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文公主》全集 作者:柔情如海 ========================================================================================================================== 【申明:本书由 TXT 书香中文网小说下载网(www.sxcnw.org)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TXT手机电子书,我们因你而专业,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请登陆 TXT 书香中文网小说下载网--www.sxcnw.org 】 ========================================================================================================================== 第一章又见穿越 天渐渐的黑了下来。 星星一颗一颗的露出头来看着这个世界。 风呼呼的吹着。 孟星文紧紧裹住身上的衣服,急冲冲的向着自己的家走去。 这么晚才回家,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是不是等急了? 都怪狠心的老板一直追着自己要那份资料,害得自己忙了好久才弄好。 也不给加班费! 狠心吝啬的老板! 孟星文在心中诅咒着那个狠心贪财吝啬的老板早点去投胎,只知道剥削自己这个小女人的血汗,一点同情心都没有,活该找不到女朋友! 可怜我娇艳动人风华绝代的一代美女孟星文,竟然沦落到为了填饱肚子而替人打工的境地! 天啊! 我好可怜! 想当初,谁不为了能得到本小姐的青睐而费尽心机的讨好自己! 可如今,好女不提当年勇,谁让自己多读了几年的研究生,学的还是历史专业,又遇到了现在的金融危机大爆发的年代,一起都不景气,工作都不好找! 只能在这么一个小公司辛苦打拼,为了填饱肚子而奔忙。 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要吃饱吃好,赚无数的钱,再也不学习了! 也许是上天真的听到了孟星文的祈祷。 一场百年罕见的雷暴雨突然来临。 天空几乎是刹那间就被雷电布满,一道道的闪电撕破了天空的黑色外衣,露出昏暗的底色,像是一块破烂的黑布。 孟星文看到雨点一滴一滴的滴落,心中越发的急切起来,这个鬼天气,连一个出租车都没有,看来本小姐要被雨淋成落汤鸡啦! 倒霉! 一颗巨大的流星划过天空,带着长长的尾巴,落向遥远的前方。 天啊!是流星诶! 我要许愿! 让我吃饱吃好!赚无数的金钱吧! 轰隆隆! 一阵巨大的音爆传来。 孟星文在巨大的声音中竟然被震的晕倒了。 一道闪电划过。 一个诡异的波纹沿着流星飞过的方向飞快的蔓延过来,在波纹之下,很多细小的东西都神秘的失踪,不知道去了哪里。 波纹在孟星文的身上划过,孟星文也消失了。 张开眼睛。 孟星文觉得自己似乎睡了好长时间了,浑身无力的很。 懒洋洋的伸了一下小胳膊。 咦? 小胳膊? 怎么会是小胳膊? 孟星文瞪大了双眼,看着这好像是婴儿的手臂一般的手臂,哦,确实是婴儿的手臂。 可我的手臂哪? 晃了晃这婴儿的手臂,很是无力,但确确实实是自己的手臂。 难道? 我穿越了? 这是八十年代还是九十年代? 我是一岁还是两岁? 孟星文努力的挣扎着,要爬起来看看周围的环境。 触目所及都是粉红色的纱帐,什么也看不清。 刚想叫人拉开纱帐,却发现自己叫出的声音竟然是“啊……啊!” 好可怜的自己,声带都没发育好哪! “宝宝醒了啊!想要起来吗?是不是饿了?是不是尿了?” 一个美貌慈祥的女人拉开了纱帐,对着孟星文露出了母亲般的微笑,是那么的慈祥可亲,让孟星文的心都被暖暖的爱意装满了,好温馨好温暖的感觉。 等等! 她身上的衣服是? 古代的凤冠霞披? 那精细的绣工,五彩斑斓的丝线,都在说明一个让孟星文震惊的事实,不仅仅是重生,还带着穿越,似乎穿越的成分更大一些! 难道这里是古代? “多可爱的宝宝,又睡着了。” 拜托,我这叫昏迷好不好? 不管孟星文如何震惊,如何的不能置信,时间还是一天天的过去了,一个月之后,孟星文迎来了自己的满月大喜日子。 天天吃奶,天天在几个老的少的女人的手里被摆弄来摆弄去的,孟星文已经渐渐习惯了自己的现况。 不就是重活一次吗? 本小姐还能怕了不成? 只是有点很不好意思。 年纪太小了,身体的各个器官都没有长成,一点都不听大脑的指挥,这不又尿到了被子上,真的好丢人! 一个小太监急冲冲跑了进来,跪倒在母亲的面前。 “启禀皇后娘娘,皇上在龙腾阁大宴群臣,庆贺公主殿下的满月大喜,现在群臣已到,皇上命小的请皇后和公主殿下一同赴宴。” “知道了,你下去吧。” “是,奴才告退。” 皇后娘娘转过头来,笑眯眯的看着孟星文。 “亲亲宝宝,今天你就要见你的父皇了,不知道你父皇会给你取个什么名字?可不要取那些生僻的字儿,女孩子叫那样的名字多不好听啊!” 孟星文兴奋的挥舞着自己的小手,终于能出去透透风了,在这个小床上躺了一个月,闷都闷死了,能见见外面的天空也好啊! 公主满月 第二章公主满月 皇后娘娘坐在凤辇上,孟星文坐在皇后娘娘身上,哦,或许应该叫被抱在皇后娘娘的怀里更恰当一些。 前呼后拥,有举牌子的,有拿着椅子的,有抱着被子的,还有端着茶壶的,林林种种,说不清到底有多少人。 一行人沿着朱红的高墙笔直的向前走。 唰唰的声音,整齐而动听,就象是一个人在走路似的。 这要训练多久才能达到这个效果啊? 孟星文很是惊奇的瞧着轿子帘外的这些太监和宫女们,竟然能做到军队一样的整齐,真好玩。 “宝贝女儿啊,你喜欢这个地方吗?这里以后就是你的家了。你是孟国的公主,这里的一切都是孟家的,你可是未来的孟国的主人之一哪!” 皇后娘娘轻轻的在孟星文的耳边说着,慈爱而又温柔。 上辈子我只是一个小职员,从来都没有做过轿子,也没有这么多人伺候过,这辈子能做个公主,真的不亏不亏了! 孟星文咧开小嘴得意的笑啊笑啊! 过了一个门啊,拐了一个弯。 再过一个门啊,直着走好远。 绕来绕去的,孟星文都看的困了,打了一个小小的哈欠,这才听到有人叫了一声落轿,整个队伍一下子就静止下来。 有个太监跑过来放下了手中的凳子,两个宫女马上就站到了凤辇的旁边,轻轻扶住了皇后娘娘,将她平安的扶到了石板路上。 队伍的队形马上变换了一下。 留下了十六个轿夫等在那里,其他人都按照方才行进的队列,再次站到了皇后娘娘的前后。 随着皇后娘娘的脚步,整个队伍微微错乱了几步之后,很快就和皇后娘娘一个步伐了,轻捷平稳,就像是只有皇后娘娘一个人在走路。 “皇后娘娘驾到!” 最前面的太监在某个门口突然喊了这一嗓子,让昏昏欲睡的孟星文一下子清醒过来。 到了吗? 一排排的太监宫女走进了那个宫殿。 等到孟星文和皇后娘娘一起出现的时候,才惊讶的发现这个宫殿大的吓人,里面最少也有近千人。 有白胡子的老头,有面白无须的青年人,有娇艳动人的小姐,也有满身富贵仪态端庄的官太太。 太监宫女都静立两旁,所有的官员们都跪伏下去,齐声给皇后娘娘请安。 “拜见皇后娘娘!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拜见公主殿下,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众位拜倒在地的官员之中,一个中年男人傲然独立,身穿皇袍,面带微笑,对着皇后娘娘伸出右手道:“皇后过来,让朕看看长公主。” 皇后娘娘马上微微下蹲,“给皇上请安,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皇上哈哈笑了起来,“皇后,别客气了,大家都在等着你和小公主哪!” 皇后抿嘴微微一笑,左手抱着孟星文,右手微微一抬,“众卿平身免礼!” 皇上一挥袖子,威风凛凛的道:“都起来吧,入席。” 众位大臣命妇一阵慌乱,纷纷入席坐下。 皇上牵着皇后的手,两个人一同坐到了最上方的首席上。 皇上端起面前的酒杯,沉声道:“诸位爱卿,今日是我朝长公主满月的大喜日子,且随朕一同满饮此杯!” 说完,一饮而尽。 众位大臣命妇,包括他们的儿子女儿,都一起举起面前的酒杯,一起喝下。 位于他们身后的宫女们马上上前,再次将酒杯倒满,然后退下。 能来到皇帝家宴的大臣自然都是手握重权的,跟随他们来的妻子也都是有朝廷封号的贵妇,至于那些半大的孩子都是他们家中的长子,年纪差不多到十五岁的才能上席,不够岁数的都不允许上席的。 所以喝一杯两杯度数并不高的米酒,并不会出现醉酒的情况。 “这第二杯可就不是那么轻易就喝下的啦,谁能给朕的这个公主取一个好听又有意义的名字,谁就可得朕这杯赐酒!” 皇上端着酒杯,望着席下的众位大臣。 “臣文渊阁大学士陈学文愿意一试!” 一个年约四旬,下颚有三缕黑须的文士站了起来,躬身施礼,愿意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爱卿请讲,如果合朕心意,朕有赏!” 那个文士马上露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摸了摸胡子道:“孟曰,中庸之道,不偏不倚,这第一个字当取中字。” 皇上微微点头,有理。 文士接着道:“空谷有幽兰,兰为花中君子,这第二字可去兰字!” 皇上默默念了一遍,孟中兰,似乎有点意思。 环顾了一下四周,皇上接着问道:“可还有更好的名字?” 星文公主 3、星文公主 “臣闻达阁大学士成寻,愿为我朝公主献名!”一个年约二十的文人,身穿大红朱袍,着蟒纹,头戴金花,面白无须,身体挺拔,英俊潇洒,亭亭而立,宛若青松临渊,巨石凌空,是一个真真正正的美男子。 孟星文瞪起小小黑黑的眼睛,贪婪的看着这个帅男,真帅,真酷,就算放在我那个时代也是一个顶级男模,要是能让我认识一下就好了,可惜啊,我现在还小,等我大了,他就老了。 皇后看了看伸出一只小手对着成寻大学士不住招手的宝贝女儿,禁不住笑道:“看来公主很喜欢成大学士哪!” 皇上看了一眼自己的第一个女儿,也露出了一丝慈爱的笑容。 “无迷(成寻的字)一向以能言善辩著称,朕倒要看看你能取什么好名,如果不好,朕可是要罚的!” 成寻大学士躬身行礼,直起身来道:“臣听说,天上有三光,太阳,月亮,星星,我皇如太阳当空,威德遍布四方,天下莫不臣服,皇后娘娘以慈爱仁义,统领后宫,母仪天下,如明月伴随我皇身旁,自然我朝公主就如那星辰一般,高高挂在天上,让我等臣民敬仰,同时也祝愿我主子孙万千,我朝千秋万载,我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个口号一喊,众大臣都纷纷起立,一起高喊我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哪有人敢说一个不字?敢反对成寻的话,岂不是就在希望皇帝没有子孙?不能千秋万载?哪个不要命了? 就连皇帝都连连点头,觉得成寻说的话很是让他高兴。 成寻等大臣们都喊完了,才继续说道:“我朝以武功开创百年盛世,至今以二百余年,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到现在,已是治理重于征战,治国之法,唯有文化,只有百姓都知法守法,才能安分守己,不生事端,现今最重要的就是教导百姓学习文化,这个文化也是重要的。著书立传为我皇传扬我朝盛世强大,也离不开文化,所以臣建议为我朝第一公主取名为星文两字!” “孟星文?” 皇上默默念了一遍,觉得不错,不由得微微点头。 成寻见皇帝点头了,马上就叫道:“我皇已经准了臣所奏请,我朝公主之名乃星文二字!恭喜皇上,贺喜皇上!” 他怕皇上不用这个名字,也怕别人起名比自己取的好听,马上就趁着皇帝点头的机会,先把事情弄成了事实,夺一个为公主取名的荣耀再说。 众大臣也看见皇帝点头了,再听成寻这么一蛊惑,不由得纷纷抬起刚刚坐下的屁股,再次附和。 “恭喜我皇,贺喜我皇!” 皇帝一听,得,这个名字还用我取吗?这不是你决定了嘛,行啊,你个成寻,给我还下了套,好一张利嘴,不过这个名字还凑合,就这么地吧。 “同喜同喜,来啊,给成大学士赐酒,满杯!” 让你抢我风头,我非灌醉你不可。 孟星文在皇后怀里伸出个拇指,高,实在是高,你就跟那纪晓岚一样的高!不过我高兴个什么劲啊?我名字又没有变化。我才不谢你哪! 星文公主由这一天起,就有了名字,正式记入了孟家皇谱,成了一个登记在册的正式公主。 长公主,好尊贵的身份,好大的万千宠爱,好多好多的金银珠宝! 好多好多的美味佳肴! 当然,作为一个刚满月的婴儿,孟星文还只能看着别人吃。 孟星文满脸的泪水,看着那些珠宝在她的面前一晃而过,都装进了仓库。 吃不让吃,只能看。 这么多的钱连摸摸都不给! 我好可怜啊! “大唐国特使求见,特地为我朝公主满月进献贺礼!”一个太监在众人喝的醉醺醺的时候突然来了这么一嗓子,吓了孟星文一跳。 皇帝端正了一下自己的皇袍,看看没有洒上酒水油渍之类的东西,这才沉声道:“宣!” “宣大唐国特使觐见!” 一个魁梧健壮,器宇轩昂,龙行虎步的男子,大约是三十岁的年纪,穿着一身的绸缎衣服,快步走上殿来,对着高高在上的皇帝深鞠一躬,然后直起身道:“大唐国特使龙啸云奉我国大唐皇帝旨意,前来恭贺魏国长公主满月大喜,并送上我皇的贺礼!” 慢条斯理的从袖子里摸出了一个黄绢的圣旨,先是朗读了一篇让孟星文听的迷迷糊糊的贺文,什么星辰降世,麒麟送子,什么祥瑞俱显,百世祥和,反正都是恭喜的话,最后才读了贺礼中真正值钱的东西。 “五色祥云纹缎百匹,纯色丝锦百匹,红色棉布百匹,百色纱巾百条,金麒麟八对,玉麒麟八对,金观音一尊,玉观音一尊,金如意八对,玉如意八对,千里马幼驹八对,纯白绵羊百只,黑白纯色小兔各五十对,金银玉长命锁三对。……” 林林种种不下百余样,听的孟星文的眼睛里都是小星星。 一不小心就成了亿万富婴。 这些东西都是古董啊,珍宝啊,拿回去一件可就是无价之宝,能买几十栋别墅,跑车咱一次买十辆,开一辆拉着九辆,当火车使! 可惜还不知道能不能回去,想来这里是没有汽车洋房的。 孟星文黯然的张了张小嘴,眼神也黯淡了下来。 邀请 4、邀请 “谢过大唐皇帝的礼物,替朕向你国皇帝问好,回礼朕会叫人送上,在你回国的时候,一起送去。今日且放宽胸怀,畅饮几杯。” 皇帝客气了一句。 自然有太监上去将大唐国皇帝的圣旨接下收好。 龙啸云跟着另外一个引路的太监坐到了魏国皇帝的下首的新安置的酒席上。 龙啸云是代表了大唐皇帝而来,自然要坐到最尊贵的位置上,却不能和魏国皇帝同桌,一个原因是龙啸云虽然代表了大唐皇帝,却并不是大唐皇帝,身份不够,另一个原因是国无二君,你一个外国人坐到皇帝身边算什么? “不知大唐皇帝身体可好?朕与他神交已久,却从未蒙面,甚为遗憾啊!” 等到龙啸云坐下,皇帝这才示意龙啸云和他一起喝上一杯,然后开始询问一些大唐的事情。 龙啸云谨言慎行,不敢行差踏错,生怕说出什么不好听的话,惹恼了这个大魏国的皇帝,从而引发两国之间的外交事端。而又不能低三下四奴颜婢膝,丢了大唐国的脸面。真的好难啊。 听说大唐国的皇帝已经有了一个三岁的儿子,魏国皇帝的脸上还是不由的出现了短暂的失神。 这个大唐皇帝什么都比自己快一步啊,兵强马壮,国富民强,就连生孩子都比自己要快一步。 “呵呵,我国公主满月,他都送了礼物,他的孩子三岁了,朕都不知道,这礼物自是要补上的,回头一起送去。” 魏国皇帝看了看左手下的宰相,眼神之中微带责怪。 竟然连大唐皇子三岁了这个消息都没有探查出来,那么多的经费都花哪去了? 宰相也是有点委屈,这样的小事我是知道的,也报告给你了,谁知道你弄哪去了,害得我现在受你的责怪。 没办法,谁让皇帝最大哪,就算错了你也不敢说他错了,回头再补上一份情报送上去吧。 这个黑锅还是自己背上好了。 龙啸云低头表示感谢。 聊了几句今年的天气,收成,何处受灾之类的话题,魏国皇帝无奈的发现,大唐境内似乎风调雨顺,比自己这边强了不少,这让魏国皇帝有点死心了,想趁机搞搞小动作都没了机会。 魏国宰相孙姬发实在是忍不住了,这个皇帝难道没看最新的情报吗?大唐国是收成不错,却要比往年低上了那么两成的,他们今年遭遇了十年难见的大洪水,不少良田都颗粒无收,饥民都有,怎么会是像龙啸云说的那样什么事都没有哪! “启奏我皇,听闻大唐国今年谷价上涨了一成,大唐商人从我国收购了万担粮食,如果像龙特使所说今年大丰收的话,为什么还要买粮食哪?” 龙啸云看了看这个年约五十岁的老头,确实是个老头,虽然满面红光保养的不错,可是难以掩饰的皱纹,头上花白的头发,过早发胖的身体,无一不在说明,这个老头已经身疲体衰,坚持不了多久了。 微笑着拱手,“没请教您是?” 孙姬发摸了摸胡子,傲然道:“魏国宰相孙姬发。” 龙啸云点点头,“久仰大名,孙宰相一心为国,曾数下农田,亲自耕种,这等楷模正是我等晚辈学习的典范。” 孙姬发得意的也回了一下礼,被别的国家的人恭维,确实是一件值得得意的事情。 龙啸云笑笑道:“我大唐良田万顷,人口千万,这些年,年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哪有孙宰相所说的谷价上涨之说?收购万担谷物之事更非我朝所为,此乃民间商人所为,此等贸易之事,不是我朝廷应该控制之事,这事说到底,还是你们国家粮食便宜,商贸不通,如果向我朝一般,与外界通商,互通有无,这价格自然也就水涨船高,人民安居乐业,如若不信,自可以到我国去看看。” 孙姬发怒道:“老夫乃当朝宰相,如何能去你国?” 龙啸云淡淡回应,“我说了你又不信,让你去,你又不去,那还有谁的话能让你相信?” 孙姬发看了看满朝文武,身份比自己低去了不好,身份比自己高的……? 皇上? 这个更不能去了。 龙啸云提醒道:“你国长公主的话你信不信?” 孙姬发刚想说不信,一个小婴儿的话能信吗?何况今天才满月。只是这话不能说啊。 人家扣着长公主三个字做文章哪。 孙姬发摸着胡子,暗自咬牙,你呀狡猾大大的。 “这个,自然是信的,公主殿下贵为我国长公主,殿下说的话,微臣是信的。” “这不就行了!”龙啸云转向魏国皇帝,“启奏陛下,我谨代表我国大唐皇帝,诚心邀请贵国长公主到我国做客,当长公主殿下到达我国边境之时,我国长公主也将到贵国学习礼仪文化。这是我国皇帝的国书!” 魏国皇帝一惊,沉吟起来。 同意还是不同意? 献曲 5、献曲 “这是个阴谋,我绝对不答应!” 孟星文挥舞着自己的小拳头,愤怒的发表自己的意见。 可惜她太小了,刚刚会哭会笑而已,想说话还要等嗓子发育好才行。 所以她的意见被忽视了。 “此事太过重要,还要慎重考虑才行,今日且不谈国事,大家举杯畅饮!” 皇帝想了想还是拿不定主意。 这和过去的换子为质一样,互相放一个孩子在对方的国家里,要想和对方开战的话,也要想着自己的孩子是不是安全。 魏国皇帝不太想打仗,可是又想成就不世功绩,有什么功绩能比开疆扩土更大? 龙啸天明白魏国皇帝的犹豫,在众多国家之中,唯有魏国一向好战,而大唐文风盛行,武力就差了许多,虽然表面上兵强马壮的,其实都是表面上好看,没有堪称大将的武将带领,兵再多也是一盘散沙。 所以龙啸天冒险来到魏国,就是要促成两国和平条约的达成,只要能安稳十年,将帅之才总能培养出几个,那时候,就不怕魏国翻脸了。 魏国居于北方,唐国在中间,南方还有汉楚两国,周围还有十几个小国,韩、燕、金、蒙、鲁、赵等国。 魏国周围只有唐国比较强大,而唐国周围却有魏、汉、楚三个大国接壤,加上众多的小国围绕,一直是百战之地,分分和和打了上百年,国力一直升不上去,前些年还有李剪和王贲两个大将坐镇,可这几年两个大将已经老了,只能镇守而不能战,唐国就处于危险之中。 所以最佳的策略就是和三国之一联合对抗其他两国,实力比较强的魏国是第一选择。 易子为人质,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龙啸云见魏国皇帝不想谈这件事,心中暗暗着急,苦思良策,半天才想出一个办法来。 “陛下,今日是长公主的满月大喜之日,我愿为公主献上一曲,以助雅兴!” 魏国皇帝鼓掌称好。 龙啸云命人取了一张琴,焚香之后,凝神静气,待众人安静下来之时,琴音忽起,宛若珠落玉盘,叮咚淅沥,又如高山流水,连绵不绝,宁静时,鸟鸣可闻,激烈处,松涛拍岸! “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孟星文合着拍子,在心中吟着这首词,从龙啸天的琴音之中竟然听出了金戈铁马激烈厮杀的狂暴,也听出了那种忧国忧民满腔热血的热忱,让对古代诗词很是喜爱的孟星文禁不住惊讶,究竟是谁能谱出这样的曲子! 如此熟悉兵战之事,还能深沉的思考国家的兴亡变换,并且还能谱曲。 这样的人真的是个多才多艺的能人。 在孟星文的心里勾勒出一个微瘦,身材高大,金盔银甲,腰背挺直,眼神坚定的将军,腰悬宝剑,背手而立,凝望长空,那一行秋雁飞过,江山如画,却饱经战火的摧残,江面上残破的帆船,面带饥色的渔民。 唯有一声叹息。 “龙特使,此曲是你做的吗?竟然如此豪迈威武!又荡气回肠,让人心中忧伤,兵者,危也,兴,百姓苦,忘,百姓也苦!” 魏国皇帝也是喜好音乐之人,听闻此曲如此优美雄浑,不但有激昂,也有低沉,有愤怒,也有忧伤,让他禁不住拍手称好,询问起此曲的作者。 龙啸云摇摇头道:“启禀陛下,此曲不是我做的,是一个叫莫敢当的汉国大将所作,此人能文能武,容貌俊美,多才多艺,百战不败,年约二十五岁就已经名震天下!” “莫敢当!此人朕知道,汉国三大将之一,曾以百骑敌千,斩敌首百余,有百夫不当之勇,只是朕不知道他还是一个雅人,能作此曲者必有大智慧!” 让龙啸云这么一提醒,魏国皇帝马上想起了汉国的几元大将,和只求安稳的唐国不同,汉国的皇帝可是虎视眈眈一心想吞并三国,统一天下,几年来已经灭了两个小国陈和蔡,是一个必须要堤防的国家。 几年前楚汉曾经有过一次战争,就是那次战争里,莫敢当才崭露头角,一跃成为现在的三大将之一,楚国大败,退兵百里,几年来不敢再犯汉国半步,正是因为三个大将的威名震慑。 楚国几年来不敢向北向东,却在南方和西方开拓了不少领土,发展的实力越发强大,对汉国有点跃跃欲试的样子,新一次的楚汉战争很可能这几年就要爆发。 也可能不爆发,反而向唐国开战。 一旦楚汉联手侵犯唐国的话,唐国恐怕抵挡不住,到时候,自己魏国也要受到战乱之苦。 想到这里,魏国皇帝暗暗拿定了主意。 抓周 6、抓周 满月宴办的很成功,主人和客人在热烈友好的气氛中,喝干了一坛坛的美酒,吃光了无数盘的美味佳肴,有几个老迈的大臣都是让人抬出去的。 龙啸云看到了魏国皇帝的意动,也是很开怀的喝了几杯,然后称自己不胜酒力,就回旅馆休息去了。 孙姬发在皇帝的暗示下,也跟着退席,去驿馆和龙啸云研究合作的详细计划。 孟星文今天也很高兴,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名字,这个似乎没什么值得太高兴的事情,穿越嘛,如果不叫自己本来的名字多没意思啊!最高兴的是有很多人给自己送礼,长这么大,哦?这么小?晕,真不好计算自己到底是大还是小的问题。 反正是今天之前,孟星文都没有收到过什么值钱的礼物,今天可算收的嘴都笑歪了。 小婴儿是十分容易犯困的,孟星文硬是强撑着自己的眼皮,看着那些大臣进献的礼物在自己的面前过了一遍,才算安心,等到礼物过目之后,孟星文立刻就睡着了,小小的一条晶莹口水滴落到了锦被之上,做梦都是笑着的。 “皇上,你看星文多可爱啊!”皇后满脸都是掩不住的笑意,自己的孩子,还是当妈妈的最了解,孟星文眼睛对帅气的大臣看个没完,对年迈的大臣却是兴趣乏乏,一眼都不想多看,对那些美丽的漂亮的珍贵的礼物也是瞪着小眼睛使劲的看。 真是一个贪财好色的小公主。 “嗯,星文确实很可爱。”皇帝的兴趣并不高,他在心里还在盘算着和唐国合作有什么风险,能得到什么利益,为君者,考虑的事情确实要多很多,当皇帝也难啊! 满月宴会是在孟星文的睡梦中结束的,到底有多么热闹,孟星文是没有记住的。 在她的记忆里,只有那无数的金银珠宝,绫罗绸缎。 接下来的日子就无味的很。 天天就是吃了睡,睡了吃,猪一样的幸福生活。 直到一周岁。 婴儿在周岁这天是有个小仪式的,抓周。 就是在床啊炕啊桌子也行,在上面放一些小东西,看看婴儿会抓到什么,来推测孩子长大后会做什么,抓了一支笔的话,以后就是文人学士,抓小竹刀的话就是武将英雄,抓钱就是赚钱,等等等等,这其实就是大人没事干,拿孩子寻开心的一个小游戏。 偏偏搞的还很隆重。 孟星文看到烧的热乎乎的火炕上摆了一堆小玩意的时候,就叹了一口气,知道到了该为自己做个选择的时候了。 人生总要有选择的,孩子的童年也要从选择里经过,是要一个棉花糖还是一个棒棒糖?或许就是孩子最大的难题。 今天孟星文穿的很漂亮。 红红的丝绵裙子,光着小脚,被奶娘抱在怀里。 一岁了,孟星文已经能慢慢的站住了,虽然还站不稳,却要比只能爬来爬去的孩子们强的多。 孟星文小小的年纪已经很明显的和别的孩子不同,她从来不哭不闹,只有饿了渴了才会叫几声,奶声奶气的很是好听。 一开始孟星文只会啊啊的叫,慢慢的就会叫人了,叫奶娘的时候最多,叫娘的时候第二多,一年了,孟星文很少能见到做皇帝的爹,叫的次数没几次。 最近孟星文已经会喊饿,喊渴,喊嘘嘘了。 这样她就不用睡湿漉漉的小被了。 没办法,身体还没有长好,根本就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反应。 一开始的时候,孟星文还会对自己尿床感到很不好意思,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只要叫人换了被子,自己睡的舒服,管他们说什么哪! 今天皇帝还是抽空过来了,在一边稳稳的坐着,在他的身边,没有人敢靠近。 皇后坐在火炕边上,含笑对孟星文招手。 奶娘就将她放到了炕上,孟星文就摇摇晃晃的向着皇后母亲走了过去。 皇帝和皇后都是第一次当父母,对孩子到底什么时候能走路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只是听别人说,长公主比一般的孩子要聪明要懂事,也不明白这其中有点怪异的意思,还一直以为孟星文这个样子就是正常的。 直到孟星文的弟弟出生以后,皇后娘娘才明白,孟星文到底有多么懂事! 现在皇后娘娘刚怀上了第二个孩子,肚子稍微有一点显怀,妊娠反应已经过去,心情正好,抱着孟星文就是一阵亲吻。 孟星文咯咯笑着躲着妈妈的亲吻,皮肤太细腻了,感觉太敏锐,让孟星文很痒。 皇帝看着孟星文笑,他也露出了一丝笑容,孩子的天真笑容是最能感染人的,或许他也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的趣事吧。 “吉时已到,抓周开始!” 一个太监尖着嗓子在外面吼了这么一嗓子。 皇后娘娘就将孟星文放到了炕上,指着那些小剪子小花布之类的东西说:“星文宝宝,去抓周,让皇上爸爸和妈妈看看小星文长大了要做什么?” 孟星文就慢慢的走了过去。 小身躯晃晃悠悠的样子好像要摔倒似的,看的皇后娘娘和奶娘都一脸的紧张,虽然炕上铺了厚厚的被子,也怕会摔到长公主殿下。 孟星文总算来到了这堆小零碎的面前。 有小剪子,长大了当裁缝吗? 小花布,卖布的? 小银勺,做饭的? 一本书,作者? 一支毛笔,还是作者? 一颗珍珠,这个东西不错,就是不知道代表什么意义。 其他的还有长命锁,玉如意,一颗红玛瑙的印章,一件小衣服。 我要是做了作者,作者干什么去?所以书和笔是不能选的。 小孩子不要玩刀啊剪子之类的东西,太危险,这个也不能选。 勺子选不选倒是无所谓,不过这个东西可是银的啊,不能丢在这里,先拿过来,这是我的。 长命锁是金的,拿过来。 玉如意,拿过来。 红玛瑙啊,更是要拿过来了。 珍珠也不能放过。 于是众人吃惊的发现,长公主将那堆小玩意里最值钱的都挑了出来,放在自己面前。 皇帝茫然的看着站在角落里的礼官,“这是什么意思?” 玩伴 7、玩伴 礼官的头上都是冷汗,这样的抓法没听说过啊?我怎么知道是什么意思?不过这话可不能说啊,就算是蒙也要糊弄几句才行。 “恭喜我皇万岁,这说明我朝长公主目光高远,将帝国经济发展放在了首要位置上,以后她将是一代经济学家金融专家!”这话要是这么说,皇帝一定会直接将他拉出去砍了。 胡说八道什么,这是穿越,不是重生! 礼官轻咳两声,躬身施礼道:“回禀我皇万岁,长公主天资聪敏,性格活泼,实乃天上财神降世,是我朝大富大贵之像,恭喜皇上又添一臂助良才!” 皇帝一听,笑了,挥挥衣袖,一个字“赏”! 礼官抹着冷汗退下,接下来就没他什么事了。 皇后娘娘听到礼官都是吉祥话喜庆话,脸上也露出了笑容,哪个母亲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出人头地啊!只是孟星文的起点太高,直接坐到了长公主的位置上,除了皇上皇后,就没人比她更高贵了,就算是日后有了皇子,想和她争宠的话,也要掂量掂量自己的智力够不够才行。 皇帝见证完抓周之后,又去忙国事了。 皇后娘娘多亲了几口孟星文,也离开了。后宫的事情也是很多的。 周岁之后,孟星文又回到了吃了睡,睡了吃的猪的生活之中。 只有一点小变化,就是她终于可以吃饭了,而不是天天喝奶。 三岁之后,知道合理搭配营养的孟星文比同龄的孩子要高出一头。 说话利索,走路都透着比别人强的多的精神劲。 能到处跑的孟星文小小年纪就成了后宫一霸,无人敢惹。 就算是正牌的皇太子刚刚两岁的孟旭见到她也是乖乖的,不敢大声出气。 因为孟星文总会找到机会偷偷教训他一顿,而那些照看孟旭的奶娘、宫女们一开始还向皇后娘娘告状,可是孟星文是何等的见多识广,打人不留伤痕的办法多的是,总能给孟旭带来疼痛却不留下痕迹,告状也是白告,才两三岁的孩子,谁信她会欺负小弟弟啊? 而告状的人一旦被孟星文知道,后果都是很严重的。 轻则被孟星文找个机会毒打一顿,重则被降下罪责发配充军。 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就没人敢和孟星文作对了。 后宫嘛,要是不把她们收拾住了,自己就要受苦的,孟星文可不想让哪个奴才欺负到自己的头上。 要想不被人欺负,那么就要先欺负的她们怕了自己! 今天是孟星文三周岁的生日,作为礼物,孟星文终于有了一个玩伴,闻达阁大学士成寻的大儿子,五岁的成有道。 小小的成有道一脸严肃,走路都是一板一眼的,丝毫不敢行差踏错,也不知道他爹是怎么教导的,乖乖,活像一个小老头。 “草民成有道见过长公主殿下!” 成有道绷着小脸,给孟星文跪下磕头。 孟星文听他磕的咚咚直响,心中都为他感到疼,连忙拉他起来。 “不要施礼了,免礼平身,你是成寻的儿子?” 孟星文说话要比成有道流利的多,模样也可爱,成有道虽然少年老成,年纪比孟星文要大两岁,却没有孟星文见多识广,几句话之后,就对孟星文的见识文采佩服的五体投地,聊的久了也就渐渐放开了,和孟星文手拉手有说有笑的。 唉,也不知道是他哄我,还是我哄他! 孟星文并不喜欢哄小孩子玩,在她的心里,自己是一个二十五岁加三岁的大人,和一个五岁的孩子能玩到一起去吗? 哪怕成有道小小年纪就已经很懂事,学了很多东西,比起孟星文来说还是差了许多。 只是孟星文不能说自己其实已经二十八岁了,和这个小破孩没什么好玩的吧? 这是皇命啊,虽然孟星文不怎么怕皇帝的命令,也不能表现的自己太另类了,没办法,只好陪着这个小家伙一起玩。 也不知道为什么孟星文总是想表现自己,想得到大人的赞扬与夸奖,在皇宫之内,除了皇后能偶尔赞扬她几句之外,那些宫女啊太监啊都不敢和孟星文说话,孟星文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和自己聊天却是不能,他们都不敢,生怕听到什么不该听的东西,而且太监大多都没有读过书,说点什么典故他们都傻瞪着眼睛,不知所谓。宫女?能读书的就更少了。 成有道虽然是个小孩子,却是读过书的,整个皇宫里,也就只有他一个玩伴能陪着孟星文玩。 学习 8、学习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孔圣人说,学习要时刻牢记,温习过去的知识,不也是一件很让人高兴的事情吗?” 白胡子的皇家老师看到下面的成有道老实坐着听讲,很是欣慰的摸了摸胡子,再一看长公主,嗯?公主殿下哪? 仔细一瞧,长公主殿下正在桌子下面坐着,满手都是泥,在捏泥人泥马,玩的也是不亦悦乎。 气得老师差点把胡子都揪下来,刚想发火,却想到了这位小小娃儿是魏国长公主,你敢训她?不要命了?体罚?更是笑话,你敢碰她一个指头,不用皇帝发话,皇后都敢将你满门斩斩斩! 于是,老师放缓了声音,生怕吓到了长公主殿下。 “公主殿下,公主殿下,该学习了。这些东西等下课再玩好不好?” 老师在脸上使劲的堆起笑容,心中却是在无奈的苦笑,能指望一个三岁的孩子学习吗?虽然有传闻说这个长公主是个天才,过目不忘,举一反三,外加顽皮绝顶,老师对前两个传闻没有体会,对这个顽皮是体会甚深。 教了几十年书了,还是第一次教这么淘气的孩子,还是一个女孩! 将教课用的书藏起来,没关系,咱背了几十年了,不用书也能教。 在座椅上抹蜂蜜,没关系,不就是换件衣服嘛,咱带了十几件哪,您随便抹。 在咱的茶水里丢乱七八糟的东西,没关系,这可是皇宫啊,重新倒杯茶,分分钟的小事而已。 在门口放水桶,地上丢钉子,锯断桌子腿,…… 老夫子见的多了,见怪不怪,一一破解。 闹到最后,孟星文实在是没办法了,两人就这么相安无事吧。 可是为人师的,耐性比孟星文还好,见孟星文已经无招可使了,他却试图用柔情打动孟星文这颗对学习已经产生恐惧的小心灵。 上辈子学了十几二十年了,真的学怕了,这辈子还是免了吧。 孟星文扁扁嘴,没理他。 这些泥可是好不容易才趁着御花园没人的时候偷偷挖出来,放在手绢里包好带回寝宫的,挑选完石头,草块之后,就剩了这么有大人拳头大的一小块而已,还有大用处哪,怎么能让你说一句就不玩了? “朽木不可雕也!”老师叹息一声,打算放弃了。 这么一句抱怨的话,还以为孟星文这个小孩子是听不懂的,却没想孟星文歪着头看了看他,说出一番让他震惊不已的话来。 “子不学,师之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老师以为我是朽木,我却以为老师太过腐朽,孔子他老人家也说过,遇事先反省自身,要从自己身上找错误,不要抱着老思想就以为古人都是对的,自己按照古人的路走就不会错,天下的道路都是人走出来的,没走之前,哪里有路?要学着摸着石头过河,不要固步自封,鼠目寸光!” 孟星文不理会这个傻乎乎的老师,拉着成有道,小心的捧着一堆小人小马的东西走了。 成有道看了看满脸都是呆滞表情的老师,再看看歪着脑袋看着自己的孟星文,还是给老师行了一个礼,跟着孟星文走了。 在他幼小的心里,这一刻的孟星文是如此的高大,学富五车的老师都被驳斥的无言以对,这个形象一直保留了许久许久。 “殿下,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啊?” 成有道小心翼翼的捧着孟星文捏的这些怪模怪样的小人小马,不知道孟星文要带他去哪里。 “嘘,我们去御膳房,那里有炉子,可以把这些泥人烧成陶瓷。” 孟星文用手绢兜着十几个小泥人,踮着脚尖,生怕碰坏了自己的作品。 成有道觉得自己好像在做贼一般,探头探脑的跟在后面。 “小破孩,走快点。” 孟星文都到御膳房的门口了,却看见成有道还在后面磨蹭,不由的生气了,怎么走的这么慢啊? 成有道看了看四周,似乎没人,难道要将这些东西放到食物里? 成有道的汗流的满头都是,吓坏了,这东西能吃吗?不会拉肚子吧? 现在就跑的话,孟星文一发火,自己是欺君之罪,要是真陪着她将这些东西放到了食物里,自己还是欺君之罪,一样跑不了一死。 小小的成有道不过是个五岁的孩子,吓都吓傻了,哪里还敢动弹。 孟星文将自己手绢包着的泥人放到门边放好,跑到了成有道身边就是一脚。 “没胆子的小破孩,你怕什么怕!我是来烧东西的,不是投毒,看你那熊样!” 成有道腿更软了,在皇宫里放火?这罪更大了! 爸爸,我今晚不回家吃饭了,恐怕以后也不能回家吃饭了! 孟星文看着泪流满面的成有道,恨恨的接过了他手里的东西,怨道:“闹不清这孩子在想什么,真头疼!” 烧陶 9、烧陶 用做菜的炉子能烧陶吗? 当然不能。 孟星文找了一个没添火的炉子,将上面的铁锅反过来扣上,在周围抹上泥,密封好,再搬了一块砖头放进炉膛里,将小人小马摆在上面。 最后在泥人的外面扣上一个小铁锅。 然后开始添柴起火。 御膳房里还是有御厨的,不过没人敢询问孟星文在忙些什么,只是在一旁看着。 见孟星文利索的点了火,这些御厨才急忙的弄了几十桶水放在一边,生怕跑了火。 成有道从一边磨磨蹭蹭的挪了过来,站在了孟星文的身后,他见孟星文没有做什么可怕的事情,胆子就又大了起来。 “这是干什么?” 成有道很是好奇。 他从来没有见过炒菜,也没见过这么烤小人的。 很是好奇这么烤出来的小人好不好吃。 孟星文得意的对他说:“烧陶,知道不?就是烧成瓷碗陶罐一样的东西,那样就不怕水了。” 成有道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旁边的厨师却心脏狂跳,用炒菜的炉子烧陶?虽然他们也不懂怎么烧陶,可是却知道烧陶的炉子和炒菜的炉子不是一回事,而且长公主殿下放进炉子里的也不是陶土,只是普通的黄泥而已,烧到最后,最好的结果是一堆黄土面,糟糕的结果就是御膳房大火。 这个报告该怎么写哪?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长公主在御膳房里烧陶,失火,御膳房毁。 御膳房总管在心中都已经打好草稿了,就等火起,就可以写报告了。 说实话,这个御膳房用了几十年了,烧了也好,正好建个新的。 孟星文只是从电视上见过烧陶的场景,还真的不知道陶土和黄土有什么区别,只要火大,还能烧不出陶器来吗? 铁锅很快就红了,孟星文离得近了点,就觉得脸烤的慌,只好起身,走远了点,一离远,这火就供不上了,很快火就落了架,只剩微微的火炭。 炉子还是热的很,不能近人。 孟星文就在一边等啊等啊,她奶娘叫她吃饭也不回去,就只好在这里单独找了个屋子收拾干净,让孟星文对付吃了点。 成有道没有等到孟星文的作品出世,他家里的人接他回家去了。 成有道虽然年纪小,记忆力却是不错,孟星文对老师说的那番话,让他近乎一字不差的复述下来,告诉了他父亲,惊讶的他父亲好久没有说出话来,翻了好几本古书,才找到了孟星文说的那几个词语的出处,对孟星文惊为天人,更是因此生出一番波澜来。 等炉子凉下来的时候,夜都深了,就连皇后娘娘都来到了御膳房,她也很是惊讶自己的女儿能弄出什么东西来。 也许是因为孟星文偶尔表露出的聪敏,让皇后娘娘并没有阻拦孟星文的淘气,反而对孟星文的行动表示了支持,在她的心里,也想看看自己的这个女儿能给自己什么惊喜。 铁锅打开了,一股蒸汽氤氲而起。 皇后娘娘在场,哪有人敢再让长公主亲自动手!有帮厨的小太监上前揭开了锅,掏出了那块放满小人小马的青砖,用棉布垫着送到了孟星文面前。 火虽然停了,可砖和孟星文捏的小泥人依然很烫手,摸不得。 皇后娘娘仔细看着女儿鼓弄出来的东西,越看越好笑。 这个有个大脑袋的好像是个文人,还有胡子,怎么一只胳膊掉了? 那个拿着弯弯曲曲小泥棍的莫非是个士兵? 那个戴帽子骑着瘸腿马的是个将军? 真难为小星文是怎么想的,捏的还挺像那么回事的。 这些泥人古古怪怪的,还有几个根本就看不出是什么东西。 两个泥饼中间加了一个泥棍是什么东西? 那个小狗拉的泥块莫非是个马车? 皇后娘娘笑眯眯的看完,对女儿的手艺是很佩服的,比自己要强,但是捏的水平……说句实话,确实不怎么样,特别是烧出来之后,都有点走形,更是人不像人,兽不像兽。 “好了,乖女儿,回去睡觉吧,你的这些东西都做出来了,也该放心了。” 孟星文皱着眉头,想不明白,为什么烧出来的东西跟自己想象的一点都不像哪? 还是不死心,让人把东西带回她的寝宫,要好好研究一下。 到底烧出了什么东西来? 等到了第二天天亮,这些烧制的东西终于凉了,孟星文命人搬了一盆水,开始洗刷这些泥人。 表面的干灰洗掉之后,这些泥人难看的很,却真的没有被水溶开,似乎被烧成了瓦一般的东西。 只是孟星文还是命人将这些东西丢掉了。 连她自己都觉得看不出烧成的是啥,留下也没有意义。 最后还是找个厨师,让他削了十六块白萝卜圆饼,十六块胡萝卜圆饼,分别写上字,命人送出宫去,找了个瓷器店,照样子制成了瓷器,又送了回来。 没错,孟星文做了一副象棋。 在这个时代,还真没有象棋,也没有五子棋。 孟星文不想通过这个赚钱,因为她不在乎那点小钱。 