看清楚了,师傅不过是一介法匠罢了。”我说道:“你随我这些时日,可曾见我带领衙役,上阵抓人?我能做的,不过是勘验而已。如今我已奉命,将那涂家六口的尸身已勘毕定论,如何寻得凶徒,自然有殿下与光隐操心。”   “师傅的意思是——”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我简单的总结:“此外便是相信。”   “相信什么?”   “相信那些你将你勘验所得交付的那个人。你要观察,用这里,和这里——”我屈指弹了弹他的头,然后指向他的心:“单凭一己蛮力的人,永远不可能成功。”   超人的故事都是虚构的,这世上没有孤胆英雄,在破案的过程中,Teamwork才是王道。这是我从导师那里学来的第一课,我却早忘记什么是相信。   但是我并不希望王恒也忘记,我还希望可以教导他美好,那些我从我祖父母那里得到的,然后我又失去的美好……   月华清   “翔之,你要回苏州?”程潜的声音提高了一个半音,看着我的脸上,是毫不遮掩的惊讶表情。   “是。殿下抽调凤君来此,便是为阿恒父亲的案子。如今案件告破,凤君也要回任所,向刺史大人复命。”我点点头,说道。   程潜的目光向睿王方向瞟了一眼,身体靠向椅背,迅速恢复了他“风流高格调”的姿态,问我道:   “几时动身?”   “凤君离苏州已久,自是越快越好。”我含糊地说道。程潜一向花样繁多,如果真的闹成了十八相送,我便不用走了。我心中设计的最理想方式,便是不辞而别。扬州到苏州,如果加紧赶路的话,还可以赶在城门关闭前回到苏州府衙。   “既然如此,今夜就容我做这东道,为翔之送行,扶桑,你先去打点,咱们去二十四桥赏月。”程潜直接叫停了上到一半的晚餐,兴致勃勃地道。   还未到十五,他到底要赏的是哪门子月?我心下有些疑惑,但是他哪里容我反对,直接便要拉我出去。   我本来想拒绝,可是看着他的笑容,那个“不”字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一股别情也从心底隐隐升起。虽然相交时间不长,虽然总喜欢开那些不着调的玩笑,但是程潜待我情真,我不是没有感觉。少时读书,读到“白首如新,倾盖如故”,我总是不能理解,程潜教会了我这句话的含义。   这次我回苏州,他则要随睿王去长安,想必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都不会再见面,只有这次,就顺了他的意思吧。   是啊,人生不就是不断相遇和分离的过程,就像我遇到程潜,就像我和他重逢。   我看向与我并轡的睿王,如果不用再和他遇见,也许我就可以平静过一生,可是不知为什么,我心中有一种感觉,这个案子的结束,不会是我和他兜兜转转的终点。   不过眼前的形势是,我们此行的终点站,并不是那么理想。我早该想到的,程潜所说的“赏月”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情。他的目的,从来不是二十四桥,而是二十四桥附近的美人们——扬州著名青楼一条街。   此刻炮山河上虽无舟摇,楼上却有红袖招。而扶桑就站在那看起来排场最宣阔,灯火最辉煌的的青楼门口,往我们来的方向看着呢。   我拉住缰绳,看向程潜:“光隐的好意,凤君心领了,凤君突然不适,先请告退。”   “突然不适?”程潜看向我,在满目的灯火中,他眉目轻扬,笑得一脸暧昧,道:“翔之莫非近‘香’情怯?”   “凤君不似程公子,一想到眼前那人人前陪笑、人后垂泪,我便笑不出来。”我握紧手中的缰绳,也许是座下的马也感觉到了我的不安,发出嘶鸣。低头顺着它的鬃毛,我一边开口:“这世间的女子,但凡能自己选的,又有谁愿意入这牢笼,朝云暮雨,噎泪装欢?也许公子以为这是‘温柔乡’,凤君却只看得到‘胭脂血’。殿下,臣先请告退!”   我不能埋怨他们不尊重女权,毕竟他们就在这样的男权社会长大,这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也是社会正常运转之道。但是我可以选择不去与他们同流,这也是我能为自己划下的,最后的底线。   我拉着缰绳,想要调转马头,却被程潜一把扯住了辔头,说道:   “翔之莫急,光远代天巡狩职责在身,便是有温柔乡,也是万万不能入的。这扬州赏月去处,碧霄后园,莲萼桥上首屈一指。翔之素来不是拘泥之人,何必因噎废食。”   我还是太嫩了,居然被他一试,便动了真气。碧落明律,身为官吏,可招妓同游,却不可同宿;可招治下官妓到私邸佐酒,却不能入治下柳巷相狎。就算程潜百无禁忌,睿王如何肯与他一起胡闹。   这赏月原来还是真赏月,是我自己想得太多了。   从碧霄楼后门进去,便隐隐听见远处的楼阁中,传来悦耳的丝竹调,陪着软糯水润的歌声,格外悦耳。而一路上梅影疏朗,翠竹生凉,半盈的淡月如影随形,转过一处假山,那世界上绝无仅有的美景,便映入了眼帘。   这个莲萼桥,竟与我在扬州旅行时所见的那个莲花桥,别无二致。那十五个卷洞依旧,每洞各衔一月,波心微荡,热热闹闹的簇拥出一湖的月色。   果然是绝佳的去处,程潜从来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   桥心的亭子里温暖如春,梨花木的圆桌中间挖了一个洞,被炭炉填满。旁边放着条案,摆着各色生肉。而更引人注目的,是那五大坛子酒,霸道地堆成一座小山,让人头皮一阵发麻。扶桑跪坐在离那些酒坛和条案的中间,充当今日“服务生”。看来今晚上,程潜还真不打算让我们清醒着回去行在了。   “翔之此一别,重逢不知何期。”程潜先举起一杯,道:“此一杯,程潜先干为敬。”   敬酒之后,便是一连串的推杯换盏。这两个男人都颇有些海量的架势,不胜酒力的我有些招架不住了。亭子封闭做的出人意料的好,炭炉一阵猛烧,那股子暖意,融在了不完全燃烧而产生的一氧化碳气体中,更搅得我头阵阵抽疼。   我扶着桌子站起身,走向门口。身后睿王和程潜几乎同时出声:“翔之要去何处?”   “良辰美景如何辜负?桥畔那树梅花开得热闹,你们慢用,我去转转便回来。”我头也未回,随便给了个理由,才掀开门帘,从水上忽然传来一阵叮咚悦耳的琵琶声。   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   我信步走到桥头,侧耳细听。这弹琵琶的人不过是两三下的调音,便能传达出如此细致婉约的情愫。想必是个高手。而高手和高手之间,总会有共鸣的。果然,又过了三五个小节,便听到厅内传来琴声相和。   是睿王,还是程潜?我向亭子看去,门帘一挑,睿王的身影出现。这一天星月、满湖清辉,都成了他倾城绝艳的延展。在琵琶与古琴的合奏声中,他步履优雅缓缓走来,仿佛天外飞仙。   我有些仓促的转头看向那树梅花,唯恐下一刻,视线被他那双有魔性的眼光抓住,便再也离不开。   调整好自己的情绪,我朝向睿王,说道:“凤君见过殿下。”   他没有说话,只是向我伸出手,我心中一紧,本能的后退了一步,他的手轻轻的在我头上弄了一下,一朵梅花便出现在他玉雕般的手指之间。   “夜来风凉,站一会儿便回去吧。”他的嗓音有些哑,在这月色中融融地飘荡。   “多谢殿下关怀,只是凤君还想再四处走走。”我摇摇头,让我回去再和他们一起灌酒,我才不要。   睿王也再没劝我,反而和我一起向着琵琶声相反的方向走去。古琴跌宕有致,琵琶缠绵如诉,和着清泠的水音,更加好听。   “翔之可识得此曲?”睿王问道。   “凤君不识音律,只觉得珠联璧合,格外入耳。”我直接回答。这并不是一句假话,到了碧落朝之后,凤兮姐姐也曾教我弹琴,为我开蒙。但是我永远记不住那繁复的指法,看不懂那古怪的琴谱,只是稍微提高了一点听琴的品味而已。   “以‘阳台梦’相许,光隐却回以‘坐忘’,想必今夜世间又多一伤心人。”睿王的声音里带了些调侃的意思。   “神女有心,襄王无梦,亦是无可奈何之事。”我有些惊讶,他也会开玩笑吗?   “光隐得遇翔之——”他却目光灼灼看着我,问道:“幸也?命也?”   我微微皱眉:“幸也罢,命也罢,殿下该去问光隐,凤君又如何清楚?”   他这是想向我刺探什么吗?遇到这些大佛,也不是我愿意的。如果能够不遇见,我的人生也不须面对这么多的风波,我现在还在苏州府,寻找当年案子的蛛丝马迹。   我打算继续向前,他却突然拉住了我的胳膊,将我面向他。我一惊,心快跳出了嗓子眼,看着他呐呐不能成言。他问这样的问题,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欲将胳膊收回来,他却顺着我的手势,越收越紧。   “一息六七至,得数脉之象。”   所谓的一息六七至,数脉,都是中医学的术语,按照现代的讲法,便是心率过速。不过被他这样一抓,我再强的心脏也架不住。   “殿下请放手!”我按捺住发飙的冲动,但是这句话却不可避免,说的咬牙切齿:“凤君奉劝殿下,若殿下这般为光隐着想,不如与他三妻四妾,拴着他一辈子,再不与凤君相见。凤君便远在天涯,也会诚心祝祷,愿殿下得偿所愿,光隐子孙满堂。”   我话音未落,却听他问道:   “那翔之以为,遇到云耀,是幸,是命?”   一剪梅   我的心脏几乎跳到嗓子眼,他这是什么意思?莫非他认出我来了?这怎么可能,那位“君姑娘”口不能言,半脸胎记,且与他几乎“未曾谋面”;而凤君则是江南小吏,整日里做着验殓死人的勾当,两人从性别到性情,从容貌到职业,无一相似之处。我不相信他只凭着眉宇间那点似曾相识,就能判断我的身份。   我平静了自己的呼吸,反问道:   “凤君斗胆,殿下以为凤君是鸿鹄,抑或燕雀?”   “鸿鹄如何?燕雀如何?”他追问道。   “殿下与凤君,有知遇之恩。若殿下以为凤君是鸿鹄,得遇殿下便是邀天之幸。若凤君不过燕雀——”我顿了一下,继续道:“既然得遇,何必多言?”   “本王好久不曾听到有人如此直言,你不怕本王?”他看着我,双眸更亮。   “凤君虽与殿下相识不久,不曾见殿下以真话罪人。殿下英明盖世,若凤君谎言以对,殿下只怕反要将凤君的手扭断了。”我抬起胳膊,示意他放手。   “光远,你这是做什么?”   程潜的人比声音先到,话音未落,便已经出现在我和睿王面前。不过睿王的速度更快,还未等程潜过来,他便带着我转了一圈,靠向他身边。   夜风阵阵,吹动他们的衣袂蹁跹,程潜的红与睿王的白交相辉映,气氛也陡然凝滞起来。我拉紧披风,他们要如何是他们的事,我对于陪着他们吹冷风,半点兴趣也没有。   “酒还未到一半,你们便逃席而出,说吧,这罚你们当如何领?”还是程潜先开口,打破了这压抑的沉默。   我看了睿王一眼,他似乎并没有搭话的意愿,但是好容易才炒热的场子,我实在不想它再冷下来,只好接口道:   “神女有心,却未知襄王何梦,识相之人自然要避了去。”我故意道:“虽做不到非礼勿听,尚可勉强无视。”   “我倒愿与翔之共筑一梦,却不知翔之意下如何!”程潜看着我,那双含笑的眼,比这满湖的月光更冷。   “光隐心意拳拳,凤君唯有心领。今生今世,只怕再无一梦。”我抬起头看着他,并非他不好,只是这不是对的时间,而我终究不会是他想要的,那个对的人。这些我都没有办法说,我也不想这离别以不愉快的方式而告终。无话可说,不如一醉——所以我继续道:   “此地与光隐一别,重逢不知何年。人生本来苦短,何必让垒块郁结于胸,既然有酒,自当浇之!”   没想到回去之后,气氛更奇怪。我也懒得再说话,每人各领了一坛酒,左一杯,右一杯的喝着,我倚在矮榻上,半眯着眼睛,看向窗外。渐渐的,水中的月亮越来越多,姿态各异,在我的眼前跳起舞来。   真是有趣,我推开琉璃窗,探出身子,想看得更真切,却被人一下子抱住,向后仰去。而我原来靠着的那个位置,一枚明晃晃的飞刀□了羽垫,刀上的红缨犹自颤动,在月光与烛光的交相辉映下,散发着嗜血的味道。   这就是传说中的行刺吗?   冷汗狂流,我的酒也一下子醒了。   一阵诡异的风过,烛火几乎是熄灭了,月光照进这方安静的空间,门响动了一下,扶桑的身影像一只离弦的箭,窜了出去,接下来便是死寂。时间也仿佛静止了,我只听到自己呼吸的声音,低头便看到了一截雪白的衣袖,修长的手挽在我的腰间,这也成为了我不是一个存在的证明。   亭外传来打斗声,想必扶桑和睿王的护卫们,已经与不明身份的“恐怖分子”短兵相接了。我的心也渐渐安稳下来,只是那手越收越紧,勒的我生疼。我微微喘息,他这才慢慢放松,却始终将我圈在他的臂弯中,他的怀抱在此刻,好似也分外的安全与温暖,无言地诉说着坚定的保护。   我跪坐在睿王的怀中,尽量小心地转过身,程潜也已经靠了过来,半跪在我们身边。他们的眼眸都是清朗雪亮,在黑暗中熠熠生辉,哪有半分喝醉了的意思。   程潜小声道:“光远,你带翔之先走,这边有我。翔之他——”   “好!”睿王非常干脆地打断了他接下来的话。   程潜转过头,深深看向我,我深深呼吸,然后道:   “你——保重,等下见!”   事有轻重缓急,我如果留在这里,只会成为他们的负担。如果没有喝酒,也许还能跑的利索些。如今,想必就算跑,都会成为他们的累赘吧。我还不想死,所以我选择合作,选择不愚蠢地叫喊着“同生共死”。   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死了便什么都没有了。   他执起我的手,用力一握,爽然笑道:“若翔之允我一亲芳泽,虽千万人吾往矣。”   我没有抽回手,也报之以微笑: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我于光隐,素来有信心。”   程潜长身玉立,足尖轻点,从另一侧破窗而出,睿王则夹着我,跟在他的身后,风在耳边呼啸而过。一伙服色比夜还黑的男子围了过来,将我们团团围在中间。   睿王和程潜将我夹在中间,程潜仍然是折扇在手,而睿王则多了不知从哪里变出来的软剑。而我就被这武功高强的两人甩来甩去,交换移位,一时之间险象环生。当年无聊看功夫片时,看到这样的桥段,都觉得好假。但是当自己身临其境的时候,我真恨不得这一切都是假的。当高手和高手对决,一刻也不能分心,我偏偏哪儿也去不了,一定要在这里做个累赘,让他们施展不得。   不过看样子,睿王和程潜的功力,还在这些黑衣人之上。不过暂时我只能七荤八素的,在刀光与剑影之中踉踉跄跄,被动的狼奔豕突。   狼狈之中,我忽然觉得有一股尖锐的推力撞向我,肩胛内侧一凉,我摇晃了两下,眼前的一切都变成了慢动作,有一股湿意顺着右肩向下,浅色的长袖上,绽开了大片鲜红的花朵,那是血,那是我的血。   剧痛蔓延,身体发冷,根据现代医学理论,一个人的身体里,有大约3.8升到5.6升的血液,当血液的流逝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便是大限。如今群狼环伺,我躲避尚且不及,如何能够静心止血,按照现在这个速度,我的生命还剩多久?   “翔之!”   睿王和程潜的声音,仿佛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接着我的腰被人挽住,有人在我的肩膀几处止血的穴道,点了几下。   抱着我的那双手,不停的颤抖。我听到了程潜的怒吼,仿佛负伤的野兽。接着,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次被疼痛唤醒,远处一片嘈杂。身后被温热盈满,耳畔如碎玉一般的声音,却格外的清晰:   “翔之,醒来!”   我睁开眼,正对上了睿王的迫切的双眼,那双一向波澜不惊的眼,此刻满是毫不掩饰的狂喜。然而我的情况就不那么妙了,睁开眼睛,所有的感官都回来了,丝被柔滑,缠绵在肌肤上,分外的舒适,如果我是躺在与这丝被一样柔滑的床单上,那就再美满不过了。只是如今我身后,是他的身躯,而我□在外的肩胛内侧,胸部以上,正插着一把匕首。   简而言之,我是上半身“中空”,整个靠在睿王的怀里,这也代表着,睿王已经知道了我名为“凤君”,其实不过是一只“假凤”。   “你们竟敢阻我,好大的胆子!他入得,我便入不得吗?”程潜高八度的声音穿入屋中,早已经没有了惯常的镇定。接着便又是一阵金属相撞的声音,我瑟缩了一下。睿王将我抱紧,然后对战战兢兢立在床头,“知名不具”的丫鬟道:   “出去告诉他,若他想翔之早亡,便继续闹腾吧!”   那丫鬟应了一声出去了,不到片刻,便又听得程潜大喊“翔之,翔之……”,便再无声响。我长出了一口气,现在这样子,我是无论如何也不想再多一个人看到。   睿王在我耳边低低道:“你且放心,他进不来此处。这匕首须得即时处置,否则会坏了右臂。你受得不住吗?”   我浑身无力,说不出话来,只能点头。   他将一颗药丸送入我口中,继续道:“你放心,有我在此,便不会允你有事。若觉得痛,便不要忍着。”   我摇摇头,有那个尖叫的力气,我不如考虑一下,怎么去应付接下来关于我女扮男装,入府为官的事情,活下去面对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才是真正的难题。   睿王和程潜,如果有一盏是那省油的灯,我也就不会混到现在这么惨了……   撷芳词   我睡了多久,不知道。浅表意识依然模糊,听觉却已经醒了。   “竟一个活口也没留?”   “莫要告诉我,去了活口你心里便没数!”一阵模糊的冷笑之后,那个声音继续道:“胆子不小,竟敢伤她!”   “只是这般死法,太过轻易了。不想几年未见,你倒养了出菩萨心肠!”   “光远,我知你心中所想,你此刻放手,我便倾力助你——”   随着意识的清晰,那难忍的痛楚,也如潮汐般涌来,渐渐突破了我忍耐的极限。我忍不住“哼”了一声,珠帘相碰的声音还未落,我的手已经被人握住,程潜出现在我眼前。眼眶浮肿,眼中也有了血丝,下巴也有了隐隐的青黑色,虽然俊美依旧,可是这样的狼狈,却是我第一次见到。   “翔之,你醒了,伤口可还痛吗?身子呢?身子可有不适?”   一连串的问候,让我“耳”不暇接,这下除了伤口,我的头也要疼了。   “太医交待,翔之气血尚虚,不宜开口。”睿王也过了来,一个侍女跟在他身后,手中端着托盘,一股中药特有的香气盈于鼻端。   上次醒着时候□的手臂,如今已经有白衣遮蔽,我的心略定一定,程潜又握了握我的手,然后便站起身,那侍女走过来,小心地扶起我,然后跪在脚蹬上,欲喂我喝水吃药。   第一次被人这样跪着,感觉真是很不自在,那两个男人又都虎视眈眈,目光在我和药碗之间逡巡,我只好推开她喂食的手,先喝水,再垫了一块糕点,这才端起那碗,一口气将药灌进口中。   好在只是一只胳膊被废掉而已,我长出了一口气,不过这药还真是苦。   一只手将随着药一同送进来的蜜饯小碟端到我面前,我捏了一颗送入口中,抬起头,才发现“救命之人”是程潜。   我还未来得及道谢,太医又进来为我诊脉,按照他的诊断,我的造化大,所以死不了。只是这段时间要好好静养,其他便是些惯常的医嘱,忌水忌食之类的,方能不留疤痕。   太医很快和那侍女一同消失了,只剩下我们三人面面相觑。   “翔之,你可有何话要对我说?”程潜沉默了半晌,率先开口。   该说什么,我不知道,要我说实话,自然是万万不能。我现在该考虑的是,我应该怎样才能“交待”得刚刚好。   也不知道我昏过去之后,他们之间交换了些什么信息。我向睿王看去,他也回看着我。不知为什么,那目光却让我分外想起疗伤时候,肌肤相贴那片刻的温热,只好猝然收回视线。   我和睿王,这算不算是孽缘的一种,上次是我看到了他“裸身”,这次便换成了他看到我。事到如今说什么也没有用,我只能以“扯平”来自我安慰。   “你既不说,那好,我便来问。小姐是否能以芳名见告?”程潜的脸上又挂上了“翩翩公子”的笑容,让人汗毛耸立。   “凤君,凤君便是我的本名。”我硬着头皮回答,多说多错,少说少错。让他来问,总比我自己交待,不知能说到那边去的好。   “身为女子却出仕为官,颖慧如你,为何偏偏做这掉脑袋的勾当?”他倒是开门见山,直指核心。   “见过这天地浩瀚,谁愿老于闺阃一生虚度?可若不凭依旁人,总要寻个糊口之处。凤君一生所长,只有这微末之技,不做法曹又当何为?”   我给出了一个略显牵强的理由,却也是我心中所想。是的,就算没有凤兮之事,也许我最终也会走上这条路。毕竟法医已经成为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业和寄托,不做这个,我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我不想站在原地,然后感慨“逝者如斯夫”。   我小心的观察着程潜的脸色,然后继续道:   “并非凤君信不过光隐,所以不以实情见告。只是凤君生为女儿身却充作下曹,终非光彩之事。索性都瞒了,若将来一旦事发,光隐也好,致远也好,都可落个不知者不为罪,不须被我带累。”   “原来在翔之心中,我程潜是那等担不起,守不住之人!”   “我若信不过光隐,何必与光隐相交!”我叹了口气,不想再多做纠缠:“凤君平生夙愿,便是能自食其力,自得其乐。我追随殿下时日虽短,却知殿下用人不拘一格。凤君只求殿下能网开一面,不要断了‘翔之’双翼,凤君感激不尽。”   我鼓起勇气看着睿王,这并不是说假的,与其做回“凤君”,我更希望能以“翔之”的身份继续生活下去。这个时代的女子太苦,我不想留给自己的记忆,只是“某某氏”而已。   “晚了!”睿王迎着我的目光,那双形状美好的唇,吐出了我最担心的那句话:“翔之昨日便死了!”   心沉入了冰封的深渊,瞬间麻木。果然还是晚了吗?   “在你醒来之前,传书的飞鸽业已出发去了苏州。昨夜钦差行在为刺客侵袭,苏州法曹凤君不幸遇难。为你求封诰的书信,也已由驿传送往京城。”睿王最后一句总结,结束了他的发言:   “至于凤君,只消随我回京,安心待嫁。”   待嫁?嫁给谁?我们不是在说“翔之”的生死吗?为何突然就转到嫁人?这一切已经超出了我的极限。声带翕动,环绕在耳畔的声音却不像我的:   “待嫁?殿下想将凤君嫁于何人?”   睿王的眼中两道火苗霍然亮起,表情未变,脸色却黑了一个成色:“经了昨夜,你以为我还能允你嫁于他人!”   我的眼前一黑,如果这个时候能够晕过去,该有多美妙!   “荒谬!”还未等我开口,程潜已然拍案而起,只听得“咔嚓”一声,本来握在他手中的扇子,檀香木的扇骨直直断成了两截。他虽不是什么爱惜物件的人,但那扇子却是他心头至爱,几乎不离手的,待他缓过劲来,想必追悔莫及吧。   “此事与光隐无关,也不容你置喙。”   不过电光火石之间,为何这两人的目光,给我一种他们已经隔空交战了几百招的错觉?我握紧双手,肩膀上一阵钻心的痛,也让我更加清醒。   我深吸了一口气,看向睿王:   “这是我的终身大事,敢问殿下,臣可有置喙之权?凤君并非那等迂腐女子,昨夜蒙殿下搭救,所有种种,实为从权之举。殿下于凤君的援手之恩,凤君心存感激,若为此接受殿下求娶,岂非太过无赖?”   “你若真有感激之心,只须以身相许。”睿王的回答简明扼要,让我一窒。   不愧是皇家子,真是功力了得,只一句话就能人噎住。可是让我这般接受,是万万不能。我还未开口,程潜便接着道:   “若非殿下,翔之亦不用遭此大劫。如此深恩,以身相许如何足够,程潜以为,不妨结草衔环,以待来世!”   若不是被讨论的主角是我,也许我真的会忍俊不禁。程潜的话,竟和我心中的OS八九不离十。他讽刺人的功力,居然与时俱进了。   “生生世世,正合吾意。”睿王也毫不示弱:“也可让有心之人,永远死了这条心!”   眼见这两人的吵架,渐渐往小学生的水准一路滑下,我只得出声打断:   “殿下真的不需如此。由来婚姻之事,便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私约婚姻者,依碧落律得杖刑之罪。何况殿下!殿下天潢贵胄,凤君江湖飘萍,如何堪匹?殿下心存高远,凤君不敢以一己之身,使殿下失色于陛前,终成天下之憾!请殿下三思!”   他终究与我不同。他是皇子,虽然不说,但是以刺杀的频繁以及彪悍程度,想来也是“夺嫡”一龙。他的婚事必然要成为一场事关天下的豪赌,岂能如此轻付?我不知道他现在为什么要对我孜孜以求,但是有一点我很清楚,我决不能成为他清醒之后的那个“当初不合”,“白璧微瑕”。   听了我这番话,他倒没有着急辩解,沉默着,脸色越发高深莫测,我索性一股作气:   “殿下垂青,凤君铭感五内。只是凤君也有自己的私心。臣之所以冒天下之大不韪,行此险招,便是为海阔天空自由自在。琼楼朱阁锦衣玉食并非不好,只是终非臣所求。殿下便放过臣吧!”   “你且静养,七日之后,我们便回谢府拜见外祖母。至于父皇处,我自会处理,媒妁又有何难!该有的,我一样不会少你,你便安心等着,做谢瑱之妻睿王妃。”   我几乎要骂出来了,原来我刚刚说的一切,于他而言,都和空气一般无二……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啥,这章是阿睿的圈地运动,什么肌肤相亲,授受不亲都是借口,先把凤君抢回家才是王道,FH又BH的阿睿啊,但是他真的能如愿吗?   那个啥,其实大家看到的上一章,是方案二选一的结果。关于情节的发展,其实我设计了两条道路,一个是受伤脱衣服,一个是春药滚床单。第二条路线,也就是被我舍弃了的,剧情发展主要如下:   凤君和阿恒回了苏州,见到林冲,林冲的未婚妻登场。   睿王和程潜破了手边的案子,便带着钦差队伍到了苏州。苏州名流宴请程潜,为之送行。程潜拉了凤君一起去,结果凤君误中了别人下给程潜的春药。程潜被人绊住了,所以失之交臂;睿王出面解毒,和凤君滚啊滚床单。然后接求婚被拒的情节~~   之所以这个选择没有被采用,主要是因为春药的狗血性,以及程潜党强大的力量,阿睿,乃想要得到咱家小君君,有的等了~~   十样花   干脆发飙算了,这人如果不一棍子打下去,只怕开窍不了。我鼓起语气,正要开口,就听得侍卫的声音在窗外响起:   “殿下,王恒王公子求见。”   阿恒,他怎么来了?我心头一紧。   “不见!”睿王非常果断地说道:“送他回房休息。”   沉了一会儿,只听得那侍卫又道:   “殿下,王公子有一封书信,托臣转上,他说,若殿下看过这信仍不相见,他便死心回去。”   很快那封信便被丫鬟送了进来,睿王展信看过,便被程潜顺势接了过去。他一目十行扫过,又交给我道:   “不过跟着你几日,他竟如此进益。果然是名师出高足。”   那信上赫然写着他认为那具尸身,并非我的真身。其中关节,他要面禀睿王。这小正太,还真是冰雪聪明,我叹了口气,说道:   “既已被他看穿,纸里如何包得住火?请殿下允阿恒进来吧。”   “师傅!”   一见到我,阿恒便睁大了眼睛,一股脑向我冲过来。扑在我腿上,痛哭出声。   我被他这样一撞,伤口处一阵剧痛。好在程潜拎起了他的衣领,皱眉道:   “你师傅有伤在身,怎忍得住你如此冲撞!还不收了眼泪!”   阿恒这才站起身,我能理解他的感受。他失去了父亲,又离开了家乡,每日在我身边学习,孺慕也是人之常情。想必我的“突然死亡”,使他又失去了一个“父亲”般的人物,勾动了他心中的旧患,所以才这般哀痛,无法自抑。   “阿恒,莫哭了,是为师不对,害你伤心了。”我摸摸他的头,说道。   他被我这么一说,反而更忍不住了,跪在那脚凳上,头埋在丝被边,大哭不止。我们三人只得面面相觑,这孩子这段时间想必累积了太多情感,哭泣也是一种宣泄。   终于,他的哭声越来越低,慢慢只剩下抽泣。我长出了一口气,道:   “阿恒怎知为师并未遇害?”   他哽咽了一下,抬起头,俊俏的脸庞被那红肿的双眼以及更红的鼻头稍微破坏了气质,却更显青涩可爱。我给了他一个安抚的笑容,他这才说道:   “前晚殿下将尸身带回,说是师傅遇难,我便慌了手脚。”说道我的“死讯”,他眼中又蓄了两湾水润,好在克制住了,继续道:“但弟子送尸身去殓房时,却发现了一处不妥。那尸身的指腹竟有薄茧,我摊开他的手,发现此人手心之中,茧子更厚。师傅曾手把手教过阿恒下刀,对师傅的手,阿恒再熟不过。师傅十指娟秀,掌心柔软,这绝非师傅的手。”   “虽慌却不乱,阿恒做得好。”   在这样的悲恸下,竟还能注意到这样的小细节,我果然没看走眼,阿恒于勘验一道,颇有天分。   “为解疑惑,阿恒学着师傅,开了那人的胸腹。那人胃中并无酒气。师傅与殿下和程大哥同往,他二人都饮了酒,师傅如何能搪塞过去,所以这人定不是师傅!殿下与师傅一处,师傅是死是活如何不知,何况还有程大哥同在。师傅,到底出了何事,为何隐瞒阿恒?”   这可真是一言难尽了,我只能硬着头皮,直接说道:   “殿下隐瞒为师的死讯,是因他们得知,为师是女子!”   好在阿恒还算镇静,接受力也很强,也许我还活着的这个消息对他而言太过“惊喜”,以至于盖过了我性别差异引发的“惊诧”,我和他之间还算沟通无碍。   又说了一会儿话,程潜便以“你师傅仍需静养”为由,将恋恋不舍的阿恒赶了出去。这房间便有成了他们眼神厮杀的战场,我只好以“渴睡”为由,将这两人一并赶了出去。   接下来的七天养伤时间,我是在那已经被抄了的孟刺史私邸度过的。好在他们的手上总有许多要忙的事情,白天还算平静,可是一到了夕阳时分,睿王和程潜几乎都是前后脚来报到。睿王将补品堆成了小山,而程潜则是附送嘘寒问暖。无论是哪一个,我都很难招架,只好摆出客套面孔,划清界限,以不变应万变。不过我仍然感觉这七天,比那七年还难熬。   好在再艰难的日子也总有到头的时候,不知道是因为太医技艺高超,还是睿王的每日灵丹的功劳,我康复的速度,可以用一日千里来形容。数到第七天,我已经修炼到只要不牵动伤口,便不会觉得痛楚,可以活动自如了。   “卿卿!”熟悉的戏谑男音在身后响起,我头皮一阵发麻,为嘛非要是“卿卿”,这样的称呼无论多久也不会习惯。   我依旧低头看着手中的《郑注十三经》,阿恒却站起身,对着来人的方向喊道:“程大哥!”   是的,这样肉麻的称呼,也只有程潜这样的人才叫得出口。自从我的“真身”被迫,“翔之”遇刺身亡之后,怎样称呼我,便成了这位仁兄的“当务之急”。按照他的说法,叫我“小君”是万万不可的,因为在这个时代,“小君”是妾室的别称,叫凤姑娘,凤君之类的,又太过平常,只有“卿卿”二字,才配得上他对我的“一番心意”。   这样的称呼,我当然是不会答应的,他却总是无所谓的样子,就算在睿王面前,他依旧叫得不亦乐乎,丝毫不在意我的冷淡,以及睿王的黑脸。   程潜毕竟是程潜,他心里清楚,只要他不越过那条边界,睿王都不会真正将他如何。他们是兄弟,而且程潜在他那父皇面前,只怕也是个了不得的“红人”,否则也不会由着他的性子在苏州胡闹,也不会有那道夺情起复的旨意了。   反观我,对睿王而言,不过是个外人。纯粹按照功利的角度而言,我的价值和程潜的价值,绝对不能同比的。我不明白为何他不索性将我和程潜撮合成一对儿,这样也可以将程潜收归帐下,何乐而不为?他这葫芦里,卖的究竟是什么药?   “今日好些了吗?”果不其然,在程潜身后,那位这几日与他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某人,华丽丽的上场。   我站起身,非常客气地回答道:“多谢殿下关心,凤君已然无碍。”   对待不同的“敌人”,就要用不同的方法,方是克敌制胜之道。程潜性热,我便冷着他;睿王性冷,我便更加彬彬有礼,以行动划清界限。   睿王点点头,然后便招呼人来,负责这几日我饮食的丫鬟绿荷便走了进来,手中捧着托盘,向我们行礼。   睿王对我说道:   “既已无碍,那便好了。你本是女子,镇日穿着男装,终究不妥。这几日‘天衣锦’为你赶制了新裳,且去换上吧!”   看来从事实上抹杀“翔之”的存在还不够,他终要从外表上对我进行改造。这古代的女装啊,自从那日由睿王,不,应该说是谢瑱的那两个丫鬟为我换过一次之后,我便再也不曾穿过了。   我垂下头,不想让他们发现我唇边的苦笑。如今的我,已经无法再回头了。凤兮姐姐的大仇,沉甸甸地压在我身上,我还未曾为之努力过,如何能够逃走。罢了,不过是穿个女装,我本也就是女子之身。   那绿荷将衣裙展开,我心下一惊。这件衣服,这衣服为何与那日在山中我穿过的,一般无二?这是巧合,还是他故意的安排,难道他已经猜到我的身份,还是仅止于怀疑,只是试探我的虚实?   因为得知了我是谁,所以才想“以身相许”,以报恩情?这也太过荒谬了!难道就单凭一双被他说过“相似”的眼,他就这般笃定?我所知道的睿王,怎么可能是这般孟浪之人?他到底想表达些什么?   无论他心中怀着怎样的想法,我也只能打死不认了。我跟着绿荷进了那穿衣镜后面的小门,在她的协助下,终于完成了着装。   “殿下对小姐真是有心。”那绿荷一边为我通发,一边笑道:“这衣饰,全都是殿下命人八百里加急,从京城从来的。殿下的眼光真是好,据绿荷看,也就是小姐这般人物,才压得住这衣裳。”   我没有回答她的话,抓起那梳妆台上放着的,那紫玉鎏金的发钗,连这发钗,都与那日我所戴过的别无二致,要说是巧合,那只有一种可能——   这睿王是个“制服控”,而这套衣服,就是他看上眼的女人,每个人都要拥有的“标准配合”。而这种可能出现的几率,想必只有万分之一。   我推开绿荷搀扶的手,自己站起身,拖过那曳地的衣袂。睿王的心思太过深沉,既然怎么猜都猜不透,索性以不变应万变吧。   卜算子   推开镜门,我视死如归。   睿王和程潜的目光早已经在那里迎接我,同样的炽热,在这段有如X射线透视般的凝望中,我挺胸抬头、故意装出一派步履从容的样子,不让他们发现我的怯场。   “还是女装适合你。”程潜看着我,眼神专注,声线有些暗哑。   我皱起了眉,他手上的茶盏里,那笼着白雾的热茶已经倾了出来,在指缝间滴滴答答,他却似乎完全没有察觉到那刺痛。   “你的手——”我扶正那茶水已经所剩无几的茶碗,指尖相碰,我能感觉到那一瞬间的颤抖。   我收回自己的手,转身朝向睿王。他沉默着,我却第一次从他握紧的双拳,以及向来“也无风雨也无晴”的眼底,看到了五味杂陈的情绪,激烈的翻腾——压抑却更觉狂暴。   在二十一世纪的电视里,我曾看到过火山爆发的情形。在睿王的双眸深处,似乎也藏着这么一座火山,滚滚的岩浆都收藏在那“无坚不摧”的坚硬岩壁下,然而这样的压抑一旦爆发,便是毁天灭地。   这种感觉,让人本能的畏惧。我生性胆小,所以我们的世界,注定格格不入。   “这边的事情,亦差不多了结了。你身体若受得住,我们明日便出发,往金陵去。”   了结了,怎么可能!   那滕大人的贿赂案,以及涂长史家人的身后事,这么多事情,他们在这短短的七日时间内,便都安排好了?   我咬住下唇,心中有无数的问号,可现在的我,已经失去了过问这些事情的资格。我不是苏州法曹“凤翔之”,而只是在睿王手下挣扎求存的无名女子罢了。   “滕某某的行贿案,一应受贿之人,皆在京城,此处是查不出什么了。至于涂某某,他的家人,都为流窜本地的强梁所杀又放火焚尸,与本案无关,自有下任扬州刺史去头疼。”   出来的时候就不见了阿恒,想必被程潜哄出去了,没有旁人,程潜畅所欲言。   “强梁所杀?”我实在忍不住了,那些尸身我都是看过的,有哪家“流窜”作案的强盗,抢了人家的财物,还要多此一举,将房子烧掉,毁尸灭迹?何况如果真的是强盗案件,在竹枝巷那般所在,左邻右舍又岂会听不到半点动静?   就算找个替死鬼,也要干的漂亮些,这般随性处置,简直是荒谬!   “他们只能是强盗所杀。”睿王接了一句,语气沉稳。   “那涂长史固然有罪,可他一家人何其无辜?为家长带累身死已是可怜,还要碰上一个违心的主官?他们的冤屈就在眼前,若不能为他们伸张,何谈‘王天下’!”   “便是查出了是谁做的,那幕后那人还是动不得。又何谈洗冤?”睿王道。   “所以推到一伙儿全然无干的强梁身上,便是解决之道吗?”   身为王者,就要永远下一盘“很大的棋”,而那些棋子们,甚至与此局从不相干的蝼蚁们,于他们而言,活着的目的,便是为了拿来牺牲的。   这就是自古成王败寇,不便的准则。我已经不是第一次见识到了,却永远不能习惯。我能做的,也不过是说说而已,不让自己对这一切,习以为常,然后麻木的可悲。   “卿卿,翔之已然过世,你莫要忘了。”程潜说道:“这是是非非,本不该是你的归处——”   “够了!”睿王沉声打断程潜的话。房间内又是令人窒息的凝滞。   “启禀殿下,京中加急塘报——”   “在外候着。”睿王转向我道:“你且先准备准备吧,明日就穿着这一身上路。”   “你既有事,便先去吧。这里有我。”程潜反倒不着急了,他倚在我对面的美人榻上,一副要“落地生根”的架势。   睿王玉雕一般的脸,在夜明珠“台灯”的照射下,更显雪白,眉梢微微颤动,只差跳出青筋来。想必是被程潜惹出了真火。   最终他还是吩咐绿荷“不得离我半步”,转身去了。留下有些局促的绿荷,站在房间角落。不过绿荷的在场几乎可以被忽略了,因为程潜手指轻轻一弹,她便瘫软在地,不省人事了。这一招林冲曾经在仵作身上招呼过的,如今程潜使来,亦是不遑多让。   “卿卿,跟我走!”程潜一把握住了我的胳膊。   “光隐,你这是做什么?”我转动手腕,却奈何不了他。   “你是聪明人,如何看不穿此事?”程潜没有松手,小声说道:“光远即便有心,只怕对上皇上,也只有无力。便是勉强娶了你,困居于那规矩密如凝脂的方寸地,这一生又有何乐趣?以你的性情,如何能受得住那束缚!”   他说得都对,可是我不能走。睿王是何等城府,如果我真的落了他的面子,和程潜“私奔”,我这辈子,必然是永无宁日。程潜待我越好,我便越不能和他走,我不能害他。   “光隐,你待凤君的心意,无以为报。只是他是什么样的人,敢留你在此,这外面摆的,只怕也不是空城计!”   程潜还欲再说话,我摇摇头,道:   “光隐,你放心吧。我业已想清楚了。他与我之间,不啻天差地别。然凤君虽贫贱,却决不与人为妾。我自有我的打算。”   在回京之前,睿王的婚事,还有一关要过。这便是那位谢府当家人——晏夫人,只要能够游说动她,后事皆可图。所以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养精蓄锐——   行行复行行,终于在傍晚时分,我们抵达了金陵谢府。   一路上,睿王和程潜都是骑着马走在最前方,一次也不曾回头。想必我昨日的态度,已经把这两人得罪到差不多了,这样才好!   我们要前来的消息,已经传递到了谢府。我们被簇拥进府,谢府上一切依旧,亭台楼阁美不胜收,变得只有我——上次男装而来,这次便成了女装。而最令人惊讶的,是谢府来迎接的上下,没有半点惊诧之意,仿佛这是我第一次登门造访。唯一让我确认自己曾到过此处的,是在我进入花厅时,那可爱的清儿小姐的一句话:   “上次来明明是一个哥哥,这次怎么又成了姐姐?”   厅中的气氛一滞,那晏老夫人亲自向我道歉,道:   “清儿少不经事,还望凤小姐海涵。”   “老夫人客气了,清儿小姐玉雪可爱,凤君倒喜欢得紧,又怎么会怪她。”我微笑着回应,觉得奇怪的,才算是正常人吧。就好像皇帝的新衣一般,这一屋子里,竟可悲到只剩下这位谢家小姐一个,直率的面对这个世界。   我端正了表情,深深行礼,道:   “还请老夫人恕凤君欺瞒之罪。过去种种虽有无奈,毕竟是凤君之过,还望老夫人原谅则个。”   “女儿家有凤小姐的气魄,天下能有几人?”晏老夫人的声音在我头顶上响起:“若我清儿将来有你一半,都是我谢家的福气。”   我有些惊讶地抬起头,看着晏夫人,她双眸柔和慈爱,正微笑看着我。我万万没想到,她竟不怪我女扮男装,有违伦常!   说来也是,谢家先有碧落一后谢氏,后有碧落唯一的女将军岳氏,再看他们对谢清儿的教育,他们对女性的看法,和这个时代的其他人的确有很大的落差。   有这样的落差再好不过了,睿王对这位老夫人,非常的敬重,如果能够疏通她,说不定可以把这飞来的婚事,照原样让它飞回去。   “凤君惭愧,谢谢老夫人成全。”我马上接过话题,正盘算着该用何种方式,可以借用晏夫人的威势,将睿王摆平,程潜便挺身而出了:   “老祖宗,卿——凤小姐有伤在身,太医瞩她多做休息。此去扬州,竟出了许多离奇之事,待将凤小姐安顿过后,潜儿一一讲与老祖宗听,如何?”   “有伤在身?可怜见的,是谁这么大胆子伤人!谢全,你吩咐下去,将凤小姐安置在引箫阁,好生伺候着。此次跟着瑱儿下来的,是哪位太医?开了什么方子?再请张圣手来,再诊一次看看!”   “外祖母,卿卿与我同宿俪园。”待晏夫人话音一落,睿王便马上跳了出来,说道。   “卿卿?你们——”晏夫人惊疑的目光在我们的身上转了三转,似乎还有些不能接受。不知道是不能接受我这样的外孙媳妇,还是不能接受从睿王口中吐出这“卿卿”二字。   连我都有些受不住,如果这句话从程潜口中出来,只是肉麻的话;那从睿王的口中出来,便只有惊悚二字了。   “你来!”他向我招呼,众目睽睽,他群亲环伺之下,就算我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不给他这个面子,至于程潜的脸色,我已经不想去看了。   他引以为傲的“冠名权”,便被睿王毫不客气的接手过去,他心中的感受可想而知。   睿王握住我的手,“温柔”一拉,我僵了一下,无可抗拒地跪在地上。只听得睿王郑重其事地道:   “禀外祖母,阿瑱此次回来,便是为引她正式拜见。我欲娶凤君为妻,请您为阿瑱做主!”   忆汉月   还未等我开口,程潜已经一撩衣襟,跪在了我身边,扬声道:“本以为这两日光阴,足够光远你三思而改,却不想你竟不知悔悟,外祖母,自古婚姻本是两厢情愿之事,岂可以恩相挟,强逼成亲?凤小姐迫于光远威势,不敢开口,阿潜却不能知而不言!”   “究竟出了何事,阿潜,你说!”晏老夫人双眸雪亮,说道:“除了他们三人,旁人都退下,我倒要听听,这几日你们在扬州,究竟做了什么好事!”   程潜便滔滔不绝,从我如何成了刺客任务的“附赠品”, 被磕飞的兵器不小心刺中之后,到我被发现了女儿身,睿王强力的“求婚”,我“坚贞”的拒绝,以及睿王不顾我的拒绝,擅自决定结婚的种种事情,一股脑的倒了出来。   附带要说一下,我也是到现在才知道,我之所以受伤,是因为程潜克敌“力道”太猛,对方手忙脚乱,我才成了兵器齐飞时的牺牲者。   听完了程潜的叙述,晏老夫人显然有些不敢置信,对着睿王问道:“阿瑱,你自己说,阿潜所言可都属实?”   睿王毫不犹豫的点头称是,眼皮未眨面皮未动,好像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   “胡闹!”晏老夫人皱起了眉,霍地站起身,拐杖在地上敲了一下,气势十足。她走到我面前,亲自扶我起来,说道:“此事原都是我这不争气的外孙儿的不是,有委屈姑娘之处,老婆子代他向你请罪。”   “凤君如何敢当!”我忙扶住晏老夫人,此事是睿王所为,我怎能接受她的致歉!   “光隐,你那份私心,为何不一吐为快?”睿王冷笑一声,说道。   “施恩本不应求报,何况卿卿之所以蒙此大难,也是程潜克敌不利所致。若卿卿愿意,阿潜也可以身相许,以负全责!”程潜这番大胆的“表白”,更是令人咂舌。   “荒唐,荒唐!”晏夫人花白的眉毛都竖了起来,照着睿王和程潜的身上,一人给了一拐杖。我有些尴尬地站在原地,外祖母教训外孙,原本是家事,我这个外人在一旁,也未免太过怪异。   “夫人,请听凤君一言。”我说道:“凤君虽然愚钝,却也有自知之明。凤君出身寒微籍籍无名,而殿下与程公子则是龙章凤姿世间无两。两位垂爱,凤君感激在心,然自古夫妻便以妃匹耦合为正道,是以有门当户对,有士庶有别。凤君不敢高攀,也不愿高攀。夫人,如今凤君进退维谷,并非本心。还望老夫人为凤君主持公道,凤君愿放下前尘往事,相忘于江湖。”   老夫人用研判的目光审视着我,半晌,方叹了口气,眼神也转为慈祥,说道:“这两个冤家是何样的性情,老身怎会不知,还望你莫要恼怒他们不知礼才是。你们两个也都起来吧,阿潜,你去唤清儿进来。”   程潜应了一声,便出去了。我和睿王站在原地,晏夫人端坐在上,都是沉默不语。谢清儿很快就到了,晏夫人便道:   “清儿,带着你凤姐姐,先去你房里歇着。凤姐姐学问好,昨儿那画儿,可请她帮你看看。”   谢清儿轻快地应了一声“是”,便走过来拉着我的手,神情欢喜,滔滔不绝:“凤姐姐,咱们走。每天和小猴哥哥他们一起玩,真没趣,你来了才好——”   “等等,卿卿她——”程潜还未说完,便被晏夫人打断了:   “谁让你们两个孽障动了!都给我站着!”   “潜哥哥,敢跟我抢人,哼!”那谢清儿转过头去,向他们吐吐舌头,更显得娇憨可爱。这才拉着我,往她房里去。   好在有谢清儿热情地向我“献宝”,才能稍稍地转移下我心底的焦灼。不知道以晏夫人的强力,能不能将那两人说服。如果不行的话,我该怎么办?刚才在晏夫人面前,我不应该表现得太过冷静了。失策啊失策,如果把自己包装成一个喜欢卖弄姿色的狐狸精,搞不好晏夫人就不用和他们两人对谈,直接把我丢出谢府。   只是以我的外在条件,做狐狸精,想必还有一段距离。何况如果我真的这样做了,那两个人——抛去程潜不说,想必睿王也不会放过我,到时候就是“睿王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我一边和她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一边胡思乱想。终于有谢清儿的丫鬟走了进来,挑起帘拢道:   “凤小姐,老夫人有请。请您随奴婢来!”   我平静了一下情绪,这才站起身,我准备了这几日,就在今天,一定要有一个结果。   “凤小姐,过来坐。”   这次的见面,地点已经转到了俪园,我第二次有幸进入了这谢府的“特区”与归楼。不过这次会面的地点,选在了书房。当我进入那里,晏夫人就站在一副美人图画轴前,正抬着头,她似乎在凝视着这幅画,又像是在追忆着什么。   我站在门边,不想打扰她的兴致,她却转过头来,微笑着招呼我。我自然从善如流,走到了她的身边,她继续道:   “凤小姐,你可猜到这画上是何人?”   我循着她的视线看过去,这画并非那种典型的国画风格,更接近一种我在现代常见的白描漫画风。那画上的美人五官细致,带着若有所思的神气,比起仕女图,更接近现实生活中“古人”的形象。   虽没有题字,但是能收藏在这与归楼中的画像,以及这画风,这幅画十有八九是穿越的光武皇后的自画像。原来这位千古一后,竟是这样一个眉目如画,如琢如磨的女子!   “凤君斗胆,这画上,可是光武文皇后?”   “犹记得年少时,天下虽禁了文皇后的诗词,可祖母大人仍然为我们一众小姊妹,每日讲文皇后的旧事,那时我们姊妹间便时常感叹,自己晚生了这许多年,不曾与这位皇后谋得一面。嫁入谢家后,见了这画,只觉得像故事里的曾祖母从梦里走出来似的。”   我默不作声,听着她追忆过去的时光,晏夫人是个精明之人,她找我来此处谈话,想必是有用意的。果然她看向我,说道:   “前次你至谢府,我便觉你像一个人,今次你又以女装造访,我方才想起。你的心性,倒与祖母口中的曾祖母她老人家,颇为相似。”   比别人多吃了几十年的米,果然眼光老辣,这位晏夫人竟一眼开穿了我与那位谢氏皇后身上所共有的,属于“穿越女”的标签。   “凤君不过萤火之光,如何敢与星月争辉!”我连忙否认。   “瑱儿也好,潜儿也罢,他们身上,都有云家的血脉。”晏夫人看着我,双目中是阅尽千帆的智慧光芒:“他们都是光武皇帝的后人,他们生性便抗拒不了,有你这般心性的女子。凤小姐,老身倚老卖老,便叫你一声君儿,如何?”   “是凤君高攀了,请夫人随意!”   “君儿,你冰雪聪明,你心里想是不愿意与瑱儿潜儿多做牵扯。”她握住了我的手。那是一双保养得宜的手,虽然岁月无情的在皮肤上留下斑斑点点的痕迹,却不妨碍手心那柔软的温暖:“可遇见他们,这是你的天命。”   我忍住双目中的酸涩,这样的一双手,分外让我想起我的外婆。在那段艰难的日子里,她和外公牵着我的手,一路走过。   “老夫人,您既然知道我的心事,就请您成全我吧。我出生至今,都受这天命的摆布,我已经不想再承受了!”我说道:“老夫人您饱经世事,兄弟阋墙,从来是家族衰败之端。老夫人,您真能容得下我,做您睿王殿下与程公子之间,那个‘祸水红颜’?”   “此事已经由不得我了。”那老夫人叹了口气:“我已将能帮你的,都做过了。瑱儿最后的让步,便是答应在你允嫁之前,不向皇帝提及与你成婚之事。而你则要先入长安北阙谢府,充作清儿的西席,不得擅离一步。”   这算是暂时的松口吗?我心中疑惑,难道睿王真的是为尊重长辈所以肯在婚事上退让?这样的话,还不如说,是已经计划好了带我来此,通过程潜的转述,晏夫人的口,完成这次退让。这睿王到底存着什么样的心思?看来他说娶我,果然也不是真心!   究竟我身上有什么样的价值,让他做足这样的一套功夫,又是要给谁看的?程潜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没有别的合理的解释了,除了——睿王求婚,意在程潜!这样说来,他在晏老夫人面前反咬了程潜一口,莫非是为了让程潜也娶不成我?   可是让程潜娶不上我,对他又有什么好处?我擦掉脑海中关于BL的结论,因为如果真的是这样,他绝对有很多机会让我死于非命而又让程潜怀疑不到他头上,而且更加不会将我留在谢府,去做清儿的老师了。   这睿王的肠子,想必是有九九八十一道拐的,像我这样的脑子,只怕永远也猜不中他的心思。   罢了,进京于我而言,倒不见得是件坏事。在苏州收集的关于凤兮父亲案子的资料,已经收集得差不多了,如果能进得了京城,说不准还有机会,能将此事彻底的查明。   去就去吧,谁怕谁!   凤歌有约(有爱的访谈)   无良雪:一个无良的作者,二个不知所谓的主角,无数丢鸡蛋的读者,还有“为嘛我会被炮灰”的人们,ladys and gentlemen,欢迎来到凤歌有约。   鉴于某个无良的作者已然江郎才尽,本人只有请来《凤归云》中的几位救场,无论是鸡蛋还是西红柿,都只收新鲜的,本人的菜谱,一三五是西红柿炒鸡蛋、二四六是鸡蛋炒西红柿,星期日是鸡蛋西红柿合炒,谢谢合作!等下,不许乱丢,说你呢,我还没准备好筐~~   咱们言归正传,欢迎《凤归云》剧组当然的女一号——凤君小姐!   凤君:(笑容ing)我是凤君,大家好!   无良雪:(吹捧ing)凤君小姐是越来越漂亮了,哎,咱录节目呢,拍照的请等会儿不行吗?   丢鸡蛋一号:还不都是乃这个无良的女人,美女凤君的外貌特写一个没有,搞得我还以为凤君的脸是个白板!!   无良雪:(暴怒ing)凤君小姐的外貌怎么没有写,她友情客串的最新悬疑大片《情逢敌手》都没看,你还敢发言,拖出去拖出去~~凤君小姐,法医一直被大众认为是非常神秘的职业,你当初为什么会——   丢鸡蛋二号:问重点,偶们时间宝贵……   阿睿党:阿睿阿睿,天下最帅~~   程潜党:橙子,我是一个橙子,橙橙橙橙橙橙~~   无良雪:(擦汗ing)好吧好吧,下面有请本剧的男主角——   程潜:(玉树临风潇洒登场)后妈,你总算想起召唤我了吗?各位观众大家好,在下程潜,字光隐,左边的朋友,你们的掌声在哪里?   睿王:(与凤君十指交缠)配角都旁边去,ki也ss了,房也洞了,看我最帅的Pose,谁是男一号还看不明显吗?   无良雪:(再怒ing)不许发动fans,谁要是浪费了我的西红柿和鸡蛋,我马上让凤君和她情敌《素女心经》100次!   程潜:(无懈可击的微笑)不就是采访吗?我了啊,你想问什么,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本人苏州程潜,字光隐,家财万贯钻石王老五一颗,择偶条件是——   凤君:(无奈ing)光隐,可不可以不要再说了?   程潜:(双目放光ing)啊,卿卿,你终于发现我是比光远更好的人选,所以愿意考虑我了吗?早说啊,我这里的位置,永远为你保留!   凤君:(再度无奈ing)还说你了解革命流程,没看rundown吗?你就算说得再多,也逃不过制作人的剪刀。再说下去你就成衬底音乐了!   无良雪:(解脱ing)还是凤君的话比较有用,观众朋友们,fans朋友们,马上就是你们最关心的话题,千万不要转台。广告之后再回来。   广告时间:碧落情话第一部《当时明月在》,免费观赏ing,没看过的请移步啊!   无良雪:(笑比哭还难看ing)欢迎回到《凤歌有约》!接下来我们就直接问问题了,很多fans们都很疑惑,为什么凤君会选择睿王而非程潜,作为自己的人生伴侣?   程潜党:对啊对啊,对啊对啊,我们小潜潜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实在是居家必备实用实惠,哪里比不过那个无聊面瘫男?   睿王亲妈:当然是偶家阿睿最可爱,我家阿睿有魄力有能力,还有那无人可敌的气场啊气场,他不做男一,谁做男一!   凤君:娘亲,我记得女婿都是你自己选的,现在你是要问我吗?   无良雪:啊,那你不喜欢现在还可以离婚——   睿王:货既售出,概不退还,你想死容易,离婚就没门。   凤君:(有点迟疑地)哎,这个,应该是先来后到吧。   程潜:(星星眼ing)那就是说,如果你那时你先认识的是我,我就男一号了?好高兴啊,原来卿卿心里还是有我的!!   睿王:无良雪,你不要给我装死,赶快给我消毒!消毒!   无良雪:(装死ing)明明是你老婆自己说的,你咋不找她?没想到堂堂睿王居然妻管严!   睿王党:我们阿睿就是爱妻好男人,你有意见吗?   无良雪:那个啥,程同学,你在剧中前有秦二小姐,后有隽隽姑娘,都是美人啊美人,难道你就完全不动心?   (台下秦二小姐飘过,“I Will always love you,love you,love you~~”)   程潜:靠之,你提到这个我才受不了,光远是怎样?你收了他内线交易,还是受了他恶势力压迫?隽隽就算了,为嘛连秦二这种花痴也要set成我的烂桃花!   无良雪:(顾左右而言他)这个,这个是戏剧效果!老娘赏你镜头,要懂得感恩,OK?没有秦二,哪有隽隽?没有隽隽你咋加分?老娘这是平衡的艺术,不懂就给我面壁去反省。阿睿,读者们都很疑惑,你到底是哪时候爱上我家闺女的,为嘛在文中就了无痕迹?   睿王:在文中了无痕迹,还不都是你这个无良的岳母的错?还要来问我?   凤君:可是这个问题我也很想知道答案。怎么办?   睿王:(与凤君深情对视ing)其实我当时去燕来山,本来只是要去寻找晏太傅,什么命定之女的传闻,我根本没有当真,却没想到真的遇到了你。后来我回去找你,却只找到了小乖,那个时候我第一次感觉到了失落……   无良雪:(自我陶醉ing)其实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吃干抹净,精尽人亡。谁敢拿臭鸡蛋丢我,不是说了不许浪费,从未曝光的精彩片花抢先看,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所有的线索与证据都按照时间的顺序排列好,所有的一切,都会在明天落幕。也许这一晚,就是我人生的最后一晚。我闭上眼睛,四周很安静,我曾经无数次面对别人的死亡,如今换成了自己,竟感觉不到任何的真实感。   颊边传来熟悉的触感,我睁开眼睛,云耀那张美丽得近乎虚幻的脸庞映入眼帘。素来冰封万里的双眸,也散发着温柔的光芒,凝视着我,仿佛我就是这世界中心,唯一的存在。   我略偏过头,在他的掌心微微蹭了两下,然后握住了他的手。   算起来,自从那日与他达成“各行其是”的协议之后,这么长时间,他就再也没出现过。他也应该想到了吧,于我于他,明天就是一决胜负的时刻。   气氛有些凝重,我微笑开口,说道:“还以为你突然就转性知礼了,真要等大婚那日,再与我相见。不想你今日却又来了!”   “那是睿王云耀与凤仪令凤君大婚,与你我何干?君姑娘,在下长安谢瑱,身无长物惟有一心,姑娘可愿嫁我为妻?”   “就算我说了愿意,我的决定也不会更改。”我想抽出手,却始终被他紧握。我只能直视他的双眸:“这样你也无所谓吗?”   “是,红药案也罢,你我明日的谋划也罢,皆与此事无关。你可愿嫁我?”   他的目光那么坚决,让我无所遁形。我沉默着僵坐在榻上,他站在我面前,我几乎能听见时间走过的声音。   “卿卿!”   我身体一震,他顺势坐在了我的身边。“卿卿”这个名字是程潜所取,除非逼不得已,云耀才会在人前使用这个称呼,而在我们独处之时,他从来也不曾叫过我“卿卿”,好似我从来不曾称他为“光远”。   他将我的手送到唇边,轻轻一吻,再与我十指紧扣,说道:   “光隐自作主张为你取了这个表字,却不知道,你喜欢的只是‘翔之’。你只要应了我,‘卿卿’二字,便只有我唤得。你不用再听到别人唤你‘卿卿’。如此可好?”   “好!”这一刻,我允许心比头脑更快反应:“好,我愿嫁你。”   一个“好”字出口,竟有一种新生的错觉。是啊,现在的我,已经不需要再去考虑所谓的明天,因为过了明天,也许我就再也没有明天了。   我能拥有的,能支配的,能为自己做主的,只有这一个晚上!我伸出手,轻抚他的脸庞,修长入鬓的眉,光华璀璨的眼,拂过如水的长发,勾住他的脖颈,压向那床鸳鸯锦。   这是属于我们的洞房花烛夜,是最初,也许是最后,我愿倾覆两世为人全部的柔情,只换此刻燎原……)   程潜:(暴怒ing)这是啥米,居然当着我的面——打倒后妈,后妈去死……   程潜党:(一呼百应ing)打倒后妈,后妈去死……   无良雪:(装死ing)不举手就发言者,无视之。导播死哪儿去了,快进广告,广告……   小乖:虎摸偶吧,收藏偶亲娘……   无良雪:(带着OK绷也一样要登场)咱节目的最后,请各位用一句话来总结自己的结局。   程潜:(惊讶ing)已经是最后了吗?我还没有被采访啊?   无良雪:谁管你,你暴打亲妈,要说不说!   程潜:(委屈ing)好吧,从小妈妈就告诉我JJ没有一个人一句话说得比我还长之我的人生经历很坎坷遇到后妈内定男主角女主角是我喜欢的但是不喜欢明明更帅更气质更体贴更幽默更潇洒的我虽然有粉丝支持但是睿王的亲妈是作者后妈的师妹走后门删减我的戏份我曾经想到去隔壁十青家贼婆剧组客串阳尸结果她却完结又写凰天想去漠漠家恨不剧组友情出演结果她跑去写现代文总之我的经历很坎坷,谢谢。   睿王:抱得美人归。   凤君:HE。   无良雪:(瀑布汗ing)好吧,JJ史上最省话夫妻联手出击。敬请关注《凤归云》纸书版,至于啥时候上市,我好像也不知道,今天的节目就做到这里,接下来请期待无良雪现代文新书,《凤归云》女主凤君客串加盟,无良雪现代推理言情剧《情逢敌手》,请收藏,请留言,请爱我……   雪梅香   虽然没有办法逃脱睿王的魔掌,但是晏夫人还是非常强势地为我争取缓冲的时间。理由是一月份天寒地冻,不是老年人与年轻小姐出门的好时候。她本来已经看过黄道吉日,决定在花朝过后的二月二十四日,方带着谢清儿入京。   鉴于我的身份是谢府小姐的西席,我自然应该和老夫人以及谢清儿一同入京。所以睿王和程潜虽然反对,却被老夫人大力否决。她非常干脆地道:   “难得君儿这般投我脾气,昨夜我还在想,不如就此认下君儿做我女儿,咱们谢家也算添人进口,你们这两个小子以为如何?”   如果这件事情能成真,那该多好啊。如果能让这个不给我添堵便不舒服的家伙,能够规规矩矩叫我一声阿姨,我挥去脑海中这甜蜜的诱惑,至少目前,我还有一个月没有睿王也没有程潜的日子,可以挥霍。   两位大神离开那日,我也夹在送行的队伍中。在和他们道别时,我几乎不能隐藏那种从内心深处迸发出来的快乐。那种离情别绪,直到夜深人静,我合上书卷躺在床上,才慢慢袭上心头。   我们一起经历过太多的事情,验尸查案也好,把臂同游也好,甚至还有刺杀事件,明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却似乎比我的前半生还长。有睿王可供观赏,有程潜可供吐槽,我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步调与氛围,现在虽然有可爱的清儿作伴,我却感到了寂寞。   我并不害怕寂寞,可是这次不知为什么,却特别难捱。   在经历了两个失眠的夜晚之后,我的生活也回到了正轨。每天陪着清儿以及谢府的几个小正太们读书游戏,顺便指导阿恒的法医学课业,从上了大学到现在,我几乎不曾有过这样的清闲岁月。谢府虽然并不似一般人家的迂阔,但是身为女子,总有许多的“不能”,何况在人家为客毕竟不如做官的时候方便。出门要向主人家告知一声,这是基本的礼貌,而这样的礼貌也让我对于出门失去了兴趣,只好一心一意当个宅女。   这种状况在谢溶休旬假时,得到了改变。这位北极书院的山长带来了消息,说南京钟山上的晚梅正是怒放之时,所以他向老夫人建议,带着谢清儿等一干小的们去观赏,顺便为几位谢家小正太展示一下他们来年就学的地方,沾染点书卷气。   我作为西席,也在随行之列。钟山的梅花全国闻名,在二十一世纪,南京的梅花节也以重点的旅游项目。我曾经数至南京,却都不是在冬季,所以与这梅花也是缘铿一面,却不想到了古代,却有这样的机缘。这十多日的时间没有出门,这下也可以顺便透透气。   从乌衣巷出来,经过半个时辰的车程,方才到了钟山,马车顺着山路蜿蜒而上,直到北极书院的山门口,方才停下来。   下了马车,放眼向山脚下看去,远处,近处,连成一片浩浩汤汤的灿烂。一阵风吹过,那香气犹带着隐隐的凛冽,让人心旷神怡。   山门口站着两个儒生打扮,与阿恒年龄相仿的孩子。见了我们便迎了上来,向谢溶问好。经过引荐,才知道他们是北极书院的“工读生”,因为家境不好,所以假期也要在书院服“杂役”,以赚取束脩以及住宿等开销。   北极书院是一座“寄宿制”私立学校,而住宿的目的,据这那位“工读生”张姓学生介绍,是为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以及培养“同窗之情”。   在他们的引导下,我们顺着梅花簇拥的甬道,一路走向在群芳掩映中的屋舍。谢清儿早耐不住了,向花海扑去,那群正太们也都是蠢蠢欲动,眼巴巴地看着谢溶。谢溶叹了口气,只得挥挥手,这段日子已经和众人混的很熟孩子王阿恒也看向我,我笑了笑,说道:   “人生得意须尽欢,只是注意分寸,莫要伤了自己。”   他应了一声,向我行了一礼,这才投入了玩乐大军。   谢溶摇摇头,对我道:“难得出来,一时难免忘形,让凤先生见笑了。听潜儿说,先生雅好香茗,舍下有新制的碧云香片,请先生品题。”   说来惭愧,自从进了谢府,我在谢溶口中的称呼,便是让人无比汗颜的“先生”二字。我谦虚过几次,也没有任何效果,只有硬着头皮应了下来。   在碧落朝,“梅以曲为美,直则无姿;以欹为美,正则无景;以疏为美,密则无态”的情趣,并未成为主流审美。我与谢溶对坐在亭中,偏过头去欣赏那近在咫尺的一枝横斜,感受那种灼热的生命力。   “岑夫子,本想着待此处安置后,方请你过来共品。却不想竟劳动了你!今日当值之人如何还短了一人?”谢溶的声音中满是讶异,我也跟着站起身,原来是北极书院的教师亲自来为我们送饮茶用的器皿了。   谢溶为我们做了介绍,那岑夫子颇有些儒雅之气,虽然已有了些风霜,却不难发现,他年轻时必然也是位漂亮人物。让我意外的是,他是这书院六艺课程之中,主讲“射”的师傅。他听谢溶口称我“先生”,且是谢家西席的时候,并未表现出任何的惊愕,反而彬彬有礼地与我寒暄。   然后才对谢溶道:   “今日当值之日,本还有觉安。只是他昨日午饭时分便告假下山去了。今日晨读时亦不见人影,想必还未归来。”   谢溶皱眉,说道:“觉安虽则聪颖,未免玩心太重。当值之时夜不归寝,如此任性妄为已非初次。待他回来,定要严加惩戒。”   听他们谈起公事,我不好插嘴,只好将茶盏送到鼻端,吐纳之间,都是清浅的茶香。看着碧色的茶汤,我忍不住从心里感叹,这香片还真是不愧“碧云”之名。   然而我的心旷神怡并没有太久,梅林里爆出女孩子清亮高亢的尖叫声,振聋发聩:   “啊——”   是清儿!我忙站起身,坐在我对面的两位神仙已经“咻”地一下不见了人影。有武功的人,就是比较方便。我只好认命地提起裙摆,向传来声音的方向跑去。   当我赶到案发现场的时候,其他的一干人等都到了。我分开众人走进去,谢溶正安抚着脸色有些苍白的清儿,岑夫子则向那两位当值的学生询问着事发经过。其他的人也都是一脸紧张,看着我的目光都是期盼。我对他们笑笑,一直在维持秩序的阿恒便走了过来,我能感觉到他从内心深处迸发出来的跃跃欲试。毕竟自从跟着我,便几乎是日日见尸,猛然间过上这安稳日子,想必他也很不习惯吧。   谢溶也放开清儿,走到我身边,先对岑夫子说道: “如今只有劳动夫子一趟,去县衙请主官仵作等人至此勘验。”   那岑夫子应了一声,足尖轻点,两三下就消失在我们面前。谢溶这才对我道:“凤先生,我知你在勘验之术上颇有造诣。主官未至之前,能否请先生先行验看?”   “谢先生有命,凤君岂敢推辞!只是依碧落律所载,勘验尸身为主官权责,凤君一介草民,如何逾矩?”   谢溶从怀中拿出了一块玉牌,向我说道:“当今圣上御赐,许我全权处置北极书院诸事,事急从权,一切在我。”   既然他这样说了,我也只有接手。我也不再客套,走到那尸身面前。阿恒跟在我身后,无言地递了他的手帕给我。   那尸体坐靠在一棵梅树旁,听阿恒说起,第一发现人便是谢清儿。他们当时在这梅林里追跑,谢清儿被这尸身绊了一下,便惊叫起来。   我仔细看那尸身,看容貌和皮肤的状态,应该尚不足二十岁。虽然因失温而面色青白,然而只看那轮廓与五官也不难想到,他在生之时,也是俊秀少年。正面伤口五处,分布在胸膛和小腹,背部亦有一处伤口。根据出血量判断,此处就是第一现场;而致命伤,应该就是凶器所在处——心脏。   我蹲下身,拉起他的手腕,在左臂上也有一处刀伤,初步可以判定这是防御伤。他与凶手之间,应该有一场打斗才是。我看向阿恒,问道:   “阿恒,你以为如何?”   “阿恒以为,这凶徒的第一刀,应是从背后刺来。”阿恒沉吟了一下,迎着我鼓励的目光,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一击未得手,这被杀之人转过身来,用胳膊挡了第二刀。之后那凶徒又是胡乱刺了这许多刀,最后一刀插中心脏,方才害了这人性命。”   我点点头,阿恒的判断于我基本一致。孺子可教啊!   被杀的过程之后,就是确定死亡时间了。如今手边没有工具箱,我只有根据尸斑与外界温度,初步断定。   按照法医学理论,根据尸体的表征来判断死亡时间时,死亡时间与外界温度呈反比。也就是说,同样是产生尸斑,在夏天,尸斑在2个小时就会出现;可是冬天,这个时间就可能会延迟到四小时。   我掀开尸体的衣襟,他的背部和腰部已经形成了紫红色的尸斑,用手按上去,颜色褪下又马上聚集。这尸体死亡还未足10小时。   “阿恒,切开此处看看。”我指向一处尸斑。阿恒应了一声,按照我的要求将那尸斑划开,还有血液从那断面流出。看来这尸身尚处于坠积期。按照这样推断,这死亡时间,最早也在半夜时分了。   “此人的身份,谢先生可知道?”我问道。   “他便是适才我与岑夫子所说的觉安。”谢溶一脸沉痛,揭晓了这人的身份。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恢复,撒花吧撒花~~   解连环   现场的气氛,连呼吸都觉得压抑。谢家的少爷们都睁大眼睛锁定我,跟着我四处游走。毕竟将门无犬子,这样的情况对他们而言,已经是好奇多过惊吓了。   我再看了一眼尸体,对谢溶道:“谢先生,可否将值夜之人唤来,允凤君相询。”   谢溶点点头,道:“凤先生还有何吩咐,一并讲来。”   “若能将昨夜子时之后,所有山上之人全部请来此地,那便再好不过。”根据初步判断,这人的死亡时间,绝对不可能早于子时,那所有在山上的人,便都有了嫌疑。   “人命关天,一切皆要仰赖凤先生,北极书院上下人等,无不从命。”谢溶非常大方地说道:“依据书院制度,旬假之日,当值与留宿者,皆有记录。请稍待片刻,我亲自将这名簿取与先生。”   谢溶也是眉眼通透之人,如今在场的当值学生,现在都逃不了嫌疑,若让他们去取这东西,我们都不可能放心。   谢溶的速度也很快,不消片刻,名簿已经递到了我手上。我用手绢垫着,翻到了有文字记载的最后一页,那日期却是前日。昨日的记录,竟不翼而飞了。我将名簿举起来,果不其然,在墨迹与空白的缝隙里,有撕掉的痕迹。   我看向谢溶,道:“先生可曾有翻开此名簿查看。”   “既请了凤先生,谢溶自当回避。是以并未翻开验看。”谢溶皱起眉,道:“这名簿被人撕了去亦不打紧。”   “谢先生,凤君以为,这尸身还需等官府中人至此,方好移动。只是这名簿之中,应该还有可勘之处。只是露天之地多有不便——”   “这是自然,先生可至我书房。凤先生所需,竟可如数告知。”谢溶非常干脆。   “凤君所需,倒并非什么难事。印泥一方,朱砂4钱便可。”我想了一下,说道。此地没有工具箱,要提取指纹的话,就只能就地取材了。   凡走过必留下痕迹,能不能发现这些蛛丝并串联在一起,就是专业人士的工作了。按照现代医学的解释,一般环境下,人一天的排汗量在700毫升左右,尤其以手掌,足底以及腋下三处最多,只要和外界接触,就会形成指纹或者足印。而人在情绪紧张或恐惧时,大脑皮质兴奋会促进汗腺的分泌,引起出汗量增多,指纹就会更好提取。   而我现在所做的工作,就是在普通的纸面上提取指纹。   说起来,这种工作并不算是什么技术活。在大学的时候,选修课做过无数次了,可谓驾轻就熟。   软毛刷可以用毛笔替代,有磁性粉末自然是好的,不过就算没有,铅粉、甚至普通的奶粉,也可以抓来一用。朱砂的附着力中等,比较适合显示石灰墙上的手印,但是这个总比其他的材料更好些。只是这样的方法,一般适合于新鲜手印,类似这名簿这种纸张,一般只能保留6个小时。现在我也只能祈祷,这粉末法能够奏效。否则我也只有将所有的证据带回谢府,用碘熏法让这手印显现出来。   所有的众人都已经召集齐全,我派了阿恒为他们一一拓印指纹和掌纹。这还是我第一次正式教导他痕迹学的知识,所以他也做得格外带劲。   按照每个人的记忆,所有昨夜在山上过夜之人都到齐了。那位岑夫子昨夜去了山下的酒楼与朋友把酒言欢,并未回来过夜。其他的众人——包括我们已经见到的张姓与王姓学生在内,先生和学生七人,以及更夫、帮厨、园丁等工作人员五人,除更夫外,其他的员工都住在书院距离梅林最远的跨院,子时之后,那跨院便上了锁,到不得前院。可疑之人,就落在了书院自己人身上。   “为何是我们书院中人?焉知不是从外面潜进来的盗匪?”被锁定成“嫌疑人选”,心里自然是有些怒气的。教“术数”的穆夫子拓完掌印,便一脸不愉地质问我。   “穆先生,贵院痛失学生,先生心中悲痛,在下亦能感同身受。只是受人所托,忠人之事,在下不能轻忽。强梁潜入,亦不无可能,只是有几处在下想不通。其一,以尸身推断,觉安被杀已过子时,他为何会身在距寝房一里之遥的梅林?以常理推断,应是有人相邀。其二,若是强盗,北极书院正门,高墙大院,门禁森严,若非身怀绝技,如何进的来此地?可若身怀绝技,为何杀人者一击不中?若此贼不是从正门潜入,而是从后宅而入,为何不入后宅盗物,反至此梅林杀人?其三,觉安被伤吃痛,自然会叫嚷,然书斋值夜更夫却从未曾听得呼救之声。我适才已然询问,那更夫每日二更之时,都会与后宅更夫两人结伴巡夜,若非书院之人,如何能将杀人之时,计量如此精确?”   那穆夫子不再言语,我继续说道:“请夫子告知在下,昨夜二更之时,夫子正在何处?”   摆事实,讲道理,搞定了这一个,其他的人自然也无异议。我收集了所有人的掌纹之后,这才用干燥的毛笔沾了朱砂粉末,向那纸张上弹了两下。在那黝黑的墨迹与纸张的边缘上,那红色的大拇指印,斜斜地指向左侧上方,异常鲜明。   运气真好,这指印居然保留了下来!   我扯过一张纸来,将这指纹的特征一一记下。一个完整的指纹,是三个系统构成。而每个体统,都是由许多排在一起的,流向相同或近似的乳突线组成的区域。而判定指纹最重要的,则是乳突线交汇处的所谓“指纹三角”。乳突线有七种形态,九大个别特征,花样繁多的排列组合,足以使全世界所有的人,都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   没有两个相同的指纹,对于现代人而言,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万幸的是,这位凶手并不和我一样,是穿越而来。   我从所有的指纹记录中,取来我心中的那个,果不其然,可以一一对应。只是我可以证明是他撕了这纸,却不能证明他便是凶手。提取那刀柄上的指纹,我需要的是铬酸铅或氧化铜。   我在记忆之中反复查找,这才想起当年痕迹学老师讲课时曾经提到,铬黄是一种从矿藏中萃取的高级黄色颜料,因纯度高色泽正,所以也是文人的最爱。48小时内金属上的无色手印,都可以显现出来。这下倒是可以解决了。   “谢先生案头,可有明黄颜料?”   谢溶马上找了来给我,我亲自将那颜料捣碎了,现在终于到了最关键一步。我深吸了一口气,道:   “若想探得凶徒,需将那匕首取来。谢先生——”   “就依先生!”谢溶倒是信人不疑,全权交给了我处置。我将手绢交给了阿恒,让他垫着,将那凶刀取来,放在案头。   我用毛笔刷过去,不消片刻,那指纹便显现在众人眼前,我瞄向那人,他的脸色有些苍白,却竭力自持。   我将刀子平放在桌子上,将毛笔向那人投去,众人都是一惊,他伸出手一抓,倒和我配合无间,说道:   “凤先生这是为何?”   “张生,你是个聪明人,非要我说破吗?”我叹了口气,道。   没错,杀人之人,正是引我们一路来此的张姓学生。   “是你?”谢溶显然是很吃惊:“凤先生,可是千真万确?”   “这凶器与名簿上的指印,皆出自他手,便是千真万确!”我肯定地说道。   “这——他与觉安素日亲近,怎么可能?”谢溶依旧是皱眉,连其他人也都是惊呼不可能。   “若不肯信,诸位且看,那毛笔是握在他哪个手中!”   众人都随着我的话看过去,人的下意识是不会骗人的。我冷不防用毛笔丢他,他本能反应,是用左手去接,这也就证明,左手是他的惯用手。   是的,之所以第一个就怀疑上了他,是因为他是这所有人中,唯一的左撇子!   古代的书,都是从右而向左翻动。那撕书之人的大拇指印,出现在摊开的名簿,那写满字迹的右页,而非空白的左页,且指尖向左上方,这足以证明,他是用右手拿着名簿,左手撕下那页纸,而非像一般人一样,用左手辅助,右手去撕那页纸。   我清楚的记得,我们饮茶之事,他为我们添水之时用左手执壶,所以不小心,和岑夫子发生了碰撞。所以我对他的指印格外上心。   而事实证明,他拓印的指纹,无论是基本构成线还是小沟,小桥,分歧等细节特征,都与那纸上的指印别无二致。   物证是不会说谎的,无论有多少的不可能,那凶刀上显示,执刀之人就是惯用左手,且与他的所有指印特征相合。   相比其他的不可能,我更相信的是鉴证科学。   一叶秋   “一派胡言,我为何要杀觉安?”那张生大叫道。   “你又如何解释,这凶刀上偏偏是你的指印!”我同样丢给他一个反问。   “凤先生,虽则这凶刀柄上指印,确可认定这凶徒是惯用左手之人,然仅以此为断,未免太过轻易。”谢溶脸色凝重,迟疑了一下,方才开口:“并非谢溶信不过先生。先生可有旁证,让此恶徒心服口服?”   指纹之说他们不能接受,我也能够理解,毕竟对于古人而言,他们的知识结构有所差异。我也很难让他们相信,全世界生活着数十亿人口,却没有任何一个人的指纹,与他人重合。   好在虽然古代的科技条件有限,但是毕竟公堂不是法庭,没有严格的程序法和律师,便是另一番景象。如今已经认定了凶徒,再去寻找可使他入罪的证据,这种构建“法律事实”的工作,较之现代,要简单的多。   我最擅长的领域,还是尸体。所以再次搜证,我选择了以尸身为突破口。才走到前厅,只见岑夫子引着一个身穿绿色从六品官服的男子,迎面而来。这服色,来人想必就是江宁县的父母官——县令大人。   这北极书院是先皇御笔题过名的超级名门学校,坐镇的是皇亲国戚、碧落豪门中的豪门——谢家,来此就读的,也都是江南贵胄之后。如今出了命案,想必不须几日,便会“举国震惊”。江宁县又焉敢将这事交予别人处置!   所以,接下来那位县令大人三步并作两步“抢”过来,向谢溶施以大礼,满口“参见”、“来迟”和“恕罪”,我都没有半分惊讶。   谢溶显然也并未将这位大人放在心上,表情冷淡微微一揖,非常有技巧地兼顾了“礼貌”和“矜贵”,那份“士族风范”,让我再一次领教了,他与“那两位”确实是有血缘关系的。   