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至芳菲春将尽》 作者:陈则菱 文案: 现代驴友一不小心穿到古代,听说在那年头有钱有闲还不行,乱走乱窜, 小心被当做流民或奸细,轻则被遣送回家,重则被砍头株连,那该怎么办? 我就是喜欢边走边唱! 什么?让我做出家做尼姑? 那不行!叫我以后怎么嫁人呐! 如果早知道出门旅个游也要花这么大的代价,我还辛辛苦苦折腾个什么劲哪! 本文讲一个古代驴友的历险故事. 有强烈的个人YY 倾向, 天雷兼狗血,喜欢人文的乱入,期待JQ的可以散场了 任何卖萌都是线索,欢迎猜谜! ☆、第一章 春歌渺渺遇故人   晓茜是名狂热的驴友,平时虽然工作繁忙,但是一到休息日,她并不喜欢窝在家里睡懒觉,而是离开高楼林立的都市,到周边郊外度三两天的假或者参加一些段位不高的野外生存活动。   西湖的白堤和苏堤不分昼夜的人流如织,太湖岸边建起了太多别墅群,周末简直没有地方可去了呢!于是这个流火八月,她选择了还不算热闹的下渚湖。   下渚湖的名气不算大,但是景致极好;喝完一杯防风茶,渡船准时来到码头,晓茜还有点舍不得离去,坐在船上的时候,她静静地看着眼前的风景,听导游娓娓讲解,竟然生出迷失之意。   最爱岸边一片古老的香樟树林,那里阴翳蔽日,却又生机盎然,矛盾得令人痴迷。晓茜算半个树痴 ,特别喜欢这种参天的古树,她坚信每棵树的里面都驻有一个精灵 ,只要在古树下静坐,就能听见木精灵们的柔声细语。   她决定下船后到香樟树林下静坐一阵子,听一听木精灵们的对话。等她下船走入树林,天色已晚,暑气全然消散,远处一道残阳铺水中,倦鸟归巢忙匆匆。   她坐在那棵据说已有三百多年的大树下,闻着淡淡的香气,方觉倦意渐生,身子慢慢倾斜一旁而浑然不觉,恍惚中听到有人在远处惊恐地呼喊不止。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才幽幽醒来,眼前一片昏暗,是天黑了吗?天上却是繁星点点,银河如飘带蜿蜒逶迤,城郊的空气就是清新,她贪婪地深呼吸,完全无意识地走出树林,跟前是一片辽阔的原野。   满天星光,漫步原野,听夏虫唧唧,感觉轻风吹过,还听到空灵明净的歌声,飘渺而来。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田,便是人家好时节。”   晓茜不由感叹,好一个闲情逸致啊!   她缓缓地朝着歌声传来的方向走去,一路上悲喜交织:为什么只有往生了才能这般洒脱呢?   夜色朦胧,一条久违的身影出现在一处鲜花烂漫的山丘之上,那人衣袂飘飘,神情恬静,见到晓茜过来,停止歌唱,靥尔一笑:“你来了。”   晓茜微笑:“是啊,来了,你的歌声真迷人。”   唱歌的人是她以前的一位同事,离职后,晓茜和她只见过一次面,在一起吃过一顿饭,后来再也没联系。   可是她通过万能的网络上找到同事的私人空间,知道她所有的信息:患了绝症,和丈夫离婚,孩子归男方,自尊心极强的她独自一个人在网络上写死亡前的日记,没把病情告诉任何熟悉的人。晓茜就是在看到她的日记后,主动和她联系,不露声色地邀她吃了一顿饭。再后来同事换了手机,换了住所,明显不想再被人打扰。   晓茜就没有继续联络她,而网络日记已经半年没有更新了,没想到再次会面,竟然是在通往阴间的道路上。   晓茜问:“你怎么会在这里等我?难道我们变成孤魂野鬼吗?”否则,同事怎会在荒野里游荡了大半年?   同事摇头微笑:“别担心,你不会是孤魂的。我只是想和你道个别,很抱歉一直隐瞒着你们。”   :“其实我都知道了,在网络上,我无意中发现了你的空间,应春树。”   晓茜的话让应春树无可奈何,她叹气说:“哎,想有点隐私还真难啊。”   晓茜呵呵笑:“放心,不是所有的人都像我那么狗仔专业的,真想清静还是不难。”同事没有说话。   晓茜仰望夜空,神往地说:“景色真好!我经常梦到这样一望无际的旷野,随意地在其中走一走,心情立即好起来。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幸运的,还能在接受审判之前领略迷人的风光。”   地上的花朵渐渐枯萎,绿草慢慢枯黄,应春树站起来,眼中满是依依不舍:“你得走了。”   :“你不和我一起吗?”晓茜很好奇。   :“嗯,我还没到时候,会有人来接你的。”应春树的声音轻轻的。   :“哦,这样哦。”来接她人的应该是黑白无常吧?   :“我要走了,你,要保重。”应春树的身影慢慢消失,只剩下晓茜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原地。   -------------------------------------------------------------------------------   远处走来两个身影,果然一白一黑,可惜,蔫了吧唧的,即使穿了一身所谓的国际顶级名牌,也看不出一丝一毫的高端洋气。   :“嘿,打起精神。”我气不打一处,怎么生前死后遇到的公差都这副德性?好像别人欠他们二百吊钱一样。   见我不满,两位中年男抬起眼角睥睨了我一眼,不屑一顾,冷冷地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走吧。”   我跟在两位龟速帝的后面,只好慢吞吞地往前走。   两位中年爷叔走在路上,不停地打着哈气,不停地抱怨路太远,没专车,领导偏心,小年轻净抢轻松活,可恶的是新人事经理还喜欢搞什么半年绩效评估,更可恶的是写了评估居然没奖金!   我听得直翻白眼:真是世风日下啊,公差们都这样公开发牢骚。不过更让我反感的是,这两位明显遇到了可怕的中年危机,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中年男既向往外面的美好世界,又不敢迈出家门一步,难怪美貌乐观勇于自嘲的的赵蜀黍不但在影视中迷倒了师奶,迷倒了御姐,也在天涯上迷倒了水灵灵的小萝莉。   好不容易到了阎罗殿,果然人山人海----或者说鬼山鬼海,全都面无表情地排着队,规规矩矩,安安静静,不插队,不大声嚷嚷,看来一个某博会,大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综合素质。   没有热闹可看,我排在队伍里,混混欲睡,脚都麻了,环顾四周,噢,居然没有卖小板凳的,这里的人商业嗅觉怎么这么不灵敏?想想?哦,在这里排队的鬼还没有兑换到冥币,商品没法流通吧。   终于轮到我了,阎罗王黑超遮面,他随便抽出一张牌,扔了过来,根本没看我的卷宗:“是个有福的,到玉桥去吧。”   :“等等!”我叫了起来。   :“阎总可能不知道,现在只有暴发户而没有贵族。媒体曾说,在上面的土地上,总是发生这样的事:不到十年的时间,一个平民迅速崛起变成大亨,可是大亨总是光速般陨落,变回平民或者阶下囚。所谓荣华富贵总是太短暂,再说富不过三代,阎总还是把我判到石桥上吧,安安稳稳就好,我灰常有诚心把机会让给其他人。”   中产阶级就好,有钱有闲又自由,吃得最多不过一日三餐,房子再大,可睡的也不过一张床,站得越高,摔得越狠,多少大人物摔下来后,不都说向往普通人平凡人的生活吗?   :“乖乖隆里咚!还真有第二个这样的人。”阎王一口扬州腔,露齿笑了:“他赌赢了。”   :“哦?谁?男的还是女的?”我居然很好奇,不会是那棵应春树吧?除了她,还会有谁那么傻?有豪门而不去?   :“无可奉告。”   :“那就是说你输了?输了你要做什么?”行走江湖,最重要的是一个“缠”字-----方世玉的妈好像说过,我天生就是个爱打破砂锅的瓦匠。   :“很简单,给他换块牌子,不过估计是来不及了。”阎罗王坏坏地笑。   :“那我呢?你能给我换个石桥的牌子吗?”既然那个人来不及取他的“彩头”,那就把“彩头”让给我吧。   :“真奇怪,从来没有人会降低要求,今天居然来了两个,你和他估计脑子都不正常。”   我摇头说:“非也非也,看来阎总平时不关注外界的消息,没看见有个著名的网站曾经说过,现在的年轻人绝不轻言志向一词,因为他们的小腰已经被房价或者说是生活的压力给压弯了,压力使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小富即安,乃是当今世上最伟大的理想。”   阎罗王惊讶的道:“真的吗?你可别蒙我,小心我让牛头马面押你去最底层。”   诚信遭质疑,我满肚子不高兴:“骗你干嘛?除了这个,还有呢,以前,城里人特别喜欢生女孩,因为女孩的投资成本小,回报高,即使嫁出去了,可女儿的心还向着家里,女儿出嫁等于白捡一个随叫随到的苦力,所以叫招商银行,如果生儿子则正好相反,要为他买房娶媳妇,一旦儿子结婚,房子成了小夫妻的共同财产,儿子成了别人家的免费劳力,所以又叫建设银行。”   阎罗王来了兴趣,问:“那现在呢?”   我叹了一口气:“现在不一样了,新的婚姻法一出来,没钱的女孩子嫁不出去。越发达的城市,买不起房的女孩越多,她们很难嫁出去,再说了,B女嫁A男,C女嫁 B男,A女和没钱的D女没人要,稍微好的男孩很抢手,现在生男孩,再过二十年,绝对是赚了,女孩得倒贴,回到以前的起点,赔钱货。”   说到后面,我感慨万千:都市剩女何其多?以前大英帝国的老处女在文学史上赫赫有名,现在有大都市里的资深剩女碧海晴天夜夜心。   阎罗王沉思了一会:“哦,看来世道还真变了。”   :“所以阎总要未雨绸缪,一定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精确控制好每道桥上的人员数量,这样才能创造一个科学和谐的生态体系。”我不怕死地滔滔不绝。   :“你还挺能说,胆子不小,小心我让你变屎壳郎。”他吓唬我,表情很欠扁。   哼,要是他知道屎壳郎在日本画家的笔下是多么的美丽和出名,就不会这样无知地恐吓我了。   我假装害怕起来:“阎总,千万别啊,请看在那个人和我都是脑子不正常的份上,高抬贵手吧。”   阎罗王一脸蔑视地哼了一声:“知道害怕了?哼!算了,再给你一个石桥的通行证,想往哪里去,随便你了,就当是给你的顾问服务费。”   我点头哈腰,卖力地摇摇尾巴。阎王丢给我一个某某社新闻记者优先的牌子还有石桥的通行牌,“去吧 ,也许还能看到他。”一副八卦的神情,满心期待好戏的发生。   :“阎总,能告诉我,他长什么样吗?”千万是个帅哥才好,不过,伪娘什么的有多远滚多远。   :“今天玉桥就他一个,如果你喜欢,可以去倒贴啊。”哎,想不到这死气沉沉的阎罗王居然也有当媒婆的潜质。   我傻傻地笑了起来,是啊,如果是自己喜欢的那就拉着他一起跳吧,这回死也不矜持了。   等我像一阵风一样赶到了奈何桥边,却发现玉桥上空无一人。咦,不是哭着喊着要做平凡人吗?怎么这么快就跳啦!还以为他会在石桥前痛哭流涕,徘徊惆怅一番呢?   呵呵!男人靠得住,母猪也上树,今人诚不欺我也。   爽快地喝完了孟婆汤,孟婆她老人家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我莫名其妙,赧然一笑:“恩,总算可以忘得干干净净,轻松地去了。”   孟婆怜悯地看了我一眼,摇摇头,然后让我看旁边一块碑刻,只见上面刻有篆体字几行:   为忘旧事,请先喝汤,   不必喝汤,往事亦忘,   喝完此汤,未必能忘,   一心要忘,绝不喝汤。   什么呀,绕口令啊!我站在桥上,张开双臂做迎风招展状,此时一阵狂风刮过,大鹏展翅变成了金刚伸懒腰,我形象全无地掉下桥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欲练此功,必先自宫,   就算自宫,未必成功,   不必自宫,也能成功。   作者有时很喜欢这种搞笑的小段子,由此可见其恶趣味,也奠定本文的基调:逗哏。   穿越的方式无非就那么几种,不必较真,玩穿越的人现实生活中多少有那么一点点不快乐,或者是光棍一个,否则不是连累他人了吗?:)    ☆、第二章 槛外落英转头空   因为我是从石桥上“掉”下来的,所以毫无意外地投胎到一个平民家庭,可意外的是,投胎到某个不可明说的古代。   阴差阳错的遭遇让我又惊又喜,前世记忆的挥之不去又让我无可奈何.   我出生的地方名叫落英城,乃是象征春天樱花纷纷扬扬洒落之意。   我的大名林芳菲,不过我并不是出生在春天,而是在落叶飘零的秋天。我非常不理解在小客栈做帐房的爹林子大为什么要给女儿取如此春意盎然的名字呢?莫非樱花凋谢时漫天纷飞的景象曾经无比惊骇地震撼过他的心脏?   不过,据我冷静的回忆,他为了给我取名字,翻烂了那本借来的诗经,抓破了好几层头皮,喝水时不小心烫出了几个大泡泡,绝对称得上是鞠躬尽瘁,所以我很感动地不再疑惑他取名的用意。   面对我偶尔表现出的超越年龄的言行举止,林子大一概解释为“我儿天资聪慧”。   “天资聪慧”如我轻而易举地通过表面看出以下事实的本质:   我的娘是“干妈”,她根本没有奶水,我是吃百家奶长大的:今天到东家讨几口羊奶,明天到西家讨一口不知是奶牛还是黄牛的奶,后天喝的才可能是人奶;   林子大就职的小客栈的老板娘其实和那个常住客栈的小白脸有一腿,小客栈的老板其实是知道的,但目前为止他还没采取过任何报复性的行动,他可能有断袖的倾向,因为我曾不止一次看到他对林子大露出古古怪怪的表情,极像给梦中情人暗送秋波的样子;   店小二板儿一点都不呆板,因为他偷看美女洗澡是忒有技巧的;   我的帐房爹居然不会打算盘!他算账其实都是用心算的,拨算盘珠子只是装装样子罢了;   我的父母具备超时代的隐私意识,因为即使我在襁褓中的时候也没有听到见到他们进行某种少儿不宜观看的运动;   落英城是个中等的河滨城市,听说离大海只有几十里路。   在极度缺乏娱乐节目的时代,我靠搜集分析八卦信息来打发多得没谱的空暇时光。   林子大认得不少字,曾手把手教我写毛笔字,曾三分钟热度地教我念可能是女子行为规范一类的手抄本,可惜他既舍不得给我买练习用的纸张,又缺乏幼儿教师的耐心,所以很快就什么都不做,我又过上没有任何学习压力的童年生活。   我只得经常在人多的时候假模假样地蘸水在石板上写写划划,时而不时地在洗衣工娘跟前摇头晃脑背两句女子行为准则,恰如其分地给人传递我曾努力读书练字的信息,避免日后有人怀疑我的断文识字是厉鬼附身,被闲得蛋痛的宗教人士插一身的荆棘,喷一脸的口水。   洗衣工娘脾气挺好的,从来不打我骂我,即使我经常躲避学女红,她也只是面露忧戚:“不会裁剪刺绣,将来被婆家嫌弃怎么办?”   历史的发展证明她的担心是毫无必要,因为很快林子大就听信了一个云游道人的话,将五岁的我送到了城外的洗石庵出家当小尼姑。   据说那个道人是天佥真人的徒弟,长得既不仙风也不道骨,颇有几分练功走火入魔的癫狂样子,他在一个万里无云,天空湛蓝如洗的的秋日,见到了手拉着手在街上看热闹的林子大一家,嘿嘿笑了几声,站在林子大的前面。   那个叫天佥真人的在民间声望极高,传说他在海上偶遇仙人,仙人传授其呼风唤雨的异能,教其扁鹊再世的医术,赠其高深莫测的天书,天佥真人得道后,云游四方,广收徒众,或为民设坛祈求上天降甘露,或为民治病,报酬数目任由受惠者决定,或多或少,均不在乎。   后来天佥真人得道羽化,其徒子徒孙继承师业,继续为民微利行善。所以那时道人极受老百姓尊敬。   林子大毕恭毕敬地请那道人指点迷津,道人先是笑而不语,等到林子大快要谦卑地跪下来,才缓缓说道:“施主为何还要拖着这个拖累父母的呱呱之物,还不快快丢了去。”   切!能不能来点有新意的,又是这些个陈词滥调!我暗中冲道人翻了翻白眼。   可是林子大却大惊失色,连连作揖求化解之法。我恨铁不成钢地看着他:聪明机警如你为什么要听这道人胡说八道?   那道人假装沉吟片刻,道:“施主心地善良,养这魔障也有几年,功德早已完满。不过,若继续留这祸害之物在宅,施主的香火恐是断矣。”   这算哪门子的化解大法!不过说信口开河地说了一个事实而已:试想一家三口住在一个立锥之地,夫妻夜间那点事有诸多不便,当然影响了造人。我的洗衣工娘到现在也没有怀上第二胎,估计是因为他们太小心翼翼给闹的,试想一对年纪轻轻的夫妇,居然谨慎守身到提防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怎么可能容易怀孕呢?   我正打算把这个事实委婉地说出来以反驳那道士的扯皮,突然看到林子大双眼发光,我那娘亲也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难道他们早就想扔了我,只不过一直没有合理的借口罢了?这个道士的话正好给了他们一个最名正言顺的台阶?   想到这里,我一阵心酸,亲情在这个年代这么不堪一击啊!   也许林子大夫妇不是狠心的人,只是他们也不想断了香火,于是我这个祸胎最终被送走了。林子大听从了道人的建议,送我进入空门,不过不是当道姑,而是当尼姑。   我那个恨啊,可是还能怎么样呢?   所以我故意在落发前提出极端无理的要求:我要给自己起法号,住持月溪法师当然不答应,可是看我大有发挥孟女士哭倒长城那样的绝世哭功要哭倒不算坚固雄伟的洗石庵,又见林子大捐了一笔香火钱,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见好就收的我悲悲切切地进行了落发仪式。   林子大参加了我的落发仪式,仪式结束后,他将我搂在怀里一小会,记忆中这是他唯一一次抱我,没想到他的怀抱还挺舒适温馨。   林子大还藏了我的一小缕断发放进一个黑色的绣有兰花图案的小荷包里,说是留给我的娘亲作一个纪念。   落了发,我正式成为洗石庵的一名小尼姑,每天的生活就是早起--念经--干很多活---吃一点饭--念经,可能年纪还小,所以目前没有化缘的指标任务。   没有肉吃是勉强能忍受的,女孩子吃那么多肉容易长胖,已经不是城里人是我不能忍受的,做人要做城里人,城里才有黄金屋,城里才有颜如玉。洗石庵离城门虽然只有三四里,可在那个交通不便的年代,就是绝对的偏僻乡下。   出家人不能再贪恋红尘,何况是城里的花花世界?我当然把那个失落深深地藏了起来,一心一意地礼佛修行。   一年后,我六岁,成为功德簿记师父的小助理,当师父恭敬地收下功德钱时,我工整地写下香客的大名和功德数目。   因为我写的功德记录,洗石庵的人第一次见识到楷书,估计那个时候楷书被创造出来时间还不长,又因为那时印刷业也没规模化兴起,所以,大部分人并不认识楷书这种字体。   差点露了马脚的我只好把林子大推了出来,说林子大无意中从一云游道人的手册里看到,觉得新奇,琢磨了一阵子,后来又教给我,所以我就会了。   我这样说无非是让人庵里的人放弃了继续追问的念头,想着尼姑不会真的去找什么云游道士去求证吧?从《西游记》上知道,佛家和道家经常打口水仗啊!   没想到月溪法师竟派人请林子大赠一墨宝。我正后悔谎编得不够天衣无缝,没想到回来的人说,林子大在送我进庵后不到一个月,再一次碰到了那个道人,突然就看破红尘,当天就跟随那道人去了,我的娘亲不知去向。   我暗自松了一口气,可马上又很愤怒,这对夫妻不是担心香火,而是根本没有一丁点儿女之情,就算是一拍两散,也该来关心一下我吧?他们这样一声不吭的劳燕分飞,明显就是谁都不会再认我了。我不由悲从中来:我成了一个真正的弃儿,无依无靠,无亲无故,前途渺茫。   七岁那年,我升职了,做了簿记小师父,而原来的师父,则反聘成为我的助理,不过还是她收钱,我写字。   渐渐有香客请我抄写佛经,月溪法师答应了。从此我成为一名正式的佣书人,为庵里搞创收的专业佣书人。   十岁那年,我苦练的蚕头雁尾的隶书和赵氏风格的楷书小有成就,月溪法师惊叹字体的秀丽灵动,翩然若仙,可她又严厉地告诫我,出家人必须六根清净,如此柔美飞动的字不利于修行,并让我以后千万别在外人跟前炫耀这种风格的字体。   见我怏怏不乐,她又语重心长地开导我:放纵本性,容易走火入魔,师父是过来人,有深刻的体会,出家人也要培养娴静温和的性子,朴素稳健的风格才有利于修身养性。   我虽然感激她的一片苦心,可也不相信将一横写成了一波三折,真的就会让我坠入阿鼻地狱,所以在无人时,依旧苦练不已。   我在前世最喜欢的楷书是赵子昂的《汲黯传》,曾下苦功夫临帖,曾被人赞为八分形似六分神似,现在的我才十岁,手腕的力量还不是那么稳定,而且曾有好几年手不提笔,想恢复到前世的水平,还真不能偷懒。   这一年庵里很多尼姑突然还俗回家,据说是因为家里严重缺乏劳动力。   我一下子忙得要命,又要抄写佛经,又要参与各种清洁工作和供奉活动,有时还跟随师姐妹到人家里做法事,小身板还真吃不消。   暗暗奇怪,难道出家还俗都是那么随便的?月溪法师为什么不阻拦呢?我的忙碌何时是个尽头哦?   九月初一,晴朗的天空突现橘红色云如缕,如同一条长龙,横卧天际,久久不散,有香客悄悄地说可能是真龙再现,天下可能要大变了。   九月初五黄昏,落英城发生七级地震,城中房屋几乎全部坍塌,成为一片废墟,当时我到城里送经文,正走在回洗石庵的路上,差点被倒地的大树砸伤。   大地在震动不已,我抱着头蹲在空旷的田野上,默默祈求佛祖保佑,洗石庵千万别倒掉,否则我晚上只好睡在露天的大地上了。   天已经快黑了,大地也停止了震动,我找到了回洗石庵的路,走完上山的台阶,只见洗石庵的建筑绝大部分已经倒塌,我大声叫着师姐妹们的法号,心中感到恐惧不已。   就在我快绝望的时候,终于听到有人在远处问了一声:“可是的笃小师妹?”   我大声回答:“是我,是慈月师姐吗?”慈月是主持身边的尼姑,为人一向稳重可靠。   慈月终于摸黑来到了我身边,我大声问她,住持怎么样了。   她哭了起来:“住持,恐怕是不成了,那血流了一地呢”   我让她拉着我探索着来到了住持躺着的空地上,慈月和我哭叫了半天,就在我担心住持会被她摇晃死了的时候,住持居然开口了,声音很低很低:   “为师的就要去了,到了西天极乐世界,方能真正解脱。慈月,你跟随我多年,以后官府来问,就说你是我指定的下一任住持,我的佛珠你拿好,给你的袋子里有文书,印鉴,你要保管好。”她大口喘气,停了好久,又说:“庵里的其他人,能找来的,一定要找,愿意还俗的,你就随她去,愿意继续留庵里的,你要引导她们。”   她摸到我的手,重重捏了片刻:“孩子,你到底不是这槛外之人,我受你父亲所托,照顾你也算尽心。如今,也许时机......机缘已到,你该回去了。你天资异于常人,老天注定不让你埋没在这荒山之中。”   :“慈月,你就多费心了。”住持说了这许多话,又慢慢地睡了过去。   秋天的夜晚,凉得让人发抖,可怜的住持年纪虽然不算大,但流血过多,没能得到及时的救护,又在这荒地上躺了一夜,第二天天还没亮,就圆寂了。   慈月和我抱着她的身体哭得天昏地暗,肝肠寸断。   山中下起雨来,我们无处可躲,又不敢躲在树底下和未倒塌的危房里,只捡了几片废墟里的木板,架在石头上,先将住持的尸体放在里面,又在旁边搭了个棚子,拖着浑身湿透的身子,钻了进去,暂时躲雨。   余震不是很明显,我们在山上是安全的,可是雨下了这半天,什么东西都是湿漉漉的,我们根本没法火化住持的尸体,只好在庵后的空地,挖了个坑,把尸体埋了。慈月哭得很伤心,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安慰她才好,毕竟我也乱了方寸,只是站在旁边,默默流泪。   又到了黄昏时分,天阴暗得厉害,已经一天都没有吃东西的我饿得头昏眼花,可是一片废墟之下,能找出点什么呢?   后来我们还是附近的地里,挖了几个红薯,生吃了。我见天就要黑了,建议我们往城里去,至少那里还有别人,否则两个单身的女子在山中露营,还是很危险的。   慈月同意了,她拉着我,往落英城的方向走去,天黑之前,我们进了城,城中并没有暴乱,我松了一口气。   晚上,我们找到一处临时的难民集中点,挤了进去,又累又饿的,度过了一夜。   因为我是从石桥上“掉”下来的,所以毫无意外地投胎到一个平民家庭,可意外的是,投胎到某个不可明说的古代。   阴差阳错的遭遇让我又惊又喜,前世记忆的挥之不去又让我无可奈何.   我出生的地方名叫落英城,乃是象征春天樱花纷纷扬扬洒落之意。   我的大名林芳菲,不过我并不是出生在春天,而是在落叶飘零的秋天。我非常不理解在小客栈做帐房的爹林子大为什么要给女儿取如此春意盎然的名字呢?莫非樱花凋谢时漫天纷飞的景象曾经无比惊骇地震撼过他的心脏?   不过,据我冷静的回忆,他为了给我取名字,翻烂了那本借来的诗经,抓破了好几层头皮,喝水时不小心烫出了几个大泡泡,绝对称得上是鞠躬尽瘁,所以我很感动地不再疑惑他取名的用意。   面对我偶尔表现出的超越年龄的言行举止,林子大一概解释为“我儿天资聪慧”。   “天资聪慧”如我轻而易举地通过表面看出以下事实的本质:   我的娘是“干妈”,她根本没有奶水,我是吃百家奶长大的:今天到东家讨几口羊奶,明天到西家讨一口不知是奶牛还是黄牛的奶,后天喝的才可能是人奶;   林子大就职的小客栈的老板娘其实和那个常住客栈的小白脸有一腿,小客栈的老板其实是知道的,但目前为止他还没采取过任何报复性的行动,他可能有断袖的倾向,因为我曾不止一次看到他对林子大露出古古怪怪的表情,极像给梦中情人暗送秋波的样子;   店小二板儿一点都不呆板,因为他偷看美女洗澡是忒有技巧的;   我的帐房爹居然不会打算盘!他算账其实都是用心算的,拨算盘珠子只是装装样子罢了;   我的父母具备超时代的隐私意识,因为即使我在襁褓中的时候也没有听到见到他们进行某种少儿不宜观看的运动;   落英城是个中等的河滨城市,听说离大海只有几十里路。   在极度缺乏娱乐节目的时代,我靠搜集分析八卦信息来打发多得没谱的空暇时光。   林子大认得不少字,曾手把手教我写毛笔字,曾三分钟热度地教我念可能是女子行为规范一类的手抄本,可惜他既舍不得给我买练习用的纸张,又缺乏幼儿教师的耐心,所以很快就什么都不做,我又过上没有任何学习压力的童年生活。   我只得经常在人多的时候假模假样地蘸水在石板上写写划划,时而不时地在洗衣工娘跟前摇头晃脑背两句女子行为准则,恰如其分地给人传递我曾努力读书练字的信息,避免日后有人怀疑我的断文识字是厉鬼附身,被闲得蛋痛的宗教人士插一身的荆棘,喷一脸的口水。   洗衣工娘脾气挺好的,从来不打我骂我,即使我经常躲避学女红,她也只是面露忧戚:“不会裁剪刺绣,将来被婆家嫌弃怎么办?”   历史的发展证明她的担心是毫无必要,因为很快林子大就听信了一个云游道人的话,将五岁的我送到了城外的洗石庵出家当小尼姑。   据说那个道人是天佥真人的徒弟,长得既不仙风也不道骨,颇有几分练功走火入魔的癫狂样子,他在一个万里无云,天空湛蓝如洗的的秋日,见到了手拉着手在街上看热闹的林子大一家,嘿嘿笑了几声,站在林子大的前面。   那个叫天佥真人的在民间声望极高,传说他在海上偶遇仙人,仙人传授其呼风唤雨的异能,教其扁鹊再世的医术,赠其高深莫测的天书,天佥真人得道后,云游四方,广收徒众,或为民设坛祈求上天降甘露,或为民治病,报酬数目任由受惠者决定,或多或少,均不在乎。   后来天佥真人得道羽化,其徒子徒孙继承师业,继续为民微利行善。所以那时道人极受老百姓尊敬。   林子大毕恭毕敬地请那道人指点迷津,道人先是笑而不语,等到林子大快要谦卑地跪下来,才缓缓说道:“施主为何还要拖着这个拖累父母的呱呱之物,还不快快丢了去。”   切!能不能来点有新意的,又是这些个陈词滥调!我暗中冲道人翻了翻白眼。   可是林子大却大惊失色,连连作揖求化解之法。我恨铁不成钢地看着他:聪明机警如你为什么要听这道人胡说八道?   那道人假装沉吟片刻,道:“施主心地善良,养这魔障也有几年,功德早已完满。不过,若继续留这祸害之物在宅,施主的香火恐是断矣。”   这算哪门子的化解大法!不过说信口开河地说了一个事实而已:试想一家三口住在一个立锥之地,夫妻夜间那点事有诸多不便,当然影响了造人。我的洗衣工娘到现在也没有怀上第二胎,估计是因为他们太小心翼翼给闹的,试想一对年纪轻轻的夫妇,居然谨慎守身到提防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怎么可能容易怀孕呢?   我正打算把这个事实委婉地说出来以反驳那道士的扯皮,突然看到林子大双眼发光,我那娘亲也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难道他们早就想扔了我,只不过一直没有合理的借口罢了?这个道士的话正好给了他们一个最名正言顺的台阶?   想到这里,我一阵心酸,亲情在这个年代这么不堪一击啊!   也许林子大夫妇不是狠心的人,只是他们也不想断了香火,于是我这个祸胎最终被送走了。林子大听从了道人的建议,送我进入空门,不过不是当道姑,而是当尼姑。   我那个恨啊,可是还能怎么样呢?   所以我故意在落发前提出极端无理的要求:我要给自己起法号,住持月溪法师当然不答应,可是看我大有发挥孟女士哭倒长城那样的绝世哭功要哭倒不算坚固雄伟的洗石庵,又见林子大捐了一笔香火钱,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见好就收的我悲悲切切地进行了落发仪式。   林子大参加了我的落发仪式,仪式结束后,他将我搂在怀里一小会,记忆中这是他唯一一次抱我,没想到他的怀抱还挺舒适温馨。   林子大还藏了我的一小缕断发放进一个黑色的绣有兰花图案的小荷包里,说是留给我的娘亲作一个纪念。   落了发,我正式成为洗石庵的一名小尼姑,每天的生活就是早起--念经--干很多活---吃一点饭--念经,可能年纪还小,所以目前没有化缘的指标任务。   没有肉吃是勉强能忍受的,女孩子吃那么多肉容易长胖,已经不是城里人是我不能忍受的,做人要做城里人,城里才有黄金屋,城里才有颜如玉。洗石庵离城门虽然只有三四里,可在那个交通不便的年代,就是绝对的偏僻乡下。   出家人不能再贪恋红尘,何况是城里的花花世界?我当然把那个失落深深地藏了起来,一心一意地礼佛修行。   一年后,我六岁,成为功德簿记师父的小助理,当师父恭敬地收下功德钱时,我工整地写下香客的大名和功德数目。   因为我写的功德记录,洗石庵的人第一次见识到楷书,估计那个时候楷书被创造出来时间还不长,又因为那时印刷业也没规模化兴起,所以,大部分人并不认识楷书这种字体。   差点露了马脚的我只好把林子大推了出来,说林子大无意中从一云游道人的手册里看到,觉得新奇,琢磨了一阵子,后来又教给我,所以我就会了。   我这样说无非是让人庵里的人放弃了继续追问的念头,想着尼姑不会真的去找什么云游道士去求证吧?从《西游记》上知道,佛家和道家经常打口水仗啊!   没想到月溪法师竟派人请林子大赠一墨宝。我正后悔谎编得不够天衣无缝,没想到回来的人说,林子大在送我进庵后不到一个月,再一次碰到了那个道人,突然就看破红尘,当天就跟随那道人去了,我的娘亲不知去向。   我暗自松了一口气,可马上又很愤怒,这对夫妻不是担心香火,而是根本没有一丁点儿女之情,就算是一拍两散,也该来关心一下我吧?他们这样一声不吭的劳燕分飞,明显就是谁都不会再认我了。我不由悲从中来:我成了一个真正的弃儿,无依无靠,无亲无故,前途渺茫。   七岁那年,我升职了,做了簿记小师父,而原来的师父,则反聘成为我的助理,不过还是她收钱,我写字。   渐渐有香客请我抄写佛经,月溪法师答应了。从此我成为一名正式的佣书人,为庵里搞创收的专业佣书人。   十岁那年,我苦练的蚕头雁尾的隶书和赵氏风格的楷书小有成就,月溪法师惊叹字体的秀丽灵动,翩然若仙,可她又严厉地告诫我,出家人必须六根清净,如此柔美飞动的字不利于修行,并让我以后千万别在外人跟前炫耀这种风格的字体。   见我怏怏不乐,她又语重心长地开导我:放纵本性,容易走火入魔,师父是过来人,有深刻的体会,出家人也要培养娴静温和的性子,朴素稳健的风格才有利于修身养性。   我虽然感激她的一片苦心,可也不相信将一横写成了一波三折,真的就会让我坠入阿鼻地狱,所以在无人时,依旧苦练不已。   我在前世最喜欢的楷书是赵子昂的《汲黯传》,曾下苦功夫临帖,曾被人赞为八分形似六分神似,现在的我才十岁,手腕的力量还不是那么稳定,而且曾有好几年手不提笔,想恢复到前世的水平,还真不能偷懒。   这一年庵里很多尼姑突然还俗回家,据说是因为家里严重缺乏劳动力。   我一下子忙得要命,又要抄写佛经,又要参与各种清洁工作和供奉活动,有时还跟随师姐妹到人家里做法事,小身板还真吃不消。   暗暗奇怪,难道出家还俗都是那么随便的?月溪法师为什么不阻拦呢?我的忙碌何时是个尽头哦?   九月初一,晴朗的天空突现橘红色云如缕,如同一条长龙,横卧天际,久久不散,有香客悄悄地说可能是真龙再现,天下可能要大变了。   九月初五黄昏,落英城发生七级地震,城中房屋几乎全部坍塌,成为一片废墟,当时我到城里送经文,正走在回洗石庵的路上,差点被倒地的大树砸伤。   大地在震动不已,我抱着头蹲在空旷的田野上,默默祈求佛祖保佑,洗石庵千万别倒掉,否则我晚上只好睡在露天的大地上了。   天已经快黑了,大地也停止了震动,我找到了回洗石庵的路,走完上山的台阶,只见洗石庵的建筑绝大部分已经倒塌,我大声叫着师姐妹们的法号,心中感到恐惧不已。   就在我快绝望的时候,终于听到有人在远处问了一声:“可是的笃小师妹?”   我大声回答:“是我,是慈月师姐吗?”慈月是主持身边的尼姑,为人一向稳重可靠。   慈月终于摸黑来到了我身边,我大声问她,住持怎么样了。   她哭了起来:“住持,恐怕是不成了,那血流了一地呢”   我让她拉着我探索着来到了住持躺着的空地上,慈月和我哭叫了半天,就在我担心住持会被她摇晃死了的时候,住持居然开口了,声音很低很低:   “为师的就要去了,到了西天极乐世界,方能真正解脱。慈月,你跟随我多年,以后官府来问,就说你是我指定的下一任住持,我的佛珠你拿好,给你的袋子里有文书,印鉴,你要保管好。”她大口喘气,停了好久,又说:“庵里的其他人,能找来的,一定要找,愿意还俗的,你就随她去,愿意继续留庵里的,你要引导她们。”   她摸到我的手,重重捏了片刻:“孩子,你到底不是这槛外之人,我受你父亲所托,照顾你也算尽心。如今,也许时机......机缘已到,你该回去了。你天资异于常人,老天注定不让你埋没在这荒山之中。”   :“慈月,你就多费心了。”住持说了这许多话,又慢慢地睡了过去。   秋天的夜晚,凉得让人发抖,可怜的住持年纪虽然不算大,但流血过多,没能得到及时的救护,又在这荒地上躺了一夜,第二天天还没亮,就圆寂了。   慈月和我抱着她的身体哭得天昏地暗,肝肠寸断。   山中下起雨来,我们无处可躲,又不敢躲在树底下和未倒塌的危房里,只捡了几片废墟里的木板,架在石头上,先将住持的尸体放在里面,又在旁边搭了个棚子,拖着浑身湿透的身子,钻了进去,暂时躲雨。   余震不是很明显,我们在山上是安全的,可是雨下了这半天,什么东西都是湿漉漉的,我们根本没法火化住持的尸体,只好在庵后的空地,挖了个坑,把尸体埋了。慈月哭得很伤心,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安慰她才好,毕竟我也乱了方寸,只是站在旁边,默默流泪。   又到了黄昏时分,天阴暗得厉害,已经一天都没有吃东西的我饿得头昏眼花,可是一片废墟之下,能找出点什么呢?   后来我们还是附近的地里,挖了几个红薯,生吃了。我见天就要黑了,建议我们往城里去,至少那里还有别人,否则两个单身的女子在山中露营,还是很危险的。   慈月同意了,她拉着我,往落英城的方向走去,天黑之前,我们进了城,城中并没有暴乱,我松了一口气。   晚上,我们找到一处临时的难民集中点,挤了进去,又累又饿的,度过了一夜。   作者有话要说:  的笃小师父是一个动画片人物,灰常调皮,极具破坏能力,当然也很可爱。   原谅我,有些植物在那个年代并没有传入中国,作者为免闺女饿死,只好再次穿越时空,给她找吃的.   再说,晓茜=消遣,看官笑过即可.    ☆、第三章 几处早莺争暖树   接下来的日子里,慈月和我白天到山上挖红薯摘野果充饥,回洗石庵的废墟里寻找用得上的物资,比如衣服,比如被子什么的,天黑前赶到城里的难民营过夜。   朝廷的赈灾工作终于开展了,“工作人员”了解并登记灾民的损失情况,在城外搭上简易的草棚,确定固定的救灾粮发放地点,赈灾银钱也开始陆陆续续发放。凭良心说,赈灾工作算得上有条不紊,公正严明,至少身为尼姑的慈月和我也没有吃大亏。   慈月和我都领到了救济粮,因为是出家人,所以没有领到赈灾银,更为幸运的是,我还领到一件厚的棉袄。紧接着我被安置到灾民集中营,而慈月,因为她说要外出化缘,重建庵堂,所以拒绝了朝廷的好意。   我很佩服她的守信与坚韧,也就不挽留她。于是在某个清晨,我们流着泪分手了。   又过了几天,我无意中遇到一支自发组织的民间救伤队,我露了两手清洗伤口的麻利功夫,终于当上一名编外护士,专职为伤员清洗并包扎伤口,救伤队里的人见我小小年纪却坦然面对狰狞可怕的伤口,不免感到好奇,我心虚地笑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在救伤队其实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安全,毕竟,在任何时代,救死扶伤的医者都是受尊重的。不知不觉,我在救伤队已经“工作”了一个月,没有报酬,没有假期 ,只有一日三餐,一个还算安稳的床位,最重要的是认识了三个同龄人。   遇到沈艳兰是在一个旭日初升的清晨,当时一阵余震刚过,我正挎着一篮子的绷带棉布往河边走去,见到已经倒地不起的她。当时她脸色惨白,根本走不动,眼睛死死盯着码头方向,细看之下发现她的右脚鲜血淋漓,像是受了重伤。   她指手划脚地告诉我,伤口是被余震掉下来的石头砸到的,我问她是打算来救伤队治伤的吗?她痛的说不出更多的话来,只是轻轻点头。我扶她回到草棚,拿剪刀剪开她的鞋袜,细看伤口,发现伤口很深,皮肉都翻开了,露出了白色的脚筋。   在前世,我的母亲处理过类似的伤口,而我目睹整个过程:先用消炎药水清洁伤口,然后抚平肌肉,接着取来消毒过的弯针,穿针引线,然后一手按住伤口,一手缝针,缝完针,给伤口上一点消炎药,最后用纱布包扎。那个伤员是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在接受简单的缝针手术过程中,痛得浑身发抖,满头大汗,连呼痛的力气都没有了。   当时旁观的我只有五六岁,居然面不改色,心不跳。   大约一个星期以后,那个小伙子来拆线,我看到他的伤口果然已经愈合,不由暗暗敬佩母亲的艺高胆大。   沈艳兰的伤口正需要这样的手术,可我在这个救伤队一个月,并没有见哪个大夫给伤员做过类似的手术。而且,也没有那样的弯针呢!   但是如果不将伤口及时缝上,沈艳兰的右脚,估计就要残废了。救伤队里的其他人劝她赶紧去找别的大夫试试看,也许有希望。可一时半会儿,到哪里去找大夫呢?   在我们七嘴八舌的过程中,沈艳兰始终双目紧闭,神情冷淡,好像残废与否,她根本不关心,只是听我说缝针的时候,她睁开了眼睛,神情复杂地看着我,是恳求?还是怀疑?   我心头一震,有个奇怪的念头一闪而过,可马上又连连摇头否认。   她盯着我,似乎在进行激烈的心理挣扎,最后在声音发抖问:“你,有几分把握?”   我忙摇头:“这个,我以前只是看过,没有做过。”   她漠然的移开视线,看着别处,没再说话。   我看着她痛苦的表情,突然有种罪恶感,哎,难道我当尼姑太久了,变得寡情胆怯?这是在救人啊!   最后,我在她再次充满怀疑的注视下,忍不住开口:“我见过师父治过同样的伤,不过,当时只是在旁边看,并没有插手,再说了,这里也没有针哦。”   想想又说:“不过,如果你相信我,我可以弄来绣花针,为你缝针,有一半的希望总比完全没有希望的好。”   她又看了我一会,目光坚定:“好,我信你。”   我跟别人借来绣花针,在火上将针烧红,用钳子将针捻弯了,泡在药酒里,同时将棉线放在药汁里浸了半个时辰,这才开始“动手术”。   开始的时候,我往她的嘴里塞了一个布团,一切准备就绪后,双手合十,默念数声“南无阿本师释迦牟尼佛”,终于静下心来,利索地飞针走线,一连缝了七针,在缝第一针的时候,沈艳兰的脚就抖了起来,最后一针缝完,她整个人都在哆嗦,大汗淋漓,可她居然一声不吭,口中的布团,掉落在地上。   我松了一口气,飞快剪断线头,用棉布小心地将伤口包好,对她露齿一笑。   后来,沈艳兰一直就在我的床铺上休养,我小心翼翼地照顾她,一是因为感谢她对我的信任,二是她做了我的临床试验品却不跟我索要报酬—---这在我的前世是不可想象的。   直到给她的脚拆了线,见到伤口已经愈合,而且没有发炎,我悬在半空的心才放了下来,她也第一次在我面前露出了笑容,更重要的是,她肯告诉我她的事了。   原来那天早上,她本来是和家人要往码头坐船顺流而下投奔亲戚的,可出门前,余震发生了,她不小心被落下来的石头砸到脚,一时走不动。父亲见她血淌了那么多,不知道该怎么办,她的后母,开始骂骂咧咧起来,说她是个扫把星,累赘,只会连累家人,什么时候出事不好,偏偏在有船过来的这天出事,即使能走,只怕也要被亲戚厌弃的,一个脚不能动的人不是包袱是什么呢?难道要连累了她不算,还要连累她的弟弟吗?后来,后母干脆呼天抢地:我的命好苦啊,刚过了几天安稳日子,又遇上了天灾,房子没了不说,好不容易有机会可以到别地地方谋生,又要被人拖累了,活不下去了啊,天灾人祸啊!   她的父亲最见不得那个女人哭的,再说,还有他好不容易盼来的儿子,夫妻两人一合计,把她送到我们救伤队的草棚外面,让她自生自灭吧,给了她一点点钱,夫妻两人带着儿子,匆匆忙忙地走了。我见到沈艳兰的时候,她正想爬起来,想赶上他们呢。   真想不到有这样的父母,我气愤填膺,可想想自己的遭遇也没好多少,于是惨惨一笑。   给沈艳兰做了“手术”后,十岁的我,突然名声大震,的笃小师父的名号传遍了难民营。   闾烟飞就是慕名前来就医的人之一,不过不是她来治伤,而是她的父亲,一个受了重伤,已经昏迷不醒的老伤员,我连连苦笑,这哪是我能治的?且不说根本不知道他伤在哪里(估计是内伤,因为表面没看到裂开的伤口),即使知道,我又能做什么呢?这可是没有麻醉药,没有医疗器械的年代!   闾烟飞似乎也没抱多大希望,直到她的父亲咽了最后一口气,也没和她说上一句临终遗言,她才哇的一声大哭起来:“解脱了,解脱了。”   我也喃喃地念了几句往生咒,安慰她一番。虽然我没能帮上忙,可闾烟飞却留了下来,她说没有了父亲,她也没有了亲人,没有地方可去。   最后认识的伊春德,是因为她发了高烧,听说她的奶奶刚去世,她受不了打击,病倒了,好心的邻居听说我的“大名”将她送了过来。   真是人怕出名猪怕壮,一时的逞能给我带来了多少麻烦,又给多少人带来了失望!我赶紧念了几遍消除造口业的经文,细心地给伊春德进行物理降温。   伊春德的烧终于退了下去,可人瘦了一大圈,夜里经常偷偷地哭,想是怀念去世的亲人。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只好抱着她的肩膀,无奈地拍拍她的后背,月光中似乎看到沈艳兰厌烦的一瞥。   听到伊春德撕心裂肺地哭,闾烟飞只是茫然地躺着。   难怪灾难过后,进行心里援助是多么的必要!这两个小丫头麻木不仁了呢。   我所在的救伤队只是民间自发组织的,物资本来就不多,随着物资的不断减少直到最后用光,他们也要解散了。   离开前,救伤队的头儿问我们四个有什么打算。当时伊春德只是低声哭泣,沈艳兰神情冷淡,闾烟飞表情呆滞,我只得出面:“李大夫,要不然你把伊春德领回去吧,她从小没有父母,奶奶又走了,她现在身体虽然虚弱,可她奶奶以前给大户人家领做过差事,应该是极懂规矩的。”   那治疗队里的大夫姓李,年纪约四十来岁,一个月相处下来,我觉得他算是个厚道的人,像伊春德这样的小女孩,给他家做个小丫鬟不亏吧?   可是伊春德,居然不愿意,说我救过她一命,她要跟着我,哪怕做牛做马。我哭笑不得,我是那种让别人做牛做马的恶人吗?我哪能照顾好她?不过她那可怜兮兮的小模样,居然让我莫名其妙地生出了护犊之情。   伊春德就这样放弃一个可以改变命运的机会,而闾烟飞和沈艳兰似乎对李大夫并没有什么兴趣,李医生很客气地开口问是否需要帮忙,她们只是客套地感谢李大夫的好心好意,并没有打算真的想要人家帮忙。   奇怪的是,我明明做事那么干脆利索,而且有那么“有名”,应该是最理想的被雇佣对象啊,为什么李大夫连问都没问我一声呢?   最后李大夫只是很客气地说:“看来你们四个都有主意了,那我就不多说什么,以后有用得着的地方,尽管开口。”   这样的客套话,当然不能当真,李大夫走后,沈艳兰从鼻子里挤出了一个:“哼”,招呼闾烟飞一起去河边捡地耳,伊春德和我赶紧跟在后面。   地耳是一种有点像木耳的苔类植物,摸上去滑滑的,长得墨绿透明,在潮湿的河边生长,在滚水里煮煮,撒上一点盐,可以当菜吃。我们已经吃了一个多月的稀饭,馒头,连菜叶子都没见过,这地耳成了唯一的蔬菜。   已经十月下旬,河水十分冰冷,我才洗那么点东西,手指头就冻得不行。沈艳兰抬头问我:“大师,下面我们该怎么办呢?继续捡野菜吃,睡透风的棚子吗?冬天就要来了。”   她喜欢在和我商量事情前冷冷地开口:大师。其实我和她同岁,而且她也嘲笑过我把喝水说成瞌睡,所以我怀疑这声“大师”是她苦中取乐的唯一途径,可能遭到父母抛弃,使她变得愤世嫉俗,一个小愤青而已,我很慈悲地原谅了她。   见她开口,我摇摇头,“目前还没有任何打算,还是继续等机会吧。”   伊春德惊恐不定地看着我们两个,生怕沈艳兰又“哼”出来,她总是很害怕这一声冷哼。   不过,沈艳兰显然没有继续虐待她的打算,她看了看沉默不语的闾烟飞,又看看流淌的河水,斟酌字眼半晌,说道:“我爹娘认识几个牙婆子,前几天领馒头的时候,我看到其中的一个了,她说现在有富人家要在这里买丫鬟。”   她,显然已经想了很久,而且有把握。   闾烟飞默不作声瞥了我一眼,伊春德则满脸期待地看着我,看来,她们都心动了。   我歪头想了半天,才想出一个疑问:“现在才想起来这里买人的,可能是趁人之危,压低价钱。”   :“不过,如果你们都愿意去,我也没意见,就去试试吧。反正,现在也没什么好法子。”   不管怎么说,她们也算是我的朋友了吧,离开她们还真有点不习惯。   那三个人不约而同地目光聚在一起,呵呵,感情她们三个串通好了,就瞒着我一个?小丫头们心眼还真不少。   过了几天,沈艳兰说的那个牙婆子姚娘子来挑人,我们四个居然都被她选中了,她还郑重其事地领我们到官府做了文书。   我们的买主是洛京一户姓秦的人家。   看来这个姚娘子没有说谎,确实是富人家买丫鬟,她甚至还为沈艳兰留下了几滴鳄鱼泪:“哎,不要怪你的爹娘狠心,投奔亲戚本来就是要看人脸色的,人去得太多,怕是不好办,现在这形势,吃人的还有呢!”   我说:“艳兰的爹娘可是领了赈灾银啊,不是过不下去的,干嘛非要去投奔亲戚哦?”   这样的父母可真有点......   沈艳兰瞪着我,一副吃人的样子:“关你什么事?我的爹娘也是你能骂的吗?”   想想也是,以前一位同事说过,骂娘骂娘 ,就是我可以骂你的娘,但不许你骂我的娘。于是我嘿嘿两声向她道歉。   姚娘子撇撇嘴:“也没什么不明白的,为争吃一口饭,父子变成仇人的还有呢,要怪就怪这个天灾好了,这也是命。”   吵这些孰是孰非毫无什么意义,还是未来更重要。我小心翼翼地说出自己的疑问:“姚大娘,我可是出过家的,那家人不忌讳吗?”令狐冲大哥说过,遇见尼姑,逢赌必输,那家人真不在乎?   姚大娘啧啧两声:“看来你还不知道呢?要不是艳兰这孩子拼命说你好,我才不想要你呢,她们三个,要模样有模样,要手艺有手艺。你小脸黄黄的,既不会梳妆打扮,又不会女红,能摊上什么好差事?要不是秦府说了可怜这落英城里的百姓,我才不敢揽这个活。”   :“原来是这样,看来我给大姚娘添麻烦了。”我忙狗腿地向她道谢,也感恩戴德状地向沈艳兰道谢,难道我错看她了,她,其实是个热心肠的?   沈艳兰十分不悦:“就知道你把我当坏人,我不就是说话冲一点吗,哼!”   我呵呵傻笑起来,小丫头,看来是刀子嘴,豆腐心。   我们出发往洛京方向去的时候,已经是十一月底,听姚大娘说,要在过年前将我们送到秦家。我想可能是过年活多,急需人手。   洛京在在落英城的西北方,马车大概要走半个月。   在路上,姚大娘不断地买了一些人上来,又卖了出去,陆陆续续的做成了不少笔贩卖人口的生意,估计利润也挺多,后来几天甚至看到她唱出小曲儿来,居然也委婉动听,虽然歌词十分口水。   趁她心情好,也因为洛京越来越近,我开口问了许多关于秦府的情况,她都以自动设置好的回答“不知道”,或者“到了便知”来回答。   嘿,没想到嘴还挺紧。   我们这四个人中,只有我死皮赖脸,签了个活契,不过是长达八年,姚大娘很不高兴,不过看在我给了她一半卖身钱的份上,也就不和我计较。   在路上,闾烟飞很认真地纠正我的发音错误,比如指出我把“晚饭”说成了“满帆”,一副咬文嚼字的认真小学究模样,完全不同于沈艳兰嘲笑我把“喝水”说成“瞌睡”时的不屑。   这两个小妞!还不知道老姐我是故意逗你们开心的么?把观众当猴耍的我乐滋滋的。   伊春德最喜欢和我在一处,这令我的自信心大大膨胀,看来我长得虽然“没模样”,但肯定长的像邻家大姐姐一样亲切善良-----后来才知道,其实都是那件棉袄的功劳。   马车里很冷,伊春德总是靠在我身上,我也默默地搂过她的肩膀,沈艳兰看到我们两人大白天的搂搂抱抱,很是看不下去“至于吗,又没冷死人。”一脸深恶痛绝,好像我们是万恶不赦的百合。   我懒得跟这个愤青计较,谁叫人家被父母赤果果地抛弃了呢?其实我可以对她施以心理援助的,不过,十岁敢为人缝伤口再神奇也只是个技术活,如果十岁就能做心理医生,就很值得被人怀疑了,我是不会以身犯险的。   闾烟飞是个不挑剔的人,一路上没见她有任何抱怨,任何悲伤,除了纠正我的那个“满帆“之外,她的泰然自若,使我想起《越狱》里的米帅。   我好奇地问她的父亲是做什么的,她说是教书先生,难怪,她认真地纠正我的发音,而不是象沈艳兰一样嘲笑一句就了事。   我还知道了沈艳兰的父母是做小生意的,伊春德的娘曾给大户人家当过丫鬟,而且是小姐身边的大丫鬟。   相处的时间越长,我们之间的话越来越多,后来几乎时时刻刻都在叽里呱啦,沈艳兰愤青般的“哼哼”挺多,可我凑趣般的“哈哈”也不少,一路上车厢里其乐融融。   接下来的日子里,慈月和我白天到山上挖红薯摘野果充饥,回洗石庵的废墟里寻找用得上的物资,比如衣服,比如被子什么的,天黑前赶到城里的难民营过夜。   朝廷的赈灾工作终于开展了,“工作人员”了解并登记灾民的损失情况,在城外搭上简易的草棚,确定固定的救灾粮发放地点,赈灾银钱也开始陆陆续续发放。凭良心说,赈灾工作算得上有条不紊,公正严明,至少身为尼姑的慈月和我也没有吃大亏。   慈月和我都领到了救济粮,因为是出家人,所以没有领到赈灾银,更为幸运的是,我还领到一件厚的棉袄。紧接着我被安置到灾民集中营,而慈月,因为她说要外出化缘,重建庵堂,所以拒绝了朝廷的好意。   我很佩服她的守信与坚韧,也就不挽留她。于是在某个清晨,我们流着泪分手了。   又过了几天,我无意中遇到一支自发组织的民间救伤队,我露了两手清洗伤口的麻利功夫,终于当上一名编外护士,专职为伤员清洗并包扎伤口,救伤队里的人见我小小年纪却坦然面对狰狞可怕的伤口,不免感到好奇,我心虚地笑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在救伤队其实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安全,毕竟,在任何时代,救死扶伤的医者都是受尊重的。不知不觉,我在救伤队已经“工作”了一个月,没有报酬,没有假期 ,只有一日三餐,一个还算安稳的床位,最重要的是认识了三个同龄人。   遇到沈艳兰是在一个旭日初升的清晨,当时一阵余震刚过,我正挎着一篮子的绷带棉布往河边走去,见到已经倒地不起的她。当时她脸色惨白,根本走不动,眼睛死死盯着码头方向,细看之下发现她的右脚鲜血淋漓,像是受了重伤。   她指手划脚地告诉我,伤口是被余震掉下来的石头砸到的,我问她是打算来救伤队治伤的吗?她痛的说不出更多的话来,只是轻轻点头。我扶她回到草棚,拿剪刀剪开她的鞋袜,细看伤口,发现伤口很深,皮肉都翻开了,露出了白色的脚筋。   在前世,我的母亲处理过类似的伤口,而我目睹整个过程:先用消炎药水清洁伤口,然后抚平肌肉,接着取来消毒过的弯针,穿针引线,然后一手按住伤口,一手缝针,缝完针,给伤口上一点消炎药,最后用纱布包扎。那个伤员是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在接受简单的缝针手术过程中,痛得浑身发抖,满头大汗,连呼痛的力气都没有了。   当时旁观的我只有五六岁,居然面不改色,心不跳。   大约一个星期以后,那个小伙子来拆线,我看到他的伤口果然已经愈合,不由暗暗敬佩母亲的艺高胆大。   沈艳兰的伤口正需要这样的手术,可我在这个救伤队一个月,并没有见哪个大夫给伤员做过类似的手术。而且,也没有那样的弯针呢!   但是如果不将伤口及时缝上,沈艳兰的右脚,估计就要残废了。救伤队里的其他人劝她赶紧去找别的大夫试试看,也许有希望。可一时半会儿,到哪里去找大夫呢?   在我们七嘴八舌的过程中,沈艳兰始终双目紧闭,神情冷淡,好像残废与否,她根本不关心,只是听我说缝针的时候,她睁开了眼睛,神情复杂地看着我,是恳求?还是怀疑?   我心头一震,有个奇怪的念头一闪而过,可马上又连连摇头否认。   她盯着我,似乎在进行激烈的心理挣扎,最后在声音发抖问:“你,有几分把握?”   我忙摇头:“这个,我以前只是看过,没有做过。”   她漠然的移开视线,看着别处,没再说话。   我看着她痛苦的表情,突然有种罪恶感,哎,难道我当尼姑太久了,变得寡情胆怯?这是在救人啊!   最后,我在她再次充满怀疑的注视下,忍不住开口:“我见过师父治过同样的伤,不过,当时只是在旁边看,并没有插手,再说了,这里也没有针哦。”   想想又说:“不过,如果你相信我,我可以弄来绣花针,为你缝针,有一半的希望总比完全没有希望的好。”   她又看了我一会,目光坚定:“好,我信你。”   我跟别人借来绣花针,在火上将针烧红,用钳子将针捻弯了,泡在药酒里,同时将棉线放在药汁里浸了半个时辰,这才开始“动手术”。   开始的时候,我往她的嘴里塞了一个布团,一切准备就绪后,双手合十,默念数声“南无阿本师释迦牟尼佛”,终于静下心来,利索地飞针走线,一连缝了七针,在缝第一针的时候,沈艳兰的脚就抖了起来,最后一针缝完,她整个人都在哆嗦,大汗淋漓,可她居然一声不吭,口中的布团,掉落在地上。   我松了一口气,飞快剪断线头,用棉布小心地将伤口包好,对她露齿一笑。   后来,沈艳兰一直就在我的床铺上休养,我小心翼翼地照顾她,一是因为感谢她对我的信任,二是她做了我的临床试验品却不跟我索要报酬—---这在我的前世是不可想象的。   直到给她的脚拆了线,见到伤口已经愈合,而且没有发炎,我悬在半空的心才放了下来,她也第一次在我面前露出了笑容,更重要的是,她肯告诉我她的事了。   原来那天早上,她本来是和家人要往码头坐船顺流而下投奔亲戚的,可出门前,余震发生了,她不小心被落下来的石头砸到脚,一时走不动。父亲见她血淌了那么多,不知道该怎么办,她的后母,开始骂骂咧咧起来,说她是个扫把星,累赘,只会连累家人,什么时候出事不好,偏偏在有船过来的这天出事,即使能走,只怕也要被亲戚厌弃的,一个脚不能动的人不是包袱是什么呢?难道要连累了她不算,还要连累她的弟弟吗?后来,后母干脆呼天抢地:我的命好苦啊,刚过了几天安稳日子,又遇上了天灾,房子没了不说,好不容易有机会可以到别地地方谋生,又要被人拖累了,活不下去了啊,天灾人祸啊!   她的父亲最见不得那个女人哭的,再说,还有他好不容易盼来的儿子,夫妻两人一合计,把她送到我们救伤队的草棚外面,让她自生自灭吧,给了她一点点钱,夫妻两人带着儿子,匆匆忙忙地走了。我见到沈艳兰的时候,她正想爬起来,想赶上他们呢。   真想不到有这样的父母,我气愤填膺,可想想自己的遭遇也没好多少,于是惨惨一笑。   给沈艳兰做了“手术”后,十岁的我,突然名声大震,的笃小师父的名号传遍了难民营。   闾烟飞就是慕名前来就医的人之一,不过不是她来治伤,而是她的父亲,一个受了重伤,已经昏迷不醒的老伤员,我连连苦笑,这哪是我能治的?且不说根本不知道他伤在哪里(估计是内伤,因为表面没看到裂开的伤口),即使知道,我又能做什么呢?这可是没有麻醉药,没有医疗器械的年代!   闾烟飞似乎也没抱多大希望,直到她的父亲咽了最后一口气,也没和她说上一句临终遗言,她才哇的一声大哭起来:“解脱了,解脱了。”   我也喃喃地念了几句往生咒,安慰她一番。虽然我没能帮上忙,可闾烟飞却留了下来,她说没有了父亲,她也没有了亲人,没有地方可去。   最后认识的伊春德,是因为她发了高烧,听说她的奶奶刚去世,她受不了打击,病倒了,好心的邻居听说我的“大名”将她送了过来。   真是人怕出名猪怕壮,一时的逞能给我带来了多少麻烦,又给多少人带来了失望!我赶紧念了几遍消除造口业的经文,细心地给伊春德进行物理降温。   伊春德的烧终于退了下去,可人瘦了一大圈,夜里经常偷偷地哭,想是怀念去世的亲人。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只好抱着她的肩膀,无奈地拍拍她的后背,月光中似乎看到沈艳兰厌烦的一瞥。   听到伊春德撕心裂肺地哭,闾烟飞只是茫然地躺着。   难怪灾难过后,进行心里援助是多么的必要!这两个小丫头麻木不仁了呢。   我所在的救伤队只是民间自发组织的,物资本来就不多,随着物资的不断减少直到最后用光,他们也要解散了。   离开前,救伤队的头儿问我们四个有什么打算。当时伊春德只是低声哭泣,沈艳兰神情冷淡,闾烟飞表情呆滞,我只得出面:“李大夫,要不然你把伊春德领回去吧,她从小没有父母,奶奶又走了,她现在身体虽然虚弱,可她奶奶以前给大户人家领做过差事,应该是极懂规矩的。”   那治疗队里的大夫姓李,年纪约四十来岁,一个月相处下来,我觉得他算是个厚道的人,像伊春德这样的小女孩,给他家做个小丫鬟不亏吧?   可是伊春德,居然不愿意,说我救过她一命,她要跟着我,哪怕做牛做马。我哭笑不得,我是那种让别人做牛做马的恶人吗?我哪能照顾好她?不过她那可怜兮兮的小模样,居然让我莫名其妙地生出了护犊之情。   伊春德就这样放弃一个可以改变命运的机会,而闾烟飞和沈艳兰似乎对李大夫并没有什么兴趣,李医生很客气地开口问是否需要帮忙,她们只是客套地感谢李大夫的好心好意,并没有打算真的想要人家帮忙。   奇怪的是,我明明做事那么干脆利索,而且有那么“有名”,应该是最理想的被雇佣对象啊,为什么李大夫连问都没问我一声呢?   最后李大夫只是很客气地说:“看来你们四个都有主意了,那我就不多说什么,以后有用得着的地方,尽管开口。”   这样的客套话,当然不能当真,李大夫走后,沈艳兰从鼻子里挤出了一个:“哼”,招呼闾烟飞一起去河边捡地耳,伊春德和我赶紧跟在后面。   地耳是一种有点像木耳的苔类植物,摸上去滑滑的,长得墨绿透明,在潮湿的河边生长,在滚水里煮煮,撒上一点盐,可以当菜吃。我们已经吃了一个多月的稀饭,馒头,连菜叶子都没见过,这地耳成了唯一的蔬菜。   已经十月下旬,河水十分冰冷,我才洗那么点东西,手指头就冻得不行。沈艳兰抬头问我:“大师,下面我们该怎么办呢?继续捡野菜吃,睡透风的棚子吗?冬天就要来了。”   她喜欢在和我商量事情前冷冷地开口:大师。其实我和她同岁,而且她也嘲笑过我把喝水说成瞌睡,所以我怀疑这声“大师”是她苦中取乐的唯一途径,可能遭到父母抛弃,使她变得愤世嫉俗,一个小愤青而已,我很慈悲地原谅了她。   见她开口,我摇摇头,“目前还没有任何打算,还是继续等机会吧。”   伊春德惊恐不定地看着我们两个,生怕沈艳兰又“哼”出来,她总是很害怕这一声冷哼。   不过,沈艳兰显然没有继续虐待她的打算,她看了看沉默不语的闾烟飞,又看看流淌的河水,斟酌字眼半晌,说道:“我爹娘认识几个牙婆子,前几天领馒头的时候,我看到其中的一个了,她说现在有富人家要在这里买丫鬟。”   她,显然已经想了很久,而且有把握。   闾烟飞默不作声瞥了我一眼,伊春德则满脸期待地看着我,看来,她们都心动了。   我歪头想了半天,才想出一个疑问:“现在才想起来这里买人的,可能是趁人之危,压低价钱。”   :“不过,如果你们都愿意去,我也没意见,就去试试吧。反正,现在也没什么好法子。”   不管怎么说,她们也算是我的朋友了吧,离开她们还真有点不习惯。   那三个人不约而同地目光聚在一起,呵呵,感情她们三个串通好了,就瞒着我一个?小丫头们心眼还真不少。   过了几天,沈艳兰说的那个牙婆子姚娘子来挑人,我们四个居然都被她选中了,她还郑重其事地领我们到官府做了文书。   我们的买主是洛京一户姓秦的人家。   看来这个姚娘子没有说谎,确实是富人家买丫鬟,她甚至还为沈艳兰留下了几滴鳄鱼泪:“哎,不要怪你的爹娘狠心,投奔亲戚本来就是要看人脸色的,人去得太多,怕是不好办,现在这形势,吃人的还有呢!”   我说:“艳兰的爹娘可是领了赈灾银啊,不是过不下去的,干嘛非要去投奔亲戚哦?”   这样的父母可真有点......   沈艳兰瞪着我,一副吃人的样子:“关你什么事?我的爹娘也是你能骂的吗?”   想想也是,以前一位同事说过,骂娘骂娘 ,就是我可以骂你的娘,但不许你骂我的娘。于是我嘿嘿两声向她道歉。   姚娘子撇撇嘴:“也没什么不明白的,为争吃一口饭,父子变成仇人的还有呢,要怪就怪这个天灾好了,这也是命。”   吵这些孰是孰非毫无什么意义,还是未来更重要。我小心翼翼地说出自己的疑问:“姚大娘,我可是出过家的,那家人不忌讳吗?”令狐冲大哥说过,遇见尼姑,逢赌必输,那家人真不在乎?   姚大娘啧啧两声:“看来你还不知道呢?要不是艳兰这孩子拼命说你好,我才不想要你呢,她们三个,要模样有模样,要手艺有手艺。你小脸黄黄的,既不会梳妆打扮,又不会女红,能摊上什么好差事?要不是秦府说了可怜这落英城里的百姓,我才不敢揽这个活。”   :“原来是这样,看来我给大姚娘添麻烦了。”我忙狗腿地向她道谢,也感恩戴德状地向沈艳兰道谢,难道我错看她了,她,其实是个热心肠的?   沈艳兰十分不悦:“就知道你把我当坏人,我不就是说话冲一点吗,哼!”   我呵呵傻笑起来,小丫头,看来是刀子嘴,豆腐心。   我们出发往洛京方向去的时候,已经是十一月底,听姚大娘说,要在过年前将我们送到秦家。我想可能是过年活多,急需人手。   洛京在在落英城的西北方,马车大概要走半个月。   在路上,姚大娘不断地买了一些人上来,又卖了出去,陆陆续续的做成了不少笔贩卖人口的生意,估计利润也挺多,后来几天甚至看到她唱出小曲儿来,居然也委婉动听,虽然歌词十分口水。   趁她心情好,也因为洛京越来越近,我开口问了许多关于秦府的情况,她都以自动设置好的回答“不知道”,或者“到了便知”来回答。   嘿,没想到嘴还挺紧。   我们这四个人中,只有我死皮赖脸,签了个活契,不过是长达八年,姚大娘很不高兴,不过看在我给了她一半卖身钱的份上,也就不和我计较。   在路上,闾烟飞很认真地纠正我的发音错误,比如指出我把“晚饭”说成了“满帆”,一副咬文嚼字的认真小学究模样,完全不同于沈艳兰嘲笑我把“喝水”说成“瞌睡”时的不屑。   这两个小妞!还不知道老姐我是故意逗你们开心的么?把观众当猴耍的我乐滋滋的。   伊春德最喜欢和我在一处,这令我的自信心大大膨胀,看来我长得虽然“没模样”,但肯定长的像邻家大姐姐一样亲切善良-----后来才知道,其实都是那件棉袄的功劳。   马车里很冷,伊春德总是靠在我身上,我也默默地搂过她的肩膀,沈艳兰看到我们两人大白天的搂搂抱抱,很是看不下去“至于吗,又没冷死人。”一脸深恶痛绝,好像我们是万恶不赦的百合。   我懒得跟这个愤青计较,谁叫人家被父母赤果果地抛弃了呢?其实我可以对她施以心理援助的,不过,十岁敢为人缝伤口再神奇也只是个技术活,如果十岁就能做心理医生,就很值得被人怀疑了,我是不会以身犯险的。   闾烟飞是个不挑剔的人,一路上没见她有任何抱怨,任何悲伤,除了纠正我的那个“满帆“之外,她的泰然自若,使我想起《越狱》里的米帅。   我好奇地问她的父亲是做什么的,她说是教书先生,难怪,她认真地纠正我的发音,而不是象沈艳兰一样嘲笑一句就了事。   我还知道了沈艳兰的父母是做小生意的,伊春德的娘曾给大户人家当过丫鬟,而且是小姐身边的大丫鬟。   相处的时间越长,我们之间的话越来越多,后来几乎时时刻刻都在叽里呱啦,沈艳兰愤青般的“哼哼”挺多,可我凑趣般的“哈哈”也不少,一路上车厢里其乐融融。   作者有话要说:  做手术的和被做手术的小萝莉都很诡异。   不过我国古代医学的发达远非我们想像,据说在扁鹊那个时代,就能做复杂的换心脏和开头颅骨手术了,这些都是有实物证明的,在哪个博物馆?我忘了。   矮矮的桑树,几个稚龄的少女挽了篮子寻找些什么,在古代,桑林是约会的好地,代表浪漫。   图图来自度娘。 ☆、第四章 远近高低各不同   我们的终点并不是某个森严的大宅院,而是一座依山傍水的田园。   田园门前并无牌楼,大门一类表示界限的东西,眼前只有一块巨大的太湖石上刻了“沁水田园”四个苍劲的篆体字。   今天是腊月二十五,天气寒冷,庄园的树木银装素裹,是雾凇,挂在树上的冰霜如同各种形状的秋菊,晶莹剔透,美不胜收。   换了一辆马车,我们进入沁园,大约一顿饭的功夫,来到管事院。姚大娘领着我们见了管事的,那管事的详细地询问了我们四个的情况,最后安排我们的去处:沈艳兰到双清苑,闾烟飞到紫蓼庭,伊春德到露香院,我则到伏波堂。   伏波堂?我暗叹一口气:听起来就像个佛门净地,转来转去,又回到原点,难道我天生就是尼姑命?   伊春德很紧张,沈艳兰镇定自若,不过,在告别时,我恰好捕捉到她脸上一抹古怪的微笑,不是欣喜,有点像自嘲,又有点像是不屑一顾,总之,极其复杂。闾烟飞彬彬有礼地朝管事的道谢,微笑着和我们告别,我假装镇定地说了几句励志的话。   管事的是个胖胖的老年妈妈,她见我们四个一本正经地告别,感到好笑般微微笑:“用不着这般伤感,都同在一个园子里,以后还是能见面的。我们老夫人最体恤下人了。”   姚大娘在一旁解释道:“这四个丫头虽然不是亲生姐妹,依我看来比姐妹还要好呢,有点义结金兰的意思。”   管事的老妈妈可不赞同,她敛住了笑:“做下人的,一定要以主人的吩咐行事,万万不可自以为是,自作主张,否则,想在园子里呆下去就难了。”   姚大娘吓了一跳,赶紧催促我们:“还不谢谢周妈妈的指点,要是坏了园里的规矩,受惩罚不说,连我的名声也坏了。”   我们四个依言感谢周妈妈不提。   伏波堂坐落在庄园的东南角,这里翠竹环绕,黄墙黑瓦,地上石板步生莲花,颇有古穆之意。我被安排在西边的厢房住了下来,居然一个人住一间房间,后来知道,这里当差的人很少,空房间多的是。   房间日常物品一应俱全,半新不旧,质量优良,让我转忧为喜的是,房间里居然有不少书籍,虽然以佛经居多,但也不缺儒家经典,更有笔墨纸砚,而且纸张都是表面虽然粗糙但韧性较好的黄麻纸,倒像是为我量身定做好的一般。   第一个夜晚就在我的惊喜与猜疑中慢慢度过,一个人住一个房间有点冷,可床上的被褥都很厚实,我拿出梳子分别在两个脚底板用力梳了数下,直到双脚被弄得热烘烘的才罢手,很快就睡着了。梦中依稀听到冰霜从竹子上破裂坠地的声音,清脆动听。   第二天是腊月二十六,我领到差事:清洁摆放供品的器皿,整理献给菩萨的柏枝佛手等物事。   和我一起干活的是一个慈眉善目的中年妇人,我管她叫方居士,她是一个在家居士,通过和她的聊天,我了解到秦家的一些情况:   秦府的男主人秦公祺,当朝镇东将军,两年前率兵击退进犯长安的西凉军,护送皇室从长安迁回陪都洛京,英勇善谋,忠心可嘉,被封镇东将军,掌管京中御林军,因将军夫人至今未归,目前沁园中所有事务由秦老夫人打理。   两年前,秦公祺为了召集义军,几乎散尽所有家财,遣退所有庄内下人,所以现在秦家庄园内当差的,几乎都是新采办来的,落英城地震,秦老夫人得知后,特别嘱咐管事的从落英城多买些无家可归的孤儿,这样既可迅速物色到合适的人选,也能多积功德。   大年三十,我居然收到新衣和新鞋袜,吃上米饭和肉,看来秦府的福利待遇还不错,只是不知薪水几何?雇员晋升制度如何?   大年初一,秦老夫人到伏波堂烧香祈福,我站在人群的最外围,伸长了脖子往里望,冷的瑟瑟发抖,暗暗祷告老太太赶紧结束。   大年初一到初五,我的工作依然是洗啊,抹啊,搬啊,整天忙得跟个陀螺一样,晚上倒头就睡。   大年初六,方居士终于放我一天假,不过叮咛我千万别到外面乱走,否则很容易迷路。   我一整天就窝在房间里,研墨练字,读书喝茶,吃完晚饭,出门在竹林里散步消化,已经好几年没沾荤腥的肠胃还真有点娇气呢。   由于我的头发刚长出来没有几分长,现在又是冬天,不管在屋里还是在外面,我都头带灰色布帽,如果不是因为身穿婢女衣裳,肯定没人当我是女孩子,样子难看,难怪被分到这个清水衙门。   日子如水般流去,伏波堂的梅花开了,香气沁人心扉,一棵红梅,一棵白梅,与翠绿的竹林相辉映,雅致之极。   梅花将落,庄园内开始为迎接秦公祺的女眷回园而忙碌。伏波堂的主管嘱咐所有堂内当差的人要谨听慎言,做好本分。   积雪融化,我以伏波堂为圆心,加大了活动范围半径,对于沁园,我已经渐渐地了解到它的一丝半毫:庄园北依莽山,南邻沁水,以田园风光与亭台楼阁相结合,园内溪泉遍布,绿树滴翠,一个天然的东湖位于园子中间。   这一天我来到了东湖边。   只见湖面开阔,波光粼粼,湖心一个小岛,绿树掩映,长堤边上巨树参天,树叶新绿,远处岸边,兰舟朱楫,随风轻摆。阳春三月,草长莺飞,桃红柳绿,瑞花遍开,芳香扑鼻。   这里分明是最理想的风花雪月之地,富贵温柔之乡,才子佳人约会的最佳地点,出家人哪能经受得住这样的考验?年纪小小的我都忍不住生出杜丽娘的伤春之情了,只是不知这里有没有柳梦梅哦!   清明那天,沈艳兰突然来到伏波堂,看到她从简易的马车上下来,我惊讶不已。   她没有理会我的惊讶,而是似笑非笑地问我:“大师难道也会魔魇了?还不带我进屋?”   我连忙将她请进我的房间,请坐上茶,她也不客气,理所当然的看我忙。喝完一杯茶后,站起来走到桌子,她随手翻了翻桌上的书,又拿起我写的几张纸,一张张的看看,轻声念了出来:   咏双梅   白衣胜雪红裳艳,   相依相偎翠竹前。   清丽高洁皆惊世,   难分伯仲报春仙。   初见东湖   湖面映如镜,   岂止生十景。   一心观全貌,   候坐伏波亭。   田园春光畅想   嘉木瑞花遍满山,   草长莺飞满湖岸。   欲赏只待能翩翩,   得道成仙修行难。   这三首诗是我的信手涂鸦之作,用隶书写在毛边纸上,沈艳兰冷笑道:“果然是逍遥自在,可惜连张好纸都买不起。”   她居然很识货!我嬉皮笑脸的道:“是啊,我本来就是出家人,卖身的钱又送出去一半,哪还有钱留下来风花雪月,要不,你买了送我?”   :“哼!”她鼻子里挤出一声:“送得了一时送得了一世吗?再说用那么好的纸写给谁看?”   我随口胡诌:“用来孤芳独赏也好啊,没准死后能流传,你要知道,几乎所有大的家都是死后才出名的。”   :“呸:”她鄙夷地看了我一眼,“没出息。”   :“那么,姐姐告诉我怎样做才算有出息。”她似乎话里有话,我暗暗欢喜,心想莫非要时来运转?   :“你啊,求人还要让别人先开口,真不知道是谁求谁。”她一针见血戳穿我的小伎俩。   果然这小丫头还挺喜欢当老大啊,我低头伏小:“当然是我求你啊!好姐姐,快说说看你们几个都怎么样了吧?”   她嗔了我一眼:“算你有良心。要不是伊春德来求我,我才懒得来呢。可怜她们两个还替你担心,却没想到最舒服的就是你了。哪里像个下人,简直是千金小姐的派头,诗词字画,风雅得很,哪像我们,光是扫个院子就得忙半天。”   这没什么奇怪,刚进来的丫鬟估计都得从基层干起来的,我做的不也是这些最低层的技术活吗?   我忙解释了半天,总算平复了她愤愤不平的情绪,扑灭了她刚刚抬头的把我当成阶级敌人的仇恨小火花。   回到平等层面的两个人开始絮絮地谈论刚刚知道的庄园状况。   她问我:“你诗也写了,文章也做了,不如说说你都知道些什么?”我一五一十地告诉她我知道的一鳞半爪,她居然很入神地听着,没有发表任何意见,我还有点得意。可听完她说的,我才明白,我知道的一鳞算得上,半爪却没有。   原来沁水庄园已有两百多年的历史,据说秦家曾出过一位贵妃,有一年过生日,皇帝恩准其省亲,秦家耗尽钱财,在城郊建造了这一座园中有院,五步一景的探亲别院,后来的秦家人又慢慢加建房屋,改造园中格局,终于将别院改成现在的依山傍水的大庄园,庄内繁花古树、鹤鸣鹿啼,宛若人间仙园。   沈艳兰所在的双清苑是秦家二公子秦桓之的住处,闾烟飞去的紫蓼庭是秦家三公子秦建之的住处,伊春德去的露香院是秦家大公子秦彰之的院子,庄内还有秦夫人吴氏的落霞院,如夫人宁氏的百花洲,秦老夫人的月波斋,秦老爷回庄住的松德堂。除了这几处主要的住所,庄内还有许多亭台楼阁,都是名家设计,隐隐分布在溪边树林,与山水体系形成天人合一的景致。   庄园还有连成一片的园丁院,裁缝院,私塾院等专门的下人做事的场所。   我很佩服她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捕获到这么多信息,果然为人处世老道,怪不得她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使唤上了马车,看来是我们四个中混得是最好的一个。   而且她的气色比刚进园子时好了很多,小脸白里透红的,衣服料子也比我的好,甚至头上还插了一个银钗,我取笑她道:“呵呵,秦二公子对下人真好啊,你看你多光彩照人啊。”   “你在瞎说什么,从进苑到现在,我连二公子都没见过呢,二公子根本没有回来过,也不知道这次会不会跟将军一起回来。”她流露出对那位苑子主人应有的兴趣和关心。   我也流露出适当的感兴趣:“哎,也不知道大公子和三公子这次会不会和将军一起回来。”这秦家的男丁都在一起的吧?   沈艳兰看我装出来的关切神情,失笑道:“我还以为你多么清高呢。哼,告诉你好了,秦家的三位公子现在都在将军的身边,听说都是少年英才,三公子的文才还天下闻名呢。”   天下闻名?至少我没“闻”,真能吹。难道这小妮子已经春心萌动?对三公子产生了好感?我暗暗猜测有没有这种可能。   接着我问伊春德怎么样了,分手时她那副受了惊的样子还真让人有点担心呢,她那边的人对她好不好?   沈艳兰冷冷地看了我好一会:“这么关心那小妮子,干嘛不亲自过去看看呢?”   :“我们在这庄子能随意走动吗”原谅我,虽然我前世也是雇员大军中的一员,并不表明我对现在的雇员行为规范了如指掌。   :“我不是来了吗?你又为什么不能去?哼,你只关心那个小鹌鹑。”唉,好不容易扑灭的小火花又被点起来鸟。   :“装什么蒜!问问你的管事不就行了。”她见我嘴唇嚅嗫的样子,想问又不敢,恨恨地说。   我又是一番好说歹说,直到最后发誓有了空第一个“回访”她,她才哼了几声,上了马车,回去了。走前,拿走了我的那几张信手涂鸦的诗,我问她是不是想收藏,留着等我以后出名了好卖大价钱?她冷笑:“出名?就凭你现在这样?写写几首酸诗就能当什么妙音天?”   妙音天是我在马车上和她们闲扯时谈到的,当时我们在说行行出状元这个严肃的话题。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沈艳兰走后,我,心有点乱了-----在我的前世,我一直是一名很上进的雇员,积极地寻找机会,积极地争取机会,那是因为我有值得积极的方向,可在这个陌生的空间和时间里,我,积极就能得到什么了吗?能经济独立吗?有带薪假期吗?可以游山玩水吗?可以自由恋爱吗?稍不小心,恐怕连小命都难保吧。   而且这秦家还挺以貌取人的,这不,明明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我,因为外表最不“美貌”,被歧视,分配到“尼姑庵”,哼!   我们的终点并不是某个森严的大宅院,而是一座依山傍水的田园。   田园门前并无牌楼,大门一类表示界限的东西,眼前只有一块巨大的太湖石上刻了“沁水田园”四个苍劲的篆体字。   今天是腊月二十五,天气寒冷,庄园的树木银装素裹,是雾凇,挂在树上的冰霜如同各种形状的秋菊,晶莹剔透,美不胜收。   换了一辆马车,我们进入沁园,大约一顿饭的功夫,来到管事院。姚大娘领着我们见了管事的,那管事的详细地询问了我们四个的情况,最后安排我们的去处:沈艳兰到双清苑,闾烟飞到紫蓼庭,伊春德到露香院,我则到伏波堂。   伏波堂?我暗叹一口气:听起来就像个佛门净地,转来转去,又回到原点,难道我天生就是尼姑命?   伊春德很紧张,沈艳兰镇定自若,不过,在告别时,我恰好捕捉到她脸上一抹古怪的微笑,不是欣喜,有点像自嘲,又有点像是不屑一顾,总之,极其复杂。闾烟飞彬彬有礼地朝管事的道谢,微笑着和我们告别,我假装镇定地说了几句励志的话。   管事的是个胖胖的老年妈妈,她见我们四个一本正经地告别,感到好笑般微微笑:“用不着这般伤感,都同在一个园子里,以后还是能见面的。我们老夫人最体恤下人了。”   姚大娘在一旁解释道:“这四个丫头虽然不是亲生姐妹,依我看来比姐妹还要好呢,有点义结金兰的意思。”   管事的老妈妈可不赞同,她敛住了笑:“做下人的,一定要以主人的吩咐行事,万万不可自以为是,自作主张,否则,想在园子里呆下去就难了。”   姚大娘吓了一跳,赶紧催促我们:“还不谢谢周妈妈的指点,要是坏了园里的规矩,受惩罚不说,连我的名声也坏了。”   我们四个依言感谢周妈妈不提。   伏波堂坐落在庄园的东南角,这里翠竹环绕,黄墙黑瓦,地上石板步生莲花,颇有古穆之意。我被安排在西边的厢房住了下来,居然一个人住一间房间,后来知道,这里当差的人很少,空房间多的是。   房间日常物品一应俱全,半新不旧,质量优良,让我转忧为喜的是,房间里居然有不少书籍,虽然以佛经居多,但也不缺儒家经典,更有笔墨纸砚,而且纸张都是表面虽然粗糙但韧性较好的黄麻纸,倒像是为我量身定做好的一般。   第一个夜晚就在我的惊喜与猜疑中慢慢度过,一个人住一个房间有点冷,可床上的被褥都很厚实,我拿出梳子分别在两个脚底板用力梳了数下,直到双脚被弄得热烘烘的才罢手,很快就睡着了。梦中依稀听到冰霜从竹子上破裂坠地的声音,清脆动听。   第二天是腊月二十六,我领到差事:清洁摆放供品的器皿,整理献给菩萨的柏枝佛手等物事。   和我一起干活的是一个慈眉善目的中年妇人,我管她叫方居士,她是一个在家居士,通过和她的聊天,我了解到秦家的一些情况:   秦府的男主人秦公祺,当朝镇东将军,两年前率兵击退进犯长安的西凉军,护送皇室从长安迁回陪都洛京,英勇善谋,忠心可嘉,被封镇东将军,掌管京中御林军,因将军夫人至今未归,目前沁园中所有事务由秦老夫人打理。   两年前,秦公祺为了召集义军,几乎散尽所有家财,遣退所有庄内下人,所以现在秦家庄园内当差的,几乎都是新采办来的,落英城地震,秦老夫人得知后,特别嘱咐管事的从落英城多买些无家可归的孤儿,这样既可迅速物色到合适的人选,也能多积功德。   大年三十,我居然收到新衣和新鞋袜,吃上米饭和肉,看来秦府的福利待遇还不错,只是不知薪水几何?雇员晋升制度如何?   大年初一,秦老夫人到伏波堂烧香祈福,我站在人群的最外围,伸长了脖子往里望,冷的瑟瑟发抖,暗暗祷告老太太赶紧结束。   大年初一到初五,我的工作依然是洗啊,抹啊,搬啊,整天忙得跟个陀螺一样,晚上倒头就睡。   大年初六,方居士终于放我一天假,不过叮咛我千万别到外面乱走,否则很容易迷路。   我一整天就窝在房间里,研墨练字,读书喝茶,吃完晚饭,出门在竹林里散步消化,已经好几年没沾荤腥的肠胃还真有点娇气呢。   由于我的头发刚长出来没有几分长,现在又是冬天,不管在屋里还是在外面,我都头带灰色布帽,如果不是因为身穿婢女衣裳,肯定没人当我是女孩子,样子难看,难怪被分到这个清水衙门。   日子如水般流去,伏波堂的梅花开了,香气沁人心扉,一棵红梅,一棵白梅,与翠绿的竹林相辉映,雅致之极。   梅花将落,庄园内开始为迎接秦公祺的女眷回园而忙碌。伏波堂的主管嘱咐所有堂内当差的人要谨听慎言,做好本分。   积雪融化,我以伏波堂为圆心,加大了活动范围半径,对于沁园,我已经渐渐地了解到它的一丝半毫:庄园北依莽山,南邻沁水,以田园风光与亭台楼阁相结合,园内溪泉遍布,绿树滴翠,一个天然的东湖位于园子中间。   这一天我来到了东湖边。   只见湖面开阔,波光粼粼,湖心一个小岛,绿树掩映,长堤边上巨树参天,树叶新绿,远处岸边,兰舟朱楫,随风轻摆。阳春三月,草长莺飞,桃红柳绿,瑞花遍开,芳香扑鼻。   这里分明是最理想的风花雪月之地,富贵温柔之乡,才子佳人约会的最佳地点,出家人哪能经受得住这样的考验?年纪小小的我都忍不住生出杜丽娘的伤春之情了,只是不知这里有没有柳梦梅哦!   清明那天,沈艳兰突然来到伏波堂,看到她从简易的马车上下来,我惊讶不已。   她没有理会我的惊讶,而是似笑非笑地问我:“大师难道也会魔魇了?还不带我进屋?”   我连忙将她请进我的房间,请坐上茶,她也不客气,理所当然的看我忙。喝完一杯茶后,站起来走到桌子,她随手翻了翻桌上的书,又拿起我写的几张纸,一张张的看看,轻声念了出来:   咏双梅   白衣胜雪红裳艳,   相依相偎翠竹前。   清丽高洁皆惊世,   难分伯仲报春仙。   初见东湖   湖面映如镜,   岂止生十景。   一心观全貌,   候坐伏波亭。   田园春光畅想   嘉木瑞花遍满山,   草长莺飞满湖岸。   欲赏只待能翩翩,   得道成仙修行难。   这三首诗是我的信手涂鸦之作,用隶书写在毛边纸上,沈艳兰冷笑道:“果然是逍遥自在,可惜连张好纸都买不起。”   她居然很识货!我嬉皮笑脸的道:“是啊,我本来就是出家人,卖身的钱又送出去一半,哪还有钱留下来风花雪月,要不,你买了送我?”   :“哼!”她鼻子里挤出一声:“送得了一时送得了一世吗?再说用那么好的纸写给谁看?”   我随口胡诌:“用来孤芳独赏也好啊,没准死后能流传,你要知道,几乎所有大的家都是死后才出名的。”   :“呸:”她鄙夷地看了我一眼,“没出息。”   :“那么,姐姐告诉我怎样做才算有出息。”她似乎话里有话,我暗暗欢喜,心想莫非要时来运转?   :“你啊,求人还要让别人先开口,真不知道是谁求谁。”她一针见血戳穿我的小伎俩。   果然这小丫头还挺喜欢当老大啊,我低头伏小:“当然是我求你啊!好姐姐,快说说看你们几个都怎么样了吧?”   她嗔了我一眼:“算你有良心。要不是伊春德来求我,我才懒得来呢。可怜她们两个还替你担心,却没想到最舒服的就是你了。哪里像个下人,简直是千金小姐的派头,诗词字画,风雅得很,哪像我们,光是扫个院子就得忙半天。”   这没什么奇怪,刚进来的丫鬟估计都得从基层干起来的,我做的不也是这些最低层的技术活吗?   我忙解释了半天,总算平复了她愤愤不平的情绪,扑灭了她刚刚抬头的把我当成阶级敌人的仇恨小火花。   回到平等层面的两个人开始絮絮地谈论刚刚知道的庄园状况。   她问我:“你诗也写了,文章也做了,不如说说你都知道些什么?”我一五一十地告诉她我知道的一鳞半爪,她居然很入神地听着,没有发表任何意见,我还有点得意。可听完她说的,我才明白,我知道的一鳞算得上,半爪却没有。   原来沁水庄园已有两百多年的历史,据说秦家曾出过一位贵妃,有一年过生日,皇帝恩准其省亲,秦家耗尽钱财,在城郊建造了这一座园中有院,五步一景的探亲别院,后来的秦家人又慢慢加建房屋,改造园中格局,终于将别院改成现在的依山傍水的大庄园,庄内繁花古树、鹤鸣鹿啼,宛若人间仙园。   沈艳兰所在的双清苑是秦家二公子秦桓之的住处,闾烟飞去的紫蓼庭是秦家三公子秦建之的住处,伊春德去的露香院是秦家大公子秦彰之的院子,庄内还有秦夫人吴氏的落霞院,如夫人宁氏的百花洲,秦老夫人的月波斋,秦老爷回庄住的松德堂。除了这几处主要的住所,庄内还有许多亭台楼阁,都是名家设计,隐隐分布在溪边树林,与山水体系形成天人合一的景致。   庄园还有连成一片的园丁院,裁缝院,私塾院等专门的下人做事的场所。   我很佩服她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捕获到这么多信息,果然为人处世老道,怪不得她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使唤上了马车,看来是我们四个中混得是最好的一个。   而且她的气色比刚进园子时好了很多,小脸白里透红的,衣服料子也比我的好,甚至头上还插了一个银钗,我取笑她道:“呵呵,秦二公子对下人真好啊,你看你多光彩照人啊。”   “你在瞎说什么,从进苑到现在,我连二公子都没见过呢,二公子根本没有回来过,也不知道这次会不会跟将军一起回来。”她流露出对那位苑子主人应有的兴趣和关心。   我也流露出适当的感兴趣:“哎,也不知道大公子和三公子这次会不会和将军一起回来。”这秦家的男丁都在一起的吧?   沈艳兰看我装出来的关切神情,失笑道:“我还以为你多么清高呢。哼,告诉你好了,秦家的三位公子现在都在将军的身边,听说都是少年英才,三公子的文才还天下闻名呢。”   天下闻名?至少我没“闻”,真能吹。难道这小妮子已经春心萌动?对三公子产生了好感?我暗暗猜测有没有这种可能。   接着我问伊春德怎么样了,分手时她那副受了惊的样子还真让人有点担心呢,她那边的人对她好不好?   沈艳兰冷冷地看了我好一会:“这么关心那小妮子,干嘛不亲自过去看看呢?”   :“我们在这庄子能随意走动吗”原谅我,虽然我前世也是雇员大军中的一员,并不表明我对现在的雇员行为规范了如指掌。   :“我不是来了吗?你又为什么不能去?哼,你只关心那个小鹌鹑。”唉,好不容易扑灭的小火花又被点起来鸟。   :“装什么蒜!问问你的管事不就行了。”她见我嘴唇嚅嗫的样子,想问又不敢,恨恨地说。   我又是一番好说歹说,直到最后发誓有了空第一个“回访”她,她才哼了几声,上了马车,回去了。走前,拿走了我的那几张信手涂鸦的诗,我问她是不是想收藏,留着等我以后出名了好卖大价钱?她冷笑:“出名?就凭你现在这样?写写几首酸诗就能当什么妙音天?”   妙音天是我在马车上和她们闲扯时谈到的,当时我们在说行行出状元这个严肃的话题。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沈艳兰走后,我,心有点乱了-----在我的前世,我一直是一名很上进的雇员,积极地寻找机会,积极地争取机会,那是因为我有值得积极的方向,可在这个陌生的空间和时间里,我,积极就能得到什么了吗?能经济独立吗?有带薪假期吗?可以游山玩水吗?可以自由恋爱吗?稍不小心,恐怕连小命都难保吧。   而且这秦家还挺以貌取人的,这不,明明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我,因为外表最不“美貌”,被歧视,分配到“尼姑庵”,哼!   作者有话要说:  写那几首打油诗是为了以后的某人争论用,不是作者买弄,一般说来,我是不会做盗版商的. ☆、第五章 湖光山色小瀛洲   清明节过后三天,秦夫人吴氏,如夫人宁氏以及三位秦氏小姐从洛京城中府邸回到沁园,跟着一起回来的除了几位秦氏女眷的婢女,管事妈妈,还有一支不算壮观但规模也绝对不小的护送队伍---是由跟随秦将军多年的部将,幕僚,门客,校事还有几百名士兵组成的。   婢女和管事妈妈自然跟随女眷们住进各自的院子,男性随行人员则住进了新建的营房,或是住进沁园大门前的一大排院落,人员骤增,沁园顿时一扫昔日的冷清,变得热闹起来。   伏波堂还是老样子,没有新添人丁,我和方居士还是主要劳动力,而且需要应付的事情越来越多,休息的时间越来越少。我只好使用前世不算高明的管理手段,制定一套适合伏波堂执行的岗位责任制,稍稍提高了工作效率。   方居士在庆幸减少纰漏的同时,也向我打听从哪学来的办法?我搬出老一套说辞,将月溪法师隆重推出,搪塞过后,我转过身则对着空气说:月溪法师,弟子借您老人家的名号一用!免生麻烦。   五月初一,秦夫人吴氏和宁氏陪同秦老夫人到伏波堂烧香拜佛。   这天一大早,我和方居士来到佛堂庭院,安排好堂内每个人的差事,再三叮嘱每个人一定要小心谨慎,这才按照事先的安排,命令相应的人员站在各个角落静候秦氏女眷的到来。   清晨的阳光将桂花树叶子上的露珠照耀得如同闪光的珍珠,花圃里的小葱兰纯洁美丽,院外的翠竹枝叶茂盛,气味清新,偶有柔柔的风吹过来,庭院内清幽雅致。   秦老夫人一行下了马车,走进庭院,我睁大眼睛,不露声色地打量这几位秦家女眷。   只见吴氏年约三十,身穿紫色带有精美刺绣纹饰的衣裙,端庄娴静,肤色较白,姿容姣好,可惜是个单眼皮;宁氏身着秋香色的衣裙,面容娟秀清丽,肌肤雪白,举手投足间有一种令人着迷的伶俐优雅,更兼身姿轻盈袅娜,最是出挑。三位秦家小姐,最大的约十五六岁,中间一个约十岁,最小的可能也就七岁,气质容貌各异,唯一相同的是眼睛,好像会笑一样,弯弯的,很讨人喜爱。   秦家的女眷们按照长幼嫡庶顺序依次上香跪拜,然后才走进东面的起居室喝茶小憩。   秦老夫人首先表扬了方女士,实诚的方女士不愿独占鳌头,她将我的小小创新之举告诉了秦老夫人,她把我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秦老夫人一时好奇,便微笑着唤我到跟前问话。   我大大方方地各位女眷地行了礼,然后静静站在屋子中间,等待秦老夫人的问话。   秦老夫人开始时,也只是像方居士一样,问我怎么想出这个主意的?我像回答方居士一样回答了她,措辞谨慎官方,秦老夫人嗯了一声,好像失去了兴趣,刚要吩咐打赏,却一眼扫到了方居士双手奉上的佛堂日志,于是又颇感兴趣地问:“这是何物?”   我恭谨地回答道:“回老夫人,这是奴婢记录的佛堂日志。上面记录了每一次老夫人前来烧香拜佛的时辰,重点烧香敬的菩萨,所使用香火,鲜花,鲜果的种类。为的是以后的每一个节气,香期,都能依据前面的规矩提前操办起来,减少差错和纰漏。”   秦老夫人听我慢慢说完,脸上稍稍露出了一丝惊讶的神情,并没有立刻说什么,而是将日志传递给吴氏,吴氏只是略微翻了翻,轻笑了一声,接着将本子传给宁氏。   宁氏似乎很有兴趣地重头翻到尾,翻完了,并没有马上将本子还给方居士,而是若有所思地盯着我。   屋子里一片安静。   我被三位秦氏女眷的不同反应弄得有点莫名其妙,心想什么嘛,难道没见过肯动脑子搞创新的小职员吗?   正在悻悻之际,听到宁氏轻声对秦老夫人说道:“老夫人,我看这孩子虽然年纪小,做事情却肯用心琢磨,先不说她的法子好不好,单是这笔字就写得十分整齐,怕是小白的字也比不上呢?”   小白是谁?当世有名的书法大家吗?我暗暗记下名字。   秦老夫人微微点头,似是赞同宁夫人的说法,她和蔼地问我,什么时候学写字的?   我回答说:“回老夫人,奴婢的父亲是客栈里的账房,教过奴婢读书写字。后来奴婢在落英城洗石庵出家,又跟住持月溪法师学了五年书法,所以奴婢认得几个字,也会写几个字。”   伟大的月溪法师,借你的名号一用,我没有任何恶意,只是不想惹出麻烦。   秦老夫人笑道:“看来,月溪法师真是一位得道高僧。”   我语气诚恳地附和:“老夫人说的极是,月溪法师功德圆满,在落英城地震时已登西天极乐。”   秦老夫人细细地打量我:“既然出家,照理应该继续修行才是,为何半途还了俗?”   我早有准备:“回老夫人,奴婢五岁出家,是因为有道人曾给奴婢算命,说奴婢幼年时必须出家修行为父母祈福,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十岁那年还了俗,是听从了师父月溪法师圆寂前的叮嘱。现在父母,师父俱已不在,奴婢因机缘巧合,蒙老夫人的大恩,这才到了园子里。”   一直都没有说过话的吴氏这时开口了:“老夫人,媳妇看这孩子倒是个孝顺的,既孝顺父母也孝顺师父,到咱们家里,又认真做事。将军常说,世上唯贤才难求,依照这个道理,内院里也该重用这样用心伶俐的丫鬟。”   秦老夫人迟疑道:“心思倒是巧了点,可就怕心思太灵活了,反倒惹事。”   宁氏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给老夫人行了一礼,柔声说:“老夫人,妾身近来诵读佛经,专心礼佛,以前也曾找人抄写经文,找来的都是些书生文人,诸多不便。这个丫头曾在庵堂出家,又会写几个字,妾身今日见了这丫头也觉得有眼缘,想留在身边专门抄写经文,还请老夫人给妾身这个宠爱。”   秦老夫人转头问方居士:“居士觉得可行?”   方居士连忙点头:“宁夫人诚心向佛,奴婢心中敬畏,怎会拒绝宁夫人的请求。”   秦老夫人这才看着我,正色道:“好吧,这也是你的造化,从今天起,你就到宁夫人的院子里去当差吧。”   我忙跪下来,给在座的三位女眷行礼。站起来时,看到方居士一脸笑容,甚是欣慰。   第二天早上,我收拾好随身的物品,依依不舍地与方居士告别,打算只身往宁夫人的百花洲。   百花洲位于沁水田园的西边,而伏波堂在田园的东南边,以我现在的小短腿,走完这段路程恐怕得一个小时,也就是半个时辰。我刚刚走出伏波堂的院子大门,就见到有一辆简易的马车停在那里,一个身穿深蓝色袍子小厮打扮的少年迎了上来,含笑问道:“你可是伏波堂的芳菲姑娘?我是宁夫人院子里的笛鸣,过来接姑娘到百花洲。”   哇!真不错,派专车来接我过去!宁夫人的形象一下子变得十分高大,我对这位新雇主产生了莫名的好感。   笛鸣驾着马车沿湖往北方向行走,这并不是到百花洲的最短路线,不过可以坐在马车上观赏几乎整个东湖的岸边风光,我也乐得装糊涂。   一路上经过了老夫人的月波斋,院子大门距离湖边比较远;然后是秦夫人的落霞庭,粉墙黛瓦的建筑被葱茏的树木遮掩得几乎密不透风;然后经过的是大公子秦彰之的露香院,院子门前繁花似锦,争相吐艳;再过来是秦将军的松德堂,门前全是苍柏翠松,没有一棵多余的花草;田园正北方是秦二公子的双清苑,后面树林莽莽的莽山就像双清苑的天然屏障;双清苑的旁边是秦三公子的紫蓼庭,庭前有三道青石桥,那里的树木多是大叶子的高大乔木,我这个业余树迷只认出了其中一两种,再过去是秦家女孩们居住的青阳居,建筑古朴,环境清幽;最后,我们到了百花洲,百花洲三面环水,如同一只美丽的靴子伸进了宁静的东湖。   下了马车,踏上一条长长的甬道,道路两边种满了紫薇花,杜鹃花,桂花,此时各色杜鹃正在开放,艳丽逼人,有一刹那我还以为置身于无锡太湖的杜鹃园,甬道的尽头便是百花洲的院门。   进了院门,见到一个四方的庭院,院内阳光明媚,鸟语花香,我细细地闻了闻,好像是栀子花和茉莉花,还有某种名贵兰花的味道,那叫得正欢的估计是黄鹂鸟。   百花洲的建筑是典型的江南水乡风格,砖木结构,所有柱子都刷成了暗红色。   引我进去见宁夫人的丫鬟名叫怡清,十五岁,口齿伶俐,温柔可亲,见了我并没有虚假的客套也没有高高在上的“职场老人”做派,我不由暗暗称奇。   我在百花洲最后面的亭子里见到了宁夫人,亭子名叫小瀛洲,正是百花洲那如同靴子地形中最前端的部分,在这里东湖面的风光尽收眼底,此时的湖水清澈明净,岸边的树木倒影在湖中清晰可见。   宁夫人身着水红色的衣服,在这湖光春/色/前显得格外俏丽明媚,见我行礼问安,她展颜一笑,真是倾国倾城,美艳不可方物,如此绝代佳人住在风景最好的百花洲,最合适不过。   她柔声细语问道:“你过来可顺利?”   我连忙回答:“多谢宁夫人的体恤,奴婢一路坐了马车过来,十分便当。”   她又亲切地说:“昨天在伏波堂见到你的字就十分喜欢,所以才向老夫人将你讨了来,你在我这里,从今天起,就专心为我抄写经文吧。明珠会带你去你的住处,也会将你需要的物品给你送去。希望你能静心做事,不要觉得委屈才好。”   我笑道:“奴婢的劣作能入了宁夫人的眼,是奴婢的的福分,奴婢能安静抄写经文,已是莫大的荣耀,怎会说委屈二字。”   听了我的话,宁夫人只是浅笑着抿了一口茶,然后示意身边的丫鬟,那个叫明珠的,带我走出亭子。   明珠也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子,和怡清不同的是,她长得非常普通,但是步履矫健,有一种十分难得的健美气息。   我的住处在百花洲西边一个偏僻的角落,房里阳光不是很好,但是推开窗子就能看到一泓碧水,那是东湖一角,好一个看得见风景的房间!看来我的工作待遇提升了N个等级。   房内的摆设简朴大方,但用料都极考究,一张书桌居然是酸枝木做的,而房里的两把椅子竟然还是桉树材质,沉得很,衣架的几根横杆是粗大的荆棘树干。   吃过简单的午饭,我在房里小憩片刻,然后如约来到宁夫人跟前听候吩咐。   宁夫人的房间在百花洲的东面,阳光十分充足,整个屋子都被五月的阳光照得亮堂堂的,宁夫人的脸在阳光的照耀下,更显得肌肤雪白通透,是天生丽质还是保养得当呢?我忍不住猜想。   宁夫人没有和我再说任何客套性的话,而是直接进入主题,她给我一套十册的《比丘十诫》,让我尽快抄写好。我小心接过,表示一定会努力工作。   就这样,到沁水田园半年不到,我是第一个跳槽的,成为宁夫人的佣书人,月钱增加了,还住豪华套间,每天写写字,看看书,绝对小资情调。   而且雇主从来不催着我交差,更没有加班一说,真是:钱多事少离家近,只担心日子闲得脸抽筋。   作者有话要说:     赵孟頫《汲黯传》,为女主设定的楷书风格。 ☆、第六章 横看成岭侧成峰   时光荏苒,一晃两年过去,我抄写完三套完整的经文。   这两年我过得简直是太舒服了!身在福中很知福!   雇主完全不挑剔,打交出第一份工作成果《比丘十诫》起,宁夫人就不吝啬夸奖赞许之词,给我涨了工资,还分发福利品----一些女孩子用的首饰,手绢,小挂件。   拿着这些小玩意,我在由衷感激宁夫人之余,同时佩服她笼络人心的手段。   女孩子佩戴的首饰正是我需要的----来到这个时空,我还没有机会好好打扮过呢!所以极度需要扫盲,宁夫人的奖赏及时解决我的燃眉之急,同时给了我合理的理由去找其他女孩子们,请她们教我尝试不同的发式。   两年的时间里,四个小老乡聚会了两次,一次是在我们十一岁那年的除夕,一次是在我们十二岁那年的中秋。   根据我的目测,四个女孩中,面容最俏丽的是伊春德,她如丝的纤发漆黑似墨,明眸善睐,楚楚动人;皮肤最好的是闾烟飞,不但妍白细腻,几乎没有毛孔似的,而且没有任何瑕疵;整体效果最惊艳的是沈艳兰,据说她的异性粉丝很多;没有鲜明风格的是我,。   至于身高,最高的是沈艳兰,最矮的是伊春德,闾烟飞和我差不多。   第一次小聚的时候,伊春德偷偷地告诉我说,沈艳兰一进双清苑,就跟双清苑里的武师傅学武了,听说练武天分奇高。   得知这个小道消息,我总算明白为什么沈艳兰看上去比我们几个要有活力得多,也难怪她个子最高,因为体育锻炼是影响身高的因素之一嘛。   第二次聚会的时候,我获取到以下信息:   大公子秦彰之和二公子秦桓之,是同一个妈生的,这个妈是秦公祺的原配夫人丁氏,丁氏在生秦桓之的时候挂了,现在的秦夫人吴氏,是秦将军在丁氏死后的第二年娶进门的,并非名门贵族之女。   秦家的大女儿秦明节是将军的侍妾所生,吴氏到目前为止只生了二女儿秦明石,三女儿秦明华,是秦将军的某一位已经不知去向的妾室所生。   三公子秦建之是宁夫人所出,听说被人赞叹为:容貌非凡,光如彩玉,美若天仙,六岁就能做出令秦将军都赞赏不已的诗赋,现在小小年纪却已是天下闻名的才子-----没有之一,人称光华公子。   届时,秦彰之十八岁,秦桓之十五岁,秦建之十二岁,三位秦家小姐分别是十七岁,十三岁,九岁。   期间,我拜访伊春德两次,拜访沈艳兰和闾烟飞各一次,而她们回访我的次数都超过三次,因为我的深居简出,沈艳兰送我一个雅号 :清心寡欲的情绝大师。   伊春德所在的露香院,布置极具男子气息,庭院里摆着十八般兵器,每种兵器不止一件,墙上挂着木质的,金质的,铁质的弓弩,还有虎皮,鹿头骨,野牛头骨,长皮鞭等等,极象某位山大王的龙虎堂,据说被将军责骂了好多回,被秦建之的小厮八卦了若干次。   伊春德说大公子虽然也读书但不喜欢写诗作赋,最喜欢的是和人切磋武艺。   我悄悄地问伊春德:“大公子是不是身高八尺,眼如铜铃,一脸大胡子?”   伊春德竟然不悦地看着我:“你听什么人胡说八道的?大公子怎会长得那样可怕,他其实长得很......”   看到我满是捉弄的眼神,她忽然想起了什么,狠狠地打了我一下:“难怪艳兰说你闷坏,就知道作弄人。”   恩恩,还真着急了呢!看来传言不假。   我故意结结实实地挨了她一记粉拳,啊了一声,半是装半是真的疼痛,咬牙切齿地道:“好啊,原来你跟大公子学功夫只是为了欺负我!”   她吓了一跳,连忙问我痛不痛,还一脸歉疚地说:“你干嘛不躲开?我,我跟大公子学功夫还没几天呢。”   嘿,果然传言是真,感情秦大公子还亲自教过这小丫头武功哪!少爷与小丫鬟的绯闻,真不赖。   拜访沈艳兰,我受到的款待除了沈艳兰一贯的冷嘲热讽外,还有一份意料之外的惊奇。   秦桓之竟然是个狂热的书籍收藏家,听沈艳兰说他的书房里藏书量十分巨大,至于怎么个巨大法,沈艳兰没能明确说明,只是含糊其辞地暗示,双清苑里最苦的差事就是替二公子晒书,收书,整理书,因为差事太苦,很多小厮纷纷想法子跳槽到别处。   我不由十分好奇:“不是说三公子才是天下第一才子吗?怎么二公子的书比三公子的还要多?”   沈艳兰嗤地笑了一声:“才子的书就一定最多吗?我可从来没听烟飞说过三公子也有一屋子的书要晒。”   我没有理会她的不屑,继续好奇地问:“二公子屋里都有些什么好书啊?我能不能借来看看?”   沈艳兰美目圆睁,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情绝大师,千万别忘了你我的身份,逾越身份之事我是绝不会做的。”   那就算了!   我讪笑着:“瞧把你急的,我只是有点好奇,至多也就心里想想而已,不会让你为难的。”   :“我劝你不要想,因为想也是有罪。”她忽然王祖贤附身般警告我。   我无视她足以杀人的眼光,将八卦精神发挥到极致:“二公子是不是喜欢手不释卷,废寝忘食,一听到有好书便如饥似渴,至于视力嘛,可是三尺之外,看人不清?”   她下巴几乎掉地:“你一个下人,居然敢妄测诋毁主人的容貌?可是不想活了!要是被二公子听到,你不死也得掉层皮。”   赫赫赫!我也睁大了眼睛,吃惊地问:“二公子打过你?”这个秦老二,看来脾气很坏。   她没有回答我,眯起眼在我脸上巡视半晌:“你到底想知道些什么?直说吧。”   我支支吾吾,低头害羞地说:“三公子人称光华公子,那二公子呢,,有三公子好看吗?”来这里那么久,还没有见过一个同龄帅哥呢,太无聊了。   沈艳兰恢复了清冷的表情:“我没有见过三公子。”说完就扭过头去,懒得理我。   我忙识趣地告辞,她没有像伊春德一样挽留我,甚至都没有送我出门,哎,我的人际关系不是一般的差啊......   伤自尊了。   看望闾烟飞总算挽回我的一点点自尊。   闾烟飞自始至终都很和善,她带我观赏紫蓼庭的每一处景观,对每一个景点都进行娓娓动听的讲解,比如假山中所用的太湖石宛如等待了一世又一世的多情女子,哪怕是童颜鹤发也痴心不改;紫蓼庭里的紫薇花乃是有七情六欲的仙子,凡人的手才轻轻地碰到她的美丽衣裙,她们就惊慌得要乘云归去;庭院里不起眼的赭色石头,听说是用来制作彩墨用的;竹林中骄傲地走来走去的孔雀,自进院以来一共开了四次屏,三公子为此做了一篇《太阳鸟篇》;院子里的河流被三公子命名为紫玉川......   紫蓼庭在金牌导游闾烟飞的精彩讲解中如同人间仙境,令人遐思,更妙的是那里的人,始终都是彬彬有礼,张弛有度,令我自惭形秽,不敢在烟飞面前大声说笑,更不敢八卦不休。   闾烟飞客客气气地送我到玉桥前,我拼命地装优雅,朝她行礼告辞,在回来的路上,觉得自己好像有那么点名门淑女范。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应该多和闾烟飞打交道。   通过对三个同龄人的拜访,我得出一个结论:秦家三位公子分别成功地俘虏了我的三位同乡的忠心,至于擒获芳心,假以时日,估计也是顺理成章的小事,至于我,工资虽高,却连看一眼这些公子哥的机会都没有,更别想有什么艳遇,应该早点离开这里,到外面寻找我的春天。   可在这个时代,一个无依无靠的女子能有什么更好的出路呢?我现在只有一技(书法)之长,是否可以傍身?   在沁水田园这两年,我对这个时代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我出生那年,正是天下最动荡不安的一年,那年朝廷刚刚镇压了声势浩大的农民起义,全国各路豪强趁机招募兵力,拥兵自重,国丈陆相国趁朝廷内部四分五裂之际,劫持了少年皇帝迁都长安,正欲挟天子以令诸侯,不料西面沉寂了多年的西凉军突然发难,神速攻占了西面的门户凉州,长安濒临城破国亡。   校骑尉秦公祺,其时告病回乡苦读,得知皇室面临巨大危机,马上广散家资,号召当地富豪招募士兵,通过一番运筹帷幄,终于组织起一支义军队伍。秦公祺又给各地军阀发出讨伐逆贼陆相,保护王朝皇室的檄文,檄文言辞赤诚,激励人心,很快就召集到10路军事力量,结成讨逆同盟,共赴长安。   经过一年多的激烈战争,共诛西凉军40万,并赶西凉军后退关外五百余里,逆贼陆相及其党羽被同盟军歼灭,王朝皇室得以保全,各路同盟军解散后,各回各地,秦公祺也带领保皇义军回到家乡洛京。   不料一年后,长安皇室再次陷入困境,此次发难的是朝中司空王维和司徒皇甫长华两人,司空王维乃王贵妃之父,是陆相一党灭亡后的的摄政大臣,掌握朝中羽林军,而皇甫长华乃开国元勋皇甫晓鹤的后代,幽州太守皇甫良褚的叔父,皇甫良褚是讨逆同盟军的盟主,世居幽州,四世三公,门生众多,兵力雄厚,一直都忠心耿耿,乃抵抗北方异族的入侵之坚实屏障,保卫北边疆土。   王维在皇帝面前进言皇甫一族藐视君王,私藏护国神器,图谋不轨;皇甫长华在殿上怒斥其无中生有,污蔑护国功臣,其心可诛。两人在殿中争得火热朝天,朝中大员分成两派势力,明争暗斗,引发了新一轮的朝廷危机。   接着,王维派出刺客暗杀了众多皇甫一族的门生,制造了诸多起流血事件,长安城内顿时草木皆兵,商贾平民纷纷逃离。皇甫良褚领兵前来,攻占了司空府,屠杀司空满门。司空一党不甘示弱,马上进行了强势的军事反击。等到皇甫一族歼灭了所有王维一党,古都长安已经变成人间地狱,城中居无所,食无粮。   皇甫长华提议皇甫良褚奉皇室驾幸幽州,皇甫良褚畏惧朝中诸多的繁文缛节,婉拒不受,只留了500人保护皇帝,随即挥师回到幽州。   皇室听取了皇甫良褚的建议,迁回东都洛京,本在苍城兴修水利的秦公祺听到皇室有难,火速聚集保皇义军,星夜前往长安保护皇室,一路上历尽千辛万苦,终将皇室平安护送回东都洛京,离帝感其忠义可嘉,封其为镇东将军,掌管京中御林军。   接下来的几年,秦将军不拘一格,用人唯能,很快就将朝中财政,社稷,礼仪等事务恢复正常,而且秦将军还在晨硫等地实行屯田,推动了农业生产,保证了粮食供给。   秦氏一族乃书本网,秦将军本人才思敏捷,所作诗赋意境深远,豪迈苍凉,其第三子秦建之更是天资聪明,六岁便能读懂高深艰涩的书籍,八岁就会做诗写赋,文采斐然,年纪虽小,却俨然已是洛京城中文人领袖。   自从皇室回迁洛京后,皇室虽然暂时安宁,但是各地诸侯之间的大小摩擦始终不断,幽州的皇甫一族与辽东长孙一族,始终明争暗斗,摩擦不断;荆州牧独孤轩乃皇室宗亲,多年来固守汉中之地,兵多粮足,却拒绝起兵讨伐陆相;东吴顾氏虽然在讨逆一战中功劳奇伟,但是吴郡太守顾洪度与荆州牧独孤轩多年来关系时好时坏,顾洪度病逝一月后,其子顾博古曾突然挥军渡江北上,与皇甫良褚两军对峙,两月后又突然撤兵回吴郡,其原因与目的,至今无人得知。   这是一个混乱的时代,各路豪强拥兵自重,在战争中浑水摸鱼,寻求最大的利益,道德沦丧,或许正是这个原因,导致了新一轮的文化复兴浪潮,浪漫主义的秦三公子正是因为其文章气势逼人,才气通天,吸引了诸多的文人骚客聚集其门下,已为朝中重臣的秦将军也提倡重新兴起百家争鸣的文化活动,洛京正成为天下名士汇集之地,各地稍有才能的人纷纷来到洛京寻找出头机会,秦氏一族的声望达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   我十三岁那年春天,秦家的三位小姐因贤德淑婉,被选入宫中,其中秦明节被封为贵人,其余两人分别封为才人和采女。秦氏一族的政治地位节节攀升。   时光荏苒,一晃两年过去,我抄写完三套完整的经文。   这两年我过得简直是太舒服了!身在福中很知福!   雇主完全不挑剔,打交出第一份工作成果《比丘十诫》起,宁夫人就不吝啬夸奖赞许之词,给我涨了工资,还分发福利品----一些女孩子用的首饰,手绢,小挂件。   拿着这些小玩意,我在由衷感激宁夫人之余,同时佩服她笼络人心的手段。   女孩子佩戴的首饰正是我需要的----来到这个时空,我还没有机会好好打扮过呢!所以极度需要扫盲,宁夫人的奖赏及时解决我的燃眉之急,同时给了我合理的理由去找其他女孩子们,请她们教我尝试不同的发式。   两年的时间里,四个小老乡聚会了两次,一次是在我们十一岁那年的除夕,一次是在我们十二岁那年的中秋。   根据我的目测,四个女孩中,面容最俏丽的是伊春德,她如丝的纤发漆黑似墨,明眸善睐,楚楚动人;皮肤最好的是闾烟飞,不但妍白细腻,几乎没有毛孔似的,而且没有任何瑕疵;整体效果最惊艳的是沈艳兰,据说她的异性粉丝很多;没有鲜明风格的是我,。   至于身高,最高的是沈艳兰,最矮的是伊春德,闾烟飞和我差不多。   第一次小聚的时候,伊春德偷偷地告诉我说,沈艳兰一进双清苑,就跟双清苑里的武师傅学武了,听说练武天分奇高。   得知这个小道消息,我总算明白为什么沈艳兰看上去比我们几个要有活力得多,也难怪她个子最高,因为体育锻炼是影响身高的因素之一嘛。   第二次聚会的时候,我获取到以下信息:   大公子秦彰之和二公子秦桓之,是同一个妈生的,这个妈是秦公祺的原配夫人丁氏,丁氏在生秦桓之的时候挂了,现在的秦夫人吴氏,是秦将军在丁氏死后的第二年娶进门的,并非名门贵族之女。   秦家的大女儿秦明节是将军的侍妾所生,吴氏到目前为止只生了二女儿秦明石,三女儿秦明华,是秦将军的某一位已经不知去向的妾室所生。   三公子秦建之是宁夫人所出,听说被人赞叹为:容貌非凡,光如彩玉,美若天仙,六岁就能做出令秦将军都赞赏不已的诗赋,现在小小年纪却已是天下闻名的才子-----没有之一,人称光华公子。   届时,秦彰之十八岁,秦桓之十五岁,秦建之十二岁,三位秦家小姐分别是十七岁,十三岁,九岁。   期间,我拜访伊春德两次,拜访沈艳兰和闾烟飞各一次,而她们回访我的次数都超过三次,因为我的深居简出,沈艳兰送我一个雅号 :清心寡欲的情绝大师。   伊春德所在的露香院,布置极具男子气息,庭院里摆着十八般兵器,每种兵器不止一件,墙上挂着木质的,金质的,铁质的弓弩,还有虎皮,鹿头骨,野牛头骨,长皮鞭等等,极象某位山大王的龙虎堂,据说被将军责骂了好多回,被秦建之的小厮八卦了若干次。   伊春德说大公子虽然也读书但不喜欢写诗作赋,最喜欢的是和人切磋武艺。   我悄悄地问伊春德:“大公子是不是身高八尺,眼如铜铃,一脸大胡子?”   伊春德竟然不悦地看着我:“你听什么人胡说八道的?大公子怎会长得那样可怕,他其实长得很......”   看到我满是捉弄的眼神,她忽然想起了什么,狠狠地打了我一下:“难怪艳兰说你闷坏,就知道作弄人。”   恩恩,还真着急了呢!看来传言不假。   我故意结结实实地挨了她一记粉拳,啊了一声,半是装半是真的疼痛,咬牙切齿地道:“好啊,原来你跟大公子学功夫只是为了欺负我!”   她吓了一跳,连忙问我痛不痛,还一脸歉疚地说:“你干嘛不躲开?我,我跟大公子学功夫还没几天呢。”   嘿,果然传言是真,感情秦大公子还亲自教过这小丫头武功哪!少爷与小丫鬟的绯闻,真不赖。   拜访沈艳兰,我受到的款待除了沈艳兰一贯的冷嘲热讽外,还有一份意料之外的惊奇。   秦桓之竟然是个狂热的书籍收藏家,听沈艳兰说他的书房里藏书量十分巨大,至于怎么个巨大法,沈艳兰没能明确说明,只是含糊其辞地暗示,双清苑里最苦的差事就是替二公子晒书,收书,整理书,因为差事太苦,很多小厮纷纷想法子跳槽到别处。   我不由十分好奇:“不是说三公子才是天下第一才子吗?怎么二公子的书比三公子的还要多?”   沈艳兰嗤地笑了一声:“才子的书就一定最多吗?我可从来没听烟飞说过三公子也有一屋子的书要晒。”   我没有理会她的不屑,继续好奇地问:“二公子屋里都有些什么好书啊?我能不能借来看看?”   沈艳兰美目圆睁,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情绝大师,千万别忘了你我的身份,逾越身份之事我是绝不会做的。”   那就算了!   我讪笑着:“瞧把你急的,我只是有点好奇,至多也就心里想想而已,不会让你为难的。”   :“我劝你不要想,因为想也是有罪。”她忽然王祖贤附身般警告我。   我无视她足以杀人的眼光,将八卦精神发挥到极致:“二公子是不是喜欢手不释卷,废寝忘食,一听到有好书便如饥似渴,至于视力嘛,可是三尺之外,看人不清?”   她下巴几乎掉地:“你一个下人,居然敢妄测诋毁主人的容貌?可是不想活了!要是被二公子听到,你不死也得掉层皮。”   赫赫赫!我也睁大了眼睛,吃惊地问:“二公子打过你?”这个秦老二,看来脾气很坏。   她没有回答我,眯起眼在我脸上巡视半晌:“你到底想知道些什么?直说吧。”   我支支吾吾,低头害羞地说:“三公子人称光华公子,那二公子呢,,有三公子好看吗?”来这里那么久,还没有见过一个同龄帅哥呢,太无聊了。   沈艳兰恢复了清冷的表情:“我没有见过三公子。”说完就扭过头去,懒得理我。   我忙识趣地告辞,她没有像伊春德一样挽留我,甚至都没有送我出门,哎,我的人际关系不是一般的差啊......   伤自尊了。   看望闾烟飞总算挽回我的一点点自尊。   闾烟飞自始至终都很和善,她带我观赏紫蓼庭的每一处景观,对每一个景点都进行娓娓动听的讲解,比如假山中所用的太湖石宛如等待了一世又一世的多情女子,哪怕是童颜鹤发也痴心不改;紫蓼庭里的紫薇花乃是有七情六欲的仙子,凡人的手才轻轻地碰到她的美丽衣裙,她们就惊慌得要乘云归去;庭院里不起眼的赭色石头,听说是用来制作彩墨用的;竹林中骄傲地走来走去的孔雀,自进院以来一共开了四次屏,三公子为此做了一篇《太阳鸟篇》;院子里的河流被三公子命名为紫玉川......   紫蓼庭在金牌导游闾烟飞的精彩讲解中如同人间仙境,令人遐思,更妙的是那里的人,始终都是彬彬有礼,张弛有度,令我自惭形秽,不敢在烟飞面前大声说笑,更不敢八卦不休。   闾烟飞客客气气地送我到玉桥前,我拼命地装优雅,朝她行礼告辞,在回来的路上,觉得自己好像有那么点名门淑女范。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应该多和闾烟飞打交道。   通过对三个同龄人的拜访,我得出一个结论:秦家三位公子分别成功地俘虏了我的三位同乡的忠心,至于擒获芳心,假以时日,估计也是顺理成章的小事,至于我,工资虽高,却连看一眼这些公子哥的机会都没有,更别想有什么艳遇,应该早点离开这里,到外面寻找我的春天。   可在这个时代,一个无依无靠的女子能有什么更好的出路呢?我现在只有一技(书法)之长,是否可以傍身?   在沁水田园这两年,我对这个时代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我出生那年,正是天下最动荡不安的一年,那年朝廷刚刚镇压了声势浩大的农民起义,全国各路豪强趁机招募兵力,拥兵自重,国丈陆相国趁朝廷内部四分五裂之际,劫持了少年皇帝迁都长安,正欲挟天子以令诸侯,不料西面沉寂了多年的西凉军突然发难,神速攻占了西面的门户凉州,长安濒临城破国亡。   校骑尉秦公祺,其时告病回乡苦读,得知皇室面临巨大危机,马上广散家资,号召当地富豪招募士兵,通过一番运筹帷幄,终于组织起一支义军队伍。秦公祺又给各地军阀发出讨伐逆贼陆相,保护王朝皇室的檄文,檄文言辞赤诚,激励人心,很快就召集到10路军事力量,结成讨逆同盟,共赴长安。   经过一年多的激烈战争,共诛西凉军40万,并赶西凉军后退关外五百余里,逆贼陆相及其党羽被同盟军歼灭,王朝皇室得以保全,各路同盟军解散后,各回各地,秦公祺也带领保皇义军回到家乡洛京。   不料一年后,长安皇室再次陷入困境,此次发难的是朝中司空王维和司徒皇甫长华两人,司空王维乃王贵妃之父,是陆相一党灭亡后的的摄政大臣,掌握朝中羽林军,而皇甫长华乃开国元勋皇甫晓鹤的后代,幽州太守皇甫良褚的叔父,皇甫良褚是讨逆同盟军的盟主,世居幽州,四世三公,门生众多,兵力雄厚,一直都忠心耿耿,乃抵抗北方异族的入侵之坚实屏障,保卫北边疆土。   王维在皇帝面前进言皇甫一族藐视君王,私藏护国神器,图谋不轨;皇甫长华在殿上怒斥其无中生有,污蔑护国功臣,其心可诛。两人在殿中争得火热朝天,朝中大员分成两派势力,明争暗斗,引发了新一轮的朝廷危机。   接着,王维派出刺客暗杀了众多皇甫一族的门生,制造了诸多起流血事件,长安城内顿时草木皆兵,商贾平民纷纷逃离。皇甫良褚领兵前来,攻占了司空府,屠杀司空满门。司空一党不甘示弱,马上进行了强势的军事反击。等到皇甫一族歼灭了所有王维一党,古都长安已经变成人间地狱,城中居无所,食无粮。   皇甫长华提议皇甫良褚奉皇室驾幸幽州,皇甫良褚畏惧朝中诸多的繁文缛节,婉拒不受,只留了500人保护皇帝,随即挥师回到幽州。   皇室听取了皇甫良褚的建议,迁回东都洛京,本在苍城兴修水利的秦公祺听到皇室有难,火速聚集保皇义军,星夜前往长安保护皇室,一路上历尽千辛万苦,终将皇室平安护送回东都洛京,离帝感其忠义可嘉,封其为镇东将军,掌管京中御林军。   接下来的几年,秦将军不拘一格,用人唯能,很快就将朝中财政,社稷,礼仪等事务恢复正常,而且秦将军还在晨硫等地实行屯田,推动了农业生产,保证了粮食供给。   秦氏一族乃书本网,秦将军本人才思敏捷,所作诗赋意境深远,豪迈苍凉,其第三子秦建之更是天资聪明,六岁便能读懂高深艰涩的书籍,八岁就会做诗写赋,文采斐然,年纪虽小,却俨然已是洛京城中文人领袖。   自从皇室回迁洛京后,皇室虽然暂时安宁,但是各地诸侯之间的大小摩擦始终不断,幽州的皇甫一族与辽东长孙一族,始终明争暗斗,摩擦不断;荆州牧独孤轩乃皇室宗亲,多年来固守汉中之地,兵多粮足,却拒绝起兵讨伐陆相;东吴顾氏虽然在讨逆一战中功劳奇伟,但是吴郡太守顾洪度与荆州牧独孤轩多年来关系时好时坏,顾洪度病逝一月后,其子顾博古曾突然挥军渡江北上,与皇甫良褚两军对峙,两月后又突然撤兵回吴郡,其原因与目的,至今无人得知。   这是一个混乱的时代,各路豪强拥兵自重,在战争中浑水摸鱼,寻求最大的利益,道德沦丧,或许正是这个原因,导致了新一轮的文化复兴浪潮,浪漫主义的秦三公子正是因为其文章气势逼人,才气通天,吸引了诸多的文人骚客聚集其门下,已为朝中重臣的秦将军也提倡重新兴起百家争鸣的文化活动,洛京正成为天下名士汇集之地,各地稍有才能的人纷纷来到洛京寻找出头机会,秦氏一族的声望达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   我十三岁那年春天,秦家的三位小姐因贤德淑婉,被选入宫中,其中秦明节被封为贵人,其余两人分别封为才人和采女。秦氏一族的政治地位节节攀升。   作者有话要说:  注:光华公子出处《源氏物语》 ☆、第七章 皇恩浩荡建西园   绪平六年春,也就是我十三岁那年的春天,当朝天子降旨,将沁水田园西面一片原始山林赐给秦氏,命起建为书舍,供秦氏子弟做读书场地。同时将沁园东湖东面一片平坦田地也一并打包赠送,并命起建为崇武营。   皇帝不但赏赐秦氏土地,更命工部挑选良工,以尽快完成书舍的建筑工程。至于崇武营,则由秦氏自行安排。   绪平六年五月,西园浩大的工程开工,沁水田园变得前所未有的热闹和喧嚣,秦老夫人使出多年管家的雷霆万钧般的铁手腕,严惩了几个拎不清的大管事,杀鸡儆猴,终使沁园得以在纷繁嘈杂的环境下继续正常的生活。   绪平七年春天,西园工程完工,天子离帝幸驾西园并御笔提名:沁水西园 。   自此,西园的面貌也终得以见世人:共建亭台楼阁一百三十八间,凿通河道两条,分别命名为郁川与榴川,取其山林郁郁葱葱和榴花光艳万里之意,郁川与榴川与东湖相通,一路南去流入沁水。   又在原山林低洼之地新开一池,自两川引入碧水,皇帝御笔赐名芙蓉池,池中建有一巍峨高台,秦二公子秦桓之命名为含章台,寄寓来园中的文人能做出锦绣文章,启发世人,以流传后世。   西园中树木多为原山林中的参天大树,于是新栽红叶枫树和赭叶李树,间杂葱茏高树之间,目的是使林木景观更加高矮有致,色彩绚丽,消除寒冬之衰败景象。   听说秦三公子首次到园中验收工程,便满意得连连点头,更诗兴大发,做出《沁水西园赋》,洋洋洒洒五百多字,以天才的想象力生动地描写了园中美景,抒发了文学天才不同凡响的浪漫情怀。   秦建之验收结束后,秦老夫人吩咐在沁园连续中举办三天三夜的庆贺活动,在西园中摆放各种时令瓜果,精美糕点和陈年佳酿,沁园中人不管身份高低贵贱,均有机会前往免费吃喝,不过是在不影响办差事的前提之下。   一时间往西园去的人络绎不绝,百花洲中所有下人由直接管事安排前往西园的时间。   我是在最后一天到西园去的,去的那天,园中的人还是那么多,案桌上的食物还是多如天上的繁星,我不由好奇:以秦老夫人和秦将军崇尚节俭的性格,怎么也搞了这一出铺张浪费的庆贺宴呢?   不过,西园的建筑的确很像普通的书房,里面的摆设也十分简洁。   秦建之所作的《沁水西园赋》已经被褙裱好,悬挂在西园最大的房舍扬文斋中,赋中字句如流水行云,意境瑰丽,引经据典,极具气势,令人浮想联翩。我仔细看那书写字体,发现那字居然很像我擅长的秀丽飘逸派隶书,仔细看书写人却并非秦建之,心中不免泛起嘀咕:难道写这赋的便是那飘逸派隶书的创始人?   有机会一定要见一见祖师爷真身。   自西园落成后,秦建之便从城中府邸搬回沁园长住,秦老夫人和镇东将军几乎倾尽所能,在全国各地招募各种领域内顶端的高级专业人士,据听说有第一书法大家王耀良,善纂写檄文的陈平,最擅长写奏表的王楚,精通曲调的隐士贾妙音,造纸奇人蔡无忌,制琴大师雷晨一,还有制香大师卫通,医学界其人章仲康,等等,等等,都是如雷贯耳的名字。   这些大能人入园后,文人士子源源不断从四面八方赶往西园,或是为拜师学习,或是以文会友,更有甚者只是为了和秦建之攀交情,以图从秦三公子身上沾染一点才气。   据说至今无人敢担任秦三公子的诗赋专科老师,哪怕秦三公子和镇东将军都请求得要急了,那几位大家才真诚地说:“就请公子待我等为文友即可。”   以上关于三公子的信息都是由闾烟飞无偿提供,我从她越来越崇拜的口吻中,深深地体会到列侬的歌迷为什么会因为爱他而枪杀了他的那种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深不可测的感情。   西园因为那些常驻的大名人,因为秦建之经常和文学宾客举办的宴会,赛诗会等,渐渐成为全国最具有吸引力的文坛圣地,大有取代当时的月山书院之势。   我听沈艳兰说,秦桓之也喜欢去西园读书练字,曾好几次要拜王耀良为书法老师,可惜王耀良已经放言收了秦建之为关门弟子,不敢再收徒弟,怕遭人耻笑。他也喜欢参加秦建之组织的赛诗会,有时兄弟两人还共同担任宴会的发起人。他大方地将书房中的书籍地借给园中文人阅读或抄写,频繁的书本进出使整理书房的下人叫苦不迭。   而伊春德则告诉我,秦彰之很不喜欢西园那帮酸溜溜的文人,说他们除了读书写字,就会弹琴唱曲,还为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争得面红耳赤,有那些力气,还不如苦练骑马射箭,只会舞几下花剑,算哪门子的男子汉大丈夫?若不是镇东将军逼着他也到西园里去读书,他早就离家出走,寻访隐世高人学艺去了。(东面崇武营可能因为资金短缺,还没开工)   她们三人各自描述了自己的主人对西园的反应,我听得津津有味,不过我知道自己只能听听就算,西园,我是没有资格再去的。   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在百花洲抄写各种经书典籍,与以前唯一不同的是,我现在所用的纸张更加坚韧细腻,如果保管妥当,至少可以保存几百年。想到有一天我所抄写的书籍可能成为传世的孤本,一种难以言喻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工作之余,我更加努力的地苦练书法。   西园出名以后,秦建之的强大女粉丝团也如狂蜂浪蝶般从四面八方飞来:她们或从水上载舟而来,惊动了水上优哉游哉的野天鹅,拆散了一对对情深似海的苦鸳鸯;她们或从路上乘车而至,车轮滚滚,气势磅礴,吓破了多少茵茵碧草的小胆,苦逼的飞蓬飘飘悠悠掉入了水中,丝绒般的虞美人被吓得叶破花飞;她们可能在白天堂而皇之地破门而入,也可能在月朦胧鸟朦胧适合谈情说爱的夜晚西子捧心般地倒在某个石阶之上,某座玉桥之栏。   据閭烟飞口述,紫蓼庭收到的信件更加多得离谱,每天都必须用大麻袋装了起来,堆到库房里,也不知猴年马月,秦建之的玉手才能一一打开这里的信封。   我不禁瞠目,原来古代的追星族也这么彪悍啊!在我前世的那个年代,追星族们之所以疯狂追星,一是因为被偶像的音容笑貌或者才华所迷倒,比如妖孽美男什么的;二是因为明星背后的策划团队有目的有策略地推波助澜,比如,叫到嗓子哑给50块,哭得不省人事给200块等等。   而这古代的追星族呢?她们根本没有见过秦建之的模样,至多读过一两首秦建之的诗赋,或者只是听到街头巷尾的几句人云亦云的追捧之词,竟然也能放下矜持,飞蛾扑火般地蜂拥而至,只能令人感叹偶像力量的无穷大。   甚至有一天,我们百花洲也受到了“性”骚扰,几名少女居然在求见秦建之无门的情况下,另辟蹊径,打出温情牌,直接进攻秦建之生母宁夫人,守门的老阿奶根本拦都拦不住。   蓝颜祸水秦建之引起的女粉丝入侵事件,被我冠以秦建之现象,一如曾经的小燕子现象。   秦建之现象给原本宁静的沁园带来了灾难性的破坏,在女粉丝的强势进攻影响之下,沁园里原本就暗恋秦建之的妙龄少女纷纷加入追星大军,她们趁着前往西园服务之机,盛装打扮,在秦建之面前暗着送秋波,明着抛媚眼,以图能得光华公子的多情回顾。   可惜,她们的美好梦想都被无情地扼杀在摇篮中。   秦老夫人将这些发了花痴忘了职业道德的女孩子们送进了长安的枯梅庵,并勒令任何人不得还俗;镇东将军授意园中一些门客隐人,施展类似鸡鸣狗盗的伎俩,专门制造交通事故,比如在河道上有意无意地撞翻女粉丝们的兰舟;在路上刺激胯/下之马受惊,撞翻或者吓跑女粉丝的五彩马车。   在短短的时间里,有多少可怜的花季少女不幸船翻落水,成了落汤鸡,丑态百出,或者车翻人倒,成了啃屎狗不说,更有甚者永远齿缺,被人笑曰:何以狗窦大开?类似事故,数不胜数。   于是洛京城内又有了新的传言,说光华公子乃是文曲星下凡,前世积了功德的凡夫俗子有缘或许可以远观,那些前世没有积什么功德,这一世与秦三公子又无缘者,若是继续一意孤行,恐怕只有忍受亵玩仙人的造恶报应了。   发生以上惨痛事故以后,那些爱慕秦三公子的女孩子们,终于明白,强求那是绝对不行的,于是她们改变策略,在进园之前,一定先拜上名帖,西园那边同意接见之后,才温文尔雅地登车进园。   有了前车之鉴,沁园对于安全防卫工作加大了管理力度,秦建军更是以提供西园文人一个安静的求学环境为由,上奏皇帝要求在园中适当安置护卫,皇帝和朝中清流无不为将军的护犊之情所动,于是同意了将军的奏请,从此,沁园的每个主人院所都设置了护卫暗哨。   秦老夫人有令,每个院子里的贴身丫环或者仆僮,必须习武,既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主人,也是为了不辱秦氏文昌武德的好名声。   我对这项福利大感兴趣,于是自告奋勇地报名参加院子里的武术班,在选兵器时,看到那一堆听说过的没见过的武器,我傻了眼,选什么才好呢?用剑?太装逼了,用刀?太粗鲁了?在武师父公孙大娘快要不耐烦时,我终于灵光一闪,脑海中浮现出两个鲜明的形象,一个是林青霞扮演的狼女,潇洒地甩出长鞭,击杀敌人之后,玉树临风,慢条斯理地说道:“不多不少,正好八块。”   另一个是考古学家印第安纳琼斯眼看就要掉入万丈深渊,只见他不慌不忙地甩出鞭子,卷住了悬崖上的某块石头或是救命稻草,一步一步地向悬崖上爬了回来......   于是我激动万分地喊道:“师父,我要选鞭子。”   公孙大娘冷冰冰地问:“为何?”   我嘟嘟嘴巴:“因为鞭子不用的时候可以藏起来,这样出去时就没人知道我会武功了。”   公孙大娘看着我,连连失笑:“既然不想让人知道你会武功,那又何必要学?”   我一派天真无邪:“学武功是为了更好地在院子里办差事;不想让别人知道,是因为怕有人来跟我比武。”   旁边的丫鬟忍不住笑了起来:“听听,真不知道是什么歪理,还没学呢,就先想到比武。莫不是想学那些江湖人家比武招亲不成?”   我又恼又羞,决意将伪装进行到底,口中恨恨地道:“你这小蹄子,明明是你思了春,却要赖到我头上,看我不撕了你的嘴。”   旁边又有人笑道:“啧啧,可是真急了,瞧你平日也是一副六根清净的样子,说了这个却是恼了,分明是被说中了心事吧。”   哎,这些无聊到蛋痛的小八婆啊!你姐姐我这么一把年纪装小萝莉卖萌容易吗?我双手合十,口中念道:“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将闹笑进行到底,轻轻松松地将公孙大娘的盘问转移于无形。   从这一天起,我每天又多了一个节目:晨练,不过不是前世那种老头老太太在公园里抖抖扇子,拍拍大腿的应景之作,而是实打实地闻鸡起舞,扎马步,练内功心法,最后摸上那根黑黝黝的乌鞭-----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古代也有彪悍的粉丝团,某个姓卫的美男子就是被女粉丝团给活活看死的,所以不要忽视粉丝们的力量。   女主的兵器不是乱选的哦! ☆、第八章 柳林轻吟紫竹调   沸沸扬扬的女粉丝团进攻西园事件结束后,沁园再次恢复了宁静。这一年的六月,沁园内繁花似锦,绿林滴翠,蝴蝶纷飞采花忙,蜜蜂嗡嗡采粉忙,溪流潺潺,荷花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这天我难得休息,结束晨练,匆匆走出百花洲,兴致勃勃地去找伊春德,听说秦彰之已经外出,她正有空得很,我打算无情地剥削她的剩余劳动时间,让她给我编几个络子。   经过柳林,发现周围没人,便雅兴大发,轻踮脚尖,化身为穿花蝴蝶,欢快地在林中奔跑起舞,还大声地唱着小曲:   “一根紫竹直苗苗,送与哥哥做管箫,箫儿对着口,口儿对着箫,箫中吹出鲜花调。问哥哥呀,这管箫儿好不好?问哥哥呀,这管箫儿好不好?”   某人反反复复地,无比投入地唱着跳着,享受没有压力的畅快。   正自娱自乐之际,眼角的余光突然瞄到岩石边有一个黑影,我吓得连忙停止歌舞,惊恐地往那个黑影看了过去,那黑影也转身朝我这边望了过来,咦,原来是个读书人,正一手握书卷,一手负在身后,见我掩口惊呼,他的嘴角微微往上一翘。   千载难逢的载歌载舞的雅兴被打断了,而刚才一番不算唯美高雅的“才艺表演”也不知道被他看了多久,我有点难为情,气恼地打量了他一番:   原来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身形瘦长,一袭黑衣,腰间一条墨绿的嵌白色玉腰带,他的眼睛如同古代帝王画像的“龙目”一般,形状狭长,上有双眼皮,下有卧蚕,眼神温和,双眸在周围一片绿色的映衬下,宛如蓝绿交织的海洋,他明明身着黑衣,可整个人如同雨后的春松,气质清新,洗练异常,那一刹那我以为看花了眼,于是脱口而出:   “你,你可是这树中的精灵?”   他怔了怔,没有说话,瞪大眼睛看着我,手中的书掉到地上,似是被我的热烈注视给吓到了。   我尴尬地笑笑,轻声问道:“请问公子可是这树林里的神灵?”   他才啊的一声,弯腰捡起书本,脸有点红了:“姑娘说笑了,我怎么敢冒充神仙。”   赫赫,你当然不是啊!我是心知肚明的!   看他年龄和长相,难道是秦家三公子?他会不会把我当成疯狂的女粉丝?如果是那就糟了!我赶紧撇清与那些个热情如火少女的关系,深福一礼:   :“奴婢在百花洲当差,请问公子该如何称呼?”   他见我行礼,不但没有阻止,还理所当然般的受了我的一礼,完了才语气淡淡地说:“姑娘多礼了,在下并非秦府里的人,不过是三公子的文友,住在西园中。”   哦!原来是西院里的文人宾客,好吧好吧,大家都是平常人。   我更加客气地问:“请问奴婢该如何称呼公子呢?”   他睨着我,:“我姓吴。”   :“原来是吴公子。”我顺口说道,瞥到他手中拿的是一本《论衡》,眼睛不由一亮:是个上进的好孩子,伟大的无神论先驱者,我喜欢。   他见我往他手中的书瞄过去,缓声道:“姑娘喜欢读书?”   我微笑着说:“是的,抽空看看一两本。”   说完见他并没有说下去的意思,我有点尴尬地行礼告辞。他也只是摆摆手,示意我自便。嘿,还真不把自己当外人,这块草地是我的地盘啊!   过了几天,我带着伊春德打好的络子往紫蓼庭而去,打算借伊春德的“花”献闾烟飞这尊佛。   紫蓼庭比以前冷清了些,听说秦建之现在常住在西园。不怎么回来住。   闾烟飞还是那么得体地接待了我,高兴地收下了我给她的络子,同时也很讲信用地给了我一份碑刻拓本,这是我之前跟她要的裴公碑拓本,据说是飘逸派隶书的最早存本,我自然也是以抄好经书作为冠冕堂皇的借口。   闾烟飞一本正经地告诉我:“三公子听说你是宁夫人的抄经丫头,二话不说就让门客去寻找了,还说你是个有见识的丫头,希望你能尽心为宁夫人办事。”   哎,她还是照本宣科,肯定又是一字不差地转述了顶头上司的话,这个烟飞啊,真令人又敬又爱。   闾烟飞和我往院门走的时候,从外面走进来一行人,闾烟飞连忙和我退至一旁,低头行礼,一个如同天籁般的声音在头顶响起:“烟飞,你这是要去哪里?”   闾烟飞回答完后,我也抬起头,飞快地扫了一眼那个声音的来源,不觉抽了一口冷气,呼呼,很久没有看到这样的美少年了,他太正点,太正派了!身上没有一点世事风霜的气息,散发出纯净的高雅气息,整个人如同一道山泉,清澈见底。   这个少年仿佛黑夜中一抹圣洁的光亮,温暖了孤独者的灵魂,又仿佛天上奏响的空灵乐曲,温柔地安抚听者的心弦。   其实用温室里的鲜花来形容他,是最适合不过,尽管他身上没有一点“娘”的味道,这样的美少年,是奶奶们的心肝儿肉,是妈妈们心底里的骄傲资本。   这样的光华公子不是我的茶。   就在欣赏光华公子的绝世天人之颜的同时,我的眼角瞥到一抹动人的绿色,是他,几天前在柳林中看到的那个黑衣人,此刻他正一脸微讽地看着我和闾烟飞,毫不掩饰的轻视,我朝他大大方方地微笑,就像对待朝夕相对的同事一样,他有点惊讶地瞥了我一眼,然后嘴角含笑,似是心情大好。   我听到那个天籁般的声音问道:“听说,你就是给宁夫人抄经的丫鬟。”   我恭敬地答道:“回三公子,正是奴婢。”   又听到他亲切地问道:“你手中拿的可是裴公碑拓本”   我大气不敢出:“正是,奴婢万分感激三公子的大恩。”   他微微一笑,如同春日暖阳:“听烟飞说,你很喜欢西园那幅字帖,所以我才命人寻来这个碑刻,希望你将差事做尽善尽美才好。”   世上哪有尽善尽美的事情,可我像受到蛊惑一样,表起态来:“奴婢一定不辜负三公子和宁夫人的期望。”   他欢快地笑了起来,对身边那抹绿色说:“允节,你输了,这个拓本确实是园中一个婢女索要之物,你亲眼所见,可信我所言不假。”   那绿衣裳的吴某人呵呵笑了起来,好像连绵阴雨的天气终于盼来了阳光,姿色风度与秦建之相比竟然各有千秋,可惜身份嘛,哎,人生哪能十全十美,我不无遗憾地想着。   那一行人中还有几个年轻的儒生,他们一直都没有做声,直到吴允节呵呵一笑,他们才开始嚷着要他履行赌约,原来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不过是要他抄写秦桓之书房中的某本经典罢了,不过听书名,好像是本未成年人不宜的动作行为指南。   我觉得好笑,难怪秦彰之不喜欢这帮文人,真是没劲得很,不就是本行为启蒙吗,用的着这样神神叨叨?   咦,我杵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闪!悄悄跟闾烟飞告辞,忽然听到那吴允节说:“在下既然输了,自然会履行赌约,十天之后,定为诸位奉上手抄本一份。”   此时我已经转过身,往门外走去好几步,听到这里,不由暗暗一笑,叫你在我面前装大爷,还不是和我一样,人家叫你干啥你就得干啥!不过,我是拿报酬的,而你吴某人,乃是免费的,而且抄的是万恶的黄色书籍,看你还敢给我摆脸色?呵呵。   晚上我终于有空仔细看那《裴公碑》。   《裴公碑》与《曹全碑》的风格很相似,只是字体更加稳健,多了几分阳刚的潇洒。拓本中约有是十几个缺失之处,想来这碑文也年代久远,整篇碑文统共八百八十六字,记载了某个朝代晋国公传奇而悲惨的一生,说此人名裴宇歆,出身贫苦家庭,喜欢钻研兵法,从小就喜欢佩一把木剑在乡里行走,打抱不平。因为出身卑微,生活穷困,他这般举动无疑被周围的人视为滑稽之举,甚至有人经常趁他外出之际,上门欺负他的守寡的母亲,比如往院子里扔个死猫死老鼠什么的。   裴宇歆当然很生气,可是也没有办法,他外出做苦力也不能把母亲带上啊。一晃,他就十八岁了,有一天他上山砍柴,吃完干粮坐在大一棵大梓树下休息的时候,梦见了一位白发仙翁,仙翁跟他谈论天下形势,并跟他讲授了很多用兵之道,在分别之际还赠送了他一套兵书,兵书共分五本,不过所记载的文字并非汉字,而是裴宇歆从未见过的神奇文字,仙翁说他已经将书中所记载的用兵之法都讲授给裴宇歆了,若是后世有人能看懂书中的文字,那么他将成为书中记载财富的看护人。仙翁还一再强调,凡所有使用兵书的人,一旦功成名就,必须马上急流勇退,否则将会受到狠毒的诅咒,那就是永远得不到他所珍爱的一切。   裴宇歆醒来后,果然见身边放了一套天字记载的兵书,他连忙下了山,回到家中,和母亲告别,连夜赶往最近的起义军营帐中,报名参加了义军队伍。由于他作战骁勇,用兵奇诡,所以军工赫赫,很快成为高级将领.   当时的朝廷残暴无度,民不聊生,各方军阀之间也混战不断,没有任何一个门阀真正想结束战争,统一天下,创造和平。   直到一个叫姬昌柳的仁者出现了,他本是一个小小的乡吏,过着还算丰衣足食的生活,但见到百姓在暴政之下苦不堪言,他悲天悯人的善心终于爆发了,他和两个同乡,也是乡吏的,一个叫令狐简,另一个叫赵般书,商量着要为百姓做点什么。   后来他们三个招募兵马,成了反对朝廷的义军。由于他们公正不阿,处处为民着想,所以吸引了很多义士,成为各路义军中最出色的后起之秀。   裴宇歆听说了姬昌柳的仁爱美名,终于在一个滂沱大雨的夜晚,带着队伍,投靠了姬昌柳,同一天赶来投靠姬氏的还有吴国流亡公子章远怀。   从此以后,姬氏因为谋略有章远怀,军事有裴宇歆,后勤有令狐简,更有职场万金油赵般书,诸事顺林,势如破竹,一举攻下大半个华夏九州,威名远播,令各方敌人闻风丧胆。   十年后,姬氏消灭了所有的对手,夺得天下,大施仁政,天下终于重享太平,百姓各得其所。章怀远却因长年的战场生涯而身体抱恙,被姬氏封为楚王,在两湖之地安享晚年。令狐简因后勤工作做得好,被封为第一任宰相,职场万金油赵般书只做了太子太傅。而功劳最大的裴宇歆,被封为晋国公,得天下最富庶的吴越之地为封地。   晋国公因为幼年时的贫苦生活,更因为他是一个大孝子,所以在功成名就之后,他大兴土木,在封地为母亲妻妾子女建造了巍峨的府邸,对于各方送来的金银财富也是来者不拒,一时间,有童谣称,晋国公的财宝超过了国库的财富。   晋国公因为这个原因被召入宫中面圣。晋国公从封地赶到京城的当天,高祖因打猎时坐骑受惊,被摔下了马,卧床不起。朝中一些妒忌晋国公的大臣,趁机在皇后面前大进谗言,皇后因高祖身体无端受伤动了怒,兼之相信相冲相克的蛊邪之说,于是下了一道懿旨,将晋国公秘密关进了天牢,等到高祖身体康复在再细问详情。   不料,天不如人愿,高祖在当天夜里突然旧病复发,崩了,皇后在悲痛之余,更加相信晋国公乃白虎星转世,于是下了一道密旨,连夜处死了晋国公,但是祸不及家人,晋国公一族仍继续安享国公待遇。   晋国公死后,其家人没有用国公之礼安葬,只是用普通的将军礼制建立了坟茕,并将其生平如实记载在墓碑之上。   由于碑文用的是古老的文言文,许多词语甚至是这个时代也不用了的,我花了整整一个下午,连猜带蒙的将故事整理成上面叙述的样子,当然,,也许还有一些细节是我无法参透的,我唯一感兴趣的是,那五本兵书真的存在吗?那上面用的到底是什么文字?甲骨文?梵文?英文?甚至是拼音?这书中所说的财富又是什么呢?   这些疑问,甚至到了梦中还困扰着我:一个身穿白衣的女子,悲天悯人地看着苦苦思考的我,她身后的参天古树,突然开出了半粉红半白色的花朵,似莲非莲,就在我惊艳不已的时候,一树壮观的花朵,又变成了纷飞的蝴蝶,漫天飞舞起来,然后渐渐远去,白衣女子的身影也跟随着蝶舞,慢慢消失,只剩下那棵参天的古树,光秃秃地站在那里,那棵树,我,居然不认识。   沸沸扬扬的女粉丝团进攻西园事件结束后,沁园再次恢复了宁静。这一年的六月,沁园内繁花似锦,绿林滴翠,蝴蝶纷飞采花忙,蜜蜂嗡嗡采粉忙,溪流潺潺,荷花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这天我难得休息,结束晨练,匆匆走出百花洲,兴致勃勃地去找伊春德,听说秦彰之已经外出,她正有空得很,我打算无情地剥削她的剩余劳动时间,让她给我编几个络子。   经过柳林,发现周围没人,便雅兴大发,轻踮脚尖,化身为穿花蝴蝶,欢快地在林中奔跑起舞,还大声地唱着小曲:   “一根紫竹直苗苗,送与哥哥做管箫,箫儿对着口,口儿对着箫,箫中吹出鲜花调。问哥哥呀,这管箫儿好不好?问哥哥呀,这管箫儿好不好?”   某人反反复复地,无比投入地唱着跳着,享受没有压力的畅快。   正自娱自乐之际,眼角的余光突然瞄到岩石边有一个黑影,我吓得连忙停止歌舞,惊恐地往那个黑影看了过去,那黑影也转身朝我这边望了过来,咦,原来是个读书人,正一手握书卷,一手负在身后,见我掩口惊呼,他的嘴角微微往上一翘。   千载难逢的载歌载舞的雅兴被打断了,而刚才一番不算唯美高雅的“才艺表演”也不知道被他看了多久,我有点难为情,气恼地打量了他一番:   原来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身形瘦长,一袭黑衣,腰间一条墨绿的嵌白色玉腰带,他的眼睛如同古代帝王画像的“龙目”一般,形状狭长,上有双眼皮,下有卧蚕,眼神温和,双眸在周围一片绿色的映衬下,宛如蓝绿交织的海洋,他明明身着黑衣,可整个人如同雨后的春松,气质清新,洗练异常,那一刹那我以为看花了眼,于是脱口而出:   “你,你可是这树中的精灵?”   他怔了怔,没有说话,瞪大眼睛看着我,手中的书掉到地上,似是被我的热烈注视给吓到了。   我尴尬地笑笑,轻声问道:“请问公子可是这树林里的神灵?”   他才啊的一声,弯腰捡起书本,脸有点红了:“姑娘说笑了,我怎么敢冒充神仙。”   赫赫,你当然不是啊!我是心知肚明的!   看他年龄和长相,难道是秦家三公子?他会不会把我当成疯狂的女粉丝?如果是那就糟了!我赶紧撇清与那些个热情如火少女的关系,深福一礼:   :“奴婢在百花洲当差,请问公子该如何称呼?”   他见我行礼,不但没有阻止,还理所当然般的受了我的一礼,完了才语气淡淡地说:“姑娘多礼了,在下并非秦府里的人,不过是三公子的文友,住在西园中。”   哦!原来是西院里的文人宾客,好吧好吧,大家都是平常人。   我更加客气地问:“请问奴婢该如何称呼公子呢?”   他睨着我,:“我姓吴。”   :“原来是吴公子。”我顺口说道,瞥到他手中拿的是一本《论衡》,眼睛不由一亮:是个上进的好孩子,伟大的无神论先驱者,我喜欢。   他见我往他手中的书瞄过去,缓声道:“姑娘喜欢读书?”   我微笑着说:“是的,抽空看看一两本。”   说完见他并没有说下去的意思,我有点尴尬地行礼告辞。他也只是摆摆手,示意我自便。嘿,还真不把自己当外人,这块草地是我的地盘啊!   过了几天,我带着伊春德打好的络子往紫蓼庭而去,打算借伊春德的“花”献闾烟飞这尊佛。   紫蓼庭比以前冷清了些,听说秦建之现在常住在西园。不怎么回来住。   闾烟飞还是那么得体地接待了我,高兴地收下了我给她的络子,同时也很讲信用地给了我一份碑刻拓本,这是我之前跟她要的裴公碑拓本,据说是飘逸派隶书的最早存本,我自然也是以抄好经书作为冠冕堂皇的借口。   闾烟飞一本正经地告诉我:“三公子听说你是宁夫人的抄经丫头,二话不说就让门客去寻找了,还说你是个有见识的丫头,希望你能尽心为宁夫人办事。”   哎,她还是照本宣科,肯定又是一字不差地转述了顶头上司的话,这个烟飞啊,真令人又敬又爱。   闾烟飞和我往院门走的时候,从外面走进来一行人,闾烟飞连忙和我退至一旁,低头行礼,一个如同天籁般的声音在头顶响起:“烟飞,你这是要去哪里?”   闾烟飞回答完后,我也抬起头,飞快地扫了一眼那个声音的来源,不觉抽了一口冷气,呼呼,很久没有看到这样的美少年了,他太正点,太正派了!身上没有一点世事风霜的气息,散发出纯净的高雅气息,整个人如同一道山泉,清澈见底。   这个少年仿佛黑夜中一抹圣洁的光亮,温暖了孤独者的灵魂,又仿佛天上奏响的空灵乐曲,温柔地安抚听者的心弦。   其实用温室里的鲜花来形容他,是最适合不过,尽管他身上没有一点“娘”的味道,这样的美少年,是奶奶们的心肝儿肉,是妈妈们心底里的骄傲资本。   这样的光华公子不是我的茶。   就在欣赏光华公子的绝世天人之颜的同时,我的眼角瞥到一抹动人的绿色,是他,几天前在柳林中看到的那个黑衣人,此刻他正一脸微讽地看着我和闾烟飞,毫不掩饰的轻视,我朝他大大方方地微笑,就像对待朝夕相对的同事一样,他有点惊讶地瞥了我一眼,然后嘴角含笑,似是心情大好。   我听到那个天籁般的声音问道:“听说,你就是给宁夫人抄经的丫鬟。”   我恭敬地答道:“回三公子,正是奴婢。”   又听到他亲切地问道:“你手中拿的可是裴公碑拓本”   我大气不敢出:“正是,奴婢万分感激三公子的大恩。”   他微微一笑,如同春日暖阳:“听烟飞说,你很喜欢西园那幅字帖,所以我才命人寻来这个碑刻,希望你将差事做尽善尽美才好。”   世上哪有尽善尽美的事情,可我像受到蛊惑一样,表起态来:“奴婢一定不辜负三公子和宁夫人的期望。”   他欢快地笑了起来,对身边那抹绿色说:“允节,你输了,这个拓本确实是园中一个婢女索要之物,你亲眼所见,可信我所言不假。”   那绿衣裳的吴某人呵呵笑了起来,好像连绵阴雨的天气终于盼来了阳光,姿色风度与秦建之相比竟然各有千秋,可惜身份嘛,哎,人生哪能十全十美,我不无遗憾地想着。   那一行人中还有几个年轻的儒生,他们一直都没有做声,直到吴允节呵呵一笑,他们才开始嚷着要他履行赌约,原来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不过是要他抄写秦桓之书房中的某本经典罢了,不过听书名,好像是本未成年人不宜的动作行为指南。   我觉得好笑,难怪秦彰之不喜欢这帮文人,真是没劲得很,不就是本行为启蒙吗,用的着这样神神叨叨?   咦,我杵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闪!悄悄跟闾烟飞告辞,忽然听到那吴允节说:“在下既然输了,自然会履行赌约,十天之后,定为诸位奉上手抄本一份。”   此时我已经转过身,往门外走去好几步,听到这里,不由暗暗一笑,叫你在我面前装大爷,还不是和我一样,人家叫你干啥你就得干啥!不过,我是拿报酬的,而你吴某人,乃是免费的,而且抄的是万恶的黄色书籍,看你还敢给我摆脸色?呵呵。   晚上我终于有空仔细看那《裴公碑》。   《裴公碑》与《曹全碑》的风格很相似,只是字体更加稳健,多了几分阳刚的潇洒。拓本中约有是十几个缺失之处,想来这碑文也年代久远,整篇碑文统共八百八十六字,记载了某个朝代晋国公传奇而悲惨的一生,说此人名裴宇歆,出身贫苦家庭,喜欢钻研兵法,从小就喜欢佩一把木剑在乡里行走,打抱不平。因为出身卑微,生活穷困,他这般举动无疑被周围的人视为滑稽之举,甚至有人经常趁他外出之际,上门欺负他的守寡的母亲,比如往院子里扔个死猫死老鼠什么的。   裴宇歆当然很生气,可是也没有办法,他外出做苦力也不能把母亲带上啊。一晃,他就十八岁了,有一天他上山砍柴,吃完干粮坐在大一棵大梓树下休息的时候,梦见了一位白发仙翁,仙翁跟他谈论天下形势,并跟他讲授了很多用兵之道,在分别之际还赠送了他一套兵书,兵书共分五本,不过所记载的文字并非汉字,而是裴宇歆从未见过的神奇文字,仙翁说他已经将书中所记载的用兵之法都讲授给裴宇歆了,若是后世有人能看懂书中的文字,那么他将成为书中记载财富的看护人。仙翁还一再强调,凡所有使用兵书的人,一旦功成名就,必须马上急流勇退,否则将会受到狠毒的诅咒,那就是永远得不到他所珍爱的一切。   裴宇歆醒来后,果然见身边放了一套天字记载的兵书,他连忙下了山,回到家中,和母亲告别,连夜赶往最近的起义军营帐中,报名参加了义军队伍。由于他作战骁勇,用兵奇诡,所以军工赫赫,很快成为高级将领.   当时的朝廷残暴无度,民不聊生,各方军阀之间也混战不断,没有任何一个门阀真正想结束战争,统一天下,创造和平。   直到一个叫姬昌柳的仁者出现了,他本是一个小小的乡吏,过着还算丰衣足食的生活,但见到百姓在暴政之下苦不堪言,他悲天悯人的善心终于爆发了,他和两个同乡,也是乡吏的,一个叫令狐简,另一个叫赵般书,商量着要为百姓做点什么。   后来他们三个招募兵马,成了反对朝廷的义军。由于他们公正不阿,处处为民着想,所以吸引了很多义士,成为各路义军中最出色的后起之秀。   裴宇歆听说了姬昌柳的仁爱美名,终于在一个滂沱大雨的夜晚,带着队伍,投靠了姬昌柳,同一天赶来投靠姬氏的还有吴国流亡公子章远怀。   从此以后,姬氏因为谋略有章远怀,军事有裴宇歆,后勤有令狐简,更有职场万金油赵般书,诸事顺林,势如破竹,一举攻下大半个华夏九州,威名远播,令各方敌人闻风丧胆。   十年后,姬氏消灭了所有的对手,夺得天下,大施仁政,天下终于重享太平,百姓各得其所。章怀远却因长年的战场生涯而身体抱恙,被姬氏封为楚王,在两湖之地安享晚年。令狐简因后勤工作做得好,被封为第一任宰相,职场万金油赵般书只做了太子太傅。而功劳最大的裴宇歆,被封为晋国公,得天下最富庶的吴越之地为封地。   晋国公因为幼年时的贫苦生活,更因为他是一个大孝子,所以在功成名就之后,他大兴土木,在封地为母亲妻妾子女建造了巍峨的府邸,对于各方送来的金银财富也是来者不拒,一时间,有童谣称,晋国公的财宝超过了国库的财富。   晋国公因为这个原因被召入宫中面圣。晋国公从封地赶到京城的当天,高祖因打猎时坐骑受惊,被摔下了马,卧床不起。朝中一些妒忌晋国公的大臣,趁机在皇后面前大进谗言,皇后因高祖身体无端受伤动了怒,兼之相信相冲相克的蛊邪之说,于是下了一道懿旨,将晋国公秘密关进了天牢,等到高祖身体康复在再细问详情。   不料,天不如人愿,高祖在当天夜里突然旧病复发,崩了,皇后在悲痛之余,更加相信晋国公乃白虎星转世,于是下了一道密旨,连夜处死了晋国公,但是祸不及家人,晋国公一族仍继续安享国公待遇。   晋国公死后,其家人没有用国公之礼安葬,只是用普通的将军礼制建立了坟茕,并将其生平如实记载在墓碑之上。   由于碑文用的是古老的文言文,许多词语甚至是这个时代也不用了的,我花了整整一个下午,连猜带蒙的将故事整理成上面叙述的样子,当然,,也许还有一些细节是我无法参透的,我唯一感兴趣的是,那五本兵书真的存在吗?那上面用的到底是什么文字?甲骨文?梵文?英文?甚至是拼音?这书中所说的财富又是什么呢?   这些疑问,甚至到了梦中还困扰着我:一个身穿白衣的女子,悲天悯人地看着苦苦思考的我,她身后的参天古树,突然开出了半粉红半白色的花朵,似莲非莲,就在我惊艳不已的时候,一树壮观的花朵,又变成了纷飞的蝴蝶,漫天飞舞起来,然后渐渐远去,白衣女子的身影也跟随着蝶舞,慢慢消失,只剩下那棵参天的古树,光秃秃地站在那里,那棵树,我,居然不认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柳絮轻飞浑不知   这天,我打算到柳林里散步,长期伏案工作极容易导致颈椎病等顽疾,我是万万不敢大意,所以经常躲到无人处做舒展运动。不过自从上次在林中遇到那个叫吴允节的文化宾客以后,我再没踏进柳林一步,今天过来,是想碰一碰运气,也顺便摸一摸底,观察观察形势。   也许,得另寻净土了,想到那个黑色的身影,我暗叹一口气,改变方向往露香院走去。   伊春德现在非常忙,据说秦大公子快要成亲了,准新娘子是皇室宗亲,秦家果然恩宠日盛,三个女儿进了皇宫,大儿子又要与皇室结亲。   露香院里正忙着粉刷房子,原来墙上挂的那些动物骨头,毛皮,弓弩都被取了下来,听说镇东将军很反对这种把房子装扮成打仗军帐的行为,所以趁着装饰房子,命令下人把那些东西统一放置到兵器房里去,等墙壁粉刷好后,将会挂上一些字画,或者是织锦。   伊春德在忙着给秦大公子准备婚礼用品,她偷偷地告诉我,新娘子是荆州牧的女儿,娘家离这里很远,要骑马坐船才能到呢,秦彰之不是很满意这门婚事,至于原因,她不知道。我想,这应该是一门政治联姻,结婚的人两个人不过是政治行为的工具,换了我,也开心不到哪里。   我悄声问:“小春,你是不是喜欢上大公子了?”如此关心秦彰之的欢喜得失,恐怕不仅仅是对主人忠心那么简单。   伊春德果然红了脸:“你这小妮子,在胡说什么?我们做下人的,只能守规矩,做好分内之事,怎好作非分之想?”   我笑了:“我不是多事,只是在关心新娘子脾气好不好,替你着急罢了,你倒好,趁机教训我。”   伊春德羞涩地笑了笑:“谁叫你刚才那样问的,也不害羞。”   见她如此,我心中了然,假装不在意地转移话题:“小春,我想问问你,你对将来有什么打算吗?”   她看着我,一片茫然的样子,我暗叹一口气:“按照秦府的规矩,契约满三年,只要交了足够的银钱就可以赎身,我们在这里已经三年半,可以给自己换自由身了。”   我早就等着这一天的到来。   可她神情更加茫然:“离开这里,我们还能到哪里去呢?”   她当然对于离开沁园没有打算呵!我只好又换话题:“对了,小春,上次你给我的络子真好看,下次有空,你教我打吧。”   一向有求必应的伊春德居然拒绝我:“哎,你啊,在别的方面很聪明,这个怎么老是教不会?其实你应该找艳兰,她的手可比我巧多了。现在我们院里的人都在忙着大公子的婚事,实在抽不出空来。”   我讪讪的:"小春,其实你也知道,我是很怕艳兰的,跟她开这个口,准得被骂死。”   伊春德的回答让我吃惊:“我们都错怪她了,其实艳兰,是个极其热心肠的人。”   我的下巴几乎要掉下来,歪头看着她,她竟然笑笑:“你不信?今天你就去找她,她肯定爽快答应你。”   :“如果不呢?你要给我绣一条绢帕。”嗯嗯,才不管,我就是要稳赚不赔。   她吃吃地笑起来,显然识破我的得寸进尺。   我和她告别以后,兀自感到好奇,咦,沈艳兰和伊春德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惺惺相惜啦?脚步自然而然地往双清苑迈去。   双清苑内,沈艳兰还是不冷不热地接待我,听完我的要求,居然真的答应了,虽然不像伊春德那说的那样爽快,而且还死样怪气地讽刺我:“不过是替宁夫人抄经的丫鬟,还真摆起千金小姐的架子,学会指派人了。”   我忙陪笑:“那是因为你是个热心肠,所以我才找你啊!”   她盯着我:“你是在试探我吗?哼!嘴巴突然这么甜,准没好事。”   我嬉皮笑脸的:“谁叫你心灵手巧呢?想不麻烦你都不行。”   她根本不买帐,正色问:“你要那么多络子干什么?别告诉我你用来打点百花洲的姐姐们,她们恐怕不会将这些小玩意看在眼里。”   我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其实,我都用来进贡看门的妈妈了。”   这回换到她吃惊了,“真没想到,你这个方外人还老出园子!说,你都干什么去了。”气势汹汹的。   我正想把编好的一套说出来,双清苑的林大娘走进来了,见我在,也不避讳:“沈姑娘,吴公子来还书了,茂林不知道该把书放到哪里,想让你去帮忙呢。”   说完,就缓步退了出去,目不斜视,显然很尊重沈艳兰。   沈艳兰站了起来,换了一副表情,笑吟吟地看着我:“走吧,趁这个机会,让你看看二公子的书到底有多少。”   早已心思蠢动的我,霍地站起来,屁颠颠地跟在她的后面,完全忽略沈艳兰那难得的天外飞仙笑脸。   那吴允节正悠闲地在书房的前厅喝茶,身边站了一名愁眉苦脸的小厮,想来便是叫茂林了,他一见沈艳兰出现,就激动地说:“沈姑娘,你来得正好,吴公子打算还了这本书,要借另外一本,可我连这册书放在哪里都不知道呢,胡乱摆放,二公子一定会生气的。”   桌上放的正是一本《妙洁心经》,就是几天前在紫蓼庭时,那帮儒生们要吴允节抄写的“黄色书籍”,看这书不算薄,这姓吴的抄书速度倒挺快,只是不知抄的时候有没有鼻血横流,欲\火焚身?   我偷看沈艳兰的反应,她脸上微愠,正要把书拿起来,却犹豫着朝我看了一眼,笑道:“我怎么忘了,这里就有一位懂行的,林姑娘自小在书本堆里打滚,料来难不倒你。”   我心中大骂丫的不讲义气,恩,你倒挺会装圣洁啊!但有同龄异性在跟前不能没风度,所以我没把情绪表现在脸上,还信口开河的胡乱说一番:“一般的书籍,无非是几个大分类,政治,经济,历史,地理,文学,要术,还有?比如像这一本,应该算养生。”   吴允节轻声说道:“原来姑娘是个懂行的,不知这书籍,若想十分便利地寻到,用什么法子?”   见沈艳兰也在看着我,我忍不住想显摆显摆:“书籍按照方才所说分类分好了,再将每一类标一个编号,比如甲为政治,摆放在第一个排书架上,乙为经济,摆放在第二排书架上,依次类推,然后在每一类书籍中,制定一个编号的规律,给每本书写一个编号,无论放书取书,俱按号搜索,若有书本进出,需有及时记录,这样进行书房里的书籍管理,就简便了。”   当然有电子数据库更好!我腹诽。   沈艳兰惊呼道:“哎呀,要如你这般说,光是给每本书编个号,就得花费许多时光了吧?更不用说,还得有专人来记录书本进出。”   我瞟了一眼那吴允节,见他好像在侧耳聆听,不由心中暗喜,更来劲了:“那可不是,所以有个职务便叫书籍管理员,比如在书斋里,这样的人才是很受敬重的。”   其实我还想说的,图书管理员也可以很疯狂,像《木乃伊》里的女主一样。   茂林啧了啧舌:“嗯,看来不光是看书要要学问,连放本书也要学问哪。”   我微微一笑,有点小得意。   另一边,沈艳兰细声细语地问吴允节:“吴公子,要找一本什么样的书籍?”后者依然稳坐如泰山,语调不紧不慢:“劳烦姑娘了,今天要寻的是一本《天工要务》。”   沈艳兰继续耐心问道:“不知这本书,属于林姑娘刚才所说的那一类?”   吴允节抬眼看了我一下,淡淡说:“要术。”   沈艳兰回头看看我,又看看吴允节,笑道:“芳菲,看来得麻烦你给吴公子效劳了。”   让我进书房?好啊正合我意!我尾随茂林走进了传说中的书房,一进书房门口,就见一张古朴的黄檀案桌,桌后一张简易的椅子,临窗而放,一排古雅的山水屏风,将书房隔成两个格局,前面是书房,后面是书库。   绕过屏风,只见书架排成一个“回”字形,“回”字的中间空地,摆放一个熏香的香炉,此刻正幽幽地散发着醇正的檀木香。   书架上塞满了书籍,都是珍贵的孤本珍本啊,我激动地看着这满架子的古书,恨不得将它们一股脑地搬回到前世那个时代,回去得卖多少钱呐?我边翻书边胡乱想。   我费了好一番功夫,总算找到了书库的摆放规律,将那本该死的房中术放回原处,却惊讶地发现这类书本还真不少,有两本显然是被人翻阅多次,纸张既陈旧又松软,咦,看书的是谁呢?难道是那个秦桓之?我邪恶地猜想着,想起刚才沈艳兰的表情,恩,她应该知道刚才那本书是什么方面的,否则就不会脸红了,没准她和那秦桓之还共读某某心经呢?就像贾宝玉和林黛玉在海棠花下共读西厢一样。   瞎想归瞎想,我也没闲着,终于找到那本什么《天工要务》,翻开看看书本大纲,是关于工业技术方面的,这吴允节果然是个理科男啊!不错不错,理科男好啊!我的嘴角往上翘了翘。   拿着那本某人要借的书,我飞快地翻了翻书架上的其他书籍,居然还发现了两本植物方面的,书名为《若芝》,共分上下两册,内容比《本草纲目》要诗情画意,不但有图有注释,每一种植物的图案旁边还写了一首小诗,言辞大多婉约内敛,很入我老人家的法眼,看了看书的作者,发现是一个叫飞流虹的人。   正考虑要不要顺手牵羊,刚刚将书拿在手里,看着墙上的几个古怪的装饰挂件,我突然想起自己的任务是什么,而且该出去了。   回到前厅,沈艳兰不在,身穿绿衣的吴允节正在喝茶,接过我递过来的书,他散漫地扫了我一眼,婉言道:“有劳姑娘了。”   此时沈艳兰走进来,抬眼看了看吴允节,淡淡一笑,吴允节回望她一下,嘴角弯出一个好看的弧度。   咦,莫非他们有JQ?见此情形,我连忙回避唯恐惹祸上身,不料沈艳兰先发制人:“芳菲,你既认得吴公子,今日又帮了吴公子的忙,不如就请吴公子送你回百花洲吧,反正也算顺路。”   吴允节站起来,微笑道:“正是,不如在下陪同林姑娘走一程。”真是恭敬不如从命,我再不推辞,跟随在吴允节的身后,走出双清苑。   幽径逶迤,吴允节修长的身影仿佛融入浓密的绿色树荫之中,只见他步履轻盈,衣袂飘飘,如同杨柳轻摆,看似漫不经心,虽近在咫尺,实则距人千里之外。   我们一路无话,走到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柳林时,他突然停住了:“姑娘要歇一歇么?”   我点了点头,:“要的,你走得太快了,我有点跟不上。”   :“哦?在下疏忽了。”他一脸善意的笑容。   :“上次见你时,你口中唱的小曲很是轻快,不知是什么曲调。”他轻声问。   我想起上次唱的,好像是紫竹调,十分古老的浙江小调,应该不算新潮,于是笑着答:“是《紫竹调》,东吴一带的小调。”   他的笑意更浓了:“林姑娘是东吴人?”   我忙摇摇头。   他又问:“姑娘是在哪里学来的?”   哎,他怎么对一首歌谣感兴趣啊?我有点懵了。只是哥哥妹妹的调子,不能再推给永垂不朽的月溪法师了。黔驴技穷的某人撒谎道:“是我的娘亲教我的,我才五岁,她就走了。”   说完,假模假样地伤心落泪:那个谁喂,我都被你问哭了,不要再问十万个为什么了吧?   他递过来一方丝帕,丝帕上有一股淡淡的茉莉清香,我用力摁了摁眼睑,泪水出来了,丝帕派上用场。   他细声漫语的道:“不要哭啦,泪水流多了,就不好看了。”   他的声音十分亲切动听,可我却觉得他的腔调里有几分特别的含义,连忙见好就收,把帕子捏在手里,不想还给他:“这帕子,我洗干净了,再还给公子吧。”   如果他肯给我,算不算私相授受?   他意味深长地看着我,不置可否,迈步前行,我不由脸一红,低头跟在他后面。   终于见到百花洲的紫薇花,吴允节停住脚步,我狐疑地看着他,他似是无意地解释说:“我不便送你进去。”   我朝他福了福,居然有点依依不舍:“请问,我该怎样还公子的帕子呢?”   他的目光移向远处,轻声说:“我最喜欢在那片柳林里晨读。”   这天,我打算到柳林里散步,长期伏案工作极容易导致颈椎病等顽疾,我是万万不敢大意,所以经常躲到无人处做舒展运动。不过自从上次在林中遇到那个叫吴允节的文化宾客以后,我再没踏进柳林一步,今天过来,是想碰一碰运气,也顺便摸一摸底,观察观察形势。   也许,得另寻净土了,想到那个黑色的身影,我暗叹一口气,改变方向往露香院走去。   伊春德现在非常忙,据说秦大公子快要成亲了,准新娘子是皇室宗亲,秦家果然恩宠日盛,三个女儿进了皇宫,大儿子又要与皇室结亲。   露香院里正忙着粉刷房子,原来墙上挂的那些动物骨头,毛皮,弓弩都被取了下来,听说镇东将军很反对这种把房子装扮成打仗军帐的行为,所以趁着装饰房子,命令下人把那些东西统一放置到兵器房里去,等墙壁粉刷好后,将会挂上一些字画,或者是织锦。   伊春德在忙着给秦大公子准备婚礼用品,她偷偷地告诉我,新娘子是荆州牧的女儿,娘家离这里很远,要骑马坐船才能到呢,秦彰之不是很满意这门婚事,至于原因,她不知道。我想,这应该是一门政治联姻,结婚的人两个人不过是政治行为的工具,换了我,也开心不到哪里。   我悄声问:“小春,你是不是喜欢上大公子了?”如此关心秦彰之的欢喜得失,恐怕不仅仅是对主人忠心那么简单。   伊春德果然红了脸:“你这小妮子,在胡说什么?我们做下人的,只能守规矩,做好分内之事,怎好作非分之想?”   我笑了:“我不是多事,只是在关心新娘子脾气好不好,替你着急罢了,你倒好,趁机教训我。”   伊春德羞涩地笑了笑:“谁叫你刚才那样问的,也不害羞。”   见她如此,我心中了然,假装不在意地转移话题:“小春,我想问问你,你对将来有什么打算吗?”   她看着我,一片茫然的样子,我暗叹一口气:“按照秦府的规矩,契约满三年,只要交了足够的银钱就可以赎身,我们在这里已经三年半,可以给自己换自由身了。”   我早就等着这一天的到来。   可她神情更加茫然:“离开这里,我们还能到哪里去呢?”   她当然对于离开沁园没有打算呵!我只好又换话题:“对了,小春,上次你给我的络子真好看,下次有空,你教我打吧。”   一向有求必应的伊春德居然拒绝我:“哎,你啊,在别的方面很聪明,这个怎么老是教不会?其实你应该找艳兰,她的手可比我巧多了。现在我们院里的人都在忙着大公子的婚事,实在抽不出空来。”   我讪讪的:"小春,其实你也知道,我是很怕艳兰的,跟她开这个口,准得被骂死。”   伊春德的回答让我吃惊:“我们都错怪她了,其实艳兰,是个极其热心肠的人。”   我的下巴几乎要掉下来,歪头看着她,她竟然笑笑:“你不信?今天你就去找她,她肯定爽快答应你。”   :“如果不呢?你要给我绣一条绢帕。”嗯嗯,才不管,我就是要稳赚不赔。   她吃吃地笑起来,显然识破我的得寸进尺。   我和她告别以后,兀自感到好奇,咦,沈艳兰和伊春德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惺惺相惜啦?脚步自然而然地往双清苑迈去。   双清苑内,沈艳兰还是不冷不热地接待我,听完我的要求,居然真的答应了,虽然不像伊春德那说的那样爽快,而且还死样怪气地讽刺我:“不过是替宁夫人抄经的丫鬟,还真摆起千金小姐的架子,学会指派人了。”   我忙陪笑:“那是因为你是个热心肠,所以我才找你啊!”   她盯着我:“你是在试探我吗?哼!嘴巴突然这么甜,准没好事。”   我嬉皮笑脸的:“谁叫你心灵手巧呢?想不麻烦你都不行。”   她根本不买帐,正色问:“你要那么多络子干什么?别告诉我你用来打点百花洲的姐姐们,她们恐怕不会将这些小玩意看在眼里。”   我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其实,我都用来进贡看门的妈妈了。”   这回换到她吃惊了,“真没想到,你这个方外人还老出园子!说,你都干什么去了。”气势汹汹的。   我正想把编好的一套说出来,双清苑的林大娘走进来了,见我在,也不避讳:“沈姑娘,吴公子来还书了,茂林不知道该把书放到哪里,想让你去帮忙呢。”   说完,就缓步退了出去,目不斜视,显然很尊重沈艳兰。   沈艳兰站了起来,换了一副表情,笑吟吟地看着我:“走吧,趁这个机会,让你看看二公子的书到底有多少。”   早已心思蠢动的我,霍地站起来,屁颠颠地跟在她的后面,完全忽略沈艳兰那难得的天外飞仙笑脸。   那吴允节正悠闲地在书房的前厅喝茶,身边站了一名愁眉苦脸的小厮,想来便是叫茂林了,他一见沈艳兰出现,就激动地说:“沈姑娘,你来得正好,吴公子打算还了这本书,要借另外一本,可我连这册书放在哪里都不知道呢,胡乱摆放,二公子一定会生气的。”   桌上放的正是一本《妙洁心经》,就是几天前在紫蓼庭时,那帮儒生们要吴允节抄写的“黄色书籍”,看这书不算薄,这姓吴的抄书速度倒挺快,只是不知抄的时候有没有鼻血横流,欲\火焚身?   我偷看沈艳兰的反应,她脸上微愠,正要把书拿起来,却犹豫着朝我看了一眼,笑道:“我怎么忘了,这里就有一位懂行的,林姑娘自小在书本堆里打滚,料来难不倒你。”   我心中大骂丫的不讲义气,恩,你倒挺会装圣洁啊!但有同龄异性在跟前不能没风度,所以我没把情绪表现在脸上,还信口开河的胡乱说一番:“一般的书籍,无非是几个大分类,政治,经济,历史,地理,文学,要术,还有?比如像这一本,应该算养生。”   吴允节轻声说道:“原来姑娘是个懂行的,不知这书籍,若想十分便利地寻到,用什么法子?”   见沈艳兰也在看着我,我忍不住想显摆显摆:“书籍按照方才所说分类分好了,再将每一类标一个编号,比如甲为政治,摆放在第一个排书架上,乙为经济,摆放在第二排书架上,依次类推,然后在每一类书籍中,制定一个编号的规律,给每本书写一个编号,无论放书取书,俱按号搜索,若有书本进出,需有及时记录,这样进行书房里的书籍管理,就简便了。”   当然有电子数据库更好!我腹诽。   沈艳兰惊呼道:“哎呀,要如你这般说,光是给每本书编个号,就得花费许多时光了吧?更不用说,还得有专人来记录书本进出。”   我瞟了一眼那吴允节,见他好像在侧耳聆听,不由心中暗喜,更来劲了:“那可不是,所以有个职务便叫书籍管理员,比如在书斋里,这样的人才是很受敬重的。”   其实我还想说的,图书管理员也可以很疯狂,像《木乃伊》里的女主一样。   茂林啧了啧舌:“嗯,看来不光是看书要要学问,连放本书也要学问哪。”   我微微一笑,有点小得意。   另一边,沈艳兰细声细语地问吴允节:“吴公子,要找一本什么样的书籍?”后者依然稳坐如泰山,语调不紧不慢:“劳烦姑娘了,今天要寻的是一本《天工要务》。”   沈艳兰继续耐心问道:“不知这本书,属于林姑娘刚才所说的那一类?”   吴允节抬眼看了我一下,淡淡说:“要术。”   沈艳兰回头看看我,又看看吴允节,笑道:“芳菲,看来得麻烦你给吴公子效劳了。”   让我进书房?好啊正合我意!我尾随茂林走进了传说中的书房,一进书房门口,就见一张古朴的黄檀案桌,桌后一张简易的椅子,临窗而放,一排古雅的山水屏风,将书房隔成两个格局,前面是书房,后面是书库。   绕过屏风,只见书架排成一个“回”字形,“回”字的中间空地,摆放一个熏香的香炉,此刻正幽幽地散发着醇正的檀木香。   书架上塞满了书籍,都是珍贵的孤本珍本啊,我激动地看着这满架子的古书,恨不得将它们一股脑地搬回到前世那个时代,回去得卖多少钱呐?我边翻书边胡乱想。   我费了好一番功夫,总算找到了书库的摆放规律,将那本该死的房中术放回原处,却惊讶地发现这类书本还真不少,有两本显然是被人翻阅多次,纸张既陈旧又松软,咦,看书的是谁呢?难道是那个秦桓之?我邪恶地猜想着,想起刚才沈艳兰的表情,恩,她应该知道刚才那本书是什么方面的,否则就不会脸红了,没准她和那秦桓之还共读某某心经呢?就像贾宝玉和林黛玉在海棠花下共读西厢一样。   瞎想归瞎想,我也没闲着,终于找到那本什么《天工要务》,翻开看看书本大纲,是关于工业技术方面的,这吴允节果然是个理科男啊!不错不错,理科男好啊!我的嘴角往上翘了翘。   拿着那本某人要借的书,我飞快地翻了翻书架上的其他书籍,居然还发现了两本植物方面的,书名为《若芝》,共分上下两册,内容比《本草纲目》要诗情画意,不但有图有注释,每一种植物的图案旁边还写了一首小诗,言辞大多婉约内敛,很入我老人家的法眼,看了看书的作者,发现是一个叫飞流虹的人。   正考虑要不要顺手牵羊,刚刚将书拿在手里,看着墙上的几个古怪的装饰挂件,我突然想起自己的任务是什么,而且该出去了。   回到前厅,沈艳兰不在,身穿绿衣的吴允节正在喝茶,接过我递过来的书,他散漫地扫了我一眼,婉言道:“有劳姑娘了。”   此时沈艳兰走进来,抬眼看了看吴允节,淡淡一笑,吴允节回望她一下,嘴角弯出一个好看的弧度。   咦,莫非他们有JQ?见此情形,我连忙回避唯恐惹祸上身,不料沈艳兰先发制人:“芳菲,你既认得吴公子,今日又帮了吴公子的忙,不如就请吴公子送你回百花洲吧,反正也算顺路。”   吴允节站起来,微笑道:“正是,不如在下陪同林姑娘走一程。”真是恭敬不如从命,我再不推辞,跟随在吴允节的身后,走出双清苑。   幽径逶迤,吴允节修长的身影仿佛融入浓密的绿色树荫之中,只见他步履轻盈,衣袂飘飘,如同杨柳轻摆,看似漫不经心,虽近在咫尺,实则距人千里之外。   我们一路无话,走到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柳林时,他突然停住了:“姑娘要歇一歇么?”   我点了点头,:“要的,你走得太快了,我有点跟不上。”   :“哦?在下疏忽了。”他一脸善意的笑容。   :“上次见你时,你口中唱的小曲很是轻快,不知是什么曲调。”他轻声问。   我想起上次唱的,好像是紫竹调,十分古老的浙江小调,应该不算新潮,于是笑着答:“是《紫竹调》,东吴一带的小调。”   他的笑意更浓了:“林姑娘是东吴人?”   我忙摇摇头。   他又问:“姑娘是在哪里学来的?”   哎,他怎么对一首歌谣感兴趣啊?我有点懵了。只是哥哥妹妹的调子,不能再推给永垂不朽的月溪法师了。黔驴技穷的某人撒谎道:“是我的娘亲教我的,我才五岁,她就走了。”   说完,假模假样地伤心落泪:那个谁喂,我都被你问哭了,不要再问十万个为什么了吧?   他递过来一方丝帕,丝帕上有一股淡淡的茉莉清香,我用力摁了摁眼睑,泪水出来了,丝帕派上用场。   他细声漫语的道:“不要哭啦,泪水流多了,就不好看了。”   他的声音十分亲切动听,可我却觉得他的腔调里有几分特别的含义,连忙见好就收,把帕子捏在手里,不想还给他:“这帕子,我洗干净了,再还给公子吧。”   如果他肯给我,算不算私相授受?   他意味深长地看着我,不置可否,迈步前行,我不由脸一红,低头跟在他后面。   终于见到百花洲的紫薇花,吴允节停住脚步,我狐疑地看着他,他似是无意地解释说:“我不便送你进去。”   我朝他福了福,居然有点依依不舍:“请问,我该怎样还公子的帕子呢?”   他的目光移向远处,轻声说:“我最喜欢在那片柳林里晨读。”   作者有话要说:  小林子有偷窥癖。   柳树是美树,植柳是雅事。 ☆、第十章 唯有兰舟犹催发   又过了两天,晨练结束,我回房以最快的速度换好衣服,兴冲冲地往柳林而去-----匆匆忙忙之余也没忘记带上那块绣有兰花的手帕。   路边花草上的朝露眼看就要消失,我有点着急,天已经不早了呢,他,还在吗?可又不敢走得太快,唯恐又出一身大汗甚为不雅,会吓跑那位看上去总是干干净净,洗练通透的文人雅士。   一路碎步,终于来到柳林,却见巨石边空无一人,我顿时好生失望,却舍不得离去,慢慢地走到巨石前,正要背靠石头,调整调整心态,不妨听到石头的后面响起一个声音:“你来了,还好吧?”   我吓了一跳,不待惊叫出声,一条修长的身影已然蓦地闪到跟前,原来他在啊!专程等我的吗?我心情激动起来,伸手轻掩嘴角,偷偷打量着眼前之人。   他还是穿了一身绿色的衣裳,不过,看细节之处,我敢肯定,这既不是在紫蓼庭见过的那一件,也不是在双清苑穿的那一件,而是一件新衣服。见我盯着他的衣裳看得仔细,他的眼眸低垂,嘴角露出一丝浅浅的微笑,目光也在我身上流连不已,我的脸有点发热,因为我也穿了一件新衣裙,淡淡的紫色,质地极好,是宁夫人前些天赏给我的。   他的双眸渐渐灿若朗星,笑意更加明显,我的心跳不由加快,是一种被人注视的羞涩,还有被人洞察内心秘密的惊慌,连忙低头行礼掩饰:“见过吴公子。”   他温柔而平和的声音在我头顶上响起:“别多礼了,今天陪我一起划船吧。”   划船?   他怎么知道我会划船?我吃惊地抬头看着他,他一副温情脉脉的样子。我按捺住心中的惊疑,小声问道:“好是好,哪来的船呢?”说完还配合地往水边张望。   他漆黑的双瞳凝视着我,轻笑起来:“船自然是有的。你倒胆大,毫不顾忌的就答应了,也不怕掉进水里,前些天,这河里可是翻了不少船只的。”   我哼哼笑起来:“怕什么?我又不是来惊扰三公子的,再说这水也不深啊。”   他低低地哦了一声,依然凝视着我:“你如何知道这水不深?”   哎!如果够深,那些女孩能安然无事吗?   是以,我不假思索:“这只是一条人工挖的沟渠而已,能深到哪里去?”   若在我前世的那个时代,此乃小小工程而已,甚至不能与京杭大运河相比。   他移开视线,笑容不变,声音却淡漠:“你倒有见识。”   我嘿嘿地假笑,就这样边走边你一言我一句地说些不着边际的话。   走出柳林,便是榴川的岸边,果然见到一条黑色的小舟漂浮于水面,我欢呼一声,回头问他:“是前些天,那些女子遗留下来的小船么?”   也不等他回答,就要跨步上船,吴允节在身后一把拉住我,“等一等,我先上去,等船稳了,你再下来。”   说完,松开手,稳稳地上了船,然后伸手拉我过去,进了船内,他示意我坐下,然后麻利地解开绳索。就这样,我们面对面的分别坐在船的两端,各执一支桨,他轻点岸边石头,小船离开岸边,慢慢划向河中央。   小船朝着西园方向缓慢行驶,离西园越近,岸边的树木越高大茂盛,树冠如盖,树木低矮的枝条依依垂向水面,高处的枝条冲向天空,整个河面完全被笼罩在树木的华盖之中,岸边的兰草十分茂盛,种类繁多,枝叶青翠欲滴,花朵纤细婉丽,幽幽的香气弥漫在整个水面上,置身其中,几疑不真实。   我正在神游太虚,对面的吴允节悠悠开口:“你很喜欢这里的景致?”我深深吸了几口气,随口应了声:“这里太美了!就像一幅天然的画卷,我们就像在画中游一样。”   他没有说话,好像还有点不高兴,难道我刚才的话伤害了他男人的自尊?这里毕竟不是他的家。于是我假装没有注意到他的情绪变化,继续绕有兴趣地问:“吴公子,你知道有哪些地方被称为天然画卷吗?”   他兴趣缺缺,神情冷淡,语气四平八稳:“在下愿听姑娘的高见。”   竟然还真的不高兴了,连在下,姑娘,高见这样的敬语都冒出来了,看来他还真敏感兼小心眼。   可我还得把人家哄高兴回来不是,毕竟是人家请我出来玩的:“曾有本游记上说,新安江乃天下最美的山水画廊,荡舟新安江上,无论是多俗的人都会生出诗情画意的心情,忘记了人世间的烦恼。”   他手中的桨停了下来:“那么,以姑娘的眼光来看呢?”还是一副淡泊的样子。   我只好继续胡说一通:“新安江风景是皖南画派最喜欢的题材之一,不过我从小就听师父说,吴郡富春江才是天下最美的地方,那里一年四季都堪称人间仙境,春有薄雾如西子曾浣的细纱,夏有碧水胜过纯净的裴翠,秋有多彩的树林集尽了天下最丰富的色彩,冬有朦胧的飞雪。如果我要学丹青,会首选吴郡富春江为题材。”   他划了一下桨,声调陡然高了一拍:“却是为何?”   见他似乎有兴趣听下去,我暗暗高兴:“一方水土养活一方人,也许,富春江的婉约秀丽更打动我。”   老天作证,前世的我就是那里的人好不好,吹捧一下家乡不要紧的吧。   见他脸上渐渐露出了笑容,我又加了一句:“让吴公子见笑了,要知道,有时候女子总是凭感觉来看待世界万物的,讲不出什么大道理。”   :“我倒觉得,你说的另有一番新意。”对面的人忽然很好心情地夸奖我:“以后,请叫我允节,毕竟我不是这沁园里的主人。”语气诚恳得令人无法拒绝。   我马上接过翎子:“好,也请你以后叫我芳菲。”终于不用自称奴婢,看来他还是不错的,至少不喜欢在我面前充大爷,我看向他的眼神更友好了。   小船在水面上缓慢地行驶,我们接着聊别的。   首先问话的是我:“允节,那天在紫蓼庭,听三公子和你的说话,那份裴公碑拓本像是你提供的?”   貌似他颇有书法字帖的流通渠道。   他停下桨,将手放在膝盖上说:“正是,裴公碑是我最喜欢的碑刻,也是我从小就临摹的碑帖,三公子跟我开口时,我还以为他要送给二公子呢,所以才打了那个赌。”   秦二也喜欢裴公碑?看来这帖还很吃香。   :“这帖里说的裴公是谁?怎么没听说过呢?”   他沉默了一会,才低声说:“据说是民间传说中的一位乱世英豪,故事发源地的百姓为了让传说更逼真,所以才刻碑记载,以假乱真。”   我很惊讶:“啊!这样也可以吗?不是说碑文应该记实吗?给一个民间传说刻碑,岂不是误导后人?这石碑现在还在吗?”   :“这......我只见过字帖,石碑,并不曾见过,是以,无从得知。”他的脸竟然微微泛红。   :“你也喜欢这种字体吗?”他的脸色迅速恢复如常。   :“恩,我从小练的就是这个。”我漫不经心地应答。   然后我们很有默契地收桨,任凭小船在河中飘荡,船靠到河边时,吴允节伸手折下几朵兰花,编成一个手镯,递到我跟前,兰花幽香的气味,让我微醺若醉,心生浪漫旖旎之意。   “俯折兰草,仰结桂芳”,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对吗?我接过兰花手镯,套进了左手腕,看着他嫣然一笑,柔肠百转,他也含情脉脉地看着我,我不由微微低下头去,再一次心跳加快。   后来,我们又在河里继续划了一会,直到阳光透过浓密的树梢直直地落在水面上,这才恋恋不舍地将船划出了榴川,回到出发的地点,准备告别。   我想拿出那方手帕,却听到他语气淡淡地说:“留着罢,这样的帕子,我多的是。”唔?我举起手,将兰花手镯在他眼前晃晃 ,听到他带点开玩笑般:“给你戴着玩的,谁叫你手上一件首饰都没有。”   他怎么突然挤兑起我来了?难道是我想太多了?   为了挽回面子,我促狭地问:“允节,你抄书的动作可真快啊,那么厚的一本书,只抄了几天,就抄好了。”   没想到,他只是看着我笑道:“当然很快,用了几个熟练的佣书人同时抄写的。”   原来如此!我不禁脸红:“我怎么没想到这个。”   他歪头看着我,也一脸的促狭:“你肯定一直都在想,我会如坐针毡好多天吧?”说完难得地哈哈大笑,转身就走。   我看着他的背影,一阵赧然,暗骂自己不够矜持,被人家看笑话了。   他走路可真快,如同流水行云般,有一种镇定自若的稳重,完全超越他的年龄的从容不迫。   回到百花洲,我将兰花手镯解开来,夹在书本里,同时将吴允节有意无意赠与的丝帕藏了起来,这才坐下来喝了一大杯水,开始我的抄书工作。   那天我好像忘了吃中饭。   天气经渐渐变得炎热,公孙大娘的晨练课提前了,反正我不是一个爱睡懒觉的人,晨练的提前,对我没有多大的影响,相反,我还很高兴,白天长了,我可以出去的时间就更多了-----因为睡眠时间减少了嘛。   所以这天,我又有时间去柳林。   吴允节果然在,见到我,还是那句:“你来了,还好吧。”哎,老兄,都快成天雷盖地虎了!   我晒笑:“当然好,今天公孙大娘夸奖我有进步呢。很快我就能用鞭子把一件东西从地上卷起来了。”想到自己能像印第安纳琼斯那样的熟练地使用鞭子,我都兴奋的不行了,要知道这功夫是免费学来的呢。   他没有理会我的兴奋,话说得跟蜗牛一样慢:“为什么要去学武?为了保护宁夫人吗?”   不知道他又哪根筋搭错,我只得老老实实地回答:“这个,其实我学武功主要是为了防身的,要知道,单身女子在外,是很危险的。”   他惊讶地看着我:“你打算离开沁园?”   我歪头看着他:“是啊,我签的是活契,到了期限是可以离开的。再说,谁愿意一辈子做婢女啊。”   他语速有点快:“那么离开沁园,你打算往何处去呢?”   我想了想,说:“还记得上次我们说过的话吗?吴郡富春江,我要去那里,画尽那里一年四季的美景。”   前世没做到的,这一世来完成吧。   :“哦,原来你还会丹青?”他又是一阵惊讶。   :“这个,现在不会,不过我可以学啊。”他的大惊小怪让我有点不高兴,怎么,在你心目中我什么都不会吗?目不识丁?   :“请问吴公子,可愿意做我的启蒙老师?”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他应该会画画,文人的基本技能么,他如果答应了,我和在一起的时间不就多了吗?再说技多不压身。   我为自己的心机自鸣得意。   结果,他又吃惊了:“你打算跟我学丹青?”   :“是啊,你不就是现成的丹青师父吗?”我笑咪咪地欣赏帅哥惊讶表情秀。   可是,他脸上的惊讶之色很快消失,嘴角一翘,笑了,唔,估计是要拿乔。   :“我可不敢收你,怕被你笨手笨脚的气死。”他居然开始气我,毫无君子风度,脸上的笑容却更明显了。   臭小子,心里肯定乐开了花吧,还要装傲娇!我暗中将他鄙视一万遍。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一章 有客远从荆州来   玩笑归玩笑,吴允节到底没有拒绝我的一片求学热诚,终于在六月的某个清晨,半推半就地接受我的拜师仪式-----一个标准的稽首礼,就在绿色交错的柳林里。   学画地点则在他的书舍,那是西园中一处异常幽静的所在,房前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潺潺地流向紫川,溪边柳树,翠竹还有桂花交错丛生,将房舍掩盖在一片深深浅浅的绿色之中,一条青石板桥,架在小溪之上,走过石板桥,就到了书舍门口。   书桌临窗而设,正对着一片竹林,在这样的环境学画画,最合适不过,不但环境清静,而且取水洗笔洗砚台都很方便。   吴允节是一个严格的老师,他给我上的第一节课共花了两个时辰,在长达四个小时的时间里我一只做了一件事情------画竹叶子。面对我的不理解不耐烦,他煞有介事的解释:学丹青,需从梅兰竹菊开始,只有把梅兰竹菊都画好了,才算基本功练成,才能画人物,然后山水画。   他拿腔拿调的,还真有几分严师的样子,只是不知我会不会是个高徒呢?一想到将要进行的无数次枯燥重复的练习,我就感到头疼,可一想到这将意味着,我可以经常到西园来见他,又转忧为喜。   从此,我的生活再无任何空闲时间,天还没亮就起床,跟着公孙大娘练武,用过早饭,马上开始长时间的抄写工作,直到腰酸背痛,手腕乏力,正式工作才算是结束,我可以跑到西园学画,那吴允节也不是一天到晚的没事,所以我到西园,其实是三次有两次扑空,不过,每回他都预先留了作业,交给书童若雾转交给我。   有时上完“功课”,天色已晚,我便一人踏着月光,晃晃悠悠地回到百花洲。   百花洲的守门婆子也从不怠慢于我,每次给我开门都是和颜悦色的,这都得益于宁夫人对我到西园学画行动的大力支持。   宁夫人听说我要到西园学画,并没有感到惊讶,反而饶有兴致:“你抄书抄得好好的,为什么突然想起要学画呢?”   我的回答是这样的:“佛经内容广博,深奥典雅,乃是集大智慧之大成者,而一般信佛之人未必断文识字,容易误解佛经中的智慧理论,体会不到佛理的精妙,从西域传来的佛经中,含有大量图画讲述佛生故事,这些图画既能佛理更加生动易懂,也让礼佛之人体会到佛相之庄严。可西域人种毕竟与我中土人士在面貌,体格,服饰,风土人情等方面有所不同,两地的审美观点也不同,若是在翻译佛经的同时,将原梵文经书中图画也原封不动地照搬照画,惊吓了有心礼佛的信男善女不说,还很可能被那些迂腐的文人视为异端。若是将图画中人物风景加以改善,润色成我中土的人物风景模样,不但令看画者觉得观之可亲可信,也能加快佛教教义的广泛推广,也算是功德无量。”   针对我的长篇大论,宁夫人没有立即发表意见,她极其认真地思考片刻,才朝我微微一笑,说道:“你这孩子,我即使心里舍不得你那样辛苦,可也不能阻挡你的一片好学之心。镇东将军很喜欢好学上进的孩子,并跟家人说过,无论身份地位,只要有才能,都可以在这洛京城中找到施展本事的机会。你既然有了主意,我也不拦你,你每日里做好差事便可。”   没想到这老板还挺通情达理,居然给了我开了这么大的一盏绿灯,我大喜过望,忙跪地拜谢一番,绝对的发自内心的感激。所以在感激之余,对本职工作更不敢松懈。   百花洲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到西园去学画,所以对于我的偶尔晚归,并不惊讶,至于安全问题,不管是西园那边,还是百花洲这边都没人提出什么异议,好像那根本不是一个问题。尽管有时我一个人走夜路也挺害怕的,可一想到人家都那么若无其事,而且自己到底也跟公孙大娘学了点拳脚功夫,胆子也就渐渐大了。   自从增加画画这门业余课后,我再也没有去看过沈艳兰她们,不过,她们三个都在我“工作”的时间内来看过我。   而且,伊春德告诉我,秦彰之的新娘子,就快到沁园了。   我觉得奇怪,新郎官不用去老丈人家迎接新娘子的吗?人家可是皇帝的宗亲啊!秦家这般做事,不怕被人非议狂傲无礼?   负责到荆州迎接新娘子的是秦将军的部下,文有人称“旬香君”的孔琇,传说此人喜用熏香,穿过的衣衫,即使洗干净挂在室内,香气历经一旬仍不散,且此人素有智谋,随机应变之法甚多,曾随秦公祺南征北战,出谋划策。而武有公维羽,此人骁勇善战,曾参与大大小小战争五十多起,从未兵败。   果然没过多久,沁园内渐渐变得喜庆起来,不单是秦彰之的露香院,就连百花洲也被装饰一新,贴上大红喜字,所有园中下人,无论职务高低,皆有奖赏,我收到的奖赏是九文铜钱和一件红色的背心。   新娘子进园后,喜乐吹吹打打的热闹了三天三夜,喜宴自然也就摆了三天三夜,每天有流水般的宾客来了又去,贺喜的礼品也如同流水般被抬进了沁园,作为嫡母的吴氏据说忙得躺在了床上,秦老夫人接过接力棒,坐在明处摆出一副处理园中大小事务的样子,替补大总管宁夫人则在暗处实实在在的打理这件大喜事的无穷琐事。   我在喜宴的最后一天到了露香院,等了好半天才逮到了忙得像个蜜蜂一样的伊春德,只见她一身喜庆的衣服,脸上虽有疲惫之色,可神情喜悦,并无半点不快。我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有点担心。   最后忍不住开口直言:“小春,你我是同乡,又是患难之交,所以我有话就直说了。按理说,大公子娶亲是件大喜事,身为下人确实也该替他高兴。可新娘子是什么秉性,你并不了解,千万别冒然的凑上去,揽一些份外的差事,反惹新娘子身边的人不高兴,将来给你小鞋穿。”   她抬起脸,直直地看着我,低声说:“芳菲,我知道,你是一片好意。不过你放心,我知道自己的身份,只做份内的事,绝不胡乱计划行事。”   :“这就好!”我笑道:“我就怕你心太善了。”心太善的人很容易被人利用,不是?   想了想我又问:“如果有一天,大公子命你做事,大少夫人却不同意,你该怎么办?”既然她的奶奶,母亲都曾给大户人家做丫鬟,这个问题应该难不倒她。   没想到,她妙目流转,茫然地说:“这个,我是大公子的丫鬟啊,当然要听大公子的了。再说,大少夫人不是应该听大公子的吗?”   咦,她怎么一点忧患意识都没有啊!真怕她以后会吃苦头:“小春,我也说不上什么,但是,以后有什么事情,还是多个心眼的好,多问问院里的老人们。我就怕你吃亏,被人欺负。”   她美丽的大眼睛微微泛红,拉着我的手,久久不放,小声说谢谢。   我问她,这两三天为新娘子做过什么差事?她支支吾吾地红着脸说,曾给一对新人值了一个夜班,看她脸上的表情,我想绝不是端茶倒水那么简单,估计是比端茶倒水重要得多的活计,我大概能猜出来是什么事,不由心生怜悯:伊春德的实足年龄才十三岁半而已,不管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属幼女。   这些古代人也真是!给你隐私的权利偏不要!我小声地在心里咒骂着,说的却是另一番话:“小春,值夜这种差事,你还是尽量让给荆州来的姐姐吧,你年纪还小,实在不适合熬夜的。再说,少夫人的性情你也不熟悉。”   陪嫁丫鬟里,肯定有想借机上位,她们更合适。   伊春德神情怯怯:“是大少夫人,让我值夜的,她说,说,值夜这种事得由大公子身边的人来担任比较好。”说完非常紧张地看着我,好像生怕我又会说一些反对的话。   这时,一个身穿粉红衣服的女孩走了过来,温婉地朝我们行了礼,甜甜说道:“春德,这位姐姐是哪里的?”声音清脆动听,童音未完全褪去。   在她行礼的同时我已经条件反射般地回了礼,听她问话,便不作声地看着伊春德,伊春德满脸笑容,随意轻松:“这位姐姐是百花洲宁夫人的抄经丫鬟,也是我的同乡,劳烦姐姐带她去酒席就坐。”回头又对我笑道:“这是凌云,是大少夫人的陪嫁丫鬟。”   我客套了一番。   接着伊春德示意我跟随那凌云往一处偏房走去,口中连说着抱歉,还有事情要做,暂时没空理我,我只得紧跟那凌云,往偏房而去。   偏房里给下人提供的喜宴居然也菜色丰富,我坐在席上,看到周围就坐的都是沁园里的人(从服饰来看),只有几个是见过的,大部分是陌生面孔,我也懒得理会,只朝那几个面熟的点头招呼,然后缓慢开吃。   最好吃菜肴的是一道烤羊肉,里嫩外焦,可惜少了一点蘸料。在座间进食的同时,我从周围人的只言片语中得到这样的信息:这位露香院的女主人自小喜欢舞刀弄枪,这次陪嫁而来的侍女中有二十位是大少夫人的陪练,听说这嫁妆里头还有几套古老的武功书籍。   听到这些不知真假的八卦,我不禁替伊春德松了一口气,看来这位新娘子与秦彰之是同道中人,也许对切磋武艺更有兴趣,而不是对处理丈夫身边的“老人”表现积极。   酒足饭饱,我离席起身,去找伊春德告辞。   凌云在门口处告诉我,伊春德正在露香院的练武场里当值,我问过去是否妥当?凌云点头说无妨,于是我移步练武场。   练武场上的兵器多了若干件,刀光剑影在夕阳的余辉中光彩夺目,几乎刺瞎了我的狗眼!场上站了十几个英姿飒爽的女孩子,全部身穿红色劲装,此刻她们正对着场上的兵器指指点点,那种激动和忘我之情,如同在彩排古代版的赏宝节目,正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这个是真货,那个是赝品。   伊春德正在整理场边的茶具盘碟,见我进来,冲我招招手,我向她走了过去。   到了她跟前,笑道:“场面真是壮观,以后你可有眼福了。”她听了只是嘴角往上翘了翘,眼中却并无笑意,手下功夫亦不停下。   我问道:“可是累坏了?”动手帮忙张罗。   伊春德刚重新泡好了几壶茶,就有两个女孩从场上走了过来,大喇喇地往椅子一坐,伊春德赶紧倒了两杯茶水,年纪稍大的朝伊春德点了一下头,表示谢意,另外一个年纪较小的,睥睨着我:“你是新来的?这两天可没见过你。”   一副拿腔拿调的“我是老大”的姿态。   我忙说自己不是这个院里的,是宁夫人的下人,也是伊春德的同乡。那女孩听了更加轻视地扫了我一眼,撇撇嘴:“这堂堂的将军府里,怎么多是些弱不禁风的小妮子!你整天坐着抄个经书,听着也闷得很,难为你还抄了三四年。”   话虽不动听,却十分精确地指出我抄书的年头,足见她对于我们沁园“老人”的熟悉程度,我不由对她正眼相看,笑道:“让姐姐见笑了,我笨手笨脚的,武师父见了不喜欢,说我动作总是做得不好,所以不肯教我,我只能做些小事情。不像姐姐这样有天分,学到一身好本领。”   那个年纪大的听了笑起来:“嘴巴挺会说话。那就说说看,你怎么知道这位姐姐有练武天分呢?”   我摇头晃脑地胡说:“刚才我见这位姐姐走起路来,潇洒优美,气质非凡,所以猜想,一定是个天资聪颖的。”   这话一说,那位被夸奖的女孩面露得色,看我时眼中多了几分友好:“刚才你说,你也学过武艺?不知练的哪门哪派?师傅是谁?在江湖上有名气吗?”   唉,这让我怎么回答呢?   我只好打起了哈哈:“我只跟护院师傅学了几天呼吸调养,拳脚功夫可是一点也没学!”对付这种轻度的偏执狂,唯一办法就是充外行装傻。   那女孩果然没了继续问话的兴趣,扭头看场上的女孩们,懒得理我了。   那些女孩用完茶,伊春德和我收拾好茶具,和场中一个年级较大的女孩说了些什么,那个女孩挥挥手,应该是同意她陪我出去一会。   从露香院往外走的路上,伊春德很小声地和我说着新婚夫妇的情况:这新娘子长的只是中人之姿,身材十分高挑,性格直爽,说话不爱拐弯抹角,据说有抱怨新郎官没有亲自到荆州去迎接她;至于另外一个,秦彰之不像婚前那样排斥这个盲婚哑嫁,至少一直安分守己地履行各种新郎官该尽的义务。   秦彰之与新娘子柔情蜜意,喜欢秦彰之的小春会不会伤心呢?我偷偷看了看她的表情,没发现有什么特别,于是放下心来:看来是我多虑了。   出了院门,我一人沿湖边行走,湖中的荷花已经开到了尾声,清雅的香气依然保存几分,湖面上的野鸭自由自在地游水,我在看得入神的同时,与生俱来的孤独感油然而生:如果他在身边就好了。   地上的暑气已经消散,秋天就要来了。   玩笑归玩笑,吴允节到底没有拒绝我的一片求学热诚,终于在六月的某个清晨,半推半就地接受我的拜师仪式-----一个标准的稽首礼,就在绿色交错的柳林里。   学画地点则在他的书舍,那是西园中一处异常幽静的所在,房前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潺潺地流向紫川,溪边柳树,翠竹还有桂花交错丛生,将房舍掩盖在一片深深浅浅的绿色之中,一条青石板桥,架在小溪之上,走过石板桥,就到了书舍门口。   书桌临窗而设,正对着一片竹林,在这样的环境学画画,最合适不过,不但环境清静,而且取水洗笔洗砚台都很方便。   吴允节是一个严格的老师,他给我上的第一节课共花了两个时辰,在长达四个小时的时间里我一只做了一件事情------画竹叶子。面对我的不理解不耐烦,他煞有介事的解释:学丹青,需从梅兰竹菊开始,只有把梅兰竹菊都画好了,才算基本功练成,才能画人物,然后山水画。   他拿腔拿调的,还真有几分严师的样子,只是不知我会不会是个高徒呢?一想到将要进行的无数次枯燥重复的练习,我就感到头疼,可一想到这将意味着,我可以经常到西园来见他,又转忧为喜。   从此,我的生活再无任何空闲时间,天还没亮就起床,跟着公孙大娘练武,用过早饭,马上开始长时间的抄写工作,直到腰酸背痛,手腕乏力,正式工作才算是结束,我可以跑到西园学画,那吴允节也不是一天到晚的没事,所以我到西园,其实是三次有两次扑空,不过,每回他都预先留了作业,交给书童若雾转交给我。   有时上完“功课”,天色已晚,我便一人踏着月光,晃晃悠悠地回到百花洲。   百花洲的守门婆子也从不怠慢于我,每次给我开门都是和颜悦色的,这都得益于宁夫人对我到西园学画行动的大力支持。   宁夫人听说我要到西园学画,并没有感到惊讶,反而饶有兴致:“你抄书抄得好好的,为什么突然想起要学画呢?”   我的回答是这样的:“佛经内容广博,深奥典雅,乃是集大智慧之大成者,而一般信佛之人未必断文识字,容易误解佛经中的智慧理论,体会不到佛理的精妙,从西域传来的佛经中,含有大量图画讲述佛生故事,这些图画既能佛理更加生动易懂,也让礼佛之人体会到佛相之庄严。可西域人种毕竟与我中土人士在面貌,体格,服饰,风土人情等方面有所不同,两地的审美观点也不同,若是在翻译佛经的同时,将原梵文经书中图画也原封不动地照搬照画,惊吓了有心礼佛的信男善女不说,还很可能被那些迂腐的文人视为异端。若是将图画中人物风景加以改善,润色成我中土的人物风景模样,不但令看画者觉得观之可亲可信,也能加快佛教教义的广泛推广,也算是功德无量。”   针对我的长篇大论,宁夫人没有立即发表意见,她极其认真地思考片刻,才朝我微微一笑,说道:“你这孩子,我即使心里舍不得你那样辛苦,可也不能阻挡你的一片好学之心。镇东将军很喜欢好学上进的孩子,并跟家人说过,无论身份地位,只要有才能,都可以在这洛京城中找到施展本事的机会。你既然有了主意,我也不拦你,你每日里做好差事便可。”   没想到这老板还挺通情达理,居然给了我开了这么大的一盏绿灯,我大喜过望,忙跪地拜谢一番,绝对的发自内心的感激。所以在感激之余,对本职工作更不敢松懈。   百花洲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到西园去学画,所以对于我的偶尔晚归,并不惊讶,至于安全问题,不管是西园那边,还是百花洲这边都没人提出什么异议,好像那根本不是一个问题。尽管有时我一个人走夜路也挺害怕的,可一想到人家都那么若无其事,而且自己到底也跟公孙大娘学了点拳脚功夫,胆子也就渐渐大了。   自从增加画画这门业余课后,我再也没有去看过沈艳兰她们,不过,她们三个都在我“工作”的时间内来看过我。   而且,伊春德告诉我,秦彰之的新娘子,就快到沁园了。   我觉得奇怪,新郎官不用去老丈人家迎接新娘子的吗?人家可是皇帝的宗亲啊!秦家这般做事,不怕被人非议狂傲无礼?   负责到荆州迎接新娘子的是秦将军的部下,文有人称“旬香君”的孔琇,传说此人喜用熏香,穿过的衣衫,即使洗干净挂在室内,香气历经一旬仍不散,且此人素有智谋,随机应变之法甚多,曾随秦公祺南征北战,出谋划策。而武有公维羽,此人骁勇善战,曾参与大大小小战争五十多起,从未兵败。   果然没过多久,沁园内渐渐变得喜庆起来,不单是秦彰之的露香院,就连百花洲也被装饰一新,贴上大红喜字,所有园中下人,无论职务高低,皆有奖赏,我收到的奖赏是九文铜钱和一件红色的背心。   新娘子进园后,喜乐吹吹打打的热闹了三天三夜,喜宴自然也就摆了三天三夜,每天有流水般的宾客来了又去,贺喜的礼品也如同流水般被抬进了沁园,作为嫡母的吴氏据说忙得躺在了床上,秦老夫人接过接力棒,坐在明处摆出一副处理园中大小事务的样子,替补大总管宁夫人则在暗处实实在在的打理这件大喜事的无穷琐事。   我在喜宴的最后一天到了露香院,等了好半天才逮到了忙得像个蜜蜂一样的伊春德,只见她一身喜庆的衣服,脸上虽有疲惫之色,可神情喜悦,并无半点不快。我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有点担心。   最后忍不住开口直言:“小春,你我是同乡,又是患难之交,所以我有话就直说了。按理说,大公子娶亲是件大喜事,身为下人确实也该替他高兴。可新娘子是什么秉性,你并不了解,千万别冒然的凑上去,揽一些份外的差事,反惹新娘子身边的人不高兴,将来给你小鞋穿。”   她抬起脸,直直地看着我,低声说:“芳菲,我知道,你是一片好意。不过你放心,我知道自己的身份,只做份内的事,绝不胡乱计划行事。”   :“这就好!”我笑道:“我就怕你心太善了。”心太善的人很容易被人利用,不是?   想了想我又问:“如果有一天,大公子命你做事,大少夫人却不同意,你该怎么办?”既然她的奶奶,母亲都曾给大户人家做丫鬟,这个问题应该难不倒她。   没想到,她妙目流转,茫然地说:“这个,我是大公子的丫鬟啊,当然要听大公子的了。再说,大少夫人不是应该听大公子的吗?”   咦,她怎么一点忧患意识都没有啊!真怕她以后会吃苦头:“小春,我也说不上什么,但是,以后有什么事情,还是多个心眼的好,多问问院里的老人们。我就怕你吃亏,被人欺负。”   她美丽的大眼睛微微泛红,拉着我的手,久久不放,小声说谢谢。   我问她,这两三天为新娘子做过什么差事?她支支吾吾地红着脸说,曾给一对新人值了一个夜班,看她脸上的表情,我想绝不是端茶倒水那么简单,估计是比端茶倒水重要得多的活计,我大概能猜出来是什么事,不由心生怜悯:伊春德的实足年龄才十三岁半而已,不管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属幼女。   这些古代人也真是!给你隐私的权利偏不要!我小声地在心里咒骂着,说的却是另一番话:“小春,值夜这种差事,你还是尽量让给荆州来的姐姐吧,你年纪还小,实在不适合熬夜的。再说,少夫人的性情你也不熟悉。”   陪嫁丫鬟里,肯定有想借机上位,她们更合适。   伊春德神情怯怯:“是大少夫人,让我值夜的,她说,说,值夜这种事得由大公子身边的人来担任比较好。”说完非常紧张地看着我,好像生怕我又会说一些反对的话。   这时,一个身穿粉红衣服的女孩走了过来,温婉地朝我们行了礼,甜甜说道:“春德,这位姐姐是哪里的?”声音清脆动听,童音未完全褪去。   在她行礼的同时我已经条件反射般地回了礼,听她问话,便不作声地看着伊春德,伊春德满脸笑容,随意轻松:“这位姐姐是百花洲宁夫人的抄经丫鬟,也是我的同乡,劳烦姐姐带她去酒席就坐。”回头又对我笑道:“这是凌云,是大少夫人的陪嫁丫鬟。”   我客套了一番。   接着伊春德示意我跟随那凌云往一处偏房走去,口中连说着抱歉,还有事情要做,暂时没空理我,我只得紧跟那凌云,往偏房而去。   偏房里给下人提供的喜宴居然也菜色丰富,我坐在席上,看到周围就坐的都是沁园里的人(从服饰来看),只有几个是见过的,大部分是陌生面孔,我也懒得理会,只朝那几个面熟的点头招呼,然后缓慢开吃。   最好吃菜肴的是一道烤羊肉,里嫩外焦,可惜少了一点蘸料。在座间进食的同时,我从周围人的只言片语中得到这样的信息:这位露香院的女主人自小喜欢舞刀弄枪,这次陪嫁而来的侍女中有二十位是大少夫人的陪练,听说这嫁妆里头还有几套古老的武功书籍。   听到这些不知真假的八卦,我不禁替伊春德松了一口气,看来这位新娘子与秦彰之是同道中人,也许对切磋武艺更有兴趣,而不是对处理丈夫身边的“老人”表现积极。   酒足饭饱,我离席起身,去找伊春德告辞。   凌云在门口处告诉我,伊春德正在露香院的练武场里当值,我问过去是否妥当?凌云点头说无妨,于是我移步练武场。   练武场上的兵器多了若干件,刀光剑影在夕阳的余辉中光彩夺目,几乎刺瞎了我的狗眼!场上站了十几个英姿飒爽的女孩子,全部身穿红色劲装,此刻她们正对着场上的兵器指指点点,那种激动和忘我之情,如同在彩排古代版的赏宝节目,正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这个是真货,那个是赝品。   伊春德正在整理场边的茶具盘碟,见我进来,冲我招招手,我向她走了过去。   到了她跟前,笑道:“场面真是壮观,以后你可有眼福了。”她听了只是嘴角往上翘了翘,眼中却并无笑意,手下功夫亦不停下。   我问道:“可是累坏了?”动手帮忙张罗。   伊春德刚重新泡好了几壶茶,就有两个女孩从场上走了过来,大喇喇地往椅子一坐,伊春德赶紧倒了两杯茶水,年纪稍大的朝伊春德点了一下头,表示谢意,另外一个年纪较小的,睥睨着我:“你是新来的?这两天可没见过你。”   一副拿腔拿调的“我是老大”的姿态。   我忙说自己不是这个院里的,是宁夫人的下人,也是伊春德的同乡。那女孩听了更加轻视地扫了我一眼,撇撇嘴:“这堂堂的将军府里,怎么多是些弱不禁风的小妮子!你整天坐着抄个经书,听着也闷得很,难为你还抄了三四年。”   话虽不动听,却十分精确地指出我抄书的年头,足见她对于我们沁园“老人”的熟悉程度,我不由对她正眼相看,笑道:“让姐姐见笑了,我笨手笨脚的,武师父见了不喜欢,说我动作总是做得不好,所以不肯教我,我只能做些小事情。不像姐姐这样有天分,学到一身好本领。”   那个年纪大的听了笑起来:“嘴巴挺会说话。那就说说看,你怎么知道这位姐姐有练武天分呢?”   我摇头晃脑地胡说:“刚才我见这位姐姐走起路来,潇洒优美,气质非凡,所以猜想,一定是个天资聪颖的。”   这话一说,那位被夸奖的女孩面露得色,看我时眼中多了几分友好:“刚才你说,你也学过武艺?不知练的哪门哪派?师傅是谁?在江湖上有名气吗?”   唉,这让我怎么回答呢?   我只好打起了哈哈:“我只跟护院师傅学了几天呼吸调养,拳脚功夫可是一点也没学!”对付这种轻度的偏执狂,唯一办法就是充外行装傻。   那女孩果然没了继续问话的兴趣,扭头看场上的女孩们,懒得理我了。   那些女孩用完茶,伊春德和我收拾好茶具,和场中一个年级较大的女孩说了些什么,那个女孩挥挥手,应该是同意她陪我出去一会。   从露香院往外走的路上,伊春德很小声地和我说着新婚夫妇的情况:这新娘子长的只是中人之姿,身材十分高挑,性格直爽,说话不爱拐弯抹角,据说有抱怨新郎官没有亲自到荆州去迎接她;至于另外一个,秦彰之不像婚前那样排斥这个盲婚哑嫁,至少一直安分守己地履行各种新郎官该尽的义务。   秦彰之与新娘子柔情蜜意,喜欢秦彰之的小春会不会伤心呢?我偷偷看了看她的表情,没发现有什么特别,于是放下心来:看来是我多虑了。   出了院门,我一人沿湖边行走,湖中的荷花已经开到了尾声,清雅的香气依然保存几分,湖面上的野鸭自由自在地游水,我在看得入神的同时,与生俱来的孤独感油然而生:如果他在身边就好了。   地上的暑气已经消散,秋天就要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在这里想说的是,小春,也不简单呢。    ☆、第十二章 湖边的阿狄莉娜   这天,我到西园找吴允节,不出所料地又吃闭门羹,若雾递给我一册画兰花手札,说是吴允节从洛京城内的古籍书店中淘得,极是珍贵,并命我按照手札上的提示,专心临摹。   若雾在转述的时候,一本正经地学着吴允节的口吻,我不禁失笑,再看了看手札,想到这是他特意为我淘来的,失望之情顿时烟消云散,内心泛起异样的惊喜。   我脚步轻快地走出了西园的山林,漫无目的地在湖边走着,此时天已尽黄昏,晚霞在天边大放异彩。   我坐在湖边的石头上,信手翻动手札,见里面所述尽是关于兰草的各种画法,详细讲解如何画叶子,花瓣,根部等细节,还很详细地讲解兰草的幼苗期,成长期,开花期的不同形态,内容十分丰富。   手札的最后十多页都是完整的兰花图案,有的图画只画了单株兰草,笔墨简洁,富有清绝之趣;有的画了兰草丛生于地,兰花盛开,如同蝴蝶般翩翩起舞;有的画了兰草生长期中的恣意飘逸之态。   我再细看了手札前面部分的注释,发现字迹很像《沁水西园赋》中的笔迹。   原来是他在每一页纸上添上详细的讲解的!我的心砰砰地跳起来,脸微微有点发烫。连忙合上手札,平缓心头的激动。   情绪平复后,我将吴允节的所有信息在脑海中过滤一遍:   年龄:比我大三岁   籍贯:不知道,有淮泗口音   专业:古代理科男,因为看枯燥的工业技术类书籍,还看更枯燥的哲学(《论衡》)   职业:西园里的文化宾客   经济条件:应该可以,因为他请得起佣书人   家人:他只字不提,不知道   朋友:秦建之,不过关系不会很铁,因为认识的时间不长(秦建之回来没几天)   初恋:好像对我有好感,不过他看沈艳兰的目光中似乎有男女之情   爱好:书画吧?   他真的只是来洛京城寻找发展机会的文人而已吗?下次我一定要问清楚他的个人情况。打定主意,我的思路清晰了许多,从石头上站起来,小心翼翼地将手札藏在身上,默默地回到百花洲。   宁夫人还在秦老夫人那里帮着打理家务事,怡清和明珠都不在,看来今天又不用做当天工作汇报啦!我径直到厨房领了晚膳,和几个女孩说说笑笑地吃完,然后回房间。   房内的摆设和我出去时一样,但是房间里的气味有点不对劲,鼻子一向灵敏的我能闻出来熏香比我出去时要味道重一些,有人往熏炉中加了香料!我打开放香料的抽屉,果然发现百合香少了一角。   真奇怪,谁会来这里呢?这房里可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啊,这百合香还是为了防虫而特意向宁夫人申请来的呢!至于我个人么,就更没有值得窥探的地方了,和吴允节接触,是得到宁夫人点头同意的,这个百花洲的人都知道。   我想破了头也想不出个原因来,洗漱完毕,在灯下抄了几页经文,最后在怡人的夜风中,安然入睡。   这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在山中游荡,同伴突然都消失了,几个面貌丑陋的妖怪拦在我的前面,发出可怕的笑声,它们嘴角的鲜血还在流淌着,我怒吼了一声,化身为巨大的斑斓老虎,巨掌一拍,尽将妖怪拍在巨掌之下,妖怪们立刻灰飞烟灭,击杀了妖怪的我却恢复了人形,嘤嘤地痛哭起来。   我是哭着醒来的,其时正是夜半时分,我努力睁开眼睛,眼前漆黑一片,黑暗中我分明觉察到床前有人在轻轻掠过,呼吸的声音虽然十分细微,但在这样幽静的夜晚,很难做到消声蹑迹。   我假装继续抽泣,口中含含糊糊的说着:“娘……亲……”将头蒙在了被子了,加大了抽泣的声音,几乎有点肝肠寸断的架势,过了一会,窗户那边发出了一点几不可闻的声音,那人应该是走了。   到了后来,我也不知道自己是真哭还是假哭了,反正是继续埋头在被子了,安心地做一只鸵鸟,糊里糊涂的直到天亮。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安心地在房内“工作”,除了吃饭,向顶头上司汇报工作,就是埋头抄个不停,那本兰花手札,被我放在了书架的最顶端,没有再翻动过一次。   八月初一,宁夫人到伏波堂烧香,我这个佛门中再来人当仁不让地陪同前往.。不过,有趣的是,自从我跳槽来到百花洲,还是头一次陪宁夫人“回”我的“故地”重游。至于方居士,听说在我离开伏波堂不到两个月,就遇到了一段好姻缘,离开了沁园,秦老夫人还重重给了一笔封赏。   坐在马车里,听同车的丫鬟说,这一次大少夫人也到伏波堂来烧香,如果这样,伊春德很有可能也会来,我心中充满了期待。   到了伏波堂的院门前,只见好几辆马车已经停在了那里,更壮观的是,院门前还站了一溜武装打扮的年轻姑娘,个个精神抖擞,英姿飒爽,看样子,大少夫人已经到了。   我跟随着队伍,缓步走进院子,这一次我的任务是将抄好的经书供奉在佛堂的某个案桌之上,所以才有资格跟随宁夫人走进佛堂的内部。   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子,正十分规矩地站在庭院中,旁边陪伴她的有那个叫凌云的丫鬟,还有伊春德。一见到我,伊春德就眉开眼笑。   这身材高挑的女子不用说,肯定就是大少夫人独孤云容了,果然是个花木兰再世的人物,举手投足均有一种干脆利索的潇洒从容。看她的面相,也像是个藏不住心事的爽快人,因为她的眼中没有虚伪之情,笑的时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欢快,而不是那种嘴笑眼不笑的假笑。   难怪伊春德现在一脸轻松,我心中的石头落了地:一切都是我在杞人忧天。   进接着秦老夫人和吴氏都来了,又是一场女眷大集会,秦家的男性们一律没影子。吴氏果然是一副大病初愈的样子,见过礼后,一位丫鬟扶住了她的腰部。   秦老夫人看着吴氏,关切地说:“身子既然还没有大好,就不必过来了,之前差个人来说一声就是了,老身绝不是那种不体谅人的长辈。”   吴氏低声笑说:“母亲说的什么话,媳妇我又不是那风吹就倒的病秧子,怎会那么娇气?再说,这还是云儿进门,我们娘儿几个头一次来烧香呢。”   独孤云容此时也走上前来扶住了吴氏的胳膊,轻声浅笑道:“多谢母亲的疼爱!儿媳我实在是愧不敢当。”   看到婆媳和睦的样子,秦老夫人的脸上开出了若干朵老菊花,更让她乐开花的是,懂事而低调的宁氏已经不动声色地来到她的跟前,一副时刻待命的样子。   好和谐的后院啊!我暗暗感叹,偷偷冲伊春德做了一个鬼脸,没想到这小妞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分明在说:这是佛堂,请你严肃点!   我回了她一记嗔怪的眼风,不理她了,因为下面该我出场了。   我虔诚无比的净手,非常严肃地往案桌上呈上三套经书 ,这些经书每一册的最后一页都有这样的话:洛京秦某氏特出私资雇佣书人抄写,此功德归秦氏一门。   看看,这几十本经书乃俺林芳菲亲手抄写,枯坐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不过替他人做嫁衣裳。   可我心中绝无怨念嗔痴之意。   秦老夫人,吴氏,宁氏,独孤云容依次跪拜上香,我们远远地观看。   且不说我如何的意难平于原创版权被无情的剥削,且说秦氏女眷们结束了烧香等事宜,一起到内室饮茶小憩,唠嗑唠嗑联络感情。   我今天担任的是宁夫人心腹的角色,所以得站在房门前,和我一同站在门外的还有吴氏的婢女,若翩,而伊春德则到了室内,估计是和凌云一起服侍独孤云容   我注视着庭院中的桂花树,桂花就要开了,室内秦老夫人的话题也开始了:“孙媳妇今天陪我这老婆子来佛堂上香,可觉得烦闷?”   独孤云容笑了一声,说道:“祖母说的哪里话,云儿虽然自幼喜欢弄刀弄枪,可也曾陪母亲去过道观上香,知道这烧香的好处,怎会感到烦闷?再说我见这一路上的风光极好,就当是秋游了。”   接着几声轻笑传了出来,好像是吴氏和宁氏的声音,然后是吴氏小声说道:“母亲,您听听这孩子的说话,倒像在怪我们做长辈的没有带她在园子里逛逛?唉,也是我这身子不争气,偏偏这个时候不听使唤,让母亲和妹妹劳累了。”   宁氏笑道:“夫人客气了,妹妹我笨手笨脚的,本就没见识,没给母亲添乱就不错了,哪敢说劳累二字,倒是母亲,该借着中秋节,好好歇歇了。”   秦老夫人叹了一口气:“老身何尝不想从此甩了膀子,好好享享天伦之乐,可你们姐妹俩多年陪伴在震动将军身边,长久的军营生涯折腾了你们的身子骨,正是该好好调养调养,将来彰儿,桓儿哥几个还要你们多费心呢。再说,东面那边,也该动土了。拖了这么久,彰儿都要把老婆子我的门槛给踏平了。”   她刚一说完,屋里的人都笑了起来,又过好一会,吴氏说:“彰儿就是这样的脾气,遇到喜欢的事,总要磨到人应承才行。如今云儿进了门,小夫妻好得跟蜜里调了油一般,母亲您哪,暂时还是能安宁的。”   秦老夫人说:“话虽如此,可到底是天家的恩赐,我们秦家库里头再紧张,也要将这崇武营建好,算是给彰儿夫妇一份新婚的大礼吧。”   她的话音刚落,独孤云容脆声道:“祖母的好意,孙媳妇在这里替夫君一起谢过了,如果祖母不嫌孙媳妇愚笨,孙媳妇愿和夫君一起出一份力。”   然后听到秦老夫人呵呵地笑了起来:“那是自然,你和彰儿到时千万别怪祖母不通人情,在你们新婚的头一年就派给你们差事。”   独孤云容连忙说:“祖母说笑了,孙媳妇岂是哪种不识礼数的,自然是以夫君喜欢的事情为首位。”   宁夫人笑道:“母亲,姐姐,你们看我们秦家若是再娶进来一个像云儿这样的懂事的孙媳妇,别说母亲您老人家,就是姐姐,也能放下这院中的事务,做那闲散仙人去了。”   她的话引起了吴氏的一声轻叹:“母亲,妹妹,你们也知道,彰儿和桓儿虽然都叫我一声母亲,可我到底不是他们的生母,彰儿喜欢习武,性格豪爽,愿意与人说道说道。桓儿自小跟随将军行军打仗,可以说是在军营里长大,可秉性却比彰儿要沉静一些,甚少听到他有开怀大笑的时候,平时也就喜欢看看书,种种草,他心里喜欢什么样的女子,妾身可没有主意。”   秦老夫人竟然也陪着她轻叹了一口气:“阿弥陀佛,罪过罪过,在这佛堂之地,本不该说这等生死之事,可桓儿这般性情,多是与战场上那些枯骨有关,这才几岁的孩子,见到那样的场面能不被吓到?将军有意磨练他的意志,命他在帐中担任差事,可又担心他会对此心生厌烦抗拒,将来覆水难收,所以才给他自由来去的便利,他想到营帐里便去,想回园子里,就回来。我听建儿说,桓儿也喜欢到西园里头参加那些赛诗会,风雅事?这样也好,回头问问建儿,现在桓儿是否还像以前那般沉闷。”   接着是一阵轻微的茶具轻碰的声响,有人开口了,是宁氏:“姐姐不必烦恼,你这嫡母做的已是极好,就是小白也该孝敬姐姐的,再说若是不成还有母亲和将军呢。”   :“中秋节就要到了,将军到时会回来,关于桓儿的事,老身会与将军商量。还是小白最省心,喜欢做的就是他最擅长的,我听园里的下人说,来园里的人没有不敬重小白的,连那些胡子一大把的老儒,也不敢在他面前称先生。这孩子还真像他的祖父,可惜他祖父去得早,没能见到这孙儿的一番成就。”秦老夫人丝毫不掩饰对秦建之的溺爱之情。   宁夫人马上谦虚说道:“母亲太过夸奖小白了,要是让他听到您这样夸他,他的尾巴还不翘上了天?”   就在我以为吴氏会泛酸的时候,一阵微风吹过来,桂花香若有若无地飘了过来,又听到独孤云容说:“好一阵桂花香,祖母,我们不如一起去院子里走动走动?”巧妙地将话题转移开来。   又是一阵细微的声响,一行人从屋里走了出来,伊春德是最后一个出来的,见我还站在门外,又冲我开怀一笑。   那天,秦氏女眷们进行了小范围的游园活动,我也终于有机会和伊春德说上悄悄话,听说秦桓之将要回沁园长住一阵子,沈艳兰正忙着和双清苑的下人们一同整理房屋庭院。   中秋节那天,我们可能会见到秦将军,因为届时秦家所有的人会一同到月波斋吃晚饭,赏月,我们都算是主人身边比较“贴身”的下人,所以在中秋节那天到月波斋去的概率很高,也就是说我们四个可能会在月波斋见面了?   呵呵,不错,省得我们找地方了,我的如意小算盘打得叮当响。。   这天,我到西园找吴允节,不出所料地又吃闭门羹,若雾递给我一册画兰花手札,说是吴允节从洛京城内的古籍书店中淘得,极是珍贵,并命我按照手札上的提示,专心临摹。   若雾在转述的时候,一本正经地学着吴允节的口吻,我不禁失笑,再看了看手札,想到这是他特意为我淘来的,失望之情顿时烟消云散,内心泛起异样的惊喜。   我脚步轻快地走出了西园的山林,漫无目的地在湖边走着,此时天已尽黄昏,晚霞在天边大放异彩。   我坐在湖边的石头上,信手翻动手札,见里面所述尽是关于兰草的各种画法,详细讲解如何画叶子,花瓣,根部等细节,还很详细地讲解兰草的幼苗期,成长期,开花期的不同形态,内容十分丰富。   手札的最后十多页都是完整的兰花图案,有的图画只画了单株兰草,笔墨简洁,富有清绝之趣;有的画了兰草丛生于地,兰花盛开,如同蝴蝶般翩翩起舞;有的画了兰草生长期中的恣意飘逸之态。   我再细看了手札前面部分的注释,发现字迹很像《沁水西园赋》中的笔迹。   原来是他在每一页纸上添上详细的讲解的!我的心砰砰地跳起来,脸微微有点发烫。连忙合上手札,平缓心头的激动。   情绪平复后,我将吴允节的所有信息在脑海中过滤一遍:   年龄:比我大三岁   籍贯:不知道,有淮泗口音   专业:古代理科男,因为看枯燥的工业技术类书籍,还看更枯燥的哲学(《论衡》)   职业:西园里的文化宾客   经济条件:应该可以,因为他请得起佣书人   家人:他只字不提,不知道   朋友:秦建之,不过关系不会很铁,因为认识的时间不长(秦建之回来没几天)   初恋:好像对我有好感,不过他看沈艳兰的目光中似乎有男女之情   爱好:书画吧?   他真的只是来洛京城寻找发展机会的文人而已吗?下次我一定要问清楚他的个人情况。打定主意,我的思路清晰了许多,从石头上站起来,小心翼翼地将手札藏在身上,默默地回到百花洲。   宁夫人还在秦老夫人那里帮着打理家务事,怡清和明珠都不在,看来今天又不用做当天工作汇报啦!我径直到厨房领了晚膳,和几个女孩说说笑笑地吃完,然后回房间。   房内的摆设和我出去时一样,但是房间里的气味有点不对劲,鼻子一向灵敏的我能闻出来熏香比我出去时要味道重一些,有人往熏炉中加了香料!我打开放香料的抽屉,果然发现百合香少了一角。   真奇怪,谁会来这里呢?这房里可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啊,这百合香还是为了防虫而特意向宁夫人申请来的呢!至于我个人么,就更没有值得窥探的地方了,和吴允节接触,是得到宁夫人点头同意的,这个百花洲的人都知道。   我想破了头也想不出个原因来,洗漱完毕,在灯下抄了几页经文,最后在怡人的夜风中,安然入睡。   这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在山中游荡,同伴突然都消失了,几个面貌丑陋的妖怪拦在我的前面,发出可怕的笑声,它们嘴角的鲜血还在流淌着,我怒吼了一声,化身为巨大的斑斓老虎,巨掌一拍,尽将妖怪拍在巨掌之下,妖怪们立刻灰飞烟灭,击杀了妖怪的我却恢复了人形,嘤嘤地痛哭起来。   我是哭着醒来的,其时正是夜半时分,我努力睁开眼睛,眼前漆黑一片,黑暗中我分明觉察到床前有人在轻轻掠过,呼吸的声音虽然十分细微,但在这样幽静的夜晚,很难做到消声蹑迹。   我假装继续抽泣,口中含含糊糊的说着:“娘……亲……”将头蒙在了被子了,加大了抽泣的声音,几乎有点肝肠寸断的架势,过了一会,窗户那边发出了一点几不可闻的声音,那人应该是走了。   到了后来,我也不知道自己是真哭还是假哭了,反正是继续埋头在被子了,安心地做一只鸵鸟,糊里糊涂的直到天亮。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安心地在房内“工作”,除了吃饭,向顶头上司汇报工作,就是埋头抄个不停,那本兰花手札,被我放在了书架的最顶端,没有再翻动过一次。   八月初一,宁夫人到伏波堂烧香,我这个佛门中再来人当仁不让地陪同前往.。不过,有趣的是,自从我跳槽来到百花洲,还是头一次陪宁夫人“回”我的“故地”重游。至于方居士,听说在我离开伏波堂不到两个月,就遇到了一段好姻缘,离开了沁园,秦老夫人还重重给了一笔封赏。   坐在马车里,听同车的丫鬟说,这一次大少夫人也到伏波堂来烧香,如果这样,伊春德很有可能也会来,我心中充满了期待。   到了伏波堂的院门前,只见好几辆马车已经停在了那里,更壮观的是,院门前还站了一溜武装打扮的年轻姑娘,个个精神抖擞,英姿飒爽,看样子,大少夫人已经到了。   我跟随着队伍,缓步走进院子,这一次我的任务是将抄好的经书供奉在佛堂的某个案桌之上,所以才有资格跟随宁夫人走进佛堂的内部。   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子,正十分规矩地站在庭院中,旁边陪伴她的有那个叫凌云的丫鬟,还有伊春德。一见到我,伊春德就眉开眼笑。   这身材高挑的女子不用说,肯定就是大少夫人独孤云容了,果然是个花木兰再世的人物,举手投足均有一种干脆利索的潇洒从容。看她的面相,也像是个藏不住心事的爽快人,因为她的眼中没有虚伪之情,笑的时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欢快,而不是那种嘴笑眼不笑的假笑。   难怪伊春德现在一脸轻松,我心中的石头落了地:一切都是我在杞人忧天。   进接着秦老夫人和吴氏都来了,又是一场女眷大集会,秦家的男性们一律没影子。吴氏果然是一副大病初愈的样子,见过礼后,一位丫鬟扶住了她的腰部。   秦老夫人看着吴氏,关切地说:“身子既然还没有大好,就不必过来了,之前差个人来说一声就是了,老身绝不是那种不体谅人的长辈。”   吴氏低声笑说:“母亲说的什么话,媳妇我又不是那风吹就倒的病秧子,怎会那么娇气?再说,这还是云儿进门,我们娘儿几个头一次来烧香呢。”   独孤云容此时也走上前来扶住了吴氏的胳膊,轻声浅笑道:“多谢母亲的疼爱!儿媳我实在是愧不敢当。”   看到婆媳和睦的样子,秦老夫人的脸上开出了若干朵老菊花,更让她乐开花的是,懂事而低调的宁氏已经不动声色地来到她的跟前,一副时刻待命的样子。   好和谐的后院啊!我暗暗感叹,偷偷冲伊春德做了一个鬼脸,没想到这小妞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分明在说:这是佛堂,请你严肃点!   我回了她一记嗔怪的眼风,不理她了,因为下面该我出场了。   我虔诚无比的净手,非常严肃地往案桌上呈上三套经书 ,这些经书每一册的最后一页都有这样的话:洛京秦某氏特出私资雇佣书人抄写,此功德归秦氏一门。   看看,这几十本经书乃俺林芳菲亲手抄写,枯坐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不过替他人做嫁衣裳。   可我心中绝无怨念嗔痴之意。   秦老夫人,吴氏,宁氏,独孤云容依次跪拜上香,我们远远地观看。   且不说我如何的意难平于原创版权被无情的剥削,且说秦氏女眷们结束了烧香等事宜,一起到内室饮茶小憩,唠嗑唠嗑联络感情。   我今天担任的是宁夫人心腹的角色,所以得站在房门前,和我一同站在门外的还有吴氏的婢女,若翩,而伊春德则到了室内,估计是和凌云一起服侍独孤云容   我注视着庭院中的桂花树,桂花就要开了,室内秦老夫人的话题也开始了:“孙媳妇今天陪我这老婆子来佛堂上香,可觉得烦闷?”   独孤云容笑了一声,说道:“祖母说的哪里话,云儿虽然自幼喜欢弄刀弄枪,可也曾陪母亲去过道观上香,知道这烧香的好处,怎会感到烦闷?再说我见这一路上的风光极好,就当是秋游了。”   接着几声轻笑传了出来,好像是吴氏和宁氏的声音,然后是吴氏小声说道:“母亲,您听听这孩子的说话,倒像在怪我们做长辈的没有带她在园子里逛逛?唉,也是我这身子不争气,偏偏这个时候不听使唤,让母亲和妹妹劳累了。”   宁氏笑道:“夫人客气了,妹妹我笨手笨脚的,本就没见识,没给母亲添乱就不错了,哪敢说劳累二字,倒是母亲,该借着中秋节,好好歇歇了。”   秦老夫人叹了一口气:“老身何尝不想从此甩了膀子,好好享享天伦之乐,可你们姐妹俩多年陪伴在震动将军身边,长久的军营生涯折腾了你们的身子骨,正是该好好调养调养,将来彰儿,桓儿哥几个还要你们多费心呢。再说,东面那边,也该动土了。拖了这么久,彰儿都要把老婆子我的门槛给踏平了。”   她刚一说完,屋里的人都笑了起来,又过好一会,吴氏说:“彰儿就是这样的脾气,遇到喜欢的事,总要磨到人应承才行。如今云儿进了门,小夫妻好得跟蜜里调了油一般,母亲您哪,暂时还是能安宁的。”   秦老夫人说:“话虽如此,可到底是天家的恩赐,我们秦家库里头再紧张,也要将这崇武营建好,算是给彰儿夫妇一份新婚的大礼吧。”   她的话音刚落,独孤云容脆声道:“祖母的好意,孙媳妇在这里替夫君一起谢过了,如果祖母不嫌孙媳妇愚笨,孙媳妇愿和夫君一起出一份力。”   然后听到秦老夫人呵呵地笑了起来:“那是自然,你和彰儿到时千万别怪祖母不通人情,在你们新婚的头一年就派给你们差事。”   独孤云容连忙说:“祖母说笑了,孙媳妇岂是哪种不识礼数的,自然是以夫君喜欢的事情为首位。”   宁夫人笑道:“母亲,姐姐,你们看我们秦家若是再娶进来一个像云儿这样的懂事的孙媳妇,别说母亲您老人家,就是姐姐,也能放下这院中的事务,做那闲散仙人去了。”   她的话引起了吴氏的一声轻叹:“母亲,妹妹,你们也知道,彰儿和桓儿虽然都叫我一声母亲,可我到底不是他们的生母,彰儿喜欢习武,性格豪爽,愿意与人说道说道。桓儿自小跟随将军行军打仗,可以说是在军营里长大,可秉性却比彰儿要沉静一些,甚少听到他有开怀大笑的时候,平时也就喜欢看看书,种种草,他心里喜欢什么样的女子,妾身可没有主意。”   秦老夫人竟然也陪着她轻叹了一口气:“阿弥陀佛,罪过罪过,在这佛堂之地,本不该说这等生死之事,可桓儿这般性情,多是与战场上那些枯骨有关,这才几岁的孩子,见到那样的场面能不被吓到?将军有意磨练他的意志,命他在帐中担任差事,可又担心他会对此心生厌烦抗拒,将来覆水难收,所以才给他自由来去的便利,他想到营帐里便去,想回园子里,就回来。我听建儿说,桓儿也喜欢到西园里头参加那些赛诗会,风雅事?这样也好,回头问问建儿,现在桓儿是否还像以前那般沉闷。”   接着是一阵轻微的茶具轻碰的声响,有人开口了,是宁氏:“姐姐不必烦恼,你这嫡母做的已是极好,就是小白也该孝敬姐姐的,再说若是不成还有母亲和将军呢。”   :“中秋节就要到了,将军到时会回来,关于桓儿的事,老身会与将军商量。还是小白最省心,喜欢做的就是他最擅长的,我听园里的下人说,来园里的人没有不敬重小白的,连那些胡子一大把的老儒,也不敢在他面前称先生。这孩子还真像他的祖父,可惜他祖父去得早,没能见到这孙儿的一番成就。”秦老夫人丝毫不掩饰对秦建之的溺爱之情。   宁夫人马上谦虚说道:“母亲太过夸奖小白了,要是让他听到您这样夸他,他的尾巴还不翘上了天?”   就在我以为吴氏会泛酸的时候,一阵微风吹过来,桂花香若有若无地飘了过来,又听到独孤云容说:“好一阵桂花香,祖母,我们不如一起去院子里走动走动?”巧妙地将话题转移开来。   又是一阵细微的声响,一行人从屋里走了出来,伊春德是最后一个出来的,见我还站在门外,又冲我开怀一笑。   那天,秦氏女眷们进行了小范围的游园活动,我也终于有机会和伊春德说上悄悄话,听说秦桓之将要回沁园长住一阵子,沈艳兰正忙着和双清苑的下人们一同整理房屋庭院。   中秋节那天,我们可能会见到秦将军,因为届时秦家所有的人会一同到月波斋吃晚饭,赏月,我们都算是主人身边比较“贴身”的下人,所以在中秋节那天到月波斋去的概率很高,也就是说我们四个可能会在月波斋见面了?   呵呵,不错,省得我们找地方了,我的如意小算盘打得叮当响。。   作者有话要说:     记得当年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 ☆、第十三章 踏鼓飞来孔雀王   八月初六,进城。   抄经有功的我得到奖励带薪年假一天,我在八月初四才跟明珠说了自己进城的打算,八月初五上午明珠就为我安排好搭顺风车的便利,让我跟随买办的马车进城,她一再叮嘱我务必跟牢买办的,约好回园的时辰,地点,万万不可大意,我点头不迭,暗中对她的协调能力表示佩服。   由于洛京的政治地位和文化地位的不断提高,所以城中愈发繁华拥挤,老城区已然无法满足发展的需要,新城区不断往外延伸,沁园到城中心的五六里路早已不像几年前那样空旷,荒芜,甚至有不少空地已经被圈了起来,大有大兴土木了的阵势,如果这时买入地皮,将来一定会赚钱的,无奈我空有温州炒房团的理念,却无人家的物质基础,唯有空叹息矣。。   一进城门,我立刻跳下马车,谢过驾车的老赵,即兴冲冲地赶往素质书斋。那里有我三年来精心经营的人际关系网络,为的就是有一天,我离开沁园能有一个落脚的去处。   书斋的老板孙静林很喜欢我的书法,他已经地替我辟开一块小小的市场:他将我包装成隐身的书法大匠,给我编造了一段离奇诡异可歌可泣的身世,说我本是世家子,长安大儒孔怀礼的门生,家族在几年前的长安浩劫中毁于一旦,我因其时在洛京礼佛而逃过一劫,但毕竟家破人亡,物是人非,幸得洛京承天寺高僧点化:云我此生唯有继续孔先生的事业,即汇编天下诸子百家经典方可赎去苟且偷生的罪过,为死去的家族亡灵积功德,渡其早日脱离苦海。   所以刚开始时,我整理的类似简易版的经典是免费赠送给买书的客人的,但是在书斋的账房旁边安置一个功德箱,用来接纳捐给某世家子的捐钱。免费书籍派送多了,我的名声也渐渐地响起来,喜欢我书法的人,会在孙静林那里下订单,我即在后台悄悄地干活,三年来,我已经为十多位客户提供了不同的经卷,虽然一枚铜板也没有进我口袋,可落霞公子的名声已经在洛京城的善男子善女人小圈中留下不错的口碑。也许不用太久,我就可象我的楷书偶像赵松雪一样,闭门坐等有人送钱来,而我只要耍耍大牌,按期交出成品即可。   孙静林给我的订单中居然有要《盘陀涅槃经》的,一卷无比冷僻的经文,我很好奇,不禁打听是怎样一位客人?孙静林说是来交的单是一位十多岁的书童,那书童只说若是成品能令其主人满意,定重金酬谢。   《盘陀涅槃经》讲的是生生死死的虚无,内容极其晦涩难懂,几乎没人能完整地一下子读完,包括我在内,真不知这个人要这个东西干什么?难道是有钱的公子哥钱多的没地儿花了?我摇摇头,小心翼翼地将订单收好藏在怀里,喝了一杯茶,这才告别了孙静林,离开书斋。   我的下一个目的地是微音阁,城中心的一座茶楼,离素质书斋约有一里远。走了没一会儿就到了,才迈进茶楼大门,便有人迎上来,引我上二楼的雅间,我在门口稍稍安抚心跳,这才抬手叩门,听到一声:“请进”,这才缓缓推门,走进去。   只见一个身穿绿色衣裳的人坐在临街的窗前,背对房门,听到我进来,他缓缓转过头来,朝我微微一笑:“你来了,你可好?”   人却没有站起来,也没叫我坐下什么的,我那点小惊喜登时了无踪影,原来不是约会啊!忙低头行礼,轻声一句:“见过吴公子。”   他伸出手来,往他旁边的椅子指指,柔声道:“坐下吧。”说完给我倒了一杯茶,我不卑不亢地道谢,两手稳稳地端了起来,慢慢呷了一口,小声问:“这是白茶?”   吴允节轻瞄了我一眼,说:“正是吉溪白茶,你倒懂得多,从来都没说错过。”我知道他这个人虽然这般说,但也不会继续盘查,于是我只是笑笑,没有往下搭腔。   就这样不吭声地喝茶,静静坐着,我倒也不觉得闷,也没觉得这房内的气氛尴尬,以前到他那里学画就是这样的,他可以很久都不说一句话,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或者是站在那里,仿佛在思考什么,而我也从不贸然打断他的遐思,刻意地去扮演所谓解语花的角色,可能这个原因,导致我们的关系始终无法再进一步。   又过良久,他淡淡说道:“这阵子事情多,没有紧盯着你学丹青,你是否生气了?听若雾说,你已经半个多月没进园子来了。”   我不敢抬头:“没有的事,这阵子,我也挺忙的,毕竟要过节了,大家都很忙。”   他看了看我,见我心平气和的,也许感到满意?所以柔声问我:“那你可曾学那手札上的画?”   要死了,当然没有!我这些日子一有空尽在琢磨被人暗访的事情了,哪还有闲情去跟不会说话的本子去学画什么兰草?手札讲解得再详细,也不如他老人家的只言片语啊!   我顿时感到心虚,说:“还没有。”跟老师还是说实话的好。   抬头看他,竟然没有生气?反倒像松了一口气似的:“那就算了,反正也不急在一时。今天不说这个了,你难得出来,我带你去个地方,那里的物事你见了保准喜欢。”   见他面露喜色,我忍不住问:“到底是什么地方?有什么神奇的事物?”   他不做声,有点“就不告诉你”的样子,只是站起来,让我跟在他后面,我们两人一前一后的走出了微音阁,我看得出来,微音阁的人对吴允节甚是恭敬。   吴允节带我去的地方是一处露天的戏台,他带我在一个“贵宾席”坐下来,还叫来茶点,然后示意我稍安勿躁,我觉得奇怪,难道我的不耐烦表现得很明显吗?   不过,万幸的是今天戏台上表演的不是依依呀呀一个字要唱半天辰光的戏曲,而是-------从南越国来的民间杂艺大荟萃!   首先表演的是魔术,是那种传统原始的魔术,第一个魔术是百宝袋,明明是一个空空如也的袋子,在魔术师装模作样地抓了几把空气进去以后,扎紧了袋口,放进了一个空箱子里,过了一会拿出来,那口袋里的东西就像泉水一样取之不尽了,取出来的东西品种很丰富,有鲜花,有鸽子,还有各种各样的手帕。   第二个魔术师帽子里飞出白鸽,一如我们现代人所看到的那样。在看第一个魔术时,我见周围的人都十分惊讶,眼睛都睁得大大的,伸长了脖子,样子相当滑稽可笑,于是我也忍不住偷偷地笑,旁边的吴允节微笑着看了我一眼,眼神殷殷,眸中水波潋滟。   魔术结束以后,接着是极具代表性的孔雀舞。戏台上,一个头戴钢盔,腰间围着鲜艳孔雀羽毛的男子健步从台后走了出来,伴随着一阵热烈的鼓声有节奏地响起,那男子踩着鼓点,模拟着孔雀的动作,将孔雀在树林中高傲漫步,在溪水前揽像自怜,在清晨的阳光下整理羽毛,甚至在引颈高歌吸引雌鸟等情形惟妙惟肖地表现了出来,那男演员的身材高挑,体格健美,举手投足间有一种阳刚的魅力,特别是配合热烈的鼓点,整个舞蹈极具视觉冲击力,感染力,我一动不动地看着舞台上的孔雀王,情不自禁地转头看了一眼身边的吴允节,只见他坐姿端正,身姿修长,可不正像一棵雪中的青松?。   我的脸微微一热,练忙扭头看台上的那只模拟孔雀,此时的“孔雀”在做完一系列的模拟动作以后,开始唤来同伴,一起在森林中起舞,这就是南越国的集体孔雀舞了,据说这舞蹈是那里的人们为庆祝丰收围着火堆在月光下跳的,看点不是演员的模拟性动作,而是那种欢乐的气势。试想一群年轻力壮的男子跳着原生态的孔雀舞,场面确实令人血脉喷张。   后来的节目还有不少,有杂技,有歌舞,不过都没有比孔雀舞更令我着迷。见我兴趣不再,吴允节也没有表现出失望,在演出结束后,再次将我带回到微音阁。   见那些人对他还是一副恭恭敬敬的样子,我很怀疑这茶楼是他的产业。   才刚跨进雅间,便有人重新泡好茶端过来,这回我可不想逞能了,人家可能是开茶楼的,我何必在鲁班面前抡大斧呢?   见我喝了茶却久久没有说话,完全没有看完热闹之后该有的兴奋,估计他也挺纳闷:“你以前看过此类表演?”   我说:“并没有,头一次。”我没有撒谎,在这个时空,的确是头一回。   他似笑非笑:“你样子并不像。”   被人怀疑这个那个,是我最忌讳的,我是穿越人士么?可不能表现得和别人不一样。所以我很不高兴地反驳他:“那是因为我看到的不止是幻术和歌舞,而是想到,这些人讨生活的不容易,他们千里迢迢的来洛京卖艺,卖尽气,看人脸色,不知道他们在台上笑的时候,心里是否在哭。”   关大人物心老百姓永远都不会错,可惜我是小人物啊!太突兀了,很多年后我都在后悔自己的轻率失言。   他果然没有接着盘问什么,而是稍稍停滞半响,似是有些失望:“我原以为你会喜欢这般热闹,看来是我错了。不过,刚才你说的话,不该由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子说出来。”   那么,在这个时代,年纪轻轻的女子该说神马呢?我一时无语了,突然觉得他的语气虽然淡淡的,可似乎他内心深处有种说不出的优越感,喜欢高高在上,嘲笑我的无端感慨。   自尊心向来强到不行的我一脸不悦:“让吴公子见笑了,我只是从他们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罢了。”   说完我挑衅般看着他的脸,想看看他会不会有特殊的反应。   结果,我什么也没有等到,他的脸上没有任何特别的表情,既然我说什么都不能令他异常,说明他对我毫不在意了?原来是我错了,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瓜葛,他和我的距离何止是一张桌子,简直是相隔着千山万水,这样也好,我再也不用猜测他每一行为背后的用意,就当他只是我的美术老师好了。   就像和什么东西较劲一般,我故意十分客气地说:“吴公子,谢谢你带我看今天的演出。其实表演挺精彩的,我很喜欢,只是时辰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说完还表现得很着急的样子,站起来规规矩矩地行礼,准备转身告辞。   他慢吞吞的站起来,脸上古井无波,好像很随意似的问:“要我送你过去么?”   我皮笑肉不笑:“不用了,马车就在不远,我一个人走过去没问题。”这小子明显没诚心啊,如果真要送,干嘛要问呢?   他说了声:“好!”就再没话,我冲他微微一笑,飞一般冲出雅间。   走出微音阁,我抬头看看天空,嗯天色尚早,不如在城里再逛一逛。   我在大街小巷晃了一圈,给伊春德她们三个买了一些女孩子喜欢的小玩意,又给百花洲里的女孩买了一些好吃的,身上的钱都花光了,这才大包小包的,心满意足地,笃定地往约好的地方走去。   我一边走一边嘲笑自己:咦!这算不算是购物减压?我干嘛要对人家小年轻心存非分之想啊?砸可是千年老妖的年龄了呢。还真把自己当小萝莉了?呵呵,还是回百花洲继续当好差吧,也许那里才有我想要的东西:获取自由的资源和道路。   作者有话要说:  不作死就不会死。 ☆、第十四章 月波斋巧斗百草   从城里回来后一连好多天,我都没去找吴允节学丹青,毕竟我也吃不准他在不在西园。   至于那本兰花手札,我再没看它一眼,我已经拿定主意,人生规划要明确:先伺候好宁夫人,争取多赚外快,早日恢复自由身离开这里,修身养性的兴趣爱好可以暂且放一放。   画画当然也有,不过不是画梅兰竹菊,而是改版佛经上的故事画---将经书中那些袒胸露背的西域人改成了只露出右肩,着轻薄贴身袈裟的中原人士,动作还是那些的动作,故事也还是那些故事,当然浮云还是那些浮云。   宁夫人暂时没有吩咐新的差事给我,经书毕竟不是日常生活必需品,用不着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惦记着,再说我也没偷懒-----不是开始画佛像了吗?这算是在工作啊,再说,我还得挤点时间来做兼职呢。   八月十五中秋节,下人的福礼品发下来了,是几个煮熟的芋头和一些时令水果,而我们百花洲的福利品则是一盘桂花糕还有一袋茶叶,都是有代表性的赏月食品,和往年的并没有什么不同。   对于我而言,今年唯一不同的是这些食品暂时用不上,正如伊春德预测的那样,我被宁夫人选去当她的跟班丫环,一起前往秦老夫人的月波斋共度中秋佳节。   怡清和明珠都是宁夫人的贴身婢女,而我并不是,所以在饭点,用不着在饭桌前伺候着,只在门外随时待命就行,我也乐得自在,一边好奇地观赏周围的环境,一边等待沈艳兰她们三个出来,她们三个也还不是一等的贴身婢女,按理说应该能走出来和我说几句话。   月波斋的摆设简洁古朴,窗帘帐帷的颜色式样端庄大气,既不奢华繁杂,也不老气横秋,和秦老夫人平时的服饰风格相同。   庭院前的几棵桂花品种各异,我飞快地目测一番,发现其中一棵是罕见的朱红丹桂,花为朱红色,香气馥郁浓烈,无论是西园还是百花洲,都没有如此佳品,从它的树干树皮来看,树龄已经不小了,即使是放在栽培技术发达的现代,也是极其珍贵的。   可能我过于专注了一点,所以沈艳兰走近身边,我也浑然没有发觉,直到耳边听到她一贯的腔调:“大师又入定了吗?”   我才转过头来,发现她脸上似笑非笑,头皮不由发麻,忙陪笑道:“艳兰,你来了?”   沈艳兰问:“在看什么呢,这么入迷。”   我指指那棵丹桂:“你看,这种大红色的桂花真稀奇啊!还是头一次见到呢。”   沈艳兰摇摇头,微讽道:“大师还是那个样子,一见到花花草草就大惊小怪的,一点也不六根清净。”   我嗔怪地说:“人家本来就不是大师嘛!还不是姐姐给胡乱封的。”还忸忸怩怩地拉了一下她的衣袖。   这时候闾烟飞和伊春德也来到了我们跟前,我将注意力转回到了她们三个人身上,差点抽了一口冷气,咦,才几天不见她们都出落成大姑娘了?即使是年龄最小的伊春德也脱去了孩童的稚气,隐隐露出豆蔻少女的风采。   见我不住地打量她们,她们三个很一致地将枪口对准了我:“你这么直勾勾地看着我们,怪吓人的。”   我呵呵笑起来:“才几天不见,你们就变成大姑娘啦,差点都认不出来了。”   沈艳兰淡淡地瞥了我一眼:“就会说别人,你自己也成大姑娘啦。”   哎,这个我真没想过!回头一定好好端详端详自己的模样,我心里乐开了花-------这可是名副其实的第二春啊!花多少钱都买不来的。   伊春德说:“别光知道傻笑,你给我们买的东西呢?”   我才想起来,连忙从腰间的小包里将几天前给她们买的东西一一分发出去,伊春德是一副珍珠耳环,给闾烟飞的是一支白玉簪,给沈艳兰的是一个玉镯,这几件东西着实花了我不少钱,不过看到她们今天这么光彩照人,我觉得银子可没白花。   就在我们东拉西扯自我陶醉和进行小团体的选美大赛时,月亮不知何时已经高挂在天空,真真如冰如水,又冰冷又温柔,一如照亮后人的古月。   月波斋的赏月活动拉开了序幕,不远处的灵慧轩是秦家众人就坐的地方,从坐席的摆设来看,这一家子并没有分男女两个专区,而是同坐在一个开放的区间里,坐上首的不用说,肯定是男主人镇东将军秦公祺了,虽然月华如水,可从我这个距离,还是无法看清他的长相,只能从他的坐姿中判断,他是一个身材修长的人,体型适中,不是那种魁梧型的,举杯的仪态十分优雅轻盈。   秦公祺左边的一排坐席上都是男丁,面对着我这个方向,离秦公祺最近的那一个应该是秦彰之,他的脸正好对着边上的一支宫灯,只见他剑眉星目,神采奕奕,五官比他的夫人独孤云容要俊俏一些。   那一排最后一个是秦建之,我见过的,他今天穿了一身月白色的锦袍,嵯峨高冠,顾盼生辉,姿颜如玉,就算是天上明月也难夺其一分辉光,真不愧光华公子的美名。   那么中间的那个,就是几天前秦家女眷们谈论的,被战争的残忍shocked到,患有轻度或中度自闭症的二公子,秦桓之了,他身穿宝蓝色长袍,头戴白玉缀缨发冠,手握一个白玉的酒杯,神情落寞,明显情绪不高,相貌比右边的秦彰之多了几分清秀,比左边的秦建之少了几分俊俏,至于气质,明显的比秦彰之和秦建之多了几分儒雅之气,当然还有奇怪的忧郁气息。   忧郁的军旅文人!火光电石般,我头脑中突然冒出这样的名词,我非常得意于自己的语言描绘能力。   我还没得意完毕,那边的秦公祺已经站起来,双手举杯,直指明月,口中吟出一首四言咏月诗,抑扬顿挫,他的诗很长,一共有三十二句一百二十八个字,其中有四句直接引用了《诗经.郑风》中的句子,虽是一首咏月诗,诗歌的气势却十分豪迈,有种气吞宇宙的气象,令人热血沸腾。   秦公祺做完了诗,还命仆从呈上一个锦盒,他亲手打开锦盒,大声说道:“此盒中之物,乃上古宝物,名为结绿,天下四大美玉之一,为父几年前征讨逆贼时,无意中取得,今天把它作为奖品,你们三个,谁的诗赋做得最好又最快,这块美玉就归谁。”   说完站回坐席,目光扫过坐得笔挺挺的儿子们。   我身边的人们小声地议论起来:这不是明摆着的吗,秦建之是洛京城中名声最响的文人,他的文采早已被世人奉为天下第一,秦彰之不喜欢写诗作赋,秦桓之,根本没有人听说他写过什么诗赋,镇东将军这样做,明摆着要把美玉送给秦建之吧?   议论声慢慢平息,秦建之果然是第一个站出来咏诗的人,他高声吟了一首五言的乐府诗,风格一如他的《沁水西园赋》,辞藻华丽,意境瑰丽,文采斐然。   