她只想有个玩的东西。 本来麻将是个不错的选择,可是想找到三个能陪她玩的人太难了,目前只有一个成有道,所以她就只能做两个人玩的东西。 象棋也可以用木头做,这样还比较快一点,但是孟星文不喜欢木头象棋,只有一个原因,不好看。 金银做的象棋又太重,太小了又不够大气。 瓷器的正好,里面做成空心的,轻巧还结实。最重要的是白瓷的棋子很好看。 围棋在这个时代是比较盛行的,棋子也很容易就能弄到,改制成五子棋的棋盘也不过是重画一下而已,这个不用别人特别制作,孟星文自己就能完成。 于是,成有道的苦难日子就来到了。 对弈 10、对弈 “这是车,那是炮,还有马,兵、士、象、帅,咱们一人一半棋子。” 孟星文吩咐完,成有道就开始往口袋里装棋子。 “干嘛装起来?我才摆上的。” 孟星文很是疑惑。 “殿下不是说棋子给我了吗?我装回去啊。” 成有道傻乎乎的回答。 孟星文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恨的直咬牙。 “把棋子给我掏出来,这是玩的,不是拿回家的,想要的话,自己做去。” 成有道哦了一声,又将棋子原样摆好。 孟星文有点小惊讶的看了看成有道,这小孩子的记忆力不错啊。别是让我不小心遇到了一个天才吧! 教了一下成有道象棋的走法,两个人就开始有模有样的对弈起来。 结局当然是孟星文大获全胜,次次都能将成有道杀的片甲不留。 孟星文于是就得意的笑,很没有淑女风度的笑法。 成有道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输的,皱着眉头死劲的看着棋盘的残局。 “咱不玩这个了,我再教你一个游戏。” 孟星文搬出了自己画的五子棋棋盘。 “殿下,你画少了四道,围棋的棋盘线是纵横十九道,不是十五道。” 孟星文白了他一眼,“谁告诉你这是围棋了?这叫五子棋,是这么玩的……(省略玩法,不会玩的自己找说明)” 两个人接着又下。 中午,成有道是在宫里吃的,晚上回家的时候,成有道是哭着回去的。 任谁输了一天的话,都会哭的。 小破孩,和我斗?哇哈哈…… 孟星文笑的很魔女,很不淑女。 成有道的智力开发的还不够,但是他有个好父亲,面对长公主的千奇百怪的鬼主意,成寻一点也不敢马虎,熬夜想了几个巧妙的棋路,差点就让孟星文栽倒自己制作的游戏上。 可惜就差那么一点,孟星文还是将成有道杀的哭着回家的。 这一天玩的孟星文是头昏眼花的,这个成有道不可能一夜之间就学会了怎么下象棋,怎么玩五子棋,如果说没有人在背后支招的话,绝对不能这么厉害的。 孟星文用自己那个三岁的小脑袋仔细想了想前因后果,确定了成有道的父亲不简单。 这么小的成有道进出宫门没有人会注意,可是正是这个小孩子,却把宫中的情况都带了出去,让成寻牢牢的把握住了宫里的细微变故,从皇帝的身边了解了皇帝的情况,虽然孟星文并不会泄露出什么,可成有道却很有心计的记住了很多东西。 这是为臣者最希望知道的东西,也是为帝者最厌恶的事情。 没有人喜欢自己的身边有个密探存在。 孟星文也不喜欢。 而很明显的,成寻将一种赌注压到了孟星文的身上。 这个胜负的结果可能是就是全家人的生死富贵。 宫斗太复杂了,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孟星文揪着自己的小辫子,很是苦恼。 而孟星文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才故意捣乱的行为,虽然瞒过了一些人的注意,却瞒不过天天和她在一起相处的成有道,小小的成有道对处处压自己一头的孟星文佩服的五体投地,这种思想也影响了成寻。 闻达阁大学士成寻很不简单啊! 他这么苦心钻营是为了什么? 孟星文还是记得自己的名字是他想办法迫使皇帝老子承认的,虽然有点无赖的意思,却无形中符合了孟星文原来的名字。 难道他是知道自己来历的人? 不会吧? 孟星文很是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如果真的是上天安排来配合自己的人,那么成寻就将是自己在外面的唯一助力,很多事情也将由他来安排。 孟星文必须在外面有个代言人,很多事情不方便自己出头的时候,可以让代言人出头。 那么现在就只剩了一个问题,成寻到底会不会帮自己? 第三天,成有道和孟星文都是两个黑眼圈见的面。 “今天不玩象棋和五子棋了,太困。” 自从老师被孟星文吓唬住以后,上课的事情就可有可无了,孟星文自然不会去受苦,那个老师也庆幸自己不用面对一个天才,落个轻松。 成有道见孟星文不想玩了,微微有点失望,昨夜他可是学了一夜的棋招,就等今天和孟星文下棋的时候捞回来几把,怎么也不能让长公主总赢吧! 可是这个愿望落空了。 孟星文想了一夜,这对一个才三岁的孩子来说,想这么久的问题是很累人的。 精神还支持的住,可身体却支持不住了。 孟星文总想打瞌睡。 “那么今天玩什么哪?” 孟星文指了指学堂,“今天去那里找点资料。” “资料?” “嗯,有个故事,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我得去找找才行。” 11、试探 11、试探 多亏这个时代是从秦汉发展而来的,虽然对目前的社会构成不太熟悉,但是之前的历史还是很相似的。 孟星文找到了自己想要的那个故事。 丢下秦史,孟星文写了一个选择题给成有道,让他记住。 然后将纸条撕碎丢掉。 这一天的陪读就结束了。 孟星文去睡觉,成有道回家。 “指鹿为马这个故事中,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你喜欢谁,不喜欢谁?”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 成有道工工整整的默写下来,交给父亲大人。 这句话很简单,成有道写完就去睡觉了。 成寻却苦思了好久,指鹿为马的故事是指秦朝末期,胡二世手下赵高当权,结党营私,意图独掌朝纲,却不知道谁能听他的,谁是反对他的,于是在胡二世狩猎的时候,指着一只鹿说,这就是马,来试探众位大臣的反应。 有的大臣附和他的话,说那的的确确就是只马。 也有的大臣当面斥责赵高不学无术,胡说八道,自然在狩猎结束后,这样的大臣都让赵高给干掉了。 孟星文说的这句话就是问在这个故事里,谁是成寻想做的人,用来确定成寻的用心。 如果能用,孟星文自然会尽量帮他,如果不能用,孟星文也会放弃他。 在这个时代,孟星文必须要有自己的势力,不然绝对是在皇宫里生活不下去的。 弟弟虽然还小,总会有长大的一天,公主这个身为说起来很是高贵,可是实际上却没有什么权力,日后还可能被当做货物嫁出去和亲,这个结果是不会让孟星文喜欢的,怎么说她也是一个新时代的女性,要自己找老公的。 未雨绸缪,孟星文现在就开始谋划自己的未来了。 成寻无疑正是一个很好的合作伙伴,他聪明,有机智,能把握时机,甚至能敢开皇帝的玩笑,在说笑间就将孟星文这个长公主的名字定了下来,这些都证明了一件事,成寻很想出人头地,换句话说,成寻很贪婪。 孟星文不怕他贪,只怕他蠢。 这个故事也有考校成寻的意思。 孟星文睡了一个好觉,成寻却苦思了一夜。 成有道再来的时候,就说了一句话。 “你说啥是啥。” 孟星文松了一口气。 拍了拍不明白的成有道,孟星文对他说:“你年纪还小,真幸福。” 成有道看了看比自己还要矮一些的孟星文,“你比我还小。” 时光流转。 春去秋来。 一年又一年。 楚汉之间的战争终于爆发了。 这一年,孟星文十二岁。 前几年,楚汉之间就战事不断,因为离魏国还远的很,中间还隔着一个唐国,对魏国的影响并不大。 可是孟星文却已经敏锐的察觉到了楚汉这场战争必将影响到魏国。 一是魏国和唐国确实签订了和平协议,约定一旦两国与其他国家发生战争的话,两国需要共同防御,互相支援。楚汉相争,不可能不对唐国产生影响,一旦唐国参战,魏国自然也要分一杯羹。 二是战久比分,分久必合,四个大国之间征战了百年,一直没有分出高下,天下和平已久,渴望统一,这是天道,不可违。 三是孟星文要去唐国的日子近了。 如果孟星文到了唐国,不把魏国拉上战车的话,孟星文就会无声无息的成为某个权贵的妻子,这个结果是不可能让她接受的。 而她布置了许久的自己的势力也开始密布全国,潜伏久了,也该出去见见世面了。 成寻如今已经是魏国宰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成有道已经十四岁,今年刚考完童生,正要考举人。 要是能考上的话,两年后就可以参加进士考试,只要合格就可以出任官员,脱离草民的身份。 长公主出行是一件大事,魏国将这件事情当作国事来抓,带的礼物,准备住宿的物品,求学用的书籍,各种东西多的让孟星文数都数不过来。 幸亏不用孟星文操心这些,她每天只要学习各种礼仪就行了。 多亏孟星文是从那个每天都学习的年代过来的,这样枯燥的学习生活让她虽然很累,却也没有将她的耐心耗光。 这些年来,孟星文总在学习各种各样的知识,从天文地理,到日用常识,只要是她没有见过的东西,就学习。 可以说,现在的孟星文已经是一个古代民俗和古代宫廷双料博士。 动身的日子很快就到了。 孟星文看着自己生活了十二年的魏国宫墙,跪拜辞别了父母,踏上了去向唐国的遥远路途。 随行的亲人只有一个从小将她喂大的奶娘潘氏。 宫戏 12、宫戏 此去唐朝八百里,朝起暮歇数十天,待到重见炊烟浓,人间春光又一年。 上百人组成的队伍看起来还是很有点威势的,在路上的时候,每个人都懒懒散散的,见到城镇就将牌子锣鼓拿出来,滴滴答答的吹啊打啊,喊着口号,生怕别人不知道魏国的长公主要去唐国出访了。 弄的孟星文脸上都火烧似的红,真是太丢人了,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拉着游街,还是没完没了的游。 孟星文也自己安慰自己,这多亏了是这个朝代,要是换在近代那个特殊时期,挂个大牌子在胸口,写个什么前朝遗老之类的,更加丢人,现在也算不错了。 孟星文拉紧了窗帘,在这个大车厢里摇摇晃晃的做健身操。 一二三,脖子扭扭,四五六,屁股扭扭。 旁边的奶娘潘氏就笑,“我的公主殿下啊,你这是做什么哪,小心扭伤了身子。” 也只有奶娘才敢在公主殿下这个称谓前加上“我的”两个字,这也是一种荣誉。 “潘娘啊,我在做操啊,这么坐着浑身都酸了,活动一下才好。” 孟星文摸着车厢上面的横梁,来了个引体向上,唬的潘娘都变了脸色。 “我的殿下,你可别玩了,潘娘怕你伤到。” 孟星文笑,拍拍手道:“这点小动作算啥啊,还有比这个更厉害的哪!” 孟星文右脚前伸,整个人贴到了地上,双腿分成一百八十度,来了个一字马,这次吓的潘娘捂着自己的小嘴,不敢出声了,探头探脑的看了看周围,悄声的道:“莫不是练的宫戏?” 孟星文不知道啥叫宫戏,还以为是和京剧之类一样的地方戏剧,就笑笑不答。 潘娘也不再问。 只是她的眼神里就透露出一丝惋惜与痛恨。 潘娘并不老,入宫那年刚十七岁,现在孟星文十二,潘娘就二十九。 看起来,潘娘还很年轻,心却老了。 在宫里没有人是轻松的。 心,总绷着,人,就会老。 孟星文老的更多。 外表才十二岁的她,从能说话的时候就开始小心谨慎,不停的琢磨每一个见过的没见过的人,怕他们害自己,为了能让自己活的轻松点,孟星文不得不在小时候学很多很多东西,丝毫不敢放松。 人少并不一定是幸福,只有在人多的时候,孟星文才会安心,才能觉得安全。 所以孟星文喜欢热闹。 潘娘的孩子在哪,潘娘不说。 孟星文猜可能是死了,也可能是没有死。 因为潘娘在提起她的孩子的时候,脸上不是那种哀伤,而是默然,似乎不能说。 大人的世界真的很累。 车队里一共有二十四辆车。 马车有十辆,牛车有十四辆。 车队总共有一百三十八个人,男的六十二人,女的七十六人。 骑马的人有三十八人,剩下的都坐车。 一百个人坐十辆马车,剩下的牛车都装满了货物。 孟星文和潘娘还有一个小宫女铃铛坐最大的最好的马车,是八匹马拉的车。其他人都坐双马拉的车。 由于有牛车,一天最多走三十里。 要到八百里外的唐国去,最少要走二十七天。 这些都是孟星文无聊的时候自己统计的。 坐车的时候,孟星文总是不停的练习各种动作,来提升自己身体的柔韧度,上辈子打死也做不到的金鸡独立,现在都能做到,还很轻松。 一只脚高高的举过头顶,孟星文得意的问潘娘能不能做到。 潘娘笑着摇头。 于是孟星文再问另一个活人,却总像是影子一样的铃铛。 铃铛就抬起一条腿,举过了头顶。 孟星文就很吃惊。 潘娘就笑。 能陪在公主身边的人,哪个是简单的? 铃铛能做的花样更多。 很多动作孟星文都学不来,不是做不到,而是很不好意思。 因为总会联想到某些少儿不宜的剧情里去。 潘娘就叹息一声道,这就是宫戏。 每个入宫的宫女都要学的。 为的是取悦皇帝。 孟星文第一次觉得女人真可怜,觉得自己的那个父亲并不是自己想象中那么忙于国事的君子。 野菜 夜,给了我黑色的发,风,轻舞着它。 万千的青丝秀发,如同我的思绪飘洒。 孟星文一身白色的棉布长裙,披着一条同色纱巾,站在一边伫立,如同一座美人雕塑。 自从她试图帮忙安营扎寨却越帮越忙之后,就没有人敢再让她走近忙乱的营地一步了。 于是星文就只能在一旁摆姿势,看别人忙,自己吹冷风。 别人都忙的流汗,星文冻的却是瑟瑟发抖。 篝火很快就点起来了。 星文不管那么多,自己凑了过去,好一会才感觉到自己又活了过来。 车夫和骑士们将牛马车赶成一个圈子,围住了整个营地。 在地上钉下木桩,将牛马系在上面。 点篝火的人已经开始做晚饭。 烧上热水,煮上一些干肉块,在放点盐和野菜,吃点干粮,就是他们的晚饭。 孟星文的身份不同,吃的也就好点,为她特意炒了四个菜,煮了一锅米饭。 有荤有素,有鱼有肉。 人和人之间还是有差异的。 孟星文生下来就是长公主,他们生下来却只是平民,能做公主殿下的护卫已经不错了,算是小小的贵族一员,这些随从们都很满足的样子。 如果不是跟着公主,连肉都吃不上吧! 孟星文就带着铃铛在营地附近转悠。 这是一片草地,附近有片小树林,孟星文记得白天的时候看到的。 四个护卫手按着刀,跟在孟星文的后面,他们有点疑惑长公主不好好休息,天都快黑了,到处在找什么? 孟星文终于看见自己想找的东西了。 几丛小小的蘑菇,灰的黄的,毫不起眼。 “就是这个,摘下来,带回去。” 孟星文是不用自己动手的,铃铛就上前摘下来了。 放到拎着的空食盒里。 食盒是木头做的,很像一个带盖子的篮子。 护卫头上的冷汗都流下来了。 “公主殿下,这东西是不能吃的,有毒。” 孟星文笑笑,本小姐还是认识什么蘑菇有毒,什么蘑菇没毒的。 转悠了一会,就采了一盒子的蘑菇。 孟星文还拣了点自己那个时代叫“广东菜”的蕨菜,这个东西用开水抄一下,办上醋和盐,好吃的能吞掉舌头。 在这个时代却没有人认识,或者是没人跑这么远来采野菜,长的好多,一会的功夫就采了满满的一纱巾。 交给一个护卫拎着,那个护卫一脸的幸福模样,似乎能为公主服务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旁边的三个护卫就一脸的灰色,很不高兴。 孟星文就只好让他们三个大男人也帮着摘点野菜。 累的他们满头的汗,反而都高兴的咧着嘴笑。 孟星文就对他们做鬼脸。 奇怪奇怪真奇怪,流汗受累却愉快。 四个护卫拎着一个装蘑菇的食盒,一个装蕨菜的纱巾包,四个装蕨菜的头盔,高高兴兴的在后面跟着。 孟星文和铃铛清清爽爽轻轻松松的在前面走。 回到营地的时候,大部分人都吃过饭了。 只有潘娘在等着星文。 还有几个服侍星文的宫女在旁边等着,要等到孟星文吃过了,她们才能吃饭,这是规矩。 “我的殿下,你去哪了?看你的这一身土。” 潘娘很温柔的给孟星文拍打身上的草屑。 孟星文吐吐舌头,很不好意思的说:“我看你们没什么好吃的,就采了点真正的绿色食品。绝对健康!” 潘娘不知道什么叫绿色食品,看看孟星文倒出来的蘑菇,似乎不是绿色的。 小星文就指挥她们收拾这些好东西。 摘净洗净,用开水烫过,凉水过一遍,孟星文亲自动手炒了一盘肉片蘑菇,再指挥宫女拌了一盆的广东菜。 “剩下的那些蘑菇都这么炒上,广东菜这么拌上,你们拿去吃吧。” 七八个宫女和护卫都有点傻眼了,这些东西能吃吗? 不会毒死人吧? 孟星文气得拿起筷子,自己夹了一下,“我吃给你们看!” 潘娘死命的拉着她,不让她吃,“我的殿下,要吃也是我先吃,别吃坏了你的身体。” 孟星文无奈的苦笑。 怕啥啊,我们那里的人吃了几十年了,也没见谁吃坏了肚子,要是撑的肚子疼倒是有的,谁让你吃的太饱了哪! 潘娘小心的夹了一根蕨菜,放进嘴里,嚼了嚼,似乎很好吃。 再夹一筷子,嗯,真的很好吃,酸酸的,滑滑的,很嫩很香。 “怎么样?” 孟星文第一次在这个世界拌凉菜,真的不知道味道如何,不会是醋放多了吧?为什么潘娘的眉毛是皱在一起的哪? “真的很好吃,太好吃了!” 潘娘的这句话,让孟星文终于松了一口气,想来味道是不错的。 几个宫女和护卫见潘娘吃了有一会了,都没有事,这才小心翼翼的重新按照公主殿下示范的样子,又做了一遍。 放的肉并不多,毕竟那些都是属于公主独享的东西,自己能吃到就不错了,还有啥好挑剔的? 孟星文贡献了自己的四盘菜,参杂在蘑菇和蕨菜里重新做成了两大盆的炒蘑菇和拌凉菜。 吃的这十个人是眉开眼笑的。 当星文喘着粗气放下饭碗的时候,第一次觉得自己是真的真的吃饱了。 “好饱,好幸福!吃饱就是幸福!”孟星文举着自己的饭碗,高叫了一声。 不知道怎么的,孟星文就觉得自己也是一个英雄,在这个世界上开创了一个厨艺界的新纪元。 “妹也是一个传说!”想着以后的这个世界的人民都会为自己开创的新菜肴而感激膜拜,孟星文就觉得自己很伟大。 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吃的,足足两个洗脸盆那么大的菜盆里的菜,吃的是干干净净的。 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跟车队里的人说的,反正第二天宿营的时候,除了必要的建立营地的人手外,其他人都跟着孟星文去了营地附近转悠。 “哇,有小河啊!” 孟星文站在小溪边欢呼。 周围二十多号人看着公主殿下发愣。 不过是一条小溪而已,用得着这么高兴吗? 你们知道什么,有水就有鱼啊,今天晚上吃炸小鱼。 孟星文很想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结果刚下水就整个趴到了水里,多亏水不深,只到小腿肚,不然小星文就将成为第一个被小溪淹死的公主,从而提前完成孟星文名垂青史的愿望。 老实的站在岸边,指挥着大家将小溪用树枝拦住,放下自己的纱巾做网,很快的就捞了一大盆的小鱼。 看着小小的鱼儿在盆里挣扎着游动,小星文就得意的笑,不管建坝抓鱼的方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妹绝对是第一个这么干的公主! 这次宿营也是靠近树林的,树林并不是很大,不然是要远远离开的,怕会跑出来什么野兽。 孟星文找了找,野菜不多,挑了几样自己吃过的,让护卫宫女们动手采摘,小星文又在一旁动起了脑筋。 这些野菜和小鱼是不够大家一起吃的。 一百多人一顿能吃多少? 是一个可怕的数字。 五十斤一袋的大米一袋子都不够一顿吃的。 他们吃的都是磨的有点黑的粗面做的面饼,这种面饼星文是吃不下去的,看起来就脏的很。 大米去了稻壳就很干净,所以星文只吃这个,最少能吃的自己放心,长这么大没有得过什么病,也是星文自己注意饮食调节的结果。 14、野味 14、野味 一盆子小鱼分开来,一个人也就只能分两三条,还不够过瘾的就没了。 野菜做成凉菜的话,也不够一百人吃的,最多让二十人吃个饱。 今天的蘑菇也不多,做成汤的话,倒是差不多够一人一碗的。 那么还能找到什么好吃的吗? 孟星文的黑眸盯着大山在想办法。 这个时代几乎没有破坏环境的事,山青水秀。 夕阳下,景色好的不得了。 天气已经是秋季,树叶有点微微泛黄。 再过几天或许就会落下来。 那么这时候的山里有什么好吃的吗? 树叶黄,蟹盖肥。 这里想来是没有螃蟹的。 树叶落,柿子香。 似乎也没有果树。 草尖挂霜,兔子满仓。 这个似乎有,抓兔子吃吧。 星文就准备抓兔子。 这个东西她见是见过的,小白兔嘛,很可爱,三瓣嘴,长耳朵,红红的眼睛,爱吃萝卜爱吃菜。 女孩几乎没有不喜欢这个的。 星文沉思的时候,那些卫兵们已经将小鱼和野菜送回去了,星文已经采好了几棵无毒的野菜做样本,想来他们也不会分辨错了的。 十几个卫兵,十几个宫女站在星文的背后陪她一起发呆。 星文拍了拍手,“抓兔子,加餐!” 大家都欢呼起来,然后就开始发呆。 一个卫兵,似乎是昨天陪着星文拎野菜的那个,有点胆怯的问:“公主殿下,兔子怎么抓啊?” 星文就咳嗽起来,这个,似乎,好像,可能,大概,兔子不会老实的蹲在地上等着人抓吧? 星文见过的都是很老实的兔子,人一过来,它们就蹲在地上等着抓,干干净净的,好可爱的说。 嗯,不能丢面子,好好想想,咱最少多了他们上千年的知识哪,不能丢脸啊。 好像那本书里说过,可以用钢丝做套子,抓兔子。 “我们有钢丝吗?” 众卫兵摇头。 用毒药抓兔子好像也行。 “我们有毒药吗?” 众卫兵脸色都变了,该不会是抓不到兔子的人就赐死吧?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 打死也不能说有啊。 “这也没有,那也没有,总不能让我用手抓吧?” 星文也没办法了,兔子肉好吃,可是兔子是怎么抓住的哪? 一个卫兵举手道:“我们可以挖陷阱。” 星文指了指他道:“聪明,不过到底是我们挖的快,还是兔子挖的快?这是个问题。” 那个卫兵缩了缩头,不出声了。 谁不知道兔子会打洞啊! “不用想了,趁着天没黑,我们进树林里看看,或许就有办法了,就算不行,也可以进去找找有什么好吃的。” 孟星文觉得自己肚子又饿了。 二十多个人就跟着孟星文进了树林。 这是一片白桦林,白色的树干上都是黑色的眼睛形状的痕迹,乍看上去,好像很多眼睛在看着你,很诡异的样子。 风吹的树叶哗哗的响。 不少树叶在空中飞舞着,秋天到了,叶子也开始落了。 脚踩在树叶上,沙沙作响。 一眼望去,满世界的都是白色的树干,别说兔子了,连鸟都没有一只。 我晕,这样的树林里还想抓兔子? 星文气恼的跺了跺脚,刚要发令回去,却感觉到了脚下有什么东西。 顿时浑身的寒毛都竖了起来,什么……东西? 慢慢的低下头仔细看看,竟然是一团鸟羽。 妈妈呀,怎么会有鸟在树叶下嘛,吓死我了,还以为是蛇哪。 星文仔细看了看这种傻乎乎在树叶下睡觉的鸟,有点象鹌鹑,但是要大一点。 已经让星文踩的没了气。 上帝啊,我不是有心的,我只想抓兔子,没想抓鸟的。 愿你早登极乐世界,阿门。 星文刚想毁灭证据,却猛然想起了这是什么鸟。 飞龙,这竟然是东北最有名的野味极品,飞龙鸟。 连忙制止其他人的动作。 星文用眼睛仔细观察着周围的情况。 小小的树叶包,一个接着一个,足足有二十多个。 原来飞龙鸟的传说是真的,这种鸟在地上睡觉,傻乎乎的,只要抓住一只就能发现一群。 星文一下子就忘记了自己是来抓兔子的,飞龙鸟可是做汤的极品材料,就这么放过了太可惜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种鸟没见过人的缘故,星文抓了一只又一只,直到最后一只被抓住,这些鸟都傻傻的不叫也不动,只是瞪着小黑眼睛看着这些人。 好可爱的小鸟,只可惜我的肚子饿,是要爱心还是要肚子饱哪? 当星文喝着飞龙汤的时候,还在想这个问题。 飞龙 15、飞龙 飞龙在现代社会可是保护动物,别说是吃了,想见一面都难。 现在小星文却在一边捧着热乎乎的美味极品好汤在喝,一边听着上百人对自己的恭维,肚子热乎乎的,心里也热乎乎的。 这些护卫和宫女,车夫们,哪一个也不认识这是飞龙鸟,还以为是大个的麻雀之类的普通鸟。 几个手快的甚至想将小星文好不容易摸来的鸟给烤了吃,真是暴敛天物,让小星文一阵怒骂,这二十多只鸟,我抓的容易嘛?又怕树枝扎,又怕鸟儿啄的,担心又害怕的,弄这些东西还不是为了你们好?我容易么我? 训的那几个护卫是低头认错,痛哭流涕的,要不是小星文躲的快,他们都想扑上来抱着星文的腿哭了。 星文不是怕他们碰到自己,而是看他们哭的太假,很恶心,做戏都不会。 罚他们几个将鸟儿收拾干净。 由星文指挥宫女们做飞龙汤。 做飞龙汤绝对不能放任何材料,除了葱花和盐,别的什么材料都会破坏飞龙的美味口感的。 飞龙鸟和鸽子差不多大,羽毛却艳丽的多,雌鸟灰扑扑的,雄鸟很是好看。 飞龙鸟身上的肉不太好吃,只能做汤。 做成的汤,清澈干净,香气扑鼻,闻一闻都会忍不住流口水。 几乎是清水的汤面上漂着几片葱花,隐隐能看到一点肉末在水里。 在这个有点寒冷的秋天夜里,喝上一碗热乎乎的美味好汤简直就是天堂般的享受。 小鱼也收拾干净了,用盐腌一会之后,抹上点葱花就下锅里炸,炸成金黄的时候,就可以吃了。 香、鲜,颜色看起来也很诱人胃口。 咬上一口,满嘴都是香味,细腻的鱼肉,脆脆的鱼皮,就连鱼刺都不用担心扎人,早已经炸的酥了。 吃了几条小鱼,喝了一碗鸟汤,星文觉得很幸福。 想起韦小宝的故事,鸟生鱼汤,哈哈,出了不生,鱼和鸟汤是都有的了,古代的四个大贤,咱也算占了三个。 吃饱喝足,星文就躲回了车厢里看书。 外面的人立刻就热闹起来,没有了公主在场,那些早就盯着汤锅的护卫们马上就抢着去多喝一碗美味的鸟汤。 车夫们有自己的一个小圈子,吃吃喝喝的,咋咋呼呼的,也很热闹。 只有宫女们还很矜持的慢慢吃着喝着,反正也没人和她们抢,肚子重要,风度也很重要的,这个难得的机会早就有人和那些护卫们眉来眼去的了。 几个年老的宫女就咳嗽几声,提醒她们要注意自己的风度,和那些护卫们要是闹出什么事来,那可就是直接赐死的大罪,她们可不希望这些小女孩因为不明白规矩就送了命。 这几天星文已经成功竖立起自己多才多艺的形象,从野菜到野鸟,野外的植物和动物,星文都能说出点名堂来,就连几个年老的宫女嬷嬷都暗自赞誉公主是个大才。 既然不能大隐于市,那么就闻名天下吧! 接下来的路程越来越靠近南方,温度也就渐渐的保持住了平衡。 秋天到了,树叶黄了,一群大雁往南飞。 孟星文就看着大雁在发呆。 那一世,自己就是南方人。 江南,江南,是我的家乡啊。 离家是近了?还是远了? 这时候的江南依然温暖,花是红的,树是绿的,天空有时会下雨,有小鸟在河边湖边嬉戏。 只是这次是不到江南的,大概在北京的附近就会停下。 也不知道这一辈子能不能到江南去看看,只是风景依旧在,物是人已非,大概去看了也是只有伤感。 这时候已经有长城了。 虽然历史变化了许多,但大致的东西还都是一致的。 魏国雄踞北方,民风凶悍,经常劫掠唐国边境,几次甚至都打到了唐国首都。 唐国不堪其扰,倾举国之力修建了万里长城。 其实也没有修建那么多,只是将秦汉时期的长城连成了一片,号称万里,实际上并没有那么长,不过就算不到万里也差不了多少,这绝对是一个奇迹,虽然这个奇迹是用人命堆起来的,却也不妨碍它成为世界上最神奇的建筑。 站在居庸关下,看着这雄伟的长城依然年轻,孟星文禁不住感慨万千。 人类真的很伟大,无数的设计和发明都充满了人类的智慧,可惜大多都用来战争,造福人类的太少太少。 想到这里,孟星文忽然摇头大笑,自己操的是哪门子心啊,都穿越到这个历史上都说不明白的年代来了,还管以后的战争怎么打吗?他们爱怎么打就怎么打,打翻了天关我什么事! 孩子气的跑到了关门前,拍了拍巨大的青石,孟星文大声的宣布:“我,来到长城了!” 守门的唐国将领满脑子都是糨糊,这魏国公主不会是有啥病吧?一个石头城墙有啥惊奇的? 他也看了看自己生活了好几年的城墙。 那个小小的俏丽的人儿站在粗犷的石头墙前,似乎也是一道靓丽的风景,为这个秋天增加了一份春天的气息。 或许几千年后,这里真的会是一个和平的世界,这个长城会成为一个休闲的旅游胜地吧! 番邦 16、番邦 过了唐国的长城关卡之后,孟星文就收敛了很多。 毕竟自己的一举一动都代表了魏国。 身边的护卫们也都神情肃穆,动作整齐。 比较唐国的人来说,魏国的男人确实要壮一点,凶一点。 而唐国人又比楚汉两国的人要强悍一些。 在和魏国的战争中,唐国常常是出于防守方的,而在和楚汉两国的战斗上,唐国却又常常是胜利者。 这也是楚汉之间争斗不休,却又同时对唐国虎视眈眈的由来。 唐国地大物博,虽然处于兵家必争之地,这么多年来,也没有拖垮它的经济,依然北抗魏国,南拒楚汉,名将辈出,兵强马壮。 魏国不是不想将唐国收归囊中,怎奈何唐国的骨头太硬,咬几口肉吃可以,想都吞下却是万万不能的。 国与国之间,没有长久的友谊。 天下的繁华富裕都离不开一个利字。 利字当头,什么都可以不顾了。 进了长城之后,一路行来,日渐繁华。 人烟密集,鸡犬相闻。 通往边关的大路更是铺上了石板,这个发现让星文明白了唐国的骑兵一定很厉害,不然没有必要将道路修的如此硬实。 如今正是魏国和唐国合作的蜜月期,两国之间贸易不断,一路上看到不少的魏国商人推车赶马大包小包的来唐国卖,也有唐国各地的商人前往魏国牟取暴利。 唐国的丝绸布匹,魏国的战车战马,都是双方急需的货物。 只要能带到对方的腹地交易,利益将在三倍之上。 记得有个人说过,一倍的利益,我就敢冒险,二倍的利益,我就会牟取,三倍的利益就算是风险再大,也会有人做。 星文跟着唐国护送的军队,一路蜿蜒的向着唐国首都长安而去。 一路都有唐国官方照料食宿,行路的速度自然就快了一些。 路程二千多里,时间十五天之后。 终于到了唐朝首都长安。 从南面正门明德门进入长安,护送的军队在城外止住了脚步,将孟星文一行交给了城里的礼官,就回去了。 这一路换了不知多少护送军队,让星文从侧面了解到了唐国确实是军马强盛,人民富足。 再看到长安的繁华之后,就算孟星文是从未来穿越回来的,也禁不住生出了愤懑之心,凭什么魏国的居民就住的那么简陋,就连自己这个公主都没见过街头这么多的商人小贩,行人之中穿绫罗绸缎的比比皆是,大唐正是强盛之时,而相比之下,魏国确实是苦寒之地,人民生活连温饱都满足不了,这种繁盛的场面让哪个君主见到都会心生贪念,有将这个国家收入囊中的想法也是难免。 传说楚汉两地更是繁华。 接待的礼官更是一副倨傲的模样,一举一动虽然没有越礼失礼的地方,却也说不上周到和热情。 星文也懒得理会这个白胡子老头。 被带到了万国馆之后,星文也忍不住发了脾气。 就这么几个小院落,也叫国家级的宾馆? 让我这个堂堂的公主殿下和宫女护卫们挤在一个院落里吗? 我这么多的东西放哪?我的人都睡在哪? 礼官微低着头道:“我朝有律法规矩,凡番邦来使,一律居住在万国馆中,无事不得随意外出,不得私下结交朝中大臣,公主殿下虽然是魏国公主,到了我国也是应该遵守我国的律法的。” 这话的意思就是说,别看你孟星文在魏国是公主,在唐国,你啥也不是!就少唧唧歪歪的说个没完了。 “番邦?”学了多少年历史了,星文还是知道番邦这两个字的含义的,那都是化外之邦,形容那些未开化愚昧的野民的称谓,孟星文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会被一个民族的人称呼为番邦!笑话,本姑娘才穿越了几千年就成了外国人了?还是什么破番邦! 要不是来的太急,没把身份证带来,星文都有冲动想将身份证给他看了,第二代的,微机识别的身份证!你个破老头都不认识什么叫身份证,咱们之间有代沟,和你说不通! 等到你们唐国的皇子去我们魏国的,我一定叫人好好收拾他! 破老头礼官还偏偏死脑筋的回了一句,“番邦!” 这一下子可惹恼了孟星文,想她一向自认为高人一等,什么时候吃了这样的亏,让一个古人说自己是番邦! “来呀,给我扒了他的朝服,剃了他的胡子眉毛,赶将出去!” 礼官一个小老头而已,怎禁得几个如狼似虎的护卫的蛮力,不一会就被扒去了外衣,剃掉了眉毛胡子,给赶了出去。 孟星文见这老头没了胡子眉毛之后,看起来似乎也不是那么老,大概就是五十岁左右,看他尴尬的模样,星文就笑不可抑。 活该,敢跟我小魔女作对!想来在胡子眉毛长出来之前他是不敢见人了。 O(∩_∩)O哈哈~ 购物街 17、购物街 “哈哈,自由喽,潘娘,我们出去玩玩吧?我还是第一次来长安,这里好热闹,我想去外面看看!好不好嘛,潘娘~~~” 星文拉着潘娘的手就是一阵摇晃,娇滴滴的样子让人不敢相信,这就是魏国长公主殿下。 潘娘笑着摸了摸星文的头发,柔柔顺顺的,很是光滑。 “不好吧,这里不是魏国,要是惹出什么事来,不好收拾的。” 潘娘年岁也不大,对看热闹的兴趣也不小,但是总怕孟星文会惹祸,这才不敢出门。 孟星文上辈子就没有到过长安(现代叫西安),只知道这里是好几个朝代的京城,这里的皇宫也是在中华历史上鼎鼎有名的伟大建筑。 就是不知道这个唐国和历史上的唐朝有没有关系,听说现在的皇帝也姓李。 大唐啊,那个时代可是英雄辈出的年代,有西游记的主人公唐玄奘,有一代女皇武则天,有李白,有杜甫,这个时代有没有唐装?这个孟星文不记得了。 糖炒栗子和唐朝有没有关系? 星文觉得可能有关系,自己应该出去验证一下,看看栗子好不好吃。 潘娘哪里是星文的对手,在她的撒娇大法下,很快就投降了。 两个女人就乔装打扮了一下,带着十几个改装后的护卫出门逛街去了。 说来也怪,这个万国馆的门前虽然有唐国的士兵站岗,却对出入的人员没有检查就放行了。 看来这样出入万国馆的人并不少,倒是一个可以利用的漏洞。 孟星文别有深意的看了看门口的唐国卫兵,带着十几个护卫浩浩荡荡的出了门,没走几步,那些护卫就散入了街头的百姓之中,隐藏起来保护公主殿下。 街道上人潮涌动,街道两旁都是一个接着一个的摊位,卖布匹的,卖鞋帽的,卖馒头的,卖肉的,卖灯笼的,等等等等,多的让人看的眼花。 孟星文在魏国可看不到这样的热闹,而且也不容许她这样跑出来玩,在这里却没有人能管住她,哪还不玩个尽兴啊! 由于唐国负责接待的礼官让孟星文给赶走了,负责照顾监视的唐国官员就没有了,魏国的这帮人算是彻底自由了,个个都高兴的很。 “哇!羊肉泡馍,我喜欢,好想吃啊!” 星文看到了陕西特色食品羊肉泡馍之后,高兴的不得了,这个东西上辈子可是没有吃过的。 连忙坐到了小摊前的凳子上,用着一点半通不通的陕西话说:“老倌,来一碗馍馍,肉多搁点,好吃的话,明个还来!” 潘娘惊奇的看着孟星文,这个公主总是会给人惊喜,这个地方她从来没有来过也能说上几句。 那个摊子老板扎着白毛巾在头上,穿着羊皮袄,黑布鞋,满脸都是皱纹,但是看起来年纪并不大,似乎是风霜侵袭太久,让他的皮肤老化的严重。 听见星文那半生不熟的官话加陕西话,就咧开嘴笑,“客官哪,你放心,量足足的,洽(吃)好!” 一个大海碗就端到了孟星文面前,半碗都是羊肉,半碗是汤,馍馍果然只有几块而已。 星文看了看比自己脑袋都大的大碗,眉头一跳一跳的,这个,似乎够自己吃几天的了。 这个年代的人就是实在啊,星文有点感动。 这个时候的天是蓝的,云是白的,河水是可以喝的,理发店是真的剪头的,猪肉是不吃催生素的,医生是治病救人的。 孟星文看着这碗羊肉泡馍,是真的吃不下的。 “潘娘,一起吃吧!” 潘娘本来还是在身边站着的,听到星文的话,这才坐了下来。 星文拉着铃铛也坐下了,三个人分了这一碗羊肉泡馍还没有吃完,肚子就已经饱了。 说起来,星文也只是尝尝新鲜而已,这时候的羊肉都是很腥的,星文吃不下,一块羊肉就够了。 丢下一块银子,还有大半碗没有吃完的羊肉泡馍,星文又向前走去。 后面的护卫连忙跟上。 有个聪明点的护卫端起了长公主吃剩的那碗泡馍,一边走一边吃,其他几个护卫一看,下手晚了,只好自己掏钱买了几碗,连碗都买了去,一路走一路吃,这么油腻的东西,他们倒是吃的很畅快。 “哇,烤苞米,我喜欢!” 喜欢就买,星文又买了三穗烤苞米,分给潘娘和铃铛一人一穗,这苞米太硬,不够粘软,也不甜,星文吃了一口就不吃了,拿在手里当棍子,哇哈哈,捅谁一下都挺疼的。 “借光借过!”星文一边喊一边偷偷拿苞米捅人,前面的路人扭头一看,是个半大的小丫头,就没生气,还让开了道路。 星文一瞧,是个挺壮实的男孩,长的有点黑,倒不难看,怀里还抱着一把又宽又长的大刀,刀把上系了块红布,挺显眼的。 好像是个练武的,星文吐了吐舌头,这样的人别得罪,万一砍我一刀,可受不了。 “对不住,谢谢!” 道了歉,星文就挤了过去,潘娘倒有点责怪的看了看这个少年,让我们公主给你道歉?你面子挺大啊!这要是在魏国,凭你挡住了公主的路就是三十大板的罪过,只是这是唐国,就饶了你这遭。 那个少年莫名其妙的看看这个半老徐娘,瞪我干嘛?你眼睛大就可以瞪人了吗?哼,好男不和女斗。 转过头却看见了铃铛,不由得心中一动,这个女娃子眼神很厉害啊!似乎功夫不错,正想再看时,铃铛已经跟着星文去的远了。 星文是哪热闹就往哪去,不一会就挤到了一个铺子里,还奇怪自己怎么挤呀挤的就进了人家的店了哪? 这个店里可是真的人山人海的,不少人都在抢购东西。 一个男人捧着一人多高的花瓶挤了出去。 两个男人抬着一把太师椅也挤了出去。 四五个男人扛着布匹也挤了出去。 孟星文急了,这里到底是卖什么的?她也使劲挤,向里挤。 识人 18、识人 竟然挤不进去? 星文站在人群之外,看着那些男人几进几出,自己却望着人群只能无奈的叹息。 “挤什么挤啊?我全买了!” 星文真急了,娇声喊了这么一嗓子,然后就看到所有人都呆住了,不少人都慢慢转头寻找看是谁这么大的口气。 星文举起一只手道:“我买了,是我!都让开,让我看看到底有什么东西!” 人群分开了,露出了里面的东西。 花瓶、家具都是最次的东西,珍贵的在里面无人问津,那些是大量的书籍和房契地契。 潘娘和铃铛赶紧跟着长公主殿下一起来到了最前面。 一个穿着官服的人看着孟星文,手里还捏着一大把的货物票据,口水都流出来了。 陕西的女孩像孟星文这么水灵漂亮的可是很少见的,能这么大口气出来买东西的更是罕见,能不惊奇羡慕的流口水嘛,至于有没有什么坏心眼就是不知道的啦。 “你都买了?你是哪家的孩子,还是回家去吧,别捣乱!” 要不是后面有潘娘这个看起来很富贵娇美的大人跟着,似乎面前的这个女孩身份很不普通的样子,这个官员不敢随意得罪的话,早就动手赶人了。 “不就是点货物和房子地嘛,本……小姐说买了就是买了,你说多少钱吧?”孟星文呼出一口气,还以为是什么东西哪,多亏没买头驴回来,要不可丢死人了。 记得有个笑话是说好奇人的事,一个人特别的好奇,什么事都想凑热闹,有一天见到路上发生车祸了,他在人群外面怎么挤都挤不进去,急中生智就喊了一句,“让让,那是我爹,让我进去!”结果人群让开了,一看,车子撞了一头驴。 孟星文还以为自己也买了这样的驴子事哪,结果一看不就是点货物和房契地契之类的东西嘛,顿时没了兴趣,买就买了,以后找个人来住就是。 转身就要走,这事让潘娘办就成了。 可是背后传来的一句话,让她站住了脚步。 “谢谢,十八万两银子!” 啥?十八万两?这房子是银子做的?和这些古代的公主王子们不同,孟星文可是对钱看的很重的,她小时候就通过成寻参股了不少买卖,每年赚的银子都不少,所以对钱是很有感觉的。 “都是什么东西值这么多钱?” 想黑我?哼哼,要是说不出个一二三四来,我就喊人砸了你的店! 那个官员一愣,这女娃的气度有点吓人。 不由的弯弯腰说:“您看,这是三进四院的瓦房六间,良田三千亩,奴隶八百四十九人,货栈里堆放的布匹粮食等货物三百二十四车,总计十八万两银子还是很便宜的。” 孟星文看了看周围的装饰,心中计算一下,这个时代地是不值钱的,但是也分情况,陕西多山少地,能称的上是良田的地是很值钱的,最重要的是那批奴隶的价值,这个时代很少有奴隶的,大部分的奴隶都发配到边疆去了,能留下的数量稀少,价格自然就贵很多,而且官方的奴隶大多都是某个官员获罪,全家为奴,能识文断字的人肯定不少,这个年代读书人是很值钱的。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这个时代是保护奴隶主的,只要是奴隶了,没有主人的发话,你就算是跑到天涯海角也是无用,这个奴隶的身份是跑不掉的。 这对刚到唐国的星文来说,还真是一个好买卖,最少能很快扎下根基了。 “清场,我们仔细的谈谈。”孟星文走到一把椅子前,铃铛上前擦净了椅子,星文这才坐下道。 那个官员马上就喊道:“来人,将无关人等都轰出去。” 马上从后院出来了十几个士兵,将房间里的人大多都赶了出去,留下的除了官方的人外,就是孟星文带来的这些护卫。 十几个护卫将房间里各个角落看似随意的站满了,其实将长公主的安全做到了最大的保护。 那个官员有点摸不准星文的来历,刚想在孟星文的对面坐下,一个护卫就抬腿将那椅子踢碎了。 周围的几个士兵都有点生气,腰间的刀马上出鞘指向了那个护卫。 周围几个护卫动作飞快的将士兵们制住,将刀都夺了下来,噼里啪啦的丢了一地。 后面院子里还有士兵,听到房间里动静不对,刚想冲进来,却被那个官员制止了。 唐国官员恭恭敬敬的给星文施了一礼,询问道:“不知是魏国公主殿下驾到,还请恕罪!” 星文挥手示意他平身,有点惊讶的问道:“你是怎么猜出本宫身份的?” 那个官员恭敬的再次躬身施礼,“我是唐朝内务司主薄尉迟德,恭迎魏国长公主殿下。” 