便是有了年岁,修养了心性,但是骨子里的东西,是磨灭不了的。   “知县大人!这位是我小女西席凤先生,大人未至之时,我已将此案全权托付于她。如今已经有了些眉目,知县大人来此,正可做个见证。”   谢溶为我们双方引荐,我趋前一步,抱拳的动作到一半,方才想起身份已变,只好硬生生地拐成了福身,算是打过招呼。   那县令也算涵养好了,虽然脸色有些青红交加,但毕竟是谢溶得罪他在先——擅自做主,将探案之事交给我这样的“小女子”,侵犯了他的权限。他竟然还能绽开笑颜,点头应是:   “既然是谢山长的吩咐,下官自然以凤先生马首是瞻。”   如果能尊重我的意见自然是好,只怕他嘴上这么说,心中却是和他眼中透露出来的神色一般,对我不以为然。   我一笑,道:“县令大人见多识广,自然明了,勘验之事越早越好,稍有迟疑,只怕都会谬之千里。谢山长身为书院师长,责任重大,又知在下略通岐黄之术,方委托在下代为行权。在下若有唐突之处,还请大人原谅则个。”   那县令脸色稍霁,连声谦逊。我这才又说道:   “身为女子,抛头露面多有不便。在下还有一不情之请,还望大人应允。”   “先生请说,下官无不从命。”   “北极书院位列四大书院,此案一经曝露,必震动江南,举国哗然。在下曾参与勘验之事,请大人代为隐瞒。”   我在做“翔之”之时,于睿王以及他背后的事情涉入太深,想必也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好容易“翔之”已“死”,为人为己,我都不想让现在的“凤君”同从前的那个“翔之”有所关联,让有心人有不利于我的“联想”。   那江宁县有些吃惊地看了我一眼,也没有追问原因,满口应下了。谢溶对我说道:   “请先生继续勘验!”   回到案发现场,我请衙役将尸身抬到屋中,那江宁县亲身坐在条案上,将纸铺好,墨沾满。那张生被衙役夹在中间,站在一边,脸上挂着冷笑。   我深吸一口气,心中默默祝祷。无论你与张生有何恩怨,我都会将你想说的最后的话,告诉给众人听到。也请你给我回应。   事实上,尸体远比我生活中遇到的人诚实,而且从来不会让人失望。   尸身的衣服原来便是有些不自然的凌乱。虽然凶手把衣襟又别了回去,但是匆忙之下,却没有将里衣拉平,终始留下了破绽。这翻动的痕迹,也昭示着凶手想从被害人身上寻找到什么东西,这个东西,也许就是张生杀人的动机,或者是能够泄露张生“凶手”身份的东西。如果能够找到这个东西,那定罪就不是难事了。   只是这个东西是什么?   既然能藏在身上,想必这个东西是不是个大物件。如果我是死者,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这个东西在身上,我会怎么做?如果不在身上,我会把它藏在哪里?   当时丢掉?它会不会被人当成平常的东西,不能让他人足够重视,而使他的“仇人”得到?吞到嘴里,这个倒是不错的选择。我撬开他的嘴,里面空空如也。不过他的头发——   他的发带显然是被匕首挑断,还有半截卷在头发里,我怎么会遗漏了这个!我们需要的证据,居然就在眼前。如果这是在停尸房,我还是“翔之”的话,应该早已经发现了。恢复女子的身份,果然多有不便!   我脱下他的鞋子,一张纸条赫然掉了下来。我展开一看,里面竟写着“二更时分,梅林相见。”虽然没有落款,但是如果死者和他亲厚,如何不认得这是谁的字迹?何况在场的人,不乏他的师长,怎么可能不认得他的字迹?   就算是不认识也没有关系,笔迹鉴定学的知识,正是要在此时派上用场的!   “你要找的,可是这个东西?”   我把那纸条扬了一下,他脸上的笑便一下子凝固了,大声嚷道:“你又如何知道,那便是我的字迹,焉知不是别人害我?”   “张生,你的本事真是了得,离了这么远,你又知道这纸上有字迹?且是别人要害你了?”我一笑。   聪明人也是会办蠢事的,何况他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聪明,我还什么都没说,他就不打自招了。   我将那纸条交给谢溶,谢溶看了一眼,又将这纸条交给岑夫子,两人对视了一眼,岑夫子微微头,谢溶便说道:   “张生,如今你还有何话说!”   他是不需要说话了,因为物证可以说明一切。   “谢先生,县令大人请看这丝履内侧。”我指向鞋帮右侧那块血迹,这血迹是从里面向外晕开的,而他的脚上并无伤口。很明显这是他在将这纸条放入鞋里时蹭到的。也正是因为他蹲身这个动作,使得张生的匕首得以挑断了他的发带。当时天黑,张生根本没有注意到鞋子的问题,这才让这证据逃过一劫。   “好,我认了,他就是小爷杀的!”那张生的脸色涨红,扯着脖子喊道。   “大人,余下便是大人的职守,在下先请告退!”   事情查明,我自然该功成身退,至于他为何要杀人,我并没有兴趣,听他讲故事。   “今日之事,全仗先生慧眼。”谢溶端正了面容,躬身,向我深深一礼,说道:“谢溶代觉安,也代书院上下,谢过凤先生援手之情。”   我连忙回礼,口称不敢。   “出了这样的大事,虽则告一段落,可这善后之事,还要先生处理。在下也不再叨扰了,如果先生信得过在下,在下便带着阿恒,先陪令爱和几位公子先回谢府。”   “本是想请先生出饮茶赏花,却出了这等事,谢溶实在惭愧。小女等人,便全托付给先生了。家母处还要劳烦先生禀告一声,谢溶在此谢过了。至于此间种种,先生不必担心,谢溶自会安排。”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两个字——省心。   谢溶是知道轻重的人,我的身份如果曝光,不说睿王程潜,就是谢府自身,想必也难逃“包庇”之罪。   我问了阿恒的意思,他却想留下来,继续学习官府处理案子的流程。我只得将他留给谢溶,带上一干“孩子兵”,蹬车赶赴谢府。   马车在山路上盘桓,我半靠在羽垫之上,谢清儿依偎着我,那双紫葡萄般水灵的大眼睛,写满了崇拜与赞叹,盯着我不肯放松。   “清儿,你这是怎么了?”   “姐姐,不,夫子!以前恒哥哥每日不停不停,夫子长夫子短,清儿还笑他。原来恒哥哥没有骗我,夫子真的能听得懂鬼说话。”   这阿恒,到底和清儿说了什么东西!我有些哭笑不得:   “莫要听阿恒胡说,等他回来,看我罚他!”   “啊!”清儿正要开口反驳我,车子突然卡了一下,整个车身向前一撅,我一手抓着扶手,一手抓住清儿,这才保持住平衡,没让两个人都冲出去。   我拍拍惊魂未定,死死抱着我的清儿,还未来得及问出口,兵器相碰的声音,已经传入了耳膜。   到底出了什么事?!   珠帘卷   我压低清儿的身子,轻抚她的因抽泣和恐惧而颤抖的背,决定以不变应万变。谢家是天下贵胄,护卫就算不是极品人物,也是江湖上一等一的高手,能够与他们争斗这么久,来人绝对不是泛泛之辈。我和清儿都没有武功,如果轻举妄动,不啻于自掘坟墓。   我死死盯着车帘,痛恨此时我要清醒的面对,这将自己的命运交在他人手上的无力感。外面争斗结束之后,那掀开这车帘的人,就能揭晓这谜底。他们到底是为了什么,敢于对付权倾一方的百年世家,到底是我被卷入谢家这个漩涡,还是我身上背负的恩怨,带累了谢家这群无辜的孩子?   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这车帘落下的速度,还是让我触不及防。我还未缓过神来,胳膊已经被拉住,扯下了马车。   劫持我的人穿着很标准的“作案衣”,好似古代版的“佐罗”。我只能从他精湛的眸光中,寻得一丝熟悉感。到底他是谁?   两个侍卫抢上前来,将我和他隔开,护在身后。他倒没有再坚持抓我,在错身的那一刻,他放低声音,轻声说道:   “凤大人,不,应该是凤姑娘,别来无恙啊!”   这声音,这眼神——竟然是他!他如何知道我还没有死?   没错,这来人正是苏州真姑娘案中,被他脱逃掉的那个“话梅刺客”。这次在扬州审案,程潜在处置扬州府党羽的时候,也曾刻意寻找他,却没有半点蛛丝马迹,没想到他又在江宁出现了。   他如何知道“翔之”的死讯是假的,又如何知道我便藏身在谢家马车之上,更重要的是,如果他担心我查出他的身份,他刚刚为何不一刀砍了我,反而要“劫持”我。我对他,或者说他身后代表的势力,能够派上怎样的用场吗?   “这里!”林间有马匹嘶鸣的声音,保护我的两个侍卫,皆是身体一震,大声吼道。   那人想必也知道援兵来此,最后看了我一眼,便发出一声长啸,痛痛快快地抽身而去。他一走,与他一起来,在稍远处与谢家侍卫缠斗的五个同样“见不得人”的匪徒,也都毫不恋栈,追随而去。   那两个侍卫仍是一派战斗的姿势,将我护在身后,谢家的大批援兵赶到,他们对视了一眼,然后便“咻”地一声消失在我的面前,连让我问话的机会都没留。   他们衣服的颜色样式,皆与谢家侍卫有所不同,这两人又到底是什么样的身份,为何会这么凑巧,在我出现危机的时候,从天而降在我面前,又去若行云无觅处?   “夫子!”我还没有想清楚,谢清儿已经冲了过来,抱住我大哭。   我握住她的手,说道:“清儿莫哭,陪我去看看你的堂兄弟。”   谢家的男子果然不同凡响,四个小公子里,十四岁的谢凛已经参与了战斗,如今他正被其他人包围在中间,一脸得意洋洋,接受他弟弟们的目光膜拜。见我过来,便纷纷向我低头行礼,反过来安慰我和清儿。   侍卫队长走了过来,请我们再上马车。在一干人等的护送之下,我们总算结束了惊险之旅,回到谢府。然而我却深深的明白——   这一切才是刚刚开始。   这人既然敢挑战权倾一方的谢家,肯定不是易相与之辈。从今而后,我得越发谨慎才行。还有那两个不明身份的“救命恩人”,如果我没有猜错,想必与那两位,准确的说,应该是睿王脱不了干系。   他留下这两个人,是不是早就料到我的身份总有曝光的一日,而我将要面对的,是谢家也罩不住的庞大势力?所以他先一步留下这两个暗桩,以备不时之需。还是他要防备的,是我脱离他的视线之后,有可能做出的逃跑举动?   既然知道了我就在谢家,想必那个“话梅刺客”也不会就此完结。我倒要看看,他这般揪着我不放,到底是为了什么!   谢府众人已经得了消息,老太君也惊动了,亲自迎出了二门。   谢清儿一见奶奶,怎么还忍得住,飞扑过去。老太君一把抱住她,安抚地摸着她的头,眼光慈爱地扫过她的孙儿们,最后落在我身上,说道:   “君儿,可伤着了吗?”   我摇摇头,说道:“托老夫人的福,不过虚惊一场。”   “那便好,清儿乖,奶奶已经吩咐下去,厨房准备了你素日里爱吃的菜,为你压惊。”   “婆婆,凤先生和孩子们遭此一惊,想必都累了,不如容他们先去歇息,其他稍后再议!”谢溶的夫人上前一步,从老太君的手上接过清儿,然后说道。   老太君从善如流,谢夫人先带着清儿告退了。谢凛接受了老太君的口头表扬之后,也雄赳赳气昂昂地带着他的兄弟们往后头去了。我等待告退,老太君却拉住了我的手,说道:“君儿,你可放心,无论这事是谁做的,我谢府上下,总会要他给个交代!”   “夫人,今日之事都是因我而起,清儿和凛儿他们,都是被我带累了。”   “君儿,你知道这人的身份?”   “此事说来话长。”我皱起眉,如果真的要讲,还要从真姑娘家的命案开始说起。我将与那刺客的渊源,简明扼要地讲了一遍,然后说道:“这刺客的身份定不简单,光隐亦曾查过,却也不见头绪。只是不知他从何处得知,我尚在人世。”   “竟有此番波折!”老太君沉吟片刻,说道:“这人既敢与我谢府为敌,想必有恃无恐。我倒要看看,他到底是哪个来路,竟敢如此藐视我谢家!君儿,你既见过此人再好不过,待溶儿回来,让他出一份画影图形,管叫这人自取灭亡!”   有画影图形自然是好的,只是就算将官府牵涉进来,以那人的武功心智,也奈何不了他。只是徒增伤亡罢了。   老太君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说道:“从光武朝起,还不曾有人敢掠我谢家的虎须。我倒要看看,是何人有这等不要命的本事!”   晚餐结束,应付完所有人的嘘寒问暖之后,我回到了谢家为我安顿的寝房,推开窗户,我直接喊道:   “我知道二位就在外面,请出来一见!”   窗外夜幕沉沉,那种感觉,好像就算是再大声的呼号,我的声音都只会消融在这片沉暗,换不回任何回应。我皱起眉,说道:   “莫要我费事了,我并不想从这楼上跳下去,让你们来救。”   如果真的需要这样做,才能让他们现身的话,我也无所谓。只是我希望这么难看的事情不要发生。   在我的耐心消耗殆尽之前,那两位“咻”地一声大侠,终于又“咻”地一声出现在我面前。我说道:   “今天的事有劳二位援手,凤君请二位现身,是想当面致谢。”   “凤小姐既谢过了,便请容我兄弟二人告退!”他们二人对视了一眼,其中一位向我行了一礼,说道。   “既然来了,何必这么着急!”我坐在梨花木桌旁,倒了两盏茶,推到他们面前:“若非今日凤君遇险,想必还无缘识荆。请问二位,睿王殿下可好?可有什么话带给凤君?”   “殿下吩咐,若凤小姐发现我兄弟的行迹,有所见问,便将此信交予小姐。”侍卫甲从怀中掏出一封信,交予我。   然后两人同时抓起茶盏,将那茶水一饮而尽,然后“咻”地一声,又消失在我面前。   我拆开那信封,入目便是睿王那气势雄浑,有如银钩铁画的字迹,至于其内容,用言简意赅,都不足以形容:   “如期进京,一切可解。”   我忍住骂人的冲动,我就知道,想从他这样的人口中得到一个解释,难于上青天。好吧,既然他承诺我进京,便告知我一切,那我就等,等到我们见面那日。   从那天起,谢府就成了我的安全城堡,我随即过上了“只有更宅没有最宅”的生活。刺客之事不曾有人再提起。我也就多一事不如省一事,当做没有发生。   这个刺客来得还真是时候,如今就算是想开溜,也没办法了。虽然面对睿王和程潜,总让人有些心不甘情不愿,可与虎谋皮总知道对方是“虎”,但是隐藏在那话梅刺客背后的某人,我却对他完全不了解。   所以当二月二十四日,当我随着老太君离开江宁谢府,往京城进发之时,我的心情已经完全平静了下来,甚至有些期待。进了京城,就等于向着为凤兮的父亲凤贤大人平反的目标,更近了一步。我现在只希望,能够快点解决此事,从此之后远离这所有的纷纷扰扰,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   归去来   城墙巍峨,宫阙庄严。   那便是长安,那个李白登高北望时魂牵梦绕的长安。虽然时空轮转,盛唐不复,但是长安依旧是长安,这个世界曾拥有过的,最伟大的帝都。   马车停在灞桥驿站,车帘卷起,程潜的笑脸便出现在我们眼前。他向老太君伸出手,搀扶着她下车。谢清儿则大笑则跳入他的怀中,被他抱着转了一圈,放在地上,我也跟着下了车,他转向我,炙热如骄阳般的目光,在我的脸上、身上逡巡,口中喃喃,更像是在自言自语,道:   “卿卿,卿卿!”   我迎着他的视线,微笑道:“光隐,别来无恙?”   程潜没有回答我,只是侧过身子,转到我身旁,与我并肩而立。原本藏在他身后的那片嫩黄色的烟柳中,睿王伴着一个中年男子,慢慢走到了我们面前。   试问能够让睿王以“半步之遥”的姿态跟在身后的,这世间能有几人?只是我没有想到,我甚至还不曾进的长安城,便能够得见这位“大人物”!   “岳——姨母大人,阿城向您请安。”   “不敢当,还请陛下放过老身,莫折了老身的寿!”晏夫人冷哼一声,一改往日的慈祥,硬邦邦地说。   我的眼皮一跳,虽然知道这位老夫人对皇帝大人不太感冒,但是却怎么也想不到,她竟然彪悍到直接给他难堪。这份精神头,真是老当益壮!   不过这样的对话,也让气氛一下僵到不行。睿王向前一步,向老太君请安之后,出言缓和,道:   “外婆和清儿一路舟车劳顿,想来辛苦了,阿瑱在驿舍已备下薄酒,外婆不如在此暂歇片刻,再行回府不迟。”   “是啊,只当老祖宗赏潜儿和光远一个面子,让我二人得以一尽孝心。”程潜也跟着帮腔,更非常有行动力地上前掺住了老太君的手,颇有些强迫中奖的味道。   这两个她素日里便最是疼爱的外孙上前求情,老太君自然不能不给面子,一行人转战驿馆。这情形发展至此,看来是不会有我什么事了。我正待转回马车,却被坠在众人最后的睿王,一把拉住了手腕。他带着我,闪到了马车侧面,将我死死定住,他低下头,气息就在我唇齿间涌动,带着混乱与亲昵,还有难以名状的情热,烘得我头大如斗。   他的美太有侵略性,我只能侧过脸,不去与他面对,以逃避此刻的尴尬。   “别逼我扛你进去!”他的声音在我的耳畔盘旋,离得那么近,仿佛下一秒钟,他就会将我的耳朵咬下来。   我习惯性地转回头,想要观察他的表情。却忘了我们现在身处的位置,有那么一瞬间,他的双唇擦过我的面颊,我猝不及防,脑中一片空白。我肩膀上他的手一紧,疼痛让我的回过神来。   我使劲推他,他也没有坚持,顺着我的力道向后退了一步,放松了对我的钳制。   我压住心底的慌乱,让逻辑思维重新回到我的大脑。此刻让我进去,与他有什么好处?难道他脑子抛锚,所以想当着晏夫人和皇帝两人的面,再说什么想娶我为妻的废话?如果是那样的话,就算是死,我也不想进去。   我深深呼吸,听他继续道:   “你想知何事,今夜午时,便随你的意思。你先在此等着。”   他离开还不到一炷香的功夫,车帘便再一次被挑开,程潜目光凝重,对我道:“卿卿,皇上传召你入内。”   我认命地下了车,跟在程潜的身后,将入驿舍时,他转过身,对我道:   “只管安心,一切有我。”   “民女凤氏,拜见皇上。”   我自然没有老太君的资本,只有做足规矩,大礼参拜。直到上面传来“平身”的旨意,我这才起身立在一旁,等待皇帝的问话。   “凤氏?”皇帝的声音透着一股高高在上的威严,尾音略微上调。   我垂下头,唯有颦眉。到底该怎么处置,我身上毕竟还背着凤家的名义,如果现在就告诉皇帝,我便是岐山凤家之人,只怕接下来的凤贤的案子,永远也不会有翻案的那一天。毕竟我手上还没有足够的证据。   好在不用我回答,老太君便率先开炮了:   “君儿是我谢府西席,若有何疑问,便对着我来。”   那皇帝又被噎了一记,反倒放柔了声音,道:“是阿城逾矩了。”   老太君没有再开口,气氛再度降到最低点。程潜笑道:“老祖宗肯回京,真是意外之喜。昨日还与光凌提及,光凌本也是要来的,只是京兆府出了些事,我临来之时,他还派人告知我,让我代他向老祖宗问安请罪。”   “这二年光凌任职京兆,帝都大治,官声斐然,五弟也常夸赞他,说全仗着光凌在,让他这雍州刺史做得太平无事。”睿王也帮忙补了一记。   “既为一方父母,自当全力以赴。不过做了分内之事,何谈功劳!”   又是“光”字辈,又是京兆尹,想必这个光凌,应该就是老太君曾提起的,她的孙儿京兆尹谢瑁。果然睿王与程潜这番“表扬”说到了点子上,老太君的脸色也略有和缓,那正位上的皇帝,也没有那么“如坐针毡”了。   又说了一会儿话,皇帝方才告辞离开,临走时,又把大方的把睿王和程潜都留了下来,说是护送我们,回转北阙谢府。   北阙是长安城的“上流社会”聚居区,所有为官做宰的豪门贵胄,都将宅邸安在此处。而北阙谢府,则占据了这里风水和景色最好的位置,足见其百年世家的显赫。   好在我在更为轩阔的江宁谢家住了一段时间,还不至于出现刘姥姥逛大观园的窘态。相比江南谢府的闲适与典雅,北阙谢府的建筑风格,带着一股浑然天成的巍然气象。   谢府的人口也不算复杂,老太君的三个儿子里,小儿子谢溶志不在为官,便陪着母亲住在江南谢府,充任北极山长;二儿子谢衍官拜安西大都护,率兵驻扎在龟兹;长子谢溍官至中书令,一朝宰辅位高权重。不过前年便已经挂靴而去,现在带着自己的夫人遨游天下,不知所踪。谢府之中,已经是小字辈当道,刚刚他们提到的京兆尹谢瑁,便是谢溍的长子,而谢衍的长子谢珂亦是出类拔萃,以可靠状元之姿一路高升至吏部侍郎,颇有其祖谢朝阳的风范,这几日负责科考阅卷工作,所以被关在宫中不能出来。谢家其他的子弟,亦有在朝为官者,不过都散落在各地任职。   男主人都不在家,所以马车一路驶进了二门,在此地迎候我们的,是谢瑁的夫人,当朝尚书令大人之女秦氏。好在亲戚之间倒也没有太多的避讳,睿王程潜也就跟着我们一起登堂入室。   这么大规模的“见面会”,自然少不了诸多的礼仪,足足闹了一盏茶的功夫,这才算是相见完毕。据清儿的介绍,她这位“念兮”嫂嫂年方十八,嫁入谢府两年,如今已是“儿子他妈”了。   古人果然还是早熟的,年满十八岁便育有一子,想必也很是辛苦吧。这位秦夫人身量修长,端得眉目如画,仿佛活脱脱从工笔仕女图上走出来一般,风姿绰约,细致美丽。虽然年轻,然而行动之间,已颇有主母风范,与这宅邸倒是相得益彰。   若是凤兮姐姐的人生,不曾因为凤贤大人的案子而转弯,想必也会如这位秦夫人吧。陪在一个优秀男子的身边,然后把自己陶冶成一个更加优秀的女子。只是人生是不能够假设,也不能够重来的。   “凤先生?”秦夫人的声音打破了我的神游,我抬起头,只听她说道:“这两年府中的姐妹们也都出了阁,正觉得寂寞,如今祖婆婆和清儿回府,又请了先生来,倒是成全了念兮。先生在府中有任何不便之处,都可直言相告,念兮必倾力以赴。”   “不敢,少夫人直呼凤君名讳便可。凤君在府上,难免有叨扰之处,还请少夫人见谅。”我微微一笑,回应道。   “前几日接了阿恒的消息,那日不能恰逢其会,深以为憾。”程潜微笑着接过话头:“至于阿恒的去处,让他跟着我去大理寺,你意下如何?”   自从他们离开之后,程潜倒是隔三岔五便有信来,我闲来无事,回过两封,只是没想到他和阿恒也有联系。他回了京,便被皇帝派去做了大理寺卿,这个无心插柳,倒让我更加方便了。本来想着托老太君和谢瑁讲请,让阿恒去京兆府上学习,不过如果能跟着他,我自然更放心。   “若阿恒也愿意,便有劳光隐了。”我点点头,顺水推舟。   酷相思   在正厅之中又寒暄了一阵,我便在谢府丫鬟的引导下,到为我准备的寝房中休息。秦夫人为我安排的,是一个独立的临水小院,推开窗,便可见碧水茵茵花影荡漾,十足的清雅。想必对我的到来,老太君早有交待,这一排五间的房子,包括正厅寝房书房乃至侍女的住所,无一不舒适妥帖,恰到好处。最夸张的是,甚至连盥洗间楠木澡盆里,水雾弥漫,花香升腾。我毫不怀疑,那水温一定是在最适宜的温度。   “奴婢蝶板,见过小姐。”   就连侍女,也有本事安排成熟人,曾在山洞之中,与我有过一面之缘的蝶板姑娘也在此处,双胞胎姐妹如今单飞,这授意之人是谁,我已经懒得去评论了。他总不至于担心我逃跑,到如此境地吧!我半点武功也不懂,有这么多的高手环伺,还能逃到那里去!   我客气的将她带来的新衣留下,人则请出盥洗之地。将自己埋入水中,洗去一路风尘。想再多也未见得有用,就像斯嘉丽说过的,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只是可惜,让人无处可逃的,永远是今天。   将衣裳整理好,我扯过毛巾,一边擦头发一边往寝房的方向走。柔软的锦缎拖鞋踩在绿檀木的回廊地板上,摩擦出陈旧的香气,舒适而安逸,让我由衷地感谢那位碧落王朝的穿越先行者,将拖鞋这样美妙的事物,引入了这古老的碧落朝。   “卿卿!”   然而这份闲适的好心情,在我听到那熟悉的声音时,化为乌有。我停下脚步,便看到程潜手持着一卷书册,正站在书房的窗前,笑容满面地看着我。   我将毛巾交给跟在我身后的蝶板,取过她手上的玉簪,将散落的长发绾成一个发髻。这才走进书房,说道:   “光隐可知道何谓非礼勿视?”   “若不是我无礼,如何能有此机缘,得以饱餐秀色?”程潜靠在桌边,叉脚而立,依旧是一派风流潇洒的调调,笑着说道:“若按照死了几百年人的意思活着,人生岂不少了许多趣味!”   “光隐还是光隐,就算乌纱罩顶,也是本性不改。”   他痛快地大笑,再看向我时,目光转为深邃,笑声也戛然而止。他突然一把抓住我的手,将我带入他的怀中,紧紧锁住,任我如何挣扎也不肯放开。俯首在我耳边,道:   “卿卿,卿卿,你总算来了。”   他的声音很轻,却有一种奇异的力量,让我放下抵在他胸膛的手。他为我做了太多太多,而我能给他的,不过是一个拥抱的时间。   “殿下,殿下怎么未与你一起?”时间仿佛凝固了,他的怀抱越来越紧,让我几乎不能呼吸,我只好扯了睿王出来做挡箭牌。   他松开手,我也后退了一步,门外传来一声轻咳,蝶板端着两杯茶走了进来,放在桌上。我和他分别坐在坐榻的两侧。   “适才睿王府来人,说是兵部有事,请光远相商。”程潜的面容看不出喜怒,只是简单回答道。   “你们离开江南之前,可有见过致远?”我再次挥退了蝶板,低声问道。   “我与光远离开江南前,曾去苏州拜过翔之。致远与你素来亲厚,猛然听得你故去,悲痛难免。不过倒也有喜讯,林老夫人带了致远的表妹方小姐到了苏州,并为致远订了与她的婚事。光远上表,提及致远于兵器、贪墨两案上功勋卓著,皇上已下旨,待到三月,致远便要入京,升任兵部侍郎。”   林冲他也要做回京官了吗?这下可好了,原来在江南的聚会,如今就可以在京城重开一次了。只是他见到这个死而复生,“男扮女装”的我,不知道会是怎样的表情。那谦谦君子的面具,会不会一下就冻住呢?   不过能入得了林冲法眼的这位表妹,不知道是怎样脱俗的人物呢!这碧落朝还真是钟灵毓秀,竟养出这许多出色的女性来。   “老祖宗的信我接到了,那日意图于你不利之人,便是苏州府外,欲刺杀于你的歹人?”   “是他!”他话题转换的还真快,我敛回心神,回答道。   “这人的事,便交给我,我管保他今后再也无缘于你面前。”程潜握住茶杯,口气依旧是风轻云淡,然而他话中之意,却让人毛骨悚然。   我觉得有些冷,端起茶杯,掀开杯盖,奇异的茶香便冲入鼻翼。这茶叶——   “雀舌含珠,刀丛林立,这个时节还能吃到这银针茶,难得难得!没想到几日不见,光凌这厮竟也风雅了起来!真让人再也想不到!”   程潜的声音透着惊奇,其实他错了。这茶叶的来处,并不是谢瑁,而是睿王。没错,我也万万没想到,这茶竟是我心心念念的老君眉!养伤之时,我不过在他面前提了一句,却没想到他竟放在了心上,寻了这茶来。   睿王啊睿王,你对我,到底又存了什么样的心思?   晚饭之前,谢府男主人——谢瑁终于回到谢府。在他身后,睿王姗姗而来,总算凑齐了所有人。本来阖家团圆饭与我毫不相干,点个卯告退即可,我却被程潜和清儿硬拱上桌。   谢瑁年纪与睿王程潜相仿,也是标准的帅哥一枚,谢家男人都是风姿秀逸,到了他这里,便演变成一种亦儒亦侠的风范。而据老太君说,这位谢大公子的模样品格,倒是越长越像谢家先祖谢朝阳。   老太君和清儿是与亲人久别重逢,自然有说不完的话,一顿饭就足足吃了三个小时。好在秦夫人是个很好的女主人,又有程潜在旁边一直同我说话,这份周到让我没有一点被冷落的感觉。   饭后,清儿还是谈性未尽,我便先告退而去。虽然说这一路走马观花也不觉得特别辛苦,毕竟心中还藏着绑架未遂之事,总没有特别踏实的感觉。睿王他抽风要来,也等他来了再说,现在最重要的,是先补上一觉。   然而愿望总是美好的,我躺在如云的锦缎被中,睡意正朦胧,就被敲门声惊了起来。蝶板走进了我的寝房,脸上依旧是我最初见到的甜美微笑,仿佛不知道她已经惹起了我的起床气:   “殿下、程大人与谢大人来访。”   “你出去回报殿下和两位大人,说我已然睡下,不便见客。何况已是漏重更深,此时相见,于礼不合。请他们回去,有什么罪,我明日自去领,断落不到你身上!”   我并不要求蝶板将我视为服侍的对象,因为如果没有睿王的关系,我与她根本不必共处一室。但是若她以为我是可以由着她的主人随意摆布的软柿子,所以不给我拥有独立人格的人,应受到的尊重的话,那我绝对不能允许。   我不愿意干预别人的人生,也绝不愿意被人当成可以随意支配的对象。   “蝶姑娘且慢,我还有二句。无论你的立场为何,我想请你记着,我是在谢府为西席,并非捧着你睿王府的饭碗,可听明白了?为了我们以后好相见,我于你也无再多要求,只请你记住四个字——‘非请勿进’!”   说完我也不再看她的脸色,只转过身对着墙,继续会我的周公。不管是有多么着急的事情,也不可能这个时候去办,他们活力无限是他们的事,我可没有那个精神头奉陪。   她在屋中又站了一会儿,便合上门去了。   “殿下果然守时!”我旋开消息,莲花形的灯台绽开,夜明珠熠熠生辉,照亮了这间斗室。睿王就站在窗边,冰冷的火焰在他双眸中跳跃,壮丽且绝艳。他默默地走到我身边坐下,什么话也没有说。   屋中一片寂静,我提起坐在“五更鸡”上的水壶,向茶壶中添满水,为他斟了一盏。他也毫不客气的抓起茶杯,抿了一口又放下。   “你若使不惯她,明日便换莺簧来替她。”   “殿下言重了!何谈惯与不惯,她有她的千思万想,我有我的一定之规。今晚之后,想必就相安无事了。”我也为自己倒了一杯。沉了片刻,我直接说道:“到底出了何事,殿下和两位大人,竟来得这么急?”   “那位前扬州刺史自尽,陈尸天牢。”   自古监狱也就不是什么太平之地,何况那位前刺史大人一死,想必很多问题,都迎刃而解了。只是这个时间点上,自杀还是他杀,还真是个问题。莫非这死因还有疑点,所以他们才来找我,想让我去解答?   这件事帮他们一把,也是应该的。只是今日他来,好像不只是这个问题这么简单。我并没有忘记那个话梅刺客,没有忘记那两个侍卫交给我的那封信。所以我继续追问:   “洞察真相,为人洗冤,是凤君所愿。只是除此之外,殿下是否还有什么事,要说与凤君听?”   解红慢   “你若知道了此事,便不能回头了,你可想明白了?”睿王握着茶杯,凝视着我的双眼,一字一顿,重若千金。   “殿下想必早想到了今日吧!”我微微一笑,迎着他的视线:“如今便是我抽身回头,有心之人亦不会放过我。除了殿下的彀中,我还有路可逃吗?”   那人对我穷追猛打,只说明一个问题。如今我已经被局中人视为睿王党羽,就算我再如何澄清,也不会有人相信真相。因为其实真相,不过是人想相信的而已。   我的话音刚落,他手中的杯子便应声而碎。还未等我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我的头已经埋进了他的胸膛。他的心跳就在我的耳边,好似疾风骤雨般的快板:   “不要这样笑,不要在我面前这样笑!”   我站起身,抬手推开他,同时收起笑容,换上严肃的表情。在二十一世纪办案之时便是如此,这对我而言,没有半点困难。我沉声道:   “毕竟男女授受不亲,殿下有何吩咐但讲无妨,凤君自然无不从命。”   睿王的双手握拳,又放开,眼中火光大炽,成燎原之势,耀眼地让人眩晕。饶是我做足了心理准备,还是硬生生地后退了一步。正当我以为他会对我做出什么很难想象的举动之时,他却更出乎我意外的后退了两步,坐回到原来的位置,眸光又恢复到惯常的深邃。他不再看我,说道:   “你投我以桃,本王自当报你以李。你心头的那件事,便交给本王。你只需安心在这谢府休养,至于你之今后,本王自有安排。”   他果然还是知道了,连林冲都可看出端倪之事,又怎么会瞒得过他的耳目。想必程潜也是如此,毕竟我的户籍就在岐山凤家村,是骗不了人的。就算我不说为何以女身应试充作下僚,他们也是心知肚明,只是不去捅破罢了。   林冲之于我,是惜才;程潜之于我,是思慕;他之于我,应该就是可用吧!   “殿下的心意,凤君领了。只是凤君与人有约,必要亲力亲为,探得真相。殿下既要回报凤君,凤君就斗胆提一要求,请殿下给凤君一个恩典。若凤君有幸,能活着助殿下成事,请殿下允凤君离去,从此天涯海角,再不相认。”   睿王看着我,接下来的话,仿佛从齿缝中挤出来一般:   “若你有命活到那日再说吧!”   “能否活到那日,便看凤君的造化了,请睿王殿下应允!”我挑眉,毫不在意。   “你以为单凭一个程潜,你便能翻过此案?”睿王继续追问,声音更冷。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就算未能如愿,死者泉下有知,亦不会责怪凤君!”   “所以你心里对程潜,仍是有所希冀?”   真是晕倒,明明说的是关于那“话梅刺客”的事情,怎么讲着讲着,事情就发展到我对程潜的观感上来了?   “殿下多虑了。无论凤君于光隐有何想法,都是凤君的私心,与殿下的大事无干。”我将他的问题轻飘飘地挑过,然后问道:“请殿下告知凤君,那话梅刺客,究竟是何身份?为何于凤君这般执着?”   “不管是为谁,都与我骨肉至亲。”他瞪视着我,脸色之难看,让人不敢领教。半晌才说道:“这世间之事,本就如此,世人都以他为贤德,贤德之人,却用心最恶。”   贤德之人?莫非那“话梅刺客”的背后主谋,竟是当朝诸皇子里,最以仁德见称的五皇子齐王云灿。据民间传说,这位齐王的母妃怀他足月那日,梦到了释迦摩尼,醒来之后羊水已破了,便生了他下来。所以这位齐王自出生之日起便不曾沾过荤腥,五岁放生了御厨房里的锦鲤,七岁上便能颂论语孟子;十六岁上,一篇《新民十策》震惊四座,被翰林院视为政论典范文。他在碧落文臣心中的位置,与睿王这尊“战神”在武将心中的位置一样,都是不可动摇的。这两位王爷,也被称为“碧落双璧”。   无数历史事实证明,越是标榜“清心寡欲”之人,便越是贪心,果然是万古不易的真理。既要名又要利,这世上如何有这般好事!这样的人,下场多半是精分,隋炀帝杨广便是著名的例子。   其实从某种意义而言,太子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他有这么两位出色的兄弟,让他无时无刻不相形见绌。就算在现代社会的平常人家,儿女都会担心这样的比较,会导致父母的偏心,何况是在这天子之家!想必这太子的椅子,他坐着也是如坐针毡吧。   “那人的身份呢?殿下可知道?”   “入了暗卫,便是死人。问一死人姓名,又有何益处?”睿王起身说道:“至于他从何处得知,你自从入了谢府中,可曾见过什么外人?”   我自从进了谢府,就不曾见过什么外人了。除了那日里去书院,见过书院的人。所有人都是在山上,只有岑夫子曾下山去报案。不过那么短短的一段时间里,他既要报官,又得找到那位话梅刺客,话梅刺客也需要找到足够的人手,这样一长串动作,是需要时间去完成的。何况我并非什么知名人物,他又如何得知此“凤君”便是那个话梅刺客要寻找的苏州法曹“凤君”?   “是岑夫子吗?”   “自那日你遇袭之后,舅舅便在书院之中安插了人手,他二人虽百般小心,亦有一疏。舅舅已遵照外婆的意思,通过岑夫子带话给那背后之人,若不能让谢家安生,下辈子都别想安生。那人得了这话,自然知道该如何去做。”睿王说的云淡风轻,那其中的狠意,却让人不寒而栗。   这些日子以来老太君都是不动声色,没想到竟然是已经办完了!难怪谢家能屹立百年而不倒,真是受教了!   “明日辰时,我与光隐、光凌会来此,会同你至天牢勘验尸身。”   兵器、贪墨两案由始至终,皆是他们两人的首尾,怎么那谢瑁又牵涉其中?从老太君平日里的言谈,足见她对夺嫡之事十分厌憎,难道她的孙辈,这么快便牵涉其中了吗?   当今那位天子,不过五十几岁,白日里虽然只是惊鸿一瞥,但是从他说话的中气,也可以判断,此人的身体非常康健。就算以碧落的医疗条件,怎么也还有十年可活。现在就选边站,未免太过心急了些。不过从这件事情上,也足以想象,睿王在处理亲戚关系以及网罗人才上,想必无所不用其极的。   虽然我不认得那位齐王,但是在处理与谢家的关系这一点上来看,他未免操之过急,这样的挑衅,等同于将本来就与睿王亲厚的谢家,更推向睿王。   不过从政者的心思,也不是我这样的人能想明白的。也许他反过来认为,谢家在这场夺嫡大战中,无论如何都将站在睿王这边,正面交锋是迟早的事,这样的决裂方式,更有利于处理其他关系,也说不定。   他能够与睿王齐名,肯定不是简单人物。我实在想不通,他为了我这样一个小咖,不惜与谢府正面为敌,到底是为了什么!这根本说不通。   睿王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直接道:   “办这种蠢事,想来不是我那举世无双的兄弟的意思。追杀扬州兵曹,是太子党的命令,可挑衅谢家,却是他自作主张。只是他未免太小觑了我,他以为我并不知他身在太子麾下,却心在老五,是以希望借我与谢家之手,去对付太子,他的主子好据此渔利。”他声调未变,然而那语气中,却有一种莫名的东西,让人不寒而栗。   玩这种阴谋诡计,我无论如何都是及不上他的。他的城府比我深,政治视野也远比我开阔,对于对手的了解,已经超越了知己知彼的程度。我人生中从来没有哪一刻向现在这般,感谢上苍没有安排我与他为敌。   所谓算人者人恒算之。尤其是面对他们这种腹黑的人精,使这等两面三刀的手段,更要格外谨慎,否则像那人一般自作聪明至此,还真是没救了。   我不想再听下去了,他的言谈之中所透露出来的负面信息,让我从内心往外觉得冷。我不自觉地抱住自己的双臂,摩挲着取暖。他看了我一眼,眸光益发沉黯,我以为他还要再说些什么。他却默然起身,走向窗边。而就在我以为他要离开时,他却又顿住脚步,对我说话时没有回头:   “你身上的伤,可全好了?那日接得谢府的信,说那人扯了你的手臂,牵动了旧伤。如今——”   “多谢殿下关怀,凤君已然无恙。凤君恭送殿下!”   他没有再说话,推开窗“咻”地一声,消失在我面前。   天仙子   第二天辰时,这睿王和谢瑁果然都到了我门外。蝶板许是吸取了教训,这次倒没敢自作主张,恭恭敬敬向我请示过后,才让他们几位进了会客厅。   好在这几位都是务实之人,简单的招呼了几句之后,我便带了阿恒与工具箱,乘着他们早已经准备好的马车,向大理寺所辖的天牢而去。睿王抓紧时间,在路上向我介绍此案的情报。   其实昨夜睿王告诉我,他们之所以半夜找上门来,是为了这个情况,我便有些后悔,不应该为了赌这一时之气,而不将情况了解清楚。之后睿王再与我提到此事,时间便已经有些晚了,只希望我不会错过蛛丝马迹。   据睿王所说,天牢的看守发现此人已死,是在昨晚酉时。程潜见请不动我,便已经赶去天牢坐镇,到现在仍是守在那边,今日早上就只有他和谢瑁来接我。那第一发现者已经被他扣了下来,只等我去验尸了。   马车一路畅通无阻,直到天牢门口,方才放下我们。所有的狱卒一见到我们过来,都是双膝跪倒,连头也不敢抬,睿王一马当先,阿恒则提着工具箱,走在我身侧。   为了保持现场的完整,程潜并没有允许他们将尸体送往殓房,仍旧留在牢房之内。我便有了这样的机会,好好“游览”一番古代的监牢。暗不见光的狭长通道,弥漫着潮湿而腐败的气息,以及属于恭桶特有的骚臭味道,令人难以忍受。阿恒毕竟经验尚浅,已然受不住这种刺激,抱着工具箱跑到一边,呕吐出声。   我早料到他这样的反应,跟上前去,从袖兜之中掏出随身携带的小水囊,递给他。只听得身后传来程潜熟悉的声音:   “光远、光凌,你们来了。卿卿,可还受得住吗?”   我转过身,对他报以一笑。正待开口,就听得一个声音在转角处响起,那音质晶莹剔透,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透明感,仿佛此处所有的阴暗晦涩,都被他简单的一句洗净了一般:   “阿灿见过兄长!”   阿灿?这来人竟是传说中的齐王云灿吗?难道这长安真的像他们说的那般处处有言灵,昨日,确切的说是今天的早上,他还是我们言谈中的主角,展眼间,他就这么毫无预警的出现在我面前。   这样也好,我倒要看看,这位几乎被人传为佛陀在世的贤王,是怎样的三头六臂!   一身朴素的白衣,没有任何多余的纹饰,透出一种浑然天成的高贵。和他的兄长睿王一样,他也有一双传神的眼,幽深如古井,波澜不惊,却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自然而然地流露。他随意站在那里,以他为中心,周围所有的一切——那发霉的地面,锈迹斑斑的栏杆,都被那近乎神圣的光华笼罩。如果要从世上选一个人,永远不应该出现在这样肮脏的环境中的话,那这个人,一定是齐王云灿。   难怪在民间有这样那样的传言,他根本不需要做任何事,只是这容貌,这风采,就有足够的说服力,引发无意识的狂热。   他与谢瑁又寒暄了两句,眸光转向我。我连忙垂下眼眸,福身一礼:   “民女凤氏,见过齐王殿下。”   “非常之地,不必多礼。”他开口,声音和语调,都让人如沐春风。   还不等我回答,睿王已经来到我身边,问我道:“可准备好了?”   “是!”我干脆地应道。   程潜接着说道:“尸身就在里面,卿卿,且随我来。”   对于我这样一个“民女”,这样一路畅通无阻到了天牢,如今又要直面尸身,齐王竟没有半点疑问,想必我的身份,对于他而言,也不是什么秘密了吧!   我从阿恒收中接过工具箱,带上胶皮的手套。对于我这套行头,睿王和程潜从前都旁敲侧击的问过,都被我以“师门不传之密”搪塞过去,这齐王明显比他们上道多了,对于我所作所为,他竟是视若无睹。   程潜亲自为我掌灯,我在这简陋的牢房里绕了一圈。首先是牢门,并没有任何破门而入的痕迹,而屋内也并没有打斗过的痕迹。那被害人就躺在稻草之上,他的下身早已一片泥泞,发出屎溺□特有的腥臭气,看来躺在这里已经有段时间了。根据程潜的初步检验,那被害人颜面青紫,嘴唇乌黑,且以银针试探口舌,有染黑的痕迹,所以他最初是认为,这被害人应该是服毒而亡,只是这毒是他人强行灌入,还是自行服用,以及这毒物的来源,他却不能断言。但是程潜按照这个中毒的思路追查下去,却发现了最大的疑点,地上并没有砒霜中毒所应有的呕吐物,所以才想着拉我来做最后的鉴定。   虽然有灯光,但是这里未免还是太过昏暗,我只得要求程潜,将这尸身转到敛房,再次勘验。再扫了一次初验记录,我也发现了一个不寻常的地方,那便是此人被发现死亡之时,已经出现了大小便失禁的情况,但是他的排泄物,却并非砒霜中毒所惯常出现的水样粘液或米汤样物。   许是看我皱起眉,睿王问道:   “到底如何?”   “以我而言,致死之因,绝非砒霜!”这人的尸体看上去,呈现出来的,更接近窒息而死的全身特征。比如不仅嘴唇紫黑,面颊、耳朵乃至于甲床皆是如此。在法医学上,这种状况多数被称为“颜面肿胀发绀”,此外他残余尸斑的颜色,也是暗紫红色。甚至血色的唾液和大小便失禁,都符合呼气性呼吸困难期惊厥,导致平滑肌痉挛的症状。   不过若要确定,却也没那么简单。我掀开他的嘴唇,用酒精反复擦拭,很快的便出现了典型的“玫瑰齿”。根据法医学统计,这种牙齿出血的症状,在百分之95以上的窒息死者身上,都会出现。用刀划开他的皮肤,血液还曾暗红色流动性,这也是窒息死亡最显著的特征。   那这种窒息,又是由什么状况引发的?   虽然还有一种砷化物中毒——确切的说,应该是麻痹性中毒,会出现中毒性窒息的反应,但是这种情况是需要大量砷化物进入体内,且十分罕见。而且现在所见的尸体表征,亦不符合麻痹性中毒的特征,尤其是——   “何以断定不是砒霜?”   我还在思考,就听到有人问道。我抓起尸体的手,习惯性地回答道:“从指甲便可断定。若是砒霜致死,甲面上应有白横纹,此人甲床青紫,是为窒闷而死。”   回答之后,才觉察不对,问话之人,竟是神仙王爷!他正看着我,眸光温柔,唇边的微笑更是毫无瑕疵。目光交错,我装作什么也没发生,又低下头看着这尸体。心里开始评估,如果我现在要求尸体解剖,他们的接受度能有多少。   “若是窒闷而死,那凶徒有用了何等手段?”有一个人发问了,我抬起头,谢瑁表情正严肃地看着我,好在眼中并无不信任。   若说窒息而死,确有很多不同的分类。机械性窒息、空气缺氧、电击、中毒以及严重疾病,都可能会导致窒息。以这位被害人的状况,电击没有可能,中毒也已经排除,空气缺氧和病理性窒息的症状,也不符合症状,唯一的可能性,就只有机械性窒息了。颈部和胸膛没有压迫的痕迹,不是溺死,咽喉和鼻子都没有异物阻隔,那也就只有——   我看向他的鼻翼,他们的口鼻之间,略显苍白,与周围的难看的不成人形的青紫,形成了强烈的对照。旧时读书,曾听说古代监狱有一招,就是用草纸泡上水,糊在人的口鼻处,然后一张一张加上去,直加到人窒息而死。这样的方法的好处,是基本查不出死因,犯人都被以圄毙之类的理由,丢出大牢,随便挖坑埋掉。   而这样的方法,在现代法医学中,则被称为闭塞呼吸道口的窒息。闷死的过程较长,多半见于他杀,而且一般被害人的双手是被制住的,以防被害人反抗。但是这在碧落朝就不算什么,点穴这样的方法,就足以使一个人完全丧失抵抗能力,只有眼睁睁品尝着自己的死亡。一般而言,这种窒息方式,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但是在性急的情况下,会产生一点压迫也是很有可能的,被害人鼻孔附近的残留苍白区,也就很好解释了。   我用镊子探入他的鼻孔,果不其然,一块小小的草纸屑,大白于天下。   我转过头看向睿王与程潜,他们二人对视了一眼,没有说话。明明这样的“暴毙”死因,已经很完美,又是哪一位画蛇添足,竟弄了个砒霜出来!   我的眼光扫过对面的齐王,他正看着那尸身,那双清朗出尘的眼睛,透着一股悲天悯人的气息。我心中不由得咂舌,若不是睿王以那样的口吻提到他,我几乎就要完全相信他了。这人要么真的无辜,要么就是他的演技,真的是奥斯卡影帝级别。   原来这世上真的有这样的人,他的存在,就好像一种信仰!不过就像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总有另外一个人,不畏浮云遮望眼,可以洞悉所有的伪装。   只是不知道在这场天下豪赌的最后,到底会是谁在那硕大的宝座下,沉郁着“既生瑜何生亮”?   金错刀   如今没了朝廷命官的身份,具体的查案自然轮不上我。出了这样的事情,想必程潜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睿王便率先提出要走,我和谢瑁自然是跟他一起。不过出乎我意料之外的,那位齐王竟也顺水推舟,跟着我们一起走。   出了天牢本来应该分道扬镳,他们各自去官署,而我则回谢家继续宅着,我却被谢瑁叫住了。他说道:   “凤先生请留步!先生观察入微,洞若火烛,谢瑁佩服。如今京兆尹府上,正有一悬案,谢瑁才德不足,不能破此悬案,以致京城上下人心惶惶,实在惭愧。如今谢瑁欲借先生长才,不知可否移就?”   “若能助大人一臂之力,在下幸甚至哉!只是——”   他说的那件案子,我在来京路上也听说过。大约从三个月前开始,长安地区就开始陆续出现豆蔻少女神秘失踪的事件。原来的失踪人口,还只是普通人家的女儿。然而就在上个月的百花节那日,吏部员外郎李大人的女儿李小姐,也宣告失踪,至今未寻到。   也正是这个案子十日之内无半点进展,导致了前任京兆尹引咎致仕。原本在鸿胪寺任职的谢瑁被皇帝看中,接下来这个吃重的工作,而他上任的第一个任务,便是这个连环失踪案。只是没有尸体,不知现场,我又该如何下手呢?   “此案昨日又有突变,在浐河岸边,发现一具无头女尸。”他打断了我的“可是”,直接说道:“若先生方便,能否随谢瑁同至京兆府上?”   既然有尸体,便有我的用武之地。我毫不犹豫的点头应下,这才想起我昨日已经自己的“使用权”,卖给了睿王。   我偏过头看了睿王一眼,也许是齐王这样的强敌兵临城下,睿王的战斗指数也推向了至高点。就连他的表情,也与平日里对着我或程潜之时,完全不同。他那倾城绝色的脸庞,仿佛被笼罩在一个名为“绝对零度”的冷气团之中,向四周辐射着不怒自威的强大气场。   注意到我的视线,他对我点了点头,齐王却道:   “光凌且慢,本王也与欲同往。”他也要去?我有些惊讶。只听他继续道:“能使光凌为难至此,想必是为那失踪案。凤小姐都肯施以援手,本王忝为雍州刺史,岂可尸位素餐,不闻不问?”   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这雍州刺史只是名义上的长安以及周边地区的长官而已,因为京城之地规格够高神仙够多,所以按照惯例,必须以亲王充任这一职务。但是真正的权力,则是由现在的京兆尹,从前的雍州别驾行使。   不过他以这样的理由要跟,谢瑁也是不能拒绝的。毕竟还有大义在上。只是我本能的不想和这位神仙相处太久。一个能让睿王如此戒备的人,就算他看上去连一只蚂蚁也不忍心踩死,我也不想有太多接触。   只是这世上的事情,多半是要事与愿违的。睿王本来也要跟,却被兵部紧急召唤而去。这趟京兆府半日游,便只有谢瑁陪同了。   下了马车,又是另一个殓房,这次是谢瑁一马当先。不过进门之时,他突然转过身,对我说道:   “这尸身所在之处少有人烟,是以发现之时,这尸身已在水中浸泡数日之久,与在生之人,大相径庭。殿下,凤先生,请小心。”   他说的隐晦,但是意思还是很明白的。溺死的确是非常考验人的检验。我曾实地参与解剖一具在水中浸泡了半月的尸身,巨人观与尸体的霉变还在其次,当时有一位实习生,因为缺乏经验,被消化管内的腐败气体喷了个正着,下场惨不忍睹。不说他本人,主刀的我导师,也足足有两天不敢吃肉。   那次之后,无论是什么样的恶心状况,我都能够安之若素。   一进那屋中,我身边的两位便都不约而同的闭住气。在那停尸之处,放着一具无头尸体。我几步走过去,绕着尸体转了一圈。依旧腐败程度来看,这尸身在水中浸泡,约在十日左右。由于腐败的作用,尸体的手部皮肤表皮已出现了“手套脱皮”前兆。然而仍可发现右手大拇指腹和食指内侧有两处皮肤有一层薄茧,与手部其他地方,截然不同。尸身的断颈之上,已经生出了水草,手臂处也开始出现小块剥落。尸体的胃部到腹部一线异常鼓胀,解剖之时绝对需要小心。   我慢慢剥离她身上那已经和腐肉黏合的衣裙,齐王轻咳了一声,我这才抬起头,说道:“这尸身虽有溺死之症,毕竟亦有刀伤,致死之因,如此尚无法断定。若有所不适,殿下与大人不妨回避。”   虽然尸身已经故去,毕竟还是女子之身,他们这份不自在,倒也不难理解。齐王与谢瑁对视了一眼,终究还是没有离场。   既然他们都不在乎,我自然也不需要忸怩,继续勘验。除了头部这一刀,尸身上倒不见其他生前伤的痕迹。如果想进一步断定死因是刀伤还是溺死,抑或是其他死因,就必须要解剖了。   只是现在我便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他们,这具尸体,只怕是与他们要追查的案子,并没有什么关系。   “并非本案失踪之女吗?先生何以断言?”谢瑁有些惊奇地看着我。   “据在下所知,这三月间失踪的女子,俱是豆蔻之年,待嫁之身,这女子却是方才生育,便被人所害!”   这样的话,就出现了时间点上的矛盾,从妊娠的时间倒退,三个月是无论如何也造不出一个婴儿来的。所以这个案子,应该是与他们所要查的无关。   不过虽然无关,但是出现命案还是要调查的。   “还有劳先生,为我等解惑!”齐王走到我身边,轻声说道。   我指向那女子的已然绿意斑驳的腹壁,在不规整的绿色之下,尚有几道清晰的接近紫黑色的纹路,说道:“殿下和大人请看,此处虽已腐败,然而仍可见妊娠斑纹。这种纹路只在生育之后半月之内为紫红色,可见这女子方才生育不久。”   我将这女子肿胀霉变的双腿分开推上去,因为腐败气体的累积,她的子宫已然脱落出体外,不过用以判断分娩时间的“恶露”物质,已经因为流水的冲刷消失殆尽,若再要判断这女子死亡和分娩的精确时间距离,已经很难了。   其实宋代开始,古代法医学就已经开始依赖牙齿的损耗程度,来判断死者的年龄了,只是宋慈时代并不像现代法医学的精确。如今牙齿不在,要想推断这人的身份,也只有靠骨头了。   “尸身无头,若想知道尸身年齿,便只有靠骨头。我亦须将此尸身剖开,详探死因。请大人准许。”   齐王也看向谢瑁,谢瑁直视着我的眼睛,好像是在做最后的判断,终于,他还是缓缓地点点头。   那些失踪女子的年龄,在豆蔻之年,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十三、四岁,古代女子虽则早熟,十五、六岁便已然可嫁为人妇,但是在我提取了这具尸体的耻骨之后,我发现她的联合面背侧缘已经开始形成,这就证明,这女子的年龄在二十岁左右。   一般的连环凶手都有偏执狂,这死者显然并非他的偏好类型。就算是有组织犯罪,这女子也绝非在目标范围之内。而最关键的,如果是溺死,最简单的就是剖开此人的气管与胃肠一线,观察里面可有泥沙等物。这女子的气管和胃肠都非常干净,所以他的死因,就绝不可能是溺死。   虽然我们可以得出这么多信息,但是当务之急,还是要找到女子的头,否则她的身份,依然很难判断。要想找到她的头,还有一件事情是必须要着手去办的——   “在下以为,若想寻得此女子的头颅,并查出其身份。首要之事,便是寻得抛尸之地。这女子的尸身之上,有水草蔓生,便是流水冲刷的佐证。若要寻得这抛尸之地,还需向上游去寻。大人府中,可藏有长安地图?”   谢瑁点点头,说道:   “府中书房墙上,便有一幅长安图,殿下,凤先生,请随谢瑁移步前往。”   才入得书房,便看到书房的西墙之上,铺着一张巨型的“长安行政图”,分外让人感受到自己的渺小。谢瑁率先走了过去,指向浐河的一转弯处,说道:“这尸身便是在此地寻得。浐河为长安八水之一,自长安东来,在此汇于灞河。这处河水较浅,是以尸身到了岸边,为一拾柴的农夫看见。”   这浐河自终南山而出,向北入长安之东,流域颇长,到这转弯之处,已算中下游,认真找起来只怕颇为麻烦。   那齐王突然指向图上一地,说道:   “不妨先去此地,许有所得,亦说不定。”   作者有话要说:溺死是真的很难看,尤其是腐尸,如果有任何生理不适反应,与本人无关~~   上一章某人的出场,大家反应不太热情,是不是这个人真的是很不招人待见,齐王tx,乃被bs了,哈哈哈哈~~   那个啥,如果那个诅咒的事情,有让谁觉得不舒服的,无良雪在此正式鞠躬道歉,本来只是好玩才写的,既然大家不想看到,那我就听取大家的意见,不再诅咒了~~   无良雪再三友情提醒,此章有些恶心,恐怕会引起神经线比较敏感的人呕吐、胃肠道不适等生理反应,请思之再三,不想看到因为这个而出现的负分,谢谢合作~~   琐窗寒   我循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地图上那个点,在发现尸体的那个转弯上游不远处,处于两个转弯之间,根据图释,竟是一座尼姑庵。   说实话,我第一次看到这个地图,便觉得很有亲切感。它并不是如史书上所常见的中国古代地图那么写意,更接近近现代有比例有图案,从西方引进的地图。想必这个东西,也与那位光武皇后颇有渊源吧。   只是为什么是这座尼姑庵,我有些不能理解。与我同样不能理解的,还有谢瑁。他比我更有行动力,直接将这个问题问出了口。只听那齐王回答道:   “凤小姐说起这右手拇指指腹与食指侧缘覆有薄茧时,我便想到了。这女尸手上之茧,与我乳母颇为相似。乳母礼佛至诚,右手终日缠着一圈佛珠。”   他比了一个转动佛珠的动作,我豁然开朗。这佛珠与手指的这两个部位摩擦日久,有茧产生,不足为奇。何况这尼姑庵,便在发现尸体之处上游,二十里开外的河岸上。根据浐河的走势,此处至停尸之处,水流一路平坦湍急,至那处方是第一个大转弯。   “说来也是,出家之人与他人最大不同,便在发式。难怪竟要将尸身头颅砍下。若留着,想必已然查到她庵上了!”谢瑁右手握拳,击在左掌之上,表情兴奋地道:“事不宜迟,我们这边出发!”   “光凌还是这般性急。虽则我们有所推断,毕竟手中并无确据。就算是她庵中之人,既然死了,为何不就地埋了,反而要冒着翻案之险,将这尸身的头砍下?本是出家之人却怀有身孕,已是有违清规,何况又无端横死!若我们此去大动干戈,又一无所得,你待将如何收场?无故闯入清修之所,又毁谤出家之人清誉,此事若传扬出去,于你官声又爱。何况为了贪墨案,御史台这些日子正焦头烂额,不负重荷,你便饶过他们吧!”   “多谢殿下提点。殿下有何建议?”   比起在阴谋中打滚的谪仙齐王,谢瑁果然还是冲动了些。   “此事倒不须如此急切,今日先将诸事准备停当,明日你我与凤小姐三人,可微服前往。”齐王的微笑,一如既往的无懈可击,可不知为何,我却觉得一阵发寒。   说实话,我是真的不想与他同往。   验尸告以段落,我也想走了。正待向谢瑁告辞,只见京兆府上的差役出现在门口,说道:“殿下,大人,睿王殿下驾到!”   齐王和谢瑁的目光同时看向我,我下意识地挺起胸膛,不与他们目光相碰,装作一切与我无关。   进了花厅,便见睿王站在窗前,春风轻扬,衣发翩翩,仿若芝兰玉树。我们才一进门,他便转过头,眼光飞快的扫过我,然后又对上齐王。   一阵电光火石之后,齐王笑道:“往日里想见三哥一面都不可得,今日却接连遇见,难得难得。”   “五弟身为雍州牧又掌礼部,自然国事繁重。为兄怎好打扰?”睿王接了一句,然后转向谢瑁,道:   “此处的事可了了?若无事,我与卿卿便先回谢府。”   “三哥与阿灿想到一处去了!阿灿正欲同光凌说,若京兆府上诸事繁杂,阿灿可作个护花之人,先送凤小姐回府,三哥便来了。说起来晏老太君回京,云灿本应前往拜望,只是想到老太君一路舟车劳顿正应休养。若云灿前去,还要打起十二万分精神应付,反成叨扰,这才作罢。如今正好与三哥和凤小姐同往。”   于是在他的提议下,原本我与睿王的二人同行,就变成了三人会。才上了车,低气压便弥漫在整个车厢,我只好装死闭目养神,原本并不算长的路途,却好像漫长而没有尽头。马车好容易停了下来,车帘被人从外撩开,我忍着最后一个下车,程潜和阿恒已经在车前,我扶着蝶板的手下了车,他便迎了上来,说道:   “我才到府中,便听得他们说,光凌派了人回来通报,说你去了京兆府上。正欲去接你回来,不想卿卿你竟先到了。今日可还顺遂?”   今日所有的力气,好像都耗在装死上了,我实在不想开口,只好点点头,算是应过了。先告罪回去洗了个战斗澡,又换了身新衣,本想着随便等下随便丢个借口,不去正厅用餐,却没想到竟是清儿这丫头亲自来架我出席。   一进大厅,便听得齐王笑道:   “老夫人有所不知,今日实是阿灿受教了。凤小姐真真了得,不过小露身手,便让阿灿叹为观止。”   怎么脚才踏进一半,就听到和我有关的话题?我只得装着什么也不知道,先向老太君请安后,便被清儿拉着,坐到她身边。   倒是站在老太君身后的秦夫人笑着为我解惑,道:“适才听得表兄说,今日凤先生仗义出手,帮了外子大忙,念兮在此谢过了。”   我连忙站起身,口称“不敢”。老太君道:   “你们这些小子太过任性,明知君儿身子不好,才到了京城也不容她休息,便强要她去帮忙。也没有半点体恤,我看你们这些年都白活了!”   睿王、程潜和谢瑁三人都不敢反驳,齐王也是但笑不语。我只好开口道:   “凤君知道,夫人是心疼凤君奔波劳顿,只是此事原也怪不得殿下与大人。殿下与大人以百姓疾苦为先,何曾以个人辛劳得失为害?凤君不胜感佩之余,能以微末之技,为力所能及之事,实为凤君所愿。”   能以最快的查明案情,无论对于生者还是死者,都是一种安慰。早一天结束,便可早一天放下,这是我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得出的最悲伤,也最无奈的结论。   我借口折腾一天也累了,早早结束了这顿让人食之无味的饭局。可是偏偏脑细胞使用过度,这种状况,便是躺在床上也只有辗转反侧,我索性卸下顶了一天的不知名的繁琐发髻,将自己裹在温软的披风中,坐在露台的躺椅上,看着月亮发呆。   自从认识了那几位仁兄之后,我的人生就好像搭上了云霄飞车,在那已经被别人规划好了的轨道上跌宕起伏,完全不由自主。有的时候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都觉得有些陌生了。明明还是一样的眉,一样的眼,为何好像这身子里装的,已不是二十一世纪里那个灵魂?   我端详着这月亮,妩媚中带着点清冷,虽然“形容消瘦”,却别有一番美丽。真是可惜了,若此时能有一坛酒,让我共她一醉,该有多好!让我不要清醒地看着自己,被周遭的林林总总,卷进那漩涡中去。什么世外桃源要到哪里去寻觅,万丈红尘之中,只有这壶中天长,是逃避现实的终南捷径。   “虽然冬日已过,毕竟入了夜,月色虽美,亦要顾着自己的身子。”在我的头顶上,突然出现了一张俊美的脸庞,遮住了那弯月。   双眸含笑,神采飞扬,是程潜。扫兴啊扫兴,我垂下眼眸,没有回答他的话。他却顺势坐在了地上,也卸了发冠,任凭长发披散下来,随风起舞。   说道:“一两银子,买你心中所想。”   我睁开眼睛,惊讶地看着他。这句话——   “娘在世的时候,经常这样哄我。据说是光武皇后在时,也常用这话来哄含章公主。”他从我身后扯了一个软垫,垫在我这睡椅的侧沿,舒舒服服地倚在那里,转头看着我,月色映在他的眼中,格外深邃温柔,他轻声说道:“若银两真能买去心中的沉郁,便是倾家荡产,亦算不得什么!只是卿卿,我能做到的,只是在你身边,等待着你回眸,许我为你分担。”   可是太多的柔情,反而让人不能负荷。我收回自己的目光,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想要让自己说出些调侃的话来,却喉间干涩,终究说不出来。   “卿卿,有些事情我做不到,但却能猜出你此刻的心思,你可相信?”一阵沉默之中,他突然开口,语调带着几分轻快,也感染了我。我懒洋洋地瞥了他一眼,道:   “光隐的本事,一向可大到天上去的!只是牛皮吹破,总有落下来的时候,只怕那时候便不好看了。”   “好啊,你竟如此看我不起,那咱们不妨赌个东道,看我说的可对?”他更来了十分精神,双眸雪亮地看着我。   “你居然以我心中所想为赌——”我有些惊讶。   “我从来都信得过你,信不过我的,从来是你。”他看着我,表情已经有些涩意。   “赌便赌!”我连忙应战,不想让这好不容易融化了的气氛,再度结冻。   “我想与你赌一个开始,卿卿,若我猜中你心中所想,便是我们心有灵犀,至少不要想也不想,只是拒绝——”   清和风   也许他的目光太过柔情,他的语调太过诚恳,我并不想面对这样的程潜。   我坐起来,转身背对着他站起身,除了让这气氛渐渐变冷,我好像什么也做不了。就当我以为这沉默,会成为最终的结束,身后突然一热,属于程潜的气息铺天盖地而来,将我紧紧的拥住。   “卿卿,你心中所想我如何不知,这京城这谢府,于你都是牢笼。若非——可是卿卿,不值得的,过去种种早该放下。只要你说一声,不,只要你轻轻点头,我便带你走。我们去大漠,卿卿,你可见过大漠里的日落,只消看上一眼,你就会明白,这狗苟蝇营的一切,是多么微小。那羌笛,那烈酒——若你不喜欢,我们便回江南,寻一处烟柳如画的所在——”   他的拥抱这般舒适,若我闭上眼睛,是不是真的可以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大漠落日,烟柳如画,他为我勾勒的,是多么让人神往的美丽。如果我此时肋下有双翼,也许真的可以和他一起飞去,只是——   梦境再美好,终究还是要回到现实。   “光隐,你错了,我此刻想的,并不是此事——”我的话还未说完,他便将我转过来,再一次的拥抱,近乎执拗的坚决。   也许孤独真的会让人脆弱,我握紧双手却抵抗不了,只能渐渐放任自己,去回应那让人沉沦的温暖——   在我的双手几乎要环住他身体的那一秒,睿王的身影出现在落地窗前。他的目光直射向我,我从来没有看到谁的眼中,竟能瞬间传达出毁天灭地的恐怖。   我举起双手,抵在程潜的胸口,他却仿佛生了根一般,一动不动。   “放手!”睿王的语气很轻,相比他眼中的暴烈,这样的他更让人心惊胆战。   程潜也终于放过了我,他转身,好似慢动作,脸上又挂回了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招呼道:“光远,你何时来的?”   “你心知肚明,何必多此一问?”睿王缓缓走过来,坐在躺椅上,姿态无比优雅从容,他的手指在我留下那里的披风上,一点一点,摩挲而过,从他进来开始,他的视线专注,未尝稍离我的脸,我一阵冷热交感,仿佛他的指尖轻触的,不是披风而是我的肌肤,随着他的所到之处,一寸一寸战栗。   程潜双眼微眯,我在一瞬间闻到道了硝烟的味道。这两个男人天生便是雄性激素分泌过剩。   “奔波了这一日,我也累了,若殿下与光隐无事,凤君便要送客了。”   我索性穿过他们纠缠的视线,直接回到房中。毕竟人生苦短,我可没那么心思,陪他们两位大眼瞪小眼。   “卿卿,今夜我来此之时,你可是想喝酒?”在我的身后,程潜的声音在拉门关好之前,钻入我的耳中。   我的手顿了一下,只听他继续道:   “今夜我所于你所言,句句真心,卿卿,我等你。”   “凤小姐,可是身体不适?想必是昨日太过劳累。”   我闭着眼睛,耳边传来齐王亲切地“问候”,真真让人“如沐春风”。   昨儿被他们二人一闹,本来就已经很稀薄的睡意,更是走了个一干二净。我躺在床上,就着夜明珠的光芒,读了整整一夜的书。虽然请蝶板用她完美的化妆术为我弥补,但是那份疲惫还是挡不住。   出城的这段路本来可以用来补眠,可这位齐王殿下偏偏不肯如谢瑁一样骑马,反而上了这马车与我大眼瞪小眼。   “多谢殿下过问,凤君不胜感激。”我睁开眼睛,礼貌回应。   如果不是已经答应了谢瑁要帮忙,这趟“现场之旅”,其实并不需要我出场。毕竟现场并非我的专长。不过现在我倒是开始好奇了,他从早上到了谢府便讳莫如深的,是什么样的锦囊妙计。   下了车,我们便看到那“水月庵”的匾额,十足的红楼风范。谢瑁叩响了门环,出来应门的,是一个面容清秀的小女尼。   只听齐王说道:   “在下长安秦五,求见贵庵主持。”   那女尼的眼光从我们手上扫过去,道:“师傅说过,我们水月庵都是女子,不方便接见男施主随喜。”   “小师傅,在下亦是由人引荐来此。外祖祭日在即,家母欲选一处清静所在,为外祖点灯祈福。是以令我兄弟前来,先奉上一点福德。因知道庵中皆为女子,是以秦五特携妻前来,卿卿,你来——”   假扮“夫妻”总要商量套好招数,他居然来这套突然袭击,难道不怕我无以为继,就此穿帮?还有,为何只有他叫我“卿卿”时,会让我从里到外觉得不舒服?   就算心里有再多不满,这戏总要唱下去。毕竟这并不是事关我与他,而是一条惨死的人命。我着看向那小尼姑,笑道:   “既然五蕴皆空,男女之别又有何妨碍?请小师傅看在我们如此心诚,为我们通报一声。”   那小尼姑看着我们身后放着的一堆由齐王准备好的“大件礼盒”,明显是动了心。她向我行了一礼,然后道:   “那便请施主在此稍候片刻,贫尼去去便来。”   她合上门扉,我、齐王和谢瑁对视了一眼,齐王道:   “此处果然清幽,母亲大人必定欢喜。”   谢瑁也附和道:“不知里面如何,只望主持许我们进庵随喜。”   他们两人倒是一唱一和,配合默契。只是我不明白,以他们的武功,如果晚上潜入,将这座水月庵翻过来也不是难事,为什么还要做这样的“微服暗访”?难道这样的角色扮演,会比较有乐趣吗?   “如此草木皆兵,想必我们这次,应是寻对了地方。”齐王轻叹了一口气,走到庵前的老树下,手指轻抚树干斑驳的纹理,道:“清修之地反而藏污纳垢,这里是否只有你,是清清白白了?”   现在比较需要被安慰的,应该是无辜成了“他内人”的我吧!我看了一眼谢瑁,他对我一笑,道:   “事急从权——来了。”   整理好表情,齐王也又走回到我身边。庵门洞开,跟在方才那来开门的年轻女尼身后,又出来了三个尼姑,中间的中年尼姑穿着黄褐色法衣,与三个青黑色的年轻女尼对照鲜明,应该便是这庵内有身份的人物了。   她宣了一声佛号,目光从我们三个身上扫过,却不肯与我们多做接触。   齐王上前一步,她好像被什么压迫了一样,双手合十抵在胸前,仓促地后退了一步,脸色随之一白。不过她很快又镇定了下来,开口说话也很平稳:   “几位施主前来结缘,贫尼本不应拒。只是在诸位之前,已有相熟的施主定了在庵中清修半月,已不得空闲。几位施主请回!”   “请问大师怎样称呼?”齐王问道。   “贫尼妙净,忝为水月庵主持。”那尼姑连忙说道,仿佛才意识到,她太过着急拒绝我们,甚至忘记了自我介绍的程序。   “原来是主持大师。既然庵中已有贵客先到,秦五也不便强求。只是我们得来此亦是我佛指引,这些供奉原为答谢,若带回去太过不敬。大师,可否容我等入庵,将这些物件供奉于佛像之前,以完今日之缘?”   那尼姑看了一眼我们身后的大箱小箱,表情虽然未变,可是眼神已经有了几分犹豫。中国古代的寺庙,就是当铺的鼻祖。不爱“供奉”的庙宇,还真没有几个。这位大师想必离得道还差得远。   齐王扶住我,接着说道:   “内子已有两月身孕,一路颠簸至此全为尽孝。还请大师以慈悲为怀,许内子入庵休息片刻。”   好吧,这才不到一个小时,我的身份已经从他的内子,升格到未来孩子他娘了。这齐王有张“谪仙”脸孔,说起谎来却是眼睛都不眨一下,让人叹为观止。   听到我怀孕两个字,那大师尚还稳妥,可她身后的那两个小尼姑,表情就没那么自然了。看着我好像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一般,脸色几近惨白。   那尼姑又看了我一眼,想必昨夜一宿未睡的疲惫,为齐王的话语可信度,加分不少。她终于还是让开了庵门,非常客气的请我们入内。   只要让我们进的这个门,之后的事情,便是顺理成章了。   那主持要引我去清静之地休息,我马上扯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谢过主持大师关心,既入得庵门,自然要先拜过佛祖,洗净红尘方是至诚。虽则母亲不能亲来此地,我们身为小辈,亦应尽孝。外子与我商议过,欲以百两纹银,为外祖大人点一盏祈福长明灯,不知该往何处?”   事实证明,金钱攻势果然是对的。那尼姑显然被我们的“孝心”感动了,念了一句“阿弥陀佛”,亲自出马引我们往后头去了。   谢瑁显然理解了其中的诀窍,也顺势加码,说要禀明母亲,如果被允许的话,也要为大殿中的佛像再塑金身,那尼姑的表情,已然十分放松了。周游了寺庙之后,又回到了大殿,齐王终于引到了关键一步:   “临来之时,家母以庵中师太的人数,在京城锦绣坊订了一十五件‘海青’,命在下一并带来。家母吩咐,一定要由内子将这法衣一一送到各位师太手中,以示虔敬——”   原来他想到的,竟是这韦小宝式的点子!按人头送衣服,这下真要看看,这妙净主持,要如何接招了!   作者有话要说:推理女王vs明星妖孽,强强碰撞的燎原之火!《凤归云》女主凤君客串加盟,无良雪现代推理言情剧《情逢敌手》,请收藏,请留言,请爱我……点击我吧!!   临江仙   齐王的话音一落,那主持师太妙净的脸色,就如同打翻了酱油瓶,说不出的惊讶与——惶恐。她的声调陡然变高,异常刺耳:   “不——”   然而这句话刚说出口,她便反应过来了,脸色顿时惨白。   齐王眼中光芒一闪,微笑却未变,好似从未收到任何拒绝,说道:“请师太成全。”   果然是问题大了。我看了一眼谢瑁,补充了一句:   “师太慈悲为怀,还请成全我们这份孝心,为外祖大人结这段佛缘1   谢瑁干脆不再忍耐了,直接说道:“师太可是有何难言之隐?不妨在下代你说了,这水月庵中,只剩下了一十四名尼姑,这少掉的一人,该从何处变出来?在下倒有些好奇了1   所有的尼姑都瞠目结舌地看着我们,那表情好似遇见了鬼。那妙净的脸抽搐了一下,问道:“你们,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是什么人无关紧要,在下只是奇怪,若夜夜都有一无头之鬼相伴入眠,师太又如何能安枕?”齐王的仿若碧潭般双眸的双眸之中,是无尽的悲悯,仿佛真的“先师太之忧而忧”一般。   那师太一下子瘫坐在地上,口中逸出含混不明的叫声,仿佛小动物垂死前的呜咽。我只觉得从脊柱往上,一阵发冷。这齐王的威力,实在是——   “她的头究竟在何处?”谢瑁上前一步,直接的逼问。   “直接问那主谋,岂不是更快?”齐王却突然从我头上拔下一只细钗,姿态潇洒地向天花板的方向射去,我抬起头,只见一个黑影飞扑而下,向我袭来。   齐王将我的腰揽住,脚尖一点,带着我飘出一丈开外,不明物体从他的掌心飞出,快如流星向那人射出。那人还在半空之中,显然触不及防,整个人被打得向后飞去,轰然一声砸在了佛像之上,滚落下来,只听得“啪嚓”一声,那供奉的香案也被他压倒,直劈成两半,瓜果香炉等物跟着摔在在地上,一片狼藉。   四下一片安静,佛像眉间的白毫滑落,掉落在佛像盘坐的双腿间,发出一声脆响。   “这藏污纳垢之所,便是金珍玉馐,佛祖也羞于享用。莫要玷污了这佛像1齐王垂眸看向那妙净的一刻,他的身影与我脑海中浮现的睿王重合在一起。   他们是真的有血缘关系的兄弟,那份高高在上的姿态,总会在最细微的地方闪现。说什么佛子谪仙,他的本质总是皇家子,这权力的烙印,就算是在佛前念五百年的经,吃一千年的素,也无法消除。   这个案子解决了,我心里却有些堵。根据审讯,那男子是江湖上名不见经传的采花贼一枚,流窜作案到了京城。无意之中进了这尼姑庵,本为讨杯水喝,后来发现这庵中主持徐娘半老,众女尼青春年少,便动了“后宫”的心思。当晚,他首先“攻陷”了“半推半就”的师太,接着便蚕食鲸吞了这尼姑庵中所有的女子,之后便正式进驻了尼姑庵。   只是淫乐多了,就算再有经验的采花贼,也难免会闹出人命。死者妙云便是最好的例子。可是若尼姑庵里生了孩子出来,传出去这水月庵便真的完了。所以妙净和那采花贼商量,想要打掉妙云肚子里的孩子。只是这妙云虽然年轻,却是妙净师傅的关门弟子,在庵中也颇有势力。何况在被发现之前,她已经隐瞒了小四个月,就算打胎也晚了,反而会伤到母体。他们三人便议定,让妙云生下这孩子,不过这孩子要送到善堂去,不能养在庵中。   妙云隐瞒怀孕的消息,是有自己的想法。她愚蠢的以为可以凭借着这个孩子打动那采花贼,她本人可以还俗,和那采花贼做一对红尘中的小夫妻。可是自从她爆出怀孕之后,采花贼对她瞬间便情驰爱淡,不但很少来找她,甚至还公然在她面前与别人取乐。她因为这个原因,曾与采花贼大打出手,不过那采花贼功夫强横,她也只有挨打的份儿了,只有隐忍。   这种矛盾在怀孕到了九月这天,完全升级了。   那天那采花贼竟醉醺醺带了两名小尼姑到了她房中,在她面前上演活春宫,如何能忍得师侄爬到她头上去,上前抓打。那两个小尼姑素日就畏惧这位师姑的“威仪”,连忙下来赔罪,也就惹怒了那采花贼。那采花贼一巴掌打下去,妙云萎顿在地,动了胎气破了羊水,竟成了难产之态。   尼姑庵上下都慌了手脚,尼姑生子也不能找稳婆来看,只得纷纷聚在门口念经抱佛脚。而偏偏那日,妙云的运气已经用完了,她的孩子降临于人世,却也没了开眼看世界的机会,母子双双死去。   那采花贼觉得自己立威的机会已经到了,强逼着所有的尼姑在天井集合,在众目睽睽之下,砍下了那妙云的头颅。并且恫吓所有的尼姑,从今而后,他便是这尼姑庵的主人,若有人不听话,便让她身首异地。而将妙云的尸体抛下山涧,也是他“立威计划”的一部分。   守在这庵外的衙役们一哄而入,在后院的菜地里,翻出了那颗断头以及新生儿的尸体。所有的尼姑都堆做一团,我在站在满是阳光的庭院,终于忍不住,将压抑在心底许久那“吐口水”的不雅念头化为了实际行动。   四周很安静,只有犯罪的灵魂,嘤嘤而泣……   将一干人犯带回京兆府,审问就不是我的工作了。下了马车,正盘算着找个什么借口,可以脱离这两位的势力范围,到长安市上游览一圈再回谢府,就看到睿王正端坐在京兆府迎宾厅的椅子上。   见我们回来,他便将手中的那本折子塞进袖中,站起身道:   “案子查得如何?”   “托三哥的福,已然水落石出。”齐王笑道,然后转头看着我:“只是今日唐突了凤小姐,与在下假扮夫妻,方才骗过那凶徒。不若等下便由在下在雅集举宴,权当赔罪,还请小姐赏光。也请三哥和光凌一同前往,再接上表妹与光隐。说来你们回京之后,我们还不曾聚过。不知三哥意下如何?”   我只觉得半边身子发麻,案子都结束了,他偏要再提“夫妻”这档子事情,分明是没事找抽。我不敢去看睿王的脸色,只得抢在他前面回答道:   “殿下不必如此,凤君明白,今日在庵中种种,皆为权宜之计。若凤君为此接受殿下赔罪,倒显得心胸狭窄,不顾大局了。所以殿下相请的好意,凤君唯有心领了。既然此案已然告破,凤君便不再打扰殿下与大人的正事,先行告辞了。”   “卿卿一向恩怨分明,并非寻常女子会拘泥于外物,阿灿不必多虑。倒是光凌,卿卿承你相邀,如今此案既告破,你确要好生答谢一番,方才为是。”睿王的脸上,又挂上了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非常轻巧的帮我挡去了这份我不想接受的邀请。   “此案全赖凤先生仗义出手,待到回府之后,谢瑁再亲往拜谢1谢瑁也顺着睿王的话,向我说道。睿王这番话说得真是恰到好处,我参与此案,其实和齐王并无关系,如果有人要领我这番情并答谢的话,也应该是谢瑁,毕竟我是他请来的。   “又颠簸了这一日,想必卿卿也累了,为兄先送她回府。犯人虽捉拿到案,审讯之事也要趁热打铁,你们去忙吧。”   说完便在众目睽睽之下,握起我的手,将我拉出了那客厅。虽然说不用送了,齐王和谢瑁还是跟着出来了。京兆府大门口,睿王的侍从早已将两匹马准备好,他将我送上马背,自己也上了马,催动那马匹,头也未回,带着我向谢家的反方向,一路奔下。   曲江水满花千树,东马争先尽此来。   没想到他今天带我来的地方,竟是长安东南的曲江。虽然上已节过了,但是曲江仍然是碧波烟柳万紫千红,一派繁华锦绣。   一路走马观花目不暇给,行到水边方住了马,我们都下了来,曲江园林是长安人民的共同财产,而此处根据路牌,应该就是著名的“步行街”——关园街。   侍从们将马匹牵走,他依旧握着我的手,走进熙熙攘攘的人群,人潮涌动之中,我一路走在他的身后,目光所及之处,便是他的背膀。我突然发现,其实他的肩膀并不算宽阔,然而就是这副臂膀,在遭遇刺杀之时将我揽入怀中,在拔刀之时挺在我身后,炽热而有力,仿佛永远屹立不倒。   这双臂膀属于碧落的战神,只要有这双臂膀在,那胡马便不敢扬尘阴。作为一个母亲出身世家的皇子,他并不需要十五岁便上战场,以性命博得天下人的尊重和爱戴。至少齐王的存在,就足以证明,他可以选择另外的一条路。   为什么他选择了戎马倥偬?我想于他而言,显赫的战功固然是用来夺取江山的筹码,可又何尝没有对于这天下,无言的大爱!   我还在胡思乱想,完全没有留意他已然停住了脚步,直到一头撞上了他的后背。我揉着自己的头,茫然四顾,才发现我们已经到达了一处景色清幽闹中取静的临水小筑。那牌匾上题着非常隽永的小篆,那是“雅集”二字。   迎门的小二一见是他,便热情地笑道:“谢公子,多时不见了,您快里面请。您来的不巧,我们公子昨日听南边来的客人说今年洞庭的雨水正好,今年的明前碧螺春必是极品。公子等不得茶来,今日早上便收拾了,往苏州去了。”   为了得一壶好茶,可以放下一切,从长安千里迢迢赶赴江南,这店老板真是洒脱到了极致。只是这样的人和睿王相交,我倒有些想不出来。   “公子交待过,三楼的‘阳台梦’,惯例还是给公子们留着。请您移步上楼。”   睿王点点头,便依旧牵着我上了楼。那小二惊讶的目光从我们交握的手,飞快的移到我的脸上,那表情仿佛我是一头出现在碧落朝的“霸王龙”。   所谓的阳台梦,其实便是三楼的水上露台,这雅集坐落在一处碧波粼粼的水湾,三面繁花翠竹,而从这一侧望过去,烟水明媚,远处的紫云楼、彩霞亭、临水亭、水殿楼阁起伏,历历在目,景致极美。   若可以泡上一壶清茶,加上一卷书册,在这里消磨一个下午,该是多么惬意的事情!只是美中不足的,我身后还有一个听起来便“不太爽快”的男人要处置。   “今日在那庵中,老五他做了什么?”   我转过身,简单将为了骗进那尼姑庵,齐王谎称我是他妻子的事情,简明扼要的讲了一遍。睿王面无表情地听着,但是眼中的火光,足以显示出他的内心并不像外表那般平静。   “荒唐1他非常干脆地给了这两个字,作为今天所发生过一切的评价。   “齐王殿下是殿下的兄弟,殿下自然清楚,我也不过是项庄手中的那把宝剑罢了。”我干脆把底牌翻给他看。齐王是何等人物,怎么可能将我这样的小人物放在眼里,这一切不过是做给睿王看而已。   只是他们两个boss过招便过招好了,为什么要把最无辜的我拿来当枪使!   睿王没有接我的话,反而发动了突然袭击:   “过了一月有余,你可想好了,何时嫁于我?”   我大吃一惊,只觉得脑袋里好像被谁用棒子搅过了一般。不是说过了,我为他做事的前提,便是事情结束后,他便放我走。为何又把这件婚事重新翻了出来?   “殿下,凤君曾与殿下议定,若殿下欲将凤君收为己用,凤君只求事成之后可以寄身天涯。凤君不懂,殿下为何又旧事重提?”   “我一天大事不成,你一天便不能走。”睿王的眼中火光更炽,这几个字,像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他继续道:“这与你我婚姻之事有何干系?”   所以他的意思是,结婚是结婚,放我走是放我走。将来如果事情成了,他便放我离开,我们之间即将缔结的婚姻关系,与我的离开,不会有半点妨碍吗?   他是不是觉得结婚和小孩拌家家酒是一样的东西?否则怎么会说出这么荒唐的话来。   “殿下明鉴,凤君虽出身卑微,但是幼承师训,此生绝不与人共事一夫。请恕凤君不能从命。”我非常简单,却无比坚决的拒绝了这个提议。   “我府中并无妻妾。”他看着我,非常干脆地说。   没有妻妾,怎么可能?我有些吃惊的看着他。以他的身份和年纪,有三五个孩子,七八个夫人,才应该算是正常吧。就算他一直在外出征,他的皇帝爹也不可能这么忽视自己孩子的婚姻问题。   “府中原有三位侧妃,已先后亡故了。一个难产亡故,一尸两命;一个是急病而死;最后一个新婚之夜便自挂横梁之上,再也救不回来。”说起这些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真可媲美复杂骨折:“你来长安这几日,还不曾听过传闻吗?睿王云耀生就不详之身,天煞孤星,命中克母克妻克子,虽可谋国,不能匹耦。”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没想到这位睿王竟有着碧落版“蓝胡子”一样的故事,不过这传言可真够狠毒的。我隐约听得老太君提起,谢府本有家训,谢氏女不得嫁入帝王家。不过当今皇帝为了娶睿王的娘,公然冒谢府之大不韪,将不得嫁入帝王家,解释为不能嫁于皇家为妻,才将他这位一表三千里的妹妹弄进了宫中,封为贵妃。更在谢妃死后,将其封为仁静皇后,以国葬的规格下到为当今皇帝百年之后修建的墓室。就算是他的结发的妻子,当今太子的母后薨逝之后,他也顶住了所有大臣的轮番轰炸,只将这位皇后下葬在配殿墓室之中。   谢府在如今所受的尊崇,无疑也与这位谢贵妃娘娘有关。如果皇帝听信了这样的传言,那睿王的童年,想必也是不堪回首吧。是否这也是老太君格外心疼这个外孙,并给了他谢瑱这个名字的原因呢?   这样说来,睿王能够成长成碧落战神,也算是一种逆境之中的奋起吧。   “所以你拒绝于我,也是畏惧于我这命格吗?”他看着我的脸,眼中都是讥谑,然而在那不屑的浅表下,我能感觉到他心中的愤懑和受伤。他背负着克母之名,想必已经很久了吧,久那伤口脓血将心底腐蚀破洞,就算外表结了痂,落了皮,却仍然不能愈合。   我本能地回答了一个“不”字,这才反应过来,抢在他开口之前道:“殿下可还记得,在与归楼上,我曾与光隐所起‘齐大非耦’四个字?光隐尚且如此,何况是殿下。凤君此生所求,唯是自在二字。殿下便成全于我吧1   “我成全你,谁又来成全我?”睿王抬起头看着我,眸中惟余清冷,道:“我需要一个妻子,且非你不可。”   古调笑   需要一个妻子,还非我不可,亏他说得出口!他是个天生控制狂,还是他以为我的脑袋只是个装饰品?虽然我对婚姻并没有多大憧憬,但是也并不至于到随便出卖的程度。这样的求婚,只配享受耳旁风的待遇。   我索性低头研究起菜单来,简单一个菜谱便能看出匠心来。这菜谱的所有页脚,都彩绘着美丽的花卉图案,而那菜名看来眼熟,我一路读下去,竟都是一些曲牌子。我能够认得出材质的菜,也唯有前面被隆重推荐的“招牌羊腿”。   一路走过来,始终能闻到这股孜然的香气,想必与这羊腿也脱离不了关系。   我正专心致志地想着这美丽的名字下面,藏着的是什么美妙的食物,却听到对面传来一阵笑声,有如水晶相碰,异常清亮。我惊讶的抬起头,竟是睿王笑出声来。   在我刻板的想象中,睿王并不是会有剧烈表情变化的人。他大笑出声的几率,应该足以媲美老天下红雨。而这个我想象之外的大笑,却让他整个人变得格外不同。那张倾城绝色的脸美则美矣,却总给人以强烈的压迫感,让他整个人,好似一把出了鞘的绝世好剑,闪着不祭血不回的决绝寒芒。   可是这个笑容,我敢说,如果他可以对着那些名门闺秀这么一笑,就算身上背负再刚强的命格,也阻挡不住前赴后继想“扑倒”他的千军万马。   他的笑容,才是真正的人间凶器。   可能是我瞠目结舌的表情取悦了他,他笑得更是“花枝乱颤”,我只好摸摸鼻子,低头继续看菜谱。他渐渐止了笑,可说话时仍带着愉快的上扬:   “我早便知道,你不同于凡俗的女子。只是你我商议的,是终身之事,你竟也惜字如金,便连一句‘为何’,也不舍得多问1   他也知道我们在谈的是婚事!我合起那菜谱,微笑着道:   “殿下方才还命令凤君做殿下之妻,转眼便成了商议婚事。凤君鲁钝,跟不上殿下的思绪转合,索性缄默,亦省得露怯。”   睿王眼睛微微眯起,看着我半晌,这才说道:   “今日再提此事,只为告诉你知道,我既认定了便不会更改。行军这几年,若说有所得,便是了解了,活到最后便是胜利者的道理。是你,所以我愿意等待,只是不要让我等太久。”   这顿本应美味的晚餐,却为了他这几句话,吃得我食不知味。好容易他送我回了谢府,回到房中,便遭到蝶板含义不明视线的洗礼。   而缘由便是那桌子上堆陈的,齐王送来的大堆“谢礼”,目不暇给。我说都说了,帮忙之事与他没有关系,他却依旧这般“多礼”,让人看不明白。   “小姐,这是齐王妃送来的花贴,请小姐过目。送贴之人还说,请小姐一定赴约。”蝶板随后递上一封信。我展开,竟是一张请柬。说是请我三日之后,去曲江参加裙幄宴。落款处,竟盖着齐王妃的花印和签名,字迹清丽,行文优雅,那墨痕隐隐闪耀着金属光泽,散发着若有若无的兰花香,不用想便知道,肯定是昂贵无比了。   只是像我这样的小人物,竟也得到了像齐王妃这样贵人的“垂青”,真是让人意想不到。齐王那张谪仙一般的面孔,在我的脑海中一闪而过,这件事情想必与他脱不了关系。只是不知道这位齐王妃相请,是为了那般,是拉拢分化,还是兴师问罪?不过肯定与单纯的好奇无关吧。   “姐姐,你可回来了1清儿一蹦一跳来到我房中,一见到我便是笑逐颜开。   自从回到京城,我这个西席便是每天出门,真是严重失职。我有些歉意地迎向她,说道:“清儿,这几日我忙着在外查案,你的课业——”   “姐姐放心,清儿也知道你是帮瑁哥哥的忙,做的是正事。只是姐姐不在,阿恒那家伙也不见人影,清儿一个人在府里,真真没意思。啊,姐姐你也收到了这个1   清儿拿着我丢在桌上的花笺,惊喜交加地看着我,说道:   “清儿也收到一张,正说要拿来给姐姐看呢,喏1   说完便从袖中拿出了一张和我一模一样的花笺来,交到我手上,笑着说道:“嫂嫂也收到了,嫂嫂还告诉清儿,按照礼仪,有手书落款的,便是主人的座上贵宾。原来姐姐的也是啊,姐姐也同去,真是太好了1   我看了一眼清儿的花笺,与我收的那张,竟是一模一样的。难道我手上这张,也是VIP证明书?只是将VIP发给我这样一个不相关的人,齐王在搞什么鬼?   想不通的话,只有事到临头,见招拆招。我索性不在管她,专心和清儿聊天游戏。这个无头女尸案虽然处理完了,但是更重要的少女失踪案,还没有半点头绪。明天约好了谢瑁,要与他同去京兆府翻阅卷宗,寻找蛛丝马迹,还有一场硬仗要打,养精蓄锐,才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   丝毫没有意外的,第二天到京兆府,我便又看到了齐王的谪仙脸。我不明白,为什么睿王每日里兵部那么多事情,他却可以悠闲的四处走动?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我的职责,不过辅助查案而已。与其和他大眼瞪小眼,不如向卷宗求线索,来得更为实际。   只是失踪案委实很难查清,失踪少女数已经达到了两位数,可是这些差役们的调查报告里,却没有几个有用的线索。我皱起眉头,没有现场没有尸体或者活体,我的专长根本都派不上用场,对于失踪案的调查,我也只是一知半解,不知道能提供多少帮助。   “有些意思了,这失踪的女子,竟都是阴年阴月阴日所生,此前京兆府中都未曾察觉?”齐王读了五个卷宗之后,突然将所有的案卷都翻了一遍,然后说道。   谢瑁马上走了过来,将案卷都排查了一次,又将日子推了半晌,这才惊讶地说道:“真是如此,这些女子出生之日,竟都是在阴年阴月阴日!当初怎么会疏漏了此处1   阴年阴月阴日,我的头瞬间撑大,亏得他这么快便想到。这个线索,就算是我再看这案卷三天三夜,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不过如果真的是所有的人都是阴年阴月阴日出生,那么这个连环失踪案背后,想必还藏着一个大阴谋。因为按照一贯的经验,这种针对特定人群的犯罪,都具有很强的目的性。   尤其是身处这样一个轻功点穴样样皆有的时代,武侠小说的知识就派上了用场,所谓阴年阴月阴日这样的说法,必然都是和邪教、邪功这样鬼魅的事情,联系在一起的。那些少女的境遇,想必会非常悲惨。看来真的要尽快解决了。   我抽出最后一个案卷,也就是吏部员外郎李大人女儿的案卷,递给谢瑁:   “凤君以为,若想求得真相,应从此案入手。”   “李大人千金之案吗?”齐王说道,表情带着些微的刺探之意:“为何是此案?莫非那些平民女儿之境遇——”   直接打断他的话,我又不是他,平民和官员身份的差异于我而言根本无所谓,重要的是,怎样才能破案,我说道:   “在此案之前,失踪的女子,俱是平民家的女儿,至此方为一变。阴年阴月阴日的平民女儿,想必为数不少,为何那凶嫌却突然变换了人选,劫走了李大人之女。李大人毕竟是朝廷命官,若从前查案还可诸县衙各自为政,出了此事之后,京兆府必然出面承接此案,不敢轻忽。这凶嫌愿冒此风险,其中定有缘故,若我们能查出这缘故,想必离告破之日,亦不远矣。”   其实我早该想到的,如果是绑架案,当然是以赎金为目的,会找上富贵人家的女儿,是理所当然的。毕竟普通百姓人家,就算是敲诈了,也收不到几个钱,还要冒着被抓的风险,得不偿失。但是李家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收到赎金的要求,足以排除绑架。如果是诱拐案,多半是以贩卖为目的,容貌娟丽的平民女儿,当然比仆从环绕的官宦、富贵人家的女儿容易上手,风险也小的多。   员外郎虽然品级不高,但是毕竟还大小是个官员。民不与官争,这是中国人自古以来的生存之道。在她之前,所有失踪的女子皆是平民的身份,阴年阴月阴日的女子,想必还有很多,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些凶嫌换了作案的对象范围。   作案对象的改变,应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突破口。就像我和他们说的,只要能够找到原因——   重回现场,访问相关人员,建立失踪时间轴,这是寻找失踪者的基础工作。有从前的资料当然是好的,但若能访问到第一手资料,就更完美了。   我现在能做的工作,就是当做一切从零开始。谢瑁府中事务众多,齐王便自告奋勇,要与我搭档。齐王洞察力强又很有大局观,自然是搭档的好人选,虽然我并不想和他有太多的交往,但是毕竟有十数条年轻的生命,下落与生死皆不明,只要能够与本案有所帮助,是对她们好的,我必须搁置自己的好恶。   这是身为一个法务工作者,所必须的专业,也是我做人的基本准则。   “殿下送来的‘谢礼’,凤君受之有愧,今晨出来之时,已请谢府的下人送回府上。殿下的好意,凤君先拜谢了。”   虽然我如此“不领情”,他却没有失去“好风度”,看向我的目光依旧深邃而温柔,唇边的笑弧更深,道:   “将那些物什送去之时,我便料到许会被退回。凤小姐心性举止真真与众个别,有幸得见小姐之前,我想都未曾想过,这普天之下,竟真有女子,能使三哥与光隐倾心相许。然这两日与小姐共事,云灿亦深觉相逢恨晚,太息不已。”   他觉得相逢恨晚,我却恨不得没有遇见。如此看来,我们的精神回路,可真是差太远了。我垂下眼睫,没有打算回答他这套目的不明的“赞美”之辞。   “内子的请柬,凤小姐可有收到?”   “凤君确有收到,多承王妃相请,凤君不胜惶恐。”我继续往外丢出外交辞令:“只是失踪之案在前,凤君不敢分心。王妃的好意,唯有心领,只怕不能前往。凤君的感激歉疚之情,无以言表,还请殿下代为转达。”   既然他提起来,我索性一概回绝了事。他却说道:   “这案子虽然紧急,却也不是一半日之功。内子听我提及凤小姐,便心向往之,云灿不忍使她失望。今日再次诚心相邀,还请凤小姐一定赏光。”   被他这么一说,我若要再不去,还真就麻烦了。毕竟他是皇子,又把话说到这份上,再搪塞不去,真的很难交代了。看来今儿晚上还要回去请教秦夫人,看看他们所谓的裙幄宴,到底有什么规矩。   才下了车,便意外地看到了程潜明媚的笑容。我心中松了一大口气,走到他的身边,问道:“光隐,你怎么也在这位李大人府上?”   “昨日手边公务告罄,已是初更。本想去看你,但想着从江宁谢府出来,你便不曾好好歇息,便想着不去打扰,让你好生休息。没想到今日还是从谢府追你到了这里。到了京城三日便接是三案,卿卿啊,你何时才能学会以己身为重?”   才说了一句,便被他一阵唠叨。我知道他是好意,也只有任他念到耳根发热。这才说道:“我不妨事,里面的人家若能早一日得到消息,也能早些安定下来。我所能为,便只是竭尽所能罢了。”   “光隐来得正巧,你素有机智,又为大理寺卿。此案影响极大,想必父皇也定会召你同审,不妨一起来吧。”   程潜微微一笑,没有回答,只是看着我。见我也点头,这才应了下来。   此时的李家,可以说正在火上烤着。李大人家中有三男一女,这个女儿排名老幺,是李大人四十岁上得的宝贝,又是在这一年上,李大人考中了明法,得以补阙为官,所以这个女儿也成了家中的“吉祥物”,一向娇生惯养,视若掌珠。而这场失踪案,也是因为这对父母素日里便不曾违背女儿的意思而造成的。   百花节那日,曲江畔人山人海,遍地都是看花人。那李家本是全家出动,看过花之后,李大人有事回了衙门,本来家中其余众人也是要回府的,可那李家小姐偏还觉得不足,一定要在在桃花林里捉迷藏。原以为母亲加上兄嫂仆从七、八双眼睛,总出不了问题,可没想到偏偏就没看住人。   那李家人几乎是将那桃花林翻过来找了一遍,也没有寻到这位李小姐半点蛛丝马迹。李小姐仿若凭空消失了一般。原本一个幸福的家庭,就这样陷入了惶恐而哀伤之中。   本来李家之人还以为是绑架,也做好了缴纳赎金的准备,只是12个时辰展眼而过,竟没有半点金钱上面的要求传过来。李大人这才将此案报到京兆府。京兆府上下哗然,也是这个时候,才将这案子与京城各县出现的少女失踪案联系到了一起。   然而一个上已节就这样过去了,他们的女儿还是没有半点消息。我们今日的到来,确切的说,是齐王与程潜的到来,还是让这个家庭震动了一下。   李大人听说我们是从京兆府而来,便带着三个儿子迎了出来,一见齐王便跪倒在地,膝行到了我们面前,已然老泪 ,说话也是语无伦次:   “家门不幸,家门不幸。我可怜的女儿,殿下,请殿下为老臣做主。”   好在他背后的老大情绪还算平稳,他向我们磕了一个头,道:“长安举子李绅,拜见齐王殿下、程大人。”   根据手头的资料,这位李绅公子是前科的举子,有功名在身。   “李举人,将你妹妹失踪之事,细细讲来。”   李绅将这件事从头到尾讲了一遍,只是他所说的,与我们手头掌握的资料基本一致,并没有什么新的发现。他最后说道:   “可怜家母孱弱,已然卧病在床。还请殿下与大人为舍妹做主。”   “府上不幸,本王亦感同身受。只是此事未了,为尊父母也罢,令妹也罢,李举人都请保重。这位是凤小姐,为破此案,谢大人特请她来襄助。我等有几问相询,还望李举人详答。凤小姐,你且先来1   “令妹的生辰八字,请李举人据实以告。”   “舍妹乙酉年癸未月丁巳日未时生人。”那李举子说道。   我转头看向那两位,齐王眸光一闪,道:“令妹八字纯阴,实为难得。”   竟是纯阴,他的意思是,这个李家小姐,竟是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出生之人。这也未免太巧合了吧!看来所有失踪的少女都要再查一遍,是不是因为她们都是纯阴之体,所以才成为了目标。   有了一个方向,问题再问起来,就有针对性多了。能掌握这么多人的八字,便连官府“户口登记系统”也没有这么大的本事,除了一类人——   拾翠羽   作者有话要说:明瀞是齐王的字,因为他名灿,灿在说文上的解释,就是明瀞貌。   光实是还未出场的谢瑁兄弟谢珂童鞋的名字。   碧螺花不知道是啥?回去看“当时明月在”还有上章的“雅集”,大家应该都知道来历吧,不知道的自pia三百遍~~   至于某些人要求的日更,我做不到啊做不到,隔日更已经很不错了,毕竟这是5k的章节。偶也不想弄这么长,但是这样会比较节省章节,如果要是按照3k一章,这文要100章啊100章,乃们翻页也累啊~~   还有啊,积分还在送,不知道还能送多少。长评积分不够送的话,我还可以自讨腰包,大家明白我的意思了吧,哈哈哈哈~~   还有再提示一下,要分的童鞋尽量多写点字啊多写点字,毕竟我送1分乃们啥用也米,特别鼓励300字以上的中长型评论和真正的长评啊,我亲爱滴,有才滴乃们,不要大意的上吧~~   确切地说,最有可能的,是那一类人——接生婆。   除了接生婆,我很难想象还有其他人有这样的本领。媒婆是个例外,只是这些女孩子都还只是豆蔻芳华,离着及笄还有一段距离,更遑论婚姻。她们的八字只怕还到不了那些媒婆的手里,可能性极低。   但是为了确认,我还是问了一句:   “李小姐可许了人家?”   “舍妹年齿尚轻,家父家母还想多留几年,是以并无许嫁之意。”   果然,媒婆可以被排除了。齐王接着问道:   “可否告知本王,令妹诞日,是请了哪位稳婆?”   “是万年县城东的许稳婆。”那李举人说的斩钉截铁,还补充道:“舍妹芳诞之时,家父还未为朝廷起用,是以举家居于原籍。为舍妹接生的许稳婆,是母亲大人与内子选定。”   许稳婆吗?我记得资料之中,万年一地失踪的少女,便有五名之众,所占近二分之一强。会不会这些失踪的女子,都与这许稳婆有关呢?看来我们真的要重新调查一遍所有失踪女孩的稳婆,再去拜访一下了这位许稳婆了。   “令妹失踪之时,在场之人都有哪几位?凤君有个不情之情,凤君想与殿下和大人一起,与当日在场诸人,一一面谈。”   既然来了,就要尽量收集证据。这些日子过去了,虽然心焦,却也不会如事发当日的混乱,也许能想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也说不定。现在每一条可能的线索,都会为我们尽快解救那些失踪少女贡献力量。   “当日在场之日,家母,二弟,内子与弟妹,犬子与小女,以及两个下人。只要能有益于舍妹,我等定然知无不言,言无不荆”那李举人爽快地回答。   “那凤君便要问了,只是问话之中,难免有不周之处,在这里先告罪了。”先礼后兵,才是王道,在询问中被我惹毛是一种必然,这也是找到他们亲人的必经阶段。   按照一般的侦破技巧,处理案件,尤其是在失踪案件时,必须要让被询问的受害人家属保持适度的激动,有时甚至要刻意去激怒他们,以观察他们是否与此案有关。   说实话,按照统计数据,一般的失踪案和绑架案,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比陌生人要高的多。所以亲朋好友就会变成首要的排查对象。   这个案子虽然与其他的案联系在一起,但是我们也不能完全排除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能将一个半大的女孩儿在亲友的众目睽睽之下拐走,这人或者真的是手段了得,或者是里应外合。至少我们要先排除里应外合的可能性,也可以构建一个比较完整的时间轴。   其实所有问话的开场白都是很简单的,“你最后一次看到李小姐,是在何时,而她当时在做些什么?”;“你如何知晓,李小姐已然失踪?”;“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你所处的位置在何方?正在做什么,周围都有些什么人”;“在李小姐失踪前几日,府上可有任何异常之处,可见到过什么人在府外流连不去?”诸如此类的制式问题。   我的讯问技术实在称不上高明,不过好在有程潜这个人精为我补足。我们很快便查清楚了那日的具体情况。而且在这种引导式的问话之下,我们得到了比书面报告更有价值的线索。   和原先的调查一样,最先发现失踪的,是李家大嫂。捉迷藏捉了一炷香的时间,她便接到了“借令公子一用”的纸条,她大叫了一声,晕了过去,引发了一阵骚动,尚算镇定的老二发动了全家人和周围的热心人,儿子找到了,可小姑却没了踪影,这才上报了官府。   突破口却出在最后一个看到她人身上,被宣告“失踪”的李家小公子,是捉迷藏中负责“捉人”的那位,不过年仅九岁的他已经懂了“孔融让梨”的道理。那日,他虽然看到李小姐的藏身之处,但为了哄她开心,便只装着没看到。接下来他又被人宣告失踪,乱成一团,小姑姑有因此不见了。他一直以为是自己害了小姑姑,怕大人们埋怨所以不敢说。这次我们前来,他才哭着说出了内情。   另外一个也开了口的,是李家的厨娘柳妈。她在事发前两天,巷口的地摊多了一家买菜的,那日她临时去买一捆葱时,曾和这位摊主打过交道,那葱的价格,竟比市上的便宜一半,她连忙买了回来,把那另一半的葱钱,顺进了自己的荷包。第二天之后便没有再见到那个摊主,她以为是那摊主吃了亏便不再来了,所以根本没放在心上。再加上中间有段银钱来往不清,也没就有对京兆府来查案的衙役讲过。   屏退了众人,只留下我们三人交换意见。程潜直接问我道:   “卿卿以为,接下来该当如何?”   既然知道了失踪地点,自然要重回现常虽然失踪案的真实现场很难确认,而且已经过了半月有余,但是毕竟是将人掳走,我就不相信没有半点蛛丝马迹留下来。在那位京兆府的记录中,针对路人甲乙丙丁的询问,没有半点成果,未免有些疏忽了。   我把自己的意见说出来,齐王也点点头,道:   “此案已过半月,京城之中,再未传出失踪案件。此人若非偃旗息鼓,便是另谋他法。我这便回京兆府,说与光凌知晓,并再复查这半月来的案件,可有与纯阴之女有关。曲江再访,便要交托与光隐、凤小姐。回京兆府再见。”   齐王的安排是正确的,毕竟效率才是王道。我们商议既定,自然是事不宜迟。出门见了李家的人,齐王首先开腔:   “我们三人商议已定,本王这便回京兆府,尊府上那日去过曲江的诸位,还请与凤小姐与光隐,再走一趟。”   那李大人自然一口应了下来。齐王点点头,接下来的话语便是以抚慰为主:   “尊府不幸遭此变故,李举子还要多多劝慰令尊令堂大人,莫要伤了身体才是。若有何难处,尽可至我王府抑或京兆府,本王、程大人与谢大人,都会倾力相助。本王便先行告辞了。”   待他离开,我这才说道:   “在下略通岐黄之术,入令堂寝房单独询问之时,亦曾为令堂切诊。令妹失踪,令堂忧思过重,夜不安枕,已有癔症之相。若李先生信得过凤君,待凤君回府,便将这方剂送上。虽不能去了病根,却也有清心安神之用,可保一夜好眠。”   我也曾失去过,所以知道那种痛苦。这个药方,是祖父带着他的博士生专研好久,为了我而研发的,如今能够造福更多的人,他老人家若能知晓,应该会很高兴吧!   我的心里涌起一股感伤之情,然而那李举子眸中带泪,双膝跪倒,向我深深一拜。按照男女授受不亲的原理,我不能自己去扶他,只好以眼神求助于程潜。却没想到正对上他凝视的双眼,那眼中饱含着足以溺死人的温柔,含笑看着我。   好在他还记得要帮忙,折腾之后,我和程潜终于得以带上失踪那时的在场众人,除了卧病的李夫人,一起赶赴曲江。   百花节不仅仅是百花的诞日,亦是女孩子们的节日。那日里他们躲猫猫所在的园林,是树木花草最为繁密的宜春园。   通过叙述的方式,我请所有人回忆了失踪发生当时,他们所在的位置。他们也像其他人家一样,带了彩色凉篷支在草坪上。他们选中的这个地方,正对着繁花似锦的桃花林,视野颇为开阔。案发当时,李夫人和大儿媳在此处休息,而二儿媳则带着两个家人,在树林那边,看着三个孩子嬉戏。   九岁小正太是最后的目击者,他发现的“小姑姑藏身之处”,则是靠近桃花林边缘处的含笑花丛。他没有声张,寻他双胞姐姐去了。那日说起小姑姑失踪,他也回来找过,但是没有找到,只找到了小姑姑的一只耳坠,就掉在此处。   我与程潜对视一眼,既找到了耳坠,想必此地应该就是第一现场了。   “光隐,若是你想在光天化日之下,掳走一人又不被旁人发觉,你会如何?”我想了半晌,转头问程潜。   “我会送上一张纸条,浑水摸鱼。”程潜显然明白了我的意思,说道:“李夫人,本官要借令郎一用。当卿卿示意开始,请你如同当时一般,再大喊一声。那日李小姐失踪之时,你们在做什么,便仍旧做什么。”   那李家大嫂按照约定,发出了一声尖锐的叫喊。我替她说道:“小小姐,小小姐不见了1   周围来游园的,不明就里的热心人都围了上来,向我询问。我示意大家不要说话,便将李家小姑娘的衣着描述了一番。大家一窝蜂去找,李家小小姐很快就找到了,只是李家小公子不见了踪影。   我问道:“这可是与那日一般无二?”   “正是这样1那李家老二早按捺不住,点头如捣蒜。   “光隐,出来吧1我向林中喊了一声,很快,便看到程潜抱着李家小正太从桃花林外的古树林中走了出来。   这凶徒果然聪明,他以小公子转移视线,大家专心去找一个九岁的小男孩,自然不会注意到十三岁的小女孩。他再趁乱将人运出桃花林,藏身在那边的古树林间。那边的树木,都是树林百年以上的合欢树,高大挺拔,枝繁叶茂。个把人藏在树上,从下面根本看不出来。等到风声稍停,只消在官府封锁之前,将人从另外一边的门带出去,便是大功告成,且神不知鬼不觉。   程潜将那孩子放下,然后凑在我耳边,说道:   “卿卿,有发现。”   他突然这一下“吐气如兰”,还真让人不适应。我略微动了动身体,离他远些,方才说道:“什么?”   他从袖中掏出一样被手帕抱着的东西,交给我,说道:“上次见你是这么取物,便学了起来。这是我从树枝上取下来的,想必和那此事有关。”   我接过来,那是一个已经有了些风吹雨打痕迹的小首饰。以我浅薄的对古代饰品的知识,也足以知道,这个东西女子的头饰品。   不过女子的头饰品,绝对不会平白无故到树上去的。程潜将那饰品出示给那大嫂,问道:“这只点翠冰玉蝶恋花可是尊府小姐的东西?”   “不是,妾身前日还为小姑理过首饰,并无此物。”   不是受害人的,那应该就是凶手了。幸亏这次来了,否则真的要错过了。一日之内便有这么多进展,倒是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回到京兆府上,再将这些资料全部整理一下,希望在下一个牺牲者出现之前,我们便可顺利解决此案。   然而我的希望还是落空了。才一进门,就看到谢瑁面沉如水,手中拿着一个卷轴,正在认真地看着。而齐王则站在窗口举头望天,他的侧脸轮廓深邃而静美,有一股悲悯的气息在潜涌。   还是出事了吗?   “每月月底,京兆所辖各县,都要将本月辖内徒刑以上案件以及辖内要事,报于京兆府知晓。”齐王递给我们一个卷宗,说道:“从二十二日至月底,还有两案,似与此事有关。一桩是杜陵走水,一家四口亡于祝融之灾,其中便有一十二岁的女子,生辰为纯阴。另一桩则在蓝田,于杜陵走水一般无二,一家五口之中,双胞两女,皆为纯阴之身。”   程潜将卷宗接过来,飞速翻过,再交给我,说道:   “之前皆为失踪,为何突然变为杀人?”   “两案所陨,皆为纯阴之女,且所用手法别无二致,若说巧合,未免太过1齐王则提出了另一种观点。   “卿卿,你说呢?”程潜问道。   我能说什么,有尸体有真相吗?如果没有真的去验过尸身,我不能下任何判断。   “凤先生,此事还要劳烦,我已派人去至这两府,将所有纯阴女童尸身及家人,送来京兆府,明日便可验看。”谢瑁丢下手中的卷宗,对我说道。   “凤君从命。光隐,可否将阿恒派与我,明日验尸,我需他助力1   “好。”程潜非常爽快地应了下来,接下来便向齐王和谢瑁交代起我们今日的发现。   “竟是女子吗?江湖上,有如此武功的女子,倒也有限。那点翠蝶恋花何在?”谢瑁连忙追问。   “已在卿卿手上,今晚便容她带回去好好彻查,许能查出什么,亦说不定。”程潜说道。   “那便交给凤先生。”谢瑁也不再问,说道:“明日先生将此物交予我,我差人去全城首饰铺寻找,务要追查出这首饰的主人。”   一切商议定了,我正要上车离开之时,睿王来了。   他既然来了,我便不能头也不回走了。只有我下车,程潜下马,重新“寒暄”一番。   不过,这两尊大神——睿王和程潜都显然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对方,看了对方一眼,便几乎同时看向我,我没打算说些什么,倒是齐王笑道:   “三哥来的正巧,凤小姐和光隐正心急回府。若非‘朗星’又犯了脾气,不肯马夫碰触,三哥便与他二人错过了。”   他还真会说话,当着睿王的面,这句“心急回府”,又算是什么意思?   程潜抚着朗星的脖颈,笑着摇摇头,那表情,竟然有几分遗憾,他道:“明瀞与卿卿共事几日,不想竟仍将卿卿,做一般看待吗?”   “卿卿的心性,与其他的女子终究不同。”更稀奇的是,睿王竟然接了程潜的话继续:“京兆府是帝京治所,卿卿无职无权,终究身份有别,怎可多做打扰?事情已了,自然不会多留片刻,以免失了进退,反让京兆府上下不便。”   “这几日凤君若有不周之处,还望殿下和大人海涵。先告辞了。”我看了齐王一眼,他的表情有些不自然,不知道这两尊大神那一句话说到点子上了,算了,毕竟与我无关。早点回谢府休息,才是正理,毕竟明天还有更多的挑战,等着我应对。   “且慢,光隐,我还有一事相询。昨日内子巴巴遣人去‘碧窠’寻那‘碧螺花’,才知‘碧窠之宝’萧姑娘,竟辞了掌勺,投奔了你府上。害我回去,被内子好一阵念叨。只让我问你,如今你府上收拾好了,哪一日才请我们过去,同贺乔迁之喜。”   我正要上马车,便听齐王在身后突然爆了这么一长段话。   “光实仍在闱场,待到他出关之日,程潜必然备下薄酒素宴相请。不过一道‘碧螺花’,又有何难?我回府便吩咐隽——萧姑娘过王府,王妃想用什么,尽可差遣1   虽然我看不到程潜的表情,但是却忍不住替这位齐王担心,不知为什么,程潜他好像有那么一点点,恼羞成怒了。惹毛程潜,绝对不是什么好主意。   作者有话要说:明瀞是齐王的字,因为他名灿,灿在说文上的解释,就是明瀞貌。   光实是还未出场的谢瑁兄弟谢珂童鞋的名字。   碧螺花不知道是啥?回去看“当时明月在”还有上章的“雅集”,大家应该都知道来历吧,不知道的自pia三百遍~~   至于某些人要求的日更,我做不到啊做不到,隔日更已经很不错了,毕竟这是5k的章节。偶也不想弄这么长,但是这样会比较节省章节,如果要是按照3k一章,这文要100章啊100章,乃们翻页也累啊~~   还有啊,积分还在送,不知道还能送多少。长评积分不够送的话,我还可以自讨腰包,大家明白我的意思了吧,哈哈哈哈~~   还有再提示一下,要分的童鞋尽量多写点字啊多写点字,毕竟我送1分乃们啥用也米,特别鼓励300字以上的中长型评论和真正的长评啊,我亲爱滴,有才滴乃们,不要大意的上吧~~   翻香令   回谢府的这一路稍显沉默,由于这两位今日都是骑马代步,所以偌大的马车唯我一人。我干脆地闭着眼睛,靠在厚实又柔软的垫子上,马车有规律的晃动,恰似“摇篮效应”,很快,本来就有些头昏的我便昏昏欲睡,这次索性直接去见周公了。   “卿卿,卿卿1有人在我耳边温柔轻唤,我慢慢睁开眼睛,意识还是一片迷茫,程潜的脸庞,就在离我不足三十厘米的地方,皮肤毫无瑕疵,俊美到人神共愤。   慢慢坐起来,整个人靠向侧面,拉开彼此间的距离,我压抑住呻吟的冲动,扶着嗡嗡作响的头,问道:“已经到了?”   我一向都是如此,睡觉便一定要睡饱,如果一次睡眠的时间不能超过4个小时,起来时便会全身不适。那种挥之不去的呕吐感之外,还有头痛欲裂,仿佛有一百子兔子,在我的大脑中翩翩起舞。   我忍不住闭上眼睛,好像这次的不适感格外得重。掐指一算,这几日应该是我“大姨妈造访”的日子,我本来便是偏寒的体质,全亏得爷爷为我调理了这许多年,只是穿越到了这边之后,身体骤然年轻了十岁,那些调养,便有些“过期”了。这次劳累、换季又兼换水土,看来一嘲习惯性感冒”加上“腹痛”,是少不了的了。   只是这案子才办了一半,我怎么可以病倒!我心中想着该用点什么方子调养,只听得他的声音忽远忽近:   “卿卿,你怎么是这般脸色?”   “我没事”三个字还没说出口,我便被他打横抱起。我睁开眼睛想要拒绝,另一阵眩晕却不请而来,让我失去了说话的力气。   “来人,快,请太医来。”程潜的声音有些惶惶然。   “凤先生,潜少爷,这是怎么了?”嘈杂的声音像潮汐般涌来,想必全谢府上下,此刻都知道我身体不适了。   好在眩晕也过去了,我睁开眼睛,抓住他的衣襟,说道:   “不要惊动旁人,休息片刻便好了。”   “大姨妈综合症”也要惊动御医,传出去只怕要被人笑上一百遍,我才不要。   “忍着些,我先送你回房。”   许是见我还能说话,他看着我的眼神,几乎可以用惊喜交加来形容。   “君儿,这是怎么回事?”   这下好了,连老太君也惊动了。我挣扎了一下,他却抱得更紧,我只差仰天长叹了。只好小声说道:   “不过睡得怔住了,如今醒了,真的不妨事,放我下来吧。”   他迟疑了一下,还是放开了我,不过仍然托着我的半边身子,好似唯恐我有何闪失。我只好推开他,走到老太君面前,为我引发的“惊吓”致歉。众人也少不得向我嘘寒问暖,我都一一回应。却听到身后,有女子的声音,有如黄莺出谷般动听:   “程哥哥1   “程哥哥”吗?我转过头去,这才发现有一个年轻的女子,站在程潜身前。从我的角度看过去,风景正好。樱草色的衣裙,裙摆拖在地上,仿佛一朵盛开的花。青丝如水,一半绾成蝴蝶髻,一半垂在身后,简简单单,却更显芳华。不用再去看她的容颜,只这一个背影,就好似看到了整个春天。   程潜的脸上,已经挂上了“士族公子”的标准笑容,说道:   “秦小姐1   称呼“秦小姐”的话,应该是秦夫人的妹妹了。这几日跟着他们混,也是弄了好半天,才搞清楚了期间的亲戚关系。秦夫人和齐王,是表兄妹关系。齐王的娘——淑妃秦氏,正是当今丞相,秦夫人父亲秦大人的堂妹。秦夫人与谢大人之间的婚事,是皇帝钦赐,谢家与秦家这两个“丞相”之家,也因此联成了亲家。   其实得知了这个消息,我是有些惊讶的。皇帝不像是个笨人,睿王的身后是谢氏,齐王的背后是秦氏,现在让这两个注定要成“斗鸡”的家族,搞成这样的错综复杂,到底是为了那般?   一个谢秦联姻还不够,如今另一位秦小姐,又找上了与谢家相关的“程哥哥”,只是这联姻之路——   一个是“程哥哥”一个是“秦小姐”,这样的称呼啊!我心下有些了然,这位秦家小姐,只怕是也是当“神女”遇上“襄王”,尚需努力了。   程潜礼貌地越过她,走向这边,那位秦小姐也随着他转过身,只见那盈盈的眉目,片刻不曾稍离程潜,好似清澈的泉眼,纯净的倾慕汩汩而出,润物无声。明眸皓齿,肌肤胜雪,容貌与她的姐姐秦夫人有七分相似,却更胜一筹,美丽不可方物。   就算在最美丽的年纪,我也不曾有过这样的感情,青春真好。正在我感叹时,耳边却传来清儿有些童稚的声音——   “凤姐姐,你身子不舒服了吗?”清儿一只手贴在自己的额前,另一只手则贴上我,说道:“呀,好像真的比清儿的头烫些。”   “莫非真的是病了?卿卿,我送你回房,明日你只好好歇息,光凌那边,先使阿恒盯着,此事也不在这一二日之间。”   “啊,你便是清儿口中的凤姐姐?”那秦小姐仿佛才发现我的存在一般,对我道。她的双唇抿起,表情有些倔强,颊边的梨涡若隐若现。   “凤君见过秦小姐。”我礼貌地点点头,这个小姑娘只怕是将我当成情敌了。我转向那位导致我被敌视的罪魁祸首,道:   “哪有那么娇弱,歇息一晚上便好了。我自己便是大夫,如何不清楚,真的无事。何况此案一日不破,那些女孩子便有一日之险,这才是大事。此事过了之后,有多少时间可歇着的,我明日定要去的。”   大案当前,轻重缓急有别。想让我停工,那是不能的。   程潜还要说什么,老太君却发话了:   “好,好!到底是君儿,成大事的人是要有这样吃苦克难的精气神儿。潜儿,你也糊涂了,若她听得下去劝,便不是君儿了。”   程潜挨了这一顿训,也只有肃手应是。只是我还没来得及为老太君站在我这边开心,她便采取了各打五十大板的策略。对我道:   “君儿,便是明日要出门,也要先给太医看看,女孩子家毕竟身子贵重,不可轻忽。若太医不许,你便在家里乖乖待着,不可出门。潜儿,还不送君儿回房去?”   老太君发话,谁敢反抗?我只得跟着程潜,往后院去,只听得身后老太君道:   “亲家小姐既来了,便安心多住几日,瑁儿这些日子也是忙了些,你来了,多陪陪令姐,也是好的。”   似乎老太君对这秦家小姐,异常的客气有礼,看来要做她老人家的外孙媳妇,这个秦小姐面对的,岂止三座大山这么简单!少女的一片冰心,只怕有的辛苦了。   太医来了又去,只说我是劳累过度,留下了一个药方,要我静养。虽然他强烈的劝我休息,倒也没有下强制禁足令。我自然松了一口气,程潜悻悻然,只说明日一定要他相陪,才能出门。   因为要静养,所以倒没有用我下逐客令,他便离开了。我喝了半碗红米粥,将调养的方子写了给蝶板,便早早梳洗了上床养精蓄锐。明日还有尸身要验,绝对马虎不得。   只是到了后半夜,感冒的症状终于上来了。在下腹绞痛与冷热交替的感觉之中,我难受地醒过来。又是一阵锐痛袭来,我急喘了一口气,那痛处一片冰凉,这“大姨妈”来得还真是时候。   睡前装了热水囊,竟也没有半点用处,看来这次真的麻烦了。   “你——可还好吗?”   大半夜,寂静的寝房之中,竟出现了男子的声音。我没有吓到魂魄出窍,是因为习惯了——   “殿下。”又一阵尖锐的痛,我的冷汗都冒出来了,调整了一下呼吸,我方道:“殿下夤夜来访,想必是有要事。只是凤君此刻实在起不得身,唯请殿下另寻高明。”   他对于我的“礼貌”并没有任何反应,反倒坐在床边,那双比夜还幽深的双眼,虽然表情稍显僵硬,却是与白日里截然不同的柔和,脉脉看着我,直到我别过眼,才伸手为我掖了掖被角,道:“我听说了,疼得厉害吗?”   想必他放在我身边的耳报神都不是当假的,但是想到蝶板将我“身体虚弱”的原因告诉给他,我还是觉得很糗,只好转过脸去,当做他不存在。   夜凉如水,万籁俱寂。这沉默的黑暗之中,人的感官,似乎都敏锐了许多。我能感觉到他的呼吸深沉绵长,他的气息,他的体热,在这狭小的锦帐之中,簇拥着喧闹着,满满当当。我的头皮发麻,心跳也渐渐加速,只好像鸵鸟一样,把自己的脸埋进羽毛缎被中,背对着他,把自己卷成一个球。   可是防得了下面,防不了上面。我只觉得有什么东西,正轻轻抚摸着我的头发,离我的脸越来越近。忽然背心一凉,我转过头去,他竟掀了我的被子,躺了进来。   我一直紧绷的神经线,“啪”地一声断掉了。整个人几乎弹了起来,却被他一把抱住,在我身上的穴道一拍,我所有义正言辞的训斥,都蒸发在了空气之中。   居然点我的哑穴!我瞪大了眼睛,极尽全力表达我的不满和鄙视,以及将他千刀万剐的情绪,却只换来他的低笑。   “若明日还想出这个门,便听我的,闭眼1   这样的危急情形下,能闭上眼的,除非神仙。我还是一介凡人,如何淡定得下来,只有继续“以眼杀人”,表达我的不认同。   他叹了口气,手指轻拂过我身上的几处穴道,朦胧中,只觉得眉心好似有蝴蝶轻点而过,之后便有温热的气息,在我冰冷的下腹涌动,渐渐回暖。   之后的之后,我便毫不客气的昏死过去,再无知觉。   再醒来时,已经是快到已时,昨夜的那人早已经离开了。若不是枕上的凹痕,我还以为昨夜他匆匆而来,只是一场梦。   虽然心里不太舒服,但是这一觉醒来之后,头昏眼花、腹部抽痛的症状一扫而空,整个人都轻快了起来。真不知道昨夜我昏死过去之后,他施了什么样的魔法。   收拾停当,我喝了谢瑁夫妇特意送来的燕窝粥,便在程潜的陪同下,杀向京兆府。见到我来,齐王和谢瑁都有些惊讶。   齐王道:“光凌方才还在说,凤小姐抱恙在身,今日只怕来不了了。我还在说要去府上探望,小姐便到了。真不妨事吗?”   “殿下所虑极是,昨夜内子去探望,还听蝶板姑娘说先生病势渐重,只怕今日起身不得,先生还是再将养一日,明日再来不迟。”谢瑁也是一脸关心,说道。   “这病症不过来得急些,发了汗便好多了。谢过殿下与大人关怀。凤君若真熬不住了,自会去休息。眼下人命关天,只争朝夕,凤君岂能因私害公。那几位少女尸身在何处?劳烦为凤君指引。”   齐王和谢瑁对视了一眼,都看向程潜。程潜叹了口气,道:   “她素性便是如此,唯有遂她之意。放心,一切有我。卿卿,先将这参片含了,我昨日问过太医,说是与你身体有益。若你敢逞强,我立时将你扛去太医院。”   在所有的尸体类型中,烧死是其中生前和死后改变最大的一种。在现实中,我也曾见过本来有一百八十公分的男子,被烧死后,缩水成了几十厘米,险些被认成幼童。所以在烧死的案例中,确认其身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也是为什么要将与他们相熟的亲人找到此处。   经过初步检查,她们的浅表特征,都符合烧死这一死因。她们的尸体因为烧炭化,而曾拳斗姿态。双目紧闭,所以角膜内并无烟灰;睫毛也呈现烧死特有的睫毛症候——因为双目紧闭,所以仅仅尖端被烧。   至于她们的身份,也可以说是不出所料。   “这三具尸身,只怕皆非这被烧人家的女儿。”我摘下手套,说道。   “何以见得?”   “这两具尸身是那对双生子。据他们的邻里说,这两姐妹的容貌身量,一般无二。但是这两具尸身,却并非等高。她二人虽遭烈焰焚身,但是几根长骨却并未损坏,仅从她们尚还完整的骨骼推算,左边这具生前,比右边这具高出小半头。”我先指向双胞胎的尸身,说道:“是以这两人,绝非双生子。”   我又走到另一处尸身,道:   “这具尸身,亦非那家的女童。据邻里所讲,这女孩前日才褪了这门牙,这具尸身,却是门牙完整,落得是犬齿。岂能是一人?这三具尸身,皆是豆蔻之龄的女孩儿,若我未想错,想必她们皆属这三月来失踪的女孩儿。”   “适才卿卿说着三个女孩儿,皆是走水烧死,换言之,那其他失踪的女孩儿,有极大的可能,尚在人世?”程潜接着我的话,说道:“怎么流了这许多汗?卿卿,可还安好?”   “无事1我摇摇头,刚刚验尸的时候心情紧张,还不察觉,但是结束之后,便觉得有些头重脚轻,我将身体稍稍倚向红木雕花的椅背,装作一切如常。   程潜是个说到做到的人,而我对被扛进太医院,并没有太大的志愿。   “光隐所言极是,既然如此,我们更要加紧动作,那些失踪之女仍在世间,我们哪怕多救一人,亦是功德。”齐王也说道:“那‘蝶恋花’何在?小姐可将其带出?”   “带出来了。”我今晨起来,仍存了一线之机,想在这饰品上,取得哪怕一个指纹,却未能如愿。这饰品已经过了太久,被雨洗风吹后,已经如新的一般,看来也只有一家一家去寻它的主人了。   谢瑁接过那蝶恋花,说道:“我先寻人去,将此物图样画出来,然后派出所有差役去寻,定能有所斩获。”   “凤小姐,这边的事情尚有我们在,既然玉体违和,还是请光隐送你回去修养。若这蝶恋花的来处有了消息,我即刻命人送你回去。”   “谢谢殿下好意,我若真有不适,定然不会勉强。”我说道:“那许稳婆可曾找到了?”   “昨日去万年的人亦回来了。据说那许稳婆四月之前,急病而亡。今日差役带着我的手令去了,她的棺椁明日便送到京兆府,先生不必担忧,明日再来。”   四个月之前就死了,还真是凑巧。齐王接着道:   “已派人拿了我与光凌的手令,去各县寻访,若有媒婆死在这几个月的,尸身便都运来京兆府。凤小姐,此案还需倚重小姐,请多多保重。”   于是乎,我便被这几尊大神联手送回了谢家,不过这一病也好,原来想着推掉齐王府的邀约,借口便送上门了,福祸由来相依,中国最有智慧的老人家的话,多听听总是不错的。   好女儿   “卿卿,身体可好些?”马车停下,帘子打起,我忍住晕车的感觉,睁开眼睛,睿王和程潜一左一右站在我面前,皆是一脸关切看着我。   平常的时候都无所谓,我只要抵抗力稍有下降,就一定会晕车。早上去的时候,昨夜他安抚的效果还在,所以还不太觉得,可是经过了刚刚的验尸之后,便露出了原形。   只是再难受也还是要顶住,如果他们二人真的联手封杀,把我挤出这个案子才叫糟糕。我挤出一个笑容,扶着车壁站起身,回答程潜道:   “真的不妨事,休息片刻就好。”   事实证明,做人果然不能太铁齿,我才走了一步,马车便晃动了一下,眩晕果不其然又来了,我眼前一花,糟糕糟糕,“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我该倒向哪里比较合适?   待这阵眩晕过去,我才发现,我又不争气地被睿王抱在了怀中。头顶上,车棚已换成了水蓝色的天空,而眼前出现的,绝非我半熟不熟的谢府二门,而是雕刻着“梅雪图”的汉白玉影壁。   “不是说回谢府,这又是何处?”   睿王将我轻轻放下,程潜也到了我身侧,说道:“寒舍。”   “这是光隐府上?”   “是。”程潜回答道,不过接下来的话,便是连珠炮的训话了:“以我的意思,你今日便不该去京兆府。尸房本就阴气森森,味道也重,你又受了寒,必是冲撞着了。都这般脸色了,还说不妨事1   “本来说要送你回谢府上,光隐与我商议过,若你回去,一来路远颠簸,二来清儿少不得登门寻你。光隐府上距京兆府最近,你在此停留半日,调理好些,再回府也不迟。”睿王倒是不疾不徐,将事情交代清楚。   “我——”我才要说话,便被程潜又打断了:   “莫要再推脱,寒舍距京兆府,只有谢府过去一半的路程。你一向警醒,今日却不曾察觉时间有异,下车时气息亦是不稳,想必难受已极。若你再不进去,程潜唯有安步当车——”   “我适才要说的,不过是恭敬不如从命罢了。”我有些没好气地说道:“有劳光隐引路。”   这座齐王夫妇惦记了两日的宅邸,倒先偏了我了。照顾到我身体不好,什么前厅叙话的程序,一概都省了,进了这间寝房,他们二人止步于外间,我则被训练有素的两个小丫鬟扶到了床上,脱了外裳,又去了簪子,让我舒服地倚在引枕靠垫之上,这才撩起了隔断的帐子,让他们二人也进来。   这两人才坐下,便听得外边敲门声响。   “公子,妾身萧隽隽,姑娘的黑珍红枣饮已备好,请您示下。”   地道的官话,却带着吴侬软语般的娇媚,格外入耳。萧隽隽?我突然想起齐王说起那位“碧窠之宝”小姑娘的时候,隐约听到程潜回话里,有半个“绢”音,莫非这位便是那传说中的萧姑娘?   “快端进来。”程潜说道。   我转过头,看向隔断门,还未见到了人,便闻道了一阵沁人心脾的暖暖花香。我对植物的研究,仅局限在草药之上,所以这香味到底是什么,我还真不知道。   想这碧落朝,真是造化神秀,人杰地灵。我所认识的女子有一个算一个,都是难得的美人儿。这位萧姑娘也不例外,她缓缓走到我身边,将手中的托盘举起。白皙修长的手指,衬着乌木的托盘,更显美好。低垂的脖颈,让人分外想到“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的诗句。容貌还在其次,只这绰约的姿态,好似娴花照水,我见犹怜之处,犹在昨日那位秦小姐之上。   “多劳萧姑娘了,凤君不敢当。”我忙说道。   那萧姑娘抬起头,对我微微一笑,如百花初绽的美丽。我忍不住咂舌,说起来,程潜还真是“吸纳美人儿”的体质。   “隽隽姑娘,你来的正好。我们在此处,卿卿亦不得休息,殿下与我待她喝了这羹,便先去了。你素来仔细,留下好生服侍。只要她有不适,便打发人去前面寻我们,莫要轻忽。”   “公子所托,隽隽定倾力以赴,公子和殿下请放心。”   两尊大神一走,我的心情也轻快了很多。程潜对我“热爱工作”的行为摆明了是反对。睿王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他的眼神攻势,比起程潜的言语更有压迫感。   “凤小姐,这羹趁热喝了吧,若凉了反而不好。”   “谢过萧姑娘。”我接过来,心下却有些嘀咕,看来昨日那位太医当着我的面虽然不曾说什么,想必对程潜,还是交了底的。所谓黑珍红枣饮,就是黑木耳加上红枣熬制的,正是“大补”。   不过事到如今,唯有装死。我接过玉碗,以最快的速度毁尸灭迹。那萧姑娘方才从她一起带来的食盒中,将点心一一摆上,说道:   “公子今晨起来便吩咐了隽隽,命隽隽做几样滋养又可口的膳食,说是晚些时候送去谢府上给小姐进补。却未想到半个时辰之前,又说小姐往府上来了。仓促之下,膳食简陋,还望小姐海涵。”   这萧隽隽的措辞以及气质,不像是平常人家出来的女子。程潜与她,到底是何种机缘结识,我倒有些好奇了。   “饭食是隽隽的拙作。这些点心,却是扶桑的一片心意,请小姐品尝。”   无论饭食还是点心,都是我素日里喜欢吃的,程潜还真是有心了。我有些感动,那日在露台上,他对我说的话,蓦然在耳边中响起:   “我想与你赌一个开始……”   可是他所要的开始,真的可以吗?程潜确实是知我懂我的那个人,我也相信他可以抛下红尘俗事,与我携手天涯,将他许给我的那些美丽图画,一一实现。只是——   我的脑海中,属于另一个人的双眸浮现。虽然他都是面无表情,但是我却从没有见过还有谁的眼,比他的更会表达。柔和、坚韧、暴烈、甚至嗜血,都从那双全天下最美的双眼中,传达出来,每一瞥,都是触目惊心。   造物主本就不该让这样的美,降临于尘世间的男子。我甚至可以理解他“天煞孤星”的命格,上天是公平的,强极则辱,情深不寿,成就这样的完美,就算是以拥有的一切去祭奠也不够。   “小姐,小姐。可是这饭菜不合脾胃?”萧隽隽有些担忧地问道。   我这才从已飞出了八百里的迷思中惊醒,微笑地回应:“不会,姑娘的手艺精湛,乃凤君平生仅见。”   这并不是我恭维她,眼前几道,虽然是家常小菜,却是色香味俱全,入口更佳,让人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而扶桑的点心,也保持了一贯的水准。虽然抱病在身,我不得不说,这是来到这碧落之后,吃到的最美味的一餐。   “多谢萧姑娘,还要有劳姑娘,若得见到扶桑,请转达凤君的谢意,若改日得见,凤君必再亲身谢过。”   “这都是我等应为之事,小姐这般客气,隽隽反而不知何以应对。”她起身撤了剩下的饭食,交予一旁侍立的丫鬟,转身微笑地看着我,眸光之中,竟都是钦敬。   我有些意外,按照齐王的说法,这位萧姑娘与程潜之间,应当还是有一段英雄美人的故事的。没想到她对我这个“上门情敌”,倒并没有什么歧义,难道这其中,是有不为外人所道的隐情?   “姑娘也请坐吧。”我指了指身边的椅子,说道。   “谢过小姐。”她向我告了罪,方才坐下,脸上的表情未变,却意外地向我打开了话匣子,开门见山:   “小姐与公子相交,已非一两日。隽隽斗胆,敢问小姐以为,公子为人如何?”   “光隐人如其名,光华内敛,皎如朗月。最是难得的,在魏晋风度之外,于他人的悲苦,亦有同理之心。”   程潜是个难得的好人,我一直相信,他对阿恒的好,并不仅仅是因为阿恒是我的徒弟。否则以阿恒的颖慧,断不会对他如此折服信任。他虽然是天潢贵胄,却只将这身世看做浮云,不曾以此自矜。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若那日在水月庵中,与我一起抓人的他,他绝对不会如齐王一般,只说什么“玷污佛门清静之地”之类的话语,而会说“出家之人,本应慈悲为怀。何况她与你们朝夕相处,如何下得去手1云云。   这也是我之所以相信睿王和程潜的原因。我愿意去相信肯为了家国百姓,放弃了尊荣安逸的人,相信为了不为任何私利,肯为整个社会视为“低贱”的风尘女子而张目的人。这便是人性的差异。就算是二十年来吃斋念佛去养什么“神仙之气”,也不过修炼了皮囊,在意“佛性”远大于“人命”的齐王,终究脱不了私利的沟壑。   “小姐慧眼独具心如明镜,果然是公子的知己。世人都以为公子风流不羁目无下尘,又岂知他们所见的,不过是皮相罢了。”   那萧姑娘提起程潜,双眼水润晶亮,那目光透露出来的,不像是男女之情,更像是二十一世纪的“粉丝”见到了“偶像”,近乎狂热的信仰。也不待我问起,便又踢爆了有关自己的一个大新闻:   “隽隽与公子相识于五年之前。彼时公子是圣上钦点的翰林大学士,而隽隽不过是花满楼一歌妓。因还有些微末的技艺,是以京城的贵家公子们,都点招隽隽琵琶佐酒。隽隽及笄的第二日,嬷嬷便同隽隽说,欲为隽隽破瓜。恰逢公子前来听曲,隽隽一曲弹罢,谁知公子竟听出了隽隽的心事。”   难怪她这般娇柔,古时候培养一个青楼花魁,比培养一个大家闺秀,要困难的多。真正的花魁,都是气质出众,见之忘俗的,看她的言谈举止,想必她说的什么微末的技艺,也只是自谦罢了。   她看了我一眼,道:   “隽隽家贫,六岁上便被买入烟花之地,于这神女生涯,早已心冷如铁,可终究还是不愿从了这命。公子虽踏足烟柳,却从不曾有鄙薄之态。隽隽便和盘托出。公子听过之后,只问了一句,若能出得那见不得人的地方,我有何打算。我便说,若能脱籍,惟愿洗尽铅华,自食其力,至于与人为妾,不如留在此地。”   “五陵少年争缠头,到门庭冷落车马稀,也不过转瞬之间。姑娘能有这般的决断,凤君不胜感佩。”我说道。   果然风尘之中多奇女,这萧姑娘,俨然是另一位“严蕊”,这“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去处”的人生,比起“宁其死为留骨而贵”的锦衣玉食,是更艰难的选择。   “那晚,程府便送了一封书信与纹银千两来,指明为我赎身。那书信上写着,这纹银千两,只算是暂借于我,若我暂时没有去处,便先随来接我之人安排。我无论如何也未想到,他竟将我安排至‘碧窠’学厨艺。我这才想起,有一日他来楼中,曾吃过一块我闲暇时弄的点心,没想到他竟将我这点喜好,记在了心上。我记忆之中,从未有人于我如此关怀。如今隽隽小有所成,公子又终得回京,隽隽便立时请辞了‘碧窠’,入府中掌事。公子于隽隽恩同再造,便穷尽一生,也无从报答。可笑世人竟以为公子与隽隽有私,活色生香传遍京城,隽隽为公子不值,公子却只说世人都是人云亦云,不如便随他去。公子不放在心上,隽隽却不能够。世人的眼光皆可无视,唯有小姐,隽隽不能再拖累公子1   程潜可是在家里说了什么?还是这位萧姑娘看出了什么?我抬头看着她清澄的双眸,她也毫不回避地看着我,接着继续道:   “在‘碧窠’随着师傅学艺一年,方才得允许做师傅的二厨。那晚,我来到府中求见公子。隽隽无以为报,只有献上所学,为公子整治一桌酒席。除此之外,隽隽所有,不过这具皮囊罢了。如今想来,动那样的心思,真是荼毒了公子——那夜公子与我,都喝了许多酒,我本想借着酒意自荐枕席,却被公子拒绝了。公子说的那番话,隽隽一生不敢忘。”   “公子说:以此法表达感激,与从前的你,又有何异?若你真的还想不通这此间的区别,不如直接回去花满楼,以纹银百两,买你巫山一夜又有何难1   果然是程潜的风格!若真的接受她这样的“报答”,那程潜也不是程潜了。   “小姐,隽隽真是羞愧难当。不过一念之差,隽隽竟将公子陷于那等狂蜂浪蝶的境地。便是到如今也是如此,这全天下,只有公子,若愿以隽隽为妾,隽隽不觉羞辱,反觉荣耀之极。”那萧姑娘真是说得毫不犹豫:“只是隽隽清楚,便是为妾,隽隽也无论如何配不上公子。唯有日夜焚香祝祷,公子能得有情人共偕白首。今日见到了小姐,才知道隽隽终于如愿。”   我和程潜?八字还无一撇的事情,她竟言之凿凿!   “小姐,隽隽虽然愚钝,却也能看出公子于小姐,一往情深。若我那冤家有公子一半,我便是做梦,也是要笑醒的。”   看她眉宇之间那份带着小甜蜜的幸福,想必现在真的让她嫁给程潜,她也不肯了。   “萧姑娘已有心上人了?”我试探着问道。   “是。他呀,不过是个莽夫!本在睿王殿下麾下为伍长,好歹立了些战功回来。本以为就此安定了下来,偏又调去了东边轮戍,明年方才回来。”她皱起了眉,虽然是埋怨的语气,却没有半点生气的意思,整个人都生动了起来。   人和人之间终究不同,这世上有些人一次动情终身不改,有些人会在第二次才遇见真爱,还有更多人在寻寻觅觅,找不到方向。   “姑娘能有今日,也是姑娘奋发图强所至。凤君不胜感佩。情之一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唯有从心之音。姑娘的好意,凤君心领了,只是凤君尚无暇情事,而光隐,他亦值得更好的。”   “隽隽自说自话,竟打扰了小姐这许久。今日之事,都是隽隽太过一厢情愿,还请小姐恕罪。”她向我报以歉意的笑容,然后扶我躺下,道:“小姐还是稍睡片刻,莫要再劳神了。”   “能与姑娘一席倾谈,也是凤君所愿。”我朝她颔首,慢慢躺下。   其实程潜真的是个幸运的人,能有人这样将他放在心上,以他的幸福为己任。不是所有的感情都需要开花结果,这样的相逢,于他们彼此而言,已经是一生的幸运。   就像那句老话说的,人生得以知己足矣。我希望无论未来会朝哪个方向走,到最后我与程潜都还愿意相信,遇见彼此,是一生的幸运。   点绛唇   许是这黑珍红枣真的有效,许是这床榻实在太过舒适温暖,这黑甜一觉,竟直睡到了晚霞天,我仍觉得未足厌。   “小姐可醒了。公子打发人来问了三、四遍了,只说不要扰了小姐清梦。”两个小丫鬟挂起罗帐,萧隽隽则亲自端了水来,送到我手中。   轻薄透亮的白玉盏握在手中,略高于体温,入口微烫,这一切都是那么的恰到好处。这萧姑娘贯彻程潜的“指示”,竟如此细致入微,从小处可见一斑。   这边我梳洗好,程潜和睿王也到了。   “这一眠醒来,脸色也好了许多。果然还是这几日太过操劳了。”程潜朝我脸上仔细看了一遍,方才说道:“那日太医说起,你本就有些不足之症,这段时日又失于调理。若想去了病根,从今而后,断不能如此轻忽。”   穿越身体状态年轻了十岁,可是也总会有美中不足,我自己便是半吊子中医,如何不知。在凤兮姐姐身边那段日子的调养,已经好了许多,可是这男装加身又出仕为官,总不能再弄些女儿家的汤汤水水,也只有中断了。这次着实是因为休息不好,所以才会闹这么大。   其实说到底,这也是女性的通病,肾气亏虚气血不足,再加上工作压力这样的诱因,以致肝气郁结经行不顺。若不是这几日,也没有什么大的妨碍。   “能医人者不能自医,轻重缓急,你心中想必最是清楚。病痛之苦,旁人亦不能为你分担,只有好自为之四个字罢了。”睿王握着茶杯,眼也未抬,一派轻描淡写。仿佛昨夜他躺在我身边,借我温暖的那一幕,只是我的错觉。   这次我“带病坚持工作”,他并未像程潜一般阻止我,反倒配合帮我减轻病痛。说实话,如果没有他的一臂之力,只怕第二日老太君也绝对不会应允让我出门。虽然他的方法可以再改进,但是于公于私上,我还是不能不感谢他。   我微笑着说道:“多承府上萧姑娘细心照料,果然觉得清爽多了。不过是癣疖小疾,却使殿下和光隐这般劳心,凤君惭愧。”   “你也不必说这许多好听的话来。难得你与隽隽投契,索性你就带了她回谢府,为你调理好身子,才是真的要紧。”程潜叹了口气,道。   我皱起眉,道:“她又不是你一件衣服,怎可这般送来送去?”   “她到底是个女儿家,这样住在我府上,这京城之中,最不缺的就是捕风捉影的好事之徒,虽则那些睁眼的瞎子所说所想,不必理会,但她毕竟与我不同,她清清白白女儿家,订了婚的夫婿又为国戍边不在身旁,我怎忍世人如此待她1程潜看着我,表情是难得一见的恳切。   他自来将旁人的想法当成耳旁风,没想到也会这样为他人考虑。   “你自然是好意。只是我在谢府之中,毕竟还是客居,且也要问问萧姑娘的意思,她未必想随我同去。”   我却没想到,这个萧姑娘倒是异常爽快地答应了程潜的提议,连谢府那边,程潜也派了人去打点好了,速度之快,令人咂舌。那萧姑娘只说做完了这一餐便去打包行礼,只等与我一起回去。   不过我身体也好了些,又是初次到程潜府上,虽然空手而来不好意思,但是既入得宝山,当然不能不随喜一番,便空手而归。大块时间的游览是肯定要等下次了,但是精华游还是没有问题的。   程潜陪着我和睿王出了门,一路向后园走去。虽然已近三月中旬,但是这园中还是有许多琼花玉树,美不胜收。这程府并不像谢府,带着百年世家特有的厚重与轩阔;也不似江南那座府邸锦绣繁华,却别有一番天然情致,从容而优雅,不疾不徐。这份任情任性的美丽,更似程潜本人的风度,让人见之忘俗。   “果然是光隐,若是朱门玉户绿瓦红墙,倒是让人不耐烦了。”我微笑着道:“单这几竿修竹几株桃花,加上这一弯清水,让人一看便精神了。若能有一叶轻舟倘佯其上——”   “你若能放下这一切,陪你江海余生,又有何难?我在杭州西泠,还有一间竹舍,家祖当年以泠泠之水为琴,以玉石桌行棋,以嶙嶙山壁成书,最妙的是那画。朝着西湖开了一石窗,遍植花树假山,一年四季都是鲜活之景,尤其多梅,每到了冬日,便有‘千树压,西湖寒碧’的胜景,你素来爱梅,想必定会喜欢。”   程潜的话语之中,是不遗余力的诱惑。我的脑海中,也闪现出那仙境般的画面,如果真的能与那美丽朝夕相伴,真是极大的福分,他说这些,便是猜到,我一定会动心吧——   不过就算是动心,也走不得。说白了,我与他都是有任在身。   “光隐所说的,是神仙才配消受的日子。凤君不过是一介凡人,若真的奢求,想必也会折了福分。”就算心向往之,我的回答,也只有怅然。   程潜没有再说话,我坐在临水的亭子边,从桌上取了一块糕点掰细碎了,丢进水里,许多红毛锦鲤摇摇摆摆过了来,簇拥成一团,金色的鳞片也被这夕阳染上了一层艳光。也许真的如庄子所言,鱼之乐总是大过人之乐的,就在这繁华锦绣的帝都,也处处有血泪。明日就要寻那些失踪女孩儿的父母来,为那三个替死的少女确认身份,不知道又会破灭了哪个家庭的希望,伤了哪个慈母的心。还有那些依然毫无下落的女孩,我们又要怎样才能在二度伤害之前,将她们一一找回?   “便是再多忧思,亦是于事无补。如何揪出这背后的真凶,方才是正途。”睿王说道:“我亦看过此案卷宗,为何失踪的,都是纯阴之身的豆蔻女子?想必定是有人寻得什么邪法,或是想着练什么邪功。不妨从道家偏门下手,也许能有所得。”   “殿下所言极是。殿下与光隐,俱是见多识广之人,不知可有什么线索?”我有些兴奋地拍拍手,竟忘记了这条关键线索。   “令师尊是世外高人,你不妨修书一封相询,也许能有所得。”睿王看了我一眼,这话说的有些意味深长。   “这天下之大,已经没有了我师尊。”这句也是实话,我的启蒙老师是我的祖父,我与他早已天人两隔,便是没到了碧落朝,也寻不到了。至于法医学方面的导师,他更不可能对这种邪门的功夫有所研究,何况也已经时空两端了。   “莫非——莫非令师尊已然仙去了?”睿王追问了一句。   这不是平常时候的睿王,虽然表情未变,但是他眉宇间的神气太不寻常,好像是——惊讶。他以为我的老师是谁?莫非我说起师尊的时候,他竟误会到别人身上去了?   程潜忙道:“能得徒如卿卿,想必令师尊也不是凡俗中的人物。他老人家在九天之上,看到你如此黯然,想必要笑你看不穿了。”   我也知道他怕我伤心,所以用这话开解我。但是我现在好奇的是,睿王到底把我当成了什么人?莫非他说要娶我,甚至待我这般不同寻常,都是和我那完全没影的“师尊”有关?如果是这样,倒也解释的通。   有那么一股无明火——不悦、烦躁还是什么,从我心底升腾。也只有这样方能解释得通了。没想到睿王殿下这番青眼相加,竟是识人不清的结果。可笑可笑,不,应该说,真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家师不过山野旷夫,能得殿下见问,真是荣幸之至。”我站起身,道:“家师在九泉之下,只有学生代他受宠若惊了。”   程潜和睿王的表情,变成货真价实的惊讶了。我自己也有些惊讶自己的尖锐,为了防止我再发生说不出“好话”的情况,也只有走为上计了。   “光隐,我身体有些不适,这便告辞了。今日之事,多劳殿下与光隐,凤君铭感五内。”我朝他们敛衽一礼。   程潜看了睿王一眼,也站起身,道:“既如此,我送你回去。”   “不必了,有马车和从人在,何必折腾于你。”送我回谢府之后,他也还要再回来,这么折腾,完全不合成本。   “光隐,我送她回去便好。”睿王也跟着站起身,说道。   我怕看着他会控制不住我的棱角,索性低着头不说话。程潜迟疑了一下,终究还是没有反对,只说了一句:   “万事小心,明日再见。”   他骑马,我坐车,回程的路上,还算相安无事。我闭着眼睛,抵抗晕车的感觉,突然觉得好笑。他待我如何,与我又有何干系,如今我窝在这里生这份闷气,岂不是自找别扭。由着他去吧,自始自终都是他自说自话,自以为是,我也从来都透露过我师傅的身份。就算将来他知道认错了人表错了情,该囧囧有神的是他,也不是我。   好在这段路途不算太长,我从车上下来,他已然到了我身边,低声道:“关于何种妖法邪功和纯阴之身有关,我自派人去查,明后日定有回音,你安心休养吧。”   他既然能查,为何还要刺探我?本来已经告诉自己要淡定,但是那火光却怎么也按不住,我深吸了一口气,道:“我先代失踪了的女儿家,谢过殿下关怀。多承殿下一路相送,就此告退。”   我再转头对萧隽隽道:   “萧姑娘,既然到了府里,总要见过主人。随我去拜过老太君,咱们再回院子。想必蝶板姑娘已将你的屋子收拾好了,若有什么短少,只管同我说。”   她温柔一笑,又多了几分娇俏。说道:“但凭小姐吩咐,承蒙小姐不弃,直唤隽隽本名便是。”   “这位便是蝶板姑娘吧,我是萧隽隽,我家公子遣我来此服侍小姐。以后凡有不懂之处,还要多劳姑娘。”这边萧隽隽萧姑娘,笑的春暖花开。   “蝶板不敢当,蝶板受殿下所命来此,便唯有尽心服侍罢了。只要是有益于主子,蝶板无可无不可。”那边蝶板姑娘,确实一派沉着。   不知为什么,我脊背有些发凉。蝶板与隽隽,背后便是睿王与程潜,小小一间的屋子,要摆进几尊大神,也有得热闹了。不过隽隽在这边也好,我实在不想晚上回来,便与对我表面恭敬骨子里不满的蝶板,单独相对。   “小姐,猪肝薏仁粥,最是滋补的,您既然身子不适,便少看些书吧。”隽隽端着托盘走进我的寝房。   谢府藏书甚丰,而我所住之处,距离藏书楼亦不远,这也成了一项福利。我斜倚在夜明珠灯旁,放下手中的书,笑道:   “劳烦你了,今日在你们公子家睡得太过舒适,回来反而走了困。横竖用了宵夜之后,也不得立时便睡,索性看完了再说。”   “是,隽隽就在外边,小姐若要梳洗,便唤我一声。”   一只修长的手出现在我眼前,非常不客气地抽走了我手中的书,我抬起头,微微一笑,道:   “为何殿下每次出现,都让凤君觉得,这房门形同虚设,不如不要?”   他和程潜是不是都更喜欢这窗子,所以每次来此,皆将这门自动忽略,视为无物?   “你有何话要说于我?”他果然比我能忍,直接将我的讽刺忽略了。   “殿下来找凤君,便是问凤君,有何话要对殿下说?”怪事天天有,今天特别怪。他跑来这里找我,竟问我有何话要对他说,这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他的目光死死的盯着我,那目光太过复杂,以至于我完全读不懂,他到底在纠结些什么,索性站起身,转身说道:“若殿下的话问完了,就先请吧。凤君忽觉疲倦,便不奉陪了。”   我还没说完,整个人就腾空而起,天旋地转之后,已经躺倒在了榻上。而他那放大了大,毫无瑕疵的俊美脸庞,就悬在我头顶,那双一直以来我都用它来判断他情绪的双眼,此刻正是波澜壮阔,我的身影就漂浮在那星海之中,随之起伏,仿佛一个浪打过来,便会灭顶——他这有事那根弦出了问题。   我没有挣扎,按照一般理论,如果处于这等劣势还胡乱挣扎,只会刺激到制住你的人。如果他是一个以折磨为乐的变态,你的挣扎只会取悦他;如果他是穷凶极恶之徒,刺激他只会使自己更快丧命。只有冷静面对,一击即中,才有摆脱困境的机会。   “殿下请自重1我盯着他的眼睛,虽然这样的姿态下,有点困难。我还是尽量把这句话说的正气凛然。   “莫要以为我不知道,我不过提了你师尊一句,你便恼我如此,究竟是为了什么?”他说道。   “殿下言重了,凤君如何敢恼怒于殿下?”他整个人压下来,淡淡的沉香将我完全笼罩,更烘得我头晕脑涨,两颊像着了火一般。什么冷静都抛到了九霄云外,输人不输阵,就让他想破头好了。   “便是这样,你于我仍是没有半句实话。若我此刻放了你,想必你明日便和他琴棋书画、携手天涯了。”他不怒反笑,双眸炽焰更盛:“好,好,我这便去回了父皇,不过豁了这一辈子,只等着你开眼的那一日。”   他疯了吗?我瞠目结舌,赶紧扯住他的袖子,如果现在让他走了,还有什么天高地阔,下辈子便折在他手里了。   “殿下,我只有一句话,无论殿下心里想我师傅是谁,我的师傅,都不会是殿下心里想的那个人。殿下若真娶了我,想必是要后悔的。”   “后悔不后悔,也是我说的才算。”   “殿下志存高远,您的王妃自然也该是举世无双,天下无两的人物,而凤君不过是一介孤女,对殿下的大业,如今乃至未来,都不会有——”   我索性拉住他的领子,只希望能把我的一字一句,都塞进他的脑子,好让他清醒过来。只是话还没说完,我的唇便覆上了一个温暖的事物,轻触,施力,辗转。   我的脑子里仿佛有烟花突然“哄”地一下炸开,空白而灿烂。十秒钟之后,才意识到这是——吻。   对,吻,英语里是kiss,法语是baiser,日语是什么来着?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   我死命的推开他,他倒没有再强求,顺着我的力道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双眸晶亮,那光芒,可是“志得意满”?   我还没来得及发飙,他的下一句话,完全摧毁了我的理智。   “莫忘了,是你拉住我,不让我走。”   西地锦   作者有话要说:np前的筹备会   某雪:开工了开工了,最近收视率这么惨烈,为娘我痛心疾首,你,你,你,观众要看你们np,np听见没有。   某凤:娘,您说p哪段?从左往右p,还是从右往坐p?   某雪:傻闺女,这是为娘珍藏28年的《素女心经》,咱一起研究研究,关于np这个问题……   某睿:S ut up!本人不是铁板钉钉的“男一号”吗?为什么读者说我的戏份比他少,粉丝又没他多?早知道如此,不如去隔壁10青他们贼婆剧组,客串一个阳尸的角色,没评没收没粉丝,老子罢工去了~~   某雪:铁板钉钉,我还铁板烧呢!我是女王我最大,叫乃p就p,那隔壁10青也是某潜的粉丝,你还是哪凉快儿歇哪儿吧。   某潜:无良某人,乃还敢给我说np,我家卿卿的吻捏,当初骗我卖身,说好给我加戏加人加魅力值,如今捏?为嘛他抱也抱了亲也亲了,我却只有这么一个牛皮糖女配?这年头不是流行我这样邪魅狂狷的男人做主角,乃却选那个脸比我臭,粉丝没有我多的男人,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某雪:他比较大牌……   某睿:他番外出场,居然比我台词多……   某潜:好吧,就算省略号,我也要比他多…………   某凤:娘,你这本《素女心经》,完全不符合人体力学………………   某雪:……………………   以上,便是无良雪专供vip粉丝们,免费欣赏的np番外一,至于二啥时候出来,偶也不知道。总之,这是某人出差前最后一次固定更新,大家要爱我,等我~~   我拉着他,不让他走?明明吃亏的人是我,为什么他却有脸装出自己是迫于无奈?看看他那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嘴脸,我连无语问苍天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可还知道“无耻”两个字,是怎么写的?   了不起啊,我弹跳起身,对他绽开了我能做出的,最魅惑的微笑,也许这种魅惑,肯能他看上去就像抽筋,但是只要能让他有三秒钟的错愕,就足够了。   他不是说我拉住他不让他走吗?我就给他示范一个什么叫现场版本的“不让他走”。我再一次扯过他的衣领,踮起脚,对着他的下唇,狠狠地咬下去,直到尝到了那腥甜的铁锈味,这才心满意足。如果不是两心相悦,那便不是吻,只不过是肉碰肉而已,就像这样——   不过是一场谁也不肯认输的争斗罢了。   我松了手抬起眼,还不待向他示威,他便俯下身来,凶猛的吻便排山倒海而来,带着焚尽一切的火热,结果走不了的人,竟变成了我。