秦建之做好诗后,另外的两个久久都没有站出来,场上的气氛变得有点冷清,秦老夫人笑道:“将军不必焦急,小白自幼擅长诗赋,这次第一个做好也不奇怪,至于彰儿与桓儿,将军还是多给他们些时辰,让他们兄弟俩好好琢磨去吧。今天是中秋,是团圆的日子,不要这么拘谨,我看不如设几个游戏,让下人们也陪着乐一乐。”   秦公祺笑着说:“母亲说的是,是儿子急躁了。今天是该好好乐一乐,下面便请母亲出一个主意,设一个游戏,等这个游戏结束,这两个孽障须得把诗词做好了。”   秦老夫人招了招手,周妈妈走到她的身边,小声地在她耳边说了些什么,秦老夫人转身对秦公祺说:“将军还记得三年前落英城地震?那时恰逢园中缺人,所以我特意命周妈妈从落英城中找了几个伶俐的女孩到园中,她们到了园子后,我也命管事的对她们要多加照顾,说来也巧,她们四个都有特别的才华,在各个院子里头都是拔尖的,今天她们碰巧到在这里,不如让她们来给将军展示展示她们的本事?”   秦公祺毫不犹豫地说:“但听母亲的安排。”   我们四个就这样被带到了灵慧轩,齐刷刷地跪倒行礼,秦公祺一一问过我们几个在哪个院子,做的什么差事,听完后,又问我们有何本领可以施展。   年龄最大的沈艳兰当然是第一个出场,她表演了一个投壶游戏,命中率奇高无比,百发百中,令人叹为观止,秦公祺奖赏了她一个凤钗,做工精良,造型繁杂,金光闪闪,沈艳兰喜形于色地收下了。   我感到奇怪:一家之主的男主人给儿子房里的丫鬟一支钗,是不是太暧昧了?合适吗?   第二个出场的是闾烟飞,她吟了一首四言绝句,虽是以沁园的美景为题材,但明显是赞叹光华公子的品行和才华,秦公祺听完后,颔首微笑,奖赏她一个兔子形状的白玉纸镇,闾烟飞柔声道谢。   我还来不及说自己要做什么,身边的伊春德已经站了出来,她表演了一段剑舞,剑是独孤云容命凌云递给她的,想不到平日文弱弱的小春同学耍起剑来这般潇洒英武,我边看边感叹自己真是看走了眼,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伊春德的剑舞这样娴熟美妙,说明两个情况,一是她有练武的天分,二是露香院的两位主人都肯教她。   剑舞结束,众人拍手鼓掌,所以伊春德得到的奖品是十分贵重的-------十两黄金,这秦公祺还真是幽默大师!伊春德不像我早有离去之心,她要这黄金何用?贿赂荆州来的女孩子们?   最后一个就是我,我傻了眼,她们文的武的都表演完了,我还表演个毛啊?我只会抄经而已,总不能念阿弥陀佛吧?像其他穿越人士一样唱现代歌,呸!准得被看官砸死,做一个盗版商,大念: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切,肯定被看官的口水给淹死。   那还能干吗呢?我犹豫了,在秦公祺略带威严的注视下,在秦老夫人一帮女人们奇怪的闲视下,我有了主意,大着胆子说:“将军,奴婢自小在乡野中长大,虽然跟着师父练了几天字,又幸得老夫人,凝夫人提携,得到抄写经文这样差事,可骨子里还是一个乡下的丫鬟,会的也只是乡间的游戏。沁园中奇花异草甚多,令人目不暇接,所以今日奴婢斗胆,想玩一个斗草的游戏,不知那哪一位愿意与奴婢斗草?”   秦公祺哈哈大笑起来,“你这丫头,分明想以奇思取胜,却反其道而行之,这种办法,虽然不算高明,可我喜欢。好吧,你既然开口,那我便遂了你的心愿。夫人,你看,这园中谁有此能?”后面他是对吴氏说的。   吴氏偷偷看了一眼秦桓之,后者一副“我懒得鸟你”的表情,两人细微的表情没有躲得开秦公祺的眼睛,他掉过脸来对秦桓之说:‘桓儿,你可愿意与这女子出斗草?\"   秦桓之站了起来,拱拱手:“孩儿愿听父亲吩咐。”然后转身坐下,冷漠地看了我一眼,吩咐下人采来两把园中的紫草,他手上拿了一把,放在了座上,另一把给我。   这时轩内静得针落可闻,我有点后悔了,刚才唱一首紫竹调不就完了吗。哎,后悔死了。   秦桓之没有给我后悔的时间,他拿起一根草,看都不看我:“我有黄龙的龙须草。”   我满举起一根草来说:“我有丹凤的凤眼莲。”秦桓之轻轻抬头看了我一眼,面露惊讶,问道:“此物可是园中所有?”   我想起这水葫芦乃是原产美洲大陆,暗暗叫苦,只好开口忽悠:“非也,此乃奴婢家乡植物,俗称水葫芦,是饲养家畜的材料。”就不信你这公子哥会知道喂猪养鱼的材料。   他点了点头,示意我先出,我拿起一根草,说道:“我有南海的观音竹。”   秦桓之懒洋洋地拿起一根草,说:“我有西天的罗汉松。”说完将草放在一边,又拿起一根草来,瞥了我一眼:“我有望帝的杜鹃花。”   我抽出一根草来,回道:“我有如来的孔雀草。”   接着是我说:“我有清扬的美人蕉。”   他飞快地瞄了我一眼:“我有坦荡的君子兰。”   然后他又轻举一根草:“我有河岸的忘忧草。”   我:“我有石畔的含羞草。”   我:“我有头上一支玉簪花。”   秦桓之:“我有腰间一束锦带草。”   秦桓之:“我有东海的龙胆草。”   我:“我有北地的马蹄莲。”   秦桓之的手放了下来,凝视着我:“北地,何解?”   我低头思索半晌:“秦穆公的祖先曾在北方盐碱之地养马,因养骏马有功,被赏封地,所以这良马有来源于北方一说。”这样说得过去吧?   他睫毛动了动,示意我继续。   我松了一口气:“我有沧海一粒珍珠梅。”   秦桓之:“我有大洋一树珊瑚花。”   秦桓之:“我有温润一片玉玲珑。”   我想了想:“我有芬芳一支草菖蒲。”   我:“我有紫色薰衣草。”   秦桓之问:“园中可有此草?”   我吓了一跳,奶奶的我又穿越了,忙说:“此乃西域植物,经书上有记载。”   他眼中精光一闪又迅速暗淡 ,说::“我有粉色绣线菊。”其实这个,不算很工整,不过我很愿意放他一马。   他又说:“我有灵兽麒麟叶。”   我不加思索:“我有神鸟凤凰花。”   我:“我有黄白金银花。”出完这个,从没有人能赢我,我自己也对不出来,此乃绝对,就不信你是打不死的小强。   他果然沉默了,低头想了好一会,又抬头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嘴唇微张,没有说话,最后,站了起来,朝秦公祺行礼说:“父亲,孩儿甘拜下风。”   秦公祺爽朗地大笑起来:“母亲,你园中真是人才济济,中则,你这抄经丫头很有趣,脑子也好使。来人,打赏。”中则是宁氏的闺名,这秦公祺这一声叫得很自然,宁夫人微微一笑,似是温柔无限。   趁他们夫唱妇随的时机,我悄悄看了看秦公祺,得出一个结论,三个儿子中,秦桓之和他长得极像,两人最相像的是眼睛,都像深邃的海洋一般,深不见底。不过他比秦桓之多了几分豪迈和威威武。   偷偷比较完后我低下头,无意中发现秦桓之的眼神如同两道寒光般射了过来,像利箭一样锋芒毕露,令人心头不快,我一愣,转念一想,忍不住暗骂:没出息!小鸡肚肠!不过是输了一个游戏而已,至于吗?反正是你老爹掏钱送奖品。   才想到奖品,奖品就来了,是一方端砚,为什么不是十两黄金?   接过砚台时我委屈极了:明明我的游戏难度最大,又赢了他家的二公子,他却只给了最难变现的奖品,明显不看重我的“才华”啊!   若干年后我才知道:四个游戏中,就属我的节目最没有“出息”,把人家堂堂七尺男儿拉下水玩游戏,斗草,估计就跟现代的“丢手绢”“老鹰抓小鸡”差不多吧?   从城里回来后一连好多天,我都没去找吴允节学丹青,毕竟我也吃不准他在不在西园。   至于那本兰花手札,我再没看它一眼,我已经拿定主意,人生规划要明确:先伺候好宁夫人,争取多赚外快,早日恢复自由身离开这里,修身养性的兴趣爱好可以暂且放一放。   画画当然也有,不过不是画梅兰竹菊,而是改版佛经上的故事画---将经书中那些袒胸露背的西域人改成了只露出右肩,着轻薄贴身袈裟的中原人士,动作还是那些的动作,故事也还是那些故事,当然浮云还是那些浮云。   宁夫人暂时没有吩咐新的差事给我,经书毕竟不是日常生活必需品,用不着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惦记着,再说我也没偷懒-----不是开始画佛像了吗?这算是在工作啊,再说,我还得挤点时间来做兼职呢。   八月十五中秋节,下人的福礼品发下来了,是几个煮熟的芋头和一些时令水果,而我们百花洲的福利品则是一盘桂花糕还有一袋茶叶,都是有代表性的赏月食品,和往年的并没有什么不同。   对于我而言,今年唯一不同的是这些食品暂时用不上,正如伊春德预测的那样,我被宁夫人选去当她的跟班丫环,一起前往秦老夫人的月波斋共度中秋佳节。   怡清和明珠都是宁夫人的贴身婢女,而我并不是,所以在饭点,用不着在饭桌前伺候着,只在门外随时待命就行,我也乐得自在,一边好奇地观赏周围的环境,一边等待沈艳兰她们三个出来,她们三个也还不是一等的贴身婢女,按理说应该能走出来和我说几句话。   月波斋的摆设简洁古朴,窗帘帐帷的颜色式样端庄大气,既不奢华繁杂,也不老气横秋,和秦老夫人平时的服饰风格相同。   庭院前的几棵桂花品种各异,我飞快地目测一番,发现其中一棵是罕见的朱红丹桂,花为朱红色,香气馥郁浓烈,无论是西园还是百花洲,都没有如此佳品,从它的树干树皮来看,树龄已经不小了,即使是放在栽培技术发达的现代,也是极其珍贵的。   可能我过于专注了一点,所以沈艳兰走近身边,我也浑然没有发觉,直到耳边听到她一贯的腔调:“大师又入定了吗?”   我才转过头来,发现她脸上似笑非笑,头皮不由发麻,忙陪笑道:“艳兰,你来了?”   沈艳兰问:“在看什么呢,这么入迷。”   我指指那棵丹桂:“你看,这种大红色的桂花真稀奇啊!还是头一次见到呢。”   沈艳兰摇摇头,微讽道:“大师还是那个样子,一见到花花草草就大惊小怪的,一点也不六根清净。”   我嗔怪地说:“人家本来就不是大师嘛!还不是姐姐给胡乱封的。”还忸忸怩怩地拉了一下她的衣袖。   这时候闾烟飞和伊春德也来到了我们跟前,我将注意力转回到了她们三个人身上,差点抽了一口冷气,咦,才几天不见她们都出落成大姑娘了?即使是年龄最小的伊春德也脱去了孩童的稚气,隐隐露出豆蔻少女的风采。   见我不住地打量她们,她们三个很一致地将枪口对准了我:“你这么直勾勾地看着我们,怪吓人的。”   我呵呵笑起来:“才几天不见,你们就变成大姑娘啦,差点都认不出来了。”   沈艳兰淡淡地瞥了我一眼:“就会说别人,你自己也成大姑娘啦。”   哎,这个我真没想过!回头一定好好端详端详自己的模样,我心里乐开了花-------这可是名副其实的第二春啊!花多少钱都买不来的。   伊春德说:“别光知道傻笑,你给我们买的东西呢?”   我才想起来,连忙从腰间的小包里将几天前给她们买的东西一一分发出去,伊春德是一副珍珠耳环,给闾烟飞的是一支白玉簪,给沈艳兰的是一个玉镯,这几件东西着实花了我不少钱,不过看到她们今天这么光彩照人,我觉得银子可没白花。   就在我们东拉西扯自我陶醉和进行小团体的选美大赛时,月亮不知何时已经高挂在天空,真真如冰如水,又冰冷又温柔,一如照亮后人的古月。   月波斋的赏月活动拉开了序幕,不远处的灵慧轩是秦家众人就坐的地方,从坐席的摆设来看,这一家子并没有分男女两个专区,而是同坐在一个开放的区间里,坐上首的不用说,肯定是男主人镇东将军秦公祺了,虽然月华如水,可从我这个距离,还是无法看清他的长相,只能从他的坐姿中判断,他是一个身材修长的人,体型适中,不是那种魁梧型的,举杯的仪态十分优雅轻盈。   秦公祺左边的一排坐席上都是男丁,面对着我这个方向,离秦公祺最近的那一个应该是秦彰之,他的脸正好对着边上的一支宫灯,只见他剑眉星目,神采奕奕,五官比他的夫人独孤云容要俊俏一些。   那一排最后一个是秦建之,我见过的,他今天穿了一身月白色的锦袍,嵯峨高冠,顾盼生辉,姿颜如玉,就算是天上明月也难夺其一分辉光,真不愧光华公子的美名。   那么中间的那个,就是几天前秦家女眷们谈论的,被战争的残忍shocked到,患有轻度或中度自闭症的二公子,秦桓之了,他身穿宝蓝色长袍,头戴白玉缀缨发冠,手握一个白玉的酒杯,神情落寞,明显情绪不高,相貌比右边的秦彰之多了几分清秀,比左边的秦建之少了几分俊俏,至于气质,明显的比秦彰之和秦建之多了几分儒雅之气,当然还有奇怪的忧郁气息。   忧郁的军旅文人!火光电石般,我头脑中突然冒出这样的名词,我非常得意于自己的语言描绘能力。   我还没得意完毕,那边的秦公祺已经站起来,双手举杯,直指明月,口中吟出一首四言咏月诗,抑扬顿挫,他的诗很长,一共有三十二句一百二十八个字,其中有四句直接引用了《诗经.郑风》中的句子,虽是一首咏月诗,诗歌的气势却十分豪迈,有种气吞宇宙的气象,令人热血沸腾。   秦公祺做完了诗,还命仆从呈上一个锦盒,他亲手打开锦盒,大声说道:“此盒中之物,乃上古宝物,名为结绿,天下四大美玉之一,为父几年前征讨逆贼时,无意中取得,今天把它作为奖品,你们三个,谁的诗赋做得最好又最快,这块美玉就归谁。”   说完站回坐席,目光扫过坐得笔挺挺的儿子们。   我身边的人们小声地议论起来:这不是明摆着的吗,秦建之是洛京城中名声最响的文人,他的文采早已被世人奉为天下第一,秦彰之不喜欢写诗作赋,秦桓之,根本没有人听说他写过什么诗赋,镇东将军这样做,明摆着要把美玉送给秦建之吧?   议论声慢慢平息,秦建之果然是第一个站出来咏诗的人,他高声吟了一首五言的乐府诗,风格一如他的《沁水西园赋》,辞藻华丽,意境瑰丽,文采斐然。   秦建之做好诗后,另外的两个久久都没有站出来,场上的气氛变得有点冷清,秦老夫人笑道:“将军不必焦急,小白自幼擅长诗赋,这次第一个做好也不奇怪,至于彰儿与桓儿,将军还是多给他们些时辰,让他们兄弟俩好好琢磨去吧。今天是中秋,是团圆的日子,不要这么拘谨,我看不如设几个游戏,让下人们也陪着乐一乐。”   秦公祺笑着说:“母亲说的是,是儿子急躁了。今天是该好好乐一乐,下面便请母亲出一个主意,设一个游戏,等这个游戏结束,这两个孽障须得把诗词做好了。”   秦老夫人招了招手,周妈妈走到她的身边,小声地在她耳边说了些什么,秦老夫人转身对秦公祺说:“将军还记得三年前落英城地震?那时恰逢园中缺人,所以我特意命周妈妈从落英城中找了几个伶俐的女孩到园中,她们到了园子后,我也命管事的对她们要多加照顾,说来也巧,她们四个都有特别的才华,在各个院子里头都是拔尖的,今天她们碰巧到在这里,不如让她们来给将军展示展示她们的本事?”   秦公祺毫不犹豫地说:“但听母亲的安排。”   我们四个就这样被带到了灵慧轩,齐刷刷地跪倒行礼,秦公祺一一问过我们几个在哪个院子,做的什么差事,听完后,又问我们有何本领可以施展。   年龄最大的沈艳兰当然是第一个出场,她表演了一个投壶游戏,命中率奇高无比,百发百中,令人叹为观止,秦公祺奖赏了她一个凤钗,做工精良,造型繁杂,金光闪闪,沈艳兰喜形于色地收下了。   我感到奇怪:一家之主的男主人给儿子房里的丫鬟一支钗,是不是太暧昧了?合适吗?   第二个出场的是闾烟飞,她吟了一首四言绝句,虽是以沁园的美景为题材,但明显是赞叹光华公子的品行和才华,秦公祺听完后,颔首微笑,奖赏她一个兔子形状的白玉纸镇,闾烟飞柔声道谢。   我还来不及说自己要做什么,身边的伊春德已经站了出来,她表演了一段剑舞,剑是独孤云容命凌云递给她的,想不到平日文弱弱的小春同学耍起剑来这般潇洒英武,我边看边感叹自己真是看走了眼,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伊春德的剑舞这样娴熟美妙,说明两个情况,一是她有练武的天分,二是露香院的两位主人都肯教她。   剑舞结束,众人拍手鼓掌,所以伊春德得到的奖品是十分贵重的-------十两黄金,这秦公祺还真是幽默大师!伊春德不像我早有离去之心,她要这黄金何用?贿赂荆州来的女孩子们?   最后一个就是我,我傻了眼,她们文的武的都表演完了,我还表演个毛啊?我只会抄经而已,总不能念阿弥陀佛吧?像其他穿越人士一样唱现代歌,呸!准得被看官砸死,做一个盗版商,大念: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切,肯定被看官的口水给淹死。   那还能干吗呢?我犹豫了,在秦公祺略带威严的注视下,在秦老夫人一帮女人们奇怪的闲视下,我有了主意,大着胆子说:“将军,奴婢自小在乡野中长大,虽然跟着师父练了几天字,又幸得老夫人,凝夫人提携,得到抄写经文这样差事,可骨子里还是一个乡下的丫鬟,会的也只是乡间的游戏。沁园中奇花异草甚多,令人目不暇接,所以今日奴婢斗胆,想玩一个斗草的游戏,不知那哪一位愿意与奴婢斗草?”   秦公祺哈哈大笑起来,“你这丫头,分明想以奇思取胜,却反其道而行之,这种办法,虽然不算高明,可我喜欢。好吧,你既然开口,那我便遂了你的心愿。夫人,你看,这园中谁有此能?”后面他是对吴氏说的。   吴氏偷偷看了一眼秦桓之,后者一副“我懒得鸟你”的表情,两人细微的表情没有躲得开秦公祺的眼睛,他掉过脸来对秦桓之说:‘桓儿,你可愿意与这女子出斗草?\"   秦桓之站了起来,拱拱手:“孩儿愿听父亲吩咐。”然后转身坐下,冷漠地看了我一眼,吩咐下人采来两把园中的紫草,他手上拿了一把,放在了座上,另一把给我。   这时轩内静得针落可闻,我有点后悔了,刚才唱一首紫竹调不就完了吗。哎,后悔死了。   秦桓之没有给我后悔的时间,他拿起一根草,看都不看我:“我有黄龙的龙须草。”   我满举起一根草来说:“我有丹凤的凤眼莲。”秦桓之轻轻抬头看了我一眼,面露惊讶,问道:“此物可是园中所有?”   我想起这水葫芦乃是原产美洲大陆,暗暗叫苦,只好开口忽悠:“非也,此乃奴婢家乡植物,俗称水葫芦,是饲养家畜的材料。”就不信你这公子哥会知道喂猪养鱼的材料。   他点了点头,示意我先出,我拿起一根草,说道:“我有南海的观音竹。”   秦桓之懒洋洋地拿起一根草,说:“我有西天的罗汉松。”说完将草放在一边,又拿起一根草来,瞥了我一眼:“我有望帝的杜鹃花。”   我抽出一根草来,回道:“我有如来的孔雀草。”   接着是我说:“我有清扬的美人蕉。”   他飞快地瞄了我一眼:“我有坦荡的君子兰。”   然后他又轻举一根草:“我有河岸的忘忧草。”   我:“我有石畔的含羞草。”   我:“我有头上一支玉簪花。”   秦桓之:“我有腰间一束锦带草。”   秦桓之:“我有东海的龙胆草。”   我:“我有北地的马蹄莲。”   秦桓之的手放了下来,凝视着我:“北地,何解?”   我低头思索半晌:“秦穆公的祖先曾在北方盐碱之地养马,因养骏马有功,被赏封地,所以这良马有来源于北方一说。”这样说得过去吧?   他睫毛动了动,示意我继续。   我松了一口气:“我有沧海一粒珍珠梅。”   秦桓之:“我有大洋一树珊瑚花。”   秦桓之:“我有温润一片玉玲珑。”   我想了想:“我有芬芳一支草菖蒲。”   我:“我有紫色薰衣草。”   秦桓之问:“园中可有此草?”   我吓了一跳,奶奶的我又穿越了,忙说:“此乃西域植物,经书上有记载。”   他眼中精光一闪又迅速暗淡 ,说::“我有粉色绣线菊。”其实这个,不算很工整,不过我很愿意放他一马。   他又说:“我有灵兽麒麟叶。”   我不加思索:“我有神鸟凤凰花。”   我:“我有黄白金银花。”出完这个,从没有人能赢我,我自己也对不出来,此乃绝对,就不信你是打不死的小强。   他果然沉默了,低头想了好一会,又抬头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嘴唇微张,没有说话,最后,站了起来,朝秦公祺行礼说:“父亲,孩儿甘拜下风。”   秦公祺爽朗地大笑起来:“母亲,你园中真是人才济济,中则,你这抄经丫头很有趣,脑子也好使。来人,打赏。”中则是宁氏的闺名,这秦公祺这一声叫得很自然,宁夫人微微一笑,似是温柔无限。   趁他们夫唱妇随的时机,我悄悄看了看秦公祺,得出一个结论,三个儿子中,秦桓之和他长得极像,两人最相像的是眼睛,都像深邃的海洋一般,深不见底。不过他比秦桓之多了几分豪迈和威威武。   偷偷比较完后我低下头,无意中发现秦桓之的眼神如同两道寒光般射了过来,像利箭一样锋芒毕露,令人心头不快,我一愣,转念一想,忍不住暗骂:没出息!小鸡肚肠!不过是输了一个游戏而已,至于吗?反正是你老爹掏钱送奖品。   才想到奖品,奖品就来了,是一方端砚,为什么不是十两黄金?   接过砚台时我委屈极了:明明我的游戏难度最大,又赢了他家的二公子,他却只给了最难变现的奖品,明显不看重我的“才华”啊!   若干年后我才知道:四个游戏中,就属我的节目最没有“出息”,把人家堂堂七尺男儿拉下水玩游戏,斗草,估计就跟现代的“丢手绢”“老鹰抓小鸡”差不多吧?   作者有话要说:  斗草是一种古老的游戏,为古代闺阁女子和乡野孩童喜欢的益智游戏。   本章中除了度娘可以搜索到的内容之外,其余均为作者原创,是花了许多个日日夜夜苦思冥想出来的。   文中两人所说的花花草草,从名字,特性还有花语上来看,是十分符合他们的身份,性格和命运的。   (作者剧透了)   如果读者有兴趣,可以对一下那个“金银花”作者目前想不出来。   金银花花语:摇摆不定的爱情。 ☆、第十五章 惊艳客从双清来   中秋节后,一连好几个夜晚,我在床上辗转反侧,伊春德得到的十两亮灿灿的黄金就在眼前晃个不停,让我怎么都睡不着,灵魂深处的口水流了一遍又一遍,为什么不赏给我呢?伊春德会不会分我们一点啊?哪怕是一两半两也好,可以出去买十个平方地皮呢。   对黄金拥有者的羡慕嫉妒恨让我辗转反侧,每天清晨起床,我都狠狠地盯着那方端砚片刻,到底意难平,意难平,又不能拿出去变现(砚台底部有秦家的标志:一只死猴子),更不能拿去贿赂别人-----谁敢要?有什么用,我还能活到它身价倍长的时候吗?   八月二十,我无精打采地洗漱完毕,懒洋洋地到练武场去晨练,发现公孙大娘还没来,其他人也没来,真是奇怪,难道今天停课?怎么没有人告诉我!   我有气无力地扎扎马步,抡起胳膊练练三十六式,然后抬起脸来看看天,哎,天真高,天真蓝,可我的心情真灰暗,真不知这种郁闷的心情还要折磨为我多久。   吃中饭前,怡清来找我,说宁夫人有请,我也正好有问题要问她,便迅速放下手中活计,跟在她的后面,问她今天晨练为什么停课?   怡清头也不会,回答我说:“公孙大娘陪同大公子和大少夫人物色武师父去了,其他人没去晨练,是因为秦二公子今天到了百花洲,现正在夫人那里。”   这三者之间有什么关系?我表示很疑惑。   怡清将我带到了小瀛洲,示意我进去,她只远远地等在外面,我惊疑未定地走进亭子,顿觉眼前一片光彩夺目,色彩斑斓。我不敢多看,忙低头行礼。   宁夫人婉转动听的声音从头顶上响起:“芳菲,快起来吧。”   我起身抬头,发现亭子里除了宁夫人和明珠,还有秦桓之和茂林,此刻,他们四个人都注视着我,此种情形是我万万都想不到的,于是我愈发迷糊了。   宁夫人和颜悦色:“芳菲,快见过二公子。”   咦!我忙朝着秦桓之行礼,口中请安。   秦桓之抬抬手,我慢吞吞地起身,静候下面的戏码。   只听到宁夫人说道:“芳菲,二公子今天到我这儿来,是想让你到双清苑去收拾书房的书籍,可能要多花几天时间,所以回头你回房收拾收拾,这就跟二公子的马车过去吧。”   这事也太意外了!我都不知道该做何应答。   想了想,我对宁夫人说:“夫人,奴婢自小只会抄经诵经,这收拾书房的事情从来没有做过,奴婢恐怕不能胜任,还望夫人体谅。”   宁夫人微微一笑:“你不要过谦,你的本事如何,我心中自有计较,中秋节那天你和二公子斗百草,不但对得工整,而且出对也极快,分明就是个博览群书的女先生,所以收拾书房恐怕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秦桓之也微微一笑,“姑娘不必谦虚,听我的书童说,姑娘曾在我的书房前发表了整理书籍的一番理论,所以我想姑娘对于收拾书房这件事,是早有自己的计较。我今天特地前来,向夫人借你去双清苑几天。如果胜任,那是最好,若是不成,我也断不会责怪与你。”   说完他还朝茂林看了一眼,那茂林也看着我,好像在说,我没有撒谎,你就是说过的。   看来我是非得过去不可了,双清苑那里可是有沈艳兰的啊!她会怎么想?我心中叹了一口气,想为自己铺一条后路:“夫人的吩咐,奴婢莫敢不从,奴婢有一个想法,不知道夫人是否愿意听奴婢一言呢?”   宁夫人笑道:“你说便是。”   我尽量冷静地说:“百花洲里双清苑并不是太远,奴婢可以每天一早到百花洲去为二公子收拾书房,晚上回到百花洲来抄写经文,这样省得以后再搬回来了。”   宁夫人微笑说:“这怎么行呢,让你每天来回往返,别说你不怕累,我这个做主人的也要心疼了。我已经让明珠准备好了,这一套经书你也一同带了去,得空的时候,抄写一份就是了。”   我顺着她的目光,果然看到桌上有一套经书,不过只有薄薄的两本,看来她还真的打算把我送到双清苑去了,这秦桓之面子还挺大。   事到如今,我也不能再推辞了,只好顺水推舟地应承下来,心中暗生一分厌烦。   等等,事情还没有完,秦桓之说道:“多谢夫人的一片好意,桓之感激不敬,桓之还有一个请求,请夫人一并成全。”   宁夫人笑道:“二公子不必客气,请说就是。”   秦桓之站了起来,深深地凝视着我,缓声说:“这丫头在中秋节赢了本公子,让本公子脸上好是无光,今天既到了夫人的百花洲,就请她今天为我做一个向导,一一为我讲解这园中的花草。不知夫人是否愿意?”   他的语气中并无咄咄逼人的强硬,倒像是撒娇的腔调,难得的是一点也不雷人,至少我没被雷得起鸡皮疙瘩。   宁夫人还是一副笑脸,但是眼中少了我熟悉的笑意,她站了起来,让明珠招了怡清进亭子里来,她吩咐怡清和我说:“二公子难得到百花洲来,今天就由你们俩服侍二公子,在这院子里走一走吧。”   秦桓之朝她行了一个标准的大礼,宁夫人有点意外,但只是点点头,回头对我说:“一会儿你就直接过去吧,不必跟我告辞了。”   说完就由明珠陪同着走出了亭子,步履轻盈优雅,风姿绰约。   秦桓之目送宁夫人离去的身影,好一会儿才笑着对我和怡情说:“劳烦两位姑娘了。”   接下来的日程是这样安排的,怡清负责介绍百花洲的建筑,我负责介绍园子中的各种花花草草,秦桓之是个认真的游客兼听众,他跟在我和怡清的后面,一直面带笑容,对于怡清的讲解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对于我专业的介绍,他听得津津有味,偶尔问一两句关于花草的特性,还有花草的别名,总之,我没有感到有任何压力。   更何况,百花洲的秋色是多姿多彩的,很难不让人迷恋其中,秦桓之这个翩翩美少年款款漫步的样子也是一道迷人的风景,趁着他仔细观赏某株植物的空隙,我不露声色地观察他,只见他一袭淡蓝色的长袍,头发只用一根玉簪随意地绾着,更显得他身材修长,气质脱俗,更兼有若有若无的忧郁,实在让人难以将目光从他身上轻易地移开。   那天中午,秦桓之在百花洲用午膳,也许这就是今天晨练停课的原因了吧,不知道宁夫人对这个秦家的嫡次子是个什么看法呢?我到百花洲已经三年多,从没听说过秦建之留下用膳,他每回都是来去匆匆,也从来不在院子里闲逛,更别说要免费导游了。可秦桓之今天的表现,分明是乐在其中,自得其所啊。   看来心灵有创伤的人想法和别人就是不一样。   我收拾起来的东西并不多,毕竟我还想回到百花洲来的,这里什么都好,风景好,待遇好,人也好,就像一个很不错的就业单位,我在这里已经锻炼成才,正等着机会跳个更好的槽,重获自由身,我一直在等待这样的机会。   可这秦桓之一来,打乱了我所有的计划,内心里,我有点迁怒于这个不速之客,所以在马车上,我一言不发。   秦桓之就坐在我的旁边,马车经过紫蓼庭时,他语气淡淡地说:“你不愿意到我双清苑来?”   我说:“奴婢不敢。”   秦桓之接着说:“那就是不愿意了。却是为何?”   我心中有万般不情愿可还是化作了软绵绵的回答:“奴婢只会抄经文,担心做不好别的差事。”   他抬眼看向别处:“可我知道,艳兰和你是一同进园子的,你们又是同乡,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问她不就是了?”   可我最不想做的就是当沈艳兰的下属啊!我郁闷极了,可惜什么都不能说,说了又有什么用?这马车里的气氛真让人抓狂,我真想立刻跳下车去,不用再回答秦桓之那穷追不舍般的疑问。   见我没有说话,秦桓之又问道:“你不喜欢艳兰?”这家伙真是直接的要命,句句都要我的命。   我暗暗咬牙,忍了好半天才说:“奴婢和小春最投缘。小春是大公子园里的,和奴婢是同乡。”   他笑道:“我知道,你们四个是一起来的,我听艳兰说,你还给她的脚治过伤?手段十分了得。”   张口艳兰闭口艳兰,看来他和沈艳兰的关系不是一般般,我突然无厘头地想起他书房中那本背翻烂了的某行为启蒙书籍,心中有种莫名的恐慌,竭力挤出一个笑容:“当时只是清洗伤口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艳兰她过奖了。”   此时马车已经快到双清苑,秦桓之命令马车停了下来,他让茂林先将马车驾进苑内,却让我和他一道走着回去。真不知他又唱的哪一出,我满脸疑惑地望着他。   他只是嘴角上翘,角度极小:“听说,你经常从百花洲到西园,都是一路走过来的,其实今天我应该让你也从百花洲走到双清苑,毕竟这湖边的景色十分怡人。”   我苦笑一声:“奴婢感谢二公子的一番好意。”   听到我这言不由衷的回答,他哈哈地笑了起来,声音明明如丝绒般光滑圆润,可我却感到毛骨悚然:他绝对是一个大变态。   因为接下来他又问了一个问题:“你是在感谢我的哪一番好意?坐马车过来,还是允许你游湖赏景?”   最后的结果是,我眼睛睁得大大的,含含糊糊的,不知所云地冒出了一句:“两者皆有可能。”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六章 八千里路云和月   走进双清苑那道古朴的石雕大门后,我满以为秦桓之会玉手一挥,像扔死狗一样将我随意丢给苑里的其他人,然后假装体贴地说:“林大娘,先带林姑娘去她的房间收拾收拾。”然后懒得再看我一眼,施施然地走进他自己的小天地,先换套家常的袍子,然后来一个酣畅的午睡,要知道这吹拂的微风是多么凉快……   可是我听到的是另外一番话语:“今天上午游园赏花,浪费了不少时光,你要尽快将那些耽搁的工夫弥补回来。你且在书房门口等我,我一会就过来。”   在我的下巴掉下来之前,他又用迷人的声音说道:“你先好好想想法子,万不可在院子里头闲逛。”   然后他又命令一个十来岁的书童模样的小正太过来:“植柳,你先带林姑娘到书房那边,回头再找林大娘安排姑娘的住处。”   小正太应了一声,头也不回地往书房的方向走去,高频率地迈动着两条小短腿,我大气也不敢出,紧紧跟在他的后面,一路上老感觉后面有人在盯着我,如芒刺在背。   那个叫植柳的小书童将我带到书房门前,停下了,冲我点点头,奶里奶气地说了一声:“请姑娘在这里等着公子过来。”随后,就当我是空气,自管自嗖地逃出书房院落的大门,顷刻不见,我愣愣地看着月亮门,有点莫名其妙,他干嘛跑那么快?这里有什么古怪吗?   书房前面的庭院地儿还真大,不过有点怪,怎么空荡荡的,什么东西都没有,哪怕是一棵小草,一只蚂蚁!   可我上次来时,院子里明明有几杆修竹,几盆盆景,还有石凳石桌!   我一度怀疑植柳摆了乌龙,带我来错了地方,可是房门上的匾额告诉我:这的确是秦桓之的书房。   天空中掠过几只飞鸟,一根彩色的羽毛从天而降,站在院子里老半天地方坐,没东西可看,快要石化了的我终于又活过来,卷起裙摆,跳跃着去抓那根羽毛,证明自己还能动弹。   刚刚将羽毛抓到手里,还来不及将裙摆放回原位,身后响起一个责怪的声音:“我让你好好想法子,不要闲逛,你倒好,用这般细小的掸子来清理窗台的灰尘。”   我一个哆嗦,条件反射般的将裙摆放了下来,任凭羽毛掉到地上,手足无措,机械般转过身来,正要行礼,那动听的声音又响起来:“听茂林说,你对书本整理颇有见地,不如今天你先进房里收拾收拾。明天是个大好的日子,趁着日头好,你须将这书本都好好晒一晒。茂林和植柳明天要陪我到西园,不能助你一臂之力,其他闲杂人等,万不可进这书房,我已经将禁令吩咐下去了。”   此时的我已经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了,是争辨一番,是愤怒,是哭,还是求情?总之,我脸部肌肉是僵硬的,连一个虚假的笑容都挤不出来,胡乱地回答着:“是的,奴婢这就照办。”“好的,奴婢记住了。”   然后在神智恢复清醒之后听到他轻笑了一声:“你倒是真的不推辞啊!果然是个人才。好吧,快随我进房里吧。”   他最后一句话暧昧不清的把我的汗毛又雷了起来。   书房的门甫一打开,一股纯正的檀木香漫了出来,秦桓之一言不发地走了进去,我见室内的光线有点暗,便问:“二公子,是否要把这窗帘都卷起?”   他往长案前走去,低低地说:“只把这道帘子卷起来便可。”   要卷这竹帘,我得从他身边走过去,可他并没有给我让道的意思,难道要我跨过书桌吗?我心里暗暗嘀咕着。   还没等我开口,他已经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我也松了一口气,走到窗前,伸手将竹帘卷了起来,房内的光线立刻明亮了许多。   卷好竹帘,我从窗边走了过来,垂手站在离秦桓之约十步远的地方,问道:“请二公子明示,奴婢该如何收拾?”   秦桓之并没有马上回答,他坐在椅子上,眼看着窗外,不知是否在想什么整人的伎俩,我的心又提到了半空,真怕他又出什么妖蛾子。   幸好他将视线转移了过来,平静无波地发出了杀伤力极低的指令:“你到门外,让茂林送一壶茶进来。”   我如获大赦,健步“飞”出了书房大门,直往那道月亮门外走去。   在门外我也不敢磨蹭,至多也就是偷个空吐槽了一番秦家老二今天的诸般恶行,就夹着尾巴,像一个真正新入职的职员一样卖力地和茂林同学进行协调沟通,为秦桓之大人提供了热茶,点心,还有一砚磨好的墨汁,铺好的一卷桑皮纸。   等这一切都准备就绪,秦桓之笑着说:“好了,你可以去收拾了。”   我已经累得随时都会倒在地上,只能靠着黑山老妖般的意志支撑着,往后面的书架走去,可这封闭的回字形摆放的书架群,看着就让人感到压抑,我真不知道怎样下手,茫然中秦桓之那魔鬼般的声音又如同传音入密般的在耳边响起:“林姑娘,来替我定好这纸张。”   阿弥陀佛!新指令来得及时,我都快缺氧了!   我脚步漂浮地从迷宫中走了出来,置身外部宽敞的空间,是多么惬意!   秦桓之在纸上画着墨荷,用的是写意手法,只见那纸上:残破的荷叶,或有随波逐流者,或有傲然独立不屈者,荷花在叶片中掩映成趣,清妍柔美,水边的幽草遒劲飞动,笔法既用了浓墨也用了中锋,整幅画笔墨虚实相生,恬淡宁谧。   不知为什么我想起了吴允节挥笔画兰草时的样子,神情也是这样专注,不同的是吴允节画兰草时脸上有一种似笑非笑的温柔表情,而秦桓之画墨荷,脸上的表情有点淡泊过度,像个历经沧桑的老者,看尽了世事的无常。   他画完了,我还在呆呆地定住纸张伫立在桌前,心思飞到了爪哇国。   直到他轻声说:“放下吧,墨已经干了。”我方醒悟过来,见他一双如海洋般深邃的眼睛正一动不动地盯着我,仿有细微的波澜在起伏。   我忙把纸轻轻平放在桌上,习惯性地看看图画的整体效果,又马上端起职业化的面孔,低首问:“二公子还有何吩咐?”语气柔和语调平稳。   他坐到了椅子上,说道:“暂时没事情。你懂得画?”   我回答道:“回二公子,奴婢现正跟西园那边的吴公子学画画。”我就实话实说,反正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他沉吟道:“可是吴允节公子?”   我说道:“正是。奴婢跟吴公子学画,是宁夫人准许了的,百花洲的人都知道这件事。”   他慢悠悠地喝了一口茶,慢条斯理地问道:“你只是夫人的抄经丫鬟,夫人为何准许你到西园学画?”   我说:“回二公子,我佛慈悲,一心向善。老夫人和夫人一心礼佛,但凡有利于弘扬佛法的事情都不遗余力。所以,这才命奴婢专心抄写佛家经典,供奉在佛堂,寺庙之中。佛教自西域传入中土以来,一直是以文字做为传播途径,然而文字并不为大多数世人所掌握,图画却是一个简单而直接的传播手段,不识字的人看了图画,也能大概明白其中的意思。因为这个缘故,夫人才让奴婢学这画图的技巧,将佛理的故事照样儿的画入所抄写的经书之中。可奴婢之前并没有跟住持法师学过画画,碰巧知道吴公子擅长丹青,奴婢斗胆开口相求,这才得以跟吴公子学了几天画。”   秦桓之在听我说这一番长篇大论的过程中,始终直视我的眼睛,我虽然不知道这番话会引起什么后果,可也没有回避他的视线,相反越说到后面越心静如水。   他并没有生气也没有不高兴,问了一个我很想问的问题:“既然如此,以后你打算继续到西园中去学画画吗?”   我坦然道:“还望二公子成全。”   他站了起来,双目水光中隐有波澜,但他的声音还是一贯的平静:“你是如何认识西园中的宾客的呢?”   他的问话将我带回到那片欢歌起舞的柳林,清晨荡舟的河面,严肃教学的书舍,观看孔雀舞的戏场,我微笑着将这几个画面拼接起来,隐隐感到片刻的甜蜜,到最后都化作一番简洁的细语:“二公子,奴婢是在三公子的院子前见到吴公子的,当时,奴婢以为他是三公子,见过礼才知道认错了人。”   秦桓之的双目中,水波停止了跳跃,他没有再看着我,视线转向别处,久久不语。   我满腹狐疑,不知道自己的话怎么就惹得他不痛快,于是也将嘴巴闭上,什么也不说了。   外面的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去,秋日的白天在慢慢变短,不知不觉,我就要在这个陌生的院子里过夜了,可到现在,我还不知道要住到哪里去呢。   我抬头看着秦桓之,后者也从思考中回过神来,他注视着我,语气颇为不善地说:“明天你一个人将这房里的书搬到外面去晒一晒,记住,不许任何人靠近这里。”停顿了一下,又冷冷地说道:“如果你违背我的命令,我罚你一辈子都走不出这个园子。”   骤然变得凌厉的语气,让我大大地打了一个寒战。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真是忙得够呛啊!八千里路云和月!连我这个做娘的都要心疼了。 ☆、第十七章 草木摇落露为霜     一丝热气尚存的晚饭,一盏豆大的孤灯,一个不知道在双清苑什么方位的房间,一张硬邦邦的木板床,木板床上只有一张还算厚实的褥子和一床被面看不清颜色的被子,一共只说了三句:“请用晚膳。”“这是姑娘的住处。”“明日一早我会来招呼姑娘”的林大娘,这就是被秦桓之亲自去撬墙脚挖过来的专业人才(我认为也许说劳动力更确切些)的新家安置待遇。   房间里有股久不住人的霉味,空气非常不洁净,十分有必要进行空气流通,可我怎么也不敢开着窗户睡觉,毕竟人生地不熟的,又是秋天,即使不被吓死,秋天的凉寒也能冷死我。劳累了一天的身子骨此刻像散了架一样,我明明已经困得不行,可怎么也睡不着。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索性躺在床上一一列举这位新老板的苛刻与罪状:   -----他让我在书房门前等了好半天,绝对是故意的,因为他过来地时候,明显是一副海棠初睡醒的样子;   ------他事前就命人将庭院里的石头凳桌,观赏植物搬走,目的是为了让我坐没地方坐,看没东西可看,只能石化在那里;   ------空中飘来的羽毛也是刻意安排的,我后来出去叫唤茶水时,看见那只掉羽毛的鸟了,人家正优哉游哉地在树林下散步;   ------他让我站在那里侍候他画画,是为了想让我出丑,因为糕点就在旁边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刺激着口水的分泌;   结论:这是一个睚眦必报的心理极其阴暗的老板,仅仅因为在中秋节那天玩游戏输给了我,就这般处心积虑地将我从百花洲骗了来,丢给我一份表面光的差事,让我有苦说不出。   这个人太恶毒了!我被自己的推理惊悚得一夜未眠,房内的油灯虽然没有熄灭,夜晚仍像吃人的怪兽一样露出狰狞的面目。   第二天洗脸的时候我忽然又得出新的结论:我还是可以到西园去找吴允节的,不过要等到我完成了这里的工作以后,这里的工作是经常要加班到天黑的,所以实际上去西园那是不可能的;我不能私自向这里的任何一个人寻求合作,即使是和我相熟的沈艳兰。   这是一份什么烂工作!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黑心老板!一股愤怒的小火苗腾地在我心里燃烧起来,不就是输了一个游戏,至于吗,非要把我往绝路上逼?   尤其是在书房门前的大厅见到秦桓之一干人的时候,我的愤怒之火烧旺了,我冷冷地看着这群人,里面有拎着篮子的衣着光鲜的沈艳兰,有劲装精神的茂林,仙童般的植柳,当然还有那该死的秦桓之,他身穿宽大的长袍,飘逸脱俗,神情自若,他们的夺目光彩衬托出我黯淡无比的卑微,令我在愤怒之余生出自惭形秽的自卑与孤独。   我的眼神亮了又暗,脊背僵硬了又微微地弯了下来,我在曲膝行礼的时候,内心无比悲凉:我被人为地边缘化了,孤身作战的战士是死得最不值钱的。   秦桓之的声音在前方响了起来:“你需记住我说过的话,莫要懈怠偷懒,从西园回来后,我自会亲自查看的。”   我低声说:“是。”植柳将书房门的钥匙给了我,面露几分怜悯。等他们一行人走出了大厅,我紧绷的神经松懈了下来,全身的力气如同被抽干了一样,过了好半天到踱到了书房的门前。   现在天色还早,阳光的温度并不高,傍晚还会有夜露,这个季节并不是晒书的最佳时节,秦桓之白白收集了这么多的书,却连基本的收藏常识都没有,而且他为了报复我,将这庭院中的石头凳桌全部搬走,那我能将书本摆在哪里晒呢?放在地上?我的手掌上?   我毫不客气地坐在书房的椅子上,作苦思冥想状,希望在太阳升到半空之前想出办法来提高我的工作效率。   这秦桓之只是说不许我私自带别人进入书房院子,并没有说不许我走出去寻求帮助,也就是说我可以到院子外面去寻求资源?   想清楚了这一点,我马上跑出书房的院门外,找来林大娘夫妇二人,让他们给我准备晒书用的桌子架子,林大娘夫妇真是实诚人,果然利索地将东西搬到了院门前,就再也不跨进院门一步,我只好自己动手,却发现这桌子什么的挺轻的,仔细看了才发现原来都是藤类,竹类的质地。   只是书房里的书实在太多了,这天我只是将经学部分的书本竹简搬出来晒,其他的看来要到明天,后天,大后天甚至是接下来的若干天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尽头?   在等待收书回库的时间里,我也没闲着,研了墨,在书房里找来上好的纸张,给今天晒过的书籍列了一个详细的清单,分别记录书本名称,册数,作者姓名,书写年份等等。   我的午饭是在庭院门口吃的,林大娘送来的时候,还是热乎乎的,我十分诚恳的表示了感激之情,林大娘看着我吃的香,也露出亲切友善的笑容。收拾完碗筷要走的时候,她还问我晚饭想吃点什么,这让我受宠若惊,连说不必麻烦,厨房里做什么就吃什么。   可能下午三四点的样子吧,我就开始收书了,这久不见天日的书本经过阳光的照晒,散发出了纸墨的馨香,令人闻之忘俗,如果不是因为秦桓之的缘故,这其实算是雅事一桩。   在那封闭式的书架阵里摆放书本的时候,我心里有个念头,要是能说服秦桓之改变书架的摆放位置就好了。   这些书架的清洁工作做得很好,我将书本搬出去晒的时候,本以为需要花一番功夫进行书柜清理,没想到这书柜挺干净,难得的是书柜的用材绝大部分是防虫性能极好的樟木,老红木,所以我没有见到小强,书虱、黑皮蠹等让人恶心的小虫子。看来我的那些前任们也不是废材。   书本都回笼以后,天色尚早晚膳时辰未到,我不敢提前下班,便细细地翻动旁边的书籍,看能否找到上次那两本《若芝》,遗憾的是没能找到。好奇心起的我又开始找那些古老的房中术书籍,却发现这些倒是一本不少,正安静地躺在那里厢,有点乏人问津的寥落。   我给今天晒好书籍的区域做了标记,同时将明天要晒的片区也做好了标志,心想着工作认真总不会错的。   等上面的事情都做好,差不多已经是可以吃晚饭的时辰了,既然没有人来叫我。那我就自己出去吧。   我将清单放在书桌上,用一个笔筒将纸张压住了,再仔细检查也有什么遗漏的,就关上房门,出了院子。   今天的晚膳比午饭要简单,只有一菜一汤一饭,正合我意,我飞快用完晚膳,此时天已经黑了。   而我猜测,秦桓之一行人还没有回来,所以向林大娘咨询,我是否可以回房休息,林大娘回答说:姑娘先回房吧。   我把林大娘的话理解成:你可以先回去,至于今天的事算不算结束,她也不知道。   我房里的光线实在太暗了,我可不敢冒险在这样昏暗的灯光下看书写字,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个道理我是懂的。所以我把自己当成日出而作,日落而眠的原始人,依然让灯亮着就上床睡觉去了。   夜半时分,有人在敲门,心中警觉的我腾地坐了起来,听出了门外说话的是那个茂林:“林姑娘,二公子回来了,正在书房里等着你呢!”   秦桓之还真是说话算话!我利索地起床穿衣,腹诽不已,又不是要生孩子,至于大半夜的把人拖过去吗?书本又不会长腿跑了。   茂林提着灯笼在门外等着,从影子上的弯曲角度来看,外面应该是挺寒凉的了,我谨慎地多穿了一件外衣,麻利的梳理了一遍头发,不待茂林发出任何催促的言语,我就开了房门,低声说:“我好了,走吧。”   从我的住处到书房要经过一条长长的甬道,甬道两边花木婆娑,此时正是月落乌啼霜满天,茂林手中的灯笼发出淡淡的光辉,寂静的庭院中只听到我们两人的轻微的脚步声。   茂林将我送到书房门口,用一只手推开了房门,低声说:“林姑娘,请进去吧。”话一说完,转身就走,眼看灯笼慢慢地往院外飘去,我暗叹一口气,迈过书房门槛,偷偷咽了一下口水,脆声问道:“二公子,可需要将这房门关起?”   我纯粹是无话找话,因为这情形挺怪异的,这算什么呢,红袖添香?密室逼供?   有个声音在说:“关起来吧。”语气还算和善。   我慢吞吞地将门关好,又缓步走到离他七八步远地方,低头行礼,竭力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嘴脸:“二公子有何吩咐?”   秦桓之轻笑了一声,好像笑我明知故问一样:“早上出门前,我便说过要查看你的差事,你可是忘了么?”   谁人敢忘!我目不斜视:“奴婢不敢。只是还望二公子给奴婢一个明示。”   秦桓之本来斜靠在椅背,一手擎腮,一手扶在椅子扶手,脸在逆光处,看不清他的面容,现在他慢慢掉过脸来对着我,只见在明亮的灯光下衬托下,他的一双眼睛如同两泓深潭中的秋水,水汪汪的。   他眼中水光闪动几闪,颇不耐烦地说:“你今天做了什么,就说什么罢。”   我不露声色地往后面挪动了一步,垂手而立,将腰肢挺得直直的,也不回避他的目光,细细地将今天晒了什么书,做了什么样的记录,用什么方法清理了书柜,明天打算晒哪些书等情况如实禀告,说完以后,不忘加上一句,“还请二公子明察。”   说完之后,我满以为他会指指点点一番,来个下马威,却没想到他眼眸中光芒渐渐黯淡,嘴边露出一个奇异的微笑,懒洋洋地说:“并无不妥当之处。你,做事果然周全。”   他看着我身上的厚实秋衣,语带双关。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八章 豆蔻年华烦恼生   天高云淡,适合晒书晒衣裳。   一连十来天,我往返于书房与住处的两点一线之间,清晨踏着薄霜到书房,天黑踩着夜露回住处。   早膳和晚膳仍然是自己到厨房去取,午膳则是林大娘准点的送到书房的院子里来,日子就在不断的搬书晒书,搬书理书中度过。   秦桓之没有再来查看我的工作,甚至一直没有再踏进书房院子一步,至于茂林植柳等人也没有来“打扰”我------传说的没错,整理秦桓之的书房确实是件苦差事,人人避之唯恐不及。   沈艳兰没有来找过我,这让我感到很奇怪:这不是她一贯的风格,要知道几年前我们四个刚进沁园,她是第一个来看望我们三个的,潜意识里,我们早就把她当作我们的“老大”,事事争先。   她明明和我同在一个园子,知道我被差事拘得死死的,哪也去不了,居然也不看看我,白天要“上班”不行,晚上总该有时间吧!   难道她见我被秦桓之严责禁锢,怕被我牵连?要不然就是她已经顺利地成为秦桓之的贴身甚至暖床丫鬟,正你侬我侬,没空来理我?   通过反复论证,我认为后一种可能性比较靠谱,因为这十多天,秦桓之也没有来过问书房的事呢!哪能嘎巧额拉!   哈哈,他们有事情做就好!不会盯着我这边,要不然害得人家整天提心吊胆,连睡个觉都不安稳,情绪也很不稳定,一度怀疑自己更年期无厘头地提前。   书已经晒得差不多了,我这头勤劳的老黄牛,工作效率还真是高,要知道这书房里的书一共有一万多册,竹简也有上千卷,至于分类,也分出了二十个大类,我又要搬书,晒书,又要分类写清单,容易吗?   制作书籍清单时,我用的是隶体字,隶体隶体乃“簿吏”之体,为他人做嫁衣者所用之字体也。给宁夫人抄写的几十册经书,用的也是隶体字,至于楷书么,唯有落霞公子的作品可用,原创版权岂可侵犯!   今天,最后一部份书简搬出去晒好,要不要主动到秦桓之那里去进行工作汇报呢?   等写完最后一条书籍信息,天已经黑了下来,我站了起来,大幅度地舒展着肩膀的肌肉。   外面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点起了灯笼,我暗暗吃惊,谁进来了?刚才怎么没有发现?正在疑惑间,茂林从外面走了进来,笑着说道:“林姑娘,二公子马上过来了。”   我一愣,问道:“刚才是你把外面的灯笼点起来的吗?”   茂林笑嘻嘻地说:“不是我,是沈姑娘。”   沈艳兰?她刚才进院子了?怎么不进来?我更糊涂了,只是哦了一声,就没有继续问下去。   茂林还是笑嘻嘻的,他看着桌上的书籍清单,忍不住夸奖我:“林姑娘,你真是厉害,这才用了几天,就将书房里的书全部理清楚了。二公子见了,肯定欢喜。”   我心里说,你只说对了一半,某人很“厉害”是没错,你家公子是否喜欢就不知道了。   也就过了几分钟吧,院子里响起了细微的脚步声,茂林欢呼一声:“二公子来了。”然后飞奔出了书房门口,撇下我一个人站在书桌前不知道要不要尾随出去迎接。   还好还好,秦桓之进来了,身边只有小正太植柳一人,茂林没有出现。我弯腰站在书房门口,眼睁睁地看着他从眼前走过,一股淡淡的香气若有若无地飘溢出来,沁人心扉。   他舒舒服服地坐在椅子上,眼睛有意无意地朝我望了过来,我忙移步往前,见他气色甚好,似笑非笑,粉面含嗔般,心中不由想道:阴阳协调的结果果然是皆大欢喜,他高兴,我也少受煎熬,先头的忐忑不安顿时消失无踪。   植柳将桌上的一本线装书递给秦桓之,那是我刚装订好的书籍清单手册,前面还有一份详细的目录。   秦桓之翻了翻手册,颔首微笑,说道:“记录甚是细致,费心了。”   我顺口说:“谢二公子夸奖。”心想你可别指望在后面加上:以后奴婢会更卖力的。   他抬头看着我,笑着说:“这屋里的书籍都晒好了吗?可有破损不堪的?”   我说:“回二公子,这屋里头的书都晒过一遍了,一共挑出四本破损得极厉害的。”   他把手册放在桌上,回头凝视着我,嘴角含笑,一派笑面虎的嘴脸。   我终是抵挡不过,慢慢避开了他的目光,低下头,心中悻悻地说道,有什么话就快点说吧,别再吊人胃口了。   秦桓之的声音如同春风化雨温暖人心:“很好,那么接下来,你做何打算呢?”魔鬼般温柔的声音成功地击碎了我的焦躁不安,同时蛊惑着我神志不清地说出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回二公子,奴婢本就是百花洲宁夫人的抄经丫鬟,奴婢过来时,夫人曾给奴婢两册经书,这段日子,奴婢顾不上抄经的事情。现在这房里的书籍,奴婢已经整理过了,再别的事情,奴婢也无能为力,所以还请二公子准许奴婢明天便回百花洲。”   哎,这话说出来以后就是舒服,我挤出一个自以为很得体地微笑。   秦桓之想都没想,轻轻一笑,戏谑般:“你就这么不想在双清苑待下来吗?本公子要你过来,不光是让你晒书本的,这些活,苑里其他人都能做。”说完还一脸嘲弄般看着我,好像是在嘲笑我的劣拙表演。   虽然知道自己很难如愿,可被他连嘲带讽地加以拒绝,而且还当着一个小正太的面(他正睁大了圆溜溜的眼睛看着我)我的脸有点挂不住,于是赌气地一言不发。   见我不吱声,秦桓之说道:“怎么不作声?”声调不算高,语气中却有一种不容忽视的威严。   我艰难地动动嘴唇,刚要开口,一阵烦躁如潮水般席卷全身,一股暖流自下面澎渤而出,恍然大悟之余,不禁又羞又恼,忙跪倒在地,惊恐地恳求:“奴婢求求二公子,奴婢突然身体不适,需要林大娘的帮助。”   糗大了,怎么在他面前那个了?   秦桓之见我突然跪倒在地,先是愣了一下,听我说完,他目光闪烁间吩咐植柳:“快唤林大娘。”   植柳应声而去。   因为担心裙子会出现令人难堪的一大块,我跪在地上不敢起来,秦桓之的声音在前方响起:“起来吧,地上寒凉。你不要惊慌,林大娘会照顾你的。你且歇息几天,到时我会命人唤你。”   他的声音有种安抚人心的魔力,我在站起来的时候,情绪已经恢复了平静。见鬼,我一个千年老妖,居然也要你个小年轻来安慰?   听到他柔声问道:“你今年几岁了?”   我说:“奴婢十四了。”说完猛然想起来:明天不正是我十四周岁的生日?   此时林大娘已经到来,我像是遇到救兵一般,上前抓住她的衣袖不放,只想快点离开这里,找个隐蔽的地方尽快的躲起来。   离开书房之前,仿佛看到秦桓之的眼中闪过难得的关怀之色,不禁一怔。   林大娘十分细心周到,只跟她大约的开了个头,她便明白过来,为我准备好各种物事,等到一切都处理妥当后,又轻声细语地叮咛一番,方才离去。   我躺在加厚了的褥子上,怀里抱着一个汤婆子,脚下一个汤婆子,被窝里暖和极了,连日来的烦躁烟消云散,原来如此!生命真是奇迹,永远给你意想不到的惊奇,我感叹着,甜甜入睡。   梦中吴允节丰姿翩翩 ,细长的双眸柔情似水,深深地凝视着我,我也痴痴地凝视着他,直到天长地久。   十四岁,豆蔻年华。   第二天一大早,沈艳兰带着闾烟飞和伊春德两人过来给我祝寿,她甚至当着另外两位的面,很体贴地跟厨房要了一碗寿面,种种细心关怀状,让我叹为观止。   我一直微笑着,坐在那间简陋的房间里,听伊春德说着秦彰之夫妇如何投入地忙碌着崇武营的各种事务,听闾烟飞绘声绘色地描述着西园赛诗会的种种盛况,听沈艳兰热心地讲解着女性周期护理常识,如果我精神再好些,陪她们玩一个闺阁游戏就完美了,可惜,这一世的初潮不是十分友善,我只能软软地坐在床上,连哈哈大笑都不敢。   中午时分,闾烟飞等人正要告辞,林大娘领着怡清走了进来,怡清提着一个大大的包袱。我的心不禁往下一沉。   怡清跟我礼节性地客套了几句,就直奔主题:“宁夫人知道你在这里忙碌,怕你没功夫回百花洲取过冬的衣物,特地命我将冬衣送过来,好让你心安。宁夫人还说,请你安心在这里做好差事,其他的事情不用着急。”   百花洲的真回不去了?我的脸色变得很不好看,扫了屋里众人一眼,苦笑着说:“夫人,不要我了么?”眼中一热,泪水流了下来。   怡清吓了一跳,忙说道:“这是哪里的话,今天二公子一早便到宁夫人那里,夸你打理书房很是得力,打算让你继续接手以后的差事呢。宁夫人不便推辞,怕你有想法,这才命我跟着二公子过来跟你说清楚。你要不信,明珠也是知道的。”   我的眼泪终是止不住,泪眼婆娑,对怡清说:“怡清,请你务必要跟宁夫人禀告,就说我一办好二公子书房里的事务,便回到百花洲里去,求宁夫人允许我继续为她抄写经文,芳菲没齿难忘。”挣扎着连连对她行礼。   怡清见我诚恳,也流露出感动之色,口中连连答应,又亲切地安慰了我一番,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接着闾烟飞和伊春德也讪讪地告辞了,屋里就只剩下沈艳兰和我。   我有气无力地倒在床上,望着屋顶发呆。   沈艳兰冷冷地“哼”了一声,我慢慢地歪头看着她,虚弱地说:“艳兰,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她对我有成见不是一天两天了,虽然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她漠然地看着我:“这话该我问你。”   我叹了口气:“我没什么好说的,只是想回百花洲。”   沈艳兰盯着我:“你就这么不愿意和我在一起?换了露香院,心里高兴还来不及吧?”   她说的没错,我的确不想和她走得太近,我怕她。   但是很有必要跟她把话说清楚:“艳兰,从进园的第一天起,我就一直在想着怎么离开。”   沈艳兰惊讶地看着我,没有说话。   我微笑着看她:“我们四个一起进的园子,你们因为样貌好,分别到了三位公子的身边,而我,到了伏波堂,这是天意,注定让我了无牵挂。后来又到了宁夫人身边,做的是抄写经书的差事,过的还是清心寡欲的日子。”   沈艳兰在认真聆听。   :“时间一长,我看得出来,你们三个已经离不开这里了。”我疲惫地叹了一口气:“所以我离开这里的愿望就更强烈了,宁夫人,可以给我这个机会。”   沈艳兰先是疑惑地看着我,继而露出讽刺般的微笑。   我没有理会她的嘲笑,继续费力地说道:“宁夫人心肠极善,对下人一向体贴。到了契约期限,相信宁夫人会放我出去的。可是换了别处,就不一定了。”特别是秦桓之这种令人琢磨不透的公子哥,谁知道他想干什么呢?   沈艳兰表情复杂:“可你现在已经到了二公子身边,离开这里,能到哪里去?真以为抄写几本经书就能过日子了吗?”   我冲她笑笑:“如果不试试看,怎么知道自己不行呢?再说,谁愿意一辈做奴婢?至少我不愿意。”   张口奴婢,闭口奴婢,我已经忍受够了,再说我在一技傍身,怕什么。   她美目流转,过了许久才叹了一口气:“你和我们三个,果然并不交心,在你的心里,我们始终都是外人,不相干的外人。既然你拿定了主意,我也不拦你,希望你千万别后悔。”   她说这话时,有种说不出的悲凉,我怔怔地看着她,心中五味杂陈。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九章 山川悠远路漫漫   树洞的作用果然大大的!   自从和沈艳兰说明心意之后,我的心情轻松了许多。虽然不企望她们三个能理解并支持我,但至少已经说得很清楚:小林同学,是不会对她们任何一个造成威胁的,因为我并不打算终身逗留在沁园或者说秦家,所以不会抢她们的饭碗,也不会觊觎她们暗恋的那些公子哥们。   我自认问心无愧:横竖不会挡你们的道,你们怎么看我,那是你们的事。   次日见到沈艳兰,我完全无视她冷淡,大大方方冲她点头微笑,她很礼节性地朝我瞥了一眼,点点头,然后仿若不见。   就这样吧,君子之交淡如水。   折腾人的“大姨妈”走后,我决定主动找秦桓之讨论薪酬待遇事宜。人要往前看,既然短期内无法回到百花洲,那就既来之则安之,不过既然是你挖我来的,总不能单方面的减少我的薪酬待遇吧?   在一个深秋霜重的清晨,我截住了茂林同学,跟他说想求见秦二公子,请他替我通禀。茂林同学的办事效率奇高,半个时辰后,跑来告诉我秦桓之在日照阁等着我。   日照阁,名符其实,采光极好,阳光充足,光线明亮,绝对是一个猫冬的好所在。有钱人的日子就是好过,想想现在住的不见天日的简陋的小房间,我的信念更加坚定。   秦桓之懒懒地坐在一张有靠垫的紫檀木椅子上,好像老猫在晒太阳,气色很不错,这是一个好兆头!我暗暗给自己加油鼓劲。   干脆利索地行礼问安后,我笑着说:“二公子,奴婢此番前来,是请二公子吩咐接下来的差事。”   他懒懒地抬头瞥了我一眼,问道:“你身子可好了?”   我说:“托二公子的洪福,奴婢已经大好了。”   秦桓之双眸低垂,懒洋洋地说:“那就好。差事么,你将那四本破损的书籍重新抄一遍,抄完了送过来给我查看。若有什么需要的,跟林大娘说便是。”   怎么,来你双清苑还是抄书?我心里苦笑一声,果然术业有专攻!   等等,他居然想送客了?我的主题还没有开始呢?刚才只是引子好不好?   我清清嗓子,毕恭毕敬地说:“二公子,奴婢还有事要禀告。”   他低低地哦了一声,睫毛动了一下,看向我的目光中似有不耐。   我不敢正视他的眼睛,大着胆子:“奴婢在百花洲时,每天跟着公孙大娘练武,从今年春天开始到现在,已经有半年时间。奴婢很想继续练下去,还请二公子恩准。”   秦桓之的眼睛微微眯起,漫不经心地般:“你打算如何继续?”   我说:“奴婢能否每天清早赶到百花洲去,练完后赶回来?奴婢保证绝不耽误这里的差事。”   嗯,先将包袱丢给你,看你怎么办!   秦桓之神情如水,平静无波:“双清苑里也有武师傅,如果你想练武,在双清苑就可以,不必每天往返,徒添辛劳。你练的是什么功夫?”   没想到事情这么顺利,我顺口答道:“奴婢学的乌鞭。”   他怔怔地看着我道:“为何选此兵器?”   我当然不能把那些浪漫的想法告诉他,便笑道:“因为鞭子柔软,便于收藏。其他的兵器都硬梆梆,咯人得很又占地方。”   他可能没想到我会这样回答,又一怔神,朝我看了一眼,然后面露微笑,说道:“好吧,明儿你到练武场时,跟吴师傅说明白就行。”   见他又打算送客,我有点急了,连忙再抖一个包袱:“二公子,奴婢还有一事。”   秦桓之又哦了一声,目光直视过来,不复之前的慵懒之态。   哼,管你高兴不高兴,我就是要说下去,让你知道撬墙角不是免费的。   我尽量让语气非常恭敬:“奴婢曾拜吴公子为丹青先生,每隔三五天就到西园去学画,已经学了一阵子。可奴婢来双清苑后,一直忙于差事,已有一个月没到西园,奴婢不想荒废功课,想求二公子成全。”   说完后偷看他的反应,秦桓之的脸色果然不是很好,他有点不解般看着我,语气很是不快:“如果我不同意呢?”   来这里之前,我已经把他可能有的各种反应都想到了,所以也不惊慌,依然态度很好地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做弟子的要听从师父的教诲。吴公子并没有中断奴婢的功课,奴婢不敢擅自主张。”   秦桓之明显很意外,他定定地看着我,估计是在想这小丫鬟为何不复日前唯唯诺诺,象变了一个人一样,难道是“大姨妈”的功劳?(后面是我脑补的)   但见他脸色微红,双眸中水光渐现,冷声说:“你是我沁园的丫鬟,理应听从我秦家人的差遣。”   好啊!上纲上线了!搬出你家老头子的名头来了!谁怕谁啊,老姐当年在职场混的时候,你老人家还不知道在那条道轮回着呢!   是以我语气颇为不屑:“奴婢跟从吴公子学丹青,是得到宁夫人准许的。”   我的前雇主好歹也是你小妈,在沁园也是有头有脸的,你不会这么快就打人家的脸吧?话说我可是你挖过来的。   他冷笑一声,说道:“好一个伶牙俐齿的小丫鬟,你以为搬出宁夫人来,就该依你不成?这就派人去告诉宁夫人,将你从此收入我苑内,看你还敢不敢忤逆我。”   忤逆?你以为你是君王?只有暴君才喜欢这样的口吻!可惜,暴君都是纸老虎!   我缓缓抬起头,大义凛然般注视着他,毫不畏惧:“秦家书本网,人才辈出,镇东将军唯能是举,老夫人和夫人都是菩萨心肠,一向体贴关心下人。奴婢学画练武,只想多学本领立下功劳,报答老夫人和夫人的大恩而已,何尝忤逆主人?”   打死也要把话说完,你把我原路送回才好呢!   秦桓之的腰肢直直地挺起,不复之前慵懒的姿势,竟然有种咄咄逼人的气势,眼神变幻不定。他慢慢地站了起来,在我面前站住,伸出修长的手指捏起我的下巴,力度极大。   他冰冷的手指触摸到我的皮肤,我就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一步,惊恐地发现他的身高比我高出整整一个头都不止,有一种泰山压顶的气势般,心里不禁有点发毛,但是仍然死撑着,倔强地看着他的眼睛。   他深邃的双眸漆黑如墨,恍如深潭幽深不可见底,我头皮渐渐发麻,本能挣扎着,反惹得他加大了手指的力度,我疼得眼泪流了出来,但是依然一声不吭,在泪水模糊视线之前,看到他眼中光芒倏忽消失,很快恢复平静。   他猛然将手收了回去,反作用力将我往后一送,站稳后,我的泪水终于滂沱而下。   屋子里静得可怕,熏炉里弥漫出一股雅致的清香,阳光从窗外透射进来,空中的浮尘在光束中翩翩起舞。   过了好一会,我听到秦桓之沉声唤道:“茂林。”   我往门口方向望去,茂林应声而进,显然刚才就在门外。   此时,我已经擦干了眼泪,恢复常态,心中闪念如飞:秦桓之在愤怒之余,还给了我时间收拾残局,明显不想让其他人知道刚才一幕,既然给我留了脸面,显然不会重罚了;再说了,我在百花洲一向恪守本分,从未差池,又曾得到将军和宁夫人的奖赏,如果我刚来双清苑就被重责,在旁人看来,这是在下宁夫人的面子,也会使人怀疑这秦桓之和庶母是不是有什么过节,要拿一个下人出气。   一想到此,我心神大定。   但是秦桓之接下来的一番“轻罚”仿佛激起千层巨浪的飓风,在清清楚楚地听完以后,我凌乱鸟:   刚从百花洲过来的林芳菲姑娘忠心侍主,勤劳细心,做事周全,性情温柔娴静,冰雪聪明,进退有度,兼有急智,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双清苑正好缺少一名一等的大丫鬟,秦家用人向来不拘一格,现在破格提拔林芳菲姑娘为双清苑的一等大丫鬟,专门负责照顾秦二公子的贴身诸事,包括饮食穿衣,喝茶解闷,读书写字(可能还有暖床,人肉保镖 ,我自动脑补)等,同时将林姑娘的月钱从一吊钱涨到一两,住处从无光居搬到日照阁的偏房,至于假期吗,看情况,其他福利,练武 ,没问题,双清园有专门的武师傅;丹青么,秦二公子是丹青高手,愿意义务指导,真心不介意林姑娘背叛现在的师门,弃暗投明。   此聘书乃秦二公子口头颁发,茂林同学负责到双清苑各部门进行通告,林芳菲同志即日上任。   茂林听完秦桓之的吩咐后,一脸兴奋地看着我,我还没在震惊中清醒过来,呆呆地望着这张激动不已的脸,说不出一个字来。   还是秦桓之冷静,他在旁边嘻嘻笑出声,好像很高兴一般:“可是高兴过头了么?还不谢谢本公子。”   我苦笑不已,神情木讷地冲他行礼道谢,他又笑着说:“茂林,你这就去通告园里其他人。别担心。你的利钱,林姑娘少不了你的。”   茂林听完后象充了鸡血一样,口中答应了一声,转身就跑。   屋里又只剩下秦桓之和我两个人,我怔怔地看着他,他也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倾而,走到我跟前,丹唇轻启,吐气如兰:“芳菲,这样的安排,你可满意?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人了。”   说完和我面对面,展颜一笑,眉眼舒展,端的是一派天真无邪的少年郎模样,我看着这春风化雨般的一笑,如掉落万丈深渊,惊恐无状。   作者有话要说:     古意的奉茶图。    ☆、第二十章 树欲静而风不止     默默无闻的抄经丫鬟走了狗屎运,刚从百花洲跳槽,就被破格升为双清苑唯一的一等丫鬟!这条爆炸性的新闻迅速在沁园里炸开了,一鸣惊人的我站在了风口浪尖,入选沁园年度风云人物肯定毫无悬念。   这几天我的脸笑僵了,积累了几年的月钱花光了,肚子也差点吃坏了,有意的无意的来看我的人,个个都恭喜我鸿运当头,前途无量,只有天知道我走的乃是最纯正不过的华盖运,倒霉透顶。   始作俑者秦桓之饶有兴趣地观赏着亲手打造的好戏,每当我呲牙裂齿地心疼着积蓄如流水般只出不进的时候,他就笑得花枝乱颤,那是发自内心的喜悦,眉开眼笑,倾国倾城。   被破格升职的当天下午,我就荣幸地搬到日照阁的一间偏房,面积有点偏小,在日照阁的最北面,冬天肯定是晒不到太阳的,至于夏天,肯定是日照时间最长的区域。不过至今为止,我还没有在这个房间住过,因为我一直都在给秦桓之值夜班了。   给主人值夜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就是晚上得睡在秦桓之卧室的门口处,只有一张狭小的长塌(总算比打地铺强),服侍完秦桓之洗漱之后,轻声细语提醒他该歇息了,待他进了被窝,我轻手轻脚地放下各种帐帏,妥当地处理夜间照明事宜,等这些都做完了,才能爬到自己的长塌上,耳听八方地要比猫狗更警觉地浅睡。   一连几天,每到三更天,秦桓之都要叫唤茶水,茶水不能太烫也不能太凉,这个温度很不容易控制,但是这个还不是最磨人的,最要命的是秦桓之的腿可能会突然抽筋,一动也不能动,我得握紧拳头,把握好力度,给他的两条玉腿进行最及时的捶打敲击治疗。   在沁园,秦桓之是出了名的不挑剔,他没有嫌弃我笨手笨脚,经验不足,每次喝完温度合适的茶水,他都会感激地说:“芳菲,有劳你了。下次这茶水就不用刻意的去烧了,冷的也行。”   说得好听,可谁敢给他半夜喝冷水!喝坏肚子算谁的?   每次结束物理治疗之后,他都会用悦耳的声音说道:“芳菲,你也累了吧。瞧你一头的汗,快去歇歇吧,有事我再唤你。”   呼呼,瞧瞧看,这是一个多么仁慈的主人,多么体贴关怀下人啊,顽石听了也会点头的。我哪里还敢发牢骚?   当然生活还是有美好的一面,这不,秦桓之同学给我展示了他日常生活中多姿多彩的一面:   秦桓之对衣着十分讲究,非中原地区生产的桑麻棉绸缎不穿,几乎每一件衣服都要熏香,不同材质的衣裳用不同的香,但凡香味持续时间不到三天的,要马上更换熏香的成分,并调整比例。   这可苦了我,我一介贫民,哪里懂什么熏香?只好硬着头皮,不耻下问,没日没夜搞专研。   他对饮食十分讲究,如果生在现代,肯定名声堪比蔡澜,被各大美食点评网站天价聘为深喉毒舌级别的美食大师。   他还喜欢看书,一有空档,手不释卷,对书本知识的热爱可以用如饥似渴来形容,据说是这个原因导致了他的轻微失眠症,他几乎没有一觉睡到天亮的高质量睡眠。   职务突然连跳几级,我其实很不适应,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总之每天精神恍惚,让我完全无法计较沈艳兰对我投来的赤/裸/裸的鄙视的目光,不能清楚地回答伊春德关心的问我为什么突然变卦,无法思考闾烟飞不动声色地试探我的真正意图。   这段时间的经历实在是太深刻了,导致若干年以后我一回想起来,都会哭的稀里哗啦,泪水滂沱,大骂秦桓之阴险恶毒恶毒,杀人不见血。   即使是在最迷糊的时刻,我也清醒地认识到:现在的我什么都没有了,诚信,尊严,自信,自由还有本来就淡如水的友情,以后要想在沁园里继续滥竽充数下去,难了。我真不知道是该后悔自己的一时逞能,还是该痛恨秦桓之的手段毒辣。   于是我沉默了,嘴像养珠蚌一样闭得紧紧的,服侍秦桓之的时候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九月九日重阳节,遥知兄弟登高处。   秦桓之带了茂林植柳出门,沈艳兰和我这个贴身丫鬟并没有在随行队列之内。   突然决定了选择在沉默中爆发的某人,恭送秦二公子一行人出门后,立马转身直奔西园。   书舍门前的桂花已经凋落,柳树叶子变成了嫩嫩的黄色,修竹依然青翠,三者互相交错,构成一幅洗练的图画。   我扑了个空,书舍铁将军把门,我,怏怏而归。   晚上,秦家众人齐聚月波斋,给节日的主角秦老夫人敬上一杯菊花酒,作为秦桓之的贴身丫鬟,我当然得跟前侍候,二等丫鬟沈艳兰也一同前往。   秦老夫人在席间见到侍候秦桓之的我,并未惊讶,笑着对宁夫人说:“有劳你费心了,给桓儿栽培了这样一个周全的人,我看这丫头举止挺大方,模样也极好,等到了年纪,便收在桓儿房里吧。”   我心里打了一个哆嗦,偷偷地看了一眼秦桓之,后者也正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们这一番光景在旁人看来,就是在眉目传情了,于是座上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奇怪的的是,我被“内定”为他将来的屋里人以后,秦桓之没有再使唤过我,他的日常生活还是由原来服侍他的人打理,而我,在闲的无聊之余,很识趣地开始破损书籍的复原工作。   这一天,秦桓之外出,我在随行人员名单之中,而且是队伍中的唯一女性。   舒适的马车里坐了三个人,秦桓之,茂林还有我。赶车的是林大娘的丈夫,名叫林园青的,他身材魁梧,不苟言笑,今天他身穿深色劲装,倒也干净利索,陪同的还有一个骑马的年轻人,约二十五六,名叫崔灏冰,茂林说那是秦桓之的门客,还说这崔灏冰出身汉中名门大族,博学多才,见多识广。   我猜这个人是担任本次出行的保镖的角色,因为茂林和我连三脚猫都算不上,主要是服侍秦桓之的日常生活,林园青负责驾驶马车,只有他,有扮演保镖这个角色的档期。   出了沁园,马车直往西北方向而去。一路上,秦桓之闭门养神,茂林没精打采地坐在我的对面,估计在数手指头。我很想看看外面的风景,可若推开窗门,风会吹进车里来,我不敢冒这个险,所以只能无聊地坐着。   我并不知道秦桓之此行的目的,在车厢内也不敢开口问,生怕打扰了上首那人的好觉。   直到了第三天中午,我才知道原来秦桓之是到生母去世的地方来祭拜的,他的生母也就是秦公祺的原配夫人丁氏,生下秦桓之后不治身亡,因为当时局势动荡,镇东将军东征西讨,并不在身旁,所以丁氏去世后,也只是草草安葬在此地,后来天下平定,秦家众人回到沁园,丁氏的骨骸并入了祖坟,这里成为秦桓之缅怀生母之地。   到了坟地,我们几个很自觉地走开足够远-------听不到秦桓之跟空墓说话的距离,远远地只看见秦桓之的背影,黑色的披风,随风轻飘,露出里面月白色长袍的一角半角。   我将目光移到别处,这里只有几间茅舍,因为久不修整,已经破败不堪,茅舍前面有几棵梅树,季节未到之故,还没有开花,茅舍前面还有一口废弃的水井。这个地方真的很简陋,对衣食住行那么讲究的秦桓之真的在这里出世?   我好像有点明白他了,严格上来说,是他的出生害死了自己的母亲,所以他对继室吴氏庶母宁氏都不是太感冒。在那个动荡的年头,他自小跟随父亲过的四处奔波的军旅生活,物质生活不是十分富裕,他现在对衣食住行讲究,应该是出于一种补偿性的心理。   他在精神上压力一定很大,他上有崇武且武艺极好的哥哥----在乱世这是最吃香的,下有文采斐然从小就名闻天下的弟弟,而他目前似乎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除了藏书比别人多一些。   更悲催的天才弟弟秦建之还有一个既美貌又得宠的妈,时刻陪伴在身边,所以不是很在乎,他秦桓之肯定挺羡慕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人家不在乎的,正是他渴望的,所以他那天到百花洲去要人,蹭饭,游园,就是想体验一番母亲的溺爱。   难怪他深邃的眼睛里总有一种令人怜悯的忧郁,在秦老夫人等人看来是沉静,是性子闷,难捉摸。   我的分析报告做完,秦桓之的祭拜活动也结束了。我们一行人在茅舍前吃过干粮,就打道回府。   又坐在了沉闷的马车上,我无可奈何的暗叹一口气,偷偷瞥了一眼秦桓之,他的脸色不是太好,神情清清冷冷的,也难怪,他表面风光,实际上在沁园里失意的很,我居然同情起他来了。   我一上车就打盹,不知怎么回事,老是觉得晕乎乎的,很不对劲,努力地睁大眼睛还是无济于事,过了一会,对面的茂林变成了三个四个,旁边的秦桓之变成了三头六臂!   在迷糊中,我听到了木头破碎的声音,马匹的嘶叫悲鸣声,还有呼呼的风声,慌乱中我抓到一只冰冷的手,如同救命稻草一般,紧紧地被我楸在手里。   然后,被我抓紧的手抽走了,我失去了救命稻草,然后是一声巨大的响声,我坠入一片黑暗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一章 秋月如霜冷夜空     冰凉的水呛入我的口腔,求生的本能让我挣扎着浮出水面,尽管眼睛看不清周围的环境,我还是游到了岸边,用尽最后的一口气跃上了岸,激烈地咳嗽着,神智慢慢恢复清醒。   我的脚下是一个深潭,潭水十分清冽,也十分冰冷,潭边的树木风姿绰约地倒影在水面,水里有小鱼在漫游。   马车早已不知踪影,也许沉到了水底,我茫然的四下环顾,一个人都没有,四周安静极了。我不敢大声呼喊,落水之前的记忆告诉我,这绝对不是一场意外,而是人为的灾难,如果我放开喉咙大叫,只怕会引来制造灾难的人,尽管阴谋针对的肯定不会是我---一个无足轻重的丫鬟。   那只在慌乱之中被我抓住的手是谁的?茂林还是秦桓之?他们在哪里呢?沉在水底了吗?不,不会的,如果和我一起掉入水中,现在应该还在水里扑腾才对,可潭水很平静,水底下应该没人,即使有,我也不敢跳下去救啊,我不会潜水!游泳,也只是马马虎虎。   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我冷得直发抖,深秋的黄昏是寒冷的,更何况在这阴森的树林里。   怎么办?等死吗?尽管我曾经参加过野外生存活动,可那实际上算不了什么困难,无非是搭个帐篷在外面露营而已,得心应手的工具一应俱全,旁边还有那么多男男女女的同行,想偷懒都十分便利,哪象现在,身上除了一根藏得好好的鞭子,就什么都没有了。   鞭子能干嘛?可以砍柴吗?可以割肉吗?更悲催的是我还没学会怎么用!此番带来不过是为了耍帅!现在我后悔的要死,当初为什么要选这破鞭子呐?我又不是哈里森福特!   恐惧忧虑了半天,我还是打起精神,凭着第六感,往水流的上游方向走去,一边走一边往树林中张望,希望能看到人,哪怕是敌人也认了,我可不想被什么野兽的吃下肚啊!   结果我如愿了,走了没多久,就听到前面有隐隐约约的人声,我忙趴在地上,往发出声响的地方匍匐前进。   地上的落叶极厚,树叶底下的泥土竟然十分松软。坚硬的小树枝不时扎到我的手掌,疼得我直哆嗦,树林中不但有四季常青的乔木,低矮的灌木丛也十分茂盛,要想在这样的环境下藏身还是不难的,所以我终于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看到前面奇异的一幕:   秦桓之坐在地上,背靠一棵高大粗壮的树木,手中握住一柄短剑,正面对着我这个方向,他神情冰冷,头发凌乱,披风已经不知去向,月白色的衣衫大面积破损,看起来既狼狈又落魄。   一个瘦长的背影进入我的视线,那背影身穿灰衣,手中握两把寒光闪闪的娥眉刺,居高临下地正对着秦桓之。   我吓得差点惊叫起来,连忙用手捂住嘴巴,却见秦桓之猛然将短剑横向咽喉处,口中朗声说道:“士可杀不可辱,阁下若是执意于此,秦某唯有一死明志。”   在我惊愕间,那灰衣背影说话了,声音尖细刺耳:“公子,千万别做傻事,在下只是奉命行事,怎敢伤公子性命。公子若有三长两短,主上亦会责罚于我。”   那灰色背影果然不再往前逼进,看来是真的不想取那秦桓之的性命了。   恩,什么情况,难道是绑票的难怪要在我们车里放迷药了。也是,谁叫秦家现在这么风光捏,树大招风啊。那我要管吗?又能怎么管呢?   如果我就这样从背后抄过去,以人家的身手肯定一个回马枪将我刺出两个窟窿眼,再说人家还有迷药,魔爪一扬,撒一把什么含沙射影朝我扑面而来,我不死也得残!   哎,等等,他既然能把秦桓之迷得半瘫,为什么不继续放一把迷药呢?直接把秦二弄晕扛了走不就完了吗,干嘛在这里唧唧外歪歪呢?   我的脑子突然转得飞快:要么这位仁兄的迷药用完了,要么这迷药的副作用很大,他怕加大用药量会把秦桓制之给弄废了!话说他的主上还真是爱这秦二的很啊!   哈哈,你投鼠忌器就好!   我悄悄地绕到了秦桓之的后面,出其不意地蹦到他的身后,身上乌鞭掉落在他右手边的同时,一把夺过他手中的短剑,假装直指他的咽喉,大喝一声:“狗贼,我要杀了你!”   然后我就看到了预期中的景象:秦桓之捡起乌鞭,气势凌厉地甩了出去,乌鞭如同灵蛇般卷住了灰衣人的双脚,他用力往前一拉,灰衣人猝不及防,仰面倒地,手中兵器掉落,我飞奔而出,手中短剑狠狠刺向眼前的一只朝上的手掌,只听到一声恐怖的惨叫声,那只手掌被短剑穿透,钉在了地上,然而那人挥动另一只手掌,朝我拍来,我只觉左肩膀一阵疼痛,忙朝一边就势滚去。   爬起来时看到一个滑稽而可怕地情形:灰衣人的双脚被鞭子牢牢缠住,秦桓之紧紧拉着鞭子一端,他的一只手掌被“固定”在另一端,整个人就像是一条被拉直的弹簧,失去了弹性。   我忍住疼痛,连滚带爬地朝秦桓之身边挪过去,人还没有移动多少,灰衣人已经将短剑拔了出来,顿时手掌血流如注。   因为另一端突然失去了固定,秦桓之这一端刚才又用力拉住,失去平衡的拔河比赛,倒向了用力的一方,在我的惊呼发出来之前,秦桓之突然飞身跃起,扑向将要坐起来的灰衣人,手中长鞭绕了过去,迅速地将灰衣人的一只手和脚都绑在一起,然后他跌落在地上。   这灰衣人还真是打不死的小强!他竟然用受伤的手捡起了一只刺,胡乱地往秦桓之刺去,秦桓之捡起了地上的短剑,在蛾眉刺快要碰到他身上之前,他已经将剑刺向了灰衣人的后心,又是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灰衣人以一种古怪的姿势升天了。   我吓得双手合十,口念:善哉善哉!赶紧往秦桓之身边奔过去,将他扶起来背靠树干坐好,然后跪在他面前,说道:“二公子,是否要奴婢在这......人身上找解药?”   一道夕阳的光线照落在秦桓之的脸上,他的眼睛黑如深夜,我不敢再看,微微移开视线,只听见他低声说:“你去将我的披风找来。”   恩,都什么时候了,还不忘摆谱!   我小声嘀咕着,在布满灌木丛中的树林里去找他的劳什子披风,还好还好,披风就在打斗圈的外围,没费我多少辰光。   秦桓之接过披风,将披风带子的一端的悬珠扯了下来,又将那珠子用力掰开,但见里面有两粒碧绿色的药丸,淡淡透出一股清新的药味,他将药丸放进了嘴里,然后闭上眼睛,估计是在调养运气,恢复体力。   难怪他不让我在这死人身上找解药,原来他有自备药!   我愣愣地看着他,真不知他老兄还要在这里坐多久,反正我已经快冷成冰棍了。   就在我快要起身的时候,他的眼睛微微张开,淡淡说道:“若是冷,且将这披风披上。”   还算你有良心!我愉快地将披风裹在身上,恩,还真够长的,拖地了哎。受了人家的小恩惠,我也不敢闲着,大着胆子,将尸体上的鞭子解下来,藏回身上。又伸手在那尸体的衣服里厢翻找,结果找到火石,银子还有两个小瓶子,想必就是迷药和解药了......其实还有一块干粮的,我没敢拿。   我用那厮的蛾眉刺挖了一个浅浅的坑,然后将尸体推了进去,填平泥土,又铺上厚厚的一层叶子,这才疲惫不堪地回到了秦桓之的跟前。   秦二同学已经结束了运功调息,正坐在树底下,目不转晴地看着我忙碌,我很不自在地朝他一笑:“二公子,天色已晚,我们该寻个地方过夜才是。”   他低低地嗯了一声,脸上露出一种英雄末路的悲凉。   那晚我们在一个悬崖的凹进之处栖身,我在天黑之前捡了很多树叶铺在地上,又捡来不少干树枝,足够燃烧一夜的,再搬来许多石块堵在洞口,等这一切忙完,我已经累得像条死狗一样,动弹不了。   那边秦二同学正在不紧不慢地用短剑削着一根长长的比拇指略粗的树枝,见我坐在那里大口喘气,冷冷地瞥了我一眼,也不说话,继续低头干活。   我把火生了起来,正要坐到一边,他已经削好了几根树枝,扔在我跟前,朝头顶上看了看,不带任何感□□彩地对我说:“把湿衣服烘一烘吧。”   原来他削好树枝是给我用来挂衣服的哎!我心情变得好起来,先将树枝架好,解下披风挂上去,然后才飞快地在黑暗中脱下湿漉漉的衣服,挂在树枝上,然后把披风取下来,裹在身上,往火边一坐,恩,果然舒服多了。   至始至终,对面那人一直没抬头,还算是个正人君子。   只是睡觉的时候,我发现他将剑贴在手边,好像是在提防我,而不是提防什么豺狼虎豹!这让我大为光火。   没良心的公子哥!早知道让你被抓了去,献给什么主上的当人质或者宠物!看来秦家人还挺危险的,肯定是得罪的人多了,白天死去的那个人好像是个太监呢,那声音细的,还有那皮肤白的,还没有胡子!   第二天早上,我在极度的饥饿中醒来,发现身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件披风,这本来是我衣服烘干后盖在秦桓之身上的,没想到我睡着时他给我盖上了。   他这番无声的举动感动了我,我从地上腾地站了起来:“二公子,奴婢这就出去找吃的。”说完暗暗鄙视自己真是天生奴性,才受了这么点小恩惠就狗腿得忘了自己是谁。   他将短剑递给我,让我带上一枝削了尖头的树枝,让我将鞭子留下来,见我一脸惊讶,他微笑道:“莫非你要用鞭子抓鱼吗?”   嘿!要求真高啊!指明了要吃鱼!我恨恨地走出“山洞”,往小溪边走去,昨天那潭里倒是有鱼的,可我真不敢走那么远哪!   不过抓鱼这种技术活对于我来说,显然没什么难度,只需将水流不急的小溪两头截住,然后将中间的水戽干,就可以抓鱼了。   我用这个方法抓到了昂刺鱼,还有泥鳅,昂刺鱼有刺危险不好抓,但是抓泥鳅却十分容易,水戽干后,只要将水中的烂泥用脚或用手铺平,那泥鳅在土里便憋了气,要抬头出来冒个泡,所以在铺平的泥面看到有个小土团鼓起,那就是可怜的泥鳅了,用手连泥把泥鳅捧出,放在岸边即可。   所以我没花多少功夫就抓了不少鱼,个头都不大,不过足够人家吃早饭的了。我在灌木丛中还采到一些浆果,捡了几朵蘑菇,这才意犹未尽地往“山洞”走回去。   回到“山洞”,只见秦桓之正在洞中气定神闲地吐故纳新,我不敢打扰他的“晨练”,不吱声地做“早饭”。   我做的是“石板烤鱼”和蔬菜串烧,做好后,谦卑地将食物摆在秦桓之的跟前,我自认为这顿早饭不错,荤素搭配,颜色丰富(浆果的颜色很鲜艳,绿的,黄的,还有一两个红的)。   秦桓之用餐依然秉承食不言的原则,我离开他远远的,自顾吃我的蔬菜串烧----在采浆果时,我已经吃过不少,大的熟的俱被我吃了,上贡的是我吃剩的!至于鱼嘛,就算了,我是出家人的,不吃荤腥。   不过我很后悔昨天没有将那人身上的干粮偷偷地藏起来,饥饿,果然使人鲜廉寡耻。   吃完早饭,秦桓之披着披风,站在巨石之上,迎着秋日温暖的阳光,恍如遗世高人,绝世而独立,等待被世人景仰。   我还没有景仰够,他已经从巨石上跳了下来,漠然道:“走吧。”   大约下午三点钟的样子,我们终于走出了谷底,回到地面,在这个过程中,我的鞭子功不可没,被用来做攀援的绳索,做秦桓之拉我的缰绳,还有救命的稻草,我发誓,若是我能活着回去,一定好好苦练乌鞭。   才一天的功夫,我们出事的地方竟然没有留下一丝线索,哪怕是一块马车的木头碎片,几滴马匹的血迹,不能不说,对方的办事效率真是高。   秦桓之的眉头轻轻皱起,但是并未惊慌,他只在事发现场转了几圈,就带着我往前日祭拜的地方赶。我猜他定是发现了崔灏冰等人留下的什么记号,于是也不出声,只紧紧跟在他的后面。   但是令我失望的是,到了茅舍那里并没有见着茂林他们,这里只有我们两天前留下的痕迹。我将目光转向了秦桓之,他的表情没有什么起伏,这让我多少放下心来:他没有失望就好,说明他有主意。   我在茅舍里找了老半天,才找到一些陈旧的稻谷,天可怜见的!我还得脱壳啊!须知人间三大苦活计,舂米,打铁,磨豆腐,见鬼,这里怎么还没有石磨呢?要知道公输般已经被世人所知了呀!   等我将米舂好,双手早就起泡,加上早上被那昂刺鱼刺的伤口,淘米的时候,我疼得眼泪都流出来了,心中暗恨,都是这该死的秦桓之,要不是他将我从宁夫人那里“挖”过来,我哪用吃这般苦头!我现在应该十指不沾阳春水,像沈艳兰说的一样,做个沁园的“千金小姐”,诗词歌赋,好不自在。   晚饭相当将就,除了脱壳不净的陈米饭,就只有我从坟地那边采来的野菜,尤其郁闷的是我还得歉疚地说:“二公子,这里实在没有合适的食材,请你将就。”   他也没有在意,只是朝我轻轻一瞥,低声说:"有劳你了。”俄而,动作优雅地进餐,我惟有心里苦笑。   夜深人静(能不静吗,就我们两个人),我正半睡半醒,猛然感觉到有人捂紧了我的嘴巴,并在我耳边轻声说道:“一会你只躲在这屋里,千万别出声,也别出来。”我吓得赶紧点头,那人话说完,人已经走出了门外,我总算明白这讲礼节的公子哥为什么要和我同处一个房间了,当时我还以为这小子都落魄到这般地步了,还要让我给他半夜端茶倒水递夜壶呢。   寂静的夜晚,秋虫已经停止了呢喃,一个手执短剑的白衣少年,站在庭院之中,只见天上月华如水,地上更深露重,少年朗声说道:“诸位既然来了,为何不出来相见?”   话音刚落,十几条黑影凭空从各个地方冒了出来,一起将秦桓之包围在庭院中间,我趴在门后,紧张得气都不敢出,仿佛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凭空的停止了。就在我以为自己已经吓死了的时候,院子里有人叹了一口气:“公子何必做无用的抵抗,伤了公子,我们弟兄也不好交待。”   真是奇怪,秦家最没有名气的老二,被谁这样苦苦纠缠呢?这个人很心疼他啊!严令不许手下伤了他呢?真不知是男人还是女人,挺神秘的。   却听秦桓之也叹了一口气:“还请诸位回去告诉你们主上,就说秦某不才,无法承担如此大任,请阁下另请高明,别在秦某身上浪费时间。”   赫赫,原来有人要高价挖他啊!会是什么人呢?   黑影中的那个人说:“既然公子不体谅我们兄弟,我们只好冒犯公子了。”   咦,又要用迷药吗?可这秦桓之明明没有事啊!   只听到有人说:“哈哈,听说你秦家网罗能人甚多,果然名不虚传,连我们天英教的春眠散也能抵挡。看来,这秦家狗贼,倒是有先见之明。”   却听到秦桓之笑道:“阁下对我秦家似乎知之甚多,应是家父故人。不如在下明日略备酒水,与阁下共叙短长。”   那人哈哈笑道:“公子是在等帮手吗?这个不必了,只要公子肯跟随我家主上,我们有的是时间饮酒叙旧。公子,得罪了!”   话音未落,就听见刀剑相接的声音,打斗十分激烈,我躲在门后,祈祷着救兵快快到来,手中握紧了舂米的木杵,咬牙切齿,哼,要是有人敢闯进来,我就给他一下子。   时间在慢慢过去,从我这个角度,只看见皎洁的秋月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背景,那飞快掠过的斑斑黑影竟然是伤口中喷出的鲜血,一条白色的身影如同月宫中飞出的仙子,动作翩跹,手中的短剑发出耀眼的光芒,光芒所到之处,黑影倒地。   倒下的人越来越多,最后站着的只剩下两个人,一黑一白,黑白分明,黑衣人跃上了可怜的屋顶,往夜空中隐去,却听到远处传来他夹着喘息的笑声:“公子今日一战成名,不出十天,秋月之名将传遍江湖,到时公子是否能全身而退,就看公子的造化了。哈哈哈......”   哎呀,原来这些人是给秦桓之制造轰动效应的啊!还真是深谙造星之道!我吓得不轻,这秦桓之不会杀我灭口吧?他故意放走那个“故人”真的是因为“念旧”吗?   我抖抖索索地走了出去,走到秦桓之跟前,不顾冲鼻的血腥味,正要开口表示一下关心之情,没想到人还没来到他身边,他一巴掌已经拍了下来,打在我的左脸上,愤愤说道:“昨天那时,你骂谁狗贼?”   他疯了!我忽然想起这家伙刚刚杀了这么多人,估计是血性大发了,看谁都是坏人,于是啊的一声,转身就要跑,脚下却被地上的尸体绊了一下,摔倒在地上,呼的一声又被人从地上提了起来,扔在尸体堆上,我吓得大呼小叫,手脚并用的想从死人堆里爬起来,一柄冰冷的剑直指我的喉咙。   我顿时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对面的人冷冷地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受谁的指派?”   我脑袋嗡了一声,结结巴巴地说:“二......二......公子在说什么,奴婢不......明 白。”我能是什么人,可怜的小丫鬟呗。   他冷笑一声:“不明白吗?你一个整日念经拜佛的小丫环,哪里懂得这许多谋生的本领?便是我军中多年的男儿,也没有这样利落的手段。”   我又吃吃地说:“什么......么......手段?”   他又是一声冷笑:“别说你忘了昨天的事情。”   昨天什么事情?我掉进水里,帮你抵抗敌人,恩,帮你杀人来着!   好啊,你想过河拆桥么?原来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早知道昨天我让人把你抓走,或者让你自杀,然后被人□□尸体一百遍啊一百遍。   所以我也嗤笑一声:“那么二公子认为我是什么人?是谁派来的呢?还有想干什么呢?”   不就是那三句话么?谁不会说----你是谁?你为谁工作?你的目的是什么?美国动作片一天到晚的就围绕这三句话,是个地球人都很熟悉。   这会换到他迷惑了,他一动不动地盯着我,剑尖收了回去,我也爬了起来,狠狠地盯着他,不甘示弱。   我为什么要受你的王八气,我白天到烂泥里抓鱼,晚上用最原始的工具舂米,忙的双手淌血,还要给你先吃,还要给你倒痰盂,想法子为你杀人,还做你的出气筒?没天理了!   悲愤的泪水流了下来,我在这一世受的委屈通通加起来都没有在你这里受的多,你让我在沁园名声扫地,晚节不保,成为口是心非的攀龙附凤之徒,还让我失去最后一点做人的尊严。   我跌跌撞撞地走开几步。离他远远的,远远的,也许我该好好想想怎么离开沁园了。我无意中摸到了口袋中那点银子,从那个死人身上取下里的银子!   这个念头一旦闪起,我又有了力量,不怕血腥地,不怕遭报应地,默默念了几句往生经,然后开始翻那些死者的口袋,哈哈,还真有钱!   耳边只听到有人在鸹噪地问:“你在干什么?你给我停下来!你不要命了,他们身上有毒!”   冰凉的水呛入我的口腔,求生的本能让我挣扎着浮出水面,尽管眼睛看不清周围的环境,我还是游到了岸边,用尽最后的一口气跃上了岸,激烈地咳嗽着,神智慢慢恢复清醒。   我的脚下是一个深潭,潭水十分清冽,也十分冰冷,潭边的树木风姿绰约地倒影在水面,水里有小鱼在漫游。   马车早已不知踪影,也许沉到了水底,我茫然的四下环顾,一个人都没有,四周安静极了。我不敢大声呼喊,落水之前的记忆告诉我,这绝对不是一场意外,而是人为的灾难,如果我放开喉咙大叫,只怕会引来制造灾难的人,尽管阴谋针对的肯定不会是我---一个无足轻重的丫鬟。   那只在慌乱之中被我抓住的手是谁的?茂林还是秦桓之?他们在哪里呢?沉在水底了吗?不,不会的,如果和我一起掉入水中,现在应该还在水里扑腾才对,可潭水很平静,水底下应该没人,即使有,我也不敢跳下去救啊,我不会潜水!游泳,也只是马马虎虎。   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我冷得直发抖,深秋的黄昏是寒冷的,更何况在这阴森的树林里。   怎么办?等死吗?尽管我曾经参加过野外生存活动,可那实际上算不了什么困难,无非是搭个帐篷在外面露营而已,得心应手的工具一应俱全,旁边还有那么多男男女女的同行,想偷懒都十分便利,哪象现在,身上除了一根藏得好好的鞭子,就什么都没有了。   鞭子能干嘛?可以砍柴吗?可以割肉吗?更悲催的是我还没学会怎么用!此番带来不过是为了耍帅!现在我后悔的要死,当初为什么要选这破鞭子呐?我又不是哈里森福特!   恐惧忧虑了半天,我还是打起精神,凭着第六感,往水流的上游方向走去,一边走一边往树林中张望,希望能看到人,哪怕是敌人也认了,我可不想被什么野兽的吃下肚啊!   结果我如愿了,走了没多久,就听到前面有隐隐约约的人声,我忙趴在地上,往发出声响的地方匍匐前进。   地上的落叶极厚,树叶底下的泥土竟然十分松软。坚硬的小树枝不时扎到我的手掌,疼得我直哆嗦,树林中不但有四季常青的乔木,低矮的灌木丛也十分茂盛,要想在这样的环境下藏身还是不难的,所以我终于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看到前面奇异的一幕:   秦桓之坐在地上,背靠一棵高大粗壮的树木,手中握住一柄短剑,正面对着我这个方向,他神情冰冷,头发凌乱,披风已经不知去向,月白色的衣衫大面积破损,看起来既狼狈又落魄。   一个瘦长的背影进入我的视线,那背影身穿灰衣,手中握两把寒光闪闪的娥眉刺,居高临下地正对着秦桓之。   我吓得差点惊叫起来,连忙用手捂住嘴巴,却见秦桓之猛然将短剑横向咽喉处,口中朗声说道:“士可杀不可辱,阁下若是执意于此,秦某唯有一死明志。”   在我惊愕间,那灰衣背影说话了,声音尖细刺耳:“公子,千万别做傻事,在下只是奉命行事,怎敢伤公子性命。公子若有三长两短,主上亦会责罚于我。”   那灰色背影果然不再往前逼进,看来是真的不想取那秦桓之的性命了。   恩,什么情况,难道是绑票的难怪要在我们车里放迷药了。也是,谁叫秦家现在这么风光捏,树大招风啊。那我要管吗?又能怎么管呢?   如果我就这样从背后抄过去,以人家的身手肯定一个回马枪将我刺出两个窟窿眼,再说人家还有迷药,魔爪一扬,撒一把什么含沙射影朝我扑面而来,我不死也得残!   哎,等等,他既然能把秦桓之迷得半瘫,为什么不继续放一把迷药呢?直接把秦二弄晕扛了走不就完了吗,干嘛在这里唧唧外歪歪呢?   我的脑子突然转得飞快:要么这位仁兄的迷药用完了,要么这迷药的副作用很大,他怕加大用药量会把秦桓制之给弄废了!话说他的主上还真是爱这秦二的很啊!   哈哈,你投鼠忌器就好!   我悄悄地绕到了秦桓之的后面,出其不意地蹦到他的身后,身上乌鞭掉落在他右手边的同时,一把夺过他手中的短剑,假装直指他的咽喉,大喝一声:“狗贼,我要杀了你!”   然后我就看到了预期中的景象:秦桓之捡起乌鞭,气势凌厉地甩了出去,乌鞭如同灵蛇般卷住了灰衣人的双脚,他用力往前一拉,灰衣人猝不及防,仰面倒地,手中兵器掉落,我飞奔而出,手中短剑狠狠刺向眼前的一只朝上的手掌,只听到一声恐怖的惨叫声,那只手掌被短剑穿透,钉在了地上,然而那人挥动另一只手掌,朝我拍来,我只觉左肩膀一阵疼痛,忙朝一边就势滚去。   爬起来时看到一个滑稽而可怕地情形:灰衣人的双脚被鞭子牢牢缠住,秦桓之紧紧拉着鞭子一端,他的一只手掌被“固定”在另一端,整个人就像是一条被拉直的弹簧,失去了弹性。   我忍住疼痛,连滚带爬地朝秦桓之身边挪过去,人还没有移动多少,灰衣人已经将短剑拔了出来,顿时手掌血流如注。   因为另一端突然失去了固定,秦桓之这一端刚才又用力拉住,失去平衡的拔河比赛,倒向了用力的一方,在我的惊呼发出来之前,秦桓之突然飞身跃起,扑向将要坐起来的灰衣人,手中长鞭绕了过去,迅速地将灰衣人的一只手和脚都绑在一起,然后他跌落在地上。   这灰衣人还真是打不死的小强!他竟然用受伤的手捡起了一只刺,胡乱地往秦桓之刺去,秦桓之捡起了地上的短剑,在蛾眉刺快要碰到他身上之前,他已经将剑刺向了灰衣人的后心,又是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灰衣人以一种古怪的姿势升天了。   我吓得双手合十,口念:善哉善哉!赶紧往秦桓之身边奔过去,将他扶起来背靠树干坐好,然后跪在他面前,说道:“二公子,是否要奴婢在这......人身上找解药?”   一道夕阳的光线照落在秦桓之的脸上,他的眼睛黑如深夜,我不敢再看,微微移开视线,只听见他低声说:“你去将我的披风找来。”   恩,都什么时候了,还不忘摆谱!   我小声嘀咕着,在布满灌木丛中的树林里去找他的劳什子披风,还好还好,披风就在打斗圈的外围,没费我多少辰光。   秦桓之接过披风,将披风带子的一端的悬珠扯了下来,又将那珠子用力掰开,但见里面有两粒碧绿色的药丸,淡淡透出一股清新的药味,他将药丸放进了嘴里,然后闭上眼睛,估计是在调养运气,恢复体力。   难怪他不让我在这死人身上找解药,原来他有自备药!   我愣愣地看着他,真不知他老兄还要在这里坐多久,反正我已经快冷成冰棍了。   就在我快要起身的时候,他的眼睛微微张开,淡淡说道:“若是冷,且将这披风披上。”   还算你有良心!我愉快地将披风裹在身上,恩,还真够长的,拖地了哎。受了人家的小恩惠,我也不敢闲着,大着胆子,将尸体上的鞭子解下来,藏回身上。又伸手在那尸体的衣服里厢翻找,结果找到火石,银子还有两个小瓶子,想必就是迷药和解药了......其实还有一块干粮的,我没敢拿。   我用那厮的蛾眉刺挖了一个浅浅的坑,然后将尸体推了进去,填平泥土,又铺上厚厚的一层叶子,这才疲惫不堪地回到了秦桓之的跟前。   秦二同学已经结束了运功调息,正坐在树底下,目不转晴地看着我忙碌,我很不自在地朝他一笑:“二公子,天色已晚,我们该寻个地方过夜才是。”   他低低地嗯了一声,脸上露出一种英雄末路的悲凉。   那晚我们在一个悬崖的凹进之处栖身,我在天黑之前捡了很多树叶铺在地上,又捡来不少干树枝,足够燃烧一夜的,再搬来许多石块堵在洞口,等这一切忙完,我已经累得像条死狗一样,动弹不了。   那边秦二同学正在不紧不慢地用短剑削着一根长长的比拇指略粗的树枝,见我坐在那里大口喘气,冷冷地瞥了我一眼,也不说话,继续低头干活。   我把火生了起来,正要坐到一边,他已经削好了几根树枝,扔在我跟前,朝头顶上看了看,不带任何感□□彩地对我说:“把湿衣服烘一烘吧。”   原来他削好树枝是给我用来挂衣服的哎!我心情变得好起来,先将树枝架好,解下披风挂上去,然后才飞快地在黑暗中脱下湿漉漉的衣服,挂在树枝上,然后把披风取下来,裹在身上,往火边一坐,恩,果然舒服多了。   至始至终,对面那人一直没抬头,还算是个正人君子。   只是睡觉的时候,我发现他将剑贴在手边,好像是在提防我,而不是提防什么豺狼虎豹!这让我大为光火。   没良心的公子哥!早知道让你被抓了去,献给什么主上的当人质或者宠物!看来秦家人还挺危险的,肯定是得罪的人多了,白天死去的那个人好像是个太监呢,那声音细的,还有那皮肤白的,还没有胡子!   第二天早上,我在极度的饥饿中醒来,发现身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件披风,这本来是我衣服烘干后盖在秦桓之身上的,没想到我睡着时他给我盖上了。   他这番无声的举动感动了我,我从地上腾地站了起来:“二公子,奴婢这就出去找吃的。”说完暗暗鄙视自己真是天生奴性,才受了这么点小恩惠就狗腿得忘了自己是谁。   他将短剑递给我,让我带上一枝削了尖头的树枝,让我将鞭子留下来,见我一脸惊讶,他微笑道:“莫非你要用鞭子抓鱼吗?”   嘿!要求真高啊!指明了要吃鱼!我恨恨地走出“山洞”,往小溪边走去,昨天那潭里倒是有鱼的,可我真不敢走那么远哪!   不过抓鱼这种技术活对于我来说,显然没什么难度,只需将水流不急的小溪两头截住,然后将中间的水戽干,就可以抓鱼了。   我用这个方法抓到了昂刺鱼,还有泥鳅,昂刺鱼有刺危险不好抓,但是抓泥鳅却十分容易,水戽干后,只要将水中的烂泥用脚或用手铺平,那泥鳅在土里便憋了气,要抬头出来冒个泡,所以在铺平的泥面看到有个小土团鼓起,那就是可怜的泥鳅了,用手连泥把泥鳅捧出,放在岸边即可。   所以我没花多少功夫就抓了不少鱼,个头都不大,不过足够人家吃早饭的了。我在灌木丛中还采到一些浆果,捡了几朵蘑菇,这才意犹未尽地往“山洞”走回去。   回到“山洞”,只见秦桓之正在洞中气定神闲地吐故纳新,我不敢打扰他的“晨练”,不吱声地做“早饭”。   我做的是“石板烤鱼”和蔬菜串烧,做好后,谦卑地将食物摆在秦桓之的跟前,我自认为这顿早饭不错,荤素搭配,颜色丰富(浆果的颜色很鲜艳,绿的,黄的,还有一两个红的)。   秦桓之用餐依然秉承食不言的原则,我离开他远远的,自顾吃我的蔬菜串烧----在采浆果时,我已经吃过不少,大的熟的俱被我吃了,上贡的是我吃剩的!至于鱼嘛,就算了,我是出家人的,不吃荤腥。   不过我很后悔昨天没有将那人身上的干粮偷偷地藏起来,饥饿,果然使人鲜廉寡耻。   吃完早饭,秦桓之披着披风,站在巨石之上,迎着秋日温暖的阳光,恍如遗世高人,绝世而独立,等待被世人景仰。   我还没有景仰够,他已经从巨石上跳了下来,漠然道:“走吧。”   大约下午三点钟的样子,我们终于走出了谷底,回到地面,在这个过程中,我的鞭子功不可没,被用来做攀援的绳索,做秦桓之拉我的缰绳,还有救命的稻草,我发誓,若是我能活着回去,一定好好苦练乌鞭。   才一天的功夫,我们出事的地方竟然没有留下一丝线索,哪怕是一块马车的木头碎片,几滴马匹的血迹,不能不说,对方的办事效率真是高。   秦桓之的眉头轻轻皱起,但是并未惊慌,他只在事发现场转了几圈,就带着我往前日祭拜的地方赶。我猜他定是发现了崔灏冰等人留下的什么记号,于是也不出声,只紧紧跟在他的后面。   但是令我失望的是,到了茅舍那里并没有见着茂林他们,这里只有我们两天前留下的痕迹。我将目光转向了秦桓之,他的表情没有什么起伏,这让我多少放下心来:他没有失望就好,说明他有主意。   我在茅舍里找了老半天,才找到一些陈旧的稻谷,天可怜见的!我还得脱壳啊!须知人间三大苦活计,舂米,打铁,磨豆腐,见鬼,这里怎么还没有石磨呢?要知道公输般已经被世人所知了呀!   等我将米舂好,双手早就起泡,加上早上被那昂刺鱼刺的伤口,淘米的时候,我疼得眼泪都流出来了,心中暗恨,都是这该死的秦桓之,要不是他将我从宁夫人那里“挖”过来,我哪用吃这般苦头!我现在应该十指不沾阳春水,像沈艳兰说的一样,做个沁园的“千金小姐”,诗词歌赋,好不自在。   晚饭相当将就,除了脱壳不净的陈米饭,就只有我从坟地那边采来的野菜,尤其郁闷的是我还得歉疚地说:“二公子,这里实在没有合适的食材,请你将就。”   他也没有在意,只是朝我轻轻一瞥,低声说:"有劳你了。”俄而,动作优雅地进餐,我惟有心里苦笑。   夜深人静(能不静吗,就我们两个人),我正半睡半醒,猛然感觉到有人捂紧了我的嘴巴,并在我耳边轻声说道:“一会你只躲在这屋里,千万别出声,也别出来。”我吓得赶紧点头,那人话说完,人已经走出了门外,我总算明白这讲礼节的公子哥为什么要和我同处一个房间了,当时我还以为这小子都落魄到这般地步了,还要让我给他半夜端茶倒水递夜壶呢。   寂静的夜晚,秋虫已经停止了呢喃,一个手执短剑的白衣少年,站在庭院之中,只见天上月华如水,地上更深露重,少年朗声说道:“诸位既然来了,为何不出来相见?”   话音刚落,十几条黑影凭空从各个地方冒了出来,一起将秦桓之包围在庭院中间,我趴在门后,紧张得气都不敢出,仿佛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凭空的停止了。就在我以为自己已经吓死了的时候,院子里有人叹了一口气:“公子何必做无用的抵抗,伤了公子,我们弟兄也不好交待。”   真是奇怪,秦家最没有名气的老二,被谁这样苦苦纠缠呢?这个人很心疼他啊!严令不许手下伤了他呢?真不知是男人还是女人,挺神秘的。   却听秦桓之也叹了一口气:“还请诸位回去告诉你们主上,就说秦某不才,无法承担如此大任,请阁下另请高明,别在秦某身上浪费时间。”   赫赫,原来有人要高价挖他啊!会是什么人呢?   黑影中的那个人说:“既然公子不体谅我们兄弟,我们只好冒犯公子了。”   咦,又要用迷药吗?可这秦桓之明明没有事啊!   只听到有人说:“哈哈,听说你秦家网罗能人甚多,果然名不虚传,连我们天英教的春眠散也能抵挡。看来,这秦家狗贼,倒是有先见之明。”   却听到秦桓之笑道:“阁下对我秦家似乎知之甚多,应是家父故人。不如在下明日略备酒水,与阁下共叙短长。”   那人哈哈笑道:“公子是在等帮手吗?这个不必了,只要公子肯跟随我家主上,我们有的是时间饮酒叙旧。公子,得罪了!”   话音未落,就听见刀剑相接的声音,打斗十分激烈,我躲在门后,祈祷着救兵快快到来,手中握紧了舂米的木杵,咬牙切齿,哼,要是有人敢闯进来,我就给他一下子。   时间在慢慢过去,从我这个角度,只看见皎洁的秋月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背景,那飞快掠过的斑斑黑影竟然是伤口中喷出的鲜血,一条白色的身影如同月宫中飞出的仙子,动作翩跹,手中的短剑发出耀眼的光芒,光芒所到之处,黑影倒地。   倒下的人越来越多,最后站着的只剩下两个人,一黑一白,黑白分明,黑衣人跃上了可怜的屋顶,往夜空中隐去,却听到远处传来他夹着喘息的笑声:“公子今日一战成名,不出十天,秋月之名将传遍江湖,到时公子是否能全身而退,就看公子的造化了。哈哈哈......”   哎呀,原来这些人是给秦桓之制造轰动效应的啊!还真是深谙造星之道!我吓得不轻,这秦桓之不会杀我灭口吧?他故意放走那个“故人”真的是因为“念旧”吗?   我抖抖索索地走了出去,走到秦桓之跟前,不顾冲鼻的血腥味,正要开口表示一下关心之情,没想到人还没来到他身边,他一巴掌已经拍了下来,打在我的左脸上,愤愤说道:“昨天那时,你骂谁狗贼?”   他疯了!我忽然想起这家伙刚刚杀了这么多人,估计是血性大发了,看谁都是坏人,于是啊的一声,转身就要跑,脚下却被地上的尸体绊了一下,摔倒在地上,呼的一声又被人从地上提了起来,扔在尸体堆上,我吓得大呼小叫,手脚并用的想从死人堆里爬起来,一柄冰冷的剑直指我的喉咙。   我顿时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对面的人冷冷地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受谁的指派?”   我脑袋嗡了一声,结结巴巴地说:“二......二......公子在说什么,奴婢不......明 白。”我能是什么人,可怜的小丫鬟呗。   他冷笑一声:“不明白吗?你一个整日念经拜佛的小丫环,哪里懂得这许多谋生的本领?便是我军中多年的男儿,也没有这样利落的手段。”   我又吃吃地说:“什么......么......手段?”   他又是一声冷笑:“别说你忘了昨天的事情。”   昨天什么事情?我掉进水里,帮你抵抗敌人,恩,帮你杀人来着!   好啊,你想过河拆桥么?原来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早知道昨天我让人把你抓走,或者让你自杀,然后被人□□尸体一百遍啊一百遍。   所以我也嗤笑一声:“那么二公子认为我是什么人?是谁派来的呢?还有想干什么呢?”   不就是那三句话么?谁不会说----你是谁?你为谁工作?你的目的是什么?美国动作片一天到晚的就围绕这三句话,是个地球人都很熟悉。   这会换到他迷惑了,他一动不动地盯着我,剑尖收了回去,我也爬了起来,狠狠地盯着他,不甘示弱。   我为什么要受你的王八气,我白天到烂泥里抓鱼,晚上用最原始的工具舂米,忙的双手淌血,还要给你先吃,还要给你倒痰盂,想法子为你杀人,还做你的出气筒?没天理了!   悲愤的泪水流了下来,我在这一世受的委屈通通加起来都没有在你这里受的多,你让我在沁园名声扫地,晚节不保,成为口是心非的攀龙附凤之徒,还让我失去最后一点做人的尊严。   我跌跌撞撞地走开几步。离他远远的,远远的,也许我该好好想想怎么离开沁园了。我无意中摸到了口袋中那点银子,从那个死人身上取下里的银子!   这个念头一旦闪起,我又有了力量,不怕血腥地,不怕遭报应地,默默念了几句往生经,然后开始翻那些死者的口袋,哈哈,还真有钱!   耳边只听到有人在鸹噪地问:“你在干什么?你给我停下来!你不要命了,他们身上有毒!”   作者有话要说:  烂俗的桥段!   鄙视我吧!作者就这么点水平!   忧郁的气质,迷离的眼神,白衣,黑色的披风,找合适的图图,容易吗我? ☆、第二十二章 书舍明志喻今生   九月十六晚,皓月当空,秦家二公子秦桓之一人血刃十余名天英教教徒,吓退窜进谯州城作恶的西北强盗黑山堂众人,保一方之安定,百姓感怀,威名远播,被皇上嘉奖为骁骑营副参将,江湖人称之为秋月公子。   九月十八日,镇东将军因恢复宗庙社稷,兴修水利,屯田生产,成效彰显,功劳重大,被皇上加封为费亭侯。   十月初五,因双手中毒被林大娘伺候了二十多天的我终于得到解放,恢复劳动能力,重新开始日出而作,日落而眠的有规律的职场生活。   那场灾难中,林园青受了重伤,林大娘没有在家照顾他,而是主动请缨前来照顾我,我既感动又惊讶,茂林摔破了头,幸亏没有破相;崔灏冰一人抵挡十名围攻的歹徒,全身而退,是他率领秦桓之的校事赶到那片茅舍,吓退了想浑水摸鱼的黑山堂贼众,积极英勇的态度,精密及时的策略,使他一跃成为秦桓之最得力的幕僚兼保镖,秦桓之担任骁骑营的虚职后,崔灏冰经常出入双清苑。   在养伤的日子里,我去看望吴允节,向秦桓之请假的时候,他只嗯了一声。自遇难回来后,这是我第一次主动向他开口。   吴允节比上次见面时瘦了许多,可能是长高了的原因,他看上去有点摇摇晃晃的,不像以往那般泰然自若。   看到我无声地走进书舍,他似乎有点意外,抬头无语地看着我,我冲他无奈地扬了扬了双手,他只露出淡然一笑。   我连连解释:“先生,学生很久没有来学丹青了,还请先生不要将我逐出师门才是。”说完还作揖稽首。   吴允节坐在竹椅上,并未阻止我行礼,双眸毫无神采,凝视我半晌:“你到了秦二公子那里,差事必定繁重不少,不能经常过来,也是情理之中。若是你想放弃,我断然不会怪你。”说到后面,他好像措辞艰难。   他的话让我感到局促不安,这,算是逐客令吗?   沈艳兰她们三个已经无声地孤立了我,如果连你也这样,那我在这里呆着还有什么意思?   我抬头茫然地看着他,正对上他那双黯淡的眼睛,两人四目相对,却欲言又止。   看来他是打算沉默到底了,我忍住心中苦涩,挤出一丝笑容:“双清苑的事情确实多了些,但我也不是一点空闲都没有,二公子同意我到过来的,先生千万别停止学生的功课呀。”说完,有点可怜兮兮地看着他。   吴允节的反应没有让我失望,他眼中的疏离之意薄了几分,微笑着说:“说的也是,做先生的都没有开口,做弟子的怎么能擅自做主呢,你以后可不许再偷懒哦!”   见他语气调侃,我有点激动:“一定,一定。等我的手好了,就开始画兰花。”   我的表态换来他的柔声相问:“你的手到底是怎么中的毒?怎么伤得这么重?”   我自然不会瞒他,就将那天的情形一一告诉了他,最后红着脸说:“我只想着从那些人身上取出银子,给自己换个自由身的,没想到就中毒了。”   原因是这个没错,但是如果不是因为我抓鱼,舂米弄破了手,毒是不会那么容易侵入血液之的,如果没进入血液中,也就没这个“身中剧毒”了。幸亏这沁园中有医药界的奇人章仲康,他既将我当病人,又将我当新药临床试验品,总之各得其所,总算保住我的双手。   吴允节的脸色不大好看,他在我脸上凝视片刻,慢慢眼有恨意,沉声说:“芳菲,真是抱歉,我这个做先生的帮不了你的大忙,只能看着你受罪,如果你真的打算离开沁园,必要时可以到微音阁找那里的主人帮忙。”   我疑窦顿起,问道:“那个 ,微音阁不是你的吗?”   他极不自然地笑了一下:“并不是,不过你若需要,我可以给你引见。”   恩,难道想介绍我去当端茶小妹?跑堂的?求人不如求己,我又不是走投无路。   于是我笑笑说:“谢谢你,允节。如果真的有那一天,我一定会找你帮忙的。”   我的直呼姓名让他微微一愣,脸上慢慢绽开笑容,看着我的神情都有点温情脉脉的样子了。   他语气中有难以抑制的激动:“那就好,我还以为你上次生我的气了。”   其实他说的没错,上次我确实是生气了,生气他那种自以为是的优越感,那种高高在上的看普罗大众的态度,我总觉他对我不是那么敞开心扉,总像是有什么心事。   趁他心情好,我鼓起勇气:“允节,你有没有把我当成你的朋友,或者说是真正的弟子?”   他一脸惊讶:“何出此言?”   我歪头看着他:“既是师徒或是朋友,不妨说说,你的个人情况,比如说是哪里人,家里有什么人,将来有什么打算,等等。要知道,我的情况都告诉你了:比如就是想离开沁园,过一种自由的生活。”   :“自由。”吴允节轻声念出来,先是点头,又摇摇头,十分平静地望着我:“在这乱世,恐怕是不存在的。”   他叹了一口气,沉默半天,这才娓娓道来:“我的生母是先父的侍妾,跟随先父外出就任。先父只是一个小吏,一生仕途不济,郁郁寡欢。大兄好本领,十九岁那年,便当了族长,嫡母并不待见我们母子,趁着大兄外出不在,将我们母子丢弃在偏僻之地。我的生母是好强之人,从此以后不准让我与本家亲戚再有牵连,鼓励我发愤用功。现在洛京太平,重视文人,所以我这才来到洛京,有幸认识秦家三公子,他古道热肠,力请我来西园,提供书舍,几番张罗,我才得以认识众多名人志士,从而眼界大开。我也羡慕那些闲云野鹤,可是男儿在世,应当成就一番事业,个人的闲情逸致,恐怕是镜花水月。”   :“不过,芳菲你虽是女儿身,卖身为奴,尚且有追求自由的志向,矢志不渝。我一介男儿,怎能安于现状,苟且偷生?”   我看着这张年轻而意气风发的脸,要想功成名就的意图是那么明显,我在敬佩他的同时,又感到十分失落: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一个鞠躬尽瘁的女人,我不想做过劳死的伟大女人。   刹那间我心中明白一件事:他只能是老师,朋友,而不是爱人。在现代我看多了男人发达后,糟糠妻下堂的悲剧,所以我很害怕,不敢将感情交付给任何一个立志崛起的富一代。   古代和现代的男人都是一样的,梦寐以求的三件事没什么不同,无非是:升官->发财->死老婆,眼前的他也不会例外。   理顺感情的脉络,我的心情变得轻松:不管怎么说,以后再也不用患得患失,猜测他到底喜不喜欢自己了。   斩断情丝的我,心无挂碍,像个大姐姐一样鼓励起眼前的小年轻:“允节,你说的极是,男儿当自强,虽然这个时世讲究出身,但是人才永远是最宝贵的财富,费亭侯用人是最不讲究出身的,他唯才是举,除了那些杀人放火,偷盗/奸/淫之辈不被重用之外,凡有才能的人都有机会一试身手,正是费亭侯的励精图治,才造就了今天繁荣昌盛的洛京,生机勃勃的洛京。”   我这样说,只是从一个熟人的角度去鼓励他,希望他不要妄自菲薄,争取出人头地,至于我自己会不会那样做,又是另一回事。   我本来就不是什么胸怀大志的人,否则我千方百计的从石桥走下来干嘛?   吴允节听完后,双眼灿若寒星,望着我朗声说:“芳菲,你果然不是一般女子,见识卓越不亚于男子,我虽然妄称为你的先生,其实远不如你有魄力,恐怕以后我要拜你为师才对。”   说完哈哈笑了起来,像个十七八岁的小年轻一样,还开起了占人便宜的玩笑。见他开怀,我觉得很有成就感,嘻嘻,功德无量,姐姐我又激活了一个消沉的年轻人!   那天我们还谈了很多很多,从地理山川到历史人文,最后是社会局势,朝中各派各系,吴允节几乎是言无不尽,知无不言。   嘿嘿,我才卖了一下嘴皮子,就获得了许多免费的信息,绝对是值了,在回双清苑的路上我咧嘴笑个不停。   送我出门时,吴允节一再提醒我要爱惜那本兰花手札,说那是他母亲当年画画用的资料,千万别弄丢了,还开玩笑地说,如果我敢弄丢了,就要我赔他十座金山银山,哈哈,真没想到他也挺市侩的,像我一样,眼中只有金子银子,俗,俗不可耐也!   所以我也没客气,说如果你发达了而我还没离开沁园,你一定要帮我脱离苦海哦!他笑着说一定一定。   总之我是满怀希望而去,心满意足而归,虽然少了一个夫婿候选人,却多了一个能谈得来的异性朋友,有朋友的感觉真好!   哈哈哈。   刚回到双清苑,我就被秦桓之唤了过去,他想来是见不得我高兴的,摆出一副恶主人的臭架子:“不是说手还没好吗?为何巴巴地往外跑,难道想干脆废了双手,让人养着你?”   对于这种刚刚品尝到成名的巨大喜悦,还没有从云端上跌下来的人,我是敬而远之,反正只要我没有对着他流口水,抛媚眼,或者是写情书,他就浑身不舒坦,所以遇难回来没多久我就让他如愿了------除了写情书,因为手不能动,当然流口水和抛媚眼是和园中的其他丫鬟同时做的,我可不想“被”例外。   所以听了他的呵斥,我只是露出职业化的一笑:“请问二公子,有什么吩咐?”然后规规矩矩地静立,等待他发号施令。   然而一阵沉默过后,他悻悻地说:“算了,你唤茂林进来吧。”   我如获大赦,从容退出,刚走出房门,却又听到他在后面说了一声:“等你的手好了,立刻把那些破损的书籍复原好,别偷懒!”   莫名其妙!我是偷懒的人吗!不过小林我今天心情好,让着你啰!   想着吴允节踌躇满志的样子,我一脸春风地走出日照阁。   作者有话要说: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第二十三章 身虽未动心已远   十月二十,旧都长安守将车骑将军李珏,勾结西凉军余孽,煽动西北强盗黑山会歹人,共集结十万大军,起兵长安,声称洛京天子离帝手中并无护国神器,名不正言不顺,乃是费亭侯一党操纵的政治傀儡,应该立即下台,他们打着靖难的口号,在长安城附近周围招募士兵,扬言不日进军洛京。   离帝大怒,封费亭侯为大将军,引兵征讨长安叛军,封正在起建崇武营的秦彰之为行骁骑将军,并钦点其开路先锋,秦桓之加封奋威校尉,执掌士兵一千人,负责征讨大军断后事务。   十月二十一日,南阳太守后将军皇甫利平声言黄龙天降,将受命于天,况既得国玺,遂自立为帝,国号为康,建都南阳,改名寿康。原皇甫利平手下将领,现任吴兴守备顾博古放言皇甫利平此举乃是逆施倒行,与之划清界限,并号召豪俊之士共讨皇甫利平逆党。秦公祺派出得力部将秦仁照领兵五万奔赴援助。   十一月初一,幽州太守皇甫良褚起兵出击连续两年不老实进贡朝廷的辽东太守长孙氏,一个月后,长孙氏被逼退至辽东半岛,并表决了每年进贡朝廷的忠心。   十二月二十六,大将军秦公祺歼灭长安叛军,清除西凉军余党,收编黑山会前来投降的众人入骑兵营,诛杀逆贼李珏三族,并血洗李珏故乡咸城。   大将军年底得胜班师回朝,奏请朝廷增加兵力支援顾博古,同时上表请封顾博古为讨逆将军,加封吴侯,皇帝一一准奏。   秦彰之被封长安守备,领兵驻守长安,秦桓之因表现出色,被加封建威将军,大将军功劳显赫,加封武平侯。   皇帝封皇甫良褚为太尉,皇甫良褚以军功微薄为由,推托不受,朝中一片哗然。   同年冬天,秦氏女贵人秦明节被进位为三品婕妤,才人秦明石进嫔位,采女秦明华进位为贵人。   皇恩浩荡,军功赫赫,秦家一跃成为洛京城中最声名显赫的人家。这一年冬天,皇家各种赏赐,源源不断地进入沁园;前来庆贺的同僚和宾客如同流水一般,络绎不绝。   同样道理,进入双清苑的赏赐也如同流水一般,源源不断。此等盛况,一直持续至来年春天。   双清苑的库房顿时被塞得满满的,连点空地都没有了,管库房的和管账目的同仁们整天忙得头都抬不起来。   将近成婚年龄的秦家二公子也成为热门的单身汉,不少名门闺秀借故进入沁园,只为一睹秋月公子的庐山真面目,毕竟秦桓之不象秦建之,早已艳名远播。   可惜的是,秦桓之并没有和武平侯一起回到沁园,而是直接奔赴南阳战场,至于什么时候能回来,没人知道了。   所以双清苑的门前莺莺燕燕了几天,又恢复了昔日的安宁。   沈艳兰这段时间一直帮库房和账房整理和登记收到的赏赐物品,只在晨练的时候和我见上一面,她学的是剑法,而我苦练的乌鞭,聚不到一处,而且我们练武时间长短有明显差异,所以相互之间无法进行武艺切磋,更兼我们之间交集不多,所以我们的关系还是清淡如水。   书籍复原项目进行得并不是十分顺利,这些破书全部用的古老篆体字记录,无论是今生还是前世我都没有练过篆体字,所以迟迟没能落笔,也许该等秦桓之回来再说,我这样安慰自己。   人真是经不起念叨,当天夜里,秦桓之就回到沁园,但见他风尘仆仆,面露舟车劳顿之疲态,他匆匆沐浴完毕,立即赶到松德堂,估计是向他老爹进行工作汇报。等他回到双清苑时,已经是下半夜。   当时我斜靠在长榻上,半睡半醒,感觉到有暖暖的气息在靠近脸颊,吓得一个激灵,跳了起来,却见一条修长的人影站在塌前,不是那秦桓之还有谁?   却见他表情凝重,似有心事,难道是在武平侯那里吃了排头?我也不敢多言,忙低头询问他是否需要吃宵夜?等了半天,却未听到他的吩咐,我抬头一望,他已径自往床边走去,我强忍惊愕走上前,不待开口,他已经和衣倒在床上,眼睛闭合,睫毛如扇,顷刻间呼吸已经平稳。   想来是累坏了!   我扯过厚厚的被子,轻轻盖在他的身上,落上纱帐,这才回到了外间的长榻躺下,一夜无事,不由一阵庆幸:这公子哥上了几天战场,倒变得好伺候了,很好,很好,以后多上战场会更好。   第二天天还未亮,我便醒来,见秦桓之还在甜蜜沉睡,便不叫醒他,反正,昨晚他也没有交待过不是?   我迅速洗漱完毕,偷偷赶到练武场地,这些日子以来,我一直瞒着其他人,在这里苦练鞭子。   因为我是发过誓的,要将乌鞭使得滴溜溜的,不过我练武只是为了防身,我一不想做那人人皆知的“武林高手”,二不想做别人的“人肉保镖”,想想欧阳克的八大美婢是怎么死的?被当做挡箭牌给砍死的。   我就算不怕死,也不会替那个阴险的公子哥挡刀枪。   所以我总是在师傅和其他人面前藏拙,为的就是不被选上当“保镖”。   好在这里的吴师傅十分老实,从来不怀疑我有诈,他认定我是一个没有练武天分的人,而且从不过问我关于练武的任何细节。   场上陆陆续续有人来了,我放慢了手脚,傻里傻气地抖抖手。   沈艳兰也来了,一同前来的竟然还有秦桓之,两人似乎有说有笑的,甚是亲密。这种情形我还是头一回见,尽管曾在心里偷偷地想像过无数遍。   场上的人都停了下来,恭恭敬敬地向秦桓之行礼,吴师傅笑问道:“二公子,有何吩咐?”   秦桓之止住了笑容,说道:“过来看一看你的徒弟们功夫如何。”   言下之意,要看表演秀。   刚才趁着行礼,我已经悄悄地往最不起眼的位置挪,无论按照何种顺序出列,我都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此乃中庸之道也。   场上气氛变得热烈起来,秦二公子来看武艺表演,看样子是打算挑选人才,优秀者将有机会得到升迁,这可能是改变命运的唯一机会,能脱身贱籍,是每个卖身为奴的人毕生的梦想啊!   所以上场的人都很卖力,弄棍的,使剑的,耍刀的个个都亮出了拿手的绝活。这些人里面,沈艳兰无疑是最出色的,她的剑术十分高超,可以用她矫若游龙,气势如虹来形容。我看得目瞪口呆,强烈怀疑老实巴交的吴师傅给沈艳兰偷偷开了无数次小灶。   沈艳兰的剑舞得好,得到了一片喝彩声,秦桓之看上去也挺高兴,他解下黑色的披风,里面只穿了件浅白色的长袍,他从场上要来一柄长剑,身形翩翩地走进场中。   沈艳兰今天穿的是一身橘红色的衣裙,刚才一番运动下来,香汗微微,更显得她艳如桃李,娇俏动人,站在她对面的秦桓之丰姿明朗,翩然如仙。哎,这两人往那上面一站,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若是交起手来,那不得美翻天啊?   惊世绝艳的两个人动起手来了,怎么说呢,大开眼界,大饱眼福,大吃一惊,大展宏图,都无法形容这种高手之间的对决,我能想的仅是破剑式,亮剑式,破气式,破意式等武侠小说里的名词,同时对金老表示最崇高的敬意。   两人的表演结束,其余的人包括我在内,均脖子伸得老长老长 ,目光痴迷,意犹未尽。   我的神魄归位之前,听到秦桓之欢声笑道:“沈姑娘的剑法果然高明!吴师傅严师出高徒,功不可没。本公子重重有赏。”   众人发出一阵激动无比的欢呼,我微微惊讶:难道是我不正常?二公子的口气中怎么有种掩饰不住的暴发户调调呢?   打赏完毕,秦桓之又观看了两个女孩子的表演,一番点评之后,该我上场了。   我慢慢地拎着鞭子走到场中,动作不是那么到位地甩了几下,勉勉强强卷起一块小木条,完全是平时的水平------我也不能让吴师傅为难。   果然没有喝彩声,吴师傅着急地替我辩护:“二公子,林姑娘刚刚开始练武,时间尚短,不过姑娘她挺勤奋的,总是第一个来。”   秦桓之只是恩了一声,再无言语,甚至都没有正眼看我,看来是不会计较了!太好了,过关!我偷偷松了一口气。   那天,秦桓之完全像一个武术指导,不但认真地看完每一个节目,更饶有兴趣地加以指点,而且和沈艳兰说话的时候,脸上始终是一副兴趣盎然的神情,沈艳兰也一脸兴奋,她偶尔瞥我一眼,眼中的得意不言而喻,活像是正室大老婆在睥睨小三。   我被自己这种想法吓了一跳,不过真心觉得他们俩真般配,早日在一起才好。   晨练结束后不知道秦桓之去了哪里,我也乐得自在,用过早饭,步入书房,开始动手书籍复原工作。   说来也怪,这书是挺破的,写的也是古篆体,可这书的纸张不算古老哇!这是怎么回事?莫非是被人用内力弄坏的?   我想出一个偷懒的办法,那就是先将这书里的内容用隶书“复原”出来,等我学好了篆体,再给他原样抄一份就是了------嘿嘿,谁知道什么时候呢,反正秦桓之也没有催过我,永远没有那一天才好,篆体字实在很难写啊!   其实,躲在这书房里工作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我偷偷做兼职没有人知道,那一套两品的《盘陀涅槃经》经书,我已经趁着秦桓之不在的时候整理的差不多了,这套经书的内容,原本的翻译有内容前后矛盾的地方,估计是原先的翻译者语言不熟练的原因,我也做了修改,修正了逻辑不严密的细节。   如果没记错,洗石庵里也有这套经文,我曾经听月溪法师讲解过,话说这月溪法师还真是不简单,作为中原地区最早出现的比丘尼,她的修行绝对算得上是上乘,那她是怎么到了落英城的呢?她又是师从何人的呢?   这个问题很让我困惑,也许有一天,我能去寻找答案。我摸着手中的《盘陀涅槃经》,想着即将到来的自由生活,心中无限向往。   作者有话要说:  小沈的武功很好,值得怀疑。 ☆、第二十四章 绿蚁新醅小红炉   秦桓之回到沁园后,洛京城中稍有品级的官宦人家挤破了头都想将女儿往双清苑里送,继母吴氏为了能给秦桓之物色一个完美的正室,抱着多多益善的态度,但凡稍有姿色的女孩她都会指引到双清苑这边来。   开头几天,秦桓之还兴致勃勃地陪同那些妙龄少女在院子里闲逛,可等到院子里的梅花开了又凋落,他的新奇感就消失无踪,后来再有年轻女客前来,他至多是在客厅里陪喝一杯茶,然后就懒懒得走到书房,让沈艳兰或者是我担任游园导游的角色。   无论是让沈艳兰还是让我担任导游,其后果都是相同的:我的心情非常不爽。   那些进园的女孩非娇即骄,极难侍候,她们一律把双清苑中当差的单身女性当成是假想敌,几乎没有一个女孩子送个好脸色给我们,特别是任长史家的小姐名唤任胜煌的,更是把我和沈艳兰当成迷惑主人的祸水,扫把星投胎的孽障。   她第一次来的时候是沈艳兰陪同的,第二次来的时候是我陪同的,我不知道她对沈艳兰的评价是什么,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秦二公子,你这一等丫鬟还没有那门外的二等丫鬟美貌,而且长得一脸的煞气,真不知你这府上是怎么安排的。”   她变相地夸奖了沈艳兰是如何的温柔美貌,成功地贬低了我的外表和素质修养,更不露痕迹的挑拨了我和沈艳兰的本来就脆弱的关系,当真一箭射死好多只大雕,成吉思汗见之得汗颜。   对于她的言语,秦桓之不置可否,他甚至面有得色地看着我,满心期待一场好戏的上演。可惜天不遂人愿,我那天嗓子疼的厉害,还有点耳鸣,后来只是半聋半哑地勉强完成了导游任务。   如果是沈艳兰充当导游,对于我来说,结果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秦桓之会一整天都呆在书房里,指使我找书,研磨,洗笔,活不累人,可导致我根本无法做私活!这让我很着急,因为交货期限快到了。   秦二少夫人的候选者们的到来,还给我带来了另外一个烦恼:那就是我根本没空到西园里去学画画,三天不练手生,什么时候才能从丹青兴趣班结业?   所以这一天吴允节的不约而至,如同一针强心剂,激活了我已经衰竭的内心。   今天没有客人来,因为下着绵绵的春雨,温度很低,路上泥泞,吴允节选择了这个坏天气过来,想必也是考虑到女客们的原因。   当时我正偷得浮生半日闲地在书房里倒腾《盘陀涅槃经》,阿弥陀佛,秦桓之在日照阁里和茂林在玩弹棋,那是类似于微缩版斯诺克一样的游戏,秦桓之是个中高手,有时将汗巾卷起,充当球杆,常常把茂林打得找不着北,崔灏冰也曾经玩过几次,也没能赢他。   是沈艳兰到书房来叫的我,她说吴允节想来借几本书籍,现在正在日照阁等着我过去。   我很惊讶,为什么是她亲自来书房找我?但只是随口问了声:“是否禀过二公子?”   她点点头,并未做声。   我们两人来到日照阁,秦桓之已经结束了游戏,和吴允节正坐着品茶,神情举止间似乎很是熟稔。   我先是朝秦桓之福了福,然后又向吴允节行师徒之礼,不知何时,沈艳兰已经无声地退了出去。   但听到秦桓之温言问道:“吴公子这番前来,不知欲读何家经典?”   吴允节彬彬有礼地回答:“允节只想借读道家的几本经典。我已经这书籍的名称写在上面,方便林姑娘找寻。”   我正要上前去拿吴允节的书籍清单,秦桓之却朝我摆了摆手,示意我坐到一边,我感到非常惊讶,立在原地不动。   只听到秦桓之柔声说:“芳菲,你但坐无妨,我正要几个疑问,要与吴公子谈论,你暂时无事,可坐一边等候。”   说实话这声“芳菲”很令人意外,我的浑身泛起鸡皮疙瘩,而且,鸟瞰我们三人坐的位置,看起来很像是法官在开庭审案,秦桓之是法官,吴允节和我是原告和被告。   吴允节朝秦桓之拱手说道:“还请二公子直言。”   我已经慢吞吞地坐下来,准备洗耳倾听。   秦桓之朗声说道:“道家主张清静无为,超越世俗,若是人人都这般独善其身,不敢为天下先,这齐家治国又靠何人而为呢?”   吴允节沉吟片刻,也朗声说道:“道家虽然主张清静,但并非不问世事,而是强调心神的自由,不看重功名利禄之得失,个人声明的高低。”   咦,两人在探讨很严肃的问题哦,看来俩他们关系还是不错的,真是新发现!   既然如此,为什么秦桓之不待见我跟人家学画画呢?有人免费培训你的员工不好吗?真是的。我的目光在这两人的身上来回巡视,还真难评判他们俩谁更风流倜谠一点,而且他们之间也挺有爱。   哈哈,我真是资深腐女一枚,某人的脸上肯定是难掩八卦之色。   秦桓之狠戾的朝我瞟了一眼,我吓得赶紧恢复职业化的微笑。   然后听到秦桓之又说:“既是如此,那么敢问吴公子,此时你是出世还是入世呢?”   吴允节与他目光交错,缓声说道:“自武平侯奉迎天子到洛京以来,重视文人骚客,鼓励诸子百家争鸣,用人办事,更是唯有才能者而用之,若非如此,洛京城中何以有如今之盛况?吴某本是一乡野之人,本无机缘来至洛京,曾拟学那岩穴隐士,一世隐身在山林野外,每日只看日出日落。后听闻武平侯之大德,这才思忖平生之所学,或许可用之于世?若能为君子所用,则不负恩师之教诲,亲朋之资助矣。”   恩,这回答倒是挺严密的,但是好像没有回答那秦桓之的问题哎!   我又偷偷地看了看秦桓之的脸色,只见后者意味深长地一笑,忽然吩咐我:“芳菲,你去准备合适的酒菜,今晚我要与吴公子触膝长谈。”   嘻嘻,两个男的躺在一个榻上过一夜?   我暗暗失笑,站起来时看了看吴允节,他拱手向秦桓之道谢:“二公子一番好意,允节就不推辞了,恐怕要劳烦姑娘了。”后面一句是跟我说的。   我微微弯腰,走出房门,差点撑不住要笑出声:原来你们是好基友啊!   因为天气比较寒冷,我还跟厨房要了一个的红泥小火炉,秦桓之和吴允节喝酒聊天时,这小火炉就放在桌子的旁边,我负责不断加热桌上的菜肴,还有烧热水用来温两位文人骚客喝的酒。   这酒看着很不清爽,悬浮着浑浊物,碧绿绿的,不知是用什么材料酿制,酒味倒是清醇,不得不说,这个秦桓之还真是一个美食家,每次喝的就酒都不一样。   酒过三巡,两人的话题又开始了。   还是这秦桓之先提出问题:“允节,若是让你选择,你是愿做驰骋沙场,功劳赫赫却命运不济,不得善终甚至连家人也无法保存的将士呢?还是做那闲云野鹤的仙人,清心寡欲,长生不老?”   吴允节依然是没有正面回答:“命运不济的将士或许性命不长,可毕竟曾风光无限,之所以命运不济,或许是因为其过分看重功名得失,不懂急流勇退的缘故,身为将士,其职仅在保家卫国,而不在治理国事,所谓文治武功,士人与将士各司其职,此乃天之常道也。真常之道,悟者自得,得悟道者,常清静矣,何止飞来横祸,家人不保,枉丢性命。”   听他的意思,是说那些没有好结果的武将之所以下场悲催,乃是因为其不懂审时度势,不懂得自动下台,不会让出位置给别人的原因,听起来挺残酷的,可想想好像是这么回事。   秦桓之哈哈笑了起来:“好一个得悟道者,常清静矣!可道者有清有浊,有静有动。但凡世人如何得知,该归道之清者还是道之浊者?随道之静者还是随道之动者?”   这小子说的挺拗口,我给绕晕了,这么看他的样子还真挺狡猾的,原来他不是天然呆啊,挺能言善辩的嘛。   吴允节不慌不忙地说:“是以道家主张之人出世,先悟道而后行,不悟道则不可行,若是不悟道而轻率行之,则是误导众生。”   秦桓之放下手中的酒杯,又问了一个问题:“若无入世,何来出世?依你刚才所说,士人也应先出世悟道,然后再入世参与国事,天下事。”   真不错,两个下面估计要讨论起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伪命题来了。   我站在火炉旁边,被火烤到有点懒洋洋的,听的又是这样搞脑子枯燥无味的讨论,时间长了,就有点打瞌睡,真不知这两位仁兄,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可是事情还没有完,那讨厌的秦桓之还在喋喋不休:“允节,有个问题,你是否觉得有趣?芳菲拜你为师父,尊你一生先生。她还对我说过,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她该尊你为父,本公子与你同辈,她也该称我一声亚父不是?可我明明是她的主人,是她的天。天地君亲师,我到底是她的天呢,还是她的亲呢?”   妈呀,好恶寒,什么天啊,亲啊,感情这秦二也是从网络那头穿过来的?我顿时睡意全消,生怕他提到更令人难堪的字眼,比如什么屋里的,什么暖床的,这吴允节以后还敢教我嘛?   还是吴允节比较稳重,人家这样说的:“桓之,我们俩聊了好半天,其实忘了一点,林姑娘她从小浸淫在佛家经典之中,对于这个问题,理应有不同的看法,公子不妨听听她的一家之言。”   得,把问题抛给我了。   :“好,芳菲,你且说说看。”秦桓之满脸兴奋地看着我。   哎,谁都得罪不起,鬼才稀罕做你什么晚辈,同辈,我是方外之人好不好。   话还是要说的:“佛家只讲有缘之人,无缘之人,奴婢既认得两位公子,即与两位公子有缘。佛说,前世五百次回眸,方可修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是以不必受身份地位的拘束,只须静心体验自然的悲喜即可。”   你们不就是在打哑谜吗,我也打好了,反正是说得越玄乎,你们就越迷糊,不会再追问于我。   没想到这两人却停了杯中酒,齐刷刷地将目光对准了我,写满了惊讶,怀疑,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茫然和伤感,真难得,这两人的相似度这么高!我几乎都要感动了。   然后听到秦桓之轻轻问道:“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一次见面吗?太离谱了。”   吴允节迟疑地问道:“见了一面,那女子还是不明白男子的心意吗?太悲惨了。”   我得意地回答说:“是啊,其实这个故事是这样的,说有个痴心的男子,十分爱慕一位美丽的姑娘,他对这姑娘着了魔一样的喜欢,可惜他与这姑娘此生无缘,甚至两人都无缘再次见面。后来男子死后,到了西天极乐,得见佛祖,他对佛主说,如果投胎,他只愿与姑娘再见一面,再见一面就好,哪怕等多少辈子都愿意。佛主了了他的心愿,结果是男子历经多少世的投胎,终于在五百年后,再得以见到姑娘一面:那男子成了石桥上的一块石头,姑娘在石桥上缓缓地走了过去,这就是男子等了五百年后才等到的缘分。”   我的故事讲完以后,那对小朋友竟然都露出淡淡的哀伤之情,哈哈,看你们难过的!以后,还敢把烫手的山芋丢给我吗!小心我让你们哭得内牛满面。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作者目前写得最艰难的一章。   “历代士人在以儒家思想拼搏立业的背后,深刻蕴含着“物我两忘”的境界,他们既向往超然物外的隐士君子,又倾慕建功立业的功臣。春风得意的时候,他们笃信“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前途迷惘,无能为力,他们寻找“归去来兮”的飘逸。   这是一种自我安慰,一种追求精神平衡的生活方式。   这是儒道互补双重人格的典型体现。”   以上为引用网络上的言论。   在这里,桓之利用身份之便,咄咄逼人,直奔主题,活像逼迫白娘子的法海,允节锢于身份,慎言应对,步步为营,如同潜伏入戏的余则成。   作者本来想写出这种思想碰撞的火花,无奈水平有限,将文化 碰撞写成了小儿女的口舌之争,惭愧惭愧。   至于小林子,这个五岁进沙门,又在佛经中浸了好多年,依然看不破怨恨爱嗔痴,其性格的顽劣,令人慨叹。    ☆、第二十五章 柳树新绿春正浓   暮春二月,沈艳兰离开双清苑,到秦桓之的军营就职,和她一起走马上任的还有另外三个女孩子,行踪神秘。这些女孩子在军营中做什么,后勤还是刺探?我偷偷问过吴允节,他也面露惊疑,丝有怅然若失之意?难道他是担心沈艳兰?想起他和沈艳兰每次见面时的微妙表情,我无法不怀疑他也是被沈艳兰吸引的异性之一,于是在同情他的同时,又感到几分庆幸:幸亏自己早就断了喜欢他的念头。   自从上次吴允节和秦桓之坐而论道以后,我到西园学丹青变得容易多了,一方面是由于来骚扰秦桓之的女客少了(至今原因不详),另一方面是因为秦桓之对我的“深造”松了口,他甚至让茂林告之双清苑众人:我到西园,是他特别批准的。   他是打算效仿宁氏的“仁政”了吧。   我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了画梅兰竹菊的技巧,开始画人物画,吴允节见我学的顺利,进展也快,高兴之余,恨不得一股脑地将平生所学倾囊相授,大有拔苗助长的倾向。   可能因为对人体比例和人物表情的天生敏感,我的人物画栩栩如生,吴允节破天荒地夸奖了我数次,毫不掩饰满意欣赏之情,就像一个老师看着他最出色的学生,不由自主露出欣慰的微笑。   我给宁夫人送了一幅自己比较满意的佛像画,她连连称赞,说要拿去装裱好,挂起来供奉,她还奖励我一个水色极好的翡翠发簪,说是提前给我的及笄之礼。   飞来横财,我满口道谢,欣喜不已。   秦桓之开始变得忙碌,常常一连好几天都不回来过夜。这正中我下怀,终于在二月二十五这一天完成了《盘陀涅磐经》的最后一次校正工作,就等着抽空到素质书斋交货了。   如果一切顺利,我可以拿到不菲的佣金,加上这几个月的月钱,赏钱还有各种奖励,金额数目,足够我赎身并生活一阵子的了。只是离开沁园,我到哪里去呢?   我放下经文,微微发怔。   林大娘过来对我说,秦桓之打算带我一起进城,不知道他要到哪里?离素质书斋远不远?我又惊又喜。   不管三七二十一,还是将经文带着吧!   我很小心地将两本经书藏进随身的挽袋之中,挽袋是我精心设计的,类似于后世的女士坤包,秦桓之曾问我这袋子的作用,我恶作剧地说是用来放女子的护理用品,当时他脸色涨得通红,想发作偏又生生忍住,一副便秘的样子,他这个表情,闪烁着圣洁的人性光辉。   从此,我把他当成一个人,而不是一个恶魔。   到了目的地,我才发现自己高估了秦家二公子的事业心,低估了他作为高等吃货的等级,他这么大张旗鼓地进城,居然只是为了到酒楼大快朵颐,喂饱肚子里的馋虫!   真是服了他了!   酒楼的雅间设在二楼,这里一面临江,沁水缓缓在窗外流过,岸边的柳树已经枝叶新绿,一派生机勃勃景象。   酒楼的掌柜点头哈腰,亲自接待秦桓之,他毕恭毕敬地给秦桓之泡茶倒水,并拿出一份特别精美的菜单给秦桓之,低声地回答后者提出的疑问,我和植柳站在比较远的地方,只有茂林笔挺挺地站在他的后面,所以我并没有听到那两人对话的内容,况且我还在开思想小差,思忖着是否有机会到素质书斋交货去。   这个酒楼离素质书斋并不远,给我半个时辰就足够了。   我出神地看着外面明媚的阳光,真是一个踏春的好时节!植柳突然捅了捅我的胳膊,我回头一看,发现掌柜的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出了雅间,茂林也不见了踪影,而秦桓之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是要人给他倒茶吗?我狐疑着走了过去,不对啊,杯子是满的,茶水不合他心意?我忙集中注意力,婉言问道:“二公子,可有吩咐奴婢?”   他依然看着我,戏谑地笑道:“姑娘又在想什么呢,这般入神?在下岂敢打扰了大师的入定。”   我大惊失色,忙弯腰陪礼:“奴婢疏忽了,还望二公子不要责罚。”   他懒懒地说道:“算了,今天本公子高兴,不罚你就是。不过,一会菜上来,你要给我一一说出菜名,若有一个不对,回去后定当重罚。”   这也太无赖了吧?谁知道这菜名怎么起的啊?我又不是酒楼的老板!   他丢给我一份菜单,淡淡地说:“本公子不会为难你,你只须将上来的菜肴,按照这菜单上的名字叫出来就行。”   哎,虚惊一场!不就是按图索骥吗,这有何难?   翻开菜单,我傻了眼了,TNND,太有才了,通篇的菜单不见一个蔬菜的名字,也不见任何鸡鸭鱼肉的字眼,起的都是什么破名字?居然有,彩霞满天,青龙卧雪,菩提美景,母子相会,伉俪同游,采采卷耳,剪剪微风 。真是雅到了极致,又酸到了极致!   见我皱眉头,秦桓之露出了开怀一笑,他朝植柳招招手,说道:“你到门口,跟传菜的说,不要报菜名,我自有主张。”   植柳应了一声,走出门外,秦桓之看着房门关起,更加开怀地朝我笑笑,好像吃准了我会输一样!没想到他有这种赌徒的嗜好,以后得小心了,我心里叹了一口气。   没过一会儿,一盘热气腾腾的菜肴端了进来,秦桓之果然一脸期待地看着我,并不动箸,我略略扫了一眼桌上的菜肴,迅速地说出了一个名字,他点了点头。初试告捷,我信心大增。   后来上来的菜肴,我全部猜对了,秦桓之的笑意更浓了,真不知道他到底是希望我能全部猜对呢还是全部猜不对呢?我无声地给他布菜,添酒,只盼望这仁兄快点吃好,饿着肚子看别人吃饭可真不好受。   只有最后一个菜上来的时候,秦桓之同学对我的菜名提出了质疑,那是一道鱼丸汤,里面竟然只有两个个头不大的鱼丸,其余的材料是青菜,笋丝和冬菇丝。这汤色香不错,不知道味道如何?   我说这汤的名字叫伉俪同游,秦桓之摇头表示不同意,他眼睛半眯,嘴角微翘:“为何不是母子相会?母子久别重逢,未语泪先流,泪眼汪汪,可不正是这汤的含义。”   有见过哭得这么起劲的母子相会吗?听说过哭成泪人,其实哪有泪海?淹死人了。某人腹诽着,深深鄙视另外一个某人。   我摇了摇头:“奴婢另有看法,这汤里只有两个鱼丸子,鱼本生长于水中,这分明是寓意伉俪二人如鱼得水。这汤里的笋丝想是比喻那竹筏兰舟,这青菜冬菇,皆是春天的作物,想必是寓意那春日的风光,所以奴婢大胆猜测这菜肴表达的是伉俪出门踏春,水面泛舟,而不是母子相会的泪眼相对。”   秦桓之张大眼睛,紧盯着我,口中哦了一声,拉长了声调:“说的好,鱼在水中游,鱼和水,嗯,鱼水之欢,是伉俪同游,确是伉俪两人更贴切。”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他话里有话,令人很不自在,于是避开他的目光,假装若无其事地继续侍候他吃喝。   就在此时,茂林从外面走了进来,低声地在秦桓之耳边说了些什么,秦桓之脸色微微有变,只是沉声道:“说我有请。”   咦,是谁呢?   门被推开了,两条婀娜的身影走了进来,前面那人冷冷扫了我一眼,低低地哼了一声:“又是你这凶丫鬟。”   真好笑,不知道是谁在凶人。我放下布菜的箸子,往她跟前走了几步,弯腰见礼,她也不叫我起身,又是一声冷哼:“你平日里不是神气得很,今天做出这样子可是给秦将军看的?”   这个说话的就是前阵子到双清苑来的任胜煌大小姐了,上次接待她的时候,我是能不说话就不说,不用说话就绝对不说,所以她今天又给我加了一条罪状:目中无人。   才懒得与这种骄小姐计较,再说,她来得真是时候。   我朝她又规规矩矩地行礼,语气无比冷静甚至有点奉承:“让任姑娘见笑了,奴婢上次因为咽喉不适,怕说话吓到了姑娘,所以才慎言的,有不到之处,还请任姑娘雅人雅量。今天任姑娘是否允许奴婢将功赎罪?当着二公子的面,好好地侍候姑娘一回?”   只见任大小姐杏眼圆睁,不屑一顾:“我自有丫鬟侍候,何须用你这凶巴巴的蠢丫鬟?若是你家公子无事,你还不到外面侯着。”   哈哈,上当了吧,我暗自得意。   我很狗腿地朝秦桓之行礼说:“二公子,任姑娘知书达理,培养出来的丫鬟胜过奴婢何止百倍,二公子有这样的姐姐照顾着,奴婢轻松多了,不如奴婢在外面思过,公子如有事即可唤我。”   我敢打一百个包票,任姑娘和她的丫鬟是不会让你有机会唤我的!   说完还讨好地朝那任家的丫鬟名叫雅琴的福了福。   秦桓之面露微笑,说道:“好吧,你且到外面候着就是。”   哇咔咔,成功了。我拿起“坤包”,调皮地冲那座上的一男一女,还有边上的一对小男女笑笑:“二公子,任姑娘请慢用,奴婢出去要点吃的就来。”   任胜煌不耐烦地说:“还不出去!真是个嘴馋的懒丫头。”嘻嘻,说谁呢?这个二百五!   出了酒楼大门,我像一阵风一样地往素质书斋赶去,哈哈,交货了,钱就要到账了!落霞公子以后要耍大牌了!   孙静林见我匆匆地赶过来,感到十分惊讶,连连说道:“哎呀,姑娘,你为何不早点过来?那位公子的随从刚刚走了没有多久,还说他的公子在催促了呢?”   哦,来过了?我问道:“那他有没有说下次什么时候来呢 ?”   孙静林摇摇头,又点点头:“似乎说是三月三前一定要拿到的。”   这就好,还有几天呢。我小心翼翼地将两本经书拿了出来,孙静林略略翻了翻,激动地说:“可惜了,姑娘是个女儿身,不能像男子一样随意地走动,只能偷偷借用落霞之名装那男子之身,失去了大好的风光露脸机会。”   我嘻嘻地笑了起来:“孙先生,这越是神秘的东西,就越是令人着迷。我的作品有市场,是因为没有人知道我是谁,如果我是一个人人都能随便见到的儒生,那才是悲剧哪。”   想想光华公子,是谁都能见的吗?就连秋月公子也喜欢摆谱了呢!一般人还进不了他的双清苑。   孙静林哈哈大笑,算是认同我的观点。我在他那里又拿了两份订单,刚要离去,好像又想起点什么,于是假装不在意地问:“孙先生,你可知道这微音阁的老板是什么人?”   他疑惑地说:“这个我不是很清楚,听口音,像是吴越之人,姑娘如果想知道什么,不妨告诉我,我想办法去打探个清楚。”   我小声说:“莫让孙先生为难了。没有特别的事,只是随口问问,也许以后我们也开个茶楼呢。”   孙静林再次哈哈大笑了起来,冲我直摇头,不置可否。   我见自己出来已经有好一会了,于是连忙告辞。在回去的路上还买了几件女孩子用的小玩意,又是一阵连赶带小跑的,终于回到了酒楼。还好,还好,我在厨房要了点吃的,吃完后稍稍歇了一会,才被叫了上去。   任大小姐兴高采烈地走了,那个雅琴看都不看我一眼,目不斜视地跟她的主子走了下去。   我偷偷打量秦桓之的脸色,只见他脸上既无喜悦也无不快,于是暗暗放下心来,冷不丁听到一声:“你刚才去了哪里?”   我吓了一跳:“没有去哪里,就在门口买了几件女孩子家的小玩意。”   但见他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半哈腰的我:“没事行什么礼?还不站好了!若是刚才只在门口,怎地出了这许多汗?”   我伸手在额头抹了抹,不对呀,一回到这里就消灭痕迹了呀?   手上果然是干干的,朝那人望过去,正看到一脸恶作剧般的表情,知道自己中了计,于是尴尬地笑笑,不紧不慢地说:“二公子,任姑娘说得对,奴婢果然是个笨丫鬟。”   作者有话要说:  又原创了一个带点颜色的文字游戏,哈哈! ☆、第二十六章 应春树前化蝶去   阳春三月,武平侯离开沁园,前往邺州招募并组建水师,曾听吴允节说过这邺州离荆州极近,且在洞庭湖之滨,正是训练水师的绝佳之地。只是如今南方虽然不太平,皇甫逆党尚未平定,但是早已是强弩之末,就等收网,朝廷迟迟不加派重兵镇压,想必是顾念皇甫利平亦是开国元勋皇甫氏后裔,皇上顾念旧情,没有动用铁手腕歼灭罢了。   大将军武平侯都优哉游哉地去开展新兵训练工作了,那边的不太平算个毛啊!是以洛京城中照样的商贾云集,文人唱会不断。   三月初八,我打算抽空到城中去取我的酬金,同时交付另一份订单的成品----这段时间,秦桓之没有使唤我值夜,也没有在书房里赖着不走,我有的是时间做私活。   他似乎变得忙碌起来,那崔灏冰一练几个晚上在月黑风高之时进入日照阁,一同前来的还有不少陌生的面孔,这些黑夜访客看上去有文有武,有俊有丑,秋月公子的品味果然很独特。   以上肯定就是秦桓之不使唤我值夜的原因了,要是以后都这样宾客满门就好了,我偷偷祈祷。   奇怪的是吴允节也变得神龙见首不见尾,若雾告诉我公子已经好几天没有回来了。   每个人都这么神神秘秘地忙碌,我是不是也该找点事来做做?   给书房来个大变动,比如将那书架摆设由该死的迷宫式改成开放型的纵列式?给这个书房弄一个现代化的目录数据库?   算了,秦桓之也不是什么慷慨的老板,我在这里几个月,除了过年那阵子,他什么时候给过我赏钱?还有值钱的奖励?甚至是一枚小小的五铢钱?   而且我上次中毒明明是工伤,这家伙不但不给我报医药费,还扣了我几天病假的钱!   那章先生的药物是免费的没错,可是他的诊断费是收费的!这些费用都从我月钱里扣掉了,导致我九月份,十月份都是靠跟伊春德借钱过日子------当然是装穷,受伤回来后宁夫人和秦老夫人还给了我一点慰问金呢,可她俩给的金锞子我舍不得用。   留着将来派大用场。   我小声地对秦桓之说,要去西园。秦桓之默不作声,不置可否,他懒懒地靠在长塌上,眼睛半闭,睫毛闪动,手边好像有本书籍,看上去有点眼熟,不过被他的衣服遮住了大半个封面,难道是《若芝》?他拿走了?   难怪我在书房里找不着呢,没想到他也喜欢这些个花花草草,想起他和我在月波斋里玩斗草游戏,我暗自莞尔。   秦桓之慵懒地坐了起来,如同美人春醒:“可是闷得慌?这阵子事情是多了点,没有顾上你那边。等过些时候,也许我......更忙。”说到后面,他的声音越发的低,睁开眼睛朝我望过来:“今日天气极好,你愿意陪我到山上走一走么?”   出门踏春?太好了!我眼睛一亮:“奴婢遵命。”   就要转身去呼唤茂林,却见他站了起来,摇摇手:“不必费事,就是走一走,什么也不带。”   嗯,这样啊.   我有点失望,轻轻给他披上件披风,正是去年秋天他披的那一件,他似乎很喜欢这种穿衣风格,穿身浅色系列的,外面披件深色的.   看来是不会走远了,因为他连随身的短剑也没有佩起。   出了日照阁,秦桓之带着我往北面走去,这一直是双清苑的禁地,从来没有人敢私自入内,传说那里就是沁园最初建造的园林,自从贵妃回来省亲以后,再没人使用那里的房屋。   耳边听到秦桓之娓娓道来:“双清苑的起名与这里的两股泉水有关,其中一股泉水原本名唤思母,是取贵妃娘娘想念母亲之意,后来贵妃改名思慕;另一股泉水原本名唤感恩,也被贵妃娘娘改名为感梦,贵妃回宫以后,先祖将这里严密封闭,不许任何人在使用里面的事物。日照阁是后来加建的房舍,武平侯喜欢这里的环境,曾把这里当做先母的主房,先母不幸去世,祖母便将这里定为我的住处。”   他是边走边说的,我跟在他的后面,耳朵里听着,眼睛却止不住好奇的东张西望,天家人居住的地方果然不一样,道路两旁的树林中锦鸡,孔雀,白鹤在高傲地漫步,树上的应该是朱鹮在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们,还有不知名的鸟类在树梢里歌唱,花丛中更是彩蝶纷飞,地上开着的花是我几乎都不认识的,这还真是头一会!所以我有一种要停下来观赏的愿望,无奈那人脚步不停,衣袂飘飘。   他带我来到那两股泉眼的山林中,只见泉水清冽,潺潺自岩石中流出,一眼泉水还冒着薄薄的雾气,秦桓之说那是思慕泉,泉水曾经一度为乳白色,如同乳汁,甚是稀奇,所以当时才起名思母泉。   令外一眼泉水则是感梦泉了,传说贵妃喝过泉水以后,曾梦见一只水中凤凰飞到东湖,久久不去,贵妃认为那是天降瑞兆,这将泉水改名感梦泉。   这里虽然久没人住,但是却有人在打扫整理,因为泉水旁边的饮水用具不但一应俱全,而且极为整洁,平时到底是谁进来管理的呢?   我很想问这个问题,但想起大户人家谁还能没有点秘密?当心好奇害死猫!   我们用木头做的杯子分别喝过这两眼泉水,又在山林中辨认了一番地上的花草,这才开始上山去。   这是一个陡峭的山坡,距离那莽山不算远,但也绝不像是莽山山系中的一个山峰,它有点孤零零的屹立在双清苑的后面,山上,山下的大片古老的树林遮住了它山中的一切景物。   秦桓之告诉我这山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樱雪山,上山的道路路面非常平坦,甚至有刻着莲花的青石板,刻着白鹤的淡紫色砂岩石板,路面也比较宽,但是山上的树木高大茂密,所以从远处看,根本看不清这山中有如此平坦而宽敞的道路。   山中还环绕着淡淡的晨雾,人走在路上,恍如身在半空,却又看不见地上的万物。   我的脚步慢慢跟不上前面的秦桓之,他黑色底身影离我越来越远,我想喊住他,但又不敢贸然在这山中大呼小叫,说实话,这里的景物总透着点肃穆之意,让人不敢高声喧哗。   也许是感觉到了我的落伍,秦桓之终于停了下来,他定定地站在原地,责令我快点跟上去的意图不言而喻,我咬咬牙,强忍不适,快步走了上去。   听到一阵如同轻风般拂过的声音:“可是累得很?看来平时你练武不够认真。”   我有点气恼,劳累跟练武有直接的关系吗?是个人都会累的。可又想,嗯,我这样的体力如果出去的话,会不会应付得来呢?   眉目之间便有烦恼之相。   结果他朗声笑了起来:“好了,才说你一句,就恼了?”   说完就要拉过我的手腕,我赶紧往前大步走去:“奴婢歇息好了。”谁要跟你手拉手,恶心不?肉麻不?   他又笑了起来,只用了两步就超到我前面去了。我不敢再落下,紧紧跟在他身后。   石板路断了,前面是一片厚厚的草地,路,越发地陡峭了,据目测,角度不低于45°。   我是靠一会用手靠一下树干,一会弯腰扯一把地上的青草,连爬带登的才跟着秦桓之走上了山顶,刚刚走到山顶,目之所触,让我无法言语。   山顶上一棵样子古朴的大树,张开了巨大的树冠,树冠的树枝上开满了花朵,那些花朵颜色不一,有粉红色的,有白色的,还有半红半白的,花朵的形状如同夏天开放的莲花,朵朵纯洁清丽,近看,像莲花开在了干枯的树枝之上,又像是蝴蝶暂时栖息在树梢,远远看去,这满树的花朵随时都会变成满天的彩蝶,飞出我们的视线。   有的美,会让人心生愉悦,有点美会令人精神焕发,有点美让人浮想联翩,可这课古老花树的美,让人心碎,我的魂魄在刹那间飞到九霄云外,不再属于我。   我失魂落魄地看着这如霞如云的满树花朵,梦中白衣女子那一脸怜悯的神情清楚地浮现在脑海,那是我第一次看了《裴公碑》以后梦到的情景,这棵树怎么和梦中的一模一样?   全身的力气好像被抽干了一样,我软软地跌落在地上,喃喃地问道:“这是什么树?”   他温软的嘴唇贴着我耳朵,吐气如兰,柔情似水:“这是应春树,每年十月孕育花苞,次年三月开花,花期极短,只有十来天,因为花朵极像荷花,所以又叫旱莲树,木莲树。”   有人将我扶了起来,我靠在应春树古老的树干上,低声问道:“这树有多少年了?”   那人轻声在耳边说:“自从这里建院,就栽种了。”   我有气无力地推开他的手,在树底下久久徘徊,应春树,应春树的空间,这就是你要带我来的地方吗?难道那个悲悯地看着我的人就是你?你是否已经化成了这花神,守护在这里?   十几年来,我不敢想自己到底是谁,我为什来到这里,是游荡在原野上的孤魂还是不会死去的灵魂,注定了要在这天地间无可依靠,多年来,我不能和任何人真正地坦诚相见,不敢去想曾经的亲人如今的悲欢离合,这与我的前世有唯一关联的应春树激发了我内心深处根深蒂固的孤独感,这感觉让我恐慌,令我心生厌世之情。   然而身边的人打断了我回味前世今生的思绪,他的手抓紧我的手腕,将我从徘徊状态之中拉了回来,他将我背靠树干,一条长胳膊突然将我拦腰抱住,另一只手抓住我的头发,将我的头往后轻拉,我的脸被迫仰了起来,在我还没有做出反抗之前,他的嘴唇落在我的唇上,他的动作十分轻柔,但是足够让我清醒过来。   我挣扎着,奋力地要逃脱出他的怀抱,然而他的胳膊越收越紧,嘴上不停地婉转深吻着,他的吻慌乱而奔放,似是侵犯又似是爱怜,令人目眩神迷,我心如鹿撞,无法呼吸。   后来我像膏药一样“贴”在他身上,整个人就挂在他肩膀上,两人的姿势一定很滑稽可笑,可是我渐渐笑不出来了,我能感觉到他身体的明显变化,明白再不阻止他,就要酿成大错,自己将身处险境万劫不复。   在众人眼里,我他的内定“房里人”,可我,并不愿意!我才不要做别人的体验工具!才不做命运悲惨的暖床丫鬟!   这个坚定的信念,如同一桶浇头的冷水,使我从惊慌中冷静下来,在我们两人倒在草地上的一刹那,不知从哪里来的力量,我猛地将身上的推人到一边,身子蜷缩,迅速往另一边翻,接着一个漂亮的侧手翻,在他弯腰爬起之前,我迈步朝山下飞奔而去。   呼呼,就算你色胆包天,也绝不敢如此失仪地追上来!他明明可以站起来的,但是弯腰半蹲在那里的样子,给了我勇气:这个世家子,还算是注重君子仪态的!绝对不敢狼狈不堪地追过来!   我一边跑着,一边想着,秦桓之说的没错,我的确是“素有急智”!   可惜了这一场春游,就这样狼狈收尾。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七章 山林惊飞晨风鸟   我一路小跑,没敢回头张望,一来是吃准秦桓之那个小色狼没这么快恢复原状,二来总觉得这山林中有点古怪,好像有无数小妖怪在树林中鬼头鬼脑的窥探。   回到两汪泉水那里,我才放慢脚步,情绪也从羞恼惊慌中平静下来。这里比刚才来时还要安静,可能鸟儿们都吃饱了,懒得歌唱,林中多了几只小梅花鹿,见到有人来,竟然也不躲闪,只是睁大了美丽的眼睛,好奇地看着我。   那些羽毛鲜艳的禽类动物,还是骄傲地走来走去,对我视若未睹,让我想起任胜煌主仆两人,不禁微微一笑。   思慕泉上已经不再弥漫白色的水汽,这泓泉水还挺神奇的,我往泉边走去,打算先舀一瓢喝,再打一盆泉水照一照,看头发有没有弄乱,脸上有没有泥巴,都是这该死的小色魔,害得我这么狼狈。   泉边的各种用具还原样的放在那里,我提起一个长木斗,正要往泉眼里伸过去,忽然一阵天旋地转,整个人被提到了半空,我发出一声尖叫,手中长斗摔落在地上。树上栖息的晨风鸟噗噗的拍翅高飞,又是一阵眩晕,我被狠狠地摔到了地上,还好地上是厚厚的草坪,否则我命休矣。   眼前金星还没有啪啪冒完,感觉自己又被人提了起来,刚才那一把是被抓的后腰的衣服,这回被抓的是前襟!我又本能地发出惊叫,双手乱打乱拍的想打掉那只咸猪手,只听到一阵咻咻的怪笑:“好一个贞洁烈妇!”   然后我整个人又被摔了下来,连续这么两下子,我的臀部严重受伤了!想爬都爬不起来,于是改变抗敌策略,双掌作刀,护在胸前,努力睁开眼睛,这回是叫都叫不出来了,因为一张怪脸正面对着我,只有不到两个拳头远!那人的呼气还无耻地故意地喷在我脸上!   怪脸的两个眼珠子滴溜溜地转,在我脸上不断巡视,那人的身子也在左右摆动,我看了老半天,才辨认出这是一个穿着紫衣服的人,身材瘦长,如同鬼魅。   我白着脸说:“你,你是什么人?”   怪脸往前靠了靠,几乎鼻尖对着我的鼻尖,然后又往后挪了挪:“你,你又是什么人?”竟然在学我的惊恐的口气,还在模仿我的表情!。   我差点撑不住,可这张带着半截面具的鬼脸还真瘆人,我想将脸移开,不想这么正对着他,可是他却伸出一只手,将我的脸固定在他的怪脸之前,我的嘴被他捏得变了形。   于是我发出的声音就变了调:“你,你想干什么?”得,动作片的三个问题又要开始了。   没想到对方与我心有灵犀:“谁,谁,派你来的。”还是模仿我的声音。   这回我是怎么也忍不住了,歪着嘴笑了起来,对方一愣,松开了手,呼地站了起来,口中喃喃地说到:“居然不怕我!”   我忍住疼痛,正要站起来,远远地瞧见秦桓之也从山上走下来了,脸色果然不是很好看,一张俊脸上写明了他已经恼羞成怒。   紫衣人瞟了瞟秦桓之,身子纹丝不动,完全当他是透明人。   秦桓之走到我跟前,见我面带笑意,目露惊讶,转身冷冰冰地对那紫衣人说:“你方才对她做了什么?”   紫衣人可能觉得这问题毫无回答的必要,他声调中满含不耐:“这女子刚才想喝这泉里的水,被我制止了,她不是这双清苑的主人,没有资格用这泉水。”然后还慢慢地往林中走去,无视我们的存在。   哦,没想到这泉水还挺傲娇的。   秦桓之料是被紫衣人的藐视给惹火了,他厉声说:“你这奴才好没眼色!她是我的人。”   紫衣人好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一样,哈哈大笑起来,然后是一阵强烈的咳嗽,估计是被口水给呛到了,他拍拍自己的胸口,待咳嗽停止后,双手抱胸,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口中出言也是猥琐不堪:“你的人?你方才得手了么?我怎地没有看到。”   什么?刚在他在全程偷窥?   我震惊地看着秦桓之,只见他一张白脸涨得通红,紫衣人还在煽风点火:“从一大早就处心积虑,外加霸王硬上弓,如此费尽心思也摆不平一个小丫鬟,堂堂秦家的二公子原来是个脓包。”   秦桓之的脸已经由红变黑,他一言不发,缓缓地将披风解了下来,递到我手上,又沉声说:“把你的鞭子给我。”   紫衣人又咻咻地笑了起来:“果然色字当头,竟然将吃饭的家伙也弄丢了,原来秋月公子不但是个脓包,还是个废物。”   我已经将鞭子解了下来,递到了秦桓之的手上,小心地看他的脸色,天哪,一张帅哥脸变成了锅底脸,自动预警体系启动,我呼呼离他几步远。   但听见身边的“黑脸人”一字一顿地说:“今天我就要教训教训你这藐视主上的狗奴才。”   话音刚落,人如同一道利箭呼地窜了出去,直奔那紫衣人,紫衣人不慌不忙地飞身跃到了一棵大树的树丫上,秦桓之的鞭子猛地抖了出去,卷上了紫衣人站着的树干,紫衣人轻飘飘地落在了地面,抬头看着还在空中蹦达的秦桓之,又咻咻地笑了起来:“用这女人用的活计,真是窝囊。”   话虽这般说,我见他也不敢怠慢,他也抽出了家伙,却是一把软剑,那剑抖起来就像一条蛇一样,恶毒地往秦桓之的咽喉扑过去。   秦桓之已经将鞭子收了下来,只见他转身避开了剑芒,又是凌空飞起,长鞭挥舞,将要卷上那把软剑。   紫衣人也不是吃素的,他灵活的将剑收了回去,就地一滚。   一只小鹿走了过来,站在我身边,一双眼睛睁得老大老大的,好像伊春德那双漂亮的眼睛,我伸出手,想摸一摸这只可爱的动物,紫衣人已经朝我这边冲了过来,如同一阵微风,只在我眼前一拂,他已经闪到我我和小鹿的身后。   我吓得抱头往一棵大树后面躲过去,秦桓之也闪到了我面前,他在我身边停下来,看着我,似乎想说点什么,可又被紫衣人的一席话给煽了过去:“如果你打不赢我,和她亲热的人就是我了,喏,我还要学你将披风当被子。”   这个是真的吗?难怪这死小子阳春三月的带件披风上山,我还以为他是摆派头,原来另有目的,怪道这紫衣人说他处心积虑!   我正想用眼神狠狠地谴责一下这色魔,却发现他眼里的火苗能烧死人了!于是吓得赶紧往大树后面躲。   接下来果然是一番恶斗,从我这个外行看来,就是两条身影不停地你来我往的上窜下跳,紫衣人很喜欢玩那猫捉老鼠的把戏,嘴里还不干不净的,秦桓之同学开始很沉不住气,好几次差点被紫衣人的软剑刺到脸蛋,后来渐渐地变得稳重起来,鞭子的攻势变得灵活,而不是之前的犀利中透着破绽。   再后来我是坐在泉水旁边的椅子上观看动作大片的,实在是无处可躲了,这两个好斗分子几乎把这山林中的花花草草全给糟蹋了,在身影飘飞的画面里,还有无数的绿叶红花,被抽打得支离破碎,被砍得七零八落,漫天地飞舞起来,多美的画面啊!   好不容易,终于等到了打斗结束,秦桓之同学的衣服被割了几个口子,紫衣人的面具被鞭子抽破了,一只鞋子也被弄丢了,两厢对比,应该是紫衣人输了吧?   我恨不得凭空消失,不要看这两败俱伤的情景,话说这男人被当众落了面子,后果是很严重的。   可不是?紫衣人喘息着说道:“不就是一个小丫鬟么,至于发那么大的火?”   秦桓之气呼呼地说:“就是让你这奴才知道,目无尊长的后果。”   紫衣人不屑一顾:“什么尊长,她还不是你的人。以后么?哼。”   秦桓之的鞭子又要甩出去,紫衣人哈哈笑着,飞入了树林之中,过了一会,林中传来他沙哑的歌声:“都道是郎有情妾有意,却原来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痴情男子无情姝。。。。。。。”   话说这紫衣人真是个怪胎!他对我的评价那是一针见血!我对秦桓之的确无男女之情,可那秦桓之呢?痴情吗?是色\情?他明明知道山上有人,还差点和我在这里上演了一番活春宫,莫非他有特俗嗜好?是个性变态?   我惊魂未定,目光闪烁地朝他看过去,只见他手中鞭子垂了下来,脊背挺得直直的。   我想了想,低声说:“二公子,我们回去吧。”   他慢慢地转过身来,深邃的双眸中目光迷离,在我脸上探视良久,突然地,他将我搂在了怀里,一个霸道的吻落了下来,我被他死死地钳在怀里,半点动弹不得,手中的披风抵在我们中间,有一个珠子被压破了,一股清新的药香味漫了出来,我感到头脑一阵清醒,搂着我的手也松开了,秦桓之的眼神恢复了平静,他只是直直地凝视着我,什么话也没说,我暗中叹息一声,抖开了披风,想给他披上来,他却一把将披风扯了过去,搭在手上,将鞭子还给我,闷声说:“走吧。”   我将鞭子藏到了身上,快步跟上他的步伐,只见他头也不回,却准确地抓紧了我的手腕,兀自说道:“你一个人走,会很危险。”   言下之意,刚才我不该撇下他,一个人走下来。看来他的心情真的很坏。   作者有话要说:  晨风鸟: 诗经中泛指很有恩爱的鸟。 ☆、第二十八章 拈酸带醋半含嗔   从山上回来后,一连好几天,秦桓之都没有使唤过我,估计是觉得丢脸,我也正好不想看他的冰山脸,乐得逍遥自在,每天按部就班地吃床,练武,膳食,还有书房的干活。   闲暇时忍不住多想,这秦桓之看来是个武林高手,他的短剑,长剑,还有鞭子都用的极好,那他是不是看出我是装傻扮拙了呢?想起上次在他面前展现的“武艺表演”,我有点后怕,怕哪天惹他不高兴,被送去军营当差。   他果然像他说的一样越来越忙,一连十多天都不见人影,我利用这个空挡,进城,轻轻松松拿到了期盼已久的丰厚酬金,喜不自胜,十分感谢那位无名的冤大头。   孙静林告诉我,微音阁的老板是个东吴人,姓陆,在富春郡一带产业甚多,在中原地区的生意却还少,所以只要他一到中原地区,基本上都住在微音阁里,前段日子才刚刚离去。   陆老板竟然还是个富春郡名流,上次吴允节说可以为我引见,应该是引见给他了吧?了不起啊,这真是个好消息。   告别了孙静林,我决定到微音阁探探虚实,意外的是,吴允节竟然也在这里,和他在一起的还有一个西域的僧人。   僧人法号西海,身材高瘦,眼珠灰绿,出家前是西域宛月国的王子,他十岁出家,精通佛典,能说六国语言,天文地理,多有涉及,此番进入中原之地,乃是秉承佛旨,弘扬佛法,广结善缘,现在住在承天寺,专心翻译佛经。   我见那西海思路清晰,谈吐不俗,所讲佛教道义十分精妙生动,而且言辞雅达,对于中原本土的儒家,道家经典亦十分了解,举止间有一种高僧大德的洒脱睿智,崇敬之情油然而生,我十分虚心跟他说了自己打算在佛画像领域发展,西海听了也十分高兴,连说:善哉善哉,并应允我以后可以直接到承天寺去找他。   这又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我当即朝西海行跪拜之礼,吴允节也十分高兴,双眼亮晶晶地看着我,真怀疑他是不是兴奋过度?我有点担心这家伙会从此跟随西海,进入沙门。   回到沁园我先去看了伊春德,给她送了不少吃的和用的,独孤云容有了身孕,秦彰之到了长安就任,她肯定没时间也没心情好好地犒劳自己。   见到我来,伊春德十分高兴,眉宇间的烦恼烟消云散。   :“你总算过来看我了,听艳兰说你在生我们三个的气呢?”   恩,这是怎么说的?   我不动声色:“哪有的事?她肯定弄错了,我一天到晚的在二公子的书房里忙,哪有功夫出来玩?再说我怎么敢随便跟二公子开口?”   她摇头笑嘻嘻地说:“姐姐,我听说二公子对你好的很,才过去就升了一等丫鬟不说,二公子还经常带你进城里玩。”   不就是一次吗,怎么是“经常”?真是众口铄金,让人家吴允节怎么想我啊?   见我不做声,她捅捅我的胳膊:“怎么不说话,又在想什么呢?”   我很严肃地对她说:“小春,你上次问我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其实,我没有,一直到今天,我还是在想法子,等到时机成熟,就要出去了。”   她惊疑不已:“你,你怎么还要出去?你不是已经是二公子的,房里的......”   我打断她:“我只是领差事的丫鬟,别的,什么也不是。”   她小心翼翼地看着我,吞吞吐吐:“可我听说二公子已经将你收房了。”   我问道:“是艳兰说的吗?”   她表示默认。   这个沈艳兰!无中生有,怎么一回事?   良久,我苦笑着说:“小春,我不知道艳兰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些,不过,真的没有那回事。还有,你知不知道,她到军营里是做什么的?”   这个时代并没有娘子军,她能做什么呢?她为什么愿意去军营呢?   伊春德也是一片迷茫:“她没有说啊,上次走的时候只是跟我和烟飞说,以后不要随便相信别人,安心做好分内的事就好了。”   看样子沈艳兰是真的把我排除在小圈子之外了,虽然明明知道,可我还是觉得难过。   从露香院出来,天色已晚,我决定改天再去看闾烟飞。   秦桓之突然归来,日照阁里一片忙碌,林大娘一见到我,有点责怪地说:“你到哪里去了?这会儿才回来,二公子都等你老半天了。”   哦,等我干嘛?我颇为不耐烦地问:“二公子还没有用过晚膳吗?”   林大娘道:“还没有,在等你呢,快去吧。”   等我?说真的,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装作若无其事还是敬而远之?可我是他的生活助理,哪能对他避而不见?   我低着头,慢慢地走进屋内,一见我进来,茂林立马不露声色地自动消失,秦桓之坐在一旁的榻上,似在小憩。   我悄声移步榻前,轻声道:“二公子,该用晚膳了。”   他睁开眼,抬头看着我,双眸漆黑如墨,嗯了一声。   食不言是个好习惯,至少我不用想法子哄他开心,只需要给他布菜舀汤就行,当然还有倒酒。   这顿饭吃的时间很长,在此过程中,我们两人一言不发,他的目光不时在我脸上巡视,我有心事,所以对他不是太在意,只盼他快点结束,我好走人。   撤下所有的餐具,服侍完他漱口擦手后,我看看他脸色,似有倦意,不似有话要说,于是准备告退。   他慵懒地靠在榻上,幽怨般叹息道:“你真沉得住气啊。”   我的心突地跳了一下,抬脸看着他:“还请二公子明示。”   他坐直了身子,略带厌烦般说道:“明知故问,收起你那一套来吧。”   那一套是哪一套?是指我的职业化问话?我怔怔地看着他。   见我愣神,他垂目轻叹,神色寥落:“你现在连话都不肯和我多说,我就那么不堪?”他的样子,使我想起去年他被人暗算时,孤零零地一个人跌坐在树林里,既绝望又生气。   他的样子让我有点心痛,暂时忘记了自己的满腹心事。   而他又幽幽地问道:“芳菲,你真的对我无意?”此时的他,哪还有半点昔日的张狂?   可同情和爱情是两码事,我缓了一口气,费心地组织字句:“奴婢只想当好差,儿女之情,不曾多想。”   秦桓之的眼神黯淡,嘴角却轻勾着:“那就是说,你真的对我无意了。”   我看了他一眼,沉默着算是承认,   他也沉默了许久,最后又生出勇气一般:“那么以后呢?要知道你迟早是我房里的人。”   明知道我是他的“房里人”,他有特殊的权力,却在这里和我谈有情还是无意的事,这一点,其实挺令我感动的,至少,他是一个懂得感情的人。   可我已经打定主意离开,没必要给人家开空头支票,让人家空欢喜一场,这是我的原则:绝不轻易许诺。   为了感谢他的尊重,我也坦诚相告:“不瞒二公子,奴婢本打算契约期限一到,就离开沁园。如果二公子准许,奴婢也愿意提前离开。”   他从失意中清醒过来,陷入极大的茫然,怔怔了半晌,关切地问道:“离开这里,你要到哪里去?”   我鼻子有点发酸,看着他的眼睛:“奴婢,可能先到其他地方游历,也可能在洛京城中小住。”   他深深地凝视着我,眼神清澈,语气十分诚恳:“既无地方可去,为何不留下来?我会许你妾侍的名分,给你地位,让下人们敬重你。”   妾侍!名分!这就是他能给我的了,遥隔数千年的思想差异啊,我如何能安心留在他的身边?这样的将来也不过是水花镜月而已。   可我要怎么说呢?没有办法,我只好搬出佛家那一套:“二公子,奴婢曾说过,人与人之间,讲的是缘分,有缘自会相见,无缘对面不相逢。缘分没有还坏之分,只有生死之别,缘生缘灭,顺其自然,不必强求。奴婢既有缘到沁园里来,也会因机缘巧合到其他地方去,一切顺其自然吧。”说到后面,我也觉得一片茫然,我是真的因为对“名分”有看法,才对他如此吗?   说完两人四目相对,各自心事重重,谁也不想先开口。   良久他才怅然说道:“芳菲,上次你曾说,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一次擦肩而过,五百年才换来一次见面,这佛家里说的为何都这般艰苦?费尽一生一世都换不来一次相见?既然如此,为何要信仰佛法?”   我也想了半天,艰难地说:“虽然历经若干世方可再次相见,但是毕竟相见,夙愿终是了了。所谓海枯石烂心不变莫过于此。佛家讲众生平等,提倡和平行善,反对武力斗争,这些都是世人最向往的,也是这个原因,佛家思想才得以推广。”   秦桓之的疑惑更浓:“既是和平行善,为何佛祖不对那男子大发善心,让他可以与女子倾心相爱,反而是让他等了五百年,才变成一块石头,再见了女子一面?这见了一面,又有何用呢?那女子一样不会对他动情,甚至对他的存在毫不在意?”   我心中念头闪过几闪,有个叫心的地方,隐隐痛了几下,最后对自由的向往终是占了上风,狠下心来下了一剂猛药,对他也是对自己:“二公子,若无贪嗔痴恨怨,又哪里来的苦恼?正如同公子曾说,既无入世何来出世?一样道理,若无痴迷一事,何须祈祷解脱?”   对不起,秋月公子,别怪我心狠,就让我是一个酱油党吧。   他一阵惶然,直直走了过来,默默地盯着我老半天,几番张口欲语,睫毛低垂时,发出一阵叹息:“你也累了,先下去吧。”   我定定地看着他,满怀惆怅,有几分不舍,又怕他生气,于是迟疑问道:“二公子,可怪奴婢不识抬举?”   他已经转过身去,背对着我摇了摇手,我忙低头告退。   当晚风急雨骤,吹落窗前海棠无数。   林大娘奉命前来开导我。   她絮絮叨叨地说:“二公子对姑娘的心意,老夫人,夫人还有宁夫人都是明白的,姑娘怎么犯起糊涂来了?二公子人好样子也好,姑娘就一点也不动心吗?以二公子的为人,将来绝对不会让姑娘受委屈的,说句诛心的话,百花洲那位夫人不是很风光?只要有了依靠,还担心什么呢?二公子都跟我吩咐过了,从今天开始,这苑里的人要将姑娘当做正经房里人看待,我想只等年龄到,二公子自会给你个说法,姑娘啊,你千万别耍小孩子脾气,还有半年,你就及笄了,到时就可以真正服侍二公子了。”   我决定跟这个传话的老妈子装糊涂:“大娘,我现在就在服侍二公子了啊?”   林大娘果然中计:“哎,不是这个服侍,是指那个服侍,总之,过了今年中秋,二公子和你刚好都到了年龄,这可不是你说的缘分?”   恩,是这样吗?   我继续套话:“什么缘分不缘分,难道二公子之前没和别人有缘分吗?”   林大娘依然中计:“姑娘说的什么胡话?二公子最守规矩,不是那种犯糊涂的人,方才说了,过了中秋才到年龄。”   我还挺好奇地:“那......沈姑娘呢?”   林大娘居然念了声阿弥陀佛:“我的好姑娘,原来你是计较这个吗?放心吧,二公子从来没让沈姑娘到他房里服侍过,之前他房里的事情都是茂林和植柳打理的。”   那就是说秦桓之和沈艳兰没有JQ了,甚至他还是个处?可能吗?我半信半疑:“大娘你没有记错?”   林大娘气呼呼的:“姑娘这是怎么了?这个话你只能在我面前说说,千万别让人听见了。沈姑娘现在已经到侯爷的营下当职去了,再不能和二公子有什么瓜葛,你可别再糊涂。”   啊!还真是个大新闻?我怎么不知道?伊春德没有告诉我,她知道吗?   耳边林大娘还在叨叨:“姑娘你可是二公子头一个收进来的人,这种情意,多少人盼都盼不来,你可要珍惜啊,”   她不这么说还好,一说我却动了气,难怪他要给我妾侍的名分,哼,什么情意,不就是想将我钉在耻辱柱上说:林某人是谁谁的开/苞丫鬟!我TMD穿越过来就这历史使命?   从山上回来后,一连好几天,秦桓之都没有使唤过我,估计是觉得丢脸,我也正好不想看他的冰山脸,乐得逍遥自在,每天按部就班地吃床,练武,膳食,还有书房的干活。   闲暇时忍不住多想,这秦桓之看来是个武林高手,他的短剑,长剑,还有鞭子都用的极好,那他是不是看出我是装傻扮拙了呢?想起上次在他面前展现的“武艺表演”,我有点后怕,怕哪天惹他不高兴,被送去军营当差。   他果然像他说的一样越来越忙,一连十多天都不见人影,我利用这个空挡,进城,轻轻松松拿到了期盼已久的丰厚酬金,喜不自胜,十分感谢那位无名的冤大头。   孙静林告诉我,微音阁的老板是个东吴人,姓陆,在富春郡一带产业甚多,在中原地区的生意却还少,所以只要他一到中原地区,基本上都住在微音阁里,前段日子才刚刚离去。   陆老板竟然还是个富春郡名流,上次吴允节说可以为我引见,应该是引见给他了吧?了不起啊,这真是个好消息。   告别了孙静林,我决定到微音阁探探虚实,意外的是,吴允节竟然也在这里,和他在一起的还有一个西域的僧人。   僧人法号西海,身材高瘦,眼珠灰绿,出家前是西域宛月国的王子,他十岁出家,精通佛典,能说六国语言,天文地理,多有涉及,此番进入中原之地,乃是秉承佛旨,弘扬佛法,广结善缘,现在住在承天寺,专心翻译佛经。   我见那西海思路清晰,谈吐不俗,所讲佛教道义十分精妙生动,而且言辞雅达,对于中原本土的儒家,道家经典亦十分了解,举止间有一种高僧大德的洒脱睿智,崇敬之情油然而生,我十分虚心跟他说了自己打算在佛画像领域发展,西海听了也十分高兴,连说:善哉善哉,并应允我以后可以直接到承天寺去找他。   这又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我当即朝西海行跪拜之礼,吴允节也十分高兴,双眼亮晶晶地看着我,真怀疑他是不是兴奋过度?我有点担心这家伙会从此跟随西海,进入沙门。   回到沁园我先去看了伊春德,给她送了不少吃的和用的,独孤云容有了身孕,秦彰之到了长安就任,她肯定没时间也没心情好好地犒劳自己。   见到我来,伊春德十分高兴,眉宇间的烦恼烟消云散。   :“你总算过来看我了,听艳兰说你在生我们三个的气呢?”   恩,这是怎么说的?   我不动声色:“哪有的事?她肯定弄错了,我一天到晚的在二公子的书房里忙,哪有功夫出来玩?再说我怎么敢随便跟二公子开口?”   她摇头笑嘻嘻地说:“姐姐,我听说二公子对你好的很,才过去就升了一等丫鬟不说,二公子还经常带你进城里玩。”   不就是一次吗,怎么是“经常”?真是众口铄金,让人家吴允节怎么想我啊?   见我不做声,她捅捅我的胳膊:“怎么不说话,又在想什么呢?”   我很严肃地对她说:“小春,你上次问我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其实,我没有,一直到今天,我还是在想法子,等到时机成熟,就要出去了。”   她惊疑不已:“你,你怎么还要出去?你不是已经是二公子的,房里的......”   我打断她:“我只是领差事的丫鬟,别的,什么也不是。”   她小心翼翼地看着我,吞吞吐吐:“可我听说二公子已经将你收房了。”   我问道:“是艳兰说的吗?”   她表示默认。   这个沈艳兰!无中生有,怎么一回事?   良久,我苦笑着说:“小春,我不知道艳兰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些,不过,真的没有那回事。还有,你知不知道,她到军营里是做什么的?”   这个时代并没有娘子军,她能做什么呢?她为什么愿意去军营呢?   伊春德也是一片迷茫:“她没有说啊,上次走的时候只是跟我和烟飞说,以后不要随便相信别人,安心做好分内的事就好了。”   看样子沈艳兰是真的把我排除在小圈子之外了,虽然明明知道,可我还是觉得难过。   从露香院出来,天色已晚,我决定改天再去看闾烟飞。   秦桓之突然归来,日照阁里一片忙碌,林大娘一见到我,有点责怪地说:“你到哪里去了?这会儿才回来,二公子都等你老半天了。”   哦,等我干嘛?我颇为不耐烦地问:“二公子还没有用过晚膳吗?”   林大娘道:“还没有,在等你呢,快去吧。”   等我?说真的,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装作若无其事还是敬而远之?可我是他的生活助理,哪能对他避而不见?   我低着头,慢慢地走进屋内,一见我进来,茂林立马不露声色地自动消失,秦桓之坐在一旁的榻上,似在小憩。   我悄声移步榻前,轻声道:“二公子,该用晚膳了。”   他睁开眼,抬头看着我,双眸漆黑如墨,嗯了一声。   食不言是个好习惯,至少我不用想法子哄他开心,只需要给他布菜舀汤就行,当然还有倒酒。   这顿饭吃的时间很长,在此过程中,我们两人一言不发,他的目光不时在我脸上巡视,我有心事,所以对他不是太在意,只盼他快点结束,我好走人。   撤下所有的餐具,服侍完他漱口擦手后,我看看他脸色,似有倦意,不似有话要说,于是准备告退。   他慵懒地靠在榻上,幽怨般叹息道:“你真沉得住气啊。”   我的心突地跳了一下,抬脸看着他:“还请二公子明示。”   他坐直了身子,略带厌烦般说道:“明知故问,收起你那一套来吧。”   那一套是哪一套?是指我的职业化问话?我怔怔地看着他。   见我愣神,他垂目轻叹,神色寥落:“你现在连话都不肯和我多说,我就那么不堪?”他的样子,使我想起去年他被人暗算时,孤零零地一个人跌坐在树林里,既绝望又生气。   他的样子让我有点心痛,暂时忘记了自己的满腹心事。   而他又幽幽地问道:“芳菲,你真的对我无意?”此时的他,哪还有半点昔日的张狂?   可同情和爱情是两码事,我缓了一口气,费心地组织字句:“奴婢只想当好差,儿女之情,不曾多想。”   秦桓之的眼神黯淡,嘴角却轻勾着:“那就是说,你真的对我无意了。”   我看了他一眼,沉默着算是承认,   他也沉默了许久,最后又生出勇气一般:“那么以后呢?要知道你迟早是我房里的人。”   明知道我是他的“房里人”,他有特殊的权力,却在这里和我谈有情还是无意的事,这一点,其实挺令我感动的,至少,他是一个懂得感情的人。   可我已经打定主意离开,没必要给人家开空头支票,让人家空欢喜一场,这是我的原则:绝不轻易许诺。   为了感谢他的尊重,我也坦诚相告:“不瞒二公子,奴婢本打算契约期限一到,就离开沁园。如果二公子准许,奴婢也愿意提前离开。”   他从失意中清醒过来,陷入极大的茫然,怔怔了半晌,关切地问道:“离开这里,你要到哪里去?”   我鼻子有点发酸,看着他的眼睛:“奴婢,可能先到其他地方游历,也可能在洛京城中小住。”   他深深地凝视着我,眼神清澈,语气十分诚恳:“既无地方可去,为何不留下来?我会许你妾侍的名分,给你地位,让下人们敬重你。”   妾侍!名分!这就是他能给我的了,遥隔数千年的思想差异啊,我如何能安心留在他的身边?这样的将来也不过是水花镜月而已。   可我要怎么说呢?没有办法,我只好搬出佛家那一套:“二公子,奴婢曾说过,人与人之间,讲的是缘分,有缘自会相见,无缘对面不相逢。缘分没有还坏之分,只有生死之别,缘生缘灭,顺其自然,不必强求。奴婢既有缘到沁园里来,也会因机缘巧合到其他地方去,一切顺其自然吧。”说到后面,我也觉得一片茫然,我是真的因为对“名分”有看法,才对他如此吗?   说完两人四目相对,各自心事重重,谁也不想先开口。   良久他才怅然说道:“芳菲,上次你曾说,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一次擦肩而过,五百年才换来一次见面,这佛家里说的为何都这般艰苦?费尽一生一世都换不来一次相见?既然如此,为何要信仰佛法?”   我也想了半天,艰难地说:“虽然历经若干世方可再次相见,但是毕竟相见,夙愿终是了了。所谓海枯石烂心不变莫过于此。佛家讲众生平等,提倡和平行善,反对武力斗争,这些都是世人最向往的,也是这个原因,佛家思想才得以推广。”   秦桓之的疑惑更浓:“既是和平行善,为何佛祖不对那男子大发善心,让他可以与女子倾心相爱,反而是让他等了五百年,才变成一块石头,再见了女子一面?这见了一面,又有何用呢?那女子一样不会对他动情,甚至对他的存在毫不在意?”   我心中念头闪过几闪,有个叫心的地方,隐隐痛了几下,最后对自由的向往终是占了上风,狠下心来下了一剂猛药,对他也是对自己:“二公子,若无贪嗔痴恨怨,又哪里来的苦恼?正如同公子曾说,既无入世何来出世?一样道理,若无痴迷一事,何须祈祷解脱?”   对不起,秋月公子,别怪我心狠,就让我是一个酱油党吧。   他一阵惶然,直直走了过来,默默地盯着我老半天,几番张口欲语,睫毛低垂时,发出一阵叹息:“你也累了,先下去吧。”   我定定地看着他,满怀惆怅,有几分不舍,又怕他生气,于是迟疑问道:“二公子,可怪奴婢不识抬举?”   他已经转过身去,背对着我摇了摇手,我忙低头告退。   当晚风急雨骤,吹落窗前海棠无数。   林大娘奉命前来开导我。   她絮絮叨叨地说:“二公子对姑娘的心意,老夫人,夫人还有宁夫人都是明白的,姑娘怎么犯起糊涂来了?二公子人好样子也好,姑娘就一点也不动心吗?以二公子的为人,将来绝对不会让姑娘受委屈的,说句诛心的话,百花洲那位夫人不是很风光?只要有了依靠,还担心什么呢?二公子都跟我吩咐过了,从今天开始,这苑里的人要将姑娘当做正经房里人看待,我想只等年龄到,二公子自会给你个说法,姑娘啊,你千万别耍小孩子脾气,还有半年,你就及笄了,到时就可以真正服侍二公子了。”   我决定跟这个传话的老妈子装糊涂:“大娘,我现在就在服侍二公子了啊?”   林大娘果然中计:“哎,不是这个服侍,是指那个服侍,总之,过了今年中秋,二公子和你刚好都到了年龄,这可不是你说的缘分?”   恩,是这样吗?   我继续套话:“什么缘分不缘分,难道二公子之前没和别人有缘分吗?”   林大娘依然中计:“姑娘说的什么胡话?二公子最守规矩,不是那种犯糊涂的人,方才说了,过了中秋才到年龄。”   我还挺好奇地:“那......沈姑娘呢?”   林大娘居然念了声阿弥陀佛:“我的好姑娘,原来你是计较这个吗?放心吧,二公子从来没让沈姑娘到他房里服侍过,之前他房里的事情都是茂林和植柳打理的。”   那就是说秦桓之和沈艳兰没有JQ了,甚至他还是个处?可能吗?我半信半疑:“大娘你没有记错?”   林大娘气呼呼的:“姑娘这是怎么了?这个话你只能在我面前说说,千万别让人听见了。沈姑娘现在已经到侯爷的营下当职去了,再不能和二公子有什么瓜葛,你可别再糊涂。”   啊!还真是个大新闻?我怎么不知道?伊春德没有告诉我,她知道吗?   耳边林大娘还在叨叨:“姑娘你可是二公子头一个收进来的人,这种情意,多少人盼都盼不来,你可要珍惜啊,”   她不这么说还好,一说我却动了气,难怪他要给我妾侍的名分,哼,什么情意,不就是想将我钉在耻辱柱上说:林某人是谁谁的开/苞丫鬟!我TMD穿越过来就这历史使命?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僧人也是某个历史人物的化身,嘻嘻。 ☆、第二十九章 剪不断兮理还乱     敢为天下先“拉皮条”的林大娘,连续三天都冒着菲菲春雨到我的房里来,给我洗脑子,见她如痴锲而不舍,我感到又好气又好笑:秦桓之还挺会用人的;林大娘不改行做妈妈桑太可惜了。   好不容易天放晴而我又有空,我怀揣礼物去找闾烟飞,紫蓼庭那边我也很久没有去了。   紫蓼庭内落英满地,竟然没人仔细打扫?问了闾烟飞,才知道原来是秦建之特意吩咐:落花铺满地的样子也挺有意境的,不比树上姹紫嫣红的差几分。秦建之甚至还泼墨画了很多幅花瓣飘落时的图画,挂在书房里,静静欣赏。   :“三公子喜欢任何美好的东西,他在西园里过得很逍遥快乐,曾多次说过,如此美好的日子能一直继续下去就好了。”   闾烟飞眼中饱含深情,无限动容地复述她那位三公子的话。   她和我在同一个季节出生,秦建之和我们同岁,也就是说,今年也十五岁了,在这个时代,他还得过三年才算成人,才能收什么“房里人”,不知三年以后,闾烟飞还有机会吗?在紫蓼庭,是个傻子都能看出来,闾烟飞对光华公子的情意深如马里亚纳海沟。   我偷偷地为闾烟飞计较的时候,闾烟飞竟然和我不谋而合:“芳菲,你知道吗,我很羡慕你,听艳兰说,二公子对你极上心,打算提前将你收在房里。如此一来,你就可以一直留在双清苑里了,凭你的才智,将来一定会,嗯,像宁夫人一样美满的。”   她的语气中充满了羡慕。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看来烟飞对她的三公子可谓情比海深,问题是她才刚刚升为一等丫鬟,就意图明显,不怕树敌么?   我真心地想劝导她几句:“烟飞,你别羡慕我,其实这个位置不一定适合每一个人,要知道,身为婢妾,毫无自由可言,如果惹得主母不高兴,可能连小命都不保。再说,好的东西总是招人惦记,干嘛非要去争一件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呢。”   她眼神茫然,神情飘忽:“有些事情,身不由己,生为女子,本就依附他人。”当时我还以为她指的是喜欢上别人,身不由己,后来才知原来另有深意。于是我温言安慰一番,将带去的小礼品硬塞给她,这才逗得她脸色稍霁。   告别了深陷情网的闾烟飞,在路上行走时我兀自庆幸:阿弥陀佛,齐大非偶,单相思真是害死人,还好还好,俺拎得清放得下,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但是有人比我更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   林大娘当天下午就伙同两个秦老夫人派来的妈妈桑彪悍地给我开脸,沐浴,还给我熏了香!涂粉,梳那种有标志性的发髻,还给插了一头俗里俗气的老气横秋的首饰,最后里三层外三层地穿上了红色的衣裙,终于在天黑之前,推推搡搡地将我送进了秦桓之的卧室。   那两个老夫人派来的妈妈桑真敬业,她们给我灌了不少迷魂汤,讲授了不少非礼勿视的行为规范,一再叮嘱我要温柔听话,要逆来顺受还有要让秦二公子很Happy!这难度实在是太高了,我听得眉头皱成了“川”字,一个妈妈桑赶紧过来往我眉心里用力地按着,在我眼泪飚出来之前,才放手。   林大娘则准备了好一桌子吃的,整个过程中,笑得最开心地就是她了。   当当当!今晚好戏的男主角终于出场了,撒花!鼓掌!三位站在房里等候快要石化了的妈妈桑眼睛顿时发亮,齐刷刷地将目光对准了缓步走进来的秦二公子,这位仁兄今天居然也穿得很喜庆,难得的是不土气!   有道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秋月公子面露喜色,出手大方,重礼打点了两位月波斋来的妈妈桑,口中说道:“有老两位大娘了,请替我感谢祖母的厚爱。”说完还吩咐林大娘出去安排专车将两位送回去,对林大娘不放心的频频暗示,他冷静地说:“我省得的,请大娘放心。”   屋里就剩下他和我,这情景还真是令人难堪,我坐在榻上一动也不动,心中只想该如何自保,在没有决定跟谁过一辈子之前,贞操当然是重要的,更何况林芳菲同学现在还是未成年少女,并且有志在佛教事业领域大展拳脚,岂能随便就大了肚子,做了可怜的小妈妈?   我暗中捏紧了拳头,心想良策为何还没有憋出来呢?动用武力,我肯定不是他的对手;逃吗,黑灯瞎火能到哪里去?我甚至懒得掩饰自己的紧张。   正在苦恼,秦桓之走了过来,半蹲着,和我面对面,眼波流转,璀璨生辉,然后扑哧一声笑了起来:“没想到你这样苦着脸也挺好看的,我看上的人怎么着都好看。”   见我脸色稍霁,他站直了身子,开始数落我的品味:“这些首饰式样都不好,明天你用我送给你的,我这里有很多精美的首饰,都是宫里头的式样。”   说完他转身往墙边那排木质的箱笼走去,没一会就捧了一个红漆木盒过来,打开一看,果然珠光宝气,每一件都精美绝伦。他给我挑了一支镶了蓝宝石的金簪,说这是当年贵妃娘娘赏赐之物,极是珍贵。   我忽然有了主意,冲他笑笑,接过金簪,放在桌边,说道:“二公子,奴婢侍候你用膳吧。”   他见我忽然面带笑容,怔了一下,然后笑了起来:“芳菲,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人,别再以下人身份自居。”   呵呵,也就是说不用在他面前说“奴婢”两个字了,我立刻配合:“是,我省的了。”   见我识相,他笑得更欢了,拉起我的手:“我们一起用膳。”   咦,难道以后就和他平起平坐啦?痴心妄想吧!   两人坐在了桌子旁边,我给他斟酒,他说:“今天我们同饮。”意思是让我也给自己斟酒。   我没有说话,给自己道了一小杯,见我这么听话,他的嘴有点合不拢,双手举杯,我无声地举起杯,两个杯子轻轻碰了一下,他眯着眼睛朝我看过来,我将杯子碰到了唇边,他展颜一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趁他抬头的一刹那,我将杯中酒洒在左手紧捏的手帕上,然后将杯子放下,左手垂落。   他好像感觉到了什么,笑问到:“为何不说话?”   :“二公子一向食不言寝不语,我不敢贸然开口。”我很恶作剧地冒出这样一句。   秦桓之面色一滞,然后哈哈笑了起来:“你可是在说笑?”见我神色紧张,又加了一句:“那你想说什么呢?”他心情很好地问。   我用筷子夹了一些菜,放在他碗里,慢条斯理地说:“在我的家乡,女子出嫁,有一个奇特的风俗,据说是任何地方都没有的。”   秦桓之果然好奇:“是什么样的风俗,说来听听看。”   我不动声色地给他倒了一杯酒,看他又喝了下去,才慢慢地说到:“在我的家乡,女子出嫁前,忙的不是绣嫁衣,也不是学厨艺,而是跟着那说书的先生,学讲故事。”   然后停了下来,继续给他布菜,他将信将疑地将菜吃到嘴里:“却是为何?”   我假装叹了一口气:“都是因为一个传说。”说完又要给他倒酒,他抓住我的手腕,在我脸上打量着,我张大了眼睛看着他,神情无辜。   他说:“说吧。”语气淡淡的,手放开了。   我说:“从前有个君王,生性残忍多疑,因为怀疑妻子不贞,将妻子砍了头,后来他每天娶一个来自妻子家乡的少女,洞房花烛,第二天天不亮之前将其杀掉,以示对妻子不端行为的报复,时间一长,不少少女都被无辜地杀了头。一个天神为了避免更多的少女被害,化身为一个美丽的少女名叫佐德,自愿嫁给君王,用讲述故事方法吸引他,每次讲到故事的精彩处,天就亮了,君王因为被故事的精彩吸引,所以舍不得将佐德杀死,允许她下一夜继续讲。就这样,佐德的故事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终于被感动,也认识到了自己的残暴,真心悔改,天神也回到了天上。少女家乡的人为了感谢天神的恩情,于是让女子出嫁前一定要学会讲许多精彩的故事,在新婚那天晚上讲给夫君听,一定要讲得精彩动听,让那夫君舍不得打断。”   这是我的抄袭兼改编版的一千零一夜,就是不想和他“圆房”。   秦桓之喝了一口清茶,看看我,没有说话,我看了看他,心中很是没底。   他悠悠问道:“这与你家乡的出嫁女子有何相干?你家乡是那君王妻子的家乡?”   我回答道:“这个,我也不知道,可能是什么时候流传下来的。”说完脸很不争气地红了,我就是太老实了,撒个小谎都会脸红。   他朝我看来,戏谑道:“其实我根本不信,你在骗我。”   我一声叫苦,刚想开口,他一把将我的左手抓了过来,掰开我握紧的手指:“这是什么?”将手帕抖了开来,看了半天,脸色大变,抬脸看着我,怒容满脸,看得我有点害怕。   他呼地站了起来,一把将我从椅子上拎起,像审犯人一样,盯着我的脸:“这帕子是谁送的?”   他的眼睛里充满了嫉恨,我小声地说:“是我自己的。”手中的帕子正是吴允节无意中送的那一块,上面兰花图案,我经常带在身边,今天也不例外。   他冷笑一声:“你还想骗我?当我是三岁的无知孩童?”   我不甘示弱地问:“那你认为是谁送的?”难道他知道内情?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他会不会认为我与吴允节早就有私情?   他会放我一马,还是砍死我?   不料他眼神变幻不定,老半天后小声问:“当真是你的么?”语气已经软了,表情也柔和了许多。   我一时吃不准他到底想如何,只是费力地点头。他慢慢松开手,望着我久久不语,我把头低了下去,看脚面。   时间慢慢地流逝,空气仿佛凝滞了。   我又抬起头,他还在看着我,比定力。   我们面对面站着,他的眼里只有我,我的眼里只有他。   我认输了!   刚刚转身,想开溜,他从背后将我环在怀里,两字手捉住了我的,下巴在我头上不断摩挲着,没有说话,也没有其他的动作,我的脊背几度要挺直,都被他重重压了下来。   :“芳菲。”过了很久,他有点伤感地说:“明天一早,我就要走了,本来想等到你及笄才行礼的,可我又怕自己回不来。”他后面的声音越来越低:“而且,我也怕在我出去的时候,你会离开这个园子。”   他声音里的脆弱软化了我,我想回头,却被他牢牢固定在怀里:“你,要到哪里去?要去很久么?”   我言语中的关切给了他勇气,他将我转了个身,我们两人又相对而视,当然我得仰着脸。   他无声地用手指在我脸上摩挲着,动作是那样缓慢,似乎依依不舍,令我感到一阵莫名的悸动,他脸上的表情有几分茫然不解,眼中略有水光返现。   他好像措辞艰难:“此次行程,艰难极多,也,凶险非常,是以我不能带你同往,至于归程,也暂无定期。芳菲,你可愿意等我?”   看到他哀求般的眼神,我心里的冰山有一角坍塌了,慢慢地,整座冰山正在不断融化。   我的变化鼓励了他。   他的胳膊加大了力度,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我一怔神,他的嘴唇飞快的落下,与前两次不同,他的吻热烈而缠绵,多情而痴迷,我迷失在他的沉重呼吸之中,几乎站不稳,手自然地揽上他的胳膊。   两人拉拉扯扯地躺倒在床,他的吻更加霸道而炽热,一只手从我的前襟探了进来,肌肤滚烫,力量有点吓人,我不由自主地身子发抖,脑子一片空白,无力地环住他的脖子,瘫软在床上,好像感觉到他的手在身上来回游走不休。   也不知道过多久,或者是只过了一小会,身上的人突然停止了所有的动作,从我身上翻倒在另一侧,将脸埋在了枕头里。   这就结束了?洞房?   我很迷惑:好像没有什么感觉耶?腿动了动,呼呼,衣服还是好好的!   哈哈哈,他乌龙了!我腾地坐了起来,不顾衣服的凌乱,滚下床去,回头一看,一个同样衣服凌乱无比的人将脸埋在了枕头里,正气呼呼地捶床板哪!   这复杂的里外三层衣服还真是善解人意啊!保住了我的清白!我心中狂叫了一声。   阿弥陀佛!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连滚带爬地奔到净房里,关上门,决定打死也不出来。   敢为天下先“拉皮条”的林大娘,连续三天都冒着菲菲春雨到我的房里来,给我洗脑子,见她如痴锲而不舍,我感到又好气又好笑:秦桓之还挺会用人的;林大娘不改行做妈妈桑太可惜了。   好不容易天放晴而我又有空,我怀揣礼物去找闾烟飞,紫蓼庭那边我也很久没有去了。   紫蓼庭内落英满地,竟然没人仔细打扫?问了闾烟飞,才知道原来是秦建之特意吩咐:落花铺满地的样子也挺有意境的,不比树上姹紫嫣红的差几分。秦建之甚至还泼墨画了很多幅花瓣飘落时的图画,挂在书房里,静静欣赏。   :“三公子喜欢任何美好的东西,他在西园里过得很逍遥快乐,曾多次说过,如此美好的日子能一直继续下去就好了。”   闾烟飞眼中饱含深情,无限动容地复述她那位三公子的话。   她和我在同一个季节出生,秦建之和我们同岁,也就是说,今年也十五岁了,在这个时代,他还得过三年才算成人,才能收什么“房里人”,不知三年以后,闾烟飞还有机会吗?在紫蓼庭,是个傻子都能看出来,闾烟飞对光华公子的情意深如马里亚纳海沟。   我偷偷地为闾烟飞计较的时候,闾烟飞竟然和我不谋而合:“芳菲,你知道吗,我很羡慕你,听艳兰说,二公子对你极上心,打算提前将你收在房里。如此一来,你就可以一直留在双清苑里了,凭你的才智,将来一定会,嗯,像宁夫人一样美满的。”   她的语气中充满了羡慕。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看来烟飞对她的三公子可谓情比海深,问题是她才刚刚升为一等丫鬟,就意图明显,不怕树敌么?   我真心地想劝导她几句:“烟飞,你别羡慕我,其实这个位置不一定适合每一个人,要知道,身为婢妾,毫无自由可言,如果惹得主母不高兴,可能连小命都不保。再说,好的东西总是招人惦记,干嘛非要去争一件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呢。”   她眼神茫然,神情飘忽:“有些事情,身不由己,生为女子,本就依附他人。”当时我还以为她指的是喜欢上别人,身不由己,后来才知原来另有深意。于是我温言安慰一番,将带去的小礼品硬塞给她,这才逗得她脸色稍霁。   告别了深陷情网的闾烟飞,在路上行走时我兀自庆幸:阿弥陀佛,齐大非偶,单相思真是害死人,还好还好,俺拎得清放得下,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但是有人比我更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   林大娘当天下午就伙同两个秦老夫人派来的妈妈桑彪悍地给我开脸,沐浴,还给我熏了香!涂粉,梳那种有标志性的发髻,还给插了一头俗里俗气的老气横秋的首饰,最后里三层外三层地穿上了红色的衣裙,终于在天黑之前,推推搡搡地将我送进了秦桓之的卧室。   那两个老夫人派来的妈妈桑真敬业,她们给我灌了不少迷魂汤,讲授了不少非礼勿视的行为规范,一再叮嘱我要温柔听话,要逆来顺受还有要让秦二公子很Happy!这难度实在是太高了,我听得眉头皱成了“川”字,一个妈妈桑赶紧过来往我眉心里用力地按着,在我眼泪飚出来之前,才放手。   林大娘则准备了好一桌子吃的,整个过程中,笑得最开心地就是她了。   当当当!今晚好戏的男主角终于出场了,撒花!鼓掌!三位站在房里等候快要石化了的妈妈桑眼睛顿时发亮,齐刷刷地将目光对准了缓步走进来的秦二公子,这位仁兄今天居然也穿得很喜庆,难得的是不土气!   有道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秋月公子面露喜色,出手大方,重礼打点了两位月波斋来的妈妈桑,口中说道:“有老两位大娘了,请替我感谢祖母的厚爱。”说完还吩咐林大娘出去安排专车将两位送回去,对林大娘不放心的频频暗示,他冷静地说:“我省得的,请大娘放心。”   屋里就剩下他和我,这情景还真是令人难堪,我坐在榻上一动也不动,心中只想该如何自保,在没有决定跟谁过一辈子之前,贞操当然是重要的,更何况林芳菲同学现在还是未成年少女,并且有志在佛教事业领域大展拳脚,岂能随便就大了肚子,做了可怜的小妈妈?   我暗中捏紧了拳头,心想良策为何还没有憋出来呢?动用武力,我肯定不是他的对手;逃吗,黑灯瞎火能到哪里去?我甚至懒得掩饰自己的紧张。   正在苦恼,秦桓之走了过来,半蹲着,和我面对面,眼波流转,璀璨生辉,然后扑哧一声笑了起来:“没想到你这样苦着脸也挺好看的,我看上的人怎么着都好看。”   见我脸色稍霁,他站直了身子,开始数落我的品味:“这些首饰式样都不好,明天你用我送给你的,我这里有很多精美的首饰,都是宫里头的式样。”   说完他转身往墙边那排木质的箱笼走去,没一会就捧了一个红漆木盒过来,打开一看,果然珠光宝气,每一件都精美绝伦。他给我挑了一支镶了蓝宝石的金簪,说这是当年贵妃娘娘赏赐之物,极是珍贵。   我忽然有了主意,冲他笑笑,接过金簪,放在桌边,说道:“二公子,奴婢侍候你用膳吧。”   他见我忽然面带笑容,怔了一下,然后笑了起来:“芳菲,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人,别再以下人身份自居。”   呵呵,也就是说不用在他面前说“奴婢”两个字了,我立刻配合:“是,我省的了。”   见我识相,他笑得更欢了,拉起我的手:“我们一起用膳。”   咦,难道以后就和他平起平坐啦?痴心妄想吧!   两人坐在了桌子旁边,我给他斟酒,他说:“今天我们同饮。”意思是让我也给自己斟酒。   我没有说话,给自己道了一小杯,见我这么听话,他的嘴有点合不拢,双手举杯,我无声地举起杯,两个杯子轻轻碰了一下,他眯着眼睛朝我看过来,我将杯子碰到了唇边,他展颜一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趁他抬头的一刹那,我将杯中酒洒在左手紧捏的手帕上,然后将杯子放下,左手垂落。   他好像感觉到了什么,笑问到:“为何不说话?”   :“二公子一向食不言寝不语,我不敢贸然开口。”我很恶作剧地冒出这样一句。   秦桓之面色一滞,然后哈哈笑了起来:“你可是在说笑?”见我神色紧张,又加了一句:“那你想说什么呢?”他心情很好地问。   我用筷子夹了一些菜,放在他碗里,慢条斯理地说:“在我的家乡,女子出嫁,有一个奇特的风俗,据说是任何地方都没有的。”   秦桓之果然好奇:“是什么样的风俗,说来听听看。”   我不动声色地给他倒了一杯酒,看他又喝了下去,才慢慢地说到:“在我的家乡,女子出嫁前,忙的不是绣嫁衣,也不是学厨艺,而是跟着那说书的先生,学讲故事。”   然后停了下来,继续给他布菜,他将信将疑地将菜吃到嘴里:“却是为何?”   我假装叹了一口气:“都是因为一个传说。”说完又要给他倒酒,他抓住我的手腕,在我脸上打量着,我张大了眼睛看着他,神情无辜。   他说:“说吧。”语气淡淡的,手放开了。   我说:“从前有个君王,生性残忍多疑,因为怀疑妻子不贞,将妻子砍了头,后来他每天娶一个来自妻子家乡的少女,洞房花烛,第二天天不亮之前将其杀掉,以示对妻子不端行为的报复,时间一长,不少少女都被无辜地杀了头。一个天神为了避免更多的少女被害,化身为一个美丽的少女名叫佐德,自愿嫁给君王,用讲述故事方法吸引他,每次讲到故事的精彩处,天就亮了,君王因为被故事的精彩吸引,所以舍不得将佐德杀死,允许她下一夜继续讲。就这样,佐德的故事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终于被感动,也认识到了自己的残暴,真心悔改,天神也回到了天上。少女家乡的人为了感谢天神的恩情,于是让女子出嫁前一定要学会讲许多精彩的故事,在新婚那天晚上讲给夫君听,一定要讲得精彩动听,让那夫君舍不得打断。”   这是我的抄袭兼改编版的一千零一夜,就是不想和他“圆房”。   秦桓之喝了一口清茶,看看我,没有说话,我看了看他,心中很是没底。   他悠悠问道:“这与你家乡的出嫁女子有何相干?你家乡是那君王妻子的家乡?”   我回答道:“这个,我也不知道,可能是什么时候流传下来的。”说完脸很不争气地红了,我就是太老实了,撒个小谎都会脸红。   他朝我看来,戏谑道:“其实我根本不信,你在骗我。”   我一声叫苦,刚想开口,他一把将我的左手抓了过来,掰开我握紧的手指:“这是什么?”将手帕抖了开来,看了半天,脸色大变,抬脸看着我,怒容满脸,看得我有点害怕。   他呼地站了起来,一把将我从椅子上拎起,像审犯人一样,盯着我的脸:“这帕子是谁送的?”   他的眼睛里充满了嫉恨,我小声地说:“是我自己的。”手中的帕子正是吴允节无意中送的那一块,上面兰花图案,我经常带在身边,今天也不例外。   他冷笑一声:“你还想骗我?当我是三岁的无知孩童?”   我不甘示弱地问:“那你认为是谁送的?”难道他知道内情?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他会不会认为我与吴允节早就有私情?   他会放我一马,还是砍死我?   不料他眼神变幻不定,老半天后小声问:“当真是你的么?”语气已经软了,表情也柔和了许多。   我一时吃不准他到底想如何,只是费力地点头。他慢慢松开手,望着我久久不语,我把头低了下去,看脚面。   时间慢慢地流逝,空气仿佛凝滞了。   我又抬起头,他还在看着我,比定力。   我们面对面站着,他的眼里只有我,我的眼里只有他。   我认输了!   刚刚转身,想开溜,他从背后将我环在怀里,两字手捉住了我的,下巴在我头上不断摩挲着,没有说话,也没有其他的动作,我的脊背几度要挺直,都被他重重压了下来。   :“芳菲。”过了很久,他有点伤感地说:“明天一早,我就要走了,本来想等到你及笄才行礼的,可我又怕自己回不来。”他后面的声音越来越低:“而且,我也怕在我出去的时候,你会离开这个园子。”   他声音里的脆弱软化了我,我想回头,却被他牢牢固定在怀里:“你,要到哪里去?要去很久么?”   我言语中的关切给了他勇气,他将我转了个身,我们两人又相对而视,当然我得仰着脸。   他无声地用手指在我脸上摩挲着,动作是那样缓慢,似乎依依不舍,令我感到一阵莫名的悸动,他脸上的表情有几分茫然不解,眼中略有水光返现。   他好像措辞艰难:“此次行程,艰难极多,也,凶险非常,是以我不能带你同往,至于归程,也暂无定期。芳菲,你可愿意等我?”   看到他哀求般的眼神,我心里的冰山有一角坍塌了,慢慢地,整座冰山正在不断融化。   我的变化鼓励了他。   他的胳膊加大了力度,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我一怔神,他的嘴唇飞快的落下,与前两次不同,他的吻热烈而缠绵,多情而痴迷,我迷失在他的沉重呼吸之中,几乎站不稳,手自然地揽上他的胳膊。   两人拉拉扯扯地躺倒在床,他的吻更加霸道而炽热,一只手从我的前襟探了进来,肌肤滚烫,力量有点吓人,我不由自主地身子发抖,脑子一片空白,无力地环住他的脖子,瘫软在床上,好像感觉到他的手在身上来回游走不休。   也不知道过多久,或者是只过了一小会,身上的人突然停止了所有的动作,从我身上翻倒在另一侧,将脸埋在了枕头里。   这就结束了?洞房?   我很迷惑:好像没有什么感觉耶?腿动了动,呼呼,衣服还是好好的!   哈哈哈,他乌龙了!我腾地坐了起来,不顾衣服的凌乱,滚下床去,回头一看,一个同样衣服凌乱无比的人将脸埋在了枕头里,正气呼呼地捶床板哪!   这复杂的里外三层衣服还真是善解人意啊!保住了我的清白!我心中狂叫了一声。   阿弥陀佛!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连滚带爬地奔到净房里,关上门,决定打死也不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章 有雁展翅欲南飞   想归想,可谁能躲在净房里一整夜不出来呢?不闷死恐怕也会憋死。那秦桓之会不会再一次恼羞成怒,新帐旧账一起算?如果这样,那我岂不是很惨?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我急得团团转。   最后还是秦桓之同学打破了僵局,他在门外好说歹说老半天,还在我的百般拿乔下发了一个毒誓,这才迎来了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林某人,也避免了一场被嘘嘘憋死的惨案。   趁他更衣的时机,我飞快地将桌上的金簪藏到了身上,心想万一他来强的,我就跟他拼了,在净房里我已经想得很清楚:刚才我只是一时糊涂,被男色所惑,而秦桓之只是想在出远门前吃上一顿肉,连佛祖都知道我和秦桓之之间不会有好果子吃,所以才有了这样的结果。   善战善哉,我真的要好好感谢佛祖!   不过那天夜里什么动作片都没有上演,秦桓之果然信守承诺,甚至没有碰我一根头发。   整个晚上,秦桓之都在讲他的成长史:五六岁的时候,父亲手把手地教他读书写字,练习功夫,七八岁跟着父亲的部下学习骑马射箭,十一二岁跟随军队南征北战,在枯燥的军旅生涯中,他最喜欢的是从各地收集书籍,每到空闲就阅读不已,可能这就是别人觉得他过于沉静不如秦建之活泼的原因。   我是躺在床上听他讲故事的,秦桓之侧着身子倚在床头,昏黄的灯光洒落在他的身上,朦朦胧胧的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见他长长的睫毛偶尔轻轻地闪动,这样宁静祥和的相处在我们之间还是头一回,后来不知什么时候,我睡着了,梦中仿佛听见一阵细微的呢喃。   第二天天还没亮,秦桓之便将我唤了起来,我揉着惺忪的睡眼,一度怀疑自己在梦中:怎么就睡到了这位仁兄的床上了呢?昨晚,真的什么也没发生吗?   临走前,他递给我一个精美的盒子,叮咛我一定要仔细看管。双清苑所有的下人都出来在门口送他远去,诸多仆从中,他只带了茂林和林园青两人,三人骑着高大的骏马,在初夏的晨曦中向远处飞奔而去,他骑马的姿势果然是娴熟无比,拉风无比。   那天我做事的时候有点无精打采的,我很自然地将原因归根于昨晚睡的太迟了。   那个精美的盒子里有我的卖身契,还有不少金银豆子,里面还有秦桓之的信札一封,大致意思是从今天开始,我自由了,他给我一些银两,让我拿去做投资,比如买个铺面屯点良田什么的,总之是置点产业傍身,以免被将来的主母控制得死死的,完全没有财政自由。   这封信的内容从逻辑上是非常合理的,但是从感情上,则像一盆冷水,完全扑灭了我对秦桓之刚刚萌芽的一丁点男女私情的小火花,虽然我知道做他的正室乃是天方夜谭,可骨子里的一夫一妻观念,让我无法平静接受终身为妾,侍奉“主母”的残酷事实。   我感到很屈辱,很愤愤不平:你秦桓之以为用这点小恩惠就能将我禁锢起来吗?不可能,我有能力养活自己,所以我有选择的权利,你和你的未来的正室双栖双飞去吧。   这封信,像一剂强心剂,坚定了我离开沁园的决心。   秦桓之走后的当天下午,秦老夫人和吴氏两人召见了我。   秦老夫人看上去心情不是很好,她毫无笑容地送给我一个分量极重的金手镯,说了几句让我安守本分,受规矩的场面话,吴氏则送给我一个白玉手镯,同样是点到为止地说了一两句场面话。   离开前,秦老夫人严厉地说道:“虽然你是桓儿的第一个房里人,模样才学都好,也不能拿大拿乔,坏了规矩,让以后的主母为难,听说你今天早上没有喝那避子汤,可有这回事?”   我吓了一跳,什么避子汤?没人和我说呀,当时桌上黑漆马糊的汤有好几碗,我还以为是给秦桓之的十全大补汤呢?   于是赶紧跪下请罪:“老夫人,夫人,早上奴婢只顾着服侍二公子出门,忘记向林大娘请教了,还望老夫人和夫人不要责罚。不知道可有补救的法子,奴婢这就去去办!”   简直是无聊透顶!别说我没兴趣和你家老二滚床单,就算是无意之间滚好了,谁稀罕做少女妈妈啊!   心中暗恨不已,恨秦桓之,更恨自己。   听完我的话,秦老夫人的脸色这才舒缓了下来,唤来一个妈妈,正是昨天去给我梳妆打扮中的一个,这妇人手里端了一碗黑黑的药汤,秦老夫人说道:“我们秦家的规矩,在主母生下嫡子前,妾室通房是不能先怀孕的,虽然桓儿才和你住了一夜,为了免除后患,你还是将这药喝了。”   我端着药,有点犹豫,这万一是个虎狼药,影响我将来的生育大事呢?   吴氏估计看多了像我这种犹豫不决的表情,她温言道:“并不碍事,你且喝下吧。”   她的话音刚落,我已将碗中药汤一饮而尽。   当晚我还是住回了自己的房间,作为一个“通房”,是没有资格住男主人的卧室的,再说谁稀罕。   从秦老夫人那边回来后,我还问了账房管事,弄清楚盒子里的钱到底是账上的支出还是秦桓之的私房钱,得到的答案是某人的私房钱。当时,我就以担心保管不善为理由,将所有的钱锁进了双清苑的库房里,并让那账房的管事给我写了一张交接单,让他和管库房的都签了字,这才放心地回来。所以,我现在可以高枕无忧的睡大觉。   就这样平静地过了十多天,眼看风头已经没有那么强劲,我决定进城找孙静林商量对策。   对于我的到来,孙静林并不意外,他甚至主动的将我的账目展示给我看,钱不算多,但也绝对不少,在洛京城生活个三年五载,绰绰有余,我的信心和勇气大增。   接下来孙静林告诉我一个很让人意外的消息:“洛京城中恐要有骚乱,北方的皇甫氏大军已经在黄河边驻扎,只等收完秋天的粮食,就要攻进洛京城,是以这里恐怕难保,还请公子早作打算。”   自从《盘陀涅槃经》高价出售后,他就尊称我为公子,这一点很让人受用,要知道后世的现代人只称呼像杨绛女士这样的人为先生。   我吃了一惊:“孙先生这消息是否可靠?为何那秦府中无人提及?”   孙静林微笑道:“公子有所不知,自从三月武平侯放言到邺州训练水军后,北方皇甫氏就开始有所动作,一来是欺洛京城中无人镇守,二来是坚信南阳皇甫氏尚可负隅抵抗,朝廷分身乏术。”   我问道:“如此机密的消息孙先生尚且知道,武平侯岂有不晓之理?”   孙静林赞许地笑道:“公子所言极是,武平侯放言训练水军,本就是一个幌子。自从武平侯被加封大将军,那皇甫良褚已经心怀不满,后来皇上加封其为太尉,他心中更加妒恨,借口军功低微而不接受,早已引起皇帝的猜疑,所以才宣称武平侯到邺州招募,乃是试探皇甫良褚之举。”   我啊了一声:“原来是君臣上演的好戏,这南阳皇甫氏和北方皇甫氏本是开国元勋之后,怎会如此没有肚腹?”   孙静林嗤笑道:“南阳皇甫,扬言手中有国玺,顶天下之骂名而自立为帝,被武平侯视为闺阁妇人的小伎俩,北方皇甫氏虽能人众多,却喜好猜疑,亦被武平侯视之为妇人心性,如今一旦受到撩拨,即冒然举兵,也是情理之中。”   我思忖片刻问道:“既然如此,孙先生为何说洛京城会有不保之险呢?”   孙静林压低了嗓子:“公子有所不知,江东顾氏与北方皇甫恐早有勾搭,若是洛京出兵抗迎皇甫,城中空守,顾氏恐会生事,届时,洛京恐难保存。”   我惊恐地睁大了眼睛,看着那孙静林,疑窦丛生:“孙先生究竟是何等高人,为何能知晓这般机密大事。”   孙静林无声一笑:“公子不必多疑,在下只是敬爱公子的才华,不希望公子无端卷入漩涡,而能专心治学,早成大器。如果公子信得过在下,在下有个建议。”   我肃然道:“还请先生指点。”说完向他行了一礼。   他点了点头:“无论顾氏是否突袭,江东均可暂保无虞,公子不妨乘舟东去,待中原稳定,再回来不迟。我在江东亦有好友,如若公子不弃,可以凭我手书前往投靠。”   他语气甚是平和,但隐隐透出一股关切之情,我看了看他挺拔的身姿,心中彷如了然,于是爽快地说:“好,待我回秦府处理了个人事务,即来寻孙先生。”   孙静林露出嘉许之意,笑道:“还请公子能在八月之前,了结秦府的事情,到此来找我。”   我连连点头。   出了素质书斋,我一个人漫步在洛京城的街道,看着两边商业的繁华,心中概叹不已:这个刚刚恢复了生气的洛京城,难道真的会再次毁于战争的刀剑之下吗?像秦建之这样的文化人到时又该到哪里去开赛诗大会呢?他现在的美好生活会不会像《飘》中的南方庄园生活一样也随风而逝呢?   正想得出神,手中的挽袋被人轻轻地扯了一下子,我举目张望,好像看到有个个子高挑的女子,擦肩而过,那模样,竟然很像我的账房爹,林子大?   作者有话要说:  露出一点小端倪。   还有一章和一篇番外,第一卷就结束。   脉脉娇羞不敢语。    ☆、第三十一章 云隐   有僧西来,杖锡东游,弘扬佛法,广结善缘。   九龙戏水,蛟川东渡,狡兔低伏,莫辨雌雄。   双泉清冽,兰舟戏水,镜花水月,梦幻泡影。   默念着挽袋中纸条的字句,我若有所思,这个人真的是林子大吗?话说十年的时间可不短,完全可以将熟悉的东西变得模糊。但不管如何,这纸条上的字句和孙静林给我的建议不谋而合,都提议我离开洛京,往东而去。   我出生那年恰逢声势浩大的农民起义落下帷幕,但是社会形势依然动荡,中原地区更是战乱频频,大大小小的冲突不断,东吴凭借长江天险,易守难攻,暂时太平无事,成为百姓远迁避难的首选之地,那里物产丰富,气候宜人,人杰地灵,更是安居乐业的好去处。   既然东吴那么好,我为什么不去呢?我一直渴望的就是能自由快乐地生活啊!只是不明白孙静林为什么让我在八月之前一定离开沁园?现在已是五月,在短短的三个月时间里,我能不能想出万全之策,顺利离开沁园?   直接跟秦老夫人摊牌么?以什么理由呢?再说哪有被男主人“那个”了的通房会主动离职?   请求宁夫人帮忙?聪明人怎么可能做这种越俎代庖的傻事,再怎么地,也不该她来管啊!   找吴氏吗?拜托,我跟她不熟!   我坐在马车里,苦思冥想,差点咬破了嘴唇。   五月初,南阳皇甫氏兵败,吐血身亡,江东顾博古被封南阳太守,武平侯部下飞熊将军秦仁回到洛京。   同月,皇甫良褚大军渡过黄河,在黄河边靠着沙堆扎营,洛京城中传言其营帐东西连绵几十里。   武平侯带兵与皇甫氏交战,初战失利,但因武平侯用兵一向奇诡,皇甫良褚不敢朝前逼近,两军暂时对垒在锦都。   六月初六,独孤云容诞下一名女婴,取名道相,道相一出生,身体就不是太好,经常啼哭不止,食欲不振,日渐消瘦,秦老夫人和吴氏请遍了城中名医,也无良方,沁园上空愁云密布。   六月二十八,我收到秦桓之“家书”以及“情书”各一封,“家书”中说:他老人家在军营里,很无聊,没有什么具体的事情做,每天就是练练剑,骑骑马,还有偶尔去看看田里的水稻,闻一闻稻花的清香,所以很思念在远方的某人,希望某人不要擅自离开双清苑,因为外面的世界很危险,大灰狼白眼狼都很多。   “家书”中并没有说明他目前身在何方,但是根据孙静林给我的消息,他应该就在锦都附近,在他老爹武平侯的军营中。   嗯,真不错,他能有闲情发呆并且写家书,说明武平侯还是很淡定的,至少没有被初战不利给弄乱了方寸,那皇甫良褚暂时也不会过来硬碰硬,看来这两军对垒的状况还会持续一段时间。   秦桓之给我写的“情书”是一首诗::   善哉行   有美一人,婉如清扬,   莞尔巧笑,柔媚心肠。   失之交臂,深幽古潭,   藤蔓交错,回顾感伤。   陷身危境,正自彷徨,   慧黠脱兔,感心动耳。   疏离茅舍,三五纵横,   哀怨娇嗔,告余不能。   烂漫应春,清气含芳,   比目双鱼,鸳鸯交颈。   眷然顾之,使我心愁,   嗟尔昔人,何以忘忧。   我是头一次看到他写的诗,没想到他的诗还挺合我的口味,婉约含蓄,清丽动人。去年中秋节那会,秦建之做了一首咏月诗,秦桓之和秦彰之交了白卷,据说被秦公祺各罚了一天禁足,可从这首诗的水平来看,他当时交白卷好像有点说不过去。   然后我又想起在现代的小言里,当男男女女陷入爱河或者是单相思时,总喜欢给自己判死刑,最搞笑的判决书上写着:自从一见到你,我就知道自己完了。   看来现在人真该向秦桓之学习怎样写情书,人家没有说自己怎么样,只是将两人相处的细节点到为止,让对方浮想联翩,仅此而已,如果被拒绝了,也不会很丢脸。   我将“家书”和那份交接单放在一起,这些东西迟早是要还给他的,至于这封“情书”就算是一份文学作品吧。   收到秦桓之的家书的第二天,我被唤到露香院。   除了还在月子中的独孤云容,沁园里其他已婚妇女都在场,一个个正襟危坐,面色凝重,我很知趣地往不起眼的地方挤过去。   一个身穿红色道袍的中年人在客厅外的院子里做完了法事,雄赳赳地走了进来,秦老夫人急声问道:“敢问李道长,可找到这祸乱的根源?”   红袍道人朗声道:“回禀老夫人,近来有一股森寒之气在园中盘旋,贫道已向天师问得清楚,是花妖在园中作怪。”   秦老夫人啊了一声,问道:“这花妖现在何方?”   红袍道人朝厅中女眷瞟了一眼:“贫道已打探清楚,这花妖自来到园中,也老实本分,但只因园中阳气充盈。今园中阳气不足,花妖没了拘束,便想趁机作乱。”   秦老夫人惊道:“还请李道长详细讲来。”   红袍道人又瞟了一眼厅中站着的仆妇们:“但凡花花草草最是喜欢洁净之水,花妖也不例外。贫道冒昧,不知这园中可有神圣之水?”   此话一出,便有人将目光落在我身上,那是烟飞。   我心中苦笑:终于来了。   吴氏看着秦老夫人,迟疑半响,不敢出声,只有宁夫人一直神色不变,仿佛这里的对话她根本未闻。   秦老夫人叹气道:“不瞒李道长,园中确实有天家赐名的泉水,没有许可,园中绝不敢私自取用。”   红袍道人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那花妖本是乡野杂草之体,妄想饮用圣泉以获取脱胎换骨,如今园中阳气远离,花妖便蠢蠢欲动,大少夫人乃尚武之人,阳气比之一般女子要强上几分,花妖无奈,只好将法施展在小姐儿身上,目的是让大少夫人乱了方寸,她好从中以浑水摸鱼。”   秦老夫人的眼睛直直地朝我看了过来,我心中了然,所以并不躲闪。   秦老夫人弱声问道:“请问李道长,是否要将这花妖做法除去?”   那李道长说:“小姐儿乃六月初六诞生,那天乃是释家的佛经日,沙门中人最讲慈悲,贫道虽然有法子,可也不想断了小姐儿和沙门的缘分,所以还请老夫人放这妖孽一马,将其驱逐出园外,贫道自会做法将其法门封闭,免得其再去祸害他人。”   一番话,说得义正词严,掷地有声,秦老夫人神情复杂地瞥了我一眼,示意李道长自去做法。   那道人一走,秦老夫人便遣散了所有的仆妇,除了烟飞,伊春德,还有我。   只听到秦老夫人厉声说道:“你们三个还不跪下。”   我们依言跪下。   秦老夫人目光冷如寒冰:“刚才道长的话,你们可听明白了?你们三个从今天起,不再是我秦家的人,明天一早就出园去,老身会给你们一笔银子傍身的。”   秦老夫人说完后,我偷眼看去,烟飞很伤心,她盯着我,久久不言,而伊春德泪如雨下,也始终一言不发。   我暗中叹了一口气,对秦老夫人说:“老夫人明鉴,李道长方才已经将话说得明白,只要将那去与园子相冲的人驱逐出去就行,不必殃及无辜。所以,我自愿离开园子,还请老夫人不要责罚这两位妹妹。”   宁夫人瞥了我一眼,神情略有变化,吴氏则惊讶地朝我看了看,又转头望向秦老夫人。   秦老夫人脸色舒缓:“也好,既然你识相,老身也不为难你,只是你以后再不能回这园子,你可知晓?”   我磕了一个响头:“蒙老夫人的大恩,我是自愿离去,到了外面,绝不会与任何人提起。”   秦老夫人这才轻叹道:“你本桓儿房里人,照理桓儿不在,不该将你送出去。也罢,你还有何话说。”   我想了想:“昨天我收到二公子的书信一封,如果老夫人准许,我想给二公子回一封信,向他道一声平安,请他勿再挂念。”   秦老夫人思忖片刻:“如此甚好,届时我自会将书信交给桓儿。你,还有何心愿?”   我说道:“明天我即立刻离去,还请老夫人允许我和两位姊妹道别,。”   秦老夫人默许了。   我的告别会很简单,回到双清苑,和林大娘说明情况后,我马上提笔给秦桓之写了一封回信,连同他给我的“家书”还有那张交接单,一起放进了一个小木盒里,我将小木盒郑重地交给了植柳小正太,笑着说:“请你一定要将这个盒子里的东西还给二公子,如果老夫人问起,你将里面的东西交出去也无妨。”   植柳含泪问道:“如果二公子问我姐姐去了哪里,我该如何回答呢?”   我恶作剧般说道:“就说我自愿到枯梅庵去了。”总得给植柳小朋友一条活路不是?   然后就是和烟飞,伊春德告辞。   烟飞眼中含泪,颇为不舍:“芳菲,再过几天,我就要和三公子一起北上,跟随武平侯的队伍去了,今天老夫人发怒,我还以为再也没有机会留在三公子的身边,还好你开口求了老夫人,老夫人也准了。只是你我一别,不知道以后是否还能见面?”   原来她伤心的是这个!我还真是太自作多情了。哎,这个可怜的痴情娃!我有心逗她,便笑道:“烟飞,你可知道,刚才你一伤心,我还以为你在为我哭,吓了一跳,以为你有断袖之癖,爱我入魔了呢?哈哈......”   她果然止住眼泪,瞪了我一眼,脸颊绯红,渐现愉悦之色。   我双手合十道:“善哉善哉!若是有缘,自会相见的,还请施主不要难过。”说完又呵呵笑了起来。   闾烟飞也笑了,恩,她的皮肤真好,好一个冰肌雪肤的大美人啊!堪怜光华公子有福。   伊春德哭成一个泪人,她几番想抓我的衣服,都被我扯开了:“哎,还记得啵,我们来沁园的路上,你总喜欢靠着我,被艳兰瞪过好多回呢!好像是见不得人的丑行似的。难道你还想害我不成?”   她哭得更伤心了:“你为什么不求老夫人开恩呢?到了外面,你能做什么啊?”   我忙替她檫去泪水:“我能做什么?难道你不知道,忘了以前来找我治病了吗?”   她还在哭:“那时你是在救伤队里!不是一个人!再说,你都是二公子的人了,这要说出去,你还能选个好人家吗?”   原来她还是个小封建,我小声说:“别担心,我还是清白的大姑娘一枚,以后还是能嫁得掉的。还是想想你自己吧,大公子不在,你可得小心一点,千万别被人当枪使。”   她先是惊讶地看着我,后来又摇摇头,我想哄哄她:“不相信?告诉你一个秘密,二公子是个不能的,所以我,还是清白的。”   没想到她美目圆睁,强烈地摇头:“你又想骗我,艳兰跟我说过,二公子早就和她在一起了!二公子怎么可能是那,那个......”   咿!差点上当了,原来秦桓之和沈艳兰果然有一腿,真是老天有眼,佛祖显灵,不但保我清白,还送我慧剑,斩断还在萌芽的情丝,好险,好险!   回到双清苑,我想了又想,还是将“情书”压到了那四本复原好的书本底下,夜里躺在床上,突然有几分屈辱和愤恨:我怎么就那么蠢,随便相信别人呢?   七月初,汝南投降的原起义军柳辟等人叛变响应皇甫良褚,抢劫洛京附近地区,大将秦仁受命出兵,歼灭了柳辟一党,洛京城暂保无虞。   但是又有大批人家远迁避难,城中顿时商业惨淡,街道冷清了不少。   七月十八,在洛京城中等候渡船的我,突然收到吴允节手书一封,字迹有点凌乱,他告诉我家中有急事,他要先走一步,并一再叮嘱,要我小心谨慎,千万紧跟随行队伍,并说将兰花手札赠送于我,权当将来见他的信物.   有僧西来,杖锡东游,弘扬佛法,广结善缘。   九龙戏水,蛟川东渡,狡兔低伏,莫辨雌雄。   双泉清冽,兰舟戏水,镜花水月,梦幻泡影。   默念着挽袋中纸条的字句,我若有所思,这个人真的是林子大吗?话说十年的时间可不短,完全可以将熟悉的东西变得模糊。但不管如何,这纸条上的字句和孙静林给我的建议不谋而合,都提议我离开洛京,往东而去。   我出生那年恰逢声势浩大的农民起义落下帷幕,但是社会形势依然动荡,中原地区更是战乱频频,大大小小的冲突不断,东吴凭借长江天险,易守难攻,暂时太平无事,成为百姓远迁避难的首选之地,那里物产丰富,气候宜人,人杰地灵,更是安居乐业的好去处。   既然东吴那么好,我为什么不去呢?我一直渴望的就是能自由快乐地生活啊!只是不明白孙静林为什么让我在八月之前一定离开沁园?现在已是五月,在短短的三个月时间里,我能不能想出万全之策,顺利离开沁园?   直接跟秦老夫人摊牌么?以什么理由呢?再说哪有被男主人“那个”了的通房会主动离职?   请求宁夫人帮忙?聪明人怎么可能做这种越俎代庖的傻事,再怎么地,也不该她来管啊!   找吴氏吗?拜托,我跟她不熟!   我坐在马车里,苦思冥想,差点咬破了嘴唇。   五月初,南阳皇甫氏兵败,吐血身亡,江东顾博古被封南阳太守,武平侯部下飞熊将军秦仁回到洛京。   同月,皇甫良褚大军渡过黄河,在黄河边靠着沙堆扎营,洛京城中传言其营帐东西连绵几十里。   武平侯带兵与皇甫氏交战,初战失利,但因武平侯用兵一向奇诡,皇甫良褚不敢朝前逼近,两军暂时对垒在锦都。   六月初六,独孤云容诞下一名女婴,取名道相,道相一出生,身体就不是太好,经常啼哭不止,食欲不振,日渐消瘦,秦老夫人和吴氏请遍了城中名医,也无良方,沁园上空愁云密布。   六月二十八,我收到秦桓之“家书”以及“情书”各一封,“家书”中说:他老人家在军营里,很无聊,没有什么具体的事情做,每天就是练练剑,骑骑马,还有偶尔去看看田里的水稻,闻一闻稻花的清香,所以很思念在远方的某人,希望某人不要擅自离开双清苑,因为外面的世界很危险,大灰狼白眼狼都很多。   “家书”中并没有说明他目前身在何方,但是根据孙静林给我的消息,他应该就在锦都附近,在他老爹武平侯的军营中。   嗯,真不错,他能有闲情发呆并且写家书,说明武平侯还是很淡定的,至少没有被初战不利给弄乱了方寸,那皇甫良褚暂时也不会过来硬碰硬,看来这两军对垒的状况还会持续一段时间。   秦桓之给我写的“情书”是一首诗::   善哉行   有美一人,婉如清扬,   莞尔巧笑,柔媚心肠。   失之交臂,深幽古潭,   藤蔓交错,回顾感伤。   陷身危境,正自彷徨,   慧黠脱兔,感心动耳。   疏离茅舍,三五纵横,   哀怨娇嗔,告余不能。   烂漫应春,清气含芳,   比目双鱼,鸳鸯交颈。   眷然顾之,使我心愁,   嗟尔昔人,何以忘忧。   我是头一次看到他写的诗,没想到他的诗还挺合我的口味,婉约含蓄,清丽动人。去年中秋节那会,秦建之做了一首咏月诗,秦桓之和秦彰之交了白卷,据说被秦公祺各罚了一天禁足,可从这首诗的水平来看,他当时交白卷好像有点说不过去。   然后我又想起在现代的小言里,当男男女女陷入爱河或者是单相思时,总喜欢给自己判死刑,最搞笑的判决书上写着:自从一见到你,我就知道自己完了。   看来现在人真该向秦桓之学习怎样写情书,人家没有说自己怎么样,只是将两人相处的细节点到为止,让对方浮想联翩,仅此而已,如果被拒绝了,也不会很丢脸。   我将“家书”和那份交接单放在一起,这些东西迟早是要还给他的,至于这封“情书”就算是一份文学作品吧。   收到秦桓之的家书的第二天,我被唤到露香院。   除了还在月子中的独孤云容,沁园里其他已婚妇女都在场,一个个正襟危坐,面色凝重,我很知趣地往不起眼的地方挤过去。   一个身穿红色道袍的中年人在客厅外的院子里做完了法事,雄赳赳地走了进来,秦老夫人急声问道:“敢问李道长,可找到这祸乱的根源?”   红袍道人朗声道:“回禀老夫人,近来有一股森寒之气在园中盘旋,贫道已向天师问得清楚,是花妖在园中作怪。”   秦老夫人啊了一声,问道:“这花妖现在何方?”   红袍道人朝厅中女眷瞟了一眼:“贫道已打探清楚,这花妖自来到园中,也老实本分,但只因园中阳气充盈。今园中阳气不足,花妖没了拘束,便想趁机作乱。”   秦老夫人惊道:“还请李道长详细讲来。”   红袍道人又瞟了一眼厅中站着的仆妇们:“但凡花花草草最是喜欢洁净之水,花妖也不例外。贫道冒昧,不知这园中可有神圣之水?”   此话一出,便有人将目光落在我身上,那是烟飞。   我心中苦笑:终于来了。   吴氏看着秦老夫人,迟疑半响,不敢出声,只有宁夫人一直神色不变,仿佛这里的对话她根本未闻。   秦老夫人叹气道:“不瞒李道长,园中确实有天家赐名的泉水,没有许可,园中绝不敢私自取用。”   红袍道人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那花妖本是乡野杂草之体,妄想饮用圣泉以获取脱胎换骨,如今园中阳气远离,花妖便蠢蠢欲动,大少夫人乃尚武之人,阳气比之一般女子要强上几分,花妖无奈,只好将法施展在小姐儿身上,目的是让大少夫人乱了方寸,她好从中以浑水摸鱼。”   秦老夫人的眼睛直直地朝我看了过来,我心中了然,所以并不躲闪。   秦老夫人弱声问道:“请问李道长,是否要将这花妖做法除去?”   那李道长说:“小姐儿乃六月初六诞生,那天乃是释家的佛经日,沙门中人最讲慈悲,贫道虽然有法子,可也不想断了小姐儿和沙门的缘分,所以还请老夫人放这妖孽一马,将其驱逐出园外,贫道自会做法将其法门封闭,免得其再去祸害他人。”   一番话,说得义正词严,掷地有声,秦老夫人神情复杂地瞥了我一眼,示意李道长自去做法。   那道人一走,秦老夫人便遣散了所有的仆妇,除了烟飞,伊春德,还有我。   只听到秦老夫人厉声说道:“你们三个还不跪下。”   我们依言跪下。   秦老夫人目光冷如寒冰:“刚才道长的话,你们可听明白了?你们三个从今天起,不再是我秦家的人,明天一早就出园去,老身会给你们一笔银子傍身的。”   秦老夫人说完后,我偷眼看去,烟飞很伤心,她盯着我,久久不言,而伊春德泪如雨下,也始终一言不发。   我暗中叹了一口气,对秦老夫人说:“老夫人明鉴,李道长方才已经将话说得明白,只要将那去与园子相冲的人驱逐出去就行,不必殃及无辜。所以,我自愿离开园子,还请老夫人不要责罚这两位妹妹。”   宁夫人瞥了我一眼,神情略有变化,吴氏则惊讶地朝我看了看,又转头望向秦老夫人。   秦老夫人脸色舒缓:“也好,既然你识相,老身也不为难你,只是你以后再不能回这园子,你可知晓?”   我磕了一个响头:“蒙老夫人的大恩,我是自愿离去,到了外面,绝不会与任何人提起。”   秦老夫人这才轻叹道:“你本桓儿房里人,照理桓儿不在,不该将你送出去。也罢,你还有何话说。”   我想了想:“昨天我收到二公子的书信一封,如果老夫人准许,我想给二公子回一封信,向他道一声平安,请他勿再挂念。”   秦老夫人思忖片刻:“如此甚好,届时我自会将书信交给桓儿。你,还有何心愿?”   我说道:“明天我即立刻离去,还请老夫人允许我和两位姊妹道别,。”   秦老夫人默许了。   我的告别会很简单,回到双清苑,和林大娘说明情况后,我马上提笔给秦桓之写了一封回信,连同他给我的“家书”还有那张交接单,一起放进了一个小木盒里,我将小木盒郑重地交给了植柳小正太,笑着说:“请你一定要将这个盒子里的东西还给二公子,如果老夫人问起,你将里面的东西交出去也无妨。”   植柳含泪问道:“如果二公子问我姐姐去了哪里,我该如何回答呢?”   我恶作剧般说道:“就说我自愿到枯梅庵去了。”总得给植柳小朋友一条活路不是?   然后就是和烟飞,伊春德告辞。   烟飞眼中含泪,颇为不舍:“芳菲,再过几天,我就要和三公子一起北上,跟随武平侯的队伍去了,今天老夫人发怒,我还以为再也没有机会留在三公子的身边,还好你开口求了老夫人,老夫人也准了。只是你我一别,不知道以后是否还能见面?”   原来她伤心的是这个!我还真是太自作多情了。哎,这个可怜的痴情娃!我有心逗她,便笑道:“烟飞,你可知道,刚才你一伤心,我还以为你在为我哭,吓了一跳,以为你有断袖之癖,爱我入魔了呢?哈哈......”   她果然止住眼泪,瞪了我一眼,脸颊绯红,渐现愉悦之色。   我双手合十道:“善哉善哉!若是有缘,自会相见的,还请施主不要难过。”说完又呵呵笑了起来。   闾烟飞也笑了,恩,她的皮肤真好,好一个冰肌雪肤的大美人啊!堪怜光华公子有福。   伊春德哭成一个泪人,她几番想抓我的衣服,都被我扯开了:“哎,还记得啵,我们来沁园的路上,你总喜欢靠着我,被艳兰瞪过好多回呢!好像是见不得人的丑行似的。难道你还想害我不成?”   她哭得更伤心了:“你为什么不求老夫人开恩呢?到了外面,你能做什么啊?”   我忙替她檫去泪水:“我能做什么?难道你不知道,忘了以前来找我治病了吗?”   她还在哭:“那时你是在救伤队里!不是一个人!再说,你都是二公子的人了,这要说出去,你还能选个好人家吗?”   原来她还是个小封建,我小声说:“别担心,我还是清白的大姑娘一枚,以后还是能嫁得掉的。还是想想你自己吧,大公子不在,你可得小心一点,千万别被人当枪使。”   她先是惊讶地看着我,后来又摇摇头,我想哄哄她:“不相信?告诉你一个秘密,二公子是个不能的,所以我,还是清白的。”   没想到她美目圆睁,强烈地摇头:“你又想骗我,艳兰跟我说过,二公子早就和她在一起了!二公子怎么可能是那,那个......”   咿!差点上当了,原来秦桓之和沈艳兰果然有一腿,真是老天有眼,佛祖显灵,不但保我清白,还送我慧剑,斩断还在萌芽的情丝,好险,好险!   回到双清苑,我想了又想,还是将“情书”压到了那四本复原好的书本底下,夜里躺在床上,突然有几分屈辱和愤恨:我怎么就那么蠢,随便相信别人呢?   七月初,汝南投降的原起义军柳辟等人叛变响应皇甫良褚,抢劫洛京附近地区,大将秦仁受命出兵,歼灭了柳辟一党,洛京城暂保无虞。   但是又有大批人家远迁避难,城中顿时商业惨淡,街道冷清了不少。   七月十八,在洛京城中等候渡船的我,突然收到吴允节手书一封,字迹有点凌乱,他告诉我家中有急事,他要先走一步,并一再叮嘱,要我小心谨慎,千万紧跟随行队伍,并说将兰花手札赠送于我,权当将来见他的信物.   作者有话要说:  在作者还是萝莉的那个年代,家长说:孩子,要努力学习,别早恋啊!   孩子总是口头答应,实际上觊觎帅哥不已.   芳菲好像就是这样.   做娘的拿她很没办法.   云隐:即隐身或者逃之夭夭一类的行动。   你我之间的楚河汉界。 ☆、番外   幽州的寒冬,冰封万里,这一仗,皇甫良褚输了,输得彻底,现皇甫良褚病重卧床,父亲前往探望他以及他的妻小,皇甫氏的长子皇甫朝华已经投降,被朝廷封为偏将军,驻守黎阳,次子皇甫少华逃往乌环寻求庇护,乌环乃北疆强戎,虽年年进贡朝税,但此番收留皇甫少华,不谋之心昭然若揭。   辽东长孙氏曾受皇甫氏重击,目前已不成气候,但若其打开后面海域路线,与东吴之地联手,仍然可以东山再起,须知,东吴顾氏一向精于算计,同任何一方结盟都只是为了谋求最大利益。   此番我军北上,江东表面平静,实则蠢蠢欲动。七月,吴侯顾博古在江边巡视之时,不幸遇害,据探子回报,其弟顾支谦临危受命,已受袭其吴侯之位。现江东新丧,少主匆忙主大位,短期之内,恐再无事端。   至于西南之地,若荆州安好,则暂无后顾之忧。   综上所思,朝廷下一步定是举兵乌环,看来,短时间内是回不了洛京,回不了沁园了。   洛京,是我心目中最值得留恋的地方,在那里,我的人生真正开始。   那里有我秦家祖祖辈辈生活的沁水田园,她有着荣耀的开始,必将等来她荣耀的巅峰。   父亲就是为家族荣耀而降生的天人,他熟读兵书,用兵如神,挥鞭所到之处,均创下丰功伟绩。   同时父亲又博览群书,才思敏捷,我们兄弟三人的开蒙功课,无论文武,都是父亲亲自教导,他给我们取的名字寄托了他对有才之士的喜爱和敬重之情。   大哥喜爱武艺,英勇善战,三弟喜好文采,乃罕见之文学天才,而我武比不过大哥,文不敢与三弟相提并论,少年时光,我一直生活在两位手足的光辉阴影之下,曾一度怀疑父亲对我是不是早已失望透顶?甚至懒得过问?   所以在军营里,我只能从那些收集的书籍中寻找乐趣,那里是另外一番奇妙的天地。   直到回到洛京,我才发现,对父亲的怀疑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对自己的怀疑同样也是没有必要的。   三弟年少,甫一回京便名闻天下,成名的结果是令天下士人对秦氏多了几分敬重,少了几分猜忌,这背后的玄妙,值得玩味。况且三弟开朗活跃,擅长交际,喜好风雅,唯美重情,正是纠合文人唱和的最佳领袖。   更有无知单纯少女的倾慕之情被轻易的撩拨起来,三弟建之成为世人喜爱的天才。   大哥性格单纯,善良仗义,颇有侠士风范,同样结识了众多热血男儿,父亲曾责怪其不重视名家经典,缺少运筹帷幄之远见,恐难堪大任。   我的教授先生孔琇曾被父亲赞为有子房之智,先生更有君子之德,光是一手熏香的本领,就令人惊叹。我的武先生乃是剑神王爱的高徒,谷天风,此人神龙见首不见尾,不知为何肯应承父亲教我武艺?   回到沁园,我入住双清苑,虽然此苑乃嫡母最喜爱之处所,但其中深意,恐怕值得推敲。   双清苑中一直有暗卫紫衣龙士守护,他们是否无条件听命于双清苑的主人?通过三月初在山上的一番较量,我已经有了答案。   紫衣龙士不但本领高强,而且善于捕获机密,是为谋大事之利器也。   现西园中,奇人能人甚多,静观其技能领域,隐隐与家族的神秘传说相关,若是如此,则父亲的谋略可谓深远精妙矣,三弟建之是否有所觉察?   沁园中更有令我牵挂的人,一个曾被我视作细作密探的女子。   父亲喜爱有才学之人,不分男女,无论老幼,因为这个原因,其他门阀派来的细作探子往往有特殊才华,尤其是有文才的年轻女子,最容易得到父亲的赏识,芳菲就是这样走进我的视线。   在中秋节那天,她另辟蹊径,和我斗草,足以引起父亲的关注,更何况她还是夫人身边的丫鬟,若是趁父亲到百花洲之际,她借机接近父亲,岂非顺理成章?   这女子自进入沁园,表面上安分守己,深居简出,可实际上却喜欢到西园中与那些文化宾客交往,更以学丹青为由,骗得夫人的信任,允她自由来去,夫人,是故意为之还是无心之举?   于是我趁父亲到百花洲之前,将她“借”了过来,又将书房里所有的活都让她一个人接手,就是要将她禁锢在我的眼皮底下。   