星文不耐的抬了一下手,“免礼,站起来回话。” 尉迟德道:“公主殿下非同凡人,气度容貌乃天下魁首,众位侍卫功夫纯熟干练,气势绝非我朝官兵能有,故此认出公主殿下。” 孟星文点了点头道:“说白了,你就是听说了本宫要来,然后一对照,我的打扮和本地人不同,加上声音也不一样,我的护卫们功夫和唐朝的士兵也不一样,我护卫又不让你在我面前落座,你才蒙了这么一句的吧?” 尉迟德汗颜不已,正因为孟星文说的都是他心中想的,才让他有点无地自容,早听说魏国长公主聪敏睿智,博学多才,今日一见,真真愧煞天下男子。 孟星文见尉迟德没有了话说,这才微微一笑,“你也算有几分机智,做个主薄倒是委屈你了,不过你不是我魏国之人,这官位我是插不上口的,也罢,今日一见也算是有缘,我就给你个赏,来日如你有难,来我魏国,我当护你周全。” 尉迟德脸色大变,跪下磕头。 心中更是震撼,这魏国长公主怎么知道自己得罪了人,要倒霉哪? 买的 19、买的 星文没有解释,没必要,谁都能看出尉迟德愁云满面,晦气满脸,最近不倒霉才怪,而且这个人说话好卖弄聪明,虽有机智,但无城府,做主管也就算了,要是做副手,一定会让主管不喜欢,早晚给他穿小鞋是肯定的。 这些都是星文自己在办公室里琢磨出来的,亲身体会啊! 小小的办公室和大大的皇宫其实本质上都一样。 “公主殿下……” 尉迟德的话还没有出口,就让星文给拦住了。 “不要说了,你的事我不想知道,也管不了。说出来的话,那条后路我都不能给你了。” 尉迟德迟疑了一下,黯然长叹一声,站起身来。 “这就对了,来给我说说,我都买了什么东西?” 星文说起钱来,立刻精神百倍,神采奕奕。 尉迟德将手里的各种契约一一放到魏国长公主的面前,不时的解释几句。 “这几张是此处的房契和地契,还有其他几处房产,里面都已经说明了,地产上包括租地的佃户资料都已经写的清清楚楚了,这些是奴隶的卖身契,都是犯了罪被贬为奴隶的。这些是货物的详细目录,里面有粮食和布匹以及日用品,都是从楚汉两国购来的。” 星文看了看地契房契还有其他的东西,这么说自己一不小心就赶上了一场拍卖会?还很不小心的将拍卖的东西都包圆了?这样的事情下次可不能做了。 “把人都给我叫来瞧瞧。”孟星文将各种契约放在身旁的桌子上,用手往上面一压,只要看过了人,这就算成交了。 尉迟德指挥士兵将犯官家人都一一带上来走一圈,让魏国长公主看看。 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胖的瘦的美的丑的都有。 看了一会,星文就已经失去了兴趣。 “潘娘,给他写个字据,让他去交账。” 潘娘就走上前来,在小桌子上写了一个字据,盖上魏国星文公主的印章,这就相当于银票了,只要尉迟德拿着这个到唐国的国库就能取出钱来,而这笔钱会在某个时候由魏国运过来。当然那就是唐国和魏国之间的事情了,和尉迟德就没有关系了。 那些奴隶还在麻木的走进来,然后走出去,孟星文正想挥手叫他们停下的时候,就看见了一个漂亮的女孩,这个动作不由得停了下来。 “慢着,你叫什么名字?” 星文指着那个如同水晶一般美丽的女孩问。 在游魂一般麻木的走动的人群之中,她如同浊流中的清荷一般靓丽,眼神依然清亮坚定,虽然看起来有点狼狈,神情却似乎依然是孑然独立,与众不同。 “回禀公主,这个女孩是犯官曹仁的长女曹静,今年十八岁。” 尉迟德恭敬的回话,在他的脸上有一丝伤感怎么也掩饰不住。 星文看了看他,再看看那个女孩。 “跟着我走吧。其他人都各自安歇去吧,我会留下人手安排他们的。” 尉迟德看了看那个女孩,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咬咬牙,带着士兵们走了。 不用孟星文说,潘娘已经叫人来安排这些人的住宿事宜,有魏国公主的名衔,长安令很快就带着衙役来帮着维持治安,安排各种事宜。 孟星文也没了逛街的兴趣,留下潘娘和几个护卫处理这些事情,她自己先回万国馆去了。 回到驻地,星文修书一封,让人带回魏国,交代成寻派人来处理购买的这些事情,星文就放下了这些操心的事。 现在可以来看看这个叫曹静的女孩是什么来头了。 如果猜的没错的话,很多疑问这个曹静都能给自己一个答案的。 曹静恭敬却不卑微的站在地上。 孟星文坐在正面的椅子上,身后站着铃铛。 门口站着四个护卫。 其他人都在收拾各自的房间,晚饭的香气开始在院落里弥漫。 房间寂静的如同无人一般,沉闷的压力沉重压抑。 嗒嗒……嗒嗒…… 孟星文用手指轻轻叩击着椅子扶手。 她的眼神是有点涣散的,正在思考自己今天的举动会带来什么影响,和她外表的天真烂漫不一致的是,她今年的实际岁数并不比潘娘小,考虑的事情自然也不是仅仅从一个十二岁的孩子的角度考虑。 美丽的女孩不管是什么姿势都是美丽的。 一个天真甜美的女孩坐着,一个秀丽端庄的女孩站着。 在星文的身后还站着一个隐藏在柱子阴影里的铃铛,她总是将自己隐藏起来,让人不自觉的就会忽略她的存在,而当你想起她的时候,她就会及时的出现在你的面前。 似乎没有什么遗漏的地方。 星文的眼神再次灵动起来,甜甜的一笑,那个孩子般的表情又出现在了她的脸上。 整个房间似乎也跟着鲜活起来。 “曹家姐姐,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吧?” 故事 20、故事 “故事?” 曹静也有点失神,喃喃的自语了一句,神色之中带着无尽的伤感。 “是啊,是个故事。” 曹静自嘲的一笑,事到如今,也就是一个故事了。 “故事要从我懂事的时候说起。 那时候我对一切都是好奇的,虽然每天学习琴棋书画很无味,却也没有什么怨言。 日子一天天的平凡的过去,直到某一天,我父亲告诉我已经给我订了一门亲,对方是边关大将莫言的公子,那时候起,我就开始幻想没有见过面的郎君是什么样子的,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是不是?” 孟星文点了点头,似乎和自己的经历也差不多,自己今年十二岁了,再过几年也该给自己定亲了吧?如果订给了某个国家的皇子,自己是嫁还是不嫁哪?唉,心烦啊! “那么我就讲的快一点,后来有一天我在后花园玩的时候,从墙外丢进来了一把扇子,我很好奇的拣了起来,墙外就有人叫我,让我将扇子还给他,他说他朋友开玩笑丢进去的,于是我就还给了他,后来他有空的时候就会来到墙外陪我聊天,渐渐的我就喜欢上了他。他文辞优雅,谈吐风趣,见闻广博,让我很是迷恋他。有一天我和他就私定了终身,他也答应要上门提亲,只是我父亲不同意,认为他出身卑微,配不上我,眼看那莫家迎娶的日期就要到了,我和他都很着急,可是也没有办法,后来父亲在朝廷上因为莫家的事情受了牵连,全家都被贬为了奴隶,这门亲事也就黄了。” 孟星文点点头,“后来是不是他又来见了你?他是拍卖的主持人,而你却是奴隶,相见不敢相认,相对无言唯有泪千行是不是?” 曹静惊讶的瞪大了眼睛,“你怎么知道的?他发誓谁也不告诉的!” 星文笑笑,从那个尉迟德的脸上就能看出来他对你情根深种,也许也是因为这件事,他的主管才拿捏上了他,让他觉得大祸临头,不得不寻找生路,到底那个莫家反了什么大错,竟然牵连这么多人?莫非是造反大罪? “给我说说莫家的事。” 曹静说:“我也不太清楚,似乎是因为莫家勾结外国,意图谋反,我父亲不相信,为莫家辩解了几句,皇上震怒,就连同我父亲在内的七个朝官一起降了罪。” 曹静从胸前摸出一枚玉壁,递给星文看。 “这就是莫家的定亲之物,只是现在我们已经成了奴隶之身,我又喜欢了别人,这东西也就没了作用。” 孟星文摸了摸这枚玉璧,也就比一元的硬币大那么一圈,温温热热的,似乎是个温玉,价值非凡。 星文毫不客气的收下了,我的奴隶的东西就是我的。 曹静微微一笑,“既然主上喜欢就送给主上吧!” 星文也不脸红,“既然你送了我这份礼物,我也不能白拿你的,就为你做主,送你去魏国,在我的长公主府上做一个内府主事,如果那尉迟德真是个有情有义的人,自然会去魏国会你,那时候我再为你做主,把婚事办了,不过,我可事先说明,要是你们还敢偷偷私会,做出什么不好的事情让我知道的话,定当一通乱棒打死,明白吗?” 说到最后,孟星文声色俱厉。 曹静吓的连忙跪拜下来,“奴才谨遵主上旨意,绝不违背。”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孟星文也是不能冒险,如果曹静将自己府内的事情泄露出去的话,就算自己是长公主,也难逃一死。 那公主府里很多东西都是不可告人的事物,孟星文虽然尽力掩饰了,却也难以瞒过自己府中众人的耳目,所以自己的手下,一定要完全听从自己的命令才行,要是不值得信任的人,绝对不能要。 “好了,下去吧,过两天就跟着魏国的商队去魏国,到了府里要听大总管的,外面的事情可以问成宰相,不可自己随意做主,如若惹出祸端,可别怪我不爱惜美人儿!” 孟星文等曹静退下之后,这才掏出那些契约仔细的看了一遍,然后从自己的私人小宝箱里拿出一卷自己绘制的地图,在上面仔细的查看自己买下的土地在什么地方。 出了长安三十里外,有一个农庄,那农庄周围方圆两公里的范围都是孟星文的土地。 本来这三千亩的土地并不在一起的,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兑换的,最后反而是练成了一片,这其中的缘故孟星文也懒得去想,大概也不是文书上说的那种良田,差不多就行了。 研究了一会契约,孟星文又掏出了那枚玉璧仔细观看,这种温玉十分罕见,质地这么好的更是难得,价值当在千两白银左右。 正看的时候,却觉得房间内似乎有人,抬头一瞧。 只见铃铛一只手拿着一把匕首姿势怪异的挡在自己的面前,她的前面站着一个粗粗壮壮的大男孩。 那男孩将一根手指从铃铛的脖子下慢慢收回,铃铛却一动不动就那么站着。 孟星文惊咦了一声,“难道是点穴?” 莫问天 21、莫问天 “跟我走!”那个男孩一把抓住孟星文的袖子,拉着就走。 “上哪去?”孟星文有点奇怪,这个男孩好像是白天见过的那个被自己用苞米捅过的男孩,那把大刀正背在他的背上,难道报仇来了?不会这么小气吧? 不过就是拿苞米捅了一下子而已,用不着绑票吧? “跟我走就知道了!”这个男孩看起来满老实的,可是怎么做些掳掠良家少女的事情哪? 孟星文用力挣了一下,“不说我才不跟你走哪!” 那个男孩吓了一跳,连忙拉住孟星文就要脱落的袖子,怒喝道:“胡闹,这么高,掉下去非得摔死不可!” 孟星文听话意不对,连忙低头一看,自己正无声无息的在房顶上飞跃。 “妈妈咪啊!好高啊!”孟星文吓的腿都软了。 怎么无声无息的就上了房了哪?怎么自己一点感觉都没有哪?连风都没有感觉到。 伸手摸摸周围,似乎有层空气隔离层,将外面的冷风挡住了,所以孟星文竟然一点都没有觉出自己已经离开了自己的房子。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轻功?”孟星文的眼睛都成了星星,闪亮闪亮的。 那个男孩哈哈一笑,接口道:“还有传说中的内功哪,不然这冷风怎么挡住的?咱们在空中怎么能说的了话?” “哇,好神奇啊,我好崇拜你哦,教我吧,教教我,你要什么当学费你说,除了以身相许外,你随便说。” 那个男孩身子一晃,差点从一间房子顶上掉下去,“不要乱说,什么以身相许?我可不是采花贼!” 孟星文瘪了瘪嘴,“不是采花贼你半夜三更的强抢民女?” 那男孩一脚踏空,连忙左脚点了一下右脚面,整个人又飞升起来,稳稳的落到一间房子的房脊上,怒火冲天的喊道:“我没有强抢民女,我是来救你的!我是堂堂正正光明磊落,人称江湖第一人的莫问天!” 孟星文切了一声,“莫问天是谁?不认识!再说了,谁要你救啊!我自己好好的呆着,是你半夜三更的闯进来抓走我的,你说你不是采花贼,谁信啊?” 莫问天身体晃了晃,用力一跺脚,踩碎了一块瓦。 “闭嘴,你怎么这么蛮不讲理啊?我千里迢迢的赶来,就是听说你落了难,好心救你,你却不领情,真真气煞我也!” 孟星文也怒道:“我才没有落难哪,我什么事都没有!干嘛领你的情,你当你是谁啊?” 莫问天冷哼一声,放开孟星文的袖子,转身就走。 没有了他的内力阻挡,孟星文立刻就感觉到了阵阵寒意,晚风呼呼的吹过,透体生寒。 “喂,你去哪?” 孟星文看着那个男孩在房脊上蹦来跳去的,转眼就去了很远,禁不住害怕起来,使劲喊了一声。 这么高的地方,我都不知道这里是哪,你把我丢这里算怎么回事啊!好歹给我送回去啊! 房下传出了动静,有人披衣起床,掌灯来看。 更有人大声的嚷嚷,“谁啊?半夜三更不睡觉,跑人家房顶上聊天!” 孟星文好害怕。 会不会被当成贼打啊? “喂,你回来啊,送我回去啊!” 不知道是谁听到了孟星文的声音,调笑起来,“小娘子喊谁哪?你家相公在这里!” 遥遥的传来一声冷哼,“大胆,我的女人你也敢调戏!” 莫问天也不知道从哪蹦了回来,重重落入那家房子之中,里面立刻传来一阵鬼哭狼嚎的动静,那个调笑孟星文的男人直喊:“救命啊,杀人了,我再也不敢了,饶命啊!” 莫问天又踢了他几脚,扇了他几记耳光,这才从地上跳到了孟星文的身边。 孟星文哪里尝过这样的滋味,半夜在人家房顶上吹冷风,还有人调戏自己,真的好怕啊! 房下的主人本来想搬梯子上房的,却听见那莫问天如此凶悍,立刻没了动静,不知道躲哪去了。 “你走就走了,还回来干什么?我可不稀罕你可怜我!”孟星文一边说一边伸手拉住了他的袖子。 莫问天瞪起了眼睛,还想发火,可是看到孟星文可怜兮兮的样子,心中一软,这火气就发不出来了,只能哼了一声,反手拉住了孟星文的袖子,那种暖洋洋的空气罩再一次的将寒风挡住。 孟星文露出了一丝笑容,在寒夜之中竟如春花怒放般灿烂美丽。 莫问天心中一跳,连忙转过头去,可是刚转过去,就觉得看不见她的笑颜很是无味,就又转了回来,盯着孟星文的脸看。 “看什么看,再看把你眼睛挖出来!没见过美女啊?”孟星文“恶狠狠”的说。 莫问天仰天长笑,“哈哈……这般有趣的女人倒是第一次见。有趣!有趣啊!” 22至24章 22、错了 孟星文也仰天长笑:“嘿嘿……这般有趣的男人我也是第一次见,有趣啊有趣!” 莫问天愕然。 这个女人怎么古古怪怪的? “我哪里有趣了?” 莫问天确实是弄不清孟星文在笑什么。 孟星文瞪着又黑又大的眼睛,气鼓鼓的说:“我哪里有趣了?” “哦!”莫问天摸摸自己的脑袋,嘿嘿笑了笑,“你跟别的女人不一样。” “我哪里不一样了?”孟星文挺了挺胸膛,觉得不对,很郁闷的低下了头,忘记了自己现在是个小孩子,还没有发育,胸部都不够鼓,一点底气都没有的说。 脚尖画圈中…… 莫问天哪里知道星文心里的想法,自顾自的说:“我也说不好,你的胆子很大,也不那么娇柔做作,很对我的脾气,很有男人的气概,我爸爸说的一点都不一样,呵呵,或许他说对了一点,你确实很漂亮。” 孟星文得意的扬起小下巴,本姑娘可是天天植物美容的,上辈子用不起牛奶浴,这辈子都泡够了,这皮肤好的没说的。 “还用你说!哼,本姑娘天生丽质难自弃,人要是漂亮,真真是上天都会嫉妒的,唉~~” 星文歪着小脑袋,故作忧郁的叹了一口气,可脸上的得意是怎么都掩饰不住的。 “哈哈,果然有趣,我们走吧!”说完,莫问天拉着孟星文就跑。或许用飞更准确一些。 只不过隔十几米点一下地面,莫问天去如奔马,转眼间就带着孟星文去的远了。 空中遥遥传来一句问话,“你到底要带我去哪啊啊啊啊啊……?” *** 天亮了,太阳摇摇晃晃的爬到了天上,躲在一朵薄薄的云彩后面,偷偷的看着下面的大森林。 一个男孩拉着一个女孩,两个人在森林里走啊走啊。 太阳爬的更高一点。 男孩和女孩还是走啊走啊。 太阳要回家了。 男孩和女孩还是在走啊走啊。 孟星文甩开莫问天的手,不顾仪态的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不走了,都走了一天了,也没有走出这片森林,你到底认不认得路啊?” 莫问天抹去额头上的一层汗水,哪里是你走了一天,应该是我带着你走了一天才是,你可是一点力气都没有出的,是我用内力拖着你走。只是这话他是不敢说的,这女人在他的耳边唠叨了一天了,弄的莫问天是头昏脑胀的,连方向都辨不出了。 女人啊,真是麻烦。 “一路向西,总会到边关的,只要将你交给莫叔叔,我的事就算完了。” 莫问天轻轻一纵,跳上了树梢,看了看周围的情况,然后又轻飘飘的落了下来。 孟星文羡慕的直叹气,多好的功夫啊,真功夫啊,要是练好了,回到现代去,哪里还有别人的份,奥运冠军自己一个人全包圆了。 想到带着一脖子的金牌,星文就笑的眼睛都看不见了。 百米跑?你9秒多是不是?我两秒就够了。 110米栏?刘翔一边去,我一迈就到终点了,连跳远的项目一块包办了。 射箭?用弓射多无聊啊,咱用手甩,一射一个靶子碎了,再射又一个靶子碎了。 铅球和铁饼?别拿出来了,太小儿科。 标枪?那不是白送我冠军嘛! “喂,醒醒,你口水都流出来了。” 这个煞风景的莫问天,在最关键的时候叫醒我,人家正幻想登上领奖台哪,刚要接过金牌就让你给破坏了! “可惜我的金牌啊,没了!” 孟星文伸出手在空中虚虚的接了一下,唉,获奖感言我都想好了,没机会说啦。 恶狠狠的看了看这个正胆怯的想跑的罪魁祸首!刚想挽袖子,一想打不过他,就又放下了,咱好女不跟男斗,武力镇压不行就换文斗。 “你找到路了?要是没找到就别烦我!不然我往你饭碗里放蚂蚁,咬不死你也吓死你!”说完,孟星文自己都觉得胳膊上都是鸡皮疙瘩,好麻。 莫问天躲的远远的说:“找到了,在不远就有一条路,我们沿着路走,总能找到人家的,问问就知道该怎么走了。” 孟星文咬牙道:“为什么要拉着我去边关啊?问你一路了都不肯说,现在能说了吧?” 莫问天嘿嘿笑道:“莫叔叔让我接你去边关,可没有说为什么要接你去啊,我也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找到你了,昨天白天咱们还遇见了,我去你家一看,人太多,士兵也多,我不好就那么闯进去的,就偷偷跟着你,好容易才看见你身边人少了,这才找到机会带你出来。嘿嘿……” 孟星文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我说,我家不在唐国的,我是魏国人,你是不是弄错人了?” 莫问天指了指孟星文的胸口,又觉得这个动作很不雅,就将手放下了,“没错的,莫叔叔说你有那块温玉玦,我看了,没错的。” 孟星文哀叹一声,“你认错人了啦,我不是你要找的那个曹静,我是孟星文!听见了吗?我姓孟!” 莫问天惊讶道:“怎么会?你明明有那块莫家的祖传之宝的。” 孟星文跺脚道:“你个大笨蛋,曹家获了罪,全家被贬为奴隶了,曹静是我买下的,这东西是她送给我的!你抓错人了,快点送我回去!” 莫问天按住刀把,怒道:“你怎么不早说?都到了这里才说!” 孟星文看他如此生气,吓了一跳,委屈的说:“你哪给我说话的时间了!我问你为什么要带我走,你都不说,也不怪我啊!” 莫问天语塞,哼了一声道:“既然你不是曹家小姐,那么我也没必要管你的死活,你自己回去吧!” 转身就要走。 孟星文怒道:“你敢走!你要是走了,我回去就杀了曹静!再杀了她全家。” 莫问天猛然回身,腰间钢刀出鞘一半,寒光闪闪,杀气扑面而来,孟星文的后背一层冷汗。 “你敢再说一遍?” 23、放不放 “大哥,我开玩笑的,我连杀鸡都不敢,怎么敢杀人哪?” 孟星文以为自己会很坚强的不屈,可那后果就是不朽,星文还没有活够,所以她很可耻的做了自己的叛徒,马上就软了下来。 这角色转换的让她自己都惊讶,原来自己还有做演员的潜质啊! 嚓的一声,莫问天将腰刀回鞘,冷冷的哼了一声之后,莫问天觉得还是带着孟星文的好,这要是真的让她跑了,回去杀了曹静全家的话,叔叔和爸爸会杀了自己的。 这叫什么事啊? 为什么会出这么一个大乌龙? 莫问天气鼓鼓的带着孟星文,没有回长安,而是往边关赶。 “喂,英雄,小女子都说了不是曹静,你怎么还不放了我啊?” 孟星文可怜兮兮的被莫问天牵着手,在大路上飞驰。 “放了你?让你回去杀了曹静全家?不可能!” 莫问天也不知道该拿孟星文怎么办,虽然孟星文没有说自己的身份,可是看看她身上的穿戴就知道,非富即贵,这样的人家要是真的想折磨手下的奴隶的话,是很简单的事情。 莫问天不敢冒险放了她,要是让他杀了孟星文一了百了的话,他也下不去手,毕竟无冤无仇的,杀一个小女孩子,太过残忍,学武之人当行侠仗义,而不是为非作歹。 还是带回去,让父亲和叔叔做主吧。 在莫问天的心里还有一句话是没有说也不能说的,其实孟星文很可爱,他舍不得。 “我有很多事情要处理的,没有我会很乱的,大英雄,大侠客,大豪杰,你就大人大量让我走吧?” 孟星文一路哀求,莫问天充耳不闻。 “死小子,你再不放了我,我就叫官兵来抓你,把你捆成猪猡一样,装进猪笼里沉塘!你个大笨蛋大白痴!你放不放?放不放?” 这是威胁! 可惜也是无用。 “你瞧你那可笑的发髻,就像个道士,你人长的高高大大的,胆子却和针鼻一样小,连放了我都不敢,你说你还有什么作为,拉着我就能让你成为英雄了?你做梦,你就是一个卑鄙无耻下流的坏人,你这辈子是没希望成为侠客了,做强盗很适合你。” 这是挑衅。 最后……最后,星文无语了。 气鼓鼓的闭着嘴跟着莫问天跑,应该叫莫问天带着她跑。 “我饿了!听见没有?我……饿……了……!” 孟星文拉长了声音使劲的叫喊着。 莫问天叹息一声,无奈的停了下来。 “你在这里等一会,我去看看有什么吃的。”莫问天转身想走,却没孟星文拉住了袖子。 使劲眨了眨眼睛,用力的挤出一点水光,可怜兮兮的说:“我怕,这里都是树,会有野兽出没的。” 莫问天看了看道路两旁的树木,似乎官道附近是不会有什么大型野兽的。 “放心吧,这附近没有老虎、狼之类的东西。” 莫问天又要走,可孟星文还是拉着他不放,“就算没有老虎和狼,万一跑出来一个豹子、狮子、犀牛之类的也不行啊!” 莫问天愕然,很不好意思的摸摸自己的头说:“我知道豹子,狮子和犀牛是什么东西?” 孟星文轻蔑的扫了他一眼,见他又要发火,连忙放低了神情,用一种自己都恶心的讨好声说:“狮子就是和老虎差不多的大型猫科动物,脖子有长长的鬃毛的是雄狮,没有鬃毛的是雌狮。犀牛就是鼻子上长角的大型牛。犀牛皮是制作皮甲的好东西,犀牛角是药材。” 莫问天恍然,“哦,我知道犀牛角,很名贵的。” 看了看四周,“这里是没有狮子和犀牛的,你可以放心了。”举步,发现孟星文的小手还是抓着自己的袖子,不由的问道:“又怎么啦?” 孟星文努力的装可怜,心中却在咒骂莫问天的榆木脑袋,死不开窍的傻瓜,人家就是怕一个人在这里啦,你有武功啥也不怕,我怕啊,我都没有学过武功的。“万一……万一有蛇怎么办啊?” 莫问天苦恼的抓了抓自己的头皮,“天啊,这里没有蛇的,都深秋了,蛇都快冬眠了,哪还有跑出来的蛇啊!” 孟星文跺跺脚,扭着小蛮腰道:“不管了啦,人家就是怕嘛,万一有蛇不想睡觉怎么办?咱们知道它要冬眠,可万一它不知道自己要冬眠,跑出来溜达一圈,看见我这么可爱迷人的小女孩,一口吃了我怎么办?” 我就不信了,可爱大法还拿不下你? 莫问天摸摸自己的胳膊,都是鸡皮疙瘩,好麻。 “好了,好了,怕了你了,我带着你一起去,不许多嘴多舌啊!” “噢耶!OK!没问题!” 孟星文跳了起来。 打猎去! 24、打猎 秋日西沉,正在努力将下山前最后一点热量散发出来,暖暖的照在树林里,给稀疏的树叶上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外衣。 几只不肯南飞的鸟儿站在某棵树梢上,叽叽喳喳的叫着,声音婉转动听,似乎想将在冬天来临前没有消耗尽的所有热情都释放出来。 一只大尾巴的小松鼠蹲在一棵大树上,好奇的瞪着乌溜溜的小黑眼珠,紧盯着悄悄前进的一男一女两个陌生人。 枯萎的树叶踩在脚下软绵绵的,沙沙作响,一点也不能隐蔽。 莫问天回头看看孟星文,就是她脚下沉重,踩碎了树叶发出响声。 孟星文无奈的耸耸肩,自己其实一点都不重,可是怎么可能踩到树叶都不发出声音嘛!我也不是超人可以飞行,也不是武林高手可以踏雪无痕,我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小女孩而已,哦,就算我并不太普通,是个穿越来的好啦,也是个人嘛,哪能像你那样脚不沾地的飘啊! 说来也很神奇,莫问天不拉着孟星文之后,脚都可以不沾地的,悬浮那么一寸多高的漂浮着,如果不是知道他是个活人的话,孟星文都会以为自己在跟着一个鬼走。 人怎么可能做到他那个样子? 武功真的太神奇了。 不过要是让孟星文练武的话,除非是太阳打西边出来,冬天打雷,天地合二为一,大海成为良田。 除非有可以不劳而获的方法,比如吃一个什么千年朱果,万年人参,亿年灵芝,什么石乳灵汁,仙丹灵药,然后就得到了几十年几百年功力的,孟星文或许还可以冒险试一试,但是如果会疼的话,她还是要犹豫的。 其实功夫也没啥用,打打杀杀的事情不适合我这样娇美、聪慧、善良、可爱、活泼、健康、富贵……(省略无数自己赞美自己的字汇)的女孩子。 女孩子嘛,就应该见到好吃的就吃,见到好玩的就玩,穿漂亮的衣服,戴闪亮的首饰,住宽敞明亮的大房子,每天如同鲜花一样的怒放自己的青春和热情,那些脏活累活都应该是男人做的,如果炒菜做饭洗衣服收拾房间都由男人们包圆了该多好啊!如果心情不好的时候可以随便捶他几拳发泄一下,他还不生气的话,再加上一点点幽默,帅一点,专心一点,有钱一点,或许就是一个完美的丈夫啦。 看了看在前面小心搜索猎物的莫问天,孟星文悄悄叹了一口气。 这个男人肯定抗揍,问题是功夫太高,哪有人敢打他啊? 似乎他没什么钱,天天抱着一把破刀,当成宝贝似的。 脾气也不好,动不动就冷眼看人,一言不合就抽刀,这样的人绝对不能做老公,就怕哪天吵架之后,人头落地啊!太危险啦! 可能他刀法不错,要是能改造一下,做个厨师还是很有前途的,就算当不成为皇帝做饭的御厨,也能当一个为公主做饭的大厨。 “你在想什么哪?快点跟上!”莫问天在远处,一百多米外看着在那里傻乎乎傻笑的孟星文,他觉得自己一点也搞不懂女人,哪怕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女孩子,他也一样弄不明白她们在想什么。 要是他知道孟星文正在幻想他围着大围裙在火炉边拿着大勺炒菜的可笑模样的话,他绝对会毫不客气的将刀抽出来,给孟星文的小脖子上来这么一下的。 孟星文吐吐舌头,蹦蹦跳跳的跑向莫问天。 莫问天脸色突然一变,瞬间腰刀出鞘,手腕一扬,一道寒光擦着孟星文的发际就飞了过去,嘟的一声钉在她身后的树上。 孟星文人都吓傻了,动都不敢动,傻站在那里,只觉得腿发软,很想坐到地上,鼻子发酸,很想哭,可是她不敢,一动都不敢动,一点声音都不敢出。 不就是在心中幻想一下嘛,用的着要杀人吗?他怎么这么神奇啊?连我心里想什么都知道? “傻站着干什么?快点过来。”莫问天有点着急的向着孟星文喊道。 孟星文很想抬腿走过去,可是她的腿似乎成了水泥柱,一点反应都没有。 杀人就杀呗,还要我自己送上门去杀,太欺负人了! “快点过来,你身后有蛇!”莫问天一边喊,一边向着孟星文快步走了过来,在他的脸上有一丝担心。 是在担心孟星文的安危吗? “蛇?”孟星文的灵魂瞬间归窍,一下子就有了力气,跑着冲向了莫问天,竟然不比莫问天快走的速度慢。 一头撞进莫问天的怀里,孟星文这才有胆子向身后看。 第二十五章和第二十六章 25、巴蛇 一条土黄色的蛇被利刃斩成两段,蛇身在不停的扭动着,却对孟星文没有了什么威胁。 可怕的是死掉的蛇血气味引来了大量的同品种的蛇。 嘶嘶声不绝于耳。 孟星文觉得自己都没有地方下脚了,不停的蹦跳着,要跑开,却被莫问天拉住了手,跑不掉。 急的孟星文直叫,“快跑啊,蛇来了。” 莫问天摇摇头,眼神一直看着某个地方,脚下如同生了根一般,就是不动地方。 孟星文顺着他的目光一看。 从树上那把腰刀斩落的地方,慢慢爬下了一条白色的蛇。 它经过的地方,树皮都枯死了,留下一条焦黄的痕迹。 不知道腰刀是不是被它用毒给沾染了,竟然自己断裂成了两半,从空中掉落到了地上,几乎是瞬间,地面上的枯草就彻底枯死了一大片。 孟星文吸了一口冷气,这蛇也太毒了吧! 不管这蛇是什么样子,孟星文都不喜欢,只想躲的远远的。 “不能动,一动它就攻击了。”莫问天拉住孟星文用气劲隔绝了内外空气。 但愿没有了生人的气味,它们会慢慢散去。 这个地方怎么会有远古最可怕的蛇—巴蛇? 巴蛇就是常用语中人心不足蛇吞象里的蛇,大的可以吞下大象,而小的也是剧毒无比。 行动快如闪电,蛇性凶猛好斗,出行之时带着大批的蛇类随从,饿了就吃自己的随从。 这里靠近大路,大型的野兽很少会在道路两旁出现,为什么会见到蛇王巴蛇? 除非这里有它想吃的东西,或者是有另外一个可能挑战它的动物。 那么是谁哪? 自己? 不可能,莫问天虽然自认为武功不错,可以在人类之中傲视群雄,可是在巴蛇的眼里,和一只小白兔也没有什么区别。 身边这个女孩? 也不可能,同样都是人类,她的实力还不如自己,更不可能让巴蛇注意。 莫问天潜运内力,尽量隔绝人类的气息流传出去。 他可以屏住呼吸几个时辰,孟星文不能,她还是一个普通人,在莫问天隔绝内外空气流通之后,她就觉得越来越热,越来越闷,气都喘不过来了,无力的拉着莫问天的手,只能拼命的张大了嘴,却呼吸不到氧气,脸都憋的发紫起来。 奇怪……怎么会呼吸不到空气哪? 孟星文伸手摸了摸周围,一层软软的空气墙阻止了她的触碰,原来是这个原因,孟星文终于明白了,见莫问天一直全身贯注的盯着那条蛇,不知道在想什么,她可不认识那条蛇是什么巴蛇,只知道自己再不呼吸到空气的话,自己就要被活活憋死,于是孟星文拉起了莫问天的手,狠狠的咬了下去。 “哇啊……” 莫问天一声痛呼,差点就运劲反震死孟星文,多亏在最后一秒想到孟星文并不是什么敌人,这才制止了自己的内气的反震,强忍着剧痛,也不管手掌被咬成了什么样子,拉着孟星文就跑。 那巴蛇被惊动了,蛇首一晃,已经盯上了莫问天,尾巴在树上一拍,腾空而起,来势如电,直扑莫问天的后颈,那身体竟然开始暴涨,眨眼之间就粗如水桶一般,身长十几米。 莫问天顾不得研究这巴蛇为何能变化成这个样子,轻功运行到了极致,身影化作霓虹,一溜烟的跑远。 身后传来阵阵巨吼,似乎那巴蛇追不到莫问天,怒极大吼。 莫问天很想回头看看,可是心中明白,只要自己慢了一步,那来去如电的巴蛇就能将自己连皮带骨的全吞了。 只是背后的劲风渐渐逼近,莫问天明白自己拉着孟星文是跑不掉的,除非将她丢下,自己逃生,那样有很大的机会逃出去,至于和巴蛇对战?莫问天可不想拼命,这种远古巨蛇一旦发狂,除非是同样的远古猛兽,人类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 很奇怪的是,孟星文在这个时候竟然一点恐惧的感觉都没有了,她明白自己死定了,只是刚刚活了十二年,苦心经营了许久的一切都没有用上,就这么简单就要死了,还是被蛇给吞下的,这种死法让孟星文自己都觉得恶心,眼见莫问天跑不过那条大蛇,孟星文用力一推莫问天,示意他放下自己独自逃生去吧。这样一来,或许明年还能有个人在自己的坟头上烧几张纸钱,也许连坟头都没有。 莫问天定定的看了一眼孟星文,突然松开了手,正当孟星文以为自己死定的时候,却感觉自己如飞一般远远落开,只见那莫问天怒吼一声,抽刀,停步,扭身,对准飞扑而来的巴蛇就是当头一刀。 26、斩蛇 此刀长三尺,紫金镶嵌刀把呈现双菊怒放之形,刀身薄如纸,亮如镜,锋利无比。 竟然是一把软刀。 在莫问天的内力灌注之下,无异于神兵利器,那巴蛇似乎也知道厉害,微微一顿身子,在七八米外停下,直直看着莫问天。 孟星文发现这把刀原来是他的腰带,本来还以为这腰带太过耀眼沉重,没想到是把宝刀。 看来这宝刀才是他真正的武器,平时拿腰刀还真的只是吓唬自己了。 不过就算他啥也不拿,对付不会武功的孟星文,也是手到擒来的。 这次面对远古异兽巴蛇,莫问天的神色可是郑重的很,平时轻易不露的宝刀也拿了出来,心中是半点把握都没有。 那巴蛇挺起身子,足足有五六米高,粗如水桶,腰围怎么也有三尺了,大嘴一张就是一阵毒气扑面而来。 莫问天大喝一声,强大的内气翻卷而上,将毒气尽数排开,周围的树木很快就尽数枯死,可见毒气猛烈! 孟星文可是个怕死的,连忙向后跑了足足一百多米,这才停下,远远的喊了一句,“莫问天,你加油啊,打倒大蛇,我精神上支持你!” 莫问天恨的咬牙,要不是你,我会落得如此进退维谷的地步吗?还精神上支持我?吐血!气得我肝疼。 巴蛇看了看莫问天,再看看孟星文,似乎也知道面前这个人不好惹,身躯扭动,试图绕过莫问天去追孟星文。 莫问天身躯一晃,再次挡到了巴蛇的面前。 宝刀指着巴蛇的脑袋,“孽畜快快退去,不然定要让你丧命在此!” 巴蛇灵智很高,虽然不懂人语,对莫问天的蛮横态度维护孟星文的行动还是明白的,见这个麻烦的人不肯让开,也忍不住暴躁的脾气,再次喷了一口毒气,身躯如电扑来,蛇口大张,试图将莫问天整个人都吞下。 莫问天一抖宝刀,淅沥沥哗啦啦一阵爆响,全身的内力凝聚在宝刀之上,竟然在刀锋之外凝成几寸吞吐不定的刀芒,无坚不摧! 横腕一甩,宝刀迎着巴蛇就砍了过去。 巴蛇巨大的身体反卷过来,将莫问天紧紧缠住,巨大的蛇目狠狠盯着莫问天。 莫问天运足内力相抗,奈何巴蛇蛮力巨大,百般挣扎也无法摆脱,他的宝刀插到了巴蛇的下颚之中,对巴蛇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却还不足以致命。 无奈之下,莫问天只好强催内力,激发自己的潜力,心血倒涌,内力暴增一倍,尽数催进宝刀。 轰的一声巨响,那巴蛇的巨大蛇头整个被刀芒砍成了碎片,满天都是剧毒的蛇血,如雨一般落下,百米之内,草木尽成灰烬。 孟星文吓的又跑出了五十多米,这才小心的回头,看了看没了头的大蛇,提心吊胆的喊了一句,“你死了没有?” 莫问天实在是忍不住心中的怒气,噗的一声吐出一口内腑的淤血,在自己的身上封闭了几处穴道,举起宝刀,费力的剥下蛇皮,再找到蛇胆,一起包好背上,这才走到了孟星文的面前,冷冷的说道:“走!” 满身的血腥气,让孟星文一点多余的话都不敢说,老老实实的向着大道走去。 足足走了两公里那么远,莫问天这才将背上的蛇皮放进路旁的小溪之中,清洗干净,再次卷好,用一件自己的衣服仔细的包裹周密,这才缓缓吐出一口内息,对着孟星文道:“为我护法,我要疗伤。” 说完就闭目打坐,如同木雕一般。 孟星文这才松了一口气,刚才他那副杀气腾腾的模样实在是太过怕人,还是这个木雕的模样比较顺眼,这大路上根本没有行人,路上都长草了,也不知道荒废了多久,哪里还需要自己护法,再说了,孟星文也不知道自己这么一个小女孩能护的了什么法,不管来什么动物,只要吃肉的,孟星文就可能成为食物。 眼见没人能帮自己,孟星文也被激发了潜力,新时代的女性也不比男人差,哼,找一根树枝,粗的拿不动,细的似乎只能打死蚂蚁,不粗不细的,拿是拿起来了,恐怕只能吓唬吓唬野狗,换成狼都吓不跑,不过好歹也是有了件武器。 等到莫问天醒来的时候,就看见孟星文正拿着一根小树枝在一个枯树干上转啊转的,不知道在搞什么。 “你在干什么?”莫问天的声音有点嘶哑,激发内力的后果很严重,现在也不过是勉强压制住内伤而已。 第二十七章和第二十八章 27、篝火 “钻木取火。”孟星文头也不抬的说,还好自己还记得步骤,眼看木头都冒烟了,只要再努力一点,就可以有火了,只要点上火堆,什么野兽也不怕了,厚厚……我聪明吧? “钻木取火?”莫问天很疑惑。 “嗯,钻木取火。”连这个都没见过?太愚昧了,要不是有我这么聪明好学多才多艺身体力行独一无二……百年罕见的大美女在这里,你恐怕就要冻死了。 莫问天从怀里摸出火折子,一吹,一点微弱的火焰就慢慢燃烧起来,伸手一点,那个大草堆就呼啦啦燃烧起来。 孟星文傻乎乎的停下了手,这是什么东西? 哎呀,手好酸,一点力气都没有啦。 莫问天吹灭了火折子上的小火焰,用竹子帽盖好,放进怀里,疑惑的对孟星文说:“你难道没有见过这个东西?” 这个东西只是在竹筒之内放置棉线即成,只要有一点火星在里面,它就能燃烧一个月之久,用的时候,只要打开盖子,一吹,就能出现一个小小的火苗,虽然不大,却足够引燃稻草了。这个东西虽然贫穷人家用不起,但是有点余钱的人家几乎是家家必备。 只是孟星文上辈子根本就没见过这个东西,这辈子也用不着她点火,自然也是见不到,这个时候让莫问天给问了个无话可说。 早知道有这简单的打火机的话,孟星文哪里还用这么费力的人工取火! 白白累了半天,丢人了。 “既然你醒了就不用我动手了,你弄点东西来吃吧,我都饿死了。” 孟星文坐到一旁的草堆上,烤着火,一动也不想动了。 忙了整整一个下午,才收集了这些草和树枝,孟星文哪里干过这许多活,手都磨破了,害怕有野兽出现,不得不生火取暖,结果还没弄好,丢了个大人,现在真的是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莫问天深深看了一眼孟星文两只布满血口的小手,她正一点一点的往外拔刺,疼的是呲牙咧嘴的,看着她那可怜的小模样,莫问天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个温暖的笑纹。 “我去去就回来,不要乱跑。”说完,莫问天人影已经消失不见,没有了孟星文的拖累,他可真的是来去如风。 孟星文拔完了刺,撕下一角衣服包扎自己的手的时候,莫问天悄然出现,看了看孟星文包扎的似乎还是那么一回事,心里对她的印象终于有了一点变化,似乎她并不是什么娇生惯养的大小姐,有点江湖儿女的意味。 孟星文上辈子可是看过不少战争片的,自己也受过军训,虽然这辈子一直没机会用上,却也没有忘记,这个时候是指望不上莫问天帮忙的,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还是很重要的一个礼数,虽然孟星文仗着自己年纪小,可以胡作非为,但是她也不是没有分寸的人,出于本能也是对莫问天有点距离的好。 莫问天拎着两只野鸡走了过来,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一下子就将鸡毛全都扒掉了,指尖一划,就给野鸡开了膛,将那些内脏都丢进火堆,这才又出去在小溪边洗了洗,拿回来就要烤着吃。 “别,可别,这么做就白瞎了野鸡了。” 孟星文一直想吃野鸡很久了,只是这东西飞的不高,跑的却是挺快的,怎么也追不上,来唐国的这一路都没抓到一只,到了之后本来想买几只解解馋的,可是又让莫问天给抓了来,现在才见到野鸡,怎么能轻易放过! 有美味在前,孟星文也不怕黑了,举着一只着火的树枝照明就去了小溪边,白天的时候就看见那边有野荷花,荷叶可是好东西。 胡乱揪了几片就又跑了回来,在这荒郊野外的,也不敢多呆,拿着荷叶将野鸡包裹起来,外表用长草扎紧,挖开一个小坑,将野鸡放到坑里,然后在上面堆起了一堆新的火堆,这才拍了拍小手,哼着小曲坐到了自己的老位置,烤火。 “这是何种做法?”莫问天很是疑惑,放到地里怎么能做熟食物?反正自己有内力在身上,饿一会没事,就怕她身子弱,抵抗不住寒风。 由于受了内伤,莫问天已经不能随意的使用内力了,自己身体好,还可以抵抗住寒风,只是她只穿了单薄的衣衫,怕要是感染了风寒,就赶不了路了。 两个火堆相距有七八米,孟星文就坐在两个火堆中间,除了呛点,冷倒是不冷,不时添几块树枝进去,保持火堆的旺盛,孟星文想起了前生的野营。 28、偷偷望一望 和几个知己好友,背着背包,带着食物,到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安营扎寨。 点一堆篝火,看漫天的星星,吃自己亲手制作的美味,饱了困了就可以躺在地上听虫鸣,听风声,听好友们的胡吹,真是神仙般的享受。 只是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如今只剩下自己在这个乱世里挣扎求存,孟星文怕啊,真的害怕,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只有无数的敌人。 没有人值得她信任,就这么一个人,孤独的看日升月落,看天下人熙熙攘攘,孟星文想活下去,就必须要有自己的力量,足可以让她站稳脚跟的力量,男人是靠不住的,如果真的相信一个男人,那么就是自己悲剧的开始。 孟星文只能依靠自己,一点一点的建立自己的班底,从三四岁就开始寻找可以利用的力量,到了现在总算小有成就,却又离开了自己熟悉的国家,在一个陌生的国度里求生,一切还要重头来过。 孟星文真的很累很累,却没有一个可用让她安心休息的地方。 在这个四下无人,只有一个半大的男孩在的地方,孟星文才彻底可以放松一下心情,流露出几分十二岁孩子应有的轻松。 由于出来的匆忙,孟星文只穿了一件很普通的粗布褐色棉衫,下面是黄褐色的粗布麻裙,如果放在现代,这一套最少要一千两千才卖,可在古代,这套只是贫穷的人家才穿的衣服,全手工制作,里面是细棉的白色内衣,只有现代人才明白,只有棉布的衣物才是真正的服帖舒适的上等衣物,只是在古代由于织工的技术不过关,就算是皇家也穿不上真正舒服的衣服,强差人意而已,材料不够好,手艺再好也没用。 