他的胳膊像烙铁一般,烫得惊人,毫不放松地圈在我的腰上,让我动弹不得。还有他的手,他的手是想去哪里?   血的味道,相濡以沫,还有那慢慢从脊髓爬上来的情热,我缺氧到想吐,却无力停止……   “咣当”!   一声清脆的爆响,有如玉碎,也将我从昏厥的边缘挽救回来。睿王将我抱紧,原本清冷的声线带着轻喘,已然暗哑,不过言语却依旧是他惯常的,“斯巴达”式的简约:   “滚1   这个被他喝退的人,不是蝶板,便是隽隽吧。不过肯这么听话跑走的,定然不是隽隽。为了她家公子,她应该会进来救我才是。   待他略松开怀抱,我终于得以逃离,径直推开那“古典落地窗”——木格扇门,走到露台上,让水润的风,吹去一身燥热。   “你否认也无用,之所以这般恼我,不过是以为我这般待你,只是为了你师尊?”他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双手握紧栏杆,哪怕只看他一眼,我都要爆冲。   平复了一下呼吸,我干脆否认到底:   “殿下未免想太多了,凤君是什么身份,哪有那份胆量与立场,去恼恨殿下1   “你——”不待他说完,我索性打断他:   “殿下,凤君素来散漫,想必于殿下面前,失礼不是一星半点。不过有多少行差踏错之处,经过这番折辱也还过了。殿下便高抬贵手,放过凤君吧1   胳膊被人扯住,向后一拉,我便整个人被调转过来,他的声音很低,却比惊天动地的咆哮还让人发冷:   “你怎么敢,折辱,不要仗着——”就算逃避也是没有用的,我抬起头,索性直面这一切。他仔细看着我的脸,双眸中的滔天怒焰瞬间被“惊骇”所取代,一丝也不剩:“你——哭了?”   是的,我哭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哭,心中那股酸涩的,可以被命名为“委屈”的情绪,挡也挡不住,一路冲入眼底,所以我哭了。   也许从初初遇见到现在,我们之间的一切,便都是错。   他钳着我的那只手脱了力,却没有松开我。另一只手抬起来,好似要抚向我的脸庞,中途却停了一下,仿佛又想到了什么似的,收了回去。   他故意冷哼了一声,道:   “若下次再让我听到此等话,便哭也没有用,我定要让你试试,什么才是折辱1   我没回应他,他自己也没觉得没有台阶下。反而将我打横抱起来,转身进到房中,将我放在榻上,对外面道:   “蝶板,进来服侍1   我转身背对着他,道:“三日,三日之内,不要让我见到你。”   我已经太累了,不想再与他纠缠下去。明日还有最重要的确定失踪人身份的工作,以及为那稳婆验尸,都是一点也错不得,我必须要养精蓄锐。   所以我现在只能这样说,我是真的不想见到他。不是凤君对睿王,而是作为一个女人,对自己不想见到的男人。   我闭上眼睛,却仍旧感觉到他就站在床边,那么鲜明的存在,沉默着,直到下一个更漏……   “昨天下午还好好的,怎么休息了一晚,脸色反而更差了?”程潜端详着我的脸色,皱起了眉头。   “昨儿在你那边休息了一下午,晚上回去又喝了一壶茶,因而走了困,不过不妨事了。”我微笑道:“今儿怎么这么早便来了?”   “吃惯了隽隽的手艺,再尝别人的,便都觉得无味。恰好今日旬假,便想着过来蹭一顿。隽隽,先将卿卿的好茶弄来些,你那十八般武艺,今日都端出来吧。”程潜笑道。   “隽隽,简单一点便好。待破了这案子,有多少吃不得,何必急在今日?”我皱起眉,时间紧迫还搞什么大餐,随便吃点便去开工,才是重点。   “是!公子来此,自然是小姐用什么,便跟着用什么。隽隽怎么敢认真当公子外人般伺候1隽隽将茶盏放在我们手边,笑着说道。   “隽隽越发善解人意了,若卿卿真的是如你这般想,别说粗茶淡饭,就算让我餐风饮露,也甘之如饴。”   这两位还真是一搭一唱了,我按按有些发疼的太阳穴,没什么好气地说道:   “你们若开心够了,便办正事吧,还要赶着去京兆府上。”   “我昨日派人送了信给光凌,今儿认尸皆排在下午。你还是再歇一会儿,我去外祖母那边绕一圈再来,顺路帮你截住清儿,不让来闹你。”   不过程潜忘了,长安是有言灵的地方,最大的邪门处,便是说曹操,曹操便到。不仅仅是清儿,连秦夫人和她那位妹妹也一路来了。   程潜和我皆礼貌地起身,清儿走到我身边,挽住我的胳膊,道:   “姐姐,清儿想你了。”   我摸摸她的头,微微一笑,然后抬起头,与那对姐妹花寒暄了几句,这才分宾主落座。   莺簧和蝶板两人捧着茶盘鱼贯而入。程潜接过一盏新茶,道:“莺簧,昨日不还是蝶板在此?今儿怎么就换人了?”   倒是难为程潜眼神锋利,今儿早上起来,她来给我请安,自称莺簧时,我也吓了一跳。这两个双胞胎姐妹,活脱脱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便是加了十二万分的小心,也未必就不错。只是这莺簧替去蝶板,不会就是因为昨儿蝶板“搭救”于我,导致睿王不爽吧!   “裙幄宴在即,殿下特吩咐莺簧来,为小姐送上新衣,以添颜色。得以服侍小姐,是我等莫大的福气,莺簧如何也不能只让妹妹专美于前的。”果然没错了名字,声若黄莺,巧舌如簧。   相比蝶板,莺簧表情柔和,举止从容,情绪也更内敛。其精明周延之处,显然是胜了她那妹妹一筹。   “瑱哥哥给姐姐送了衣服来?既是瑱哥哥选的,定然是最好的,姐姐,清儿想看。”清儿摇着我的胳膊,她对她这两位大神表兄,真是打心里崇拜。   “殿下日理万机,国事繁重,仍这般心细如发,倒让我等汗颜了。后儿的裙幄宴,先生要用的东西,太婆婆原也命人备下了一份儿。”那秦夫人笑道:“今日我和妹妹来,其实便是为送这份东西来的。这套衣裳是照着金陵裁衣时的尺寸,请天衣的工匠做的。不想竟还是晚了殿下一步。”   “多劳老夫人惦记着,凤君惭愧。既是老夫人赐下,裙幄宴那日,自然是以此为准,待晚上回来,再去相谢。少夫人与小姐此番送衣之情,凤君先谢过。”   秦夫人从随行的丫鬟手中,取过包裹递给我,我亲自接了,又转给隽隽,她这才拿了下去。正事完了,当然不能马上送客,话题只有慢悠悠转回到这茶上来。   “声疑松带雨,香泛乳花轻,真是逸品!不知凤先生从何处访得此茶?”那秦姑娘喝了一口茶,口中和我说话,目光却始终未离开程潜,隐隐若有所盼。   程潜低头看着茶盏,用碗盖撇去浮沫,我这个角度,也只有看到他的侧脸而已。只是他脸上的表情异常冷淡,对于对面那位小姐的存在,视若无睹。   这神女有心襄王无梦的剧情,再一次上演。那位小姐的表情渐渐转向泫然,我放下茶盏,接过话来:   “秦小姐锦口秀心,倒是与这茶相得益彰。这茶叶以碧螺春打底,调以珠兰、龙井诸茶窨制而成,是名沉碧。虽则茶汤成色不若纯色,然其灵秀之处不减,更别有一股意趣,是我凤家代代相传的茶方。若秦小姐喜欢,便带些回去,并予令尊。大家既是同道之中,自当以分茶为乐。”   秦夫人家事繁忙,没坐一会儿,就有人找上门来。她向我告辞欲走,那秦小姐却是万般不愿意离开的样子,我也只有把她和清儿一起留下。   程潜却站起身,笑道:   “你们姐妹们一起,定有许多私房话。若我留在此地,想必清儿该怨我这哥哥不识进退了。卿卿,我先去了。清儿,你凤姐姐身子不适,你安静些陪她说说话,莫要闹得她头疼。秦小姐,程潜告退1   那秦小姐才说留下,自然不好说要走,只好眼睁睁看着程潜那潇洒的身影,消失在门帘之后,脸上的表情实在是——   然而当她再次转回头看着我,我甚至以为刚刚她对着程潜时眉宇间的万种柔情,都是我的错觉。因为那双盈盈的眼中,已没有半点水意,□裸的怨怼与嫉恨,仿佛要将我整个人压住,压到尘埃里去。   这个是不是也可以叫做无妄之灾?我再次确定,这程潜真真是祸水中的祸水!   “那秦家二小姐,可曾有为难于你?”好容易等到程潜来接我去京兆府,没想到上了车,他第一句问的还是这个。   “少女情怀总是诗,以她如何为难得了我?”说到底不过是多斜我几眼,当着清儿和众人的面,她还能如何?就算再瞪下去,就算心里骂得再难听,亦伤不了我半分,反而白白损耗了自己而已。   若只是这种程度而已,我懒得分半点心思与她计较,否则倒显得是我气量狭小,给自己找不自在了。只是觉得有些奇怪,难道程潜心目中的我,竟这么不济事。   “莫要小看了她。”程潜沉吟半晌,还是说了出来:“她虽只是庶出之身,却是秦大人的掌珠,因说她身形说话,有几分像秦大人有缘无分的心上人,是以宠爱备至。秦家嫡子不敢与她争宠,夫人也要让她三分。秦妃去年为齐王选侧妃时,径直绕过了她,选了小她一岁的秦家三小姐,便是怕她入了齐王府难以辖制。”   连齐王和齐王的娘都不敢招惹,她还真算个人物了。不过外表还真是完全看不出来,难道爱情真的这般神奇,竟能让这般心性的女子,在心上人面前,也柔得像一泓春水。   就算再宠爱,也终究变不成那个人。这位秦大人也有趣,难道他认真以为这样做,就能够弥补当年想爱却终究辜负的人吗?   “她并不是那等良善的女子,四年之前她不过十三岁,那日是她父亲寿日,因他是我科考的恩师,自然要前往赴宴。我不过赞了一侍宴歌姬樱桃善讴,其音绕梁。却没想她竟因此动了害人之心,命人将这歌姬的嗓子药哑了,又卖到了秦楼楚馆之中。也是后来偶然在宴饮中再遇,我才知道这歌姬的遭遇。她不过十三岁上,就能待人如此,如今不知又涨了何本事!卿卿,你虽聪敏,却也不能时刻提防,她存心害人,总能寻到破绽,你切切离她远些。莫要让我们为你担心。”   若他不说,还真看不出来,这秦家二小姐的心思,竟这般歹毒。难怪老太君对她也是态度冷淡客气,程潜也是老太君的心头肉,想必也不想让他招惹上这样的媳妇儿。   看着他一脸担忧,我郑重其事的点头应下。不过好在我是住在谢府,她就算是有通天的本事,也未敢在谢府对我下手。只要以后见到时候就绕着她走,没有过不去的坎儿。   “光隐,凤卿,今日可是姗姗来迟。”   “我们在谢府,遇到了令二表妹,是以现在才至。让二位久候了。”程潜的表情似笑非笑,不过一提起这位二表妹,不说谢瑁,连齐王都皱了皱眉。   但是我关注的重点,却不在这个。齐王叫我什么——   凤卿?以“姓”加“卿”字,在碧落朝职官中倒也颇流行,基本等同于“凤君同志”的意思。但一般也只有在上下级之间,或关系亲密的朋友之间,才会使用。齐王还真是花样繁多,这般称呼女子,倒是少见。   他解释道:“与小姐共事几日,云灿于小姐之才,深为叹服,小姐举止行事,我等男子亦多不如。云灿有结交之意,是以以‘卿’相称,孟浪之处,还请小姐见谅。”   “凤君惶恐。”我总不能说,嘿,齐王殿下,你离我越远越好,最好完了这个案子再也不见,也只有硬着头皮说道:“凤君不过一介女流,如何当得起殿下这般看重,请殿下——”   “收回成命”这四个字还未说出口,便被他截断了:   “凤卿不必过谦,还要凤卿不嫌云灿酒肉才是。”   “殿下言重了。”我只有顺着他的意思,继续道。失算啊,早知道这“收回成命”四个字,要放在前面才好。   “大人,来认这尸首的人都已候在堂下,只等大人相询。大人是否这便升堂?”   “也好。凤先生,帘幕已经布好,请随谢瑁同往。”   毕竟我是个女子,在公堂之上是不好露面的。为了让我能够顺利与堂下沟通,谢瑁特别安排了“垂帘”,让我也享受一次“武则天”的待遇。   堂下来认领孩子的家长,不安地簇拥着,女人低声啜泣的声音,与男人叹息的声音连成一片。今天他们之中的一些人,便要陷入再也无法寻回孩子的绝望,而另一些人,则要继续惶恐地等待着,或者是凶信,或者是他们失去女儿的归来。   “大人,失踪女子共一十六名,堂下是十三户人家,还有三户人家虽知会过了,却再不来的。”   谢瑁皱起了眉,点点头。认领仪式便正式开始了。   一切还算顺利,第一个女孩有一颗乳牙退完还未张出来,这也算是相对明显的特征,而且她的下巴处有一处冲击陈旧伤,应该是从高处摔落的冲击伤,这大大的缩小了受害人的范围。第二个女孩的身高,根据长骨来判断,相对于同龄的女孩显得娇小许多,而且她的颚骨上有一条直线,这也足以证明她在日常生活中说日本语。在所有家庭中,只有一户人家,男子娶了一个倭国的妾室,这也足以说明了她与这户家庭的联系。   只有最后那个少女的尸身,她虽然经过祝融之难,却仍能从残余的骨骼上,发现一些陈旧伤的痕迹,想必在家庭中饱受虐待。她剩余的骨骼仍然可以显示,她生前跛足,不良于行。她就孤零零地躺在停尸床上,没有家人的呵护。   若是丢的是儿子,想必拼死都会来吧。我双手握拳,生儿弄璋,生女弄瓦,这就是到了现代社会也无法改变的现实。   发时光   手背被一片温热包覆,我知道那是坐在身边的程潜,给予我的安慰。   我没有抬头,任由他将我握紧的手轻轻摊开,他的手修长而有力,那么轻柔而坚定地贴着我的掌心,我心底一暖,有这份体贴,已经足够我撑过这悲哀。   在我收回手的前一秒,他突然收紧了手指,将我的手,握入掌心。我触不及防,抬头看向他,只听得桌子的对面,齐王轻咳了一声,说道:   “若非凤卿,这些无辜横死的女子,想必再难与父母重逢,这也是凤卿的功德。”   我也顾不上与程潜的“桌下斗争”了,转头端出近乎“职业”的笑容道:“不过是略尽绵薄,凤君不敢言功,殿下言重了。”   程潜的手却依旧“管制”着我的手,淡然一笑道:“殿下承今上看重,得牧京畿之地。程潜为此方黎庶,只盼得终有一日殿下德被雍州教化众生,使这等人伦惨剧不再重现,雍州之地拨云见日,风清月朗1   这句话本是好话,只是从程潜口中说出来,怎么听怎么都是讽刺。只要略熟悉官场的人便清楚,雍州刺史这样的官职只是好听的虚职,对京畿的治理并无责任。这次齐王插手京兆府的案件,已然是违背惯例,程潜却索性将京畿治安不好的责任,一股脑都推到了齐王“教化不力”之上,不能不说是有些取巧了。   虽然面上还笑着,可这一来一往间,这两尊大神的关系,渐渐有些水火不容的味道。这个齐王还真是不简单,同时招惹到睿王和程潜两人,还能活得这般自得其乐的人,想必这世间也没有几个了。   我懒得搭理他们,径直向此案的“正主”谢瑁询问:“请问谢大人,那未曾有人来认的尸身,该当如何处置?”   “既无人相认,只有暂交善堂。待三日之后,自由官府出资,将其掩埋。”   所以错过了这次机会,这尸身便不再拥有自己的名字吗?程潜忽然说道:   “自己亲生骨肉也可抛却的父母,纵然追认了又有何趣?死者在天有知,亦会相忘于江湖,既如此,卿卿,你也看淡些吧。”   程潜开解我的好意,我心里清楚。他说的道理,我何尝不懂。我并非古人,也不相信轮回,但是确认死者的身份,是我身为法医的职责。就算是被抛弃的名字也无所谓,因为名字是她独一无二的符号,全部社会关系的第一步。而对于我而言,如果不能认出这个符号,又如何去读懂她最后的语言,完成她的最后一段旅程?   “光隐说得是,若非有凤先生在此,只怕那三对父母,再也无缘认回自己的骨肉。如今此案告破指日可待,先生更应以身体为重,放开怀抱。”谢瑁也正色劝道。   他们三个都这样劝我,我也只有收拾好心情,站起身道:“那产婆的尸身,停在何处?”   “凤卿不必去看了,昨日这尸身送将来,我与光凌已然验看过。用银针光灿灿地下去,出来便是漆黑如墨。这稳婆之死,是中毒无疑。”齐王说道:“她的丈夫也连夜审过了,说是她父亲本是教书先生,不过在她十岁上便故去了。小时耳濡目染,倒也是识文断字的,是以心事倒也活泛。她经手过婴孩儿的生辰等条目,全都记在一本册子上,备与媒婆或想结亲的人家私下核对八字用的,为的不过是从中渔利。自妻子身故,他亦不曾见过这本册子,光凌已然派人去搜,不过想来是找不到了。”   “如今也只有从知道这册子的人身上下手了。那簪子可有下落了?”程潜问谢瑁道。   “这簪子料子做工,都离上用的不远。”齐王说道:“昨日内子将做头面的老匠人宣进了府中,亲自拿了这簪子,只说要打个一般无二的。那老匠人认出,这簪子的形制以及手法,应是出自‘玉舫’。”   玉舫?我听得一头雾水,却见谢瑁皱起了眉,而程潜却轻笑出声,道:   “此事终于有些趣味了。卿卿有所不知,这玉舫是京城之中胭脂头面的大户,倒也与皇家有些渊源。这玉舫的主人,是慈孝皇后娘家的家生子。虽然蒙恩典去了奴籍,也功成名就了,倒还没数典忘祖——”   程潜说的隐晦,但是意思却是清楚的。慈孝皇后的娘家,应该就是当今国舅爷,太子的舅父都省左丞,参政知事欧楚光欧大人府上。   我看向齐王,只见他的双眸轻垂,神态柔和,唇畔犹带着那抹不食人间烟火的笑容,根本看不出所以然来。   “京兆府的张捕头曾到过玉舫相询,却被拒之门外,并与那门人、掌柜等人有过口角。昨日殿下那边得了消息,我便寻了一个借口出了一纸文书,命差役们将玉舫一应账目文书查封了,送进府里来了。”   “光凌的脾气满朝皆知,想来也无人敢上门说项。”齐王笑道:“如今你打了他门下的狗,不知国舅大人会作何感想!明日上朝你要小心提防了。”   “他如何想,便是他的事。不过是他家的家生子出身,便敢公然与公差动手,可见这一门国戚素日里是如何了1谢瑁冷声道:“若有人以此事参奏,正是我求之不得之事。”   “查验账目可查出这蝶恋花的簪子出了几支?可有卖家的姓名?”   “最妙之处,是昨夜遍查之后,却发现这簪子仿佛是凭空出来的一般,从进料到出手,账面没有半点蛛丝马迹1谢瑁说道:“今日才到,我便派人循着殿下的指引,去请那位制簪的师傅过来,亲自指认。”   从这小小的一枝簪,便能看出制造者姓甚名谁。古代手工制造的东西,与现代的机械化大生产,果然是有所差别的。   “若是账面上没有,又是那人所制,此案不是与这师傅有关,便是与这簪子的去处有关。”程潜说道:“只是这去处,想必那师傅也说不明白了。”   程潜果然是一语成谶,那师傅只认出这簪子是出自他手。那一次分下来的单子只有两只簪,是以他记得很清楚。另外一只簪是凤求凰,整整花了师傅五日时间方才制成。而那凤求凰剩余的材料,便成了这只蝶恋花。至于这簪子的去处,他则是一问摇头三不知了。   看来想查出这簪子的流向,也只有将那位玉舫的老板“请”来“喝茶聊个天”了。   又略坐了一会儿,我便提出要告辞回府。齐王也站起身,道:“凤卿才入京城便一直忙于查案,不得休息,前几日身上又不舒服,不知今日可好些了?”   “托殿下的福,凤君已无大碍。”我忙回答道。   “明日便是裙幄宴,云灿与内子便在曲江恭候凤卿芳驾。”   “这案件尚未告破,凤君如何有心思——”我本来还想负隅顽抗,但是程潜也跳出来劝说道:   “一张一弛,方为文武之道。卿卿可放心,明日便去散散心也是好的。”   被他这么一说,我倒不好再用工作的借口了,只好硬着头皮应了下来,同程潜一同出了京兆府。程潜将我送回谢府,便匆匆忙忙地赶回大理寺办公了。   对于京城的闺秀而言,这场裙幄宴的重要性,从秦夫人“严阵以待”的表情上,便可一览无馀。   晚饭过后,清儿便腻在我的寝房里,叽叽呱呱地说着这两天发生的事情,秦夫人突然来了。   “就知道清儿在凤先生这里,倒也便宜。太婆婆命念兮来此,是为明日的裙幄宴。裙幄宴虽为我等女儿私会,却也有诸多礼节,此事有关谢府的体面,念兮唯有托大了。”简单的寒暄过后,秦夫人接下来的第一件事,便是制止清儿的“多话”:“清儿,今日便少说些话吧,若明日起来坏了嗓子,便要在全京城闺秀面前大大的出丑了。”   清儿朝着秦夫人斤了斤鼻子,把自己蜷成一个球,滚到我身边,便不再言语了。   我摸摸她的头,也非常客气地说道:   “那便有劳夫人指点了。”   事实证明,如果不是今日秦夫人来了,明日我只怕就要出丑了。原来裙幄宴并非简单的宴饮,它包括“斗花”与“野餐”两部分。   所谓斗花,便是在吃饭前的“游园活动”中,比较谁头上所戴的“花”更加美丽、新奇、名贵。而被“点中”的“一榜五甲花进士”,便会一战功成,名扬京城上流社会。这对于那些“暴发户”——也就是说并非传统显贵出身的女子,尤为重要。因为这会大大提高她们将来“嫁入豪门”的几率。   其实作为秦家而言,也并非传统显贵。秦家传到秦念兮这一辈上,也不过是五十年的官宦人家,虽则有秦淑妃这样的靠山以及秦丞相这样位极人臣的家长,但是相比谢家,仍然成色不足。所以,秦念兮虽是秦府嫡出的小姐,也只配得谢瑁这个虽是长房却是庶出的子弟,由此可见一斑。   斗花之后方是宴饮,这种宴饮比较类似现代的公园野餐。所谓的裙幄,是指在野外以草地为席,竹竿为架,张裙为幕,与会的女性在裙子结成的幕帐中畅饮作乐。如今为了使宴游更添色彩,都是由主家居中起一帐,其余接到特制花贴的主宾,还可以依照主家划定位置,分别结彩帐置陈设,不仅姑娘们要斗花,各世家还要斗诗斗曲斗菜斗酒斗器皿,以雅致考究,新奇出众者为上。谢府身为数百年的豪门,自然是裙幄宴上的主宾,结帐的位置,便在主席右侧,而在左上侧,是诸位公主的彩帐,以示尊荣。   原本裙幄宴中,并没有男人什么事情。但是碧落朝民风开放,所谓的裙幄宴,其实就是一次变相的相亲宴。京城里有头有脸的贵家子与青年才俊等“妇女之友”,也都是花贴相邀的对象,而齐王家的宴席,自然京城中的贵公子都要来赏个脸。包括碧落朝第一号“黑钻王老五”睿王,都在“欣然前往”的名单之列。   正因为这次的宴饮规格很高,所以我们这两只初入这“胭脂乡”的“菜鸟”,更不能行差踏错一步。   秦夫人也是抖擞精神,苦口婆心将她出席裙幄宴的经验,倾囊而授。我与清儿都不是这里面的人,听得云里雾里,只有相顾无言。   她讲了小半个时辰,终于把所有的注意事项说完一遍,这才拎着清儿回去泡“花瓣员了。她们前脚刚出去,莺簧和隽隽便一人一边,表情非常严肃地站到我面前。   我只好举手投降,任她们打点一切。不知她们两个是不是在我不在的时候便达成了协议,两人分工合作,倒也算合作无间。我将明日的礼服试过了,莺簧说去拿帮我调制好的护肤护发的“花蜜”,隽隽便说去备菜,整个小院正式进入了战备状态。   不过是去点卯而已,为什么还要这样不停地折腾,我只有在心中大声腹诽。然而为了防止因为太过“简约”而“鹤立鸡群”,我只有随波逐流,把自己隆重地修饰一遍。   第一天晚上戌时便被打发去睡觉,到第二天寅时刚过,便被折腾起来。护理皮肤,穿衣,梳妆,在她们的提示下,我结束神游回来,便被镜子里那个看起来似我非我,非我似我的“美人儿”惊醒了。看着外面大亮的天光,我有些恍惚,我的容貌“底子”当然与“腐朽”相去甚远,但是这两位的化妆术,绝对是在“神奇”的等级以上。   那句“只有懒女人没有丑女人”,原来还真是真理。顶着这样无懈可击的妆容,我有些迟疑地问道:   “这妆容首饰,能否再简单些,不过是赴宴罢了,原不须这般刻意——”   “小姐放心吧。”莺簧笑道:“那宴上的小姐们,哪个不是花枝招展。有多少小姐为了今日之会,前三五日开始便饿着了,只望着身量更绰约些。或者丑时便起来穿衣进食,在家里多吃些,总比到了那宴会上,因为多吃了一口,就被人取笑像那饿死鬼投胎一般强。若非顾着小姐的性子,我们原想化的更重些的。”   我听得有些黑线,原来像“飘”里描述的那种,竟是古今通用的!   “莺簧说得很是,这妆面已然很清淡了。小姐五官清丽,不过是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我们适才还说,遇到小姐,手上这点功夫,都没有用武之地呢1隽隽也帮腔道:“小姐稍等,这龙已然画好,却还未点睛呢1   说完,这两人便各摆了一盆花出来,放在梳妆台两侧,眼神毫不客气地绞杀在一起。想来这两盆花,分别来自不同人的授意吧。   我连看也不想看了,直接说道:“难得它们开的这般快活,若是上了我的头,反而可惜了,收在一旁,顺其自然吧。”   “可是小姐,您总要带朵花——”莺簧和隽隽同时开口。   “这园中亦有花木,寻一朵能看上眼又配得过的便好。”我挥挥手,这种时候,便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我不过是去看戏的人,何必自己粉墨登场,娱乐别人呢?   莺簧和隽隽面面相觑,目光中都是迟疑。我只好站起身,既然她们不愿意,我便自己去找。   “凤先生,奉老太君之名,给您送花来了1   正在僵持着,这一声“送花”,正如纶音佛语,解了我燃眉之急。进门来的是老太君身边的刘嬷嬷,身后的小丫鬟手中捧着一个花瓶,碧蕊琼花,似玉莲又非玉莲,自顾自的美丽。尤其那近乎冷冽的花香,似有似无,让人分外想到“天香云外飘”的句子。   “多谢老太君增花之情,今日有劳嬷嬷了。”有了这朵花,一切都解决了。果然姜还是老的辣,我对她老人家五体投地。   隽隽也不再犹豫,走过去将那花枝剪下,簪在我头发的侧后方,完成了这最后的一笔。万事具备,我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这一天,不会真的太长。   占春芳   旧年看红楼,也曾读过“世事洞明皆学问”的句子,却没想到只这一个宴会,便让我更深刻的理解了此言真义。   还未赴宴,我便学到了第一课——永远只在最合适的时刻出现。   所谓的最合适的时刻,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也颇要费些心思。若到早了,便会与那些普通的官吏的女儿们混为一谈,一来会被取笑失了身份,二来也达不到“万众瞩目”的效果;若到晚了,落在了公主们的身后,那也是大大的不妙。搞不好哪日就会被冠上一个“妄自尊大”的罪名,遭受弹劾也说不定。   所以到会的时间选择,要综合考虑到举办者和其他宾客的身份,以及亲疏远近关系的基础上,对自己准确定位,并兼顾宴会的惯例,是万万错不得的。   是以当谢府的从人请示是否要立即出发时,秦夫人看着刚才用过点心,正待补妆的清儿,微微地蹙了蹙眉头。   坐在上首的老太君却当做什么也没看见,对我笑道:“可见我这老婆子还不曾眼花了,咱家这洛如可不就是为了君儿你开的1   洛如花吗?听着名字耳生的很!若非是药用的花花草草,于我而言,可真只是相逢对面不相识了。我只好微笑道:   “夫人爱惜赠花,凤君感激不荆”   “清儿的妆莫要再浓了,本就是花骨朵一般的年纪,脸色还能差到哪里去?弄得一脸雪白,反倒悖晦1秦夫人亲自走过去为清儿傅粉,老太君一眼扫过去,便皱起了花白的眉。   这种情况下,身为员工的我,也只有当做听不见了。那秦夫人脸色一白,放下手中的粉盒,应了一声“是”。   见我也看她,清儿便向我挥挥手,我也对她报以笑容。   “看着清儿,我便想起我那大丫头,她第一次去裙幄宴时,便也是清儿这般年纪,这般神采,吾家有女初长成,到头来,却是白发人送黑发人1老太君叹了口气,声音里都是悲伤和落寞。   安慰人从来不是我的强项,老太君想听到的,也并不是苍白无力的“节哀顺变”。人在触景生情时,最需要倾诉,而我的功能,也就是情绪垃圾桶罢了。   老夫人的双眸中的迷茫渐渐褪去,叹了一口气,她又坐直身体,问秦念兮道:“瑁儿媳妇,君儿和清儿随身的东西,可再□点过了?”   “都已然备妥,媳妇今晨起来又点过一遍,都是齐的。跟着的人媳妇也又嘱咐过一遍,如今只等着您示下。”   “本也不用急的。只有别人早到的,谢府之人何时迟过?”   我心中咂舌,老太君果然不改彪悍本色。说起来以谢家的地位,无论说什么做什么,放眼整个碧落朝,敢指手划脚的人寥寥无几。   只是那些敢指手划脚的,偏偏是天底下最不好得罪的。而这宴会的主办之人,便是其中之一——   在秦夫人的催促声下,我们的马车终于到达此次游园会的主会唱—芙蓉园。马车方才停稳,车帘便从外面被人撩起,程潜似笑非笑的俊美面庞,便出现在眼前。   清儿向前冲的动作做了一半,好像才意识到今时不同往日,轻咳了一声,这才故作矜持地起身,走到马车口,将手递给程潜,款款下车。   转身,曳地的裙摆在地上划了一道不太完美的弧线,然而那扬眉微笑的姿态却近乎无懈可击。毕竟是谢家的女儿,并不需要刻意装扮,便自然而然流露出清贵与率真。   “清水芙蓉,姿态天成,小清儿也长大了。”程潜本来是要去摸清儿的头,不过在清儿的瞪视下,只有改摸摸自己的鼻子,微笑道。   趁着众人的焦点还在清儿身上,我也站起身准备下车,程潜的头却像安装了“精确制导”程序一般转过来锁定我,便再也没有移开视线,唇边本来戏谑的笑容,也换上了温柔的曲线。我被他瞧得心里发毛,只有硬着头皮自行下了车,至于他伸出来扶持的手,我干脆地视而不见。   他倒没有半丝尴尬地收回走,向我踏出一步,害我险些撞进他怀里。我忙后退了一步,抬起头,正看见他低头凑向我的发间,深深吸气。那怡然自得的笑容,柔情似水的双眸,无不明晃晃地刺眼。   我皱起眉,“自重”两个字还未曾出口,便听他轻声如呓语:   “修眉联娟,风致雅远。老祖宗终究太过心实了。这般形容,私藏一生仍看不足,若被天下人窥去,如何得了1   “你早说有这份心,便扮上了替我去,岂不一举三得?”我挑眉说道。   “一举三得?”   “一来可遂了我的心思,可不必来此献丑;二来你也不必望梅止渴,自己亲来‘修眉联娟,风致雅远’一番;三来今日园中秀色纷呈,这天下间的男子,唯你尽情徜徉这胭脂乡,岂不妙哉?”   清儿大笑道:“每次姐姐出马,都可说到潜哥哥没言语。今日可服输了?”   秦夫人身为诰命,出门自然有官轿,并不同我们一起,此时也下了轿走过来,匆匆与程潜见过礼,这才对我们道:“下人刚来回报,公主车驾已然到了,如今都在碧霄楼。咱们也快些吧。”   “慢慢来便好,还未见到太子妃车驾。”程潜也不着急,说道:“表嫂便容阿潜做个护花之人,送芳驾前往。”   一进了园子,便有穿着五彩裙裳的丫鬟迎了上来。引着我们向里去。一路上姹紫嫣红,修竹茂林,皆可入画。绕过九曲桥,便见到箫管丝竹之声,更兼有女子的谈笑声,随风入耳,衬着这水音,格外动听。抬头便见那花树斑驳之间,有一角露台,旗幡猎猎,华盖招展,好不热闹。   到了碧霄楼下,程潜便同我们别过,转入那楼中,我们却顺着碧霄楼背后的假山拾阶而上,秦夫人的玉足踏上那露台的一刻,原本三五成群,言笑晏晏的女子们都端正的面容,围了过来,簇拥着几位华衣美人,迎向我们。   走在我们前面的秦夫人停了脚步,盈盈下拜,道:“臣妾秦氏,见过公主殿下,见过诸位王妃。”   我和清儿自然也是行礼如仪。那位居中的美女绕过了秦氏,伸手虚扶我和清儿起来,这才转头对秦夫人,笑道:   “大表妹快快请起。不过是姐妹间的聚会,如此多礼,反倒叫人不自在了。”   听着这称呼,想必这位就是那久仰大名的“齐王妃”了。只见她拉了清儿的手,对公主们道:   “嫂嫂们前几日去谢府拜望,都是旧相识了。妹妹们也过来见见,这位便是谢家的清儿小姐。”   公主们也都过了来,与清儿互相见礼。正此时,便听见人来报,说是太子妃到了。   在场众人都为之一震,相熟的几人便围在一起整装修容。那齐王妃却恍若未闻,直接走到我面前,道:   “这位便是凤小姐吧。”   我坦然迎着她审视的目光,微微一笑,道:“多承王妃相邀,凤君不胜感激。”   这位齐王妃并非是我之前想象的“王熙凤”似的人物,容貌且在其次,只她如空谷幽兰般的气质,便足配得上齐王外表的“假仙”。只是不知道她这内在与外在,是协调统一,还是走了和她丈夫一条路子。   她亲切地挽起我的手,笑若春晓之花,道:“芝兰玉树,不是凡花。未见到小姐之前,我还只当明瀞夸大其辞,如今方知道,他的形容终是太浅了。”   我正组织了更客气的语言要回话,只见那石径上已站了一个小太监,扯着嗓子唱道:“太子妃娘娘驾到1   毕竟是储君之妻,所受待遇也要比照太子,君臣之礼便少不了了。太子妃一身明黄光华熠熠,足以与这春日争辉。直等着她坐下五秒,气氛做主之后,那小太监才传出话来:   “众卿平身1   之后便又是一阵寒暄,清儿是初次与会,自然要隆重推出。便见诸王妃中最年长的魏王妃为清儿引荐。那太子妃方才绽出“亲切”的笑容,拉着清儿的手,笑道:   “素日里听便听老夫人们说起,谢府里晏老太君,是本朝头一位会教养子女的,清儿妹妹虽小,却也有雏凤之相,都比下去了吧1   秦夫人连忙道:“太子妃过奖了,清儿妹妹便是再好,又怎比得两位公主端正典雅,贵气天成?”   “秦夫人也太过谦逊了,清儿妹妹到底是谢家的女儿,虽则年纪还小,只看这通身的气派,若非钟鼎百年之家,便是学也学不来的。据本宫看,今日这花状元之位,只怕令妹也要让贤了。”   这太子妃好生厉害,这句句话都是抬谢家压秦家,不知道有何用意。今天的裙幄宴,这气场竟是大大的不对了。   清儿被太子妃拉着手,这时候倒显出谢家人的本色了:   “多承太子妃垂青,清儿初来乍到便恰逢盛会,心中欢喜,一心只想与众位姐姐相交,并不多做他想。春兰秋菊,本各擅其场,状元之位,亦有能者居之,清儿愿与姐妹们同贺。”   说完,便故作不经意地瞥了我一眼,见我点头才笑笑调转目光。   太子妃用含义不明的目光看着清儿半晌,这才吐出三个“好”字。齐王妃一直在我身边,至此方才走到太子妃身边,说道:   “臣妾请娘娘示下,是否便与臣妾等同去游园?”   “若本宫跟着去了,你们反倒拘束,你是主人脱不得滑,便陪着公主们去吧。我们几个妯娌留下,借你的席面好生聚聚。”那位太子妃显然对游园这样的活动没什么兴趣。   齐王妃应了,便招呼了一干人等,大家兴冲冲下了楼,三五成群,四下分散在各个游戏“据点”。古时候没有网络不能出门,女孩子们更想出了诸多游戏,齐王妃倒也安排的齐全,从那风雅的琴棋书画以降,还有马吊、投壶、双陆、花湖、斗草,应有尽有。清儿好动,便向我打了个招呼,便融入玩乐的人群中,和人同去射鹄了。   我对这些女孩子的游戏,并无太多兴趣,再者也懒得向人解释我的来历,不如顺便走一走,也可饱览春光。   柳荫鱼池,小桥流水。我只一个人随心而行,倒也自在。突然之间,胳膊被人扯住,卷入一个沉香缭绕的怀抱。我咬住下唇,诸多景物在我眼前,仿佛快进一般,待我落了地,才发现自己身处密林之中。   微风吹过,夹着几声丝竹凌乱,同它一起乱掉的,还有我的心。这是那晚不愉快的“唇枪齿剑”之后,我第一次见到睿王。   我转过身,不想让他那双眼,毁了我的冷静。   “殿下莫要忘了,凤君曾说过,三日之内,不想再见殿下。殿下莫非以为,凤君只是妄言?”我深吸一口气,一股脑地说道。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他说了什么?我心下大惊。他脑子烧坏了吗?这种酸到骨子里的话。怎么可能说出自他口?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急忙转过身。   却见他的目光,从树梢降到我的脸上,那深邃如星空的双眸之中,隐隐发光的,可是——害羞?   我脑中“嗡”地一声响,就算是刚刚程潜“柔情万种”,也只让我头发发麻,并不曾有过这种一片空白之后,近乎“如坐针毡”的不安和别扭。   我往后撤了一步,却忘记身上的礼服,并非日常出门时的轻便女装,结果便是踩中了自己的裙摆,摇摇晃晃,几乎失去了平衡,   他向前走了一步,揽住我的腰,说道:“你今日怎么也如清儿般,毛躁起来了?”   还不都是你“语出惊人”害的!我心下腹诽,却不能宣之于口。刚刚的什么“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便当是我幻听了,人生在世,总是难免的。   如今的情况,自然是三十六计走为上。我扳开他扶在我腰间的手,说道:“谢过殿下援手,此刻并非洽公之时,凤君告辞了。”   他皱了下眉,散发出雷霆万钧般的压迫感,显然是大大的不悦了。我也丝毫没有给他台阶下的意思,转身便走。   谁知才踏出两步,便被他又从后面抱住,任我怎么挣扎也不肯放松。我只好停下抵抗,道:“殿下还有何吩咐?”   他这才转过我的身子面对他,抬手为我摘下莺簧与隽隽硬夹上去的耳坠,轻揉那通红的耳垂,说道:   “那日——这般歌舞升平,本就是无趣之事。只是人世间哪有那许多自在?不过偶一为之,忍忍便过了。”   明明前面是“那日”,如何又转回“今天”!他吞吞吐吐到底想搞什么,我也没兴趣知道。   “啪”地一下打开他的手,我沉下脸,继续说道:“不敢有劳殿下,若殿下再无吩咐,凤君尚在宴中,不能久留,请殿下准行。”   我可不想到头来被人发现我和这尊大神一同“失踪”,再惹出什么闲话来。   “你1睿王的双眸冒火,向我的方向踏出一步,终究还是转身,“咻”地一声消失在我面前。   我长出了一口气,才转过身,便觉得有一阵风袭向脑后。还不待我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他又出现在了我面前,手上夹着一朵花,白花碧蕊,似莲非莲,分外眼熟——   那不是我头上簪着的那朵洛如!我摸摸发侧,却惊奇地发现,发髻上竟又“长出”了另一朵花。   我刚要摘下来细看,只听他冷声道:   “若你敢摘下它来,便等着今晚便入我睿王府。”   说完,便又拂袖而去。   我看着他背影消失的地方,有些发怔。抬手抚上那多花,本要取下来,但是终究放下了手。睿王向来说一不二,识时务者为俊杰,若我真为一时之气,那素日里的隐忍,岂不是都付之东流?   我只好叹了一口气,顺着琴音的方向,走向宴会的“主会潮,只希望莫要迟了,让谁发现了什么“端倪”才好。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啥,这章主要是太子妃的戏份儿,下章则是齐王妃,凡是“妃”字辈的,都不好惹啊不好惹~~   阿睿肉麻话也说了,花也送了,无良某人的鲜花捏?召唤啊召唤~~   恨来迟   终究还是睿王棋高一着,将那最大的“端倪”,明晃晃留在了我头上——   分花拂柳一路走来,先遇见到了几个结伴散步的小姐,与我点头致意之后,都是表情一顿,有两个胆小的,竟像见了鬼一般,飞速地撤离我半径5公尺以外。然后一群人火速撤离,临走之时,还在交头接耳,我只来得及听见“白曼陀罗”这几个字,她们便已经走远了。   我情知有些不对,正踌躇间,宴会的主办人齐王妃已然笑盈盈地出现在我面前。我只好敛衽一礼,口称:   “凤君见过王妃娘娘1   “凤先生快快请起。”她伸手扶起我,我抬起头,只见她近乎“赞叹”的目光先在我的头上绕了一圈,又在我的脸上、身上逡巡,让我顿时觉得心里七上八下。   那朵花果然有问题吗?难怪睿王这么简单便放我走了,原来是早有准备。   “适才引凤台上都是繁文缛节,也不得与先生倾谈,丹青深以为憾。这几日回府,明瀞对先生高才,赞不绝口,是以今日虽是初识却不觉陌生,更有相逢恨晚之意。好在还有这意想之外的机缘,尚可依待来日。”   她口中的明瀞,自然便是她那位亲亲老公齐王了。不过这“来日”,到底指的是什么?   我听得如云里雾里,也只有连忙回道:“凤君不过粗通些下里巴人之术,实当不起贤伉俪二人夸赞。”   “凤先生如此谦逊多礼,倒是折杀丹青了。明瀞说起过,多亏有先生襄助,京兆府才得以破了那无头女尸之案。然此案内情,他却始终语焉不详,还想请教先生此案始末。”   我心下有些为难,这个案子要如何和她说明白,难道告诉她,她老公指我为妻,才得深入那庙中,旁敲侧击,终于使案情大白天下?   我斟酌了一下,正想四舍五入将这案子轻描淡写带过去,只听得有人唤道:   “王妃娘娘、卿卿1这清亮的男中音,绝不对不可能认错。我寻音看过去,心中只有叹气。   才脱了虎口,便是狼窝,而且这只狼身边,还跟着一个“小红帽”。只是与传统的童话故事不同的是,这小红帽,心仪的正是大灰狼。   程潜摇了摇扇子,那明澈的笑容,映得周围的景致,都绽出柔和的光。秦二小姐就站在他身边,辐射出的柔情的磁场,连百米之外的我,都能深切地感觉到。   我只有报之以微笑,慢慢走过去。有时候还真怀疑,这两尊大神,是在我身上种了有GPS功能的蛊还是怎样,否则为何无论我身在何处,他们总有这本事,可以在第一时间将我揪出来?   “秦二小姐,光隐。”我礼貌地向这二人招呼,更客气的话还不曾说出口,程潜便移到我身边来,说道:   “不过晚出来一步,四处寻不到你人,便猜你躲清静——”   他的话说了一半,便戛然而止,目光紧盯着我的头顶,一时之间,各种复杂的感情都涌入他原本带着笑的眼底,迅速凝聚成热带高压气团,眼见就有转成台风的趋势。   在他身边,那秦二小姐也皱起了眉,眼神好似淬了毒的弩箭,近乎凶狠地刺向我,配着她娇柔的外形,更有一种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违和感。   我忍住倒退一步的冲动,然而天下太平的表象还没搭起架子,便被齐王妃这股“强对流”,吹到九霄云外去了。   “程大人果然是本朝第一护花郎,想必也看出了。昨日母妃还说起,只怕老天平日便太过眷顾三哥,是以忘了再造个女子,能入得了三哥的法眼!如今看来,倒是她老人家多虑了。只是可怜了那洛如花,还未上阵建功,便被这曼陀罗李代桃僵。三哥也未免太过心急些——”   这花到底有何名堂,被她这么一说,我更是发毛。程潜的脸色更加难看,不过很快又调整回来,垂下眼睑,说道:   “娘娘自是聪颖过人,只是又焉知这花定是睿王殿下手笔,而非程潜所簪?”   那秦姑娘突然开口道:   “既然做的人都不在意了,潜哥哥何必替他们遮掩?京城所有上等的白曼陀罗,都被睿王府上捷足先登了,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她来时所簪的洛如,转瞬便为曼陀罗所替,想必凤先生已然情归睿王殿下1   “丹青也知程大人与三哥兄弟情深,想来怕是有言官弹论或街头巷议,毁了三哥与凤先生清誉,反而不雅。其实君子淑女两心相悦,发乎情止乎礼,便是光明正大,何况簪花定情,本就是令娘舅府上的佳话,程大人也太多虑了。”   稍等,什么叫“簪花定情?”睿王到底做了什么好事?许是我脸上惊惶的“问号”太过明显,齐王妃马上说道:   “这个典故,三哥竟不曾对先生言说?说来还是光武朝时的旧事。相传谢朝阳大人国事奔忙,以致二十五岁上仍亦未得婚配。文皇后无奈,只得遍集京城闺秀于杏园设群幄宴,若谢大人有中意之选,便以并蒂莲相赠,以示求娶。然则此事却不知为何,走露了风声。开宴之时,岳凭缨将军竟早行一步,于众目睽睽之下,反先将一朵木兰花,别于谢相襟口,文皇后莞尔一笑,当场指婚,成就了这一段簪花定情的佳话。从此便有了这不成文的规矩,若在裙幄宴上以花易花,便是两心相许——”   睿王这家伙!我心中咬牙切齿,他换了这花,果然是有鬼!再想到刚刚那群面色不对的小姐们,显然是和他们一样的“消息灵通人士”,搞不好睿王和“无名某女”的绯闻,现在已然传遍了整个京城社交圈。就算还有人不知道的,我想这位秦二小姐为了消灭“不顺眼的情敌”,也会不遗余力,让所有人都知道。   终究还是逃不出他的算计,瞬间头顶千钧重,让人喘不过气来。我想伸手将那花取下来,却只有咬牙强忍。就算我真的取了下来,只怕也于事无补,反而会让睿王寻到借口。就算再多的流言蜚语也无所谓,只要最后不能成真,也不过烫了多嘴之人的舌头而已!   程潜走在我身边,眉宇之间已然冷下来,表情始终紧绷着。他另一边的秦二小姐也不说话,只有齐王妃不受任何影响,向我探问那无头女尸案的枝节。我只有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与她一问一答间,好歹转移了注意力,让心中那种憋屈的感觉,不那么明显。   “吏部侍郎谢大人奉旨前来,王爷请娘娘快些回去1   游园才到一半儿,就见到有穿着彩衣的丫鬟迎了过来,转达齐王的口信。   “光实已然出了闱吗?他倒会赶巧1程潜听得那丫鬟的话,眼角眉梢终于有了些笑意。齐王妃也笑道:   “可见父皇是再圣明不过的,到头来,还是送了探花右使来,使程大人不致落单,也使裙幄宴为之增色不少。”   程潜对我道:“光实实是本朝第一等妙人,卿卿见过便知。”   能被程潜说是“妙人”此人想必了得。我们加快了脚步,很快便回到了碧霄楼。还未进门,便听到满满的笑声溢出来。   “不过几日不见,光实的辞风,果然更厉了。云灿也惟有甘拜下风四个字。”   入门便听到齐王在说话,那声音中着实有些哭笑不得的意思。齐王妃先走到了齐王的身边,睿王也转向我们,目光首先扫过我的发间,我分明看到了他眼中的得意。   心里发堵,我只当没看到他,转头对程潜说:   “站在这里便觉得憋闷,我先出去了。”   “莫急,卿卿——”他未及说完,我也未及开溜,便见那位妙人先生转到了我们这边来,连话都未说一句,拳头便如疾风骤雨一般灌了过来。   秦二姑娘立时花容失色,惊叫一声,便向程潜身上倒去。不知道是吓得晕了,还是勇敢地为心上人“堵枪眼”。不过无论是那种动机,这样的举动都无疑是在帮倒忙。好在程潜处变不惊,左手掌风一送,将她平推了数尺。秦夫人和秦府的丫鬟也战战兢兢过了去,将秦小姐带离风暴圈。   那妙人既然是程潜的朋友,自然也不会真的要取他性命,更罔论波及旁人了。我正打算自行移走,为他们腾地方,便被人从侧面揽住,带离了战常   沉水香若有若无,飘散在空气中,我干脆执行“三不”政策,目不斜视,口不成言,当他不存在。   眼前好像有无数只手在晃动,动作快得看不清楚。好在大约五分钟之后,程潜架住了对方的招式,两人各向后退了三步。   这下我才看清这妙人的模样,身长玉立,皎若明月,连他周围的气场,都明亮了许多。在金陵时老夫人提起这孙子,便给了“洒逸”二字为考语,“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这样的形容放在他的身上,倒也恰如其分。   他与程潜这般对峙,一个清朗,一个疏狂,足以平分秋色。   “光隐光隐,你这般不讲义气,还敢来见我1首先发话的是谢珂,一开口便是指责。   “你这话好没由来,只为你在里面辛劳,二十年的星霜我都已割爱相赠,如何又说我不讲义气?”   “二十年的星霜,只关照了我腹中那只酒虫,却比不关照还甚!你将萧姑娘私藏府上,却不曾送过一道菜肴进来,致使酒虫志得意满,馋虫却惟有望洋兴叹,自然更不放过我。如此,你还敢说你有义气?”   众人都是大笑,程潜也惟有摇头,道:“如今萧姑娘已到了尊府上,你若馋虫发作倒也容易,只求卿卿大发慈悲便是了。”   程潜向我一指,谢珂便转过头来,睿王却接道:   “你寄寓谢府之上,却还不曾见过这位,谢珂谢光实,直呼他光实便是。”   睿王一开口,厅内顿时鸦雀无声。我却偏不如他的意,敛衽一礼,称呼“谢大人。”   睿王的表情,我自然不会去看的。倒是谢珂笑了起来,回了一礼道:   “这位便是凤先生?果然五色备举,有大成之美。”五色备举,大成之美的考语,其实源自许慎的《说文》,因为“凤”是我的姓氏,是以从小到大,祖父母与父母都向我灌输过许多有关于“凤”的故事。   “好在是你这般说,若换了我,只怕她会说。你口中说的是‘五色备举’,心里却是‘而已而已’1程潜接过来道,看着我的目光写满无奈,却自有一种甜蜜与亲昵。   他们倒是越说越热闹了。我只得插了一句,打断程潜的自 ig ,道:“光隐自以为先贤接舆,是你自家的事,凤君却没生得那脸皮,将自己与圣人比肩。而已而已,岂敢岂敢1   “而已而已”是出自楚狂人接舆嘲笑孔子的“凤歌”,我可没他那份闲情,把所有的典故都拿来比,只有照例吐嘈。   齐王插了一句道:“你们三人这笔墨官司,也可停停了。光实此来,毕竟有圣命在身,内子已将香案备好,便宜钦差大人,请吧1   原来老皇帝听说他的儿女们都凑在杏园玩乐,便下了一道旨意,也要凑凑热闹。他派今日“捞出来”的谢珂到此,特为今日的花状元赐下“匾额”和“诏书”,以及一枝丹凤朝阳的华胜,作为奖励。多少国家大事忙不完,他老人家还真是有闲情逸致!   不过有这样的赏赐在,齐王夫妇作为主办人,更是分外有面子了,这也注定了这次“斗花”的过程,更为刺激。   这样的活动,我自然是敬谢不敏的。毕竟我也不算什么正经的“大家闺秀”,自然哪儿凉快哪儿去了。不过正在此时,却听到外面传来了女人的惊叫声。   我心情一紧,忙走到窗口往外看,几个会武功的那人,都如离弦的箭一般飞了出去,几次起落,便消失在丛林掩映之间。   我皱起眉头,心中涌上一种不祥的预感,齐王妃也走到我身边,与我一同看向窗外,突然,睿王的身影如旭日东升,跃上了树梢,几次起落便又跃入房中,握住我的手,说道:   “杏园西林,从树上掉下半截人腿。”   他的声音平淡如昔,然而这样的消息出自他的口中,于座上的贵妇闺秀们而言,显然更有恐怖的色彩。上首的太子妃首先扶着胸口开始呕吐,有人大哭出声,有人干脆昏厥了过去。甚至连齐王妃都惨白了一张脸,有些无助地看着我们。   如果有腿在,自然还有躯干,但是杏园天上,却是干干净净,连半只乌鸦也不曾见到。若真有尸体,至少也应该有些食腐鸟禽出没才是。我长出了一口气,问道:   “莺簧和隽隽何在?”   “我已派人去彩帐寻她们来此陪伴清儿,务须担心,先走吧!五弟媳,此处便交由你,在我等回来之前,切勿出去。”   我扯了扯曳地的裙裾,这个东西还真是累赘得很。睿王蹲下身,只听得一声裂帛,长长的裙裾,便化作两段。将我打横抱起,飞驰而去。   林中的情况,比我想象中好些,已有几位男士本着“事急从权”的精神,将吓昏了的几位姑娘送回碧霄楼中。程潜则当仁不让,接管了“犯罪现潮,见我被睿王带来,便迎了过来,直接将那半截腿骨所在指给我。   “可曾问过几位小姐,到底出了何事?”   “几乎都昏死过去,便是撑下来的,也都说不全话。只说得出这截腿骨,是从天而降。其他便再不知道了。”   从天而降,我抬起头,如果说从天而降,难道这半截腿骨,是从哪个树丫上掉下来的?我看了看四周的树,都不并不算高大,有几只鸟窝,也不过是“雀巢”罢了。一般能抓动这么大物体的食腐飞禽,也不会喜欢在这种规模的树上筑巢。至于乌鸦,想必搬也搬不动的。   “我与光实已经查验过了,这两棵树上,有三五树枝有新伤,你且看看。”   春天的杨柳,树枝比较柔韧,能够造成这样的损伤,想必是从高处落下导致。我蹲下身,去看那半截腿。万幸的是,这从天而降的,是一截小腿,脚也尚在。这也就使得我的辨识身份的工作,有了相对比较合适的素材。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啥,偶家《凤归云》竟然进了那个彩虹堂的海选,太意外了,既然进了,就得拜托各位了,据说是可以投票的,在这页上,应该是免费的,如果收费,乃们还是省省吧。   投票地址如下,请点击:   总之,齐王媳妇加戏份了,还有那位谢珂谢公子也出场了。阿睿被证明是腹黑的,所以程潜很郁闷,那花,嘿嘿嘿,然后又要验尸了,本案的含量,是大大的足够啊~~   感恩多   那截小腿显然被动物啃食过,创缘参差不齐,乱糟糟地纠结在一起,最大的一处伤口在小腿上部,腐肉狰狞地外翻,好像马戏团里小丑画着夸张油彩的裂唇,白骨森森俨然可见,散发着腐败的味道。   “卿卿,如何?”程潜皱着眉,追问了一句。   “女子左足,身长未足五尺,尚在豆蔻之年。”我说道。这是一只女子的左脚,根据脚的长度与腿骨的长度,推测她身长不足一百五十公分,骨骼磨损应是才入青春期,最多不超过十四岁。这样看来,倒像是我们手头上少女失踪案的受害人。   睿王和程潜对视了一眼,都无言地看向我。齐王接道:   “凤卿的意思,这是有心人找上门了?胆子倒不小,就不知他的本事可跟得上1   他笑得风轻云淡,更衬得那双眼阴沉得可怕。不过也难怪他会生气,齐王妃举宴杏园,在京城官宦社交圈中广为人知,特特选了这个时间这个地点送上这份厚礼,若说是碰巧,那才叫真正的巧合。   换言之,这凶徒根本没有把齐王放在眼中,甚至是故意要触齐王的霉头了。齐王本来也不是什么易相与的人,这次只怕更要和这凶徒别上了。   他的手上还有大批的“人质”,我们只有加快处理速度,将这人早日绳之以法。   其他以云家老四魏王为代表的男士们,都被齐王“拜托”去照顾惊惶之中的女性同胞,而场中余下的,便是我们几人,加上谢珂。   趁着程潜为谢珂讲解发生了什么事情的当口,我用被睿王扯下的那块衣料,将那截断腿包起来,提在手中,扬眉对齐王道:   “人命关天不能拖延,臣要将这截尸骨带回验看,娘娘的盛情,凤君一身血晦不宜面谢,惟有托付殿下转达谢意。先告辞了。”   睿王身后的侍卫上前一步,拿走我手上的包裹,睿王则走到我身边,说道:   “我已派人往京兆府上,将此事告知光凌,禁卫随后便至,先将此地围起来,待今日宴后再行检索,许再有所得。至于善后事宜——”   “谢过兄长,其余之事,阿灿自会处置。对方如此胆大包天,凤卿的安危,才是重中之重。”齐王接道,看着我的目光忧心忡忡,倒是“万分诚挚”。   “我从不在外走动,他未必知道我亦参与探查此案。”我摇摇头,说道:“适才殿下可看到那树枝上的伤痕,这冲力,更似从高处落下,而非事先安置在这树上。若是人所为,以诸位殿下的武功修为,断不可能毫无察觉。想必带着东西来的,是我等皆不会注目之物。”   “凤卿的意思是,这是由鸟禽带过来的1程潜的扇子在手心一敲,说道:“只是要这么多豆蔻年华的女子,却为何事?”   他们都不曾说的潜台词,我心里十分清楚。这京城之中,能豢养得起这种会“精确制导”猛禽的人家,不过寥寥,只是非富即贵罢了。   无论如何,这次算是他聪明反被聪明误。派出这只鸟来,倒让我们这些有心之人足以顺藤摸瓜了。   我看向睿王,他上次说派人去查这纯阴豆蔻之女的用项,不知有没有结果。   “这原是西域的邪术,只说若想青春永驻长盛不衰,便要选纯阴处女,在其初癸之日与其□,以五行之属为一轮回,历经七次,便可大功告成。”睿王的声音之中,散发着不加掩饰的厌恶。   是啊,只要是正常人,听了这种事情,都会有恶心想吐的感觉。为了一个功效不曾验证过的方子,便要让三十五个还未发育完全的少女,以最痛苦的方式,失去她们宝贵的贞操,能做得出这等事情的人,想必已然变态无疑。   “荒谬透顶,盛衰本是自然之事,靠这等邪法逆天,不过痴人说梦罢了!这等人早该——”谢珂瞄了我一眼,将“违禁词”咽了回去,有些僵硬地转了向:“自我了断,倒省了今日还为祸人间。”   若他不这般刻意施为,我倒一时还没注意到睿王那句“青春永驻长盛不衰”的言外之意,是与男性的“下半身的幸福”有关。   我轻咳了一声,说道:“齐王殿下,凤君该告辞了。”   睿王和程潜也说要与我一同去探案,谢珂负责看顾谢清儿的安全,齐王则殷勤地直将我们送上马车,这才自己转回了宴会常毕竟皇帝已然发下“奖品”,圣命难违,如今就算是天上下刀子了,这宴会也要办下去,只有辛苦他们,装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了。   马车跑得飞快,展眼便到了京兆府,车帘挑开,久违了的阿恒提着我的“百宝箱”迎了过来,目光沉静如水,显然是在程潜身边的历练,为他带来了成长。   来不及说什么客套话,差役在前领路,我和阿恒去殓房,而他们两个则会同了谢瑁,去花厅谋划,想必都是些不想让我听到的东西。   我的关注点,还是尸体,只是古代的技术手段有限,我也得到的也有限。那女孩腿上的伤痕,并非动物造成,而是锐器割伤。只是创缘处被犬科动物撕咬过,所以初检时候,我并未注意到这一点。而根据腐肉纠结的状况来看,这受害人在被这些动物咬噬之时,还是活体,也就是说,这女孩有可能是被动物活活咬死的。   将那腿骨再验了一遍,我便拉着阿恒出了殓房,深深吐出一口浊气,我试图让自己的情绪从案件中抽离出来。能做出这等残忍之事,是疯了吧!   转过头,只见阿恒正一脸担忧地看着我,我不想让他担心,只有挤出一个笑容,抬手摸摸他的头,说道:   “几日不见,阿恒好似长大了些。”   这些日子他住在大理寺,好容易一个旬假,我又接了齐王府的要约,说起来已经有好些日子,不曾与他讲过话了。   “师傅却瘦了,脸色也有些不好,可是又熬夜看书了?师傅蔼—”   阿恒平日里老成持重,不肯多说半句。可若真要触到他死穴,他便会变身唐僧,直念到我的师道矜持荡然无存,举手投降为止。这也是阿恒难得表现出情感宣泄的时候,为了他的心理健康,我通常都不会打断他,也只有低头听着的份儿了。   “阿恒,你便饶过你师傅吧。她今日在那裙幄宴上撑了许久,好容易借着这案子的光逃出来,让她清静清静,只怕就好了。”   程潜带笑的声音传来,虽则也是不怀好意的调侃,但是能让阿恒偃旗息鼓,我也就不介意了。阿恒果然停了下来,与我一同站起身,他们三人一个不落,都过来了,想必是已然研究出什么结论了。   我将刚刚的发现再讲了一遍给他们听,睿王的眼中寒风凛冽,程潜皱起了眉毛。谢瑁拍案而起,怒骂了一句“畜生”,还是被程潜拉了一下,方才道了罪,忍着坐下。   其实到了这里,我们手上已经有了不少“拼图”,能够拿到太子娘舅前家奴“内部制造”的首饰;家中养了猛禽,又能够接触到野兽,想必是个爱好打猎的有钱人;能够接触到西域的邪术,某处又有“延年益寿”的需要。能够同时满足这些需要的人,在京城之中又能有多少!此案的困难之处,倒未必在找出这个人,而是如何安全地救出那些女子,并将此人入罪。   他们果然也与我想到了一处,谢瑁道:   “此案能有几日之功,全赖凤先生。若谢瑁仍不能捉住此凶徒,救出那些女子,便真要将这乌纱交回,从此卸甲了。还有一事,请先生将验尸文书备好,待此人落网,想必还要有赖先生长才,将内情大白天下。”   看来这凶徒是谁,他们心里已经有数了。既然谢瑁还不想说,我便惟有不问了。反正来日方长,我现在能做的,就是整理好思路,堵死所有的漏洞,让这个变态认罪伏法,心服口服。   既然这边没我什么事情了,我自然告辞求去。睿王才欲起身,我便直接对谢瑁说道:“大人,适才出来的匆忙,府上的马车还在杏园,能否请动京兆府的车马,送凤君与阿恒一程?”   谢瑁有些惊讶地瞄了瞄睿王与程潜,然后说道:“车马倒也容易,只是那凶徒猖狂无忌,京兆府中虽有好手,却也只怕万一。不如再托与光远或光隐——”   “师傅,谢大人说得极是。师傅安危当前,还是请程大哥一道,送我们回府。”阿恒也跟着劝说。我看向程潜,他更是笑得比花还灿烂,对我道:   “事关卿卿,程潜自然当仁不让。”   我看也不看睿王,回以一个笑容,道:“如此,便全赖光隐了。”   之所以同意让程潜护航,一来是我实在不想看到睿王,二来也是我有事情要求他。   京兆府的马车不若谢府的轩阔,并排坐两人,已经有些“摩擦”,而程潜又有意无意靠过来,我只觉得避无可避,整个人都笼罩在他的气息之下。   这样下去,正事要拖到什么时候才能解决。我酝酿了一下,正打算开口,便见几片洁白的花瓣无声无息,从我眼前飘下。   不用猜也知道,这是睿王那朵曼陀罗,最后的结局。   “光隐,我有一事相求。”我抬起头,直视着程潜的双眼:“想必就算我不说,你也心如明镜,此事于我而言重如泰山,不得不做。”   “那日我进宫,圣上将我起复,本是以兵部侍郎参知政事,我却执意要做大理寺卿。”他看着我,双眸光芒猎猎,好像倾尽一切情感,只在这一次燃烧:“圣上拂袖而去,旁人只说我不识抬举,我却只有欣喜。卿卿,我是为你,只是为你。”   我别过眼,不敢看他的眼睛,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去做这个大理寺卿,竟都是为了我!这份心意,我又该如何去回报?   我知道他要的是什么,但是惟独这个,我不知道该如何给。   “卿卿,我的心思从未瞒过你,你也不必避着我。”他握住我的肩膀,让我正视他:“你心中壁垒千重,我只怕你疼,惟有束手以待。到今天我才知我错了。我不忍心他却忍心,若我再不动作,总有一日,我便再也够不到你。”   他今天的种种举动,看来是受到了睿王的刺激。事到如今,我也惟有正面迎上。   “凤君亦非草木之人,怎会毫无知觉?只是大仇未报不敢有身,无论是殿下的盛情,抑或光隐的好意,凤君惟有敬谢,却不敢应承。”   我端出“家仇”来搪塞,这也是实话,从到了这碧落朝,我便没有过过几天属于自己的日子。所处之地,基本上除了虎穴便是狼窝,天天应付各种案件和算计,便不亦乐乎了。哪有什么心情谈论这些感情事!   “你若想报仇,我便助你。可是卿卿,你可否应承我,待这事了结之后,你便放开怀抱,认真考虑你我之事?”他接着追问道,目光中都是恳切。   若真能了解这一切,我也许真的可以放开心胸,若到那时,他仍不改心意,那就不妨让时间做主,为这段感情决定一个未来。   于是,看着程潜的眼睛,我郑重点点头。   程潜的脸上,狂喜的表情如烟花般轰然绽放。他将我狠狠抱紧,灼热的气息在我耳边轻诉:“我知道你需要时间,只是莫要我等太久。”   我闭上眼睛,为什么就算给已然出了承诺,还是没有半点尘埃落定的踏实感?一颗心轻飘飘地,好似浮在云端上,没有着落。也许是未来太远,所以现在还不能沉淀。不过这样应该就可以了吧。只要那人不从中作梗——   我挥去脑海中此时浮现出的,睿王的双眸。   择日不如撞日,所以程潜决定从现在开始解决问题。调转马头,我们直接杀奔程潜府上。   相较谢府,程府上下也不遑多让。我才下车,从我的衣裳到沐浴用水,都□齐备。我痛痛快快洗了个澡,换上衣服出来,热气腾腾的午膳,已然准备停当。   我左手一拉右手的长袖,摇摇头,道:   “你可用得着这般刻意?”   我真是服了他了,这身衣服的料子,与那日我从他那里借来的织玉锦发带,显然同出一匹,他什么时候,竟将它裁成了这身女装,与我身量竟分毫不差。   “从初见那日,魂牵梦绕,惟有此情此景。”程潜慢慢向我走来,俊美的脸上笑意温存,似乎与我一样,想起了那日初见时的情景。   我任他拉着我坐下,他的目光未曾稍离我左右。为了避免他再说出什么肉麻之语,我只有先发制人:   “原来你早知道我是女子,我是何处露了破绽?”   高领,塑身衣,我又没扎过耳洞,举手投足间,也并没有多少女子的姿态。自我扮男装在外行走,都是无往不利,他却从初见那日,便发现了我是女子吗?   “你为救人,将头发散下来转头看我之时,我闻到了你的发间的兰花香。”   只凭这一点?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他只是笑着,不再多说。不过我倒能释然。程潜混迹花丛许久,这手分辨男女的本事,自然绝非一两日之功。只是他怎么可能直接告诉我,他看出我的身份,是因为“经验值”。   我也顺着他的意思,不再追问,操起筷子,向桌上的美食进攻。就算翻旧账也没有任何意义,当务之急,是解决凤贤大人的案子。   我还在金陵谢府的那段时间,程潜并没有虚度。他到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将程大人的在大理寺时处理过全部案件的卷宗,都带回了谢府,并且开始了课后研究。   不过他的研究却并没有什么突破,凤贤大人不亏神判之名,他所经手的案子,无一不是断得干干净净,不偏不倚,没有任何瑕疵。不过大理寺的一个职能,便是负责官吏犯罪。坍塌在凤贤大人手下的官员也不在少数,其中有几个被处分的官员,与当时某些集团,有着各种各样的联系。   若只是陷害他人,这些被处分过的官员所在的集团,绝对都是有这份实力的。凤贤的案子,会不会就与这些有实力的人有关?   “凤大人免官之时,有哪些案件正在处置?”   最有动机陷害凤贤的,应该就是当时她手上处理案子的被告人们。这些人之中,大部分还是被新任大理寺卿判了刑,还有少部分落网之鱼,程潜也已经将他们的资料收集完全,都摆在案头,功课做得非常到位。还有那些被凤贤动过的官员的资料,程潜也一个不落全部整理好,以时间顺序摆放整齐,只等我调阅。   我有些惊讶地看向他,他却并没有我想象之中的邀功之举,只是情意绵绵地看着我,用让人脸红的方式。我自认拼不过他,惟有低下头,埋首案卷之中,只希望能从其中看出些端倪来。他也收了心事,为我耐心讲究他在探案之中得到的资讯和他的想法,   什么事情都可以搁置在一边,这件事情却决不能马虎。毕竟这个案件,才是我女扮男装进入官场,以至于将自己卷入这巨大漩涡中,唯一的原因。   作者有话要说:程潜再不反击,就没他这个男二什么事情了,接下来是凤贤的案子。   阿睿可能这样放过凤君吗?嘿嘿,腹黑男vs狂放男vs固执女,人生处处都是故事啊。   那个投票的事情,谢谢大家支持,鞠躬~~   还有,别忘了留言啊留言,我看那个回复新功能很好玩,读者之间也要多多交流啊~~   春声碎   “卿卿,这卷宗并未长脚,自然也不会溜之大吉。你这般着急,我只有认为,你是迫不及待想与我携手共华年1   埋首陈年旧案之中,好像时间也停止了一般。所以当程潜以这番“厚脸皮”的对白,将我唤回现在进行时,我才觉得肩膀发酸,颈椎也有些不胜负荷了。   窗外也已夜幕将垂,盛在莲花形琉璃灯盏中的夜明珠熠熠生辉,我浑然不觉光影的转变,想来也是托了它的福。   “什么时辰了?”我按了按作怪的颈椎,问他道。   程潜瞥了一眼沙漏,说道:“酉时将过,我已吩咐他们将晚膳送了来。卿卿,我也知道凤贤大人之事于你有多重,只是不要将自己逼得太紧了。这么多年你都等过了,如今拨云见日就在眼前,你更要以自己为重才是。”   是啊,真正被案子改变了命运的人——凤贤大人也好,凤兮姐姐也罢,都已然离开了人世。这是我做再多也无法改变的事实,我求的不过是自己心安罢了。   抬起头看着程潜担心又紧张的面庞,我只有笑笑,道:   “是啊,这案子本就不是简单之事,又时隔多年,想来要查清楚此事,亦非一朝一夕之功。你说的我都明白,如今我也只尽人事,至于结果,也惟有‘成事在天‘四个字罢了。”   不管凤贤大人能不能翻案,只要做到无愧于心便够了。在那之后,我便做回原本的凤君,想来凤兮姐姐在天有灵,也不会怪我吧。   在程潜殷切的“劝食”攻势下,我只有“努力加餐饭”。好容易达到了他的标准,我便起身告辞,目光在那些卷宗上绕了绕,程潜说道:   “这些案卷是我命人手录而成,只是今夜你却不能带走。若你带了回去,只怕这一夜你都不用合眼了。我先送你回去,明晨我会命扶桑到谢府上。你有什么想吃的只管说,让他做好了,连同这些案卷一并送去。”   我看着满桌的案卷,心中惟有感动。原来在我看不到的地方,他竟默默为我做了这么多!就连我未曾想到的,他也为我想到做到了。我怎么也想不到,初见时在旖旎花丛中放浪形骸的男子,竟会收起孔雀般的羽翼,以这样细腻的方式,一点一点渗入我的生活,只为打动我的心。   我却始终不明白,以碧落朝的标准,我甚至都算不得一个“真”女子,如何值得他这样的倾心以待。   虽然没有能将案卷带回家,但是却得到书房那盏灯,程潜不容拒绝将它送给我,只说为我夜里看卷宗多添一处光源。   一番折腾之后,待我见过老太君再回到房中,已快到亥时。   莺簧和隽隽都还没睡,见我回来便都迎了上来。打过招呼过后,我便脱了繁重的外衣,斜在了罗汉床上,却猛然发现桌子上多了一个锦盒。   莺簧将热腾腾的手巾递给我,见我看那锦盒,便解释道:   “恭喜小姐,此番花会之上,中得女探花。这锦盒是齐王府上送了来,说是中了一榜的彩头。”   什么彩头,明明半途而废,如何还能参加“花进士”选秀活动!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我掀开盒盖,只见里面时一张鎏金花笺,文辞并茂地地赞颂我“名花倾城”,并附赠了一枝华贵至极的珠钗,以及题为“女探花凤君”的小型工笔美人图,画上女子修眉杏眼,栩栩如生。分明就是我本人。顷刻之间,我只觉得头大如斗。   今天也热闹够了,先是众目睽睽之下,顶着与睿王的一头“□”游街示众。接着便是高调出现场验尸,可谓“霉头”触尽,为什么还要有这种类似“碧落小姐选美第三名”的“头衔”为我雪上加霜?   无论是睿王还是齐王,他们总是见不得我低调地活着便对了。在这样一个冠盖云集的盛会里,有的是合适的人选,到底又是那只脑袋这么有创意,偏要选了我这样一个籍籍无名,甚至不在现场的人出来,坐这众矢之的的位置?   “为何选了我出来?谁的主意?你们当时可见到了?”我问道。   萧隽隽递了杯水给我漱口,接着说道:   “当时我奉了小姐之命,跟在清儿小姐身边,刚好恰逢其会。提议小姐入榜的,是太子妃娘娘。太子妃娘娘说,小姐头上的洛如,本应是今日之尊,足堪为花状元。齐王妃娘娘也说,京城不过两株洛如,宫中那株洛如自文皇后仙逝之后从未着花,谢府的那株也是沉寂十数年。今年才得开放。洛如本是仙品,与凡花相比,只怕犯了忌讳。是以只说让小姐以曼陀罗相应。那曼陀罗也是臻品,是以将小姐列在第三。”   太子妃的话,我根本不曾与她说过半句话,她为何要将我推倒前台。齐王妃就更妙了,她刻意提起那朵曼陀罗来,想必睿王与我簪花定情的传闻,只怕已彻传皇宫,此时正在谁和谁的口中,余音绕梁呢。   我将那盒东西推到一边,再也不想看一眼。莺簧走过来,将那盒子收拾了,说道:“殿下傍晚时来过,等了小姐好一阵子。直到程大人打发人来说,小姐在程府用过晚膳方才回来,殿下才去了。”   我的心猛地跳了一下,我和程潜在一处的消息传到他耳中,指不定会被他解读成什么样子。按照以往的经验,今天晚上只怕又要“夜半惊魂”了。   我收拾完毕,索性躺上床,该来的总会来的,想再多也没用。不如趁着脑子中那些案子还清晰,好好分析一下,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为凤贤大人洗冤,应该做的第一步,便是为他平反。也就是说,证明凤贤大人在那个案子中所断无误,只有这样,凤贤大人的“自杀案”,才能够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我在苏州府时,也曾翻阅过那份卷宗。这个案子的案情,与在冯梦龙的话本小说,别无二致。当年苏州城锣鼓巷中,有一户姓章的人家。家中有一个二八年华的女儿,美貌远近驰名,却在某天早上,被父母双亲,发现横尸卧房。时任苏州长史的凤贤大人授命接下此案,亲往查看。窗口上有一处圆形破洞,看那直径,并非手指戳破,而是吹迷烟所用的簧管。女子赤身裸体,齿间有丝质纤维,颈间有手指压痕,身上则布满□痕迹,凤贤以□杀人定案,并无任何错处。   而对凶手的推理,也没有任何可议之处。凶徒是锣鼓巷后街一泼皮,名为王玉。此人惯常的偷鸡摸狗,已有“几进宫”的记录,也曾在他的狐朋狗友间有过豪言壮语,他的“人生理想”,就是与章家姑娘“春风一度”。根据相关人的供述,他曾在案发前两天购置过迷药,并被发现在章家左近晃悠,行迹十分可疑。更兼差人传唤他来时,他一见公差便死命逃跑,颈上也有几处抓痕,便被确立为犯罪嫌疑人。   在审讯之初,他还找了许多理由推搪。但是他所提供的案发当晚的“不在潮证明前言不搭后语,而供述出来的当晚与他一起的“朋友”,也在连番逼问之后,矛盾百出。“大刑伺候”在前,那王玉惟有将一切供认不讳,他的陈述与现场发现并无出入。这个案子也就此定案。卷宗被传入刑部,很快经过了“录囚”与“复奏”,二个月后,王玉便被处以斩首之刑。本来这案件到此,便可划下一个完美的句号。   却未想到二年之后,杭州府抓了个采花贼,在审讯过程中,那贼人供认说二年前苏州章家小姐,竟是他奸杀而死。王玉的家人不知如何得知了这个消息,到京城一状告到御史台。三日之后,进京告状之人被发现横死客栈,凤贤大人顿成众矢之的。御史台的本章一上,凤贤大人便被送入了刑部大牢。   案件还在侦查之中,却未想七天之后,牢中传来消息,凤贤大人留书承认自己的过失,触壁身亡。既然人都死了,这些案子自然也没有审理的必要,只有凤家,成了这个案子最后的牺牲品。   说起来,这个案子要翻也并不简单,那个采花贼早已被处决。他能将那案子说到天衣无缝,自然是因为有知情人士,将案件透露给他的缘故。还有如果可以,他愿意顶包的原因,也可一一探查。   我敲敲因为融入太多信息量而隐隐作痛的头,虽然脑细胞仍在活动,但是身体的其他部分,已经很疲倦了。说起来,今日他来得还真慢呢!   意思逐渐迷茫,我正要举手向周公投降,便觉得有什么东西,拂过我的脸颊。我猛地睁开眼,便看到我等待的那位“不速之客”,堂而皇之的坐在床边,表情看不出喜怒,然而那双眼却乌云密布、电闪雷鸣,郁结着“山雨欲来”的戾气。   见我睁眼,他扯开我身上的被子,身上一沉,他竟密密实实,压在了我身上。完全没有预料到这一招,我全身上下,鸡皮疙瘩与寒毛一起立正站好。   “你用了什么,与程潜交换?”他的气息灼热,几乎要将我的脑浆融化,我心中警铃大作,急忙抬起还“自由”的双臂,挡在胸前:   “殿下何意,凤君听不懂。”   开口就是失败,虽然我极力镇定,但尾音中仍有些惊惶,来不及收起来。   “听不懂?”他冷哼了一声,凝视着我的双眸,闪耀着魔性的光芒,我只觉得在他的眼神“烘烤”下,三魂七魄争先恐后逸出我的身体,逃避这异样的魅力辐射。   我情知不妙,惟有闭上眼睛,聚敛自己的思路。今天一上来,便被他占据了上风。我从来不曾见过这样的他,竟乱掉了自己的节奏。不应该啊不应该,我应该——   他却根本没有打算给我思考的机会,唇上一热,凶猛的吻排山倒海而来。   不过这样的情形下,他也忘了我强迫我与他眼神对视,我的神智恢复了正常。飞速权衡了利弊,我还是决定先摆脱这样的窘境。毕竟从更长远来看,他上半身的激动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下半身“发情”。   我收回放在胸前的手,转而勾住了他的脖子,并且整个人迎向他,学着他的样子,开始回吻。他显然没想到我会这样做,身体微微一顿,唇齿之间,渐渐转向缠绵。想来是将我的回吻,当做了投降的标志。当他的胳膊,揽上我的后背那一刻,我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压向他,终于成功完成了逆转。   将手顶上他的肩膀,我挺起身,拉开了与他的距离。他的双眸因为欲望而沉黯,却已没了最初兴师问罪的气势。只有下半身的失态,还在诉说着,我将面对的另外一种危险。   这个虽然还不是平素的那个他,可是我却可以用正常的我相对了。我拉紧睡衣的前襟,也遮去所有的遐思,翻身下床,直奔桌上的茶壶而去,他也没有阻拦。   直到握上茶壶把的那一刻,我才发现,我的手一直在颤抖,一只修长的手从我的身后伸出来,无言地包覆住我的手,一起拎起茶壶。   水也喝完了,我们分据在罗汉床的两边。我先开口,声音还有些沙哑:“殿下有话不妨直说,凤君自然言无不荆”   “你心里清楚我想问的是什么!他想必已将凤贤案卷宗交予了你,你呢,又许了他什么?”睿王的声音里,又燎起了火星。   “光隐的为人如何,殿下还不清楚吗?他怎会向我要求什么1   “我自然清楚他,却更清楚你的性子。公事便罢了,凤贤的案子,却是你的私事。若不曾许他什么,你怎肯心安?”   我一时不知该用什么样的话回应才好。他确实了解我。程潜插手此事,自然不是为了什么真理正义,不过是因为我想查。他虽不要求我给予什么,我确实也是从一开始,便没想过这样心安理得的接受他的帮助。   今日应承他,说在凤贤大人的案子之后,我便考虑与他的感情问题,有多少是感情趋势,又有多少是感激,就连我自己,也无法给出一个答案。   但是总有区别的,我与睿王之间,是不平等条约,按照法律定义,不平等条约不可守;但是我与程潜之间的约定,却是来自我的心甘情愿,总有一天终要兑现。   “你不是说过言无不尽,为何不说话?”睿王看着我,问道。   “凤君无话可说。”我能说什么,如果告诉他,我的许诺就是在我允许自己考虑感情事时,我会考虑的第一个对象,便是程潜。这样的说法,只有比火上浇油还惨烈。   “好个无话可说!无论你许了什么,都止了想头。凤贤之事不在案卷之上,若轻举妄动只是以身犯险,你等着便好,一月之内,我自有公道给你。”   我皱起眉来,这样模模糊糊的一句,到底是什么意思。既然不在案卷之上,他又有什么办法,为凤贤大人洗冤?见他起身往门口走去,我连忙叫住他,道:   “殿下请留步,何谓不在案卷之上?”   他停住脚步,却不曾转身,道:   “官场险恶,只要行差踏错一步,便惟有一个‘死’字,既踏出了这一步,想必都是心理有数。你也不须郁郁,得我为你,你便已为他做了许多。”   “我也知此事绝非寻常,可要我在此空等,我却做不到。凤贤大人九泉之下,所求的也非报仇,而是查出真相,还他一个清白。今日白天,我已然看过卷宗,那采花贼能将行凶过程说的分毫不差,想必是有人事先告知于他,只要能——”   “这世上何谓真相?”他转过身,目光森冷,仿佛什么东西触动了他情绪上的开关,他再看向我,已换上了另外一幅表情——   “我与光隐不同,你既有时间,不妨多想想,事成之后该如何回报与我!若能如今日一般,亦我所愿——”   他显然是意有所指,我的脸“腾”得一下,火辣辣地烧。我明明是为了自救,从他口中说出来,却完全变了调。   我咬紧下唇,“做梦”两字还未曾出口,他已然消失在我房中。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不H,但是好歹还是滚了滚床单的,多么香艳的阿睿童鞋,他亲娘,乃看见了吗?   那个啥,事先通知下,我又要开会了,这次是长白山,12号到17号,估计比上次能短些,大家等我灰回来啊。   