可笑的是,她心中明明不服,偏要装出一副低眉顺眼的样子,企图蒙混过关,哼,她难道不知道自己有时目露精光早就露了马脚吗?   更可笑的是,她还振振有词地来跟我谈条件:要练武,还要光明正大地到西园,真是好生奇怪,怎么有这么明目张胆的细作?   于是我将计就计:你想光明正大地刺探传递消息?好吧,给你来个推波助澜,让你风光风光,让你的一举一动都落在明处,看你还怎么蹦跶。   哈哈,结果她傻了眼,钱被迫花光了(看你以后还能收买谁?),人也差点被我整得累趴了,她想哭又不敢哭的样子还真让人心疼呢。   接着在外出归来的途中,遭到天英教的暗袭,在掉落山崖之前,我都以为是她在通风报信,所以在她掉落深潭后,我并没有打算救她:且让她自生自灭吧。   可真没想到,我中了那不堪的毒后,本以为山穷水尽,正想自尽以免受辱,她竟然从我身后跳出来,虽然她没和我事前商量,可奇怪的是我立即就明白了她的计策,我,我们得以脱险。   但是她有什么意图呢?所以我又在她面前摆出主人的架子,板起脸来让她服侍我,让她给我找吃的,做吃的,名义上是试探她,实际是因为喜欢被她温柔细心照顾的感觉。   天英教的人竟然骂父亲为“狗贼”,真是无礼,我突然想起那天她竟然也骂我“狗贼”,难道她和他们是一伙的?留下来只是为了继续潜伏在沁园?   面对我的质问,她居然发飙!要不是我手中握着剑,又在她眼皮底下杀了那么多人,我怀疑她会用舂米的木头打碎我的脑袋!   后来她哭了,是真的很伤心又很气愤,好几次将我的手挥到一边,让我很不知所措,其实当时就想抱她安慰她一番,可她忽然破涕为笑,我还没从惊讶中清醒过来,她竟然又做了一件让我震惊的事:翻死人的口袋!想干什么?真的只是为了……银子?   我出口阻止她,可是晚了,她中毒了,我急了,可是也乐了:我终于可以将她抱在怀里了。   后来在回沁园的路上,马车里只有我和她,她真安静,在我怀里一动也不动,随着马车的颠簸,我们之间不时有奇妙的肌肤接触,有生以来头一次,我情动了。   中毒虽然不深,但她的心情并不好,想起她花钱时痛苦不堪的样子,我忍不住要逗她一逗,找了很多理由克扣她的月钱,工钱,她果然中计,一连很多天脸都是绿的------这总比她没精打采的好。   她为什么总往西园跑?找吴允节,只是为了学丹青,还是有私情?   吴允节来我双清苑,正是一个好机会,我可以了解更多详情。从表面来看,芳菲对吴允节不像有男女之情,至于吴允节,同是男人,岂有不明白之理?   只是他明知芳菲是我的贴身婢女,为何仍要对之用情?莫非他胸有成竹?   是以,我出言提点,吴允节是个聪明人,立刻避而不谈,将话题抛给了芳菲,哎,芳菲,为何讲这般凄凉的典故,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岂非人生惨剧?   我又进行多方试探,芳菲依然无动于衷,她到底是无知还是无意?料是前者居多,毕竟她还没有及笄,对男女之情尚未开窍吧,也许我该等到她明白的那一天。   阳春三月,应春花开,烂漫美景,璀璨如霞,本来想徒手探究紫衣龙士的本领,品行,但在山顶,芳菲的情绪很不对劲,她为何痴痴迷迷,在应春树下徘徊不已,目光之所至,空洞游离,那一刻,她人在我身边,心,不知去了哪里。   这种感觉很让我恐慌,我抱着她,想让她从涣散的境界中恢复过来,我也忍不住吻了她,更忍不住想拥有她,两情相悦本就是最自然不过的事,况且她本就该是我的人。   我的猴急将她吓坏了,她的机敏真是天生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可她居然对那该死的好事者微笑,还挺开心!看来不教训教训这些目中无人的紫衣龙士是不行了。   打斗的过程中,芳菲一点也不替我担心,这,是因为她相信我不会败北?还是根本不关心我?   为何男女之情会令人失去理智?变得疑心不定?男儿本该建功立业,成就一番大事,怎能被这小儿女之情搞得心神不宁?父亲正好命我前往军营,这是一个契机,跟祖母禀告后,我决定提前将芳菲收进我房里,让她真正成为我的人。   这回,她没有理由再装傻充愣了吧?她就喜欢在我面前偷梁换柱,转换概念,企图哄骗我好蒙混过关,有了正式的仪式,你还能躲到哪里去呢?   哎,真是丢脸,好事果然多磨。   也罢,反正在任何人的眼里,她都是我的人了,我又何必急于一时呢?还是回来后再找她算账,新帐旧账一起算!   父亲让三弟建之北上,来到幽州,其目的只有两个;让三弟历练;让三弟来此做锦绣文章,歌颂此番丰功伟绩。   我怎么就忘了跟信使说呢,建之都把他的贴身婢女带来了,芳菲为何不可以北上?她可比任何人都名正言顺啊!   真不错,芳菲还知道给我回信,哈哈,看到我的家书和情诗一定很惊喜吧?你是否没想到我也能做出这样的缠绵悱恻的诗句?你,会给我写什么呢?   “感念君之挂虑,芳愧无以回报。芳本乡间女子,顽劣不知礼数,纵受礼教之熏陶,仍如聋子之于惊雷,无所得矣。君乃世家之子,身负家族重任无数,当建功立业,回报于朝廷。芳天性散漫,宛如范池之绿萍,若依附公子之侧,恐令他人耻笑于公子矣。人贵自知之明,芳已自请离去,还望公子珍重,勿再挂念为感。”   这说的都是什么?芳菲离开沁园了!为什么?建之没有告诉我。对了,她的贴身婢女应该知道详情,她们是同乡。   不对,这不是芳菲的字迹,她的飘逸隶书我还是熟悉的,这信中的楷书,是何人所为?   好了,等那名叫什么飞的婢女过来,就能问个明白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说实话作者也挺失望的。   秦桓之疑是用下半身思考的食肉动物,对小林子几乎没有纯粹的感情,一开始就是试探怀疑,接着是半信半疑,到了第一卷结束也没看到他的感情升华到更高的高度。   男人会爱上被他创造或改造的女人,如亚当和夏娃   男人也会爱上他自己想像中的女人,如皮革马利翁。   就是没听说男人会爱上女人的灵魂。   在男性心目中,玛丽莲梦露永远比奥黛丽赫本更令人念念不忘,梦寐以求。   唉!   有美一人,婉如清扬。 ☆、第三十二章 遇 险   吴允节说的随行队伍,是指微音阁的买办团,他们正好也要回富春郡,陆老板很爽快地答应了吴允节的请求,同意让我跟随买办团的商船走水路到富春。   临出发前一天,两个同行的中年阿婶突然患病,这支商队的人员变成了清一色的男性,陆老板不在,我也不想在洛京城内无限期地逗留下去,所以还是决定跟着商队东去。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改穿男装。可是只能和这些人同吃不能同住,一路上还是颇感不便。我甚至怀疑队伍中有人早就对我心怀不满,因为我不止一次看到有三个人本来说话说得热火朝天的,可一见我走过来,就马上闭了嘴,神色很不自然地朝我笑笑。   这也难怪,谁叫我是外人却又有求于人家呢!我无可奈何地暗叹几口气,只希望旅程快点结束。   现在已经是深秋,江面上虽然没有大风霜冻,但是船还是走得很慢,真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到富春郡。   有时会忍不住想念沁园那种安稳宁静的生活,每天只是坐在桌前抄抄书,写写字,一天就这样过去了,唯一的烦恼是没有身份自由,可现在有了身份自由,还是一样有烦恼。   今天我们在一个叫白马镇的地方靠岸,这里是三江交汇之地,江面十分辽阔,小小的渔船随波漂荡,让人真正体会到“一叶扁舟”的含义。   白马镇也是不同文化的交汇之地,我看到不少异族打扮的客人和我们一同住进了白骥客栈,有几个客人正吵吵着问什么不肯让他们住店,客栈的店小二苦口婆心地解释房间不够了,掌柜的见了我,马上两眼发光,朝我走了过来。   只见他连连作揖:“客官,请你帮帮忙,这几位客人就差一间房,您看您能不能通融一下,和您的弟兄们住在一间,把您的房间腾出来,让给那几位客官住?就算我求求你,你们的房钱我给个折价。”   听掌柜的这么说,那几位客人朝我望了过来,眼神颇不友善。   我苦笑一声,对掌柜的说:“掌柜的,不是我不肯帮你,只是我实在爱莫能助。”说完低头吃饭,同时小心观察同桌上其他人的反应,结果看到那个叫陆荀明的,冲另外一个叫章冲的做了一个鬼脸,一副等着看好戏的样子。买办领头的叫吕明达的瞪了他们俩人一眼,低咳了一声,那两人才老实地低头吃饭。   掌柜的见我不松口,苦着脸又回到那几个客人面前,连连作揖,口中不住地说着“见谅,见谅。”   那几个客人都是身材高大的汉子,从穿着打扮上来看,是江湖人士。他们中一个像是带头大哥的,不耐烦地打断了掌柜的话,朝我们这边看了过来,然后他们几个嘀咕了一会,那“带头大哥”大步朝我们走过来,双手抱拳,声音洪亮:“在下邓当,见过各位。”   我暗暗叫苦不已,眼睛不由自主往吕明达望过去。   吕明达站了起来,也拱手道:“在下吕明达,见过邓大哥。”   那邓当笑道:“方才那掌柜的想必也跟吕当家说过了,我兄弟八人打算在这客栈住下,可就差一间房,所以才想和吕当家商量,能否请这位小兄弟委屈一晚,让出一间房给我兄弟几人住?我们兄弟感激不尽。”   吕明达瞟了我一眼,微笑道:“邓大哥客气了。吕某也很想帮这个忙,可是,我这位小兄弟,性情怪癖,自小清静惯了,不喜欢和他人合住一间房,所以这个忙,吕某恐怕无能为力,还请邓大哥包涵。”   那邓当的兄弟中早有人不耐烦,又有一个灰衣大汉走了过来,连个拱手礼也没有,很直接地对吕明达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谁还没有求人的时候,这小兄弟也忒不懂事,你这当家的不好好教训他,反倒替他说话,也不怕其他弟兄不服你。”   那邓当连忙将灰衣大汉拦了回去,陪笑道:“我这位兄弟是个粗人,让吕当家见笑了。既然如此,邓某就不打扰了。”说完拱了拱手,转身走回到他们那一干人身边。   桌上所有的人都抬头看着我,神情各异。   我低声对吕明达说:“我给吕当家添麻烦了。”   他朝我摆摆手,示意我别放在心上,可他脸上的忧虑不安还是无法掩饰。   我们吃完晚饭前,邓当在掌柜的帮助下,找到了肯和他们调剂房间的人,那掌柜的松了一口气,可吕明达却突然紧张起来。回房时,他站在我房门前小声地说:“晚上千万要当心。”   我吓了一跳,连问可是刚才惹下了大祸。   他小声道:“小心一点总是没错,但愿没事。”   江湖果然险恶!而且睚眦必报!我用最快的速度完成了洗漱工作,将放贵重物品的褡裢系在身上,乌鞭也藏好在衣服下,熄了灯,和衣躺下,争取在外面还有人走动的时候打个盹。   身上贵重物品在别人的眼里也许不值一提,对我却是至关重要,这里面不但有赖以生存的银子,还有孙静林给我的引见信,和吴允节送我的兰花手札。   月黑风高,深更半夜,已经睡了一小觉的我,清醒地躺在床上,睁大眼睛。终于听到一阵细微的响声,然后一股若有若无的香味飘了进来,我忙将事先准备好的湿毛巾捂在脸上,轻轻地下了床,往门边摸索过去,一只手上抓起了一根木棍,这也是事先准备好的。   没过一会,门被悄悄地撬开了,有人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凭着对闯入者位置的判断,我果断地将捂脸的毛巾扔掉,双手握棍,狠狠地朝一个方向打去,口中大叫:“有贼,快来抓贼!”   只听到:“哎哟”一声,有人跌在了地上,我朝那喊声又是狠狠一棍子,两棍子,边打边大声呼喊,终于听到了隔壁开门的声音,接着有人亮起了灯,借着微弱的光线,我看到地上的人迅速爬了起来,于是手起棍落,又是一下子,那人动作也快,竟然躲开了。   我举棍又要打,那个不速之客又迅速地躲开了,往门外跳去,我正想出去追,但一想:穷寇莫追,还是不要出去的好。   客栈顿时一阵骚乱。吕明达披衣走了过来,他神色惊慌,见我没事,这才平静下来。   我到了他的房间,只见和他同住的另外三个人也已经起来。吕明达坐在桌前,压低了嗓门说道:“今晚恐怕不会安宁,如果公子不嫌弃,暂时在这房中小憩,如果再有人来,也好有个照应。”   我点了点头。   和他同住的一个叫刘瑶的年轻人说:“用这下三烂的手段,肯定是个小蟊贼,刚才没得手,估计也不会再来了,吕大哥不用太担心。”   吕明达苦笑道:“我也希望是自己太谨慎了,可这小蟊贼为何不找旁人?偏要找林公子?须知我们今天下了船,并没有在镇上露脸,此人如何得知?他这一番行动,分明是有备而来。”   我小心问道:“会不会是今天那些大汉?他们要报复?自己不好出手,所以找了旁人?”   吕明达摇了摇头:“我看不像。今天那些汉子也是外地人,如何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去找这样的下三流?恐是另有其他古怪。”   他瞥了我一眼,我苦笑道:“不敢瞒吕当家,林某从前只是给人当下人的,做的是抄抄写写的差事,如何会惹下什么仇家,这中间的奇怪,我也不明白。”   他叹了一口气了,没有再说话。   那天晚上没有发生其他事故,我在吕明达他们的房间里,趴在桌上将就着迷糊了一夜。   发生了这件奇怪的事情后,商队里的人对我更加有看法了,他们看我的眼神越发地躲闪不定,甚至有一次还被我听到他们叫我“惹祸精。”   “惹祸精”果然会惹祸,这不,祸事又来了。   三天后,我们的船搁浅在一片浅滩上,船上的人一片骚动,七嘴八舌的说着搁浅的原因后果。   我在前世经历过轮船搁浅,要恢复航行,非常麻烦,需要有别的船来帮忙,用绳子将搁浅的船从烂泥中拖出去,或者是使用人力在岸上拉纤,不管用哪一种方法,都很费时也很费事。   吕明达深深皱起眉头,他命人下船到岸上打听情况,找人帮助。刘瑶和章冲下了船,走进了岸上的树林中,过了许久都没有回来。   吕明达又命人上去继续找人求助,陆荀明自告奋勇,拉了一个叫周腾明的,他们在上岸之前,对吕明达说:“林公子胆大心细,上次在店中处理事情干净利索,现在不如和我们一同去,若是求人帮忙,林公子说话也比我们说的好听。”   吕明达期待地看着我,我点点头,他同意了。   我走在那两人的身后上了岸。   在树林里,果然看到了刘瑶和章冲两人,他们正坐在林中倒地的枯木之上,满脸不耐烦。   陆荀明和周腾明很自觉地站在了我身后,这样一来,我被他们四个人团团包围住,我笑了一声:“各位这是做什么?”   刘瑶冷哼了一声:“姑娘不要怪我们心狠手辣,要怪就怪你偏要上这趟船?”   我微笑道:“可林某自问并没有对不住各位的地方。”   身后的陆荀明哈哈大笑:“姑娘明明给我等惹下天大的麻烦,竟然还说没有。”   我惊讶地说:“还请诸位能给个明白。”   陆荀明又嘿嘿笑了两声:“前几日因为姑娘,我们得罪了鄂州道上的朋友不说,还害得我们大哥好生没脸,以后再走这条路,恐怕是难了;姑娘还惹上白马镇的灰线人物;今天又害得船只在这里搁了滩。这一桩桩事情,若是我们的弟兄惹下的,早就该死一百回了。”   我苦笑起来:“陆师傅说的这前两件,我认了,可这船搁浅,又与我何相关?”这就是“莫须有”么?   刘瑶冷笑说:“要不是为了躲避那些鄂州的贼人,我们何须走这条水路?不走这条路,船又怎么会搁浅?”   这倒是个是意外。   我不动声色:“那么各位到底想怎样呢?”   陆荀明怪笑到道:“我们这里有上好的毒药,姑娘可以一口气吃了,也图个痛快。”   我叹气道:“各位想得果然周到。”   说完佯装将手伸出来:“请把药给我。”   见我这么痛快,他们几个都愣住了,章冲狐疑地看着我,不敢上前,我身后的两人却在步步逼近,我的手势徒变,鞭子迅猛抖出,绕住了木呆呆的章冲,然后我接势飞身而起,用脚踢倒了后面的两个人,飞快将鞭子收回,转身朝上游方向飞奔而去。   耳边只听到呼呼的风声,我的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小鸡快跑!   作者有话要说: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第三十三章 邓 当   我头也不回,上气不接下气也不知跑了多久,终于跑出了茂密的树林,眼前顿时一片开阔,和预想中的一样,姓陆的那几个人没有追上来。   这几天的逃生模拟功课果然没有白做!我苦笑不已,如果再遇意外,凭现在的体力,我肯定无法自保。   我先找了个半隐蔽的地方藏了起来,确定没有人在跟踪,这才掏出干粮飞快地进行能量补充,边吃边想,今晚是在野外过夜呢还是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可以投宿的人家呢。   最后碰运气的念头占了上风,我站了起来,大步朝上游方向继续走,之所以往回走,一来是吃准姓陆那伙人也不敢冒然的离开船只太远,他不是说那些鄂州的江湖人士在盯着他们吗?二来如果我往下游方向走,迟早也会被那伙人跟上。这样的决定多少有赌博的成分,可我已经别无选择。   我的运气还不错,在天黑之前,终于来到了一个规模极小的渔村,只有十来户人家,房屋都是低矮的土坯墙灰瓦顶建筑,看上去年代不长。   我选了户有围墙而且院子比较干净的人家,简单地和女主人说明了投宿的打算,一再解释自己是不小心下了船,迷失了方向走错了路的读书人。   那背已经有点驼的妇人将信将疑地睁着有点老花的眼睛看了我老半天,见我说得可怜,行礼又那么恭敬,这才开了围墙的篱笆门示意我进去。   一条黄色的土狗突然从低矮的厨房里跳了出来,我被吓得呀了一声,条件反射般躲在了那妇人的身后,妇人朝那狗怒叱了一声,狗乖乖地安静下来,我的胆小如鼠让妇人消除了戒备,她有点客气地将我迎进了屋子里。   等到如眉的弯月升上半空的时候,这屋子的男主人回来了,是一个五十来岁的渔民,   一脸的风霜之气,身上扛着沉重的渔网渔具。   渔民夫妇边吃饭边听我讲“故事”,中间没有插话,到了最后,男主人才小心地问:“小先生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呢?”   我站了起来,毕恭毕敬地朝那渔民行了个礼:“还要麻烦大叔给晚辈指点一下去码头的方向,晚辈感激不尽。”   那渔民连忙站了起来,不住地叫我别多礼,执意要我坐下来说话,我推辞了一番,这才坐了下来。   渔民回头对妻子说:“孩子他娘,要是阿明能像小先生这样懂礼数,又识字,就不会吃那么多苦了。”   那妇人看了我一眼,脸上满是寥落之色。   我笑了笑,假装不经意地问阿明是谁,这回可是触动了妇人的话匣子开关,她不顾丈夫的暗示明示,滔滔不绝地说起她的“心底之痛”:阿明是她的儿子,十五六岁就跟着姐夫去攻打山贼,后来阿明的姐夫归附了一名少年英雄,阿明也跟着去了。可是阿明从小没有读过一天书,脾气又急躁,有一天被姐夫的一个部下嘲笑他是喂老虎的死猪肉,他一怒之下,拔刀把那个部下给杀了,他倒是一个人跑了,可是却连累了姐夫,害得姐夫被赶出了军营。   阿明到现在也没敢回来,姐夫倒是来过几次。   妇人说到后面,几乎是内牛满面,渔民大叔也心情低落。   捅了马蜂窝的某人只好使出吃奶的劲来收拾烂摊子,在嗓子眼快要冒烟的时候,渔民大叔才将话题转回了正轨:“哦,刚才说到哪里了?对了,小先生要到哪里?”   我暗中松了一大口气,小心翼翼地说:“想请大叔告诉我怎么去码头?”   渔民大叔开始讲附近的地理环境,妇人开始收拾桌上的碗筷。从那大叔絮絮叨叨的描述中,我得知这里离码头并不远,不过这里的河道比较狭小,所以很少有大的船只走过,不过码头那里每逢初一十五都有渡船到下游的一个名叫新罗的集镇,那个镇是两江的汇流处,应该有大船去更远的地方。   这个消息让我眼前一亮,不错,看来和我想的一眼,姓陆那伙人早就对我起了加害之心,所以改走小河道,想找个僻静的地方将我丢下,没想到船搁了浅,只好改变了主意,想杀我免除后患。问题是,我是他们的什么后患呢?仅仅是因为给他们惹了那屁大的小case?   看来人的脑子结构不同,想法也不同。   不管怎么,这渔民爷叔给的信息真是有用,可现在月亮才像女人的眉毛那么细,距离农历十五,看来还有好多天哦。   我又小心地问:“大叔,请问这码头那里有住店吗?”   妇人收拾好碗筷走了过来:“小先生说的哪里话。既然来了我们家,就断然没有出去住客栈的道理,我家虽然贫穷,可不也是连一个客人也容不下。”说到后面,有点生气。   我忙说是因为怕麻烦他们。   渔民大叔说:“小先生不用客气,先且住下吧,等到了渡船日,再走不迟。如果嫌闷,可以在这村里走走,这里都是善良人家。”   我忙感谢不已。   晚上妇人将我安排在“阿明”的房间,这房间收拾得很干净,看来“阿明”的妈是多么盼望他能早点回来。   这晚我很难得得睡了一个好觉。   第二天一大早,渔民大叔就出去了,我吃了一碗玉米糊糊,闲得没事,跟阿明妈要点活做。   阿明妈开始时客气了老半天,后来看我很熟门熟路地剥起玉米,这才放了手,惊讶地看着我说:“小先生这手灵巧得跟大姑娘似的。”   我假装羞涩地笑笑,没有吱声。   一连三天,我都躲在阿明家了,大门不出,其实我还是担心姓陆那伙人会找过来,直到有一天晚饭时拐弯抹角地打听到搁浅的船早就走了的消息,我才放下心来,决定明天就去村里转转。   这个村真的很小,而且都是些老幼妇孺在家里,青壮年呢?阿明妈告诉我:他们要么跟阿明一起当兵去了,要么到别处讨活计去了,看来和现代的农村情况差不多。   第四天傍晚,阿明家来了不速之客:在白马镇遇到的那几个“鄂州贼人”。   当时我正在拍打“阿明”的被子,听到一声“咦”,就有一个人飞快地冲到了我面前,激动地嚷嚷:“大哥,你看,是这小子。”   我住了手,看到站在面前的正是那个“粗人”,灰衣汉子。   被叫大哥的就是那邓当了,他喝了一声:“阿虎,不得无礼。”   一番动静惊动了在厨房里做饭的阿明妈,她走出来,看到了邓当等人,面露惊讶,马上又很激动,连连问道:“有没有阿明的消息?”   邓当摇了摇头,阿明妈的脸上难掩失望之情,她甚至忘了叫客人进屋喝水。   我捉摸不定地看着这些人,不吭声地抱了被子,打算进屋,那个叫阿虎的汉子挡在我面前:“你倒是说说,怎么到我大哥家里来了?”   阿明妈很奇怪地看着我们。   我大约能猜到这邓当的身份,便也不瞒他们:“我被同行的丢下了。大妈,对不住,前几天跟你说了谎,其实我是被赶下下船的,不是自己走丢的。”   那阿虎哈哈大笑起来:“像你这种娘们似的,只会添麻烦,换了谁都不愿意捎带。”   真是一语中的。   我苦着脸,语不惊人誓不休:“说得没错,我就是一个娘们。”不如自己先说了吧,否则今晚就要跟这些人同住一个房间了。   在场的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不可置信。我对阿明妈笑了笑:“大妈,真对不住,又让你吃惊了。”   阿明妈老半天从惊讶中醒悟了过来:“我就说嘛,哪有男人长这么好看的。还有,性子这么安静。”   接着她又列举了很多她早就怀疑我的地方,我怀疑她再说下去,就要把自己夸成是火眼金睛能识破妖魔鬼怪的齐天大圣了。   邓当一直没有打断我们的说话,而是在一个非常适当的时机问了一个关键的问题:“请问姑娘为何被同行抛下来呢?”   我大概地将姓陆的原话告诉了他,他很认真地听完后,想了一会,看着我,迟疑地说:“他们当真这样说的?”   我抬起头,坚定地说:“绝不敢欺骗邓大哥。”   他微微一笑:“那你有何打算?”   我将计划如实相告,邓当又想了一会:“在下有个建议,不知姑娘是否有兴趣。”   我点了点头。   :“听说新罗镇上有一西域来的和尚在讲法,已经讲完一个月,正要往东去。他的后面跟了很多听经的修行人,有男有女,姑娘不妨去打听打听这僧人的来历,没准可以跟随他们一起往东,如果姑娘信得过我们,过几天可以跟我们一起到新罗镇。”   如同在黑暗中看到了一点光亮,蓦然间,我看到了前进的方向,我赶紧朝邓当拱手道:“邓大哥,真是太感谢你了。太好了,过几天,我便跟你们到新罗镇。”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四章 结 庐   邓当所说的西域僧人果然是西海,与几个月前相比,他明显清瘦了许多,身上百衲衣显得晃荡荡的,但是他灰绿色的双眸中依然蕴含着无边的活力。   他的跟随者们有西域来的僧人,有承天寺的和尚,还有一众善男信女,上次在洛京表演的南越国民间表演团的演员们也赫然在列!   太有趣了!这支队伍还真是中外嘉宾云集,人才济济。   英武帅气的孔雀王,身材匀称完美,气质独特;古灵精怪的年轻魔术师,眼珠转的那个灵活销魂,而且他的衣袖那个宽大的啊,表演歌舞的异族女子,腰肢纤细袅娜,令人叹为观止。   这支队伍的确很引人注目,难怪这一带的人都不陌生。   西海见到我很高兴,连说我与佛家有缘。面对我的疑问,他微笑着解释:   他虽然出生在宛月国,但是二十多岁以后就开始游心禅览,在南越,交州一带生活了很长时间,所以这些南越国民间艺人对他并不陌生,从洛京得知他到东吴传教,都纷纷表示愿意跟随。   南越国人笃信佛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他们这种虔诚还是令我颇为动容。   这支浩大的队伍靠什么谋生呢?到新罗镇的当天,我就找到了答案:僧人托钵乞食,其他人各显神通。   不是所有的人对他们都是友善的,魔术师指着一个脖子有伤的人告诉我:就是在乞食时被打的。   西海等僧人日中一食,过午不食,温饱不保,难怪他老人家瘦得这么厉害。   新罗是个两江交汇的大镇,过往的行人客商很多,按理说不同的文化交流比较频繁,弘扬佛法应该不是很艰难的事。   可是西海的讲法活动听众寥寥,他讲的是一些最简单的佛理,比如善恶报应,因果循环。我坐在偌大的场地上,发现周围坐了几个掉了牙的老奶奶,正听得津津有味,甚至有一个还小声咕嘟起来:恶有恶报,就是让那恶婆娘被大郎狠狠揍一顿,看她还敢给我喝稀饭洗冷水!   听得我忍俊不禁,但是为了表示自己是来捧场子的,于是很严肃地制止了老阿奶的发牢骚行为,大义凛然地维护了宗教活动的庄严肃穆。   可是我很快就正经不起来了,因为森冷的寒气不时从地上窜进了盘起的双腿,真令人吃不消,西海怎么就那么泰然自若呢?   更要命的是晚上,这帮人是睡在树林里过夜的!名副其实的苦行僧啊!我哀嚎连连,除了一身阿明妈送的换洗衣服(是阿明妈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改的阿明的旧衣裳),我身边再无其他可以御寒的衣物。整个晚上我都躺在火堆旁的干草上,面朝苍穹,痴痴地看着天上的明月,竟然想起了张九龄的诗:   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   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   灭烛怜光满,披衣觉露滋。   不堪盈手赠,还寝梦佳期。   不是我太多愁善感,都是这皎洁的月亮惹的祸!   听西海说有当地人捐助船资,我们可以免费坐船直到吴兴城。   吴兴城?就是下渚湖的所在地,那里是我无意闯入这个时代的地方,如果找到那片水域,我是不是可以回到现代?   看到我突然雀跃不已,西海禅师念了几声善哉善哉。   第三天一大早,我们就上了船,这船是客船,有住的地方,我和那些南越国女演员们住在一起,是底舱的大通铺。   船在途中停靠码头的时候,西海他们上岸托钵乞食,为了省出点银子,我也有样跟样,还真别说,居然成功了三次,第一个给我滋饭团的是一位胖胖的大婶;第二位行善的人是一个卖红豆粽子的爷叔,他递给我粽子的时候明显想吃我豆腐;第三个给我米饭的是一个腼腆的小萝莉,水汪汪的眼睛里满是好奇。   长得一副好皮囊果然很占便宜,要知道那位魔术师从来就没有讨到吃的,即使他卖力地露了两手。   孔雀王也不是每战必胜,你说我能不自信爆棚?   可是就讨了三次饭,我就失去了兴趣,不管怎么说,一帮四肢发达的健康人扯着传法的大旗,心安理得地乞讨,非人类正常行为。   于是我忍不住找西海,很直接地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西海眼睛半眯,耐心地听完我的理论,沉吟不语,良久他灰绿色的眼瞳闪烁明亮,朝我双手合十,只说:“女檀越所言极是,贫僧自有主张。”   嘿,还板起脸来送客了!还真是大牌啊!   一个多月后我们到达吴兴城,一下了船,我就拦住一个当地的苦力问下渚湖的方向,那人连说没听说过,又问了一个路边买小吃的,她也说不知道,难道在这个时代,下渚湖还没演化出来?   看看这里的风貌,哪里有一点我熟悉的地方?   我绝望了!   更令人绝望的是,我们这一行人晚上住在城里的街道上,露天的!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是无精打采的,可是西海禅师却很兴奋,不知道他和当地的城管说了些什么,回来时号令我们寻找建筑材料,在热闹的市区搭起了一间茅屋,严格上来说是一个草棚,比落英城当年的避难草棚还要简陋的稻草棚子。   西域来的僧人和南越国的男演员们很给力,他们黄昏时分结束了“茅屋”的建筑工程。   我这个有着5年出家史的前沙门中人,目瞪口呆地看着西海禅师他们接下来的一举一动:   他们取出紫金钵,汲来纯净的河水,安静的净手洁面,西海禅师还很不怕冷地在街上当众沐浴更衣------当然是有人拉着布幔给他遮挡的,然后换上洁净的僧衣,这才恭恭敬敬地从随身的包裹中请出佛像,供奉在“茅屋”的中间,最后他们所有的僧人都在屋子里坐了下来,一丝不苟的进行念经,礼拜,坐禅等活动。   僧人们一坐下来的时候,跟随人员中就有人跟着坐了下去,眼睛半闭,口中喃喃有词,我看了看身边的孔雀王,发现他也慢慢地坐了下来,双手合十。   围观的群众非常多,他们看戏的心情我很能理解。   我真的很抓狂,难道要跟着他们这样修行不成?不跟着他们,我又能到哪里去呢?这里离富春可不近,再说我口袋里的钱未必够坐船或坐马车到那里,再说人家吴先生也未必能帮上什么忙,即使能帮忙,我也未必会接受,某人的自尊心是很强的。   西海禅师还是不错的,第二天他让男丁们继续建造“茅屋”,虽然面积不算大,可是足够我们所有人过夜的了。   话说我们这些“茅屋”伫立在市区里是非常突兀的,每天来打扰僧人们念经打禅的大有人在,他们对僧人们的衣着,行事指指点点,甚至出言讥笑,我听到一位承天寺出来的和尚念了声阿弥陀佛,那个说话最恶毒的围观者突然口吐白沫,倒地不起,周围的人一片惊呼。   却见西海禅师慢慢睁开眼睛,走了过去,把那个倒地的人扶起半坐,然后对其拍拍打打,没一会,口吐白沫的围观者眼睛张开,气色渐好了起来。   :“施主有癫痫之症,适才又造口业,所以才有此一劫。”西海禅师缓缓地说。   旁边有人“切”一声,连说这僧人是蒙的,西海禅师也不恼,他只是慢声说:“这位施主咽喉处有不足之症,一到寒冬,不免呼吸困难,若是不小心,睡梦中就会醒不过来。”   那个被点评的人噤了声,讪讪地走了。   接着又有人主动地请西海禅师指出他们的建康问题,西海禅师都一一加以指点,终于,来围观的人都服了。   从那天开始,有人来找西海禅师看病,这倒是个好办法,省得他们过那种原始的小乘佛教徒的生活-----自己不生产,就等人给饭吃。   问题是西海禅师没有药可以卖啊!难道靠开药方赚钱吗?中药铺的坐堂医生们不来扁他才怪。   说来也怪,竟然真有人给西海禅师送来诊断报酬-----斋饭是也。   我闲得没事,跟着南越国的艺术团出入大大小小的表演场地,做不了孔雀王,所以就做孔雀王的小助理。   吴兴是个富庶的城市,而且这里有不少从中原地区迁徙过来的人家,我相信自己能在这里找到事情来做,可是西海禅师竟然反对。   他说:“女檀越曾说过要开辟佛像画的新领域,此时正是最好时机,女檀越莫要因小失大。”   我狐疑地看着他,心道,大师,您确定?   西海禅师露出超凡脱俗的一笑:“出家人不打诳语。善哉善哉。”   姑且信他!   我买来纸墨笔砚,凭着记忆,用工笔的画法,绘了一幅真人大小的佛像画,用卷轴装裱起来,挂在“茅屋”的墙上以供礼拜。   西海禅师的一番举动终于吸引了那些从北方迁徙过来的佛教信徒,他们来“茅屋”和禅师讨论佛理,然后请西海禅师到家中给他们讲佛道,做法事,最后有人请供我老人家创作的佛像画。   甚至有一天,我听到有人提议,要给西海禅师捐出一个修行的住所。   至此,西海禅师自下而上的弘扬佛法行动取得了小小的胜利。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五章 舍 利   寒冬腊月到来之前,西海禅师带领的僧众住进了吴兴佛教信徒曹远道提供的房舍,房舍地处偏远,本是曹远道家的田庄,各种生活用品,一应俱全,征得曹远道的同意后,西海禅师将田庄改名佛初禅院。   搬进了佛初禅院,僧人们继续过着规律的修行生活,与在“茅庐”时不同的是,慕名前来找西海禅师看病的人越来越多,导致有的僧人做完功课后不得不出门采草药,回来后再忙着晒药熬药,   佛初禅院大有变成医馆的趋势。   佛初禅院是从不接受银子的,但是不拒绝任何人提供的衣物和某些物品,比如笔墨纸砚,比如书籍。   天气十分恶劣的时候,西海禅师才有空安静地翻译经文,打坐思考,在别的时间段,他忙得不可开交。   我和南越国的女演员们住在一间房里,她们都是傣族人,自幼练习歌舞,十多岁就走出家门献艺表演。   她们四人年龄都不大,年纪最大的玉罕也就二十三岁,最小的美霞才十六岁,另外两个娜姆和蝶舞分别是二十岁,十九岁。   和我混熟以后,她们开始关心我的私生活。   美霞很好奇我为什么老是穿一身男装:“芳菲,你明明那么好看,为什么不脱掉这身灰袍子,穿上漂亮的衣服呢?”   前天有个阿婶送给我一件红色的棉袄,我想都没想转手送给了美霞,她穿上后在水井前臭美了半天,一个劲地问我:“你真的不要?真的送给我?多好看的衣服啊。”   当时我还有点担心她们不接受汉人的服饰,看她喜欢,我更高兴。   对于美霞的问题,我的回答十分简洁:“因为穿习惯了。”   美霞继续好奇地问:“你习惯了做男人?”   真没想到这美霞和我居然是同道中人,八婆得可以。   我慢慢地站了起来,模仿着她们走路时婀娜的姿势,边努力把自己扭成《青蛇》里的张曼玉,边自嘲地说:“跟你们走在一起,我就像没有腰似的,不就像男人吗?”   她们被我滑稽的样子逗乐了,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原来你是发愁这个!不要紧,你到我们神山去参拜一个月,保准你会有苗条细腰,想多细就能多细。”   哦?   :“去去去,就在这里不吃不喝一个月,我也会有杨柳细腰的,干嘛要跑老远的去饿肚子。”我没好口气地冲她们翻了翻白眼。   没想到美霞又咕咕地笑了起来:“谁说到神山参拜就是不吃不喝,告诉你,神山里有个神仙,本领可大着呢,他能......”   那边的玉罕低喝了一声:“美霞,又乱说。”却对我亲切地说:“芳菲,别听美霞乱说,她总是喜欢哄人玩。”   美霞嘟起嘴,很不高兴,:“我哪有乱说,明明就是真的嘛。孔雀仙子不就是去了神山......”   娜姆悄悄扯了一下美霞的衣袖:“哎呀,美霞,这衣服的袖子有点脱线了,走,我帮你补吧。”   美霞还是很委屈地看着我:“是真的,没骗你。”接着被娜姆和蝶舞牵牵扯扯的拖出去了。   我看着她们三个人的背影,有点愣神。玉罕拍拍我的肩膀:“芳菲,别听她的,小美霞就喜欢讲些稀奇古怪的事,都是她奶奶以前告诉她的,老掉牙的故事了。我们那里的人都听说过,所以不当真的。”   :“哦,原来她又骗我。”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玉罕歉疚地冲我笑笑,那笑容很不自然。   整个冬天,我都呆在佛初禅院里,不是帮西海禅师抄写佛经(他只翻译佛经,不抄写)就是创作宗教美术作品,有佛像画,也有静物画-----佛教里标志性的荷花,偶尔还给西海禅师打下手,比如为小孩子清洁脓疮的创口。   吴兴临近海边,河水含盐量比较高,这里的小孩子在秋冬两季很容易长出脓疮,这不是什么大毛病,不需要复杂的治疗,只要将脓包挤出去,再清洁创口就行,西域来的僧人们样貌和中原人不同,这里的小孩有点害怕他们,所以我,据说有工作经验的赤脚小护士当仁不让地成了西海禅师的临时助手。   这个冬天很平静。   历史的发展总是惊人地相似,西海禅师和他的随从们很快就名声大振,吸引了更多的群众,也引起了当地官员的注意和警惕。   三月初三,吴兴县令凌统派人将西海禅师等人叫到县衙问话,并命令所有居住在佛初禅院的人都必须一同前往。   凌统年约四十岁,儒雅庄严,他扫了一眼我们这支相貌古怪的队伍,不徐不疾地对西海禅师说:“自明帝感梦见金佛以来,佛家弟子从西域进入中土,自称沙门中人,至今已逾数百年。据我所知,沙门中人历来喜欢将佛法吹嘘得神乎其神,无所不能,如今我要试你一试,如若佛门果然有灵验的事迹,我即上奏吴侯;如若无灵验事迹,我马上将尔等投入监牢,判你个妖言惑众,祸害百姓之罪。”   呼呼,要判我们为异端吗?我偷偷瞥了一眼西海禅师,见他镇定如常,脸上甚至有轻松喜悦之色,不禁暗暗称奇。   狐疑间,听见西海禅师缓缓说道:“自从佛祖涅槃到现在,时光倏忽已过数千年。当时佛祖的遗骨全部化成了舍利子,能放出万丈金光,耀人眼目,奇妙无穷。大明孔雀神王曾造了八万四千座宝塔来收藏舍利子。后世的僧人徒众修建宝塔,寺庙都是为了弘扬佛祖的遗愿,这些宝塔寺庙都是佛祖遗化的象征。”   凌统哈哈笑了起来:“一派胡言!无中生有,如果真有这样的神奇宝物,那就请你拿出来给我们在座的看一看吧?”   西海禅师没有理会凌统的嘲笑,他冲凌统微笑道:“舍利子乃是佛祖遗骨,自然也有灵验的神奇,如果阁下想看舍利的光芒,贫僧愿意祈求佛祖显灵,请出宝物。”   凌统又哈哈笑了起来:“你这胡人是疯了不成?有便是有,无便是无,何来祈求佛祖显灵一说?也罢,如果你现在能拿出来,我也不与你计较,放你回去修行便是,如果拿不出来,哼,你们这些人统统给我到海塘去做苦力。”   西海禅师念了声阿弥陀佛,双手合十朝凌统说道:“阁下若是不信,请在这庭院中放置一个铜盘,铜盘上放一个银瓶子,我等愿意在这里祈求佛祖显灵,七天后,为你展示舍利子的神光。”   停了停,又说:“为了向佛祖表明贫僧的诚心,这些随从必须和贫僧一起在此虔诚祷告,还请凌县令恩准。”   凌统见西海说得笃定,也有点拿不定主意,他上下打量着西海禅师,又和身边的同僚们嘀咕了半天,这才吩咐下人照办。   西海禅师接着要了净水,在庭院中进行了沐浴更衣仪式,然后静静地盘腿坐了下来,双手合十,口中喃喃不止。   我盘膝坐在人群中,倍感难受,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真不知道这戏会如何收场。   到了第七天,座上银瓶中空空如也,凌统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时辰已到,你还有何话说?来人!”   西海禅师坐在原地一动不动,张开眼睛看着凌统,慢条斯理地说:“且慢!敬请舍利子,不是挑水劈柴那么简单,祈求的人一定要六根清净,心无杂念,我的这些随从,肯定有人因为害怕阁下的威严,没能做到心静神清,所以,佛祖也怪罪下来,不能显灵。还请阁下再宽限七日。”   围观的群众中有不少接受过西海禅师的医治的,当然也有不少接受过我的治疗的孩童,这时也纷纷帮腔嚷嚷:“是啊,还请凌县令多给几天时间,反正他们也跑不了。”   凌统悻悻地嗯了一声,摆手让围过来的衙役们退下去了。   日子又在慢慢地过去,我打坐在原地,感觉自己好像是在时光隧道里穿梭,很不真实。   看着不远处西海禅师那张处事不惊的脸,我迷惑不解,又隐隐有点伤感:难道我来这里不是穿回去的,而是来再次送命的?话说,如果这次被“咔嚓“了,我最想见到谁呢?   脑子里想一想,好像没有耶!谁都不是我牵挂的,又或者说谁都没有牵挂我。   第二个七天过去了,凌统没有看到“宝物”,其他人也没有,在地上打坐的众人中有几个已经体力不支,比如我,感觉自己整个人被抽空了,无法思考,无法言语,合十的双手就像善财童子的手一样,分不开了。   已经过去21天了,上上一次是围观者帮说了话,上一次是曹远道等信教的士族来说情,这一次呢?还能指望谁?   不会再有人能帮忙了!我满腹凄苦:看来这里,真的是我的归宿,我会怎样死呢?被烧死?对,所有异端邪教分子都是被烧死的?也许有更仁慈一点的,给我几粒毒药,这个,我愿意。   府衙们已将倒地的几个拖了起来,铐上链子,准备扔进大牢,被西海禅师制止了,他说既然是一起祈求,就必须一起坚持到底,于是那几个人被扔在了冰冷的石板地上。   下一个倒在地上的就是我了,在一阵昏眩中,听到有个熟悉的声音从天而降,婉转动听,如同天籁,令人永世不忘。   我努力地睁开双眼,看到了远处有个黑色的影子在缓慢移动,他高高在上,看不清他的样子,我躺在冰冷的石板地上,脸半埋在胳膊上,透过凌乱的头发,终于看到了那个修长的身影,他走过来,又走了过去,终于消失在人群中,昏迷前只记得有人说了这样的话:“好,给你最后七天。”   又是七天吗?到底过去了多少个七天?我终于明白在《大话西游》里,吴孟达为什么叫/春十三娘出来看上帝了,这么光芒万丈的一定是上帝,而不是阴间的黑白无常啊!这个我很有经验,我又苦笑起来:同样是死,耶和华是多么慷慨啊,给足了大瓦力的镁光灯,照亮了恶的丑的灵魂,让他们在接受审判的时候心怀敬意,哪像阎总老人家,连盏煤油灯都舍不得。   不对,耶和华怎么会被东方化了呢?你看,满天的金光之中,有孔雀在翩翩起舞,空中响起空灵悠扬的唱念诵经之声,飘逸的飞天在慢慢远去.......   为什么还有人在喋喋不休:“舍利子神威非凡,除了光芒万丈之外,还不怕火烧,更不怕金刚杵。”   另外一个人底气不足地说;“那就试试看吧。”   接着是咣咣几声,有东西破裂的声音,还有重物掉落地上的声音,更有人们惊呼喝彩的声音,这些声音铺天盖地,震耳欲聋,我躺在地上,听不清楚他们在说什么,更看不到他们在做什么,直到这一切喧嚣都停止,我才听到有个疲惫的声音在说:“好吧,我会为你请命,请奏吴侯下令为你建塔修寺,供你静心修行。”   作者有话要说:  在本章里,作者和小林一样,神智不清,什么都不知道,即使看到什么的也是处在迷幻状态,作不得真的。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第三十六章 阿 明     舍利的灵验事迹,使得西海禅师在江东地区的弘法工作取得突破性的发展,东吴老大吴侯顾支谦当即批下红头文件:着令凌统等当地官员马上在吴兴寻找一片清净之地,招募良工,为洛京来的高僧西海禅师及其徒众修塔建寺。   清净之地自然不在闹市区,西郊的灵宝山是首选之地,西海禅师亲自到实地考察以后,   同意了选址方案,寺院的建筑工程就开始了。   西海禅师变得更忙了,他全面负责寺院的工程设计,每天都有人来找他探头各项细节,到了后来,他和僧人们干脆搬到了建筑工地,二十四小时待命。   西海禅师搬到工地之后,南越国的艺人们竟然说要回去了,这让我感到很好奇:跟随禅师那么长时间了,为什么说走就走了呢?   有人告诉我,是因为吴侯被佛祖感化,慈善心大发,他得知南越国艺人们流落在吴兴,无盘缠回家乡,在舍利事件中无端受到牵连,吃了大苦头,所以才拨给他们一笔不菲的川资,让吴兴的有关部门安排他们回家乡去。   而美霞也说他们离开家乡已经太久了,如果再不回去,阿妈就要变成石头,永远不能和她说话了。   她的话里透出一股游子的心酸和期盼,我忙安慰她说:“放心吧,你的阿妈不会变成石头的,就算变成石头也不怕,你们那里不是有神山吗?还有很灵验的神仙。”   她马上转忧为喜:“芳菲,你相信我没骗你?真的相信有神仙?”   我拉拉她的秀发:“当然,我相信你,世上就是有神仙。”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美霞很高兴地说:“芳菲,告诉你,神山里真的有神仙,孔雀仙子就是被神仙施了法,才变得像仙女一样漂亮的。”   我瞪大眼睛问:“那孔雀仙女现在还在吗?有没有到天上去?”   美霞有点泄气地说:“阿妈没有告诉我。不过我知道仙女肯定到天上去了。”   见她有挫败感,我忙岔开话题:“美霞,高兴点,你很快就能见到你的阿妈了。”   她果然又兴奋起来:“是啊,芳菲,你会来看我吗?”   哎,我很想哦,可是这个时代旅游不方便哪!尤其对于我这种下层阶级。   我不能随便答应人家,我是很讲信用的人,所以我只是无奈地冲她笑笑。   美霞他们走了以后,佛初禅院一下子冷清了,只剩下我和两个从半路上船跟随禅师的信徒,都是无家可归的中年妇女,我分别叫她们李婶和刘婶。   李婶不喜欢说话,而且身体不是太好,刘婶性子活跃,但是有一条腿是瘸的。   让人发愁的是,西海他们的生活是有着落了,我们三个女人该怎么办呢?寺院建成后,西海禅师他们就正式搬走了,我们呢?还赖在这里?   没有办法,所以我只好去找西海禅师。   西海禅师正忙得不亦乐乎,见我前来,只是匆匆地和我说了几句话,大概意思是,心无杂念,自然六根清净,一切顺其自然。   还真是高僧高见,可惜没有实际指导意义,一切还是得靠自己。   这天我进城里去送佛像画,是一户姓丁的殷实人家,听说也是从中原地区那边迁徙过来的,我目前很多客户都是这样的新吴兴人。   这些新吴兴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相当鄙视南方:南方没有文化,瞧,丰富我们文化生活的还是洛京来的僧人,少年。这样的话听多了,我有点飘飘然。   丁家的主妇是个富态的中年妇女,她让婢女毕恭毕敬地将画像接过去后,将酬金递给我,然后屏退左右,朝我眨巴了一下眼睛。   我吓了一跳,老天,我是女的,她是知道的,为什么还冲我抛媚眼?   然而人家问的不过是:“听说西海禅师布道讲法从不收银子,为何你却例外?不怕触犯了戒律?”   她是第一个问这种问题的顾客,真是有思想有内涵!我喜欢。   于是我摆出一副深沉的表情:“夫人有所不知,西海禅师乃是得道高僧,他到东吴来的本旨是弘扬佛法,点化世人,像物品流通这种的事情,怎么能有劳禅师呢?自然由我这种凡夫俗子来派送物品,所得成果用于供奉三宝。”   西海禅师的声望不断提高,导致了吴兴城中信徒的不断增加,从而催生了佛教用品和佛教文化产品的市场,我很隐晦地把这种潜在的商机称作佛门的物品流通差事。   目前吴兴城中来找我画佛像的越来越多,屋子大有点钱的人家则希望能得到佛像,好供奉在家里,至于极普通的平民家庭,可能渴望更低级一点的佛教用品。   说完我冲丁夫人眨巴几下眼睛,心里道:夫人,你的明白?   丁家夫人果然明白,她目露精光,兴奋异常:“你这小先生真是精明,不知有没有打算将这派送的物品种类增加?”   这回轮到我对她另眼相看了,结果是王八对绿豆,对上了眼,两个臭味相投的女人当天就草拟了一份合作方案:由我去找西海禅师谈和寺院的合作方式,丁家夫人出前期的运作资金,我出面张罗商品的流通业务。   钱途有望,皆大欢喜!出了丁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样表达自己的狂喜之情了,在一条小巷子里,看四周没人,便吹起口哨,自娱自乐:老姐好久没有这样高兴了!   哎,为何总是乐极生悲?   一条身影挡在我的前面,我一只手本能地护着口袋,令一只手更加本能地摸向鞭子。   可是这条影子说的竟然是:“喂,小子,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   不会吧,竟然看出我是个女的?要在这里进行“性”侵犯?不对,他叫我小子,莫非是个龙/阳/帝?   我自恃有武功护身,也不怕他,口出狂言:“你算哪根葱?给我滚。”   影子沉默了一下,又说了一句让我更吃惊的话:“叫你脱,你就脱,这衣服是我的。”   真是忍不住了,嘿嘿笑起来:“你说是你的,有什么凭证?小子,你这招…….”真有这么蠢的强/奸/犯?   :“就是我的,肩膀上有我娘的针线活。”影子竟然有地委屈地说。   我刚要甩出鞭子,一想,不对:“你,是阿明?”   他惊讶地说:“你怎么知道?”   我这才仔细地打量着他,不错,以我外貌协会资深成员的老辣眼光来,他算中等帅哥一枚,看来也不枉我听了三天三夜关于他的故事,耳朵还被磨出了老茧。   我抱了抱拳头:“原来是义兄,小弟曾在义兄家中住过几天,还见到姐夫。这衣服就是干娘送给我的。”   阿明妈知道我是女子后,见我会做事,又阴差阳错地在阿明的床上睡了几天,觉得我应该留下来给她做媳妇,等阿明回来,结果我以自己不适合婚嫁,必须跟随沙门中人修行为由拒绝了,然后马上拜她为干妈,所以叫阿明义兄也是理所当然。   阿明哇地叫了一声,上前一抓我的肩膀,差点将我拔地而起:“你见到我娘了?他们好吧?”   这小子,幸亏不会无敌龙抓手,否则我岂不是晚节不保。   我挣扎着想往后退,没想到他的手劲还挺大,竟然将我提起来移动了一个位置,我忙大声叫道:“义兄请放心,他们很好,就是想你。”   他这才安分了下来,像泄气的皮球一样,松开手。   我活动活动肩膀,小心地问:“义兄为什么不回去呢?难道你的官司还没有完?”   他瓮声瓮气地说:“官司是没有了,可是没有姐夫,我不敢到处乱走,现在形势和以前可能不同,现在的吴侯换人了。”   我顺口问:“为什么换人?”   他奇怪地看着我:“破虏将军去年在江边遇害,因为他的儿子年纪太小,所以将军的弟弟袭了吴侯\之位。你怎么会不知道?”   我为什么会知道?从去年七月份开始,我就一直为衣食住行奔波,甚至有性命之忧,哪有空关心政治?再说了,西海禅师那帮人根本不谈时事的好不好。   于是我嘿嘿笑:“因为小弟一直都和僧人们住在一起,什么也不知道嘛。我去年才中原那边过来的,不了解东吴的情况。”   他睁大了眼睛,很是激动:“你也是从洛京来的?就是前阵子那帮僧人?”   我点点头,有点不习惯他的爽朗,更怕他又来个虎摸什么的。   他问我:“那你知不知道,洛京现在最神气将领是谁?”   我连忙摇头。   他有点鄙视地看着我:“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自然是武平侯!他现在已经加封为朝中丞相,手中兵马无数,那个北方的皇甫不就是他打败的?”   咦,这小子还真是消息灵通呢!   我决定拍拍他的马屁:“阿明,干娘说你不识字,我看,你比那些识字的强多了。”   直爽人就是好骗:“那是自然,我还告诉你,秦丞相是个有情有义的大英雄,他打败皇甫后,不但没有杀他,还和他结成亲家了呢?”   真是重磅炸弹,我愣愣地看着他:“快说说,结的什么亲家?谁娶谁嫁。”   阿明得意地笑起来:“跟你说了也无妨!是丞相的儿子娶了皇甫家的女儿。”   我喃喃地说:“是秋月公子吗?”   阿明说:“是奋威将军!对,就是秋月公子,哎,你知道啊?娶了皇甫家的女儿。哎,你怎么啦?站太阳底下太久了?你这种人,真是娇气,像个娘们。”   我跟着他的脚步,躲到了一片树荫底下,觉得心里有点空,脚下有点不稳,听到阿明还在叨叨地说些当世英雄的事迹。   强忍了半天,我问阿明:“你现在在做什么?住在哪里?”   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现在没有好去处,正想去新兵营里看看,可是你看我身上。”   恩,他的身上的确是补丁破洞太多了,难怪想抢我身上这套本来就是他的衣服。   当下我哂笑一声:“义兄,如果不嫌弃,和我一道回禅院,那里还有一些衣服没人穿,可能你用得上。”   结果阿明进了禅院就走不了,我每天以各种理由将他留在身边,毕竟生意人也需要保镖马仔的是不是?虽然我做的是宗教行业的贸易,可也免不了一些动手动脚的事情,阿明,这个有才有貌的年轻人就这样成了我情义上的禁脔,某人也朝黑心肝大亨的方向迈出了第一步。   作者有话要说:  小林子的第一步。 ☆、第三十七章 乌 糖   农历八月下旬,弘法寺建筑工程完工,我带着阿明,李婶刘婶等人进驻寺院,为寺院画佛像壁画以及各种佛理故事画。   农历十一月,我搬进吴兴市城区内一处精致的小院子,房租很便宜,对于现在的我几乎没有任何压力,和我一起搬进来的除了李婶,刘婶当然还有义兄阿明。   李婶和刘婶负责日常的生活起居事宜,阿明除了委屈地担任我的工作助手,还委委屈屈的做了我的学生。   为了将他留在身边-----话说阿明是个很有趣的小伙子,也为了报答阿明妈的恩情,我强迫他跟我学读书识字,这一点令他十分别扭,自从到弘法寺画壁画,被他知道我是女儿身以后,他一天到晚就嚷嚷着要去投军,忍无可忍的我,终于勃然大怒,以断绝兄妹关系为要挟,更以自己的人身安全清白无法得到保障为由,恶毒地暗示如果他敢不听老娘(一语双关,我跟他开口总是说:干娘说。。。。。。。)的话,将来会下阿鼻地狱,他才悻悻地闭了嘴,但是也提了个条件:就是以后我出嫁了,得任由他去。   我当然是满口答应。   以后的事谁知道呢?别说我现在没人可以嫁,将来嫁给他阿明的可能性也是有的(除了识字没有我多,真没发现他哪不好),所以这个期限乃是遥遥无期的。   现在的生活很惬意,每天清晨和阿明在小得可怜的园子里你来我往的练练武艺------他使刀,我甩鞭子,接着优哉游哉地吃早饭,然后到工作室琢磨经营产品的设计和制作,必要时到工坊里去视察及指导,晚上则专心地做家庭教师或者是搞书画创作。   想想去年冬天还在佛初禅院里栖身,才一年的时间,却物是人非,冬雪飘落之时,我会想起一些往事。   这一年的冬天,弘法寺的僧人到后山采药的时候,发现了一种奇特的植物,汁水鲜甜,只是皮肉太坚硬,不好取汁。   我见那植物很像前世见过的榨糖用的甘蔗(和紫皮的水果型甘蔗不一样),脑子灵光一闪:“禅师,久闻天竺国盛产甘蔗,当地人擅长用甘蔗的汁水制成糖料,不知禅师是否熟悉其中的工序?”   西海禅师双目灼灼:“贫僧十多岁离开天竺国,至今已近三十年,如果眼睛没有欺骗于我,此物的确可以用于取糖,只是这取糖的方法,贫僧却不得知。”   我心中暗暗哂笑,但是面上却惊讶地说:“莫非这取糖的工艺非常复杂?连禅师也无法得知?”   西海禅师念了声阿弥陀佛:“吴兴地近海滨,又是水泽之地,城中渔民甚多,寒冬之时若是能食用这蔗中所取黑糖,对于身体机能大有裨益。贫僧自会翻读经书,将制糖的方法寻觅出来。”   他的话让我感到惭愧,瞧瞧,什么是境界,这就是啊!西海禅师想到的是怎样造福于民,而我想到的是怎样炫耀本领,像某些穿越女一样浮躁。   我掩口轻咳一声:“古书上有记载,中原之地早有甘蔗种植,数百年前有人曾尝试从汁中取糖,只是颇为费时费力,无法大力生产,所以技艺流失。如果禅师不介意,落霞愿意与大师一起参透这古老的工艺。”   :“善哉善哉。”西海禅师双手合十,颔首微笑,我的脸无端的红了。   在我的前世,浙江省仍有地方采用原始的方法来炼取蔗糖,台湾地区也保留了古法制造黑糖的技术,但是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只是一个旅游项目而已,大多数人还是不熟悉其中的过程。   其实嘛,这制糖说难也不难,无非就将甘蔗汁多次高火加热熬煮,中间加一些类似于凝固胶一类的添加剂,或者是别的什么东东,最后将糊糊状的糖浆铺在平底的容器上,用耙子等工具不断翻动,最后得到粉状的成品。   技术含量倒不算高,只是不知道加进去的添加剂是什么,也不知道这加热的时间是多长?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采用什么方法来榨汁呢?现在可没有现代化的机器帮忙,难道用手工来锤捣?   晚上教阿明的时候,我很没耐心。   阿明也觉察到了,他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妹子,今天你出去的时候,我见到一个熟人,他说我姐夫回到兵营,还。。。。。。。”   我烦躁地冲他瞪眼,他声音降了八度,讪讪地说:“妹子,你已经不小了,也该找个人家。。。。。。”很小心地看着我,黑黑的眼珠子溜溜转。   :“我没有人家可以嫁,只能留你在这里一辈子。”就暧昧一下,看这小子是个什么反应,也想看看自己的魅力指数有几何。   睨着眼睛看好戏,他先是咯噔愣了一下,然后脸红了,有点手足无措,在房子里走了三个来回,最后直直地看着我,一改前面的慌张:“妹子,是不是我娘和你说了什么?”   我摊摊手:“没有啊。”是没说过什么。   :“不对!娘一定跟你说过要你做媳妇。”他的语气十分肯定。   :“这,你怎么知道?”莫非他和他老妈背着我飞鸽传书?   :“我娘看到顺眼的姑娘都想让人家给她做媳妇,但是从来没见她给任何姑娘送过东西。而对你不同,她竟然把我的衣服都送给你,还有,妹子你每次都拦着我不许走。”他目光清亮,神情磊落。   哇,真没想又是一个和我一样喜欢BBC里小福的人!思考引导性感的潮流!这一刻阿明的光芒四射,只把他当备胎真的太可惜了。   这一下,我对他刮目相看,他,已非昔日之阿蒙。   :“没错,干娘确实说过的,不过,阿明,你真的一直只把我当妹子?”很奇怪,问他这种问题一点也不羞人。   :“那是自然。我阿明虽然不识字,但是这人伦天理还是懂的。”他坦坦荡荡,毫不含糊。   :“好吧,阿明,我再也不拦你了,不过你走前得帮我一件事,就一件。”我对他提出最后一个要求,这样他走了以后,我有更多的事情可以做。   然后我把打算和西海禅师一起制糖的计划告诉他,还有那个没能解决的问题也一起抛给他。他认真地想了老半天,最后笑道:“明天我出门,找人给你想办法。”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阿明果然给我想到了办法,不过也是很费事的,需要借助牲畜和水力,而且他告诉我,今年冬天肯定是来不及了,得等到明年春天作坊才能完工。   西海禅师对于这种有利于天下苍生的事情是来者不拒,他让阿明找人在弘法寺的不远处搭起茅舍,砌好汁水流通用的水槽,池子,还有搭好借助水力牲畜的类似于翘翘板一样的舂头。   茅舍搭好,样子很像《荆棘鸟》里女主那个混蛋丈夫工作的厂房,看来阿明找的这些人很专业。   西海禅师的第一锅糖也煮好了,果然是黑糊糊的,浓浓的焦糖气味弥漫在空中,浓郁甜味很容易让人产生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我把西海禅师熬好的糖叫乌糖,在想这个东西有没有值得推广的商业价值,可以加入到我的经营领域里去。不过,看西海禅师的架势,肯定是想免费派送给来寺院的善男信女。   哎,这得道的出家人哦,的确是够超越世俗的,只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啊!我只能另想法子。   最后我和西海禅师达成共识,寺院同意我将寺院的田地(吴侯很大方的给寺院一些田地,而我目前是寺院所有经营财产的管理者)租给附近的佃户种植甘蔗,到了收获季节,农民到寺院外面的作坊里来制糖,所得的糖我和佃户六四分成。   西海禅师知识渊博,精通医术,他很清楚这糖对人体健康的好处,琢磨出了不少种有针对性的乌糖食用方法,比如在乌糖里加些葱白,生姜,适合一天到晚泡在水里的渔民使用,加了红枣则有助于妇女们的养生养颜等。   根据他的医学指导,加上前世依稀的记忆,我也探索出了乌糖姜茶,乌糖枣茶等比较精致的商品,加上精美的包装,这些商品很受吴兴“上层阶级”的欢迎。   一转眼,我快十七岁了,雨季的年龄。   阿明终于如愿以偿,在七月份进入新兵营,这个曾经的老兵宁愿去做新兵也不愿意在宗教事业的三产里做元老,我只能万分敬佩他崇高的理想,由衷地祝愿他能建功立业(问题是这需要打仗吧,千万不要啊,才安生了没几天)。   这一年的中秋,我受邀参加了一个新吴兴人举办的赛诗会,在会上听到一个新闻:洛京城的秋月公子以一首游园诗开启了山水诗的先河,他的诗用词简约,风格含蓄清丽,雅致动人,被中原的出世之人捧为经典。   目前洛京的文学潮流分成两派,光华公子流派和秋月公子流派,前者认为光华公子的诗文藻华丽,气势恢宏,堪称典范,后者认为秋月公子的诗增一字嫌多,减一字嫌少,经得起细细推敲,细腻动人,代表了诗歌的最高水平。   所以身在吴兴的前洛京人,也想效仿洛京城里的赛诗会,来个百花争鸣,意图振兴吴兴文坛。作为佛像画“大师”或者说“鼻祖”的我,自然也成为这些文化盛事的座上宾,一时落霞公子的名声也渐渐在江东一带传了开来,   作者有话要说:  剧透一下:   乌糖是条线索来的。 ☆、第三十八章 允 节   八月十六,我在弘法寺遇到两年多未见面的吴允节。   当西海禅师的小沙弥告诉我今天的客人是富春吴公子时,我的心里咯噔了一下,百感交集:两年过去,他终于还是来了。   他和西海禅师的会面持续了很长时间,我本已打算告辞改日再来,小沙弥见我要走,忙进房中通报,过了一盏茶的功夫,西海禅师和吴允节都走了出来。   我拼命压制住心头翻腾的浪花,先朝西海禅师合十颔首,这才冲吴允节行了个标准的弟子见先生的大礼。口中称呼:“弟子见过吴先生。”   西海禅师只在一旁沉默不语,吴允节只是微笑,我只好对他笑道:“今天落霞要请禅师点化,还望先生谅解。”   吴允节微微打量我,点头笑道:“也好,我正打算端详这寺中景观。”然后朝西海禅师微微颔首,自有小沙弥带他别处参观。   西海禅师因为精通儒家经典,擅长将佛家的思想用儒家的理论来做解释,所以在东吴一带极受敬重,吴侯顾支谦更是下令,以后凡有沙门中人来东吴弘扬佛法,必须先到西海禅师这里备下文书,言下之意,已将西海禅师任命为佛教协会的主席。   作为江东之地佛教事业的最高领袖,西海禅师必须处理任何与佛教事业有关的事情,比如今天我来找他商量的,在其他地方开辟佛教文化用品新市场的事。   西海禅师很兴奋地告诉我,他的下一个弘法地点可能是海外,吴兴本就离海边不远,造船业十分发达,临近的蛟川既是东吴最大的港口,出海到不是什么大问题,可是他这个步伐是不是大了一点?   虽然我满腹疑问,可听了他的一番精妙理论,又被“蛟川”两个字深深吸引,精神顿时为之一振,认真地和他讨论起具体的细节。   西海禅师让我加大佛经的印刷数量,并提议我在空闲之余,多创作巨幅佛像画卷,如果时间允许,最好收几个男性徒弟,把丹青技巧传授出去,还有鎏金佛像,多多益善。   印刷佛经不是什么难题,反正作坊里有现成的模板,至于画画,这得看灵感吧?大量制作青铜佛像,需要大量购买原材料啊,这得有官府文书还得有资金支持,又去找丁家夫人吗?话说天使投资人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好不好,再说了风险投资者都是吸血鬼,前世有个牛奶业大佬不就是累趴了也没喂饱投资人的吗。   面对我的愁眉深锁,西海禅师依然是双手合十:“善哉善哉,阿弥陀佛。”然后闭目打禅,无声送客。   吴允节果然在等我,就在寺院门前,衣袂飘飘。   见到他那秋水般澄净的双眸紧锁在自己身上,我的心跳得厉害,很担心自己控制不住,失了仪态。所幸他只是注视了半响,便笑道:“弟子久不见先生,也不邀请先生到家中一叙吗?”   咦,他居然变得幽默,开起玩笑来了。我的脸一红,颇感不自在,低头说了声:“弟子敬请先生到寒舍一叙。”   他笑起来,心情似乎很好:“你怎么回去?”我说坐马车。   他摇摇头:“既穿了男装,就该学习男子的技能,马车颠簸,而且行走不快,多有不便。”   听他的意思,是建议我学骑马,可马匹多贵啊,再说我那小院子里没有马厩的,唉,这人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所以我只是无奈地笑笑:“让先生见笑了。落霞公子,本来就是东施效颦之举。”难道穿了男装就该一切行为都男士化吗?真不知道他是开玩笑呢,还是说真的呢?   吴允节的书童若雾已将他的马匹牵了过来,是一匹黑色的骏马,体型高大,油光法令,看样子不比多年前秦桓之骑的那匹差。   见我盯着马匹看,他笑吟吟地佯递过缰绳:“要不要试试看?”我连忙拼命摇头,还离开那马匹远远的,生怕这精力充沛的祖宗给我来个马踏飞燕。   我的胆怯让他哑然失笑,他勒住了骏马,眼看着我上了马车,这才松开手中缰绳,跃上马背,慢慢跟在后面,透过马车的布帘,我看得出来,他的骑术绝对上乘。   一进到小院子,刘婶马上出来迎接侍候,她脸带笑容,举止得体,看来我的努力没有白费。吴允节颇为入神地看了几眼刘婶的背影:“你身边一直没有其他人照料吗?”语气虽然关切,但是明显很介意刘婶是个残疾人。   我不在意地说:“先生,你的弟子本来就是照顾别人的,所以要求并不高。”   他慢悠悠地喝了口茶,没有说话。我笑道:“先生喝得惯这姜茶吗?”给他喝正是红糖姜茶。   他微笑道:“此茶甚好。听说是你发明。”   我轻轻摇头:“只是在前人的基础上加了点茶叶,算不得弟子的发明,让先生见笑了。”   若雾说了声要去照看马匹,借故出了客厅,我有点紧张,偷偷朝他看了一眼,却发现他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心跳不由突突地加快,想低下头去,又觉得不妥,正不知该如何是好。   只听一声轻响,他将茶杯放在了座上:“芳菲,为什么你一直没来找我?”语气中没有任何激动的情绪,好像是在问今天天气如何。   该来的总是会来,这个问题他迟早会问的,我见刘婶的身影隐隐出现在天井那边的走廊,觉得心里有底:“允节,你家里的事情都办好了吗?”我还是先表示一下关心,不会错吧?   他微一愣神,飞快地看了我一眼:“家中之事,已无大碍。”   我吁了一口气:“那就好,前年七月,得知你家中有急事,陆老板他们也很担心。”毕竟两年多没见,两年是可以改变很多东西的,我必须谨慎。   他轻声哦了一下:“陆老板还说了些什么?”   我叹了口气:“后来他有事不在,本来同船的两名婶娘不幸染病,无法上船,我没人可以商量,只得贸然上了船。”   他静静地看着我,脸上露出歉疚之色,我的心悄然动了一下。   我定定神接着说:“可是这样一来,那船上只有我一名女子,一路上,自然诸多不便。”   他冷冷出声说:“所以他们将你赶了下去?”   我被他话里的寒意吓得打了一个寒颤,强笑道:“并没有,是我嫌他们喜欢喝酒赌钱,吵闹得很,便在白马镇下了船,上了另外一条商船,又在新罗镇碰巧遇到西海禅师一行,这才一道来到吴兴。”   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富春人,也许内部有什么矛盾,我这个外人就不要添乱了,再说,本来就是我不对,明知道人家一船男人,干嘛还死心眼地上去呢?这两年来,我一直都在后悔当初的轻率之举。   他始终若有所思般凝视着我,好像在琢磨我的话有几分真几分假,这种感觉让我感到很不舒服,允节,你和我才两年不见,就这样生疏了吗?不管怎么说,我也没做什么错事啊?短时间的冷场让室内的气氛有点压抑。   此时一股浓郁的桂花香味飘了进来,将室内的紧张气氛冲淡了不少,我的不快渐渐褪去。   :“你到了吴兴,为何不继续乘船到富春?”他幽幽地问道,表情柔和了许多,刚才那种吓人的森冷不见了。   我暗暗苦笑道:我哪敢啊,姓陆那伙人就在富春,自动送上门去给人家宰吗?于是扭扭捏捏地垂下眼睑:“不怕先生笑话,本来想去的,可是途中投店换船,几乎已将积蓄花光,所以,无法前往。”这个我可没有说谎,本来么,一个小丫鬟,能有多少钱够这样挥霍的。   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那么,芳菲现在可是宽裕得很了,怎么不去了呢?你说说看?”说到后面,眸中含情,丹唇微启,已经有点调情的意味。   我脸不由一红,有点抵挡不住,俊男在侧,暗送秋波,阿拉安能无动于衷?我的脸红让他很满意,他将目光投向别处:“听说你还认了一位义兄,今天怎么不见?”   我陪笑道:“义兄喜欢军营生活,上个月已进了新兵营。”   接下来他饶有兴趣问我是怎么认识阿明的,我便将和阿明认识的过程告诉了他,见他听得认真,又将自己怎么逼迫阿明读书的事情也说了,他果然哈哈笑了起来:“真没想到,我的弟子也收弟子了,那他不得叫我师公?可我不老啊。”说完还很调皮地看着我,他这的欢快绝对的发自内心,很像多年前沁园里收我做徒弟时的样子。   笑完他又问:“你还没有回答,你为什么不去找我?”细长的眼睛又波光粼粼地锁在我的身上,好像含情脉脉的样子。   这小子还真死心眼,绕了一大圈,还在问这个问题,看来顾左右而言他是行不通了。我笑着打哈哈说:“先生请看,你的弟子现在全身的铜臭味,每天都被孔方兄纠缠得厉害,连做淑女都没机会,哪还敢去游山玩水,丁家夫人不把我揍扁了才怪呢。”   我的诙谐更让他忍俊不禁,他笑着问丁家夫人是谁,怎么这么野蛮,敢打落霞公子?我只好又把丁家夫人的事迹说出来和他分享。他听了以后连连摇头,说想不到这闺阁女子也这么见钱眼开,真是有如斯文,还用一种很明显的失望的眼光看着我,连连摇头。   我看笑得差不多了,于是开始正色地跟他讲西海禅师的宏伟计划,末了不忘和他诉苦:“不管哪个世道,但凡女子想做一点事情,总是不易。”跟他说这个的目的是不想让他再刨根问底的,同时也是想让他给我出出主意。   吴允节见我突然这么一本正经和他谈论创业的艰辛,好像身同感受般叹了口气:“那么,你打算怎么开始呢?”   我见他有兴趣,便坦诚相告:“西海禅师打算出海东渡,继续弘扬佛法,我打算跟随他,即使不能做什么,到外面的天地去看一看也是好的。况且,许多物品流通的事情,僧人并不适合出面,就由我们俗世之人来处理吧。”   恩,疑是林子大的字条上就建议我出海,不管出海的目的是什么,去了总能知道点什么吧?   他眉头浅锁,神情不虞:“芳菲,这海上风浪凶险,并不适合女子出行。至于跟随禅师的人选,可以另行寻找,反正也不急在一时。”   见我点头认同,他迟疑了一下:“明日我将往会稽访友,你可愿意和我一同前去?”满脸希冀,目光灼灼。   作者有话要说:  两年不见,某人变得幽默了,会小调情了。 ☆、第三十九章 旗 鼓   见我满脸惊疑不定,仿佛读懂我心底的疑问一般,吴允节的语气越发真诚:“芳菲,我记得你说过平生的志愿便是求得自由身,游览名山大川,不理会这俗世的纷争,做一个清静的出世之人,当时你是多么坚定。那时我身处窘境,心神不定,听了你的劝解,这才去了庸人自扰,尽力图谋。”   他好像回首往事一样,神情变得恍惚,眼睛虽然还是望着我,但是目光是涣散的:“后来我终于有了机会,正要大展手脚,将你带离洛京,无奈家中发生惊变,生母性命有虞,为了赶路,我只能弃船换马,赶回家中,匆匆之下,将你孤身一身留在洛京。也让你吃尽了苦头。”说到这里,他的眼中又恢复了生气,满是内疚地看着我,嘴边有一丝淡淡的苦涩。   我不忍心看他这样内疚自责,便强笑道:“先生不必过分自责,母亲身处险境,做子女的哪能不着急呢?再说,弟子现在不是好好的吗?而且,还被吴兴城中佛教徒众赞誉为佛像画鼻祖,这还不是先生的功劳?”见他脸上苦涩褪去,眼中渐生暖意,便又加了几句:“严师出高徒,不过,先生当初可没想收我。”不露痕迹地嗔了他一下。   他果然转忧为喜,甚至有点坐不住一样,笔挺的身姿微微朝椅子的扶手倾斜过来,手在桌上虚抓了一下,又收了回去。我不动声色地问:“先生还要喝这姜茶吗?我让刘婶再上一杯。”便要站起来,叫唤刘婶。他迅速出声止住了我:“芳菲,我还有话要说。”   我低低地哦了一声,又用那种疑惑不解的表情看着他。他现在完全没有了刚才的忧虑之色,而是隐隐有种狠戾之气:“我在富春,听说了禅师祈求舍利显灵的事迹,所以来到吴兴,见你昏倒在地,方才得知你如约上了陆氏的商船,早已动身离开了洛京,可恨他们几个却告诉我:因为船上没有其他女客,你并没有跟船而来。”   原来这中间有这样的曲折,我有点发呆地望着面带薄怒的吴允节,听他继续往下说:“禅师的随从告诉我,你是在新罗镇遇到他们的,送你过来的是一位鄂州人,名叫邓当。”他朝我看了一眼:“邓当原是山中猎户,后来进了兵营,曾在攻打会稽之时立下战功,被破虏将军赏识,命会稽郡守收在帐下,后因其妻弟惹下祸事,他也受了牵连而离开了军帐,不知去向。”   原来这邓当不是一个路人甲,居然很有名。   :“我与现任会稽郡守是同乡,又是发小,所以对于邓当其人,也略有耳闻,其人十分可靠。”他语气十分肯定,   :“得知是邓当送你到新罗,我便猜到这其中定有蹊跷。所以等你病情无碍,我便离开禅院,回到富春。”   我惊讶地看着他:在佛初禅院养病的时候,他在那里?他微笑着似在安慰我:“没错,我当时就在那里,可你一直不见醒来,所以便不知晓,至于禅师,是我请禅师切莫提起。”   这就更奇怪了,有什么不能说的呢?他冲我又是淡淡一笑,示意我接着听下去:“既然你是被陆氏半途弃下,自然气愤难消,委屈难平,我想,你一定也怪我安排不周,甚至怀疑是我指使了吧?”   他有点自嘲般,冲我摇摇头,我正想辩解一番,他又示意我继续听:“一想到此,我的自责更是无法消除,当初为何相信了陆氏等人,将你一人留了下来呢?你明明到了吴兴,距离富春不过几百余里,不管乘船坐车,数日就可到达,可怜我还天天等着有人递来手札,好与你相见呢。你不来找我,原因无非两个,一是不相信我,二是怕陆氏对你不利。”   我点了点头,这两个原因都有,不过邓当是完全清楚我下船的原因的,他有没有和西海禅师他们说过呢?如果说过,那么这吴允节肯定知道了,那他前面一番盘问,岂不多余?   他也冲我颔首:“你的性情,我多少了解几分,一旦决定了的事情,便很难改变,就像你执意离开沁园,离开他……秦……二公子。所以我不能自作主张,强行将你带到富春,只能暗中安排,让你跟随在禅师的身边,做了现在的落霞公子,总算没有做错,你,的确过得很轻松,也很快乐。”   是这样吗?我有点不能相信哦,话说有什么事,是他帮我的,好像没有吧。哼!   也许是我脸上的不服气太过明显,他露出了一个兄长般的笑容(不好意思,前世今生,我都没有哥哥,不知道兄长般的关怀是什么样,只能拿阿明来做参考),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按照江东的习俗,女子是不能在道观等清修之地担任任何职务的,为了让你有事可做,我请求会稽郡守命令吴兴县令把事情派遣给你,反正,你一直都是男装,他们并不知晓。”   有这说法吗,记得看贾平凹的小说,有个女孩就是专门在寺里画佛像的么?地位还挺高的呢,被村里人奉为圣姑一般,所以后来村里人发现“圣姑”居然在寺院里和情人幽会,愤怒之下,把那情人剁成太监,将“圣姑”当成了破鞋。   :“你在想什么?这么入神?”对面的吴允节有点不高兴的将我从胡思乱想中拽了出来。我脸一红,为自己的走神感到惭愧:“没,没什么,是在想,为什么女子不能在清修之地领差事。”   :“唉……”他笑了起来:“告诉你也无妨,因为清修之地是需要绝对洁净的。”   哈哈,果然是这样。记得我在弘法寺画壁画的时候没犯禁忌,因为刘婶同志提醒过我的,那时我也乐得每月休息几天,正是这个原因,让阿明知道了我是个女子,从此走向和我分道扬镳的革命道路。   我双手掩口偷笑起来,吴允节以为我是害羞,便扭头不看我:“至于你后来和那什么丁家夫人做了别的什么事,禅师没有多说。不过看得出,你心思灵活,能照顾好自己。”   他竟然又有点伤感一样:“你是惬意了,我却烦恼了,且不说我不能去责怪陆氏的处事,更不能过问他们丝毫不是,他们,是我嫡母的族人。”   难怪了,他的嫡母本来就不喜欢他们母子么,怎么会愿意帮忙捎带我这个惹祸精呢,看来还真是错怪他了,我看向他的眼神多了几分温柔。   他好像得到鼓励一样:“芳菲,我不能这样无期限地等下去。现在吴侯正打算新辟航海的路线,这是个天大的机会,可以改变我们的处境。所以我得知后第一个想到了禅师,须知,有时去一个新地方,宗教与文会是最好的借口。”   他说的没错,宗教的确是有助于推动其他文化的传播,只是这吴侯想开辟到哪里去的航海路线呢?毕竟现在的船只还不能出深海,至多只能绕着海岸线航行。   我将疑问抛给了他:“那么,吴侯为何放弃原有路线呢?”既然要开辟新的,说明就有旧的。   :“目前航海路径,只有途经辽东至高句丽,辽东现受控于秦氏,秦氏向来一支独大,怎肯分一杯羹给江东?所以吴侯只能新开航道,寻找东海诸国,开通海上贸易。现在,会稽有许多倭国商人自海上入境,带来诸多东海新奇异物,换走许多江东特产商品。想我江东自秦皇之时便是出海首选之地,岂能任由他国人进来,我们不回访之理。”他的脸上焕发出一种奇特的光芒,有一种豪迈的气势。   我看了他半晌:“允节,禅师打算出海,是因为听了你的建议吗?”   他点了点头,又摇摇头:“弘扬佛法本来就是禅师的宏愿,我只是正好触动了他的心事。”   我眨眨眼睛,算是弄明白了我们这几个人打算出海的先后逻辑关系,原来他老人家才是起头的,我是最后一个被游说的。   刚想发点小牢骚,却见他满脸期待地看着我:“所以芳菲,如果你执意要出海,一定要和我们一起去。出发之前,我们不妨先了解形势,再做打算。会稽那里海客齐聚,正是摸清形势的首选之地。”   话是没错,可我还是想先到蛟川去看一看。再说,我总不能一个人冒冒失失地陪你到会稽吧?   吴允节明显看出了我的犹豫,他慢慢站了起来,在厅中踱了几步,最后停了下来:“会稽郡守或许能解决你购买黄铜一事,至于其他事情,也不妨打探打探,听说这倭国人与我们还是一脉相承的呢?你一向喜欢看游记,难道不想看看新奇?”他开始循循善诱。   看来不去还是不行的了,我思忖片刻:“允节,单身男女同行,毕竟不妥,再说,我又不能骑马,要不 ,你在会稽等我,我和刘婶李婶她们一起过去?”   他极力摇头反对:“两年不见,你和我见外起来了。你虽不能骑马,自然可以坐在马车里,我和若雾骑马跟随就是,如果你怕路途烦闷,我可以让若雾在这吴兴城中买一个丫鬟陪同。你这个两个婶娘,都不合适旅途劳累。”   说来说去,这小子还是嫌我的“家人”不够光鲜,真没看出来,这人比我还要以貌取人。我低低地嗤了一声:“允节,请你不要小看我的这两位婶娘,她们做事我绝对放心,如果是个小丫鬟,我怕被她笨手笨脚的气死。”我模仿着他当年收我做徒弟时的拿乔口吻,他先是一愣,醒悟过来,便哈哈地大笑起来。   结果是我和刘婶坐马车到会稽,李婶在家看屋子,吴允节和若雾,果然骑着马,慢悠悠地跟在旁边,最后我是一点不郁闷,郁闷的是吴允节那匹拉风的马。   作者有话要说:  旗鼓相当,势均力敌。 ☆、第四十章 同 游     从吴兴到会稽的一路上,吴允节和若雾骑马始终跟随在我们的马车旁,无论是住店吃饭,还是临时小憩,若雾都将一切安排得十分妥当,每次吃饭喝茶,他和刘婶都主动地避开至少十步远,开始的时候我很不适应这种刻意的“主仆”有别,可转念一想,吴同学和我的对话确实不适合若雾同志和刘婶同志旁听。   :“芳菲,你什么时候才肯穿回女装呢?你穿女装的样子更好看一些,我已经两年多没看过了。”   :“一会我再教你骑马吧?这一路走得实在是太慢了,别怕摔下来,我会接住你的。”   :“你这个婶娘的腿是怎么瘸的?有没有找大夫看过?”一脸嫌弃的神情。   :“我一定要给你换一个丫鬟,你这婶娘腿脚太不利索了。”   :“…….”   有一次在茶亭喝完茶后,他执意要我学骑马,说马车实在是太慢了,再这么走下去,他的骏马都要发狂了。   为了平息他的怨言,我只好勉为其难骑上若雾的马,得得地跟在他的后面,等到四下无人,他居然很恶毒地在我的马匹上狠抽一鞭,马匹吃痛,撒腿狂奔,我拼命地往前趴,想死死搂着马脖子,他却从后面跟了上来,伸手抓起我的腰带,很轻松地将我从马背上提了起来,横放在他的马背上,活像恶霸进村抢良家女子。   这一点让我很窝火,只好大声叫唤让他把我放下来,他也没有迟疑,立刻依言照办,我站在地上对他怒目而视,脸涨得通红,他只是微微一笑。   终于到了会稽城,我们住进风亭馆。   会稽风亭馆,地处镜湖之滨,距离热闹的商业区也不远,环境十分幽静,可谓闹中取静。   我在满意之余,感到隐隐不安:我们在路上走了这么久,不会耽误人家什么正事吧?所以房间一安排好,我就对吴允节说:“允节,为了陪我们走路,你已经耽误了不少时间,如果有事情,直接去办就是,我和刘婶两个人应该不碍事的。”   听我这么说,他玉面含笑,神采飞扬,全无旅途的劳顿之色:“不急在一时!明日再去不迟。今晚我要带你去会稽城中最热闹的大街,让你好好看看东吴第一大都会的繁华景象。”   他说的没错,会稽的确是这个时代最具活力的大都市。类似于我前世的上海,这里灯光璀璨,耀如白昼,商贾如云。   这里的商人来自四面八方,有江东本土的,有中原南下的,还有来自西域的,更有来自海上的。街道上的摆放的商品琳琅满目,种类繁多,应有尽有,我看得目不暇接,惊叹不已。   因大街上行走的人非常多,我又东张西望,吴允节走在前头,见我有时跟不上,便会微微摇头,半笑着将我拖了过去,到了后来,干脆拉紧我的手,在人群中不停地穿梭,再也不放。   若雾和刘婶始终离我们有七八步远。   从吴允节贴在耳边近乎细声慢语的讲解中,我了解到这会稽本地所产的商品有青瓷,茶叶,还有丝绸,纸张,文房四宝等,而从海外来的商品除了海产品,还有黄铜,镀金描金等工艺制品,遗憾的是目前只有海外的商人进来,会稽的商人还没有大规模的走出去。   他讲的很有趣。   后来走着走着,若雾和刘婶就不见了人影,我有点着急,打算掉头回去寻找,吴允节的手不但没有放开,反而更加用力,我惊愕地回头看他,发现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出了那条最热闹的大街,来到了一个比较清静的街道角落。   :“别再走了,芳菲。”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沙哑,清瘦颀长的身影在夜色中格外寥落,令人不忍离去。   他抓起我另一只手,将我慢慢拉到他的跟前,两个人面对面的紧紧靠在一起,我的眼睛只能够到他的肩膀,他俯下头来,一股男子的气息吹拂在我耳边,我的气血有点上涌,本能地往后退出一步,可两只手被他紧紧拽着,正要吃痛,他的脸已经贴了过来,不失时机地战夺了领地,我口中唔唔着,拼命挣扎,他终于将头移走了,可是一只手却捂上我的胸前。   现在已经是深秋,我穿的是比较厚实的男装,里面还有厚厚的裹胸,可还是能感觉到他手掌的热度,我的脸在发烧,抬起手来想把这只咸猪手拿开,他却反手将我的手掌抓住了,嗓子沙哑地轻笑道:“别再躲了,芳菲,你已经躲了很长时间了。”   双眸在夜空中熠熠生辉,笑容如同魅惑人心般,散发出危险的气息。   我艰难地吐出几个字:“我们回去吧。”这个发展太快了,让人一时接受不了,更何况经验告诉我,他现在是最危险的雄性动物。   他还是保持着迷人的微笑,静静地凝视着我:“芳菲,你别怕, 别怕我。”说完又抬起我的下颌:“等你了了禅师的事情,我不会再放你走了。”   我也凝视着他,正想开口,那边若雾和刘婶气喘吁吁地赶来了,见到我们这样卿卿我我的,倏地停住了脚。   相比于我的恼羞,吴允节表现得很自然,他不慌不忙地放开我,转身问道:“何事?”   若雾看了我一眼,吞吞吐吐地说:“那边有个倭国人,设了一个字画摊,叫卖字画,竟然说是落霞公子的墨宝。”   咦,这盗版业在古代就这么发达啦?我很是兴奋,真想看看这倭国人是个什么来头。吴允节安抚着我的情绪:“先别着急,如果真有冒充之事,定会请郡守严惩。”   若雾所说的倭国人是一个身材矮小的中年男子,他的字画摊在一个比较显眼的地方,灯光明亮,将他桌上的字画照得清清楚楚。   书法有扇面,长卷,中堂三种,丹青有卷轴,扇面两种,我细看了看,这些字居然都是楷书,正是我以落霞的身份使用的字体,这些字,模仿了我的笔迹,有七八分像,写得竟然都是佛家经典;至于美术作品,只有一种题材:荷花。   只是我画荷花只用工笔,从来没用过别的画法,这摊上的荷花分别用了写意,没骨,泼墨三种画法,其实技法比我高明得多,画得也很好,完全没有必要冒名顶替。   我问那摊主,这字画从何处来?   摊主叽里呱啦地说了一通,我们一个字也听不懂,他又很着急地连连比划,大概意思是,他坐船过来的,这些画从天而降,掉落在他的货仓里,他见这些画好看,又见街上也有字画摊,所以就将这些字画摆了出来,他又指指旁边的摊位,说这个才是他固定的货架。   他的货架上摆的都是些精美的漆器,见我看得认真,他又是一通长篇大论,甚至要把一个扁平的盘子塞给我,我哑然失笑,没了追究并打击盗版的念头,向他做了一个口袋里没钱的手势,他依然不放弃地继续推销别的小物件,那是一个小小的茶杯。   唉,这个死缠烂打的海外商贩!   我转身想走,他悻悻的将手上的物品放回到架上,失去继续推销的热情。   :“你若喜欢,买下便是。” 吴允节突然冒出这一句。   我连连摇头:“东西是好的,可惜太容易破碎,不适合路上颠簸。”   追究盗版没有方向,我很失望,吴允节不断地安慰我,说明天要带我去见会稽郡守,把这事给说出来。   我惊讶地看着他:“这会稽郡守怎会愿意见我这样的无名小卒?况且这种事情,毫无头绪,如何查得?还是别劳烦人家,误了你的正事。”   有盗版,说明我的作品有市场么?其实反过来也可以这么想,自我安慰果然很有效。   吴允节停住脚步,眼睛亮晶晶的,嘴角微勾:“你在担心我的事情吗?”我被他的热烈期盼给弄迷糊了:“当然是啊!求人哪有这么容易的。”   他笑得更开心了,一直讲我送到客房门口才和我告别,并和我约定明天一大早去拜访会稽郡守。   趁刘婶去洗漱的时机,我坐在桌前假装看书,实际上是在想今天看到的字画,那些画倒是没有什么,反正是与我的风格完全不同,可是那些书法作品,应该出自这样一个人:他(她)很熟悉我的笔迹,了解我的工作经历,所以这字模仿的很好,写的大部分都是我抄过的经文,其中那副扇面仿佛在提醒我什么: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出自《金刚经》。   但是《金刚经》在是个时代还没有被翻译成汉语,这个人是怎么知道的呢?   刘婶悄无声息地走了过来,轻手轻脚地给我铺好被褥,又小心翼翼地问:“公子,可要喝茶?”   我将书轻轻移开:“不用沏茶,白水就行。”   刘婶依然而去,走出房门前很担忧地看了我一眼,好像怕我想不开似的,我冲她露齿一笑,她这才关上房门。   有人敲门,是若雾。   他手里有两个精美的盒子:“这是我家公子给林......公子的。”   我打开其中比较小弟盒子一看,原来正是在街上那倭国商人推销的漆器,整整有一套,精美绝伦。我呆呆地看着这些盘子,哑声道:“代我多谢你家公子。”   若雾点头微笑,示意我赶紧打开那个大的盒子,我的手有点发抖,因为那盒子里面是一套淡紫色的女装,几件首饰。衣服的颜色和宁夫人当年送给我的一模一样,只是这衣服的做工更加考究上乘。那些首饰都是玉石材质,精雕细琢。   :“我家公子希望林......姑娘明天穿女装出门。”若雾说完,脸居然也蓦地红了。   看着这精美的服饰,我先是好一阵茫然,继而微愠:他是不是管的太宽了?   作者有话要说:  唉!做娘的又叹气了。   孩子怎么就是不听话呢?话说这世上抱侥幸心理的人特别多。 ☆、第四十一章 郡 守   难道,我只能言听计从吗?正在烦恼间,出去了好一会的刘婶推开房门走了进来,她的后面跟着一名店小二,那人手中端着一个托盘,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在走进来的时候,一脚踏空,手中托盘掉地,一个不明飞行物朝我面前飞来,我忙举起手中的物事,朝门面一挡,好死不死的,还是有几滴热烫的液体溅到我脸上。   一片慌乱中只听到刘婶低声惊呼,一瘸一拐地朝我飞快地窜过来,连连问道:“公子有没有被烫着?”我吁了一口气道:“真幸运,并没有。”   刘婶念了声阿弥陀佛,转身去找东西给我擦脸,若雾则失声叫了起来:“林……公子,这衣裳弄脏了!”   可不是么?这衣裳刚才被我顺手从桌上抓起,本能地用来挡住脸部,几乎洒上满满一碗的羹汤,已经脏的不成样子,   店小二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一脸的惶恐,朝我连连作揖:“公子,小的刚才是不小心……请公子原谅小的这一回,千万别告诉我们掌柜的,小的这就送这衣裳到洗衣店。”   我坐在椅子上,竭力摆出一副恶霸头子的嘴脸,恶狠狠地说:“送去清洗就行了吗?刚才本公子差点被你烫坏了脸!告诉你们掌柜的,就说今晚这房钱本公子是不会付的,他如果不服气,只管上来理论。”   店小二几乎哭出声来:“求求你,公子,要是这么地,小的还能有活路吗?被赶出去还是小事,以后,怕再没有人敢雇用小的了。”说完,竟然嚎啕大哭起来。   见他哭的可怜,我的心肠软了几分,毕竟人家是只替罪羊,可若雾还在旁边,我总的给人家一个说法。于是我苦着脸:“若雾,请你回去告诉你家公子,就说这衣裳,被我不小心给弄脏了,我很抱歉,明天一定亲自向他赔罪。”   若雾满脸狐疑,估计是不明白为什么我对店小二那么凶,可是又替人家顶缸,不过他只是说了一声好,又察言观色般看了我一眼,这才走了出去。   店小二满脸泪痕地朝我不断鞠躬,我哼了一声:“鞠躬也没有用,还不快点送这衣裳到洗衣店,晚了就关门了。”   我这话说得挺大声的,把刘婶都吓了一跳,她偷偷地看看我的脸,非常小心地问:“公子是否要重新洗漱?”   我又哼了一声,让她服侍我擦脸擦手,完了躺到床上,刘婶连忙连推带拖的把店小二撵走了。   第二天早上,吴允节亲自来门前叫我,我磨磨蹭蹭老半天,才一脸惭愧地请他走进房内,很不好意思地对他说:“允节,昨晚我不小心,将你送的衣裳弄脏了,已经让小二的送去洗衣店里。如果来不及,我们上街再买一身?”   吴允节盯着我的脸,轻声说:“还好没有烫到脸。” 咳,原来他也是只关心脸蛋的。   我心里小小地鄙视了他一把,却得装出不胜侥幸般:“是呀,多亏我躲……不是,碗一掉,我就躲旁边去了。”这个谎说得应该还行吧,不是还有见证人若雾同学呢吗?   他双眼微眯,嘴角含笑,戏谑般道:“芳菲,别再掩饰了,我都知道了。”   他知道什么了?在哪里露出破绽了?我瞪着他,吃吃地说:“那房钱的事,你,不会当真吧?这洗衣裳的钱就够那小二受的了。”   :“人在这世上行走,做错了事,就得受处罚。”他颇不以为然,语气极为不善,眼神也有点森冷,他在说我吗?我偷偷地挪开一步,好离他稍远一点。   他朝我走过来,一把抓起我的手:“芳菲,你别害怕,我不是在说你。即使你做错什么,我也不会怪你的,就像你这次,替那小二顶罪一样。”   原来是虚惊一场!我扯起袖口朝额头虚抹了一把,冲他笑笑:“吓死我了,还以为你要罚我呢。”   看来他不但喜欢管得宽,还喜欢小题大做,如果说替别人说句话就叫顶罪,那我故意毁掉他送的衣服,算什么?弥天大罪?要砍我的头?一念到此,心乱如麻。   我的惴惴不安,落在他眼里不知是个什么光景,他竟然有点痴迷般看着我,伸臂一捞,将我搂在怀里,脸俯了下来,柔声道:“你别怕,我…….”   我忙用手将他的脸挡住:“允节,请冷静,我们还要去见郡守呢?”这小子又想吃我豆腐?   抱紧我的双臂慢慢松开了,他目中含情,笑骂道:“你这丫头,就是扫兴。”还在我额头弹了一下,颇有点打情骂俏的意思。   我忙一跳三步远,希望刘婶同志快点回来。   按照昨晚说好的,只有我们俩人去拜访会稽郡守,可是出门的时候,我发现若雾早已整装待发,准备和我们一起同去,不用说,形象不美的刘婶被留在客店。   一路上吴允节的情绪不是太高,可能是得陪我一起坐马车的缘故,他神情淡淡,坐在上首,若雾和我面对面,这种情形很熟悉,几年前,我还是别人的丫鬟的时候,就是这样陪同别人出门。   想起往事,我多少有点伤怀:那些一去不复返的青春!现在的我在生理年龄上不过是十七岁,可是心灵上的记忆早已跨越几千年。   眼角的余光始终能瞥到上首那个人一直在静静地看着我,那目光没有温度,只有审视和探究。   会稽郡守果然很年轻,和吴允节差不多,脸有点圆,使他看上去显得很是敦厚。他在见到吴允节的时候,脸上的惊愕难以言表,居然吃惊得连说话都忘了。还是吴允节笑着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老八,你脸上的疙瘩怎么都没有了?这脸真光滑。”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见那郡守竟然讪讪地笑了起来:“吴……兄,又取笑我,这人年纪一到,疙瘩自然没有了。”   莫非,他们说的是青春痘?真是别开生面的开场白,这比那些,“嘿,你好吗”“兄弟,我想死你了”强多了,这不,一下子拉近了两个童年好友的距离。   作为旁观者,我觉得他们俩有点像BBC最新版的福尔摩斯和华生,一个高瘦轻松气场强大,另一个矮一些,有点唯唯诺诺。   果然腐女无国界,从古穿到今,我这样评价自己对这两人见面的描绘。   高瘦的“福尔摩斯”风度翩翩地对“华生”说:“章郡守,这是吴兴县的落霞公子。今天允节来访,是要劳烦你这父母官听一听落霞公子的难处。”   他完全没有见地方长官的压力,一副随随便便,轻轻松松的样子,连我在旁边看了都觉得很不可思议:在古代,故人之情真的这么值钱吗?值钱到可以忘记了身份的差别?他们刚才,没有行什么见面礼!   章郡守又惊讶地看了一眼吴允节,这才朝我望了过来,我不知道该怎样行礼,允节出门前没跟我说过呀。   章郡守善解人意地发话救场子:“落霞公子不必多礼,今天权当是故人见面。”说完还笑咪咪的。   于是我双手抱拳朝他拱了拱,他也只是抱拳回我一礼,然后又转头去看旁边的吴允节。难道这小子看出我是女的?不敢直接和我说话?要通过吴允节这个传声筒?   我将目光投往吴允节,他对我轻轻一笑,示意我跟随在他后面。   章郡守将我们迎进客厅,甫一坐下,吴允节便对章郡守笑道:“吴兴舍利显灵一事,想必你也知晓?”   章郡守抬眼看着他,陪笑般道:“自然知晓。”一副标准的官场做派,先不多说废话。   吴允节赞许般看着他,接着说:“自从西海禅师在吴兴祈请佛祖显灵以后,佛教在江东已经广为人知,信佛之人日益增加,所以求请佛像之人也不断增多,而目前佛像的制作作坊全部都在吴兴。”   他朝我望来,情绪不明:“制作佛像所需的青铜和黄铜,本是官府监管之物,没有官府的文书,商户不能私下经营,也不能私下转运。目前会稽郡派送往各县的铜锭,都是由各县先报数量,郡里核定后,统一派送的。如果有哪个县发现铜量不足,须得重新报数,一来二往,多花时日。”   我和会稽郡守都很认真地听着,我是因为不了解这个时代的贵金属管理,那章郡守呢?他为毛也这么认真?难道不知道这个惯例?   吴允节继续:“吴兴以一县之铜量,供应全郡之铜像,数量不足已是定数,只需重新报数即可。只是佛像无法如期完成,让禅师和落霞公子感到不安,因为无法让信徒了如宏愿,有悖弘扬佛法的初衷。”   我有点崇拜的看着他,哇,这小子可真能说啊,比起刚才那个言简意赅的章郡守,他的口才明显更出色一点,以前的他好像不喜欢这么滔滔不绝的啊!   章郡守飞快地瞄了我一眼,好像被他的这位故友给蛊惑了一般,很没官架子地问:“那么吴兄,你想让小弟如何处理呢?”   吴允节不失时机地将皮球抛给我:“落霞公子不妨明说。”   我当然会明说,你那么有面子,人家连“小弟”都肯做了。   我大着胆子,将腹中的打算一一道来,其实简洁版就是:我那边什么时间段里需要制作多少尊佛像,每尊佛像大概需要多少两青黄铜,最后给出一个结论:我希望能得到特殊的铜金属配额,不必要通过官府的派送,我们直接来拿。最后我很想加一句,如果能赊账就更好了。   章郡守听完后若有所思,眉头轻轻皱了起来,最后竟然又去看他的“吴兄”,真是没有主意的“华生”同志。   吴允节笑着对这位烦恼的发小保证:“允节绝对不让章郡守做违反例令的事情。”   不知道这句话有什么特别之处,章郡守突然醍醐灌顶,对我笑道:“要想使用这等数量的铜锭本是不难,但是按照本郡例令,这铜锭不能出境,所以落霞公子只能在会稽制作佛像,完工以后,在本郡做好备案,方可离境。”   我听得一头雾水,在吴兴好像没听说过这种条例啊?难道会稽因为是上级行政区,管理特殊一点?问题是既然同意了我的特殊配额,干嘛不特殊到底呢?   妈的,这是什么管理条例,这吴兴明明是你会稽的下属县好不好,什么离境入境的,荒唐!   莫非要逼我在这里开加工厂?地方保护主义啊!原来古代就有啦。   不过,这铜是铸造铜钱的原材料,他难道是怕我用来制造假币?想想也是,如果我在他的眼皮底下把佛像造好了(铜和其他金属严密地融化在一起),回去再提炼黄铜什么的,应该挺难的吧?何况运走的产品都得有备案的,好像也有点道理。   我的抓狂落在了吴允节的眼里,他温言安慰我:“落霞公子不必烦恼,来日方长,再了几天,也许你就能想出好法子来了。”   章郡守也陪笑道:“正是如此。”依然惜字如金,作高深莫测的微笑状,却拿眼角去瞥他的“吴兄”。   吴允节慢慢喝完杯中茶,慢条斯理地放下杯子:“章郡守这里可有庭院?落霞公子的事情已经说完,下面该我的事情了。”   章郡守马上很狗腿地说有一个适合小憩的院子,还唤进来两个小丫鬟,吩咐她们带我一个人出去逛逛,哎,看来他真的知道我是女的了,难道我的男装扮相就这么怂吗?   在院子的时候偷偷低头看自己的胸,很平啊,不像古装电视剧里面那些欲盖弥彰的女主们,话说这“华生”怎么就一眼看出我是女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  铜的管理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如果小林子想使用更多的铜金属,只能呆在会稽。 ☆、第四十二章 船 屯   章郡守家的“小”庭院非常雅致,连中间一个六角形两层飞檐的亭子,也取名叫赏雨亭,看来这章郡守平日里当真是闲得很,庭院中的树叶颜色丰富,绚丽多姿,地上的草地柔软如毯,我兴致勃勃地在草地上走了一个来回,心情大好。   可是再好的东西也经不起折腾,当我第六次在草坪上行走时,突然想起来:我此番前来的正事算不算办妥了呢?难道真的要来会稽开作坊吗?这吴允节到底是不是“他”?如果是,我该如何?或者说“他”到底想干什么?如果不是,他为什么会在这里都来去自如?连章郡守也听他的?仅仅是因为他们是发小?你当自己是白痴啊!   这些想法在脑子里翻来覆去,折腾得我无法再安坐在亭子里喝茶吃东西,一遍又一遍地让那两个小丫鬟去看,吴允节和章郡守的谈话什么时候结束。   结果是,我在亭子里吃完了中饭吃晚饭,直到太阳下山,章郡守才将他的“吴兄”送了出来,“吴兄”可能今天话说得太多了,神态有点疲惫,直到坐上马车,才顾得上和我说话:“你等了这么久,闷得慌吧?”   我刚才晚饭吃得有点多,大脑有点供血不足,所以很没眼色地回了两儿字:“有点。”   他淡淡地笑了起来:“看来真的是闷坏了,连话都懒得说完整。”   若雾并不在车内,他在外面骑马跟随,那马是章郡守“借”的,我有点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借”一匹马给他的“吴兄”的随从?难道是为了让“吴兄”和我两个人在马车里单独相处?甚至让我在马车里伺候他的“吴兄”,比如,给他端茶倒水,甚至给他捏腿敲头?   这些想法成功地赶跑了我的饭后犯困,虽然明知道现在不是谈论正事的时机,我还是很令人扫兴地开口道:“允节,我的事情算是办成了吗?”   他怔了一下,懒懒地看着我:“算是办成了,不过,这铜锭只能在会稽使用。”非常肯定的回答。   我愁眉苦脸地说:“那怎么办?非得在这里新开一个作坊?还要招募一批新的工匠?”这成本得多大啊,招人也很难呢。   我的苦恼他看在了眼里,他无声地往我跟前靠了靠,一股清新的气息扑鼻而来:“芳菲,先别想那么多了,我,今天有点累,无法再替你想法子。过几天吧,等我们安静下来,再说道不迟。”   他看上的确是筋疲力尽,这时候的我,无论是于情于理,都应该温言软语过问一声,可一想到他可能是“他”,想到自己跟他这样不明不白地纠缠下去的后果,我忍耐几度,终是硬起心肠,假装对他满是期待的眼神,视而不见。   所以我还是正襟危坐,对他微微苦笑道:“那好吧,允节,我打算明天就和刘婶启程,回去找禅师拿主意。”   我的话让他吃了一惊,他急声道:“芳菲,这件事情急不来,你且冷静一下。你好不容易出一趟远门,为何才来就走?别说吴兴那边没有什么急事,就算是有,你也赶不及,不如先放宽心,在这里游玩几天,这会稽乃是仙山宝地,风景名胜无数,你会喜欢的。”   我朝窗外望了望,天已经黑了,不知道刘婶会不会着急?定了定心神,我对他说:“允节,你出来也有不少日子,就不要再为我的事情多费心了,如果还要拖累你更多时日,我怎么能够安心?再说,这一路之上,所看到的风光已经很好,我很喜欢。”   见我婉言谢绝,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失望:“芳菲,我们今天先别做决定,明天再说,行吗?”声音里已经有点哀求的味道,哪有今天早上见章郡守时的意气风发?更不用说与我想象中的那个人有任何相似之处。   难道我的猜测有误?他真的只是吴允节而不是别的什么人?他对我真的是一片真心实意?想起从前的点点滴滴,更想起他对我有授业之恩,我硬起的心肠终究软了下来,温柔地望着他,嘴角含笑:“也好,明天再说吧。今天你也累了,正该好好歇息。”   终于听到我的关切言语,他的眉头慢慢舒展开来,身体不复之前的僵硬,他往后面轻轻依靠,闭上眼睛,看来他今天真的是累坏了。这样也好,至少在明天早上之前,我都不用再和他谈论留下来还是马上回去的事了。   所以晚上的一觉,我睡得特别安稳。   第二天早上,两个人面对面地坐在雅间里用膳,吴允节没有给我先开口的机会,他很煽情地开始了攻心术:“芳菲,你还记得在沁园的时候,帮我在秦二公子的书房里找的第一本书籍是什么吗?我到现在还记得,那是一本《天工要务》,这样一本籍籍无名的书籍,你寻找起来,竟然毫不费事,当时我就知道,你是个多么聪慧的女子,那时我便下定决心,要与你认识。”   恩,是这样的吗,他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注意到我的?好像是,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他一连请我划船,请我看艺术表演什么的,还送了很多与兰花有关的东西,手帕啊,手札啊,还有手镯啊,那段时间,我心里一直响起的都是雅尼的 With The Orchid .   再说谁不喜欢被人夸聪明呢?尤其是我这样最怕被人说没脑子的人,所以听他说完以后,我的心里美滋滋的,脸上飞出两片绯云,眼睛里都是笑。   他自然也很满意这样的结果,看向我的目光都是柔柔的:“可是你的聪慧,还让我有点不服气,觉得我一介男儿,怎能不如闺阁女子呢?所以我回去后,将书籍细细研读,希望能掌握里面的全部技能,有一天展示给世人看。在会稽,就有一处地方,可以证明,我到底有没有掌握其中的一项技能,芳菲,你有没有兴趣,看一看到底是什么地方?”   如果我没记错,那本书是讲述工业,农业技术方面的,难道他还亲自去开染坊不成?他的关子卖得很好,我的好奇心被成功的击动,于是我笑道:“允节,你就别卖关子了,我和你去看就是,不过,你可千万不能哄我,否则我立即回吴兴。”   他把我的威胁当成是打情骂俏,如果不是看我一脸的正经,我真怀疑他会像昨天早上一样,又搂搂抱抱的。   吴允节告诉我,那个地方离城区有点远,而且他今天还有点事情要办,所以明天再带我去,又说如果我嫌闷,可以让若雾陪我和刘婶上街玩。   难道若雾也是个练家子?能胜任保镖一职?又或者是这会稽的治安情况非常好,他很放心我们这几个老孺残幼出去白相?   总之,我们三个又到会稽的繁华商业街上走了一圈,我特意去看那个卖盗版字画的摊位,摊主还在,不过字画摊已经撤了,他比划着说,都被人买走了,我问他是不是什么样的人来买走的,他连连摇头,说是有很多人来买的,他没记住那些人的长相。   打死我也不信,落霞公子这么有名气,已经洛阳纸贵,这些人做事这么隐蔽,是不会让我找到任何蛛丝马迹的,只好死了心。   那摊主认出了若雾,惊喜地拉着他好一番狂轰乱炸,估计是把他当冤大头了,若雾一脸尴尬,被喷了一脸口水,小声恳求我快点走吧,见这少年无端被连累,我同情不已。   我们什么也没有买,纯粹是来了解市场情况。   次日清早,我们一行三人坐上马车,直奔城外。   到了目的地,我看了老半天才看出来,原来是一个古代的造船厂,名为飞云舟屯,地处会稽城外的浅海海域,占地辽阔,涵盖了十几个海湾,什么白沙湾,乌麻湾,三沙湾,盖海洋,官渡洋,晴川洋等,拥有44条水道,18个河口,即使在现代,我也没见过占地如此辽阔的船厂,这个船屯的实力,其强大足见一斑。   吴允节是一种十分自豪的口气告诉我这些的。   我问他这是不是江东最大的造船厂,他沉默了半晌:“往南去的山越,有一个更大的舟屯。”也就是说,还有比这更大的造船厂了,原来这个时代的造船技术还是很了不起的。   我们现在所处的海湾名叫望月湾,在码头附近,有一处地方正在建造名叫“鸭头艟”的海船,工棚里几十位工人按照各自的分工,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劈木,铆铉,上油等工序,这“鸭头艟”长约十丈,工头还说这大船下了水可以高出水面两丈左右,容积非常大。   见我看的津津有味,吴允节还告诉我,用来造船的木材都是上等的硬质木材,有楠木,松木,樟木,杉木,楮木等等,只是目前这些木材极少是江东本地所产,大部分购于南边的山越,所以成本比较高,等以后造好了更多大海船,就能自由出入东南海海域,采购木料或是其他珍奇货物,成本都会大大降低。   我见那些工徒中竟然有脚戴铁链的!不少人的脚踝处血迹斑斑,行动不便,不由惊讶地问,那些是什么人?   吴允节告诉我说,他们都是牢中的囚犯。见我面露悲怜,他解释道,因为那些人都是重刑犯,是凶恶之徒,如果不拷上脚链,怕他们会寻滋生事。   他甚至面有憾色地告诉我,江东虽然富庶,盛产鱼米,但是多年来大大小小战役,地域冲突,阻碍了人口的增长,同时也迫使一部分人南下,跑到山越边境,或者是深山老林之中,所以,目前江东的很多行业,其实都人手不足,备受拖累,因为这个原因,东吴才十分欢迎中原地区那边不断南迁过来的移民。   他甚至壮怀激烈地说,江东将来的海上力量一定会比秦氏的强大,到时候,秦氏绝对不敢再小看东吴,那些自以为是的中原士族也不敢嘲笑南方没有文化阶层,都是一些蛮夷之辈。   我不露声色地听他说着,感叹着,向往着,如果说来这里之前,我尚存一丝侥幸,那么到了现在,这一丝侥幸已经荡然无存:他就是“他”,已是不争的事实,要知道这里的船不仅仅是商船,刚才他已经说过了,能在这样机要之地来去自如的,除了那个“他”没有别人。   那么,他,为什么不敢跟我坦诚相见呢?刻意隐瞒身份,到底是什么目的?是因为不想失去我这个“平民”弟子?还是想和我大搞暧昧,满足男人的虚荣心?看好戏丝的等我入毂?   不管是哪一种原因,其结果都不是我能承受。   我的心情一下子沉到海底,是一种身心疲惫的倦乏,是一种失去志同道合朋友的惆怅,一个人情绪低落的时候,最好没有任何人来打扰。   可吴允节以为我是走得太累了,他非常体贴地给我找了一处干净的地方让我坐下来,一旁的若雾则准备好水和干粮。   我一语不发地吃着喝着,眼神空洞地望着远处的大海,海面波光粼粼,远处水天一色,既美丽又壮观,人类在海洋的面前是多么渺小无助。   旁边的吴允节怎么还在喋喋不休?又在说什么开辟新航线的豪言壮语?与我何关?我漠然地看了他一眼,说出的话被海风吹走了:“我想到海边走一走,一个人。”   说完自顾自起身,漫无目的地往一处平静的海滩走去,海风不大,可是很冷,很有助于思考:大海的另一处到底有什么,我身后的人要我渡海过去?他们到底让我去做什么?难道是担任徐福当年出海求丹药的角色?还是充当别的什么角色?   如果不是为了这个所谓的“任务”,我早就设法销声匿迹,离开“他”,离开这里的一切,找个安静的地方躲起来,安安静静地过完一生。   遐思万千之际,有人从身后将我用力抱住了,他的双臂箍得很紧,令我呼吸困难,胸腔疼痛,他的嘴唇碰过我的头顶,声音有种蛊惑人心般的沙哑:“你曾说过大海是人类的最后归宿?我们的心神终将长眠于此?如果是这样,我希望你能永远陪着我,一直到海枯石烂。”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三章 收 徒   因为在海边吹了冷风,加上惊恐过度,我从船屯回来后,就生病了,并且病得非常厉害,严重的发高烧,烧得神智不清,迷迷糊糊到天昏地暗,每天只能躺在客栈的床上喝水,吃药,睡觉,好像是要把我前世今生的病假都补回来一样。   也许是想逃避些什么,也许是想忘记些什么,潜意识里我一直在放弃清醒过来,来给我诊脉的人最后都是叹着气离开的,甚至还有人小声地说:准备后事吧!可是谁来给我准备丧事呢?可怜的刘婶吗?但愿她还没有被以貌取人的吴允节给赶出去。   我在睡梦中翻了个身,乱七八糟地想起一些前世的事情:我也曾是别人眼中的天之骄女,家境殷实,受过良好的教育,进了一家不错的公司,曾经喜欢过一个人,可是直到他离职,也没有跟人家说,因为我总是相信,如果他喜欢我,一定会跟我开口的,把他的一片倾慕之情和盘托出,说他希望和我共结连理,而不是沉默,离去。   我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别人爱我多一点啊!   这一世为什么还是遇到这种难题?他向我表白了吗?没有,在这个时代,最有诚意的表白不过是:芳菲,嫁给我吧!做我的媳妇!最不济也该像秦桓之当年一样:芳菲,做我的小妾吧,我会给你名分和钞票的!而他呢:只是说了希望我能一直陪他到死,他是谁?凭什么要我陪他一直到死?我想活啊!想自由地活着啊!   自由,这一世孜孜以求最宝贵的东西!像一霹雳劈开了我的混沌,所以我醒了,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对同样瘦得脱了形的刘婶说:“我们马上回吴兴,一刻也不能耽误。”离开这里,走得越远越好,现在吴允节不在,若雾也不在,我们不需要跟任何人道别,这样最好,说走就走,免得夜长梦多。   去结账的时候,掌柜的竟然说,钱有人付过了,我可以在这里无条件地住下去,哪怕是生老病死。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那得付出多大的代价?我对掌柜的傲然一笑:“君子无功不受禄,女子岂能乱卧他人床?你的好意,落霞心领了,不过你我都很清楚,你是不能强留我在这里的。”   掌柜的被我这么不客气地抢白,也没有任何不快,只是陪笑着,目送我坐上马车。为了表示自己没有跟他正面敌对,那套漆器最终还是被放在了马车上,是玉碎还是瓦全,就看天意了,至于那套衣裳,我将它留在了客栈,这样的取舍,聪明如他应该能明白。   一路之上,我让车夫快马加鞭,要他务必在下第一场寒霜前,赶到吴兴。我们在路上的第四天,就被若雾追了上来,他和一名年约十八九岁的女孩,名叫墨染的骑着快马,在我们投宿之前赶上了我们。   若雾说他是奉命而来,将墨染送来给我做贴身丫鬟,并煞有介事地将墨染的卖身契给我,同时还替吴允节传话:墨染的生死去留,由我定夺。   我冷冰冰地说,自己不需要什么丫鬟伺候,话音刚落,墨染用锋利的匕首割破自己的手腕,鲜血直流,她一语不发,跪在地上,只用一双美丽的眼睛定定地看着我,那样子很像是我曾见过的,牛被屠宰之前的流露出来的哀伤无奈。   若雾在旁边也不阻止,只是淡淡地说:“如果墨染不能留下服侍落霞公子,她的下场会更惨。”这是在模仿吴允节的语气,惟妙惟肖,多年前,他就已经模仿得七八分像。   我又惊又怒,最后冷笑着,默许墨染跟在身边。第二天我们动身的时候,若雾也如影跟随,后来他一直将我们送到吴兴,才策马离去。   李婶的身体比我们走的时候好多了,她利索地给墨染收拾出一间房间,动作十分麻利地给我准备好热水,墨染执意要服侍我沐浴,被我一记冷眼轰了出去,后来她只是低着头在门外等候。   对待墨染,我始终保持不冷不热的态度,虽然她不敢有害我之心,但是很可能会用残忍的自残行为来要挟我做一些事情,我讨厌看别人自虐,所以和她保持足够远的距离,让她知难而退。   在回来的路上,我已经想清楚,回来后要做的第一件正事,就是放出口风,开门收徒弟,尽快将画佛像的技巧传授出去,好能早一点脱身。徒弟必须是男孩子,这是西海禅师的劝告。   说来也奇怪,好像有心灵感应一般,回来后的第三天中午,曹远道就将他的小儿子,送到我这里来,他是从西海禅师那里得来的消息:落霞公子准备收徒授业。   他的小儿子,是个庶子,生母已亡,又无强大的外祖可以依仗,将来分得理想的产业的希望也渺茫,所以想让他学点手上技能。他说这个男孩平时喜欢画些小猫小狗等小动物,被祖母厌烦,正愁没地方可送,所以一得知我收徒的消息,他第一个就把孩子送过来。   我见那孩子不到十岁,表情拘谨,说话缺乏严谨的逻辑性,猜测他平时在家肯定不合群,过得不算愉快,想起自己的童年,不免有同病相怜之感,又见他画的小动物很是可爱,充满了童趣,心中对他更是喜欢,立即拍板同意收他为弟子。   就这样,吴兴城的文化人圈子中,都知道了这样一件事:落霞公子的第一个丹青弟子名叫曹赋应,因为擅长画动物和人物,专攻佛像画。曹赋应的父亲曹远道是吴兴城第一个给佛教徒提供住所的人,现在他的儿子拜落霞公子为师学佛像画,足见佛门果然讲因果循环,所以佛教徒一定要广结善缘。   曹赋应每次来学画,都是由一个老家人送过来的,我见天气渐冷,便想减少授课的次数,等到春暖花开再补回来,可是曹赋应坚持还是每七天来四次,每次来的时间都不少于两个时辰,我见他练得认真,也学得很快乐,心中感到十分欣慰。   可惜这个时代还没有动物园,以曹赋应画动物的天赋,如果能到动物园里去写生,一定大有长进,吴兴人因为生活安宁,所以并不喜欢豢养恶犬,猛兽,在这里虎,狮等凶猛的动物是不见踪影的,可这些动物偏偏又是佛教本生画中经常出现的素材,所以我很为他感到遗憾。   老实说,我这个老师还算称职,已经做到毫无保留,倾囊相授,真心希望我的学生能学有所成,虽然目前江东不如中原地区那样重视文人,但我相信随着江东的不断发展壮大,文人的地位会相应提高,佛教能在江东兴起并被士人接受,就是一个明显的信号。   至于画荷花,曹赋应不是很热衷,尤其是我的工笔画荷花,他更是兴趣稀缺,我也不勉强,任由他去。   我收徒弟的目的,是希望有人能接替我现在的位置,我好早日“退休”甚至隐身,可我的两位丹青先生收我为徒的目的是什么呢?秦桓之是为了让我一心一意呆在双清苑,所以教我画荷花的技能,他之所以只教我工笔画法,是因为工笔画很费时间。另一位呢?为什么愿意无偿的传我技艺?真的如他在海边所说:闺阁之乐,甚于画眉乎?那个时候,他就断定我要他给我画眉了?不得不说,他的心机还真是深沉,那我以前的那些小伎俩,他也早就知道了?   坐在阿明曾经住过的房间里,我呆呆地回首着往事,阿明,你为什么走得那么坚决,虽然你曾大字不识,可是你的光明磊落,正直坦荡胜过我们这些所谓的读书人何止百倍,看看我现在身边的人,连句真话都没有,我真的很后悔没有留在你家里,给你做媳妇。想到阿明现在间接地为“他”卖命,前途未卜,生死难测,我不禁抑郁悲伤,哭出声来。   又过了几天我才打起精神,到弘法寺找西海禅师。关于铜的事情,我早已对他详细说清楚,禅师没有立即给我意见,说我们顺其自然吧,也就是说,他并不反对将来在会稽弄一个作坊,前提是得有人去进行严格的管理。   将来毁我名者,乃身穿我衣之人。西海禅师很有禅机地对我说,他一心想做的果然只是弘扬佛法,这一点毫无疑问。   走之前,我忍不住好奇地问:“禅师是否翻译过《金刚般若经》。”禅师说不曾,他此番东来并没有带这册经书,我又问:“在天竺国,这本经书能在大部分寺院看到吗?”禅师说:“是的。”   跟他这样的人谈话有一个好处就是,他绝对不会多问你任何问题,比如这次,他不会问:你怎么会知道《金刚般若经》?但是坏处也是,他绝对不会多说些什么。所以尽管有心理准备,我仍然难掩失望。   在回来的路上,墨染一直不敢正眼看我,我本不想带她来的,但是作为“贴身丫鬟”,她必须时刻在我身边,现在她和我共坐一辆马车。她来时乘的那匹马,被我送到佛初禅院里豢养起来了,谁叫我的院子没有马厩呢?估计她也挺郁闷,得看我这张扑克脸。   墨染来了这么久,还是头一次单独和我在一起,见我面容淡漠,她有点瑟瑟。其实她大可不必,只要她不给我惹麻烦,或者说不要干涉我的自由,我是不会为难她的。   第一场冬雪降临的时候,我的院子里堆满了过冬用的物品,贵重的有貂毛披风,家常的有炭火,至于来源,自然是托了“他”的福,刘婶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目光在我身上小心地巡视,见我冷着脸不发表任何意见,她最终叹着气,和李婶一起收拾去了。   和冬雪一起降临的还有一封阿明的“家书”,他很高兴地告诉我,在军营里,他看到了姐夫邓当,邓当不但重回军营,而且还升了职,至于他阿明,那新兵营的小头目发现他原来是一个老兵,又见他确实有“文化”,而且替营里很多人写了家书,感激之余,将他作为优秀人才推荐出去,经过几番周转,他现在已经到了水军营中,还当上小头头----管十个人。   他字里行间对前途充满了信心,说现任吴侯非常重视对水军力量的建造,可能还要组建一支海上军队,所以他很有把握能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脱颖而出。   信中从头到尾,一个字也没提他父母的事,最后竟然还开起我的玩笑,说我再不出嫁,就得出家了。   这小子!竟然在鲁班面前抡大斧,和我玩起了文字游戏!我笑着折起信纸,让李婶她们安排过冬的东西给阿明的父母。走出阿明的房间,我看到墨染站在院中,不禁心中一动,阿明的事,和她有没有关系?   所以在工作室内,我喝了一口她端上来的茶,朝她微微一笑:“墨染,义兄的事,多亏了你通传。”   她的脸腾地变得铁青,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公子有令,奴婢不得不执行。”看来阿明的所谓转营和“晋升”真的是他有意为之,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呢?是在警告我,他掌握我的一切情况?叫我千万别做“傻事”?   一念至此,我面色陡变,目光如冰地看着墨染:“将你做过的一一说来。”我想知道他们是怎么做的,要知道我从来没有在墨染面前提过阿明的名字。   墨染的目光躲躲闪闪:“那日,公子你在那间房里伤心哭泣,奴婢只是将公子的异常之举传报上去,至于其他事情,奴婢一概不知。”   也就是说,我的一举一动尽在她的眼皮底下,不管是大喜还是大悲,只要是情绪有点波动,她都会报给那个人知道,然后那个人就会用他发达的头脑,判断我行为背后的原因,所以才有了阿明的“晋升”,所以即使我在墨染面前根本没有提过阿明两个字,仅仅是在他住过的房间里哭了那么半会,他就猜出了原因,有了这样的行动,那我收徒弟的目的,他岂不是也一清二楚?我会不会连累这可怜的小曹同学呢?   我死死地盯住墨染,一个滑稽的念头忽然闪起,于是笑了起来:“不妨告诉你的上司,就说我已经秘密嫁人了,新郎行踪诡异,不知是什么人,你实在无法洞察。”如果放出这个烟雾弹,他会怎么做呢?把这吴兴城里的雄性动物都杀光?   墨染脸色由青变白,她盯着我,身子不断发抖:“那奴婢只能立即割断自己的舌头,挑断自己的脚筋,一辈子都不用说话,一辈子都不能走路。而且,很快会有另外一个丫鬟来服侍公子。”   真是太可笑了,有这样逼迫人的吗?真要我乖乖地跑到他跟前去?对他俯首称臣?   可我不得不承认,他这个法子挺有效的,至少我不敢轻举妄动,所以我明明还有孙静林提供的退路,可我暂时不能使用,看着墨染惊恐万状的脸,我一阵心烦意乱,如同在笼中的困兽。   作者有话要说:  不自由 ,毋宁死!   历史上的佛像画鼻祖的确姓曹,吴兴人氏。 ☆、第四十四章 郑 氏   冬天是制造蔗糖的时节,去年在我的大力推广下,弘法寺的大部分田地都种上了甘蔗,今年的甘蔗产量不少,如果在制糖的过程中不出纰漏,应该能制出不少乌糖,那我能分到的分量还是很可观的。   乌糖的销路业务,丁家夫人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她动用南迁来江东之前的人际关系网,说动了一些中原地区的商户来购买我们的乌糖,成效还不错,当然我的成本也挺高的------给丁家夫人分了很大一杯羹。   制糖剩下的甘蔗渣,被我拿去造纸。吴兴的造纸技术比较成熟,用竹纤维造的纸张光洁坚韧,对于我推荐的甘蔗渣,有作坊愿意尝试,他们听从我的建议将甘蔗渣与木浆混合在一起,试验之后,发现造出来的纸张洁白细腻,而且使用的增白材料也比原来少得多,所以最后给了我合理的价钱,把甘蔗渣都买了去,同时将纸张命名为落霞。   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摊子铺大,像在大海里捞针一样,也许这是一个笨办法,但是如果不试,又怎么知道不行呢?现在无论是我去见的人,还是来见我的人,都在不断增加,我忙得够呛,墨染同学估计也一样,那么他呢?我心里冷笑一声:如果你实在是闲得没事做,只管去一个个摸底就是。   春天到来的时候,有意和我打交道的商户已经不局限于吴兴,有家在蛟川的商户主动地联系我,这客商姓郑,据说是郑桓公的后代,本来世居郑国封地,为了避乱,族中一支南下到了蛟川,到现在,已经有十几世了。   郑家做的业务在这个时代很特别,居然是专业买办,而且是独立的买办人,他们听说了我尝试的一些新事物,又得知我经营的物品大部分是经卷,佛教文化用品,书籍,书画等,觉得这些物品很新颖,有发展前景,所以有意和我合作:将这些物品通过海船直接运出去,或者是卖给在江东来往的海客。   郑氏的信写得很详细,逻辑性很强,也很有诚意,所以读完信的当晚,我就认认真真地回了信,说自己很愿意和他们合作,希望能见面谈合作的细节,可是苦于自己是女儿身,而且身边有稚龄的弟子,暂时不宜远行,希望他们能来吴兴找我,一来他们可以亲眼看看我经营的物品,二来他们可以实地参观我的作坊,了解我的生产能力。   信件一来二往的,花费了不少时间,等到郑氏来到吴兴,已是三月中旬。   来的是一家三口,丈夫名叫郑贤之,今年四十二岁,儿子名叫郑若民,今年二十岁,郑家太太邵氏,估计年龄不会超过四十岁,面容姣好,保养得当,动作轻盈。   郑氏带来的随从不多,只有三个人,正好一人服侍一个,我让他们住进了吴兴城中风景最好的客栈,星湖居。   郑贤之一家来的第一天,我尽地主之谊,请他们一行在饭店用晚膳。在席间我发现,郑贤之父子和我很谈得来,从风土人情到为商之道,彼此之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如果不是已近深夜,我又是一介女子,真怀疑他们会拉着我谈到天明,只是在我和郑贤之父子谈话的过程中,邵氏很少开口,大多数是在旁边微笑聆听,一副温良恭俭的样子。   我这一次出门待客,依然是墨染在身边陪同,与前几次不同的是,这一回,我把刘婶和李婶都带了出来,开玩笑地说让她们来试菜,好回去给我做好吃的。邵氏对于我善待两位天涯沦落人的做法很赞同,连说我是菩萨心肠,我被她夸得脸红,掩口轻咳的时候,偷偷看了一眼远处的墨染,发现她明显一脸倦容,心中暗暗高兴: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看不累死你丫的。   第二天我很晚才起床,头一回对我的弟子失约了,直爽人曹赋应很不高兴,他嘟着嘴,说先生已经不是原来的先生了。我大喜过望,连连夸他:真不错,小曹,你的话很有禅机,你果然是上天派来画佛像的,先生愿意将这佛像画鼻祖的头衔转赠给你。   得到我的夸奖,曹赋应乐晕了头,整个上午都笑嘻嘻的,像个小笑佛一样,我的灵感顿时如同泉涌,让他做模特,画了一幅坐佛画像,画中的孩童身穿红色僧衣,头顶光环,坐在一株柳树下,稚嫩的脸上的写满了悲悯,我给画起名为《少年弥勒坐佛》,同时打算将画送给郑氏。   当天下午和郑贤之一家碰头,带他们去看我的第一个作坊,一间印刷经卷的作坊。现在印刷经卷用的纸张质量越来越好,能保存的时间也越来越长,这一点,我很满意,郑贤之很喜欢这些经卷,他对我说肯定会有海客愿意交换这些经卷回国,所以他鼓励我加大印刷量,这一点和西海禅师说的不谋而合。   接下来的几天,我又带郑贤之父子去看了佛像作坊,造纸作坊,最后才是制糖的作坊。   参观完制糖的全过程,他们自认而然的到弘法寺里去礼佛。   西海禅师很高兴地接待了郑氏父子,他们在禅房里交谈了很久,作为陪同人员,我能说的不是太多,不过得到一个消息,那就是郑贤之会大力协助禅师将来在蛟川的布道,只要禅师开口,他一定会不遗余力。不过他又说,蛟川因为地处海岸,海上风浪无常,为祈平安,当地的渔民和海商都笃信富有神通的道教,西海禅师的弘法活动不会那么轻松。   告别了西海禅师,郑贤之,郑若民和我一同坐马车回城里。   弘法寺离城区有点距离,坐马车需要一点时间,我是经常坐马车来往的,所以没觉得有什么不方便。   但是郑贤之很善意地建议我:“落霞公子既然已经穿上男装,不妨放下女子的矜持和成见,改乘马匹。这样一来,不但日后办事更快捷,而且可以更快速地穿梭江东各地,要知道,商人最讲争得先机,二来嘛,骑马也可以强身健体。”他笑咪咪的看着我,一旁的墨染竟然脸红了。   哦,他真的是个内行,我笑着回答:“先机就是商机,郑先生所说不差,只是不知道这骑马真的有强身功效?”如果这样,那么原来经常骑马的墨染同志一旦不骑马,会怎么样呢   郑若民在旁边笑着对我说:“落霞公子不必怀疑,我母亲就是一个骑马的好手,若公子有兴趣学,尽管跟我母亲开口。”   哇,他们父子真的是又好心又热心肠,我立即屁颠颠地向郑贤之父子道谢,并跟他们说好,明天就开始跟邵氏练习骑马。   郑若民还问我会不会武艺,我红着脸回答说,会一点点用鞭子的功夫。那郑贤之在旁边问我为什么不继续学好呢?我说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师傅,郑贤之连连摇头:“落霞公子还是会一点功夫的好,否则将来怎么到我们那里去收钱呢?”真是三句话不离本行,我笑着点头,霍然开朗。   第二天一大早,邵氏和我一起到佛初禅院练习骑马,她果然马术超群,教得也很有耐心,可惜我没有什么骑马的天赋,一天下来,除了全身痛得厉害,几乎没有任何收获,所以很沮丧,邵氏不断地安慰我,说只要日后勤练,一定会好起来的。   因为练骑马的时候受了点伤,加上大姨妈也来了,我很有理由不陪同郑贤之一家出去游山玩水,他们也不介意,高高兴兴地接受了我的安排,由丁家夫人这个擅长交际的本地人带领着,在吴兴玩了几天。   郑贤之一家的旅游结束,便到我家中来看望我,在书房里,我招待了他们一家三口。   郑贤之告诉我:“目前江东的局势还算稳定,但是荆州那边形势不明。荆州牧独孤轩病重已久,两个儿子为了争夺袭位闹的不可开交。”   我看了一下门外,问道:“那么目前秦氏是否有动静呢?”秦彰之娶独孤云容难道就是等着这一天?   郑贤之轻轻摇头:“秦氏暂时还没有任何动静,只听说秦家大公子曾与独孤氏到荆州探视了老丈人,几天之内即离开。”   以秦公祺的政治修为,这个时候应该不会出手的,毕竟是儿女亲家么。但是如果独孤轩的两个儿子不争气,搞内讧的话,秦氏和江东顾氏到时肯定有所动作,顾氏争荆州是为了固守长江天险,壮大地盘;而秦氏一旦取下荆州,则在江东有了支撑点,以后如果想夺取东吴,就容易得多了。   郑贤之的分析很到有条理,我和郑若民听得很认真,只有邵氏,时而不时地看看书房门口。   那天我们在书房里还谈了很多,对于江东之地,郑贤之明显比我更熟悉,他说现在的江东绝对不是铁板一块,年轻的吴侯上台,立意效仿中原地区搞创新,废除了不少职务的世袭制度,导致很多士族对他不满,所以很可能会勾搭其他力量将这位年轻的吴侯推下台去,到时候,江东不但会有区域冲突,更可能会有大叛乱,他说我一个单身子女做商户,一定要小心谨慎。   见我随口答应,郑贤之有点苦后婆心地劝我,作为一个商人,千万不要掺合到这些列强的争斗之中,独善其身,闷声发财就行。他的先进理念,让我一度怀疑他老人家是不是也是个穿?面对我的疑问,郑贤之笑得神秘莫测。   郑家人真的很不错,我这样对自己说。   郑氏临走前一天,和我敲定了合作的条约和细节,如果合作顺利,我在三十岁前一定能够退休了,这让我无比兴奋,更将那幅《少年弥勒画像》送给郑贤之,并答应他,今年七月一定到蛟川拜访他们,邵氏还很若有所指的开了句玩笑:“到时落霞公子一定要快马加鞭啊!否则我会望穿秋水的。”   她这话中的意图也太明显了,我怀疑偷听的墨染会原封不动地将话传给那个人,不过想起他好像也想教我骑马来着,郑氏的建议不算惊天骇俗,应该不会给他们带来什么麻烦。   送走了郑氏我才知道,原来墨染不在家,被李婶拉去买东西去了,刘婶说这话的时候,很是不屑,她对我这莫名其妙的贴身丫鬟向来不待见,一来是主动送货上门不值钱,二来这贴身丫鬟竟然敢用自残来威胁我这个“公子”,到底她是主人还是我是主人呢   归根到底,是因为吴允节对刘婶的蔑视太不加以掩饰了,严重地伤害了刘婶的自尊心和侮辱了她的人格,所以,爱屋及乌的反面,墨染不受她待见乃是最正常不过。   了然于心的我笑着对刘婶说:“婶娘,姑娘大了,总要嫁人的,反正她在这里也呆不了多久,你就睁只眼闭只眼吧。”   见我心情这么好,刘婶也很高兴,她陪着笑脸问道:“公子,夏天你真的会去看望郑家夫人吗?这回千万别忘了带李婶去啊,她羡慕我上回跟你去会稽不是一天两天了。”   我哈哈地笑道,很恶毒地打击起她来:“刘婶,将来我去看郑家夫人是要骑马去的,所以啊,你和李婶都不能去。”   刘婶的脸红了一下,又黑了一下,最后是白的:“那公子,你打算让墨染陪你去?”   我依然是笑嘻嘻地,盯着刘婶:“婶娘啊,这姑娘大了如果不嫁人,会得姑娘疯的。墨染到现在连个意中人也没有,所以啊,春天一来,这病就发了,哪也不能去。”   吴允节不是派人来监视我吗,听说要等到监视器坏了才换另外一个,那么监视器有故障呢,只修不换吧?人生病的原因有很多,长期搞体育锻炼的人一旦不练了,也挺容易病倒的,这个是简单的常识。我挑了挑眉毛,笑得很邪乎,刘婶看上去有点像心里发毛。   郑贤之说的没错,江东内部的确不团结,三月底,吴兴周围的两个县临江县和合浦县因为争夺一处铜矿的开采权,打起来了,吴侯顾支谦派人调解无效,一怒之下,派出重兵镇压,一口气杀了两个县大大小小的官员约三百人,其中争夺铜矿开采权最起劲的临江县官商陆氏,被诛杀三族。   对此,新吴兴人中的文化人对吴侯的铁手腕私下里议论纷纷,有的说,吴侯年轻气盛,惩罚太过,做事太不计后果;有的说吴侯处事公正,大义灭亲,听说这陆氏是他家的亲戚呢;又有人切了一声:什么大义灭亲,乃是公报私仇矣,听说这陆氏曾欺负过吴侯的亲娘,这番举动不过是杀鸡儆猴;众说纷纭,我左耳进,右耳出。   郑贤之一家走后,墨染就一病不起,请来的郎中都说她得的是桃花疯,须得赶紧嫁人,热心的李婶满大街给她找相亲对象。   恢复了自由的我几乎每天到佛初禅院学骑马,过了一段风平浪静的日子。   作者有话要说:  郑家之人很不错。   郑氏,邵氏均是当地的大姓,名人辈出。 ☆、第四十五章 沈 氏   练了将近两个月,我骑马的技术已经大有长进,曹远道找来的马术师傅不错,话说人真的要多做好事,这不,我刚认认真真地教曹赋应几天,他的父亲就立马为我找来了师傅,而且这师傅还挺上道的呢,和我一样是个负责任的。   真是种下善因结善果。   可怜的墨染卧床已经两个月,李婶和刘婶端茶倒水地照顾她,还找了几个有意向的青年男子来相看,可是每次人过来后,墨染都将嘴唇咬得紧紧的,头也不抬,从不点头说去看那些男子一眼,李婶和刘婶见她执拗,便不勉强她,也没再瞎操心,仍然一心一意地给她抓药熬汤。   自墨染生病后,她再没到我跟前来“服侍”,生病的原因,她应该也是心知肚明的。所以这天她跌跌撞撞地到我书房来,颤颤悠悠地给我倒了一杯茶后,扑通一声跪下,话坏没说,泪如泉涌,我表面很惊讶,内心很淡定:她终于开口了。   :“公子,奴婢求求公子,给奴婢一个了断。”她梨花带雨般,要不是病得太厉害,应该算个病美人兼泪美人。   我头都不抬:“何必来求我?你可以自行离去,我从未拦你。”   :“离去?能走到哪里去?如果我走了,我的娘亲怎么办?”墨染抬起泪眼,可怜兮兮地盯着我:“公子的心怎么那么狠?你能可怜那两个老婆子,为什么就不能可怜我?我们做的何尝不是一样的事?”   她错了!刘婶她们是在保护我的安全!而她是在帮他逼我就范。所以我冷冷地看着她:“有你说的这些话,我可以立即取你性命。”   难怪这吴允节一天到晚看刘婶不顺眼,原来刘婶同志早就露了马脚。看来我还是低估了他,我在他眼里是透明的。   墨染听了我的话,不但不害怕,反倒像是石头落地一样:“能痛快地死,总比给人糟蹋的强。”她说的不是气话,感觉是松了一口气。   我又好气又好笑:“谁糟蹋你了?”我们几个都是女人好不好,性取向正常地很,再说什么时候欺负过你了?   墨染恨恨地说:“公子让那婆子找那么多臭男人来相看奴婢,奴婢感觉就像是青楼里的女子一样,被人看光了。”   真没想到,她的想法还挺怪异的呢,难道她真愿意一辈子盯着我,做老姑娘?   所以我好奇了:“墨染,你也是大姑娘了,我放你出去嫁人,有什么不对?除非你喜欢的是女人?”   其实我只想试一试,如果把墨染嫁出去,自己找几个小丫鬟,那吴允节还有什么理由送个人过来呢?真的要和我撕破脸?   墨染美目圆睁,居然脸一红:“公子取笑奴婢。不过,即使奴婢嫁了人,还是会有人来服侍公子的。”   我哦了一声:“如果这里住不下了呢?”恐怕得牺牲掉刘婶了?或是他送我一套大房子?   墨染摇摇头:“不是这个理。只要公子一天不过去,这事情一天就没完了。”   看来这小吴还挺死心眼的,虽然说了不逼我的,却派人来盯着我。有种就等到我老死的那一天吧,我悻悻地想。   我决心好人做到底:“墨染,你的名声已经在外,不嫁人是不行了,这样吧,我做主,给你选个好人家,也许,你还有一条活路。”   至于她背后的人是废她武功还是震她心脉,不关我的事,话说这小吴控制人的手段也挺毒辣的,以前怎么没看出来呢。   墨染眼睛黯了黯,又亮了亮,给我磕了几个头,踉踉跄跄地出去了。   墨染将要嫁人,我给自己找了两个水灵灵的小丫鬟,一个叫赏雨,一个叫听风,都是十三岁,本地人,是丁家夫人介绍的,刘婶和李婶我仍然留在身边。   丁家夫人还介绍了一个老姐妹给我认识,姓沈。   沈氏年约四十来岁,孀居,有一子一女,儿子做的海上生意,目前人在会稽,很少回来。   沈氏出生在中原地区,后来随夫婿上任,丈夫去世后,跟随儿子在会稽住了一段日子,后来儿子成了家,她便带了女儿回到娘家暂住。   沈氏自幼喜读诗书,听说我擅长丹青,而且正在收徒授业,觉得可能适合教她的女儿,所以她才托了和丁家娘子多年的老姐妹关系,转折地找到了我。   我见那沈氏一派大家闺秀的作风,说话慢条斯理,谈吐不俗,条理非常清晰,而且还见多识广,不由暗暗惊讶。   而且她不像其他人那样,非要问我为什么要穿男装;她也不过问我的年龄啊,婆家啊等隐私的事情,和这样的人说话,感觉很舒服,觉得自己很受尊重,所以我看向她的目光多了几分尊敬。   第一次见面,沈氏没有和我说收徒的事,她和我交谈了一番后,彬彬有礼地起身告辞,和我约好下次把她的女儿带到我家里来,让我看一看她的女儿有没有学丹青的天赋。   认识沈氏是一件令人愉快地事情,可是回家看到墨染,我的心情不是太轻松。   给墨染找婆家的事情没有任何进展,好像这城中的小伙子突然都不缺媳妇的人选,李婶这回是真心地给她找夫婿,竟然比以前演假戏时要难得多,好人很难做,李婶对我诉苦,我呵呵笑笑,鼓励她将红娘工作进行到底。   第二天沈氏果然如约登门,把她的女儿带来了,是个十来岁的小女孩,长得眉清目秀的,很像伊春德小时候的样子,我一见就很喜欢,拉着她的手问长问短,沈氏见我喜欢,也很欣慰。   小姑娘名叫郭琳珺,真是名副其实,她口齿清晰,落落大方,告诉我读过些什么书,去过哪些地方,目前在家里主要做些什么。我问她喜不喜欢丹青呢?她望了望沈氏一眼,低声说:“喜欢的,可我只会画花草。”   这跟我很像,人们都喜欢和自己相像的人,我也不例外,所以立即同意收下小郭。   只是还有一个难题:“沈夫人,落霞目前只有一名男弟子,如果令爱跟我学丹青,会不会不合适?”|   这个时代的男女大防没后来一些朝代那么厉害,可是毕竟不是我前世那个开放的时代,还是事先讲清楚的好。   沈氏沉吟半晌:“这样可好,明天公子的男弟子过来之时,我先看一看这孩子的秉性。如果秉性还好,琳儿但和他一起同学无妨,如果秉性不济,我再和公子商量。”   看来这沈氏真的不是一般人,看一看,就能知道一个人的秉性?我眼中的疑问没能逃脱沈氏的觉察,她冲我微微一笑:“公子不要怀疑,明日里,看了便可知道。”   我想起一个问题,于是有点羞赧地说:“沈夫人,你我素昧平生,昨日才相识,为何就这般信任于我呢?”即使是丁家夫人在中间将我吹嘘得跟神仙一般,以沈夫人的见识,应该不会这么容易听信别人吧?要知道她和丁家夫人也分开了一段时间呢,难道昨天和我谈了就那么一会,就看透我啦?所以今天把女儿也带来了?胆子还挺大的。   沈氏目光柔和,像个长辈一样慈祥可亲:“昨天是我与公子第一次见面,公子礼数十分周到,此为君子之仪;期间公子言辞诚恳,从没夸大自己的才学,坦诚相告自己不擅长之处,此为君子之诚;公子对于不明白之事,不耻下问,为君子之谦也;那丁家姐姐虽然与我一起长大,但是素来不喜诗书,极喜俗俚见闻,不管公子为何原因和丁家娘子订下契约,公子始终敬之为长辈,从没有言行上的肆意之处,所以,我昨日便断定,公子为人十分可靠。”   这是我吗?沈氏夸人的水平还真挺高的,我几乎都要飘上天去了,等等,她入戏了吗,一口一个公子的,我不是男人啊,难道她真的不好奇我的私生活?比如,为什么这么大没嫁人?会不会假装男子,目的是哄骗无知少女,其实是个同性恋?一个单身女子做生意,本身就很值得怀疑。   沈氏轻轻摇头,好像是在嗔怪我的问题怎么那么多:“公子虽是女儿身,却有男子的豪爽与坦荡,从不扭捏作态,至于婆家么,定是公子心里还是高傲清高的,一般人进不了公子的眼中罢了,只是,这世间知心之人本就难寻,否则伯牙与子期怎会成为千古绝唱呢。”   明明是劝我这个大姑娘不要眼界太高,可人家是多么善解人意,把我这样的剩女看成是苦等子期的伯牙!我都有点感动了,要知道一般人肯定会多嘴几句:姑娘呀,早点嫁人吧,别挑了。其实这些话没有一点用处,不过是伤口撒盐,揭人伤疤。   同样的道理,用不同的话说出来,效果不一样,对“多嘴”型的,我日后见了会心烦,对沈氏,是相见恨晚。   尤其是第二天她见了曹赋应,问了几个问题,我在旁边听了,更加对她佩服不已,如果她在我的前世做个人事总监,肯定没问题的。   她对曹赋应的评价是:是个有佛缘慧根的孩子,长大了也会是个正人君子,所以她很放心将女儿送到我这里来,和曹赋应一起接受我的教学。   收下郭琳珺后,我的生活变得更充实了,那沈氏因为暂住娘家,不方便请我到她那里去,所以每次她都亲自将郭琳珺送过来,我给孩子们上课的时候,她安安静静地在客厅或是在别的空房间里做针线,一来二往的,和刘婶她们也熟了,对于墨染的事情也大概了解几分。   有一天下了课,她和我商量墨染的事情:“公子,我看这姑娘病情不算严重,只是得有一门亲事才能除去病根,如果公子放心,我娘家有个年轻的管事可以相看相看。”   我问道:“不知你娘家这管事人品如何?”   她笑道:“这个管事只有二十一岁,是吴兴本地人,家中只有一个娘亲,境况还过得去,为人很是忠厚,也很孝顺,不过样貌不是很出色,不知道墨染姑娘是否愿意相看?”   在接下来的谈话,我还得知,这个小管事因为一些买办业务,和曹远道和丁家夫人都认识,。   我很担心墨染不同意,所以还挺煞有介事地让李婶她们安排了一个相亲活动,不知道是墨染厌烦了这种病人的生活呢,还是过够了过气情报人员的生活呢,总之她很爽快地和这小管事见了面,问了一些家庭情况,最后同意了。   于是沈氏那边和我这里都开始张罗墨染的婚事,很快的将她嫁了出去。我还无事找事地给吴允节写了一封信,信中说道:我大发慈悲,把墨染的卖身契还给她了,但是请他放心,我现在不缺丫鬟,所以不要往我这里塞人了。至于我,还是那个想法,就留在吴兴,哪也不去。   信送出去后,我有点后悔:这信怎么看着像是跟他撒娇一样呢?他会怎么想?哎!真是没事找事。不过我这人就是敢于接受现实:写了就写吧,有什么大不了,他怎么想,是他的事。所以我只后悔了一天,就将这事抛到脑后。   依然过我的自由自在的生活。   郭琳珺开始画梅兰竹菊的时候,曹赋应已经能熟练地白描人物了,果然像沈氏说的一样,曹赋应是个小小正人君子,他纯粹只把小郭当成是同学而已,他会耐心地帮助他的师妹,但是绝对不会多问小师妹的私事,倒是这郭琳珺对他比较好奇:为毛人家画的动物就那么栩栩如生呢?人与人之间的天赋怎么就相差那么远?   我听了觉得很好笑,这个小姑娘和我小时候其实有点像,好奇太多。   其实郭琳珺画的兰草很不错,我在感到隐隐不安的同时,又笑自己杯弓蛇影,怎么看谁都不放心了呢。   墨染回门来看我们时,气色果然好了很多,其实我也不大懂这其中的原理,也许是刘婶她们的一种催眠术吧。墨染偷偷告诉我,她的武功已经尽废,终于可以过平常人的生活了,她久久跪在地上,感激我的恩德,并告诉我,她的娘亲很快就会来到吴兴,她已经没有任何后顾之忧:看来那边是真的放了她一条生路。   我在替她高兴之余,其实很想问,那边是不是派人来了呢?但是转念一想,既然放人家活路,又何必再拖人家下水呢,所以只是很高兴地和她聊了几句家庭琐事,同时感慨了一下:总算他良心未泯。   这一天,沈氏和我一起到弘法寺拜佛,她是在一场法事中见到西海禅师的,觉得禅师的佛理非常有启发人心的魅力,所以才找我陪她一起到弘法寺求见禅师。   西海禅师的修为果然很高深,沈氏当天就皈依了佛教,成为一个在家居士,诚心礼佛。   在我们从弘法寺回城的路上,我感叹了女子出门的诸多不便,沈氏身同感受:“自琳儿的父亲去世,她大哥又成了亲,不与我们一同住,我们娘俩只好聘请护院师父来壮胆,这护院师父虽是个男子,一路用来,还算得力。只是我们娘俩目前住在琳儿的外祖母家里,还用不上,这师父也没事,如果公子想学艺,不如找他来说道说道?”   这真是个好消息,难道我现在RP大爆发?心想事成?我兴奋了老半天才想起来问:”不知这武师傅使用什么兵器?”   沈氏嫣然一笑,我这才发现原来她也很好看,可惜被她身上强大的“知性美”给掩盖了,是个耐看的女子呢。   :“这武师傅是个北戎之人,自小放牧,使的是鞭子,不过不会说江东这边的言语。”沈氏不紧不慢地说。   练了将近两个月,我骑马的技术已经大有长进,曹远道找来的马术师傅不错,话说人真的要多做好事,这不,我刚认认真真地教曹赋应几天,他的父亲就立马为我找来了师傅,而且这师傅还挺上道的呢,和我一样是个负责任的。   真是种下善因结善果。   可怜的墨染卧床已经两个月,李婶和刘婶端茶倒水地照顾她,还找了几个有意向的青年男子来相看,可是每次人过来后,墨染都将嘴唇咬得紧紧的,头也不抬,从不点头说去看那些男子一眼,李婶和刘婶见她执拗,便不勉强她,也没再瞎操心,仍然一心一意地给她抓药熬汤。   自墨染生病后,她再没到我跟前来“服侍”,生病的原因,她应该也是心知肚明的。所以这天她跌跌撞撞地到我书房来,颤颤悠悠地给我倒了一杯茶后,扑通一声跪下,话坏没说,泪如泉涌,我表面很惊讶,内心很淡定:她终于开口了。   :“公子,奴婢求求公子,给奴婢一个了断。”她梨花带雨般,要不是病得太厉害,应该算个病美人兼泪美人。   我头都不抬:“何必来求我?你可以自行离去,我从未拦你。”   :“离去?能走到哪里去?如果我走了,我的娘亲怎么办?”墨染抬起泪眼,可怜兮兮地盯着我:“公子的心怎么那么狠?你能可怜那两个老婆子,为什么就不能可怜我?我们做的何尝不是一样的事?”   她错了!刘婶她们是在保护我的安全!而她是在帮他逼我就范。所以我冷冷地看着她:“有你说的这些话,我可以立即取你性命。”   难怪这吴允节一天到晚看刘婶不顺眼,原来刘婶同志早就露了马脚。看来我还是低估了他,我在他眼里是透明的。   墨染听了我的话,不但不害怕,反倒像是石头落地一样:“能痛快地死,总比给人糟蹋的强。”她说的不是气话,感觉是松了一口气。   我又好气又好笑:“谁糟蹋你了?”我们几个都是女人好不好,性取向正常地很,再说什么时候欺负过你了?   墨染恨恨地说:“公子让那婆子找那么多臭男人来相看奴婢,奴婢感觉就像是青楼里的女子一样,被人看光了。”   真没想到,她的想法还挺怪异的呢,难道她真愿意一辈子盯着我,做老姑娘?   所以我好奇了:“墨染,你也是大姑娘了,我放你出去嫁人,有什么不对?除非你喜欢的是女人?”   其实我只想试一试,如果把墨染嫁出去,自己找几个小丫鬟,那吴允节还有什么理由送个人过来呢?真的要和我撕破脸?   墨染美目圆睁,居然脸一红:“公子取笑奴婢。不过,即使奴婢嫁了人,还是会有人来服侍公子的。”   我哦了一声:“如果这里住不下了呢?”恐怕得牺牲掉刘婶了?或是他送我一套大房子?   墨染摇摇头:“不是这个理。只要公子一天不过去,这事情一天就没完了。”   看来这小吴还挺死心眼的,虽然说了不逼我的,却派人来盯着我。有种就等到我老死的那一天吧,我悻悻地想。   我决心好人做到底:“墨染,你的名声已经在外,不嫁人是不行了,这样吧,我做主,给你选个好人家,也许,你还有一条活路。”   至于她背后的人是废她武功还是震她心脉,不关我的事,话说这小吴控制人的手段也挺毒辣的,以前怎么没看出来呢。   墨染眼睛黯了黯,又亮了亮,给我磕了几个头,踉踉跄跄地出去了。   墨染将要嫁人,我给自己找了两个水灵灵的小丫鬟,一个叫赏雨,一个叫听风,都是十三岁,本地人,是丁家夫人介绍的,刘婶和李婶我仍然留在身边。   丁家夫人还介绍了一个老姐妹给我认识,姓沈。   沈氏年约四十来岁,孀居,有一子一女,儿子做的海上生意,目前人在会稽,很少回来。   沈氏出生在中原地区,后来随夫婿上任,丈夫去世后,跟随儿子在会稽住了一段日子,后来儿子成了家,她便带了女儿回到娘家暂住。   沈氏自幼喜读诗书,听说我擅长丹青,而且正在收徒授业,觉得可能适合教她的女儿,所以她才托了和丁家娘子多年的老姐妹关系,转折地找到了我。   我见那沈氏一派大家闺秀的作风,说话慢条斯理,谈吐不俗,条理非常清晰,而且还见多识广,不由暗暗惊讶。   而且她不像其他人那样,非要问我为什么要穿男装;她也不过问我的年龄啊,婆家啊等隐私的事情,和这样的人说话,感觉很舒服,觉得自己很受尊重,所以我看向她的目光多了几分尊敬。   第一次见面,沈氏没有和我说收徒的事,她和我交谈了一番后,彬彬有礼地起身告辞,和我约好下次把她的女儿带到我家里来,让我看一看她的女儿有没有学丹青的天赋。   认识沈氏是一件令人愉快地事情,可是回家看到墨染,我的心情不是太轻松。   给墨染找婆家的事情没有任何进展,好像这城中的小伙子突然都不缺媳妇的人选,李婶这回是真心地给她找夫婿,竟然比以前演假戏时要难得多,好人很难做,李婶对我诉苦,我呵呵笑笑,鼓励她将红娘工作进行到底。   第二天沈氏果然如约登门,把她的女儿带来了,是个十来岁的小女孩,长得眉清目秀的,很像伊春德小时候的样子,我一见就很喜欢,拉着她的手问长问短,沈氏见我喜欢,也很欣慰。   小姑娘名叫郭琳珺,真是名副其实,她口齿清晰,落落大方,告诉我读过些什么书,去过哪些地方,目前在家里主要做些什么。我问她喜不喜欢丹青呢?她望了望沈氏一眼,低声说:“喜欢的,可我只会画花草。”   这跟我很像,人们都喜欢和自己相像的人,我也不例外,所以立即同意收下小郭。   只是还有一个难题:“沈夫人,落霞目前只有一名男弟子,如果令爱跟我学丹青,会不会不合适?”|   这个时代的男女大防没后来一些朝代那么厉害,可是毕竟不是我前世那个开放的时代,还是事先讲清楚的好。   沈氏沉吟半晌:“这样可好,明天公子的男弟子过来之时,我先看一看这孩子的秉性。如果秉性还好,琳儿但和他一起同学无妨,如果秉性不济,我再和公子商量。”   看来这沈氏真的不是一般人,看一看,就能知道一个人的秉性?我眼中的疑问没能逃脱沈氏的觉察,她冲我微微一笑:“公子不要怀疑,明日里,看了便可知道。”   我想起一个问题,于是有点羞赧地说:“沈夫人,你我素昧平生,昨日才相识,为何就这般信任于我呢?”即使是丁家夫人在中间将我吹嘘得跟神仙一般,以沈夫人的见识,应该不会这么容易听信别人吧?要知道她和丁家夫人也分开了一段时间呢,难道昨天和我谈了就那么一会,就看透我啦?所以今天把女儿也带来了?胆子还挺大的。   沈氏目光柔和,像个长辈一样慈祥可亲:“昨天是我与公子第一次见面,公子礼数十分周到,此为君子之仪;期间公子言辞诚恳,从没夸大自己的才学,坦诚相告自己不擅长之处,此为君子之诚;公子对于不明白之事,不耻下问,为君子之谦也;那丁家姐姐虽然与我一起长大,但是素来不喜诗书,极喜俗俚见闻,不管公子为何原因和丁家娘子订下契约,公子始终敬之为长辈,从没有言行上的肆意之处,所以,我昨日便断定,公子为人十分可靠。”   这是我吗?沈氏夸人的水平还真挺高的,我几乎都要飘上天去了,等等,她入戏了吗,一口一个公子的,我不是男人啊,难道她真的不好奇我的私生活?比如,为什么这么大没嫁人?会不会假装男子,目的是哄骗无知少女,其实是个同性恋?一个单身女子做生意,本身就很值得怀疑。   沈氏轻轻摇头,好像是在嗔怪我的问题怎么那么多:“公子虽是女儿身,却有男子的豪爽与坦荡,从不扭捏作态,至于婆家么,定是公子心里还是高傲清高的,一般人进不了公子的眼中罢了,只是,这世间知心之人本就难寻,否则伯牙与子期怎会成为千古绝唱呢。”   明明是劝我这个大姑娘不要眼界太高,可人家是多么善解人意,把我这样的剩女看成是苦等子期的伯牙!我都有点感动了,要知道一般人肯定会多嘴几句:姑娘呀,早点嫁人吧,别挑了。其实这些话没有一点用处,不过是伤口撒盐,揭人伤疤。   同样的道理,用不同的话说出来,效果不一样,对“多嘴”型的,我日后见了会心烦,对沈氏,是相见恨晚。   尤其是第二天她见了曹赋应,问了几个问题,我在旁边听了,更加对她佩服不已,如果她在我的前世做个人事总监,肯定没问题的。   她对曹赋应的评价是:是个有佛缘慧根的孩子,长大了也会是个正人君子,所以她很放心将女儿送到我这里来,和曹赋应一起接受我的教学。   收下郭琳珺后,我的生活变得更充实了,那沈氏因为暂住娘家,不方便请我到她那里去,所以每次她都亲自将郭琳珺送过来,我给孩子们上课的时候,她安安静静地在客厅或是在别的空房间里做针线,一来二往的,和刘婶她们也熟了,对于墨染的事情也大概了解几分。   有一天下了课,她和我商量墨染的事情:“公子,我看这姑娘病情不算严重,只是得有一门亲事才能除去病根,如果公子放心,我娘家有个年轻的管事可以相看相看。”   我问道:“不知你娘家这管事人品如何?”   她笑道:“这个管事只有二十一岁,是吴兴本地人,家中只有一个娘亲,境况还过得去,为人很是忠厚,也很孝顺,不过样貌不是很出色,不知道墨染姑娘是否愿意相看?”   在接下来的谈话,我还得知,这个小管事因为一些买办业务,和曹远道和丁家夫人都认识,。   我很担心墨染不同意,所以还挺煞有介事地让李婶她们安排了一个相亲活动,不知道是墨染厌烦了这种病人的生活呢,还是过够了过气情报人员的生活呢,总之她很爽快地和这小管事见了面,问了一些家庭情况,最后同意了。   于是沈氏那边和我这里都开始张罗墨染的婚事,很快的将她嫁了出去。我还无事找事地给吴允节写了一封信,信中说道:我大发慈悲,把墨染的卖身契还给她了,但是请他放心,我现在不缺丫鬟,所以不要往我这里塞人了。至于我,还是那个想法,就留在吴兴,哪也不去。   信送出去后,我有点后悔:这信怎么看着像是跟他撒娇一样呢?他会怎么想?哎!真是没事找事。不过我这人就是敢于接受现实:写了就写吧,有什么大不了,他怎么想,是他的事。所以我只后悔了一天,就将这事抛到脑后。   依然过我的自由自在的生活。   郭琳珺开始画梅兰竹菊的时候,曹赋应已经能熟练地白描人物了,果然像沈氏说的一样,曹赋应是个小小正人君子,他纯粹只把小郭当成是同学而已,他会耐心地帮助他的师妹,但是绝对不会多问小师妹的私事,倒是这郭琳珺对他比较好奇:为毛人家画的动物就那么栩栩如生呢?人与人之间的天赋怎么就相差那么远?   我听了觉得很好笑,这个小姑娘和我小时候其实有点像,好奇太多。   其实郭琳珺画的兰草很不错,我在感到隐隐不安的同时,又笑自己杯弓蛇影,怎么看谁都不放心了呢。   墨染回门来看我们时,气色果然好了很多,其实我也不大懂这其中的原理,也许是刘婶她们的一种催眠术吧。墨染偷偷告诉我,她的武功已经尽废,终于可以过平常人的生活了,她久久跪在地上,感激我的恩德,并告诉我,她的娘亲很快就会来到吴兴,她已经没有任何后顾之忧:看来那边是真的放了她一条生路。   我在替她高兴之余,其实很想问,那边是不是派人来了呢?但是转念一想,既然放人家活路,又何必再拖人家下水呢,所以只是很高兴地和她聊了几句家庭琐事,同时感慨了一下:总算他良心未泯。   这一天,沈氏和我一起到弘法寺拜佛,她是在一场法事中见到西海禅师的,觉得禅师的佛理非常有启发人心的魅力,所以才找我陪她一起到弘法寺求见禅师。   西海禅师的修为果然很高深,沈氏当天就皈依了佛教,成为一个在家居士,诚心礼佛。   在我们从弘法寺回城的路上,我感叹了女子出门的诸多不便,沈氏身同感受:“自琳儿的父亲去世,她大哥又成了亲,不与我们一同住,我们娘俩只好聘请护院师父来壮胆,这护院师父虽是个男子,一路用来,还算得力。只是我们娘俩目前住在琳儿的外祖母家里,还用不上,这师父也没事,如果公子想学艺,不如找他来说道说道?”   这真是个好消息,难道我现在RP大爆发?心想事成?我兴奋了老半天才想起来问:”不知这武师傅使用什么兵器?”   沈氏嫣然一笑,我这才发现原来她也很好看,可惜被她身上强大的“知性美”给掩盖了,是个耐看的女子呢。   :“这武师傅是个北戎之人,自小放牧,使的是鞭子,不过不会说江东这边的言语。”沈氏不紧不慢地说。   作者有话要说:  “猜猜谁来赴晚餐?”套用一个电影名   赌一下,气质比外表更强大的沈氏是敌是友呢 ? ☆、第四十六章 葡 萄   七月初,我策马前往蛟川赴约,一同前往的还有武师傅,哈森   哈森今年已经六十岁,他身材高瘦,头发胡子俱已花白,但是身板挺直,深邃的双目神采熠熠。哈森自小在草原上长大,长期食用牛羊肉及奶制品,所以他的身上有一种令人无法忽视的“膻味”,如果不是他甩鞭子的技术极好,加上又是祖父级的年龄,我还真不打算跟他学艺。   哈森不爱说话,可以一整天都不啃声,这样的性格特点,对于做护院来说也许挺好,可是作为教练,这个特点就很致命,所以我跟着哈森学了两个月的功夫,“武功”不但没有长进,相反还退步了一些。   从郭琳珺那里得知,我是哈森有生以来的第一个徒弟,我这才恍然大悟:难怪了!看来这老师也不是人人当得的,于是摇头叹气之余,尽量让哈森担任保镖的角色,就像这一次出远门,征得沈氏的同意后,我把哈森带了出来。   原因很简单:刘婶和李婶都不适合陪我出来,哈森虽是男子,但是年龄足以做我的爷爷,况且我又是男子打扮,所以一路之上,并没有惹上什么麻烦。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自从墨染退出江湖,小吴同学又忙于铲除异己,我的身边暂时很安静,日子过的很是舒坦,但是沈氏凭空而出,我不得不警惕。   自从沈氏来后,墨染的去留问题解决了,我的武师傅也找到了,还是免费的,天下哪有这么多馅饼掉下来,要砸死人的!所以对于沈氏,我和她正常交往的同时,对她时时提防,可是刘婶和李婶竟然也查不到她有什么问题,这样的结果只能说明:这沈氏要么是与他毫不相干的人;要么是隐藏得极深的大神级人物。   不管是哪一种,这次出远门我把哈森带在身边都只有利而无害,因为这个老爷爷目前还没有威胁到我做的事情。   骑马果然比坐马车快得多,我和哈森只用了一天半的功夫,就到了蛟川。   郑氏的大宅院在蛟川的繁华之地,占地面积极大,隐隐一派世家大族的气象,郑贤之在当地非常有名,也很受敬重-------这从两条街道的命名看得出来。   邵氏见我如约而至,十分高兴,她立即命人带哈森去歇息,这才将我迎进客厅,嘘寒问暖,礼数周到,当她得知我是骑马来的,更是眉开眼笑,连连说要多留我几天,仔细看一看我的骑马技术,我被她的过度关注引得哑然失笑,心想要是哈森爷爷也这么关心教学效果就好了。   邵氏陪我在蛟川玩了几天,今天登金彩山拜财神,明天爬灵山求运气,后天到徐福当年出海的码头怀古,节目非常丰富,我是玩得尽兴了,可是哈森却病倒了。   蛟川因为地处海边,当地人多吃海鲜和鱼类,不像吴兴,因为从北方南迁下来的人比较多,因此吃牛羊肉的也挺多,哈森在吴兴生活还算习惯,到了蛟川,吃的不适应,陪我们爬山下水的,又饿又累,病倒了。   邵氏连忙给他找大夫调理,因为哈森不能出门,所以我和郑贤之谈论生意上的事情。   我们在书房里谈论了很久,一直到了晚饭时分,才将具体细节都制定好了,同时约好,明天郑若民带我去参观他家的一些产业。郑家的产业涵盖面很广,竟然有不少异邦的书籍,可惜都是些梵文什么的,我也看不懂。一天的时间就在我的好奇和惊讶之中过去了。   第二天清晨,觉得事情已经办妥了的我打算告辞,可是热心的邵氏一定要检查我的骑马技术,又说要带我去看蛟川郊外的田园风光,盛情难却,那哈森也没有大好,不能赶路,所以我答应了。   于是很快,一支神气活现的“骑兵”小分队嘚嘚地从郑家大院出发,直奔郊外。一路上邵氏不断与我进行骑马比赛,我这三脚猫自然是比不上她的,可也不甘示弱,咬紧牙关,快马扬鞭。   到了郊外,但见青山连绵,溪流密布,路边游人不断,更有一支三人组成的骑兵小组,从我们身边风驰电掣般闪过,一眨眼见,前面已是锦袍飘飞,骏马纵横,所过之处,香气久久不散。   :“好俊的功夫!”邵氏勒住马,发自内心地赞叹一声,回头对我笑道:“如果你能得这样的高人指导,那才是造化。”我微微喘气,笑道:“郑夫人何必自谦,我看这些纨绔子弟不过是仗着马匹优良罢了。”   邵氏连连摇头:“马固然是好马,可我看得出来,没有十余年的功夫,是没有这样的身手的。只是在蛟川一带,我怎么没听说过有这样的高人?”   我不在意地笑笑:“也许像我一样,是个外地来的呢!”心想这邵氏真是骨灰级的马术爱好者,不去参加骑马大赛,真是可惜了。   邵氏惋惜地说:“要是他们是本地人,我非要与他们结识不可。”   我只有摇头笑笑,其实人能有一样爱好也挺好的。   这时我们的跟随者们陆陆续续地并拢上来,咳,其实不是我骑得有多好,是邵氏怕我一人落了单,不认得路,所以让那些人在后面垫底的。   中午我们决定在外面吃饭,随从将我们带到一个名叫环溪的村子,说那里盛产葡萄,现在正是村子采摘葡萄,迎接游客的最佳时节。   我们一行人沿着溪流而上,果然看见一个村子沿溪而建,小溪的两侧是粉墙黛瓦的房屋,房屋的身后竹山环保,溪边行走的游人愈发多了起来,不少人的手中还挽着竹篮,有的空空如也,有点装满了如同玛瑙般还带着露水的葡萄。   随从找了个在溪边洗菜的阿婆问了点什么,那阿婆站了起来,往一片柳树竹林浓密的地方指了指,随从回来说那是本地最大的葡萄种植户的家,那一家的品种多但是价格也最贵。   我们一行人牵着马走过那片柳林竹林,主人家很热情地安排我们的饭食,都是些时鲜蔬菜,味道到也清新。   吃完饭主人家的儿子小艮将我们带到葡萄园中,我们穿过一片密密的竹林,一出了竹林,就闻到空气中漂浮着葡萄特有的清香气味,只见前面一个小斜坡,斜坡上布满了葡萄藤攀援的廊架,廊架上挂满了串串晶莹剔透的葡萄,白的像白玛瑙,红的像红宝石,紫的像紫水晶,黑的像黑玉,一串一串,饱满、圆润充满了生气,漫步绿色走廊,身旁的葡萄,伸手可及,微风吹过,让人有一点微微醺然的感觉,所以什么时候一行人分开的,我也没有注意到。   我伸手摘下一串白色的葡萄,正要送一颗进嘴里,突然有条黑色的身影在眼前一闪,我吃了一惊,葡萄噗地掉在地上。   定睛一看,原来也是个摘葡萄的,只是他身穿黑色长袍,腰佩宝剑,样子很酷,此时应该站在某个大人物后面摆POSE才是,可他偏要拎着个竹篮在这里摘水果,很是不般配,而且他那愁眉苦脸的样子,好像是便秘,所以我的脸部抽筋了几下,终于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这时那黑衣人身后走出来一个大络腮胡子,身材高挑,穿一件月白锦袍,同样腰佩宝剑,手提一个篮子,但是这位老兄看上却是自得其乐,如同在云中漫步轻松自在。   我还以为自己胆子够小的,没想到那高个子的大络腮胡子胆子更小,他本来一边走,一边吃葡萄的,乍一见到我这个陌生人,竟然低低地啊了一声,好像受惊不小,还很夸张地,篮子掉到了地上,五颜六色的葡萄掉了出来。   那黑衣人见状,马上条件反射般将大络腮胡子挡在身后,警惕地看着我,一只手还扶上了剑把。   原来是两个神经病!我暗暗嗤了一声,就算我不是什么大帅哥,也绝对不是丑男人吧,至于吗?难道这大络腮胡子真是个大人物,所以他的保镖这么草木皆兵?   见我不加掩饰的轻视,那络腮胡子好像有点惭愧,只见他脸色潮红,呼吸好像也变得不那么正常------估计是刚才被我吓的,他死死地盯着我,深邃的双目中闪过强烈的惊讶还有,惊喜?很像影视剧里那些“大侠”们见到撩开面纱的绝色美女们时,惊艳无比的呆瓜表情。   我现在的男装几乎已经没有任何破绽,这络腮胡子这么盯着我看,难道他是个龙阳君?想想在古代,好此道的变态男不比现代少,我有点害怕,转身想走。   没想到络腮胡子打破了沉默,率先开口了:“在下卞迎雪,今日有幸得见公子,真是三生有幸。”他的声音很低沉,像是在故意压着喉咙在说话,让人觉得别扭。   没办法,虽然他的话不那么入耳,我只好回礼:“见过卞公子,在下木青,乃是乡野俗人,卞公子不必客气。”说完,还想走。   那卞迎雪始终没有将视线从我身上离开,他的目光炽热专注,就像夏天的强烈阳光,照得我嗓子眼冒烟,几乎窒息,他几乎微不可闻地从喉咙中叹了一口气:“不瞒木公子,在下曾在梦中见过公子的容颜。”   他娘的,太离谱了吧,这种烂的不能再烂的泡人招数也敢用在我身上,我心中狂呕不已。而且是,怎么说,男泡男?可能是温度高的缘故,他身上的香气若有若无地往我鼻子里钻,我感到一阵恶心,抬头瞥了他一眼,语气已是大大不善:“卞公子,莫怪木某无礼,木某并无龙阳之好。”   抬脚就要走。他身边的黑衣卫士低声喝道:“大胆狂徒,敢侮辱我家主人。”寒光一闪,剑已出鞘。   卞迎雪抬手示意他的卫士退下,然后眯眼半笑:“木公子有无龙阳之好,与在下梦见公子有什么关系呢?木公子多虑了。”还抛给我一记嗔怪的眼风,雷得我鸡皮疙瘩掉一地。   真是见鬼,明明是他不对,他先是被我“吓的”,后面又露出这一副恶心的“惊艳”表情,是他将我的自信扔到了谷底,又抛上了天空,我正晕乎着呢,怎么成了我的不是了?我有点气结,一下子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心想着邵氏死哪去了?这样的神经病我应付不来啊,他那个卫士看来武功不弱的样子,我想跑未必跑的掉。   卞迎雪见我吃瘪,显然很是得意(果然不是什么好鸟),眉眼开花,他不慌不忙地将地上的篮子捡了起来,嘴里说:“哎,可惜了,这葡萄都脏了。”又眼睛半眯的看着我:“木公子,卞某一见公子,就惊为天人,不知天人是否愿意陪我再摘葡萄呢?”   言下之意,我要赔偿他的损失,这人怎么这么无赖,明明是他自己脱手的,关我什么事,心里又将他呕了个千万遍。   我白了这神经病一眼,此时耳边已经听到邵氏她们的笑声,不由心神大定,于是颔首微笑:“不敢当。还你一篮子就是了。”   卞迎雪也没生气,他毫不客气地将篮子递了过来,还故意往我身边凑了凑,他身上的香气让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喷嚏,正要伸手掏手绢,这变态居然伸手往我额头上抹去,我大惊失色,连连后退:“你。你想。。。。。。”   他轻笑一声,将手掌摊开来:“木公子莫怕,不过是个小虫子。”他的手心里确实有条恶心的虫子,我一阵作呕,不知是呕他的烂招还是呕他手里的虫子,总之是哭笑不得。   我在费力地摘葡萄的时候,他还不断地在我耳边聒噪:“请问木公子是哪里人?”我头也不抬:“吴兴。”他又问:“木公子做何营生?”我心想,你大爷的,狗眼看人低,我就那么不像贵公子吗?所以很没好口气:“卖纸。”他孜孜不倦:“听闻吴兴有种纸叫落霞,木公子可有经营?”哦,我手停了停:“有一点点。”   卞迎雪更加来了兴致:“听说这落霞纸是用甘蔗渣制作,木公子可知这其中的工序?”   我将一串葡萄小心地放进篮内,瞟了他一眼,见他也正静静地看着我,那样子有点。。。。。。我心里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一闪而过,忙摇头:“在下不知。”   “嗯。”他有点失望一般:“木公子是否知道这纸为何叫落霞?”他的问题太多了,真烦人,我继续吃力地摘另一串葡萄,微微喘气地说:“听说是落霞公子发明的。”意思是,我也是道听途说而已,你不必当真啰!   可这卞迎雪不打破我这砂锅是誓不罢休了:“木公子认识落霞公子吗?”目光灼灼,热烈异常,又往我身边凑了凑。   我被他看得很不自在,微微摇头:“不曾见过。”还是少说为妙,这卞迎雪好像不是好奇那么简单。   果然,过了良久,他幽幽地说:“我南下之前,曾见到两本落霞公子手抄的经书,名为《盘陀涅槃经》,里面的楷书结体妍丽,用笔遒劲,心中极是喜爱。”   他停了停:“于是我有心与落霞公子结识,可是等我寻到落霞公子曾栖身的书斋,方知他早已离开中原,不知去向。直到后来佛祖在吴兴显灵,落霞公子的佛像画惊动江东,我这才得知,原来落霞公子已经到了东吴之地。”   我怔怔地看着他,他就是给我第一桶金的人吗?那个高价买走我的“成名作”的人?那他岂不是我的“恩人”?应该谢谢他才是?打住,要谨慎,没准他又是小吴派来的,看看他到底想干什么?算了,还是早点闪人的好!   念头如闪电般,我连忙扯开话题:“请问卞公子,这些葡萄,应该够了吧?”我的手都快疼死了,他明明有割葡萄的刀子,偏偏拿在手上不递给我,这烂人!   他好像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话扯太远了,居然有点歉意般:“够多的了,有劳木公子了。木公子是不是听得乏味?”   我赫赫干笑了两声:“卞公子,我该走了。”说完要将篮子还给他,他没接,还是凝视着我,有点发痴般:“木公子,也喜欢吃葡萄?”   真是废话,不喜欢吃,亲自跑来这里摘干嘛呢?这老小子怎么像小年轻一样,想和人认识只会用些烂招,要不他就是更年期提前,见个人就抓住人家叨叨个没完。   于是我很简洁地很不礼貌地:“还好吧。”又把篮子往他跟前送。要死,他还是没接,竟然开始下一轮轰炸:“天下间有很多好吃的水果,不过我最喜欢吃的便是这葡萄。”   他继续盯着我不放,目光中流露出无限依恋:“木公子愿意听一听原因吗?”天啊,他难道是孤寡老人,在找免费的陪聊啊!我哀哀地长叹一声,有气无力地笑笑:“卞公子请说。”   得到我的“鼓励”,他长篇大论的兴致不减:“初秋的时候,暑气还未消除,如果宿醉之后白天醒来,吃上一颗带着露水的葡萄,那味道甜而不涩,嫩而不酸,凉爽又不让人觉得冷的难受。汁水饱满,回味长久,既醒酒又解起床火,这是葡萄的妙处之一。”   真是闻所未闻,能把普通的水果说得这么天下无双,说起来就让人流口水,更何况真正吃到呢?这卞迎雪的文学水平,赏美能力超乎凡人,我的不耐烦消失了,几乎有点崇拜地看着他:老兄,是你原创的吗?如果是,我该崇拜你的,真的。   卞迎雪成功地捕捉到了我星星眼的光芒,于是更加来劲:“葡萄的另一个妙处是,还可以用来酿酒,葡萄酒比传统酒曲酿的米酒要甘甜,易醉,但也易醒。木公子,你有没有喝过葡萄酿制的美酒?”   七月初,我策马前往蛟川赴约,一同前往的还有武师傅,哈森   哈森今年已经六十岁,他身材高瘦,头发胡子俱已花白,但是身板挺直,深邃的双目神采熠熠。哈森自小在草原上长大,长期食用牛羊肉及奶制品,所以他的身上有一种令人无法忽视的“膻味”,如果不是他甩鞭子的技术极好,加上又是祖父级的年龄,我还真不打算跟他学艺。   哈森不爱说话,可以一整天都不啃声,这样的性格特点,对于做护院来说也许挺好,可是作为教练,这个特点就很致命,所以我跟着哈森学了两个月的功夫,“武功”不但没有长进,相反还退步了一些。   从郭琳珺那里得知,我是哈森有生以来的第一个徒弟,我这才恍然大悟:难怪了!看来这老师也不是人人当得的,于是摇头叹气之余,尽量让哈森担任保镖的角色,就像这一次出远门,征得沈氏的同意后,我把哈森带了出来。   原因很简单:刘婶和李婶都不适合陪我出来,哈森虽是男子,但是年龄足以做我的爷爷,况且我又是男子打扮,所以一路之上,并没有惹上什么麻烦。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自从墨染退出江湖,小吴同学又忙于铲除异己,我的身边暂时很安静,日子过的很是舒坦,但是沈氏凭空而出,我不得不警惕。   自从沈氏来后,墨染的去留问题解决了,我的武师傅也找到了,还是免费的,天下哪有这么多馅饼掉下来,要砸死人的!所以对于沈氏,我和她正常交往的同时,对她时时提防,可是刘婶和李婶竟然也查不到她有什么问题,这样的结果只能说明:这沈氏要么是与他毫不相干的人;要么是隐藏得极深的大神级人物。   不管是哪一种,这次出远门我把哈森带在身边都只有利而无害,因为这个老爷爷目前还没有威胁到我做的事情。   骑马果然比坐马车快得多,我和哈森只用了一天半的功夫,就到了蛟川。   郑氏的大宅院在蛟川的繁华之地,占地面积极大,隐隐一派世家大族的气象,郑贤之在当地非常有名,也很受敬重-------这从两条街道的命名看得出来。   邵氏见我如约而至,十分高兴,她立即命人带哈森去歇息,这才将我迎进客厅,嘘寒问暖,礼数周到,当她得知我是骑马来的,更是眉开眼笑,连连说要多留我几天,仔细看一看我的骑马技术,我被她的过度关注引得哑然失笑,心想要是哈森爷爷也这么关心教学效果就好了。   邵氏陪我在蛟川玩了几天,今天登金彩山拜财神,明天爬灵山求运气,后天到徐福当年出海的码头怀古,节目非常丰富,我是玩得尽兴了,可是哈森却病倒了。   蛟川因为地处海边,当地人多吃海鲜和鱼类,不像吴兴,因为从北方南迁下来的人比较多,因此吃牛羊肉的也挺多,哈森在吴兴生活还算习惯,到了蛟川,吃的不适应,陪我们爬山下水的,又饿又累,病倒了。   邵氏连忙给他找大夫调理,因为哈森不能出门,所以我和郑贤之谈论生意上的事情。   我们在书房里谈论了很久,一直到了晚饭时分,才将具体细节都制定好了,同时约好,明天郑若民带我去参观他家的一些产业。郑家的产业涵盖面很广,竟然有不少异邦的书籍,可惜都是些梵文什么的,我也看不懂。一天的时间就在我的好奇和惊讶之中过去了。   第二天清晨,觉得事情已经办妥了的我打算告辞,可是热心的邵氏一定要检查我的骑马技术,又说要带我去看蛟川郊外的田园风光,盛情难却,那哈森也没有大好,不能赶路,所以我答应了。   于是很快,一支神气活现的“骑兵”小分队嘚嘚地从郑家大院出发,直奔郊外。一路上邵氏不断与我进行骑马比赛,我这三脚猫自然是比不上她的,可也不甘示弱,咬紧牙关,快马扬鞭。   到了郊外,但见青山连绵,溪流密布,路边游人不断,更有一支三人组成的骑兵小组,从我们身边风驰电掣般闪过,一眨眼见,前面已是锦袍飘飞,骏马纵横,所过之处,香气久久不散。   :“好俊的功夫!”邵氏勒住马,发自内心地赞叹一声,回头对我笑道:“如果你能得这样的高人指导,那才是造化。”我微微喘气,笑道:“郑夫人何必自谦,我看这些纨绔子弟不过是仗着马匹优良罢了。”   邵氏连连摇头:“马固然是好马,可我看得出来,没有十余年的功夫,是没有这样的身手的。只是在蛟川一带,我怎么没听说过有这样的高人?”   我不在意地笑笑:“也许像我一样,是个外地来的呢!”心想这邵氏真是骨灰级的马术爱好者,不去参加骑马大赛,真是可惜了。   邵氏惋惜地说:“要是他们是本地人,我非要与他们结识不可。”   我只有摇头笑笑,其实人能有一样爱好也挺好的。   这时我们的跟随者们陆陆续续地并拢上来,咳,其实不是我骑得有多好,是邵氏怕我一人落了单,不认得路,所以让那些人在后面垫底的。   中午我们决定在外面吃饭,随从将我们带到一个名叫环溪的村子,说那里盛产葡萄,现在正是村子采摘葡萄,迎接游客的最佳时节。   我们一行人沿着溪流而上,果然看见一个村子沿溪而建,小溪的两侧是粉墙黛瓦的房屋,房屋的身后竹山环保,溪边行走的游人愈发多了起来,不少人的手中还挽着竹篮,有的空空如也,有点装满了如同玛瑙般还带着露水的葡萄。   随从找了个在溪边洗菜的阿婆问了点什么,那阿婆站了起来,往一片柳树竹林浓密的地方指了指,随从回来说那是本地最大的葡萄种植户的家,那一家的品种多但是价格也最贵。   我们一行人牵着马走过那片柳林竹林,主人家很热情地安排我们的饭食,都是些时鲜蔬菜,味道到也清新。   吃完饭主人家的儿子小艮将我们带到葡萄园中,我们穿过一片密密的竹林,一出了竹林,就闻到空气中漂浮着葡萄特有的清香气味,只见前面一个小斜坡,斜坡上布满了葡萄藤攀援的廊架,廊架上挂满了串串晶莹剔透的葡萄,白的像白玛瑙,红的像红宝石,紫的像紫水晶,黑的像黑玉,一串一串,饱满、圆润充满了生气,漫步绿色走廊,身旁的葡萄,伸手可及,微风吹过,让人有一点微微醺然的感觉,所以什么时候一行人分开的,我也没有注意到。   我伸手摘下一串白色的葡萄,正要送一颗进嘴里,突然有条黑色的身影在眼前一闪,我吃了一惊,葡萄噗地掉在地上。   定睛一看,原来也是个摘葡萄的,只是他身穿黑色长袍,腰佩宝剑,样子很酷,此时应该站在某个大人物后面摆POSE才是,可他偏要拎着个竹篮在这里摘水果,很是不般配,而且他那愁眉苦脸的样子,好像是便秘,所以我的脸部抽筋了几下,终于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这时那黑衣人身后走出来一个大络腮胡子,身材高挑,穿一件月白锦袍,同样腰佩宝剑,手提一个篮子,但是这位老兄看上却是自得其乐,如同在云中漫步轻松自在。   我还以为自己胆子够小的,没想到那高个子的大络腮胡子胆子更小,他本来一边走,一边吃葡萄的,乍一见到我这个陌生人,竟然低低地啊了一声,好像受惊不小,还很夸张地,篮子掉到了地上,五颜六色的葡萄掉了出来。   那黑衣人见状,马上条件反射般将大络腮胡子挡在身后,警惕地看着我,一只手还扶上了剑把。   原来是两个神经病!我暗暗嗤了一声,就算我不是什么大帅哥,也绝对不是丑男人吧,至于吗?难道这大络腮胡子真是个大人物,所以他的保镖这么草木皆兵?   见我不加掩饰的轻视,那络腮胡子好像有点惭愧,只见他脸色潮红,呼吸好像也变得不那么正常------估计是刚才被我吓的,他死死地盯着我,深邃的双目中闪过强烈的惊讶还有,惊喜?很像影视剧里那些“大侠”们见到撩开面纱的绝色美女们时,惊艳无比的呆瓜表情。   我现在的男装几乎已经没有任何破绽,这络腮胡子这么盯着我看,难道他是个龙阳君?想想在古代,好此道的变态男不比现代少,我有点害怕,转身想走。   没想到络腮胡子打破了沉默,率先开口了:“在下卞迎雪,今日有幸得见公子,真是三生有幸。”他的声音很低沉,像是在故意压着喉咙在说话,让人觉得别扭。   没办法,虽然他的话不那么入耳,我只好回礼:“见过卞公子,在下木青,乃是乡野俗人,卞公子不必客气。”说完,还想走。   那卞迎雪始终没有将视线从我身上离开,他的目光炽热专注,就像夏天的强烈阳光,照得我嗓子眼冒烟,几乎窒息,他几乎微不可闻地从喉咙中叹了一口气:“不瞒木公子,在下曾在梦中见过公子的容颜。”   他娘的,太离谱了吧,这种烂的不能再烂的泡人招数也敢用在我身上,我心中狂呕不已。而且是,怎么说,男泡男?可能是温度高的缘故,他身上的香气若有若无地往我鼻子里钻,我感到一阵恶心,抬头瞥了他一眼,语气已是大大不善:“卞公子,莫怪木某无礼,木某并无龙阳之好。”   抬脚就要走。他身边的黑衣卫士低声喝道:“大胆狂徒,敢侮辱我家主人。”寒光一闪,剑已出鞘。   卞迎雪抬手示意他的卫士退下,然后眯眼半笑:“木公子有无龙阳之好,与在下梦见公子有什么关系呢?木公子多虑了。”还抛给我一记嗔怪的眼风,雷得我鸡皮疙瘩掉一地。   真是见鬼,明明是他不对,他先是被我“吓的”,后面又露出这一副恶心的“惊艳”表情,是他将我的自信扔到了谷底,又抛上了天空,我正晕乎着呢,怎么成了我的不是了?我有点气结,一下子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心想着邵氏死哪去了?这样的神经病我应付不来啊,他那个卫士看来武功不弱的样子,我想跑未必跑的掉。   卞迎雪见我吃瘪,显然很是得意(果然不是什么好鸟),眉眼开花,他不慌不忙地将地上的篮子捡了起来,嘴里说:“哎,可惜了,这葡萄都脏了。”又眼睛半眯的看着我:“木公子,卞某一见公子,就惊为天人,不知天人是否愿意陪我再摘葡萄呢?”   言下之意,我要赔偿他的损失,这人怎么这么无赖,明明是他自己脱手的,关我什么事,心里又将他呕了个千万遍。   我白了这神经病一眼,此时耳边已经听到邵氏她们的笑声,不由心神大定,于是颔首微笑:“不敢当。还你一篮子就是了。”   卞迎雪也没生气,他毫不客气地将篮子递了过来,还故意往我身边凑了凑,他身上的香气让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喷嚏,正要伸手掏手绢,这变态居然伸手往我额头上抹去,我大惊失色,连连后退:“你。你想。。。。。。”   他轻笑一声,将手掌摊开来:“木公子莫怕,不过是个小虫子。”他的手心里确实有条恶心的虫子,我一阵作呕,不知是呕他的烂招还是呕他手里的虫子,总之是哭笑不得。   我在费力地摘葡萄的时候,他还不断地在我耳边聒噪:“请问木公子是哪里人?”我头也不抬:“吴兴。”他又问:“木公子做何营生?”我心想,你大爷的,狗眼看人低,我就那么不像贵公子吗?所以很没好口气:“卖纸。”他孜孜不倦:“听闻吴兴有种纸叫落霞,木公子可有经营?”哦,我手停了停:“有一点点。”   卞迎雪更加来了兴致:“听说这落霞纸是用甘蔗渣制作,木公子可知这其中的工序?”   我将一串葡萄小心地放进篮内,瞟了他一眼,见他也正静静地看着我,那样子有点。。。。。。我心里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一闪而过,忙摇头:“在下不知。”   “嗯。”他有点失望一般:“木公子是否知道这纸为何叫落霞?”他的问题太多了,真烦人,我继续吃力地摘另一串葡萄,微微喘气地说:“听说是落霞公子发明的。”意思是,我也是道听途说而已,你不必当真啰!   可这卞迎雪不打破我这砂锅是誓不罢休了:“木公子认识落霞公子吗?”目光灼灼,热烈异常,又往我身边凑了凑。   我被他看得很不自在,微微摇头:“不曾见过。”还是少说为妙,这卞迎雪好像不是好奇那么简单。   果然,过了良久,他幽幽地说:“我南下之前,曾见到两本落霞公子手抄的经书,名为《盘陀涅槃经》,里面的楷书结体妍丽,用笔遒劲,心中极是喜爱。”   他停了停:“于是我有心与落霞公子结识,可是等我寻到落霞公子曾栖身的书斋,方知他早已离开中原,不知去向。直到后来佛祖在吴兴显灵,落霞公子的佛像画惊动江东,我这才得知,原来落霞公子已经到了东吴之地。”   我怔怔地看着他,他就是给我第一桶金的人吗?那个高价买走我的“成名作”的人?那他岂不是我的“恩人”?应该谢谢他才是?打住,要谨慎,没准他又是小吴派来的,看看他到底想干什么?算了,还是早点闪人的好!   念头如闪电般,我连忙扯开话题:“请问卞公子,这些葡萄,应该够了吧?”我的手都快疼死了,他明明有割葡萄的刀子,偏偏拿在手上不递给我,这烂人!   他好像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话扯太远了,居然有点歉意般:“够多的了,有劳木公子了。木公子是不是听得乏味?”   我赫赫干笑了两声:“卞公子,我该走了。”说完要将篮子还给他,他没接,还是凝视着我,有点发痴般:“木公子,也喜欢吃葡萄?”   真是废话,不喜欢吃,亲自跑来这里摘干嘛呢?这老小子怎么像小年轻一样,想和人认识只会用些烂招,要不他就是更年期提前,见个人就抓住人家叨叨个没完。   于是我很简洁地很不礼貌地:“还好吧。”又把篮子往他跟前送。要死,他还是没接,竟然开始下一轮轰炸:“天下间有很多好吃的水果,不过我最喜欢吃的便是这葡萄。”   他继续盯着我不放,目光中流露出无限依恋:“木公子愿意听一听原因吗?”天啊,他难道是孤寡老人,在找免费的陪聊啊!我哀哀地长叹一声,有气无力地笑笑:“卞公子请说。”   得到我的“鼓励”,他长篇大论的兴致不减:“初秋的时候,暑气还未消除,如果宿醉之后白天醒来,吃上一颗带着露水的葡萄,那味道甜而不涩,嫩而不酸,凉爽又不让人觉得冷的难受。汁水饱满,回味长久,既醒酒又解起床火,这是葡萄的妙处之一。”   真是闻所未闻,能把普通的水果说得这么天下无双,说起来就让人流口水,更何况真正吃到呢?这卞迎雪的文学水平,赏美能力超乎凡人,我的不耐烦消失了,几乎有点崇拜地看着他:老兄,是你原创的吗?如果是,我该崇拜你的,真的。   卞迎雪成功地捕捉到了我星星眼的光芒,于是更加来劲:“葡萄的另一个妙处是,还可以用来酿酒,葡萄酒比传统酒曲酿的米酒要甘甜,易醉,但也易醒。木公子,你有没有喝过葡萄酿制的美酒?”   作者有话要说:  请葡萄党轻拍! ☆、第四十七章 鸡 毛   空气中弥漫着葡萄甜甜的清香,还有他身上因为阳光普照而散发的花木熏香,令人无法不沉湎其中,我心中一阵轻叹:他说的可真让人向往啊。   我眯着眼,想将这个怪里怪气的大络腮胡子看个清楚,只见他月白色的锦袍上洒满斑驳的光影,腰间佩剑的剑鞘上发出几道璀璨的光芒,他正一脸期待地看着我,好像在热切地等待着我的下文。   他的黑衣卫士自动地退到更远的地方,手握剑把,眼睛看着别处。   我的身后响起了一阵脚步声,是邵氏她们找我来了,我在暗暗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觉得有点遗憾。   邵氏见我手中拿着篮子,和一个陌生男子面对面,那么近距离地相互凝视,却不说话,可能觉得奇怪,于是她往我跟前一站,满身戒备,冲那卞迎雪说道:“阁下有何贵干?”语气甚是不善。   卞迎雪只是朝邵氏瞟了一眼:“在等木公子摘葡萄。”   :“木公子?”邵氏狐疑地朝我看看,我冲她眨了一下眼睛,意思是,就是我。   邵氏心领神会,又对那卞迎雪不怎么客气地说:“为何让我这兄弟给你摘果子?阁下若是不便采摘,去找者园子的主人家便是。”说完还一把将我手中的篮子夺了过去,大步走到卞迎雪的跟前,往他怀里一塞:“请拿好了,就此别过。”   说完拉着我转身要走,卞迎雪将篮子放在地上,徐徐出声阻止:“夫人,且慢!在下还有事要请教木公子。”   这个话唠还会问些什么呢?我将手从邵氏的手中抽了出来,向他拱了拱手:“卞公子请说。”   那卞迎雪依然只看着我,旁若无人般:“在下想问木公子,到了吴兴,要怎样才能找到落霞公子?”   旁边的邵氏咦了一声,怔怔地看着我,又看看卞迎雪:“阁下打算找落霞公子?不知是什么事情?”她替我把问题给问了。   卞迎雪只是淡淡地瞥了她一眼:“莫非夫人认得落霞公子?”   邵氏看看我,见我没有任何反应,便朝卞迎雪微微笑道:“落霞公子是吴兴的名人,小女子曾有幸见过一面,是生意上的往来,不知公子所为何事?”   卞迎雪这才拿正眼看了一下邵氏,眼神稍稍有了一丝温度:“我的祖母一心礼佛,所以想请落霞公子的佛像画,刚才得知木公子是吴兴人,所以这才多问了几句,还望夫人体谅。”言辞间比之前面亲切了许多。   他的话听起来合情合理,只是他刚才跟我拉扯了这么久,也没说到这个,可见他虽然谦和有礼,却是在敷衍邵氏,为的是让邵氏不要追究我们刚才在说了些什么,他到底想干嘛?   于是我冲邵氏笑笑,表示自己应付得来:“听闻落霞公子与佛有缘,卞公子如果诚心想请落霞公子的丹青,不如专程到吴兴,到了那里打听吴兴的佛缘宝地在哪里,找到了佛缘圣地,再找落霞公子的方向,应是不难。”   我在思忖,目前对我“不利”的除了小吴,好像没别人,看他这样问来问去的,不像是他派来的人,告诉他找我的路线,也没有什么了不得地,再怎么样,吴兴也是我的“老巢”。   卞迎雪双眼发亮,眉眼含笑,冲我拱拱手,笑着说道:“多谢木公子一番好意。在下有个不情之请,还望木公子赏脸。”   我笑笑道:“卞公子请说。”   卞迎雪满脸堆笑,络腮胡子往两边翘了开来:“今天是七夕,在下想请木公子一同在观海楼用晚膳,一来是我与木公子一见如故,二来是感谢木公子刚才的指点,不知木公子是否方便?”   单身女子赴陌生男人的约会,风险很大啊,我当然不能随便答应。   邵氏见我犹豫,正想开口替我把邀约给推了,那卞迎雪又接着说:“观海楼乃是蛟川人气最旺的酒楼,相信夫人也知道,那里还没发生过任何不良事端。”   我还是犹豫:“卞公子的好意,在下心领了,只是在下也在客中,多有不便。”   邵氏见我谢绝,那卞迎雪又面露失望,似是不忍:“卞公子,如果没有别的事,我们就此告辞。”   卞迎雪紧紧盯着我,好像一眨眼,我就会消失一样:“多谢夫人体谅,在下还想单独和木公子说几句,不知木公子可愿意。”   我看看邵氏,点点头,光天化日之下,怕什么呢,我们还人多势众。   于是卞迎雪和我并排走出了廊架,坐到了竹林中的小桌子前,竹林不远处,有三匹骏马,骏马旁边有一个黑衣人,想来是他的随从了,原来早上在路上超过我们的竟然是他们三个,世界还真是小。   我还在猜想这个大胡子还能唠叨些什么,对面的他忽然变异常肃静,眼里像是冒出火来一般,看得我心里有点发毛,嘴角刚裂开一个弧度,他却缓声念道:“嘉木瑞花遍满山,草长莺飞争湖岸。欲赏只待能翩翩,得道成仙修行难。”   如同往平静的水面扔下一块大回头,我震惊得无法自已,他到底是谁?为什么知道我刚到沁园时写的酸诗,难道他也是沁园里的人?我干巴巴地问道:“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他站了起来,从鼻子里挤出一声笑:“木公子如果想知道答案,今晚在观海楼见。”说完潇洒转身,头也不回,但见他步履从容,衣衫飘飞,我眼睁睁地看着他走出竹林,眨眼之间他们三人已经飞身跨上马背,牵动缰绳,疾驰而去,我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久久不能平静。   在回来的路上,邵氏不断地问我为什么改变主意,我笑着回答她说,因为卞公子那里可能有好的商机,邵氏很促狭地取笑了我几句,说我钻到钱眼里去了,就没再多问,我知道,其实她是不信的,可我不能告诉她更多。   观海楼,地处海角一隅,由大块的赭红色巨石建造而成,颜色艳丽,坚固而雄伟,但是作为一家酒楼的建筑,我觉得过于气派了点:不熟悉的人哪里敢到这样的建筑物来找吃的啊!   酒楼里人来人往,非常热闹,邵氏派了两位身手极好的师傅跟随在我身边。一走进酒楼大门,卞迎雪的一位卫士便将我带进了三楼的一间雅间,我被迎进去后,卞迎雪的两位卫士将我的随从带出房外,一时间屋里只剩下卞迎雪和我两人。   开始的时候,我的两位随从不放心,我微笑道:“两位师傅且去就是,料不妨事。”   这雅间的位置很不错,坐在窗前,窗外的海面风光一览无遗,蓝色海水在慢慢往岸上涌来,浪花翻飞,白色的海鸟不断欢叫着,在水面上飞翔觅食,更有点点渔船,承载而归。   天空如同一幅多彩的油画,橙黄色与紫色交相辉映,将一轮夕阳淡化成一个小小的红色圆球,而天空的另一处,隐隐看到了弯月的影子。   我紧张的心情早已平静下来,倒是坐在对面的卞迎雪好像有点激动,他眼中又流露出白天见到的那种痴痴的表情,甚是古怪。   我刚喝完一杯茶,店小二就将菜全部上好了,看来这卞迎雪是不希望任何人来打扰我们。   我很平静地等待他的唠叨开场,可是等到的是------   他的目中渐渐有了一丝哀戚之意,低低地叫了声:“芳菲……”声音十分沙哑,好像是在拼命控制自己的情绪。我吓得从座位上跳了起来:“你,到底是谁?”   他没有说话,放在桌上的双手关节有点泛白,那双满含忧伤的眼睛里,清晰地映出了我的身影。   我在巨大的惊诧中细细地将这个大络腮胡子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他也不避嫌,倒像是要鼓励我一般,先是眼眶泛红,接着又眉眼半笑,似是十分宽慰,我打量完他之后,很想朝门外走出去,可是双腿竟然酥软了,一时之间走不动了,只能软软地靠在椅背上,气若游丝般问道:“二……公子?”   听到我梦呓般的问话,他像梦游一样站了起来,笑容是僵硬的,眼中竟然还有隐隐的泪光,最后他的一只手掌将我的一只手包住了,他捏得很紧,手很暖和,我们两人就这样无声地凝视着,周围的一切好像都停止了,就连空气也凝滞了,所以我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只看到他的脸在不断变大,最后慢慢朝我脸上蹭过来,扎人的大胡子,一下戳得我脸生痛,呀的一声,躲开了。   他见我捂脸逃开,似觉得挺有趣,竟然得意般呵呵笑了起来,周围的一切又恢复了生气,我们各自坐了下来,我强自镇定:“二……卞公子,怎么到这里来了?”说了以后又感到不妥,他乔装到江东,自然是机密,怎么能跟我说呢?   果然,他朝我看来时,竟然有种凌厉的气势,我忙低声说:“卞公子,对不起,我不该问的。”   他沉默了一下,忽然慢慢念道:“   方舟戏长水,湛澹自浮沉,   弦歌发中流,悲响有余音,   音声入君怀,凄怆伤人心。   心伤安所念,但愿恩情深。   愿为晨风鸟,双飞翔北林。”   他的声音十分低沉,深情,很有感染力,我静静地望着他,百感交集,他是在说我吗?还是在说他自己?我的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他在对面浅浅笑了一声:“芳菲,你费尽心思,乘舟一路东去,找到你的晨风鸟了吗?”如嘲似讽。   我抬起泪眼,看做窗外,想起自己这几年的遭遇,五味杂陈,难于言语。   他却倏然变脸,如同翻书一般,一本正经地说道:“落霞公子,楷书,佛像画风格独特,现已名动江东,在下机缘巧合,曾得落霞公子早年的《盘陀涅槃经》两册和绝情书信一封。”   他依然将视线牢牢锁在我身上,似乎想将我看出两个窟窿眼来。   原来是这样!想不到落霞公子的成名作《盘陀涅槃经》竟然是他订购的,当时还是他很大方的给了我一笔银子呢,那可是我的第一桶金,不但给了我离开他的勇气和信心,更给了我离开他的立命安身的资本,可笑的是我给他写的“绝情信”,又无意中告诉他我真实的身份,这老天爷还真是会开玩笑。   于是我泪眼朦胧中,又失笑连连,见我又哭又皱眉头的,他好像很满意,也很幸灾乐祸:“芳菲,你说这人算还真不如天算,是不是?就像我今天,本来只想出来游玩散心,居然还碰到你。”   他说得没错,一切都是老天爷的安排,只是他来这里干什么?应该没好事,否则粘那把大胡子干嘛?不热得慌?他以前好像最讲享受的。   见我目光飘忽不定,他竟然绽出一丝醉人的微笑,半真半假地打趣:“落霞公子在看什么呢?难道是对我思念若渴?”   这调调跟他以前说鱼丸汤是伉俪同游时的一样,假装问你问题,实际是逗你玩。莫非他刚才的悲伤也是装的?他这公子哥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深沉了?   看来我是被吴允节的心机给吓破胆了,看谁都是大腹黑。   所以我还像以前一样,装着糊涂打哈哈:“卞公子取笑了。”   :“看来,离开沁园,你过得很不错,难怪走得这么痛快。”他忽然又变脸,出言讥讽。   我也不客气:“卞公子不必见怪,我当时只是奉老夫人的命令离开而已,并没有什么不对。”   他冷笑一声:“你当我不知道!你明明早就打定主意南下,为什么跟植柳说你自愿到的枯梅庵?还给我写了这样一封信?”   看来这信还真是个祸根!我怎么就没毁尸灭迹呢?唉……:“卞公子莫怪,其实我离开双清苑,那也是老夫人的主意。”   奶奶的,要怪就怪你奶奶去吧,谁叫她那么迷信呢,哼!   他哈哈又冷笑几声:“你还是那么伶牙俐齿,竟然还想骗我,那个道人分明是南越国的民间艺人!”   :“你!”我急得叫了起来,这小子知道的居然还挺多的,口气不由软了下来:“那又怎么样?”   他摇摇头:“在这里,哼,当然不会怎么样,这里是他的地盘。看来他对你真不赖,听说还送你一帮僧人做幌子。”   :“幌子!什么幌子,他们是正经的和尚。你别乱说。”他的话怎么这么难听,好像我做的是见不得人的事一样,生意就是生意,和尚就是和尚,两者之间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他又站了起来,远眺海面,久久不语,转过头来,直直地看着我,似在下重大决心一般:“芳菲,既是天意让我再遇见你,你明天便跟我回去。”   我也站了起来,冲他笑了笑,语气非常坚决:“卞公子,落霞现在过得很好,公子无须牵挂。如果公子无其他事情,落霞这就告辞,还望公子保重。”   他眼中厉芒闪动:“我不准!你既然没有跟他,为什么不肯跟我回去?你在怕什么?”   我摇摇头:“卞公子,我不怕什么,只是,我并不适合过那种高门大户里的生活,真的,我只是一个懒散惯了的人,再说了,公子已经佳偶天成…….”   他走上前来,猛然抓住我的手,有点焦灼般:“芳菲,你是不是听说了我娶亲的事,其实那皇甫氏她是……”   我用力将手从他手里抽出来,但他没有松开,我忍住不快:“卞公子,不必多说了,其实我知道,世家儿女的婚事都是由不得自己的,所以我很理解你,但是理解不等于认同,所以,我是不会再回去的。”   他眼中的焦急更甚:“芳菲,你既然理解,为什么就不能接受呢?我之所以许你妾室的身份,是因为这个身份可以让你一直留在我身边,要知道,世婚的坏处就是,一旦两家交恶,做媳妇的很可能被遣送回娘家。所以皇甫氏她的存在,只是暂时的。”   我知道他说的没错,可是这跟我又什么关系呢?他的“老婆”是暂时的还是长期的,那是他的事情。   所以我只是淡然一笑,尽量不给他“解释”的机会:“卞公子不必多说了,天色将晚,在下也该告辞了。”   他双眼通红,呼吸急促,一只手突然往我心口重重按下来:“芳菲,你的心肠真的很硬,难怪她们叫你情绝大师。”   他的话成功地将我心底深处的一根小火苗点了起来,什么她们,是那个她吧,是她给我起的外号,很多年前的事了,于是我冷笑一声:“没错,我正是她说的情绝大师,公子记性不差。”   他见我突然发火,愣了愣,眉头皱起:“你,在说什么?”   我大声说道:“我在说公子记性很好,在新人面前说旧人的话,又在旧人面前说新人的好话,你,你这已婚男子,拉着我干什么,回去找你的妻妾去。”   说完觉得自己疯了,竟然跟他计较起这些破事,怎么搞得我好像在吃醋一样,太离谱了,都怪面前这个十三点,一会念诗装深情,一会冷嘲热讽又假正经,把我生生逼成神经病!   我恶狠狠地试图将他的手从胸前移开,可是怎么也使不上力气,只是跟他拉扯着,扭打着,嘴里怒骂着,最后蜷在他怀里哭了个天昏地暗,滂沱不止的泪水把他衣服的前襟都弄湿透了。   空气中弥漫着葡萄甜甜的清香,还有他身上因为阳光普照而散发的花木熏香,令人无法不沉湎其中,我心中一阵轻叹:他说的可真让人向往啊。   我眯着眼,想将这个怪里怪气的大络腮胡子看个清楚,只见他月白色的锦袍上洒满斑驳的光影,腰间佩剑的剑鞘上发出几道璀璨的光芒,他正一脸期待地看着我,好像在热切地等待着我的下文。   他的黑衣卫士自动地退到更远的地方,手握剑把,眼睛看着别处。   我的身后响起了一阵脚步声,是邵氏她们找我来了,我在暗暗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觉得有点遗憾。   邵氏见我手中拿着篮子,和一个陌生男子面对面,那么近距离地相互凝视,却不说话,可能觉得奇怪,于是她往我跟前一站,满身戒备,冲那卞迎雪说道:“阁下有何贵干?”语气甚是不善。   卞迎雪只是朝邵氏瞟了一眼:“在等木公子摘葡萄。”   :“木公子?”邵氏狐疑地朝我看看,我冲她眨了一下眼睛,意思是,就是我。   邵氏心领神会,又对那卞迎雪不怎么客气地说:“为何让我这兄弟给你摘果子?阁下若是不便采摘,去找者园子的主人家便是。”说完还一把将我手中的篮子夺了过去,大步走到卞迎雪的跟前,往他怀里一塞:“请拿好了,就此别过。”   说完拉着我转身要走,卞迎雪将篮子放在地上,徐徐出声阻止:“夫人,且慢!在下还有事要请教木公子。”   这个话唠还会问些什么呢?我将手从邵氏的手中抽了出来,向他拱了拱手:“卞公子请说。”   那卞迎雪依然只看着我,旁若无人般:“在下想问木公子,到了吴兴,要怎样才能找到落霞公子?”   旁边的邵氏咦了一声,怔怔地看着我,又看看卞迎雪:“阁下打算找落霞公子?不知是什么事情?”她替我把问题给问了。   卞迎雪只是淡淡地瞥了她一眼:“莫非夫人认得落霞公子?”   邵氏看看我,见我没有任何反应,便朝卞迎雪微微笑道:“落霞公子是吴兴的名人,小女子曾有幸见过一面,是生意上的往来,不知公子所为何事?”   卞迎雪这才拿正眼看了一下邵氏,眼神稍稍有了一丝温度:“我的祖母一心礼佛,所以想请落霞公子的佛像画,刚才得知木公子是吴兴人,所以这才多问了几句,还望夫人体谅。”言辞间比之前面亲切了许多。   他的话听起来合情合理,只是他刚才跟我拉扯了这么久,也没说到这个,可见他虽然谦和有礼,却是在敷衍邵氏,为的是让邵氏不要追究我们刚才在说了些什么,他到底想干嘛?   于是我冲邵氏笑笑,表示自己应付得来:“听闻落霞公子与佛有缘,卞公子如果诚心想请落霞公子的丹青,不如专程到吴兴,到了那里打听吴兴的佛缘宝地在哪里,找到了佛缘圣地,再找落霞公子的方向,应是不难。”   我在思忖,目前对我“不利”的除了小吴,好像没别人,看他这样问来问去的,不像是他派来的人,告诉他找我的路线,也没有什么了不得地,再怎么样,吴兴也是我的“老巢”。   卞迎雪双眼发亮,眉眼含笑,冲我拱拱手,笑着说道:“多谢木公子一番好意。在下有个不情之请,还望木公子赏脸。”   我笑笑道:“卞公子请说。”   卞迎雪满脸堆笑,络腮胡子往两边翘了开来:“今天是七夕,在下想请木公子一同在观海楼用晚膳,一来是我与木公子一见如故,二来是感谢木公子刚才的指点,不知木公子是否方便?”   单身女子赴陌生男人的约会,风险很大啊,我当然不能随便答应。   邵氏见我犹豫,正想开口替我把邀约给推了,那卞迎雪又接着说:“观海楼乃是蛟川人气最旺的酒楼,相信夫人也知道,那里还没发生过任何不良事端。”   我还是犹豫:“卞公子的好意,在下心领了,只是在下也在客中,多有不便。”   邵氏见我谢绝,那卞迎雪又面露失望,似是不忍:“卞公子,如果没有别的事,我们就此告辞。”   卞迎雪紧紧盯着我,好像一眨眼,我就会消失一样:“多谢夫人体谅,在下还想单独和木公子说几句,不知木公子可愿意。”   我看看邵氏,点点头,光天化日之下,怕什么呢,我们还人多势众。   于是卞迎雪和我并排走出了廊架,坐到了竹林中的小桌子前,竹林不远处,有三匹骏马,骏马旁边有一个黑衣人,想来是他的随从了,原来早上在路上超过我们的竟然是他们三个,世界还真是小。   我还在猜想这个大胡子还能唠叨些什么,对面的他忽然变异常肃静,眼里像是冒出火来一般,看得我心里有点发毛,嘴角刚裂开一个弧度,他却缓声念道:“嘉木瑞花遍满山,草长莺飞争湖岸。欲赏只待能翩翩,得道成仙修行难。”   如同往平静的水面扔下一块大回头,我震惊得无法自已,他到底是谁?为什么知道我刚到沁园时写的酸诗,难道他也是沁园里的人?我干巴巴地问道:“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他站了起来,从鼻子里挤出一声笑:“木公子如果想知道答案,今晚在观海楼见。”说完潇洒转身,头也不回,但见他步履从容,衣衫飘飞,我眼睁睁地看着他走出竹林,眨眼之间他们三人已经飞身跨上马背,牵动缰绳,疾驰而去,我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久久不能平静。   在回来的路上,邵氏不断地问我为什么改变主意,我笑着回答她说,因为卞公子那里可能有好的商机,邵氏很促狭地取笑了我几句,说我钻到钱眼里去了,就没再多问,我知道,其实她是不信的,可我不能告诉她更多。   观海楼,地处海角一隅,由大块的赭红色巨石建造而成,颜色艳丽,坚固而雄伟,但是作为一家酒楼的建筑,我觉得过于气派了点:不熟悉的人哪里敢到这样的建筑物来找吃的啊!   酒楼里人来人往,非常热闹,邵氏派了两位身手极好的师傅跟随在我身边。一走进酒楼大门,卞迎雪的一位卫士便将我带进了三楼的一间雅间,我被迎进去后,卞迎雪的两位卫士将我的随从带出房外,一时间屋里只剩下卞迎雪和我两人。   开始的时候,我的两位随从不放心,我微笑道:“两位师傅且去就是,料不妨事。”   这雅间的位置很不错,坐在窗前,窗外的海面风光一览无遗,蓝色海水在慢慢往岸上涌来,浪花翻飞,白色的海鸟不断欢叫着,在水面上飞翔觅食,更有点点渔船,承载而归。   天空如同一幅多彩的油画,橙黄色与紫色交相辉映,将一轮夕阳淡化成一个小小的红色圆球,而天空的另一处,隐隐看到了弯月的影子。   我紧张的心情早已平静下来,倒是坐在对面的卞迎雪好像有点激动,他眼中又流露出白天见到的那种痴痴的表情,甚是古怪。   我刚喝完一杯茶,店小二就将菜全部上好了,看来这卞迎雪是不希望任何人来打扰我们。   我很平静地等待他的唠叨开场,可是等到的是------   他的目中渐渐有了一丝哀戚之意,低低地叫了声:“芳菲……”声音十分沙哑,好像是在拼命控制自己的情绪。我吓得从座位上跳了起来:“你,到底是谁?”   他没有说话,放在桌上的双手关节有点泛白,那双满含忧伤的眼睛里,清晰地映出了我的身影。   我在巨大的惊诧中细细地将这个大络腮胡子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他也不避嫌,倒像是要鼓励我一般,先是眼眶泛红,接着又眉眼半笑,似是十分宽慰,我打量完他之后,很想朝门外走出去,可是双腿竟然酥软了,一时之间走不动了,只能软软地靠在椅背上,气若游丝般问道:“二……公子?”   听到我梦呓般的问话,他像梦游一样站了起来,笑容是僵硬的,眼中竟然还有隐隐的泪光,最后他的一只手掌将我的一只手包住了,他捏得很紧,手很暖和,我们两人就这样无声地凝视着,周围的一切好像都停止了,就连空气也凝滞了,所以我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只看到他的脸在不断变大,最后慢慢朝我脸上蹭过来,扎人的大胡子,一下戳得我脸生痛,呀的一声,躲开了。   他见我捂脸逃开,似觉得挺有趣,竟然得意般呵呵笑了起来,周围的一切又恢复了生气,我们各自坐了下来,我强自镇定:“二……卞公子,怎么到这里来了?”说了以后又感到不妥,他乔装到江东,自然是机密,怎么能跟我说呢?   果然,他朝我看来时,竟然有种凌厉的气势,我忙低声说:“卞公子,对不起,我不该问的。”   他沉默了一下,忽然慢慢念道:“   方舟戏长水,湛澹自浮沉,   弦歌发中流,悲响有余音,   音声入君怀,凄怆伤人心。   心伤安所念,但愿恩情深。   愿为晨风鸟,双飞翔北林。”   他的声音十分低沉,深情,很有感染力,我静静地望着他,百感交集,他是在说我吗?还是在说他自己?我的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他在对面浅浅笑了一声:“芳菲,你费尽心思,乘舟一路东去,找到你的晨风鸟了吗?”如嘲似讽。   我抬起泪眼,看做窗外,想起自己这几年的遭遇,五味杂陈,难于言语。   他却倏然变脸,如同翻书一般,一本正经地说道:“落霞公子,楷书,佛像画风格独特,现已名动江东,在下机缘巧合,曾得落霞公子早年的《盘陀涅槃经》两册和绝情书信一封。”   他依然将视线牢牢锁在我身上,似乎想将我看出两个窟窿眼来。   原来是这样!想不到落霞公子的成名作《盘陀涅槃经》竟然是他订购的,当时还是他很大方的给了我一笔银子呢,那可是我的第一桶金,不但给了我离开他的勇气和信心,更给了我离开他的立命安身的资本,可笑的是我给他写的“绝情信”,又无意中告诉他我真实的身份,这老天爷还真是会开玩笑。   于是我泪眼朦胧中,又失笑连连,见我又哭又皱眉头的,他好像很满意,也很幸灾乐祸:“芳菲,你说这人算还真不如天算,是不是?就像我今天,本来只想出来游玩散心,居然还碰到你。”   他说得没错,一切都是老天爷的安排,只是他来这里干什么?应该没好事,否则粘那把大胡子干嘛?不热得慌?他以前好像最讲享受的。   见我目光飘忽不定,他竟然绽出一丝醉人的微笑,半真半假地打趣:“落霞公子在看什么呢?难道是对我思念若渴?”   这调调跟他以前说鱼丸汤是伉俪同游时的一样,假装问你问题,实际是逗你玩。莫非他刚才的悲伤也是装的?他这公子哥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深沉了?   看来我是被吴允节的心机给吓破胆了,看谁都是大腹黑。   所以我还像以前一样,装着糊涂打哈哈:“卞公子取笑了。”   :“看来,离开沁园,你过得很不错,难怪走得这么痛快。”他忽然又变脸,出言讥讽。   我也不客气:“卞公子不必见怪,我当时只是奉老夫人的命令离开而已,并没有什么不对。”   他冷笑一声:“你当我不知道!你明明早就打定主意南下,为什么跟植柳说你自愿到的枯梅庵?还给我写了这样一封信?”   看来这信还真是个祸根!我怎么就没毁尸灭迹呢?唉……:“卞公子莫怪,其实我离开双清苑,那也是老夫人的主意。”   奶奶的,要怪就怪你奶奶去吧,谁叫她那么迷信呢,哼!   他哈哈又冷笑几声:“你还是那么伶牙俐齿,竟然还想骗我,那个道人分明是南越国的民间艺人!”   :“你!”我急得叫了起来,这小子知道的居然还挺多的,口气不由软了下来:“那又怎么样?”   他摇摇头:“在这里,哼,当然不会怎么样,这里是他的地盘。看来他对你真不赖,听说还送你一帮僧人做幌子。”   :“幌子!什么幌子,他们是正经的和尚。你别乱说。”他的话怎么这么难听,好像我做的是见不得人的事一样,生意就是生意,和尚就是和尚,两者之间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他又站了起来,远眺海面,久久不语,转过头来,直直地看着我,似在下重大决心一般:“芳菲,既是天意让我再遇见你,你明天便跟我回去。”   我也站了起来,冲他笑了笑,语气非常坚决:“卞公子,落霞现在过得很好,公子无须牵挂。如果公子无其他事情,落霞这就告辞,还望公子保重。”   他眼中厉芒闪动:“我不准!你既然没有跟他,为什么不肯跟我回去?你在怕什么?”   我摇摇头:“卞公子,我不怕什么,只是,我并不适合过那种高门大户里的生活,真的,我只是一个懒散惯了的人,再说了,公子已经佳偶天成…….”   他走上前来,猛然抓住我的手,有点焦灼般:“芳菲,你是不是听说了我娶亲的事,其实那皇甫氏她是……”   我用力将手从他手里抽出来,但他没有松开,我忍住不快:“卞公子,不必多说了,其实我知道,世家儿女的婚事都是由不得自己的,所以我很理解你,但是理解不等于认同,所以,我是不会再回去的。”   他眼中的焦急更甚:“芳菲,你既然理解,为什么就不能接受呢?我之所以许你妾室的身份,是因为这个身份可以让你一直留在我身边,要知道,世婚的坏处就是,一旦两家交恶,做媳妇的很可能被遣送回娘家。所以皇甫氏她的存在,只是暂时的。”   我知道他说的没错,可是这跟我又什么关系呢?他的“老婆”是暂时的还是长期的,那是他的事情。   所以我只是淡然一笑,尽量不给他“解释”的机会:“卞公子不必多说了,天色将晚,在下也该告辞了。”   他双眼通红,呼吸急促,一只手突然往我心口重重按下来:“芳菲,你的心肠真的很硬,难怪她们叫你情绝大师。”   他的话成功地将我心底深处的一根小火苗点了起来,什么她们,是那个她吧,是她给我起的外号,很多年前的事了,于是我冷笑一声:“没错,我正是她说的情绝大师,公子记性不差。”   他见我突然发火,愣了愣,眉头皱起:“你,在说什么?”   我大声说道:“我在说公子记性很好,在新人面前说旧人的话,又在旧人面前说新人的好话,你,你这已婚男子,拉着我干什么,回去找你的妻妾去。”   说完觉得自己疯了,竟然跟他计较起这些破事,怎么搞得我好像在吃醋一样,太离谱了,都怪面前这个十三点,一会念诗装深情,一会冷嘲热讽又假正经,把我生生逼成神经病!   我恶狠狠地试图将他的手从胸前移开,可是怎么也使不上力气,只是跟他拉扯着,扭打着,嘴里怒骂着,最后蜷在他怀里哭了个天昏地暗,滂沱不止的泪水把他衣服的前襟都弄湿透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一地鸡毛啊! ☆、第四十八章 佛 像   七月初八,吴郡巨商卞迎雪登门拜访蛟川望族郑氏,在郑府碰巧遇到同样在郑氏访客的公子,卞公子极喜公子的丹青书法,又仰慕其闲云野鹤的处世为人,当场将其随身佩戴宝剑扬文以及坐骑大宛良驹闪电赠与公子。   ---------《落霞公子传》   七月初九,我与哈森离开蛟川,匆匆赶回吴兴。   七月十四,民间俗称鬼节,道家的中元节,佛教的盂兰节,乃是僧道俗三流合一的节气,在这一天,民间自行祭祀,对孤魂野鬼进行施食拯救;道家弟子学习《道德经》,进行互相交流和自我反省;信佛徒众则到寺院礼佛,供奉僧众,本来各行其是,互不干涉,但是在庐江郡沙河县与山越国交界的地方,当地的民众因为各自的信仰发生了争执和纠纷,随着卷入纠纷的百姓不断增加,矛盾不断升级,最后质变为地方性冲突,当地十几个乡镇发生了群殴和蓄意破坏他人房屋等事件,当地的官府不得不介入调解甚至镇压。   有来自沙河县的佛教信徒骑马到弘法寺求见西海禅师,哭诉他们的不行遭遇:房屋在冲突中被砸坏了,家人被打伤恐吓,当地官府虽然已经进行了调解,但是没有任何效果,同乡中那些不信佛教的民众,认为是佛教的引入导致了灾祸,所以出了事情后,不但不施以援手,反倒将信徒带回去供奉的佛像扔进了烂泥里,并焚烧经书,驱赶其他佛教信徒。   这些信徒面容憔悴,衣衫破败,悲愤难平,西海禅师听完他们的哭诉后,双眸含泪,口中直念:“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告诉那些徒众不必悲伤,佛家最讲慈悲为怀,劝善戒恶,他将会在十天后动身,前往沙河县教化冥愚,灭众邪心。   前来哭诉的信徒这才转悲为喜,连连在禅师面前合十跪拜。   八月初的一天,西海禅师和十来位僧人,动身前往沙河县,一起前往的还有我和哈森。   没几天,我们就到了沙河县境内。   沙河县中房屋被破坏得最厉害的地方是白兔镇,这里与南方的山越国只有一条河流之隔。那些来找禅师的信徒,家里的房屋俱瓦片粉碎,墙壁倒塌,就连家中的水井也被人填上了泥土,那名带头的信徒名叫张理思,他本是走四方的商人,是白兔镇第一个供奉佛像的信徒,他说离家之前佛像被愤怒的同乡人扔进了水井里。   我们走进镇上的街道时,有人不怀好意的探头张望,后来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我听到人群中有人小声地说:“看,这些光头的,就是祸害,最前面几个,绿眼睛的,就是鬼怪。”   :“嘘,听说就是那个穿紫衣服的把鬼怪招来的。现在都家破人亡了。”   :“好好的,信什么佛教?根本没有道家的神通。”   :“就是就是,出了事,还不是跑到别处去求人。自身都难保,算什么本事?”   :“嘿,你看,中间还有个小白脸。”   :“看到了,还有个白胡子的老头子,这些人都是什么呀。”   :“。。。。。。。”   西海禅师对此充耳不闻,按照老规矩,在张理思的带领下,我们一行人在河边一处空地安营扎寨,比起三年前,僧人们的装备已经好了许多,所以没用多久功夫,一座足够大的茅庐已经搭好了。僧人们有条不紊地取水,挖灶,做饭,最后是打坐休息。   我们这行人奇异的行为引来了更多人的围观,不过,前面三天他们只是围观,直到我们将信徒们那些受伤的,害病的家人都治好,安抚好以后,他们中才有一些胆子大一点的上来搭讪,西海禅师有问必答,态度和蔼。   那些人见这个绿眼睛的鬼怪这么和气,彬彬有礼,而且讲出来的话那么有道理,信服之余,便不将西域僧人们当做鬼怪了,反倒像对待夫子一样尊敬西海禅师,这让当地的儒生们很不服,于是集体出动。   在我看来,西海禅师等的就是这一刻。   首先发难的是当地的一个孝廉,姓方,他胡子花白,傲慢无礼,禅师双手合十向他问好,他只是微微颔首:“曾听闻禅师在吴兴祈请佛祖显灵,禅师既是慈悲为怀,何不祈请佛祖再度显灵,保这些信徒平安?”   西海禅师慢慢说道:“贤明的国主,如果用孝,仁,慈来教化人民,就会出现南极星这样的祥瑞;如果以仁,德,对待百姓,就会有甘洌的泉水从石头上流出来,土地里的稻子,麦子也会长得特别茂盛,取得丰收。这些都是行善事的结果,所谓善有福报。若是统领者积德行善,百姓自然平安乐业,又何须祈求佛祖显灵呢?”   方孝廉用手捋了捋胡子,微微点头,当然了,谁不想被人说是大好人大善人呢,好人才有福报嘛。   西海禅师又慢声说道:“同样的道理,恶有恶报,如果暗中对他人作恶,鬼可以诛灭他,如果公开作恶,祸害他人,人可以诛灭他,惩罚他。其实这就是儒家所说的积善余庆,求福不回。”   方孝廉旁边一位中年男子说:“如果禅师你所说的这些道理,都可以用儒家的道理来解释,那我们读书人只要熟读经典就可以了,何必再去信佛修行,你们僧人岂不是多余?”   西海禅师目光平和,悲悯地看着围观的人群,娓娓道来:“周公,孔夫子皆是启发世人的大圣人,他们在很久以前就明白了要劝导世人行善的道理,但是他们提出的只是最近浅的现象,没有像佛教那样详细具体,比如,佛教告诉世人,如果人作了恶,就会坠入地狱里永远受苦,来世也继续受苦,家人将会受到连累;如果修善积德,就能到西天极乐世界,福泽家人,来世也能投胎到富贵的好人家。如果用这样的道理来劝导世人,效果不是更好吗?”   西海禅师说完后,中年儒生噤了声,退至一旁。   接着是一个年约三十余岁的男子问道:“如果像禅师所说,只要人人都行善,都可以上西天极乐,那还要地狱干什么呢?”   禅师怜悯地看了他一眼:“在沙漠之中,远离绿洲之地,世人久等的甘露从天而降,这就是佛祖的圣迹,双目明亮的人看到了甘露的晶莹透明,有感觉的人都体会到了甘露的清甜滋润,可是那些双目失明的人是见不到甘露的,躲在帐篷里,不肯伸出双手迎接福气的人,是感觉不到雨水的滋润的。好比耳聋的人,听不见春天的响雷,所以责怪春天来得太晚,其实春雷,曾经在他耳边轰鸣过。不是佛理不能教化世人,是世人不肯去理解佛理的含义啊。”   这三个儒生是当地最有名望的知识分子,通过几番辩论,他们对西海禅师的修为都甚为敬服,所以他们不但没有再来挑战,反倒主动地跟当地的乡绅,百姓宣传佛法的博大精深。   百姓的胆子毕竟是小的,谁不怕下地狱,谁不想来世能投更好的胎呢,所以,又过了些日子,张理思家的屋子重建的时候,很多人主动来帮忙,只是从井中请出佛像的时候,发生了一点意外。   原来将佛像扔进井里的人是当地一个无赖,游手好闲,本来是想趁乱把佛像拿去卖掉换钱的,但是当时不少人将佛教已经看成时邪教异端,根本不敢接触任何佛教物品,这无赖转了整个白兔镇也没能将佛像脱手换钱,一气之下将佛像扔进了水井,觉得晦气,又推土将水井填了起来。   这无赖明明是将佛像扔进了水井里,可无论是张理思请来的匠人,还是跟随而来的僧人,清理完井里的污泥,又抽干了水,那尊佛像还是没有影子,想找那无赖来仔细询问,却苦于无人得知那无赖跑到哪里去了。   一时间,佛像的踪迹成了一个谜。   张理思想请禅师再送一尊佛像,但是禅师只是意味深长地笑道:“不出五日,佛祖自会显灵,到时我们就能知道佛像去了哪里。”   张理思将信将疑,但是还是按照禅师说的,给佛像留出了同样大小的安放地方。我在旁边听了也半信不信。   当地的儒生被禅师的佛理妙义打动,被认为是异端的张理思一家不但平安无事,还受到官府和当地读书人一致的慰问,这些事迹鼓励了更多的人信奉佛教,我这个佛门再来人也没闲着,在茅庐中已经抄了十多天经书,又给方孝廉画了一幅红衣佛像画。方孝廉看了我的书法和丹青,赞赏不已,对我们一行人更加尊重,甚至还请禅师到他家中做了一场法事。   模范的带头作用是很明显的,我在感到庆幸的时候,不免思忖,如果我们这行人介入无效呢,小吴会不会派兵来镇压?他现在好像动用武力上了瘾,清洗了陆氏之后,又把矛头指向了远在鄂州的不服气群体,阿明的来信告诉我,他现在已经是水军的小统领,在那条船上,像他那个级别的不过是十人,而那天小吴告诉我,那种船上可以坐300多人。   我抄经的速度慢了下来,脑子转得飞快:我是不是知道的太多了?无论是军事,还是他暗中的政治手腕,我都有意无意地介入了,如果我再想去别的地方,他会放行吗?那天在观海楼时,秦桓之就很肯定的对我说过,我在异想天开,妄想利用小吴的资源过上自由的生活,殊不知,自己早就成了他的一颗棋子,比如,现在?   我看了一眼远处的哈森,他现在有点憔悴,到底是年纪大了,这里又那么湿热,比吴兴的气候差多了,现在我觉得好笑,这样的老头子,会是那宝刀不老都的肖恩康纳利?开玩笑吧。   摇摇头,正想收回心神,专心抄经,有人抬着担架过来,真是夸张,难道还要西海禅师做外科手术不成?   来人将担架小心地放在茅庐的前面,问我:“禅师安在?”   我放下笔:“禅师正在河边沐浴。”那是西海禅师的习惯,他可能把这里的河当成恒河了。   我见担架上那人好像病得挺严重的,便随口问了句:“病得这么重,怎么不送医馆呢?那里的物事更齐全些。”   抬担架中的一个摇了摇头:“公子有所不知,这位病人已经送去各家医馆看过了,吃了药也不见效,现在他话也不能说,水火无效,四肢不力,但是隐隐还有气,我们是听了禅师的名声,才送他过来的。”   听了我们的说话,担架上的人努力地睁开眼睛,嘴唇动了动,终是没有说出声来,浑浊的眼中滴下了点点泪珠。   我忙示意旁边的僧人给这病人水喝,僧人依言而行,可是那病人又是摇头又是张嘴的,好像这碗清水是毒药一般,死死抿紧了嘴。   我也没了主意,只好静等禅师回来。   禅师终于回来了,他静静地看了一眼那病人,露出了理所当然般的微笑,但没说话,示意将张理思请过来。   张理思过来后,禅师轻声道:“张檀越要请的佛祖将要回来了。”   张理思和我们面面相觑,不明就里。   西海禅师对那担架上的人说:“可是你将佛像扔进了井里?”他一说完,我们齐刷刷地将目光看向那个垂危的病人,神了,没有人说过这就是那个无赖啊!只见那担架上的人喉咙里嗬嗬着,拼命点头。   禅师又说:“你现在可是口不能言,下身隐痛肿烂,水火无能?”   那病人又拼命点头,热泪盈眶,好像是说:是呀,您老人家怎么知道的?很像《甲方乙方》里那个没事讨苦吃的大亨在村头见到来接他的大奔时激动得无以复加的表情。   我们呢,则屏气凝神,又将惊讶的目光一致对准了西海禅师,真不知禅师是否忍受得了这么高度数的电力?   禅师微笑道:“其实那天,你一气之下,不但将佛像扔进了井里,推土填埋,还朝井里吐了口水,同时往井里撒尿,贫僧说的可是事实?”   那病人的泪水流干了,眼睛呆滞了,最后竟然哇地一声哭了出来,那声音是嘶哑的,含糊的,很是难听。   禅师念了声:“阿弥陀佛。”才又缓缓道:“你亵渎佛像之后,不到几天,便感到浑身不舒服,连日做噩梦,所以你趁四下无人,又偷偷地将佛像挖了出去,扔进了粪池里。现在佛像还在那污秽之地。至于你,则看遍了这镇上的先生,也药石无效,反倒病情加重。这才想起了来这里。”   病人和我们都被禅师说的给震住了,吃惊得说不出话来,不知是该佩服禅师的推理呢还是鄙视那无赖的无聊和大不敬呢?   病人拼命想起来,可惜气力全无,禅师喃喃地念了一阵子经文,又命人煎熬药汤,给那病人灌了进去,到了大半夜,那病人果然能动了,只是还不能说话。   病人让人将他扶了起来,来到禅师跟前,他趴在地上,久久不起,禅师微笑不语,只是继续闭目念经。   接下来,那病人又服了一天药,竟然能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能行走后要去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把佛像捞出来,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人阻止他,我没有去粪池边观看热闹。   最后,那人连爬带走的将佛像捧在手里,送了过来,他扑通跪在地上,请求禅师指点迷津,禅师手捏佛珠:“你且打来干净的井水,连续清洗佛像十天,在这十天里,每天沐浴更衣,净手焚香,跪拜佛像,同时诵念这册经文七七四十九遍,十天之后,你的病自然会痊愈。”   我见那尊佛像高约四十公分,通体鎏金,方脸,高鼻深目,头发卷曲,双目紧闭,两耳垂肩,结痂跌坐,施降魔印,着轻薄贴身的袈裟,露出右肩,造型十分优美,一看就是禅师从西域带来之物。   那佛像洗干净后,在阳光底下,闪闪发光,来观看的人情不自禁的跪拜起来,口中喃喃有词。   我们动身离开白兔镇的时候,镇上乡绅已经在商量怎样写请表求官府下令修塔建寺,百姓们则八卦,捡来会有什么样的人来做住持,会不会是一个绿眼睛的“鬼怪”。   现在已经十月份,我们这里竟然呆了两个多月,我还好,反正生意上的事有丁家夫人撑着,家里的事有刘婶李婶以及两个小丫鬟,只是我的两位弟子呢?会不会荒废了人家的功课?如果有,那我的罪过就大了。   罪过更大的是,可怜的哈森爷爷在回吴兴的路上,病倒了,他相当不情不愿地坐到了马车里,他说自己自小子草原驰骋,什么时候想娘儿们一样坐在车里,真没想到这世上有那么多鄙视女性的人。   我们在流沙县的城门外,看到了邓当带领的一支军队,从那架势来看,邓当果然官衔不小,他应该是在这里听命行事的,估计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他就会领兵打将进去,把那里的“刁民”杀个片甲不留,我木木地看着旌旗上的某个大字,眼睛发酸,明明是吹着深秋的冷风,后背的衣衫却湿透了。   七月初八,吴郡巨商卞迎雪登门拜访蛟川望族郑氏,在郑府碰巧遇到同样在郑氏访客的公子,卞公子极喜公子的丹青书法,又仰慕其闲云野鹤的处世为人,当场将其随身佩戴宝剑扬文以及坐骑大宛良驹闪电赠与公子。   ---------《落霞公子传》   七月初九,我与哈森离开蛟川,匆匆赶回吴兴。   七月十四,民间俗称鬼节,道家的中元节,佛教的盂兰节,乃是僧道俗三流合一的节气,在这一天,民间自行祭祀,对孤魂野鬼进行施食拯救;道家弟子学习《道德经》,进行互相交流和自我反省;信佛徒众则到寺院礼佛,供奉僧众,本来各行其是,互不干涉,但是在庐江郡沙河县与山越国交界的地方,当地的民众因为各自的信仰发生了争执和纠纷,随着卷入纠纷的百姓不断增加,矛盾不断升级,最后质变为地方性冲突,当地十几个乡镇发生了群殴和蓄意破坏他人房屋等事件,当地的官府不得不介入调解甚至镇压。   有来自沙河县的佛教信徒骑马到弘法寺求见西海禅师,哭诉他们的不行遭遇:房屋在冲突中被砸坏了,家人被打伤恐吓,当地官府虽然已经进行了调解,但是没有任何效果,同乡中那些不信佛教的民众,认为是佛教的引入导致了灾祸,所以出了事情后,不但不施以援手,反倒将信徒带回去供奉的佛像扔进了烂泥里,并焚烧经书,驱赶其他佛教信徒。   这些信徒面容憔悴,衣衫破败,悲愤难平,西海禅师听完他们的哭诉后,双眸含泪,口中直念:“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告诉那些徒众不必悲伤,佛家最讲慈悲为怀,劝善戒恶,他将会在十天后动身,前往沙河县教化冥愚,灭众邪心。   前来哭诉的信徒这才转悲为喜,连连在禅师面前合十跪拜。   八月初的一天,西海禅师和十来位僧人,动身前往沙河县,一起前往的还有我和哈森。   没几天,我们就到了沙河县境内。   沙河县中房屋被破坏得最厉害的地方是白兔镇,这里与南方的山越国只有一条河流之隔。那些来找禅师的信徒,家里的房屋俱瓦片粉碎,墙壁倒塌,就连家中的水井也被人填上了泥土,那名带头的信徒名叫张理思,他本是走四方的商人,是白兔镇第一个供奉佛像的信徒,他说离家之前佛像被愤怒的同乡人扔进了水井里。   我们走进镇上的街道时,有人不怀好意的探头张望,后来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我听到人群中有人小声地说:“看,这些光头的,就是祸害,最前面几个,绿眼睛的,就是鬼怪。”   :“嘘,听说就是那个穿紫衣服的把鬼怪招来的。现在都家破人亡了。”   :“好好的,信什么佛教?根本没有道家的神通。”   :“就是就是,出了事,还不是跑到别处去求人。自身都难保,算什么本事?”   :“嘿,你看,中间还有个小白脸。”   :“看到了,还有个白胡子的老头子,这些人都是什么呀。”   :“。。。。。。。”   西海禅师对此充耳不闻,按照老规矩,在张理思的带领下,我们一行人在河边一处空地安营扎寨,比起三年前,僧人们的装备已经好了许多,所以没用多久功夫,一座足够大的茅庐已经搭好了。僧人们有条不紊地取水,挖灶,做饭,最后是打坐休息。   我们这行人奇异的行为引来了更多人的围观,不过,前面三天他们只是围观,直到我们将信徒们那些受伤的,害病的家人都治好,安抚好以后,他们中才有一些胆子大一点的上来搭讪,西海禅师有问必答,态度和蔼。   那些人见这个绿眼睛的鬼怪这么和气,彬彬有礼,而且讲出来的话那么有道理,信服之余,便不将西域僧人们当做鬼怪了,反倒像对待夫子一样尊敬西海禅师,这让当地的儒生们很不服,于是集体出动。   在我看来,西海禅师等的就是这一刻。   首先发难的是当地的一个孝廉,姓方,他胡子花白,傲慢无礼,禅师双手合十向他问好,他只是微微颔首:“曾听闻禅师在吴兴祈请佛祖显灵,禅师既是慈悲为怀,何不祈请佛祖再度显灵,保这些信徒平安?”   西海禅师慢慢说道:“贤明的国主,如果用孝,仁,慈来教化人民,就会出现南极星这样的祥瑞;如果以仁,德,对待百姓,就会有甘洌的泉水从石头上流出来,土地里的稻子,麦子也会长得特别茂盛,取得丰收。这些都是行善事的结果,所谓善有福报。若是统领者积德行善,百姓自然平安乐业,又何须祈求佛祖显灵呢?”   方孝廉用手捋了捋胡子,微微点头,当然了,谁不想被人说是大好人大善人呢,好人才有福报嘛。   西海禅师又慢声说道:“同样的道理,恶有恶报,如果暗中对他人作恶,鬼可以诛灭他,如果公开作恶,祸害他人,人可以诛灭他,惩罚他。其实这就是儒家所说的积善余庆,求福不回。”   方孝廉旁边一位中年男子说:“如果禅师你所说的这些道理,都可以用儒家的道理来解释,那我们读书人只要熟读经典就可以了,何必再去信佛修行,你们僧人岂不是多余?”   西海禅师目光平和,悲悯地看着围观的人群,娓娓道来:“周公,孔夫子皆是启发世人的大圣人,他们在很久以前就明白了要劝导世人行善的道理,但是他们提出的只是最近浅的现象,没有像佛教那样详细具体,比如,佛教告诉世人,如果人作了恶,就会坠入地狱里永远受苦,来世也继续受苦,家人将会受到连累;如果修善积德,就能到西天极乐世界,福泽家人,来世也能投胎到富贵的好人家。如果用这样的道理来劝导世人,效果不是更好吗?”   西海禅师说完后,中年儒生噤了声,退至一旁。   接着是一个年约三十余岁的男子问道:“如果像禅师所说,只要人人都行善,都可以上西天极乐,那还要地狱干什么呢?”   禅师怜悯地看了他一眼:“在沙漠之中,远离绿洲之地,世人久等的甘露从天而降,这就是佛祖的圣迹,双目明亮的人看到了甘露的晶莹透明,有感觉的人都体会到了甘露的清甜滋润,可是那些双目失明的人是见不到甘露的,躲在帐篷里,不肯伸出双手迎接福气的人,是感觉不到雨水的滋润的。好比耳聋的人,听不见春天的响雷,所以责怪春天来得太晚,其实春雷,曾经在他耳边轰鸣过。不是佛理不能教化世人,是世人不肯去理解佛理的含义啊。”   这三个儒生是当地最有名望的知识分子,通过几番辩论,他们对西海禅师的修为都甚为敬服,所以他们不但没有再来挑战,反倒主动地跟当地的乡绅,百姓宣传佛法的博大精深。   百姓的胆子毕竟是小的,谁不怕下地狱,谁不想来世能投更好的胎呢,所以,又过了些日子,张理思家的屋子重建的时候,很多人主动来帮忙,只是从井中请出佛像的时候,发生了一点意外。   原来将佛像扔进井里的人是当地一个无赖,游手好闲,本来是想趁乱把佛像拿去卖掉换钱的,但是当时不少人将佛教已经看成时邪教异端,根本不敢接触任何佛教物品,这无赖转了整个白兔镇也没能将佛像脱手换钱,一气之下将佛像扔进了水井,觉得晦气,又推土将水井填了起来。   这无赖明明是将佛像扔进了水井里,可无论是张理思请来的匠人,还是跟随而来的僧人,清理完井里的污泥,又抽干了水,那尊佛像还是没有影子,想找那无赖来仔细询问,却苦于无人得知那无赖跑到哪里去了。   一时间,佛像的踪迹成了一个谜。   张理思想请禅师再送一尊佛像,但是禅师只是意味深长地笑道:“不出五日,佛祖自会显灵,到时我们就能知道佛像去了哪里。”   张理思将信将疑,但是还是按照禅师说的,给佛像留出了同样大小的安放地方。我在旁边听了也半信不信。   当地的儒生被禅师的佛理妙义打动,被认为是异端的张理思一家不但平安无事,还受到官府和当地读书人一致的慰问,这些事迹鼓励了更多的人信奉佛教,我这个佛门再来人也没闲着,在茅庐中已经抄了十多天经书,又给方孝廉画了一幅红衣佛像画。方孝廉看了我的书法和丹青,赞赏不已,对我们一行人更加尊重,甚至还请禅师到他家中做了一场法事。   模范的带头作用是很明显的,我在感到庆幸的时候,不免思忖,如果我们这行人介入无效呢,小吴会不会派兵来镇压?他现在好像动用武力上了瘾,清洗了陆氏之后,又把矛头指向了远在鄂州的不服气群体,阿明的来信告诉我,他现在已经是水军的小统领,在那条船上,像他那个级别的不过是十人,而那天小吴告诉我,那种船上可以坐300多人。   我抄经的速度慢了下来,脑子转得飞快:我是不是知道的太多了?无论是军事,还是他暗中的政治手腕,我都有意无意地介入了,如果我再想去别的地方,他会放行吗?那天在观海楼时,秦桓之就很肯定的对我说过,我在异想天开,妄想利用小吴的资源过上自由的生活,殊不知,自己早就成了他的一颗棋子,比如,现在?   我看了一眼远处的哈森,他现在有点憔悴,到底是年纪大了,这里又那么湿热,比吴兴的气候差多了,现在我觉得好笑,这样的老头子,会是那宝刀不老都的肖恩康纳利?开玩笑吧。   摇摇头,正想收回心神,专心抄经,有人抬着担架过来,真是夸张,难道还要西海禅师做外科手术不成?   来人将担架小心地放在茅庐的前面,问我:“禅师安在?”   我放下笔:“禅师正在河边沐浴。”那是西海禅师的习惯,他可能把这里的河当成恒河了。   我见担架上那人好像病得挺严重的,便随口问了句:“病得这么重,怎么不送医馆呢?那里的物事更齐全些。”   抬担架中的一个摇了摇头:“公子有所不知,这位病人已经送去各家医馆看过了,吃了药也不见效,现在他话也不能说,水火无效,四肢不力,但是隐隐还有气,我们是听了禅师的名声,才送他过来的。”   听了我们的说话,担架上的人努力地睁开眼睛,嘴唇动了动,终是没有说出声来,浑浊的眼中滴下了点点泪珠。   我忙示意旁边的僧人给这病人水喝,僧人依言而行,可是那病人又是摇头又是张嘴的,好像这碗清水是毒药一般,死死抿紧了嘴。   我也没了主意,只好静等禅师回来。   禅师终于回来了,他静静地看了一眼那病人,露出了理所当然般的微笑,但没说话,示意将张理思请过来。   张理思过来后,禅师轻声道:“张檀越要请的佛祖将要回来了。”   张理思和我们面面相觑,不明就里。   西海禅师对那担架上的人说:“可是你将佛像扔进了井里?”他一说完,我们齐刷刷地将目光看向那个垂危的病人,神了,没有人说过这就是那个无赖啊!只见那担架上的人喉咙里嗬嗬着,拼命点头。   禅师又说:“你现在可是口不能言,下身隐痛肿烂,水火无能?”   那病人又拼命点头,热泪盈眶,好像是说:是呀,您老人家怎么知道的?很像《甲方乙方》里那个没事讨苦吃的大亨在村头见到来接他的大奔时激动得无以复加的表情。   我们呢,则屏气凝神,又将惊讶的目光一致对准了西海禅师,真不知禅师是否忍受得了这么高度数的电力?   禅师微笑道:“其实那天,你一气之下,不但将佛像扔进了井里,推土填埋,还朝井里吐了口水,同时往井里撒尿,贫僧说的可是事实?”   那病人的泪水流干了,眼睛呆滞了,最后竟然哇地一声哭了出来,那声音是嘶哑的,含糊的,很是难听。   禅师念了声:“阿弥陀佛。”才又缓缓道:“你亵渎佛像之后,不到几天,便感到浑身不舒服,连日做噩梦,所以你趁四下无人,又偷偷地将佛像挖了出去,扔进了粪池里。现在佛像还在那污秽之地。至于你,则看遍了这镇上的先生,也药石无效,反倒病情加重。这才想起了来这里。”   病人和我们都被禅师说的给震住了,吃惊得说不出话来,不知是该佩服禅师的推理呢还是鄙视那无赖的无聊和大不敬呢?   病人拼命想起来,可惜气力全无,禅师喃喃地念了一阵子经文,又命人煎熬药汤,给那病人灌了进去,到了大半夜,那病人果然能动了,只是还不能说话。   病人让人将他扶了起来,来到禅师跟前,他趴在地上,久久不起,禅师微笑不语,只是继续闭目念经。   接下来,那病人又服了一天药,竟然能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能行走后要去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把佛像捞出来,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人阻止他,我没有去粪池边观看热闹。   最后,那人连爬带走的将佛像捧在手里,送了过来,他扑通跪在地上,请求禅师指点迷津,禅师手捏佛珠:“你且打来干净的井水,连续清洗佛像十天,在这十天里,每天沐浴更衣,净手焚香,跪拜佛像,同时诵念这册经文七七四十九遍,十天之后,你的病自然会痊愈。”   我见那尊佛像高约四十公分,通体鎏金,方脸,高鼻深目,头发卷曲,双目紧闭,两耳垂肩,结痂跌坐,施降魔印,着轻薄贴身的袈裟,露出右肩,造型十分优美,一看就是禅师从西域带来之物。   那佛像洗干净后,在阳光底下,闪闪发光,来观看的人情不自禁的跪拜起来,口中喃喃有词。   我们动身离开白兔镇的时候,镇上乡绅已经在商量怎样写请表求官府下令修塔建寺,百姓们则八卦,捡来会有什么样的人来做住持,会不会是一个绿眼睛的“鬼怪”。   现在已经十月份,我们这里竟然呆了两个多月,我还好,反正生意上的事有丁家夫人撑着,家里的事有刘婶李婶以及两个小丫鬟,只是我的两位弟子呢?会不会荒废了人家的功课?如果有,那我的罪过就大了。   罪过更大的是,可怜的哈森爷爷在回吴兴的路上,病倒了,他相当不情不愿地坐到了马车里,他说自己自小子草原驰骋,什么时候想娘儿们一样坐在车里,真没想到这世上有那么多鄙视女性的人。   我们在流沙县的城门外,看到了邓当带领的一支军队,从那架势来看,邓当果然官衔不小,他应该是在这里听命行事的,估计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他就会领兵打将进去,把那里的“刁民”杀个片甲不留,我木木地看着旌旗上的某个大字,眼睛发酸,明明是吹着深秋的冷风,后背的衣衫却湿透了。   作者有话要说:  秦二 为什么赠剑与送马?    ☆、第四十九章 哈 森     在回吴兴的路上,我转道赶往会稽,凭着邓当转交给我的吴侯手谕,不但一路上畅通无助,就连求见章郡守,也十分顺利。   章郡守与上次见面时的风格完全不同,一副正义凛然,公事公办的样子,他仔细地审阅了我呈上来的所有资料,足足花了三天时间才审核完毕,最后同意了资料上所有的请求。   在这三天的时间里,我也没闲着,在风亭馆的附近,找了一处待租的房舍,细细观看完毕,我当场交了租金,又去办好契约,当天夜里便舒舒服服地住了进去,这都是托了沈氏的福,在吴兴的时候,听她讲过这一带有不少舒适的空房子出租的。   从章郡守那里取了盖戳的文书回来后,我依照原先的计划,将建造作坊,招募匠人等事情交付给当地的牙行,一切谈妥画押,看看再无其他事情,在十一月初,我回到吴兴。   刘婶和李婶听说我要搬家,都感到很意外,但是都没有反对,表示同意继续跟着我,至于听风和赏雨,因为家人在吴兴,和我签的又是活契,所以只能很遗憾地提前结束契约。   至于我的两个弟子,曹远道愿意将曹赋应送到我身边继续学艺;郭琳珺,现在只是暂住在外祖母家里,她的兄长又在会稽居住,所以这次也跟我一起走;哈森,作为我目前的武师傅兼郭琳珺的名义上的护卫人员,在征得沈氏的同意后,也顺理成章跟着我们到会稽。   就这样一行人收拾收拾,雇了两辆马车,笃悠悠地上路了。在路上,我骑的是卞迎雪送给我的大宛良驹闪电,刘婶,李婶陪同郭琳珺坐一辆马车,那曹赋应和身体没有大愈的哈森坐另一辆马车。至于卞迎雪送给我的宝剑,那剑把上的宝石实在是太耀眼,光芒太璀璨夺目,我怕有人惦记,所以把它藏在放书籍的箱笼中。   郭琳珺和曹赋应年纪虽小,又是家境殷实人家的孩子,却没有丝毫娇骄之气,对于一路上吃的,住的,从来没有任何怨言,我颇感奇怪,同时又感到责任重大:千万不能出意外,跟千万不能误人子弟。   这一天傍晚,见到一家新开的名叫枕霞舍的客栈,我十分喜欢这个名字,于是决定今晚在此投宿。   枕霞舍,名副其实,其时正是黄昏,天边的晚霞宛如后世人所作的七彩喷漆画,色彩浓烈,热烈奔放,枕霞舍如同落入画中的建筑,彼此交相辉映,天人合一,不外如此。   在客栈大堂吃晚饭的时候,我眼角的余光注意到邻桌的几个人时而不时地打量我们,于是我侧耳小心倾听,发现他们都是中原一带的口音,从偷听来的只言片语中得知,他们好像是迷了路,已经在这一带兜了好几天的圈子了,正在想法子怎么才能顺利到达目的地。   我感到奇怪,这里的道路并不复杂,而且周围一带也算不上人烟罕迹,想要找个本地人来问路,应该是不难的,他们怎么就“迷路”了呢?   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打定主意,绝对不做被好奇害死的那只猫,所以继续埋头吃饭。   吃好饭正要回房里休息,邻桌的人见我们放了碗筷,居然也不约而同地放下碗筷,朝我们望过来,其中有两人起身迈步,非常客气地向我行礼问好:“在下周泰,见过公子。”:“在下韩冬,见过公子。”   我只得客气地回礼:“见过周先生,韩先生,在下木青。”   然后示意刘婶和李婶先带曹赋应和郭琳珺回房,只留下哈森一个在身边陪同,他再不济,也是个成年男子,可以在旁边给我壮壮胆子。   那名叫周泰的长得方面宽额,身材高大,他满脸堆笑:“我们兄弟几个都是冀州人,听说江东一带不少行业急需人手,所以我们才南下寻找机会,但因不识路途,在这一带已经绕了好几天,刚才听掌柜的说木公子正要往会稽,所以这才冒昧打扰相问,还望木公子不要见怪。”   旁边那名叫韩冬的浓眉细目,也一脸的陪笑。满脸希冀。   我微微笑道:“不知道在下能帮周先生什么忙呢?”   韩冬见我不但不恼怒,反倒笑容可掬,于是在旁抢答说:“既然木公子和我们都是前往会稽,我们兄弟几个想跟在木公子的后面,不知道是否方便?”   我看了一眼无精打采的哈森,发现他两眼无神,昏昏欲睡,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便打算婉言拒绝,那叫周泰的顺着我的目光也看了几眼哈森,对我笑道:“这位老师傅像是得了水土不服之症,而且症状十分严重,需要仔细治疗才是。”   那韩冬也帮腔道:“不瞒木公子,我们一行人共有六个,现有一位弟兄正在房中歇息,也曾受这水土不服的折磨。他和你这位师傅曾是同病相怜。”   这两人说话时措辞非常严谨周到,而且言谈之间也不像是市井之徒。我不禁对他们的身份产生了好奇,于是轻叹一口气:“两位说的没错,我这位师傅正是严重的过敏症状,身体日渐虚弱,可愁没有良方可治。”   自从上次陪我到蛟川吃坏累坏之后,哈森的身体状况是每况日下,我把他从沈氏那里要了过来,也是想让刘婶她们照顾他几天,也好减轻我的内疚之情。   说来也怪,这哈森竟然愿意跟我们一起到会稽,这是我怎么想都想不透的。   周泰和韩冬相视一笑:“木公子不必烦恼,我们六人中有一位曾是走方郎中,懂得一点治病的方子,如果木公子信得过我们,不妨按照他的方子给你这老师傅抓一副药试试看,也许有帮助。”   我笑问道:“请问,你们那位水土不服的兄弟吃了有用吗?”言下之意,你们那位在房里歇息的兄弟吃了也不见好,干嘛要推销给我?   周泰露齿一笑:“我们那位兄弟已经大好了,他在房中歇息,并非这个原因,而是另有隐情。”   这人的牙还真是白!他说话的时候,我在心里嘀咕道。   我似笑非笑地看着这两人:“既然是隐情,那在下也不多问了。你们说的方子我倒是想看一看。”   这时候,哈森抬眼看了我一下,好像没有反对。   周泰好像是大喜过望,他朝韩冬努了努下巴,韩冬马上心领神会,回到邻桌去跟一个儒生模样的人低声耳语几句,那儒生起身到账房那边要来纸笔,刷刷地写了起来,没过一会,一张药方递到我跟前。   我看了看药方上面的药材,倒是不稀奇,普通的药铺应该都有得卖,所以欣然收下:“如此便多谢两位了,晚上我就让老师傅服用,如果果然有效,诸位,到时跟在我们身后便是。”   投桃报李么,应该的。   后来药是李婶出去抓的,刘婶亲自熬的,“配合帝”哈森当晚服过后,睡眠极好,第二天起来时,精神好了许多,本来无神的眼睛也亮了起来,看着我时甚至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看来这些人还有两把刷子,于是我和那周泰约定,如果服完这一副药,哈森能好转,即使不能恢复得像以前那样,至少可以骑马,那么到了会稽,我一定尽量帮他们找活干-----反正么,我那边也需要人手不是。   周泰听完,颔首陪笑,胸有成竹。   就这样,我们的后面多了一条大尾巴:五个半大男人,之所以说五个半,是因为周泰说的那个“有隐情”的兄弟自始至终只露出正面一次,原来是个“丑男”,而且是个哑巴,这可怜的人脸上长了一大块紫红色的胎记,将半个脸都遮住了,像京剧里的红脸一样,他以前在家乡时做的是给人抄抄写写的差事,不用说话,也不大见人的,这次南下,途中生了病,又怕人耻笑,所以干脆不怎么露面了。   这个人“露面”那一次,我偷偷地看了看,发现其实这人身材还挺不错的,绝对没有职业病----因为长期伏案抄写而导致的鸡胸,肚子大等,反倒身材修长匀称,从背影看,还有点玉树临风的仙韵。   可惜啊,是个不会说话的,脸上又有那么大一块胎记,我很无聊地替别人惋惜着。   说来也奇怪,那哈森服完一副药以后,果然慢慢地好了起来,像他原来的样子了------有一天清晨,我甚至看到他很眼馋地盯着我的闪电,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而闪电估计也受够了我这三脚猫的胆小谨慎,竟然对哈森也十分友好,人和马两两相望的样子,在所有人看来都会感叹:好一幅千里马遇到伯乐的和谐场面!   他们这副惺惺相惜的样子刺痛了我,看得我有点火大。这马可是某人特意送给我的,所以不管爱马如痴的哈森爷爷和闪电多么投缘,哈森看闪电的眼神中有多少的倾慕,我都没有松口让他骑上去的,还不那么含蓄地请他和闪电保持一定的距离,哈森明显不高兴。   那又怎么样,我才是闪电的主人!   周泰他们那伙人依然不紧不慢地跟在我们后面,那长胎记的老兄再没露脸,整天稳稳坐在马车里,我很怀疑是我乍一见到他时发出那声不礼貌的惊叫,把人家给吓出自闭症来了,所以偷偷地念了几句经文,希望减轻自己的罪孽。   会稽终于到了,周泰和韩冬过来跟我告辞,我很信守诺言地问他们是否需要帮忙,韩冬拱拱手说:“暂时不麻烦木公子,我们兄弟几个先到城中打探,如果实在没找到路子,再来找木公子。”   这样也好,我也需要时间处理家事,所以也不客气:“好吧,周先生韩先生,那我就不留你们了,以后有用的着的地方,尽管开口。”   周泰和韩冬谢过不提,甚至那个“丑男”也在马车里发出了一点动静,估计是说“木公子客气了,其实我很想出来和你道别”一类的客套话。   搬进新房子以后,刘婶和李婶还是同住一个房间,其余的人都是单独住一个房间,加上我用了一个房间做工作室兼教室,这样一来,这屋再没有任何空房间,也就是说,如果小吴派卧底来,只能打地铺。不过,既然我已经“妥协”,主动来到会稽,他,应该不会再派人过来了吧?或者说,他已经派来了,如果有,那只能是,哈森。   周泰那伙人治好了哈森的过敏症,同时也治好了他的轻度自闭综合症,自从他在路上发现闪电对他有好感以后,他血液里流动草原男儿的对马匹的嗜好无限量地爆发了,他利用一切机会接近它:主动喂它吃的,主动牵它出去遛遛,给它梳毛,洗澡,甚至还给闪电做心理咨询师--------估计是叫闪电继续忍受我这个不识千里马的“主人”,简直比专业的马夫还尽心,到底是在马背上长大的,我暗暗叹气,只希望他不要因为一匹马造我的反才好,就像吕布为了一匹赤兔马而杀了丁原一样。   不过很快我就的发现自己想多了,哈森虽然爱马成痴,但是“爱之有道”,到了会稽以后,他教我学鞭子时,比以前用心多了,每一次都不厌其烦地示范动作要领,对我也比以前严格,一定要我完全掌握他教的技巧,虽然还是不爱说话,但是他通过细微的动作无声地告诉我:他在尽心教我了,那么我是不是应该让他骑一下闪电呢?   只是这样一来,我吃的苦头就多了,不单单是手心磨出了茧,更烦人的是他身上的气味。   不知是不是人老了的缘故,哈森身上的膻味越来越重,教我练武时,时而不时地冲入鼻子里,我曾有几次要作呕,为了维护他的自尊心,我不得不强忍着,可是我的一片苦心没有换来哈森爷爷的觉醒,到了冬天,他甚至洗澡的次数也减少了,而且他的身上不但有膻味,还有闪电的味道。   我曾偷偷地让刘婶提醒他注意个人卫生,可是刘婶给我的反馈让我啼笑皆非:他说,人老了,不能经常洗澡,而且这里的水远没有他们草原上海子里的水洁净,而且他还一本正经地说,是周泰那伙人给他吃的药,加重了他身上的膻味。   真想不到,这人还挺会强词夺理。好吧,我还是做尊老爱幼的好青年吧,不过我跟刘婶李婶约法三章:以后大蒜,孜然八角等不许进门,连韭菜也不可以。   这点让哈森很不开心,他深邃的双眸光芒闪烁,高瘦的腰板挺了挺,对我严肃地抗议道:“没有洒孜然的羊肉不是羊肉,公子在剥夺我吃饭的权利。”   看看,我教育得好啊,一个雇员也来跟我谈吃饭的权利了,再这样下去,我怀疑他要跟我谈必须尊重他人身上的体味问题了。   有一次,哈森偷偷骑上闪电,在树林里疾驰了若干圈,被我发现后,他不但不认错,反倒目光灼灼,振振有词:“锋利的宝刀如果不用,会生锈,聪明的脑子如果不用,会变笨,我们草原上有一句话,将优良的骏马栓在马厩里,如同亵渎天神的恩赐,天神会惩罚这个不敬的人。所以公子,如果不想被天神惩罚,请你多骑马吧,不要再坐马车了。”   为了舒服,我现在出门办事都是坐马车的,马车多好啊,不怕风不怕雨,还可以躺在里面看书小憩,可没想到竟然犯了哈森的禁忌,看来以后没好日子过了,我叹了口气。   果然,和我说过“大道理”之后,哈森又给自己增加了一项教学任务:教我骑马,他很严厉地纠正我骑马姿势的不当之处,对于我的懒散也寒看不惯,有时我甚至怀疑是不是因为上次佛像在白兔镇显灵后,他良心发现,发现他以前不认真教我是极大的罪过,所以现在拼命地补偿回来?   我甚至怀疑他的下一步,是不是教我练剑?话说卞迎雪赠剑的时候,他也是在场的,当时还脱口而出:“真是一把好剑!”呢。   只是他会剑术吗?好像没听沈氏说过。   那他到底是什么人呢?真的像他所说的:自小在草原放牧,后来辗转到了中原,曾受恩于沈氏的先夫,五十岁时,妻子死了,他为了报答沈氏先夫的恩情,给沈氏做了护院,时间飞逝,转眼已是十年。后来见沈氏和我投缘,再加上沈氏也请他“教”我“武艺”,他这才来到我身边。   难道他以后就这样跟着我啦!我偷偷地看了一眼对着满桌子海鲜愁眉苦脸的哈森,忽然觉得自己很作孽。   在回吴兴的路上,我转道赶往会稽,凭着邓当转交给我的吴侯手谕,不但一路上畅通无助,就连求见章郡守,也十分顺利。   