由于孟星文的见识远超古代人,这件衣服也是她亲自设计的,样子朴素大方,线条明快简洁,穿起来很合适,看起来也乖巧可爱。 上衣类似苗家的短衫,只是袖子是长袖的,在袖口有两条浅蓝的宽线条,在肩膀的上方也一样有两个灰黑色的布带绕过胸口,在腰部束紧,不但凸显了胸部,也将腰部的线条收束的更加细致。 宽散的裙边点缀着白色的小花朵,象是土地上盛开了几朵小花,在裙子上大腿处有两个宽大的口袋。 千层底的黑色底带刺绣小黄花的棉布鞋。 白色棉布的袜子。 这年代没有松紧带,想做贴脚的袜子也是不可能的,只能加长,超过了膝盖,在膝盖处用细带系紧。 头发梳成了两个牛角辫,看上去可爱活泼。 面白如玉,唇红如火,眼眸黑亮如星,鼻子小巧尖挺,未语先笑。 眼波流转时,勾人心魄,荡人心魂。 莫问天站在一边,默默地看着孟星文,一点一点的看,详细的将她的样子刻进了心里。 莫问天今年十六岁,是边关守将莫言的侄子,他的堂兄莫问虚今年十九岁,莫家世代习武,镇守边关,威震八方,时间久了自然遭人嫉妒,加上习武之人一向不注意小节,被人陷害也是难免,这次京城之中已经闹翻了天,边关却还没有得到消息,莫问天到京城之前还以为一切都是顺利的,到京城之后才知道曹家已经悔罪,抄家为奴,曹静被人买去,莫问天夜闯万国馆,却因为不认识曹家小姐,将孟星文给劫了出来。 等到知道的时候已经离开京城很远了,因为怕被京城捕快抓获,莫问天只好带着孟星文去边关再说。 想来曹静也不能受什么苦,毕竟她主人现在被自己抓了来,没有人使唤,自然也就不会受苦。曹家获罪,莫家也是难逃罪责,这个消息要马上传递回去,让莫家的人早做准备。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蛇皮的原因,周围一点小虫子都没有。 孟星文无聊的拿着一枝树枝拨弄着火堆,火光熊熊,照的孟星文脸蛋红扑扑的,就像是红苹果一样诱人。 莫问天悄悄咽了一口口水,眼神落到了孟星文的红唇之上。 孟星文虽然年纪不大,出落的却是十分动人美丽的,营养充足,锻炼也足够,个子要比一般的同龄女孩高上一些,和同龄的男孩相比也是稍胜半筹,看起来和十四五的女孩差不多,青涩之中已经开始偷偷展露青春的芬芳,也算是一个美人了。 细细看去,还是很有观赏价值的。 莫问天也是一个俊男,脸部的线条稍显粗犷,眉毛比较黑粗,嘴唇线条明朗,鼻子又高又直,眼睛黑黑的,十分的深邃神秘,虽然年纪小点,嘴唇上胡子也没有长出来,但是个子却高大的很,几乎和一个成熟男人差不多高大了。 他穿的是对襟束袖短打扮蓝色上衣,裤子是宽松束口的深蓝色灯笼裤,黑色牛皮快靴。 看起来就象是一个中学生模样的篮球中锋。 这样的男孩对孟星文来说也是很有诱惑力的。 孤男寡女,相处在荒郊野外,似乎一定会发生点什么,又似乎什么都不会发生。 气氛越来越安静,渐渐的,莫问天的眼神里带上了一丝火热的时候,孟星文忽然跳了起来。 “我饿死啦,不管了,叫花鸡出锅吧!” 第二十九章和第三十章 29、你还嫩点 莫问天微微一惊,自己怎么会有那么邪恶的想法?赶忙收敛心思,平静心情。 这个时候,孟星文已经将烧的只剩红红火炭的火堆挪开,用树枝将自己埋下的野鸡给挖了出来。 厚厚的荷叶包着野鸡,已经被烤的失去了鲜艳的绿色,变成了浅浅的黄绿色。 一层一层的将荷叶剥开,孟星文烫的直吹手指头,不时捏一会自己的耳朵,弄的脸上黑一块白一块的。 莫问天看着孟星文的样子,心中实在是有点不忍心,就走了过去,帮她剥荷叶。 孟星文乐得轻松,拍拍手就坐到了一旁,不时提醒他别把灰尘弄进去了。 十几层的荷叶剥开之后,一阵扑鼻的香气冒了出来,随同无所不在的夜风一起嗅进鼻子,莫问天都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好香啊! “可惜没有盐,不然更好吃。”孟星文有点惋惜,马上又快乐起来,毫不客气的将两只小黑手在莫问天的袖子上擦了两下,留下两个满是灰尘和血迹的痕迹。 莫问天本想发火,可是看到那痕迹中的点点血迹,心中不由得一软,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孩,自己弄了这么多的柴草,还替自己守护,算了吧,两个污渍而已。 孟星文用食指和拇指轻轻撕下一小块鸡肉,吹了吹放进嘴里,高兴的是眉开眼笑,连连点头。 “给你一块。”孟星文撕下一小条,塞进莫问天的嘴里。 孟星文做的很自然,可莫问天却不这么想,他的心中很是猛跳了几下。 那细细的小小的柔柔的手指擦过嘴唇的时候,分明感觉到了一阵芳香,(不许说是鸡肉香)那种淡淡的女性体香还是第一次这么接近,莫问天在这一瞬间有点恍惚,内心之中似乎留下了一个小小的人影。 “那个也好了,你自己扒出来就行了,这个是我的!” 孟星文霸道的霸占了这个野鸡,用荷叶拉着挪开了一尺远。 莫问天心中好笑,可是嘴上却不肯放过孟星文。 “都是我抓回来的,凭什么要给你一只?都是我的。”他不去拿那地下的那只,只是站到了孟星文的面前,抢她的这只。 “你赖皮,是我做的!”孟星文撕下一块吞进肚里,还不忘弱弱的辩解一句,只是也不敢将野鸡再次拉走,她可是记得这个家伙腰里的宝刀锋利无比,这个家伙杀蛇的时候一点犹豫都没有,想来杀人似乎也不比杀蛇难上多少,没等开口,胆已经寒了。 “哼,没有你做,我也能烤熟!”莫问天分明看到了她眼中的泪光,却依然咄咄逼人,不肯退让半分。 “可……可是……那样做不好吃,而且……烧烤的食物吃多了对胃不好。” 孟星文又撕下一块肉,边嚼边说。 “胡说,我边关战士,雄兵数万,每个都这么吃,也没见谁胃不好!”莫问天毫不客气的撕下了鸡大腿,两三口就吞进了肚子里。 似乎真的比烧烤的好吃,肉质软嫩,味道鲜美,还带有荷叶的淡淡清香,一点也不油腻。 莫问天再次伸手揪下了另一只鸡大腿,然后就看到了孟星文眼中的泪光越来越浓,最后终于滴落下来,默默无语的放开了野鸡,躲到了一旁。 双手抱着膝盖,低垂着头,看着地面。 那张小脸被腿给挡住了,乌黑的头发倾泻下来,将脸挡的严严实实的。 莫名的心中就是一痛,莫问天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嘴里的肉一点也不香甜了,没有了她的脸,没有了她的争抢,没有了她的声音,世界只剩下了火堆的噼啪声。 看了看手里的这个咬了一口的鸡腿,莫问天无法下咽。 “喂,你还吃不吃了?不吃我可全吃了!” 莫问天扬声询问。 孟星文微微摇摇头,没有出声。 “真的不吃?哪正好,我都吃掉。”莫问天装作很好吃的样子,味同嚼蜡一样将那个鸡腿吃掉,可是那种鲜美的味道吃在嘴里完全变了味觉,只觉得又苦又涩,很不好吃。 难道是因为她在我身边,我才觉得好吃的吗? 莫问天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她看着自己的时候,做什么都觉得有力气有意义,哪怕在和巴蛇拼命的时候,也觉得自己勇气百倍,可是现在她那个柔弱退让的样子,为什么会让自己觉得心痛? “好啦,我和你开玩笑的,我不吃了,都给你好不好?”莫问天第一次用这么柔和的口吻说话,哪怕他父亲毒打他的时候,他也没有认过错,没有服过软,可是在这个半大的女孩面前,他却无法撑下去了。 “你吃吧,别饿坏了,刚才是开玩笑的,我真……真的不是故意的。” 莫问天觉得自己也很委屈,白天的时候是为了谁拼命?受了伤是为了谁?捉了野鸡是为了谁?甚至从来没有服过软的自己也低头认错了,为什么她还是对自己不理不睬? “你说话啊,不要不理我啊!”莫问天的声音里就连他自己都没发觉已经有了一丝颤抖,他的眼圈里,也有一丝水光在闪烁。 说起来,他也不过是一个十六岁的孩子。 “你抢了我的鸡!”孟星文听出来了他的那丝脆弱,小样,和我斗?你还嫩点! 30、我睡哪? “是是是,我抢了,我不对,你别不理我,我那只也送你了。和我说话好不好?” 莫问天从来没有过这种庆幸的感觉,似乎是全世界的珍宝都堆到了自己的面前的那种快乐幸福激动,终于她肯说话了,虽然还低着头看不清她的脸,不过听声音似乎已经不是那么悲伤了,这就好,这就好! “你还凶我!”什么叫得寸进尺?这就是得寸进尺,进一步的扩大战果,争取最大的胜利,孟星文很无耻的利用了一个大男孩的青涩感情,为自己日后的保镖兼打手预定了一个位置。 既然开口道歉了,那么接下来的话似乎也不是那么难说了。 “是是是,我凶你了,以后我不凶你了,你过来吃东西好不好,那边冷,别伤风了。” 莫问天现在只担心孟星文会饿会冷,完全没有想到现在的自己一点也不像平时的自己。 “嗯,我好饿,好冷,好可怜!”孟星文抬起头,眼圈还是红红的,一点点的水光还在眼眶里闪动,不过这次不是委屈难过,而是因为憋笑憋的。 前后加起来足足生活两辈子了,孟星文怎么可能会因为一只鸡而觉得委屈? “这……”莫问天看了看自己身上,似乎他也没有多余的衣服,仗着内力好,莫问天穿的并不是棉衣,只是一件单衣,如果给了孟星文的话,自己就要露赤膊了,这要是在军营里根本不算什么,可是在一个女孩子的面前,这样的行为就是不礼貌的行为。 “你还是先烤烤火吧,这只鸡给你。”莫问天从那个坑里挖出已经利用地热烤好的野鸡递给孟星文。 孟星文揉揉眼,抽抽噎噎的接过了野鸡。 真好啊,装装可怜,这个傻小子就都给我吃了。 虽然没有盐味儿,可是在这个又冷又饿的时候,能吃到这么热乎乎的野味,真的是不错的享受。 其实孟星文真的是又冷又饿,女孩子本身就不扛饿,身体也不够强,这个中秋的季节真的很寒冷的。 想到中秋,孟星文看了看天上,一轮明月已经快圆了。 中秋节要到了,家家团圆的日子,可是自己却一个人流浪在外面,身边只有这个不知道是敌还是友的人陪着,真不知道这个中秋节该怎么过。 孟星文看着天上的月亮,明亮的眼睛映照着天上的月光,如同两只闪亮的星星。 莫问天看的有点痴了,头一次知道女孩子的眼睛这么好看,怎么看都不觉得腻烦,越看越觉得里面有无数的秘密,让人不自觉的就被吸引了,无法自拔。 “傻样,看啥看,没看过美女啊?” 孟星文嗔了一句,这才唤回了莫问天的魂魄。 莫问天很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却看到了孟星文两只小小的玲珑脚儿,心中又是一跳,连忙扭过头去看火堆。 孟星文哼了一声,小孩子一个,不会是还没有恋爱过吧?想到自己的初恋,孟星文心中一痛,灭他全家的,一边说爱我,一边和好几个女孩子不清不楚的,那时候自己只知道哭,要是换到现在,直接送净身房去,以后让他永远也花不了心! 初恋是最难忘的,或许这一辈子也忘记不了。 唉~孟星文幽幽的叹了一口气。 莫问天偷偷看了看她,不明白她这么小的女孩子怎么会像个大人一样的唉声叹气的。 “看什么看……”话还没有说完,莫问天已经将头扭开了,孟星文意识到这句话已经说过了,就停下了话,慢慢撕着鸡肉吃。 “我吃好了,这些给你吃吧!” 孟星文很不客气的跳到莫问天的身边,在他醒悟之前把自己的两只油手在他的衣服上擦净了,这才又跳到了一边,很狡黠的看着他欲恼欲气的模样。 “你……我的新衣服啊!”莫问天瞧着自己身上好几条污渍,真的是无语问苍天,满腹辛酸泪。 打不得骂不得,这个女孩子怎么这么淘气啊! 再看看那两只鸡,鸡皮几乎给吃光了,鸡肉却没有少多少。 “你……算了!”莫问天这才明白过来,这个女孩根本吃不了多少鸡肉,只喜欢吃鸡皮而已,刚才却因为自己吃了两个她不喜欢吃的鸡腿而跟自己闹别扭,这根本是无妄之灾。 恨的莫问天牙根痒痒,怎么会遇到这样的女孩子啊! 练武之人吃的很多,莫问天将恨意化作食欲,两只野鸡大部分都进了他的肚子,肚子饱了,怒火也就小了。 “吃饱了就睡吧!”孟星文很利索的将枯草铺到挖出野鸡的那个地方,自己躺了下来,身上再盖上一层枯草,有地下的热气蒸腾而上,似乎不是那么冷了。 莫问天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睡法,细细想想,还是真的很聪明的做法。 火堆不但烤熟了野鸡,也烤热了地面,这么长时间的烘烤,地面已经能保持很久的热度,睡在上面不但不冷,还避免了地下有什么虫蚁的出现,这个主意不知道是谁先想到的,真是一个聪明人的聪明主意。 只是还有一个问题。 “我睡哪?” 第三十一章到第四十一章 (1) 31、病了 孟星文没有回答。 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我说吗? 两堆火,我用了一堆,另外一堆自己弄一下就好了,不会是打算让我这么一个天资聪敏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娇俏可人的公主给你铺床吧? 莫问天似乎也明白了,自己抱了一抱所剩不多的枯草,去弄自己的床了。 这一夜似乎要比在军营里和那些大老爷们一起睡要舒心的多。 莫问天几乎是无梦的睡到了天亮。 两堆小小的灰烬还在袅袅冒着青烟。 孟星文蜷缩成一团,身上的枯草早已经滚落到哪都是,在她的头上凝结了一层小小的露珠,太阳已经升起了,她还没有睡醒。 莫问天睡的很舒服,地上很热,加上心理作用,内伤几乎全好了,他起来的时候还有点暗暗笑孟星文是个小懒猫,天都亮了还没有起。 等他洗了脸,又弄了两条鱼回来,才惊觉孟星文似乎睡的时间太久了。 仔细看看孟星文,她的脸红如火,身上却凝结着露水,双眼紧闭,不时的小声呢喃着什么,仔细听听,似乎在叫“妈妈……” 莫问天伸手摸了摸孟星文的额头,很热。 她病了。 孟星文这辈子还没有过在野外露宿的经历。 一向在皇宫内院里生活,虽然心机用的多点,可是衣食无忧,温饱不成问题,她平时也注意锻炼,但是身体一直不算太好,和莫问天奔波几百里,吃不好睡不好,心中还担忧未来,虽然她没有表现出来,可是依然耗尽了她的心思来推算,小小的一个十二岁的女孩,还是受不得这样的苦楚,终于病倒了。 从这里到边关还有几百里,附近并没有人烟,想求医问药都不行。 这个时代的唐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但都集中在南方,西方边关附近由于连年征战,人口稀少,常常是几十里内见不到一个住户,几百里内没有一个城镇,南方靠近楚汉两国,人口比较多,北方为了堤防魏国入侵,也驻扎了不少军队,迁移了不少人口,只有东边靠海,人口虽然不多,也不稀少,唯有西方,气候不好,条件艰苦,百姓大多不愿意在这片荒凉的地方居住,偶尔遇到一个也是猎户居多,想找个大夫真的十分困难。 莫问天潜运内力,替孟星文调理身体,见效不大。 只是让她清醒了一些。 孟星文恍惚中明白莫问天在救自己,也明白自己可能是受凉感冒了,身下太热,天气太冷,一个大男人不在乎,可她身体不行,一向养尊处优的惯了,受不得苦寒,这才病了。 换做现代,感冒不是大病,只要吃药打针,绝大多数要不了人命,除非是最新型的流感,发病快,救治不及时才会出人命,而在古代,感冒几乎就是死亡的代名词,医生少不说,想治病都找不到医院,专治感冒的中药在这个时代还没有发明出来,孟星文一向都是自己注意自己的,吃好休息好,不劳累,不在寒冷的日子跑出去疯玩,这才一直平平安安的活到现在,只是遇到这个武夫莫问天,有理也说不清,在野外住了这么一夜,哪怕自己想了办法,也没有经受的起这场寒冻。 “咳咳,给我弄点水,用荷叶端来,拿你的蛇胆给我。咳咳……” 孟星文只觉得头昏脑胀,嗓子火辣辣的疼,肺里似乎有火在烧一般,枯草隔热不好,地面烧的太热了,影响了身体的自身免疫力,孟星文暗暗怪自己没有多弄点枯草,只是昨夜天黑的早,看不清周围的情况,孟星文不敢跑远,能弄两大堆的柴草就很不容易了,烧起来之后,剩下的枯草不多,为了给莫问天留下一些,自己铺的就不够多,这才受了风寒,看来自己还是不够黑心啊,要是将枯草都给自己铺上,或许就能扛过去了。 莫问天急忙去了小溪边,拣了一片荷叶,盛了点水回来,然后将那个巴蛇的蛇胆取了出来,交给孟星文。 也是没办法的事,在这个没有任何药物的地方,只能希望蛇胆可以让自己的肝胆发挥作用,将病毒驱走,要是不行的话,自己恐怕也不能坚持多久了。 将荷叶里的水倒掉一半,只留下几口的量,然后拿蛇胆挤出一小滴在水里。 青绿色的胆汁立刻将溪水染成了碧绿色。 “这蛇胆没有毒吧?”孟星文喝之前确认了一句。 见莫问天摇摇头,这才屏住呼吸喝下。 事到如今,不想死就只能自己想办法救自己了,指望这个笨蛋莫问天是没有希望的。 好苦,哪怕是稀释了的胆汁,也是苦的要命。 孟星文又昏沉沉的睡去。 睡梦中只觉得自己一会是在火山上被烈火炙烤,一会又觉得自己在冰水里浸泡,热的时候恨不得将身体都丢掉,只要一个灵魂,冷的时候恨不得抱着大火炉,偶尔清醒的时候又张不开眼睛,隐隐明白自己似乎不是感冒这么简单,可能还有伤寒的症状,如果真是得了伤寒,恐怕命要丢在这里了,条件太过简陋,想治病也无从谈起。 只能听天由命。 昏沉的时候还是能感觉到莫问天一直陪在自己身边,身体里不时的能感觉到一股浑厚的热流在游走,替自己分担了不少苦楚,明白莫问天在用内力替自己祛除病痛,孟星文很是感激,这个大男孩虽然凶恶霸道了点,心肠还是不错,功夫也挺好的,做老公或许差了点,做保镖挺合格的。 32、渐愈 第三十一章到第四十一章 (2) 再次清醒的时候,孟星文看见的已经是粗木制作的房梁,自己似乎到了军营之中。 浑身的骨头都在挣扎叫嚷自己有多么疲惫,在这场和感冒伤寒的战斗里,孟星文虽然消灭了敌人,可自己也自损无数。 “你醒了?” 莫问天的声音从一旁传来,依旧是充满霸气,只是带着一丝掩饰不住的疲惫。 也许他也觉得累了吧,无数次的运功输气,就算他天生神力,天赋异禀也坚持不住,不过总算是将这个可爱的女孩从死神的手里抢了回来,也算是值得的。 “嗯。” 孟星文轻轻答应一声,高烧已经退了,感冒已经在慢慢好转,在这个缺医少药的年代能光凭内力治好病,需要的成本可不是金钱能衡量的。 眼光偷偷扫过莫问天,他的脸色很难看,枯黄蜡白,虽然眼睛依然明亮,看上去似乎老了十岁一般,孟星文心中感动,用极低的声音道:“谢谢!” 这个谢谢很真诚,救命之恩,大恩不言谢,光说说是没用的,只希望以后能报答他的恩情。 “不用谢,也都是因为我,你才得病的,我有责任救你的,哦,对了,你的衣服不是我换的,是大娘换的。”莫问天急忙解释了一句之后,借口孟星文一定饿了,出去给她弄吃的了。 孟星文看看自己身上的这件真正的粗布衣服,暗自苦笑,这衣服太粗糙了,弄的自己皮肤都难受,说不得自己清醒也有这件衣服的功劳,再睡下去非得让衣服给痒死不可。 想让这个时代的人弄出一件柔软合体的衣服简直是太难了,贫穷是最大的问题。 一家人可能就只有一件好衣服,你怎么能指望他们会将衣服制作的合某个人的身体,一般的可能都是越大越好,大家都可以穿的。 这个样子的衣服是没有任何舒适度可言的,也就是可以蔽体而已。 “喝点粥吧!”莫问天端了一碗水进来说道。 孟星文看了看那碗中能数的过来的米粒,还是喝了个干净,身体正在好转,她急需营养补充。 饿了不知道几天了,孟星文的肚子难受的都失去了知觉,这一碗热水进了肚子,孟星文才觉得自己肚子很难受。 “你出去一下,我要解手。” 孟星文很不好意思的说。 莫问天哦了一声,赶紧跑了出去。 方便之后,孟星文觉得自己终于有了点力气。 “傻……莫大哥!”孟星文叫不出傻瓜这个名称,不管怎么说,他也算是救了自己一命,绑架的仇以后再说。 莫问天从门外答应了一声。自从孟星文醒来,他似乎就变傻了许多,不叫他,他就傻乎乎的坐在那里,一直看着孟星文,叫他,他还不知道孟星文是什么意思,同样的傻乎乎的看着她。 “你帮我弄点野味,我饿的厉害,你可以拿我的首饰卖了,换点粮食回来。” 孟星文很少戴首饰,大部分的首饰都让她变卖换钱培养自己的势力了,留下的都是不能变卖,比如魏国皇帝赏赐的那种价值连城的珍宝,或者是不值多少钱的小玩意。孟星文头上戴着一支金钗,也不值什么钱的东西,不过在民间,金子是很少见的,换点粮食还是能够普通三口之家吃上一年的。 “呵呵,这倒不用,如果不是因为你病着不敢稍离,金银珠宝对我来说伸手可取。”莫问天憨厚的脸上浮现了傲视天下的霸气,凭他的身手,如果不是因为孟星文还生病的话,想要多少财宝就可以自己去搬,就算是魏国皇宫里的大内高手恐怕也没有几个能拦得住他。 孟星文眼睛一亮,这一点自己倒是没有想到,以后没钱了,这个男人可以去搬点回来,那么对自己的事业来说,是件好事。 又能打又老实,还听话,还会赚钱的男人可是越来越少了,能抓住一个就抓住吧,别等到以后想找都没有了。 “莫大哥,你真厉害!”孟星文眼中再次冒出了金色的小星星。 莫问天有点心中毛毛的,不知道怎么回事,看见孟星文眼中的小星星,他就觉得似乎在面对那只巴蛇一般,有种洪荒巨兽在盯着自己的感觉。 女人在某些时候和贪财的巨龙是很相似的。 “那……那当然!这把宝刀留给你防身,我去弄点钱来。”莫问天似乎也憋了很久,嘴里早就馋了,见孟星文已经好转,留下自己从不离身的宝刀给她防身,这才安心的离开去弄钱了。 33、学习武功 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钱,反正是从这天开始,孟星文吃上了馒头不说,还吃上了肉,这在宫里不算啥,可在边关可是了不得的大事,住家的大娘天天笑的合不拢嘴,一个劲的说孟星文和莫问天是天作之合,是一对有情有义的好夫妻。 孟星文横了莫问天一眼,他?傻乎乎的,一点也不像我老公的标准。 我老公一定要顶天立地,是个伟男子! 这点似乎他还真差不多! 我老公一定要文成武就,状元之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这个似乎有点很熟悉,似乎是张敏考验周星驰的台词,莫问天武功不错,可说话哪有文采过人的样子!识字是认识几个,要说是文采方面可就无法和他的武功相提并论了,唉,好好一个男人练的五大三粗的,却没有锦绣内涵,想想都让人惋惜啊。 第三十一章到第四十一章 (3) 而且莫问天不够帅气不够英俊,太过霸道,太过大男子主义,杀气太大,吓唬别人的时候是不错,可面对自己的时候也挺吓人就不好了。 莫问天坐在门口的木凳之上,腰挺背直,眼神如同狮虎,炯炯有神,嘴角淡淡一丝笑意,若有若无,看起来让人望而生畏,这样的男人怎么能相处一辈子嘛。 “大娘猜错了,我和他不过是结伴而行,并不是夫妻,也没有订婚之类的说法,还请大娘不要乱说。” 在这个时代要是说谁和谁之间有了什么风言风语的话,男人还不算什么,女人可就没法活了,人言可畏。 莫问天也赶紧解释,证实孟星文的话没错,只是他的脸色又有点难看了,似乎有点黯然神伤的味道。 难道他喜欢上了我? 孟星文赶紧挥去这个念头,自己还小,还不到想这个的时候,还是赶紧摆脱他回到长安去的好。 农家大娘赶紧道歉,孟星文和莫问天都没有在意的说笑几句,就让她离开了。 这是一个农家,过去曾是军营的房子,现在军营已经迁走,去往更西的地方,留下的房子就成了某些农户的住房。 莫问天背着孟星文到这个地方的时候,孟星文的高烧已经开始慢慢退去,而他也筋疲力竭,内力接近了枯竭,再走下去,孟星文可能还没事,他已经累死了,所以不得不在这里修整几天。 没有了奔波劳累,孟星文恢复的很快,而莫问天也在这几天里将内力恢复的差不多了。 闲着也是闲着,孟星文缠着莫问天讨要了一份内功心法。 这个是好东西,比起现代社会的东西要真实有效的多。 唯一的限制就是身体上的穴道位置,男女不好教授就在这一点上,想要知道各个穴道的位置,就难免身体接触指点,男人和男人之间还没有什么,男人和女人之间就很尴尬了,所以除了夫妻之间,女人想学武功就要找个女师父才行,这个年代女人学武者少之又少,想找这样的女武者是难上加难,所以女人学武者更加稀少。 对于孟星文,这一点就不是什么难题,在现代社会,虽然乱七八糟的的知识很多都没有用处,可也有不少知识是很有用的,比如穴道这一方面的知识,孟星文曾经就自学过一段时间的针灸,当然结果是将银针扎成了曲别针,然后融了做了一副耳环了事。 这穴道虽然认不准,可是背却是背下的,偶尔几个忘记的只要将附近的穴道名字一说,孟星文也就想了起来,也能找到位置了。 有了一个巴蛇的蛇胆做根基,莫问天的内力梳理过无数遍,孟星文学起内功来,进展很快。 嗯,最起码半个月之后已经能感觉到一丝微弱的内力了。 普通人想要做到这点,最少要三年的苦修。 穴道是一个难关,气感也是一个难关,内功心法和师父是否详细的指点更是重中之重。 所幸这些对孟星文来说都不算难事。 孟星文也终于知道了在离此二十里的地方有一个比这里大的多的城镇,莫问天就是从那里弄来的钱财。 既然知道前面有热闹,孟星文自然也就住不下去了,既然不让回去,那么就赶紧去边关好了,想来到时只要表明身份,那些边关的守军也不敢为难自己,冒着和大魏开战的危险扣押魏国公主?这个罪名谁也担不下的,除了这个油盐不进的傻子莫问天。 孟星文暗示了他好几次,说自己身份特殊,不能离开长安,可他就如同没听见一般,无论如何都要将她带到边关,这出来的日子算算快一个月了,想来唐国也压不下瞒不住魏国公主被人掳走的事实,魏国也不可能坐视不理,两国之间的关系恐怕都紧张起来了吧!自己好不容易才买下的东西,将自己的势力插足进了唐国,也被这个傻子给破坏了,没有了自己的指挥,那些商人和细作恐怕都不敢擅自行动的,耽误一天就是耽误好久的发展大计啊! 想这些也没有用,还是早点见到能做主的人,让他们送自己回长安才是正理。 “出发!梧桐镇。” 34、我是好欺负的吗? “到底要走到什么时候啊?你放了我吧?我真的有很重要的事要回去的。死小莫,臭小莫,你放不放了我?不放我就揍死你!” 孟星文对着一棵枯树狠狠的咒骂着,然后再踢了它一脚。 “你好了没有?上个厕所也要这么久!”莫问天的声音从树林外传来。 “好了啦,催催催,就知道凶我!”前面的声音很大,后面的却几乎微不可闻。 孟星文狠狠跺了跺脚,走了出去。 “走吧。”莫问天淡淡的对着孟星文说了一句,当先向前走去。 前面就是梧桐镇,莫问天也不怕孟星文跑了。 这里已经属于边关的地盘,离开京城一千多里地,凭孟星文一个弱女子可走不回去。 附近还有猛兽出没,要是没有大型马队护送,只凭单个人的力量,那是纯属找死。 梧桐镇并不太大,只有百多户人口,却是附近十里八乡最大的集镇,每逢三六九就是赶集的日子,这里也是热闹的很。 这里不但有几十里内最大的集市,也有唯一的驿站和军亭。 驿站可以招待过路的客商和传递消息,军亭却是军队设立在这里的类似政府的机构,处理民事和军事的案件,征集民夫,收购粮草之类的琐事。 第三十一章到第四十一章 (4) 这里有两家富商的产业,莫问天就是在这里弄了点零花钱买的食物。 前几天来这里,这里还热闹的很,而这天再到这里的时候,就发现热闹依然热闹,却带着几分凝重。 莫问天向一个摊贩打听了一下,才知道朝廷的钦差刚刚过去不久,似乎是到边关去宣读什么旨意,随行的有不少禁卫军。 禁卫军可是皇帝身边最信任的武装力量,一向是不轻易出动的,要是用上了禁卫军,那就是说明这事件很严重,或者是保护的人很重要。 孟星文没有管那么多,她还是第一次来这么远的地方,大西南,山多水少,民风淳朴,这里的一切都让孟星文好奇。 又大又厚的囊饼,又腥又鲜的羊汤,羊肚白毛巾,羊皮袄,似乎一切都和羊有关,很多人的腰间都挂着腰刀,不仅仅是为了装饰,更是表明了武力。 女人们穿的通常都是蓝花衫,自己扎染的,图案大体很像,可是绝对没有完全一样的图案,每个人的风格都不一样。 小孩子最好玩了,头上扎着冲天小辫,穿着红布袄,看起来就像是动画片里的人参娃娃一般可爱好玩。 “糖葫芦,山楂糕,饭豆饼,哇,还有小羊羔!”孟星文在集市上到处走,看这个好玩,那个也好玩,看个不停。 却不知道她也成了别人眼中的风景。 这么一个偏僻的乡镇上竟然来了一个如白玉一样洁净,如仙女一般美丽的女娃儿,怎么能不让这些乡民们啧啧惊奇,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如此可爱的美娃儿,可爱的就像是天上的仙女来到了人世间,让人看也看不够。 美貌经常都是惹祸的根源,这句话没有说错。 几个男人就霸道的围住了孟星文。 “小女娃儿很漂亮嘛,让哥哥摸一下。” 四个穿着皮甲的男人围着孟星文嬉皮笑脸的耍流氓,一个满脸粉刺的男人还伸出手来要摸一下孟星文的脸蛋。 其他三个笑嘻嘻的在一旁看着。 周围的人都默默的躲开了他们几个,生怕惹祸上身,眼神里有着一分惋惜。惋惜这么好看的女娃就要被几条恶狗给欺负了。 “滚开,别动手动脚的!”孟星文歪了歪头,让开那只猪手,冷声的喝道。 对这样的人绝对不能退缩避让,一旦让他觉得你好欺负,你就会被欺负死,必须在他刚开始的时候就狠狠的直接的拒绝,让他明白你不是那么好欺负的,这样他才会怕你。 那个男人嘿嘿笑了起来,“小女娃儿别躲啊,让哥哥摸一下有什么大不了的!”说着再次伸手要摸孟星文的脸蛋。 孟星文冷冷的道:“找死!” 一脚踩在那个男人的脚背上,同时扭头让开了他的手,只是那个男人看来身手也不差,手腕一沉就揪住了孟星文的头发。 对孟星文踩他脚背的那一脚如同没有感觉到一般,笑嘻嘻的伸出另一只手就要摸孟星文的脸。 “这次你望哪躲?” “不用躲!” 莫问天就像是鬼魅一样的突然出现在孟星文的面前,紧紧的抓住了这个男人的那只左手,冷然接口道:“放开你的手,给我滚!” 奇?那个男人送开了抓住孟星文头发的右手。 书?莫问天也松开了他的手。 网?那个男人退后了两步,用一种十分冷静的语气道:“兄弟是想架梁子?强出头的后果你可明白?” 莫问天哈哈大笑起来,“在这巴山地界上,还没有我莫问天不敢做的事!” 那个男人吸了一口冷气,那种霸道的气概一下子就消失不见,脸上都是恐惧的神色,一连退了七八步,直到了他的伙伴身边,这才有了点底气,叫嚷起来“姓莫的,你别倚强凌弱,以为你小霸王就能横行巴山了,我们,我们不怕你!” 莫问天用一种玩味的笑容看着他道:“你们?我只看见你一个啊!莫非你想和我单挑?” 那个男人转头一看,自己的三个伙伴都钻进了人群逃出去十几米远了。 “我叉叉你们三个没义气的家伙,等等我!”他也钻进了周围的人群,跑远了。 “哈哈……”莫问天仰天大笑。 孟星文哼了一声,没骨气的男人,再瞟了一眼得意忘形的莫问天,这个家伙还是很威风的嘛。 要不是好好利用,岂不是浪费?再说了,他绑架本公主好久了,也该让本公主收回点利息了。 35、我怎么了? “姑娘,你还没有给钱哪!” “后面给!” “姑娘,谢谢,十文钱。” “后面的给!” “姑娘……” “后面的给!” “不是,是你拿的这个不能吃!” “嗯?”孟星文将这个看起来很漂亮的面人从嘴边拿了下来,疑惑的看着捏面人的老头。 老头很慈祥的说:“这是石粉和芋头粉做的,不能吃的。” 孟星文点了点头,指着莫问天道:“后面的,给钱!” 莫问天摸出几文钱丢给捏面人的老头,提着好几个小吃包跟上了孟星文,真怀疑这个女孩的腿是什么东西做的,为什么自己都觉得累了,她还能这么精神的逛街? 为什么自己要替她付钱买东西?明明是我的俘虏,怎么看起来我反而像她的随从? 眼看孟星文又在前面指点着自己,手里又抓起了一个烤芋头,莫问天认命的叹息一声,跟了过去。 第三十一章到第四十一章 (5) 从这里到边关城防军营已经不远了,只不过是二十多里的路,只要起的早点,一天就能走到。 所以这里很热闹很繁华,进关的商人要在这里歇脚休息,打听国内的行情,出关的人也要在这里打探国外的消息,还有国内的商人来此购买国外的货品,然后再贩运回去贩卖。 孟星文自然是不肯走的那么快,她才不想早早的去边关受罪,谁知道那里会有什么人在等着自己,万一到了那里,这个莫问天的老爸忽然觉得自己是个大麻烦,一刀砍了自己,岂不冤枉?所以能磨蹭就尽量的磨蹭,能走多慢就多慢。 这天晚上就在梧桐镇休息的。 “东来客栈”这是这家客栈的名字,取义紫气东来的意思。 东边是去往国内的方向,或许这家客栈的主人很想回到内地去看看,毕竟在边关太偏僻了,很多东西都买不到,有钱也没法享受。 回不去国内,还不行改名想想国内吗? 东来客栈。 孟星文终于躺在了一张真正的床上,虽然没有雕龙画凤,却也是真材实料的实木家具,在现代可是很贵的,可在古代却是很普遍的东西,想找个塑料家具才是不可能的事情。 睡到了半夜,孟星文正迷迷糊糊要睡着的时候,却听见了外面一阵嘈杂的声音,似乎有无数人骑着马来回奔跑,嘶吼声,打斗声,不绝于耳。 孟星文飞快的坐了起来,穿好自己的衣服,来到了窗前,悄悄推开一条缝隙,向外望去。 大街上,黑影重重,刀剑碰撞声不绝于耳。 “莫跑了反贼!” “抓住莫言!” “糊涂皇帝,诬陷大将,此乃自毁国家的昏庸之事,我莫言一片赤胆忠心唯天可表!” “将军,你先走,我们拦住他们,绝对不能让他们杀的将军!” 到处都是呼喊声,可这几句就在楼下喊了出来,孟星文听的是清清楚楚。 唉,果然如此,京中的曹静一家已经获罪,为的就是这个莫言,怎么可能为他说话的人抄家为奴,而元凶反而没事哪!想来只是宣读圣旨的人走的慢了点,而莫问天又跑的快了点,这才跑到了钦差的前面,因为孟星文病了几天,这才又落后了。 现在的情况很可能就是莫言在边关威信很高,手下拼死将他救出,这举动虽然暂时保住了莫言的性命,却也将他推到了百口莫辩的境地,做实了谋反的罪名。 这样的威信在过去是他领兵的法宝,现在却成了送他性命的缘由。 哪个皇帝能放心手下大将在军中的威信比自己还高? 老老实实的认罪伏法或许还能留他一条性命,既然走到了现在的这个情况,看来莫言必死无疑。 黑暗中也看不清到底有多少人在混战,那些军中高手在战场上可以威风八面,千军万马之中取敌将首级,可在宫中高手面前,无异土鸡瓦狗,根本都不是三合之将,只是悍不畏死的阻挡才拦住了追杀者的脚步。 孟星文听到了,莫问天自然也听到了。 “莫伤我伯父,我莫问天来也!” 旁边一间房间的窗户忽然推开,莫问天高喊了一声,从楼下飞扑而下,借着楼下门口的昏黄灯笼,隐约的看见莫问天拦住了两个身穿紫红色衣服的宫中高手。 刀光一闪,莫问天就抽出宝刀,下了杀手。 那两个宫中高手面对隐隐成为江湖第一人的莫问天时,并没有太过在意,一个原因是莫问天很年轻,年轻人很难有什么高深的功力,战斗经验也少的很,面对宫中高手的阻杀,很难能抵挡几招,另一个原因就是莫问天虽然在巴山这一片闻名遐迩,可在京城却没有听过他的名字,加上黑夜,莫问天的宝刀也没有看清楚,大意之下,立刻就吃了大亏。 一刀劈下,剑拦剑断,人挡人亡。 两个宫中高手被杀,立刻就让敌我形势大变。 这个小小的客栈门口马上成为了一个明显的标志,各处的将士都纷纷赶来,围绕在了莫问天的身边。 孟星文只能看见一个全身披甲的男人站在莫问天的身后,却看不见脸,只能看见他的身材很高大,肩膀很宽,手里拎着一把厚背大刀,站在那里就让人觉得很稳很有力量。 可能这就是莫问天的伯父莫言了。 一个堂堂镇守边关的大将落到今天的地步,也够让人扼腕叹息的。 有几个不信邪的宫中高手飞跃而来,想要和莫问天比划几下,都是一招就让莫问天给劈了,一时间,这个小小的客栈门口安静无比。 对峙良久,黑暗中传来一个声音道:“莫问天!你小子有种!莫言,唐国已经没有了你立足之地,你不想死也要死!我们走!” 出现在灯光里的紫红色衣服的高手们渐渐退入了黑暗之中,消失不见。 莫问天警惕了一会,才慢慢的收起了外放的内力。 转过头对莫言道:“伯父,你还好吧?” 莫言扬手给了他一个耳光,怒斥道:“你这个混账东西!” 莫问天愕然捂着脸问道:“我怎么了?” 36、走投无路 “谁让你出来帮忙的?我死则死耳,不过是我一人而已,你如今出手,让你全家至于何地?这是谋逆的大罪,要抄家灭族的!”莫言越说越气,粗大的手掌又狠狠的在莫问天的头上身上拍了几下。 莫问天不敢运功抵挡,只能低着头捂着脑袋任伯父打骂。 第三十一章到第四十一章 (6) 在他心中虽然也对自己连累全家感到愧疚,却对出手救助伯父一事没有任何后悔,让他眼看着从小就疼爱自己的伯父死在自己面前?他做不到。要是真的那么做了,不用别人说,他自己都会没脸见人的。 更何况目前的情况是如果莫问天不出手的话,不但伯父会死,这些平时见过的叔叔们大哥们也都一样会死,难道他们就不知道自己有家有孩子吗?大义所在,义不容辞! 既然这些人能为了伯父抛妻舍子,自己如果躲在后面不敢出来的话,还算个人吗? 莫言看着侄子眼中的倔强、不服,心中一软,这手再也打不下去了。 正好其他将士看见莫将军气得浑身都在颤抖,怕气坏了身体,纷纷上前阻拦他再打莫问天。 莫言也不舍得再打,正好借势下台,只是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莫问天还不知轻重的将自己的名字说了出去,只要大内高手们回去一查,自己兄弟也保不住了,既然这样,这个国家就真的呆不下去了,只是不知道该去何方,要是没有其他国家收留自己的话,早晚都会被朝廷鹰犬追杀至死。 事到如今,莫言唯有一声长叹。 走投无路啊! 天啊,你要是能给我指点一条生路,让我莫家香火得以传承下去,我莫言粉身碎骨相报。 “莫将军?” 一个细细小小的声音从楼上传来。 莫言向上望去。 一个娇娇小小的女孩正扶栏相望。 “你是何人?” 莫言的眼光可不是莫问天那么有问题,一眼就看出了孟星文身上穿的虽然看起来普通,可是绝对是普通人家穿不起的精细制作的上等衣物,在这样一个偏远的关卡前竟然有一个非富即贵的大户人家的小姐,这简直就是鸡窝里突然跑出来一只凤凰一般可疑。 孟星文哪里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自己的身份,连救了自己命的莫问天她都不敢将自己的身份全盘托出,更何况现在情况不够清楚的时刻,天知道这个莫言的身边有多少奸细,万一有谁想挟持自己的话,可就是哭都来不及了。 只是招揽一个大将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孟星文不得不冒险一试,她现在早已在暗中支持了几个商团,更有成寻在文官之中立下了雄厚的根基,只是在武将上单薄了很多,要是能将莫言收归帐下的话,自己在文武两方面都有呼应,加上强大的财力支持,孟星文就有把握保证自己的性命可以安稳那么一点了,不至于像以前那么的惶恐不安,夜夜难以安睡。 一个现代人在古代,简直就是生活在虎狼之中,特别是帝王之家,更是一点安全感都没有,天知道想要自己命的人会不会是自己的亲弟弟! “可否上来一叙,你和莫问天两个人上来,其他人都请在楼下休息片刻。” 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莫问天是自己未来的打手兼保镖,很多事情最好不要瞒他,这样也省得自己费口舌和他解释自己的来历,只要能说服莫言,莫问天就绝对不可能跑出自己的手心了,哪怕是他想跑,也会让莫言给抓回来,因为只有自己活着,莫家才有活下去的靠山,如果自己死了,莫家就死定了。 试想在这样的情况下,莫言怎么会让孟星文死?最好的护身符莫过于莫问天这个超级保镖了。 呼呼,小莫莫,你跑不出我的五指山! 嗖嗖,两个人影跳到了楼上,吓了孟星文一跳。 有武功就是好啊,连门都不用走,想跳谁房间就跳谁房间,等我有武功了,我也这么玩几次! “孟星文,你搞什么鬼啊?我伯父可没有时间陪你聊天!”莫问天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将怒气都发到了孟星文的头上。 孟星文咬牙,我忍,等我收服了你伯父,呼呼,我就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莫将军,请坐。” 小莫莫,看见没有?我在和你伯父说话,小子!乖乖的在一边站着! 莫言制止了莫问天的再次发火,眼神锐利的看了看孟星文,这个女孩一举一动都尽显名家风度,没有一点畏惧低微的表现,落落大方,亭亭玉立,清秀可人,富贵逼人……(省略无数赞美的词汇),这样的一个仙女般的人物怎么会在这里出现? 似乎侄儿和这个女孩认识,那么…… 莫言的眼神看了看莫问天,带着几分疑问。 “伯父,她是我在京城长安带回来的,本来以为是曹家姐姐,后来才知道是买下曹家姐姐的富户,那时候我已经带她快到边关了,我怕她走漏风声就将她带到了这里。” 莫问天解释了一下自己和孟星文之间的关系。 “哦,原来如此。既然是一个富户,那么就丢下去杀了好了。” 此话一出,莫问天和孟星文都是大吃一惊。 37、狡猾狡猾地 没看出来啊,这个看起来五大三粗壮壮实实的汉子,竟然杀人不眨眼的,连自己这么可爱善良温柔多情娇媚迷人的女孩都忍心下手杀害,这真是的辣手摧花苍天无眼,大出意料之事。 孟星文眼珠连转,这个家伙到底想干什么? 真的要杀自己?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不至于动手杀人吧? 更何况自己是想救他啊! 哪有啥都不说,直接就要干掉自己的? 不合乎道理啊,想不通! 不但孟星文想不通,莫问天也想不通。 第三十一章到第四十一章 (7) 他舔了舔微微有点干涩的嘴唇,一边向着孟星文走去,一边询问莫言:“伯父,为什么要杀她啊?她不过是一个女孩而已。” 