还有再吆喝一声,留言,我要留言,特别感谢下昨儿的长评童鞋,分收到没??   忆秦娥   只要他承诺我便一定能做到,我并不怀疑这一点。但是,我曾在凤兮姐姐的灵床前起誓,一定让凤贤大人的冤屈等偿,我已经离真相那么接近,他却让我这样只是等待,我做不到。从小到大,我从来也不是什么乖乖牌,何况我也没有遵从他愿望的义务。   所以第二天早上起来,我继续投身案卷的海洋。   他说过,答案并不在这案卷之上,但是我手头上有的,也只有案卷。虽然这样的找寻与大海捞针并无区别,但是我仍然相信,凡走过,必会留下痕迹。如果一旦有心人去掩饰这个痕迹,就会留下更多的漏洞和线索。而我现在要寻找的,便是这样的东西。   我将凤贤大人“事发之时”,大理寺受理,特别是他亲自受理的案件一一核对。案件中的被告们,有些已然亡故,有些升官,也有些早已远离官常而在其中最引起我注意的,有两个案件。   其中的一件,是很普通的杀人案。案件在凤贤大人出事之时,已然审结,此案引起我注意的地方,主要是案件的目击证人,是宫中未央殿的一位“退休宫女”。   第二件案子,则牵涉到皇帝亲家。国舅大人房中姨娘冯氏的弟弟冯四,是京郊扶风县的“黑社会小头目”。在一次打架斗殴的过程中,飞刀将偶然路过躲闪不及的“路人甲”刺死,并扬长而去。此案的审判过程可谓一波三折,历经了负隅顽抗,找人顶包,威逼利诱等经典情节之后,凤贤大人判处冯四“斩立决”。并因为此案,在复奏程序中,与刑部展开了对决。刑部向皇帝进言,援引“存留养亲”条款,指出冯四是冯家唯一的子嗣,若对其处以斩刑,则会使得冯家绝后,符合《碧落律疏》提到的死刑犯“可矜”的情形,大可网开一面,至少要等待他奉养寡母归去,并留下后代,方在处决。凤贤大人却针锋相对的指出,受害人家中虽有两子,受害人的弟弟却是先天呆傻,根本不能奉养寡母,而受害人则是家中唯一的收入来源。若许冯四“存留养亲”,是极大的不公正。皇帝最后还是支持了凤贤,这无疑使得凤贤与国丈府上结下了梁子。   程潜给我的资料证明,弹劾凤贤的那位御史,正是与国丈府往来密切的官员之一。这也更增添了国丈府的嫌疑。能够培养出富甲天下的奴才,这样的府上,想弄死个把官员,应该是不费吹灰之力吧。   如果真的是国丈府的手脚,那么睿王是不是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在一个月之内,他要砸碎太子的“靠山”,还是干脆“解决”太子本人?而在他的计划中,凤贤大人的案子,是否是砸向太子党的一块砖?   所以他不想让我插手,是他觉得因为在这场名为“夺嫡”的生死大戏中,本就不应将我的生死押上去?还是担心我的介入,会在他拼图的最后部分,生生豁出个洞来?   无论是哪个原因,他都错了。凤贤大人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他人生最后的遗憾与不甘,不应该成为他人别有用心的工具。即使那个人是睿王,我也绝不允许。我的力量虽然微小,却也要捍卫这最后的底线。   我将自己放平在罗汉床上,闭上眼睛放空思绪,让这阵子一直都是高负荷的大脑好好休息。这么短的时间内几案并发又带病工作,除了自己专长的验尸之外,还要发掘大脑中一直荒废着的推理细胞,着实让窝在金陵一个月没有开过半天工的我,有些不能适应。   “小姐,秦大人过府拜望,老太君请小姐前去相见。”隽隽轻声道。   “秦大人?”我心中冷笑,既然来了,想必那茶他已然喝到了吧。只是他这一来,已经晚了二十年。   隽隽似乎误读了我的喃喃自语,以为我并不知道是哪位秦大人,忙解释道:“是少夫人的父亲秦相爷,小姐若身上不爽,隽隽为小姐推了此事去。”   “对方是一国之相,我若称病不去,岂不是折了老太君的脸面1   他既然敢来,我若退缩,不就成了笑话!我抛下手中的案卷站起身,让隽隽为我将披散的头发挽起,我一直珍藏着,凤兮姐姐留给我的“传家宝”牡丹花胜,簪在头上。念兮,梦兮,他将自己的女儿,都取做这样的名字,我倒要看看,他见了我这个真正与凤兮连在一起的人之后,还有什么样的招数!   向为我打起帘子的丫鬟轻声道谢之后,我将笑容挂上脸庞,不疾不徐走进房中,向坐在主位上的老太君敛衽一礼,老太君笑道:   “君儿来了,快先见过秦相。”   “凤君见过秦相。”我转向主宾之位,再行一礼。   “凤姑娘不必多礼,快快请起。”温厚的男中音,带着位高权重之人,特有的压迫感。   我轻声道谢,从容抬起头,让他看清楚我头上的饰物,也让自己看清他的容貌。   儒雅俊逸,风度翩翩,想必年轻的时候,也是“潇洒美少年”吧。上苍竟如此厚待这种负心之人,没有中年发福的困扰,只是在他的两鬓眉宇留下岁月的痕迹,更添一份成熟的气度。目光触及我头上的华胜时,他的目光曾有一瞬间的恍惚,却很快遮掩过去。   我当做什么都不知道,转向目前被皇帝放假在家的谢珂,微笑一礼。他也起身向我还礼、这也是一样米养百样人吧,谢瑁虽然脾气有些冲,但是日常生活中,却是恭谨有礼;而与他一同长大受教育的谢珂,一派潇洒不羁,这世间的万事万物,都只在眼底,却半点不曾萦绕于心。   ——就像遇到我之前的程潜。   我垂下眼眸,也掩去心上的酸涩。只听得老太君道:   “君儿坐吧。今日秦相来,却是有事求你。”   有事求我?我有些诧异,他还有事能求到我头上来?   “确是在下的不情之请。小女梦兮在府上两日,常听得谢小姐提起,于凤先生之处受益良多,在下膝下还有两个不成器的小女,明年便也及笄,着实该学些眉眼规矩,是以想附骥府上,搭馆受教。”   这算是什么状况,以他的身份地位,想为他女儿找个西席还不容易,如何需要到别人府上搭馆这么“寒酸”?何况昨天的“曝光”之后,我已经被打上了“睿王所有”的标签。名声想必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先生是新科‘探花’,又是状元之师,拜得先生门下,是小女的造化。”他加了一句。如果真的如他所言,我若完了手边之事,离开谢家自立门户,想必会有许多富家女前赴后继,要来拜师学艺吧。看来我下半辈子还真不用愁了,只是有一个前提,我的那位“奸夫”睿王,也要肯放过我。   我转头看向老太君,只听她笑道:   “原本秦相的意思。是想请你每旬去他府上两日。只是我想着你这些日子也太过劳累了,才病了一场,断没有再来回奔波的道理。想来也惟有请府上小姐们每旬劳动两日,不过既然是认真拜师,也不算屈就。”   便是在皇帝面前,老太君也不改强硬本色,何况眼前只是亲家晚辈的秦相。   “这个自然,我们读书之时,原也没有师傅反就学生的道理。”秦相附议道:“还请先生不要嫌弃小女陋质——”   说什么西席,本来也只是个幌子,与其说是清儿的西席,我现在所扮演的角色,更像是谢瑁的法医学顾问。我琴棋书画样样稀松,没什么拿得出手的本事。当初在谢府上那一个月,与其说是教清儿,不如说是陪她游戏。虽然也曾讲过史书和诗词,也不过是清儿问到而已,如果真的让我开班授徒,那还真要费一番力气了。   “承蒙大人看重,凤君愧不敢当。清儿一举夺魁,其实并无凤君之功。凤君与二小姐几面之缘。已觉二小姐举止娴雅,冰雪聪明。家学渊源,想来二位小姐也不遑多让。凤君自认才德不足,惟有请相爷另寻高明,莫要让凤君误了二位小姐。”   虽然和他之间委实还有一笔账要算,但是现在最急迫的,并不是与他算账,而是凤贤大人的清白。我也实在没有那份时间观赏他家的二小姐耍心机。   我并没有回避他的目光,干脆的当面拒绝。   “先生太过谦了——”秦相还要说话,就被老太君打断了:   “方才病了一场,太医也说着实该静养调理几日。昨日裙幄宴,若非齐王妃亲自下帖,索性就不许你去了。秦大人,依老身看来,这拜师之事,也不急在一时,还是以后再议吧。”   既然老太君发话,那位秦相爷自然也不好紧紧相逼。   “如此,便从老太君之命。只是老太君回来,也快十日了。身为姻亲,早该设宴请老太君过府一叙。如今光实亦出了闱,人也齐全。舍下准备了酒宴,本月除日,请老太君阖府下降,也让晚辈全家略尽心意,也还请先生赏光。”   “这等小事,相爷仍如此郑重其事,自当欣然前往。说来,老身亦好久不曾回京,许多亲戚也都疏远了,也是该走动走动了。”   那秦相又与老太君聊了几句,便说相府中还有事,留饭也不应,便匆匆而去。见我难得白天在家中露头,老太君便留了我和谢珂在她这里用饭。清儿也一蹦一跳的来了,见了我和谢珂,便邀请我们吃过饭,一定陪她一起去放纸鸢。   谢珂是当之无愧的孩子王,帮着清儿调整好纸鸢的角度,便走回到草地上,大喇喇地坐在我身边,与我并肩看清儿带着一群小丫鬟,嬉闹着奔跑在草地上,笑声如银铃般清脆,几乎可以荡涤人心中的阴霾。   春风拂面,柳浪闻莺,让人心旷神怡,我轻轻闭上了眼睛。   “昨夜光隐找了我,在碧窠后园,喝了一晚的酒。便是我们那年登科中进士,亦不曾见他如此开怀。他将你看得极重——”   我睁开眼,转头看向他。他提到光隐,到底有何用意?   他直视着我的眼睛,春风从我们之间拂过,吹动我垂下的发丝,和他腰间玲珑的环佩,发出清脆的声响。   我没有说话,他却笑了,道:   “我并无恶意,昨夜光隐半醉半醒,口中全是你们在江南的旧事。好在你是女儿身,否则以他的性情,只怕要为你断袖了。”   他果然是百无禁忌,断袖这样的词汇也这样顺利成章的用上去。我转回头,对笑容明亮的清儿挥挥手,回应她的召唤,然后道:   “若光隐断袖,只怕第一个寻上的人,是谢大人而非凤君。”   程潜竟然愿意将我们在江南时候的林林总总都讲给他听,想必将他当成知己。他们认识的比我久远,甚至几年分离也不曾改变这份情感,他自然比我危险得多。我垂下眼眸,道:   “既然光隐对你和盘托出,你自然也看得出。我从来不是什么宜室宜家的女子,与他,也并非良配——”   程潜也好,睿王也罢,他们都看上我哪里?程潜想要与他比翼天涯的伴侣,我虽然有心浪迹天涯,却有太多事情放不下。何况若真的让我以“风雅”为日常生活,我宁愿以“案件”为日常生活。他给我的爱情很大很重,却不能填满我的心慌;至于睿王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我从来都不清楚。是我在验尸或推理方面的才能,还是与我所谓“师傅”的联系?而就算我嫁给他,爱上他,但是我给的爱情,却不可能填满他的野心,我永远不能成为他肋下的双翼,让他得到那天下至尊的位置。   对于那飘渺不定的未来,我一片迷茫,惟有解决眼前之事,才是我唯一能做的事。   “昨天在林中,便是一般的男人,见了那情状也是惊骇万分,你却连眉都未动一下,我便深觉你不简单。昨晚与光隐一席谈,今日又见你这般行事,我倒是有几分明了,为何我那两位难兄难弟,皆为你折腰1   我看着他微笑的脸庞,并没有责难,仿佛只是在叙述一个事实。他侧头看了我片刻,突然说道:   “有趣有趣,难道他们这番盛情,却非你所愿?”   “若只是殿下或光隐,是凤君之幸,只是如今这般情景,已不是什么过犹不及,而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我叹了口气,他的目光真的很精准,我也不妨实话实说。   对于女性而言,身边有一个好男人便足够了,若是两个就是灾难了。而像我这样,身边这两个一个强似一个,便剩梦魇而已。   不料我话音刚落,他竟笑得更大声:   “若他二人听得你的说法,只怕更放不过你,我倒要为你击节而赞,这世人都道红颜祸水,又有谁想过,其实那祸水心里也是不乐意的呢1   “红颜祸水,谢大人也太看得起我了。我虽不丑,但离红颜,也还有些距离。”   “若说花容月貌,你扮起来也勉强算的,这便已然够了。红颜枯骨,便是再多美色,迷得了眼,却迷不了心,便是倾人城国,终究是因那男子落了下层。怕的恰是遇到你这般让人累心的女子,是福是劫,惟有听天由命了1   “既然如此,你便劝劝令表兄,若他二位可以另寻佳偶,我亦乐见其成,岂不一举两得?”与其在这里说的玄而又玄,不如做些实际的。   “你是他们选的,自然由他们担着。若没这点气量,还有何颜面存活于世?又如何对得起身上的谢氏血脉1   他淡然一笑,说道:   “听闻光隐说,凤先生雅擅茶道,谢珂也想讨教,不知可否有此荣幸?”   我皱眉,这家伙先是说了一大篇话,言下之意,不是要对我敬而远之吗?为何又突然想要向我讨茶喝?   “谢大人——”   “你与光远、光隐相熟,便直唤我表字便可。”   “好,光实,你既以我为祸水,就该敬而远之才是,为何——”   “我与他二人不同,五行之中,刚好缺水1他起身,转头对我灿然一笑,有如朝阳。   作者有话要说:好了,基本上主要男性角色都出来了,哎,后面的案子的分量更重,所以请允许我先花痴一下帅哥阿珂童鞋,撒花~~   朝天子   他笑得越灿烂,我的心理便越不托底。既然他觉得我与睿王和程潜之间,仿若一滩浑水,正常人哪有自愿跳下去滚出一身泥的。看着他举止行为,并没有偏执狂或者被虐狂的临床反应,他这葫芦里,又卖的是什么药?   他有他的千方百计,我也有我的一定之规,在没有搞清对方用意之前,便随着对方的情绪起舞,这是最愚蠢的行为。何况我也没有那份闲情逸致。凤贤大人的案件千头万绪,还待我披荆斩棘。   我将那件“退休宫女”成为目击证人的案件抽出来,详加阅读。这件案子其实并不算复杂,退休宫女田氏,十四岁上因家庭贫困自愿充为下曹,并顺利通过采选程序,于前朝皇帝十年入宫,从小宫女开始便在东宫服侍。凭借她的谨慎小心,一直做到了二等宫女,后来随着皇帝登基,她也从东宫宫女,变成了皇后身边的一等宫女。当今皇帝即位的第三年,她因年纪届满,志愿出宫。她并未进宫女养老所,等待“国家分配”,而是回到了自己的家中,她所目击的案子,也是一件很简单的刑事案件。最大的疑点在于,这位宫女田氏才完成了作证工作,便因病亡故了。   这宫女的死亡,并没有太大的疑点。因为她自出宫后,身体便一直不好,有复数的证人以及大夫的证词,都证实她得了女儿痨——确切说,应该是肺结核。肺结核以这个时代的医疗水平,确实难以治愈,只是她死亡的时间点,未免太过巧合。   “小姐,宫里来人了,老太君说请您换裳,皇上召您觐见。”   我整个人都沉在卷宗之中,茫然抬起头,便看到莺簧略显严肃的面容,正急切的看着我。可能是见我没有任何反应,她重复了一次:   “小姐,皇上召见。”   皇帝召见我?我心下一沉,我已经和谢瑁说过,就算是案子上呈到皇帝那里,也不要提到我的名字,他答应了我,为何如今皇帝又要召见我?   “你可问清楚了,是单召见我,还是与清儿一同入宫?”   “问过了,并没有传见表小姐,只说召小姐入宫。老太君吩咐,小姐整顿好了,便先去花厅见她,莫要着急。”   皇帝召见,自然要隆而重之。相比我而言,莺簧自然更有经验。   我给了“简洁不失礼”的要求之后,她便从我自己都没搞清有多少件衣服的衣橱中,选出了一件雪青色的礼服和象牙白的襦裙,让我穿上,围着我开始忙碌,很快便将我从“邋遢”的形象中解放出来。   到了老太君处,她也点点头,伸手向托盘,取了一块造型别致的玉佩,系在我的腰间,脸上的表情,好像我只是要到后花园走上一遭般,说道:   “君儿,你自管去,不必理会那起人噪啰,万事有我这老婆子在,塌不了天。”   我听得头发发麻,这位老人家还真是老当益壮。像睿王和齐王这等人精的老爹,想必也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主儿,不过有她老人家这句话,至少我安全无虞。   上了宫中派来的车子,我闭上眼睛,先将让人头昏脑胀的案情清空,虽然有老太君保驾护航,毕竟对方是一念便可杀人的皇帝,我必须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来,小心应对。   下车又是走路,沿着抄手回廊,我在小太监的指引下,来到了应该是“候见厅”的地方,有宫女上前,为我解说觐见皇帝的礼仪,如此折腾了半晌,我才被真正的“传见”。   上次见到皇帝,是在城郊的驿站,十分仓促的走了个过常这次我才要真正地面对这个庞大碧落王朝的统治者。   行礼如仪,只听得上面传来一句平身,我站起身,直到被要求抬头,才又“得见天颜”。这位碧落朝的第一号人物,刚过了知天命的年纪,容貌端正五官英挺,想必年轻时也是帅男一枚,然而他的这等“美貌”,已然随着岁月的洗礼退居二线,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强烈的居高临下的帝王气势,让人不敢与之眼神正面相接。   同时在这间“议事厅”的,我认识的人,有睿王、齐王、程潜、谢瑁以及曾有一面之缘的秦相以及出生时非常“倒霉”的夹在睿王与齐王之间,而母系家族又身份低微,常常被人忽视掉的魏王。而还有一些人,我并不认识,不过他们的衣着,想必也都是朝廷的一品大员,“丞相俱乐部”的成员们——“参知政事”群。   从前代皇帝起,为了更好的“凝聚众人的智慧”,便在一部分“朝廷重臣”的官职前,加了“参知政事”的名衔,凡是有这等名衔之人,便有参与“丞相级”会议,决策国家大事的权力。本朝的“参知政事”,一共有十位,睿王和齐王,皆名列其中。   这么高级别的会议,却传了我这个八竿子打不到的小人物来,想必是谢瑁已将案子侦查结束,皇帝想亲自过问此案吧。否则谢瑁也不会在参知政事之列。   我平稳了心态,只等着皇帝发问。   “听得阿灿说起,京师少女失踪案得以完结,凤先生居功至伟。”皇帝的声音在我头上响起,无比的沉稳与威严。   我低下头,目前形势不明,只能顺着皇帝的话,静观其变。于是我道:“虽为匹妇,亦有应尽之责,民女不过是略通勘验之道,至于全案,皆赖二位殿下,以及谢、程二位大人之功,民女惶恐,如何敢当‘至伟’二字。”   “此案之犯为谁,卿可清楚?”   “民女只问勘验事,至于凶嫌为谁,并非民女可过问之事,殿下与大人们并未告知民女,是以民女并不知晓。”我老老实实的回答,勘验是我的基本工作,如今我所做的事,更像是从前做法医的时候,只从客观的角度,去分析尸体以及犯罪手法,至于查案的事情,都是由他们在外奔走,我依然不是当初的凤翔之,总有不便之处,所以也只能等着查出犯人他们向我通报一声。   他们还没有说,我自然不知道,甚至案子审结,也是这次进宫,见了这阵仗才猜出来的。   身居上位的皇帝并没有开口,倒是谢瑁站了出来,道:“圣上,此案尚未定论,是以臣不曾将案犯告知凤先生。”   “如此更好,卿等有何疑议,不妨便径直问她。杀三人已为不道之罪,何况十数!朕的王土之上,竟有人做出此等丧尽天良之事,朕绝不姑息。”   “皇上所言极是,十数人命,罪在十恶不赦,更应谨慎从事,不能妄罪一人。若将良人错认为凶嫌,非但不能为死者雪冤,反更添一桩冤案,亦失了天道王法之初衷。微臣斗胆,先请问凤先生,先生单凭一截残肢,如何便断定这残肢便是那失踪女子所有?”   “民女幼习摸骨之术,学得一点浅薄的见识。相较男子腿骨,女子腿骨更为纤细,所得胫腓骨两股,皆有此特征。胫骨下端骺核炎症,踝骨关节肿大,其年齿不过15,兼辅以胫腓二骨骨长推测其身高,足以断定死者生年。”   如果有X光就更好了,能拍出骨化核的话,应该会更清楚了。   质问我的那位穿紫袍的大人目瞪口呆地看着我。又有一位大人一脸不屑地瞥了我一眼,问道:   “不过是你空口白话,可有佐证?”   “民女驽钝,大人所需,是何佐证?”我就算说了这是科学,想必这些大人们也不会相信吧,两端各执一词还能如何?难道让我当场验尸?   “父皇,凤先生神乎其技,儿臣与三哥、光隐、光凌,俱是亲历过的。前扬州御史案,亦全赖凤先生慧眼,方识破璇玑。否则那太子少詹事,只怕就此逃出法网。”齐王上前一步,挺身为我出头。只是我的“信誉度”是立下来的,但是却连累了程潜,他还真会选角度。   几道含意不明的视线,纷纷射向我。我也是第一次听说,杀了那位前扬州刺史的,竟是太子少詹事。难道那贪墨案,真的是和太子那边有关系吗?   “程大人有恩于民女,民女所为并非公义,而为私谊,不值一提。”我连忙帮着程潜开脱。程潜刚起身,睿王已经到了我身边,向皇帝行礼,说道:   “儿臣愿为担保,卿——凤卿是儿臣向光凌举荐,其勘断不会有错。”   “臣愿为担保,若凤先生有误,臣愿与之同罪。”程潜虽然慢了半拍,但是也大力相挺。   “凤先生勘验之学,师承何人?”皇帝有些疑惑地问道。   “家师是世外之人,他老人家曾有叮咛,在外行走不得提及师承,皇上请恕罪。”   “令师尊现在何处?”皇帝倒没有“龙颜大怒”,只是追问了我一句。   “家师已然仙去。”我斩钉截铁地说:“民女与家师死别,方才出师。”   我已经不想再与谁纠结于师傅这个问题上了,我真正的师傅——我的祖父已然驾鹤西去,而还在生的博士导师,与我相隔时空,等于死别。而二十一世纪的生活相较这里,说起来和神仙也无多大差异。   “山野匹夫之人而已,以此为信断人生死,岂能取信于人?”那位鄙薄我的大人又跳了出来。   “何中丞,如今所疑凶嫌,正是令侄女婿。令官身为御史中丞,是否应予回避,更为妥帖?”秦相慢悠悠的开口,居然也是站在我这边。   “秦大人何出此言,下官与他不过是姻亲,并非在五服之内,碧落会典亦并无科条,令我回避。何况内举不避亲,乃古之明训。便此人并非我姻亲,此案疑惑重重,我等身为父母官,亦应为他张目1   上句姻亲可以不回避还像话,但是下句内举不避亲,真真就是自打嘴巴了。   “何大人何处此言,令侄女自幼父母双亡,由尊夫人抚养成人,便是这侄女婿亦是大人所眩前年,令侄女婿还曾依女婿之礼,为尊夫人守期年孝,传为美谈。如今再谈有服无服,岂不是惹人笑柄1齐王毫不客气的对那位何大人予以还击,揭起了人家的老底。   我这才明白过来,为何那位大人对我这般“鄙夷”,这世界果然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只是秦相和齐王所言,都只是擦边球而已,证明了反对者的别有用心,并不等同于我的“技术”就无懈可击。   要百官相信,我还必须拿出我的真功夫,才能取信于人。皇帝心里对此也很清楚,他没有理会齐王和秦相的围剿,反而转向了睿王,问道:   “阿耀,你并非轻信之人,却肯如此信她?”   “可以生死相托。”睿王的话掷地有声,这议论纷纷的朝堂,顿时安静到连一根针掉到地上,都可以听得见。   我觉得气血上涌,我与他相逢,不过是半年多的光阴,却好像有一生那么长。   相逢于患难,互相扶持着,穿越过阴谋重重的暮霭,我们为了各自的原则,争执从来不曾有过停歇。可是在这些之后,他依旧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出“生死相托”!   我听到有人倒吸了一口冷气,然后便有人轻咳一声,说道:   “睿王殿下我朝战神,目光如炬,识人之明臣等自是拍马难及。臣听说殿下与凤先生于裙幄宴上簪花定情,果然是佳偶天成。”   他虽然明说,自然是暗示我与睿王之间有“不正常”关系,他为我背书,自然也是“公信力不足”,与那位何大人,可谓九十步与一百步,谁也不能说谁。   “国舅大人不必信本王,却可信过卿卿的师傅。”睿王依旧毫不动摇,反驳道:“凤卿不肯提及师尊,自是尊重前人,是以低调从事。本王却并无这许多顾忌,本朝晏太傅,大人可信得?”   大臣中间一片哗然,齐王、程潜、谢瑁看着我,谢瑁显然是大吃一惊,齐王还是看不出喜怒的神仙脸,程潜的目光则仿佛蒙了一层薄雾,让人看不清楚。就连坐在上位的皇帝都表达出了明显的惊讶,急匆匆问道:   “这位凤先生,竟是晏太傅高足?”   晏太傅是谁?难道他之所以待我如此,是否就是因为他已认定我是此人的徒弟?睿王根本没有给我说话的机会——   “父皇明鉴,儿臣得识凤卿,是在秦岭燕来山。”   燕来山这三个字一出,皇帝脸上便出现了“原来如此”的神色。燕来山,那不就是我和他第一次见面,他落难的地方。难道他到燕来山,便是来寻访那位晏太傅的?   我心中疑惑连连,他是什么时候猜到我的身份的?这么长的时间他都不曾揭穿我,难道看我演戏是这么有趣的事情?   那皇帝看了我一眼,被他这样的连续攻击,现在的我,连掩饰的力气都没有,想必连头发都已然苍白了吧。   而我这样的神色,在皇帝的眼中,显然已成为了默认的标志。皇帝说道:“难怪难怪,若非晏师傅,又有谁能将一介女子,教导得如此能耐?晏师傅已然仙逝了吗?”   “儿臣在燕来山中,已寻得晏太傅坟茔。”   连这点都对上了,皇帝显然又信了几分。我只得说道:“圣上明鉴,民女师尊并非晏姓,想必殿下口中的晏太傅,并非民女的师尊。”   “并非姓晏?那令师尊的姓氏是——”   “师尊姓庄。”这个不是假话,我的博士导师,正是姓庄。   “这便对了,晏太傅的母亲,正是庄氏。这些年寻得的,只是太傅凤毛麟角,定是因他改为母亲的姓氏,在外行走。”那皇帝点点头,说道:“太傅名重天下,想来也是不欲你为他盛名所累。太傅这脾性,竟是至死亦不曾改。”   我大窘,没想到这世上还有比巧合更巧合的事情,这样不是很常见的姓氏都可以撞衫,我真的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既然凤先生所学,皆出自晏太傅,想必诸位大人亦没有疑虑。”秦相又跳了出来,盖棺定论,那些大臣们面面相觑,都说不出话来。程潜微微一笑,应道:   “晏太傅学富五车,凤先生家学渊源,臣等自然敬服1   看来这下子,我和程潜有的解释了。我看向睿王,这次他可将我害惨了。我不能告诉别人,我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异类,我所学都是科学智慧的结晶,自然就没办法否认连皇帝都已然认定的事实。这个晏太傅之徒的名头,看来我是真的没办法抛开了。   乌夜啼   “太子殿下到1   一众大臣无语,我也无语,大家都无语,正在这时,太监尖利的嗓音响起,解救了此事略有些尴尬的气氛。   本来因为“我的身份”而柔和了脸色的皇帝,又变回面沉如水,看来这位太子殿下,还真是如传说中一般,不得皇帝的心。   所有人都站起身,珠帘叮咚,一身明黄色常服的太子不疾不徐地走进了殿门。所有的礼仪过后,皇帝皱起眉,道:   “昨日便已说与你听,今日卯时在殿中议事,如今辰时将过,难道你比朕还忙?”   “父皇容禀,儿臣临来之时,宫中良娣突然晕倒,请了太医来,说是良娣有孕,是以儿臣盘桓至此时,请父皇恕罪1   这位太子按照年纪而论,应该正值而立之年,然而看到去却比实际年龄苍老一些,苍白的脸色精气不足,想必是夜夜笙歌损耗的结果。他的容貌也有几分属于皇家子弟的英俊,前提是不与他的那两位兄弟比较,而这位太子的不幸,也正在这里——本应该是被“众星”拱月,可是这月上乌云遮蔽,而那群“星斗”,却是璀璨异常,辉映着碧落朝的天空,使得那轮“月亮”分外黯淡。   “粪土之墙不可圬!单这三月之内,你宫中便有四位姬妾有孕。你若肯将这份心思,放半点在政事之上,东宫亦不会惹出这许多事来。一国储君却这般形容,朕大行之后,真是无颜去见列祖列宗1   皇帝毫不犹豫的训辞,丝毫没有给这位殿下留面子的打算。太子虽然遭此一嘲冷水澡”,脸色却没有多少变化,那神情几乎可以用“满不在乎”形容。   我心下有些惊诧,这位太子殿下难道不明白,只要他一天还未登基,这太子的位置,便随时可以换上其他人坐坐。这样的公然引发皇帝的恶感,对他并无半点好处。   睿王和齐王都没有说话,秦相说道:   “既然百官皆无异议,臣以为,不妨依八议之例,将定国侯世子夏侯敦请上殿来,与他争辩之机,看他有何话说。”   定国侯世子夏侯敦?那这凶嫌,不就是太子妃的兄弟?   “阿敦?”太子皱眉,一脸疑惑:“关阿敦何事?”   皇帝没有搭理他,直接对我道:“今日得遇故人之徒,本应详叙一番,怎奈国事繁重,朕也深以为憾,凤卿不妨先回谢府,待他日,朕派人请卿入宫详谈。”   看来接下来的事情,又是没我什么事了,我只有点点头,依言告退。我现在该头疼的是,接下来要如何应付“他一定来找我详谈”的程潜,以及“我一定去找他详谈”的睿王,并且摆平这“晏太傅高足”的身份才行。   来的时候满怀心事,回的时候就更抑郁难解了。我在谢府内下了车,直奔老太君处。那位晏太傅,想必也是晏家之人,与老太君搞也是至亲。她老人家对我这般好,不会是因为她以为我的身份,是“晏太傅高足”吧?   “君儿回来了1我进房之时,老太君正歪在美人靠上,手中握着一卷书,看见我来了,便微笑着坐起身。   我解下身上那块玉佩,说道:“完璧归赵,谢过老夫人提点,凤君获益良多。”   “这玉本就是送你的,收着吧。”   我推辞了两句,但是老太君比我更坚决,正在这时,又来了宫中的旨意,皇帝派人送来了送了一堆“御赐”之物,指明给我的。从穿戴到摆设,花样繁多琳琅满目,我自己都认不清楚,只有让莺簧和隽隽将这些东西收起来,在老太君的指点下,按照制式写了一篇“谢表”,请那太监呈上,算是全了礼节。   接下来的半天,我都沉浸在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心境之中,好在有清儿在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我聊着天,让我不得不分出心思来应对,否则时间应该会更难熬吧。   晚饭时分,谢瑁还没有回来,那两尊大神也不见踪影。老太君惯见风浪,自然气定神闲,可是秦夫人就明显有些坐卧不宁,就连服侍老太君时,眼神也频频瞄向饭厅门,布菜时将汤勺掉在了桌子上,老太君微微皱眉,她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礼请罪。   谢珂出面转圜,微笑道:“月末将至,管事们都来汇帐,如此这么一天,嫂夫人想来也是累了。”   “既如此,这边不用服侍了,你且下去自行用膳吧。”老太君眉毛都没挑,冷淡地道。   秦夫人应了一声,脸色发白,后退了两步,转身而去。   饭食撤下,仆役们将茶点送上,老太君这才道:   “身为主事夫人,怎能这般沉不住气!若真出了什么事故,家里几百口人,如何能指望她撑住大局。秦相是个明白人,只是这女儿,未免养得太娇贵了1   对秦夫人,老太君显然并不欣赏。   “这天下间的女子,如老祖宗这般才是异数。您以己度人,又看惯了卿卿行事,再比对嫂夫人,她自然多有不足。”谢珂微笑道,顺带将我装了进去。只是这“卿卿”二字从他口中说出来,让我有种诡异的感觉。   “被你这么一说,倒成了我的不是了1老太君摇摇头,原本的阴郁被笑容替代。   又陪着老太君做了一会儿,我便起身告退,才走出老太君的跨院,便听到谢珂从背后唤我,我脚步未停,他已经三步并作两步,与我并肩而行,道:   “想要变天绝非易事,拖上些时候再所难免。光远光隐都是聪明人,想来不会有事,你也不必太过忧心。”   “变天”?我有些惊讶地看向他,他请假在家,却也能窥测出那朝堂之上,瞬息万变吗?我想起今天上午看到的睿王、齐王、程潜的脸,都是那么沉静淡定,想来都是心里有数吧。只是太子的“小舅子”并不是太子本人,他们又要如何“变天”呢?   “裙幄宴那日,与定远侯世子会猎郊外的,正是太子殿下。上次光隐手上的案子,虽有少詹事顶罪,皇上心中,却也是洞若观火。这次——便是想保也保不住了。”   谢珂揭开谜底,难怪无论是他们二人还是谢瑁,都不曾向我透露之后案情的进展,想必也是不想让我牵涉太深,只是齐王的存在,让他们终于不能“得偿所愿”吧。   所谓“变天”不过是一个开始,太子的存在,是挡在睿王与齐王夺嫡路上的一块大石头,所以他们才能够“齐心协力”,但是共同扳开这块大石之后,他们之间的关系,便再无“润滑”,从“手足”到“死敌”,这距离并不遥远,谁让那天下至尊的位置,从开辟鸿蒙之日,便是华山一条路,只能成功,否则成仁。   “光实的意思,这天今日便可‘变’吗?”我开口,才发现自己的嗓子有些哑。   “贪墨财务,残害幼女,若只为了祖制,便让江山落在这等贪财暴徒的手中,我朝当亡之日,就在不远了。”   他倒是直接,我心中咂舌,连这等“大逆不道”的言论,他也说得这般肆无忌惮,他竟比我还像一个“穿越”人。既然他都打开天窗说亮话了,我也没必要太过隐晦。   “便是要‘变’,也非一日之功,朝堂之上,从不缺抱残守缺的大臣,何况还有人与那位殿下的‘存续’,息息相关。”   “若时运不济,使竖子践位,自然是君不君、臣不必臣,没有庙堂之高,至少还有江湖之远。”谢珂淡然道:“好在口含天宪的,是当今圣上——”   将我送回了居所,又死活讨了一杯茶,谢珂才心满意足的回去了。我则洗净了一身疲惫,躺回床上,借着程潜送的夜明珠灯光,读了半个时辰的书,然而出乎我的意料之外的是,无论是“应该来询问我身世”的程潜,还是“应该来解释我身世”的睿王,都没有前来“造访”,看来宫中的事情应该还没有解决,既然如此,我惟有放下书本,让自己沉入睡眠。   有谁握住了我的手,带来一片柔和的光,照亮了我的梦乡。我用手背遮去那份光亮,慢慢睁开眼睛,这天下除了那位仁兄之外,想必再没有人有这等恶趣味扰我清梦。   我叹了口气,让自己逐渐适应这突如其来的光明,缓缓起身,才发现坐在我床边的,并不是睿王,而是程潜。预备的“专业笑容”也僵在嘴角,我只好尽量不着痕迹的收回,问道:   “外面几更天了?怎么这个时候来?”   “几近丑时,才从宫中出来,怕你担忧,所以先过来看看。”程潜的脸背着光,表情都藏在床帐的阴影之中,完全看不清楚。   “事情可解决了?”我伸向床边的壶,他却站起身,倒了一杯水给我,让我滋润有些干涸的喉咙。   “圣意已决,废太子的旨意已有中书省拟好,明日便到门下省合议,想必这几日便可皇榜告知天下。”他的表情已然恢复如常,又是那个风轻云淡的程潜。   “今日晚膳后,已听光实提起,那日与定远侯同出场狩猎的,便是太子车驾。”我也恢复了惯常的样子,说道:“只怕废太子后,这朝堂府中,日子更不好过。是龙是蛟,也要天长日久方能定论,光隐行事,要更小心才是。”   “我知道。这朝堂之上日益艰难了。”程潜突然握住我的手,双眸中有火光跃动,说道:“卿卿,与我私奔吧!什么也别管,哪怕只有这一夕的光阴,去看看这夜的尽头在哪里1   私奔?有没有搞错?我瞪大眼睛看着他,拒绝的话还没出口,四目相接,印象中,我从来不曾在程潜的目光中读到这么多负面情绪——绝望,苦涩,死寂,所有的一切,汇成虚无的光芒,从内而外的燃烧。我默默伸出自己的手,交到他的掌心,他揽住我的腰,推开窗户,如蜻蜓点水一般,越过在风中舒展的荷叶,长安的夜在我们的脚下,慢慢铺展。   不知奔驰了多久,高高低低的屋宇,被一望无极的森林所取代,他仍旧不知疲倦,而当我意识到他停下时,再踏出一步,便是万丈深渊。   夜风从深谷中呼啸而上,吹动我单薄的睡衣,以及他宽大的长袖。只听他口中喃喃:   “怎么会穷途末路,怎么会,怎么会?”   他眸中最后的火光也熄灭了,那黝黑的瞳仁中,惟余苍冷。我心底一阵冰凉,不由得瑟缩了一下,程潜这才转过头看着我,紧紧地,紧紧地将我拥入了他怀中。   这突如其来的拥抱,我毫无心理准备,本能地挣扎。一股水意轻轻在我颈间蔓延,我如被雷击,他——哭了吗?   今日的朝堂之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让程潜的情绪,突然间溃堤?我伸出双手,将他揽入怀中,我虽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至少可以安静地,做他的情绪垃圾桶。这也是我能为他做的,为数不多的事情。   他终于平复了下来,我挨着他坐在悬崖边,两个人肩并肩,披着他的外袍,等待着那一轮红日,从云海间升起,给这个世界一个新的开始,那是一种多么令人欣喜的美丽。   “如果不是穷途末路,怎么会有这样的风景?”我转过头,却发现他也正看着我,眼中深情潋滟。   我笑了笑,又转回头,看向温暖的太阳。他却扳过我的肩膀,灼热的气息热切地涌向我的唇齿之间,我不由自主的偏过头,让那轻柔如云的触感,仅仅在脸颊上绽开花朵。   我没有去看他的表情,耳边传来他有些暗哑的声音:   “天亮了,我送你回去。”   “好。”   “卿卿,以后,我们再来这里——”   “嗯。”   回去的时候,很难像来时一样悄无声息,毕竟天光已亮。我还在头疼着要怎样在老太君乃至莺簧那里蒙混过关,程潜却显然早有准备。他带我下山时,扶桑已经带着马车,等在那里。   一路走马如飞,程潜依旧将我揽着,送入了谢府。当我进入独居的院落,莺簧和隽隽,显然还没有醒来。   我长出了一口气,将身上披着的红袍交还给他,轻声道:“趁着还有时间,回去再歇一歇,你心里想的我清楚,我师傅的身份,我真的还不能告诉你,但是他说的,也不过是他的臆测罢了。”   说到底,他心中纠结的,也就是关于睿王所认定的“我的身份”罢了。   “你若不想说,我便不问。只是那日的承诺——”   “我记得,没有忘。昨晚谢谢你,那日出,我很喜欢。”   送走了程潜,睡到一半就被人唤醒所带来的疲乏主宰了我,   身上的衣服经过一夜折腾,已然不能再穿了,我从衣橱中翻出一件干净的睡裙,一边换上,一边走向床铺。趁着还有时间,先补一觉才是正经。   掀开床幔,我猝不及防,一阵天旋地转之后,被压倒在床。我回过神来,身体早已经沦陷,他的唇带着情热,炙烤着我的每一寸肌肤。从唇边到颈间,逐渐蜿蜒向下——   在闹下去,只怕今天我便在劫难逃了。危险的信号在我的大脑皮层爆炸开,我喘息着,费力唤出他的尊号:   “睿王——殿下?”   他停顿了一下,抬起头看着我,眼中怒浪涛天:   “你——承诺了他什么?”   难道我们的对话,他好死不死的都听见了?我心中大叫不妙,被他知道了,想必从今天往后,都不会有好日子过。但是说谎——   那即是对我自己的污辱,也是对他们二人的污辱,所以我惟有选择沉默。却没想到这样会更激怒他:   “无论你应承了他什么,都忘记吧。除了我身边,你哪也去不了1   他紧紧地锁住我的视线,他的双眸仿佛一座监牢,我就这样被关在里面,永远不能离开。我甚至没有办法移开我的视线,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双眸中的自己,无助到忘记逃脱。不能这样下去了,只要,只要可以闭上眼睛,就可以这样结束吧。   那样便是认输了,而我绝对不能认输。我奋力将双手抵在他胸膛,重整破碎的声音:“你——何时认出我来?”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啥,更新啊更新,不在更新中爆发,就在等待中灭亡。   上一张天池的照片大家喜欢否?嘿嘿,那里确实是个消夏的好地方。尤其是回到北京之后,哎,更加怀念那里。   留言啊留言,呼唤留言,最近实在有些没动力,天热我大脑就开始平滑。如果大家都不爱我了,我就更平滑了。   君不悟   他冷哼一声,放开对我的钳制,翻身起来,又将手伸向我。我当然装作没看见,自力更生坐起来。他眼中火光一炽,我反射性地摆出防御姿态,才后知后觉的想到,也许这样的莽撞,反而会更激怒他。   身体一僵,我收回马上要抵上他胸前的手,挤出粉饰太平的笑容,说道:“还请殿下仁慈,为凤君解惑。”   他的眼眸中,飞快闪过一丝笑意,瞬间便又回到“大魔王”的表情,不过倒没有再把我压倒在床,说道:   “我还以为此生都等不到你,问我这一句1   原来这一段时间,他都是在等我自投罗网吗?以他的性子,若非遇到了今天这样的情况,想来他还会这样僵持着,等我“投降”那天的到来。我心中有些遗憾,为什么他就不再“忍”下去了呢?   “殿下从不曾问过凤君,凤君若贸然提起,岂不变成了那等攀龙附凤的‘小人’。”我三下五除二,拉了一个光明正大的借口来。   他定定地看着我,不发一语,直到我身上的鸡皮疙瘩全部立正站好,才挑眉道:“只有你敢这么与我讲话!我今日倒是问问你,你以为我何时认出你来?”   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怎么可能知道你九曲十八弯的心思!我端正了表情,继续道:“凤君不敢妄加揣测,还请殿下赐教。”   “你与她眉眼之间,极为相似。提及师尊时的态度,如出一辙。而你的名讳,偏又叫凤君。你形容举止一派落落大方,几近完美。然你越是如此,我便越疑心你便是那位君姑娘。女扮男装充为法曹,几乎是不可能为之事,转念一想,若那人是你,倒也不足为奇。你既能扮哑,自然亦可扮男。是以我自致远处借了你,一同办案,亦是想确定是否真的是你。这一路上,探案之时,你镇定自若披荆斩棘,可是一旦有与我独处之时,你眼中的紧张神色,便完全出卖了你。再思及你那粉饰太平,想逃又不能的心情,我便越发的觉得有趣。我本来亦不想拆穿你,可是那日行刺,却让你露了女身——”   他以为这是什么,猫捉老鼠的游戏吗!这个以别人的痛苦为快乐的变态腹黑男!   原来重逢那天,他就已经怀疑上我,却能忍着这么久不发作。再回想起那日他送女装给我,想必也是这种恶趣味发作——   我只有在脑海中编织各种“酷刑”,将他杀死一遍又一遍。我想不通,到底是哪里出了破绽?初遇之时,我为了隐瞒自己的身份,先装了哑巴,又“毁”了容,唯恐会被识破真身。难道那个时候,他便看出我是在伪装?我压下眼中乱串的火苗,继续请他“传道授业解惑”:   “殿下,凤君不懂。在燕来之时,凤君便有哪里使殿下生疑?”   若只说是凭着“熟悉的双眸”,他便能将毁容哑女和青年法曹这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人联系起来,那肯定是他已经晋级到“神”之境界了。   “燕来之时,你几乎将我蒙骗过了。我之所以起疑,亦是因你太过镇定之故1   “太过镇定”?难道骗人之时,还要战战兢兢吗?他的高论的立足点到底是——   “你言谈间虽淡定,可是无论我说什么,你都不愿将蒙面的布巾放下,显然是对自己的容貌仍有几分在意。然而你却忘了,若对自己的容貌,真有自卑之心,她绝不会平视对方的眼睛,举手投足之间如此坦然。”   是啊,若我真的是“毁容女”,在面对比自己还“美丽”的男人的时候,自惭形秽是难免的吧。可是我不是这个时代的女子,容貌对我而言虽然重要,但是却还不至于把它视为“未来保障”,他以常理度我,自然显得我行为出格了。   “那时我便疑心你并非你装出来那般,又丑又哑,是以那日我故意去揭你的面巾,你亦是太过匆忙,那布巾内缘,竟残余与你脸上胎记同色的晕色。”   他早就知道我在装了,居然还有本事装死到现在。   “那你为何不当时便拆穿我?”   “你既不愿以真面目相对,我又何必强求?”   说的好听,他从来都是强求型的男人!可能是我鄙视的目光被他读懂了,他别过眼睛,说道:   “那时我尚未算得脱险,你离我越远,便越是安全。”   我就不相信,所有的一切,便都在他掌握之中。至少有一点他错了,那便是——   “殿下心计之深,凤君甘拜下风。只是殿下终是错了,晏太傅并非我的师尊。”   “他系你师尊无疑,你这样讲,无非是你亦不知他真实身份。”他依旧是坚持。   我几乎被他的自信搞到疯癫。我的师傅现在还在二十一世纪好好的教书育人,解剖尸体的伟大工作,只是我没有办法这样告诉他罢了。   “你说到师尊的坟茔,我师尊尚在人世,我说那般大不敬之语,亦是他老人家的吩咐。”   “太傅的坟茔,是我所砌。我见到他之时,他已然过世了,尸身安放在九宫阵中,我破了那阵法,将太傅安葬了。太傅的身边,尚有许多书籍,我都收在府中,只待日后交给你。太傅不欲世事纷扰,索性让你躲不掉时,便说他过世。他送你出师,想必也是知自己命不久矣?——”   他越编越离谱了,我只好喊停:   “殿下非要指我师尊便是晏太傅,我亦无话可回。不过殿下所述,也不过是一面之辞,恕凤君不能采信。”   “若你不信,便给我一个准信,我派人去寻令师尊。”他反将了我一军,我一时语塞,在这个时空里,我怎么可能给他变个师尊回来。   “你可记得那时,我曾问过你‘史镜’之事,你已然承认了身份。史镜乃文皇后所题,却仅于晏相手稿之上,不曾外传。尤其文皇后薨后,光武帝禁官中民间传文皇后笔墨诗文,是以知‘史镜’典故之人,无非皇宫之中,晏家之内。你却能对答如流,若非太傅所授,你又从何而知?”   那当然是因为这句话不是伟大的文皇后“原创之作”,二十一世纪人人都知道。可是这样的话一旦说出口,只怕我就要被人当成“巫祝”之流,以“不道”之罪,直接判以斩刑吧。可是一时之间,我又能找出什么样的解释来搪塞?   我的双腿已然麻木了,脸上却仍旧得保持装淑女风范”,说来说去,罪魁祸首还是这个腹黑到了极点的“睿王”,我怎么可能想到,他在相逢的最初,身受重伤的情况下,便已经开始算计我这个初到“碧落”,对这里的人情风俗完全不通的“菜鸟”!   “所以在凤君不知殿下身份之时,凤君所有的一切,便已在殿下的掌握之内了1我控制住自己的颜面神经,让唇边那抹“职业笑容”不那么接近“冷笑”。   我翻身下地,将首饰盒最下一层拉开,将当初他送给我那块玉佩甩还给他:   “殿下曾说过,凤君可持这玉佩,要求殿下做三件事。如今我将三件并作一件,我只求殿下从此之后,莫要出现在凤君面前,凤君与殿下再无瓜葛。”   “你若听我说下去,便不会再向我要求这个愿望。”他的神色非常的镇定,夜明珠的光芒洒在他的侧脸上,他的美丽,近乎妖冶:   “你还记得那燕来村?”   燕来村?那不是我寄居的村落?他为什么突然提到这个村子,我的脑中炸开一道白光,一种令人窒息的不祥的感觉,从身体最深处,慢慢向我挥发,扼住了我的心脏。   “五十四口,尽毁于祝融,连鸡犬亦无逃脱。”他的声音平淡,为何分唇吐出的话,是那么的伤人。   我的脑浆如沸腾了一般鼓噪着,大娘亲切的脸,大叔憨厚的笑声,孩子们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眼睛,那是多么和谐而静谧的美丽。我不要,我不要那人世间最后一块净土——   我靠近他,近乎狂乱地随手扯住他的衣襟:   “谁做的,何时的事?”   闭上已然充血燃烧的眼睛,脑海中清晰的出现,救了他的第二天,我说要回村为他取衣服回来,才转过身,便听到了瓷碗清脆的响声。   他说,只要我不出现,他们就会更安全。她应该注意到的,他那时的表情。他早就知道了吧!   他留住了我,所以我苟活到现在。而那些无辜的,完全不知情的善良的人们,至死都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遭遇灭顶之灾。   不过是因为我救了这个人!如果当初——   我在想什么?我是医生,如果在那一刻,我选择了见死不救,那么我也就没有资格,审视别人的死亡。   “是谁做的?追杀你的那些人到底是谁的授意?太子,不对,他已占了那个位置。就不需要冒险对付你,反而将自己置于危险,是齐王吗,还是魏王,还是——”   对于我而言,并没有什么东西,比洗雪那五十四口人无辜的鲜血,来得更加正义。被利用也无所谓,就算要把自己出卖给他也可以,为了那些曾给了我来到这个世界上最初温暖的人们,为了我心中尚在涌动的悲愤,无论要面对的是什么强大的力量,我都要让那些加害者,受到他们应得的制裁。   他握住了我撕扯在他胸前的手,叹了口气,将我带入他的怀抱。   “这件事,我本不想告诉你。此案地方上以失火了结,前大理寺卿已然核准。三日前,原籍燕来村,在外经商而逃过一劫的村民吴三又向大理寺递了状子,请求再启此案。光隐这几日在理卷宗,过几日便将尸骸全部运抵至京,想必光隐也会求你援手。我不愿你从他那里,得此消息。”   我猛地推开他,死死盯住他的双眼。那双眼深邃而美丽,却隐藏着致命的漩涡。   那些人是来追杀他的,以他的性情,怎么可能愿意就此善了?还有那个吴三,递交这状子的时机,怎么可能这么巧合?他是不是早就知道这案子会涉及到太子,隐忍不发到了此时,方才揭开此事——   齐王,一定是齐王所为,他是要利用这件事,借我的手,去掉这最大的对手吗?这个男人的心机,真是比山高比海深。   他看着我,目光渐渐柔和,轻道:“还有想见你的——我带回了白虎,就在京郊猎常”   我有些惊讶的看着他,他什么时候,竟带回了小乖?   “大军班师回朝之时,我去过一次燕来,那白虎每夜都守在那洞边——”   我的心中涌动起一丝近乎酸涩的温暖,小乖啊,如今再见,能原谅我的不告而别吗?   和他约定了,等过了明日秦相府的“鸿门宴”,我便和他一起出城去看小乖。他转身离去,我躺在床上,便再也睡不着。事实证明,我终究太过天真,怎么会以为那些人会在寻不到睿王的时候,便乖乖放弃。   这半年来,我心安理得的过着自己的生活,却没有想到,那些被我留在身后的人,是怎么在地狱之中,经受那冤屈的火烧。   我辗转反侧,自从父母的案子之后,我再也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想要用尽所有的手段,将做下这些事情的那个人绳之以法。   等到天亮之后,我要去找程潜。这件事情,我没有任何理由置身事外。   马车一路疾驰,就像我如擂鼓的心跳。大理寺衙门上的人接了名帖,程潜很快迎了出来。见到是我,他的脸上已无波动,只有深深的疲惫。   “燕来的尸骸,还有几日到京?”想必他已经猜到了我的来意,这样更好,索性打开天窗说亮话。   “还要五日。卿卿,你莫急——”   “光隐,别的我都没关系,只有这个案子,这个案子请务必许我参与。”   “他还是比我棋高一着,莫怪我怎样的动作,他都能沉得住气,原来如此——”   他脸上分明写着苦涩与不甘,失了惯常的生气。昨夜里,他抱着我,眼中那复杂的神色,又在我脑海浮现。想必睿王揭破我身世的时候,他便想到了吧,早在他还不认识我之前,我便已经踏入了这个漩涡。我陷得那么深,就算他伸出的手再用力,也无法将我救赎。   当我救了睿王那一刻,不,确切的说,是我踏入碧落朝那一刻,命运的齿轮便已开始划动,不知不觉,将我们推向完全不可逆的轨迹。   “这便是本案的卷宗,我昨夜回来,便已命人誊写了这份,你拿去看吧。”   非常简约的报告,基本上只是针对了火灾的部分,至于验尸的细则,并没有花多少笔墨。根据程潜的说法,因为火势过大,那些尸身已经很难分辨,所以便都合葬一坟茔,在燕来山下。   “这案子并不简单,那些尸骨,莫要被人动了手脚才好。”   “你可放心,我怕的是这一路上,没人动敢尸海”程潜看着我,皱起眉:“如今他们都知你之能,又知你曾在燕来山,你的安危,方是最重。”   我明白他的意思,若我是那犯人,在如今的状况下,只有两条路,一条便是在尸骸之上做些手脚,另外便是除去那个“懂勘验”的“变数”,更可一劳永逸。   “若他们不肯动手我反而失望,难得我这么想做好这个诱饵。”我微微一笑,他们如果来,倒也省了我的手脚!   “卿卿1程潜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起来:“我绝不允你这般轻忽自己。若你存了这心思,这个案子,我断不容你插手半分1   “光隐,我知道你是为我,只是对方的所思所想,却由不得你我。”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啥,更新,这文写到这里,是重要关头了,如果错了的话,后面的推理就散花了,会出现粉严重的事故。所以,大家要温柔的爱我啊爱我。   偶也知道自己的速度不能尽如人意,本人才气不足,不能像某些大神一样日更一万之类的,如果日更一万,那我写出来的东西,铁定会被乃们唾弃说我骗钱,为了更重要的质量,速度这回事情,大家就不要强求了~~   水龙吟   在这种心神不宁的状况下去参加“宴会”,绝对是一种折磨。而更折磨的是,为了“和谐社会”的需要,还不得不去参加。   我一路上都闭目养神,凤大人的案子未完,又多了燕来村,这种一根蜡烛两头烧的感觉,实在不怎么美妙。我现在已经没有了浪费情绪的时间,愤怒并不能解决问题,最重要的是,要回归原本的冷静。   只有冷静,才能最终为他们洗冤。   “小姐,到了。”莺簧的声音传入我的耳膜,我睁开眼睛看着她一笑,她愣了一下,便站起身扶着我下了车。可能是接到了睿王什么指示,往常非常放任我孤身一人出入的她,今日也跟在了我的身边,陪我一同前往秦府。   下了车,见到的就都是熟人了。睿王齐王程潜,都在被邀行列,老太君驾到,自然都只有排队迎候。所有的寒暄结束,老太君自然由秦相与夫人陪同,往迎宾厅里休息。而我们这群人,则在秦二小姐的陪同下展开了游园行动。   风光明媚,鸟语花香。如果没有那么多沉重的案子,没有那么不顺心的伴游,一定会很惬意吧。只可惜我的左边是一心想找我“攀谈”的齐王妃,和在她身后恪守半步之遥距离的秦侧妃,而右手边则是我并不想和他说话的睿王,入耳都是这样的话,真是让人意兴索然——   “裙幄宴上,先生得中探花,还未来得及恭喜。”   “娘娘太客气了,凤君此探花名不符实,只是承蒙诸位娘娘抬爱而已。”我连忙跟着客气,把这样的一个名头给我,帮我打响“知名度”,多半不是为捧我,而是害我。只是她也没想到,皇帝并未因为我“勾引”睿王而“大动肝火”,反而因为我“晏太傅之徒”的身份,反对我高看一眼。果然——   “先生太过谦了,先生是晏太傅高足,举手投足闲逸潇洒,自然非凡俗之女可以匹敌。”她微微一笑,说道。   “哪里,娘娘过誉了。”我也懒得跟她多做纠缠,挤出一个不太有诚意的微笑,转头向我身后,陪着谢瑁的秦夫人道:   “夫人,早便听说令尊府上后园别有沟壑,令人乐而忘返。如今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凤君今日造访,自惭形秽,竟不敢贸然开口。唯恐这一身人间烟火世俗之气,荼毒了这草木山泽,天然灵逸。”   与齐王之间,就算我再搞好关系,想来今后还是免不了要“兵戎相见”,我又何苦委屈自己,浪费这大好春光,与她虚以为蛇。显然她也听懂了我的“夹枪带棒”,又与我敷衍了两句,便转头和齐王侧妃聊天去了。   终于清静了,我心中长出了一口气。却听到另一边的睿王道:   “她可不是宽容大度之人,你不必如此——”   “我从前也不曾招惹过她,她也不曾想过对我高抬贵手。”我看着湖上渺渺的波光,轻声道。就算我不算计过她,但是从我的名字进入她的视界开始,她就不曾停止过算计我。我不是什么以德报怨的类型,所以也别想我乖乖就范。   齐王突然开口,建议我们不必这样大家一起行动,不如按照各自的喜好分散开了,转上半个时辰,再在湖边的听雨轩饮茶聊天,反而方便。   看着睿王和程潜难看的不相上下的脸,我最后一点去逛逛的意愿,也不翼而飞了。叹了口气,索性以“清净”为名,坐在湖心亭,看着那湖水发呆。   “凤先生1   就连发呆的空间都不肯给我吗?我懒洋洋地转过头,只见那位秦二小姐脸色不佳,站在石桌前,双眼冒火地看着我。   想起程潜曾说过的,关于她的丰功伟绩。我便敷衍地应了一声,转回头不再看她。说实话,我对与有“虐待狂”嗜好,又被宠坏了的女孩子,并没有交谈的欲望。   “我最讨厌你这种女人,明明是个丑八怪,还敢惺惺作态,攀龙附凤1   难道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话语里,存在着致命的逻辑错误?这么低段的攻击,还真是让人半点还击的欲望都没有。   我只当她说的都是耳旁风,依旧看向那一池浅碧。我毕竟是到秦府做客,不是秦府的仆人,光天化日之下,她还能对我做些什么不成!   她更近一步,说道:“程大哥是不会娶你这种低贱的女人的,男人都难免逢场作戏,你不要做梦了。”   程潜啊程潜,你没事乱放什么电,搞到现在这副局面。我哪有闲心,和这等看似“成熟”心态loli的女人一较长短。   我的毫无反应,显然是一种火上浇油,她开始卖弄她的唇舌,只是养在深闺的大小姐,就算是骂人,能用得上的素材也着实有限,对于我这种在二十一世纪刑警的熏陶下,对脏话“久经考验”的法医,皮毛都不会动遥只要她不会伤及——   “不过这也难怪,像你这种有爹生没娘教的女人,这种不要脸的事情……”   “闭嘴1我站起身,直视着她的双眼:“就算粗俗也有个限度。令尊令堂尚在,却也没教好你择言而说吗?”   她脸色突然一白,往后退了一步,又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总之,你——”   “二小姐,你身为女子,竟比不过我这等丑八怪,就不曾想过反省吗?算我好心提点你,你不妨现在走到水边看看你被嫉妒扭曲的脸,你就会懂得,真正的丑八怪,都是发自肺腑的。不过你也不须太绝望,至少你在笑的时候,还可以做个蛇蝎美人。”   “你才是丑八怪!我敢骂我,我一定告诉我爹——”   居然是古代版的“我爸是高干,脾气很暴躁”吗?我挑眉,脸上的微笑,估计是货真价实的不怀好意,因为我在她的脸上看到了一丝畏惧:   “二小姐,你若想告诉令尊也好令堂也罢,悉听尊便。不过我倒是可以告诉光隐,原来二小姐心目中,他竟是个无所谓,便可逢场作戏的男子!既然小姐这般喜欢此地,凤君便让给你,你可以到那水边,细细端详你‘花容月貌’1   和这种大小姐斗法,我也是越活越回去了。算了,莺簧也到岸边,不妨换个地方,这花园之大,总有清净之处吧!   我走上用莲花莲叶形状的青石桥路,莺簧的声音瞬间拔高:“小姐当心1   我立即反应了过来,紧走了两步侧过身,二小姐的娇躯扑倒在我身前,莺簧几步到了我身边,可是她却没有那么幸运,“噗通”一声,水花四起,溅在了护着我的莺簧身上。   “小姐,你可还好?”   “我无事1我应了一声,转头向岸上喊道:“来人啊,府上二小姐落水了。”   四月的湖水,实在算不上温暖,宽袍大袖美则美矣,可是吃水能力也异常恐怖,看她挣扎的样子也不像会水,搞不好两三下就一命呜呼了。   像她这样的人,做坏事从来只需要指使别人去做,所得到的结果,就是那双纤纤玉手,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不过大脑也没有进化,却实在出人意料之外。做坏事的时候,千万不要用自己不顺手的工具,像她这种明明不会水,却要将别人推进水里,做不好的下场,就是让自己万劫不复。   旁边的仆役见机的快,有人跳下湖去,可是显然那位二小姐最大的美德,就是给人添乱。她死命的扑腾,前来营救的人吃了她两记“老拳”,去碰触她的身体时,也是畏手畏脚。   我只有大声喊道:“不要管她,先将她敲晕,她的外袍也要褪下来,快1   那人犹豫了一下,不过还是咬牙照着我的方法做了。很快,那位昏死中的二小姐就被拖到了岸上。我也快步走下桥,分开围拢过来的众人,说道:   “可有人去告知秦丞相?”   “已有人去了前厅。”程潜蹲在我身边,声音沉着。   谢珂转过头,轻声道:“适才还曾抽搐几次,如今脉细已无。”   秦夫人与秦侧妃也都围在左近,听到谢珂的话,都伏在秦二小姐的“尸身”上,痛哭出声。原来跟在秦二小姐身边的丫鬟推了我一把,大声喊道:   “都是你,我看到是你推了二小姐,大小姐,三小姐,快把她抓起来1   我皱眉,莺簧挡在我身前,将那丫鬟一甩,便将她丢出人群之外。   “还有救吗?”睿王对这一切的嘈杂恍若未闻,问我道。   “总要尽尽人事,都让开吧。”我说道。   任何一个漂亮的女子,都不会想让心上人看到自己溺水时的样子。面容因窒息而青紫肿大不说,口鼻处也会被痰涕糊住,更别说可能会因抽搐导致括约肌问题,让体内的某些会造成空气污染的东西,大喇喇的曝露于光天化日之下。   所以,当我移动秦二小姐毫无知觉的娇躯时,众人的脸色都有些不自在,各位男士都颇有风度的转过身去,当做什么事也不曾发觉。   这位二小姐醒来之后,想必会有一段时间,自觉羞于见人了。   虽然是亡羊补牢,但是有总比没有好,我示意秦家二位小姐帮忙,将她们的姐妹侧过身去,一边用手绢清理她口鼻处的污物,一边对程潜说道:   “光隐,你先离开此地,最好当做从未来过。”   我可不想这位大小姐醒过来,看见他之后还想再去死一次。   程潜转过头看着我,一瞬间的不解之后,便马上明白了我的用意。便拉着同样不便出现的秦家二个女婿——谢瑁和齐王,一起要走。   他们比我想的细致,毕竟是“姐夫”和“妹夫”,看到自己姨妹的这一面,将来少不了要尴尬。既然要照顾秦二小姐的自尊心,只有大家一起溜之大吉。   清理之后,我在秦家两姐妹的惊呼声中,为她进行了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折腾了几次之后,秦二小姐终于吐出一口水来,在剧烈的咳嗽声中,恢复了自主呼吸。而与此同时,那位丫鬟近乎凄厉的声音高喊道:   “老爷,就是她,肯定是她将二小姐推入水中的。”   明明是秦二小姐自作自受,为什么我却要在好心救人之后,被狗咬上一口?莺簧已然走过去,非常痛快的抽了那丫鬟一嘴巴。   我有些无奈的站起身,直视着秦相,说道:   “莺簧,不得无礼,教训奴才的事情,还轮不到你我。秦相爷,今日之事,是令爱自己落水——”   “爹,爹,是她推我1身后的秦二小姐打断了我的话,她转醒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果然是恩将仇报!   “二小姐指称卿卿推她落水,已然涉及刑律所辖。来人,请光隐光凌来,当着本地父母官与法官面前,二小姐可说准了,若有半句不实,反坐之罪,便在眼前。”睿王的声音带着一丝阴沉,好似大型猫科动物被人侵犯自己领地时的森严。   那二小姐怎么可能敌得住睿王的杀伐之气,她瑟缩了一下,调转目光看向我,目光中都是怨毒之色,大声说道:   “就是她做的!小绿也是看到了的1   看来她还真是不死心了,我冷冷一笑,她未免太小看我了。睿王说道:   “那便好,秦相,令爱如今鸣冤到了本王这里,少不得要请大人回避了。”   那秦相看了我一眼,道:   “下官实在汗颜,想必今日发生的一切,皆是误会——”   “秦相为凤君开脱的好意,凤君心领了,只是凤君不曾做过,自然也不会有什么误会。若今天令爱不能印证,凤君将她推下河去,那凤君也要向令爱讨还一个公道!睿王殿下,凤君请将涉及此案之人,一一隔离,分别讯问。”   “先将她带下去1睿王对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侍卫,道:“至于令爱,便请光隐来此先行讯问,再去梳洗。”   睿王的话,显然点到了她的死穴。那位秦二小姐瞬间张大了已然充血的双眼,恶狠狠地说道:   “我不要,爹,我死都不要!我不要程大哥来!那女人,那女人,我恨你,我恨你——是我做的,是我推她,你为什么好端端的站在这里,我堂堂丞相千金,就是要这么一个低贱女人的性命,有何不可1   真是没救了!我有些怜悯的看着她,就算长到十七岁,也不过是白长了些岁数,她的内心,还只是一个包着尿布叼着奶嘴的孩子罢了。如果得不到,就向父母哭着索要,以为就可以得到全世界。   她幸运也悲哀的是,她的父亲是一国之相,所以她的大部分要求,都轻而易举的得到满足,这也使她产生了虚妄的想象——这个世界就是为了满足她的欲望而存在。   “秦相,如今令爱已然自行招认,令爱伤人不成,反诬她人杀人之罪,两罪并行,应处流二千里五百里之刑。依碧落律,妇人流二千五百里,决杖八十,居作三年。若卿卿也无异议,便请秦相赐下纸笔,本王即时奏往宫中,请父皇御览。”   “三哥且慢1齐王、谢瑁、程潜三人终于赶到了,齐王率先开口求情:“虽则律有定则,尚有赎铜之法。何况丞相身为首臣,亦可用上请之则,流罪可减一等。”   “齐王殿下说的是,上请之后,杖决之数,可减二十。”程潜连看也没看几乎要挖个地洞下去的秦二小姐,微笑着道:“便是赎铜,亦要卿卿点头才是。”   没错,按照碧落律法,流刑可以用铜来赎的,不过前提是加害人和受害人双方,可以达成合意。齐王的意思,当然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用钱解决的,就都不是麻烦。   “这,齐王殿下的好意,老臣心领了。只是臣女恩将仇报,犯下如此罪过,老臣亦无颜恳求凤先生。”秦相看了一眼自己的女儿,仰天长叹,道:“罢了,来人,为殿下备好笔墨纸砚,老臣今日便亲自缚女至京兆府,领这杖刑之罪。”   众人都把目光转向我,我始终沉默。齐王和秦相的如意算盘我明白,他们以为把台阶铺好,我便会做个顺水人情,将她女儿对我所犯的错误,轻轻放过吗?那他可真看错我了,我从来也不是那种把原谅当美德的圣母。   “齐王殿下以为,凤君的性命与名节,可值多少铜?”我直视着齐王的双眼,问道。齐王看着我没有回答,那张神仙脸,终于换上了凝重的表情。   “可能于殿下眼中,凤君的性命名节轻若蝼蚁,可是于我本人而言,却重若泰山。今日若非睿王殿下,只怕真要为二小姐冤屈死了。救人之人,反被所救之人诬陷,殿下还要让凤君宽大为怀吗?”   作者有话要说:嘿嘿,有谁想到偶今天还会更新的,请举手吧。   哈哈哈哈,实在是榜单需要,我除了出门陪爸妈吃饭,已经憋了一天了~~   这不是人过的日子,不过这章看起来,应该会为凤君长出一口气吧,偶虐虐别人,让偶家女儿舒服点,这样也不错不是。   爱我啊,就留言吧,我爱你们,我爱短评更爱长评   清波引   “那凤卿的意思是?”齐王看着我,问道。   “若殿下非要凤君明言,凤君只有八个字,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孔圣人都教导我们,什么“以德报怨”是最愚蠢的做法,我当然只有奉行他老人家的教导了。   我的话音将落,只听得老太君以威严的声音,唤我的名字:   “君儿1   众人都转身向她老人家行礼,秦相的表情几多羞愧,对老太君道:“不肖之女竟然在舍下出了这等丑事,在下真是无颜见您。”   “秦相不必如此,古来都只有痴心的父母,又有几个真是孝子贤孙!君儿是明事理的孩子,自然不会怪罪于你。君儿,不过咱们也不能太过小气了。就算一般人家的女孩子,若一旦上了公堂入了罪传扬了出去,后半辈子便葬送了。咱们岂能做这种绝人婚姻后世的事情!不过今日之事是你受了委屈,也不会没了下文,没了明堂,还有家祠,趁着光隐与光凌都在,不如清白处置了,出了这个门,若谁再提此事,让外人听去哪怕一点风声,便是与我这老婆子为难,君儿以为如何?”   “如此,便听凭老夫人安排。那居作三年,想来也是不成了。以凤君看来,不妨将秦二小姐应为之劳作,折成银两,散给善堂医坊,可谓一举两得,秦相爷以为如何?”   我心里也清楚,如果真的到了堂上,便是要正式立案,当然要正式再审一遍,虽然与她的名声不好听,但是秦相的社会地位摆在那里,想必皇帝也不会好意思让她吃什么苦头。老太君是人精,自然之道其中利害。如此一番话,既为我站住了立场,又卖了人情,也可以让这位秦二小姐,货真价实受些教训。   “多谢老太君,多谢凤先生,成全了阖府的脸面1秦相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仍旧趴在地上的女儿,叹了口气,终究向老太君低了头。   看着秦二小姐比死还难受的表情,想必这次我救了她性命,她会更恨我。经过这次的事情,她再想嫁给程潜,已经变成了完全不可能。程潜父母都不在了,老太君便可为他的婚姻做半个主,以她老人家的脾气,怎么可能接纳这样一个外孙媳妇。   我并没有那份兴致追打落水狗,那里有睿王盯着,执杖之人,又公推了我身边的莺簧,自然不会有什么徇私枉法的事情发生。只要有复数的证人和证言,证实她确实受到了惩罚,于我便足够了。   对于秦二小姐而言,更重要的是那份心里上的打击,她要当着程潜的面,接受杖刑,人生中最难堪的事情,莫过于此。   和我一样,秦相也没有去看他的女儿,反而以想与我商议“要捐出多少钱比较合适”的名义,邀我与他同去书房叙话。   我没有拒绝的理由,何况我也确实想找个机会,与他“好好聊聊”!   进了书房,他却并未请我落座,而是按下墙上的一处消息,书架往两旁滑去,露出了一个小小的木扇门。他推开那门,迎面便是一座与人等高的玉石像,眉目柔婉,笑容清浅,清艳不可方物。   我微微一笑,说道:   “笔触温润细腻,栩栩如生,果然美人如玉,不知出自何人之手?”   “是我。”他看着我,目光中都是柔和与感伤:“她的音容笑貌,二十多年,闭上眼睛恍如昨日。先生觉得可还像吗?”   “凤君断想不到,大人还有此等旖旎的心思与才华1我仔细端详这尊“玉人”,等到他再说话,才发现自己出神了。   “凤先生,可否告知在下,故人安好否?”   “大人这句凤君便不解了,既然是大人的故人,凤君又怎会认识?”我转身,并不曾掩饰那种想冷笑的心情。   “碧螺春,珠兰与龙井合成一味,人间至美。只消一次,便是死,也不能忘记这味道。天下间除了她,又有谁有这份兰质蕙心,能调出这沉碧?你如此对我,想必是她心底是怨我的——”   关于她与他的故事,我也只是根据她平日里只言片语的讲述,加以拼凑而已。若非他家中的女儿都以“兮”为名;若非那位秦二小姐的容貌,与凤兮姐姐有几分相似,我也不会用“沉碧”茶来试探他。   “大人过虑了。”我也不待他来让,径直坐在瑶琴之后,轻轻拨弄琴弦,说道:“家姐曾教导凤君,女子的心是最贵重的。怨恨一个人,是费力之事,并非所有人都值得,时过境迁,何必流连?”   把自己女儿都取名为“兮”,便以为这段感情,可以永远被铭记吗?他错了,既然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珍宝,失去了就永远没办法回头。   他看着我,面容惨淡,眼中都是怅然。我也不再多言,琴弦颤动,曲不成调,只有一片嘈杂,充斥在这密闭的斗士之中,更显得死一般的压抑。   我暂停了指尖的狂躁,宫商角徵羽一一拨下去,他叹了口气,问道:   “她——可还好吗?”   “她很好,这世间的纷乱,已经不能再打扰她了。”   轻拢慢捻抹复挑,众多的曲目中,也只有这一曲,我弹得毫无滞碍,所以今天,就洗耳恭听吧!   从我第一个音下去,他的身体就开始发颤,转头看向我,表情近乎狂乱。摇摇晃晃间,好像随时会倒下,但是终究,他还是死死地盯着我,听完了这首曲子。最后的一个音,琴弦戛然而断,他已然面若金纸,一口鲜血猛地“喷”了出来,溅在白玉琴上,那雪白与鲜红相融,更显得惊心动魄。   他应该清楚了吧,这首曲子,是姐姐告诉我,这是她人生中,想听到的最后一曲。我站起身,像密室的入口走去,却听到身后他破碎的嗓音,问道:   “她最后说了什么?”   “死而无言,在生可想。”我简单的回答。   “阿兮,是我负了你,我负了你——”   身后传来撕心裂肺的哭声,哭吧,就算是再伤心,死去的人也不可能复生。昔日无忧无虑笑容如花的少女,万花楼头艳压群芳的花魁,无论是哪一个的她,都已然不可能回眸一笑,亲口说句“原谅”。   我快步走出密室,心底涌动的都是悲凉。爱情究竟是什么?如果真的爱,为何敌不过权力的引诱?若说不爱,这一口鲜血,满怀情泪,难道只是惺惺作态?这一切的一切,我真的不能理解。   我终究不是凤兮姐姐,所以最后我能做的,也不过如此而已。   这家里老的少的,都被我折腾完了。秦二小姐自然没有脸面再出来相见,秦相爷也是魂不守舍,这顿饭自然也只有聚散匆匆。我收拾今天被激荡的心情,躺在床上,在凤兮姐姐的音容笑貌回放之中,渐渐入眠。   除了凤兮姐姐,除了那些村民,这世界上,还有一处独属于我一人的温暖——小乖,而明天,我便可以与它重聚。人生之中又有多少事,可以这般开怀?   早上起来,我颇觉神清气爽。莺簧为我选了一套引领时尚的“胡服”,让我穿上,便开始围着我捯饬。与盛唐风尚颇有类似,碧落朝的贵族仕女,在平常出门之时,也喜欢穿胡服,颇有些英姿勃发的意思。如今要入山林之中,胡服比起襦裙,显然更为方便。   我也从没有何时,像现在这样,欣喜于睿王的到来。和他一起用过了隽隽细心准备的早餐,我迫不及待的上马,穿过离我所居住的院落最近的侧门,往睿王受封,位于翠华山的猎场而去。   “光远,卿卿,你们这是去往何方?”   翠华山在长安南边,谢府正门外的街道,是必经的路径。我们策马过来时,正门外已然停了一匹马。谢珂正与一个背对着我们的人,不知在说些什么。一见我们过来,便笑着打招呼。   我看着那背影,真的是好熟悉,好似在记忆中的某处——   “致远1睿王轻松跳下马,走过去,唤出了那人的名字:“何时回来的?”   “前日方才回京,到吏部走了个过场,说是三日之后才传见。昨日我将府上安顿好了,便想着同你们一起,寻一处自在所在,痛饮一番。”   “是以第一个便想到了我这酒鬼1谢珂爽朗地大笑,看向我道:“卿卿,你也快过来,待我为你引荐——”   那个人,可不就是林冲!我下了马,林冲则转过身,在我进入他视线的那一瞬,他整个人仿佛凝成了一座名为“恍惚”的雕像了,那比春风还美的笑容还挂在唇角,不可置信的光芒在他的双眸中涌动,连呼吸的频率,都变得几不可闻。   “致远兄,多时不见,一向可好1我微笑着说,心中满满都是怀念。如今想来,在苏州的那段日子,是我来到碧落朝后经历的,最充实的时光。有花有酒,有工作有朋友,且歌且行。   “翔——不,凤小姐,有劳垂问,虽历经痛失挚友之憾,在下的日子,却也还妥帖。”他淡淡地道,笑容敛尽,言语也十分客套。   这明显是意有所指。其实不用他提醒,对于骗他这件事情,我也是有愧疚的。虽然并不是我的主意,但是我在得知后也未曾阻止。   “原来致远与卿卿,竟也早就熟识了。”谢珂看看我,又看看林冲,笑道:“那便更好了,今晚不如就在碧窠,我们为致远接风1   “今晚吗?也好,我与卿卿有事在身,稍晚些才至,你们不妨先开席,只管把会钞之事留于我,权当罚席1   从这里到翠华山,少说也有60里地,一来一回加上中间停留,恐怕也要入夜才归。我们都没想到林冲这时出现,而我又太想去见小乖。   “你们这是要出城?”谢珂问道。   “要去猎常”睿王只看着我不回答,我只好接过话来。   谢珂对我笑笑,到也没有追问,反而道:“猎场吗?这倒也有趣!不妨你们先去,我招呼了兄弟们,下午再去猎场与你们相会。今晚便借光远宝地,咱们也学他们胡人,烈酒烤肉,不醉不归,岂不痛快1   “好1睿王点点头,说道:“来人,回府上取上二十坛烈酒并一应用具,送至猎场沉香馆。我与卿卿在猎场侯着,为致远洗尘。”   睿王这番豪爽的发言,也让我心里更急了,恨不得立刻见到小乖。匆忙道别过后,我一马当先,往城外奔去。   我执着缰绳,跟在睿王的马后,骑着马小心的穿行在林间。林中莺歌燕语,花木扶疏,阳光洒满树梢,透过层层叠叠的叶子,描绘出斑驳而凉爽的影子。我们向着淙淙的水声而去,这条艰难小路的尽头,是一处天然趣味的木质建筑,露台的栏杆上挂着牌匾,铁画银钩,是“沉木有香”四个字。   这里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沉水馆了吧!我下了马四顾,却不曾见到小乖的影子。睿王将两匹马缰绳一甩,引我踩上木质的阶梯,说道:   “莫急,它应已嗅到气味,就来了。”   事实证明,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连小乖这样的“好孩子”,一旦落在了像睿王这样的大魔王手里,也会变的。   我殷殷看向林木深处,大约五分钟之后,便看到一片白色在杂草间跃动,顷刻便现了真容。时隔多半年,小乖已然长成一只半大老虎了,俊朗的线条,迷人的斑纹,带着卓尔不群的王者之风。   “小乖1我叫了一声,它抬头看着我,似乎愣了一下,随即发出一声不太“雄壮”的虎吼,倔强地转过身去,不再看我。   我上次的不告而别伤了它的心,所以它不肯原谅我吗?我几步跳下台阶,走向小乖,它突然转过身,向我一声大吼,我心中一跳,后退了两步,它也看着我,后退了两步,虎头一扭,又转过身去。   我惟有苦笑,睿王走到我身边,轻声道:“想是它心里还念着你丢下它一个人走了,过一回儿便好了。你一路骑马过来,先去休息吧。”   我无奈地点点头,咽下眼中的水光。转过身,却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呜呜”的叫声,我转过身,小乖正对我“虎视眈眈”,见我看它,便趴下身,在地上一滚,四脚朝天打开,露出了毛茸茸的肚皮。   这是当年的习惯,和它嬉闹时,我最喜欢将它推翻过去,挠它的肚皮。它也配合地哼哼两声,这也成了它想取悦我的“暗号”。   动物比人容易原谅,因为它们的爱,单纯而明快,人类才有爱恨交织,其实是一种最深的痛。   我扑过去,在他雪白的肚皮上,使劲挠了两下。他也快活地哼了两声,和我滚成一团,我被它结结实实压在了身下。   