章郡守与上次见面时的风格完全不同,一副正义凛然,公事公办的样子,他仔细地审阅了我呈上来的所有资料,足足花了三天时间才审核完毕,最后同意了资料上所有的请求。   在这三天的时间里,我也没闲着,在风亭馆的附近,找了一处待租的房舍,细细观看完毕,我当场交了租金,又去办好契约,当天夜里便舒舒服服地住了进去,这都是托了沈氏的福,在吴兴的时候,听她讲过这一带有不少舒适的空房子出租的。   从章郡守那里取了盖戳的文书回来后,我依照原先的计划,将建造作坊,招募匠人等事情交付给当地的牙行,一切谈妥画押,看看再无其他事情,在十一月初,我回到吴兴。   刘婶和李婶听说我要搬家,都感到很意外,但是都没有反对,表示同意继续跟着我,至于听风和赏雨,因为家人在吴兴,和我签的又是活契,所以只能很遗憾地提前结束契约。   至于我的两个弟子,曹远道愿意将曹赋应送到我身边继续学艺;郭琳珺,现在只是暂住在外祖母家里,她的兄长又在会稽居住,所以这次也跟我一起走;哈森,作为我目前的武师傅兼郭琳珺的名义上的护卫人员,在征得沈氏的同意后,也顺理成章跟着我们到会稽。   就这样一行人收拾收拾,雇了两辆马车,笃悠悠地上路了。在路上,我骑的是卞迎雪送给我的大宛良驹闪电,刘婶,李婶陪同郭琳珺坐一辆马车,那曹赋应和身体没有大愈的哈森坐另一辆马车。至于卞迎雪送给我的宝剑,那剑把上的宝石实在是太耀眼,光芒太璀璨夺目,我怕有人惦记,所以把它藏在放书籍的箱笼中。   郭琳珺和曹赋应年纪虽小,又是家境殷实人家的孩子,却没有丝毫娇骄之气,对于一路上吃的,住的,从来没有任何怨言,我颇感奇怪,同时又感到责任重大:千万不能出意外,跟千万不能误人子弟。   这一天傍晚,见到一家新开的名叫枕霞舍的客栈,我十分喜欢这个名字,于是决定今晚在此投宿。   枕霞舍,名副其实,其时正是黄昏,天边的晚霞宛如后世人所作的七彩喷漆画,色彩浓烈,热烈奔放,枕霞舍如同落入画中的建筑,彼此交相辉映,天人合一,不外如此。   在客栈大堂吃晚饭的时候,我眼角的余光注意到邻桌的几个人时而不时地打量我们,于是我侧耳小心倾听,发现他们都是中原一带的口音,从偷听来的只言片语中得知,他们好像是迷了路,已经在这一带兜了好几天的圈子了,正在想法子怎么才能顺利到达目的地。   我感到奇怪,这里的道路并不复杂,而且周围一带也算不上人烟罕迹,想要找个本地人来问路,应该是不难的,他们怎么就“迷路”了呢?   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打定主意,绝对不做被好奇害死的那只猫,所以继续埋头吃饭。   吃好饭正要回房里休息,邻桌的人见我们放了碗筷,居然也不约而同地放下碗筷,朝我们望过来,其中有两人起身迈步,非常客气地向我行礼问好:“在下周泰,见过公子。”:“在下韩冬,见过公子。”   我只得客气地回礼:“见过周先生,韩先生,在下木青。”   然后示意刘婶和李婶先带曹赋应和郭琳珺回房,只留下哈森一个在身边陪同,他再不济,也是个成年男子,可以在旁边给我壮壮胆子。   那名叫周泰的长得方面宽额,身材高大,他满脸堆笑:“我们兄弟几个都是冀州人,听说江东一带不少行业急需人手,所以我们才南下寻找机会,但因不识路途,在这一带已经绕了好几天,刚才听掌柜的说木公子正要往会稽,所以这才冒昧打扰相问,还望木公子不要见怪。”   旁边那名叫韩冬的浓眉细目,也一脸的陪笑。满脸希冀。   我微微笑道:“不知道在下能帮周先生什么忙呢?”   韩冬见我不但不恼怒,反倒笑容可掬,于是在旁抢答说:“既然木公子和我们都是前往会稽,我们兄弟几个想跟在木公子的后面,不知道是否方便?”   我看了一眼无精打采的哈森,发现他两眼无神,昏昏欲睡,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便打算婉言拒绝,那叫周泰的顺着我的目光也看了几眼哈森,对我笑道:“这位老师傅像是得了水土不服之症,而且症状十分严重,需要仔细治疗才是。”   那韩冬也帮腔道:“不瞒木公子,我们一行人共有六个,现有一位弟兄正在房中歇息,也曾受这水土不服的折磨。他和你这位师傅曾是同病相怜。”   这两人说话时措辞非常严谨周到,而且言谈之间也不像是市井之徒。我不禁对他们的身份产生了好奇,于是轻叹一口气:“两位说的没错,我这位师傅正是严重的过敏症状,身体日渐虚弱,可愁没有良方可治。”   自从上次陪我到蛟川吃坏累坏之后,哈森的身体状况是每况日下,我把他从沈氏那里要了过来,也是想让刘婶她们照顾他几天,也好减轻我的内疚之情。   说来也怪,这哈森竟然愿意跟我们一起到会稽,这是我怎么想都想不透的。   周泰和韩冬相视一笑:“木公子不必烦恼,我们六人中有一位曾是走方郎中,懂得一点治病的方子,如果木公子信得过我们,不妨按照他的方子给你这老师傅抓一副药试试看,也许有帮助。”   我笑问道:“请问,你们那位水土不服的兄弟吃了有用吗?”言下之意,你们那位在房里歇息的兄弟吃了也不见好,干嘛要推销给我?   周泰露齿一笑:“我们那位兄弟已经大好了,他在房中歇息,并非这个原因,而是另有隐情。”   这人的牙还真是白!他说话的时候,我在心里嘀咕道。   我似笑非笑地看着这两人:“既然是隐情,那在下也不多问了。你们说的方子我倒是想看一看。”   这时候,哈森抬眼看了我一下,好像没有反对。   周泰好像是大喜过望,他朝韩冬努了努下巴,韩冬马上心领神会,回到邻桌去跟一个儒生模样的人低声耳语几句,那儒生起身到账房那边要来纸笔,刷刷地写了起来,没过一会,一张药方递到我跟前。   我看了看药方上面的药材,倒是不稀奇,普通的药铺应该都有得卖,所以欣然收下:“如此便多谢两位了,晚上我就让老师傅服用,如果果然有效,诸位,到时跟在我们身后便是。”   投桃报李么,应该的。   后来药是李婶出去抓的,刘婶亲自熬的,“配合帝”哈森当晚服过后,睡眠极好,第二天起来时,精神好了许多,本来无神的眼睛也亮了起来,看着我时甚至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看来这些人还有两把刷子,于是我和那周泰约定,如果服完这一副药,哈森能好转,即使不能恢复得像以前那样,至少可以骑马,那么到了会稽,我一定尽量帮他们找活干-----反正么,我那边也需要人手不是。   周泰听完,颔首陪笑,胸有成竹。   就这样,我们的后面多了一条大尾巴:五个半大男人,之所以说五个半,是因为周泰说的那个“有隐情”的兄弟自始至终只露出正面一次,原来是个“丑男”,而且是个哑巴,这可怜的人脸上长了一大块紫红色的胎记,将半个脸都遮住了,像京剧里的红脸一样,他以前在家乡时做的是给人抄抄写写的差事,不用说话,也不大见人的,这次南下,途中生了病,又怕人耻笑,所以干脆不怎么露面了。   这个人“露面”那一次,我偷偷地看了看,发现其实这人身材还挺不错的,绝对没有职业病----因为长期伏案抄写而导致的鸡胸,肚子大等,反倒身材修长匀称,从背影看,还有点玉树临风的仙韵。   可惜啊,是个不会说话的,脸上又有那么大一块胎记,我很无聊地替别人惋惜着。   说来也奇怪,那哈森服完一副药以后,果然慢慢地好了起来,像他原来的样子了------有一天清晨,我甚至看到他很眼馋地盯着我的闪电,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而闪电估计也受够了我这三脚猫的胆小谨慎,竟然对哈森也十分友好,人和马两两相望的样子,在所有人看来都会感叹:好一幅千里马遇到伯乐的和谐场面!   他们这副惺惺相惜的样子刺痛了我,看得我有点火大。这马可是某人特意送给我的,所以不管爱马如痴的哈森爷爷和闪电多么投缘,哈森看闪电的眼神中有多少的倾慕,我都没有松口让他骑上去的,还不那么含蓄地请他和闪电保持一定的距离,哈森明显不高兴。   那又怎么样,我才是闪电的主人!   周泰他们那伙人依然不紧不慢地跟在我们后面,那长胎记的老兄再没露脸,整天稳稳坐在马车里,我很怀疑是我乍一见到他时发出那声不礼貌的惊叫,把人家给吓出自闭症来了,所以偷偷地念了几句经文,希望减轻自己的罪孽。   会稽终于到了,周泰和韩冬过来跟我告辞,我很信守诺言地问他们是否需要帮忙,韩冬拱拱手说:“暂时不麻烦木公子,我们兄弟几个先到城中打探,如果实在没找到路子,再来找木公子。”   这样也好,我也需要时间处理家事,所以也不客气:“好吧,周先生韩先生,那我就不留你们了,以后有用的着的地方,尽管开口。”   周泰和韩冬谢过不提,甚至那个“丑男”也在马车里发出了一点动静,估计是说“木公子客气了,其实我很想出来和你道别”一类的客套话。   搬进新房子以后,刘婶和李婶还是同住一个房间,其余的人都是单独住一个房间,加上我用了一个房间做工作室兼教室,这样一来,这屋再没有任何空房间,也就是说,如果小吴派卧底来,只能打地铺。不过,既然我已经“妥协”,主动来到会稽,他,应该不会再派人过来了吧?或者说,他已经派来了,如果有,那只能是,哈森。   周泰那伙人治好了哈森的过敏症,同时也治好了他的轻度自闭综合症,自从他在路上发现闪电对他有好感以后,他血液里流动草原男儿的对马匹的嗜好无限量地爆发了,他利用一切机会接近它:主动喂它吃的,主动牵它出去遛遛,给它梳毛,洗澡,甚至还给闪电做心理咨询师--------估计是叫闪电继续忍受我这个不识千里马的“主人”,简直比专业的马夫还尽心,到底是在马背上长大的,我暗暗叹气,只希望他不要因为一匹马造我的反才好,就像吕布为了一匹赤兔马而杀了丁原一样。   不过很快我就的发现自己想多了,哈森虽然爱马成痴,但是“爱之有道”,到了会稽以后,他教我学鞭子时,比以前用心多了,每一次都不厌其烦地示范动作要领,对我也比以前严格,一定要我完全掌握他教的技巧,虽然还是不爱说话,但是他通过细微的动作无声地告诉我:他在尽心教我了,那么我是不是应该让他骑一下闪电呢?   只是这样一来,我吃的苦头就多了,不单单是手心磨出了茧,更烦人的是他身上的气味。   不知是不是人老了的缘故,哈森身上的膻味越来越重,教我练武时,时而不时地冲入鼻子里,我曾有几次要作呕,为了维护他的自尊心,我不得不强忍着,可是我的一片苦心没有换来哈森爷爷的觉醒,到了冬天,他甚至洗澡的次数也减少了,而且他的身上不但有膻味,还有闪电的味道。   我曾偷偷地让刘婶提醒他注意个人卫生,可是刘婶给我的反馈让我啼笑皆非:他说,人老了,不能经常洗澡,而且这里的水远没有他们草原上海子里的水洁净,而且他还一本正经地说,是周泰那伙人给他吃的药,加重了他身上的膻味。   真想不到,这人还挺会强词夺理。好吧,我还是做尊老爱幼的好青年吧,不过我跟刘婶李婶约法三章:以后大蒜,孜然八角等不许进门,连韭菜也不可以。   这点让哈森很不开心,他深邃的双眸光芒闪烁,高瘦的腰板挺了挺,对我严肃地抗议道:“没有洒孜然的羊肉不是羊肉,公子在剥夺我吃饭的权利。”   看看,我教育得好啊,一个雇员也来跟我谈吃饭的权利了,再这样下去,我怀疑他要跟我谈必须尊重他人身上的体味问题了。   有一次,哈森偷偷骑上闪电,在树林里疾驰了若干圈,被我发现后,他不但不认错,反倒目光灼灼,振振有词:“锋利的宝刀如果不用,会生锈,聪明的脑子如果不用,会变笨,我们草原上有一句话,将优良的骏马栓在马厩里,如同亵渎天神的恩赐,天神会惩罚这个不敬的人。所以公子,如果不想被天神惩罚,请你多骑马吧,不要再坐马车了。”   为了舒服,我现在出门办事都是坐马车的,马车多好啊,不怕风不怕雨,还可以躺在里面看书小憩,可没想到竟然犯了哈森的禁忌,看来以后没好日子过了,我叹了口气。   果然,和我说过“大道理”之后,哈森又给自己增加了一项教学任务:教我骑马,他很严厉地纠正我骑马姿势的不当之处,对于我的懒散也寒看不惯,有时我甚至怀疑是不是因为上次佛像在白兔镇显灵后,他良心发现,发现他以前不认真教我是极大的罪过,所以现在拼命地补偿回来?   我甚至怀疑他的下一步,是不是教我练剑?话说卞迎雪赠剑的时候,他也是在场的,当时还脱口而出:“真是一把好剑!”呢。   只是他会剑术吗?好像没听沈氏说过。   那他到底是什么人呢?真的像他所说的:自小在草原放牧,后来辗转到了中原,曾受恩于沈氏的先夫,五十岁时,妻子死了,他为了报答沈氏先夫的恩情,给沈氏做了护院,时间飞逝,转眼已是十年。后来见沈氏和我投缘,再加上沈氏也请他“教”我“武艺”,他这才来到我身边。   难道他以后就这样跟着我啦!我偷偷地看了一眼对着满桌子海鲜愁眉苦脸的哈森,忽然觉得自己很作孽。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章 许 诺   我现在的生活很惬意:佛像的制作进展顺利,所有的订单都可以如期完全;百忙之中两个弟子的功课没有落下,小曹已经会画彩色的人物画了;至于骑马练武方面,在哈森的督促之下,我的进步不小。   衣食住行无虞,教书育人不倦,这样的人生很有价值!   可惜,这些都是暂时的,总有一天会结束。   尽管早有心理准备,也曾无数遍想象过见面的情形,可是他真的来了,我还是很惊慌。   吴允节,或者说吴侯,他今天穿了绿色的一身,到了江东以后,我还是头一次看到他作这种清澈如水般的儒生打扮,有点家常,有点恍如隔世,总之,在他踏进我的新家大门的时候,我有一刹那的失魂落魄,茫然无措。   他的身后只有若雾,而我的身后,只有曹赋应。   郭琳珺到她兄嫂那里去了,刘婶李婶上街买东西,哈森,在外面骑马。   我的魂魄归位之后,挣扎着对他行了见先生的打礼,他皓腕微抬将我扶起来,笑得如同朗月清风一般:“弟子,这就是你的弟子吗?”   他是看着我身后的曹赋应对我说的。   我嘴角轻勾:“是的,不过他只跟弟子学佛像画,别的,弟子没有教他。”佛像画不是他教我的,所以严格上来说,曹赋应不是他的徒孙,用不着对他毕恭毕敬行大礼。我这样说,是希望他不要为曹赋应刚才没向他跪拜感到不舒服,一个人受惯了别人对他动辄跪拜行礼,如果看到一个例外的,可能会心里不舒服。   他又举目看了一眼曹赋应,这才看向我,似是不胜唏嘘一般:“你这弟子,和你刚做我弟子时一般大呢。”   看样子他是要我报他的恩情了。   曹赋应见我们两个大人站在那里打哑谜,想必也感到奇怪,他往前走了一步,和我并排站在一起,抬眼看着我,眼珠子乌溜溜地转,似是等待我的吩咐。   我对他笑道:“赋应,这是富春的吴公子,是先生的一位故人。”   曹赋应脆生生地朝吴允节问了声好,我看到吴允节的脸上并没有任何不快,提着的心稍稍放了下来。   然后我将他和若雾迎到客厅,正打算泡茶,却听到他不紧不慢地说:“今天我来,有事和你详谈,书房里也许更合适。”   我忙起身将他带到书房,若雾很自然地和曹赋应找别的主题消磨时光。   在他的注视之下,我有点不自然地给他泡了茶,低眉垂目地端给他,这才坐在他对面的一张椅子上。   书房里十分安静,我甚至能听见自己怦怦的心跳声,心里既盼着他先开口,又怕他一开口,我就无法应答。   还算我幸运,他的第一个问题非常家常:“你这里住得还习惯吗?”   我暗暗松了一口气,陪笑道:“还习惯,这里离作坊很近。”   我的笑容有几分勉强,所以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你现在好像很怕我?为什么?”   我心想,能不怕吗?在这片土地上你拥有生杀大权啊!这个明知故问的人!   所以他这笑容还有问出来的话,都让我有点心惊肉跳,忙定了定神:“严师出高徒,弟子见了严师,总归会害怕的。”   他稍稍凝滞了一下,轻声问道:“我是你的严师吗?”是个标准的反问句。   我的喉咙顿时有点干涩,望着他那张看似幽潭深井般的脸:“那是自然,因为我是高徒。”现代人骨子里的调侃本能让我不假思索。   他怔了怔,又感到好笑般,目中渐渐有了暖意:“芳菲,有时候你说出来的话令人发笑,就像你以前判断说榴川不深,是因为人工挖成。”说完,他停了一下,如同回首往事一般:“以前,你会爽快地答应陪我划船,全无现在的拘谨。”   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如果你还是以前的你,我犯得着拘谨吗?我心酸地想道。   我看着他身上的绿衣裳,想起那些个阳光清新的上午:豆蔻年华的我是多么渴望见到他,愿意陪他做很多事情,那时候的他,是我前世今生最喜欢的那一款:一个话不是很多的理科男,既没有文人的自负和自怜,也没有武人的狂放不羁,静静地站在绿色交织的树林里,仿佛在深情地等着我的到来,他既是温文尔雅的君子,又是邻家随和的同龄男生,不像秦建之那样被捧得如同天上的寒星,遥不可及,也不像秦彰之那样,把个好端端的房间弄成了山大王的山寨。   在同龄异性很少见的沁园里,他活香生色地活在我的无限烂漫想象里,当仁不让地成为我这一世最完美的初恋情人。   所以我鼻头发酸,双目渐红:“因为那时,我很喜欢你。”说这句话的我,是真实的我,不是那个披着林芳菲外衣的古人。   我的直白让他很吃惊,他一副想站起来,又犹豫的样子。我的眼泪已经夺眶而出:“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吗?当时,你正在石头后面看书,而我正在唱歌跳舞,心情很好,你的出现,让我感到很不自在。”   其实,那会子我还感到晦气,只是身份低微的我不知道,黑色,在这个年代,是十分尊贵的颜色。我当时向他行礼是出于职业的本能,不是因为他穿着黑色的衣服。可在他眼里,却是我这个小丫鬟很会察言观色,在不知道他是何方神圣的情况下,光看人的衣服就乱行礼,是个标准的奴婢,所以当时他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其实那是阴差阳错。   而现在,我对面的人脸上的惊讶之色慢慢褪去,他没有打断我。   想起往事,我的感受颇多:“那片林子是我经常蹦蹦跳跳的地方,因为抄书抄得太久了,需要活动活动筋骨,可有人在,不能不讲仪态,所以后来我就不大去那里了。”   :“接着,我无意中得到你找来的碑文拓本,那种字体正是我喜爱的。出家人最讲缘分,所以,我觉得和你的缘分不浅。”   我很平静地看着他,没有羞涩,没有不安,好像在说别人的事情一样。   :“再后来,在二公子的书房,给你找了一本书,算是帮了你一个忙,我很高兴,因为觉得自己不欠你的了,我们之间扯平了,所以觉得和你是平等的。”   他的嘴唇嗫嚅了一下,料是在想“平等”的含义,可我知道,他理解的平等和我理解的是不一样的,所以我的喉咙有点发苦。   :“在这样的情况下,你请我划船,我当然是高兴地接受,不会有任何拘束。”这些话在我肚子里憋了那么久,终于可以说道说道,有种一吐为快的感觉。   :“可惜,那时,先生,不,公子,对我,却是完全无意的啊。”我自嘲般感叹道,正眼直视,泛起酸楚。   对面的他有点瞪目结舌:“你,为何这么说?”   我心中的酸楚更甚:“你送给我兰草,并无特别的深意,只是因为可怜我手上不佩戴饰物而已。”   那时我先是满腔欢喜,可他后来不无揶揄地说出原因,我顿时失望之极。   他有点古怪地看着我:“你相信我说的话?”   我苦笑说:“回到百花洲之后我失望极了,也很难过。”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老是认为他对沈艳兰也有情意,他们曾经很有默契地相望,所以他对我无意也是很正常。   直到现在,我还是弄不清楚,这艳兰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我曾经喜欢的两个人,她都有意无意地接近过?甚至意味不明地挑唆过什么?到底是希望我离开还是留下?   正在暗自神伤,眼前有一片绿色在移动,他站了起来,在房中先是走了几步,略带紧张地看了看我,犹豫了一下下,却又坐回到椅子上,依然和我相对而视。   他的嗓音有点嘶哑:“过去的事情,如果让你难过,就不必再提起了,怪我以前没有跟你明说。但是后来你我相处甚好,你为何又怀疑我的心意?所以历尽艰难,来了吴兴也没去富春找我?”   我怏怏地说:“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以前已经说过了。”上次我是怎么解释来着?没钱?对,说的是没路费,他肯定是不信的。   他果然微微摇头:“不是这个理,你那是在瞎扯。如果说你是因为境况窘迫,出于自尊,不肯去见我,用样是说不通的,莫非,你早就知道了我的身份?”   他说到最后一句,语气中隐隐有股不容抗拒的威严。   我暗呼不妙,忙小心应对:“并没有,我是去年秋天才知道的。”去年秋天,也就是他带我去见章郡守的时候。   他目光闪了闪:“那两个龌龊的婆子是怎么到你身边来的?”   咳,这个人还真是不留口德,竟然如此诽谤勤劳善良的劳动妇女,当下我轻咳一声:“她们并不龌龊,对我也挺好,是在半路上跟随我到这里的。”   他感到好笑一般,轻笑一声:“一个装瘸,一个装傻,如果光明磊落,何须如此?”   什么?刘婶同志是装残废?这个连我都不知道呢,他怎么看出来了?见我呆若木鸡,他奇怪地问道:“怎么,连你也不知道吗?我还以为你有意欺瞒于我。”   他敛住笑意,字字珠玑:“上次在吴兴,我一见到那两个婆子,便知她们身份有诈,似在保护于你,还以为你作了秦氏的奸细,要到江东来摸清底细。可后来我得知,你在这里三年,从没有任何异常举动,更不喜欢与他人亲密交往,认识的最有势力的人,不过是蛟川郑氏。郑氏自称是郑桓公之后,在此定居已有两百多年,他们只是商贾之流,一向安守本分,从不出仕,毫无势力,并没有值得秦氏利用之处。”   发现我听得认真,他又微微晒笑:“更何况,如果你是秦氏派来的,应该想方设法接近我才对,而不是躲我躲得远远的。”   原来我曾与死神擦肩而过!居然差点被他当成特务!听他这么说,我不禁失笑,本来么,我就不是卧底,露馅的卧底下场会有多惨,看BBC的《军情五处》就知道了,不是人人都像我那么仁慈地,至多也就让人家去感受一下一夫多妻的婚姻折磨而已。   他见我脸色由忧转喜,居然跟我开起了玩笑:“难道你是因为阿明那种傻小子?所以不想去见我?”   我的下巴差点要掉,可一想又不对:“义兄他执意进军营,是因为你。。。。。。。。”   他打断我的问话,正色说:“我曾在水军兵营里见过你义兄一面,他爱憎分明,喜欢路见不平,平生最崇拜英雄,正是奔赴沙场杀敌打仗的好男儿,再说,他并无其他才华,要想光宗耀祖,带兵打仗是唯一的出路。”   他说得多么冠冕堂皇,明明是他派人来蛊惑我的义兄上战场去送死,却说成了帮别人完成光宗耀祖的心愿,真真是政客的惯用思维,理科男变成政客还真是光荣的传统,我看着面前的绿衣人,一时间,无法言语。   他以为说中了我的心事,像个长辈一样开导起我来:“那种傻小子,和你并不般配,他全无风花雪月的心肠,更不会怜香惜玉,你虽然曾做婢女,心气却很高,所以,你们不合适。”   看着他迷糊不清的笑容,我喃喃地问道:“那什么样才叫合适?”   他的一只玉手轻抚了一下腰间的玉佩,仿佛在轻抚情人柔滑的肌肤一样,恋恋不舍,眼睑低垂,复又轻抬,势要将我的魂魄勾走一般,笑靥如花:“自然是我。”   我三魂七魄果然被勾走了一半,嗓子眼冒烟,脸颊发热:“我出身寒微,如何能配得上?”   他依然眉眼含笑:“无妨,我可保你周全。”   奇怪,他为什么说的是保我周全?而不是保我荣华富贵?这是哪门子的理论?   我的诧异完全在他的意料之中,他替我解开谜团:“如果我的妻妾中任何一人打听到你的存在,她们或者是她们家族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让你粉身碎骨,你到这里三年,能平安无事,足见我的一片诚意。”   他说得如同春风化雨一般温柔,体贴,我如同掉进冰窖一样,全身发冷,如果不是书房里有炉子,我怀疑我会很丢脸地牙齿打架,腿脚发麻。   但是我还是挺过来了,鼓起勇气问道:“吴。。。。公子,我只是微不足道的民间女子,一生所求不过是能过平静的小日子,没有其他大志向,应该不会阻碍别人什么吧,所以,吴。。。。。公子又何必咄咄逼人呢?我相信,你的妻妾肯定都是绝代佳人或者是大家闺秀,比我可是强多了。”   他淡淡地说:“你说的没错,她们要么是出身望族,要么是倾国倾城,可无论是哪一个,都是主动送上门来的,根本不用我去求娶。如果让人知道,堂堂的吴侯,竟然降尊纡贵地等一个无足轻重的女子三年,你说,这会不会让天下人耻笑呢?”   完了,搞砸了,他摆出臭架子来了!我吓得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巍颤颤地跪倒在地上:“既然小女子无足轻重,还求吴侯高抬贵手啊。”   他垂眸凝视着我,痛心疾首地叹气:“你我之间,本来不必如此,可以直呼其名,可你,偏偏执拗不化,摆足了架子,让我日夜思念不止的同时,也将我的耐心消磨至尽。”   我跌坐在地上,感到无比迷惑,这是怎么了,去年我明明在海边拒绝他了啊,他怎么就是拐不过弯来呢?他的面子固然重要,难道我的性命就一文不值?我茫然地看看他,后者的脸上也是一片惘然。   两人无语相对半晌,我站了起来,觉得自己根本没必要怕那么多的:“那么,公子到底想如何呢?”   他眼睛一亮,竟然有点羞赧般浅笑:“我希望以后,你我互称姓名,无须囿于身份,我会给你最大限度的‘自由’和‘平等’。”   也就是说,他不会让我进他的“后宫”,那就是金窝藏娇了,我这个阿娇啊,可能比他后宫佳丽中任何一个都要微不足道吧?所以我戏谑般笑道:“也好,不过得等我今年出海回来,反正,公子都等了这么久了。”   心中狠狠地想着,等你的大头鬼,没准我到了海外就做仙人去了,一去不复返,看你还藏什么娇?   他直直地盯着我看了半天,最终挤出一个迷人的微笑:“今年九月之前,不管你出海的目的何在,都必须给我回来,如果你不回来,这里的一切都将陪你下海,到时我会派人保护你的。”   我现在的生活很惬意:佛像的制作进展顺利,所有的订单都可以如期完全;百忙之中两个弟子的功课没有落下,小曹已经会画彩色的人物画了;至于骑马练武方面,在哈森的督促之下,我的进步不小。   衣食住行无虞,教书育人不倦,这样的人生很有价值!   可惜,这些都是暂时的,总有一天会结束。   尽管早有心理准备,也曾无数遍想象过见面的情形,可是他真的来了,我还是很惊慌。   吴允节,或者说吴侯,他今天穿了绿色的一身,到了江东以后,我还是头一次看到他作这种清澈如水般的儒生打扮,有点家常,有点恍如隔世,总之,在他踏进我的新家大门的时候,我有一刹那的失魂落魄,茫然无措。   他的身后只有若雾,而我的身后,只有曹赋应。   郭琳珺到她兄嫂那里去了,刘婶李婶上街买东西,哈森,在外面骑马。   我的魂魄归位之后,挣扎着对他行了见先生的打礼,他皓腕微抬将我扶起来,笑得如同朗月清风一般:“弟子,这就是你的弟子吗?”   他是看着我身后的曹赋应对我说的。   我嘴角轻勾:“是的,不过他只跟弟子学佛像画,别的,弟子没有教他。”佛像画不是他教我的,所以严格上来说,曹赋应不是他的徒孙,用不着对他毕恭毕敬行大礼。我这样说,是希望他不要为曹赋应刚才没向他跪拜感到不舒服,一个人受惯了别人对他动辄跪拜行礼,如果看到一个例外的,可能会心里不舒服。   他又举目看了一眼曹赋应,这才看向我,似是不胜唏嘘一般:“你这弟子,和你刚做我弟子时一般大呢。”   看样子他是要我报他的恩情了。   曹赋应见我们两个大人站在那里打哑谜,想必也感到奇怪,他往前走了一步,和我并排站在一起,抬眼看着我,眼珠子乌溜溜地转,似是等待我的吩咐。   我对他笑道:“赋应,这是富春的吴公子,是先生的一位故人。”   曹赋应脆生生地朝吴允节问了声好,我看到吴允节的脸上并没有任何不快,提着的心稍稍放了下来。   然后我将他和若雾迎到客厅,正打算泡茶,却听到他不紧不慢地说:“今天我来,有事和你详谈,书房里也许更合适。”   我忙起身将他带到书房,若雾很自然地和曹赋应找别的主题消磨时光。   在他的注视之下,我有点不自然地给他泡了茶,低眉垂目地端给他,这才坐在他对面的一张椅子上。   书房里十分安静,我甚至能听见自己怦怦的心跳声,心里既盼着他先开口,又怕他一开口,我就无法应答。   还算我幸运,他的第一个问题非常家常:“你这里住得还习惯吗?”   我暗暗松了一口气,陪笑道:“还习惯,这里离作坊很近。”   我的笑容有几分勉强,所以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你现在好像很怕我?为什么?”   我心想,能不怕吗?在这片土地上你拥有生杀大权啊!这个明知故问的人!   所以他这笑容还有问出来的话,都让我有点心惊肉跳,忙定了定神:“严师出高徒,弟子见了严师,总归会害怕的。”   他稍稍凝滞了一下,轻声问道:“我是你的严师吗?”是个标准的反问句。   我的喉咙顿时有点干涩,望着他那张看似幽潭深井般的脸:“那是自然,因为我是高徒。”现代人骨子里的调侃本能让我不假思索。   他怔了怔,又感到好笑般,目中渐渐有了暖意:“芳菲,有时候你说出来的话令人发笑,就像你以前判断说榴川不深,是因为人工挖成。”说完,他停了一下,如同回首往事一般:“以前,你会爽快地答应陪我划船,全无现在的拘谨。”   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如果你还是以前的你,我犯得着拘谨吗?我心酸地想道。   我看着他身上的绿衣裳,想起那些个阳光清新的上午:豆蔻年华的我是多么渴望见到他,愿意陪他做很多事情,那时候的他,是我前世今生最喜欢的那一款:一个话不是很多的理科男,既没有文人的自负和自怜,也没有武人的狂放不羁,静静地站在绿色交织的树林里,仿佛在深情地等着我的到来,他既是温文尔雅的君子,又是邻家随和的同龄男生,不像秦建之那样被捧得如同天上的寒星,遥不可及,也不像秦彰之那样,把个好端端的房间弄成了山大王的山寨。   在同龄异性很少见的沁园里,他活香生色地活在我的无限烂漫想象里,当仁不让地成为我这一世最完美的初恋情人。   所以我鼻头发酸,双目渐红:“因为那时,我很喜欢你。”说这句话的我,是真实的我,不是那个披着林芳菲外衣的古人。   我的直白让他很吃惊,他一副想站起来,又犹豫的样子。我的眼泪已经夺眶而出:“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吗?当时,你正在石头后面看书,而我正在唱歌跳舞,心情很好,你的出现,让我感到很不自在。”   其实,那会子我还感到晦气,只是身份低微的我不知道,黑色,在这个年代,是十分尊贵的颜色。我当时向他行礼是出于职业的本能,不是因为他穿着黑色的衣服。可在他眼里,却是我这个小丫鬟很会察言观色,在不知道他是何方神圣的情况下,光看人的衣服就乱行礼,是个标准的奴婢,所以当时他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其实那是阴差阳错。   而现在,我对面的人脸上的惊讶之色慢慢褪去,他没有打断我。   想起往事,我的感受颇多:“那片林子是我经常蹦蹦跳跳的地方,因为抄书抄得太久了,需要活动活动筋骨,可有人在,不能不讲仪态,所以后来我就不大去那里了。”   :“接着,我无意中得到你找来的碑文拓本,那种字体正是我喜爱的。出家人最讲缘分,所以,我觉得和你的缘分不浅。”   我很平静地看着他,没有羞涩,没有不安,好像在说别人的事情一样。   :“再后来,在二公子的书房,给你找了一本书,算是帮了你一个忙,我很高兴,因为觉得自己不欠你的了,我们之间扯平了,所以觉得和你是平等的。”   他的嘴唇嗫嚅了一下,料是在想“平等”的含义,可我知道,他理解的平等和我理解的是不一样的,所以我的喉咙有点发苦。   :“在这样的情况下,你请我划船,我当然是高兴地接受,不会有任何拘束。”这些话在我肚子里憋了那么久,终于可以说道说道,有种一吐为快的感觉。   :“可惜,那时,先生,不,公子,对我,却是完全无意的啊。”我自嘲般感叹道,正眼直视,泛起酸楚。   对面的他有点瞪目结舌:“你,为何这么说?”   我心中的酸楚更甚:“你送给我兰草,并无特别的深意,只是因为可怜我手上不佩戴饰物而已。”   那时我先是满腔欢喜,可他后来不无揶揄地说出原因,我顿时失望之极。   他有点古怪地看着我:“你相信我说的话?”   我苦笑说:“回到百花洲之后我失望极了,也很难过。”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老是认为他对沈艳兰也有情意,他们曾经很有默契地相望,所以他对我无意也是很正常。   直到现在,我还是弄不清楚,这艳兰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我曾经喜欢的两个人,她都有意无意地接近过?甚至意味不明地挑唆过什么?到底是希望我离开还是留下?   正在暗自神伤,眼前有一片绿色在移动,他站了起来,在房中先是走了几步,略带紧张地看了看我,犹豫了一下下,却又坐回到椅子上,依然和我相对而视。   他的嗓音有点嘶哑:“过去的事情,如果让你难过,就不必再提起了,怪我以前没有跟你明说。但是后来你我相处甚好,你为何又怀疑我的心意?所以历尽艰难,来了吴兴也没去富春找我?”   我怏怏地说:“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以前已经说过了。”上次我是怎么解释来着?没钱?对,说的是没路费,他肯定是不信的。   他果然微微摇头:“不是这个理,你那是在瞎扯。如果说你是因为境况窘迫,出于自尊,不肯去见我,用样是说不通的,莫非,你早就知道了我的身份?”   他说到最后一句,语气中隐隐有股不容抗拒的威严。   我暗呼不妙,忙小心应对:“并没有,我是去年秋天才知道的。”去年秋天,也就是他带我去见章郡守的时候。   他目光闪了闪:“那两个龌龊的婆子是怎么到你身边来的?”   咳,这个人还真是不留口德,竟然如此诽谤勤劳善良的劳动妇女,当下我轻咳一声:“她们并不龌龊,对我也挺好,是在半路上跟随我到这里的。”   他感到好笑一般,轻笑一声:“一个装瘸,一个装傻,如果光明磊落,何须如此?”   什么?刘婶同志是装残废?这个连我都不知道呢,他怎么看出来了?见我呆若木鸡,他奇怪地问道:“怎么,连你也不知道吗?我还以为你有意欺瞒于我。”   他敛住笑意,字字珠玑:“上次在吴兴,我一见到那两个婆子,便知她们身份有诈,似在保护于你,还以为你作了秦氏的奸细,要到江东来摸清底细。可后来我得知,你在这里三年,从没有任何异常举动,更不喜欢与他人亲密交往,认识的最有势力的人,不过是蛟川郑氏。郑氏自称是郑桓公之后,在此定居已有两百多年,他们只是商贾之流,一向安守本分,从不出仕,毫无势力,并没有值得秦氏利用之处。”   发现我听得认真,他又微微晒笑:“更何况,如果你是秦氏派来的,应该想方设法接近我才对,而不是躲我躲得远远的。”   原来我曾与死神擦肩而过!居然差点被他当成特务!听他这么说,我不禁失笑,本来么,我就不是卧底,露馅的卧底下场会有多惨,看BBC的《军情五处》就知道了,不是人人都像我那么仁慈地,至多也就让人家去感受一下一夫多妻的婚姻折磨而已。   他见我脸色由忧转喜,居然跟我开起了玩笑:“难道你是因为阿明那种傻小子?所以不想去见我?”   我的下巴差点要掉,可一想又不对:“义兄他执意进军营,是因为你。。。。。。。。”   他打断我的问话,正色说:“我曾在水军兵营里见过你义兄一面,他爱憎分明,喜欢路见不平,平生最崇拜英雄,正是奔赴沙场杀敌打仗的好男儿,再说,他并无其他才华,要想光宗耀祖,带兵打仗是唯一的出路。”   他说得多么冠冕堂皇,明明是他派人来蛊惑我的义兄上战场去送死,却说成了帮别人完成光宗耀祖的心愿,真真是政客的惯用思维,理科男变成政客还真是光荣的传统,我看着面前的绿衣人,一时间,无法言语。   他以为说中了我的心事,像个长辈一样开导起我来:“那种傻小子,和你并不般配,他全无风花雪月的心肠,更不会怜香惜玉,你虽然曾做婢女,心气却很高,所以,你们不合适。”   看着他迷糊不清的笑容,我喃喃地问道:“那什么样才叫合适?”   他的一只玉手轻抚了一下腰间的玉佩,仿佛在轻抚情人柔滑的肌肤一样,恋恋不舍,眼睑低垂,复又轻抬,势要将我的魂魄勾走一般,笑靥如花:“自然是我。”   我三魂七魄果然被勾走了一半,嗓子眼冒烟,脸颊发热:“我出身寒微,如何能配得上?”   他依然眉眼含笑:“无妨,我可保你周全。”   奇怪,他为什么说的是保我周全?而不是保我荣华富贵?这是哪门子的理论?   我的诧异完全在他的意料之中,他替我解开谜团:“如果我的妻妾中任何一人打听到你的存在,她们或者是她们家族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让你粉身碎骨,你到这里三年,能平安无事,足见我的一片诚意。”   他说得如同春风化雨一般温柔,体贴,我如同掉进冰窖一样,全身发冷,如果不是书房里有炉子,我怀疑我会很丢脸地牙齿打架,腿脚发麻。   但是我还是挺过来了,鼓起勇气问道:“吴。。。。公子,我只是微不足道的民间女子,一生所求不过是能过平静的小日子,没有其他大志向,应该不会阻碍别人什么吧,所以,吴。。。。。公子又何必咄咄逼人呢?我相信,你的妻妾肯定都是绝代佳人或者是大家闺秀,比我可是强多了。”   他淡淡地说:“你说的没错,她们要么是出身望族,要么是倾国倾城,可无论是哪一个,都是主动送上门来的,根本不用我去求娶。如果让人知道,堂堂的吴侯,竟然降尊纡贵地等一个无足轻重的女子三年,你说,这会不会让天下人耻笑呢?”   完了,搞砸了,他摆出臭架子来了!我吓得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巍颤颤地跪倒在地上:“既然小女子无足轻重,还求吴侯高抬贵手啊。”   他垂眸凝视着我,痛心疾首地叹气:“你我之间,本来不必如此,可以直呼其名,可你,偏偏执拗不化,摆足了架子,让我日夜思念不止的同时,也将我的耐心消磨至尽。”   我跌坐在地上,感到无比迷惑,这是怎么了,去年我明明在海边拒绝他了啊,他怎么就是拐不过弯来呢?他的面子固然重要,难道我的性命就一文不值?我茫然地看看他,后者的脸上也是一片惘然。   两人无语相对半晌,我站了起来,觉得自己根本没必要怕那么多的:“那么,公子到底想如何呢?”   他眼睛一亮,竟然有点羞赧般浅笑:“我希望以后,你我互称姓名,无须囿于身份,我会给你最大限度的‘自由’和‘平等’。”   也就是说,他不会让我进他的“后宫”,那就是金窝藏娇了,我这个阿娇啊,可能比他后宫佳丽中任何一个都要微不足道吧?所以我戏谑般笑道:“也好,不过得等我今年出海回来,反正,公子都等了这么久了。”   心中狠狠地想着,等你的大头鬼,没准我到了海外就做仙人去了,一去不复返,看你还藏什么娇?   他直直地盯着我看了半天,最终挤出一个迷人的微笑:“今年九月之前,不管你出海的目的何在,都必须给我回来,如果你不回来,这里的一切都将陪你下海,到时我会派人保护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一章 海 上   春季正月,我在蛟川登船出海,名义上是到倭国经商,实际上是打算沿着倭国商人提供的航海路线,一路往东,寻找传说中的瀛洲和檀洲。   传说瀛洲和檀洲,是当年徐福曾经滞留的仙岛,岛上瑞花嘉木丛生,珍禽异兽各得其所,是海上仙人的唱诗游乐之地,那里的宫阙都是黄金白银堆建而成,岛上的百姓能歌善舞,安居乐业,和仙人们相处融洽,当年天佥真人曾在海上偶遇仙人,可能就在这两个仙岛。   既然是要去仙岛,携带的东西自然是风雅之物,我带去的物品有青瓷,书籍,经卷,佛像,文房四宝,丝绢织物,中药等,带去的人,只有哈森;而带领我们出海的是郑若民,一个有丰富航海经验的年轻人。   可惜的是他只去过高句丽等地方,并没有到过瀛檀两洲,   我们这支商队一共有八条海船,这种海船,被蛟川人称为“龙头舯”,俱是购自南方的山越国。龙头舯,船身高大,容积巨大,每船可坐200多人。听郑若民说,这种船制造技术的高超之处,在于它的密封舱设计得十分合理,每个密封舱分为八个独立的舱体,这种构造的好处就是,一旦大舱里某个小舱不幸进水,不会影响其他密封舱体,这样船上的人就有足够的时间把漏进来的水抽干并抢修破漏之处。   郑若民讲得头头是道,我听得云里雾里,心想这个技术在现代也许不值一提,可在这个时代竟然是先进的,但是我不记得,在会稽看造船厂时,吴允节有没有说过这个?   想到吴允节,我不禁叹气:这个人已经走进死胡同里,出不来了,他的后宫佳丽众多,燕瘦环肥,何苦为了面子跟我过不去?这次他果然派出整整两船人跟在我们商队的后面,美其名曰:保护江东子民,殊不知他这是把我放在烈火上烧烤。   我们已经在海上航行了整整一个月,此时正该是春暖花开的时节。   海面上波涛翻腾,碧海蓝天,水天一色,旭日如同一个大火球一般从东方的水平线升起,新的一天又来临了。   对于年迈的哈森来说,新的一天到来,意味着他脱离苦海的日子越来越近。   我很不明白这个古怪的人,他何苦要跟我一道出海呢?他根本没有这义务啊?如果是监视我,后面那两船人就足够了,他一个典型的北方旱鸭子,贸然出海,意味着将性命交给了老天爷。   对于我的疑问,哈森的回答很爷们:“我堂堂七尺男儿是不会被海浪给吓倒的。”   其实也没回答为什么陪我出海。   他说的没错,他没有被吓倒,可是他被海浪给晃病倒了,幸亏我早有准备,带了一大堆周泰那伙人开的治疗“水土不服”的中药,一上了船,就给他服用,奇怪的是,哈森这回服下后,根本不见效,昨晚我端药进去时,好死不死的,他竟然双眸微眯,嗔怪地瞥了我一眼:“公子,你为何还让老朽服这毒药?还嫌老朽吐得不够厉害?想谋害老朽么?”   他现在的语言表达能力大有进展,虽然是北方话和南方话混搭,可我能听得懂。所以我嘿嘿两声:“哈森,这不是毒药,乃是良药,良药苦口,您老人家还是快点喝了吧,到了岛上,我叫仙人们烤金山羊给你吃。”   :“金山羊?”他惊讶地看着我,深陷的双目竟然放出耀眼的光芒,:“老朽从未听说,有何典故?”   语气调侃,声音有点嘶哑,像是故意压低嗓子,又像是在和我说悄悄话。   我依然稳稳地端着药碗,眉毛轻挑,漫不经心地说道:“传说是一位仙女的坐骑,喜欢吃岛上的若芝草。”   他深邃的双目中竟然又放射出瓦数更大的光芒,咽咽口水:“何为若芝草?”   我歪头看着他说:“和迷迭香一样,是你们草原上的仙草,这个,哈森不知道吗?”他现在还学会装糊涂了,我心里暗笑:“哈森,说谎的人会遭到天神的惩罚的。”   如果我现在穿的是女装,此刻我们两人的情形一定很像《偷天陷阱》里的肖恩康纳利和泽塔琼斯,有点老少配的意思。   见我出言恐吓,怪老头哈森果然噤声祷告,一副虔诚的样子,我朝他指了指碗里的药汁,他板着脸,点了点头,我笑着出去了,关上门,果然听到里面有细微的声响。   现在我在甲板上看日出,清冷的海风吹来,有股腥味,不用回头,我也能知道,有人在我身后,正慢慢地朝我走来,他的气息很浓烈,气味比海水的咸味要浓,身上的热度比海风要温暖,让人有种说不出的踏实感,这种感觉很奇怪,从什么时候产生的,我已经记不清了,也许是在他一心跟我上船的时候,也许是在朝夕相处的日子里。   今天他没有像往常一样沉默不语,而是小声说道:“公子,回头你把宝剑给我。”   我心领神会,仍然轻声问道:“会有何险情” 他要宝剑做什么?难道这个时代就有海盗了吗?好像没听说过。   他悄声说:“再过三天就靠岸了,提前准备也是好的,老朽很久没有使剑,有点手生。”   我的眼睛忽然有点湿润,看着天空中高悬的朝阳,天边光芒万丈,朝霞满天,我慢慢转过身去,怔怔地看着他说:“你根本不必来的,海上很危险,你又不会游水。”   他老着嗓子大笑了起来,白色的胡子抖动不已,瘦长的身姿自有一种潇洒的气势:“呵呵,老朽一生,长在草原,进过大漠,去过平原,就差海上没有来过,走这一趟,算是齐全了。”   他嘴上说得很轻松,其实我知道,他和我一样心里紧张得很。   谚语说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果然没错,午饭过后,海面上突然乌云压顶,海鸟低飞,顷刻间,电闪雷鸣,暴雨倾盆,商船不得不放下帆布,随波逐流,这一飘荡,不知远离了目标航线多少海里。   暴风雨中,船身有点倾斜,我在前世经常坐船倒没什么不适,可是他,哈森呢?   我急忙跑到哈森的房里,见他果然脸色惨白,双目无神,正强行运气调息,我怕他运气不当,忙摇动他的肩膀,过了半晌,他睁开眼睛,见是我进来,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仿佛有了主心骨一般,继续闭目养神,神色渐渐恢复平静。   我坐在他的对面,看着他日渐消瘦的脸庞,柔声问道:“要不要我陪你一会儿?”   他慢慢睁开眼睛,白色的胡子动了动:“也好,我教你使剑的口诀。你须认真练,早些时候,我就该教你的。”   我笑了笑:“现在教也来得及,我聪明着呢,一学就会。”   他轻轻地摇了摇头:“开始吧。”   后来他说一句,我比划几下,可是这把剑有点沉,虽然名为扬文,却一定也不斯文,锋利无比,削铁如泥,剑身细长,以我的身高使用,有点不应手,所以一个时辰下来,我气喘吁吁,满头大汗。   哈森一点也不同情我,还放声打击:“公子真是没用,学了这么久,才学会两招。老朽的脸都没地方搁了。”   那厢里,我喘气道:“说得没错,我是挺没用的,不像有些人,天生就是使剑的料。”若干年前,有两个相貌般配的少年男女,在练武场中比剑,色彩鲜艳的衣裙飞动,你来我往,心有灵犀,默契非常,那时的我,只有远远观看的份,连句夸奖的话也说不完整。   哈森见我赌气挖苦,也觉得自己的话有点过,他冲我摆摆手,料是叫我回去:“今晚要当心。”   我悻悻的回到自己的房中,一肚子不服气。   春天的天气,真是说变就变,暴风雨后,竟然又是晴天,到了晚上,一轮圆月自海上升起,碧空万里,月如冰轮,我差点诗兴大发,吟出张九龄的海上生明月,只是身边的郑若民对此美景熟视无睹,真是扫兴,我只得怏怏回房。   想起哈森白天的提醒,我睡觉的时候,把鞭子放到了顺手的地方,和衣而眠。   他说得没错,月将西沉的时候,果然有无数条小船飞快地朝我们的商船靠过来,我躲在暗处看那些扁舟从四面八方驶来,很是不明白:不过是人力划船,这小船怎么行驶得这么快?   真是百舸争流,小船首先袭击的是最后面两条船,那是吴侯派出来的海船,船上都是士兵,在明亮的月光中,只见密密麻麻的人影爬上了海船的甲板,没过多久,听到惊呼声,打斗声还有惨叫声,清清楚楚地传过来,船上渐渐火光飞舞,刀剑明晃晃,陆陆续续有人掉进了水里,激起通天的水花。   郑若民正要指挥商船靠近救援,已经有人爬上了我们的船,在挥舞的火把下,我见来人身材十分矮小,面短肤黑,窄目阔嘴,样子十分丑陋,心中不由惊恐万分,手中的鞭子软软地垂到了地上。   哈森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挡在我的前面,他一只胳膊挡在我的身前,另一只手上,扬文剑牢牢在握,剑把上的宝石在火光中发出瑰丽的光芒,那爬上船来的小矮人,朝哈森看了一眼,复又转头与他旁边的人细声说着什么,一伙人开始慢慢包围上来,真不明白他们到底想干嘛。   郑若民命船上的向导向这些怪人说话,大意是:我们是不是坏人,是来瀛檀两洲采购东西的,没有任何恶意,请他们不要伤害我们。那向导一连说了好几种番语,对面那伙人依然没有反应,到了后面那向导也是焦急万分,语无伦次,最后他扑通仰面倒地,我从哈森的身后偷偷看去,发现有个番人的口中有支细细的管子,想必是他吹出毒箭来,把可怜的向导给射倒了。   船上性急的武师早已按捺不住,挥刀霍霍,朝那个吹毒箭的小矮人狠狠砍去,这矮人很是灵活,像是没骨头的猿猴一般,匪夷所思地躲得老远,又像个毛线团一样,朝我们这里滚来,哈森用力将我握鞭子的手抓住了,他的剑飞快朝前轻点,那个袭击而来的小矮人惨叫着退了下去,头上鲜血淋漓,竟是两只耳朵被削了下来。   那矮人受伤后,狰狞的面孔十分可怕,我反手握住了哈森的手掌,只觉得喉咙翻腾,强忍半天,才没吐出来。   看来我的好日子真是过多了,要知道,我曾经用剑刺伤过人呢,那时可是不害怕的,可能现在是黑夜,这个矮人又实在太丑了,丑的像非人类。   后面两条海船上已经起大火,白帆被点燃了,不断有人爬上去,又不断有人掉下来,双方早已混战成一团,相比之下,我们这条船还算是“和平”的,双方各失一卒而已。   哈森回头望了我一眼,目光十分柔和,我朝他微微笑,示意自己没事,轻轻挣脱了他的手掌,呼地将鞭子摔了出去,鞭子打在甲板上,声音极响,在对方愣神之际,我已经卷起一位矮个子老兄,将他甩到半空,又呼地朝海面抛去,没过一会,果然听到落水的声音,不过我知道,这位矮人同学,不会有事的,这些人的水性好的不是一点半点。   初战告捷,我勇气大增。   见我们这边挑衅,小矮人们一拥而上,我紧紧“贴”在哈森的身边,生怕跟他一分开,就再也见不到,他同样也是心有灵犀,很警觉地不离我左右,他的出手极狠,全部一剑封喉,这样也好,省的听这些怪人的□□惨叫。   甲板上渐渐血流满地,我连连打滑,鞭子抖动得越来越慢,心中不禁着急,这种拉锯战,何时是个尽头。   正在心焦,忽然听到一阵飘飘的乐声,自远而近,那声音十分悦耳,有种奇怪的安抚人心的作用,明明这是深夜,我的眼前竟然出现了漫天的光彩,难道我们到了地心?眼前是电极相碰激起的火花,而不是太阳的光芒?   哈森突然出手如电,朝我脑门上拍了下来,我顿时眼冒金星,过了一会,眼前还是昏暗一片,原来月亮已经朝海面渐渐掉下去了。   刚才还胡蹦乱跳的小矮人们一听到这乐声就齐刷刷地往海里跳去,一眨眼的功夫,全都不见,如果不是甲板上那些一动不动的尸体还有满地的鲜血,真让人怀疑,我们刚才是不是做了一场噩梦。   乐声继续响起,海面上飞来无数白色的飞鸟,场面壮观无比,飞鸟朝我们的船只飞来,鸣叫着,在寂静的夜空中显得格外恐怖,这些飞鸟朝人群中冲过来,没头没脑地朝人身上啄去,被啄的人护头掩面,狼狈不已,我正要转动鞭子,哈森将我用力推了下去,我顺着楼梯,滚到了底舱,手中的鞭子,被人抽走了。   我忍住疼痛,朝甲板上爬了出来,将盖板只移开一条小缝,马上有只该死的飞鸟冲了过来,不要命一般伸出尖嘴,朝我啄过来,我飞快出手,抓住它的头,它扑腾不歇,尖利的爪子差点刮破我的手腕,我将底舱盖板放下来,两只手狠狠地捏着这飞鸟的脖子,用尽全身的力气,总算把它给捏死了,这个时候,我算是明白扁毛畜生的含义了。   扔掉手里的死鸟,我在黑暗中摸到一根短棍,朝甲板上爬去,外面那悦耳而神秘的乐声停止了,飞鸟们也突然变得温顺起来,不再袭击船上的人群,我惊魂不定地朝海上看去,但见圆月半沉,皓月为背景,两条修长的身影飘飞在海面之上,一人用剑,一人挥动手中的长笛,站在高高的桅杆之上,正打斗得激烈,随时都有掉进海里的危险,他,不会游泳啊!   我惊恐地睁大了双眼,几乎眼角涨裂,一颗心早已悬到了嗓子眼,只恨自己长不出一双翅膀来,不能够飞到他跟前。   春季正月,我在蛟川登船出海,名义上是到倭国经商,实际上是打算沿着倭国商人提供的航海路线,一路往东,寻找传说中的瀛洲和檀洲。   传说瀛洲和檀洲,是当年徐福曾经滞留的仙岛,岛上瑞花嘉木丛生,珍禽异兽各得其所,是海上仙人的唱诗游乐之地,那里的宫阙都是黄金白银堆建而成,岛上的百姓能歌善舞,安居乐业,和仙人们相处融洽,当年天佥真人曾在海上偶遇仙人,可能就在这两个仙岛。   既然是要去仙岛,携带的东西自然是风雅之物,我带去的物品有青瓷,书籍,经卷,佛像,文房四宝,丝绢织物,中药等,带去的人,只有哈森;而带领我们出海的是郑若民,一个有丰富航海经验的年轻人。   可惜的是他只去过高句丽等地方,并没有到过瀛檀两洲,   我们这支商队一共有八条海船,这种海船,被蛟川人称为“龙头舯”,俱是购自南方的山越国。龙头舯,船身高大,容积巨大,每船可坐200多人。听郑若民说,这种船制造技术的高超之处,在于它的密封舱设计得十分合理,每个密封舱分为八个独立的舱体,这种构造的好处就是,一旦大舱里某个小舱不幸进水,不会影响其他密封舱体,这样船上的人就有足够的时间把漏进来的水抽干并抢修破漏之处。   郑若民讲得头头是道,我听得云里雾里,心想这个技术在现代也许不值一提,可在这个时代竟然是先进的,但是我不记得,在会稽看造船厂时,吴允节有没有说过这个?   想到吴允节,我不禁叹气:这个人已经走进死胡同里,出不来了,他的后宫佳丽众多,燕瘦环肥,何苦为了面子跟我过不去?这次他果然派出整整两船人跟在我们商队的后面,美其名曰:保护江东子民,殊不知他这是把我放在烈火上烧烤。   我们已经在海上航行了整整一个月,此时正该是春暖花开的时节。   海面上波涛翻腾,碧海蓝天,水天一色,旭日如同一个大火球一般从东方的水平线升起,新的一天又来临了。   对于年迈的哈森来说,新的一天到来,意味着他脱离苦海的日子越来越近。   我很不明白这个古怪的人,他何苦要跟我一道出海呢?他根本没有这义务啊?如果是监视我,后面那两船人就足够了,他一个典型的北方旱鸭子,贸然出海,意味着将性命交给了老天爷。   对于我的疑问,哈森的回答很爷们:“我堂堂七尺男儿是不会被海浪给吓倒的。”   其实也没回答为什么陪我出海。   他说的没错,他没有被吓倒,可是他被海浪给晃病倒了,幸亏我早有准备,带了一大堆周泰那伙人开的治疗“水土不服”的中药,一上了船,就给他服用,奇怪的是,哈森这回服下后,根本不见效,昨晚我端药进去时,好死不死的,他竟然双眸微眯,嗔怪地瞥了我一眼:“公子,你为何还让老朽服这毒药?还嫌老朽吐得不够厉害?想谋害老朽么?”   他现在的语言表达能力大有进展,虽然是北方话和南方话混搭,可我能听得懂。所以我嘿嘿两声:“哈森,这不是毒药,乃是良药,良药苦口,您老人家还是快点喝了吧,到了岛上,我叫仙人们烤金山羊给你吃。”   :“金山羊?”他惊讶地看着我,深陷的双目竟然放出耀眼的光芒,:“老朽从未听说,有何典故?”   语气调侃,声音有点嘶哑,像是故意压低嗓子,又像是在和我说悄悄话。   我依然稳稳地端着药碗,眉毛轻挑,漫不经心地说道:“传说是一位仙女的坐骑,喜欢吃岛上的若芝草。”   他深邃的双目中竟然又放射出瓦数更大的光芒,咽咽口水:“何为若芝草?”   我歪头看着他说:“和迷迭香一样,是你们草原上的仙草,这个,哈森不知道吗?”他现在还学会装糊涂了,我心里暗笑:“哈森,说谎的人会遭到天神的惩罚的。”   如果我现在穿的是女装,此刻我们两人的情形一定很像《偷天陷阱》里的肖恩康纳利和泽塔琼斯,有点老少配的意思。   见我出言恐吓,怪老头哈森果然噤声祷告,一副虔诚的样子,我朝他指了指碗里的药汁,他板着脸,点了点头,我笑着出去了,关上门,果然听到里面有细微的声响。   现在我在甲板上看日出,清冷的海风吹来,有股腥味,不用回头,我也能知道,有人在我身后,正慢慢地朝我走来,他的气息很浓烈,气味比海水的咸味要浓,身上的热度比海风要温暖,让人有种说不出的踏实感,这种感觉很奇怪,从什么时候产生的,我已经记不清了,也许是在他一心跟我上船的时候,也许是在朝夕相处的日子里。   今天他没有像往常一样沉默不语,而是小声说道:“公子,回头你把宝剑给我。”   我心领神会,仍然轻声问道:“会有何险情” 他要宝剑做什么?难道这个时代就有海盗了吗?好像没听说过。   他悄声说:“再过三天就靠岸了,提前准备也是好的,老朽很久没有使剑,有点手生。”   我的眼睛忽然有点湿润,看着天空中高悬的朝阳,天边光芒万丈,朝霞满天,我慢慢转过身去,怔怔地看着他说:“你根本不必来的,海上很危险,你又不会游水。”   他老着嗓子大笑了起来,白色的胡子抖动不已,瘦长的身姿自有一种潇洒的气势:“呵呵,老朽一生,长在草原,进过大漠,去过平原,就差海上没有来过,走这一趟,算是齐全了。”   他嘴上说得很轻松,其实我知道,他和我一样心里紧张得很。   谚语说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果然没错,午饭过后,海面上突然乌云压顶,海鸟低飞,顷刻间,电闪雷鸣,暴雨倾盆,商船不得不放下帆布,随波逐流,这一飘荡,不知远离了目标航线多少海里。   暴风雨中,船身有点倾斜,我在前世经常坐船倒没什么不适,可是他,哈森呢?   我急忙跑到哈森的房里,见他果然脸色惨白,双目无神,正强行运气调息,我怕他运气不当,忙摇动他的肩膀,过了半晌,他睁开眼睛,见是我进来,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仿佛有了主心骨一般,继续闭目养神,神色渐渐恢复平静。   我坐在他的对面,看着他日渐消瘦的脸庞,柔声问道:“要不要我陪你一会儿?”   他慢慢睁开眼睛,白色的胡子动了动:“也好,我教你使剑的口诀。你须认真练,早些时候,我就该教你的。”   我笑了笑:“现在教也来得及,我聪明着呢,一学就会。”   他轻轻地摇了摇头:“开始吧。”   后来他说一句,我比划几下,可是这把剑有点沉,虽然名为扬文,却一定也不斯文,锋利无比,削铁如泥,剑身细长,以我的身高使用,有点不应手,所以一个时辰下来,我气喘吁吁,满头大汗。   哈森一点也不同情我,还放声打击:“公子真是没用,学了这么久,才学会两招。老朽的脸都没地方搁了。”   那厢里,我喘气道:“说得没错,我是挺没用的,不像有些人,天生就是使剑的料。”若干年前,有两个相貌般配的少年男女,在练武场中比剑,色彩鲜艳的衣裙飞动,你来我往,心有灵犀,默契非常,那时的我,只有远远观看的份,连句夸奖的话也说不完整。   哈森见我赌气挖苦,也觉得自己的话有点过,他冲我摆摆手,料是叫我回去:“今晚要当心。”   我悻悻的回到自己的房中,一肚子不服气。   春天的天气,真是说变就变,暴风雨后,竟然又是晴天,到了晚上,一轮圆月自海上升起,碧空万里,月如冰轮,我差点诗兴大发,吟出张九龄的海上生明月,只是身边的郑若民对此美景熟视无睹,真是扫兴,我只得怏怏回房。   想起哈森白天的提醒,我睡觉的时候,把鞭子放到了顺手的地方,和衣而眠。   他说得没错,月将西沉的时候,果然有无数条小船飞快地朝我们的商船靠过来,我躲在暗处看那些扁舟从四面八方驶来,很是不明白:不过是人力划船,这小船怎么行驶得这么快?   真是百舸争流,小船首先袭击的是最后面两条船,那是吴侯派出来的海船,船上都是士兵,在明亮的月光中,只见密密麻麻的人影爬上了海船的甲板,没过多久,听到惊呼声,打斗声还有惨叫声,清清楚楚地传过来,船上渐渐火光飞舞,刀剑明晃晃,陆陆续续有人掉进了水里,激起通天的水花。   郑若民正要指挥商船靠近救援,已经有人爬上了我们的船,在挥舞的火把下,我见来人身材十分矮小,面短肤黑,窄目阔嘴,样子十分丑陋,心中不由惊恐万分,手中的鞭子软软地垂到了地上。   哈森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挡在我的前面,他一只胳膊挡在我的身前,另一只手上,扬文剑牢牢在握,剑把上的宝石在火光中发出瑰丽的光芒,那爬上船来的小矮人,朝哈森看了一眼,复又转头与他旁边的人细声说着什么,一伙人开始慢慢包围上来,真不明白他们到底想干嘛。   郑若民命船上的向导向这些怪人说话,大意是:我们是不是坏人,是来瀛檀两洲采购东西的,没有任何恶意,请他们不要伤害我们。那向导一连说了好几种番语,对面那伙人依然没有反应,到了后面那向导也是焦急万分,语无伦次,最后他扑通仰面倒地,我从哈森的身后偷偷看去,发现有个番人的口中有支细细的管子,想必是他吹出毒箭来,把可怜的向导给射倒了。   船上性急的武师早已按捺不住,挥刀霍霍,朝那个吹毒箭的小矮人狠狠砍去,这矮人很是灵活,像是没骨头的猿猴一般,匪夷所思地躲得老远,又像个毛线团一样,朝我们这里滚来,哈森用力将我握鞭子的手抓住了,他的剑飞快朝前轻点,那个袭击而来的小矮人惨叫着退了下去,头上鲜血淋漓,竟是两只耳朵被削了下来。   那矮人受伤后,狰狞的面孔十分可怕,我反手握住了哈森的手掌,只觉得喉咙翻腾,强忍半天,才没吐出来。   看来我的好日子真是过多了,要知道,我曾经用剑刺伤过人呢,那时可是不害怕的,可能现在是黑夜,这个矮人又实在太丑了,丑的像非人类。   后面两条海船上已经起大火,白帆被点燃了,不断有人爬上去,又不断有人掉下来,双方早已混战成一团,相比之下,我们这条船还算是“和平”的,双方各失一卒而已。   哈森回头望了我一眼,目光十分柔和,我朝他微微笑,示意自己没事,轻轻挣脱了他的手掌,呼地将鞭子摔了出去,鞭子打在甲板上,声音极响,在对方愣神之际,我已经卷起一位矮个子老兄,将他甩到半空,又呼地朝海面抛去,没过一会,果然听到落水的声音,不过我知道,这位矮人同学,不会有事的,这些人的水性好的不是一点半点。   初战告捷,我勇气大增。   见我们这边挑衅,小矮人们一拥而上,我紧紧“贴”在哈森的身边,生怕跟他一分开,就再也见不到,他同样也是心有灵犀,很警觉地不离我左右,他的出手极狠,全部一剑封喉,这样也好,省的听这些怪人的□□惨叫。   甲板上渐渐血流满地,我连连打滑,鞭子抖动得越来越慢,心中不禁着急,这种拉锯战,何时是个尽头。   正在心焦,忽然听到一阵飘飘的乐声,自远而近,那声音十分悦耳,有种奇怪的安抚人心的作用,明明这是深夜,我的眼前竟然出现了漫天的光彩,难道我们到了地心?眼前是电极相碰激起的火花,而不是太阳的光芒?   哈森突然出手如电,朝我脑门上拍了下来,我顿时眼冒金星,过了一会,眼前还是昏暗一片,原来月亮已经朝海面渐渐掉下去了。   刚才还胡蹦乱跳的小矮人们一听到这乐声就齐刷刷地往海里跳去,一眨眼的功夫,全都不见,如果不是甲板上那些一动不动的尸体还有满地的鲜血,真让人怀疑,我们刚才是不是做了一场噩梦。   乐声继续响起,海面上飞来无数白色的飞鸟,场面壮观无比,飞鸟朝我们的船只飞来,鸣叫着,在寂静的夜空中显得格外恐怖,这些飞鸟朝人群中冲过来,没头没脑地朝人身上啄去,被啄的人护头掩面,狼狈不已,我正要转动鞭子,哈森将我用力推了下去,我顺着楼梯,滚到了底舱,手中的鞭子,被人抽走了。   我忍住疼痛,朝甲板上爬了出来,将盖板只移开一条小缝,马上有只该死的飞鸟冲了过来,不要命一般伸出尖嘴,朝我啄过来,我飞快出手,抓住它的头,它扑腾不歇,尖利的爪子差点刮破我的手腕,我将底舱盖板放下来,两只手狠狠地捏着这飞鸟的脖子,用尽全身的力气,总算把它给捏死了,这个时候,我算是明白扁毛畜生的含义了。   扔掉手里的死鸟,我在黑暗中摸到一根短棍,朝甲板上爬去,外面那悦耳而神秘的乐声停止了,飞鸟们也突然变得温顺起来,不再袭击船上的人群,我惊魂不定地朝海上看去,但见圆月半沉,皓月为背景,两条修长的身影飘飞在海面之上,一人用剑,一人挥动手中的长笛,站在高高的桅杆之上,正打斗得激烈,随时都有掉进海里的危险,他,不会游泳啊!   我惊恐地睁大了双眼,几乎眼角涨裂,一颗心早已悬到了嗓子眼,只恨自己长不出一双翅膀来,不能够飞到他跟前。   作者有话要说:  唯有天使生双翼。 ☆、第五十二章 情 系   天边的半个月亮终于掉进水里,海面上顿时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只有船上火把的火光,隐隐照出远处的两个人还在桅杆风帆上恶斗,他们的身影飘忽,轻功绝世,如同矫龙出水,猛虎驾雾一般。   刚才还凶狠无比的飞鸟,现在失去了攻击性,放佛进入睡眠状态,一动不动地栖息在海船的各个角落,那些神秘的矮人们,纷纷跳下船后,又神奇的划船飞快逃遁,顷刻间消失在茫茫的夜色。   甲板上尸体遍横,血流满地,郑若民沉着地指挥船上的幸存者将尸体全部抛到海里。   我使劲地揉了揉眼睛,在满地的血泊中终于找到了我的鞭子,鞭子早已被鲜血浸得滑溜溜的,摸上去好不恶心,冲天的血腥味令人作呕,可我已经顾不上那么多,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一定要到他身边去,助他一臂之力,再也无法忍受这种干着急的煎熬,哪怕是死也要和他死在一起。   对于我的请求,郑若民没有拒绝,他下令将船转掉方向,往远处打斗的地方缓缓驶去,可是火把的光亮实在不济,海面上波涛的声音也很大,体积巨大的船只想灵活掉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急之下,我放开嗓子大叫起来,大声地叫他不要恋战,快点回来,同时心里默默祈祷上苍能可怜我的一片赤诚。   可怜我的嗓子喊哑了,船身还是没有调转过来,郑若民又命令船员放下一条救生的小舢板,打算用绳子将舢板一头拴着,然后将舢板划向远处,将哈森接回来。   一切就绪,我不顾郑若民的反对,坚决地跳上了小舢板,刚一站稳,舢板马上径直朝对方的船只划去。   对方的船,从那群会战斗的飞鸟的数量来判断,体积也不会小,只是,这古怪的船好像会隐形一样,刚才在月光下就看不大清楚,现在海面上又漆黑一片,仅凭一点打斗声,是很难确定它的位置的,我在舢板里心急如焚。   老天还真是仁慈,终于听到了我的祈祷,他果然没有恋战,在我乘坐的舢板划还没有划出去多远,他已经从高高的桅杆上飞将下来,如同展翅的飞鸟,动作还是那么矫健飘逸。   那个吹长笛的人,也没有追过来,哈森跳下桅杆后,他站在另一条横杆上,俯视着我们,他的身姿惊世出尘,飘然如仙,长臂轻抬,执起长笛,清越的笛声马上飘了过来。   这支曲子与刚才的曲子风格大大不同,它忽而高亢,忽而低沉,如同呜呜咽咽的伤心哭泣,又像是慈母在呼喊游子的归来,是一种久别重逢的悲喜,又是幽怨别离的无奈,本来打盹的鸟儿们一听到这如泣如诉的笛声,纷纷展翅从船上飞起,掠过夜空,朝远处去飞去。   我站在舢板上,高举火把,那两个划船的船员更加用力地划桨,眼看就要靠近对方的船身,我刚要将鞭子挥舞出去,听到他发出一声低沉的喝止声,眨眼间,他,已经跳落在舢板里,俯冲的力道有点大,小船摇晃得厉害,我张开双臂死死将他拦腰搂住,等到船平稳下来,才慢慢将他放开。   然后抬头望远,之间空中的群鸟如同风卷残云般,快速地飞回到旁边那艘神秘的船上,白色的身影渐渐被黑暗吞噬,用肉眼再也看不到。   头顶上悦耳的笛声由大变小,温柔舒缓,如同唱催眠曲般,令人昏昏欲睡。   我心里有种强烈的失而复得的感觉,可无法表达得更多,眼睛又不争气地漫上了雾气,强忍半天,才沉声说道:“将船划回去吧。”是对两个船员说的。   那两个船员神情复杂地对望了一眼,又看了一眼似有疲态的哈森,再看了一眼面沉如水的我,终于没有任何异议,将船慢慢往回划。   身后的笛声越来越远,终于听不见了,海面又恢复了本该属于黑夜的宁静,   船只毁损的补救工作在郑若民的指挥下,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吴侯派来的军用船损失最大,不但风帆被烧毁了,有一条船的一根桅杆也被烧坏了,死伤人数几乎占了一半,但是他们杀掉的入侵者也最多,听说甲板上都堆满了尸体,带兵的头领非常愤怒,也十分害怕:不知道踌躇满志的吴侯得知这个情报后,会如何震怒?   想起吴侯对执行不力者的雷霆手段,我冷不丁地大了个寒颤,看着漆黑的夜空发怔。   幸运的是哈森没有受伤,他虽然疲惫乏力,却执意参与船上的善后事务,再没有离开我半步。   船上的清洗工作,补救工作结束后,天边已经露出鱼肚白,劳累了一夜,我有点支撑不住。远眺海面,见并无其他船只,于是听从郑若民的建议,摸索着回船舱去了。   在回船舱的途中,我心潮澎湃,狂喜难于抑制,再也无法思考其他事情。有一个人应该也和我一样,因为他很不避嫌地将我掳到他的船舱之中,在黑暗中我和他紧紧抱在一起,什么也没说,寂静的船舱中,能听到彼此怦怦的心跳声,我伸出一只手,缓缓摸上他的脸颊,虽然他的胡子很浓厚,可能感觉到他的肌肤很滚烫,就像我脸上的肌肤一样。   我又慢慢摸索着他的眉毛,当然,这些眉毛也是伪装上去的,所以我不敢用大力气,只是很轻很柔地抚摸着,忍不住发出低低的喟叹,两行清泪从我目中流出。   他的怀抱很炽热,身上的气味很难闻,其实并不令人感到舒服,可我舍不得从这个怀抱中离开,于是将抚摸他脸庞的手滑了下来,怕他转眼间又会不见一样,死死环住他的脖子,将脸埋在他的胸膛上,他的个子比我高出很多,他的下巴正蹭在我的头顶上,有种痒痒的感觉。   他开始不满足这种简单的拥抱,用手抓住我的头发,将我的头朝后拉起,这人力气也太大了,我的头皮一阵吃痛,正要嗔怪他一声,他的那长满了胡子的脸庞已经俯了下来,温润的嘴唇竟然落在我的鼻子上,差点没把我的鼻子压塌了,我实在是忍不住,忍着疼痛,挣扎着将脸移开来,主动将双唇迎了上去。   可我马上就后悔了,他的大胡子蹭得我的肌肤十分难受,真想快点结束这个笨里笨气的吻,他好像小孩子终于吃到糖果一样,怎么也不肯放,双臂将我牢牢环抱在怀中,不断婉转深吻着,还发出几不可闻的心满意足般的轻叹声。   他还是像以前那样蛮用力气,不会收敛,只会一味强求,既霸道又笨拙,一点也不怜惜我早已疼得不行的头皮,我甚至觉到再这样下去,自己的嘴唇要被他咬出血了,于是用力按住他的头,想让他停止,他略略将双唇移开了一会,委委屈屈地说:“不行。”然后继续,好样八辈子没亲过女人一样。   我一边苦笑,一边又忍不住狂喜,八辈子哦!一辈子就够了!这个发现让我不可置信,真的吗?我的猜测是真的吗?我兴奋地眼睛张开了又闭上,几番如此,最后我像一个母亲娇惯自己的孩子一样,放纵着他为所欲为,尽管他一点也没有技巧,差点把我的头发揪光,差点咬破我的嘴唇,但我不会再躲避,畏惧,猜疑,心里溢满了甜蜜,喜悦,柔肠百转中热泪千行。   也不知道在他怀里沉溺了多久,如果不是怕被人识破,也许我就一直呆在他怀里不起来了,直到门外响起了脚步声,我们两人才恋恋不舍地分开了,整理好皱巴巴的衣服,危襟正坐,装作调息运气的样子,其实各自心头狂跳不已。   推门进来的人,见我们黑灯瞎火的共处一室,起初还有点起疑,可见我们一副闭关修炼的架势,也不敢出声相问,将热水放下就满腹狐疑地出去了。   天已经大亮了?我们竟然在这里呆了这么久?   我扑哧一声笑了起来:“哈森爷爷,我给你洗把脸吧?”反正么,熟门熟路了,以前又没少做过,这家伙曾经折腾得我经常哭鼻子抹眼泪的呢,一会说水太多了,很浪费,一会说水太烫了,要加点凉的,其目的就是想让我多跑几趟厨房,累得半死不活。   这个坏心肠的公子哥!   他眼中有两簇小火苗在燃烧,假装捋了几下花白的胡子,压低嗓子,挤出一声老人腔:“乖孙子,胡子精贵,还是给爷爷擦擦手吧。”   他的伪装还得继续下去,这脸估计是无法洗了,我冲他甜甜地笑着,拧了一把毛巾,抓起他的一只手:“哈森爷爷,您老人家的手真嫩啊,不,真白啊,像大姑娘的一样。”   他的手指苍白修长,正是他伪装的明显漏洞之一。他在我面前露馅,这双白净修长的手是原因之一,这手太娇嫩了,比我的还要滑嫩(我毕竟给他家当了那么多年的丫鬟,干过粗活!),哪有一个花甲老人有这样的手,这人还真是自恋的很,舍不得将自己全身都变丑。   他的胡子抖了抖,还是装出一副老嗓子:“都是草原上的牛奶好啊,在老朽的家乡,无论是姑娘家还是老人家的手都滑嫩嫩的。回头你也要保养保养。”   他还挺懂行的,不去做手模可惜了。   我忍着笑,一边给他净手,一边小声嘟囔着:“你身上的味道难闻死了,真不知道你老人家是不是整个冬天都没洗澡。”   他的眼珠转了转,精光冒起,很促狭地问道:“你想帮我沐浴更衣?你不是常说,在海上水是最宝贵的吗?那郑领头舍得给一桶清水给老朽沐浴?”   我歪头看着他:“一桶水?你还真浪费啊!绝对不行,再说了,如果更衣,你身上这香味怎么调制?”   我在香味二字加重了语气,其实很同情那个卫通大师,人家明明是天下闻名的制香大师,却被迫明珠暗投地研制“制臭”,真不知道如果以后他伪装的人身上有狐臭什么的,怎么办?卫通大师恐怕要哭出声来了吧,话说他们秦家挖人是挺有手段的,可是一旦用起人来,还真不当人用,这个我是深有体会。   他心满意足地“欣赏”完他的玉手,一副将信将疑的样子,朝我欺身过来:“怎么,真的很难闻吗?没有啊,要知道,这制香的材料其实和制异味的一样呢,只不过,分量不同而已,你仔细闻一下看,有没有闻到迷迭香和杜衡草的味道?”   他的身上集满了哈森原身特有的膻味,闪电的马膻气,昨晚恶斗时沾上的血腥味,还有,海水的咸腥味,适才两人你侬我侬的时候我还没觉得,现在脑子一清醒,我很不留情面地面露憎厌之色,正要伸手掩鼻逃脱,他形如闪电,将我推倒在塌上,重重地压了上来。   我整个人脸朝下地被他密密覆盖在身子底下,如同一只无法挪动的千年王八,样子窝囊,呼吸困难,他和我的衣衫虽然不薄,可我仍然能感觉到他的灼热,还有身体的微妙变化,于是想逃脱这叠罗汉的压迫,他突然将嘴唇凑到我耳畔,如同梦呓一般:“你欠我的,总要还回来,新帐旧账和你一起算,你害我整整等了四年。”   作者有话要说:     依偎。 ☆、第五十三章 曼 卡(上)   生怕被他翻了王八盖,图谋不轨之事,我叫苦不迭,可双手能及,别无一物,正待出声劝止,身上滚烫的重压突然撤开了,他略带混乱的呼吸声越过我的头顶,渐渐平息,我连滚带爬地从榻上站了起来,偷偷瞥了他一眼,只见他双目泛红,欲念未褪,脸部扭曲,花白的胡子犹在微微颤动。   我提脚就往门外溜去,他定定地站在原地不动,眼睁睁地看着我开门出去又关门,自始至终没有吭一声,真是好险! 如果被人撞见,别人会怎么想,会不会觉得这是淫邪之事,要把我装进笼子扔到海里去?   看来以后得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   用完简单的早膳,郑若民在议事舱中通报了商队受袭后的情况:   可怜的向导还没有醒来,因为船上没有对症的解药;不过不要紧,船上还有另外一名副向导。我们的商队一共损失了三十多人;所幸的是船没有大的破损,可以继续航行,   总之境况不是那么悲观,议事舱里的人脸上的阴霾之色顿时大减,我也大大舒了一口气。   船又在海上漂漂荡荡地航行了五天,终于在第六天的清晨,在一片淡淡的薄雾中看到远处隐隐有黛黛青山,青山前的海面上洁白的水鸟此起彼伏。船队缓缓穿过薄雾,前面愈发显出云蒸霞蔚,群山绵延起伏,山上树木葱茏,猿猴清啼,朱鹮群飞,色彩鲜艳的水鸷骄傲地停落在一片巨大的大树杜鹃林中,此时不过是春季二月中旬,可这些大树杜鹃已经竞相开放,争相吐艳,花团锦绣,十分壮观。   副向导激动得语无伦次,他说这一定就是传说中的瀛洲了,因为传说中的瀛洲,高大的大树杜鹃成片成林,集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四季花开不败,繁花似锦,所以引来祥瑞之鸟,水中凤凰栖息在此,应了有凤来仪的谚语,这是其他岛屿所不具备的。   郑若民下令放下舢板,派人前去岛上一探虚实。   过了将近一个时辰,前去打探的人陆陆续续回来了,他们面露喜色,说这岛上确有人烟,距离海边不远的密林深处,有一个极大的山寨,他们已经进了寨子查看,发现寨子里的人不是前些天袭击我们的那些小矮人,而且这些人没有任何攻击性的行为,只是好奇地看了看他们,又若无其事地继续手中的活计。   郑若民和船上其他人商量后,决定船上人员分批上岸,我和秦桓之在第一批人员的名单里,他依然是乔装打扮,毕竟后面有吴侯的部下,正盯我盯得紧,稍不小心,恐他性命难保。   我们俩并肩走在队伍之中,对身边的景物都感到十分好奇,不时地东张西望,他和我一样,都是业余的植物爱好者,前些天我们用来打哑谜的杜蘅草和迷迭香都出自他少年时编写的《若芝》,所以那天他听我提起若芝(杜蘅草的别称),猜到我肯定是在他的书房里看过他的“大作”,惊喜之余,他才目露精光-------当然也成为他以后揶揄我早就觊觎他的“才学”+“男色”的把柄。   我很谨慎地让他在公开场合少开口,毕竟他公开的身份是我的随从兼护卫,又是少数民族同胞,如果从他的嘴里经常性地冒出诗经里的句子,恐怕傻子都会怀疑他的真实身份。   这个寨子果然很大,密密麻麻的茅屋,就像春日雨后草丛中疯狂滋长的褐色蘑菇一样,寨子的后面是连绵不断的群山。   我们一行人正在大惊小怪地议论着,树林中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雨水像顽皮的精灵一般钻进我们的衣服里,头发上,没过一会,每个人的头上都是细细的密密的小水珠,这里比海上要湿热得多,衣衫潮湿,闷热难当,令人很不舒服。   我觉得头皮发痒,浑身燥热,脸上憋出薄薄的一层汗,忙看了一眼身边的人,只见这位粘了一脸大胡子的仁兄,正苦不堪言,那表情如同被万蚁噬心,令人心生怜悯。   带头的人,叫杨晋,他开始征集众人的意见:是要冒着小雨进寨子,还是先在林中躲雨。   结果是同意冒着小雨进寨子的人比较多,于是我们迈步走出树林,经过一个长长的陡坡后,终于进入山寨。   这个寨子,从表面看,没有任何防御设施,甚至连道寨门也没有,这里的人,果然像刚才探路的所说一般,他们只是略略停下手中的活计,懒懒地抬眼看看我们这群人,稍稍好奇了一下,也不起身相迎或是相问,接着埋头做自己的事情,就连那些光屁股的小孩子,也非常淡定地站在原地不动,接着做游戏。   他们不好奇,好奇的人反倒是我,我站在队伍中间,不动声色地观察这些岛上居民。   面前的大部分都是女人,上身穿的勉强算衣服吧,也就是一块布,简单地遮住胸部,肚子和腰肢都露在外面,下面着黑色或蓝黑色的短裙,长度都在膝盖以上,小腿上有厚厚的裹腿,头裹深色的层层包布,脖子上挂满了彩色的珠串长链。   仔细看他们的相貌,黑发黑目,浅黄色的皮肤,和我们中土人士的相貌相同,而且从他们的外表来看,没有那些穿鼻,纹面,颈圈套长脖子等独特的风俗,我不由稍稍放下心来。   我朝领头的杨晋看了看,见他朝我微微颔首,于是走上前去,向一个年纪最大的男子双手合十,清声相问,这个寨子叫什么名字?   那老者悠悠吐了一口水烟,皱眉头又听了几遍,才反复说道:“曼卡,曼卡。”   我又连连比划,说我们是坐船过来的,带了很多东西过来,要送给他们,希望他们也有东西能送给我们带走,货物交换,是我们此次前来的任务之一。   老者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又看看我身后的人群,摇了摇头,意思是他不能做主,我们要去找能做主的人,他们寨子的头人。   我把这些情况告诉了杨晋,他让我问怎么才能找到能做主的人。老者回答我说头人现在不在。   我问他头人什么时候才回来,老者指指天,又双手合十,意思是头人去拜天神去了。我的心突然一跳,天神,真的存在?   还想多问,秦桓之悄悄给我使了个眼色,意思是切勿操之过急,他又冲我做了个洗澡的动作,我不禁莞尔一笑:看来他是忍无可忍啦!   按照出发前郑贤之给我的指点,我向老者说,我们想在这里先住下,等他们的头人回来,问他有没有地方给我们住下?   老者指了指北面的茅屋,示意我们自己过去,那里有地方供我们落脚。   杨晋命人将带来的青瓷器皿给这些人送上去,这些青瓷,都是产自会稽郡本地,形状优美,做工十分精良,色彩是十分纯正的豆青色,釉色滋润,仿佛一泓清泉,这些物品看似最正常不过的“出口”产品,实际上是我投石问路的物品之一,听说仙人们很喜欢用这些青瓷,在聚会时必须使用。   老者很愉快地让身边的人将青瓷都收了过去,他的态度变得更加和蔼可亲,心里可能认定了我们是来进贡天神的使者,他甚至让一个小伙子给我们带路,将我们带到了借宿的茅屋跟前。   茅屋十分低矮,四方形状,有一面是开放式的,所以光线还算明亮,所有的茅屋里有一张大大的简易木板床,地上铺着原木的木头,茅屋内还有一个简单的土灶台,一个木头的园桶,除去这些,再没有其他东西。   吴侯的士兵们很失望,他们小声咒骂着,我让杨晋传话,请他们还是回到船上去,不必跟我们在这里受苦,那士兵小头头看看我,又看看“年迈”的哈森,想了想,终于走了。   我和秦桓之相视一笑,他又朝那张可笑的床上看了看,偷偷地朝我眨眼睛,我红着脸,装作没看见,心里大骂这色胚不看场合。   我们总算在这里安顿下来,杨晋派了两个人回去向郑若民汇报情况。   刚才看到这里的妇女在大腿上纺棉线,她们在大腿上不断地搓着面纱,最后把面纱搓成线,再将线绕在一个木棒上。   也就是说这里产棉花,看来的确有人将种植棉花,纺织棉线的技术带到了这里,这说明,曼卡的祖先,的确与传说中的那一位有密切的联系。   我坐在木板床上想得入神,忘记了身边的大爷非常需要人伺候,他平躺在木板床上,轻轻蹭着后背,好像是在挠痒痒,见我终于看着他,竟然瓮声瓮气地说了一个字:“水!”   不知道是要喝水还是要洗澡,我不耐烦地盯着他,警告他不要太过分,他眼睛半眯着,竭力挤出一个颠倒众生的微笑,小声说道:“公子要喝水。”   这个公子自然说的是他自己,真是一有机会就摆谱。   这就是为什么我可以陪他去死,却不敢奢望有将来的原因,无论他多么绝世惊艳,多么风姿秀逸,这谱子一摆,我的满腔柔情马上消减三分,眼前浮想出一幅可怕的画面:   一个身材修长的锦袍男子,伸出洁白的玉手,做兰花指状,轻抚胸前两尺美髯,眉眼含情,对着面前一个足月孕妇,轻启朱唇:“娘子,为夫渴了,且端碗水来。”   那个孕妇就是我,左手拖着一个娃,右手携着一个崽,听了他的吩咐,不由目中噙泪,忍气吞声(生气对胎儿不好):“夫君且等一等,妾身这就去。”   想想就很可怕!我跳了起来,拎着木桶,蹒跚着走出茅屋,该到哪里去汲水呢?附近有河流吗?   逮住一个跑来看热闹的小屁孩问路,小屁孩朝后山指了指,意思是那边有河,我半信半疑,这寨子里的人都到那么远去取水饮用?   小屁孩见我不相信他,非常不高兴,用力挣脱我的魔爪,一溜烟跑了。   陌生之地,切莫深入,我提着空桶回到茅屋,准备把随从带上。   他一听说到河边,马上来了精神,一骨碌坐了起来,不怀好意地冲我笑道:“好,同去!”   河流果然在绵绵山脉的前面,因为雨已经停了,一路之上,看到有人在地里种庄稼,这里的规矩,下雨的时候,不能在地里劳作,刚才我们进寨子的时候下的小雨,所以他们在家里闲聊,现在天一放晴,马上出来进行田间劳作,老天在这里比谁都大。   他们种的都是些旱地庄稼,没见到水稻和麦子,真不知道他们的主食是什么?秦桓之一路上只是漠然看看,不理会我的好奇。   我们在路上还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这里的家禽,比如鸡,竟然会扑动翅膀,飞到半空中,所以这些没有进化的家禽脚下被栓上了绳子,像家畜一样被绑在树底下,或是棚子里。   因为在河边劳动的人很多,秦桓之想到河里洗澡的计划没能得逞,怏怏不乐,我小声地开导他,他见我笑容可掬,点头哈腰,极力讨好,这才稍稍面露喜色。   作者有话要说:     水鸷,俗称水中凤凰,对水质要求极高,喜欢栖息在湿地上,目前国内据说只有江西南昌有发现。 ☆、第五十四章 曼 卡(中)   我们这批出海的人中,只有郑若民和秦桓之知道我是女儿身,至于吴侯的部下,绝对不会有人知道这个秘密。所以晚上我和“哈森”共处一茅屋,没人提出异议,随从本来就该和主人在一起,可惜的是他们认为我是主人,“哈森”是随从,而实际上“哈森”是主人,我才是可怜的随从。   我们从船上带下来的生活用品很多,锅碗瓢盆,衣服被褥样样齐全,上午从那牙齿漏风的老者嘴里得知:他们的头人不知牛年马月才会回来,在没有手机电话等通讯工具的年代,我们只能傻儍地等待,船上的淡水已经不多,所以暂住此地,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离我最近的邻居是三世同堂的一家子,他们一家六口,晚上睡觉的时候,挤在一张大床上,祖父母睡在大床的左端,年轻的夫妇睡在大床的右端,中间是两个稚龄的孩子,本来人家怎么睡觉,不关我们这些外人的事的。   可是夜半时分,残月西沉,那对年轻夫妇行鱼水之欢时发出的愉悦声响,在寂静的夜空,透过毫无隔音效果的“墙壁”,清晰无比地传入我身边那个有轻微失眠症的人的耳朵里。我因为身边有个本事了得的护卫,安全可保无虞,所以没心没肺地睡得特别香甜。   睡梦中感觉有人不断地啃咬着我的颈脖、耳朵,滚烫的双手不断地揉搓我的身体,最后,他干脆整个人覆盖在我身上,沉重地喘息着,如同一只困兽,发出沉闷的咆哮,却又不能冲出牢笼,只能不断拍打着关押它的笼子,妄图宣泄身心的郁闷。   我被他压得喘不过气来,终是醒了,欲要说他几句,他见我终于有了动静,停止了啃咬,双手仍然不断探究着,温软的双唇贴在我耳边,压低了嗓子,侫艳旖旎地说:“卿卿,你要折磨我到几时?嗯,不能XX ,该拿你怎么办?嗯……”   他将脸紧贴着我的脸颊,充满欲念地磨蹭着,即使隔着一层伪装的面具和一把浓密的胡子,我的脸仍然被他传递过来的温度烫得发烧,心神为之荡漾不已。   我慢慢搂着他的脖子,附在他耳边断断续续地说:“公子,我想,这岛上定有温泉,明天,明天,我便和你上山寻找,到时如何,都依你…….”   这可怜的人屡屡被我折腾的够呛,再不想法子解脱,一代美男,蓝颜祸水的秋月公子恐怕会憋出内伤,毁在我的手里,不管是为了他还是为了我,我都得找到一个美丽的伊甸园,这茅屋肯定不行,河边嘛,又众目睽睽,安静的地方,恐怕只有山上了。   从他义无反顾,踏上海船的那一天开始,我那颗曾冰冷无比、自我保护得很好的心,就牢牢地锁在他身上,再也挪不开了。男女相爱,两情相悦本就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我又何必忸怩作态呢,所以跟他这样说,是情之所致,发自内心。   他的双手停止了爱抚,依然伏在我身上,沙哑地问道:“当真?”   我抚摸着他的后背,亲了一下他的嘴唇,调皮地低声说:“妾身岂敢骗二公子。”见我自称妾身,言语调侃,他大喜过望,喉咙里咕嘟了一声,又在我颈脖处狠狠地啃咬了一番,才恋恋不舍地翻身睡到了一边。   隔壁的年轻夫妇还在继续,激烈的□□已渐渐变成唧唧细语,还真是原生态的田园生活啊!他痴痴地侧躺着,将我搂在怀里,用下巴轻轻蹭着我的头顶,他很喜欢这个动作,依照心理学的解释,这是一种缺乏安全感的表现。   第二天早上,我主动去找邻居拉家常。邻居家男子的名字叫攀车,在这里,男子的名字是联名相传的,比如,父亲叫攀车,儿子也叫攀车,父亲叫攀车阿波(爸爸的意思),儿子叫攀车阿达,如果有两个儿子,则小儿子叫攀车阿迪。   如果有三个儿子呢?我好奇地问。攀车阿波摇了摇头:他们这里不存在生三个儿子的家庭,也从来没有过。   他告诉我,头人和天神约定好的,这里的人家,每户的孩子最多只能有三个,生三个孩子的,肯定是一连生了两个女孩,最后才生了一个男孩,如果已经生了两个男孩的,则不能再生了。   在劳动力无比精贵的年代,人口本该多多益善才是,曼卡寨怎么反其道而行之,要控制出生率呢?而且他们控制得那么好,男女比例还挺均衡。   我和攀车阿波说话的时候,对于我的好奇问题,秦桓之的眼里闪过大大的不认同,他希望我别太好奇,于是我连忙就此话题打住。心中兀自好奇不已:从昨晚那对夫妇的亲密行为来看,有了两个孩子以后,他们并没有过禁欲的生活,是怎么避孕的呢?难道有灵效的避孕药?还真是先进啊!   接着我换了另外一个话题,笑着问那个攀车阿波,这里的女人,名字也是联名世传的吗?   攀车阿波笑着回答说,女人的名字不是世传的,他告诉我他的妻子叫山姜,媳妇叫地罗,都是一些植物的名字。   秦桓之在站在一旁,见我久久不进入主题,有点气恼,径自回茅屋去了,见他发脾气,我暗暗好笑。   偷笑过后,漫不经心地问攀车阿波,这山上是否有温泉。攀车阿波告诉我,山上既有温泉也有冷泉,不过要请头人祭拜天神,得到天神的允许后,居民才可以上山使用。   怕我不理解,他解释说,因为温泉和冷泉都是天赐的圣水,不但可以包治百病,而且很神奇,即使骨头断了,只要在温泉里泡上一个月,断腿也能治好。   如果不祭拜而妄自使用圣水,会被视为亵渎神灵,天神一发怒,会将圣水的神奇功效收回去。   他见我摇头微笑,似是不信,竟然有点急了,继续解释着:他们世代居住在这里,全赖天神的庇护,每年开荒播种之前,头人都会祭拜天神,祈求风调雨顺,丰收之后,头人也会祭祀天神,感谢天神恩赐粮食。   头人名叫爱尼,是世袭的,负责人与天神的沟通,在寨子里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前些天他刚刚结束了春耕前的祭祀,到山上去了,可能要过很长时间才能回来。   结束了攀车阿波的家常闲话,我冲他家那个一直对我笑的小女孩笑笑,小女孩大约五六岁,名叫水莎,长得很可爱,她的哥哥,当然也叫攀车,不过得叫他攀车阿尼(孙子),已经十岁了,不怎么客气地瞪着我。   因为水莎说我这个腊伯(可能是叔叔的意思),比她的哥哥好看,小小年纪,竟然流露出一副花痴的样子,而且重色轻“兄”,我不禁失笑:当真腐女无国界,穿越古与今,看来我得把有才有貌的秋月公子给盯紧了。   水莎的母亲地罗给我们送来一些野百合的块根,说这个东西煮熟了可以食用。我满口道谢,拿了给杨晋他们送过去。   杨晋昨晚也没睡好,这里的条件实在是太简陋了,除了空气清新,淡水清甜之外,其他的比船上要差多了,如果不是为了完成任务,他们肯定不愿猫在这里。   他们的任务是和寨子里的匠人们,到山上开采黄铜矿,带回江东。吃完早饭后,他们和我告别,进寨子寻找矿场工头。在这里,开采铜矿不需要头人祭祀天神,这已经是此地成熟的工业之一,倭国人曾在这里采购黄铜矿石,贩卖到东吴,山越国等,获取极大的收益。   送走了杨晋一行人,我发愁了,既不能上山泡温泉,又不能下河捞鱼虾(这位大爷竟然想让我烤鱼给他吃,就像若干年前一样),我和他还能做什么呢?在曼卡,大晴天的躲在家里不做事,无论男女,都会被瞧不起的,入乡随俗,我不想被人瞧不起。   攀车阿达很热情地请我们俩去田里栽种,并说将来收成可以分我们一些,望着他真诚无比的目光,我苦笑不已:我和他要在这里住那么久啊!真的要在这里给他生几个娃啊!   我望了一眼远处的秦桓之,可怕的画面差点又浮现在眼前,忙叫了一声:“哈森爷爷,走,我们种地去!”他不是喜欢闻稻花香吗,还曾做赋赞美稻花的美貌和香味,应该不排斥到田里吧。   他果然爽快地应了一声,从茅屋里走了出来,腰间佩着宝剑,手里却很可笑地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我歪头眨眼笑问道:“哈森爷爷,这竹竿是做什么用的?”   他眉眼弯弯,胡子轻扬:“老朽曾在北地,见过狄人用竹竿栽种,见茅屋里有一根,顺手便拿来了。”   攀车阿达见了秦桓之手里的竹竿,虽然没有完全听懂我们在叽里咕噜什么,一咧嘴,露出洁白的牙齿,朗笑起来:“白胡子的阿波,真是好手。”   被夸奖的某人装模作样的捋捋胡子,趁别人不注意,朝我偷偷抛了一个无比销魂的眼风,我顿时魂飞魄散,意乱情迷。   攀车阿达手里也拿了一根长长的竹竿,地罗挎着两个篮子,一个装的是苞米的种子,另一个装的是干粮。我们一行四人,缓步朝寨子外走去。   我的手里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拿,于是让地罗把装干粮的篮子递给我,地罗小心地看了一眼丈夫,死也不肯放手。   那攀车阿达,打一出门,就没过问:地罗,篮子沉不沉?我来给你拿一个。他舒舒服服地走在前面,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看来在曼卡,女人是苦力,男人是大爷,我暗自庆幸自己披了一层男子的外衣,要不然不但得下地干活,还得像昨天见到的妇女一样,撩开裙子,用大腿纺线,晚上还得劳军,唉,想想就很可怕!看来我之前担心的一幕不无道理。   好不容易来到一片坡地,那是一片旱地,地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草木灰,攀车阿达说,这是前些天,他们砍了地面上的灌木和野草,焚烧后,留下的草木灰,这些灰正好做庄稼的肥料。   岛上没有牲畜,所有的耕种都靠人工,因昨天才下的小雨,土地还算松软,攀车阿达双手握住竹竿,往地上戳出一个个深深浅浅的洞,地罗朝洞里丢苞米种子,然后用脚推土将种子覆盖好。   他们夫妇是一组,那我们“祖孙”俩,自然也是一组。“哈森”照着攀车阿达的样子,也往地上戳出一个个洞,我拼命忍住笑,从篮子里抓了几把种子,放在衣服下摆,弯下腰,朝洞里丢着种子,也用脚,往洞里埋土。偶尔抬起头来,看到对面那个人,不但满脸笑容,而且表情十分温柔,似是很享受这种田园生活,见他高兴,我的心里也填满了幸福的喜悦。   到了中午时分,我们已经种了大大一片旱地,一起坐在一棵大树下休息。攀车阿达高兴地说,我们“祖孙”俩真是能手,丰收的时候应该分我们一半,我笑着说,这地不是我们的,种子也不是我们的,怎么能分一半呢?   攀车阿达耷拉了脸,不高兴地说:“你这阿堆(小伙子)真不爽快,我们曼卡人是公平的,一起种的东西,就要一起分。”   看来这里是平均分配主义,过惯了按劳分配的我,刚才犯了曼卡人的禁忌,难怪攀车阿达不高兴了,我忙道歉陪礼,并答应他一定不再说“外人话”,他才稍稍高兴起来。   地罗将干粮分给我们,然后她拿了剩下最小的一块,坐在远处吃了起来。秦桓之不露声色地坐在了我和攀车阿达的中间,假装不经意地打断我和攀车阿达的说话:“阿堆,你们寨子里有多少户人家?”就像搞人口普查的工作人员。   攀车阿达想了想:“有两千户吧?”哇,挺壮观的,难怪这寨子乍一看,好像望不到边呢。   也就是说,这里至少有六七千人口,算是很大很大的一个群落了,这头人爱尼,还真是个土皇帝。   想到行踪不定的头人,我的心情黯淡下来,这等待何时是个尽头呢?   正想得出神,旁边的地罗站了起来,朝一个路过的老年妇女亲热地喊了一声:“乃跟。”   我朝那个老年阿奶看了一眼,不知这是什么人,身边的攀车阿达竟然也站了起来,也很尊重地叫了一声:“乃跟。”   那妇人年约六十多岁,步子十分矫健,腰板挺直,脸上气色红润,有点鹤发童颜的意味,看来不是个简单人物。她手挽竹篮,篮子里塞满是不同的植物,看上去像是药材,我能断定,这个“乃跟”是医生。   “乃跟”朝攀车阿达夫妇笑笑,望了我一眼,低声和地罗说了几句就走了。那地罗恭恭敬敬地目送她远去,直到人家的背影消失在树林,才又坐了下来,看那攀车阿达也是一副目送尊长的样子。   我习惯性地想问同为女性的地罗,秦桓之忙偷偷地将我拉了回来,我猛然醒悟,笑着对攀车阿达说:“乃跟是谁?”   攀车阿达的语气非常严肃:“寨子里唯一的医师,就是乃跟,她让寨子里的男娃和女娃一样多。”   原来是个民间助产士,不对,是搞科学控制人口的,也不对,是……?   攀车阿达的眼中充满了无限的崇拜:“乃跟,可以让女人肚子里的男娃变女娃,也可以让女娃变成男娃。她是天神派来的乃跟,寨子里的人都很感激她。”   我思索了半天,才吞吞吐吐地问道:“寨子里的夫妇,生了两个孩子后,都找乃跟帮忙,才不再生孩子的吗?”   秦桓之在旁边,满脸警告意味地看着我,应该是看不惯他的“妾侍”向一个陌生男子问这种“隐私”的问题,我装作没看见,继续八卦。   相对我的吞吞吐吐,人家攀车阿达大方多了:“啊!你说的不生孩子的方子吗?是啊,也是乃跟给的,吃了她给的药,我们才能放心行房啊。以后你有了孩子,也要找乃跟帮忙,否则,你就不能享受夫妇的快乐了,堕胎,要被天神惩罚的。”   我的脸慢慢红了,不过不是害羞,是因为秦桓之正死死地盯着我,深邃的双目中似乎要喷出火来,其中的意味十分明显:你这妇人,好不受妇道,大庭广众之下,和一个男人,说这等私密之事,回去把你的嘴封了,把你的手捆了,让你浸猪笼!   我们这批出海的人中,只有郑若民和秦桓之知道我是女儿身,至于吴侯的部下,绝对不会有人知道这个秘密。所以晚上我和“哈森”共处一茅屋,没人提出异议,随从本来就该和主人在一起,可惜的是他们认为我是主人,“哈森”是随从,而实际上“哈森”是主人,我才是可怜的随从。   我们从船上带下来的生活用品很多,锅碗瓢盆,衣服被褥样样齐全,上午从那牙齿漏风的老者嘴里得知:他们的头人不知牛年马月才会回来,在没有手机电话等通讯工具的年代,我们只能傻儍地等待,船上的淡水已经不多,所以暂住此地,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离我最近的邻居是三世同堂的一家子,他们一家六口,晚上睡觉的时候,挤在一张大床上,祖父母睡在大床的左端,年轻的夫妇睡在大床的右端,中间是两个稚龄的孩子,本来人家怎么睡觉,不关我们这些外人的事的。   可是夜半时分,残月西沉,那对年轻夫妇行鱼水之欢时发出的愉悦声响,在寂静的夜空,透过毫无隔音效果的“墙壁”,清晰无比地传入我身边那个有轻微失眠症的人的耳朵里。我因为身边有个本事了得的护卫,安全可保无虞,所以没心没肺地睡得特别香甜。   睡梦中感觉有人不断地啃咬着我的颈脖、耳朵,滚烫的双手不断地揉搓我的身体,最后,他干脆整个人覆盖在我身上,沉重地喘息着,如同一只困兽,发出沉闷的咆哮,却又不能冲出牢笼,只能不断拍打着关押它的笼子,妄图宣泄身心的郁闷。   我被他压得喘不过气来,终是醒了,欲要说他几句,他见我终于有了动静,停止了啃咬,双手仍然不断探究着,温软的双唇贴在我耳边,压低了嗓子,侫艳旖旎地说:“卿卿,你要折磨我到几时?嗯,不能XX ,该拿你怎么办?嗯……”   他将脸紧贴着我的脸颊,充满欲念地磨蹭着,即使隔着一层伪装的面具和一把浓密的胡子,我的脸仍然被他传递过来的温度烫得发烧,心神为之荡漾不已。   我慢慢搂着他的脖子,附在他耳边断断续续地说:“公子,我想,这岛上定有温泉,明天,明天,我便和你上山寻找,到时如何,都依你…….”   这可怜的人屡屡被我折腾的够呛,再不想法子解脱,一代美男,蓝颜祸水的秋月公子恐怕会憋出内伤,毁在我的手里,不管是为了他还是为了我,我都得找到一个美丽的伊甸园,这茅屋肯定不行,河边嘛,又众目睽睽,安静的地方,恐怕只有山上了。   从他义无反顾,踏上海船的那一天开始,我那颗曾冰冷无比、自我保护得很好的心,就牢牢地锁在他身上,再也挪不开了。男女相爱,两情相悦本就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我又何必忸怩作态呢,所以跟他这样说,是情之所致,发自内心。   他的双手停止了爱抚,依然伏在我身上,沙哑地问道:“当真?”   我抚摸着他的后背,亲了一下他的嘴唇,调皮地低声说:“妾身岂敢骗二公子。”见我自称妾身,言语调侃,他大喜过望,喉咙里咕嘟了一声,又在我颈脖处狠狠地啃咬了一番,才恋恋不舍地翻身睡到了一边。   隔壁的年轻夫妇还在继续,激烈的□□已渐渐变成唧唧细语,还真是原生态的田园生活啊!他痴痴地侧躺着,将我搂在怀里,用下巴轻轻蹭着我的头顶,他很喜欢这个动作,依照心理学的解释,这是一种缺乏安全感的表现。   第二天早上,我主动去找邻居拉家常。邻居家男子的名字叫攀车,在这里,男子的名字是联名相传的,比如,父亲叫攀车,儿子也叫攀车,父亲叫攀车阿波(爸爸的意思),儿子叫攀车阿达,如果有两个儿子,则小儿子叫攀车阿迪。   如果有三个儿子呢?我好奇地问。攀车阿波摇了摇头:他们这里不存在生三个儿子的家庭,也从来没有过。   他告诉我,头人和天神约定好的,这里的人家,每户的孩子最多只能有三个,生三个孩子的,肯定是一连生了两个女孩,最后才生了一个男孩,如果已经生了两个男孩的,则不能再生了。   在劳动力无比精贵的年代,人口本该多多益善才是,曼卡寨怎么反其道而行之,要控制出生率呢?而且他们控制得那么好,男女比例还挺均衡。   我和攀车阿波说话的时候,对于我的好奇问题,秦桓之的眼里闪过大大的不认同,他希望我别太好奇,于是我连忙就此话题打住。心中兀自好奇不已:从昨晚那对夫妇的亲密行为来看,有了两个孩子以后,他们并没有过禁欲的生活,是怎么避孕的呢?难道有灵效的避孕药?还真是先进啊!   接着我换了另外一个话题,笑着问那个攀车阿波,这里的女人,名字也是联名世传的吗?   攀车阿波笑着回答说,女人的名字不是世传的,他告诉我他的妻子叫山姜,媳妇叫地罗,都是一些植物的名字。   秦桓之在站在一旁,见我久久不进入主题,有点气恼,径自回茅屋去了,见他发脾气,我暗暗好笑。   偷笑过后,漫不经心地问攀车阿波,这山上是否有温泉。攀车阿波告诉我,山上既有温泉也有冷泉,不过要请头人祭拜天神,得到天神的允许后,居民才可以上山使用。   怕我不理解,他解释说,因为温泉和冷泉都是天赐的圣水,不但可以包治百病,而且很神奇,即使骨头断了,只要在温泉里泡上一个月,断腿也能治好。   如果不祭拜而妄自使用圣水,会被视为亵渎神灵,天神一发怒,会将圣水的神奇功效收回去。   他见我摇头微笑,似是不信,竟然有点急了,继续解释着:他们世代居住在这里,全赖天神的庇护,每年开荒播种之前,头人都会祭拜天神,祈求风调雨顺,丰收之后,头人也会祭祀天神,感谢天神恩赐粮食。   头人名叫爱尼,是世袭的,负责人与天神的沟通,在寨子里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前些天他刚刚结束了春耕前的祭祀,到山上去了,可能要过很长时间才能回来。   结束了攀车阿波的家常闲话,我冲他家那个一直对我笑的小女孩笑笑,小女孩大约五六岁,名叫水莎,长得很可爱,她的哥哥,当然也叫攀车,不过得叫他攀车阿尼(孙子),已经十岁了,不怎么客气地瞪着我。   因为水莎说我这个腊伯(可能是叔叔的意思),比她的哥哥好看,小小年纪,竟然流露出一副花痴的样子,而且重色轻“兄”,我不禁失笑:当真腐女无国界,穿越古与今,看来我得把有才有貌的秋月公子给盯紧了。   水莎的母亲地罗给我们送来一些野百合的块根,说这个东西煮熟了可以食用。我满口道谢,拿了给杨晋他们送过去。   杨晋昨晚也没睡好,这里的条件实在是太简陋了,除了空气清新,淡水清甜之外,其他的比船上要差多了,如果不是为了完成任务,他们肯定不愿猫在这里。   他们的任务是和寨子里的匠人们,到山上开采黄铜矿,带回江东。吃完早饭后,他们和我告别,进寨子寻找矿场工头。在这里,开采铜矿不需要头人祭祀天神,这已经是此地成熟的工业之一,倭国人曾在这里采购黄铜矿石,贩卖到东吴,山越国等,获取极大的收益。   送走了杨晋一行人,我发愁了,既不能上山泡温泉,又不能下河捞鱼虾(这位大爷竟然想让我烤鱼给他吃,就像若干年前一样),我和他还能做什么呢?在曼卡,大晴天的躲在家里不做事,无论男女,都会被瞧不起的,入乡随俗,我不想被人瞧不起。   攀车阿达很热情地请我们俩去田里栽种,并说将来收成可以分我们一些,望着他真诚无比的目光,我苦笑不已:我和他要在这里住那么久啊!真的要在这里给他生几个娃啊!   我望了一眼远处的秦桓之,可怕的画面差点又浮现在眼前,忙叫了一声:“哈森爷爷,走,我们种地去!”他不是喜欢闻稻花香吗,还曾做赋赞美稻花的美貌和香味,应该不排斥到田里吧。   他果然爽快地应了一声,从茅屋里走了出来,腰间佩着宝剑,手里却很可笑地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我歪头眨眼笑问道:“哈森爷爷,这竹竿是做什么用的?”   他眉眼弯弯,胡子轻扬:“老朽曾在北地,见过狄人用竹竿栽种,见茅屋里有一根,顺手便拿来了。”   攀车阿达见了秦桓之手里的竹竿,虽然没有完全听懂我们在叽里咕噜什么,一咧嘴,露出洁白的牙齿,朗笑起来:“白胡子的阿波,真是好手。”   被夸奖的某人装模作样的捋捋胡子,趁别人不注意,朝我偷偷抛了一个无比销魂的眼风,我顿时魂飞魄散,意乱情迷。   攀车阿达手里也拿了一根长长的竹竿,地罗挎着两个篮子,一个装的是苞米的种子,另一个装的是干粮。我们一行四人,缓步朝寨子外走去。   我的手里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拿,于是让地罗把装干粮的篮子递给我,地罗小心地看了一眼丈夫,死也不肯放手。   那攀车阿达,打一出门,就没过问:地罗,篮子沉不沉?我来给你拿一个。他舒舒服服地走在前面,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看来在曼卡,女人是苦力,男人是大爷,我暗自庆幸自己披了一层男子的外衣,要不然不但得下地干活,还得像昨天见到的妇女一样,撩开裙子,用大腿纺线,晚上还得劳军,唉,想想就很可怕!看来我之前担心的一幕不无道理。   好不容易来到一片坡地,那是一片旱地,地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草木灰,攀车阿达说,这是前些天,他们砍了地面上的灌木和野草,焚烧后,留下的草木灰,这些灰正好做庄稼的肥料。   岛上没有牲畜,所有的耕种都靠人工,因昨天才下的小雨,土地还算松软,攀车阿达双手握住竹竿,往地上戳出一个个深深浅浅的洞,地罗朝洞里丢苞米种子,然后用脚推土将种子覆盖好。   他们夫妇是一组,那我们“祖孙”俩,自然也是一组。“哈森”照着攀车阿达的样子,也往地上戳出一个个洞,我拼命忍住笑,从篮子里抓了几把种子,放在衣服下摆,弯下腰,朝洞里丢着种子,也用脚,往洞里埋土。偶尔抬起头来,看到对面那个人,不但满脸笑容,而且表情十分温柔,似是很享受这种田园生活,见他高兴,我的心里也填满了幸福的喜悦。   到了中午时分,我们已经种了大大一片旱地,一起坐在一棵大树下休息。攀车阿达高兴地说,我们“祖孙”俩真是能手,丰收的时候应该分我们一半,我笑着说,这地不是我们的,种子也不是我们的,怎么能分一半呢?   攀车阿达耷拉了脸,不高兴地说:“你这阿堆(小伙子)真不爽快,我们曼卡人是公平的,一起种的东西,就要一起分。”   看来这里是平均分配主义,过惯了按劳分配的我,刚才犯了曼卡人的禁忌,难怪攀车阿达不高兴了,我忙道歉陪礼,并答应他一定不再说“外人话”,他才稍稍高兴起来。   地罗将干粮分给我们,然后她拿了剩下最小的一块,坐在远处吃了起来。秦桓之不露声色地坐在了我和攀车阿达的中间,假装不经意地打断我和攀车阿达的说话:“阿堆,你们寨子里有多少户人家?”就像搞人口普查的工作人员。   攀车阿达想了想:“有两千户吧?”哇,挺壮观的,难怪这寨子乍一看,好像望不到边呢。   也就是说,这里至少有六七千人口,算是很大很大的一个群落了,这头人爱尼,还真是个土皇帝。   想到行踪不定的头人,我的心情黯淡下来,这等待何时是个尽头呢?   正想得出神,旁边的地罗站了起来,朝一个路过的老年妇女亲热地喊了一声:“乃跟。”   我朝那个老年阿奶看了一眼,不知这是什么人,身边的攀车阿达竟然也站了起来,也很尊重地叫了一声:“乃跟。”   那妇人年约六十多岁,步子十分矫健,腰板挺直,脸上气色红润,有点鹤发童颜的意味,看来不是个简单人物。她手挽竹篮,篮子里塞满是不同的植物,看上去像是药材,我能断定,这个“乃跟”是医生。   “乃跟”朝攀车阿达夫妇笑笑,望了我一眼,低声和地罗说了几句就走了。那地罗恭恭敬敬地目送她远去,直到人家的背影消失在树林,才又坐了下来,看那攀车阿达也是一副目送尊长的样子。   我习惯性地想问同为女性的地罗,秦桓之忙偷偷地将我拉了回来,我猛然醒悟,笑着对攀车阿达说:“乃跟是谁?”   攀车阿达的语气非常严肃:“寨子里唯一的医师,就是乃跟,她让寨子里的男娃和女娃一样多。”   原来是个民间助产士,不对,是搞科学控制人口的,也不对,是……?   攀车阿达的眼中充满了无限的崇拜:“乃跟,可以让女人肚子里的男娃变女娃,也可以让女娃变成男娃。她是天神派来的乃跟,寨子里的人都很感激她。”   我思索了半天,才吞吞吐吐地问道:“寨子里的夫妇,生了两个孩子后,都找乃跟帮忙,才不再生孩子的吗?”   秦桓之在旁边,满脸警告意味地看着我,应该是看不惯他的“妾侍”向一个陌生男子问这种“隐私”的问题,我装作没看见,继续八卦。   相对我的吞吞吐吐,人家攀车阿达大方多了:“啊!你说的不生孩子的方子吗?是啊,也是乃跟给的,吃了她给的药,我们才能放心行房啊。以后你有了孩子,也要找乃跟帮忙,否则,你就不能享受夫妇的快乐了,堕胎,要被天神惩罚的。”   我的脸慢慢红了,不过不是害羞,是因为秦桓之正死死地盯着我,深邃的双目中似乎要喷出火来,其中的意味十分明显:你这妇人,好不受妇道,大庭广众之下,和一个男人,说这等私密之事,回去把你的嘴封了,把你的手捆了,让你浸猪笼!   作者有话要说:  世外桃源存在我们的想象中,桃花源虚构于陶潜的笔下,曼卡寨子的生活,注定也是不长久的,   所以,请容忍我像个鸡婆一样多啰嗦一章。    ☆、第五十五章 曼 卡(下)   吃完干粮休息完毕,我们继续在坡地上耕种,直到天近黄昏,才把一篮子苞米都种到地里,此时天边的夕阳正缓缓坠落,漫天的云霞,如锦如画,远处的青山,如涛如海。“哈森”的漆黑双瞳在落日余辉的照耀下,更显得清澈通透,幽深璀璨。   趁攀车阿达夫妇清除地上的杂草不注意,“哈森”突然在我额头上蜻蜓点水般吻了一下,见我脸上飞出红晕,他又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走到攀车阿达那边去了。   回家的路上,地罗走在最后面,秦桓之和攀车阿达并肩走在最前面,不停地说些什么,走在中间的我根本插不进嘴,心里自然清楚得很:因为我是妇道人家,所以他不喜欢我和攀车阿达说那么多话,出身士族的他终是未能免俗,跳不出所谓礼制的条条框框,一心要我做一个恪守妇道的“妾侍”,在这样原始的地方尚且如此,如果以后真的和他回中原呢?又会如何?   一想到两个人的将来,我心里总不是滋味,默默看着他颀长的背影,怅然若失。   前面的两人浑然没有发觉我的走神,一问一答地闲聊着:   :“白胡子的阿波,你的孙子,成家了吗?”这是攀车阿达问的,这男人也喜欢拉家常。   :“他成家已经四年了。” 这是秦桓之的回答,声音挺大,是说给我听的,急吼吼的想盖章落戳。   :“那他,有娃娃没有。”这个明显是想炫耀自己儿女双全。   :“哦,还没顾得上,回去后,让他养几个。”他回头朝我意味深长地笑笑,我的心,猛然抖了几抖。   :“哦。。。。。。”攀车阿达无比同情地感叹着。   两个大男人还八卦了很多,其中我最感兴趣的,那就是曼卡人认为生双胞胎是一件可怕的事,是他们传统里最可怕的禁忌,他们的祖先,就是因为有人生了双胞胎,才抛弃了故土,跋山涉水迁徙到这里的。   我很想插嘴问:你们的祖先怎怎么来这里的?寨子里,一直没有出现过双胞胎吗?可想到“夫君”肯定不喜欢我多嘴,只得轻咬舌头。   回到“家”,已经天黑如墨,杨晋他们没有回来,请人回来传了话,他们在矿上扎营了,看来这矿还真是重要,绝对不是普通的铜矿那么简单,我在微微皱起眉头的同时,身边的秦桓之也陷入了沉思。   他现在已经不是四年前那个一举成名的“暴发户”,更不是莫名其妙折腾人的公子哥,也许我以前对他的看法是错误的,光凭他在枕霞舍用偷梁换柱之计,乔装打扮成哈森的样子,潜伏在我身边,足见他喜用计谋,更何况他远在蛟川之时,又是送马又是赠剑的,也绝非“倾慕落霞公子的为人”那么简单,而是为了他来到我身边后使用。   不得不说,他的心思比我还要缜密,我现在已经猜不透他的所有想法,就像他这次陪我出海,真的只是想“保护”我吗?谁信啊!   烧火做饭的时候,我越想越沮丧,动作渐渐慢了下来,土灶里的木柴噼里啪燃烧着,火焰将我的脸烤得红红的,热热的,还差点烧了我的眉毛。   攀车阿波给我们送来一盘鸡肉,他说,这是今天才杀的鸡,特地送来给白胡子的阿波吃的。   鸡肉还冒着热气,不用品尝,我也知道,这鸡肉肯定挺好吃的,要知道,这是还没进化的会飞的鸡!   我的脸笑成一朵红花,由衷地感谢攀车阿波的好意,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拐角,才转身给秦桓之盛饭布菜,现在他是“爷爷”,我这个“孙子”服侍他,在曼卡人看来,最正常不过。   他也心安理得地接受我的伺候,饭后我还烧了热水,用木桶盛着,给他净手搽背泡脚,没有杨晋那伙碍眼的人,他觉得很自在,而我也像个小媳妇一样,给他更换里里外外的衣服,最后他舒舒服服地躺在被褥里,而我还得自己烧水洗漱,真是起得比鸡早,睡得比那啥要晚。   整个过程中,他没有跟我客气一句,一切仿佛又回到原点,回到那个遥远的双清苑时代。   一灯如豆,我扪心自问,这是我想要的生活吗?现在,只有他和我,没有高门大户的勾心斗角,可我,觉得幸福了吗?   白天的耕种劳累,让人有一种健康的疲劳,他和我很快进入梦乡,像一对平常的夫妻一样,同床共枕,相拥而眠。   第二天一大早,我被一阵沉闷的鼓声吵醒了,努力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被他搂在怀里,他正出神地望着我,见我醒来,展颜一笑:“醒了?”   我的脊背一阵酥麻,将脸埋在他胸前:“这鼓声是怎么回事?”   他的手在我腰上轻抚几下:“像是寨子里有什么大事。”说完掀开被子,走下床去,利索地穿好衣服,又转身俯下脸来,朝我唇上亲了一下:“我去隔壁打听,你,也起来吧。”   结果是,昨晚寨子里有人去世了,鼓声是召集寨子里的人今天停止劳动,一起为逝者举办葬礼的。   逝者的家在寨子的中间,离攀车家挺远,我们吃过早饭,跟随攀车一家,到逝者家里等候活计。   在这里,所有人必须团结一心,所以,有人去世,寨子里的人一听到鼓声,不约而同的都会过来帮忙,身强力壮的男人们的差事一般是上山寻找树木,砍了放倒,在山上做好船兴的棺材,一起扛下山来,将逝者的尸体放进船棺,然后,将棺材抬到一个固定的地方,听说那里,是他们祖先安眠之地。   在寨子里的女人们,则给逝者净身换上新做的干净的衣裳,由头拜(可能是巫师)带头,给逝者唱安魂曲,送终曲。   因为“哈森”已经年过花甲,我是刚住进寨子里的,看上去又是文文弱弱的样子,所以我们“祖孙”两人不用上山寻找树木,被留在逝者家里,陪女人们一起唱安魂曲。   头拜,年约五十,面色阴郁,观之令人生畏,是寨子里唯一的巫师,他的嗓子很难听,像破锣一样,歌声中隐隐有破空之音,我的耳膜隐隐生疼,秦桓之在我背后点了几处,不适的感觉才渐渐消失。   伴唱的歌声就动听得多了,空灵而飘渺,伴随着古老的陶埙吹出呜咽咽的调子,有一种神奇的抚慰灵魂的作用,仿佛这不是伤感的葬礼,只是一场别开生面的演唱会,在场的人脸上也绝无悲戚之色,是一种轻松的神情。   歌词的含义,极有禅意,有点佛家的顺应自然的境界,我跪在地上听着听着,不自觉地沉湎其中。   棺材被抬下山后,葬礼进入的最后环节:安葬。为了熟悉这里的地形,我和秦桓之决定跟随送葬队伍到他们祖先安眠的地方。   我们在路上一共走了三天,第一天,穿过一片浓密的森林,晚上在森林里过夜;第二天,走过一片干涸的盐碱地;第三天,走过一片低洼地草地,终于到达曼卡人祖先的安息之地,那是一片绝壁悬崖,悬崖边上怪石竦险峻异常,悬崖下面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送葬的人,把船棺放在悬崖边上,一起跪在地上喃喃地祷告着,天边飞来成群结队的白色飞鸟,振翅飞翔在空中,又如同龙卷风一样迅速移到别处,跪在地上的人齐齐地站了起来,双手高举,齐声欢呼着,将棺材推到了悬崖底下,滔天的巨浪猛然将棺材席卷而去,逝者的踪迹,再无处可寻。   我听到秦桓之小声地说着:生有七尺之形,死唯一棺之土,在这里,死,竟然一棺之土也不需要,真是了无牵挂。   这话和《盘陀涅槃经》里的旨意相似,他是看得破,还是看不破呢?我凝神望着他,思绪万千。   葬礼结束,送葬的人,开始往回走,不过走的不是来时的路线,而是另外一条道路。   这条道路,很平坦,一直沿着一条河流的岸边,逆流而上,河水碧绿如玉,偶有直直的陡坡,河水飞溅而下,好像翡翠被打碎了一样,岸边的鲜花盛开,水草丰茂,一派人间仙境的气派,和来时的冰火三重天大大不相同,正是寓意往生路上的百般艰苦,千般受苦,新生道路的无比灿烂光明。   这条路,名叫回生之路,河流的名字也叫回生河,曼卡寨子后面的河流最后就是流入这条河里,这条路,平时没有人走,只有送葬的队伍往回走时,才有人的踪迹,所以这里的一切生物都不怕人,植物也疯狂滋长。   我们往回走,一共走了五天,回到寨子里,竟然下起雨来,春雷震震,闪电交加,攀车阿波说,这是一个好兆头,刚刚耕种结束,天神就恩赐了甘露。按照这里传统,下雨天,不下地干活,闲得没事的男男女女,一边做些活计,比如纺纱,织布,一边放开喉咙,高唱世代相传下来的歌谣。   我和秦桓之靠从船上拿过来的食物,还有好心的攀车家给的黍薯等,将就着过了几天。   转眼间,我们在这里已经过了半个月。   天终于放晴了,我打算到河里捕点鱼虾改善伙食,在这里,春天到河里捞鱼虾是允许的。出门的时候,我知道那位大爷不愿意吃这个苦,所以只和他说了一声,拿了工具就径直往外走,他真的只点头答应了一句,起身到攀车家玩去了,嘿,这个人!   我有点置气地肩扛手提的,悻悻地往河流方向走,没想到,在河边捞鱼虾的人还真不少啊,看来聪明人不止我一个!   我只好到人少的地方去碰运气,渐渐地越走越远,不知是因为还在生闷气呢,还是因为好奇呢,总之最后是往朝那条往生河走去了。   这河里的水可真清,问题是水至清则无鱼,到了河边我犯傻了,水里哪来的鱼啊!我白白走了那么多冤枉路,累都累死了,身上还粘糊糊的,难受得很。   自作自受的某人呼地将捕捞工具扔到地上,一屁股坐了下来,大口大口地喘气,渐渐有暖暖的微风吹过,像一只温柔的手,轻轻抚摸着裸露在外面的肌肤,我舒服地朝后面的草地上躺去,看着天上纯净的蓝天,光滑如缎,心想,也没有那么糟,权当是踏春好了,我顺手折了一根草,放在嘴里慢慢嚼着,青草青涩的味道,也挺好的,就当它是前世的青团好了。   我像一只羊一样,一共嚼了十来根青草梗,在春日暖阳的照耀下,醺然如醉,眼皮打架,将要睡去,面前突然一片黑暗,要变天了吗,我竭力睁大眼睛,原来是一张白胡子花花的脸,遮住了面前的光线。   我心里哼了一声:还算你有良心,知道来找我回去!坐了起来,他伸出手,朝我笑笑,我没在意,将手搭了上去,站起来了。   :“我以为你掉进河里了,出来时还好一阵担心,没想到你却躲在这里晒太阳,一条鱼也没捞着。”见我面色不虞,他恶人先告状,先声夺人。   我黑着一张脸,反唇相讥:“河里没鱼能怪我吗?至少我没躲在家里偷懒。”   他目光幽深地朝我望望,白胡子动了动:“生气了?我不是来了吗?”   我弯腰捡起地上借来的工具,板着脸:“走吧。”   他眼睛弯了起来:“到哪里?”   我没好气地说:“还能去哪?当然是回家!”这不是新生路上吗,还是不要多呆的好。   他往我身边走了过来,将工具接了过去,准备甩膀子奋斗的样子,还神神秘秘地小声说:“都出来半天了,索性多玩一会再回去不迟,反正没人看见。”   我狐疑地看着他:“你还想干什么?还在这清水里无为地捞石头?”   他扑哧一声笑了起来:“跟我走,一定会有鱼的,夫人的厨艺不会浪费的。”拉着我就往河的下游方向走。   我看看四周,急急地说:“这里太安静了,我们还是回去吧。”   他转头朝我笑笑:“怕什么,有我在。保你安全无虞。”后面是学我的口吻。   我见河边草的动物们十分淡定地饮水吃草,确实不像有人的样子,这才稍稍放下心来。   他将我带到一处有陡坡的地方,这里水流渐缓,水里真的有小鱼,不过也太小了,捞不上来的!   我一阵泄气:又走了一大段冤枉路!   他一点也不失望,朝着远处的树林一指,我顺着他的手指方向望去,但见远处的青山绿林间,飞来一群朱鹮,朱鹮煽动翅膀的时候,翅膀内侧的红色羽毛如同火焰,燃烧在空中,优雅的朱鹮,仙风道韵,为之山谷增添了许多灵气。   我痴痴地看着朱鹮飞进了树林里,这才回头看那个发现美景的人,可马上我瞠目结舌:他已经脱了衣服,走进一泓清水里,有意无意地向我展示他傲人的身姿。   我结结巴巴地说:“这,这,水,春寒冻死牛,懂不懂。”   他在水中站了起来,招手叫我过去,我不断往后退,拼命摇头:“我,我不敢,太,太冷了。”   他想搞鸳鸯浴吗?   他坐了下去,眼睛半闭着,声音十分平静:“没让你下来,我想让你帮我洗头。”   原来如此!果然是大爷,我头一回觉得他这大爷谱子摆得很正确。   我坐在石头上,小心翼翼地将他的伪装取了下来,这白胡子和白头发是连在一起的,人皮面具也十分精致,可是肯定不舒服吧?也真难为他了。   我十指当梳,用清水一遍又一遍地清洗他的长发,没有污染的水就是好,有很好的清洁作用。仔细清洗后,他的头发重新焕发出健康的光泽,湿湿的披在肩上,有点光滑如缎的意思。   洗着洗着,我想起一件事:在我的前世,那些演古装戏的帅哥们,因为经常戴头套,粘胶水,所以发际线不断往上移,变成可怜的M字发型,他已经戴了这么久,以后会不会也那样?古代可没有植发技术,又不能剃光头,那岂不是很丑?我的动作突然无知无觉地重了起来,他发现了我的异常,扭头看我:“怎么?”一脸的不满。   我讷讷地说:“对不起,手重了,我在想,想,如果这假发戴久了,真发会掉得快,那样你,你秃头。。。。。”   :“就不好看了,对吗?”一张俊脸突然近距离地对着我,我才想起来,这是他的真容,而我已经整整四年,没有见过了,乍看之下,还有点不适应,我,在发呆,也在惊艳。   幸亏,没有一见帅哥就流口水的恶习。   他不想被我“观赏”,低低地“哼”了一声,扭过头去:“你敢嫌弃本公子!本公子还没嫌弃你呢?你穿这男装好几年,哪里还像个女子?平得跟没有一样!”   呼!我的大脑有点冲血!呼吸也局促起来,手从他头上移开了,正想站起来,他的动作更快,一下子将我拖进水来,恩,水是冷了一点,不过也没那么糟,因为他挺滚烫的。   我死命往他身上贴去,他喉咙里发出一声低笑:“夫人,你怎地比为夫还猴急啊!”心满意足地将我搂在怀里。   我已经气血上升,又羞又恼,想将脸埋在他胸前,他在头顶上低低地说着:“你说过一切随我的,千万别耍赖。”   我的确是说过的,可光天化日之下,也太明目张胆了吧?   他将我的头发都打开,将我的脸捏在手里,春暖,天蓝,青山,绿水,美景如画,他写满了欲望的俏脸是如此打动我的芳心,他微启的丹唇不断地诱惑着我前往索取,还有他那如梦如幻的漆黑双瞳饱含着我最渴望的深情,我屈服在他的热烈凝视之中,迷失在自己对他的无限柔情里,身体软软的贴在他身上,在水中踮起脚尖,环着他的脖子,无力地朝他亲了过去。   最后我们躺在柔软的草地上,他的脸深深地埋在我的颈脖处,我看见天上的几缕白云,在缓缓飘过,也像我一样羞红了脸,不好意思似的,缱绻缠绵之际,他不断呼唤我的名字,而我也在巨大的喜悦中,不断朝他靠拢过去,呢喃细语,柔情似水,有生头一次将他的名字叫得十分顺口,身下的大地在不断颤抖,他就像永不熄灭的火一样,不断地燃烧着他自己,也在燃烧着我。   “春风化细雨,一夕润名花。藕臂退守宫,将欲换新妆。”   我慵懒地坐在他的怀里,听他唧唧细语,春天阳光的味道真是清新,我和他几欲忘记回家的事情。   吃完干粮休息完毕,我们继续在坡地上耕种,直到天近黄昏,才把一篮子苞米都种到地里,此时天边的夕阳正缓缓坠落,漫天的云霞,如锦如画,远处的青山,如涛如海。“哈森”的漆黑双瞳在落日余辉的照耀下,更显得清澈通透,幽深璀璨。   趁攀车阿达夫妇清除地上的杂草不注意,“哈森”突然在我额头上蜻蜓点水般吻了一下,见我脸上飞出红晕,他又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走到攀车阿达那边去了。   回家的路上,地罗走在最后面,秦桓之和攀车阿达并肩走在最前面,不停地说些什么,走在中间的我根本插不进嘴,心里自然清楚得很:因为我是妇道人家,所以他不喜欢我和攀车阿达说那么多话,出身士族的他终是未能免俗,跳不出所谓礼制的条条框框,一心要我做一个恪守妇道的“妾侍”,在这样原始的地方尚且如此,如果以后真的和他回中原呢?又会如何?   一想到两个人的将来,我心里总不是滋味,默默看着他颀长的背影,怅然若失。   前面的两人浑然没有发觉我的走神,一问一答地闲聊着:   :“白胡子的阿波,你的孙子,成家了吗?”这是攀车阿达问的,这男人也喜欢拉家常。   :“他成家已经四年了。” 这是秦桓之的回答,声音挺大,是说给我听的,急吼吼的想盖章落戳。   :“那他,有娃娃没有。”这个明显是想炫耀自己儿女双全。   :“哦,还没顾得上,回去后,让他养几个。”他回头朝我意味深长地笑笑,我的心,猛然抖了几抖。   :“哦。。。。。。”攀车阿达无比同情地感叹着。   两个大男人还八卦了很多,其中我最感兴趣的,那就是曼卡人认为生双胞胎是一件可怕的事,是他们传统里最可怕的禁忌,他们的祖先,就是因为有人生了双胞胎,才抛弃了故土,跋山涉水迁徙到这里的。   我很想插嘴问:你们的祖先怎怎么来这里的?寨子里,一直没有出现过双胞胎吗?可想到“夫君”肯定不喜欢我多嘴,只得轻咬舌头。   回到“家”,已经天黑如墨,杨晋他们没有回来,请人回来传了话,他们在矿上扎营了,看来这矿还真是重要,绝对不是普通的铜矿那么简单,我在微微皱起眉头的同时,身边的秦桓之也陷入了沉思。   他现在已经不是四年前那个一举成名的“暴发户”,更不是莫名其妙折腾人的公子哥,也许我以前对他的看法是错误的,光凭他在枕霞舍用偷梁换柱之计,乔装打扮成哈森的样子,潜伏在我身边,足见他喜用计谋,更何况他远在蛟川之时,又是送马又是赠剑的,也绝非“倾慕落霞公子的为人”那么简单,而是为了他来到我身边后使用。   不得不说,他的心思比我还要缜密,我现在已经猜不透他的所有想法,就像他这次陪我出海,真的只是想“保护”我吗?谁信啊!   烧火做饭的时候,我越想越沮丧,动作渐渐慢了下来,土灶里的木柴噼里啪燃烧着,火焰将我的脸烤得红红的,热热的,还差点烧了我的眉毛。   攀车阿波给我们送来一盘鸡肉,他说,这是今天才杀的鸡,特地送来给白胡子的阿波吃的。   鸡肉还冒着热气,不用品尝,我也知道,这鸡肉肯定挺好吃的,要知道,这是还没进化的会飞的鸡!   我的脸笑成一朵红花,由衷地感谢攀车阿波的好意,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拐角,才转身给秦桓之盛饭布菜,现在他是“爷爷”,我这个“孙子”服侍他,在曼卡人看来,最正常不过。   他也心安理得地接受我的伺候,饭后我还烧了热水,用木桶盛着,给他净手搽背泡脚,没有杨晋那伙碍眼的人,他觉得很自在,而我也像个小媳妇一样,给他更换里里外外的衣服,最后他舒舒服服地躺在被褥里,而我还得自己烧水洗漱,真是起得比鸡早,睡得比那啥要晚。   整个过程中,他没有跟我客气一句,一切仿佛又回到原点,回到那个遥远的双清苑时代。   一灯如豆,我扪心自问,这是我想要的生活吗?现在,只有他和我,没有高门大户的勾心斗角,可我,觉得幸福了吗?   白天的耕种劳累,让人有一种健康的疲劳,他和我很快进入梦乡,像一对平常的夫妻一样,同床共枕,相拥而眠。   第二天一大早,我被一阵沉闷的鼓声吵醒了,努力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被他搂在怀里,他正出神地望着我,见我醒来,展颜一笑:“醒了?”   我的脊背一阵酥麻,将脸埋在他胸前:“这鼓声是怎么回事?”   他的手在我腰上轻抚几下:“像是寨子里有什么大事。”说完掀开被子,走下床去,利索地穿好衣服,又转身俯下脸来,朝我唇上亲了一下:“我去隔壁打听,你,也起来吧。”   结果是,昨晚寨子里有人去世了,鼓声是召集寨子里的人今天停止劳动,一起为逝者举办葬礼的。   逝者的家在寨子的中间,离攀车家挺远,我们吃过早饭,跟随攀车一家,到逝者家里等候活计。   在这里,所有人必须团结一心,所以,有人去世,寨子里的人一听到鼓声,不约而同的都会过来帮忙,身强力壮的男人们的差事一般是上山寻找树木,砍了放倒,在山上做好船兴的棺材,一起扛下山来,将逝者的尸体放进船棺,然后,将棺材抬到一个固定的地方,听说那里,是他们祖先安眠之地。   在寨子里的女人们,则给逝者净身换上新做的干净的衣裳,由头拜(可能是巫师)带头,给逝者唱安魂曲,送终曲。   因为“哈森”已经年过花甲,我是刚住进寨子里的,看上去又是文文弱弱的样子,所以我们“祖孙”两人不用上山寻找树木,被留在逝者家里,陪女人们一起唱安魂曲。   头拜,年约五十,面色阴郁,观之令人生畏,是寨子里唯一的巫师,他的嗓子很难听,像破锣一样,歌声中隐隐有破空之音,我的耳膜隐隐生疼,秦桓之在我背后点了几处,不适的感觉才渐渐消失。   伴唱的歌声就动听得多了,空灵而飘渺,伴随着古老的陶埙吹出呜咽咽的调子,有一种神奇的抚慰灵魂的作用,仿佛这不是伤感的葬礼,只是一场别开生面的演唱会,在场的人脸上也绝无悲戚之色,是一种轻松的神情。   歌词的含义,极有禅意,有点佛家的顺应自然的境界,我跪在地上听着听着,不自觉地沉湎其中。   棺材被抬下山后,葬礼进入的最后环节:安葬。为了熟悉这里的地形,我和秦桓之决定跟随送葬队伍到他们祖先安眠的地方。   我们在路上一共走了三天,第一天,穿过一片浓密的森林,晚上在森林里过夜;第二天,走过一片干涸的盐碱地;第三天,走过一片低洼地草地,终于到达曼卡人祖先的安息之地,那是一片绝壁悬崖,悬崖边上怪石竦险峻异常,悬崖下面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送葬的人,把船棺放在悬崖边上,一起跪在地上喃喃地祷告着,天边飞来成群结队的白色飞鸟,振翅飞翔在空中,又如同龙卷风一样迅速移到别处,跪在地上的人齐齐地站了起来,双手高举,齐声欢呼着,将棺材推到了悬崖底下,滔天的巨浪猛然将棺材席卷而去,逝者的踪迹,再无处可寻。   我听到秦桓之小声地说着:生有七尺之形,死唯一棺之土,在这里,死,竟然一棺之土也不需要,真是了无牵挂。   这话和《盘陀涅槃经》里的旨意相似,他是看得破,还是看不破呢?我凝神望着他,思绪万千。   葬礼结束,送葬的人,开始往回走,不过走的不是来时的路线,而是另外一条道路。   这条道路,很平坦,一直沿着一条河流的岸边,逆流而上,河水碧绿如玉,偶有直直的陡坡,河水飞溅而下,好像翡翠被打碎了一样,岸边的鲜花盛开,水草丰茂,一派人间仙境的气派,和来时的冰火三重天大大不相同,正是寓意往生路上的百般艰苦,千般受苦,新生道路的无比灿烂光明。   这条路,名叫回生之路,河流的名字也叫回生河,曼卡寨子后面的河流最后就是流入这条河里,这条路,平时没有人走,只有送葬的队伍往回走时,才有人的踪迹,所以这里的一切生物都不怕人,植物也疯狂滋长。   我们往回走,一共走了五天,回到寨子里,竟然下起雨来,春雷震震,闪电交加,攀车阿波说,这是一个好兆头,刚刚耕种结束,天神就恩赐了甘露。按照这里传统,下雨天,不下地干活,闲得没事的男男女女,一边做些活计,比如纺纱,织布,一边放开喉咙,高唱世代相传下来的歌谣。   我和秦桓之靠从船上拿过来的食物,还有好心的攀车家给的黍薯等,将就着过了几天。   转眼间,我们在这里已经过了半个月。   天终于放晴了,我打算到河里捕点鱼虾改善伙食,在这里,春天到河里捞鱼虾是允许的。出门的时候,我知道那位大爷不愿意吃这个苦,所以只和他说了一声,拿了工具就径直往外走,他真的只点头答应了一句,起身到攀车家玩去了,嘿,这个人!   我有点置气地肩扛手提的,悻悻地往河流方向走,没想到,在河边捞鱼虾的人还真不少啊,看来聪明人不止我一个!   我只好到人少的地方去碰运气,渐渐地越走越远,不知是因为还在生闷气呢,还是因为好奇呢,总之最后是往朝那条往生河走去了。   这河里的水可真清,问题是水至清则无鱼,到了河边我犯傻了,水里哪来的鱼啊!我白白走了那么多冤枉路,累都累死了,身上还粘糊糊的,难受得很。   自作自受的某人呼地将捕捞工具扔到地上,一屁股坐了下来,大口大口地喘气,渐渐有暖暖的微风吹过,像一只温柔的手,轻轻抚摸着裸露在外面的肌肤,我舒服地朝后面的草地上躺去,看着天上纯净的蓝天,光滑如缎,心想,也没有那么糟,权当是踏春好了,我顺手折了一根草,放在嘴里慢慢嚼着,青草青涩的味道,也挺好的,就当它是前世的青团好了。   我像一只羊一样,一共嚼了十来根青草梗,在春日暖阳的照耀下,醺然如醉,眼皮打架,将要睡去,面前突然一片黑暗,要变天了吗,我竭力睁大眼睛,原来是一张白胡子花花的脸,遮住了面前的光线。   我心里哼了一声:还算你有良心,知道来找我回去!坐了起来,他伸出手,朝我笑笑,我没在意,将手搭了上去,站起来了。   :“我以为你掉进河里了,出来时还好一阵担心,没想到你却躲在这里晒太阳,一条鱼也没捞着。”见我面色不虞,他恶人先告状,先声夺人。   我黑着一张脸,反唇相讥:“河里没鱼能怪我吗?至少我没躲在家里偷懒。”   他目光幽深地朝我望望,白胡子动了动:“生气了?我不是来了吗?”   我弯腰捡起地上借来的工具,板着脸:“走吧。”   他眼睛弯了起来:“到哪里?”   我没好气地说:“还能去哪?当然是回家!”这不是新生路上吗,还是不要多呆的好。   他往我身边走了过来,将工具接了过去,准备甩膀子奋斗的样子,还神神秘秘地小声说:“都出来半天了,索性多玩一会再回去不迟,反正没人看见。”   我狐疑地看着他:“你还想干什么?还在这清水里无为地捞石头?”   他扑哧一声笑了起来:“跟我走,一定会有鱼的,夫人的厨艺不会浪费的。”拉着我就往河的下游方向走。   我看看四周,急急地说:“这里太安静了,我们还是回去吧。”   他转头朝我笑笑:“怕什么,有我在。保你安全无虞。”后面是学我的口吻。   我见河边草的动物们十分淡定地饮水吃草,确实不像有人的样子,这才稍稍放下心来。   他将我带到一处有陡坡的地方,这里水流渐缓,水里真的有小鱼,不过也太小了,捞不上来的!   我一阵泄气:又走了一大段冤枉路!   他一点也不失望,朝着远处的树林一指,我顺着他的手指方向望去,但见远处的青山绿林间,飞来一群朱鹮,朱鹮煽动翅膀的时候,翅膀内侧的红色羽毛如同火焰,燃烧在空中,优雅的朱鹮,仙风道韵,为之山谷增添了许多灵气。   我痴痴地看着朱鹮飞进了树林里,这才回头看那个发现美景的人,可马上我瞠目结舌:他已经脱了衣服,走进一泓清水里,有意无意地向我展示他傲人的身姿。   我结结巴巴地说:“这,这,水,春寒冻死牛,懂不懂。”   他在水中站了起来,招手叫我过去,我不断往后退,拼命摇头:“我,我不敢,太,太冷了。”   他想搞鸳鸯浴吗?   他坐了下去,眼睛半闭着,声音十分平静:“没让你下来,我想让你帮我洗头。”   原来如此!果然是大爷,我头一回觉得他这大爷谱子摆得很正确。   我坐在石头上,小心翼翼地将他的伪装取了下来,这白胡子和白头发是连在一起的,人皮面具也十分精致,可是肯定不舒服吧?也真难为他了。   我十指当梳,用清水一遍又一遍地清洗他的长发,没有污染的水就是好,有很好的清洁作用。仔细清洗后,他的头发重新焕发出健康的光泽,湿湿的披在肩上,有点光滑如缎的意思。   洗着洗着,我想起一件事:在我的前世,那些演古装戏的帅哥们,因为经常戴头套,粘胶水,所以发际线不断往上移,变成可怜的M字发型,他已经戴了这么久,以后会不会也那样?古代可没有植发技术,又不能剃光头,那岂不是很丑?我的动作突然无知无觉地重了起来,他发现了我的异常,扭头看我:“怎么?”一脸的不满。   我讷讷地说:“对不起,手重了,我在想,想,如果这假发戴久了,真发会掉得快,那样你,你秃头。。。。。”   :“就不好看了,对吗?”一张俊脸突然近距离地对着我,我才想起来,这是他的真容,而我已经整整四年,没有见过了,乍看之下,还有点不适应,我,在发呆,也在惊艳。   幸亏,没有一见帅哥就流口水的恶习。   他不想被我“观赏”,低低地“哼”了一声,扭过头去:“你敢嫌弃本公子!本公子还没嫌弃你呢?你穿这男装好几年,哪里还像个女子?平得跟没有一样!”   呼!我的大脑有点冲血!呼吸也局促起来,手从他头上移开了,正想站起来,他的动作更快,一下子将我拖进水来,恩,水是冷了一点,不过也没那么糟,因为他挺滚烫的。   我死命往他身上贴去,他喉咙里发出一声低笑:“夫人,你怎地比为夫还猴急啊!”心满意足地将我搂在怀里。   我已经气血上升,又羞又恼,想将脸埋在他胸前,他在头顶上低低地说着:“你说过一切随我的,千万别耍赖。”   我的确是说过的,可光天化日之下,也太明目张胆了吧?   他将我的头发都打开,将我的脸捏在手里,春暖,天蓝,青山,绿水,美景如画,他写满了欲望的俏脸是如此打动我的芳心,他微启的丹唇不断地诱惑着我前往索取,还有他那如梦如幻的漆黑双瞳饱含着我最渴望的深情,我屈服在他的热烈凝视之中,迷失在自己对他的无限柔情里,身体软软的贴在他身上,在水中踮起脚尖,环着他的脖子,无力地朝他亲了过去。   最后我们躺在柔软的草地上,他的脸深深地埋在我的颈脖处,我看见天上的几缕白云,在缓缓飘过,也像我一样羞红了脸,不好意思似的,缱绻缠绵之际,他不断呼唤我的名字,而我也在巨大的喜悦中,不断朝他靠拢过去,呢喃细语,柔情似水,有生头一次将他的名字叫得十分顺口,身下的大地在不断颤抖,他就像永不熄灭的火一样,不断地燃烧着他自己,也在燃烧着我。   “春风化细雨,一夕润名花。藕臂退守宫,将欲换新妆。”   我慵懒地坐在他的怀里,听他唧唧细语,春天阳光的味道真是清新,我和他几欲忘记回家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     守宫新褪换新妆。呵呵,不做解释。 ☆、第五十六章 幻 境(上)   等到衣服都晾干,我们的长发也被春风吹干的时候,已是皓月当空,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我依依不舍地替他穿好衣服,半跪在河边,以水当镜,打算将头上的长发盘起。   他颀长的身姿倒影在水面上:“芳卿,你还是女子打扮更动人,以后回到双清苑,我不许你再穿男装,也不许你,用这裹胸。”   我挽头发的手停下来了,思路有点跟不上,他,说到了双清苑,还有两个不许。我站了起来,刚才跪的时间长了,脑部有点冲血,我扶住了他伸过来的手。   他的另一只手,调皮地抽走了我头上的发簪,我的长发又披散了下来,他出神地看着,嘴角边荡开一个醉人的微笑:“纤发如丝,绿鬓如云,芳卿,这才是你该有的样子,以后,你要多多保养,万不可辜负我对你的一片心意。”   他伸出一只莹白的玉手,轻轻将我脸颊边的一缕青丝掠到耳后,低头在我耳边吹了一口气,满是期待又满是作弄般柔声说道:“你还要给我多生几个孩子,能生几个是几个,别学这些曼卡人,无知地拒绝上苍的怜爱。”   他柔软的嘴唇无意中划过我的脸颊,正要继续纠缠下去,我,慢慢地躲开了,怔怔地看着他:“孩子?”是啊,孩子,如果我怀孕了怎么办?找乃跟帮忙吗?以什么理由呢?而且,我还想到另外一件事。   那厢里,他热烈地说道:“是啊,孩子,你我的孩子一定像你我一样好看,不,应该比他的父母好看。”   我心中苦涩酸痛,眼中渐渐升起水雾:“公子,我,我能为你生孩子?”   他纤长的手指在我脸上轻抚着,笑得那样欢快多情:“本公子准许的,自然可以,不会有人敢对你不敬。”   我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纵有千言万语,也难于启齿:他,准许我这个妾侍生孩子,那意味着他的正室,皇甫氏,按照他们秦家的规矩,应该已经做了妈妈。四年前,秦老夫人那凌厉的眼神,严厉的告诫犹在耳边,还有那碗乌黑难喝的药汁,曾经怎样无情地粉碎我的尊严,而今天,这个秦家人,如此轻松地左一个“准许”,右一个“你要。。。。。。”,说好听了,是对我这个妾侍的宠爱,说难听了,是他对正室的凉薄无情,或者说骨子里就是凉薄无情。   这是怎么一个人啊!我透过两行清泪,默默地看着他。   模糊的视线中,只见清辉的月色洒落在他的身上,他如同笼罩在一阵朦朦胧胧的迷雾之中,漆黑如墨的眼瞳中闪动着炽热的光芒,似要将我融化一样的凝视着我,空中的明月与他相比,少了几分仙韵,少了几许深情,他与四年前相比,没有了青涩,愈发的清逸秀雅,沉静温润,似是自天上降临的仙人,是月宫里走出的神灵,实在无愧于秋月公子的雅称。   我的三魂七魄几乎被他摄夺而去,迷失在这天人般的惊世容颜里,此时一只飞鸟从树梢上飞起,鸣叫在这月色朦胧的春涧之中,受惊的青蛙纷纷跳入水里,荡起的涟漪,击散了两条河面上即将纠缠在一起的身影。   从河边回来以后,我对他保持足够的距离,面对他的笑问,也只是一语带过:“公子,我们还是不要犯禁忌的好。”曼卡人虽然姑媳共眠一榻,夫妻之间的事情也各行其是,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在人家的神圣领土上恣意幽会寻欢。   五月初,岛上的天气变得阴晴不定,我们的茅屋有点漏水,我打算回船上安身,这时曼卡的头人爱尼回来了,当天便接见了我们一行人。   爱尼四十出头,生得面孔和善,一对眼珠如深海般湛蓝纯净,发出迷人的光彩,他的肤色较深,身材甚高,孔武伟岸,背负一把古雅乌黑的大弓,箭袋塞满了利箭,箭镞均涂上了白色。   数月未归的爱尼,毫无疲倦之态,声音洪亮浑厚,精力十足,十分耐心地解答郑若民的所有问题,比如用多少担矿石换多少件铁器,用多少捧宝石换多少副工具等等。   当他听说我要亲自祭拜天神祈福后,他本来就明如朝阳的双瞳愈发的熠熠生辉,眼珠流转之时,像蓝宝石一般璀璨夺目,目光所到之处,如同在平静的海面掀起一道微微的波澜,真是个美男子型的怪蜀黍,我心中想道,这人的风采比文武全才的世家子秦公祺还要略胜一筹。   难怪他在寨子里那么有威信,事实证明,有魅力的男子,最容易俘虏他人的忠心,譬如,普京大人,据说是俄罗斯师奶们的梦中情人,他的政治生涯能长盛不衰,他的女粉丝们的支持率功不可没。而且能和天神沟通的人,就是不一般,我来时的忐忑不安,在美男子大叔的光彩照耀之下,早已灰飞烟灭,对祭神一事也没那么害怕了。   尤其爱尼还文绉绉地问我:“落霞公子贵庚?”短短几个字,熨帖得人心里头暖洋洋的,强烈地渴望和他继续交谈,尽管他问的问题在现代,too personal 。   这样的好嗓子不去参加星光大道,不去做男版的苏珊大妈,实在是太可惜了,我胡思乱想着回答说:“晚辈今年十九。”   美男子大叔又接着问:“不知落霞公子的生辰在何时。”咦,他干嘛对我的出生年月这么感兴趣呢?莫非他是我的亲生老爹?要和我来个父女相认?   见我久久不语,爱尼笑着解释:“祈求天神赐福,总得告诉天神祈求者的生辰八字。”   唔,我刚才确实是想歪了,美男子大叔说的也对,占卜算命什么的,不也要报生辰八字的吗?况且他语气殷殷,神情一片坦荡,如果我不说反倒显得小家子气了,可林子大,没告诉过我这些啊,于是我讪讪地说:“晚辈出生在秋天,至于日子时辰,因晚辈极小时便出了家,记不清父母是否提起过。”   爱尼怕我尴尬,温言安慰起我来,最后清描淡绘地说:“也罢,不知晓也不打紧,落霞公子不必多虑。”   我总觉得他说这话的时候,蓝色的双瞳中焕发出一种奇特的神采。   最后他给了我一个鼓励性的微笑,示意我不要着急,然后风轻云淡地问郑若民:“不知郑公子是否将祭品都带齐了?”   听他的言下之意,已是答应我的请求,看来这天神没有那么傲娇。   爱尼和我们约好三天后举行祭神仪式,我在一旁听了不免喜忧参半,喜的是此番前来的任务总算完成,可以揣个镀金的证书回大陆高就去了,忧的是,我,到底是什么来历呢?是流落民间的还珠格格还是身负重任的小昭姑娘?如果是前者还好,顶多被遣到某个地方被迫受点规矩,如果是后者呢?我打了个寒噤:已经不是处子的我,会不会被抛下山谷去喂毒蛇?   好死不死,三天后,盛大的祭神仪式如期进行。   地点就在寨子后面的山谷里,那山谷的“山”,就是攀车阿达说有温泉冷泉的山。   据说全寨子里的人都来了,黑压压的一片,果然很壮观,少说也有五六千人了吧?男男女女,均身穿盛装,女人颈脖间配挂的宝石玛瑙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男人佩戴的腰刀,也锃亮耀眼。   郑若民他们也在场,有这么多人一起祭天神,我觉得应该不会出什么意外,挺多就是走走过场,对方把什么信物,譬如,一个什么印啊,一把宝剑啊甚至是一份武功心诀交给我回去交差了事,如同郑贤之说的一样,我的任务就是来这里取件什么东西,举行某个仪式。不得不说,这古人就是太讲究繁文缛节,太信神信鬼的了。   高高的三足铜炉里早就焚烧着香木,香气馥郁,紫色的烟雾不断扩散,弥漫在山谷,高高的火苗随风跳跃,四周的景象,渐渐看不清楚,“哈森”,作为身份低微的随从,只能站在距离我十几步远的地方观望,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被我的反悔给气的,也可能是被我的冷落给憋坏的,总之,他现在身体很不好,真的像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一样,行动缓慢,目光呆滞。   这让我又歉疚又担心:他真的被我伤到了吗?可是现在想这些,已经晚了。。。。。。   一阵空灵柔美的弦乐从天而降,夹带着曼妙的女声,唱诵在青山绿水间,声音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温柔悲悯,生生要听者落泪,悲者开怀,就像慈祥的母亲在召唤游子的归来,又像年轻的母亲在唱着曲子哄着孩子甜甜入睡,口渴的人听了如同饮上一瓶甘露,大病的人听了如同看见了春天。。。。。。。   天空中洒落着粉红色,白色的花瓣,发出清雅的香味,和香木焚烧时发出的香味混合在一起,相得益彰,沁人心扉,那些花瓣很眼熟,我伸手接了几片细细辨认,吃惊不已:这些竟然是应春花的花瓣,和双清苑樱雪山上的应春树掉落的花瓣一模一样,我在人群中寻找秦桓之的身影,他也怔怔忡忡地看着漫天飞舞的花瓣雨,纹丝不动,形同老僧入定。   空中出现五彩的车辇,腾云驾雾,凌空出现,我身边的曼卡人纷纷跪倒地上,口中喃喃有词,均不敢举头张望车辇的真正面貌,甚至郑若民一行人,也单膝跪地,毕恭毕敬。   爱尼张开双臂,高举乌黑的宝剑,高声邀请仙子的出现,他动听的声音穿透厚厚的浓雾,回荡在山谷中,振人耳膜。   爱尼的诚心感动了天神,我站在宝鼎的下首,抬头张望,看见半空中不知何时出现了四个飘逸的仙子,她们白色的衣裙随风飘荡,袅袅多姿,个个容貌惊世绝艳,确是天人容颜,举手投足,仙风道骨,雅韵绝世。   其中一个仙子轻启丹唇:“爱尼尊者今日所求何事?”不急不缓,真如黄莺婉转,珠圆玉润,不知是否天生如此?如果是后天,不知须几年才能练成?我又开始乱想。   爱尼稽首:“今有落霞公子求见天神,祈求天神赐福,保佑其父一世平安。”   这里说的父亲,当然不是指林子大,应该是我的亲生父亲,这是郑贤之命我如此告之爱尼的,其中原因,我并不是很清楚,或者说郑贤之不清楚。   另外一个仙子咭咭娇笑起来,好像对爱尼的话很是不认同,果然:“落霞公子虽然是龙章凤姿的人物,不过爱尼尊者,你说的落霞公子分明是一位妙龄女子。”   除了秦桓之和我之外的其他人都嗬地惊叹起来,很是壮观,一起将目光对着我,充满了惊奇,充满了好奇,也充满了不理解,被揭露老底的我呆在那里,不知作何反应。   那爱尼的反应非常快,他疾步走到我跟前,惊喜地朝我上下打量着,目光中包含着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含义,他突然喃喃地朝我念了几句什么,然后,他对着半空,朗朗说道:“落霞公子孝心可嘉,不远千里,渡过重洋,求请天神赐福其父,刚才我已问过落霞公子,公子为表明心迹,愿以处子之身,永世侍奉天神,还请仙子怜悯,助她完成心愿。”   事情突然往另外一个方向发展,我措手不及,心中连连叫苦,坏了,坏了,原来我真的是小昭姑娘,要一辈子守身如玉的,可这爱尼为什么要替我说话?我分明不是什么处子!更没说什么一辈子不嫁人,他不问青红皂白的说一通,到底想干嘛?   我正要张口解释,却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口不能言,不管费多大的力气,就是喊不出一个字来,大惊失色之下,心知中计,忙朝秦桓之望了过去,希望他快点脱身,而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伏地不起,差点被身边激动的人群踩踏。   至于郑若民一行人,也淹没在人群中。   我悲愤交加,转身就要往秦桓之的身边跑过去,刚刚迈出两步,身子凌空而起,玄色的外衣被无形的剥落下来,在空中化成了灰炽,我又惊又怒,本能地要伸手护胸,却发现动弹不得,手腕处分明被什么东西缠住了,稍一动弹,钻心般的疼痛,这些鸟人,到底想做什么?   怒目所到之处,是那四个美得不真实的仙子,正冷眼望着我,她们的脸孔美的惊天动地,可是眼里却没有多少柔情,是标准的冷美人,她们虽然口中连连娇笑,将我推上彩辇时的力度却大的惊人,我疼得眼泪汪汪,在地上的人看来,是我太激动了,哭成了泪人,他们继续面朝大地,大声诵念着天神的名字,长跪不起。   空中的弦乐又飘然而起,空灵的女声减去减远,我在绝望和悔恨之中,只能看着地上的人影不断变小,最后消失在我的视线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七章 幻 境(下)     五彩的车辇载着我穿过一道彩虹桥,渡过一片洁白的云海,然后是一望无际的浩瀚海面,海面上黄鹄翻飞,那是一种远古的神鸟,翅膀巨大,一举千里,黄鹄带着我们飞行了一天一夜,在一片绚丽的霞光中,传说中的檀洲出现在眼前,檀洲岸边的海面上,六条色彩斑斓的巨大海蛇纷纷腾出海面,冲我吐出鲜红的舌头,然后我在白衣仙子的轻笑声中,手足疼痛地吓昏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才幽幽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间屋子里,窗外,星光璀璨,竟是夜深时分,屋子里没有点灯,室内却一片明亮,仔细看了看,原来是屋子墙壁和屋顶的石头在发出莹莹的光芒,如果没有猜错,这些都是未经细细琢磨过的夜明石,夜明石,即夜明珠的璞料,我曾在前世的某次远足中见过一次。   我身下躺的床很硬,是木头质地的,这木头散发出一阵淡淡的香气,是举世罕见的金丝楠木,可以历经千年而不朽。   书桌上放着一本薄薄的纸质手札,所用纸张竟然是我带来的落霞纸,洁白坚韧,手札上的墨迹还很新鲜。我随手打开手札,见里面不过是记载了上古四大美玉的传说故事,这四大美玉分别是,垂籍,结绿,蓝璞,玉璠。结绿我知道,某年中秋节被秦公祺有意无意地赏给了秦建之。   提起秦建之,我不免想起秦桓之,这个人,明明文采不凡,为何那次他不肯作诗?难道是有意把美玉让给秦建之?为什么呢?   我的心口突然剧烈地疼痛起来,手札掉落在地上,发出一点小声响,门口处一道白光闪过,一名白衣仙子出现在眼前,捡起手札,对我说话,她的声音柔媚动听,可是眼中分明幸灾乐祸:“姑娘想念情郎了吧?”   我默不作声地点点头。   仙子的声音还是那么婉转动听:“姑娘每想念情郎一次,心口就会疼痛一番。原本以为,姑娘在醴泉中浸泡了那么久,已经脱胎换骨,没想到还是丢不掉凡夫俗子的欲念。”   她的话里包含着深深的讽刺和鄙夷,仿佛我是酒醉误入怡红公子卧室的刘姥姥,在人家温香软玉的卧榻上猪一般的酣睡,还狂放酒屁饱嗝,生生玷污了怡红院的清白。   我没有理会她的嘲讽,任由她将我扶回到床上,见她打算转身离去,才冷不丁地问道:“仙子,我什么时候能见到天神?”   白衣仙子瞥了我一眼,讥笑道:“姑娘现在还是凡胎肉眼,料想时机未到。”   我反驳她的谬论,慢悠悠地说:“正因为是凡胎肉眼,才求见天神,如果已经成仙,还找你们作甚。”   白衣仙子明显对我这种傲慢无礼感到十分不满,她好看地蹙眉瞪眼:“姑娘,还是耐心等着吧。”说完再不理我,飘然而去。   我乏力地倒在床上,脑子里一片空白,这种感觉很可怕,于是决定换一个人想念,就这样,一个坐在柳林中看书的绿衣少年出现了,他在等我,很深情的样子,我大胆地凝视他的双眼,这回我敢肯定:他的眼瞳的确是有点发绿的。。。。。。   心口竟然又剧烈地疼痛起来,疼痛中我吓了一跳:原来我一直都脚踏两只船,竟然同时喜欢两个人,而不是结束了一段感情才开始另外一段......   白衣仙子毫无预兆地冲了进来,手里拿着一颗黑色的药丸,不怎么温柔地让我服下,我将药丸咽下时,差点翻了白眼,白衣仙子替我不停拍背顺气,她的手,十分冰冷,即使隔着两层衣服也能感觉得到,莫非她是活死人?我心里害怕起来,后背变得僵硬,只盼她快点结束。   冷美人冷冰冰地开腔了,打断我的揣度:“姑娘的情郎不少啊,刚想完一个又念另一个,如此下去,怕是天神也难救你。”唔,她是怎么知道的?读心术?   她似是不屑于对我解释:“岛上之人能读懂这岛上所有生灵心中所想,姑娘还是不要费神猜测了。总之,我不是什么活死人。”   她将手抽了回去:“我劝姑娘还是不要再犯傻,那样只会减少你的寿辰。”   黑色药丸看来还有安神作用,白衣仙子出去前,我就睡着了,这一觉不知道又消磨了多少日子。   我再次醒来,唯一的消遣就是看那本手札,其实手札上的字迹不怎么样,写的偏又是古篆,如果不是我以前的一番苦功夫,这字我很难看得懂,都是托秦桓之的福,他让我在“图书馆”修复他那四本怪里怪气的书籍,书籍上全是篆体字。   可我无意中又动了情念,心口火辣辣了的疼痛,又是一道白光闪过,满以为白衣仙子又送一颗药丸进来,可没想到进来的是一位坐轮椅的老者。   老者仙风道骨,白衣白发,白髯垂胸,手中一支白色佛尘,他标准的丹凤眼中一派痛惜之情:“姑娘和令尊一般,始终放不下一个情念,每每受这情念之苦。”   难道这老者就是岛上的天神?那他为什么是残疾的呢?仙人连自己都治不好,如何能解救世人?   正如白衣仙子说的一样,老者毫不费事地读出我心中所思:“姑娘想的没错,按理说老朽连自己都医治不了,实在不该在这岛上妄称天神。”   我虽然恼他让我平白无故受情念之苦,可能永远不能再谈情说爱,但见他年纪一大把,可怜兮兮地坐在轮椅上,一开场又是自嘲自讽,觉得自己有点刻薄了,连忙陪笑道:“晚辈无礼,还望天神莫怪。”   老者呵呵地笑了起来,十分欣慰:“姑娘和令尊性子很像,连道歉的语气都一般无二。”   他两次提到我的父亲,让我很兴奋,我好奇地望着面前的老人,希望他不要再兜圈子,快点告诉我真相。天神笑吟吟地阻止了我的冲动:“姑娘不必着急,你听完老朽的故事后,再想一想要不要认这个父亲。”   老者真是幽默,认不认这个父亲?我千里迢迢地来,为旳是什么?不就是想弄清楚自己是谁吗?见我有点抓狂,天神觉得自己的关子已经卖得够多了,于是莫测高深地开始讲“故事”,讲故事的方式是和我互动的,故事的结局是开放式旳。   天神看着我手中的手札,笑问道:“姑娘是否知道这四大美玉的故事?”   我先是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垂籍,采于晋国,本是晋国的国宝,后来晋国借道虞国讨伐虢国,便将垂籍送到虞国作抵押,虢国灭亡后,虞国不肯将垂籍归还,晋国借机灭了虞国,垂籍在混战中不知去向。至于其他三大美玉,恕晚辈才疏学浅,无从得知。”   天神捋了一下长髯,微微摇头:“姑娘所说乃是普罗大众皆知的事情,是写在史书上供世人阅读的,远非事实的真相。”   这个我信,公共媒介上的信息大概只有百分之十是真实的。   天神微微颔首:“事实的真相是,四大美玉包含着一个巨大的秘密,如果有人能揭开这个秘密,他就能得到四大神兵的鼎力相助,取得天下。”   看来又是一个黄龙出现般的预兆,黄袍加身式的作秀,我微笑着接过翎子:“不知道我朝高祖夺得天下,也是因为揭开这四大美玉的秘密?得到四大神兵的相助?”   天神意味不明地看着我,嘴边飘过一丝微笑:“姑娘似是不相信有秘密旳存在?那姑娘是否知道高祖是如何取得的天下?功劳最大的开国元勋又是谁?”   吴允节曾在书舍里告诉我当前的时势,说起过高祖的发家史,因为里面掺杂着太多旳受命于天旳政治手段,我当时有点不屑,只依稀记得一些残缺暋酢醵巍?br>     所以斟酌字眼般对老者说:“我朝高祖曾是秦中小吏,为人圆滑,虽然官小,倒也丰衣足食,家庭和睦,后来不知怎地,三十岁那年去了一趟汉中,回来后突然举兵起义,同时得到一名同乡旳大力支持,势力不断扩大,渐渐成了力量最强大旳一支起义军,再后来嘛,又得到一名军事天才旳加盟,更是势不可挡,终于打败了前朝腐败旳朝廷,夺取了天下。至于功劳最大旳开国元勋当然是高祖旳同乡,就是曾经辉煌冀州皇甫氏,还有那名军事天才,人称神威将军旳姜瑜。”   老者的佛尘轻扬,提出一个简单旳问题:“高祖得到天下后,是如何对待这两位大功臣旳呢?”   我想都没想:“高祖得天下后,并没有上演飞鸟尽良弓藏的把戏,而是将同乡皇甫氏封为丞相,辅助朝政,封姜瑜为楚王,加九锡,诏告王位可以世袭。”   老者点点头:“姑娘所说不错,高祖夺得天下后的确没有赶尽杀绝,那为什么楚王没有善终呢?”   我想起吴允节在双清苑和秦桓之论道的时候说过,没有政治头脑的武将下场都不太好,原因在于打完仗后,他们不懂收敛,继续在和平岁月里充老大,结果被别人玩死了。楚王姜瑜就是这样:“楚王自幼家贫,食不果腹,母亲曾外出讨食,受尽欺凌,所以楚王受封后,在封地大兴土木,建造了巍峨的宫殿,布置得富丽堂皇,又掳了诸多民间女子,充当宫娥,侍奉他的母亲和妻小,对于世间的珍宝和财富,更是来着不拒,渐渐地变得跋扈骄横,在封地接受官员百姓的跪拜也就罢了,可到京城给高祖祝寿时还让百官给他行跪拜之礼,引起了朝中官员对他的强烈不满,不断上表弹劾他,他不但不收敛,还大力加以打压报复,积怨越来越深,这才导致他后来的悲剧。”   当然早就有人嫉恨他的显摆,检举他的宫殿比皇宫还要奢华,宫娥比皇宫里还要多,私人财富比国库还要丰盈等等,恐怕这才是祸害的根源,其实高祖还是想拔掉这根肉中刺的。   老者心领神会地看着我,自然是看透了我心中所想:“高祖的确有除他之心,出力的正是身为丞相的皇甫氏。”   因为要照顾老年人,我主动接过话头:“皇甫氏和高祖是同乡,沾亲带故,知根知底,皇甫氏当初乃是散尽家资,变卖所有产业跟随的高祖,绝对忠心无二,毫无保留,皇甫氏也很聪明,知道狡兔死走狗烹的道理,所以拒不接受封王封爵,只担任了不是世袭的丞相之位,一直兢兢业业地辅助朝政,楚王骄横,高祖心里不安,皇甫氏当然也愿意替高祖解难分忧,趁着楚王进宫给高祖祝寿之际,将楚王扣押在京城,列举他的诸多罪状,逼他认罪。”   问题是,这与四大美玉有什么关系?我们的话题是不是扯远了?   老者堪堪笑道:“姑娘有所不知,神威将军之所以得名,乃是受了老朽兵书的缘故。他本是山中樵夫,如何识得兵法,老朽当年驾鹤西游,见天下大乱,生灵涂炭,心中不忍,在山中小憩之时,曾受姜瑜的一碗清水,这才将兵书授予他,同时将用兵的心法也一并传授。”   恩,老家伙总算回到主题了,我的太阳穴猛然一痛,难道是天神怪我心中不敬?老者脸上果然有一个狡黠的微笑,我忙陪笑:“这怎地与裴公碑上所说一致?莫非裴公即是姜瑜?那仙人就是老人家您?”   老者点头称是:“不错,正是老朽,姑娘如今可信,四大美玉有巨大的秘密了吧?”   我连说没错,没错:“裴公碑上说,高祖其实有四大得力部下,可为何只有皇甫氏和神威将军被世人所知呢?那位吴国流亡公子章远怀,高祖的另一位同乡令狐简又去了哪里呢?”   说完忽然惊觉,咦,不多不少,正好四个得力部下哎,好巧啊,莫非就是四大美玉的化身?守护者?   老者见我终于开窍,面露惊喜,像是大学里的老师和已是成年人的大学生对话一样,觉得彼此之间没有什么沟通障碍,笑嘻嘻地说:“姑娘终于肯相信老朽了,好吧,老朽这就将这秘密一一道来,姑娘不妨猜一下,这楚王会是那一块美玉的化身呢?”   我低头思索片刻:“玉璠鲜红如鸡血,寓意武将应有的十足血性,所以玉璠应是楚王所有。莫非这美玉也是仙人您赠与姜瑜?”   老者摇摇头:“非也,老朽只传兵书,至于美玉,靠的是机缘。”   :“姜瑜不知何时得到玉璠,所以老朽在山中遇见他,乃是天意,天降神将助那独孤氏。至于垂籍,白如凝脂,一直是秦中秦氏祖传之物。”   我大吃一惊,秦氏,竟然也是开国元勋之一?我怎么不知道?是传说中的章远怀还是令狐简?   老者看着我,微微哂笑:“姑娘真是糊涂,竟然没有猜到,以武平侯之智,定是令狐简的后代无疑。”   可是秦公祺很会运筹帷幄,用兵如神哦,更像章远怀才对,那令狐简是老油条,市井无赖小混混,秦家是时候变成了书香世家?朗朗如天上月的秋月公子怎么会出自这样不堪的祖先呢?   我很不舒服,心里极不痛快。   老者嘲笑般看着我:“姑娘还是一心想着情郎,看来是不想完成大业了。”   完成大业?难道要我做皇帝?我干脆直接问他:“天神不妨直接告诉我,晚辈到底是那一块美玉的后人?”   老者没有理会我的咄咄逼人:“至于结绿,本就是吴国国宝,章远怀的复国信物,章远怀极有谋略,为独孤出谋划策,运筹帷幄,只是他不好居功,一直隐身于后,只想着有一天能荣归故里,解救族人出水火,可惜不等独孤氏夺得天下,他的族人已被灭绝杀尽,章远怀悲愤之余,心灰意冷,也看破红尘,在独孤氏登上大位后,笃信道教,云游四方。”   我问道:“如此说来,章远怀定然没有留下后代,这结绿,为什么会流落民间呢?后来又被秦氏所得。”   也就是说,秦家现在已经拥有两块美玉。   老者轻声说道:”章远怀的确没有后代,他出家后,把结绿送给了跟随他多年的长随,顾氏,顾氏的先祖很聪明,也很用功,在吴地多年经营下来,也有一定势力,只是顾氏不懂得结绿的价值,在二十多年前,为了保住江东,把结绿送给了陆相国,世事无常,结绿这才辗转到了秦氏手里。”   我喃喃说道:“如果没有猜错,蓝璞应该是皇甫氏的宝物,如今皇甫氏已经没落,这蓝璞,是不是也到了秦氏手中呢?”   恐怕这才是秦氏和皇甫氏结亲的缘故吧,一个要宝物,一个想活命,很公平的交易。   老者赞许地看着我:“姑娘看来是明白了,秦氏,如今势力最大,可能也是唯一一个知晓四大美玉秘密的家族,武平侯乃天纵奇才,文韬武略,膝下三子,更是个个龙章凤姿,各领风骚,秦氏有取天下的大志,也不足为奇。”   还有一个问题:“楚王丧命后,那玉璠去了哪里?也到了秦氏手中?”   老者笑道:“并没有,楚王虽然缺乏政治头脑,却是兵家天才,精通懂机关和密语,他在封王之后,将玉璠藏到了一个极秘密之所,至今无人知其下落,就连老朽所赠兵书,他也藏得十分隐秘。被拘留京城之时,不管高祖如何威逼利诱,他始终没有松□□出来,只是留下谜语四句,大笑说破解了谜语,即能得到玉璠。”   我好奇道:“是哪四句谜语?”   老者目光如炬:“传闻秋月公子熟读书籍上万余卷,专好异志列传,姑娘曾在秋月公子身边侍奉,或许知晓?”   没有啊,秦桓之没有谜语书籍的啊,老家......老神仙的消息有误。   老者摇头叹息道:“姑娘想是忘记了,不过这谜语,姑娘必须破解,这也正是姑娘被送到这里来的原因。”   我瞪大了眼睛,呼呼,终于说到阿拉的事情了,老人家真够啰嗦的!   :“老朽当年赠送兵书,和那姜瑜约定好的,他功成名就之时,必须急流勇退,并且将兵书归还或是毁掉,断不可继续留在人间,私自传授给他人。可是楚王没有依照诺言行事,一意孤行,自以为将兵书和美玉藏起来即没事,可他没想到,这番举动会殃及后代还有,老朽。”   老者痛心疾首般:“老朽赠送天书,成就了一代神将,一将功成万骨枯,老朽在解救天下苍生的同时,也杀戮了不少无辜的生命,所以苍天有命,每当功成,必须将天书收回或是烧毁,不得留在人间,否则老朽也得接受应有的惩罚。”   :“泄露天机,本就是大过,何况借着战争的口号,杀了那么多人呢。”我想起后世那些收钱给人算命的,不管是不是坑蒙拐骗,都有企图操纵他人命运之嫌,所以瞎眼者甚多。   老者无奈地笑道:“正是如此,如今老朽腿脚不便,便是办事不妥受到的惩罚。”   我收起了对他的不满:“难道醴泉也无效吗?”那水不是挺神的吗,攀车阿达说能治愈断腿来着。   老者苦笑不已:“所谓醴泉的特殊功效,本就是老朽的杰作,如何能解除上苍对我的惩罚?”   我同情地望望他的残腿:“天神尚且如此无奈,那楚王的后代,是如何受罪的呢?”   老者又神采奕奕:“楚王在宫中丧命后,高祖并没有诛杀其家人,族人,也没有没收其财产,只是夺了他的王位,将家人悉数贬为庶民,逐出宫殿。楚王的后人,凭着楚王留下的财富,本能够平安无虞,安居乐业,可惜的是,因为楚王不信守诺言,又是死于非命,所以他的后代,至今为止,从没有善终者,而且都是英年早逝。”   我猛然打了一个冷战,好可怕的惩罚,简直是家族的噩梦,难怪,我也曾死于非命,在很年轻的时候。   老者见我害怕,知我了悟了一些事情,竟然也不安慰安慰我,接着说:“令尊二十多年前,被送到老朽这里,寻求解救家族的法子,老朽将他送至醴泉,造就他一副钢筋铁骨,为的是让他幸免于时疫等小灾难,好在有生之年,能找到天书,并再次打开兵书,扶助新主完成大业,功成后,将兵书送回。一来是替先人兑现诺言,解除家族的厄运,二来也可以还老朽全身。”   我问道:“为什么到了我父亲这一代,才来找您呢?”   老者呵呵笑道:“兵书的作用是造就神将,神将往往降生在乱世,你父亲是恰逢其时。”   他说得有道理,我想起一个问题:“既然楚王的后代下场如此凄惨,为何还有人苦苦跟随?”比如,蛟川郑氏,富春孙氏,还有李婶刘婶等一干低层员工。   老者眼露精光:“姑娘真是聪明,问到点子上,其实原因很简单,楚王的后代不得善终,他的部下也没有很好的结果,他们的后人,不管历尽多少艰辛,用尽多少手段,始终无法改变身份,无法跻身士族官宦,只能列入商贾之伍,位居社会最底层。”   我张口结舌,天哪!还真是比死还难受的惩罚,一个人如果知道自己怎么努力也无法改变命运,这是怎样绝望的心情?难怪了,他们这么卖力地送我来。   可我又能做什么?心中如压大石,说出的话绵绵无力:“难道我的父亲已经去世了吗?所以他们才将我送过来?还有,要我一辈子独身,楚王岂非断后?将来还有谁能完成这个任务呢?”   老者总算送给我一点同情分:“令尊事败后,至今不知去向,至于后代,姑娘不必担心,你不是令尊唯一的孩子,楚王断不会绝后的。至于为何要姑娘你来,很简单,姑娘最合适担此重任。二十年之内,天下定会大变,会有新主上位,姑娘正可以大展宏图。”   怎么个大展宏图法?我茫然地看着他,老者继续说着:“楚王后裔,因为皆死于非命,所以苦读医学典籍,都是医学怪才,姑娘十岁之时,便会为人缝补伤口,极有乃父之风;姑娘自小练就书法,苦读各家经典,定有能力破解谜语;佛教进入江东之时,姑娘恰好全程参与,定已了解操纵人心的要术。所以,对于姑娘来说,无论是建起一个教会还是扯起一个悬壶济世的大旗,都不是难事。只要姑娘辅助新主成了大业,将天书送还,家族的命运定然可以改变矣。”   他谆谆善诱,目的是建议我成立像白莲教那样的神秘社团,然后呢打着治病救人的旗号,纠集徒众,不断做大,挖地三尺,把兵书和玉璠从楚王的谜语中挖出来,然后跟定一个有志做皇帝的老板,替那老板跟前跑后的,帮助他上台做天子,成功后,我把兵书送回这里,最后,哦也,我好,他好,大家好!   干嘛搞那么复杂,如今皇甫氏垮台,俺老爹又没影子,除了秦氏和顾氏,谁还有能力夺天下?而这两个家族,俺和他们的公子哥都有一腿,直接推倒某一个不就成了吗?反正两个我都喜欢,而且跟谁都是做小老婆。   我的想法实在是太邪恶,太离经叛道,老者的脸红了,他气恼地说:“孺子,不可教也!一个妇道人家,如何能这般思想?再说,玉璠血性太甚,不能与其他三族联姻,否则遭天谴。为了让你一意图谋大事,老朽让你在醴泉中浸泡数日,给你下了情念咒语,只要你一动欲念,心口便疼痛不已,更别说行周公之礼了。”   这老家伙,明明是他办事不力,害人害己,偏要我来给他收拾烂摊子,真是没天理!   老者当然知道我想什么的,他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姑娘不必骂老朽,如果姑娘知道自己的祖先都是怎么死的,一定会竭尽全力地去完成大事。”   他停了停,瞥着我,见我不说话,竟然笑道:“有人溺水身亡,有人被藏獒咬死,有人被鱼刺卡死,还有人喝水呛死,真是防不胜防,姑娘还想知道更多吗?”   我抬起眼皮,很想骂一句shit ,可想到他能读懂,只得蔫头耷脑地败下阵来,郁闷不已。   五彩的车辇载着我穿过一道彩虹桥,渡过一片洁白的云海,然后是一望无际的浩瀚海面,海面上黄鹄翻飞,那是一种远古的神鸟,翅膀巨大,一举千里,黄鹄带着我们飞行了一天一夜,在一片绚丽的霞光中,传说中的檀洲出现在眼前,檀洲岸边的海面上,六条色彩斑斓的巨大海蛇纷纷腾出海面,冲我吐出鲜红的舌头,然后我在白衣仙子的轻笑声中,手足疼痛地吓昏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才幽幽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间屋子里,窗外,星光璀璨,竟是夜深时分,屋子里没有点灯,室内却一片明亮,仔细看了看,原来是屋子墙壁和屋顶的石头在发出莹莹的光芒,如果没有猜错,这些都是未经细细琢磨过的夜明石,夜明石,即夜明珠的璞料,我曾在前世的某次远足中见过一次。   我身下躺的床很硬,是木头质地的,这木头散发出一阵淡淡的香气,是举世罕见的金丝楠木,可以历经千年而不朽。   书桌上放着一本薄薄的纸质手札,所用纸张竟然是我带来的落霞纸,洁白坚韧,手札上的墨迹还很新鲜。我随手打开手札,见里面不过是记载了上古四大美玉的传说故事,这四大美玉分别是,垂籍,结绿,蓝璞,玉璠。结绿我知道,某年中秋节被秦公祺有意无意地赏给了秦建之。   提起秦建之,我不免想起秦桓之,这个人,明明文采不凡,为何那次他不肯作诗?难道是有意把美玉让给秦建之?为什么呢?   我的心口突然剧烈地疼痛起来,手札掉落在地上,发出一点小声响,门口处一道白光闪过,一名白衣仙子出现在眼前,捡起手札,对我说话,她的声音柔媚动听,可是眼中分明幸灾乐祸:“姑娘想念情郎了吧?”   我默不作声地点点头。   仙子的声音还是那么婉转动听:“姑娘每想念情郎一次,心口就会疼痛一番。原本以为,姑娘在醴泉中浸泡了那么久,已经脱胎换骨,没想到还是丢不掉凡夫俗子的欲念。”   她的话里包含着深深的讽刺和鄙夷,仿佛我是酒醉误入怡红公子卧室的刘姥姥,在人家温香软玉的卧榻上猪一般的酣睡,还狂放酒屁饱嗝,生生玷污了怡红院的清白。   我没有理会她的嘲讽,任由她将我扶回到床上,见她打算转身离去,才冷不丁地问道:“仙子,我什么时候能见到天神?”   白衣仙子瞥了我一眼,讥笑道:“姑娘现在还是凡胎肉眼,料想时机未到。”   我反驳她的谬论,慢悠悠地说:“正因为是凡胎肉眼,才求见天神,如果已经成仙,还找你们作甚。”   白衣仙子明显对我这种傲慢无礼感到十分不满,她好看地蹙眉瞪眼:“姑娘,还是耐心等着吧。”说完再不理我,飘然而去。   我乏力地倒在床上,脑子里一片空白,这种感觉很可怕,于是决定换一个人想念,就这样,一个坐在柳林中看书的绿衣少年出现了,他在等我,很深情的样子,我大胆地凝视他的双眼,这回我敢肯定:他的眼瞳的确是有点发绿的。。。。。。   心口竟然又剧烈地疼痛起来,疼痛中我吓了一跳:原来我一直都脚踏两只船,竟然同时喜欢两个人,而不是结束了一段感情才开始另外一段......   白衣仙子毫无预兆地冲了进来,手里拿着一颗黑色的药丸,不怎么温柔地让我服下,我将药丸咽下时,差点翻了白眼,白衣仙子替我不停拍背顺气,她的手,十分冰冷,即使隔着两层衣服也能感觉得到,莫非她是活死人?我心里害怕起来,后背变得僵硬,只盼她快点结束。   冷美人冷冰冰地开腔了,打断我的揣度:“姑娘的情郎不少啊,刚想完一个又念另一个,如此下去,怕是天神也难救你。”唔,她是怎么知道的?读心术?   她似是不屑于对我解释:“岛上之人能读懂这岛上所有生灵心中所想,姑娘还是不要费神猜测了。总之,我不是什么活死人。”   她将手抽了回去:“我劝姑娘还是不要再犯傻,那样只会减少你的寿辰。”   黑色药丸看来还有安神作用,白衣仙子出去前,我就睡着了,这一觉不知道又消磨了多少日子。   我再次醒来,唯一的消遣就是看那本手札,其实手札上的字迹不怎么样,写的偏又是古篆,如果不是我以前的一番苦功夫,这字我很难看得懂,都是托秦桓之的福,他让我在“图书馆”修复他那四本怪里怪气的书籍,书籍上全是篆体字。   可我无意中又动了情念,心口火辣辣了的疼痛,又是一道白光闪过,满以为白衣仙子又送一颗药丸进来,可没想到进来的是一位坐轮椅的老者。   老者仙风道骨,白衣白发,白髯垂胸,手中一支白色佛尘,他标准的丹凤眼中一派痛惜之情:“姑娘和令尊一般,始终放不下一个情念,每每受这情念之苦。”   难道这老者就是岛上的天神?那他为什么是残疾的呢?仙人连自己都治不好,如何能解救世人?   正如白衣仙子说的一样,老者毫不费事地读出我心中所思:“姑娘想的没错,按理说老朽连自己都医治不了,实在不该在这岛上妄称天神。”   我虽然恼他让我平白无故受情念之苦,可能永远不能再谈情说爱,但见他年纪一大把,可怜兮兮地坐在轮椅上,一开场又是自嘲自讽,觉得自己有点刻薄了,连忙陪笑道:“晚辈无礼,还望天神莫怪。”   老者呵呵地笑了起来,十分欣慰:“姑娘和令尊性子很像,连道歉的语气都一般无二。”   他两次提到我的父亲,让我很兴奋,我好奇地望着面前的老人,希望他不要再兜圈子,快点告诉我真相。天神笑吟吟地阻止了我的冲动:“姑娘不必着急,你听完老朽的故事后,再想一想要不要认这个父亲。”   老者真是幽默,认不认这个父亲?我千里迢迢地来,为旳是什么?不就是想弄清楚自己是谁吗?见我有点抓狂,天神觉得自己的关子已经卖得够多了,于是莫测高深地开始讲“故事”,讲故事的方式是和我互动的,故事的结局是开放式旳。   天神看着我手中的手札,笑问道:“姑娘是否知道这四大美玉的故事?”   我先是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垂籍,采于晋国,本是晋国的国宝,后来晋国借道虞国讨伐虢国,便将垂籍送到虞国作抵押,虢国灭亡后,虞国不肯将垂籍归还,晋国借机灭了虞国,垂籍在混战中不知去向。至于其他三大美玉,恕晚辈才疏学浅,无从得知。”   天神捋了一下长髯,微微摇头:“姑娘所说乃是普罗大众皆知的事情,是写在史书上供世人阅读的,远非事实的真相。”   这个我信,公共媒介上的信息大概只有百分之十是真实的。   天神微微颔首:“事实的真相是,四大美玉包含着一个巨大的秘密,如果有人能揭开这个秘密,他就能得到四大神兵的鼎力相助,取得天下。”   看来又是一个黄龙出现般的预兆,黄袍加身式的作秀,我微笑着接过翎子:“不知道我朝高祖夺得天下,也是因为揭开这四大美玉的秘密?得到四大神兵的相助?”   天神意味不明地看着我,嘴边飘过一丝微笑:“姑娘似是不相信有秘密旳存在?那姑娘是否知道高祖是如何取得的天下?功劳最大的开国元勋又是谁?”   吴允节曾在书舍里告诉我当前的时势,说起过高祖的发家史,因为里面掺杂着太多旳受命于天旳政治手段,我当时有点不屑,只依稀记得一些残缺暋酢醵巍?br>     所以斟酌字眼般对老者说:“我朝高祖曾是秦中小吏,为人圆滑,虽然官小,倒也丰衣足食,家庭和睦,后来不知怎地,三十岁那年去了一趟汉中,回来后突然举兵起义,同时得到一名同乡旳大力支持,势力不断扩大,渐渐成了力量最强大旳一支起义军,再后来嘛,又得到一名军事天才旳加盟,更是势不可挡,终于打败了前朝腐败旳朝廷,夺取了天下。至于功劳最大旳开国元勋当然是高祖旳同乡,就是曾经辉煌冀州皇甫氏,还有那名军事天才,人称神威将军旳姜瑜。”   老者的佛尘轻扬,提出一个简单旳问题:“高祖得到天下后,是如何对待这两位大功臣旳呢?”   我想都没想:“高祖得天下后,并没有上演飞鸟尽良弓藏的把戏,而是将同乡皇甫氏封为丞相,辅助朝政,封姜瑜为楚王,加九锡,诏告王位可以世袭。”   老者点点头:“姑娘所说不错,高祖夺得天下后的确没有赶尽杀绝,那为什么楚王没有善终呢?”   我想起吴允节在双清苑和秦桓之论道的时候说过,没有政治头脑的武将下场都不太好,原因在于打完仗后,他们不懂收敛,继续在和平岁月里充老大,结果被别人玩死了。楚王姜瑜就是这样:“楚王自幼家贫,食不果腹,母亲曾外出讨食,受尽欺凌,所以楚王受封后,在封地大兴土木,建造了巍峨的宫殿,布置得富丽堂皇,又掳了诸多民间女子,充当宫娥,侍奉他的母亲和妻小,对于世间的珍宝和财富,更是来着不拒,渐渐地变得跋扈骄横,在封地接受官员百姓的跪拜也就罢了,可到京城给高祖祝寿时还让百官给他行跪拜之礼,引起了朝中官员对他的强烈不满,不断上表弹劾他,他不但不收敛,还大力加以打压报复,积怨越来越深,这才导致他后来的悲剧。”   当然早就有人嫉恨他的显摆,检举他的宫殿比皇宫还要奢华,宫娥比皇宫里还要多,私人财富比国库还要丰盈等等,恐怕这才是祸害的根源,其实高祖还是想拔掉这根肉中刺的。   老者心领神会地看着我,自然是看透了我心中所想:“高祖的确有除他之心,出力的正是身为丞相的皇甫氏。”   因为要照顾老年人,我主动接过话头:“皇甫氏和高祖是同乡,沾亲带故,知根知底,皇甫氏当初乃是散尽家资,变卖所有产业跟随的高祖,绝对忠心无二,毫无保留,皇甫氏也很聪明,知道狡兔死走狗烹的道理,所以拒不接受封王封爵,只担任了不是世袭的丞相之位,一直兢兢业业地辅助朝政,楚王骄横,高祖心里不安,皇甫氏当然也愿意替高祖解难分忧,趁着楚王进宫给高祖祝寿之际,将楚王扣押在京城,列举他的诸多罪状,逼他认罪。”   问题是,这与四大美玉有什么关系?我们的话题是不是扯远了?   老者堪堪笑道:“姑娘有所不知,神威将军之所以得名,乃是受了老朽兵书的缘故。他本是山中樵夫,如何识得兵法,老朽当年驾鹤西游,见天下大乱,生灵涂炭,心中不忍,在山中小憩之时,曾受姜瑜的一碗清水,这才将兵书授予他,同时将用兵的心法也一并传授。”   恩,老家伙总算回到主题了,我的太阳穴猛然一痛,难道是天神怪我心中不敬?老者脸上果然有一个狡黠的微笑,我忙陪笑:“这怎地与裴公碑上所说一致?莫非裴公即是姜瑜?那仙人就是老人家您?”   老者点头称是:“不错,正是老朽,姑娘如今可信,四大美玉有巨大的秘密了吧?”   我连说没错,没错:“裴公碑上说,高祖其实有四大得力部下,可为何只有皇甫氏和神威将军被世人所知呢?那位吴国流亡公子章远怀,高祖的另一位同乡令狐简又去了哪里呢?”   说完忽然惊觉,咦,不多不少,正好四个得力部下哎,好巧啊,莫非就是四大美玉的化身?守护者?   老者见我终于开窍,面露惊喜,像是大学里的老师和已是成年人的大学生对话一样,觉得彼此之间没有什么沟通障碍,笑嘻嘻地说:“姑娘终于肯相信老朽了,好吧,老朽这就将这秘密一一道来,姑娘不妨猜一下,这楚王会是那一块美玉的化身呢?”   我低头思索片刻:“玉璠鲜红如鸡血,寓意武将应有的十足血性,所以玉璠应是楚王所有。莫非这美玉也是仙人您赠与姜瑜?”   老者摇摇头:“非也,老朽只传兵书,至于美玉,靠的是机缘。”   :“姜瑜不知何时得到玉璠,所以老朽在山中遇见他,乃是天意,天降神将助那独孤氏。至于垂籍,白如凝脂,一直是秦中秦氏祖传之物。”   我大吃一惊,秦氏,竟然也是开国元勋之一?我怎么不知道?是传说中的章远怀还是令狐简?   老者看着我,微微哂笑:“姑娘真是糊涂,竟然没有猜到,以武平侯之智,定是令狐简的后代无疑。”   可是秦公祺很会运筹帷幄,用兵如神哦,更像章远怀才对,那令狐简是老油条,市井无赖小混混,秦家是时候变成了书香世家?朗朗如天上月的秋月公子怎么会出自这样不堪的祖先呢?   我很不舒服,心里极不痛快。   老者嘲笑般看着我:“姑娘还是一心想着情郎,看来是不想完成大业了。”   完成大业?难道要我做皇帝?我干脆直接问他:“天神不妨直接告诉我,晚辈到底是那一块美玉的后人?”   老者没有理会我的咄咄逼人:“至于结绿,本就是吴国国宝,章远怀的复国信物,章远怀极有谋略,为独孤出谋划策,运筹帷幄,只是他不好居功,一直隐身于后,只想着有一天能荣归故里,解救族人出水火,可惜不等独孤氏夺得天下,他的族人已被灭绝杀尽,章远怀悲愤之余,心灰意冷,也看破红尘,在独孤氏登上大位后,笃信道教,云游四方。”   我问道:“如此说来,章远怀定然没有留下后代,这结绿,为什么会流落民间呢?后来又被秦氏所得。”   也就是说,秦家现在已经拥有两块美玉。   老者轻声说道:”章远怀的确没有后代,他出家后,把结绿送给了跟随他多年的长随,顾氏,顾氏的先祖很聪明,也很用功,在吴地多年经营下来,也有一定势力,只是顾氏不懂得结绿的价值,在二十多年前,为了保住江东,把结绿送给了陆相国,世事无常,结绿这才辗转到了秦氏手里。”   我喃喃说道:“如果没有猜错,蓝璞应该是皇甫氏的宝物,如今皇甫氏已经没落,这蓝璞,是不是也到了秦氏手中呢?”   恐怕这才是秦氏和皇甫氏结亲的缘故吧,一个要宝物,一个想活命,很公平的交易。   老者赞许地看着我:“姑娘看来是明白了,秦氏,如今势力最大,可能也是唯一一个知晓四大美玉秘密的家族,武平侯乃天纵奇才,文韬武略,膝下三子,更是个个龙章凤姿,各领风骚,秦氏有取天下的大志,也不足为奇。”   还有一个问题:“楚王丧命后,那玉璠去了哪里?也到了秦氏手中?”   老者笑道:“并没有,楚王虽然缺乏政治头脑,却是兵家天才,精通懂机关和密语,他在封王之后,将玉璠藏到了一个极秘密之所,至今无人知其下落,就连老朽所赠兵书,他也藏得十分隐秘。被拘留京城之时,不管高祖如何威逼利诱,他始终没有松□□出来,只是留下谜语四句,大笑说破解了谜语,即能得到玉璠。”   我好奇道:“是哪四句谜语?”   老者目光如炬:“传闻秋月公子熟读书籍上万余卷,专好异志列传,姑娘曾在秋月公子身边侍奉,或许知晓?”   没有啊,秦桓之没有谜语书籍的啊,老家......老神仙的消息有误。   老者摇头叹息道:“姑娘想是忘记了,不过这谜语,姑娘必须破解,这也正是姑娘被送到这里来的原因。”   我瞪大了眼睛,呼呼,终于说到阿拉的事情了,老人家真够啰嗦的!   :“老朽当年赠送兵书,和那姜瑜约定好的,他功成名就之时,必须急流勇退,并且将兵书归还或是毁掉,断不可继续留在人间,私自传授给他人。可是楚王没有依照诺言行事,一意孤行,自以为将兵书和美玉藏起来即没事,可他没想到,这番举动会殃及后代还有,老朽。”   老者痛心疾首般:“老朽赠送天书,成就了一代神将,一将功成万骨枯,老朽在解救天下苍生的同时,也杀戮了不少无辜的生命,所以苍天有命,每当功成,必须将天书收回或是烧毁,不得留在人间,否则老朽也得接受应有的惩罚。”   :“泄露天机,本就是大过,何况借着战争的口号,杀了那么多人呢。”我想起后世那些收钱给人算命的,不管是不是坑蒙拐骗,都有企图操纵他人命运之嫌,所以瞎眼者甚多。   老者无奈地笑道:“正是如此,如今老朽腿脚不便,便是办事不妥受到的惩罚。”   我收起了对他的不满:“难道醴泉也无效吗?”那水不是挺神的吗,攀车阿达说能治愈断腿来着。   老者苦笑不已:“所谓醴泉的特殊功效,本就是老朽的杰作,如何能解除上苍对我的惩罚?”   我同情地望望他的残腿:“天神尚且如此无奈,那楚王的后代,是如何受罪的呢?”   老者又神采奕奕:“楚王在宫中丧命后,高祖并没有诛杀其家人,族人,也没有没收其财产,只是夺了他的王位,将家人悉数贬为庶民,逐出宫殿。楚王的后人,凭着楚王留下的财富,本能够平安无虞,安居乐业,可惜的是,因为楚王不信守诺言,又是死于非命,所以他的后代,至今为止,从没有善终者,而且都是英年早逝。”   我猛然打了一个冷战,好可怕的惩罚,简直是家族的噩梦,难怪,我也曾死于非命,在很年轻的时候。   老者见我害怕,知我了悟了一些事情,竟然也不安慰安慰我,接着说:“令尊二十多年前,被送到老朽这里,寻求解救家族的法子,老朽将他送至醴泉,造就他一副钢筋铁骨,为的是让他幸免于时疫等小灾难,好在有生之年,能找到天书,并再次打开兵书,扶助新主完成大业,功成后,将兵书送回。一来是替先人兑现诺言,解除家族的厄运,二来也可以还老朽全身。”   我问道:“为什么到了我父亲这一代,才来找您呢?”   老者呵呵笑道:“兵书的作用是造就神将,神将往往降生在乱世,你父亲是恰逢其时。”   他说得有道理,我想起一个问题:“既然楚王的后代下场如此凄惨,为何还有人苦苦跟随?”比如,蛟川郑氏,富春孙氏,还有李婶刘婶等一干低层员工。   老者眼露精光:“姑娘真是聪明,问到点子上,其实原因很简单,楚王的后代不得善终,他的部下也没有很好的结果,他们的后人,不管历尽多少艰辛,用尽多少手段,始终无法改变身份,无法跻身士族官宦,只能列入商贾之伍,位居社会最底层。”   我张口结舌,天哪!还真是比死还难受的惩罚,一个人如果知道自己怎么努力也无法改变命运,这是怎样绝望的心情?难怪了,他们这么卖力地送我来。   可我又能做什么?心中如压大石,说出的话绵绵无力:“难道我的父亲已经去世了吗?所以他们才将我送过来?还有,要我一辈子独身,楚王岂非断后?将来还有谁能完成这个任务呢?”   老者总算送给我一点同情分:“令尊事败后,至今不知去向,至于后代,姑娘不必担心,你不是令尊唯一的孩子,楚王断不会绝后的。至于为何要姑娘你来,很简单,姑娘最合适担此重任。二十年之内,天下定会大变,会有新主上位,姑娘正可以大展宏图。”   怎么个大展宏图法?我茫然地看着他,老者继续说着:“楚王后裔,因为皆死于非命,所以苦读医学典籍,都是医学怪才,姑娘十岁之时,便会为人缝补伤口,极有乃父之风;姑娘自小练就书法,苦读各家经典,定有能力破解谜语;佛教进入江东之时,姑娘恰好全程参与,定已了解操纵人心的要术。所以,对于姑娘来说,无论是建起一个教会还是扯起一个悬壶济世的大旗,都不是难事。只要姑娘辅助新主成了大业,将天书送还,家族的命运定然可以改变矣。”   他谆谆善诱,目的是建议我成立像白莲教那样的神秘社团,然后呢打着治病救人的旗号,纠集徒众,不断做大,挖地三尺,把兵书和玉璠从楚王的谜语中挖出来,然后跟定一个有志做皇帝的老板,替那老板跟前跑后的,帮助他上台做天子,成功后,我把兵书送回这里,最后,哦也,我好,他好,大家好!   干嘛搞那么复杂,如今皇甫氏垮台,俺老爹又没影子,除了秦氏和顾氏,谁还有能力夺天下?而这两个家族,俺和他们的公子哥都有一腿,直接推倒某一个不就成了吗?反正两个我都喜欢,而且跟谁都是做小老婆。   我的想法实在是太邪恶,太离经叛道,老者的脸红了,他气恼地说:“孺子,不可教也!一个妇道人家,如何能这般思想?再说,玉璠血性太甚,不能与其他三族联姻,否则遭天谴。为了让你一意图谋大事,老朽让你在醴泉中浸泡数日,给你下了情念咒语,只要你一动欲念,心口便疼痛不已,更别说行周公之礼了。”   这老家伙,明明是他办事不力,害人害己,偏要我来给他收拾烂摊子,真是没天理!   老者当然知道我想什么的,他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姑娘不必骂老朽,如果姑娘知道自己的祖先都是怎么死的,一定会竭尽全力地去完成大事。”   他停了停,瞥着我,见我不说话,竟然笑道:“有人溺水身亡,有人被藏獒咬死,有人被鱼刺卡死,还有人喝水呛死,真是防不胜防,姑娘还想知道更多吗?”   我抬起眼皮,很想骂一句shit ,可想到他能读懂,只得蔫头耷脑地败下阵来,郁闷不已。   作者有话要说:  人生总是喜忧参半,不咸也不淡。 ☆、第五十八章 生 变(上)   渴了喝花瓣上的露水,饿了摘一朵灵芝的花朵,放进口中细细品尝,采集清露时用的容器正是从会稽带来的青瓷,青瓷光润如玉,清亮如昊天,是檀州岛仙人最喜爱的瓷器。   我偷得半日闲工夫,便在岛上信步行走,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原来檀洲是个浮岛,每逢水面上升一尺,小岛也会上浮一尺,岛上并无传说中的金石建造的宫殿,只有形状奇特的低矮屋子,分散在岛上各处,譬如,我现在住的这一间,有点像纳布星球上的建筑。   岛上果然遍布珍禽异兽。珍禽,一日飞行千里的黄鹄自不必说,勇猛的白鹄栖息在茂密的森林之中,它们正是那晚在海上袭击我们的飞鸟;异兽,咆哮不眠的罴熊守护着岛上的醴泉,水中游泳健将青睛猛虎守卫在海岛一隅,海中的巨蛇,冷不丁会窸窸窣窣地爬上岸来。   所有的珍禽异兽皆听命于那个吹笛子的白衣仙人,白衣仙人十分神秘,我至今都没有再见到他。   我想擅自离开这里,简直是天方夜谭,甚至连想都不能想,所以我只有一个选择:妥协。   天神看来是过够了轮椅上的生活,他迫切地希望我能尽快满师返回中土,一头扎进浩瀚的民间故事和书籍里,寻找楚王留下的秘密,早日找到兵书,送还到檀洲来,一解他腿脚不便之苦。所以他打算亲自传授我神奇的法术。   对于我的懈怠偷懒,老人家想破了脑袋,也想不明白,我为什么不肯学那些呼风唤雨的道法,扁鹊再世的医术,读懂人心的法术,还有乾坤大挪移般的幻术。   为了让我就范,白衣仙子断了我的吃喝,到今天为止,已经是第十天了。   此刻,我站在浩瀚的鲜花海洋中,用手中青瓷杯慢慢采集芍药花瓣上的朝露,眼见杯中将满,双手端杯高举过顶,虚情假意地递给花丛边的天神,却听到老者气咻咻地说:“老朽不渴,姑娘每日在这花草丛中劣玩,浪费大好时光,当真的一点也不着急吗?”   天神不肯喝水,正合我心意,我将杯中水一饮而尽,心满意足地抿了一下嘴唇,眯着眼说:“天神如果将我身上的情念咒语去掉,我或许会专心学艺。”   天神定定看着我,凤目含恨,恨铁不成钢:“楚王一世英名,令尊胸怀大志,此等家族,怎会有你这样自甘平庸的子孙。”   我把玩着杯子,嘿嘿笑道:“一世英名,独霸天下,又能怎么样,远不及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平平安安,琴瑟和鸣。”   天神目中恨意消退,换了一副苦口婆心的腔调:“琴瑟和鸣虽好,终究是过眼云烟,姑娘少时便在秋月公子身边侍奉,如今是否夫唱妇随?”   天神说的是事实,这般美好的景象的确不曾存在过,我的心如同被针刺般,尖锐地疼痛着。   我放眼望去,但见阳光明媚,繁花似锦:“即便如此,哪怕一辈子断情弃爱,我也绝不学这些异能本领。”   天神的眼中充满了惊讶,他看着我久久不语,轻风吹拂着他的宽衣广袖:“世人都希望法力通天,天下第一,唯独姑娘你,是个例外。也罢,想来是老朽的劫数未尽。只是,那些楚王的追随者们,他们的子孙世代不能翻身,姑娘难道全无恻隐之心?”   天神所说的正是我的痛处:如果我是楚王的唯一后人,那我大可以选择做个女丁克,不结婚生子就是,至于死于非命嘛,也没什么可怕的,只要不是受十大酷刑就行,可我竟然还有兄弟或者姐妹,这个就很麻烦,虽然我不认识他她们,可总觉得欠人家点解释,还有郑氏孙氏,苦苦等待了多少世,为的就是能有改变命运的那一天,他们对我曾关照多多,也许,我真的不能太自私。   所谓,成全别人,方可成全自己。   天神自然是读出我心中所思,老怀欣慰,抚须微笑:“姑娘能这样想,那真是太好了,只要姑娘愿学,老朽定会倾囊相授。”   我摇了摇头:“我可不想做什么真人或是仙人,高处不胜寒。我要用凡人的智慧去完成使命,不管成败,都是命,我认了。”   天才爱因斯坦死后大脑被切成154片,被多个国家的实验室拿来研究,外星人为什么迟迟不来地球做客,是因为怕美国的实验室刀下太无情,但凡身怀异能的人,无论生前死后,都不能自由安宁。   所以我目光炯炯地看着天神:“既然我不学仙术,所以也请天神解开我身上的咒语,这样才算公平。”   天神怔忡半晌,叹气道:“姑娘想法独特,异于常人。看来一切都是天意,也罢,老朽再不逼你,明日便送你离岛。只是这情念咒语,既从水中生,亦从水中亡,只是天机不可泄露,就看姑娘的造化了。”   这情念就是一个紧箍咒,说到底,天神还是担心我食言,不肯配合,我心中不禁苦笑,原来抵押行业是这样诞生的啊。   天神看着我,嘴边浮起一抹嘲笑:“如果当年楚王守诺,他的后人又何以至此?”   是啊,谁叫我的便宜祖宗不讲信用呢,出来混,果然是要还的。   六月中旬,瀛洲曼卡寨流行恶疾,病患者众多,头人爱尼祭拜天神祈福,有白衣女子从天而降,广发灵药,药到病除,妙手回春,曼卡人为感谢白衣女子的恩情,决定奉白衣女子为圣女。   这个被圣女的白衣女子就是我了。成名后,我和独居的乃跟住在一起,每日不是研究医术,就是上山采草药,过得很充实。我打听过“哈森”的下落,曼卡人告诉我,自从落霞公子被天神带走后,“哈森”就从岛上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虽然知道他不会轻易送命,可一想到两人此生无缘,甚至永远也不会相见,不免心如刀绞,柔肠寸断,个中伤痛超过了情念带来的折磨。   郑若民对于我的身份变化,坦然处之,显然是心知肚明,他大概地和船上众人解释了一番,这才来到乃跟的茅屋里和我商量,决定在七月二十五那天,扬帆归去。   而且他还告诉我,杨晋他们,在岛上发现的乃是上好的金矿,此时早已装进了货舱,就等着运回蛟川,届时冒充普通黄铁矿进港。   头人爱尼很尊重我这个来历不明的圣女,他每次见到我,总会主动问长问短,一派长辈的殷殷关切,只是想起上次祭神时他奇怪的表现,我对他始终保持距离。   我们这次回去,队伍中除了来时的旧人,还多了一百户曼卡人,共508人,这些曼卡人能歌善舞,将会被有目的性地落户到江东各地,负责将瀛洲岛上的奇闻异事以童谣,歌谣的方式进行广泛传播。   因为有这么多人将要迁徙,所以饯行的时间,非常长。   七月二十三日,瀛洲岛上来了一群不速之客:江东吴侯的一支海军,一共有三十条鸭头艟,这么浩大的军队,副头领竟然是我那不算资深的义兄阿明。   阿明,意气风发,威风凛凛,举手投足间,有一种年轻将领的志满意得,他离那位总头领只有几步远,脸上并无敬畏之色。   总头领和爱尼,一见面就相谈甚欢,曼卡人见头人和来客亲热异常,以为来者是友,加之他们本来就淡泊的性子,所以并没有对一身戎装的阿明他们充满敌意,他们依然过着日常的耕作生活。   以上消息都是郑若民偷偷传递给我的,我得知后,急得在乃跟的茅屋中团团转:这个吴侯,大张旗鼓的派人过来,到底想干嘛?想将瀛洲并入他的疆土?每年收赋税?他这么抬举阿明,肯定大有深意,还有那个爱尼,为什么一点也不担心来者不善?他和那个头领那么近乎,有什么意图?   还有,他们是怎么躲开檀州白鹄群的袭击的呢?这些人会不会给曼卡带来灭顶之灾?   可惜秦桓之不在身边,否则倒是可以请教他一二,一急之下,我又动了情念,顿时锥心般的疼痛,最后不得不蜷在木床上,苦苦煎熬。   有细微的脚步声响起,可能是乃跟采药归来,我无力地挪了挪身子,嗫嚅着说:“乃跟。”   来者无声地坐在床沿,一股灼热的气息立刻扑面而来,混合着男子浓馥的体味,使我从巨大的痛楚中惊觉起来,猛然睁开眼,看到一双湛蓝色的眼瞳,正冷冰冰地看着我。   我暗暗吃惊,强做镇静,挣扎着爬了起来:“头人来了,请恕晚辈无状。”   蓝色的眼珠中充满了讽刺,像看一条濒临死亡的鱼儿一样的看着我:“晚辈,圣女?装得真像那么回事啊,可惜你不过是残花败柳。你说,如果寨子里的人知道你不是圣洁的处子,他们会怎么处置你呢?”   我吓得打了一个哆嗦,眼前浮现出一个可怕的人间地狱,那里,生不如死。   蓝色的眼瞳欣赏着我的恐惧,良久才笑吟吟地说:“曼卡人一向视失贞的女子为恶魔附体,圣女失贞,更是罪不可赦,将她处死之前,寨中的成年男子都必须尽情享用她一遍,可惜至今为止,曼卡的男子们,还没有这样的艳遇,或许,你可以给他们这个机会。”   我忍不住发抖起来,暂时忘记了心口的疼痛:“你,你为何跟我过不去?我和你无冤无仇。”   中年美男子嘎嘎地笑了起来,原本动听的声音变得可怕非常:“谁说无冤无仇?你那短命的老子当年,生生抢走了我的心上人,更可恶的是,抢回去后又不珍惜,只让她做了一个小丫鬟!枉我当年还助他一臂之力到仙岛。”   我吃惊地望着这张因为仇恨和愤怒而扭曲的脸,一时说不出话来,我的父亲,真的那样不堪?我的母亲,莫非是他的心上人?   爱尼的眼中血丝鲜红,满是厌恶和不屑,:“你这不受妇道的贱人,怎会是沙罗的孩子,那日我一问你的生辰,便知你不是。”   原来是这样,可笑我当时还觉得这位大叔很有魅力,非常和气,真是愚不可及。   但我还是冷静下来,虚弱地笑着问道:“即便如此,不知头人领了吴侯的水军前来,到底作何打算呢?”   如果继续让他沉湎旧事,只会重重地激怒他,我肯定吃大亏,只有多问问让他得意的事情,方为上策。   爱尼果然目露得色,睥睨着我,湛蓝的眼瞳因为兴奋而流光溢彩:“告诉你也无妨,我与吴侯早已约好,将这寨子里的人统统迁到东吴去,江东本就人少,而我,也受够了这里的日子,到了东吴,凭我的本事,吴侯自会重用于我,到时我的命运自然改变,而你,将是我最好的保证。”   我不动声色:“我?一个身患绝症人,怎么会是最好的保证?还请头人赐教。”   事业野心果然是最好的麻醉药,爱尼看着我的眼神中,少了几分憎厌:“你是曼卡人心中的圣女,又是楚王的后人,控制了你自然大有用处,将来到了东吴,由你出面招募徒众,肯定一呼百应,楚王部下的后人皆听命于你,他们手中无数财宝尽归你调配。你说到时,有这么多人实际上归属于我,手中又有钱财,何愁做不了大事?可不比在和荒岛上紧巴巴的过日子强?”   我冷冷地打断了他:“难道头人忘了,自己不过是楚王部下的后人。”言下之意,不管他怎么折腾都改变不了为奴的命运,只能听命于我。   他愣了一下,竟然笑了起来:“如果我纳你为妾,你替我生下楚王的后人,为了孩子,你总会替我打算的。”   说完还伸手在我的头发上摸了几下,我心中狂吐了一番,却没有动弹,他的手好像恋恋不舍一样停留在我头发上:“那时沙罗的头发也是这样滑溜柔顺,她性情温和,永远都不会反驳我,可是你的父亲,是个恶魔,不但夺走了她的人,也夺走了她的心。”   说到后面,他的手因为愤怒而微微发抖,重重地摁在我头上,我真担心我的头骨会咔嚓碎在他的手里,所以慢慢将头挪开,陪笑着说:“既然我不是你心上人的孩子,那我的母亲是谁?”   不知这样能否转移他变态的愤怒?他哼了一声:“是个倡门女子,不入流的贱妇。”   我不吱声了,真是自取其辱,主动地让人家骂我的娘。   那厢里,一腔怒火还没燃烧完毕的爱尼见我不吭声,提高了嗓子:“怎么?不高兴了?因为我骂了你的娘亲?哼,如果你是沙罗的孩子,也许我会对你不同,可惜,你不是。”   我不理会他的冷嘲热讽,慢悠悠地叹了一口气:“头人难道没有想过,一旦抵达江东,你对那吴侯还有何用处?”   爱尼在我脸上连连巡视,古怪地笑了起来:“怎么?还没跟我,就开始替我打算了?爱姬请放心,吴侯断然不会对我下手的!”   一声爱姬,让我狂呕不已,他语气中的笃定又让我心中迷雾一片。   渴了喝花瓣上的露水,饿了摘一朵灵芝的花朵,放进口中细细品尝,采集清露时用的容器正是从会稽带来的青瓷,青瓷光润如玉,清亮如昊天,是檀州岛仙人最喜爱的瓷器。   我偷得半日闲工夫,便在岛上信步行走,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原来檀洲是个浮岛,每逢水面上升一尺,小岛也会上浮一尺,岛上并无传说中的金石建造的宫殿,只有形状奇特的低矮屋子,分散在岛上各处,譬如,我现在住的这一间,有点像纳布星球上的建筑。   岛上果然遍布珍禽异兽。珍禽,一日飞行千里的黄鹄自不必说,勇猛的白鹄栖息在茂密的森林之中,它们正是那晚在海上袭击我们的飞鸟;异兽,咆哮不眠的罴熊守护着岛上的醴泉,水中游泳健将青睛猛虎守卫在海岛一隅,海中的巨蛇,冷不丁会窸窸窣窣地爬上岸来。   所有的珍禽异兽皆听命于那个吹笛子的白衣仙人,白衣仙人十分神秘,我至今都没有再见到他。   我想擅自离开这里,简直是天方夜谭,甚至连想都不能想,所以我只有一个选择:妥协。   天神看来是过够了轮椅上的生活,他迫切地希望我能尽快满师返回中土,一头扎进浩瀚的民间故事和书籍里,寻找楚王留下的秘密,早日找到兵书,送还到檀洲来,一解他腿脚不便之苦。所以他打算亲自传授我神奇的法术。   对于我的懈怠偷懒,老人家想破了脑袋,也想不明白,我为什么不肯学那些呼风唤雨的道法,扁鹊再世的医术,读懂人心的法术,还有乾坤大挪移般的幻术。   为了让我就范,白衣仙子断了我的吃喝,到今天为止,已经是第十天了。   此刻,我站在浩瀚的鲜花海洋中,用手中青瓷杯慢慢采集芍药花瓣上的朝露,眼见杯中将满,双手端杯高举过顶,虚情假意地递给花丛边的天神,却听到老者气咻咻地说:“老朽不渴,姑娘每日在这花草丛中劣玩,浪费大好时光,当真的一点也不着急吗?”   天神不肯喝水,正合我心意,我将杯中水一饮而尽,心满意足地抿了一下嘴唇,眯着眼说:“天神如果将我身上的情念咒语去掉,我或许会专心学艺。”   天神定定看着我,凤目含恨,恨铁不成钢:“楚王一世英名,令尊胸怀大志,此等家族,怎会有你这样自甘平庸的子孙。”   我把玩着杯子,嘿嘿笑道:“一世英名,独霸天下,又能怎么样,远不及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平平安安,琴瑟和鸣。”   天神目中恨意消退,换了一副苦口婆心的腔调:“琴瑟和鸣虽好,终究是过眼云烟,姑娘少时便在秋月公子身边侍奉,如今是否夫唱妇随?”   天神说的是事实,这般美好的景象的确不曾存在过,我的心如同被针刺般,尖锐地疼痛着。   我放眼望去,但见阳光明媚,繁花似锦:“即便如此,哪怕一辈子断情弃爱,我也绝不学这些异能本领。”   天神的眼中充满了惊讶,他看着我久久不语,轻风吹拂着他的宽衣广袖:“世人都希望法力通天,天下第一,唯独姑娘你,是个例外。也罢,想来是老朽的劫数未尽。只是,那些楚王的追随者们,他们的子孙世代不能翻身,姑娘难道全无恻隐之心?”   天神所说的正是我的痛处:如果我是楚王的唯一后人,那我大可以选择做个女丁克,不结婚生子就是,至于死于非命嘛,也没什么可怕的,只要不是受十大酷刑就行,可我竟然还有兄弟或者姐妹,这个就很麻烦,虽然我不认识他她们,可总觉得欠人家点解释,还有郑氏孙氏,苦苦等待了多少世,为的就是能有改变命运的那一天,他们对我曾关照多多,也许,我真的不能太自私。   所谓,成全别人,方可成全自己。   天神自然是读出我心中所思,老怀欣慰,抚须微笑:“姑娘能这样想,那真是太好了,只要姑娘愿学,老朽定会倾囊相授。”   我摇了摇头:“我可不想做什么真人或是仙人,高处不胜寒。我要用凡人的智慧去完成使命,不管成败,都是命,我认了。”   天才爱因斯坦死后大脑被切成154片,被多个国家的实验室拿来研究,外星人为什么迟迟不来地球做客,是因为怕美国的实验室刀下太无情,但凡身怀异能的人,无论生前死后,都不能自由安宁。   所以我目光炯炯地看着天神:“既然我不学仙术,所以也请天神解开我身上的咒语,这样才算公平。”   天神怔忡半晌,叹气道:“姑娘想法独特,异于常人。看来一切都是天意,也罢,老朽再不逼你,明日便送你离岛。只是这情念咒语,既从水中生,亦从水中亡,只是天机不可泄露,就看姑娘的造化了。”   这情念就是一个紧箍咒,说到底,天神还是担心我食言,不肯配合,我心中不禁苦笑,原来抵押行业是这样诞生的啊。   天神看着我,嘴边浮起一抹嘲笑:“如果当年楚王守诺,他的后人又何以至此?”   是啊,谁叫我的便宜祖宗不讲信用呢,出来混,果然是要还的。   六月中旬,瀛洲曼卡寨流行恶疾,病患者众多,头人爱尼祭拜天神祈福,有白衣女子从天而降,广发灵药,药到病除,妙手回春,曼卡人为感谢白衣女子的恩情,决定奉白衣女子为圣女。   这个被圣女的白衣女子就是我了。成名后,我和独居的乃跟住在一起,每日不是研究医术,就是上山采草药,过得很充实。我打听过“哈森”的下落,曼卡人告诉我,自从落霞公子被天神带走后,“哈森”就从岛上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虽然知道他不会轻易送命,可一想到两人此生无缘,甚至永远也不会相见,不免心如刀绞,柔肠寸断,个中伤痛超过了情念带来的折磨。   郑若民对于我的身份变化,坦然处之,显然是心知肚明,他大概地和船上众人解释了一番,这才来到乃跟的茅屋里和我商量,决定在七月二十五那天,扬帆归去。   而且他还告诉我,杨晋他们,在岛上发现的乃是上好的金矿,此时早已装进了货舱,就等着运回蛟川,届时冒充普通黄铁矿进港。   头人爱尼很尊重我这个来历不明的圣女,他每次见到我,总会主动问长问短,一派长辈的殷殷关切,只是想起上次祭神时他奇怪的表现,我对他始终保持距离。   我们这次回去,队伍中除了来时的旧人,还多了一百户曼卡人,共508人,这些曼卡人能歌善舞,将会被有目的性地落户到江东各地,负责将瀛洲岛上的奇闻异事以童谣,歌谣的方式进行广泛传播。   因为有这么多人将要迁徙,所以饯行的时间,非常长。   七月二十三日,瀛洲岛上来了一群不速之客:江东吴侯的一支海军,一共有三十条鸭头艟,这么浩大的军队,副头领竟然是我那不算资深的义兄阿明。   阿明,意气风发,威风凛凛,举手投足间,有一种年轻将领的志满意得,他离那位总头领只有几步远,脸上并无敬畏之色。   总头领和爱尼,一见面就相谈甚欢,曼卡人见头人和来客亲热异常,以为来者是友,加之他们本来就淡泊的性子,所以并没有对一身戎装的阿明他们充满敌意,他们依然过着日常的耕作生活。   以上消息都是郑若民偷偷传递给我的,我得知后,急得在乃跟的茅屋中团团转:这个吴侯,大张旗鼓的派人过来,到底想干嘛?想将瀛洲并入他的疆土?每年收赋税?他这么抬举阿明,肯定大有深意,还有那个爱尼,为什么一点也不担心来者不善?他和那个头领那么近乎,有什么意图?   还有,他们是怎么躲开檀州白鹄群的袭击的呢?这些人会不会给曼卡带来灭顶之灾?   可惜秦桓之不在身边,否则倒是可以请教他一二,一急之下,我又动了情念,顿时锥心般的疼痛,最后不得不蜷在木床上,苦苦煎熬。   有细微的脚步声响起,可能是乃跟采药归来,我无力地挪了挪身子,嗫嚅着说:“乃跟。”   来者无声地坐在床沿,一股灼热的气息立刻扑面而来,混合着男子浓馥的体味,使我从巨大的痛楚中惊觉起来,猛然睁开眼,看到一双湛蓝色的眼瞳,正冷冰冰地看着我。   我暗暗吃惊,强做镇静,挣扎着爬了起来:“头人来了,请恕晚辈无状。”   蓝色的眼珠中充满了讽刺,像看一条濒临死亡的鱼儿一样的看着我:“晚辈,圣女?装得真像那么回事啊,可惜你不过是残花败柳。你说,如果寨子里的人知道你不是圣洁的处子,他们会怎么处置你呢?”   我吓得打了一个哆嗦,眼前浮现出一个可怕的人间地狱,那里,生不如死。   蓝色的眼瞳欣赏着我的恐惧,良久才笑吟吟地说:“曼卡人一向视失贞的女子为恶魔附体,圣女失贞,更是罪不可赦,将她处死之前,寨中的成年男子都必须尽情享用她一遍,可惜至今为止,曼卡的男子们,还没有这样的艳遇,或许,你可以给他们这个机会。”   我忍不住发抖起来,暂时忘记了心口的疼痛:“你,你为何跟我过不去?我和你无冤无仇。”   中年美男子嘎嘎地笑了起来,原本动听的声音变得可怕非常:“谁说无冤无仇?你那短命的老子当年,生生抢走了我的心上人,更可恶的是,抢回去后又不珍惜,只让她做了一个小丫鬟!枉我当年还助他一臂之力到仙岛。”   我吃惊地望着这张因为仇恨和愤怒而扭曲的脸,一时说不出话来,我的父亲,真的那样不堪?我的母亲,莫非是他的心上人?   爱尼的眼中血丝鲜红,满是厌恶和不屑,:“你这不受妇道的贱人,怎会是沙罗的孩子,那日我一问你的生辰,便知你不是。”   原来是这样,可笑我当时还觉得这位大叔很有魅力,非常和气,真是愚不可及。   但我还是冷静下来,虚弱地笑着问道:“即便如此,不知头人领了吴侯的水军前来,到底作何打算呢?”   如果继续让他沉湎旧事,只会重重地激怒他,我肯定吃大亏,只有多问问让他得意的事情,方为上策。   爱尼果然目露得色,睥睨着我,湛蓝的眼瞳因为兴奋而流光溢彩:“告诉你也无妨,我与吴侯早已约好,将这寨子里的人统统迁到东吴去,江东本就人少,而我,也受够了这里的日子,到了东吴,凭我的本事,吴侯自会重用于我,到时我的命运自然改变,而你,将是我最好的保证。”   我不动声色:“我?一个身患绝症人,怎么会是最好的保证?还请头人赐教。”   事业野心果然是最好的麻醉药,爱尼看着我的眼神中,少了几分憎厌:“你是曼卡人心中的圣女,又是楚王的后人,控制了你自然大有用处,将来到了东吴,由你出面招募徒众,肯定一呼百应,楚王部下的后人皆听命于你,他们手中无数财宝尽归你调配。你说到时,有这么多人实际上归属于我,手中又有钱财,何愁做不了大事?可不比在和荒岛上紧巴巴的过日子强?”   我冷冷地打断了他:“难道头人忘了,自己不过是楚王部下的后人。”言下之意,不管他怎么折腾都改变不了为奴的命运,只能听命于我。   他愣了一下,竟然笑了起来:“如果我纳你为妾,你替我生下楚王的后人,为了孩子,你总会替我打算的。”   说完还伸手在我的头发上摸了几下,我心中狂吐了一番,却没有动弹,他的手好像恋恋不舍一样停留在我头发上:“那时沙罗的头发也是这样滑溜柔顺,她性情温和,永远都不会反驳我,可是你的父亲,是个恶魔,不但夺走了她的人,也夺走了她的心。”   说到后面,他的手因为愤怒而微微发抖,重重地摁在我头上,我真担心我的头骨会咔嚓碎在他的手里,所以慢慢将头挪开,陪笑着说:“既然我不是你心上人的孩子,那我的母亲是谁?”   不知这样能否转移他变态的愤怒?他哼了一声:“是个倡门女子,不入流的贱妇。”   我不吱声了,真是自取其辱,主动地让人家骂我的娘。   那厢里,一腔怒火还没燃烧完毕的爱尼见我不吭声,提高了嗓子:“怎么?不高兴了?因为我骂了你的娘亲?哼,如果你是沙罗的孩子,也许我会对你不同,可惜,你不是。”   我不理会他的冷嘲热讽,慢悠悠地叹了一口气:“头人难道没有想过,一旦抵达江东,你对那吴侯还有何用处?”   爱尼在我脸上连连巡视,古怪地笑了起来:“怎么?还没跟我,就开始替我打算了?爱姬请放心,吴侯断然不会对我下手的!”   一声爱姬,让我狂呕不已,他语气中的笃定又让我心中迷雾一片。   作者有话要说:  黄铁矿和金矿外表很像,被称为愚人金。    ☆、第五十九章 生 变(下)   直到将近天黑掌灯时分,乃跟才慢悠悠地回来,她刚进屋时面沉似水,见我无力地瘫在床上,脸色苍白,顿时吃惊不小,忙问我怎么了。   我将爱尼下午的举动大致地和她说了一遍,乃跟听完后,没有说话,可脸又冷了起来,低低地哼了一声,坐在床边,眼睛直直看着别处,不知在想什么。   我用力扶住床沿,闻到她身上淡淡的一股草药味,慌乱的心神定了几分:“乃跟,你愿意离开这里吗?”   乃跟转身面朝着我,伸手帮我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我老了,哪也不想去,这里就是我的安生之地。”   我无力地问:“那么,寨子里其他人呢?”   桌上的灯光摇曳不定,乃跟的声音很平静:“和我一样,不想走。”   我费力地从床上爬了起来,急声问:“如果头人强迫他们走呢?”   乃跟埋头将草药从篮中倒了出来,声音中有一丝疲惫:“没用,曼卡人一向听命于天神,只要天神不发话,曼卡人是不会离开这里的,这是先祖的遗训,头人他,忘记了。”   她说的也有道理,曼卡人的先祖漂洋过海来到这里,多年来一直是天神在守护着他们,给他们传授耕种的技术,给他们送来医治的药物,更时刻保护着他们的安全,替他们抵挡来自涨屿矮人们的屡次侵犯。   涨屿距离瀛檀两洲不到三百里,岛上的矮人是绝对的本地土著,被瀛洲人称为毛人,他们身高不到五尺,毛发较重,面貌丑陋,性情凶狠,最喜欢吃猿猴脑浆,因为涨屿上的猿猴早已被他们捕杀吃光,他们便将目光转向了其他岛上的灵长类生物。   毛人不搭建房屋,不实行耕种,他们凿地而居,身穿动物皮毛,捕杀岛上动物为食,下海捕鱼做粮。他们极善制作独木舟和扎木筏,多年来一直骚扰临近各大小岛屿,手段十分残忍,只是每次进犯瀛洲,都被檀洲白衣仙人的白鹄阵给震慑吓退,因为这个原因,曼卡人对檀洲仙人感恩戴德,惟命是从,而对爱尼,更多的只是敬畏。   吃饭时,我小心翼翼地问:“沙罗是谁?”   乃跟咽下一口饭,抬起眼皮看了我一眼:“我的徒弟。”   按照风俗,乃跟的医术应该传给女儿或者媳妇,可是乃跟只有儿子,没有女儿,她的两个媳妇,另有其他祖传技术,不能跟着她做医生,所以二十多年前,她收了沙罗做徒弟。   :“沙罗是寨子中最善良的女子,也是爱尼曾经的心上人,你的父亲到这里后受了重伤,沙罗和我一起替他医治。”乃跟很主动地将陈年往事告诉我,“你的父亲,容貌俊朗,举世无双,寨子里年轻的姑娘都为他倾倒。”   趁她回忆往事的空暇,我好奇地问:“我的父亲和头人相比呢?哪个更出众?”   乃跟长长叹了口气:“自然是你的父亲更好看,头人现在的相貌,是你父亲的功劳。”   哦?怎么回事?古代整容技术?   乃跟打开话闸子:“头人年轻时,相貌并不出众,脸上还有一道难看的刀疤,是被檀洲的猛虎给抓伤的,你的父亲病好后,到檀洲学艺归来,帮头人做了去疤手术,还改变了爱尼的相貌,这才有了他今天的模样。他本以为相貌变好了,沙罗便会喜欢上他,并同意嫁给他,可是造化弄人,沙罗在照顾你父亲时,已经情根深种,离不开你父亲了。”   我聚精会神地听着。   :“可你父亲却说,他已经有心上人了,这辈子不能娶沙罗为妻的,可沙罗却铁了心要跟你父亲回去,哪怕是做一个身边服侍的丫鬟。她本来性子柔弱,可是一旦动了感情,却变得十分坚定。你父亲,后来还是把沙罗带走了。”   乃跟本来还有一些惋惜,可说到后面,语气又淡淡的。   看来,我在感情上有点的摇摆不定,是遗传的,我暗自高兴找到理由来粉饰自己的阴暗面。   我又问道:“毛发体肤受之父母,头人,为什么肯改变容貌?”   乃跟满不在乎地说:“曼卡人不在乎这个。”   第二天一早,震耳欲聋的鼓声响起,这是头人在集合寨子里的人商量要事,我估计他八成是要宣布全寨迁移,所以心中并不惊慌。乃跟在出门前,给我喝了一碗不知是什么作用的药汤,她自己则喝了另外一种。   集合地点还是在那个诡异的山谷里,今天没有因为焚烧木头而引起的烟雾,又因为现在是盛夏,山谷中没有一点雾气,所以周围的景物能看得清清楚楚。   我注意到山谷的远处果然有一个洞穴,半圆形的洞口,被诸多绿色的植物挡住了大半。   不到一会功夫,全寨子里的人都来了,男人们依旧是腰佩长刀,女人们也是盛装打扮。曼卡寨准确的人数是6511人,加上我这个外来户,一共是6512人。作为采购商,郑若民他们没有资格到场旁听。   身为地位崇高的“圣女”和“医师”,乃跟和我坐在最前排,同样坐在最前排的还有那个巫师头拜,他的脸色还是那么阴郁可怕,像是从地狱里跑出来的恶鬼。   大会开始,爱尼敏捷地跳上一块巨石,洪亮的声音响遍山谷:“我们的先祖,从遥远的地方迁徙到这里,迄今已经三百多年,当时上岛的便有五百多人,到了今天,岛上才六千余人,这是为什么?因为怕岛上的土地不够辽阔,怕耕种的粮食不够多,我们曼卡人,只能违背上苍的旨意,任由乃跟着手,限制一对夫妇至多只能生三个孩子,而在先祖的故乡,这是最大的罪恶。”   他的话刚一说完,下面的人马上议论纷纷,交头接耳,头拜的脸上露出了冷酷的笑容,他盯着乃跟的目光是仇恨的,厌恶的,那种恶毒的寒意,让我忍不住生生打了一个冷颤,可乃跟视若无睹,相反还面带淡淡的微笑。   爱尼见人群讨论得火热,以为自己已经成功地煽动起一部分人,所以语气更加慷慨激昂:“多子多福,是先祖的遗训,多多益善更是天神的旨意,可是一直以来我们躲在这个小岛上,不敢离开半步,说好听了是安居乐业,实际上是胆小如鼠,就连那涨屿上不到五尺长的毛人也敢欺负到我们头上来,如果不是天神的保护,曼卡人早就死过数百次了。可笑我们堂堂七尺男子,到了今天,还是只能躲在山谷里,苟活于世。”   :“万一我们和毛人打仗,如此缺少青壮年,必定会吃大亏,到时,我们这个寨子怕是不保。”爱尼头头是道地分析着。   乃跟微微冷笑起来,甚至摇了摇头,身后的曼卡人又是议论纷纷,声音越来越大,全然不知身边已是危机四起。   爱尼还在继续鼓动:“甚至是一场小小的疾病,就能让全寨子的人都死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如果全寨的人真的都死光了,我们岂不是大不孝?有何面目去见先祖?”   :“所以当务之急,就是增加人口!如果担心这里的土地不够多,我们可以回迁到先祖的故乡。”   这时有人大声问道:“头人,你说的这些,是天神的旨意吗?”   又有人高声喊道:“先祖的故乡有恶鬼游荡,是不祥之地,而这里有天神保佑我们,我们为什么要回去?”   :“瀛洲山青水秀,无租无税,有什么不好?听说陆地上徭役重赋税重,一年忙到头,根本没歇息的,累人得很。”   :“就是,就是,听说陆地上都打了几十年的仗了,到现在也没个安宁的日子。”   :“你说什么?一个男子娶几个老婆?天呐!我们女子还有什么活路?”---曼卡的女子虽然什么都得听丈夫的,却是严格的一夫一妻制。   :“乃跟是曼卡寨的恩人,她怎么会是违背先祖的坏人?”   。。。。。。。   过惯了自由生活的曼卡人,竟然一点也不愚昧,他们对美好生活的热爱是根深蒂固的,竟然全部反对爱尼的建议。爱尼,果然高估了自己的号召力。   爱尼的脸红了又白,白了又黑,他朝我瞥了一眼,走了下来,拉起我就往石头上走,他还想做什么呢?   他果然将我左臂的衣袖捋了起来,并将我的手臂高高举起,正要开口污蔑我的“清白”可是一看到我手臂上的“守宫砂”,惊讶之余,竟然忘词了。我哪容他废话,早就脱口而出:“天神并没有下令迁移!曼卡人绝不擅自离开瀛洲。。。。。。”   我的话说不下去了,因为我看到人群后面的远处,出现了奇怪的黑影,来势汹汹,急如闪电,待看清楚来者,我竭尽全力放声大喊:“大家快点躲进山洞里!毛人上岛了!”   人群顿时乱成一片,父母急忙抱起年幼的孩子,年轻的子女扶起年迈的祖父母,哄地朝我身后的山洞跑去。可仍然是晚了,人群的最后面,有人中了毛人的吹箭 ,刷刷地倒在地上,一片惨叫声响起,夹杂着孩子的哭声,场面混乱。曼卡的年轻男子们拔出了随身佩戴的钢刀,转身和毛人战在一起。   老幼妇孺继续往山洞方向跑去。   我跳下巨石,想去拉乃跟起来逃命,可是身后的爱尼竟然跳下来抓住我的手腕:“爱姬要到哪里去?”   我用力甩他的手,可他的力气实在是大得惊人,我的左手腕几乎要被他捏碎了,只得由着他拉住我往石头后面躲:“乃跟,快跑!”我急得大叫起来。   乃跟被头拜拖着朝另外一块巨石后面躲,看来头拜,在外族入侵之际,还是放下了个人的仇恨,顾及了同胞之情。   爱尼终于将我的手放开了,他取下背后的乌弓,娴熟的拉弓放箭,果然是例无虚发,只可惜,箭再多也有用完的时候。   更可恶的是我的鞭子早已失落在檀洲的什么地方,回到瀛洲后还来不及做一根顺手的,所以我现在手中没有兵器,如果毛人们近了身,该怎么办呢?   往地上看了一下,眼前一亮,地上的小石头挺多的,我忙扒起一堆放在跟前,利用石头做掩护,朝外面狠狠地扔出了一颗,两颗,三颗,。。。。。。令我沮丧的是,竟然没有一个命中目标!毛人们的耳朵估计比蝙蝠还灵敏!   忽然看到地上有上次焚烧未尽的半截木棍,我赶紧冲过去拣起就往岩石后面跑,心想曼卡的男子还是不错的,居然抵挡了这么久。地上已经倒下不少人,毛人们居多,曼卡的妇女儿童,已经没影子了,应该都躲进山洞去了,我悬着的心放了一半。   可是乃跟,就在我的附近,我忙向她打手势,指指后面,意思是让她赶紧往后面洞穴方向跑,她点了点头,旁边的头拜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爱尼一眼,拉起乃跟,转身就跑。   远处火光冲天,那是寨子的茅屋烧起来了,看来这帮天杀的小矮人们,竟然干起了烧光毁光的勾当,不过这样一来,这大火成了烽火,海上的将士们,总该下船上岛来瞧瞧发生什么事情了吧?至少应该搭把手------如果不是他们故意放矮人上岛的话。   头拜扯着乃跟的胳膊往洞穴方向跑,可是他们太缺乏逃生技巧了,竟然也不找条隐秘的路线,大喇喇地将后背暴露在敌人的眼前,才要离开岩头十几步,奔跑中的乃跟,中了几支吹箭,那头拜也中了两支,倒地之前,他死死地将乃跟护在身下。   我啊的大叫起来,有个毛人听到我的声音,跳到我藏身的岩头跟前来了,他鬼鬼祟祟地爬上来,我正心中悲愤万分,急需一个发泄的出口,当下便手中紧握短短的木棍,用尽全力朝那个丑陋的脑袋重重地打下去,只听到一阵骨头碎裂的声音,矮人的脑浆崩了出来,随即身子滚了下去。   我身上溅了一滩红红白白的东西,粘糊糊的,还真是恶心,我强忍喉中不适,跳到地上捡起一把掉落在地上的长刀,看到依然和曼卡男子们纠缠不清的毛人们,忍耐多时的怒火,委屈和痛苦凝聚成冲天的杀气,挥刀霍霍,不是砍那些人的脖子,就是砍他们的胳膊,总之怎么狠毒怎么来。   杀到后面更是杀红了眼,听到这些矮人的惨叫声,我哈哈狂笑起来:“杀!杀光你们,杀光光。”还趁着有空,对爱尼恶狠狠地说:“敢惹毛我!杀无赦!”可能我的面目十分狰狞,加之满身的血污,比索命的厉鬼还要恐怕十分,爱尼,居然也瑟缩了一下。   恶战进行了约两刻钟,双方死伤各半,战争的节奏开始放慢,毛人开始慢慢往后退,曼卡人也渐渐往后撤退,双方在血腥冲天的山谷中对峙着,头上烈日炎炎。   我和曼卡的男子们飞快地交换了意见,决定分批往洞穴后面撤离,他们说那个山洞后面有上山的道路,可以到山上躲一阵子。我们更可以利用天险,发挥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地理优势,暂时将毛人们阻挡在山脚下,反正寨子一时也会不去了。   说做就做,后面的人开始往后撤离,我们最前面的一些人也慢慢地往后挪,其实一对一的打斗并不可怕,曼卡人也不是吃素的,可这些非人类的小吹箭挺可怕,都是淬了毒的,所以贴身搏斗对我们有利,双方拉开了距离,则是我们的劣势。   我们最前面一排人,不停地边后退边挥动手中钢刀抵挡着飞来的小吹箭,所有人的身前都抓了一个毛人的尸体做盾牌,不得不说这法子还挺有效,只是这尸体重了点,也很臭。   老天有眼,我竟然活着进到山洞来了,这里好冷啊!阴风阵阵,昏暗暗,我们一行人脚步不停地往前面跑,不知道为什么,毛人们没有追进洞里来,估计是想在洞口放火烧死我们,他们,居然还懂点兵法!   我们一行人终于跌跌撞撞地从后山洞口跑了出来,果然看见前面有一条上山的道路,路口处是嶙峋的怪石,真是天然的屏障。我们在上山口子上守了半天,发现并没有毛人来袭,都松了一口气,我软软地坐到了地上,放眼望去,只见爱尼沉默不语,颇有失落之意,我暗地冷笑一声,暂时懒得找他算账。   山上有人送水下来,是地罗,她背了不少竹筒,我接过喝了极口,发现这水十分清甜:“山上有淡水?”   地罗望着我,心不在焉:“是的。”她举目不断在人群中寻找攀车阿达的身影,只是结果,让她悲痛欲绝,虽然我没有亲眼看见,但是也明白攀车阿达绝无生还机会。可我没有出言安慰她,只是淡淡地说道:“地罗,我们会替攀车报仇的,你还是把孩子带好吧”   地罗轻轻点头,又摇了摇头,哭了半晌才从怀中拿出了一个小布包,默默地递给我,这布,非常眼熟,我忍住心头激动,嘴唇哆嗦着,想开口安慰了她几句,那地罗却哭着上山去了,旁边的男子,莫不落泪,除了爱尼。   不用打开来看,我也知道,这布包里装的是什么,这东西捏上去软软的,韧韧的,应该是头发,我来到一处偏僻的地方,背着人悄悄打开布包的一角,果然,里面是“哈森”白色的胡子,可这个时候,我不能想他,我得活下去,无论如何!   我将布包叠好了,揣进了怀中,转身过来,不由一惊,爱尼悄无声息地站在我身后,双目赤红地盯着我,忽然怒声说道:“瀛洲数百年来平安无事,是你,带来了晦气,把毛人给招来了,你是曼卡人的灾星。”   他的声音不大,远处的曼卡人估计是听不清地,因为他们没有围过来。   我霍地抽出长刀,抵住他的喉咙,杀机猛起,厉声呵斥:“灾星?说!你用了什么法子,蒙蔽了天神的白鹄?毛人上岛,白鹄理应第一个发现才是,可现在,天上一只鸟儿的影子都没有。还有,东吴的水军能平安抵达瀛洲,为什么能躲得过白鹄的袭击?丝毫无损?不是你做的手脚,还有谁?”   我的一番推测,也让身边的曼卡人如梦初醒,他们全部围了过来,怒视着爱尼,爱尼先是吃了一惊,可很快镇定下来:“分明是你这不洁的妇人,冒充圣女,激动了天神,天神这才发怒,放任毛人上岛,着罪魁祸首,是你。”   我冷笑着高举左手臂:“本圣女有守宫砂在此,你何德何能,竟敢污蔑我的清白,曼卡人绝不轻饶于你。”   说完将刀尖往他喉结出用力一戳,一串血珠,涌了出来,爱尼痛得抽了一口气,却毫不畏惧,口中恶毒地说道:“爱姬明明早已委身于我,怎么转眼就忘了,你不顾及自己的名声,我还顾念孩子的将来呢,难道爱姬要让我们的孩子一辈子呆在这个荒岛之上?让那些蛟川人做玩伴吗?”   是啊,郑若民他们呢?怎么到现在也没来,难道被他控制了?我惊疑地打量着他,手中刀力度减轻了。   爱尼的眼珠子一转,笑了起来:“爱姬不必担心,他们正在吴侯水军的船上,过的好好的。我敢打赌,毛人根本没有袭击他们。”   我将刀放了下来,冷声问道:“你把他们交给吴侯,从中能得到什么好处?”   爱尼用手擦着颈脖处的鲜血,邪魅地笑了起来:“吴侯对楚王的故事,特别感兴趣。他一直想知道,这岛上,究竟有没有楚王的后人,如果他想知道来龙去脉,将来一定会重重地问候那小子的,到时那些蛟川的兄弟们,怕是一个都保不住了。”   我冷冷地说:“你似乎想和吴侯做什么交易?还挺有把握,不妨说来听听。”   爱尼哈哈笑了起来:“正是!不过我的条件很简单,吴侯一定会答应的,因为我只要吴侯将你赐给我为妾。”   这时一阵低沉委婉的箫声从远处传来,声音时远时近,如诉如泣,十分哀伤,好像痛失伴侣的孤雁在悲鸣,令听者流泪,令见者悲伤,我们所有人都朝空中望去,曼卡人高兴地说:“是仙人来救我们了。”   可我能分辨得出,这箫声和白衣仙人的笛声不同,绝对不是命令白鹄前来助阵的,可又是谁呢?   有人用了传音入密的功夫传话过来:“头人想错了,吴侯绝对不会把圣女赐给你的,因为她是我的心上人。”   隐隐有个黑色的身影从洞中飘了出来,只见他身材颀长,手中握了一支绿盈盈的碧玉长箫,身姿俊逸,堪比雪中青松,那张似笑非笑的俊脸上,分明不怒自威,可眼中却有一道浅浅的波澜,漫过我的心房,令我无法视而不见。   一念又起,我的心口果然吃痛不已,黑影已经闪到我的跟前,一语不发,将我拦腰抱起就走,他的脚步还是那么快,那么从容不迫,以前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其实他也是一个绝世的高手呢,一直被他的外表给欺骗了,以为他只是一个文弱的儒生而已,果然将门无犬子。   在途中,我的眼泪流个不停,不知是因为身体的疼痛的还是悲叹命运的无奈,他伸手在我头上拂了几下,低低地说了几句:“你累了,还是睡会吧,这样你才不会乱跑。”   而我也在昏睡之前,听到有人在大声吩咐:“把山上的人都撤到船上去。”   直到将近天黑掌灯时分,乃跟才慢悠悠地回来,她刚进屋时面沉似水,见我无力地瘫在床上,脸色苍白,顿时吃惊不小,忙问我怎么了。   我将爱尼下午的举动大致地和她说了一遍,乃跟听完后,没有说话,可脸又冷了起来,低低地哼了一声,坐在床边,眼睛直直看着别处,不知在想什么。   我用力扶住床沿,闻到她身上淡淡的一股草药味,慌乱的心神定了几分:“乃跟,你愿意离开这里吗?”   乃跟转身面朝着我,伸手帮我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我老了,哪也不想去,这里就是我的安生之地。”   我无力地问:“那么,寨子里其他人呢?”   桌上的灯光摇曳不定,乃跟的声音很平静:“和我一样,不想走。”   我费力地从床上爬了起来,急声问:“如果头人强迫他们走呢?”   乃跟埋头将草药从篮中倒了出来,声音中有一丝疲惫:“没用,曼卡人一向听命于天神,只要天神不发话,曼卡人是不会离开这里的,这是先祖的遗训,头人他,忘记了。”   她说的也有道理,曼卡人的先祖漂洋过海来到这里,多年来一直是天神在守护着他们,给他们传授耕种的技术,给他们送来医治的药物,更时刻保护着他们的安全,替他们抵挡来自涨屿矮人们的屡次侵犯。   涨屿距离瀛檀两洲不到三百里,岛上的矮人是绝对的本地土著,被瀛洲人称为毛人,他们身高不到五尺,毛发较重,面貌丑陋,性情凶狠,最喜欢吃猿猴脑浆,因为涨屿上的猿猴早已被他们捕杀吃光,他们便将目光转向了其他岛上的灵长类生物。   毛人不搭建房屋,不实行耕种,他们凿地而居,身穿动物皮毛,捕杀岛上动物为食,下海捕鱼做粮。他们极善制作独木舟和扎木筏,多年来一直骚扰临近各大小岛屿,手段十分残忍,只是每次进犯瀛洲,都被檀洲白衣仙人的白鹄阵给震慑吓退,因为这个原因,曼卡人对檀洲仙人感恩戴德,惟命是从,而对爱尼,更多的只是敬畏。   吃饭时,我小心翼翼地问:“沙罗是谁?”   乃跟咽下一口饭,抬起眼皮看了我一眼:“我的徒弟。”   按照风俗,乃跟的医术应该传给女儿或者媳妇,可是乃跟只有儿子,没有女儿,她的两个媳妇,另有其他祖传技术,不能跟着她做医生,所以二十多年前,她收了沙罗做徒弟。   :“沙罗是寨子中最善良的女子,也是爱尼曾经的心上人,你的父亲到这里后受了重伤,沙罗和我一起替他医治。”乃跟很主动地将陈年往事告诉我,“你的父亲,容貌俊朗,举世无双,寨子里年轻的姑娘都为他倾倒。”   趁她回忆往事的空暇,我好奇地问:“我的父亲和头人相比呢?哪个更出众?”   乃跟长长叹了口气:“自然是你的父亲更好看,头人现在的相貌,是你父亲的功劳。”   哦?怎么回事?古代整容技术?   乃跟打开话闸子:“头人年轻时,相貌并不出众,脸上还有一道难看的刀疤,是被檀洲的猛虎给抓伤的,你的父亲病好后,到檀洲学艺归来,帮头人做了去疤手术,还改变了爱尼的相貌,这才有了他今天的模样。他本以为相貌变好了,沙罗便会喜欢上他,并同意嫁给他,可是造化弄人,沙罗在照顾你父亲时,已经情根深种,离不开你父亲了。”   我聚精会神地听着。   :“可你父亲却说,他已经有心上人了,这辈子不能娶沙罗为妻的,可沙罗却铁了心要跟你父亲回去,哪怕是做一个身边服侍的丫鬟。她本来性子柔弱,可是一旦动了感情,却变得十分坚定。你父亲,后来还是把沙罗带走了。”   乃跟本来还有一些惋惜,可说到后面,语气又淡淡的。   看来,我在感情上有点的摇摆不定,是遗传的,我暗自高兴找到理由来粉饰自己的阴暗面。   我又问道:“毛发体肤受之父母,头人,为什么肯改变容貌?”   乃跟满不在乎地说:“曼卡人不在乎这个。”   第二天一早,震耳欲聋的鼓声响起,这是头人在集合寨子里的人商量要事,我估计他八成是要宣布全寨迁移,所以心中并不惊慌。乃跟在出门前,给我喝了一碗不知是什么作用的药汤,她自己则喝了另外一种。   集合地点还是在那个诡异的山谷里,今天没有因为焚烧木头而引起的烟雾,又因为现在是盛夏,山谷中没有一点雾气,所以周围的景物能看得清清楚楚。   我注意到山谷的远处果然有一个洞穴,半圆形的洞口,被诸多绿色的植物挡住了大半。   不到一会功夫,全寨子里的人都来了,男人们依旧是腰佩长刀,女人们也是盛装打扮。曼卡寨准确的人数是6511人,加上我这个外来户,一共是6512人。作为采购商,郑若民他们没有资格到场旁听。   身为地位崇高的“圣女”和“医师”,乃跟和我坐在最前排,同样坐在最前排的还有那个巫师头拜,他的脸色还是那么阴郁可怕,像是从地狱里跑出来的恶鬼。   大会开始,爱尼敏捷地跳上一块巨石,洪亮的声音响遍山谷:“我们的先祖,从遥远的地方迁徙到这里,迄今已经三百多年,当时上岛的便有五百多人,到了今天,岛上才六千余人,这是为什么?因为怕岛上的土地不够辽阔,怕耕种的粮食不够多,我们曼卡人,只能违背上苍的旨意,任由乃跟着手,限制一对夫妇至多只能生三个孩子,而在先祖的故乡,这是最大的罪恶。”   他的话刚一说完,下面的人马上议论纷纷,交头接耳,头拜的脸上露出了冷酷的笑容,他盯着乃跟的目光是仇恨的,厌恶的,那种恶毒的寒意,让我忍不住生生打了一个冷颤,可乃跟视若无睹,相反还面带淡淡的微笑。   爱尼见人群讨论得火热,以为自己已经成功地煽动起一部分人,所以语气更加慷慨激昂:“多子多福,是先祖的遗训,多多益善更是天神的旨意,可是一直以来我们躲在这个小岛上,不敢离开半步,说好听了是安居乐业,实际上是胆小如鼠,就连那涨屿上不到五尺长的毛人也敢欺负到我们头上来,如果不是天神的保护,曼卡人早就死过数百次了。可笑我们堂堂七尺男子,到了今天,还是只能躲在山谷里,苟活于世。”   :“万一我们和毛人打仗,如此缺少青壮年,必定会吃大亏,到时,我们这个寨子怕是不保。”爱尼头头是道地分析着。   乃跟微微冷笑起来,甚至摇了摇头,身后的曼卡人又是议论纷纷,声音越来越大,全然不知身边已是危机四起。   爱尼还在继续鼓动:“甚至是一场小小的疾病,就能让全寨子的人都死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如果全寨的人真的都死光了,我们岂不是大不孝?有何面目去见先祖?”   :“所以当务之急,就是增加人口!如果担心这里的土地不够多,我们可以回迁到先祖的故乡。”   这时有人大声问道:“头人,你说的这些,是天神的旨意吗?”   又有人高声喊道:“先祖的故乡有恶鬼游荡,是不祥之地,而这里有天神保佑我们,我们为什么要回去?”   :“瀛洲山青水秀,无租无税,有什么不好?听说陆地上徭役重赋税重,一年忙到头,根本没歇息的,累人得很。”   :“就是,就是,听说陆地上都打了几十年的仗了,到现在也没个安宁的日子。”   :“你说什么?一个男子娶几个老婆?天呐!我们女子还有什么活路?”---曼卡的女子虽然什么都得听丈夫的,却是严格的一夫一妻制。   :“乃跟是曼卡寨的恩人,她怎么会是违背先祖的坏人?”   。。。。。。。   过惯了自由生活的曼卡人,竟然一点也不愚昧,他们对美好生活的热爱是根深蒂固的,竟然全部反对爱尼的建议。爱尼,果然高估了自己的号召力。   爱尼的脸红了又白,白了又黑,他朝我瞥了一眼,走了下来,拉起我就往石头上走,他还想做什么呢?   他果然将我左臂的衣袖捋了起来,并将我的手臂高高举起,正要开口污蔑我的“清白”可是一看到我手臂上的“守宫砂”,惊讶之余,竟然忘词了。我哪容他废话,早就脱口而出:“天神并没有下令迁移!曼卡人绝不擅自离开瀛洲。。。。。。”   我的话说不下去了,因为我看到人群后面的远处,出现了奇怪的黑影,来势汹汹,急如闪电,待看清楚来者,我竭尽全力放声大喊:“大家快点躲进山洞里!毛人上岛了!”   人群顿时乱成一片,父母急忙抱起年幼的孩子,年轻的子女扶起年迈的祖父母,哄地朝我身后的山洞跑去。可仍然是晚了,人群的最后面,有人中了毛人的吹箭 ,刷刷地倒在地上,一片惨叫声响起,夹杂着孩子的哭声,场面混乱。曼卡的年轻男子们拔出了随身佩戴的钢刀,转身和毛人战在一起。   老幼妇孺继续往山洞方向跑去。   我跳下巨石,想去拉乃跟起来逃命,可是身后的爱尼竟然跳下来抓住我的手腕:“爱姬要到哪里去?”   我用力甩他的手,可他的力气实在是大得惊人,我的左手腕几乎要被他捏碎了,只得由着他拉住我往石头后面躲:“乃跟,快跑!”我急得大叫起来。   乃跟被头拜拖着朝另外一块巨石后面躲,看来头拜,在外族入侵之际,还是放下了个人的仇恨,顾及了同胞之情。   爱尼终于将我的手放开了,他取下背后的乌弓,娴熟的拉弓放箭,果然是例无虚发,只可惜,箭再多也有用完的时候。   更可恶的是我的鞭子早已失落在檀洲的什么地方,回到瀛洲后还来不及做一根顺手的,所以我现在手中没有兵器,如果毛人们近了身,该怎么办呢?   往地上看了一下,眼前一亮,地上的小石头挺多的,我忙扒起一堆放在跟前,利用石头做掩护,朝外面狠狠地扔出了一颗,两颗,三颗,。。。。。。令我沮丧的是,竟然没有一个命中目标!毛人们的耳朵估计比蝙蝠还灵敏!   忽然看到地上有上次焚烧未尽的半截木棍,我赶紧冲过去拣起就往岩石后面跑,心想曼卡的男子还是不错的,居然抵挡了这么久。地上已经倒下不少人,毛人们居多,曼卡的妇女儿童,已经没影子了,应该都躲进山洞去了,我悬着的心放了一半。   可是乃跟,就在我的附近,我忙向她打手势,指指后面,意思是让她赶紧往后面洞穴方向跑,她点了点头,旁边的头拜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爱尼一眼,拉起乃跟,转身就跑。   远处火光冲天,那是寨子的茅屋烧起来了,看来这帮天杀的小矮人们,竟然干起了烧光毁光的勾当,不过这样一来,这大火成了烽火,海上的将士们,总该下船上岛来瞧瞧发生什么事情了吧?至少应该搭把手------如果不是他们故意放矮人上岛的话。   头拜扯着乃跟的胳膊往洞穴方向跑,可是他们太缺乏逃生技巧了,竟然也不找条隐秘的路线,大喇喇地将后背暴露在敌人的眼前,才要离开岩头十几步,奔跑中的乃跟,中了几支吹箭,那头拜也中了两支,倒地之前,他死死地将乃跟护在身下。   我啊的大叫起来,有个毛人听到我的声音,跳到我藏身的岩头跟前来了,他鬼鬼祟祟地爬上来,我正心中悲愤万分,急需一个发泄的出口,当下便手中紧握短短的木棍,用尽全力朝那个丑陋的脑袋重重地打下去,只听到一阵骨头碎裂的声音,矮人的脑浆崩了出来,随即身子滚了下去。   我身上溅了一滩红红白白的东西,粘糊糊的,还真是恶心,我强忍喉中不适,跳到地上捡起一把掉落在地上的长刀,看到依然和曼卡男子们纠缠不清的毛人们,忍耐多时的怒火,委屈和痛苦凝聚成冲天的杀气,挥刀霍霍,不是砍那些人的脖子,就是砍他们的胳膊,总之怎么狠毒怎么来。   杀到后面更是杀红了眼,听到这些矮人的惨叫声,我哈哈狂笑起来:“杀!杀光你们,杀光光。”还趁着有空,对爱尼恶狠狠地说:“敢惹毛我!杀无赦!”可能我的面目十分狰狞,加之满身的血污,比索命的厉鬼还要恐怕十分,爱尼,居然也瑟缩了一下。   恶战进行了约两刻钟,双方死伤各半,战争的节奏开始放慢,毛人开始慢慢往后退,曼卡人也渐渐往后撤退,双方在血腥冲天的山谷中对峙着,头上烈日炎炎。   我和曼卡的男子们飞快地交换了意见,决定分批往洞穴后面撤离,他们说那个山洞后面有上山的道路,可以到山上躲一阵子。我们更可以利用天险,发挥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地理优势,暂时将毛人们阻挡在山脚下,反正寨子一时也会不去了。   说做就做,后面的人开始往后撤离,我们最前面的一些人也慢慢地往后挪,其实一对一的打斗并不可怕,曼卡人也不是吃素的,可这些非人类的小吹箭挺可怕,都是淬了毒的,所以贴身搏斗对我们有利,双方拉开了距离,则是我们的劣势。   我们最前面一排人,不停地边后退边挥动手中钢刀抵挡着飞来的小吹箭,所有人的身前都抓了一个毛人的尸体做盾牌,不得不说这法子还挺有效,只是这尸体重了点,也很臭。   老天有眼,我竟然活着进到山洞来了,这里好冷啊!阴风阵阵,昏暗暗,我们一行人脚步不停地往前面跑,不知道为什么,毛人们没有追进洞里来,估计是想在洞口放火烧死我们,他们,居然还懂点兵法!   我们一行人终于跌跌撞撞地从后山洞口跑了出来,果然看见前面有一条上山的道路,路口处是嶙峋的怪石,真是天然的屏障。我们在上山口子上守了半天,发现并没有毛人来袭,都松了一口气,我软软地坐到了地上,放眼望去,只见爱尼沉默不语,颇有失落之意,我暗地冷笑一声,暂时懒得找他算账。   山上有人送水下来,是地罗,她背了不少竹筒,我接过喝了极口,发现这水十分清甜:“山上有淡水?”   地罗望着我,心不在焉:“是的。”她举目不断在人群中寻找攀车阿达的身影,只是结果,让她悲痛欲绝,虽然我没有亲眼看见,但是也明白攀车阿达绝无生还机会。可我没有出言安慰她,只是淡淡地说道:“地罗,我们会替攀车报仇的,你还是把孩子带好吧”   地罗轻轻点头,又摇了摇头,哭了半晌才从怀中拿出了一个小布包,默默地递给我,这布,非常眼熟,我忍住心头激动,嘴唇哆嗦着,想开口安慰了她几句,那地罗却哭着上山去了,旁边的男子,莫不落泪,除了爱尼。   不用打开来看,我也知道,这布包里装的是什么,这东西捏上去软软的,韧韧的,应该是头发,我来到一处偏僻的地方,背着人悄悄打开布包的一角,果然,里面是“哈森”白色的胡子,可这个时候,我不能想他,我得活下去,无论如何!   我将布包叠好了,揣进了怀中,转身过来,不由一惊,爱尼悄无声息地站在我身后,双目赤红地盯着我,忽然怒声说道:“瀛洲数百年来平安无事,是你,带来了晦气,把毛人给招来了,你是曼卡人的灾星。”   他的声音不大,远处的曼卡人估计是听不清地,因为他们没有围过来。   我霍地抽出长刀,抵住他的喉咙,杀机猛起,厉声呵斥:“灾星?说!你用了什么法子,蒙蔽了天神的白鹄?毛人上岛,白鹄理应第一个发现才是,可现在,天上一只鸟儿的影子都没有。还有,东吴的水军能平安抵达瀛洲,为什么能躲得过白鹄的袭击?丝毫无损?不是你做的手脚,还有谁?”   我的一番推测,也让身边的曼卡人如梦初醒,他们全部围了过来,怒视着爱尼,爱尼先是吃了一惊,可很快镇定下来:“分明是你这不洁的妇人,冒充圣女,激动了天神,天神这才发怒,放任毛人上岛,着罪魁祸首,是你。”   我冷笑着高举左手臂:“本圣女有守宫砂在此,你何德何能,竟敢污蔑我的清白,曼卡人绝不轻饶于你。”   说完将刀尖往他喉结出用力一戳,一串血珠,涌了出来,爱尼痛得抽了一口气,却毫不畏惧,口中恶毒地说道:“爱姬明明早已委身于我,怎么转眼就忘了,你不顾及自己的名声,我还顾念孩子的将来呢,难道爱姬要让我们的孩子一辈子呆在这个荒岛之上?让那些蛟川人做玩伴吗?”   是啊,郑若民他们呢?怎么到现在也没来,难道被他控制了?我惊疑地打量着他,手中刀力度减轻了。   爱尼的眼珠子一转,笑了起来:“爱姬不必担心,他们正在吴侯水军的船上,过的好好的。我敢打赌,毛人根本没有袭击他们。”   我将刀放了下来,冷声问道:“你把他们交给吴侯,从中能得到什么好处?”   爱尼用手擦着颈脖处的鲜血,邪魅地笑了起来:“吴侯对楚王的故事,特别感兴趣。他一直想知道,这岛上,究竟有没有楚王的后人,如果他想知道来龙去脉,将来一定会重重地问候那小子的,到时那些蛟川的兄弟们,怕是一个都保不住了。”   我冷冷地说:“你似乎想和吴侯做什么交易?还挺有把握,不妨说来听听。”   爱尼哈哈笑了起来:“正是!不过我的条件很简单,吴侯一定会答应的,因为我只要吴侯将你赐给我为妾。”   这时一阵低沉委婉的箫声从远处传来,声音时远时近,如诉如泣,十分哀伤,好像痛失伴侣的孤雁在悲鸣,令听者流泪,令见者悲伤,我们所有人都朝空中望去,曼卡人高兴地说:“是仙人来救我们了。”   可我能分辨得出,这箫声和白衣仙人的笛声不同,绝对不是命令白鹄前来助阵的,可又是谁呢?   有人用了传音入密的功夫传话过来:“头人想错了,吴侯绝对不会把圣女赐给你的,因为她是我的心上人。”   隐隐有个黑色的身影从洞中飘了出来,只见他身材颀长,手中握了一支绿盈盈的碧玉长箫,身姿俊逸,堪比雪中青松,那张似笑非笑的俊脸上,分明不怒自威,可眼中却有一道浅浅的波澜,漫过我的心房,令我无法视而不见。   一念又起,我的心口果然吃痛不已,黑影已经闪到我的跟前,一语不发,将我拦腰抱起就走,他的脚步还是那么快,那么从容不迫,以前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其实他也是一个绝世的高手呢,一直被他的外表给欺骗了,以为他只是一个文弱的儒生而已,果然将门无犬子。   在途中,我的眼泪流个不停,不知是因为身体的疼痛的还是悲叹命运的无奈,他伸手在我头上拂了几下,低低地说了几句:“你累了,还是睡会吧,这样你才不会乱跑。”   而我也在昏睡之前,听到有人在大声吩咐:“把山上的人都撤到船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章 山 居   蔚蓝的海面上漂浮着大片大片白鹄的尸体,辽阔的海面上清越的笛声和低沉的箫声此起彼伏,互相吸引纠缠的同时却分明相互杀戮,最后笛声渐渐消失,箫声由呜呜咽咽般的哭泣,变成了缠绵哀怨的曲调,近在耳边。   我可能是又投胎转世了,要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感觉:一会儿,感到自己正在坠崖而下,斜侧不稳,心生恐惧;一会儿,又觉得像是被夹在岩缝之间,身体不能活动好像被捆缚一般。而这正是佛家所说的,母亲在饥饿和吃饱时,胎儿感受到的两种不同的痛苦。   我可能又死了一次,因为我又晃晃悠悠地来到奈何桥边,那里六道桥依旧,微风依旧,派送汤水的孟婆,依旧漠然地站在桥头,我舒了一口气,上前投诉孟婆上次玩忽职守,没告诉我这汤水的玄机,害我带着两世为人的沉重记忆做人,时而不时闹点人格分裂,听我Blablabla地说完,孟婆抬起眼角瞅着我:“姑娘说完了?玉桥那边有人在等你呢。”   我顺着她的下巴指向望去,果然墨色的玉桥跟前,站着一个身穿绿衣裳的人,很古怪的宽衣广袖,看长相却陌生得很。所以我没理会,伸手去拿汤,孟婆玩味般看着我:“人人都不想喝这汤水,姑娘你真是例外,每次都那么急吼吼的,难道你的每一世都过的不快乐?”   她说中了我的心事,我黯然说:“既然再次投胎,就应该一切重新开始才是。”   见我坚决,孟婆脸上露出不忍心的表情:“姑娘,那个人,你还是见一见吧。他每次都在这里等你。”   每次?   我又看了看远处那个人,他是谁?为什么一脸期待地看着我?可我真的不认识他啊,遂摇头笑了笑:“这人肯定弄错了,我不是他要等的人。”   孟婆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姑娘明明将前尘往事忘得一干二净,还要赖老婆子的汤水没有药效,真是无赖得很。”她微微摆头,将一碗汤水递给我,玉桥边上那个人不知道和身边当差的说了些什么,竟然大步朝我走了过来,衣袂飘飘,矫若惊龙,仪态万千,待他走到我的面前,我的半碗汤已经喝下去了,汤有点烫,我的鼻尖上竟然还有汗。   绿衣人微微泛绿的眼瞳波光流转,朝我温温一笑:“你来了啊!为什么不去找我?”   他俊雅高贵得超乎常人的面容让我有几秒钟的凝滞,清醒后我吃吃地说道:“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并不认识你!”   绿衣人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俊美的脸孔因为失望和痛苦而扭曲着,眉心紧锁,浅绿色的眼瞳失去了神采,本来挺拔如春松的身姿如遭霜打,他不可置信般低声说道:“为什么你每一次都是这么说,还在生我的气吗?”   看来这可怜的人把我当成某个人了,可惜啊,不管多么风华绝代的美男子,一样要忘却前尘往事的。我心生怜悯,朝他温和的笑了笑:“我没生气,先生还是过去吧,我要走了。”说完摊开手将那块通往玉桥的牌子扔到了桥下,而将另一块,紧紧握在手中。   绿衣人见我留下的是上石桥的牌子,眼中的光芒彻底熄灭,痛苦更甚,近乎绝望般看着我说:“你还是一见我就走!早知道如此,我绝不给你选择的机会。”   他看上去那么绝望,那么茫然,如同迷途的孩子,渴望着回到亲人的怀抱,面对这样无助失落之人,我母爱的天性爆发了。我仰起脸,柔声细语:“先生千万别难过,如果有缘,你会见到想见的人的,她可能只是迷路了。”   我的安慰就像是一记强心剂,绿衣人的眼中重新焕发出动人的光彩,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说:“真的吗?我能在这一世见到她?”   我点头微笑道:“是啊,心诚则灵,有缘千里来相会,先生只要诚心,一定会如愿的。”   说完甜甜笑道:“再见,我该走了。”   他出神地看着我,嘴边泛起一抹微笑:“你说得对,心诚则灵,再见就是再次相见!我,我已经见到她了。”   他还没说完,我已经被带上石桥,时辰到,我刚想摆个好看点的姿势,此时一阵狂风刮过,我很没形象地掉到桥下。。。。。。。   我拼命睁开眼,想看看有没有投胎回到现代,可目之所触,让我失望透顶:怎么还是降生在标准的古代!   这是一间景致绝佳的房间,窗外的山峦层林尽染,色彩浓烈,怕是色彩大师莫奈,也难调出这般层次丰富的颜色来,山脚下一条碧绿的玉带缓缓流淌,当真是枫叶红胜火,江水绿如蓝。   我小心地动了动身子,本以为会很费劲,没想到一动之下,身上的覆盖物竟然掉落床下,而我,并不是一个婴儿。   我身上穿的是光滑的丝锦袍子,宽松舒适,淡淡的紫色,如同朦朦胧胧的烟雾,有点眼熟。我苦笑着伸手去捞地上的被子,那被面也是极其滑溜缎面,那被子分量很轻,难怪一动就掉下去了。   屋子里的装饰颜色淡雅,鲜有强烈的大红大绿或是黑色什么的,博古架上的摆设,如果没有猜错,都是上好的玉石,墙上挂着一幅画,是水墨兰花图案,结了蕙的兰草,枝叶茂盛,富有丰韵之美,并无清高悠远之意。   我下了床,目标十分明确地去翻衣柜,果然,里面每一件衣衫都是紫色的,深深浅浅,薄的厚的,一年四季的都有了。   我颓然地坐在窗前,陷入深深的自责之中:无能如我还有何面目活在这个世上?是我,连累了那些无辜的曼卡人,他们现在是为奴还是服役?还有郑氏,会不会被赶尽杀绝?   没有人能回答这些问题,因为直到天黑,也没个人进来问我一声,估计是我之前昏睡的太久太久了,久到成了别人心目中的“活死人。”   