莫言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没有说话,但是意思很明显,绝对不是饶过孟星文的意思。 孟星文心中拿不定主意,不知道这个莫言到底想干什么,真的想杀了我?没理由啊!难道他是个疯子?也不可能啊,要是疯子的话,能镇守边关这么多年吗?除非他是想试探我! 对,肯定没错的,他就是想试探我。 孟星文站直了身体,冷哼一声道:“可悲啊可叹啊!我死不要紧,就怕某些人随后就跟着我一起死了。唉……” 微闭星眸,孟星文留下一条缝隙看着莫问天,就算真的想死也不想死在他手里。 就看自己猜没猜对了,要是这个莫言真的不阻拦莫问天的话,孟星文哪怕去跳楼也不愿意就这么被人杀了。 莫问天有点迟疑,看了看莫言。 莫言粗犷的脸上一点神情波动都没有,木然的看着孟星文在那里做戏。 为将这么多年了,还能让一个小孩子给骗了? 莫问天缓缓抽出宝刀,手腕一振,就要挥下。 “慢!” 莫言终于出声了,因为他看见了孟星文的小腿在发抖,目的已经达到,再演就过分了,不能让孟星文以为她掌握了主动,也不能让孟星文认为她自己万念俱灰,这个分寸必须在孟星文吓坏了,对她自己的信心动摇的时候,还不能让她丧失一切信念,不然就玩过火了,万一孟星文真的要玉石俱焚,自己莫家岂不是要跟着一起死? 好不容易才出现的一丝生机,可不能放过了。 “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莫言肃然的脸上一丝表情都没有,依然稳重的像座山。 莫问天眨眨眼,看看脸色苍白的孟星文,在看看神情木然的伯父莫言,弄不明白他们两个在搞什么。 孟星文狠狠的蹬着莫言,再瞪莫问天,这个无情无义的东西,竟然真的想杀我!莫言身处逃亡之中,对一切都有怀疑也是很正常的,可你这个家伙竟然听他一句话就要杀我?枉费我还想招揽你做我的保镖,发生了这样的事之后,我还敢用你做保镖吗?这份工作……吹了! “没有,要杀就杀,别废话!大不了二十年后咱们再见!”这话对孟星文来说很可能是真的,对莫言来说就是孩子的气话了。 他的脸上浮现了一丝笑意,淡淡的道:“人死不能复生,蝼蚁尚且偷生,你可不要说那些死啊活啊的事情。”话锋一转,莫言再次说:“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 孟星文心中一凛,这次真的不敢再和这个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玩什么心眼了,不管怎么算,自己都要比他的见识差了许多,在他的面前弄这些心机,真的很可笑。 “莫将军,我有让你莫家活下去的办法。” 孟星文脸色很正式很严肃。 小脸紧绷绷的样子让莫问天看的一愣,这个样子似乎……更有味道了! 孟星文两只手在腹部附近相握,整个人看起来端庄高贵,侃侃而谈的样子更是充满了智慧的光辉。 莫问天在这一刻忽然感觉到,这个小女孩似乎并不是看上去那么幼稚单纯。 在他的心中一颗异样的种子正在慢慢的发芽,茁壮的成长。 莫言双眼一亮,果然不出所料,“什么条件?” 既然肯救我全家,那么一定是有交换的条件的。 孟星文看了看莫问天,“有没有办法不让别人窃听?” 莫问天傻愣愣的看了看她,“没听说过不让别人窃听的办法!” 孟星文差点让他气死,这家伙有时候挺聪明的,可有的时候怎么这么笨啊! “你运足内力听着附近的人声,然后在四周巡逻一下,见到可疑的人接近就拿下,这明白了吗?” 莫问天双手抱拳,恭敬的道:“是。”在这个时候,他竟然有种面对伯父一般的畏惧,那种天生的高贵气质让他自愧不如,不自觉的要服从孟星文的吩咐。 “去吧!” 孟星文摆了摆手,然后在房间里仅有的两把椅子中的一把坐下,伸手邀请莫言,示意他在另一个椅子上坐下。 莫言看了看那个放在门口的椅子,在看看孟星文坐的那个占据正位的椅子,心中似乎明白了什么,默默无语的在门口的那把椅子上坐下。 “我能救你全家的性命。条件是你莫家效忠于我!” 莫言没有出声,他知道这个女孩一定会告诉自己为什么能救自己全家的。 “我的名字叫孟星文,魏国长公主。这是我的印信,你可以看看。” 孟星文从脖子上摘下一颗小巧的玉牌,那上面的纹路竟然是“大魏长公主星文印”八个篆字。 莫言看了看这块一面雕刻着百鸟之王凤凰,另一面雕刻着这八个大字的印信,心中是极度的震惊。 这个魏国长公主竟然要招揽自己,莫非是想造反? 可是如果不投靠她的话,自己全家就会被唐国斩尽杀绝,功高震主的下场只有一个死,没有第二个办法,可是要真的叛国到魏国去,魏国能容下莫家吗?这十几年来,虽然莫家没有和魏国交战过,可是莫家毕竟是唐国的将领之家,唐国和魏国打了几十年,虽然这段时间和平相处了,可是两国人都知道,这战争早晚还的打,不彻底消灭一方是绝对不能结束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唐国的叛将,能在魏国得到重用吗?要是为将者不能带兵打仗,那么自己还算是一个将军吗? 第三十一章到第四十一章 (8) 孟星文看到莫言久久不发一言,明白他还是不能彻底相信自己的力量。 “事实胜于雄辩,莫将军可以先将全族迁往魏国,如果不能让你比以前还强的话,那么就算我们的交易失败,你可以随时离开,如果我让你重掌兵权,并且可以荣归故里……” 莫言抱拳道:“那时候,莫言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孟星文眼睛眯眯,“一言为定!” 莫言正容道:“驷马难追!” 好,一个大将到手了,或许在莫家还能找出几个将帅之才可以好好培养一下。 到时候……呼呼,文有成寻,武有莫言,文武双全,天下谁与争锋! 莫言也暗暗偷笑,性命无忧,名利双收,未来一片光明! 一大一小两只狐狸都笑的很狡猾。 38、落花流水 等莫问天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就看见两个脸上都是笑容,仿佛几十年没有见过面的老朋友一般在聊天的一大一小、一老一少。 莫问天挠了挠头皮,不是不明白,是这个世界变化太快。 不等莫问天走近跟前,莫言就吩咐了,“小天啊,你已经插手了这件事,只要那些大内高手回报的话,你一个叛逆的罪名是跑不了的,而我和这些袍泽们已经是罪责难逃,为今之计只有离开唐国,去魏国躲避风头,而你必须留在孟小姐身边保护她,也只有她才能消去你的罪名,不让你的父母都因为你的莽撞而流亡天涯。你可明白?” 叫孟星文为孟小姐,而不是称呼她为长公主,这是孟星文自己要求的,在这个边关地带,各国的探子多如牛毛,万一有哪个对魏国有什么意见想报复一下的话,孟星文可防不过来,所以保密身份是必须的。 另外一个目的就是将莫问天留在自己的身边。 如果孟星文的身份暴露出来的话,当地的军队和官府必须要派人保护孟星文回长安,那时候有人保护自己,莫问天就不能留下,而隐瞒身份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将莫问天留在自己的身边。 这一点也是莫言同意并且赞成的,近水楼台先得月,天天陪在长公主的身边,就算不能有什么特别的进展,也可以得到最新的消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事情还少吗?莫言如果不是离开京城这个权利中心太久,而且不得圣旨不可以回京的话,他也不至于落到如今的这个下场,只要在皇帝身边逢迎几句,想来也没有这种天降横祸的事情。 只可惜,现在一切都晚了。 只能好好的和孟星文搞好关系,希望能在魏国重头再来,再起风云。 商议之后的结果就是莫问天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莫言送给了孟星文。 “她?” 莫问天不明白这个女孩何来那么大的能力,竟然能保证自己不会因为这个叛逆的罪名而被追杀,甚至连累父母家人,难道这个女孩是皇帝老子的女儿? 要不就是皇帝老子的妃子? 想到这一点,莫问天就觉得自己的心里很恶心,想到那个四五十岁的老皇帝和这个十二岁的女孩在一起的场景,他就想吐,甚至想拔刀杀人,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想,似乎是嫉妒和羡慕的混合在一起的感觉。 嫉妒?莫问天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嫉妒那个皇帝,羡慕?似乎也说不上啊。可是为什么一想到孟星文会嫁给某个人,自己的心就一揪一揪的疼哪? 十六岁的莫问天以前只知道学武练武,从来没有和一个女孩子在一起这么久过,也从来不知道一个女孩子会这么好看,说话的声音这么的柔软甜蜜,接触的时间越久,莫问天就越觉得自己和孟星文相处的时间太短,恨不得一天当成十天来用,也恨不得自己的脚步越走越慢,永远到不了边关,他自己都不明白明知道这个女孩不是堂兄的未婚妻为什么还要抓着她不放,只是……舍不得,舍不得她离开,舍不得看不见她,舍不得听不到她,只要每天能看见她,听见她的声音,哪怕她对自己从不客气,莫问天也觉得自己的心里很满足,前所未有的满满的,幸福的感觉。 听到伯父让他跟在孟星文的身边保护她的安全,莫问天脸上保持着恭谨严肃,可是眉梢飞扬的笑意还是瞒不过别人。 莫言无声在心中叹息一声,落花有意逐流水,流水无心恋落花,侄儿的心在她身上,可她的心在哪? 孟星文也是眉开眼笑的,这个保镖现在算是到手一大半了,只要再骗的他父母也同意的话,这辈子就算卖给我啦。 以后有苦有难你去顶,有吃有喝我先上,这样的生活真是不要太潇洒喔。 不枉我辛苦装脆弱陪他来西方边陲旅游一番,能得到这么一个未来的高手,也算是值得的。 三个人各自都有各自的想法,各自的目的都达到了,自然也就没有了其他的意见,当下孟星文写下一封书信,让莫言拿着去魏国找成寻,成寻自然会给他安排进入军队的机会,这沿途自然也会有魏国的探子帮着联络维持,在魏国的帮助下,离开唐国不是什么难事。 孟星文在这里也见到了属于自己旗下的商人的旗号,只要和他们交代一下,这些商人也会将莫言的家人带到魏国的。 现在魏国和唐国正是和平时期,魏国一向强势,魏国商人的车队很少有唐国士兵敢检查的,带几十个人走是件很简单的事。 第三十一章到第四十一章 (9) 拿到了孟星文的手书,莫言是一分钟也不愿意等,连夜就带着自己的手下和家人和那些魏国商人离开了。 那些魏国商人迫于长公主的命令,虽然长公主没有出现,只派了一个拿着长公主手书的人,他们也一样不敢违背,损失了不少的金钱,将还没有出手的货物丢给几个伙计,大部分人连夜返回了魏国。 既然莫言走了,莫问天被莫言强令来保护自己。 没人管束,还有一个强大的高手听令于自己。 孟星文就很得意的笑了。 月黑风高,正是一个外出打劫的好时候啊! 39、太欺负人了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两个黑影穿行在梧桐镇的大街小巷,不时的躲避偶尔出现的路人,躲躲闪闪的样子十分的鬼祟可疑。 “我说孟小姐,不用穿成这样子去弄钱吧?很古怪的装扮的!”高个的那个黑衣人十分不满的嘟囔着,声音大小正好能让前面那个小小的黑影听见。 “你懂什么!这叫规矩,打劫的抢钱的都必须穿黑衣戴头套,要不是没有手套,这手套也必须配备上的。要做一样象一样,哪有穿着平日里的衣服就去弄钱的?那样岂不是都知道你是做贼的啦?笨~~”前面那个小小的黑影掐着腰凶巴巴的训斥着后面的那个高个的黑衣人。 高个的这个黑衣人其实并不算高,大约一米七十多一点的样子,比前面这个小个子的人影是高了很多,几乎是一个头的距离,前面的这个黑影大约就是一米五多一点而已。 两个人都穿着黑衣,黑裤,黑色的布鞋,脸上还蒙着一块黑布。 高个的这个背上背着一把大刀,前面的那个只拿了一个口袋。 “为什么我拿刀,你拿口袋?”高个的再次问了起来,这不是欺负人嘛,你拿的都是轻巧的,我却要背着这么一把几十斤重的大刀,很沉的,虽然我不怕沉,不过这也是对我的轻视,我要抗议这种不公平的待遇! “哪有那么多的为什么?我是老大知道不?你伯父将你交给我了,听清了没有,是交给我了,你就要听我的,给我干活,不然我就赶你走,让你流落街头,让你没地方住,没有饭吃!听见了没有,不许和我顶嘴,不然就打打打!” 小个子的黑影再次凶巴巴的教训了一番高个子的黑衣人,见他没有了话说,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小个子的黑影停下了脚步。 高个子的黑衣人看了看周围,到地方了?没有啊,怎么停下了? 小个子的黑影尴尬的咳嗽了一声道:“小天,你来带路,我不认识路。” 高个子的正是莫问天,闻言不由得翻了一个白眼,差点晕倒,不认识路你还在前面一个劲的走?我还以为你认识路哪! “跟好了,我的老大,您可千万别把自己丢在大街上!” 这么明显的调侃语气,孟星文是听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压低了声音恶狠狠的说:“闭嘴,再不听话还是打打打!” 心里暗自庆幸啊,多亏带了蒙面巾,脸红别人也看不见。 两个人再转了几个街角,终于来到了一个高墙边上。 孟星文四下瞧了瞧,很像一个做贼的模样,然后她傻乎乎的问了一个问题。 “怎么没有门啊?” 莫问天差点吐血,“拜托,我们是来做贼的,你还想人家开了大门迎接我们进去啊?当然是跳墙进去了!” 孟星文哦了一声,一把拉住要跳进去的莫问天的衣服。 “你干嘛?” 莫问天很疑惑的看了看孟星文,他都做好跳的姿势了,干嘛拉住自己? 谁知道孟星文更恶狠狠的说:“我倒要问问你干嘛?你想自己跳进去,把我丢外面望风?” 莫问天这才明白过来,原来孟星文跳不过去,这才拉住自己。 “对不住,我忘记你不会武功了,你说你,不会武功来干什么啊,还不够添乱的!” 看到孟星文的凤眼瞪的老大,里面嗖嗖的都是寒光,他识趣的闭上了嘴巴,拉住了孟星文柔软的小手,两个人轻飘飘的越过了墙头,落在了墙里面。 两道黑影从旁边飞快的又无声的窜了过来,头部位置上两排锋利的牙齿冒出了寒光。 竟然是两只特大的狗。 孟星文捂住自己的嘴,低声的尖叫了一声。 好可怕的大狗,足足有一个人那么大,站起来比自己还高,扑过来的样子实在是太可怕了。 莫问天看了一眼惊慌却依然克制自己不叫出来的孟星文,心中对这个女孩很是佩服,明明很害怕,却能保持不慌乱,十分的罕见,怪不得伯父十分看好她,认为她一定能保证莫家再起风云,看来还是有些证据的。 随手一挥,那两只獒犬同时微微一顿,轻飘飘的摔在了地上,僵硬的就像是木头。 “哇,点穴呀!太神奇了!藏獒看家啊,真有钱!” 孟星文惊奇的踢了踢全身僵硬的两只大犬,那两只狗只能转动眼珠,根本就不能动一丝一毫,真神奇。 莫问天得意的道:“那当然,点穴功夫可是十分高深的功夫,只有心地善良品性优秀的人才会得到教授,本性恶劣的人是根本学不到的。” 孟星文扁了扁嘴道:“我不是惊奇你会点穴功夫,而是惊奇你怎么会找到狗身上的穴位,这门学问可是几千年来也没有解决的大难题。” 第三十一章到第四十一章 (10) 莫问天的得意瞬间化作流水,怒道:“我才不告诉你哪!” 孟星文也怒了,“不告诉拉到,谁稀罕!哼~~” 当下就一路向着大宅而去,莫问天在她身后十分恶劣的说:“当心有狗!” 孟星文的脚步一顿,在前进还是后退之中犹豫了一下之后,还是乖乖的躲到了莫问天的身后。 有了能点狗穴道的莫问天的探路,孟星文的大贼之路前进的是有惊无险,摆平了七八条恶犬之后,孟星文跟着莫问天进到了大宅之中。 在进门之前,莫问天从怀里拿出了一个核桃递给孟星文。 “咦?你这么好,还给我核桃吃,我对你的印象分又高了一点喔!” 孟星文没想到莫问天这么粗线条的人竟然还会想起送女孩子东西,只是送核桃似乎有点特别,而且只送一个,似乎少了点,而且这个核桃也小了点,好像没有成熟的样子,看起来不是很好吃。 就在孟星文寻摸找什么东西来砸开核桃的时候,莫问天眼眉一跳,说了一句完全出乎孟星文预料的话。 “我不是让你吃的,是给你含着,省的你乱说话!” 什么叫气煞?什么叫憋气?什么叫郁闷到了要爆炸?如果不是明白自己绝对打不过他,孟星文拼命的心都有了。 他喵喵的,太欺负人了! 40、要钱不要命 “姓莫的!”孟星文挺了挺自己并不高耸的胸部,站到了莫问天的面前,用自己最最最恶毒的眼光看着他的眼睛。 “怎么地?” 莫问天抱着胳膊,斜着眼睛看着她。 憋了半天气,孟星文咬牙磨牙,就是下不了口,这家伙内力太高了,咬他都怕崩了自己的牙。 缓缓吐出一口闷气,孟星文露出一个比哭好看不了多少的笑脸,“没事,叫着玩玩。走吧,进去搬钱。” 莫问天眼角又跳,这个女孩真的挺猜不透的,要是个男人早和自己拼命了,可她竟然能忍下来,好像没事人一般,反而让莫问天疑神疑鬼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这女孩不会是憋着什么坏主意等着自己出糗吧?对她要小心一点。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走进大宅,当然是莫问天在前,孟星文在后。 据说,嗯,是据莫问天说,这里是一个大富翁的住宅,里面不但装饰的富丽堂皇,还有不少各种珍奇的宝贝,只要拿出一件就能卖不少钱。 根据孟星文的观察,这里既然有现代价值几十万的藏獒看家,还不止一条,那么要说里面没有值钱的东西是绝对不可能的。 于是孟星文就看到了很多不一样的东西,有西夏的骆驼脑袋,有楚汉的丝绸,有唐国的瓷器,有魏国的刀剑,就是没有一件珠宝。 刚想说话,却发觉自己的嘴上绑着一条手帕,这是刚才和莫问天商议后的结果,那个黑乎乎的核桃打死也不能含着的,换成孟星文自己的手帕绑到了嘴上,让她记住不要随便说话。 孟星文恨恨的看着莫问天的背影,用手在他的背后做各种小动作,插他,扇他,踢他,揍他,总之是用自己能想到的一切恶毒办法对付他,在自己的脑袋里。 武力值不足啊,想对付他都不敢,孟星文还是第一次感觉自己有什么事情无能为力,那就是站在一个强大的男人身边,实在是很无奈的一件事情,想对付他都不敢。 凭莫问天的武功,怎么可能不知道孟星文在他的背后搞那些小动作,只是这种孩子气的出气办法对他来说一点用处都没有,他懒得理会罢了。 两个人沿着房间里的走廊,弯弯曲曲的走了差不多有八十米,才到了一间很宽大的大门前。 孟星文疑惑的看着他,这个很简单的木门就是藏宝库?不会吧?这么简单的防护措施怎么可能防住贼啊,如果说是餐厅还差不多。 莫问天用一种很特别的眼神看了看孟星文,然后推开了这扇关着的大门。 灯火辉煌。 无数的宾客。 俊男靓女。 美酒美食。 悠扬的音乐声。 高档的家具。 一个完美的宴会。 让两个黑衣人给破坏了。 房间内的所有人都在瞬间凝固住了自己的动作,呆呆的看着门口的这两个黑衣人。 孟星文也在看着莫问天。 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这是主人的宴会厅! 莫问天动了动眉毛。 没错,我就是找的这里的主人。 “所有人不要乱动,我只是找主人借点钱花花。” 孟星文瞬间被莫问天的话给雷晕了,不会吧,这么直接?让人家心里一点准备都没有。 一个身材高大的胖子往前走了一步,十分威严的说:“护卫,给我拿下!” 站在墙边的十几个木桩子一样的护卫活转过来,一下子就扑向了莫问天和孟星文。 孟星文很明智的躲到了莫问天的身后,指了指莫问天,示意那些恶狠狠扑向自己的护卫们自己是很无辜的。 莫问天气得咬牙,太无耻了,这样的动作根本瞒不过他的耳目。 右手一拦,将两个护卫的拳头拉住一收,再一送。 两个护卫就飞过了人群,撞到了对面的墙壁上。 左手如同没有骨头一般绕过左侧扑来的一个护卫的拳头,闪电一般重重吻上了他的下巴。 这个护卫如同安装了弹簧一样飞了起来,直撞上了棚顶,才落下,失去了意识。 第三十一章到第四十一章 (11) 另外几个人的拳头眼看就轰击到了孟星文的身上的时候,一层柔和的气层将所有的攻击都给挡了下来。 哼! 莫问天一声冷哼之后,右手食指连点,八个护卫大汉瞬间觉得身上一麻,惊讶的发现自己的身体一动也不能动了,他们的眼神里都露出了惊骇的神色,这样的高明身手做强盗简直是太浪费了,如果参军的话,到哪里都能封妻荫子,封王拜相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怎么会做贼哪?想不通啊!实在想不通! 眼见所有人都被震撼住了,孟星文马上就神气了起来,从莫问天的背后跳了出来,拉下嘴上的手帕,娇声娇气的喊道:“打劫,男的站左边,女的站右边,不男不女的站中间,喂!说你哪,别装着喝酒站在中间不动!我们是神奇双侠,只要钱不要命!” 41、真的很不好意思 轰的一声,人群立刻分成了两队,一边都是男的,一边都是女的。 没有人站在中间。 孟星文很满意自己的话达成的效果。 晃了晃自己手里的特大号的布袋,“各位,就不用我多说什么了,把值钱的都拿出来吧!” 那个似乎是主人的胖子再一次的站了出来,虽然他也很不想站出来,可是自己是主人,不出来的话,似乎也说不过去。 壮了壮胆子,那个胖子冲着孟星文道:“你可知道我是谁吗?我可是新任边关大将胡车儿的大舅哥,怕了吧!赶紧自己去官府自首的话,我就不说你什么了,不然的话,我妹夫一生气,十几万大军能将你们砍成肉泥!” 孟星文和莫问天都对这话鄙视的很。 莫问天虽然对军队的事情不太了解,也是在军营里长大的,知道一个边关大将的撤换并不是很简单的事情,涉及到了方方面面的交接,别说伯父根本没有和新将军交接,就算真的交接了,也不是几天的时间就能办完的。想将十几万大军开出来捉两个小贼?那更是个笑话,没有兵符在手,谁敢私自调动一兵一卒?那就是谋反的大罪!胡车儿长了几个脑袋也不够砍的。 孟星文更了解一些内幕,这样的紧张时刻,前任边关大将潜逃,新任边关大将刚刚上任,这个时候正是在清理内部值得怀疑的人,安插自己的亲信的重要时候,怎么可能来理会一个小镇上的小富翁的死活,别说他不一定是那个边关大将的亲戚,就算真的是,想等胡车儿来救他,也许尸体都结冰了。 再者说,唐国是可以三妻四妾的,天知道那个胡车儿娶了几个老婆,万一忘记了这个胖子大舅哥的话,吓唬孟星文和莫问天的意图就是一个笑话。 这一点让孟星文很不喜欢,凭什么男人就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却只能三从四德,就差了两个字,可差别就天地一般的大。 魏国就比较好点,很少有人娶两个老婆的,因为魏国皇帝,也就是孟星文的这辈子老爸,就只娶了孟星文的妈妈一个女人,其他的女人都是宫女,这么多年来,孟星文很少发现她爸爸会进其他女人的房间,很多时候都是忙公事,连和家人在一起吃饭的时候都很少,就更别提有什么儿女情长的心思了。 在魏国皇帝的眼里,永远都是忙不完的公事,操不完的心,批不完的奏章。 魏国渐渐强大,可皇帝却一天比一天老了下去。 不过三十多岁的年纪,就已经老的像四五十岁的老人了。 “行行行,你妹夫最厉害,我很害怕,所以我要跑路,而要跑路就要吃东西要睡觉,这些没有钱可不行,你说是不是?” 孟星文踮着脚拉住这个胖子脖子上的那串红玛瑙的项链,一副你不放手我就使劲拉断它的架势。 那个胖子拉着项链,就是不想交给孟星文。 “你这个强盗,骗子,小偷,无耻的下流胚!” 胖子拉着项链,孟星文根本就扯不下来。 “死胖子,你放不放手,信不信我拿刀砍了你的手?” 那个胖子哭丧着脸,不敢说话,却还是不放手。 孟星文急了,在自己的腰间一按,一声龙吟,菊花刀从孟星文的腰带里抽了出来,寒光闪闪,吹毛断发,刀身犹如水波一般清澈晶莹。 “这刀是一把好刀!” 胖子很快就下了论断,然后他就松了手,眼睁睁看着孟星文将他的玛瑙项链拿了去,因为这刀“很不小心的”放在了他的脖子上。 在武力威胁之下,胖子明白了生命比金钱更可贵的道理。 接下来就简单的多了。 孟星文“很不小心的”划破了几个还不肯将首饰交出来的女士的衣服,结束了她们拥有珠宝的历史,开创了自己来保管这些珠宝的新纪元。 从别人的手里抢东西的感觉,让孟星文呼吸都急促了,心跳的好快,小脸蛋都是红红的,要不是有蒙面布挡住,别人都会看见她的脸红如血。 现在就只能看见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很迷人。 莫问天在这段时间里,打倒了来救援的高手不下三十人,在走廊里堆了一走廊的人体雕塑。 有这么强大的武力做支持,孟星文的第一次“借钱”生涯完满结束。 “嗯呵,真的很不好意思,大家这么热情踊跃的借钱给我花,在你们的盛情之下,我只能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你们的借款,放心,这些珠宝啊首饰啊,我一定会保管好的,只要我有饭吃的一天,它们就是完好无缺的,你们要是担心找不回这些珠宝的话,可以拿钱去各个珠宝商店里去换回来,要是你们肯拿不记名的银票来交换的话,我也是会答应的。” 第三十一章到第四十一章 (12) 众位商人和他们的夫人们用一种很哀怨很哀怨的眼神看着孟星文,在她的布袋里不但有他们的珠宝,还有他们的银票,你让他们还能怎么拿银票来换啊? 孟星文抱着这一袋子的金银珠宝,沉甸甸的好不坠手,乐的是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像个小小的月牙。 42到55章 (1) 42、珠宝白痴 “拜托,你能不能不要那么贪财的样子?好像没有见过钱似的。” 莫问天带着孟星文从大宅里飞驰了出来,一边跑,一边还训斥着孟星文,在他的心目里,这个女孩不过就是一个富贵之家的娇小姐,娇生惯养的,没见过世面,见到一些金银珠宝就大惊小怪的,看那贪婪的样子,莫问天都觉得很丢人,也不知道她拿那些精美却不实用的珠宝有什么用,这个世道还是金银才是真正的保值货币,那些珠宝买的时候花钱很多,可是想变卖的时候就很困难,也不值钱了。 带着这么多东西她也不嫌沉! 孟星文紧紧的抱着怀里的口袋,有莫问天用内力带着她飞驰,孟星文一点力气都不用出,就可以跑的飞快。 这些珠宝都是自己今天晚上的劳动所得,虽然来的不怎么光彩,却真的是孟星文来到这个世界上第一次凭自己的双手“赚”到了钱。 小时候那些大臣们送的礼物虽然都很好看,可是没有几件珠宝首饰,大多都是布料和装饰品,比较珍贵的都让皇上老爸给收进国库了,孟星文是一点也没有捞到,或许别人都以为她那时候很小,不会记得这些礼物,可是却不知道孟星文从出生就开始拥有成年人的智慧,过目的东西虽然记的不多,那些珠宝却是恰巧能记住的一个。 对此,孟星文很是惦记了许久,可惜的是进到国库里的东西早不知道送给谁了,等孟星文假装无意提起的时候,皇帝老爸才恍然哦了一声,轻描淡写的一句花了,就完事了。 能和皇帝生气吗?敢和皇帝老子生气吗? 孟星文一直耿耿于怀,今天终于可以得到梦寐以求的珠宝了,她能不珍惜爱惜疼惜舍不得放不下吗? 一直以来,孟星文一直都没有可以挥霍的时候,虽然生在帝王之家,虽然她的月利不少,可是这些钱都是左手来右手走,都让她用来投资扶持一些比较靠得住的商人了,自己能花的钱并不多,很多时候都是量入为出,要不是目前的魏国只有她一个长公主,弟弟还很小,没有什么威胁的话,孟星文恐怕都没有余钱度日了,正因为她现在是长公主殿下,很多时候可以凭借这个身份得到别人的供奉,孟星文才能让公主府的下人们不至于饿肚子,就算这样节省,公主府的下人还是最少的,大部分都让孟星文派出去联络各地商人,传递消息了。 别看孟星文现在身边的人少,可是在她控制之下的人可不算少,魏国每个城市都有属于孟星文的店铺,全国最大的连锁经销商就是她,只是大部分的商人不知道老板之上还有一个神秘的老板而已。 固定资产日益增多,可在孟星文手里的零花钱却少的可怜,这次被莫问天绑架出来,等于给了她一个免费旅游的机会,所以孟星文才这么安分的等着事情慢慢过去,不然的话,就算孟星文再胆小,魏国在唐国里的奸细无处不在,长公主的模样可是他们必须要注意的,怎么可能让孟星文在唐国到处乱跑而不闻不问!这都是孟星文在暗中使用了联络手势,告诉细作们不要太紧张自己的结果。 虽然莫问天武功高强,可是好虎架不住群狼,魏国的高手也不是吃素的。 在莫问天的警戒范围之外,可是有好几个魏国高手盯着他的一举一动哪,如果有什么冒犯的地方,魏国高手自然会在关键时刻出手救下长公主。 夜色已深,莫问天带着孟星文很快就去了很远,这次不再向边关走了,而是要返回长安。 既然已经谈妥了一切,回边关也就没了意义,伯父一家和曹家的联姻不过是权宜之计,为的是在朝中有一个内应,此次曹家受了连累,莫家也不能见死不救,这次离开唐国正好裹带着曹家一起走,孟星文在信中也有了安排,多带几个人而已,自然是没什么问题。 只是能离开的都是曹家最主要的人物,其余不太重要的旁系都被丢下了,等到莫家和曹家在魏国站稳了脚跟,自然会慢慢将其余亲戚接走,现在却是顾不得。 孟星文落个清静,一路只顾观赏各式珠宝,还是第一次得到这么多的珠宝,真真是舍不得离开自己身边一秒。 “好漂亮的珍珠项链,个个圆润光洁,个头也大,这串至少值一千两;这块玉佩也不错,玉质好,雕刻也好,值一千两;这个玛瑙项链更好,一百零八颗,样子几乎一样,色泽也几乎完全相同,太好了,这个至少也是一千两。……” 于是莫问天明白了,孟星文是一个珠宝白痴。 她根本就不懂珠宝的价值,只是喜欢那些闪亮的耀眼的看起来漂亮的东西,对真正珍贵的宝石根本就不知道其珍贵的价值所在。 比如被孟星文认为是好东西的那块玉佩,不过是块上好的白玉而已,而在口袋角落里让孟星文忽视的那块墨玉的价值当是她手中的那块的十倍以上,这还是一个估价而已。 孟星文手里的这块白玉佩的价值也不是一千两白银就能买下的,至少是一千两白银的十倍价格。换算成人民币的话,价值将在一百五十万以上。这还是不计算历史价值的价格。 在现代,清朝以前的文物是不允许买卖的!更不允许带出国界。 43、算我怕了你啦 向着东方走,太阳升起的方向。 一匹瘦弱的老马,一辆吱扭声不断、随时都好像会散架的破车。 42到55章 (2) 一个阳光少年坐在车辕上,闭着眼睛,似睡非睡,任由那老马沿着大路慢悠悠的散步。 后面挂着一张青布帘的车厢里传来一个女孩柔美的声音,在轻声哼唱着谁也没有听过的小曲,婉转的歌声传扬的很远…… 屋檐如悬崖 风铃如沧海 我等燕归来 时间被安排 演一场意外 你悄然走开 …… 琴声何来 生死难猜用 一生去等待 (酷狗搜索—王雅洁—千里之外,接近我设想的孟星文的声音。另外小小的说一句,都收藏我的书了吗?没有收藏的就收藏一下吧!拜托……) 少年神情轻松自然,嘴角带着一丝温暖的弧线,星眸之中闪烁迷醉色彩,这小曲虽然没有听过,可是曲中的那种淡淡的柔美轻松淡泊,隐藏在轻快的节奏感之中,明朗上口,容易学,容易唱,只是想学好唱好并不容易。 多亏莫问天并没有听过原唱,不知道杰伦的大名,让孟星文的一曲翻唱给唱的神魂颠倒,迷醉不已。 如此多才多艺的才女,世间罕见,宁错抓、莫放过! 莫问天摸了摸腰间的宝刀,倒要看看谁敢和我抢! 这一路安全许多,没有强盗,没有土匪,和来时一样。 巴蛇被杀了,也没有其他的巴蛇来报复。 就连小虫子都没有一只来捣乱的。 过了三四天之后,孟星文的口头语就成了这么一句:“无聊啊无聊,实在太无聊!” 孟星文无聊了,莫问天就无奈了。 天天有这么一只打不得骂不得的大小姐在耳旁唠叨,就算莫问天内力再高,也不过是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心性实在是受不住。 “我说,是你要慢慢的游玩的,现在却天天吵吵无聊,难道我能给你有聊吗?拜托,不要吵了好不好?” 孟星文掀开布帘,将手里的珠宝丢到小木箱里,嘟着嘴道:“人家本来以为西风、古道、瘦马很有诗意的,谁知道这么无聊,我不管,就不管,你要陪我玩!不然我要是闷死了,你就没有主人了!” 莫问天眼睛一瞪,主人?我伯父让我跟随你是没错,可我莫家儿郎顶天立地,习得武艺卖与帝王家,你有钱是不错,可是想做我主人的话,还差的远哪! “死小莫,你敢瞪我!不想活了?” 孟星文一只手掐腰,一只手一指,做了一个茶壶式,自觉很爽很威风! 莫问天哪里管她姿势是否优美,随手一指拂去,孟星文就固定成了那个姿势。 “死小莫,臭小莫,你竟然敢点我的穴道,你不想活了?” 莫问天哼哼了两声,再次点出一指,顿时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孟星文张了张嘴,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只能用自己最最恶毒的目光看着莫问天的背影,而他却若无其事的继续赶车。 这次却不再平安了。 不一会的工夫,附近就围上了七个穿的花花绿绿的紧身衣,腰间却挂着一块小金牌的高手。 “什么人?” 莫问天一挺腰身,从车上跳了下来,顺手拉住了马车。 眼前的这七个人,穿的十分奇怪,神情气色沉稳,眼神犀利,一举一动都透露出精干利落,分明都是功夫深厚的高手,比起莫问天虽然有所不如,年纪也大了很多,但是能有这样的身手可不是一般人物能拥有的,更何况一下子出现七个之多! 来意不善! “朋友,别介意,我们没有什么恶意,只是希望朋友能对我们主人好一点,我们这些做下属的,不能眼看着主人受辱而视若不见吧?” 七个人隐隐占据了一个玄妙的阵势,让莫问天有种有力使不出的感觉,似乎自己随意一动都会招来七个人石破天惊的一击,莫问天自认为一个人对付他们其中的两个三个没问题,四个就够呛,要是一下子对付七个的话,就算是拼命的话,也最多能击杀其中的两个,而自己也要饮恨当场,没想到孟星文的手下竟然有这样的高手,这让莫问天的心中有了点堤防,态度也收敛了不少,平时他认为自己武功就算不是天下第一,也差不太多,可现在才明白,单打独斗或许他能武盖群雄,可是论起群殴的话,他一个人再强也架不住对方人多。 七个人虽然没有进攻,但是所站的位置已经威胁到了莫问天的安全,让他无时无刻不觉得有两三个人的目光落在他力所不及的部位,如果对方真的暴起攻击的话,莫问天没有任何把握能安全躲开。 莫问天冷冷的哼了一声,拂开了孟星文的穴道。 “莫问天!你竟然敢点我的哑穴!我和你拼了!”孟星文作势欲起,却见莫问天的手指欲动,吓得她赶紧坐回了车厢里,连连摆手说:“算我怕了你啦,不打不打。” 莫问天这才哼了一声,却换来周围的七声冷哼。 当着下属的面威胁他们的主子,这事可不好玩! 50、墙里墙外 皇宫。 红色的墙,金色的瓦。 勾栏玉砌,金碧辉煌。 五座汉白玉制成的金水桥,从金水河上跨过。 河水两岸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这边是人间,那边是人间天堂。 宽阔的皇宫广场上没有一点遮掩物,不是为了美观,而是为了防止有不怀好意者的潜入。 这里在某些人的眼里看来是权力的顶峰是人间最极致的天堂。 42到55章 (3) 无数人梦想进入这个地方,一飞冲天,一鸣惊人,封妻荫子,光宗耀祖。 可是这里在孟星文看来,不过就是一个装修的精美的监狱,无数的女孩在这里慢慢的虚度光阴,没有爱情,没有理想,没有自由,一直到老去的那天,才能离开,甚至是悄无声息的就死在了里面。 曾经有个大师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孟星文以为,有人的地方就有竞争,有黑暗,有残忍,哪怕是亲如姐妹,哪怕是好如兄弟,在接触到利益二字的时候,都会变质成了阴险狡诈,每个人都想出人头地,都想高高在上,可是谁在下面? 能在最高位置的,永远只有一个人,其他人都是下面,攀爬的时候,都是踩着别人的脑袋前进的。 威武雄壮的禁卫军把守着城门,冷冷的注视这些朝廷命官。 在他们的眼里,任何人都是威胁皇帝安全的人。 沉闷的压力从踏上金水桥的时候就有了,所有人都不自觉地闭上了嘴巴,默然的向着宫门里走去。 早就有人通知了这些禁卫军,所以孟星文走进皇宫高墙的时候,并没有人上前询问,几十个全副武装的禁卫军就这么在两旁默默看着他们慢慢的踏上金水桥,慢慢的走进朱墙。 宽阔的甬道两旁都是威风凛凛相貌堂堂的年轻禁卫军,金色的盔甲闪闪发亮,如同镜子一般光彩夺目。 三步一岗,五步一哨。 红旗飘飘,彩旗招展。 李徵已经在宫门口等着孟星文了,他骑马来去,不但回去换了衣服还洗了个澡,那种让人害怕的味道终于被洗掉了,现在的他看起来又是那么的英俊潇洒风流倜傥。 一件月白色的文士袍,胸前用不褪色的油彩画了一副墨竹迎风图,看起来很有股文质彬彬的感觉。 呵呵,孟星文心中暗笑,这李徵看来明白比富比不过自己,就开始玩高雅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李徵确实很帅,很有男人味道,年纪很轻,人也很耐看,不是那种奶油小生的脸,有点像苏有朋,只是要小的多。 孟星文淡淡的扫了一眼身后的莫问天,这个男人就不一样,总是给人一种很不好掌握的感觉,像刺猬又像狮子。危险的想摸摸看是不是真的那么可怕。 在宫门口,孟星文没有受到任何刁难,可是莫问天却被拦了下来,因为他的身上带了一把宝剑,不是说他腰间的那把当成腰带的软刀,而是他腰畔挂着的那把装饰的很漂亮的宝剑。 莫问天看看孟星文,如果孟星文不愿意,他绝对不会将宝剑交给任何人。 “给他吧,他们也是恪尽职守,不过我这把宝剑举世无双,如果丢了坏了,小心你们的脑袋。” 孟星文转身再次向里面走。 李徵赶紧跟上,然后和孟星文走了个并肩。 莫问天和潘娘跟在孟星文的身后,在他们的身后才是文武百官。 踏着汉白玉铺就的甬道,孟星文等一行人来到了皇宫内最大的宫殿太极殿。 门口的一个太监尖着嗓子喊道:“魏,长公主,星文公主觐见!” 里面传来一个威严苍老的声音道:“宣!” 这个死太监再次喊了起来,“皇上有旨,宣星文公主觐见!” 孟星文瞪了他一眼,死太监,刚才才弄倒了一个不怕死的没礼貌的,又冒出了一个你来,要不是场合不对,孟星文非得再作弄他一次才能出自己心中的恶气。 收拾了一下心情,孟星文双手虚合在胸前,肘与肩齐,口宣自己的封号,走进了大殿之中。 “魏国星文公主拜见大唐国皇帝陛下,祝魏唐两国世代友好,祝唐国皇帝陛下千秋万代江山永流传!谨代表我大魏国皇帝送上两国结交的国书和礼物。” 孟星文清脆的声音在大殿里回响。 一个宫女走上前来,接过了孟星文拿出的国书和礼单,转交到皇帝的案几之上。 趁唐国皇帝看国书的空暇,孟星文偷偷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 大理石的地面,黑紫色的,很光洁,不过颜色孟星文很不喜欢。 朱红色的盘龙柱,和魏国的一样,只是细微处有些差别而已,早看够了。 两只青铜的香炉袅袅冒着青烟,一股檀香的味道,早闻够了。 一道九阶的平台,上面是一个黄金铸就的案几。 案几后面坐着一个头戴金冠,身穿龙袍的皇帝。 皇帝的身后是一把九龙托珠椅,金光闪闪,还有不少的宝石镶嵌在上面,和魏国的龙椅差不多,可能都是一个工匠做的。 龙椅后面是一道巨大的屏风,上面画着天地星辰,自然星星都是用珍珠做的。 富丽堂皇,也仅仅是富丽堂皇而已。 高大的房顶很空旷,很拢音,也很无趣,没有人气。 “感谢魏国皇帝的盛情,来人啊,给魏国公主赐座!” “谢陛下。” 孟星文走了一路了,早就累了,看见唐国皇帝这么识趣,这句谢谢倒有了点真的感谢之意。 51、想当年 公主嘛,待遇自然是不同的,做的是沙发,呵呵,这个年代倒没有这么现代的东西,不过是一个椅子上铺了垫子而已,比起那些站着的大臣们可要强多了。 孟星文也很佩服这些大臣们的毅力,天天看着人家坐着,自己站着,这罚站可真够长的,偏偏还有人喜欢到这里站着,不让站就用脑袋撞墙,拼命的喊冤,你说让你回家种地不好吗?都说伴君如伴虎,可都想在老虎的身边呆着,生怕离的远了拍不上马屁,不能升官发财。 42到55章 (4) 看身边这些老朽的文武大臣们战战兢兢的样子,孟星文就替这个国家悲哀,凭这些迂腐的大臣们能带领大唐走向辉煌吗?天天就知道争名夺利,天天就知道互相排挤,没有一个有进取心,没有一个敢打敢拼的,时间已经磨去了他们的热血,现在他们就是一群占据高位的蛀虫,等着慢慢的老死才会把位置让出来。 魏国在这一点上做的就比较好,大臣大多都是年轻人,岁数都在四五十岁左右,正是稳重与智慧并存的好时候,魏国不需要太冲动的年轻人,也不需要太保守的老年人,稳重而努力的中年人是最合适的。 所以魏国的进取心虽然差了一点,却一直没有停下进取的步伐,只是迈的小了点。 唐国已经日暮西山,这个老皇帝失去了争霸天下的雄心,只剩下了一个保住自己目前地位与权势的守成思想,这样的皇帝带着这样的大臣,也怪不得大唐这些年寸土没有扩张不说,守土的大将们还被各种罪名抓的抓,杀的杀,流亡的流亡。 “你父皇最近身体如何啊?我们一直没有谋面,却很想见见他。真想看看这个一直威胁我大唐疆土的大魏皇帝的模样。”老皇帝在上面慢悠悠的感叹了一句。 