我长出了一口气,这家伙比从前沉多了,好容易逃出“虎爪”,我靠着它坐下,拍拍它的头,说道:   “小乖,你长大了,不过你是多久不曾洗过澡了,臭成这个样子,还不下水给我洗干净了。”   我指向近处湍流的河水,小乖有些不满地哼了一声,咬了一下我的衣摆,终究还是走着潇洒的“猫步”,钻进了水中。   我跟在它身后走向水边,这一身的动物臭气,解决起来可要费些周折了。   “真是个养不熟的,我陪了它这许久,也不曾见它向我如此示好。”睿王走到我身边,叹了一口气,皱眉对我道:“你这一身也够了,屋中有浴桶有热水,你去洗过再来!它便交给我1   这么臭他怎么没晕过去?我挑眉瞥了他一眼,向小乖挥挥手,走向那木屋。里面果然如睿王所说,浴桶热水,乃至洗浴用的皂角香露等物一应俱全,非常妥当。   在睿王身边,一直活动着一群看不见、摸不著的侍卫大队,他们处理事务的风格,也与睿王一般成熟洗练,才让他的生活可以这般想什么就来什么吧!   我将自己沉入浴桶,不远的河水之中,传来小乖的吼声和睿王偶尔的呼喝,在我没有见到的日子里,这一人一虎之间,想必也发生了许多事吧!   洗去一路来的风尘与小乖的“味道”,我穿上放在矮榻上的白色浴衣,转过大理石屏风,拉开衣橱。按照睿王的风格,既然准备了洗澡用品,不可能忘记换洗的衣服。左边的衣橱里,一排挂着的,都是他的常服;而右边的衣橱里,则都是各色女装,我随便取了一套来,将自己从里到外打点好。顶着一头湿发,走出了木屋。   阳光铺满湍急的河水,点点白光跃动,好似流动的绸缎。有一人一虎嬉戏着,就嵌在这鎏金般的画面中,恍如最美的风景。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刚好有很多话说,首先,是关于文中提到的光武帝后,那位文皇后也素个穿越女,他们的故事在文案上有链接,叫做当时明月在。因为是三年前的大坑,也许有人看那种风格会不适应,所以请慎入。不过是在好奇还是可以跳一下的。   然后就是本章了,亲爱的小乖终于在fans们的呼唤声中,再度华丽登场鸟~~林冲童鞋,是我对不起乃,让乃和小乖一起出来,风头被抢,没事,下一章一定补偿给乃镜头。   最后就是帮我可爱的小师妹推下文,很有爱的石头女与年下男的故事:   醉春风   已然察觉我的出现,睿王在小乖的背上拍了一下,转过身向我走来。小乖也摇着尾巴跟在他身后,显然心情很愉快。   好一幅美男出浴图,他□着上半身,氤氲的水汽遮不去双眸间璀璨的光彩,发间残留的水珠划落下来,流过线条优雅而细致的侧脸,越过越大,直到融入下颌的水流,这一番濯洗之后,更显得肌肤清透,容光焕发。修长的脖颈下,久经沙场锤炼而更显结实的背膀透出一股豪迈气魄,晶亮的水珠争先恐后,欢快地飞奔向最后归属地——线条流畅光滑的六块腹辑…   老天,你给了这个男人无懈可击的外表,为何还要赋予他“秀色可餐”的性感?就连思想端正如我也抵抗不了这样的美色,只有垂下眼眸,尽量当做自己红得滴血的脸色以及身上火烧火燎的感觉,都是因为天气太热。   他走到了我近前,一种属于男性的潮热气息,夹着沉水香气,向我小小的防卫圈,发动了猛烈的袭击。我心下哀叹,早知道有今天,当初便应该向研究生宿舍的姐妹学习一下“鉴赏艺术”,现在搞不好能大大方方地对着他的“裸身”吹出色狼般的口哨,不用像现在这般忘记怎样找回“人体解剖”时的那种专业。   现在什么后悔药都完了,若被他知道我为他的“美色”心旌摇曳,以他的性格,还指不定对我做出什么“好事”来。   他的鞋尖出现在我的视线中,似乎还嫌离我不够近似的,他俯下身,几乎是咬着我的耳朵说话:   “莫忘了,它是你的责任,我为它洗澡,可有什么奖赏?”   我伸手揉了揉耳朵,往侧面移动了两步,看着他,用尽量沉稳的声线道:“我并不曾求你为它洗澡,是你心甘情愿——”   “你果然知我。”他不死心地又靠向我,唇角的弧度是□裸的勾引,言语更是双关:“我心甘情愿。”   这次更过分的是,他的话音刚落,我便觉得耳垂被什么温热的东西含住了,湿软的触觉刷过耳廓,我只觉得好像有一颗天雷在我脑海中炸开,条件反射的要躲开,却被他一把抱紧,密实的吻铺天盖地而来。   荒郊野岭,一只登徒子、一只搞不清状况的小白虎还有一群虽然“埋在”不远处,可是就算我叫破喉咙也不会出现的隐形人,怎么看都是情况危殆。我的脑海中,乱七八糟的念头搅在一起,突然唇上一痛,这次竟然换我被咬了。   我推他,却好似撞上了铜墙铁壁,他完全不受任何影响,咬完了之后吻得更加狂放火热,仿佛我们的唇舌从天地洪荒之时,便黏在一起,从来没有分开过。   他的吻最后轻点在我额头,然后叹了口气,声音有激动过后的沙哑:“竟半点长进也没有,你的悟性去了哪里?”   还悟性!我看着他双眼冒火,他却笑得十足妖孽:“你也终有为我脸红这天,原以为你会让我等到白头!放心,我不会走。”   顺着他意有所指的目光,我看到自己掐着他脖子的手,急忙放了下来。此刻,我真的深深后悔,后悔最初的理智和最后的沉迷,若非担心反咬一口给他挂上幌子,会引来谢珂那只精明鬼“心知肚明”的眼神洗礼,我怎么会让他这么得意!   我还顾忌着脸面,他则完全不要脸了,这就成了我们之间“胜负”的绝对因素。   不过这么放过他,我也难消心头之气。我垂下头,便看到小乖正围着我们绕圈,唇齿间发出低低的吼叫,像是抗议我们对它的忽略。   我蹲下身,抚摸着它颈间的细毛,突然将手指向睿王,对小乖道:“小乖,咬他1   小乖转头看了我一眼,又看看面无表情的睿王,向后坐了一下,便如离弦的箭一般弹向了睿王。我还来不及得意,只觉得身子一轻,视野中的景物水平位移,我又一次感受到了腾云驾雾的感觉。   睿王抱着我在树枝上飞跃,小乖在丛林间奔跑,满眼的绿与跳动着的斑驳光影,还有山林间带着水泽气息的凉风,已经多久了,我向回忆中搜罗,这样的温暖与舒爽,好像还是在童年,爸爸妈妈拉着我的手,拖着梳着羊角辫,爱撒娇的我,在被压得光滑紧致的雪地上一路滑行,那无忧无虑的笑声,还有母亲满是宠溺的爱语,仿佛现在还回荡在心底某个角落里,只等着这样的机会,扼住我的喉咙……   睿王跃动的身形突然停住,他抱我坐在一截老树枝上,声音中有种我解读不出的复杂:“你哭了?”   我看了他一眼,这才意识到两颊那湿漉漉的感觉,是啊,我竟然哭了。他一只手圈住我,另一只手抚上了我的脸,用指腹抹去泪痕,指尖力道有些重,他对如何安抚哭泣中的女子,好像没什么经验的样子,连劝我的话,都十分蹩脚:   “你再哭,小乖可真要咬我了1   我看了他一眼,他肯定是大男人当惯了,真让人无语。可为什么就是这样一个算不上温柔的腹黑男人,会让我想起过去的种种欢愉?   那欢快的笑声,还在心底荡啊荡,脑海里过去的片段,好像蒙太奇的电影,以不可思议的方式,剪接在一起。手按住心口,我有些透不过气来。怔忪间,睿王转过我的头,细致的吻轻柔地压上我脸上的泪痕,一寸一寸,直吻上我的唇角。   开启,探入,相濡以沫,唇舌纠缠,身体的摩擦带来灼烈温度,仿佛连脑浆都着了火。而现在的我,正需要这样的迷乱,赶走思想里那熟悉的光怪陆离。我毫不迟疑的伸出手,绕上他的脖颈,他的身躯一震,呼吸有一瞬间的停滞,猛地翻身将我压在身下,火热的唇擦过我的耳垂,下颔,脖颈,蜿蜒向下。   树叶与树叶交织的绿色间隙,还可以看到温暖的阳光,我抱紧身前的男子,随着他的节奏起伏,让心跳与心跳,呼吸与呼吸,慢慢融为一体……   “咔嚓”一声之后,下坠感突然来袭。他敏捷地抱住我,在空中转了一圈,稳稳地落在小乖面前,原来是我们的“过度用力”,惊断了老迈的树枝,也让接下去的剧情,化为乌有。我也终于有机会踩上地面,他环抱着我,与我额头相触,双眸惊人的明亮。半晌,他才开口,声音低哑:   “你先和小乖回去吧1   “你?”我们回去,他要留下干嘛?   “洗澡1这两字几乎是从牙缝间挤出来的,我只觉得额角的血管跳了一下,我并不是三岁小孩,他要洗澡的原因,不问也罢……   折腾了这半天,我只觉得又饿又累。回到沉香阁,才发现外面靠近河水的石地上,有人搭了一个简易的炉灶,篝火已然升了起来。火上放着的,赫然是我从二十一世纪带来,曾用来烧野鸡汤的不锈钢大勺。   难道我的那些家伙,也都被他一锅端了吗?我迅速进屋翻查了一番,我留下的所有东西,从杯盘碗盏到被子枕头,竟然一件不拉,都收在这里。我甚至还翻出了一大包未吃完的辛拉面,看看保质期,应该还可以食用。   在二十一世纪加班的日日夜夜,方便面不啻于我最佳拍档,今日终于可以与它重逢了!我拎了一袋面出来,心里却犹豫了。今日能够见到小乖,乃至再吃上泡面,都是托了他的福,我与他的恩怨情仇,是一码归一码的事情。若只是自己满了口腹之欲,却让他饿着肚子,岂不是太不厚道了。   我将三包泡面丢进滚水里,便见他又□着上身,淌着河水上了岸。为了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这次我提前低下了头忙碌,装作诱惑从不曾存在。   他慢慢走到我身边,沉默地坐在我身边,我平稳了自己的心态,感受熟悉的泡面香气,让自己恢复如常。我才乘了一碗面,就被他毫不客气的从我手中取走。   我转头看了他一眼,他已经抄起筷子大快朵颐了。他这大爷的脾气看来无论何时都改不了了。   我懒得再搭理他,自己乘了一碗,将小乖肉呼呼暖洋洋的肚皮当着靠垫,只管填饱肠胃。一切的事情,也要等有了力气之后再说。   把一锅泡面吃到连汤都不剩,之后便又是沉默。谢珂那家伙不是说下午便过来吗?为何现在还不见踪影,正在胡思乱想间,就见他站起身,往沉香阁走去,想必是找衣服去了。   我长出一口气,挠一挠小乖的耳朵,换来他回头低吼。一双虎眼瞪得比铜铃还大,虎须也翘了起来,我忽然醒悟了,难怪睿王和小乖会维持这种“很投契又有些敌对”的状态,这一人一虎,性格里别扭的部分,根本如出一辙。   只是小乖比较温顺,而睿王的本性则是恶霸。   我滑下身体,枕在小乖的肚皮上,天空蔚蓝明净,白云如棉絮一般,追逐的风的方向前行,耳边流水潺潺,这样惬意的午后,正适合小眠……   意识恢复,是因为小乖的吼声,将我从梦中唤醒。   我睁开眼,慢慢坐起身,身上盖着的,是一件玄色风毛斗篷,宽宽大大,想必是睿王盖在我身上的。我有些恍惚地看向前方,却发现面前的几个男子,表情比我更恍惚。无论是近处的程潜,还是站得稍远的林冲与谢家二兄弟,都是不可置信地看着我,估计是被我“与虎同眠”吓到了。   我对他们笑了笑,转头抚摸小乖的脖颈,这才看见睿王站在小乖正前方,看着我道:“吵醒你了?”   “无事1我摇摇头,抱着对我而言显然过长的斗篷站起身,对他们道:“你们何时来的?怎么不叫醒我?”   “这是——”程潜看着小乖,目光凝重。小乖早窜到我身前,将我与程潜隔开,身体弓了起来,本来柔顺的虎毛根根精神,口中低沉着呜呜的声音,显然进入了战备状态。   “小乖听话,坐下1我摇摇头,小乖怎么会对程潜有这么深的敌意。我俯下身,顺过他光滑的皮毛,它这才听话地坐下,不过还是对着程潜的方向,露了露獠牙。   我无奈一笑,道:“它是我的故交白虎小乖,你们不用担心,它极聪明又通人性,不会轻易伤人。”   “难怪你与光远清晨出门,便是要到猎场来见它?”谢珂也走了过来,看向小乖的眼神,都是惊喜与赞赏:“没想到我谢珂有生之年,还能得见五百年一见的白虎!果然雄壮威武,王风浩荡1   小乖好似听懂了谢珂的赞美,身体挺得更加笔直,风度百分百。我有些好笑地看着它得意的姿态,对谢珂道:   “正是。多承光远照看小乖,否则我与它再无今日重逢。它平日无拘无束,野惯了的,若有对各位无礼之处,还望海涵。”   谢瑁笑道:“凤先生竟得此通灵之物相伴,谢瑁钦羡至极1   “明明是一只白虎,却取了猫一般的名字,一听便知是卿卿你在作怪1程潜已经恢复如常,笑道。   “光隐不曾见过小乖当初的形状,可不就像一只小猫儿。”我蹲下身,抚摸小乖的背,轻声对它道:“去吧1   小乖回头看了我一眼,又看看睿王,终于摇摇尾巴,敏捷地窜入了丛林。走到一半,又恋恋不舍地奔回来蹭蹭我的腿,这才心满意足地走了。这么长时间和我腻在一起,几乎没有运动量,好动如它,想必早就郁闷坏了。   “不是说要喝酒,动手吧1一直不曾发言的睿王提醒道。   谢珂微微一笑,说道:“致远便留此暂憩,今日说是为你接风,断无让你动手的道理。林中走兽甚多,护花之责,便交予你了。”   睿王和程潜对视了一眼,也没有异议。他们四人便飞快的闪入林中,毕竟今天的晚餐,就要靠他们的武功手段了。   “致远兄,到露台稍息吧。”无论如何,我都欠他一个解释。   “致远,你虽不说,我也知道,是我亏欠于你。”我和他相对而坐,他的脸色仍不见回暖,我也只有硬着头皮开口:“欺瞒于你,并非我的本意,只是明知你会为翔之亡故而难过,我也不曾阻止,这是我的不对。我会告诉你这一切的起因,如果你仍旧不能原谅,我也无话可说。”   这还是第一次,我要将这个故事,完整的讲完。睿王也罢,程潜也罢,他们都有那个机会,通过这么长时间的共处,拼凑出事情的梗概,但是林冲却没有这个机会,这也是我欠他的解释。   “你也许已然猜到了,我会女扮男装考取功名,都是为了二十六年前,凤贤大人狱中畏罪自尽的案子。自我有记忆以来,便在师傅身边学习勘验之术,如此十余年。去年三月,师傅终于允我出师,并告知我,我有一族姐尚在人世。我按照他的指点下山寻亲,在某个青楼,寻到了族姐凤兮,也从她那里,得知了凤贤大人含冤不白,名为‘畏罪’,实为‘被害’。我这才明白,为何师傅会教导我勘验之学,洗冤之术。四个月后,凤兮姐姐身故,我在她坟前明誓,必要用一生所学,为凤贤大人讨回公道。”   “凤大人素有神断美名,尚种了有心人的圈套,想来这案子台前幕后,都不简单。何况我身为女子,总有许多不便,又如何能寻得案件本源,将这案件揭开?我只想到了这一个办法,先从苏州府入手,将当年那桩凤大人‘误判’之案,调查清楚,为达此目的,我惟有化身男子,从儒生试入府,做了一名法曹。之后诸事,大人也都清楚。本以为此案解决之前,都要以男装示人,却不想在扬州府遇刺,被睿王殿下与光隐识破了女身。翔之身故,虽是他们的主意我事后才知,却也都是为我的安危,因此让致远遭此挚友罹难之痛,我当负全责。致远无论要如何处置,凤君都无怨言。”   “岐山凤氏至凤贤大人一辈,已然人丁凋零,虽有几枝旁系,着实亲缘甚远。只为族亲,你便肯做出牺牲?”林冲沉默了片刻,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   “致远的问题,我亦无能回答。师尊教导凤君勘验之术,若非为了凤贤大人,又会是为了谁?师尊只告诉凤君,凤兮姐姐是我世上仅存之亲——”我苦笑道。看来林冲也并非他表面看上去那般无害,听他这几句的意思,背后里也应该调查过我吧!   如果胡乱编下去,搞不好将来无法自圆其说。还不如就直接告诉他不知道,他们这些人眉眼通透,一个赛似一个,总有办法编的比我圆满。   “我明白了,虽则让我低回许久,可你确有正当隐衷,我原谅你。凤贤大人之事,若有需我帮衬之处,尽可言明。”林冲站起身,又展开了他那春风般的笑容,说道:“我也同光隐他们一般,叫你卿卿?”   作者有话要说:np小剧场   某雪:荒山野岭,群男寡女,虽然有一只小白虎,可以忽略不计,此时不NP,岂不辜负了良辰美景(握拳),女儿啊,上次的那本《素女心经》~~   某睿:踢飞乃个无良的女人,哪儿来的死哪儿去,凤君是我一个人的媳妇~~   某珂:没关系,反正只是番外啊,回馈读者也是必要的,亲妈您吩咐吧,从那边开P都无所谓,我可以身先士卒没有关系,只是我的戏份,您看是不是可以那么增加一点,做配角这么长时间,连个粉丝都没有,乃老人家也太失败了~~   某潜:凸之,就算要P也是我第一名,死后妈,偶fans不多吗?长得不帅吗?魅力值不够吗?群众的呼声乃听见没?(画外音:我们是橙汁我们是橙汁)没福利咱就起义!连只小小的配角白虎都敢给我脸色看,打倒死后妈!!   小乖:吼吼吼吼~~   某冲:它的意思是,全剧组fans它最多。他们好歹还有机会,为嘛我好不容易出场,还让偶就此死会,有这样对待男三的吗?我怨念我怨念~~   齐王:后妈小人,十两银子一个,附送银针3把,本人亲自试验过,保证有效,怨念可扎,无事辟邪~~   某凤:今儿不没他戏份,跑错通告了吧~~   某雪:我错了,我错了,要你们NP一次,咋就这么难!我桑心了,泪奔~~   某瑁:可是我还没说~~   醉吟商   他们这些人一个两个,都是武林高手,林间的飞禽走兽若不小心撞上他们,也只有自认倒霉,乖乖把小命送上。大概半个小时之后,他们都陆陆续续的回来了,野鸡野兔之类的小型动物林林总总也有二十来只,最夸张的是睿王竟然猎了二只山猪回来,在地上堆成了两座“壮观”的小山。   小乖也摇摇摆摆的出现了,他叼着一只五颜六色的山雉,就像从前一样,将猎物丢在我的脚边,它得意洋洋地抬头看我,那通身的气派,好似得胜回朝的将军。   我蹲下身挠挠它下颌那处柔软当做褒奖,它眯起了眼睛,显然是非常受用。那撒娇的样子,好像一只可爱的猫咪。   诸位“神仙”一阵大笑,谢珂道:“莫怪要叫小乖,这百兽之王到了你手中,竟也好似一只家猫。卿卿,我今日才真正服了你。”   我瞥了他一眼,一个两个都是喜欢没事找事的家伙,不搭理也罢。   睿王没有说话,从他那堆猎物里,丢了那头小些的山猪给小乖,一手拎起我脚边的山雉,一手拖着大些的山猪,走到了河边,却突然转头,对我道:   “你很该谢谢小乖,有了它,你也可不算吃白食了1   天上地下再没有哪个人,比他还会打击人的!身后传来一声闷笑,我转过头,谢珂非常给面子地,笑得肆无忌惮;谢瑁和林冲都是一脸忍俊不禁的奇异表情。程潜没有笑,但是他的目光,却让我无法他对视,哪怕一秒。   我挑眉看向谢珂,慢悠悠地说道:“我倒要多谢殿下,若非殿下,我等又如何能赏‘姣花临水’于前,‘花枝招展’于后?”   想看我的笑话,也要你有这份本事!睿王和谢珂对视了一眼,显然已是各自对号入座。谢瑁这次再也没忍住,他一边笑着一边咳嗽,道:   “凤先生的词锋,磨得越来越厉,如今真是几可杀人了1   谢珂叹了口气,道:“原来又是我自不量力了,也罢,我便也效颦一次。”   说完便拾了自己的猎物走到河边,与睿王一同收拾,程潜这时终于笑道:“光实倒不用自比东施,以你的姿态,自是名花照水,必有沉鱼。”   我看了程潜一眼,有默契地接下去,继续吐槽:“阿弥陀佛,我倒要为那鱼超生几句,想它们何其无辜,原也不该受这样的惊吓。”   谢珂转回头看着我,这次也该换他哭笑不得了。这回众人都忍不住了,爽朗的男性笑声回荡在林间,我抱着小乖,把脸藏进它暖融融的兽毛中,这怪异的气氛,终于在谢珂和我的共同努力下,转向了融洽……   不知不觉,天已然完全黑了,睿王拍了拍手,人影晃动之□燎大亮,原本的喝酒活动,也进一步升级。天字第一号酒鬼谢珂清啸一声,率先甩开了在我看来已经是很恐怖的海碗,抓起来自己的那坛烈酒,毫不做作的灌了三大口,然后才放下酒坛道:   “明明是西北大漠的烧刀子,偏要配这扭扭捏捏的喝法,岂不无趣!想必这酒也会嗤之以鼻。”   “所言极是。”程潜跳了起来,也学着谢珂的模样,拎起酒坛,清冽的酒液散发出馥郁的香气,他修长的身躯向水平方向,拉成了一道饱满而优美的弓,在火光中舒展着,将飞泻而下的“瀑布”,全部吸进了口腹之中。   之后他竟将那空了的酒坛一摔,仰天长啸一声,抽出袖中的折扇,当庭舞了起来。谢珂也配合着他清啸一声,摸出一把洞箫来送到嘴边,呜呜咽咽的旋律,回荡在林间,衬着潺潺的水音,更显得寂静。   这一舞,带着七分醉意三分潇洒,汇成了十分的狂放。他旁若无人的舞着,一招一式都有刚柔并济,翩若游龙之美,然而最引起我注意的,却是他脚步的移动似乎是经过精密的计算一般,他舞动时,凌乱而细碎的影子始终盈满我的衣襟,像是程潜对我的心意,未有片刻稍离。   我靠在小乖身上,小口啜饮着青梅酒,原来香醇与清冽之后,喉头间回荡着的,竟是酸涩。是不是因为青梅终究是不成熟的果实,还是我的心境——   火光随风明灭,衬着因酒意绯红的面颊,那顾盼神飞的双眸,更显明亮璀璨。扇尖轻挑,他转身回眸,与我四目相接那一刻,勾魂摄魄的笑容,在他唇边绽放。   他身形一缓,配合着箫声,载歌载舞:“金鼎休翻,玉壶休倒。为伊弹彻求凰操。歌台舞榭没长情,不如相伴文园老——”   这算是当众表白吗?他歌里的“求凰操”、“相伴老”,一点一滴,都是诉说着邀我携手过瘾的心愿。连我这样的“半文盲”都听明白了,何况是他们!还未唱完,一道黑影从我身边窜起,柳条化作兵器,向程潜攻去。   “光远,你越发沉不住气了1程潜朗然一笑,声音中却不见欢愉。   “一人独舞未免太寂寞,今日机会难得,便试试这几年你功夫修炼得如何?”睿王的回答也不算心平气和。   他们的攻防转换,一阵快似一阵,本来说是切磋,好似变了调,竟像是“起手无回”的意思。我放下酒杯,皱起眉头,这两个男人加在一起也有半百了,怎么还以为暴力就可以解决问题。   我看了看左右,林冲在专心喝酒,谢珂在专心吹箫,谢瑁倒是专心的看着他们两个“比试”,还跟着以指为剑,比划得不亦乐乎,真是没有一个用得上的。   站起身,体位的改变引得酒气上涌,我晃了一下,被人扶住了。我道了声谢,对我施以援手的,是林冲。   “他们二人额自有分寸,卿卿不必担心。”林冲柔和地笑笑,还不忘用言语宽慰我。罢了,既然他这个内行人认为没问题,那我这个外行人也懒得管了。   我对他点点头,说道:“我去那边绕绕,散散酒气。”   “我与你同去。”谢珂也止了箫声,走到我身边,接道。   “我还有小乖,你们可继续畅饮,不必管我。”我摇摇头,低头看向小乖。它可能是听到了自己的名字,所以站起身,却摇晃了两下,坐回了原地。我有些惊讶,俯下身便闻到它周身弥漫的酒味,再看它虎眼发直,耳朵也耷拉下来,虎头还摇摇晃晃,好似一个醉汉,不,我看向原本属于睿王,现在已然被它的虎爪所接管的酒坛,它就是一只“醉虎”。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看它醉态可掬的样子,只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睿王和程潜不知何时也停战了,大家都围了过来。程潜笑道:“我们今日还曾打赌,赌今日谁先醉倒,却不想被小乖拔了头筹。庄家通杀,今日可便宜了光远。”   我现在可以确定,他们几个人真是闲疯了,这种事情也可以拿来打赌。   “我有些倦了,先去休息。你们继续,莫要被我扫了兴致。”春末夏初的夜还是有些凉,他们都身负绝世武功,当然无所谓,我却没办法同他们一起耗下去,索性去睡了。至于之后他们就算把对方打成狗头,我也眼不见为净。   后来他们闹到多晚,我已经不知道了。不过第二天起来的时候,他们已然走得一干二净,又是剩下了我和睿王。毕竟他们都是要准点上班的人,和睿王这个王爷,以及我这个闲人是不一样的。洗漱过后,热了昨日未吃完的野鸡粥囫囵吞下,我们也不得不离开了。   骑上双膝有些发抖的马,小乖一路送我们的猎场边缘,依依不舍的告别。直到走上官道,我转回头去,仍然能看到绿色的草丛里那一朵白云,那是小乖不愿离去的身影。我眼眶有些发热,咬住下唇,不让眼泪流出来。   如今的我,自己还是寄人篱下,又怎能给小乖一个舒适的生活空间!它毕竟是百兽之王,我又怎么忍心拘束它的天性,把它带在身边!   “它不会离开。”睿王轻声说道:“我们也可再来。”   是啊,诚如他所说,相聚的日子,还在后面。只要我不离开京城,不离开他——我看着睿王,默默不语。这个男人的心思到底是什么做的,他怎么就能够这样轻易的把我心中所有的柔软与不舍,都握在手中,算无遗策!   在官道上才走了一刻钟的时间,便看到通往京城的驰道上,停着一辆马车。见我们过来,那驾车之人便跳下来,正是扶桑。   “扶桑奉命我家公子之命,在此地迎候小姐。公子说昨天一日奔波劳碌,小姐想必累了。骑马终究太过颠簸,就请让扶桑送小姐回府吧。”   扶桑微笑着向我们行礼,将他家公子的话悉数带到。我看了一眼睿王,他的表情有些阴沉,我叹了口气。只听扶桑又道:   “扶桑专为小姐而来,若无功而返,公子定会责罚扶桑。小姐请上车吧1   罢了,我也不必和好心来接我的扶桑为难。我点头下马,在扶桑的搀扶下上了马车。   又过了二个时辰,我们终于回到了长安。才进了谢府,还未来得及下车,便见莺簧迎了出来,说道:“宫中来人,皇上请小姐入宫叙话。那太监已经在前厅侯了一个时辰1   皇帝找我?我转头看向睿王,他不易察觉地挑了挑眉,沉吟片刻,方对我道:“不用急,先让莺簧服侍你梳洗过了,我自会陪你入宫。”   说完,便让莺簧带我回我居住的院落,他自己则往前面去了。当我收拾停当,出了卧房,他已然坐在我院中的紫藤花架下,悠然地喝着茶。见我出来才站起身,说道:   “龙泉宫的人已经被我打发回去了,无论父皇问你何事,都不必担心,一切有我。”   他说不必担心,但是对于心里有鬼如我,还是不能不忐忑的,尤其我要面对的,还是万万人之上,掌握着生杀大权的帝王。   而更恐怖的是,完成了所有繁文缛节,我凳子还没坐稳,这位皇帝所问的第一句话,便是:“朕记得苏州府有一位殉职的法曹,自岐山凤氏出,竟与先生同名同姓,不知先生可否识得?”   他这不就是摆明了什么都知道了。上次是众目睽睽之下,又有太子和皇亲国戚涉案,所以他放过我了。这次只有小范围的私人对话,只怕我就没那么容易过关了。   我看了一眼坐在我对面的睿王,他执着茶盏盖的手顿了一下,便又是平静无波。我惟有站起身,跪在地上,干脆的承认:   “陛下明鉴,苏州法曹凤君,就是凤君改扮。”既然纸里包不住火。我也没必要藏着掖着了。   “耀儿,你也看看,我朝竟也出了位花木兰!女扮男装充为下僚,你可知该当何罪?”   “父皇,我朝典章之中,并未有科条,禁止女子为官。父皇便是传了三司来此,亦无法说出所以然1睿王放下茶碗,几句话倒是把关系撇了个干净。   “可若无户籍,便无法申领官凭,你既为女身,男子户籍又从何而来?”   “凤君不知。”这户籍是凤兮姐姐给的,她给我的时候就只标着岐山凤氏,男,以及生辰而已,若问我到底为什么,我还真不知道。不过这个问题如果纠结下去,还指不定弄出什么枝节来,好在睿王给了我一个显赫的师傅:   “此事师傅与族姐都不曾与凤君明言,如今他们二位都已不在人世,凤君也再无从知晓。”我又将我说给林冲的那个故事,向他复述一遍,经过上次的练习,这次也流利了很多,我最后充分发挥了一下演技:“陛下,前朝有花木兰代父从军,碧落亦有谢夫人岳氏远征高丽,凤君虽不敢与前贤比肩,但也恳请陛下——”   “凤贤的案子已然为大理寺封存,你如今要朕为重启此案,总要有能说服朕的地方1   “陛下圣明,凤君已然查阅过苏州府内与大理寺的卷宗,已发现所谓凤贤大人错判,纯为他人构陷,凤贤大人自不会为此草菅人命。凤贤大人一生雪冤禁暴,身为晚辈,明知他有冤屈,却不能伸张,凤君实在寝食难安。陛下,您怎忍一位耿直之臣,落得如此下场1   做什么都没关系,只要皇帝一个点头,我就可以将这个案子查个水落石出。   皇帝沉默了片刻,问道:“最后问你一次,你若有半句虚言,便是欺君之罪!你与凤贤,到底是何关系?”   “回禀陛下,凤君亦曾问过师傅,师傅只说姐姐会告知凤君。后来凤君又将此事问过族姐,她却只是流泪,不曾有半句言语。所以凤君实是不知。”   我硬着头皮说道。我如果告诉皇帝,我这么帮忙凤兮,全赖凤兮姐姐待我如妹,不但给了我这个户籍,还教我怎样“成为一个男人”,我为了报答她,所以自愿帮她父亲洗冤。那就势必要解决一个问题——为什么我没有碧落朝的户籍?如果我告诉他,这全是因为我是从很久之后的平行空间二十一世纪的地球穿越而来,想必我的下场,惟有被人当成异端抹杀这一条路。   “罢了,你说你已探出凤贤遭人构陷,有何凭据?”   “陛下,是案中所用迷香1   没错,就是这个迷香。他们太过粗心了,以为用一个“采花贼”便能蒙混过关。那个采花贼是个“专业户”,在凤贤大人去苏州府上任之前,便曾经在苏州府犯过案。   我检阅了杭州府送到京城来的,他的供述,其中有一桩案件,便是在苏州府上犯的。当时我便觉得有些熟悉。在杂乱无章的回忆迷宫里走了两天,我才想起我曾经在苏州府旧卷宗里,查阅过这个案子。在我之前,凤贤大人也曾查阅过这个案子,还做过一些批注。其中的一个批注,便是说这个案子和他旧年曾遇到过的一个案子,有相似之处。就是在那被害女子的闺房之中,都能闻到一股淡淡的桂花香,而这两个案子,都不是发生在金桂盛开之月,女子的案头,也没有桂花香粉之类的东西。   所以他无限怀疑这两桩案子是同一人所为,而那桂花香,其实是迷香。想到这点之后,我便去那人交代的案子中,寻找是否有在凤贤大人三年前的任所内做下的,果不其然又被我找到了一宗与凤贤大人所述相吻合的案件。   那些要害他的人根本未曾想到,早在三年之前,凤贤大人便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采花贼与众不同的地方。如果真的是那采花贼所为,凤贤大人定然在第一时间,便能判断出来。只是已经下狱的凤贤大人在知晓那人的身份之前,便已经被人蒙冤入狱,无从为自己辩护了。   我抬起头,将我所知道的一一叙述。这么长时间以来,我所等的,凤兮姐姐期盼的,不过是这样的一个机会,如今终于把它握在手心,绝对绝对不能错过!   作者有话要说:哈哈哈哈,还是小乖的fans最多,小乖小乖我爱你~~   谁说我是程潜的后妈?乃们看看,这一章偶可让阿潜童鞋,华丽而妖娆的绽放了!皇帝boss盛装登场,凤君童鞋的宫廷生活还远吗?凤贤案初露端倪,嘿嘿,大家期待的案件推理与心理悬疑故事,又要上演鸟~~   爱我爱我爱我,大家都爱我~~无良雪携本剧组No.1帅哥小乖,站在更新的最后呼唤短评和长评的到来,爬下~~   两心同   皇帝定定地看着我,半晌道:“单凭这迷香,怎足取信?”   “陛下,凤大人任所亲历之案,与其在旧案中所见之案,前后相距两载,另其间犯案十起,若单这两桩使用桂花迷香,与常理不合。迷香是作案必备之具,若选无味迷香,当然更易隐匿行藏,以其狡诈,不可能不知。却偏要选桂花香,凤君亦有些不解。凤君又翻查过杭州府所送卷宗所述,该犯身形七尺八寸,面白无须,凤眼,想必也有些自赏的态度。用这迷香,想必是其风流宿疾发作所遗之症。既是执着所在,又如何肯轻易更换?是为其一。这采花凶徒行凶多年,却依然能逍遥法外,自有其过人之处。凤君检视其作案地点,该贼人心思缜密,从未在一县之地犯案两起。隔年在苏州府直辖之地再犯一案,亦有违该犯一贯之风,是为其二。陛下,凤君得阅此卷,也不过这三五日之事,若陛下尚须更多证据,请予凤君再多些时日,凤君必将凤贤大人的冤屈,大白天下1   “连环杀手”理论是太“二十一世纪”的东西,我没有办法向皇帝解释清楚。按照心理学的分析,像这等自恋到近乎强迫症的罪犯类型,基本上是不可能改变其作案最重要的标签的。而这桂花香味的迷香,显然就是他的标识性印记。   “你从何处阅得这许多卷宗?”皇帝的问题一向直指核心。   “是凤君挟大理寺狱中勘验之情,强求大理寺卿程大人襄助。陛下,请陛下开恩,不要降罪程大人,并许凤君重开此案。一切的罪责,凤君一力承担。”   皇帝并不是傻子,我能得到这么多的一手资料,他第一个会去怀疑的人,一定就是程潜。我原来想着的,是我亲自到大理寺击鼓鸣冤,然后请程潜翻案,将程序过足。但是那日睿王禁止我参与此案的态度,却让我放弃了这样的想法。既然这件案子的背后有连睿王也要“斟酌”的隐情,那程潜就更不用说了。我在他那里欠下的人情已然太多了,我不想让他因为强要帮我,而受到任何的伤害。   所以这件事情,终究我还是不能完全借助别人的手。   “好,好,好1沉默之后,皇帝大人突然一阵大笑,连说了三个“好”,接着说道:“仅从旧年案卷,便得知这许多破绽,果然是雏凤之声清于老凤。晏太傅与凤卿九泉之下,亦可安息。”   我的心又放回了肚子里,毕竟皇帝大人并没有生气,这个时候,更要非常诚恳地道歉:“陛下,凤君自知已触科条,虽是不得已而为之,总是有错。凤君——”   皇帝一摆手,说道:   “你也是一片纯孝之心。明王以孝治天下,你所行虽然有触国法,却是天地之经,朕若处罚你,岂不成了挞伐圣人之礼的昏君!只是这个案子……”   “卿卿所具之证历历,凤贤之案,确有可疑之处。然卿卿与凤贤大人毕竟是血脉相系的族亲,若一旦重开此案,依本朝律典卿卿必当回避。父皇,请将此案交予儿臣审理。”睿王突然开口:“此案所关涉之前杭州刺史已然致仕,然当年参奏凤贤大人监察御史,以及管辖刑部大牢的刑部员外郎,却尚在朝堂。儿臣必不辱使命,还凤贤大人一个公道1   我心中一颤,原来他也是早有准备!   又是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皇帝叹了口气,道:“既如此,此案便交予你处置。朕予你便宜行事之权,涉案之人无论权柄高低,一律清白处置。凤君听旨,岐山凤氏女凤君,柔嘉自持,德才昭著,朕心得之,召为凤仪令。”   我大惊失色,凤仪令?那不就是后宫第一女官?自从皇后和谢贵妃过世之后,凤仪令这个后宫第一女官,便等于虚设。如今皇帝却把这个后宫首要之职,这么简单的甩给我了吗?我连忙拒绝:   “皇上知遇之恩,凤君感激涕零。只是凤君不过是一介布衣民女,平素散漫无礼惯了,于宫闱事故亦是一窍不通,怎能担此重责大任?”   睿王啊睿王,此时此刻,你怎么不帮我说句话?这后宫进去了,我还有机会出来吗?我略侧过脸,看了他一眼。他面色凝重,终于开了金口:   “父皇,卿卿的性子——”   “不必再说,朕已然决定了。一窍不通,总可以学习,以卿之悟性,断无不通道理;至于性子,朕倒未见你有何无礼之处,也不必失了这份锋芒。朕想看到的是卿的气量,莫要让朕失望1   看来说什么都没用了,皇帝心意已决,我怎么也要到这后宫走上一遭了。   “承蒙陛下看重,凤君敢再推辞?只是请陛下再宽限凤君十日,十日之后,凤君必如约入宫,为陛下尽忠。”   “好,便如凤卿所请。”   “儿臣还有一事禀报,儿臣的猎场之中,尚有卿卿豢养的白虎一只。卿卿既然进宫,是否将此灵兽,移养至禁苑之中,以使她与白虎不必忍受分离之苦?”   我浑身发凉,苍白的脸色想必遮也遮不住吧!睿王猛地将小乖的存在甩了出来,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一个人陷进这深宫之中还不够,还要赔上小乖吗?我绝对不允许!   皇帝这次明显吃了一惊,他站起身,看着我们道:   “神兽白虎?这世上竟真有这等灵物?”   “如今便在儿臣猎场之中,光隐光实光凌亦曾得见。白虎小乖,与卿卿十分亲厚。”睿王回答道,根本不让我开口。   “耀儿,你是否以为,父皇会对凤卿不利?”皇帝又一次出其不意的袭击,我只觉得自己脑中一直绷着的弦“啪”地一声裂了,他们这对父子,现在要演的是哪一出啊?刚刚不还在说小乖的事情,怎么突然又扯到了这件事情上。   “父皇多虑了,儿臣并不曾这么说1相比他老子,这当儿子的也是寸步不让。他刚刚说不曾那么说,并不是不曾那么想,这中间的差距可不是一点半点。   我这才恍然大悟,他说我养了一只白虎,其实是想通过小乖的存在来提醒皇帝,我是受上天庇佑,不能乱动的吗?那么又是什么事情,让他以为皇帝对我“没安好心”呢?   “你,你——唉1皇帝的的周身怒气翻涌,直直地瞪着睿王,睿王依旧是镇定自若,没有半点动遥他终究叹了口气,精气神好似被抽走了一般,低声道:“你们去吧1   出宫的路上,我们都沉默。他没有送我回家,反而又将我拉到了上次去过的“雅集”。   进了雅座之后,我便再也忍不住了:   “那见不得天日的所在,我去便去了,为何还要捎带上小乖!他若要动我,这天下间谁能阻得了,便是又小乖在身侧,也不过白搭进去一个。这又何必?”   他看着我,想要说什么,终究只是皱了皱眉,没有开口。认识他以来,他都是雷厉风行,这样的犹豫还是第一次见到。利用小乖,杠上自己的皇帝爹,这样的冒失和毛躁,并不像平日里的他。我并不是傻子,这个男人在我不知道的地方,其实已然做了很多。可能这一切,并非只是为我,但是不能否认的是——   如果不是为我,以他的本事,许多事情,他原可以不必那么做。只是以他的性子,他也只会默默去做,却绝不会告诉我:   “他召我入宫目的绝不简单。如今全赖你裙幄宴上的宣传,全京城都知道我——”我顿了一下,跳过后面的“全京城都知道我与你定情”这一段,接着说道:“原本于那些人而言,我不过是小卒一枚,如今他强要我过了河,便没有回头路了。虽有晏夫人她老人家在,他对我还有几分顾虑,但若有个万一,难保他丢车保帅。后宫处处惊险——”   后面的话我来不及说了,因为他的双唇堵住了我。这个男人搞不好这辈子都和温柔无缘,唇齿间火辣辣的疼,都是他啃噬的成果。推他打他踢他,他依旧稳若磐石,反而随着我攻击的节奏,越发的热烈起来。   就在我咬下去的那一瞬间,他突然改变了策略,轻轻含住了我多灾多难的下唇。那一瞬间,我的脑海中炸开了一片灿烂的火花,有一种近乎恐惧的情绪,如海浪一般,拍打着我心灵的防线。从来没有想过,连“这档事”也是可以算计,这个男人心思太深了,难道我这辈子,都逃不出这个男人的手心?   我伸出双手,搭上住他宽阔的肩膀,一点一点,慢慢含住了他的唇,轻轻吸吮。我能感觉到手心下他的身体,那瞬间的僵硬以及止不住的颤抖。这种情动是双刃剑,如果我真的陷入了你编织的罗网,那么云耀,你又凭什么以为,你就可以逃出升天!   事到如今,无论说什么都没有用了。从我失去父母成为法医,到踏入这碧落朝之后所遭遇的一切,都是冥冥中安排好了,就算我再挣扎,也逃不出这个漩涡。所以就算程潜向我伸出他的手,我终究也无法握住逃脱。   眼前这个傲慢霸道到骨子里的男人,就是我的魔障,赌上我的自尊和倔强,绝对不能认输,我倒要看看,我与他的战争到最后的最后,是他“征服”我,还是我“驯服”他!   “上菜嘞——咣当,哎呀,小的什么也不知道1   雅间的门开了,杯盘碗盏在地上奏出一阵进行曲,我知道,他也知道,但我们却都没有停止纠缠。空气渐渐稀薄,我有些狼狈地推开他,大口的呼吸。我双眸间的湿濡和他抵向我的火热,这一场对决,没有谁输,也没有谁赢。   我看着他,他看着我,眼神捉对厮杀,半晌,他突然笑了。睿王的长相集妖孽之大成,不过好在平素里喜欢板着一张“万物肃杀”的脸,眼神更是锋利如刀,惊鸿一瞥之下,有几个人敢再看他第二眼!可是这一笑,如果褒姒的笑有他一半的美丽纯净,那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只怕也值了。   我克制不住那从心底传来悸动,血液向脸颊涌去,不甘心啊,明明已经熬过最艰难的部分,这一局,终究还是棋差一招……   之所以想皇帝要求这十天时间,是因为我心里很清楚,在这碧落朝内,只怕很难找到第二个人,可以分别拼凑出那五十四具因为火烧而损毁的骨骼。这也是我应该为那五十四个曾给予我帮助的人,能做的最后的事。   好歹还是在雅集用过了一顿沉默的晚餐,睿王又将我送回了谢府。坐在梨花木的书桌前,我看着程潜送我的莲花明珠灯,心中有些难受。   被皇帝的安排打乱了所有的计划,曾经许过他完结凤大人案之后,就考虑和他携手天涯的承诺,还没有完成必要条件,就化为了泡影。我们无论怎样的挣扎,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还是不能逾越的现实。   “君儿1熟悉的呼唤声,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我忙放下手中虚拿着的书册,站起身,迎向那个人:   “夫人,有什么吩咐请人唤凤君过去便可,您怎么亲自过来了?”   “今天进宫,皇帝可有难为你之处?”老夫人屏退从人,坐在了罗汉床上,又拉我坐在她的对面,关切地问道。   “让夫人挂心了,陛下并未为难凤君。他已然允诺凤君,授睿王殿下便宜行事之权,重启凤贤大人之案。只是,凤君十日之后,便要入宫,接任凤仪令1我站起身,走到老太君面前,深深一礼,老太君一把将我扯住,皱眉道:   “君儿这是做什么?”   “凤君自入谢家以来,承蒙夫人关怀提点,视凤君如己出,凤君无以为报。”想到这些日子以来,老太君无论是我的生活上,还是待人接物,时时处处都帮衬着我。我夹在睿王与程潜她这两个外孙之间,本来是不受欢迎的“狐狸精”角色,她却不曾因此将我冷落,这份胸襟雅量,我都深深感激。   老太君拉我坐到她身边,慈爱地轻抚我的头发,说道:   “难得你与我这老婆子投缘,本想将你在身边多留些时候,可是你终是明珠,藏不了太久。皇帝看重你,他的眼却也还没瞎。那里头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你虽聪敏颖悟,始终不是那妖魔鬼怪路子上的人。不过也不必惧了她们,皇帝亲指凤仪令,碧落史上也未有先例,单凭这条,谅她们也没胆子动你!后宫中杂七杂八的人,倒也不须理会,只是秦淑妃——你担了凤仪令之责,便要与她分权后宫,咱们虽不能先声夺人,也莫要失了立常”   “凤君谢过夫人教诲,淑妃娘娘能屹立后宫二十年有余,绝非庸碌之辈。凤君定会谨慎从事,不会掉以轻心。”   “这便好,你这孩子有双慧眼,我不会看错。”老太君拍拍我的手,说道:“那块玉佩,你每日随身带着,这宫内上下等闲之人,都不会与你为难。好在你也不是那等心活面软的愚妇,索性照着自己的意思,放开手脚,不必客气。”   老太君这一番话,打消了我内心中最后一丝忐忑。是啊,只要我站稳了立场,所有来犯之人,一一挡回去便是了。若真有人要与我为难,我也只有以直报怨了!   第二天,召我为凤仪令的圣旨便到了谢府,皇帝给我特别优待,还许我带一名侍女同行。得知这个消息,莺簧与隽隽都表示要与我同去,在她们二人之中,我终究选择了莺簧   隽隽已然有了心上人,未来的幸福想必可期,若与我入了宫,还不知何时才能再见天日,我又怎么能破坏了她的人生轨迹。至于莺簧,她是睿王的人。以睿王的性子,我若不让莺簧跟,想必他也会想出别的办法送人进去后宫,我又何必让他费这二道功夫!   接到这个消息,受最大打击的是清儿与阿恒。清儿大哭了一场,阿恒耷拉着脑袋,跟在程潜身后,急匆匆地赶了回来。一见到我便红了眼圈,我只好摸摸他的头,阿恒跟在程潜身边历练,也有些日子了。这次我虽然不能亲自参与凤贤案,但是阿恒却可以代替我。尤其是勘验凤贤大人的遗骸,我无论如何也不放心别人。如果是阿恒,至少他有不懂之处,我可以帮上一点忙。   柔声地安慰了他几句,也说了以后可相见的话,阿恒终于点了点头,算是听进去了。可是程潜却不会如阿恒一般好对付了。   我转过身,他已经拉住了我的胳膊,将我拖向露台。   甘露歌   “为什么不拒绝,以你的聪明,岂会不知那里头是个什么样的地方?是光远还是陛下,卿卿,你不必这样为难自己,只要你点头——”   “光隐,不必为我担心。我决定为凤贤大人翻案之时,也曾想过最坏的打算,迟早都有这一天。如今它不过是如期而来,我自当坦然以对。”我摇摇头,平静地微笑。   这世上从来没有什么免费的午餐,要达到目的,就要付出代价。我面对的,是这碧落朝权力最高的男子,哪有什么逃避的余地。他既然要我入宫,自然是有他的盘算,被他利用也是难免的。在凤贤与燕来村二案尘埃告定之前,我就尽我的本事,做好他手中的棋子。只要他不危及到我尊严的底线——   我不是白雪公主的后娘,自然也就不会乖乖地穿着烙铁的鞋子,跳着可笑的舞蹈死去。   “卿卿1程潜将一双勾人的浓眉皱紧,挤出了一个“川”字,显然还不愿放弃劝说:“当今圣上是有道明君,若你真不愿,他也不会强迫于你。凤贤大人的案子也罢,燕来村的案子也罢,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光隐,你也看过那些卷宗,想必心中也清楚,凤贤大人案中所涉之人,如今是什么样的身份!那位弹劾凤大人的御史,是国丈府的故旧,如今这位冯大人,已然是从二品的工部侍郎了;而那位负责掌管刑部大牢的胡大人,虽然到现在也只是个正四品的御史中丞,但他的女儿,却是六公主的母亲胡婕妤。更别说燕来村的案子!光隐,就算倾你我之力,这些人这些事,我们也动不了。我已经不能再等下去了1   我转身,不去看他已然惨白的脸色和悲凉的双眸,轻声说道:   “光隐,你不必再等我了,无论是大漠的夕阳,还是江南的烟柳,如今的我,连这样的梦也不配去做。放下吧,这世上的女子千千万,终有一个好女子会与你携手,踏遍天下。”   我走进屋中,快速拉上背后的门,抬起头,逼回已经盈于眼底的泪水。到最后,我连一个对不起,也无法对他说出口。因为“对不起”只代表我的歉意,但对程潜一路而来的心意,却是一种侮辱。在他面前,我并没有资格寻求“他原谅了我”这样的心理安慰,因为伤害他的那个人,终究是我。   时间仿佛停掉了,我在屋中,他在门外,像死一般的沉寂,灰蒙蒙地笼罩着一切。   门响了一下,我握着茶杯的手抖了一下,转过头去,程潜的身影已经到了我面前。他的眼中有几缕红丝,灼热地燃烧,他的声音却很轻,仿佛怕惊碎梦境:   “卿卿,你可还记得,去年在报恩寺佛舍中,大师用佛偈劝你放下,你却不说话。光远那时进了来,他说‘若真的放不下,又何必强求?此非彼,又安知彼不曾以坚持为乐?’那时你看他的神色,我一直忘不掉。现在我才明白,原来那时候,在你面前我便输了他,终究晚了一步。可是现在我已然明白了,卿卿,我已经走到了这里,我放不下。”   这一次就算抬头也没有用,眼泪早已夺眶而出。他捧起我的脸,指尖拂去我脸上的泪痕,在我的额头轻轻一吻,继续道:   “卿卿,现在什么也不要说。燕来的遗骸明日便到京城。到时我便来接你。”   我哑然,看着他的身影默默走出房门,一句话也说不出。   送走程潜,我收拾了五味杂陈的心事,唤来了莺簧:   “我想请睿王殿下来此叙话,有劳你为我安排。”   莺簧是他放在我身边的,我若想见他,莺簧自然有办法为我带到话。莺簧看着我愣了一下,不过还是什么也没问,点头去了。   我唤来隽隽,对有些红肿的双眼进行紧急处理,若被睿王看出端倪,只怕有的解释了。   午饭时分,睿王的身影便出现在我面前。非常不客气地从莺簧手中接过碗筷,与我一同享用隽隽的好手艺。放下碗筷,我说道:   “若觉得好了,便起身吧。我想与你一起,去盩厔万家村。”   “好1睿王连原因也没问,爽快地应了下来。   盩厔是京兆西部的诸县之一,在凤兮姐姐的描述中,这里山水曲折,有盈盈之美。她的母亲诞生于此,并与她的父亲,一起长眠于此。万家村以南五里开外的半山腰,溪水潺潺,花木盛开。她的父母便葬在唯一的那株梨树旁。   我循着她的指引找过去,梨树与溪泉仍在,状似坟茔的小土包上杂草蔓生,若不是青石墓碑仍在,我根本不能确认,他们便是长眠于此。   我跪在坟前,郑重地叩首,这一拜,是代凤兮姐姐完成遗愿,站起身再行一个礼,这是为我即将惊扰他们的行为,诚挚地道歉。   “殿下,凤贤大人葬身于此,我一直疑心凤贤大人并非自尽而死,如今殿下已接手此案,凤君恳请大人开棺验尸。小徒王恒亦长于此道,请殿下允他查验。”   睿王也随着我向那墓碑行了礼,然后对我道:   “今日请回凤大人,明日勘验,想来你入宫之前,凤大人便可重回此地。你——节哀1   “我没事!唯今最重之事,便是让洗刷凤大人污名,想必这也是他老人家所愿。”   我看向那墓碑,一阵山风扑面而来,将这春天末尾最后一点残花吹落,空气中都是怅然的清香。睿王的手轻轻拂过我飞舞的长发,拾起一片边缘已有些泛黄的花瓣,放回风中。他握紧我的手,声音有些沉黯,说道:   “起风了,我们走吧1   “我想陪凤贤大人一程。”我摇摇头,就算是为了凤兮姐姐,我也不能让凤贤大人的归途,这么孤单而悲凉。   “阿恒,凤贤大人的事,便交给你了。”   “师傅,您放心吧。若有什么疑虑之处,阿恒也不会擅自决断,总有师傅在。”阿恒挺起胸膛,这一次无论是他还是我,都面临着重要的挑战。他要去第一次独挑大梁,偶我则是要拼凑五十四具尸身。   进了大理寺,我直奔殓房。一个人的身上,有两百零六块骨头,这个数目在未长成的孩子身上,还要调整。这五十四具残缺不全的尸身,我一个人也要拼上几天时间,才能完成。首要的,是先把成人骨骼幼儿骨骼,男女骨骼区分开来,然后再做进一步的处理。   饿了就吃饭,暗了就点灯。所有会影响我判断力的东西都放在一边,我需要保持体力和足够的清醒,以最快的速度完成这一切。   “卿卿,别做了。我们可以找别的证据,我向你起誓,我一定会将这些人绳之以法1突然被人从身后抱住,双臂也被握紧,熟悉的气息在耳边吹拂,我侧过头,是程潜。他的双眸中全是痛心疾首:   “是我的错,不该让你来。”   “不用担心我,光隐,我要谢谢你让我来此。如果我不做这件事,终其一生,我都不会原谅自己。你出去吧,在这里的这段时间,我不希望被任何人打扰。”   并不是拼凑尸身,而是拼凑回忆。   骼骨的分娩沟又宽又深,胸骨完全骨化,还有一段相对完整,可以推断身高的肱骨。这具尸骸的主人,超过五十岁,身材较矮,应该就是村口李婶。到我来到这个村庄,第一个热情地留宿我的,就是她。李婶是个胖胖的、永远笑眯眯的妇人,生过五个孩子,其中的三个,并没有长到成年便夭折了,她的丈夫在很早之前便故去了,这重重的打击之下,她却并没有丧失生活的希望,是货真价实的“英雄母亲”。   这颗小小的头骨,下颔的□牙怎么也找不到了。对了,这头围,还有乳牙脱落的特征,不就是村西张家的小闺女丫丫,10岁的小娃娃,我记得她才掉了这颗乳牙,就算小伙伴再怎么逗她,一向爱美的她,也不肯赏脸笑笑,只是害羞的跑掉……   就在昨天,他们都还是活生生的人,而今却成了我手下的“素材”,生活就算再清贫,也不曾失了希望的,善良的人们,真的有人能下得去手,对他们做出这样残忍的事情?   明明告诉自己要抽离没用的情绪,为什么视线还是会模糊,为什么我的双手还要这么颤抖?我深吸一口气,眨掉睫毛上的泪珠,现在的情况,是洗冤比哀悼优先。   我继续忙碌,突然之间,肩头一重,柔软的绒毛出现在胸口,暖意驱走了丝丝夜凉,我头也懒得抬,先道了声谢,然后说道:   “光隐,你先歇着去吧,真的不必理会我。”   话音才落,我就觉得背后发凉,转身一看,原来是睿王正看着我,脸上明白地写着不爽。不过那点不爽,又被某种幽深难测的情绪所替代,我实在没那个心思一一解读。话不多说,转过头继续忙碌。   他走到我身侧,从我手上接过骨头,问道:   “该放在哪里?”   “第四床,右手位置。”我简单地说道,他照着我的意思将骨头摆好,又走回我身边。我则找到下一块骨头,继续甄别判断。   “停下来,先把这碗粥喝了。”我才要拾起另一块骨头,视线里便出现了一碗粥。我还没来得及有反应,就被他扯到一边坐下,银勺舀了一口粥,送到了我嘴边。   我只有一口吞下,粥的温度不冷不热,甜糯可口,肉粒与米粒完美结合,无一不妥帖,倒像是隽隽的手艺。   才咽下去,另一勺又到了嘴边。我皱眉,推辞道:   “我自己来?”   “仅有那盆水,我已经净了手。再去找水的功夫,只怕也喝完了1   我瞪着他半晌,他却始终抬着手,将那勺子放在我嘴边,我只有狠狠地含下去,将那口粥消灭掉。然后问道:   “光隐来过?”隽隽熬的粥不可能是自己长脚飞来的,是不是程潜送来的?   “已经走了1他的回答倒也简单。半碗粥全喂进了我肚子里,他这才向装粥的瓷罐里又舀了一碗,就着我用过的勺子大快朵颐。   就算程潜误会了什么,现在我也没有那个心情去解释了。我靠着椅背,转动脖颈,一直在那里检验时倒不觉得,一停下来,就觉得颈椎生疼。眼前这一摊,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算完。我站起身走回那堆骨骼前,又拾起了一块骨头,这是一个婴儿的小骨头,所谓的灭绝人性,便是这种连出生不到一个月的孩子,也不放过的——   不对!记忆之中,这个孩子还并没有上过户籍,也就是说,县里的记录这村落之中有五十四人,其实这村中的人数,应该是五十五人,尸体是五十五具方是正理,这是不是证明,还是有一个人没有遭受到这场灭顶之难?   如果真的有目击证人,那么这个案子就要不一样了。我心中泛起一丝希望,精神也为之一震。那么逃出去的这个人,到底是谁呢?我扑到那堆骨头旁,开始疯狂的寻觅头骨和头骨骨片。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也离真相越来越近了。终于把所有的头骨全部整理完毕,又查验了未成年人的骨骼,发现果然少了是一个人——村长家的老幺,十四岁的少年虎子。   “燕来村里,还有一个孩子并没有死,太好了,太好了1   这生命失而复得的喜悦,瞬间充斥我的心灵,抱住睿王之后,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然忘了形。而更加雪上加霜的是,他也半点都不客气的回抱我,让我深切的体会了一下什么叫“请神容易送神难”。   程潜也正是在这个让人百口莫辩的时刻,推开了殓房的门。   “光隐——殿下,请放开我1我使劲挣扎,好在睿王没有再坚持下去,我还是得以脱身:“光隐,我已经查到了,燕来村里还有一个少年,并未在这堆尸身之中。”   “真的?何以见得?”他们两人在高空视线厮杀了一阵,听到我的话,程潜终于率先投入主办官员的角色。   “在这些尸骸之中,并不曾有这个男孩。”我先简单的把我对于燕来村的所知讲述了一遍。并领他们看我已经拼过的未成年男子的骨架。   “燕来村十八岁下的男子,共有十个。但是这里无论是头骨,肱骨,股骨还是耻骨都不足十人之份。”这些骨骼是人体中形状比较典型的,也常用来确定人身:“那孩子虽则才十四岁,却比同年的孩子壮硕许多,若有他的骨头在,我必能拣出。”   “有幸存之人,那便再好不过。我这便去求见皇上,只要他尚在人世,定要让他毫发无损,到你面前1程潜将后续之事一肩担下:“你昨夜一宿都不曾合眼吧,我先送你回谢家休息一日,其余诸事,明日再办不迟1   我看向那些骨骼,明日再来处理,时间应该也来得及。还有凤贤大人的案子,我还有问题要问睿王和阿恒。   “不必这样麻烦,我还有凤贤案的枝节要求教殿下,就劳烦殿下一趟了。”我看向睿王,他对我点点头,我们之间,确实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   “师傅,您回来了1见我进门,阿恒忙起身向我问安。我对他点点头,然后对睿王说道:“昨夜有劳殿下了。还请殿下稍等,凤君先去整装。阿恒,你代为师陪殿下稍坐。”   回到房中,莺簧已经将洗澡用的东西备好,我躺在大木桶中洗去一身疲惫和不适,收拾好了再出来,睿王也早已换好了一身“新皮”,半倚在榻上,享受着我的私房茶。   我坐在他对面的美人靠上,接过隽隽送来的茶,问阿恒道:“昨日勘验可有定论?”   “回师傅,凤贤大人确系他杀。枢椎皴裂由上之下,舌骨却并未断裂,并非师傅交予徒儿自缢而死之像。”   我看向睿王,他说道:“我亦看过那伤痕,并非锐器所伤,而是内力所断。你莫要担心,入宫之前,你定可见凤贤大人污名洗荆”   “多谢殿下!凤君就等着殿下将谋害凤大人的歹人,一网成擒1   凤贤大人果然不是自尽,凤兮姐姐,若你泉下有知也会欣慰吧,请你好好看着,这件事情,终于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验尸,果然验尸才是偶滴本命啊本命~~   案子还在缓缓推进中,大家要有耐心啊耐心。   最近日更,已经饱和了。让我滚下去吧~~   丹凤吟   凤贤案已然有了突破性进展,我也放下了三分之一的心思,一心投入到重整人骨的工作。要把残缺不全的骸骨完全区分开并一一确认身份,是一件急需要耐心和技术的事,我需要时间,而现在我最缺乏的,也是时间。   看着那些骸骨,向回忆中拼命搜寻它们主人的体貌特征,我这才发现,虽然在这个村庄中寄宿了半月有余,村民们待我也热情,但是并不善于与人相处的我,却并没有与他们有太多的往来。这村中的五十几口人,我能记起的,不过二十多人。其他人的音容笑貌,都在我的脑中糊成一团,户籍簿上那些人的名字,我明明都有印象,却为何怎么也想不出他们是高是矮,是胖是瘦?   接下这个工作的第五天,我放下手中的放大镜,对着新拼出来的骸骨发呆,在这样人身信息不完备,就算我能拼回他们残缺不全的肢体,却也叫不出他们的名字,只有这样怎么算完成了同一认定!   终究还是不行吗?我闭上眼睛,无能为力啊,承认吧,凤君,你并没有一双翻云覆雨的手,从看到这些骸骨那一刻,你就应该明白的,不是吗?   理智告诉我应该面对现实,可为什么还是会因为不甘心发抖?   我将放大镜收进木匣,走出殓房的门。夜很安静,风很凉,一步一步,每一步都好像踩在棉花上。程潜的书房燃着灯,我推开门,程潜正坐在书桌后面看着公文,睿王和林冲在灯下对弈,而谢珂则擦拭着他的宝贝箫。   见我进来,他们都停下了手上的工作,程潜起身道:   “你——”   “光隐,有辱使命,我想是做不完了。对不起……”我惨淡一笑,只觉得脑海中天旋地转,便什么也不知道了。而再次醒来,还是晚上。万籁俱寂,惟有枕在我床边半趴着的隽隽,轻轻的呼吸声。我只觉得口干,才坐起来,便惊动了隽隽。她有些迷糊的双眼在对上我那一刻,早转为喜出望外,急道:   “小姐可醒来了1   她的话音才落,只听见门口珠帘叮咚,莺簧走了进来。往我这边张望了一眼,这才转身打起帘子,出乎我意料之外的,老太君一马当先,睿王和程潜都是乖乖跟在她老人家身后,不敢逾越半分。   老太君走到我床边坐下,叹了口气,道:“你这孩子什么都是好的,只是太过倔强,也不知道爱惜自己的身子骨。”   “夫人——”看着她慈爱的双眸,这几日压在心底最深处的那份悲凉冲上进了眼底,我竭力自持,才不曾让眼泪代替所有的情绪。   “你们两个都出去吧。”老太君非常威严地指示两个外孙,程潜皱了皱眉,睿王却只是深深看了我一眼,便转身出去了,程潜也只好跟着走了。老太君这才转向我:   “你这傻孩子,在我这老太婆面前,何必这样忍着,能哭出来,始终是好事。”老太君这段话说的语重心长,尾音是藏不住的萧瑟与沧桑。   是啊,能哭出来,终究是好事。能哭出来,便证明人还未死去,心还未腐朽。现在的我,又能哭出来了,已经比多少人幸福。也许我该感激上苍,让我来到碧落朝,抛弃从前的那个凤君,再活一常   我将头埋进老太君展开的双臂,任凭泪水汇成河流……   哭到睡着,对我而言是一种全新的经历。第二天早上起来,头晕耳鸣是少不了的,但是心情却畅快了许多。   我接过莺簧递来的热湿巾,道了声谢,敷在眼睛上,缓解那份红肿与凝涩。收拾停当了,我这才撩开珠帘,绕过屏风走到中堂,便见程潜一身华衣,倚在榻上喝着茶。   “光隐何时到的?”   “才来了一回儿,听隽隽说你还在梳妆,便没惊动你。”   我正要回话,说隽隽,隽隽便到了。她来知会我们早餐做好了的消息,我便邀了程潜一起用。一顿饭吃的默默不语,我也不知道该对他说些什么,只有又转回到案子上:   “光隐便不来,我也要去大理寺寻你。昨夜我梦着了燕来村时种种,今天起来,突然想起村长似乎说过。他过世的妻子有个堂弟,因家里不好,从小便舍了送进了庙里出家,那庙在离燕来村三个山头的林中,离县城倒也不远不近。他似乎曾带虎子去过那庙里。若虎子还在,想必也可能是投奔去了那里。”   “只是他既藏匿起来,便是去年县中追查时不曾出来,想必其中另有隐情。如今贸贸然去了,他也未必敢出来。”程潜皱起了眉,看着我道:“无妨,我亲身去一趟,若他真如你所言,无论如何我也带他出来了。”   “光隐,若他不肯见你,你便报上我的名字,再说一句维尼,也许会多信你三分。”就算他亲自去,也未必有所暂获,我初到燕来,曾将买东西时附送的一个小熊维尼钥匙圈,送给了他妹妹,那时他也在场,我只希望他还记得。   “好。昨日上朝时,皇上已做决断,凤贤大人一生清廉刚正,含冤被害,虽谋害他之人还未查清,却应先与洗刷污名,回复官誉,并命礼部为之选谥。凤大人的灵柩,已停在忠烈祠,只等择日风光大葬。你的心事,终于了了一桩。”   睿王应了我的,在我入宫之前,便为凤贤大人恢复名誉,如今他果真做到了。只是我这样进了宫,凤贤大人的身后事,便由不得我了。   罢了,人已然故去了,这死后的哀荣,有和没有其实无所谓。最重要的是谋害了凤贤大人的那些人——   “昨晚我一直在想,如果你不用入宫,如果没有燕来的案子,卿卿,你说我们现在会是在哪里?”程潜的声音有些沙哑,我终究还是开不了口。   如果我不用入宫,那高高在上的帝王,真的会重启这案子吗?这朝堂之上暗流汹涌,如果我没有任何利用价值,如果不是合了他的心意,一个二十六年前的旧臣而已,现实如皇帝,怎么肯为了他,激起惊涛骇浪!   程潜应该看得比我更清楚,所以到现在,他才会这么不甘愿。他有才华,他的身上流着云家与谢家的血,所以无论再怎么厌弃,他也逃不出这权力的烽烟。   程潜站起身,说道:“后日你入宫,我不能送你。你只记得,只要你想走,我一直都在;许给你的,不死不休。”   我目送他的背影,无力感像潮水一般,将我淹没。程潜,你这又是何苦!   接下来的两天,我都窝在房中,死命的阅读老太君派人送来给我的“宫则”,熟悉后宫中的规矩法度,这才明白皇帝丢给我的“凤仪令”,到底是个多磨人的工作。凤仪令的工作职责定义,非常简单,就是“协理后宫,辖制宫内六局”,不过这就意味着,后宫所有的事情,凤仪令都可以参上一脚。   权力越大,责任越重,若想平安活下去,就越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可是心思细密地算计着活,我真的很难学会——   “朕想看到的,是卿的气量。”皇帝的话在脑海中回响,他只怕也看穿了我的个性。我平日里装出的那些规规矩矩的样子,也不过只能一时,绝不能一世。把这样的我挂在后宫这样典型“低头都是笑脸,抬头都是屁股”的“猴子树”高端,到底有什么用意?   皇帝的心思如果都能摸出来,我就成神仙了。既然他也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睿王也说放开手脚,我就照着自己的心意活着便好,只当是再搬一次家罢了。   最后一天,我取了睿王那时留给我,分文未动一千两银票,全部送给了隽隽。她说舍不得我,我又何尝舍得了她。这一千两她拿了去,将来她的心上人回来了,两个人可以购置房产,做些小营生,比这些钱留在我身边,无论如何强得多。   担心,自我开解,这样的情绪几次交错之后,当我向老太君和谢家诸人拜别,踩上宫车的那一刻,不可思议地化为了一片平静。宫车穿过繁华的街市,九重宫阙就在眼前。这一次,不再是进去之后便可出来,而是要在这里生活上一段时日。   在那户籍上,十九岁的我,距离出宫的最低限度二十二岁,还有三年……   只是女官而非宫妃,程序要简单的多。其实按照普通程序,只要从皇后手中接过银册,带上凤仪令的象征物——孔雀开屏华胜,并接受宫内六局的参见,便算大功告成。可是如今皇后之位虚悬,后宫之中自然没有人能颁给我银册和华胜,我又是皇帝钦点,惟有到龙泉宫,由和皇后“夫妻一体”的皇帝陛下,代为分封。   皇帝把那银册交给我,只说了一句“莫要朕失望”,便放我入了后宫,至于没有“顶头上司”——皇后的凤仪令,到底应该做些什么,他也没有交代任何一个人,给我任何一句话。回到“没有女主人,如今我最大”的凤仪宫,按照正常的逻辑,就该是宫内局的人来找我行礼,之后我就要去后宫比我品级高的宫妃处拜码头,以混个脸熟,以后好办事。   我坐在凤仪令居所——位于凤仪宫最北边的清和殿正厅,莺簧以下,四个一等宫女一字排开,向我行礼。我生生受了这一拜,莺簧便一人送了一枝玉钗一只手镯,算是全了见面之礼。我也懒得应付,便让莺簧带他们下去准备茶点等物,毕竟等下来的,才是今天的重头戏人物群——宫正和六尚。   第一个登门造访的,竟不是别人,而是带着小乖一块出现的睿王。小乖见了我,便扑了上来,脑袋蹭着我的衣裙,一阵乱转。只是我现在穿着正式的衣裙,不能将它抱住,只有摸摸头作为回应。   还未来得及和睿王说上话,就听小乖一声虎吼,然后便是瓷器落地的清脆声响,我循声看去,是莺簧,她白着脸倒退了三步,靠在门边。我只有对她安抚一笑,说道:   “无事,若你不招惹它,小乖便不会伤你。何事?”   “宫正流苏到了,小姐,是否传她入内?”   现在绝不是小乖出场的好时机。我看了一眼睿王,说道:“有劳殿下将小乖带到内室,莺簧,寻个稳妥的,服侍殿下。”   宫正这个职位,在后宫十分显要又不讨好。因为宫正所掌管的,是后宫的法度。小到宫女打翻宫妃们的胭脂盒,大到御妻级别的嫔妃犯禁,林林总总与“坏了规矩”有关的事,都归这位从三品的宫正管辖。而这位流苏大人三十上下,修眉俊目面无表情,自进了厅便是一派不卑不亢,整个人站在那里,就好似一本写了“规矩”二字的宫廷教科书。   在她之后上门的,是六尚中的尚食与尚仪,稍后尚寝和尚工也来了,她们四人都是三十到四十之间,各带了两名副手而来,规规矩矩的向我请安行礼。   又等了半柱香的时间,进来了两个穿着绿色宫内局“制服”的女子,向我请安之后,便呈上一封书信。原来她们是尚服的两位副手,尚服局徐尚服因为身体不适,已然向秦淑妃处告了假,淑妃娘娘也怜她辛劳,准她以具书信向我请安便可。   还不等我这新官烧那三把火,便有人想先给我“下马威”,试探我深浅了吗?我心中觉得可笑,我这个“皇家空降部队”是只年轻的“菜鸟”,初来乍到,正适合某些人“倚老卖老”。再抬出淑妃这个“地头蛇”,我就算是“强龙”,也要给些面子不是?   要面子没问题,我连里子都一块送给你!   我还未说话,就听隔壁传来一声虎吼,显然是小乖——不,应该是听壁角的睿王在作怪。底下的一众人等,皆是面面相觑,不知发生了何事。   睿王的意思,我明白了,这下看来我真是要“假虎威”了。我淡淡一笑,安抚道:   “各位大人不必担心,小乖是神兽白虎,最是通灵性。因才入了宫,还来不及将它放养到上林,是以暂寄内房。如今内房门窗锁闭,它出不来,自然也不会伤人。”   “白,白,白虎?”底下已经有受不了的,说话打结了。   我只当没听见,继续道:   “本来也是来日方长,不急于一时。只是祖宗规矩成法不可废,我也只能在此,接受各位前辈之礼。本官听说,徐尚服向来最是守礼自持,如今一病连淑妃娘娘都惊动了,想必身上是着实不好。莺簧,老太君送的人参取一枝来,你亲自随二位大人去瞧瞧徐尚服,只说是本官的话,尚服大人积劳成疾,本官心中着实惦念。只是还要去拜见淑妃娘娘,不克前往。既然病势沉重,千万不必勉强,回宫外家中休养半月再来。你这一去,请她将账目交割清楚了,这半月你就辛苦些,去尚服局帮她照看照看。”   大家都是明白人,也不必装着糊涂,想看我的笑话,没那么简单。我本来没什么火气,不过有人送上门来让我烧,我不烧她一烧,岂不却之不恭!最好你尚服局的账目清楚,你自己又干干净净没有半点缝隙可钻,否则我就要拿着鸡毛当令箭,好好清算一下。   在二十一世纪时,刑警们审讯犯人,这招“杀鸡吓猴”也是功效显著的,拿来用用总是没错的。果然这句话出口,和把C4炸药丢进火里,效果没什么两样。我看着宫正和那四尚,估计此外是连隔壁住着一头白虎都忘记了,宫正流苏的唇角勾了一下,而那四尚则是脸色一变,更加恭谨了。   莺簧应了一声“是”,便转身出去了。又听这几位汇报了她们各自部门的情况,便借口要去看淑妃,端茶送客。   正当这些大大小小的“神仙”起身要走时,就见一个穿着朱红“制服”的女子,带着两个绿“制服”匆匆而来。想来这就是六尚之首尚宫大人了。估计一定是刚刚有谁去做了耳报神,这位尚宫大人发现原来我这个“柿子”还不算太合手好捏,观望够了,所以就出现了吗?   罢了,一只鸡已经够了,我毕竟才到了后宫,没必要把所有的人都一次得罪了。不过也没必要对失礼之人太谄媚,我受了她的礼,便也将她和其他人一起“送”了。   小鬼们都过去了,大魔王马上就要出场了。能培养出像齐王那样儿子的娘,我就算是加了一百二十万分个小心,也不为过……   作者有话要说:最难熬的大封推榜单终于过去了。我也回到了这个叫人间的地方,所以请允许我不必再放下手边的事情,只埋头码字,毕竟生活不仅仅是更文啊更文,比更文更崩溃的事情还在以后~~   话说偶们凤君就这么入宫了,雄赳赳气昂昂,不过考验还在后头啊后头~~   爱我,看在我这么虚脱还出来更新的份上~~   满江红   莺簧被我派去与那位徐尚服见面,所以我只带了分配给我的四位宫女中的雪赋,乘上宫中三品以上女官才有的素面小轿,去往淑妃居住的琼华殿“拜码头”。   下轿递了拜帖,不过三分钟,就见一个穿着一等宫女制服,二十上下的女子走了出来,引我转过影壁,直入正厅。   比起巍峨气派却冷寂的凤仪宫,琼华殿显然更像是“女主人”的家。扑鼻都是如兰似麝的香气,入眼都是珠玉之光,而夹道四排椅子上,皇帝大人的宫妃们花枝招展聚集一堂,将那位坐在正中偏右处的高榻上,笑容亲切的美人簇拥着,如众星拱月一般。   我按照宫礼参拜下去,还未行到底,便被人搀扶起来。我抬起头,便与一双含笑的眸子对个正着。能有齐王这样美貌的儿子,淑妃的容颜精致光艳,可想而知。毕竟是四十开外的年纪,就算再保养得宜,也很难遮掩去眼角眉梢岁月的痕迹。但是这些并不影响这位淑妃娘娘的美丽,反而为她增添了年轻女子可望而不可即的韵味。   她仔细端详着我,半晌拉着我的手,对座上诸位美人儿笑道:   “姐妹们也见识见识,晏太傅可真会调理人儿。看这孩子生得明眸皓齿,这通身的气派,倒像是世家的小姐,谁承想竟有雪冤禁暴的本事,强似乐府诗里歌咏的花木兰1   “娘娘过誉了,不过是些微末之事,何足娘娘挂齿1我当然得顺着她的话谦虚几句。各路嫔妃见她向我言语示好,自然都纷纷将溢美之词向我砸来。   就在这一片和谐透顶的氛围之中,就听到坐在第一排左数第三位的嫔妃将茶盏“咔哒”一声,放上了金丝楠木的边桌,然后道:   “身为女子,自然应以贞静守拙为第一要务,与那许多男子一道成日里在外奔波,终究有违女子之道,失了咱们的本分。”   她的这话一放,大厅里再无人说话,那些嫔妃们镇静的便端茶掩饰,间或用眼角余光观察着这边的动向;若是没那么深沉的,便露骨地看过来,目光略带紧张。我没有接话,只微笑地着看向淑妃,她却道:   “胡妹妹说的,自然是正理。只是凡是总有万一,若凡人都如妹妹一般,蒙祖荫入宫选在君王侧,女人家的,谁又愿意在外抛头露面?何况百善孝为先,凤卿从师命为伯父洗冤,纯为大善,又怎好以寻常妇道苛责于她?”   她口中的“胡妹妹”,想必就是她爹因为凤贤案牵连,如今已经被睿王“拿下”的那位胡大人吧。她这样对我,倒也没有什么好惊讶的。真正让我有些摸不透的,是淑妃的态度。她言谈举止透露出来的信息,倒不像是打压,而是拉拢。若说她是真心的欣赏我,我倒不太敢相信。皇帝待我的态度,从表面上看,基本上可以用“圣眷正卤四个字来形容了。那淑妃的目的是——我的脑海之中浮现出齐王云灿的脸,难道她又在为自己的儿子打算?   睿王和我,虽然有一花定情的故事沸沸扬扬,但毕竟定情不是结婚。不过如果她以为这样便有空子可钻,那可真抱歉了,我对去齐王府内和那些姬妾们斗法没有任何的兴趣。   罢了,以我的心术,就算想再多也是徒劳。这后宫女人的心思九窍玲珑,我还是不要自作聪明,跟着别人的心思舞蹈,反而给自己添乱的好。   “多承婕妤娘娘教诲,凤君年少不知事,承蒙圣上恩典,授予凤仪令重责,诚惶诚恐,凤君于后宫内闱之事,着实生疏,今后还要向淑妃娘娘多多学习。只是初初接手,处事难免有不周之处,还请诸位娘娘,夫人们见谅。”   接下来的程序,就是认人。屋子里一共有三十二名嫔妃,其中二位“九嫔”,分别是昭媛和充容;六位是“世妇”,包括二位三品“婕妤”,三位四品“美人”,一位五品“才人”;其余就是品级很低的御女之流。那两位婕妤之中,除了“教训”过我的胡婕妤之外,还有一位,是谢贵妃从前的女史——方婕妤。老太君曾与我说过,在谢贵妃故去之前,担心皇帝因为她的死太过震怒,所以逼着皇帝答应,在她死后,将所有在她身边工作宫女的意愿一一问询了,安排好各自的去处。这位方婕妤便是在那个时候,选择留在了宫廷,对睿王私下里颇多照顾。这位方婕妤,是能够给我帮助的人。   不过现在也不是什么详谈的好时机,我心中还惦记着留在凤仪宫的小乖,完成了流程,便各自谦逊了几句,打算走人。没想到门口却传来了太监的嘶吼:   “齐王殿下到1   自从在秦府,因为秦二小姐与他“过招”之后,我便没有再见过他。偏我要走他便来,还真不是时候。一阵忙乱的礼仪之后,他便冲着我来了。   “凤卿一向少见了,听得父皇下诏,本王亦曾到谢府恭贺,却不想凤卿却被光隐请去了大理寺公干,本王不便惊扰,是以未有机会向卿当面道贺。听闻卿因燕来命案太过劳累,晕倒在堂,可好些了吗?”   他倒是耳聪目明,连我晕倒的事情也都知道了。   我微微一笑,道:“蒙殿下垂问,凤君已然无恙。殿下进宫,想来是欲与淑妃娘娘共叙天伦,凤君不敢打扰,就此告辞。”   “如此,本王送凤卿出殿。”   把我那句“不敢有劳”当成了耳旁风,他已然转身率先出殿,我只有对淑妃再行一礼,跟了上去,他停住了脚步,直到我走到与他平行位置,才与我并肩而行。   “致远回京,你们自去啸傲山林,也还快活?”他笑着问道。   “难得致远回京,光实豪情大发,只说想着学那北地风流,直搅得睿王殿下的猎场之中鸡飞狗跳。行猎毕竟是不仁之事,殿下菩萨心肠,想来也听不得,不说也罢。”   道不同不相为谋,何况他可是号称食素之人,又是菩萨心肠,我们去猎场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怎么能带上他?   “果然是光实,谢相之后,也惟有他担得起‘衣冠磊落,谢氏风流’这八个字。”齐王一笑:“想那晚,凤卿应是‘触目见琳琅珠玉’,本王惟有钦羡而已。”   我看了他一眼,他的表情已不复平常的“圣洁”,眼波流转之间,倒有些货真价实的怅惘与不甘。这一刻,我倒是有些能够理解他了。   人的一生中,第一个不能选择的,便是他的出生。睿王托生于谢贵妃之腹,理所当然有了“谢瑱”这个名字,有了这样的兄弟——光远,光隐,光实,光凌,他们的名字熠熠相连,天生便是碧落士族天空里,最璀璨的一群。这种亲密的血缘以及谢家人骨子里的荣耀感,无论齐王再如何努力,也无法逾越;再想亲近,也无法突破这样的隔膜。   不需要任何的解释,这就是老天爷最暴力的一面。   他的钦羡,并不需要我的回答;而他的心思,也不容我窥测。所以我明智的闭上嘴巴,由着他一路送我上轿。   “若有机会,我亦想随凤卿去见见那只白虎。我对凤卿,亦有许多歉意,那日在秦府之中,我并非——”   “殿下不必放在心上,不过是立场不同,凤君于殿下当日的举动,并无怨言。凤君告辞。”我挥手让雪赋放下帘子,也隔开他欲语还休的复杂的双眸……   跟着一个神人——睿王和一只神兽——小乖穿行在宫廷之中,是件很彪悍的事情。看着沿路上太监和宫女们近乎诚惶诚恐地跪在地上,连头也不敢抬,睿王用这一招高调为我立威,我豢养小乖的英雄事迹,想必不用等我回到凤仪宫,就会传遍宫廷了吧。   当晚上我再循例宴请宫内局的诸女官时,她们的态度明显更加恭谨了。   莺簧那边已经取回了账册,不过我当年并没有选修司法会计的课程,看着那写满了中国古代记账体数字“〡〢〣〤〥〦〧〨〩”的账簿,只觉得天雷滚滚。这个东西,还是给专家去看比较好。   而淑妃那边,送来了宫内府每天上交的记事薄,上面记载了很多的旧例。我就着明珠灯,将去年的记录大约翻查了一下。宫廷之中的事情,说复杂也真复杂,说简单也真简单。复杂之处在于事务繁多,关系纷乱;简单之处在于,所有的处置,基本上都有旧例可循。   后宫制度历史前年,我自然不会没头没脑想去做什么改革,我没有谢皇后的地位,也没她的本事,我能做的,也不过是“坚持原则,处事公允”罢了。   可是第二天,我的这项原则,就遭到了挑战。我本来是在淑妃宫中,与她一起接待来支取钱财和各色物品的人群。就见莺簧的身影,在门口晃了两晃。我便和淑妃告了罪,与她汇合。   “小姐,宫正那边来人了。说是胡婕妤殿内来报,吴御女身边的三等小宫女,不知哪里开罪了胡婕妤,胡婕妤正罚她跪那碎瓷片,宫正已经过去了,问小姐是否也过去看看。”   罚跪碎瓷片,她这不就是明目张胆动用私刑!我对莺簧道:   “你快些先去看看,若真的罚跪,一定要她停刑,我去回过淑妃,再去找你。”   我将莺簧告知我的事情转达给淑妃,她皱起眉,倒也二话没说,便起身说与我同去。她能主动要求,那是最好,毕竟胡婕妤是宫妃,虽则知道她犯了错,我也没那份权力处置她。有淑妃在便不同,她打理后宫这么多年,虽没有正位,但毕竟是“半个皇后”,到时我一张诉状递到皇帝那里,有她见证,分量十足。   