夜深人静,月黑风高,陌生之地,本就令人心里发毛,偏生还有不安分的猫头鹰,咕咕地叫上几声,漆黑的房内,好像还有某种啮齿动物在磨牙齿,有人在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发出细微的窸窣之声,我紧紧抓住被子,死死闭上眼睛,生怕一睁开眼会看到不该看的,像这种偏僻的老宅子,一定有鬼魂在罪恶横行的夜晚游荡,她们。。。。。。。   一只冰冷的手准确地摸到我的一条胳膊,一把用力抓住了,生生将我从床上拖了起去,我刚想大声叫喊,另一只更冰凉的手无比准确地捂住我的嘴巴,低不可闻的说:“别怕,我们是老相识了。”   果然是女人的声音,而且手那么冷,走路又没声音,不用说,肯定是鬼魂了,我真的被鬼魂挟持了。   鬼魂仿佛洞察了我的心思,她小声地说:“我带你去一个好玩点的地方。”说完麻利地将手从我的胳膊处移到手腕处,一件坚硬冰凉的东西碰到我的手掌,那是她手上戴的玉镯子。   黑暗之中,我就像一个瞎子,完全无法看清身边的环境。凭感觉,我们出了房间后,走了好长一条曲折的游廊,接着是下了一段台阶,又在草地上走了很久,更深露重,我冷的牙齿打架,远处的猫头鹰又咭咭地叫了几声来应景,我本能地伸出另一只手去握住了那只冰冷的手,那人微微一顿,似是被我的依赖所打动,竟然关切地说:“别怕,一会就到了。”   走过草地,进入一段室内的石板地,之所以说是室内,因为这里没有夜露洒落在我脸上。   过了一盏茶的功夫,那个鬼魂小声地说:“到了。”   她估计是触摸了某个机关,借着远处的微光,我看到眼前有一扇石门缓缓地打开,就像现代的旋转门,她将我带了进去,又在旁边的石壁上摁了几下,石门缓缓关上。   这里比外面温暖,而且有光,我停止了发抖,打量着“鬼魂”,她真的是鬼魂,穿着一身缟素,步履轻盈,宛若凌波仙子,头发倒是梳得很整齐,没有披头散发。   知道我在打量她,鬼魂没有回头,自顾自的说道:“你来后,我每天夜里上去看你,好不容易到今天,你终于醒了。”   声音细若蚊叫,有股说不出的苍凉,好像是可怜的鲁滨逊终于盼来了星期五。   我问道:“为什么不在白天找我呢?”说完吓了一大跳,原来这里是回音壁,我的声音被无限扩大了,而且重复了一遍又一遍,怪不得鬼魂那么小声说话。   她终于回过头来,感到好笑般看着闯祸的我,虽然是逆光,我还是看出她大致的长相,一双明如秋水的眼睛,水光潋滟,如同夜空中的寒星,她,没有化妆,因为嘴唇是浅色的。   她淡淡笑道:“看够了?告诉你,我不是鬼魂。”   我笑问:“那你是谁?”   她转过头,低低地哼了一声:“可怜人。”   这室内的照明完全靠墙壁高处的十几颗夜明珠,比起檀洲岛上的璞石,光亮度要好得多,可数量少,不足以使这里变得亮堂,所以她,还是朦朦胧胧的,看不清楚。   可怜人示意我自便,她自己却进了另外一间屋子,不一会端出一盘点心,放到我跟前。我见这些点心形状大小颜色各异,足见做的人不但心灵手巧,而且很用心。   :“吃吧,我白天做的。”她小声说。   我还真有点饿了,小声谢过她,先拿了一块圆形的,慢条斯理地吃起来,对面的人始终不做声地看着我,直到我快吃完,才扑哧一笑:“你不怕有毒?”   :“你做的这么用心,有毒我也要吃下去。”我咽下最后一口,笑咪咪地说,不客气地接过她递过来的一杯清水,慢悠悠地喝着。   她有点意外,咦了一声:“你胆子并不小,可刚才为什么要害怕?”   我有点不好意思,却直言相告:“我以为你是鬼魂。”   她坐了下去,又低低地冷哼了一声:“我倒想做个鬼魂,可他们,不让我死得痛快,要留着我,好把玉郎引出来。”   我好奇地问:“他们是谁?”   她冷着脸,目中寒光乍起,突然恼怒起来:“就是你们的好郎君。”   这人说话也怪,我就一个人,她用了“你们”。   我等她怒气平息,才苦笑着低声说:“我的郎君,他并不在这里。”   她冷冷地看着我:“他今天不在,明天也许就回来了,你不必心急。”   她不理会我,自管说道:“他们都是一个样,最喜欢的人总是藏在这里,不管外面多乱,多忙,最后总是会回来的。”   我静静地听着。   :“节儿也是这样,你没醒的时候,几乎天天来,一刻都舍不得离开那间房子。”   她的怨恨和不满,让我生出一个念头:难道是他的妈妈?他曾说起过的那位要强的女士?我仔细地观察她的长相,唔,好像有点像。   我明知故问:“节儿是谁?”   可怜人瞥了我一眼,微微诧异:“你不知道?”   我继续装糊涂,摇了摇头:“不知道。”   可怜人突然呵呵地笑了起来,笑够了才看着我,眼中却流下两汉清泪:“好啊,好得很,不但他们喜欢骗人,连他们的小妾也喜欢骗人,来骗我这个可怜人。”   她眼中泪水未干,却又笑了起来,比哭还难听:“节儿果然好本事,比他哥哥还要强几分。”   我看着她哭哭笑笑,也不吱声,这个人,真如她所说,是个地地道道的可怜人,心智糊涂了,说话也不好好说,就会哀怨。   过了老半天,我站了起来:“可怜人,你今天心情不太好,也许我们可以改天再聊。多谢你的点心。”   可怜人拦住我,急急地说:“你,你不要走,陪陪我,这里没有人肯和我说话,他们只在逼我时,才来找我。”   我冷声问道:“节儿为什么要逼你?”   可怜人泪痕未干,目光变得痴痴的,嘴唇动了动,我心生不忍,掏出一条帕子递过去,她慢慢伸手接了,眼神从涣散状态恢复过来,看了我一眼:“因为他想见玉郎。”   我大喇喇地坐了下来:“玉郎是你的郎君?”可怜人点了点头,竟然露出了少女般羞涩的神情,眼中神采又现。   我哼了一声:“他明知道你在这里受罪,为什么不来救你?”   可怜人满脸不快地看着我:“玉郎他,病了。”   我又哼了一声:“他病了,你为什么不去照顾他?躲在这里做什么。”   可怜人的眼泪唰地流了出来,浑身发抖,双手不停地绞着我给她的帕子:“我,我不敢去,玉郎他,发了好大的火,要打我,打我。”   原来是家暴!   我不动声色:“打女人的男人不是好东西,你还想着他干什么。”   可怜人愣愣地看着我,目光又涣散了:“是我没用,玉郎,怪我不能生儿子,害得他在外面被人耻笑。”   渣男!   我呼地站了起来,厉声说:“不能生儿子是他的事,怎么能怪你,这样的人,不要也罢。”   可怜人被我的强大气势吓了一大跳,她嗫嚅着,泪如雨下,拉着我的手,语无伦次:“玉郎,玉郎,你别发火,是妾身没用,妾身,同意你,你纳妾便是。”   我的眼睛湿润了,鼻头发酸,用衣袖给她擦着泪水,柔声说道:“玉郎不要你了。让我来照顾你,好不好?”   李婶和刘婶当年就是这样跟随我的,我哄中年阿婶似乎有一套。   可怜人可怜兮兮地看了我一眼,低头抽抽搭搭起来,伏在我手上的肩膀一耸一耸的,直到我的衣袖都湿透了,她才停止,这哭功和我有得一拼,我暗自想到。   可怜人的眼睛肿得厉害,嗓子也哑了,她难为情般挤出一个笑容:“让你见笑了。”   我摇头说:“无妨,如果你愿意,我们明天就离开这里。”这是我一向的投石问路之计,要套人家话的。   她果然大吃一惊:“你,你不愿意留在这里?”   我冷冷地说:“我有家,为什么要赖在别人家里。”   可怜人上下打量着我,忽然笑了起来,是一种大仇得报般的笑,是一种幸灾乐祸的笑:“他们,他们也有被人嫌弃的时候,哈哈,从来只有他们抛弃别人,别人为他们伤心痛苦,没想到,他们也有这一天。哈哈。。。。。。”   蓦地,她出其不意地抓住我的前襟,恶狠狠地说:“你是谁?以为这样就能骗我?想利用我去勾搭玉郎?”   我晕倒!万分不屑地说:“你那玉郎是个渣男,谁稀罕,孬种一个!”   可怜人出手如电,拍拍扇了我两耳光,力道很大,打得我眼冒金星,耳膜镇痛,我挣脱了她的手,恶毒地说:“你,你自甘下贱,难怪上面的人都看不起你,不愿睬你,不愿陪你说话。”   她的暴戾神奇地消失了,木然地坐了下去:“你是谁,为什么说的话和玉郎说的一样?你,你是玉郎派来接我的吗?”   真受不了,这人说到后面竟然又高兴起来了,不得不说,想象力真是丰富,只是很没出息地围着一个渣男转。   我整整衣衫:“哼!我才不是,我根本没听说过这个人。对了,你能告诉我,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可怜人失望至极,她无力地抬起眼皮,报复般说着:“这里是历代顾家的男子,安置他们最心爱的女子的地方,凡住在这里的女子,是他们生前最心爱的那一个,更是他们死后最舍不得的那一个,他们死前,会指名要这些女子殉葬,给你三尺白绫,或是赐你一杯毒酒。这间屋子的隔壁,就是他们双栖双宿的温柔乡,你要不要去看一看?”   我听得打了一个寒颤,冷汗直冒:“还是不要看了,何必叨扰别人的安宁呢。”   可怜人咭咭地笑了起来:“节儿是大哥的小妾生的,从小善良可爱,吃尽了苦头,不喜女色。原本以为他和其他人不同,没想到他和大哥一样,既多情又狠毒,顾家,果然没一个好人。”   说了半天,原来他是顾家的女儿,凭家世,她应该风风光光,凭长相,她应该被人爱慕,可她,莫名其妙地留在这样一个地方,夹杂在夫婿与娘家人中间苦苦煎熬,被丈夫嫌弃不能生出儿子,不情不愿地让丈夫纳妾,果然是名副其实的可怜人。   蔚蓝的海面上漂浮着大片大片白鹄的尸体,辽阔的海面上清越的笛声和低沉的箫声此起彼伏,互相吸引纠缠的同时却分明相互杀戮,最后笛声渐渐消失,箫声由呜呜咽咽般的哭泣,变成了缠绵哀怨的曲调,近在耳边。   我可能是又投胎转世了,要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感觉:一会儿,感到自己正在坠崖而下,斜侧不稳,心生恐惧;一会儿,又觉得像是被夹在岩缝之间,身体不能活动好像被捆缚一般。而这正是佛家所说的,母亲在饥饿和吃饱时,胎儿感受到的两种不同的痛苦。   我可能又死了一次,因为我又晃晃悠悠地来到奈何桥边,那里六道桥依旧,微风依旧,派送汤水的孟婆,依旧漠然地站在桥头,我舒了一口气,上前投诉孟婆上次玩忽职守,没告诉我这汤水的玄机,害我带着两世为人的沉重记忆做人,时而不时闹点人格分裂,听我Blablabla地说完,孟婆抬起眼角瞅着我:“姑娘说完了?玉桥那边有人在等你呢。”   我顺着她的下巴指向望去,果然墨色的玉桥跟前,站着一个身穿绿衣裳的人,很古怪的宽衣广袖,看长相却陌生得很。所以我没理会,伸手去拿汤,孟婆玩味般看着我:“人人都不想喝这汤水,姑娘你真是例外,每次都那么急吼吼的,难道你的每一世都过的不快乐?”   她说中了我的心事,我黯然说:“既然再次投胎,就应该一切重新开始才是。”   见我坚决,孟婆脸上露出不忍心的表情:“姑娘,那个人,你还是见一见吧。他每次都在这里等你。”   每次?   我又看了看远处那个人,他是谁?为什么一脸期待地看着我?可我真的不认识他啊,遂摇头笑了笑:“这人肯定弄错了,我不是他要等的人。”   孟婆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姑娘明明将前尘往事忘得一干二净,还要赖老婆子的汤水没有药效,真是无赖得很。”她微微摆头,将一碗汤水递给我,玉桥边上那个人不知道和身边当差的说了些什么,竟然大步朝我走了过来,衣袂飘飘,矫若惊龙,仪态万千,待他走到我的面前,我的半碗汤已经喝下去了,汤有点烫,我的鼻尖上竟然还有汗。   绿衣人微微泛绿的眼瞳波光流转,朝我温温一笑:“你来了啊!为什么不去找我?”   他俊雅高贵得超乎常人的面容让我有几秒钟的凝滞,清醒后我吃吃地说道:“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并不认识你!”   绿衣人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俊美的脸孔因为失望和痛苦而扭曲着,眉心紧锁,浅绿色的眼瞳失去了神采,本来挺拔如春松的身姿如遭霜打,他不可置信般低声说道:“为什么你每一次都是这么说,还在生我的气吗?”   看来这可怜的人把我当成某个人了,可惜啊,不管多么风华绝代的美男子,一样要忘却前尘往事的。我心生怜悯,朝他温和的笑了笑:“我没生气,先生还是过去吧,我要走了。”说完摊开手将那块通往玉桥的牌子扔到了桥下,而将另一块,紧紧握在手中。   绿衣人见我留下的是上石桥的牌子,眼中的光芒彻底熄灭,痛苦更甚,近乎绝望般看着我说:“你还是一见我就走!早知道如此,我绝不给你选择的机会。”   他看上去那么绝望,那么茫然,如同迷途的孩子,渴望着回到亲人的怀抱,面对这样无助失落之人,我母爱的天性爆发了。我仰起脸,柔声细语:“先生千万别难过,如果有缘,你会见到想见的人的,她可能只是迷路了。”   我的安慰就像是一记强心剂,绿衣人的眼中重新焕发出动人的光彩,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说:“真的吗?我能在这一世见到她?”   我点头微笑道:“是啊,心诚则灵,有缘千里来相会,先生只要诚心,一定会如愿的。”   说完甜甜笑道:“再见,我该走了。”   他出神地看着我,嘴边泛起一抹微笑:“你说得对,心诚则灵,再见就是再次相见!我,我已经见到她了。”   他还没说完,我已经被带上石桥,时辰到,我刚想摆个好看点的姿势,此时一阵狂风刮过,我很没形象地掉到桥下。。。。。。。   我拼命睁开眼,想看看有没有投胎回到现代,可目之所触,让我失望透顶:怎么还是降生在标准的古代!   这是一间景致绝佳的房间,窗外的山峦层林尽染,色彩浓烈,怕是色彩大师莫奈,也难调出这般层次丰富的颜色来,山脚下一条碧绿的玉带缓缓流淌,当真是枫叶红胜火,江水绿如蓝。   我小心地动了动身子,本以为会很费劲,没想到一动之下,身上的覆盖物竟然掉落床下,而我,并不是一个婴儿。   我身上穿的是光滑的丝锦袍子,宽松舒适,淡淡的紫色,如同朦朦胧胧的烟雾,有点眼熟。我苦笑着伸手去捞地上的被子,那被面也是极其滑溜缎面,那被子分量很轻,难怪一动就掉下去了。   屋子里的装饰颜色淡雅,鲜有强烈的大红大绿或是黑色什么的,博古架上的摆设,如果没有猜错,都是上好的玉石,墙上挂着一幅画,是水墨兰花图案,结了蕙的兰草,枝叶茂盛,富有丰韵之美,并无清高悠远之意。   我下了床,目标十分明确地去翻衣柜,果然,里面每一件衣衫都是紫色的,深深浅浅,薄的厚的,一年四季的都有了。   我颓然地坐在窗前,陷入深深的自责之中:无能如我还有何面目活在这个世上?是我,连累了那些无辜的曼卡人,他们现在是为奴还是服役?还有郑氏,会不会被赶尽杀绝?   没有人能回答这些问题,因为直到天黑,也没个人进来问我一声,估计是我之前昏睡的太久太久了,久到成了别人心目中的“活死人。”   夜深人静,月黑风高,陌生之地,本就令人心里发毛,偏生还有不安分的猫头鹰,咕咕地叫上几声,漆黑的房内,好像还有某种啮齿动物在磨牙齿,有人在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发出细微的窸窣之声,我紧紧抓住被子,死死闭上眼睛,生怕一睁开眼会看到不该看的,像这种偏僻的老宅子,一定有鬼魂在罪恶横行的夜晚游荡,她们。。。。。。。   一只冰冷的手准确地摸到我的一条胳膊,一把用力抓住了,生生将我从床上拖了起去,我刚想大声叫喊,另一只更冰凉的手无比准确地捂住我的嘴巴,低不可闻的说:“别怕,我们是老相识了。”   果然是女人的声音,而且手那么冷,走路又没声音,不用说,肯定是鬼魂了,我真的被鬼魂挟持了。   鬼魂仿佛洞察了我的心思,她小声地说:“我带你去一个好玩点的地方。”说完麻利地将手从我的胳膊处移到手腕处,一件坚硬冰凉的东西碰到我的手掌,那是她手上戴的玉镯子。   黑暗之中,我就像一个瞎子,完全无法看清身边的环境。凭感觉,我们出了房间后,走了好长一条曲折的游廊,接着是下了一段台阶,又在草地上走了很久,更深露重,我冷的牙齿打架,远处的猫头鹰又咭咭地叫了几声来应景,我本能地伸出另一只手去握住了那只冰冷的手,那人微微一顿,似是被我的依赖所打动,竟然关切地说:“别怕,一会就到了。”   走过草地,进入一段室内的石板地,之所以说是室内,因为这里没有夜露洒落在我脸上。   过了一盏茶的功夫,那个鬼魂小声地说:“到了。”   她估计是触摸了某个机关,借着远处的微光,我看到眼前有一扇石门缓缓地打开,就像现代的旋转门,她将我带了进去,又在旁边的石壁上摁了几下,石门缓缓关上。   这里比外面温暖,而且有光,我停止了发抖,打量着“鬼魂”,她真的是鬼魂,穿着一身缟素,步履轻盈,宛若凌波仙子,头发倒是梳得很整齐,没有披头散发。   知道我在打量她,鬼魂没有回头,自顾自的说道:“你来后,我每天夜里上去看你,好不容易到今天,你终于醒了。”   声音细若蚊叫,有股说不出的苍凉,好像是可怜的鲁滨逊终于盼来了星期五。   我问道:“为什么不在白天找我呢?”说完吓了一大跳,原来这里是回音壁,我的声音被无限扩大了,而且重复了一遍又一遍,怪不得鬼魂那么小声说话。   她终于回过头来,感到好笑般看着闯祸的我,虽然是逆光,我还是看出她大致的长相,一双明如秋水的眼睛,水光潋滟,如同夜空中的寒星,她,没有化妆,因为嘴唇是浅色的。   她淡淡笑道:“看够了?告诉你,我不是鬼魂。”   我笑问:“那你是谁?”   她转过头,低低地哼了一声:“可怜人。”   这室内的照明完全靠墙壁高处的十几颗夜明珠,比起檀洲岛上的璞石,光亮度要好得多,可数量少,不足以使这里变得亮堂,所以她,还是朦朦胧胧的,看不清楚。   可怜人示意我自便,她自己却进了另外一间屋子,不一会端出一盘点心,放到我跟前。我见这些点心形状大小颜色各异,足见做的人不但心灵手巧,而且很用心。   :“吃吧,我白天做的。”她小声说。   我还真有点饿了,小声谢过她,先拿了一块圆形的,慢条斯理地吃起来,对面的人始终不做声地看着我,直到我快吃完,才扑哧一笑:“你不怕有毒?”   :“你做的这么用心,有毒我也要吃下去。”我咽下最后一口,笑咪咪地说,不客气地接过她递过来的一杯清水,慢悠悠地喝着。   她有点意外,咦了一声:“你胆子并不小,可刚才为什么要害怕?”   我有点不好意思,却直言相告:“我以为你是鬼魂。”   她坐了下去,又低低地冷哼了一声:“我倒想做个鬼魂,可他们,不让我死得痛快,要留着我,好把玉郎引出来。”   我好奇地问:“他们是谁?”   她冷着脸,目中寒光乍起,突然恼怒起来:“就是你们的好郎君。”   这人说话也怪,我就一个人,她用了“你们”。   我等她怒气平息,才苦笑着低声说:“我的郎君,他并不在这里。”   她冷冷地看着我:“他今天不在,明天也许就回来了,你不必心急。”   她不理会我,自管说道:“他们都是一个样,最喜欢的人总是藏在这里,不管外面多乱,多忙,最后总是会回来的。”   我静静地听着。   :“节儿也是这样,你没醒的时候,几乎天天来,一刻都舍不得离开那间房子。”   她的怨恨和不满,让我生出一个念头:难道是他的妈妈?他曾说起过的那位要强的女士?我仔细地观察她的长相,唔,好像有点像。   我明知故问:“节儿是谁?”   可怜人瞥了我一眼,微微诧异:“你不知道?”   我继续装糊涂,摇了摇头:“不知道。”   可怜人突然呵呵地笑了起来,笑够了才看着我,眼中却流下两汉清泪:“好啊,好得很,不但他们喜欢骗人,连他们的小妾也喜欢骗人,来骗我这个可怜人。”   她眼中泪水未干,却又笑了起来,比哭还难听:“节儿果然好本事,比他哥哥还要强几分。”   我看着她哭哭笑笑,也不吱声,这个人,真如她所说,是个地地道道的可怜人,心智糊涂了,说话也不好好说,就会哀怨。   过了老半天,我站了起来:“可怜人,你今天心情不太好,也许我们可以改天再聊。多谢你的点心。”   可怜人拦住我,急急地说:“你,你不要走,陪陪我,这里没有人肯和我说话,他们只在逼我时,才来找我。”   我冷声问道:“节儿为什么要逼你?”   可怜人泪痕未干,目光变得痴痴的,嘴唇动了动,我心生不忍,掏出一条帕子递过去,她慢慢伸手接了,眼神从涣散状态恢复过来,看了我一眼:“因为他想见玉郎。”   我大喇喇地坐了下来:“玉郎是你的郎君?”可怜人点了点头,竟然露出了少女般羞涩的神情,眼中神采又现。   我哼了一声:“他明知道你在这里受罪,为什么不来救你?”   可怜人满脸不快地看着我:“玉郎他,病了。”   我又哼了一声:“他病了,你为什么不去照顾他?躲在这里做什么。”   可怜人的眼泪唰地流了出来,浑身发抖,双手不停地绞着我给她的帕子:“我,我不敢去,玉郎他,发了好大的火,要打我,打我。”   原来是家暴!   我不动声色:“打女人的男人不是好东西,你还想着他干什么。”   可怜人愣愣地看着我,目光又涣散了:“是我没用,玉郎,怪我不能生儿子,害得他在外面被人耻笑。”   渣男!   我呼地站了起来,厉声说:“不能生儿子是他的事,怎么能怪你,这样的人,不要也罢。”   可怜人被我的强大气势吓了一大跳,她嗫嚅着,泪如雨下,拉着我的手,语无伦次:“玉郎,玉郎,你别发火,是妾身没用,妾身,同意你,你纳妾便是。”   我的眼睛湿润了,鼻头发酸,用衣袖给她擦着泪水,柔声说道:“玉郎不要你了。让我来照顾你,好不好?”   李婶和刘婶当年就是这样跟随我的,我哄中年阿婶似乎有一套。   可怜人可怜兮兮地看了我一眼,低头抽抽搭搭起来,伏在我手上的肩膀一耸一耸的,直到我的衣袖都湿透了,她才停止,这哭功和我有得一拼,我暗自想到。   可怜人的眼睛肿得厉害,嗓子也哑了,她难为情般挤出一个笑容:“让你见笑了。”   我摇头说:“无妨,如果你愿意,我们明天就离开这里。”这是我一向的投石问路之计,要套人家话的。   她果然大吃一惊:“你,你不愿意留在这里?”   我冷冷地说:“我有家,为什么要赖在别人家里。”   可怜人上下打量着我,忽然笑了起来,是一种大仇得报般的笑,是一种幸灾乐祸的笑:“他们,他们也有被人嫌弃的时候,哈哈,从来只有他们抛弃别人,别人为他们伤心痛苦,没想到,他们也有这一天。哈哈。。。。。。”   蓦地,她出其不意地抓住我的前襟,恶狠狠地说:“你是谁?以为这样就能骗我?想利用我去勾搭玉郎?”   我晕倒!万分不屑地说:“你那玉郎是个渣男,谁稀罕,孬种一个!”   可怜人出手如电,拍拍扇了我两耳光,力道很大,打得我眼冒金星,耳膜镇痛,我挣脱了她的手,恶毒地说:“你,你自甘下贱,难怪上面的人都看不起你,不愿睬你,不愿陪你说话。”   她的暴戾神奇地消失了,木然地坐了下去:“你是谁,为什么说的话和玉郎说的一样?你,你是玉郎派来接我的吗?”   真受不了,这人说到后面竟然又高兴起来了,不得不说,想象力真是丰富,只是很没出息地围着一个渣男转。   我整整衣衫:“哼!我才不是,我根本没听说过这个人。对了,你能告诉我,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可怜人失望至极,她无力地抬起眼皮,报复般说着:“这里是历代顾家的男子,安置他们最心爱的女子的地方,凡住在这里的女子,是他们生前最心爱的那一个,更是他们死后最舍不得的那一个,他们死前,会指名要这些女子殉葬,给你三尺白绫,或是赐你一杯毒酒。这间屋子的隔壁,就是他们双栖双宿的温柔乡,你要不要去看一看?”   我听得打了一个寒颤,冷汗直冒:“还是不要看了,何必叨扰别人的安宁呢。”   可怜人咭咭地笑了起来:“节儿是大哥的小妾生的,从小善良可爱,吃尽了苦头,不喜女色。原本以为他和其他人不同,没想到他和大哥一样,既多情又狠毒,顾家,果然没一个好人。”   说了半天,原来他是顾家的女儿,凭家世,她应该风风光光,凭长相,她应该被人爱慕,可她,莫名其妙地留在这样一个地方,夹杂在夫婿与娘家人中间苦苦煎熬,被丈夫嫌弃不能生出儿子,不情不愿地让丈夫纳妾,果然是名副其实的可怜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一章 咸 池   服侍我的两个小丫鬟,一个名叫茗香,一个叫鹤鸣,都还不到十五岁,她们告诉我,此处名为紫雾山居,位于富春郡富阳境内,窗外流淌的河为富春江,难怪风景这般秀丽,富春江最美的一段便在此处。   她们是第二天清晨才得知我已经醒来,两人言辞得体地嘘寒问暖,我只淡淡地回答了几句,然后默默地听她们说些不着边际的闲话,一天就这样打发过去了。   到了夜半时分,顾氏又悄悄地来了,她很热心地邀我到密室聊天,我恼她昨晚打了我两记耳光,偶尔又精神分裂,便不想跟她去,顾氏便急了,她又像昨晚一样,连拖带拉的,将我“挟持”出了房间。   今晚她还是披了一身缟素在外面,一进密室,她就将缟素除了去,露出里面的湖蓝色襦裙短袄,冷色调打扮的她气质娴静,温婉清丽,有种大家闺秀的端庄和文雅。   今天她请我来,是要弹琴给我听,只见她洗手焚香,功夫做足,这才请出一把师旷式的古琴,万般虔诚地放在几上。   顾氏十指纤纤,娴熟地捻揉弹拨,她弹的旋律我倒是觉得耳熟,只是古琴的声音和洞箫毕竟不同,多了几分沉静高雅,少了几分哀怨绵长。   一曲弹毕,顾氏笑问我觉得如何?   我对古典音乐一窍不通,更兼此刻心情复杂,所以只礼节性地赞了声好,又礼节性地问曲子的名字。   顾氏见我十足一个外行,言语又敷衍,略显失望:“此曲名为《咸池》,相传舜帝为纪念落水的湘夫人而作,是大哥最喜欢的,也是节儿最擅长的曲子,难道你没听节儿吹奏过吗?”   我心中苦楚,何止是听过,还差点命丧于此,如果当日不是他以箫声干扰了檀岛白衣仙人的笛声,那些白鹄怎么会疯了似的纷纷一头撞到海里,涨屿上的毛人一见到海面上漂浮的大量白鹄尸体,猜测瀛洲失去了最坚实的防线,所以他们才敢贸然上岛,杀人放火,做尽坏事。可归根结底,还是他,害了瀛洲岛上的曼卡人。   只是没想到,这曲子的名字不但好听,背景故事也很动人。   顾氏见我凝神沉思,以为我是因为无知而惭愧,忙道歉说自己失言了,又温言“安慰”我道:“玉郎当年也不通音律,但他第一次听我弹琴,便夸我弹得比仙人的仙乐还要好听。”   一说到她的玉郎,顾氏的两眼发光:“玉郎喜欢听我弹琴,便常常来找我,那时我和姐姐在六茎坊中暂时栖身,姐姐和我虽然千万个不情愿,可也没办法,那是大哥的安排。”   说起不堪的往事,顾氏神情复杂,既有不甘也有无奈,这也难怪,堂堂富春郡士族顾家的小姐,为了完成某项见不得人的任务,不得不听从兄长的安排,屈身那种低贱肮脏的地方。   我平生最厌恶这种丑恶的勾当,所以替她愤愤不平:“大哥的安排又怎么样?为达目的,送自己的亲妹子进倡门,根本不念手足之情,哪里还有资格做什么兄长。”   顾氏如遭雷击,过了半天才喃喃地说:“怎么你,你说的,跟姐姐当年说的一样,连语气也很像。”   我没有继续打击她。   又过了半天,顾氏缓缓说道:“我从小就不如姐姐有主见,又是庶出的,所以大哥叫我做什么,我便去做,更何况大哥说,这样做,也是为了家族的将来。”   我皱眉问道:“大哥到底要你们做什么事呢?”   顾氏茫然地摇了摇头:“其实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大哥没有明说,只让我和姐姐呆在那里,什么也不用做,所以闲的无事,我便常常弹琴,姐姐喜欢种花种草,六茎坊里,也给了她这样的方便。”   我提醒她说:“结果你的琴声引来了玉郎,对吗?”   顾氏低声说:“是的,玉郎后来常常来。”   我问道:“你的姐姐也喜欢上了玉郎?”   顾氏激动地说:“不!姐姐她,很快也遇见了一个心仪的男子,她跑来告诉我,说那个人能帮我们离开六茎坊,而不被大哥发现,她劝我和她一起走。”   我问道:“那你跟姐姐走了吗?”   顾氏的眼睛湿润了:“没有,我怕大哥发火,会连累到我的庶母,而且,我并没有姐姐那样的难处,她已经身怀有孕,断不能继续留在坊内。”   这样有主见的姐姐我挺待见:“你的姐姐逃掉了吗?大哥有没有发现?”   顾氏的泪水流了下来:“姐姐的情郎将她偷偷带走了,她再没回来。我很害怕,因为大哥很生气,他不准我走出坊门一步。再后来,我便和玉郎好了,也想学姐姐一样离开那里,可是玉郎,他说他暂时不能带我走,外面形势很危险,这里有大哥看着,反倒安全,还说等他事情办完,一定回来接我。”   我问:“然后你就一直等着?大哥知道你和玉郎的事情吗?”   顾氏苦恼地说:“这个我不清楚。玉郎走后,我一个人在坊里整日提心吊胆,生怕他有不测,又怕大哥会将我送给什么人做侍妾,日子很是难熬。”   她的泪水流干了,眼中一片伤痛:“姐姐偷偷给我来信,叫我千万要找机会逃走,她还说大哥是个恶魔,派人害死了她的孩子。”   老吴侯同志到底在图谋些什么啊!我实在无法理解,摇头问道:“大哥为什么要害死姐姐的孩子呢?”   有人在我们身后轻轻叹了一口气,似是无奈又似是无比同情般说道:“为了让姐姐在夫家没有养老的依靠,只能依附娘家生存。”   这人进来时声息全无,也不知他在外面听了多久。   他走到我后面,将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接到消息,我连夜赶来,发现你不在房内,还担心了老半天,没想到你躲在这里和姑母聊家常,害我好找啊。”   他将我扶了起来,旁若无人地一手搂过我的腰肢,一手拢了拢我脸颊边的碎发,然后满意地看着我身上的衣着打扮:“我说过,你还是着女装更好看些,姑母,你说是不是?”   顾氏看着吴侯,目光中有一丝躲闪:“节儿,是姑母担心姑娘闷得慌,这才找姑娘过来说说话。”   吴侯的手臂紧了紧,我不得不贴在他身上,听他语气温和的:“姑母许多年不碰这琴了,今天却肯为姑娘弹琴解闷,侄儿很是感激。不过侄儿还是更喜欢亲自吹奏给姑娘听,不敢劳姑母费心。”   顾氏怔怔地看着吴侯,哑声说道:“节儿,你是在怪姑母吗?”   吴侯的声音愈发地亲切:“夜深了,姑母不宜劳神,还是歇息吧。姑娘也该回房里了。”   看来顾家的人都喜欢搞“挟持”,一路上,他的手臂始终放在我腰间,我几乎双脚不怎么着地,耳边生风的回到了房中。   见此情形,两个小丫鬟知趣地退下,将房门关紧。虽然知道他不能对我怎么样,我还是非常紧张。   他站在窗前,微笑着看我:“我们在一起不是一天两天的了,你怎么还是那么拘谨,过来。”   他张开了双臂。   我迟疑了半秒:“允节,我身上有符咒,不能服侍你。”说完猛然醒悟,这紧箍咒又何尝不是护身符呢!一念至此,心无挂碍。   吴侯的双臂没有放下,宽大的衣袖轻轻摆动,依然笑颜盈盈:“无妨。过几天禅师便会到来,禅师法力无边,定能救你。”   一个拥抱而已,算不得什么,我暗想道,这个时候也没必要惹毛他。我慢吞吞地走了过去,将脸埋在他胸前,他的双臂落下,将我紧紧围在怀中,有点激动:“芳菲,你终于肯过来了,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   我紧紧伏在他胸前,闷声问道:“允节,你把我的婶娘都赶走了吗?”   吴侯将我的头抬了起来,直视我的双眼:“你怎么只关心你的婶娘?”   我故意曲解他的含意:“谁说的,我还关心我的弟子们。”   吴侯的嘴角微勾,促狭地说:“姓曹的小子吗?他已经背叛师门,跟随禅师去了。”   我撇撇嘴,不甘心:“哪我还有郭姑娘呢。”   吴侯笑出声来:“人家自有兄长照拂,何须你挂怀。”   两个徒弟都跑路了,我满脸不高兴,心中却暗自庆幸不已。   吴侯开玩笑般问道:“下一个该轮到我了吧?”   我无视他的期待:“允节,我累了。能不能歇息?”   吴侯面上依然笑吟吟的:“睡了这么多天,还没睡够吗?你以前可没这么懒怠。”   我讪笑道:“因为我以前是大名鼎鼎的落霞公子啊。”说完,不露痕迹地要离开他的怀里,准备往床边挪。   吴侯可没给我这个机会,他干脆陪着我往床边一起走:“也罢,我也累了。”   我停住了:“你要住这里?”   吴侯似是感到好笑般:“在船上我们天天共处一室,难道你都忘了吗?”   他的话证实了我之前的猜想,尽管没有真正的肌肤之亲,可我的心情一下子不好起来,隐隐生出几分焦躁,于是闷闷不乐地上了床,将被子高高拉起,背对着外面,脸朝墙壁。   他宽衣上床,不断朝我靠近,将我扳了过来,和他面对面:“你的义兄阿明,瀛洲之行立了大功,我已拜他为虎威将军,一样一来,你便有了得体的身份。待你身子好了,我便带你去见母亲,芳菲,你意下如何?”   我伸手抚弄着他的头发,将脸藏在他臂弯里,答非所问的说道:“允节,我替义兄谢谢你。”   作者有话要说:  注: 古曲《咸池》,《六茎》相传为黄帝,颛顼所做。   来自网络。 ☆、第六十二章 故 人   他的头发有点枯涩,发梢还有点打结,摸上去不是那么顺手,估计是晚上赶路过来时,被秋霜沾湿了的缘故,不像另外一个注重细节的人,伪装了那么久,头发还是柔顺健康的。   我的苦肉计兼美人计都很成功,在他的嘴唇落下来之前,锥心的疼痛让我冷哼了一声,额头冒汗,手足冰凉,身子自然地弯曲成一只煮熟的虾子,膝盖有意无意地顶他的命根子处,他低低地“嘶”了一声,迅速松开胳膊,我在排山倒海般的痛苦中体验着偷袭成功的喜悦。   这阴招是我悟出来的,有一天清晨,秦桓之同学就吃了这样的大苦头,痛出了男儿泪,不过我当时绝对是无意的,为此秦同学还摆了一天的臭脸,对我做的饭菜横挑鼻子竖挑眼。   而现在身边的这个人,以为我是对他动了情导致符咒生效,他不但没有生气,相反还很激动,一恢复过来后,紧紧将我搂在怀中,不住地轻吻着我的头发,柔声细语的说些安慰的话语,喃喃地说着明天就派人将禅师挟持过来。我继续哼哼唧唧着,有些愧疚,有些感动,心肠几乎要被他的温柔体贴软化,可一想到是他控制了本该属于我的财富,现在又禁锢我,想爱他的心,终是化作了春天里的一抹残雪,消融了,不见了。   第二天一早,吴侯匆匆用过简单的早膳便离去,走前再三吩咐两个小丫鬟要悉心照料,并告诉我说他今晚定会过来,叫我不要往顾氏那里跑,我无力地点头,腹诽一句:你当我乐意半夜走坟地,其实我是被挟持的。   紫雾山居从表面上看是一座普通的别院,可别院的里面或者地下却别有洞天,借着“放风”的机会,我在花园里找了老半天,也没找到密室暗道的门,难道我的记忆就这么糟糕?顾氏现在在哪里呢?   我在草地上来来回回走了好几遍,都没有踩到异常的硬物,又怕两个小丫鬟起疑心,便假惺惺地夸了几句风景很好,院子很别致,你们的服务很周到,姑娘我很满意之类的假大空话,哄得两个小丫鬟眉开眼笑的,很主动的,一五一十地将我昏睡时候发生的事情都说出来了。   我到这里已经十多天了,正如顾氏所说,吴侯的确是几乎天天都来看我,不过都是在白天,昨晚连夜赶来并且留宿,还是头一回,她们红着脸说,吴侯对姑娘挺上心的,姑娘是个有福气的人。   我拿起手帕,羞答答地谦虚了一番,又问这山居里是否还有其他人居住,两个小丫鬟连说没有,我是这里唯一的女主人。   看来从她们嘴里是再问不出什么来了,我在这里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尽头呢?我暗自叹气,又开始发愁晚上该怎么应付吴侯的似水“柔情”。   结果晚上,侥幸的是,吴侯空约了;郁闷的是,顾氏没来“邀请”我,我还想从她嘴里套点料,好溜出去呢。   日子又平静地过了两天,我不是继续在院子里搞侦察,就是躲在房间里翻看有没有什么机关,当然结果是,一无所获。   第三天中午,紫雾山居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当时我正在亭子里作托腮沉思状,看天上的大雁南飞,梦想刘婶和李婶同志来舍身救主。   来禀报的是鹤鸣,她神色慌张,连说有贵人要见我,叫我赶紧移步空谷轩。茗香比较沉着,她朝我细细看了看,认定我的妆容没有任何问题后,才和鹤鸣一道引着我往远处的空谷轩走去。   瞧她们紧张的,难道来的是吴侯的大大小小老婆们?如果是那就糟了,我肯定死无葬身之地,怎么办?服软乞怜还是假装淡定?我一时心里也没底,对吴侯暗生恨意。   空谷轩的门外种满了各种各样的兰草,空谷有幽兰,兰花是顾氏的标识。   我凝了凝神,缓步进入室内,一见到来人,大吃一惊,来访的“贵人”竟然是我在吴兴认识的沈氏,女弟子郭琳珺的母亲。   沈氏稳稳端坐在上首,保养得当的脸上如同深潭无波,秋水双目淡然地看着我,她身边站了一位面色不虞的中年阿婶,一看就是沈氏的万年忠犬。我在吃惊地同时已经猜出她的真实身份,暗暗叫苦不已,面上却恭谨地说道:“晚辈落霞见过沈夫人。”   在吴兴我一直是这样称呼她的,她虽来意不明,却没有人跟我说明她的身份,我便装一装糊涂,静观其变。   沈氏没有开口,不动声色,她身边的阿婶朝我厉声说道:“这是哪家的规矩?你一个没名没分的妾侍,胆敢冒充早日仙去的落霞公子?是想惹老夫人伤心吗?”   没想到,沈氏的下马威是这样的,还真是别开生面,我一个大活人,被人家当面红口白牙的咒我死了,来者果然不善。   我渐渐笑道:“晚辈明明无恙,为何这位大娘说落霞已经过世?,还请沈夫人解惑。”   见我不仍然肯改口称呼“老夫人”,中年阿婶本欲再度发威,可沈氏眼角微抬,轻轻瞥了她一眼,阿婶便立时变成了背景墙。   沈氏面露惋惜,徐徐道来:“传说落霞公子几个月前,为了助海岛上的流民迁回江东,不幸落水身亡。吴兴的文人雅士为了纪念落霞公子,著书一册,细细讲叙公子的生平事迹,歌颂他的高贵人品,此书现已流传至江东各地。如今,人们都在感叹,落霞公子的墨宝与丹青,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可惜了。”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说完后,眼圈红了,泪水微噙,默默地看着我,欲言又止,果然是大神级的演技派,表演返璞归真,了无痕迹。   可惜戏再好看终归是戏,我不是她顾家豢养的戏子,何必陪她一起演戏?冷眼旁观沈氏檫干泪水后,我缓声道:“晚辈愚钝,落霞身亡之事不过是谣传,沈夫人为何伤心烦恼。”   沈氏脸色凝了凝,讶然道:“姑娘始终不信?口口声声说自己是落霞公子,有何凭证。”   我心中坦荡,是以无愧:“落霞自认是佛门中再来人,一向秉公守法,与世无争,诚心礼佛,跟随西海禅师修行也有三四年,世人皆知落霞首创佛像画,与佛有缘。佛法无边,生生死死,美丑皮相,本就是虚幻,信则有,不信则无,心中有佛便成佛。”   我的泰然处之和倔强让沈氏更加意外,她足足冷眼盯着我好几秒钟,辛辛苦苦维护的温良恭俭形象,自动变形了,她低低地嗤了一声:“以前还以为你是个聪明伶俐的,一度高看了你,原来也不过是个耍嘴皮的蠢货,不识好歹。”   还真是莫名其妙,你高看低看关我什么事,眼睛有病自己去看大夫!   所以,我有点气血上冲,语气微微不稳:“晚辈是聪明还是愚蠢,那都是晚辈的命数,夫人何必劳神作评判呢。”   中年阿婶疾步走了过来,不由分说朝我脸上就是一巴掌,我虽然早有防备,还是被她稍稍扇到了耳根子。妈的,顾家的女人们都是暴力狂!   我呼地站了起来,朗声道:“士可杀不可辱,沈夫人有话不妨直说,何必拐弯抹角,动手打人?落霞虽然是一介平民,也是自由之身,不是你顾家的奴婢,任凭你打打骂骂。”   :“好!”沈氏厉声道:“胆子不小,我现在就给你个明白!如果你还是昔日的落霞公子,我自会对你礼待有加,可你在紫雾山居住了数日,三天前又和节儿圆了房,早已是我顾家人,身为顾家主母,我如何管你不得?可你,不但不肯称我一声老夫人,还出言顶撞,果然是顽劣之至,在我面前尚且如此,在节儿面前还不知如何猖狂任性?今天打你几下,那是轻的,如果再不认错悔改,直接将你关进雾寝宫。”   :“影西!”沈氏冷冷吩咐道:“掌嘴!二十下!”   那位叫影西的中年阿婶应了一声,又朝我走了过来,眼见一双巨掌就要扇到我脸上,我可不是圣母,所以一下子躲过了,转身往门外走去,心想,神经病!懒得理你们。   刚刚迈出两步,腿脚一软,咕咚一声脸朝外地跪倒了坚硬的石板上,正龇牙咧齿地吃痛,一张满是横肉的大脸出现在我眼前,几乎是鼻尖对鼻尖,然后忽地升高了,我的双手刚要捂住脸颊,影西的巨掌啪啪地打了下来,顿时脸颊生痛,眼冒金星。   不多不少,整整二十下,估计我都成了猪头了,影西的手又在我背后点了几处,我的腿脚终于可以动弹了,我吃力地站了起来,机械地往门外走去,多少恨,多少屈辱,翻江倒海,化作了无声的哭泣,泪水簌簌而下。   有人扶住了我,我抬起头来,是他,他什么时候来的?刚才看着我被打?   他眼中满是焦灼:“芳菲,我来晚了,母亲她,让人打你了?”   明知故问!我挣脱他的手,一言不发,继续缓缓往前走,不对,山居的大门在那边,我转了一个方向,他又扶住我,让我站停了,一只手正要摸向我的脸,我没有挣脱,强忍着滔天的愤怒:“我还没有被打死,吴侯很失望吧?想来验尸?”   他扶着我的手抖了起来,声音里满是不安,甚至有几分软绵绵:“芳菲!你不要这样,如果想哭就哭出声来好了,我知道你受了委屈,都怪我没和母亲明说,母亲她是。。。。。。”   我的脊背僵硬,心中除了恨还是恨,冷冷地打断他:“我如今只想走,旁的,一概不关心。”   他急了:“走?到哪里去?你早已是我的。。。。。。。”   我再次打断他:“我没有卖身契落在你手上,出这个门,不犯法吧?”   他苦笑了一下:“芳菲,你的火气未免太大,至于吗?”   我正想开口,身后有人说道:“吴侯,老夫人有请。”正是那恶婆子影西的声音。   他说道:“好,大娘先去。”   他摸摸我的头,长吁短叹了一番:“芳菲,不如你和我一起去?跟母亲认个错就是了。”   我本来就没什么好涵养,这时更加忍不住,用尽全力甩开他的手,气呼呼地往大门走,他低声喟叹:“芳菲,你别怪我。”   然后我又像在瀛洲岛上一样了,身子无法动弹,被他携带着又来到了空谷轩,那个魔鬼丛生的地方。   他将我放进一张椅子上,自己则向沈氏行礼问安,很是尊敬,我眼神空洞地看着眼前的一幕,百感交集。   吴侯略带不安地说:“母亲,芳菲她只是一时糊涂,体会不到母亲的苦心,还请母亲多给她些时日,儿子会开导她的。”   沈氏瞄了我一眼,摇了摇了:“节儿,内庭之事,一直是主母打理,男儿插手此等琐事,岂非被人笑话。”   吴侯恭谨地说:“母亲所说极是,只是芳菲扮作男子生活也有几年,散漫惯了,如今想约束回来,是有些难,儿子和她少年之时便熟识,知道她的脾性,定会好好管教她。”   沈氏有点痛心地看着儿子:“节儿,你从小隐忍坚定,恪守礼数,为娘一向放心,可你如今,为了这个来历不明的女子,坏了规矩不说,又为她不顾性命,身涉重险,让为娘日日担心。你父亲当年再宠爱步织女,也没有荒唐到这般地步。”   感情老吴侯的最爱另有其人啊?看来这沈氏一定很介意自己没能在这里被“幽禁”,被“殉葬”,所以才那么仇视我,嗯,变态的女人。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的眼神一定如实反映我此刻心中所想,所以那沈氏冲我投来恶毒的一瞥,哪还有半分在吴兴时见到的端庄典雅?相由心生啊!   吴侯低首不语,一副乖儿子的好态度。   沈氏痛心疾首地对儿子说道:“你瞒住部下,瞒住为娘,出海数月,完全不顾自己的性命安危,就是为了将她平安带回江东。为了掩人耳目,你又命伶人假扮你的样子,发号施令,我权当不知情,安慰自己说,节儿是怕我担心才不告诉我的,可是你,回来后不但杀人灭口,还打算一直瞒着我,数日来,奔波在府邸和山居之间,几天前,更是荒唐透顶,夜半赶了过来,就是为了贪一夕之欢。节儿,你如何变得这般昏庸?让为娘失望?如果部将们知情,岂非心灰意冷?”   我的身子麻木久了,于是趁他们母子谈心,偷偷地动了动,可不管多细微的动作,这沈氏都能发现:“去年我在吴兴见到她时,还觉得她乖巧懂事,举止大方,彬彬有礼,心里也有几分欢喜,见她为墨染的事情发愁,又觉得她心地善良,这才替你做主,放过了败露的墨染,也算是为娘给她一个人情。”   :“可她一旦知道你对她的情意,竟然恃宠生娇,胡作非为,不但不肯老实呆在会稽,还诓骗你跟随她到海上冒险,这一桩桩,一件件,为娘想着都觉得好怕,今天忍不住过来提点她一番,可她,你瞧她那副猖狂的样子,何曾在乎你的感受?节儿,你要糊涂到几时?”   吴侯也痛心地看着我,居然是恨铁不成钢?跟那坐轮椅的天神一样?   :“儿子十四岁,便领命到秦中受教,几番努力,终于进了秦家,化身为秦家的文人宾客,住进了皇上亲点的西园,可是园中下人,鲜有真心尊敬儿子的,唯有她,曾给儿子的少年时光几许温暖,几分真情。儿子觉得她天生一双识人的慧眼,所以才对她日久生情。”   美好的少年时光如同春天的绵软流水,绿绿的,轻易就流向远方,我的心头微微泛起涟漪,酸酸甜甜,青青涩涩,都是昨日的千般滋味。   他的头发有点枯涩,发梢还有点打结,摸上去不是那么顺手,估计是晚上赶路过来时,被秋霜沾湿了的缘故,不像另外一个注重细节的人,伪装了那么久,头发还是柔顺健康的。   我的苦肉计兼美人计都很成功,在他的嘴唇落下来之前,锥心的疼痛让我冷哼了一声,额头冒汗,手足冰凉,身子自然地弯曲成一只煮熟的虾子,膝盖有意无意地顶他的命根子处,他低低地“嘶”了一声,迅速松开胳膊,我在排山倒海般的痛苦中体验着偷袭成功的喜悦。   这阴招是我悟出来的,有一天清晨,秦桓之同学就吃了这样的大苦头,痛出了男儿泪,不过我当时绝对是无意的,为此秦同学还摆了一天的臭脸,对我做的饭菜横挑鼻子竖挑眼。   而现在身边的这个人,以为我是对他动了情导致符咒生效,他不但没有生气,相反还很激动,一恢复过来后,紧紧将我搂在怀中,不住地轻吻着我的头发,柔声细语的说些安慰的话语,喃喃地说着明天就派人将禅师挟持过来。我继续哼哼唧唧着,有些愧疚,有些感动,心肠几乎要被他的温柔体贴软化,可一想到是他控制了本该属于我的财富,现在又禁锢我,想爱他的心,终是化作了春天里的一抹残雪,消融了,不见了。   第二天一早,吴侯匆匆用过简单的早膳便离去,走前再三吩咐两个小丫鬟要悉心照料,并告诉我说他今晚定会过来,叫我不要往顾氏那里跑,我无力地点头,腹诽一句:你当我乐意半夜走坟地,其实我是被挟持的。   紫雾山居从表面上看是一座普通的别院,可别院的里面或者地下却别有洞天,借着“放风”的机会,我在花园里找了老半天,也没找到密室暗道的门,难道我的记忆就这么糟糕?顾氏现在在哪里呢?   我在草地上来来回回走了好几遍,都没有踩到异常的硬物,又怕两个小丫鬟起疑心,便假惺惺地夸了几句风景很好,院子很别致,你们的服务很周到,姑娘我很满意之类的假大空话,哄得两个小丫鬟眉开眼笑的,很主动的,一五一十地将我昏睡时候发生的事情都说出来了。   我到这里已经十多天了,正如顾氏所说,吴侯的确是几乎天天都来看我,不过都是在白天,昨晚连夜赶来并且留宿,还是头一回,她们红着脸说,吴侯对姑娘挺上心的,姑娘是个有福气的人。   我拿起手帕,羞答答地谦虚了一番,又问这山居里是否还有其他人居住,两个小丫鬟连说没有,我是这里唯一的女主人。   看来从她们嘴里是再问不出什么来了,我在这里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尽头呢?我暗自叹气,又开始发愁晚上该怎么应付吴侯的似水“柔情”。   结果晚上,侥幸的是,吴侯空约了;郁闷的是,顾氏没来“邀请”我,我还想从她嘴里套点料,好溜出去呢。   日子又平静地过了两天,我不是继续在院子里搞侦察,就是躲在房间里翻看有没有什么机关,当然结果是,一无所获。   第三天中午,紫雾山居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当时我正在亭子里作托腮沉思状,看天上的大雁南飞,梦想刘婶和李婶同志来舍身救主。   来禀报的是鹤鸣,她神色慌张,连说有贵人要见我,叫我赶紧移步空谷轩。茗香比较沉着,她朝我细细看了看,认定我的妆容没有任何问题后,才和鹤鸣一道引着我往远处的空谷轩走去。   瞧她们紧张的,难道来的是吴侯的大大小小老婆们?如果是那就糟了,我肯定死无葬身之地,怎么办?服软乞怜还是假装淡定?我一时心里也没底,对吴侯暗生恨意。   空谷轩的门外种满了各种各样的兰草,空谷有幽兰,兰花是顾氏的标识。   我凝了凝神,缓步进入室内,一见到来人,大吃一惊,来访的“贵人”竟然是我在吴兴认识的沈氏,女弟子郭琳珺的母亲。   沈氏稳稳端坐在上首,保养得当的脸上如同深潭无波,秋水双目淡然地看着我,她身边站了一位面色不虞的中年阿婶,一看就是沈氏的万年忠犬。我在吃惊地同时已经猜出她的真实身份,暗暗叫苦不已,面上却恭谨地说道:“晚辈落霞见过沈夫人。”   在吴兴我一直是这样称呼她的,她虽来意不明,却没有人跟我说明她的身份,我便装一装糊涂,静观其变。   沈氏没有开口,不动声色,她身边的阿婶朝我厉声说道:“这是哪家的规矩?你一个没名没分的妾侍,胆敢冒充早日仙去的落霞公子?是想惹老夫人伤心吗?”   没想到,沈氏的下马威是这样的,还真是别开生面,我一个大活人,被人家当面红口白牙的咒我死了,来者果然不善。   我渐渐笑道:“晚辈明明无恙,为何这位大娘说落霞已经过世?,还请沈夫人解惑。”   见我不仍然肯改口称呼“老夫人”,中年阿婶本欲再度发威,可沈氏眼角微抬,轻轻瞥了她一眼,阿婶便立时变成了背景墙。   沈氏面露惋惜,徐徐道来:“传说落霞公子几个月前,为了助海岛上的流民迁回江东,不幸落水身亡。吴兴的文人雅士为了纪念落霞公子,著书一册,细细讲叙公子的生平事迹,歌颂他的高贵人品,此书现已流传至江东各地。如今,人们都在感叹,落霞公子的墨宝与丹青,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可惜了。”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说完后,眼圈红了,泪水微噙,默默地看着我,欲言又止,果然是大神级的演技派,表演返璞归真,了无痕迹。   可惜戏再好看终归是戏,我不是她顾家豢养的戏子,何必陪她一起演戏?冷眼旁观沈氏檫干泪水后,我缓声道:“晚辈愚钝,落霞身亡之事不过是谣传,沈夫人为何伤心烦恼。”   沈氏脸色凝了凝,讶然道:“姑娘始终不信?口口声声说自己是落霞公子,有何凭证。”   我心中坦荡,是以无愧:“落霞自认是佛门中再来人,一向秉公守法,与世无争,诚心礼佛,跟随西海禅师修行也有三四年,世人皆知落霞首创佛像画,与佛有缘。佛法无边,生生死死,美丑皮相,本就是虚幻,信则有,不信则无,心中有佛便成佛。”   我的泰然处之和倔强让沈氏更加意外,她足足冷眼盯着我好几秒钟,辛辛苦苦维护的温良恭俭形象,自动变形了,她低低地嗤了一声:“以前还以为你是个聪明伶俐的,一度高看了你,原来也不过是个耍嘴皮的蠢货,不识好歹。”   还真是莫名其妙,你高看低看关我什么事,眼睛有病自己去看大夫!   所以,我有点气血上冲,语气微微不稳:“晚辈是聪明还是愚蠢,那都是晚辈的命数,夫人何必劳神作评判呢。”   中年阿婶疾步走了过来,不由分说朝我脸上就是一巴掌,我虽然早有防备,还是被她稍稍扇到了耳根子。妈的,顾家的女人们都是暴力狂!   我呼地站了起来,朗声道:“士可杀不可辱,沈夫人有话不妨直说,何必拐弯抹角,动手打人?落霞虽然是一介平民,也是自由之身,不是你顾家的奴婢,任凭你打打骂骂。”   :“好!”沈氏厉声道:“胆子不小,我现在就给你个明白!如果你还是昔日的落霞公子,我自会对你礼待有加,可你在紫雾山居住了数日,三天前又和节儿圆了房,早已是我顾家人,身为顾家主母,我如何管你不得?可你,不但不肯称我一声老夫人,还出言顶撞,果然是顽劣之至,在我面前尚且如此,在节儿面前还不知如何猖狂任性?今天打你几下,那是轻的,如果再不认错悔改,直接将你关进雾寝宫。”   :“影西!”沈氏冷冷吩咐道:“掌嘴!二十下!”   那位叫影西的中年阿婶应了一声,又朝我走了过来,眼见一双巨掌就要扇到我脸上,我可不是圣母,所以一下子躲过了,转身往门外走去,心想,神经病!懒得理你们。   刚刚迈出两步,腿脚一软,咕咚一声脸朝外地跪倒了坚硬的石板上,正龇牙咧齿地吃痛,一张满是横肉的大脸出现在我眼前,几乎是鼻尖对鼻尖,然后忽地升高了,我的双手刚要捂住脸颊,影西的巨掌啪啪地打了下来,顿时脸颊生痛,眼冒金星。   不多不少,整整二十下,估计我都成了猪头了,影西的手又在我背后点了几处,我的腿脚终于可以动弹了,我吃力地站了起来,机械地往门外走去,多少恨,多少屈辱,翻江倒海,化作了无声的哭泣,泪水簌簌而下。   有人扶住了我,我抬起头来,是他,他什么时候来的?刚才看着我被打?   他眼中满是焦灼:“芳菲,我来晚了,母亲她,让人打你了?”   明知故问!我挣脱他的手,一言不发,继续缓缓往前走,不对,山居的大门在那边,我转了一个方向,他又扶住我,让我站停了,一只手正要摸向我的脸,我没有挣脱,强忍着滔天的愤怒:“我还没有被打死,吴侯很失望吧?想来验尸?”   他扶着我的手抖了起来,声音里满是不安,甚至有几分软绵绵:“芳菲!你不要这样,如果想哭就哭出声来好了,我知道你受了委屈,都怪我没和母亲明说,母亲她是。。。。。。”   我的脊背僵硬,心中除了恨还是恨,冷冷地打断他:“我如今只想走,旁的,一概不关心。”   他急了:“走?到哪里去?你早已是我的。。。。。。。”   我再次打断他:“我没有卖身契落在你手上,出这个门,不犯法吧?”   他苦笑了一下:“芳菲,你的火气未免太大,至于吗?”   我正想开口,身后有人说道:“吴侯,老夫人有请。”正是那恶婆子影西的声音。   他说道:“好,大娘先去。”   他摸摸我的头,长吁短叹了一番:“芳菲,不如你和我一起去?跟母亲认个错就是了。”   我本来就没什么好涵养,这时更加忍不住,用尽全力甩开他的手,气呼呼地往大门走,他低声喟叹:“芳菲,你别怪我。”   然后我又像在瀛洲岛上一样了,身子无法动弹,被他携带着又来到了空谷轩,那个魔鬼丛生的地方。   他将我放进一张椅子上,自己则向沈氏行礼问安,很是尊敬,我眼神空洞地看着眼前的一幕,百感交集。   吴侯略带不安地说:“母亲,芳菲她只是一时糊涂,体会不到母亲的苦心,还请母亲多给她些时日,儿子会开导她的。”   沈氏瞄了我一眼,摇了摇了:“节儿,内庭之事,一直是主母打理,男儿插手此等琐事,岂非被人笑话。”   吴侯恭谨地说:“母亲所说极是,只是芳菲扮作男子生活也有几年,散漫惯了,如今想约束回来,是有些难,儿子和她少年之时便熟识,知道她的脾性,定会好好管教她。”   沈氏有点痛心地看着儿子:“节儿,你从小隐忍坚定,恪守礼数,为娘一向放心,可你如今,为了这个来历不明的女子,坏了规矩不说,又为她不顾性命,身涉重险,让为娘日日担心。你父亲当年再宠爱步织女,也没有荒唐到这般地步。”   感情老吴侯的最爱另有其人啊?看来这沈氏一定很介意自己没能在这里被“幽禁”,被“殉葬”,所以才那么仇视我,嗯,变态的女人。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的眼神一定如实反映我此刻心中所想,所以那沈氏冲我投来恶毒的一瞥,哪还有半分在吴兴时见到的端庄典雅?相由心生啊!   吴侯低首不语,一副乖儿子的好态度。   沈氏痛心疾首地对儿子说道:“你瞒住部下,瞒住为娘,出海数月,完全不顾自己的性命安危,就是为了将她平安带回江东。为了掩人耳目,你又命伶人假扮你的样子,发号施令,我权当不知情,安慰自己说,节儿是怕我担心才不告诉我的,可是你,回来后不但杀人灭口,还打算一直瞒着我,数日来,奔波在府邸和山居之间,几天前,更是荒唐透顶,夜半赶了过来,就是为了贪一夕之欢。节儿,你如何变得这般昏庸?让为娘失望?如果部将们知情,岂非心灰意冷?”   我的身子麻木久了,于是趁他们母子谈心,偷偷地动了动,可不管多细微的动作,这沈氏都能发现:“去年我在吴兴见到她时,还觉得她乖巧懂事,举止大方,彬彬有礼,心里也有几分欢喜,见她为墨染的事情发愁,又觉得她心地善良,这才替你做主,放过了败露的墨染,也算是为娘给她一个人情。”   :“可她一旦知道你对她的情意,竟然恃宠生娇,胡作非为,不但不肯老实呆在会稽,还诓骗你跟随她到海上冒险,这一桩桩,一件件,为娘想着都觉得好怕,今天忍不住过来提点她一番,可她,你瞧她那副猖狂的样子,何曾在乎你的感受?节儿,你要糊涂到几时?”   吴侯也痛心地看着我,居然是恨铁不成钢?跟那坐轮椅的天神一样?   :“儿子十四岁,便领命到秦中受教,几番努力,终于进了秦家,化身为秦家的文人宾客,住进了皇上亲点的西园,可是园中下人,鲜有真心尊敬儿子的,唯有她,曾给儿子的少年时光几许温暖,几分真情。儿子觉得她天生一双识人的慧眼,所以才对她日久生情。”   美好的少年时光如同春天的绵软流水,绿绿的,轻易就流向远方,我的心头微微泛起涟漪,酸酸甜甜,青青涩涩,都是昨日的千般滋味。   作者有话要说:  “婆媳”从来不对盘。   八卦看来的   结婚前   贾静雯的前婆婆:我是贾静雯的粉丝耶!她还可爱哦!   结婚后   贾静雯的前婆婆:我儿子出身豪门,媳妇怎么地也得是个宇宙大学的硕士,可她,哼!普通中学,中五毕业!正是家门不幸,死婆娘赶紧给我走人。神马。她拍戏挣了这么多钱,嗯,这个嘛。。。。。。   -----------------------------------------------------------------------------------------   小林和沈氏的对话理解   沈氏:竟敢不称我一声顾夫人,果然是个死人。   小林:纳尼!太没人性了吧,你儿子阴了我的财产,你个老巫婆又剥夺我上班的权力,我到哪找零花钱呢 ?   沈氏:说你蠢你就蠢,你不过是个陪睡的,要钱干什么,反正漂亮衣衣我儿子会给你买,你只管吃吃喝喝就行了。   小林:开玩笑!凭什么你来安排我的生活。偏不!   沈氏:落霞公子已经死翘翘了,你如果还写书啊画画什么的,人家只会当你是盗版,把你抓起来!   小林:呵呵,有人能证明我还活着,佛教东渐是你家搭理支持的,你们不会打自己的嘴巴,说禅师是骗子吧?再说了,佛祖,佛像都能显灵,凤凰涅槃,我又为什么不能死而复生呢?告诉你,我去找禅师。   沈氏:你!   小林:亏你还信佛呢,信佛一定要心中有佛哦,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小心遭报应的!   沈氏:我让你说,我让你还说,小西,给我掌嘴!   小林:~~~~(>_<)~~~~    ☆、第六十三章 孽 轮   吴侯的明眸中盛满了柔情,宛如澄清的秋水,不断地洗刷着往事,即使是沙砾般粗糙的章节,也被盈盈秋水打磨成闪光的珍珠,珍珠圆润的光泽照亮了他心灵深处感情最缺失的一角,映衬出少年时光的多愁善感是何等的纯净可贵。   我一时失神,暂时忘记了身体上的伤痛,精神上的耻辱,目光柔柔地望着他,想起奈何桥上失意的绿衣人,他的音容笑貌和眼前人合二为一,我不禁迷惑,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一世又一世的忘记了他?   明媚的春天总会有意外的阴霾,美好从来不会为谁而停留。   沈氏的声音如唱诗般缭缭响起:“节儿,娘理解你的心思,你因为感念她昔日的恩情,所以对她恩宠有加,如果是太平时日,倒也不算什么了不得的事。可就在你漂洋过海的日子里,秦氏长子以给岳丈侍疾为借口,请得皇帝的恩准,离开了长安进驻荆州。程老将军曾和我说起,秦氏如此动作,分明是想取独孤氏而代之,荆州一旦落在秦氏手中,我江东之地恐怕危险。节儿,如果程老将军知道你在荆州一事上,迟迟不决的真正原因,他和你父亲的老部下们,该作何感想?”   身为一个不算最受宠还收人牵制的小妾,能在艰难的环境中培养出一代少年英才,又在丈夫和嫡长子死后,麻利地将庶出的儿子推上家族集团的最高宝座,沈氏自然不是寻常的闺阁女子,可能还一直在帘子后面垂帘听政。   只是身为母亲,沈氏忽略了一点:吴侯独掌大权已经四年,素以头脑冷静和政治手腕高明见称于世人,意气风发且自信满满,现在却被自己的老妈当着下人(影西)和心上人(很自恋的说,我)的面,质疑他的领导管理能力,他心里能舒服才怪。   果然,我看到吴侯眼中的深情不见了,嘴边的一抹淡淡的微笑也消失了,他语气中不带任何情绪,淡然说:“荆州之事,儿子早有觉察,已经做了周密部署,母亲只管放心。若是程老将军再提起此事,还请母亲将儿子适才所说转告于他老人家,或请他老人家直接来问儿子便是。”   见儿子没有乖乖受训,沈氏面上表情滞了滞,她朝我轻轻瞥了一眼,笑道:“好,如此甚好。节儿,以后内院的事还是都交给娘来打理吧。”   母子连心,吴侯怎会不知道沈氏想说什么,他也有点后悔刚才的冲动失言,所以他露出一个弧度较大的笑容:“母亲,芳菲是儿子的第一个意中人,还请母亲不要惩罚太过。”   有点小年轻撒泼耍赖的味道,真是难得一见的风情万种。   我再用眼角余光瞄了一下沈氏,呼呼,果然脸色不好看,她敛住笑,脸沉了下来:“节儿,我听说这女子在海岛时,竟然和那些夷人住在一处,夷人睡眠时,男女不分,共卧一张大床,这,可是事实?”   吴侯的卖萌不被老妈待见,本来心里就不痛快,又见母亲不给面子地提醒他:儿子,你的头上可能有一顶亮油油的绿帽子哦!任他涵养再好,也忍不住了。   他走过来,掀起我的左手衣袖,露出那块守宫砂痣,展示给沈氏看:“母亲,芳菲虽然散漫不羁,却最守妇道,自海上归来后,因她身子一直未好,儿子放心不下,这才经常过来探望,儿子本来的打算,是想等她病好,再告诉母亲。”   我的脸红了,沈氏怀疑的不假,只不过和我同眠的另有其人。我不由暗暗感谢乃跟,是她给我喝的那碗药汤,发挥了作用,在我左臂留下一个红色的印记,一次又一次地救我于水火,避免我被浸猪笼的悲惨命运,记得喝药前,我还曾很不屑于作假作弊呢,原来乃跟才是预言帝。   吴侯见我脸飞红晕,微微低头,他黑漆漆的眼瞳顿时焕发出异样的光彩,他冲我春风化雨般微微一笑,柔情无限。   我干脆低头不看任何人。   沈氏关切地哦了一声:“既然如此,怎没听说山居里有大夫来过?”   吴侯微微叹了一口气:“她的病有些意外,非得禅师前来不可,儿子已派人去请了。”   我不看别人,却知道别人在看我,一定是沈氏,因为这目光如同芒刺:她一定以为是我坚持要西海禅师过来的,没安好心。   沈氏无限痛惜地说:“节儿,家规不可谓,该罚的还是要罚。这样吧,在禅师到来之前,且让她到暗室闭门思过,节儿以为如何?”   吴侯沉吟片刻,轻声笑道:“也好,就依母亲所言。”   沈氏所说的暗室在空谷轩的后堂,影西领着我穿过屏风,走过一处天井,进入一间的厢房,她径直走向墙边的摆设架,巡视了一番架上的古玩,最后放手在墨色的玉石上转动了三圈,一阵沉闷的木头摩擦声中,架子往一旁移动开来,露出仅一人宽的暗门。   影西面无表情,下巴朝室内一努:“姑娘,请吧。”   我想了想,明知沈氏不怀好意,只得无奈地走了进去。门关上了,室内一片漆黑,还有一股久无人住的霉味。我背靠暗门,原地不动,双手合十,默念阿弥陀佛,果然心诚则灵,有莹莹之光自我腰间亮起,那是我香囊里的夜明珠,我将夜明珠拿了出来,不断用身上的绸缎摩擦着,打磨着,鸡蛋般大小的夜明珠经过拭擦后,光芒越来越亮,我的视线也适应了室内的昏暗,慢慢看清了室内的摆设。   这颗夜明珠是我几天前在顾氏那里顺手牵羊取来的,当时它毫不起眼,放在柱子的架子里,我趁顾氏洗手焚香时,偷偷地把它藏进了香囊里,想着哪天能出去了也好卖了换钱,可没想到,夜明珠这么快发挥了作用。   室内只有一张桌子和两张椅子,均靠着后面的墙壁,桌上居然有火石和蜡烛,我捣鼓了半天,将蜡烛点上了,可这蜡烛燃烧时的气味真要命,呛死了,我咳嗽着,心肺要炸开一般,最后不得不吹灭了蜡烛,颓然坐到了地毯上。   看来沈氏打算置我于死地,我偏不让老虔婆如愿!所以我干脆端坐在地上,解下脖子上的珍珠长链,捏在手中当佛珠,镇定心神,默念经文,祈求佛祖显灵,我能早日离开这个可怕的鬼地方。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鹤鸣给我送来一坛子清水,没有吃的,在暗门移动的时候,我已经偷偷地将夜明珠藏到了地毯下面,此刻正踩在我脚下。从外面透进来的光线正对着桌上的火石蜡烛,鹤鸣问我是否要将蜡烛点起来,我微笑回答说,好吧。   鹤鸣应该是服过解药的,她没有像我之前一样咳嗽不止,她见我轻声咳嗽,有心地提醒我:“姑娘待会多喝几碗水就没事了。”   我笑道:“好吧。”心中只盼她快点离去。   鹤鸣一走,我就吹灭了蜡烛,当然这坛子里的水,我是断然不敢喝的   后来果然再没人下来,而我也不知道自己打坐了多久,心境越来越平静,迷离中,眼前出现了万丈金光,光影中有美丽的蓝孔雀和白孔雀翩翩起舞,那是孔雀仙子们在跳舞吗?她们果然很美丽啊,眉目如画,巧笑晏晏,腰肢纤细,不堪一握,   我被她们美丽的舞姿感染,又见她们俩笑着邀请我同舞,于是我痴痴地站了起来,正待跨步走进光芒中,身后有双冷冰冰的手用力地捏住我的两个肩膀,有人压低了嗓子不高兴地说:“果然是你,偷了我的夜明珠。”   是顾氏的声音!她的声音一响起,孔雀仙子们不见了,光芒也不见了,室内又是昏暗暗的,我挣脱了顾氏的手,将夜明珠牢牢抓在手上:“带我出去!”   顾氏朝我手上抢了一下,没有抢到,她急了,却没有发作,只是低声恳求:“请你还给我,这是玉郎送给我的东西。”   我眼珠转了转,靠在她耳边,低声说:“我是玉郎派来的,你想不想知道玉郎的下落?”   顾氏激动地抓住我的手腕,目中的光彩比夜明珠还要亮几分:“玉郎现在何处?”   我没有说话,躲到一旁黑暗的地方。   顾氏又朝我摸索过来,声音里有一丝哭腔:“你,你快告诉我,玉郎他在哪里?为什么不来接我。啊!”   她的动作幅度大了点,小腹撞到桌子的边角,她疼得弯下腰来,口中还含糊不清地说:“还给我,啊。。。。。。。”   我忙上前扶住她坐到椅子上,正待开口道歉,脚下猛然一空,整个人往下坠,我身手死死抱住顾氏的肩膀,整个因为惯性伏在她的身上,连人带椅子,两人直直地往下掉落。   黑暗中我和顾氏失声惊呼,顾氏在慌乱中也紧紧抱住我,完全是茫然无措的样子,见此情形,我的心不断往下沉:暗室的机关竟连顾氏都不知道,看来我命休矣!   刚感叹完,椅子已经重重地落在了地上,可怜的我们被猛然朝上一抛,又跌落下去,被坚硬的椅子顶到,身上好几处地方都火辣辣的疼痛,我哼了几声,昏睡过去。   等我迷迷糊糊地醒来,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了。我不断朝旁边摸索着,终于摸到还在昏迷中的顾氏,我摇醒她,两人细细检查下来,我倒没什么事,顾氏崴到了左脚,腰盘处严重受伤,根本无法站起来,我只得抖抖地将她平放在地,将她的头枕在椅子的一条断腿上。   这里比上面还要黑暗,一颗夜明珠根本不足以照明,我努力地朝四周张望,可除了黑暗,什么也看不到。   我看了半天,又放开喉咙喊了半天,黑暗中始终没有得到一点回应。我终于绝望了,喟叹一声:“看来,我们要死在这里了。”想不到这一世的下场还是这么窝囊,又渴又饿还兼受伤。   同样濒临绝望的顾氏死死抓住了我的一只手,厉声说:“玉郎为什么不来接我?为什么他不要我了?你说!”   她声嘶力竭,显然是心如死灰,只想在死前问个明白。   我又哪里知道呢?可能是个薄情郎吧?我悄悄地抹了一下眼泪,分散她的愤怒:“因为你不能给玉郎生儿子。”   她之前说过玉郎嫌她没儿子。   顾氏的手稍稍松了,悲伤地说:“都是大哥,大哥害的我。”   我揉着她的左脚:“大哥,也杀了你的孩子?”这个大哥最喜欢铲除外甥了。   顾氏古怪地低声笑了起来,朝黑暗的四周望了望,好像怕有人听见一样,嘘了一声:“玉郎派人把孩子偷偷带走了。哈哈哈,大哥怎么也没想到 。。。。。。”   她神经质地笑起来:“大哥再厉害,也比不上我的玉郎。”   我迟疑地问:“玉郎派来的人,既然能带孩子走,为什么要留你下来呢?”   顾氏冷声说:“因为他们带了一个死的孩子进来,把我的孩子调换出去了。”   我哦了一声:“你,后来就一直住在这里?”   顾氏哼了一声:“孩子送走后,大哥一直问我玉郎的去向,可我哪里知道?大哥见我不肯说,这才把我扔在这里,再不管我了。”   她又低了嗓子,得意地说:“你知道吗,那个小妾也没给玉郎生出儿子,所以我的孩子,玉郎并不讨厌。”   我暗笑一声:“你怎么知道?”   顾氏拍拍我的手背:“后来有人送来孩子的头发,那个荷包还是我绣的呢,我就知道玉郎还惦记着我们母女。”   :“那人还说,我的女儿很聪慧,玉郎要大力培养,要我耐心等待,将来总有出头之日。”   我想起有句话:我为什么相信你?因为你没让我等,没说等将来怎么怎么样了,我要怎样怎样的对待你。   私以为,这是最简单的考验一个人真心与否的方法,想一想,一个人的青春能有几年?   等得起吗?   虽然我很同情这位可怜人,可我也恨其不作为:“换作是我,才不要什么出头之日,我只要和我的女儿在一起,看着她长大成人,看着她嫁人生子,看着她高高兴兴过日子,不会像你这样傻等,对孩子不闻不问。”   顾氏被打击到了,她愣了愣,良久才叹气道:“你说得对,其实是我一直在骗自己,不肯相信玉郎对我不是真心的,他的心里只有他自己,他的所谓大业。其实,男人都一样,对女人都很薄情。”   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接受残酷的现实的,顾氏也一样,女人依附男人而活,在这个时代,她不算是“不作为。”   见她不再满口玉郎玉郎的,我的头也没那么大了,开始拉家常:“你的女儿,多大了?”   顾氏竟然想了好久才喃声道:“今年十九岁了,你听我弹琴那天,正是她的生日。”   我的心,突然一动,所有的信息在脑子里组合了一遍,不会吧?   :“你的女儿叫什么名字?”心中很激动。   顾氏有气无力:“不知道。”噗,一朵小火苗熄灭了。   我不死心:“那,孩子姓什么?”这个总该知道吧。   顾氏羞愧难当:“也,不知道。”   天,这母亲是怎么当的?顾氏:“玉郎说他没有姓,孩子送走时,走得匆忙,名字来不及起。”   我追问道:“接走孩子的,是什么人?男的还是女的??”这个她总不会糊涂了吗?   顾氏的自信回来了:“是一对夫妻!不过。”她说悄悄话一样:“是两个女人扮的,我能看得出来。”   又有点得意似地:“后来那个人送孩子头发来时,就是女装!”   我按捺着心中的惊涛骇浪,声音不受控制地发抖了:“装头发的荷包,是黑色的,绣有兰花图案,对吗?”   那个送头发的,应该就是女扮男装的林子大了!那个荷包,我在洗石庵落发时见过一次,而兰花不正是顾氏的标识?   顾氏的手按住了自己的胸口,好像怕我会抢她的东西一样,警惕地说:“你是什么人?你是节儿派来的?”   我的猜想果然变成了事实!我再不疑有它,眼前的顾氏是我的生母无疑!玉郎,自然就是我那不负责任的老爹了,自从楚王死后,姜家人再不敢用真实的姓氏,玉郎么,听起来就是一个超级大帅哥的外号,至于那个妾,就是乃跟的徒弟,沙罗同志。   我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悲伤,母女相见本该是高兴的事,可我们,却深陷绝境,死于不知名的黑暗之地,恐怕连收尸的人都没有,将要做孤魂野鬼了。   一想到这里,我的眼泪完全不受控制,扑上前去紧紧抱着顾氏,嚎啕大哭起来:“母亲,是我啊,我就是你的孩子啊,那个荷包里装的,是我的头发啊。”   这哭功还是遗传的呢。   正哭得感天动地,以为母女两人要被泪海给淹死,没想到顾氏一掌劈了过来:“哼!又想来套我的话,滚开!”   我呆住了,兀自呜呜大哭,暂时收不住,顾氏也不理我,只让我放声哭。   哭完了,脑子也当机了,顾氏变得刻薄了:“哼!哭完了?没招了?”   什么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这回我算是体会到了,这个时代也没DNA亲子鉴定哦?怎么办呐?跟她说到仙岛求神的事情?好像她不知情哦!恐怕连我们的真是身份,她也糊里糊涂吧,真是个没用的老娘!   忽然灵光一闪,没办法了,最后试试看吧。   我用哭哑了的嗓子唱起了经典的《紫竹调》,没错的,这是洗衣工娘教的,应该也是母女相认的依据之一,不过嘛,当时的《紫竹调》里歌词都是哥哥妹妹的,只有洗衣工娘教我的是“小宝宝”版的,和后世里的一样。   我唱了十多遍,口干了,嗓子完全哑了,黑暗中,顾氏平静得如同一口古井,没有任何反应,就在我眼神黯淡,正要灰心时,她突然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哭号,如丧考妣,她哀哀地哭着,含糊不清地说着,眼泪鼻涕沾了我一身。   顾氏哭的时间比我刚才哭的还要长,她停下来后,第一句话竟然是:“孩子啊,你叫什么名字?”   我苦笑着想开口,一道强光照射进来,刺眼的光线让我们下意识地用手遮眼,光影移动,变幻不定,吴侯动人的声音从我们身后响起:“姑母,侄儿恭喜你们母女团圆了啊!”   又不胜喜悦,柔情蜜意地呼唤道:“芳菲,表妹!”   吴侯的明眸中盛满了柔情,宛如澄清的秋水,不断地洗刷着往事,即使是沙砾般粗糙的章节,也被盈盈秋水打磨成闪光的珍珠,珍珠圆润的光泽照亮了他心灵深处感情最缺失的一角,映衬出少年时光的多愁善感是何等的纯净可贵。   我一时失神,暂时忘记了身体上的伤痛,精神上的耻辱,目光柔柔地望着他,想起奈何桥上失意的绿衣人,他的音容笑貌和眼前人合二为一,我不禁迷惑,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一世又一世的忘记了他?   明媚的春天总会有意外的阴霾,美好从来不会为谁而停留。   沈氏的声音如唱诗般缭缭响起:“节儿,娘理解你的心思,你因为感念她昔日的恩情,所以对她恩宠有加,如果是太平时日,倒也不算什么了不得的事。可就在你漂洋过海的日子里,秦氏长子以给岳丈侍疾为借口,请得皇帝的恩准,离开了长安进驻荆州。程老将军曾和我说起,秦氏如此动作,分明是想取独孤氏而代之,荆州一旦落在秦氏手中,我江东之地恐怕危险。节儿,如果程老将军知道你在荆州一事上,迟迟不决的真正原因,他和你父亲的老部下们,该作何感想?”   身为一个不算最受宠还收人牵制的小妾,能在艰难的环境中培养出一代少年英才,又在丈夫和嫡长子死后,麻利地将庶出的儿子推上家族集团的最高宝座,沈氏自然不是寻常的闺阁女子,可能还一直在帘子后面垂帘听政。   只是身为母亲,沈氏忽略了一点:吴侯独掌大权已经四年,素以头脑冷静和政治手腕高明见称于世人,意气风发且自信满满,现在却被自己的老妈当着下人(影西)和心上人(很自恋的说,我)的面,质疑他的领导管理能力,他心里能舒服才怪。   果然,我看到吴侯眼中的深情不见了,嘴边的一抹淡淡的微笑也消失了,他语气中不带任何情绪,淡然说:“荆州之事,儿子早有觉察,已经做了周密部署,母亲只管放心。若是程老将军再提起此事,还请母亲将儿子适才所说转告于他老人家,或请他老人家直接来问儿子便是。”   见儿子没有乖乖受训,沈氏面上表情滞了滞,她朝我轻轻瞥了一眼,笑道:“好,如此甚好。节儿,以后内院的事还是都交给娘来打理吧。”   母子连心,吴侯怎会不知道沈氏想说什么,他也有点后悔刚才的冲动失言,所以他露出一个弧度较大的笑容:“母亲,芳菲是儿子的第一个意中人,还请母亲不要惩罚太过。”   有点小年轻撒泼耍赖的味道,真是难得一见的风情万种。   我再用眼角余光瞄了一下沈氏,呼呼,果然脸色不好看,她敛住笑,脸沉了下来:“节儿,我听说这女子在海岛时,竟然和那些夷人住在一处,夷人睡眠时,男女不分,共卧一张大床,这,可是事实?”   吴侯的卖萌不被老妈待见,本来心里就不痛快,又见母亲不给面子地提醒他:儿子,你的头上可能有一顶亮油油的绿帽子哦!任他涵养再好,也忍不住了。   他走过来,掀起我的左手衣袖,露出那块守宫砂痣,展示给沈氏看:“母亲,芳菲虽然散漫不羁,却最守妇道,自海上归来后,因她身子一直未好,儿子放心不下,这才经常过来探望,儿子本来的打算,是想等她病好,再告诉母亲。”   我的脸红了,沈氏怀疑的不假,只不过和我同眠的另有其人。我不由暗暗感谢乃跟,是她给我喝的那碗药汤,发挥了作用,在我左臂留下一个红色的印记,一次又一次地救我于水火,避免我被浸猪笼的悲惨命运,记得喝药前,我还曾很不屑于作假作弊呢,原来乃跟才是预言帝。   吴侯见我脸飞红晕,微微低头,他黑漆漆的眼瞳顿时焕发出异样的光彩,他冲我春风化雨般微微一笑,柔情无限。   我干脆低头不看任何人。   沈氏关切地哦了一声:“既然如此,怎没听说山居里有大夫来过?”   吴侯微微叹了一口气:“她的病有些意外,非得禅师前来不可,儿子已派人去请了。”   我不看别人,却知道别人在看我,一定是沈氏,因为这目光如同芒刺:她一定以为是我坚持要西海禅师过来的,没安好心。   沈氏无限痛惜地说:“节儿,家规不可谓,该罚的还是要罚。这样吧,在禅师到来之前,且让她到暗室闭门思过,节儿以为如何?”   吴侯沉吟片刻,轻声笑道:“也好,就依母亲所言。”   沈氏所说的暗室在空谷轩的后堂,影西领着我穿过屏风,走过一处天井,进入一间的厢房,她径直走向墙边的摆设架,巡视了一番架上的古玩,最后放手在墨色的玉石上转动了三圈,一阵沉闷的木头摩擦声中,架子往一旁移动开来,露出仅一人宽的暗门。   影西面无表情,下巴朝室内一努:“姑娘,请吧。”   我想了想,明知沈氏不怀好意,只得无奈地走了进去。门关上了,室内一片漆黑,还有一股久无人住的霉味。我背靠暗门,原地不动,双手合十,默念阿弥陀佛,果然心诚则灵,有莹莹之光自我腰间亮起,那是我香囊里的夜明珠,我将夜明珠拿了出来,不断用身上的绸缎摩擦着,打磨着,鸡蛋般大小的夜明珠经过拭擦后,光芒越来越亮,我的视线也适应了室内的昏暗,慢慢看清了室内的摆设。   这颗夜明珠是我几天前在顾氏那里顺手牵羊取来的,当时它毫不起眼,放在柱子的架子里,我趁顾氏洗手焚香时,偷偷地把它藏进了香囊里,想着哪天能出去了也好卖了换钱,可没想到,夜明珠这么快发挥了作用。   室内只有一张桌子和两张椅子,均靠着后面的墙壁,桌上居然有火石和蜡烛,我捣鼓了半天,将蜡烛点上了,可这蜡烛燃烧时的气味真要命,呛死了,我咳嗽着,心肺要炸开一般,最后不得不吹灭了蜡烛,颓然坐到了地毯上。   看来沈氏打算置我于死地,我偏不让老虔婆如愿!所以我干脆端坐在地上,解下脖子上的珍珠长链,捏在手中当佛珠,镇定心神,默念经文,祈求佛祖显灵,我能早日离开这个可怕的鬼地方。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鹤鸣给我送来一坛子清水,没有吃的,在暗门移动的时候,我已经偷偷地将夜明珠藏到了地毯下面,此刻正踩在我脚下。从外面透进来的光线正对着桌上的火石蜡烛,鹤鸣问我是否要将蜡烛点起来,我微笑回答说,好吧。   鹤鸣应该是服过解药的,她没有像我之前一样咳嗽不止,她见我轻声咳嗽,有心地提醒我:“姑娘待会多喝几碗水就没事了。”   我笑道:“好吧。”心中只盼她快点离去。   鹤鸣一走,我就吹灭了蜡烛,当然这坛子里的水,我是断然不敢喝的   后来果然再没人下来,而我也不知道自己打坐了多久,心境越来越平静,迷离中,眼前出现了万丈金光,光影中有美丽的蓝孔雀和白孔雀翩翩起舞,那是孔雀仙子们在跳舞吗?她们果然很美丽啊,眉目如画,巧笑晏晏,腰肢纤细,不堪一握,   我被她们美丽的舞姿感染,又见她们俩笑着邀请我同舞,于是我痴痴地站了起来,正待跨步走进光芒中,身后有双冷冰冰的手用力地捏住我的两个肩膀,有人压低了嗓子不高兴地说:“果然是你,偷了我的夜明珠。”   是顾氏的声音!她的声音一响起,孔雀仙子们不见了,光芒也不见了,室内又是昏暗暗的,我挣脱了顾氏的手,将夜明珠牢牢抓在手上:“带我出去!”   顾氏朝我手上抢了一下,没有抢到,她急了,却没有发作,只是低声恳求:“请你还给我,这是玉郎送给我的东西。”   我眼珠转了转,靠在她耳边,低声说:“我是玉郎派来的,你想不想知道玉郎的下落?”   顾氏激动地抓住我的手腕,目中的光彩比夜明珠还要亮几分:“玉郎现在何处?”   我没有说话,躲到一旁黑暗的地方。   顾氏又朝我摸索过来,声音里有一丝哭腔:“你,你快告诉我,玉郎他在哪里?为什么不来接我。啊!”   她的动作幅度大了点,小腹撞到桌子的边角,她疼得弯下腰来,口中还含糊不清地说:“还给我,啊。。。。。。。”   我忙上前扶住她坐到椅子上,正待开口道歉,脚下猛然一空,整个人往下坠,我身手死死抱住顾氏的肩膀,整个因为惯性伏在她的身上,连人带椅子,两人直直地往下掉落。   黑暗中我和顾氏失声惊呼,顾氏在慌乱中也紧紧抱住我,完全是茫然无措的样子,见此情形,我的心不断往下沉:暗室的机关竟连顾氏都不知道,看来我命休矣!   刚感叹完,椅子已经重重地落在了地上,可怜的我们被猛然朝上一抛,又跌落下去,被坚硬的椅子顶到,身上好几处地方都火辣辣的疼痛,我哼了几声,昏睡过去。   等我迷迷糊糊地醒来,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了。我不断朝旁边摸索着,终于摸到还在昏迷中的顾氏,我摇醒她,两人细细检查下来,我倒没什么事,顾氏崴到了左脚,腰盘处严重受伤,根本无法站起来,我只得抖抖地将她平放在地,将她的头枕在椅子的一条断腿上。   这里比上面还要黑暗,一颗夜明珠根本不足以照明,我努力地朝四周张望,可除了黑暗,什么也看不到。   我看了半天,又放开喉咙喊了半天,黑暗中始终没有得到一点回应。我终于绝望了,喟叹一声:“看来,我们要死在这里了。”想不到这一世的下场还是这么窝囊,又渴又饿还兼受伤。   同样濒临绝望的顾氏死死抓住了我的一只手,厉声说:“玉郎为什么不来接我?为什么他不要我了?你说!”   她声嘶力竭,显然是心如死灰,只想在死前问个明白。   我又哪里知道呢?可能是个薄情郎吧?我悄悄地抹了一下眼泪,分散她的愤怒:“因为你不能给玉郎生儿子。”   她之前说过玉郎嫌她没儿子。   顾氏的手稍稍松了,悲伤地说:“都是大哥,大哥害的我。”   我揉着她的左脚:“大哥,也杀了你的孩子?”这个大哥最喜欢铲除外甥了。   顾氏古怪地低声笑了起来,朝黑暗的四周望了望,好像怕有人听见一样,嘘了一声:“玉郎派人把孩子偷偷带走了。哈哈哈,大哥怎么也没想到 。。。。。。”   她神经质地笑起来:“大哥再厉害,也比不上我的玉郎。”   我迟疑地问:“玉郎派来的人,既然能带孩子走,为什么要留你下来呢?”   顾氏冷声说:“因为他们带了一个死的孩子进来,把我的孩子调换出去了。”   我哦了一声:“你,后来就一直住在这里?”   顾氏哼了一声:“孩子送走后,大哥一直问我玉郎的去向,可我哪里知道?大哥见我不肯说,这才把我扔在这里,再不管我了。”   她又低了嗓子,得意地说:“你知道吗,那个小妾也没给玉郎生出儿子,所以我的孩子,玉郎并不讨厌。”   我暗笑一声:“你怎么知道?”   顾氏拍拍我的手背:“后来有人送来孩子的头发,那个荷包还是我绣的呢,我就知道玉郎还惦记着我们母女。”   :“那人还说,我的女儿很聪慧,玉郎要大力培养,要我耐心等待,将来总有出头之日。”   我想起有句话:我为什么相信你?因为你没让我等,没说等将来怎么怎么样了,我要怎样怎样的对待你。   私以为,这是最简单的考验一个人真心与否的方法,想一想,一个人的青春能有几年?   等得起吗?   虽然我很同情这位可怜人,可我也恨其不作为:“换作是我,才不要什么出头之日,我只要和我的女儿在一起,看着她长大成人,看着她嫁人生子,看着她高高兴兴过日子,不会像你这样傻等,对孩子不闻不问。”   顾氏被打击到了,她愣了愣,良久才叹气道:“你说得对,其实是我一直在骗自己,不肯相信玉郎对我不是真心的,他的心里只有他自己,他的所谓大业。其实,男人都一样,对女人都很薄情。”   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接受残酷的现实的,顾氏也一样,女人依附男人而活,在这个时代,她不算是“不作为。”   见她不再满口玉郎玉郎的,我的头也没那么大了,开始拉家常:“你的女儿,多大了?”   顾氏竟然想了好久才喃声道:“今年十九岁了,你听我弹琴那天,正是她的生日。”   我的心,突然一动,所有的信息在脑子里组合了一遍,不会吧?   :“你的女儿叫什么名字?”心中很激动。   顾氏有气无力:“不知道。”噗,一朵小火苗熄灭了。   我不死心:“那,孩子姓什么?”这个总该知道吧。   顾氏羞愧难当:“也,不知道。”   天,这母亲是怎么当的?顾氏:“玉郎说他没有姓,孩子送走时,走得匆忙,名字来不及起。”   我追问道:“接走孩子的,是什么人?男的还是女的??”这个她总不会糊涂了吗?   顾氏的自信回来了:“是一对夫妻!不过。”她说悄悄话一样:“是两个女人扮的,我能看得出来。”   又有点得意似地:“后来那个人送孩子头发来时,就是女装!”   我按捺着心中的惊涛骇浪,声音不受控制地发抖了:“装头发的荷包,是黑色的,绣有兰花图案,对吗?”   那个送头发的,应该就是女扮男装的林子大了!那个荷包,我在洗石庵落发时见过一次,而兰花不正是顾氏的标识?   顾氏的手按住了自己的胸口,好像怕我会抢她的东西一样,警惕地说:“你是什么人?你是节儿派来的?”   我的猜想果然变成了事实!我再不疑有它,眼前的顾氏是我的生母无疑!玉郎,自然就是我那不负责任的老爹了,自从楚王死后,姜家人再不敢用真实的姓氏,玉郎么,听起来就是一个超级大帅哥的外号,至于那个妾,就是乃跟的徒弟,沙罗同志。   我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悲伤,母女相见本该是高兴的事,可我们,却深陷绝境,死于不知名的黑暗之地,恐怕连收尸的人都没有,将要做孤魂野鬼了。   一想到这里,我的眼泪完全不受控制,扑上前去紧紧抱着顾氏,嚎啕大哭起来:“母亲,是我啊,我就是你的孩子啊,那个荷包里装的,是我的头发啊。”   这哭功还是遗传的呢。   正哭得感天动地,以为母女两人要被泪海给淹死,没想到顾氏一掌劈了过来:“哼!又想来套我的话,滚开!”   我呆住了,兀自呜呜大哭,暂时收不住,顾氏也不理我,只让我放声哭。   哭完了,脑子也当机了,顾氏变得刻薄了:“哼!哭完了?没招了?”   什么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这回我算是体会到了,这个时代也没DNA亲子鉴定哦?怎么办呐?跟她说到仙岛求神的事情?好像她不知情哦!恐怕连我们的真是身份,她也糊里糊涂吧,真是个没用的老娘!   忽然灵光一闪,没办法了,最后试试看吧。   我用哭哑了的嗓子唱起了经典的《紫竹调》,没错的,这是洗衣工娘教的,应该也是母女相认的依据之一,不过嘛,当时的《紫竹调》里歌词都是哥哥妹妹的,只有洗衣工娘教我的是“小宝宝”版的,和后世里的一样。   我唱了十多遍,口干了,嗓子完全哑了,黑暗中,顾氏平静得如同一口古井,没有任何反应,就在我眼神黯淡,正要灰心时,她突然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哭号,如丧考妣,她哀哀地哭着,含糊不清地说着,眼泪鼻涕沾了我一身。   顾氏哭的时间比我刚才哭的还要长,她停下来后,第一句话竟然是:“孩子啊,你叫什么名字?”   我苦笑着想开口,一道强光照射进来,刺眼的光线让我们下意识地用手遮眼,光影移动,变幻不定,吴侯动人的声音从我们身后响起:“姑母,侄儿恭喜你们母女团圆了啊!”   又不胜喜悦,柔情蜜意地呼唤道:“芳菲,表妹!”   作者有话要说:  在古代,少年男女因为生活方式的原因,与同龄异性接触的机会不多,所以可以搭讪的表妹,自然是情窦初开的表哥们暗恋明恋的首选对象,因为这个原因,表妹成为穿越文女主们的头号公敌:她们是楚楚可怜的“小白花”,是公开插足的第三者,是女主的楠竹们心头那颗朱砂痣,是恶婆婆用来对付女主们的最完美工具。。。。。。。   至于初恋情人们,嘿嘿,更是上不得台盘的心机女,拜金女,女戏子(知否,知否顾二那一位),。。。。。。。   所以作者决定膈应一下:穿越女就是表妹行不行,就是初恋情人行不行?   恶趣味啊,恶趣味! ☆、第六十四章 伤 逝   这一声“表妹”让我柔肠百转,情难自已,可眼前看到的一切让我头皮发麻,惊恐万分:原来我娘亲顾氏头上枕的不是椅子的断腿,而是几根骨头!我脚边的地上层层叠叠地铺满了白森森的骨骸,七零八落,竟然没有一副是完好的,只怕是乱葬岗也没这样惨烈的场面,残骸中有暗色的软体动物在不停蠕动,也不知是什么东西,悄无声息地,样子却十分瘆人。   我的嗓子虽然早就哭哑了,此时也魂飞魄散地从喉咙里发出嗬嗬的怪叫,一头栽到顾氏的怀里,不停地发抖,干呕。   :“芳菲,我们走吧,此地不宜久留。”吴侯轻叹了一声,弯下腰,拍拍我的肩膀,我低低地嗯了一声,对顾氏说;“娘亲,我来扶你。”伸手托起她的后背,想扶她站起来,可努力半天,发现她已经连坐都坐不稳,更别说站立走路了,看来这一下摔得不轻。   :“娘亲,我来背你出去。”见吴侯在一旁笔挺挺地站着,袖手旁观,视若无睹,我心里一阵来气,赌气对顾氏说道。   顾氏摇了摇头,眼皮轻抬,看着吴侯,苦笑着说:“你这孩子,就是不愿低头。”   我暗自惭愧,也是,现在不是置气的时候,最要紧的是离开这个鬼地方,低一下头又不会死人,而继续呆在这里,会死人的!   想通后,我半跪着,拉着吴侯的衣服下摆,低声下气:“允节,顶撞了老夫人是我不对。只是,娘亲现在很危险,得马上找大夫,所以能不能请你,帮我把娘亲背出去医治?到时想怎么惩罚,我都听老夫人的。”   吴侯的脸低了下来,漆黑的眼瞳亮晶晶的,在我脸上瞄了瞄:“当真?”我忙用力点头:“当真。”   一番艰难的搀扶腾挪后,吴侯终于将我的娘亲背了起来,接着外面的光线,我看到顾氏背上的衣服,有不少暗色的痕迹,我的心不由猛然一沉,忧心忡忡。   就这样,我一手扶着娘亲的后背,一手扶着吴侯的一条胳膊,脚步虚浮地跟在后面,真是奇怪,前面的光亮明明就在眼前,可我们竟然走了很久。脚下不时踩到骨骸,发出咔嚓咔嚓的响声,脚步所到之处,附在骸骨上软体动物们躲开了,暗色的影子不停蠕动流动,将骨骸翻得更乱,那情形更加恐怖。我不敢再看,眼睛只盯着吴侯的后脑勺,继续深一脚,浅一脚地朝前走着。   我们终于走出了那个可怕的地方,头顶上是的蔚蓝的天空,白云悠悠,真是恍如隔世。回头再看,洞门早已关闭,隐藏在无数荆棘灌木丛中,再寻不见。   吴侯将顾氏放在一处草地上,这块枯黄的草地不是我之前走过的那一片,因为周围没有紫雾山居的院墙,而且富春江近在眼前,碧绿如玉,寂静无声。   吴侯示意我到江边清洗,并递给我一方丝帕,上面是兰花图案,和他在沁园时送给我的一样,这样的帕子,他多的是,想起他说过话,我不禁苦笑,匆匆在江边洗脸洗手,又将手帕洗净了,打算带回去给娘亲好好搽一搽。   吴侯走了过来,低声告诉我,他已经检查过了,顾氏,我的娘亲,身子完全散了架,多处骨头断裂,又流血过多,怕是命不久已。   尽管我之前就知道情况不容乐观,可也没想会这么严重,急忙跑回去在顾氏身边蹲下,泪水止不住地大滴大滴落下。   顾氏的衣服血迹斑斑,头发上满是灰尘泥垢,原本秋水般的双眼早已失去了神采,她见我伤心落泪,吃力地挤出一个微笑,这笑容让她费了好大的力气,导致脸颊潮红,但她眼中精光泛现:“孩子,原来你跟玉郎一样好看呢。”   我将她的半个身子靠在我的腿上,她抬眼瞥了一眼江边,吴侯见状,默默地往江边走去。   顾氏凝望着头顶上的蓝天白云,悠悠地说:“娘不怪你父亲,他也是不得已。”   我的心中那个不好的预感更加强烈了,大颗大颗的泪珠继续滴在她的身上:“娘亲,都怪我,如果不是我偷了你的东西,你也不会这样。”   顾氏想举手帮我擦眼泪,可是手根本抬不起来,我便捏了她的手,在我脸上摩挲着:“孩子,不关你的事,这是我的命。”   顾氏的手指在我眉毛上触摸了几下:“娘的命不好,娘不怪任何人。”   见我要说话,顾氏柔柔地笑了起来,阻止了我:“我也不怪大哥,如果不是大哥让我去六茎坊,我也不会认识玉郎。”   :“也就不会有你了,孩子,这一切都是命。”   :“娘早就认命了,孩子,你也要认命,你不能和节儿在一起。”她压低了嗓子,和我说悄悄话。   我使劲点头,嘴巴贴近她的耳朵:“孩儿知道,天神告诉我了。”   顾氏的眼中焕发出一抹动人的光彩,嘴唇动了几下,欲言又止,我继续贴在她耳边:“我是玉璠之后。”   顾氏露出了欣慰的一笑:“玉郎,果然。。。。。。没有。。。。。。骗我,这天谴,让我来替玉郎受吧。”   听娘亲提起天谴二字,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玉郎”是不是因为知道了“妻子”是三大家族的后人,怕遭天谴,所以这才纳了沙罗做妾呢?这样一想,我心里总算好受一点了,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的父亲是个薄情寡义的男人,抛弃妻子的。   为了让顾氏更放心,我又悄声说道:“况且孩儿已有郎君。”一说完后,心中大惊,我怎么忘了,秦桓之是垂籍的后人啊,不但不能做我的郎君,还不能让我时刻想起。我的心像被抽空了一样,空落落的,真不知这世上还有什么值得去追寻?值得去等待?   我茫然地举目张望,见对岸多彩的树林不知何故变得一片灰白,在江边的吴侯见我环顾四周,以为我在唤他,已经迈开大步走了过来。   见他目光殷切,我低下头,疲倦地说道:“允节,我们还是走吧,我娘亲她,需要找大夫。”再不想回去,也不能抛尸荒野啊。   顾氏出声制止,她重重地摁了摁我的手:“孩子,不必了,还是陪娘多说说话吧。”她硬是挤出几分笑容来,脸上的红晕渐渐消散。   我的眼泪又要往下掉,顾氏竭力保持着微笑:“节儿,姑母一生虽然对顾氏无功,但也无过,除了芳菲的事情,姑母不曾瞒过你父亲。”   吴侯看着我,低低地说:“父亲不曾怪姑母。”   顾氏的气力渐渐不足,说话断断续续的:“节儿,求你看在。。。。。姑母的份上,不要为难。。。。。芳菲,她以后若有。。。。。。不对,你要怪就怪姑母好了。”   她的原意是希望吴侯不要再禁锢我的自由,即使我将来溜了,也别追究,娘亲啊,你怎么这么天真呢?   吴侯伸出一只玉手,纤长的手指将我脸颊边飘荡的几缕碎发往耳朵后面夹去,眼中柔情流动,一字一句地说:“姑母请放心,侄儿倾慕表妹多年,即使姑母不说,侄儿也会善待表妹的。”   :“侄儿欲娶表妹为如夫人,还请姑母成全。”他的手移开了,站起来走开两步,恭恭敬敬地朝顾氏行了一个大礼,满怀期待地看着我们。   事与愿违,我们母女俩人面面相觑,却不能明说,顾氏拼命清了清嗓子:“节儿,芳菲她,只怕不能嫁你。”   吴侯一愣,看着我,我正想开口,顾氏用眼神制止了:“芳菲她。。。。。自由惯了,怕她只会让。。。。。老夫人不高兴。”   吴侯理所当然地以为,我们在担心婆媳关系,所以他殷殷保证起来:“姑母请放心,侄儿以后会时刻把表妹带在身边。”   言下之意,让我做他的随军夫人。   顾氏本来就没主见,又见吴侯说得诚恳,便没了法子,她愧疚地看着我,我给了她一个我没事的眼神,冲她淡淡一笑:“娘亲,我们还是走吧?”   我这软弱了一辈子的娘亲竟然固执起来,她拼命摇头:“芳菲,娘要死。。。。。在这里,你把娘就葬在这江边上,娘打小就喜欢这里,能葬在这里也是。。。。。福分了,你要常常来看我。”   她这么坚持,无非是希望我能找机会溜走,可哪有那么容易啊,这里的情形我不熟悉不说,更连个合法的身份都没有,贸然出去,哪有活路?   而且我最听不了这个,好像马上就要生离死别一样,不由鼻子发酸,泪水簌簌:“求求你,娘亲,别这么说了,我们还是去找大夫吧。”   顾氏无力拍拍我的脸:“孩子,娘有点累了,想先歇一会,就在这里。”边说边闭上眼睛,沉沉地瘫落在我的臂弯,我试了试她的呼吸,还好,还有呼吸,可能只是太累了,吴侯的人,应该很快就来了吧?   我继续半蹲半坐的,环抱着顾氏的肩膀,失神地看着远处的流水,一切都那么美好,可是我的娘亲却要永远离开我了,母女亲情得来又失去,重逢只是为了生离,相认只是为了死别。既然如此,又何必相逢相认呢?   都是我,害了你,如果我当初肯跟沈氏认个错,就不会被关进暗室,不被关进暗室,你就不会来暗室里讨要那颗该死的夜明珠,我当时为什么不乖乖地还给你呢,我真该死啊,为什么要偷你的东西呢?可是如果我不来这里,我又怎么会去偷你的东西?   天哪,到底哪个是因,哪个是果?我都糊涂了,突然神经质地吃吃笑起来:娘亲啊,遗传的力量果然无穷大,我和你一样,都很神经质。   有人扶住我,柔声细语:“表妹,别难过了,姑母她,也算是解脱了。”   解脱了?说得真轻巧啊!我大声说:“我娘她这样的性子,根本不适合做什么探子卧底,你们,你们为什么要选她去?分明是要她去送死。”   我大呼小叫,言出无状,满以为他会生气,哪知他竟然喟叹一声,痛惜的道:“没有法子,因为她姓顾。”   我胸口一滞,继而恶狠狠地:“那玉郎呢?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我娘去接近他?这个人对顾家有什么用处?”   他的俊脸瞬间阴郁扭曲,闭口不言,只是瞅着我,眼中分明在说,你又何必明知故问呢?   见他这副有话不说的死样子,我的火更大了,死死盯着他,不管不顾地喊起来:“你肯娶我,是因为我爹是玉郎吧?告诉你,我不会让你得逞的!管你是吴(无)侯有侯。”   他的脸色变得霎白,老半天才站起来,俯视着我,高高在上,眼中浓浓寂寞失落:“芳菲,你为什么总不相信我。”   相信你?凭什么?我沉着脸,气呼呼的,继续死紧死紧地抱着顾氏的身体,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我要离开这里,我要和我娘一起离开这里,管他玉郎金郎的来不来,管你们爱谁谁。   作者有话要说:  总觉得古代那些为了家族利益不得不去和亲,联姻,做卧底的女子很可怜,她们出生入死,忙死忙活,结果呢,基本上是,胜利成果与她们无关,倒霉砍头,沉湖什么的,她们样样有份,而那些品尝果实的人,则虚情假意地给她们编写美丽的传说,比如:   西施,明明是被勾践的LP沉太湖了,却编个故事说她和陶朱公泛舟太湖,美满了;   孙氏:孙权之妹,名字不详,乃武功高强又怎么样?还不是得和粗鄙的草鞋集团老总困觉觉,还被人家的兄弟猜疑,鄙视,最后被退货,郁郁而终,可现那些个没良心的,硬说她深明大义,和刘大耳十分有爱,爱个毛啊!恐怕是恶心不已吧,要不怎么会让手下的武装妹妹们列队吓唬他?   还有很多,就不说了。   图片来自网络。    ☆、第六十五章 离 别   我的娘亲顾氏,两天后撒手人寰,按照她的遗愿,她的尸骨被安葬在富春江畔一隅僻静之地,漆黑的墓碑正对着一江碧水和满山萧萧落叶,当真是落叶流水均无语,此时无声胜有声。   至于我,听从西海禅师的建议,葬礼后的第二天清晨便离开了紫雾山居,到远处的吴郡大吉山里寻找合适的火山泉,记得天神说这情咒“既从水里来,便从水里去”,药是通过檀洲岛上的醴泉进入身体的,按道理,毒性也应该通过冷泉或是温泉排出去。   吴郡大吉山的锦汤泉据说有神奇的效果,除了温泉本身含有的特殊成分,更因为大吉山脉有三百余里连绵不断茂密的红松树林,一年四季郁郁葱葱,松香芬芳,到了秋天,更有金黄色的松花飘落到山中各处,融化在锦汤泉里,松脂花粉,潜移默化地神化了温泉的治疗功效。   出发时,我朝骑在马上的吴侯瞥了一眼,默默地上了马车。从江边回来后,我们俩人形同陌路,互不理睬,而我此次去吴郡,他并不陪同。   在马车驱动的一刹那,我看到他的坐骑焦躁不安地扬起前蹄,口中喷出呼呼的热气,于是迅速拉上窗门,软软的靠在后面,闭上眼睛,听轮毂碌碌,马蹄嘚嘚,任凭心中波涛翻腾:如果我趁机溜掉,会不会连累刘婶她们呢?脱身后,我该怎么完成“历史”使命呢?我和他以后真的永不相见了吗?还有他,为什么不来找我?   有人给我盖上一张薄毯,是同车的鹤鸣,本次出行的女性成员连我在内共有四位,茗香和一位中年妈妈,坐在后面一辆马车里,其余的出行人员均是年轻男子,若雾是领队。   马车稳稳的不知走了多久,突然停下来,急促的停顿打断了我的小憩,我缓缓睁开双眼,见鹤鸣无声无息地掀开帘子跳下车去,随即有个身影从马车外面一闪而入,引起一股瑟瑟的劲风,吹得我下意识地抓紧了身上的毯子,待看清来人,不禁一怔,继而悲喜交加。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我的表兄,现任吴侯顾支谦,我见他的脸上略有霜寒之色,鬓发稍乱,额头上微有薄汗,显然是一路疾驰奔跑,他的眼中饱含浓浓的不舍和焦急,化作盈盈无语的凝视,仿佛要看到我心底去,去探索我心灵深处最隐秘的一角。   然后他伸出双臂,将我拉到怀中,紧紧地抱着,马车狭小,他动作又大,更兼衣带生风,磕磕碰碰,只听到哗啦啦几声,脚边上的架子,盒子,罐子,杯子四处散落,搂搂抱抱的两人也跌落底上,他整个人压在我身上,我的脸正对着他的脖子处,鼻子被压得生痛。   他微微动了一下身子,和我面对面,凝望着我,忽然笑了笑,脸俯了下来,不容分说地攫取掠夺,婉转流连,缠绵不休,丝毫不给人喘息的余地,他身上的温度越来越高,手上的动作越来越重,几乎要令人窒息,最后他在我耳边旖旎暧昧地呢哝着:“芳菲,你不。。。。。要走远。”   他是离愁满腹依依惜别乱了方寸,我是爱恨纠葛迷离感伤不知是否还有归途,一个情动难耐千般索取,一个心怀愧疚沦陷不觉。   缱绻纠缠间,我的胸前一凉,随即有只暖暖的手覆盖了上去,停留瞬间,开始不断往下滑落,温热的手抚到了心口处,将身下人的迷离情念驱走了,换之而来的是天崩地裂般的剧痛,那只手明显感觉到了,立刻停止了撩拨,动作飞快将我的衣服前襟拉好,他已经起了身,将我环在怀中,过了一会,往我口中塞了一颗清苦的药丸。   :“对不起,芳菲,是我太不自制,害你受这样的苦。”他柔声细语地在我耳边说道:“我本想陪你一同去,可眼下的荆州形势紧张,我不得不防。”他做了吴侯后,还是第一次对我说起江东的要事。   :“你到了山中,只管安心静养,我一得空,马上去看你。等你好了,我们一起回山居常住。”   他以为我和以前一样,在药丸的作用下,昏昏沉睡,所以捏了我的手,甜言蜜语起来。   :“你曾说过要将富春江的四季美景画到纸上,你知道吗,就是因为这个,我才肯教你丹青的,你一定不知道吧?”   他低声笑了起来,将嘴唇贴在我脸颊上,邪魅地小声说:“还有一个原因,我想和你一起双修心经里的要义,其实,那本心经是我抄写的,抄的时候满脑子都是你。”   你个大笨蛋!我只能在心里狠狠地骂这个当年的假正经一句,如果你当时主动一点,坦白一点,我就不会跟小秦好上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一女不事二夫,况且你又是我的表哥,近亲啊,后患无穷。   他的呼吸热热的,吹到我脸上:“姑母不在了,姑父杳无音讯,表妹,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   他后来又柔柔地说了许多,雅的不雅的,包罗万象,可我渐渐听不清楚,稀里糊涂的进入梦乡,在梦中往事如恒河里的水,流过来又流过去,看似清晰,却什么都记不起来。   我再醒来时,他已经不在车上,半躺在身边的是丫鬟鹤鸣,她告诉我,现在已经是第六天了,我们已经进入吴郡境内,若雾他们在找地方投宿呢。   我推开窗门,外面果然已是暮色沉沉,吴郡在富春郡的北边,气温要比富春郡低不少,到了傍晚时分,野外更是秋风萧瑟,草木凋零。   大约过了一刻钟,前面有人传话过来说,已经找到晚上投宿的地方了,前面有个小集镇,看上去还算干净。   因为之前几天我都在昏睡,不知道曾住过什么样的客栈,也不知道是谁将我搬上搬下的,偷偷问鹤鸣,她说是和茗香在一处的那个妈妈,人家是个标准的练家子,力气大着呢。她贼兮兮地说。   到了镇上,我闻到空气中隐隐弥漫着一股熬红糖的甜甜腻腻的气味,和我在吴兴制乌糖时的味道十分相似,我不禁思忖,难道吴兴的制糖工艺已经传到这里来了?传播速度还真快啊!   客栈是镇上唯一一家客栈,小得可怜,老板又是加床,又是打地铺的,才勉强安顿我们住了下来,而晚饭更悲催,只有稀饭满头和几个蔬菜,一点荤腥都没有,身材矮小的老板见我们似乎很不满意,他又是道歉又是保证般:“客官,今晚请将就着,明天的早膳,我肯定给客官准备好丰盛的饭菜,我们这里的习惯,早膳丰富,晚膳简单。”   见有人皱眉,老板遂陪笑道:“现如今已是深秋,天气寒凉,客官如果不嫌弃,不妨喝上一杯红糖姜茶,这是本地的特产,我们这里的人都喜欢喝上几杯,也好暖暖身子。”   若雾走到我跟前,恭谨地问了一声是否需要,我本就好奇,自然不会拒绝。   红糖姜茶和我调制的乌糖姜茶略有不同,红糖已经是名副其实的红糖,比乌糖纯粹,甜腻,但少了吴兴乌糖那种焦糖般特有的浑厚味道,当然茶的效果是一样的,一杯喝完后,身上果然暖暖的,毛孔舒张,心肺舒畅。   开店的老板都会察言观色,见我们喜欢这茶,料想我们不会再抱怨客栈的条件艰苦,于是脸上笑得更欢了,两只小眼睛几乎眯成一条线。   因为客栈的院子和马厩都太小,我们的马车和马匹不得不栓到马路上,老板很热心地说,附近制糖作坊那里不但地方大,有足够大的马厩,还有现成的马匹食料,只要我们肯付点钱就行。   不得不说这矮个子老板还挺会做生意,我怀疑那制糖作坊也是他家的,否则他那么卖力地推销红糖茶水为哪般?   若雾想的和我想的可不一样,他以天色已晚,坐乘不便挪移为由,拒绝了老板的“好意”,我猜他是担心安全问题,这里虽然是吴侯管辖的地盘,可山高皇帝远,难保不出乌龙案,再说,若雾他们是便装出行。   矮个子老板讪讪地退下,我们也各自回房休息,若雾派了两个人看守马匹马车,看来这里的形势比会稽那边要严峻动荡,以前曾听说吴郡的大地主们不怎么老实,可他们有钱啊,吴侯对他们是又爱又恨,还有那个大财主卞迎雪,就是秦桓之曾假扮的那一个,据说还有不少兵马呢,有点拥兵自重的架势。   第二天用早膳时,听老板说,这里离大吉山已经不远了,只是道路不是太宽敞平坦,我们至少还得花个三五天才能到达山脚,他又善意地建议我们最好找一个当地的向导,否则山林茂密,很容易迷路。   他说的也有道理,若雾和其他人商量后,同意了。老板介绍的向导是个清瘦的男子,姓阮,约三十来岁,曾多次带领富家的女眷们到大吉山中的汤泉山庄,对道路自然是很熟悉的。   作者有话要说:  再有一篇番外,第二卷结束。   多情自古伤离别。 ☆、番外   初冬时节,独孤轩病死,膝下二子不和已久,且都是无能之辈,从此再无人能阻止江东子弟争夺荆州旳步伐,此举既是为了保我江东,也是为了抱数年前旳杀父之仇。   荆州牧独孤轩,乃皇室宗亲,可惜此人耳根子软,缺乏判断力,数年前听从部下旳挑唆和秦氏有意旳默许,将我父亲截杀在回吴郡旳路上,幸亏大哥智勇,逃出生天,回到富春郡,后来又用诸多祖传珍宝,从皇甫利平处换回了跟随父亲多年的老部下,一举夺取会稽,庐江等郡,稳固了根基,扩大了领地。   父亲死后,我以谋求仕途发展的儒生身份,被秘密送到洛京,负责侦查朝中各派势力的动态,及时将情报传送给大哥。就这样我结识了不少世家子弟,后来顺利进入秦家,成为秦家三公子的文化宾客,那一年我十五岁。   秦氏先祖,是我朝开国元勋之一,为人圆滑谨慎,明哲保身有道,虽助高祖夺取天下有功,却从不曾身居高位,其子孙后代,更是对外宣称,秦家子孙对诗书文章兴趣甚浓,更有收集民间书籍书简的习惯。   但我曾听父亲说过,现任秦氏家主武平侯秦公祺,为人虽然豪爽狂放,看似一派平易近人,实则老谋深算,且其素有安邦之武功,治国之文才,更成功地将羸弱的皇室牢牢捏在手中,挟天子以令诸侯,到了现在,早已羽翼丰满,雄霸一方。   大哥告诉我,以江东现有的实力,还不能和秦氏硬碰硬,只能表面称服,另谋大计。我到秦家的任务有二,一是获取消息,协助大哥筹谋,二是寻找楚王的兵书,凭以调动隐藏在民间的神兵天将。   沁水西园,皇帝钦点的文人读书场所,环境幽美安静,汇集了众多文人奇才,更兼之三公子好客,喜欢开赛诗宴会,所以迅速成为京中文坛最富盛名的宝地,同时也成为我探取消息的最佳地点。   秦家三子,性格心思各异,三公子建之喜好风雅,好客热诚,大公子彰之喜爱武艺,豪爽单纯,唯有秦家二子桓之,喜怒不形于色,心机深沉,看似最不受武平侯喜爱,但据我观察揣摩,其实不然。   我使了多般办法,都没能取得秦桓之的信任,足见此人多疑谨慎,外人根本无法进入双清苑一探樱雪山的虚实,不知楚王的兵书是否就藏在樱雪山下的地宫之中?这地宫的进口又在哪里呢?   正在我苦恼之时,身边的人以为我年龄已经不小,该有丫鬟伺候了,所以给我送来一个聊以解闷的小丫鬟,我得知后,不禁哑然失笑:我虽有烦恼,却不是因为年龄渐长所致,再说我岂是那嗜好床第之欢的好色之徒?   不过这个小丫鬟还算有趣,她不像沁园里其他丫鬟一样,眼睛长在头顶上,眼里只有她们秦家的三公子,她竟然断文识字,写得一手好字,和我一样从小苦练《裴公碑》,更重要的时,她慧眼识英才,竟然不把小娃娃似的光华公子看在眼里,独独对我青眼有加,对我温柔微笑,又大方地收下我送的碑帖,真是个有眼色的女子。   不知是不是送她来的人告诉了她什么,她竟然样样合我心意:她喜欢富春江的景致,喜欢唱江东的小调,喜欢在河面上划船游玩,而且她,长得十分美丽,尤其是身穿紫色深衣襦裙的时候,飘逸出尘,翩然若仙。   我本来还担心她性子太古板,毕竟她童年时曾出家数年,进了秦家又抄了那么多年经书,可没想到,她还真是惊世骇俗,居然劈口问我抄写那本房中术时有没有浑身不自在?   我不禁又惊又喜,惊的是,难道她不是恪守妇道的女子?喜的是,这样的妙人儿,必定有趣得紧,不枉我抄写的时候,脑子里满是她娇怯怯的身影,红艳艳的嘴唇和水汪汪的眼睛。   更大的惊喜还在后面,她开口说要跟我学丹青,样子很娇憨,我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她,想知道是那个人教她的,还是她想多和我在一起?得知是后者,我满心欢喜,原来我不是自作多情,她也对我有意。   所以我决定把顾氏的信物赠与她,让送她到我身边的人知道,我对她是一片真心实意,不当她是我的使唤丫鬟,让她们好生护她周全。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芳菲跟我学丹青还不到一年,我还来不及对她倾诉衷肠,她就被秦桓之带到双清苑,还大门不许出,让她一个人包揽了书房里的所有活计,住的地方还没有阳光!   这让我又急又心疼!   这个秦桓之到底是怎么想的?知道我喜欢她,所以想折磨她吗?还是有别的原因?一向冷静的我,也忍不住心乱如麻,可又不能贸然前往探望,只得求助于那个人,让她把芳菲给带出来。   那个人笑着对我说:“如今,你也知道儿女之情是身不由己了吧?相思的滋味不好受啊!”   我方醒悟,眼前这个人哪里是在帮我,分明是在害我,她是在报复,为她死去的孩子报仇!她早就不是顾家人了!我怎么忘了这一点?我不怪她狠毒,她毕竟也是我的长辈,原本也是顾家欠她的。   不得不说,秦桓之是个难缠的角色,他外出时不但没有送命,还一口气灭了天英教十几人,一战成名,果然是深藏不露,剑术高明远在我之上,只是无端连累芳菲中毒受伤,我心存愧疚。看来我终归还是放不下她,儿女情长起来,我不禁叹气。   万幸的是,芳菲伤得不重,她巴巴地赶来看我,生怕我不愿意再教她丹青,她真是多虑了,我怎么会舍得赶她走呢,我心里别扭的是,她是不是已经被秦二收了房,像园子里的人传说的一样?可这样的问题,我怎么能直接开口?就算是,他们也是名正言顺,何况那秦二也是风流多姿的人物。   以为只有女人好妒,原来男人也会吃醋,我的心竟然酸溜溜起来,可她一声可怜兮兮的“允节”让我心中乌云尽散,因为我了解她的性子:她极守礼数,断然不会对夫婿之外的男子直呼其名,看来她的心还是向着我的。   我们和好如初,应该说比以前更好,她对我越来越敞开心扉,毫不隐瞒地告诉我,她将来要离开这里,我也在教她画画的时候也体会到闺阁画眉的乐趣,有好几次,我都忍不住想抱住她温存一番,可一想到她年龄尚小,还没及笄,只得生生忍住了。   平息了南阳皇甫氏谋反后,秦氏在朝中的地位水涨船高,北方的皇甫氏终是按捺不住,大兵压来,大哥命我在洛京城中早做部署,散布谣言,动摇民心,只待秦氏大军一离开洛京,城中空守,大哥即带人渡江北上,趁皇甫氏与秦氏交战之际,制造洛京城中大乱,届时于乱中奉迎皇室到江东,效仿秦氏挟天子以令诸侯,图谋霸业,重振顾氏的威名。   可惜所有人,包括大哥和我,都低估了秦公祺的能力,他竟然一边牢牢牵制住皇甫氏,一边派出死士无数,袭击刚渡江上岸的江东子弟,大哥惨遭不幸,派人命我速速赶回吴郡。我只得撇下芳菲,快马加鞭,披星戴月,在大哥去世之前,临危受命,由父亲的部将们上表奏请,皇帝恩准,袭了吴侯之位,掌管江东大印。   大哥的生母陆氏和我的母亲虽是表姐妹,但是向来仗势欺人,母亲一直百般忍让,甚至在父亲去世后,为免纷争和不让大哥为难,搬出去独自居住。可是这一次,陆氏说我登上吴侯之位是名不正言不顺,该让大哥的儿子,三岁的绍儿执掌,她偷偷送信给娘家族人,差点闹出大事,为了江东大局的稳定,母亲和我不得不软禁了她。   还好大嫂顾全大局,通情达理,她没有听从陆氏的挑唆,在大哥的七七之后,连夜带着绍儿登舟离去,并留下书信,说她定会将绍儿抚养成人,让我不必牵挂。   不是我心肠太狠,而是形势所逼,三岁幼主掌权,岂非让顾氏一族自寻死路?更何况我有大哥的亲口嘱托,诸多叔伯的见证,自认问心无愧。   由于大哥不喜道教,他素来不喜世人膜拜神仙,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在江东,儒家思想一枝独秀,一门独大,不利于诸子百家争鸣,出身低微的有才之人难以得到机会展示才华,芳菲曾说过宗教信仰有助于文化传播,如今道教在江东式微,正该引入新的宗教文化,促进江东的文化盛事。   佛家思想提倡世人忍受今生之苦,讲究众生平等,虽与儒家的君臣尊卑观念有分歧,却不失为稳定人心的利器,西海禅师医术高明,精通儒家道家经典,正是传播佛教的最佳人选,况且他本就以感化愚昧为己任。   禅师的传教很成功,我很放心,相信有一天江东也会和洛京一样,文人荟萃,百花争鸣,人才济济,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只是芳菲,她既已到了吴兴为何没有来找我?莫非她已经得知我的真实身份,知道我已娶乔氏为妻,心中有怨恨所以才疏离我?如果是这样,说明她并不体谅我的苦衷,并非真心爱我,不配做我的知人心,我又何必自寻烦恼,还是放任她去吧,她总是有能力照顾好自己的。   阿明,那个鲁莽的傻小子,大字不识,芳菲为什么选了这样一个人,就在我的眼皮底下,整日的同进同出,是想告诉我说,她宁愿嫁一个乡野莽汉也不愿做我的妾室吗?芳菲啊,你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法子折磨我?   这个阿明并非一无是处,是个天生领兵打仗的材料,我只略略做了提点,若雾便心领神会,妥善处理好一切,阿明顺利进了水兵营,但是芳菲似乎离我越来越远,不但不愿到我身边来,还执意要到海上航行,丝毫不顾及我的感受,完全漠视我的情意,这让我很气恼,不得不拿出身份来压制她,可她到底有什么错?我只得同意让她出海。   芳菲登上的岛屿竟然是传说中的瀛洲!二十多年前,天佥真人在海上偶遇仙人的故事,并非无中生有,莫非芳菲出海的真正目的不是海上贸易,而是求仙得道?那她的真实身份岂非可疑?   我实在按捺不住对她的思念之情,不管她是谁,我只想将她留在身边就好,府中妻妾虽多,可没有一个是我心中喜欢的,她们在我眼前出现的次数越多,时间越长,我越想念那个始终不肯乖乖就范的紫衣女子。于是我瞒着母亲,偷偷出海,结果收获极大,原来芳菲的身世不但与楚王有关,更有可能身负特殊使命,可以号令神秘的组织人员,调配巨大的神秘财富。   如果她和江东作对,后果将不堪设想,不是她死就是我亡。为今之计,只有将她栓在我的身边,让她老老实实做我的夫人,为我生儿育女,永不离开山居一步。天随人愿,芳菲竟然是我的表妹。表妹,亲上加亲,青梅竹马,情投意合,永结同心,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满意的?   作者有话要说:  沁园中的允节是什么人呢?他首先是一个少年时期的理科男,少年理科男心中的女神是谁?是刘涛同学扮演的阿朱姐姐,不信请百度当年刘涛同学到清华大学参加活动时,最高学府的天子骄子们那些大小便失禁般的囧囧表情,阿朱的最大特点是温柔亲切,对谁都很友好,宜室宜家。   所以小林同学的暧昧目光越过大名鼎鼎的光华公子,对允节同学天外飞仙的一笑,极大地满足了准吴侯的自尊心,从那一刻起,这个俏丫鬟在他心里就不止是被送来聊以解闷的小丫鬟,而是他的红颜知己。(至于是谁将小林送来的,第三卷里会说)   更何况这个“阿朱姐姐”还知情识趣,既含蓄又调皮,偶尔还挑逗撩拨他几下,让他心神荡漾,辗转反侧,其原因,无非是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   另外另外,允节一直暗中和桓之同学较劲,芳菲同学的芳心归属,无意中成了两人竞争比拼的彩头之一,允节不喜欢用强的原因,是因为他不是暴君,人心降服,对他而言是取得胜利的最高境界。    ☆、第六十六章 俯视清水波   康平次年冬,吴郡山贼张燕在大吉山一带作乱,吴侯命吴郡守军前往围剿,山贼张燕巧用大吉山的密林优势,将反围剿转成诱敌深入,时已寒冬,大雪封山,道路艰难,剿贼官兵只得在山脚下扎营安寨,只等来年春天再战。   隆冬腊月,山贼起火取暖时不慎失火,因山上树木多是数百余年的红松树,树脂厚重,松针干枯,十分利火,所以星星之火迅速蔓延,没多时即火光通天,浓烟滚滚,几将吴郡的半个天空都烧成了赤红色,大火整整燃烧了十来天,烧光了山中的树木百兽,煨红了山上的岩石,再寻不到其他东西可烧,方渐渐熄灭。   而吴郡城,因大部分兵力出城围剿山贼,城中空守,以卞迎雪为首的吴郡豪富们以为天赐良机,纷纷起兵谋反,攻打吴郡各县,其时吴侯正亲自领兵在荆州城外,与荆州守军对峙相持,难以两头兼顾,吴郡顿时陷入混乱状态。   吴郡城破之时,我们一行人正在路上,绕道不及,被逃难的流民冲散,马匹受惊,四处狂奔,在茫茫人海中,我见到韩冬等人,正要开口呼救,他们已经止住了马车,身手十分敏捷,似是有备而来,然后他们将我连人带车领到一处制糖作坊,在那里,我见到了久违的秦家二公子,秋月公子桓之。   我刚想寒暄几句,套套近乎,见他面沉似水,便知趣地噤声,他将我扔到闪电的背上,然后猛抽一鞭,闪电风驰电掣地奔跑起来,饶是我以前骑术不错,也被弄得手忙脚乱,好半天才坐稳了,紧紧跟在秦桓之的后面,然后一路北上。   就这样,我被动地离开了生活四年多的江东,再一次被无法控制的命运带到秦中,给我一个未知的宿命。   康平三年正月,洛京城外的柳树已悄悄萌芽,细长的柳枝间依稀可见淡绿,星星点点。   :“现如今不过是正月里头,城外的柳树已然发芽,不知前年我在苑子栽种的那几棵,可活下来没有?”秦桓之的声音微微沙哑,语气慵懒疲惫,却掩饰不住内心的兴奋。   他,自然是归心似箭,心怀激动,而我则局促不安,备受煎熬,马车离沁园越近,我的不安愈发强烈:此次再到沁园,我算什么呢?是离家出走的通房丫鬟被找回来了?还是病入膏肓的病人病急了来乱投医?园里的人会怎么看我呢?   为什么几年过去,我还是那么悲催呢?   秦桓之见我怔怔不语,知我心情不畅,便坐直了身子,温言道:“你是我正经的婢妾,随我回双清苑自是最正常不过,你切莫多想。除非,你还是不愿跟我?”   我虽恨他行事霸道,不给我选择的余地,害得我这么灰溜溜地回到洛京,处境尴尬不明,可这一路上他关怀备至,温言软语,还是让我很受用,更何况,他是我生命中唯一的男人,我怎么会不愿意留在他身边呢?   一念至此,不安自然消散,我对他莞尔一笑:“柳树极好养活,随随便便在水边扦插几根枝条,几年一过,便可盈盈成荫。二公子,我们打个赌如何?”   :“唔,赌什么?”他果然来了兴致,赌徒性子不减。   :“我们。。。。。。来赌,如果那几棵柳树已经长大长高,便是我赢了;如果,那些树没能活下来,便是二公子赢了。”   :“呵呵!你明明知道在苑子里,无人敢怠慢我亲手栽种的花草,所以即便我不在,他们也会小心养护着,那些树岂有活不下来的道理?自然是你赢了。”   他佯装板起脸,睥睨着我,白皙得有点过分的脸颊上泛起了浅浅的绯红,竟然艳若桃李,我一时看呆了,心想,原来男子也担当得起这样的形容词,古典书籍没有胡乱用词。   :“怎么?被我说中心思,不高兴了?”他又懒懒地靠在车身上,一条腿不客气地伸了过来:“坐马车久了,腿有点酸,你帮我揉揉。”   十足十的纨绔子弟娇生惯养做派,哪里有半点奋威将军的气势?   拿人手软,吃人嘴短!我无奈地伸出双手,卖力在他腿上捏捏打打,心中很是不平:我都身怀绝症了,还这样使唤我,什么时候,你也关心关心我呢?比如,告诉我待会儿见了皇甫氏,我这个婢妾要注意什么呢?装小白花还是扮贤惠?   他伸出修长的手指在我头发上摆摆弄弄,好像在给一只宠物狗狗顺毛毛,让我感到很不自在,放慢了手中动作,头偏开到一边,嗔怪道:“二公子,没准那大吉山里的汤泉真的有效,你为什么不让我试一试呢?”   他的手指从我的头发上移到了脸上,稍稍张开,即抬起我的下巴,黑漆漆的双眸中一半期待一半疑惑:“听说仙岛上的醴泉能让人脱胎换骨,百病不侵,延年益寿,你,为何要洗去这神效呢?”   我想起瀛洲岛上的冷美人们,她们,无灾无病,如无意外,可以活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可问题是要舍弃红尘俗事,绝情弃爱,代价也未免太大了。   再说眼前儿郎,长得珠明玉润,神采秀异,悠悠然如神仙中来人,看一眼都会让人心情愉悦,更何况他对我也算情深意重,我哪里放得下如斯滚滚红尘?   我一时情难自控,心神摇曳,软绵绵地倒进他的怀中,闻着他身上淡淡的清芳之气,似喝了酒般微醺起来:“因为我受不了情念的疼痛。”   他的身子略略僵硬,双臂紧环,力道极大。他将嘴唇贴在我耳边,好像不愿让人听见一样喁喁细语:“芳菲,你这毒,我能去。”   他向来不喜乱说,所以我吃了一惊,想挣扎起来,问个究竟,他死死将我搂住,不让我动弹,继续伏在我耳边唧唧地说着:“不过你得补偿我。”怕我不理解,又恶寒地加了一句:“我要你在应春树下顺从我。”   莫非他真的有特别的性嗜好,喜欢被人观看?我沉默了:在瀛洲岛上和我朝夕相处的人,是他吗?话说那个人很正常的啊,因为怕被人发现,他一直忍耐得那么辛苦,最后费尽心思才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确保无人打扰后才身体力行,放浪形骸,哪像眼前这个,放着好好的房间不用,非要拉我到山上去表演活春/宫!   难道他是妻管严?不敢在正室的眼皮底下“宠幸”小妾?还是他觉得小妾就是用来“偷”的,这样才刺激?   不管是哪一个原因,我都无法坦然面对,忍不住要探个究竟,声音伴随他的呼吸起伏不定:“二公子,我还是先不回双清苑吧,等我好了再回去不迟。”   他微微叹了一口气,手臂稍稍松开,声音依然低低的:“你不回苑子里,怎么能治得好呢?你在顾虑什么?担心皇甫氏吗?”   见他终于主动提起皇甫氏,我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要知道,身为小妾是不该打听正室的底细的,所以我一直都没敢问起皇甫氏,当然也是不想给自己找不自在。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秦桓之很不愿意提起他的正室夫人,比如现在也是寥寥几句带过:“皇甫氏尚在冀州守孝,要到明年三月才孝满,届时她自会住到洛京城中府邸,你不必与她日日见面。”   见我还是糊涂,犹有疑问,他的眼神微微黯淡,语出惊人:“皇甫氏身子极差,不喜见人,你不用去问安。我已经和祖母说好了,以后你居住在双清苑里,每天只去跟祖母问安便可,祖母她,一直盼你早点回来。”   他在安慰我吗?秦老夫人怎么可能一直希望我回来呢?我是作祟的花妖啊?她不怕我会害了她的曾孙女?   我低了头,吞吞吐吐:“二公子,你,知道的,那个道人是,是卖艺人,老夫人如果知道的话,恐怕要发怒了。”   秦桓之颇为不悦,声音略略高了起来:“这个我知道,你不用提醒我。祖母一直都以为你诚实稳重,所以日后,你再别提起此事。”   可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我从他怀中挣脱出来,看着他的黑瞳,有些茫然地问道:“二公子,若是老夫人问起我这几年去了哪里,我该如何作答呢?”   他伸出长臂,将我箍在胸前:“我自前年便离开洛京,出门在外,身边总该有个人照料,园子里的人都知道,你是我的妾侍,服侍我是最自然不过,所以,你只消说被我带出去便可。”   看来在沁园里,还是秦老夫人一手遮天,我只要过好她这一关便成功了一半,至于其他人,除了皇甫氏,应该不会有谁会在乎我的“归来”,毕竟,我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妾,既无背景,也无利用价值,除了脸蛋长得好看一点,字写得好一点,实在没有什么威慑力,而且我本身也是胸无大志,并不想在内宅混出个风生水起。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卷主要讲婚后生活。   图片来自网络。   水中花。 ☆、第六十七章 清泉濯我缨   沁水田园门前的太湖石依旧嶙峋似骷髅,如同神秘的水晶头骨一样洞察人心,丝毫不费事地看出我此刻的惴惴不安,满腹狐疑,还有小小的感概:九年前,我坐着马车来到这里,而现在,我还是坐着马车来到这里,不同的是,身边的人,换了一批,而我的心情,也完全不一样了。   见我陡然坐直了身子,面色变得沉重,秦桓之将马车的窗门轻轻拉起,嘴角微勾:“卿卿不必担心,一切有我。”   我回了他一个苍白的笑容,由着他将我的左手握在掌中,他的手心干燥温暖,虽不是柔弱无骨,却给人安定舒心的感觉。   双清苑内,地上纤尘不染,花木葱茏,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出现在眼前,林大娘夫妇,茂林,还有已经长成翩翩美少年的植柳,他们个个面带微笑,齐刷刷地看着秦桓之和我,对于我的一去数年而复返,半点也不惊讶,显然早已得知消息。   那就好,省得我解释一通,我缓步跟在秦桓之的身后,一派温顺贤淑,端庄大方。   现在正是黄昏时分,夕阳的余晖照在日照阁的屋顶上,黄色的琉璃瓦反射出明亮欢快的光芒,将庭院中的花木熏染得偏离了原色,也将我和前面的黑色颀长身影带入一个斑驳陆离的世界。   日照阁内布置一新,熏炉弥漫出清雅的芳香,馥馥袭人,令人心旷神怡,我正给秦桓之除下身上的大麾,茂林送了茶水进来,几年不见,他的样子没有大变,只是声音添了几分男声的低沉。   :“让林大娘将晚膳送进来吧。”秦桓之在我的伺候下,换上家常的月白袍子,散了头发,然后缓声吩咐道。   茂林应声退了出去。   我伺候完毕,没事情可做,便不做声地站在熏炉前。   他走了过来,紧贴在我身后,捉住我一只手:“晚上我有事,不能陪你,你且回房中歇息,明天陪我到山上。”   我回头冲他笑笑:“好。”刚才还在发愁晚上住哪里呢,毕竟回来后,我还没去见过“敬事房”总管秦老夫人,如果就住在一起,总觉得有点非法同居的意味。   晚膳的菜式不多,而且没有酒水,我看了林大娘一眼,她的耳鬓处似乎多了几根银发,但应该也没到好忘事的地步,想来是有人提醒过了,从我们进园到现在还不到一个时辰,已经有人将今晚的事情都安排妥当,效率挺高的。   秦桓之略带抱歉:“只因崔先生片刻即到,是以膳食不可繁复,卿卿是否介意?”   我给他布好饭菜,舀好汤羹,将一双镶银箸子递到他手中,然后坐在桌边,对他展颜笑道:“二公子的大事要紧,我不会多想的。”   他欣慰道:“如此便好。”   他还是像以前一样,吃饭时几乎声息全无,十分文气,唯一不不同的是,他现在有心事,吃得不多,一副应付了事的样子,见他如此,我自然很识相地只猫食了一点点,等林大娘收好碗筷,便要起身告辞。   :“也不急于一时。”秦桓之从卧室内取出一个锦盒,交到我手中:“这是贵妃娘娘三年前赐的金簪,我一直留着,想着能亲手给你戴上。”   我小心翼翼的打开锦盒,只见盒内金光闪闪,一支团花攒红宝石的金簪静静地躺在锦盒里,黄澄澄的颜色配上鸡血般色的宝石,有种惊人的华丽。   秦桓之说的贵妃,是指秦家的大小姐,秦明节,秦公祺打败北方的皇甫氏后,秦明节即被进位为贵妃,在宫中地位仅次于皇后伏氏,一年后,秦明节诞下一子,小王子一出生便被封为宁王,足见贵妃在宫中地位显赫。   就在我思绪稍散之时,秦桓之已拿起金簪,插到我的发髻之间,他左右端详,沉吟道:“果然人靠衣装,卿卿如此庄重,别有令一番风采。”话音刚落,脸已凑到我颈脖处,假意咬了一口,幽幽叹气:“今晚且放过你,先去歇息吧,明日我会唤你。”   我如获大赦,向他福了福,提了裙摆便走,门外自有林大娘在等候。   今晚我还是睡到原来的偏房,房中也是焕然一新,从被褥到窗帘,从茶具到盆景,都换了新的样式,只有原来的书籍文具,没有更换,那方秦公祺打赏的端砚也好好的躺在那里,东西没有少,除了当年我走前,赌气撇下的秦桓之的情书。   也许是他拿走了吧,辛辛苦苦写下的情书被人弃之一旁,怎么能刺眼地摆在跟前呢?   他当真不计较么?我躺在床上,回忆起往事,真真恍如隔世一般,不知道什么是真,什么是假,觉得只有在吴兴的那段日子,是我十几年来过得最踏实最惬意的,落霞公子的快乐时光也许是我这一辈子无法磨灭的记忆,真不知现在的选择到底是对还是错。   房内熏香淡雅宜人,我只回首了一小段往事,眼皮开始打架,迷迷糊糊地进入梦中,无数白鸟在空中飞翔,像极了檀洲岛上的白鹄,又像极了瀛洲岛上的朱鹮,鸟群洁白的身姿掠过蔚蓝的天空,飞往未知的方向,到底哪里才是它们的归宿?   第二天清晨,秦桓之果然命林大娘来找我过去,林大娘的手中捧了一套色彩十分华丽的衣裳,锦袄绣裙,华美璀璨,我穿上后,又将那支金簪插到头上,朝镜中望了望,几乎不敢相信,镜中盛装的女子真的是我?   吃惊的还有秦桓之,他檀口微张,眼中隐隐泛起涟漪:“卿卿果然风采百变,浓淡皆宜。”   我朝他望了望,见他锦袍玉带,高冠上美玉温润,一副翩翩侯门公子的做派。只是我们两人打扮得那么隆重,应该觐见某个大人物才是,跑到山顶上干什么呢?   一路上,我们话不多,刚走进山林,我见那思慕泉上空,正腾腾冒出白色的水汽,飘散在林中各处,远远望去,甚是玄妙。上次我们来时是三月,天气比现在暖和,并没有看到这样的景象,现在天气寒冷,而泉水的温度一般是恒定的,在冷天见到水汽没什么奇怪的。   可秦桓之很激动,他看着我,眼中满是不可置信,又有一种难于言状的失落,总之我一时无法理解他的真实想法,他久久地凝视着我,半晌才幽幽地说:“芳菲,你果然是个有缘人,不枉你抄了那么些年经书,你看,思慕泉水,真的变色了。”   然后拽着我往思慕泉前走去,泉水上空虽然雾气腾腾,可我还是一眼能看出,泉水的确变了颜色,和几年前看到的不同,不是透明的,而是乳白色的,像稀释的牛奶一般,难怪曾被叫思母泉,这奶白色的泉水不正像母亲的乳汁?   水汽大,我的脸很快被打湿了,皮肤觉得有点痒痒的,头发也潮潮的,感到很不清爽,便说要离开泉水远一些,秦桓之很通情达理,依然拖着我:“走吧,我们到山顶上赏花去。”   此时山顶上的腊梅应该还在开放,他说的也合情合理,可我总觉得他有些古怪。   上山的道路依然如故,山中的气氛还是那么诡谲晦暝,那些紫衣人还在林中偷窥吗?要知道他们跟我还有很大的渊源呢,郑氏曾说过,他们曾是楚王属下的某个分支,只是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跟随的秦氏,还乖乖地听话直到现在。   我们终于来到山顶,现在还是正月里,应春树还没有开花,不过枝头上缀满了鼓鼓的花苞,六月含苞十日开放,应春树的花期特别短,跟樱花一样,讲究个生命的灿烂绽放和灿烂结束,宁可玉碎不愿瓦全。   檀洲岛上有很多应春树,一年四季都花开不败,所以仙子们现身时才有花瓣可散,天女散花么,没有树,哪来的花?   :“二公子,你知道这棵古树,是谁种下的吗?”我倚在树干上,微微喘息,远处的腊梅果然幽香沁人。   :“据说是秦氏先祖,先祖曾跟随高祖南征北战,踏遍大江南北,见过不少稀罕的美树,见到喜欢的,又能移植的,便都采植回来,交给先祖母种植。这棵应春树,听说是先祖的一位故人赠与,而那位故人却是从海上仙山寻得。”   我微微点头,那位故人,应该是我的先祖,楚王姜瑜,看来秦氏先祖和楚王的关系,并非史书上说的那样“不睦”,其实还挺友好。这兵书极有可能在秦氏手中,否则,紫衣人不会死守在这里。秦公祺用兵如神,难道是因为使用了兵书上的兵法?没有天神的授予,他私自偷看使用,不怕遭天谴?殃及后代?   我淡然看了一眼秦桓之,三子之中,他最酷肖其父,又住在园中最机密的双清苑中,家族的往事秘密,他不会不知道,否则以他的身份,在江东在海外,呆了那么久,即使皇帝不怪罪他旷工,秦公祺也会骂他不务正业。   我边和他说话,便围绕着树木走了几圈,不幸得很,今天是阴天,没有太阳,否则可以看一看,这地宫的某一个入口,大概在什么地方。   :“卿卿在琢磨什么?绕得我的头都晕了。”秦桓之突然挡在我跟前,一张俊脸直直对着我的眼睛,眼中柔情流动,双瞳漆黑似墨,暧昧莫名:“卿卿还记得当年在这里欠下的债吗?”   见他居然翻旧账,我有点吃不消,他不会又想做坏事吧?怎么想发情就发情啊!以前不知道旁边有人还好一点,现在我知道,这里可能树上地下的都有人,怎么会由着他胡天胡地?所以我跳开了。   哪知道,他矫若游龙,臂如闪电,只是一捞,我便落在他怀中,然后他的脸俯了下来,飞快地吻住我的嘴唇,而且他的手,又野蛮地拉住我的头发,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我们都像是如胶似漆的情人,正在卿卿我我地打得火热。不被人尊重,场地也不合适,于是我发怒了,拼命躲闪着,挣扎着,最后如他所愿,两人双双倒在地上,我在下,他在上,情景更加香艳缠绵。   我想推开他的头,告诉他这里不合适,我没那么奔放,也没那么热情如火。   他的嘴唇稍稍挪开,移到我耳边,不住地深情细语起来:“卿卿,叫我的名字,叫我啊,我会把所有的宠爱都给你,你知不知道,我只有过你一个女人?”   我停止了挣扎,愤怒被巨大的震惊击溃了,身体最柔软处,感受到他最灼热之处,心肠不觉柔媚起来,双手从他腋下穿过,紧紧扶在他肩上,嘶声问:“真的?为何?”他喉中低闷一声:“因为我只要你。”   我眼中温温的湿润了,凝视着他眸影幽深处,哽声唤了起来:“桓之啊,桓之,桓之。”在他的嘴唇再度落下之后,撕心裂肺的疼痛袭击上来,我低声哼着,全身冒冷汗,双手无力地滑了下来,在神志不清中听到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从天而降:“恭喜!恭喜!她,终于是你的了。”   另外一个声音恼怒地吼起来:“既然知道了,还不快点带她去!”   我吃力地张了张嘴,想问秦桓之一声:你要怪人带我到哪里去?   作者有话要说:  秦二(疑心病发作):这丫头在我身边这么多天,也没毒发心痛,看来没有真的想我哪。   小林(心里有鬼):即便如此,也没必要在这里鉴定啊,你不担任爱情动作片演员,太可惜了,呼呼。 ☆、第六十八章 夕闻垂荣芳   我像一块正在锻铸的生铁一样,被交替浸泡在冷热水中,滚烫的是乳白色的思慕泉水,冰冷的是透明的感梦泉,名其名曰排毒。我在水中一直都在思考一个问题:难道我真的是铜打铁铸的筋骨,经得起这种地狱般的摧残?   我被送出神秘的咸池时,紫衣人的破锣嗓子很不合时宜地响起:“如果他知道你已是残花败柳,脸色一定很难看吧?”   我看了看臂上的红砂痣,果然没了踪影,蓦地回头,想训斥这个长舌男几句,可后面哪里还有他的影子,山林静谧,繁花不动,林中动物依然故我,各得其所。   :“不必找了,你看不到我的,不过,如果你想讨一副作假的药方,我很愿意帮忙。”那条难听的声音再度从某个角落响起:“我不忍心看你被扫地出门,要知道,秦家的男人都有怪癖。”   我好奇道:“什么怪癖?说来听听。”   他咻咻地笑了起来:“嘘!自己琢磨去吧!瞧,他来了。”   我朝山门望去,只见一人衣袂飘飘,体态飘逸,如同谪仙下凡,腰间佩的长剑,剑鞘和剑把上装饰的宝石在阳光下流光溢彩,灿烂夺目,不是那秦桓之还有谁?   神仙中来人走到我身边,朝林中朗声道:“差事办得不错,不过,你的废话太多了,我不会奖赏你的。”   林中那人哼了一声,别有用心地说道:“你先别高兴太早,等洞房花烛以后再来示威不迟。”   这家伙话里有话,不安好心,我有些担心地看了看秦桓之的脸,见他并没有生气,只是脸色也不算太好:“走吧,我带你去拜见祖母,她已经等不及要见你了。”他看了我一眼,淡淡说道。   月波斋还是几年前那个装饰风格,很低调的雍容华贵,婢女们早已将一切事物安排停当,包括让我跪拜的蒲团。秦老夫人衣着奢华,精神矍铄更胜当年,她坐在榻上,面色和善,竟然有那么点慈祥老奶奶的模样,受完我的磕头后,她笑道:“起来吧,过来让我瞧瞧,模样有没有变化。”   我虽不明白她为什么变得这般和气,可也只能走到她跟前,让老人家上下端详。   :“几年不见,你这孩子出落得更加好了,尤其是脸上的气色,白里透红的,定是个有福气的孩子,能为我秦家开枝散叶。”   屋内还有吴氏和宁氏,却不见独孤云容她们那一辈的秦家女眷。   吴氏微笑道:“母亲说的正是,桓儿也该做父亲了,我们秦家也该多几个孙儿辈了。”   坐在末位的宁氏只是看着我,眼中隐隐有几分波澜翻动,但她没有做声,只是娥眉轻挑,梨涡浅浅,有点像我记忆中的一个人。   秦老夫人还是看着我,一脸的慈祥:“几年前也是不得已才让你离开,难为你没有怨言,一直在枯梅庵里等桓儿回来,又在他身边服侍了那么久,今天我做主,一定要给你一个正经的名分,才不算辜负你对桓儿的一片痴心。”   她说得诚恳意切的,是真的不知实情呢,还是在变相告诫我以后要安分守己呢?我竭力想从她的脸上找到点端倪,可人家就是功力深厚,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   秦老夫人絮絮地接着说:“按理说要等你给桓儿生了孩子后才能定名分,可现在桓儿身边只有你一个服侍的人,我担心那些下人会低看你,所以今天就抬你为桓儿的如夫人可好?只是,你的姓氏和苑子里的林大娘一样,所以不好唤你为林夫人。桓儿,不如你给你的新夫人取个名字?”   秦桓之看着我,样子还挺严肃,嫡母吴氏几乎不敢睁眼看他:“祖母,芳菲的姓氏虽与下人重合,可她的名字很好,不如以后就称为芳仪夫人吧?”   秦老夫人颔首表示同意,我忙跪拜道谢,拜完秦老夫人,再拜名义上的正经婆婆吴氏,还有拜谢曾经的雇主,宁氏,三位秦氏女眷都笑意盈盈的,给了我价值不菲的见面礼,尤其是当家作主的秦老夫人,更是大手笔,一出手就是金子银子,首饰衣服,衣料,香油香粉,几乎塞满了我们的简便马车。   秦老夫人还说,今天就给我们办婚事。   回到双清苑,我看到屋子里果然布置得十分喜庆,红色的布幔,红色的灯笼,诸多身穿红色衣服的婢仆来来往往的忙个不停,满桌子的佳肴异果,美酒珍馐,使我想起当年秦彰之大婚时的情形,而且一样用的大红色,是秦老夫人同意的吗?   :“祖母说你虽然不是我的正室,可在双清苑里,只有你一位夫人,所以还是要大办,力求热闹喜庆,你喜欢吗?”回到我的房中,秦桓之搂过我的肩膀:“今天就是我们的大喜之日,以后,你就是双清苑唯一的女主人。”   我动了动嘴唇,不知是该喜出望外还谦让恭谨,最后弱弱地问道:“桓之,你不怪我当年不识好歹了吗?”   尽管不合时宜,还是把话说开地好,免得成为将来的导火线。   秦桓之的臂弯紧了紧,略带警告意味地说:“芳菲,我不管你当年怎么想,过去的事情没必要再提起。只要你从今以后,你要一心一意留在我身边,别做不好的念头,你想做什么,我绝不会反对的,只是,你一定要事前告诉我。”   我将头埋在他怀里,苦笑着想道,我想从地宫里拿出那套兵书给人家还回去,好解救我的族人于水火,这你也能答应吗?恐怕不会吧。   秦桓之又温存道:“午膳后,你暂时呆在这里,祖母会派人来给你梳洗打扮,等过了今晚,你便住到我房中,真的和我做夫妻了。芳菲,你还记得在瀛洲岛上的日子吗,我想和你过那样的日子,你的心中只有我,我的心里也只有你。”   钢铁化为绕指柔,我的心被一种叫幸福的感觉填满了,暂时放下对一系列反常现象的深思细想,转身反抱着他的腰肢,闭上眼睛,听着他一下一下的心跳,忍不住憧憬未来,尽管这幸福一点也不真实,让人想起登徒子在吃干抹净之后的甜言蜜语,为的只是让被吃的人心安一些,好下次肯乖乖地被吃。   可狐疑归狐疑,自嘲归自嘲,俗世间有哪个女子不期望有幸福的婚姻呢?我这个死都不肯出家的人又怎么能例外?所以有人郑重其事地给我梳洗打扮,换上大红喜服,盖上红盖头的时候,我既紧张又激动地坐在房中,感慨着从此就是秦家妇,身边有良人可依,再不是无根的浮萍,随波逐流。   等待中忽忽不知过了多久,终有人来将我扶起身,慢悠悠地带往一处人声嘈杂的地方,秦桓之喜欢居住的地方安静,所以双清苑自我来后还是第一次这般热闹,看来,这个婚礼真的是大办了,只是不知是否逾制?   有人塞了软软的布料到我手中,想来就是大红缎带,那另一头牵着的人是他吗?正在胡思乱想间,耳边听到有人大声笑闹着:“二公子,大喜啊。”什么的,我才放了心,总算不是被卖到别的地方,呼呼,我终于嫁人了。   接下来是很隆重的拜堂仪式,和早上在月波斋一样,秦老夫人,吴氏和宁氏都在,我们一起拜了天地,高堂还有,夫妻对拜,有人唱喏夫妻对拜时,我的眼泪忍不住滴了下来,造化弄人,缘分天定,但愿我的选择没有错。   新房自然是秦桓之的卧室,礼毕后我被送到房中,又开始新的一轮苦等,楼下欢声笑语,狂筹交错,酒香扑鼻,房内,秦老夫人她们不时说些吉祥话,三句不离生娃养崽,我不免怀疑,是不是皇甫氏不育,所以秦老夫人才抬举我,养胖胖了,好做生育的机器?   想想又觉得好笑,我也太自以为是了,以为自己是救世主吗?   终于新郎官回来,该来的都来了,包括吃生饺子,喝交杯酒,然后房内陪坐的妈妈桑们识趣地告辞离去,剩下我们这对小夫妻,深情地对视。   他的气色极好,颊飞红晕,所幸没有酒气熏人,脚步也挺踏实,我温顺给他换下大红的喜服,又端了水给他净手洗脸,这才慢吞吞地解下自己身上的红色嫁衣,刚想挂到一旁的衣架上。   他贴了过来,不做声地将我的喜服放到一边,暧昧地沉了嗓子:“卿卿想压到我身上吗?难道妈妈们没有告诉你,女子的衣服不可与夫君的同放?”   我的头低了下去:“我忘了,二公子。。。。。。”   他将我的脸抬了起来,让我仰视着他:“只有你我二人时,唤我的名字,我喜欢你叫我的名字。”   尽管和他已经多次单独相处,可一下要变得亲密无间,毫无保留,还真有点不适应,我的脸微微发热,软声叫他:“桓之,我饿了。。。。。。”   其实我很想吃点东西,从午膳到现在,我就什么都没吃着,肚子饿得吃不消,如果我是正常的人家嫁来的姑娘,也许会有贴心的丫鬟偷偷给我点吃的,不幸的是我不是啊,陪我等候的几个妈妈桑没一个想起这档子事,估计是她们早就忘记当年自己结婚时的情形了。   但是,我这位夫君双眼冒出灼灼的光芒,揶揄道:“夫人,你这般急色,为夫岂能落后?”说完一把将我打横抱起,大步往床边走,边走边看着我,促狭地笑,明显是故意曲解我的话。   这个没良心的!   被褥下是满满的花生红枣,被他通通拨了推到一边,我们俩人重重地倒在床上,他整个人覆盖上来,严严密密将我困在身下,吻如雨点般,铺天盖地,我无力地招架着,忽然觉得他也很可怜,他想了那么久,统共得手的也就那么一次,换做是旁人,恐怕早就另结新欢了吧,罢了罢了,今天就舍命陪君子,谁叫我以前答应过他,允他为所欲为的呢?   在他的狂热浪潮之下,我的脊背如同被电流袭击过一般,全身酥软无力,只得紧紧攀附在他的脖子上,拼命想找一个可靠的依托,感觉自己就像是一条海上漂浮的独木舟,忽而被抛上浪尖,忽而被抛到海底,明明暗暗,忽高忽低,俱都化作无声的落泪,不停地断断续续吟哦:“桓之,桓之。。。。。。。”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九章 清夜步西园   房内宫灯辉映,花香袭人,一个身穿月白长袍的女子半靠在榻上,手执书卷,扶额静思,不远处一个穿桃红短袄的小丫鬟正在悠然煮茶,偶尔朝榻上的女子一撇,嘴角微微弯起,继续把弄手中的茶具。   穿桃红衣服的丫鬟名叫清心,是秦老夫人特意挑选,送到我跟前使唤的,年方十三,却有一手好茶艺,又不爱乱说一气,很得我喜欢,秦桓之不在的时候,我都会让她到身边,或是听她边煮茶边说话,或是让她给我研磨洗笔。   :“芳仪夫人看书也倦了吧?不如喝杯花茶解乏?”清心盈盈走到榻前,脆生生地问道。   我放下书卷,抬眼看了看一边的茶海,笑道:“也好。”不知道秦桓之什么时候才回来,正好喝杯茶打发时间。   婚后不到十天,秦桓之便被任命为五官中郎将,有资格自开门户,招募官吏,不管这个职位是他争取得来的,还是武平侯特意安排的,他都得做出姿态,和被他管辖的老官员们喝茶聊天,甚至还教这些即将离休的老干部们玩弹棋。   他和叔伯们玩得越嗨皮,我的境况就越凄惨,这不,又是一个贱妾茕茕守空房的夜晚。   我正自品茶,自嘲自讽,门外植柳求见。   他白皙的脸上有两朵红晕,明显方才行色匆匆,难道是秦桓之出了事情?我惊疑不定放下茶杯。   :“二公子,请芳夫人梳妆打扮,到西园中参与宴会。”植柳不敢直视我的眼睛,微微低头,说得不是那么自然:“还请芳仪夫人,打扮得光彩华丽些。”植柳说完后,脸蓦地红到耳根。   我挥手让他到门外等候,找了件有金丝纹饰的高腰襦裙换上,又在清心的帮助下梳了个时下流行的发髻,插上一只含珠坠玉的宝钗,不用照镜自揽,也觉得足够雍容华丽,于是带上清心,施施然出了门。   据我所知,从没有秦氏女眷陪同夫婿到西园中参加宴会,我是头一个,而且是在晚上,还是被夫君一时兴起派人来接过去的,真不知秦老夫人会不会因此而视我为不守妇道的另类。   管他呢!我坐在四面敞篷的辇车上,兴致勃勃地欣赏夜景,天上有一轮流光涌溢柔情温婉的月亮,地上有参天迎风姿态绰约的古树,耐不住寂寞的鱼儿偶尔跳腾出水面,发出噗噗的水声,企图吸引行人的眼球,此番景象何等活香生色!   我只希望在路上的时间能更长一些,以前做丫鬟的时候,经常在西园和百花洲两头跑,看惯了这样的夜色,没觉得有多美好,可结了婚后,晚上都被困在双清苑里,不是侍夫就是红袖添香,哪还有半点晚上出来闲逛的自由?   辇车慢慢驶入西园的大门,直往含章台的方向而去,那里是文人宾客们诗文唱和的地方,也是秦氏兄弟举办宴会的主场。   我走下车辇,发现这里很安静,没有想象中的低吟浅唱,更显得从远处传来的琴声清越动人,巍巍乎如登高山之巅,汤汤乎似临黄河之畔,比我的娘亲所奏的《咸池》要从容大气,格调更深远一些,是音律大师贾妙音在弹琴吗?我伫立在扬文斋的门前,静静地听了一会,不由想起富春江边的那抔黄土,此时此刻,娘亲的芳魂是否安宁?我这个玉璠的后人嫁给了秦氏,会遭何种天谴?   正自沉吟,秦桓之出现在面前,他眸中含春,姿态优雅,一条手臂虚虚扶在我腰上,极其亲密地在我颊边私语:“适才王思蕴在席间展示其珍藏的《蔡氏字帖》,我见帖上的字体,矫柔游龙,又是楷书,所以让你过来,替我讨要。”   有这么无赖的人么?自己不好意思开口,就让我这个闺中女子来强取。我哭笑不得地挽了他的一只衣袖:“夫君,妾身与王思蕴从未谋面,更不相识,如何开口讨要?”   难道打滚哭闹么?梨花带雨么?   王思蕴即王耀良,是秦建之的书法先生,秦桓之多年前曾想拜人家为师,被人家拒绝了,只是为什么,一向被人称颂低调的王老先生,为何一反常态,在宴会中炫耀起宝贝来了呢?   秦桓之跟我说他的计策打算:“适才我与王思蕴打了个赌,说这字帖上的字体早已广为人知,民间老幼妇孺也能熟练书写。王思蕴自然不信,我便说你自小就写了的,如果他不信,可以当场看你书写几行,比照对比,若是果然相同,他这字帖便得归我。”   他喜欢收集书籍我是知道的,以前曾觊觎吴允节的《裴公碑》,我也知道,只是没想到他会用这样的方式来跟人家讨要,简直就是行骗嘛。   所以我歪了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不置可否。他泰然自若地望着我:“夫人不必如此,好马配好鞍,宝剑赠知己,我只是给帖子找个好去处罢了,要知道,王思蕴断断无法参透帖子的奥秘,而我,定然能够。”   他说得如此笃定,莫非这帖子藏有奥秘?我来了精神,从他怀中挣脱:“夫君,我们这就进去吧。”   前面有人唱喏,秦二公子的新夫人到,扬文斋中的众人俱放下手中杯盏,刷刷低下头去,不敢看我,除了坐在窗边的那个蓝衣人,他年约三十,山羊胡子,双目细长,面白,他大大方方地看着我,似是要把我看个清楚,看个仔细,最后还颔首微笑,端的是光明磊落。   秦桓之冲那蓝衣人问道:“钟铉,你觉得芳夫人的容貌风采如何?”语气十分坦然,好像在问,你觉得我的新衣服好看吗一样,我不禁大吃一惊,古代的妾不值钱,他不会把我打包送给人家吧?   蓝衣人看着我微笑,答曰:“芳仪夫人姿容清丽,名副其实,与二公子正是天生一对,在下羡慕不已。”   蓝衣人开了个好头,其他原先不好意思的文人们纷纷抬起头来,不约而同望着我,目光中有赞叹,也有惊讶,惊讶的原因无非是,出身世家的秋月公子为何大晚上的把新夫人拉出来遛,给别的男人看呢?他不是一向遵循儒家礼制的吗?不是讲究个妇德妇道的吗?   我也感到奇怪,在瀛洲岛上,他甚至不喜欢我和攀车阿达说话,一见我跟人家搭腔,他都要守在旁边,一副男女授受不亲的死样子,而现在,他却把我当成一件物事,不但大方地摆出来,还吆喝别人来多看几眼,莫非这就是紫衣人说的怪癖?   对面的墙上贴的正是秦建之所作的《沁水西园赋》,字是吴允节所写,我还以为这幅字不会还在这里,没想到,它不但还在,而且褙裱得愈发精致。   秦桓之仿佛沉浸在别人对他的羡慕之中,浑然不觉我的微微失神,示意我坐下后,他款款走到一个年长者的跟前,拱拱手,:“思蕴,我已把芳夫人请来了,为公平起见,不如由你指定夫人写哪些字?”   身穿白袍的王耀良,儒雅地起身,走到庭中桂花树下,随口念出几句诗词,是武平侯几年前所做咏月诗中的八句,用词简练,气势磅礴,我一直都记得,所以落笔如同流水行云,一气呵成,王耀良读到第二遍时,我的字已经写好了。   王耀良看着我写的字,不可置信地看了老半天,反反复复端详,最后从席间拿出他的心爱之物,迷着眼睛细细看了良久,手上还比划着,最后胡子动了动,怔怔看着我,不发一言,场内顿时鸦雀无声。   秦桓之坐在我身旁,饶有兴致地看着白胡子的王先生痴痴迷迷,手指轻轻抚了抚我的飘带,我知道,他志在必得。   王耀良果然愿赌服输,也许古代的文人都极有风骨,他恭恭敬敬地将一本字帖递了过来,我见秦桓之没动静,于是很有眼色地替夫君大人收起,朝老人家深深一福。   字帖赠送仪式结束,宾客皆欢,有人开始窃窃私语,偷偷瞟我两眼,不知是想夸我还是损我。   有人终于忍不住,拍起马屁,大声说道:“秋月公子果然是有缘人,王思蕴向来吝啬,曾听说有人因讨要这字帖不得,当场捶胸吐血,多亏武平侯赐了五灵丹,才保平安无事。”   王思蕴呵呵笑道:“并非在下吝啬,向来灵物只找那有缘之人,既然字帖已寻到好去处,在下自然不会死守不放。”   他居然冲我躬身稽首:“芳仪夫人所写字体,其实与帖上字体稍有差别,不过极具灵气,更有特别的气势,比如春兰秋菊,各有千古,在下甚是敬佩。”   被人当众夸奖,我虽然有点得意可也不能不谦虚谦让:“老先生过奖了,妾身怎敢与蔡郎中相提并论,此番让老先生割爱,妾身深感不安,还望老先生海涵。”   王耀良微笑摆手,回到席间,旁若无事般继续喝酒,蓝衣人钟铉一直探究般看着我,一举一动都尽收他眼底,令人很不自在。所幸,秦桓之没让我多受罪,字帖到手后不到半个时辰,他借口我身体不适,便让人将我送回双清苑。   一回到房间,我便迫不及待地将《蔡氏字帖》仔仔细细地从头看到尾,发现那不过是一个寻常的山海经故事,秦桓之的书房里也有书籍记载,并无特别之处,他为何非要弄到手呢?   看来我还是不够聪明!这个认知让我很沮丧,夜半侍寝之时,便不在状态,频频失神。   秦桓之自然是感觉到了,他停滞在上方,直视我的眼睛,沙哑着嗓子:“卿卿有何心事?”   我忙凝聚心神,缠住他的脊背,嘴唇往他耳边贴过去,他缓缓将脸移开,昏暗的芙蓉帐内,他的双眸如剪剪秋水,水虽是最柔软之物,却最易毁灭万物于无形,我有些惶然不安。   低低地说:“桓之,我想找点事做。”   他松了一口气,低头将脸埋在我颈脖间,用力咬了一口,我雪雪呼痛,双臂紧了紧,身子松弛下来,他不满地将我的双腿绕到腰际,朝前挺进,从没有过的粗蛮暴戾,我弓起身子承受着,目中含泪,却见他俊脸扭曲,语气不善:“卿卿,只管服侍我就好了。”   他再度掀起滔天巨浪,将我的低声婉求湮没在风浪里,三月的天气依然寒冷,可他的身上冒出的汗水生生将床上的被褥弄潮了,两人不得不转移到厅中榻上将就了一夜。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十章 絮絮助妇语   阳春二月的清晨,阳光清新明媚,轻盈地投进日照阁的厅中,今天秦桓之用完早膳后没有马上离去,而是坐在书桌前,拿起昨天赢来的《蔡氏字帖》,细细看了约半个时辰,在这过程中,我让林大娘进来换了床上的被褥,收拾好箱笼中的衣物,然后坐到茶海跟前,无聊地把玩着手中的精美茶具。   我们婚后第二天,秦老夫人派人过来传话,告诉我以后只要初一和十五前去月波斋请安便可,而名义上的婆婆吴氏,有秦老夫人开口在先,她自然也免了我的每日晨昏定省。   秦老夫人的时间宝贵,讲究实实在在,不喜欢那些虚伪的花架子,她对我的要求只有一个:尽快生孩子。   我和清心聊天时得知,独孤云容自五年前生下道相后,便缠绵病榻,再无所出,秦老夫人便做主,将伊春德抬了做秦彰之的婢妾,春德于去年春天生下一个女孩,取名道升。目前秦彰之和独孤云容在荆州守孝,伊春德和女儿道升住在洛京城中的相府。   沈艳兰在秦公祺攻打幽州的时候,因表现格外出色,被秦公祺看中,收了做侍妾,备受宠爱。秦公祺被封武平侯后,进沈艳兰为如夫人,地位和百花洲的宁夫人平起平坐,因沁园中暂无空院子,沈艳兰便长住在相府,听说她和伊春德的关系十分密切融洽,对春德也多有照拂。   而我的另一位同乡,闾烟飞,却不知去了哪里,清心说目前紫蓼庭没有这个人,她甚至都不知道闾烟飞是谁。   秦建之在去年秋天,娶了一个悍妇,就是当年曾追求过秦桓之的任胜煌大小姐,她的父亲任季璋现任职中尉,极得武平侯的赏识。   也许烟飞,被任大小姐打发走了吧,性格蛮横的她怎么可能容忍丈夫的身边,有那样一位服侍多年又多才善感的情敌!可怜的烟飞,她对秦建之的一片痴情终究是落花付诸流水,两两相看俱无情了,但愿她能有个好归宿。   :“卿卿,在想什么呢这般入神?”秦桓之的声音如水般温柔,在我身后缓缓响起。   我要站起来,他将手轻扶在我肩上:“昨晚你说的事,我允了。只是,你打算做何种琐事?”   他竟然同意了?我有点不敢相信,昨晚他不是挺生气的吗,今天怎么就松了口?   我狐疑地看着他:“夫君,昨晚我在西园写字时,见那雪浪纸虽然洁白,但是不够坚韧细腻,而且面上似有粉末,不如吴兴的落霞纸精致,料也不能保存长久,所以我想改良西园中所用的纸张,也好让园中所作的诗赋能广为流传,直至后世。”   秦桓之目露赞许之色:“此事甚好!听说落霞纸是你添了新鲜的材料改造得来,不但光洁柔韧,而且馨香扑鼻,书画者莫不欢喜,可惜我不曾得见,你若能改良雪浪纸,自然最好不过。只是南北产物有别,园中不一定有你需要的事物。”   这个不难,我笑道:“江东盛产竹子,造纸多用竹纤维,汉中盛产麻楮,便多产麻皮纸,洛京附近虽然竹子和麻楮都不多,但是木材种类丰富,所以匠人制造纸张多用原木纤维,可惜,木纤维在空气中容易异化,纸张容易发黄,匠人们为了让纸张变得洁白,便加入大量的漂白材料,只是这样一来,损坏了纸张的柔韧度,还会导致纸面产生粉末,兼之园中作坊空地不大,纸张不能一一铺开照晒,如此原因种种,最后便导致纸张不能保存长久。”   秦桓之听得聚精会神:“卿卿果然见多识广,既然如此,该如何着手呢?要从南方运来竹子或是麻楮么?”   我说道:“不必着急,先待我看过蔡师傅造纸的详细成分,造纸工艺流程。看看可以减少哪些旧的材料,加入哪些新的材料,能就地取材是最好,如果洛京附近确实没有需要的物事,再考虑从远方运来材料不迟。”   秦桓之道:“这个不难,蔡师傅极好说话。只是泽雅亭在西园中最偏僻一隅,况且亭里伙计均是男子,你以后若是经常单独前往,我如何放心?”   我生怕他变卦,急忙说:“就算再偏僻也是在同一个园子里,我只在大白天的时候过去就是了,至于伙计均是男子么?不如以后招募些有气力的妈妈们,专门负责晾晒纸张。”   秦桓之避开我的眼神,望着窗外,留给我一个剪影般的轮廓,只见他睫毛动了动,半晌方悠悠说道:“芳菲,如果你执意要做此事,我也不拦你,只是,你以后去泽雅亭的时候,得让宁夫人陪你一起去”   我惊讶道:“宁夫人?为何?”我去泽雅亭跟宁夫人有什么关系哦。   秦桓之回头凝视着我:“宁夫人行事周密谨慎,从未有任何差池,如果以后在园中,有她照拂提点你,我会放心许多。”   我又问道:“若我与宁夫人交往太过密切,夫人会不会介意?还有老夫人会不会觉得我主次不分?”哪有刻意讨好庶母冷落嫡母的道理呢?   秦桓之缓缓道:“宁夫人曾有恩于你,你对她亲密些也是应该的,祖母断然不会有别的想法,至于夫人么,向来不管身外闲事,你大可放心。”   他思想缜密,远在我之上,应该不会给我胡乱指点方向的,只是宁氏真的有能力并且愿意罩着我吗?凭什么呢?再说,人家有正经的儿媳妇,出身高贵,不比我重要体面得多?   秦桓之淡淡浅笑:“你休要怀疑,我自有道理,只是你到了百花洲,千万别说是我的主意,只消说你敬重宁夫人,想报答她当年的知遇提携之恩便可。”   他稍稍停了一会,有点不快般说道:“至于任氏,你不必在意,如果她刁难于你,你可以告诉宁夫人,千万别忍耐。”   我目瞪口呆,感情他是让我去给人家婆媳关系添乱的啊,真是唯恐天下不乱,我阴暗地想道:难道他到现在还在妒忌秦建之有个事事尽心的美貌老妈,所以潜意识里,让我去捣乱,让人家不好过?   不料他盯着我:“你又在想什么?不肯相信我说的?”   我吓了一跳,他看出来了?我就那么没演技!好歹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啊!急急的说:“没有没有,我都听你的。”   他捏了捏我的脸颊,戏谑地笑笑:“卿卿难道不知道吗?你一动坏心眼,眼珠子便不动,嘴角偏要翘起,明显是在掩饰心中不屑,如此装模作样,哪里能骗得了我?”   我忙转了转眼珠,还想分辨,他的嘴唇落了来,拥着我婉转深吻了片刻,平息了喘气,道:“今天我得空,稍后便陪你到百花洲。”   呵呵,他还真是体贴,我心中美滋滋的。   宁夫人对于我们的到来明显感到意外,她面露惊讶之色,忙招呼怡情奉茶,然后怔怔看着我说:“你们才新婚数日,苑中琐事定然不少,为何今日得空过来?”   此时怡情端了茶过来,轻轻放在桌上,秦桓之朝我瞥了一眼,若无其事般说道:“芳菲曾得宁夫人多年的提携照应,今天过来给你敬一杯茶,也是应该的。”   宁夫人眼中诧异更甚,却命怡情拿了垫子过来,我忙稳稳端了一杯茶,恭恭敬敬跪在宁夫人面前,将茶杯递了过去,宁夫人伸手接了,象征性地喝了一口,又命怡情将我扶了起来,眼珠流转,怡情很识趣地退了出去。   秦桓之轻声说道:“以后我经常不在园里,祖母事情繁多,武平侯夫人又不爱理事,所以还请宁夫人能照拂芳菲一二,桓之,感激不尽。”   宁夫人忡怔不已:“妾身何德何能,敢劳二公子亲自前来嘱托,姐姐再不爱理事,也是芳菲的正经婆婆,妾身如何能僭越?”   秦桓之慢条斯理地说道:“宁夫人有所不知,芳菲当年离开园子后,并非在枯梅庵中安身,而是被三弟的一位好友,带到了江东,险些丢了性命,幸亏遇上到江东传法的僧人,侥幸脱险,后来又在吴郡起火的时候遇到了我,我这才把她带了回来。祖母和武平侯夫人,均不知其中的详情。桓之现在告诉宁夫人,是因为在这园子里,你是芳菲最信任的人。”   我大窘,咦,他怎么把我的真实情况都告诉宁夫人捏?到底想干什么啊?我偷偷打量着两人脸上的表情,竟然有一个惊人的发现,他们有一个地方非常相似:神态。   宁夫人有点激动,脸上泛起淡淡的红晕,眼睛中秋水盈盈,望着我时,表情异常亲切:“难为你这孩子了,外面世道不太平,你一定吃了不少苦吧?”   我不敢直视她的眼睛,于是忙低头回答说:“倒也没有,我在外面靠着给人抄抄写写的,也能度日,本来不敢奢望回来的,只是老天垂怜,让我遇见了二公子,这才能回来给宁夫人敬一杯茶水。”   说完脸都红了,扭头看了看身边的夫君大人,见人家始终面色如常,不禁感叹,哎,我果然不够老辣深沉,比他差远了。   宁夫人见我扭捏起来,瞄了一眼秦桓之,笑了笑:“你哪里是回来给我敬茶的,分明是想着回到双清苑里吧?你们能这般和美恩爱,也不枉我当初送你过去,所以啊,你还真该感谢我。”   言下之意,已是同意接受我将来的经常性叨扰了。   偷眼看去,秦桓之的表情微妙异常。   作者有话要说:     娇怯不胜酒力,有点夫妻亲密无间的样子,嗯。    ☆、第七十一章 仰看明月光   西园中造纸的作坊名为泽雅亭,在西园中最北边的偏僻一隅,北靠莽山,南卧一条小溪,共有四间水碓房,屋子是黑瓦石头垒成,简朴古雅,看上去甚是坚固,作坊旁边有一片不算大的空地,是为晒纸的场地。   造纸奇人蔡无忌今年四十一岁,据说他的先祖曾跟随蔡伦学得造纸的基本技术,后来将技术世代相传,他从小就跟父亲学习造纸,在他的故乡,水源充足,木材丰富,家家户户都靠造纸为生,青壮年男子负责粗重的力气活,老幼妇孺包揽轻松一些的技巧活。   泽雅亭□□有六个男伙计,进园前都是家破人亡或者是无家可归的难民,对造纸一窍不通,进园后跟着蔡无忌辛勤劳作,如此数年,现在都已经熟练的工匠,其中有个叫小武的,俨然已是技术骨干,人也算机灵,独自监管一个造纸作坊完全没问题。   我到泽雅亭是和宁夫人一起过来的,现在已经是二月底,西园中满眼新绿,春暖花开,一派生机勃勃,我埋头看完一堆资料,抄写了一些重要的信息,忙完后,见宁夫人似乎对造纸工序有兴趣,于是陪着她在作坊的四间屋子里转了转,又和蔡无忌说几句,回到双清苑时已过午膳时辰。   晚上秦桓之问我到泽雅亭考察的事情,我一一道来,最后惋惜地说;“只可惜那边的空地不够大,纸张不能平铺来照晒,而且周围树木高大繁多,遮挡了阳光,所以纸张的光照度很成问题,如果周围的树木能砍掉一些就好了。”   秦桓之听言,眉毛轻蹙:“你有所不知,那里的槐树林并非天生,而是秦家的男子世世代代栽种得来,栽树成荫是其中的一个目的,另外一个目的是讨个“三公”的吉兆,所以不能随意砍伐。当初建造精舍时,就尽量避开了槐树林,为的就是不破坏槐树林的祥瑞之气。”   他还真是痴迷的植物爱好者,种棵槐树也有那么多讲究,砍掉一棵槐树好像是要他的命,我暗中偷笑,脸上略略烦恼地说:“那怎么办?我还想扩建作坊,增加造纸的产量呢,没有地方,如何能做到这一点?”   秦桓之淡然看着我:“你当初只说改良纸张的性能,并没说要扩建作坊。”   我低眉笑了笑:“本来是没打这个打算的,可是到了泽雅亭,我就改变主意了。”   他凝神:“为何?”   我坦荡磊落:“听蔡师傅说,在他的家乡,家家户户都以造纸为业,可惜遭逢大乱,家乡被毁,他只好离乡背井,到了洛京,又进入西园,这得以继续祖传的手艺,并安然度日。”   秦桓之的睫毛动了动,我知道他有兴趣,便继续:“目前泽雅亭所产纸张只够园中使用,如果以后有更多宾客入住呢?以现在的规模,哪里够用?”   秦桓之微微笑:“园中精舍就这么多,住不进来更多人来的,你不必操心。”   我也笑:“可是夫君已经是五官中郎将,以后身边的宾客只会更多,不会更少呢.。”在瀛洲岛之外,我还是头一次和他谈及他的正经事。   他果然动容:“你说的也是,父亲曾让我尽早独自开府,招收幕僚,我正思量该如何开始呢。”   见他不禁止我谈及政务事,于是我的胆子也大了起来:“武平侯自然是期待夫君能早日独挡一面。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妾身无能,这为宾客提供文房四宝,印刻书籍的事情,就交给我吧。”   他有微微吃惊:“你还要印刻书籍?”   我点头道:“正是,西园里的人都知道你二公子藏书丰富,所以都喜欢过来借书阅读,克二公子有所不知,这是书房里最苦的差事,我以前经常被折腾得想哭呢。”   见他更加吃惊,我扑哧一声笑了:“夫君想啊,人家本来是安安静静看书写字的,突然不停有人过来借书还书,叨扰不断,你还能继续看书吗?那时我就想把书本统统送给他们好了,免得以后他们再来烦我。”   见他丹唇微启,我知道他想说什么,于是忙摇头:“夫君不要多想,我断不敢将你的书拿去送人,至多再次挂印离去就是了。”   说完见他果然要扑过来抓我,我朝既定路线机灵地一跳,躲开了,转身见他满面含嗔,灯光之下,很是动人。   我望着他笑了笑:“所以我想开个印刻作坊,刻印那些被借阅次数最多的书籍,放在园子里以供使用,夫君以为如何?”   他沉吟道:“如果是这样,雇些佣书人抄写就可以了,用不着开作坊,大费周章。”   我就知道他不同意,却也不着急:“桓之,我还有一个打算,我想将园里所作的诗词文章都刻印成册子,摆到市面上出售。”   秦桓之敛住笑:“你想让他们卖文赢利?撰写文章,吟诗作对,不过是雕虫小技,如何能做营生的手段?”   我说:“如果他们的文章真的好,自然有人愿意花钱阅读,好文章有更多人能看到,写文章的人取得润笔费,两全其美,有何不好?”   秦桓之道:“宾客为主家出谋划策,依附主家过活,天经地义,如果他们有了营生的手段,如何能还让为我所用?”   他还是头一回直白地向我说出心里话,真的很难得,所以我也直白到底:“那也未必,如今文人地位低微,不受抬举,心中不忿甚多,如果夫君能改变他们的处境,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让他们有更多的选择,日后取得更大的回报也未可知,我料武平侯当初起建西园的目的就在于此。”   他沉默不语,我又叨叨地:“天下悠悠之口,莫不受舞文弄墨者的诱导,把握了舆论的源头,就能控制人心的取向。夫君,有时文人的笔杆子,比将士的长矛还要锋利呢。”   秦桓之的眼中光芒渐现:“好吧,你说的不错,我同意你就是了。不过,还是那句话,只要是抛头露面的事情,你都得和宁夫人在一起。”   哎,他拉我出去展示是雅事,我自己出去,就是抛头露面,他还真是双重标准啊!而且怎么又是宁夫人!拖人下水吗?我不禁调侃起来:“夫君,莫不是你舍不得掏钱,而宁夫人的私房钱极多,所以才要拉她入伙?”   他的脸猛然抽搐了一下:“顽皮!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夫君?过来!”   我本想嬉皮笑脸地打发过去,可一想,不对,他还没有正式批准呢,于是低了头,委委屈屈地走到他跟前。   宁夫人果然满口答应我的请求,她陪同我到月波斋跟秦老夫人备案,又陪同我到沁园外寻找合适的地方,用于搭建作坊,甚至还带着我一同到洛京城中,打探哪里有合适的铺面,可以做营业的书斋。   我终于有机会走出沁园,到城中了解情况,自然不会避开微音阁和素质书斋这两个地反。   孙静林早已不在素质书斋,他走之前已将书斋盘了出去,现在的老板是洛京本地人,名叫谢淮,也算是个读书人,可惜他的进货渠道不广,又雇不起书法好的佣书人,所以只是惨淡经营,聊以度日。   我坐在后堂,不动声色地说起素质书斋和落霞公子的往事,暗示他也可以是这么运作,谢淮倒也坦诚,他叹气道:“惭愧惭愧,并非在下不想,而是在下实在不认得这样出众的人,想效仿也无门啊。小店经营不善,不知夫人,有何高见?”   我谦虚了几句,然后跟他说,想借用他的书斋出售一些印刻的册子,盈利对半分成,谢淮开始有点不乐意,后来听说册子印刻的是沁水西园文人们的诗歌文章,顿时眼睛发亮,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临走前我很有诚意地将落霞公子的成名作《盘陀涅槃经》交给了谢淮,让他摆在店中醒目的地方,作为镇店之宝,又送给他几本吴兴文人撰写的《落霞公子传》,给他当做三月的销售主题,大声吆喝着叫卖,谢淮半信半疑地将书籍接过,恭恭敬敬地送我们出了门。   在马车里,宁夫人笑问道:“第一次会面,你就把如此贵重的东西交给他,不怕他赖帐,不还给你。”   我吐了一口气,说道:“我这么做是想看看他办事的能力,看他够不够聪明。我虽未明说,他也知道我们是从沁园来的,谅他也不敢扣了我的东西。而且,他虽然是个读书人,但是也想赚钱发财,好让妻儿过得好一些,应该不会赶跑财神爷的。”   宁夫人摇头嗔怪道:“你这孩子出去了几年,长进了不少,可是也钻到钱眼里去了,你爱钱只管自己去,为何还非要拖我下水。”   我卖乖拍马:“谁让您是我的福星呢?我遇到夫人,总有好事,几年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将来,还是这样。夫人您都不知道,我在外面的几年有多惨。”   阿弥陀佛,但愿没有拍到马腿上。   宁夫人面容一滞,一朵乌云浮过眼眸,她小声问道:“当年,真的是吴公子,带你走的吗?他后来去了哪里,为何不留你在身边?”   作者有话要说:  古代造纸工艺,比现代造纸环保。    ☆、第七十二章 萧萧班马鸣(上)   面对宁夫人的一连串问题,我谨慎的笑笑而过,聪明如她自然没有追问。   就这样,我和宁夫人的接触越来越频繁,除了商量筹办作坊的各种事宜,也谈论如何梳妆打扮以及种花养草,诸如此类十分安全的话题。我惊讶地发现,宁夫人对花花草草的养护经验比秦桓之要丰富得多,绝对是专家级的园艺大师,以前我在百花洲的时候怎么没注意到呢?遗憾的是她不喜欢填词作赋,写不了象《若芝》那样委婉细腻的文集。   暮春三月,武平侯在寿阳山以北进行声势浩大的田猎活动,主张秦家上下能出门的都同去,秦老夫人和吴氏家务事缠身,自然不能出远门,宁氏因身体不适也留在沁园,真正的原因,我猜是因为沈艳兰,听说她目前十分得宠,虽尚无所出,可是风头十分强劲,即便宁夫人再豁达,只怕也无法心平气地接受自己已经失宠的事实,巴巴地去面对比自己更年轻更得宠的情敌。   所以住在沁园的女眷,只有我和任胜煌参与田猎活动,到了目的地,我发现伊春德没有来,想想也是,秦彰之远在荆州,她一个人跑来这里做什么呢?再说膝下还有娇儿需要照顾。   寿阳山距离洛京城约一百余里,山峦叠翠,烟雾缭绕,恍如仙境,我站在营帐前向远处眺望,寿阳山如同青色的幕布,远远悬挂于空中,山脚下的广阔原野上,营帐连绵,状如雨后春笋,遍插旌旗,栅栏排列有序,将我们住的帐篷与士兵们住的帐篷远远隔开。   秦桓之和我同住在一个营帐内,他比我早来两天,我到来时,发现帐内生活用具十分齐全,不由暗自赞叹,古代军队里的后勤部门工作效率还挺高。   第二天一大早,我被咚咚的鼓声吵醒,睁眼一看,枕边人早已不知去向,我忙唤了一声,有人应声而入,是林大娘,这次出行,她负责陪伴在我左右。她端水给我洗漱,又告诉我说秦桓之凌晨时分就起身了,走时见我睡得熟,才没唤醒我。   我不免诧异,不过是军事演习而已,用得着大半夜的起身吗?   林大娘解释说:“你有所不知,不起早不行啊,光是穿上一身铠甲,就得花半天时光呢。我那口子和茂林,也早就动身了。”   古代的铠甲怎么穿戴,我完全没有概念,不过我还真想看看秦桓之身穿一身沉重铠甲的样子,威风不威风?有范不?还有,他在战场上,用什么兵器?宝剑吗?   林大娘见我蠢蠢欲动,忍不住笑了:“你别着急,用过早膳再出去不迟,反正是在一旁观战,不是披挂上阵,早一点晚一点都没关系。”   她以前陪同秦老夫人参加过类似的田猎活动,有经验了,可我不想错过精彩的片段啊:“林大娘,你还是赶紧给我穿上衣服吧,晚了就错过好看的了。”   林大娘怜爱地笑笑,手脚麻利地给我穿上早就准备好的戎装,嘿,还真别说,一穿上武装,马上就找到感觉了,像以前参加军训时一样,我的身姿自然的挺拔起来,脚步也生出几分豪迈,林大娘在一旁啧啧称奇。   我的坐骑毛色灰白,体格适中,被称为白鹄马,顾名思义,此马奔跑如飞,速度极快,更重要的是,白鹄马很有灵性,我只骑了五天,就觉得与这马儿心有灵犀,十分协调。难怪白鹄马被秦氏看中并选为族人专用坐骑,世人皆称:凭空虚跃,秦氏白鹄。   策马来到观战的山坡上,我被眼前壮观的场面吓了一跳:广阔的原野上,密密麻麻的士兵分成两个阵营,一个阵营身着黑衣,一个阵营身着白衣,场上旌旗飘飘,鹿角密布,戈矛林立,铠甲闪光,一派杀气腾腾,令人血脉喷张。两个阵营不停地列阵编队,击鼓扬旗,端的是进退有序,与真实的战争没什么两样。   距我不远的的另一个山头上,有一把巨大的青色伞盖高高擎起,伞下站立的高大武将乃是武平侯秦公祺,他身边有一位骑马的戎装佳人,英姿飒爽,钟灵毓秀,红色的披风微微飘起,我知道,这戎装佳人不是别人,正是目前风头最劲的武平侯如夫人,沈艳兰。   我将目光转向原野中的队列,寻找不多时,黑衣阵营中一名年轻的将领引起我的注意,他身穿银色的连环铠甲,挂一件黑色的披风,弓箭随身,手持银枪,腰间一把细长的宝剑,坐下是大宛良驹闪电,姿颜雄伟,气宇轩昂,不似俗世凡人,恍如天降神兵。   我正看得入神,场上忽然鼓声大振,喊声猛起,两军开始正式交战,黑白阵营各派出一将进行交手,不多时,白衣阵营胜出,场上喊声一片,气势宏大。   林大娘说,白衣阵营的主帅是武平侯的得力部将王匡懿,此人勇猛有谋,跟随武平侯征战多年,几乎从无败绩,前几次的田猎活动,都是他带领的白衣阵营取胜,看来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那倒不一定,我暗中忖思,昨晚听秦桓之说,在他的阵营中,只有资深的军师,却没有资深的高级将领,有几个头领勉强算得上是中级军衔,所以要想打赢另外一方,恐怕难度极大。不过我当时却想着,武平侯如此安排,明显是对年轻一代有所期待,作为他的亲生儿子,秦桓之,会是本次活动的重点考察对象之一吗?   战场上,黑衣阵营又派出一命小将,两方废话不说,上来就交战,不一会,白衣将军又把黑衣小将挑下马去,场上爆发出吆喝声,震耳欲聋。   双方接下来各自换人又打了半天,据我不完全统计,白衣阵营赢了十几场,黑衣阵营只赢了七八场。鼓声渐渐停歇,我以为上午的演练宣告结束,有点遗憾看不到某人上场,正想回营,却不料,在一片寂静声中,我的夫君大人赫然上阵了。   没有战鼓助威,只有人声鼎沸,他轻轻松松地打败了三名黑衣将军,我严重怀疑是王匡懿囿于他的身份,对他大肆放水,专派一些菜鸟给他练手,可打着打着,看接下来的形势,又不像那么回事,秦二同学挑了五个人下马后,双方竟然全部兵马一拥而上,混战起来,广阔的原野上战马嘶鸣,刀光剑影,边上战鼓重新击起,颇有地动山摇之势。   这哪里是像军事演习,分明是来真的!   我在人群中寻找着秦桓之的身影,发现他被数十人包围在中间,他挺抢左右冲杀,枪缨所到之处,围攻者纷纷倒地不起,包围圈外赶过来一员白衣骑马将军,举起方天画戟,朝他直冲过来,秦桓之纵马挺枪,兵戎交接,又是一番恶斗。   黑衣阵营渐渐不济,鸣金收兵,慢慢往后方撤退,秦桓之依然被众多白衣将士包围着,我见他收起长枪,抽出长剑,削断了许多围攻者的兵器,然后他插剑提枪,纵马奔跑。   后面追兵不舍,他在前面跑着跑着,突然身子滑落马背,呼呼,是不小心坠马了吗?后面追兵的速度那么快,想刹住马匹也难了吧,他真的要变成肉饼了吗?我急得背冒冷汗,刚想叫喊,忽然发现后面的追兵猛地人仰马翻,倒在地上,仔细一看,原来是他俯下身躯,回首连发数箭,射到了人家的马蹄上,现在已经翻身坐好,正得意地把弹着空弦呢。   原来是在炫他那举世无双的骑射之术啊!我又好气又好笑,扭头想对林大娘说道说道,却发现任胜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我们身旁,正表情阴晴不定地看着我呢。   同样身着戎装的任胜煌骑了匹枣红色的大宛马,名为绯云,是武平侯前些日子赏给秦建之的,作为秦建之为本次田猎活动写下瑰丽开幕词的奖赏。   秦建之才思敏捷,文采斐然,他在接到武平侯的出题后,只花了不到一个时辰,就写出一篇气势磅礴的文章,率直奔放,很得武平侯的赞赏,于是将绯云赏给他以资鼓励。   而武平侯的另一个儿子,拿到题目后,在日照阁中苦思冥想良久,直到夜半时分,才不慌不忙地写了一篇不到三百字的出行篇,感情无比真挚,用词十分考究,可我总得他的文章缺乏一种气势,一种应景的格调,恐怕不会得到武平侯的欢喜。他后来不但得不到物质奖励,还吃了几句口头批评,果然证实了我心中的猜想。   任胜煌见我盯着绯云发怔,眼珠子转了转,皮笑肉不笑的:“芳夫人为何一直盯着我的坐骑?莫非是嫌白鹄马不好?想让武平侯也赏你一匹绯云?”   她还是那么喜欢无中生有,一箭几雕的,想同时引起很多人的遐想,有意者会疑心我怨怼武平侯奖赏不均,没有一碗水端平,搞不好,还会影响武平侯对秦桓之的看法。   所以我谦虚地笑笑:“我只是觉得三少夫人的坐骑很神气,却不知道原来这就是武平侯赏的绯云宝马,唉,真是孤陋寡闻,让三少夫人见笑了。”   任胜煌低低地哼了一声,自然不信我的“不知道”,她望了望原野上的恶斗,又睥睨着我,颇为不屑:“你看五官中郎将何等神勇,惊世绝艳,而你却良莠不分,真是可惜,白白糟蹋了秋月公子的好名声。”   她对我看不顺眼不是一天两天了,可能是不喜欢我和宁夫人走的太近,也可能是讨厌我这种地位低微的婢妾,更有可能她和我一样,不是正太控,所以她对婚姻严重不满,看谁都不舒服。   不管她为什么对我不待见,我都犯不着受她的气,所以我板起脸,一本正经地说:“请三少夫人慎言,我就算再不好,也还是你大伯子的妾室,大伯子的家务事,几时轮到做小婶子来置喙。”   任胜煌的脸涨得通红,她盯着我,十指关节泛白,突然高高举手,挥鞭想要抽打在我的白鹄马身上,我早有准备,勒紧缰绳,极通人性的白鹄马灵巧地躲过了这一鞭,嘶叫着,高高抬起前蹄,半个身子腾在空中,我的骑马本领在“哈森”的调教下早已今非昔比,马匹发威之时,我已经调好了姿势,稳稳坐在马背上,冲那气鼓鼓的任大小姐讥讽一笑,策马奔驰,路上扭头回望,见她果然追了过来,桃红色的披风高高扬起,其实她的样子也挺拉风的。   这里的原野一望无边,草地上开满了各色各样的小花,我一时兴起,懒得理睬后面的鼻涕虫,索性放开手脚,任凭白鹄马扬蹄奔跑,最后直到看不见身后那抹桃红色,才放慢了速度,欣赏起周围的风景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田猎:田猎是古代社会军队武技训练的一项重要活动,周朝天下太平时,每年要进行4次田猎,名为春搜,夏苗,秋狝,冬狩,类似于今天的军事演习,场面也挺壮观的。    ☆、第七十三章 萧萧班马鸣 (中)   也不知过了多久,远处震耳欲聋的鼓声停止了,地动山摇的呐喊声消失了,大地万物恢复了它原有的本性,山中杜鹃的鸣叫格外清脆动人,不远处的小溪流水潺潺,悠闲自在地低吟浅唱。   坐下的白鹄马见前方有水,兴奋地朝小溪边跑去,伸长了脖子,贪婪地饮起水来,也许早上是我催得太急,马夫没来得及给它喂水,我怜惜地捋捋马鬃毛,纵身跳下地,不防白鹄马猛然往前进了一大步,马蹄踏水,水花四溅,弄湿一身石榴红的春衫,湿漉漉的贴在身上很不舒服。   我朝四周望了望 ,觉得附近的小动物们都安静着呢,应该没有人过来吧?于是放心大胆地向一簇半人高的草丛走去,准备将衣服褪下来,拧一拧。   刚刚猫腰半蹲,目光所至,两道凌厉的寒光自草丛中射出,让我骤然一惊,呼叫出声,在那人的手掌拍向我的后背之前,就势一滚,马上连续三个侧手翻,腾出十来步远,惊魂未定地站起身,鞭子麻利地抓在手中。   极具灵性的白鹄马听到我的惊喊,嘶叫着从溪边拔地而起,凭空扬起前蹄,往那个袭击者狠狠地踢了过去,那人轻巧地施展轻功,反身朝马腿挥出一刀,白鹄马纵步跳跃,避开刀锋,却离我了远许多。   那人嘴巴一嘬,发出一声尖细的口哨,我面前的草地立即翻动不止,如同土行孙遁土,不断有人从草地下冒出来。   感情土行孙还不止一个啊,个个蒙头蒙面,身穿模拟环境色彩的劲装,土黄中泛点新绿,与草地的颜色十分接近,的确有极佳的隐蔽效果,而我刚才只顾着欣赏风景,没有注意到草地的异样。   我想骑马逃跑已经来不及了,危急中我的思路异常清晰:这些人潜伏在此,无非是想刺探军情,窃取秦氏新武器新阵法的秘密,并不是针对我的;细作的最终目标是获取情报,而不是滥杀无辜,如果他们杀了我或者抓了我,那边田猎的人一旦发现少了人,肯定会搜索过来,他们的密探任务就无法进行了。   所以我应该不会蒙受大难。   一念至此,我心中大定,呵呵笑出声,抱起拳头:“诸位莫怕!小女子绝无恶意,只是放马饮水而已,还请各位行个方便,放小女子离去吧。”   众人如向日葵膜拜太阳一样,不约而同地看向最中间的那一个,被当做太阳神的那位仁兄估计心中暗爽,他轻声笑了起来,抖抖腰肢,风情万种地掉起书袋:“此时能在此地出现的,定是那狗贼的女人。看你的年纪长相,莫非是芳名远播的兰歆夫人?”   谈笑间,手中钢刀寒光闪闪,杀气腾腾,随时都可取人性命。   兰歆夫人就是沈艳兰,她忠勇贞烈,办事利索,武功又高,只跟随了秦公祺四年,已名声大作,连远在江东的阿明都知道:武平侯有个美貌如花的兰歆夫人,在征讨乌环的时候,奋不顾身替武平侯挡了三箭,身负重伤之下,依然挥剑御敌,拼一条血路,将武平侯从重围中解救出来,事迹可歌可泣,情义深如大海。   有英雄梦的阿明对兰歆夫人钦慕不已,我一度怀疑在他的春梦中只有英姿飒爽的武装佳人,不会有温良淑婉的持家女子。   见蒙面人关注的是大名鼎鼎的兰歆夫人,我眉开眼笑:“我只是平凡女子,怎敢冒充英烈的兰歆夫人?很遗憾让各位失望了,我,还有要紧事,就不打扰了。”   对方人多势众,好汉不吃眼前亏,走为上计。   太阳神嘿嘿干笑几声,腔调越发柔媚入骨:“即便你不是兰歆夫人,也是那狗贼身边的人吧,不如就请你给我们讲讲秦老贼的事情,你放心,只要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我等绝不为难你。”   说是不为难,其实个个都亮出了杀人的家伙,同时不怀好意地将我当圆心,将我团团围住,距离不到十步远,彼此间的呼吸清晰可闻。   来者不善,我暗暗叫苦,讪讪笑道:“诸位,我只是内宅婢仆,哪里得知武平侯的事情?还请诸位高抬贵手,放我回去吧。”   :“放你回去?没问题,只要你把知道的全都说出来。夫人,我劝你还是有一说一的好,免得吃大苦头。”太阳君的语气骤然变冷,眼睛如同毒蛇一样缠在我身上,我不争气地打了个寒噤。   怎么办?白鹄马在包围圈之外,我没那个本事跳到人墙啊,一时也逃不掉,看来只有扮可怜这条路了,我语气一软,哀哀地说道:“可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啊,帮不了你们的,我。。。。。。”   :“夫人恐怕还不知道吧,我们弟兄几个,久旷多时了。”有人打断我的哀求,轻佻的说道,其他人咕咕怪笑着附和,活像一群夜枭哭丧,瘆人之极,恶心之至。   还能乖乖就范吗?我举目远眺,远处飘来两朵红色的云彩,一朵是桃红色的任胜煌,另一朵是绛红色的林大娘,我心中大喜,口中一嘬,发出一声清啸,白鹄马发力撞开人墙,突围飞身而至,我轻轻一跳,跃上马背,收拢缰绳,白鹄马立刻如风一般疾驰起来。   我怕后面的人放暗器偷袭,情急之下,模仿秦桓之的姿势,俯下身躯,一只手死死环住马脖子,同时高声狂喊:“大娘,别过来,快点跑!”   也不知她们俩听到没有,我继续胡乱地叫喊一气,只希望蒙面人们千万别追过来,林大娘她们千万别跑过来,这惊魂的一刻,快点结束。   老天仿佛听到我的祈祷,蒙面人没有追过来,我也没有中暗器,有惊无险地和林大娘她们汇合,安全无虞地回到营帐,微风一吹,才发现背上冷汗涔涔。   上午的模拟对阵早已结束,我用过午膳,足足歇息了一个时辰,秦桓之还不见回来,林大娘又不见人影,我闲得无事,便随步走出营帐,想找个人问问情况,不料在栅栏边遇到沈艳兰。   五年不见,她长高了,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炫目的光华,她本就长得妩媚多姿,又是武者,所以妩媚中平添几分英气洒脱,站在任何地方都会鹤立鸡群,卓尔不群。   我微微稽首:“见过兰歆夫人。”   沈艳兰垂下眼眸,对我的稽首视若无睹,俄而,抬眼望着我,眼神涣散,焦距不在我身上,显然在看着别处。   她樱唇微启,声若莺啼,抬起一只皓腕,虚虚朝我伸来:“芳仪夫人不必多礼,武平侯让我来找你过去,说是有些事情要问你。”   她说得风轻云淡的,我的心却咯噔地跳了一下,此时此刻,一家之主武平侯找我有什么事?调查身世还是补发见面红包?面上却笑得自然,说的更客气:“那就有劳兰歆夫人带路了。”   沈艳兰淡淡的笑笑:“闯了祸还这样镇定,果然是恃宠生骄。”说完不待我分辨,径自款款碎步前行,我不知道自己闯了什么祸,心里七上八下的,紧跟在她身后,好不容易才来到秦公祺的营帐内,又吃惊地发现,这里真热闹啊,秦家的人都到齐了。   任胜煌冲沈艳兰熟稔地点头微笑,对我视而不见,无比乖巧娴静地坐在秦建之的身边,俨然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演技不错,我暗自赞叹。   我朝上首望去,只见一位身穿黑色朱子深衣的长者端坐案前,他双目深邃,眼神深沉似海,看似水平如镜,实则暗流汹涌,让人心生畏惧,不敢随意应对。   秦桓之身穿月白半臂裋褐,翩然自席间走了出来,陪我一同跪在长者的面前,他清声说道:“父亲,这是孩儿新娶的芳仪夫人,还请父亲接受我们的跪拜之礼。”   我们恭恭敬敬地朝秦公祺磕了三个响头,礼毕,秦公祺淡泊地说:“桓儿请起,老夫还有几句话要问问你的新夫人。”   也就说不让我起身了,我只好继续跪在地面上,听到秦桓之应了一声,翩然回到席上,我飞快地扫了一眼四周,唉,周围都是坐着看热闹的,只有我像个重刑犯一样,被三堂会审。   秦公祺的声音如同玉石划过丝绸,柔和圆滑:“听说你到溪边和细作接头,不知你替何人传递消息?”   真是旱地一声雷,震得我差点跌落在地,我抬眼看了看秦桓之,他面上如同古井无波,手中的杯子却抖出了几滴茶水,落在低矮的几案上。   我转头看向秦公祺,尽量不让声音发抖:“我没有和任何人接头,只是一时兴起忘了回来的路,遇到几个贼人,被他们纠缠了几句,更没有传递任何消息,请武平侯明察。”   秦公祺瞥了我一眼,漫不经心的说道:“既是贼人,怎会放你平安回来?”   要死了,他还挺会抠字眼啊,我的后背开始流汗:“我见他们人多势众,所以不敢轻率行动,一直虚与委蛇,等待救兵,所以林大娘她们赶来时,得以侥幸脱身。”   秦公祺低低地哦了一声,竟然有种魅惑人心的性感:“看来你还挺机灵,不知你是如何与他们周旋的呢?是不是骂老夫是狗贼,逗贼人呵呵一乐呢?”   我绝倒!他真有想象力啊,台词场景都替我想好了,更难得的是,他了解自己,了解世界,了解世界怎么看待他自己!   面对这样的大厚黑,只有实话实说,我直起上半身:“回禀侯爷,那些贼人伪装严密,躲在暗处,无非是想刺探机密而已,所以我告诉他们,我是内宅的妇人,只做些缝缝补补的事情,对他们毫无用处,请他们做些男子汉该做的事情,不要为难无辜的妇孺,从头到尾,我都没有对侯爷有任何不敬。”   秦公祺的目光终于定定地落在我的身上,他的声音依然亲切无比,只是话里的机关明显少了许多:“依你看来,这些细作为何不为难你呢?”   我凝神片刻:“细作的任务只是获取情报,惹祸上身的事情,自然是越少越好。”   秦公祺的眼中似有惊讶,他竟然问我:“此次田猎,细作为何窥探?”   我愣了愣,心想,您老人家难道会不知道原因?那我要不要据实回答呢?我求助般看着秦桓之,他投以鼓励性的微笑,我心领神会,于是鼓起勇气,清声道:“但凡细作活动频繁,说明将有重大战事爆发,晚辈见识浅薄,让丞相见笑了。”   营帐内一片寂静,我跪在地上等了半天,终于听到上首那人慢慢说道:“桓儿,扶你的新夫人起来吧。兰歆夫人,明天打猎的时候,把我的翎花弓给芳仪夫人使用。”   作者有话要说:  在古代,间谍是个苦差事,从来不被当做人才看待,可能比婢仆还不如,他们出生入死窃取机密,不管情报的作用多么重大,他们依然因为手段不光彩,而被世人视为鸡鸣狗盗之流。 ☆、第七十四章 萧萧班马鸣(下)   那天从武平侯的营帐走出来时,我手上多了一大包打猎用的工具,都是秦公祺送给我的,美其名曰:公公大人补给新儿媳妇的见面礼。东西很多,用材考究,做工精良,有两枚护指摧决,用材更是骇人,居然是举世罕见的红宝石:鸽血红。   真是天上掉下大馅饼!砸死我吧!我很乐意。   这两枚小小的摧决得值多少钱啊!一路上我欣喜若狂,痴痴傻傻地观赏着宝石的夺目光芒,眼中再看不到其他任何事物,有好几回差一点踩到秦桓之的脚后跟。   前面的人突然脚步一停,我撞到他身上,他的手及时在我腰间扶了一下,我艰难地将视线移到他身上,发现他正静静地凝视着我,眼中有种朦朦胧胧的氤氲之气,暮春的黄昏,光线不甚明亮,而我手心里的红宝石又太过璀璨夺目,他平日惊人的迷人光彩暂时黯然失色:“夫人,这小小的石头就那么好看吗?你的眼里都装不下为夫了。”   他似笑非笑,半真半假的说:“如果你再次犯错,我请父亲收回奖赏如何?”   呵呵,他竟然吃味了,我依依不舍地褪下摧决,掩入布袋中,展开一朵盛开的笑脸:“要不,见者有份,分你一枚,要不要?”心中却想,凭毛啊,刚才在大BOSS面前,你并没有帮我说话,这是我挣来的,分你一半,便宜你了。   他捏了捏我的脸,不置可否,继续往回走,我脚步虚浮地跟在他身后,心花不断怒放,怒放。   晚上大营那边举行各种娱乐活动,有欢宴,有比武,还有歌舞,据说挺热闹的,武平侯会亲自犒军,可秦桓之没有让我跟去,他然我和林大娘留在营帐内,为明天打猎做好准备。   第二天一大早,天上下起微微细雨,举目四周烟雾弥漫,天色昏昏沉沉,武平侯下令,打猎继续按计划进行,他是当之无愧的打猎领队,骑着白色的白鹄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秦桓之兄弟跟在后面,我们女眷走在队伍中间,林大娘时刻不离我左右。   出发前沈艳兰派人将翎花弓交给我,还有一袋秦氏女眷专用的锦云箭,我数了数,一共三十六枝,挺沉的。   队伍渐渐进入寿阳山跟前的大片原始森林中,数十只黑鹰纷纷飞下吊架,展翅低飞,扑赶着林中的飞禽,在地上,灵敏的猎犬奔跑狂吠,惊动着山林中的各种走兽,鹰飞狗跳,狡兔出洞,麋鹿惊魂,更有大群的獐子獾狍之类的没头没脑地乱串。   那些有经验的猎手们一见到猎物,激动得弯弓射箭,策马追赶,没过一会儿,打猎队伍早已四分五裂,各自为营,我的身边只剩里林大娘一个,秦氏兄弟,妯娌小妈统统不见了踪影。   我骑在马背上,傻兮兮地挽弓搭箭,时刻准备着,一旦发现猎物,撒手就是一箭,无奈我练习射箭的时间还不到十天,而翎花弓又有点沉,使用起来不是很灵活,所以我连发数箭,箭箭落空,眼看箭袋里的锦云箭就快用完了,可我的猎物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正在垂头丧气间,有个低沉顿挫的声音在我后面响起:“把弓给我!”,威严得令人不敢抗拒,是武平侯的声音,我忙双手把翎花弓高举到头顶,然后感觉眼前有一道人影晃过,弓被取走了,武平侯策马跑到我跟前,张弓发箭,毫无间隙,那箭正中前面一只梅花鹿的后背,梅花鹿受了伤,还要逃跑,武平侯举手又是一箭,梅花鹿应弦倒地,呦呦悲鸣。   情形惨烈,我不敢再看。   :“你的射术还需多多练习。我秦家不学那些迂腐的大夫,把女子拘得弱不禁风,手无缚鸡之力。”武平侯引马靠了过来,把弓递给我,他的语气变得温和,少了几分威严果敢。   微微细雨中,一股浓馥的男子气息扑面而来,武平侯的眼中既有期待,也有探究,直直地看在我身上,我忙低头双手接过良弓,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才好,总觉得无论说什么都有点不自然。   :“桓儿的骑射,举世无双,得空之时,你不妨让他指点你一番。”武平侯似乎觉察到我的不自在,露出和蔼的微笑,殷殷叮咛。我忙点头称是。   :“时辰还早,你还是继续练练手吧,哦?你的箭快用完了,把我的箭袋拿去。”说完解下身边的箭袋,给我递了过来。   我口中称谢,将箭装好,正要离去,他叫住我,目中竟然流露出几分慈父般的关切:“你的箭术不济,切莫独自跑开太远。”我恭谨地应了一声,策马转向其他地方,不知怎地,始终感得周围有冰冷的目光在盯着我,利如芒刺。   技艺不精,我和林大娘在林中捡漏,竟然射倒了三只野兔,还射中了一只山鸡,当然主要是林大娘的功劳,管他呢,白猫黑猫,能逮着耗子就是好猫,不交白卷就行。   其他人不知去向,而我的箭已经放光光,没了打猎工具,我的胳膊正好又酸痛,很有理由提前结束狩猎活动,我打算歇一会,昨晚秦桓之回来得晚,我有点睡眠不足。   前面不远处就有个好的地方,景色清幽,溪流淙淙,我跳下马,把弓挂在马背上,手持一柄短剑,慢悠悠地朝溪边走去,寿阳山的风景很不错,现在又是细雨霏霏的,林中的杏花李花开的格外娇艳纯洁,杏花微雨,多浪漫啊,可惜翩翩公子不在身边。   白鹄马在悠闲吃草,林大娘的身影在视线范围内,我想找个地方躺一下,到哪里呢?我朝四周看了看,眼前一亮,嗯,远处那块大岩石不错。   我小幅度的舒展舒展胳膊,慢慢爬到岩石的对顶端,刚刚仰面躺下,恍惚间,听到有个娇滴滴的女声:“二公子今日为何如此不济,看上去疲劳不堪的,莫非昨晚和芳仪夫人通宵未眠么?”话里有话,含彩带色,语气如诉如怨。   我胆颤心惊,秦桓之从一进入树林就不见了踪影,感情是偷偷跑到这清幽无人之地约会来了,他们,他们难道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一阵酸酸涩涩的滋味涌上心头,我想马上离开这里,可双脚如同生了根,长在石头缝里一般,怎么也挪不开半分来,我只得呆呆地继续听下去。   秦桓之的声音中有种慵懒的性感:“兰歆夫人不跟随在父亲身边,难道不怕父亲着急吗?”   沈艳兰婉转笑了一声,声音柔媚蚀骨:“武平侯如今有了新人,正自欢喜,哪里还需要我在跟前伺候。”   秦桓之惊讶的说道:“兰歆夫人在开玩笑么?父亲如今一刻也离不开夫人了呢,如果看见夫人不在,只怕很快就要派人寻来了。”   沈艳兰依然笑笑的说话,却已饱含不满:“侯爷今天要尽兴而归,我不便打扰。只是有几件事情,想请二公子解疑。”   秦桓之漠然说:“兰歆夫人有何不解之事?”   沈艳兰停止了笑声:“二公子向来深藏不露,不知昨日为何一反常态,大放异彩?还有丞相为何把御赐的狩猎工具,赏给你的新夫人使用?贤伉俪如此出风头,不知有何用意?”   嗯,我使用的打猎工具竟然是皇上御赐的?一定很贵重吧?秦桓之怎么没有告诉我?我翻身趴在岩石上,希望他们继续这个话题。   :“兰歆夫人多虑了,不过是寻常举动,何来特殊深意?夫人如果没有其他事情,请恕桓之不能奉陪。”   一阵抖动衣物的窸窣声音,从说话的方向传来,我痛苦地闭上眼睛,心里如同打翻五味瓶,不知是哪一种滋味,他们,他们方才在做什么?   沈艳兰笑晏晏的说道:“二公子急着离去,是挂念芳仪夫人吗?不用担心,丞相英明神武,铁血柔情,定会保护好芳仪夫人的。”   她这话怎么说的,骤一听好像没什么,可细细捉摸,想象空间无限,她可真会挑拨离间,只是为什么啊,我哪里得罪她了?   果然,秦桓之生气了,他的声音冷若冰霜:“兰歆夫人,请你顾惜父亲的情分,注意说话的分寸。”   沈艳兰嗤地笑了一声,满是不屑:“分寸?丞相对芳仪夫人与细作接头一事,非但不追究,还把皇上御赐的狩猎工具悉数赏给她使用。进入树林以后,丞相时时关心芳仪夫人的安全,还手把手教她使用弓箭,对她是何等偏爱上心,是个人都能看的出来,难道还怕我说出来吗?”   我越听越生气,越想越屈辱,武平侯什么时候手把手教我使用弓箭了?真是无中生有,非要逼出人命官司来么?她昏头了?我是他丈夫的儿媳妇啊,她这样瞎搅局,图的什么?   秦桓之怒斥道:“你再胡说八道,别怪我手中宝剑无情。”   沈艳兰格格娇笑起来,声音却透着一丝狠戾:“你想杀了我吗?别忘了,是你把我送到丞相身边的。如果你杀了我,你的秘密也守不住,到时候,三公子将是最大的受益者,你的一番心血,都白费了。”   又是一记惊雷,轰得我五内俱焚,原来他们不但有私情,还有见不得人的秘密交易,实在是太黄太暴力了。   秦桓之沉默了半晌,恢复了平静的口吻:“你想如何?”   沈艳兰冷冷的说:“我只要你信守诺言,不要待我如洪水猛兽,别逼我做出不好的事情。”说完又是一阵衣衫抖动的窸窣声音,清晰无比地传入我耳中,令我柔肠千百转,凄苦难言。   也许从一开始就错了,我不该对他抱有任何幻想的,他本来就是有妻室,什么可能为我守身如玉?只是为什么啊,你要学可耻的周萍,难道小妈和嫡子,真的如同后人所说,不是敌人就是情人?   我不知道自己是何时从岩石上爬下来的,树林中细雨依然霏霏,打湿了我的头发,晶莹的雨珠飘在我的脸上,最后凝聚成大颗大颗的水珠,顺着脸颊滑落不止,令我也分不清,在眼中流下的是雨还是泪。   狩猎活动结束,武平侯命人清点猎物,数数一看,收获还真不小,还打到一只黑熊呢,黑熊身上扎扎实实地中了十来支凌云箭,凌云箭是秦桓之的专用利箭。   他的衣服上有深深浅浅的血迹,还有斑斑点点的泥污,大伙都在赞叹夸奖五官中郎将的过人箭术,他眉眼舒展地来到我跟前,问长问短,笑着问我有什么收获?   伪装得真好啊!   我心中苦涩酸楚,却不得不装出一副兴冲冲的样子,反反复复地问,夫君,我想要一副熊胆,你能送给我吗?   作者有话要说:     细雨微微,漂泊难依,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第七十五章 月移花影动   黑熊的体型不算大,却很健壮,听说秦桓之费了好大力气,不但射出好多箭,还补了好几剑才最终猎杀成功的,据说当时黑熊乍一显身的时候,他坐下的闪电竟然受了惊,嘶叫着差点把他掀倒在地,幸亏他反应快,想都没想,嗖嗖数箭,直中黑熊的要害处。   从茂林他们事后绘声绘色的叙述中,我能想象当时情形是何等凶险,他既然真的花了气力去打猎,应该不会有时间和精力去幽会了吧?也许是我错怪他了,但不管怎么说,他和沈艳兰有秘密交易的事情,是不会有假的,他对我,并非毫无保留。   在这个男权至上的年代,一妻多妾,一个男子可以娶多个女子,而被娶的女子中,只有妻子具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利,而妾,没有丝毫人身自由保障,拥有多少宠爱也是枉然,再说了,男人的宠爱,又能维持多久呢?   是我昏头了!忘了自己再次回沁园的真正目的了。   痛定思痛,我一回到沁园,快速处理好双清苑内不算多的家务事,便登上马车,直奔百花洲。   十几天过去,宁夫人的身子已经大好,也不知是谁提前给她通风报信,我踏进百花洲的院门时,怡清温然的告诉我,宁夫人已经准备好了茶点,正坐在小瀛洲等我呢。   我也不多问,只管跟着怡清,就着夕阳的余晖,果然看见小瀛洲内满桌芳香,身穿绯红深衣曲裾的宁夫人见了我,展颜一笑,满是温慈。   她爽快的收了我带去的狩猎战利品,软声招呼我吃喝,我饮了一杯热茶,吃了几块点心,才笑嘻嘻的说:“宁夫人真是未卜先知,捏准了我会今天过来,给我准备了好吃的,比亲生的娘亲还要细心周到呢。”说完佯装继续喝茶,偷偷拿眼觑她,看她是个什么反应。   不出所料,宁夫人局促不安,她急忙制止我道:“你这孩子,说话怎么没个遮拦,如果这话让老夫人和夫人听到,是要吃苦头的!恐怕连我也要受责罚,以后想出门办事就没那么便宜了。”   她果然很为我着想。我忙认错并连连保证以后绝不乱说话,总算平息了宁夫人的情绪,她主动地和我说起新作坊的事情:造纸作坊已经建好,伙计也招募到位,一共有二十来个人,有男有女,都是沁园里的管事直接招募的,契约文书都齐全。目前,新作坊暂时由蔡无忌主管,小武做副手,以后等到小武的管理技能成熟了 ,再让蔡无忌才回到泽雅亭中,他毕竟是武平侯的人。   宁夫人的办事效率果然很高,我十分高兴,一目十行的看过新作坊的所有资料,便兴致勃勃地讲些田猎中的有趣事情,比如有人心口碎大石啊,有人会柔术啊,还有人会土遁啊,见宁夫人听得入神,我的话匣子一时关不住,全然没有注意天边的太阳已经下了山。   直到宁夫人笑问:是否要留在花洲用晚膳?我才惊觉时光的匆匆,其实我很想留在这里的,可家里还有一位大爷等着我服侍,不远处的紫蓼庭有一位姑奶奶不好对付,所以我不无惋惜地婉拒了宁夫人的挽留,走前意味深长地说:“来日方长,不急一时,也许以后我要经常来蹭饭的,还望宁夫人不要嫌弃。”   可能是我自作多情,觉得宁夫人的眼中也满是不舍与关切,令人倍感温暖。   秦桓之给我选的庇护者是真不错啊!她通情达理,人脉广泛,虽是妾室,可生下的儿子很受夫家待见,天资聪颖,前途无量,更重要的是,她真心对我。   也许就凭这一点,我就该对秦桓之死心塌地?在回双清苑的路上,我忍不住想起他对我的好,却又忍不住想起他对我的隐瞒,和我不喜欢的人有某种瓜葛,总之是喜忧参半,患得患失。   思绪万千之间,马车缓缓进入双清苑的大门,早有伶俐的小厮掌了灯过来,我不禁吃惊,竟然已经天黑了,他一定等得着急了吧?生气了吗?我急忙提裙上楼,张眼望去,果然看见他脸黑得跟锅底似的,身子笔挺挺的坐在书桌前,手握一卷,茂林站在一旁发呆。   见我回来,茂林不动声息的退了出去,出门前给我一个眼神:你老人家要倒霉了!   我懒得计较他的幸灾乐祸,平复了一下心情,迈开脚步,竭力让足下生出莲花,一朵一朵的朝他盛开过去。   :“宁夫人说她最喜欢我带过去的猎物,说要我替她好好谢谢你呢?”我开始拉扯话题,夸大其词,装作没听懂宁夫人的话不过是外交辞令。   秦桓之脸上的锅底灰掉了一半,眼中生出一种被肯定的喜悦:“当真?比紫蓼庭送去的翠羽还要入眼?”翠羽是秦建之的战利品,他比我们提前回来,所以那翠羽早在两天前已经送到宁夫人的手中,看来秦桓之还真和秦建之杠上了。   我上前拉起他的一只衣袖,笑道:“熊胆是何等贵重的药材,岂是几根野鸡毛能比得了的,宁夫人见多识广,自然明白孰轻孰重。”   然后我的腰间一阵灼热,他的一条手臂圈了过来,他起身盯着我:“卿卿如此处心积虑地孝敬宁夫人,是何道理?想与紫蓼庭的任氏比个高下吗?”   我笑了笑,避开他的炽热目光,暗暗想到:明明是你跟人家比好不好!干嘛扯上我这个烟雾弹,我对宁夫人好,一来是受你指派的,二来嘛,人家是我创业的坚实后盾!   他见我不肯回答,便要使坏,我挣脱他的手臂,走到饭桌前,回头嗔怪道:“哪来的事情,我对宁夫人好,是因为她老人家呀,口袋里的私房钱一时没处使,我借了来开书坊赢利。”   秦桓之款款坐到桌子跟前,没有笑我见钱眼开,只是伸出两只莹白的玉手,我拿起湿毛巾给他拭擦,听见他莫名其妙的说了句:“有劳你费心了。”   一顿饭吃得有惊无险,晚膳后,我很想到书房里去静静心,草拟一个商业计划,可是身边的大爷今晚没有访客,我不便撇下他,只得给他研磨翻书,任劳任怨。   夜深时分,床第间他见我心不在焉,不甚迎合,也觉得索然无趣,问我是不是有什么不适。我早知道他会有这一问,便含含糊糊的说可能是打猎的时候淋了雨,还没有恢复过来,他微微叹气,转过身去,给我一个孤寂的后背,我挣扎了几番,终是没有缠住他,在溪边岩石听到的声响,终究给我留下心理阴影,一时之间心存的芥蒂难于消除。   第二天,秦老夫人请来郎中给我搭脉,诊脉的结果,除了我,所有的人都很失望:我没有怀孕,只是淋雨害了病,还没有好的透,需要一段时间进行调理。   我在惊叹乃跟的避孕方子功效非凡的同时,对一脸失落的秦桓之生出几分歉疚:对不起,是我在茶水里做了机关,我,还没有准备好。   秦老夫人比秦桓之还要失望,她走前连连叮嘱我要好生养病,千万不要过度劳神费心,又派人送来诸多养生助孕的补品,吩咐林大娘一定要仔细炮制,一片拳拳之心,盼小重孙心切,连我这块顽石都想点头改变主意了。   感动归感动,现实是现实,秦桓之白天一出门,我后腿就跟着离开双清苑,不过这一次,宁夫人被任胜煌找了去,没法陪同,我正好想验证一个假设,于是带上清心和植柳,驾了马车,直往新作坊。   新作坊离泽雅亭不远,可以说得上是毗邻而居,这样的选址有助于资源共享,甚至可以世代相传,因为西园附近一带,都是皇上恩赐给秦氏的地产。   这里溪流密布,山岭起伏,十分契合时下名门望族的生活理念:上朝营生在京城,生活享乐在山林,洛京城中很多望族都建有庄园在郊外,所以秦公祺虽然做了丞相,在洛京城中有御赐的相府,沁园依然是秦家人心目中唯一的家园。   所以新作坊开在家门附近,是最佳方案。新作坊取名为荷意亭,寓意将来生产出来的纸张如同荷花一般洁白馨香,纸张的名字我都取好了,叫青叶莲,荷花本就是秦氏的标识,而青字是秦的近音词,所谓青叶即为秦业,造纸业是秦氏产业。   秦老夫人见我挣零花钱都不忘贴上秦氏的标识,又听说我打算招募一些居无定所的孀居妇人,深受感动,十分支持,当即送来二十两白银,说是给我的采办费,也许这也是任胜煌对我不满的原因之一。   荷意亭共有十间水碓房,规模比泽雅亭大了一倍多,更妙的是周围有两座平坦的青草坡,可以充当天然的晒场,无须乱砍乱伐,到时山坡上铺满洁白的纸张,场面壮观,就像他的家乡一样,蔡无忌无比向往地说。   回到总管办事室,机灵的小武就把人员履历资料递给我,我随意翻了翻,暗自点头,小武果然很聪明,履历的要求我只跟他说过两遍,他已领会了真正的目的,把重要的信息都记录下来了。   我挑了四个有类似行业经验的,唤了来问过一些简单的情况,结果让我满意,有三个人可以直接升为管事,分别负责采办,质量和后勤。   到了最后我才和那几个孀居的中年妇女谈话,果然不出所料,有两位阿婶与空门有渊源。   一位阿婶姓谢,人称她谢大娘,一位姓陆,人人唤她陆婶,年龄都不到四十岁,谢大娘有一个眼睛半瞎,听说是在长安大乱中瞎的,陆婶说话不甚清楚,时天生的。   她们俩以前曾在道观栖身,后来道教在晋中备受冷落,佛教崛起,她们一时没了去处,一路乞讨都到了洛京附近。   我悲天悯人的感叹了一番,对这两位女性特别关照,对小武说道:“她们都是可怜人,身体残疾,无儿无女的,连个后路都没有了,以后就由她们俩负责跑腿,给我传达消息吧。”   小武万万没想到我会如此安排:“芳仪夫人,这两位婶娘并不是腿脚最利索的,为什么让她们担任跑腿的差事呢?”   我叹了口气,语重心长的说:“你有所不知,我们老夫人最是菩萨心肠,见不得女子无家可归的,平日里经常教导我要多行善事,这些人里头,就数那两位婶娘最可怜,所以给她们一些露面的机会,以后能得到奖赏的次数也比其他人多一些,就算以后老了做不动,攒的钱爷足够养老了。”   小武的眼睛眨巴眨巴,数度欲言又止,却没有吱声,就这样,荷意亭的人员框架结构算是定下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十六章 帘外五更风(上)   情场失意,战场得意,可能是老天在可怜我,造纸作坊和素质书斋的庶务运作超级顺利,我精神大振,每天处理完双清苑里的琐事,就一头扑在痛并快乐着的创业大计上。令秦桓之万分不解的是,一向不喜欢动刀动枪的我,竟然程门立雪地求他指点我的武艺,包罗万象地苦练剑术,箭术还有鞭子。。   然而,就在我痛改前非,拿定了主意想脱胎换骨的时候,我的公公,身居高位的当朝丞相,手握兵权的大将军武平侯,竟然被人上表弹劾了。   罪状书上说,武平侯在寿阳山狩猎的时候,竟然嫌弃御赐的宝弓使用起来不顺手,随意抛给家中的奴婢使用,同时对家奴的哄抢炫耀行为不加以制止,打猎结束后,更将宝弓悬挂于马背之上,完全视御赐之物为嬉戏的玩物,其行为狂放不羁,藐视皇权,应受严厉的惩罚。   自从西安大乱以后,武平侯奉迎天子回到东都洛京,一直忠心耿耿,鞠躬尽瘁,功劳伟岸,多年来还没有人公开质疑过武平侯的举动,而这一次,居然有人拿这种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做文章,其后果,不亚于在平静的湖面扔下一块大石头。   不得不说,对方的卧底不但眼力很好,还想象力很丰富,创作的技巧也很高,致敬借鉴添油加醋样样都来,不穿越到现代去做网络写手实在是太可惜了,   让一心想看热闹的人失望的是,当今天子是有情有义的明君,他根本不相信忠心耿耿的老丈人会做出如此荒唐的举动,他在大殿之上严厉地训斥了弹劾者,给定了条无事生非的罪行,罚了六个月的俸禄,并温言安抚了武平侯,回到后宫,又奖赏了秦贵妃若干珠宝。   只是阎王易过小鬼难缠,有人很不满意皇上的处罚,四月中旬,晋中大陵太守商濯发动叛乱,起兵谋反,大将军秦公祺派出夏炎,徐宏率兵十万前往平乱。   四月下旬,汉中有黄龙出现,天上有凤凰飞过,景王展示出护国玉玺,自立为天子,大开仓门,广施粮食赈济难民,并许诺凡是自愿迁徙到汉中的百姓,均免三年的赋税。消息一出,哗然一片,每天前往汉中的百姓如同过江之鲫,拦都拦不住。   景王是先帝的长子,可惜生母是采女,地位低微,无外戚撑腰,所以先帝在位时,未能立为太子,而离帝虽是先帝次子,却是贵妃所生,天资聪颖,很得先帝的喜欢,早早立为太子,后来陆相作乱,先帝驾崩,离帝登基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只不过,在西安大乱中,确实有谣传,护国玉玺丢失,不知去向。   景王称帝的事情让离帝勃然大怒,他命大将军调兵遣将讨逆,秦公祺派出钟亮从洛京出发,调遣夏炎取道河东与钟亮在潼关汇合。而关中守将大多为以前战乱中的投诚将领,见钟亮带兵来到关中,以为钟亮想袭击他们,于是联合叛乱,一时间,关中一带,乱成了一锅粥。   武平侯无奈,只得让镇守洛京的大将秦仁出兵调解,因关中作乱覆盖的范围较大,秦桓唯恐战火殃及到在冀州守孝的皇甫氏,于是请命离开洛京,带兵到冀州守护。   出发前秦桓之告诉我,洛京城中定然探子细作遍布,形势凶险,一再叮嘱我要少出门,尽量呆在双清苑内,有不明白的事情就找宁夫人商量。我自然满口答应,一心只希望能在他出门的时候到樱雪山上探出地宫的入口。   秦桓之离开洛京的第三天,兰歆夫人邀请我到相府中小住,我想不出她有什么意图,问过宁夫人,见她并不发对,我便放下心,想起到了相府还能见到伊春德,于是接受了沈艳兰的邀请,开始准备入府的行装。   女人出门前收拾的东西就是多,等我进入相府时已是五月中旬,春日的姹紫嫣红都已付诸潮湿闷热的五月天,使人的心情就像飞鸟的翅膀被雨淋湿一般不能再恣意张扬。   相府中院子的命名和沁园中大致相同,伊春德住的院子依然是露香院,沈艳兰住的院子名为空谷庭,听说是武平侯依据她的闺名取的,有空谷幽兰的寓意。我在看到匾额上的遒劲大字时,不由自主地想起紫雾山居的空谷轩,往事历历在目,娘亲顾氏的不幸遭遇浮现心头,我一阵恻然,差点难以控制。   伊春德的女儿道升已经一岁半,长得很像秦彰之,见人就裂开嘴笑,是个活泼可爱的孩子,秦彰之从荆州牧的府中挑来一个管教的妈妈,专门负责教导道升的言行举止。我见这殷妈妈气度不凡,谈吐不俗,仔细问起来,竟然是从前西安皇宫里的宫人,难怪了,看来秦彰之很喜欢这个小女儿。   伊春德比五年前丰盈了些,一双明亮如秋水般的大眼睛里,满是氤氲的旖旎春光,如同冬日的暖阳,又像跳跃在宫灯中的火焰,那种滋润通透,是恋爱中的女人特有的娇美柔媚。   她很激动,上前拉了我的手,嘴唇嗫嚅着,晶莹的泪珠大颗大颗地落在和我紧握的芊芊玉手之上,如同梨花带雨般,用她的泪水,荡涤着我记忆中尘封已久的属于少年时代的友情,温暖着我那颗游历了数个世纪的游子孤独的心灵。   :“姐姐,这些年你到底去了哪里?怎么也不捎个信来?”她好不容易才止住了泪水,断断续续的问道,脸上精致的妆容因为哭泣而显出几分溃乱,整齐的发鬓也有几分松动,一支紫玉簪摇摇欲坠。   我的鼻头发酸,任凭眼中泪水无声滑落,许久才哽咽着说:“小春,谢谢你还想起我,真的!这么多年来,我早已不敢想,还能有和你见面的一天。”   伊春德的倩目顾盼生波,隐隐蕴含无尽的情愫,她吩咐殷妈妈将道升带出了会客厅,那孩子离开前,口齿不甚清晰的叫了我一声:“婶子。”   我心情复杂地哎了一句,等殷妈妈出了门,方小声地说道:“小春,还是让孩子叫一声姨母的好,我毕竟只是个妾,当不起婶子的称呼的。”   伊春德蓦然一愣,万分不解地看着我:“怎么当不得?沁园里的人都知道,二公子的心中独独只有姐姐一人,只有姐姐才是双清苑的女主人。听说当年在冀州,二公子曾多番拒不成婚,惹恼了丞相,回来后被丞相关在双清苑里闭门思过,这一关就是整整三年,直到去年冬天才解了禁。有这样的情分,难道姐姐还要轻贱自己吗?”   她说得脉络分明,我心里咯噔一下,秦桓之是偷偷跑到东吴去的吗?他跑到那里去做什么?武平侯知不知道?那天沈艳兰说的秘密,指的就是这个?   抗命不遵,私自出逃,错上加错,罪行挺严重的,武平侯如果知道,非得家法军法处置不可,难怪他要隐瞒了。只是连我都不知道的事,沈艳兰却一清二楚,可见在他的心目中,我充其量不过是暖床的,望着朝气明丽的伊春德,我一阵惆怅,口中微微发苦,心里淡淡泛酸。   回过神来,发现伊春德正一脸期待的看着我,我微微一笑,掩饰着内心的失落:“既然是听说的事,哪里能当真的?不管怎么说,小心一点总没错。还是说说你吧,大公子对你肯定挺好的吧,看你的气色就知道了。”   我话锋一转,打趣起她来了。   伊春德的脸淡淡一红,她嗔怪道:“你还是老样子,就是喜欢打岔,怎么就说到我的头上去了,回头让兰歆夫人好好教训教训你。”   ,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清心说的没错,她和沈艳兰的关系的确是好得很,下意识里都把人家当靠山了,不知怎么地,我虽然早就知道,可仍然忍不住怅然若失,望着眼前的盈盈笑脸,一时无语。   常住在相府中的女眷,就数沈艳兰的辈分和地位最高,我是她邀请过来的,自然由她为我接风洗尘,宴会就摆在松德堂,这里有相府最大的宴会厅,布置得大气明亮,有种不动声色的低调奢华。   松德堂的门前有两排浓密的柏树做为屏障,一如沁园中的风格,唯一不同的是,侧面的墙上绞缠着蔷薇和荼縻,此时正是花开季节,粉红的蔷薇开满了整堵墙,洁白的荼縻吐出幽幽的清香。   沈艳兰笑笑的解释道:“本来丞相是不喜欢松德堂前有花草的,可架不住百花洲那边先前就送了花苗过来,丞相怕宁夫人有想法,便同意了。”   她说得清描淡绘,语气中却透着一股淡淡的自得,看来她还真想和宁夫人比个高低啊!怪不得宁夫人对她避让三分了,我心中一声叹息。此时月色倍明,清辉倾洒,我看着天上的凉月,有点发怔,此时此刻,他是陪伴在皇甫氏的身边吗?他和她,是否也像和我一样亲密无间呢?   宴会上衣香鬓影,满桌的佳肴珍果,酒味醇美,胜过琼浆玉液,听说是异邦进贡的佳酿。沈艳兰还特意请来坊中的女乐,宴会堪堪进行到一半,便有乐师拨了琴弦,一个女声呀呀的唱了起来,是时下流行的《君子风》和《秋湖讴》,唱腔空灵飘渺,余音袅袅,绕梁三日,比海妖的歌唱更具有蛊惑人心的魅力,我听得痴了,张目看向那个唱歌的女子,心中一愣,嗯,怎么长得那么像南越国的美霞呢?她怎么在这里?   沈艳兰在望着我笑,好像在说:“好听吗?以后让她常来?”我艰难地动了动嘴皮,想说点什么,可眼皮开始发沉,醉意微醺,只得微微摇头:“不用的。。。。。。”   见我不胜酒力,兰歆夫人命侍女带我到庭院中歇息,我坐在满墙的蔷薇花前,怔怔出神,清凉的夜风吹来,兰歆夫人的华丽衣裙如同桃花水母一样飘逸张扬,更兼莲步生姿,她如同月宫中走出来的仙子,高不可攀,遥不可及。   她款款走到我身边,俯在我耳边,吐气如兰,细若蚊语般说道:“你为什么要回来,留在吴公子身边不好吗?”我如遭雷击,心中的震惊可想而知。   见我吃力地睁大眼睛,她离我更近了,眼睑半垂,作出娇羞难堪的样子,樱唇微启,咭咭娇笑,这般景象落在旁人眼里便是她和我在说悄悄话,而且是那种闺蜜才会说的悄悄话。   我的神智越来越不清醒,双脚好像踩在棉花上一样,最后不得不半靠在她身上,任凭她和侍女搀扶着我走动,她要把我带到哪里去呢?女乐曼妙的天籁歌声,穿过墙壁,绕道而来,不断地腐蚀着我的意志。在迷迷糊糊中,我听到有个低沉威严的声音在说:“你怎么在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     自是桃花贪结子,错教人恨五更风.。 ☆、第七十七章 帘外五更风(中)   月华如水,夜风习习,枝条舒展的柳树下,一个身材高大的黑影逆光伫立,手中一柄寒光闪闪的长剑,直指我的门面,剑尖上的血迹尚未凝结,正不住的往下滴,强烈的血腥味恣意地钻入我的鼻腔,我忍不住喉咙打颤,差点干呕出声,忙低头避开剑锋,却见地上一人横躺在地,身下黑色的液体缓缓流淌,漫到我的脚底,血腥扑鼻,是血,是人的鲜血!   我的心跳几乎停止,惊恐万状地瞪着黑影,他身穿一袭宽大的黑衣,头上长发披散,下巴高高抬起,俯瞰着我,一派杀气腾腾,仿佛嗜血的杀人狂魔,又仿佛久不见天日的冥王哈迪斯遇上好斗的波塞冬。   本以为武平侯在营帐中展示的威严已达十分,却不料今日的威严才当真是老虎发威!   我脚下一滑,咕咚一声从石凳上跌到尘埃,趁势跪趴在地,不敢抬头再看那阴森可怕的黑影,口中嘟嘟哝哝的求饶:“小。。小的喝醉了,无意惊扰丞相,请丞相明察。”   话音刚落,头顶上有一股凌厉的剑气划过,剑,却没有落到我身上,肯定是他的长剑在我头顶上比划了一下,也许他是想吓唬我一下,也许他真的想杀了我,不管怎么说,他住手了,我只是在鬼门关前走了一趟。   正自庆幸不已,听到武平侯怒声喝道:“来人!”   仅在我抬头的功夫,三名黑衣人凭空出现,抱拳齐声问道:“丞相有何吩咐?”   秦公祺厉声说:“府中曾有令,老夫清修之时,任何人不得打扰。这贱婢在我府中多时,岂有不知道之理?所以老夫一剑将她杀了。”   他声色俱厉,武断暴戾,与那日在寿阳山狩猎时长者般的和蔼可亲切判若两人,身上透露的雷霆万钧之势,随时能让人灰飞烟灭。   我吓得赶紧低下头,不敢抬头再看任何人。   他的目光如同利箭般扫射过来:“芳仪夫人今日才到府中,不懂府中规矩,暂且饶过这一回。你们速去禀报兰歆夫人,让她过来处理后事。”   他虚虚伸手招我站起来,我瑟缩了一下,小声地说:“谢丞相的不杀之恩。”   后来,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走出那个可怕的地方,因为脚底沾了血,所以走路的时候好几次打滑,前面领路的黑衣人就像一块千年寒冰,几乎冷人冻结,他将我带到府中的荷花池边,言简意赅地说了声:“请芳仪夫人在此等候。”然后也不管我的死活,自顾自像空气一样,消失了。   沈艳兰匆匆赶来,她焦灼万分,不住地道歉:“都怪我太大意,把你交给那胆大妄为的贱婢。丞相已经查清楚了,这贱婢是晋中的刺客,在府中潜伏多时,她死不足惜,只是差点害了你,芳菲,你真的没事吧?”   明亮的宫灯之下,她的一双翦水双瞳里满是怜惜和关怀,头上的攒珠金钗光芒四射,我看得眼花缭乱,机械地胡乱点头摇头,见我吓成这个样子,她更着急了,捏住我的手,竟然哽咽起来。   相对无语间,伊春德飘然而至,又是一番问长问短,自责得泫然欲泣,可惜我什么都记不得了,只好作自我检讨:“都怪我,是我没用,才喝了那么一点点,就醉得厉害,差点闯了大祸,吓着你们了,真是对不起。”   沈艳兰歉然道:“这哪能怪你呢,都是我的安排不善,让你受惊吓了。丞相没有责罚你吧?”   我努力地想了想,摇了摇头:“好像没有。丞相顾念我是头一天过来的,饶过我这一回了。”   沈艳兰如释重负,含泪微笑道:“那就好!我就知道,丞相绝舍不得为难你的。”她顿了顿:“否则二公子又要不依了。”   话里玄机甚多,我瞥了一眼伊春德,她会意地朝我露出一个笑脸,其中的意味十分明显:现在你相信我说的了吧,二公子是很在乎你的!这个单纯的小春啊,我心里苦笑一声。   见我已经恢复如常,沈艳兰亲自送我回去,我暂住的院子名为墨荷阁,占地不大,只有一间正房和两排共四间厢房,庭院也小,种满了荼縻花,幽深的香气,弥漫在空中,很是宜人。   :“你先歇息吧,明日一早我来找你。”沈艳兰微笑着指向守候在一旁的小丫鬟:“她叫茗香,是府中最机灵的小丫鬟,你住在府中的日子,就由她来服侍你吧。你那个叫清心的小丫鬟,家中有事,已经安排她回去了,如果你有什么不合意的,就直接跟我说。”   她依旧满脸笑容,关怀备至,伊春德不在身边,我懒得跟她周旋,低低的嗯了一声,打了个呵欠,软绵绵地躺在床上,眼皮子又开始打架,朦胧中,她替我掖了掖被角,和那个叫茗香的小丫鬟轻手轻脚地走了。   说来也奇怪,沈艳兰走后,我的睡意全无,因为我听到门外好像有人在蹑手蹑脚地来回走动,在房门前屡次停顿,我吓得神经绷得紧紧的,大气不敢出,细心地听着门外的动静,手中紧紧握住一把剪刀,彻夜未眠,直到晨光熹微,才放心地睡去。   一觉醒来,茗香告诉我已经是中午时分,兰歆夫人和伊春德早上出门去承天寺前来过的,见我睡得沉,没有叫醒我。   我一骨碌爬了起来,惊疑道:“今日是香期?为什么不叫我一道去?”   茗香偷偷地觑着我的脸色:“今天一大早,丞相下了吩咐,说,说要夫人你禁足一些日子,不能走出相府的大门。”   我眼前一黑,妈的,怎么又是禁足,堂堂当朝丞相,手握兵权的大将军怎么净用些对付后宫里娘们斗争的伎俩,就没有别的新鲜玩意?   一想,不对,怎么跟后宫扯上关系了,他秦公祺又不是皇帝!我更不是后宫里的宫人。   唉,这想法怎么那么邪恶呢?   没想到,更邪恶地在后头,茗香慢条斯理地给我梳头打扮,端茶端饭,吃饱喝足,我刚在庭院中转了三圈,茗香慢吞吞地说道:“芳仪夫人,你都准备好了吗?丞相已经在敬亭阁等候多时了,我们这就过去吧。”   她的表情天真无邪,活脱脱一个女版龙小云,我心惊肉跳,魂飞魄散,结结巴巴的:“茗香。。。。。。丞相,为何叫我过去?不知已经禁足了吗?”   沈艳兰啊沈艳兰,你真的要送我上砧板吗?   茗香娥眉轻颦,漂亮的凤眼微眯:“奴婢也不知道,芳仪夫人,我们还是过去吧?您,还需要补妆吗?”   补你两个毛栗子!我恨恨地想道:让你的头上长个大疙瘩,谁叫你坏心眼!我淡淡的说:“不用了,走吧。”偷偷看看衣裳,还好,穿得挺素淡灰暗的,符合我一向的尼姑风格。   敬亭阁,在荷花池中间,只有一条曲廊通往岸上,是个清静的地方,更是个神秘的所在,公公在这样隐秘的地方会见儿媳妇,不免令人浮想联翩,我走在曲廊上的时候,一种八女投江般的悲壮心情油然而生。   亭内的布置极具书香气息,墙上挂着字画,有一幅画我尤其熟悉,是落霞公子的《少年弥勒坐佛》,当年作为见面礼物送给蛟川郑氏,怎么流转到了这里?   武平侯身穿天青色道袍端坐在上首案前,角落处,有个绛衣女子在煮茶,原来不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我心中一块石头落地,敛衽施礼,口中规规矩矩请安,武平侯温言说道:“都是自家人,不必多礼,坐下吧。”   和蔼可亲,那个殷殷慈父般的长者似乎又回来了。   绛衣女子将茶端了过来,秦公祺冲她挥挥手:“门外等候。”绛衣女子行礼低头退了出去,身影消失在门外,我的心情莫名其妙的紧张起来,差点被茶水呛到。   秦公祺似笑非笑,深深看了我一眼:“昨夜老夫的举动没有吓着你吧?”   我头皮一麻,来了!怎么可能没吓到呢?我又不是杀人如麻的惯犯,对凶杀案熟视无睹。我刚想起身行礼,秦公祺沉声制止道:“我曾说过,不必多礼。”   语气中似有不耐烦。   我定定神,直视他的眼睛,发现他的眼里并没有可怕的波澜,不由心神大定:“妾身差点闯了大祸,心中惶恐不安。”   秦公祺也不避讳,目光仿佛洞穿了我的思想,轻讽般说道:“老夫看着不像!否则你也不会睡到晌午才醒。”   我的脸红了,怎么就忘了武平侯喜欢抠字眼的事了呢,而且我这谎也太小儿科了,只得继续圆谎:“让丞相见笑了,妾身自小就有认床的习惯,昨晚没有睡好,今早才补了一觉,兰歆夫人体谅我的失眠,便免了我的早课。”   相府里的女眷也参加早课的,时局动荡,民间尚武。我的谎言滴水不漏,武平侯终于将视线转移到别处,我不用直视X光,压力无形减小。   “嘉木瑞花遍满山,   草长莺飞满湖岸。   欲赏只待能翩翩,   得道成仙修行难。”   武平侯轻声念道,他的案桌前有几张淡黄的纸张,很像是伏波堂里使用的毛边纸,我心如鹿撞。   :“听兰歆夫人说,这是你刚进园时做的诗句,那时,你才十岁吧?”武平侯好像对我的涂鸦之作产生了兴趣:“桓儿也喜欢作七言诗歌,难怪他对你情有独钟,原来你们喜好相似。”   他突然话题一转:“只是老夫深感奇怪,桓儿的才气不在小白之下,为何屡次老夫命题,他从不认真应对?自甘认输,是对老夫心存不满吗?”   他所说的“不认真应对”是指秦桓之的诗词不够应景,不够大气,说白了,就是缺乏一种喊口号式的气势,没法做鼓舞人心的演讲稿,宣传稿,原来他还是在乎秦桓之的看法的。只是秦桓之对老爹,是个什么态度呢?   我恭谨地回答:“二公子博览全书,喜好风雅,下笔前喜欢深思熟虑,对字眼仔细推敲,力求用词简练,通俗易懂,所以在短时间内,往往无法完成命题,而事后却能做出佳句。这只是个人的习惯问题,不存在思想上的不敬。”   武平侯哦了一声,紧接着追问:“如此说来,便是小白不够稳重,轻率落笔了?”   他是个多疑的人,问这样的问题不奇怪,我早有准备,假装叹息一声:“妾身曾听人说,当今天下的文才,三公子一人就占了七分,剩下的三分,才是天下的儒生拥有的。三公子写文章,用的是上天赐予的天分,出口成章,气势磅礴,哪里还用得着思考推敲呢?说到底是上天对三公子的眷顾,这样的福分,不是人人都能有的。”   武平侯朗声笑了起来:“你很会避重就轻,老夫差点被你糊弄过去,也罢,你能为桓儿说话开脱,也算是对他情深意重,只是老夫还想问清楚一件事,你须老实回答。”他不怒自威,令人望而生畏。   我忙应了一声,静待难题轰顶。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十八章 帘外五更风(下)   片刻的沉默后,武平侯抬眼望着墙上悬挂的《少年弥陀坐像》,幽深地问道:“新设造纸作坊经营书肆是默存的主张,还是你的打算?”   他的声音很轻,问题也不像个难题,只是这个问题的真正意图发人深思。   默存是秦桓之的表字,是在他十八岁那天秦公祺给起的,可我很少听沁园里的人叫起。秦建之的表字是小白,与齐桓公的字相同,早在他十岁那年就起好了,光从取表字这件事情就可以看出,秦公祺对两个儿子的重视程度,有云泥之别。   秦建之少年成名,文采风流,武平侯给他的赞赏最多,跟随在他身边的文人谋士多如牛毛;秦桓之性格冷清,深藏不露,在名气上,武不如秦彰之,文不比秦建之,若是武平侯要定世子的人选,无论是按长幼嫡庶次序,还是论贤能名声,秦桓之,都没有被选中的机会。   世事纷繁复杂,政治风云变幻,世子人选尘埃未定,父子猜忌,手足相残是很寻常的事情,秦公祺要了解每一位候选人的心理和动态,只能通过间接的方法。经商贸易是另外两位候选人没有涉足的事,武平侯自然想弄清楚,这到底是不是秦桓之参与竞争的手段之一。   政治斗争中的忌惮之心真是害死人!我黯然想道:能自由营运是我唯一的后路,我绝不能失去出入自便的自由,可也不能让武平侯失去对秦桓之的信任。   我突然演技提高,露出赧然笑容:“妾身不敢欺瞒丞相,敢当商贾经营,是妾身的主意,夫君帮我找的开埠本钱。”   武平侯微显诧异神色:“你为何有此打算?”   我说:“妾身自幼家贫,缺衣少食,从小就希望能有一技之长,自食其力。妾身愚钝,旁的不会,只会写几个字,早几年在外面,就是靠给书肆抄抄写写获取佣金,养活自己。妾身熟悉佣书行当,又有文章的来源渠道,所以便想开个书坊,赢取些蝇头小利,权当私房钱。”   我自认这个答案呢,是合乎逻辑的,我一个没有娘家撑腰的妾,一穷二白,手上没几个零花钱,怎么打赏手下替我卖力做事呢?大宅院里,拼的就是宠爱和钞票。   秦公祺的神情有点古怪,好像是拼命忍住笑,又想在我面前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嘴脸,大约半秒钟后,他神色如常,爽朗地说:“好吧,既然你已经把中则也拉下水,老夫也不就不反对。只是女子经商,多有不便。老夫身边有一异人,最熟悉市井货殖规矩,如今便派给你使唤,如何?”   看来这老狐狸还是不放心,竟然派了个卧底来监视我!我不能推脱,只得装作感激不尽的样子,从席间起身,对他敛衽道谢。   武平侯走了过来,伸出一只手掌拖起我的手臂,形状亲密无间,我像触电般身子动了动,急忙起身,见他一派和气,微笑道:“以后不必多礼,都是一家人,不用那么疏远,以后你和默存一般,称呼我父亲就是。”   真是个笑面虎!我急忙低头行礼,口中叫了声:“父亲。”然后听到他哈哈大笑:“如此甚好!只是老夫还有一事要提醒你,经商盈利不是正事,你的本分是尽快让默存当上父亲,老夫在默存这个年纪,无逸已经满地爬了。”   无逸是秦彰之的字。   这回我的脸是真红了,不得不说,秦氏父子还挺通达的,公公和儿媳妇谈开枝散叶的事(一般家庭是让婆婆发话),丈夫拉小妾到宴会上,请其他男人欣赏小妾的“美貌”,真让人苦笑不得,难道这就是紫衣人说的秦家男人的怪癖?   武平侯见我忸怩不安,也就不再为难我,他将绛衣女子呼了进来,果断吩咐:“转告兰歆夫人,二公子回来之前,芳仪夫人就住在府里,所有用度份例按照府中规矩,出入自由,如在双清苑中。”   绛衣女子应声领命,我叫苦不迭,默存同学啊,快点回来吧,我被你老爹和小妈给软禁啦!再不快点回来,不知道还要出什么幺蛾子哦,我不见得每次都能躲得过去。   武平侯派来的卧底有个文艺范的名字,魏长亭,他的职务名称难登大雅之堂:校事。我为了恶心他,管叫他魏校事,听起来就像:喂,消失!他长了一张泯然人群的大众脸,是天生做特工料子,因为没人能一下子说出他的长相有什么特征。表面上,他对我很尊敬,好像没觉得给一个地位不算高的如夫人跑腿的是矮人一等。   魏校事每天准时来墨荷阁应卯,问我有什么吩咐,其实我也一时没有想好,所以直到第三天,才带他出门,径直奔素质书斋。   相府坐落在洛京的新城区内,素质书斋在古城区内,两者之间颇有一段距离,我坐在马车里,觉得有点闷热,便掀开窗帘,想好好看一看洛京城的街景,那魏校事很是敬业,他打马跟了上来,毕恭毕敬地请我放下窗帘,不要违背秦府女眷的日常行为规范。   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一片赤诚之心,我不能蛮不讲理,只好悻悻地照做。   素质书斋里的顾客,果然比一个多月前多了许多,看穿着打扮,既有富家子弟也有两袖清风的书生文人,甚至还有两名女子在认真地观摩我当年的成名作,一招见效,我喜不自胜。   谢淮正着查看顾客的订单,一见到我走进来,他急忙引我到后堂,殷勤的倒水上茶,很是友好。   一番寒暄过后,谢淮苦恼地说道:“夫人的招数果然有用,自从打出落霞公子的事迹成品之后,每日来小店点书的人比以前多了不少,小店的存书俱已出货,谢某正在发愁,下一步该怎么走呢,所幸夫人从天而降,小的,有救了。”   我浏览了一下顾客的订单,发现清单所列大多数是市面上很难寻到的经史子集,而这些书简,秦桓之的书房中几乎都有,我,是垄断商啊!这个发现让我狂喜不已,悠悠喝了口茶,慢条斯理地说:“要想寻找这些经集,其实也不难,只是需费些时日。谢先生可能得跟买家解释一番了。”   谢淮见我一副笃定的样子,知道我肯定有办法,于是连连作揖:“多谢夫人成全,只是小人不知,夫人从何处寻找这许多失落的经典?”   我暗笑一声,心想告诉你进货渠道,我喝西北风啊,望了一眼身边的魏长亭,娓娓说道:“自从秦皇登基,焚书坑儒以后,诸子百家经典几乎毁掉了一大半,天下的儒生文人不是遇害就是迁徙到了别处。但是,他们人虽然走了,可是留在祖宅堂屋里的碑刻铭文是带不走的,那些众口传诵的诗文也是失传不了的。我这随从,自小四海为家,见多识广,他知道,在晋中鲁地一带,有不少孔圣人留下的古迹,更有不少名家大儒曾在那里开馆授徒,所以,这份清单上所列的经集,我相信那里会有存本的。”   以前的文化工作者下乡采风,做的不就是搜集整理民间的文学,诗歌,歌谣等文化遗产么?   被我无情卖掉了的魏长亭眼睛眨了一下,很快恢复平静,目不斜视。被“指点”了的谢淮则脸皱成一团:“夫人说的不无道理,只是小人能力微薄,听说晋中一带目前也不太平,如何能遣人过去搜集?夫人,你帮人帮到底,不如给小人指点一条明路如何?”   其实我也不是非要逼人家就范,只是这个素质书斋与我有渊源,我志在必得。   我换了副与人为善的面孔,笑道:“谢先生是否知道,落霞公子为何能一鸣惊人?”   谢淮不明白我为什么又提起死去的落霞,他迟迟疑疑地说:“孔怀礼是一代大儒,备受世人尊重,不但是士林中人,庙堂权贵,其实乱臣贼众也对孔怀礼心存敬重,二十多年前,孔怀礼逃难路过泽城,围城的逆贼得知当代大儒暂住在城中,竟然弃甲不犯,直到孔怀礼离开泽城,他们才回攻过来,孔怀礼所到之处,莫不如此,幸免的百姓对他感激怀念,后来得知他在长安浩劫中遇难,都伤心痛苦,一番敬爱念想之情,便都转移到了他的关门弟子落霞公子身上。”   他说的没错,当初孙静林的确是巧妙的利用了人们爱屋及乌的微妙心理,将落霞公子这个产品成功地包装进入市场,后来又有秦桓之这个富N代高价购买行为的推波助澜,所以,那时隐身的“我“,红了。   落霞公子红了,不是最终目的,在完成任务之前,一个落霞公子死了,得有千千万万个落霞公子站起来。   说到底,我身后的人还有现在的我都是跟秦公祺学的,秦公祺本身就是制造轰动效应的高手,他的成功案例之一,就是一手打造了名动天下的光华公子,光芒四射热爱生活的光华公子,用他的文才,改变了对儒生们秦家的偏激看法,用他的审美情趣为秦氏招揽到更多的贤俊,塑造出武平侯文治武功的高大形象,即便远在江东,仍有不少人对秦氏一族心怀敬意。   我颔首对谢淮微笑道:“谢先生所说不错,书斋以前的老板的确是慧眼独具,听说单单靠落霞公子的墨宝就有不少进项。”   谢淮的眼睛突然一亮,他有点激动地看看我,小心的压低了声音:“还请夫人明示。”   我又看了看桌上的书单,沉吟道:“我有一个姐妹,自幼练习书法,小有成就,可惜样貌不佳,年近而立,仍然云英未嫁。她心气高傲,不肯低就,只是如今双亲已年迈,又无兄嫂可以傍依,我同情她的遭遇,又敬佩她的人才,所以有心帮助她一把。”   魏长亭的脸部有点抽筋,他痛苦地半闭上眼睛。   我决定给某大龄剩女的悲惨命运带去一缕阳光:“我打算让我的姐妹撰写这笺上最著名的几本经册,但是劳烦谢先生帮忙,不得说出这撰写的人是个女子,必须说书写人是个样貌风采俱佳的年轻公子,名为梁鹄。”   谢淮面露不解,我继续说道:“丰年纸马铺,歉年粮食行。妾身家中有现成的造纸作坊,身边打杂的人员也不少,现有意开拓书籍贸易,正十分需要谢先生这样的人才,不知谢先生是否有意与妾身协作?”   只要是个聪明人都能听得出来,我财大气粗,根本不需要找一个partner ,而是在找一个听话的employee.谢淮就是个聪明人。   后来的细节事情是由魏长亭和谢淮商议的,我出了门,由茗香陪同着,逛了一圈洛京城,大包小包的购物,又跑到和秦桓之吃饭的酒楼呆了半晌,路过微音阁时,心思动了动,终是按捺住,过门不入。   作者有话要说:  古代的佣书行业,从业人员极多,佣书人报酬分三六九等,那些书法好,有名,人长得好看的,因为抄写的书好卖,所以,佣金比较高,那些书法不是很好,人又长得不咋地的,即便是抄写的书籍大卖(比如抄写一些通俗读物,故事,传说的),也拿不到几个铜板。美色消费,古今同理。   历史上佣书人出身的名人有班超,阚泽等。    ☆、第七十九章 桃花三两枝   魏长亭的办事效率很高,他很快就在城中开办了一个佣书行:问章馆,按照我的要求招揽了一批能写会画的落魄文人书生,又招募来几个民间的雕刻匠人,经过我的简单“面试”后,愿意献身书籍发行事业的又符合书行要求的人被留了下来,那些书法不咋的落选了的,书行也没让人白跑,每人给发一点来回的车马费。   人员到位,雕刻匠人留在书行中专心雕刻书籍模板,魏长亭带着十个年轻的书生远赴晋中,鲁地一带进行古书籍抢救和文化采风活动。   所谓古书籍抢救,就是编修曾经存在过的书籍。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根据年长书生文人的记忆背诵记录下来的,用这种方法整理得来的书籍称为今文经版本;一种是寻找各学各派创始人的后裔,从他们的宅第的墙中碑刻中取得拓本,整理后,汇编成古文经版本。   文化采风的内容很广泛,有民歌,民谣,民间传说还有处于萌芽阶段的长中短篇小说等。   监视器魏长亭走后,我的心情一下子轻松了不少,他走的当天我就派茗香跑腿,让她到双清苑去找植柳,拿几本我需要的书籍。监视器们都走了,兰歆夫人又不在家,我狠狠地给自己放了一个大假,让伊春德担任导游,带着我逛相府,花了一天的功夫,将相府的每个角落都了解得清清楚楚。   原来那晚遇到武平侯的地方叫茵梦湖,是府中的禁地,非武平侯有令不得入内,搀扶我的侍女是武平侯身边的一个二等丫鬟,名叫白芷的,不知脑子那根筋不对,竟然稀里糊涂的将我带到那个地方去了,当差如此不细心,难怪武平侯要发那么大的火,一剑就刺破了她的喉咙。   听到伊春德的惋惜嗟叹,我一笑而过,不做任何评价。   相府一日游后的第二天,我带上茗香出了相府,将从双清苑中取来的书籍送到佣书行,交给留守的书生们抄写,同时也是给雕刻匠人做模板的工艺图纸。有钱好办事,问章馆选址极佳,闹中取静,居室极多,雕刻匠人吃住全在这里,所以馆中还聘一个负责家务活的中年妈妈,石大娘。   问章馆里有我个人专用的房间,我把这里当做私人办公室。差事分派完后,我认认真真地抄书,传说中字写得好看,人长得又好看的梁鹄同学,就这样开始舞文弄墨的卖字生涯。那天我在问章馆工作到很晚,一本书抄写完,已是暮色沉沉,茗香的脸色不大好,我安慰了她几句,并承诺再无下次,她嘟着嘴,然后笑了。   当天夜里睡到朦朦胧胧之时,我又听到门外走廊里有轻轻的脚步声,也不知道是什么人,似在徘徊,似在犹豫,在房门外停顿了那么两三次,好像要推门而入一样,吓得我的心脏几乎要从喉咙中跳出来,握着剪刀的手不听使唤的发抖着,等那脚步声完全消失后,我颓然倒在床上,脑子一片空白。   兰歆夫人听说了我府中一日游的事,觉得自己这个“长辈”做得不够到位,为了弥补过失,她请来几个素日里要好的官家女眷,专门为我举办了一个小型的赏花会,地点就在她居住的空谷庭。   这天,空谷庭内姹紫嫣红,芍药娇媚,石榴艳丽,来庭中做客的丽人们更是个个姿容媚丽,体态轻盈,浓妆淡妆,妆容不一,言语间笑的花枝乱颤,显见彼此间熟稔无比。   东道主兰歆夫人一一为我介绍这些韶华女郎:这个是谏议大夫家的如夫人,孔氏,那个是典船校尉家的续弦王氏,还有司马家的新夫人,赵氏,等等,等等。这些女子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在家中的地位都还不算最高,她们的夫君,官职不算大,但是,很重要,比如那个典船校尉,是个新设的官职,听说是从吴侯那里学来的。   有了上次的惨痛教训,我不敢再喝酒,兰歆夫人很体谅我这种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心理,笑盈盈的让人给我换了一壶吉溪白茶,见她换了一种心理暗示方式,我只得硬着头皮道谢。   心直口快的赵氏不乐意了,她大声说道:“兰歆夫人也太偏心了,芳仪夫人就住在府中,即便是醉了,又怕什么,直接送回房中歇息就是。难道是芳仪夫人瞧不起我们几个,不肯陪我们一同饮酒猜花签吗?”   孔氏和王氏瞄了一眼兰歆夫人,跟着起哄,赵氏见有人捧场,闹得更凶了,我口舌笨拙,眼看就要应付不过,只得向兰歆夫人求救,刚送了孩子回房,折回来的伊春德也替我辩解:说我这段时日累着了,身子比较疲乏,大夫说了最好不要喝酒。   她的话才一说完,场上众人的目光刷刷的朝我的肚子看来,真怀疑这么高瓦数的目光汇集在一起,会不会起到透视的效果,幸亏我肚里没货!   兰歆夫人盈盈走到我跟前,激动地问:“芳菲,你有喜了吗?”   我举起拳头轻轻拍了拍肚子,摇了摇头:“没有,没有,只是,肚子上长膘了。”   孔氏忍不住,嗤的一声笑了起来,赵氏估计是被我的粗鲁给吓着了,她和其他人轻声咬耳朵,估计是在骂我乡野丫头吧。   兰歆夫人的眼光略略黯淡了一下,迅速又变得明亮,温言安慰我道:“你不要心急,该来的总会来的。”   接下来的饮酒猜花签活动,我自然没有参加,做了一名认真的旁观者。最后,我这个唯一的旁观者的互动活动是,主持一档“蓝色星球上的植物”节目,由观众席上的人用动作描绘出园中盛开的某种鲜花的特点,我从她们的动作表演中猜出花名,并讲一个关于该种鲜花的典故或者故事。   讲述花花草草的故事,除了我的夫君,恐怕不会有人比我更拿手了,只是单从一个人的动作表演中猜出花名,有点难,万一人家故意不表达准确呢?岂不是猜了也白猜?   比如瞧不起我的赵氏,弱柳扶风般动了几下,根本看不出这花是很香呢,还是有刺呢?还是人家王氏痛快,一上来就做出双目泣血的模样,让我豪不费事地报出了杜鹃的花名。   赵氏见我迟疑,得意地回到席上,一双又大又黑地眼睛睨着我,轻斟浅酌的呷了一口,她的脸色渐红,与身上的粉红衣服辉映成趣,我脑中灵光一闪,笑道:“原来赵夫人比的是花相芍药,怪我眼拙,一时没看出来。”   这天园中最美的花朵就数芍药了,芍药和牡丹虽无香味,可姿容艳丽,艳压群芳,爱出风头的赵氏,一定也想被人夸是今天的花魁吧?   赵氏果然认账,我一时得意,随口讲了一个宋代年间时任扬州知州蔡京每年举办万花会的事情,当我讲到劳民伤财的万花会后来被苏东坡喊停,从此不用挖空心思献芍药花的扬州百姓纷纷感谢苏大学士的时候,忽然觉得这个故事很不合适,想修改结尾,来不及了。   赵氏笑晏晏的打断我:“芳仪夫人是在说今日的赏花会太过兴师动众了吗?难道以后洛京城中的牡丹花会也要取消不成?”   你不做谏议大夫真是太可惜了!我怨念暗生:有这挑刺的精力,干嘛不好好研究眉谱,把脸上两道狗尾巴草似的眉毛画好看一点再出门呢?   有招接招,谁怕谁。我起身向兰歆夫人行了个礼,一本正经的说:“赵夫人多虑了,妾身绝无此意。那故事里的人为了一己之欲,命令城中花农无偿献花,分文不付,跟抢劫没什么区别,是为歪风邪气,的确不该助长。这与今日园中举办的赏花会不可同日而语。”   伊春德略显紧张地望着沈艳兰,生怕我的一番义正词严会令她难堪。但是,她的担忧是多余的,兰歆夫人一点都不介意,她打趣了赵氏的大惊小怪,然后又肯定了我的精彩节目,最后还颇有深意地“夸奖”我:“芳菲的故事很有警示意义,丞相平日里最恨仗势欺人的恶行,如果知道芳仪夫人也这般关心百姓疾苦,一定很高兴。”   唉,她真是唯恐天下不乱,一个故事而已,怎么又扯到武平侯身上去了,真是躺着也中枪,百口莫辩,今天的事要是传扬出去,我的名声算是毁了。   赏花会后一连数日,我都忙于问章馆的事情,运用阿Q精神胜利法,把赏花会上的不愉快抛于脑后,每天不是抄抄写写,就是构思如何将刻书事业发扬光大,世代相传,可将来传给谁呢?   露香院殷妈妈的到来算是给我提了个醒。   她是奉命来请我到露香院玩耍的,她来时,我正埋头抄写,茗香低低的唤了我一声,我头都不抬,懒懒的嗯了一下,听到有人怜惜的长吁短叹起来:“芳仪夫人,为何这么用功?怎么也不顾惜自己的眼睛呢?”   她的声音很动听,但是我不是很熟,所以一怔之下,抬头观望,突然发现这殷妈妈长得挺慈祥的,年纪嘛,也就是中年人吧,怎么有种慈祥老奶奶的感觉呢?难道是带道升带出个祖母相来了?   殷妈妈见我发呆,越发的肯定了自己的猜测,她责怪茗香道:“你怎么也不提醒芳仪夫人,写过一阵后,得歇息一阵,否则眼睛要熬坏的。”   她虽是责怪茗香,可听在我耳朵里,十分的受用,于是命茗香看茶。殷妈妈也不客气,她在茶几前坐下了,细细地打量了我一番,等茗香看茶出去后,才小声地问:“芳仪夫人的身子,是不是曾受过大损伤?我看夫人的气色虽好,但是眼中却有异彩,像是中了毒,还没清除的样子。“   我暗暗吃惊,这个殷妈妈真厉害,居然一下看出我的异样,她说的没错,我服用神奇的避孕药后,眼珠子的确是有点泛蓝,不过不仔细盯着看,是根本看不出来的,秦桓之应该也没有发现这个变化,因为我没听他问起过,再说婚后我们亲密注视的时间都在晚上。   殷妈妈见我疑惑,忙解释道:“老奴曾在宫中,什么奇怪的招数没见过,有些妃子为了争宠固宠,样样手段都使得出来,像夫人这种症状,老奴以前见过。”   虚惊一场,我的疑惑消除,怏怏地说:“殷妈妈说的没错,我成婚前的确是大病过一场的,本来以为已经好了,没想到,原来毒还是没有解清。殷妈妈既然见过这个病症,是否知道治疗的方子呢?”   殷妈妈缓缓地摇了摇头:“治疗的方子倒没有。不过,我看夫人不像是福薄之人,子嗣之事,只要心诚,肯定不难。”   她竟然还知道这药的主要作用!我的心又悬到半空,苦笑了声:“子嗣的事哪里是说来就来的,一切要看天意。”   殷妈妈看着我,意味深长地说:“那倒未必,天意固然重要,人为也不可免。”   作者有话要说:  印刷技术还没有完善成熟的时代,大量发行书籍,的确是个需要强大背景支持的行业。 ☆、第八十章 水暖鸭先知   七月上旬,天气突然变得十分炎热,洛京城中不少人中暑乃至昏厥,过了几天后,城中开始有人被热浪夺去了性命。气候的极端变化,本来也是寻常事,可是死的人多了,城中渐渐传出流言,说此乃天降凶兆,暗示国祚不稳。   更有传言说,景王才是真命天子,听说在汉中一带,风调雨顺,当地的百姓丰衣足食不说,就是那些从外地流浪过去的人,个个都住进了义舍,在找到谋生和落脚点之前,义舍免费为他们提供吃的用的,所以到了那里的人根本不愿意回来,传言说得有鼻子有眼的,   令人无法一笑置之。   过了不久,又传来消息,益州的皇室宗亲独孤穆宣告天下,承认景王为九五之尊的正统。消息一传来,北匈奴余部开始蠢蠢欲动,偶然性的进行边境扰民活动,算然性质还不算恶劣,却也给朝廷的军事带来不小的压力。   而荆州,还在僵持不下。   压力重重,大将军秦公祺积劳成疾,卧病在床,无法上朝处理国家大事,离帝体恤,下旨让骠骑将军伏骥暂时接管军政要事,安慰大将军在家好生休养,更恩准秦贵妃和秦美人携宁王到相府中探病,旨意传来,相府上下一片忙碌。   秦老夫人和吴氏从沁园中匆匆赶来,宁氏,竟然又用老法子,称病不来,而任氏,有孕在身,不便车马劳顿,也没来。   这天一早,相府中众人呼啦啦的在门口跪了一地,我满以为会望穿秋水,把膝盖跪破,没想到居然只跪了半个时辰,就有骑马的太监过来说:“秦府众人听令,快快过来迎驾,贵妃娘娘的车辇快要到了。”   然后过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秦贵妃的车辇果然到了门口,我的脸埋在地上,看不到车辇上走来的人,只听到轻轻的脚步声,伴随着一声温柔的:“都请起来吧。”然后是衣衫拂过,秦贵妃等人由秦老夫人和吴氏陪同着,直接到秦公祺的居住的松德堂去了。   没有新的指令,我,沈艳兰,伊春德这三个地位低微的女眷只能在原地待命,虽然是上午,可太阳已经毒得很,直直地站在太阳底下暴晒,头上又没有顶伞盖之类的遮挡之物,这滋味还真不好受,难怪宁氏不愿意来了。   沈艳兰就站在我的对面,伊春德站在我旁边,她们俩和我一样,都脸冒热汗,妆容开始散乱,神色间,很不自然,我冲对面的沈艳兰淡淡一笑,心中默念南无阿弥陀佛。   佛祖慈悲,秦贵妃娘娘决定用完晚膳再回宫里,她下令门口等候的人都散去,各归其位,各司其职,我们一干人千恩万谢,纷纷各自回屋,都称赞秦贵妃慈善心肠,不摆谱子。   和伊春德告别后,我三步并作两步地回到墨荷阁,用撒了茉莉香的温水擦了把汗,然后拿了本医药读物,靠在临窗的长塌上,边挥扇边看书。室内清凉,我一觉醒来已是下午,茗香不在跟前,熏炉中的百合香正幽幽散发着清香。   我怔了怔,怎么就睡了那么久,茗香竟然没叫醒我起来吃午饭!这个不称职的丫鬟!   正在吐槽,茗香进来了,她喜滋滋的说:“芳仪夫人,贵妃娘娘要召见府中各位夫人呢,秦老夫人请你赶紧过去。”   看她高兴那样,难道大半天就去等消息去了?茗香见我发愣,忙端了水过来给我洗脸,又上了妆,口中清脆的说道:“方才见夫人睡得香,所以奴婢便到前边打听消息去了,等了老半天,贵妃娘娘才下的命令。夫人,你不怪奴婢吧?”   我苦笑一声:“不怪你。走吧。”   秦贵妃休息的地方在青阳居,从那天的府中一日游我得知,青阳居距离松德堂最近,是专门留给秦家出嫁的女子回娘家时住的,秦公祺当了丞相后,秦贵妃回来用过一次---当然没有过夜。   