孟星文暗自撇嘴,一山不容二虎,一海不藏双龙,国无二君,要是到了大魏皇帝和大唐皇帝见面的时候,那除非是其中的一个国家到了生死灭亡的时候,再也坚持不下去了,皇帝都被俘虏的时候。 “托您的福,我父皇现在身体好的很,他老人家也希望能在有生之年见到您,好和您聊聊这些年的趣事。我父皇一直嘱咐我们,要多多向唐朝学习,大唐的礼仪一直是我们很向往的。” 大唐的皇帝没有说什么,可台阶下的大臣们却都变了脸色,老皇帝糊涂了,可他们不糊涂,通过星文公主的话就知道,大魏一直吞并大唐的心不死,早晚会有一战,甚至大魏皇帝都想在自己有生之年完成统一两国的伟大理想,这个想法太可怕了,有些大臣马上就打算等散会之后好好和魏国公主聊聊以后的发展趋势。 “唉,难为他还想着我,当年我要不是好色了点,我们甚至可能是对好朋友,我可是对他的那首《双飞燕》一直记忆犹新啊,‘老来寒暑几度,羔羊跪乳鸦反哺,白头人犹在,亦如黄土’现在想想,他要比我幸福的多,我百子在膝下,却没有几个能真心对我的,个个都盯着我的位置,生怕我会将位置给别人。” 一个大臣忍不住劝慰道:“陛下,您还是谈谈两国和谈之事吧!” 老皇帝一瞪眼睛,“大胆,朕说话的时候,哪有你插嘴的份,下去!” 那个大臣还要辩解,却见皇帝已经摸起了一个砚台要砸下来,赶紧抱头窜了出去。 孟星文也回想父亲的这首诗,那时候的父亲刚刚遇到母亲,为了打动母亲的芳心,偷偷写了不少作品送给她,这首双飞燕就是其中的一首,是一首很长的诗,孟星文也没都记下,她对诗词并不感兴趣,不过其中有几句写的很好,她还是记住了的。 “苍茫天下,群雄逐鹿,按剑四顾心茫然,谁是当年项霸主,江山不顾,红颜天妒,垓下楚歌八方起,英雄末路因皇叔。” 后面还有很多,都是评论历史上的人物的,这首诗说了几百年里的很多英雄,话语虽然有叹息有惋惜有咒骂,其实是将自己放在与他们平齐的地位上,年纪轻轻就已经有了雄霸天下的雄心,母亲对他倾心也是因为这一点,父亲那一代兄弟也有几个,互相之间的实力都差不多,谁能在皇位的争夺中胜出很难预料,在母亲的帮助下,父亲才成为了魏国的国君,这不能不说这首诗也是起了作用的。 情诗的作用还是很大的嘛。 孟星文之所以记住了这几句,正是因为那句“按剑四顾心茫然”,你说他都拿着剑了,谁还敢在他面前承认自己是项霸主?要是敢说自己就是项羽第二,老爹还不一剑就砍了他的脑袋?强大的武力才永远是正义的。 52、演戏谁不会 老皇帝后来说了什么已经不重要了,最重要的东西孟星文已经知道了。 那就是这个皇帝昏庸糊涂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大唐在他的领导下已经没有了希望。 天赐的不取,那就是罪啊! 孟星文真想有一个自己的国家,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如果能提前上千年将蒸汽机弄出来,飞机大炮都发明出来的话,征服世界也不是什么难题吧!特别是蒸汽机,这个东西可是工业文明发展的基础,只要有了这个东西,远渡重洋再也不是难题,到时候先灭了美洲,省的后代子孙总羡慕那边的月亮圆,插上红旗之后,月亮都一样。 孟星文唯一感谢这个世界的事情就是没有所谓的东瀛,日本群岛早就成了楚国的属地,里面都是汉人,后世所谓的那些来自大唐的移民再也不会发动侵华战争了,自家人怎么打都没事,小矮人来就是不行。 唯唯诺诺的渡过了一个多时辰的朝会,期间再也没有正直无畏的大臣直言皇帝的过错,让皇帝可以畅所欲言的回顾了自己这一生的丰功伟绩。 最后孟星文都被他绕迷糊了,还以为自己参加的是一个老年人座谈会,差点就叫服务员端几盘瓜子上来,多亏醒悟的及时,这才没有出丑。 老皇帝说够了,一口将桌子上的茶水喝干,甩了甩袖子,不带走一丝云彩,飘然而去。 42到55章 (5) 下面的众位大臣面露苦笑,看来不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了。 孟星文却很是惊讶,糊涂到这个境界果然已经不是凡人可以做到的,连散会都不说,我是该走啊还是再坐会? 还是李徵站到了前面,对着大家抬了抬手,示意自己有话说:“各位大臣,今天是魏国使节来访,我父皇身体一直不好,所以有什么失礼之处还请见谅。”说着先向孟星文点了点头,很有礼貌。 孟星文微笑着回礼,演戏嘛,总不能发脾气说人家的不是吧。 这就是一古装大戏,咱就是主角,他们全都是配角,要是没有这点觉悟的话,这戏不是演不下去,就是该换主角了。 李徵见孟星文没有生气的意思,嘴角马上就露出了一丝微笑,看起来还真的有那么一点小帅。 “今天的朝会主要是为了欢迎魏国使节,目的是两国之间的和谈,只有魏唐两国和好,我们才有精力面对楚汉两国咄咄逼人的威胁,大家先不要走,将魏国带来的国书研究一下,把合约的大框先敲定再说。” 文武百官都默默叹了一口气,今天是回不了家啦,午饭就在这吃吧。 孟星文一见这阵势要长期工作,马上就起身告辞,李徵虽然很想挽留住这个让自己动心的小美人,却苦无借口,只好放她离开。 孟星文出了太极殿,这才松了一口气,对一直在殿外等候自己的潘娘说:“马上让人将天下第一武道大会的消息传出去,时间就定在半年后,地点嘛,长安不太保险,还是杭州吧。” 潘娘点了点头。 早就明白孟星文的用意是扰乱大唐,最好是他们和楚汉打个两败俱伤,魏国最后出来收拾残局。 孟星文身边的人大多都是自己信任的人,不信任的早都让她找理由调走了。 莫问天虽然武功高强,对这些阴谋诡计却不擅长,而得不到孟星文的绝对信任,这次武道大会就是对他的一个考验,成为天下第一之后,他能不能按照自己的安排行事就是他最后的机会,要是不能,孟星文能将他捧起来,也能将他摔下去。 没办法,在这个世界上,你不狠就只能死,而死是孟星文最害怕的东西。 等孟星文离去,李徵马上命人将大殿的门关上,文武百官也神情一肃,端正的站立,再也没有一个敢乱动乱说的。 老皇帝再次从后殿走了出来,满是皱纹的脸上再也没有了一丝暴躁和糊涂,眯起的眼睛也瞪的溜圆,充满了杀伐决断的睿智。 一拂袍袖,老皇帝稳稳的坐回了皇座之上。 “这次骗过了这个小天才,下次不知道能不能骗过她,我们的计划必须要加快进行,徴儿,你的新阁必须要尽快接手朝廷的事物,我们的时间不多了,新军的训练也要加快进行,楚汉两国不过是饥饿的狗,喂点吃的就会安分下来,只有大魏才是我们的心腹之患,必须要尽早拔除,斩首计划可以实施了,能杀掉小孟最好,要是杀不掉也嫁祸给楚汉两国,他们打个鸡飞狗跳的才好。” 这时的老皇帝就跟变了一个人一般,可怕的威严让下面的人没有一个敢抬头直视的。 李徵也只有唯唯诺诺称是的份儿。 老皇帝想了想,“最好是找个什么借口,要是能有什么大事件发生就好了,趁乱杀了孟星文,应该没有人会怀疑到我们的头上,正因为我们的嫌疑最大,他们才不会想到我们真的会动手在自己的家里杀人,就是要给他们这个错觉,才好推脱到楚汉两国的身上,徴儿,最近楚汉两国有什么动静吗?” 李徵恭敬的回答道:“楚汉两国现在争持不断,却很少有大规模的战斗,他们两国的大部分兵力都移居到了海外,和我们一样,都在疆土之外训练新军,开拓疆土。最近有不少楚汉两国的奸细潜入我国,似乎要对星文公主不利。” 老皇帝微微一笑,冷冷的道:“正是一个好机会,给他们点方便,让他们威胁一下星文公主,最好留几个活口给她,这样以后我们行事的时候,她才不会怀疑到我们的头上。” 李徵暗暗惋惜,“启禀父皇,那莫问天的事情该怎么处理?此人武功高强,对我们的计划有不小的威胁,并且莫家全家都离奇失去了踪迹,紫衣卫回复说莫言失踪前曾和星文公主接触过。” 老皇帝微微笑了起来,有点高深莫测的意味,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53、爆米花 “好冷,太冷了!” 孟星文披着锦袍坐在火堆旁,大口大口吃着冰淇淋,一边吃,一边喊冷。 莫问天的头上都是冷汗,他不是因为天气,而是因为孟星文这种自己找罪却偏偏怪到老天的头上的无聊作法。 哪有人一边吃冰,一边怪天气冷的?你看看她披着袍子,烤着火,还吃那冰凉的东西,已经吃了很多了,难怪会喊冷。 其实莫问天还有句话没有说出来,因为那很不好意思说,他确实是很想知道那白白的像浆糊一样的东西是什么滋味儿。 “呼~饱了!”孟星文恋恋不舍地推开银盆,摘掉手上的手套,拍拍自己微微鼓起的小肚子,满足的呼了一口气,终于吃饱了。 没想到这个新驻地竟然有一个冰窖,孟星文找人买来了牛奶,桔子,草莓,加上自己制作的白糖,搅拌好之后,放到冰窖里一冻,就成了一盆香喷喷的冰淇淋。 孟星文美美的吃了一顿饱的,就是没有爆米花,有点美中不足。 42到55章 (6) “潘娘,我说的那个铁锅打造出来了吗?”孟星文还是惦记着那个爆米花机,记得很简易的那种爆米花机就是将大米苞米放进一个密闭的铁锅里,加热,等到压力足够的时候,一搬锅盖,砰的一声,无数白花花的爆米花就流了出来,香香甜甜的,好吃极了。后来的爆米花机外观好看了,味道也香甜了,可是却没有什么意思了,小时候看见爆米花铁锅要开锅的时候,常常紧张的不敢看,又很想看,捂着耳朵看,那一声巨响就代表一锅爆米花制作成功了,真是有意思极了。 潘娘笑道:“已经做好了,只是这东西是干什么用的谁也不知道,还要你自己去看看才行。” 孟星文拍拍手跳了起来,“好啊,让他们拿过来,我看看。” 东西很快就拿来了,一个像鱼形的黑家伙,大的像个西瓜,尾部有个圆环,头部有个把手。 支撑它的铁架也一同被搬来了,还有木炭。 卫兵和宫女们站了一院子,都很好奇公主又弄了个什么怪东西出来。 小时候公主怕热就“发明”了一个风扇,只是需要别人在外面拉才能转,最后她是满意的睡着了,可外面拉风扇的人差点没热死。 后来她过年的时候说要放礼花,天知道礼花是什么东西,公主自己拆了几筐鞭炮取出火药做了礼花,里面还加了不少的铁丝啊铜块啊金丝啊,结果一点燃,公主府的房子炸塌了两间,还炸伤了两个下人,皇帝下令,再也不许公主玩鞭炮。 这种礼花后来被皇帝拿出去做了秘密武器,用投石车丢出去,威力还是很吓人的,这种武器后来就叫霹雳车。 孟星文命人拿来了大米和苞米,亲自倒了一碗大米放进了铁锅里,然后盖好盖子,外面用螺栓固定,升火,将铁锅架到铁架上,然后孟星文就咬着手指看周围的人。 每个被她看到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的打个哆嗦,向后退了一步两步不等。 孟星文看他们都是这副胆怯的模样,很是生气,指着莫问天道:“你来,我告诉你怎么弄,你只要在这旁边坐着,摇锅,让它受热均匀,等我说好了,你就将铁锅放在这里,口对着这里,然后打开这里,没说好的时候,不能打开。听明白了吗?” 莫问天傻乎乎的点点头,这么简单的事有什么难的?为什么他们都怕成那样? 他坐到了铁锅边上,用手摇那个铁环,用内力护体,并不觉得铁环热。 孟星文再指挥他在铁环里插上一个木棒,这样就不会烫手了。 周围的人又退远了一点,露出中间好大一个圈子,就连孟星文都躲到了房门口和他说话。 到底怎么了?为什么每个人都是很害怕的样子? 莫问天实在是弄不明白,不过他明白一点,这些人似乎知道什么,却不肯告诉他。 有什么好怕的?不就是一个铁锅,里面放了点大米嘛!还能伤到我不成? 话虽然这么说,莫问天还是运足了内力,他渐渐感觉到了那个铁锅之中似乎在发生什么奇妙的变化,似乎在膨胀,又似乎很危险。 内力运的足足的,莫问天就不信了,这个铁疙瘩能怎么地自己! “好了,你可以打开了!”孟星文捂住自己的耳朵,躲在门后,尖叫道。 好怕好怕,心跳的好快。 周围的卫兵和宫女们马上都学着公主的样子捂住了耳朵,从小到大,这个公主就没有做过什么危险的事情,跟着她学总是最安全的,相信她,没错的。 54、忽悠的最高境界 “你在说什么?大点声,我听不见!”莫问天瞪着大眼睛,使劲的看着孟星文,里面的怨念几乎能堆成喜马拉雅山,谁知道这么个小铁疙瘩会发出那么大的声音?莫问天千堤防万堤防,就是忘了护住耳朵,开锅时候的爆鸣声让他暂时失去了听力。 孟星文指了指自己面前的那盆爆米花,示意他也一起吃点。 莫问天狠狠的抓起一把,塞进嘴里,我就不信了,这东西有什么好吃的!费了这么大的劲,差点把耳朵震聋了,不吃回来怎么行! 咦?这个味道……这个味道好特别啊!从来没有吃过,似乎真的很好吃,软软的还带着一点米饭的香气,仔细尝尝还带着一丝甜甜的味道,入口即化,真的太好吃了。 莫问天将孟星文面前的那一小盆爆米花全端到自己的面前,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潘娘眼眉一竖,竟然敢抢公主的东西!不想活了是不是? 孟星文伸出小手一拦,不让潘娘发火,本公主的东西哪有那么轻易就能吃下的!吃了多少东西,就要给本公主干多少活! 想象一下未来的一段岁月,莫问天会在天天搏斗中度过,甚至会被人打的鼻青脸肿、头破血流,孟星文就一点火气都没有了。 甜甜的笑着,看着莫问天,就好像在看成堆成堆的金银珠宝,他打倒一个人就是一百两白银啊,要是给他弄个种子选手直接进入决赛的话就失去了这个天下第一武道大会的意义了,还是让他从新手里打上去吧,那么样才有黑马的意思。 莫问天吃的是心惊胆寒,食不知味,这个女孩年纪不大,心思却极多,一不小心就会被她给卖了,自己还傻乎乎的帮她数钱,生怕别人给少了,笨啊,真是笨死了,跟猪一样的笨,明知道她让自己做的事情从来就没有好事,却被她的美色所迷,忘乎所以的去做,吃亏上当也不怨别人,只怪自己太傻。 42到55章 (7) 外面不时就会传来一声沉闷的爆鸣声,然后就是宫女们清脆的欢呼声,莫问天知道,又一锅爆米花出炉了。 这个公主的脑袋为什么就和别人的不一样哪?装的东西为什么从来没有别人想到过?这个黑铁锅看起来很简单,却是设计巧妙,每一个部位都是不可缺少的,她却是轻易就画了出来,说的还头头是道,似乎见过一般,可看她身边人的惊讶模样,分明是她们第一次见到,那么这个公主是怎么知道这个……爆米花机的? 现在烤爆米花的人就聪明多了,每个都是插上一支香,定好时间,然后蒙住耳朵才烤,这样就不会被爆鸣声吓坏了。 几锅之后,院子里的人就都有爆米花吃了,甚至门外站岗的大唐士兵也得到了一些,很简单的东西,却要去了他们半个月的薪水,公主很有理的说:“现在是什么时代?现在就是知识的时代,知道吗?知识就是金钱,我们拥有知识,我们就能换来金钱,他们想吃就要付钱!别管他们赚多少,要看我们要多少!要到他们心疼,要到他们都认为这个东西是无价之宝,这样我们才能赚大钱,发大财!” 经过公主一番语重心长的教育之后,每个魏国卫兵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思想,改正了自己那种慷慨的错误心理,认清了事实,开始努力的为公主赚钱…… 是的,是公主赚钱,因为公主给他们发放的东西也都是要钱的,自己吃不要钱,因为这些卫兵都是属于公主殿下的嘛,可是要想拿给别人吃就要花钱了,公主给他们的价格是批发价,然后让他们去零售给外面的大唐士兵。这样的先进销售思想让公主驻地的所有人都发了一会楞才明白过来,敢情这是公主出钱让他们赚钱啊,公主真的是太慷慨了,太大方了,下辈子也要跟着公主走,一条道走到黑也不后悔! 一批忠实的金钱信徒就这么诞生了。 门外的大唐士兵很好奇里面在搞什么,一会就响一声,还挺吓人的,后来有人偷偷拿出了一小盆的白白的东西,称作爆米花,开始是送给他们吃,后来就收点“成本费”,在后来就直接以优惠价卖给他们了。 爆米花这东西看起来很多,吃起来其实很少,一小盆几口就吃完了,由于里面放了很多糖,吃了还想吃,越吃越想吃,结果门外的大唐士兵的薪水都换成了爆米花,也不够吃的。 直到有个魏国的卫兵“很好心的”提醒了他们一下,他们才知道卖给别人赚那么一点点的利润,自己就可以多吃一些了。 这个魏国卫兵真的是一个大好人! 于是有唐国的卫兵在中间传递,爆米花在夜晚悄悄的走进了长安城的大街小巷。 等到公主睡醒的时候,她的门口救火用的大水缸里已经装满了金钱,一夜不眠不休的魏国士兵轮班烤爆米花,整整爆了三袋子大米,五袋子苞米,每个人都赚了一小笔,可以偷偷给宫女妹妹买头油,买胭脂了。 唉,忽悠人的最高境界莫过如此,让人辛苦为自己赚钱,还感谢的要命。 孟星文有点内疚,这个世界的人真的真的好善良啊! 55、天下第一武道大会 爆米花这东西制作起来很简单,只要有合适的铁锅,火候掌握好就可以制作,所以孟星文并不在意这东西的流传,只是铁锅的制作方法必须保密,还有这个火候的问题,要是没有经验的人来做的话,不是火候不到,爆米花没有完全膨胀开,火候过了就容易爆炸。 不过就是几天的工夫,长安城的大街小巷里就到处都是砰砰的开锅声,爆米花到处都有了,当然爆炸的意外也时有发生。 都是假冒伪劣的奸商,死了活该,孟星文才不管他们的死活哪。 孟星文是最先贩卖这种爆米花机的人,早已经大赚了一把。 等到钱赚足了,孟星文就开始宣传天下第一武道大会的消息了。 首先是将消息泄露出去,然后孟星文才向唐国朝廷申请两国协办这个武道大会。 魏国公主的要求让唐国人摸不清头脑,根本不知道这种草莽人物喜欢的东西有什么好的,怎么要官方来主办,过去的这种江湖大会都是江湖人物自己举办的,没有官方的参与,要是官方参与了,岂不是等于承认了这些武林人士的身份地位? 朝廷打击这种江湖势力还来不及哪,怎么可能去扶持! 不过魏国公主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举办地是绝对不允许在长安城附近的,可是孟星文却故意要在长安附近举办,哪怕一切费用都是自己花费也行。 唐国朝廷是绝对不能同意的,于是两方就开始计较起来,孟星文一点一点的让步,唐国就开出各种条件来换取这种退让。 最后唐国朝廷不但承担全部的费用,还答应派人维持治安和大会的秩序。 两方最后皆大欢喜。 举办地定在杭州,大会的主办方为唐国和魏国联合举办,双方各自派出一个主事人,魏国这边,孟星文自己就兼任了,也没人敢和她抢。 于是难题就摆在了唐国朝廷面前。 不管派出什么人去主事,都会被魏国公主牢牢压住一头,身份在那摆着,哪有人能和她并肩啊? 朝廷上下的官员们的眼神就看向了皇太子李徵。 也只有他才能和魏国公主平齐,甚至隐隐压住她一头,这样才能让大会的举办在唐国的控制之中,不至于引发动乱。 42到55章 (8) 可是他们都忘记了一点,魏国公主是很年轻,而唐国皇太子似乎年纪也不大,最后这个大会是谁能控制住谁,还真的很难说。 没有人比孟星文更明白宣传的重要性。 无数印刷好的宣传单被免费送给各路商人,带往唐国各地,更随着魏国商人的步伐流遍了楚汉两国。 “你想一举成名吗?你想一夜暴富吗?你想功成名就吗?你想红颜知己为你骄傲吗?请来天下第一武道大会吧,只要你有能力,你就能得到一切!” 这是蛊惑人心的。 “孩子,父母的希望都寄托在你的身上了,只要你敢打敢拼,你就有机会成为天下第一!” 这是亲情无限的。 “天下第一武道大会!谁都有机会!” 这是无限诱惑的。 一张张写满了各种标语的宣传单传遍了大江南北,唐国内外,无数的武林人士闻风而动,络绎不绝的向着召开地,杭州而来。 就在西湖岸边,一座巨石垒就的擂台拔地而起,成为西湖边上最霸气的风景。 “星文,为什么要用巨石垒制啊?用木头不好吗?” 翩翩佳公子李徵摇着折扇,穿着一件湖蓝色的长衫,一步三摇,陪伴在孟星文的身边,望着那巨大的擂台,很是惊讶。 这样的工程似乎太大了点。 银子如流水一般的花了出去,花的可都是大唐的钱,他能不心疼嘛! 这些钱到最后都是他的啊! 孟星文看了他一眼,跟花孔雀似的,给谁看? 指了一下身后的莫问天,“小天,你来打一掌,在这个石头上,不许打碎它,留个掌印就行了。” 莫问天翻了一个白眼,谁是小天? 将石头打出一个掌印远远要比打碎更困难。 也就是莫问天这样内外兼修,内力超强的人才能试试,换成孟星文的话,拿刻刀都刻不出来掌印。 李徵看了看这个好像比自己稍微大那么一点的男孩,看起来很有力气的样子,比自己的这个文弱书生打扮似乎好看点,特别是他身上的衣服,都是魏国织工精心制成的,要比唐国的织工强上那么一点。 也就是说,要比自己穿的这件好看点。 李徵对莫问天莫名的就有了一种敌意。 莫问天看都不看李徵一眼,走到一块放在路旁的石头旁边,深吸一口气,快如闪电一般伸手,然后就退了回去。 李徵和孟星文上前一看,石头上,一个深一寸,掌纹清晰可见的掌印印刻在上面。 “好!”孟星文大力鼓掌。 “好功夫!”李徵脸色有点难看的也鼓了鼓掌。 这样的人不能为我唐国使用,真是一个遗憾。 56到76章 (1) 56、不要迷恋哥 西湖美景碧连天, 细柳绵绵蝶蹁跹, 举杯应觉艳阳暖, 挥扇才知月光寒, 形影莫寻山复路, 晚归当唱渔歌欢, 此生有一知己足, 邀来天仙把景观。 连天无穷碧,荷叶上都是细小的露珠,迎着阳光闪烁着无数的亮点,就像是无数的珍珠在叶面上滚动。 几个渔家姑娘哼唱着渔歌,坐着木盆在荷叶间穿梭来往,不时将尖尖的菱角摘下放进木盆里,偶尔采到几个莲蓬,便发出一阵如银铃般的轻笑声。 几个秀才打扮的人站在岸边痴痴的呆望着湖中的美景,不知道是在看人还是在看花。 人在花中过,不知道是人在赏花,还是花在赏人。 一个身穿银色布甲的英俊男人雄赳赳气昂昂的迈着大步从湖畔小路上走来,腰间悬挂着一把光彩夺目的宝剑,长发披散着,随着风儿在舞动,眼睛黑白分明,晶莹明亮,鼻子挺直,唇边一层薄薄的胡须刚刚发芽,证明这个男人的岁数还不大,脸上有一点点的稚气,看起来既天真又可爱,还带着一点成熟,让人不知不觉就迷恋上他那种孩子气的脸。 和文弱书生的苍白脸色不同,这个年轻的武士的脸色是健康的麦芽色,白色中带着一点点的红黑色,混杂在一起,就是经过日光晒过的健康肤色。 渔家女儿本多情,胆子大,嗓音甜。 一个瓜子脸的女儿看见了岸边的武士,很是喜欢,首先唱起了一首渔歌。 “采莲采莲,女儿手儿纤,采朵荷花送哥哥,花儿根儿连,问哥来看花儿美,问哥来看人儿甜?” 周围的几个女孩们都笑了起来,一起陪着她唱:“问哥今年几多岁,问哥可曾有人儿喜欢?” 几个女孩的声音糯糯甜甜,唱的那几个书生拍手叫好,唱的年轻武士的脸上飞满了红霞,低着头,不敢看湖中的渔家姑娘。 孟星文坐在湖边的画舫里,拿着杭州特产的团扇,捂着小嘴笑个不停,李徵在旁边看的是目眩神迷,花美景美都不如星文的笑容美,小小年纪就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娇俏可人,这要是再长大一些的话,一定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 潘娘轻轻拍了拍孟星文的肩膀,示意她现在有外人在,不要失了礼数。 孟星文停下笑声,带着一点歉意的对李徵说:“李家哥哥,实在是不好意思啊,我只是觉得莫问天的样子好傻,几个小姑娘就将他调戏成这个样子,真的太好笑了。” 李徵连忙欠了一下身子,笑道:“哪里哪里,一点也不失礼,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星文妹妹做自己就好,皇家的礼数太多,太板人了,这里没有外人,星文妹妹尽管随意就是。” 孟星文朝着潘娘吐了吐舌头,你看,李家哥哥都不怪我。 潘娘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只好笑笑不说话。 莫问天走到画舫之上,抹了一下头上的汗水,不是因为天气热,不是因为赶路着急,而是让几个女儿家给逗的紧张的一头一脸的汗。 “回禀公主,我已经在城里走了一圈,属下无能,公主要的三条腿的蛤蟆没有找到,只是人人都追着我看,不知道为什么!” 孟星文捂着小嘴偷笑,挥挥手道:“找不到就算了,至于别人看你,不正是因为你长的帅,看你好看嘛,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你下去休息吧,有事我再叫你。” 莫问天抱拳为礼,转身下了船。 李徵看到莫问天的背后,惊疑了一声,转念一想,禁不住指着孟星文笑道:“原来如此,妹妹真是淘气。” 孟星文再也忍不住笑意,嘻嘻笑了起来,“那字很有意思吧?谁看到‘天下第一’这四个大字都会多看两眼的,下面的‘武道大会’就小了点,没人揍他都是他幸运,这次再出去,我就让他去各地武馆转转,肯定会有人忍不住动手的,嘻嘻,到时候就是看热闹的时候啦!潘娘,爆米花多准备点,这几天会很热闹的。” 李徵有点好奇的问:“什么爆米花?爆米花是什么东西?” 孟星文眼珠转啊转,“爆米花是很好吃很好吃的东西,一两银子就能买一盆,很好吃的。” 李徵被勾起了兴趣,马上从怀里拿出了一锭金元宝,“这个可以买多少?” 孟星文笑眯眯的将金元宝拿了过来,将贴身宫女铃铛抱着的那盆爆米花取了过来,“嗯,值这么多,你赚大了,不用感谢我啦!快尝尝吧!” “这个?”李徵看看桌子上的那个白花花的东西,再看一眼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的金元宝,心疼啊,一锭金子能买一匹好马了,可是买这个‘爆米花’却只买了一小盆,还是不满的。只是想想为什么不满,李徵就心跳的加快,能和星文妹妹吃一个盆子里的食物,似乎感觉就不一样了,一锭金子算什么,一百锭金子也值! 57、抢钱行动 天下第一武道大会。 武林人梦寐以求的天下第一名号,响当当的金字招牌,就挂在巨石垒成的擂台边上,明晃晃的晃人眼,也晃动了人的心。 无数的英雄好汉从四面八方而来,齐聚在西湖边上,参加这个百年难遇的盛举。 有平民中的隐士,有贵族中的富豪,有名门望族的大家闺秀,还有朝廷秘密培养的大内高手。 唐国作为举办国,首先派出了盛大的出场阵容,不但有武林中德高望重的老前辈,也有初出茅庐的愣头青。 据说,唐国扬言要将天下第一到天下第十都放到自己的口袋里。 据说,楚汉两国派出了自己最强的人手,誓将唐国高手斩于擂台之上。 据说国外还有西洋人也会来交流功夫,他们扬言武功是从他们那里发展起来的,中国功夫其实来源于他们。 这些据说都据说是魏国公主咬着笔杆写出来并散发出去的。 以上消息未经证实,如有误信者,概不负责。 “什么!一百两银子的报名费?你不如去抢!”一个敞着怀的胖子,扛着一把巨大的斧头,露着胸毛,好像是一个屠夫,瞪着牛眼,冲大会办事人员大发脾气。 这话其实也是附近上百个练武之人的共同心声。 这年头,三两银子就够一家三口人一个月的花费,一百两够三个人吃三年的,现在只是一个报名费而已,其他的还有住宿费,伙食费,医药费,保险费,武器装备修理费,车马费,广告费,林林种种不下百项之多,如果一一交齐的话,没千八百两银子是不行的。 似乎还真是来抢钱来了。 办事员冷笑了一声,“一百两报名费是必须交的,其他费用你想交就交,不想交就自己在外面找地方吃住,你看看告示,上面清清楚楚写好了,天下第一的招牌可是金子打造的,重五百两黄金,这是多少钱?只要你进了百名之内,就可以得到一万两白银的奖励,这是多少钱?就算你打不进一百名,只要你能得到评委的好评,也可以取回自己的全部费用,这样的优惠条件你还有什么犹豫的?就算这些你都不动心,可你看见没有,这个,就是这里,写着还有大抽奖活动,不知道什么叫抽奖?就是你的报名号码,只要被抽中了,也能得到一万两白银的奖金,所有报名的人都有机会,其他的项目也有抽奖,大奖是费用双倍奉还,小奖是费用减半,报名时间还有一个月,天天都有抽奖,兼报兼得,最大的可能是得到十万两的奖金,如果你是天下第一,甚至还可能得到万两黄金的巨额奖金,机会难得,报名从速!” 万两白银!万两黄金! 这一句句的话深深的打动了好名好利的人心,无数人涌了过来,白花花的银子一锭一锭的被送进了库房,笑的孟星文眼睛都眯成了月牙。 这仅仅是报名费而已,还有赛场的票钱哪!这些钱都是自己的! 李徵在旁边看的是眼睛都红了,这钱也太好赚了吧! 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是十万两还是二十万两白银已经进了库房,堆的跟小山一样。 李徵堆起了笑脸,“星文妹妹,你看咱们是不是该重新研究一下利润分配的比例啦?” 56到76章 (2) 孟星文看都不看他,“封库,封库,没有我的手令,任何人不得到库房取钱,我的卫兵哪?都给我听好了,谁要是敢抢本公主的钱,就是我大魏国的敌人,杀无赦!” 上千个魏国士兵齐声应是,煞气冲天。 李徵白了脸,慌忙跟着孟星文走出了库房,眼看着房门被门锁锁住,就象自己的心被挖了一块肉一样。 “星文妹妹,你看我们是不是……” 还没等李徵说完,孟星文又转回了头,担忧的道:“这里不安全,还是运回国的好,来人啊,把魏国商人的车队都给我征用了,把银子拉回去,这些都是本公主的私房钱,下半辈子的生活就指望这点银子了,可千万不能有什么闪失!” 李徵这次不是白了脸,而是脸都绿了,急了起来也不管什么男女之防了,拉着孟星文的手道:“星文妹妹,你要是把钱都拉走了,奖金的问题怎么办?我们大唐国的收益怎么办?” 孟星文拍拍他的手道:“李家哥哥,你放心,这才是这两天的收益,我们要收一个月的钱哪,后面还有住宿费,伙食费,伤药费用,这些钱只不过是小钱,你就放心吧,绝对不会少了你们唐国的。” 李徵将信将疑的放了手,眼看那白花花的银子被装了车,一车车的被运走。 孟星文暗想,自己不能在这里呆着了,要是让李徵看到那些银子都被运走了,他一定会疯了的,还是找个别的事情去做吧。 “潘娘,你在这里看着吧,我先去看看选手们的住宿问题。”给潘娘一个“你继续做”眼神,孟星文带着李徵离开了库房。 这个李徵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天天总跟着自己,弄的很多事情都不好做手脚,暗箱操作嘛,都给你看了还玩什么啊! 58、熊猫可爱不? “亲爱的叔叔大爷们,大娘大妈们,兄弟姐妹们,你们好!我就是这次天下第一武道大会的主办人,大魏国长公主,星文公主,我身边的这位帅到酷的帅男,就是大唐最尊贵的皇太子殿下,我和他就是这次大会的主持人主办人,很高兴见到你们,废话也不多说了,按照规矩,一场定输赢,先淘汰百分之五十的人再说。” 孟星文得意洋洋的拿着鼓槌,敲了一下大鼓,表示这次大会现在就召开了。 按照后世的运动会的章程,首先是比赛选手入场仪式,然后是主办方的代表讲话,当然就是李徵皇太子出马的时候,孟星文还是头一次见到李徵在众人面前侃侃而谈,风度翩翩,神色自若,还真有一点帅酷的意味,然后是武林中德高望重的老前辈上来讲话,一个个趾高气昂,说个没完,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德高望重一样,然后是比赛选手代表讲话,一个个谦虚谨慎,生怕惹来别人的嫉妒埋怨,然后是文体表演,一队队的美少女们跳舞唱歌,最后在西湖里一支巨大的星型火炬被点起的时候,开幕式才算热热闹闹的结束了。 孟星文和李徵都忙的够呛,这么大的赛会真不是两个半大的孩子可以坚持下来的,要不是他们手下有的是人才,两个孩子就算累死也办不成这件事。 第一天的比赛安排的并不多,因为大量的时间都让赛程仪式给占用了,剩下的时间就没有多少,在石头垒成的巨大的擂台上同时进行十场比赛,连续进行三次,也仅仅淘汰了三十个人就算完事了。 最大的淘汰赛要在第二天才开始。 等到第一天会事结束的时候,孟星文和李徵都觉得很累很累,喊的嗓子都哑了,这帮手下被两个人指使的脚不沾地的飞奔,出了无数的状况,总算是将第一天的事情给忙完了,和找到回到现代社会感觉,而喜悦满面的孟星文不同,李徵的脸上都是灰暗的颜色,因为他在盘算第一天的收益之后,忽然发现自己参加这次大会不但没有赚钱,反而要赔上百万两白银,这个差价实在是让他接受不了,可他想破了脑袋也想不通,自己到底在哪出现了问题,为什么会亏空这么多? 孟星文暗自偷笑,这才哪到哪啊,大头还在后边哪! 不管怎么算,孟星文都已经将大量的白银运回了国,剩下的账目都属于唐国,唐国怎么可能不吃亏? 这么多人的吃喝拉撒睡,都是要钱的,一个人的那几百两银子看起来很多,实际上扣去花销掉的,再刨去建设场地的费用,日常的管理费用,还真的剩不下什么,孟星文除了担上一个主办人的名头之外,将一切事物都推给了唐国,唐国要不亏本就怪了。 自然,唐国也不会亏本太多,只要经营的好,还是可以挽回损失的,但是前提是这个时代根本没有人举办过这么大型的赛事,就算是孟星文也不过是在电视上看过,对其中的内幕也是不清楚的,但是孟星文只把握住了一点,那就是将钱先运走,不管收入和支出要怎么算,她都先将自己的运回了国,这样一来,不管怎么算,她都是赚翻了。 李徵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是这么的无用,学习了文化知识十几年,却连账都算不明白,一看那几十本的账本,李徵就心烦意乱的要杀人,没办法,连夜召集了大唐户部的主簿十几人,在东宫府里整整算了一夜,才将第一天的账目算了个差不多。 李徵第二天是顶着黑眼圈来参加会事的。 一只金光闪闪的熊猫? 还戴着王冠的。 孟星文用扇子捂着小嘴,咯咯笑了一整天,气的李徵手抖的像抽风。 熊猫这东西李徵是不认识的,还是找了手下人问了之后,才知道是一种四肢是黑色,眼圈是黑色的白毛熊类,竟然把堂堂的大唐皇子比做熊?要不是孟星文的身份特殊,李徵早就将她发配边关给披甲人为奴去了,只是想来魏国也不可能同意的,只好作罢。 孟星文看李徵都快被气死了,才给他解释了一下,皇家人要有气量嘛,孟星文大人大量,不和小孩子一般见识,在孟星文的口里,这熊猫可不是什么白毛熊,这是国宝,是稀有动物,是珍稀的珍贵的,举世罕见的,非常可爱的动物。 可爱? 李徵对这个词很敏感。 招手找来一个手下之后,李徵发布了一个任务,“给我找十只八只熊猫来,我看看它们可爱不?要是不可爱的话,就把它们给我灭绝了!” 孟星文的头上瞬间布满了黑线!!! 59、阴险无罪! 在这个时代,四川是不在大唐的疆土之内的,那属于汉国的疆界。 熊猫是四川特产,虽然在周围的省市也能见到,可是很是稀少。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熊猫虽然没有像现代那么稀少,却也不是很多,费点力气的话,抓一只似乎还是有可能的,要是抓十几只的话,那就是天大的难事了。 李徵的手下虽然听说过熊猫,却没有见过真的,自然也不清楚熊猫是什么样子,连熊猫的特性都不知道,他怎么去抓?不过这个问题不是李徵该考虑的,他只管发布命令而已,该怎么去做那是下属该想的。 太子府的人马上就召集了一百位有捕猎经验的士兵,准备到附近的山上去看看,有没有白毛熊的存在。 白毛熊? 孟星文听到这个词的时候,很是松了一口气,连名字都弄不清楚,怎么可能捉到真正的熊猫?只是别的熊类似乎要倒霉了。 别的熊都比熊猫的数量多,就算被抓住了几十只也不算威胁到整个种群的生存,可熊猫的数量太少了,万一被抓了几十只的话,真的能威胁到整个熊猫的繁衍生息的,要是过了个几百年上千年,熊猫灭绝了,那罪过可要算在孟星文的头上的。 不过白毛熊嘛,似乎没听过,灭绝不灭绝的,这帐可不能算在孟星文的头上的。 比赛继续进行。 今天的淘汰赛很残酷。 同时在各处进行上百场的比赛,每一场都要淘汰不少人,偶尔还会出现投诉的现象,这就需要孟星文和李徵去复查结果,评论两方的实力,做出终审判决。 两个武林门外汉去评论武林高手的对错是非?这个任务可不简单。 56到76章 (3) 孟星文还好说点,最少她看过的比赛比较多,有异议的比赛大多都是对手出现了某些阴招,让失败者觉得不服,孟星文处理起来就比较简单,先是各打一耙,然后再听听两方的意见,裁判的意见,最后宣判谁胜出谁被淘汰。 比武嘛,不让人出阴招怎么行?只要胜负不伤人命,你出什么招都可以。 于是,孟星文负责的这边打的是精彩纷呈,让人猜不透结局,因为每个人都会将自己最阴险的招数用出来,为了胜利,什么招数都使,只要能胜利。 观众们看的是十分过瘾。 而李徵那边就差了许多,他一味追求公平公正公开,要求一切都透明化,而这是不可能的。 哪有比赛没有内幕的? 找不到吧? 现在没有弄出兴奋剂事件就不错了,还能指望选手们不花点钱买平安吗? 孟星文这边就可以。 只要你出钱,别说裁判了,就算她这个主办人都能买通。 只是孟星文的要价太高而已。 在孟星文这边,打的是花招百出,精彩纷呈,让人意想不到,常常是猜到了开局,却猜不到结果。 什么撩阴腿,什么白灰包,什么诈降,全都用了无数遍。 常常是几十年的老江湖让新人给阴倒在擂台之上,让人扼腕叹息的时候,也惊叹这帮新人真阴险毒辣。 这边的观众最常喊的词就是“卑鄙!无耻!滚下去!” 对此,孟星文很是愤怒,她举起自己特别打造的简易话筒,高声疾呼,“观众同志们,观众朋友们,你们要看清一个事实,胜利者不应该是被责骂的,他们虽然胜的不光彩,可是这证明了他们肯动脑筋,也证明了失败者的可怜可悲,成王败寇,没有应该被指责的冠军,只有被唾弃的失败者,不管你用什么手段得胜,你只要能胜利,你就是真正的胜利者,你们能指望在战场上的时候,敌人会让你们吃饱了,睡好了,穿戴好盔甲才和你战斗吗?不能,敌人不会仁慈,你们也不应该太苛刻,能活着,就很不容易啦!” 听到孟星文的话之后,很多人都安静下来,老老实实的坐回了自己的座位上,是啊,这些选手只要能胜利,管他是怎么胜利的哪! 胜利的选手本来还很内疚,很羞愧,可是听到了孟星文为他们辩解的话语之后,他们都很感激的看了一眼孟星文之后,勇敢的抬起了头,昂首挺胸站在擂台上。 我胜利我骄傲! 相比之下,李徵那边就沉默的多,出现的状况解决起来十分的麻烦,观众们看起来很不爽,打了一会就要研究半天谁错谁对,看起来很没有意思,最后孟星文那边的观众越来越多,李徵这边的观众越来越少,几乎没有人看他这边的比赛了,连选手打起来都小心翼翼的,生怕李徵会将他们的比赛资格取消,打的有气无力的。 其实观众买票进来看的是啥?不就是图一个精彩刺激嘛,只要你打的血肉横飞,骂声连天,观众们就觉得有意思,就喜欢看。 看的就是一个值得,只要这些观众觉得值得,这个比赛就是最好的! 60、有钱真好! 当第二天的比赛结束之后,李徵又是一脸晦气的回到了太子府,连夜召集了十几个幕僚进府研究今天的状况。 为什么自己讲究仁义道德,反而没有人看了,而那个小女孩让选手卑鄙阴险的出各种阴招,反而招来了无数的观众兴高采烈的看? 到底差距在哪?同样的都是一样的人,为什么做事的差距就这么大哪? 十几个幕僚研究之后,惊讶的发现,这个小女孩的手段太符合观众的观点了,她拿出来的都是现在争论最多的,观点最冲突的,台上的选手在打架,台下的观众也在打架,分成好几方的观点,吵个不休,每个观众都说自己看好的那方才是最厉害的,他们看不懂谁苦练了十几年,也看不出谁名至实归,观众只看谁被打的鼻血长流,谁被打的泣不成声,凡是弱者,观众就同情,凡是胜利者,观众就支持! 观众不知道什么叫招数,什么叫内涵,只知道谁用的招数好学,威力大,见效快,只知道谁一招秒杀了对手,让对手无力反抗只能投降,只知道谁把谁打的血肉模糊,凄惨万分。 观众们看的是效果!而不是默默唧唧的太极推手,也不是飞来飞去就是没有人倒下的轻功。 他们就喜欢看谁被打的倒在了地上,爬不起来。 就喜欢看谁一个大男人被打的哭哭啼啼的跑下了擂台。 孟星文就这么做的。 所以观众们就喜欢看。 唐国选拔的是自己国内的人,孟星文选拔的是楚汉两国的选手。 魏国的人参赛的很少,很低调,倒不用孟星文操心。 莫问天就是一匹争议最大的黑马。 他的出场很低调,他的样子很帅气,他的装扮很鲜亮,他的招数很华丽很阴险,他的对手输的很正常也很冤枉。 莫问天胜利是肯定的,他的武功好,内力强,不赢才是不正常的,只是在孟星文的要求之下,他在隐藏自己的实力,用的招数都是孟星文允许的阴险毒辣的招数,比如就是他第一个用白灰包迷别人眼睛的,比如就是他第一个用撩阴腿将对手踢成重伤的,比如……罪恶太多了,罄竹难书啊! 打完这一天的比赛,莫问天自己的脸都是火烫的,让观众们嘘个没完的,也就他一个!偏偏他还不得不装作若无其事,神色自若的模样,这是孟星文的要求,不管输赢,都必须要保持风度。 晚上,孟星文独创的赛事小报就热辣出炉了,一张只值一个铜钱的报纸买到了一百铜钱的价格还供不应求,让孟星文再一次赚了个盆满缸满。 现在公主府上的人买东西都不找零,直接就一串一串的铜钱往外丢,提早一千年实现了暴发户的目标,买两碗豆浆,喝一碗倒一碗,打车一次找两辆,坐一辆,后面挂一辆。 在现代俺是穷人,做不起这个美梦,到古代总算实现了梦想。 这个感觉……实在是太舒服了! 有钱真好! 暴发户的感觉也真好! 我是俗,咋滴吧,俺有钱! 孟星文拿着一堆银元宝堆积木玩。 在这个时候,李徵面对十几个幕僚的叽叽喳喳,头疼欲裂,在他的心里忽然浮现了孟星文那张清丽悠闲的脸,难道我和她之间的差距竟然这么大吗? 啪! 李徵狠狠的拍了一下桌子,站了起来,“派人,去把那魏国的车队给我劫了,这笔账我不算了,我就要看见银子!” 李徵总算开窍了。 和孟星文比智力是没有希望的,还是比武力吧! 黑夜之中,一队魏国的车队正蜿蜒的行进在山路之上,马蹄声声,无数的蒙面人从后面追来,意图不轨。 