当我们匆忙赶到胡婕妤的居所,莺簧已经控制住了场面。一地白瓷片,尘土与血色糊成一片,触目惊心。一个看起来不过十六、七的小宫女,人仰面躺在春凳上,白色的裤子膝盖的部分也是鲜血淋漓的样子,已洒了些金疮药止血,但是那春凳边缘,还是染了一片红。有一个宫妃打扮的女子,正伏在春凳旁边,哭得梨花带雨。   莺簧一脸忿然,几个束手束脚站在“场外”的宫女,也都露出了畏惧和不忍的表情。只有那位胡婕妤,一脸满不在乎地坐在廊檐下,见到我们进来,方才站了起来。   我没功夫搭理她,直接走向那个被刑求的小宫女,一边检查她的伤口,一边问莺簧道:“可已派人去了尚食局?”   “去了,算算时辰,司药应这就到了。”   才说完,那司药便带着一个尚食局的宫女到了。她们向淑妃和我行礼之后,便围了过来,为那小宫女验看。我已经初步诊断过了,好在没有伤到骨头,虽然血肉模糊,倒也都是皮外伤,休养上一阵子就能好了。   我让开位置,一步一步走向一脸轻蔑的胡婕妤,扬眉朗声道:   “胡婕妤,宫女也与你一样,都是爹娘生养。今日无论她做了什么,亦有碧落律条与宫则在,当由宫正清白处置。便是宫正不能决断,还有我在。我倒要问问你,这一地白瓷,一双残腿,究竟是那朝的王法的刑责?又是哪条宫则与你之权?”   “不过是个奴才,居然敢用了六公主一样的衣料,裁了做鞋,真是好大的胆子1那位胡婕妤冷哼一声,说出了答案:“身为下贱,竟敢对公主不敬,本就是死罪。如今不过是让她跪个片刻,”   “这后宫之中,就算阿猫阿狗,也是圣眷赐下,何况是人。她既错了,妹妹只管告知宫正处置。如今你动用私刑本就失了体度,还将人折腾成这样,未免有违天和。”淑妃的话说的不温不火,不轻不重,那胡婕妤仍是一脸忿忿,却没有继续顶撞。   用了她家六公主一样的意料做鞋,就应该跪在这白瓷之上,受这样的酷刑煎熬,是什么道理!   “淑妃娘娘明鉴,凤大人明鉴,那块衣料,原是臣妾生辰前尚服局送来的,说是皇上御赐与臣妾裁衣的表礼。臣妾裁了一条绣裙,还有富余,原说是圣眷难得,便命宫女小绿将余下的料子,做一双鞋子,臣妾原不知六公主亦有一样的衣饰,并无半分对公主不敬之意。”那个御女听了我们的对话,扑到了我们面前,激动地说道。   “胡婕妤,您可听清楚了?若您再无辩解,人我便要下了。”我目光直视着胡婕妤,压抑心中的怒火,道:“这后宫之中,所有的女官与宫女,都是领了皇上的月俸,受皇上之命,服侍诸位娘娘,绝非某位娘娘的私产。昨日凤君承蒙婕妤教导,说贞静自持,方是妇道,今日便出了这些事情。显见得胡婕妤您都忘记了,本官别无他法,也惟有烦请您和我一同到陛下面前,有劳陛下再说与您听一次1   “你竟敢以陛下来压我1那胡婕妤只差指着我的鼻子开骂了。   “凤君不敢。”事到如今,我已经一步不能退让了:“婕妤三品,御女八品又如何?只要将来有了子嗣,无论品阶高低,总是诸位殿下的庶母。是以于凤君而言,两位夫人皆是陛下的嫔妃,凤君身为人臣,皆是一般的敬重。”   我和胡婕妤两个人,就算顶上了。她这般难为我,不过是因为她的父亲,虽然是非不分,但愚孝总也算孝顺,我可以不予理会。但是今天的事情不同,她用这样残忍的手段,去惩罚一个宫女,不过是因为那小宫女用她女儿一样的衣料,奉命做了一双绣鞋。我绝对不能姑息这样的变态。   “凤卿说的好,陛下将凤卿选为凤仪令,果然是眼光独具。”在这即将擦枪走火的时刻,淑妃终于还是跳出来打圆场了。她说道:“今日胡婕妤动用私刑,委实是她的不对。然而陛下日理万机,后宫些微琐事,也不需劳烦他分心。如今这后宫之中,嫔妃以本宫忝为牛耳,女官以凤卿马首是瞻。不如你我二人在此,将此事完结,岂不省事?”   我们两个商议解决,省事却是省事,但是公不公正,就是另外的问题了。我倒想学习一下,这位“仁慈”之名享誉后宫的淑妃娘娘,到底是怎么处理问题的。   玉人歌   “胡婕妤与那宫女小绿,毕竟尊卑有别。胡婕妤也是一时气愤,方才做下此等错事,想必现在她也知道错了。不如便罚她将这宫女小绿养伤之用,一律承担。另取纹银百两予小绿添妆,以示补偿。从今日起,胡婕妤入宫内小佛堂,避静十日修习女则,并再扣一年俸禄予养老所,小惩大诫便是。椒房之内,自是家和万事兴,凤卿以为如何?”   秦淑妃这一番安排,倒也滴水不漏。宫女小绿虽然被打,但是养伤的费用和嫁妆钱,胡婕妤都帮忙出了。而对胡婕妤而言,禁足佛堂修习女则都是其次,接下来一年的俸禄都充为公用,对于父亲已然被剥夺公职并下狱,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她而言,也是雪上加霜吧。我看着胡婕妤那难看的脸色,想必她也积压了一肚子不满吧。   如果我是明智的,就应该接受这样的安排吧。可是——   我并不是一个会审时度势的人,只是这样不痛不痒的处罚,怎么能够偿还那一地的鲜血。不过是因为托生在了好的人家而已,就以为自己可以践踏别人的身体和尊严,这样的女人,怎么可以让她这么轻易的逃脱!   淑妃想就此“和气生财”,我却没办法与她达成共识。我并不愿意将“原则”建立在弱势者的“委曲求全”和强势者的“金钱攻势”上。所以,我不理会一直“以眼杀我”的胡婕妤,微微一笑,道:   “淑妃娘娘说的是,娘娘是心慈之人,真心实意将后宫诸位嫔妃夫人,姐妹一般看待,求得也不正是这‘家和万事兴’五个字。只是凤君身为女官,所思所虑,皆以碧落法度为先。宫殿之内,致敬之所,是以我碧落律斗讼中,特有。‘宫内争忿’条。平素里殴伤见血,杖六十可以;宫闱之中,殴伤见血,则处徒一年半之刑。好在妾殴伤夫家部曲,减凡人两等;奴婢则减三等,如此加减下来,只有杖六十之刑。凤君所言,可有谬误之处,请娘娘指教1   她是被告的“姐妹”,我却是苦主的“主管”,大家毕竟立场不同。她如果真的想做个“好姐妹”,我也不管不到,不过前提她按照碧落会典的要求,自行“回避”了,否则我倒不介意把这件事闹到皇帝那边去,事实上,对于胡婕妤这样的后宫嫔妃,最重的惩罚还是来自皇帝难测的“天威”。   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多么的煊赫堂皇,其实说到底,不过是维系在一个男人的“西装裤”下,仰着一个男人鼻息的一群女人。不过我也并没有办法站在道德或者理性的制高点上,摆出什么姿态来,因为我现在的工作,也就是为这些女人服务罢了。   淑妃没有说话,我看向宫正,说道:“宫正大人,本官说的可有差错?”   那宫正流苏向我一礼,恭谨地说道:“大人说的是,只是婕妤位在三品,依名例——”   说到这里,她方才一顿,抬头看着我,显然是意识到了,下面的话才是重点。依碧落律疏名例律,三品以上官员犯罪,主官亦无判决之权,只能将案情查明之后,上呈皇帝,由皇帝亲自定罪量刑。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现在做了决定,而这事情又传到皇帝耳中,就可能出现不同的结局。也许皇帝会接受我们“好意”的出发点,认为我们是“为他分忧”;当然也可能皇帝认为我们逾越了应有的本分,轻了是“漠视法度”,重了就是“欺君之罪”。   我看向淑妃,她的目光则是看着胡婕妤,似有些伤感,叹道:   “罢了,你我同住宫中十年,我只将你当亲妹看待。我也只你素来要强,是以你虽有过失之处,我也不曾说过一句重话。如今你这样,我原也有错。后宫毕竟是个有规矩的地方,这次,我真的是帮不得你了1   “都是你,都是你这妖女!不过是个下贱的婢女,我罚了她又如何?”那胡婕妤的一腔怒火都冲着我来了,气吞山河地的巴掌高高举起,在落下的途中,就被莺簧一把截住,那胡婕妤还要拳打脚踢,早被淑妃指挥着宫女,一把抱住,扯向了旁边。   我懒得搭理她,对那位御女道:“小绿负伤,纯为无辜受累。一应医药进补,都由宫内府负担。我会再支应一位宫女去御女处所,暂代小绿之责,御女不必担心。”   我再转过身,对淑妃道:“娘娘,此事最后当如何,还请娘娘示下。”   “罢了,先将胡婕妤禁足。至于此事具情,便由流苏出具奏本,我二人联署,依八议之法,上呈陛下御览圣裁。凤卿不亏法曹出身,于律法竟有如此精深造诣。今日本宫见识了。”她看着我的眼神,依旧是满满的慈爱,慈爱到让人心凉。   “哪里,凤君不如宫正大人,险些便误了八议之法。”我也借着流苏谦虚两句,被淑妃拉着手,走出了胡婕妤的院落。   总算没有被那些琐事活埋,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清和殿,随便吃了点饭,直接倒在床上。就算是验尸加班一天一夜,也不会有这样累。下午睡了一长觉,醒来去上林苑看过小乖,待我终于静下心来,已经快下钥的时辰了。我只有认命的坐上轿子,到宫门各处巡视。毕竟偌大的后宫,都是女眷和半女眷——太监,安全才是第一位的。   晃到了一半,轿子突然停了,帘子被从外面挑开,莺簧压低了声音道:   “小姐,皇上有请。”   我下了轿,便看到皇帝身边的执事太监手上提了个灯笼正看着我,我心中叹了口气,看来想要很快回去投奔周公,真的是没那么简单。   跟着他没走几步远,便拐进了竹林之中,有二个人正站在竹林幽静的尽头,我循着光看过去,那位一身明黄常服的,昂首对月的,不正是皇帝。   我认份地走过去,向他问安,他转头看向我,轻声道:“既来了,便陪朕走走。”   既来之,则安之,只当是散步了。我跟在皇帝的身后,也学他慢慢地走。夜很安静,空气很清新,我很快便沉浸在融融的月色之中,直到皇帝开口,才反应过来,我真的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今日胡婕妤之事,朕已然听闻。你为了一个小小的宫娥,开罪了淑妃与胡婕妤,心里可曾有后悔?”   “凤君既做了,便不后悔。”我非常直接的回答。也许很多人觉得我不值得,甚至笑我太傻,但是人生中总有些事情,便为它犯傻也是值得的。若真的舍了这“无用”的正义感,我怎么还能做“凤君”!   “虽千万人,吾往矣吗?莫怪乎耀儿这般看重你。”皇帝倒笑了,道:“如今看来,将你置入这后宫,委实有些屈才。你的性子虽倔,好在天长日久,终有珠圆玉润的那日;惟独这份胆识与霸气,便是再养,也养不出来的。朕总算没看错人,从明日起,未时便到龙泉宫书房来,伺候朕笔墨。”   未时伺候笔墨?那不就是说,我要在他们议政之时,去龙泉宫立一个时辰的规矩?这样子放任我旁听政事,总不是规矩啊,皇帝心里到底盘算着什么?   就这样跟着他晃到了一处深锁的宫苑门前,借着灯光与月光,我看清了门上“关雎殿”三个大字。这里,不就是当年谢贵妃住过的宫殿?皇帝怎么带着我绕到了这里?   皇帝亲自走上前,开了那锁。转头对我道:“凤卿,你随我入内。”   关雎殿本来也不叫关雎殿,只是当今皇帝为这宫殿改了名字,榷诗经》中“关雎”的典故,表达他对谢贵妃的情意。只是听说自谢贵妃薨逝之后,这宫门便终年锁着,惟有每日清晨时分,才有几个宫女太监进去打扫一下,如今已成了后宫禁地。莺簧甚至打听到了这里闹鬼的传闻,普通的太监宫女,到了这里都是绕着走的,却没想到我才入宫二天,便有机会进了这传说中的地方。   花木森森,月影重重,若真的有鬼住在这里,那这鬼也定是风雅之鬼。皇帝走在我身前,脚步轻柔却慎重,好似生怕惊破了谁的梦。月光将花影与树影投在长廊之上,我们没有灯,他却并没有半点迟疑或者摸索的迹象,那仿佛就算闭着眼睛,他也不会迷失,不会忘记这里有一丛牡丹,那里便要转弯。   他一定是常常来这里吧,否则不可能对这里的草木摆设,都这般熟悉。   推开雕花木窗,月光的清辉争先恐后挤进来,轻拂着墙上图画美人那细致的脸。皇帝对我道:“你且见过耀儿的母亲。”   我当然只有照做,行礼之后,皇帝却半晌也没说话。我只有瞥过去,只见皇帝目不转睛地看着图上的谢贵妃,仿佛在与谢贵妃的灵魂在交流一般。我不忍打扰,也不能打扰,只有也看着那轴美人,中国古代的仕女图毕竟太“写意”,我很难从这画上,寻到与云耀相似的眉眼,却能感受到一种温柔。   “你起来吧。”片刻之后,皇帝终于叫了我起来,他看着谢贵妃的画像,轻声问道:“以你之见,光武文皇后为何禁谢家女子入宫为后?”   我看向皇帝,心中有些疑虑,这话我该怎么接?   “无妨,在这关雎殿内,你可只当我是云耀的父亲,便是说了什么,出了这殿,朕也会忘得一干二净。”   这个算是给了一块免死金牌吗?既然这样,我就有话直说了:   “凤君拙见,文皇后想必是推己及人,方有此命。文皇后在深宫多年,与光武帝之间夫妻情笃,被多少人艳羡。文皇后却仍不愿谢家女子进宫,想必终有许多时候,‘纵使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以光武帝之情深,文皇后之睿智,尚有这些不如意,何况旁人?”   “说得好,可惜我们在你这年纪时,总是看不透这许多。”皇帝叹了口气,道:“也许并不是看不透,只是那个时候,我终究将自己看得比她重些,而她——今时今日想来,当年我若没有强求,她想必还活在世上,嫁给了不知哪家幸运的小子,如今已然儿孙绕膝,满鬓风华了。”   人都是自私的,何况是万万人之上的皇帝。   “渺渺过世之初,我对耀儿却有怨恨。若非为了生他,渺渺不会缠绵病榻,不过二年,就与我天人永诀。直到岳母大人冲到我面前,一顿乱棍将我打醒,却已经太迟了。我的太子因为宫人的谄媚和溺爱,不过十岁就已经变成了无可救药的残暴之徒,而耀儿甚至不愿多看我一眼。我与渺渺的儿子,决不能如太子一般,我只有将耀儿托付谢家。好在谢家并未负我所托,耀儿如今已是我碧落引以为傲的‘战神’。我亏欠他的,亏欠了渺渺的,凡是他想要的,我都会给他。”   他站起身,看向我,目光锐利而决绝:   “只是我不能让他受到我与渺渺这般的苦楚!他还未到我的年纪,还不知道今日握在手中,明日是甘草还是毒药。身为他的父亲,我便要为他甄别。若你与渺渺,是一样的性子,我断不会容你乱了他的心思。”   所以托了我个性倔强的福,才能活到今天吗?但是我依然不明白,既然皇帝这么爱这个儿子,怎么会放任某些人对睿王图谋不轨?   皇帝毕竟是皇帝,我眼神中的问号,显然被他读了出来。因为他接下来说的就是:   “以耀儿之能,那些三脚猫,岂能伤他半分?燕来那时,若非——他既做得出,我便饶不了他1   看来程潜是任重道远了,燕来刺杀的事情,显然皇帝不会满足于解决表面问题。可是更倒霉的是我,早该想到有什么样的老子就有什么样的儿子,他已经下了决定,要把我和睿王送做堆了吗?   “皇上,您心中比谁都明白,睿王殿下龙章凤姿,凤君却是寒门陋质,如何堪为匹耦?”   “你出身凤氏,也算名门闺秀。有白虎护身,又是晏太傅高足,也可勉强配得。”皇帝马上将我的反对顶了回来。他眯起眼睛,问我道:   “莫非你看不中耀儿?还是你惧了他天煞孤星的命格?”   “所谓天煞孤星,不过是无稽之谈。”我直觉的反对,那日睿王谈起“天煞孤星”这件事情时,虽然脸上是淡的,但是我能感觉到,其实他心里多少对此有些介意,对于皇帝而言,想必更是心底里的伤口。何况我是现代人,我也确实不信这种说法。   至于看不中他儿子?我怎么敢!就是因为他这位儿子除了那要人命的腹黑个性,其他都近乎完美,所以我才越发想离他远点。可是这样的话,我要怎么和皇帝说,才能把这事说圆满了?   “皇上爱子心切,凤君能够体谅,因此也更不敢应承皇上。莫说睿王殿下于凤君,并无光武帝般的情深,就是凤君,也并无文皇后的睿智。凤君的性子向来求全毁隙,若真有那么一天,皇上可愿看到光武帝后的旧事重演?”   我索性将底牌都摊开给他看,我和睿王,如今就卡在一个节点上。我们心里都清楚,那些曾有过的脸红心跳,其实都是一种迹象的证明——对他,我有一点动心。   可是最大的问题也在于此。只是那么一点真的不够,因为这点动心不是无所谓,我不能自然地笑对他的三千粉黛,也因为只是一点动心不是深爱,不足以让我蒙住双眼,不去理会那些是是非非。   才进宫两日就碰上了这许多事,我已经深深厌倦,又如何能够支撑过岁岁年年?我不敢去想,哪怕只是这样提到,我都觉得不寒而栗。归根到底,这后宫,和我脾性完全不合。我宁愿和尸体在一起,也不愿面对那些勾心斗角,明争暗算。   皇帝看着我,微微一笑,终于也亮出了他的牌:“光武帝后的旧事?若我告诉你,那旧事完全不是如你所知,你又当如何?”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偶的牙还是粉疼,但是偶还是克服了艰难险阻写文更新,所以,不要催促偶了,偶尊滴尽力了。这文是尊滴不好写。   还有谢谢乃们的关心,偶尊滴很感动。   把这段卡在这里,不知道大家是不是粉开心,嘿嘿,其实光武帝后的故事,伏笔是下在这里的,这是为了解开心结,成全凤君和睿王的姻缘。当然也是为了让看了前面,对光武帝后结局很郁闷的亲们,更爱我而写。哈哈哈哈,乃们爱我不?   酱紫,慢慢看文,认真留言,我挥手下去了。   彩云归   完全不是如我所知,我有些诧异,难道这里面还有什么内情?我看着皇帝那张老谋深算的脸,他问我“又当如何”,我又如何知道“该当如何”?   “世间传说,文皇后薨逝之时,将光武帝阻于凤仪宫门之外,至死不肯相见。如你所说,以光武帝之情深,倾爱之人天人永诀在前,他为何不曾力排众议,闯入殿中,见那最后一面?”皇帝根本没有半点想揭晓谜题的意思,反而把我当成学生一样问话。   “臣愚昧,私下揣度,想必那时,光武帝已存同归之志。既欲与文皇后共赴黄泉,须臾便可重逢,见与不见,又有何区别?”我只有硬着头皮回答。   “若我与光武帝易地而处,在那弥留之际的是渺渺,哪怕只能看上一眼,便是要毁天灭地,在所不惜。”皇帝看着那画轴上的谢贵妃,目光之中全是追思与眷恋。   我惟有沉默,因为像那样炽烈的感情,我亦曾有过。若可以折寿十年,换得父母最后一面,我也是愿意的吧。这世间爱情也罢,亲情也罢,都是如此。人啊,便是能勘破生死,却也难勘破情关。   “光武帝那日携了文皇后弃冕而去,第二年方才寻到了他二人的尸身,仁和帝将帝后合葬入陵,并请庙号,煊赫以极。世人却不知,那偌大的帝陵不过是衣冠之冢。光武帝后,尚在人间。”   皇帝说完,便轻轻揭开了谢贵妃的画,倒弄了两下,转身,手上已经多了一个匣子,对我道:   “这是光武帝后留下的书信手记。那书信自是写给仁和帝的,而手记则是他二人携手辞世之后,由仁和帝胞弟——容王云炪送入宫中,由历代帝后所有。文皇后睿智过人,手记亦是用天书写就,这些年竟无人能解。”皇帝将那匣子交予我,又说道:“耀儿因我与他母亲的缘故,对光武帝后为情所苦,颇不以为然。他心上这结,我本也无意去开解,只想着若他一生不叩情关,虽则人生有憾,却也不必辛苦。偏生又有了你1   我接过那匣子,只觉得重若千钧。皇帝的恐吓还不算完:   “你不信命格之说,耀儿不信,朕亦不信。可朕也绝不允天下之人,以此非议耀儿,令他掣肘。晏太傅可改命,是朕放话出去,他去燕来,亦是奉了朕的诏令。云家人从不信天命之说,耀儿却终遇见了你。也好,你便是我耀儿改过的命格,倒也堵了那悠悠众口。只是——你若敢伤他,我定要你陪葬1   我只觉得背心一阵发凉,那里早已被冷汗打湿了吧。所谓的帝王之气,还真是说多恐怖就多恐怖。   我一向不算是好奇之人,但是于光武帝后,我的确是好奇的。因为她和我一样,都是被云家男人搞得头大的穿越女。   所以一回到房中,我便打开了那匣子,翻看里面的东西。书信与光武帝的手记还好说,那文皇后的手记,却是用汉语拼音写成,这个时代的人,想必也只能当它是天书了。   我有些哭笑不得,这文皇后的心思还真细密。她说将此书送给有缘人一读,可除了同为穿越之人,谁还能和她有这缘份!   汉语拼音读起来虽然有些吃力,但是那故事,只消一眼,我便看了进去,再不能眠。   深宫二十三年,光武帝后执手并肩;宫外三十年,云旭弯弯生死不离。虽然他的心中有江山如画,她的心中有烟火千年,可是他们仍然能够依偎着,将所有的惊心动魄,一笑而过。这是怎样的气魄与智慧!惟有这样的人,这样的爱,才配让一位帝王心甘情愿放下权力,倾尽天下也要握在手中。   我将两人的书信与手记整合在一起,拼凑出了这个完整的故事。经过了二十三年的婚姻生活之后,仍然是年富力强的光武帝和年少才锐的仁和帝之间,开始出现了世界上一切皇帝和太子都可能碰到的问题——为权力而分歧。光武帝对仁和帝,既要雕琢,也要防备;仁和帝对光武帝,既有恭谨,又有坚持。而作为他们之间润滑剂的文皇后,夹在至爱的人中间,真是十分的累心又难熬。在疲惫之余,她又遭逢了另一次打击。因为文皇后生了三子一女,光武帝并没有什么子嗣的压力。所以一直以来,光武帝都严格控制着自己的“雨露”,极少踏足后宫,却没想到竟在这个节骨眼上百密一疏,有一位美人不知用了什么手段,竟受孕成功了。   于是累积了许多压力的文皇后,毅然决定壮士断腕,开始谋划诈死出宫之事。在南诏苗寨的巫女青青以及洛王云逍的掩护之下,这件事情进展的异常顺利。其实谁并没有想到,那个时候的光武帝,已经发现了她的计划。   文皇后想抛下自己而去这件事情,在光武帝心中掀起了很大的波澜。他们的位置永远会所带来种种身不由己,而就是因为太爱了,所以心里的伤痛,永远没有办法抚平。除非可以离开——   曾经枕畔低语,他说,待他可以将这锦绣江山,完完整整地交到他们儿子的手中。他们就离开这座牢笼,他陪她踏遍天涯看尽繁花,所有她想做的却不能做的,他都会握着她的手,和她一一完成。   其实这一天早该到了,只是他自私,所以故意忽略了。如今她想离开,他就跟着她。只要有她相伴,碧落与黄泉,他都没关系。   所以当凤仪宫中穿来她病危的消息,他并没有半点紧张。他焚了她的书,他绝了世人对她的念想,他安排好离开之后的一切,只要她再次睁开眼,她就可以看到他的笑容,看到他为她构筑的,只有云旭和弯弯的世界。   可是他能主宰别人的生死,却不能算无遗策。   爱情在这一刻露出了狰狞的獠牙,晏殊,这个在史册上会位列他们之侧,一起光耀千古的男子,选择了这个时机发难。她曾为他著的史书题名,是不是也把她的名字,题进了他的心底。他说他也在她身上下了毒,这毒有个非常好听的名字,叫“忘尘”。如果在二十四个时辰里,他不给她解药,她便会一直睡去,直到死亡。若给了她解药,那么她会忘记前尘过往,他曾给她的伤也好,爱也好,就全部变成了他一个人的事。   两个执着的男人,在沉睡的女人面前,打了一个赌。晏殊可以带走谢明月,云旭则要天涯海角去找她。如果他们可以再相逢,而她仍然能记起那些过往。那么晏殊就会永远的退出,老死再不相见。   而他的代价,在那手记之中,并没有记载。那三年,谢明月的手记中一片空白,而云旭的手记中,却是一片混乱与惨淡。因为失去的恐惧与相思的摧残,他不停的找寻,几至癫狂。   但是好在他们都没有放弃,在他们重逢的那一刻,命运再次转动,那是忘尘的毒也不能磨灭的爱情,谢明月认出了云旭,却把这三年间的一切,都忘记了。   那三年中晏殊与谢明月之间的故事,没有人知晓。晏殊离去时,带走了一个二岁左右的孩子,便是后世大名鼎鼎的晏太傅。云旭并没有问那个孩子的来历,晏殊也没有说。其实一切都无所谓了,对他而言,最重要的是,在五十岁那年,云旭和弯弯的故事,终于可以开始。   之后的手记上,都是一些生活琐事,甜蜜而美丽,我却看到微笑泪流。而到了故事的最后,光武帝仍不知他心爱的女子,原是从异时空穿越而来的一抹游魂。可是又有谁能说,他们的爱情不完美?   如果是我和睿王,真的可以做到吗?就算世事变幻沧海桑田,都不会放弃,不会怀疑对方,就这样一心一意爱到最后?   看了他们的故事,我的心思一直在翻涌,连皇帝要我未时去御书房开工的事情,也是多亏了莺簧的提醒,才没误了时辰。   给皇帝磨墨的时候,我仍旧有些恍惚,直到“丞相会议”的大臣们都到了,我才勉强振奋了心思,政治的事情我一向头疼,希望不会听着听着就睡着了才好。   “凤卿1皇帝叫我,我连忙应了,他道:“听说凤卿雅擅茶道,今日我碧落肱骨之臣皆在座上,你小试身手,也让诸卿洗洗浊气,如何?”   他都这么说了,我能不听吗?皇帝这招,想必是要治我不喜欢跪坐的懒骨头了。只有认命地出去找茶叶与茶具,正襟危坐于书房一席,一边调制茶叶,一边听他们谈国家大事。   却没想到,今儿进这御书房的头一着,就是为废太子的卖官贪墨案收尾。这个案子由军械案牵扯出来的,我虽然参与其中,却不算了解。只知道军械案的问题,原是推到了那位太子府少詹事的头上,如今太子倒了台,但是一国前储君从前线战士的鲜血上剜钱,传出去对整个皇室的声誉,都会有很大的影响,自然只能掩了。但是卖官贪墨案,却是堆在了太子的罪状之上,吏部旧员从上到下清洗一番,尚书大人也是引咎辞职,如今尚书出缺,便成了众人眼中的肥肉。毕竟这个位置,算是六部中第一肥缺,人人艳羡。自然也成了目前人望都很高的睿王和齐王,软实力PK的战常   如果不是与皇帝一番深谈,想必我也会有些好奇鹿死谁手,可如今皇帝的话都撂在那里了,我也只需要慢慢看戏了。只可怜了齐王,他可曾想过,从最开始到最后,他所掌握的,不过是睿王不要的。   便是将来得了江山,这江山也不是争来的,而是捡来的,那种胜利的快感,想必今生都不会与他有缘了。   皇帝说过,云家人都不信命。可是齐王和睿王之间,还是差了这命数。   吏部尚书的竞争正式开始,提名候选人中便有谢珂。他原本供职在鸿胪寺,方才调入吏部不久。这次翻的大多是陈年旧账,没有他什么事情,这次的科考之事,办的也颇合皇帝意思,自然成了接棒的重要候选人。   朝臣们各有举荐,当然也少不了互相看不顺眼。皇帝却一直沉默。睿王一派优雅地饮着茶,那姿态仿佛这世上的事情没有什么比这茶更重要;齐王也是浅笑不语,着实高深莫测。   到最后,还是谢珂跳了出来。他将茶杯放在桌子上,道:   “诸位大人保荐臣出任吏部尚书一职,万分惶恐。臣于吏部任职半年,资历尚浅,如何堪当大任?惟有坚辞不敏。陛下,臣所虑者,一连几案发作,不止吏部,工部与兵部亦积重难返,不可不改。托睿王殿下神威,我朝大胜吐蕃,然北方回鹘部蠢蠢欲动,倭国,南诏,吐蕃皆窥伺天朝,武备一日不可不举。是以臣请陛下破旧立新,重整朝堂。”   新人新气象吗?无论如何,他的这番话,真可谓掷地有声。皇帝虽然表情未变,但目光中已有丝丝嘉许之意。座上之人都是成了精的老狐狸,见此情形,自然都嗅出了一点“山雨欲来”的味道。   谢珂的提议,是在朝堂上作一次外科手术,当然会触及很多人的利益。所以虽然皇帝想点头,还是有人跳出来反对。我只是没想到,这位反对的,其实是最有立场进行弹劾的御史中丞,这位大人,刚好还是“赔了外甥又折了钱”的都省左丞欧国舅的死党。   欧国舅大人因为“痛惜太子失德”而正在家中“静养”,所以这次的会议,倒是不克前来。都省左丞直辖吏、户、礼三部,他因为及时“静养”逃了过去,才让吏部尚书不得不“孤身”入狱,顶下太子之外的罪责。   “军械案与贪墨案,如今已有定论,涉案数人皆已下狱正法。谢大人翻出军械案,直陈六部其三积重难返,岂不是危言耸听?”   秦相身为百官之长,这时候的出现,还真是恰到好处。   “危言耸听,实为御史之责,今日谢大人与陈大人,倒像是真的易位而官了。陛下,臣附议谢大人所言。工部,兵部,吏部接连爆出弊案,绝非一日之寒。臣身为百官之长不能洞察,致使几万将士喋血沙场,无辜百姓牵连枉死,罪莫大焉,恳请陛下惩处。”   说完,便出席撩衣,跪倒当常其后的百官自然不敢马虎,皆跪在皇帝面前,争相认错。皇帝一摆手,道:   “都起来吧,你们的事情,朕心中有数。陈四成,你家里那株东海珊瑚,怕是有一人多高吧。不过引荐之恩,便如此孝敬,那武英也是个难得的。不知这三年的泉州刺史,是卖的是贵了还是贱了1   “臣死罪1那位陈中丞大人冷汗如雨下,跪在殿中,抖如筛糠。   “朕倒是想做个圣明的君主,只是有人总要让朕闭目塞听,你是御史中丞,倒是说给朕听听,朕该如何处置这种佞臣才是1皇帝看向坐在一旁的云灿,道:“灿儿,回鹘蠢动,耀儿还要练兵,此事朕便交予你了,五日之内,拟个折子上来,朕要让那些个禄蠹看看,结党营私贪赃枉法,到底是个什么下场1   让一向在朝中“以和为贵”的菩萨王爷来操办这么“凶悍”的事情,皇帝倒想得妙。本来贪墨案是睿王的差事,如今也已经办的七七八八了。皇帝突然把这件事的后续工作交给齐王,绝对是值得玩味的。   毕竟贪墨人员的名单,是睿王已经做好了的,如今只有五日,再想添什么人,也有些来不及了。齐王的确得到了“重用”的机会,做的却是最得罪人的事情。皇帝摆明了是要从重从快,如果忤逆,会失了圣心;如果重了,就会与百官结怨。连我这样的外行人也看出来了,这实在是个特别考验器量与手腕的工作。   我看着齐王,皇帝的这一手“妙招”,他到底要怎么接下呢?只见他表情未变,缓缓起身,接下了皇帝的旨意,道:   “儿臣领旨,必不负圣恩。”   皇帝点点头,目光之中透出一点慈爱。很快又转向众位大臣,继续道:   “朝堂轮换,势在必行。诸位爱卿久历官场,慧眼独具,要为朕多举贤良,共振朝纲。君臣携手同心,才是我百姓之福,碧落之幸。”   众位朝臣精神具是一振,马上回应。皇帝这方点点头,看向我道:“凤卿的白虎,前日到了上林吧。列位臣工若无事,不妨随朕同往,共瞻祥瑞。”   “臣领旨。”我只有硬着头皮应了下来。   演了这么一场大戏,皇帝怎么还没过够瘾!小乖啊,你跟了我真是倒霉,如今箭在弦上,也只能粉墨登场了。   作者有话要说:光武帝后的故事,嘿嘿,偶还是埋下了一个未解之谜,这就是某人的恶趣味啊,就这么定了, o o o o,谁有意见?   女人心,海底针,那两男人滴心就是宇宙针,所以不要问偶云旭和晏殊在想什么,偶不知道偶不知道。   最后,让我高呼一声,论文去死,项目去死~~   当然,乃们还得爱我一千遍不厌倦。   归朝歌   上林苑中,我和睿王两人并肩站在最前,皇帝带着一众大臣在稍远的位置,只看着我们这边。等了片刻,林中闪出一道白影,小乖轻快地扑到我脚边,对睿王吼了一声算是打过招呼,便用它那毛茸茸的虎头,蹭着我的裙角。   我蹲下身,搔搔它的耳朵,换来他满意地“呼噜”声。   “果然是白虎1皇帝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忙转过身,只见他目光灼灼,都落在小乖身上。传说中只有在太平盛世才会现身的神兽,如今就在眼前,他的心中想必是非常激动吧。他虽然不是相信天命的人,但是白虎的出现,总是预示着“上天”对他的“表彰”,皇帝毕竟是也是人,怎么可能不深深地得意呢?   二十一世纪的科研已经证明,白虎的产生,是基因变异的结果。古人不用去相信这个,想必也是一种幸福吧。   小乖略略压低了身子,谨慎地看着皇帝,发出一声嘶吼。这是他遇见闯入它“领地”的陌生人,惯常的姿态。我只好环住小乖的脖颈,低声安慰了两句,小乖这才安静下来,舔舔我的手,不再别扭。   “四海清和,方有祥瑞,如今白虎现世,天意昭昭!这是天佑碧落啊,恭喜陛下1皇帝身边的大太监,龙泉令伍升率先跪了下去,大声道。   一群大臣当然也得跟着跪下去应和。皇帝志满意得,看着我道:“好,好!凤卿抚育白虎有功,想要什么赏赐?”   “凤君恰逢其会,与白虎结缘,已是上苍赐予凤君的荣耀,何况抚育白虎,亦是睿王殿下出力最多,凤君怎敢邀功?”我看了一眼小乖,能遇到小乖是发生在我身上,最好的事情之一。我从来也不曾想过,以小乖去争什么功劳。   “白虎主兵,执搏挫锐,肃肃清音,原也是尚武精神,耀儿是我朝战神,自是与它投了脾性。”皇帝爽然一笑,道:“也难得你们二人,俱是与它有缘。”   我的心里“咯噔”一声,这皇帝倒是方便,就把“有缘”的帽子,这般光明正大地扣在了我与睿王身上。之前的“簪花定情”,在贵胄圈子里早传的沸沸扬扬,他当着众臣的面又这样,难道是想着把我和睿王就此“拉郎配”了?   我的目光迅速地扫过随驾大臣,他们的脸上都是一派恭谨,这些老狐狸们,早都成了精了。倒是齐王对上了我的眼光,那熨帖地笑容,终于有些勉强了。   平平都是一个爹的儿子,同人却不同命,他也委实艰难。   接下来的十天,我上午在后宫理事,下午在御书房伺候笔墨,忙得团团转。胡婕妤的事情,很快有了结果,皇帝不满她“不修妇德”,只是看在六公主的份上,将她的婕妤之位,直降到了御女,还命她在家庙之中,抄经百日,令赔出二百两纹银,与那小宫女做嫁妆,完结了此事。这件事情对我而言,唯一的好处,便是让我在后宫之中,立足了威信,从宫正到宫内六局,上行下效,都为我大开了方便之门。   那账簿的事情,我托莺簧丢给了睿王,如今也有了消息,经过睿王手下“专业人士”的指引,我终于见识到了作假的诸多手段。但说那账簿,端得账面清晰严丝合缝,但是清点了实物,并与市价一一核对之下,却出了岔子。有的支出是有帐无物,有的支出是宫价与市价,竟差了五倍有余。单是今年花朝嫔妃宫女添裳之用,就有千两银子的亏空。   难怪那皇帝说,让我进宫是考验我的器量,这种马蜂窝,真不是一般人能捅的。难怪淑妃说什么“家和万事兴”,国库里的银子都进了皇帝的“小家”,这家怎么可能不“和”不“兴”!   莺簧看着我,试探地问道:“大人以为,此事该如何处置?”   “这边先按下了,找个名目,让宫内各局将账簿与器皿薄,全送上来。一一查对过,再核对实物。全弄清楚了,便让她们清醒清醒,各自吞了多少,都变了二倍,给我吐出来。昨儿司天监的人还说,看今年的天象推算,南方的洪水,只怕是避不了了。如今连陛下都说要与百姓共体时艰,咱们后宫更应为国分忧。这点银子,就算请南方的百姓为她们多念几句佛,也洗洗她们身上的罪过。事情都办好了,让她们将辞表送来,后半辈子好歹还有养老所,总饿不死她们1   “她们手上留着的,想必也有限。若没些孝敬,平白无故,怎么到得了这个位置1莺簧沉吟了一下,道:“那大头的去处,可还要查?”   “你只管做出追查的态势来,也不须逼得太紧了!宫内局都捐了大笔的银钱,诸位嫔妃不捐,岂不是坠了名头,只有捐得比我们更多,在皇上哪儿,才交待得过去不是1我站起身,说道:   “我去御书房,这边的事情,便全托给你处置。至于殿下还想要什么,你权听他吩咐,只是别错了我这边的事便好。”   “是1莺簧这才舒展了眉宇,爽快地应下了。她名义上是在我这边当差,毕竟还是睿王的人,若睿王想借着后宫的事情,抓什么把柄之类,我也管不了,由着她去吧。   后宫热闹,朝堂更是精彩。   太子被废告一段落,立储问题又提上了议事日程。如今皇后的嫡子不行了,关于该是立长、立贵,还是立贤,就成了大臣们争执的焦点。魏王在朝臣中本就没什么人望,出身也不好,自然没有人提到他。而齐王和睿王,显然成了最热门的人眩朝臣上表说什么的都有,皇帝所有的奏章都收了,就是不做任何表态。   倒是睿王听说有人推他为太子,第二日便上了奏折推辞。齐王也随后表示自己才德不足,不堪重任。朝臣们的热心,没有得到任何响应,秦相一句“皇帝春秋鼎盛,立储不妨缓议”之后,众朝臣只有不声不响,偃旗息鼓。   太子没有了,贪墨案却不能不查下去。齐王虽然茹素,却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五日之内,贪墨案的报告堂堂皇皇送到了皇帝面前,那叫一个滴水不漏。牵涉的一众大臣罪名,罪行以及相互之间的关联,整理的井井有条,连处断所依刑律,都列在名下,那厚厚的一叠,透着杀伐决断的意思,让人不寒而栗。   据他老人家的条陈,他接下了这个案子,就要对皇帝负责,对社稷负责。他虽然心慈,却不手软。何况对有罪之人手软,就是对受害者,对天下百姓最大的恶德。不过他还是呈请皇帝,不要罪及案犯的家人,留给他们这些年,依照该大臣的俸禄能够得到的积蓄银两,让他们能够度日糊口。简单清淡的几句话,并没有半点邀功的意思,却也将自己成功地打造成了“霹雳手段,菩萨心肠”的大好青年。   想必朝中上下的官员听了这如“春风化雨”般的慈悲之语,都会赞一句“贤王”吧!   不过这件事情到了这几日偶然会入宫陪我去看小乖的睿王口中,却只剩下了四个字——“沽名钓誉”。按照睿王的说法,那些人能够得到权位俸禄,走得也不都是正路。既然拿钱买了官,那上了任当然要搜刮民脂民膏,方能合回支出,并且继续专营。像这样的人并没有造福一方,不让他们贴钱赔偿老百姓所受的苦也就罢了,还要留什么俸禄,岂不可笑!   皇帝对齐王褒奖了两句“辛苦”,将齐王的折子留下,处理的时候,却走了和睿王一样的路线。什么俸禄积蓄,当然是一概没有。只是将所有的犯官亲眷,凡是没有参与其中的,都放了出去,年长的老夫人,因丈夫而非儿子封君的,依旧可以领国家的俸禄,不因儿子而获罪。至于年少一辈的,只是遣回原籍,自生自灭罢了。   而最关键的,在这名单之中,没有任何人,提到了那位“卧病在床”的国舅大人,这颗大毒瘤,想必太难处置,只能暂时冷冻起来,以观后效。   今日朝堂上的议题,果然就是从他开始下手的。   “欧卿今日仍不能上朝?”皇帝皱起眉,问道。   “臣昨日曾到他府上探望,欧大人仍为废太子哀恸不已,以致不能起身。”秦相回答道:“臣亦感忧虑。”   “传旨下去,就说朕体察国舅辛苦,请他以己身为重,不用再理国事。命御医前往国舅府上,为欧卿好好调养身体。至于他左相之职,灿儿,便由你暂代吧!你本就主理礼部,又接手贪墨案,想必对吏部亦能驾轻就熟,擢林冲为礼部侍郎,补了你的缺。上任之后便要一心为国,莫要负了朕的嘱托。”   齐王忙起身应是,虽然表情尚算平稳,但是我能理解他现在心底那五味杂陈的情绪。尚书左丞掌握吏、户、礼三个部,比起尚书右丞权力大得多。能坐上这个位置,可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尤其是对满怀夺嫡壮志的他而言,是老天给的机会。   只是他直接领导的三个人,不太好搞定。吏部是谢珂暂代尚书之职;礼部尚书高龄六十九,只等着明年告老,林冲调任了礼部侍郎主持工作;这两个人显然都与睿王交好。如果将来真的双龙争珠之事,想必都是指望不上的。至于户部,则是由本朝有素有“顽石”之称的林大人掌管,这位大人只认规矩不认人,是出了名的难搞,有时候连皇帝的帐也不肯买,也够齐王头疼了。   夺嫡之路,自古艰辛,如果他搞不定这三人,只能说他能力不足以匹配帝王之位,也怨不了别人。   皇帝又转向睿王,道:“尚书右丞,朕便交予耀儿。兵部与工部诸多陈弊,你可大刀阔斧,必要还我碧落朝堂,一片朗朗晴空1   睿王也站起身,领了皇帝的旨意。这场夺嫡大战,从此刻开始,就真的要变成睿王与齐王的战争了。   表面上看上去,皇帝这一碗水,端得很公平。毕竟齐王和睿王各分了一半权力,齐王分的“肉多”,所以无限期暂代,也说得过去。但是在皇帝的心里,对于未来,显然已经做好了选择。   兵部、刑部和工部在六部之中,重要性不敌前面那三个,不过睿王本身已经是全国兵马的战时最高统帅,又掌控了有实际兵马调动权的兵部以及负责战时兵器制造的工部,这就不得了了。别的我不清楚,但是他老人家曾教导我们,政权这种东西,都是从枪杆子里出来的,只是他老人家的至理名言,不知道有多少古人能够参透?我想皇帝肯定是明白的,因为他这一招,等于把枪杆子货真价实送到了睿王手中。刑部这一招,就更妙了,如今还没有翻出来的燕来案和已经翻出来的凤贤案,都是可以“借题发挥”的好素材,睿王想怎么玩,都方便。   他们又说了些国家大事,都是赋税、边防之类,我听着都是当天书,只好站在一旁,当自己是棵植物,好在议政不过多半个时辰,大臣们就都撤退了。我正想溜之大吉,便听皇帝道:   “凤卿入宫也有些时日了,可还习惯?”   “谢陛下关心,凤卿随遇而安。”要说习惯当然是欺君,这样的鬼地方,真的让人很难习惯。我只有变个方式,微微表达不满。   皇帝倒不以为忤,继续说道:“后宫之中,淑妃以降,对你颇多赞誉,也算难得了。心中所想,尽管放手去做,不必被她们束住了手脚。”   我的心里好像被打了一拳,我心中的那点小算盘,想必早被他看透了吧。伴君如伴虎,古人诚不欺吾。   “你入宫也有半月,朕也不曾放你回去谢府一次,想必岳母大人心中也将朕唾骂了几遭了。明日你便出宫一日,朕有件差事交给你。你可在谢府住上一日,方再回来。”   “是,请皇上吩咐。”我心中一下子亮堂了起来,能出宫呼吸点新鲜空气,无论是什么差事,总是好的。   这件差事,还真是说大不大,说小不校宫中淑妃本就信佛,自从生下了“齐王”这个“佛子”,就越发的虔诚了。在齐王和王妃结婚之时,淑妃曾在佛前许下心愿,说是只要齐王香火得继,便要为城外的香积寺再造大殿,再修金身。齐王妃虽未诞下麟儿,但是就在我到长安前一个月,秦侧妃为齐王生了一子,淑妃自然要还愿。如今经过这么长时间的修缮,大殿终于重装再登常   淑妃身为皇眷,当然不适合去庙中。于是皇帝便派我带上香火礼物,代替他与淑妃,去那寺庙中,出席由齐王主持的佛像开光仪式,顺路回谢家为他送礼,兼探望老夫人。身为老夫人外孙的睿王,则被派了“陪护”我的工作。   因为是皇差,总是代表皇帝的面子,我只有认命的早起,穿上比日本的十二单和服还沉重繁琐的钿钗礼衣,整理好妆容,睿王已经到了。   我站起身,才迈出一步,便觉得头重脚轻,这九钿九钗的花冠,分量可不是盖的。好在不用每天如此,否则不用三天,我就得犯了颈椎玻步履缓慢地走到睿王面前,已经觉得有些累了。   既要保持头上的平衡,又要行礼,实在太耗费力气,我只有无奈地看着他,苦笑当做招呼。他看向我的头上,摇摇头,对莺簧道:“先将花冠卸下,这路上还要一个时辰,下车前再整装,也还来得及。”   我如蒙大赦,莺簧手脚也快,除去了一头繁琐,我脚步轻快地上了宫车,才放下帘子,却没想到他也跟着上了来,本来应该与我同车的莺簧,反而不见了。   最近因为常去看小乖的关系,我们之间的关系,已经从剑拔弩张血腥互咬,进展到可以分享养虎心得,就国家大事,愉快地交换意见了。只是这样的关系,仅限于在小乖面前。   与他单独共处车厢这样的密闭空间,连空气中都是紧绷的张力,我的心跳也越来越密集。这个男人,他只是简单地坐在我身边,都让我觉得燥郁。他从不按常理出牌,却总有本事别人随着他的情绪起舞,我使出全力抵抗他的魔力,也就失了平常心,所以每一次他的进攻,都会让我脱序而失控。长此以往,还是对我不利,不如就趁着现在的机会,更进一步吧。   打定了主意,我打破沉寂,从这两天小乖的生活情况入手,与他有一搭没一搭聊起天来,在漫天飞舞的话题之中,终于找到了“野战部队外伤医疗”这个他比较关心,又能发挥我所长的,炒热了气氛。   直到莺簧来为我整装,我才发现,原来只要找对了话题,我们也可以聊上一个时辰,仍旧能保持和平的心态。只不过他的“临去秋波”,破坏了我最后的好心情:   “若以刚刚车上你心跳声律,做成战鼓之音,必能鼓舞士气,在下——领教了。”   情长久   我还能说什么,难道说你的心跳声律也“不遑多让”吗?眼见着莺簧已经过来了,我也只有偃旗息鼓,赶快弄好头发。毕竟正事当前,这个男人,我还有无数的机会,总有一天能扳回局面。   抹掉脑海中那一千零一种折磨人的方法,我重新顶回沉重的花冠,香积寺已经近在眼前。马车停稳,车帘掀起,在太监声嘶力竭的“圣旨到”声中,莺簧扶着我下了车。   齐王与王妃早迎了出来,此时都跪在香案前,摆出了接旨的架势。在路的两边,跪着不少大臣想必都是来捧场的。齐王素有“贤名”,又是为了庆贺府上添丁,淑妃娘娘做功德,可是无论如何都该来的。   我将那圣旨展开,读完了事。齐王上前接了旨意,方丈接了皇帝赐给寺中的礼物,齐王妃走到我身边,笑意温婉,道:   “凤大人奉旨前来,一路辛苦了。后堂已经备下斋点,请三哥与凤大人随丹青往后堂稍息。”   “王妃说的是,凤卿一路奔波,想必也倦了。现下离吉时还有阵子,不妨稍事歇息,这香积寺煌煌百年,倒也有些动人之处,不妨随喜。”齐王也说道。   佛像开光,隆而重之,吉时的选定也是颇为讲究的。我出这趟差,也不能来了就走,只有客随主便了。   才走进后堂,便见一群女眷围成一圈,见我们来,才转过来行礼的行礼,招呼的招呼。魏王妃笑道:   “凤大人也来看看,可见过比老五家昭儿还俊的孩子吗?”   原来这次出门,他们把孩子也带出来了。我忙走上前去,朝抱着孩子的乳娘怀里看过去,只见那孩子修眉俊眼,皮肤粉嫩,好似一掐就能出水一般,已经有他父亲的风范了。那齐王妃笑着把孩子从乳娘怀里抱过来,眉宇间满满都是疼爱,向着乳娘详细地问了刚刚她离开这段时辰,孩子的情景,细致之处,如果不是知道内情,我真的以为她便是孩子的亲生母亲。   古代的女子,也许真的跟现代人不同吧。婆婆为了自己丈夫和其他女子的子嗣,这样大肆排场,身为妻子的还要费心张罗,难怕错了一点半点,都要惹人非议,落人褒贬。   就算告诉自己孩子是无辜的,但是毕竟那是枕边人炮制出来的,只要在眼前一日,不,哪怕是仅仅知道他的存在,都会是心头的一根刺,要疼一辈子的。这样的日子,换了我真的是过不下去的。再怎么三从四德,毕竟也是个女人,真不知她心里是什么滋味。   我不想再看下去,眼光扫过女眷,却未见这孩子的生母秦侧妃的身影。这样的日子,荣耀本应落在她的身上,可是她就算是个妃,头上总挂着一个“侧”字。这位齐王妃表面上是淡的,可是几次见面下来,她绝对不是一个好相与的女人,就算生了儿子又怎样,只要这“娘”还是齐王妃做,秦侧妃也始终没办法分享今日这样的“荣耀时刻”。   座上皆是笑意嫣然,我心中发堵,几乎喘不过气来,这里面我真的是一刻也不想留。我称赞了孩子几句,便随便找了个借口,出了后堂。因为有女眷来,这寺庙里不相干的人,早就逐了出去,我也乐得顺着抄手游廊一路向后转悠,权当是参观游览。   “卿卿?”我自顾往前走,却突然听见头顶上有人唤我。   我抬起头,便见到谢珂躺在廊檐的横梁之上,见我看他,便滚了下来,安安稳稳落在我面前,手上还抓着个黑色的小酒坛,一股酒香,与他盎然的笑意一起,直楞楞扑面而来。   “佛门清净之地,你这又唱得哪一出?”我有些惊讶,这家伙可真有本事,香积寺是奉敕命而造,他竟有胆子在这儿喝酒。   “戒律森严,佛门弟子不得饮酒,想必佛爷也未好意思自饮的,与其让这芳洌如此寂寞,不如交给知己,这酒也欢喜,想来佛祖知道了,谢我还来不及,又岂会怪罪1谢珂朗然笑道,:“这可真真是好酒,若错过了也可惜,卿卿可要一试?”   但凡世人供到佛前的,哪有不真?我推开那酒坛,说道:“我也不是它的知己,就算它到了我肚中,这满腔的欢喜倒化了愁绪!还是你自己慢慢用了,只记着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便好,善哉善哉1   “到底是卿卿1谢珂笑得更加开怀,我正要再开口,只听得身后传来一道清冷的声音,毫不留情的吐槽道:   “你再说下去,只怕他真乐得连本相都忘了。”   我转过身,又是睿王。他走到我身边,对谢珂道:“再过一刻钟,只怕就要开光了。你只管自己超脱,可曾想过他们却还世俗?还不找个地方,去了这酒气1   谢珂被睿王这样训了两句,倒也没生气,招呼了一声,便真的自己去找地方解酒了。谢珂的身影在长廊上跃了三两下,拐个弯便消失了。一直跟随着我的莺簧也行了一礼,悄然隐去。   睿王这才看向我,说道:“怎么出来了?”   “在那里面,只有觉得更累。”我长出了一口气,继续往前走,他也亦步亦趋,与我并肩而行。   前面便是观音殿,我走进去,那佛龛与壁雕生动美丽,颇有些吴带当风的韵味,我心中有事,只有走马观花。其实有些话我一直憋着,没有恰当的时机说出口,今天倒正好借题发挥。鼓足勇气,我停下,转身看向他,直视他的双眼:   “那后堂之中,有笑语嫣然,清茶软席,精致到了十分,可凤君却只片刻也坐不下,殿下,你可知凤君为何如此?”   我也没想让他回答,只停顿了一下,继续道:   “殿下,未来的睿王妃,想来也逃不掉那后堂花团锦簇之中的煎熬,这种事情,凤君无论如何不想去做,不,是我做不到。”   无论是抱着丈夫与妾室的孩子,迎接他人的溢美之辞,还是在府中望眼欲穿,暗自饮泣,我都做不到。法医是我的职业,也是我的事业。我并不是什么风雅的人,比起闲云野鹤太上忘情,我更爱烟火人间悲欢离合。我心中还有执念,所以我留下,但是若留下是以进入这样的牢笼为代价,那么我只有离开。   爱情诚可贵,事业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我不是老五,你也不是她。”睿王丝毫没有为我动摇,反而更进一步,说道:“便是想要这样的风光,总也要你先嫁于我。”   我瞪了他一眼,他竟然给我玩这招“四两拨千斤”!我也不甘示弱,道:   “凤君与齐王妃,自然不同。凤君是个善妒的女子,断无齐王妃雅量,亦不屑将一生系于闺阃之争。越是位高权重,越是身不由己,于殿下青云之志,凤君只是绊脚石,殿下又何苦为后半生,多寻这许多烦恼?光武帝后殷鉴不远——”   “光武帝后殷鉴不远?”他双眸深邃,灼灼地看着我:“错了,这一次,你错了。我从前也以为,像光武帝那样的伟男子,不过为一个‘情’字,性命、江山、社稷便统统舍了,终究是英雄气短。如今我却悟了,文皇后是光武帝的劫数,何尝不是他的大幸。这世上终有一人,他可为她倾尽所有,没有她生无可恋,那有她在身侧的日子,该是何等明媚。你使我开悟,便要与我共筑此生此梦。身为皇家子自当凌绝顶,我就是要这天下也要你。”   他的表白一字一句都如同烙铁一般,炙烤着我的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让我几乎滚下泪来。这个男人太聪明,让我怎么逃得掉?   我忍住即将决堤的情绪,不想让自己看起来歇斯底里:“你只说光武帝,可是文皇后呢?你又可想过她?她也是此生无憾吗?”   睿王笑了。我的心抽搐了一下,只为这个笑容。我不明白,像他这样的男人,怎么可以笑得这般纯然而美丽!他向我伸出手,一字一顿地说道:   “我知你心中所想,你只需等着我,我定叫你此生无憾。”   他坚定地看着我,双眸有如深潭,狂风暴雨之中,惟有两个小小的我在翻腾着,几乎灭顶。他的手指修长,从掌心到指尖,都散发着优雅和自信,就那样执拗地停在空中,仿佛已经等过万水千山——   在我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我的身体已经给出了答案。在我明白这一切以前,我的指尖与他的指尖,几乎重合在了一起。   难道我被催眠了?我想缩回手,已经来不及了。他已经一把抓住了我的手,微微使力,我便身不由己扑入他的怀中,火热的唇毫不犹豫地压下来,温柔地舔啄,狂肆地啃咬,激烈的辗转,我的手攀上他的肩膀,忘了呼吸……   我们的头顶上,神佛漫天,但是他们的眼光,我早已顾不得,与有情人做快乐事,可是云耀啊,我们之间,是劫还是缘?   开光仪式不但复杂,而且耗时漫长。我以皇帝代表的身份,和睿王魏王齐王并肩站在第一排,聆听着诵经之声,却也平静不下来,只觉得慌乱和别扭。   我终究还是掉到了身边这个腹黑男子的陷阱之中,他说的绝然,我也不怀疑他的诚意,只是事实岂能尽如人意。没想到才碰到爱情这个课题,我就变得这么患得患失,真是要不得。我现在急需要一个独处的空间,把这些纷乱好好整理一下。   好容易完成了开光仪式,我又代表皇帝和淑妃上过香,终于完成任务。我转身对齐王夫妇道:“凤君还有皇命在身,不能久留,就此告辞。”   “凤大人这便要走?”齐王妃挽留道:“虽有皇命,然大人风尘仆仆到此,连薄酒素菜亦不及款待,我夫妇怎能安心?”   “凤卿且慢,倒还有一事未完。”齐王一笑,道:“大殿修缮完毕,槛联之事却未有着落。我亦不敢擅专,具折求旨,父皇只说当日钦差自有处置。凤卿既来了,少不得要留下笔墨,才算完了皇命。”   皇帝这个老狐狸,我还想着他怎么这么好心,就放我出宫透气,原来还有这样的后招等着我,居然事前连个通气都没有!难道他半点也不担心,我在一众文武百官面前,丢了钦差的脸面,带累着他也落个“识人不清”的褒贬?看着齐王那张神仙脸,更是郁闷。这皇帝也是,为着这江山社稷,养儿子跟养蛊似的,又是何必呢!   无力感和厌倦,又一次向我袭来。我长出了一口气,心里的火,总要有一个出口。皇帝他既然要我出这个头,那就别怪我癫狂了。   “这香积寺香火百年,熙来攘往之间,有几多人真是虔诚,又有几多人但求心安。”我微微一笑:“凤君并不懂佛理,只知道佛家众生平等,只要心存佛性,人人皆可成佛。既然皇命在身,我也只有献丑,若有不妥之处,还望齐王殿下海涵。”   “请1齐王笑容璀璨,引我走向案前,果然是早有准备了。我看向睿王,道:   “殿下银钩铁画,凤君素有所闻。这一联,能否请殿下代凤君执笔?”   睿王看着我,点头应下。我看着齐王,把搜肠刮肚方想起来的那一联,慢悠悠地念出来:“诡诈奸刁到寺倾城何益,公平正直入门不拜无妨。”   这是当年我到泉州游览关帝庙时,看到的一对槛联,当时只觉得耳目一新,这联中的气魄让我激赏,改动几个字,用在这里刚刚好。   我的话音一落,文武百官都安静了,想必也觉得“称赞也不是,斥责也不是”。本来喜庆的气氛,被这样一幅“挑衅力”十足的对联,早不知道吹到哪里去了。齐王妃的脸上还挂着笑,只是人面桃花之后又是肌肤胜雪,显然道行还不够,齐王倒是爽朗大笑,看着我的目光,似有赞叹:   “果然是凤卿,好,好,这方是你的本色。”   “献丑了,如今皇命已毕,凤君就此告辞1   让莺簧为我卸了花冠,又换上了轻便的衣服,我捏捏颈椎,颓然趴在柔软的貂绒褥子上,经过这半天的心理和生理的折腾,现在的我,连喘气都觉得累。   车帘被掀开,沉水香飘入鼻端,我知道是他,却实在懒得搭理。见我不说话,他也不开口。不算太温柔的力道,抚上了我的长发,便再也没离开,卷曲,缠绕,有一下没一下的扯弄着,好似什么新奇的玩具,让他爱不释手。   我头皮发麻,被他这样弄下去,我这三千烦恼丝,恐怕以后就再也没机会烦恼我了。只好坐起身,将头发从他的魔爪下弄出来,本来汹涌的气势,碰上他柔情万千的专注双眸,只化成了两颊红艳。   不过好在他也没比我强多少,想必也是没想到我会突然间起身,所以毫无防备。就算对我求婚表白之时,他都是一派“气吞山河如虎”的战神风度,谈个恋爱是冲锋陷阵,耳鬓厮磨是困兽之争,像这样把自己的倾慕与爱意,□裸地挂在眼角眉梢,还从来没有过。   不过他始终比我脸皮厚些,装模作样轻咳了一声,转过头去,可惜他的耳根都是红的,怎么瞒得住人!   我大笑出声,他转过头瞪了我一眼,不过就算再凶恶,也不过色厉内荏。我没打算给他留面子,更加开怀。此刻的他,就好像小乖一般。云耀啊云耀,你终也有这样的时刻,四脚朝天,把最脆弱的肚皮,展现在我眼前。   我太过得意忘形,所以接下来便是乐极生悲。他迅捷如豹子,将我死死地钉在身下,双眸之中烈焰滔天,他的唇一寸一寸降下来,吐息之间,体温瞬间升高:   “怎么不笑了?”   我挑眉,可惜来不及反唇相讥,所有的话语就被他拆解入腹,直入九霄……   这个男人的手段“卑鄙”,我始终不能超越,真是摧心肝!   望云间   在老太君面前,索性连表面功夫也不必做了。堆了半厅的“孝敬”,她老人家连扫都未扫一眼,只冷哼了一声,说冲着我的面子收下了。   挥手让睿王和与我们前后脚回来的谢家兄弟自便,她拉了我的手坐在罗汉床上,详细问我在宫中发生的种种,我只有将这几日在宫中的见闻,详细的讲给她听。她老人家毕竟是“久经沙潮,得她指点两招,只怕比我摸索一个月还有用。   听完我的叙述,她点点头,道:   “似那等心肠恶毒的妇人,总是要皇帝那等恶人去磨的。后宫的那些女人都是成了精的,稍微有些脸面的,眼睛都是长在头顶上的,冷眼旁观的也都是隔岸观火。看着你年轻,一个两个都存了轻视之心。你若不给她们些厉害,三两下就欺到你头上了。君儿行事不卑不亢,这是大家风范,查账之事你处置得很是,如此点到为止,倒比当头一棒更好。只消让她们清楚,凡是她们做的,你心里总是有数,你不说破,她们便只有惴惴。若敢妄动,便是送上门来的,杀了立威正好。”   “老夫人夸赞了——”我有些汗颜,说实话,走这步棋,不过是一念之间,哪有像老夫人想得那么深远!我正要交底,就听得外面有丫鬟喊道:   “潜少爷来了。”   “他倒会挑时候,快让他进来1老夫人拍拍我的手,笑道:“今儿人可算齐整了,吩咐厨房,晚上多加几道他们几个爱吃的菜来。”   话音未落,程潜已经进了房,身后还跟着睿王和谢家兄弟。程潜先像老太君请了安,便转向我。我站起身,微微一笑,道:   “何时回来的?事情可还顺利?”   程潜没有回答我的话,对老太君道:“老祖宗,我们先要借卿卿一用。”   老太君微微蹙眉,不过还是挥挥手,让我们去了。   走出大厅,我轻声问程潜道:“人可找到了吗?”   “找到了,阿恒在你院子里陪着呢。”程潜也低声回答:“他想是知道些什么,只是不见你,他断不肯说。”   路上交换了些他路上的见闻,程潜这一路走的还算顺利。他花了五日时间,寻到了那山间的寺庙,不过还是折腾了半天,才劝服了虎子的舅舅,见上虎子一面。虎子听他说是受我的委托来寻人,还让他画了我的容貌,这才信了他,跟他上了京城来。   只是虎子手中似有关键证据,但是在未见到我之前,却不肯拿出来,程潜便只有带着他来找我。本来是想先到宫中递了牌子,但是打听到我今日外出夜宿谢府,便直接将人带到了谢府。   很快便到了我从前住的院子,扶桑正守在门口,看着我们来的方向。我对他的请安点头回应,匆忙走进客厅。   阿恒本来坐在矮榻上,一见我便站了起来,向我问好。在他的对面,一个少年僧人对我双手合什,喃喃念着佛号。   真的是虎子,近一年不见,他长大了许多。原本洋溢着青春与活力的脸庞,如今瘦削而沉郁,他看着我,嘴唇微微翕动,委屈与伤痛慢慢从他的眼底渗出来,红了眼眶。   我上前一步,将他揽入怀中,道:   “虎子,好孩子,你受苦了。”   “凤姐姐1他大声唤着我的名字,将我死死抱住,眼泪瞬间打湿了我的衣襟。他嚎啕着,好似负伤的小兽,将长久以来压抑而发酵的伤痕,翻在我面前。   “虎子,莫要哭了,你有什么冤屈,就说给我师傅听,她定能为你报仇。”过了好一会儿,阿恒才走上前来,拍着虎子的肩膀劝道。   虎子有些疑虑地看着我,阿恒继续发挥了他说客的实力,说道:“我爹爹的冤屈,便是师傅做主为他昭雪,你可信我?”   “虎子,你且坐。阿恒,去打盆水来1   待虎子擦了脸,情绪也平复了许多,我这才说道:   “是我无用,这半年多来,我都在江南,竟不知燕来竟遭遇了变故,让你担惊受怕这么些时日。我已见过了村中大伙儿的尸身,他们并非烧死,而是为锐器所伤。他们死的冤屈,只是过了半年,再去查找那凶嫌,却少了证据。”   “凤姐姐,你都知道了?你又怎么知道我没有死?”   我只有将那日的推理简单说给他听,又补充道:“那官府中人并不知咱们村上又添了婴孩,是以只说死了一百五十五口,后来我复验了尸身,并不曾见到有与你身形年齿相符。我便猜测你可能逃过了此劫。你父亲在世的时候,曾提过你有个舅舅,出家在那寺中,我想着你只怕去了那里,这才请程大人去找你。如今村中只有你我在世,我们定要为村里人洗了这沉冤!虎子,你怕不怕?”   “只要能治了杀了全村的坏人,虎子什么都不怕!姐姐说该如何,虎子照办便是1   “好,有姐姐在,谁也不敢伤你。这位程大人是皇上派来,专门办咱们燕来村的案子的。虎子,你可信他如信我。那日到底发生了何事?”   虎子长出了一口气,用有些颤抖的声音,讲出了那日发生的事情。   那日我救了睿王之后,便有一队兵马,自称是官府所派,打着“追捕逃犯”的幌子,来到了燕来村。他们在村中一番搜索之后,便埋伏在了村外,明令村内之人只许进不许出。我看了一眼睿王,他心下清楚,那些人所要寻的什么“江洋大盗”,是他无疑。想必当时他们以为,睿王身负重伤,肯定走不了多远,需要求救的话,他们就可以在这里来个瓮中捉鳖。如果睿王到不了这村落,孤立无援的状况下,也只有死路一条。   只是他们没有想到,睿王遇到了我,而我又刚好是个医生。事实上,如果不是睿王当时拦着,我也许真的投入了他们的落网。好在我“来历不明”,村长怕多生事端,在和官兵报告村内状况的时候,对我的存在保持了缄默,阴差阳错之下,竟然让我和睿王逃过了一劫。   那队官兵在那小村外埋伏了五天,村民都是人心惶惶。那时我已经离开了燕来山,睿王也踏上了归途。就在第六天的清晨,官兵突然发难。他们将所有的村民集中在村中心的大柳树下,清点了人数,开始了一场惨无人道的追逐和屠戮。本来虎子也难逃一死,但是村长被杀时,将他牢牢地护在了身下,屠刀在捅破了村长的左心房,却只是划伤了他的手臂。   如果是一般人,被这样一刀下去,想必就死了。但是村长的心脏与别人不同,却长在了偏右边的位置。一刀下去,村长并没有立即死亡。杀人者走后,他交待了虎子装死,等到所有的事情结束之后,就去寻他出家的舅舅,从此隐姓埋名,活下去,不要想着报仇。   虎子被逼立誓,在官兵放火烧村的时候,他躲进地窖里,靠着地窖水缸里存的雨水,躲了一天一夜,之后便依照父亲的嘱咐,投奔了舅舅。   他的舅舅无尘和尚出家多年,学了些佛经文字,也颇通一些俗事。他竭力劝阻了想要报仇的虎子,为了逃避追查,还将他落了发,出了家。如果不是这次程潜找过去,这世上便再无虎子,只多了一个名叫了元的小和尚。   “凤姐姐,不,凤施主,小僧原本以为施主已经被贼人害了,好在没事。”他说了一句姐姐,方觉得不对,还是换回了“和尚”的身份。   “我和小乖在山里,救了一个人。”我思虑再三,还是决定对他合盘托出,也许听过之后他会怨恨我,但是他这漫长的半年,每日每夜的痛苦,求的不就是这样一个真相?就算再残忍,我也无权隐瞒:“姐姐救了这个人,却不想让他报答,只有避开他。虎子,姐姐并不瞒你,想来全因姐姐救了那人,才连累了村子。你的父亲,李大娘,村中所有的人,虽非我杀,却是缘我而死。”   “师傅1阿恒叫了一声,激动地说道:“这怎么能怪师傅?”   “阿恒,不许多言。”我止住了阿恒的发飙,只看着虎子。   “施主所救的,可是恶人?”虎子的双眸清澈,问我道。   我瞥了一眼面无表情的睿王,好人恶人,像他这般复杂的男子,怎么可能用这样简单的标准去界定。他的双手都浸透了鲜血,就算修三千功德,只怕也洗不去他身上的“杀孽”。但是在他的身后,却有更多的碧落子民,因为他的“杀孽”而得救,他们不需去面对西戎的铁蹄,可以一心一意安居乐业的生活。   “他虽算不得好人,却也不是恶人。”这句话我是发自肺腑。   “施主放下吧。小僧懂得不多,但是佛祖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施主无论如何是救了人,又怎会是错?造了杀业的,是那些手执屠刀的官兵,并非是施主的善念1   我按住心中的抽痛,说道:   “虎子,不,小师傅,那日你还见了什么,可一并告诉我。”   虎子停了半晌,终于从怀中掏出一个铁牌来,交给我。那铁牌犹带着他的体温,那上面写着“洛州别将卫”几个字。看来那些人并不是再盖,所谓的官兵,还真的是名副其实。   我将那铁牌交给睿王,他看了一眼,问道:   “那日去屠村的有多少兵丁,你可还记得?”   碧落朝下设12卫634府,各以地名冠称,根据碧落律的规定,若非紧急情况,发兵10人以上的,就要上报兵部,州刺史与折冲都尉分别领取了尚书省﹑门下省颁发的皇帝“敕书”和铜鱼符﹐两相勘契,才能动兵,否则便是砍头的罪过。睿王现在便管着兵部,如果真的是未经兵部的同意便出了兵,不知又有多少的脑袋,等于已经寄放在睿王的铡刀下了。   “小僧记不清了,总有二十几人。”   二十几人吗?看来事情有的查了。   好容易出了一次宫,却比宫中还紧张。不过为了不让老太君扫兴,我们也只有装成吃得十分尽兴。吃过饭后,程潜将虎子留下,自己回了大理寺衙门。这些日子都泡在外面,府内想必堆了大事小事,都待他处置,今儿晚上对于他而言,想必也是个不眠之夜吧。   虎子做了晚课,早早去睡了。我也吩咐了阿恒多加照应,便独自一人坐在临水的露台上,等待该来那个人的到来。他当然是聪明人,可我也不笨。燕来山的事情,程潜不知情,谢珂不知情,可我与他,却都是知情人。以今时今日的我与他,我怎么能接受他掩去这一切,把我蒙在鼓中?   想曹操,曹操便到。一道白影在水上点了三点,转眼便到了我面前,睿王殿下踏着水中月而来,真是光彩万分!   “不担心我不来?”   难为他与我同坐一榻,丝毫也没觉得挤得慌。我站起身,想要先发制人,就要在敌人出手之前,先订下谈话的基调:   “你今日若不来,我也没办法。我只当殿下心里,是算计着将来也不必与凤君见面,倒也省心。”   果然我话音未落,便见他沉下脸来。这样才好,我也不想听什么敷衍的话,索性开门见山,继续道:   “殿下今日追问虎子,那日在燕来村中有兵丁多少,这招明知故问,到让凤君好生佩服1   以他的心性和行事风格,若说对于这件事的始作俑者没有半点头绪,更进一步说,不能够掌握到八分,他又怎么能放心得下?前阵子我不曾就此事问过他,并不是不想从他那里知道内情,只是我并不想贸贸然冲撞上去,反成了他算计别人的棋子。如今从虎子那里,我已经大概有了方向和素材,可以对他说的“真相”,有所取舍。   恋爱是恋爱,公事是公事,夺嫡是夺嫡,他想做的和我想做的,原本也不该混为一潭。只是被皇帝一搅合,这潭水已经混了许多,可我还是要努力,至少保持它现有的清澈程度。他要算计谁,我不想听不想看也不想问,但是燕来村的案子却不行,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我虽然也告诉自己这不是我的错,但是归根到底,终究意难平。   “他要害的人,终究是我,你还担心我会放过他?”   “我倒不担心此事,只是你有你的如意算盘,我也有我的一定之规。”我说道:“我不想看到任何人在燕来村民畏寒的尸骨之上,成就他的青云之路,便是你,我也决不允许。”   我已经做好了惹毛他的准备,却没想到他并没有生气。反而喃喃念着我最后那句话——   “是我,也决不允许吗?”   “你不必与我咬文嚼字,我虽不聪明,但也不是傻子。你与我在洞中疗伤不过三日,然而他们屠村,却是五日之后。你莫要告诉我,这两日之内,你只一心回京,什么也不曾布置下。你向来算无遗策,怎会单单放过他们?我原以为我们还在燕来的时候,他们已经死了。可笑我今日才知道,你原本有机会救他们,他们不必去死。云耀,这是你欠我的,这是你欠他们的。到底为什么会这样,我要你一字一句告诉我1   我已经忘记控制音量,只觉得有一股火从心底往上,一直燎到了喉咙,那炙热沸腾着我的脑浆,若不再说话,若再不质问,我就要炸开了。   “并非不救,而是当时当地,谁也救不他们。”睿王的声音依旧很平稳,他我紧紧抱住,按坐在他怀中,用指腹轻轻抹去我的眼泪。他说道:“你心中有什么疑问,尽可以直接问我。只要可以,我都会据实以告。我怕的,是你将这些都藏在心里不说。我若救了他们,那吐蕃与边境之上的十万军民,又当如何?”   “吐蕃边境?”我完全没有想过把这两件事情联系起来。   “他们寻到我,也带了消息来。吐蕃异动,想必月内便有举兵之事。若我负伤的消息传出去,哪怕一星半点,碧落军心浮动,吐蕃必然提前举事,我碧落岂不是措手不及?与吐蕃一战,府兵为军中主力,断不能有任何差错。当时当地,那些人杀不得,也惊不得,我能做的,不过是待战后,再为那些牺牲之人,寻个公道罢了。”   是我痴呆了,他是碧落主将,国难当头,他连暗杀自己的人都容下了,何况区区一百五十五人!哪一朝哪一代的兴亡背后,没有无辜者的鲜血,他又怎么会为他们,毁了碧落江山,家国大计?   我是法医,而他是碧落战神,立场不同的两人啊,谁又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谴责别人的正义?   碧窗梦   可是我还是不能接受,这一百五十五人就这样灰飞烟灭!一百五十五人的性命,十万人的生死,他所受的教育,他心怀的抱负,自然认为那一百五十五人是小义,那十万人便是大义,可是为了十万人的“可能性”,牺牲一百五十五人的“必然性”,这样的抉择——   对我而言,身为皇子的他,能够这样简单而明晰的认定,真的是天赋秉异吧。   “当时当地,你便什么也做不了吗?”我握紧双拳,让自己的指甲扣入掌心。   “燕来在河南道,虽与洛州不远,然若用本道兵卫,自然便宜得多。那人却偏用洛州兵卫,你可知为何?”睿王问我道。   我摇摇头,对于军事的事情,我是完全没想法。   睿王冷冷一笑,道:“偏在那月,洛阳卫轮戍帝都。想必那人也清楚,我若声张出去,无论以何种方式,便没人能压得住这案子。他之所以指使了洛阳卫,便是告诉我,他存了鱼死网破之志,他能,我却不能。洛阳卫的深浅尚未探清,可西南吐蕃却已箭在弦上,我已经没了时间。若非你,想必我已经死了,我当时不能动手,却也不能容他们在我征战之事,囫囵混过此案1   按照碧落制度,除边塞外,天下兵马分为十二卫,平常之时在地方练兵,为边塞提供兵源,轮值月便上京拱卫。如果那月是洛阳卫戍京,可是有些难办。只是——   “他们无令行兵,就算死了人,岂敢声张?这不是自己往枪尖上撞?”   “他们不用声张,倒是可以将人张冠李戴,送到我帐下来,以图后效。洛阳卫也就罢了,他们是行伍之人。若事先知道目标是我,想必向天借了胆子,他们也不敢来。真正行刺我的,是他暗自蓄养的刺客。如果让这些人混入帐中,岂不是腹背受敌?我行兵在外,强敌当前,决不允许有人在我军中捣鬼。”   “你有青云之志,朝中竟无可依傍之人?兵源之中,只要不用洛阳卫,又有何难?”按照道理说,他既然想那个王位,至少在朝中也该有相当的势力,何况他还是碧落战神!   “朝中已有贤王,我又何必去凑趣?”他看着我,表情凝重:“你通医术,想必比我清楚。以父皇如今这龙马精神,十几年之内,所谓皇储,也只是备而不用罢了。他春秋鼎盛,又有太子在朝,何当为,何当不为?兵法无常,放在此时,便是‘以退为进’1   是啊,皇帝毕竟是皇帝,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睿王沉得住气,齐王却太急躁了。他看着我,伸出手揉开我的眉心,道:   “在燕来第一晚,我曾出去半刻,那时暗卫便已寻到我,洛阳卫也已进了村。我本可与他们一起走,可我没有;你要回村,我打碎了你的碗,我——那时你未曾拿出《史镜》,我还不知你是晏太傅之徒。你可信我?”   我没有回答,他的手慢慢划下我的鼻子,抚上了我的脸,说道:   “我不会让他们伤你分毫。你可还记得我送你的那身衣服?人手不够,我就让人在那衣服上下了追香,你若回村,不用到村外,便会被人截住送进京城王府。你非但没回村去,连我送你的衣服,你夜送入了当铺。而我送的银两分毫未动,我正查无可查,好在苏州又见了翔之……”   我愣住了,他担心的,是我似乎从来也没有想过的“可能性”——他走了之后,就将我弃之不顾,不管我是不是会回到燕来村遭遇不测。原来我在潜意识里,已经不加理性判断的相信他了吗?   其实想想也明白,既然他当我是晏太傅的徒弟,自然不可能没有安排,怎么会轻易让我去送死?   我略偏过头,避开他深邃得夺人神魂的眼眸,定了定神,再直视着他,问道:   “你只告诉我,幕后的主谋之人,到底是谁?”   “国舅欧楚光。”睿王非常干脆地给出了答案。   “欧大人?”我有些惊讶,这不合常理埃欧楚光为什么要杀睿王?我追问道:“欧大人是太子舅父,他有这份心,自当放在前太子身上,但凡他有那么一星半点储君的样子,礼法森严,皇上又怎会轻言废立?对你下手,于他又有何益处?”   “若你与他易位而处,你可会把自己的心血,全用在我那二哥的身上?”睿王反问我。   是啊,如果是我,也不会在那种扶不起的阿斗身上投入心力,注定是一笔血本不归的投资,不如另辟蹊径。   欧楚光也确实是这么想的。欧楚光原有三个女儿,长女嫁与了皇长子,本来这也算是步好棋,却不想皇长子在二十五岁上便因病亡故了,让欧楚光的“嫡与长”的“两手准备”,落空了一头。更为悲催的是,他的二女与三女都已嫁出,想再联姻也来不及了,至于族中的女子,毕竟身份不够,只有向才貌上选了。不过事有凑巧,正当欧楚光向自己的家族中遍寻“杰出女性”之时,一个人物的登场,却解决了燃眉之急。她就是欧楚光妻子的嫡亲侄女——齐王妃陆丹青。   欧楚光的妻子出身江南陆氏,虽无谢氏的显赫,却也是屹立百年的江南望族。陆夫人与齐王妃的父亲,都是正室所出。齐王妃之父体弱多病,虽有才名,却不得出仕为官,三十岁上便亡故了。他的身后只余孤女寡妇,也使得嫡出这一房在陆家的地位急剧降低。陆丹青十五岁及笄之后,便被陆夫人接进了相府。第一次在京城社交界露面,就受到了淑妃的“亲切接见”。淑妃见了她,便欢喜得“如珠如宝”,在陆丹青十七岁那年,嫁给了才行过冠礼的齐王,成就了才子佳人一段美谈。   齐王妃入府两年没有所出,淑妃这才顺势将自己的侄女塞进了王府,而欧家也选出了一位庶女,打算明年开春便让齐王再做新郎。想必不久之后,齐王府亲王妃一正两侧的名额,就满满当当了。   不过按照睿王的解析,这“妻妾和美”的人生背后,正是暗潮汹涌。欧楚光也知道,皇帝虽年届五十,却依旧精神饱满,身体健康。只要他活得越久,太子就越不耐烦,被废的可能性就越大,这种情况下,当然要另寻备胎。   当今皇帝一共有五个儿子,六个女儿。长子已经不在人世,太子被废,有夺嫡可能的,就只有睿王,魏王和齐王三人。魏王的母亲并非士族出身,母系非士族出身的皇子即位,在碧落史上尚无先例。睿王和齐王就成了投资者的选择题。   睿王的母亲,是被追认的“皇后”,与皇帝夫妻情笃。若太子被废,只要皇帝一个点头,他就可以“嫡子”的身份,做个名正言顺“太子”。睿王的身后还有谢家,他能提供不过是锦上添花,睿王未必看得入眼。但是齐王则不同,淑妃的娘家虽是丞相府第,但是以身份而言,却有些成色不足。对齐王来说,他的襄助,无疑是雪中送炭。   情况是这样没错,只是那欧楚光能将行刺之事,做得这般圆满,想来心机深沉不简单。皇上还正值壮年,他怎会这般迅速便买定离手?以风险评估而言,未免有些太过冒失,不像是个老狐狸的格调。   我问了这个问题,他的回答却很简单:   “三年前,西北的回鹘部进犯,他的长子欧裕在我帐下出任校尉。阴山脚下一役,他不从军令贪功冒进,毁了我一千兄弟的性命,回营仍不知悔改,不来复命反再屠袁纥部五十俘虏兵。我便依军法削了他的首级。”   杀子之恨啊,想必那位欧大人也不是什么“深明大义”的人,找他报复,也是理所当然。   “他本来还有个次子,原在兵部供职。虽有些眠花卧柳的毛病,却也颇有才干。因他兄长和练兵之事与我有些嫌隙,去年被父皇外放泰州为长史,上任不过十日,就因在楚馆秦楼隐姓埋名,与人争风吃醋,死于非命。如今他膝下就只剩下一个金孙,自然对我恨之入骨。”   碧落朝治吏甚严,官吏可招妓佐宴唱和应酬,却不能与所监临的□同眠。如果被发现深入任所妓户,要除官并笞刑二十。像这种忍耐不住微服探花之人,想必也不少见,只是死在花丛,也只能说他倒霉。   老天爷安排这样的阴差阳错,到底是让睿王“动心忍性”,还是纯粹为了搞笑?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惟有沉默。   “我不是什么圣人,我知大义也有私心。”睿王站起身,看着我道:“我不想谎言以对,既然做了皇家子,踏上了血腥路,便再无回头之理。这双手这颗心,早就不干净了。事到如今,我已不能放手,若你看不惯,就来做我的良心1   一宿无眠,回到皇宫却还要当班。我好似踩在棉絮上,由着身体的惯性完成了皇帝指派的任务。所有的大臣都退了出去,我却被皇帝叫住,道:   “好一个倾城何益,不拜无妨!你一副对联寥寥数语,倒是将能骂的人,全骂进去了。”   “臣惶恐。”我没什么诚意地回了一句。   “你胆子比天还大,写出这样的对联来,在朕面前,何必装什么惶恐?”皇帝道:“生为女子,倒是真有些可惜了。程潜今日递了密折进来,燕来村尸骸勘验,可是你做的?”   “是臣所为。”我应了,将我勘验燕来村尸骸时的过程说了一遍,并且对虎子的人品做了背书:   “皇上,燕来村一百五十五人,含冤莫白,还请皇上为他们做主。”   “一百五十五条人命,他还真做得出1皇帝目光威严,仿若两道利剑,直刺向我,道:“那日发生的事,你是亲身经历了,朕也毋须讳言。你可怨耀儿吗?”   “陛下言重了,睿王殿下只是做了他当做的,并没有臣置喙的余地。”我垂下眼眸,不想让皇帝看到我的表情。睿王昨晚离开前,最后的那句“做我的良心”,有开始在心底回荡。睿王未免太高看我了,做他的良心,谈何容易!他选择的路太长也太艰辛,谁又能保证我,就不会迷失了方向?   皇帝终究没再追问什么,转而说起半月之后是后宫方婕妤生辰,让我问清了寿星的喜好,好生操办了。老太君也曾提点我,若有什么事情,可向这位方婕妤求教,可我进了宫便一直忙,又因有与谢家这层关系,总是避讳着些,后宫之中多一事不如省一事,直到今天,我也真正去拜访过这位婕妤,这次倒是皇帝给了我方便。我应允了下来,利索地离开了龙泉宫,坐上小轿,去上林苑看小乖。   