青阳居内绿了芭蕉,红了樱桃,园中风格和沁园中的青阳居相同,古朴清幽,没有丝毫奢华的气息,一走进院门,看到院中的森森绿意,人的心情自然而然的平静起来。我跟着茗香袅袅拐了几个弯,就到了正房门口,茗香跟守门的太监报了我的身份,那小太监朝我扫了两眼,说声让我等着,随即转身入内禀报去了。堪堪过了一盏茶的功夫,我才被请入室内。   我是最后一个到的,沈艳兰和伊春德都坐在会客厅中的下首,秦老夫人和吴氏坐在正中的席位,我跪倒在地抬头望去,只见室内上首处,端坐着一个端庄大气的宫装女子,她就是秦贵妃了,十年前我曾见过的,她臻首娥眉,眉眼含笑,虽不如室内其他年轻女子明艳,也别有一番雍容大度的气质。   她的宫装颜色很素淡,头上的首饰也不繁复,我再观察了室内其他人,不由暗自咋舌,这哪里是觐见贵人,分明是来开忆苦会的,卯着劲比低调朴素呢,不得不说,秦家人还真是品味独特,独树一格。   吴氏的亲生女儿秦明石现已为婕妤,因为身怀六甲,不便出宫,而年纪最小的一个,秦明华秦美人,今年已经十八岁,还是一脸的单纯和善之气,正笑眯眯的坐在秦老夫人身边,有几分撒娇的憨态。   上首的秦贵妃发话了,声音悦耳动听,如同黄莺出谷:“起来吧,就当是自家人团聚,姐妹们不要拘束,尽管放开性子说话。”   在场的女眷中,只有我在上次秦贵妃省亲时不在场,而且我头上别的正是秦贵妃赐的八爪攒红宝石金钗,钗上的红宝石虽然不及鸽血红稀奇,却也是名贵的宝石,所以秦贵妃对我关注,也很正常。   果然,秦贵妃的眼中流露出几分惊讶,她转身对秦老夫人笑着说:“这位就是默存今年新娶的芳仪夫人吗?怎地看着有几分眼熟?”   我暗暗吃惊,好算歹算,她也只见我一面而已,怎么就眼熟了呢?莫非她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吴氏笑着回答说:“娘娘有所不知,芳仪夫人刚进园时曾在伏波堂奉香,后来又到了百花洲抄写经书,如果不算离开院子的几年,芳仪夫人到秦家也有十年了。”   她说得很含蓄,但是清清楚楚地告诉了秦贵妃,我曾是个在沁园当差的丫鬟。   秦贵妃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怪道眼熟呢。”又问了几句客套话,比如芳龄几许,平时都喜欢做什么消遣,当她听说我喜欢书法后,当即命我挥毫泼墨。   我也不谦虚,低声领命,缓缓地研了墨,在案桌前默写那首秦桓之的成名作《逍遥游西园》,一时间,墨花四溅,笔走游龙。   秦贵妃看了我的墨宝后,赞赏不已:“早些年读到皇甫氏所作的五言侓诗,妾身已是惊叹,不料今日芳仪夫人展示的书法更是惊世艳才,怕是默存和小白也甘拜下风。默存的眼光果然不一般,看中的佳人都是才华横溢,有这样佳人红袖添香,也是雅事一件。”   她又看了看我头上的金钗,看着我的眼神中有几分复杂:“有才华的人,心气难免会比寻常人高一些,可妾身听说皇甫氏非但不娇纵,而且性情十分温婉柔顺,只可惜今日不在,否则由她来作诗,芳仪夫人记笔,定然有趣得多。芳仪夫人,你说是不是?”   这个秦贵妃啊,她是在提醒我呢:小芳啊,虽然你也算有点才,默存又把我赐的礼物留给了你,但是千万别忘记你的身份啊。可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这话用在她身上也挺合适的,后宫不是还有伏皇后的吗?   我从善如流,连声称是,秦贵妃笑得意味深长。秦老夫人让我跪拜谢恩,缓缓说道:“娘娘教导的极是,只是皇甫氏,多年无出,如今又在守孝期间,桓儿的子嗣,也不知何时能有个着落?真不知为何,我秦家到了这一辈,怎地人丁如此不旺?”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古人是很重视香火这档子事的,闻音知雅意,我觉得,秦老夫人的话里有话。   室内的气氛变得凝重起来,我们几个辈分小的均不敢抬头张望,还是秦美人最善解人意,她拉了拉秦老夫人的衣袖,嫣然一笑,轻声细语的说道:“祖母难道忘记了?紫蓼庭那位嫂子,不是已经怀孕了吗?”   嘿嘿,秦美人也称任氏为紫蓼庭那位,看来任氏的姑嫂关系并不咋地,阿弥陀佛,希望她千万要生个男孩才好,只有这样,秦老夫人她们才不会盯着我,当然应该还有伊春德。我用眼角余光瞄了伊春德一眼,见她一副坦然自若的样子,似乎根本没把秦老夫人的感叹放在心上。   对面沈艳兰,她的眼睛像迷途的羔羊的眼睛一样茫然空洞,与平时的她判若两人,这是怎么了?有什么好迷茫的,难道她不想要个孩子固宠吗?   沉重的生儿育女话题结束后,可爱的宁王同学登场了。他年方四岁,长得粉雕玉琢一般,五官却不大似秦贵妃,应该是遗传皇帝老爹的基因多一点。是太监引着他进来的,他大大方方地接受了我们一帮子人的跪拜大礼,嫩声嫩气的说:“诸位秦氏女眷都起来吧。本王是来给外祖父探病的,外祖父既没有大碍,那本王也该回宫了。”   他的亲生老妈明明就在身边,他却是归心似箭,哪里有半点影视作品里看的把皇宫视作牢笼的样子?秦贵妃和他并排坐在上首位置,此时温柔地笑笑,并不以宁王的天真童言为忤,她有点歉然地对秦老夫人说:“祖母有所不知,玥儿每到这个时辰,就喜欢到宫里的长乐殿中等候皇上,皇上退朝后,父子两个便在长乐殿中嬉玩半个时辰,每天顽的惯了,到了外面也不忘回去。”   秦老夫人的眼中满是慈爱,她像个普通的老奶奶一样,想着法子哄小朋友开心,可我看得出来,宁王对我们这一屋子人,有着本能的抵触,他并不怎么领情,虽然没有继续嚷嚷着要回去,眼睛却不断地望向门口处,好像外面才是他自由的天地一般。   用过晚膳后,秦贵妃起驾回宫,她目光殷殷地看着我们,让我们好生照料武平侯的玉体,语气虽然柔善,却没有丝毫依依不舍之情,更不像省亲的贾元春那样,垂泪感概一番皇宫是那去不得人的地方,她携了宁王的小手,莲步婉婉,迎着落日,走向等候的车辇,临上辇前,突然冲我招招手,我望了一眼秦老夫人,见她颔首微笑,于是我迈开脚步,满腹狐疑的走上前去。   秦贵妃轻声对我说道:“玥儿方才说喜欢你的书法,想召你入宫几天,你意下如何?”   我惊慌失措,忙跪倒在地,连连婉言拒绝,秦贵妃见我言辞诚恳,不似作假,也不勉强,只是笑笑,提着罗裙上了辇,半晌,帘子,无声的落下。惊魂未定的我,呆呆地跪在门口,直到一行人消失在视野,才回过神来,回头一看,哪还有半个人影,只有两扇朱红色的大门,咧开一张大嘴巴,无声地讥笑着我的胆小如鼠。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十一章 人闲桂花落   秦贵妃一回宫,从沁园中过来的女眷就像远足多年的游子见到村头的阿牛,激动得招呼都忘记打了 ,一口气噔噔噔地迈开脚步直往家门口奔,不到三天的功夫,一干人走得干干净净,我甚至怀疑,即便是武平侯的身体真的有某种大碍,她们一样会毫不留恋地作鸟兽散。   果然的我轻轻地来了,轻轻地我又走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秦家男人和女人的思维方式,不是我这个见识浅陋的人所能理解的,难怪我在这个家族集团混了将近十年,依然还在核心业务外徘徊,仍旧是一个端茶水的小妹。   秦老夫人一伙人走后,我被相府中职位最高的女性兰歆夫人安排到武平侯的松德堂内侍奉汤药,一尽二等儿媳妇的孝道,儿媳妇到公公跟前伺候,听起来就听暧昧不清的,不过兰歆夫人没有昏头,因为她自己值的是夜班,我和伊春德轮流值的白班。   可是道升才一岁多,不能一整天见不到娘亲,武平侯吩咐免了伊春德的轮值,就这样,价日里想往府外跑的芳仪夫人,终于找到改邪归正的门路,乖乖地到松德堂应卯,学着怎样尽一个晚辈的孝顺义务。   武平侯每天服一剂中药,分四次服用,白天喝三次,晚上喝一次,煎药的炉子就在耳房里。天还没亮,我就得赶到耳房,利用华罗庚的统筹方法,先将干枯的药材泡在一个瓯中,接着倒掉药壶里的陈药渣,涮干净,然后劈煎药用的木柴,木柴劈好了,看一看那一边,计时的紫檀香,时间差不多,药材应该泡好了,于是架炉生火,这才算真正开始熬药的流程。   丞相大力提倡节俭,所以府中严格实行一个萝卜一个坑的用人制度,既然我是负责奉汤药的,自然不会有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的人过来指手画脚,煎药的整个过程,我都是很自由的。   我才当了三天小媳妇,武平侯就开始对我进行下一轮的考核评估。这天早上,他喝过药汤后,先用威严的目光扫了我一眼,然后从桌上拿起一份疏奏,慢慢打开,慢条斯理地浏览了一遍,最后才抬头看着不知所措的我,有意无意地问:“几天前,贵妃邀你入宫,你,为何不去?”   我哪里想到他会问起这个,心理上毫无准备,双脚一软,刚想跪下,他摆摆手阻止了,将问题重复了一遍:“为何不进宫?”   我小声说:“禀丞相,妾身不敢进宫,妾身只是个乡野女子,不懂礼数,怕闯了祸,连累家里。”   :“哦。。。。。”武平侯的眉毛挑了挑:“仕宦之家的女子莫不以能入宫请安为傲,你为何不与她们相同?”   我目瞪口呆,我刚才的话不是电视剧里小白花们谦虚的时候经常说的吗,怎么到了我这里就不管用了呢?难道就因为我不是纯洁的小白花?   我竭力让自己镇静下来:“禀丞相,那天是宁王殿下见妾身的字写得还算工整,一时兴起才想让妾身入宫陪写几天的,妾身何德何能,敢在宁王殿下跟前卖弄?”   武平侯眼睛半眯,微微笑道:“你的楷书与隶书均别具一格,如何就不敢见人?宁王也不过是四岁的孩童。”   我低了头:“妾身的字虽然写的还算整齐,可到底是自学的,并非出自名门大师。”   武平侯低低的哼了一声:“言不由衷!如果你真的谦虚,有又怎么敢起名梁鹄,抬高身价呢?”他的问题层出不穷,好像对别人内心的真实想法特别感兴趣,有这必要吗,我又不是秦桓之同学!   跟不按理出牌的人打交道,装莫测高深是行不通的,企图伪装自己也是不可能的,这个时候,朴素的语言往往是最有利的武器。   我抬起头,目不斜视,作踌躇满志状:“妾身只是想试一试,仅凭写字这样的雕虫小技,能不能在槐市中打开局面,多挣一点私房钱,也好让宁夫人的本钱不至于打了水漂。”   武平侯怔了怔,过了半会,才哈哈大笑起来,齐整的胡子抖动不止,如果这胡子是白色的,那他和假哈森还有点相像呢!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秦桓之同学离开洛京已经快三个月了,古人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他怎么也没捎封家书回来呢?   正在胡思乱想间,眼前的长者停止了大笑,换了一副慈祥可亲的面孔,说道:“儿媳妇啊,我们秦家不但鼓励女子学骑马射箭,读书练武,还支持所有的女子都学得一技之长,至少能养活自己。如果不这样,将来我死了,她们该怎么办呢?寄人篱下吗?所以呀,你做梁鹄也好,做落霞公子也罢,老夫我,绝对不会反对的。”   说完,这个位高权重的政客,在沙场上驰骋了几十年的老将,睁大了眼睛,兴致勃勃地看着我下巴差点脱臼,脸色由红变白,由白变绿的精彩过程,那样子,就像小朋友们坐在板凳上,期待着木偶戏快快开幕,又像是窥探到热门明星不能见人的隐私,心中暗爽不已的狗仔。   八月初一,武平侯身体痊愈,恢复正常的每日上朝,我的药童工作结束,依然可以自由出入相府,但是兰歆夫人明示暗示我暂不能回沁园。我知道恳求反抗也没有,索性充分利用住在城中的便利,加快了书籍发行事业的步伐,每天工作的累了,就去露香院聊天解闷。   我的聊天对象不是小春,而是有点神秘的殷妈妈,自从她上次说出我的异常之后,我对她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所以这天,寒暄过后,我有意无意地提起了秦老夫人感慨沁园人丁不旺的事情。   我是有感而发的,可爱的道升在房中睡觉,伊春德在一旁精心缝制秦彰之的衣裳,她的眼睛还是像羚羊的眼睛一样,又美丽又温柔,如此佳妇,秦彰之一定疼爱得紧吧?两人在一起多温馨啊!那独孤云容呢,生孩子前那么健美活泼,怎么莫名其妙就病了,竟至缠绵病榻几年?老天爷的力量真强大啊!   殷妈妈停了手中的针线,平静地看着我,问道:“芳仪夫人今天是怎么了?怎么感伤起来了?”   我慢条斯理地呷了一口茶,轻叹一声:“殷妈妈,那天你说子嗣的事既是天意,也是人为,那么,世上有没有这样的神医,能配制一味灵丹妙药,能让世人想要男孩便得男孩,想要女孩便得女孩呢?”   伊春德嗤地一声笑了起来:“如果真有这样的灵丹妙药,自然人人都想生男孩,谁还会想生女孩呢?姐姐是糊涂了么?”   我放下茶杯,也笑了:“那倒未必,因为用不了多久,人们一看呐,咦,怎么满大街都是男的,如何娶媳妇哦?如何持续香火哦?到时自然就有人会想生女孩了。”   伊春德瞥了一眼殷妈妈,频频点头:“嗯,说得也是,还是一样多的好。”后者怜爱地看着她,微微摇头,不无感叹地说:“世上还是不要有这样的灵丹妙药的好,听天由命,知道满足,能省去不少烦恼。”   看样子,殷妈妈的觉悟要比小春高一些,毕竟是年纪大,去的地方也多,人生阅历丰富,秦彰之为小春选这样的人在身边,真是用心良苦。三个人正在说说笑笑,小丫鬟进来说,兰歆夫人过来了。   兰歆夫人的排场比较大,有点丹唇未启笑先闻的意味,通身的打扮也是富贵逼人,比之秦贵妃的宫装还要华丽些,她恍若仙子般走了进来,见我也在,责怪般地说道:“你们三个在叨叨什么呢?说得这样兴高采烈的,竟然不带上我?”   呵呵呵,原来她还粉面含春威不怒呢!我和伊春德都站了起来,正打算行了礼,她伸出纤纤素手,目中星光淡淡:“从小一起长大的,拘什么礼呢?”   小丫鬟奉了茶进来,兰歆夫人非要到房中看了几眼道升,才落座,说道:“你们刚才在聊什么呢?接着说来我也听听。”   伊春德询问般看着我,见我没打算先开腔,只好开口:“方才我们在谈起,世上有没有仙人可以决定生男还是生女呢。”   兰歆夫人低低的哦了声,似乎对此兴趣不大:“丞相一直说芳仪夫人有见地,对此怎么看呢?”   她还真是死心眼,非要把我跟她的丈夫捆绑在一起销售,这和十来年前那声冷冷的“大师”相比,重量级得多了,她真是我命中的克星。   虽然她明里暗里给我下的绊子都不少,可不知为什么,我对她,恨不起来,内心深处还有点同情她的遭遇,她现在这个样子,多多少少都和我有些关系。   于是我不理会她的冷嘲热讽,很平静地回答道:“仙人是肯定有的,灵丹妙药肯定也有的。只是一般人无缘见识罢了。”   兰歆夫人依然淡淡的问道:“什么样的人才不是一般人呢?”   我轻轻叹息了一声,幽深地说道:“像三少夫人那样的人,就不是一般人。因为整个沁园都在祈祷她能生个男孩,众志成城,希望她如愿以偿。”   话音未落,室内的三双眼睛神情各异地看着我,殷妈妈是恍然大悟,伊春德是惊讶,兰歆夫人是怀疑,我知道,兰歆夫人有不相信的理由,只是殷妈妈没的反应,耐人寻味。   后来是沈艳兰打破了短暂的沉默,她有些沉重地对伊春德说:“今年中秋,大公子是回不来了,听说荆州那位,快不行了,横竖不过这几天。”   独孤云容吗,竟然快死了?我满腹狐疑地望着室内的两外三个,伊春德也是惊疑不定的,想来也是不知情,不得不说,兰歆夫人知道的比我们多得多啊。   那厢里,沈艳兰望着伊春德,一双明媚的双目中,蕴含着及其复杂的感情,似是羡慕,似是讥讽:“荆州那位一走,大公子肯定会将你扶正的。小春,你将来的福气,非寻常人可比。”   说完她的视线转向一旁线筐中的衣衫,静静地,注视着,好像那不是一件正在缝制的衣裳,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正身姿曼妙地站在她的前面,她脸上的表情变得微妙动人,似喜还悲,如梦如幻,就像我第一天进相府,从伊春德脸上看到的表情一样。   待想起来那是谁的衣裳,我多年的不少疑虑在这一刻得到解答,如释重负的同时,又陷入深深的烦恼。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十二章 兴尽晚回舟   八月十四清晨,沁园中有人过来,说是奉老夫人之命,将我接回沁园过中秋节,我欣喜不已,念了声阿弥陀佛,用行军打仗的速度收拾好行李,用过早膳后马上走人。   坐上马车的时候,望着两扇朱红色的大门,我默默念道:阿得!兰歆夫人的忠犬们,你们辛苦了,我走后,你们再也不用大半夜的到房门前来吓唬谁了!安心地睡个好觉吧。   回到双清苑,我发现还有更好的消息等着我,一是清心的家里,事情都处理好了,她可以继续留下来给我煮茶研磨,二是,我的夫君秦桓之会赶回来过中秋节,只是信里没有说过完中秋节,他还走不走。   放下行李,略作梳洗,我带着清心依次到秦老夫人,吴氏和宁氏三人的院子去问安,前面两位忙得很,无暇行使长辈的权利,只是说了声让我明天一早到伏波堂上香,便无其他要求。只有宁氏,见了我,生出几分激动,面露欣慰,但是数度看着我,却欲言又止。   我忙问她是不是有心事,宁氏连连否认,只说已经到了中秋节,天还是那样热。见她不肯说,我也不能多问,估计是任氏吧,听说她怀孕后,脾气挺不好的,本来就没把宁氏放在眼里,现在仗着身子娇贵,恨不得人人都将她捧上了天。   我宽慰了宁氏几句,又说了几个从问章堂雕刻匠们处听来的笑话,虽然我缺乏郭德纲的幽默天分,无法将笑话讲得令人捧腹大笑,心地善良的宁氏到底是体会到我一片苦心,脸上的乌云散尽,低声叹息道:“如果你是我的闺女就好了。”   她的叹息让我动容,可纵有千言万语,也不能明说,只得笑笑道:“夫人好生糊涂,女儿家终是要嫁到别人家里去的,又怎么能一直陪在你跟前说笑?倒不如我这便宜的媳妇,因为诓了您的几两银子,就必须时时过来卖乖,逗您一乐。”   我说话的风格突然变化,没有思想准备的宁氏一口气撑不住,被茶水呛了,她吃吃地问道;“你,你这孩子,何时变得,这般油嘴滑舌?”   我观察她的脸色,笑嘻嘻的说:“回宁夫人,是丞相教导有方。”   宁夫人微微变色,脸上的笑容蓦渐渐隐去:“听说你在府中,常常到松德堂门前走动,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的质问正是我想要的,我也不管地上石板咯得慌,咕咚一声跪在宁夫人的跟前,抓住她的裙摆,吞吞吐吐地把沈艳兰的“恶行”都说了个遍,还不忘夸大其词的说每天半夜都被神秘的脚步声吓得魂飞魄散,最后呜呜咽咽的说:“洛京城里打过照面的女眷,见了我,都在背后指指点点的呢,如果不是我坚强一点,早就被气死了。”   宁夫人拿出帕子替我抹去泪水,柔声劝导我,最后恨恨地说:“原先见她办事利索,对丞相也算服侍尽心,这才抬举她做个夫人,她在相府里一人独大也就罢了,怎地做出这种荒唐的事情?你不用害怕,我一定会让老夫人替你做主的。”   宁夫人的话就像定心丸一般,看来我不用担心又被“邀请”入住相府了,我自然也大人大量地替那位求情,希望对她不要责罚太过,点到为止就好,宁夫人满口答应。   告别宁夫人,我和清心沿着湖边往回走,湖边的柳树叶子已经泛黄,虽然白天还是闷热,秋天的景象已经十分明显,见湖面平静如镜,我突然来了兴致,吩咐清心先回去准备画画用的笔墨纸砚,我要划着小船到湖面上写生。   清心依言快步前进,我在后面慢悠悠地跟着,回想刚才在宁夫人跟前的一番唱念做打,我相信在武平侯的心目中,“中则”一定比“兰歆夫人”有分量得多,再说前者还有那么出色的儿子,筹码也多。   湖面泛舟画画有一个好处,就是洗笔非常便捷,坏处就是,小船容易摇晃,图画容易变形。东湖的景色是不错,奈何我跟吴师傅学丹青数月,还没有到最高一层,山水画的技巧他还没来得及教给我。我一连画了几幅,都不满意,看着黑色的墨汁在水中慢慢扩散,消失,我丧气的收了笔。   伶俐的清心见我心情不佳,给我倒了杯清茶,建议道:“昨日回来时,我见榴川里的荷花还在盛开,荷叶也碧绿一片,夫人不如到荷塘里画几幅荷花,也算应景。”   :“荷花?”我惊讶地问道:“榴川那里,种了荷花?”榴川不是进入西园的河道吗?   清心点点头:“是荷花,我刚进园的时候,就有了。”哦,也就是说差不多,我离开那年,榴川就封闭了。   凭着记忆,我将小船慢慢划向榴川,清心没有说错,河里确实种满了荷花,比真人还高的荷花茎密密麻麻,将西园的入口完全遮住,岸边的各种兰花已经销声匿迹,我离开沁园不过是短短的五年,这片水域竟然有桑田沧海的感觉。   在长江以北的地带,在中秋时节,竟然还能看到清艳的荷花依然盛开,莲叶何田田的景象,的确让人触景生情,我情不自禁的拿起了毛笔,将内心的触动倾注于笔端,在洁白的青叶莲上挥毫泼墨,一连画了五六幅,才意犹未尽地收了笔。   转头望着清心,笑道:“清心,觉得我画得如何?”   清心抿了抿嘴,没有接话。我正想再问一遍,身后有人幽深地说道:“夫人的画自然是好的,也不枉为夫被冷落老半天。”   揶揄的语气中蕴含着一丝慵懒的性感,我激动地转了180度,只见平静的湖面上,一个身材颀长的男子,飘巾广袖,一派儒生打扮,背手伫立在黑色的舟楫之上,如同踏着五色光而来,尽管面对着我,逆着光线,他那双明亮的眼睛在背光的一面依然灼灼其华。   光线太强,我的眼睛倏然睁大又倏然眯起,声音有点变调:“夫君,你,你回来了啊。”   给他划船的是植柳小朋友,在两个未成年小朋友的面前,我们不能太肉麻了。他的小船慢慢地靠拢过来,没想到,植柳的划船技巧挺不错的,他的小船分毫不差的“贴”到我们的小船身上,他脚步轻轻一纵,落在我身边,清心则笨手笨脚的拉了植柳的手,好不容易才完成了乾坤大挪移,从这条船上转移到另一条船上。   秦桓之朝植柳摆了摆手,示意他们离去,植柳点头应诺,划起双桨,带着清心,往外面的湖面上划,他们的身影消失后,我才虚虚的做了个福礼手势:“妾身见过夫君大人。”   等了半天,发现他没有做声,我悄悄抬起头,见他正直直地看着我呢,脸上的表情有点奇怪,不是激动,也不是生气,竟似是失落?   我忙问:“怎么了?那边的形势不好吗?”难道他被武平侯K了?要知道,秦彰之顺利拿下荆州大权,是何等振奋人心的大事,兰歆夫人不止一次地在我们面前说起丞相是多么高兴,对秦彰之是如何的满意,至于北边的晋中之地,久久没有全面获胜的消息传来,只要是个稍稍明白的人都会猜到,丞相肯定不满意。   他将我搂了过去,低低的叹气,好像是诸多不满一般:“没有的事。你不在双清苑里等我回来,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我想伸手去拿案几上的图画给他看,他低低地哼了一声:“方才在后面已经看过了,不过如此。”竟然满是轻蔑与不屑。   对比吴兴文人对我画的禅意荷花的吹捧,他的轻视让我邪火上升,我用尽蛮力挣脱出他的怀抱,瞪着他,还想争辩几句,话到嘴边,见他眼里的神采变得黯淡,他无精打采的样子让我的心拧了起来,不自觉地扶住他的两只胳膊,凝视着他的双眸,柔声问道:“桓之,是父亲问责你了吗?”   他的两个瞳仁清清楚楚地映出我关切的神情,他摇了摇头,声音很平静:“你今天才从相府回来,怎么也不在房中歇息,等我回来?我还指望你能回来给我更换衣裳呢。”   原来他不高兴的是这个!我还以为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不过是劳烦他老人家自己翻箱倒柜的找衣裳罢了,唉,大爷啊!   我假装在他身上嗅来嗅去的:“哦!你新换的衣裳?啊哈哈,怪不得真香呢,比这荷花还好闻,用的什么。。。。。。”   结果我的话头被打断了,他气咻咻地将我推倒在船上,整个身子就势压了上来,和我脸贴脸,他恨恨地低声说道:“你,你顽够了没有?古人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你见了我,竟然一点都不惊喜,嗯,你的心里有没有我这个夫君?”   这人真是!刚才不是有小朋友在呢吗,怎么表达惊喜?扑上去拥抱或者Kiss 吗?嗯嗯,太不符合古人的礼数了。   他不容我分辨,将我的嘴巴堵上了。我睁大眼睛死死看着头顶上的蓝天,只希望它能快点黑暗,归巢的倦鸟吱吱喳喳吵个不停,令人心烦意乱,却又让人心安,因为这样的吵闹声能掩盖一些令人面红耳赤的声响,他手上的动作让我感到疼痛,于是气恼地抓住他的一只手腕,企图让它停下来,可他的力气大得惊人,我的反抗只惹来幅度更大的侵犯。   距离天黑还有一会儿呢,我叹了口气,有气无力地婉拒道:“桓之,天还没有黑呢,我们回去吧。”   他已经得逞了一大半,头埋在我的脸颊边,就等着我主动地投怀送抱了,此时闷声低笑起来:“方才,不是你挑起的么?”我一愣神,他轻轻松松地闯了进来。   我慢慢闭上眼睛,双手扶住他的肩膀,竭力让自己安定下来,恩,还好吧,周围的荷花梗比真人还高呢,叶子也挺茂盛的,这里的隐秘性很好,树上的鸟儿也叫得欢,很有隔音效果,在迷迷蒙蒙之中,闻到了荷花清雅的香气,也许,这也是风月雅事一桩?   更何况他是那样痴迷,那样执着,仿佛眼里心上只有我一个,他不是被世人夸赞的秋月公子吗,竟然被我征服了?哈哈哈,女人通过征服男人而征服世界,我征服了他,等于我征服了世界!我是女王!哈哈哈。   我不是训练有素的女特工,只是城府比别人深一点而已,所以我刚刚自鸣得意,狐狸尾巴就露出来了,看着他古怪的笑。忙碌中的他不忘将我打回原形,将我固定成千年王八修行时的姿势,我俯视着船头,目光所至是一片绿油油的荷花梗子,梗子上细细的褐色细点哪里有头顶上的蔚蓝的天空养眼?我呜呜咽咽地说住手吧,他滚烫的身子贴在我的背上,声音似乎热得熔化了,喘息着,断断续续地说:“你刚才。。不是,很猖狂。。。的吗,嗯。。。。。。”   我腾出一只手提过他的手掌,放到嘴边狠狠咬了一口,他疼得嗤了一声,轰然倒到我身上,大热天的,人挨人,热死了,我又哀哀地抗议了半天,他终于停止平息了。   不知已是几时,我们两人并肩躺在船板上,仰看苍穹,看着明月由红变白,由大变小,最后洒下柔和的清辉,草丛里的促织娘不甘命运的安排,卖力地唱着的挽歌,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情:过了多久了?现在喝茶还来得及吗?   见我慌乱的摸索不停,小船另一头躺着的人,懒洋洋地说道:“别找了,刚才船身晃得厉害,好多东西都掉进湖里了。”   好像生怕我理解不了他话里的含义一般,他索性好心地建议道:“夫人,如果你渴得厉害,直接喝这湖水也一样的,要不要为夫替你捧一掬在手心里?”   他的声音有种神奇的魔力,有一种奇怪的东西在我脑子里炸开了,炸得我晕晕乎乎的,傻不愣登的问:“你,你怎么知道我要喝水?”   秦桓之慢吞吞地坐了起来,双眸里的光芒如同燃烧的火焰,声音却似来自另外一个世界,遥远而空洞:“夫人每回都起床喝茶解渴,为夫,没有忘记。”他艰难地说完,人又往后倒,继续躺在船板上,良久,幸灾乐祸的说道:“只是现在,为夫心有余而力不足,身子乏得很,无法划桨送你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不想生孩子的原因:家族那个恶咒未解,她怕自己会死于难产,同时担心孩子活不长什么的。 ☆、第八十三章 鸣弦发清商   八月十五中秋佳节,沁园各院上上下下忙成一片。在秦老夫人的带领下,秦家女眷到伏波堂上香。香刚上好,一伙人还没有散去,住在相府里的秦家人赶回来了,武平侯自管带着随从回他的松德堂,其余的则留下来补上一柱檀香。   秦老夫人一见到可爱的道升便笑得皱纹铺满面,全无平日里“内务府”掌权人的威仪,当场赠送了不少贵重的金石玩意,礼重情义更重,伊春德吓得花容失色,只一味的婉拒,却忘记了替道升说些感谢老祖母的场面话,多亏殷妈妈在一旁微笑着柔声提醒,这才避免了伊春德的失礼之处。   秦老夫人对举止得体的殷妈妈很是关心,她和颜悦色问道:“殷妈妈辛苦了。妈妈是哪里人氏?”   殷妈妈平静回答说:“回老夫人,奴婢是山越人。”   秦老夫人稍稍一滞,慢慢说道:“难怪听你的口音不似荆楚口音。不知殷妈妈曾在宫中担任什么差事?”看来她对殷妈妈的过去也略有耳闻的。   殷妈妈的态度更加恭敬:“回老夫人,奴婢曾在宫中服侍宣王殿下。”   秦老夫人听后,微微点头,便不再问,却赏了殷妈妈一串檀木珠串。   殷妈妈所说的宣王殿下是当今天子的胞弟,病死于十几年的迁都途中。当时的陆相勃然大怒,下令将宣王身边的所有宫人都活埋,多亏当时年幼的离帝出言劝阻,后来,只赐死了几名太监,其余的宫人则半途遣散,任其自生自灭。殷妈妈,应该就是当时被遣散的宫婢之一,只是不知道她后来怎么流转到了荆州。   伏波堂是祥和安静之地,不适合小孩子玩耍嬉戏,所以兰歆夫人她们上好香,大家便各自回院。沁园中没有空院子可供使用,秦老夫人让兰歆夫人暂时住到月波斋,伊春德本来想约我到露香院中小坐,可我一想到屋里那位似乎正在对我连消带打,忙婉言谢绝。   回到双清苑,我发现勤劳的夫君大人已经在书房里整理淘来的书籍,面露不快,我忙笑着将他推到长案前,然后挽起袖子,开始贤惠的干活。编写书目时,我发现淘书里居然有佚名者编写的盗墓指南:《发丘笔谈》上中下三册。   我大致浏览了一下,呵呵,无名氏大人说得还头头是道,从风水地理,到历史人文,洋洋洒洒,有理有据,颇有大家风范,盗墓果然是个古老的行当,天才人才歪才辈出,令人叹为观止,我一目十行,将要点牢记于心。   秦桓之见我看得认真,颇为大惊小怪:“夫人,觉得此书值得一看?”   我暗暗鄙视他的套话小伎俩,心想:不值得看,你捡回来干什么?可这书也太脏了,是从人家坟头上捡来的吧,我捂住鼻子,假装抱怨道:“这书都脏死了,夫君是从哪里拾来的?”   鉴赏宝物的眼光遭到质疑,任谁都不会高兴,秦桓之将我的手挪开,悻悻地说:“拾来的!是你夫君我,花了十两黄金买来的!比落霞公子的经书还贵呢。”   十两黄金!如雷贯耳。   我气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落霞公子师从名门大儒,《盘陀涅槃经》是失传已久的古代经文,这几本破书,不过是无名氏胡编乱造,内容枯燥无味不说,还毫无指导意义,怎么花了这么多钱。夫君,你太浪费了!”   我还以为当年的孙静林已经够黑心的了,哪里想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为毛刺激到我的都是十两黄金呢?   秦桓之稳稳坐在案前,秋水双目直愣愣地盯着我,吃惊地说道:“枯燥无味!没有指导意义!夫人难道曾有过掘墓的经历?不如说来给为夫听听,我也好替你评评道理。”他在自己为多花钱的行为找理由。   想难倒我,哼,有那么容易吗。   前世的我虽然不是《古墓丽影》里劳拉同学,也不是一天到晚挖木乃伊的伊芙莲美眉,可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要知道《鬼吹灯》系列我看了不止一遍,哈里森福特的《夺宝奇兵》系列反反复复看过若干遍,杂七杂八的盗墓电影书籍就更不用说,两厢对比,《发丘笔谈》中规中矩,没有任何噱头萌点,凭什么值十两黄金?   可我能告诉他这些吗?不能啊!会露陷的。我讪笑道:“我是信口胡说的,只是不服气这书卖得如此贵罢了,夫君,要不你补偿我差额,让我心里好受一点?”   被追债的秦桓之沉默了,盯着我的脸好一阵子,最后嘴角一勾,埋头看书懒得理我。唉,男人啊,关键时刻就会装聋作哑。   晚上在月波斋用过晚膳后,俩人移步庭中赏桂,丹桂还在老地方,花开得非常茂盛,香气浓郁芬芳。从秦桓之的嘴里得知,这株珍稀的丹桂是宁氏当年的陪嫁之一,原来花花草草也能当嫁妆,我算是长见识了。   年年岁岁花相似,年年岁岁人不同,距离上次见到这株丹桂已经五年了,那时,我和秦桓之还是头一次见面,斗草时他输了,不高兴;而我赢了,嫌奖品不值钱,也不高兴,往事如烟,我扭了头,见他眼中满是柔情似水,不禁心生甜蜜。   千载难逢的红月亮升到半空,晴空万里,正是花好月圆,灵慧轩内早已铺好了拜毡锦褥,点起了精美的羊角宫灯,摆好了烛台香炉,一张圆桌上陈设着彩色的瓜果糕点,在这个时代月饼还没有发明呢。红色的蜡烛烛光摇曳,炉中的檀香青烟袅袅,将宽敞的灵慧轩衬托得氤氲晶莹。   秦老夫人率先跪倒在锦褥上,她双手合十,闭目祈祷,虔诚膜拜,完了自有武平侯夫人吴氏和贴身的丫鬟上前搀扶伺候。   接着是秦家众人一起跪拜,武平侯和吴氏跪在队伍的最前面,两人的后面是秦桓之和秦建之兄弟,再后面一排是宁氏,兰歆夫人,最后面一排是我,小春,和任氏。   任氏发现自己和两个二等妯娌并排跪拜,心里明显很不高兴,丫鬟扶着她跪下来时,她一脸的不情愿,我怕她找茬,趁没人注意,偷偷将膝下的锦褥往旁边挪出好大一片,所以我们这一排很滑稽,我和小春挤得很近,几乎是肩并肩,任氏则孤零零在远处。边上有人想笑,任氏在磕头时,扭头狠狠地给我一记白眼,我装作没看见,心无旁骛地跟随着唱拜的节奏,磕头,磕头再磕头。   膜拜月亮的仪式结束,进入赏月环节。秦家人果然通脱,不拘小节,男女共坐一大桌,桌子是椭圆形的,秦老夫人今天是主角,她坐在上面居中的位置,武平侯夫妇分列两侧,然后左手一排是男丁,也只有秦桓之和秦建之而已,而右边一排则乌拉拉的坐了六个人,左右严重不对称,结果是宁氏被安排坐到左边一排的第一个位置,这样一来场面就很微妙,她的旁边,分别是武平侯和秦桓之。   他们三人在一起有一种神奇的和谐感,很像温馨的三口之家,武平侯看着宁夫人时,满脸都是喜悦,秦桓之也对她毕恭毕敬,如此一来倒显出秦建之像个边缘人,只能看着对面的任氏发愣。宁夫人刚坐下时局促不安,她连连起身道谢,武平侯温言制止,秦老夫人好声相劝,她才安稳地坐下来,竟似是百感交集,感想良多。   轩外的烤架上正在烤羊肉,香味扑鼻诱人,沁园现在出了秦桓之这样的高级吃货,在饮食方面比以前要讲究一些,所以这次的烤羊肉洒上了许多古怪的香料,不像秦彰之大婚时的那样,连简单的孜然都没有,我对这项所谓的厨房改良是心知肚明,便对着斜对面的古代蔡澜先生嫣然一笑。   既然是赏月作乐,又怎么能少得了音律呢?武平侯饮完一杯桂花酒,雅兴大发,他命人取来一支碧玉箫,起身离了席,走到轩前的水中曲廊之上,对着天上的明月吹奏起来,轩内的众人放下酒杯,凝神倾听,只觉得音韵雅致,脱俗出尘,与清风朗月相得益彰,令人沉溺其中。字如其人,声如其品,武平侯年轻时一定也是个俱负雅望的人物,恐怕是秦桓之兄弟所不能及。   武平侯一曲终了,却没有回到席间,他朗声问道:“中则,今夜月明星稀,良辰美景,你为为夫唱一曲如何?”   宁夫人清声答应了一声,起身给秦老夫人福了福,提裙走到武平侯身边,两人的身影交错着倒影在水中,武平侯吹了一曲《折柳调》,宁夫人依依呀呀的唱了起来,她的声音十分圆润,吐词却有点软糯糯的,我听得不大齐全,依稀可辨是诗经里的《月出》: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   舒窈纠兮,劳心悄兮。   月出皎兮,佼人懰兮。   舒忧受兮,劳心慅兮。   月出照兮,佼人燎兮。   舒夭绍兮,劳心惨兮。”   这首诗明明是相思若渴,可《折柳调》去一点也不悲伤,却有几分孤傲恬然,怎么说呢,就像现代人说的,我爱你,与你无关一样,把相思当成是精神上的一种享受。   以前就听说过宁氏和吴氏都不是出身名门望族,可我怎么也没想到宁夫人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唱歌助兴,要知道一般仕宦人家的女眷,是打死都不肯当众献艺的,就怕有失身份。看来我被带到西园供人“观赏”,在秦家人看来,很正常。   怪癖,绝对是怪癖!   武平侯和宁氏的表演让人心动神移,竟然不知该喝彩还是该拍手,直到两人一前一后的走进轩内,秦老夫人才笑着说了声:“难为我儿有心了。”眼中却泪光点点,她高举手中玉杯,却是犒劳武平侯一个人的。   我看了一眼吴氏,见她脸上笑意盈盈,不似在呷酸,至于兰歆夫人,我看不见她的脸色,但是我注意到她的穿服风格变了,和早上刚回来时的华丽风不同,换了个清淡的装束,这个风格很不适合她,她不如在相府光彩醒目。   接下来的节目是传统的击鼓传花,有人折了一枝桂花过来,又有人负责在屏风后面击鼓,吴氏说道:“鼓声停止,如果桂花在手,饮酒一小杯,罚表演节目一个。”   鼓声一响,人人都紧张起来,生怕桂花会落到自己手中,所以桂花一到手里,就像扔烫手的山芋一样将花枝抛给身边的人,呵呵,鼓声一停,身子沉重的任氏果然来不及把桂花交给秦建之。   可一个大肚婆能表演什么呢?武的肯定不行,只有文的了。任氏站了起来,执意要表演一段剑舞,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不怕惊动腹中的小朋友吗?还是出门前脑袋被门板压过了?我无限同情地望着苦恼的小叔子,暗暗想道:建之小朋友,快点英雄救美吧,也许,你的太太想的就是在众人面前秀恩爱!   秦建之果然怜香惜玉,他主动提出要替妻子完成表演任务,武平侯沉着脸,点了点头。秦建之的节目也很高雅,弹的是古琴,一曲《松下》,格调悠远清雅,如云出岫,余音袅袅,有种洗心涤魂的效果,恐怕是伯牙再世,也不外如此了吧,可是他的子期,不知在何方啊!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十四章 咫尺与天涯   八月十七,荆州传来噩耗,缠绵病榻多年的孤独云容,没了。消息一传来,露香院马上挂上了三丈素缟,搭起了灵堂,桩桩件件有条不紊,应该是早就准备好了的。看来兰歆夫人的信息很准确,秦家众人对此也有心理准备,只是不知道,伊春德是否像沈艳兰预言的一样,会被秦彰之扶为正室呢?   沁园里的人都在为独孤云容的丧事出力,我以为会被秦老夫人安排抄写经文的差事,正想主动积极开工,却不料,秦桓之被武平侯派往荆州,说是让他去迎接独孤氏的灵柩,而我,则被秦桓之赶上马背,被迫和他一起快马加鞭,风雨兼程地穿州过府。   荆州是远古传说中的九州之一,地处荆山和衡山之间,西控汉中巴蜀,东临东吴南越山越,北接中原。荆州共有五郡,长江以北三郡:南阳,襄阳和江陵,长江以南两郡:武陵和南郡,孤独氏世代居住的荆州城,在江陵郡内,古老的城池南临长江,北依汉水,曾是古代楚国的都城。   江陵郡土壤肥沃,水系发达,物产丰富,百姓生活富庶安定,独孤氏是皇室宗亲,却又与世无争,所以江陵郡风平浪静。二十多年前,中原一带发生动乱以后,大批文人士族流亡至此,躬耕隐居,继续享受宁静的生活,不少岩穴之士也隐身山林,待价而沽,西园文化宾客钟铉曾是其中的一位。   独孤氏府内气氛肃穆沉重,独孤云容的灵柩早已移至家庙,只等启动北上的行程,秦彰之戚色淡淡,不似十分悲痛的样子,久病床前无孝子,也许独孤云容抱病数年,早就把俩人之间那点志同道合的情分给磨光了,伊春德的得宠从侧面反映了这个事实。   出发前武平侯明明吩咐过的,我们是来迎接灵柩的,可到了荆州城,一切都变卦了,秦桓之留了下来,作为他身边唯一的合法伴侣,我理所当然的也回不了洛京。   我们的住处是秦彰之滞留荆州期间居住的房舍,秦桓之很不喜欢房子的装饰风格,入住的当天便命人撤换了墙上所有的挂饰,更换了大部分家具座椅,一切都按照他的喜好将房子重新布置,一直忙到第三天晚上,仆人才勉强将房子摆设成他想要的样子。   装修是件苦差事,不死也得脱层皮,我在他做出决定的当天便装傻充愣,假装对装饰房子的事情一窍不通,在他的深深鄙视痛恨中,成功躲过一劫。同时我也明白了两件事情,一是,秦彰之肯定不会回来了,二是,我们得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   虽然我很牵挂洛京的“个人事业”,但是有句话说得好:生活总是在别处,风景总是在别处。既然秦桓之同学都能住下来,我又为什么不能呢。   秦桓之还真是大忙人,他每天都早早起床,用过早膳便带着茂林和崔灏冰等人出门,直到傍晚才回来,用过晚膳后,会有不同面孔的客人登门拜访,他和来客们秉烛夜谈,高谈阔论,不到三更时分,绝不回房间休息,我每每在睡梦中被他惊醒骚扰,心里总不是滋味。   可是日子还得过下去,我慢慢地也找到了生活的乐子,首先将荆州城逛了遍,再到大街小巷里听不同阶层表演的花鼓戏,然后找年迈的老头老太给我讲当地的民间传说和故事,又到书肆书摊上淘各类古旧书籍,晚上秦桓之接待客人的时候,我就在书房里整理汇编白天搜集来的资料。   功夫不负有人,我的努力没有白费,从搜集得来的资料中我得出一个结论:楚王姜瑜的宫殿就在周围一带,不过早已是废墟一片,藤蔓丛生,要想在那里寻找关于楚王的蛛丝马迹,只怕是难于登天。   我到书肆的次数多了,渐渐的也和书肆的老板们熟悉起来,还做成了一两单生意,以梁鹄的名义编写了一套民间传说的书籍,老板们见我的字写得不错,书籍的内容也新颖,所以都愿意替我接单子。一招鲜吃遍天,我继续在书籍发行的道路上漫步行走。   秦桓之见我整天忙的不亦乐乎,也感到好奇,待他翻过我整理的资料后,只是笑笑,既不赞同也不反对,只是莫名其妙的让我别本末倒置,误了正事。   我问他何为正事?他邪恶地说:“铺床叠被。”真是越来越不正经,我呸了他一口。   这天书肆的伙计又给我一张单子,纸张很特别,更特别的是纸上画了一朵风韵饱满的兰花,兰花的下面只有三个字:绛云楼。   去还是不去,我站在深秋的阳光中,望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有点发怔,他怎么在知道我在这里,他找我有什么事?   上次不辞而别虽然事出有因,可我还欠他一个解释,电光火石间,我移步绛云楼。   走进绛云楼的大门时我暗自庆幸,有时候,身边没有贴身丫鬟也是件好事,至少像现在我不用编理由打发走人。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我巍颤颤得走进了归来厅,厅内弥漫着一一股焦枯甜腻味道,像极了当年我泡制的乌糖姜茶的气味。   厅中一人,幅巾宽衣,华如春松,目中涟漪微微泛起,嘴角若有若无挂着一丝浅笑。他的样貌没有变,气质也没有变,只是给人的感觉变了,有种经历沧桑世事后的超脱出尘。   他越是心平气和,我越是愧疚良多,可千言万语,也只浓缩成最平成的一句话:“妾身,见过吴公子。”   他平稳的声音中渗着一丝克制的激动:“你来了,你,可好?”亘古不变的问候语。   不知为什么,这简简单单的六字,使我想起从前的美好时光,眼角突然涩涩的,鼻子开始发酸;“多谢吴公子,妾身,很好。”   我想问:你也好吗,可又觉得太矫情,说不出口。   他好像忘记了请我坐下来,也忘记了请我喝茶,两个人就这么远距离的面对面站着,我平复了情绪,笑着说;“吴公子,不打算请客人喝茶吗?”   他恋恋不舍地将目光移到桌面上;“如今深秋一到,吴兴的乌糖便大量上市,那里的男男女女都喜欢喝这样的乌糖茶,这壶中泡的是丁家夫人所作,芳仪夫人,要不要喝一杯?”   也不等我回答,他提壶倒了一满满杯握在手中,我慢慢走过去,从他手中接过杯子,低头渐渐呷着,心中五味陈杂。   大半杯喝下肚,身上渐渐温热,我停杯抬头,低声说道;“味道很好。表哥,谢谢你。”   他宽大的衣袖无声的动了动,眼中的涟漪幅度不断扩大,几乎可以将他的平静情绪淹没,他的嘴唇嗫嚅了一下:“表妹,我一直不放心,只想亲口问你一句,你,是真心愿意的吗?”   他问的是我嫁给秦桓之的事,我艰难地点点头,说了声:“是的。”垂下眼睑,不敢再看他的脸。   他忽然笑了,有种淡淡的讥讽:“听说,他待你不薄,能给你的,都给了,只是,芳菲。。。。。。”他忽然激动起来:“你嫁给他,仅仅是因为心里喜欢他?”   他问的话很奇怪,偏偏又问到点子上,我回沁园当然不仅仅是为了嫁人,还有更重要的原因,可他是怎么知道的呢?   我心中疑云渐生,问道:“表哥,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他见我避开话题,怅然若失,也没有回答我,反问了一句:“芳菲,你身上的毒都清了没有?”   我把他这句话里的含义理解成:你和他,同房了?所以脸渐渐地红了。   他微笑了起来,眼中却有种淡淡的苦涩,看得让人揪心般的难受。   外面有人在敲门,吴侯敛声问道:“何事?”   门外有人答道;“洛京秦二公子求见。”   我长叹一声,来得真快。   吴侯看了我一眼,不紧不慢地说道:“有请。”   门无声地打开,秦桓之翩然而至,拱手和吴侯客气着:“允节到了荆州怎么也不光临寒舍?桓之也好尽地主之谊。”   客气到不行,也虚伪到了极点。   吴允节微微笑道:“默存旅居荆州,多有不便,愚兄怎能冒昧叨扰?就由愚兄在此楼中略备薄酒,款待贤伉俪,如何?”   反唇相讥,说秦二同学才是客人。   两人表面上说得都很客气,实际上是针锋相对,都想表明自己才是荆州的主人,对方是荆州的客人,看来荆州古城,将来难免会有一场恶战。   秦桓之瞥了我一眼,慢声说道:“允节的好意桓之心领了,桓之今日琐事缠身,恐不能奉陪,来日方长,不如我们改日再聚?”   他还在强调自己是主人。   吴侯云笑淡风轻:“愚兄随时恭候大驾。”   两人在打口水仗。   一个气焰高涨,先发制人,一个成熟稳重,隐而不发。   我瞄了一眼身边的秦桓之,他的眼睛几乎不动,这是他心里不痛快的表现,想抓奸不成,还被人反客为主地噎了几下,心高气傲的秦家二公子,伤自尊了。   走前吴侯拱手相送,我回他一个稽首礼:“弟子告别先生。”吴侯淡淡笑,秦桓之冷眼旁观。   在回住所的路上,秦桓之若无其事走在一行人的最前面,和茂林他们有说有笑,当我不存在,我自知大难临头,尽量不发出任何声音,游离在他的视线之外,边走边想,他会怎样惩罚我呢?   一回到住所,茂林他们跟穿了隐身衣一样,倏的一下子,全都看不见了,偌大的庭院,就只剩我们两人,我朝四下看了看,嗯,光秃秃的,人都躲到哪里去了?怎么不把我也带走啊!   一张俊脸突然近在眼前,森冷的气息令人不寒而栗:“天天在外面跑,终于把老情人引来了,心里一定很高兴吧?”   我凝滞了半秒:“吴公子是我的丹青先生,不是老情人。”   他低低地哼了一声:“先生!先生跟弟子会面用得着偷偷摸摸的吗?分明是存心不良。”   我分辨了一句:“并没有偷偷摸摸。”   他失笑:“如果光明正大,他为什么不到家里来?”   这我哪知道!我摇了摇头,不做声。   他问道:“摇头是什么意思?”   我又赶紧点头:“不知道。”   他死死盯着我的脸,好像想从我脸上抠下几两金子一样,目光亮的吓人,我不敢再看,将脸微微侧到一边。   他伸手一把捏住我的脸,逼着我和他近距离对视,紊乱的呼吸时有时无地吹到我脸上,气息暖暖的,让人神智不清。   :“他为什么找你?”他冷冷地开口。   我小声说:“他,问我过的好不好。”   他的眼睛眨了一下:“你怎么说?”   我瑟缩了一下:“我说,还好。”   :“还好。”他重复了一下:“那就是不够好!你说!是我没给你正室的名分?还是我对你不好?”   我忽然觉得这种挑字眼的争辩很无聊,跟小孩子的胡搅蛮缠一样,纯粹是浪费精力,于是疲惫地说道:“桓之,我们先冷静一下,好吗?我想你也累了。”   :“我不累!”他像赌气一样,和我唱反调,一脸痛恨地在我脸上探究不止:“你累了?在他面前不是有说有笑的吗?怎么一见到我就累了?你敢嫌弃我,你这个朝秦暮楚的坏女人!”   他忽然痛骂起来,眼睛里充满了憎恨,又充满了怜悯,像个怨妇一样唧唧歪歪:“你知道吗,芳菲,我一直很好奇,你心里到底想什么?分明和我过了明路,却追着姓顾的到江东,姓顾的对你那么疼爱,你偏偏不要,回头跟我打得火热,和我好了一阵,突然不理我了,又跟着姓顾的跑了,我现在很想知道,如果当初没在吴郡截住你,你会回来找我的,对吗?嗯。”   说着说着,他声泪俱下,抓起我的肩膀不停地摇晃;“你说,你说!你为什么不愿意为我生儿育女,是为了他,对吗?你是为了帮他,才嫁给我的吗?你这个骗子,你这个反复无常的坏女人。”   他忽然举起手,狠狠地扇了我一耳光,凌厉的掌风将我扇得跌落在地,眼前一片金星直冒,耳边轰鸣不止,一股甜甜的味道涌上喉咙,我陷入黑暗之中。   八月十七,荆州传来噩耗,缠绵病榻多年的孤独云容,没了。消息一传来,露香院马上挂上了三丈素缟,搭起了灵堂,桩桩件件有条不紊,应该是早就准备好了的。看来兰歆夫人的信息很准确,秦家众人对此也有心理准备,只是不知道,伊春德是否像沈艳兰预言的一样,会被秦彰之扶为正室呢?   沁园里的人都在为独孤云容的丧事出力,我以为会被秦老夫人安排抄写经文的差事,正想主动积极开工,却不料,秦桓之被武平侯派往荆州,说是让他去迎接独孤氏的灵柩,而我,则被秦桓之赶上马背,被迫和他一起快马加鞭,风雨兼程地穿州过府。   荆州是远古传说中的九州之一,地处荆山和衡山之间,西控汉中巴蜀,东临东吴南越山越,北接中原。荆州共有五郡,长江以北三郡:南阳,襄阳和江陵,长江以南两郡:武陵和南郡,孤独氏世代居住的荆州城,在江陵郡内,古老的城池南临长江,北依汉水,曾是古代楚国的都城。   江陵郡土壤肥沃,水系发达,物产丰富,百姓生活富庶安定,独孤氏是皇室宗亲,却又与世无争,所以江陵郡风平浪静。二十多年前,中原一带发生动乱以后,大批文人士族流亡至此,躬耕隐居,继续享受宁静的生活,不少岩穴之士也隐身山林,待价而沽,西园文化宾客钟铉曾是其中的一位。   独孤氏府内气氛肃穆沉重,独孤云容的灵柩早已移至家庙,只等启动北上的行程,秦彰之戚色淡淡,不似十分悲痛的样子,久病床前无孝子,也许独孤云容抱病数年,早就把俩人之间那点志同道合的情分给磨光了,伊春德的得宠从侧面反映了这个事实。   出发前武平侯明明吩咐过的,我们是来迎接灵柩的,可到了荆州城,一切都变卦了,秦桓之留了下来,作为他身边唯一的合法伴侣,我理所当然的也回不了洛京。   我们的住处是秦彰之滞留荆州期间居住的房舍,秦桓之很不喜欢房子的装饰风格,入住的当天便命人撤换了墙上所有的挂饰,更换了大部分家具座椅,一切都按照他的喜好将房子重新布置,一直忙到第三天晚上,仆人才勉强将房子摆设成他想要的样子。   装修是件苦差事,不死也得脱层皮,我在他做出决定的当天便装傻充愣,假装对装饰房子的事情一窍不通,在他的深深鄙视痛恨中,成功躲过一劫。同时我也明白了两件事情,一是,秦彰之肯定不会回来了,二是,我们得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   虽然我很牵挂洛京的“个人事业”,但是有句话说得好:生活总是在别处,风景总是在别处。既然秦桓之同学都能住下来,我又为什么不能呢。   秦桓之还真是大忙人,他每天都早早起床,用过早膳便带着茂林和崔灏冰等人出门,直到傍晚才回来,用过晚膳后,会有不同面孔的客人登门拜访,他和来客们秉烛夜谈,高谈阔论,不到三更时分,绝不回房间休息,我每每在睡梦中被他惊醒骚扰,心里总不是滋味。   可是日子还得过下去,我慢慢地也找到了生活的乐子,首先将荆州城逛了遍,再到大街小巷里听不同阶层表演的花鼓戏,然后找年迈的老头老太给我讲当地的民间传说和故事,又到书肆书摊上淘各类古旧书籍,晚上秦桓之接待客人的时候,我就在书房里整理汇编白天搜集来的资料。   功夫不负有人,我的努力没有白费,从搜集得来的资料中我得出一个结论:楚王姜瑜的宫殿就在周围一带,不过早已是废墟一片,藤蔓丛生,要想在那里寻找关于楚王的蛛丝马迹,只怕是难于登天。   我到书肆的次数多了,渐渐的也和书肆的老板们熟悉起来,还做成了一两单生意,以梁鹄的名义编写了一套民间传说的书籍,老板们见我的字写得不错,书籍的内容也新颖,所以都愿意替我接单子。一招鲜吃遍天,我继续在书籍发行的道路上漫步行走。   秦桓之见我整天忙的不亦乐乎,也感到好奇,待他翻过我整理的资料后,只是笑笑,既不赞同也不反对,只是莫名其妙的让我别本末倒置,误了正事。   我问他何为正事?他邪恶地说:“铺床叠被。”真是越来越不正经,我呸了他一口。   这天书肆的伙计又给我一张单子,纸张很特别,更特别的是纸上画了一朵风韵饱满的兰花,兰花的下面只有三个字:绛云楼。   去还是不去,我站在深秋的阳光中,望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有点发怔,他怎么在知道我在这里,他找我有什么事?   上次不辞而别虽然事出有因,可我还欠他一个解释,电光火石间,我移步绛云楼。   走进绛云楼的大门时我暗自庆幸,有时候,身边没有贴身丫鬟也是件好事,至少像现在我不用编理由打发走人。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我巍颤颤得走进了归来厅,厅内弥漫着一一股焦枯甜腻味道,像极了当年我泡制的乌糖姜茶的气味。   厅中一人,幅巾宽衣,华如春松,目中涟漪微微泛起,嘴角若有若无挂着一丝浅笑。他的样貌没有变,气质也没有变,只是给人的感觉变了,有种经历沧桑世事后的超脱出尘。   他越是心平气和,我越是愧疚良多,可千言万语,也只浓缩成最平成的一句话:“妾身,见过吴公子。”   他平稳的声音中渗着一丝克制的激动:“你来了,你,可好?”亘古不变的问候语。   不知为什么,这简简单单的六字,使我想起从前的美好时光,眼角突然涩涩的,鼻子开始发酸;“多谢吴公子,妾身,很好。”   我想问:你也好吗,可又觉得太矫情,说不出口。   他好像忘记了请我坐下来,也忘记了请我喝茶,两个人就这么远距离的面对面站着,我平复了情绪,笑着说;“吴公子,不打算请客人喝茶吗?”   他恋恋不舍地将目光移到桌面上;“如今深秋一到,吴兴的乌糖便大量上市,那里的男男女女都喜欢喝这样的乌糖茶,这壶中泡的是丁家夫人所作,芳仪夫人,要不要喝一杯?”   也不等我回答,他提壶倒了一满满杯握在手中,我慢慢走过去,从他手中接过杯子,低头渐渐呷着,心中五味陈杂。   大半杯喝下肚,身上渐渐温热,我停杯抬头,低声说道;“味道很好。表哥,谢谢你。”   他宽大的衣袖无声的动了动,眼中的涟漪幅度不断扩大,几乎可以将他的平静情绪淹没,他的嘴唇嗫嚅了一下:“表妹,我一直不放心,只想亲口问你一句,你,是真心愿意的吗?”   他问的是我嫁给秦桓之的事,我艰难地点点头,说了声:“是的。”垂下眼睑,不敢再看他的脸。   他忽然笑了,有种淡淡的讥讽:“听说,他待你不薄,能给你的,都给了,只是,芳菲。。。。。。”他忽然激动起来:“你嫁给他,仅仅是因为心里喜欢他?”   他问的话很奇怪,偏偏又问到点子上,我回沁园当然不仅仅是为了嫁人,还有更重要的原因,可他是怎么知道的呢?   我心中疑云渐生,问道:“表哥,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他见我避开话题,怅然若失,也没有回答我,反问了一句:“芳菲,你身上的毒都清了没有?”   我把他这句话里的含义理解成:你和他,同房了?所以脸渐渐地红了。   他微笑了起来,眼中却有种淡淡的苦涩,看得让人揪心般的难受。   外面有人在敲门,吴侯敛声问道:“何事?”   门外有人答道;“洛京秦二公子求见。”   我长叹一声,来得真快。   吴侯看了我一眼,不紧不慢地说道:“有请。”   门无声地打开,秦桓之翩然而至,拱手和吴侯客气着:“允节到了荆州怎么也不光临寒舍?桓之也好尽地主之谊。”   客气到不行,也虚伪到了极点。   吴允节微微笑道:“默存旅居荆州,多有不便,愚兄怎能冒昧叨扰?就由愚兄在此楼中略备薄酒,款待贤伉俪,如何?”   反唇相讥,说秦二同学才是客人。   两人表面上说得都很客气,实际上是针锋相对,都想表明自己才是荆州的主人,对方是荆州的客人,看来荆州古城,将来难免会有一场恶战。   秦桓之瞥了我一眼,慢声说道:“允节的好意桓之心领了,桓之今日琐事缠身,恐不能奉陪,来日方长,不如我们改日再聚?”   他还在强调自己是主人。   吴侯云笑淡风轻:“愚兄随时恭候大驾。”   两人在打口水仗。   一个气焰高涨,先发制人,一个成熟稳重,隐而不发。   我瞄了一眼身边的秦桓之,他的眼睛几乎不动,这是他心里不痛快的表现,想抓奸不成,还被人反客为主地噎了几下,心高气傲的秦家二公子,伤自尊了。   走前吴侯拱手相送,我回他一个稽首礼:“弟子告别先生。”吴侯淡淡笑,秦桓之冷眼旁观。   在回住所的路上,秦桓之若无其事走在一行人的最前面,和茂林他们有说有笑,当我不存在,我自知大难临头,尽量不发出任何声音,游离在他的视线之外,边走边想,他会怎样惩罚我呢?   一回到住所,茂林他们跟穿了隐身衣一样,倏的一下子,全都看不见了,偌大的庭院,就只剩我们两人,我朝四下看了看,嗯,光秃秃的,人都躲到哪里去了?怎么不把我也带走啊!   一张俊脸突然近在眼前,森冷的气息令人不寒而栗:“天天在外面跑,终于把老情人引来了,心里一定很高兴吧?”   我凝滞了半秒:“吴公子是我的丹青先生,不是老情人。”   他低低地哼了一声:“先生!先生跟弟子会面用得着偷偷摸摸的吗?分明是存心不良。”   我分辨了一句:“并没有偷偷摸摸。”   他失笑:“如果光明正大,他为什么不到家里来?”   这我哪知道!我摇了摇头,不做声。   他问道:“摇头是什么意思?”   我又赶紧点头:“不知道。”   他死死盯着我的脸,好像想从我脸上抠下几两金子一样,目光亮的吓人,我不敢再看,将脸微微侧到一边。   他伸手一把捏住我的脸,逼着我和他近距离对视,紊乱的呼吸时有时无地吹到我脸上,气息暖暖的,让人神智不清。   :“他为什么找你?”他冷冷地开口。   我小声说:“他,问我过的好不好。”   他的眼睛眨了一下:“你怎么说?”   我瑟缩了一下:“我说,还好。”   :“还好。”他重复了一下:“那就是不够好!你说!是我没给你正室的名分?还是我对你不好?”   我忽然觉得这种挑字眼的争辩很无聊,跟小孩子的胡搅蛮缠一样,纯粹是浪费精力,于是疲惫地说道:“桓之,我们先冷静一下,好吗?我想你也累了。”   :“我不累!”他像赌气一样,和我唱反调,一脸痛恨地在我脸上探究不止:“你累了?在他面前不是有说有笑的吗?怎么一见到我就累了?你敢嫌弃我,你这个朝秦暮楚的坏女人!”   他忽然痛骂起来,眼睛里充满了憎恨,又充满了怜悯,像个怨妇一样唧唧歪歪:“你知道吗,芳菲,我一直很好奇,你心里到底想什么?分明和我过了明路,却追着姓顾的到江东,姓顾的对你那么疼爱,你偏偏不要,回头跟我打得火热,和我好了一阵,突然不理我了,又跟着姓顾的跑了,我现在很想知道,如果当初没在吴郡截住你,你会回来找我的,对吗?嗯。”   说着说着,他声泪俱下,抓起我的肩膀不停地摇晃;“你说,你说!你为什么不愿意为我生儿育女,是为了他,对吗?你是为了帮他,才嫁给我的吗?你这个骗子,你这个反复无常的坏女人。”   他忽然举起手,狠狠地扇了我一耳光,凌厉的掌风将我扇得跌落在地,眼前一片金星直冒,耳边轰鸣不止,一股甜甜的味道涌上喉咙,我陷入黑暗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欧也,吵架了! ☆、第八十五章 凉风动秋草   对现实失望的时候,人们总会回忆往事。   我拥有两世为人的记忆,旧事是何其沉重!我前世的父母,从年轻时的共苦到中年时的不能同甘受而劳燕分飞,我工作三年后母亲溘然病逝。而父亲,离婚以前就终日穿梭于百花丛中企图重拾逝去的青春,在物质上他对我出手阔绰,我恨他对母亲负心,所以从不回馈他丝毫的父女之情,母亲去世后,我与他断绝来往,再不见面。   后来我喜欢上一个同事,他机敏风趣,轻重得宜,无奈神女有意,襄王无梦,他离开公司后再无音讯,我在痛苦失落之余,迷上了旅游探险,但凡有空,就离开喧嚣的大城市,投身于青山绿水之间,妄图求得心灵上的解脱。   所以不慎落水的一刹那,我不但不害怕,反倒觉得是种解脱:终于可以重新开始了!   可万万没想到,今生与前世的经历竟然如此相似!这一世的亲生父亲抛弃了母亲,和别的女人生了孩子,至今下落不明,而我,莫名其妙地被命运选中,去完成一项更莫名其妙的任务。   我要的不多,只想凭努力得到自由选择的权利,可一路走来,命运没有给我这个机会。   前途渺茫,有苦无处诉,无论我身在何方,总是孤独一人,辛苦得来的安宁总在顷刻间土崩瓦解,绝望中我大放悲声,因为哭泣,左侧的脸颊和牙齿火辣辣的痛,眼泪不断地流进耳朵里,我索性坐起来,蜷缩成一团,双手抱腿,将脸埋在膝盖上,继续哭得昏天黑地,无视周围的一切。   哭着哭着又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梦中幻觉中都是挥之不去的无力感。   也不知过了多久,有明亮的阳光投射进来,我红肿干涩的双眼无法消受如此强光,自觉地眯了眼,木木地看着眼前的景象。   床边有个月白色的背影,不用细看我也知道是秦桓之,他看起来很精神啊!姿势端得那么正,怎么还没出门,想再打我一巴掌吗?   他觉察到我的细微动静,转过身来,双目灼灼生辉,惊喜地说:“卿卿,你醒了。”   卿卿?叫得多亲热啊,跟没事人似的,好像昨天打我骂我的不是他一样。我的心一点一点地冷下去,漠然地瞥了他一眼,默不作声地掀开被子,准备起床。   他伸手扶到我背上,我黑着脸往旁边一躲,挪到另一头,麻利地下了床,走到镜子前穿衣梳头,当他是空气。镜子里,映出他的一举一动。   他站在床前,默默地看着我,我梳好头发放下梳子,他慢慢走到我身后,望着镜子中的我,吁了一口气,幽幽地说:“对不起。”   一脸的歉疚,口气也软软的。   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委屈的,想说几句狠话,可一时间找不到恰当的词句。   他搂住我的肩膀,将我的头紧紧贴在他的胸口上,他的呼吸有点急促,声音在我头顶上响起:“我不该动手的,昨天是我不好,如果你想消气,我准你打我。”他停了一下,想等我做出回应,见我迟迟不吭声,他又开玩笑般说道:“卿卿,千万别打脸啊,为夫还要出门的。”   他不说还好,一说反倒勾起我的新仇旧恨,自认识以来,他打过我几次了?都是打脸的吧?凭什么?我有什么过错?干嘛要受他的鸟气!我又不求着他吃饭!   我举手抹去眼泪,狠狠地推开他,嘶哑着嗓子,唤人端洗脸水进来,小丫鬟早在门外等候,听了使唤,忙推门进来,细心服侍不在话下。秦桓之在一旁等了半晌,见我没打算和他说话,瞥了我一眼,怏怏地走出去了。   说来也奇怪,他用过早膳后没有出门,而是走进书房,也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一直都悄无声息的,也没有使唤任何人。   到了中午,我从镜子里看见眼睛已经没那么肿了,见窗外碧空湛蓝如洗,又想起今天是自己的生辰,于是决定犒劳自己一回,请那些讲故事的老阿奶们陪我到酒楼里大吃大喝。   临走我没有跟秦桓之打招呼,我正在气头上呢,再说他会派人盯着的,我又何必多此一举?   老阿奶们听说是我的生日,一个个都巍颤颤地起身,给我敬甜腻腻的糯米酒,净挑好听的话说,什么比仙女还好看啦,比仙姑还善良啦,比那谁谁谁还聪明百倍啊,独独没有夸我有福气,将来定会大富大贵多子多福什么的,听得我心花怒放,自信爆棚,觉得自己不贴秦家的标签,更能混出个人模狗样。   于是来者不拒,喝了一杯又一杯,糯米酒的度数虽然不高,可也架不住喝那么多啊!几杯甜酒下肚,我四肢发软,脑子短路,还格格笑着,很八卦地问:“阿麻,既然你们把我说得那么好,怎么不给我说婆家呢?”   老阿奶们面面相觑,又齐刷刷地望着我身后,突然一个个脸色大变,扑通通都跪在地上,口中连连呼喊:“夫人,夫人,救命啊。”   她们年迈体弱,说话又漏风,跪在地上苦苦求饶,真是很造孽。我也不回头,只是伏在桌子上,不高兴地说:“不过是开个玩笑,你们抖什么威风,至于吗。。。。。。”   :“如果夫人执意一意孤行,难保她们不会人头落地。”身后有人打断了我,声音比冰还寒冷。   是秦桓之!他还亲自跟踪盯梢?我的身子抖了抖,顿时酒醒了几分,麻醉的神经也恢复了清醒。   他在我身上披了件斗篷,将我打横抱起,我伸手搂住他的脖子,将脸埋在他胸口前,闻着他身上熟悉的气息,一腔怒火渐渐减弱。在马车上,他依然抱着我不放,我静静地依偎在他怀里,两人一路上,始终没说一个字。   回到房中,小丫鬟给我擦脸净手,奉茶漱口,然后无声退避。他轻轻叹了一声;“妇道人家,外出醉酒,还疯言疯语,成何体统?”   我忍了一天,总算找到恶语相向的时机,当下冷脸嗤笑:“既然不成体统,那就休了我啊!”   他慢悠悠地说:“休了你,好让你去找吴公子吗?”他在说“吴公子”三个字的时候,加重了语气。   我盯着他的脸,嘻嘻笑:“既然休了我,我再去找谁,你管得着吗?”   他啪地放下书卷:“看来是我给你的宠爱太过,宠得你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   我哼了一声:“我不知道是谁要什么紧,你知道不就行了吗?”   他怔了怔,眼中厉芒渐起,提高了嗓门:“你到底想说什么?不妨把话说明白。”   我也提高了嗓门,正色道;“你们秦家的规矩,正室无出之前,妾室不能生孕,为何我可以例外?”   我的话让他感到意外,他眼中的厉芒褪去,漆黑如墨的双眸蒙上一层朦胧的雾气,然后他看着我,一字一句:“我娶皇甫氏,是奉皇上的旨意,可是她体弱多病,无法生育,而你,是我唯一的妾,理当为我衍绵子嗣。”   对于皇甫氏,我曾有过无数种猜想,可她不能生育这件事,是我万万想不到的,我望着眼前一脸坦然自若的人,不知是该替自己高兴,还是替自己感到不值。   他见我默然,继续往下说:“皇甫氏是开国元勋,皇上不忍灭其宗族,降旨赐婚秦氏,大哥早已婚配,三弟未成年,家中又无姐妹,所以父亲,便命我迎娶皇甫氏的幼女为妻。”   秦氏娶皇甫氏明明是为了得到某件东西,却偏偏说成是迫不得已,奉皇命而为之,见他措辞谨慎,对我隐瞒事实的真相,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虽然明明知道他去瀛洲也是为了寻宝,可我还是不死心地问:“你为什么要冒险到瀛洲岛呢?”   他回答得很干脆:“因为你要去。”   因为我要去!他还真是坦诚,我笑了:“我去瀛洲是为了开辟贸易航线,你去做什么?”   他也冲我笑笑,眼里满是戏谑:“我去保护你啊,夫人,哈森是你的长随啊。”   我心情不好,没兴趣和他玩文字游戏,索性打开天窗说亮话:“桓之,我们不要绕圈子了。你告诉我,你到岛上想做什么?我出事以后,你去了哪里?什么时候离开瀛洲岛的?为什么会在吴郡等着我?”   我一口气问了他那么多问题,还真担心他一下子记不住,或者干脆不回答。   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寒夜里的星星一样,清冷耀眼:“卿卿,你终于开始关心你的夫君了!不枉我对你一片真心!我告诉你吧,我跟随你到瀛洲,只是为了证实一件事请,那就是:你到底有没有跟吴公子真正好过。”   他一脸暧昧和轻佻。   我又气又羞,知道他在转移话题,可鼻子还是被他牵着走,听着他激动地说:“你竟然还是完璧之身!卿卿,你不知道当时我多高兴!在海上吃那么多苦都是值得的!”   瞧他那副得意洋洋的样子,想起当时他念的歪诗,我内心世界的某根精神支柱倒塌了,哪里是两情相悦,分明是我被人家吃得连渣都不剩!被人家当猴耍了,还傻乎乎地跟着他的锣鼓声卖力地搔首弄姿!   屈辱和羞耻感压得我久久说不出话来,如果我手中有把利剑,我一定捅他个透明窟窿,还要在窟窿里来回搅动几下。   他盯着我,见我没说话,兴致阑珊:“你被那些个仙人带走后,我就躲回到商船,直到吴侯的船队靠岸,我才换了地方,混进你义兄的船上。你义兄虽然作战英勇,却心无城府,极好蒙骗,我在他的船上呆了数月,竟然没有人发现。”   他一脸的不屑。   我感到悲凉:“你明明知道我还在岛上,毛人上岛的时候,怎么不来救我?”   他忽然变了副嘴脸,酸溜溜地说道:“我倒想啊,可惜人家抢了先,把你抱回来了。”他恨恨地瞪了我一眼,忿忿不平:“他还真是疼你得紧,竟然撇下一摊子的事,跋涉重洋跑去救你。如果那些江东父老们知道,他们的吴侯如此儿女情长,不顾全大局,他们会怎么做呢?”   他一脸期待地看着我,我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吃吃地说:“你,你没有做什么吧?”如果他那时放出吴允节到海上的消息,那,吴侯的性命恐怕不保。   他见我关心吴侯的安危,气得哼了一声,悻悻地说:“我什么也没做!净找机会看你过得如何了。”他忽然伸手捏了一把我的右脸颊,气呼呼地说:“你们好亲密啊!那吴侯对你寸步不离,满口酸腐的甜言蜜语,还吹玉箫给你解闷。”   他说这些我都不知道,那时候我是昏迷不醒的。   他见我一脸茫然,心情似乎好了许多,开始抨击别人的智商:“他还真是好骗,见了你臂上的守宫,真以为你是纯洁无暇的圣女,竟然碰都不敢碰你一下。哈哈哈,芳菲。。。。。。”   :“够了,别说了。”我生怕他说出令人难堪的的话来,果敢地打断了他。   他深深地凝视着我的眼睛,嘴角扯出一丝浅笑:“心疼他了?后悔跟了我?”   我缄默。   他忽然笑了起来,笑得很凄怆:“芳菲,按照你反复无常的性子,现在,是不是又想去找他了?”   我静静地看了他一眼,垂下眼睑,自言自语的说道:“吴公子是我的表兄,按照我家乡的风俗,我们是不能在一起的。”   他居然很诧异,说:“我营里也有来自落英城的将士,他们并没有说过,落英城的风俗与别处有什么不同,芳菲,你从哪里听来的古怪,屡屡哄骗于我?”   我怎么哄骗于他了?我说的是吴允节,给他有一毛钱的关系?不得已,我解释道:“是我们林家的祖训,五代之内的表亲,不能联姻,否则遭天谴,后代,呃,不受神灵保佑。”   古代人喜欢亲上加亲,表兄妹结亲是很平常的事,我懒得打破别人的常规,做哥白尼第二,所以搬出神灵一套来说话。   :“你们林家都找不着别人了,你还死守着古怪的规矩不放。”他不喜欢我标新立异,估计是气昏头了,竟然替“表兄”打抱不平,忘了自己和人家是冤家对头。   我对他的未老先衰感到啼笑皆非。   他数落完毕,忽然将手扶到我肚子上,眼里焕发出奇异的神采,半是喜悦半是警告地说道:“卿卿,不管你还有什么古怪的说法,我都不许你再提起,因为,你有喜了!”   对现实失望的时候,人们总会回忆往事。   我拥有两世为人的记忆,旧事是何其沉重!我前世的父母,从年轻时的共苦到中年时的不能同甘受而劳燕分飞,我工作三年后母亲溘然病逝。而父亲,离婚以前就终日穿梭于百花丛中企图重拾逝去的青春,在物质上他对我出手阔绰,我恨他对母亲负心,所以从不回馈他丝毫的父女之情,母亲去世后,我与他断绝来往,再不见面。   后来我喜欢上一个同事,他机敏风趣,轻重得宜,无奈神女有意,襄王无梦,他离开公司后再无音讯,我在痛苦失落之余,迷上了旅游探险,但凡有空,就离开喧嚣的大城市,投身于青山绿水之间,妄图求得心灵上的解脱。   所以不慎落水的一刹那,我不但不害怕,反倒觉得是种解脱:终于可以重新开始了!   可万万没想到,今生与前世的经历竟然如此相似!这一世的亲生父亲抛弃了母亲,和别的女人生了孩子,至今下落不明,而我,莫名其妙地被命运选中,去完成一项更莫名其妙的任务。   我要的不多,只想凭努力得到自由选择的权利,可一路走来,命运没有给我这个机会。   前途渺茫,有苦无处诉,无论我身在何方,总是孤独一人,辛苦得来的安宁总在顷刻间土崩瓦解,绝望中我大放悲声,因为哭泣,左侧的脸颊和牙齿火辣辣的痛,眼泪不断地流进耳朵里,我索性坐起来,蜷缩成一团,双手抱腿,将脸埋在膝盖上,继续哭得昏天黑地,无视周围的一切。   哭着哭着又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梦中幻觉中都是挥之不去的无力感。   也不知过了多久,有明亮的阳光投射进来,我红肿干涩的双眼无法消受如此强光,自觉地眯了眼,木木地看着眼前的景象。   床边有个月白色的背影,不用细看我也知道是秦桓之,他看起来很精神啊!姿势端得那么正,怎么还没出门,想再打我一巴掌吗?   他觉察到我的细微动静,转过身来,双目灼灼生辉,惊喜地说:“卿卿,你醒了。”   卿卿?叫得多亲热啊,跟没事人似的,好像昨天打我骂我的不是他一样。我的心一点一点地冷下去,漠然地瞥了他一眼,默不作声地掀开被子,准备起床。   他伸手扶到我背上,我黑着脸往旁边一躲,挪到另一头,麻利地下了床,走到镜子前穿衣梳头,当他是空气。镜子里,映出他的一举一动。   他站在床前,默默地看着我,我梳好头发放下梳子,他慢慢走到我身后,望着镜子中的我,吁了一口气,幽幽地说:“对不起。”   一脸的歉疚,口气也软软的。   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委屈的,想说几句狠话,可一时间找不到恰当的词句。   他搂住我的肩膀,将我的头紧紧贴在他的胸口上,他的呼吸有点急促,声音在我头顶上响起:“我不该动手的,昨天是我不好,如果你想消气,我准你打我。”他停了一下,想等我做出回应,见我迟迟不吭声,他又开玩笑般说道:“卿卿,千万别打脸啊,为夫还要出门的。”   他不说还好,一说反倒勾起我的新仇旧恨,自认识以来,他打过我几次了?都是打脸的吧?凭什么?我有什么过错?干嘛要受他的鸟气!我又不求着他吃饭!   我举手抹去眼泪,狠狠地推开他,嘶哑着嗓子,唤人端洗脸水进来,小丫鬟早在门外等候,听了使唤,忙推门进来,细心服侍不在话下。秦桓之在一旁等了半晌,见我没打算和他说话,瞥了我一眼,怏怏地走出去了。   说来也奇怪,他用过早膳后没有出门,而是走进书房,也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一直都悄无声息的,也没有使唤任何人。   到了中午,我从镜子里看见眼睛已经没那么肿了,见窗外碧空湛蓝如洗,又想起今天是自己的生辰,于是决定犒劳自己一回,请那些讲故事的老阿奶们陪我到酒楼里大吃大喝。   临走我没有跟秦桓之打招呼,我正在气头上呢,再说他会派人盯着的,我又何必多此一举?   老阿奶们听说是我的生日,一个个都巍颤颤地起身,给我敬甜腻腻的糯米酒,净挑好听的话说,什么比仙女还好看啦,比仙姑还善良啦,比那谁谁谁还聪明百倍啊,独独没有夸我有福气,将来定会大富大贵多子多福什么的,听得我心花怒放,自信爆棚,觉得自己不贴秦家的标签,更能混出个人模狗样。   于是来者不拒,喝了一杯又一杯,糯米酒的度数虽然不高,可也架不住喝那么多啊!几杯甜酒下肚,我四肢发软,脑子短路,还格格笑着,很八卦地问:“阿麻,既然你们把我说得那么好,怎么不给我说婆家呢?”   老阿奶们面面相觑,又齐刷刷地望着我身后,突然一个个脸色大变,扑通通都跪在地上,口中连连呼喊:“夫人,夫人,救命啊。”   她们年迈体弱,说话又漏风,跪在地上苦苦求饶,真是很造孽。我也不回头,只是伏在桌子上,不高兴地说:“不过是开个玩笑,你们抖什么威风,至于吗。。。。。。”   :“如果夫人执意一意孤行,难保她们不会人头落地。”身后有人打断了我,声音比冰还寒冷。   是秦桓之!他还亲自跟踪盯梢?我的身子抖了抖,顿时酒醒了几分,麻醉的神经也恢复了清醒。   他在我身上披了件斗篷,将我打横抱起,我伸手搂住他的脖子,将脸埋在他胸口前,闻着他身上熟悉的气息,一腔怒火渐渐减弱。在马车上,他依然抱着我不放,我静静地依偎在他怀里,两人一路上,始终没说一个字。   回到房中,小丫鬟给我擦脸净手,奉茶漱口,然后无声退避。他轻轻叹了一声;“妇道人家,外出醉酒,还疯言疯语,成何体统?”   我忍了一天,总算找到恶语相向的时机,当下冷脸嗤笑:“既然不成体统,那就休了我啊!”   他慢悠悠地说:“休了你,好让你去找吴公子吗?”他在说“吴公子”三个字的时候,加重了语气。   我盯着他的脸,嘻嘻笑:“既然休了我,我再去找谁,你管得着吗?”   他啪地放下书卷:“看来是我给你的宠爱太过,宠得你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   我哼了一声:“我不知道是谁要什么紧,你知道不就行了吗?”   他怔了怔,眼中厉芒渐起,提高了嗓门:“你到底想说什么?不妨把话说明白。”   我也提高了嗓门,正色道;“你们秦家的规矩,正室无出之前,妾室不能生孕,为何我可以例外?”   我的话让他感到意外,他眼中的厉芒褪去,漆黑如墨的双眸蒙上一层朦胧的雾气,然后他看着我,一字一句:“我娶皇甫氏,是奉皇上的旨意,可是她体弱多病,无法生育,而你,是我唯一的妾,理当为我衍绵子嗣。”   对于皇甫氏,我曾有过无数种猜想,可她不能生育这件事,是我万万想不到的,我望着眼前一脸坦然自若的人,不知是该替自己高兴,还是替自己感到不值。   他见我默然,继续往下说:“皇甫氏是开国元勋,皇上不忍灭其宗族,降旨赐婚秦氏,大哥早已婚配,三弟未成年,家中又无姐妹,所以父亲,便命我迎娶皇甫氏的幼女为妻。”   秦氏娶皇甫氏明明是为了得到某件东西,却偏偏说成是迫不得已,奉皇命而为之,见他措辞谨慎,对我隐瞒事实的真相,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虽然明明知道他去瀛洲也是为了寻宝,可我还是不死心地问:“你为什么要冒险到瀛洲岛呢?”   他回答得很干脆:“因为你要去。”   因为我要去!他还真是坦诚,我笑了:“我去瀛洲是为了开辟贸易航线,你去做什么?”   他也冲我笑笑,眼里满是戏谑:“我去保护你啊,夫人,哈森是你的长随啊。”   我心情不好,没兴趣和他玩文字游戏,索性打开天窗说亮话:“桓之,我们不要绕圈子了。你告诉我,你到岛上想做什么?我出事以后,你去了哪里?什么时候离开瀛洲岛的?为什么会在吴郡等着我?”   我一口气问了他那么多问题,还真担心他一下子记不住,或者干脆不回答。   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寒夜里的星星一样,清冷耀眼:“卿卿,你终于开始关心你的夫君了!不枉我对你一片真心!我告诉你吧,我跟随你到瀛洲,只是为了证实一件事请,那就是:你到底有没有跟吴公子真正好过。”   他一脸暧昧和轻佻。   我又气又羞,知道他在转移话题,可鼻子还是被他牵着走,听着他激动地说:“你竟然还是完璧之身!卿卿,你不知道当时我多高兴!在海上吃那么多苦都是值得的!”   瞧他那副得意洋洋的样子,想起当时他念的歪诗,我内心世界的某根精神支柱倒塌了,哪里是两情相悦,分明是我被人家吃得连渣都不剩!被人家当猴耍了,还傻乎乎地跟着他的锣鼓声卖力地搔首弄姿!   屈辱和羞耻感压得我久久说不出话来,如果我手中有把利剑,我一定捅他个透明窟窿,还要在窟窿里来回搅动几下。   他盯着我,见我没说话,兴致阑珊:“你被那些个仙人带走后,我就躲回到商船,直到吴侯的船队靠岸,我才换了地方,混进你义兄的船上。你义兄虽然作战英勇,却心无城府,极好蒙骗,我在他的船上呆了数月,竟然没有人发现。”   他一脸的不屑。   我感到悲凉:“你明明知道我还在岛上,毛人上岛的时候,怎么不来救我?”   他忽然变了副嘴脸,酸溜溜地说道:“我倒想啊,可惜人家抢了先,把你抱回来了。”他恨恨地瞪了我一眼,忿忿不平:“他还真是疼你得紧,竟然撇下一摊子的事,跋涉重洋跑去救你。如果那些江东父老们知道,他们的吴侯如此儿女情长,不顾全大局,他们会怎么做呢?”   他一脸期待地看着我,我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吃吃地说:“你,你没有做什么吧?”如果他那时放出吴允节到海上的消息,那,吴侯的性命恐怕不保。   他见我关心吴侯的安危,气得哼了一声,悻悻地说:“我什么也没做!净找机会看你过得如何了。”他忽然伸手捏了一把我的右脸颊,气呼呼地说:“你们好亲密啊!那吴侯对你寸步不离,满口酸腐的甜言蜜语,还吹玉箫给你解闷。”   他说这些我都不知道,那时候我是昏迷不醒的。   他见我一脸茫然,心情似乎好了许多,开始抨击别人的智商:“他还真是好骗,见了你臂上的守宫,真以为你是纯洁无暇的圣女,竟然碰都不敢碰你一下。哈哈哈,芳菲。。。。。。”   :“够了,别说了。”我生怕他说出令人难堪的的话来,果敢地打断了他。   他深深地凝视着我的眼睛,嘴角扯出一丝浅笑:“心疼他了?后悔跟了我?”   我缄默。   他忽然笑了起来,笑得很凄怆:“芳菲,按照你反复无常的性子,现在,是不是又想去找他了?”   我静静地看了他一眼,垂下眼睑,自言自语的说道:“吴公子是我的表兄,按照我家乡的风俗,我们是不能在一起的。”   他居然很诧异,说:“我营里也有来自落英城的将士,他们并没有说过,落英城的风俗与别处有什么不同,芳菲,你从哪里听来的古怪,屡屡哄骗于我?”   我怎么哄骗于他了?我说的是吴允节,给他有一毛钱的关系?不得已,我解释道:“是我们林家的祖训,五代之内的表亲,不能联姻,否则遭天谴,后代,呃,不受神灵保佑。”   古代人喜欢亲上加亲,表兄妹结亲是很平常的事,我懒得打破别人的常规,做哥白尼第二,所以搬出神灵一套来说话。   :“你们林家都找不着别人了,你还死守着古怪的规矩不放。”他不喜欢我标新立异,估计是气昏头了,竟然替“表兄”打抱不平,忘了自己和人家是冤家对头。   我对他的未老先衰感到啼笑皆非。   他数落完毕,忽然将手扶到我肚子上,眼里焕发出奇异的神采,半是喜悦半是警告地说道:“卿卿,不管你还有什么古怪的说法,我都不许你再提起,因为,你有喜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十六章 呦呦鹿鸣谷   你有喜了!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如同一道闪电,划破黑暗的夜空。   我怀孕了!   我首先想到的是,它,是正常的吗?不会有什么异常吧?我的生活一向很有规律,又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如果不是今天心情糟糕,跑到外面喝了几杯度数极低的米酒,我几乎算得上是滴酒不沾。   至于抑制怀孕的“花茶”么?很长一段时间没喝了:秦桓之一离开洛京,我就住进了相府,根本没必要使用。他回来过中秋节那会儿,我是想喝来着,结果被他在湖上劫了道,有意无意的给我扔到湖里去了,后来怕他起疑心,我一直没敢再服用。   所以,“它”应该是健康的。   担忧才下眉头,恐惧又上心头,对于女人生孩子,我了解的不多,仅仅从电影电视里看过这样的场景:产妇们一阵阵鬼叫狼嚎,一屋子人默默地祈求神灵保佑,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橘子红了》里面的秀禾,她生孩时的叫喊不是痛呼出声,而是凄惨悲鸣,有种从容赴死的悲凉,满屋子流淌着鲜血,产婆那双血淋淋的手。。。。。。。   还有,我前世生活的那个大都市,据说剖腹产的比率是71%。。。。。。。   我身体的某个部位,不受控制地难受起来,导致我一阵干呕,额头冒出薄汗,像捞救命稻草一样,死死用力抓住秦桓之的手腕,用一种不属于我的声音,惊恐地问道:“我,我真的怀孕了?”   空洞的目光所至,是一双深邃的秋水双眸,粼粼的波光,如同天上的凉月,皎洁晶莹,欢快的笑意就像三月的桃花,明媚而多情。   忽然间,盈盈的水波消失了,艳丽的桃花,凋谢了,他的眼底闪过一丝失望和不安,声音遥远得像来自另一个世界,低若蚊呐:“芳菲,你不欢喜么?”   语气是那样迟疑,姿态是那样卑微,哪里还有昨天盛气凌人的样子。   我的心隐隐作痛,为他的脆弱,为我的懦弱。   我的手慢慢松开,变成轻柔的触摸,对他展开一个虚弱的笑容:“没有!我,有点害怕。”   他仿佛受到鼓励,恢复了平常的镇定,柔声安慰我道:“你不用害怕,一切有我。”   我抬头看了看窗外,暮色沉沉,已是深秋时节,屋里有点寒凉,他的诺言有种温暖人心的作用,我情不自禁地往他怀里钻。   舒适中感觉到他的身躯微微震动,随即伸出两条胳膊将我圈在怀里,不住地轻吻着我的鬓角:“打来荆州后,我一直繁忙,冷落你了。如今荆州的事情已告一段落,大将军会派司马前来治军。等你胎象稳定,我们便启程回沁园,我会在双清苑里陪伴你,迎接孩子的出世。”   他轻声细语,细心体贴,让我倍感温馨,觉得自己被人关心呵护,情绪受到照顾,一切都很美好。   静下心来想想,也是啊,我已经二十周岁了,不管是在今生还是前世,都是不折不扣的成年人了,男欢女爱结出来的好果子,不就应该是生儿育女,彼此珍惜吗?再说,都到这个地步了,我还矫情地后怕,是不是太晚了一点?   退一万步说,他既然那么期待这个孩子,一定会疼爱“它”的,秦氏可以动用的医学神人不止一两个,我还有什么好怕的?   想到这里,我又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变得像个正常的孕妇一样,好奇地问这问那:“桓之,你说,会是个男孩还是女孩呢?”   他用手指拂去我耳边的乱发,又轻拂我的脸庞:“无论男女,我都一视同仁。”徐徐呼出的温暖气息让我醺然欲醉。   :“真的吗?”不管是真心还是敷衍,听起来都怪舒服的,我又往他怀里钻了钻。   耳鬓厮磨间,他忽然一下含住我的耳垂,假意啮咬着,闷声说:“自然是真的。”   太腻味了!我想避开他的亲昵,却听到他低声笑道:“不过,千万不能四个都是女儿。”   他的怀抱滚烫闷热,米酒的后劲还在,我的脑子不是很好使,傻傻地问道:“什么四个女儿?”   他好像终于抓到我的什么把柄一样,激动起来,狠狠咬了一口我的耳朵,疼得我啊地叫了起来,刚想发飙,却见他一脸促狭:“夫人怎么忘了,在瀛洲时,我们就说好了的,回家让你生四个孩子,有见证人的,你可不许耍赖。”   生四个孩子!把我当那啥了。   如果不是他的胳膊力气大,我早就挣脱魔爪。要知道,自从“计划生育”国策了以后,生四个孩子这种事情,一般人再没见过了。   他居然说要生四个,还是自然产,很痛的!   他装模作样地替我的耳朵吹气,以减轻疼痛,我把头一歪,想离他的毒舌远一点,没想到正中他的圈套,他又是一口咬在我的脖子上,一点都没作假,疼死我了!   他是小狗吗?怎么老咬人哪?不怕传染狂犬病啊?   我奋力逃离魔掌,对他怒目而视。   他意犹未尽般,声音拖得长长的:“这是对你的家法。”说得煞有其事:“罚你对夫君言辞不敬。”   我低低地哼了一生,很不服气:不就是句气话吗?你还打我了呢。   他洞若观火,嗤地笑了一声:“不服气?还没结束呢。”   他又要搞什么鬼?我扁了扁嘴:“你还要怎地?”难不成还要掌我的嘴?像那可怕的沈氏一样?   他欺身过来,像膏药一样贴在我耳边,喃喃低语:“罚你十日内,掌握孕期中侍夫的技巧。”   这死没正经的!又拿重口味的来揶揄我,我的脸腾地红了,一定赛过炎夏的火烧云。   他压低了嗓子,闷声笑道:“夫人害什么臊啊,是你份内的事情。”   我脸皮再厚,也厚不过一层皮,于是低声骂道:“什么份内事,自然有人会伺候你的。”   皇甫氏就算再体弱多病,也不会不闻不问吧?要知道,他不可能只有我一个的,将来总会有别的女人进来,我又何必大包大揽,加速身体的折旧呢?   我觉得自己没说错。   可是,他敛住了笑容,定定地盯着我看,目光是那样认真,那样专注,好像是审问犯人时使用的大灯一样,刺眼而威严,看得我心里有点发毛。   :“夫人真是宽容大度。”他的语气可不像是在夸我,有种强烈的嘲讽:“不知夫人心中的人选是哪几个?”   他不高兴了,有没有搞错,泛酸水的是明明我啊,怎么还要我来照顾他的心情?   我讪笑道:“妾身多嘴了,还望夫君莫怪。”   他依然看着我,神情淡淡的。   我又陪笑道;“妾身,听从二少夫人的安排。”有正室大老婆在,几时轮到我安排他的床第私事哦。   他凝视着我,忽然露出奇怪的笑容,有种浅浅的嘲讽:“皇甫氏温柔娴淑,知书达理,出身名门大族,后院旳事情比你清楚得多,的确比你更适合处理此等琐事。”   他还是第一次在我面前评价自己旳正室妻子,使用的是赞赏的言语,可说话的口吻却不是那么回事,总觉得缺少点什么,想起秦贵妃对皇甫氏文才旳夸奖,我对这位素未谋面旳主母,越来越好奇,同时也有些许自惭形秽。   :“若不是我比建之年长,断不用我娶皇甫氏为妻的。”他突然没头没脑旳冒出两句。   把我给弄糊涂了,扯上秦建之干什么?   :“那皇甫氏样样都好,可我对她,实在无法产生男女之情。”秦桓之似乎下定某种决心一般,对我说:“那年的大婚之夜,我身体不适,被扶进洞房,皇甫氏在我脚边长跪不起,感谢秦家保存其父兄的性命,同时告诉我,她因体弱多病,长期服用素心丹,怕是子嗣艰难,所以恳请我另纳妾室。”   他又说道:“我见她言辞诚恳,所以也对她坦诚相告,我已经纳了你为妾,只怕将来她是不能住到双清苑里去的。她也不生气,说愿意一辈住在别院,只要我高兴就行。”   我静静地听着,总觉得这里面有种说不出的怪异,可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   秦桓之握了我的手,轻轻地说道:“芳菲,你不要怀疑我对你的情意,对皇甫氏,我尊重她,敬重她,甚至是照顾她一辈子,给她最大的荣耀。可你不一样,你是我喜欢的人,如今又有了孩子,我一定会把最好的留给你,只是我要你当着孩子的面,答应我一件事情。”   他的样子很严肃,我刚想问,要我答应他什么事情,门外小丫鬟敲门,脆生生地说道:“公子,夫人,门外来了一位姓袁的公子,说是要拜见梁鹄公子。奴婢不知该如何应答,还请公子和夫人明示。”   呵呵,我才用梁鹄的名义混了不到两个月,这么快就在荆州城打开局面啦,还连夜登门拜访,难道有急事不成?   咦,不对,我从来没有把真实身份和住的地方告诉那些书肆的老板的,这人是怎么找到我的?本事不小哇。   我惊疑不定地望着秦桓之:“夫君,我从来没跟人说过住在这里的,这人是如何得知?”   秦桓之和我说话的兴致被打断,心情不畅,他满脸不悦地瞪了我一眼,低声哼了一声,走到房门前:“请他到客厅等候,我片刻便来。”   竟然是想冒名顶替接见来客,看来他想要我答应的,是与风花雪月有关的事情,因为需要情调和时机的么。   我望着他远去的背影,会心地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十/七章 月出惊/山/鸟   秦桓之离开后,大约过了一刻钟,茂林匆匆过来对我说道:“二公子请芳仪夫人到客厅中会见客人,烦请夫人换上男子装扮。”   我停下手中活计,错愕地问道:“袁公子是什么人?”   茂林低头不敢看我,恭恭敬敬地回答说:“听说是荆州城中的巨富。”   我愣住了。   秦桓之一向只喜欢与政客文人交往,在洛京时从未听说他与商人阶层有任何瓜葛,这个姓袁的巨富能让他一反常态,其中大有蹊跷。   忍不住好奇。   我麻利地换好男装,在镜中瞄了瞄,并无不妥之处,于是跟随在茂林的身后,移步客厅。   在客厅几丈以外就能感觉到宾客尽欢的气氛,因为有隐隐的欢声笑语传来,客厅门外站着五六个随从模样的年轻男子,一个个衣装简洁,腰佩长剑,纹丝不动,见了我和茂林过来,只是举目瞥了一眼,继续目不斜视。我暗暗赞叹一声,真够淡定的,袁公子绝对不是一般的商人。   进了客厅,一股茶香扑鼻而来,清香怡人,正是秦桓之书房中最好的六安瓜片的味道。   秦桓之正和一位年轻的男子侃侃而谈,那男子约莫三十岁,长了一副卧蚕眉,一双丹凤眼,肌肤白皙,身材适中,穿一件靛蓝锦面圆领长袍,头上一支白玉发簪,一派阴柔娇弱的模样,弱不禁风得几乎能随风飘走,气质虽然飘逸出尘,长相却是我最不喜欢的类型,难怪秦桓之让我穿了男装出来会面,估计是玩心大起,想看一看伪娘和真娘的区别。   我眉毛轻蹙,给他一记责怪的眼风,小伎俩被识破,秦桓之露出理亏的神情,俄而起身,佯装热情地替我引见:“袁公子,这位便是梁鹄公子,梁鹄公子的确是位女子,是内子外出时的化名,内子任性荒诞,倒让袁子见笑了。”   袁公子见了我,两眼一亮,似是发现了苦苦寻觅中的金矿银矿,柔声细语的说道:“梁公子果然是位婵娟!书肆的老板没有骗我。我府中的幕僚也曾说过,梁鹄公子的字迹虽然遒劲妍丽,却有种女子的清丽秀雅之气。今日一见果然是位佳人。观中多谢秦公子的通透,不拘小节,袁某得以一睹梁鹄公子的风采。”   难道又是一个来“赏美”的?   我睁大了眼睛,似笑非笑地看着秦桓之,心道:有人夸你老婆长得好看的感觉很爽咩?   秦桓之没有接招,轻声说道:“夫人,坐下吧。”十分关爱体贴:“袁公子前来,是想让夫人写一篇墓志铭。”   这个,完全在我的意料之外。   从来没有想过,我的雕虫小技居然拓展到殡葬事业去了,还能刻在石碑上的,可以保留很久的!只是跟死人沾边的事情,总是不大好听。   袁公子见我没有点头,以为我不愿意,忙起身解释道:“逝者是位女子,生前最喜欢书法,曾重金搜集字帖,临摹练习,可惜身体有重疾,无法经常练习,到去世前,也没写出一幅让自己满意的字,视为生前憾事一件。半月前,我无意中看见梁鹄公子的书法,是逝者平生最喜欢的字体,所以这才前来,请梁鹄公子执笔写一篇铭文,还请公子成全。”   他后面一句是对秦桓之说的。   袁观中的话听起来合情合理,而且是对逝者的一片赤诚之心,他的态度又谦虚,如果我拒绝,好像有点托大了。   只是这人怎么知道我住这里的呢?还巴巴地赶归来。   我询问般望了一眼秦桓之,见他不动声色,知道他和我一样心存疑虑,于是我便问袁观中:“袁公子是怎么找到这里的呢?”   袁观中露出尴尬的表情:“不瞒两位公子,自从见到公子的墨宝后,我便有心结识梁公子,所以托人前去询问书肆的老板,得知梁公子是位女子,且最喜欢和市井里年长的老妇说道,于是我又命人找了那些老妇,一路问来,这才找到这里,如有冒犯之处,还请两位公子见谅。”   那也用不着晚上登门啊!   袁观中进一步解释道:“我生怕夜长梦多,错失机会,所以连夜的上门来了。”   秦桓之微微笑,我也不再多问,伸手接了小丫鬟递上来的铭文,大致看了看,对这位逝者的生平十分感兴趣,她是益州锦官城人氏,丈夫的小名叫玉郎,   于是我便问袁观中什么时候交文?   袁观中见我同意书写,很是欢喜,说两天后,他会亲自上门来取。   就这样,我莫名其妙的认识了这位荆州城的巨富,说来也奇怪,秦桓之居然不反对我和袁观中来往,尤其是得知我打算在荆州城开刻书行后,更是大力支持,不但出钱,还出力-----替我想书行的名字。   我笑着问他为什么不反对我抛头露面经营商业?   他的回答让我难辨真假:“为夫的反对能有用吗?你这个人,是拦不住的,索性让你展开手脚折腾,我也图个安稳,孩子也求个平安。再说宽仁和善,关心百姓的生存大计,本就是秦氏一贯的做派。”   哎,他这么说,反倒显出我锦袍下面藏着的“小”来了。   我和袁观中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多,每回都是在云阳楼进行业务洽谈,今天也不例外,唯一不同的是,茂林那个大尾巴,生病了,没有跟在我后面。   可是进了一直使用的会谈室,我就发现了异常,袁观中不在,里面坐着的是另外一个人。   吴侯。   既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我缓慢道了声:“表兄。”   他微微笑,没有说那句亘古不变的问候,而是直奔主题:“十月初,姑母的坟前曾有人来过,烧了些纸钱绢帛,摆了些祭品,多是富春当地的特产,本无特别之处。”   就知道,袁观中让我写的墓志铭,“玉郎”两个字,不是随便出现的,袁观中这种娘娘腔也不是凭空出世的,只是我没想到,背后筹划的人是他。   我苦涩地问道:“表兄,你觉得会是谁,到我娘亲的坟前去了呢?”   吴侯面露讥讽,似是自嘲:“姑母的亲人,除了你,就只有姑父了。”   我大吃一惊,不敢置信:我传说中的父亲,我心目中有家暴史的“渣男”,抛妻弃子的负心汉,众人夸赞的美男子,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天人,竟然在富春出现了!   一时间,百感交集,闪念如电,不知该如何描述。   吴侯见我情绪激动,似是不忍心再说下去,只是关切地问道:“你,还好吧?”   我不好!我愤愤地想着。   如果真的是那个叫玉郎的人去上的坟,我的心情怎么可能好得起来呢?我的父亲还活着,二十年来,对我的生死悲欢不闻不问,就知道背地里给我下死命令:女儿,去做这个,去做那个!哪里管过我的死活!不过是把我当做工具使罢了。   如果不是我有前世为人的惨痛经历,比一般人坚强一点,恐怕早就破罐子破摔,或者,早就自挂东南枝了。   我突然强烈地憎恨起自己的出身,虽然知道这样的怨恨很幼稚,无济于事,可我还是恨。   我的脸色变了又变,最后握拳冷冷地说:“就算是他,又如何?”   吴侯先是一怔,默默地看了我半晌,然后一脸的痛惜:“芳菲,我知道,你心里在怨恨姑父,怨恨他对你不理不睬,其实也是在怨恨顾家对姑母的无情无义。也许姑父也有为难之处,不能与你见面。再者,做子女的无法选择亲身父母,心存怨怼,并无好处。”   我依然冷漠地看着他,口不择言:“站着说话不腰疼。你用不着给我讲大道理。我问你,为什么让袁观中来跟我打交道?”   我的心情很坏,态度很恶劣,语气很无礼。   吴侯没有介意,他长长叹了一口气:“姑母坟前烧过的绢帛中,有一小角残存的锦缎,我让人仔细查探过了,那是益州产的一种蝉翼丝,只在益州境内有售。袁家的贸易种类繁多,在益州也有大量的产业,手下人员得力,情报来源丰富,所以我才选了他。”   我心情缓和下来:“仅凭一角丝帛,也无法证明那上坟的人来自益州。表兄,你让我过来,是为了告诉我,我父亲他,可能在益州吗?”   吴侯的眼睛灿若寒星,问道:“芳菲,难道你不想知道姑父为何在益州吗?”   我摇了摇头,突然停住了,恍然道:“你是说,我父亲在帮景王做事?”   吴侯目露赞同,点头道:“有这个可能。景王一向安分,向来没有异常之举,怎么会突然自称正统,不计后果呢?除了手中有一枚未知真假的玉玺,景王应该还有更具威慑力的神兵利器,否则不足以降服益州独孤氏。姑父是神将的后人,可不正是神兵利器之一?”   他还是头一次,开口坦承我父亲的真实身份,也等于承认,他完全知道我的身份。相比之下,秦桓之一直遮遮掩掩,我一问起,他就顾左右而言他。   我的心情晦涩酸楚:“即便如此,我也不会到益州去找他的,就当我,没有这个父亲吧。”   吴侯上前扶了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道:“芳菲,不是我要离间你和默存,只是你的身份敏感,若是将来秦氏与景王交战,你夹在中间,恐怕是左右为难,难以自保。你还是回到姑父的身边,再怎么说,他毕竟是你的亲生父亲。”   我的鼻子一酸,好不容易才忍住了眼中的泪水:“表兄,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可是,我如今已是秦家妇,怎么能说走就走呢?我。。。。。。。。”   我想说我怀孕了,可看到他的脸色很难看,眼睛一动不动地望着我,看得让人发憷,心惊肉跳,我的话到了嘴边,又收了回去。   可怕的沉默过后,他嘶哑地问:“你就那么愿意跟他吗?竟然连亲生父亲也不要了?哪怕他对动机不纯?有所企图?哪怕是将来他逼你做有悖良心,大逆不道的事情?”   面对他一连串的质问,我哑口无言,他说的这些我不是没想过,所以我才一直不敢和秦桓之谈论关于兵书的事,也不敢告诉他:我回沁园的目的就是来偷书的!我要把书烧毁掉,毁灭掉,替楚王大人遵守诺言,别的,我一概不关心,什么宏图霸业,什么四石共鸣,四大家族,关我毛事!   他死死地盯着我,仿佛要敲开我的脑袋,看我在想什么一样。   他的目光很可怕,我咽了咽口水,艰难地说:“表兄,你多虑了。我没有什么野心,也不会替别人的野心去卖命。我只想改变家人的命运,不想死得那么悲惨,仅此而已,一旦得手,我就会离开的,你别。。。。。。”   :“你有得手的时机吗?表妹,别糊涂了,你根本没有下手的机会,他不会让你一个人呆在双清苑里的,还有,你的身手不济,鲁莽行事,怕是连性命都不保。”   我低头想了想,将结婚以后的经历反复想了几遍,不由勃然变色,果然如同吴侯所说,秦桓之一直都在提防我!   难怪他一离开沁园,沈艳兰就“请”我到相府里小住,我刚一回来,他就到家了,这次他“出差”,非要把我拖过来,原来不是怕我独守空房,而是怕我进山偷东西。   他从来就没有相信过我!还整天跟我腻腻歪歪,你侬我侬?是不是亲热的时候都把我当笑话看啊!   我感到一阵眩晕,全身的力气像被抽走了一样,心中的世界在不断坍塌,眼前的景象越来越模糊,伸手胡乱抓了一把,抱住一根木头形状的东西,有气无力地问:“我该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十八章 徘徊两相看   吴侯将我扶到窗户旁边的长榻前,小心翼翼地搀扶我坐下,然后他自己坐在长榻的最顶端,和我相对而视,他的目光很专注,幽深的凝视的令人窒息,我睁大眼睛,想把他,也看个清楚。   他的样貌并没有大变,只是身上多了几分成熟男子的沉稳与洒脱,与他的温润儒雅相得益彰,与我记忆中的翩翩少年已经相去十万八千里,从前那个少年,我觉得自己可以读得懂,可以改变,而眼前这个成年男子,我读不懂也猜不透,只能仰视。   尽管他的凝视蕴含了海一般的深情,可我,断断不敢到这深海里遨游嬉戏。   他的声音如同山间的清泉潺潺细流:“表妹,跟我回紫雾山居好不好?”伸出一只修长柔软的手掌捏住我的左手,轻轻摩挲着,试图将身上的温度通过手指的接触传递过来。   我陡然一惊,像触电一般,忙不迭地把手掌缩回来,放在肚子上,自从怀孕以后,我就经常做这个动作,习惯了。I   孩子,这个神奇的存在让我镇定下来。   我的身体里孕育着他的孩子,而我正在和其他男子暧昧地交谈,我虽然有现代人的芯,却也有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脚踏两只船是我绝对做不到的。   吴侯的眸子忽明忽暗,我的心情波澜起伏:秦桓之真的对我另有企图吗?他既然时时刻刻提防着我,为什么又煞费苦心地给我可以依靠的大树,请求宁氏竭尽全力的照顾我,帮助我呢?没有他的支持,我的佣书行,造纸作坊还有书斋哪里能运营得起来?他不但没有架空我的底子,反倒让我的羽翼变得更丰满。   他是爱我还是另有所图?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思考过后,我的脑子还是混乱一片,无法做出决定,只得缓缓地说道:“表兄,多谢你的好意,你的建议我会考虑的,但是今天我不能做出决定,我需要时间想个明白。”   吴侯见我推辞,失望之余继续苦口婆心:“芳菲,我知道你喜欢自由自在,不愿意依附他人,可我是你的表兄,在这世上,除了姑父,只有我才是你的亲人。如今群雄争霸,局势动荡不明,你一个单身女子,要想保得太平,唯有在父兄的羽翼保护之下,才有可能。”   他说得好听,可我却想起我的生母顾氏,她也有父兄,可哪里就太平了?我望着吴侯,惶然一笑:“表哥,你忘了我的娘亲也是有父兄的么?”   我的反问令吴侯很不自在,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神色黯然:“顾氏的女子,以姑母那一辈,最是不幸,极少有善终的,我执掌大印以后,就不再让族里的姐妹再以身犯险,除非是主动请命,否则谁也不能逼迫她们参与政事。”   战争就该让女人走开,吴侯的决定也算得上是英明仁慈,不愧少年英主的称号,相比之下,秦桓之更像一位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在武平侯这棵大树底下,优哉游哉地度过了最美好的青春岁月。   我收回思绪,看向吴侯的眼神中多了几分敬畏:“表哥,你这样做是对的,如果娘亲还在世,一定会感谢你的。”   吴侯见我认同他的做法,很是欣慰:“姑母的忌日就快到了,芳菲,你不想到坟前看一看吗?”   他还是没死心,想带我回富春郡。   我轻轻摇头:“再过几天,我,便回洛京了。今年的忌日,怕是不成了。”   见我还是不领情,吴侯又是失望,又是愠怒,他的脸沉了下来,眸子里寒光微泛,直直地看得我心悸。   我怎么忘了,他是位高权重手握生杀大权的吴侯,不是我能随意敷衍的表哥!我害怕地将身子挪了挪,好离开他的视线。   他见状,微微冷笑,起身伫立,高高俯视着我,问道:“表妹,在你心目中,我就那么不值得信任?”已是咄咄逼人。   我赶紧摇头否认。   他冷笑了一声,目中隐隐有恨意:“你那好夫君,做过的事情,一件都不比本侯少,只不过是他会粉饰罢了,表妹,我只希望你永远都没有后悔的那一天。”   说到后面一句,已是怒气冲冲,这样子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不得不说,他的气势挺吓人的,如果我还是无依无靠的落霞公子,恐怕早就扑通一声跪下了。   侥幸过后,我忽然惊觉,从什么时候起,我已经把秦家当成靠山了?这个发现让我悲喜交替,但愿我没有选错人。   后来我是怎样离开的,我已经忘记了,只记得吴侯盛怒过后,继而一脸伤痛而莫可奈何,他依依不舍地送我出门前,眼中隐隐有泪光,在我身后饱含期待地说道:“芳菲,希望我能等到你回心转意的那一天。”   我抬起头,不让泪水溢出眼眶,不敢停顿,怕自己会忍不住要留下来,更不敢回头,生怕再看到那张泫然欲泣的面孔,最后我走出了大门,举目远眺,天空还是那么澄净蔚蓝,阳光是那样明媚温暖,和来的时候没有什么不同,不同的是,我的心境,我竟然有点不敢回去面对秦桓之了。   回到住处,我惊讶地发现,林大娘和清心赫然出现在堆满东西的庭院中,正在忙个不停,我像见到久别的亲人一样,欣喜万分,止不住的问东问西,刚进门时的忐忑不安,荡然无存。   林大娘放下手中活计,喜滋滋地往我的腰身不停地打量,好像怎么也看不够似的,还说我太瘦了,清心在一旁插不上嘴,只能偷着乐。   林大娘笑呵呵地道:“老夫人得知夫人你有喜,一连几天都高兴得合不拢嘴,一边催促我和清心快些出发,一边不住地添加让我们带过来的物事,夫人你看院子里这些,可不都是洛京本地的特产?”   我大致扫了一眼,果然都是洛京原产,种类繁多,够这里吃用一年的了!我在双清苑时也没见过这般架势呢,什么是母凭子贵,这就是了。   我的心情刚刚平复,还需要多安静一会,有点吃不消林大娘和清心的吱吱喳喳,站了片刻,便微微笑道:“大娘,我有些累了,我先回房里歇息了,二公子回来,你再唤我起身。”   以前我从来不在这个时辰歇息的。   林大娘以为我是孕期犯困,忙将我扶到房中,一阵麻利的安顿之后,不容我吭声,便悄悄地退了出去。   耳根终于清静了,我靠在大迎枕上,闭目养神,往事收不住的纷纷扰扰,有许多是我无法评判和理解的,最后在无限的惆怅中,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梦里出现了落英城地震时的悲惨情形,幼年的我孤苦无依的在田野里抱头痛哭,哭偌大的天地间,竟然找不到一片静土让我立足。   接着,前世的母亲变成了白衣飘飘的女子,用悲悯的目光看着在应春树下徘徊的我,好像想告诉我什么,可最终只是叹了口气,悠悠地飞走了。   我急得大声叫喊:“妈妈,妈妈,你别走啊,你走了我没亲人了啊。”   白色的身影越去越远,我的心像被掏空一样,无助地,嘤嘤地哭了起来。   哭泣中,忽然听到一声怜悯的叹息,难道是母亲改变了主意,来带我走了?我睁开眼睛,只见眼前的确有个月白色的身影,影影绰绰地晃动着,我起了身朝那白色影子靠过去,摸索着往他怀里钻,白色影子伸手轻轻一带,将我带进一个暖烘烘的怀抱。   这怀抱很舒适,很踏实,我久久地陶醉其中,怎么也不愿醒来。   他身上的香气幽深缭绕,他的嘴唇柔软多情,我在他怀中觉得自己变成了空气,轻的没有一点分量,他唇舌之间的缱绻悱恻,却是沉甸甸的,令我欲罢不能,任凭他予取予求。   他停止了缠绵的吻,心满意足般地轻笑道:“卿卿,你终于也离不开我了么?就像我离不开你一样?你能踏实地回来,我很高兴,真的,我很欢喜。”   说得颇有深意,大概是知道我见过什么人了,他还真是无孔不入。   我轻抬睫毛,见他果然喜不自胜,眼中桃花泛滥,不由心中一甜,继续闭上眼睛,猫在他怀里。   还以为他会绵绵情话不断,没想到他却话题一转:“卿卿,听你刚才叫唤妈妈,是你的母亲吗?”   我点了点头:“她这辈子太可怜了。”今生前世的母亲都是可怜人。   秦桓之幽幽地说:“有时,我也想起我的生母,她比你的母亲还要可怜,一直都没听我叫过她一声母亲呢。”   他的老妈生下他就挂了,哪里来的“一直”没听过,原来文采斐然的秋月公子也会犯语法错误。   不管怎么说,他也是个没娘的娃,我们也算是同病相怜。   我慢慢睁开眼,看着他的睫毛像蝴蝶的翅膀一样轻轻抖动:“我从小就羡慕建之,父亲十分疼爱他,宁夫人又时时刻刻都在他的身边,建之小时候穿的衣服,都比我和大哥的精美得多,因为宁夫人总会想方设法把针线做得更好。”   他果然很羡慕甚至嫉妒秦建之,看来多年前我对他的心理分析是准确的。   他忽然将嘴唇贴在我耳边,小声地说道:“告诉你一个秘密,宁夫人,是顾家的女子。”   简直是惊涛骇浪,我无法不震惊,激动得差点撞到他的下巴,幸亏他对我这种恶习早有防备。   他示意我不要大声嚷嚷,又将我的头压了下去:“建之一直都不知道,可我早早就发现了。”   他为什么把这么重大的秘密告诉我?就因为我今天没跟别的男人跑了?他开始无条件信任我了?我的心如同鹿撞,久久不能平复。   大喜之后,我忽然想起,,宁夫人既然姓顾,那她岂不是我的,姨妈?她就是我母亲所说的那个“姐姐”,“姐姐”当年的情郎就是,当今的武平侯?   顾家的手伸得还挺长的啊,哪里都有一爪子。   秦桓之的眼睛微微眯起:“宁夫人的确是你的姨母,也是吴侯的姑母,你这回该明白,我为什么找她来照顾你了吧,嗯?”   我吞吞吐吐地说:“你是想让我和姨母亲近一些?”我们毕竟是亲戚。   哪知道,他低声冷笑起来:“不是亲近一些,而是让她补偿你,这是你该得的。”   这我就不懂了 ,宁夫人欠我什么了?   秦桓之继续冷笑道:“谁让她将你送给她的好侄儿,如果不是她把你推到她侄儿的跟前,那吴侯怎么会有机会认得你,他又哪里有机会做你的先生呢?”   这是怎么说的,我愣住了。   他气冲冲地说道:“你只记得他教了你两三天的丹青,有师徒的情谊,却不记得我们才是青梅竹马,有一起长大的情分。”   他可真能瞎扯,谁跟他青梅竹马了,我小时候是尼姑,大一点做你家丫鬟,哪里来的时间和你青梅竹马?这人肯定有臆想症!   他见我否认,有些恼羞成怒,强词夺理道:“你难道忘了,你葵水初至的时候,我还在跟前呢,怎么不是青梅竹马的情分?”   这也算啊,哎!我真是啼笑皆非,他也不害臊,竟然连这种事情也说得光明正大,哪像我们上生理课时,那些男生羞答答的。   他瞪了我一眼,恨恨地说道:“宁夫人只想着她的侄儿已经长大成人,需要一个房里的小丫鬟,所以千挑万选,把你送过去,却从来没有想过,我和那姓吴的是同一年出生的,也需要一个小丫鬟放在房里。”   我目瞪口呆,然后摇头叹气,哎,他吃的哪门子醋啊,人家秦建之才有权利抱怨的好不好,你是宁夫人什么人,情敌的儿子!人家不偷偷捏死你算客气的。   真是拎不清的主!   我不敢笑话他,正想开导他几句,却发现他死死地盯着我看,看得我莫名其妙,神经大条。   他欲言又止,最后的眼光闪了闪:“你这个大傻瓜,被人算计了都不知道,还没有明白吗,你和你那丹青先生的多次见面,都是有人算好了的。”   他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了:那片我经常溜达的柳林,有一天突然出现了一个不速之客,模样清隽,气定神闲,被我惊为天人,后来我一番招惹勾搭,终于让他做了我的“老师”,我一直以为自己很经验老到的呢,唉,原来人家才是导演啊,   吴允节当时一定笑死了吧!   吴侯将我扶到窗户旁边的长榻前,小心翼翼地搀扶我坐下,然后他自己坐在长榻的最顶端,和我相对而视,他的目光很专注,幽深的凝视的令人窒息,我睁大眼睛,想把他,也看个清楚。   他的样貌并没有大变,只是身上多了几分成熟男子的沉稳与洒脱,与他的温润儒雅相得益彰,与我记忆中的翩翩少年已经相去十万八千里,从前那个少年,我觉得自己可以读得懂,可以改变,而眼前这个成年男子,我读不懂也猜不透,只能仰视。   尽管他的凝视蕴含了海一般的深情,可我,断断不敢到这深海里遨游嬉戏。   他的声音如同山间的清泉潺潺细流:“表妹,跟我回紫雾山居好不好?”伸出一只修长柔软的手掌捏住我的左手,轻轻摩挲着,试图将身上的温度通过手指的接触传递过来。   我陡然一惊,像触电一般,忙不迭地把手掌缩回来,放在肚子上,自从怀孕以后,我就经常做这个动作,习惯了。I   孩子,这个神奇的存在让我镇定下来。   我的身体里孕育着他的孩子,而我正在和其他男子暧昧地交谈,我虽然有现代人的芯,却也有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脚踏两只船是我绝对做不到的。   吴侯的眸子忽明忽暗,我的心情波澜起伏:秦桓之真的对我另有企图吗?他既然时时刻刻提防着我,为什么又煞费苦心地给我可以依靠的大树,请求宁氏竭尽全力的照顾我,帮助我呢?没有他的支持,我的佣书行,造纸作坊还有书斋哪里能运营得起来?他不但没有架空我的底子,反倒让我的羽翼变得更丰满。   他是爱我还是另有所图?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思考过后,我的脑子还是混乱一片,无法做出决定,只得缓缓地说道:“表兄,多谢你的好意,你的建议我会考虑的,但是今天我不能做出决定,我需要时间想个明白。”   吴侯见我推辞,失望之余继续苦口婆心:“芳菲,我知道你喜欢自由自在,不愿意依附他人,可我是你的表兄,在这世上,除了姑父,只有我才是你的亲人。如今群雄争霸,局势动荡不明,你一个单身女子,要想保得太平,唯有在父兄的羽翼保护之下,才有可能。”   他说得好听,可我却想起我的生母顾氏,她也有父兄,可哪里就太平了?我望着吴侯,惶然一笑:“表哥,你忘了我的娘亲也是有父兄的么?”   我的反问令吴侯很不自在,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神色黯然:“顾氏的女子,以姑母那一辈,最是不幸,极少有善终的,我执掌大印以后,就不再让族里的姐妹再以身犯险,除非是主动请命,否则谁也不能逼迫她们参与政事。”   战争就该让女人走开,吴侯的决定也算得上是英明仁慈,不愧少年英主的称号,相比之下,秦桓之更像一位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在武平侯这棵大树底下,优哉游哉地度过了最美好的青春岁月。   我收回思绪,看向吴侯的眼神中多了几分敬畏:“表哥,你这样做是对的,如果娘亲还在世,一定会感谢你的。”   吴侯见我认同他的做法,很是欣慰:“姑母的忌日就快到了,芳菲,你不想到坟前看一看吗?”   他还是没死心,想带我回富春郡。   我轻轻摇头:“再过几天,我,便回洛京了。今年的忌日,怕是不成了。”   见我还是不领情,吴侯又是失望,又是愠怒,他的脸沉了下来,眸子里寒光微泛,直直地看得我心悸。   我怎么忘了,他是位高权重手握生杀大权的吴侯,不是我能随意敷衍的表哥!我害怕地将身子挪了挪,好离开他的视线。   他见状,微微冷笑,起身伫立,高高俯视着我,问道:“表妹,在你心目中,我就那么不值得信任?”已是咄咄逼人。   我赶紧摇头否认。   他冷笑了一声,目中隐隐有恨意:“你那好夫君,做过的事情,一件都不比本侯少,只不过是他会粉饰罢了,表妹,我只希望你永远都没有后悔的那一天。”   说到后面一句,已是怒气冲冲,这样子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不得不说,他的气势挺吓人的,如果我还是无依无靠的落霞公子,恐怕早就扑通一声跪下了。   侥幸过后,我忽然惊觉,从什么时候起,我已经把秦家当成靠山了?这个发现让我悲喜交替,但愿我没有选错人。   后来我是怎样离开的,我已经忘记了,只记得吴侯盛怒过后,继而一脸伤痛而莫可奈何,他依依不舍地送我出门前,眼中隐隐有泪光,在我身后饱含期待地说道:“芳菲,希望我能等到你回心转意的那一天。”   我抬起头,不让泪水溢出眼眶,不敢停顿,怕自己会忍不住要留下来,更不敢回头,生怕再看到那张泫然欲泣的面孔,最后我走出了大门,举目远眺,天空还是那么澄净蔚蓝,阳光是那样明媚温暖,和来的时候没有什么不同,不同的是,我的心境,我竟然有点不敢回去面对秦桓之了。   回到住处,我惊讶地发现,林大娘和清心赫然出现在堆满东西的庭院中,正在忙个不停,我像见到久别的亲人一样,欣喜万分,止不住的问东问西,刚进门时的忐忑不安,荡然无存。   林大娘放下手中活计,喜滋滋地往我的腰身不停地打量,好像怎么也看不够似的,还说我太瘦了,清心在一旁插不上嘴,只能偷着乐。   林大娘笑呵呵地道:“老夫人得知夫人你有喜,一连几天都高兴得合不拢嘴,一边催促我和清心快些出发,一边不住地添加让我们带过来的物事,夫人你看院子里这些,可不都是洛京本地的特产?”   我大致扫了一眼,果然都是洛京原产,种类繁多,够这里吃用一年的了!我在双清苑时也没见过这般架势呢,什么是母凭子贵,这就是了。   我的心情刚刚平复,还需要多安静一会,有点吃不消林大娘和清心的吱吱喳喳,站了片刻,便微微笑道:“大娘,我有些累了,我先回房里歇息了,二公子回来,你再唤我起身。”   以前我从来不在这个时辰歇息的。   林大娘以为我是孕期犯困,忙将我扶到房中,一阵麻利的安顿之后,不容我吭声,便悄悄地退了出去。   耳根终于清静了,我靠在大迎枕上,闭目养神,往事收不住的纷纷扰扰,有许多是我无法评判和理解的,最后在无限的惆怅中,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梦里出现了落英城地震时的悲惨情形,幼年的我孤苦无依的在田野里抱头痛哭,哭偌大的天地间,竟然找不到一片静土让我立足。   接着,前世的母亲变成了白衣飘飘的女子,用悲悯的目光看着在应春树下徘徊的我,好像想告诉我什么,可最终只是叹了口气,悠悠地飞走了。   我急得大声叫喊:“妈妈,妈妈,你别走啊,你走了我没亲人了啊。”   白色的身影越去越远,我的心像被掏空一样,无助地,嘤嘤地哭了起来。   哭泣中,忽然听到一声怜悯的叹息,难道是母亲改变了主意,来带我走了?我睁开眼睛,只见眼前的确有个月白色的身影,影影绰绰地晃动着,我起了身朝那白色影子靠过去,摸索着往他怀里钻,白色影子伸手轻轻一带,将我带进一个暖烘烘的怀抱。   这怀抱很舒适,很踏实,我久久地陶醉其中,怎么也不愿醒来。   他身上的香气幽深缭绕,他的嘴唇柔软多情,我在他怀中觉得自己变成了空气,轻的没有一点分量,他唇舌之间的缱绻悱恻,却是沉甸甸的,令我欲罢不能,任凭他予取予求。   他停止了缠绵的吻,心满意足般地轻笑道:“卿卿,你终于也离不开我了么?就像我离不开你一样?你能踏实地回来,我很高兴,真的,我很欢喜。”   说得颇有深意,大概是知道我见过什么人了,他还真是无孔不入。   我轻抬睫毛,见他果然喜不自胜,眼中桃花泛滥,不由心中一甜,继续闭上眼睛,猫在他怀里。   还以为他会绵绵情话不断,没想到他却话题一转:“卿卿,听你刚才叫唤妈妈,是你的母亲吗?”   我点了点头:“她这辈子太可怜了。”今生前世的母亲都是可怜人。   秦桓之幽幽地说:“有时,我也想起我的生母,她比你的母亲还要可怜,一直都没听我叫过她一声母亲呢。”   他的老妈生下他就挂了,哪里来的“一直”没听过,原来文采斐然的秋月公子也会犯语法错误。   不管怎么说,他也是个没娘的娃,我们也算是同病相怜。   我慢慢睁开眼,看着他的睫毛像蝴蝶的翅膀一样轻轻抖动:“我从小就羡慕建之,父亲十分疼爱他,宁夫人又时时刻刻都在他的身边,建之小时候穿的衣服,都比我和大哥的精美得多,因为宁夫人总会想方设法把针线做得更好。”   他果然很羡慕甚至嫉妒秦建之,看来多年前我对他的心理分析是准确的。   他忽然将嘴唇贴在我耳边,小声地说道:“告诉你一个秘密,宁夫人,是顾家的女子。”   简直是惊涛骇浪,我无法不震惊,激动得差点撞到他的下巴,幸亏他对我这种恶习早有防备。   他示意我不要大声嚷嚷,又将我的头压了下去:“建之一直都不知道,可我早早就发现了。”   他为什么把这么重大的秘密告诉我?就因为我今天没跟别的男人跑了?他开始无条件信任我了?我的心如同鹿撞,久久不能平复。   大喜之后,我忽然想起,,宁夫人既然姓顾,那她岂不是我的,姨妈?她就是我母亲所说的那个“姐姐”,“姐姐”当年的情郎就是,当今的武平侯?   顾家的手伸得还挺长的啊,哪里都有一爪子。   秦桓之的眼睛微微眯起:“宁夫人的确是你的姨母,也是吴侯的姑母,你这回该明白,我为什么找她来照顾你了吧,嗯?”   我吞吞吐吐地说:“你是想让我和姨母亲近一些?”我们毕竟是亲戚。   哪知道,他低声冷笑起来:“不是亲近一些,而是让她补偿你,这是你该得的。”   这我就不懂了 ,宁夫人欠我什么了?   秦桓之继续冷笑道:“谁让她将你送给她的好侄儿,如果不是她把你推到她侄儿的跟前,那吴侯怎么会有机会认得你,他又哪里有机会做你的先生呢?”   这是怎么说的,我愣住了。   他气冲冲地说道:“你只记得他教了你两三天的丹青,有师徒的情谊,却不记得我们才是青梅竹马,有一起长大的情分。”   他可真能瞎扯,谁跟他青梅竹马了,我小时候是尼姑,大一点做你家丫鬟,哪里来的时间和你青梅竹马?这人肯定有臆想症!   他见我否认,有些恼羞成怒,强词夺理道:“你难道忘了,你葵水初至的时候,我还在跟前呢,怎么不是青梅竹马的情分?”   这也算啊,哎!我真是啼笑皆非,他也不害臊,竟然连这种事情也说得光明正大,哪像我们上生理课时,那些男生羞答答的。   他瞪了我一眼,恨恨地说道:“宁夫人只想着她的侄儿已经长大成人,需要一个房里的小丫鬟,所以千挑万选,把你送过去,却从来没有想过,我和那姓吴的是同一年出生的,也需要一个小丫鬟放在房里。”   我目瞪口呆,然后摇头叹气,哎,他吃的哪门子醋啊,人家秦建之才有权利抱怨的好不好,你是宁夫人什么人,情敌的儿子!人家不偷偷捏死你算客气的。   真是拎不清的主!   我不敢笑话他,正想开导他几句,却发现他死死地盯着我看,看得我莫名其妙,神经大条。   他欲言又止,最后的眼光闪了闪:“你这个大傻瓜,被人算计了都不知道,还没有明白吗,你和你那丹青先生的多次见面,都是有人算好了的。”   他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了:那片我经常溜达的柳林,有一天突然出现了一个不速之客,模样清隽,气定神闲,被我惊为天人,后来我一番招惹勾搭,终于让他做了我的“老师”,我一直以为自己很经验老到的呢,唉,原来人家才是导演啊,   吴允节当时一定笑死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呵呵,意外吧? ☆、第八十九章 情迷飞凤镇   飞凤镇,荆州境内最西边的小镇,地理面貌独特,东面有大片的湿地,西面有苍凉的喀斯特地形,西边距离小镇十里外的地方,有一堵高耸入云的朱色绝崖,据说色彩艳丽,恍若宝石流霞,相传是天上一位神仙被正法时,流下的鲜血染红的。   传说当然只是传说,不能作为历史的考据,也不能解释环境形成的原因,我对这个噱头不感兴趣,一向喜欢列志怪异的秦桓之同学却不理会我的失笑,听了传说后,却眼冒绿光,执意要到绝崖下到此一游,抒发浪漫的诗人情怀。   我们的归程本就是边走边看,队伍中马匹和马车都不少,行走速度缓慢。既然秦桓之打算观光游览,一行人自然便在飞凤镇住下来。驿站的官员告诉我们,飞凤镇除了有带有神话色彩的红色绝崖,还有神秘莫测的幻术表演,更有独一无二的甜食,甜味豆花。   一般的豆花摊只卖咸味的豆花,一碗热气腾腾的豆花,上面撒点葱花虾米咸菜,再加一小勺酱油香油,看着诱人闻着香,可吃起来都是一个味:咸的。而飞凤镇最有名的豆花居然是甜味的,不单止是我感到好奇,甜食爱好者秦桓之更是食指大动,如果不是囿于身份。他早就走出驿馆的大门,跑到小摊上要上一份解馋去了。   茂林和崔灏冰自然是不会让秦二公子吃路边摊的,房间床铺收拾好了以后,林大娘按照驿馆官员的指路,上街买了几份甜豆花,回来后用银针接连试了好几回,见银针没有变色,又倒了半份给驿馆的黄狗吃,半个时辰后,黄狗还是生龙活虎,林大娘才端了一份进来,放在秦桓之的桌前。   热腾腾的豆花出笼了那么久,又被银针试了好多回,原本滑暖暖的豆花,品相大减,有点形状难看,严重影响了秦美食家的享用心情,他皱眉吃了两口,放下勺子,拿一双水光十足的眼睛瞟着我,其中的意图十分明显。   我心领神会,笑着对崔灏冰说秦二公子想上街瞧瞧,崔灏冰默不作声,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点了点头,算是同意了。   某人眉开眼笑,我哭笑不得。   我们换上朴素的便服,带上林大娘等四人,目的明确地往街道上遛。   飞凤镇商业繁华,街道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荆州历史悠久,海纳百川,属下的大部分郡县也都招徕了南来北往的客商,三教九流。飞凤镇也不例外,街道两旁形形式式的铺面一家挨着一家,尽管如此,我还是一眼就注意到了甜豆花的招牌,一面迎风招展的旗子,黑底白字,白色的远古字体“瑜”字十分醒目,断不是凡人手笔。   豆花摊,严格上来说是豆花店,环境洁净,小店的门前摆着两个巨大无比的木桶,居然是用整段木头挖出来的,木桶上方,热气腾腾,桶内是浅黄色的豆花,水嫩细腻,看着就有食欲。   两个少年人模样的小二,热情地招呼我们,一个负责从木桶里舀出豆花,另一个负责往碗里添上甜料,然后端给客人,分工明确,有条不紊,而且整个过程笑容可掬。   我对那个用来舀豆花的瓢状物很感兴趣,它不是木勺,不是铁勺,而是一个大贝壳,有着珍珠般的光泽,那小二见我盯着他手中的贝壳看,便笑着说道:“夫人也对这物事感兴趣?来店中的客人都喜欢打听这个瓢子的来处,其实小的也不是很清楚,只听说是神仙使用过的,沾有仙气,我们店里的豆花全凭这瓢子,味道才能独一无二。”   他还是真伶牙俐齿,能说会道,深谙市场营销之道,培养他的那个老板一定很厉害,也难怪这小店的生意那么好。   可是转眼间,这小二见我们竟然拿出银针在豆花了戳了又戳,脸上如春花般灿烂的笑容消失了,换上一副委屈到不行的表情,悻悻地说:“我们的小店已经开了近十年,从来没有哪位客人吃坏了肚子,无论是回头客还是路过的,吃了以后都是赞不绝口,像客官这般试探的,还从来没有过,我们老板若是知道,一定会难过的。”   呵呵,没想到他的老板是玻璃心啊 ,刚才我还夸他厉害来着,看来任何时候都不要急于下结论。   崔灏冰本来就心情不爽,现在更是面露不悦:“你的东西既卖了给我,我自然可以随心处理,你的老板既是商家,怎么会不知道货殖的规矩呢?”   那小二的脸一阵红,一阵白,他也胆大,明知自己无理,却也不怕我们人多,继续和崔灏冰争辩,维护小店的形象:“话是没错,可您在我这小店中公然拿出银针试毒,如果让别的客官看到了,以为我们心存不良,回去一传十,十传百的,以后还有谁敢上门来吃哪?”   我暗暗喝彩,这小二的忠诚度还真高,很为雇主的长远利益着想,什么样的老板才能找到出这样的员工哪?我忍不住开始重新佩服起那位老板来了。   一向只和上层阶级打交道的崔灏冰,被一个市井少年人当面反驳质问,真如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脸有些挂不住了,他望着那小二,不屑地说道:“小伙子,我看你还是老老实实做生意的好,别胡乱干涉客人的事情,反倒把客人都吓光了。”   语气中有一股不加掩饰的怒气,我感到很尴尬,觉得他这火好像是冲我发的,是在怪我把他的秦二公子带到这种下九流的地方,自取其辱。   而秦桓之对此恍如未闻,林大娘和清心装作没听见。   另外一个店小二赶紧走了过来,好一番拉扯,才把那个碎了玻璃心的小二给拖回到门前去了,然后他折了回来,不断地跟崔颢冰陪笑脸,说好话,郁闷的崔灏冰脸色稍霁,坐在长凳上,食不下咽。   我身边的秦美食家,心情丝毫不受影响,动作优雅地吃完,又问我要不要多来一份,我偷觑了一下崔灏冰的脸色,忙摇头低声说:“不用了,我们到别处去看看吧。”   付完钱,六人心情各异地走出了豆花店,我舒了一口气,哎,还是街道上的氛围好,轻松自在。   记得驿馆的人说过,镇上有幻术表演,也许神秘的幻术表演能调剂崔灏冰的坏心情,崔灏冰知道秦桓之是在安抚他的情绪,也顺水推舟的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于是我们转往小镇的另一头。   幻术表演在小镇的另外一头,距离豆花店有些距离,表演的场地是一个古老的木质戏台,我们到来时,戏台前面早已围满了好奇的观众,最前面的一排坐在地上,最后面一排的站在凳子上,这里没有贵宾席,没有雅间,财大气粗的我们,头一次发现,钱不是万能的,有钱不一定能买来快乐,戏台前的观众们不愿意为了几个蝇头小利,放弃现有的位置,一个个伸长了脖子,往戏台上看,我们只好离开人群,在不远处的茶亭坐了下来,等着下一轮表演开始。   等候的过程中,只听见观众们不断发出惊天动地的喝彩声,古人没有见识过后现代的魔术技术,所以很容易比打动,不知呆会儿秦桓之看到那傻傻的空气变出鸽子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我正想得好笑,不远处热闹的声音让我感到有种奇怪的不舒服,好像有只无形的手在轻轻地捏的肠胃,一点一点的,没道理啊,一般胎动得满四五个月才开始吧,我现在满打满算才三个半月,胎动怎么就开始了呢?   难道刚才吃的豆花真的有问题?   我朝四周看了看,发现只有远处的河边才有一间简易的茅房,我低声地和秦桓之说了一声肚子不舒服,他的脸色微变,让林大娘先到茅房视察,确保没有可疑之处,才让清心陪我过去。   林大娘就在茅房的前面站着,冲我摆摆手,意思是,她看过了,里面没人。   我放开清心的手,正要往里走,林大娘伸手一把抓过我的手腕,小声说道:“里面脏得很,我带夫人到一个干净的地方。”   我猝不及防,一片愕然。   她的眼睛怎么直勾勾地望着我,一脸厌恶,大概是真的被茅房的肮脏给恶心到了,我愣愣地望着她,觉得她好像很熟悉,又好像很陌生,她的眼珠子原来那么大,居然是很好看的琥珀色,半透明的,像玻璃球一样。   清心在身后问道:“夫人要去哪里?”   我头也不回,机械地说道:“这里太脏,换个地方。”身后的清心便没了声音,而我则深一脚浅一脚地跟着林大娘,走在布满碎石子的路上,心里一直在想,哪里才有一个干净些的茅房呢?   其实我也没有那么急,我,还等得起。   林大娘不停旳安抚我道:“请夫人忍一忍,这里实在太偏僻,还是回驿馆里去吧,我已经让清心跟二公子禀报了。”   禀报过就好,省得秦桓之担心。   也许是我有内急,听力系统产生了偏差,总觉得林大娘的声音有些独特,什么时候变得那么性感了,在闺房里用这种语调挺应景的,可这是在外边,我又是个女的,没有百合的倾向。。。。。。   直到看见熟悉的马车,我才不作怀疑,呵呵,很明显的秦家标识,还有如假包换的车夫,林大娘真是贴心,竟然把马车也准备好了,我放松了警惕,软软地靠在林大娘的身上,缓步朝马车走去。   马车里一片潮热,我口干舌燥,大娘给我倒了一杯水,我接过一饮而尽,喉咙略略感到舒畅,可身上的汗,止不住的往下淌:“林大娘,能不能开窗透透风?”我小声地说道。   林大娘忙阻止道:“哎呀,夫人,你肚子不好,不能吹风的啊。很快就到了,你忍一忍,啊。”   跟像哄小孩似的,又像撒娇一般。   她的声音极具诱惑,如果我是个男的,恐怕早就受不了了,现在我身上燥热难安,估计也是拜她这把魅惑的声音所赐,难不成我禁欲了几个月,突然欲火焚身了?可我不是那欲求不满的人啊!为什么那么渴望秦桓之出现在我的眼前,似乎身上的每一寸肌肤都在渴望情人的触摸。   我生怕林大娘看出其中的难以启齿之处,于是把眼睛闭上,偷偷动了动身子,想背诵几句经文,平息欲火。   身边的林大娘不合时宜地说起话来:“夫人,觉得如何了?”   我口中默念不止,吃力地睁开眼睛,不妨间,身下有一股暖流慢慢地流出,我吓得不敢再背诵经文,因为身子不洁净是对佛家三宝的大不敬,羞愧难当之余,我好半天才艰难启齿:“林大娘,快!快回去,我,我可能尿裤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十章 庄周迷蝴蝶(上)   秋水浩淼,河边的苍苍芦苇上挂满了白色的秋霜,眼前的景象和我的心情一样清虚寂寥,有人在身后给我披上一件薄薄的棉褛,好心地劝解道:“清晨寒冷,夫人还是回到屋里去吧。”   这位林大娘的声音还是那么蛊惑人心,说出来的话也像是一片好心,可是她让我回去的那个屋子,虽然比外面温暖,却十分可怕。   屋子的横梁上栖息着两条色彩斑斓的毒蛇,因为室内的温度高,所以毒蛇们没有进入冬眠,游来窜去的,常常出其不意的掉落在桌子上,床上,还有,我的身上。   我第一次在那间屋子里醒来的时候,正好脸朝上,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两条色彩各异,头呈三角形状的蛇冲我吐出红色的舌头,吓得我发出惊天动地的叫声,那对妖冶的毒蛇听到我的尖叫,不约而同地从横梁上掉落下来,正落在我的小肚子上,虽然隔着三层衣衫,毒蛇鳞片刮过时的触觉还是十分真切,我还来不及再次尖叫,它们已经袅袅娜娜地朝我的胸前爬了过来,绿豆般大小眼睛幽深无比地看着我,似是要将我的恐惧看得更加透彻,我的心跳停止了,惊恐过度地昏死过去。   今天早上醒来时,这位林大娘出现在跟前,她手里端了碗粘糊糊的肉羹,色香俱佳,因为有了甜豆花的教训,我没敢吃,林大娘也不勉强,礼貌地收了碗勺,出去了。我朝屋顶上看了看,两蛇依然在横梁上悬挂交缠,一条是明亮的孔雀蓝色,一条是鲜艳的血红色,交相辉映,美丽得很诡异,幸运的是没有翻落下来吓唬我。   尽管如此,我也不愿意呆在屋子里活受罪,所以起身到了外面,刚刚喝了一捧河水。   林大娘上前拉起我的一条胳膊,搭在她的肩膀上,她的一只手扶在我腰上,半是挟持半是搀扶的,打算将我“架”回屋里,她的手冷得跟冰块似的,寒气袭人,我的腰肢本能地朝前躲了躲,她使出蛮力将我搂紧,温柔地说道:“夫人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了,身子虚弱无力,还是让奴婢扶着你吧。”   手指像镊子一样轻轻地捏起我腰上的一块肉,疼得我眼泪飚飞。   林大娘掏出一块丝帕,动作轻柔地替我檫去泪水,无限怜惜地说道;“如果公子看到夫人这副模样,一定会心疼的,夫人还是不要哭了吧。”   我站住了,目视前方高耸入云的朱色绝崖,冷漠地说:“你们的公子呢?什么时候回来?”   林大娘挟着我继续往屋子的方向走,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却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哎,以前公子最喜欢吃奴婢做的甜食。”   一路上,她就说了这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根本不回答我的任何问题,也不搭理我的滔天怒火。   回到屋子,我怔住了,室内不知何时多了两名男子和一条凶狠的大黑狗,其中的一个,我见过,是我们在荆州城雇用的马车车夫之一,因为归程的行李过多,林大娘她们赶来的秦氏私家马车根本不够用,我们只得放低身段,在贩运行雇用了两辆马车,专门用来运载一路之上买的各地特产。   眼前的这位车夫一路之上沉默寡言,不挑吃不挑住,搬运货物的时候也十分卖力,毫无怨言,我曾让林大娘给过他赏银。   没想到他居然是奸细。   此刻他半眯着细长的眼睛看着我和林大娘,露出洁白的牙齿,咧嘴一笑,然后熟门熟路的走到墙角边,从篮子里拿出几段疑似孩童的断胳膊断腿,送到一只凶悍的黑色大狗嘴边,大狗见了残肢,收回对我虎视眈眈的目光,贪婪地扑向食物,撕咬之间,鲜血不断地从它的嘴边溢出,场面血腥残忍,我的肠胃一阵翻涌,忍不住捂嘴作呕,差点没把胆子给吐出来。   有人嗤地笑了一声,掩饰不住的鄙夷:“胆小如鼠的村妇一个,如何陪伴在君王之侧?”   嗓音动听迷人,酷似我的夫君秋月公子。   说话的正是另外一名男子,刚进屋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他的相貌竟然和秦桓之有六七分相似,一声本白色的儒生打扮,只是神情冷若冰霜,令人不敢接近,只是没想到,他的声音也挺动听。   他满脸厌恶地将我上下打量,朝林大娘做了个抹嘴的动作,林大娘立刻用手中的丝帕替我擦去嘴角边的黄胆汁和口水。   两条鲜艳夺目的带子在他的颈脖围了一圈,如同美丽的罗缨一样,两端飘荡在胸前,那是横梁上的两条毒蛇,此时此刻,宛如娇儿见到慈母,钻到他身上撒娇,其中的一条蛇,昂起丑恶的三角头,神气活现地冲我吐出细细的舌头,有点像做了坏事的孩子,有大人撑腰时的小模样。   我的心猛地跳到了喉咙间,脑子一片空白。   白衣儒生朝我走近了一步:“听说你不喜欢倾国倾城?”他的身上也有一股清淡的花香气,十分怡人。   我从来没想过要改变外貌,所以吃力地说道:“我不想整容,我。。。。。。”   白衣儒生打断我的话:“整容?何意?就是换脸么?你这蠢妇,我说的是,你不喜欢它们?”捏起一只蛇头,亲昵地抚摸着。   原来这两条毒蛇,竟然有名字,而且是倾国和倾城,好吧,我的确够蠢。我咽了口唾沫,竭力镇定下来。   眼睛的余光看到林大娘无声地退出室外,车夫继续专注地喂狗。   白衣儒生垂首轻叹道:“其实我以前也不喜欢它们,觉得它们很脏,不是在烂泥里就是在地洞里爬来爬去,还以老鼠为食,浑身的腥臭味。”   倾国和倾城好像听懂了他的话一样,竟然不满地发出细细的声响,还冲我怒目而视,小眼睛发出绿油油的光芒,又恶毒,又恐怖。   白衣儒生轻轻地抚摸过它们的尾梢,淡淡地笑了,那笑容竟然也如同春花绽放一般,灿烂明媚:“可我后来发现,它们不但聪明而且多情。一旦爱上了你,就再也没有二心,一辈子不离不弃。”   我腹诽道,多情的蛇精只有白素贞,而你绝对不是善良的许大夫。   他的目光变得热切:“自从我十二岁那年在岭南一带见到它们以后,就再也离不开它们了。它们喜欢围绕在我身边,听我抚瑟吹箫,夜深人静的时候,陪伴我秉烛夜读,无论我身在何处,它们总会千里迢迢的赶来,替我物色猎物,驱散我的孤单寂寥,就连我的家人和仆人都做不到这一点呢。”   我忍不住微微发抖,原来我遇到的是变态狂,不是绑票的山贼流寇,不要钱不要色的劫匪最可怕了,谁知道他会使出什么手段来,让你生不如死?   他忽然热忱地看着我,笑了:“听闻夫人是个弃儿,上无父母疼爱,下无兄弟姐妹陪伴,想来定能明白我的感受。”   我不敢冒险搭腔,怕适得其反,于是苦笑,算是认同他说的前半部分。   白衣儒生也不介意我笑而不语,有些骄傲自得地说道:“我的前世一定是海中的龙王,身边的姬妾无数,她们美丽多情,生生世世都舍不得离开。”   他的年纪也就二十五六岁左右,不知道受过什么样的打击,才会疯癫成这个样子,我瞥了一眼已经喂完大狗的车夫,很希望他能说句话,哪怕是句狠话也行,因为至少他是个正常人。   但是他只是淡淡地看了我们一眼,无声无息的牵着大狗,走了!屋里就只剩下变态的白衣儒生和他的倾国倾城,我吓得冷汗热汗一起流,两脚像踩在棉花上一样,挪不动了。   只得小声地说道:“公子,这里很热,我想出去吹吹风。”   白衣儒生倏地贴了过来,满脸不高兴地说道:“采薇,你为什么又要走?不是说好了要和我白头到老吗?”   原来他把我当成别的女人了。   我呐呐说道:“只是出去吹吹风。”   他哼了一声:“你以前也是这样说,可是一走就是五六年,害得我差点被你父亲打死,到官府诬陷我,说我把你剪碎了喂毒蛇。”   他一生气,倾国倾城也呐呐喊助威,朝我做出攻击性的姿势,我吓得脸都绿了,心里更加认定了,这个变态是想替他的蛇精姬妾们找食物。   只是为什么是我?难道我长得像他的“采薇”,那也不对啊,他长得跟秦桓之有点相像,而那个林大娘,分明就是个冒牌货,还有车夫,筹谋了这么久,里面一定有别的原因。   想清楚后,我没那么害怕了,强忍心头不适,上前扶住他的胳膊,慢声问道:“公子这几年都到哪里去了?”   白衣儒生没有想到我会上前扶住他,意外之余,他惊喜地说:“采薇,你不生气了?又肯和我说话了么?”   我微微笑道:“我为什么生气?”   白衣儒生疑惑地说道:“你为什么生气?因为你说我故意拿毒蛇来吓唬你。其实,我不是故意的,你知道吗,它们总是喜欢来找我,无论我躲到哪里,它们始终阴魂不散地跟着,我害怕,我不喜欢它们。”   他说了那么多,也不知道脖子上的倾国倾城听懂了没有,它们怎么无动于衷地爬出了门外?   我朝门外看了看,柔声说道:“公子,我相信你,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回家去,好吗?”   白衣儒生猛然摇头,惊恐地说道:“不!不能回家,它们会跟着我们的。再说了,君王让我在这里等你,给你换一个新的脑子。”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十一章 庄周迷蝴蝶(中)   给我换个新脑子,白衣儒生想给一个大活人换脑子,多么惊世骇俗的外科手术!   想不到他心智迷失,却这般志存高远,敢于挑战人类医学的新领域,要知道即便是在数千年后的现代社会,给人换脑这档子事,听起来还是匪夷所思,仅仅停留在幻想的阶段,小说家卫斯理曾在一本科幻小说描述过这样的事情,故事里换脑子的是一对双胞胎姐妹,实施手术的目的是为了转移知识。   白衣儒生要我做科幻中的手术,是为了什么?为了做医学试验,还是像卫斯理小说里说的那样,想缩短灌输知识的过程?   要我精通什么惊天的秘密呢?那么紧迫?   我轻笑一声,随便问道:“为何要换我的脑子?”那语气就像随口问熟人:“你吃了吗?”   白衣儒生的眼神十分清澈,像两汪山泉水,目光清明地回答道:“因为你,不听话。”   语气也很随便,就像回答我:“吃过了。”   他的心中一定有一个魔鬼和一个天才,只有魔鬼和天才的结合体才会对别人的感受漠不关心,能心无杂念地专注于自己的领域,什么逻辑什么道德,通通不在他考虑的范围之内。   对于这样的疯子,讲道理是没有用的,只有拖延时间,或许能等到救兵前来救我。   我决定拖着他聊天,给自己争取多一点生还的机会,于是笑问道:“我不听谁的话了?是君王吗?”   这样的问题白衣儒生明显不感兴趣,他有点不耐烦地说:“不听谁的话?这我没兴趣,我感兴趣地是,有人让我给你换脑子,要知道,这样的机会很难得。”   看来他只是一个痴迷脑科手术的疯子而已,想从这种精神有问题的偏执狂口中问出点什么,可能性不大,我有点怀疑,他背后那些人到底是不是冲我来的?   可无论如何,我得想法子躲过一劫,人都是有弱点的,偏执狂也不例外,像白衣儒生这种人目空一切,自视甚高,恨的就是别人怀疑他们的能力。   所以我也颇为不悦,皱眉道:“听闻世上只有天佥真人才有如此神通,公子你年纪轻轻,可不像是天佥真人本尊。”   ,   遭到质疑的白衣儒生果然生气了,脸涨得通红,大声说道:“我虽然不是天佥真人,可我是在神山学的医术,是天神授予的神通,哪里就不如他了?”   他果然生气了,看来我赌对了,我心中暗喜,嘴上冷哼一声,继续刺激她他道:“神山远在南越国内,岂是人人能得去的?我没见过你医好的例子,就是不能信任你。”   冷眼看去,白衣儒生气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脸色变得铁青,他猛然起身,朝门外大声喊道:“林氏,进来!”   他这么一嗓子,气势还挺吓人的,我的心突地一跳,差点被他吓得。   应声而入的是那个冒牌的林大娘,她俯首低眉地朝白衣儒生福了福:“公子有何吩咐?”   白衣儒生朝我扬起下巴,神情倨傲:“夫人请看,她是不是你身边的林氏?”   我早偷偷研究过了,眼前的林氏和双清苑的林大娘的确很像,只是她的眼珠子大得多,眼神也很勾人,我那天在茅房外面没有防备,被她施了催眠术,所以这几天,我根本不敢直视她的双眼。   但我受不了白衣儒生一脸得瑟的样子,便摇头微笑:“她不是,因为眼睛不像,眼珠子太大了,声音也能不像,太撩人了。”   我的话音刚落,白衣儒生勃然变色,陡地上前抓过林氏的肩膀,纤长的手指竟然抠入肉中,渗出的鲜血将衣衫染出了朵朵红梅,林氏痛得花容失色,咕咚一声跪落下来,形如筛糠,不住地哀求道:“公子,公子请息怒,奴婢,奴婢明日便去挖那贱婢的眼珠子。”   她的声音已不复平时的娇媚性感,显见疼痛难忍,只是她竟然要去挖林大娘的双眼,让我又惊又怒,这都是些什么人啊,如此狠毒不通人性?   那厢里,白衣儒生冷哼一声:“如果明日取不回来,便将你抛去喂毒蛇。”   林氏伏在地上连声道:“奴婢知道了,奴婢明日一定取来。”身子抖抖的站了起来,讨好般问道:“公子还有何吩咐?“   白衣儒生睥睨了我一眼:“快去准备热汤,给夫人沐浴净身。天黑前,我便给夫人开颅换脑。”   我吓得打了个冷战,恐惧不已,这厮今天就动手了?怎么办?真的要被开颅吗?别说是开头颅了,就算是随便在哪里划上一刀也够我受的,古代的医学设备和消炎技术都很要命的啊!   我忽然狠狠一掌朝那林氏扇了过去,林氏毫无防备,结结实实地吃了我一记耳光,我见得手,反手又是一巴掌,只听啪的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断了,我定睛一看,是林氏,她的鼻梁骨,好像是断了,形状很古怪,鲜血流个不停。   哈哈,原来她的鼻子是个假体啊,我大笑着以派遣内心的恐惧,厉声指责白衣儒生:“你的医术如此不济,我如何能信你?”   白衣儒生望了望林氏,又望了望一脸煞气的我,似是被人戳穿了底细,恼羞成怒,又朝门外狂躁地喊了声: “大成。”   进来的是那个车夫和那条凶悍的大黑狗,大黑狗闻到屋子里的血腥味,兴奋得尾巴直摇,盯着林氏,不停地流口水。林氏明显瑟缩了几下,不经意地往我身边躲了躲。车夫神色如常,似乎对此见惯不惯,但他没有像林氏一样对白衣儒生行礼问话,只是站在跟前,眼神平和无波。   白衣儒生大声说道:“林氏破相,暂时关进阁楼内,由你,负责给夫人沐浴净身。”   我吓了一跳,妈呀,不会吧,他是个男的!   白衣儒生似是知道我的顾虑,如嘲似讽般笑道:“夫人莫惊,大成是阉人。”   这车夫竟然是太监?我的眼睛转了转,不自觉地看向门外,那叫大成的阉人提醒我:“夫人千万别犯傻,六吉是最喜欢吃人肉的野狗。”   他脚边的大黑狗听见有人说起它的名字,尾巴动了动,配合般朝我露出尖锐的牙齿,我的脚一阵发软。   接下里不到半个时辰,大成便准备好洗澡用的热水,满满的倒一大木桶,水面还洒满了各色花瓣,现在是冬天,真不知道这些花瓣是从哪里弄来的。   :“夫人,请宽衣。”大成站在木桶前,面无表情地说道。   我站在木桶前,朝外面四周看了看,只有一张透明的帘子做遮挡,毫无隐蔽效果,而且大成就直愣愣地站在我面前!白衣儒生,隔着帘子看过来。   在夫君以外的男人面前宽衣解带,我,做不到。   白衣儒生大声呵斥道:“大成,还不侍奉夫人沐浴,错过了时辰,小心性命不保。”   大成的眼睛终于动了动,小声说道:“夫人,还是快快宽衣吧,不要让小的动手。”   好汉不吃眼前亏,不就是洗个澡么,有什么了不起!我咬了咬了牙,心一横,脱得只剩一件小衣,刚要走进水里,忽然听到一声怒喝:“慢着!”   眼前一道白光闪过,白衣儒生已经走了过来:“秋月公子的宠妾怎会如此粗鄙?这腰肢粗得像农妇一般,哪里有半点轻盈美态?你们,有没有找错人?”   后面一句是对大成说的,大成面不变色心不跳,坚持说我就是秦桓之的小妾。   白衣儒生狐疑地看着我,忽然抓过我的手腕,把了把脉,脸色大变,失声道:“夫人,你怀孕了?”   我默默地点了点头,心中轻叹一声,一片悲凉,躲得了一次,躲不过第二次,那天我虽然吃了不该吃的东西,但是并没有小产,只是真的尿裤子了。   孩子,都是为娘不好,是我太大意了,没有保护好你,现在我们落在这些变态狂的手里,怕是生不如死,只盼老天有眼,你的父亲能找到这里,把我们救出去。想是这么想,我根本不敢抱太大的希望。   正在悲观绝望之际,不防见那白衣儒生的神情黯淡,像是想起什么旧事,喃喃地说道:“那年采薇也怀孕了,是我的孩子。”   我正在期待他的下文,他掀开帘子走了出去,好像刚才没进来过一样。   大成弄散我的头发,拿起漂浮在水中的木勺不停地给我浇头发,我还头一回让别人给我洗头,而且是个异性,我坐在水里,默默念道:“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如果是真的开头颅,会不会把我的头发都剃光光?想着头盖骨被锯开的惨状,我不敢再多想,如今之计,唯有走一步算一步,实在不行,抢把手术刀,一刀了结。   沐浴完毕,大成给我换上一身洁净的衣裳,还给我喝了一碗素菜羹汤,一个时辰后,他让我到净房去了一趟,这才把我扶到换了新床单的床上,我见白衣儒生并不在屋内,旁边也无刀剪之类的工具,稍松一口气,却见大成站在床边眼睛盯着我,好像是要施展催眠术。   我陡然一惊,侧身一旁,望向门外,这一看更加让我魂飞魄散,白衣儒生手执一把明晃晃的利斧走了进来,眼神中充满了杀戮前的兴奋,嗜血的疯狂,像是从电锯杀人魔一样。   我从床上滚落在地,手脚并用,起来之前,冲着外面黑沉沉的夜色绝望地大喊道:“桓之,来救我啊!”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十二章 庄周迷蝴蝶(下)   :“桓之?”白衣儒生停下脚步,满脸的春风化作了冬天的寒霜,大发雷霆:“不许你喊别人的名讳,为什么你们死前都喊别人的名讳?”   又怒气冲冲地对大成喊道:“还不快快扶她起来,没看见我的刀具已经备好了么?”   那大成被他厉声呵斥,也不胆怯,挪开踩着我裙摆的脚,弯腰将我拉起来,我用力把手往外拽,终于挣脱他的控制,不要命地往门外奔,还没跑出几步,就被一个巨大的物体从背后扑倒在地,然后一只锋利的爪子猛然用力摁住我的头,几滴黏黏糊糊的液体滴落在我的手背上,紧接着一条热乎乎的舌头舔向我的脸颊,呼出的热气,又臭又臊,还满是血腥气。   我没被吓死压死也差点被恶心死。   是那条叫六吉的死狗,把我给扑倒了。   我刚刚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六吉突然整个趴在我背上,我还来不及呼痛,背上的压力骤减,六吉滚落到一边,凶狠的眼睛依然死死盯着我,似是心有不甘,还要扑过来,我的脊背刚才被它重重压过,就算骨头没断,也受了重伤,所以我根本动不了。   有人像拎死鱼一样将我拎了起来,一件坚硬的东西直指我的小腹,空洞而无情地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公子,你要找的人来了。”   说话的正是大成,此刻他正一手捏着我的脖子,一手握着利剑,刺向我的小腹处。   我惊魂未定,呼吸艰难,脊背疼痛,在模糊的视线中,看见门口出现了一条颀长的身影,手中的长剑寒光闪闪,待看清来人,我几天来积压的惊恐一扫而光,心中又是激动又是委屈,恨不得骂他一声:你这混蛋,怎么才来啊!   来人正是我的夫君秦桓之,他的锦袍上满是血迹斑斑,虽然鲜艳如花瓣散落,却也触目惊心,说明他踏进这间屋子之前曾有过一番恶斗,也不知是他受了伤呢,还是别人的血飞溅而至。   我一时又忍不住心疼。   从他的身后走出一个黑衣人,那人弯弓搭箭,英气勃勃,地上哀号不止的六吉,身上插有一只细长的利箭,箭羽和黑衣人手中的利箭一模一样,只是这个人,我以前好像没有见过。   白衣儒生望向秦桓之的眼神中充满了仇恨,一张脸因为强烈的仇视而扭曲变形,他扬着手中的利斧,恶狠狠地问道:“你,就是秦老贼的儿子?”   这是我第二次听到有人以“贼”来称呼武平侯,第一次,是六年前跟随秦桓之出门祭拜的时候,听天英教的人喊的,第二次,就是现在。   位高权重的父亲被人称呼为“老贼”,秦桓之的脸色很难看,却也沉得住气,文绉绉的问话:“请恕桓之不才,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白衣儒生呵呵冷笑了起来,眼中的恨意令人不寒而栗:“我乃皇亲贵胄,尔等见了我,为何非但不行礼下跪,偏要问个不休?都如这妇人一般,不肯乖乖听话。”   他用如千年寒冰似的眼神扫了我一眼,地狱修罗般的杀气使人望而生畏,我的身子不由自主地动了动,大成手中的利剑隔着衣衫,在我的小腹处戳下一个深深的凹形,虽然没有刺进皮肉,却也尖锐的生痛。   秦桓之的眼中流露出愤怒和不忍,却也不敢冒险进攻,一边用眼角的余光瞄着我,一边仍旧与那白衣儒生周旋:“桓之眼拙,还请阁下自报名号。”   拉弓上弦的黑衣朝大成步步逼近,大成拖着我往后退,突然手中一重,一阵火辣的刺痛传来,我的肚子上渗出了几点小血花,这个该死的阉人,居然对一个手无寸铁的孕妇动刀子。如果他的胯下有料,我早就不介意跟韦小宝同学偷师,给他来个仙人摘桃。   而且我的脚怎么也踩不到他的脚上,只能暗叹,这死太监还挺有挟持人质的经验,没有露出一丁点破绽。   还要僵持到什么时候啊!小朋友会不会有事?我心如烧火。   秦桓之又急又气,忙阻止我道:“你千万不要乱动,我一定会救你出去的。”一边示意黑衣人不要冒然出手。   双方进入对峙状态,从我这个角度看,那白衣儒生和秦桓之长得还真是挺像的,他们难道有血缘关系?要不然怎么会连仇视的眼神都那么相似?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我真怕自己会撑不住,伤口虽然不深,可也经不起血一直流啊,再说我已经好几天没怎么吃东西了,   白衣儒生好像现在才注意到我挂了彩,眼睛里闪出兴奋的光芒,似是找到知己一般:“想不到,你也和我一样,无论身份如何,为她们做了多少事,身边的女人还是不肯乖乖听话,偏要自讨苦吃。”   秦桓之不稀罕他的“理解”,他鄙视地说道:“你行径卑劣,分明就是流寇山贼之辈,也配和我相提并论?”   他一定是看出了白衣儒生是个心智不清醒的人,而且自以为高人一等,所以才要贬低他的身份,刺激他,激怒他,好寻找突围的缺口。   白衣儒生果然中计,他被秦桓之的藐视激怒了,他上前一步,愤然说道:“我母亲是金枝玉叶,你不过是倡门女子生下的野种,我愿意和你说话已是给足面子,你竟不识抬举。大成,把这野种拿下,我要给他也换个脑子。”   他的话听起来像是兄弟之间的争风吃醋一样,而且他好像还知道秦桓之的身世,可是丁氏不是名门望族女子么?难不成也像我的娘亲一样,曾经流落倡门?   他们俩的眼睛多像啊,深邃得不能见底,如同深海一样神秘莫测,印象中,武平侯的眼睛也是这个样子。   大成对白衣儒生的话无动于衷,似是有意无意地提醒他些什么:“何必那么麻烦!公子忘了吗,公主是怎么死的?是被秦老贼给害死的。”   白衣儒生心底里的某根导火索被点着了,怒火熊熊燃烧起来:“没错!是那老贼害死了我的母亲,又把我扔进毒蛇窝里自生自灭!我要让老贼的好儿子,也忍受这样的酷刑,让他家的女人,自愿变成卑贱的娼妓,让老贼一辈子抬不起头来!”   他的眼中闪动着疯狂的光芒,突然嘴唇一嘬,发出尖锐的口哨音,然后他取了手边的一支蜡烛,朝门外扔去,天干物燥,屋子外面的枯草迅速燃烧起来。   这疯子想干嘛?要烧死我们?还是和我们同归而尽?   就在他扔蜡烛的时机,秦桓之的剑已经狠狠地刺向他的心脏,挟持我的大成根本没有上前去抢救他的打算,甚至吭都没吭一声,将我狠狠朝前一推,然后他就地一滚,滚到我白天沐浴的地方,一眨眼间,就不见了人影,我连打了几个趔趄,终于落进秦桓之的怀中,绝处逢生,不由喜极而泣。   黑衣人在大成逃跑的地方不住地搜索,却始终找不到暗道的入口。   白衣儒生的胸口处鲜血汩汩地流淌,他朝我们诡异地笑道:“你们都跑不了的,它们很快就出来了,我是它们的蛇王,你们杀了我,它们不会放过你们的。”   我大概知道他在说些什么,蓦然间有个不好的预感,失声叫道:“桓之,我们赶紧离开这里。”   可是晚了,外面是一片火海,通天的火光中,那个林氏的身影十分清晰,她鬼哭狼嚎般叫喊着些什么,做着我看不懂用意的动作,好像是某种宗教仪式,她的手中高高举起一支长树枝,不停地击打地面,像是在驱赶些什么。   怎么办?这屋子里也没有水啊,否则倒是可以把被子弄湿了,蒙头蒙脸的冲出去。   正在四下寻找能避火的东西,我忽然听到了恐怖的滋滋声,很熟悉,很可怕,有点像?像什么?   明亮的火光中,几条细长的身影倒挂在门梁上,不停地做出攻击性的动作,发出瘆人可怕的滋滋声音,是蛇!   它们吐出蛇信,仰着箭头一样的三角形蛇头,朝着我们慢慢游过来,目标明确,那样子说不出的恐怖。   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火,把它们从冬眠中唤醒过来了,那疯狂的林氏是在不停地召唤它们。   白衣儒生用尽最后的力气,断断续续地说道:“我是。。。。。人,不是蛇,它们为什么要替我。。。。报仇?”他的嘴角边挂着一丝浅浅的嘲笑,不知是笑我们还是笑他自己。   事到如今由不得我害怕,我拔出六吉身上的利箭,将落在地上的蛇扫出门外,大声说道:“桓之,快!快看他身上,有没有解药,我们就算是死,也不能死在这里。”   姑且不论这白衣儒生是不是什么蛇王转世,只要他是人,一样会怕被毒蛇咬,所以他的身上一定有解药。   秦桓之急忙往那白衣儒生的身上找寻起来,听到他的惊喜的叫声,我知道,他找到了。   但是等我们涂上搜来的药水,蒙上被子爬上阁楼,不禁目瞪口呆,室外哪里还是人间?分明是蛇的世界!   之间外面的灌木丛上,草丛里,还有空的上,爬满了毒蛇,花花绿绿的身躯泛着各种颜色的光点,十分恐怖,它们吐出鲜红舌头,不停地朝着远处的人群中爬过来,有几条飞身跃起,差点就要落在我的身上,我举起手中的扫把,像击球一样,把它们往火堆方向打过去。   不远处传来阵阵心胆俱裂的惨叫声,不知是来救我们的人还是来杀我们的人,他们不断地有人被蛇咬伤,中毒身亡,不停地有人逃跑,又不停地有人被蛇缠住脖子,被咬伤。然后是中毒,死亡。   那个疯狂的林氏早已倒在火海之中。   蛇怕什么?火!可我们无法把它们都赶到火海里。   还怕什么?寒冷!   现在是冬天,它们应该冬眠!   火光电石间,我对秦桓之说:“让我们的人,都跳到河里去。”   秦建之被女粉丝围攻的时候,我就知道,秦家的校事都精通水性,想来也不会在这阴沟般的河流里翻了船。   黑衣人发出了一声清越的口哨,紧接着我听到了扑通扑通的跳水声,看来能生还的还有那么几个。   楼下的大火还在熊熊燃烧,已经有蛇慢慢地朝我们藏身的阁楼爬了上来,我们三人不停地用树枝棍子将蛇往火海中扫去,正在筋疲力尽之际,一阵阵骏马的嘶鸣声划破了夜空的宁静,掩盖了毒蛇发出的瘆人响声,令人心神振奋。   来接我们的马匹都披上铁甲,显然是为了防止被毒蛇咬死,我在见到这些神气活现的漂亮动物的一刹那,心中百感交集:我以后再也不依赖马车了!一定好好练骑术。   次日清晨,我们离开飞凤镇的时候,秦桓之回首望着不停往后退的万丈朱色绝崖,突然缓慢地说道:“秦氏一向待荆州宽仁,荆州却与景王沆瀣一气,终有一天,白鹄马的铁蹄会踏平这里的山阙。”   眼中杀机腾腾。   我忽然想起,白衣儒生有时糊涂有时清醒,而且根本不会武功,那林氏分明就是个低等的奴婢,只有大成,才是这次行动中唯一能做主的人,而他是个阉人。   我恍然问道:“你是说,他们是景王的人?”   天子迁都洛京以后,阉人虽然已经风光不再,再无参政的机会,但是也绝不会沦落到流落民间的地步,除非是当年侍奉宣王的被驱散的那些宫人,只是那些宫人最年轻的也应该跟殷妈妈差不多了,这个大成,也就三十岁的光景。   目前能指使太监做事的,除了当今天子离帝,恐怕就只有景王了罢。   作者有话要说:  端午节停更。 ☆、第九十三章 弦鸣有杂音   沁园高大的常青乔木上挂满了晶莹剔透的美丽雾凇花,朵朵洁白如雪,莹白如玉,粉妆素裹将东湖岸边装点得格外妖娆。   这是我第三次从遥远的地方过来或者是回来:第一次十岁那年,卖身为奴,对一切感到好奇又有点害怕;第二次十九岁那年,病急乱投医,有点故地重游的滋味,第三次,就是现在,是跟着夫君回婆家过年。   都说事不过三,前两次到沁园,我多多少少有点心不甘情不愿,但愿这一回,是否极泰来。   林大娘在飞凤镇打探茅房时,猝不及防,被冒牌的林氏偷袭得手,重重击了几下,后颈处受了重伤,身子不利索,无法再像以前一样照顾我的日常起居,武平侯夫人吴氏得知消息后,早早选好了合适的人选,将她院里一个中年的管事妈妈王氏拨到双清苑中,专门服侍我将来的月子生活。   我们一行人回到沁园后,秦老夫人又派来一个小丫鬟,名叫莲香的,到我们苑子里来,说是给清心做个帮手。   令我感到奇怪的是,秦老夫人她们为什么只给我安排了丫鬟,却没给秦桓之准备一个屋里人呢?   秦桓之对我的疑问不置可否,只是笑笑而过,可我分明看到他眉宇间的忧虑,像寒霜一样一时化不开。   我们回来后的第二天,就被武平侯召到松德堂。   听到召令,我愣住了。   如果武平侯只是把秦桓之叫过去,我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毕竟,秦桓之到荆州城,名义上是迎接独孤云容的灵柩,是私事,而实际上,他做的却是正经得不能再正经的公事,那些夜晚到住所登门拜访的,没有一个是吟风弄月的闲人-----因为在荆州的几个月,秦桓之根本没有风花雪月的诗作问世。   武平侯把我也喊过去,很有可能和飞凤镇的事情有关。   一想起朱色绝崖下漫山遍野的毒蛇,在火光的映照下,五颜六色的鳞片泛着可怕的光芒,吐信嘶叫的丑恶样子,还有那些可怜的人丧命前悲惨的叫声,我就头皮发麻,背濡冷汗,也不知道这些可怕的生物最后都葬身火海了没有?   正在思忖间,武平侯朝我投来严厉的一瞥,他的眼睛和那个白衣儒生的眼睛真的很相像,如果说他们俩人没有一丁点血缘关系,我是怎么都不会相信的,更何况,白衣儒生对秦桓之说的那些话,大有深意,完全就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打口水仗时惯用的言辞。   因为心中有了这个坚定的认知,我更觉得武平侯慈父般亲切的笑容背后,是深不可见底的无情窥探。   :“听默存在信中说,你在荆州城内开了第二间问章馆?”武平侯好像是随口问问,丝毫没有长辈的架子。   我却吃了一惊,在荆州城数月,秦桓之从来没有跟我说过写信的事情,更没有问起过我在外面都做了些什么,看来人家父子俩才是无话不谈,知无不言,媳妇到底只是个外人,我暗中自嘲。   我凝了凝神,认真回答道:“让公公见笑了,媳妇还没有那么大的能耐,在没有夫君鼎力帮助的情况下,迅速开出一家书行,不过是在空闲之余,搜集了一些街头巷尾流传的民间故事,编成几本册子。”   说完我偷偷用眼角余光瞄了眼秦桓之,发现他神情放松,似是满意我的谦虚。   武平侯的眉毛往上扬了扬,兴趣勃勃地说道:“默存自小也喜欢听些杂七杂八的故事,倒是与你的兴趣不谋而合。听中则说,孕妇多跟腹中胎儿讲些有趣的事情,孩子会更加聪明伶俐些,不知你是否同意这个说法?”   胎教啊!你老人家还有什么不知道的?我有点讶然。   抬头准备敷衍几句,却看见武平侯的眸中隐隐有期待之意,怎么回事?难道是他想听我讲故事不成?我求助般看着秦桓之,发现他嘴角微抬,眼中似笑非笑:“我曾看过你编写的册子,大力天神的故事最跌宕起伏,不如你也给父亲和我讲一讲。”   我的心一沉,原来秦氏父子,是在旁敲侧击,想让我主动开口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否则一个不相干的人,怎么会对楚王的事迹那么感兴趣呢?   我举目看去,发现他们父子两人的表情是何其相似,眼中雾气氤氲,眸子却亮晶晶的,朦胧和光亮相辉映,如同无垠的夜空与飘忽的萤火,令人无法捉摸。   我清了清嗓子,努力让自己像个讲故事的样子,越说到后面,心中越是黯然:“天帝和大力天神本是同乡,他们一起平定四海的动乱后,得道受封。在封神台前,同样得到与天地同寿的功德。只是天帝睿智,大力天神却放荡不羁,上了天庭后,常常在天河肆意策马驰骋,惊动了天河的生灵不说,更喜欢到各路仙人的宫中要酒喝,常常喝得酩酊大醉。时间一长,得罪的人便多了,被弹劾的次数也增加了,天帝也动了怒。”   大力天神的故事,正是我那位跋扈的先祖,楚王一生经历的神话版本,所以我把它写在册子的最后面,做为压轴篇章。   武平侯的脸上依然和煦一片,我的心不断往下沉,还要继续说下去吗?   那是自然地,人家并没有叫我停下来。   :“天帝和大力天神打赌,说如果天神能一拳把一只正在爬行的蚂蚁给打死,那么天帝便会既往不咎,饶过大力天神这一回,如果大力天神做不到,那么他只好按照天庭的规则办事,对大力天神进行严厉的惩罚。”   :“大力天神本就是武将出身,气力过人,怎么可能连一只蚂蚁都打不死呢?到天帝面前告状的仙人们都暗暗叫苦,心想天帝和大力天神毕竟是出生入死的交情,怎么可能因为一两句外人的弹劾,就会真的惩罚他?”   :“大力天神见天帝烦恼,心想自己往日的行为是过分了些,得罪了其他仙人,让天帝为难了。可天帝给他出的是这么一个小小的难题,明显是在偏袒他,于是他被天帝的情谊感动了,头脑一发热,当着其他仙人的面,和天帝立起了军令状。”   其实我当初听这个故事的时候,也觉得匪夷所思,心想那大力天神既然用兵如神,脑子怎么那么简单呢?傻乎乎的立什么军令状!   :“如果大力天神不能一下子把蚂蚁打死,那么他甘愿就地正法,绝无怨言。”   秦桓之的眼睛直直地望着我,似是不忍让我继续说下去,因为我此时,因心有戚戚然而表情伤感,为那个传说中的大力天神,为楚王,也为我自己,为那不可预知的命运。   :“天帝很吃惊,却是覆水难收,太白金星是这个赌约的见证人,他写好了字据,让大力天神在字据上签了字。”   :“然后。”我咽了口唾沫,有些艰难地说:“天帝命仙童捉来一只蚂蚁,放在一个高高的沙堆上,任其自由爬行。大力天神哈哈大笑,他走到沙堆跟前,握起拳头,狠狠一拳朝沙堆上的蚂蚁打去,只见沙子飞扬,蚂蚁依然慢悠悠地爬行着,丝毫未损。大力天神的心中一怔,有点不敢相信地看着宝座上的天帝,后者正在闭目,好像不敢看那蚂蚁被打死一般。到了此刻,大力天神方才明白,原来天帝,才是那个想让他就地正法的人。可是双方立了军令状,又立有字据,更有那么多的见证人,想要反悔,怕是不能够了。”   屋子里静悄悄的,秦氏父子听得很认真,他们相视一瞥,各自心领神会,我却心中苦涩晦暝。   :“凌霄殿上鸦雀无声,仙人们都在看热闹,想看天帝和大力天神之间的游戏如何收场,天帝沉默了良久,方问大力天神,还有什么心愿?大力天神只求天帝能善待其家人。在伏法前,大力天神突然走到金殿一隅,将金冠上的红色宝石和手中的玉圭扔出了殿外,在一阵电闪雷鸣中,安详伏法,他流下的鲜血,染红了九州大地上的一片土地,那土地变成了万丈悬崖,拔地参天,血红夺目,直通天庭,据说,天帝曾几番命令雷霆震击,也没能将悬崖击碎击倒。”   后来,当地人便将朱色的悬崖命名为洒血崖,以此记念大力天神的离奇遭遇,大力天神金冠上的红色宝石,便是我苦苦寻觅而不得结果的玉璠,至于那片玉圭,应该就是兵书的来历了。   也就说,楚王死前,这两件东西并没有落在高祖的手中,那么落在谁的手里呢?秦氏?皇甫氏还是被毁掉了?   我的故事讲完了。   武平侯没有就我的故事提任何问题,甚至没有发表任何议论,比如叹息一下大力天神的不得善终,比如感叹一下天帝的威仪无情,他只是给了我一个据说具有神奇的安神作用的玉枕,让我安心养胎,不要过分劳神,多听些喜庆的故事,少看些感伤的传说,一片拳拳之心,溢于言表,让我有点怀疑,我,刚才是不是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作者有话要说:  过渡的章节。 ☆、第九十四章 双清谁春主   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听完我的故事后,武平侯并没有投桃报李,回馈我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对于我们在飞凤镇遇险的经历,他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邪术巫教横行,非雷霆峻法不能灭绝。”言简意赅,不怒,不愤,不悲也不叹。   今天已是腊月二十八,整个沁园都在忙着过年的事情,我是个孕妇得到特别的照顾,所以有闲功夫到其他院子里串门。   伊春德果然如同沈艳兰预测的一样,被秦彰之扶了正,如今她是名正言顺的秦家大少夫人,西安守备的妻子,身份地位今非昔比,就连孤独云容的女儿秦道相也由她来进行教养。丈夫前妻的女儿,加上她的亲生女儿秦道升,两个小孩子,小姑娘虽然不如男孩子调皮,却也让她忙得够呛。   不过,依我看来,她分明是乐在其中,即使是用最挑剔的眼光来看,她这个继母都是最称职的。   她,还是以前那个善良单纯的女子。   秦道相回来才不过三个多月,已经完全不是我在荆州城中见到时的样子,她活泼可爱,据说身上穿的,房间里使用的,几乎每一件都是伊春德亲手缝制或者精心挑选,这天我到露香院时,看到道升的管教嬷嬷殷妈妈正在指导道相礼仪举止。   见我大冷天的过来,殷妈妈白皙的脸上绽开一朵春花般笑容,原来她的眼睛也是极美的,一般女子到了她这个年纪,眼珠子大多浑浊黯淡,要么是写满了对年华逝去的恐慌,要么是充满了对子孙满堂的向往,更糟糕的是盛满了愤愤不平的煞气,总之,缺乏一种吸引异性的动人魅力。   可殷妈妈不同,她的眸子流光溢彩,如果她穿得稍为光鲜明亮一点,整个人就会光彩夺目,我甚至怀疑她不会输给沁园的中年第一美人宁夫人呢!   想起宁夫人竟然是我的姨妈,吴允节和我认识就是由她一手策划,我的心里不知是何种滋味,对她既怜又怨,从荆州城回来,我还没有去看望过她。   见我静静地打量着她,半天没移步,殷妈妈的眼底闪过一丝诧异:“芳仪夫人是否身子不适?可千万别受了寒,你怀着身子,要当心些。”   我把玩着手中的暖炉,轻轻笑道:“哪有那么娇气!我是看殷妈妈教得好,心里敬佩,正想着该怎样开口,请你将来也教导我肚里的孩子呢。”   殷妈妈飞快地瞄了一眼我的肚子,坚决地摇了摇头:“奴婢可不敢僭越,小公子们的礼仪规范得由启蒙先生进行指导。”   嗬,听她话里的意思,是说我怀的是个男孩。   可她就那么漫不经心地瞄了一眼!   我不由哑然失笑:“现在才四个多月,殷妈妈不觉得下结论太早了吗?”要知道给我请脉的那些资深老中医们都不敢轻下妄言呢!秦桓之好像比我还要好奇,每次请完脉,都问是男是女啊。搞得我啼笑皆非。   殷妈妈对我的怀疑并不介意,她这样解释道:“我见芳仪夫人满脸喜悦,方才听到相小姑叫唤的时候,是从左边转过头来的,以奴婢多年来的经验得知,这是怀男孩的孕妇才有的反应。”   这么简单哪?她的说法还挺新鲜的,我还真没有听说过,希望借她吉言,这一胎是个男孩,秦桓之期盼的应该不会是个女儿吧?要知道,自从得知任胜煌为秦建之生下儿子后,他就经常眼眸发亮地盯着我平坦的肚子看,好像多看几眼就能看出个大胖小子一样。   我的心肠突然一软,对殷妈妈浅浅一笑:“但愿如此吧。”   正房内,伊春德正在缝制一件小棉袄,她的表情是那么静谧,姿态是那样优美,娴静得像盘中盛开的水仙花一样,远远看去,风韵惠然,却又有一种少女的纯真柔美,散发着珍珠般温润的淡淡光华。   我不想破坏这幅生动自然的人物画,于是举手挥退了清心等人,抱着暖炉,懒懒地靠在门边,一声不响地将美人劳作图看了个够。   伊春德咬断线头的时候,看到我出现站在门边,受了惊似的“呀”地轻叫起来,一双美丽灵动的眸子因为吃惊,而更像山林中梅花鹿的眼睛,慌乱得可爱,见我一脸促狭地笑,她有点气恼,柳眉倒竖:“都快做娘的人了,还像以前一样,喜欢吓唬人。”   我知她是佯怒,也不害怕,规规矩矩地朝她行了一个福礼,清声说道:“妾身见过大嫂子!”   伊春德的脸蓦地红了,她放下手中的工具,飞快地朝我走了过来,急声地说:“好了好了!要顽也不挑个时候,你身子重,还是小心一些的好。”   说话间,已经扶了我的胳膊,让我舒舒服服地坐了下来,然后吩咐上茶。   婢女端上来的不是茶水,而是一种类似荞麦茶一样的液体,伊春德说这是殷妈妈调制的,很适合女性冬天饮用。我细细地闻了闻,喝到口中时,品尝到一种似曾相识的味道,有点怪,也不知是今生还是前世曾品尝过的味道。   伊春德喜孜孜的看着我,潋滟的双眸中流露出欣慰之情:“芳菲,你总算肯安定下来了,我就知道,二公子一定会善待你的。”   她好像忘记了一桩公案,我慢慢放下茶杯,目光灼灼的看着她,叹气道:“春德,还是你有福气,二公子待我虽然不错,但是他和兰。。。。。。”   伊春德忙噤声制止我,她小心地看了看室外,确定门外没有人后,才折了回来,责怪我道:“烂芝麻的陈年旧事,你还提它做什么?如今你有了二公子的孩子,能平平安安的生下来养大成人,这才是最要紧的,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了吧。再怎么说,兰歆夫人也算是你我的长辈,我们不必要想起不该想的往事。”   当年沈艳兰对伊春德说,秦桓之和她有过肌肤接触,当时我还有点吃醋呢,只是一直以来,我都没有机会弄清楚,这件事情到底是真还是假?如果是真的,要说我不介意,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他是我的唯一,希望我也是他的唯一。   伊春德却迟迟疑疑地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   看来她是担心我多想,我心中一暖,笑道:“怎么,大少夫人还有话要说?”   伊春德凝眸睇着我,看得我心里发毛,想道:糟了,不会是秦彰之打算给他的二弟送个小妾了吧?听说他从荆州带回来的年轻女子不少。   刚想打两句哈哈,伊春德吞吞吐吐地说话了:“芳菲,你该关心的,不是以前的事情,而是将来。。。。。。”她顿了顿,似下了重大决心一般:“听兰歆夫人说,二少夫人,也有喜了。。。。。。”   二少夫人?我的脑子一时转不过弯,谁啊?   伊春德的眼眸中仿佛倒影出我的震惊,我的心如同击鼓,咚的一声:二少夫人?皇甫氏怀孕了!   谁的孩子?当然是秦二公子的。   可是秦桓之从来没跟我提起过,沁园里的其他人,也没有说过。   是真的吗?她不是还在孝期吗?是什么时候的事?我苦苦思索着,脑子却越来越糊涂。   蓦地,我的心中雪亮一片,一定是真的,要知道兰歆夫人的消息都是可靠的!   我的胸口开始胀痛,是那种憋坏了的胀痛,有个叫心的地方好像断了一根支撑,摇摇欲坠。   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因为伊春德很紧张地问道:“芳菲,你没事吧?”   怎么会没事!我的心好像丢掉了,空空的,但是我硬撑着,不让自己失态:“我没事,可能是出来久了,有点累!”   若无其事般又喝了两杯茶,才笑吟吟的告别了伊春德。   在回双清苑的路上,我放下马车的帘子,任凭气愤,憎恨,酸痛,悔恨还有不知名的负面情绪如潮水般将我湮灭在狭小的空间内,身子瑟瑟发抖时,汗水洇湿了紧握的掌心。   秦桓之正在榻上看书,见我进来,放下手中书卷,迎了过来。   以前我最喜欢把手放在他的掌中,抚摸他修长秀气的手指,可是现在我觉得他的手掌像倾国倾城一样,令人望而生畏,更毋论肌肤接触。   :“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他的声音如同金石般悦耳,落在我耳中,却尽是无声的嘲讽。   我忽然觉得无比委屈,曾在一本心理学的书里看过,委屈这种情绪只有在亲友面前才会产生。   原来我早已把他当成我至亲之人,可是他却瞒着我,和别的女人有了孩子!更要命的是,人家比我更有资格。   我的委屈无法得到宣泄,于是化作一股浓郁得化不开的尖酸:“听说二少夫人,也有喜了?”   他的反应居然也和我在露香院时的一样,稀里糊涂的嗯了一声:“恩。。。。。。”然后突然反问:“你,刚才说什么?”   他装得真像啊!还想继续隐瞒到什么时候?   我心中像被一千枚绣花针扎过一样,痛的麻木了,咬牙切齿的道:“二少夫人有喜了,妾身恭喜二公子。”声音尖锐得连我自己都害怕。   他吓了一跳,像做了什么亏心事,被人抓住了把柄一样:“你,你从哪里听来的?”   他答非所问,在我看来是敢做不敢当,是一种最孬种的表现:“这你别管,二公子只需告诉我,是真的吗?”   他前面还有点慌乱,可此时已经冷静下来,而且被我的言语激怒了,他在我脸上流连良久,才反唇相讥:“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样?她是皇上赐婚的二少夫人,难道不能有喜吗?”   他等于是承认了,我的眼前一黑,差点站不住。   他说得对,皇甫氏是皇上赐婚的正室,为什么不能替他生孩子?我一个地位卑微的小妾,有什么资格吃醋泛酸?   只是他那副理直气壮的样子,让我胸口气血上冲,狭小的胸腔内,刹那间充满了惊天骇浪般的震怒和耻辱,我想大声咒骂,可是嘴巴就像被灌注铁水了一样,怎么也张不开,我想走出去,可是双腿像失去了走路的力量,根本迈不动,我只能怔怔发呆,感觉到眼中似有热热的液体在翻腾,几乎喷薄而出,不,我不会在他面前哭!   我拍开他抚上我鬓角的手,在眼泪掉下来之前,终于生出力气,摇摇晃晃地往门外走去。   他从后面追了过来,焦急地问道:“你要去哪里?”   我头也不回,冷笑道:“关你什么事?”   他张开双臂拦在我面前:“怎么不关我的事?该吃晚膳了,你不会让孩子饿着吧,嗯?”   孩子,孩子!我的肺都要炸了,如果不是因为肚里有孩子,我从露香院出来就直接走了,根本不会回来见他的!外面的天地那么广,我何苦在这里讨不自在?   我恨恨地瞪着他,恨不得将他一脚踢飞,嘴上恶狠狠地说道:“滚开!别惹我!”   你既然有老婆孩子,还跑到东吴去惹我干嘛?什么皇上赐婚,什么皇甫氏子嗣艰难,都是假的!不过是诱我入毂的伎俩罢了!我也是愚蠢之极,怎么就被这么劣拙的招数给打动了呢?还主动地投怀送抱,真是犯贱到家了。   我气的不是被他欺骗,而是自己的轻率。   他的胳膊很有力,我始终推不开他的身子,情急之下,抓起一条胳膊,想都没想,咬了一口,心头的恨仍然难消,还想厉声怒骂,他颓然放下手臂,将我环抱住了,哀求般说道:“芳菲,请你顾念肚里的孩子,不要发怒了罢?”   作者有话要说:  实在找不到资料考据,唐宋之前,大户人家的女孩是怎么称呼的,小姐,姑娘是肯定不会的,至于大娘,二娘,三娘倒是有可能,可也太难听了,所以,文中定为:小姑,泛指未出阁的贵族女子。 ☆、第九十五章 好否要他怜   身怀有孕,切忌大怒大悲,白胡子老郎中的叮嘱犹在耳边。   我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自己狂骂出声,可身子像是被施了法术似的,只能踯躅地行走,最后我木然地坐在桌边,脑子俨然空白一片。   当一个人的心中汇聚了太多复杂的感情的时候,往往不知该先变现出哪一种,如同百慕大三角区的海域,表面看似平静,实则凶险万分。   吴氏派过来的王大娘有条不紊地摆好晚膳,然后站在一旁细心地给我布菜盛汤,为了避免她的啰嗦说教,胃口不佳的我十分配合地把碗里的东西都吃得精光,那王大娘离开前,既欣慰又满意地和秦桓之说了几句吉祥话,秦桓之淡淡然的应付着,眼睛却不住的往我这边瞟。   王大娘还以为我们是甜腻得化不开,她高兴得眼睛笑成月牙弯弯:“孕妇也应活动筋骨,外面太过寒冷,二公子还是多陪陪芳仪夫人在屋子里头走一走。”   秦桓之轻微地嗯了一声,王大娘出去后,他慢慢地朝我走来,伸出双手:“起来走一走,消消食吧。”   我刚才吃得急,的确点撑,所以沉默着扶上他的手掌。   两人无声地绕着屋子走了两圈,谁也没打算先开口,我的心越来越乱,鼻子忽然一酸,眼泪止不住,大颗大颗地滴在宽大的裙摆上,他停下,伸出一只皎洁的手腕,欲替我抹去泪水,我倔强地往旁边一扭,哑着嗓子问道:“你为什么要骗我?”   他早知道我会不依不饶,面上却也不免惶然尴尬:“我没骗你,也是才得知的消息。。。。。。”   答非所问,他明明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而是他曾说过我是他生命中唯一的女人,如果我是那个“唯一”,皇甫氏又怎么会怀孕呢?可转念一想,他说这话的时候,是在去冀州之前,那时的我也许是他的第一个,他后来去了冀州看望守孝的皇甫氏,可能是那个时候,他和她才在一起的,这么看来,他的确不曾骗过我。   怪我自己太贪心。   我眯着眼,漠然地将他从头看到脚,末了,才慢悠悠地问:“二公子打算何时接二少夫人回来呢?”   我的态度那么恶劣,他居然没生气,只是眸子蒙上一层阴霾的晦暗:“皇甫氏是在守孝期间怀孕,于礼法不合,为避免她遭人指指点点,也因为她身子虚弱,祖母已将她送到道观中修心静养,待孩子满周岁后,再接她母子二人回来。”   果然是孝期里做的好事,还真是干柴烈火迫不及待啊!我气得妒火中烧,兀自暗中冷笑不已,任由身上忽寒忽炽,过了半天才咬牙切齿道:“二公子和二少夫人既然琴瑟和鸣,蜜里调油,为何还要拉上我这个多余的人?不如明天就给我一份休书,或者允我自愿请去,也省得二公子为难。”   秦桓之的神情一滞,半晌方涩声道:“芳菲,她是妻,你是妾,都是秦家妇,何来多余一说?你如今怀有秦家的子嗣,还要到哪里去?难道你到现在也没把这里当成你的家?”   家?我苦笑不已,心在哪里,家就在哪里。是双清苑的你,让我的心碎得无处可寻,我怎么可能还把这里当成是家呢?   我望着摇曳不定的灯火,无数个念头在脑子里翻来覆去,最后只是讥诮地问道:“将来二少夫人回来,二公子打算如何安置妾身呢?”   秦桓之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一双眸子亮了又暗去,看得出,他的心情和我一样波澜起伏,惊涛骇浪,但他只是轻叹道:“芳菲,我曾说过,你永远是双清苑唯一的女主人,毋论有何变故。你为何不肯相信我呢?皇甫氏得知你身世可怜,无娘家倚仗,还让我多顾惜你几分。可你为何还要步步紧逼?非要赶尽杀绝才甘心么?”   我哑口无言,胸腔胀痛,耳边隐隐有鼓噪之声:原来,原来我能在双清苑住下来,不是因为你爱我,而是你给我的恩宠,是人家可怜我而施舍给我的落脚点。   我又惊又恨,心里一股气冲上来,也不知道是冷还是热,憋得我想大声尖叫,想摔门而出,想狠狠揍人一顿,还想。。。。。。。   可我什么也没有做,因为无论我做什么都像个跳梁小丑一样,滑稽可笑,我的心情那么糟糕,干嘛还要取悦别人呢?   洗漱完毕,我疲惫地倚在榻上,找出一本山川地理志,毫无章法地乱翻着,企图阅读忘忧。秦桓之远远地坐在书案前,也手执一卷,不知是否读得下去?   房中安静异常,偶尔有翻书的细微声响,书上都写了些什么,我几乎一个字也没看进去,坚持拿着书卷撑到三更天,才迷迷糊糊地靠在枕上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好像有人在我耳边轻轻咕哝道:“卿卿,你都重了不少呢?我几乎抱不动你了。”   我大惊,忙睁开眼,却见灯光幽暗,帘帐重重,不知何时,我已经被挪到卧室的牙床上,那将我揽在怀中的不是秦桓之还有谁?   我低低地哼了一声:“别碰我。”   他的胳膊收得更紧,赖皮似地说道:“不放。”还拿睫毛在我脸上蹭了蹭,一双黑漆漆的眼珠子动也不动地盯着我,活像猫科动物倒弄临死前的猎物。   他根本没把我的不满当做一回事!这让怒从心头起,厉声喝道:“放开我!”   他断然没想到我还会发火,怔了怔,抱着我的胳膊稍稍松懈,我使出蛮力,将他重重地往旁边一推,然后迅速跳下床,大步走出帘帐之外。   窗外还是漆黑一片,我该到哪里去呢?大怒过后,我的心中陡生悲凉:假装没事人似的继续和他过下去吗?当皇甫氏不存在?不可能!自欺欺人的事情,做过一次就够了!   我迈步往厅中走去,一阵寒意徐徐袭来,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厅中的炉火将熄,温度不如卧室内的高,要在这里过夜,只怕会冻出病来。我茫然四顾,发现了衣架上挂着的出门时用的狐裘披风。   心事重重地侧身躺下,更觉得四周静得可怕,黑暗将我层层包围,我竟不知该如何突破灵魂上的束缚,才能拾回往日的果断,在前世,我的父母和我的同事应春树的婚姻经历一度让我怀疑婚姻有无存在的意义,而今生,是秦桓之的“多情”让我否定前世的偏激,体会到爱情的欢娱,可是这欢娱却是如此短暂,直到现在我才明白,原来我得到的,只是别人指缝里流出来的一点点,想得到更多,纯属痴人说梦。   :“芳菲,你要闹到几时?如果让祖母知道你如此撒泼无理,只怕会家法处罚。”   榻前有人低声说道。   我将身子转动了一下,给了他一个大后背,平静而冷漠地说:“家法就家法,把我逐出门才好呢。”   那人抽了一口冷气,屏气敛息半晌,才恶毒地问:“你就那么瞧不上双清苑?恨不得生出翅膀,飞到紫雾山居里去了吧?”   无耻!明明是他给我戴的绿帽子,还要反过来咬我一口,真是欺人太甚!我气得呼地坐了起来,知道大声嚷嚷无济于事,于是冷笑一声:“秦二公子,吴公子是我嫡亲的表兄,是我的兄长,也是我的家里人,我请你不要再污蔑我们兄妹之间的清白,否则,别怪我心狠手辣。”   他一下子愣住了,过了半天,才哈哈笑了起来,还夸张地呛到,咳嗽了一阵子,才嘲笑地说道:“芳菲,我竟然不知道,原来在你的心目中,姓吴的才是你的兄长,是你的依靠,让你不惜和我反目成仇,那我呢?我算什么?嗯?”   一双手扣住我的肩膀,身子气得微微发抖。   我挣脱不得,却也毫不退让:“你是孩子的爹,这样你满意了吧?如果你不愿当,我绝无怨言。”至少我没让你戴绿帽子,与你相比,够仁慈的了,哼!   他手上的力气大得惊人,几乎要捏碎我的骨头,见我龇牙咧齿,他毫不怜香惜玉,出言讥讽道:“你也知道痛吗?世上哪有你这样的女人,你的心怎么那么狠,这样的话也能说得出口,莫非你以为人人都像你一样,全不念半点恩情缘分?”   我们两人从下午就开始折腾,现在已经是凌晨,还在纠缠不休,我一向以来都喜欢快刀斩乱麻,拉锯战,不是我的特长,再者,和古人讲男女要相互尊重的大道理,纯粹是浪费口水。   我失去了和他争辩的斗志,疲惫地说道:“秦二公子,我累了,你想说什么就是什么吧。我就是蛮不讲理的悍妇一个,粗陋不堪。你若是实在看不过眼,就高抬贵手,把我休了吧!免得污了老夫人的手”   他见我单方面偃旗息鼓,不但没有感到高兴,反而害怕起来,将我紧紧抱在怀中,慌乱地急急说道:“芳菲,我没有怪你,只是你,唉,你怎么就是不明白我的一番苦心呢?那皇甫氏她,她是皇上赐婚的。。。。。。。。”   :“够了!”我现在最恨的,就是有人提起的那个无处不在的,善良大度的正室,她完美无缺的一举一动,足以让我压抑得窒息,羞愤得无地自容。   :“秦二公子,从今以后,你我井水不犯河水,你喜欢谁,宠幸谁,一律与我无关。你如果想处死我,杀了我,那么请便吧,我引颈以待,反正活着也没什么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十六章 平明寻白羽   讲理的怕不讲理的,狠的怕不要命的,无欲则刚 ,我是流氓我怕谁,果然是亘古不变的真理,那天凌晨我放出狠话以后,秦桓之扯出白旗,他让王大娘收拾出客厅旁的另一间房间,简简单单的布置,放低身段跟我讨了一帧书法权当装饰物,当天晚上便住了进去,其潦草与随意,和暂居荆州城时的考究挑剔,有云泥之别。   我懒得考虑和他分房而住的后果,每天除了吃饭的时候和他面对面,其余的时间,完全当他透明。   素质书斋和问章馆的生意越来越好,买书的普罗大众和上门定书的文人士子都不少,导致了用纸量的大大增加,今年冬天的阳光不是很好,荷意亭和泽雅亭的纸张无法进行足时的晾晒,纸张的供应几乎跟不上,我只好暂缓印刻和抄写好不容易搜集得来的地理游记,将绝大部分资源用在推广发行西园文化宾客的诗词歌赋上。   自从天子回迁洛京,皇甫氏作乱结束后,除去几起规模不大的守军叛乱,中原地区几乎算得上是安定和平,更由于武平侯重视水利和驰道开辟,提倡英雄不问出处,商贾和匠人不受歧视,所以农耕复兴,财货流通,科技发展。百姓在物质生活稳定的条件下,也追求精神食粮,西园文人荟萃,创作的文学作品多姿多彩,正是引导洛京槐市潮流的风向标。   在现代社会,有人喜欢啃大本头的名著名篇,有人喜欢轻松的快餐文学,也有人喜欢不费脑筋的带来感官享受的文学垃圾,世界既然如此宽容,市场为什么不能更宽容一点呢?   素质书斋适时推出不同类型的书籍,成功地吸引了不同的消费群体,谢淮对这样的结果很满意,如今他也算是洛京槐市的名人,气质和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看到别人都陆陆续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我也开始思考一个简单的问题:我要到哪里去?我在这个时空的梦想,是编纂一套包罗万象的类书,穷我两世为人之所见所闻,专注于笔端之下,但是目前,我能调配的资源还远远不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宁夫人升级做了祖母,再没多余的精力陪同我进出沁园,所以这天,我一个人出了门,驱车到问章馆处理日常庶务。   问章馆在洛京槐市三绝之称,一绝是梁鹄公子的书法精妙细致,二绝是雕刻匠人们的鬼斧神工,三绝便是问章馆使用的纸张馨香坚韧,印刻出来的字体更添一份遒劲妍丽,问章馆出品,必是上品,已是洛京文人们的共识。   由于身份性别的限制,我一般不直接面对上门找梁鹄公子的访客,一般交由魏校事过滤一遍,但是今天例外,因为来者的拜帖右下角有一个古体的“瑜”字,乍一看像朵盛开的应春花,张开蝴蝶翅膀般的花瓣,翩然欲飞,局外人是无法看出其中的奥妙的,但是我,一眼就看出了奇妙之处。   在我彷徨无措之时,“娘家人”来访,怎不让我心情激动,举止失常?   来者居然是孙静林!他胆子也真大,一般和我有关联的人,完成任务后,总会无声无息地消失,不会出现第二次,“林子大夫妇”如此,方居士如此,在江东之时保护我的刘婶李婶也如此。   我一脸错愕,孙静林肃立行礼:“见过梁公子。”我长舒了一口气,暗叹之前的作法果真生了效,“娘家人”到底是循着我的笔迹找来了。   心神却是不定:“孙先生是否有要事?”   孙静林快速察看了室外的环境,确信无人偷听后,方递给我一张字条,上书:“速取典籍,魂归故里。”字体古雅,却似我的笔迹,料是写字的人模仿我的字迹已经很久。   让我魂归故里,而不是魂归檀洲,“娘家人”是铁了心要帮景王成事了。   我心头大震,脸色陡变,望着孙静林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心中想道:老天哎,我也想快点完成使命,可如今大腹便便,能做偷天换日的高难度事情吗?   孙静林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往我肚子上看,摇头叹息道:“公子,如今局势表面看似平静,实则战火一触即燃,秦氏称霸天下的野心,几乎是路人皆知,天子在其手中,不过是掩人耳目的傀儡而已,并无实权。秦氏虚言矫饰,凭借假诏,对各路世族豪强进行多方镇压,名为平乱,是为肃清异己,是为谋权篡位扫平道路。”   武平侯虽然霸气侧漏,但他的各种新政对中原地区的稳定发展还是具有重大贡献的,对于我这个现代人来说,在民族文明不被灭亡的情况下,谁做皇帝都一样,只要他的统治能带来社会的稳定发展,百姓的安宁,足矣。   孙静林见我并无悲愤之色,以为我是囿于秦家妇的身份,不便对夫家进行言辞抨击,他忧心忡忡地说道:“公子虽是秦家妇,既得宠爱,又身怀秦氏子嗣,主上只担心公子的身份太过敏感,将来秦氏会拿公子的身份大做文章,到时公子与小公子的人身安全,很难保证。”   主上?我蓦地一愣,是玉郎,我的亲生父亲吗?   我结舌,问道:“主上是我父亲?”   孙静林点了点头:“主上甚得文帝器重,益州,意指中原不会久矣,还望公子当机立断,早日完成使命,回到主上身边,也好重序天伦之情。”   他还跟我说了不少益州的概况,力图证明自称文帝的景王比当今天子离帝更适合做天子,我默默地倾听着,一时主意难定。   孙静林见我没有当场表态,也没着急,只是颇有深意地说道:“自古痴情男女,情关难过,主上当年深受情咒折磨,差点丢了性命,公子也曾深受其害,应明白成大事者,唯有忘情弃爱,才能方寸不乱。”   他的话,正说到了我的要害处,如今我深陷泥潭,心情苦闷,不正是因为失恋了吗?如果不是寄情笔墨纸砚,恐怕早就像大部分深宅妇人一样,变成喋喋不休的怨妇了吧,说到底,一个人的幸福快乐绝不能寄托在别人身上。   送走了孙静林,我在室内默然静坐,无意间瞥见窗外花红柳绿,粉蝶纷飞,原来竟不知何时,又是阳春三月,粗粗一算,还有两个月,我就要分娩了吧?该如何着手偷书呢?   三月十五,上完香后,我一个人独步樱雪山。   如今正是应春花盛开的时节,这棵古老的花树当年还是楚王从海外带回来的,当做礼品送给秦氏,没想到几百年以后,他的子孙不得不以此为家族的标识,秘密行事,梦想解除数百年来的可怕怨咒。   一路之上,无人阻挡我前行,但是我知道,山林中有无数双眼睛在监视着我,揣摩我上山的意图,我上山的目的还不能太过显眼。   身子沉重,我不得不中途停下来小憩数回,如今不过是爬个山而已,就那么吃力,若是要从这里逃出去呢?又该如何?我苦恼地想着。   我终于背靠应春花的树干,漫不经心地逡巡周围的环境,远处莽山密林丛丛,藤萝蔓生,既是最好的屏障也是最坏的障碍,据说山上虎狼甚多,接应我的人如果想穿过浓密的原始森林,只怕也是凶多吉少,我若想穿过密林逃出去,活命的机会也是微乎其微。   应春花的花期只有短短的十天,但是花骨朵却要孕育大半年,大约六个月,六与十,应是寻找地宫入口的关键,六十年为一个甲子,代表一个年岁的轮回,这个时代还没有时钟,所以没有顺时针逆时针的说法,但是应春树是圆点,毋庸置疑。   我抬头看着满树的花朵,再一次被花朵摄人魂魄的美所打动,花香醉人,阳光被千层万层的花瓣分割成支离破碎的空间,微风过去,有一片紫色的一闪而过,当真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原来紫衣人喜欢隐身于树上俯瞰监听,将地面上所有的情况看得清清楚楚,我曾两次被人推倒在地上,脸上的表情一览无遗,难怪他们对我之前的心思一清二楚。   如果兵书果然在地宫下面,我该怎么处置?听从玉郎的吩咐,把它转移到益州,帮助景王夺取天下?还是当场毁掉,兑现我和天神的诺言?   虽然两种做法都能解除家族的恶咒,但是风险却迥然不同。   如果交给玉郎,支持景王图谋霸业,未必能成功,秦氏兵强马壮,势力雄厚,离帝又是名正言顺的天子,景王手中虽有护国玉玺,也不免有谋逆之嫌,人心未必拥护。   如果是当场毁掉,真是一了百了,如果事情败露,最坏的结果不过是我人头落地,不会连累远在天边的玉郎和其他人,如果是支持景王,挑起战火,那将会有多少无辜生命毁于战火,我岂不是成了杀人无形的恶魔?   何况,“谋反”不成的结果,是株连九族,我嘴上说不怕死,可是我怕痛啊,凌迟,腰斩,五马分尸还有车裂什么的,都是很恐怖的死法。   光是想想就让人心惊肉跳。   :“夫人,你怎么一个人上山来了?让为夫好找啊。”金玉般悦耳的声音打断了我的千般遐思。   我慢慢回头,不远处,一个颀秀的身影背对太阳,面对着我,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只觉得他充满了神秘的色彩,逆光的脸上,眸子微微眯起,却亮如寒星。   如果说他以前是尚未出鞘的宝剑,光芒不现,那么现在的他就是宝剑出鞘,锋芒毕露,闪烁的光华令人目眩神迷。   我一时间看得傻了,果真是距离产生美?   恍惚之间,只见他缓步走到我身边,温柔地说道:“夫人踏春,怎么也不和我说一声?你身子沉重,多有不便,若有意外,该如何是好?”   樱雪山是禁地,婢仆等人无权上山,我选择今天上山来考察,也不过借了赏花的由头。   树上有人监听,我也不能对他不理不睬,我轻淡地说道:“妾身也是一时兴起,随意便走来了,二公子不必自责。”   两人分居后,我对他一直使用尊称,而他对却是我直呼其名。   他对这样的尊称早已习惯,所以刚才叫我一声“夫人”,是不希望紫衣人看出我们之间的貌合神离,他也怕丢了面子。   他似笑非笑:“夫人已经观赏了多时,可有什么心得了吗?”   他的话里另有潜台词,我不禁心中微惊,他怎么就知道我不是专程赏花的?我的意图有那么明显吗?   我的惊诧落在他眼里,让他笑得更加得意洋洋,白雪般的脸颊,衬托得眸子漆黑如夜,深不可见底。   :“夫人想必知道这应春花的来历了吧?此树能屹立数百年,依然花开不败,除了根扎丰壤,汲取日月精华之外,更因为它有幸种在沁园中,秦家历代有爱树成痴的人才,护理之法精妙。此树得到世代秦家人的呵护,才得以青春永驻。若是当年楚王将它送与别的人家,只怕早已枝叶无存。”   我看不惯他这副大言不惭的样子,好像满天下,就只有他们秦家最了不起,能人最多,甚至树木离开他们家,连活命的机会都没有了,还真把自己当做万物生长需要的太阳了!   我冷着脸,莲步轻移:“自然的万物自有其生长的规律,人为操纵,只会适得其反。若这世上没有人类,万物只会活得更加自由滋润,种类也会更丰富。世人是最自私的,总是把对自己不利的物种连根拔起,殊不知,到头来只会害了自己。”   秦桓之微微变色,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讥笑道:“夫人,我一直以为,你自小看书诵经,见识会比别的女子深远一些,没想到,你和那些沽名钓誉的岩穴之士一样,只会说些人云亦云的假道学。你要知道,陶朱公泛舟太湖之前,也曾帮助越王成就复国大业。”   我往后退了几步,定定地问道:“二公子,你这算不算是大逆不道之言?”   他眉头微挑,微微冷笑,问道:“大逆不道?那么夫人前些天见的孙先生呢,说的都是出世无为的道理?”   我瞠口结舌,他,他监听我?   他忽然展颜一笑,正色说道:“夫人,素质书斋和问章馆的书籍涉嫌泄露朝廷机密,已被军情司封查,武平侯下令暂时将两处的书籍和人员通通带到若庐中细查,待查明情况后,再斟酌是否恢复营业。”   涉嫌泄露朝廷机密?这从何说起啊,还连累了那么多无辜的人,我气得想破口大骂。   他却走了过来,扶住我气得瑟瑟发抖的身子,俯身在我耳边低声说道:“芳菲,你怎么净找些草木虫鱼之辈?那两处书肆,堪堪百人,竟无一个可堪大任,如何能对抗你夫君的铁手腕?还是安静地在家中养胎,耐心等待孩子的出世吧。”   讲理的怕不讲理的,狠的怕不要命的,无欲则刚 ,我是流氓我怕谁,果然是亘古不变的真理,那天凌晨我放出狠话以后,秦桓之扯出白旗,他让王大娘收拾出客厅旁的另一间房间,简简单单的布置,放低身段跟我讨了一帧书法权当装饰物,当天晚上便住了进去,其潦草与随意,和暂居荆州城时的考究挑剔,有云泥之别。   我懒得考虑和他分房而住的后果,每天除了吃饭的时候和他面对面,其余的时间,完全当他透明。   素质书斋和问章馆的生意越来越好,买书的普罗大众和上门定书的文人士子都不少,导致了用纸量的大大增加,今年冬天的阳光不是很好,荷意亭和泽雅亭的纸张无法进行足时的晾晒,纸张的供应几乎跟不上,我只好暂缓印刻和抄写好不容易搜集得来的地理游记,将绝大部分资源用在推广发行西园文化宾客的诗词歌赋上。   自从天子回迁洛京,皇甫氏作乱结束后,除去几起规模不大的守军叛乱,中原地区几乎算得上是安定和平,更由于武平侯重视水利和驰道开辟,提倡英雄不问出处,商贾和匠人不受歧视,所以农耕复兴,财货流通,科技发展。百姓在物质生活稳定的条件下,也追求精神食粮,西园文人荟萃,创作的文学作品多姿多彩,正是引导洛京槐市潮流的风向标。   在现代社会,有人喜欢啃大本头的名著名篇,有人喜欢轻松的快餐文学,也有人喜欢不费脑筋的带来感官享受的文学垃圾,世界既然如此宽容,市场为什么不能更宽容一点呢?   素质书斋适时推出不同类型的书籍,成功地吸引了不同的消费群体,谢淮对这样的结果很满意,如今他也算是洛京槐市的名人,气质和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看到别人都陆陆续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我也开始思考一个简单的问题:我要到哪里去?我在这个时空的梦想,是编纂一套包罗万象的类书,穷我两世为人之所见所闻,专注于笔端之下,但是目前,我能调配的资源还远远不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宁夫人升级做了祖母,再没多余的精力陪同我进出沁园,所以这天,我一个人出了门,驱车到问章馆处理日常庶务。   问章馆在洛京槐市三绝之称,一绝是梁鹄公子的书法精妙细致,二绝是雕刻匠人们的鬼斧神工,三绝便是问章馆使用的纸张馨香坚韧,印刻出来的字体更添一份遒劲妍丽,问章馆出品,必是上品,已是洛京文人们的共识。   由于身份性别的限制,我一般不直接面对上门找梁鹄公子的访客,一般交由魏校事过滤一遍,但是今天例外,因为来者的拜帖右下角有一个古体的“瑜”字,乍一看像朵盛开的应春花,张开蝴蝶翅膀般的花瓣,翩然欲飞,局外人是无法看出其中的奥妙的,但是我,一眼就看出了奇妙之处。   在我彷徨无措之时,“娘家人”来访,怎不让我心情激动,举止失常?   来者居然是孙静林!他胆子也真大,一般和我有关联的人,完成任务后,总会无声无息地消失,不会出现第二次,“林子大夫妇”如此,方居士如此,在江东之时保护我的刘婶李婶也如此。   我一脸错愕,孙静林肃立行礼:“见过梁公子。”我长舒了一口气,暗叹之前的作法果真生了效,“娘家人”到底是循着我的笔迹找来了。   心神却是不定:“孙先生是否有要事?”   孙静林快速察看了室外的环境,确信无人偷听后,方递给我一张字条,上书:“速取典籍,魂归故里。”字体古雅,却似我的笔迹,料是写字的人模仿我的字迹已经很久。   让我魂归故里,而不是魂归檀洲,“娘家人”是铁了心要帮景王成事了。   我心头大震,脸色陡变,望着孙静林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心中想道:老天哎,我也想快点完成使命,可如今大腹便便,能做偷天换日的高难度事情吗?   孙静林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往我肚子上看,摇头叹息道:“公子,如今局势表面看似平静,实则战火一触即燃,秦氏称霸天下的野心,几乎是路人皆知,天子在其手中,不过是掩人耳目的傀儡而已,并无实权。秦氏虚言矫饰,凭借假诏,对各路世族豪强进行多方镇压,名为平乱,是为肃清异己,是为谋权篡位扫平道路。”   武平侯虽然霸气侧漏,但他的各种新政对中原地区的稳定发展还是具有重大贡献的,对于我这个现代人来说,在民族文明不被灭亡的情况下,谁做皇帝都一样,只要他的统治能带来社会的稳定发展,百姓的安宁,足矣。   孙静林见我并无悲愤之色,以为我是囿于秦家妇的身份,不便对夫家进行言辞抨击,他忧心忡忡地说道:“公子虽是秦家妇,既得宠爱,又身怀秦氏子嗣,主上只担心公子的身份太过敏感,将来秦氏会拿公子的身份大做文章,到时公子与小公子的人身安全,很难保证。”   主上?我蓦地一愣,是玉郎,我的亲生父亲吗?   我结舌,问道:“主上是我父亲?”   孙静林点了点头:“主上甚得文帝器重,益州,意指中原不会久矣,还望公子当机立断,早日完成使命,回到主上身边,也好重序天伦之情。”   他还跟我说了不少益州的概况,力图证明自称文帝的景王比当今天子离帝更适合做天子,我默默地倾听着,一时主意难定。   孙静林见我没有当场表态,也没着急,只是颇有深意地说道:“自古痴情男女,情关难过,主上当年深受情咒折磨,差点丢了性命,公子也曾深受其害,应明白成大事者,唯有忘情弃爱,才能方寸不乱。”   他的话,正说到了我的要害处,如今我深陷泥潭,心情苦闷,不正是因为失恋了吗?如果不是寄情笔墨纸砚,恐怕早就像大部分深宅妇人一样,变成喋喋不休的怨妇了吧,说到底,一个人的幸福快乐绝不能寄托在别人身上。   送走了孙静林,我在室内默然静坐,无意间瞥见窗外花红柳绿,粉蝶纷飞,原来竟不知何时,又是阳春三月,粗粗一算,还有两个月,我就要分娩了吧?该如何着手偷书呢?   三月十五,上完香后,我一个人独步樱雪山。   如今正是应春花盛开的时节,这棵古老的花树当年还是楚王从海外带回来的,当做礼品送给秦氏,没想到几百年以后,他的子孙不得不以此为家族的标识,秘密行事,梦想解除数百年来的可怕怨咒。   一路之上,无人阻挡我前行,但是我知道,山林中有无数双眼睛在监视着我,揣摩我上山的意图,我上山的目的还不能太过显眼。   身子沉重,我不得不中途停下来小憩数回,如今不过是爬个山而已,就那么吃力,若是要从这里逃出去呢?又该如何?我苦恼地想着。   我终于背靠应春花的树干,漫不经心地逡巡周围的环境,远处莽山密林丛丛,藤萝蔓生,既是最好的屏障也是最坏的障碍,据说山上虎狼甚多,接应我的人如果想穿过浓密的原始森林,只怕也是凶多吉少,我若想穿过密林逃出去,活命的机会也是微乎其微。   应春花的花期只有短短的十天,但是花骨朵却要孕育大半年,大约六个月,六与十,应是寻找地宫入口的关键,六十年为一个甲子,代表一个年岁的轮回,这个时代还没有时钟,所以没有顺时针逆时针的说法,但是应春树是圆点,毋庸置疑。   我抬头看着满树的花朵,再一次被花朵摄人魂魄的美所打动,花香醉人,阳光被千层万层的花瓣分割成支离破碎的空间,微风过去,有一片紫色的一闪而过,当真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原来紫衣人喜欢隐身于树上俯瞰监听,将地面上所有的情况看得清清楚楚,我曾两次被人推倒在地上,脸上的表情一览无遗,难怪他们对我之前的心思一清二楚。   如果兵书果然在地宫下面,我该怎么处置?听从玉郎的吩咐,把它转移到益州,帮助景王夺取天下?还是当场毁掉,兑现我和天神的诺言?   虽然两种做法都能解除家族的恶咒,但是风险却迥然不同。   如果交给玉郎,支持景王图谋霸业,未必能成功,秦氏兵强马壮,势力雄厚,离帝又是名正言顺的天子,景王手中虽有护国玉玺,也不免有谋逆之嫌,人心未必拥护。   如果是当场毁掉,真是一了百了,如果事情败露,最坏的结果不过是我人头落地,不会连累远在天边的玉郎和其他人,如果是支持景王,挑起战火,那将会有多少无辜生命毁于战火,我岂不是成了杀人无形的恶魔?   何况,“谋反”不成的结果,是株连九族,我嘴上说不怕死,可是我怕痛啊,凌迟,腰斩,五马分尸还有车裂什么的,都是很恐怖的死法。   光是想想就让人心惊肉跳。   :“夫人,你怎么一个人上山来了?让为夫好找啊。”金玉般悦耳的声音打断了我的千般遐思。   我慢慢回头,不远处,一个颀秀的身影背对太阳,面对着我,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只觉得他充满了神秘的色彩,逆光的脸上,眸子微微眯起,却亮如寒星。   如果说他以前是尚未出鞘的宝剑,光芒不现,那么现在的他就是宝剑出鞘,锋芒毕露,闪烁的光华令人目眩神迷。   我一时间看得傻了,果真是距离产生美?   恍惚之间,只见他缓步走到我身边,温柔地说道:“夫人踏春,怎么也不和我说一声?你身子沉重,多有不便,若有意外,该如何是好?”   樱雪山是禁地,婢仆等人无权上山,我选择今天上山来考察,也不过借了赏花的由头。   树上有人监听,我也不能对他不理不睬,我轻淡地说道:“妾身也是一时兴起,随意便走来了,二公子不必自责。”   两人分居后,我对他一直使用尊称,而他对却是我直呼其名。   他对这样的尊称早已习惯,所以刚才叫我一声“夫人”,是不希望紫衣人看出我们之间的貌合神离,他也怕丢了面子。   他似笑非笑:“夫人已经观赏了多时,可有什么心得了吗?”   他的话里另有潜台词,我不禁心中微惊,他怎么就知道我不是专程赏花的?我的意图有那么明显吗?   我的惊诧落在他眼里,让他笑得更加得意洋洋,白雪般的脸颊,衬托得眸子漆黑如夜,深不可见底。   :“夫人想必知道这应春花的来历了吧?此树能屹立数百年,依然花开不败,除了根扎丰壤,汲取日月精华之外,更因为它有幸种在沁园中,秦家历代有爱树成痴的人才,护理之法精妙。此树得到世代秦家人的呵护,才得以青春永驻。若是当年楚王将它送与别的人家,只怕早已枝叶无存。”   我看不惯他这副大言不惭的样子,好像满天下,就只有他们秦家最了不起,能人最多,甚至树木离开他们家,连活命的机会都没有了,还真把自己当做万物生长需要的太阳了!   我冷着脸,莲步轻移:“自然的万物自有其生长的规律,人为操纵,只会适得其反。若这世上没有人类,万物只会活得更加自由滋润,种类也会更丰富。世人是最自私的,总是把对自己不利的物种连根拔起,殊不知,到头来只会害了自己。”   秦桓之微微变色,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讥笑道:“夫人,我一直以为,你自小看书诵经,见识会比别的女子深远一些,没想到,你和那些沽名钓誉的岩穴之士一样,只会说些人云亦云的假道学。你要知道,陶朱公泛舟太湖之前,也曾帮助越王成就复国大业。”   我往后退了几步,定定地问道:“二公子,你这算不算是大逆不道之言?”   他眉头微挑,微微冷笑,问道:“大逆不道?那么夫人前些天见的孙先生呢,说的都是出世无为的道理?”   我瞠口结舌,他,他监听我?   他忽然展颜一笑,正色说道:“夫人,素质书斋和问章馆的书籍涉嫌泄露朝廷机密,已被军情司封查,武平侯下令暂时将两处的书籍和人员通通带到若庐中细查,待查明情况后,再斟酌是否恢复营业。”   涉嫌泄露朝廷机密?这从何说起啊,还连累了那么多无辜的人,我气得想破口大骂。   他却走了过来,扶住我气得瑟瑟发抖的身子,俯身在我耳边低声说道:“芳菲,你怎么净找些草木虫鱼之辈?那两处书肆,堪堪百人,竟无一个可堪大任,如何能对抗你夫君的铁手腕?还是安静地在家中养胎,耐心等待孩子的出世吧。”   作者有话要说:  在古代,地理水文,医学心术等一类的书籍应该是限制性发行的,知识垄断么,所以女主的店被查封,也不算冤枉。   若庐:京都官狱之一,据说东汉西汉时期,中都官狱竟然多达二十五所!赫赫,好吓人。 ☆、第九十七章 落花人独立   清风轻拂,竹影婆娑,我慢慢拨动七弦琴的琴弦,虽未连贯成调,清雅的琴音已足以让人心静如水,不喜不悲,不知不觉,我跟贾大师学宫商角徵羽已经一个多月了。   短短的一个月内,若庐那边就查清了素质书斋和问章馆的“案子”,不但归还了所有的书籍,还释放了所有的人员,我知道,是我的秦家女眷的身份,才换来特殊的加急宽大处理。   谢淮捎来消息,告诉我素质书斋已经恢复正常的营业;问章馆那边,有魏校事照应着,招募佣书人的过程中也没遇到什么麻烦,两处地方,每天上门的人还是那么多,我悬着的心,总算是彻底放下来了。   我现在的生活是严格的两点一线,早上从双清苑出发,步行到西园贾大师的精舍中学习音律,每次出门,备用的车辇在我们后面远远地跟着,以防万一,到今天为止,车辇还不曾派上过用场。   将为人母的喜悦,让我的心柔软得捞不到边,时而不时地微笑出声,醋海生波带来的不快,秦桓之闪烁其词带来的屈辱,早已消弭无形,高雅的爱好有利于陶冶情操,妻离子散的贾大师都能淡定出尘,两世为人的我,又怎能伤春悲秋?   我望着静静流淌的榴川,觉得流水上漂浮的落花并没有那么哀婉凄凉,说不定她们自在得很呢,子非花,安知花不了乐哉?   身边的清心却突然低低咦了一声,好看的眉毛拧了起来,我顺着她的视线,原来是任胜煌,正在提裙下车,一旁的雅琴,急忙的迎了上去,却被她用力一推,差点跌落地上。   从前的主仆两人不是挺要好的吗,现在是怎么了?我细看了一眼雅琴的装扮,恍然大悟,面容姣好的雅琴梳的是妇人发式,如果没有猜错,是在任胜煌怀孕的后期被抬为秦建之的屋里人的吧?   高洁清华的光华公子也不能深情单一,我不知是该幸灾乐祸还是该惋惜,雅琴长得虽然不错,可涵养为人哪里比得上温柔痴情又才华横溢的闾烟飞?光华公子的后院,想必也是硝烟弥漫,否则就不会传说他经常宿醉西园,彻夜不归了。   觉察到有人在注意自己,任胜煌扭头过来望着我,眼中的狠戾之气一时难消,她只看着我不说话,倒是她身边的雅琴,狗仗人势地对清心和怡人斥道:“没有眼色的小丫头,见了三少夫人也不行礼,是想让园子里的人笑话芳仪夫人不懂礼数吗?”   她声色俱厉,把她主子的含沙射影功夫也学了个八九不离十。   清心和怡人见我微微颔首,不由相视一笑,恭身向任胜煌行礼问好,动作优美得体,声音婉转平和,无可挑剔。任胜煌的眼珠子一转,对我绽放笑容,笑得如同春花盛开:“小丫鬟们不懂事,礼数不到总是难免的,芳仪夫人不会将这等小事放在心上吧?”   她的潜台词是:你的小丫鬟们很不懂事,就该被我的大丫鬟教训教训。   我懒得和她费口舌,只是淡然说道:“三少夫人多虑了,我并非欢喜瞎操心的人。”   任胜煌的美丽笑容维持不变:“我知道芳仪夫人是个看得开的,不会斤斤计较,如果是别人,在怀孕的时候得知主母顺利产下嫡子,这心里不知有多嫉恨呢!恐怕是睡觉都不安稳吧,哪里还有心情学什么瑶琴?”   说者有心,听者也有意,我心里一惊:皇甫氏已经生了吗,怎么没有人告诉我?双清苑里没听人说过这事。我狐疑地望着任氏,可转念一想,我好像是有两天没和秦桓之同桌吃饭了吧,原来他不是忙公事,而是到道观看儿子去了啊!他为什么要瞒着我,怕我冲到道观捣乱生事吗?   他还真为那个“她”着想!我不由心中一酸,心情黯淡。我低落的情绪落在任胜煌的眼中,她笑得更甜了,讨主意般问道:“芳仪夫人,你说作为婶子,我该给侄儿送什么样的见面礼才好呢?既不能盖过老夫人的风头,也不能,让你将来为难。”   我怔怔地望着眼前的如花美人,只见她手掩樱唇,美目半张,娥眉轻颦,仿佛是真的发了愁一样。她后来还说了些什么,我反正是一个字也没听进去,两条腿像灌了铅似的,怎么也走不动了,是清心招手唤来的车辇,将我带回日照阁。   秦桓之果然没有回来过夜,我尽管有心理准备,还是不免惆怅失落,幸亏还有武平侯给的玉枕,我才得以安稳入睡。我曾经想过,秦桓之是不是早就知道皇甫氏怀孕的消息会让我心里不舒服,所以才让他老爹送给我一个有助于睡眠的枕头?否则怎么会那么巧哇,我刚拿到枕头,就从伊春德那里知道皇甫氏怀孕的消息?   第二天醒来,我傻了眼,屋子里怎么来了这么多人,全是陌生面孔,男男女女,一个比一个年纪大,感情是敬老院的老爷爷老奶奶看我来了?   我刚想笑,可一见到秦桓之居然就坐在床前,我瞥了他一眼,气不打一处,哼,还真是称职老爸啊,半夜起来给儿子把屎把尿的吧?否则怎么会萎靡不振,眼冒血丝,下巴还冒出恶心的胡子!既然有了嫡子,还管我这个小小的婢妾干嘛?   我正要赌气喊清心进来,秦桓之先开了口,声线果然有种睡眠不足的飘忽:“夫人,这是从太医署里出来的郎中和医婆,技艺精湛,经验丰富,我把他们请来,是让他们全力打理你分娩和月子里的事情,我,我这些日子还有要事,无法留在家里,你,你如果有什么事,就多问问他们吧。”   你当然有要事!干嘛不直说,怕什么呢?难道堂堂的秦二公子还怕我暗算他的妻儿不成?我几乎要冷笑出声,当场戳穿他的谎言,可身边有那么多双眼睛在盯着,没必要和他针锋相对,再说,戳穿了又有什么意义?只会让人诋毁我的妇容妇德,我还不想被一群老头老太的口水淹死,于是气沉丹田,高呼一声:“清心。”   清心应声而入。   我扫了一眼屋子里的其他人,强忍心头生起的恶气:“二公子,人多气浊,不利于养身。妾身尚未梳洗,还请二公子和众位先出房外。”   秦桓之见我振振有词,倒也没生气,只是朝我微微一笑,我别过脸。老中医们无声有序地退了出去,将那股令我觉得自己像个被观看的马猴一样的怪诞气息带走了大半。   清心给我洗漱梳妆,秦桓之依然稳坐不动,是累狠了吧?我酸溜溜地想着,谁稀罕什么老郎中老医婆的,一群走路都走不稳的老头老太,能做什么事情?不是成心想害死我吗?谁出的坏主意?   管他谁出的主意,反正我是要走的,让他们窝里斗好了。   我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想得出了神,走?什么时候走呢?出了月子吗?荷意亭那边给我的消息说,孙静林并没有离开洛京,他会协助我离开这里的,条件是:我得把兵书拿到手。   可是我拿定了主意要将兵书毁掉,这个,我没敢告诉任何人。   大不了到时候,用英文写几本long long ago 就是了,反正玉郎也没见过兵书不是?就算告诉他,我把兵书毁掉了又怎样,他还会杀了我不成?虎毒不食子,就不信我的亲生父亲会一点人性都没有,没有人性的人,也不配做我的父亲。   :“卿卿在想什么呢?这么入神?”秦桓之的手不知何时扶到我的肩上,凝望着镜中的我,热切地问道,眸子因为兴奋,而明如夜中的寒星。   寒星的光芒是那么刺眼,刺痛了我的心田,我只想拿出最有力的武器,将这两簇光芒吞噬毁灭,于是毫不客气地挥去他的手掌,皮笑肉不笑地说道:“二公子喜得嫡长子,妾身在替你高兴啊!”   他一愣,随即苦笑道:“芳菲,你是真心的么?”   这下轮到我愣住了,他问这话是什么意思?试探我吗?我略加思索:“自然是真心的。”   他不舍地追问道:“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我又愣住了,这不明摆的吗,嫡长子有优先继承权,有嫡长子的人才算得上是有子嗣,像秦彰之,只有两个女儿,如果将来一直无子,只怕武平侯世子之位,不会百分之百落在他头上吧?   如此看来,秦桓之的运气还真不错,皇甫氏一下子就给他生了个合法的继承人,他在博弈的棋盘上多了一个筹码。   秦桓之继续轻声追问道:“为什么?”   我空洞地笑道:“因为二公子终于有子嗣了,妾身,很替二公子高兴。”   秦桓之定定地望着我,良久,忽然长叹一声:“芳菲,我知道你在恨我,恨我什么都不告诉你,可是你须知道,在盘根错节的大家族里,个人的委屈有时是算不得什么的,一时的隐忍,并不意味着放弃,暂时的失去,也许会得到更多的回报,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你的性子,一定要改一改,都是做娘的人了,遇事一定要冷静些,要懂得妥协,唯有如此,才能为自己,为孩子谋取更多有利支撑,若秦家是小户人家,我定不会让你受一点委屈的,你能相信我吗?”   他说得很慢,表情也很严肃,道理也许是对的,欲得之,必先予之,但是作为母亲,我怎么可能照他说的那样做,拿自己的孩子当交易的筹码,这个,我办不到。   我板着脸,黯然不语。   他忽忽一笑,满眼都是失望:“芳菲,如果没有孩子,你是不是早就离开这里了呢?嗯?”   我暗中冷笑道,就算有孩子,我还是一样会走的,就因为你,欺骗我!不过还是谢谢你,送给我一个合法的孩子,我,会学着记住你的好的,不好的那些,就让它随风而逝吧。   我的心中一片清明,缓慢起身,嘴角弯起:“桓之,我们,一起用早膳吧。”   听到我再次叫起他的名字,他不敢置信地眼冒精光,却又忽然想起了什么,害怕什么似的看了我半晌,涩声道:“好。”   打那以后,老郎中老医婆们一天二十四小时的轮班盯着我的一举一动,眼睛几乎眨都不眨,好像眼睛一眨,我肚子里的孩子就会飞掉了一样,我不由哂笑,如果那样倒好了,也省得生的时候痛死个人了,在古代,女人生孩子就是在鬼门关前走一趟,如果哪天阎王的心情不好,把人收了去,也是很正常的事。   我虽然见过黑白无常那对好基友,也见过阎总那个刮三的怪蜀黍,并不代表我一点也不怕死,尤其是被痛死,只要一想到影视剧里的分娩场面,我的下面就隐隐生痛,还有点想吐。   等等,怎么回事?这回好像不是微微痛过就算了,我艰难地动了动身子,见鬼了,怎么又尿裤子了!真是丢人,两次了!上一次是在飞凤镇,在马车里,好歹隐秘一点,这一次是在花园里,在大庭广众之下,后面有两个老头在跟着呢。   我的脸热乎乎的,想让王大娘扶我回去,后面的老郎中却冲了上来,一个抓起我的手就把脉,另外一个朝我东看西看,鼻子像狗一样的嗅来嗅去,末了,两人异口同声,惊慌地说道:“破了,快!快叫人来!”   快,叫谁快点来?难道他们不会接生啊?我的脚下一软,眼前一黑,一颗心砰砰直跳,我真的要生了吗?他们能行吗?   惊恐万分中,觉得有人在我背上的几处穴位疾点了几点,我在瘫倒之前,仿佛看到一抹熟悉的紫色,一晃而过,扶住我的那个人,好像不是王大娘,是谁啊,呼吸的声音难听死了,咻咻的怪响,他好像还在我胸前狠抓了一把,在趁机占我便宜?   我又惊又怒,气急攻心,竟然昏死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一对平民小夫妻。   丈夫:   老婆,我想辞职创业,可是启动资金不够,我打算把房子抵押贷款,如果贷款下来,公司设立以后,压力会很大,就要辛苦你了,得暂时上班赚钱养家,还得照顾家里,不过为了将来的美好,为了给孩子一个好的基础,请你,和我一起努力。   义无反顾型的妻子:夫妻同心,其利断金,老公,我愿意!   权衡利弊型的妻子 :收益和风险成正比,如果他发达了,那我也就成了阔太太,富贵荣华,谁不喜欢?不过,男人有钱就变坏,将来他找年轻美貌的三怎么办?还有,万一失败了呢?我们住哪里?。。。。   竭力反对型的妻子:要我一个女人赚钱养家?还把房子抵押掉,天呀,这个男人脑子进水了吧?老妈的话果然有道理,男人靠得住,母猪也上树。。。。。。。    ☆、第九十八章 痛彻我衷肠   生孩子并没有影视剧里渲染的那么恐怖,虽然痛得撕心裂肺,浑身都散了架,毛孔全部打开,身子就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每一寸肌肤,每一个毛孔,每一根骨头,都不再属于我自己,可肉体上的种种难受,远远比不上被人围观来得更令人生不如死,即使在我神智不那么清醒的情况下,依然无法忽视老头老太太们呼啦啦地站在床边,望着失水鱼儿般挣扎的我,指指点点,交头接耳。   不知煎熬了多久,终于肚皮骤然一松,鼓鼓涨涨的不适消失了,我在昏死前依稀听见一阵阵令人毛骨悚然的抽冷气的声音,还有一两声似是而非的婴儿啼哭声。   终于生好了,我放心地闭上眼睛,浑浑噩噩中魂魄游荡到阴曹地府,阎罗王他老人家似笑非笑:“你又来作甚?还是对现实不满意?想重新来过?”   才不是呢!我心里想道,现实的确差强人意,个郎薄幸,父亲寡情,可如今的我,有了孩子,有了羁留人世的牵挂,你再给我十块玉牌石牌,我也不会要的。   我浅笑说道:“不是我要来,只怕是你们的公差办事马虎了。”   说完便要迈步离开,阎罗王叫住我,惊讶地说道:“你既然来了,为什么不看他一眼再走呢?你和他缘分虽浅,可毕竟有血缘关系。”   血缘关系?是谁?谁死了?   我茫然地问道:“你让我去看谁?我见过他吗?   阎罗王怜悯地看着我,没有说话。   一阵嘹亮的婴儿哭声远远地传来,哭得凄凉无比,哭得让人肝肠寸断,也许只有生离死别,才会让人这般悲恸绝望。我骇然大惊,难道这个痛哭不已的孩子,便是阎罗王让我去看望的?   莫非是?我不敢往下想,刚想找阎罗王问个清楚,可回头一看,愣住了,哪里是阴曹地府,哪里有阎罗王,眼前的环境虽然陌生,可我敢百分之百肯定,这里绝对是人间,是我无法逃避的古代。   这里空间宽敞,摆设不多,只有一副精雕细琢的玉石屏风,一尊名贵的博山炉,仙鹤形状的灯架上灯火飘摇,还有层层的漆花帷幔凝滞不动,   而我,则仰面躺在一条长榻之上,转过脸便能看到,古旧的梳妆台上,镜奁是拉开着的,光洁的铜镜照出一张如鬼魅般苍白的脸孔,双目无神,漆黑的头发铺散在香枕之上,活像鬼片中的冤死女鬼,镜中之人,竟然是我吗?   屋子里静悄悄的,境况诡谲异常。   我想起身,却惊恐地发现:我被绑住了!上半身插满了尖锐的荆条,而我的两只手,更是遭遇悲惨,竟然被固定在身体两侧,似乎是用锋利的荆刺穿透了掌心,钉在了榻上,手心处,各有凝固的黑色血迹。   我的衣衫,是潮湿的,不知是汗水还是宗教人士喷的符水,用脚趾头也能想到:我被看作是厉鬼附身了!   这个认知让我惊骇得魂飞魄散,是谁那么恶毒,趁我生孩子的时候,如此惨无人道地加害于我!哪怕我生的是个儿子,也比皇甫氏生的嫡长子要小一个多月,根本动摇不了那个嫡子的地位,他或者她身后的人又何必加害于我!   还有,我的孩子呢?有没有遭遇不幸?他在哪里?难道秦桓之就因为我不肯低头妥协,怕损害到他的长远利益,才防范于未然,要将我们母子赶尽杀绝才能安心?   我又惊又怒,迫切地想把状况弄清楚,可这房子空间大,又帷幔重重,就算有人站在门外看守,只怕也听不到我那声含糊不清的叫喊。   我提高嗓子又喊出一声,声线依然是浑浊晦暝,却不像是被喂了了哑药,倒像是因为久不说话的缘故。   我受困在这里,究竟有多久了?居然久到连话都说不伶俐了?   关心则乱,我想破了脑袋也想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只好闭上眼睛,默默背诵经文,待心神稍稍安静,才努力地将支离破碎的记忆片段拼接起来,碎片拼凑得越多,联想到的事情越清晰,每一个结论都让我心惊肉跳。   我的魂魄怎么会无缘无故地到阴曹地府游荡?阎罗王为什么怜悯地看着我?他说的和我偶有血缘关系的人是谁?难道那个哭泣的孩子?   孩子,到底怎么了?   森冷的寒意从脚底生起,直透脊梁,我忙睁开眼睛,用尽全力高声喊道:“来人。。。。。”   一连喊了四五声,直喊得我脑子嗡嗡作响,胸腔胀痛,才有人轻手轻脚地推门而进,却是一张陌生面孔,她颜如白雪,嘴唇上偏偏涂上大红的颜色,两个眼睛大小眼非常明显,如同黑夜中飘飞不定的萤火,让人无法捕捉其微弱的光明。   这是一个面无表情的年轻女人,穿了件紫色的窄袖直裾,腰佩宝剑,一身男子打扮。   我身子虽不能动,却也不能失了威仪,侧脸对着她,厉声道:“你好大的胆子,为何押我在此?”   紫衣女子并没有被我的暴戾吓到,她恭恭敬敬地朝我拱手行礼:“芳仪夫人请息怒,将夫人关押在此是秦二公子的命令,我们紫衣龙士只是奉命行事。”   紫衣龙士只听命于双清苑的主人,这个我知道,只是情急之下,没有想起这一层,也许是我内心深处不愿意相信:他会翻脸不认人,竟会用如此手段对我。   可是,就算我再不肯从夫命,也不至于被当成妖魔鬼怪吧?   我冷然挑眉,欲启唇相问。   紫衣女子似乎早有准备,她走前几步,不紧不慢地说道:“自从夫人分娩之后,沁园就厄运连连,险象环生,先是三位小公子突然昏厥不省人事;接着是武平侯遭人攻击暗算,从马背上摔了下来,伤势严重;秦老夫人上香之时险些遇害,弄得沁园上下人是心惶惶,暗地里猜测是谁得罪了神灵,惹得神灵震怒,这才降天谴警告。”   天谴,这个字眼让我一阵心虚,悔不当初。   那紫衣女人恍若未见,接着说道:“后来经妙境法师问卜施法,才得知是夫人诞下的婴儿,煞气太过,怨气太重而造成的恶果,如果继续让他留在沁园,只会连累更多人。武平侯思虑再三,最终下令将小公子的奶娘处死了。”   她说得平静异常,我听得肝肠俱裂:是谁?是谁造谣生事,非要害死我的孩子才肯甘心?沁园里怎么会有这么歹毒的人,杀人不见血?堂堂兵马大将军的武平侯,竟然听信一面之词,活活将我的孩子饿死!   明明是他们秦家杀戮太重,造下的孽,却要我的孩子承担后果,还诬陷他的清白?让他的魂灵不得安宁。   耳边响起梦中那个婴儿的哀哀哭声,我心如刀绞,怒不可遏,狂乱地呼喊道:“快放开我,我要找秦桓之问个清楚,算算老账。”   紫衣女子走上前,在我哑穴上点了点,又在其他穴位上轻轻抹了抹,我口不能言,身不能动,只听到她轻声细语的说道:“芳仪夫人有所不知,那日夫人生下的婴儿,相貌体格异于常人,吓倒了一帮太医署的老郎中,更吓坏了二公子,奴婢虽未见过婴儿的长相,却也相信一定是世人无法接受的样子,否则二公子就不会命令将那天在场的人,通通杀掉了。”   难道我生了一个面目可憎的怪胎?恐怖片吗?我千想万想,万万想不到是这样一个结果,顷刻间,心力交瘁,眼前一黑。   等我再次苏醒过来,紫衣女子还屋子里,她远远侯在帷幔之外,小心地看着我的一举一动,我朝胸前望望,荆条没有了,钉着我双手的荆刺也被撤走了,我身上的衣衫是新的,是干干净净的素服。   不知道紫衣女子给我上的什么灵丹妙药,消除疤痕的效果极好,我手心里的疤痕只有针眼般大小,脚踝处的不适也已消失,起床下地,完全没问题。   我略略思索,对帷幔外的紫衣女子冷冷道:“去把二公子请来。”   :“不用请,我已经来了。”一道又冷又涩的声音传来,语气不善,却是我曾熟悉的声音,我不禁怒目而视,是他,是他,他终于出现了,这个恶魔!   紫衣女子见状,无声地退了出去。   我森冷地望着眼前人,他还是他,眉似远山,面如刀裁,但是脸色铁青,曾经令我着迷的漆黑双眸,光芒汇集成极小的一点,如同针芒,直直朝我射来,分明是要将我生吞活剥一样。   竟然是一副兴师问罪的架势!凭什么?他还有理了!   我恨得牙根紧咬,双拳紧握,不甘示弱地与他绞视着,仇视着,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他,不再是我的爱人,而是我此生,势不两立的仇人。   我打破令人窒息的冷酷对峙,讥笑道:“二公子做得不错啊!借刀杀人,干净利索,为什么不斩草除根,将我也一块饿死呢,岂不是一了百了?”   秦桓之眼中的针芒瞬间爆炸开来,滔天烈焰几乎将我燃烧为灰烬:“你想死?没那么容易,你自己造下的罪孽,你自己承担!你须将架上的佛经全部抄写十遍,还要时时刻刻念诵经文,保佑我秦氏族人祈福消灾,以洗清你的罪孽。五年之内,没有我的许诺,你休想踏出双清苑一步!”   我几乎绝倒,他还是什么人吗?我犯下什么罪孽了,他要这样对待我?士可杀不可辱,嫌我碍事,可以杀了我,但是你不能把屎盘子往我头上扣!   不待我开口争辩,秦桓之冰冷而残酷地揭露我的罪行:“若非你在有孕期间,屡屡生出嫌弃之心,含嗔动怒,焦躁癫狂,腹中的胎儿怎会怨气深重,戾气横生?以致降临人世,依然忿恨不平,带来凶煞不断?说到底,都是你,身为人母,却无护犊之情,全无柔善心肠,只会一味骄横撒泼,留下祸根。如今我儿已去,你本不能再留,只是祖母一再劝解,要我给你留一条生路,给你赎罪的机会。林氏,你是否听明白了?”   听明白了!   我怔怔地望着他,忽然很想放声大笑,笑这个世道是太过癫狂,太过黑暗无理,却原来,爱你的时候,无论你做什么都是对的,哪怕是挖了他的祖坟;不爱你的时候,你做什么都是错的,哪怕你把心掏出来给他吃,他还嫌你脏。   我明明是想笑,可眼泪却像断了线的珍珠,止不住地大颗大颗掉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十九章 花开花落时(一)   时光荏苒,冬去春来,架上的经文,我已经抄写完第一遍。   现在的我,搬回到做丫鬟时居住的偏房,这里离书房很近,秦桓之限制了我出入双清苑的自由,却没有禁止我步入书房看书,也没有禁止我继续销售纸张书籍,谢淮和魏校事等人依旧能如常给我通风报信。   荷意亭的两位大娘,几乎按捺不住,想潜入双清苑救我出去,她们远非紫衣人的对手,我很严厉的扑灭了她们鲁莽的革命小火苗。   我,在等待时机,应春花开了,我的机会也来了,没有必要牺牲更多无辜者的性命。   在我被禁足的日子里,每逢初一和十五,秦桓之都会吩咐林大娘将我“提”到日照阁的厅中,惯例责问。   :“林氏,是否知错?”例行公事般的漫不经心却又紧追不舍。   我爱理不理,懒得多看他一眼:“我没错。”   他脸上的表情由开始时的期望,慢慢变成失望,然后是茫然,最后是厌恶,譬如今天。   客厅焕然一新,所有的软装修和硬装修都换了,换了一种华丽的风格,我面无表情地往书桌上瞄去,赫然发现笔筒和笔架都是赭红色的,这些东西我曾见过,所以我的心,突地跳了一下,疑窦渐生,不敢置信。   秦桓之背对阳光而坐,姿势端正得像法庭中的大法官,一身正气地审视着受审的嫌疑犯。   :“你在打量屋子的摆设?”他哑声道。   我垂下眼睑:“是。”   他沉默半晌,问道:“可知为何要换?”   我垂下双手:“不知。”   他讥讽地问道:“那么你想不想知道?”   我眼睛半闭:“不想。”   他噎住了,片刻之后,咬牙道:“为何?”   我睁开眼睛,看着窗外明媚的阳光,想起几年前的一个秋日清晨,我也被他唤来问话,那时的我,想方设法打算从他身上获取更多,今天的我,只想把他烙在我身心上的一切统统清洗干净,毋论是恩还是爱,毋论是怨还是恨。   我疲惫地一笑:“与我有何相干。”   他愣住,却神经质地笑了起来,还莫名其妙地笑了好一会,笑得比哭还难听,笑得我毛骨悚然,生怕他会突然被口水呛死,如果是那样,我就算跳到黄河也洗不清害人的嫌疑。   :“确实不关你的事!这里都换了新,是因为秦二少夫人就要回来了。还有小公子,我的儿子,你听到了吗?我的儿子就要回来了。”   他倏然站了起来,拼命地盯着我的脸看,似乎想从我的脸上找出妒忌得要死或者是伤心欲绝的表情。   可惜我让他失望了,将近一年的抄经生活,早已把我磨练得喜怒不形于色,他这点小小的刺激根本不能让我面上动容。不过,秦二少夫人要住到双清苑里来,对我,依然是一个不小的打击,我的心陡然揪了起来:他就那么看重所谓的利益吗,看重到不惜违背自己的誓言?曾经对我的许诺?   果然利令智昏,儿女情长,山盟海誓,对他来说,也许不值一提。   :“樱雪山上的应春花已经开了,听阿丹说,今年花开得早,今天已经是花开的第六天,正是景致最美的时候。”   他忽然话题一转,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我,就像别有用心的男子在间接地抛出诱饵,暧昧的暗示些什么,我的心动了一下,他是有意还是无意的?目的何在?   于是我表面上不露声色,依然是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我的无动于衷让他略显失望,他悻悻地摆手将我挥退。   回房的路上,林大娘一个劲地小声骂我太执拗,说我没有抓住这唯一的翻身机会,如果我顺水推舟陪二公子上山,并成功地将他留宿,二公子今天就不会去道观了。   她无限痛惜地望着我,让我平静的心湖再次泛起波澜的颤栗:他刚才是那个意思吗?只是想刺激我,而不是在提醒我什么?   如果两个人真心相爱,会恨不得将对方藏进自己的心里,会替对方着想,根本舍不得将柔情蜜意展示给别人看,他今天的举动,无疑是在亵渎我们曾经美好的过往。   没想到秋月公子如此自私如此肤浅,有哪一点值得我为之黯然神伤?我还有什么羁绊不舍的?   尽管我之前就已去意决绝,今时今刻,心中依然悲凉不已。   皎月当空,清辉似水,我身穿夜行衣,侧躺在床,静静数着更漏声,三更一到,我如同一只敏捷的狡兔,破窗而出,几个转弯,便潜进了书房。   拉上帷帘的书房,光线很弱,我绕过屏风,从东南口进入书库,摸到书架中间的熏炉前,定睛细看,熏炉里的香料果然还在燃烧,这是我白天多放进去的香料,为的就是让书房的香气更浓郁,能遮盖我的气味,不让武平侯的灵犬能很快找到我。   以香炉为圆心,我逆时针走了十步,距离回字型书架的西南出口处只有一步之距,这点误差可以忽略不计,女人的脚步一般都比男人的脚步小一点。   不是以为我运气蒙对了,而是因为只有这个出口的墙上圆盘是玉质的,大力天神当年扔到凡间的玉圭寓意兵书,所以世人唯有循玉而寻兵书。   我从怀中拿出夜明珠,就着微弱之光,找到墙上悬挂的圆形玉石雕刻,我用力将它取了下来,雕刻的后面果然有一个圆形的洞口,我高举夜明珠,睁大眼睛,果然看到一个机关,是类似自行车密码锁一样的木质转盘。   转盘一共有四个,由外往里,第一个转盘上刻的是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共十二个扇区。   第二个转盘,是七曜,日,月及金木水火土五星,共十二个扇区。   第三个转盘,八卦位 :乾、坤、震、巽、离、坎、艮、兑,共八个扇区。   第四个转盘,二十八星宿,共二十八个扇区。   只有四个转盘的位置都转到准确的位置,地宫的门才会打开。比如,一个自行车的密码锁,共有5个转盘,每个转盘上有9个数字,如果密码是54143,那么第一个转盘应该调到5 ,第二个4,后面依次是1,4,3。   而我面前的机关,有四个转盘,每个转盘上若干种不同的选择,如果傻乎乎地拼凑,并用笔记录下来,最快也得花个一年半载。   我可没有一年半载的时间可以等,我的鼻翼两侧开始冒汗。   书房中弥漫的香气让我的心沉淀下来,不就是二十八星宿图吗?心月兔,尾火虎在震位,属火,站卯位,有什么难的?我好歹也曾死记硬背过的,秦桓之花大价钱淘来的《发丘笔谈》上就有记载,因为在古代,大部分有钱人的墓里都有二十八星宿的星象图。   我默念阿弥陀佛,手中慢慢转动转盘,一连试到第八遍,终于在汗流浃背的时候,听到吧嗒一声,身后的书架在移动,在,下沉。   原来如此!怪不得秦桓之死也不愿意移动书架的摆设方式,原来这些书架是固定在地上的。   书架不断地呈螺旋状移动开来,露出一个螺旋状的台阶,台阶很短,仅可容一个脚踩在上面,台阶下面深不可见底,幽深诡谲,就像海洋中的怪物,张大了嘴巴,只等猎物主动进嘴。   我咽了一下口水,硬着头皮,高举手中的夜明珠,小心翼翼地迈出了第一步。   台阶是石头做的,面上比较粗糙,应该是怕受潮打滑。我走了十二级台阶的时候,发现边上的石壁上有一个突起的石块,是活动的,想必是关闭书架的按钮,我望着石块,发了一会子愣:真的一去不回头了吗?   最终我用力将它摁下去了,头顶上的书架,果然慢慢上移,过了一刻钟,将入口完全闭合。   我就像一只在地道中行走的小老鼠,稍有不顺,就会被活活憋死在地道里--------当然真正的老鼠是死不了的,它们会挖地洞自救,而我则不行。   我怀着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心情,一步步往下走,每一步都走得心惊肉跳,既希望没人跟踪我,又害怕自己会活活闷死在这地宫里,却没有人知道。   下沉式的旋转型台阶一共有三百六十六计,也就是说,我大概走了十八层楼那么高,还真是十八层地狱啊,我摇头苦笑着,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手中的短剑。   不成功便成仁,这是我的信条,既然我在天神面前间接地答应了要替祖先赎罪,就算我心中再害怕再不情愿,也只能走下去。   这也是我降生在这个时空的唯一使命,在完成这个使命之前,我别无选择。   台阶的尽头,是一片平坦的沙地,这里光线甚好,是洞壁上的石头,在发出莹莹的光芒,天神说秦氏的先祖才是绝顶聪明的人,如今看来,所言不虚,光是这石壁上的夜明石,就得穷尽多少代人的精力,才能收集得来,而且不为人知?   相比之下,我那个便宜先祖楚王,除了会行军打仗,在别的方面,真是猪脑得可以。   古人喜欢用沙子制造陷阱,一种是从头顶似水般倾泻而下,用于活埋闯入者的细沙,另一种是流沙。   在我面前的沙子平坦铺开,颗粒比较粗大,应该是流沙,有流沙,就说明沙子的下面有流水,有地下河,这与我的推断不谋而合,但愿传说中的神兽玄螭同学,真的拱开了地下河的石块,跑到地面上吸食应春花的花香去了。   愿瘾君子来得更猛烈些吧!我要从地下河的石块缝隙中逃走!我的心突突地跳得厉害:将逃离的成功寄希望于一只传说中的动物,算不算没脑子?   我摇了摇头,不多做他想,眺望沙地的另一头。   沙地约有一个篮球场那么大,凭我的“轻功”,根本跳不过去,我相信地宫的掌管人每次进来,也不用施展轻功跳过去,那么他们都是怎么过去的呢?   我环顾四周,终于发现沙面上空的洞壁上有两个挂钩,挂钩之间,好像有一块石头的颜色有异,那会是什么?   我在身边的石壁上摸索着,大约过了一盏茶的功夫,我摸到一块凹槽,用力往里摁了摁,只听见一阵摩擦的声响,洞顶上的两个挂钩徐徐下降,我睁大眼睛细看,原来是个简易型的秋千,踏板是石头材质的,和洞壁的石材是同一种,但是秋千绳索的材料,很古怪,有弹性而且很坚韧,有点像现代的橡胶。   好原始的秋千!我心中叹息一声,抖出鞭子,绕著秋千的踏板,轻轻一跳,跳上踏板,双脚一蹬,奋力荡出,没想到发力过猛,双脚还没有站稳,我整个人就像子弹一样凌空飞射出去,眼看身子就要坠落流沙里,情急之中我抓紧鞭子,然后像丛林泰山一样,脚底轻轻一点沙面,就势飞到沙地的另一端,刚刚站稳,收回鞭子,那秋千就徐徐上升,很快紧贴洞顶。   好险!我刚才的举动就像小孩子用弹弓一样,我是那颗被发射出去的石子,原始的石头秋千是弹弓。   我继续往前走,这里静得惊人,我能听见自己怦怦的心跳,真不敢想象,前面还有什么陷阱在等着我。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人探险太危险,下一章,关门,放?谁? ☆、第一百章 花开花落时(二)   险险地过了流沙地带,我在昏暗的光线中踱步慢走,走了大约一百米,看到前面不远处有一间小亭子,亭子顶呈六角状,亭子四周并无竹帘帷幔装饰,十分简朴。   会是另一个陷阱吗?我心中嘀咕道,亭子不是往前行走的必经之处,想深入地宫的人完全可以无视它的存在,那么,这个亭子设在这里,有什么作用?   我走到亭子的台阶前,迷着眼睛朝里张望,心如鹿撞,不敢置信,因为在亭子中间的石桌上,有一个透明的盒子,盒子里装的是几本书籍。在这个年代,打磨水晶的技术还不是很先进,凡间的工匠们想造出如此精美的盒子,是不大可能的。   唯一的解释,盒子来自异常之处,有特殊的用途。   否则,一向爱书成痴的秦家人,怎么舍得将书籍,这样随随便便地放在四面透风的亭子里,不怕被风卷走,被水腐蚀掉?   我绕着亭子走了一圈又一圈,边看边揣摩,亭子的机关会设置在哪里?   亭子只有几根粗糙的石柱支撑,亭子顶由几块石块紧密接合而成,并无明显的缝隙,明暗之处,一目了然,不像能设置机关的样子。   为谨慎起见,我解下短剑,将它系在鞭子的尾梢,然后像京剧演员甩动水袖一样,用力甩动手中的鞭子,尽量让短剑击打在亭子的柱子上还有屋顶上。   这是一个笨而有效的方法,如果亭子里设有流矢,我这番举动应该能触动到某处机关,流矢会散射出来。   但是我试了半个时辰,也没看见有暗箭从亭中飞出,这才放下心,收回短剑。   转念一想,不禁失笑。   一路走来,就这里的光线最好,如果那石桌上摆放的是兵书,历代秦家掌管人进来阅读时,应该是坐在亭子里的,既然秦家人自己都要经常使用这个亭子,那实在没有必要设置陷阱,万一哪天看书的人忘记陷阱的存在,怎么办?   我心中顿时一片豁然,大步走进亭中,有些激动地打开了石桌上的水晶盒子,拿起最上面的一卷,还没翻开,脑子就当机鸟。   这哪里是什么兵书,分明是植物图谱!不但书本的封面,封底,扉页就连里面的内页,每一页每一行每一竖,画的都是植物图案!而且是彩色的。   比如我手中的这一本,封面上画的是一朵大大的应春花,像蝴蝶的翅膀一样绽开的花瓣,仿佛在无声嘲笑每一个拿起这本书的人,嘲笑他们的伟大野心是多么的不堪一击。   而第二本的封面上,画的还是一朵应春花,不过是含苞待放时的样子,最后一本,封面上画的是一种很古怪的植物,是我今生前世不曾见过,听说过以及想象过的。   听说的植物,比如罂粟,我只知道它的花很美,果实可以用于提炼鸦片和毒品;想象过的植物,比如传说中的黯然销魂椒,我确信它的样子一定很性感,比樱桃和杨梅更令人浮想联翩,而眼前这个植物图案,相当陌生,它是第一次出现在我的精神世界里。   它实在是违和到不行,叶子那么小,茎杆那么纤细,果实却那么沉重硕大,完全不匹配,这个物种,应该在进化过程中被自然法则淘汰。   但是它是第三本书籍的封面主角,比丰乳肥臀的花花女郎更有杀伤力。   难道是秦氏的恶作剧,把几本植物图谱放在这里骗人的?   我不甘心地将三册书籍上的每一个图案都细细阅览,看着想着,我情不自禁地嘴角含笑:功夫不负有心人,总算被我找到了!   这三本书籍是数百年前天神赠予的兵书无疑,只不过记录信息用的不是文字,而是图案。   换而言之,就是用植物图案编制的密码。   在第一册的第一页里,没开花的飞蓬一连出现了十次,代表的可能是“矛”,也可能是“盾”,当然也可能是“水”或者是“火”,总之是代表某种具体的事物。   在第三册的最后一页里,美丽的扶桑花一共出现了六次,可能是代表“生”也可能是代表了“死”,有谁知道呢!   我将兵书放回到水晶盒子里,将盖子轻轻合上,心中一片怅然,天神曾经说过,兵书一共有四册,这里只有三册,还有最关键的一册到哪里去了?被秦氏藏起来了,还是被高祖当年抢走了?   如果没有猜错,最后的第四册,就是用于解读兵书的密码对照图表,里面的内容一定会准确地告诉我,没开花的飞蓬代表的是什么,开了花的飞蓬又代表什么,扶桑花代表的宽恕还是复仇。   就像古埃及的罗塞塔石碑,是迄今破译古埃及文字的唯一线索。   原来远在古代,密码学,这门严谨的技术科学已经如此完善发达,真是令人叹为观止。我忍不住轻轻叹息。   真是奇怪,四面透风的亭子竟然有回音效果!我的叹息声倏忽之间又钻回到我耳朵里,我吓了一跳,看过恐怖片的人都知道,在静谧的密室里,哪怕是一丁点的细微声响,也足以令人胆战心惊。   我忍不住回头张望,这一回眸惊得我魂飞魄散,原来不知什么时候,后面竟然多了一个人,或者说,多了一个神?   他仙风道骨,峨冠博带,宽衣广袖,雪白的长发束起一半,披散一半,雪白的美髯飘垂胸前,雪白的眉毛形状优美,他的一只手自然下垂,另一只手紧握一鞭,那鞭子竟然也洁白如雪,逶迤拖地,和我手中的乌鞭可谓泾渭分明。   一般人如果作这般打扮,只会让人想起阴间的白无常,可是眼前这个,只会让人想起神仙下凡。   :“夫人以为这兵书的真伪如何?”神仙竟然毫无客套话,直奔主题,他的声音醇厚低沉,甚是动听。   我没有回答,而是反问一句:“阁下何人?”既然他知道我是谁,我问一句你是谁也不为过,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么。   老者微微一笑,并不气恼:“老朽自然是秦家人。”语气平和,却饱含着满当当的自豪感。   他不穿紫色衣裳,自然是秦家人!我暗暗责骂自己猪脑袋,蓦然想起,秦桓之不是很喜欢易容和扮演别人的吗,眼前这个老者会不会是他扮演的呢?   他会不会是猫捉老鼠,逗我玩?   我不露声色地打量他的双手,可惜他的衣袖很宽很长,将双手完全藏住了。   我心中警惕,面上却笑:“原来是长者,晚辈失礼了。”虚虚朝他拱拱手。   老者安然受我一礼,依然问刚才的问题:“夫人认为这兵书是真的吗?”   我望着他手中的白色鞭子,神情微黯:“我本以为入得这地宫来,能看到神仙的宝物,却不曾想,只看到碌碌之辈的信手涂鸦之作。”   言下之意,已是告诉他,这是赝品。   自我回头转身,那老者的视线就不曾离开我的脸上分毫,听了我的回答,他雪白的胡子轻轻抖动,轻声笑着拆穿我的谎言:“夫人方才阅览之际,时而沉吟,时而思索,形状恭敬,分明是心中有所感悟,绝非看待平庸之作该有的神态,夫人为何不敢对老朽说实话?”   他虽面带笑容,后面一句反问却气势十足,而且一针见血。   原来道骨仙风的“风清扬”是笑面虎啊,真让人头疼。   我脸一沉,冷然道:“阁下自称是秦家人,却不知该如何称呼?”丫的,都不知道你是谁,干嘛要跟你说实话,我脑子有病啊!   见我愠怒,老者微微一怔,随即恢复如常,温颜笑道:“夫人该称我一声三叔公。”   三叔公?听上去就是旁支偏房,我低低地哼了一声,心道,既然不是手握实权者,我怕你何来?一念如斯,索性连礼都不行了。   老者没有计较我的无礼,他施施然走进亭子,打开盒子,拿起最上面的一本书籍,轻轻翻动,借此机会,我把他的双手看了个够,他的手,皮肤如同老鸡皮,还有星星点点的老人斑,不似是作伪,难道他真的是什么“三叔公”?   :“夫人可知这纸张是用何种植物制成?”老者突然轻声问道,星眸炯炯。   我回过神,摇了摇头:“不知。”   老者星眸微黯,微微颔首道:“当年秦氏族人拿到这三册书籍之时,也曾怀疑其真伪,只是楚王已逝,年代久远,过去的事情难以追查。”   