魏国车队慌而不乱,纷纷从车厢里取出了无数的强弩,搭箭上弦,一轮箭雨之后,蒙面人纷纷落马,一时间哀鸿遍野,死伤无数。 仗着马快,蒙面人并没有轻易退去,依然不顾生死的冲了上来,和魏国商人死拼。 魏国商人也不甘束手就擒,抽出兵器反抗。 两方在黑夜之中沉默的厮杀,一直到蒙面人死伤殆尽,魏国商人也几乎全部阵亡,这才结束了战斗。 啪! 孟星文拍了桌子,站了起来,脸上都是愤怒! “竟然敢抢我的钱!他们竟然敢抢我的钱杀我的人!” 潘娘取过小纸条看了看,“车队被袭,疑似唐国军人所为!银两无恙,急需人员支援!” 如果不是死伤殆尽,魏国的奸细不会发信向孟星文求援,如果不是情况紧急,信鸽传书也不会直接冒险来到公主府! “不要太生气,这个情况我们也是考虑过的,唐国不会眼睁睁的看着我们将银子运走的,这么做也是很正常的!” 潘娘很柔婉的劝慰着孟星文。 孟星文摇摇头,“这事不简单,在唐国,军队的管理还是比较严的,没有哪个将领敢私自调动军队劫杀我的车队,除非是上面的高官指使的,而在唐国能随意调动军队的,只有老皇帝和太子两个人,老皇帝已经糊涂了,那么这件事就是皇太子李徵所为!” 56到76章 (4) 潘娘叹了一口气,这件事做的这么明显,谁都能猜出是皇太子所为。 而正因为太明显了,所以才不像是皇太子做的。 除非皇太子傻了,不然怎么会为了区区几十万两银子和魏国交恶? 61、死二千人 这件事就是皇太子李徵做的,他现在很愤怒,一千虎狼骑竟然收拾不下一千多人的商队!这简直是个笑话,我大唐正规军连商人都打不过,还谈什么保家卫国,还谈什么称霸天下? “派人,再派人,给我调五千,不!八千人!给我调八千人去把钱给我抢回来,我不算账了,我就要看见银子!” 一个幕僚大着胆子说:“太子殿下,这么做是不是太明显了?毕竟在大唐之内能啸聚八千的匪寇还是很少见的,京师附近更是没用了,谁都会猜到是皇家所为,这对我们大唐的声威有很大的影响,甚至会和魏国交恶。请殿下三思!” 李徵哈哈大笑起来,学着他父皇的样子道:“正因为这件事情做的太明显了,所以他们才不会怀疑我的身上,因为,他们不会相信我是这么愚蠢的人,会做出这么愚蠢的事的,我偏偏就要这么做,让他们猜不透我!” 十几个幕僚都无语,要是皇帝陛下这么做,别人是猜不透,可是你这么做,猜不透的人似乎没有。 现在皇太子一身的杀气,劝一句听不进去就算了,要是再劝的话,就要惹火上身啦,还是闭嘴的好。 明哲保身吧! 孟星文一脚踢翻了桌子,白花花的银子滚落一地。 “啊……”孟星文气的大吼,眼珠子都红了,“我八百护卫竟然被人全灭了!啊?我总共才一千的护卫,打着我魏国的旗号,这帮人竟然敢劫杀我的人?!气死我了,我到这个世界还没有吃过这么大的亏!” 孟星文将自己手里的纸条狠狠的揉碎,真想一口吞进肚子里,好发泄一下心中的火气,只是想想还是算了,这鸽子也不知道干不干净,万一得上禽流感可没有地方找疫苗治疗的。 天色已经蒙蒙发亮,八百魏国精骑在短短的时间里就让人杀了个精光,虽然他们拼死也杀死了对方不下二千人,可是依然是没有一个逃出来,这个消息还是一个野战侦查兵秘密传递出来的消息,没有孟星文的命令,这些专属孟星文的秘密力量是不会暴露自己的身份的。 “李徵!我记住你一辈子,你抢了我八十三万两银子!我跟你没完!” 孟星文再次吼了一声之后,就闭上了嘴,默默的捡起地上的银子,放到另外一张桌子上。 在这个过程中,孟星文不断的盘算着,李徵这次调动这么多人,抢了自己的银子,是仅仅眼红自己,还是另有他意?到底是一个单纯的抢劫行为,还是唐国对魏国的试探? 不管是什么关系,孟星文都必须尽快做出一个回应,不能将唐国敲的太狠,又必须打的他疼才行,不能让唐国总盯着自己的行动,和自己过不去。 潘娘和铃铛都站在一旁,默默的看着星文公主,在公主思考的时候,她们都明白,是不能打扰的。 公主小小的时候就天资聪慧,算无遗策,在她小小的脑袋里总装着许多奇思妙想,她研究的东西,别人是插不上嘴的。 天下第一武道大会! 哼,就从这上面动手脚!即让你们头疼,也让你们抓不住我的手脚。 李徵啊李徵,我本来是想当你是个好玩伴的,现在你却跳到我的对立面,还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以为你穿了马甲我就不认识你了吗? 今天要是不给你找点头疼的事情,你就不知道马王爷有三只眼! “收拾收拾,我们去赛场,银子丢了,人不能丢,留下五十人护卫,其他的一百五十人都去给我收尸,我大魏的儿郎不能抛尸荒野,就算是死的,也要给我拉回魏国安葬。” 潘娘温软的劝道:“星文,护卫们已经调走了很多了,再少就不能护卫你的安全了。” 孟星文揉揉酸疼的眼睛,眼睛红红的说:“他们是为我而死,我不能无情无义的不问不闻,不用说了,量他们也不敢动我!” 潘娘叹息一声,没有再说。 孟星文的性子倔,从小到大很少哭,现在看她的眼睛红红的,好像是很伤心的样子,唉,死的人确实太多了。 商队加上后来的八百骑兵,将近二千人,就为了这八十三万两银子,都将热血洒在了异国他乡的土地上,要是不给他们一个交代,孟星文这辈子都不会心安的。 八百精骑杀死将近二千唐国骑兵,这个战绩其实也算是不错了,只是孟星文损失不起,她本身掌握的兵力就不多,这个公主身份最多不过能给二百骑兵做亲卫,还是这次因为出使大唐才增加的护卫力量,达到了一千人,一夜之间就几乎损失了个干净,怎么能让孟星文不心疼欲死,多不容易才要来的兵力啊,就这么就没了,想再补充上,还不知道要多久才行。 “潘娘,写个奏章,向我父皇再要点人吧,能不能给就听天命了。” 孟星文在门口的时候,说了这么一句,就走了出去,她小小的背影,走的步伐却是那么的沉重。 62、暗算道具 赛场依然火爆,歌照唱舞照跳,马儿照样跑。 观众们明显比昨天还多,个个都抢着坐在孟星文所在的那半赛场,昨天的比赛太精彩了,很多观众回去之后和朋友们聊天的时候都说的兴高采烈口水横飞,似乎比赛的就是他自己一样,就这么一拳那么一脚,一个白灰包,就将一个老前辈给打倒在地,狠狠的踩啊踩啊,太过瘾了! 听的人羡慕不已,这么精彩的比赛自己竟然没有去看,太遗憾了,不过幸好还有机会,这样的比赛还要进行一个月的时间,还是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去看的。 今天来的人就多了很多。 不知道什么叫最无耻,只知道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的孟星文特意派人在擂台下面摆了个摊位。 货物就是……各种阴险毒辣的秘密武器。 包教包会。 必不可少的白灰包,迷人眼睛的最佳最便宜的暗器,只卖一两银子,其他厂家的货物一概是假冒伪劣,一经查出,立刻没收,还要判一个严重警告,再次发现就取消比赛资格。 极品四川辣椒粉,只要吸了一口,一天都喘不过气来。 超级防弹衣,魏国精工制造,防拳脚防刀剑,更可以免除一次警告的红牌,这样的装备只卖您二百两,您来几件?有了这种装备,就算你带了把五四手枪上场,裁判也可以装看不见的。 护裆铁裤衩,这个功能就不用说了,男女都适用,价钱也不贵,只要您一百两,同样也赠送一次免除红牌的机会,你不来个十件八件的吗? 以此类推,这样的特殊道具更是让比赛充满了变数,没有有钱,只有更有钱,谁的钱多,谁才能获胜! 这样的装备是严禁假冒伪劣的。 打击盗版人人有责! 这样的横幅挂了好几条在赛场的周围。 没有经过允许的票贩子更是让孟星文深恶痛绝,这分明是在抢自己的生意,要做黄牛的话,也要我自己做,搞些内部票,然后高价在门口兜售,钱还是哗哗的流向了孟星文的口袋。 李徵目瞪口呆的看着孟星文那边的银子一筐一筐的往库里运,这……这个女孩的脑袋莫非是黄金打造的?怎么在她的眼里到处都是钱啊? 当看到孟星文在贩卖“直接晋级通知书”的时候,李徵简直要疯了,这样一来比赛还有意义吗? “有什么没意义的?这样才能更加突出比赛的不确定性,让‘人人都有机会’这个口号更加的深入人心,我们不应该仅仅看谁的力气大,谁扛揍,也应该看到很多人的智慧和其他能力,我们不要一个单一的专家,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多方面发展的全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钱不算什么,会花钱敢花钱才是我最喜欢的,这些有钱人,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实力吗?错了,他们都清楚的很,越是有钱的人就越怕死,所以他们宁愿花钱买个平安,这个天下第一武道大会给了他们一个出风头的机会,可是比武是很危险的,想要晋级又不想被打的鼻青脸肿,那么就要花钱,与其让他们花钱买通裁判打假赛,不如直接给他们个机会直接晋级,反正他们也知道自己的斤两是不能当武状元的,买个武探花就够他们风光的啦,我们为什么不帮他们一下哪?他们高兴,我们也高兴,有什么不好的哪?你说观众们?观众们更高兴,他们能看热闹有什么不高兴的?” 56到76章 (5) 李徵无话可说。 于是赛场上就出现了这么一种场景。 比赛之前,裁判会询问双方的意见。 “请问,甲方,你愿意出多少钱买自己赢?”裁判道。 “八百两!”胖胖的商人挺着自己的肚子笑道。 “乙方,你接受这个价格吗?”裁判继续问。 “不,最少也要给我三千两才行,我交的费用就一千两了,八百两连本都没有回来。”一身健壮的肌肉的壮汉很精明的回答。 最后以两千八百两成交,商人晋级下一级比赛,壮汉背着银子高高兴兴的回家。 初级选拔赛的晋级资格大多都是在三千两左右。 这样一来,上万人的选手就剩下了五千人。 时间也过去了七天。 在这七天里,孟星文没有再运送银子回国,李徵也没有做别的手脚。 孟星文赚的银子已经超过了三百万两,堆满了三间大仓库。 中级选拔赛热热闹闹的开始了。 不但是观众想看看孟星文会在中级比赛里卖什么,选手更是想知道还会不会有“直接晋级卷”出售。 这次的作弊工具更加的先进。 白灰包辣椒粉已经失去了作用,大家都知道对手有这个东西,谁不小心几分? 这次推出的暗算装备更加强大,功能更多,价格也更贵。 63、金钟罩 “亲爱的各位朋友,今天是一个很特别的日子,为什么特别哪?”孟星文举着一个铁皮喇叭站在高台上,做了一个疑问的表情。 台下的观众们都叫喊起来:“今天是中级选拔赛开始的日子!” 也有捣乱的在叫:“今天是新道具发布的日子!” 孟星文指着那个声音的方向晃了晃手指,“这个可是秘密,不能说的呦,我们要偷偷的,让对手大吃一惊才行!你们说,对不对?” 这次就比较整齐了,“对!” “很好,今天的比赛一定非常非常的精彩,结局谁也猜不到,我们的口号就是,真的精彩真的有趣!” 不少观众都跟着叫。现场的气氛弄得是非常的热烈。 李徵面带笑容坐在主席台上,看着孟星文的演讲,他的心里十分的佩服,一个比自己还小的女孩,竟然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那么多那么精彩的话,让全场几万人跟着她的指挥而舞动,这个女孩真的是太特别了,太出众了,这样的女孩绝对不能放任她就这么离开。 招手叫来自己的总管,李徵笑着问:“我吩咐的事情都办好了吗?” 总管悄声的回道:“回禀殿下,嘉峪关前已经增加了五万大军,魏国的商队已经被严密搜查过了,没有将银子带出去的。” 李徵点点头,银子没有运出去就好,“派人盯紧了星文公主,不能让她跑出你们的视线知道不?要是她悄悄的失去了踪迹,我要你们的脑袋!” 总管神色一凝,点了点头,退到了一边站好。 孟星文用小手帕擦着额头的汗,蹦蹦跳跳的走了回来,一屁股坐到了李徵的身边,潘娘马上就递过来了一杯香香甜甜冰冰凉的冰淇淋给她。 李徵一直好奇这个东西是什么味道,可是孟星文就是不给他,要是李徵不抢她的钱的话,孟星文也就不会这么小气了,可是这个李徵不但抢了她的钱,还杀光了她的人,害得孟星文现在身边都没有足够的力量守护自己的安全,向国内发送的奏章也没有下落,不知道援兵什么时候才能到,孟星文哪有心情陪李徵玩心眼,不吐他一脸口水就不错了。 想吃冰淇淋,等下辈子,不,过一千年吧! “潘娘,你也累了,一起吃点吧?” 潘娘看了看李徵,摇摇头,在外人面前,规矩是不能破坏的。 孟星文扁扁嘴,李徵这个人越来越让她讨厌了,不过想到今天的秘密安排,孟星文的脸上就浮现了一种非常狡猾的笑容。 就好像是一只偷吃了狐狸的鸡!没错,而不是一只偷吃了鸡的狐狸的笑容。 等到司仪念完了中级选拔赛选手的名单,孟星文又生龙活虎的跑到了台前,举起了自己的话筒。 “下面,就是最精彩的部分了!今天的选拔赛可是要决定武探花的名分的,只要通过了今天的选拔赛,就能获得武探花的证书和奖品,失败的选手将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不过不用担心,我这里还有一个起死复生的机会,落败的二千五百人之中还有一百个幸运儿可以得到这个机会,只要能完成我亲自设定的秘密任务,他们就可以获得武探花的证书和奖励,并且得到继续比赛的资格,比赛前大家一直关注的直接晋级卷、这次还有!价格翻了十倍,每张的价格是三万两,这个直接晋级卷就等于武探花的证书,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公开公正,直接晋级卷只限一百名,而且购买晋级卷的人将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 台下的观众和选手都松了一口气,这样还行,要是那些有钱的人还继续花钱的话,武道大会就成了比财富大会了,谁钱多谁胜利,武状元都可能被他们买走。 能花钱打到现在的人已经不多了,他们的目的也就是武探花的名分,这个资格可是和县令平齐的,由于是国家主办的比赛,拥有武探花资格的人就等于得到了一个可以就任县级武官的资格,只要再花点钱,就能得到县尉的实缺,别说三万两银子,十万也值得! 看到大家都轻松了,孟星文马上宣布了今天的重头戏,最豪华的官方作弊工具。 “当当当!这就是我为选手们准备的第一件装备……金钟罩!它采用三寸厚的青铜制成,适合体力超常的选手使用,由于重量的问题,本工具只准备了一件,先到先得,这件装备的优点是扛击打能力超强,只要穿上之后就立于不败之地,缺点是移动能力比较差。” 看到这件装备,别说选手倒吸一口冷气,就连观众都觉得心里毛毛的。 这东西还真的很扛打,只是大家都怀疑能不能有人穿上它比赛! 64、秘密任务 一件足足有四五百斤的超级厚盔甲,周身被铆上了无数的铁甲,穿上之后,确实是防御力一流,可是里面的人也走不动路了。 孟星文好心的在盔甲下方安装了四个小铁轮,在擂台上也能慢慢移动,这东西穿上之后想胜利是很困难,想失败也很困难,是面对高手的时候最适合的装备,只要能混成和局,大家都能增加一分,下次的对手就不见得能比自己厉害了,所以报名购买的选手还是有好几个的,让孟星文最少是没有亏本。 三千两银子的使用费其实不算贵。 第二件超级装备就是江湖上最可怕的利器,人人不齿的暗器,暴雨梨花针。 当然这个暴雨梨花针是孟星文自创的,不过就是一个喷水器,里面装的都是最好的墨水,就这么一件大号的注射器卖价就是三千两银子,您别嫌贵,就这价格还有无数人抢着要哪,你拿三千两都不一定买的到。 其他还有让人笑不停的笑笑粉,还有吓唬意义大过攻击意义的臭臭蛋。 这些武器的价格虽然很贵,攻击意义并不大,大多都是玩笑意味的恶作剧,对高手来说根本没有威胁,对实力差不多的人来说,确实能起到一定的作用,而且价格定位很高,对比赛选手也是一个限制,其实对比赛的结果影响并不大。 由于是一个才12岁的女孩想出来的东西,大多选手和观众都当成了小孩子的淘气玩具,并不太在意。 只有那些自身武功水平并不高的人才会购买这样的道具,而且这些道具起到的象征意义大过使用价值,特别是那条小警告消除的作用,让裁判可以对轻微违规视而不见,这就够了。 只要你在比赛之中堤防对手可能丢出来的臭鸡蛋,小心他对你发射墨水,而且这样的行为还是允许的,更可怕的是他可以咒骂你,而你不可以,甚至严重者他可以对你吐口水,裁判也不会惩罚他,而你对他吐口水就会被扣分,这样的情况下,总是会影响你的心情的,只要你很郁闷,这个道具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56到76章 (6) 最让大家踊跃购买的原因就是,这些道具都是星文公主自己制作的,在每件道具上面都写上了“星文制作”,当然,臭鸡蛋上是没有写的,可装鸡蛋的盒子是孟星文自己做的,虽然不好看,可也是一个名人制作的东西啊,很有收藏价值的。 这些道具现在出售的都是使用权,所有权要等比赛结束之后才统一拍卖。 使用者有权在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购买。 李徵看见那个笑笑粉的时候,就联想到了自己那天身上的恶臭味道,他狐疑的目光不时的扫过孟星文的身上,而孟星文却一点都不理他。 李徵就暗笑,小孩子脾气,不就是不让你的钱出国嘛,算啥啊,这点事都是小事,也值得和我生这么大的气? 孟星文确实在生气,不过已经不是那么严重了,因为她现在手上拿着一百张让李徵头疼的秘密任务纸条,这些任务纸条都是唯一性的,带有后世的阿拉伯数字编码,无法仿冒的,里面的内容都不相同,唯一的相同点就是会让李徵很头疼。 这些纸条都是为了被淘汰的选手准备的,只要他们能完成孟星文发布的任务,他们就可以参加武榜眼的比赛,就算不能成功,也可以得到武探花的证书和奖励,这任务的价值超过了三万两白银,肯定会有人努力去完成的,只要能完成十件,对李徵的打击就会超过百万两白银的损失,那么也就出了孟星文的一口恶气。 要是都完成了,乖乖,李徵一定会气死的。 想到李徵这张帅气的脸变成青青的、白白的、黑黑的,一定很好看,孟星文的眼睛就成了一条细线,嘴角绽放出迷人的笑容。 “星文妹子,你手里的纸条能不能给我看看啊?怎么说我也是主办人之一嘛,选手复活这么大的事情,也该让我了解一下吧!” 李徵看自己这边的淘汰赛进行的很无趣,就凑到了孟星文的身边,好奇的看着她手里的纸条。 “李家哥哥,你还是去管好你那边的事情吧,咱们不是说好了嘛,我这边的我来管,要不就都给你管,我去休息好了。” 孟星文笑眯眯的说了一句,就是不给他看。 李徵咬咬牙,好,好你个小丫头,不给看就不看,谁稀罕! 这个大赛要是都让李徵来办的话,一定是无趣的很,李徵才不会傻傻的都接过来哪,他只要选拔好了唐国的选手,争取在最后的十名比赛之中拿到最好的成绩就好,别的他也不愿意操心,孟星文的鬼主意实在是太可怕了,比赛前两天就让他成了熊猫眼,这些天李徵尽量避免和孟星文的事情有什么纠缠,就是怕孟星文会在事情里偷偷摆他一道,以他的智慧,恐怕真的玩不过孟星文。 想到了这里,李徵又招来了自己的大总管,“我说,这么多天了,那个熊猫抓到了没有?” 大总管惶恐的说:“抓是抓了一些,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公主殿下说的熊猫,还要请公主殿下看看才行。” 李徵眉头一挑,“给我安排好,晚上我请公主过府吃饭,那时候弄出来看看,要是没有什么熊猫,小心你的屁股开花!” 65、亲人 “请我吃饭?”孟星文敲着桌子,很严肃的考虑这个问题。 今天的比赛已经结束了,几百个选手离开了擂台,其中很是有几个是被孟星文的道具给搞的很狼狈下台的。 胜利的人得意洋洋,失败的人垂头丧气,只有数银子的人才是真正的赢家。 一天几十万两白银上下,孟星文哪有时间去吃饭,晚上还要秘密举行那个复活赛哪,这个任务可是孟星文目前最想做的事情,要是不给李徵点颜色看看的话,孟星文绝对不会睡舒服的。 “是的,太子府的大总管亲自过来邀请的,说是晚上有很多很好玩的杂技歌舞,还有一个特别的惊喜要给公主殿下看。” 潘娘在一旁解释了一下。 孟星文看看桌子上的一百张秘密任务卷,在看看那张金箔制作的邀请卡,心中很是犹豫起来,到底是去看杂技还是在这里举行复活赛?哎呀,真的好难选择。 说到底,孟星文现在还是12岁的小女孩,正是一个爱玩爱闹的年纪,虽然她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虽然她很害怕自己的实力不够会被人轻易杀掉,可是她依然在内心里渴望去玩去闹,渴望像一个正常的孩子一样的游戏,只是她不能,在这个世界里,她只是一个人,没有任何可以真正信赖的朋友、亲人,连亲生的母亲和父亲都不能信任,这样的日子真的很苦很累,可是孟星文必须过下去,她不敢对疼爱自己的母亲说自己是一千年以后的人,那个时代出行是坐汽车坐飞机坐轮船,那个时代知道月亮上没有神仙,那个时代发送消息只要按一下手指,那个时代千里传音很简单,和万里之外的人聊天也只不过是打开视频聊天,这些孟星文都不能说,不能说未来的任何事情,就连她秘密培养的那些孤儿们也都将她当成神一样来崇拜,没有一个可以和她平等的聊天,说说心里话。 “唉~算了,回复太子,说我身体不舒服,不去了。” 潘娘还想劝劝公主,只是看到她那黯然的表情,小小的年纪的叹息声是那么的沉重,她的心就要碎了一般,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作为孟星文最亲近的人,孟星文的很多秘密她都知道,也有很多秘密她不知道,潘娘从来不打听公主的真正秘密是什么,只是像母鸡一样小心的呵护着这个水晶般美丽晶莹的孩子,她的孩子。 铃铛一直是沉默的,很多时候都会让人忽略她的存在,孟星文很多时候也想不起来自己身边还有一个铃铛,她不知道铃铛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睡觉,什么时候练功,只是在她需要的时候,铃铛总会在她身边,在莫问天出现之后,铃铛更加沉默,孟星文能感觉到铃铛在努力学习着,争取赶上或超过莫问天,或许这永远是不可能的,铃铛却是在向着这个目标进行着。 被莫问天一指头点倒,是铃铛的耻辱,她一直想洗掉这个耻辱。 “是,我这就去派人,不,还是我亲自去一趟吧,下人们解释不好的话,反而会影响两国的交情。” 潘娘说完就要走,却被孟星文叫住了。 “算了,我还是自己去一趟吧,你去的话,我不放心,万一他们扣下了你,我就一个亲人都没有了。” 潘娘心中一动,眼睛里涌上了泪水,虽然孟星文说的话有点不对之处,亲人不能指潘娘,她只是一个奶妈,而不是血缘至亲,可是孟星文的话还是让潘娘感动不已,十几年了,潘娘付出青春付出心血,喂养孟星文长大,可以说,除了不是她亲生的以外,潘娘对孟星文付出的要远远超过皇后娘娘,到今天,孟星文的一句亲人,让潘娘觉得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 “公主……”潘娘的眼睛红红的,声音都带着几丝颤抖。 “不用说了,我都明白,在我的心里,你就是我的娘亲!” 潘娘的泪水还是忍不住流了满脸。 孟星文走到潘娘的身边,抱住她的腰,将脸贴到她的胸口,喃喃的叫了一声:“妈……” 再抬起头的时候,脸上也都是湿湿的泪痕。 没有人知道她有多么想自己的母亲,那个天天等着自己回家吃饭的母亲,那个有点好吃的就留给自己的母亲,穿越到了这里,或许那个时代的母亲早以为自己死掉了,想想父母会如何伤心,孟星文的心里就像是刀割一样的疼。 或许自己只能在这个世界里过一辈子了。 那么为自己的生存权利而努力,就成了孟星文现在最大的目标。 “走,去赴宴,看看他搞什么鬼!” 看了看桌子上的复活任务卷,孟星文笑了起来,在去之前似乎还有点时间。 66、复活任务 “啊!”一个落选的选手紧张的将手里的纸条合上,看了看周围的人,似乎都很紧张,再打开看了一眼,确认自己没有看错之后,赶紧再次合上,心脏怦怦跳个不停,就算和人拼命都没有这么紧张过。 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故意,孟星文选的这一百个落选的幸运儿都是楚汉两国的人,并且都认识字。 56到76章 (7) 能识字的人就会读书,读书的人一般都比较理智一点,比普通的武夫要聪明一些。 孟星文在台上笑眯眯的说:“大家都看到自己的任务了吧?记住,不要透露任何自己的任务信息,记下之后,这个纸条请放到这个火炉里,不要试图留下纸条,那样会被我的武士当场格杀的,切记,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看着纸条被一一烧毁之后,孟星文这才再次开口:“你们都有一个小小的金牌,上面有我的独特记号,完成任务的人可以凭着这个金牌来交任务,只要任务完成了,你就能得到武探花的资格,并且拥有继续下去的权利,可以挑战武榜眼的位置,当然,丰厚的奖励也代表了极度的危险,你们可以不接受这个任务,交出金牌就可以离开这里,接受任务的人就必须尽力去完成。失败者,我将不承认他的任务内容,他的一切都将和我无关,记住这一点,成功了,名利双收,失败了,也要严守秘密,敢泄露者,杀无赦!” 一百个彪型大汉都沉默不语,他们并不傻,这么秘密的任务交给他们,很难说没有什么危险,读书识字之后,他们也不是那么好骗的,武探花的资格和奖励确实很诱人,但是值不值得拿命去拼,确实是一个问题。 沉默了一会,孟星文笑着说:“我的时间很宝贵,不管你们是怎么想的,我也不能给你们太多的思考时间,现在我数十个数,同意的就站着不动,不同意的就上来交出金牌。” 十个数很快就数完了。 只有三个人交了金牌,走了出去。 剩下的人都打算拼一下,三万两银子的奖励已经值得拿命拼一下了。 一个选手开口了,声音有点干涩,他举手道:“公主殿下,我想放弃继续比赛的资格,完成任务之后,我希望奖励可以再提高一点,能活着回来的话,我就直接回楚国了,要是回不来,希望能将奖励给我的家人送去。” 孟星文点点头,“不管任务成功还是失败,只要你死了,三万两的银子一分不会少,肯定交给你的家人手里,成功回来的话,奖励五万两。只有一个条件,绝对不能说出任务是我发布的,否则,你的家人也会陪你一起上路。” 这话在一个小女孩的嘴里说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没用怀疑它的真实性,孟星文有这个实力,也有这个把握做到这件事情。 所有的选手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不管自己是死是活,三万两银子足够一家人幸福快乐的生活一辈子了,这个任务值得做。 就在他们告辞离开的时候,六个魏国武士抬进了三具尸体,正是那三个交了金牌的复活赛选手。 为什么就这么想不开哪?明明知道这个任务是如此的隐秘,你了解之后,还奢望能安全走出去吗? 交了金牌就是交了自己的命。 三个菜鸟啊! 九十七个武士看了看那三个傻瓜的尸体,默默的走了出去。 门外站着一个魏国武士,手里拿着一叠银票,数额都是一千两,这是活动经费,也是定金。 每个经过他的人都分上了一张。 复活选手们没有多话,给就拿着。 一个一个出了公主府之后就各奔东西,消失在了夜幕之中。 孟星文轻吁一口气,总算是将这件事办好了。 现在可以去赴宴了。 为了防止这些楚汉武士翻脸无情,孟星文将自己的大部分力量都安排在了房子周围,五十个魏国护卫,还有被秘密召集过来的魏国选手,这些参加武道大会的选手很多都有着官府的身份,秘密调集过来还是比较容易的,有了这二百多人的武装力量,孟星文才敢面对这些楚汉的武士,不然,她也不敢就这么轻易的和这些楚汉武士相处在一个房子里。 挑选这些选手可是费了不少力气的,既要认识字,又要家境不太好,还要家里人多,父母双全,为人还要比较孝顺,看起来比较忠厚老实的,五千人里也不过刚刚凑齐了一百人而已,那三个离开的就是家境相对来说比较富裕的,没有生活的压力,他们还是不愿意去冒险的。 孟星文也是无奈,这些复活任务绝对不能泄露出去,一旦让李徵知道的话,后果很难预料,虽然生命无忧,可是被限制行动是难免的,甚至魏唐两国交恶开战,自己就是罪魁祸首,打仗不怕,只是现在不是打仗的时机,还不能打。 67、筵无好筵会无好会 太子府果然豪华大气,亭台楼阁,小桥流水,青青的树,红红的花。 杭州的天气很好,植物都长的充满了生机。 这个太子府只能算是一个别院,比起长安的太子府来,要差的多,但是也不是一般官员可以比拟的,最起码孟星文这个魏国公主在住房上比不起他。 魏国在唐国想购买什么东西都要贵上一分,更何况房子规格上,没有人敢建的像太子府那么庞大奢华,孟星文有钱也买不到。 所以孟星文一路走来,嘴角的笑容都戴着一丝讥讽,要是在我大魏,你就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奢华了,别的不说,就是我的人力风扇,就比你这里的东西强的多。 五十个魏国护卫都在外院停下了脚步,能跟着孟星文一同进入内院的只有潘娘和铃铛,莫问天也因为要参加比赛而被留在了选手住的客栈里,没有跟来,可以说,现在的孟星文的实力是她出国以来最弱的时候。 只不过孟星文的表现依然是一贯的嚣张与风光。 虽然是个晚宴,孟星文依然穿了一套奢华的公主服。 几十层的纱衣将孟星文衬托的如同是娇艳夺目的玫瑰,雍容华贵的牡丹,这种仿制后世的婚纱样式的衣服一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就引发了无数贵妇的羡慕目光。 衣带当风舞,飘飘若绛仙。 孟星文一如既往的没有过多的首饰,她的首饰大多都变卖换钱了,而衣料却是宫中定制的,不但不能变卖,也卖不出去,这才留下了。 在古代,平民和商人是不能穿绸缎的衣服的,只有官员才行,如果逾越规矩,是会受罚的。 而纱衣一向是很少见的,一个原因是质地太薄,制衣不易,另一个原因就是纱衣太透明,除了特殊的地方,没人敢随意穿着上街,这也限制了纱衣的流行。 今天大家看见了孟星文穿的纱衣之后,都是眼前一亮,薄和透不要紧,多做几层的话,效果也是不错的,更因为纱衣的薄和透,孟星文现在看起来更漂亮更好看,还不耽误皮肤的透气性和舒适性。 当然,这纱衣也不是很简单就能做成的,想要让纱衣保持一个蓬松固定的外形就是一个最大的难题,这个难题孟星文有办法解决,其他人要是解决不了,纱衣依然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品。 “星文妹妹,你总算来了,我可等你好半天了,来,快坐到哥哥的身边来。” 李徵笑的十分亲切,看起来很像一个和善的大哥哥。 要是大家知道他在背后劫杀孟星文的护卫,就会不这么想了。 “李家哥哥,我是女孩嘛,总要穿衣打扮的,所以就来晚了一点点,哥哥不要怪我啊!” 孟星文堆起了一脸的娇憨笑容,天真烂漫的笑脸让人无法指责她的迟到。 谁知道她刚刚发布了一大堆对唐国不利的任务,只为了报复李徵劫杀她的护卫哪! 演戏嘛,大家都在做戏,就看谁能笑到最后,谁能得到最大的胜利。 李徵自然是原谅了孟星文的迟到,别的人更是没有说话的权利。 这个宴会上的官员不少,但是级别都不高,杭州知府就是最高的官员了。 在这个宴会里,所有的官员都是陪衬,他们话不敢多说,酒不敢多喝,连饭菜都不敢多吃,一个个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的好像是没穿衣服在冰天雪地里。 “李家哥哥,你邀请我来,是不是有什么好吃的啊?我可是饿坏了。” 要是大人说这话,一定会被人耻笑的,可是换做12岁的孟星文来说,就很自然的表现了一个孩子的天真烂漫,童言无忌。 李徵哈哈一笑,拍了拍手,下人马上就端上来了几盒精美的食物。 56到76章 (8) “这是手下们在外面打的野味,我特意让御厨做的干净点,好给妹妹吃,妹妹尝尝看,味道如何?” 铃铛接过食盒,食指上戴着一个银指甲,飞快的在菜里点了几下,发现没有异常,这才放到了孟星文的桌子上。 李徵就当没看见这些小动作。 孟星文尝了几口,笑着点头,赞扬了几句御厨的手艺高明,其实在心里很是鄙视这个御厨,盐粒太大,做了这么久都没有融化,吃起来又苦又涩,滋味一点也不好,更由于这个时代还没有味精,菜肴的味道天然的过分,吃起来一点食欲都提不起来。还是留着肚子等回去吃自己用鸡精做出来的菜肴吧。 “不知道李家哥哥请我来,说的那件惊喜的事情是什么?我很想知道哪!” 实在是吃不下了,孟星文放下了筷子,问起了自己感兴趣的事情。 李徵轻咳了两声,清了清嗓子,这才带着笑说:“自从听到妹妹说的熊猫的事情,哥哥就想弄几只来看看,到底是不是像妹妹说的那么可爱,这几天正好有几个手下孝敬了我点动物,他们说里面有熊猫,我也不认识是不是真的有,又怕他们糊弄我,这就请妹妹过来辨认一下,要是真的很可爱的话,就送给妹妹了。” 孟星文惊喜的道:“真的?我最喜欢熊猫了,真的要送给我?” 李徵正色道:“妹妹只要喜欢,就拿去,别说熊猫,就是要我的心,也会给你。” 孟星文一愣,这话似乎有点熟悉,电视剧里常见,莫不是在跟我表白? 68、的的确确是头猪 “呵呵,要你的心可不行,皇帝伯伯该生我的气了。还是看看有没有熊猫吧?” 孟星文避重就轻,将话题还是转到了熊猫的身上。 李徵也自觉孟浪,孟星文毕竟还年纪小,不到谈婚论嫁的年纪,现在谈这个似乎有点早。 “来人啊,将动物运上来,让公主过过目。” 李徵扬声叫了这么一句,早已经准备好的手下就将动物们拉了上来,黑黑白白的好几种,摆了房间中间一大堆。 “这个是?”孟星文指着一只动物笑了起来,“这个我认识,大花猪,黑白花的,到是很少见。” 李徵脸色一变,压低了嗓子问了一句,“真的是猪?” 孟星文惊讶的看了他一眼,莫非他连猪都不认识? 点了点头,“确实是猪,的的确确的是头猪。” 说完,孟星文就忍不住笑,小脸上都是笑容,不是因为这头猪,而是因为过去在大学里遇到的一些趣事,记得那时候,自己还很单纯,什么都不懂,有天晚上,寝室里的电话突然响了,孟星文就去接了起来,结果里面传出一个男孩子的声音,说了一句话就急急忙忙的挂了,他说的是:“我承认,我是头猪,我的的确确是头猪!” 男孩子的声音很低沉,很有磁性,很有一种充满了忧郁的悲伤感觉,他说完就挂了,让孟星文楞了好久也没有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 和同寝的姐妹们一说,她们就笑着告诉孟星文,这样的事情很普通,肯定是哪个学长打扑克输了,输的人就要向女生寝室打电话说这句话,而这样的赌注并不算最厉害的,还有别的更厉害的哪。 说着几个姐妹就拉着孟星文去男生寝室楼下去看热闹。 孟星文很好奇的就去了。 在楼下等了一小会就听到了一个男生在楼上走廊里大喊,“一针灵一针灵,我的病彻底好了!” 一个姐姐就笑:“这就是个输家!” 孟星文就捂着嘴笑,太有意思了。 只听了一会,就听到了不少稀奇古怪的赌注,有一伙将赌输的人抬着在走廊里游街,敲盆子敲碗的当猪肉卖,还有一伙将输家脱光了关在门外学狼叫,羞的孟星文她们都跑回了寝室。 后来这样的事情经历的多了,孟星文也渐渐的不觉得稀奇了,甚至是在晚上接到莫名男生的电话也知道他是赌输了的,不等他说话就会替他说了他要说的话。 “我知道你是头猪,你的的确确的是头猪!” 又一次孟星文接起了电话,半夜三更来电,不用说也知道又是哪个男生无聊的赌注,孟星文就很习惯的抢先回答了,结果那边传来一个气煞的男人声音,“我是教导处甘主任,你是谁?” 孟星文吓的手脚都凉了,战战兢兢的问:“你不知道我是谁?” 甘主任强忍着怒气道:“不知道,你说你是谁?” 孟星文松了一口气,又追问了一句:“真的听不出来?” 甘主任怒发冲冠,“听不出来,你快点说你是谁?” 孟星文笑了,“那就好办了,拜拜!”挂了电话,以后死活都不接电话了。 现在回想起来,甜蜜中带着一丝心酸,孟星文竟然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笑,还是在哭。 庄生梦蝶,自己是庄生哪?还是那只蝴蝶? 只是这个梦似乎长了点。 李徵脸上很难看,他是知道猪的,没见过,生在皇家的人,其实也很悲哀的,很多事情早就安排好了,你必须要做,很多事情却不可以去做,比如这些家禽家畜,李徵除了见过几只鹅,其他的一概没有见过,一个原因是没有时间,另一个原因是下人们怕他会沾染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进而生病,他们都怕担责任。 当李徵看到装在铁笼里的大花猪的时候,真的以为是一只熊,那么大的身体,那么可怕的獠牙,没想到竟然是一头猪! 没想到自己第一次见到猪的时候,竟然以为是头熊,还有比这个更丢人的事情吗? 李徵在心里决定了,要杀几个下人杀杀这股欺瞒他的风气。 忍下怒气,李徵再指着另外一个笼子问孟星文,“这只你认识吗?” 头上长角,颚下长胡子,叫声咩咩,黑底而白花。 “是头黑白花的山羊!” 得,这么一句话之后,李徵在心里要杀的人又多了几个。 接下来是黑白花的奶牛,还有黑白花的兔子,就是没有一只是熊猫。 等孟星文一一指认之后,李徵的脸色已经掩盖不住杀气了,他将自己的座椅捏的是咔吧直响,要不是顾忌自己的脸面,他恨不得现在就将那些拿猪啊羊啊奶牛啊来糊弄他的人统统杀掉。 下面的各级官员噤若寒蝉,连吃喝都不敢了,一个个连呼吸都屏住了,生怕惹来太子之怒。 69、糖炒栗子 “大胆!这帮混账东西!欺瞒到我的头上了,瞎了他们的狗眼!大总管!” 李徵还是没有忍住,暴跳如雷的站了起来,一口气将桌子上的水果啊菜肴啊都推到了地上。 大总管暗自叹息一声,无奈的站了出来。 “殿下息怒。” 李徵指着堂下的猪羊,气的手指都在颤抖,“我怎么息怒,你说,我怎么息怒!这帮狗东西,偷鸡摸狗仗势欺人的时候个个张狂的很,现在让他们办点事就推三阻四,拿这些东西糊弄我,你让我怎么息怒?这样下去,岂不是要踩在主子的头上了?不收拾几个的话,我看我的话都没有人肯听了!” 这话说的极重,如果不是大总管往日对李徵照顾的无微不至,而李徵也缺少不得这样的得力手下的话,第一个要收拾的就是大总管。 大总管聪明的闭上了嘴巴。 李徵重重的吸了两口气,指着大总管道:“将这些糊弄主子的人都给我重打二十大板,送去长安府衙治他们个充军发配的罪。” 大总管应了一声,吩咐了身旁的人几句,那个人马上就去办理了。 李徵平稳了一下心情,带着一点歉意的对孟星文说:“让妹妹见笑了,手下人太不懂事了,不罚上几个,难以服众。” 孟星文笑笑,嘴上说没有什么,心里却在暗骂,你推桌子就推呗,干嘛把我这边的也都推到地上,害得我想吃的蜜饯都没了,现在这是你的地盘,我不和你计较,等你到我大魏的,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虽然是心里的话,可是一样会应验,后来李徵在魏国受到的待遇之差,差点让他郁闷死,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56到76章 (9) 李徵也没有指望孟星文会安慰他,自己就坐了下来,自然有下人上来收拾一切,不一会的工夫,新的一桌酒席就摆了上来。 孟星文还是先抓起蜜饯吃了起来,也就是这些干果的味道还不错。 有白霜柿饼,有糖衣花生,还有孟星文最爱吃的糖炒栗子,这东西吃起来甜甜的面面的,一个接着一个吃都吃不够。 御厨不愧是御厨,这糖炒栗子做的火候恰到好处,端上来还是热乎乎的,用凉水一沁,剥起外壳来还是容易,还不易伤到手指甲,将栗子肉放进嘴里,外表凉凉的,轻轻一咬开,里面还冒着热气,有点烫嘴,孟星文热的直呼气,也不肯少吃一个。 一会的工夫,那盘糖炒栗子就都进了她的肚子,总算吃了个半饱。 李徵见孟星文喜欢吃这个,马上就吩咐人再给星文公主多炒两盘送来。 孟星文摇摇手道:“不用啦,吃的太多不好,会牙疼的,你就给我准备一百斤二百斤的,我自己拿回去自己炒就行。” 李徵眼眉乱跳,一二百斤?好大的口气,我欠的你?不过想想,似乎刚抢了孟星文几十万两银子不久,给她点栗子也不算什么,反正都是名下的农庄里的收成,不值啥钱的。 “好,妹子开口了,哥哥怎么也要满足不是?大总管,你一会就给公主府上送五百斤栗子去,其他的农货你也看着捎过去点,妹妹在这边没有什么亲人,还是要哥哥来照顾的。” 大总管应了声是,然后吩咐别人去办了。 孟星文笑眯眯的也吩咐大总管道:“李家哥哥都说了,我也就应下了,你多给拿点,我手下还有不少人哪,每个人来个三斤两斤的就行。” 大总管一愣,“回禀公主,五百斤就每个人都能分上两斤了。” 公主府上下现在不过是二百多人,其中只有五十个护卫,其他的都是女流,五百斤栗子的话,应该是够了。 孟星文笑眯眯的道:“一千人怎么够分的!还是多备上点吧。” 大总管有点疑惑,转念一想,心中却是一凛,这公主分明在提醒自己,一千人的名分还在那里,虽然被太子偷偷杀了八百人,可是这些消息并没有公开,自己说出来其实就有点不妥,而公主的再次提醒,也是在说这件事。 “是,一千人的份量。” 孟星文的脸上一点悲伤都看不出来,而她的心里却在咒骂李徵,就算不能杀你的人为我的护卫报仇,也要多黑你点东西,吃穷你! 想到那些在执行复活任务的好汉们,孟星文的笑意就更浓了,李徵!你的好日子到了,我看你怎么头疼! 正在暗自寻思的时候,一个下人匆匆走了进来,对着大总管的耳朵小声的说了什么,大总管的脸色微微一变,快步走到了太子的身边,在他的耳边禀报了刚刚得到的消息。 “什么?胆大包天!想造反吗?” 李徵激动的站了起来,眼睛里都是怒火。 70、得意的笑 现在外面已经闹翻了天。 杭州的总督亲自上阵督战,连砍十三个玩忽职守的校尉,将自己手下七百多衙役全都派了出去,也没有压制住局面,杭州城里到处都是暴乱,杀戮,火光,惨叫。 天知道有多少暴徒潜入了杭州,大唐的杭州是全国治安最好的地方,太子驾临,谁敢偷懒!只是这次确实是事出意外,全无防备,也怪不得镇压不住。 杭州的大小官员大多都在太子府里做客,没有相关的官员执行政府职能,大量的朝廷兵力成了群龙无首的局面,让混乱一发不可收拾,等到太子接到消息的时候,动乱事态已经处于失控边缘。 李徵拍桌子踢翻了凳子,暴跳如雷,自己好不容易请一次客,就成了这个样子,怎么不让他恼火! “看看你们做的好事!一个个都是酒囊饭袋!我在这里就出了这样的事情,你们还能干些什么?” 面对李徵的责骂,杭州的大小官员全都是迷惑不已,到底咋啦?怎么好好的就骂上我们了,我们也没做错什么啊!该送的银子也送了,该打点的上下人等也都打点过了,怎么还挨骂啊?这些官员都恭谨的低下了头,偷偷看大总管的脸色。 大总管在太子的背后拼命的做手势,也难为他这么大的岁数了,还能将手语玩的这么利索,下面的杭州官员很快就明白了外面发生了大事,一个一个都吓的魂飞魄散,这可不得了啦,要是在太子面前还出现了动乱的话,自己的乌纱不保还是小事,就怕也陪着太子府的那些猎户一起充军发配边疆,与披甲人为奴,想想就怕的直发抖。 “太子殿下请息怒,臣等马上就回去查明事实,尽快将局势控制住,臣等告退!”杭州知府硬着头皮说了这么一句,也不等太子再说什么,转身就走,他也急了,事关性命,也顾不得什么礼数,一边走一边就开始吩咐手下官员奔赴各处了解事情原因,控制局势。 孟星文也不吃了,都掀两次桌子了,也没兴趣吃了,还是回去看热闹比较好玩。 “李家哥哥,你忙,我也吃好了,先回去了。”微微躬身为礼,孟星文笑眯眯的向外走。 李徵看了看孟星文的背影,眼睛里都是疑惑,他才不信孟星文和这件事情一点关系都没有。 杭州一向风平浪静,人民安居乐业,就在开办天下第一武道大会之后就发生了这样的暴乱,敢说孟星文和这事没关系吗? 只是抓不到证据,李徵也不能轻易向孟星文犯难,就算真的有了证据也只能向魏国提出抗议而已,对孟星文还是不能动粗的。 这就是弱国无外交。 大唐国力比魏国弱,就没有底气指责魏国公主。 “不会是这个丫头搞出来的吧?她有这么厉害吗?” 李徵心中对孟星文是越来越好奇了,这个丫头的身上到底有多少自己不知道的东西?十二岁!仅仅十二岁就这么厉害了,要是等她长大了,天啊,我大唐危矣! “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笑笑!”孟星文哼着一小段歌词,笑的合不拢嘴,复活赛已经开始了,李徵就头疼去吧,这才开始,后面的更厉害,等着瞧好吧! 大街上已经没有什么行人来往,刀剑交击声到处可闻,不时有人提刀带剑的从街道上一晃而过,无一例外的看见魏国公主的锦旗就退避三舍,让孟星文安安稳稳的回到了公主府。 公主府内外一片紧张,仅剩的五十护卫和星文公主一起出去了,府里只剩下了一些宫女和百多个魏国武士在守卫,面对大街上的动乱,他们都不明真相,十分的紧张。 见到公主回来了,这些人才觉得自己有了主心骨,惊惶的眼神才安稳了下来。 孟星文下了轿子就看透了他们的心理,也明白这个时候的自己必须要安慰他们一下,不然他们要是吓跑了,自己还没地方找人服侍。 “都给我听好了!这次的事情是个意外,大唐会很快就处理好的,不用我们担心,你们就守住府门,看好院墙,不许陌生人出入就行了,有这么多的武士在,谁敢对我大魏不利必将付出惨重的代价!宫女们都回房间休息,厨房的主事赶紧做点吃的,给大家来顿夜宵,丰富点,咱们有钱,不要弄那些便宜货,鸡鸭鱼肉都弄上些,挑点细嫩的给我送过去一些,好了,都散了吧,该忙啥忙啥去!” 孟星文这番话虽然童声童气的,却也让大家的紧张心情放松了不少,大多人的脸上都带上了几分笑容,慢慢的散去。 “唉,向国内求援的文书也不知道送到了没有,手下无人真是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孟星文嘀咕了一句,带着潘娘和铃铛回到了自己的房里。 71、既生徵,何生文 唐国和魏国边境。 居庸关外。 一望无际的整齐军队。 刀枪如林,旌旗招展。 人如虎马如龙。 唐国守城大将费力的吞了一口口水,哭丧着脸说:“大人,没有上方的指令,我真的不能放你们过去。” 56到76章 (10) 成寻冷哼了一声,“你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守城官,官级不过四品,和我这个魏国丞相根本没有说话的资格,快快让开,我奉公主之命前去护驾,你要是再敢推三阻四的,我就命令大军攻城了,飞石流矢之下,要是误伤了你可就不好了。” 唐国守城大将脸色连变,苍白之极,拦也不是,不拦更不是。 “大人,大人,我求求你了,你就多等一会,我已经命人快马回报了,只要上方的命令一下,我绝不阻拦。您大人大量,不要难为小的。” 成寻怒斥道:“十万大军一天的消耗是多少?你知道吗?让我们等一天就是上万两银子,你付?” 唐国守城官苦的脸上都能滴下苦水了。 “大人,你保护公主的心情我能理解,可是十万人也太多了,这要是出点什么事端,我可承担不起啊!” 成寻挥动一下马鞭,指着身后的大军说:“我国公主八百护卫让人劫杀在官道之上,你们唐国必须要负责,现在我们大魏不用你们剿灭匪患,我们帮你们剿灭,不用谢我了,来呀,给我进城!” 马头一动,将唐国守城官给甩到了一边,大军随后缓缓移动,进了城,守城官在大军之中高喊“不能进城,快关城门!” 只是一点用处都没有,大军所指,谁敢不要命的阻拦? 守城的小兵们早就逃的不知去向,魏国大军轻易的就开进了唐国疆界。 唐国守城官悲呼,“天啊,地啊,我犯了抄家灭族之罪啊!我不活了!”一抽腰间的宝刀,放在自己的脖子上,就要抹脖子,只是冰冷的刀锋碰到皮肤的时候,他一下子惊醒了,自杀太傻了吧?而且我怕疼。 黯然一声长叹,守城官将宝刀放回刀鞘,还是想办法写报告吧,糊弄上级比自杀简单的多。 是写我浴血奋战,最后力尽被擒?还是写我英勇无畏痛斥魏军的无理冒犯,最后被他们暴力相迫,无力回天? 要不就写是我的副官畏势怕敌,放了魏军入关? 死道友不死贫道,副官啊,你平时对我就不礼貌,上次收的礼物也不肯分我一大半,现在你自求多福吧! 成寻快马加鞭,带着十万大军风风火火的赶往了杭州,到长安的路途太远,到杭州比较近,大军大概五天就能到了,希望公主殿下能再坚持五天! 杭州,魏国公主府。 孟星文趴在墙头,莫问天站在她的背后。 兵荒马乱的,没有一个高手坐镇的话,孟星文还真的有点胆怯。 杭州闹成这个样子,天下第一武道大会也没有办法进行了,莫问天就被孟星文调了回来。 墙外墙里,两个世界。 一队队的大唐士兵举着刀枪在大街小巷里搜索闹事的人。 而真正的闹事的人早已经秘密的出城,领了奖赏回国去了。 剩下的都是趁火打劫的坏人,死了活该。 “好无聊啊,大会都被耽误了,每天几十万两银子啊!太让人气愤啦!” 孟星文无聊的看着外面,现在局势已经渐渐平稳,可是零星的战斗还是会发生,潘娘怕孟星文会偷偷溜出去,特意嘱咐了莫问天,一定不要将公主带出去玩,太危险了。 莫问天自从知道孟星文是魏国的公主之后,就老实了很多,不是那么的狂傲了,特别是让孟星文的特种兵给吓了一跳之后,脾气也好了许多,知道孟星文的安危关系到了无数人的生命,他哪里敢再私自将公主带走,上次掳走公主的余波都没有完全平息哪,现在借他个胆子也不敢多事,更何况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天下第一,更没有心情跑出去玩了。 同样郁闷的人还有一个,那就是唐国太子李徵。 短短三天的暴乱,对杭州的破坏就让杭州的经济水平倒退了一年之多,到处都是残垣断瓦,火灾之后的灰烬随处可见,无家可归的人哀声叹气,这些都不说,那是杭州知府该担心的事。 让李徵郁闷的就是自己好不容易劫来的银子没了。 八十三万两银子,加上自己的一些私货,都被人趁火打劫了。 白白死了三千的士兵抢来的银子,竟然让人抢走了! 这已经够李徵恼火的啦,可是还有更厉害的,他一觉醒来,惊讶的发现自己的头发让人剃了个精光,看着那短短的发茬,李徵死的心都有! 没脸见人了,彻底熄火的李徵乖乖呆在太子府里,天天喝闷酒。 酒入愁肠愁更愁。 李徵哽咽着仰天长叹,“古有周瑜,今有我李徵,既生徵,何生文!” 剃人头发这么无耻卑鄙的事情,也只有小魔女孟星文才做的出来。 如果他知道他的头发值五万两银子的话,或许他就不这么郁闷了,可惜的是,他不知道。 72、一万大军百万银 天下第一武道大会再次轰轰烈烈的开幕。 这一次绝对是大场面。 十万魏国强悍的精锐军队在赛场周围这么一站,乖乖,没有一个敢多言多语的。 在这些真正的杀人机器面前,就算是再勇猛的武士也乖的像绵羊。 只是大家的心里有有点疑惑,为什么魏国的军队跑到唐国来站岗?唐国难道没人了吗? 孟星文站在擂台上,紧紧拉着成寻的大手,眼圈一红,眼泪就掉了下来。 如果不是环境不对,她一定会来这么一句,“同志,盼星星盼月亮,可算把你们给盼来了!” 孟星文没有说,不过她红红的眼睛已经说明了一切。 成寻也是一脸的怜惜,这个星文公主可是自己看着长大的,从小就聪明的紧,几乎没有听说她哭过,可是这么一个坚强的女孩在自己的面前差点掉泪,可见她受到的压力有多大,出门在外不容易啊! 拍了拍孟星文的手背,成寻低声的说:“殿下放心,臣一定保证殿下的安全。” 孟星文松开手,扬起小脸,微笑着说:“来了就好,来了就好,这十万大军都给我留下吗?” 成寻微笑起来,虽然他年纪已经三十多了,可是还是一个帅气的成熟男人,嘴角的笑意让孟星文都觉得迷恋不已,唉,可惜是别人的老公了。 成寻笑道:“这怎么可能啊,皇上的意思是将那些银子押运回去,大军也会跟着回去的,上次阵亡的八百勇士已经抚恤了,皇上说这笔钱要殿下出才行。” 看到孟星文苦起的小脸都皱成了一团,成寻没在说那些让孟星文心疼的话,话锋一转,说起了好处。 “大军不都回去,留下一万给殿下使用,皇上的意思是,只要殿下负责这些大军的日常所需,另外再每一万人给百万白银的租借费,以后这样的军队要多少给多少!” 孟星文眼睛一亮,心中盘算起来,一万大军的一天消耗有个五千两就够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也就是一百八十万两白银,租借费是一百万两,一年自己要掏将近三百万两白银,这次大会自己也就捞了五六百万,只够租两万大军的,丫丫呸的,银子放在那里看着,显得挺多,怎么一花起来就这么少哪? 不过孟星文想到了从李徵那里劫来的私货,似乎也挺值钱的,抵价的话,应该再租一万没什么问题。 “父皇也太小气了,这么多银子租这么点人!还有没有什么优惠?自家人怎么也得给我打个八折吧?这些大兵长的粗粗壮壮的,也不知道素质如何,别都是些新兵!看他们的装备都破旧了,租人也该把外表弄的光鲜点啊!我就吃点亏,打个八折,再送我一批盔甲粮草之类的,我吃点亏就不计较了!” 成寻愕然,楞了片刻之后,哈哈大笑起来,公主殿下真逗,跟自己的父亲也要讲价啊,一万大军可不是能轻易就得到兵权的,皇帝肯开这个口就是天大的面子了,要不是女儿家不能做皇帝,大魏皇帝还不会将这一万人租借给公主殿下哪,万一凭借这些大军造反,谁能挡的住?要知道,皇太子都没有权力拥有超过三百亲卫的权力!公主这次出行,有一千护卫已经是超过标准了,要不是八百护卫是因为护送银子回国被劫杀的,皇帝还要治公主一个滥用职权的罪名,看在银子的份上,这次就不说什么了,殿下也别太过奢望了。 56到76章 (11) 成寻自然不能说的这么直白,不过意思也差不多。 孟星文嘟着小嘴。嘟嘟囔囔的小声说“真小气!” 成寻就当没听见。 过了一会儿,孟星文也就忘了这回事,看着台下的十万大军绵延数里,将周围保护的密不透风,孟星文心里就充满了骄傲自豪。 看!这就是我大魏的好儿郎! 多么威风! 十万大魏军进了唐国,旌旗所指之处,无人敢挡!已经占了杭!皇太子已经被俘! 一连串的消息让唐国上下震惊的连嘴都闭不上了。 唐国老皇帝两眼发直坐在皇座上,直叫:“完了完了,大魏要灭我大唐啊!” 庙堂之上的文武百官说什么的都有,有的主张应战,有的主张和谈,有的指斥大魏的无理,有的却为魏军的行为辩解,主张要和平不要战争! “吵吵吵!你们天天就知道吵!现在该怎么办,马上给朕拿个主意,不然都给我发配充军!不,你们去了军队更吵闹,要是没有一个好办法,就把你们都运到楚汉为奴去!” 楚汉人对唐人的嫉恨由来已久,要是真的去了楚汉的话,死是不一定的,但活着肯定不是那么舒服的,天天吃皮鞭睡钉床都是小事,听说那里最喜欢将人一点一点切碎了,拿人肉钓鲨鱼。 这个小道消息偷偷席卷了庙堂,文武百官都跪下了。 “臣等有主意了!” 73、决赛之前 “什么主意?快说来听听!” 老皇帝微微向前倾着身子,很急切的问。 众大臣推选出一个能言善辩的文官来说。 这个御史平时就能言善辩,天天举报这个痛斥那个的,人气最差,众大臣推举他出来就是送死的。 这个御史自然感觉到了,不会以为自己多么的受人重视,将这个重任交给了他来解说,“激动”的脸都白了。 双腿战栗,几乎要坐下。 “既然各位同僚对我如此拥护,我也不能不出来解说一番,如此大恩大德,在下没齿难忘!” 御史咬着牙,从牙缝里挤出这么一句。 谁都明白他说的是反话,大家哈哈一笑,没有搭腔。 御史哪里有什么主意,却也不甘心就这么犯下欺君之罪,急的抓耳挠腮的像只猴子。 老皇帝在上面一看,笑了。 “我说吕爱卿,朕不看戏,只想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让魏军尽快退军!” 吕御史猛的一拍脑袋,也顾不上尴尬了,还真让他想出了一个主意。 “回禀陛下,那魏军是因为魏国星文长公主的护卫被劫杀一案而来,我们只要交给他们罪魁祸首,此事没了借口,他们也就退军了!” 老皇帝眼睛一瞪,什么馊主意!谁不知道那银子是皇太子劫的!你这么说是想要朕将儿子送给魏国?你长了几个脑袋? 那吕御史虽然不知道是谁劫的银子,可唐国境内没有上千号的劫匪是知道的,敢劫魏国商队和禁卫军的匪徒还没有生出来,这其中一定有内幕,一看老皇帝的脸上变色,吕御史还以为是老皇帝下令劫的,赶紧又说:“臣不是说那个意思,臣的意思是在死囚之中找几个人,代替一下,意思意思!” 这个劲费的,差点脑袋就没了。 老皇帝闭上眼睛,依在龙椅上,思量了一会,觉得还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当然也不能仅仅以为这个办法就能糊弄魏军,还是要调动一下大军,做出一个围困魏军的局面来,这样才能让魏军尽快退军。 李徵称病不出,这个天下第一武道大会就成了孟星文的敛财工具,自从知道银子捞的还远远不够之后,孟星文就大肆敛财,闹的整个杭州城乌烟瘴气的。 最可怕的莫过于天天举行的万两白银大抽奖。 借鉴了后世的彩票,孟星文在买票的同时搭售奖券,从一个铜钱的彩票,到一两黄金的彩票,面额不同,一等奖的奖金也不一样,大奖都在千倍以上,这让杭州城里为之疯狂。 平民百姓哪见过这样的官方活动,孟星文打着魏唐两国的旗号,李徵请了病假,唐国的事情在魏军的威胁之下,谁敢出来管事?整个杭州城就成了孟星文的自留地,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趁着十万大军还没有离开,孟星文的捞钱行为迅速扩张到了周围的四五个府县。 每天都有几个大奖的得主诞生,一夜暴富的美梦让无数人甘愿倾家荡产的购买彩票。 在没有合理的制约的情况下,孟星文短短三天就收敛了千万两白银的巨款,周围几个府县里基本都见不到白银了。 这种行为是典型的杀鸡取卵,对杭州的经济破坏绵延许久,好几年都无法恢复往日的繁华。 孟星文让李徵这次劫杀给吓怕了,没有几万大军护着自己,她都不敢出门。 要是李徵知道这一切的起因都是因为他的贪婪的话,恐怕他也会后悔不已。 李徵现在躲在太子府里,天天就是喝酒,几十万两银子他还真不在乎,银子没了还可以再赚,可是这个头发没了,什么时候才能长出来? 莫问天一路过关斩将,从新手一路打上了决赛的擂台,在孟星文的大力宣传下,给唐国上下带来了一股振奋的春风。 大唐还是有能人的! 武状元的争夺就在最后四个人之中产生。 两个唐国人,一个楚国人,一个汉国人。 魏国人没有进入决赛,第五到第十都是魏国人。 用孟星文的话来说:“咱要低调做事,高调做人!那些虚名让他们抢去,咱抓紧银子就好!” 等决赛结束了,大军就会返回魏国了,一万精锐就会留给孟星文做护卫。 孟星文是既高兴,又心疼。 高兴的是,自己以后可以横逛了,想轻易吃下一万魏军,不付出几万伤亡的代价是不可能的。 心疼的是,这些大兵吃自己的穿自己的,白花花的银子啊,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它们哗哗的流走了。 明天就是决赛了,孟星文带着莫问天和成寻,前护后拥带着几十个军队将领趁着中午的时候,去杭州最大的酒楼吃饭。 一是和这些将领们联络一下感情,以后难免会和他们打交道,混个脸熟也好,有什么事求到他们头上的时候,也可以帮个忙。 另一个原因是孟星文在公主府里呆腻了,小门小院的,没有什么好吃的,来杭州这么久了,她一直在忙天下第一武道大会的事情,没有时间出来,眼看大会要结束了,辛苦了这么多天,也该慰劳一下自己的肚子啦。 为了不惹人注意,孟星文等人都换了普通点的衣服,掩饰了自己的身份,省的上街之后让众人围观就不妙了。 结果,就惹出了事端。 74、大麻烦 杭州素有天下第一美景的美名,西湖十景更是天下闻名,到了杭州要是不到西湖转转,就等于是白来了一趟杭州。 而杭州最好的酒楼就在西湖边上,名字更是后世非常非常有名,此时还不是太有名的黄鹤楼。 时间虽然已经是十二月份,西湖边上依然是凉风习习,清爽宜人,比起天寒地冻的北方来说,这里已经是春天一般的温暖。 几十个咋咋呼呼的将领就算是换了平民的衣服也装不出平民的怯弱,横行霸道的在街上一路也不安宁。 孟星文难得见到这么多自己人,也就不那么注意风范了,只顾和成寻在后面商量一些事情。 成寻算是真正的自己人,孟星文有很多事情是通过他来安排的,在朝廷里安排了不少倾向于自己的官员,并且在适当的时候给自己的商队开些便利之门,商业上的事情,孟星文并没有全交给成寻,特别是自己那个星月宫的事情,更是保密的重点,虽然成寻是个人才,可是无数的事实告诉孟星文,千万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也不要把希望都寄托在一个人的身上,你的希望越大,你的失望就越大! 互相制约虽然会延缓了自己势力的发展,却更加的保密,为了更好的生存下去,孟星文不得不对所有人都防着一些。 56到76章 (12) 得知莫言已经被安排进了军队,现在正在西方和一些西洋人作战,战功卓越的时候,孟星文很是高兴,莫言能这么快就显露出自己的本事,也证明了他的实力不俗,只要军队里有了自己的亲信,早晚都会将军权揽下的,那时候任何人想威胁自己,都要想想无数大魏铁骑的厉害才行。 这次大魏的商人损失不少,被孟星文征用的一千多人的商队的全部战死,让大魏对大唐的贸易一落千丈,空白出来的地盘急需有胆识有魄力的商人来填补,阵亡的商人的抚恤也让大魏皇帝很是心疼了一把,要不也不会这么急着将孟星文弄来的银子运走,国内也是有点经济紧张的苗头,皇帝也要未雨绸缪,做到事情发生之前就处理好。 孟星文知道自己做事莽撞了一点,征用那些商人的时候也没有想到李徵会劫杀自己的人,这确实是个失算,不过孟星文也从李徵那里弄来了不少的金银珠宝,赔给那些商人也足够了。 只是算来算去,孟星文发觉自己辛苦了许久赚的银子又飞快的跑掉了,这个心疼啊,还以为自己要脱贫了,却不想现在变的更穷了。 “看来今天不能吃好的了,要挑点便宜的吃,现在银子紧张,能省则省。” 成寻听到孟星文嘴里的嘀咕之后,哑然失笑,这个公主殿下啊,哪里都好,就是贪财了一些,不过转念一想,凭自己的能力,一辈子也租不起这个万人军队,而公主殿下却轻易就做到了,还有很大的余富,这不过是短短一个月就做到的,这个赚钱速度已经可以算是神迹了,想到这里,成寻就佩服不已,隐隐的还有一点担心。 公主殿下从小就聪敏过人,小小年纪就知道拉拢朝廷大员,自己也是因为她那种果断聪慧而投靠于她,为的就是下半生封妻荫子,现在看来她确实在一步步走向辉煌,可是,鹤立鸡群,鸡必攻之,木秀于林,风必催之,公主殿下也太聪明了些,天妒红颜,只怕她会短命啊! 孟星文蹦蹦跳跳的跟上了前面的将领,抢先进了酒楼,打算先看看菜单,把贵的菜都放一边,不许大家要这样的菜。 一进大门,还没看清里面的样子,一个人就一头撞了过来,将孟星文撞了一个跟头。 “大胆!”跟在孟星文身后的几个将领还在说笑,却瞥见公主殿下让人撞了一个跟头,隐藏在衣服里的兵器立刻就抽了出来,纷纷涌上,就要将大胆犯上的逆贼乱刀砍死。 “慢!” 孟星文急呼,奈何胸口发闷,眼前发黑,声音小的很。 当啷啷一片刀剑撞击声,一把宝刀从楼里递了出来,飞快的在几个将领的腰刀上一缠一扭,就将四五把利刃推送到了一旁。 在几个将领的惊讶眼神里,一个男人缓步走了出来,沉声道:“我的奴才自有我来管教,不劳几位费心费力了!” 这话说的,让大魏的几个将领脸都绿了,用刀一指此人的脸,一个将领怒道:“小子,你给我听清了,我们主子要是伤了身子,我要你全家人的脑袋!” 那人脸上一冷,身子一闪,就给了说话的将领一个耳光,身影来去如电,竟然似乎没有动过一般。 挥了一下袖子,这个中年人冷冷的说:“蝼蚁一般,竟敢出言不讳!给你个教训,让你知道以后说话要注意自己的实力!” 孟星文在一旁刚刚缓过气来,就听到了这么一句话,气的是柳眉倒竖,小手一指这个比自己还嚣张的人,怒道:“小天,给我扁他!打死了算我的!” 带着天下第一是来干嘛的?就是要出风头的!还能让人欺负到头上还装聋作哑吗? 75、意外冲突 小天? 莫问天摸摸鼻子,怎么听起来这么不舒服哪!好像在叫什么宠物一般,唉,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自己吃喝都是星文公主给的,为她出点力也是应该的,小天就小天吧! 分明在几十米外,可是眨眼间就到了酒楼门口,站在了那个中年人的对面。 “咦?好身手!没想到在这里还能见到如此高明的人物,我还以为天下第一武道大会只不过是一些无聊人弄出来的无聊事,见到了你,我觉得还是没有白跑这么一趟的。” 中年人很傲,一身湖蓝色的绸缎长衫,腰间是十几块白玉镶嵌的腰带,还挂着一把宝刀。 长的有点阴冷,大约三十多岁的年纪,面目还算是俊秀,下巴还长着三缕长须,看起来象关公一样帅气,就是脸色不是红的。 莫问天的外表有点憨憨傻傻的,年纪才十六,个子虽然不矮,却也比这个男人要低上几分。 两个人站在一起,怎么看都有点像父子俩。 “在下莫问天,未请教阁下高姓大名!” 莫问天双手抱拳为礼,询问对方的来历。 那个中年人神色微微一动,讶然道:“你就是排名前四的莫问天?果然好功夫。我叫李荇。” “李行?”莫问天想遍了武林中的名人,也没有叫李行的人,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么一个高手来? “呵呵,不是行人如梭的行,而是带个草字头的荇,诗经有曰‘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我的名字就是这个荇字。” 李荇知道别人都会误解,赶紧解释了一下。 成寻闻言,眼神一亮,叫这么生僻的字的人,一般都是皇亲贵胄,此人莫非是李唐的皇族? “不就是什么野菜嘛,有什么啊,还非得解释个清楚明白的。” 孟星文揉着自己的胸口,嘟嘟囔囔的站了起来,看了看撞自己的人,原来也是个孩子,比自己似乎大了那么一点,却瘦弱的多,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此时的他已经跪在了地上,不是朝着孟星文,而是朝着那个李荇。 “喂,小子,撞了人也不道歉的吗?” 孟星文不好冲着那个李荇发脾气,只好找这个小子算账了。 那个小子浑身一颤,却没有回头,依然跪在那里,没有动。 孟星文急了,长这么大还没有吃过这么大的亏哪,一急就没有想那么多,一把抓住那个小子的肩膀,硬扳了过来,一见他的模样,孟星文却惊讶的放开了手,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瘦的几乎没有了肉,两只眼睛大大的,脸上都是伤痕,一个巴掌印还清晰的在他的脸上,头发乱蓬蓬的,看起来虽然比较干净,却是那么的让人吃惊,怎么会有这么瘦的人? 孟星文看了看李荇,在看看这个小子。 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和这个小子计较吗?看他的样子,就要饿死了,怎么忍心再训斥他。和李荇计较?似乎说不到他的身上。这个时代是有奴隶的,如果这个小子是他的奴隶,别说是饿死了,就是活活打死,别人也说不了他什么的。 “他是你的奴隶吗?” 孟星文动了恻隐之心,想将这个小子买下,就当积功德了。 李荇微微一笑,带着说不出的冷意,“不是,他不是我的什么人,只是愿意跟着我而已,我很想让他离开,可他就是不走,我也没有办法。” 对着这个小子,李荇冷冷的道:“看到了吧,这么多人都怜惜你,你还是快点走吧,不要跟着我了。再跟着我也是没用的。” 那个小子重重磕了一个头道:“请您将我的母亲放了,我做牛做马报答您!” 孟星文一听就急了,“还有没有王法了?抓了人家母亲,还说没关系!” 李荇冷笑道:“他不是我的奴隶,可他的母亲是,我爱怎么处理他母亲,是我的事,与他人无关。” 孟星文哑然,看了看成寻,希望他能说几句。 成寻笑着向前走了一步,拱手道:“李兄可是李唐的江南侯?” 李荇终于惊讶起来,看了看成寻,问道:“你莫非是大魏的人?” 唐国哪有人敢说自己是什么李唐,都是自称大唐的,而且江南侯的名字虽然唬人,其实很多人是不知道的。 李唐的王族并不是个个都是贵族的,也有很多是顶着一个王族的身份,却是一个地道的穷人,这李荇虽然有个侯爷的身份,却也是一个家道中落的落魄王族。 56到76章 (13) 成寻知道李唐的许多秘事,这个李荇的事迹也是看到过的,只是一时没有想起而已。 既然公主要救这个小子,成寻也只有努力一试了,传闻里,这个李荇可不好对付,很不好说话的。 76、悲惨奴隶 “来盘锅包肉。” “没有。” “来盘鱼香肉丝!” “没听说过。” “来个龙虾!” “对不起,没听说过这个东西。” “那么你这里有啥?” “我这里的拿手菜是红烧狮子头,清蒸虾蓉丸,西湖醋鱼、叫化童鸡、东坡肉、龙井虾仁。” 孟星文很郁闷,自己喜欢吃的菜都没有,“那么就来十盘西湖醋鱼,四十五盘东坡肉,龙井虾仁来四十六盘,其他的你看着上,一个人一盘,不要算我就行了。 店小二眼睛瞪的老大,这伙客人还真是吃客,挺能要的啊!开饭店的就不怕肚子大的客人,你越能吃越好! 店小二转身就往厨房里跑,对大厨说:“师傅,来了伙能吃的,您可劲做吧,一样四十五盘,少了可不行。” 大厨嘿嘿一乐,“好嘞,你好好伺候着,菜马上就好,先端点凉菜,和酒过去,千万别放跑了客人。” 店小二马上又去端菜,端酒。 后厨一阵忙碌,自从天下第一武道大会开幕以来,这客人就天天不断,厨房里的食物备了许多,很快这美味佳肴就流水一般端上了桌子。 孟星文和成寻、莫问天、李荇坐在一桌,那瘦小的撞人小子坐在一旁,单独一桌,因为没有一个将军肯和他一桌。 孟星文已经原谅了他的无礼,毕竟他是让李荇给打出来的,这事只怪自己跑的太急,也怪李荇打人太狠,反正不能怪这小子。 瘦小子没有姓名,不知道爹是谁,他母亲从小叫他狗剩,现在也就只能叫他狗剩。 李荇还算识相,没有继续狂傲下去,大家坐下来之后,李荇也就慢慢将这个狗剩的来历说了个清楚明白。 狗剩的母亲是西域人,在一次战争中让唐国士兵给掳了回来,成了奴隶,那时候就已经怀了狗剩。 李荇的家境不好,一时贪便宜就买下了这个怀孕的女人。 狗剩娘在李荇家辛苦工作了十几年,将狗剩慢慢养大,由于奴隶的孩子不能当奴隶计算,所以狗剩其实只能算是一个一贫如洗的贫民。 这个法规还是很有人情味的,奴隶不能世世代代都为奴隶吧! 其实这个法律也仅仅是象征意义大一些,奴隶没有任何私人财产,他的孩子也就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一无所长,一贫如洗,到最后还不是签下合约将自己卖给主人家做奴隶? 狗剩吃的是残羹剩饭,从懂事起就自己打柴背草,赚钱养活母亲,多年的辛苦劳累已经让狗剩的娘积劳成疾,没有了工作的能力,只是狗剩想给自己母亲赎身的话,还需要李荇同意才行,辛苦了几年,狗剩也没有积攒下一两银子,眼看娘就要病死了,李家却不闻不问,狗剩只能来求李荇开恩,放他母亲一条生路,让他带走治病。 从长安一路跟到杭州,这一路上吃了多少苦,只有狗剩自己知道。 李荇也感叹不已。 “孝子啊,大孝子!” 孟星文虽然对李荇挺反感,不过还是对他说的话挺相信的。 “既然他母亲已经病了,不能干活了,你就开恩放了她离开不就行了?” 孟星文还是忍不住插了话。 李荇看了看成寻,再看看孟星文,心里有点拿不准主意,这个女孩怎么这么大咧咧的没有礼貌?而这位魏国的大官(成寻)似乎并没有一点不悦,似乎这个女孩才是这些人中的头儿。 心中疑惑,可是李荇还是给了孟星文几分面子,回答道:“不是我不放,而是唐朝有法律,奴隶要想赎身必须缴纳十倍的赎金,当年我的家境还算不错,买下她的时候是十两黄金,现在要想为她去除奴籍就需要交纳百两黄金,这狗剩身无分文,我现在一时也周转不开,哪里去寻这百两黄金?也只有眼睁睁的看着他母亲病死了。” 其实魏国也有类似的法律,只是孟星文从来不过问这些,也就不知道。 对于逃奴的惩罚更重,一经查实,立刻抓捕从军,是从军,而不是充军,充军是成为军队一员,而从军就是军队的财产,生死由军队定夺,无数奴隶进了军营,出来的时候就成了冰凉凉的尸体。 最脏的最累的最不拿人当人的活儿都是奴隶去做,冻死饿死是经常事,最可怕的是被活活虐死。 这些事情太过残忍,成寻不会告诉孟星文的。 孟星文虽然疑惑狗剩的母亲为什么不逃跑,可是不懂装懂是她的一个优点,所以她也不问,只等没人的时候问问潘娘。 聊了一会,酒菜也上了满满一桌,孟星文拿起筷子,嚷道:“大家伙儿,吃饭了!” 众将领哄然答应,酒楼里立刻就热闹起来。 李荇暗自心惊,这位贵人虽然年纪小了点,派头却一点也不小,相反还大的很,莫非就是最近风头盖过皇太子李徵的星文公主? 77、当众挑战 77、当众挑战 “来来来,侯爷,你可别客气,多吃点。” 孟星文将自己面前油性大的菜都放到了李荇的面前,东坡肉虽然号称肥而不腻,可是看那厚厚的肥肉,孟星文立刻就没了胃口。 李荇感激的点点头,端过小砂锅,放在自己的面前,落筷如飞,吃的是满嘴流油。 这人似乎很少吃肉啊,这吃相真够可以的。 孟星文转过头,对着狗剩道:“小子,你撞了我,而我哪,大人大量,不和小孩子一般计较,你母亲的事情包在我的身上了,我给她赎身就是。” 狗剩一直在看着桌子上的菜发呆,他从来没有吃过这么丰盛的饭菜,根本就不敢吃,生怕孟星文向他要钱。 听到孟星文的话,狗剩一下子就跪到了地上,咚咚的给孟星文磕头。 “罢了,罢了,没多少钱的事儿,算啥啊,既然遇到了,能伸手就伸手,这正是我们做大侠的本分,你说是不是啊?莫大侠!” 孟星文挺着胸膛,充满了骄傲和自豪,她最近正在跟莫问天学武,功夫没有学多少,这个大侠的风范却学了个十足。 莫问天正要伸筷子夹起一块肘子,却听孟星文的话,手一抖,肉掉了下去,成寻毫不客气的接过,放进了自己的碗里。 莫问天暗自惋惜,最后一块好肉了。 “没错,没错,殿下说的都是对的。” 莫问天随口答应了一声,暗自责怪自己,腐败了啊!腐败!天天跟着孟星文大鱼大肉吃的嘴都软了,一点骨气都没有了,竟然学会了阿谀奉承,真丢人! 李荇一愣,真的是星文公主? 赶紧站了起来,作势欲拜,“公主殿下,请受本人一拜,失礼之处,还请原谅!” 孟星文双手虚扶,嘴上客气的说:“哪里哪里,侯爷客气了,还请侯爷不要怪我隐瞒之罪才是!” 李荇也不过是装装样子,见孟星文要扶他,也就顺势站了起来,让他给一个孩子行礼?意思一下就行了,何必那么认真啊! 怀疑被证实之后,李荇有点拘谨。 他不过是一个落魄的侯爷,连薪俸也没有多少,和一个风头正劲的大魏公主能比较吗? 能在一个桌子上吃饭都是好大的面子了。 成寻见李荇有点放不开,也明白礼数不是那么好回避的,赶紧说:“今天公主是微服私访,不要讲究太多礼数,以免坏了兴致,大家都本色就好。” 这话也就是只能他来说,孟星文自己不能说,以免坏了规矩,李荇不能说,身份不对,他一个外人插不上话,也就是成寻的年纪大些,身份也高贵,这才能说这样的话。 孟星文笑嘻嘻的点点头。 李荇这才恢复了大吃大喝的模样,他的家境一直不好,能大口吃肉的时候并不多。 “侯爷千里迢迢的来杭州是为了什么?方才听你的意思,似乎是奔着天下第一武道大会来的?” 成寻把玩着小酒杯,装作无意的样子,问了一句。 李荇笑笑,“大部分是为了这个天下第一武道大会而来,没想到动身的时候就晚了,等到这里的时候,大会都已经停止报名了,只好等在这里看看有没有什么名列前茅的人,遇到好比较一下高低。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想看看能不能有什么发财的路子。实不相瞒,我这个侯爷只是表面风光,要是不自己弄点财源的话,家里就该揭不开锅了。” 孟星文给了成寻一个眼色,也是时候给唐国找点麻烦了,唐国越乱对大魏就越有利。 成寻微微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那么侯爷可找到了什么财路?” 李荇看了看孟星文,苦笑道:“本来是想在决赛那天,当众挑战武状元的,只是现在看来,这位莫大侠的本事不在我之下,如果其他几个也都是这个水平的话,挑战之说也是自取其辱而已,唉,到现在竟然没有了路数。” 孟星文和成寻都暗自一惊,这要是有几个高手的想法和李荇一样的话,明天可就太热闹了,莫问天就算能当上天下第一,也是要凭自己的本事夺来才行。 莫问天也是有点无奈,虽然星文公主许下了给自己一个天下第一的名头,可是天下高手数不胜数,其中难保有几个不服气的,如果真的是当场挑战,自己恐怕也不得不当众应战,要是轮番打下来,失败也是难免的,到那时候,不但自己丢人,还会连累星文公主也跟着丢脸。 孟星文吃了一个又软又酥的虾仁,心中想“明天要想个法,不能让人挑战莫问天,不然这个天下第一就不是自己的了。” 【更多章节都在红薯网《星文公主》《娇俏无敌小王妃》敬请光临!】 向往的地方(完本) 72.向往的地方 孟呈云无法理解母亲口中的世界,那个遥远的公元后的时代,那个满街都是人,满街都是琳琅满目商品的时代,母亲在那个时代里只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而母亲在这个时代却是一个国家的女王,孟呈云很想知道,为什么那个时代的一个普通人会在自己的这个世界成为一个女王,称霸整个天下。 这个时代在孟星文的带领下,已经走上了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虽然孟星文一直不发展特别的科技,尽量不破坏这个世界的稳定,而她交给孟呈云的知识却包含了很多很多超现实的东西,用孟星文的话来说,这就叫有备无患。 在这个世界里,孟星文最相信的不是自己的丈夫,也不是自己的好朋友们,而是自己唯一的一个女儿,孟呈云。 只有孟呈云的身上流淌着自己的血,只有自己的女儿才值得孟星文毫无怀疑的信任。 这个世界最后能走向什么样的旅程不重要,这个世界是否会毁灭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的女儿能不能快乐的活下去。 孟呈云想要自由,那么孟星文就给她自由。 在外面流浪了这么久,孟呈云也渐渐理解了母亲的心思,做母亲的没有希望自己的孩子低迷没出息,而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完成自己做不到的事情,超越自己。 孟呈云最少要比自己的母亲的功夫强的多,在外面历练的这段时间,也知道了人与人之间并不是友好的,人世险恶,人心复杂,这对孟呈云来说,是一个难得的经验,在她日后接受母亲的王国的时候,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孟星文就是将自己的孩子放到普通人的位置上,用普通人的心思普通人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这样的话,孟呈云才会了解民间疾苦。 那些背叛她的小人,那些试图致孟呈云于死地的莽夫,对于孟星文来说都是些小丑,是蝼蚁一般的存在,只要孟星文挥挥手就能轻易将他们毁灭,但是孟星文没有在女儿发现之前就毁灭他们,而是用他们来当作女儿的磨刀石,将女儿那个单纯的心扉磨砺的明晓人世间的险恶,虽然这样做剥夺了孩子的童年快乐,却给了她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生。 “孩子啊,娘不能陪你一辈子,娘总有死的一天,什么万岁万岁万万岁,都是骗人的东西,娘要是死了,你就要靠自己了,你的父亲由于眼界的限制,并不能给予你多少帮助,甚至会在某些方面成为你的阻力,所以你不能指望他在你困难的时候给予你帮助,要想成功的实现自己的愿望,就要拥有自己的力量,星月宫是娘的力量,娘可以都交给你,但是,这个力量也因为娘的原因,不能成为你真正的力量,所以,你可以相信星月宫,却不能完全依靠它,在某些时候,你甚至要限制它,将它的力量分解,让它成为你真正的力量,这么说你能明白吗?” 孟呈云细细的思考着母亲的话,不知道为什么她就全心全意的相信母亲不会骗她,就算是李徵也不可能得到孟呈云的完全相信,而这份信任,孟呈云却给了孟星文,也许真的像孟星文说的那样,母亲是不会骗自己的孩子的。 母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感情。 孟星文努力了几十年,将这个国家发展的成为了世界上最强的国家,却无法抗拒生命的必然结果,她在这个世界上努力了许久,累了倦了,很想休息了,而将这个国家交给任何人都不放心,只有自己的女儿才是她心里最合适的人选。 在孟星文五十岁的时候,也就是孟呈云二十二岁的时候,孟星文将整个新华国的权力移交给了孟呈云。 这个举动让所有人都为之震惊,从来没有一个皇帝在自己还算年富力强的时候将权力交出去的事迹,哪个皇帝不是将权力紧紧的抓在手里,直到自己老去老死为止?而孟星文却反其道而行之,在她还算是有精力管理整个国家的时候就将权力交给了自己的女儿。 当孟呈云身穿皇袍坐到金交椅之上的时候,孟呈云看着朝堂上跪拜的文武百官,心里的思绪翻滚不休,往日的种种仿佛如同电影一般在眼前晃过,在母亲苦心教导的几年里,孟呈云明白了这个朝堂只不过是一个权力集中的部门,而不是整个国家的中心,国家的一切命运都维系在皇帝身上,自己做出的决定才是这个国家将来要走的路。 群臣不过是自己手里的工具,千万不要将他们当成自己不可缺少的东西。 人民才是自己最应该笼络的。 孟星文没有参加女儿的登基大典,在将代表皇帝权力的玉玺交给女儿之后,孟星文就带着李徵离开了京城,去往了江南。 那里是自己的故乡,那里是自己认识李徵的地方,那里是自己记忆里无法忘怀的终点。 多年以后,孟星文拉着已经年迈的李徵的手,两个苍老的老人坐在庭院的摇椅上,看着夕阳,幸福的笑着,聊着……直到同时停下了话语…… 夕阳温暖的阳光照耀在两个人依然牵着的双手之上。 (剧终) 《用生命来爱你》柔情如海著 夕阳扯不断我们之间的情感, 双手相牵,连成了一个完满的圆。 在我们生命终止的时候, 有你有我相依相伴。 这一生, 我无怨无悔。 希望…… 来生来世,我们能再次相聚, 你望着我的眼,我望着你的眼, 爱你,不需要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