只是没想到还未碰到小乖,先见到了睿王。丞相会议之后,他没有离宫,却跑来了上林苑。现在的我,还没有想好如何面对他。虽然也能理解他作为皇子所作出的选择,可是那一百五十五条生命逝去所带来的伤痕,还无法平复。   小乖的身影如箭一般窜到我面前,并未像往常一样向我撒娇,反而急迫地咬住了我的衣角,将我向林中扯去。   我从来没有见过它这个样子,与睿王对视了一眼,他揽住我的腰,跟在小乖身后,向林中飞驰而去。   我的“生物钟”走了差不多五分钟的时间,一股熟悉的气味便飘入了鼻端。我认得,那是死亡的气息。我示意睿王放缓脚步,我们跟着小乖的引导向前,几只鹰隼倏然飞起,灌木丛下,穿着小宫女服饰的女子安静地躺在那里,清秀的脸稚气未脱,睫毛轻合,丝毫看不出痛苦之色,然而那一道伤痕从左胸下来,蜿蜒着直到小腹,血色狰狞,染上翠色的衣裙和身下的泥土,延展成一只近乎妖异的蝴蝶折翅图。伸出裙外的脚上,绣鞋也添了红,白色的鞋底沾了些浮尘,与鲜血的红,泥土的褐以及裙角斑驳的绿,更显触目惊心。   睿王跃上树稍,响箭发出的尖锐声音,划破了上林苑的沉寂。我蹲下身,仔细看着那伤口,凶手手法非常纯熟,对人体的结构也非常了解。这道划伤从左胸直到右下腹,一气呵成,没有半丝停顿,竟没有伤及半根骨头,便是当年的庖丁,也要甘拜下风了。   “她是谁,你可认得?”睿王问道。   我摇摇头,后宫当差的女子千人之众,我又是个“识人不清”的,像这样的小宫女,如果不在我面前当差,见也不曾见过。蹲下身,掀开她的衣襟,按向尸斑,稍微褪色。四肢关节不能屈伸,已经发展到尸僵高峰。用火折子照向角膜,薄雾状的混浊也已经出现了。我暗自推算了一下死亡时间,道:   “死亡时间在昨晚丑时,周围都不曾有拖过来的血迹,这里当是凶徒杀人之所。她的绣鞋之上虽有浮土,然而鞋底洁白如新,并没有林间的泥土,显然并不曾走过多少路。那凶徒应是将这女子掠到此地,方才杀害。”   “禁宫之中,竟有人如此明目张胆杀人害命,想必是想着嫁祸小乖。”睿王道:“白虎食人,可真是好手段1   他们不曾想过,小乖不但没有啃噬这宫女的尸身,反而将其保护起来,等着我来处置。我抚摸小乖的毛以示安慰和赞赏,小乖也蹭着我的手,表示回应。这个凶手杀了人还要嫁祸给不能为自己辩白的小乖,绝不能放过。   “你要查案,我也不拦你。”睿王低声说道:“只要你与我约法三章,我也会在父皇面前为你声张。这凶徒出手狠辣,丧心病狂。凡事皆以自身安危为要,无论何时何地,不能落单。你可应我?”   远处一阵喧哗,看来是有人寻来了。我看着他强势的双眸,只有点头应下。一队宫廷侍卫很快赶到我们所在的现常睿王挥挥手,让他们将尸身抬到上林苑房舍之中,并将第一现场护卫起来,有任何可疑之人,都先拘起来再回禀。   我和小乖,则随睿王一起回后宫,当前最紧要的,就是排查后宫各处宫人,弄清这个被害女子的身份,这案子有千头万绪,也要在她身上下手。   千秋岁&蝶恋花   有记忆以来,好像还是第一次,可以这样一觉到天光大亮。红罗幔帐外,描金的龙凤双烛仍燃烧着,安静而绵长。右臂有些发麻,我低下头,她正偎在我的胸膛,那双清透的双眸轻合,吐息轻柔而温暖。青丝如水,铺展在鸳鸯戏莲的锦被上,更衬得肌肤胜雪,眉目如画。这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这具完美的躯体里,藏着怎样的秀色旖旎。只是这样想着,荒芜的心就被充实的温柔鼓噪,欢乐地舞蹈。   任世间百媚千红,我只爱安睡在我臂弯里,这片纯白。   我是云耀,碧落王朝的三皇子;她是凤君,我的妻。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我人生最狼狈的时刻。被暗箭偷袭的鼠辈而伤,最后一刻,我选择跳下悬崖,然后,她就成了我的一线生机。   直到今天,初初看到她那一眼,仍然是混乱而模糊的,黑色是她的长发,白色是她的肌肤,线条柔和清美,恍如濯水而出的青莲,缓缓绽放,只要闭上眼睛就可以闻到那股幽香。而等到我清醒过来,她已经藏起了全部美丽,只余那双清透明澈的眼,无忧无喜,镇定自若。   她“说”自己容貌丑陋,口不能言,羞于现于人前,我也只是姑且听之。深山旷野,身怀超绝医术的女子孤身独行,就那么凑巧地救下了我的命。要说巧合——临行之前父皇的话,此刻忽然浮现在脑海:   “耀儿,既然有太傅警语,此去定要带回命定之女……”   我几次试探于她,她似乎并不知道自己身世的秘密。谈及《史镜》来历时的熟稔,对行医操守近乎偏执的坚持,燕来山中神兽白虎相伴,除了她,还有谁会是“命定之女”!可是“命定”啊,毕竟是个太过悲凉的词汇,又怎能让人心甘情愿?   像她这样从容而不萦于物的女子,就算粗布麻衣貌若无盐,仍是不改国色天香,要说执着于外貌,岂不可笑?她故作丑态,她装聋作哑,纵使不明就里,她仍然本能地选择了对抗。   将她带回京城,应该就可以万事大吉了吧!从此免去天煞孤星的命格,更上一层楼。当我对上你打了我一掌后,接近沸腾的双眸,我发现我不能。   我云耀的青云之路,岂可成就于一个不情不愿的妇人之手!当时的我,这样告诉自己。   卿卿,你可知道,只为了你还在坚持,生平第一次,面对着唾手可得的胜利,我转身放手。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再次见到她,是在江南。我不是长安谢瑱,她也不再是燕来山中的君姑娘。   梵音声声的寺庙,她一身白衣轻裘站在梅树旁,仰头看着满天飞雪,单薄的背影透着彻骨的悲哀,浑然不知在她的身后一步之遥,我的表弟光隐双臂微张,正要将她纳入怀中。那表情,是我从来未见到过的痛惜与沉迷。对我的到来,竟没有一点察觉!   堂堂谢氏后人,怎可让断袖之癖染上身?   她转身向我下拜,我扶起她,四目相交,我撞入了一片清明,还没来得及从她的眸光中看出什么,致远已经来了。光隐带了她去喝茶,我则被让进了后院。致远向我讲述了真姑娘灭门案的始末,我却没想到,看起来清雅至极的她,竟有超越前朝“凤青天”的勘验之能,在凶险的时刻,丝毫不乱,挽救了我需要的“证据”。   慰问过伤者,致远陪我去找光隐。大殿里,那老和尚居然想用佛偈“渡化”她!我推开殿门,反驳的话脱口而出。破案并不是我的专长,前路多险阻,她还有用于我,怎么可以跳出红尘!   除夕之夜,我们团团而座,致远说这是她的生日,我送了一方端砚给她,既是提醒她要守着“端方”的规矩,也是为了笼络。光隐却有心,送了她一幅画,“清香传得天心在,一枝素影俱雪来”这样的考语,她倒也配得上,只是那笔触,那背影,光隐所画的,倒像是他思慕的女子。   女子吗?这一刻的我,突然想到了燕来山中的君姑娘。   卿卿,其实我早该猜到的,就算是换了容颜,换了性别,只为那一双盈盈的眼。   第三最好不想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还有那一次见到她,是在金陵谢府,我母亲的家。她倚着窗披散着一头长发,略微迷茫的眼神,在看到我那一刻,划过淡淡惊讶。   每年的这个时候,只要有可能,我都会回到这里。在许多年前,母亲就是在这样的时节,被父皇带入了皇宫,从此再也没能见到江南的梅花。抚养我的方婕妤说,母亲最爱的,就是这株梅花,她降生的那年,外祖父亲手将一坛女儿红埋下。可是她终于没能“出嫁”,一坛女儿红藏了四十年,还在安静的等待。   如果不是为了那一句“谢氏女不得嫁于帝王家”,也许母亲就不会这样郁郁。可笑那个光武皇后,这偌大的谢家,难道只有她一个女子,配一朝帝王为她盖一座俪园?   今天醉得有些早啊,是这酒太好,还是为了那双相似的眼。我慢慢走向她,遮住她下半边的脸,就是这双眼,就连长在男人的身上,也让人逃不开,躲不掉。谶言真是个害人的东西,连我也会不能免俗吗?   罢了,反正我已经醉了。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明天就可以不作数了。   抓着她同游这座古老的园林,提上四十年的女儿红,一路跌跌撞撞,到了这座标志着谢家最高荣耀的“子归楼”。她似乎也有无限心事,一人一碗,相对而饮,她忽然间大笑出声,那笑声仿佛最凌厉的刀,刺在心口上,一刀又一刀。   我不想再听下去了,晃到琴边,这一曲长生,是母亲生前所爱。每年她祭日之时,我那天下之主的父皇,都要操此一曲。长生,长生,就算弹奏再多也没有用,光武帝终究也只有与皇后赴死,而母亲终究在绮年而亡,我那深情不二的父皇,也不过在宫廷中,追逐着和她相似的影子。   而最和她相似的我,则是他的梦魇。   卿卿,你呢,你的泪与笑的背后,又有怎样的故事?无论你什么时候讲,其实我都愿意听。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不过是举酒共饮的第二天,她就要与我决裂。那双清透眼,竟会有怒涛冲天。有那么一瞬,我已经触摸到了,在她愤怒后面,那悲哀的伤口。   她真的是我见过的,最固执的女子。她仿佛有一种本能,就算是周围的人再怎么粉饰,她都可以毫不费力地将真实与谎言分开。她严守着自己的原则,以那样倔强的姿态,一直坚持到所有的人,都只有向真相妥协。   她猜得没有错,在很久之前,我就知道这位冯大人,是京中那人的党羽。毕竟我那太子兄长,哪有这份魄力,让人甘心诚服!他想借我的手翻云覆雨也无妨,只要顺了我的心意,回头我自然有大礼相赠。   这就是我的生存法则,帝王家的生存法则,身为皇家子,怎么会有人不想会当临绝顶?我们身上都留流着这个帝国最高贵的血液,而那个云端上的位置,最喜欢的,就是高贵的血液!只是我忘记了,这并不是她的生存法则,她的双眸中,装得是世间冷暖——   她说:“是以殿下心怀仁慈,使王家生者得益,死者得慰吗?”   她胆大包天的顶撞我,其实并不是我恼怒的主因,我恼怒的,是她在这个时刻,选择了站在对面,谴责我,用那双和记忆中那么相似的眼……   道不同,终究会不相为谋吗?可是我怎么能放手,如果不能说服,就驯服吧!只要还有她在身边,终有一天,要折下她比天还高的羽翼!   卿卿,其实那个时候,我真的没想到,最后被你驯服了的那个人,是我!   -----------------------------------------------------------------------------   蝶恋花   又是一年岁末除日,依旧是一树梅,一天雪。只是这里不再是江南烟火缭绕的山寺,而是大理寺灰瓦青墙的衙署。我站在书房里,仰头看着窗外灰色的天空,恍惚间,她好像就站在那里,银冠素裳独立雪中,侧脸的弧度清雅恬淡,衣袂蹁跹,仿佛下一秒钟便要羽化,随风而去。那个时候的我,还总以为会有以后,却没想到那才是我拥有的,最后的,和她一起自由的光阴。   耳畔仿佛还回荡着那句“飘落疑有声,娥眉古难全”,可是她又去了哪里?对着心底的那个执迷不悟的自己,我惟有苦笑。这样屈指算来,其实不过一年时间啊,只是遇见了她,终于耗尽了一生的爱恨嗔痴。   “公子,凤先生来了1扶桑的声音从厚厚的毡帘外传来,听起来有些模糊,然而那三个字“凤先生”,却无论如何也不会确认。会这样称呼她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因为对于这世间的人而言,“凤先生”早已被“睿王妃”所取代。   “光隐1帘子一挑,她的身影出现在面前,双眸潋滟唇角含笑,一袭紫面银狐披风更显风姿绰约,压倒白雪的绝艳。   “这么冷的天——”才开口,便发现自己的嗓音有些嘶哑,我清了清喉咙,这才能继续,“你怎么突然来了?今天不是该入宫领宴?”   “昨儿听阿恒说起,你们这边接了个怪案子,他看了尸身,自己也拿不定主意。我想着入宫之前,先过来看看。”她走到我身边,和我并肩看向窗外。   风吹动她腰间的环佩,如有若无的莲香缭绕。那是天竺进贡的圣香,一年也不过一小瓶,仁静皇后死后,这香年年送入谢府,都被老太君摔在仁静皇后灵前,如今也有了新的主人。这样也好,至少我们三个人中间,终有两个人,得到了幸福。   我看向她,眼前的景色,不知道有没有让她想起——   “这株绿萼倒颇有苏州府枕雪阁里那株的品格。”她没有看我,双眸中倒映着的,是那枝暗香浮动、疏影横斜的梅花。   飞身将那一枝折下,交给扶桑,“能博得卿卿青眼相加,是它的福气。扶桑,将这花送到睿王府上。”   她看着我,皱了皱眉欲言又止,停了半刻,还是叹了口气,终于说道:“那就多谢光隐相赠之情。打扰了这半日,我也该去殓房了。初二日谢府席上,定还了光隐这份情。”   我其实都知道,窗前并立的那一刻,我们都看到了一样的景象,只是今时今日的我们,已经回不去了。   “拜见王妃。”   “都起来了吧,诸位不必如此多礼,在这殓房之中,我并非王妃,而是京兆法曹。”她看向阿恒,“尸身在何处?”   从翔之到卿卿,从法曹、谢府西席、凤仪令到睿王妃,她从来没变,依然有如初见那天,在一片红翠旖旎之中,她沉静自持,自成格调。   第一次见她,是她与致远同来我府上,言谈之间,致远对她颇为看重。与致远相较经年,他温润却也明澈,普罗众生极难入了他的青眼,而她偏是那个意外。有的时候我想,致远比我幸运,情毒未曾侵蚀已抽身离去;可是终究还是我比较幸运,因为致远一辈子也不会懂就算付出未来交换一瞬,也不悔曾经的情重。   “美眉明目,倒也有几分‘冰清玉润’之意,勉强算是个人物了。如今你这苏州府越发出息了。”   我第一次对她说的话,如今想起来还真是失礼,也未尝没有迁怒的成分。致远对我府上的宴席能避则避,如今却毫不避讳地登门造访。原因只有一个——我离开京城,躲入江南的水润氤氲,却也躲不开让人厌倦的算计。人生苦短,与其对认识、不认识的人都虚以委蛇,我宁愿任情任性的活着。   被我这么一说,她似乎愣了一下,然后便不以为然的转过头。那一瞬间,我有种感觉,在这次的“挑衅”,真正被轻视的那个人,是我。   我挑眉,血液中有种陌生的感觉,在欢快的涌动。然而还没等我再说什么,哗变突生。大夫擅离职守,在所有人都惊惶不知如何处置的时候,她已经褪去了漫不经心的表情,庄严镇定地控制了全常被人这样“直接”地训斥和命令,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直到她拉下头上的发带,黑发如瀑倾泻而下,她转头看着我,双眸中光芒烈烈,我清晰地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   她转头的瞬间我注意到了,她的脖颈微微探出了高领,居然没有喉结!是啊,仔细看她柔和的轮廓,明亮的杏眸还有嫣红的双唇,明明都是女性的妩媚,那有半点男子的模样。她的乔装并不在于外表的改变,而是在于态度与气势。   是什么原因,让她冒天下之大不韪,以女身入官场?又是什么力量,让她可以扬眉面对我,这么铿锵有力地说出拒绝?   只是我还未来得及让她正视我一眼,光远已经出现了。茶室里一番对谈,她脸上的表情,已经预示了命运的分叉。我们一路结伴而行,披荆斩棘,渐渐地,三人行里我变成了多余的那个。同归楼里共饮、扬州府御敌、冥冥中到底有什么在主宰,让我每一次都成了迟到的那一个?   终于有一次,我以为上苍终于眷顾,让我终于可以有一个争取的机会。就算是为了感激而点头也没有关系,我握住了她的手,心底升腾着全世界的烟火星光。我可以带她千里共骑追逐大漠的落日,可以陪她枕霞烹茶共品春雪冻梅花,只要有她,无论面对怎样的未来,都没有关系。   可是为什么,当我最接近幸福的时候,破灭就会如期而至。她所追求的雪冤与真相,还有他口中的“真相大白”,如果她是他的“命定之女”,那我又算什么呢?   这些我都可以不在乎,我所编织的美满,终究不是她想要的。   接到燕来村案子的那天深夜,我握住她的手,冲动地说出“私奔”,趁着这最后的一点时间,假装羁绊住我们脚步的事情从来也没有发生过。她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将手交在我的掌心,我却从她的双眸中读到了不赞同。   也许这就是我可以做梦的,最后一个晚上。我抱着她单薄的身躯,穿越整个长安。夜色在我的足尖、她的双眸寂静绽放,如果可以这样一直走下去,我一定不松开我的手——   可是我只有一夕光阴,终于再进一步,就是万丈深渊。我站在孤绝的峭壁,曾经有那么一瞬,我想抱着她跳下去吧,跳下去就是永远。   我将她紧紧拥入怀中,母亲过世后就再也不曾出现的眼泪,终于划过面颊。穷途末路,才是我爱情最后的注脚。   她什么也没有问,只是挨着我坐着,冷冷的山风吹过,我们簇拥着,一起取暖。当太阳从云海中升起,她微笑着转头看我,轻声说道:“如果不是穷途末路,怎么会有这样的风景?”   只要爱还在,就算穷途末路,也是最美的风景。她在我心里,就算是一个人的长河大漠、千树寒碧,也不会孤寂。   卿卿,你可知道,爱上你,是我一生最美好的故事……   思远人   作者有话要说:敲锣打鼓,历经这漫长的等待,终于可以恢复更新了,偶滴一颗心,也终于放进肚子里。   话说凤归云改名《天朝女提刑》,如今已经上市了,当当有售,有意者前往购买吧,这是最省钱又不用花快递费的好办法~~   请走过路过的朋友高抬贵爪,不高抬贵手,,让偶成为乃们贵手下的“贵收”,就再完美不过了,抱住,狂亲。   这些都是题外话,我要说的重点是,感谢你们的耐心等待,我爱你们。   我们回到后宫,我将凤仪宫的兵马悉数遣出,调查哪处有宫女失踪之事。睿王也传召了相关守卫人士,小乖威风凛凛蹲坐在我身侧,皇帝没有传召之前,我们要和时间赛跑,尽量获取最大量的情报。   没想到事情才安排好,皇帝便驾临凤仪宫。出了这等事情,他老人家当然是震怒非常。我和睿王对视了一眼,还是由睿王先简要交代了目前的调查进展。   皇帝面沉如水,我硬着头皮道:“陛下,臣请旨验看那宫女尸身,以为查案佐证。”   “父皇,宫内突发命案,后宫自然人心惶惶。此案宜从速从重,请准儿臣主理此案。”   皇帝沉吟片刻,没有说话,门帘撩起,宫女雪赋走了进来,道:“陛下,昨日后宫东西二门的守卫,上林苑昨夜当值之人都传到了,这是睿王殿下适才吩咐送上来的后宫出入名册。”   皇帝点点头,睿王方从宫女雪赋手上接过那名册,翻了翻,交给我,然后道:“父皇,以儿臣之见,欲抓出这真凶,倒也不难。儿臣适才看过名册,这几日曾出后宫的宫女,除在龙泉当差者,共一十八人,并无一个二等以下宫女。适才儿臣与卿卿皆见过那宫女尸身,她面容沉静,想必中刀之时已无知觉,其中定有古怪。宫禁森严,能夹带一个人出入后宫禁地于无形的高手,当世绝不过二十人。这宫女不过方才十五许岁,又怎能与这等高手接结下深仇大恨?”   “若非高手所为,自然是受人所托,忠人之事了。无论是强盗还是内贼,若非与后宫之中里应外合,也断不能做的这般悄无声息。”皇帝也分析道,他双眸坚定,看向我们,已有了决断:“你二人彻查此事,定要让他们无所遁形。”   皇帝说完,便风卷残云地去了。我又重新坐回榻上,翻了翻名册。他说的确实有道理。那个小宫女的年纪和服色,都不符合二等以上宫女的条件。看来除非另有渠道,这小宫女肯定是在神不知鬼不觉的地情况下,被人夹带了出去。只恨此地并没有血液检测的仪器,否则倒是可以查看一下是不是在死前中了什么迷药。   因陋就简啊,上次检查王大人尸身所用的小白鼠战术,这次又要上场了。   “我还是需要十二只老鼠,请殿下命人备好了,送到殓房来。”我起身,验尸之事,从来是事不宜迟的。   “我先带小乖到前面去,审过那些人。你应过我,凡事以自身安危为重,切莫忘记了。”   我点点头,带着莺簧以及他分配给我的两个侍卫,匆匆赶向停尸之处。   没有性侵犯的痕迹,也没有“劫杀”的迹象。我将她的全身检查完毕,将胃切片喂给了老鼠,不过三五分钟,六只老鼠都呈现了全身麻痹的状态,我在这些老鼠身上,做了和那凶徒对小宫女做过一样的事,那些老鼠也都没有任何疼痛反应,这迷药的功能,倒有些类似做手术用的麻醉剂。   华佗时代就有“麻沸散”,这碧落朝也指不定有怎样的奇药。也许在太医那里,这迷药就成了线索,也未可知。   “大人,简尚仪带着人来了,她们尚仪局下,短了一名叫红药的小宫女。”莺簧在帘外,轻声道。   我用白布遮了尸身,只露出头来,这才说道:“让她们进来认人。”   那简尚仪带着两个人进了来,脸上的表情比便秘还痛苦。勉强向我行了一礼,方道:“凤大人,她是与红药同屋的翠缕,她是红药跟着做事的李典综,她们与红药最是相熟。”   我点头示意那翠缕上前,她浑身打颤,向那女尸脸上看了一眼,尖叫一声,便向后倒去。好在莺簧及时接住了她。她挣扎着跪在地上,一边抽涕,一边哭喊:“大人,就是红药,她,请您为她申冤。”   那李典综也探头看了看,脸色白得吓人,结结巴巴地确认了那女尸便是红药。我看向简尚仪,她也只好硬着头皮上前一步,往红药脸上瞄了一眼,点点头。   有复数的证人确认了死者身份,也就打开了犯罪调查的第一道大门。我收拾了器械,在简尚仪的陪同下,直捣红药的居所。   小宫女的住所,颇类大学生的八人间宿舍,像这样一个很难有隐私的环境,能找到的线索也是有限。   衣柜之中,只有两套“宫女制服”,有个小小的包裹是从家里带入宫中的,也不过是些女孩子家零零碎碎的东西,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物。我将这些东西收回到包裹里,这才走到她的床边。   冰瓷的枕头,并没有什么可藏东西之处,但是那粉色的夹纱被,却有些不同。我抚过被缝,中间有一处针脚,与这被子最初缝合用的针法,似乎有所不同。   “睿王殿下到!”   我抬起头,只见睿王与小乖一人一虎,大步走进了这斗室,小乖撒欢般地直冲到我脚边,我先俯下身摸摸它的虎耳,方才对睿王道:“殿下请看,这里有些不对。”   他一拉衣摆,坐到我身边,玉白的指尖慢慢擦过我的指腹,摸向那处针脚。   这是彻头彻尾的职场性骚扰!我侧过头瞪向他,他表情凝重而专注,好像刚刚的指尖厮磨,是我的错觉。我要是再提起这“意外”,他铁定会摆出“你在自作多情”的嘴脸,指不定还有什么话等着我呢!   为了办案,我忍!我正打算向莺簧要剪刀,只听见“撕拉”一声,睿王已经将那被面扯开,一方素绢缝在那被头,黑色的墨迹龙飞凤舞,我仔细辨认,茯苓、阿胶、熟地……我可以断定,这是一剂非常高明的安胎药方。   为什么红药要将这药方藏在被子里,我看向睿王,他神色大变,握着素绢的手,止不住地颤抖。到底怎么回事?我还没来得及问出口,他已将那素绢纳入袖中,起身要走。我一把扯住他的衣袖,绕到他身前。   “这药方有什么不对?”他闹得这一出,让我怎么能放心得下?   这是第一次,他在我的凝视中,垂下了眼睫。如碎玉的声音,不同寻常的暗哑沉黯,低声说道:“这是我母后当年用的保胎方剂。”   “你如何能确定?宫中御药方剂——”   “宫中惯用的保胎药剂,有一味白芍,母后素来不喜那味道,是以御医和合之时,就将这味药替了,这方子宫中惟有母后独用。”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世人都将仁静皇后的死,归咎于他天煞孤星的命格,甚至连他的父亲也曾这样想过。他外表强悍,可心里却一直藏着这个伤口。如今这张方剂的出现,将这小宫女的死,与他的母亲联系起来,这其间汹涌的百般滋味,我能体会,却不能为他分担。   我只有上前一步,默默抱住他,也抱住在许多年前便住进他心底的,那个思念着自己母亲的小小少年……   “大人,这是尚宫局送来的宫女名册,那宫女红药原姓何,是从山阴县采选上来的。”莺簧将宫女名册摊在我面前,接着道:“与她同屋的宫女都在门外,是否命她们进来?”   “问清楚了,谁与她平素最好,先叫进来。”我想了一下,又道:“你出去看看睿王殿下那边审得如何了,速来回报我听。”   睿王带着小乖,到侍卫中进行“恐吓性”排查。古人,尤其是古代的军人,视白虎如神明一般,但凡那凶手在睿王面前有半分不自然,绝对逃不出他的眼。小乖又有灵性,搞不好真的能于千军万马之中,找出曾与它有一面之缘的凶手。   莺簧应了一声,人都走到了门口,我终于还是忍不住又叫住她:“你带些点心去,想个办法,看他吃了你再回来。”   以他现在的心情,只怕什么都吃不下吧。就像当年的我。但是为了查出真相,就必须将自己保持在最佳状态,强迫自己也要吃下去。   莺簧转身看着我,抿嘴一笑,连回答回我的那个那声“是”,也拖了长声长音。我觉得身上有点燥热,只有硬着头皮,装出一点也不心虚的样子挥挥手,把她撵了出去。雪赋引着一个小宫女进了来,我轻轻嗓子,正要盘问,那宫女便“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我忙让雪赋拉她起来,结果她只是挣扎着摇头,一句话也不说。我只好让雪赋出去,自己去扶她,那小宫女终于抽抽噎噎开了口:   “奴婢叫樱草,大人初来时在胡御女手上救下的宫女小绿,是奴婢的姐姐。要不是大人,姐姐早就被打死了!奴婢叩谢大人。”   我实在不太能应付这样的场面,只有将她扶起来,说道:   “不过是力所能及,你不需如此。今日传你来,是为红药之事。你最后一次见到红药,在何时何地?”   “昨天吃过早饭,她身子不适,求了典综大人在房内休息。晌午时分,司簿大人派奴婢去给淑妃娘娘处的莲歌姐姐送绣样,远远地见她走在奴婢的前面。”   “你没问她去做什么?”我皱起眉,她先是装病,外出又要掩人耳目,她接下来所作做的事,或者所见的人,肯定与她的死,有重大的关联。   “奴婢问了,她只是不肯说。奴婢叫她回去休息,她给了奴婢这块绢帕,说是看在素日姐妹的好处,求奴婢发誓,不要对任何人说今日曾见过她。”樱草一边说话,一边抽泣:,“奴婢从未见她如此,只得应了。昨夜她一宿未归,奴婢觉得不好,却没想到她真的就死了。”   我接过她递上来的绢帕,那是一块很普通的纱制手帕,一角绣了一枝玉兰,横竖看来,都无半点特殊之处。我只有继续问道:   “你是在何处见到她的,看那方向,又是往哪里去?”   “奴婢是在元贞殿东边见着她的,她是往御花园那边去了。”   我翻出早准备好的几块布料,摆在她面前。她精准地指出了与红药早上穿在脚上的那双一样的,还说这料子是为齐王世子满月宴,淑妃娘娘赐给尚仪局女官的,女官们做衣服剩下的边角料,让他们这些小宫女收罗了,每人做了双绣鞋,她和红药都得了这块料子,前日才弄好。她记得早上吃饭时,红药确实穿了这双鞋,却不记得在宫道遇见时,她是否还穿了这双。   我有些扼腕,如果说穿了那双绣鞋,以污损程度就可以确定,红药不可能去过御花园,元贞殿到御花园一线,殿阁并不多,会有什么蛛丝马迹,亦说不定。   我想了一下,再问道:   “你与她在一处多久,可曾见她读书写字?她可懂医术?”   “读书写字奴婢没见过,但有一次我们屋外的燕子巢被风吹翻过去,两只小鸟跌在地上伤了翅膀,就是她医好的。”   如果只是简单的包扎,并不能真正认定她懂医术。她到底是什么人,进入宫中的目的又是什么?我遣走了樱草,摆弄着那块绢帕,无论是水浸烟熏都没有半点反应。看来以我的能力,是折腾不出什么结果了。   正在此时,莺簧匆匆而入,表情有些激动,对我道:“大人,小乖认出了一名侍卫,那人本是要自尽,被殿下阻止,现已押往御前。殿下请您速往龙泉宫。”   这么快就抓到人了?我收了绢帕站起身,难道真是天助小乖,所以才让这案子的进展,一路顺利到不可思议?   “你如此胆大包天,究竟是受谁指使?”莺簧为我打起帘子,皇帝的声音带着威压,与小乖一起扑面而来。   不是说睿王审案,怎么皇帝也来了?我落座在睿王身旁。一个身着侍卫软甲的年轻男子耷拉着头,沉默地跪在御座之下。   皇帝不再说话,倒是睿王接过话头:   “事到如今,你还以为你不说,便查不出他来吗?于宫室杀人,视为谋逆,你自己身首异处不算,还要累及妻儿吗?”   那人的身体晃了晃,不可抑制地颤抖。睿王与我对视了一眼,提到妻儿他有这么大的反应,看来他并不是真的豁出去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做下这等事,还奢望着世上有谁能够救得你的妻儿?”睿王端起茶杯,神情冷淡,继续道:“你尽可放心求死,你的夫人、四岁的女儿还有未曾见天日的孩子,不出三刻,便会与你黄泉相逢,一家团圆。”   睿王的话好像是一道鞭子,抽在了他的身上。他猛地抬起头,扑到睿王脚边,小乖发出一声低吼,让他告饶的话,顿时支离破碎:   “殿下,小人该死!小人情知自己罪该万死,只求殿下慈悲,从那人手中救下小人的妻子,小人愿受五马分尸,为那位姑娘偿命!”   “你说的那人是谁?”   “太医院首座陈供奉。小人的妻子前次怀胎之时,身患热毒,全赖他援手方得活命。小人全家将他当成恩人膜拜,不曾有半点提防,却哪知他存心利用小人,如今小人的妻子被他下了毒,挟持在手。若小人不做,她与小人的孩子——”   “陈太医?他是老供奉,能与这小小宫女能有什么样的仇怨?”皇帝喝道:,“你说是他所为,可有凭据?”   “小□子患病为他所救之事,小人的伍长可为证人。还在他手上,若陛下与殿下能救得小人的妻子,她身上所种之毒,便是凭据。小人愿与他三曹对证,以死相见!”   “来人,将陈太医带到此处,耀儿,你带上一百骠骑,去他家中搜证。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睿王领命而去,我站起身对皇帝道:“陛下,可否让臣讯问此人?”   “你有何疑惑,尽管问他!”皇帝大手一挥,痛快放行。   我清了清嗓子,将放在心中的疑问,悉数问出:“陈太医为何非要置此女于死地,他可否向你透露过只言片语?”   “他只让小人杀人,并不曾告知小人缘故。小人亦称问过他,他却威胁小人,要小人的妻子多生受些苦痛。”   “这后宫之中,人多手杂,你又如何能将这女子运到上林之中,不曾露了半点行迹?你抬起头,看着本官,将你究竟如何行事再说一遍!”   那人长身跪坐,看着我,从头说起。在宫禁之中,要杀一个人,还要杀到神不知鬼不觉,其实并不是件容易事。按照宫规,侍卫一旦进入后宫,绝不能单独行动,尤其是他这样“中等头衔”的侍卫,都要两人一组活动。所谓男女大防,莫过于此。如果没有里应外合,他怎么可能这么顺利!   按照他所述,他当日的当值之处就是在元贞殿到御花园一线的元亨殿附近,陈太医告诉他,红药会在辰时出现在御花园附近,而他的任务就是用迷药迷倒红药,并将她放在元亨殿厢房。究竟红药是如何被运出宫中的,他也并不知晓,他只是在下班之后,在上林苑中滴翠亭附近的地窖中,找到了还在昏迷中的红药,并将她杀害并毁尸灭迹。   他虽然百般不情愿,但是为了自己的妻子,也只能杀了红药,本来是寄希望于林中的野兽帮忙,但是谁能料到半路杀出个小乖,使得现场得以完全保存。   至于他的搭档,有一位表妹入宫做了女官,事发当时,表兄妹二人正在御花园中“楼台会”。他们二人之间互相掩护,本来可以天衣无缝,只是小乖太过神勇,识破了他的真身。   “虽不是你的本心,但是杀人的刀,总是你所执。”我看着他,继续问道:“你下刀之时,可曾想过,那也是一天一条无辜的人命?”   “大人的话小人不敢反驳,小人也不想杀人,可是小人的妻儿,也是无辜之人啊!”那人抬起头看着我,眼中都是痛苦之情。   他的说法应该是可以采信的,毕竟红药消失的地点,以及她并没有进入御花园这两点,是与现有证据吻合的。在上林苑,宫门乃至宫内,应该还有卧底,不过这一点只要能攻破那位陈太医的壁垒,想必就能真相大白。   我垂下眼睫,继续问道:“凶器如今何在?”   他没说话,反倒是跟着皇帝的大太监说道:   “禀凤大人,那凶器已为殿下收缴,交给了老奴,只等凤大人来取。”   “那就有劳公公,陛下,臣要去对比过凶器,再来回报。”   皇帝点点头,道:“你不必再亲身过来了,只消将结果命人回报于朕。”   我应承下来,转身离开。一桩宫女被杀案,一张缝在被子里的保胎药方,一个不救人反害人的太医,隐隐牵扯出仁静皇后薨逝的内幕。以皇帝的睿智与睿王的腹黑,他们肯定会精准地掌握,他们所需要的事实。   经过比对,那把侍卫用刀确实是致死的凶器。我写好报告,让人送给皇帝,疲倦的感觉如排山倒海而来。   那个药方到底暗示着什么,仁静皇后生产之后缠绵病榻而死,难道还有别的什么原因?真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我心里何尝不清楚,“宫廷秘诡”是最危险的“收手”信号,事情过去二十几年了,就算只是尘封的烟尘翻滚起来,也会让人“鼻子发痒”,“涕泪横流”。但凡有点理性的人,都应该绕着走。   只是——我的脑海中浮现出睿王深邃的双眸,晏老太君苍老的容颜,还有红药给于给予这个世界的,最后的,那近乎平静的脸。   就算是有再多的理性也没用,人生中也总有一些人,一些事不能辜负。   不仅仅是谢府,连后宫之中,这位睿王殿下也是波澜不惊,如入无人之境。所以当我检查后宫门禁回来,毫不惊讶地看到他独立窗边,月光探入房中,在他脸上折射出惊艳的光影,一袭银白,长袖舞风,有飘飘欲仙之美。   莺簧带着一众人等瞬间走了个干净。我走到他身边,听得他转身道:   “元亨殿离后宫御膳监不远,陈太医买通了往后宫送菜的当值太监,将那宫女用送菜车,用棉被盖了,偷运了出来。上林苑之中一守卫之父,是陈太医放出去的家生子,后面的事情,都是他安排的。”   “那陈太医缘何非要杀红药不可?”我问道。   “父皇派了龙泉令左大人亲去传召那陈太医,他不曾进宫,当着众人的面自尽了。”睿王说道:“那小太监因被查到头上,所以自首;那守卫身份特殊,所以被人出首。”   “红药的身世呢?”   “已派人去山□实,这是母后过世前五年之内,太医院所有太医的名册。母后妊娠之时,最初保胎的太医姓董,在后宫之中,专为仁嘉皇后以及三妃问诊。因仁嘉皇后难产薨逝,他保胎不力被父皇问罪,赐酒自裁了。”   “据与她交好的宫女的说法判断,红药懂得医术。只是这事情发生之时,她尚未出世,若真的是家学渊源,恐怕要向第三代上找了。”   “以你看来,母后薨逝——”他背过身去,我看不见他的表情,却能感受到他声音中的颤抖。他才出襁褓就失去了母亲,又遭遇了深宫中不怀好意的流言蜚语。他虽不常提到自己的母亲,但是孺慕之情是天性。他怎么能够接受,他母亲的离开,是因为他人的阴谋?   “你不要多想。”我打断他的话,轻轻地抓住他握紧成拳,青筋毕露的手:“你父皇对你母后情深似海,以他的睿智,若真的是有人伤了你母后至此,他绝不可能半点没有察觉,这般镇定自若。今日——”   我还没有说完,他的动作快如闪电抱紧我,疾如暴风骤雨的亲吻将我卷入,没有给理智留下一丝余地。我被本能的驱使攀住他,意识在狂乱的汪洋里,随着他的呼吸与心跳,一起舞蹈。   他越吻越急切,好像整个身体的重量都挂在了我的身上,我支持不住,被他压倒在了罗汉床上,他的手探进曳地的长袖,贴着我的肌肤盘桓而上,如赤铁一般烙在我左半边胸口,隐隐的压力将我从喘息中惊醒,我使出吃奶的力气来,才将他掀翻。   他顺势倒下,却并不起身,让我枕在他的手臂上,轻柔的吻落在我的额头腮边,犹自恋恋不舍。再被他煽风点火下去迟早燎原,我只好再扯回这案子。   “那个侍卫我今天也审过了,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他却看着我,眼中全是笑意,摆明看穿了我东拉西扯,不过是掩饰内心慌乱的伎俩。   “我不喜欢吃点心,若下次再叫人送,一壶酒一道菜足矣。”   火辣辣的感觉从内心升腾,直冲到脸上。我猛地坐起身,干脆地对他怒目而视,“你爱吃不吃,干我何事?”   我唾弃完毕,正要起身,却被他从背后抱住,按进怀中。他的声音在我耳畔轻喃:“你要恼羞成怒,就只能藏在这里,只有这里,我才看不见你的脸。”   都这样了还不忘挤兑我,我要不让他见识下真正的恼羞成怒,怎么对得起他!在他的腰间狠狠掐了一把,换回他一声猛哼,我这才使劲推开他,跳下床道:   “你正经些,这块绢帕是那宫女红药死前托付给宫女樱草的,我却看不出半丝端倪,你手下能人众多,看能否寻出什么蛛丝马迹来。趁着凤仪宫还未下钥,你可以滚了!”   主犯自尽,从犯一一落网,从那位陈太医家人的陈述中,我能大概拼凑出了事件的起由。   当年仁嘉皇后难产而死,小公主也成了死胎,让皇帝非常震怒。除了那位主要负责保胎事宜的董太医,会审的其他太医,乃至仁嘉皇后宫中随侍的太监宫女,也被皇帝下令赐死。而这位陈太医当年还只是新晋人士,与董太医师徒相称,那日当值于仁静皇后宫中煎药,所以逃过一劫,幸存至今。二十五年过去了,本以为尘埃落定,然而何红药的出现,又使当年的旧案,出现了新的变数。   据陈夫人说,陈太医的“反常”是从半个月前开始。根据记录,陈太医在半个月前曾入宫一次,为淑妃看诊。而据樱草等人回忆,半个月前有一天,红药回房连晚饭都不曾吃就上了床,有人起夜时,甚至听到了她的哭声。看来那一天,应该就是红药找上了陈太医,只是他们二人之间有过什么样的对话,已然不得而知了。   死去的何红药正是当年为两位皇后保胎的那位董太医的后嗣。何红药的母亲何董氏,是董太医唯一的女儿。当年这位董氏以出嫁女之身,站出来为父亲董太医摔盆起棺,这种“非礼”的举止震动京城。这样刚烈的女子,对于父亲的死亡,想必也是耿耿于怀吧。这次何红药的进宫,应该是有查清旧事的目的。   可是如果是为了董太医身故的事情入宫,为什么留在被子中的,是当年给仁静皇后谢氏的保胎方剂?莫非红药已然想到自己可能遭逢不测,所以留着这个方子提醒追查之人,她的死亡,不仅是与仁嘉皇后的难产身故,也与仁静皇后的产后虚弱有关。   陈太医之所以追杀红药,是不是因为他手上掌握了什么蛛丝马迹?或者干脆他就是和这件事有关?无论是哪一个答案,有一点可以肯定,那位董太医就真是被人算计,含冤莫白了。   我的手边,所有的信息好似散落的珍珠,凌乱地铺了一地,也许那块绢帕背后的秘密,就是我需要的线索,能将这所有的一切,有机的整合,让我向真相更近一步。可是两天下来,睿王那边没有任何线索,我只有对着二十五年前太医院和后宫的“大事记”,恨不得能盯出一朵花来。   我心里清楚,如果不能形成一条证据链,那些大大小小的证据,充其量也不过是素材,就像没有被点睛的龙,是永远也飞不起来的。这个时候,我也只能从力所能及的事情开始做起——比如重现她人生最后一天的情景。   我清空了“宫女宿舍”,独自躺在红药的铺位上,考虑着如果我是红药,会把追寻过去的线索藏在哪里。毕竟按照樱草所说,她们当时的相遇只是一场意外,人是不可能把全部的希望寄托于“意外”的。   她所有的私人物品,我都一一检查过了,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如果我是她,我会把线索藏在一个不是特别难找,但是又容易忽视的位置——   作者有话要说:敲锣打鼓,历经这漫长的等待,终于可以恢复更新了,偶滴一颗心,也终于放进肚子里。   话说凤归云改名《天朝女提刑》,如今已经上市了,当当有售,有意者前往购买吧,这是最省钱又不用花快递费的好办法~~   请走过路过的朋友高抬贵爪,不高抬贵手,,让偶成为乃们贵手下的“贵收”,就再完美不过了,抱住,狂亲。   这些都是题外话,我要说的重点是,感谢你们的耐心等待,我爱你们。   鱼水欢   “卿卿!”   伴随着华丽的近乎妖孽的声线,我的视线中,突然出现了程潜的脸。   “光隐,你怎么来了?”他微微一笑,完全无视我惊讶的神情以及跟在他身后,来不及通传的莺簧难看的脸色。大喇喇地往我身边一躺,说道:   “我去过凤仪宫,他们都不知你去了何处。我四处寻你,你却在这里躲清静。”   “你这般着急寻我,所为何事?”我坐起身,向莺簧摆摆手,她剜了程潜一眼,行了个礼退了出去。   “卿卿,我只是想你。”他看着我,目光中都是殷殷的期盼。说起来这段时间,我和他在皇帝处倒是常常相见,却没有什么交谈的机会。我全心扑在红药案上,而他手边也有燕来村的案子仍在继续。   我仓促地回避了他的视线,他能进这深宫禁苑之中,想必是燕来的案子有了进展,皇帝让他来告知我情况。我正欲开口相询,他就抢先说道:   “我知道你要问什么,所以情愿你不要开口。”   低气压在屋中盘旋,我推开窗,初夏的风送来梁间燕子的呢喃,婉转盘旋在耳边。这燕子该是樱草所说,被红药救下的那对吧。   “光隐,能否请你上去看看,那个燕子巢中有何物?”我兴奋地转过头。   燕子巢,我们从来没有查过这个!她曾经救过这巢中的燕子,这是只要略微询问就能查出来的事,如果把线索藏在燕子巢中,只要主审官员有心破案,迟早会将这两件事联系起来。这里就是那个并不难找到,但是又容易忽视的位置!   程潜飞上横梁,很快就托着整个鸟巢下来了,在那鸟巢的下部,是一个被油布裹着的小包。程潜将鸟巢原物返还,我用手绢包着手,将油布包打开,里面是一张简单的地图,标示着她将重要的物证,藏在了御花园的沉香亭北。   “光隐,多谢你相助。事态紧急,燕来的事情可否改日再说?”我抱歉地看向程潜,燕来的事情,我已经从睿王那里知道了一个版本,现在最重要的是,解开眼前的悬案。   “好在我今日也无他事,正好随你同去。”   “这便是沉香亭北,接下来要如何去寻?”程潜看了一眼地图,然后问我道。   “那里,那玉兰树下!”我抬头四顾,右前方高大的玉兰花树映入我眼帘,此时正花开盛雪,密实地笼住枝桠,恰似一树白玉。这沉香亭北,只有这一棵玉兰树,正与那绢帕上的白玉兰花暗合。   程潜道:“这宫女红药倒是会选地方,这玉兰树是故仁嘉皇后初为太子妃那年,亲手植下的。仁嘉皇后薨逝之后,陛下命人好生看顾,再无人敢在它头上动土的。”   我对宫中的掌故并不了解,只是宫中有这么多地方,她偏将线索放在这树下,难道真的只是因为这里“无人敢动”吗?只怕没有那么单纯!   我蹲在树下,拔下金簪掘开泥土,浮尘之下的泥土,有几分湿润。程潜抓了一把泥土,然后说道:   “再下去也只有白费力气,已被人捷足先登了!卿卿——”   到底是谁做的?这案子名义上的“主谋”和从犯已然落网,如果幕后指使人知道这里,想必布下红药死局之时,他就应该确认将这些物证掌握在手了。而以这泥土的新鲜度判断,证据被挖走,不过是这一两日之事,应该不是幕后黑手做的。   能够推理出这里的人,除了我之外,只有那人了。因为正是我本人,亲手将指向这里的线索,交给了那人。   突然之间,好似周边的空气都被抽走了,连呼吸都变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我唯有苦笑,早就该想到的,聪明如他,这玉兰绢帕的秘密怎么可能难得住!只是云耀啊,你怎么会想不到?这世界没有永远的秘密,就算没有那绢帕的指引,我还是走到这里!   “卿卿,哪里不舒服吗?”程潜扶住我的肩膀,关切地问道。   “我没事,只是突然想到一件事情,必须此刻去验证!”我摇摇头,回答道。   “连嘴唇都白了,还说没事!”程潜看着我,双眸之中流转着复杂的情愫,他的声音有些颤抖,“他所作所为,竟可以伤你如此吗?”   我垂下眼眸,不想面对握着我肩头的双手,所传达出的那种近乎绝望的沉痛。可是面对程潜,我没有逃避的资格。   “这世界上终有些事情,不能半途而废。我想试试看,粉身碎骨也好,修成正果也好,我都愿承受到底。你只当我病入膏肓,放手吧。”   “只要回头便是海阔天空,你为何非要往牢笼里去?”程潜松开我,那双永远微笑的桃花眼已黯淡成一片荒芜。   “你虽身在庙堂,却心在山水之间。可我,我只会身在江湖心系案件。我之所以出仕为官,不仅仅为了凤贤大人,更多为了我自己的私心。”我下定决心,一次说清楚,“如果可以,我只想永远都是翔之,而非什么卿卿。光隐,你可还记得?那日我勘验燕来村的尸身,你劝我罢手,他却陪我彻夜勘验。其实我何尝不知,你之所以劝我,是因你一切以我为先。可是这世上有太多事,比小我更重,这一点,他比你知我。”   “并不是不知道,而是不忍心。”程潜微微一笑,却比哭还让人难受:“我只是不想你受苦,所以才想让你放下。”   “你总劝我放下,他却告诉我,如果不能放下,就不必强求。光隐,你对我太好,这种好,总让我觉得无以为报。可是他却不同,他对我好,我可以安心接受,而没有半点负担。他是我选的,这伤口,没有人可以为我分担,所以就由着我去吧。”   “难道这一次,他拿走了证据,却不肯告诉你,你仍觉得他懂你吗?”   “这些日子,我从他身上学到了一件事。如果这是他不想让我碰触的,必定是若真相大白于天下,就连他亦不能护我周全。如果我没有料错,他很快就会伪造一份‘证据’出来,再带我来此,给我一个‘安全’的结论。”   “你就这么相信他?”   “是!”我迎向程潜的目光,心中的确信,连自己都惊讶。   “那你决定就此罢手了吗?”他进一步追问。   “不,红药为了洗雪外公的冤屈,明知可能丧命,仍踏入这宫中。她的这颗孝心值得一个真相。想利用她达到自己目的的那些人,我绝不让他们如愿!”   “你打算怎么办?”   “我要从头再追查一遍,在那之前,还有一事,我想求助于光隐!”   “何事?”   “在二十六年前,凤仪宫中有位宫女,在出宫后曾做过凤贤大人审过的一件案子的人证,几天之后,就死于女儿痨的那个,我想勘验她的遗骸!”   “好,待我找到后,便派人来知会你!”   ------------------------------------------------------------   “你让人拦我,不愿见我?”   手中的太医院的病例卷宗被人一把夺下,睿王那张倾城倾国的脸,大喇喇地占据了我的视线。我索性直视着他的双眸,说道:   “我没想过他们能拦住堂堂睿王殿下您的尊驾,我只想你知道,不愿见你,是我的态度。我尊重你的心意,但也有我的坚持。真相,我只要真相。那玉兰树下,究竟埋了什么东西?你又是何时得知,红药在那里埋了东西?”   他看着我,眸光猎猎,仿若有两把火在燃烧。   “陛下命臣与殿下一起查办此案,勘验这证据,亦是我的权责所在。如果殿下不肯说,那臣只有照着自己的想法,一意孤行了。”我装出丝毫不为所动的样子,淡然道。   “你要做什么?”   “既然殿下不愿据实以告,臣又何必将自己的想法告知殿下?殿下请回吧!”我干脆地下了逐客令。   “你想也不必想!”睿王出手如电,我只觉得几处穴位一阵酸麻,接着便动也动不了了,想开口说话,却连翕动嘴唇都成了奢望。   他竟然用点穴这样的方法“招呼”我!   “除非我死,谁也不能动你,就连你自己也不行。莺簧!”睿王将莺簧唤入房中,说道:“看住她,不能片刻稍离,直到我回来为止!”   我都这样了,还有被人看住的必要吗?不过半个时辰,点穴还没有失效,就见他身后跟着一个手持黄绢的太监,匆匆走进了我这“一亩三分地儿”。   “凤仪令凤君接旨!”在这位太监“李莲英”式的腔调之中,我被睿王强制按下,跪在他身边,聆听来自皇帝的声音——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咨凤仪令凤氏持躬淑慎,仪范珩璜,翊赞后宫,助宣壶教,今赐婚于皇三子睿王云耀为妃,成鹣鲽之好,琴瑟恒久,钦此。”   皇帝竟选在这个时候为我和睿王赐婚,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想要反对,却是货真价实“有口难言”,睿王却不理我的窘迫,直接代替我接过了圣旨,并且大方地赏了那位公公一块玉佩。   拿人手短,那位公公马上转向我,一脸谄媚的笑容满口都是道喜,还说皇帝体恤,允许我今天就回谢家待嫁,所有婚礼事宜,皇家和谢家全权解决,不用我操半点心。我新出炉的未婚夫,则自告奋勇地承担了护送我出宫的重责大任。   我怒火滔天的瞪视,对于他而言,根本无关痛痒。他以他无比强大的执行能力,将我送回谢府的居所,才解除了对我的钳制。   只要把我调离宫中,我就查不了案了吗?他未免太小看我了!   我毫不客气一巴掌呼过去,他躲也没躲,硬生生地受了。洁白如玉的脸上明晃晃挂着红色的指印,触目惊心,就像此刻我心中的愤怒。   他转过头看着我,没有半丝动摇,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他脸上的表情,眼中的光芒,乃至下巴的线条,都带着让人恨到牙痒的倨傲。   “你想都别想,这种胁迫的姻缘,不要说皇帝的圣旨,就算你搬动了玉皇大帝月下老人,我也不嫁。”我抬起头,如果我的双眸中能喷出火来,此刻他定然尸骨无存。   “那你呢,不要说你心里全不清楚,真相与性命二者只能择一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少!在你决定追查到底之时,可曾有片刻想过我?”   “我知道你是为我的安危所以隐瞒,所以我才会说,我尊重你的心意,也有我的坚持。你我一起接下了这案子,我就选择了承担责任。只为了或有‘危险’,就明知她有冤屈却置之不理,你教我如何背着这样的负担一辈子?”   “有些事情注定是做不到的,你心中比谁都明白——她做不到,并不是你的错!”他的眼中有台风呼啸,翻滚着,将他眼底的我,毫不留情地席卷。他的言语是最尖锐的匕首,把那个一直收藏在我心底,层层叠叠掩埋着的秘密,一举挑破。   这个男人聪明至于恐怖的境地。他从一开始就知道了吧。我这么关心这个红药,并不是只是因为泛滥的正义感作祟,而是因为我一直在带入。同样都是为了还家人一个清白,以身犯险。她投身宫廷,我却将官场当成了战场。只是我幸运地遇到了林冲,程潜以及他,所以才有了一个不同的结局,何红药,就是那个“世界上另一个我”,我又怎么能冷静面对!   他并不知道我“来自远方”,却并不妨碍,他猜对了我的心态。我从何红药身上看到了自己,就像是我从凤兮姐姐乃至王恒身上看到的那样,他们是我的折射,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18岁那年,因为父母被杀而不能释放的自己。   我不停地追寻着真凶和真相,每一次的结案,不仅仅是对被害人家属,也是对18岁那年的自己,灵魂的救赎。这么多年来,这个秘密静静地潜伏着,已经与我心底最柔软的神经,纠结着长在了一起。我审视着剥离之后的空洞,却感觉不到疼。   我迎向他的凝视,声音的稳定,足以让自己惊讶:“你说的都对,可是怎么办?我放不下。”   他看着我,半晌无言。眼底的惊涛骇浪渐渐趋于平静,他终于说道:   “好!既然如此,我唯有尊重你的坚持,可我也有我的心意。若你还是不肯放手,就抢在我的前头吧!”   接下来的时间,我的生活,便进入了“与睿王准夫妇倒计时”。虽然安排嫁妆,宴请宾客这些事情,其实与我并无关系,但是老太君还是兴致勃勃地拉着我和清儿,欢乐地沉浸在琐碎的事务活动之中。   我并不知道这招以婚礼牵制我的精力,是否来自于云耀的授意,但是该做的事情,我一件也没有忘记。程潜是我最大的盟友,他每晚到来,绝口不提我与睿王现在的“形势”,带给我官场上最新的信息。燕来村案引发了连锁反应,睿王以此为契机,问责兵部,并着手对府兵制度进行改革;国舅大人欧楚光被发现自尽在家中,在遗书中,他对“为私仇谋刺睿王”致使“燕来灭村”的种种事实供认不讳,只求皇帝放过他的家人。   这件事情之中,睿王肯定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以欧楚光老狐狸的滑溜性格,若非有难言之隐,他怎么肯乖乖就范?   总之,欧楚光的自白令皇帝大为“震怒”,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三曹会审,清查欧楚光的旧恶,发现军械案,买官案乃至凤贤案,都与这位欧大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当年指使人诬陷凤贤大人的,正是欧党的“骨干”。在齐王的“关切”下,谢珂也开始着手吏部人事调动。   虽然本着“歼厥渠魁,胁从罔治”的一贯精神,但是朝堂上下,还是难免“人人自危”,在这么多大事的连锁反应之下,宫内那个“小小”的,已经抓住“主谋和帮凶”的杀人案,早已经被抛在了历史的尘埃之中。   他不提,并不代表这件事情不存在;就像我没有一时一刻忘记红药的死。程潜很快寻到了那宫女的遗骨,我不能出门,这遗骨被藏在食盒之中,被当成“满汉全席”,由阿恒硬生生地提进了我的房间。   勘验的结果,与我的想法相差不远。事情的全貌好似拼图一般,终于可以落下最后的几块。迷雾渐渐散开,我在等待那越来越迫近的机会——淑妃的芳诞,这华丽的舞台,正适合让所有的相关人员粉墨登场。   所有的线索与证据都按照时间的顺序排列好,所有的一切,都会在明天落幕。也许这一晚,就是我人生的最后一晚。我闭上眼睛,四周很安静,我曾经无数次面对别人的死亡,如今换成了自己,竟感觉不到任何的真实感。   颊边传来熟悉的触感,我睁开眼睛,云耀那张美丽得近乎虚幻的脸庞映入眼帘。素来冰封万里的双眸,也散发着温柔的光芒,凝视着我,仿佛我就是这世界中心,唯一的存在。   我略偏过头,在他的掌心微微蹭了两下,然后握住了他的手。   算起来,自从那日与他达成“各行其是”的协议之后,这么长时间,他就再也没出现过。他也应该想到了吧,于我于他,明天就是一决胜负的时刻。   气氛有些凝重,我微笑开口,说道:“还以为你突然就转性知礼了,真要等大婚那日,再与我相见。不想你今日却又来了!”   “那是睿王云耀与凤仪令凤君大婚,与你我何干?君姑娘,在下长安谢瑱,身无长物惟有一心,姑娘可愿嫁我为妻?”   “就算我说了愿意,我的决定也不会更改。”我想抽出手,却始终被他紧握。我只能直视他的双眸:“这样你也无所谓吗?”   “是,红药案也罢,你我明日的谋划也罢,皆与此事无关。你可愿嫁我?”   他的目光那么坚决,让我无所遁形。我沉默着僵坐在榻上,他站在我面前,我几乎能听见时间走过的声音。   “卿卿!”   我身体一震,他顺势坐在了我的身边。“卿卿”这个名字是程潜所取,除非逼不得已,云耀才会在人前使用这个称呼,而在我们独处之时,他从来也不曾叫过我“卿卿”,好似我从来不曾称他为“光远”。   他将我的手送到唇边,轻轻一吻,再与我十指紧扣,说道:   “光隐自作主张为你取了这个表字,却不知道,你喜欢的只是‘翔之’。你只要应了我,‘卿卿’二字,便只有我唤得。你不用再听到别人唤你‘卿卿’。如此可好?”   “好!”这一刻,我允许心比头脑更快反应:“好,我愿嫁你。”   一个“好”字出口,竟有一种新生的错觉。是啊,现在的我,已经不需要再去考虑所谓的明天,因为过了明天,也许我就再也没有明天了。   我能拥有的,能支配的,能为自己做主的,只有这一个晚上!我伸出手,轻抚他的脸庞,修长入鬓的眉,光华璀璨的眼,拂过如水的长发,勾住他的脖颈,压向那床鸳鸯锦。   这是属于我们的洞房花烛夜,是最初,也许是最后,我愿倾覆两世为人全部的柔情,只换此刻燎原……   凤归云   “小姐,这是昨日内府局送来的细钗礼服,您今日用哪套?”莺簧指着面前这一排宫女手中的衣服,向我问道。   我将同心结塞进随身的荷包,指向那件银红色的礼服。这是我与他婚礼的第二日,他还未见过我穿嫁衣,这一身的红,就算是我的补偿。   今早起来时,他已经离开了。属于他的那半边锦被凉意沁人,枕上放着头发结成的同心结,那柔软的发属于我,那黑亮的属于他。不需要更多的语言,足够温暖,让我保持微笑,起身上车,迎接今天的挑战。   淑妃在现存宫妃中品级最高,又是本命之年,是以她今年的生日得到了宫廷上下的重视。当我到达此次生日宴会的举办地——琳琅殿时,后宫诸嫔妃,魏王妃、齐王妃以及秦相府亲朋女眷都已经到了,此时正是珠玉满座,热闹非常。   我向淑妃行礼完毕,一直在“主持茶话会”的齐王妃迎了过来,握住我的手,满是笑容拉我在淑妃旁边坐下,说道:   “凤大人,不,合该称呼三嫂了,丹青得知可与三嫂做成妯娌,真是喜不自禁。素日里母妃与丹青叙话,说起三嫂都是赞不绝口,母妃还说不知哪家王孙能配得上三嫂这般才貌双全的女子,却不想这三嫂的红线,却是牵在了三哥身上。可见父皇是再圣明不过的——”   “谁说不是呢,这些年为着老三的婚事,愁白了陛下多少头发!寻寻觅觅到了今儿,总算有凤卿入了他二人法眼,皇家添丁进口,想必指日可待了。仁静皇后在天之灵有知,也当含笑了。”秦淑妃轻拍我的手,这番话着实“语重心长”。不知道是为了婉转地提醒我注意睿王“天煞孤星”的命格实在不算良配,还是为了向众人指出睿王无后“不孝”,不是大统的适任继承人。   “娘娘金玉良言,凤君谨记于心。凤君更要多谢殿下当初坚持己见与陛下赏识之情,否则哪有我二人今生偕老,朝朝暮暮之缘?”   “说得好!不愧是朕千挑万选的儿媳!”我的话音才落,殿门外便传来皇帝那威严的声音,所有的人都站起身,向这位帝国的头号人物行礼。   皇帝龙行虎步,走到上首坐下,跟在他身后的是男宾们,除了诸位皇子,秦相、谢氏兄弟和程潜也一同来了。谢府与秦府有秦晋之好,然而老太君位分尊贵,清儿又托词身体不适,女眷除秦夫人外,都未曾到场。   睿王率先走到我身边,抬手为我调整过玉簪的位置,指尖轻轻滑过我的脸庞,然后握住了我的手,那柔情满溢的双眸,深邃如海洋。我能感受到众人饱含着各种意味的目光,刺探的,鄙夷的,惊骇的,乃至羡慕的,将我们网在中央,然而这一切都与我们无关,这一刻,我们的眼中都只装得下对方的倒影,相视微笑,十指缠绵。   太监适时的入殿,宣布宴席已经备好,大家也暂时放弃了“围观”,跟随皇帝一起来到后园。临水的彩棚锦带翻飞花团锦簇,却远比不上穿梭在席上那对神仙美眷妍媚。他们结束了与后宫嫔妃们的寒暄,翩然“降落”在睿王与我这一席上,齐王端着酒杯,笑容满面,对我道:   “本以为三哥要来,凤卿会避而不见,未想你如此豁达,倒是意外之喜。”   “殿下过誉了,与睿王殿下订婚原为凤君私事,淑妃娘娘寿辰却是公事,尚有凤仪令职守在身,凤君又岂能因私废公?”我摆出最“大义凛然”的理由。   淑妃的生日,是最好的场合,可以将红药案所涉众人,全部集结在一起。没有比这里更好的地方,可以将这个故事结束。   差不多也是时候将这欢乐的气氛推向“□”了,我饮尽杯中酒,决然地挣脱睿王的手,起身离席:   “陛下,淑妃娘娘,今日娘娘芳诞,臣身无长物,唯有故事一则,愿博座上嘉宾一乐,还请陛下应允。”   “凤卿有故事要讲,朕倒要洗耳恭听了。”皇帝放下酒杯,席上瞬间鸦雀无声。我最后看了睿王一眼,微笑道:   “这个故事是臣夜读时发现的,曲折之处,令人心惊。话说在子虚国乌有朝,正有一位圣明之主临朝治世。圣主与皇后结缡于潜邸,即位之后六宫安泰子女双全,倒也平顺。然这举案齐眉的日子过久了,到底还是意难平,于是有缘人便有了命定的相逢……”   讲到这里,我微微一顿,观察着众人的脸色。皇帝似乎已明白了我的用意,虽然笑容不改,眼神却陡然冷冽莫测起来。淑妃的脸色渐渐转白,手似乎不自觉地放在了胸口,仿佛下一秒便要晕过去一般。彩棚之内鸦雀无声,那近乎凝固的凝重,仿佛要将人吞灭。   清脆的一声炸响,打破了这魔咒一般的气氛,我转过头去,睿王和程潜同时撩衣跪倒在我身旁,程潜抢先开口道:   “臣无状,多饮了几杯,竟失手跌破了白玉盏,请陛下恕罪。”   “不过一个酒盏罢了,不值得光隐如此。倒是耀儿怎么也起来了?”皇帝的声音仿佛笼罩着一层烟雾,让人分辨不出喜怒。   “父皇容禀,昨日至谢府向外祖母大人请安,方知卿卿与表妹清儿一般感染了风寒,本应多在家休养两日,然卿卿仍是决意前来。她老人家特意嘱咐儿臣,不可让卿卿太过劳累。这故事儿臣也曾听闻,儿臣愿代为转述,既全了卿卿的心意,也不违外祖母耳提面命之情,请父皇恩准。”   难怪我才劝了两句,清儿便打了退堂鼓托病在家,原来他早已经想到,我会在今时今日,将案情大白于天下。他知道不可能阻止我一世,是以挡在我的前面,与我一起接下即将到来的帝王之怒。   当生与死的考验摆在面前,这个男人终于还是选择了尊重我要走的路。就算今天真的要以身殉法,我亦不悔来这碧落朝一遭!   “凤卿身体不适,便不用勉强了。耀儿,你将凤卿送回凤仪宫休养。凤卿的故事这般扣人心弦,朕记得,一定会听你讲完。”   我抬起头,迎着他含义未明的视线,以豁出去的姿态微笑相应:“臣恭候陛下,臣斗胆,这故事的结局,陛下听了定然欢喜!”   睿王起身,牵着我的手昂然穿过沉闷的让人窒息的人群,在太监和侍卫们的“护送下”,一路到了凤仪宫,也未曾松开。   将莺簧遣去守殿门,睿王拔下我头上的玉簪,花钿轻颤,珠钗横斜,与长发一起从头顶滑下,掉落在大理石铺就的地板上。在这宛如“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声律之中,唇齿交缠,长裙委地,我放任自己沉醉在他的怀抱,融化在那令人晕眩的璀璨情潮……   皇帝与仁静皇后的故事,如果发生在普通人身上,不过是又一段老套的罗曼史,但是发生在至高的天家,便成了一连串悲剧的开始。在这段一个男人被众多女人环绕的爱情里,仁嘉皇后率先出手了。   作为一个女人,她的爱情被永远的夺走,她的后位和她的孩子,就成了人生的全部。当仁静皇后宣告妊娠的那一刻,她感觉到了终极威胁。根据当年服侍过仁静皇后的方婕妤的说法,仁嘉皇后送给仁静皇后的安胎香上动了手脚。那装着安胎香的盒子上下了一种药物,安胎香和这种药物相接触之后,一旦受热,就会发生化学反应,会造成胎儿畸形,并导致难产。   这是我借用了老夫人的威名,从曾在关雎殿服侍的方婕妤口中炸出的秘密。当年识破这一圈套的,正是那位正值“实习期”的陈太医。因为发现及时,睿王并没有长成畸形,但是仁静皇后的身体却受到了不小的影响。   有趣的是,仁嘉皇后也是因为难产而死。太医院里的病案自然不会透露半点风声,只是病案的最终署名之人是陈太医,其公信力便可想而知了。至于是冥冥中某种力量让她作茧自缚,还是她自己不小心也用了这毒香,没有人知道。我并没有证据,但是一个男人,准确地说,一个帝王的愤怒有多恐怖,在接下来对凤仪宫的处置,可见一斑。   仁嘉皇后之死引发了连锁反应。上至为仁嘉皇后看诊的太医,下到曾在凤仪宫中服侍的太监宫女,基本上凡是在仁嘉皇后妊娠以及分娩期间活动在凤仪宫中的人,全部难逃一死。   董太医与陈太医当日皆在关雎殿当值,当皇帝下旨格杀之时,仁静皇后一念之仁,让董太医得以与家人最后一见。这也就成了二十五年后,红药得以入宫的契机。   云收雨散,我枕在他的肩膀,将这些日子我从那些浩如烟海的资料以及蛛丝马迹之中拼凑出来的事实悉数道出。   “这些想必你早已知道了。那绢帕其实并无特别的机关,那位董太医当年曾为两宫皇后诊治,那几枝玉兰暗指仁嘉皇后手植的玉兰,也是在影射她入宫与仁嘉皇后难产而死有关。但凡对宫中旧事略有所知者,都不会错认,她万万没想到,最终是我这个生人拿到了这绢帕。”   “是你想得太深了,又被那药方所误,乱了心思。这宫中从不缺有心人,连你我都险些做了鹬蚌,一个小小的宫女怎么可能斗得过?”   说到底,我是不明就里,他是关心则乱。如果红药没有留下那条手绢,如果我没有从鸟窝里寻到线索,搞不好我们真的会顺着一路追查下去,踩上那条设定好的“警戒线”。让睿王疑心自己的母亲死因进而挖掘前事,使得皇帝与睿王父子心生嫌隙,到底会对谁有利?那幕后的黑手,呼之欲出。   “红药藏在那玉兰树下的,究竟是什么?”既然我已经把手上的牌给他看过了,他也该将这部分本来属于我的情报,交还给我。   “是董太医偷偷记录下来的,那个女人的病案。据董太医的脉案,那女人与腹中胎儿,并无任何异样。当晚我便去找过方婕妤,她也对我言道那女人送给母后的香中,掺杂了一种特异的毒物。其中详情,方婕妤并不知晓。如今陈太医已死,知道真相的,这世上只有一人。”   他顿了一下,指尖轻轻勾勒我的眉眼:“你穿着这身银红,很美。”   “你我新婚,总要有些喜色。你可喜欢?”我微笑着问。   “嗯,喜欢。”他郑重地点头,将我抱紧,肌肤贴合的温热,直熨入心。   不必多说什么,我们都清楚,握着解开这谜团钥匙的人,就是皇帝。暮光透过窗棂,打在地上那红色的礼服上,比后宫女子唇上的胭脂更浓艳。而要得到这个答案,恐怕要付出比这个更浓艳的——鲜血。   前途茫茫,我们的时间不多。这好像偷来的浮生半日,他为我画眉,我为他束发;他为我打破了君子远庖厨的信条,我为他洗手作羹汤。   红烧肉色泽不佳,清炒时蔬有些过火,鸡汤盐分多了,豌豆牛肉却太淡。荒废了半年,我的厨艺连差强人意都算不上了。不过他始终尽职的扮演了“小白鼠”的角色,试菜不落人后。   “事到如今你也只有认命了,此生此世,你注定与巧妇无缘了!”我将盛好的饭菜放入食盒,装出一脸遗憾。   “我也从未想过,能娶到一个愿为我下厨的妻子。”他拎起食盒,牵住我的手,“不必担心,你已经是巧妇了。”   凤仪宫小厨房距清和殿不远,我才一脚跨进殿门,睿王便飞快地闪到我身前,在我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之前,我已安然站在清和殿的一角,看着“飞人大战”上演。   林冲和谢珂二人晃到我身边,前者接过我手上的食盒,后者拖过一把椅子,非常绅士地请我坐下,安抚我道:“不必担心,切磋而已。”   他的话音才落,一张金丝楠木的高几悄无声息,化为粉齑。他却依旧安之若素,仿佛我才是那个大惊小怪的人。我放弃了和他交流,转向林冲,“你们怎么来了?”   “听说卿卿今日为陛下献上了一则别致的故事,我们是来听下文的。”林冲对我一笑,色如春花。   我心中一暖,聪明如他们,如何不知道这则故事不应该有结局,可是他们仍旧是来了。为了睿王,为了我。我正要劝他们离开,只听得殿门口威严的声音响起:   “朕从不知道,朕身边这些年少英才之臣,竟都这般好奇!你们可知罪吗?”   眼前一花,场中缠斗的二人已然分开,一左一右到了我身旁,程潜朗声道:“违旨越宫,危殆皇极,其罪当诛。”   “不愧是朕千挑万选的大理寺卿,你们一个二个,可有将朕放在眼里?”皇帝扫了一眼狼藉的正殿,目光在他们身上盘旋许久,最终锁定在我身上。明明是初夏的天气,我却瞬间感受到刺骨的凉意。   皇帝欣赏他们,并不等于容忍他们,他们为维护我而与皇帝对抗,于我于他们,都是一场危险的赌博。   跟着皇帝一起到来的齐王也看着我,目光沉黯,仿佛在隐忍着什么。没有人再开口,任凭这几乎将人逼疯的沉默,如乌云一般,笼罩在清和殿的上空。   “那盒子里是什么?”皇帝突然开口,问出了一个完全无关的问题。   “是睿王与臣的晚膳,臣刚刚造好——”我还未说完,皇帝便打断了我的话: “呈上来!”   我看了一眼睿王,睿王对我一笑,亲自将食盒递上去。皇帝每一样都吃过一口,方才放下筷子,说道:“早知道民间新妇三日下厨,朕却还是第一次吃到媳妇手造的饭菜,可备了你母亲的?”   “已经备下了,儿臣与卿卿本打算将饭食送往关雎殿,父皇便到了。”睿王反应极快,代替我回答道。   “难得你二人有这份心意!”皇上的脸色稍霁,说道,“既如此,你们二人便去吧,这故事改日再听也无妨碍。”   我握紧睿王的手,深吸一口气,抬起头直视皇帝的双眼,说道:“陛下,若陛下想听,臣愿为陛下将这故事讲完。”   “卿卿!”程潜几乎跳了起来,他呼唤着我的名字,用一种近乎祈求的目光看着我,我知道他担心我,我只有微笑以对,却不能再更改。   这并不是我的故事,而是他们的故事——凤贤大人,凤兮姐姐,红药,陈太医,以及所有因为这个案子而死去的人们,他们需要我,将他们的故事讲完。   “朕已经不想听了,你还是一定要讲吗?你可知道抗旨的后果?”   “臣知道,但是臣受人所托,如今——已经不能再后退了。”   皇帝最后还是将程潜他们三人屏退殿外,睿王与我并肩,齐王站在我们的对面,而皇帝则高居在宝座之上,空荡而凌乱的大殿,只有我的声音在回荡:   “……宫女守鹤的母亲病重,她已年满双十,便依例向尚宫局提请出宫。皇后得知内情,允她提前出宫。而她变成了坤宁宫中唯一的漏网之鱼。守鹤在宫外,因目睹一桩杀人案,入大理寺作证。时大理寺卿,正是有‘青天’之称的包拯大人。他再行复核此案之时,却发现这女子因痢疾而亡。正当包大人以死因可疑,决定再开勘验之时,却因一桩陈年旧案,含冤入狱——”   “够了!”皇帝听到这里,索性打断了我的话:“你这是将凤贤之死,归咎于朕吗?”   我东拉西扯,将时间和人物置换掉,但是这个故事的内容,并没有改变。皇帝与我,乃至睿王、齐王,都非常清楚。我摇摇头,道:   “凤贤大人之死,确为欧大人一党构陷。然而若非他触及禁忌,皇上也不会轻易点头,将他送入牢中,让人有机可乘。”   我手上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皇帝与凤贤之死直接相关。凤贤死去,对皇帝当然有利。然而于皇帝而言,凤贤之死却并不必要,只要将他调离大理寺卿的位置,让他无从追究宫女田氏的旧案,这天下便依旧太平。   “三日之前,臣勘验过宫女田氏的遗骸,她并非因为恶疾,而是胸骨断裂伤及心脉而亡。臣不得不反复思索,她从十三岁上采选入宫,涉世不深,如何能招惹到这等内家高手?”   “所以你认为,这一切都是朕指使的!”皇帝看着我,目光锋利如刀。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我看着皇帝,问道:“据臣所知,那日将安胎香送往关雎殿的,正是这位田宫女!”   因为仁嘉皇后陷害仁静皇后在先,皇帝最终决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凤仪宫的宫女太监,太医院的诸位太医,都因为可能参与残害仁静皇后,或者没有能及时发现有人意图残害仁静皇后而陪葬。田宫女也许知道真相,也许是为人利用,但是这都不妨碍她作为直接伤害仁静皇后的“棋子”,遭到皇帝的报复。而二十五年后,一个天真以为可以撕破重重黑幕的女子,终于让有心人得到了这个机会,这一刻,过去的伤疤成为最好的素材。   “陛下许臣与睿王殿下追查宫女红药身死一案,为她雪冤,是臣的职责。她一片纯孝之心,入得宫闱,只为她外祖正名。如今她惨死上林,臣不得不为她问个明白!那陈太医是畏罪自尽还是为人所害?那侍卫口口声声受人指使迫不得己,为何开膛破肚之死,却无半点手软?又是谁将藏着仁静皇后安胎方剂的被子,替去了红药原本的被子?是谁在她生前迫害她,死后算计她,让她此生此世,来生来世,都不得安宁?”   她掌握了红药的身世,她知道两宫皇后之死可以大做文章。她将执行格杀令的侍卫当成杀人的匕首,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为了将她的儿子送上那个位置。   这就是天家的爱,以自己与他人的血泪织就,仁嘉皇后这样爱着后位,皇帝这样爱着仁静皇后,淑妃这样爱着齐王。我不要,我不要用这样的方式去爱云耀,也不想他以这样的方式爱着我!   胸膛里胀满的情绪驱使着我,我停不下来:   “还有凤大人,他一生雪冤禁暴,不曾有半分懈怠。他与家人何其无辜,为什么他就落得惨死狱中的下场?陛下可又知道,他的夫人为此心伤而亡,他的女儿也遭人背信弃义,坠入风尘,郁郁一生不能忘?”   若不是我的出现,皇帝恐怕永远也不会想到为他洗清生前身后之名,他死亡的真相,也将永远成为这秘密的一部分,再不见天日。   皇帝看着我,缓缓地站起身,走到我面前,沉声说道:   “那陈太医,是朕告诉他,若二十五年前的旧事不能埋葬,他就准备埋葬自己或者全家!”   他终于承认了吗?我双目灼烧,浑身颤抖,已经承受不了这情感的负荷,只有将全身的重量交给睿王。让他胸膛的温暖与力量,支撑着我面对这结局。   “果然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凤贤有你这样的后人,身在九泉亦可含笑了。”皇帝看向齐王,道:“对于凤卿所言,阿灿有何计较?”   齐王“噗通”一声跪倒在地,第一次,我在他的双眸中看到了人性的挣扎:“凤卿所指历历,儿臣不敢辩驳。儿臣虽不知情,可母妃所作所为毕竟是为儿臣。请父皇责罚儿臣。”   皇帝没有回答他的话,又转向我,追问道:“凤卿,你可曾想过,你将这一切说与朕听,会有怎样的结果?”   “为人为己,凤君不悔。”我在“爱云耀”与“做自己”之间选择了后者,结果就已经不在我掌握了。   “朕毕竟没看错你,你确是至情至性的女子。也正是为这性情,朕只能如此决断。”随着皇帝的招呼,龙泉令伍大人端着一个托盘走了进来。   芙蓉玉的莲花支架上摆了两杯酒,皇帝将那朵花转了一圈,方才说道:“这两杯酒中,有一杯已经下了鹤顶红。阿灿,凤卿,你二人之中,今天只有一人,能自己走出这个殿门。”   “父皇?”齐王显然没有想到这个结局,有些惊讶地看着我,又看向皇帝。   “阿灿,子为母偿,天经地义。若你喝下了毒酒,我会赦免你的母亲,以太子之礼为你送葬;若凤卿选中了毒酒,今日之事,便只有天地,朕与你兄弟二人知晓,这所有一切,永远不会有人再提起。你二人谁先来?”   生存还是死亡,无论哪个都是二分之一。没想到我最后遇到的,居然还是概率问题!我对睿王最后一笑,然后慢慢松开我们交握的手,一步一步走向我的命运。正打算随便取一杯,有一只手比我更快做出了选择。   是睿王!他一句话也没说,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转头看向我,带着我所见到的,最美丽最纯净的笑容。   也许我的生命之中,再也不会有比这完美的邀请。我抬起手圈住他的脖颈,双唇相贴,这是属于我们的,独一无二的合卺酒,跨越千年的岁月,我终于寻找到这个人,愿意与我携手,碧落黄泉,不离不弃……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阿根廷输了,我的心也碎了。世界杯,德国队,我恨你~~   ,请有爱滴收藏我,鞠躬致谢~~   尾声   两杯酒都没有毒的概率,是几分之几?我和齐王都自己走出了凤仪宫,可是就在这个晚上,淑妃结束了她四十八年的生命。她的葬礼极尽哀荣,她死亡的原因,却成了重重宫闱永远不需要探解的秘密。   我很幸运,在那个时刻,我和百分之百的命运相逢,然后再以凤仪令的身份,和睿王云耀再举行一次婚礼。   一波又一波闹洞房的人潮涌上来又退下,三更天的云板响起的时候,程潜终于放过了我们,他留下最后的祝福笑容和潇洒的背影,这一刻我全心祝祷,这个就算出席别人的婚礼仍是一袭红衣,比新郎更像新郎的男子,总有一天会与那个愿意与他携手天涯的女子相逢。   “王妃!”睿王的声音拉回我飘远的思绪,面对他明显阴沉下来的脸色,我识相地挤出一个柔情万千的微笑,回应道:   “王爷!”   “这是本王送给王妃的信物。”他从袍袖之中取出一个盒子给我,在他神秘兮兮的视线中,我将它打开,那里面放着的,竟是京兆府法曹的印信。   这一刻,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是你应得的,我碧落朝有女将军在前,自然当有女法曹在后。在你的王妃印信换成更高的印信之前,你可以拿着这个。你是翔之,也是卿卿,无论哪个你,都是我一个人的……”他将我抱坐在他怀中,用双唇在我的肩头印下一个又一个吻。   “无论你是谢瑱,还是云耀,你,也都是我一个人的……”   夜还很长,就像人生还很长。我感激上苍,终于让我遇见一个人,只要握着他的手,便永远不彷徨……   后记   凤归云去,凤君与阿睿的故事,到这里就完结了。   这个故事从构思到完成,再到出版,一共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感谢亲爱的读者们陪我一路走到最后,很感激大家陪着凤君同悲同喜,陪着无良的雪亲妈(我不叫后妈了,郑重声明)跋山涉水,用尽你们全部的耐心,走到最后。如果我是个读者,也不愿意碰上本无良亲妈这样的作者,就像我在明月在中说的,感谢大家在容忍“JJ的抽搐之外,还要纵容无良某雪比JJ还诡异的抽风,以及老年痴呆般的穿越。”   故事结束了,人生还要继续。凤君tx将不辞劳苦滴到隔壁剧组进行客串(本亲妈代表女主——关关女王和男主妖孽沈约,欢迎大家光临);而本亲妈,则要继续筹备偶的新古言故事《朝凤阙》,这次本亲妈要写一个真正的男权社会下的女王,还希望大家能多多支持。   EN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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