我默默地听着,不知该怎么把书从他手里抢过来。   老者忽然笑道:“夫人是否知道,二公子为何选你做妾?”   他的话如同针芒,刺痛我的心脏,让我无法平静:为何选我做妾?我也不知道。   老者见我茫然,竟然目露怜悯,温言道:“秦氏历代看管兵书的人,必须精通古今文字,熟悉百草的形容属性,穷其一生的精力去辨别兵书的真伪,寻求解读兵书密码的方法。到了武平侯这一代,秦氏更是重金网罗天下精通各种要术的异人,汇聚于西园,为的就是让楚王的兵书重见天日。”   兵书重见天日,意味着秦氏要废除独孤氏皇室,取而代之。   秦氏的宏图野心,尽管我听别人议论过,天神推断过,秦桓之隐晦地承认过,心里早有准备,可听到眼前的耄耋老者如此坦率地说出来,我还是一时难以置信:皇位,吸引力真的那么大,大到连一条腿迈进棺材的“古来稀”老先生也热血沸腾?火花四射?   :“夫人工于书画,擅猜字谜,且博闻强记,正是二公子的最佳伴侣,为何今日要避开二公子,夤夜至此?”老者一改前面的慈祥,正色问道。   我心中苦笑:“三叔公”,你明明知道我是来偷书的,又何必明知故问呢?于是我只是嘴唇嗫嚅了一下,却没有说话。   老者似乎很理解我的难以启齿,他细声说道:“夫人心中为难,恐怕也是割舍不下夫婿吧?”   我微微吃惊,他怎么知道我的心事?说到底,我来地宫里来取走兵书,不管出于何种目的,总是名不正言不顺,哪有送给别人的东西,又偷偷地拿回来的道理?岂非君子失德失义?让人贻笑大方?   如果我真的恨秦桓之入骨,想弃之而去,又怎么会介意他怎么看我?看我的家人。   见我蹙眉不快,老者却舒心地笑了起来:“夫人何不与二公子相依相伴,图谋大业,将来携手君临天下,直至百年之后共眠陵寝?”   他一字一句,掷地有声,如同夜空中划过的一道闪电,照得我心头雪亮一片,我颤声说道:“原来是你!是你给我设下的圈套,让我跳进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零一章 花开花落时(三)   “将来携手君临天下,直至百年之后共眠于陵寝。”“三叔公”的美好愿望暴露了他的真正身份。   从来没有人在劝和吵架的夫妻时会展望到人家的身后事,至多会说:“少年夫妻老来伴。”   绝对不会说:“别闹了,你们死了以后要共享一个坟墓呢。”   即使秦公祺将来称帝,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下一任继承人应该是秦彰之,而不是秦桓之。   陵寝是帝王的坟墓,只有皇后才有资格与皇帝合葬,“三叔公”怎么可能知道将来谁做秦桓之的皇后呢?我不过是一个妾,以“三叔公”的身份,怎么会说出不合礼制的推断呢?   所以,说这句话的人只能是秦桓之,本人!   他在抛出诱饵,引诱我。   他处心积虑,终于迫使我采取行动,潜入地宫,如此一来,不但泄露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还间接地替他证明,秦氏手上的兵书是真的。   他怎能不欣喜若狂?因为我已无从遁形,要想活命,只有乖乖听他的摆布,他心里最恨的就是我不肯对他言从计听,他对我施以羞辱性的酷刑,目的也只是想让我不要忤逆他。   我缓缓抽出短剑,耀眼的剑芒冷若千年寒冰,一如我此刻的心境。   其实到了现在,我反倒如释重负,以后,再也不用背负沉重的心理包袱了,天天表演也很累人,我要让他知道,我只想把兵书毁掉,毁掉这个主宰我命运的“宝物”。   我想要的不过是能有善终的机会,他能理解吗?他,会同意吗?   当然不会!我为自己的幼稚想法感到好笑,你是谁,他怎么会关心你怎样死?   “三叔公”有条不紊地卸下伪装,他撕开精致的人皮面具,扯下雪白的头发,最后慢慢褪去手上的老皮,他把伪装轻轻放到石桌上,凝视着我,露出讥诮的微笑,幽深地问道:“芳菲,你拔剑干嘛?想谋杀亲夫吗?我死了,你能落什么好?”   他笑的轻松自在,因为他胜券在握,因为他终于完成了历代地宫掌管人无法完成的任务。   他的笑容是那么可恶,可恶得让我对他怒目而视,悲愤地问道:“我的孩子呢?你们真的把他活活饿死了?就算他是个…….畸形,你也该让我看上一眼。你们。。。。。。”   :“芳菲!”他暴躁地打断我:“在你的心目中,我就那么恶毒?难道你会不知道,孩子去了哪里?让你安静了那么久,你还是没有琢磨明白,你太让我失望了!”   失望?你失望个毛啊?你以为把孩子送给别的“高贵冷艳”女人抚养,我很高兴啊!谁知道你给人家灌了什么迷魂汤,人家才愿意陪你演戏的呢!而且这戏一演就得几十年。   你这个出卖色相的伪君子!   我脑子里满是愤怒,愤怒,火山爆发一样的愤怒,我想烧死他,把他烧成灰烬,用手轻轻一捏,就碎掉了:“失望?那就休了我啊!反正我不会再跟你有任何瓜葛了,你这个骗子,你这个无情无义的冷血动物!”   我的反应让他始料未及,他震惊不已,随即反唇相讥:“我无情无义?你抛弃丈夫和儿子,就有情有义了?”   我狠狠地朝他甩出一鞭,狂怒地喊了起来:“抛弃丈夫怎么啦!至少我没有六亲不认!不像你,连亲生母亲都不敢认!”   :“你!”他理屈,却不容我放肆,轻轻挥动手中雪白的鞭子,将我的黑色鞭子绞住了,我用力往回拽,纹丝不动,手心一阵火辣辣的痛。   :“我要是早告诉你,你还会和我在一起吗?你脑子里满是稀奇古怪的可笑想法,我不得不防,现在你知道了,还不是一样要走是,宁夫人是我的生母,我是你表哥,那又怎么样?渝儿还不是好好的。”   他开始耍无赖,睥睨着我:“有本事,你跑!你跑啊!”开边说边用力拉,我的脚步差点不稳,眼看就要往他身上倒。   他露出得意的笑,眼睛半眯。   妈的,士可杀不可辱!我牙一咬,短剑入鞘,鞭子也不要了,手一松,对方那一头,朝后打了几个趔趄。   我趁机将兵书从盒子里悉数取出,跳到亭外,伸开手掌,泄愤一般用力撕扯着,翻动着,让我万万没有想到是,看上去薄薄脆脆的古老纸张坚韧无比,我用尽了力气,竟然撕不动一分一毫!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我欲哭无泪。   秦桓之见了我的疯狂之举,先是吃了一惊,后来见兵书无损,他脸上的紧张才略略舒缓,却也不过来阻止。   直到我筋疲力尽停了手,他才轻叹一声,摇摇头:“芳菲,我适才问你,兵书是否为真?你说是假。可你为何想撕毁它?说明它是真的。你不也一样,什么事都瞒着我。”   我顿时词穷,理亏。   是啊,我一直在恨他什么事都瞒着我,可我不也一样对他有所隐瞒?   这么说,我们还真是互不相欠。   我自嘲地将兵书放回盒子里,不知下一步该怎么走,继续往前冲呢?还是。。。。。。   他一直看着我,眼睛眨都不眨:“芳菲,何不顺应天意,陪我一同走下去呢?要知道我之所以那么做,都是为了渝儿?”   :“渝儿?”又是渝儿,这个名字似有千钧之重,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秦二公子,你要做什么,那是你事。为什么要推到小公子的身上?难道堂堂七尺男儿,竟然连承认自己野心的勇气都没有了吗?要拿一个小孩子来做借口?你还要骗我到几时?”   他不提“渝儿”还罢,一提更令我怒浪滔天,都什么时候了,还要在我面前虚言矫饰,真以为我是民国乡土剧里的小白花圣母,没有尊严地活了一辈子,临死前还要人性光辉乍现地感叹,无良大少爷当初对她的“宠幸”?   秦桓之完全没有想到,我的思想是如此驰骋,“渝儿”会让我去意更坚,我宁愿“渝儿”不知道我,也不愿意他像他父亲一样做事不择手段。   他虽然不明白我怒从何来,却愠怒地道:“芳菲,在你心目中,我就是那么卑鄙,那么不敢担当?如果不是为了渝儿,你说,我要这江山何用呢?”   是啊,你要这江山何用呢?只有你知道了,我冷笑连连,藐视着他。   说啊,我倒要看你能说出什么新意来。   秦桓之眸子清亮一片:“王室建立至今,已有六百余年,长安大难后,独孤氏宗庙俱毁,无处可栖,如今也不过是寄人篱下,苟延残喘,气数早尽。若非父亲神定四方,天下不知已有多少人废帝自立。如今天下豪强忌惮父亲的神武威名,暂时不敢对秦氏动刀动武,将来父亲百年之后呢?秦氏该如何自保?大哥和我虽然也曾领兵打仗,可论军功威名,根本无法与父亲相比,离帝纵然羸弱,却也不愿看秦氏一枝独秀,早就想收回秦氏的兵权,削减秦氏的势力。芳菲,你是楚王的后人,理应明白飞鸟尽,良弓藏的道理。”   这个大道理我明白,可我只想我的孩子平平安安过完一世,政治是最肮脏的勾当,政客都是无情无义的孤家寡人,我不希望我的下一代,活得那么辛苦。   再说,眼前这个人,早已权欲熏心,他的话是真是假,我又怎么辨别呢?他今天为了“渝儿”的上位钉我一身荆条,那明天为了XX会不会要我的命?   不!我不能心软,女人的致命弱点,往往是所谓的孩子,“渝儿”是不是我生的,还不一定,没准被人调了包,再说他早就剥夺了我做母亲的权利,那个“渝儿”根本不会和我有任何交集,我何必一辈子都为别人的野心活着!   没有人格尊严的生活,永远只能做一个远远观望的母亲,难道就是我后半生的全部?   不能!我苦苦挣扎,终于下定决心。   就在我思绪飘飞没有设防的时候,秦桓之悄悄地走了过来,趁我不备,猛然将我制住,他将我揽在怀中,胳膊紧紧地勒在我胸腔之上,箍得我胸口生痛,忍不住身子扭动,死命挣扎。   他故意欲言又止:“渝儿的长相。。。。。”我停下动作,惊恐地问道:“真的与常人有异?”   怎么说,我和他也是近亲结合,我没法不担心“渝儿”的人身健全问题。   :“渝儿的确与常人有异。”秦桓之吊足了我的胃口,手指充满欲望地抚上我的脸庞,他不合时宜的挑逗撩拨,更令我心生反感,恶心得想吐。   :“哪里有异?”我急声问道,暂时对他的挑逗置之不理,心里恨得牙咬咬:他明明知道我心急如焚,担心孩子的情况,而他却将之当成拿捏我的手段,故意支支吾吾,并趁机将手伸进我的衣襟里。   他的抚摸让我泛起鸡皮疙瘩,生生忍住一口恶气,大声叫道:“告诉我!渝儿哪里不好?”   秦桓之蓦然一惊,手下重重一捏,疼得我眼中含泪,他却不顾不管,佞艳地说道:“急什么,你明日细细看便是了。”   他这么笃定,孩子肯定是好的,我心中石头落地,陡然火冒三丈,我真蠢,为什么还要上他的当呢?   眼看我的夜行衣就要滑落肩头,情急之下,我反手一握,用力抓了一把,然后听到他惨叫了一声,我急忙逃离他的怀抱,捧起盒子,撒腿就跑。   这里的地形我根本不熟悉,能走到哪里去呢?当然不能回到日照阁,我既然下定决心和他一刀两断,绝不走回头路。   往樱雪山上逃吗?不能,紫衣人肯定会一剑封喉,刺我个透心凉,当务之急,就是把手中的兵书毁掉,毁掉,一了百了,虽然还差一本,能毁掉三本,也算完成任务的75% ,基本完成任务了吧?   书籍的纸张太坚韧,撕不碎,那就用火烧,用水泡,实在不行,还有我老人家的血!   我盘算着。   谢天谢地,前面有水,我欢呼一声,飞一样往水边奔去,迫不及待地揭开盒子,拿出一本书,往水里一浸,呼呼,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水里发出浓浓的白烟,呛得我眼前模糊一片,本能地收手,将兵书捞了上来,躲到一边揉眼睛,是我眼花了吗,这纸张是防水的!还冒白烟!到底是什么材料做的啊?   我又想哭又想笑,火呢?这里没有,只要夜明石,而我的身上没有打火石!   我四处张望,什么有用的东西也没找到,反倒把最没用的人给盼来了,秦桓之优哉游哉地跟上来,他眼中的欲念已消,脸上红潮未退,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   我慢慢后退。   他嗤地冷笑一声:“兵书水火不侵,手撕不碎,夫人竟然不知?”他讥讽道:“看来你想执意毁掉,那我放心了,我还担心你带到江东或是益州去呢。”   我心想,你说对了一半,我是想带出去,不过,只是送到益州,江东没有份,我不会再和吴侯有任何瓜葛的。   :“你这个傻子,永远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他一把捏住我的下巴,用力极大,毫无怜惜:“我已给你最大的恩宠,为何还是不满足?非要将我陷于不仁不义才肯罢休么?你的心肠怎么这么狠,竟然连夫君,儿子都不要了?你到底要什么?说!”   他的手重重捏了下来,我无法抑制眼中的泪水,像条濒临死亡的鱼儿一样,绝望地闭上眼睛冒泡泡。   嗯?他的呼吸怎么喷到我脸上了?我睁开眼睛。   他怎么像是想吻去我脸上的泪水?把脸都凑过来了。   我惊讶得忘记了躲闪,茫然中,好像感觉到他的嘴唇在我脸上碰了一下,又迅速移开了。   :“你在看什么?”他忽然怒声说道。   说我吗?我抬起脸,好像不是,他的眼睛在望着别处。   然后,我的身后响起一阵熟悉的怪笑声,是紫衣人。   :“啧啧。”紫衣人咂咂嘴巴:“这么多年了,二公子还是那么急色,夫人还是那么不情不愿。”   我用力挣脱到一旁,恼羞成怒。   :“叨扰了公子和夫人的亲热,呃,我也不想,只是外面来了许多人。只怕今晚的事情一时难了。”   紫衣人看着我,意味深长。   我心头大震,是孙静林他们吗?我白天不是发出的消息,叫他们千万不要来的吗?我另有出处。   难道榴川水边充当信使的白鹭,被人煮熟吃了?   秦桓之眼中厉芒升起,对紫衣人说道;“你吩咐令妹,暂时隐身,我会调校事们过来。”   校事,秦氏的特工,身经百战,手段残忍,诡计百出,未经沙场的孙静林他们,根本不是对手。   我蠢蠢欲动。   紫衣人走后,秦桓之望着我,眼里的两簇火焰异常明亮:“芳菲,切莫以卵击石,那些乌合之众,不堪一击,你还是收手吧,没有我,你能去哪里?”   “将来携手君临天下,直至百年之后共眠于陵寝。”“三叔公”的美好愿望暴露了他的真正身份。   从来没有人在劝和吵架的夫妻时会展望到人家的身后事,至多会说:“少年夫妻老来伴。”   绝对不会说:“别闹了,你们死了以后要共享一个坟墓呢。”   即使秦公祺将来称帝,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下一任继承人应该是秦彰之,而不是秦桓之。   陵寝是帝王的坟墓,只有皇后才有资格与皇帝合葬,“三叔公”怎么可能知道将来谁做秦桓之的皇后呢?我不过是一个妾,以“三叔公”的身份,怎么会说出不合礼制的推断呢?   所以,说这句话的人只能是秦桓之,本人!   他在抛出诱饵,引诱我。   他处心积虑,终于迫使我采取行动,潜入地宫,如此一来,不但泄露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还间接地替他证明,秦氏手上的兵书是真的。   他怎能不欣喜若狂?因为我已无从遁形,要想活命,只有乖乖听他的摆布,他心里最恨的就是我不肯对他言从计听,他对我施以羞辱性的酷刑,目的也只是想让我不要忤逆他。   我缓缓抽出短剑,耀眼的剑芒冷若千年寒冰,一如我此刻的心境。   其实到了现在,我反倒如释重负,以后,再也不用背负沉重的心理包袱了,天天表演也很累人,我要让他知道,我只想把兵书毁掉,毁掉这个主宰我命运的“宝物”。   我想要的不过是能有善终的机会,他能理解吗?他,会同意吗?   当然不会!我为自己的幼稚想法感到好笑,你是谁,他怎么会关心你怎样死?   “三叔公”有条不紊地卸下伪装,他撕开精致的人皮面具,扯下雪白的头发,最后慢慢褪去手上的老皮,他把伪装轻轻放到石桌上,凝视着我,露出讥诮的微笑,幽深地问道:“芳菲,你拔剑干嘛?想谋杀亲夫吗?我死了,你能落什么好?”   他笑的轻松自在,因为他胜券在握,因为他终于完成了历代地宫掌管人无法完成的任务。   他的笑容是那么可恶,可恶得让我对他怒目而视,悲愤地问道:“我的孩子呢?你们真的把他活活饿死了?就算他是个…….畸形,你也该让我看上一眼。你们。。。。。。”   :“芳菲!”他暴躁地打断我:“在你的心目中,我就那么恶毒?难道你会不知道,孩子去了哪里?让你安静了那么久,你还是没有琢磨明白,你太让我失望了!”   失望?你失望个毛啊?你以为把孩子送给别的“高贵冷艳”女人抚养,我很高兴啊!谁知道你给人家灌了什么迷魂汤,人家才愿意陪你演戏的呢!而且这戏一演就得几十年。   你这个出卖色相的伪君子!   我脑子里满是愤怒,愤怒,火山爆发一样的愤怒,我想烧死他,把他烧成灰烬,用手轻轻一捏,就碎掉了:“失望?那就休了我啊!反正我不会再跟你有任何瓜葛了,你这个骗子,你这个无情无义的冷血动物!”   我的反应让他始料未及,他震惊不已,随即反唇相讥:“我无情无义?你抛弃丈夫和儿子,就有情有义了?”   我狠狠地朝他甩出一鞭,狂怒地喊了起来:“抛弃丈夫怎么啦!至少我没有六亲不认!不像你,连亲生母亲都不敢认!”   :“你!”他理屈,却不容我放肆,轻轻挥动手中雪白的鞭子,将我的黑色鞭子绞住了,我用力往回拽,纹丝不动,手心一阵火辣辣的痛。   :“我要是早告诉你,你还会和我在一起吗?你脑子里满是稀奇古怪的可笑想法,我不得不防,现在你知道了,还不是一样要走是,宁夫人是我的生母,我是你表哥,那又怎么样?渝儿还不是好好的。”   他开始耍无赖,睥睨着我:“有本事,你跑!你跑啊!”开边说边用力拉,我的脚步差点不稳,眼看就要往他身上倒。   他露出得意的笑,眼睛半眯。   妈的,士可杀不可辱!我牙一咬,短剑入鞘,鞭子也不要了,手一松,对方那一头,朝后打了几个趔趄。   我趁机将兵书从盒子里悉数取出,跳到亭外,伸开手掌,泄愤一般用力撕扯着,翻动着,让我万万没有想到是,看上去薄薄脆脆的古老纸张坚韧无比,我用尽了力气,竟然撕不动一分一毫!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我欲哭无泪。   秦桓之见了我的疯狂之举,先是吃了一惊,后来见兵书无损,他脸上的紧张才略略舒缓,却也不过来阻止。   直到我筋疲力尽停了手,他才轻叹一声,摇摇头:“芳菲,我适才问你,兵书是否为真?你说是假。可你为何想撕毁它?说明它是真的。你不也一样,什么事都瞒着我。”   我顿时词穷,理亏。   是啊,我一直在恨他什么事都瞒着我,可我不也一样对他有所隐瞒?   这么说,我们还真是互不相欠。   我自嘲地将兵书放回盒子里,不知下一步该怎么走,继续往前冲呢?还是。。。。。。   他一直看着我,眼睛眨都不眨:“芳菲,何不顺应天意,陪我一同走下去呢?要知道我之所以那么做,都是为了渝儿?”   :“渝儿?”又是渝儿,这个名字似有千钧之重,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秦二公子,你要做什么,那是你事。为什么要推到小公子的身上?难道堂堂七尺男儿,竟然连承认自己野心的勇气都没有了吗?要拿一个小孩子来做借口?你还要骗我到几时?”   他不提“渝儿”还罢,一提更令我怒浪滔天,都什么时候了,还要在我面前虚言矫饰,真以为我是民国乡土剧里的小白花圣母,没有尊严地活了一辈子,临死前还要人性光辉乍现地感叹,无良大少爷当初对她的“宠幸”?   秦桓之完全没有想到,我的思想是如此驰骋,“渝儿”会让我去意更坚,我宁愿“渝儿”不知道我,也不愿意他像他父亲一样做事不择手段。   他虽然不明白我怒从何来,却愠怒地道:“芳菲,在你心目中,我就是那么卑鄙,那么不敢担当?如果不是为了渝儿,你说,我要这江山何用呢?”   是啊,你要这江山何用呢?只有你知道了,我冷笑连连,藐视着他。   说啊,我倒要看你能说出什么新意来。   秦桓之眸子清亮一片:“王室建立至今,已有六百余年,长安大难后,独孤氏宗庙俱毁,无处可栖,如今也不过是寄人篱下,苟延残喘,气数早尽。若非父亲神定四方,天下不知已有多少人废帝自立。如今天下豪强忌惮父亲的神武威名,暂时不敢对秦氏动刀动武,将来父亲百年之后呢?秦氏该如何自保?大哥和我虽然也曾领兵打仗,可论军功威名,根本无法与父亲相比,离帝纵然羸弱,却也不愿看秦氏一枝独秀,早就想收回秦氏的兵权,削减秦氏的势力。芳菲,你是楚王的后人,理应明白飞鸟尽,良弓藏的道理。”   这个大道理我明白,可我只想我的孩子平平安安过完一世,政治是最肮脏的勾当,政客都是无情无义的孤家寡人,我不希望我的下一代,活得那么辛苦。   再说,眼前这个人,早已权欲熏心,他的话是真是假,我又怎么辨别呢?他今天为了“渝儿”的上位钉我一身荆条,那明天为了XX会不会要我的命?   不!我不能心软,女人的致命弱点,往往是所谓的孩子,“渝儿”是不是我生的,还不一定,没准被人调了包,再说他早就剥夺了我做母亲的权利,那个“渝儿”根本不会和我有任何交集,我何必一辈子都为别人的野心活着!   没有人格尊严的生活,永远只能做一个远远观望的母亲,难道就是我后半生的全部?   不能!我苦苦挣扎,终于下定决心。   就在我思绪飘飞没有设防的时候,秦桓之悄悄地走了过来,趁我不备,猛然将我制住,他将我揽在怀中,胳膊紧紧地勒在我胸腔之上,箍得我胸口生痛,忍不住身子扭动,死命挣扎。   他故意欲言又止:“渝儿的长相。。。。。”我停下动作,惊恐地问道:“真的与常人有异?”   怎么说,我和他也是近亲结合,我没法不担心“渝儿”的人身健全问题。   :“渝儿的确与常人有异。”秦桓之吊足了我的胃口,手指充满欲望地抚上我的脸庞,他不合时宜的挑逗撩拨,更令我心生反感,恶心得想吐。   :“哪里有异?”我急声问道,暂时对他的挑逗置之不理,心里恨得牙咬咬:他明明知道我心急如焚,担心孩子的情况,而他却将之当成拿捏我的手段,故意支支吾吾,并趁机将手伸进我的衣襟里。   他的抚摸让我泛起鸡皮疙瘩,生生忍住一口恶气,大声叫道:“告诉我!渝儿哪里不好?”   秦桓之蓦然一惊,手下重重一捏,疼得我眼中含泪,他却不顾不管,佞艳地说道:“急什么,你明日细细看便是了。”   他这么笃定,孩子肯定是好的,我心中石头落地,陡然火冒三丈,我真蠢,为什么还要上他的当呢?   眼看我的夜行衣就要滑落肩头,情急之下,我反手一握,用力抓了一把,然后听到他惨叫了一声,我急忙逃离他的怀抱,捧起盒子,撒腿就跑。   这里的地形我根本不熟悉,能走到哪里去呢?当然不能回到日照阁,我既然下定决心和他一刀两断,绝不走回头路。   往樱雪山上逃吗?不能,紫衣人肯定会一剑封喉,刺我个透心凉,当务之急,就是把手中的兵书毁掉,毁掉,一了百了,虽然还差一本,能毁掉三本,也算完成任务的75% ,基本完成任务了吧?   书籍的纸张太坚韧,撕不碎,那就用火烧,用水泡,实在不行,还有我老人家的血!   我盘算着。   谢天谢地,前面有水,我欢呼一声,飞一样往水边奔去,迫不及待地揭开盒子,拿出一本书,往水里一浸,呼呼,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水里发出浓浓的白烟,呛得我眼前模糊一片,本能地收手,将兵书捞了上来,躲到一边揉眼睛,是我眼花了吗,这纸张是防水的!还冒白烟!到底是什么材料做的啊?   我又想哭又想笑,火呢?这里没有,只要夜明石,而我的身上没有打火石!   我四处张望,什么有用的东西也没找到,反倒把最没用的人给盼来了,秦桓之优哉游哉地跟上来,他眼中的欲念已消,脸上红潮未退,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   我慢慢后退。   他嗤地冷笑一声:“兵书水火不侵,手撕不碎,夫人竟然不知?”他讥讽道:“看来你想执意毁掉,那我放心了,我还担心你带到江东或是益州去呢。”   我心想,你说对了一半,我是想带出去,不过,只是送到益州,江东没有份,我不会再和吴侯有任何瓜葛的。   :“你这个傻子,永远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他一把捏住我的下巴,用力极大,毫无怜惜:“我已给你最大的恩宠,为何还是不满足?非要将我陷于不仁不义才肯罢休么?你的心肠怎么这么狠,竟然连夫君,儿子都不要了?你到底要什么?说!”   他的手重重捏了下来,我无法抑制眼中的泪水,像条濒临死亡的鱼儿一样,绝望地闭上眼睛冒泡泡。   嗯?他的呼吸怎么喷到我脸上了?我睁开眼睛。   他怎么像是想吻去我脸上的泪水?把脸都凑过来了。   我惊讶得忘记了躲闪,茫然中,好像感觉到他的嘴唇在我脸上碰了一下,又迅速移开了。   :“你在看什么?”他忽然怒声说道。   说我吗?我抬起脸,好像不是,他的眼睛在望着别处。   然后,我的身后响起一阵熟悉的怪笑声,是紫衣人。   :“啧啧。”紫衣人咂咂嘴巴:“这么多年了,二公子还是那么急色,夫人还是那么不情不愿。”   我用力挣脱到一旁,恼羞成怒。   :“叨扰了公子和夫人的亲热,呃,我也不想,只是外面来了许多人。只怕今晚的事情一时难了。”   紫衣人看着我,意味深长。   我心头大震,是孙静林他们吗?我白天不是发出的消息,叫他们千万不要来的吗?我另有出处。   难道榴川水边充当信使的白鹭,被人煮熟吃了?   秦桓之眼中厉芒升起,对紫衣人说道;“你吩咐令妹,暂时隐身,我会调校事们过来。”   校事,秦氏的特工,身经百战,手段残忍,诡计百出,未经沙场的孙静林他们,根本不是对手。   我蠢蠢欲动。   紫衣人走后,秦桓之望着我,眼里的两簇火焰异常明亮:“芳菲,切莫以卵击石,那些乌合之众,不堪一击,你还是收手吧,没有我,你能去哪里?”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零二章 花开花落时(四)   没有他,我还能去哪里?   尽管他的语气温柔似水,尽管他的眸子充满了深情和爱怜,但是他根深蒂固的优越感,如同一支离弦利箭,穿透了我的心脏,伤得我鲜血淋漓。   他断定我这只乌鹊离开了沁园,离开了他的双清苑,将会绕枝三匝,无枝可依,我应该甘于做牢笼里金丝雀,因为在他心情好的时候,能吃上几颗粟米。   在他的心里,我不过是一只被豢养的小鸟,即使能下蛋,也无权抚养孵化的雏鸟。   这样的他,会愿意为我而妥协?当然不可能!   不过死也要死个明白,让我的心死得更彻底一点吧。   拿定主意,我冲他嫣然一笑,盈盈问道:“桓之,天神对我说,因为楚王当年失信,导致楚王后人至今没有得善终者,为了渝儿,你同意把兵书毁掉或是归还檀洲吗?”   秦桓之的脸色微变,脸上表情变幻不定,沉吟良久方哑声道:“芳菲,难道你真的不愿和我共享万里锦绣江山?不愿与我君临天下?这些,其实也是唾手可得,一样可以解除你和渝儿身上的惩戒。”   他的话一字一句寒气凛冽,冷得我的笑容凝结在脸上,无论用多暖和的春风,也无法将它融化。   他给我画了一张大饼,在画纸上写下一句潜台词:他不关心我和渝儿的生死!   我也是嘴贱,既然早就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又何必多此一举,非要听他亲口说出来,徒添烦恼呢?   渝儿是他的儿子又怎么样?他可以换一个人给他生继承人啊,又不是非我不可!说不定我现在就死翘翘,对他反倒是解脱呢!   万籁俱静中,我听到自己的心裂成碎片的声音。   我虔诚地把盒子放在地上,跪倒在地,抽出短剑,飞快地在左手手腕上划了一道,暗红色的鲜血涌了出来,我手腕朝盒子里一翻,血滴滴落在书籍上,渐渐地,有几道淡淡的青烟冒起,最上面的那本书,封面被腐蚀了几个小洞眼。   :“芳菲,你在做什么?”他怆然发出惶恐的惊叫,朝我眼前扑了过来,他在乎的果然是东西而不是人,我微笑着用右手把盒子往水边一拂,盒子被拂到水面上,慢慢往下沉。   秦桓之飞奔到水边,倏地抖出鞭子,干净利索地将盒子从水里卷起,他把盒子捧在手上,细细检查着,确保没有毁损后才谨慎地夹在左手腋下,转身望着我,痛心疾首地问:“芳菲,你闹够了没有?”   我慢慢地站了起来,挑衅般看着他:“秦二公子,你看到了吧,我和渝儿是这世上唯一能毁灭兵书的人。如果你不想失去到手的宝贝,最好把渝儿还给我。我会带着他离开这里,永远都不会再见你,以后再也不会有人,能阻碍你了。”   秦桓之的身子激烈地摇晃起来,他的脸变得霎白霎白,嘴唇红得像要滴出血来。   我怜悯而哀伤地看着他,口中轻轻念道:“有花不同赏,无花不同悲,若问断肠处,花开花落时。”   我吟罢,他发出一阵凄厉的笑声,直笑得气喘不断,脸泛红潮,笑得身躯乱颤,笑得人牙根发酸,他笑够了,才厉声对我说道:“你想走?没那么容易!若是留不住你的人,又如何能留住你的心?我宁愿你一辈子恨我怨我,也绝不许你离开我半步。你最好叫你的人不要和我作对,否则我来一个杀十个,来一百,杀一千!你不是念经拜佛的吗?难道忍心看无辜的人白白为你丧命?”   他周身散发出浓浓的暴戾之气,像一只吃人的猛兽一样朝我走来,他步步紧逼,我步步后退,不知不觉,一只脚后跟,已经沾到水面,我已经无路可退------我也不想再退。   到此为止吧!从此相忘于江湖。   我惨惨地笑道:“秦二公子,但求你能放过那些乌合之众。”   说完猛然仰面往身后倒去,我是下定哦决心,动作又快又狠,就像出色的跳水运动员一样,顷刻之间身子已经沉到水中。   入水之前,好像听他发出惊天动地的哀嚎,他的鞭子伸到了水里,离我的胸口只有一搁拳头那么远,飘飘荡荡的,水中的浮力缓冲了他赋予的全部力量,我轻轻一拽,就拉到手中。   他是伫立东墙边的一树花枝,我是花枝上盛开过的花朵,如今风过花落,脱离枝头,不可复合。   我的内心一片澄明,在无尽的水域里,人的灵魂总会安静下来,因为无垠的水世界是人类灵魂长眠的归宿。   所以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否在呼吸,却对身在其中的水世界看得越来越清晰。   我入水的水面只有不到四平方米,狭小深邃,但是下面的空间却越来越大,这是一个倒漏斗形的冰臼,冰臼口小肚大,往往垂直向下,底部直通湍急的地下河流。   所以不小心掉下冰臼的人,甚少有生还者,但愿我的“死讯”能终止地面上无谓的杀戮。   我的身子不断往下坠,腰间的夜明珠在水中发出晶莹的光芒,照亮了眼前的一切。水中有不少发光的鱼儿在游荡,我的左手无意中触摸到一个滑腻腻的东西,宽如扇面,是玄螭的鳍!   我果断地抓住玄螭的鳍,就势翻身,爬上它的后背,轻声念出几句天神传授的咒语,玄螭果然乖乖地听从我的指示,驼着我往地下河的深处游去。   它会带着我,穿越长长的地下河流,到达樱雪山和莽山的交界岩石断层处,顶开尚未完全裂开的暗河旱洞口,把我安全送到天坑的大厅。   前世的我就是一名狂热的驴友,对各种地形地貌了如指掌,莽山的原始森林中有一个个圆形的凹坑,人人都以为是陨石坑,其实只有我知道,那是串珠状的天坑群,既然莽山下还有地下河流,说明一定还有欠成熟天坑的存在。   欠成熟天坑的特点就是洞顶尚未坍塌,而大厅的空间因为石灰岩不断溶化,越来越宽敞,氧气丰富,水源清新,是极好的暂时栖身之处,如果我足够幸运,可以在大厅里避过风头,在设法离开洛京。   这也是我不让孙静林他们冒险潜入樱雪山救我的原因,我让他们在天坑附近接应我,不知道他们来了没有?靠我一个人,想穿出可怕的原始森林,活命的机会微乎其微,光是森林里的野生藤蔓就足以让我活活困死。   我的心忽然急躁起来。   睁开眼睛,原来是玄螭在用突出的前吻慢慢顶开两块巨大的粉紫色砂岩,砂岩是半风化的岩石,硬度不高,极适合反复敲琢,我国南方的石磨就是用这种岩石打磨而成,樱雪山上的石板路,就是用这种砂岩雕刻而成。   玄螭的力量很大,才过了一会,就顶开了一个洞口,一道眩目的光柱自天而降,我大喜过望,游过去试了试,还好,宽度足够,我站上玄螭的背,奋力地钻出洞外,真是别有洞天,自由呼吸的感觉真好!   不防脚下一滑,我差点摔倒,原来是岩石合上了,玄螭同学已经完成例历史使命,Well Done!   我又小声口诵咒语,感谢充满灵性的玄螭同学,坚定转身,观察着眼前的天坑大厅。   大厅的高度约有一百余米,顶部有一个小小的天窗,光线正是从天窗投射进来,看样子,现在天已大亮,细细算来,我已经七八个小时没合眼,体力大减,先休息一下再说。   我身上有秦氏的五灵丹,可以暂时补充体力,还有偷偷配置的乃跟传授的祛毒药丸,所以并不畏惧普通的虫蛇之毒。   我在大厅的中间,找到一处莲花盆状的石台,脱下身上的外衣,铺在上面,静静睡去。   一觉醒来,听到阵阵鸟儿嘈杂的叫声,头顶上的光线倾斜明显,竟似倦鸟还巢的黄昏时分,我不由吃惊,难道我竟然睡了那么久?   起身活动活动四肢,发现自己精力充沛,关节韧带灵活,竟胜于我进入地宫之前,药物刺激果然功不可没,我呼呼地甩了几下鞭子,发现鞭子虽然沉了一点,用得还算顺手,再说我还有锋利的短剑呢。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有武器傍身,我鼓起勇气,高举手中的夜明珠,循着鸟叫声大步走去。   所幸大厅不是伊甸园级别的,否则就是给我吃十服兴奋剂,在天黑前我也走不出去,大约半个时辰后,我已经置身于天坑底部的森林里,500多米出,垂直形状的悬崖峭壁,彰示着这里,是人烟罕见之处。   我嘬唇发出几声尖细的清啸,其实也不敢抱多大的幻想,心想实在不行,我再回大厅呆一夜,明天清晨在离开。   树林中的鸟儿停止了吱吱喳喳的争吵,仿佛迎接贵宾一样,敛声屏气,过了一盏茶的功夫,我听到了人为的啸声,节拍和节奏虽然不对,但是我敢断定,是回应我前面的信号。   我掏出短箫,呜呜咽咽地吹了起来,果然那边也有人吹出了同样的曲调。   是我的娘家人来了!   我又激动又紧张,来的会是我爹玉郎吗?不管他对我是不是漠不关心,可是现在,我能想到的亲人只有他了!   我抖开鞭子,摆好临阵的姿势,我不能让人看出我此刻内心的脆弱,毕竟我是堂堂的楚王后人。   一阵清风拂过,有人分花拂柳而来,听树木倾斜的声响,来的不止一个人,前面领头的人脚步从容潇洒,会是谁呢?   我拭目以待,终于在被茂密树林撕碎的夕阳余辉中看到来人,那样的光彩照人,那样的英姿勃发,我不禁一怔,苦笑道:“怎么是你?”   作者有话要说:  冰臼是指第四纪冰川后期,以滴水穿石的方式,造成的石头凹坑,冰臼是冰川的直接产物。两三百万年前在巨厚冰层覆盖处于“封闭”和“半封闭”状态下,冰川融水沿着冰川裂隙向下流动时,由于冰层内有巨大压力,呈“圆柱体水钻”方式向下覆基岩及冰川漂砾进行强烈冲击、游动和研磨,最终形成深坑,这些坑极像南方舂米的石臼,因此称为冰臼。   天坑是一种喀斯特地形,顾名思义,就是巨大的坑,通常有地下河流从底部流过,在洞顶坍塌前,形成地理上特有的“大厅”,洞顶坍塌后,形成开口的天坑,天坑一般有底部森林,地下河流旱季,有旱洞暗河口,水量上涨,则有水洞虹吸,对洞穴探险来说,是潜在的巨大危险。   伊甸园:地球上著名的天坑,据说约有六十层楼那么高,在马来西亚。   本文设定女主的前世是一名驴友,正是为了让身份低微她在古代的历险中占有一份小小的优势。    ☆、第一百零三章 花开花落时(五)   夕阳斜照,密林中的光影支离破碎,将来人的修长身影笼罩在淡淡的光圈内,她高举长剑,锋利的剑尖直指我的咽喉,她手中稍稍用力,一阵尖锐的刺痛传递到我的大脑,令我清醒异常也让我懵然非常,清醒是生理上的,懵然是思想上的。   :“见到我,你一定很失望吧?”来人轻声讥讽道:“我原本不想来,无奈你的手下太窝囊,二哥果然有远见。”   二哥?是谁?   和我有点纠葛的异性中,排行老二的除了刚刚诀别的秦二公子,就只有远在江东的顾家二公子了。   我顿时心情郁闷,差点吐出老血三千,想我林某人自命清高了二十多年,到头来还得靠男人搭救,怎么不让我颜面尽失,悲愤交加?   我望着眼前的脸,艳若桃李,却冷若冰霜,娇艳欲滴的樱唇绽开一朵嘲讽的笑容,醒目而魅惑,她一身玄色劲装,发上全无装饰,洗尽铅华更显丽质浑然天成。   她本就英气逼人,做这样的男装打扮最适宜不过。   我用手指将喉间的剑尖拨开,竭力不让心底的强烈愤懑喷薄而出:“走吧!离开这里,随你怎么取笑我都成。”   夜幕将降,虎狼嚣张,再不离开这里,我们极有可能葬身猛兽肚腹。   沈艳兰收剑入鞘,美目在我脸上连连巡视,低低地哼了一声:“我还以为你真的不怕死呢,原来也是胆小鬼。”   她嘴上对我不客气,行动上却部署得有条不紊,她带来的人不知是秦氏的校事还是她一手培养的死士,这些人在密林中行动自如,如履平地,仅凭观察夜间动物发出的亮光就能判断是猛兽还是温顺的动物,比如说,亮光低伏且不动的,是老虎,亮光呈线状又微微移动的,是麋鹿。他们用锋利的武器劈出一条仅容一人穿越的通道,用绳索和挂钩成功地带领我们一行人攀过陡峭如镜的绝壁。   三更之后,天上的满月昏昏欲睡,我们翻过了莽山,在一个叫潭湾村的地方落脚休整。   村子不大,能供我们借宿的唯有村中的牛栏。   牛栏,顾名思义,就是牛睡觉的棚窝。   古代的耕牛十分珍贵,所以一般村里都会在村庄的中间搭建坚固的牛栏,把全村的耕牛都集中在一起,夜深人静的时候,安排人手看管。   因为怕耕牛被恶劣天气夺走,所以牛栏的建筑质量,一般都挺好,绝对能遮风挡雨,而且占地宽敞,用于堆放喂料的麦秸。   我曾在条件简陋民风淳朴的瀛洲岛居住过几个月,对于以天为被以地为床的睡眠环境,坦然处之。倒是沈艳兰,见我一声不吭地躺在牛栏的茅草上,不免有些好奇:“芳菲,难道是我眼拙,竟然没看出你是那一家的影子?”   影子,是女性死士的统称。   我以胳膊为枕,仰望夜空,喟叹道:“你没有看错,我的确不是什么影子,只是游历的经验比一般人要丰富一些。倒是你,艳兰,我没想到,你是吴公子的妹子。”   她叫他二哥,不知是同父异母的兄妹,还是同宗的兄妹?   我的话不知刺痛了沈艳兰的哪一根神经,她呼将我一把从地上拎起,在我站稳之前,她出手如电,啪啪两下,正手反手,给了我两记耳光,打得我眼冒金星。   这更让我确定了一件事,那就是沈艳兰的血液里肯定有顾家的遗传因子,她出其不意打人耳光的手法,我实在是太熟悉了,我的娘亲顾氏(至今不知闺名)打过我,吴侯的老娘沈氏命人打过我,还有秦桓之同学,也打过我。   只是,我也和顾氏有亲,为什么没有打人的机会呢?   :“打你,是因为你治好我的脚。”沈艳兰恨恨地道:“如果你没治好我的脚,我照样留在顾家,即使残疾,至少能清清白白,哪像现在,和姑母共事一夫,被人耻笑,被人拿捏。”   她恨意难消,在我出声辩解之前,又补了两记耳光,打得我天旋地转,她还不解恨,用脚踢了我两脚,才气呼呼地把我扔在地上,过了半晌,她单脚跪在我身边,从身上取下一个银瓶,倒出一粒药丸,给我吃了进去。   药味清香,是秦氏的五灵丹。   我身上稍稍恢复了气力,抚了抚滚烫的脸,凄然地笑道:“我不也是被利用的吗?”   我不过是给人洗洗伤口而已,突然名噪一时,那时的我对这个时代的医学发展程度极度缺乏了解,还以为自己的护理手段独一无二呢?   可自从去过瀛洲,听说了南越国神仙能让人神奇细腰,还有我父亲玉郎能做整容手术后,我才想明白:作为一个十岁的伪护士,竟然被当成天才的外科大夫,不是有目的的人为炒作,就是被人别有用心的利用。   以我当时的情况,只能是被人利用。   落英城地震,无家可归,死无对证的孤儿一下子暴增,有善心无善心的富豪人家趁机低价买入幼年的奴仆,争权夺利的豪强也趁机安排得力的细作探子进入对手的阵营。   那时的我,出了家刚还俗,却无处可去,只能卖身为奴,因为会写字,所以肯定会被高端一点的买家买走,换而言之,我是一个不错的赠品,就像现代那些用来做促销噱头的赠送品,比如移动曾搞融资促销活动,给手机充值100元,送一桶食用油,我是那桶油,沈艳兰是移动公司想要的100元预付款。   苦肉计很成功,她变成一个无家可归的弃儿,长得又不错,被高门大户买走的可能性很大,只是我没想到,原来她并不是自愿。   难怪她对我的感情那么复杂,一方面感激我,另一方面又恨极了我。   沈艳兰目光复杂地望着我咳嗽,默默地递过来一个水囊,我喝了一口,忽然想起了什么,缓缓道:“艳兰,你知道吗,很久以前,我就怀疑你不是落英城的人了。因为你嘲笑我把喝水说成瞌睡,其实在落英城,就是那么说的,我在落英城长了十年,对那里的方言,要比你熟悉得多。”   自从来到阶级分明的古代,我就十分注意语言的使用,也可以说,我对任何人都持怀疑态度 ,毕竟,这是一个乱世。   落英城方言,“瞌睡”就是喝水,“喝水”是地道的官话,沈艳兰说她的父亲是小贩,立即便让我心生警惕,还有她脚上的伤,也莫名其妙,地震过后,城里一片废墟,平头百姓家家户户都住到避难棚里,又何来余震被石头砸到脚一说呢?而且后来,从来没有听她说起过家里人的事情。   我给她做手术,一是逞能,二是,见不得一个好看的姑娘变成瘸子。   沈艳兰的脸色晦暝不定,她接过水囊,挂在腰间,沉声道:“所以后来你对我总是不冷不热?敷衍应付?”   我也不否认:“我就怕自己会妨碍别人做事,小命不保。”   沈艳兰哼了一声:“我还以为你多了不起呢!”   我失笑道:“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人。只不过,我不想依附任何人,仅次而已。”那时的我,就怕被人强迫进入什么帮派,所以一心只做鸵鸟,对于奇怪的事情不多问,不多想,不关注。   沈艳兰抬头看着天空,仿佛自言自语一样:“如果当年的我,也这么想就好了。什么家族生死存亡,大局为重,跟我一介女子,有什么关系呢?他们争得头破血流,到头来还不是一场空。大哥的性命,照样葬送在自家人手里。”   知道得越多,死得越快,我真希望自己变成个聋子,秦家的事,顾家的事,我通通不想知道。   于是我捂住耳朵,躺在地上:“累了,歇息吧,明天还要赶路。”   沈艳兰蓦然回头,俯视着我:“明天赶路的,只有你自己。”   我狐疑道:“你,不走?不怕事情败露?”   :“走?我还能到哪里去?天下可没有一个对我念念不忘的吴公子。”   沈艳兰的火气徒升,一双眸子几乎要喷出火来:“同样是妹子,为什么我就得拼命流血,而你却被他捧在手心里?退一万步说,我姓顾,你不过是连父亲是谁都不知道的野种。”   我以为她又扑过来打我,吓得抱头弯腰。   沈艳兰哼哼冷笑:“怕什么?我可不敢打坏你的脸!你还要靠它活命呢!你也别太得意,二哥的妻妾哪一个是好惹的,就凭你的身份,怕是不够人家吃的。”   她忽然热心地安排我未来的私人生活:“你最好还是乖乖住进紫雾山居,只有在那里,你才能活得久一点,至少不会死无葬身之地,二哥百年之后,就完全是你的了。我想,你一定知道,紫雾山居是顾家男子的温柔乡吧?啊?哈哈哈。。。。。。”   我拨开她的手,冷冷道:“你错了,我不会再麻烦吴公子的,请你转告他,我很感激他的援手,但是,我不会和他再有任何牵连,至多只当他是兄长。”   :“兄长?哈哈哈。”沈艳兰大笑起来:“莫非,你还梦想着回沁园?别忘了,在五官中郎的心里,你已经死了。他和烟飞的儿子,都一岁了。你还想着他做什么?”   :“烟飞?”我一时想不明白,烟飞和秦桓之,生了儿子,一岁了?   沈艳兰看我惊骇万分,高兴得不行:“哈哈哈,就猜到你不知情。告诉你吧,秦二少夫人,皇甫氏,就是当年和我们一起进园的闾烟飞,人家可是名副其实的二少夫人,而你呢,小小的婢妾!天上地下啊!如果你当年跟了二哥,肯定不会这么惨,至少二哥不会骗你,瞒着你。”   我的思想短路了,闾烟飞就是皇甫氏,太神奇了,闾烟飞不是对秦建之情深似海吗,为什么会同意嫁给秦桓之,并且愿意配合他演戏呢?而且演得那么投入,连消息灵通的兰歆夫人也不知道其中的实情?   我本来不想再过问秦家的事情,可是,闾烟飞竟然在抚养我的儿子,这一点,我无法不过问。   :“二少夫人,真的生了个儿子?”我小心地问。   :“当然是真的,你没想到吧?他们是在守孝期间有的孩子,多火热啊!他们以为瞒得住别人,却瞒不住老天,那孩子。”她神秘兮兮却又幸灾乐祸地一字一句说道:“是个妖怪。”   妖怪!难道真的是畸形?我的心如遭雷击,焦得连心痛都不会了:“你胡说!”我脱口而出。   :“胡说!你真应该亲眼看看,那妖怪的眼睛竟然是绿茵茵的,比丞相当年送给三公子的结绿还要足色呢。”   阿弥陀佛,不过如此!我如释重负,原来只是长了一双绿眼珠而已,有什么好怕的,世上绿眼珠的人多的是。   想想也没什么奇怪的,吴侯的眼珠子,就黑中泛绿,估计是顾家的遗传基因里有的,沈艳兰离开顾家时还小,可能没有意识到,而我和秦桓之,身上都有一半顾家的血统,养个孩子,像某一个顾家人,也不奇怪。   只是,长了一双绿眼珠的中原人,会遭歧视吗?我的心突然揪了起来。   :“哼!谁叫他心肠狠毒,活该遭报应。”沈艳兰犹自愤愤不平。   我忍不住:“艳兰,别忘了,你也喜欢过他的。”我这么说,是投石问路,我就想知道他们之间有什么秘密交易。   陷入爱河的女子,是不会允许别人猜错她的心上人的,就像喜欢小谢的粉丝,痛恨人家说他是陈老师的粉丝一样。   沈艳兰果然中计:“呸!你当人人都像你们,喜欢那个黑心肠的?你和那姓任的悍妇一样,都被他的外表给骗了。”   我讶然道:“你不喜欢他?难道你喜欢三公子?”   沈艳兰急了:“喜欢三公子的,那是闾烟飞!可惜她也嫁给了秦桓之!啧啧,我真不明白,你们一个个脑子是怎么想的,自以为才高八斗,还不如识字不多的小春。”   咦,总算逼出她的心里话了,秦彰之,沈艳兰心中的英雄是秦彰之。   这就解释了她当年为什么一进园子就习武(在顾家时肯定有基础),在武功平平的吴师傅手下,却练得一身好剑法,突然和伊春德走得很近,突然进了军营,原来不是为了勾搭秦公祺,也不是因为我这个假想敌的出现,而是因为她,想接近秦彰之。   以伊春德的性子,肯定愿意和她共侍一夫的,只是后来她为什么又被秦公祺给纳呢?   :“都是你做的好事!那年你跟二哥跑掉后,那黑心的秦桓之却迁怒到我头上,背弃了承诺,把我送给丞相。原来他说得好好的,只要我不帮二哥,不帮顾家做事,他就把我转到大公子的营帐里去。”   :“都是你,都是因为你,我才落到今天的田地,原本二哥已经放过我了,可是这次为了救你,二哥让我重新调动影子,你知不知道,这很危险,会让他们暴露甚至送命?”   想起秦公祺的杀人手段,我瑟缩了一下:“对不起,我。。。。。。并不想连累你们。”   :“已经连累了。”沈艳兰鄙夷地说:“如果真的不想再连累我们,就乖乖到二哥身边去吧,我可不想哪一天,又被二哥吩咐为你卖命。”   我小声而坚定地说:“不会了,我不会再麻烦你们了。”   沈艳兰一脸不相信。   :“艳兰,请你务必转告吴公子,我绝对不会去扬州的,我要到益州度过余生,从此和秦家人顾家人,永不相见。”   夕阳斜照,密林中的光影支离破碎,将来人的修长身影笼罩在淡淡的光圈内,她高举长剑,锋利的剑尖直指我的咽喉,她手中稍稍用力,一阵尖锐的刺痛传递到我的大脑,令我清醒异常也让我懵然非常,清醒是生理上的,懵然是思想上的。   :“见到我,你一定很失望吧?”来人轻声讥讽道:“我原本不想来,无奈你的手下太窝囊,二哥果然有远见。”   二哥?是谁?   和我有点纠葛的异性中,排行老二的除了刚刚诀别的秦二公子,就只有远在江东的顾家二公子了。   我顿时心情郁闷,差点吐出老血三千,想我林某人自命清高了二十多年,到头来还得靠男人搭救,怎么不让我颜面尽失,悲愤交加?   我望着眼前的脸,艳若桃李,却冷若冰霜,娇艳欲滴的樱唇绽开一朵嘲讽的笑容,醒目而魅惑,她一身玄色劲装,发上全无装饰,洗尽铅华更显丽质浑然天成。   她本就英气逼人,做这样的男装打扮最适宜不过。   我用手指将喉间的剑尖拨开,竭力不让心底的强烈愤懑喷薄而出:“走吧!离开这里,随你怎么取笑我都成。”   夜幕将降,虎狼嚣张,再不离开这里,我们极有可能葬身猛兽肚腹。   沈艳兰收剑入鞘,美目在我脸上连连巡视,低低地哼了一声:“我还以为你真的不怕死呢,原来也是胆小鬼。”   她嘴上对我不客气,行动上却部署得有条不紊,她带来的人不知是秦氏的校事还是她一手培养的死士,这些人在密林中行动自如,如履平地,仅凭观察夜间动物发出的亮光就能判断是猛兽还是温顺的动物,比如说,亮光低伏且不动的,是老虎,亮光呈线状又微微移动的,是麋鹿。他们用锋利的武器劈出一条仅容一人穿越的通道,用绳索和挂钩成功地带领我们一行人攀过陡峭如镜的绝壁。   三更之后,天上的满月昏昏欲睡,我们翻过了莽山,在一个叫潭湾村的地方落脚休整。   村子不大,能供我们借宿的唯有村中的牛栏。   牛栏,顾名思义,就是牛睡觉的棚窝。   古代的耕牛十分珍贵,所以一般村里都会在村庄的中间搭建坚固的牛栏,把全村的耕牛都集中在一起,夜深人静的时候,安排人手看管。   因为怕耕牛被恶劣天气夺走,所以牛栏的建筑质量,一般都挺好,绝对能遮风挡雨,而且占地宽敞,用于堆放喂料的麦秸。   我曾在条件简陋民风淳朴的瀛洲岛居住过几个月,对于以天为被以地为床的睡眠环境,坦然处之。倒是沈艳兰,见我一声不吭地躺在牛栏的茅草上,不免有些好奇:“芳菲,难道是我眼拙,竟然没看出你是那一家的影子?”   影子,是女性死士的统称。   我以胳膊为枕,仰望夜空,喟叹道:“你没有看错,我的确不是什么影子,只是游历的经验比一般人要丰富一些。倒是你,艳兰,我没想到,你是吴公子的妹子。”   她叫他二哥,不知是同父异母的兄妹,还是同宗的兄妹?   我的话不知刺痛了沈艳兰的哪一根神经,她呼将我一把从地上拎起,在我站稳之前,她出手如电,啪啪两下,正手反手,给了我两记耳光,打得我眼冒金星。   这更让我确定了一件事,那就是沈艳兰的血液里肯定有顾家的遗传因子,她出其不意打人耳光的手法,我实在是太熟悉了,我的娘亲顾氏(至今不知闺名)打过我,吴侯的老娘沈氏命人打过我,还有秦桓之同学,也打过我。   只是,我也和顾氏有亲,为什么没有打人的机会呢?   :“打你,是因为你治好我的脚。”沈艳兰恨恨地道:“如果你没治好我的脚,我照样留在顾家,即使残疾,至少能清清白白,哪像现在,和姑母共事一夫,被人耻笑,被人拿捏。”   她恨意难消,在我出声辩解之前,又补了两记耳光,打得我天旋地转,她还不解恨,用脚踢了我两脚,才气呼呼地把我扔在地上,过了半晌,她单脚跪在我身边,从身上取下一个银瓶,倒出一粒药丸,给我吃了进去。   药味清香,是秦氏的五灵丹。   我身上稍稍恢复了气力,抚了抚滚烫的脸,凄然地笑道:“我不也是被利用的吗?”   我不过是给人洗洗伤口而已,突然名噪一时,那时的我对这个时代的医学发展程度极度缺乏了解,还以为自己的护理手段独一无二呢?   可自从去过瀛洲,听说了南越国神仙能让人神奇细腰,还有我父亲玉郎能做整容手术后,我才想明白:作为一个十岁的伪护士,竟然被当成天才的外科大夫,不是有目的的人为炒作,就是被人别有用心的利用。   以我当时的情况,只能是被人利用。   落英城地震,无家可归,死无对证的孤儿一下子暴增,有善心无善心的富豪人家趁机低价买入幼年的奴仆,争权夺利的豪强也趁机安排得力的细作探子进入对手的阵营。   那时的我,出了家刚还俗,却无处可去,只能卖身为奴,因为会写字,所以肯定会被高端一点的买家买走,换而言之,我是一个不错的赠品,就像现代那些用来做促销噱头的赠送品,比如移动曾搞融资促销活动,给手机充值100元,送一桶食用油,我是那桶油,沈艳兰是移动公司想要的100元预付款。   苦肉计很成功,她变成一个无家可归的弃儿,长得又不错,被高门大户买走的可能性很大,只是我没想到,原来她并不是自愿。   难怪她对我的感情那么复杂,一方面感激我,另一方面又恨极了我。   沈艳兰目光复杂地望着我咳嗽,默默地递过来一个水囊,我喝了一口,忽然想起了什么,缓缓道:“艳兰,你知道吗,很久以前,我就怀疑你不是落英城的人了。因为你嘲笑我把喝水说成瞌睡,其实在落英城,就是那么说的,我在落英城长了十年,对那里的方言,要比你熟悉得多。”   自从来到阶级分明的古代,我就十分注意语言的使用,也可以说,我对任何人都持怀疑态度 ,毕竟,这是一个乱世。   落英城方言,“瞌睡”就是喝水,“喝水”是地道的官话,沈艳兰说她的父亲是小贩,立即便让我心生警惕,还有她脚上的伤,也莫名其妙,地震过后,城里一片废墟,平头百姓家家户户都住到避难棚里,又何来余震被石头砸到脚一说呢?而且后来,从来没有听她说起过家里人的事情。   我给她做手术,一是逞能,二是,见不得一个好看的姑娘变成瘸子。   沈艳兰的脸色晦暝不定,她接过水囊,挂在腰间,沉声道:“所以后来你对我总是不冷不热?敷衍应付?”   我也不否认:“我就怕自己会妨碍别人做事,小命不保。”   沈艳兰哼了一声:“我还以为你多了不起呢!”   我失笑道:“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人。只不过,我不想依附任何人,仅次而已。”那时的我,就怕被人强迫进入什么帮派,所以一心只做鸵鸟,对于奇怪的事情不多问,不多想,不关注。   沈艳兰抬头看着天空,仿佛自言自语一样:“如果当年的我,也这么想就好了。什么家族生死存亡,大局为重,跟我一介女子,有什么关系呢?他们争得头破血流,到头来还不是一场空。大哥的性命,照样葬送在自家人手里。”   知道得越多,死得越快,我真希望自己变成个聋子,秦家的事,顾家的事,我通通不想知道。   于是我捂住耳朵,躺在地上:“累了,歇息吧,明天还要赶路。”   沈艳兰蓦然回头,俯视着我:“明天赶路的,只有你自己。”   我狐疑道:“你,不走?不怕事情败露?”   :“走?我还能到哪里去?天下可没有一个对我念念不忘的吴公子。”   沈艳兰的火气徒升,一双眸子几乎要喷出火来:“同样是妹子,为什么我就得拼命流血,而你却被他捧在手心里?退一万步说,我姓顾,你不过是连父亲是谁都不知道的野种。”   我以为她又扑过来打我,吓得抱头弯腰。   沈艳兰哼哼冷笑:“怕什么?我可不敢打坏你的脸!你还要靠它活命呢!你也别太得意,二哥的妻妾哪一个是好惹的,就凭你的身份,怕是不够人家吃的。”   她忽然热心地安排我未来的私人生活:“你最好还是乖乖住进紫雾山居,只有在那里,你才能活得久一点,至少不会死无葬身之地,二哥百年之后,就完全是你的了。我想,你一定知道,紫雾山居是顾家男子的温柔乡吧?啊?哈哈哈。。。。。。”   我拨开她的手,冷冷道:“你错了,我不会再麻烦吴公子的,请你转告他,我很感激他的援手,但是,我不会和他再有任何牵连,至多只当他是兄长。”   :“兄长?哈哈哈。”沈艳兰大笑起来:“莫非,你还梦想着回沁园?别忘了,在五官中郎的心里,你已经死了。他和烟飞的儿子,都一岁了。你还想着他做什么?”   :“烟飞?”我一时想不明白,烟飞和秦桓之,生了儿子,一岁了?   沈艳兰看我惊骇万分,高兴得不行:“哈哈哈,就猜到你不知情。告诉你吧,秦二少夫人,皇甫氏,就是当年和我们一起进园的闾烟飞,人家可是名副其实的二少夫人,而你呢,小小的婢妾!天上地下啊!如果你当年跟了二哥,肯定不会这么惨,至少二哥不会骗你,瞒着你。”   我的思想短路了,闾烟飞就是皇甫氏,太神奇了,闾烟飞不是对秦建之情深似海吗,为什么会同意嫁给秦桓之,并且愿意配合他演戏呢?而且演得那么投入,连消息灵通的兰歆夫人也不知道其中的实情?   我本来不想再过问秦家的事情,可是,闾烟飞竟然在抚养我的儿子,这一点,我无法不过问。   :“二少夫人,真的生了个儿子?”我小心地问。   :“当然是真的,你没想到吧?他们是在守孝期间有的孩子,多火热啊!他们以为瞒得住别人,却瞒不住老天,那孩子。”她神秘兮兮却又幸灾乐祸地一字一句说道:“是个妖怪。”   妖怪!难道真的是畸形?我的心如遭雷击,焦得连心痛都不会了:“你胡说!”我脱口而出。   :“胡说!你真应该亲眼看看,那妖怪的眼睛竟然是绿茵茵的,比丞相当年送给三公子的结绿还要足色呢。”   阿弥陀佛,不过如此!我如释重负,原来只是长了一双绿眼珠而已,有什么好怕的,世上绿眼珠的人多的是。   想想也没什么奇怪的,吴侯的眼珠子,就黑中泛绿,估计是顾家的遗传基因里有的,沈艳兰离开顾家时还小,可能没有意识到,而我和秦桓之,身上都有一半顾家的血统,养个孩子,像某一个顾家人,也不奇怪。   只是,长了一双绿眼珠的中原人,会遭歧视吗?我的心突然揪了起来。   :“哼!谁叫他心肠狠毒,活该遭报应。”沈艳兰犹自愤愤不平。   我忍不住:“艳兰,别忘了,你也喜欢过他的。”我这么说,是投石问路,我就想知道他们之间有什么秘密交易。   陷入爱河的女子,是不会允许别人猜错她的心上人的,就像喜欢小谢的粉丝,痛恨人家说他是陈老师的粉丝一样。   沈艳兰果然中计:“呸!你当人人都像你们,喜欢那个黑心肠的?你和那姓任的悍妇一样,都被他的外表给骗了。”   我讶然道:“你不喜欢他?难道你喜欢三公子?”   沈艳兰急了:“喜欢三公子的,那是闾烟飞!可惜她也嫁给了秦桓之!啧啧,我真不明白,你们一个个脑子是怎么想的,自以为才高八斗,还不如识字不多的小春。”   咦,总算逼出她的心里话了,秦彰之,沈艳兰心中的英雄是秦彰之。   这就解释了她当年为什么一进园子就习武(在顾家时肯定有基础),在武功平平的吴师傅手下,却练得一身好剑法,突然和伊春德走得很近,突然进了军营,原来不是为了勾搭秦公祺,也不是因为我这个假想敌的出现,而是因为她,想接近秦彰之。   以伊春德的性子,肯定愿意和她共侍一夫的,只是后来她为什么又被秦公祺给纳呢?   :“都是你做的好事!那年你跟二哥跑掉后,那黑心的秦桓之却迁怒到我头上,背弃了承诺,把我送给丞相。原来他说得好好的,只要我不帮二哥,不帮顾家做事,他就把我转到大公子的营帐里去。”   :“都是你,都是因为你,我才落到今天的田地,原本二哥已经放过我了,可是这次为了救你,二哥让我重新调动影子,你知不知道,这很危险,会让他们暴露甚至送命?”   想起秦公祺的杀人手段,我瑟缩了一下:“对不起,我。。。。。。并不想连累你们。”   :“已经连累了。”沈艳兰鄙夷地说:“如果真的不想再连累我们,就乖乖到二哥身边去吧,我可不想哪一天,又被二哥吩咐为你卖命。”   我小声而坚定地说:“不会了,我不会再麻烦你们了。”   沈艳兰一脸不相信。   :“艳兰,请你务必转告吴公子,我绝对不会去扬州的,我要到益州度过余生,从此和秦家人顾家人,永不相见。”   作者有话要说:  理直气壮地:既然老罗和老陈能把孙权写成碧眼儿,我为什么不能把女主的儿子写成绿眼珠? ☆、番外   青阳居,历来是秦氏女儿的闺房,亦是出嫁女子省亲时的客居,如今却成了我和渝儿的住所。   青阳居的房舍,风格简洁朴素,色彩十分清雅淡泊,几处庭院中鲜有色彩灿烂的花卉,所以,眼下虽是四月初,院子里却无花簇锦绣粉蝶纷飞的景象,与沁园别处的院子迥然不同。   青阳居,是幽雅深邃的,是心如止水的,瞬间灿烂,刹那芳华,都不属于这里。   秦家二少夫人的院子,景致居然如此黯淡低调,简直比伏波堂还要冷清呢!我的贴身丫鬟离歌,边给架上的的鸩鸟喂食,边替我委屈地小声嘟囔着。   我停下手中的羊毫,望着她气鼓鼓的腮帮,不禁轻轻摇头:离歌就要及笄了吧?这丫头什么都好,就是喜欢替人打抱不平。   只是她哪里知道,我对静谧的青阳居欢喜得很,不仅是因为此处不招人惦记,更因为这里紧挨着紫蓼庭。是他,进出西园的必经之路。每次他经过,我都能听见他细微有节奏的脚步声,是那样悦耳动听,如同天籁之音。   紫蓼庭,一个充满了绮丽和柔软梦幻的地方,我有幸在那里度过了人生中最美好的岁月,往事仿佛一场迷离的梦,影影绰绰,似是而非。   如今的紫蓼庭有了正式的女主人,秦氏三少夫人,任氏,我礼法上的妯娌。   自从我住进青阳居,任氏热情地来拜访了三回,名义上是来看望二嫂和侄子,实际上是想摸清我和秦二公子之间的真实情况,她也一定很想知道,我,没能住到双清苑里去,心里是不是很委屈,很难过?   其实,她真正想知道的是,芳仪夫人到哪里去了?   听兰歆夫人说,芳仪夫人是任氏最不喜欢的人,她觉得她只是一个小小的婢妾,不应该住进沁园风景最好的院子,双清苑里。我知道,任氏并不是不满芳仪夫人待遇上的逾规,而是她嫉妒芳仪夫人得到秦二公子的宠爱,嫉恨她“抢走”了本应属于她的位置。   望着任氏眼中的怒火,我只能怜悯地笑笑,她难道不知道,双清苑,永远属于他,还有她?   秦二公子,每天晚膳后,会到青阳居来小坐片刻,他逗弄渝儿玩耍,静静地看着我读书写字,然后微微笑,笑得温情脉脉,如同三月里的熙和春风,每回他走后,离歌总是悄悄地对我说,二少夫人,刚才二公子在看着你笑呢,你为什么不和他说说话?让他留下来?他笑起来真好看,就像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一样,难怪被人称作秋月公子。   望着离歌羞涩的眼神,我心中微微叹息,他不是在看着我笑,而是在对着心里的那个人笑,从前芳仪夫人读书写字的时候,他,就那样默默地看着她,微微笑。   她是他心底,跨不过去的一道坎,从前如此,现在如此,恐怕将来也如此。   记得几年前的一个寒冬腊月,幽州城外冰天雪地,北风呼啸,皇甫氏兵败如山倒,我正在惶惶不安之际,突然被秦二公子唤到营帐外问话。   他冷得牙齿打架,嘴唇发紫,一步小心竟从马背上翻落了下来,吃力地问我:你和芳菲是一起进园的吧?听说你们是同乡?那你知不知道芳菲到哪里去了?是回落英城了吗?   我愣住了,他为什么问我,难道芳菲离开沁园的事情,他不知道原因吗?是老夫人让她走的啊!看上去怎么那么焦急?   我忍不住打量起他来。   只见他的脸冻得通红,眼睛里满是血丝,嘴唇干裂,好像是得了高热的样子,我对秦二公子很不熟悉,只在西园里见过他一两次,但是我能一眼看得出来,他正心急如焚,六神无主,把我当成了救命的稻草。   我知道秦二公子喜欢芳菲,却没有想到,他喜欢她的程度超乎了我的想象,她的一举一动都是那么牵动着他的心。   当他听说芳菲早有离去的打算时,竟然急火攻心,当场倒在雪地里,不省人事,多亏茂林出现得及时,把他带到城中,找来郎中急救,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事后听郎中说,秦二公子没有烧成傻子烧成聋子,真是奇迹。   秦二公子高热退去后,继续找我问话,事无巨细,把我知道的,芳菲所有的事情都问了个清清楚楚,包括我们四个是怎么认识的,是怎么来到沁园的,姚娘子长什么样,还有在落英城地震的时候,我们吃什么,住哪里。   我一面回答他,一面叹息,可怜的秦二公子,他是魇住了,被情魔魇住了。   为了给他讲述芳菲的所有事情,我在他的身边一连呆了三天,尽管我同样心急如焚。归心似箭,我想知道母亲的情况,我想回到秦三公子那里。   三天后,我来到皇甫氏的祖宅,得知皇甫氏被皇上定了作乱的大罪,本该杀无赦,但是武平侯上奏疏说,念皇甫氏在平定陆相谋逆中立过大功,皇甫氏又是开国元勋,请求皇上宽仁对待。最终皇甫氏只是被掳去世袭爵位,贬为庶民,永不复用。   我正在暗暗庆幸之际,突然听到一个晴天霹雳,我竟然被皇上赐姓皇甫,并且赐婚秦家二公子,奋威将军秦桓之。   我欲哭无泪,我本来就是开国元勋皇甫丞相的后人,十岁那年被安排进入秦家,听母亲哭着说,是父亲让我去做质子,不过不是做秦氏的质子,而是做江东顾氏的质子。   母亲让我在秦家务必处处留心,步步留意,出发前,父亲让我服用了息肌丸,这种药丸能使人肌肤胜雪,百病难侵,但是,极难有子嗣,母亲说,父亲这么做,也是希望我将来能来去自如,不至于陷入去留两难的境地。   只是父亲想到了开头,却想不到结尾,我不会因为孩子而去留两难,却因为光华公子而去留两难。   光华公子就像天上的流星,他璀璨夺目,文采斐然,他清雅高洁,德才兼备,是世间少有的风雅君子,可敬可爱,他从来不高高在上,对谁都是一视同仁,穆穆君子风范,我无法不心生爱慕。   我不敢奢望做他的唯一伴侣,只求能永远追随在他身后,因为他的欢乐而欢乐,因为他的悲伤而悲伤。   可惜造化弄人,一场突如其来的赐婚,让我从幸福的云端跌落在地,尽管秦二公子在诸多方面不逊于秦三公子,也是难得的人才,但是我和他,各自心有所属,如何能做真正的夫妻?   所以大喜之日,“病重”的秦二公子是被抬进洞房里来的,他不请我不愿,后来我们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家族和亲人,我们相敬如宾,他会给我秦二少夫人名分上最尊贵的待遇,会善待我的父兄,而我,则无条件地配合他的行动,包括假怀孕,包括不过问他的异常之处,还包括把渝儿当成是我的亲生儿子。   我同意了,不管怎么说,渝儿都会叫他一声三叔,我,还是能见到他的,不求能为他做什么,能远远地看他一眼就好。   秦二公子兑现了他的承诺:给了我正室的身份和地位,给了我“亲生”的嫡长子,避免我将来因为无后而被他人耻笑。   但是我知道,他这么做不是为了我,一切都是为了芳仪夫人,为了让她的孩子改变身份,为了让她支持他的远大抱负,他煞费苦心,用他的方式为她谋取最大的利益,可惜他的一意孤行,让芳仪夫人痛苦不堪,心生怨恨。   很多年前,我就知道,芳菲的想法和我们是不太一样的,她表面爱财,小气,甚至有点市侩,其实她梦寐以求的是自由,她希望有选择的自由,有拒绝的自由,不被任何东西所迷惑,不被任何羁绊所牵制。   她不羡慕高门大户的荣华富贵,却羡慕贫民一夫一妻的平等。   平等,佛经里的平等,指的是众生在生老病死面前的平等,在女子必须依附男子生存的时代里,夫妻的平等哪里是存在的呢?   所以她走了,走得那样决绝,走得不留一丝痕迹,甚至一个回眸都没有。   秦二公子说我说,芳仪夫人礼佛去了,他说这话时,脸上的表情淡淡的,但是我知道,他的心已经碎了,一个心碎的人,表面上不会再有强烈的表情。   我猜想,芳仪夫人一定是驾鹤西去了,去那个叫檀州的仙岛,做逍遥的神仙去了,否则她怎么会一点消息都没有呢?   否则,秦二公子,为什么会在双清苑的庭院里,搭起了葡萄架?听说在七夕的晚上,站在在葡萄架下乞巧,如果心意虔诚,天上的神仙都会感动得下凡来,远在仙岛的她,一定也会感应得到吧?   秦二公子苦苦等待的,不就是那温馨甜蜜的一夕吗?   渝儿啊,你能不能告诉我,这天上究竟有没有神仙呢?你绿色的眼珠里,看到的世界,和我们是一样的吗?   ----春到芳菲春将尽,情到浓时情转淡。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零四章 乌托邦(一)   团团簇簇的紫花三七挡住了山泉的源头,细长茂密的叶子被泉水滋养得苍翠欲滴,细弱的泉水不动声色地走了大约1000多米,终于在不远处的乱石丛中汇成一条极清澈的小溪,泰然自若地继续前行,在五月的艳阳下,溪水闪闪发亮,充满了活力,充满了希望,让人忘记了今生前世的烦恼,忘却了岁月的匆匆。   我拿起几根草药,就着溪边的石头,轻轻拍去草药根部的泥土,然后在用手挖出的一处低洼里,把草药洗干净,浅浅的水洼不经溪水的嬉戏,短短十分钟后,便被溪水有意无意地摧毁了,与平坦的溪底宛然一体,我只好洗一会儿,挖一会儿,等到筐里的草药都洗好,已是骄阳当空。   阳光有点晒人。   其实沿着小溪一直往前走,便是马普村洗菜的河段,蓄水池的水是流动的,头顶上还有一座极具江南风格的廊桥,既可以遮挡毒辣的阳光,累了,还可以走上廊桥,在廊屋上歇息乘凉。   所以廊桥附近总有农妇在劳作,我虽然喜欢在廊桥上看风景,却不喜欢被一群大婶围着问东问西,问长问短,尽管她们是一番好意。   马普村,山清水秀,民风淳朴,村子里不但有医馆学堂,还有义舍。义舍专门为落难至此的流民免费提供食宿,入住的条件很简单,只需登记姓名籍贯,说明流落的原因,义舍的管理手段很原始,但是很实用,至少,我来到此处,还没听说过骗吃骗住的恶霸事件。   因为马普村有法力高深的端公。   端公,马普村里唯一会巫术的人,他在每个入住的流民身上,据说都施了法术,能牢牢控制人们心中的恶鬼,比如说,一个身强力壮的正常人,在义舍里光吃饭不找事情做,或者说好吃懒做,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端公的法术便会生效,驱动那人心中的恶鬼惩罚他,让他生不如死,痛不欲生,直到最后乖乖认错,然后走向自食其力的光荣道路,比如耕田,比如种地。   端公的身材很古怪,绝对是身长腿短,臂长过膝,如果不是五官长得还算端正,表情还算正常,我真怀疑他是大猩猩乔阳现世。他的眉毛,是世人俗称的寿星眉,很长,一半白,一半灰,耷拉在外眼角处,形同南极仙翁,令人肃然起敬,陡然生出畏惧之心。   那天我报出姓名时,端公抬头有意无意地瞥了我一眼,我的声音极低,而且我把自己描绘成一个被夫家恶意肆虐的童养媳,因为生不出儿子,被残酷的婆婆赶出家门,娘家早已无人,于是一路跟随流民流落至此,听说马普村有义舍,便抱着一线希望,跑了过来。   端公的寿星眉轻轻抬起,嘴边露出一抹浅浅的嘲笑,明显在戳穿我的谎言,就差开口说:你个睁眼说瞎话的!   但是他的讥讽表情只是一刹那,在我回过神再看,他又状如神游四方。   那个笔录的青年男子,是个及其心软的,他见我红着眼圈,落下珍珠泪,立即停止了盘问,翻开手边的房间记录册,准备安排我住进义舍。   端公在我千恩万谢,破涕为笑的时候,突然睁开眼睛,幽幽地问我:愿不愿意跟随他做事?   他的眼中,不知何时溢满了无比的同情,比一旁的心软君更加悲天悯人,我明知他“不怀好意”,却不知怎地,冲口就答应了。   于是我成了端公的助理,三等的,负责上山采草药。   一等助理,自然时时跟随在端公的身边,形影不离,和他共同研发新的丹药,配合他进行各种高难度的法事表演。   二等助理,留在医馆里炼丹药什么的。   三等助理,如我,做最苦最累的体力活,采草药是其中一件,还有洗洗涮涮等粗重活-----当然包括涮马桶。   幸亏我曾师从乃跟,认识不少草药,所以只是负责上山采草药,回来晒草药,否则真的成了夜香妹了。   我在这里,吃得饱穿得暖,住的舒坦,就是文化生活太单调了一点,没有书可看,没有笔墨纸砚可供使用,让我做不了徐霞客第二,心中不免嘟囔:蔡侯祠明明就在附近,周围附近怎么就没有造纸作坊呢?   所以纸张那么珍贵。   蔡侯自然是发明造纸的蔡伦,相传当年的他,就是在汉水附近用渔网等废弃的材料造出了轻便而便宜纸张,并总结出一套比较完整的造纸术,不知道西园中泽雅亭的蔡无忌,掌握的技术是否源于此处?   我自嘲地摇了摇头,好好的,想西园做什么,一个人不是挺自在的吗?没有书籍怕什么,自己写就是,义舍里,不是有笔墨纸砚吗?厚着脸皮向心软君讨来用用就是了。   拿定了主意,我的脚步格外轻松,没过一会,便走到廊桥跟前。   在这个时代,廊桥叫楼阁,多为木质结构,远不如后世的石拱廊桥壮观坚固,精雕细作,但是因地制宜,巧夺天工。   据说眼前这道廊桥是中原迁徙过来的工匠所造,至今已有百余年,桥架下的楸木如同老树盘根一样,稳稳地绞在两岸的岩石之中。   :“端妹子,进来歇歇吧?”廊屋里捻麻的阿婆好心地招呼我。   是籍阿婆,她此刻正坐在石墩上,露出一条干瘦的大腿,时而不时地把手中的细麻放在腿上,用右手轻轻一搓,将两股细细的苎麻丝连接在一起,然后绕在左手手掌上,接着连接下一股,就这样不停地把一段段细麻,绕成一个道士发髻一样的线团。   这种接线技术,让我想起瀛洲岛上的女人们,她们也是在腿上,进行的纺线工作,只不过籍阿婆“纺”的是麻,而瀛洲岛的女人们,纺的是棉线。   一脉相承的纺线技术!我的脑海中蓦然生出一个奇怪的念头,脚下不由自主地迈向台阶。   :“阿婆,打算织什么啊?”我解下箩筐,坐到籍阿婆的身边。   :“织褂子,好在死去的时候穿上。”籍阿婆说得十分平淡,根本不忌讳“死”这等字眼。   我没有说话,眺望远方。   :“端妹子,怎么不说话?被阿婆的话吓着了吧?”籍阿婆停下手中活计,慈祥地笑笑:“到了阿婆这个年纪,死已经不是可怕的事情,该去的总是要去的。”   我低低地嗯了一声,算是赞同。   :“端妹子今年多大了?”籍阿婆抬眼望着我。   我凝神想了想:“好像快二十二了。”童养媳嘛,应该不是很清楚自己的年龄的,毕竟很小就被送进婆家了,演戏也得敬业一点。   籍阿婆低头继续捻麻,有些黯然地说道:“花一样的年纪啊,阿婆这么大的时候,刚刚嫁到夫家一年多,还没有怀孕呢。”   我又嗯了一声。   :“一眨眼,阿婆今年已经七十五,黄土都埋到脖子了,唉,日子过得快啊!端妹子,你还年轻,千万别学那些大户人家,终身守节什么的,该嫁人,就嫁人。”   真是条条大路通罗马,万宗不离其本,说来说去,都是这个话题,我站起身,打算再次落荒而逃。   生怕她们又拾掇我向心软君抛媚眼。   据说心软君因为识得几个字,所以眼界有些高,导致二十六岁都没有娶妻,马普村虽然有学堂,但是和别的地方没什么两样,依然重男轻女,女孩子上学堂的机会微乎其微。   心软君有个不错的名字,兰台,起名的用意不言而喻。   籍阿婆见我要走,忙制止道:“别走啊,陪阿婆聊聊,可能阿婆明天就见不到别个了。”籍阿婆打出了死别牌,我无奈地再次坐下。   :“跟阿婆说说,你中意什么样的郎君?”籍阿婆用心良苦。   我苦涩地笑笑:“不知道。”   :“哎呀!怎么会不知道呢?你喜欢俊俏的还是忠厚一点的?”原来籍阿婆也知道,俊俏和忠厚是不可能集于个人一身的,看来她很拎得清啊。   我的脸微微一红:“自然是喜欢俊俏的。”这样说,无非是打消村里大婶们继续推销兰台君的念头,省得我没有安宁之日。   籍阿婆哈的一声笑了起来,似乎我的回答在她的意料之中,她浑浊的眼睛里闪出一种奇异的光芒,如同怀春的少女,被人说中了心事:“阿婆就知道,你看不上兰台那后生,他长得不够俏。阿婆年轻的时候,也喜欢俊秀的郎君。”   我问道:“那,籍阿公他,年轻的时候,好看吗?”籍阿公去世已经多年了、   :“自然俏得很。”籍阿婆骄傲地说道:“他是百里挑一的俏郎君。”   我恶作剧地问道:“那,阿公他,忠诚吗?”有没有给你老戴绿帽啊?   籍阿婆黯然道:“他去世得早,还来不及招惹别个。”   面对如此豁达的籍阿婆,我无言以对。一阵清风吹过,传来阵阵樟木的香气,令人神清气爽。   :“妹子如果喜欢俏郎君倒也不难,只要能翻过那边的大山,再走三百里路,便能找到。听说那里的年轻郎君都很好看,并且一辈子,只有一个老婆。”   籍阿婆居然面露向往之色:“如果不是阿籍长得好看,我年轻的时候早就翻过大山那边去了。”   我远眺南方的山脉,怎一个连绵险峻了得!手无寸铁的柔弱女子如何能翻得过去?我不禁失笑:自古以来只听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自者容,从来没听说女为男色而甘愿冒粉身碎骨之险,果然色字头上一把刀,想不到眼前的耄耋老妪,年轻之时这般豪迈,由不得我另眼相看。   :“几十年前,那边出了个天人一般的郎君,村子里许多大姑娘小媳妇纷纷翻过大山那边去观看,到了如今,一个都不肯回来,村里的端公还因此发了大火呢?差点就把大山给烧光了。”   我不禁咂舌,多疯狂的女粉丝啊!就这样一去不复返了。   :“后来呢?”我问道。   :“后来?听说那个俏郎君是神仙下凡,能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端公的法术,斗不过人家,输了。”   我的心突然怦怦跳:“就是现在的端公吗?”这老头子,难道见过那位俏郎君?所以一见到我就表情怪异?还别有用心地把我留在身边,他有什么意图?   心中不由一寒。   只听见籍阿婆惋惜地说道:“嗯,是啊,唉,端公现在也老啰。”   作者有话要说:  复工啰!    ☆、第一百零五章 乌托邦(二)   告别籍阿婆,走出廊屋在回医馆的路上,我的心情起伏不定,有点琢磨不透端公收留我的真正意图,出于同情心?这个理由是最要不得的,他根本不相信我是什么悲悲切切的童养媳,毕竟我自己也无法相信;爱惜人才?切,我有什么才华值得人家惦记的?变相的禁锢,这个理由似乎说得过去。   无论如何,我相信,端公是不会让我溜之大吉的,他留着我,等大买卖上门。   这个想法让我苦恼不已,我向来是一个讨厌拘束的人,讨厌别无选择,讨厌被人牵制,谁都别想禁锢我的自由,谁都不行,何况是萍水相逢的路人甲?他又没有恩于我,凭什么为难于我?   老匹夫安敢欺我乎?   我暗中发怒的时候,想必也是面目狰狞,目露凶光,因为有个三四岁的男娃,迎面与我相向而行时,竟然尿湿了裤子,脸色铁青,跌跌撞撞地跑了,转眼间消失在曲折的巷子里,估计不到天黑,我的“光荣”事迹就会人尽皆知。   小屁孩胆子也太小了!我悻悻地想道,难道乃们不知道现在是乱世么?一个个如此胆小怕事,万一将来烽火蔓延,碰到杀人不眨眼的兵士,那该如何是好?   望着空无一人的村巷,我有点发愣。   马普村地属益州汉中郡,汉中郡与荆州的南阳郡唇齿相依,吴侯在南阳郡的兵力不少,牵制着朝廷大军南下的步伐,秦岭又是它的天然屏障,马普村也许暂时不会有大规模战争的威胁,顶多是氐人部落从深山老林里冲出来骚扰一番,哄抢一些生产资源了事。   居住在群山之中的氐人部落大约有一万多人,相传是蚩尤部落的一个分支,氐人勤劳勇敢,但是并不嗜好战争,出来哄抢的也不过是些耕种工具,牲畜牛羊,从没有杀人放火的劣迹,汉中郡的官府,对氐人部落采取教化兼招安政策。   丰衣足食,治安稳定,社会风气良好,汉中郡,是这个时代理想的乌托邦,景王的政治试验田,收成似乎不错。   我正漫无目的地遐思,不知不觉已经踏进医馆院落的门槛,院子里的晒场上,两位大婶正在挥汗如雨,把药材一簸箕一簸箕的摆在地上,架子上。   :“端妹子,回来啰?”其中一位区大婶比较喜欢说话,褐色的脸庞上有两坨健康的忙碌红晕,她冲我诡秘地挤眉弄眼:“兰台在这里等你老半天啦。”   她的潜台词不要太明显哦,导致另外一位区大婶也朝我暧昧地笑笑,她的肤色要浅一些,俩人是堂姐妹。   我顺着黑脸区大婶的目光望去,果然看见身穿灰绿深衣的心软兄兰台从葡萄架下站了起来,微微点头腼腆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有点像武平侯那只敏捷的大狗狗。   我一阵目眩神迷,继而是一阵恼羞成怒,如果不是在人屋檐之下,恐怕早就火冒三丈,抄起扫把撵人出门了。   他来找我已经令我不快,而且他居然穿一身绿衣裳,还站在葡萄架下傻笑!以为自己是秋月公子和吴侯的综合体不成?   我气得通红满脸通红,扭过头,不理睬这个拎不清的年轻人,赌气般把筐中的草药刀出来,很用力地挂到晒架上。   身后突然人影一晃,一股成年男子特有的淳厚气息也随之笼罩而来,我急忙往外挪出一大步。   :“我来帮你吧。”兰台小声说道。   我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不用!谢谢。”语气十分生硬冰冷,绝人千里之外。   兰台的脸腾地红了,他站在架子跟前,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样子十分尴尬,两位区大婶面面相觑,噤声不语。   直到我将所有的草药都晾到架子上,才转身抬眼望过去,兰台还呆呆地站在原地,看上去既无辜又可怜。   我不由心中一软。   想起刚来村里的时候,他对我的同情和关照,不由暗骂自己没教养,简直是过河拆桥,就算对人家没那个意思,也不至于让人家下不来台啊,边上两位区大婶在认真看着哪!你让人家的脸往哪搁?   于是我急忙道歉补救:“对不起,兰台兄,我刚才说话太冲了点。”   见我低头认错,兰台的脸上,荡漾出释然的一笑,像朵黑喇叭花似的:“没事,端妹子,我知道你心里不好过,所以才来找你的。”   哦,他怎么知道我心情不好?难道他和籍阿婆见过面了?没道理啊,我才和籍阿婆告辞的!而他在这里等了“老半天”了。   这厢里,我兀自疑惑不解,那厢里,兰台兄情深义重:“端妹子,万事都会过去的,你切莫多想,马普村,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他没头没脑的话让我莫名其妙,这是怎么说的,他是不是听到什么有关我的传闻了?没道理啊,不会有人到这里来散布我的小道消息的,难道是沈艳兰,要置我于死地?不应该啊,要我死就不会费尽心思的救我了。   难不成是为了让人循迹而来?抓我回去?那就糟了!我谁都不想见啊,就想一个人终老山林,期待下一次投胎机会,重新来过。   想问题想得我满头大汗,我毫无形象地用袖子擦着,心虚地问道:“兰台兄,你从哪里来啊?”   兰台小心地看了一眼我的脸色,嗫嚅般回答道:“我从镇上回来。”   镇上有我的消息?我拭目以待,等待他下面的消息。   :“镇上都传遍了,说你的家乡,已经被屠了城,一个人都没有留下,都死了,我想你的亲朋好友,也。。。。。。”   原来如此!我还以为是什么惊天动地的追捕文书呢,屠不屠城,关我毛事,我根本没有什么亲朋好友!   不对,龙溪县是荆州武陵郡下属的一个县,竟然被屠城了?是谁干的,秦氏还是顾氏?我醒悟过来后,征询般望着兰台,后者恨声说道:“是洛京的军队。”   换而言之,是秦氏。   我的心一沉,北方才安定了几天?秦氏就如此按捺不住,开始争夺荆州所有的郡县了吗?采取如此残忍的手段,只怕会民心向背,荆州城中守军超过半数是本地人,私底下肯定惶恐不安,人心浮动,吴侯如果有志于荆州,定然会伺机而动,到时鹿死谁手犹未可知,只是无论如何,荆州城的安宁平静将会一去不复返。   那些给我讲故事的老头老太怎么办?只能乖乖等死吗?想起他们年老体迈的样子,我心情压抑得说不出话来,只是茫然地望着兰台,虽然站在太阳底下,手心却是一片冰凉。   :“你没事吧?”兰台轻声问道。   我无力地摇摇头:“没事。”   兰台不放心地说道:“要不明天,我陪你上山采药吧?”   我本来想拒绝,但是想到端公不安好心,我对周围的环境还不算熟悉,而且有话要问他,于是低头想了半晌,答应了。   兰台很高兴,两位区大婶也偷偷地笑。   端公晚上没回来,我悬着的心,终于落地,睡了个安稳觉。   第二天一早,我还没洗漱好,兰台已经在门外等候,面对医馆其他助理们的窃窃私语,我一笑置之,八卦么,任何时代任何场合都会有的,只要行得端做得正,何惧之有?   我大大方方地招呼兰台进院门,随手拿了几片干粮,背上箩筐,在众人躲躲闪闪的目光下,挥袖而去。   我早就想换个地方采草药了,正好缺个向导,兰台是本地人,又是个年轻男子,最合适不过。但是兰台犹豫了,他说我的目的地从来没有村民去过,那是氐人部落出没的地方。我大失所望,出门前的兴头一下子没了,望着那处山头,惋惜不已。   :“要不,我们换个地方?你,怕鬼吗?”兰台犹豫着说。   怕什么!我就是个千年的女鬼!我差点脱口而出,其实也是给自己壮胆,真要是鬼,谁不怕啊!   :“我们祖先安眠的山头上,满地都是珍贵的草药,端公偷偷告诉我的。”兰台的脸红了,是因为不能替端公保守秘密么?   小伙子还真是个老实人!我心中叹息道,既然你都泄露秘密了,何不坐实它呢?去吧,反正我也想打探地形。   :“那我们走吧!”我豪迈地说道。   兰台露出孩子般欢快的笑意:“好,我们走。”   一路上,我始终跟在他的身后,邪恶地想着:这小子如此兴奋,不会是想诓我上山好下咸猪手吧?哼,如果他敢,非阉了他不可!偷偷摸了摸腰间,随身的短剑还在,我的胆子又大了几分。   兰台说的祖先安眠之处,原来是一个山洞,山不算高,但是山脚下,却有一个隐秘的山洞,洞口厥蓼横生,阴翳蔽日,远远便觉得有股森冷肃杀之气,迎面扑来,让人遍体生凉,心惊肉跳,惊恐过后,又觉得自己似乎被掏心挖肺,空虚,乏力,苍弱,重重无力感牢牢控制心神,令人无法正常呼吸,无法正常行走,眼前仿佛看到白衣的幽灵,冲你露出阴森森地一笑。   :“端妹子,你怎么了?”兰台焦急地问道,一只手颤颤的扶住我的肩膀,男子的阳刚之气就是充沛一些,刹那间,我的魂魄归位,心神安定。   :“那块石碑上,写的是什么?”我沉声问道。   :“村里没有人知道,好久前就有了。”兰台答道。   据我所知,洞葬是一种古老的埋葬方式,多在川贵一带盛行,因为那里的土地比较珍贵,死人尽量不与活人争土地。   还有另外一个说法是:当年蚩尤部落被黄帝打败后,不得不离开黄河流域,迁徙到当时还是荒凉之地的贵州四川一带,蚩尤临死前,告诉后人,不要把他的尸体埋葬在泥土里,暂时把他安置在山洞中,等到将来族人打回黄河流域,再把他的尸骨带回故乡。蚩尤的安葬方式后来被族人争先效仿,最终形成了一种别具一格的埋葬方式:洞葬。   我走进洞口,往里瞄了一眼,果然发现洞内整整齐齐地摆放着无数具棺材,一具具,安放在长凳状的木架上,不知道里面的灵魂,究竟是在安息呢,还是在苦苦等待回归故土的旅程呢?   我居然在安放无数尸体的山洞前,像个诗人一样,伤感起来,回头看那石碑上的字刻时,还忍不住想继续哲理一把。   可惜石碑上刻的篆文,没有什么诗情画意的意境,碑刻是这样的:   兵士穿行在山林,   不知林中几多兵?   袅袅炊烟散尽后,   来把碗只数数清。   三百六十四只碗   兵士刚好都用尽。   三人共食一碗饭,   四人共吃一碗羹。   兵士笑笑迈脚步,   留下使君分不清。   石碑的台基上,刻有一圈古体的数字,这种文字比篆文年代更久远,不过我认得,秦桓之的书房里有相关资料。   我把碑刻读了一遍又一遍,蓦然发现,碑刻不像一首诗,倒像一道趣味数学题,古代的解题方法我不懂,不过对于一个学过高等数学的人来说,诗中题目不过是简单的代数题,假设人数为N,则,1/3N+1/4N=364 ,最后得出结果:N=624 ,士兵有624人。   见我用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尽是些古怪的符号,兰台疑惑不已,他的眉头揪在一起,却没敢多问什么,只是静静地看着我瞎忙乎。   我写下4字的最后一笔,直起身,仔细地看了看台基上的古体数字,百思不得其解,624 ,是在说山洞能安放多少具棺材吗?没道理啊,山洞一直都在用的,现在依然是马普村人安葬逝者的地方。   咦,难道624是密码!火光电石之间,我像充了鸡血一样,兴奋之情难于言表。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数学题原为清人徐子云《算数大成》中的题目化用得来,原题如下:   巍巍古寺在山林,   不知寺中几多僧。   三百六十四只碗,   众僧刚好都用尽。   三人共食一碗饭,   四人共吃一碗羹。   原题是僧人,本文用“兵”代替,一是为了剧情需要,二是本文假设的历史背景下,僧人在西南中南还没有形成规模,在山林里不会有寺院的。要知道,西海禅师才刚刚开始在江东传播佛教呢。    ☆、第一百零六章 乌托邦(三)   激动之余,我没忘记把地上的数学公式抹煞掉,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一个会写古怪文字的外来户,被当成妖孽乱棒打死,是很正常的。   只是要不要立即验证624的可能性呢?   我走到碑刻的跟前,生生停住了脚步,哦,我到山上干什么来的?采草药,不是探险,不是寻宝,万一624的真相是个陷阱或者千年僵尸什么的,怎么是好?我老人家没有活够呢!   于是我转过身,对兰台淡淡的说道:“兰台兄,陪我采草药去吧。”   兰台狐疑地“哦”了一声,看了看已经被我消灭痕迹的地面,又怯怯地瞄了一眼洞口,这才拎起箩筐,和我一同走进山林中。   他是个正人君子,在陪我采药的过程中,一直和我保持适当的距离,我用眼角的余光看到,他虽然喜欢偷偷看我,不过眼神很正,是那种略带羞涩的喜悦。   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说话,从谈话中得知,马普村的村民平时不会带山上来,除了有丧事的时候,男人们把棺材放进山洞后,便头也不会地下山,留下端公一伙人在山上做些古老的法事,权当安魂送葬。   :“村民们清明时,到山里来祭拜吗?”我问。   兰台把一棵党参放进筐里,不以为然的说道:“我们只在家中祭拜先祖。”   我一时愣住,马普村的风俗还真是独特,清明不扫墓,嗯,不多见。   借着挖草药的便利,我略略观察了一下山中的情形,山脉的主峰不高,山中植被物种丰富,层次分明,有点像美国越战片里的环境,完全有可能发生过惨烈的丛林战,难道说,碑刻中的“士兵”穿越的山林指的就是这里?他们到这里做什么?   只是区区六百多人,不算多,而且他们能停下来优哉游哉地做饭吃,也不像御敌打仗的样子,倒像是一次轻松的拉练,还有“使君”是什么人?他为什么想知道人家有多少士兵?非要傻乎乎的问,不过他的数学并不好,直到最后还是没能算出正确答案。   我不说话时,便想与碑刻有关的问题。   采采卷耳,倏尔盈筐,山上的草药果然很多,我们只用了不到一个时辰就把箩筐都塞满了,开始往山下走。   奇怪的碑刻,就在回村的必经之处,我望着台基上的古老数字,忍不住跃跃欲试。试一下,要什么紧,我本来就是要死于非命的,能死在冒险探索上,也算死得其所,只是兰台兄很无辜,要不要哄他先下山?我好一个人倒腾?   我试探的问道:“兰台兄,你知道石碑上刻的是什么吗?有没有人告诉过你?”   如果他什么都不知道,那我就改天再来,如果他知道一点点,我会让他陪我一同冒险。   兰台自然不知道自己被算计上了,他满以为展示才能的机会来了,喜孜孜的道:“听老人们说天威将军曾撒豆成兵,赶走恶魔,先人为了感谢天威将军的仗义,便在天威将军下凡的地方刻碑留念,有了这座石碑的镇守,马普村才一直风平浪静,免于战火。”   兰台说完后,一脸期待地看着我,像渴望被老师表扬的孩子一样,我适当地露出惊讶之色,心里却在想别的。   天威将军,像大力天神一样,对我来说,具有特别的含义。   在任何一个时代,都会有那么几个不可明说不可明确记载的惊人秘密,秘密中吃亏或者倒霉的一方,不得不通过编造隐晦的故事或者创造民间传说进行信息的保存,无论是字帖《裴公碑》中的裴公,飞凤镇朱崖成因里的大力天神,还是汉中郡一带民间传说的天威将军,说的都是同一个人,那就是我的先祖楚王。   楚王跌宕起伏的一生,被通过字帖创作,口头相传等间接方式避开了官方的查禁,流传至今,为后人寻找玉璠提供了不甚清晰的线索。   真是天助我也,偏僻的马普村真的有楚王的足迹,我还等什么?   我半蹲在台基前,细细端详,台基果然不是一块完整的大石头,是由很多块大小不一的花岗岩砌成的,这种玛瑙红色的花岗岩带有小黑点,十分别致漂亮。   我用力地在刻有“6”字的石块上推了一下,石块纹丝不动,我的手腕被反作用力震得一阵酸痛。   兰台在我身边蹲了下来,焦急地问道:“端妹子,你想做什么?”却是望着我发红的手腕。   我心头一暖,也不瞒着他:“兰台,台下可能是机关,你力气大,帮我推一下这块石头。”   说完让到一边,兰台茫然地看着我刚才推的地方,迟迟疑疑地伸出手。   他推了好几次,手下的石头终于微微地挪动半分,也许是年代久远,石块相互间的咬合程度大了,不管怎么说,我的推断是正确的。   兰台的脸上渗出了大颗的汗珠,滴落在脚边的地上。   :“歇会吧,不急一时。”我又歉疚又感动。   兰台羞赧地浅笑,终于把刻有6.,2,4 的三块石头都往里推了进去,台基的另外三面,分别鼓出一块石头,然后听到闷闷的一声从洞口方向传来,我和兰台转过身,发现在距离山洞口不到十米的地方,有一道石门往上方移开了,露出一个黑幽幽的暗洞,看上去比摆放尸体的山洞还要瘆人。   兰台呆若木鸡:“那是什么地方?我怎么没听说过?”你自然不会听说过!我腹诽道,只怕连法术高明的端公也没听说过吧?   我起身往暗洞门口走,里面真黑,什么都看不见,不过空气不是太坏,至少没有腐尸的恶臭和坟地特有的阴冷。   我从腰间拔出短剑,口中念念有词,阿弥陀佛,佛祖保佑,请保佑我无论见到什么始终能神志清醒。我刚要迈步进去,兰台从后面拽住我的一条胳膊,死活不让我走入洞中,他急急地道:“端妹子,不要命了?这洞里黑乎乎的,吓人的很。我们还是下山去吧,以后勿再上来了。”   我才懒得理他,都到这份上了,才让我住手,太迟了吧?我用力甩开他的牵制,这小子还真是拗,竟然死都不放,我也恼了,气呼呼地往洞里走,他不敢再用力拖住我,于是呯的一声,他失去重心,倒在我身上,而我则被他重重地压倒在洞里一两米的地方。   我刚想放声怒骂,忽然感觉肚子被一件硬硬的东西咯着了,痛得几乎要爆炸,我痛苦的呻/吟了一声,泪水夺眶而出,声音变了调:“快,挪开。”   兰台急忙起身,抹黑的弯腰打算将我扶起来,我制止了他,把他的手拉到我肚子下面的硬物处:“你,把这东西,捡起来。”   :“好,我先扶你出去。”兰台沉痛地应了一声,我怒道:“把东西捡上。”   兰台无奈地摸索着,然后我肚子下面一空,想是东西被他抽走了,看来体积不大也不沉重,然后兰台用一只手将我拖起来,蹒跚着,两人转移到洞外。   阳光下,兰台腋下挟着的东西明晃晃的,我努力地睁大眼睛,哇,黄色的,难道是金子做成的?   兰台将东西递给我,我捧在手上,皱眉反复研究着。   是什么东西呢?像个圆勺,有凹面,不过不够深,还有一个长长的手柄,材质么,从硬度来看,是铜而不是金子,我翻开“勺子”,发现背面有铭文,写的是“荆王阳燧”。   原来是阳燧,取火工具,其使用方法有点像凹透镜聚焦生火,是古代上层人士用的赏玩意义大过使用意义的贵重物品之一。   我又望了望黑暗的洞口,似乎明白了一点,贵重的阳燧摆在洞口处,是让入洞的人取火照明用的吧,否则放在门口干嘛?如果是为了避邪,应该放几枚幻镜才对。   古代的铜镜有三个用途,一是正衣冠,即做镜子使用,而是取火,即阳燧,三是避邪用的幻镜,在特殊的光线折射下,幻镜能成像。   只是烧什么东西来照明呢?山中可没有松树啊!就更别说松脂了。我把玩着手中的阳燧,苦苦思考。一道阳光透过树梢,直直地落在阳燧上,反射的光线差点晃瞎了我的眼睛,也照得我心中雪亮一片。   秦皇统一四海至今已有数百年,荆国的阳燧少说也得几百年了吧?怎么我手中的这个还光亮如新,一点锈迹都没有呢?我摸了摸阳燧表面,滑滑的,有点像蜡烛的石蜡,却又比石蜡要浓厚,有人在上面涂过保护层的,难怪没有铜锈铜绿,从保护层的厚度来看,最后一次上蜡距离今天不会超过五十年。   我走到暗洞洞口,拿出阳燧,像使用凹透镜镜一样,让阳光聚焦在凹面上,下面放几张干枯的树叶,没过一会,树叶开始冒烟,我放下阳燧,往树叶上吹气,树叶燃烧起火,就着短暂的火光,我看到距离洞口几步远处,有几个火把,我就着最后的光亮,跨入洞中捡起一根。   按照前面的取火方法,我将火把点着了。   兰台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忙碌,在火把光的照耀下,他先前的腼腆不见了,脸上浮现的是一种震惊和敬畏,就像下级见到严厉的上级一样。   :“我们进去吧。”我嘴角一歪,径直走入暗洞内。   地上还有还几支火把。   我让兰台也点燃了一支,然后把阳燧放在原来的位置,这才继续往里走。   洞内竟然很干燥,一点也不像我之前想象中的潮湿,空气中还有一种淡淡的清香,怡人异常,不知用的什么香料?我从前好像没有闻过这种气味,真神奇!   大约走了两百多米,前面出现了岔路口,洞内有洞,很正常,只是该往那边走呢?我想了想,朝距离隔壁洞葬最远的那条道走。   我的运气不错,没有走冤枉路,因为又往前走了约500多米,便看到前方有张石台,台上摆着一个腰身曼妙的楚鼎,和方方正正的中原鼎不同,楚人崇尚风格华丽,姿态优美,面前这只铜鼎,有着袅娜的腰肢,有着纷繁的修饰,状如女体,充满了阴柔之美,是楚鼎无疑。   石台后面的石壁上,挂着三个并排的铜镜,是用来辟邪的幻镜吧?纹饰真漂亮啊,可惜洞里光线不好,而我也不精通幻镜成像的原理,否则倒是可以展示一番给兰台同学看。   楚鼎上的铭文,共有372个字,记载了楚王征战过的大大小小战役,从战役的名称分析来看,楚王的足迹几乎遍及九州大地,名声显赫,风头盛极,又是王朝迄今为止唯一的异姓王,怪不得高祖要除之而后快。   我就着火光,环顾四周,洞壁下,摆放着多件铜制礼器,甚至还有一套完整的编钟,共8件,整整齐齐地悬挂在墙壁上。   作为酒器的逨盉,充分体现了楚文化喜凤抑虎的特点,盉盖上的凤凰神气尊贵,昂首挺胸,双翼振展欲飞,而老虎则形状娇小,温顺地匍匐在圆体的盉身上。我上前掀开盉盖(只有这一件礼器有盖子,其余的礼器都是敞开口的,里面有没有东西,一目了然。)发现细口大肚的盉子里,插有两个细长的卷轴。   我将卷轴取出来,将火把插入盉子,打开其中一个卷轴,材质是薄羊皮,画中是一座恢宏的宫殿,巍峨耸立占地广阔,即使画上没有标明宫殿的名称,仅凭宫殿的建筑风格便能猜得出来,这就是给楚王带来杀身之祸的楚王宫殿。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看盗墓题材的同学,可能要失望了,考古与盗墓是不同的,前者不单单是挖掘古墓,还关注任何与历史发展有关的痕迹,涉及的地方会更多,而且不一定会有稀世珍宝出现,不一定有粽子和鬼魂索命,有的只是苦苦的寻找和探索。   我是写实派。   细腰妖娆楚鼎,楚王好细腰,楚文化喜欢纤细,飘逸。   司母戊方鼎,中原地区代表性的鼎,稳重,大气,商朝,周朝的鼎多为此类。   幻境成像,上海博物馆。   战国阳燧,可以取火。    ☆、第一百零七章 乌托邦(四)   我之所以判断画中的宫殿是楚王宫,是因为檀洲的天神曾告诉我说,楚王希望宫殿能千秋万代地保存下去,所以大量地使用了坚固的石材,不像当时的建筑,是土木结构式的,比如沁园,亭台楼阁中使用最多的是各式各样的木材,而不是石头,在文人士子的眼里,居住的环境应该天人合一,有生命的木头给人的感觉是温暖的,接近地气的,而坚固的石头,不管色彩多么艳丽,却过于冰冷,不够亲切。   所以楚王宫和蛟川的观海楼一样,更像古代的希腊神殿,而不像秦皇的巍峨咸阳宫。   只可惜,即便楚王宫再固若金汤,也抵挡不住政治斗争的明枪暗箭,更抵御不了大自然的强盛威力。   兰台见我久久没有吭声,便轻手轻脚走到我身旁,顺着我的视线,望向卷中的画面,在两个火把火光的映照下,我手中的羊皮画卷好像透明一样,轻薄脆弱,仿佛眨眼之间,它就会四分五裂。   我恍然想起一件事,忙将画卷收了起来,小声道:“兰台,光线太亮了,画卷会坏掉的。”   兰台满脸不解,有些怀疑地望了我一眼,低低地噢了一声,往一旁挪出几步,眼中似有委屈之意。   我暗自苦笑,其实我不是怕他看出图中的奥妙,对我有任何不利,而是担心两股强烈的光线会损坏我手中的文物。   在考古工作中,最令人头疼的莫过于保护文物的技术不过关,像绢帛纸张一类的东西最怕强光和氧气,前者会令文物瞬间黯然失色,后者会令文物顷刻间灰飞烟灭。所以虔诚敬业的考古工作者在进入黑暗的考古场所时,使用的光源一般是荧光一类,而不是我们现在使用的火光。   改建这个山洞的人,虽然利用神奇的香料和药材改变了洞中空气的湿度和成分比例,也懂得在铜器上涂抹保护层,但他给进洞的人准备了火把和阳燧,明显不知道火光会加速画卷的损坏,也算是保护文物工作中的疏忽之处吧。   我把卷好的羊皮卷轴放在石桌上,拿起另外一个画卷舒展开来,嗯,这幅画是画在纸上的,纸张很眼熟,像是泽雅亭制造的雪浪纸,从纸张的泛黄程度来看,也有些年头了,画里画的是某个王陵的地宫平面图。   和羊皮画卷一样,这幅画也没有取名,我判断画中的古墓是王陵,是因为它有四条墓道。按照古代的礼制,墓道越多,说明墓主人的身份越高,四条墓道,一般认为是王陵才有的规格。   难道是楚王陵寝?   没道理啊,楚王被高祖处死后,族人俱被变为庶民,没有高祖赐予的殊荣,谁敢自作主张给楚王的坟墓修建四条墓道?檀州的天神好像没有告诉过我,楚王死后是按照王族的规格下葬的。   地宫的建筑完全是COPY逝者生前的环境,因为地宫里不但有宫殿,还有便房。   便房不是厕所,而是古人迎宾的场所,古人通常在便房中摆放餐饮,乐舞用具等等,在坟墓中的便房,充当墓主人灵魂休息的地方。   《发丘笔谈》中说,只有帝王的陵寝,才会有便房,也进一步印证,画中的地宫是帝王的陵寝,所以绝对不是楚王的坟墓。   那么墓主人是谁呢?这幅地宫平面图和楚王宫殿的图画放在一起,又有何用意呢?   我百思不得其解,只得小心翼翼地图画卷了起来,转头看到兰台的双眸幽深地望着我,我一时不知该将画卷拿走,还是继续留在这里,按理按论,我是目前世上,除了玉郎之外,最名正言顺的图画拥有者。   一念至此,自豪感油然而生,来到这个时空,第一次为自己的身世感到骄傲。   :“兰台兄。”我郑重地说道:“这两幅卷轴,对我有重大的意义,我打算拿回去临摹,请你替我保守秘密,并暂借笔墨纸砚一用。”   兰台啊了一声,似是万万想不到我会提出如此要求,他避开我的眼神,犹豫不决:“端妹子,如此,怕是不合适吧?告知族老们再做决议如何?”   他是个老实本分的人,做不出私吞独占的事情,可是谁又能理解我的难处呢?   如今荆州城一带剑弩拔张,秦氏和顾氏随时可能交战,到时候,不管荆州古城落在哪一方,都不利于我到楚王宫殿遗址,除非两蚌相争,景王能坐收渔翁之利。   改造山洞的人,可能是楚王的部下仆从,他们得知楚王受制于高祖后,急忙将楚王宫里的所有礼器搬了出来,藏到此处,在逃离王宫之前,匆匆绘下宫殿的图样,放在铜器之中。画图的目的自然不是为了让世人景仰楚王宫殿的恢宏气势,而是为了让楚王后人按图索骥,到王宫遗址寻找有用的东西。   那么,四卷兵书中的密码卷册和玉璠是不是藏在楚王宫殿某一处了呢?恐怕只有进行深度的挖掘才能知道吧?既然是深度挖掘,就不能偷偷摸摸,速战速决,像盗墓者一样,而得像后世的考古队伍一样,人力,物力,时间,样样充足。   虽然现在我还不能立即前往荆州古城挖掘,但是,早一天行动,多一份胜算,再说我一个外乡人,马普村的族老们怎么可能同意我“借用”宝藏呢?   所以,我轻轻摇了摇头;“兰台兄,我临摹后,会将卷轴归还原处。到时你再告诉族老们山洞的秘密,如何?反正我也跑不了。”   兰台想了想,还是不同意我的想法,他急声道:“端妹子,我不是担心你跑了,而是担心,这洞里的东西有古怪,会给你带来祸害。”   他自小就对端公的巫术耳濡目染,汉中郡一带,巫道不分家,厌胜之术风行,他担心图画对我不利,不足以为奇。我感激他对我的关心,只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我可没有时间等待白发苍苍的族老们讨论不休,再说人家也未必会给我面子。   我忽然朝兰台嫣然一笑,抛出一个伪命题:“兰台,你不相信我?”   兰台怔了怔,眸中波光微漾,红着脸低声道:“端妹子,你真的只是拿回去临摹就好吗?你不会偷偷走掉吧?我,我答应你,等你画完后陪你把卷轴放回来。”   我得逞了!   可是并没有觉得胜利的喜悦,恰恰相反的是,心中生起几分内疚和惭愧,这算神马?我利用一个老实人对我的好感,哄他做违背良心的事情?金钱债易清,人情债难还,唉,该如何还清欠他的人情债呢?   非是我妇人之仁,优柔寡断,而是心无挂碍,方能义无反顾,我不想前行的道路上任何羁绊。   不知兰台是怎么想的,回村好多天后,他都没有把山洞有宝藏的事情告诉族老们,而碍眼的端公近来也不在村子里,我终于得以在义舍里,利用兰台提供的笔墨纸砚,将两幅图画都仔细地临摹下来,临摹的过程中不忘将关键点死记硬背。   十多天后,兰台陪我上山,把原画放回到暗洞中。   走出暗洞后,我回望碑刻的台基,石碑无言,一切就像没有发生过一样。   兰台的目光中情绪复杂,他心里清楚,我绝对不是什么受气包童养媳,但他没有跟任何人提起我的异常之处,所以我在马普村,平平安安的呆到炎热的七月。   汉中郡的形势越来越不妙,云横的秦岭,瘴气缭绕的巴山,还有奔腾的汉水,都没能阻止武平侯扫平四海的脚步,住进义舍的流民越来越多,他们带来的消息说,朝廷的大军已经渡过汉水,在河谷中安营扎寨,营帐连绵不断,随时都会绕过层层阻碍,策动白鹄马的铁蹄,把这里的安宁静谧踏得粉碎。   难民的消息让马普村的村民们议论了好一阵子,一个月后,村民们发现秦氏大军兵并没有如期而至,于是议论停止了,平静的日子在继续。只是籍阿婆,没能度过炎热的七月,在农历七月十六那天夜里,去世了,听端公说,是热死的。   籍阿婆是个孤寡老人,她的丧事自然由村民们操办,我曾与籍阿婆在廊桥上说过几次话,算是相识一场,所以也去参加遗体告别。   兰台告诉过我说,籍阿婆曾经有过一个孩子,是个女儿,可惜还没出嫁就死了,在汉江溺水身亡,尸体都没捞回来,籍阿公因为女儿的死,精神备受打击,身体也垮了,在五十岁那年撒手人寰,留下籍阿婆,孤零零地过日子。   :“籍阿婆是好人,可惜丈夫和女儿都死于非命。”兰台轻叹了一声,充满了同情,不知怎地,他话里“死于非命”四个字,引起我强烈的反应。   :“兰台兄,籍阿公是本村人吗?”   兰台不太肯定地说:“是啊?啊!不,他是,跟随母亲改嫁过来的,是另外一个村子的人。”   我停下脚步,嗯,拖油瓶,长得好看,壮年死于非命,这个籍阿公,难道就是定期保养山洞里礼器的神秘人物?这样一来,他岂非我的祖父,而可怜的籍阿婆是我的祖母?   不对!玉郎不会是籍阿婆生的,玉郎出生在别处,应该是籍阿公和其他女人生的孩子。   那个女人和籍阿婆,就像我娘亲顾氏和沙罗的关系一样。   估计是当年籍阿公和籍阿婆生下女儿后,心中失望,便和另外一个女人在别的地方生下了玉郎,玉郎是个男孩,自然受到重点培养,不会带回马普村受气(毕竟是个私生子),而是像我一样,成年之后被送到“海上仙山”进行形象包装,成为世人称颂的,道行高深的天佥真人。   不知我的猜测是否正确?   籍阿婆居住的房子,表面上看和村里其他民居没什么两样,可我一走进院子,便看出其中的玄机,因为房子的布置,绝对算得上是匠心独具,墙基用的每一块石头上,都有古老的海洋动物化石,飞跃游行的鱼龙,像盛开的百合花一样的海百合(一种棘皮动物),古老的鹦鹉螺等等,每一块石头,每一个化石样本,都在无声地告诉我,屋子的主人和深邃的海洋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这间房子更绝妙的是,在屋里的人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外面的情形,可是外面的人,却无法看到屋里人的任何举动。   隐秘性很好。   如果说走进院子前,我还在怀疑的话,在看清屋子的细节之处后,我几乎马上就能断定,籍阿公是楚王的后人,也是我的祖父,而籍阿婆,我得尊她一声祖母-----虽然不是亲生的。   我的眼泪默默地流了下来,为可怜的籍阿婆,她如此寂寞地走完了孤寂的一生,死前唯一的愿望也没能实现,她捻的麻,还没有织成布匹呢!   她身上穿的是一件普通的半旧单衣,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脸上的表情很安详,手中握着一根墨玉雕成的如意,听说这是籍阿公当年给她的聘礼之一。   我心乱如麻地观察籍阿婆的遗容,没有注意到端公锐利的目光在我身上久久徘徊。   籍阿婆的遗体被装进棺材后,端公起身,声音洪亮地对前来参加葬礼的村民们说:“众位乡亲有没有发现,端妹子和籍公年轻时,有几分相像?籍阿婆生前又与端妹子交情不错,可见端妹子和籍家缘份不浅,不如由端妹子认籍阿婆为祖母,替籍阿婆送终守孝如何?端妹子,你孤苦无依,无家可归,是否愿意一辈子留在马普村?”   事出突然,我蓦然抬头,不知作何回答。   作者有话要说:  夜明珠还真是旅行居家必备啊,可惜它的光线是根本不足以提供照明的,所以很多书里写的:房里Xx地方摆放着N颗拳头大小的夜明珠,将室内照得亮如白昼。这番景象是无法实现的,只能出现在小说里。   文中说了:“虔诚敬业”的考古人员,是源于天涯上一个帖子,帖子里暴露出那支考古队伍对逝者的严重不敬---将尸骸随随便便的丢在一个塑料盆里,尸骸的头部和躯体严重分离,考古队员将尸体下面垫的一排玉石拿走后,匆匆将尸骸回埋了事,整个过程中,除了关注哪些“贵重”的玉器,其余的,统统不重视,与盗墓行为何异?    ☆、第一百零八章 乌托邦(五)   要我一辈子留在这里,我自然是不肯的,可转念一想,籍阿公,虽然姓籍,讳景全,实际上和我一样,是楚王的后人,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是玉郎的父亲,也是我的祖父,如果我认籍阿婆为祖母,就等于认籍阿公为祖父,不是歪打正着地认祖归宗了么?   可是端公的真正目的,是要我一辈子呆在马普村!虽然以我的能力,想什么时候离开就什么时候离开,但是我害怕端公的巫术,如果他见我不肯留下来,一怒之下,给我施个法,下个踏影蛊什么的,我岂不是死得很难看?   怎么办?   我飞快地瞄了一眼院中的村民们,发现他们神情各异,有微笑点头赞同的,也有心里不平衡面露不忿的,还有人望着兰台,笑得贼贼的,满是揶揄的意味。   嗯 ,有主意了。   认籍氏为亲人,意味着肩负着守孝的义务,但是也意味着继承遗产的权利。籍氏留下的这间房屋就很不错,还没有算上田地什么的,遗产价值不低,难怪有人要眼红了,试问世上有多少人眼睁睁地看着别人飞来横财,能做到心如止水,或是替别人欢呼雀跃?   那些望着兰台笑得古怪的人,想必是在说:喂,小子,你运气够好的啊,将来这些还不都是你的!   阳光下,兰台的脸晒得通红,还不停地冒汗,亮晶晶的。   见此情形,我暗自欢喜,面上却惊恐地对端公说:“端公,万万要不得!我一个外地来的,到村里才几天?连碗水都没给籍阿婆端过呢,怎么冒充有缘人,白捡现成的?”   我话里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就是要煽动那些心里不平衡的人心中的不满,搅黄我认亲的好事,见到有人吃白食,肯定会有打抱不平的勇士出头。   果然,几个原先对我不屑一顾的村民高声附和道:“是啊,端公,端妹子说的对,认亲不是小事情,怎么能能随随便便呢?兰台,村里就数你认字最多,你说该怎么办吧?”   嘻嘻,他们还真是问对了人!村里人都知道,兰台对我有意,若是他支持我认亲,让我白捡了籍氏的不动产和动产,万一将来他和我成了,这些不都是他的了吗?如此一来,他不就成了喜欢占便宜的小人?   他纵然不是聪明绝顶,也听得出问话中的不怀好意,品行端正如他自然是要表明心迹,撇清关系的。   这一点 ,我很有把握。   兰台举起双手,示意村民们安静噤声,他口齿无比清晰的道:“众位乡亲,端公可怜端妹子境况凄苦,也是出于一片好心。可是依照马普村历来的规矩,但凡有大事,都必须由族老们商议后再做决定。籍阿婆的身后事也是一样,我们最好请族老们来做决定,要不要认亲认契,你们觉得如何?端公?”   他转头望向端公,目光一片清明。   端公睨了我一眼,然后垂下眼帘,缓慢地说了声:“也好。”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让我如释重负,以族老们的办事效率,还有某些村民的从中作梗,端妹子认亲的事,不拖个一年半载,恐怕不会有下文的。   但愿拖得越久越好!只要不用当堂发天打五雷轰的毒誓,就是胜利,只是兰台君的正直又一次被我利用了,唉!   籍阿婆的葬礼过后,我认亲的事果然不了了之,为了避嫌,我甚至不在籍氏的房屋附近转悠,也不和兰台来往密切。   而兰台因为“阻挠”了我的好事,心中对我有愧,也不像以前那样频繁的来找我了,这样最好!我利用难得的清静日子,将周边的环境彻底摸了个清楚,最终制定了两个逃离方案,静等秋天的到来-----夏日炎炎,还是秋天赶路凉快一点。   等待的日子不算难熬,为了我认亲的事,马普村的族老们进行了一轮又一轮的头脑风暴,迥异的观点层出不穷,真个是:鲜花与板砖齐飞,火花共激/情一色。   得知以上八卦消息的我不禁感慨万千,如果未来世界中,脑门光亮爱做小诗和小菜的袁岳先生得知,头脑风暴乃是我国原创,早已被无数大大小小的案例证明,根本不适合历史悠久的天朝国情,会不会马上停止制作《头脑风暴》节目,从此一心一意经营他的零点调查呢?虽然他主持节目的样子很有范!   关注八卦板块的我,同样也关注国观板块,这不,最新军事消息来了。   据最新消息说:洛京来的秦氏大军在籍阿婆葬礼后的十天,拿下了汉中郡的郡城,如今汉中郡已经不再是景王的地盘,秦氏大军是奉洛京天子诏令攻打的汉中,师出有名气贯长虹,如果郡内有谁不服从洛京的统治,即被视为忤逆,杀无赦。   得知消息,我不禁咋舌,汉中的军队如此不堪一击啊!景王真是所托非人,罢了罢了,我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快点到益州见老父的好!   只是两条逃离路线,哪一条比较稳妥呢?我望着远处的黛黛青山,一时主意难定。   我制定逃离方案中,一个是到镇上与“娘家人”接头,制造在镇上失踪的假象,然后搭船顺流而下,也就是走水路;另一个办法上山采药时,偷偷开溜,走西南的驰道,策马江湖,很拽的!   考虑到最后,我自己都想笑:干嘛这么费事?我就大大方方的走,怕毛啊?怕端公施法术还是怕兰台同学痛哭流涕?   唉,要是当初不编造那个童养媳的故事就好了,真是成也萧何败萧何!   我在灯光下,托着腮,为自己的没出息,叹气不已。   快刀子捅人是死,钝刀子割肉也是死,为什么不给兰台兄一个痛快呢?相信我的“不幸失足落水”要比“在镇上突然失踪”更加人文关怀一点。   入睡前,我终于决定采用第二条逃离路线。   动身前的一天,我身穿来村时穿的那套衣裳,又在箩筐里藏了一套本地女子穿的衣衫这才到兰台执事的义舍,笑着跟他说:我要到蔡侯祠附近采草药,顺便进祠堂瞻仰蔡侯的雕像,问他有什么要我捎带的?   兰台见我主动向他汇报日程,又主动问起他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欢喜的眯着双眼,咧嘴笑笑,高兴的道:“没什么要捎带的,你自己要当心。太阳落山前,我去接你。”   一副坠入爱河的羞涩少年模样,我心虚地勉强微笑,算是跟他正式告别。   蔡侯祠附近的山林中草药并不多,但是蔡侯祠距离流水湍急的雪河已经不远,在流水急促的地方制造失足落水现场,最合适不过。   我在山林里换好衣裳,又将换下的衣服用火烧了,这才背着箩筐放在河边,寻到一块满是青苔的大石板,把箩筐放了下来,刚想按照原计划逆流而上,猛然想起出门前说过,要去瞻仰蔡侯雕像的,举头三尺有神明,有的话是不能乱说的!   于是我忙洗净脚下的泥巴,以河水当镜,用早就准备好的乌丹在左眼圈上涂出一块胎记,然后十指当梳,将头发全部塞进头巾内,确信自己像个土的掉渣的丑姑娘,这才慢慢走向祠堂。   祠堂还挺大,是三进式的院落,天井宽敞,厢房众多,两旁的厢房前均有抄手走廊,若是在雨天,走在走廊中肯定是:任你风吹和雨打,就是滴雨不沾身。   真是说风就是雨,刚才进来的还是艳阳高照,才刚刚在祠堂里兜了一圈,头上却是乌云压顶,天边电闪雷鸣,竟然是要下雷阵雨了么?我想起河边的箩筐,还有那些草药,不会被雨水冲走吧?冲走了,还伪装个毛现场啊!   我举步就往大门方向走,却不曾想,夏天的雷雨竟然来势凶猛,顷刻间豆大的雨点敲打下来,因为怕怀里的图画纸张被雨水打湿烂掉,我抱头鼠窜,退了回来。   走廊上和我一样没有雨具的人,望着狼狈的我,摇头轻笑,我讪讪的打算找地方坐下来,可是举目四望之间,发现正从大门口走进来的三个人,让我如遭雷击,呆若木鸡。   那三位男子,虽然步履飞快,却丝毫不乱,当中一人手中无伞,由旁边一人给他打伞挡雨,还有一人独自撑伞,潇洒的走在后头,偶尔朝祠堂大厅望上一两眼,似是无比熟悉这里的境况。   他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我悄然地问自己,是到崔灏冰家做客还是公费旅游?来圈地的还是清点战利品?他到蔡侯祠来做什么?会不会继续南下,刺探益州其他郡县的地理情况?我不会露馅吧?   胡思乱想间,我的脚下虚浮无力,竟是站不住了,我失神地朝近处看了看,嗯,还不错,十几步远处有个老婆婆正在剥苞米,她的旁边有个小木凳。我尽量像个正常人一样,往那老婆婆的身边走,堪堪十多步,走得真是艰难,终于走到了,虚虚的坐了下来,对那老婆婆低声的道:“有点头晕,坐一会。”   老婆婆哑哑两声,张嘴微笑,原来是个聋哑人,我便放了心,平复心绪,捡起一个苞米,低头剥了起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只是一小会,一阵熟悉的香气若隐若隐的随风飘了过来,钻入我的鼻腔,让我一阵眩晕,手中紧紧握住了苞米的芯子。   老婆婆以为我不会剥,手把手的教我。   那三人走进走廊后,便放慢了脚步,此时他们正缓慢地从我身后走过,他的脚步比以前沉重了些,难道有心事?   我才动了一个念头,他的脚步声停止了,难道他看出来了?我紧张地又抓起一根苞米,机械地研磨着。   忽然听到他低低地叹了声:“民生不易!所幸王朗识大体。”   王朗是汉中郡的郡守,据说是他一向爱民如子,这次汉中郡城池失守,死伤人数不算多,也许是他不主张以卵击石的结果吧?现在的王朗还是汉中郡的郡守,只是不知道他手下的部将是不是都换了人,秦氏有没有将他架空呢?   :“公子,要不要找人问问话?”说话的是茂林,他的声音有几分嘶哑。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零九章 爱嗔痴   这臭小子真多嘴!我心里咒骂了一声。   现在离他们三人最近的就是老婆婆和我,老婆婆是个聋哑人,没法回答他们的问话,那我被抽中的几率岂不是很大?   我的伪装在擅长COSPLAY的秦二公子面前,简直就是裸妆,不堪一击,他只消正面看上一眼,我就会像N多《西游记》里的下凡兴风作浪的动物们一样,现出原形。   如果他看到是我,会是什么反应?会以为自己大白天遇到鬼吗?会不会像柳梦梅一样不介意我是人是鬼,哭着喊着要我回到他身边呢?   说来也怪,我应该对他恨得牙咬咬,趁他发愣的时机,一剑刺进他的心脏,一洗他当日加诸我身上的耻辱,以泄我心头之恨,但是他方才沉重的脚步,竟然让我一时恨不起来,相反的,我还产生了些许的内疚和心虚。   我在心虚什么?恐怕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人的思想果然是世间行走得最快的东西,在秦桓之回答茂林之前,我脑子里已然闪过无数念头。   恍惚中,听到秦桓之道了句:“不必了。”语气甚是平淡,仿佛纵有天大的惊喜,他也一样无动于衷。   我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一股难以名状的恼怒悄然而生,让我胸口胀痛,像是泄愤似的,我使劲地绞着苞米,苞米像断线的珠子落在筐中,发出噗噗的轻响。   秦桓之三人转身朝祠堂大厅走去,脚步声越来越远,我用眼角余光看到他的背影越来越小,最终消失在走廊的尽头,他们进大厅了吧?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我急促地寻找大门以外的其他出口,终于在第一进院落和第一进院落之间,发现了一扇小小的偏门,偏门的外面,就是上山的道路。   我尽量镇定地站起身,粗粗地扫视了一番走廊中避雨的人们,惊讶地发现,他们在望着大厅方向指指点点,小声地说说笑笑,看上去又是好奇,又是激动。   我忽然明白了,这些人在发花痴,就像粉丝看到偶像一样。   要知道,秋月公子虽然不是那么亲切可爱,却也是个俊俏的郎君,生了一副好皮囊,汉中郡的女子比中原地区的女子要热情奔放得多,想当年,马普村那么些年轻女子为了观赏玉郎的风采,冒着粉身碎骨的危险,翻越大巴山,最后也不知如愿了否?   看着眼前一张张年轻的脸上焕发出古怪的光彩,我心中满不是滋味,总觉得要做点什么心里才能踏实,于是眼珠转了转,不怀好意地说道:“阿姐们,适才那位身穿白衣裳的郎君,想找人问路呢,妹子我对这里不熟悉,还请你们去帮帮他们吧。”   :“真的?”姑娘们七嘴八舌都笑着问,我用力地点点头,还催促她们快点过去,找到借口围观帅哥的姑娘们嘻嘻哈哈地涌向大厅,我借机从偏门溜了出去。   怕是用不了半天,她们就会向他抛出绣球,死心塌地的跟着他了吧?   我悻悻地将小门关上,抬头望天,雨还在下,已经小了,大片大片的乌云越过天空,用不了多久,就会风吹云散,依然骄阳似火。   果然不到一盏茶的功夫,雨过天晴,前面的山路光洁明亮,雨水将路面洗刷得十分干净,谢天谢地,山路不是那种一下雨就泥泞不堪的土质。   我手握短剑,施展三脚猫都算不上的轻功,飞快地行走。现在已是下午两三点的样子了吧?道路漫漫,我得在天黑前找到接应我的人,上次到镇上时,我和联络人交代过的,我将在哪天大约何时从何地出发,让接应的人在山的那边等我。   还特别关照,一切行动务必小心谨慎,切莫引人注目。   如今汉中郡已经落在秦氏手里,而是景王那一派的人,如果明目张胆的离开这里前往益州,只怕会殃及无辜。   至少不能让马普村的村民担负窝藏奸细的罪名,所以我只能诈死,走得干干净净。   :“公子,属下在此等候多时了。”一道低沉的嗓音在我头顶响起,顷刻间一道灰色的影子落在我面前,我吓了一跳,手中短剑本能地护在胸前,定睛一看,不禁大吃一惊,接应我的人怎么是他?   大成!   车夫大成,之前在荆州被我雇佣,在飞凤镇神奇消失的太监大成。   可转念一想,玉郎如今为景王效力,景王派身边的太监来接应我也说得的过去,他应该不是冒充的,因为称呼我为“公子”的,只有我的“娘家人”。   我脸一沉,端起架子壮胆,不高兴地道:“就你一个人吗?”   大成拱了拱手,恭谨地答道:“前面驰道驿站内,还有两位姐妹,是公子认得的熟人。”   嗯,这还差不多,否则要我和一个太监形影相随,还真是吃不消,要知道,很多太监都是心理变态,况且眼前这位武功又那么高。   只是他说的熟人,会是哪两位呢?江东的李婶刘婶,还是别的什么人?   大成见我沉吟不语,以为我不相信他是接应的人,遂淡然的说道:“公子切莫多疑。飞凤镇的事,并非属下有眼无珠,而是大家的命令,属下只负责保护公子的安全,别的一概不管。”   大家,是对景王的尊称,跟“万岁”差不多吧?   得知飞凤镇的事不是玉郎的意思,我半颗心放了下来,可马上又悬了上去。   这个景王的智商不怎么的啊,话说飞凤镇那个计策很烂呢,没有连累到吴侯,反倒把秦氏的大军引到汉中郡来了。   秦桓之仅凭大成的年龄和太监的身份,就猜出白衣儒生的戏码是益州这边操纵的,而不是吴侯策划的,所以秦氏先打益州,而不是扬州。   孙静林告诉过我说,那个白衣儒生是清河郡主的儿子,同时也是秦桓之同父异母的哥哥,因为天生招惹毒蛇,武平侯只好将他送到南越一带生活,如今南越已归吴侯,白衣儒生突然在荆州境内出现,并且对秦桓之不利,首先被怀疑的自然是吴侯了。   可惜,景王的离间计失败,益州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个计谋一点都不缜密,玉郎为何不劝阻景王呢?而且他真的一点也不担心我被开头颅剖肚腹么?他可是我的亲生父亲啊!   我心中苦涩难言,后背发冷,却不想在大成面前露出软弱的一面,于是抬起下巴,果断的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还是立即动身吧。”   大成简洁的应了声:“好。”然后发出一声清啸,没过多久,前面的树林中跑来两匹黑色的骏马,马儿的体格不算高大,不过看得出,是快马。   :“公子,请。”大成牵了一匹马过来,将缰绳递到我手中,我伸手接过,麻利地飞身上马,解下马鞭,回头张望,那大成早已稳稳地坐到了马背上,双腿一紧,骏马扬蹄奔驰,我不敢大意,急忙紧跟在后。   天黑前,我们到达驿站。   大成说的没错,在驿站等候我的果然是两位熟人,而且是老熟人,我的“父母”林子大和洗衣工娘亲。   林子大身量极高,气质不凡,按照现代的话说是知性美,儒雅温婉,落落大方。但我却想起从前她为了给我取名,翻书喝水不小心被滚水烫到的景象,往事历历,极是温暖人心,我的鼻子有点发酸   洗衣工娘亲也是快四十的人了,她和林子大穿的都是深色的短装,应该算是级别较高的侍卫了吧?   她们不等我感慨完毕,俱客客气气的朝我稽首行礼,道:“属下见过公子。”一下子把我的眼泪给赶跑了,只得一本正经的道:“不必多礼,路上有劳两位费心了。”   她们对我越是客气,我越是感到害怕,普通的侍卫对我这个毫无建树的“二世祖”恭恭敬敬,说明他们的主上很强大,否则,谁会给我这个小白面子啊?   只是,我的性子那能适应阶级分明的生活?“娘家”人会不会像秦桓之一样,必要时,给我一个莫须有的罪名,牺牲我的个人名誉甚至是生命呢?   前世的我和父亲的关系就很僵,这一世,只怕也好不到哪里去,光凭玉郎对我母亲顾氏的做法,就让我心生抵触。   可是除了到益州找他,我又能去哪里?   :“公子。”大成对我说道:“属下在等公子到来的时候,杀了一个人。”   我愕然道:“杀了谁?”不会是兰台吧?   大成迎着我的目光,平静而轻松的道:“马普村的巫师。”   端公!他把端公给杀了!直直地望着他:“为何?”不知一再关照,不许伤及无辜吗?他怎么敢违抗我?   我气得不轻。   :“公子曾说过,端公可能对你有所企图,属下已经查清,他是想让你做他的儿媳妇。”   儿媳妇?端公没有儿子啊,我糊涂了。   :“那个叫兰台的傻小子,是他的私生子。”大成讥诮的道:“可惜他一直不敢承认。”   兰台居然是端公的私生子,真是太惊悚了,我怎么就没有看出一点点端倪来呢?只是大成杀了人家的父亲,兰台一定恨死我们了吧?   大成漠然地摇摇头:“傻小子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他如今想必在河边放声痛哭的吧?如丧考妣,只怕是没空理会亲老子的死了。”   他说得清描淡绘地,好像杀死一个人根本不算什么大事,至于别人的悲痛与否,也一律与他无关。   他望着我浅笑:“就凭那傻小子,还敢对公子动不良的念头,不结果他,算是客气的了。主上有令,谁敢对公子不利,一律格杀勿论。”   他笑得轻松自然,可这笑容落在我眼里,却是阴森可怕,“主上”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不会是心智大乱,杀人成性了吧?   背上顿时冷飕飕的。   :“公子早些歇息吧,明天一大早还要赶路呢。”大成忽然换了副关切的口吻,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剩下我站在房中望着灯光发愣。   作者有话要说:  试想想在古代,一个二十好几的大小伙子,以为“意中人”不幸溺水,在河边呼天抢地,一般人可能会觉得这个男子很没出息吧?   不过,身同感受的秦二同学是不会这么想的,他会觉得这个男子很深情,甚至是羡慕人家能痛哭一场,因为他不是对外宣称说,小林离家礼佛去了么,既然是礼佛,他还敢哭么?   因为“同病相怜”,所以他把兰台君给收了。兰台君,好好表现吧,作者看好你的哟! ☆、第一百一十章 见亦难   我的洗衣工娘亲名为阿堵,为“明眸善睐”之意,今年三十八岁,使的一手好刀法;我的账房爹“林子大”真名为夕照,今年四十岁,轻功极好,却不知使何种兵器。她们俩人有名无姓,算得上是身怀绝技的一流高手,让人纳闷的是,以前的我怎么就一点都没有看出来?是因为她们隐藏得太好还是因为那时候的我是个彻头彻尾的武盲?   都说一个女人好比五百只鸭子,三个女人便成集市,但是我们“一家三口”连条冷清的街道都算不上。   一路之上,毋论是策马行走还是打尖投宿,夕照和阿堵始终对我客气有加,礼数周到,不像刘婶和李婶那么随便,让我根本没法和她们轻松交谈,更不用说叙叙家常,唏嘘往事什么的了。   而大成依然像在荆州时一样,对我们三人之间的互动似乎漠不关心,可我总觉得在他漠然的表面下,蕴含着一种稳控大局的泰然和藐视,不知道他在景王宫中是个什么身份?大阿监还是普通的阿监?如果是大阿监怎么会参与如此低级别的营救行动?如果是普通的阿监,年纪不大的他又怎会如此波澜不惊?   山路不好走,天气炎热多变,恶劣的气候条件下下马匹和人都需要充足的补给和休息,所以我们走得并不快,一个月后才到达目的地:绵都。   绵都远离中原地区和东吴,远离我今生前世生活过的每一寸土地。   过去的一切,无论是解不开的,放不下的,爱过的,恨过的,俱是那过眼的云烟,巴山楚水凄凉地将是我的白骨安放之处。   这天,大成与我们三人告别,他是回去面见景王的吧?他没有多说,我们也没有多问,眼睁睁地看着他平静道了声:“保重!”然后策马急急离去。   一马一人的身影终于消失在远方后,我轻轻松了半口气,回头对夕照两人道:“夕照,下面我们该到哪里?”   玉郎会马上接见我吗?   夕照和阿堵互相看了一眼,毕恭毕敬的说:“旅途劳累,公子还是先安心休整,静候佳音便是。”   言下之意,玉郎是不会立即接见我的了,真不知他到底在益州这边充当什么角色,做大官呢还是民间顾问呢?架子摆得那么大,连女儿想见他一面还得提前预约。   我不禁失笑,对孙静林所说的“重叙天伦”不抱任何希望。   夕照和阿堵将我安顿在一处静谧的居舍,这里远离闹市区,像是大户人家的别院,院子有些年头了吧,古树参天,名字么,呃,叫鲁人居,鲁人听起来像路人,挺符合我的身份。   管它亲人路人,总之我是住下来了。   虽然住在“路人”居,好歹我也是公子一枚,一日三餐自有人料理,我如今花时间最多的就是写字画画,不算在马普村COPY图画的那一次,我不摸笔墨纸砚已经半年了吧?虽说可能以后不用指望这个来吃饭,可也不能辜负之前下过的苦功啊!   我是一个死脑筋的穷人家的孩子。   在鲁人居住了将近一个月,我只出了四趟门,逛累了就到市中心的一家茶肆喝壶老君眉,听身边的茶客谈论时政要闻。   从茶客们的谈论中得知,武平侯攻下汉中郡后,即被洛京天子加封为巍公,可以佩剑穿靴上殿,长子和三子俱被封侯,次子被擢升为副丞相,协助巍公处理京中朝廷要事,有传言说目前洛京的宗庙已经不姓独孤,而姓秦。   巍公被加封后,亲自率兵征讨东吴,在濡须口一带按扎水寨。秦氏的骑兵和步兵虽然勇猛,水军却不如东吴的水军骁勇善战,双方目前出于绞着状态,谁也没有占着大便宜。   以上参考消息是我第四次到茶肆时听到的,男人们谈论完时政后,开始眉飞色舞地谈论激动人心的娱乐八卦及奇闻怪事。   今天的娱乐头条是:有孔雀仙子自云之南飞来,因喜见本地的山青水绿,欲在本地盘桓数日,为西川子民祈福献舞。   报道娱乐消息的是两位猥琐男,一个脸色蜡黄仿佛营养不良,黄脸公;一个粉面含春桃花眼电力过剩,即使对着空气也胡乱放电,据我冷眼观察,已有不少女孩子被电倒,桃花眼得意洋洋,见我冷眼相对,竟然觉得委屈般,瞥了我两眼,然后和身边的黄脸公咬耳朵。   然后我便看到黄脸公淫邪地一笑,起身走过来,大喇喇地坐到我跟前,油腔滑调的说:“阿妹,与公子一同前往观赏仙子的孔雀舞如何?”   我把茶杯放下,面不改色,直直平视:“滚!”   黄脸公面色大变,脸颊飞上两朵红晕,眼中充满了不容置信,结结巴巴的道:“你,你误会了,不是我请你,是那位公子邀请你同往。”还生怕我看不清楚那位桃花眼的长相一样,将身子歪了歪,让我正面对着桃花眼的油头粉面,桃花眼以为我被打动了,露出自以为能颠倒众生的一笑,我得承认,这小子的确有几分姿色,他的一笑让古雅的茶肆蓬荜生辉,店小二的目光开始变得痴迷。   我又端起茶杯,慢吞吞地呷了一口茶,沉声道:“快滚!”   :“你。。。。。。”黄脸公的脸变黑了,他倏地站了起来,落荒般逃回原位,低头和那桃花眼咕哝了几句,然后我成功地看到桃花眼气得一口茶呛在喉中,激烈地咳嗽起来。   过了片刻,那两人匆匆忙忙结了帐,恨恨地看了我一眼,飞也似的走出茶肆,引起其他茶客的注目,有人偷偷地打量我,兴奋在猜测方才的一幕是否与我有关系。   我将视线投向窗外的街道,不看不打紧,一看之下,不禁吓得魂飞魄散,心跳都慢了半拍,窗外的街道上,路人全部跪倒,脸在伏地上,好像不敢看街道当中走过的队伍。   我也是连连打了几个冷颤,才魂魄归位,睁大眼睛看着队伍中最前面那人,不,应该说是两个人,他还有她!   他走在前面,她紧跟在后面,形影不离,因为无法分离,注定要生生世世一起走下去,直到躯壳变成灰,化作尘,他们的灵魂才能分开。   那是一对异性的连体人,不光脊背处相连,头脑处也有部分相连,他们的后脑勺有一地方是紧密连着的,所以我怀疑他们的灵魂也像他们的身体一样,是相通的。   队伍好像在举行某种宗教仪式,连体人中的他手执一柄金光闪闪的长剑,那柄长剑,在后世的博物馆里,有个别扭的名字:一字格T形茎首铜剑,是夜郎国贵族勇士才有资格佩戴的宝剑,如同夜郎国勇士的打扮一样,他双手手臂上分别套着十余个银镯子,宝剑的黄铜泛着金光,银镯在阳光下发出刺眼的白光,将他衬托得如同驱赶乌金而来的云中君。   可惜他的脸并不是那么阳光灿烂,表情阴森得比冥王星还要寒冷,他似乎发觉有人在注视他,奇怪的头朝我的方向转了过来,狭长的眼睛眯了眯,阴测测的一笑,这一笑犹如千年寒冰,令人寒气透骨。   见我瑟缩害怕,他鄙夷的别过脸,这样一来,后面那个“她”正对着我,她脸上挂着浓浓的嘲笑和不屑,她的双手自然下垂,什么都没有拿,手臂上也没有任何装饰物,玄色半袖之下,一双手臂惨白如雪,白得耀眼。   我吓得不敢再看,回过神后大口大口地喝茶,试图将这一切悉数忘却,可惜我就是个好奇心重地,终是忍不住继续偷看那支奇怪的队伍。   连体人领头的宗教队伍,人数大约有百余人,个个腰佩长刀,身穿奇异的服饰,衣服的后背处无一例外都绣有一条可爱的娃娃鱼图案,和队伍的森冷阴郁丝毫不配。   街道上的人又恢复正常状态以后,我才有气无力地问店小二:“刚才走过去的是什么人?”   店小二古怪地看了我一眼,小声的说:“听说是神山派来的使者,是来散布福音的,听说他们去过的地方都会出贵人,看来本地要出贵人了。”   我刚想再问一句,店小二八卦地望着我:“阿妹总是一个人来喝茶,还没有郎君吧?”   嗯,本公子的婚姻状况关你鸟事!   我严厉地看了店小二一眼,没有说话,店小二被我这记白眼吓得噤了声,诺诺地离去,招呼其他客人去了。   走出茶肆,我有点发怔,竟然不知道该往哪里去,回鲁人居吗?好像时间还早得很,逛街吗,逛过了,其实前世的我并不喜欢把时间浪费在逛街上----有什么需要,直奔主题的买好不就结了吗,大街有什么好逛的?   秋天的阳光真是好!   太阳真仁慈,对地球上的任何地方都是一样公平,今天落山了,明天一定还会升起,太阳啊太阳,太阳鸟,太阳鸟赋,我心头一亮:咳,不是有孔雀舞吗,原生态的舞蹈哦,看看吧,机会难得呢?   在街上找了个人问清楚道路,我大步流星朝孔雀仙子表演的地方走去,地方很好找,不是在什么表演大舞台,而是一处湖泊。   湖中跳舞,真是浪漫,印象西湖的古代版啊!不过蓝天碧水的确是最好的舞台,孔雀仙子一定是个聪明的舞蹈演员。   来观赏孔雀舞的人很多,可我还是在弧形的座位上,一眼就看到那对在茶肆骚扰我的活宝,他们见我大大方方地坐在离他们不远处的空位上,眼珠子都要瞪落下来,局促不安地窃窃私语几句,然后专注地看着湖泊中间的舞台。   乐声飘飘,孔雀仙子从天而降,湖泊中间的舞台上,另一只孔雀在静静等待孔雀仙子的到来。   孔雀仙子没有让我失望,她果然是个女的,她的腰果然很细很细,细得那么不真实,所谓的不盈一握说的就是这个了吧?不过她没有好莱坞那两位著名的细腰巨星一样有着诱人的丰/乳,她很瘦,瘦得像一片秋日的枯黄桑叶,瘦弱得随时都能从枝头上掉落。   但是她的舞蹈充满了灵气,舞蹈的内容却又那么简单明了,她的舞蹈让人仿佛看见一只美丽的天上孔雀,爱上凡间的一只孔雀,他们相互依恋,相互独立,缠绵不休,可惜好景不长,孔雀仙子终究要回到天上去,凡间的孔雀无法追随她的身影。   他们在碧绿的湖面上跳动着,飞翔着,欣赏着彼此在水中的倒影,久久不忍分离,大限到来,孔雀仙子美丽的羽毛全部掉光,倒在湖泊中央的舞台上,凡间的孔雀久久徘徊,眼睁睁看着孔雀仙子的身形消失在眼前。   难道这就是爱情的定义?是要至死不渝?还是该有属于自己的天空?   我触景生情,想着一些不该想的人,想着一些不该想的事,眼泪不停地流,模糊了我的视线,我的思想一片混沌。   等到我檫干眼泪,才发现,湖水早已一片宁静,哪来还有什么美丽的孔雀仙子?身边更哪还有什么观众,桃花眼和黄脸公早已踪影全无,夕阳的逆光中,我只看到一个盛装的异族武士,狞笑着,一步一步地朝我走来,与他抵死相随的“她”发出咕咕的怪笑声,让人想起可怕的报丧鸟。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一十一章 叙天伦   暮霭凝积,前路漫漫,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道路两旁尚未枯黄的树丛中偶尔响起几声“哇,咕咕,哇,咕咕”的鸟叫声,令人毛骨悚然,脚步踉跄。   我已经连续走了一个多时辰了吧?就是铁打的脚底板也吃不消啊!可举目远望,领队的连体人神使“姬无双”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他们的步伐越来越快,我后面的异装武士不停地拿佩刀轻敲我的后背,逼迫我紧跟上去,天可怜见,我如今只有半口气在了。   我一连摔倒五六次以后,“姬无双”停下脚步,望着我,“她”的目光冰冷而无情,只瞥了我一眼,即别过头去,“他”心有灵犀地转过身来,和我面对面,嘴角挂着淡淡的讥笑,眸子乌黑,他伸出手来,在我肩膀轻轻拍打了两下,然后我的眼前一片模糊,神思恍惚,而远处的残阳如血,终于坠落谷底。   等我幽幽醒来,天上已是月明星辉,苍穹似乎触手可及,我一定是在山顶上吧?一阵夜风吹来,冷得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环顾四周,嗯,原来不是在荒山野岭古坟地,而是某个山洞的门外空地上,不远处有一道黝黑的石门,石门上有蓝色的荧光密密集集的,有点像鬼火。   “姬无双”将我扔在门口,到底是什么意思?不希望我进去还是希望我进去呢?   等我看到门口的石头上,摆着火石和火把,心里便明白了,原来还是要我进去的,只是我得亲自打开洞门。   我吭哧吭哧地打火点亮火把,仔细地看石门上的荧光,是古老的数字,和马普村那块石碑上的一样,唉,有点新意行不行,怎么又是做题猜密码?看来楚王的某个部下很喜欢做趣味数学啊!到哪里都不忘炫耀一番。   数字有了,题目在哪里呢?我把火把高高举起,好不容易才发现题目被当成雕花,刻在石门的边框。   数学题似乎也不难,题目是这样的:   甲赶羊群逐草茂,   乙拽一羊随其后。   戏问甲及一百否,   甲云所说无差谬。   若得这般一群凑,   又添半群小半群。   得你一只来方凑,   玄机奥妙谁猜透。   哎,这有何难,不就是N+N+1/2N+1/4N+1=100 么,N=36,甲有三十六只羊呗!难道说密码是3和6 ?就这么简单?   我朝石门上的三和六各用力摁了一下,寂静的夜空中,只听到一阵清脆的金属碰撞声,然后石门往两边移开了。   眼前一片光明,光线亮得让人一时难以适应,我下意识地用手遮眼,透过指缝,发现石门的后面是一个宽敞的大堂。   换了一身紫衣的“姬无双”伫立在大堂中央,目不转睛地看着冒然进来的我,神   表情阴郁可怕,我暗自心惊胆战。   “姬无双”的声音尖锐刺耳:“你这凡夫俗子,见了神使,为何不顶礼膜拜?”   我望向他身后,假装好奇的道:“神使何在?”   :“真是有眼无珠。”“姬无双”如同鬼魅般闪到我跟前,“她”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势要夺取我的魂魄一样,凌厉地直视我的眼底深处,我怕她施展催眠术,连忙闭上眼睛转过脸。   :“胆小鬼!”她的声音疏忽间飘出很远,我睁开眼,发现有无数条五颜六色的毒蛇吐出舌信朝我凌空飞来,诡谲万分。是幻觉,一定是幻觉,山上如此寒冷,蛇应该都冬眠了!   我双手合十,紧闭双眼,口中喃喃有词,果然过了许久都没有感觉自己被咬,睁眼一看,毒蛇早就消失了,“姬无双”依然站在大堂中央,脸色已不如先前倨傲。   我决定扳回一局,轻蔑的道:“你是何方神使?一出世便连累生母丧命的,是恶魔才对!”像他们这样的连体人,不可能是自然产生出来的吧?难道是杀鸡取卵?   :“恶魔?啊哈哈哈,你胡说八道什么?圣母她老人家在神山好得很!”“姬无双”睥睨着我,森然道。   我明白了,美霞曾和我说过,神山有个神仙,看来是真的,至少那个人能做精妙的外科手术,比如剖腹产,比如抽取几根肋骨。“姬无双”的生母还活着,孔雀仙子的腰肢去了一趟神山以后变得纤细无比,这些都是证明。   手术,外科手术,如此而已,那我还怕什么?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   我鼓足勇气,朗声说道:“天佥真人,既然放晚辈进来了,为何不肯觐见?”   来都来了,还要我等到几时?   过了一会,“姬无双”消失了,宽敞的大堂变得拥挤,最尽头处现出一张宽大的白玉雕花椅,两行人分列大堂两侧,像金銮殿上朝一样,不过站在“龙椅”下首的不是满朝文武,而是两排男男女女,男女各排一列,有很多熟人,夕照,阿堵,刘婶和李婶,让我激动的是,多年不见的方居士,也赫然在列,她长得比以前更加慈祥了。   男部属那边,孙静林位列最上首,说明他在教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在荆州出现过一次的袁观中,今天在茶肆遇见的猥琐男黄脸公和桃花眼,还有一个很面熟----多年前给我算命的云游道人。   他们一个个目不斜视,当我不存在。   玉椅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位天人般的男子,他气质高华,飘逸脱俗,鬓发乌黑如墨,眉宇间带三分浅浅的微笑,岁月不曾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烙印,他眸中的神采灿若星河,仿佛人间的生离死别都不过是眼波中的细微涟漪,荡漾过了,便都过去了。   论年龄,他年过不惑,也许年近半百,论经历,他童年丧母中年丧妻,我这个女儿有也等于无,人生中最惨痛的事情他一件不少,却为何他会如此风轻云淡,浅笑低吟?   他望向我的目光中,不带任何感情,高兴,失望,伤痛,怜惜,不满,愤怒,通通没有,像看着路人,不,像看着大堂里的任何一块石头,任何一粒尘埃,一样。   我想起可怜的娘亲顾氏,想起她神智不甚清醒的样子,想起她临死前嘴边那抹绝望的苦笑,心中一阵绞痛,悲愤地望着玉椅上姿势优雅的谪仙,半天不语。   玉椅上的人依然在浅笑。   孙静林忍不住,他轻咳了一声:“公子?”示意我快点下跪磕头,认祖归宗。   我望着那张完美无缺的笑脸,真想冲上前去撕烂它,然后大声质问这个人他到底有没有心,如果没心,何必在乎我跪不跪?如果有心,怎么还能笑得出来。   可我更加明白的是,如果我不跪,下了他的面子,肯定没有好果子吃,好汉不吃眼前亏,于是脚下一软,很没出息地跪倒在地,轻声地说:“晚辈见过天佥真人。”   除非他肯叫我“女儿”,否则我绝不叫他一声“父亲”。   :“你终于肯来见我了?”玉椅上端坐的天佥真人柔声问道,他的声音圆润动听,和他的外表一样,美好得无可挑剔。   我的心在往下沉:“晚辈不敢。”   :“不敢么?我看你没有什么不敢做的。”天佥真人讥诮的道。我抬头正视着他,毫不畏惧。   :“夕照,公子到绵都以来,可曾关心过本座的消息?”天佥真人淡然问道。   夕照出列背对着我,道:“公子不曾与属下说起过。”她说的是实话,我的确没有主动打听过关于玉郎的事情。   :“如何?本座是否冤枉了你?”天佥真人凝视着我,好像抓到我的什么把柄一样。   真是无聊透顶!冤枉如何,不冤枉又如何?我垂头闭上嘴巴,懒得理这老变态。   :“逆子!”天佥真人被我赤/裸/裸无视惹毛了,卸下完美的伪装,痛心疾首的道:“若是早知你如此顽劣,当时便不该换你出来。”他指的是当年夕照和阿堵拿死婴到顾家换我出来的事。   我继续垂头听他数落我的“不是”。   :“更不该让你短文识字,把你送进秦家。”他珠玉般圆润的声音覆上一层寒霜:“就该让你在落英城自生自灭。”   太自以为是了吧!谁少了谁活不下去啊!   我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口不择言:“好啊!现在放我出去自生自灭还来得及。”   然后?   我顶嘴的后果是,脸上莫名其妙的被扇了几个耳光,力气真大,速度真快,快得让我来不及躲闪,在鼻血流出来之前,天佥真人的身影已经神奇地回到玉椅上。   :“逆子!逆子!”天佥真人一连骂了两声,眸中的两泓秋水变成了两簇熊熊烈焰:“还敢顶嘴!真是不肖子孙。”   我用手指堵住鼻子,头微微往后仰,觉得一切都是那么荒谬可笑,这算哪门子的重续天伦?分明是仇人相见!   如果是红楼体的父女相认,他会老泪纵横的说:“我的儿,你娘为何去得那么早?可苦了你了。”如果是网络体的亲人会面,他会高呼一声:“女儿,快点回来吃果果!”如果是琼瑶体,他会深情地说:“我一见到你,就知道你是我的女儿,你和你娘,长的好像。XX啊,我们的女儿回来了。”   可是我的父女团聚是怎么样的?只有几记耳光还有一地的鼻血!我呼地站了起来,转身就往洞门走,妈的,万水千山跑来讨打,姑奶奶不奉陪了。   :“公子。”夕照拦在我前面,焦急的道:“还不赶紧认错。”眼中满是恳求之意。   我停下脚步,有些于心不忍,千万不能因为自己的任性连累别人,她好歹对我有养育之恩。   于是又转身不情不愿地跪下,鼻血止住了,我又低头看地面。   突然眼前白光一闪,天佥真人又施展无影手,补扇了我几记耳光,力气还是很大,我的鼻血又流了出来,滴在前襟上。   方居士走过来给我擦鼻血,她的动作很轻,她的面容很慈善,像我前世的母亲,我想哭,眼泪忍不住,哗哗流了下来。   :“你哭什么?本座还没咽气呢?”天佥真人残忍地道:“汝乃秦氏一弃妇耳,有何面目在此撒娇耍泼?”   我抬起泪眼,吃力地望着他。   我知道这个人心肠很硬,但是没有想到他会如此绝情,我不明白,他在檀洲岛上中的毒明明已经化解(否则怎么会有我呢?),为何还会如此冷血残忍?难道不怕他的属下会寒心吗?   五味陈杂中,听到他一字一句地宣布此次会面的重大决定:“教徒林氏,无才无德,无功有过,累及神教,按照教规须受重罚,现,罚林氏至黔中,喂马养马一年,无本座命令,任何人不得擅自会见,更不得私授衣物吃食及药材。如有违令者,一律按照教规重罚。”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一十二章 阴阳会   蛮马之来,他货亦至。   绵都人所说的蛮马指的便是从南方过来的骏马,确切地说是从黔中培养出来的马匹,我如今所在的养马场大约有五千多匹马,从数量上远不能和秦氏在张掖军马供应地相比,据说那里的白鹄马大约有十万匹,得天独厚的放牧环境造就了威名远播的秦氏骑兵。   黔中多山地放牧条件不理想,景王在西南夷辟出这么一块养马基地已属不易,不知他理想中的骑兵队伍什么时候才能打造好?他对能战胜秦氏的信心有几成?   现在已是深秋十月末,西南地区的气温虽然比中原地区要高一些,但是早晚时分还是冷得让衣衫单薄的我难以忍受。   托天佥真人的福,现在的我过得十分清贫,除了几件从绵都带来的简单秋衣,我身边再没有可以御寒的衣物,最要命的是,因为没有替换的鞋子,我的脚板经常是潮湿的。   我现在是一名普通的牧马人,每天清早和其他牧马人一起,将马匹赶到水草丰茂之地,傍晚时再把马赶回来,遇上恶劣的天气出不去,就在养马场里挨个地给马喂食喂水,幸运的是不用清洁马厩,那是马夫的是。   不过我比马夫也好不了多少,不用别人特别指出,我也知道,我的身上有一种难闻的马臊味,那是一种与马儿朝夕相处特有的味道,就像多年前认识的哈森一样。   夜深人静之时,我会忍不住猜测天佥真人罚我做弼马温的原因,最后总结出三个自以为合理一点的解释:   首先,作为一个标准的封建家长,他无法忍受子女对他有任何不敬之处,我到绵都一个月,每天不是写写画画就是逛街喝茶,却从来不“关心”他的事,他伤自尊了-------他是一个爱惜外表的人,也一定是个自恋的人,忍受不了任何人对他的无视。   其次是因为他身不由己,他是天英教的教主,也是景王身边某个高级职员,他的一举一动都有若干双眼睛在盯着,他必须赏罚分明,客观地说,我浪费了很多资源却没有完成一件任务,从双清苑逃出来的一次,还折了不少天英教的教徒甚至还有景王的人,他不得不把我这个罪魁祸首进行劳动改造。   至于最后一个原因,可能他觉得我是养马的好手。   我在坚硬的木板床上翻了个身,看到窗外的一轮凉月,遥远清幽,屋外的柏树轻轻摇动枝条,散发出浓郁的芳香,沁人心扉。   柏树在本地是有神气的树,天黑前还有人来跟我讨了几条枝叶,说是盖房子用的,我把枝叶递到他手中后,那人从口袋里抓出一把白米,往树根散去,又给了我几个铜铢,才满口道谢的走了。   几个铜铢能做什么呢?再说我也不能依靠一棵别人栽种的树来改善自己的生活啊!   我苦笑着,原来之前的努力没有白费啊,到这里以后我已经替几个人写过家书了?什么时候到镇上去摆个摊,专门替人写信?最好是那种情意绵绵的情书,怎么说也算功德一件啊。   正在胡思乱想,忽然听到有人在窗外扑哧的笑了一声,奶声奶气地说道:“芳菲,你又在做发财梦了吗?”我急忙起床,推开门一看,果然还是那个小鬼,我咽了咽口水,大着胆子说:“小凌,你又笑话我。”   小凌也没否认,他咭咭地笑:“芳菲,你的屋子冷,要不要到我家里坐坐?”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骨碌碌的转,盛满了浓浓的期待。   我打了个冷战,小凌虽然只是个小鬼,可是我和他还不是很熟悉哦:“去你家,不用了吧,有什么事在这里说就行。”   小凌像个大人一样叹气道:“芳菲,你的胆子真小,天佥真人怎么会派你来这里。”   我垂下头,像个犯错的孩子:“因为我没用。”我的确是这样想的。   小凌走过来,拉拉我的袖子:“芳菲,你别难过,你一定会行的。”   我看着他苍白的小脸,黑漆漆的眼珠子,想起了些什么,喃喃地道:“小凌,你知道吗,在很远地地方,也有一个小男孩,经常叫我到他家里去。”   渝儿已经快两岁,应该会喊父亲母亲了吧?是谁教他喊母亲啊?是他还是她?我已经尽量不去多想,可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梦境,来这里以后,总有一个绿眼睛的孩子在梦中不停地朝我招手,似乎喊我过去。   :“他是谁?是你的孩子吗?”小凌好奇的问。   我急忙摇头:“不,不是,他是一位故人的孩子。”万一天佥真人知道事情的真相,他会采取什么行动?这个我可不敢猜测,少一个人知道,多一份清静。   :“哦?”小凌似乎有点失望,却拉紧我的手:“走吧!今天我跟爹娘保证了的,一定要请你到家里去坐坐。”竟是不容我拒绝。   我抬头望望天空,又摸了摸手腕处的桃核雕刻,这番小动作没有逃得过小凌的眼睛,他嘲笑我道:“芳菲,如果我要做法,你真以为这枚桃核能保得住你?”   被人识破用意,我有点尴尬,呵呵傻笑。   :“我们走吧。”小凌开始催促我。   我还是不能放心:“小凌,你等我一会,我进屋换身衣裳。”其实我是想进屋去拿短剑和鞭子。   小凌不耐烦了,他小声道:“你们女人真啰嗦。”说完双手轻轻拍了两下,我身后的房门关上了:“放心吧,不会有人知道的,一个个都睡得跟石头一样沉。”   我再无可推脱,跟着小凌,走进茫茫的夜色。   小凌的家好像离养马场很远,走了好久都没到,天上明明圆月高挂,道路两旁却什么都看不见,气温也越来越低,小凌的小手越来越冰冷,冷气传递过来,冷得我的身上几乎泛起雪花:“到了。”在我冻僵之前,耳边听到小凌欢呼了一声。   呼呼地风声消失了,我的身子开始变得温暖,一个好听的声音温柔地说道:“小凌,你也怎么不小心点,把客人都给冻僵了。”   我费力地睁大眼睛望过去,嗯,是个好看的年轻女子,五官和小凌有几分相似,是小凌的妈妈吧?   :“是的,我是小凌的阿妈。”女子微笑道:“小凌一直跟我们说起你,说他很喜欢你,所以我和他阿爸让他请你到家里来。”   一直说起我还喜欢我?我才跟他认识几天?很喜欢我?我好像没对他特别好。   :“可能是投缘吧?”小凌妈仿佛看出了我的疑惑:“你是小凌看得顺眼的唯一的汉人。”   我嗯了一声,有点明白了。   自古以来,在西南夷一带,少数民族和汉人的矛盾都比较严重,景王占领南方诸邑,手段并不十分仁慈,都是通过武力来进行汉族文化传播的,很多少数民族是被迫接受所谓的文明化,被迫接受汉文化,小凌居然看我顺眼,也算是我的荣幸。   我正在谦虚,然后看到小凌的父亲走了进来,他的衣饰和“姬无双”的衣饰十分相似,只是他的头上别着一对长长的双股银发钗,右耳上挂着一只白色的玉玦形状耳饰,他的双手手臂上各带了十多只黄铜手镯而不是白银手镯,腰间佩着一把铜剑和铜戈,显得十分庄重豪华,他的脸色和小凌一样,白得吓人。   :“芳菲,你来了。”他很熟稔地直呼我的大名,一下子让我放松许多。   :“听小凌说,你懂的东西特别多,所以我们才请你过来,想让你帮个忙。”小凌爸很直接地进入主题。   我刚想谦虚,小林爸制止了我:“芳菲不用谦虚,你一定行的。放心,我们不会让你白白忙乎,你想要什么回报,我们能做到的,一定答应你。”   我认真地思考了一下,说:“不知道有什么是我能做的?”   小凌的父母对视一眼,娓娓的道:“听说芳菲博览群书,一定知道夜郎王金印的事情吧?”   他还真是问对了人,我的确知道一些夜郎王金印的事。   若干年前,西南夷一带有近百个少数民族部落,各自实力非凡,后来只有夜郎王和滇王得到中原汉人朝廷的确认,分别被授予任命金印,是为夜郎王印和滇王印,同时享受异姓王的待遇。   夜郎国最鼎盛的时期,曾有精兵十余万,夜郎王因此变得自大并且好斗,不断与南方小国发生争斗,拒不接受中原朝廷派来官员的调解,中原皇帝不悦,派出汉中郡守王肃出兵出面调停,夜郎王依然不服从,还纠集了周边二十多个部落进行造反。   王肃简装轻骑,直入夜郎国腹地,杀了夜郎王,夜郎王的儿子及其家人虽然逃出生天,可是一直下落不明,连带那枚可以证明其显赫身份的金印也不知去向,数百年来,中原朝廷派人多方搜寻,也没有找到金印的下落。   :“你果然知道的很多,哎,说来惭愧,就是夜郎国的人,也有很多人不知道这段历史的呢。”小凌爸感慨万分地说。   :“夜郎国的勇士们一直在寻找金印的下落,不仅仅是为了夜郎王的荣耀,也是为了夜郎国所有的子民。”小凌爸看了小凌一眼:“只有找到金印,归还给君长,我们才能重新开始。”   嗯,他说的重新开始,是指重新投胎吧?夜郎君长叛乱,连累夜郎国子民生前流离失所,死后无所依从,成为阴间没有名分的流民,不能到阎罗殿上受审获取重入六道轮回的资格,灵魂只能在荒野上游荡,成为俗称的孤魂野鬼,挺可悲的。   在哪里混,都得有组织的庇护,单枪匹马蛮干的个人英雄主义,适合出现在好莱坞大片里。   我有点明白小凌爸的请求是什么了,只是时隔多年,到哪里去找金印啊?他说的归还给君长,那君长的墓又在哪里呢?   小凌爸对我的疑问提供了两条重要线索:“金印上刻有四个字:夜郎王印,用赤足的黄金铸成的,约有一个拳头那么大;只有天神的鲜血才能验证它的真伪。”   换而言之,我的鲜血也是可以的,我这几升热血还真是值钱啊。   :“如果你能帮忙,我们会把世上最古老的虎威送给你,带上它,你可以穿越任何危险的地方。”   小凌爸开出的条件很有诱惑力,我动心了。   虎威,世上最有用的辟邪神物,带上它,可以到任何一处妖魔作祟的地方,什么穿山甲爪子,黑驴蹄子简直是弱爆了,是张牧野先生心血来潮创造出来的,不过是哄佳人一笑而已,算不得真。   如果我将来要挖掘楚王宫殿遗址以及盗那个不知名王陵的墓,非要此物不可,我可不想被什么长毛怪,粽子等低端高端的玩意收了去。   后来小凌的爸爸还给我讲了很多关于金印下落的线索,我都一一记在心上,告辞出门时,我没敢回头张望,只是踏着月光,飞一般行走在荒芜的山路上,脚下突然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痛得我呀的一声,醒了。   然后发现自己好好的躺在床上,床前坐了一个人,窗外投射进来的月光在他身上凝成一个奇异的光圈,笼罩在光圈中的他宛如天人下凡,逆光中,我无法看清他脸上的表情,只能看到他的一双眸子似有水光。   :“孩子,你终于醒了为父已经在此等待多时了。”他的声音依然悦耳动听,却夹杂着几分疲惫和无奈。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魔都暴雨倾盆,狂风怒吼,俺家门前一棵三层楼高的大树拔地而起,所幸没有砸伤人。   我正想感叹海葵的神勇,俺老妈瞥了一眼那棵大树的根部,淡淡的说:“嗯,这树根还没两尺深,上面长那么粗壮又有什么用?风一吹就倒了,花架子就是花架子。”   她的吐槽也挺有道理,很多小区建好后移植过来的大树,哪一棵不是浅浅的埋在土里?风平浪静还好,刮点大风就没辙了吧?   睁眼看看停在道路两旁的车车,真替车主们捏一把冷汗。    ☆、第一百一十三章 红鸾运   我忙起身跪在冰冷的地上,低声轻呼:“女儿见过父亲。”   天佥真人见我隆重地行跪拜之礼,似乎很满意,他轻轻将我扶起,声音有些不稳地说:“你肯称我一声父亲,我很高兴。”   我默然片刻,黯然道:“没有人能选择自己的父母。”   :“是啊,世上没有人能选择自己的出身。”天佥真人,不,应该说玉郎,颇有感触地说道:“这也正是为父一心扶助景王的原因。”   我皱起眉头,可是景王和秦氏想比,胜算并不大啊!我有些糊涂了:“父亲,您当真认为景王能成大事吗?”秦氏,东吴还有景王三方势力中,景王的根基实力最薄弱不说,还占了个手足相残的骂名,玉郎为什么会选择他呢?   玉郎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又问了一个问题:“我儿以为,景王为何突然称帝?”   这不明摆着的吗?我暗自想道,难道不是你老人家煽动的吗?嘴上却不敢明说,迟迟疑疑的道:“因为景王得到护国玉玺?”玉郎微微摇头:“不全是,再想想。”   我小心地看着他的脸色,斟酌字眼:“是益州的官吏劝说的吧?”益州的官吏,玉郎也有份的哦。   玉郎对我的答案似是感到失望,他轻叹道:“但凡世人都做这般想,其实景王所为乃是洛京天子授意。”   我目瞪口呆,怎么会呢,离帝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玉郎凝望朗月,款款的道:“为了削减秦氏的实力,保住独孤氏的宗庙社稷。如今的洛京朝廷,早已是秦氏的朝廷,秦公祺假传天子诏书,四处征讨,名为匡扶王室,实则铲除异己,如今更是逼着天子加封其为巍公,建立社稷宗庙,出入俱行使天子仪仗,名为巍公,实为天子,其所作所为早已远离民心。可怜离帝名为天子,实则人质,既无行动自由,更无天子威严。全赖国丈伏将军冒死筹谋,促成天子密授景王在益州称帝,同时在飞凤镇挑起事端,目的便是激怒武平侯,迫使秦氏大举出兵,好在西川将其一举歼灭。”   我恍然大悟,原来事情是这样的!难怪大成故意在我面前露馅,等到秦桓之到来以后才不慌不忙地开溜,却不伤我分毫,他们的目的是要武平侯迁怒景王,而不是我和秦桓之的性命。可是双方实力悬殊太大,景王哪里是秦氏的对手?   我说出自己的顾虑:“秦氏光是战马便有十万余匹,秦氏骑兵彪悍勇猛,巍公用兵如神,益州如何能挡?”   玉郎道:“凭益州的兵力,自然无法抵挡,但是,如果益州与东吴水军联盟,在水上与秦军对抗,胜算却有七成。”   他说得没错,东吴水军的确很厉害,可是秦氏自从我十五六岁那年就开始训练水师了,这三四年来更是重视战船的建造,不是新设立了一个叫典船校尉的官衔么,品级还不算低,他的小老婆还敢在相府藐视我呢。   不过,不管怎么说,离帝并没有我想象中的软弱无能,他表面上逆来顺受,对秦公祺惟命是从,私底下却和景王联手,打算借助东吴的力量,逐步削弱秦氏的力量,即使不能消灭秦氏,至少也不会沦落到被逼宫的那一天,只是独孤氏兄弟俩是真心合作呢,还是彼此利用呢?   玉郎知道我在担心什么,他自嘲地笑道:“毋论离帝用意如何,我们能扶助景王夺取最后的胜利,便算是大功告成,到时将兵书归还也好,销毁也罢,都算是兑现诺言,家族厄运自然能解。”   他的话说得悲壮而无奈,我心有戚戚然,是啊,其实他选择景王也没什么错,不管怎么说,现在的天下还是独孤氏的天下,王室虽然羸弱,宗亲却还不少,还没有到灭亡的地步,臣子为天子分忧,本就是分内之事,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只要天子没犯下像纣王,周幽王那样的恶行,他还是他们的天子,所以不管秦氏立下多大的功劳,忙乎得多辛苦,那都是应该的,在独孤氏搞内讧死光之前,还轮不到其他姓氏的人来做皇帝。   只能说跟随景王,名声好听一点,虽然同样是谋权篡位。   玉郎把宝押在候选人的民意支持率上,而不是物质实力上,这与他早些年的经历有关,他先以救世主的形象出现,聚集了不少徒众,后来又发动了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可惜都没能走出辉煌的革命道路,既没做成皇帝也没打造出一个新的皇帝,也许从那时起,他已经知道,不管天下多乱,各路军阀打斗得多厉害,但是独孤氏这座大厦还没有到倒塌的时候,还能遮风挡雨一阵子,所以他才退而求其次------在大厦里盖违章建筑。   :“吴侯,会同意与景王联盟吗?”我小声问道。   玉郎似笑非笑的看着我:“我儿是希望吴侯与景王为敌呢?还是为盟呢?”   我冲口而出:“自然是为盟的好。”心想,谁希望到处打仗啊,乱世很好玩的咩?   玉郎讶然道:“为何?”   为何?我要不要告诉他,和平和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他会明白吗?算了,懒得上政治思想课,随便编一个吧。   :“打仗有什么好的,哪都不能去,我还想每年清明到富春郡上坟呢。”   玉郎顿时一怔,悠然道:“仅仅是为了出门方便吗?难道我儿对吴侯没有半点私情?”   我吓了一跳,一时半会没回过神来,有点接受不了这种父女之间的无话不谈,所以脸色极不自然,不高兴的道:“女儿只把吴侯当兄长看待。”   :“若是如此,吴侯怎会花大力气将你从洛京救出?”玉郎反诘道。   那是他的事!   我很郁闷:“那是他多虑了。”我还真不想欠他人情。   :“哈哈!女儿,你不敢说实话,那是他舍不下旧情!当年他冒险到海上救你,为父就知道,他定然是不会放弃你的。”   我一口气堵在胸口,怎么也出不来,只是低头闷声不响,心里实在不想继续这个话题。   可是玉郎接下来的话更让我按捺不住:“顾家的男子鲜有活过四十岁的,但是我看那吴侯,容貌清雅,骨架不凡,是大贵的仪表,又是长寿的命格,我儿若是跟随他,也算终身有靠。”   我抽了一口冷气,断然道:“我不愿意!”   我发过誓的,这辈子再也不要和任何一位“表亲”纠缠不清,说到就要做到,当断则断,否则反受其乱,出尔反尔从来不是我的处世原则。   玉郎对我的决然视若无睹,微笑着问:“若是吴侯执意求娶呢?”   我牙一咬,坚定的道:“齐大非偶,我身份低微,又是弃妇一名,如何能配?”   在妇女能经济独立的现代社会,尚且讲究门当户对,何况在这个时代!就算我以后打算再嫁人,也不会找地位悬殊的人家,找个店小二我看就挺好。   玉郎面色一缓,安慰我道:“我儿不必担忧,身份不是障碍,只要你愿意,一切都好商量,为父定会让你做堂堂正正的吴侯夫人。”   我不禁愕然,难道他要逼吴侯休妻不成?   :“吴侯的妻妾虽多,却没有请封过吴侯夫人,若是我儿以尊贵身份出嫁,吴侯夫人之位,定然是你的。”   我瞠口结舌,他说得煞有介事,看来是铁了心要我嫁过了了,可是为毛啊?难道他父爱泛滥,要补偿我了?   玉郎笑道:“我儿休要怀疑,为父只问你,若是景王能成事,我们还需如何,方可解除家族厄运?”   我不假思索:“自然是将兵书归还檀洲天神了!”   玉郎摇摇头:“你还忘了一件,即便景王最后取胜,也得天意昭彰,否则名不正言不顺,天意昭彰,须得四石齐鸣,真龙再现,可如今兵书第四卷和玉璠下落不明,我们首要之事,便是寻出这两件宝物的下落。”   他说的我知道,我手上虽然有楚王宫殿的地图,可是现在荆州城不在景王手中,而是在秦氏的手里,我根本没法实施挖掘!但是如果这次秦氏输了,荆州城,就是吴侯的了。   我猛然抬头,心里明白了,原来这就是玉郎要我嫁给吴侯的原因,荆州城,一切都是为了荆州城里那片荒凉的楚王宫殿遗址。   我的人生价值不过如此!命运啊命运,你对我是何其残忍,为什么总是要逼着我妥协,逼着我退让?   玉郎见我颓然,并不意外,他正色道:“为父已谏言景王与东吴联盟,共抗秦氏大军,吴侯承诺,若是此番能击溃秦军,夺取荆州城,便会借出荆州城一年供益州使用。到时候,你尽可挖掘宫殿遗址,细细寻找宝物的下落,吴侯想必会鼎力支持你的,这样的美事,我们为何要推脱呢?”   他说的轻巧,因为对他来说,这桩交易很划得来,可是对于我来说,却意味着最大的损失,拿感情做交易,是对感情的亵渎,还有什么资格要求别人跟你谈感情?谈尊重?   我心中如同打翻五味瓶,辛酸苦辣,一时难辨。   :“女儿。”玉郎凄然道:“你若是生在旁的家庭,自然不会有此难处,只是我们身为楚王后人,身不由己,有多少委屈都得忍受。孙先生告诉我说,你喜欢自由轻松的生活,可是你说,孙先生他们,为何要追随我们呢?还不是为了他们的后人,能有选择的机会,单是为了这份追随,我们就得一路走下去,不能回头。”   他说的,我通通无法反驳。   :“夕照跟我说,你天资聪颖,异于常人,所以为父才从你们姐妹二人中选了你,让你读书识字,让你见识世面,还让你到海上拜见天神。”   我不禁懊悔不已,早知道有这一天,我才不会表现得那么突出呢,还是傻人有傻福,没准我那个妹妹吃香的和辣的,都儿女成群了吧!哎,穿越害死人啊!   :“我知道,那秦家的次子,也是个出色的人才,可惜你与他没有缘分。他早已娶皇甫氏的小女为妻,如今又生下麒儿,已没有你的位置。不过为父看过他的面相,他不似是长寿之人。只有吴侯,才是你最好的归宿。”   他怎么这么说,是想让我死心塌地嫁给吴侯吗?我直愣愣地看着他,傻乎乎地问:“不知父亲在景王身边是何官位?”   玉郎原谅了我言辞中的冒犯,他起身背对着我,沉声道:“你将会以独孤氏的身份嫁给吴侯,文帝已经封你御妹,封号赫章公主。”   我一阵愕然,继而是心酸不已,原来一切都准备好了,我愿不愿意,结果都是一样的,不过是知道的时间不同而已。   我闭上眼睛,又费力地睁开,呓语般说道:“父亲,你来之前,我梦见夜郎国的王子一家,他们请我寻找夜郎王金印的下落并归还给夜郎王,如果我找到金印,还请父亲能还夜郎王一个尊贵的身份。”   我的意思是说,那个连体人千重月是个假冒的夜郎王后裔,得废除掉。   玉郎盯着我,面有薄愠,我却不再怕他-----我还有什么能失去的?   :“父亲当年以天佥真人的身份谋大事,为何会失败?因为旁门左道之术,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世人虽然大部分愚昧无知,却也知道这世上是人间的世上,不是神仙或是妖魔的世界,他们的天子只能是一个凡人,一个顺应天意的凡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一十四章 见义兄   :“好,好得很,你教训起为父来了。”玉郎被我的“义正词严”给惹恼了,他冷笑数声,继而面无表情:“孙先生说你对养马这样的粗活,照样会甘之如饴,原先我还不信,如今看来,却是老夫错了。”   他自称老夫而不是为父,显然气得不轻,我才不怕,我已经做出让步,绝不能再退缩,再说我又不是什么贴心小棉袄,所以我倔强地板着脸,道:“我已经答应夜郎王子,还请父亲成全,否则女儿绝不出嫁。”   :“由不得你!”玉郎怒道,拂袖而去,只留下一句冷冰冰的话:“限你十天之内,回到绵都。”   我追了出去,眼前哪里还有他的影子?只见树影婆娑,月华似水,若不是桌上放着一枚黄铜印章和一条紫色绶带,我几乎怀疑刚才又做了一个梦。   十天之内而不是立即马上滚到绵都,也就是说,他还是同意我去寻宝了。   如果十天之后,我仍然没找到金印呢,该怎么办?逃吗?还能逃到哪里去!就算是逃出九州大地,那也得解除诅咒以后啊,否则客死他乡,没人收尸,进不了阴间受审,会很惨的!我可不要做孤魂野鬼,我还指望能穿回去呢。   要不咱认命?其实吴侯也不错,成熟稳重,胸有沟壑,还是我的丹青老师,我的初恋对象,彼此也熟悉。   但是,岁月早已将当年的青春萌动扼杀掉,当他还是西园里的吴允节的时候,我已经很明确地在他的书舍里放弃了他,任凭心中的那一片空间变得荒芜,新绿初冒头的草地变成沙漠容易,沙漠再变成绿洲,只怕比登天还难。   秦桓之却不一样,我自十四岁起,便在他身边侍候,不管是情非得已还是水到渠成,两人共处一室,搂搂抱抱的戏码不断,潜意识下,我早就把他当成是最合法的那一位,所以一直以来,听任好感的种子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到了瀛洲岛上,也算是两情相悦。   我在走廊上徘徊不已,百思不得其解,我明明应该恨他的,为什么却在念念不忘?时而不时地翻出旧事,自我折磨一番?   他为什么不大大方方地告诉我,皇甫氏就是闾烟飞?   他为什么要导演那出狸猫换太子的戏码,把我的孩子送给别人抚养?   他在地宫那会儿,心里眼里真的只有那几本看不懂的兵书吗?真的一点都不顾及我的死活了吗?   是的,他就是自私,他就是有意欺瞒我,骗我,伤害我,是我的仇人!   我应该恨透了他,但是我却在拿他和吴侯做比较!   我突然停下脚步,眼泪汹涌而出,心底泛起莫名的悲凉,桓之啊桓之,竟然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原来我的心里只有你了呢!尽管你有很多事情瞒着我,其实,我也有很多事情瞒着你,但是你隐瞒的比我隐瞒的要多得多。。。。。。   你欠我很多解释呵!我也欠你一点点。。。。。。   为什么在一起的时候就不能坦诚一点?也许是有法子解决我们之间的问题,我不一定要从你那里偷东西,你也不一定要导演那出恶心的戏。。。。。。   辗转反侧的夜晚特别漫长,晨光熹微时,我没精打采的准备好,正想和往常一样拿牧马的家伙,养马场的老张头脸色煞白的阻止我:“公子,请恕小人无知,不知令尊是尚书令大人,还请公子见谅,往后放牧这样的粗活,公子就不要费心了。”   尚书令,原来玉郎的职位是尚书令,我还以为是他会官至丞相呢,像离帝重用秦公祺一样。可转念一想,不对,尚书令虽然官品不是最高,却是皇帝的近臣,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尚书令负责替皇帝查阅所有的奏章和表疏,算得上是皇帝的重臣。   要不然,景王怎么会给我一顶“赫章公主”的高帽子呢?   赫章曾是夜郎国都城的名字,现在黔中还有赫章地区,不过已经不是之前的赫章都城,真不知景王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提醒我,在出嫁前一定要替夜郎国王子找到遗失的金印?   一想到要寻宝,蔫啦吧唧的我就像打了鸡血一样,立即兴奋起来,尽管此次的考古时间紧迫,现在又是冬天,环境条件恶劣,不过既然已经答应人家,就不能食言,而且我还眼巴巴地等着辟邪神物“虎威”呢。   一定要在十天内拿到虎威,否则下一步考古工作会受到严重影响,在不涉及男女私情的事情上,我很果断。   在老张头诚惶诚恐的注视下,我笑嘻嘻的跟他提出要几个机灵一点的小跟班,老张头见我终于露出高干子弟的丑恶嘴脸,居然如释重负,忙不迭的去挑人。   他没让我失望,找来的跟班人选让我很满意:一对十六岁的双胞胎兄妹,哥哥叫雅图,妹妹叫雅美,祖宗十八代都是本地人,对当地每一个小旮旯都十分熟悉。   我让他们带我游山玩水,走街串巷,一连找了六天才最终确定了寻宝的目标位置。   雅图和雅美见我执意要到夜郎湖畔露营,表示十分不理解:“现在是冬天,公子要到湖边去做什么呢?在湖边过夜,一定冷的很。”   他们哪里知道,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啊!我不便明说,只一脸横肉的说今天必须去,雅图和雅美自然不敢违背我的命令,手脚麻利的准备东西去了。   中午时分,一天中温度最高的时候,我们到了夜郎湖畔,都说黔中有千山,其实黔中亦有千水,从黔中发源的河流分属长江,珠江两大水系,是那些大江大河的童年时代,这里的水随意而多姿,岩上淌水,水上有岩,洞里有水,稻田里也有清泉。山涧,石缝,悬崖都有汩汩流水,夜郎湖就是千水中极不起眼的湖泊之一。   曾有人在夜郎湖中打捞到鼓状的铜釜,我就是凭着这一条线索判断湖底下有古墓的。按照夜郎国的宗教文化,有身份地位的人死后才有资格头戴铜釜入葬,我在周边地区找了六天,没有找到任何一处头戴铜釜下葬的坟墓,所以最后还是决定到湖底里一探虚实。   夜郎湖面积不大,还没有沁园中东湖的面积大,听雅图兄妹说,这里曾经是旱地,是山中的泉水汇聚,最终才形成了现在的湖泊。   我观察测试了很久,发现湖水并不深,而且底下多是坚硬的石头,淤泥很少,如果金印确实在湖底下的话,应该也不会很难找,但是沉重的石头,是个大麻烦。   见我要到水里去找东西,雅图兄妹吓得花容失色,他们声泪俱下的跪在我跟前:“公子,公子,千万不要下去啊,听说湖里,有鬼。”   有鬼?这就对了,是古墓主人住不惯水底世界吧?我伸手试了试湖水的温度,嗯,不愧是泉水,处于恒温状态,如果下水的时间不长,应该不会伤及筋骨。   我喝住了哭哭啼啼的兄妹俩,把原先准备好的绳子牢牢拴在腰上:“记住,一旦发现绳子在动,就拉我上来。”   在两人的婆娑泪眼中,我正要缓缓地走入水中,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大声叫道:“妹子,是你吗?”   嗓音洪亮,充满了惊喜。我回头望去,不知从哪里冒出了十来个人,为首的那个,鬓发凌乱,脸泛红光,风尘仆仆,下颚处,一哧溜的胡子渣渣,他手中的武器光彩夺目,不过他的眼睛更醒目,不但饱含着激动和狂喜,还有一如既往的深切关爱。   是我的义兄阿明!他不在前线待命,却跑到这里来做什么?我解下绳索,眼角潮湿的走了过去,哽咽着道:“义兄!好久不见。”   阿明也激动的道:“妹子,大喜啊!”   我一愣,继而明白了,他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他是来替吴侯迎亲的。   我讪讪地笑:“义兄怎么找到这里来了?”问完就后悔了,他当然是一路问过来的了。   阿明的眸子亮晶晶的:“听说妹子一连几天都在游山玩水,真沉得住气啊,换了别家女子,早该清点嫁妆了。”   嫁妆?这个我倒没有想过,既然我是所谓的和亲公主,嫁妆自然不会少,不过我想要的不是那些,而是。。。。。   哈哈哈,真是天助我也,义兄啊,你来得真是时候!   然而,我哼了一声,脸上不悦的道:“那也得有嫁妆才行啊!义兄你别忘了,你是我正儿八经的娘家人,有义务和责任为我准备丰厚的嫁妆。”   阿明挠了挠头,脸一红:“这个啊,我光顾着高兴,真忘了。”   他不是忘了,而是他早就把自己当成吴侯的人,而我这个便宜义妹,成了外人。   我佯装大怒,转过身去不睬他,重新捡起绳子系在腰上,然后朝湖边缓缓走去。   :“妹子,你这是干嘛?”阿明果然和以前一样轻易中计,拦在我面前,一脸焦灼,我冷着脸:“你妹子我,到水里打捞宝藏,给自己准备嫁妆!”   阿明回头望望湖水,忽然笑了:“妹子,你要想做什么,吩咐我一声就是了,谁不知道我阿明从小就是在江边泡大的,还有我这几个弟兄,都是潜水的好手。”   我依然板着脸,口气却软了下来,迟迟疑疑的:“他们,敢下去吗?是捞死人的东西耶!”   作者有话要说:  上帝说:光!   于是世上就有了光。   本章给女主送出一根金手指,义兄阿明从天而降,谁说做女主没有福利呢?   不过和吕雉的“皇后之玺”被发现的过程对比,夜郎王金印还算是艰难一点的,至少动用了“潜水队”,要知道吕雉的金印,是被一个叫孔忠良的中学生在放学的路上,无意中用脚踢出来的,狗血吧!   然而,现实中的情况是这样的:当年西汉天子授予滇王的金印是找着了,而夜郎王金印目前还没有下落,就连他们的都城遗址也没找到,所以我在这里YY了。 ☆、第一百一十五章 君子诺   心理学家告诉我们,在特殊旳条件下,激将法是非常有用的。   我的话音刚落,阿明的属下们就纷纷请缨,一个说:“谢司马,让我下去吧,我不怕鬼。”另一个说:“我十岁就能横渡乌江,这片小小的湖泊算得了什么?”有人说:“就属我眼力最好,让我下去瞧瞧。”还有人说:“我入伍前是蛙人啊!”   。。。。。。   一时间,下水打捞成了热门的职业。   我暗中偷着乐,面上却露出为难之色:“义兄,恐怕不好吧?他们是士兵,不是蛙人啊。”   所谓蛙人,乃是民间职业的打捞人员,按时按件收费的那种,而阿明的属下是现役军人。   我的顾虑绝对是真心的,矫情也得有个度。   阿明双手扶住我的肩膀,就像多年前在巷子里初遇的那次,沉重的掌力让我疼得龇牙咧齿:“无妨!你要捞的是个什么宝贝?把那宝贝的样子告诉愚兄,愚兄就是把湖里翻个底朝天,也要给你捞出来。”   他的话让我心头暖暖的,千般感动只凝聚成简短的言语:“是一枚拳头大小的金印,那印也许放在匣子里,也许卡在尸骸上,其实我也不甚清楚,不如,我和他们一起下去,也好在一旁指明方向?”   阿明松开手,朝我上下打量了一番,连连摇头:“那不行,妹子你终究是个女人,总是要生娃娃的。”   他说得很坦然,就像在说极平常的话题一样,可不知为什么我的脸在发热。   我知道他在担心什么,他的父母都是渔民,对于女性在冬天下水劳作导致的各种疾病,恐怕比我知道的还要多。在前世,十来岁的我看过一篇关于特殊年代的报道,说有个巾帼英雄,某次为了完成一项伟大的革命任务,在生理周期时下水作业,结果任务是完成了,巾帼英雄却失去了做母亲的权利。   当时我似懂非懂,现在看来,应该是严寒导致巾帼英雄的生育系统损伤了吧?   可我现在不是在生理周期呀!再说湖里的水并不冷!我不以为然地笑笑:“义兄忘了么,你妹子我曾到仙岛去过的呀?”   他现在很得吴侯的赏识,现在又被派来迎亲,两人私底下的关系一定不错,所以他应该知道我在檀州岛上的事。果然,阿明轻轻地哦的一声,算是同意了。   水中是一个澄净的世界,周围的一切清晰可见,我用心地搜索着,专心之至,每一次冒出水面换气都很轻松,轻松得就像孙悟空在龙宫里念了避水咒,也许现在的我不过是一缕游魂,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不前。   蓦然间,游弋在身边的士兵通通不见了,我的眼前浮现出一张久违的面孔-------是那个屡次在我幻想中出现的白衣女子,她离我那么近,我终于把她的长相看得清楚,原来她并不是那棵应春树,她端庄娴静,温柔慈祥,眼中盛满了深切的悲悯,她伸出手朝湖底一处青石板指了指,我睁大眼睛望去,咦,石板的下面,难道就是墓穴?   我想游过去看个究竟,陡然间,发现自己的头发好像被什么东西勾住了,让我一动也不能动,不对啊,下水之前明明把头发都拢起来的,怎么就散掉了呢?我有点慌乱起来,张口要喊白衣女子过来帮忙,却不料一口水呛到喉咙,胸腹生痛,难受极了。   我伸手扯动腰上的绳子,示意岸上的人拉我上去,可是我的头发,却怎么也弄不出来,头皮扯得生痛,我只好摁住了绳索,放弃向岸上求救,可是不行啊,我不是鱼,要换气的,眼前变得模糊,感觉要窒息了,我伸手胡乱地划着。   有人游过来,搂住我的腰,然后我的头皮骤然一紧又迅速松开,再然后我被人拖出水面,水中压力顿消,我大口大口地喘气,好不容易睁开眼,看到又气又急的阿明,知道是他救了我,暗叫侥幸,却又欢喜的道:“找到了,就在湖中间的大石板下。”   那块石板不小,徒手肯定搬不动,得找杠杆,把石板撬开。   众人拾柴火焰高,一个时辰后,结实的木棍,坚韧的绳子,还有顺手的挖土工具,悉数准备妥当,我抬头望望天,已近黄昏时分,水里的光线不如中午,可是今天不打捞,还等明天吗?   我们分批下水,第一批将石板撬开,第二批将石板挪开,然后第三批,就是我和阿明,负责从墓穴中挖开泥土和腐朽的棺椁。   我换了大约十次气,终于把墓穴里的淤泥都挖开了,在墓穴的顶端摸到一个铜绿斑斑的鼓状铜釜,这是夜郎国宗教崇拜中使用的圣物,教徒们死后都会在头上套一个铜制的铜釜,不知有什么寓意,铜釜有点像现代人用的不锈钢汤锅-----釜本来就是锅的意思么。   在湖水中,暗黄色的尸骸格外触目惊心,我默诵大悲咒,用挖土的小铲子,轻轻地移开尸骸交错在胸腹处的手臂骨,从肋骨下的空间,拿到一个依然完好的漆木盒子。   浮出水面前,我对那具尸骸默默说道:不管金印是真是假,我一定会重新埋葬你的。   回到岸上,我拿出短剑,不费事地撬开盒子,盒子里果然有一枚印章,清洗干净后,但见金光闪闪,几乎晃花了我的双眼,印章上“夜郎王印”四个隶体字格外清楚,我用短剑在手指上轻轻一划,滴出几滴血落在金印上,等待良久,发现字体没有变化。   我几乎欣喜若狂,印章居然是真的!没有费很大劲啊!   我的RP也太好了!   我不敢忘记对无名逝者的诺言,于是复跳下水,亲手将尸骸的每一根骨头都捞到岸上,摆在岩石上晾干,最后用一块干布裹起来。   阿明似乎比我还要兴奋,他反复端详着手中的印章,像个好学生一样问个不停:“妹子,这真的是夜郎王金印吗?吴侯和我提起过,当年高祖授予蛮夷君长的金印不止一枚呢?你要把这个印章当做嫁妆么?”   我心头一震,吴侯还和你说这个?你们两人的亲密程度超出我的想象啊!万一以后我和吴侯吵架翻脸,你会帮谁?   我坐在火边,望着平静的湖水,仿佛自言自语地说:“自然不是,不过得用它去换,如果换不来,还请义兄帮忙。”   阿明诧异地问:“为何?”   为何?   我默然道:“如果这枚金印是真的,那么有一个人手上金印的就成了假的,你说人家会承认吗?”   我说的人家,不是千重月,而是景王。   按照当今朝廷的律令,任何官员死后想以官印陪葬,必须取得朝廷的特批,否则就算再想把生前的荣耀带到阴间,也只能造一个假的放在棺椁里,真的得上交给朝廷。   当年,夜郎王被王肃歼灭,王子一家逃出都城,夜郎金印被人趁乱拿走或是偷走了。携带金印的人死后,把金印带进棺材里,有可能是出于贪婪,也有可能是迫不得已,毕竟他后来也没有找到夜郎王子一家。   至于千重月,小凌爸告诉我的故事是这样的:他的祖先曾是夜郎王子身边的侍卫,在逃亡途中抛弃了王子,另谋出路。却不料,在他的后代中,出现了千重月这样的奇胎,本来是胎死腹中,一尸三命的,可是母子三人,遇到了刚从海上学成回来的玉郎同志,是他救下了母子三人。   玉郎明明知道千重月不会是夜郎王的后人,却给他们披上一层神秘的外衣,让他们充当神使的角色,利用他们身体的奇异之处在西南夷招揽了不少教徒,公平地说千重月是实用价值极高的功臣,他对天英教甚至景王,都有功而无过。   所以我想让景王下旨批准将夜郎王金印陪葬,意味着千重月这颗棋子将要作废,所以玉郎发怒。   我知道我的行为可能矫枉过正,可是言而无信,非人也,楚王当年不就是因为失信,才导致我们今天的悲剧吗?   玉郎见我居然找到真的夜郎王金印,脸色十分难看,不过他没有责备我什么,拿着我递上来印章出了门,第二天晚上归来时,脸色还是那么难看,淡淡的对我说道:“都依你了,安心待嫁吧。”   我忙跪拜道谢,我知道,他很看重千重月这颗棋子,那么他是如何处置他们的呢?我很想知道,想想算了,他还在暴怒阶段,还是不要招惹他为好。   父女两人就这么默然相对,他好像忘了叫我起来。   景王的旨意下得很快,特批了夜郎王金印陪葬的请求,阿弥陀佛,真是皆大欢喜,我和阿明匆匆忙忙地赶去夜郎王子的坟茕地。   那里是一片荒凉的沙地,沙砾粗大,风化严重,坟茕的一角已经坍塌,一个黑色的陶罐露出半个身子。   按照当地的埋葬风俗,肉身腐烂后,需将骨骸从棺椁中移出来,放在陶罐里另挖坑掩埋。   多亏玉郎有先见之明,他指派当地的一支殡葬队伍跟随我们过来,负责安葬尸骸的事情,否则我将束手无措,奇怪的是殡葬队伍的人都做道人打扮。   我和阿明静静地坐在沙地旁边的树干上,看领队的道人拿出一个摇铃,叮叮当当的摇晃几下,清脆的铃声随风而去,传出老远老远,在山谷中久久回荡,好像是招魂,又像是恭送灵魂,一名随从模样的道人打开一把黑色的大伞,遮住坟茕的上方,另一名道人用铲子挖土,我看到坟里共有三个黑色陶罐,呈品字状摆放,摇铃的道人小心地揭开每一个陶罐的盖子,往里面细看着,口中似是喃喃有词。   随后他在远处重新选了一块坟地,命人在指定的地方挖了一个深坑,把那三个黑色陶罐移到新坟地里,又是一番喃喃有词,做足了功夫,才让我在新坟封盖之前,将放置金印的漆木盒子放在骨坛前,我大气不敢出,一一照做,什么也没敢多问,因为我心里害怕得要命。   给小凌一家三口落成新坟后,我又请道人给那具水里捞出来的尸骸做了同样庄重的法事,水里的无名氏,葬在不远处,像是守门人的位置,也算回归大本营?   安葬事毕,便是烧纸钱,上供品,小凌爸的墓碑上刻的是景王特批的“夜郎君长兴公凌宇之墓”,也许是我的想象力太丰富了,上完香后,我突然神思恍惚,在迷迷糊糊中看到旌旗飘飘,无数人头攒动,然后阵阵朔风吹过,阴冷恐怖,令人通体生寒,我的耳边好像响起小凌调皮的声音:“芳菲,谢谢你啊!你以后要小心长在一起的怪人。”   我吓得死死抓住阿明的手腕,不停地安慰自己,是幻觉,一定是幻觉,不可能那么灵验的!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官印陪葬设定取材于汉代的官印管理;坛葬,是俺老家那里实行火葬之前的土葬风俗。 ☆、第一百一十六章 贺新郎   “赫章公主,既美且贤,堪奉箕帚,婚配吴侯,永结秦晋。”我捧着景王颁发的婚书,啼笑皆非,“美”貌我是有的,“贤”淑从何说起啊,婚书里这么写,难道是为了让我全力做一个贤惠的联姻公主?   在这个朝代,命妇的诰命不是常式,只是偶一为之,吴侯的原配夫人步氏,并没有得到离帝朱批的封赠文书和敕牒,不能享受礼节上的种种待遇,也不能称呼为吴侯夫人,而我有正式的公主封号,文书敕牒一概齐全,是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妇,按照礼数,步氏得跟我行礼,而不是我对她屈膝。   奇怪的是,我的公主敕牒是离帝授予的,而不是景王签发的,我有理由相信这是一桩偷梁换柱的公案,真正的赫章公主,到哪里去了呢?金蝉脱壳了还是真的仙逝了?   事到如今也由不得我追究封号背后的猫腻,正如阿明所说,待嫁的我最该做的乃是躲在家里清点嫁妆,挑选陪嫁人员。   嫁妆很丰厚,吃的穿的用的玩的,应有尽有,一部分是玉郎准备的,一部分是景王赏赐下来的,景王赏赐的物品中,一枚佛缘渊源流长的虎威赫然在列,礼单上说这是一枚西域进贡的虎威,虎威的原身死前曾得佛祖的点化,所以这枚虎威极其珍贵。   故事只是故事,不过东西倒是货真价实,虎威又名虎魄,相传是老虎的魂魄所栖之处,它漆黑如墨,滑胜凝脂,轻轻用绸布拭擦,还会发出迷人的芳香,有安神定性之效,可能因为这个特性,才把它定为辟邪圣物吧?试想在阴森恐怖之地,最需要的不就是心神镇定么?   五颜六色的嫁妆里头,就属这枚带有宗教色彩的宝石最合我的心意,它不是意外得来的,是小凌爸对我信守诺言的褒奖。   隆冬腊月,我登上东吴派来的迎亲楼船,一路顺流而下,直到武陵郡,去完全我的政治使命,在那里和吴侯成亲。   出发的第二天,江面上突然刮起了强劲的寒风,但见洪涛滚雪,巨浪滔天,勇敢的棕色江豚不时跳出水面,追赶着浪花,尾随船队而来。   我坐在临窗的榻上,望着宽阔的江面,思绪翻腾,该如何与吴侯相处呢?客客气气的相敬如宾,还是调整心态,努力将沙漠改造成绿洲,再爱他一次?身兼舅母和婆婆的沈氏,会不会像紫雾山居那次一样,对我声色俱厉甚至大打出手?还有原配夫人步氏,会不会团结其他妾室孤立我?   其实这些都不可怕,大不了我搬出去单过,最难应付的还是吴侯,试想想,要对一个已无男女之情的兄长般的老熟人投怀送抱,多尴尬啊!不过听阿明说,他好像是日理万机,经常有事在外的,那我们将来见面的次数不会多,嗯,一年一两次就好,像牛郎织女一样。   我不介意做个摆设!哪怕是被他的妻妾们笑死。   我选的陪嫁人员中,乖巧的雅图兄妹自然是少不了,阿堵和方居士也被我要来了,她们俩一个擅长女红,一个擅长管理内务,又是练家子,既能安帮又能治家,是不可多得的综合性高端人才。   另外还有二百名陪嫁随从,清一色的纯爷们,领头的是素有小宋玉之称的潘文若,就是爱乱放电的桃花眼同学,他似乎不太愿意,可这哪里由得了他!我爹是玉郎!   一路上,阿明见了我,言必尊称公主,一副标准的官腔敬语,谨言慎行,十分得体,也十分疏远。   这一天,终于到了武陵郡郡城内,我们一行人在驿馆中住了一宿,第二天午膳后,便有迎亲队伍吹吹打打的过来,我身穿黑色滚红边曲裾,头上披着红盖头,被人搀扶着上了宽敞的车辇,一路上,只听到阵阵欢声笑语,马蹄声车轮声此起彼伏。   我还没有从慌乱中平静下来,车辇便停住了,我的手中被塞进一根柔软的绸带,碎步慢行,随后是依照司仪的唱喏声跪这个拜那个,接受磕头的“高堂”应该是沈氏吧?她会是个什么表情啊?我默默地想着,最终被送进一个安静的房间内。   室内很暖和,我默默地坐在床沿,过了很久,很久,直到夜晚来临,通过不甚透明的盖头,隐隐看到烛光摇曳,就在我第N次站起来活动双脚时,听到望风的人说,吴侯进屋了,心跳顿时加速。。   他的脚步声十分轻慢,像是怕惊动了谁,却适得其反,我的心情越发紧张,直到他缓缓揭去我的盖头,我依然心绪难平,始终没敢抬头看他一眼。   默默地喝完交杯酒,房里的人都知趣地走出去,他也转身进了净房,我才放眼打量屋里的情形,嗯,还好还好,没有多余的喜庆装饰,屋子收拾得简单清爽,更难得的是,屋子的一隅还有煮水泡茶的全套工具,这下我可找到事情做了!   依照婚礼的惯例,他一定喝了不少酒,我应该给他奉茶解渴,最好能让他喝一个晚上!   吴侯洗浴出来后,见我安安静静的泡茶等候,面色微微一变,随即嘴边浮上一抹浅笑,轻声道:“有劳表妹了。”   他称我为表妹而不是公主,让我有一点小小的放松,这才发现他换上一身石青色的宽松长衫,是那种薄薄的丝绸料子,这种料子很挑身材,他的身材自然是好的,不但匀称优美,还具有成年男子特有的魅惑迷人气息。   我垂头不敢再看。   他坐了下来,慢吞吞地喝完我摆在茶几上的每一杯茶,柔声道:“表妹还不打算安置么?”   我骤然凝滞,扬起脸,见他换了个慵懒的姿势,一脸的戏谑:“再不安置,就要天亮了呢?”   我嗯了一声,起身飞也似的冲到净房,洗漱换衣,末了才在梳妆镜前缓缓取下发钗,自始至终,吴侯坐在床边默默地看着我。   不就是洞房么,有什么大不了的!既然都嫁过来了,还娇羞个什么劲!我朝他走了过去,感觉自己好像是炸碉堡的某烈士。   他先是吃了一惊,然后恢复了一贯以来的沉静:“芳菲,你非要如此扫兴么?”   我停住了脚步。   他幽幽地说道:“你这样子,活像当年教你画的荆轲壮士。”   我的心在往下坠,他说的没错,我就是不会掩饰自己。   他指了指身边的位置,示意我坐过来:“过来吧,我们说会话。”   我迟迟疑疑地坐了过去。   他平静地拂去我脸颊边的几茎细发,吹气如兰:“还记得你说过的故事吗?有个男子向佛祖祈求的故事?”   记不得了,以前的我经常讲一些改编版的故事,讲得多了,连自己都忘记改了哪些内容,所以我尽量让他先说。   吴侯淡淡地说道:“有个男子今生与心爱的女子无缘,于是在往生路上求佛祖再给他一次机会,佛祖准许了他的祈求。五百年过去了,男子确实与那女子见了一面,可是男子变成了桥上的石板,女子从桥上缓步走过,终究还是不知道男子的心意,他们,终究还是无缘相爱。”   我顿时汗颜,因为那个故事是我胡诌的,故事的来源是席慕容的一首诗,诗歌的意境非常美,以致我一直都记得,那诗是这样的:   如何让你遇见我   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佛於是把我化做一棵树   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阳光下   慎重地开满了花   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   当你走近   请你细听   那颤抖的叶   是我等待的热情   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   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   朋友啊   那不是花瓣   那是我凋零的心   当时为了把他们绕晕,不再为难我,我故意把诗中的女子说成是男子,一来是让他们找不着典故,夸我一声“神人”,二来是因为女性的自尊心:为毛不是男子为女子心动而祈求呢?   没想到,他,还记得那么清楚,那他呢,也记得吗?我的心忽然像被针刺了一下。   吴侯凝望着我的眼睛,温柔而深情:“我若是那男子,定然不甘于只做桥上的石头,我会再去求佛祖,更改故事的结局,与那女子倾心相爱。”   他的神态虽然很温柔,却有种令人担忧的偏执,我有点害怕,害怕自己给不了他想要的。   记得他那时好像是这样说的:见了一面就什么也没发生吗,太悲惨了!原来他骨子里,亦有着可怕的执着,我不禁冷汗涔涔。   他小心地从床头的案几上找出一个小盒子,慢慢打开,里面是他曾经送给我的兰花手札:“这是顾氏的信物,我当年送给你,便是为了让人知道,你是我的意中人,那时四妹还不信,非要到你房里去找呢!”   四妹,艳兰么?原来当年是她到我房里找东西,可为何又在夜半时分,潜入我房内,想恐吓我?   :“她只想试探你的武功底子,看你是不是同一路人。”吴侯嘴边轻轻笑:“结果你只知道哭。”   我那是急中生智,装作被噩梦吓哭了。幸亏没有大声乱嚷嚷啊,否则,艳兰会打死我,话说沈艳兰也很可怜啊。   :“我很生气,让她不许再为难于你。”吴侯眼中的柔情几乎化成水,势要将我淹没。   我有点怦然心动。   :“你第一次见到我时,还神魂颠倒地冲我笑呢?”我一阵错愕,他竟然取笑起我来了,而且以上帝视角。   不由大窘:“哪有!我以为你是。。。。。。木神仙。”说到后面,自己都没底气。   吴侯得意地笑:“那在紫蓼庭,你为什么对着我笑?”   他居然什么细节都记得,我一阵赧然,那时我是同情你好不好,因为身边所有的雌性都痴迷地看着光华公子呢?我是有同情心的怪阿姨啊!   趁我低头追溯往事,吴侯轻轻解去我的中衣,不知几何时,两人倒在床上,他伏在我身上在我耳边细语道:“芳菲,你为什么不承认?”   他的呼吸暖暖地吹到我颈脖处,我却紧张得身体僵直,手都不知道该往哪放,眼睛也不知道往哪看,最后心一横,干脆闭上眼睛,哪也不看,什么也不做。   他不愧是妻妾成群,阅历丰富,不但技巧熟练,而且极具耐心,对我的木然不以为忤,整个过程,他如同流水行云,有条不紊,我不用奉迎,不用屈就,只是跟随着他的节奏,慢慢变成了一潭秋水。   他的表现几近完美,不但轻重得宜,更是收放自如,他越是兴致阑珊,我越是感到空虚怅然。   这绝对不是我能预料到的感觉,为什么我会觉得委屈?会觉得心中空落落的无所依靠?我到底想要什么?   听着他细碎沉醉的喘息,我颓然抱着他的后背,任凭两行泪水,顺着眼角无声地滑落。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一十七章 华容道   重新为人妇的日子还不算难过,吴侯的母亲沈氏受了我的头朝敬茶后,以富春郡家中琐事繁多为由,当天便离开武陵郡,她至始至终神色淡淡,对我很是客气,吴侯也没有出言挽留,只陪着我恭谨地目送她离去。   婚后的第三天凌晨,吴侯和阿明动身赶往临江大营,临别前让我多和乔氏多走动走动,不必整天呆在府里。   阿明的妻子乔氏长的娟秀清澈,知书达理,柴桑郡人,父亲是当地有名的乡绅,很受吴侯的敬重,出身卑微的武将阿明能娶得世家士族的女子,全赖吴侯保的大媒,所以此次吴侯娶亲,阿明和乔氏十分尽力,吴侯和阿明离开郡城到军营后,乔氏便带着一岁多的儿子谢云住进了吴侯府中。   这天乔氏拗不过我的厮磨,带着我和阿堵几个上了街,一走上大街,我便傻了眼,几天前还欢歌笑语的街道,怎么变得如此冷清呢?   武陵郡自古以来便是鱼米之乡,长江,沅水和离水在此汇合,水路畅通,如此优良的地理环境,城中应该商贸繁忙,人头攒动,可是眼前的情景并非如此,街道两旁半数商铺俱已关门停止营业,那些开门做生意的商铺,伙计们也是懒散散的,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   好不容易寻到家开门的老字号茶楼,找个有耐心的长者问了几句,方才知道,原来秦氏大军从汉中郡挥师东来,在三江口处安营扎寨,据说水面上秦氏的战船如山,艨艟成城,士兵将领号称有三十万之多,每天击鼓呐喊,杀气腾腾。而东吴的水师,人数不过区区六七万,即使加上益州联军,人数也只有十多万,哪里会是秦军的对手?   因此,城里不少人纷纷收拾细软,逃往别处看风头。   我望着灰蒙蒙的天空,心情低落,真得要打个你死我活吗?秦氏已经夺得通往西川的门户汉中郡,为何不趁机南下直取益州,而要挥师东来呢?一般来说,北方人不擅长水战,人数再多又怎么样?船只再大又怎么样水上交战讲究的是灵活机动,转身快,调头快,俗话说船小好调头么,像那些两三层楼高地楼船,虽然平稳牢固,一旦参与战事,不见得能占便宜,光是掉转方向,就很成问题。   从茶楼出来后,一行人再无闲逛旳兴趣,心情各异地打道回府。   夜里因天气寒冷,百无聊赖,我拿起一卷书,钻进被窝里,就着床头旳灯光,胡乱地翻着,迷迷糊糊中,忘了熄灭床头的灯盏,跳跃不止的火光烧着了飞舞的纱帐,火光炎炎,终于将我惊醒了,眼前的景象让我战栗不已。   床前站着个浑身是火旳人,他掀开纱帐,狠狠地捉住我旳手腕,死命地将我往外拽,他身上旳火苗蔓延到我的手臂,原来烧伤旳疼痛是这个样子旳!我惊叫着,用力地挣脱他旳双手,正在难分难解之际,忽然听到他婉转呼唤道:“芳菲。。。。。。。”   竟然是秦桓之旳声音,他怎么到这里来了?我停止了挣扎,痴痴地望着面目模糊不清的火人。   :“桓之?”我徒然叫了声,火光蓦然消失,眼前出现的是两张熟悉旳脸,一个是阿堵,另一个是雅美,她们正关切地望着我,脸上旳意思最明显不过:公子,你疯了么?   我犹自惊魂不定,问道:“是不是哪里起火了?”   阿堵替我掖掖被角,叹了口气,慢声道:“不是起火,是江那边,烧起来了。”   我一愣,猛然醒悟过来,忙推开被子下床,冲到房外往远处看,可不是,天那边光芒瑰丽,明如白昼,足见火势之凶猛,也不知烧了多久了?是哪一方被烧着了?   潘文若被我唤了过来问话,他告诉我说是秦军被烧着了,熊熊烈火将秦军连在一起的艨艟大船烧成了火山火海,秦兵被烧死旳烧伤的不计其数,跌落江面旳哭爹喊娘,已然溃不成军。   :“他们也有今天,这火烧得好啊!”潘文若的桃花眼闪烁着狂喜的火花,恨不得立即冲到江面上多添几把柴火。   我惊得魂飞魄散,过了半天才大喊一声:“阿堵,给我准备马匹。”   阿堵奇道:“公子要去哪里?”   我转身进屋:“江北。”   阿堵大吃一惊,忙阻拦道:“公子千万别冲动,若是吴侯知道,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关上门,用最快的速度将自己乔装成一个老太太,头上还裹了厚厚的头巾,像异族女子一样。   阿堵苦苦劝阻:“公子,事已至此,你去也没用的,如果那人他命大。。。。。。”   我冷着脸摆摆手:“你别劝了,我一定要去的,快去准备吧。”   阿堵无奈,只得吩咐潘文若带领一百名随从,装扮成普通的小商贩,跟在我身后,并按照我的吩咐,带上不少干粮和衣物。   纵马奔驰,寒风凛冽,吹在脸上,如同刀割,我们很顺利的找到船只,在离水下游渡船过江,然后掉转马头,往长江上游驰骋而去,我的目的地是华容县古云梦泽一带,这里是北回的必经之路,秦军的战船被烧毁,既不能逆流而上,也不能顺流而下,唯一的逃生路径只能是途经华容县,走陆路。   古云梦泽一带,是后来的江汉平原和洞庭湖的前身,但在这个时代,还只是大片沼泽和无数大大小小的水洼,在上面行走,稍不小心,就会连人带马深陷其中,带来灭顶之灾。现在是冬季,水洼的水位较低,野草蔓生交错而成的浮毯和湖窗从表面上看,就像碧草连天的草原,不知底细的人,很容易被这种表面的平静温婉蒙蔽,若是秦氏残兵从这里往北走,只有死路一条。   我让潘文若传下命令,让一百名随从分成十个小队,分别守在往北走的各条路口,如果遇到问路的秦军,要想方设法将他们指往通往荆州城的方向。   荆州城外,也许早就布满了东吴和益州的伏兵,正等着秦军入毂,但是军人当浴血沙场,就算是死,也要死得壮烈,而不是窝囊地死在泥淖之中。   我一连在路口附近等了两天,才等来一支稀稀拉拉的队伍,在迷蒙的雨中出现,他们大约三十人,衣衫尽湿,面有饥色,神情惶惶,旌旗破损,背后造饭的锅釜不是卷了边就是有破洞,样子十分狼狈。   队伍中有一人,铠甲半破,披挂横斜,神色虽然疲惫,但是通身的气势依然如同空中骄阳,耀目不可逼视,他的长髯湿湿的贴在胸前,少了几分平日的潇洒,多了几分窘境的沧桑。   因为连夜赶路,又在野外等候了两天,我感冒了,变调的嗓音正好掩饰我的真实身份,而我的伪装也还过得去,巍公对我不是特别熟悉,所以我放心地迎上前去。   老着嗓音,小心地问道:“请问,来者可是秦丞相?”   秦公祺面露惊讶,却坦然承认:“正是秦某,大娘如何得知。”   我呵呵一笑:“老身虽没读过书,却也认得这旗上的是个秦字。”   秦公祺下了马,恭恭敬敬地朝我躬身行礼:“晚辈在此迷路多时,还请大娘指点。”   我忙朝他福了福,不紧不慢地道:“道路倒是有两条,不知丞相想走哪一条?”   是个傻子都能听得出我话里有话,秦公祺自然不是傻子,他略略眯了眯双眼,却不气恼,微笑道:“还请大娘明说。”   我望着远处一望无垠的沼泽地,慢吞吞地说道:“往右走,是汉中郡方向,只是道路泥淖,淤泥深者达百尺,道路十分凶险;往左走,是荆州城方向,道路平坦,不过,守在城外的伏兵,或许不少。”   秦公祺的眼中顿时寒光凛冽,望着我一言不发,我朝他福了福,道:“老身的小儿钟铉,在秋月公子门下做事,所以老身断不敢胡言乱语。老身在此等候,本以为会等到小儿与秋月公子经过门前。”   那个钟铉的确是秦桓之的宾客,可能秦公祺也认识,所以他的脸上立时冰雪消融,朗声大笑:“大娘莫怪,是晚辈多疑了,大娘请放心,犬子并未南下,门下幕僚也一同留在京中理事。大娘可有什么话,需要传达的吗?”   听到秦桓之没有南下,我先是心中雀跃了几下,然后猛然醒悟过来,我太鲁莽了!秦桓之如今是副丞相之位,秦公祺离京,他自然是留在洛京处理政事,怎么会随军出征呢?我怎么就忘记了?   在我心思翻腾的时候,秦公祺一直在望着我,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我猜想,他是在犹豫,要不要跟我开口要吃的,于是忙招呼远处的随从将干粮送过来,一边歉意地对他说:“乡野之中,食物粗鄙,还望丞相宽宥。”   秦公祺道谢过后,漫不经心地问:“有劳大娘,不知大娘如何营生?”我措手不及,胡乱答道:“家中还有女儿和姑爷,种几分薄田。”   :“哦。”秦公祺拉长了嗓子,没有继续往下问。   他们一行人用完膳,又在林中歇息片刻,这才动身赶路,他们选的是荆州方向,看来我并没有多管闲事。   走了几百米远,秦公祺复转回头,在马上俯视着我,目光清明,大声说道:“请转告贵主上,孤多谢他的一番美意。”说完策马疾驰,我目送他远去的背影,心中百感交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一十八章 求不得   夜半时分,室内的炭火熄灭燃尽,寒气肆无忌虐地渗入四肢百骸,我仿佛置身万丈冰窖,冻醒后吃力地睁开眼睛,却发现赫然发现头顶上乌影笼罩,将远处的光明隔离开来,制造乌影的身躯此刻正森然坐在床头。   我骇然心惊,正欲发声惊叫,那人却低低问了声:“做噩梦了?”   正是吴侯的声音。   他的脸在逆光处,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是他身上散发出的幽邃深沉的气息,让做了亏心事的我胆战心惊,   在我回答之前,吴侯又说话了,声调还是那样平静,甚至带着几分嗔怪:“吓得把被子都蹬掉了。”边说着边将被子覆到我身上,我木木地望着他阴影中的脸,好半晌才嗫嚅道:“表哥?”   他浅浅地应了一声,俯下身子,紧贴在我脸上,他躯体的冰凉让我再度进入寒冬,更忍不住瑟瑟发抖。   我的感冒本来就没有大好,他的分量又沉,我不免感到吃力,缓缓地喘着粗气道:“表哥,你怎么半夜回来了?”   他沉默片刻,在我耳边慢声道:“听说你病了?”   他的声音深沉温柔,语气中充满了关怀之意,我望着床顶上的戏婴图,羞愧不已:“只是受了凉,没什么大碍。你还好吗?”   他身子微微震动,依然重重地趴在我身上,道:“以后出远门,要使人告诉我一声,别让我担心,好吗?”   他说得很平淡,落在我耳边不啻于春天的惊雷,其实他都知道了,不是吗?他为什么不兴师问罪?不大发雷霆,只是用这种方式警告我而已?   其实我的心底里,更希望他能当面质问,而不是留在心里,像个定时炸弹一样,不知哪天就会突然爆炸。   可是他不明说,我又何必大煞风景呢?所以我含含糊糊地嗯了一声,慢慢闭上眼睛-------只能假装若无其事,做鸵鸟。   他的一只手伸了进来,准确无误地摸到我胸前,柔媚娴熟的拿捏着,他的手温热有力,带着一种呼啸凌厉的伐杀之意,我又惊又羞,急急地腾出手,抓住他的手腕,声音细若游丝般婉拒道:“表哥,你也困了吧?”   他动作一滞,继而闷声低笑,随后耍赖般钻进被窝里,恶作剧般用冰冷的脸颊蹭我的脖子,我翻身躲闪着,折腾半天,终是逃不出他的五指山,只得偃旗息鼓。   事后我望着他酣睡的清俊面容,怔怔发愣,不断地问自己,这算不算权色交易呢?   秦军大败而退,东吴暂时无战争,武陵郡城中恢复了昔日热闹繁华的情景,错过了除夕年货大甩卖的商家纷纷调整销售策略,将库存的年货重新包装,重磅冲击近在眼前的元宵节黄金周。   受节日气氛的感染,吴侯决定抽空带我回富春郡顾府,一来是给沈氏拜个晚年,二来是让我认识他的妻妾们,培养培养姐妹间的感情。   我不敢怠慢,在吴侯意味深长地注视下,亲自打点各种礼包行李,确信准备的礼物价值轻重得宜,在数量上足够派发,这才登上马车,晃悠悠地启程。   吴侯和若雾等人骑马,只有我和雅美坐在马车里,雅美一路上就是睡觉,有闲暇紧张的我,很想咬手指,最后不断感慨造化弄人,阎王无信,我明明是从石桥上跳下去的,理应一辈子在平民家庭里折腾,就算闹得再不可开交,也不用面对小妾和姨娘,哪像现在,不但要丑媳妇见婆婆,还得面对一大堆据说娘家势力不得了的后宫佳丽。   她们中的任何一个都能让你粉身碎骨!沈艳兰和吴侯的话历历在耳,我吓得几欲跳车逃,正在神神叨叨之际,车夫告诉我说,顾氏府邸到了。   我掀开帘子,立刻被眼前的景象震惊得口干舌燥,眼睛发直,顾府门前站了多少锦衣绣裙艳丽夺目的美人啊,她们一个个如花似玉,光彩照人,发鬓上的珠钗美玉流光溢彩,身上的香脂芬芳袭人,我仿佛看见了春日的繁花盛开,又似听到晴空春雷阵阵,都说江南出美女,她们何止是娟秀妍丽,简直是美艳无双。   吴侯真有艳福,恐怕洛京的离帝和益州的文帝,后宫里也没有如此多美人佳丽吧?更不用说秦二公子了,和坐享齐人之福的吴侯相比,目前只有正妻的秦氏三兄弟简直就是市井里的贩夫走卒,没有见过世面的井底之蛙。   一群丽人由吴侯的原配夫人步氏带头,一个个的曲膝福礼,杏腮半抬,轻启樱唇,婉转莺啼,娇滴滴甜糯糯:“妾身见过吴侯,赫章公主。”   我被迎面扑来的脂粉香熏得一阵晕眩,差点摸不着北,待醒过神来,不忘敛声屏气地回礼,客客气气的道:“妹妹新来,有劳众位姐姐提点。”   站起身,只见吴侯玉立在一旁,看到这和谐的一幕,微微笑,似是无比欣慰。   晚上,沈氏设宴为吴侯和我接风洗尘,她住的院子取名宜兰居,室内锦帏轻垂,香炉中龙涎香香雾缭绕,画屏掩映,灯光明亮,沈氏目中含笑,步氏和另外一个温柔娴静的女子一左一右坐在她身边,其余的如花女子,分别坐在两侧,她们见了吴侯,立时粉面含春,深情凝眸。   吴侯在整个宴会过程中,始终兴趣盎然地看着步氏将那些美貌的女子一一介绍给我:在沈氏身边服侍的另一位,是徐氏,左侧一列中前首的那个是王氏,年纪最小的是谢氏,最让我吃惊的是,有个肌肤白皙无暇的女子,竟然姓皇甫!而且是南阳皇甫氏的嫡亲闺女!   难怪她的皮肤那么好,跟闾烟飞一样,看来是家族遗传,我暗自想到,忍不住多看了她几眼,还真别说,她斯文儒雅的样子是挺像闾烟飞的!   通过席间的一番说说笑笑,还有我的细心观察,我很快得出结论,吴侯的后宫佳丽中,原配步氏无疑最为突出,她言行得体,平易近人,让我想起后世那些政治首脑,他们在镜头前与民同乐,和蔼可亲,几乎是有求必应,但是不会真有观众天真地把他们当家里人对待。   徐氏有一手好绝活:刺绣,她的针法独步东吴十六郡,听说她绣出来的花草虫鱼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属于高端的专业人才,很得沈氏喜欢,她的膝下有一个四岁的儿子,也是吴侯目前唯一的儿子,皓儿。   王氏,外号画神仙,擅长画各种地形图,她绘画的山川地理图别具一格,听说很得吴侯的赏识,属于军事人才。   年纪最小的谢氏,精于算术,我很难怀疑她能将我遇到的那些数学题轻易破解出来。   这些美貌和才华成正比的美人们让我自惭形秽,无比清醒地认识到,如果我想在她们之间脱颖而出,简直是天方夜谭。沮丧的我望着上首的沈氏,只见她像个慈母一般对我格外细心照顾,频频让身边的影西给我斟酒布菜,望着那双曾经狠狠掴在我脸上的巨掌,我心惊肉跳。   那厢里,吴侯酒不醉人人自醉,他斜着眼,懒懒地靠在榻上,脸颊上殷殷两朵红晕,让他平添几分惊人的艳丽秀色。步氏轻瞄我一眼,柔声道:“母亲,夫君果然是太高兴,竟然轻易就醉了。”   沈氏无限慈爱地望着身边的儿子,微微皱眉,责怪般道:“怎么就醉成这样了?却要劳累你了。”她的后半句是对步氏说的。   步氏吃吃地笑:“母亲怎么忘了,今天是赫章公主回来的头一天,按规矩,吴侯今晚该由公主伺候,劳累的是新人,我们这些旧人可帮不上忙。”   她的话说完,有的人或是掩口暧昧地笑,或是目不斜视,只有皇甫氏正眼望着我,似微微是不安。   新人得有新人的样子,我求助般看着步氏,为难的道:“妹妹我笨手笨脚的,只恐吴侯不喜。”   步氏轻轻摇头:“这是规矩,公主不必过谦。”   我无奈地望着吴侯,傻傻地笑。   好不容易回到房间,望着一动不动躺在床上的吴侯,我手足无措,我可没有照顾酒鬼醉汉的经验,以前的那个人是从来不会喝醉的!他总是适可而止,不让我为难。   以前,以前,为什么我老是拿以前做比较,难道还能回得去以前吗?   我轻叹了一口,正要到净房中取水给他拭擦,转身一看,吓了一跳,原来吴侯正笔直地坐在床头,眸子漆黑幽深:“为何叹气?”   我不看望他的眼睛,低头咬嘴唇:“我,我以为你醉得不省人事。”   他追问道:“你很害怕?”   我脸一红,结结巴巴地说:“以前见过街上的醉汉,会打人。”   吴侯先是一愣,然后蓦然大笑起来:“你过来看看,我像醉汉么?”此话半真半假,不过若是他真的喝醉,我内心里还是挺害怕的,要知道,酒鬼醉汉不能算正常人。   他嗤的一声笑了起来,拍拍床板:“我没喝多,过来吧。”   我犹犹豫豫地坐到床沿,他伸手将我的双手握住了,凝望着我的双眼,仿佛要看到我的心底里,看到我的灵魂深处一样:“芳菲,你心中是不是很不满?”   我茫然地问:“不满什么?”   他一字一句:“不满我有那么多妻妾,不满我带你回来。”   他的话让我心头一痛,眼角温湿,却不是因为眼前的他,我小心地斟酌字眼:“你一直以来并没有瞒我。”   言下之意,我是知道你有很多老婆的,和亲之举,是我自愿。   吴侯迟疑道:“但是你一直都介怀,对吗?所以你宁愿留在吴兴,宁愿留在会稽,却不肯来见我一面?”   他旧事重提,让我很不舒服,就怕说得越多,错的越多,最后理亏的都是我。我想把手抽出来,但是他握得更紧,看来不好好回答他,是行不通的,他在纠结,其实我又何尝不是?想到曾经清如镜明如水的一师一徒,说起话来是何等轻松自在?可如今,却要猜忌不休!   想到这个,我不免心浮气躁,正色道:“表哥,你是做大事的人,自然要借力使力,使用非常手段。从前我家世不明,能力有限,若是贸然找你,只会拖累于你。现在两家结好,岂不正是天作之合?”   我的义正词严让吴侯的脸色倏然一变,手松了松,我趁机把手抽回来-----他的手掌力度还真大,再这么握下去,我的手指都变形了。   吴侯对我的回答很不满意,他无限痛惜的道:“芳菲,你心里终究在怪我。”   作者有话要说:  怀念吧,怀念那个轻吟浅唱的沁园时代。 ☆、第一百一十九章 江南雨   夜深人静花睡去,最是苦思冥想时。   我轻手轻脚地披衣起床,思绪如潮纷纷扰扰:怨天尤人和怀念过去无济于事,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面对淋漓的鲜血,我要面对的不过是一堵婚姻的围墙,一套我不那么认同的礼数规则,不管我幽怨与否,吴侯都是我目前唯一的依仗,就算我不那么爱他,也得牢牢抓住他,因为在这个时代,他就是我的天。   我来到这世上本就是为了完成一项艰巨的任务,走的路注定了要比别人艰难一些,而我现在要做的是筹集“考古队”的活动经费,没有吴侯的支持,我如何能出门做事?如果遭到“姐妹”们的集体排斥,我岂非死无葬身之地?   过了年,我已经二十三岁,父亲玉郎快五十岁了吧?我们还有几年时间可以浪费啊?死神随时都可以把我们从这个世上带走,留下其他人绝望地苟延残喘,苦苦地等待下一个救世主的出现,虽然谁都知道,这世上本没有救世主。   床上的吴侯翻了个身,手自然地伸向旁边,一下搂了个空,低低地呓语一声,睡眼惺忪,声调慵懒困惑:“表妹?”   幽暗的光影中,只见他头发凌乱,一张晶莹明净的脸庞有种梦幻般的光泽。   我缓步走向床沿,倒在他身上,将头埋在他怀里,嗅着他身上残余的香气,长长地叹了口气:“允节,我睡不着。”自从成亲以来,我还是第一次这样充满感情地直呼其名。   他似乎有些激动,身子微微震动,然后手臂紧紧收拢将我圈在怀里,哑声道:“芳菲,如果你不喜欢这里,过几天便住到会稽去吧。”   我心中感动,闭上眼睛,幽幽的道:“允节,你愿意帮助我吗?”   吴侯将我的脸抬了起来,勾住我的下巴,眼睛一动不动:“你想作甚?”   我蜻蜓点水般在他唇上吻了一下:“我想经商。”   ;“经商?”他一愣,随即嗤地笑了起来:“难道我养活不了你么?这要是说出去,成何体统?你如今是堂堂的赫章公主,还是吴侯最喜爱的如夫人,就算一辈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也是应该的,为何你。。。。。。。”   我伸出两根手指轻轻压在他的嘴唇上,打断他滔滔不绝的长篇大论,轻轻摇摇头:“我知道,你很养得起我。可是我的那些随从,一辈子都在顾府白吃白喝么?”   我的陪嫁随从共有二百名,都不是普通人,不是景王军队里的士兵就是天英教里的教徒,颇有些本事,力量不容小觑,吴侯的心里多多少少有些忌惮,只是碍于新婚燕尔,不便和我开口,而步氏和沈氏,则不能越俎代庖,处置我的“嫁妆”,所以我主动谈起随从们的复员转业问题,吴侯自然会感兴趣,这也是我唯一的切口。   果然,吴侯一下坐直了身子,眸子发亮:“你有何打算?”   我早就想好了主意,却慢吞吞的道:“我想到吴兴拜访故人,看看他们有没有主意。”   我说的吴兴故人,指的是西海禅师,丁家夫人还有曹远道父子等,吴侯是知道他们的底细的,而这些人在吴兴都有一定的社会地位,跟我也有商业渊源,我找他们,是情理之中的事。   其实我最想拜访的是蛟川郑氏,但是我怕贸然说出来,吴侯会不高兴,毕竟当年是郑氏将我带到海上冒险的,为了“救”我,吴侯同学吃了不少苦,还差点因为这个母子生隙,-------------当然他也破坏了我不少好事,比如,收缴了郑氏采办的几船金矿;把曼卡人从瀛洲岛悉数掳了回来,破坏我们天英教的海上据点。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眼前檀郎与我有仇。   吴侯哪里知道我肚子里的弯弯绕绕,他沉吟片刻,微微点头:“也好,你也该去拜望谢司马的双亲。”   谢司马的双亲,就是阿明的父母,我的干娘和义父,听乔氏说,他们现如今住在我当年在吴兴租借的院子,那所院子已经被阿明买了下来,给两位老人权当养老住所,也是为了有一天,我到吴兴时,有种回娘家的感觉。   阿明这番举动,细心周到,让我倍感温暖,所以我内心深处也很愿意把他的父母当成自己的父母:“你会陪我一起去么?”   吴侯一脸惋惜:“怕是不能!还是让若雾送你去吧。”   我有点遗憾的哦了一声,再度倒在他怀里,心中一阵窃喜。   不知为什么,今年春天特别寒冷,我到吴兴的时候,居然还飘飘洒洒的下起了雪,我不得不蜷在义父家里,猫了几天,才出门访客。   当年的徒弟曹赋应已经长成翩翩少年,在西海禅师的悉心指点下,他如今已是东吴大名鼎鼎的佛画大家,听说吴侯有心将沈氏的义女郭琳珺许配给他,曹赋应的父亲曹道远目前赋闲在家,家中产业已经交给嫡子经营,他一听说我打算在吴兴创办书籍发行业,立即表示愿效犬马之劳。   丁家夫人自然在我的目标之列,如今她的宗教文化商业项目经营得有声有色,正准备迈向产业链整合,她很聪明,见了面,直呼我为顾夫人,而不是什么公子或是什么公主,我对她的精明变通自然不陌生,两人依然酒逢知己千杯少。   两个月下来,我的商业集团显出雏形,高僧大德西海禅师受聘为独立董事,曹赋应同学担任艺术总监,丁家夫人负责人事,曹道远先生负责销售采购。   我是当仁不让的董事会主席,终身制的,吴侯,集团的强大政治背景,给我们撑腰的。   正当我打算展开手脚大展宏图的时候,外面的政治局势,悄悄地发生了变化。   由于连续多年的严寒,北方的草原大面积破坏,没有地方可放牧的游牧部落不断往南移,与南面的农耕部落争夺水草丰茂之地,中原朝廷虽然屡屡派兵镇压,但是不同产业部落之间争夺生存空间的杀戮屡屡不止。   今年尤甚。   首先是西北的几个游牧部落联合北匈奴,乌环残部还有月氏国,组成作乱盟军,分成几股,在二月初从不同方向,冲击关外,短短的一个月内,便攻占了关外几处县城,行烧杀掳掠之恶行。   飞熊将军秦仁被迫带领重兵撤离荆州城,奉洛京天子诏挥师北上,抗击北戎叛军。   东吴在三月中旬,一举拿下荆州城,将秦军赶到汉水以北。   益州方面,重新抢回汉中郡,汉中郡郡守王朗被株连三族。   不知什么原因,益州方面和东吴在汉中郡边界发生了武装冲突,冲突的结果是东吴拒绝出借荆州,益州尚书令玉郎十分生气,百里加急,令我立即返回益州。   我啼笑皆非,感情老头子还真把我当物品了?可以随意转来转去的那种?他不知道我贸然离去只会引起更大麻烦吗?他发哪门子的孩子脾气?收到书信我只是打赏了信使,也不回信,继续留在吴兴,一心一意为我的商业帝国添砖加瓦。   我的管理经验毕竟不足,遇到重大难题时,很想找机会调开若雾那小子,偷偷到蛟川去一趟,却不料在四月初收到吴侯的粉红信。   用的是颜色甜美的信笺,幽香沁人,来信的大意是:“现下春暖花开,富春江上烟雨蒙蒙,碧水绿如蓝,正是荡舟赏雨的好时节,芳菲同学,请你回到富春郡来吧,我们顺便到姑母的坟上扫墓踏春。”   我捧着信笺,站在窗前,望着满目柳枝新绿,怔怔出神,是啊,四年了,我还没到娘亲的坟上祭拜过呢!再怎么说他也是我的亲生母亲啊!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迎接我的队伍中中,我震惊地发现,曼卡头人爱尼赫然在列,他看起来春风得意,眼睛好像长在头顶上一样,拽得不行,他距离吴侯的坐骑不到十步远,想不到吴侯居然将他收到麾下,好像对他还挺器重的!否则就不会带他到这么隐私的地方来。   这让我又惊又怒,难道吴侯忘记了吗,这个人在瀛洲岛对我多有冒犯啊!   细细的雨珠撞击在的脸上,让人有种说不出的晕眩感觉,我听到吴侯过来柔声问我累不累,事情是否办得顺利?他果真明察秋毫,一定是看出爱尼的出现让我勃然变色,所以才毫不避讳地,在众目睽睽之下拉着我的手,嘘寒问暖。   不可否认,他这一招很有效,我的确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咄咄逼人地追问爱尼的事情,而是强颜欢笑,由着他和我手牵手,往江边快步走去,身后的众人,很识趣的留在原地。   娘亲顾氏的坟茕修葺一新,立碑人是吴允节公子,而不是顾支谦,避免了许多见不得人的尴尬,细节处见真情,他也算是有心了,我心里一声叹息,望着一袭青衫的他,微微动容。   :“墓碑如此篆刻,想来姑母也是喜欢的。” 他清澈的嗓音很是动听,有种化不开的浓情。   我望着黑色的墓碑,由衷地道:“允节,谢谢你。”   他展颜微微一笑,和我手指扣紧,我的心跳顿时减慢半拍。   富春江江面上碧波微澜,岸上游子心神荡漾,江南烟雨,如梦似幻,极容易让人心生旖旎浪漫之意,更何况眼前的这个人,风仪非凡,青衫微拂,衣袂飘飘处,拨动我心底最柔软的心弦。   我仿佛回到无忧无虑的少年时代,在情窦初开的韶华,遇见心仪的少年郎,他的面容清澈晶莹,眼波流转,顾盼多情,我就像采莲曲中奔放的少女一样,偷偷地朝他扔出一蓬莲子,他笑着接住了。。。。。。   他的双唇覆盖在我的嘴唇上,这个吻让我心旌神摇,让我心痛莫名,绵绵细雨中,在我脸上流下的不知是雨还是泪?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二十章 赛龙舟   端午佳节赛龙舟,河道两岸鼓声呐喊声震耳欲聋,端的是一派热闹景象。   从吴兴回来后,我的心情一直很好,不但因为在商贸方面理清了头绪,将业务分成三大块,找好了合适的负责人员,如:   一,利用知识垄断经营文化产业,吴兴的西海禅师等人是业务分部骨干;   二,盘活身边好姐妹们的私房钱,发展珠宝业和边境贸易,比如大量购进益州的锦帛,在纺织方面鉴赏能力极高的徐氏把技术关;   三,开拓长途贩运业,东吴的船只那么多,马车也不少,吴侯的家眷做这个,真乃得天独厚,潘文若带领的那伙人负责这个最合适,而且还能顺便刺探情报消息。   还因为我的大宅门生活,很阿Q地说,相当风平浪静。   吴侯严格执行雨露均沾制度,电视里经常出现的争宠桥段,在顾府没有英雄用武之地,至少我从吴兴回来这么久,没听说过哪一位夫人以身子不适,儿女生病等劣拙的借口大半夜的去破坏别人的好事,吴侯前一天晚上在哪里就寝,第二天早上肯定是在哪里起的床。   步氏的公平公正自然功不可没,更功不可没的还有吴侯的女人们的淡定自律,试想,连我这种一度具有女权意识的人都屈服了,还有谁会做那自讨没趣的搅屎棍呢?   是以,我的心情很好,至少表面上,是这样。   沈氏拨给我的侍女灵犀年纪跟雅美一样大,是个老实本分的孩子,现在她和雅美两个人正趴在茶肆的窗栏上,兴致勃勃地观看水面上的赛龙舟,看到精彩处,激动地惊呼大笑,一派天真娇憨的小姑娘姿态。   我坐在雅间对窗的一隅,看着河对岸挂彩飘飘,人山人海,两个小姑娘的背影如同一副精美的剪影,不禁心生怡然之意:其实日子就该高高兴兴的过下去!   眼角无意中瞟到茶碗上冒出的热气,我的手微微发抖起来。   :“夫人,听店家说城中还有幻术表演,很是神奇,夫人打算去瞧瞧么?”   被热闹气氛感染的灵犀一反往日的拘谨,对我提出并不算过分的要求。   我也有几分好奇,是南越国的民间艺人们到东吴来了?相府里那个唱歌的歌女,是不是美霞啊?于是点头同意,小姑娘们激动地朝我盈盈福了福,自去准备马车。   灵犀想看的幻术,表演场地在城西,我仔细看了看台上的布景,恩,眼熟得很,果然是南越国的艺人们,记得几年前吴侯给过他们路费回家的,怎么现在又出来卖艺了?   台上表演的节目大部分还是老一套,只是少了孔雀舞,多了一些新奇的即兴表演,类似小品节目 ,算是实验性质的艺术创作吧?我看得津津有味,这可不比魔术表演有趣多了?   正看的入神,有个声音在跟前迟迟疑疑地唤了声:“芳菲?”   我定睛一看,居然是美霞!   她已经长成大姑娘,亭亭玉立,举手投足间,充满了歌舞演员特有的灵动韵味,而她的大眼睛里,盛满了抑制不止的惊喜。   我想都没想,当下爽快地应了一声:“哎!美霞,原来你真在啊!”   灵犀和雅美回过头,看着我们连俩,糊涂了,我微笑着解释:“我们以前认识的。”   灵犀和雅美了悟般哦了声,扭过头去继续看表演。   我让美霞和我并排坐,问怎么又出来表演了?日子还是那么艰难吗?   美霞开朗的笑:“不,我们在家乡过得很好!我阿妈也很好,娜姆已经做了阿妈,不能出来。我现在是坝上最好的歌者,等会你听我唱完,看看我是不是唱得比以前好很多?”   她流露出来的是一种惊人的自信和自豪,还有对美好事物的执着和热爱,我想刚才的问题没必要再问,南越国艺人们离开家乡,不仅仅是为了谋生,也为了展示自己的拿手绝活。   美霞的歌喉果然出奇的好,歌唱风格和洛京相府见到的歌女大相径庭,这就奇怪了,那个人跟她长得如此相像,是失散的姐妹么?   美霞几曲唱罢,回到我身边,继续和我叙旧。   当我问她是否已经去过洛京时---------------   她的头摇得像拨浪鼓:“没有,没有,打上次从吴兴回去后,还是头一回出来,怎么,你说有人跟我长得像?她唱得有我好吗?”   我哑然失笑,她还真是迫切等着被人肯定啊!   说实话,我更喜欢那个人的嗓子,余音袅袅,我总是喜欢某些虚虚渺渺不真实的东西。老毛病了。   两人告别时,我们约好过几天再见面。   :“我请你吃好吃的,买好看的衣服,让你下次歌唱的时候,艳光四射!”我乐呵呵地打保票,美霞的眸子顿时晶晶亮。   :“芳菲,你已经嫁人了?汉家女子梳这个发髻,应该是嫁人了的?”   我点点头:“嗯,嫁人了,你呢?”   美霞说没有,然后好奇地追问:“今天那么热闹,你的夫郎怎么不陪你出来?”   我蓦然想起,好像不能跟她说太多这方面的事,只好敷衍的说一句:“他,总是很忙。”   美霞怀疑地:“哦?”了一声,没有再问。   两人挥手告别。   上了马车,我有点疲倦,于是静静闭目养神,渐渐地两个小姑娘叽叽喳喳的声音消失了,我昏昏睡去,一觉醒来,大惊失色,车里哪里还有其他人?   顿时急出一身冷汗,怎么回事?   窗外景物倒退如飞,我心中生出不祥之兆,已经出城了,是谁这么大胆,敢在吴侯的地盘上动他的家人?   我掀开车帘,发现赶车的还是那一位,只是他的样子与之前不同,哪里不同,一时说不出。   我怒道:“你要带我去哪里?”   车夫回头灿烂一笑:“夫人休怒,到了便知,小的只是奉命行事。”   我哼了一声,再不说话,趁他不备,一个手刀朝他颈脖劈过去,那车夫好像背后长眼,头一歪,轻轻避过,然后转身伸手朝我肩上疾点了几下,哑着嗓子:“夫人,得罪了!”   我顿时瘫倒在马车里,手脚动弹不得。马车继续疾驰,我像圆球一样在车厢里滚来滚去。等到马车停下来时,我的几乎被颠散了架,只有进的气,而没有出的气了。   有人掀开车帘,我睁大眼睛一眼,不由叫苦不迭,原来是影西大婶啊!她看上去像是打了激素,两眼嗷嗷的发绿光,莫非她又要执行掌嘴任务?   她诡异的一笑,露出两排森森的白牙:“夫人,老夫人在等你,请吧。”   我恬着脸无奈地笑:“请大娘解开我的穴道。”   影西轻笑一声,伸出铁筷子一样的手指,叮叮咚咚的朝我点了几下,我的手脚终于又能动了,步履艰难地下了马车,深一脚浅一脚样子狼狈地跟在后面。   这里很熟悉啊,不正是紫雾山居吗?原来沈氏也能随意出入的,吴侯还真是个孝顺的好儿子,这种金屋藏娇的地方都让自己的老妈自由来去,看来我是凶多吉少,死罪也许不会有,活罪肯定是难逃。   她会如何折磨我呢?喝红花汤吧?好像深宅大院里,这一招最狠了,我这种便宜媳妇在她眼里一文不值。   沈氏坐在庭院的一片花红柳绿中,整座山居就属这里柳树最多,蔚然成荫,树形优美,难得的是树下舒适凉爽。   影西进了庭院便定定地站在后面,沈氏回过身,和蔼可亲:“坐吧。我们娘俩说说话。”   我心里一阵发毛,怎么又成娘俩了?不是用非常手段将我诓来的吗?婆媳还真是天生的死对头,我和她没成婆媳之前,还君子之交淡如水,相互欣赏,相互敬重,一旦成了婆媳,俱露出性格中最丑陋的一面,她让我打我耳光,我则暗骂她神经病。   我的前面是一碗颜色古怪的液体,映出一张略显紧张的脸:“喝吧,你一定渴了。”沈氏柔柔的说道。   我低声说了声谢谢,然后端起碗,慢慢地喝完了。   沈氏望着我:“碗里的是防孕茶,你不陌生吧?”   我当然不陌生,上午才在茶肆里喝过的,只是不明白她怎么有我的方子?   见我没有呼天抢地,也没有像小白兔一样睁大眼睛问:“WHY”沈氏的脸瞬间晴转多云,“啪”的一声,她把手中仕女扇搁在桌上,声音提高半拍:“影西!”   影西像影子一样飘了过来。   :“带夫人到太阳底下跪一个时辰。”   白花花的太阳光闪花了我的眼:“老夫人,不知媳妇犯了什么错?”   沈氏字字如刀:“因为你无出。”   我差点气结,无出!亏她想得出来,我才嫁过来几天?七个月已而,想生也没那么快啊!除非我和她儿子是奉子成婚。   整人不带这样的,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老夫人若是有什么事,就明说吧,这里就我们俩人,何必打哑谜呢?多费事。”   沈氏冷笑一声:“:“平心而论,节儿待你如何?”她一开腔,影西识趣地回到原地。   我思索半晌:“允节待我,极好。”这是真心话。   沈氏咄咄逼人:“那你待他如何?”   我的声音开始飘忽:“我在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夫人,不让他忧心。”   :“既然如此”沈氏毫不客气地打断我:“你为何要喝防孕茶?”   我抬起头,不明白她是怎么发现的,而且还泡了一碗等着我过来喝。   沈氏讥讽地道:“你一定奇怪,我从哪里找来的药方,对吧?”   我奋力点了点头。   沈氏似是忍住笑:“我若想知道,自然不难。我只问你,有没有给其他人喝过?”   我吓了一跳,原来她以为我搞这种小动作,忙分辨:“老夫人请息怒,我不会做这种缺德事的,我怎么敢。。。。。。。”   :“既然是缺德事,你自己为何要做?”沈氏高声喝道,她的目中赤红,脖子上青筋暴露,显然气愤之极,我吓得低下头不敢再看。   :“节儿至今只有一个孩子,你还不肯为他生儿育女,你到底安的什么心啊?”沈氏忍无可忍,终于伸手朝我扇出一巴掌,想不到平时斯斯文文的一个人,打起人来,力气那么大,和影西似乎有得一拼。   我忙躲到一边,生怕她打出瘾来。   沈氏:“你知道为什么至今只有皓儿一个吗?”   我没说话,这难道跟我也有关系?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前些年是因为放不下你,现在好了,你若是一直无出,他又如何甘心!”   沈氏盯着我,一脸的憎厌和鄙夷:“你不过是冒牌的赫章公主,怎敢这般狂傲托大,连节儿也不放在眼里?莫非你另有打算?”   她义正词严,有理有据,我词穷理亏:“老夫人,我。。。。。。。”还真找不到任何借口。   影西走了过来,做出一个请的动作,我望望天,正午已过,日头没那么毒辣了吧?   我可怜兮兮地跪在太阳底下,对事迹败露的事,耿耿于怀,难道是那个木讷的灵犀,发现了茶里的秘密?看来沈氏一直都对我很不待见啊!以后我得加倍小心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二十一章 天堂鸟   体罚完毕,沈氏和我一前一后回到顾府,对于在紫雾山居发生的事,我对任何人都守口如瓶,包括阿堵和方居士。沈氏继续做她的好婆婆,一团和气,慈眉善目,我也尽量做个合格的媳妇,对长辈恭谨有礼,俯首低眉。   日光浴事件,仿佛只是某人梦魇中的景象。   只是灵犀这丫头,让我刮目相看,优秀的间谍果然都是大众脸,绝对不会风华绝代引人注目,每当她不在身边的时候,我会将她的事迹稍稍润色,敲打敲打越来越随遇而安的阿堵和方居士,当然还有我自己。   闷热的黄梅季节终于结束,炎炎盛夏伴随着知了吵死人的叫声不约而至,我接到的消息说,景王近来亲自操练兵马,短期内肯定会挥师北伐,所以十分想早点借到荆州城这个中转站,尚书令大人甚至飞鸽传书给我,让我一定要想法子劝说吴侯尽早履行租赁合约。   收到老爹的传书,我很为难,吹枕头风是一门高难度的技术活,吹得好可能天降甘露,吹得不好,可能会招来暴风雨,也可能招致十年大旱百年洪涝。   说风就是雨,我才想到枕头风,顾府唯一的雨师就翩然而至,他的手上拿着几根色彩绚烂夺目的羽毛,先在我眼前炫耀了几下,然后喜孜孜的插在案几上的青瓷瓶里:“夫人,猜猜这是何种珍禽的羽毛?”   我盯着青瓷瓶子,搜索枯肠,傻傻地猜测道:“凤凰?”   心里却在想,莫不是有人在制造假新闻:某地有凤凰出现?   年轻的雨师得意地眯眼摇摇头:“再猜。”   我感到好笑。   打我从吴兴回来后,他的□□举动就越来越多,正应了一句话: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他的亲妈沈氏从来不吃他卖萌的那一套,在才华横溢的妻妾面前他又不能表现出孩子气-----否则会被那些实力强大的娘家当软柿子捏。   所以,唯有我这个假公主,可以欣赏到他恶作剧而孩子气的一面。   不过,我私下里觉得,吴侯偶尔老黄瓜刷刷漆,也挺不错的,至少看上去不那么吓人,要知道一个人当老大当惯了,霸王之气难免侧漏,我还没打算做虞姬,所以一般都会积极投入的和他互动。   我垂下眼帘,然后佯装醍醐灌顶,欢呼一声:“天堂鸟!”   不会错的,据说天堂鸟的尾羽是某个国家王冠上的标准零件之一,看过某部纪录片,说该国的某任国君嫌王冠上的羽毛陈旧失色,于是想换几根新的上去,遂举全国之力,寻活着的天堂鸟,结果:无果,最后只得从米国的海关购买了几根标本,终于圆了“帽子戏法”。   见我猜对了,雨师的嘴角一弯,哈哈大笑,拖起我的胳膊,像花样滑冰演员一样,转了几个圈:“夫人见多识广,一猜就中,孤自愧不如,看来唯有行万里路,方能与夫人的见识相提并论。”   说到宏图霸业,男人热血沸腾,连自称的“孤”都脱口而出,联想到玉郎的来信,我惊魂未定:“表哥打算领兵征战么?”   他收住身形,双眼炯炯有神:“献上羽毛的人说,这世界大到常人不可想象,水域之广,凡人之力怕是无法抵达终点。记得你以前也曾经说起过,芳菲,你是如何得知?想我东吴的船队所到之处已是天涯海角,莫非还有其他船队抵达更远的地方?”   他的眸子绿莹莹的,望着我,一派殷殷期待。   我哪里敢告诉他,条条道路通罗马,地球是个圆的,只好含糊其词:“小时候听说书人说的,表哥你也知道,落英城距离海边只有几十里。”   落英城他应该不陌生,沈艳兰就是在那里等待潜入秦府的机会。   我心底忽然生出几分思乡的轻愁,淡淡的,无可奈何的,十几年过去,落英城怎么样了,是重建还是已经彻底夷为平地?   锁在我腰上的手臂紧了紧,我的后背贴在他胸前,他难道不知道现在是盛夏?搂搂抱抱在一起,很热的!虽然房中有夜风徐徐吹进,我额头还是冒热汗。   :“你想家了吗?”他伏在我耳边轻声细语的问。   他问的有点多余,他明明知道落英城没有我的家,我只不过是想念一个人:师姐慈月。   如果月溪法师是我父亲玉郎手底下的人,那么慈月呢?是还是不是?   :“我有个师姐留在落英城,地震后她遵从师父的嘱托,一心重建庵堂。十多年过去,也不知道她怎样了。”一个孤苦伶仃的弱女子,想凭一己之力,完成重建庵堂那样的大事,肯定很艰难吧?我该助她一臂之力。   :“若是你真想回去看看,也不是没有机会。今天程叔还劝我调兵北上呢。”   我的心一沉,东吴果然也有北伐之意,不知还会不会同意出借荆州城?   吴侯将我转了个身,两人四目相对,他的语气很是平静清澈:“我已经同意程叔的建议,过几天就要带兵出行,但愿过不了多久,你就能去看望你的师姐。”   我抓着他的手腕,轻轻摇了摇头:“表哥,做大事切忌公私不分,如果是为了我才北伐,我会过意不去的。”   我这么说就是想知道他出兵的真正意图,到底想先攻打哪里?还有和益州那边是否还会结盟?话说,我真不是做间谍的料!这两句话,说得我自己都要吐了:你以为自己是海伦吗?   哪知,他的眼睫毛一动,轻笑着说;“过意不去?那好啊,过来补偿我吧。”   真是资深演技派!上一秒还指点江山伟人状,下一秒就变身色中饿鬼。   我还以为他会做暧昧的动作,却不想听到他取笑我道:“听母亲说,如今你在后院得意得很啊!振臂一呼,人人俯首称臣,手段甚是了得,白白让我担心一场。”   他的语气满是调侃戏谑,却也夹杂赞同认可之意,我一阵赧然:“哪里的事!母亲过奖了,哪有什么好手段,不过是巧言令色,投其所好罢了。”   吴侯骤然一滞,继而发出欢快的笑声:“好一个巧言令色,投其所好!芳菲,也就你能说得如此坦荡自如,你倒说说看,你是如何投其所好的呢?”   这可让我为难了,从何说起呢?好像步氏是突破口吧?   吴侯兴致盎然,目光炽热得惊人。   我有点口干舌燥,强制按捺心头的悸动,慢吞吞地说:“表哥,你认为掌管内务最需要的是什么?”   吴侯眼睛一动不动:“银子?”   我夸张地拍掌附和:“对啊!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步姐姐的嫁妆再多,也有坐吃山空的时候啊。”   “咚”的一声,我头上吃了一记,吴侯似笑非笑:“难道我没有俸禄?”   我歪头望着他:“你的俸禄是给我们吃饭的。可是步姐姐还得经常随礼做场面”。   沈氏以前只是一个妾,家底本来就不厚,顾家的产业大部分都留给了吴侯的寡嫂和侄子,所以现任吴侯的口袋并不算丰盈,兼之他新提拔的年轻将领特别多,娶进门的妾室也不少,主妇步氏的随礼人情份子也就特别频繁,几年下来,步氏的嫁妆估计也剩不了多少,据说她现在的穿戴,大部分是陪嫁过来的衣饰。   吴侯敛住笑意,眸光幽暗,歉然的道:“你说的没错,我对步氏的确多有亏待。”   我忙给他灌输正确的思想:“夫君忙于政务,日常家务琐事,自然不该你操心的。”   捧人也得有个度,要是他把对步氏的愧疚,转变成绵绵情意,那就糟了。   他果然脸色稍霁:“所以你才助步氏一臂之力?”把我当成劫富济贫的侠女了。   见他主动美化我的行径,我大喜过望:“是啊!谁都知道,我唯一的本事就是经商赢利。听说步姐姐的嫁妆多是珠宝玉石,所以我猜想步姐姐的鉴赏功夫一定很了得,于是开了珠宝行当,请步姐姐给我把把关。”   事实的真相是,步氏的很有货源渠道,两个多月下来,我已经替她挣了一笔价值不菲的零花钱,她以后可以经常穿新衣裳,而不是等到吴侯再娶新人,才盛装打扮了。   吴侯微微颔首,嘴角扯笑:“那么徐氏呢?”   徐氏不是当家主妇,没那么多应酬,再说她还有儿子,月钱是花不完的,可是,她是才女,是个才女都会渴望被更多人肯定她的非凡才华。   :“徐姐姐的针法天下无双,若是不能流传于世,太可惜了。我有空之时,便会到徐姐姐的屋里,将她的针法一笔一笔的画下来,希望有一天能给她出个册子,拿到书斋里出售,让更多人能知道这门绝活。”   说来也怪,徐氏会绣花,会独创针法,但是画工却不行,所以我才有机可乘,准备替她著书立说,帮助她流芳百世。   见我说得头头是道,吴侯止住了调笑之意,他略显紧张地问:“王氏和谢氏,你也要替她们出册子吗?”   我知道他在担心什么,王氏画的不是花花草草,而是山川地形图!我有几个脑袋,敢拿高度机密的地图拿去卖钱?除非我不想活了。   谢氏么,她年纪还小,好胜心强,她擅长的东西属于冷技术,基本是无人问津的,所以午夜梦回,她最常盼望的就是独孤求败。而我,很狗腿地做了几回神雕,还真别说,如果我不用代数方程式,是赢不了她,她绝对是数学天才,可惜生错了年代。   见我陷入遐思,吴侯轻轻弹弹我的脑门:“在想什么?”   我捂住脑门,离开他几步远:“王姐姐死活都不肯让我看她画的东西,更别说是出册子了。我在想送什么好宝贝给她,她才肯教我画画。”   言下之意,我还没有攻克王氏这座堡垒,更没有泄露你老人家的高度机密。   吴侯的身影欺了过来:“你若是敢贿赂她变节,孤从此不许你再出门做事,你得老老实实呆在后院,哪也不许去,给孤生七八个孩子。”   太变态了!以为人人都会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吗?我整天防来躲去,不就是担心近亲结婚会结出恶果吗?还生七八个!   秀逗!   我目的明确地绕到案几后面,和他遥遥相望,狡黠的道:“夫君,你还没有提起谢妹妹呢。”   吴侯的喉结翻动了几下,咬牙切齿:“说吧,你是怎么应付她的怪脾气的。”   原来谢氏的独孤求败在他眼里是怪脾气!难怪谢氏不喜欢他去留宿。   我忍不住心花怒放:“佛家有云,百亿须弥山,百亿日月,名为三千大千世界。如是十方恒河沙三千大千世界,是名为一佛世界。我和谢妹妹。。。。。。”   :“阿弥陀佛!”他的身影飘了过来,一把握住我的袖口,气急败坏地打断我:“闺阁之内,不得清谈比丘戒律。”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二十二章 风乍起   过了些时日,吴侯让步氏打点行装,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他的打仗装备,原来他的铠甲是黑漆漆的,看上去似乎很沉,战袍披挂均为浅白色,一柄辟邪宝剑寒光闪闪,令人不敢逼视。看到这些冷冰冰的衣物,我才真的确信:吴侯的确是要出门打仗去了。   可我一直把他当儒生文人看待的,心底瞬间波澜起伏,连续两天寝食难安,于是决定到栖霞寺烧香拜佛,保佑他能平安归来。   栖霞寺新落成不多久,坐落在城西三里外的小苍山,那里树木葱茏,清泉遍布,而且途经南越国艺人们栖身的紫竹巷,我上完香,回头可以顺便找美霞,带她到成衣铺给她做几身漂亮的衣裳。   栖霞寺的方丈洁尘是西域人,正是当年跟随西海禅师东来传教的僧众之一,曾在弘法寺参与诸多佛事,和我算是老熟人了。   上香祈福完毕,洁尘带我参观寺中的壁画,这些壁画全部出自曹赋应之手,内容丰富,笔法老练,画中人物飘逸脱俗,尤其是释迦牟尼佛的的画像,庄严宝相,隐隐有佛光普照之意,令人肃然起敬,禅意暗生。   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既感到骄傲又感到欣慰,只觉得殿中吹拂的热风,也如同山间清泉一般,清凉甘冽。   走出大殿,拐过几条回曲长廊,便是僧人们静修的禅房,我见那禅房门前的天井中,跪着个年少的僧人,他身着褐色僧衣,手执佛珠,口中念念有词,在阳光下,眼睛眯成一条缝,头上汗珠密布,晶莹发亮,汇聚多了,便化作细细的水流顺流而下,肩上的胸前的僧衣顿时洇湿,而他后背的上,泛着一层浅浅的白色,竟是汗水渍出的盐花子,凝固在上面。   僧人最讲清洁自身,看他的样子,有几天没沐浴更衣了吧?   我停住脚步问道:“请问方丈,这位小师父破了哪条戒律?”以我对西域僧人的了解,若非屡教不改,不会受到如此体罚。   洁尘手掌竖起,微微摇头,沉痛地叹息道:“阿弥陀佛,微澜心魔未除,屡犯杀戒,这已经是第四回了。”   我不禁又望了那少年僧人一眼,难怪总觉得他身上有种阴郁之气,原来是因为他骨子里的血腥暴力。   洁尘一脸的无可奈何,我微感诧异,破杀戒已经是罪孽深重,而眼前的少年僧人还屡犯不改,那还留他在寺内干嘛呢?   洁尘领我进入室内,小沙弥奉上清茶,我慢慢吹去水面上的茶叶:“微澜原是狱中的囚犯,不知为何,一个月前,禅师将他送了过来,让我好生教导。”   我放下了茶杯,心中疑惑更浓,西海禅师怎么管起囚犯的事,其中定有蹊跷,可洁尘忧心忡忡,显然不知其中内情。   走出禅房,我站在门前细细打量那少年僧人的面孔,不禁大吃一惊,竟似是在哪里见过,脸孔甚是秀气,两道长眉紧蹙,嘴唇倔强地抿在一起,他是谁呢?   少年僧人好像感受到我的视线,他蓦然睁大眼睛,先是惊疑不定,顷刻死死盯着我看,惊讶?惊喜?还是愤怒?他腾地站了起来,扔下手中佛珠,踉踉跄跄朝我走来,在三四步外站住了,他双目喷火,一字一句地狠声道:“是你,圣-----女!”   声音掷地有声,重若千钧,竟是恨不得将我活活撕碎,他双手握拳,关节咯咯作响。   我想起来了,原来是他!他已经长大了,可是他的仇恨那样强烈,强烈得让我战栗瑟缩,我的声音是发抖的:“你是攀车阿尼?”   眼前恨比海深的少年僧人可不正是曼卡岛上的攀车阿尼,最后一次见面时他才十岁,还是一个幼童模样,而现在,他已经是十五岁的少年,嘴唇上方已经长出细细的绒毛,颜色清淡,闪动着晶莹的水光。   攀车冷笑一声:“亏你还有脸记得我!”   说完身子猛然扑了过来,竟是不顾男女大防,想要将我扑倒在地,我乍见他面色不善,已经起了提防之心,所以轻轻往一旁避过,他扑了个空。   :“住手。”   我沉声喝道:“有话好说。”   :“和你这妖女说什么。”他呼地一拳挥了过来,我身边的洁尘虽然是吃素的,却身手敏捷,他麻利的上前一格,抓住攀车的手腕,大声呵斥:“微澜,休得无礼,这是吴侯夫人。”   攀车的一只手腕被牢牢扣住,另一只手虽然闲着,却也不敢推开洁尘,他恶狠狠地盯着我,喘着粗气:“是你这个妖女,带来的恶魔,把我们的人都抓走了。要不是你,我阿爸怎么会死?我阿妈怎么会生病?水莎怎么会被送走?你这个妖女,不得好死。”   啪啪两声,闻声赶过来的僧人给了他几记耳光,下手颇重,攀车清秀的脸上指印清晰。   :“告诉那个吴侯,老子总有一天要杀了他。”攀车被拖走时,怒吼着:“还有你这个妖女,总有一天我要让你生不如死!”   他怨毒的咒骂声渐渐消失,天井中空无一人,只有地上零散的佛珠,在无声地提醒着刚才发生的一幕。   我过了半天才问出一声:“微澜都杀了些什么?”总不会是杀人吧?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若是再任他射箭,林中的飞鸟走兽都要灭绝了。”   原来他一直在练习射箭,攀车的弹弓射杀技术一流,在檀洲岛时,他曾无数次展示过他的本领,就连神射手秦桓之也惊叹不已。   却不料一朝家园变故,昔日天真无虑的儿童变成暴戾的少年犯。只是西海禅师为什么非要他出家呢?难道是吴侯过意不已,不忍心将他关在黑暗的监狱里?   :“这个贫僧不知。”洁尘叹了一口气:“只是心魔不去,纵是体罚不断,又能如何呢?”   我默默不语,告辞了洁尘,心神不定地上了马车,原来檀洲岛上的居民并不像吴侯说的那样,都安居乐业都各得其所了,曼卡人本就过惯了无拘无束的田园生活,怎么可能一下子适应大陆地上的各种明规则潜规则?   虽然是季夏,可一想起攀车眼里刻骨的仇恨,年轻的脸上浓烈的恨意,我禁不住打了几个寒噤,手脚冰冰冷。   紫竹巷,是一条低矮的旧巷子,房屋拥挤破旧,街道上到处都是垃圾,还有动物的便溺,环境肮脏,就连空气都是黏黏糊糊的,令人作呕,灵犀以袖掩鼻:“夫人,不若选个洁净处等候,我去找那小妮子出来。”   我望着脏兮兮的路面,闻着臭哄哄的气味,肠胃微微不适,于是点头:“也好。”   遂转身寻了个干净的茶铺,和雅美坐下等候,过了片刻,只见一片红云飞来,轻盈的身影伴随清脆的笑声:“芳菲,你来了!”   茶铺里的人目光刷刷地朝我们这边望,我忙掉头,雅美站了起来,巧妙地挡住我的脸。   :“美霞,我们汉家女子成了亲,便不能让人叫闺名,否则对叫的人不吉利。”等美霞坐下后,我低声地恐吓她。   美霞砸了砸舌,望着我笑:“你怎么才来?再不来,我可要满大街的打听你了。”   我呵呵一笑:“你找不到我的,我是神仙,只有我找人,人们找不到我。”彻底打消她想登门做客的念头。   :“是你的婆婆还是夫郎不喜欢客人上门?”美霞也不傻,听出我弦外之意。   我望望着灵犀,然后将视线投向别处:“别问了!我是偷偷出来见你的,再问,连下次见面的机会都没有了,走吧,我们去成衣铺。”   在成衣铺,给她选了不少颜色跳跃的料子,让裁缝按照她喜欢的样式,做了十来套衣裳,有日常穿着的也有适合登台表演的。   :“芳菲,嘘,姐姐,你真好,我很喜欢这些漂亮的布料。”美霞将彩色的布料披在身上比划着,年轻的脸上容光焕发,美好的东西令人沉醉,栖霞寺的阴影,被美霞的兴高采烈冲淡了不少。   :“姐姐,你若是能陪我回家乡就好了,我阿妈一定会很喜欢你的。”坐在河边的石阶上,美霞紧紧抓住我的手臂,舍不得松开。   我一怔:“你们要回去了?”   美霞嘟着嘴,把秀气的双脚伸进河水里,舒服地叹息一声:“真凉快!”然后苦恼地说:“是呀,我们要回去了。领班早就想走了的,如果不是我说你要来,他早就让我们回去了。”   我问道:“领班家里有事?”   美霞道:“不知道。他什么也没说。”   我望着缓缓流动的河水,离愁开始萌芽:“什么时候再来?”   美霞惋惜地说:“听领班的意思,可能要好久再来了,到那时,不知道我还能出来吗?”   我的心突然跳了一下,烦躁地将脚边的小石头踢进水里,“噗”的一声溅出一朵小水花,水珠飞到脸上,凉凉的。   :“姐姐你别难过。”美霞环顾四周,低声问道:“你听说过双面神吗?”   :“双面神?”我有点反应不过来。   “就是神使。”美霞小声的道:“他能占卜算命,很灵的,孔雀王就是跟他走了。”   我似乎想起什么:“你见过双面神?”   美霞踢起无数朵洁白的水花:“见过!还让他算过命。”她吃吃地笑:“他说我会唱一辈子。”   我默然不语。   :“他说孔雀王是做君长的命,不应该留在坝上,说他只要往东走,肯定能做真正的孔雀王。”美霞笑语盈盈:“大家本来不信的,可是双面神一口气说出孔雀王所有的事迹,所以后来大家都信了。”   我失笑:“孔雀王的名气很响,坝上随便哪个都知道他的事迹。”   美霞强烈的摇头,贴近我耳边,悄悄的道:“双面神还知道舍利显灵的事。”我的心一沉,她后面说的果然让我骇然:“他说孔雀王能让舍利显灵,为什么不相信自己能做君长呢?”   这个千重月果然很会蛊惑人心啊,而且知道的内幕也挺多的,当年西海禅师在吴兴请降舍利一事,震慑了许多不明真相的人,其实那不过是他借助幻术和民间舞蹈表演造成的一个假象罢了,说白了,就是古代的大卫科波菲尔的魔术表演。   那次高难度的表演让西海禅师最终取得以吴侯为首的江东集团的鼎力支持,从此佛教推广工作顺风顺水。   如果孔雀王把舍利显灵的真相抖露出去,结果会怎么样?想起几年前在庐江郡因宗教信仰不同而发生的骚乱,我不禁心有余悸。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二十三章 珠胎结   我在惴惴不安中度过了半个月,没有听说山越境内有什么异常动静,便稍稍放下心,可接下来,有关吴侯在战场上的消息纷纭沓至,有好有坏,我的心又高高地悬到半空。   美霞拿到成衣铺的新衣后,当天下午便启程回家乡,栖霞寺则送来一个坏消息:僧人微澜也就是小攀车,逃走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阿堵和沈氏为了我的安全起见,不许我迈出顾府大门一步,我越发的寝食难安,既担心小攀车会铤而走险,又对他的遭遇内疚不已。   八月十五中秋节,因吴侯还在战场上打仗,所以顾府的中秋晚宴和拜月活动都十分简陋,我早早回了房,在入睡前收到潘文若的飞鸽传书:说吴侯目前率领水军驻扎在巢湖水域内,日日派人到皖城城门前叫阵,但是皖城的秦军充耳不闻闭门不出,拒不应战。   八月下旬,有消息说,突然有数以万计的居民涌入长江沿岸各地,正当人们惶恐不安以为秦兵来袭时,官府贴出布告澄清:原来是巍公下令让江岸居民往中原地区迁徙,不料大部分居民认为中原地区比江东更加危险,于是纷纷渡江东来,导致短短数日内,长江西岸的十几个县,人去城空,而江东沿江城镇,则人满为患。   九月上旬,吴侯身先士卒,亲自带领水军上岸,攻打皖城。   十月中旬,若雾一身星月赶回顾府,禀报说吴侯在退兵途中受了重伤,让我速速赶至秣陵,照顾吴侯养伤。   若雾回府时,我正和皇甫氏闲聊,听到呈报,不禁骇然:“吴侯,伤着何处?”   若雾急然道:“公子后背中了两箭,又被受惊战马掀翻在地,左腿腿骨和左手的手骨,都断裂了。”   我差点跳起来:“是否请了大夫接骨?”   若雾满头大汗,不敢正视我的眼睛:“治伤的大夫是请到了,可是寻遍整个吴郡也没找到会接骨的大夫,所以属下这才赶回来请夫人前往。”   我醒悟过来,原来吴侯知道我有一个医术高超的老爹,可问题是,玉郎肯来给他做手术吗?   思忖片刻,我让阿堵给玉郎捎去书信,把吴侯的伤势情况悉数告之,然后我让雅美给我简单收拾,匆匆告别沈氏,跟着若雾,连夜纵马疾驰,往秣陵方向赶去。   出发前,我让阿堵和雅美等人带上我列明的物品,次日坐马车过去。   一路上,秋雨霏霏,天色阴沉,我心急如焚,不断挥鞭催促着骏马,终于在第二天夜里赶到秣陵城内。   吴侯休养的住所十分简陋,院落的围墙居然是篱笆围成的,不算扎实,仅可掩人耳目,居住环境不佳,足见退兵时是多么仓促和狼狈!   才两个多月不见,吴侯变得又瘦又黑,若不是一双深陷的眸子清湛明亮如昔,还真不敢相信眼前面容憔悴的人竟是昔日翩翩檀郎。   他又惊又喜,声音都变了调:“你怎么来了?”挣扎着想站起来,无奈手脚不给力。   我心头一酸,差点掉出眼泪:“表哥,你别乱动,我已经捎书信给尚书令,他一定会有办法的。”   说完坐在榻沿,捏住他的一只手,哽咽道:“表哥,你瘦了很多。”   吴侯惨淡地一笑,黯然道:“不料皖城用兵竟如此奇诡。”语气里说不出的懊悔和彷徨。   我不忍看他如此伤感,微笑着安慰他道:“胜败乃兵家常事,表哥,你要看开一点。”   吴侯轻轻摇头,沉痛地道:“怪我不听劝阻,这才造成大败,白白折损了不少将士。”   我回头瞥了一眼若雾,明白他为什么让我连夜赶来了,原来吴侯的心结,比伤势更令人担心。   若雾会意,低头行礼告退。   我伸手抚摸着他的脸:“表哥,你切莫太过自责,既然知错,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就是了,如果表哥一味消沉,让部将们如何是好呢?”   吴侯闷声道:“程叔已经指责过我了,我本该等到援军到来再攻城的,更不该亲自上阵杀敌。”   我用嘴唇在他削瘦的脸颊上印了一下:“程叔说得对,上阵杀敌是将领们的事,表哥你是主公,应该保全自身,坐在后方发号施令才是。”   吴侯的神情一弛,眉头缓缓舒展,面上渐渐有显出几丝血色:“原来打仗你也懂?我竟然不知夫人也有王霸之计。”他轻轻地笑了起来,那种令人揪心不已的失落情绪,已经减少了几分。   我乘胜追击:“妾身虽不才,男女间的打仗却懂的,否则怎么能俘获夫君的心呢?”   这是我对他说过的最肉麻的情话了,效果还不错,吴侯的绿眼睛顿时两泓秋水如蓝,倾满了喜悦,他凝望着我久久不语。   过了几天,益州果然派了大夫过来,我没想到的是,来的竟然是那个猥琐的黄脸公,果然人不可貌相,只是这面黄枯瘦的宅男既然医术了得,为什么不开张方子给自己调理调理,非要顶着一张病态脸招摇过市呢?   黄脸公目不斜视,危襟正坐,与在绵都初见他的时候判若两人。   接骨手术很残忍,先得将已经长歪了的骨头打断,然后重新接上。我躲在帷幔后面听到骨头断裂的声音,还有吴侯强忍的闷哼声,一颗心跳到了嗓子眼,双腿抖个不停,只恨自己不能像其他穿越女一样会搞发明,发明出强有效的麻醉药和先进的医疗器械。   苦苦煎熬了两个多时辰,若雾小声道:“好了。”   我舒了一口气,从帷幔后面走了出来,只见吴侯衣衫尽湿,脸色苍白,嘴唇咬破,他冲我绽开一个虚弱的微笑:“好了,别害怕。”   反倒安慰起我来,我慢慢解开他的衣衫。   不知黄脸公给他敷的什么药,散发出尸体腐烂般的恶臭气味,直往鼻腔里钻,我实在忍不住,来不及退避他处,就在榻前大吐特吐,直吐得黄胆汁都出来了,才勉强止住。   我是个很小心的人,从来不在别人面前出丑,认识吴侯那么久,我还从来没有这样失仪过,想起他喜好洁净,忙以袖掩口,歉然道:“表哥,对不起。”   吴侯却双眼炯炯,面色变幻地望着我的脸,迟迟疑疑地道:“芳菲,你莫不是有喜了吧?”   与其说是猜测,不如说他是在期待。   只是有喜?在潜意识里,我拒绝接受这样的事情,近亲结婚,能结出几个好果子?已经结了一个好的,还敢奢望更多好的?   我站在榻前,心绪起伏不定。   :“若雾,快请大夫回来。”吴侯激动地吩咐道。   黄脸公又被请了回来,他自始至终不正眼瞧我一下,可请脉的结果是,我真的怀孕了。   吴侯狠不能下地跳上几圈来庆贺,他只是笑,笑容灿烂恍若朝霞。我虽然有几分顾虑,可也被他强烈的喜悦感染,不禁回望着他,心头一片柔软。   因心情畅快,吴侯十分配合黄脸公的治疗,他的伤恢复的很快。   十一月中旬,我和吴侯到江边散步,他已经能下地,只是得有人搀扶,他的手臂轻轻地扶在我腰上,两人慢慢地行走。   江边朔风凛冽,江水滔滔,江面上薄雾缭绕,湍急的江水撞到岩石上,激起滔天巨浪,水流如此险恶,却有小小的渔船在江中心随波逐浪,为生计而冒险。   :“表哥,秣陵江面水深面阔,已是天险,表哥为何还要攻打皖城呢?”   对于很多历史名城,被冠以军事战略地位很重要这样的说法,我从来弄不清楚背后的原因,所以很不理解他为什么要钻牛角尖,非要屡次攻打皖城不可,想北上,还有别的路线啊。   吴侯停住脚步,将我拉进他的斗篷内,替我挡住凌冽的寒风:“皖城地处长江和淮河中间,南临施水,施水一路往东南,流入巢湖,而巢湖经过濡须水向东南注入长江,若是秦军从施水登舟,一路东南而来,途径巢湖,占据濡须口,便能在长江驻扎,威胁我江东的江防。”   他望着宽阔的江面:“这里江面宽阔,北人又不善水战,也许秦军一时不敢轻易渡过江来,但是即便如此,若是一旦秦军夺得巢湖水域,便能在巢湖操练水军,假以时日,终究会令江东的江面防守吃紧,所以皖城的秦军,必须除去,方能确保江防无后顾之忧。”   我静静地听着。   :“反之,若是江东能攻取皖城,不但能保得江东平安,还能沿肥水进入淮河,攻击扬州腹地。   他侃侃而谈,年轻的脸上有种深思熟虑的冷静,原来攻打皖城并不是钻牛角尖,而是他想拔掉皖城这个钉子户,将防线向北推进一步,同时也使长江防线不至于暴露在秦氏的眼皮底下。   既然景王也有心北上,如果他能从另外的路线牵制秦军,吴侯攻打皖城是不是容易一些?我情不自禁地伏在他的胸前。   :“表哥,听尚书令大人说,景王亲自操练兵马,想来也是有北伐之意,不若两家再度联手?”我小心翼翼地说道。   吴侯的脸颊边飘荡着几缕碎发,轻轻摩擦着我的额头,怪痒痒的。   :“芳菲,你的建议也不失为良策,那就让独孤兄弟,相争去吧。”吴侯轻轻笑了,低下头,打趣道:“就依夫人之言。”   这让我十分紧张,忙抓住他宽大的袖子:“表哥,我不是要妄谈政务,我只是听父亲说起过景王的举动,他在信中并没有让我和你提及此事。”   吴侯轻拍我的后背,温言道:“你别害怕,我没有责怪你,即使姑父没有明说,我也明白他的意图。”   我扬着脸,晦涩的道:“表哥,如果我不是赫章公主,就好了。”   吴侯柔柔一笑:“你本来就不是,你是我的表妹,这就足够了。”   :“秣陵山水俱佳,你又有身孕不能随意走动,不若我们就在此处长住,如何?”   吴侯忽然缓慢说道。   我愕然:“表哥,你打算把家搬到这里来?”   吴侯摇摇头:“只是打算将官署搬来,这里只有你一人。”哦,就是说我是随任夫人,他是认真的吗?   吴侯似乎明白我的疑惑:“此处水深江阔,往西直达武昌,往西可抵达京口,东面山脉连绵起伏,状如盘龙,西有清凉山如同虎踞,北有幕阜山如同屏障,南有长江天险,进可攻,退可守,正是最佳幕府之地。”   原来他早就想好了,我憋了半天,才吐出两字:“好的。”   吴侯又道:“我欲将章郡守调至秣陵担任府中长史,你的义兄又是司马,芳菲,你有没有想过,其实你也是靠山硬得很呢?那章郡守,你还记得吧?他对你可是钦佩不已,将来他若是做了长史,你大可以随意差遣他了。”   他的消沉之意果然一扫而光,竟然开起我的玩笑来。   我恼羞道:“我怎么敢使唤你的长史,妾身乃一介后宅妇人而已。”   吴侯笑嘻嘻的道:“自然使得的,若是你能生下儿子,我一定会立他为世子。”   我大惊:“表哥,万万不可,废长立幼可是祸乱之始。”   说完我就后悔了,因为吴侯在家虽然排老二,但是宗族里比他年长的嫡子庶子都很多,他是力排众才坐上这个位置的。   吴侯果然面色骤变,傲然道:“若是孤执意如此,谁敢置喙?”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美丽如此的话,怎么YY都不过分的。哈哈。   电影《笔中情》剧照一张,赵静,王伯昭主演。王伯昭年轻时也不错,可是现在?   上这图,主要因为这是魏晋时代的服饰,和本文架空的时代很接近。 ☆、第一百二十四章 清凉山   当地一位商户听说吴侯打算将官署迁至秣陵,很积极地前来表忠心,慷慨地将一座位于清凉山的庄园低价转让,同时无偿赠送装修费用,又免费提供良工巧匠,发誓会将庄园改造成气派的将军幕府。吴侯大悦,将商人十五岁的儿子招进幕府,估计将来会重点培养。   这边土木新兴,一片忙碌,那边的战场上将士们也没有闲着,十一月下旬,巍公亲自带兵逼近濡须口,吴侯坐在软椅中,由人抬着上了船,渡江到战场上发号施令去了。黄脸公随行充当吴侯的私人医生,我和阿堵她们几个,继续滞留在简陋的住所里,日日望着滔滔的江水滚滚东流,提心吊胆,不知道是不是还有明天。   巍公和吴侯在濡须口,你来我往的打了十来次大大小小的仗,据说双方损伤各半,除夕的晚上,我收到吴侯的书信,只有寥寥几个字:“孤不日将回,望卿保重。”字迹灵动轻盈,看来他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竟有心情写这种费腕力的隶书。   正月初,春雨绵绵,江面上迷蒙一片,如此虚渺的景象,对于端坐室内的诗人来说,是浪漫是诗意,可是对于驻扎河岸的士兵来说,衣不能干,路不易走,是灾难是活受罪。正月底,秦军深陷泥泞,举步维艰,巍公体恤将士吃苦,匆忙退兵,秦军一去,江东江防暂时无虞。   吴侯退兵回秣陵,过了一个多月,清凉山上的官署在昼夜不息的修缮中,竣工了。   此时,吴侯的伤势已经痊愈,行动自如,如同往昔,又适逢乔迁之喜,可谓双喜临门,他容光焕发,常常大办宴席,说是犒赏部将,与部属们同乐。   宴席办得多了,难免会麻烦到吴侯的随行夫人,吴侯本来极讲礼数,一般不让女眷参与公宴,可是今天,却是例外,我被请到前厅,坐在吴侯旁边的座位上。   我已经有五个月的身孕,妊娠反应早已过去,阿堵和方居士虽然没有照顾孕妇的经验,却也做到毫无差池,我的身体状况良好,宴会虽然喧闹些,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坏影响。   宴席上的宾客,有耄耋老者也有意气风华的年轻武将,他们没有我想象中的放浪形骸,千杯不醉,似乎食不知味,甚至有点愤愤然,除了一个坐在醒目位置的人:爱尼。   他自斟自饮,面对其他人不怎么友善的目光,毫不在意。   方居士小声地告诉我说,爱尼不日前被吴侯委任为镇守濡须口的平虏将军。   原来吴侯为了抗击秦军的进攻,在濡须口一带建造了防御工事,有军事防御自然就会有守备的武将,结果吴侯的人选让人下巴掉了一地,居然是来历不明的蛮夷人:爱尼。   在这个时代,虽然尚未实行科举制度,选将用人须出自名门旺族,贫苦出身者是不能成为将军的,爱尼居然当上将军,而且品级不不低,这让那些世家子弟,如何心服口服?难怪他们一个个都面色不快,抵触情绪十分明显。   爱尼见我漠视着他,也不慌张,他站出座位,手中把盏,朝我认认真真的躬身敬酒。   这个蓝眼睛的恶魔!   我心里狠狠地咒骂了一句,强颜欢笑以水代酒,接受了他的敬酒还有感谢词:“末将能得吴侯赏识,实属是托夫人的福。若不是夫人告诉末将稍通箭术,末将今天只怕还在岛上捕鱼捞虾呢。”   他这话充满了自嘲的意味,注视我时蓝色的眼珠幽深不明,脸上的笑容也难于捉摸。   我强忍心头不快,嘴角抽搐:“将军过谦了,妾身岂敢居功。”   爱尼呵呵一笑,稽首行礼回到座位,换了一副恭谨的表情。   席上他人交头接耳,小声议论,然后飞快地瞟了我一眼,其中的意味不言而喻:原来又是夫人的意思!   我转头望向吴侯,但见他谈笑风生,对下面的窃窃私语似是充耳未闻,但他回眸望向我时,目光中没有如水柔情,只有似是而非的欣慰。   :“诸位觉得今日的美酒如何?”吴侯望向众人,笑问道。   老板请客,谁会那么扫兴说人家的酒不好喝,座上的人纷纷拱手赞了声好。   吴侯微微一笑:“今日这酒宴,一来是庆贺周将军走马上任,二来也是欢庆濡须终于等到它合适的守护神。”   周将军指的是爱尼,不知这个姓氏,有什么来历,他还有了一个汉语:周田。   目前江东资格最老的程老将军虽然算半个退休人员,但是他曾跟随前两任吴侯出生入死,算得上是三朝元老,而且当年是他,大力支持顾支谦接管江东大印,所以每逢大事,吴侯总会第一个请他到场,今天也不例外。   程老将军明显很不喜欢蓝眼睛的周田将军。   他大声说道:“江东英勇善战的武将并不少,熟悉水战的将军更是数不胜数,他们的父兄当年都是跟随老吴侯征讨四方的英豪,主公为何不将据守濡须这样的大任委托给他们,而是单单提拔周将军呢?”   见有人出头,其他人也纷纷提出质疑,这个说李将军更合适,那个说张将军也不错,有几个人小声提议说谢司马可堪大任,甚至有人建议让程老将军发挥余热。   总之,他们就是不能接受爱尼被重用。   面对众人的不良反应,吴侯一一看在眼里,他站了起来,低声道:“请扶夫人回后堂歇息。”竟然是不打算让我看下去了,难道是鸿门宴?   我心惊肉跳地起身离席。   雅美和灵犀将我扶到后堂,正要继续往房间方向走,我轻轻摆手,朝后堂的长榻努了努嘴,灵犀会意,扶我坐了过去,这里和前厅只隔着一堵木墙,能听得清前厅的动静。   :“周将军,请你脱下上衣。”吴侯的声音很平静。   然后是一阵呼呼的抽气声和惊叹声,接着喧嚣声停止,前厅静得针落可闻。   吴侯到底想做什么?   :“周将军这道伤疤,乃是刀伤,是四年前攻打荆州城时留下的,被飞熊将军的偃月刀所伤。”吴侯竟似是有些内疚地说:“周将军以前本是海岛上的猎户,按照程老将军所说,出身贫寒之家,来自蛮夷荒芜之地,但是难得的是,周将军头一次参战,便敢与赫赫有名的飞熊将军交手,可谓胆色过人。”   听见吴侯居然如此抬举爱尼,我的一条手臂颓然地垂了下去,看来我在岛上遭到的耻辱是无法报仇了。   :“而这一条伤疤,是两年前,在汉中郡与益州交手时留下的。”爱尼的声音中充满了自豪和得意,想必是得到吴侯的许可,他开始自卖自夸。   接下来,吴侯又列数了四道不同的伤疤,有枪伤,有剑伤还有其他叫不出兵器的神马伤,最让我震惊不已的是,爱尼居然在武陵郡大火中,趁乱杀了巍公最得意的部将:公维羽。   公维羽可是秦桓之的习武启蒙老师,又是巍公最早的那批跟随者之一,爱尼还真是会挑猎物,居然杀了那么重量级的人物,也难怪吴侯看重他了。   我心里哀叹一声,那公维羽我曾见过几面,果然如同巍公所说的颇有樊哙之风,没想到这样的人最后死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野蛮人手里。   :“人人都说巍公擅长用兵,横扫天下,某却不怕他,从今日起,某就受在江口,等他到来。”爱尼说得很是豪迈,铿锵有声,席上鸦雀无声,就连程老将军也不说话了。   我慢慢地站了起来,有气无力地走着,回到房间,在灯下沉吟良久,挥毫书信一封,命人火速送至尚书令手里。   爱尼平生最恨的人正是我的生父玉郎,吴侯应该知道的,可如今却这般重用于他,只怕其中大有蹊跷,爱尼也有四十几岁,在武将来说,算是老人家了吧?吴侯为何撇开那么多年轻的将领不用,偏要用他呢?   想了半天,依然毫无头绪,我靠在床头昏昏沉沉地躺下了。   :“表妹,睡着了么?”迷糊中有人轻轻在我耳边唤道,声音中有说不出的快意。   我微微张开眼,看到一张酒酣迷醉的脸,是吴侯,他正用微热的脸贴在我的胸前,一下一下的磨蹭着,说不出的佞艳暧昧。   我要起身,他却将我罩在两条修长的胳膊下:“表妹。”他又唤了声,呼出的热气吹到我脖子里,我立时感到浑身不舒服,好像有只大老鼠在身上爬来爬去。   我隔开他往下沉的脸,不想闻到浓郁的酒气:“表哥,你也累了,歇息吧。”   他闷闷地笑了一声:“孤今天很畅快,睡不着。”   终于摆脱当年扶他上台的世家大族的牵制了,他当然高兴,只是一味提拔自己的心腹,不怕伤透老人们的心么?   :“程叔会不高兴,所以明日一早,你陪我上门探视。”他缓缓说道,开始解我的衣襟,温热的手探了进来:“在濡须的时候,我就很想你,比任何时候都想。”   他居然在脱我的衣服,我一阵愕然,一时不知该做何种反应,要知道上次怀孕,我可是跟人家分房睡的,再说就算不分房睡,秦老夫人也会阻止这种事情发生地吧?要不然要那些通房和屋里人干嘛?   我呆若木鸡足足半晌,才晦涩地道:“表哥,我,我有身孕啊!”   :“我知道。”他的吻落在我肩上:“无妨,已经五个月,医书上说了只要得当不碍事。”手中熟练地解下我身上的衣衫。   酒能乱性,他肯定是喝多了。   我忽然一阵怒火上升,噼噼啪啪地燃烧起来,将身子转到一边,拉过被子盖上:“不行!你找别人去。”   他将被子掀了去,熟稔地提起我的两条腿,轻轻松松地闯进来了,我气愤地闭上眼睛,室内的声响让我感到难为情,他似乎意犹未尽,换了个姿势,从后面搂了过来,呢喃的道:“找谁去?她们都在富春,再说我也不想找她们。”   我蜷着身子,不死心的再次拒绝:“不行,太危险了。”   他微微喘气着动作不歇:“所以我才这样子啊。”   我缩着身子,一动不动,听着他的柔声细语,不但没有感到高兴,反而觉得耻辱,他怎么一点都不顾及我的感受,没完没来的呢?没看出来我不情愿吗?他还是以前认识的吴允节吗?   正在自哀自怨,他倏然如同烟花般绽放热情,在我背后心满意足般叹了一声,将脸靠在我肩上,沉重的呼吸令人压抑得喘不过气来,我被他困在方寸之地,倏然觉得一切了无生趣。   作者有话要说:  吐槽的,很不喜欢看一些种田文写女主怀孕期间发生的“专宠”情节,话说对孕妇最好的照顾,是让 她心情好,而不是让对方心情好,楠竹在此期间不找通房不找姨娘,就是忠诚了吗?干嘛事事以“他”为中心?女主干嘛不能要求“他”守身如玉一年半载? ☆、第一百二十五章 孽轮转   今年的雨水特别充沛,庭院里的石榴花开得分外妖娆,艳丽的火红色简直能晃瞎赏花人的眼,石榴多籽,花语中亦有多子富贵之意,本是好彩头,但是五月的华夏大地却酷似熟透的石榴一样,才轻轻一碰表皮,便滴溜溜的滚出一肚子纷纷扰扰的事端,令人目不暇接。   首先是洛京皇宫,发生了一件食物中毒事件,年幼的宁王殿下在和离帝玩耍时,突然浑身抽搐,口吐白沫,经太医急救,最终捡回一条小命,只是身子已经伤了根本,将来怕是连策马奔驰都吃力。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太医署的官方诊断书上说,宁王的急病是因一碗变质的乳酪引起的,,这碗乳酪乃是战利品之一,是骠骑将军伏国丈征讨乌环残部时收缴的土特产。   乳酪产自严寒之地,在中原地区不宜久放,容易变质变味,御膳房的人难辞其咎,按照宫中律法,宁王的食物中毒事件,杀掉几个相关责任人就结束了。   但是朝中的谏官认为此事祸及皇嗣,万万轻视不得,一定要严查重罚,离帝无奈,只得命人仔细追查,追查的结果却令金銮殿上文武百官如遭雷击,原来竟是伏后因膝下无子,而嫉恨秦贵妃有聪明伶俐的宁王殿下,又担心将来宁王登基,秦氏成为权倾朝野的外戚,伏氏的尊荣地位不保,所以这才假借御膳房之手,想将宁王铲除掉。   离帝虽然龙颜大怒,却也念及少年夫妻情分,只是将伏后打入冷宫,将伏国丈革职,流放至西北苦寒之地放牧。   秦贵妃心地纯良,念及与伏后姐妹一场,时常到冷宫中探视,不料反遭伏后身边的宫女出言嘲讽,言辞之恶毒,世间罕见。秦贵妃虽遭污言秽语辱骂,却没有发作,反倒是身边的内侍打抱不平,偷偷将情况告诉了宫中的大总管。   纸终于包不住火,朝中日日有人进谏,说伏后不思悔改死有余辜,若是不对伏后动用国法家规,还会引发更多的灾难事件,谏官引经据典,终日轰炸不止,离帝耳鸣头疼,终于痛下决心,将三尺白绫赐给伏后。   骠骑将军一职,暂由飞熊将军秦仁代任。   昔日的爱妻成了杀害儿子的凶手,离帝心意难平,一门心思寄托在稀奇古怪的石头上,他让宦官走出宫中,大肆收集民间奇石,形状和颜色越古怪越喜欢,有传言说,有人进贡了一枚从天而降的小石头,居然得到黄金千两,一个人扛不动,只好拉着驴车到皇宫中搬运。   后来者依法炮制,皇宫成了农贸市场,曾经干净的驰道上常常一地驴粪,金銮殿中,也能闻到随风飘来的粪臭味,上朝的官员忍不住以袖掩鼻,仪态全无。   皇帝喜欢石头,中原地区变得很热闹,老百姓地也不种了,价日里挖地三尺,希望能找到几颗古怪的石头,好献到宫中,换取丰厚的赏赐,甚至改变门楣,光宗耀祖,更有人言之凿凿的说,离帝常常不上朝,并不是因为身体虚弱,而是躲到后宫开赏石大会去了。   离帝如此玩物丧志,不少拥护独孤氏的有识之士痛心疾首,他们写血书,他们跪在宫门前,绝食,请命,但是没有用,离帝丝毫不为之所动,洛京的城管们又多了一件工作,扛死尸。   中原地区乱哄哄,华夏的西南隅也不甘寂寞,景王为了筹备军饷,下令铸造大钱,一个大钱顶一千个小钱,并从民间收集黄铜,按照黄铜的数量支付相应数量的小钱,同时颁令禁止私人铸钱,违令者一律斩立决。   益州铸造大钱的后果是很悲催的,由于有大量大钱进入流通领域,小钱变得不值钱,物价以飞天的速度上升,通货膨胀十分严重,不少老百姓因此而买不起粮食,吃了上顿没下顿,无奈之下只得往南迁移,和南夷们混在一起,开垦荒山,伐木造田,愣是在崇山峻岭上造出了层层梯田,种上了粮食,避免了饿死渴死的悲惨命运。   益州的富人们,日子也好不到哪里去,在本次的通货膨胀中损失惨重,财富严重缩水,被缩水的部分都流进了景王政府的口袋里,更令他们害怕的是,年轻的劳力都迁移到别的地方去了,将来谁给他们的子孙后代耕田扛行李呢?   :“益州的未来堪忧。”玉郎在信中直言不讳,我不便苛责他什么,毕竟在任何时代,货币政策的尺度,都是很难把握的,凯恩斯的理论也不是万能胶。   :“是以,景王此次北伐只能胜不能负。”玉郎在信中的结尾很悲壮地说。   景王北上,只是为了让江山社稷留在独孤氏的手中,无关百姓生死,无关天地良心,这样的战争有什么意义呢?   渐渐的,我连发牢骚的气力都没有了,因为阵痛一阵紧似一阵。   沈氏突然病重,两天前吴侯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官署,临走前他反复询问了几个产婆和黄脸公:“夫人当真不会在十天之内分娩吗?”   有个年纪大一点的产婆拍着胸脯说:“老身接生多年,敢以这条老命保证,夫人断不会在七天之内分娩的。”   吴侯将目光转向黄脸公,后者优哉游哉的喝茶,微微颔首,表示认同那产婆的话。   黄脸公在短期之内治好了吴侯的伤,又是我父亲玉郎派来的人,吴侯总算是放心了,他挥手让众人退出房内,心事重重的说道:“芳菲,我曾发过誓的,在你生产之时,陪在你身边,只是母亲她,怎么就病重了呢?”   古人最孝道,再说我生孩子,他又能帮什么忙?也许很多产妇希望丈夫在一旁陪产,我却认为此举利少弊多,一个男子若是亲眼见到曾经与之亲密无间的女子,那样血淋淋的生下一个孩子,只怕不吓破胆也得腿软几分,从此对那女子只怕是敬而远之。   若是还不想失去他,就不要刺激他,男人都是视觉动物。   于是我轻松一笑,安慰起他来:“表哥,母亲年纪大了,身子虚弱些,也是正常的,你回去后,也不用急着赶回来,府里横竖还有林郎中呢?”   林郎中就是黄脸公大人了,他居然也姓林。   吴侯见我神态如常,并没有不快,他的内疚和忧虑终如冰雪消融,在凉爽的风中,化作如水的柔情。   阵痛消失时,我环顾四周,嗯,产房布置得不错,既通风又隐蔽,而且房内各种设施齐全,耳房那边在烧水了吧?我似乎听到风箱在呼呼作响。   :“夫人,你怎么样?”一个产婆轻声问道。   我道:“已经不痛了。”   另外一个产婆低声道:“夫人的分娩比之前说的,早了七天,吴侯会不会动怒?”   正是那个拍胸脯的年长者。   我呵呵笑:“瓜熟蒂落,岂是由得人的,你们也算尽心了。”   那两个产婆忙跪在地上,口中只是感谢我的宽仁。   只是她们两人跪在地上,就再也起不来了,像是被孙悟空施了定身法的小妖怪一样,直直的跪在那里,只有两双眼睛,惊恐万状的圆睁着。   我刚惊呼了一声:“你们。。。。。。。”   院子外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有人大声道:“夫人,吴侯回来了。”   身边的阿堵突然朝我走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我身上疾点了几下,我的话缩回到喉咙里,叽里咕噜的努力了几下,还是讲不出话来。   我瞪着阿堵,她一脸歉然,却坚定无比。   另外的几个产婆也早被方居士制止,同样是被施了定身法,方居士甚至还将她们的眼睛给闭上了。   :“公子,得罪了。这是主公的吩咐。”方居士在我耳边小声说道。   我眨了眨眼睛,又是一阵腹痛袭来,我哆嗦着,咬住了嘴唇。   :“芳菲,你怎么样?”门外响起了吴侯焦急的声音,声音中透着浓浓的恐惧和强忍的怒气。   我拍着床板,也不知道自己想干嘛,我已经快痛晕了。   只是有个声音将我从前昏厥状态中拉了回来:“表哥,我没事。”是阿堵,模仿着我的声音,断断续续的说道:“你不要进来。”   居然惟妙惟肖,将我的声音和语气学了个□□分像,她居然还有此技能,我竟然从来都没有发现。”   方居士则学着另外一个产婆的嗓子:“夫人一切还好,还请吴侯安心等待。”   吴侯怒道:“我利能安心,不知你这婆子说夫人不会早生的么?”   阿堵回答他道:“表哥,是我不当心,不要怪别人。”将我平时的调调学了个十足十,真不知她称吴侯为“表哥”的时候,有没有恶心得想吐?   门外的灵犀诺诺的道:“已经命人请林郎中了。”   吴侯的脚步声在门外徘徊了片刻,然后他开始叩门。   :“表哥,你别进来。”阿堵轻声的道,“否则以后不理你。”居然还挺像那么回事,可惜我从来没有说过。   我实在撑不住,呼的一声吐了出来,方居士有条不紊地给我清理,她望说阿堵,也是一副想笑不能笑的表情,我恨极,用水狠狠地掐了她一把,她没有防备,啊的呼了一声。   :“芳菲。。。。。。。”吴侯在门外唤了声。   :“夫人抓了奴婢一把。”方居士平静地说道,使的是她自己的声音。   院子里响起了急促而沉重的脚步声,听吴侯的说话声,应该是黄脸公到了。   :“林郎中,你怎么现在才来?”吴侯责怪的道:“夫人若是有事,你罪不可赦。”   黄脸公上气不接下气的道:“属下来迟,罪该万死。只是让属下看了夫人以后,吴侯再定罪不迟。”   吴侯冷声哼了一下。   门开了一条缝,我忍住剧痛,捏起拳头,想捶打床板,吸引吴侯进屋里来,可是阿堵的眼明手快,她一把捉住我的手腕,轻轻的放到一旁,我眼巴巴地望着房门关上了,黄脸公背着一个超级大的医药箱走进来。   :“夫人。”他恭恭敬敬的问道:“如今哪里不适。”   哪里不适?亏他问得出来,没看到我快要生了吗?我气得翻了一个白眼,阿堵絮絮叨叨的说了:“今天在院子里散步时,不小心崴了一下,还以为没事的,没想到,竟要提前生了。”   语气中有自责,有忧虑,还有不安,更重要的是,将我提前分娩的原因解释得十分清楚。   黄脸公一本正经地给我把脉,甚至撩开被子,看我的肚子,他本来就长得猥琐,那副盯着肚皮看的样子,越发的不堪,我又羞又急,恨不得将身边这三人通通一掌拍飞,无奈口不能言,手不能动。   蓦然间,下面波涛泛滥。   :“破水了。”黄脸公轻叹一声,低声道:“公子,请依照属下说的做。”我无奈地动了动脑袋表示我会听话的,阿堵的手松开了。   :“夫人一切都好,请吴侯放心。”黄脸公大声对门外说道,却不慌不忙地打开医药箱的盖子,然后小心翼翼地从里面抱出一个襁褓,不要细看,我也知道,襁褓不是空的,里面有个婴儿,正一动不动的熟睡呢。   他们这是在干嘛?我狠狠地望着门口,希望吴侯能破门而入,可惜门外十分安静,我忽然想起,我曾经夸奖过官署装修工程的完美的,还高兴的提起过,富商装潢产房时用料的考究,连房门都用的结实木材,原来一切都是为了今天。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二十六章 涉激流   革命若不成功,后人尚需努力。   从富商慷慨地表忠心捐赠庄园,到两天前沈氏突然生病,吴侯奔赴富春郡,我身后的人筹划周密,步步为营,只是为了偷梁换柱,把我刚生下来的孩子转移出去,交给普通的人家抚养,一步一步重复我的成长经历。   这么做,并没有什么不对,毕竟谁都不知道伟大的事业到了我这里,是否能一蹴而就,得逞所愿?   下意识了,我是赞同这样的做法和安排的,毕竟将孩子寄养在平常人家,不易泄露身份,多一份安全就多一份保障。可是孩子毕竟是吴侯和我两个人的,没有得到他的允许,就偷偷地送出去,而让他替别人养孩子,对他并不公平,如此行径,跟红杏出墙,给他送一顶绿帽子有什么不同?   几乎忘记了自己在生孩子,阵痛消失了,羊水在不断地往外冒,我看见床头前的阿堵露出了慈母般的笑容,不由得想起小时候她对我的关怀,和夕照两个人假扮夫妻住在狭小的房子里,绞尽脑汁想让我过的舒服一点。   我慢慢抓住了阿堵的手掌,她的手有点粗糙,却很温暖,阿堵望着我柔柔的笑,我鼻子一酸,顿时泪如泉涌,阿堵是我的养母,方居士对我有培养之恩,如果我把她们将要做的事情告诉吴侯,她们还有命么?   我不再望向门口,不再祈祷吴侯冲进门来解开我的禁锢,而是任凭泪水无声滑落,默默地接受宿命的安排。   一阵令人窒息的安宁过去之后,关键的时刻终于到来了,我感到身子好像被人一块一块的卸下来一样,肌肉在绷紧,骨头在格格作响,痛苦达到极致,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生命力已经到了极限,身子开始飘忽,是灵魂出窍了吧?难道我快死了?   幽深地喟叹声中,体内有股强烈的浪潮正在叫嚣着四处逃窜,企图喷薄而出,我无声地呐喊着,将身子拉成一条琴弦,琴弦的两端,势均力敌,互不相让,是生和死的较量,是选择去和留的挣扎。   最后,我屈服在生如夏花的灿烂之中,原先胀得紧紧的肚皮倏然一松,憋屈的痛苦消失了,释放生命,竟然也能令人欲仙欲死,我颓然瘫倒在床上,无声地细语道:“对不起。”   对不起,允节,如果你恨我,就咒我不得好死吧。   预期之中的黑暗没有到来,我也没有昏睡过去,就在孩子刚刚脱离母体,啼哭了两声的时候,产房的门被打开了,室内顿时花影灯明,流光溢彩,来人携带着一股清新的芳香之气,冲淡了房内的血腥气。   来人正是一直在门外静候的吴侯,他身着宽大的白色深衣,衣饰洁净,发鬓整齐,不像是急走奔波之后的样子,更令我胆战心惊的是,他手中的长剑有种嗜血的气势。   床边忙碌的三人面面相觑,不过也只有一刹那的功夫给他们迟疑,阿堵身影如电,飞到床后的墙上咚咚地捶打了几下,只听到细微的木板一动声,进接着几条深色的人影跳了出来,目标明确地扑向黄脸公的跟前。   黄脸公的手上抱着我刚刚生下的婴儿,他用一块干净的软布拭擦婴儿身上的污秽之物,当他想把婴儿递给从暗道里出来的人时,地上一个被施了定身法的产婆突然拔地而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婴儿从黄脸公手里夺了过去,随即反手狠狠一掌,打在黄脸公的背上,黄脸公猝不及防,被她一掌拍倒在地,脸朝地面,样子狼狈不堪,当他抬起脸时,我看到他的嘴角边居然渗出了细细的血丝。   :“做得好!”吴侯低沉地喝了一声,举起手中的辟邪剑凌厉地刺向阿堵的门面,阿堵是离产婆最近的一个,吴侯想必是担心阿堵出手暗算,所以才拔剑指向她,眼看阿堵就要被剑尖刺中前胸,我本能地脱口而出:“表哥,别杀她。”   我的声音竟然说不出的混沌丑陋。   原来是情急之下,我误打误撞冲破了穴道,喊出声来,只是胡乱用力,呛到气管,喊出最后一个字后,我激烈地咳嗽起来。   吴侯听到我的呐喊,剑身骤然一滞,他朝阿堵踢出一脚,转头蹙眉瞪了我一眼,复又挺剑刺出去,不过他的目标不再是阿堵,而是我!   :“为何骗我?”他把锋利的剑尖指向我的喉咙,我立时感到喉间一痛,发现他的脸写满了悲愤痛楚,身上那种我无比熟悉而迷恋的,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优雅从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狂躁森冷,比手中的宝剑还要令人胆寒几分,更可怕的是,他的双眼血丝密布,因为暴怒,眼瞳里的莹莹绿意愈发明显,红绿交织,颜色艳丽,犹如倾城倾国近在眼前,说不出的诡异狠戾。   我不敢再看,吃力地将目光投向别处。   从暗道里出来的人悉数扑向抱着孩子的产婆,他们把她围在中间,产婆以一只肉手应敌,颇为吃力,才几个回合,就招架不住,被逼到墙角,情况危急,她大声喊道:“二公子,孩子要紧。”   吴侯的眸光倏然一黯,将剑从我喉间移开,随后身影轻移,掠到墙角那边,仅一剑就挑开包围圈,我望着他密不透风的剑影,心里明白阿堵她们此番必败无疑,为今之计,走是上策,于是凄然对阿堵道:“你们赶紧走吧。”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唰唰几下,不止一个人从门外飞身而入,看姿势就知道是吴侯身边的侍卫,他们一定是得到了确切消息,才冲进来,否则就是借给他们十个胆,他们也不敢闯入如此隐私之地。   一声声沉痛的惨叫声中,墙角那边有人瘫倒在地,是我们的人,阿堵和方居士身子一闪,转身加入大混战,宽敞的产房顿时变成可怕的战场,一片刀光剑影,堪比人间地狱。   只有我和黄脸公是闲着的,他望了一眼混战的人们,没有说话,默默捞起湿巾,低头清理床褥上的血污,还轻手轻脚安顿我躺下来。   我忽然对他的“敬业”产生了好感,他多像冰海沉船前心无旁骛地拉小提琴的英国绅士啊!虽然他的样貌丑陋了一点,可这并不妨碍他此刻的从容自若。   我轻声道:“林郎中,谢谢你,你还是赶紧逃吧。”边说边用下巴朝暗道出口指了指。   黄脸公依然没有说话,他轻轻地给我拭擦手脚,等到该做的都做完了,他望着偷偷带进来的襁褓,死气沉沉的脸上终于有了生动的表情,大有怜惜之意。   :“放心吧,我若是不死,定会保其周全。”我也不知道那是个男孩还是女孩,姑且以“其”称之。   :“如此甚好。”黄脸公露出轻快的微笑,纯粹的笑容之下,他猥琐的面容竟然也透出几分晶莹通透。   只是很快,他的笑容枯萎了,璞玉般的圆润也被破坏了,有人割破了他的咽喉,他哼都没有哼一声,慢慢地倒到了地上。   是吴侯。   他左手抱着孩子,右手握着长剑,剑尖上,一滴血都没有,我举目望去,原来那个产婆已经倒在血泊中。   吴侯的俊脸,狰狞扭曲,青筋暴露,他瞥了我一眼,突然用握剑的手拉起我的衣袖,将我从床上拖了下来,大步往外走,我腿脚乏力,根本走不动,被他连拉带拖的拽到房外,呯的一声,他将我推给站在庭院里的灵犀:“扶夫人回房去。”   灵犀哆哆嗦嗦地走过来,小心翼翼地扶着我的腰,引导我慢慢地挪步,躲在石榴树后面两色苍白的雅美也跑了过来,正要和灵犀一起搀扶我,被吴侯闪电般的目光一扫,吓得咕咚一声跪在石板上,口齿结结巴巴:“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伸手将她拉了起来,软软地靠在她肩上,一旁的吴侯哑着嗓子喊道:“房里的人一个都不许留,全部诛杀。”   声音十分有力,隐隐有破空之声,震得我的耳膜微微发痛。   我摇摇晃晃的朝他踱过去:“表哥,求求你,不要杀他们,放他们走吧,他们只是奉命行事而已。”   吴侯衣衫轻拂,神情恬淡,如同菩萨端坐云端,他居高临下,睥睨着我,毫无表情地问道:“你是什么身份?凭什么命令我。”   我心头一阵刺痛,道:“阿堵是我的养母,方居士待我有恩,那个抱进来的孩子也很无辜。”   :“有恩?无辜?”吴侯哈哈笑起来,笑声凄厉刺耳:“芳菲,你真会替别人着想。那我呢,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这是我的儿子,是我的!你凭什么私自替他做主?”   他的笑声让我惊恐不安,我噤声道:“对不起,我。。。。。。”   他厉声打断我:“还不快扶夫人进屋去。”   我挣扎着,转身往产房方向轴,我才保证过的,只要我不死,就一定会想法子保护那个无辜孩子的安全。   :“你想做什么?”吴侯恨声道:“你就是想死,也得死在我手里。”   就在此时,有条轻灵的身影,如同灵巧的鹞鸟从屋顶上俯冲下来,他一身黑色劲装,黑布蒙头蒙脸,看身影,是名身材不高的男子。   他手中握着一柄细细长长的软剑,飘落的时候,那剑本来还软如柳似,缠缠绵绵如同灵蛇,可当那剑一靠近吴侯的胳膊,剑身神奇地变得笔直锋利,杀机腾腾,黑衣人的目标是吴侯抱着孩子的胳膊,他举剑刺出的的样子明明十分优美潇洒,剑势却凶狠残忍,若是吴侯躲避不开,那条曾经断过手骨的胳膊恐怕要被砍断了。   吴侯抱着孩子,往旁边一闪,衣袂飘忽,宽大的衣袖被削了一块,轻飘飘的落在地面,上面有点点血斑,如同春日红梅绽放。   :“表哥。”我尖叫着,吃力地迈动双脚。   黑衣人动作比我快得多,他凌空飞起,抓起我的后背,将我轻轻一提,朝远处一扔,然后又举剑朝吴侯虚虚实实的缠了过去,我被他扔在花丛上,手掌被尖利的枝条刺破了皮,钻心般的疼。   :“表哥,小心。”我有气无力地喊了一声,身子再也动弹不了。   灵犀和亚美大惊失色地朝我跑过来,此时,花木茂盛的院子里又涌进几个人,为首的是若雾。   因为来的都是男人,没有女仆,吴侯只得继续抱着婴儿,退到若雾的身后。   :“此人留活口,看看他到底是谁。”吴侯的声音充满了被藐视被愚弄的震怒。   救兵越来越多,阿堵她们如果不撤退,恐怕再无活命的机会,我躺在花丛上,冲着产房的方向,声嘶力竭地疾呼喊:“阿堵,阿堵,你们,快点走吧。”   快走吧,不要再想什么使命不使命的了。   没有人回答我,只听见激烈的兵刃交接之声,厮战还在继续,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啊?   产房内的婴儿突然哇哇的哭闹起来,是饿了吧?还是被打斗吆喝声给吓到了?我恳求地望着打斗圈外的吴侯,他正用一种难以琢磨的眼神看着我,是怜惜?是厌恶?是悲伤?   产房内的婴儿啼哭声戛然而止。   我再也无法思考,眼前一黑,,慢慢地失去知觉,坠入无边的黑暗。   黑暗中,有吃人的猛兽在后面追赶着我,粗重的喘气声和磨牙声清晰可闻,我一心想逃跑,可腿脚总是发软,身子软绵绵的一点都提不上劲,急得想喊救命,嗓子却怎么也发不出声,慌不择路之中,脚下一空,身子不停往下坠,脚下似乎是万丈深渊。。。。。。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二十七章 霞光岛(一)   阳春三月,离湖上空轻云薄雾,阳光温和,淡淡波光如练,一叶轻舟在湖面划出细细长长的波痕,欸乃声声中,不急不缓地朝湖泊深处驶去。   划船的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子,穿一件石榴红的春衫,纤细如丝的头发挽了个干净利落的发髻,阵阵春风吹过,带着些许寒意,女子的石榴裙裙摆像水母一样圆圆地鼓起,更衬托得她腰肢纤细,身姿曼妙,宽大的裙摆时而不时地碰到船舱的小案几上,发出几声轻微的声响,那女子似乎充耳未闻,只伸出一只玉手,将美丽的裙角提到手中,当风平浪静时,慢慢撒手,裙裾复又像蝴蝶一样展翅飞翔。   当身后浓密的柳荫变得细如眉毛的时候,红衣女子唱起了歌,是一首江南的《采莲曲》,节奏明快活泼,歌词娇俏含蓄,红衣女子的唱腔有股糯糯的绵软,像甜得化不开的乌糖,坐在船尾的风落一时听得痴了,她呆呆地望着船头那端的秀美背影,怔怔地想道:这位姐姐长得好看,穿戴得漂亮,歌唱的时候就像白衣仙子一样遥不可及,怎么就做了妖怪的帮手呢?不但把她从老远的地方诓了过来,现在还点了她的穴位,让她动弹不得?   难道真的要把她献给湖里吃人的妖怪?   想起听说过的离湖吃人妖怪的种种故事,风落不由得身子发软,死亡已经够可怕的了,更可怕的是还要被生吞活剥!听说妖怪不喜欢吃死人,所以每次红衣女子都会高歌一曲,让带来的活人神魂颠倒,全身乏力,这样既不能跳水自尽,也不能自卫反抗,只是软绵绵的任人宰割。   从来没听说上了小船的人还能平安归去,不是被妖怪吃了,还能是什么原因?   风落的水性本来还是不错的,但是有妖怪的湖泊,比大海还要可怕,所以即使身子能动弹,她也不敢冒这个险。   红衣女子唱完《采莲曲》,再没有唱第二首,她知道自己刚才的歌声已经足以让人迷醉了吧否则怎么会连头都不回呢?   风落突然心乱如麻,因为小船正在远离岸边,柳荫已经看不见了。   湖泊深处的风要比湖边的强势一些,船身开始摇晃,风落一阵头晕目眩,身子咚的一声滑落到船底,头部重重地在船尾的木板上撞了一下,疼得她龇牙咧齿。声响比较较大,红衣女子终于回过头来,看到风落的狼狈样子,只是启唇一笑,继续拨动双桨,借着风势,将小舟划得飞快,只听水声花花,清风唱吟,过了半个时辰,小船终于登岸,竟是一个湖心洲,名为霞光岛。   甫一登岸,映入风落眼中的便是一群洁白的朱鹮鸟,它们展翅高飞的时候,翅膀内侧的彩色羽毛暴露在阳光下,光彩夺目,美不胜收,朱鹮鸟是吉祥的鸟,怎么会栖息在妖怪的地盘呢?   风落开始怀疑传说的真实性。   :“你在看什么?还不快点走?”红衣女子面露不快,吓唬她道:“以后在岛上,你再东张西望,小心眼珠子不保。”还很配合的做了个剜目的动作,残忍的动作和她姣好的样貌十分不协调,风落想起老人们说的:妖怪都有好看的容貌。   于是她急忙频频点头,表示自己听明白了。   红衣女子再没二话,径直往前走,她们穿过一段杂草丛生的山路,然后经过一条长长的廊桥,整座桥均用红色的木头建成,走在桥面上,看着桥下的淙淙流水,听着远处山林中的传来的呦呦鹿鸣声,风落再次怀疑自己来的不是妖怪的魔窟,而是天神居住的仙岛。   廊桥的尽头处站着两个身穿白衣的少女,梳着简洁的发髻,发髻上均无金钗修饰,只用几支简单的发簪固定,两人的样貌虽然不及红衣女子,却都有一种说不出的风流袅娜,脱俗高洁。   :“姐姐怎么才来?害我们姐妹在此等候多时。”左边的白衣少女一见到红衣女子,便含嗔的道,声音甚是婉转动听。   右边的白衣少女则用挑剔的目光上下打量着红衣女子身后的风落,略为不满的道:“姐姐,我们要的是种菜浇花的粗使丫头,你怎么带了个弱不禁风的过来,就她那小胳膊,能抡得动种菜的锄头?提得动装水的木桶?”   风落见她嫌自己长得瘦小,又见她的语气不甚友好,情不自禁地朝红衣女子的身后移了移,头垂得更低了。   红衣女子噗嗤一声,笑道:“姐姐怎么也以貌取人?这可不像你家公子的做派!这丫头的气力也许是小一些,却不妨碍她的种植功夫百里挑一,经她手侍弄的东西,没有长不好的!两位姐姐何不让她试试看呢?不是说岛上的菜园子,至今种不出能吃的菜蔬瓜果来么?”   左边的白衣少女叹气道:“从去年秋天开始,园子里的菜就没长出来,夫人的食欲本来就不好,偏不肯进荤腥,又不肯让人每日到岸上采办新鲜食材,每餐只是用些稀粥干菜充饥,长期下去,可怎么是好呢?”说完眼圈竟然微微红了。   右边的白衣少女也是一脸愁容:“过些日子就是十五,公子可能会过来探望,若是看见夫人还是食不知味,形容憔悴,不知道有多心疼!到时我们这些做下人的恐怕也脱不了干系。”   见两人说得可怜,红衣女子不免动了恻隐之心,她回头厉声对风落道:“若是你做不好岛上的差事,我就会让人把你沤成种菜种花的肥料。”   她的样子和划船时的样子,大相径庭,风落更是忐忑不安,忙噤声道:“我会尽力试试看,不知岛上的土地能不能种庄稼?”   :“若是知道还叫你来干嘛?”左边的白衣少女不高兴的道,似乎对风落并不抱任何希望:“听你这话怎么像个外行?但愿你不是浪得虚名。”   风落又低下头。   两名白衣少女又和红衣女子叨叨了几句,才领着风落朝前走,红衣女子则转身上了廊桥,不过半响,红色的身影已经看不见。   突然要在一个几乎与世隔绝的环境生活,风落不免害怕。   所幸湖心洲上的院落看起来一点也不阴森恐怖,整个大院子里房间非常多,亭台楼阁错落有致,像故事里的仙人宫殿一样美轮美奂,风落索性把这里称为仙居。   她被安顿在仙居的偏院,厢房就是宽敞干净的库房,库房里各种耕种用具一字摆开,令人大开眼界,风落忍不住手痒痒。   天黑之前,风落便到苗圃和菜地观察了一下苗木和蔬菜的生长情况,苗木长得还好,勉强算个合格,只是水浇得太多,不少盆景都烂了根。菜地里则是惨不忍睹,先头种菜的人压根就没有种菜的常识,种子撒得太多太早不说,还在菜地的上方搭建怪里怪气的棚子,风落回去时问了个人,才知道那是夫人的意思,说是担心蔬菜被太阳晒死,被寒风冻坏!   世界万物,各生各法,除了人类本身贪图享乐永无止境索取之外,世上的一花一草,一虫一鱼,哪一个不是随遇而安?   夫人此举着实有些多余可笑,难怪岛上种不出能吃的菜来!风落入睡前,小小的嘲笑了一下传说中的吃人妖怪,安心的睡着了。   到了仙居的第十天,风落见到了岛上的主人,不是说她会妖术么?怎么看起来一点都不像!   她穿一身淡紫色的衣衫,乌黑的青丝随意地完成一个松松的髻,暮春清新的阳光,给她涂上一层梦幻的色彩,让人不敢大声喧哗,生怕稍稍大声一点,她就会像叶片上凝结的露珠一样,顷刻消逝。   她正在采集露珠,用一只清莹莹的瓷器接着,青瓷胜玉,皓腕凝霜,风落忍不住赞叹了一声,这位夫人肯定不是妖怪,因为她手中的青瓷是祭拜昊天时使用的器物。   妖仙不同道,这个道理,风落还是知道的。   她看着看着,突然觉得这位紫衣夫人好像在哪里见过,她的眼睛让她想起一个人,她小时候见过的一个人,记得小时候见过的那个人和仙家有着深远的渊源,而眼前的紫衣夫人也带点诡异的仙气。   紫衣夫人似乎感觉到风落的视线,她抬头朝风落望了望,脸上的微微惊诧一闪而过,道:“你叫什么名字?”   声音平静无波,却不拒人千里。   :“奴婢名叫风落,十天前才到岛上的。”风落觉得紫衣夫人并不可怕。   :“你家里,还有什么人?”紫衣夫人的声音还是淡淡的,但是眼睛里多了一份好奇。   风落为难了,紫衣夫人没有恶意,按理说自己不该撒谎欺骗她的,但是来这里之前有人提醒过她说,千万别和人说真实的身世,否则会给自己惹麻烦,也会给知道详情的人惹麻烦。   紫衣夫人和她无冤无仇,她为什么要给人家惹麻烦呢?   于是风落很小声的道:“家里已经没有旁人,奴婢从小就更师傅住在一起。”   紫衣夫人看上去似乎既失望又如释重负,她的眼神开始变得空洞。   风落准备给苗木松土,心里却在想,为何紫衣夫人发呆的样子也那么眼熟呢?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那天到廊桥尽头迎接风落的白衣少女之一,名叫凤仙的匆匆走过来,一脸焦灼,额头上还有细细的汗珠:“夫人,原来你在这里啊,让我好找。”   紫衣夫人弯腰继续拨弄树叶上的露珠:“总归走不出这湖心洲,你又何必乱找一气?”   傻瓜都能听出紫衣夫人一肚子不高兴。   凤仙显然习惯了紫衣夫人的抢白,她笑嘻嘻的道:“奴婢本来不想打扰夫人的,只是公子今天要到岛上来,若是看见夫人还没有梳洗,定会责怪奴婢们怠慢偷懒。”   紫衣夫人手中猛然一停:“什么公子要到岛上来?”   凤仙忙陪笑道:“就是以前来过几次的吴公子啊,夫人记不起来了吗?”   紫衣夫人面露不快,皱眉道:“啊,是他啊!那个登徒子!他竟敢说我是他的表妹!手段也太下作了!凤仙,你速速遣人到岸边,不许他登岸,如果你敢放他上来,我就一把火烧了这里。”   看上去弱不禁风的一个人,说出来的话却是那样决绝,风落不禁糊涂了。   :“夫人。”凤仙有点急了,软声恳求道:“夫人,吴,吴公子他只是,只是担心夫人的身子,才巴巴的赶过来,就算他再惹夫人生气,夫人也该看在亲戚的情分上,见他一面吧?”   :“什么亲戚?我根本没有亲戚!他分明是个骗子,叫他滚!要不然,你滚!”紫衣夫人几乎是咆哮着的撂下几句狠话,随后拂袖而去。   凤仙很是知道夫人的脾气,她不敢追上去,只是站在原地,悲伤地望着紫衣夫人的背影,两行清泪悄悄地滑落下来。   风落站在苗木丛中,十分尴尬,心里更是疑惑不解,紫衣夫人为何一听到吴公子就勃然大怒呢?那位吴公子也真是,人家根本不肯认他这门亲戚,他还涎着脸过来做什么?而且不是一次两次!   吃饱饭没事做了吧,有那闲工夫怎么不想想法子,帮助穷人啊!   陆地的人就是自私兼古怪!   风落暗暗叹了一口气,然后大吃一惊:咦,我怎么会有这种想法?难道我不是陆地上的人吗?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二十八章 霞光岛(二)   因为月光澄明清澈,霞光岛显得更加寂静空灵,风落在床上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眠,索性穿上长衫,走到静谧的院子里,坐在清凉的石阶上。她抱着膝盖,歪头眺望头顶的天空,但见三五正纵横,纤弱如丝带,景致是如此美好。   只是空气中流动着一股子让人心神不能的气息,总担心在清旷的背后,隐藏着可怕的狂潮。   一缕哀婉幽深的箫声萦绕着从远处传来,忽高忽低,含嗔带怨,好像有道不尽的相思苦,说不清的离别恨,生生的要把人柔软的心弦揉碎在月朗风清里。   谁会在大半夜的吹箫鸣弦呢?是白天才到岛上来的吴公子吗?   风落想起大清早看到一幕,休闲自得的紫衣夫人听说吴公子要来,是千般的不痛快甚至是万般的痛恨,她真想去看一看吴公子是不是长了副青面獠牙的样子,非常可怕,以致紫衣夫人不肯念及亲戚的情分,要派人阻止他上岛呢?   尽管有人严厉地警告过她,无论何时何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做该做的,可风落控制不了自己的好奇心,犹豫了片刻,终是循着箫声,缓步朝仙居的后花园走去。   她的身量瘦小,体重极轻,又刻意放轻了脚步,所以几乎是悄无声息,并没有影响到吹箫人的雅兴,那人也正好物我两忘,伫立在一棵高大的梨花树下,但见月光溶溶,园中梨花在盛开,白色如雪,美艳异常,满园一派凄清虚渺,伴随着如泣如诉的箫声,枝头上的梨花无声飘落,洒落在吹箫人的头上,肩上,那人穿一件青色的宽袖长袍,颀长的身子十分挺拔,宛如山中的春松,自有一种风姿秀逸,芳华难掩。   飘零中的片片梨花瓣让人想起女子的眼泪,簌簌似雪。   风落小心地将身子藏到一丛迎春花底下,前两天她来过后花园,知道这个地方最隐秘,而且视觉最好,几乎能看到整个花园的景象,青衣人站的位置,正对着紫衣夫人闺房的窗户,如果紫衣夫人现在站在窗前,就能清清楚楚地看到青衣人的面孔。   风落屏住呼吸,耐心地等待着,箫声如此美妙动听,她相信紫衣夫人不会无动于衷的,,更不可能睡着了,听不见。   果然,在青衣人吹到第三支曲子的时候,风落看到紫衣夫人慢腾腾的从阁楼上走了下来,她木木地走过洒满花瓣的小径,最后在距离青衣人十步之遥停住了,她的眼神空洞茫然,就像娇美的迎春花完全不为吹箫人的春情所动一样,紫衣夫人丝毫没有陶醉的迹象,风落几乎怀疑紫衣夫人会大声责骂青衣人打扰了她的好梦。   青衣人结束了最后一个音符,他自然的垂下双臂,略带惊喜地望着眼前的紫衣夫人,欲语还休,一双眸子清亮得惊人。   两人就那么静静的站着,都没有说话,头顶上的梨花瓣落得更浓密了,像一阵花瓣雨。   风落忍不住伸长了脖子,多么美好的画面啊,两条修长的身影,一高一矮,确实说不出的协调,青衣人只要往前几步,就可以将紫衣夫人拥入怀中,他脸上的表情分明出卖了他的一腔心事,但是他强制按捺着,期待紫衣夫人能露出会心的一笑。   但是紫衣夫人没有,她说出来的话简直是大煞风景:“吴公子,你为什么又来了。”语气极其不耐烦。   青衣人的眼神倏然一黯,随即绽放出一个欢快的笑脸:“芳菲,你总算肯说话了。”   紫衣夫人皱眉道:“我不叫这个名字。”   青衣人笑意更盛:“表妹。”   紫衣夫人怫然不悦:“别占我便宜。”   青衣人愕然:“可你的确是我表妹。”   紫衣夫人道:“就算是,你就该不请自来么?”   青衣人停顿一下:“霞光岛,也是我的家。”   紫衣夫人一副受伤的表情:“既然是你的家,为何要强留我在这里?”   青衣人轻声一笑:“因为你是我的夫人。”   紫衣夫人勃然大怒:“你再胡言乱语,信不信我打死你?”   这回轮到青衣人皱眉了,他敛住笑:“芳菲,你别得寸进尺,我的忍耐是有限的。”   紫衣夫人冷声道:“没人请你来。”   青衣人的身影倏然一移,顷刻间和紫衣夫人面对面:“别说这里,就是整片江东,哪里不是我自由来去之地?若你不是皑儿的母亲,我会容忍你到这个地步?”   紫衣夫人像是受到打击一样,身子颓然失去凌人的气势,风落看到她的眼中似是噙满了泪水,却倔强地忍住,没有流下来。   青衣人伸出一只手掌,想抚上紫衣夫人的脸,但是紫衣夫人往后退了几步,拉远了两人的距离。   青衣人似是无奈,他的口气软下来:“芳菲,快一年了吧?你这样折磨自己,图的是什么?近一年来,你几乎不吃不喝,不肯见人,不愿和我说话,甚至我们的儿子,你也不看一眼,母亲她,一直都不相信,你是病了。她希望你,能在皑儿过周岁之前,回到富春,否则,她老人家会亲自过来探视你的。”   紫衣夫人又开始露出茫然的表情:“她想来,就来吧,反正这里都是你的地盘。”   青衣人又被激怒了,他厉声道:“母亲这么做,有什么不对?你哪里有半点为人妻为人母的样子?你和我赌气也就罢了,母亲得罪你了吗?若不是母亲在照顾着皑儿,你能心安理得地躲在这里怨天尤人?”   紫衣夫人的眼泪唰的流了下来:“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怨天尤人?还不是因为你,若是你肯不杀我的家人,放他们一条生路,我会恨你吗?我会难受得吃不下睡不着吗?还有那个小婴儿,你为什么不肯放过?她才多大?你担心她会报复你?还是会暗杀你?”   她的泪水再也止不住:“我就不该来这里,我为什么要来这里?我在瀛洲岛上过得好好的,要你来救我?要你来杀光烧光,你毁了我还不够,还要毁了我的信仰,毁了我们姜家的基本,夺走了属于我的一切!”   当紫衣夫人说道瀛洲岛的时候,风落的胸口如遭重击,酸痛得几乎不能自已,原来是她!怪不得紫衣夫人看着那么眼熟,那么亲切。   那时候的她,穿着男人的服饰,看起来是那么快乐,好像没有什么事情能阻止她的调皮捣蛋,她会偷偷地把绑着养的鸡松开,然后惊慌失措地让白胡子的爷爷去抓回来;她会在白胡子爷爷的背后偷偷地挂上一片先肉片,然后逗邻居家的狗,追上去,害得那个白胡子的老爷爷以后一见到狗,就躲得老远,听说她还故意把烟灰抹到白胡子老爷爷的脸上,却不肯打水给人家洗脸,说是怕什么油脂流失!   总之,她的坏点子很多,都用来对付她的爷爷,说是从小被她爷爷骂惨了,使唤惯了。   没想到,昔日鬼点子多的俏哥哥是个女的!而且还嫁了人,生了孩子,只是两人看起来不像是夫妻,倒像是仇人。   对,是仇人!当年寨子里人的确是被一群官兵带上了大船,离开了家乡,来到陆地上,从此被人吆来喝去,阿妈死了,哥哥也不见了,陆地上的人都很坏,这是哥哥告诉她的。   而眼前的青衣人,原来也是大坏蛋,恶魔果然都长有一张好看的脸,风落愤怒地低下身子,手中的拳头握得紧紧的,恨不得冲出去,朝青衣人的脸上揍上几拳,但是多年来的受训经历,一再提醒她要冷静,她来岛上的任务不是杀人,而是救人!   救的居然是小时候曾经喜欢过的俏哥哥,幸亏她和不共戴天的仇人有仇,否则她还真为难呢!风落渐渐平息了怒火,将身子又低伏在花丛下,继续聆听梨花树下的动静。   青衣人的声音变得柔和动情:“时光总能冲淡一切,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你折磨自己已经够久的了,就算不肯原谅我,也该想想皑儿吧?难道你真的忍心让他从小就没有母亲?”   他似是抓住了紫衣夫人的软肋,紫衣夫人久久没有言语,她沉默着,缓缓地转身准备移步回阁楼。   青衣人伸臂一捞,将她环在身前,低低地说:“你不在我身边,我心里总不踏实,芳菲,你能不能看在皑儿的份上,明天就跟我回去?”   紫衣夫人身子一僵,冷冷的道:“跟你回去做什么?继续做木偶,任你摆布?还要强颜欢笑,讨好你的如花美眷?”   青衣人沙哑地笑了笑:“你不喜欢她们?那我以后就只宠你一个,行了么?”   紫衣夫人挣脱了他的怀抱,微微摇头:“你没明白我说的,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肯放我走,我就离开这里。”   青衣人的面色大变:“你要去哪里?”   紫衣夫人道:“允节,经过那样的事情,我们已经不可能在一起了。只要我一看到你,我就会想起我的养母,她虽然不是我的生母,却也养了我五年,就算她身份再卑微,也是我的亲人,她虽然不是死在你的剑下,也总归是你下的命令,你要我忘却伤痛,假装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我,做不到,至于皑儿,就算我是他的生母,恐怕也轮不到我来抚养吧?”   青衣人凝视着紫衣夫人,他的目光落在紫衣夫人的的双唇上,似乎那是一股清泉,吸引着口干舌燥的他,他忍不住深深地吻了下去。   他的炽热,始终无法将冰霜融化,紫衣夫人毫无反应,她的双手木然地垂在身旁,从风落这个角度望去,青衣人好像在亲一个木偶。   青衣人偏偏还吻得无比投入,简直忘记了身在室外,他欲火难消,声线颤抖:“能不能忘记,就让事实来证明吧。”   蛰伏了一个寒冬,到了春天,心身健康的人都容易萌生浓浓的春意吧?更何况眼前春花满园,花香怡人,佳人在怀,怎不令他春情勃发?   青衣人的喘息粗重起来。   风落凭借童年时的记忆,即使不用伸长脖子来看,也能知道接下来发生什么,果不其然,随着青衣人的喘息声越来越重,身形瘦弱的紫衣夫人被制服了,她甚至来不及出声咒骂,也许没有打算反抗。   洁白如霜的梨花簌簌落下,挡住了园中的旖旎一幕,风落跌落在地上,一颗心砰砰直跳。   偷窥情人亲热,是不对的,如果是无意中遇见,也不是什么罪过。风落记得小时候,一家人同睡在一张木板大床上,阿爸阿妈睡在右边一侧,爷爷奶奶睡在左边一侧,中间是她和哥哥两个,有好几次她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听到父母行房时的喘息声和细语,对于男女情事,家乡的人,看得很通透,不像陆地上的人,遮遮掩掩,却又暧昧猥琐。   她心无旁骛,静静地倾听着不远处传来的细细细微声响,心中暗暗奇怪,为何两人发出的声响和童年时听到的不一样,似乎少了点什么?   怎么只有男子的声响,没有女子的吟哦,难道紫衣夫人哑巴了?   作者有话要说:  长江中下游一带,到了暮春,千树万树梨花开,煞是好看。   可惜“梨”通“离”,不怎么好听。 ☆、第一百二十九章 霞光岛(三)   因为听了不该听的,所以做恶梦了吗?风落慢慢睁开眼睛,赫然发现眼前一片黑色的阴影挡住了天上明月光,有人正不怀好意地盯着自己,她是面朝天空平躺着的,那人猫着腰,似乎在寻找最佳的藏身处,风落刚刚抬起手,想点对方的穴位,没想到那人的动作更快,闪电般捏住她的脉门,随手拂了几拂,风落的手臂便悄无声息的垂落下去,喉咙一片火辣辣的,竟是连最简单的音符也发不出来了。   她不停地眨眼,希望对方能解开对自己的牵制,那人轻蔑地扫了她一眼,匍匐在地,不住的四处打量着的,不知在寻找什么。风落从一个极小的角度,看到黑衣人背上有一把乌弓,心里顿时明白,原来他是在找最佳射箭点。   他要对付的是谁?紫衣夫人还是青衣人?正在反复思量之际,那人已经找到了最佳地点,飞快地离开了风落的身侧,像一只猿猴般,无声无息地爬上一棵枝叶浓密的枫杨树。   风落正好把他的动作看得清清楚楚。   黑衣人从背后取下乌弓,动作潇洒地从箭囊中抽出一支利箭,不慌不慢地张弓搭箭,直直瞄了半晌,才将箭呼的射了出去。   风落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因为从黑衣人的动作和力度来看,不管他要射杀的是谁,这一箭射下去,就算不能一箭穿心,也肯定痛彻筋骨。   但愿他要杀的不是紫衣夫人啊!风落恨不能冲到梨花树下,冒着生命危险,将紫衣夫人拖起来。   只听到“叮”的一声,有什么东西被击中了,黑衣人继续舒臂张弓,唰唰唰数箭连发,好像都没有射到目标,因为风落没有听到身中利箭之后的呼痛之声,不知怎地,她的心中石头落地。   只要紫衣夫人没事就好!   接着是一阵树枝摇摆的共鸣,伴随着衣袂飘飘的声响,有人在掠过树枝,大概是青衣人凌空而起,朝黑衣人栖身的地方,袭击过来了吧?他的动作还真快,莫非早就听到黑衣人的动静了?   风落努力调整头部,希望能看清楚双方打斗的情景,她看到黑衣人从枫杨树种跳了出来,就以弓为兵器,硬生生的接了青衣人几招,两人打斗的地方不在空中,风落只能凭声响判断两人厮战的情景。   青衣人使的兵器可能是之前吹奏的玉箫,玉石易碎,他不敢直接和黑衣人的铁弓硬碰,却只敲击弓弦,弦鸣有回音,在夜空中发出的声声闷响,让人耳膜震痛。   黑衣人似乎一心要取青衣人的性命,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腾腾杀机,风落听到紫衣夫人开始轻声惊呼,想来是黑衣人的招数足以致命。   风落终于看到了紫衣夫人,她好像是被吓坏了,神情紧张,头发松散,衣衫倒还算整齐,她躲在一棵梨花树的树干后面,望着花瓣雨中恶斗不止的两个人。   黑衣人很快就落了下风,尽管他的铁弓占有优势,却终究不是青衣人的对手,他被制服了,先是扑通一声,他被踢翻在地上,随后风落听到他声音嘶哑的道:“有种你杀了我吧,我会变成厉鬼向你们这对狗男女索命的。”   “啪啪”两声,他的狠话比打断了,青衣人正要说什么,紫衣夫人噤声道:“表哥,你饶他一命吧,他,他是瀛洲岛上的人。”   紫衣夫人的话一出,风落忍不住身子一震,果然如此!怪道这人下手那么狠,只是他会是谁呢?会不会是?她突然觉得气血往脑子上冲,胸口胀痛,比之之前担心紫衣夫人的安全,激动更甚,她开始恼怒黑衣人的自作聪敏,没准,她能助他一臂之力啊!   心急不能解决问题,风落暗暗运用内力。   :“我已经三番几次放他生路,甚至命人将他送到禅师跟前修行,是他执迷不悟。”青衣人不无讥讽的道:“就算此番饶他性命,他也未必领情呢。”   黑衣人呵呵冷笑道:“你错了,如果你此番不杀我,我会感激你的,而且还会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你这个大乌龟。”   青衣人怒道:“你嘴里不干不净的说什么?”   :“我笑你是乌龟王八蛋。”黑衣人猖狂地笑道,他的年纪不大,却非要说些油腔滑调的市井俚语,听起来,有种说不出的粗俗。   青衣人一愣,盛怒之下,反而笑了起来:“好啊!看不出你年纪轻轻,胆子却不小,只可惜嘴巴太脏了点,我会命人给你的嘴巴吃点口苦头”   黑衣人并不害怕,他嘿嘿连笑数声,道:“我到富春之后,听说吴侯当年不惜以身犯险,远渡重洋,为的只是眼前的妖女。我不明白的是,你们汉人最讲贞节,为何你却肯去救这不讲纲常伦理,淫乱不堪的妖女呢。”   青衣人猛然喝止道:“孤念你身世可怜,才容许你多活几日,你却不知好歹,竟敢污言秽语,非要逼着孤立即杀了你不成?”   :“哦?”黑衣人讥笑道:“都说吴侯少年英雄,原来是不敢听真话的软包!我污言秽语,你为何不问问这妖女,她在岛上都和谁住在一起?我们头人可是知道的,她虽然号称圣女,却不过是残花败柳。”   稍稍停顿了一下,他恶毒地说道:“若不是官兵来得及时,他早就被寨子的男人,享用了,啊,哈哈哈。。。。。。。。”   “咯咯咯”几声,黑衣人的骨头像是被打断了,然后又是几声哼哼的呻吟声,他的身子重重地倒在地上。   黑衣人的脸,以一个古怪地角度,对着风落,透过花丛,风落看清了那人的脸,很年轻的一张脸,和她适才的设想正好吻合,那人的五官揪在一起,是在忍受极大的痛苦,又像在嘲笑青衣人的外强中干,   他一定很痛苦!风落的眼泪喷薄而出,哥哥,你真傻,你为什么要激怒他呢,就算不想活,也要死得痛快一点啊。   手脚渐渐能动弹,她的穴道冲开了,她不顾一切地穿出迎春花花丛,踉踉跄跄的跑到黑衣人的跟前,一把将那人的头抱在胸前,悲恸的抽泣起来:“攀车,是我啊,我是水莎啊。”   黑衣人呆呆地望着他,努力的看着她的脸,露出了一抹欣慰地笑容,那是发自内心的喜悦,带着一种少年人的纯真。   紫衣夫人像一个没有重量的幽灵一样,走进了兄妹两人,喃喃的道:“你真的是水莎?”   风落头也不抬,只是望着哥哥的脸,恶声恶气的道:“滚开。”   紫衣夫人面无血色,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全身的气力像是被抽干了,她扶着石桌,无力瘫坐在一张石凳上,内心深处,充满了绝望和茫然。   花瓣雨不停地下着,青衣人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紫衣夫人的脸,似乎想从她的脸上,咬出几块肉来。   月将西沉,后花园里死一般的寂静,偶尔听到风落的几声抽泣,好不容易停止了,她断断续续的说道:“夫人,能不能让奴婢说几句?”   紫衣夫人的身子一震,低声道:“你说。”   风落抹去脸颊边冰冷的泪水,望着负手而立的青衣人,眼中不由露出了讥笑和不屑,这个人的身上有一种月华般的寒凉,像是月宫走出来的仙人般,高高在上,风落十分痛恨这种置人于死地却坦然自若的模样,她想做的就是撕破青衣人完美无缺的伪装,然后看着他的面目变得狰狞,甚至是哭,或者是想哭而哭不出声。   也要让他尝尝失去的滋味,否则岂不是太便宜了他。   :“我想问夫人,在岛上时,天天和夫人住在一起的白胡子爷爷,到哪里去了?”受训了几年,又在陆地上生存了许久,风落的口才功夫大有进步,她知道自己问的,青衣人一定很感兴趣,所以她让自己的声音和腔调,带着少女的娇憨和幼稚,甚至不解风情:“我还记得有时在夜里,夫人屋里发出的声音,和适才的声音很像呢,我和哥哥那时还想,两个男人怎么能做出像我阿爸阿妈做出来的事情。”   她笑了起来,像一朵罂粟花,美丽却十分致命,她怀里的攀车,像是回光返照般,居然也容光焕发,可惜这光彩只维持了瞬间,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再也没有气力,闭上了。   只听青衣人的玉箫噗的一声掉在地上,砸起一地花瓣,风落心情畅快地看着这张铁青的脸,忍不住哈哈哈大笑,一点都不像是十三四岁的少女,倒像是被丈夫抛弃的黄脸婆,苦大仇深的怨妇,在歇斯底里的发泄心中的愤恨。   她终于如愿以偿地看到青衣人的镇定从容神奇地变了样,他步履维艰地走近紫衣夫人,双手的关节握得极响,他一把扼住紫衣夫人的喉咙,身子不住地发抖,颤声道:“你,你当真和那老匹夫,天天住在一处?”   紫衣夫人几乎被他扼断了脖子,呼吸困难,脸涨得发紫:“他不是老匹夫,……是秦,桓之,是桓之!”   她的咽喉被扼得那么紧,要想发出声音是很困难的,所以风落宁愿相信她是用她的灵魂在呼喊那个陌生的名字,凄厉的呼喊饱含着沉痛的悔恨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最后一个字从她的心底冲出来之后,紫衣夫人泪如雨下,发出一两声窒息前的呜咽。   紧接着是砰的一声,她的身子被扔到远处,青衣人惨淡地笑了起来,自言自语的道:“我竟然这般蠢,还一直以为你是逼不得已,原来你们早就双宿双飞,如胶似漆,我果然是多管闲事。”   他慢慢地走到紫衣夫人的身边,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痛苦挣扎,无视她痛苦的呻/吟,他的样子没有变,他的姿势没有变,但是就在一刹那间,他不食人间烟火般的气息彻底消失了,他就像一个最普通的失意人一样,形容颓废,面目可憎。   风落心满意足将两人痛苦不堪的样子看在眼里,心中再无牵挂,她含泪大声说道:“对不起,公子,奴婢不能救你出去,只能以死谢罪了。”   她摸索着,从攀车的箭囊里,抽出几根短箭,微笑着,一支一支的刺向胸膛。   远处的紫衣夫人无力回天,悲不自胜,哭泣着道:“水莎,对不起。”   风落艰难地摇了摇头:“你若是夫人,的确该说对不起,你若是公子,就不必了。”她吃力的抚摸着攀车的脸,将后者的眼睛合上,笑道:“我们一家人,终于可以团聚了。”   她的声音低得几乎令人听不见,但是紫衣夫人,听见了,她的嘴巴动了动,似乎还想说些什么,却最终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月亮终于落到山的后面,后花园陷入黑暗,两个依然活着的人,停留在原地一动不动,各怀心事,体会着落英缤纷的花园,从欣欣向荣的春天,一步一步进入黑暗寒冷的严冬。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三十章 霞光岛(四)   第二天东方刚刚吐出鱼肚白,吴侯就拂袖而去,看都没有看我一眼,气冲冲地离开霞光岛。我被几个侍女抬到阁楼上,经岛上的郎中仔细检查,发现我的伤势十分严重,手脚都有皮肉伤,还断了三根肋骨,幸好没有伤及心肺,虽然做了妥善的医治,但是只要我稍稍用力运气,肋骨处都会隐隐作痛。   攀车兄妹的尸体被安葬在霞光岛最北面的树林里,乃是岛上地势最高处,树木高大,浓荫密集,在这个时代,平民百姓是没有资格堆土墓葬的,充其量也只能坟葬,也就是挖一个较深的土坑,将尸骸放置在土坑里,然后将地面填平,不是后世所说的土馒头。   没有土馒头,也就不能有墓碑,我让人在坟前种了六棵松树,也算是给那对可怜的兄妹立个标识。   我的伤口好转以后,只要不是恶劣天气,我都会走出仙居慢慢走到坟前追忆往事,刚开始的几天,凤仙她们还担心我会有出格的举动,所以执意跟在后面盯梢,后来见我只是站在坟前呼呼哀哉一番,便都放心了,再没尾随而来----------我知道,她们还是很害怕阴森森的坟地的。   终于没有人打扰我了!我朝看旭日东升,看阳光在特定的时点透过树梢,强度打了折然后落在地面上,偶尔看到多姿多彩的朝霞,将天空画成一幅瑰丽的油画,每当此时,我便想起曼卡寨的人们,他们曾经过着的田园牧歌式的生活,此情此景再不能重现,不由得潸然泪下。   吴侯走后,对我不闻不问,明明知道我身受重伤,他也没有额外增加岛上的医护补给,他心里有恨,有浓烈的羞辱感,男人的自尊心,受到严重的伤害,这些我都明白,也许我是对不起他,但是我不会因为理亏,而让他关我一辈子。   五月初一,我手书一封,请吴侯在五月十五前到霞光岛来一趟,信中没有说请他来的原因,也没有说如果他不来赴约的后果,比如说我会死,他会后悔神马的。   如果别人只是将你看作一块鸡肋,你就老老实实扮演一道冷盘菜,千万不要把自己当成熊掌端上桌,所以我觉得任何语言都是多余的,撒娇撒泼更是毫无必要,   吴侯似乎很满意我的识相,五月十四那天,在太阳落山之前,他乘船抵岸,船只较大,同来的应该有不少侍卫,凤仙跑来通传消息时,我正在菜园里摘菜,采摘的是风落(水莎)种下的蔬菜。   吴侯玉树临风地站在菜畦边,看着我将几棵绿叶菜装进菜篮:“岛上头一回种出能吃的蔬菜,所以我请表哥过来尝一尝。”   我像天仙配中的织女一样对并不情愿扮演牛郎的吴侯叨叨的说话,吴侯只是怀疑地哦了一声,没有表态,我很敏锐地看到,他的腰间,佩着一把长剑,不过不是辟邪剑。   看来他不但提高了警惕,还更新了防身装备。   晚膳是我亲手做的,除了主食,就是蔬菜,用不同的方式烹饪,或烧或炒还有菜羹:“表哥和我认识十多年,还没有吃过我做的膳食吧?”看到吴侯吃完了碗中的食物,我笑得很纯良,温柔娴淑的问道。   吴侯不知道我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所以他的表情像白开水一样寡淡:“夫人是要泛舟归田了么?”   我让凤仙撤去餐具,待室内只有我们俩人后,我给吴侯泡上一壶花茶,望着园中的花卉轻轻叹气,道:“生在公卿之家,享千家万户之奉使,怎么可能做得了田舍翁呢。”   不甚明亮的灯光之下,吴侯的脸上荡起细细的涟漪,他呷了一口茶,由着我继续说下去:“我在岛上种菜采茶不过是一时兴起,当不得一辈的事业,就像表哥一样,不可能整日都坐在富春江上看风景。”   吴侯似乎感到我的论调很可笑,他微讽道:“你是女子,本就该不经风雨,我肩负父兄重托,如何能与你相提并论?”   我微微一笑:“谁说不能相提并论,表哥明明知道,我姓姜。”   吴侯的脸上乌云淡淡,冷然道:“姓姜又如何?你如今是我的夫人,理应遵从顾氏的家规礼数。”   好个家规礼数!是谁说过不让我夹在夫家娘家为难来着?感情你也说的空话啊!我心有不甘,苦笑一声,道:“表哥答应过不让我夹在夫家,娘家为难的。”   吴侯把茶杯重重一顿:“皑儿是我顾家的儿郎,身份尊贵,难道你非要送他去装神弄鬼唬人?到头来像你一样,连个正经的身份都没有?”   我不甘示弱,冷笑道:“我没有正经身份,还不是因为你们顾家吗?若是我娘亲不姓顾,不用整天躲着外婆家,我又怎么会改姓林!”   吴侯火了,他的声音高了一拍:“长辈的事情,岂容你我评判?你不要无理取闹。”   我道:“好,不提过去,那么现在呢?我好好一个人,为什么就该天天穿这该死的紫衣服?我告诉你,我不喜欢紫色,讨厌得不得了!我想换别的颜色,为什么这点自由都没有?这就是你给我的正经身份吗?”   吴侯斜眼看着我:“那是因为,你穿紫衣最好看,若你想换别的颜色,也行。”   他不理会我的找茬,我只好步步紧逼,不满的道:“为什么如此简单的事情,都得有你的允许?我为何不能自由选择?”   吴侯表情诡异地一笑:“女子嫁了人,就得听婆家的,还谈何自由选择?芳菲,你十几年前就说过这一套,现在还来?那时候我就告诉过你,真正的自由是不存在的,我都不能享有,你又怎么可能得到?”   他太武断了,凭什么他得不到的我也得不到?歪理!   :“但是适度的自由是可以争取的,表哥,你不可能关我一辈子。就算是匹夫,其志也难夺。”   吴侯终于正眼看着我,眼神中有重重的怀疑和不解:“夫人,莫非你要与我为敌?”   我转过身,望着窗外的晶莹月华,心中主意愈发坚定:“表哥,我们不妨斗一斗,如何?就像两军对阵一样,赢的自然能够从容离去,输的,也要承认失败,由得人家赢的全身而退。”   吴侯的身子,动了动,似乎并不觉得我的主意有多高明,他都懒得站起来用眼神鄙视我,他傲然一笑:“你要和我斗什么?文斗还是武斗?”   我回头,直直地望着他的眼睛,看到他眼中的绿意由淡变深,知道他已经动了心,动了情,于是眼眸半垂,幽婉一笑:“我想和你比剑,明天一大早,地点就在岛上北面的树林里。”   吴侯掩口轻咳一声,哈哈笑道:“好啊,既然夫人有雅兴,为夫一定奉陪,若是夫人输了呢?该如何是好?”   我耍赖似的眉开眼笑:“我会继续找机会比下去,一直到赢为止。”   我笑的时间控制得极好,吴侯止住了笑意,身子微微抖了起来,似是竭力忍耐着什么,我心知肚明,却不忘再添一把柴:“表哥,你千万别轻敌。大战在即,最好修身养性。”   说完冷着脸,在吴侯惊诧的目光中,径直回到阁楼,为明天的决斗挑选武器。   霞光岛上的兵器并不少,我从器械库里选了一柄样子难看的长剑,这柄长剑年代久远,所幸并未生锈,我用厨房里的鱼脂将它搽了又搽,抹了又抹,花费了将近一个时辰,才将宝剑的锋芒磨砺出来,华丽的寒光让我的心脏疏忽地连连跳跃数下。   醉里挑灯看剑,梦里吹角连营,但愿我能置于死地而后生。   岛上阳光充沛,雨水丰盈,攀车兄妹的坟上,早已长满了萋萋青草,六棵松树苗的长势并不乐观,在成熟的生态系统中,新来的物种,须得削尖了脑袋,伸长了脖子,才有可能出人头地,挣得一缕阳关,就像此刻的我一样,在掐时间,在分秒计算,只希望老天能助我一臂之力。   朝阳已经爬出水面,红彤彤的颜色煞是好看,天空有朝霞,可以预见片刻之后,岛上将会霞光万丈,一定会有我需要的霞光透过树梢,照耀在某个微妙之处。   吴侯的身影神奇地出现在眼前,他的眼眶有一圈淡淡的暗影,昨晚应该没睡好吧?是自亵了还是召人侍寝?我不禁喜上眉梢,淡定地给自己打气:就算是高手,也总会有失手的时候,吴侯也不会例外。   我的装扮很隆重,比后世那些个倭国武士举行剖腹仪式还要一本正紧,所以吴侯见了我,便失笑道:“夫人,你非要与为夫一比高下么?若是你觉得跟我回去,面子拉不下来,为夫让着你便是。”   他面带微笑,笑容中带着点痴情不悔的专注,我的心突然一酸,想起十多年来和他相识的喜怒哀乐,原本坚定的意志几乎被他迷人的微笑融化,但是坟前的青草,草丛中纷飞的彩蝶,还有我手中的冰冷兵刃,无一不在提醒着我: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今天赢不了他,以后只能一辈子服从他了。   太阳爬上天空,再过一盏茶的功夫,将会有阳光透过树梢,照到我们面对面站的空地,我选了一个逆光的位置,看着吴侯那张光洁如玉的脸,我定住心神,拔剑出鞘,抖出一个个漂亮的剑花,然后凝眸一笑:“表哥,我的剑法乃是秋月公子倾心相授,未必不能赢你。”   吴侯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他生气了。   只是高手过招,岂能放任自己情绪激动?   吴侯的宝剑从宽大的衣袖中抖出来的时候,正好有几缕霞光直直地透过树梢,投射在他那张完美无绝的玉面上,就在他被阳光照花了眼,稍稍一愣神的时候,我早已冲他一剑刺了过去,然后在半空中换手,把剑从右手换到左手,狠戾地挑向他的发髻。   虚虚实实,我就是要吴侯防守失误。   结果是,我做到了。   是霞光,帮了我的忙,不是偶然,而是必然,我已经算计了一个多月,帮忙的还有风落种的蔬菜,我亲自泡的花茶,食物里面没有毒,只有能催情的成分,也不多,大夫绝对检查不出来。   身子落地之前,我用利剑割了吴侯的几茎乌发,夹在指间轻轻把玩。   吴侯一脸震惊骇然,万万不敢相信我居然一招之内,就赢了他,而且还赢得很漂亮,当然他乌发披散的样子,也很漂亮,不过他的心情一定很糟糕。   我管不了那么多,我只要现在这个结果。   我无比珍惜地将手中的一缕短发装进一个黑色的绣有兰花的荷包里:“这个荷包,本来是给我娘亲的留念,里面装的是我出家时的落发,如今,我把你的头发也放进去,给自己做一个留念。”   他黯淡的眼眸重新燃起几簇明亮的火苗,盯着我手中的荷包,有些惊喜的道:“芳菲,你心里终究是有我的,是不是?”   我慢慢地将剑收入剑鞘,迎着林中的万丈霞光,答非所问:“表哥,我赢了,送我走吧。”   作者有话要说:  即将或者已经黑化的小林。 ☆、第一百三十一章 楚王宫(一)   六月初六,细雨蒙蒙,荆州城外,楚王宫遗址的发掘工程正式启动,这个考古项目对于我来说,乃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如果能在废墟之下找到我想要的,那么我这辈子的使命算是完成了一大半,如果找不到,那将意味着,我还得继续痛并憋屈地活着,一直到不得好死的那一天。   我离开霞光岛至今也不过是短短的十来天,考古项目能够得顺利开展,完全归功于潘文若的超强执行力,早在我让他开展商贸的时候,就跟他提起过赚钱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发掘楚王宫,所以让他处理庶务的同时也为考古工作招贤纳士,他果然没有辜负我的期望,早在半年前就组建好了考古队伍。   考古队伍中,既有江陵郡本地的建筑工匠,也有参与修建洛京皇宫的娴熟工人,有动土工程中必不可少的风水大师,还有熟悉给排水工程的专家,因为早在秦汉时期,我国古代的城市给排水系统已经十分完善,生活用水和污水排放都妥善处理,王宫要地,此类工程更是必不可少,若是遗址的地点没有错,地下一定会有给排水系统的痕迹。   见我认定那一大片杂草乱生,荒木森森的原野就是楚王宫遗址,吴侯也替我高兴,他的表示很直接,让章长史动用他的私房钱,将周围方圆五十里地都买了下来。被他抢先一步,我叫苦不迭,他哪里是在搞赞助,分明是在搞圈地运动,试想想,整块地都是他的了,从地里挖出来的宝贝,还能跳出他的手掌心吗   所以在担心挖错了地方,白忙活一场的同时,我又多了一桩心事,很害怕从地下挖出一大笔财宝,两家人争得头破血流。我的担心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要北伐,益州很差钱,江东也不是财大气粗,吴侯更是有前科----黑了我几船金矿,如果天上掉下大馅饼,两家人能不眼睛发绿?   :“木公子千万不要多想,吴侯此举也是为了让木公子能少操一份心。”章长史将地契交给我时,非常诚挚的道。   他的意思是说,由于吴侯把周围的地都买下来了,所以附近一带的村落人去屋空,我不用考虑额外搭建房子给考古人员居住,也不用担心有闲杂人等过来看热闹,总之一句话,吴侯是真心替我着想。   我抬头望着他,发现他的脸比起几年前,愈发的圆润光洁,敦厚中透露出几分促狭和精明,他不称我为夫人,而是一本正紧地称呼我为木公子,说明他非常清楚吴侯和我现在的状况。   木公子!感情是笑话我是废材的吧!瞟着他慢慢离去的丰满身影,我悻悻地吐了一下槽,手中活计却是丝毫不敢怠慢,我正在琢磨宫殿结构图,越琢磨越糊涂,因为我从结构图中发现了几个耐人寻味的异常之处。   首先是大殿和宗庙的位置,楚王宫中大殿和宗庙的排列方式与洛京皇宫不同,大殿和宗庙不是并排的,而是大殿在上,宗庙在下,而洛京皇宫中,大殿和宗庙是平列的,前者在左,后者在右,强调了血缘政治的重要性,而楚王,似乎很看轻这种血缘政治。   其次是楚王宫大殿的地基,高约十五米,全部用石块垒成,而不是通常使用的坚实夯土,要知道,就算是都城长安,为了节约人力物力,开国丞相皇甫氏选了一处丘陵建造大殿,为的就是不用夯那么高的地基。   而楚王宫殿,不但地基用的是贵重石材,甚至整座宫殿使用的都是一种赭红色的石头,而据我所知,江陵郡一带并没有采石场,那么这些贵重的石材从哪里来?楚王为什么要舍近求远,真的是为了标新立异,不与长安都城的土木结构“撞脸”吗?   带着疑问,我来到了发掘现场,其实目前还算不得考古现场,而是一片荒野。   这里距离荆州城大约二十余里,荒野上荆棘密布,树木丛生,浅绿色的松萝如同青纱帐一般披挂在高大的乔木上,如丝如幔,柔软而坚韧,有的竟然长达十几米长,层层叠叠,富有意境,让我想起诗经里的两句“茑与女萝,施于松柏”。   君若为松柏,妾愿为松萝!琼瑶奶奶是这样说过的吗?无根无茎的松萝竟然让我有一刹那的退怯:我执着若斯,是否真的有必要?我两次嫁人,又生了两个孩子,却至今没有享受过一刻天伦之乐,甚至连两个孩子的面都没有见过,这到底是我的问题,还是命运的问题?我这样孤独地行走于世,到底有没有意义?   可惜,现实总是容不得我多愁善感,我稍稍惆怅了片刻,立马发现原来荒野上竟然是虫蛇肆虐,猿猴为王,那青纱帐似的松萝,其实是一种猴子最爱吃的食物,那猴子见到人来,却不慌张,依旧悠闲自得地在青纱帐中荡来荡去,青纱帐的下面,则慢吞吞地爬出几条可怕的长虫,慢条斯理地吐信,觅食。   见此情景,我心中颇不是滋味。   昔日雄伟宫殿是何等豪华富丽,如今竟然连残垣断壁也找不到,身为楚王后人,竟然连悲叹故园不再的机会都没有,这里有的只是蛇鼠一窝,猿猴争食,楚王若是地下有知,不知会做何感想?   当晚,我在附近的民居住了下来,和考古队一起讨论该如开始动手。   最后一致决定,先驱赶荒野上的虫蛇猿猴们,之所以是驱赶而不是灭杀,是因为我在飞凤镇的遭遇给了我深刻的教训,蛇多的地方一般都有蛇王,蛇王的号召力是十分强大的,人类还是尽量不要招惹它的好,至于猴子们,也是一样,赶走就是了,何必要灭人家的种族呢?   于是我们购来大量雄黄等驱蛇药物,连续在荒野上熏半个月天,结果每天都能看到数不清的各色各样的虫蛇从草堆了爬出来,当真是铺天盖地,密密麻麻,它们吐着鲜红的蛇信,不情不愿地从我们的眼前经过,在场观看的人无一不头皮发麻,胆战心惊,更有胆小的,当场吓得翻白眼,尿湿了裤子。   六月二十六的夜晚,夜深人静的时候,荒原上时而不时地响起几声深沉的叹息,像是人声,又不太像是人声,仿佛近在耳边,又仿佛远在天边,令人又惊又怕。第二天我听到的传言说,一定是以前宫里惨死的人太多了,所以冤魂厉鬼在跑到荒野上叹气的吧?   传言让我又惊又喜,惊的是,如果有鬼,工人们一定不肯留下来,喜的是,如果真的是鬼魂,说明这里肯定就是王宫遗址啦!   为了留住干活的人,我请来巫师和道士做法事,叮叮当当的摇铃声驱散了工地上空的恐怖气氛,原来离开的工人又纷纷回到工地,毕竟在这兵荒马乱的年头,没有一技之长又不想到战场上送命的人想谋一份管吃住的差事,不是那么容易。   因为大批动物搬家,还有真真假假的闹鬼事件,遗址发掘的消息还是透露了出去,潘文若告诉我说,他曾看见好几波作游侠打扮的人在附近转悠,不过很快的又离开了。   游侠儿,是这个时代的犀利哥,他们没有揭竿而起的雄心壮志,不足以为患,我只担心秦氏的紫衣龙士来刺探,至于别的帮派,哪怕再强大,还能大得过我爹天佥真人创办的天英教?   所以清理杂木乱草的工作很有次序地进行着。   最难对付的是比人还高的荆棘,荆棘的种类有很多,有攀援状的,也有乔木状灌木状的,乔木状的荆棘一般来说长在岭南一带,而这里地处长江中游,所以我怀疑荒野上的品种是外来物,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沁园百花洲中,有一副衣架,就是用这种粗大的荆棘制作的,就在我曾居住过的房间里。   树林中有不少桑树,梓树,桑树和梓树都颇具深意,是家树,在古代的家宅里,一般都种有这两种树,这两种树的出现,让我信心倍增,连日来的焦灼不安,似乎得到了补偿。   七月一到,雷阵雨就多了起来,中元节的中午,雷雨交加,电闪雷鸣,滂沱大雨冲开了荒野的泥土,艳阳高照的时候,因为高温,地上的水蒸气雾腾腾的,有个工人兴奋地叫了起来:“看,那边有红色的石头!”   我在闷热的工棚里听到消息,飞一样的跑到现场,定睛一看,可不正是,就在树林的深处,露出一角颜色纯正的赭红色石头,挖开厚厚泥土,我发现石头上刻有精美的花草纹饰,不由心头大震,欣喜不已。   这里真的是王宫遗址!真是激动人心!我用手摸着美丽的花草纹饰,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就在此时,突然听到一声惨绝人寰的尖叫,有个身穿褐色衣衫的工人跌跌撞撞地从树林里跑了出来,他捂住流泪不止的双眼,四肢痛苦地抽搐着,狂乱地尖叫着,然后整个人,突然瘫软在地上,身子激烈地痉挛了几下,最后眼睛睁得大大的,身子一动也不动了。   那情形,说不出的诡异恐怕,他好像是沾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他的眼睛肿得鼓了起来,像青蛙的大眼睛一样,   :“他一定是被恶鬼上身了。”有人小声的议论起来,议论的声音越来越大,有几个人不顾工头的阻挠,竟然扔掉手中的挖掘工具,逃命一般跑出工地之外。   我望着那位突然暴毙的工人走出来的树林,暗自心惊肉跳:难道宫殿的地下,竟然埋有毒气不成?或者像《木乃伊》里的压缩固体盐酸硫酸一样?但是不像啊,这工人的五官身子没有任何被腐蚀的痕迹,那么,他到底碰到什么东西了呢?   我枯坐在偌大的空地上,百思不得其解。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三十二章 楚王宫(二)   楚王宫遗址上空愁云惨淡,不安恐惧的气氛如同乌云压顶,工人们一个个诚惶诚恐,死活不肯迈进树林一步,发掘工作不得不暂时停止,我虽然恼恨工人们大惊小怪,却也不敢用高压手段强迫他们。   我的生活一下子失去了重心。   刚刚停工的时候,我常常望着那块赭红色的石头发呆,幸好过了几天,潘文若从远处过来,带来不少时政要闻,一度消沉无聊的我,又重新活了过来。   社会局势还是那么动荡不安,益州方面,自从今年春天如愿借得江陵郡后,景王亲自率领士兵北上,据说目前在襄阳郡境内安营扎寨,和秦兵死磕着。江东方面,山越人屡屡在边境制造骚乱,民不堪绕,抱怨纷纷,吴侯每回派兵镇压,均无实质性成效,山越人似乎只是想调戏调戏东吴,而不是打算打仗神马的,因为吴侯的军队一到边境,原先闹的极凶的山越人居然溜得比兔子还快,纷纷躲回深山老林,可是等到吴军一走,他们又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样,再度黏在边境集镇上,制造祸端。   山越人的举动分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吴侯心里想必也是明白的,但他不能派遣重兵前往围剿,因为长江防线更要紧,得力保濡须不失,最好还能攻下皖城,才能免除秣陵的后顾之忧,周田(爱尼)将军偶尔会拍马到皖城门前,叫叫阵,秦军也偶尔接一下茬,虚晃一枪。也不追杀过来,毕竟双方都不敢冒险。   就这样,中土势力最雄厚的三方,就这么耗着,相互牵制,提防着另外两方,形成稳定的三角鼎足之势。   这种胶着状态对我大大有利,至少荆州城短期内是不会被炮灰的,我真的可以如同吴侯所说的一样:安安心心的从事考古工作。   可是我又怎么能安得下心来呢?   万一我在这里找到玉璠还有天书密码卷,该如何安全转移出去,交到玉郎的手里?吴侯对这两件东西有兴趣吗?已经拥有三块美玉以及三卷天书的秦氏会不会派紫衣龙士前来抢夺?还有洛京天子离帝,怎么突然变成一名石痴而不是花痴?恐怕也是在四下搜索传说中的四大美玉,好阻止江山社稷落入他人之手吧?   这么想想,出土文物的安全问题还是很令人担忧的,不管是哪一方派人前来强抢,我似乎都没法抵御。我连忙偷偷吩咐潘文若加强工地的戒备力量,身份不明的陌生人或者路人,一律不许靠近发掘现场,还有时刻提防章长史带来的那些“仆人”。   事情安排下去后,我倍感孤单无助,望着案几上的图纸和碎石头陷入深思。   从我去年出事到现在,玉郎没有来信过问一句,对于孩子出生那天发生的事情,玉郎和吴侯彼此心照不宣地选择了沉默,就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我这个最直接的当事人,却活生生的变成了照镜子的二师兄,里外不是人。而阿堵和方居士还有那些从暗道里出来的人,似乎白白地牺牲了,也不知道那个瘦小的在院子里袭击吴侯的蒙面人,逃脱了没有?   由于好友黄脸公的惨死,潘文若对吴侯耿耿于怀,连带着对我,也颇有成见,若不是因为我爹是教主玉郎,估计他都懒得理我,就算逼不得已和我打交道,事情交代清楚后他就消失得飞快,那叫一个敬而远之,逃避而唯恐不及,简直把我视作洪水猛兽。   想起那双清澈的桃花眼中流露出来的疏远厌烦之意,我苦笑一声,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细细研究着手中的石头。   手中的赭红色的石头是一种坚韧细腻而容易雕刻的沙砾岩石,像是沿海地区的产物,而不是产自本地,经可靠资料得知,数百年来江陵郡没有采石业,也证明了这一点。   那么宫殿中大量使用的红色石头是从哪里运来的呢?楚王为什么摒弃当地数量质量俱佳的名贵木材,摒弃中原地区常用的建筑技术呢?他舍近求远,不计成本,到底是为了什么?仅仅是因为石材比木材结实,能保留得长久一些吗?   似乎也解释得通,试想有哪一个位高权重的人不想永远享有无上的权势呢?   我在屋子里来回踱步,无意中瞥到侍女端进来的热气腾腾的膳食,又到吃饭点了,时间过得真快!我猛然想起蛟川的观海楼,那家雄伟而气派的饭店不也是用赭红色的石头建成的吗?而且蛟川就在海边,这两者之间说不定有什么联系!   这个猜想让我的愁绪一扫而光,饭都不想吃了,立即送出书信一封给郑氏,让他们务必打探清楚,观海楼是什么时候建成的,创建人是谁,还有那些石料是从哪里采来的。   事情有了新的进展,我又恢复了冒险的动力和勇气,不就是疑似毒气吗,有什么好怕的,做一套防腐蚀的衣服还有一个原始的防毒面具就是了,说做就做,我把具体要求跟章长史和潘文若两人说了,让他们给我想法子。   既然工人们害怕,那我就亲自进入发掘现场,看一看树林里到底有什么古怪,不是有句话说的,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根据我手中的示意图来看,楚王宫虽然不如咸阳宫那么壮观辽阔,却也布局清晰,脉络分明,分为议政区和生活区。议政区,大殿和宗庙是主要建筑,生活区是宫殿和苑林的结合体,具有朝会,居住,游乐,观赏等多种功能,那个工人冲出来的地方,应该属于生活区。   生活区是住人的地方,为何会有致命的物质?难道真的是毒气?不像啊,那人变化最明显的地方的是眼睛,在短短的时间内,变形得那么厉害,不会是被辐射了吧?难道树林里有放射性物质?   也不对,如果有放射性物质,那些猴子怎么没有变成金刚?毒蛇们怎么没有进化成吃人的巨蟒?蜥蜴也没有变异成哥斯拉?   至多也就是皮肤碰不得的剧毒物质吧?我尽量不碰没见过的东西就是了。   十天后,章长史和潘文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让人做出一套“防辐射服”,一副防毒面具和一副“眼镜”,衣服和面具的材料据说是一种神奇的深海动物的棘皮,不怕水火,“防辐射眼镜”的透光性还不错,是用娃娃的鱼膘打磨出来的,很薄,很透,而且富有弹性。   穿戴好全副武装,我在手里拿了一根碧玉棍子------玉石是绝缘体,不导电的不怕热,   在工人们的交头接耳中,慢腾腾地朝树林深处走去,现在已经到了八月中旬,天气本来是很凉快舒适的,可是我穿着紧绷绷的“工作服”,又戴了副面具和眼镜,加上心情无比紧张,才走了十几步,身上的汗,如同雨下。   树林中寂静得可怕,脚下没有任何动物生活过的痕迹,连一只蚂蚁都看不到,可见那种神秘物质有多么可怕!这样一想,我反倒不怎么害怕了,因为这意味着,眼前不会突然跳出一只吃人的老虎,也不会突然窜出一群丑恶的毒蛇,哪怕是索命的黑白无常先生们来宣布我的死期,我也能兴平气和地面对-----不是头一回了么。   地上,那个死去的工人留下的脚印终于消失,脚印的消失处,倾斜着一个黑色陶罐,看来致命的神秘物质就在陶罐里吧?那个猝死的工人也许是因为好奇心,想看看陶罐里有什么东西,可没想到,这一看就要了他的命。   陶罐的盖子已经破了,被丢到一边的草地上,是被那个工人弄破的吧?   我弯腰把破盖子盖好,然后轻轻地摇了摇陶罐,里面的确有东西,碰撞时发出的声音十分轻微,足见里面的东西分量很轻,不坚硬也不尖锐,像是小颗粒吧?或者说是粉末?   粉末状的有毒固体?会是什么呢?如果楚王宫废弃的时候,这个陶罐落在这里了,那么里面的东西也有好几百年了,怎么还能短期内令人丧命?   真让人毛骨悚然!   我咬了咬牙,把陶罐反过来,从盖子的破口处,抖出一丁点粉末状的东西在地上,发现那些东西黑乎乎的,样子有点奇怪,不像是加工品,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我望着望着,突然觉得浑身不舒服,喉咙好像被火烧一样,眼泪抑制不住地哗哗流。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多余的工作服“布料”,将倒出来的粉末盖得严严实实,还捡了块石头压上去,又在陶罐的盖子破口处糊上一把烂泥,这才抱着陶罐走出树林,眼前的情形十分滑稽可笑。   等着看好戏的工人们一个个面红耳赤,抓耳挠腮,样子也算不得有多痛苦,只是一个个舌头伸得老长老长的,他们在模仿吊死鬼吗?我忽然想笑,可眼泪却止不住,不对不对,他们怎么还呼呼地吸气,那样子怎么说,有点像,孙猴子吃到辣椒!   是的,他们的样子很像吃到辣椒!   要知道辣椒这种东西要过好几百年才传到中土呢,所以中土几乎无人知道辣椒这种东西----时空穿越者除外。   我恍然大悟,对啊,喉咙里火辣辣的感觉不正像是吃到了海南黄天椒?辣得人淌眼泪,辣得让人抓耳挠腮,张口吹气?   莫非黑色陶罐里的东西竟然是辣!椒!只不过不是普通的辣椒,而是类似后世传说中印度某地特产的黯然销魂椒?据说那种神奇的东西,一般人只要闻到它的气味,就会神经系统痉挛,甚至是暴毙!若是不小心将汁液溅到皮肤上,那么,你不死也得脱层皮!人家印度阿三,把那玩意当做军方秘密武器的,因为销魂椒的气味能让人窒息。   印度地属西域,一直以来,西域人都喜欢带些特产到中原,销魂椒也许是某个西域人带来的吧?如果真的是销魂椒,楚王宫里出现这种东西,也不奇怪,要知道,楚王是领兵打仗的神人啊,焉知他当年有没有使用这种无毒有效的生物武器呢?   那个猝死的工人死的真冤枉!   我将陶罐放在阴暗的地方,转身对那些流泪的工人们道:“好了,你们不用害怕,不过是一种有毒的种子,只要不闻它,不碰它,不会有事的。”   嘴里说没事,可是当我脱下工作服,赫然发现手臂上的皮肤红通通的,脸上的皮肤就像是晒伤一样,两只眼睛么,肿得像桃子,真丑!侥幸的是,小命保住了。   后来找来郎中调配了一些涂涂抹抹的药,用了几天,症状明显有好转,猜测正确,我欢欣鼓舞。   任何发掘工程都是破坏性的行为,就算发掘过程中错过什么,也不能回头再看,我虽然不是专业的考古人员,却也希望做到尽量文明考古,更何况这还算是我的祖宅!所以,我依照前世看的纪录片的方法,指令工人们挖土时一定要动作轻缓,尽量不破坏遗址的原有建筑。   八月十五中秋节,考古工作终于有了突破,我们在地下三尺深的地下表层,挖到一条铺满紫色贝壳的道路。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三十三章 楚王宫(三)   径道宽约三米,长约五十多米,缀满了紫色的贝壳碎片,在秋日阳光的照耀下,碎片跳跃着重见天日的喜悦。径道的顶头是一块涂满朱红色的空地,空地的面积大约有五六百平方米,呈规则的长方形,四周均有柱基的痕迹,难道这就是楚王宫大殿的位置?   楚国诗人屈原曾在《九歌》中写道:“鱼鳞屋兮龙堂,紫贝阕兮朱宫”,紫色贝壳铺就的道路,涂满朱砂的台阶和平地,自秦汉以来就是皇帝的专用,一般王公大臣不能僭用,就算是得到天子的恩准,一般人也绝不敢使用,怕招来杀身之祸,楚王功劳虽大,却不懂得谦虚,难怪要被高祖日夜惦记着了。   随着发掘程度的不断加深,楚王宫的面貌越来越清晰,从遗址残留的建筑物大小,可以初步判断完整的楚王宫占地面积大约为二十平方公里,王宫内的河道沟渠均是人工挖掘活改道而成,几乎不使用原有地表上的水系,生活区域中,光是妃嫔们居住的后宫就有三条人工河道,还有数十条纵横交错的排水渠道。   遥想当年,楚王的后宫也是莺莺燕燕一大群,王宫的主人也曾左拥右抱,不曾想,高祖一道诏书,彻底葬送了后宫佳丽们的黄粱美梦,得知楚王的噩耗,宫人们是怀着何种心情离开宫殿的呢?是惶惶然如丧家之犬,还是收拾细软妥当,恁地一副淡定从容?如果是前者,那么我要找的东西极有可能落在遗址的某一处,如果是后者,我的考古工作恐怕是白忙活了。   现代考古学说得对,考古不是为了挖宝,而是为了重现古人的生活情境,从而了解他们的想法,判断他们可能采取的行动,和古人进行一场交错时空的对话,这个观点,我认同,因为我正是要猜测先人们是如何离开王宫的,高祖虽然宽宥了楚王的家人族人,没有株连没有赶尽杀绝,只是将他们贬为庶民,逐出王宫,可政治事件的真相,会如此直白简单吗?谁敢说史书没有骗人呢?   楚王的后人会到躲到哪里去?又是如何收藏贵重物品?那三卷天书,是什么时候落到秦氏的手里?是楚王进京之前就交给秦氏的吗?还是楚王被关进大狱以后,为了报答秦氏的大力周旋之恩,而投桃报李?   记得在檀洲岛时,天神并没有告诉我,秦氏是如何得到天书的。而我觉得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楚王送给秦氏的,因为楚王死前,只有秦氏那位先祖去探视过他。   不过楚王还算精明,他留了一手,早早就把密码卷和其他三卷分开来保管,这种藏宝方式,应该说还是挺有效的,不至于被人一次性的谋财害命,说不定还能反戈一击,比如培养出我这种不甚专业的三脚猫,牺牲个人幸福神马的,积极为偷盗任务献身。   可惜偷盗没有成功,我还差点送了性命,真是造孽。   又有工人前来请我到现场指导,我连忙收回思绪,走进整洁的发掘现场,在半人高的地下密道走来走去,在发掘大殿的时候,发现了一条密道,密道很长,从大殿一直通向后宫的一处沟渠,是预留的秘密逃生路线,还是转身弄鬼的巫师的藏身之处?楚人信奉巫术,许多奇异的现象都得借助鬼神才能解释,楚王出生于荆楚之地,笃信巫术也很正常,可以想象当年,楚王宫里,上演的故事该是多么丰富多彩,惊心动魄。   密道旁边还有一块石刻,很详细生动地描绘了一幅充满恶趣味的情景。   楚王是个大孝子,据说他将宫殿造得惊天动地的气派,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让他的母亲体验一番人上人的感觉,还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羞辱报复那些欺负过他母亲的同乡们。   在大殿的不远处,有一处宽敞的房舍,是专门用来招待前来攀旧情的同乡的,房舍的名称很有趣,是为“嬉戏室”,想搞裙带关系的同乡们十有八九被安排住进嬉戏室,月黑风高之时,楚王的侍从们会将从别处特意抓来的硕鼠和或者是蛇等动物,偷偷放入嬉戏室内,同乡们睡到大半夜,突然被不知名的动物们做免费按摩,估计不被吓死,也吓得半死,哪里还敢攀什么老乡之情!屁滚尿流还嫌不够快呢!   楚王应该很喜欢观赏那些可怜的人被吓惨的狼狈样,因为石刻上说道:王观之,甚慰,曰,同乡之恩情终得报矣!   楚王所说的同乡恩情,是指他还没出人头地的时候,同乡人往他家院子里扔死老鼠死动物等缺德事件。   感叹完楚王的幼稚举动,郑氏的回信也到了,回信没有让我失望,观海楼果然的和楚王宫有关联,那观海楼的创建者,正是楚王宫的首席设计者,这名神秘的建筑师有一个不怕得罪天子以及皇室的名字:九龙。   没有姓,也不知道是名号还是外号。   以前我看夕照给我的字条时,还以为“九龙戏水”指的是蛟川的九龙湖,没想到却是人名,神秘人物的符号。   九龙先生的生平已经无从考据,只知道他是一个建筑设计大师,行踪不定来历不明,楚王宫建好以后,世上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有人说他被楚王杀害了----这个不奇怪,谁叫他知道王宫建筑的秘密呢,杀人灭口这种事,有什么解释不通的吗?有人说他得道成仙了----这个也不奇怪,一般有本事的人最后都被传说成仙了。   总之楚王宫落成后,九龙先生下落不明,世人只知道他喜欢使用一种赭红色的石头,这种石头在龙游台州一带,产量十分丰富,但是开采起来,难度很大,成本极高,一般的人家是使用不起这种石头的,只有有钱人,才会大量使用,昭彰他们的雄厚实力。   当朝的唯一异姓王楚王当然是有钱人,所以他很用得起。   如此说来,楚王宫使用的建筑材料大部分都是来自东吴了,当年建造宫殿的时候,顾氏还只是章远怀的随从,身份和阅历都不够格,想必也不知道更多内幕吧?吴侯对楚王宫的历史不熟稔,也就很正常了。   人真是经不起念叨,白天我才吐槽了一下吴侯的知识面 ,傍晚时分,我收工回到住处,赫然发现吴侯笃悠悠地坐在简陋的客厅里,他华贵的服饰和光彩照人的样貌和周围的环境很不协调,就像浓妆艳抹的女明星一身盛装地出现在洒满牛粪的田埂上。   :“你一直住在此处?”他讶然而不悦的道,修长的眉毛微微皱起,似乎对我不修边幅的样子颇为不满。   我顿了顿鞋子上的泥土,又看了看他洁净的衣衫,心底生出无限失落,疲惫的道:“工地上难免简陋一点,你也别见怪,不过你放心,茶壶里的水还是能喝的。”   边说边上前,想给他倒茶。   吴侯的眼睛瞬间亮晶晶的,嘴角扯动了一下,似笑非笑:“同样的法子还要再来一遍吗?霞光岛上的事情,你不会否认吧?”   咦,他居然知道了!   我一下子有点手忙脚乱,他该不会是来兴师问罪的吧?我有点紧张地望着门外,还好还好,似乎没有看到刀光剑影的架势。   :“你别害怕,我不会怪罪你的。我知道你怨我不肯放你的养母一条生路,不过,若是时光能倒流,我一样不会饶过她们,她们的举动愚不可及,根本不考虑你的死活,这样的随从,留在身边,迟早是祸害。”   吴侯的声音很平静,像丝绸一样光滑,说话的时候嘴角边甚至有一抹动人的微笑,我忍不住害怕,望着他不敢贸然搭腔,眼前这个人明明笑靥如花,身上却蕴含着一股让人敬畏的冷静自控,我虽然早就累垮了,却不敢坐下来 ,心中暗暗戒备。   :“挖了一天泥土,你不累么?怎么杵在那里?”吴侯轻笑道:“你的脸色很难看,难道我很吓人么?”他站了起来,姿态洒脱自若,慑人的威严气势扑面而来,像一道恶狗海浪,几乎将我的渺小淹没在深海里。   我忙将头一垂,低声道:“我不是害怕,我只是觉得身上脏兮兮的,有点难为情。”   吴侯笑道:“不修仪容,不见夫君,芳菲,你比以前懂事了不少。”   懂事了不少!   他的说法还真新鲜!我嘴角动了动,本来想问点什么的,却生生忍住了,不能问,我不能在这个人面前示弱。   :“你知道吗,皑儿他,已经会喊父亲了。”我蓦地抬起头,只见吴侯的脸上露自豪欢愉的神情:“母亲说,皑儿长得很像小时候的我,而且,他的眼珠子,也是绿色的。”后面的话他说得很小声,好像怕别人听到一样:“你真该好好看看他。”   我咬住嘴唇不说话。   他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会,表情慢慢变得严肃沉重:“这个月的初一,我已经立皑儿为世子,指望有一天,他能从我手中接过印绶,壮大江东的基业。”   这个消息不啻于晴天霹雳,劈得我魂飞魄散,我失声道:“你怎么能这么做?皑儿他明明不是嫡长子,你…….”   吴侯的脸一沉,打断我:“两年前,我在长江边上说过的话,你难道忘记了吗?”   他的话让我心口堵得慌,忙轻声恳求道:“表哥,你这么做,哪里是在抬举皑儿,分明是在害他么?他没有得力的娘舅,在长幼嫡庶上又不占着理,立他为世子,是让他做出头鸟,被人用枪打么?表哥,你还是,收回成命吧,再说你还那么年轻,立世子的事,其实不用那么早考虑的…….”   吴侯的脸瞬间黑了一半:“何须得力的娘舅?皑儿是我最看重的儿子,难道还不够吗?你怕他受伤害,为何还留在这荒凉之地?一住就是好几个月!连封书信都没有!若不是亲身经历,我竟然不知道女子的心肠能够狠到如此地步,你不念夫妻情分也就罢了,难道皑儿不是你生的?芳菲,你的心难道是石头做的不成?”   他的话像锋利如刀,刺得我心头淌血,是的,他说得没错,我的确是个狠心的母亲,而且很自私,甚至不愿意为了他,牺牲一点点自尊,关于孩子的事,吴侯不主动提起,我就一直不过问,就怕一过问,就会被他批判得体无完肤。   吴侯见我泫然欲泣,似乎心中不忍,过了半晌,他忽然柔声道:“如果没记错,今天是你的生辰吧?时光过得真快啊,一转眼,我们都认识十二年了。”   他忽然温情脉脉,我微微一愣,转念一想,是呀,时间过得真够快的,这一世的我,居然已经二十五岁了,这个年龄,就算是回到现代社会,在网络上,也是阿姨级别的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三十四章 楚王宫(四)   暮色沉沉,村落上空炊烟袅袅,我家的厨房里也是油烟四溅,锅铲翻飞不过今天在厨房里忙活的不是我,而是吴侯带来的侍从们。   不用烧火做饭,我乐得轻松自在,准备好满满一大桶热水,将房门锁得严严实实,这才舒坦地坐在水里,慢悠悠地洗去满身的灰尘和疲惫。   窗外格外宁静,没有人来打扰我,当花木的影子清晰地投射在窗户上的时候,我忽然觉得心中空落落的,无所适从。   二十五岁,意味韶华不再,意味着我人生可能已经走完了一半,可我的生命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曙光,我的前半生,全部浪费在剪不断理还乱的儿女私情上,如今我才明白,我的父亲玉郎,为什么在我五岁的时候送我进空门,在我十八岁的时候,送我到瀛洲岛,他只是希望我不要把大好时光浪费在感情纠葛上,可惜,我没有明白他的一番苦心。   晚上,该怎么办?怎么安排吴侯的住宿问题?谁都知道,我还是他合法的如夫人,有义务服侍他的睡眠。   晚膳已经做好,做饭的人却不见影子,客厅里只有吴侯和我,他破天荒地给我盛了一碗饭,还夹了些菜放在我跟前的空碗里,累了一天,沐浴又花了一个多小时,我早就饥肠辘辘,所以也不客气,小声说了两个字“谢谢”,然后端起饭碗,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风卷残云般,一碗饭下肚,我用空饭碗装了一碗汤,也不用勺子,双手捧着碗,像喝水一样大口大口的喝。   我吃饭的速度虽然很快,但是绝对没有发出丝毫不雅的声音,更没有可怕的吧唧嘴行为。   但是当我放下空碗的时候,发现对面的吴侯,一脸的不敢置信,甚至还有几分愠怒。   :“你,每天都如此进食?”他明显是忍无可忍,所以语气咄咄逼人。   我很想像个村妇一样用手抹一下嘴,恶心他一下下,但是想想,这顿晚饭好像是白食,还是不要太过分的好,于是不理会他的不快,道:“是啊,每天如此。”   吴侯嘴唇微启,欲言又止,我懒得跟他讨论进餐仪表美的细节问题,客厅里就我们俩,我不用顾忌他的面子,所以我起身,道:“表哥,我吃饱了,你慢慢吃吧,我到天井里站一会,消消食。”   我住的房子几乎是村子里条件最好的一间,分上下两进,中间有一个大大的天井,天井里种有桂花树,此刻桂花正在绽放,香气扑鼻,令人心旷神怡。   天空中孤月凄清,数只候鸟连夜赶往南方过冬,它们黑色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渐渐消失在夜空。它们多自由啊,至少一年之中能够南来北往一回,不像我,似乎总是身不由己,连浮想联翩都不能随心所欲。   也许是我的惆怅之意太浓烈,有人在不远处附和般惋惜地叹息了几声,是吴侯么?我将目光转移到吴侯身上,只见他正坐在客厅,回望着我,表情很是微妙。   :“你为何叹气?”吴侯衣袂飘飘,顷刻间来到我身边。   我讶异地望着深蓝色的苍穹,摇了摇头:“我没有叹气。”   说完两人都愣住了。   刚才的叹息声十分清晰,仿佛近在耳边,带着些许哀伤痛楚的惋惜,又仿佛远在天边,带着些许神秘莫测的诡异。   :“村子里可有什么古怪?”吴侯慢声的道:“若是叹息之人不在屋子里,只有传音入密才有这个结果呢。”   他说得没错,离我住的屋子最近的房子,少说也有二十多米,平常的叹气声,不可能穿透隔音效果极好的砖墙,清清楚楚地在我们的耳边响起。   一阵微风吹过,桂花树枝叶轻摇,花香弥漫,又是一声长长的叹息声,从大门外传进来,这个声音我好像听过的,前些日子,楚王宫遗址上的荒林还没有被砍伐,发掘工作开没有真正开始的时候,叹息声曾经响起过,工人们还一度传言说是王宫的冤魂在嗟叹呢!后来请道人和巫师做了法事,那声音便再没响起,但是今晚,声音怎么又出现了?   真的是游魂,在叹息栖身之处的宁静被打破了么?   吴侯的手握上剑把:“一定是村子里有人在装神弄鬼,你住在此处极不安全。”   他的话让我如释重负,之前不是还在苦恼怎么安排他就寝吗,他既然怀疑村子里有异常,何不趁机找点事情给他做,让他自己折腾去呢,,反正他带来的侍卫不少,安全问题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我飞快地将披散的头发拢好,又跑到房间拿出防身的长剑,兴冲冲地对吴侯说:“走!我们去抓装神弄鬼的人。”   吴侯微微一怔,见我已经转身冲出大门,于是摇头笑笑,二话不说,尾随而来。   两人走了一会,发现四周的环境好像有点古怪,天上明明朗月当空,为何地上却是薄雾缭绕?十步之外,几乎看不到任何景物,远处似乎有一两簇亮光,影影绰绰,忽近忽远,不知是谁家的灯笼?   :“我们还是回屋子里去吧,前面有古怪。”吴侯上前握住我的手,“我让侍卫们现身保护你。”   他发了一声清啸,然后拉着我往回走,说来也怪,我们走出大门不到一盏茶的功夫,怎么就看不见房子了呢?夜雾越来越浓,能见度越来越低,四周白茫茫的一片。   我的心怦怦地跳得飞快,脑子里生出一个奇怪的念头,不过我不敢百分之百的肯定。   :“表哥,我们不如往前面的亮光处走吧。”想起几年前在黔中养马时遇到的小凌,我猜测我们可能遇到非人类了。   吴侯握着我的手骤然一紧,他声音中带着一些颤抖,语气却十分坚定:“好吧,我们去看看。”   拿定了主意,心头上的惊慌失措便不再肆意窜动,我们各自手中握剑,空着的两只手牵在一起,慢慢地一步一步地朝亮光处走去。   脚下如同踩到棉花,软绵绵的,完全不是我熟悉的发掘现场,楚王宫用的石头很多,不管是白天还是夜晚踩上去,都应该是硬邦邦的。   吴侯心里想必也明白此刻的境况,他的手掌渗出一层薄汗,温热湿润,将我原本干燥的手掌弄得黏糊糊的。   :“我很欢喜。”他忽然停住脚步,细声说道:“上天还给了我一次机会,让我和你在一起。”   我对他在此情此景之下产生的柔情蜜意不置可否,只是低声说道:“快到了,我们还是小心一点吧。”   从出门到现在,我们在浓雾里走了将近半个时辰吧,那光亮也真是怪异,明明近在眼前,可总也到达不了,如果是鬼魂,这鬼魂也也真是讨厌,为何不能爽快一点呢?作弄人很好玩的么?   正要继续吐槽,眼前忽然豁然开朗,但见清风朗月,灯影婆娑,一位身穿青衣道袍的老者,眉毛须发雪白,胸前美髯长约三尺,他慈眉善目,拄着一根鹿角拐杖,正笑吟吟地站在一张八仙桌前,神采奕奕地望着我们两人。   :“哈哈哈,难怪黯淡了数百年的楚王宫上空光芒万丈,原来是黄龙和丹凤在此盘桓。”老者一手抚须,笑呵呵的道:“老朽在船上略备酒菜,接待两位贵客。”   船上?我们竟然到了船上?2012的世界末日大船么?我环顾四周,果然是江水茫茫,一眼看不到岸。   老者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吴侯松开我的手,我们两人不约而同地将剑收入鞘内,恭恭敬敬地朝老者行了个大礼,老者轻声笑道:“两位不必多礼,是老朽闲的无事,想招引两位到船上一叙,叨扰了两位的雅兴,还望两位贵客不要怪罪。”   他嘴里说得客气,却一点都不客气的先坐下来,我见吴侯落席后,这才慢慢地做到空位上。   桌上的食物品相很好,可惜都是些冷盘和糕点,在这秋霜渐起的夜晚,不适合当宵夜吧?   见我微微蹙眉,老者似乎心领神会,他抚掌笑道:“秋风起,蟹腿肥,吴侯与落霞公子均在吴郡长大,对于螃蟹,一定不陌生吧?”   我正要点头,吴侯用眼光制止我。   只见老者不知从哪里取出一个网袋,朝水面里一丢.,随即提了上来,灯光下,之间网袋里爬着几只张牙舞爪的大螃蟹,我忍不住欢呼了一声,老者微微笑,手中的网袋变成一个蒸笼,他把蒸笼放在桌上,揭开盖子,里面的螃蟹早已变成了橘黄色。   吴侯道:“螃蟹性寒,最好能有黄酒相佐,若是有紫苏和嫩姜驱寒更佳。”   老者道:“这有何难。”   言罢,徒手朝空中采撷,果然手中多了一把新鲜的紫苏,他将紫苏叶子放进蒸笼里,盖上盖子,然后将嫩姜用一个小巧的刀具研碎,放进三个空的小碗里。   我知道他神通广大,所以笑问:“还得有香醋。”   老者的胡子轻抖:“正是。”   没一会功夫,老者像便戏法一样,弄来了香醋,黄酒,净手用的菊花水,甚至还有我贩卖过的乌糖姜茶,真是一应俱全,十全大补。   人家老曹和老刘是青梅煮酒论英雄,我们辈分不够,只能在船上嫩姜煮酒拉家常。   吃螃蟹是一件麻烦的技术活,费时费力,却吃不到什么东西,不过我想老者的本意不是请我们吃东西,而是真的闲着没事,想找个人来唠唠嗑。   吴侯和我是免费的陪聊,东拉西扯地陪老者说了几大筐废话,都是些风土人情,奇闻异事。   :“落霞公子已经发掘多时,不知有何收获?”老者剥下一个蟹壳,缓声问道。   我净了净手,喝了一口乌糖姜茶:“除了得见楚王宫殿的沟渠,其他方面,没有进展。”   老者哈哈大笑,道:“落霞公子想要什么进展呢?”   我瞥了一眼吴侯,见他一副非礼勿听的样子,不禁失笑:“不敢瞒老人家,晚辈要的找是一本天书。”   吴侯终于抬起眼皮,看着我。   老者对于我和吴侯的眼神打仗,似乎见惯不惯:“楚王擅长故布疑阵,混淆视听,迷惑对手,落霞公子一时半会想不明白,也是很正常的,依老朽看来,落霞公子不必焦急,数百年来无人能做到的事情,公子已经做到了,也许只需往前一步,公子的愿望便能达到。”   我主动被动地忙活了不少年,还是头一回得到如此肯定的鼓励,更何况鼓励我的不是凡人,怎不令我精神鼓舞?   我惊喜的道:“老人家说的是真的么?难道困扰数百年的大难题,真的能在晚辈手中解决?”   老者笑道:“落霞公子切莫忘记,解决难题的方式并非只有一种,公子不妨多想想有句老话:殊途同归。”   他望着吴侯,别有深意的问道:“落霞公子是吴侯的表亲,又是吴侯的夫人,吴侯想必会鼎力相助的,对吗?”   吴侯直立起身,朝老者稽首道:“我和表妹倾心相爱,自然会为她着想。只是晚辈心中尚有疑问,还请老人家不吝赐教。”   老者似乎早就知道吴侯会有疑问,所以他气定神闲的道:“不知吴侯想问老朽什么?”   吴侯望着我,他的眸子清亮如同寒星闪烁:“老人家方才所说的黄龙和丹凤,指的是晚辈和表妹二人么?”   老者笑道:“正是。”   吴侯又问道:“如今王室飘摇,名存实亡,江东该何去何从?”   老者反诘道:“吴侯打算何去何从?顺势而为之,还是取而代之?”   老者的反问语气十分直白,吴侯的脸上露出了迷惑的神情,他苦苦思索半晌,最后摇了摇头:“实不相瞒,晚辈心中尚无明确构想。”   我冷眼旁观,心道,他说的是实话吗?   老者轻轻摇头,笑道:“若是如此,老朽也无能为力。两位还是继续给老朽讲讲各地的趣闻吧。”他率先举起了酒杯。   吴侯似是失望地嗯了一声,也举起了手中的酒杯。   三人使用的青瓷杯子碰到一起,发出清脆的和鸣之声,此时江面上一阵秋风刮过,桅杆上挂的灯笼熄灭了,船上一片昏暗,老者的身影倏然不见,浓雾又弥漫在我们的四周,黑暗严寒如冰,吴侯在黑暗中抓到了我的手腕,急声问道:“芳菲,你没事吧?”   我冷得牙齿打架,结结巴巴的道:“我,我很好,没事,你呢?”   吴侯的另一只手也握了过来,我在黑暗中无法看见他的脸,但是能想象得出,他一定很兴奋而激动,因为他的声音中充满了万丈豪情:“孤断然不会出事,老神仙不是说,孤乃是黄龙再世的么?”   暮色沉沉,村落上空炊烟袅袅,我家的厨房里也是油烟四溅,锅铲翻飞不过今天在厨房里忙活的不是我,而是吴侯带来的侍从们。   不用烧火做饭,我乐得轻松自在,准备好满满一大桶热水,将房门锁得严严实实,这才舒坦地坐在水里,慢悠悠地洗去满身的灰尘和疲惫。   窗外格外宁静,没有人来打扰我,当花木的影子清晰地投射在窗户上的时候,我忽然觉得心中空落落的,无所适从。   二十五岁,意味韶华不再,意味着我人生可能已经走完了一半,可我的生命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曙光,我的前半生,全部浪费在剪不断理还乱的儿女私情上,如今我才明白,我的父亲玉郎,为什么在我五岁的时候送我进空门,在我十八岁的时候,送我到瀛洲岛,他只是希望我不要把大好时光浪费在感情纠葛上,可惜,我没有明白他的一番苦心。   晚上,该怎么办?怎么安排吴侯的住宿问题?谁都知道,我还是他合法的如夫人,有义务服侍他的睡眠。   晚膳已经做好,做饭的人却不见影子,客厅里只有吴侯和我,他破天荒地给我盛了一碗饭,还夹了些菜放在我跟前的空碗里,累了一天,沐浴又花了一个多小时,我早就饥肠辘辘,所以也不客气,小声说了两个字“谢谢”,然后端起饭碗,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风卷残云般,一碗饭下肚,我用空饭碗装了一碗汤,也不用勺子,双手捧着碗,像喝水一样大口大口的喝。   我吃饭的速度虽然很快,但是绝对没有发出丝毫不雅的声音,更没有可怕的吧唧嘴行为。   但是当我放下空碗的时候,发现对面的吴侯,一脸的不敢置信,甚至还有几分愠怒。   :“你,每天都如此进食?”他明显是忍无可忍,所以语气咄咄逼人。   我很想像个村妇一样用手抹一下嘴,恶心他一下下,但是想想,这顿晚饭好像是白食,还是不要太过分的好,于是不理会他的不快,道:“是啊,每天如此。”   吴侯嘴唇微启,欲言又止,我懒得跟他讨论进餐仪表美的细节问题,客厅里就我们俩,我不用顾忌他的面子,所以我起身,道:“表哥,我吃饱了,你慢慢吃吧,我到天井里站一会,消消食。”   我住的房子几乎是村子里条件最好的一间,分上下两进,中间有一个大大的天井,天井里种有桂花树,此刻桂花正在绽放,香气扑鼻,令人心旷神怡。   天空中孤月凄清,数只候鸟连夜赶往南方过冬,它们黑色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渐渐消失在夜空。它们多自由啊,至少一年之中能够南来北往一回,不像我,似乎总是身不由己,连浮想联翩都不能随心所欲。   也许是我的惆怅之意太浓烈,有人在不远处附和般惋惜地叹息了几声,是吴侯么?我将目光转移到吴侯身上,只见他正坐在客厅,回望着我,表情很是微妙。   :“你为何叹气?”吴侯衣袂飘飘,顷刻间来到我身边。   我讶异地望着深蓝色的苍穹,摇了摇头:“我没有叹气。”   说完两人都愣住了。   刚才的叹息声十分清晰,仿佛近在耳边,带着些许哀伤痛楚的惋惜,又仿佛远在天边,带着些许神秘莫测的诡异。   :“村子里可有什么古怪?”吴侯慢声的道:“若是叹息之人不在屋子里,只有传音入密才有这个结果呢。”   他说得没错,离我住的屋子最近的房子,少说也有二十多米,平常的叹气声,不可能穿透隔音效果极好的砖墙,清清楚楚地在我们的耳边响起。   一阵微风吹过,桂花树枝叶轻摇,花香弥漫,又是一声长长的叹息声,从大门外传进来,这个声音我好像听过的,前些日子,楚王宫遗址上的荒林还没有被砍伐,发掘工作开没有真正开始的时候,叹息声曾经响起过,工人们还一度传言说是王宫的冤魂在嗟叹呢!后来请道人和巫师做了法事,那声音便再没响起,但是今晚,声音怎么又出现了?   真的是游魂,在叹息栖身之处的宁静被打破了么?   吴侯的手握上剑把:“一定是村子里有人在装神弄鬼,你住在此处极不安全。”   他的话让我如释重负,之前不是还在苦恼怎么安排他就寝吗,他既然怀疑村子里有异常,何不趁机找点事情给他做,让他自己折腾去呢,,反正他带来的侍卫不少,安全问题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我飞快地将披散的头发拢好,又跑到房间拿出防身的长剑,兴冲冲地对吴侯说:“走!我们去抓装神弄鬼的人。”   吴侯微微一怔,见我已经转身冲出大门,于是摇头笑笑,二话不说,尾随而来。   两人走了一会,发现四周的环境好像有点古怪,天上明明朗月当空,为何地上却是薄雾缭绕?十步之外,几乎看不到任何景物,远处似乎有一两簇亮光,影影绰绰,忽近忽远,不知是谁家的灯笼?   :“我们还是回屋子里去吧,前面有古怪。”吴侯上前握住我的手,“我让侍卫们现身保护你。”   他发了一声清啸,然后拉着我往回走,说来也怪,我们走出大门不到一盏茶的功夫,怎么就看不见房子了呢?夜雾越来越浓,能见度越来越低,四周白茫茫的一片。   我的心怦怦地跳得飞快,脑子里生出一个奇怪的念头,不过我不敢百分之百的肯定。   :“表哥,我们不如往前面的亮光处走吧。”想起几年前在黔中养马时遇到的小凌,我猜测我们可能遇到非人类了。   吴侯握着我的手骤然一紧,他声音中带着一些颤抖,语气却十分坚定:“好吧,我们去看看。”   拿定了主意,心头上的惊慌失措便不再肆意窜动,我们各自手中握剑,空着的两只手牵在一起,慢慢地一步一步地朝亮光处走去。   脚下如同踩到棉花,软绵绵的,完全不是我熟悉的发掘现场,楚王宫用的石头很多,不管是白天还是夜晚踩上去,都应该是硬邦邦的。   吴侯心里想必也明白此刻的境况,他的手掌渗出一层薄汗,温热湿润,将我原本干燥的手掌弄得黏糊糊的。   :“我很欢喜。”他忽然停住脚步,细声说道:“上天还给了我一次机会,让我和你在一起。”   我对他在此情此景之下产生的柔情蜜意不置可否,只是低声说道:“快到了,我们还是小心一点吧。”   从出门到现在,我们在浓雾里走了将近半个时辰吧,那光亮也真是怪异,明明近在眼前,可总也到达不了,如果是鬼魂,这鬼魂也也真是讨厌,为何不能爽快一点呢?作弄人很好玩的么?   正要继续吐槽,眼前忽然豁然开朗,但见清风朗月,灯影婆娑,一位身穿青衣道袍的老者,眉毛须发雪白,胸前美髯长约三尺,他慈眉善目,拄着一根鹿角拐杖,正笑吟吟地站在一张八仙桌前,神采奕奕地望着我们两人。   :“哈哈哈,难怪黯淡了数百年的楚王宫上空光芒万丈,原来是黄龙和丹凤在此盘桓。”老者一手抚须,笑呵呵的道:“老朽在船上略备酒菜,接待两位贵客。”   船上?我们竟然到了船上?2012的世界末日大船么?我环顾四周,果然是江水茫茫,一眼看不到岸。   老者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吴侯松开我的手,我们两人不约而同地将剑收入鞘内,恭恭敬敬地朝老者行了个大礼,老者轻声笑道:“两位不必多礼,是老朽闲的无事,想招引两位到船上一叙,叨扰了两位的雅兴,还望两位贵客不要怪罪。”   他嘴里说得客气,却一点都不客气的先坐下来,我见吴侯落席后,这才慢慢地做到空位上。   桌上的食物品相很好,可惜都是些冷盘和糕点,在这秋霜渐起的夜晚,不适合当宵夜吧?   见我微微蹙眉,老者似乎心领神会,他抚掌笑道:“秋风起,蟹腿肥,吴侯与落霞公子均在吴郡长大,对于螃蟹,一定不陌生吧?”   我正要点头,吴侯用眼光制止我。   只见老者不知从哪里取出一个网袋,朝水面里一丢.,随即提了上来,灯光下,之间网袋里爬着几只张牙舞爪的大螃蟹,我忍不住欢呼了一声,老者微微笑,手中的网袋变成一个蒸笼,他把蒸笼放在桌上,揭开盖子,里面的螃蟹早已变成了橘黄色。   吴侯道:“螃蟹性寒,最好能有黄酒相佐,若是有紫苏和嫩姜驱寒更佳。”   老者道:“这有何难。”   言罢,徒手朝空中采撷,果然手中多了一把新鲜的紫苏,他将紫苏叶子放进蒸笼里,盖上盖子,然后将嫩姜用一个小巧的刀具研碎,放进三个空的小碗里。   我知道他神通广大,所以笑问:“还得有香醋。”   老者的胡子轻抖:“正是。”   没一会功夫,老者像便戏法一样,弄来了香醋,黄酒,净手用的菊花水,甚至还有我贩卖过的乌糖姜茶,真是一应俱全,十全大补。   人家老曹和老刘是青梅煮酒论英雄,我们辈分不够,只能在船上嫩姜煮酒拉家常。   吃螃蟹是一件麻烦的技术活,费时费力,却吃不到什么东西,不过我想老者的本意不是请我们吃东西,而是真的闲着没事,想找个人来唠唠嗑。   吴侯和我是免费的陪聊,东拉西扯地陪老者说了几大筐废话,都是些风土人情,奇闻异事。   :“落霞公子已经发掘多时,不知有何收获?”老者剥下一个蟹壳,缓声问道。   我净了净手,喝了一口乌糖姜茶:“除了得见楚王宫殿的沟渠,其他方面,没有进展。”   老者哈哈大笑,道:“落霞公子想要什么进展呢?”   我瞥了一眼吴侯,见他一副非礼勿听的样子,不禁失笑:“不敢瞒老人家,晚辈要的找是一本天书。”   吴侯终于抬起眼皮,看着我。   老者对于我和吴侯的眼神打仗,似乎见惯不惯:“楚王擅长故布疑阵,混淆视听,迷惑对手,落霞公子一时半会想不明白,也是很正常的,依老朽看来,落霞公子不必焦急,数百年来无人能做到的事情,公子已经做到了,也许只需往前一步,公子的愿望便能达到。”   我主动被动地忙活了不少年,还是头一回得到如此肯定的鼓励,更何况鼓励我的不是凡人,怎不令我精神鼓舞?   我惊喜的道:“老人家说的是真的么?难道困扰数百年的大难题,真的能在晚辈手中解决?”   老者笑道:“落霞公子切莫忘记,解决难题的方式并非只有一种,公子不妨多想想有句老话:殊途同归。”   他望着吴侯,别有深意的问道:“落霞公子是吴侯的表亲,又是吴侯的夫人,吴侯想必会鼎力相助的,对吗?”   吴侯直立起身,朝老者稽首道:“我和表妹倾心相爱,自然会为她着想。只是晚辈心中尚有疑问,还请老人家不吝赐教。”   老者似乎早就知道吴侯会有疑问,所以他气定神闲的道:“不知吴侯想问老朽什么?”   吴侯望着我,他的眸子清亮如同寒星闪烁:“老人家方才所说的黄龙和丹凤,指的是晚辈和表妹二人么?”   老者笑道:“正是。”   吴侯又问道:“如今王室飘摇,名存实亡,江东该何去何从?”   老者反诘道:“吴侯打算何去何从?顺势而为之,还是取而代之?”   老者的反问语气十分直白,吴侯的脸上露出了迷惑的神情,他苦苦思索半晌,最后摇了摇头:“实不相瞒,晚辈心中尚无明确构想。”   我冷眼旁观,心道,他说的是实话吗?   老者轻轻摇头,笑道:“若是如此,老朽也无能为力。两位还是继续给老朽讲讲各地的趣闻吧。”他率先举起了酒杯。   吴侯似是失望地嗯了一声,也举起了手中的酒杯。   三人使用的青瓷杯子碰到一起,发出清脆的和鸣之声,此时江面上一阵秋风刮过,桅杆上挂的灯笼熄灭了,船上一片昏暗,老者的身影倏然不见,浓雾又弥漫在我们的四周,黑暗严寒如冰,吴侯在黑暗中抓到了我的手腕,急声问道:“芳菲,你没事吧?”   我冷得牙齿打架,结结巴巴的道:“我,我很好,没事,你呢?”   吴侯的另一只手也握了过来,我在黑暗中无法看见他的脸,但是能想象得出,他一定很兴奋而激动,因为他的声音中充满了万丈豪情:“孤断然不会出事,老神仙不是说,孤乃是黄龙再世的么?”   作者有话要说:  秋风起,吃大螃蟹啰! ☆、第一百三十五章 楚王宫(五)   吴侯自十八岁那年开始继承大任,掌管江东局势,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通过兼并和收购,或者说某些豪夺强取等手段,吞并了不少小势力,扩大了江东集团的地盘,如今的江东早已不是地理意义上的长江东面区域,而是包括了岭南一带的交州和南州,还有浩渺广阔的海洋领土的辽阔的疆土,领土面积比益州大了一倍还绰绰有余,物产丰富,人杰地灵,既然坐拥西南蛮荒之地的景王都敢称帝,手中有粮有人的他欲图谋天下,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只是他手掌心传来的温度让我很不舒服,太滚烫了。   我竭力地想甩开他的手,不想听他继续豪情万丈地说下去,在缺乏伟大革命思想的我的心目中,公开支持造反是很傻缺的行为,传出去是要被株连九族的,所以还是不搀和好,最好听都不要听,但是他的手掌很用力,几乎要捏碎我的指骨。   我疼得龇牙咧齿,暗中直骂丫的权欲熏心,不管别人死活。   吴侯兀自激动不已地说道:“芳菲,如今国祚不定,独孤氏羸弱无能,导致天下纷争不断,群雄四起,唯有巍公明智,早一步夺得先机,挟天子以令诸侯,十多年来,假借天子诏书,逐一消除对手,早已是洛京朝廷真正的九五之尊。而益州景王,不过凭借一枚先帝丢失的护国玉玺,就敢宣称王室正统,想号令天下归顺。想我江东顾氏,亦是开国元勋,历经数百年而不衰,基业稳定,麾下人才济济,为何要甘于人下,向他人俯首称臣?”   正在想法子非礼勿听的我,不禁愣住了。   是呀,他说的似乎也有道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可是:“表哥,做皇帝仅仅是为了至高无上的权力,为了凌驾在他人头顶的感觉么?你有没有想过,高处不胜寒?所有的帝王都是孤家寡人?”   我的声音高亢尖锐,几乎震破我自己的耳膜,半晌过后,依然觉得余音缭绕,耳边轰鸣难消,心潮起伏中,只听到吴侯惊疑的道:“你不赞成我图谋帝业?难道你不想母仪天下,不想荣登皇后的宝座?”   耳鸣终于消失,周围浓雾渐渐消散,我又恢复了耳聪目明:“是的,我不想。我从来都没有什么大志向,只想安安乐乐的过完一生。尊贵的地位不一定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就像金钱能买来享乐,但是不一定能买来快乐,所以我是不会追求哪些虚荣的……”   吴侯不快地打断我的说教:“方才在船上的时候,老神仙分明说过你是丹凤,是皇后的命格。”   我轻描淡写的道:“道家方士戏言,一笑置之即可,何必当真?小时候还有人说我是尼姑命呢?可我还不是和你生下了皑儿?”   吴侯冷然的哼了一声,死死抓住我的手不放:“你总算想起自己是皑儿的母亲了!我还以为你一辈子都不肯认他了呢?既然你提起皑儿,我们不妨把话说清楚,无论如何,你如今是我的夫人,是皑儿的生母,将来若是我做了皇帝,一定要封你为皇后,封皑儿为皇太子,让你一辈子都离不开我身旁一步。”   他还越说越来劲了,好像想做皇帝就能做一样,我忽然觉得好笑,唉,看来刚才的螃蟹大餐成功把他内心深处潜伏的狼子野心给激活了,老神仙啊老神仙,你到底是在点化他呢还是想毁灭他呢,记得有位宇宙宗教人士曾经说过:吾若想让某人死亡,必先让其先疯狂。   吴侯好像已经很疯狂了,还是劝劝他吧,虽然他不是理想的好丈夫,可他毕竟是我孩子的父亲。   :“表哥,要改朝换代就得打仗,要打仗就得筹备军饷军粮,增加徭役和赋税,老百姓的日子就会很艰难,很有可能流离失所甚至所家破人亡,长期以往,江东的将来依靠什么继续生存发展?前几年,你不是说,江东的人口太少,导致许多行业发展不畅吗?在人丁不旺的情况下,还大量抽取青壮年上战场,军需供给,财税物资,靠谁来生产?老幼妇孺么?恐怕不能够吧。”   我一脸严肃,字字发自肺腑,吴侯颇为动容,他沉默思索了片刻,黯然道:“你说的对,如今江东根基不深,后备不足,不宜挥师远征,广种良田,鼓励货贸流通,才是上策。等你找到楚王的信物,我们再讨论如何取而代之也不迟。”   他是铁了心要证明自己是真龙天子了。   我有点失落,又有点忧心忡忡:“表哥,成就帝王霸业也许得需要几代人的努力,可是皑儿,我不想让他像所有的楚王后人一样活在对死亡的恐惧之中,若是我在有生之年能找到楚王的信物,我会选择将天书归还,只有这种方式,才最保险,最简单。”   吴侯有几分愠怒:“看如今的局势,改朝换代哪里还需要几代人的努力?芳菲,难道你不相信我有这个能力?你为何不能往好的方面想呢,纵观天下,中原秦氏,益州景王还有江东顾氏,实力不相上下,目前秦氏的实力虽然强悍,一时难以撼动,可是巍公已经年近花甲,还能征战几年?秦家三子资质虽然不错,可是没有哪一个比得上巍公老谋深算,景王虽然年轻有为,若是少了姑父的扶助,根本不堪一击,所以江东若想废除独孤氏而代之,并非没有胜算。”   我骇然道:“你要对付我父亲?”   吴侯温然一笑,道:“自然不会,我只是希望姑父能助我一臂之力。”   我讶然道:“可是父亲是景王的重臣,一心只为益州打算。”   吴侯道:“那是以前,如今不同了,你是他的亲生女儿,皑儿是他的亲外孙,难道姑父为了帮助外人而不顾念父女亲情么?”   我颓然道:“二十多年了,父亲何曾怜惜过我?他关心我是否还在人世,不过是因为我是姜氏唯一的后人罢了。”   其实我还有一个妹妹,这个秘密我是不会让吴侯知道的。   我话里的凄清让吴侯生出怜悯之意,他顺着我的胳膊往上摸索,似乎想将我搂住:“姑父不疼惜你,不是还有我这个夫君么?芳菲,你能不能不要太倔强?有时候适当的柔弱,会让我更喜欢你。”   我鄙夷地想道,难道要我做小白花?没门!   思忖只见,吴侯成功地将我控制在他的臂弯里:“我知道,你嘴里怨恨姑父的无情,却看不得他死在眼前,你放心吧,我不会做如此不孝之事,怎么说他也是我的泰山大人。”   我微微讥诮道:“那我还要谢谢你?”   吴侯居然爽朗地笑起来:“你是该谢谢我,若不是我,你这条小命早就没有了。你被调包的时候,若不是我替姑母圆谎,你早就被父亲派人溺死了。”   ;“你说什么?”我惊讶得几乎要跳起来:“难道你亲眼看见我被掉包了?”   吴侯甚是得意:“是啊!当时我正躲在姑母房间的案桌底下,亲眼看见一个年轻的女子进来找姑母,她挎着一个大篮子,她从篮子里抱出一个小婴儿,而把你放进篮子里,那女子走出房门之前,姑母塞了一个黑色的荷包到你的怀里,就是你在霞光岛拿出来的那一个,我那天见到荷包之后,回去想了很长时间,才想起小时候撞见的事情,你说,你的命是不是我给的?”   我一下子蔫吧了,难怪他总是高高在上,原来他觉得我的小命是他的啊,可是那又怎样?又不是我开口要他救命!   我才不认这个糊涂账呢。   吴侯将下巴蹭到我的头顶,他身上的温度传递过来,让我觉得不再寒冷:“你知道紫雾山居的暗室里为什么有那么多骷髅吗?”   对于这个,我一直都很好奇:“他们都是些什么人?”   吴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道:“都是顾家的仆人。”   我以前也是这么想的,但是仆人为什么能死在主人金屋藏娇的地方呢:“他们犯了什么重罪?为何不能入土为安?”   如果是犯了家规,也该扔到荒郊野岭喂狼才对吧。   吴侯道:“他们并没有犯错,只不过,他们不该惹姑母生气,姑母一生气,就把伺候她的仆人都给捏死了。”   我身子一僵,随即怒吼起来:“你胡说!你胡说!我娘亲是弱女子,不被人捏死就不错了,怎么会杀人?我不信,不信!你为什么要骗我?”   吴侯的双臂一紧,我被他箍得几乎喘不过气来,胸腔酸胀之时,只听到他缓慢的道:“当年姑父从瀛洲岛回来后,和你几年前一样,身上中了一种奇怪的毒,不但不能行房,也不能动情念,可是姑母爱姑父爱得紧,连命都不想要了,她偷偷地服用了一种神奇的药水,解了姑父身上的奇毒,还生下了你。”   他说的似乎没错,我父亲玉郎的确是从瀛洲岛回来以后,才和我娘好起来的,然后才有了我和那个同父异母的妹妹,我以前还一直疑惑他的毒是怎么解的呢?而且还娶了两个女人,生了两个女儿,却一直不知道,是我的娘亲解的毒---用某种特殊的方式。   :“后来,姑父杳无音讯,你又被送了出去,姑母心伤难治,常常神智不清,导致身上残余的药效提前发作,她变得暴躁易怒,六亲不认,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终于走火入魔,再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要有人在她面前说话或是走动,她就突然力气大增,挣脱锁她的镣铐,一出手就能将人活活捏死。”   我呆若木鸡,如遭五雷轰顶,醒悟过来后,狠狠地将他一把推开,尖叫起来:“不可能!不可能!你一定在骗我,我娘亲不是那种人,她善良柔弱,怎么可能是杀人魔!不对,不对,害死那些人的,是你们,是你们这些无情无义的顾家人。”   吴侯冷然道:“你别忘了,姑母也姓顾,还有她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不也是一把捏住你的喉咙?”   他这门说,我倒想起来了,在紫雾山居第一次见到顾氏的时候,她确实是用冷如千年寒冰的手,在黑暗中准确无误地捏住我的喉咙,差点把我的咽喉给捏碎,她手中传来的彻骨的冰冷,我至今还记得,随后她受了一点刺激,就暴躁不安,从地上跳起来,狠狠地扇我耳光,随即又颓然自责,对我嘘寒问暖,一副人格分裂的样子,而且在暗室那次,见到身边一堆堆的骷髅,她好像一点都不害怕也不奇怪,只是静静地躺在地上发呆,倒是我这个号称情绝大师的人,被吓得大呼小叫,屁滚尿流。   难道吴侯说的都是真的?他为什么要告诉我?   :“你如此诋毁我娘亲,有什么目的?”   吴侯高深莫测地笑起来:“我想让你知道,姑母为什么会性情大变,而且会变得非常可怕。”   我还是很迷惑:“那又怎样,她已经去世了。”   吴侯道:“是啊,姑母已经去世了,如果当年她不替姑父解毒,到现在一定还是好好的。”   我仿佛想起些什么,心跳几乎要停止:“你是说,是因为她替我父亲解读才变成那样的?”   吴侯再次抓到我的手,叹息道:“是啊!我以前一直都很遗憾替你解毒的人不是我,而是另有其人,如今想来,我算不算因祸得福?最终还是笑到最后?”   他是因祸得福,那么有一个人便是乐极生悲,我突然痛恨我自己,我为什么不老老实实听父亲的话,一辈子做一个心无杂念的尼姑,而不是去招惹别人,害人害己,欠人情债很舒服咩?恐怕下一辈子,被投胎去做屎壳郎了吧?   此时,身边的浓雾终于散去,周围的一切又像平时一样,清晰可见,东方已经微白,在黯淡的晨曦中,我看到吴侯清俊的脸上,流露出一抹志在必得的微笑,这微笑落在我眼中,是那样刺眼,我终于明白父亲为什么说,秦家的二子看上去不似长寿之人,而吴侯才是最佳的丈夫人选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吴很会攻心术啊,有木有?O(∩_∩)O~。   国庆期间,外出度假兼带小朋友,基本不会更新,所以,节后再回来看吧。祝节日快乐!    ☆、第一百三十六章 楚王宫(六)   吴侯天亮时分便离开了楚王宫考古遗址,端的是行色匆忙,这让我对他的到来感到迷惑不解,他真的是来给我庆祝生日的吗?还是来亲口告诉我关于皑儿的消息的?难道不是来打探我们到底有没有挖到宝的?   从他离开时的一脸春风来看,他应该是很高兴的,或者说很踌躇满志,也许神秘老者的话给了他指明了前进的方向,给暂时陷入迷茫的他指引出一条康庄大道。   如果他从此意指天子之位,我姜氏一族该何去何从?就因为我是他的夫人,就该义无反顾的扶助他?或者说由于景王宅心仁厚,深得民心,更容易成事,所以我们应该最大限度地利用吴侯的价值,让江东的资源为益州所用?   为什么不能选择中原秦氏呢?难道说,目前秦氏的胜算不是最大的吗?试想已经有三块美玉和三本天书在秦氏的手中,还差四分之一,就能名正言顺,上演和平演变什么的政治秀,如果我能找到它们,把它们献给秦氏,岂非最佳捷径?再说,昨晚老者话里有话,不也暗示我说殊途同归的么?   我望着吴侯远去的方向,想得入神,我父玉郎一向心思缜密,他难道不知道秦氏的胜算最大?那他为什么把我从沁园“救”出来,还把我当做和亲的棋子,送到吴侯的身边?仅仅是为了让益州联合江东的力量,北伐攻打洛京?   如果枕头风无效呢?我这个政治棋子岂不是白白浪费掉了?   不能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的道理,玉郎应该是懂的。   望着不远处工人们忙绿的身影,人数虽多,却分工明确,有条不紊,几乎所有的高危岗位上,都有备胎,这是潘文若安排的,一个小小的统领尚且明白的道理,玉郎肯定也明白。   我刹那间恍然大悟,一直以来,我们的做事风格不都是有双保险求稳的么,虽然如今三方势力相互牵制,相互角力,但是最后总会有一方能打破平衡,取得胜利,如果我们在三方都有人,那么无论是哪一方取胜,我们都会有机会完成历史使命的。   玉郎到了景王处,而我到了江东,那么秦氏身边,一定有我姜氏的后人,还会有谁?   只有我那个同父异母的妹妹!   玉郎和沙罗生的女孩子。   她在秦家不会是普通的身份,一定像我一样,有一个“显赫”的身份,一个能够生养继承人的身份。   她是谁呢?   回首往事,我心中已经有了答案,顿时身上力量倍增:原来我并不是孤立无援,只身一人,至少世上还有人能替我分担一部分压力,这意味着我有生之年还有机会过几天自由自在的日子,不再苦兮兮的身不由己,想爱不能,想恨不得。   也许是神秘的老者带来了好运,吴侯走后几天,我们的发掘有重大发现,在后宫的一条人工河道桥基处,挖出一块字迹模糊的石碑,从残存的字迹依稀能辨认出这是一块记载楚宫建筑过程的石碑,真没想到,原来建造一座恢宏的宫殿,需要那么多人力和物力,首先得找九龙先生设计,然后是无数次仔细的测量,然后下挖基槽,取土,运土,人工夯土,垒石头,筑墙等等,等等,加上管理和后勤,一共花费了数以万计的劳动工时工日,很壮观啊,这也说明当时江陵郡一带能号召到的劳动力很多啊!一点都不像战后萧条,人口凋零的样子。   碑刻中有一条信息让我无比兴奋:宫殿中所用的石头果然是从龙游一带运载过来的,而且当时还没有归隐的章远怀和顾氏都给予大力的援助,是顾氏的船只将石头从遥远的浙东地区运到江陵郡。   楚王为了感谢章远怀和顾氏,把许多稀世宝石送给了章远怀,章远怀归隐后,把名下的所有财产都给了顾氏,那些宝石,应该就是我在紫雾山居看到的那些吧?不明白宝石的背后到底有什么故事?顾氏即便手头拮据,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将它们变卖换钱,还有早些时候,我做珠宝生意的时候,曾经仗着吴侯的恩宠,打那些石头的主意,结果被吴侯很干脆的拒绝了。   我悻悻地想着,继续看脏兮兮的石碑,心里的疑团越来越大:楚王宫的规模就算有僭越之处,也是得到高祖恩赐的,何至于建筑记录见不得人呢?要藏到这近乎是阴沟的暗无天日之处?   檀洲岛的天神曾经说过,楚王是一个善于制造密语的人,也就是说他喜欢制作谜面,让别人来猜谜,碑刻中还有什么玄机,是我没有揣摩透的?   碑刻所用的石头是材质一般的汉白玉石,这种石头不如宫殿中大量使用的赭红色砂岩坚硬,但是比较细腻,适合雕刻,我命人将石碑清理干净,抬到我住的房子里,立在天井的桂花树前,也许,朝夕相对,能让我猜出缺失的那些文字,从而解开暗藏的秘密。   接下来的发掘中,不断有新发现,我们发现了楚王宫密室的入口,就在议事大厅的内室处,石门的机关严丝合缝,若非今天大殿被深度发掘,而我又曾经在双清苑见识过有钱人家的所谓暗室地宫入口,见到特殊的标志就断定地下有古怪,也许密室的入口就这样被忽略了。   石板共有六块,每一块石板上都雕刻有古怪的条纹,石板是可以移动的,像七巧板一样,只不过是紧贴在朱红色的地面上。当我用力扳动石板时,能听到地下发出某种齿轮咬合的声音,伴随着链条的拉动声响,只是我拼了好几次都不得要领,须知,六块石头,如果按照组合排列的方式,能排出好多种图案。   瞎忙乎老半天,我的后背都湿透了,围观的工人望望我,又望望石板,既激动又失望,这大大伤害了傲娇的某人的自尊心,我气恼地将这伙满身灰尘的歪瓜裂枣驱逐“出境”,一个人形象全无地跌坐在新翻开的泥土上,望着苍天和大地,发呆。   趁着身边无人,我又试了几遍,还是没有结果,我一屁股瘫坐在地,心中哀嚎连连,哎,要是让楚王知道,他的后人使用了现代数学知识也猜不出他的谜底,他会不会送我一块豆腐,让我一头撞死了算呢?   不过我对这种说法一直持保留意见,既然想让人一头撞死,干嘛不送石头,而要送豆腐?不知道豆腐很烂?不过很好吃!嗯,豆腐,豆腐西施,豆腐脑,豆腐花,嗯,豆腐花,甜豆腐花很好吃,尤其是飞凤镇的“瑜”记豆腐花!   “瑜”记!   姜瑜!   我怎么把老祖宗的名字都忘记了,人家秦氏有荷花标识,顾氏有兰花标识,我们姜家虽然没有花卉标识,可是我们有古体字的“瑜”啊!多有学问!   我心里欢呼一声,哈哈哈,豆腐豆腐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我手足并用爬起来,细细辨认石板上的雕刻,呵呵,花纹就是笔划么,好办好办,我一口气试了三次,终于听到吧嗒的一声,石板开始下沉,果然不出所料,下面有一个洞口,边上就是台阶。   我朝远处招招手,然后走到距离暗室入口五米处左右,对来人道:“去请章长史及潘统领前来。”   那人见我面色肃穆,以为我是黔驴技穷,恼羞成怒,生怕会迁怒到他头上,于是应了一声,转身就跑,跑了几步,鞋子掉落,他掉头回来穿鞋,冲我害怕似的笑笑,然后像一阵风一样,吹向远方。   我对自己的不怒自威十分满意,哼哼,老者不是说姑奶奶是丹凤命格么?彪悍一点又有什么错!   章长史和美男子潘文若先生几乎是同时到达的,之所以选这两位,一来章长史是本次考古行动的负责人之一,他有权利知道考古的重大进展,就算宝物在暗室里,他想替吴侯抢过去,我们有两个人,还抢不过一个不会武功的小胖子?再说潘文若对吴侯的人早已心怀仇恨,怎么可能会不尽力?   见到密室入口,潘文若的桃花眼中泛着饿狼见到食物一样的光芒,一副激动不安的样子,相比之下,人家章长史就淡定多了,圆圆的脸部,肌肉纹丝不动,两只不大的眼睛里,有一点忧心忡忡,见鬼,他忧虑什么?难道知道我可能会一剑取了他的性命?   他这副从容不迫的样子让我大为不爽,真是有什么样的领导就有什么样的下属,他这副镇定自若的样子不正是吴允节先生十五六岁时就有的样子?相比之下,桃花眼同学是多麽的急躁幼稚。   潘文若问了一句什么,及时地将我从缅怀往事的悬崖前拉了回来,三人戴好所谓的防毒面具,我对章长史瓮声瓮气的道:“章兄,请吧。”   三人中他的年龄最大,官阶最高,他不是第一个下去,难道女士优先?   章长史也不推迟,冲我颔首示意:“好。”然后一步一步地朝台阶下走去。   他一连走了二十级台阶,并没发现有流矢一类的暗器袭击而来,我稍稍放下心,走在潘文若的身后,慢慢地朝密室的深处走去。   台阶到了五十级的地方开始拐弯,一共有三个拐弯,都是五十级台阶,我们终于见到一道石门,石门上的铜锁早已生锈,只用手中兵器轻轻一击,铜锁便破裂在地,章长史将石门轻轻推开,一股浓烈的金属锈斑的味道扑鼻而来,夹带着一种浓烈的辛辣的气味,是销魂椒!   多亏我们戴上了面具!   自从上次在荒林中碰到那只黑陶后,我就让人准备好大量有过滤作用的面具,所以我们三人只是激烈地咳嗽着,并没有什么大碍,过了顷刻便安静下来。   密室内,几乎是空空如也,除了一些因为生锈而折断的兵器和摆设,再无其他贵重的文物,想起马普村山上的那个石洞,几十个保存妥善的青铜器,我忽然明白了,看来当年楚王宫的人,是不慌不忙地离开王宫的,否则怎么会有时间转移代表楚王身份的青铜礼器呢?   连笨重的青铜器都转移走了,更贵重的文物自然也不会留在这里,看来这里肯定是找不到天书和玉璠的了,真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此处无果,我还能到哪里去寻找?   苦恼,失望甚至是绝望,占据了我的心田,环顾四周,赫然发现密室的夯土厚墙上,有一处凹凸不平的地方,细细辨认,是一首无题的诗词:   烈焰蟠蛇岛,   巍巍观海楼。   莫怨春光去,   落英转春秋。   诗中有两处地方我是知道的,观海楼在蛟川,使用的建筑材料和楚王宫相同,落英城是我成长的地方,是我这一世,人生的起点,那么蟠蛇岛呢?是我要去的下一个目的地?   身后突然传来的痛苦的呻/吟声打断了我的苦思冥想,我回头一看,原来是章长史,他四肢瘫软,面容扭曲,显然痛苦不堪,而他的面具则被潘文若牢牢捏在手中。   我怒视着潘文若,厉声道:“你在做什么?”   潘文若恨声道:“吴侯杀了我们的人,我也要杀他的人,方能泄我心头之恨。”   他脸上恶狠狠的表情让我倒吸了一口冷气,他说得没错,吴侯的确杀了我们不少人,阿堵,方居士,黄脸公,还有攀车兄妹,等等,而且千不该万不该的是,他居然重用爱尼那个叛徒,简直是在打我们的脸面。   可是下属不把我放在眼里,无视我的存在,自作主张,这让我大为光火,也感到无比悲凉。   :“潘统领,你好大的胆子,胆敢在我面前草菅人命,你眼里还有我这个公子么?”我双手负在身后,冷然道。   潘文若躬身抱拳:“属下该死,但是教主有令,任何教外之人不得知晓楚王宫中留下的秘密。”   我哼了一声:“你少拿教主来压我,如今你是我的直接下属,就该听从我的吩咐,若是以后还这般鲁莽僭越,我不会轻饶。”   潘文若的桃花眼倏然黯淡,低低的应诺了一声,然后问道:“公子,可记住了吗?”   他指的的是墙上的诗句,我望着章长史变形的脸,平静的道:“记住了。”   潘文若拿出一柄短刃,飞快地将墙上的字迹削去,但见泥尘纷纷,厚厚的夯土恢复了原样。   待到暗室所有可能留存秘密的地方都被清理后,我对潘文若道:“传我令,立即派人到蟠蛇岛候命,十天后,我要到岛上查看。通知蛟川郑氏,到会稽和武陵两郡制造商贸纠纷,鼓动两地的闲杂人等趁机闹事,务必要闹得声势浩大,尽量把吴侯从秣陵幕府吸引过去,至于工地上多余的人,不许他们离开工地一步,就说工地上有重大发现,需要他们随时候命。”   潘文若的喉中似是发出无声的欢呼,大有摩拳擦掌之势,也许他和其他人早就看不惯我的“忍辱负重”,希望我能在吴侯的眼皮底下“有所作为”,我不禁心中苦笑。   章长史的鼻子开始冒血,眼睛红肿的几乎随时都会破裂,他的呼吸变得混乱不堪,但是他在我们跨出密室大门之前,挣扎着嘲笑道:“夫人,你辜负了吴侯的一片深情,将来,一定后悔的。”   由于张开嘴巴说话,他又吸入大量致命的气味,我和潘文若默不作声地看着他血流一地,各自满怀心事,我不知道潘文若在想什么,而我想起的却是多年前,有个人带我去见会稽郡的章郡守,他们的寒暄之词很别开生面,高个子的惊讶地说道:“老八,你脸上的痘子怎么都消失了?”   还是章郡守的他只是憨憨的笑,也不解释,毕恭毕敬地招待吴公子和我,就是从那一刻起,我知道,身为吴允节的吴公子,绝对不是普通人,从此对他心生戒备。   老天还真是喜欢作弄人啊,一向痛恨仗势欺人的我也变成冷心冷面,爱摆谱的女上司了,而且还特别喜欢眼下这种熙指气使,草菅人命的感觉。   只是从暗室里走出来后,我才发现头顶上的阳光是那么的刺眼,耀眼得让人几乎睁不开眼睛,我一把抓住潘文若的胳膊,定了定神,待到适应室外明亮的光线,方沉声道:“给章长史,选一个风水宝地。”   吴侯天亮时分便离开了楚王宫考古遗址,端的是行色匆忙,这让我对他的到来感到迷惑不解,他真的是来给我庆祝生日的吗?还是来亲口告诉我关于皑儿的消息的?难道不是来打探我们到底有没有挖到宝的?   从他离开时的一脸春风来看,他应该是很高兴的,或者说很踌躇满志,也许神秘老者的话给了他指明了前进的方向,给暂时陷入迷茫的他指引出一条康庄大道。   如果他从此意指天子之位,我姜氏一族该何去何从?就因为我是他的夫人,就该义无反顾的扶助他?或者说由于景王宅心仁厚,深得民心,更容易成事,所以我们应该最大限度地利用吴侯的价值,让江东的资源为益州所用?   为什么不能选择中原秦氏呢?难道说,目前秦氏的胜算不是最大的吗?试想已经有三块美玉和三本天书在秦氏的手中,还差四分之一,就能名正言顺,上演和平演变什么的政治秀,如果我能找到它们,把它们献给秦氏,岂非最佳捷径?再说,昨晚老者话里有话,不也暗示我说殊途同归的么?   我望着吴侯远去的方向,想得入神,我父玉郎一向心思缜密,他难道不知道秦氏的胜算最大?那他为什么把我从沁园“救”出来,还把我当做和亲的棋子,送到吴侯的身边?仅仅是为了让益州联合江东的力量,北伐攻打洛京?   如果枕头风无效呢?我这个政治棋子岂不是白白浪费掉了?   不能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的道理,玉郎应该是懂的。   望着不远处工人们忙绿的身影,人数虽多,却分工明确,有条不紊,几乎所有的高危岗位上,都有备胎,这是潘文若安排的,一个小小的统领尚且明白的道理,玉郎肯定也明白。   我刹那间恍然大悟,一直以来,我们的做事风格不都是有双保险求稳的么,虽然如今三方势力相互牵制,相互角力,但是最后总会有一方能打破平衡,取得胜利,如果我们在三方都有人,那么无论是哪一方取胜,我们都会有机会完成历史使命的。   玉郎到了景王处,而我到了江东,那么秦氏身边,一定有我姜氏的后人,还会有谁?   只有我那个同父异母的妹妹!   玉郎和沙罗生的女孩子。   她在秦家不会是普通的身份,一定像我一样,有一个“显赫”的身份,一个能够生养继承人的身份。   她是谁呢?   回首往事,我心中已经有了答案,顿时身上力量倍增:原来我并不是孤立无援,只身一人,至少世上还有人能替我分担一部分压力,这意味着我有生之年还有机会过几天自由自在的日子,不再苦兮兮的身不由己,想爱不能,想恨不得。   也许是神秘的老者带来了好运,吴侯走后几天,我们的发掘有重大发现,在后宫的一条人工河道桥基处,挖出一块字迹模糊的石碑,从残存的字迹依稀能辨认出这是一块记载楚宫建筑过程的石碑,真没想到,原来建造一座恢宏的宫殿,需要那么多人力和物力,首先得找九龙先生设计,然后是无数次仔细的测量,然后下挖基槽,取土,运土,人工夯土,垒石头,筑墙等等,等等,加上管理和后勤,一共花费了数以万计的劳动工时工日,很壮观啊,这也说明当时江陵郡一带能号召到的劳动力很多啊!一点都不像战后萧条,人口凋零的样子。   碑刻中有一条信息让我无比兴奋:宫殿中所用的石头果然是从龙游一带运载过来的,而且当时还没有归隐的章远怀和顾氏都给予大力的援助,是顾氏的船只将石头从遥远的浙东地区运到江陵郡。   楚王为了感谢章远怀和顾氏,把许多稀世宝石送给了章远怀,章远怀归隐后,把名下的所有财产都给了顾氏,那些宝石,应该就是我在紫雾山居看到的那些吧?不明白宝石的背后到底有什么故事?顾氏即便手头拮据,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将它们变卖换钱,还有早些时候,我做珠宝生意的时候,曾经仗着吴侯的恩宠,打那些石头的主意,结果被吴侯很干脆的拒绝了。   我悻悻地想着,继续看脏兮兮的石碑,心里的疑团越来越大:楚王宫的规模就算有僭越之处,也是得到高祖恩赐的,何至于建筑记录见不得人呢?要藏到这近乎是阴沟的暗无天日之处?   檀洲岛的天神曾经说过,楚王是一个善于制造密语的人,也就是说他喜欢制作谜面,让别人来猜谜,碑刻中还有什么玄机,是我没有揣摩透的?   碑刻所用的石头是材质一般的汉白玉石,这种石头不如宫殿中大量使用的赭红色砂岩坚硬,但是比较细腻,适合雕刻,我命人将石碑清理干净,抬到我住的房子里,立在天井的桂花树前,也许,朝夕相对,能让我猜出缺失的那些文字,从而解开暗藏的秘密。   接下来的发掘中,不断有新发现,我们发现了楚王宫密室的入口,就在议事大厅的内室处,石门的机关严丝合缝,若非今天大殿被深度发掘,而我又曾经在双清苑见识过有钱人家的所谓暗室地宫入口,见到特殊的标志就断定地下有古怪,也许密室的入口就这样被忽略了。   石板共有六块,每一块石板上都雕刻有古怪的条纹,石板是可以移动的,像七巧板一样,只不过是紧贴在朱红色的地面上。当我用力扳动石板时,能听到地下发出某种齿轮咬合的声音,伴随着链条的拉动声响,只是我拼了好几次都不得要领,须知,六块石头,如果按照组合排列的方式,能排出好多种图案。   瞎忙乎老半天,我的后背都湿透了,围观的工人望望我,又望望石板,既激动又失望,这大大伤害了傲娇的某人的自尊心,我气恼地将这伙满身灰尘的歪瓜裂枣驱逐“出境”,一个人形象全无地跌坐在新翻开的泥土上,望着苍天和大地,发呆。   趁着身边无人,我又试了几遍,还是没有结果,我一屁股瘫坐在地,心中哀嚎连连,哎,要是让楚王知道,他的后人使用了现代数学知识也猜不出他的谜底,他会不会送我一块豆腐,让我一头撞死了算呢?   不过我对这种说法一直持保留意见,既然想让人一头撞死,干嘛不送石头,而要送豆腐?不知道豆腐很烂?不过很好吃!嗯,豆腐,豆腐西施,豆腐脑,豆腐花,嗯,豆腐花,甜豆腐花很好吃,尤其是飞凤镇的“瑜”记豆腐花!   “瑜”记!   姜瑜!   我怎么把老祖宗的名字都忘记了,人家秦氏有荷花标识,顾氏有兰花标识,我们姜家虽然没有花卉标识,可是我们有古体字的“瑜”啊!多有学问!   我心里欢呼一声,哈哈哈,豆腐豆腐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我手足并用爬起来,细细辨认石板上的雕刻,呵呵,花纹就是笔划么,好办好办,我一口气试了三次,终于听到吧嗒的一声,石板开始下沉,果然不出所料,下面有一个洞口,边上就是台阶。   我朝远处招招手,然后走到距离暗室入口五米处左右,对来人道:“去请章长史及潘统领前来。”   那人见我面色肃穆,以为我是黔驴技穷,恼羞成怒,生怕会迁怒到他头上,于是应了一声,转身就跑,跑了几步,鞋子掉落,他掉头回来穿鞋,冲我害怕似的笑笑,然后像一阵风一样,吹向远方。   我对自己的不怒自威十分满意,哼哼,老者不是说姑奶奶是丹凤命格么?彪悍一点又有什么错!   章长史和美男子潘文若先生几乎是同时到达的,之所以选这两位,一来章长史是本次考古行动的负责人之一,他有权利知道考古的重大进展,就算宝物在暗室里,他想替吴侯抢过去,我们有两个人,还抢不过一个不会武功的小胖子?再说潘文若对吴侯的人早已心怀仇恨,怎么可能会不尽力?   见到密室入口,潘文若的桃花眼中泛着饿狼见到食物一样的光芒,一副激动不安的样子,相比之下,人家章长史就淡定多了,圆圆的脸部,肌肉纹丝不动,两只不大的眼睛里,有一点忧心忡忡,见鬼,他忧虑什么?难道知道我可能会一剑取了他的性命?   他这副从容不迫的样子让我大为不爽,真是有什么样的领导就有什么样的下属,他这副镇定自若的样子不正是吴允节先生十五六岁时就有的样子?相比之下,桃花眼同学是多麽的急躁幼稚。   潘文若问了一句什么,及时地将我从缅怀往事的悬崖前拉了回来,三人戴好所谓的防毒面具,我对章长史瓮声瓮气的道:“章兄,请吧。”   三人中他的年龄最大,官阶最高,他不是第一个下去,难道女士优先?   章长史也不推迟,冲我颔首示意:“好。”然后一步一步地朝台阶下走去。   他一连走了二十级台阶,并没发现有流矢一类的暗器袭击而来,我稍稍放下心,走在潘文若的身后,慢慢地朝密室的深处走去。   台阶到了五十级的地方开始拐弯,一共有三个拐弯,都是五十级台阶,我们终于见到一道石门,石门上的铜锁早已生锈,只用手中兵器轻轻一击,铜锁便破裂在地,章长史将石门轻轻推开,一股浓烈的金属锈斑的味道扑鼻而来,夹带着一种浓烈的辛辣的气味,是销魂椒!   多亏我们戴上了面具!   自从上次在荒林中碰到那只黑陶后,我就让人准备好大量有过滤作用的面具,所以我们三人只是激烈地咳嗽着,并没有什么大碍,过了顷刻便安静下来。   密室内,几乎是空空如也,除了一些因为生锈而折断的兵器和摆设,再无其他贵重的文物,想起马普村山上的那个石洞,几十个保存妥善的青铜器,我忽然明白了,看来当年楚王宫的人,是不慌不忙地离开王宫的,否则怎么会有时间转移代表楚王身份的青铜礼器呢?   连笨重的青铜器都转移走了,更贵重的文物自然也不会留在这里,看来这里肯定是找不到天书和玉璠的了,真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此处无果,我还能到哪里去寻找?   苦恼,失望甚至是绝望,占据了我的心田,环顾四周,赫然发现密室的夯土厚墙上,有一处凹凸不平的地方,细细辨认,是一首无题的诗词:   烈焰蟠蛇岛,   巍巍观海楼。   莫怨春光去,   落英转春秋。   诗中有两处地方我是知道的,观海楼在蛟川,使用的建筑材料和楚王宫相同,落英城是我成长的地方,是我这一世,人生的起点,那么蟠蛇岛呢?是我要去的下一个目的地?   身后突然传来的痛苦的呻/吟声打断了我的苦思冥想,我回头一看,原来是章长史,他四肢瘫软,面容扭曲,显然痛苦不堪,而他的面具则被潘文若牢牢捏在手中。   我怒视着潘文若,厉声道:“你在做什么?”   潘文若恨声道:“吴侯杀了我们的人,我也要杀他的人,方能泄我心头之恨。”   他脸上恶狠狠的表情让我倒吸了一口冷气,他说得没错,吴侯的确杀了我们不少人,阿堵,方居士,黄脸公,还有攀车兄妹,等等,而且千不该万不该的是,他居然重用爱尼那个叛徒,简直是在打我们的脸面。   可是下属不把我放在眼里,无视我的存在,自作主张,这让我大为光火,也感到无比悲凉。   :“潘统领,你好大的胆子,胆敢在我面前草菅人命,你眼里还有我这个公子么?”我双手负在身后,冷然道。   潘文若躬身抱拳:“属下该死,但是教主有令,任何教外之人不得知晓楚王宫中留下的秘密。”   我哼了一声:“你少拿教主来压我,如今你是我的直接下属,就该听从我的吩咐,若是以后还这般鲁莽僭越,我不会轻饶。”   潘文若的桃花眼倏然黯淡,低低的应诺了一声,然后问道:“公子,可记住了吗?”   他指的的是墙上的诗句,我望着章长史变形的脸,平静的道:“记住了。”   潘文若拿出一柄短刃,飞快地将墙上的字迹削去,但见泥尘纷纷,厚厚的夯土恢复了原样。   待到暗室所有可能留存秘密的地方都被清理后,我对潘文若道:“传我令,立即派人到蟠蛇岛候命,十天后,我要到岛上查看。通知蛟川郑氏,到会稽和武陵两郡制造商贸纠纷,鼓动两地的闲杂人等趁机闹事,务必要闹得声势浩大,尽量把吴侯从秣陵幕府吸引过去,至于工地上多余的人,不许他们离开工地一步,就说工地上有重大发现,需要他们随时候命。”   潘文若的喉中似是发出无声的欢呼,大有摩拳擦掌之势,也许他和其他人早就看不惯我的“忍辱负重”,希望我能在吴侯的眼皮底下“有所作为”,我不禁心中苦笑。   章长史的鼻子开始冒血,眼睛红肿的几乎随时都会破裂,他的呼吸变得混乱不堪,但是他在我们跨出密室大门之前,挣扎着嘲笑道:“夫人,你辜负了吴侯的一片深情,将来,一定后悔的。”   由于张开嘴巴说话,他又吸入大量致命的气味,我和潘文若默不作声地看着他血流一地,各自满怀心事,我不知道潘文若在想什么,而我想起的却是多年前,有个人带我去见会稽郡的章郡守,他们的寒暄之词很别开生面,高个子的惊讶地说道:“老八,你脸上的痘子怎么都消失了?”   还是章郡守的他只是憨憨的笑,也不解释,毕恭毕敬地招待吴公子和我,就是从那一刻起,我知道,身为吴允节的吴公子,绝对不是普通人,从此对他心生戒备。   老天还真是喜欢作弄人啊,一向痛恨仗势欺人的我也变成冷心冷面,爱摆谱的女上司了,而且还特别喜欢眼下这种熙指气使,草菅人命的感觉。   只是从暗室里走出来后,我才发现头顶上的阳光是那么的刺眼,耀眼得让人几乎睁不开眼睛,我一把抓住潘文若的胳膊,定了定神,待到适应室外明亮的光线,方沉声道:“给章长史,选一个风水宝地。”   作者有话要说:  国庆之前,大BOSS大发雌威,浑身散发出炒鱿鱼的味道,吓得我是噤若寒蝉,就连外出度假还想着她那封极具杀伤力的邮件,所幸今天回来,她很笑容可掬的说:“XX,请吃月饼。”   呼呼,不知道我在减肥的么?打我一巴掌然后赏我一颗糖!二鬼子真是比洋鬼子还鬼子! ☆、第一百三十七章 蟠蛇岛   会稽郡在江东板块的东面,是开放活跃的国际化大都会,江东最大的海港,更是东吴集团的经济龙头,东南沿海诸岛的海客均到此贸易汇通,这里有最大的船舶制造基地,具有举足轻重的军事战略地位,如果郡内发生骚乱或者说动乱,吴侯一定不会等闲视之,极有可能亲自带兵前来镇抚。   而武陵郡则处在江东版图的龙尾处,是新兴的经济发展地区,两三年前由于秦军压境,数以万计的江北居民渡江到此定居,正是人丁兴旺,大展宏图的时候,若是武陵郡发生内乱,吴侯一样会寝食难安,再无心思顾及其他琐事。   如果龙头龙尾均鸡犬不宁,吴侯还会有空派人盯梢我们这些灰头土脸的考古人吗?不会的,这一点我十分肯定。   就在我刚刚将石碑上残存的字全部抄写在纸上的时候,接到消息,说会稽郡和武陵郡两地发生了严重的武力冲突事件,武陵郡尤为严重,那些本来就对吴侯心怀不满的世家大族趁机招兵买马,大有拥兵自重的意图-----这不关我们的事。   吴侯果然带兵离开秣陵,直奔会稽,武陵郡的镇抚工作,则交给我的义兄阿明负责。   我急忙准备行装,暗自庆幸不已,很好很好,阿明去了西面,这样一来就不会在蟠蛇岛一带见到我了,免得我们的人投鼠忌器。   眼下已是深秋,所穿衣衫比较厚实,所以我做男子打扮,带着十多个身手矫健的陪嫁随从,扬手挥鞭,在天上一弯新月的微弱辉光下,以八百里急行军的速度,连夜赶往蟠蛇岛。   蟠蛇岛,距离会稽郡只有几百里远,是一个三面环水的半岛,岛上的居民靠上山采石和下海捕鱼为生,已经安安稳稳地度过了几百年,楚王宫和观海楼使用的石材,就是从蟠蛇岛上开采来的。   我们到蟠蛇岛的时候,正值旭日初升,暗蓝泛绿色的海面上,火红色的朝阳缓慢爬出水面,渐渐发出万丈金光,将蟠蛇岛上的民居渲染得斑斓多彩,那是因为岛上的居民盖房子的时候就地取材,使用的石头是五颜六色的,这些石头屋子结实坚固,能坦然面对海浪和台风,   而且色彩十分鲜艳丰富,所以当我们一行人朝岛上眺望的时候,俱被眼前的美景给深深地打动了。   我们的人早就在村子里找好了落脚点,只说自己是来采办海货山货的商人,蟠蛇岛上的居民也有到会稽郡做生意的,所以对于我们一行人的到来并没有大惊小怪,相反地,他们很妥善地安排好我们的住处,还让人详细地讲述岛上都有些什么特产可供出售。   我在海边的偏僻之处,召集了所有的随从,将工作细分下去:一部分人负责扮演商人的角色,采购山货和海货,负责商务洽谈等琐碎事情,另外一部分人则负责联系船只,找好离开蟠蛇岛的路线------如果岛上有我想找的东西,原路返回已经不现实,只能走水路。   我则扮演热爱游山玩水的读书人的角色,带着两名随从还有几名蟠蛇岛的居民,满山的游荡,还美其名曰:探险寻趣。   蟠蛇岛上到处都有采石留下的遗址,不少表面看来郁郁葱葱的大山,其实是空心的,山体内部早就被掏空,看到的只是薄薄的空壳子,我不由得让人惊叹采石者的智慧和独特心思,他们虽然把大山深处的精华都掏了出来,却没有破坏环境的优美,岛上的大部分山体,依然保留着原始的风貌和丰富多彩的植被,岛上的生态系统并没有遭到毁灭性的破坏,难怪岛上的居民说有山货可采撷。   我在山上转悠了两三天,没找到什么端倪,这天清晨,我向提供住处的阿婆,委婉而幽怨地吐槽岛上的景致不够新奇独特。   阿婆一脸迷惑,她用一种奇怪的方言道:“哎呀,你们这些读书人就是奇怪,不好好呆在家里教养子女,东奔西跑的做什么?你说看海景吗?海面天天都是一个样子,有什么看头?看山景吗,哪里的山上不都是树啊,花啊的,叶子落了明年还会发芽,花开过了就是结果子,到处不都是一样吗?公子何必跑到这里来?”   我望着她粗糙的手,想着下一步该怎么打听消息,眼前的阿婆是知情人的后裔,因为太的家里有“瑜”字标识的石板,喏,就是她面前的这一块。   她正在跟前的石板上麻利地搓洗衣裳,凛冽的寒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吹得她的鼻子和脸颊红红的。   :“大娘,山上还有什么稀罕的地方没有?”我撕咬着一块咸鱼干,漫不经心地问道:“我不是来看花看草的,我想找那些没人去过的山洞,看能不能在里面找到金子银子,我的老祖宗说过,他在你们岛上埋过金子银子的哦。”   我半开玩笑半认真。   阿婆住了手,半眯着眼睛看我,我冲她手下的石板,挤了挤眼睛。   :“稀罕的地方是没有的,不过,危险的石硐倒有很多,前些年李家的娃子掉进一个硐里,差点出不来呢。”   阿婆掉转头,继续搓洗衣裳。   石硐,是当地人对采石遗留下来的空洞的说法,我在山上转了几天,几乎把每一个石硐都考察过了,没有听说哪一个,曾经跌落过小孩子,她说的那个危险的空硐一定是我没去过的。   :“哦,真可怕!后来是谁把娃子救出来的。”我喝了一口水,感到舒服多了,因为嘴里的咸腥味,冲淡了许多。   :“是几个小伙子,放下绳索,将他拉出来的。”阿婆絮絮叨叨的道:“现在村里人都不敢让娃子们到靠海的石硐里去,就怕他们会摔在里面,出不来。 ”   她忽然抬起头来,有点严肃地盯着我:“石硐里的水,都是和海水相通的,如果不小心掉进水里去,就回不来了,让海水给带走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随即想道,嗯,老人家,你该不会是在吓唬我吧?石硐虽然有水,可也是人工挖掘的结果,开采石头的人不可能挖穿地底的!当蟠蛇岛是浮在海面上的吗?   不信归不信,寻找那个神秘的石硐时,我还是吩咐随从们要小心。   阿婆说的地方,在临海一隅,由于海水高涨,石硐所在的地方形成一个小小的孤岛,蟠蛇岛是分离的,不过距离不算大。   我挥出鞭子,牢牢地套在孤岛的一根石笋上,然后身子轻轻一点,跳到对岸,朝身后两名随从招招手,示意他们跟过来,随从身轻如燕,无须借助绳索,轻轻跳跃,落在我左右。   面朝大海的一面,有个狭小的入口,入口处有一块小小的石板权当大门,我从有经验的采石匠口里得知,原来石材在见光氧化之前,是软软的,跟豆腐一样,开采石头的时候,尽量不让地下的石头见光,石匠们凿开一个小小的入口,然后不断往下面挖掘,挖出一个垂直的洞穴,然后再往四周挖掘,石材一般是通过竖洞吊顶的方式搬运出去的。   经验丰富的石匠还告诉我说,山上的石硐一般是大洞套小洞,横洞和竖洞纵横交错,洞有圆的,有扁的,有直的有弯的,洞内有水,水中藏洞,我们一走进硐内,果然听到汩汩的流水声,一侧的绝壁上,有一道纤细的瀑布。   我们穿过一条长长的隧道,然后步入一个异常广阔的硐厅,硐厅约有三十多米高,上窄下宽,像一个倒扣的铜钟,人在铜钟之内,顿时觉得自己渺小如同草芥,内心震撼无比。   借着四周渗透进来的微光,我们顺着崖侧的石阶拾级而上,走过一百多级石阶后,进入一条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隧道,我从口袋里拿出夜明珠和虎威,两名随从一前一后,经过一段惊心动魄的黑暗之旅,我们终于来到一处恢宏的洞窟。   洞窟的空间十分巨大,由四根雕着龙形的柱子支撑重量,如果不是洞壁上的一道道凿痕,我还以为这是一个天然的石窟,石窟的头顶有一个圆形的“天窗”,阳光从“天窗”中倾泻下来,我终于将洞窟的环境看了个仔细,洞壁上的石头,颜色正是赭红色的,和楚王宫遗址出土的石块,还有观海楼使用的石材,颜色一摸一样。   洞窟的左边的角落,堆满了骷髅和生锈的器械,骷髅的和杂物的下面,是数十个精致的箱子,我轻轻敲了敲,箱子的材质是巨杉,和飞凤镇豆花店装豆花的木桶,是同一种材质。   随从将箱子上的骷髅推开,打开了其中的一只箱子,洞窟内顿时灼灼生辉,珠光宝气,都是闪闪发光的金子和宝石啊,差点晃瞎了我的钛合金狗眼!   我就说嘛,楚王那么丧心病狂地搜刮民间珍宝,怎么会一点都没有留在楚王宫里呢?感情是藏到这里来了!还真是与国际接轨!前世是驴友的我知道在欧洲,不少采石遗址都被充分利用,比如巴黎地下的一处采石场,被当做坟地,北欧的一些采石遗址,被当着酒窖,据说很适合保存葡萄酒,还有一些被开发成音乐大厅,因为回音效果非常好,还有物理治疗实验室,等等,等等,甚至还有疯人院,就是没有听说过做藏宝仓库!   楚王一定和我一样,是个狂热的地理爱好者!   面前这么多箱子,如果每一个箱子里装的都是满满一箱珠宝玉器,那横亘在我面前的岂不是所罗门的宝藏!   原来老祖宗留给我的不止是一副烂摊子啊,还有富可敌国的金钱财富!我的穿越人生,终于圆满了!   只是这么多物质财富,怎么运回去呢?藏到哪里去?藏到益州,岂不是便宜了景王?藏到江东,那岂不成了吴侯和我的共有财产!吴侯整个见钱眼开的,还不一口私吞了去!   我望着一箱箱亮得刺眼的金子宝石,忽然觉得自己像一个三岁的孩子,坐在一座金山上,什么都不懂,只知道傻乎乎的笑,望着路过的小孩子吃的麦芽糖,嘴馋不已,殊不知道,只要我随便抠下一块金子,就能买无数根麦芽糖......   迷茫过后,还得清醒回来,因为我是主啊!随从们正看着我呢。   我将所有的箱子都翻了个遍,愣是没有发现天书和玉璠的踪影,天书么,再神奇,也是一本书,我还是认得的,可是箱子里都是亮晶晶的石头和金子,连一张多余的纸张绢帛竹简都没有,所以我能确定,天书不在里面。   玉璠是红色的美玉,它到底长什么样,有什么神奇之处,没有人告诉过我,所以望着所有箱子里翻出来的红色石头,各种各样的形状和颜色,我的眼也花了,心也花了,苍天啊大地,谁能告诉我,玉璠到底是个啥玩意啊,是不怎么贵重的红玛瑙呢还是举世罕见的鸽血红呢?是圆的还是扁的啊!它会不会说话唱歌啊,或者像龙游剑一样,见了其他三块美玉就吟哦不止啊?   见我抓狂,两个随从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估计觉得还是闪人比较安全,于是相互对视了一眼,点头哈腰的躬身退到远处,像雕塑一样呆立着。   我单膝跪在地上,双手托腮,想起有个人说过的话:上苍,送我们一块柔软的毛毯吧,我要和她躺在上面,一起看云舒云卷。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三十八章 归去来   两位随从并不知道我在愁什么,他们准是以为我在犯愁如何将宝藏弄出去,然后运回绵都或是某个隐秘的地方,其实他们哪里明白,我压根就没想过把眼前的珠宝带走,此处已经是最安全的地方,我还瞎折腾干嘛?天英教从来都没有指望这笔意外之财!   教主玉郎只要呼风唤雨一番,自然有人心甘情愿地将银子送过来,再说天英教还有不少产业,做的都不是赔本的买卖,而身为穿越人士的姜公子我,难道连赚钱这等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做不来吗?我的佣书行和贩运行不是一直都红红火火的吗?何曾缺少过银子?   现代财务管理理论告诉我们:任何一个经济体,闲置资金太多总归是不好的!容易导致铤而走险的违法行为,天英教也一样。   我一脸便秘状的原因只有一个:我不知道传家宝玉璠在不在这里?   有个随从比较会看眼色,见我来来回回的踱步,面色不虞,便轻手慢脚的过来问:“公子,是否要属下回去叫其他人过来?”   其他人?还嫌知道秘密的人不够多吗?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乃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我猛然惊觉:“不必!没有教主的命令,任何人不得擅动楚王留下的宝物。”   随从淡然地嗯了一声,迟疑的道:“那,公子在担心什么?”   我皱了一下眉头,一眼瞥到他宽大的衣袖-----为了避免麻烦,我们都没有穿暴露身份的简洁短装,忽然灵机一动:“都云,把你的衣袖裁下来。”   跟前这个机灵一点的随从名为都云,远处那个叫离珩,都是没有姓氏的名字。都云地低低啊了一声,一脸茫然地往望着我。   我道:“只是作包裹用,你和离珩将箱子里所有血红色的宝石都挑出来,裹在衣袖里,带出去。”   都云这才恍然地应了一声,随即挥手将那离珩招了过来,待到离珩走近身边,他二话不说,拔出利剑,唰唰几下,将离珩的两个宽大衣袖都割了下来,动作干净漂亮,那离珩顿时从快宽衣广袖变成半臂裋褐,离珩怒目而视:“你作甚?”   都云呵呵笑道:“借你衣袖一用,公子需要包裹布。”   这小子还真会来事,我冷声道:“我要用的是你的袖子。”   都云躬身道:“公子莫怒,属下的衣袖内都是暗器和毒药,使用不得。”说完翻开一大段袖口,让我看了个清楚,我见他的衣袖内果然缝满了大小不一的暗袋,相信他所说的不假,便板着脸问:“你之前为何不说?”   都云恭谨答道:“暗器和毒药乃是宵小之徒惯用的手段,属下虽然不堪,却也不想让公子心中不喜。”   他还真是振振有词,看来全然不把我这个二世祖放在眼里,TNND,我就那么没有江湖地位?难道女人只能妻凭夫贵,子凭母贵?可我目前,两者都靠不上!心中不由隐隐作痛。   忽然又想起多年前的一桩公案,有心弄个明白,于是装作若无其事的笑笑,道:“不知你这毒药有何特别之处?可是含沙射影?”   都云的脸上露出古怪而得意的神色:“何谓含沙射影?很厉害的毒药吗?属下虽不敢狂妄自大,可这毒药,绝对能让对手使不出手段来。”   我身子轻轻一震,有些怀疑似的问道:“真的这般厉害?”   都云的眼睛发亮,促狭的道:“那是!但凡沾到毒药的人,肌肤便会奇痒无比,如遭蚁噬,便会狂抓不已,但是越抓越痒,越痒越抓,直到肌肤血肉抓破,露出森森白骨,兀自不愿停止。”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都匀的话音刚落,我顿时感到脊背发凉,浑身泛起鸡皮疙瘩,表面上不动声色,心中却想道,幸亏你们入教的时候被念了咒施了法,小命捏在教主的手里,所以不敢反叛教规,否则眼前两人,只要其中一个见利忘义,铤而走险,那我岂不是死的很难看?   难怪秦桓之当年狼狈不已,可怜兮兮的端坐在地上不敢乱动,感情是发现自己中了邪门的毒,所以自封了穴位了吧?只可惜,封了穴道也抵挡不住能要人命的奇痒,所以他那时宁愿一死,我还很邪恶地以为他中的是合欢散一类带颜色的下流药物,心想血气方刚的他还真守得住,只是乱了头发,没有乱了性。   也许从那时起,我对他的自控力,产生了一丁点儿敬佩之情吧?   都云和离珩的动作很快,没过一会就将所有箱子里血红色的宝石都挑了出来,放在衣袖上,不多不少,包成一个鼓鼓的包裹。   包裹里的东西,堪称价值连城啊!   三人好不容易按原路返回,退出了石硐,我在石硐的入口堵了几块大石块,又在石头缝里插上树枝蒺藜,只要海平面不升得那么高,蒺藜会很快生根长起来,不用多少时间,这个入口,就很难找到了。   在所有的寻宝故事中,宝藏的最后归宿往往都是回归沉寂,深埋地下,楚王搜刮来的财富,也不例外。   往回走时,我的脚步怎么也轻松不起来,还有点沮丧:这回是不是又白跑了一趟?又没有发现天书的踪影啊!白白耗费了那么多精力,只找到一堆身外之物,也许楚王的原意是好的,他在密室里写下那几句诗句,只是希望子孙后代能找到他藏的财富而已,可是他哪里知道,我真心想要的不是这个!我想要的不是钱,而是命啊!   当然,如果将来有机会,我还是十万个愿意来挥霍这笔天价遗产的,不花白不花!   村子里一切如常,没有人过问我们扛回来的是什么东西,我站在石头屋子前,远眺天边,但见海面上白帆点点,往来的船只络绎不绝,昨天回来的时候,我得知随从找好的船只,已经在村头的海滨等候,我一阵失落,等候?我该往何处去?是经过江东回益州呢,还是途径山越国去黔中呢?对于我的考古结果,父亲玉郎会作何感想?   还有吴侯,他,发现我溜走了吧?   无论如何,我都没有放手不管的权利,似乎只能听从命运的安排。   阿婆捧了碗热汤,递到我手上:“海边风大,公子还是进屋去吧,先喝碗热汤暖暖身子。”   我说了声谢谢,依然眺望天际,自言自语的道:“阿婆,山上的风景都看过了,你说下一步,我们该到哪里去呢?”   阿婆问道:“公子不打算回家了吗?”   我喝了一大口热汤,感受着肠胃暖暖的舒适,细细体会身上每一处毛孔张开时的畅快:“不是不回去,是回不去了,大表哥夺走了属于我的家产,舅母又一直将我当成仇人,我离家之前,打死了舅母家的一个亲戚,现在大表哥宗族里的人都在找我,怕是会要我的命呢。”   阿婆默默地从我手中将碗接了过去,耷拉着眼皮,问道:“公子不是已经找到祖宗留下来的金子了吗?如今钱多的是,到哪里还不是一样成家立业?”   我转头望着老人,一字一顿,道:“那一袋子不是金子,不过是彩色的石头。”   阿婆漠然道:“石头不能卖钱吗?那公子还那般宝贝作甚?”   我盯着阿婆的一举一动,懒洋洋的道:“那倒不是。”   阿婆抬起眼皮,道:“那是为什么?”   我一阵惭愧:“因为不确定袋子里面有没有我家的传家之宝。”   阿婆一怔,继而不动声色:“公子竟然不知道传家宝长什么样?”   我苦笑:“正是,没有人告诉过我啊。”   阿婆那满是皱纹的脸上立刻堆满了冰冷的神情,声音仿佛来自异度空间:“那公子为何来到这里?”   我一直都在留心阿婆的举动,所以毫不意外地发现她的手,在袖子里做着动作,如果我的下一个回答不能令她不满意,她可能会一掌劈死我吧?   还真是有暴力倾向的老太太啊!不过那也是应该的,谁叫人家是楚王部下的后人呢。   我比她还要冷若冰霜,高高抬起下巴,傲然道:“是楚王宫的石头,带我来这里的。”   阿婆的戒备顿时解除,她微微颔首,眼睛半垂,恢复老态龙钟的模样,声音也变得温和:“既然如此,公子为何不去问王宫的石头呢,它一定也告诉公子下一步该去哪里了吧?”   她的样子沉静而淡然,颇有长者的深沉智慧。   正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是啊,既然诗句提到蟠蛇岛还有落英城,我为什么不到落英城去碰碰运气呢?,再说了,我曾经说过要援助慈月重建洗石庵的,如今有钱有闲,不正是时候?   我幡然醒悟,对阿婆连连作揖:“多谢老人家提醒,你说得对,我是该去问问王宫的石头。”   阿婆微微笑,转身回屋,我将目光投向远处的海平面,想起那落英城不过距离海边几十里路,想起月溪法师和慈月师姐,想起慈月执意要重建庵堂,却原来这一切都不是偶然的,为的只是让我有机会回故乡,看一看。   作者有话要说:  两个劲爆的消息,一是莫言的《蛙》获诺贝尔文学奖,让我相信中国的文学还是很有希望的。   二是公司的大BOSS将要嫁给小她五岁的XX男----不是软饭男,让我相信,世上没有嫁不出去的剩女,只有不努力的伪剩女。   O(∩_∩)O哈哈~,将来有空写写姐弟恋。 ☆、第一百三十九章 暮 春   十五年前那场惊心动魄的地震摧毁了落英城大部分建筑物,却没有摧毁落英城中茂密成林的樱花树,夺去了不少人的生命,却夺不走当地人对樱花的热爱,在新城区的街头巷尾,在任何一块适合种树的空地上,都能看到樱花树的影子,不管是早樱还是晚樱,花开的时候,都极尽生命之张力,把绽放的今日当成生命尽头的末日,用尽了气力将最美好的一面展示给大自然。   虽然普通的老百姓不都是《蒹葭》中的伊人,却也热爱靠水而居,落英城的新城距离老城遗址不远,为了用水方便,大部分房舍依然是建在河岸上,至于洗石庵,不出我所料,是在原址上重建。这样一来,拉近了庵堂和城镇的距离,也许现在的洗石庵不再是偏僻山区里的人家了。   我和随从们在城里安顿下来,选了个好日子,一个人雇了了马车,往山中而去。   路程果然不远,才到了山脚下,便听到空灵曼妙的唱诵之声,伴随着木鱼的笃笃声响,教人心静如水,我双手合十,默默念了声阿弥陀,这才迈动脚步,走上台阶。   地震时坍塌的石阶大部分都做了修补,行走其上,并无安全隐患,但是细节么,还差了一点,影响到台阶的整齐和美观。   师姐慈月,能做到这一步,已是不易。   原先的庵堂房舍都已坍塌,不能使用,新盖的庵堂,房屋并不多,规模也小,只有堪堪一个普通的四合院大小,中间是一个宽敞的天井,正对着南方的一个正厅,便是供奉佛祖的大殿------那时还不兴说大雄宝殿。   约有二十多个年纪不一的比丘尼在大殿上做早课,最前面就坐一人,气质沉静,面容安详,双目虽然紧闭,却无法遮掩她历经世事沧桑的气定神闲。   最后排有个年幼的小尼姑在好奇张望,跟我初进山门时那么大吧?我冲她双手合十笑笑,小尼姑的脸一红,像做错了事情被人发现一样,惶恐地低下头去。   我站在天井中大约等候了半个时辰,直到头发上沾满了飘洒纷落的樱花瓣,比丘尼们的早功课才算做完,一个个安安静静地从坐垫上起身,有次序地鱼贯而出。   慈月在大殿中等我。   我大步上前,朝大殿中的佛祖雕像虔诚跪拜,礼毕,方对着慈月激动的道:“慈月师姐!”   慈月的眼睛半眯,似是不敢确定眼前人就是当年那个顽劣调皮的小师妹,她哪里知道,十几年的世事沉浮,早已洗去我身上的少年轻狂,若不是有那个巨大的信念支撑着我,两度婚嫁不如意,生过两个孩子却至今无缘见孩子一面的我,恐怕早就变成祥林嫂或是红花鬼母了吧?所以慈月一下子认不出我,是很正常的。   :“女檀越曾是庵中空门中人?”慈月的声音略带沙哑,似是被什么东西弄坏了嗓子,听着挺别扭的。   我眼圈微红,声音微微变调:“是我,师姐,我是月溪法师的弟子,法号的笃,当年落英城地震时,离开的庵堂。”   慈月似是吃了一惊,她上前一把握住我的手,激动得似是语无伦次:“你,真的是的笃小师妹?我没有听错?你真的回来了?哈啊哈,师父果然没有骗我!那就还,那就好,阿弥陀佛!”   她的话有点古怪,也许是她太激动的缘故,所以我往深处想,被她的激动情绪感染了:“没错,是我,我是的笃小师妹,真没想到,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就十五年过去了。”   :“十五年了,我还以为等不到这一天。”慈月自言自语的道,神奇地恢复了原先的清冷,她把手抽回去,淡淡的对我说声:“走吧。”   她的情绪骤变让我摸不着头脑,却也不愿多想,便步步紧跟在她的身后,和她一前一后走出了庵堂。   慈月带我朝后山方向走去,她带我去后山做什么?   通往后山的路,杂草丛生,一望便知平日里甚少人走动,暮春清晨的氤氲之气,将周围的景物衬托得朦朦胧胧的,慈月始终一言不发,只是大步往前走,她的年纪比我大,已经年过不惑了吧?可她的脚步还是那么矫健轻快,一直用同样的速度,倒是我,因为路不熟,又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脚步漂浮,滑了好几次趔趄,差点摔倒。   慈月终于回头,讥讽般道:“师妹养尊处优了十几年,如今竟连山路也走不动了。”   她话里的不满还真是明显,似乎我养尊处优妨碍了她修身养性,奇怪的是,以前的她不是这样阴阳怪气的人,她一向稳重自持,   我停下脚步,喘息道:“阿弥陀佛,师姐看错我了,我没有养尊处优,而是近些年来生育频繁,损伤了身子。”   我是故意作弄她的,谁叫她是一个老处女?慈月的脸果然一红,目光在我脸上逡巡了半晌,默然道:“缘生缘灭,全在一念之间,师妹有今天,也怨不得旁人。”   我想起还俗后经历过的事情,一桩桩一件件,发现慈月说得对,还真是怨不得旁人,其实我一直都是积极的主动者,并非别无选择。   我笑笑:“师姐,当年你为何不将我留在身边。”如果当年不还俗,没准今天的我早已经是一代书法大家,做个像佛印那样的快意出家人,得空的时候,走下山去,找能和自己斗智斗勇的苏东坡先生,说说虫二那些事儿。   慈月将手伸给我,将我过最后一个山涧:“当年你和我分手后,便在人群中大展身手,明明不懂得救死扶伤的技能,却诓骗世人说,你从法师那里学来的手段,胆大妄为,欺骗别人已是不对,你还伤及法师的名誉,你不但不难为情,还分明如鱼得水,哪里还能忍受沙门中的清规戒律。”   我惊讶道:“原来师姐一直在暗中观察我吗?”   慈月的目光清明一片:“若是你曾流露出一丝羞愧之情,我都会将你带回身边的。”   我松开她的手,苦笑道:“回到你身边又如何?最后还不是一样被送到别处。”   慈月轻轻摇头,道:“不一样!兴许到了你十八岁那年,就从落英城直接出海了。”   她说得那么肯定,向来也是知情人,我心头一凛,赫然发现远处有几座石塔,石塔是出家人的坟墓,月溪法师的骸骨,原来转移到了这里。   我心事重重,和慈月跪在月溪法师的石塔前:“师父留给我的物事中,有两样东西是属于你的,其中的一件,是一封书信,信中说明白了你和法师的渊源,法师留言说,若是你回来,便将东西都交给你,若是在我死之前你都没回来,那我就把东西永远埋在地下,不告诉任何人。”   慈月轻声细语的道,似乎说给地下的月溪法师听的,而不是说给我听的,我从她的脸上,看到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一种能与他人分享内心深处秘密的喜悦,我相信月溪法师书信中的信息,曾经让慈月震惊骇然不已。   :“师姐,请允许我扩建庵堂吧,我在外面赚到第一笔大钱时,就发过誓的。”我很诚挚的说,其实我有私心的-----我想在这里养老,尽管目前不可能。   《万历十五年》那本书说,一个名为李贽的人,是在中年之后,才进入的空门,从此开始属于他个人的真正的人生,比起他做官,有妻子有孩子时,滋润多了,因为出家人四大皆空,没有牵挂啊!更不用考虑族人的温饱问题!   慈月凝望着我,脸上的表情有看戏般的不怀好意:“若是洗石庵突然大兴土木,还多了一位美貌的俗家弟子,师妹以为,是秦家的二公子先一步到来呢,还是吴家的二公子渡江北上而来呢?”   我大窘,忙喏声道:“这?我没想过。”   慈月依然直视着我:“师妹,若是你心中还没有想好,最好还是什么都不要做,什么都不去想,回去想明白了再回来,否则,我也不敢把师父留下来的东西给你。”   唉,真不知道月溪法师留了什么东西给她,还要我有了落实性计划以后,才能看,真是的:“可是,师父的书信,我总能看吧?”我嬉皮笑脸的问道。   不知为什么,在慈月的面前,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备受宠溺的小妹妹。   :“这个自然。”慈月起身,掸落膝下的灰尘草沫,“回头我便取来给你,你在此等候。”说完头也不回,大步流星的走下山去,也不问问我一个人呆在这里害不害怕。   也许她不想让人知道她把东西藏哪里了吧?   我皱皱眉头,环顾四周,眼下正是踏春的好时节,我何不索性将本次上山当成一次春游呢?你看,山下的河流逶迤如带,整座城镇都笼罩在漫天的花瓣雨之中,多美的景致啊,最适合胸无大志的人,过小资情调的小日子了,以前的我怎么就一心想着要离开这里,到别处去吃苦碰壁呢?   果然生活在别处么?   山的另一面,似乎从来都没有人踏足过,在这个旅游业尚未发展成熟的年代,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从树林的布局和走向来看,林中似乎有瀑布和深潭,都说深潭是森林的眼睛,所以那一面的景致,似乎更加钟灵毓秀,得天地日月之灵气。   慈月回来得很快,脚下如同生风,她应该也是身怀绝技的巾帼英雄吧?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不可能在山上,安然度过十几个春秋的,更何况这个一个烽烟四起的乱世!   我一字一句的看完了书信,心潮起伏,久久难以平静,过了半天才幽幽的对慈月道:“若是师父是我的姑母,那么师姐呢,又是何人?”   慈月道:“我只是师父从小带大的孤儿,就像河面上的浮萍,无根无据,与师妹你,并无血缘关系。”   我道:“那师姐是如何得知我会在十八岁那年被送出海的呢?”   慈月道:“既然师父是教中人,我继承师父的衣钵,只能是教中之人。”   我猛然回头:“教中非高级统领,不得知晓姜氏传人的事情,不知师姐在教中担任何等职务?”   慈月道:“师父的职务是什么,我,就是什么。”   也就是说,她的职务比我高了,难怪她敢对我摆脸色,哼,在这里不是老大,我还呆在这里做什么?   月溪法师的书信中说,她原是马普村籍公的女儿----也就是说,她和玉郎是同父异母的姐弟,而我见到的那个籍阿婆,是她的母亲,在十多岁的时候,被送到了外面,得知自己真实的身世,然后接受一系列奇怪的训练,比如读书写字,比如研究各种古怪的暗号密码等等,然后在我五岁那年,她接受了一个人生中最重要的任务-----培养我这个心烦气躁的二世祖成为一个经天纬地之才,只可惜,我经常把她的话,当成耳边风……   她心里一定也很无奈吧?   所以她死前对我说的话是这样的:“我受你父亲所托,照顾你也算尽心,也许时机,机缘已到……”   而不是像一般的生离死别一样,希望我不要悲伤,要good good study,day day up!可笑我到现在才知道她话里有话。   不得不说,姜家的后人都很可怜啊,因为老祖宗楚王同志不受信用,导致几百年过去,报应依然不爽,后人都是死于非命,天道这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还真有一只翻云覆雨手,想放你生,你便生,想让你死,你只得乖乖地去死,而且死得很难看。   哭过笑过之后,我对慈月道:“师姐,请你务必同意我的请求,让我在庵堂不远处建一处精舍吧,我就要在此地,等待命运的最后宣判。”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四十章 绸 缪   我满以为从事人口买卖的姚娘子是江东顾氏的人,因为当年是她亲自将沈艳兰和我们三个送进沁园,而且沈艳兰还说自己做“小商贩”的父母和她很熟,但是经我仔细打听,发现她不但是本地人,还是如假包换的“人贩子”,她的牙行十几年前在落英城就小有名气-----只是以前不关心民生的我不知道罢了。   姚娘子现在的牙行,生意挺红火的,俨然本地家政服务业的金牌,从店铺的布局来看一点都不像是做生意的,倒像是一家培养礼仪规范的培训机构,专门腾出几个房间用来做训练房,负责培训的中年嬷嬷们,既严厉又舌灿莲花,负责接待的职员们也很优秀,无论是“前台”还是“大堂经理”待人接物时不卑不亢,极具亲和力。   姚娘子在宽敞的雅室中接待了我,她乍一看见我的时候,愣了一下,欲言又止,然后低下头想了想,我没有说明自己的身份,她也放弃了努力,堆出职业化的友好微笑:“夫人,请问需要什么样的人手?”   我假意轻叹一声,道:“街上的人都说经姚娘子调教出来的人,都是心灵手巧,办事妥当,能独当一面,只是妾身我如今,孤身一人,本想在洗石庵中礼佛修行,无奈身子不济,不能拖累了庵中的女师父们,所以这才来跟姚娘子讨个主意。”   我三言两语就把自己的境况说了七七八八,却又好像什么都没说,就是要吊姚娘子的胃口。   姚娘子果然十分好奇,她瞪大了眼睛,望着我的遍身绫罗绸缎,还有灼灼生辉的发钗耳环:“请问夫人,是打算在落英城长住吗?”   她的潜台词其实是:乃不会是做特殊行业的高端人才吧?   我惨惨地一笑,状如中箭的枯木:“不瞒姚娘子,妾身乃是不祥之人,为家人所不能容,恐怕后半辈子只能青灯古佛,聊度余生了。”   我楚楚可怜的模样成功地打动了姚娘子的恻隐之心,她温言安慰我道:“夫人年纪还轻,兴许好日子还在后头呢,千万别乱想。若是夫人不嫌弃,妾身的牙行里,眼下就有合适的人选。”   我掏用一方帕子,轻轻拭了拭眼角,道:“只要人老实忠厚就行,手脚慢一些也无妨。”   姚娘子面露得色,笑道;“夫人请放心,我说的这两人,绝对不是那欺主的刁蛮之徒,夫人一会儿见了,就知道了。”   过了半晌,她命人带进来一老一少两位女子,老的大约五十来岁,长得憨厚温顺,身材结实,她说她姓莫,三十岁不到就受了寡,孩子夭折以后便一直到别人家中帮佣,一直没有再嫁,要求不高,只求有饭吃有地方住,死了能有一口棺材。   我见她说话实在,便叫了她一声莫大娘,她抬头轻声的应了一声,站到一旁。   那个年纪小的也就十二三岁,脸上一团稚气,我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说叫小娥,一口泗淮口音,姚娘子告诉说她是个孤儿,四年前落难到落英城,后来认莫大娘做了奶奶。   姚娘子见我沉吟不定,忙告诉我说,莫大娘女红厨艺,管家采办,样样精通,又说小娥童鞋心灵手脚,手脚麻利,言下之意是让我两个都要了。   她还是那么能说会道,想起她以前推销我的样子,我暗自唏嘘不已,待那一老一少退出去后,假意挑剔了一番,幽幽的道:“我到山上一住可能就是三年五载,莫大娘和小娥过惯了街上热闹的日子,怕是不习惯吧?”   姚娘子答道:“能习惯,能习惯,她们在别人家里,除了办差事,平日里也是大门不出的。”   我想了想:“那就好,过两天我便来领人吧。”   搞得自己像一个爽快的买家似的,却完全不提交定金定月钱的事,姚娘子以为我是客气推诿,另找别家,忙劝阻道:“夫人既然满意,不如今天就将人领走吧,再过两天,万一莫大娘被其他人要走了呢?”   说得好像莫大娘有多热门抢手似的,以为我不知道莫大娘腰椎盘突出难以治愈,越老越是个累赘,那小娥是个左撇子,被很多人不喜欢的么?   我站起身,不急不缓:“妾身一心向佛,所以最相信缘分,若是那两人与妾身有缘,两天之内断不会被别人带走的,若是没有缘分,就算今天带了回去,也是枉然。”   我此番找姚娘子并非是来找阿姨的,而是来打探打探姚娘子到底是什么人,能量到底有多大?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她现在还亲自跑洛京的买卖吗?   不过她提供的两位家政服务人选倒是提醒了我:如果我要在山上住下来,孤身一人肯定是不行的,虽然我能洗衣做饭,但是一个人住在荒郊之外,还真的需要过人胆量,多个人陪伴也是好事,反正也花不了几个钱。   所以第三天下午,我很守信地到姚娘子的牙行,将那一老一少,高价“买”了下来,带她们到我暂住的客栈落脚。   在慈月的大力支持下,山上的精舍开始动工,我让稳重的离珩负责监管工程质量,又将心眼活络的都云支了出去,命他到洛京城中监听,都云见自己不用留守荒山野岭,几乎忍不住欢呼雀跃,连连保证一定会以最快的速度将那个人的消息传递回来。   我悄悄地开展落英城的古书籍保护事业。   做人还是要做城里人,城里的消息就是快,精舍建筑工程动工才没几天,我便听到关于远处的消息,首先是益州景王拒绝按期归还荆州城,理由是北伐除贼的任务尚未完成,江陵郡仍是最佳的粮草中转站,吴侯既然是孤独氏的臣子,就应该尽人臣之道,为清君侧,匡扶独孤氏王室而贡献力量,主动将江陵郡让给景王。   吴侯十分生气,但还不想和益州撕破脸面,大动干戈,又或者说是无可奈何,毕竟会稽和武陵两郡的动乱才刚刚平息,而山越边境又发动了大规模的战争,江东的军队被擅长丛林战的山越人牵着鼻子走,短短两个月,损兵折将大半,吴侯的恩师程老将军在战争中还失去了唯一的儿子。   程老将军接到噩耗,顿时一病不起,吴侯悲痛之余,每日到程家府邸探望,已是焦头烂额,偏偏皖城附近依旧大小摩擦不断,江东目前三面吃紧,形势严峻。   看样子,他是不会有空管我是生是死,我索性放开手脚继续把书籍发行事业做大。   因为我有经验又有银子,手中有货的人都愿意和我做买卖,过了炎炎夏季,我的“仓库”内,已经堆满了珍贵的孤本,这些古老书籍涉及的领域很广,但是都不如其中的一本特别,这是我撰写的游记,详细记载了中原地区,黔中一带还有江东地区大大小小数十处,有名没名的风光景致,风土人情。   我不知道这本游记,该何时送出去,或者说让谁替我送出去,最后到达那个人的手里。   过了这么多年,他还认得出我的笔迹吗?或者说认得出,还有兴趣看吗?   姚娘子对我的来历和一举一动很感兴趣,每一次在街上遇到她,我都是一副匆匆忙忙的样子,有一天她终于忍不住了,借口来看看我对莫大娘两人的满意度如何,亲自登门拜访。   喝过一盏茶,她开门见山的问道:“请问夫人,您是从洛京来的吗?”   等的就是这句话。   我点点头又茫然地摇摇头:“说实话,妾身早就忘记自己是从哪里来的了。”   姚娘子咋舌道:“夫人说得什么话?妾身不明白。”   我望着门外,眼神空洞茫然:“听随从说,妾身几年前生过一场大病,痊愈后,就记不起许多事情了,只依稀记得小时候似乎来过这里,好像是有亲戚住在这里的,可是几个月前到了这里,又发现找不到一个地方,与记忆中的是一个样子。”   我用眼角的余光瞥到,姚娘子的目光始终在我脸上张望,她思忖了片刻,道:“原来夫人是来寻亲的,只是落英城十五年前曾发生过地震,城中早已面目全非,你要找的人,恐怕已不在城中,不知夫人是否还记得亲戚的姓氏称讳?妾身或许能帮忙打听打听。”   我费神地想了一番:“亲戚好像是做小买卖的,有两个孩子,一个女孩一个男孩,女孩子和我差不多大,长得很漂亮,只是那个,舅妈,好像不喜欢她。”   我说的是沈艳兰,我就是感到好奇,带她来落英城的人,怎么会和姚娘子认识的呢?难道她们在这里潜伏很久了?   我提供的信息很模糊,姚娘子一时也想不起那么多,毕竟经她手买卖的孩子也不少,你让她清晰地想起十五六年前的事,不是大海捞针吗?   所以她起身告辞,估计是回去翻案底去了吧?可惜她没有回头看我露出的意味深长的微笑。   玉郎对我的自作主张勃然大怒,他传令让我速速赶回秣陵,给吴侯赔礼道歉,连措辞他都给我想好了:说我跑到吴兴看阿明的父母去了!   他会派人替我圆谎的。   我不禁心中忿忿,难道他不觉得这个借口滑稽可笑吗?把吴侯当做三岁的小孩子?还有,他难道不知道覆水难收的道理?我已经到了落英城,想做什么,态度已经很明确,他难道看不出来?   难道我选的不是最佳方案?所以我的回信只有几个字:请父亲命令慈月师姐配合我的下一步动作。   玉郎见我不听劝告,火冒三丈,命令随从们将我押回去,只可惜,我比他老人家快了一步,早就将那些不甘寂寞的教徒们遣到远处去了,还给double pay,那些人已经过惯了游侠儿般的快意恩仇生活,谁还愿意跑到秣陵去让吴侯管啊!   所以没有人听玉郎的,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我才是他们的直接领导。   八月初,我终于命人将我撰写的游记送了出去,送到洛京城的素质书斋那里,而且要送到谢淮或是魏校事的手上。   然后我开始搬家,将家搬到洗石庵的后山上,姚娘子也来帮忙,她终于在见到洗石庵的那一刻,似乎想起了我是谁,她恍然大悟的神情,让我信心百倍。   只是想到将要住在偏僻孤寂的山野里,而且不知还要住多久,我心里还是一阵阵发毛,乔迁之后,我白天尽量呆在精舍里,准备该准备的事情,到了黄昏则带着莫大娘和小娥到洗石庵过夜,很无赖地说木屋四面漏风,太冷了,慈月知我是害怕,也不点破,算是默许了我们三人的借宿。   我连忙往功德箱了捐了一大笔钱,而且主动地提出要为庵堂搞创收,慈月只是笑笑。   洗石庵因为我的归来,重新焕发活力,来找我抄写经文的人越来越多。   三管齐下,我相信最终有一天,我在此地落脚重操旧业的消息,最终会飞到远处,飞到某个人的耳朵里。   只是岁月如流水,昨日如黄花,如果人心变了,我该怎么办呢?   阿弥陀佛!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等待。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四十一章 问 心   日暮夕阳斜,流水行云般的琴声悠扬清越,吸引了林中的飞鸟,它们拍打着翅膀从远处飞来,在平静如镜的水面上,飞翔着,旋转着,欣赏着自己在水中的影子,热烈兴奋地吱吱喳喳,等到飞的累了,才终于栖息在岸边的草地树枝之上,扬起脖子,安安静静地倾听从湖岸水榭里飘出的歌声:   飞鸟归山林 ,落日入东海。   我心上的人,你从哪里来。   青山随云走 ,大地沿河流。   这深情一片,等待谁收留。   这广阔天地 ,如何安放我?   我如何安放,这广阔天地?   我心深似海 ,你宛如明月。   这般美如画,却遥不可及。   为何要可及 ,彼此共天地。   海上升明月,已尽收眼底。   这美丽世界 ,已经拥有你。   我已经拥有 ,这美丽世界。   青山随云走 ,大地沿河流。   这深情一片 ,等待你收留。   这美丽世界,已经拥有你。   我已经拥有 ,这美丽世界。①   眼前虽没有海上生明月的景象,我心中自有一轮明月在冉冉升起,皎洁的辉光洒落在心头流淌而出的一泓清泉,这个世界是如此美好,我属于这个美好的世界,这个美好的世界也属于我。   所谓天人合一,就是我现在的心境吧?   当岸边的飞鸟突然展翅高飞,纷纷离开湖岸的时候,我知道我在等待的人,已经来了。   他的到来无声无息,却又光彩夺目,洋溢着神话般的光华,不知道他是不想惊动我呢,还是要刻意的惊艳我呢?   如果他不想惊动我,为什么与我如此接近?近到只要他轻轻一伸手,就能碰到我发髻上的飘带。   如果他想让我头晕目眩,他为什么不出声,而是望着远方,双眸中怅惘一片?   我从水面上的倒影,清清楚楚地看到他颀长的身影清瘦而孤单,似乎弱不禁风,当水面上有风轻轻掠过的时候,他的衣袂飘飘,好像随时都会乘风归去。   我停止了抚琴,也停止了歌唱,入神地凝视着那既熟悉又模糊的影像,内心深处的不甘与恨意不知何时已烟消云散,取而代之是痛彻心扉的酸涩和痛楚,他怎么了?为何变得如此消瘦羸弱?快到而立之年的青年人,怎么还像少年人一样单薄纤细?   我想关切地问他一声,你还好吗?但是尚存的一息理智和自尊,让我还做不到那样豁达,或者说,以德报怨。   两人长时间地沉默相对,直到太阳落山,天色灰暗,他才率先开口打破了僵局,幽深地问道:“你,从哪里来?”   他的话音刚落,我的泪水便夺眶而出,微颤颤地站起身(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很辛苦的),心情复杂地望着他,过了许久才轻轻摇头,泪眼婆娑的道:“我也记不得自己是从哪里来。”   他的衣袖动了一下,双眸变得明亮如炬:“那么,你是谁?在这里做什么?”   我望着他身后的远方,视线渐渐模糊,失去了焦距:“我就是我,我在等我的心上人。”   他的身子晃动了几下,柔声问道:“你的心上人是谁?”   我凝望着他:“可能是你。”   他愣了愣,忽然无声地笑了起来,凄然的笑容令人柔肠百转:“你竟然不知道你在等谁。”   我的心如同被针刺,痛得深刻:“不,我知道!谁能听到我的歌唱,他就是我的心上人。”   他哈哈大笑起来,然后发出一阵断断续续的咳嗽,脸颊染上两片病态的嫣红,等到红晕消褪,他盯着我,目光变得深邃难测,甚至有几分咄咄逼人:“芳菲,你用尽手段,将我诱骗到此,就是为了和我打哑谜吗?为何不痛痛快快地将你的目的说出来,也许我还能看在当年的情分上,送你一份人情?你也用不着在我面前作出这悻悻之态,令人作呕。”   我瞠口结舌。   一定是哪里弄错了!   为什么他没有发出事关悲欢离合的嗟叹?也没有留下缠绵悱恻的情人泪?他既不像《牡丹亭》里的柳梦梅那样为杜丽娘的起死回生感激上苍,也不像《王宝钏》里的薛平贵那样质疑王宝钏的清白和贞洁,而是冷嘲热讽,大声嘲笑我是一个蹩脚的演员。   剧本突然遭到大改动,我的戏没法再演下去。   他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他不但一眼就看穿了我是在演戏,而且他连一点情面都不给我留,这让我慌了神,脸红了又变白,不知是该继续矫情地演下去还是找个地缝钻进去,大窘之下,转身想逃,他轻而易举地堵住我的去路。   他嗤的一声笑了起来:“辛辛苦苦准备了那么久,就这么落荒而逃,不觉得可惜吗?”   我用来营造仙气和鬼气的飘带被他踩在脚下,所以“飞”不起来,又被他这般不留情面地挖苦了几句,不由恼羞成怒,板起脸,傲然道:“本公子有的是银子,再搭建几座水榭楼阁,又算得了什么?”   他的衣袖晃了晃,不知是不是在捏紧拳头,不过他没有移开脚,只是冷冰冰地说:“哦,你居然还有不少下家?不错啊,真不错,我竟然低估了你。”   眼睛好像要喷出火来,一脸的不屑与轻视,像贞洁烈妇看待从事特殊行业的同性似的。   我差点气得七窍生烟,却又词穷理屈,狠狠地咬了咬牙:“是的,就是有下家,怎么啦?你踩着我的衣服做什么?放开啊,既然你瞧我不上眼,还挡住我的去路干嘛?别妨碍我去做正事啊…….”   一连串的说完,我的头也昏了,脸也红了,口也干了(唱了那么久,又流了那么多眼泪,嗓子眼都快冒烟了!),胸腔涨得酸痛,什么是气血上冲,这就是啊!我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这么按捺不住,戏演砸了,索性表面工作也不做了,像个泼妇一样口出狂言,张牙舞爪。   不过一通大喊大叫,心情好像畅快多了。   他缓慢地移开脚,我猛然一抽飘带,还要夺路而逃。   他拉住了我的一只衣袖,问道:“你要到哪里去?”   他的声音很焦急而低沉,竟像是从喉咙里勉强挤出来似的,有种说不出的压抑,我忍不住回头看了他一眼,一看之下,一颗心都快融化掉了,他削瘦的面孔哀伤悲苦,全无一丝血色,两只眼睛因为整个人的清减而显得格外惊心动魄。   我深深地自责起来,痛骂自己的糊涂,唉,我拗个什么劲啊,难道他的到来不是已经说明一切了吗?我还死死纠结谁先低头示弱做什么!   我就是吃回头草了,又怎么样!   泪水抑制不止地簌簌而下,我用力抱着他的胳膊,泣不成声:“默存!默存!你当初为何都不告诉我呢?你现在这个样子,我的心,难安啊。”   哭了半天,他才伸出手指替我拨去泪水,他努力绽开一个笑脸,声音带着浑浊的鼻音:“既不能心安,那就回来服侍我一辈子!为何要选这荒山野岭之地来幽会?莫非夫人要做花妖狐仙不成?”   他还做了一个很害怕的样子,逗得我破涕而笑:“若我真是孤魂野鬼,你还敢见我吗?”   他意味深长地凝望着我:“你以为呢?”   他的目光似乎太过炽热,我微微移开脸;“秦二公子应该是敢的。”心想自己怎么出了一个伪命题,真够蠢的。   他略显失望般摇摇头:“你猜得不对。”   不对?难道他还怕鬼魂不成?可我真的是来自异世的一缕孤魂啊,如果告诉他,会不会把他吓跑了?   今天是十六吧?月亮又圆又大,还是橘红色的,慢慢地爬上天空,我们身后的水榭是慈月找人匆忙搭建的,用来做文艺演出的背景墙还可以,但是用来抵御深秋的寒凉却不行,他,会到哪里去过夜?   但是以前的经验告诉我,秦二公子的去向是不能随便问起的,除非他主动告诉我。   我忍住好奇,继续刚才的话题:“难道你早就知道我还没死吗?”   秦桓之凝视着我,似乎要将我透视研究一番:“我看到魏校事呈上来的游记,还一度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五年前,我明明亲眼看见你掉进水里,一直都没有浮上来。”   我知道,不善水性的他是不会明白双清苑的地下深处,有一个神奇的水世界的,不知当年的他,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来等待我的尸体浮上来呢?   我和他坐在靠水的平台上,望着水中的月亮,三言两语说清楚几年来的行踪:“是水里的一条蛟龙救了我,把我驼到了汉阳一带,之后我在黔中还住了一些日子。”   潜意识里,我也觉得在江东的那段经历难以启齿,毕竟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迹,何必说出来让自己和他都如鲠在喉呢?   秦桓之搂过我的肩膀,语气很淡静:“我曾去过汉阳的蔡侯祠,在那里见到一个青年人,当时他正在河边悲伤痛哭,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他的意中人溺水了。我见他还算有几分文采,所以将让招到了幕下。”   我抬起头,讶然道:“兰台兄?”   秦桓之将我的头压了下去:“是兰台。他描绘意中人的样子时,我觉得他说的人很像你,不过当时没有多想。直到我看到那本游记,发现字迹很眼熟,这才找来兰台,详细问起他说的那个端妹子,直到前些日子,我才敢确定,你,真的还活着。”   嗯,我还活着的事,在沁园里,沈艳兰可能是唯的一知情人,她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秦桓之,看来他们之间的秘密交易已经没有了,也许现在的沈艳兰一心一意替秦彰之争取世子之位了吧?   想到将来要面对的勾心斗角,想到无可避免的手足相残,我忽然感到害怕,这一切,到底值不值得?   面对着轻风朗月,还有一个因为长时间浸淫在明月的清辉下而格外清澈通透的人,我像宣誓一样表明自己的心迹:“默存,我此番回来,就是想告诉你,无论你想做什么,无论在别人眼里是善的还是恶的,真的还是假的,好的还是坏的,我都会支持你,跟随你,除非河水逆转,时光倒流。”   作者有话要说:  ①音乐诗人李健的歌曲《心升明月》歌词,为了结构对称,去掉了几个“的”字。歌词很符合本章的情节,所以拿来主义。 ☆、第一百四十二章 花 匠   绪平二十年,五月初五,一向身子硬朗的秦老夫人,被诊断出身患绝症,所剩时日无多。   巍公虽然政务繁忙,还是在接到消息的次日凌晨,匆匆赶回沁园,步入月波斋内院,亲手侍奉汤药,陪同他一起尽孝道的除了武平侯夫人吴氏,还有如夫人宁氏,至于兰歆夫人沈氏,据说身体抱恙,行动不便,魏公体恤,所以将她留在巍公府邸静养。   因多年来局势动荡,礼制崩塌,本朝的诰封制度并不十分讲究,秦公祺虽然已经加封巍公,但是继室吴氏依然只有武平侯夫人的头衔,不知是因为目前皇室中宫无主所以无人操心,还是因为巍公本人,不拘繁文缛节,总之,这件看似不正常的事情落在秦氏的眼里似乎很正常,至少我回到沁园这么久,从来没有听见任何人私下里议论吴氏没有妻凭夫贵的事情。   当巍公携吴氏和宁氏到月波斋尽晚辈义务的时候,再下一代的秦氏后人也没有闲着,尤其是我这个“不吉祥”的人,每天天还没有亮就得准时出现在月波斋的庭院里,给园中的花草浇水松土,施肥剪枝,美其名曰:改造和美化庭院环境,用实际行动将功赎罪(很多人都说是我带来的晦气,导致秦老夫人生病)。   其实说白了,就是让我替代别人做一段时间粗活,给我一个下马威吧?   因为秦老夫人生病,巍公夫妇连日来呆在月波斋,院子里的后勤工作量一下子加大,烧饭做菜的已经忙不过来,只好把原先做粗活的人拉去充当烧火丫头,如此一来便冷落了院中的花花草草,眼下正是花木肆意滋长的时节,我这个声名在外的专业人士便当仁不让,充当起修枝整形的花匠。   这天凌晨我和平时一样,准时来到庭院,五月的中旬,天气渐渐变得炎热,我只想尽快完成工作,避免暴晒在阳光下,所以手中的剪子挥舞的卡擦擦的响,脚下的步伐那叫一个凌波微波,金鸡独立。   :“你是何人?为何如此面生?”我正单脚踏在凳子上,给那棵珍贵的丹桂剪枝的时候,听到身后有人略带怀疑性质的问道,声音不高,语气中却饱含着浓浓的严厉。   不用回头看我也能猜得出来,在沁园中说话极具威慑力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回禀巍公,妾身乃是双清苑中的芳仪夫人。”   我俯身埋头跪在地上,一股新翻泥土的芬芳窜入鼻腔,给人很踏实的感觉。   :“哦,默存的如夫人?抬起头来。”四平八稳的声音让人猜不透他是喜是怒。   我缓缓抬起头,冷静地直视着眼前的长者,只见他深邃的双目凝重如海,似乎十二级飓风也无法在如此深刻凝静的海面上掀起狂波激浪,他的衣着十分简洁,简洁到每一件单品仅仅只保存了最基本的礼数功能,没有一样多余的修饰,更没有花哨的绣纹。   他像个从艰苦岁月里走出来的老农,只是这个老农身上散发出的那份博大深远的儒雅与深不可测的威严,让人不敢平视。   但是我已经心如止水地平视了他大约一百二十秒,平视的结果是,我发现自己一点心虚和慌张的感觉都没有。   他忽然微笑起来,比我的父亲玉郎还要亲切和气,他关切的问道:“听默存说,你在外面静养了五年!如今气色甚好,想来陈疾已经消除。”   我躬身低眉道:“谢巍公挂怀,妾身如今,已经大好了。”   秦公祺道:“你既是默存的如夫人,且已改过自新,还是如同从前一般,唤我父亲便是。”   我点头哈腰,恭声道:“是,父亲。”   秦公祺淡淡应了一声,随即转身步入内院,我继续挥动手中的剪刀,卡擦擦地剪个不停,忙碌的过程中,总觉得在暗处有一双眼睛不那么友好地跟随着我,让我颇不自在。   巍公毕竟是国之重臣,离开丹墀不得,在他“恩准”我恢复称呼他为父亲的当天中午,他便返回巍公府邸,他的离去,意味着秦氏男子探病的流程告一段落,轮到秦氏的女眷们打持久战了。   吴氏和宁氏,身为资深的儿媳妇,责无旁贷,只是吴氏,毕竟是朝廷命妇,身兼多项社交和外交重任,秦老夫人很义正词严地将她“赶”回巍公的身边去了。   宁氏成了家庭护理小组的领头人,本来么,她的儿媳妇任胜煌应该是最卖力的副手,但是在我离开沁园的时光里,任氏和宁氏的关系,不知什么原因,从客客气气变得水火不容,任氏因父亲官阶渐高,娘家后盾坚硬,慢慢的便不把没有诰命的宁氏放在眼里,而是和吴氏越走越近,除了特殊的日子,平时几乎不怎么孝敬宁氏,弄得秦建之左右问难,却又无可奈何。   倒是秦二少夫人闾烟飞,可能是因为青阳居和百花洲相邻最近的缘故,经常带着渝儿到百花洲中赏景和玩耍,一来二往,二人的关系不止是融洽亲近,几乎称得上是情同母女了,无话不谈了。   所以就在宁氏全心全意照顾秦老夫人的日常起居的时候,闾烟飞也全心全意的帮助宁夫人排忧解难,比如天天到月波斋给宁氏打下手。   因为这个原因,我和闾烟飞打照面的次数,大大增加,比我之前回到沁园加起来的次数还要多。   我对闾烟飞是不感冒的,她甚至连我的情敌都算不得,严格上来说,她是一件精美的摆设,摆在最合适的地方。   身为一件摆设,对于闾烟飞来说,命运似乎很残忍,但是对于我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   因为渝儿。   渝儿已经六岁,除了一双绿莹莹的眼珠子,其他地方长得几乎是秦建之的翻版,侄儿长得像叔叔,或者说外甥长得像表舅,本来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是因为宁夫人,秦桓之秦建之兄弟和我四人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一件很隐秘的事情,所以没有人能解释渝儿长得像秦建之的原因,导致洛京城中曾一度有流言说,渝儿其实是光华公子的私生子。   流言让心理早熟的渝儿一度很痛苦,是闾烟飞用她那举世罕见的母性善良将渝儿从自卑的困境中救了出来,她悉心教他读书写字,吟诗作对,潜移默化之下,渝儿的学问总是比身边同龄人做得好,在他的自信心大大增强的同时,也促使他将闾烟飞视为世上最亲近的亲人,或者说是唯一的亲人,至于父亲秦桓之,他的敬重或许只是出于对父亲这个称讳的敬重,而不是因为出于对秦桓之的爱。   :“渝儿的心里,一直在责怪我对皇甫氏不够体贴亲近,所以难免迁怒到你头上。”我第一次见到渝儿的时候,被他眼睛露出的厌恶之情深深地刺伤了,秦桓之无比内疚地对我如是说。   当时我麻木地坐回到床沿,抚摸著几年前亲手做的婴儿服饰,心情五味陈杂。   如同我现在的心情。   闾烟飞又带着渝儿从我眼前经过,见我伫立在桂花树前望着渝儿微微发愣,闾烟飞拉着渝儿的手,对我友善地微笑道:“芳仪夫人真是勤快。”   我朝她微微弯腰,福了福:“二少夫人。”又朝渝儿颔首:“大少公子。”在曾孙子辈中,他是年龄最大的男丁。   她身旁的渝儿冷漠地瞟了我一眼,抬头轻轻热热地对闾烟飞说道:“母亲,我们进去吧。曾祖母和宁夫人在等着我们呢。”   说完厌烦地望了我一眼,似乎在责怪我打扰了他们母子之间的母慈子孝,尽管我一再告诫自己不要一叶障目不见森林,但是还是被渝儿那毫不掩饰的冰冷疏离刺痛了四肢百髓。   我忙低头修剪多余的花枝,在剪去垂丝海棠的枯枝时,一不小心夹伤了手指,硬生生的被蹭下一块皮来。   我呼痛的声音引起了走廊上来往穿梭的丫鬟的注意,好像是秦老夫人跟前得力的丫鬟荷香吧,她带我到内院中清洗伤口,并进行简单的包扎,告诉我千万别沾到水。   我以为这只是件小事,所以回到双清苑没有对任何人说起,但是没想到秦老夫人却命人将我唤过去问话。   去的时候正是中午,太阳比较毒,路上很闷热,偶尔有一两只知了在鸣叫,更增添了炎夏将至的烦躁。   秦老夫人昔日的硬朗和生气已经不复存在,整个人的精气神似乎已经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损耗得差不多,她以及整个房间里都散发着一种令人垂头丧气的枯槁之色,俨然孤寂的寒冬,找不出一分令人振奋的活力。   哦,不对,还有一分活力,残存在秦老夫人的眼睛里。   这双眼睛,如同沙漠中的一泓泉水。   :“这儿没别人,你坐过来吧。”秦老夫人的声音很虚弱,荷香将她扶起半坐,然后低头退出房外。   :“多谢老夫人。”我慢慢坐在榻前。   秦老夫人聚精会神地直视了我半晌,叹息道:“缘分这个东西很难说得清楚,论样貌和才学,皇甫氏哪一点不如你,可默存,偏偏只喜欢你一个。”   我惊愕地张了张口,被秦老夫人阻止了:“我看得出来,自打你回来后,默存的气色和身子都好了许多,而且也爱讲话了,这是你的功劳。”她前一秒似乎还很欣慰,但是下一秒,又变得很可怕:“即便如此,你还得老老实实。”   我忙从凳子上滑落,跪在榻前:“老夫人明鉴,妾身不曾僭越。”   秦老夫人森冷的道:“老身知道你不曾僭越,可五年之后,十年之后呢?谁敢保证你不会对皇甫氏和渝儿下手?还有其他人?”   我凝视着她:“妾身虽见识粗鄙,但是也知道身为秦家妇,言行举止无一不以秦氏的荣耀利益为重,绝不敢擅作主张。”   秦老夫人死死盯住我:“你真会说漂亮话,难道只要是为了荣耀和利益,就能置规矩和良心而不顾了么?”   这话问得还真是滑稽,我几乎要笑出声,难道现在秦氏的所作所为一直都遵从规矩和良心的吗?她还真是双重标准,如果有一天我做了什么不符合规矩又违背良心的事情,那也是为了“秦氏”的荣耀,有什么不可以?   :“妾身连日来修葺园中的花草,明白了一个道理,为了使园中的景观更加好看,也为了能年复一年,花开不败,有很多花枝是今天得剪除的,明天得废弃的,有的时候,还不得不腾出其中的几棵,移栽其他地方,看似对移栽的花草不甚公平,其实这也是为了让移栽他处的花草有机会活得更好。”   秦老夫人在我明喻暗喻的时候,始终没有将目光从我身上移开,待我心情复杂地说完,她以手轻轻敲击着榻前的案几:“你的心果然和默存一样,既多情又狠绝,难怪他和你说得来。如果当年有一个人也像你一样能想明白,就好了,如今也用不着老身替她作打算,连松口气去死,都还不能。”   她说得很是隐晦,而且十分惋惜。   我猜她说的是宁氏吧?这个可怜的母亲,到现在还不知道秦桓之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吗?如果是这样,她对闾烟飞的感情,可谓是无条件而没有原因的爱护了。   说我不羡慕那是假的,要知道宁氏不但是我的婆婆,更是我的嫡亲姨妈,可是她是怎么对我的?   当年将我从伏波堂要过来,不过是为了将我送给吴允节做暖床的丫鬟,还几次三番点拨沈艳兰来搅合我和秦桓之的好事,让我以为沈艳兰和秦桓之有一腿,如果有一天,她知道秦桓之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我是她亲妹妹的女儿,她会不会后悔呢?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四十三章 居 丧   酷暑到来之际,秦老夫人油尽灯枯,溘然长逝,临终前她不但提前结束了我的苦役,还变相地提高了我的月钱待遇,几乎与闾烟飞的不相上下,只是加薪不一定都是好事,至少对于我来说,大幅度的加薪让我无法继续低调做人,园中甚至有传言说,是我用妖术蛊惑了秦老夫人。   如果我掌管内宅事务,一定把员工薪酬当成机密,禁止任何人泄露个人机密,违令者,逐出院子。   秦老夫人的丧事是由宁夫人一手操办的,她把事情办得很漂亮,不单止灵堂上的诸多琐事安排布置得有条不紊,毫无差池,令下人们心服口服,在接待前来吊唁的诰命女眷方面,也是大方得体,细心周到,无一遗漏,赢得一片赞扬之声,就因巍公府内事务繁多而分身乏术的吴氏也忍不住多次在众人面前夸赞宁氏的高效率,好手腕。   出殡那天,承天寺的僧人们开方破狱,传灯照灵,在灵柩前默诵接引经咒,时辰一到,只见举哀人挥手示意,顿时钹击锣鸣,哀乐绵长深沉,灵堂上哭声一片,哭得最伤心的似乎就是宁氏了,还没出门,她已经鬓发松散,步履踉跄,洁白的孝服被汗水和泪水打湿了一大片,全无之前发号施令时的周正端庄模样,就像失去了至亲之人,悲不自胜。   我被如此哀痛的场面深深感染,更感叹生死之无常,轮回之痛苦,于是也默默地流下泪来,泪眼朦胧中,眼前是一片白茫茫的情景,女眷们穿戴的银饰在炎夏的烈日阳光下发出圣洁庄严的光芒,但是我很奇怪地发现,身边任胜煌的珍珠耳垂,与众不同,珠圆玉润,颜色是纯正的浅粉色,而形状像极了情人的眼泪。   难怪有人将美人的眼泪形容为断了线的珍珠呢,原来天然的珍珠可以长得如此美丽动人的。   送葬归来,原先灵堂上摆放的各种物事都已经撤去,宽阔的大厅中席位赫赫,像是要开家庭大会的样子。果然,我的泪痕还没擦干呢,已经听到有人在安排位置,按照长幼尊卑的排序,男子坐在左侧,女眷坐在右侧,正中上首一人,正是秦氏目前最权高位重者:巍公秦公祺。   身为妾室,我只能坐在后面一排,那平原侯夫人伊春德回头瞥了我一眼,面含微笑,然后回过头去,目视前方,背影优雅笔直,我毫无意外地看到殷妈妈站在身后的窗前,和诸多婢女们站在一起。   一记轻轻的击案声之后,大厅上立即鸦雀无声,同样是在这里,几个小时前,这里还笼罩在一片哀伤悲痛之中,而现在的气氛却有点凝重压抑,我思忖了半天,才发气氛压抑的根源,是因为秦公祺的脸色很森寒,和之前见到的凝静大相径庭。   他在生气什么?嫌丧事办得不够体面?不能够啊,连秦贵妃都来了,还带来了天子的挽词和圣谕,难道他不满足于此?不满皇帝没有亲自前来,只是追封了秦老夫人为澹国夫人?   他不至于如此嚣张和明目张胆吧?再怎么说他也是一名老政客了。   对面的秦桓之看上去也不轻松,他有意无意地朝我望来,似是给我无声的鼓励,又似是想暗示我一些什么,我怔怔地望着前面闾烟飞的发髻,百思不得其解。   秦公祺朝两侧扫了一眼,目光在右侧稍稍停留:“ 老夫人驾鹤仙逝,园中的事务却得照样打理妥当,从今日起,园中的所有事务均由宁氏做主,尔等不得擅作主张。”   宁夫人走出席位,大方自然地朝秦公祺福了福,后者象征性地将一串钥匙亲手递给她,算是完成交接仪式。   我趁机悄悄地观察吴氏和兰歆夫人的反应,发现两人的脸上均挂着完美的微笑,让人找不到一点泄露心事的蛛丝马迹   看样子她们早就知道了,当然也可能她们都不在乎做沁园的女主人。   接下来的议程也很轻松,不过是宣布一些更改称呼的事项,比如以后我们要称呼宁夫人为宁老夫人,二少夫人为二夫人,三少夫人为三夫人,至于伊春德,呵呵,人家有诰命在身的,称呼平原侯夫人就可以了。   大会的第一个流程结束,身后的婢女和仆妇全部被挥退出大厅之外,大厅上又恢复了可怕的寂静,我的心莫名其妙地悬到半空,总觉得有股风雨欲来之势。   果然,秦公祺低低地哼了一声,厉声道:“任氏全无孝心妇德,骄纵无礼,言行无状,着实担当不起相夫教子的重任,按照秦氏家规,本应休书一封,送回娘家,但是先妣生前最推崇礼佛行善,所以从今天起,任氏到伏波堂诵经拜佛三年,在悔过自新之前,不得走出佛堂一步,没有宁氏的首肯,任何人不得私自前往探视。”   他的宣判来得那样突然,简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除了魏公本人之外,厅中的所有人都惊呆了,当事人任胜煌石化了老半天,才哆哆嗦嗦地走大大厅中间,跪倒在地上,尖声质问道:“父亲,媳妇到底犯了什么过错?要受到这等重罚?媳妇虽然才识字不多,不能亲自教导小公子,可也绝不是失德失礼之人啊,父亲莫不是听到什么人乱嚼舌头根子,要置媳妇于死地?”   我也觉得奇怪,这任胜煌虽然大小姐脾气,目中无人了一点,和宁氏的关系也不算好,是也不至于被扣上这么大的一顶大帽子,差点被扫地出门吧?难道宁夫人对她已经忍无可忍?   秦建之正想起身求情,秦公祺用挥手制止了他;“自从先妣患病,园中所有人均无心妆容,静心照料,唯独任氏你,整日衣饰光鲜亮泽,从不踏进月波斋一步,即便在大丧期间,也不忘好斗求胜,别出心裁。你说有人要陷害你,老夫倒要问问,是谁让你佩戴这贵重的东海明珠的呢?难道你没有看见其他人佩戴的都是简单的银饰么?”   原来银饰居然是居丧期间的标准配饰,为毛没有人告诉我?幸亏我经常穿男装,恢复女装之后也不习惯戴耳环,否则…….   我望着前面一排俪人的背影,忽然觉得她们都不是省油的灯。   秦公祺的指责让任胜煌辨无可辨,她求助般将脸转向秦建之,无奈她的丈夫一脸涩晦地垂下双目,并没有吭声为她求一句情。   任胜煌呜呜地哭起来,含糊不清的抱怨道:“好狠心的三公子,人人都说三公子是心肠最软的,竟是我听错了!呜呜,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哇,嫁的不是良人啊。”   宁氏似乎心中不忍,她走上前去可能想安慰任氏几句,不料任胜煌根本不领她的情,她看都不看宁氏一眼,只朝上首的巍公恭恭敬敬地磕了几个头,由着身边的雅琴将她扶起,两人刚刚起身站直,巍公又面无表情的道:“让你的陪嫁丫鬟也陪着你去吧,为人主的行为不端,做下人的也好不到哪里去。”   雅琴的身子激烈的发抖起来,她可怜兮兮地望了望秦建之,那秦建之却一脸躲闪和无奈,于是雅琴也抽泣出声,搀扶着任氏,双双走出大厅,状如丧家之犬,连我都觉得很不忍心。   处置了任氏,秦公祺看上去一派身心疲惫,他黯然地对众人说道:“明天一早,老夫便会向天子告假,前往墓庐守孝,尔等须各尽其责,不要给秦氏蒙羞。”   他的疲惫不堪也许不是因为家务事太折磨人,而是因为他将要离开心爱的舞台一段时间,像是失去权利的离退休人员,陷入深深的失落之中,因为巨大的落差而导致的缺乏生机。   很多辛辛苦苦了一辈子的人,从工作岗位退下来以后,身体突然大不如前,正是因为不习惯,不习惯空闲,不习惯失去。   十几岁就开始戎马倥偬,投身政治的他,会甘心沉寂吗?   我望向秦桓之,发现他也正用深邃的目光凝望着我。   然后我看见他从席位上坚定地站了出来,朝秦公祺躬身道:“父亲乃是国之重臣,掌佐天子,助理万机,如今四海尚未扫平,人心涣散,正需要父亲您这样的中流砥柱力挽狂澜,此时此刻怎能离开朝堂呢?如果父亲不嫌弃儿子笨手笨脚,请允许儿子替代父亲到墓庐中守孝,以表达儿子对祖母的抚养之恩。”   他言辞诚恳,又郑重其事磕头恳求,巍公斟酌再三,终于同意了,直到这时,我才看见他的严肃的面孔上露出些许欣慰之意。   就这样,秦桓之从副丞相的职位上暂退下来,搬到洛京城外一百余里的南阳镇,秦氏的祖坟就在那里,坟茔不不远处有现成的墓庐,是专门给守孝的人居住的。   秦氏是名门望族,祖坟坐落之处自然算得上是风水宝地,所以墓庐也算得上是休闲读书的绝妙之处,我们从双清苑带来满满一车书简,每天到坟前挂青上香之后,便回到庐中读书写字,写写画画,日子倒也惬意。   居丧期间是严禁同房的,我们到这里好几个月,那秦桓之果然碰都没有碰过我一下,我有点怀疑这家伙是不是读书读坏了脑子,不过转念一想,人家既然能在我“死掉”的几年里都能守身如玉,这区区的几个月,又算得了什么啊?   想到我在江东和吴侯成亲的时候,他夜夜独守空房,一定很痛苦吧?想到这个,我的心都要化成水了,他可真是一个千年奇葩啊,居然让我给碰到了。   :“芳卿为何面露愧色?莫非有心事瞒着为夫不成?”秦桓之放下手中书卷,洞若观火地问道。   我自然不敢将自己真正想的都说出来,怕吓到他,万一他以为我提前进入狼虎之年就糟了,男人一旦有压力,会另辟蹊径的,我才没那么傻!   :“默存,如果不是因为我突然回来,祖母她老人家就不会走得那么快,父亲也不会面对丁忧的压力,你就用不着到这里来了,我知道,你一直都想做大事的。。。。。。”   我像祥林嫂一样,用神一样的逻辑表达满怀的忏悔之情。   秦桓之一本正经的道:“芳卿,若不是你的过失,我是不用到这里来的,虽然这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过失?我吗?”我吃惊不已,我有什么过失?我回来后一直很小心的好不好!不与人结仇结怨,而且都不介意只做他的小老婆。   :“你对祖母说的那番话,锋芒太过,导致父亲对我们兄弟三人起了猜疑之心。”秦桓之慢慢的道:“为人主者,最苦恼属下办事不力,同时又最忌讳属下能事事参透,而你的剪枝移植一说,似有含沙射影的嫌疑,父亲心中很是不快,所以才会对任氏的行事大发雷霆,严厉惩戒。”   我的园艺理论居然让巍公心神不安?任氏是被我间接连累的?   :“手足相残,向来是簪缨世袭之家的大忌,你说的修枝剪叶可不正是手足相残的写照?”   我不禁惊骇万分:“那该如何是好?父亲他不会因此疏离你吧?”   秦桓之安然一笑,道:“父亲时刻想着为天子效力,说明他老人家还头脑清晰,身子健朗,难道这不正是为人子女者,一心所求的吗?如果只需你我在这里读书写字就能让父亲心情舒展,永保百年,我还有什么不乐意的呢?所以芳卿啊,你做了一件大好事。”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四十四章 纷 乱   就在我和秦桓之在墓庐守丧的期间,益州和东吴的友好联盟名存实亡,益州一拖再拖,不归还江陵郡,让吴侯忍无可忍,但他先礼后兵,派出我的义兄阿明简装前往,友好协商,但是景王并没有送阿明这个人情,他不但理直气壮地拒绝了归还江陵郡,还明示暗示吴侯的做法不够哥们义气,但他对阿明还是很客气的,不但没有为难他,临走前还送了几大车贵重是蜀锦给阿明,作为感谢他当年迎接赫章公主的奖赏。   阿明一回到秣陵,就被愤怒的吴侯罢免了官职,还被勒令限期内搬出将军府邸。   十一月中旬,周田将军调兵遣将,打着连联盟军的旗号,绕道北上,欲助益州军一臂之力,攻打襄阳郡,两支军队夹攻了数日,终不能得手,益州军几乎全军覆没,孤身作战的周田将军远不是久经沙场的平原侯的对手,年底之前不得不灰溜溜地返回濡须口岸。   景王大怒,认定益州军溃败的原因是吴侯故意造成的,是卑鄙的报复行为,他让我的父亲尚书令亲自前往山越国,煽动当地的丛林军大肆侵犯东吴边境的各郡县,同时策反南越国各部落脱离吴侯的统治。   尚书令依照景王的指令,到山越国境内,拥护一心想出人头地的孔雀王当上部落的君长,擅长法术的千重月则被推上国师的宝座,自此以后,山越国巫蛊之风盛行,大有取缔当地崇拜日月的原始宗教的趋势,为我的父亲尚书令更是成为神仙中的神仙,在民间的神话程度远远超过传播佛教多年的西海禅师,许多佛教信徒纷纷倒戈,投入千重月的门下。   南越国的叛乱让吴侯又惊又怒,他对叛乱进行了血腥的镇压,杀起人来不分青红皂白,那些我认识的卖艺艺人们无一幸免,据说美霞被杀害的时候,还差一个月就要分娩了,夺命的长矛穿透了她的大肚子,她连哼都没有哼一声就倒在血泊里,她明明已经死了多时,可她肚里的孩子,居然很诡异的哭出声来,差点把杀害她的刽子手吓破了胆。   至于其他艺人,死得更惨,比如那个魔术师,先被剁了双手,接着被挖去双目,最后被投入火海中活活烧死,那些曾经曼妙起舞的歌舞演员们先是被割掉舌头,然后被惨无人道地腰斩。   之所以对艺人们施以如此酷刑,是因为她们的妖邪之术,能摄魂夺魄,吸取真元,非处以极刑不能消除后患。   过了没多久,我又接到消息说,阿明在前往秣陵请罪的途中,不幸遭猛虎袭击,坠下山崖,伤势严重,奄奄一息,已经被送到柴桑郡医治,情况不容乐观,危在旦夕。   我心急如焚,恨不能插上双翅飞到柴桑郡,义兄待我不薄,一直以来,不论我和吴侯之间如何,他从不干预,只要我过得快乐就好,就像我这次灭掉章长史又借道蟠蛇岛潜逃,他依然没有责怪我一句,他因为江陵郡的事情丢了官职,名誉扫地,为了向吴侯请罪而导致性命攸关,我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坐视不管。   :“若是你着实放心不下,不妨亲自去看一看,我会对父亲说明,你义兄曾有恩于你,此次见面,也许是最后一面,所以,该去。”   秦桓之的口中冒出徐徐的白色热气,手中轻执一支竹竿,坐在池塘边垂钓,只是钩中无饵,他在模仿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他身披毛茸茸的貂裘,贵重的衣饰和休闲的垂钓很不般配,我对他年纪轻轻就开始涉足老年人娱乐活动的做法颇有微词,而且他已经枯坐五天了,也没钓着一条小猫鱼,我在无语问苍天的同时,不得不安慰自己说:没事的,要知道打高尔夫球原先也是老年人的休闲活动,可在某个时期不也成为社会精英们的“高贵”运动之一吗?看开点,反正默存童鞋已经是官N代,掉不了价的。   :“合适吗?我如今可是在居丧期间。”我呵了一口热气,搓搓冰冷的手掌,还在对他钓鱼的事情一万个看不惯,所以连同他的建议也觉得很不顺耳,他是在开玩笑吧?   :“是不大合适。可是规矩是人定的,再说活着的总比死去的更重要。”秦桓之突然收杆,靠!他居然还真钓上一条金色的鲤鱼,这鲤鱼够傻的啊,难怪跳不了龙门。   “此鱼旳色彩甚是鲜艳!或许不该成为盘中之餐。”秦桓之略略看了鲤鱼一眼,将鱼钩轻轻抽走,随即长臂一挥,潇潇洒洒地将辛辛苦苦枯等了五天才得来的劳动成果抛入水中。   他回过头,目光灼灼地凝视着我:“只是你要答应我,无论如何,一个月之内,必须回来。”   如果不出意外,一个月的时间,来回是够了,我现在到江东,肯定得乔装打扮掩人耳目的,自然不能多逗留。我爽快而肯定的道:“好!我答应你,一个月之内,一定回来。”   秦桓之放下鱼竿,不急不缓的道:“芳卿,你的属下不甚得力,还是让槐冲兄妹保护你吧。”   槐冲兄妹就是我见过的那两位紫衣龙士,他们擅长刺探消息,身手了得,神出鬼没,但是对各级领导很不尊重,而且那位仁兄灰常油嘴滑舌。   :“默存,难道你担心我不回来?”我怏怏不乐地问道。   :“非也!并非不相信你,而是这对兄妹实在太聒噪。”秦桓之微微摇头,坏笑道:“有他们在你身边闹腾不休,你会回来得快一些。”   他的话音未落,两条紫色的身影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我定睛一看,可不正是一男一女?那男子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褪去伪装的他眉目算得上清秀两个字,但是不正经看人的样子很欠扁。而他的妹妹似乎年岁越长,大小眼越发地明显,她本来是面无表情的人,现在见了我偏要挤出一丝近乎掐媚的笑容,笑容虚假得可怕,比过了整容保鲜期的棒子女星的笑容还要生硬,见到这对活宝如此活香生色地站在面前,我觉得无比闹心,气愤地望着秦桓之,悲愤地无声质问:我粗茶淡饭地陪了你几个月,你就是这样投桃报李的?   :“鄙兄妹的姿色虽然不及秋月公子养眼,可是夫人莫要忘了,紫衣龙士都是能上天遁地,无所不能的角色,芳仪夫人带我们上路,可比服侍二公子舒坦多了。”那个叫槐冲的紫衣人望着我,嬉皮笑脸地说道,他的目光中看不出对我有丝毫的敬重,他的妹妹则是木然地望着远方,对于我们的说话似乎漠不关心。   这种人才如何做得了跟班和生活助理?如果恐怕一路上吵不死我闷也要闷死我了----话不投机半句多!林大娘和茂林能同去该有多好,至少我不用发愁找旅店和找饭店。   :“芳仪夫人千万别指望鄙人和舍妹像林大娘一样细心周到,属下和林大娘的分工不同,林大娘那种活计属下是断不会去做的。”槐冲丝毫不顾及衣食父母的面子和心情,对即将接手的工作拒不妥协服从。   :“若是再废话连篇就割了你的舌头。”秦桓之冷冷地打断了槐冲的话,“若是尔等敢惹夫人生气,自己提着人头回来见我。”   秦桓之的狠话终于让槐冲噤了声,像个乖巧地下属一样对秦桓之应诺表态起来,我冷眼旁观,又气又笑。   途中,我们化妆成一家三口-------以为江湖郎中带着一妻一妾闯荡江湖,槐冲自然扮演丈夫的角色,他的妹妹虚冲扮演妻子,我扮演小妾,对于如此角色安排,槐冲的解释是:夫人,小妾一般都比妻子好看一丁点儿!您不觉得属下的想法很符合客观事实吗?   我板着脸靠在马车的内侧,假装小憩,省得听这家伙无休止地啰嗦下去。   抵达柴桑郡以后,我们没有急着上门拜访阿明的老丈人乔孝廉,而是选了一家安静的客栈住了下来,客栈距离乔孝廉家不远,隔着两条小河,只要走过两座石板桥即可到达。   但是槐冲不许我轻举妄动,他反诘我说如果我是阿明的家人,会允许一位初来乍到的江湖郎中给他治伤吗?   我想想也觉得他的话有理,于是耐着性子在客栈里住了下来。   入住的当晚,只有虚冲一个人陪着我,一道吃了晚膳,直到就寝,槐冲依然不见人影,我问虚冲“夫君”去了哪里?虚冲摆出当家主母的谱子,从头上拔下一个发钗,望我手背上戳了几下,随即呼地钻进了被窝,拿个大后背对着我。   我从被虐待的震惊中清醒过来后,发觉自己吃了大亏,气得差点要骂娘,却又想起自己现在的身份是个卑微的“妾”,演戏要有专业精神,我摸着手背上的凹坑,悻悻的上了另一张床,我们住的是套间,共有三张大床。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一夜未归的槐冲大喇喇地坐在床前的矮凳上,见我睁眼醒来,他立即气呼呼地责骂道:“好懒的婆娘,日头都上了三杆子了,还赖着不起来?以为自己是金枝玉叶不成?还不快点去打洗脸水,服侍你的夫君洗洗脸?”   我很讨厌他趁机占人便宜的行为,却也没有办法,只得叫来店小二,让他速速端洗脸水来和早饭进房里来,等店小二走后,才很没好口气的问道:“死鬼!昨晚你到哪里去了?”   槐冲听到自己被骂“死鬼”,居然喜上眉梢,轻佻地对我笑道:“啊!昨晚到乐坊听曲子去了,歌姬唱的曲子不错,听说唱得最好的那个是新来的。”   这家伙还真是入戏,我怕他说出更令人难堪的话来,于是寒着脸,愠怒道:“昨晚你竟然去乐坊了?是谁让你把钱花在这种地方的?你以为我带的钱够你这样花的么?”   门开了,虚冲指示店小二把洗脸水放到架子上,进接着指示另外一位店小二将早饭摆在外间,趁着外间说话的机会,我正要就着脸盆洗脸,槐冲悄无声息地凑了过来。   :“昨晚我探访过了,你那义兄的伤,十有八九是装的。”他靠近我耳边,细若蚊鸣。   :“装的?”我手中的湿巾掉进了水里,溅起一片水花,打湿了我的前襟,我望着盆中的涟漪,一阵愕然,阿明为什么要诈伤?是为了明哲保身还是为了诱敌深入?如果是后者,他的目标是哪一方?而我该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四十五章 义 兄   不知道槐冲兄妹用了什么方法,使得阿明愿意让我们三人上门为他治伤,在路上我暗暗思忖:也许是阿明为了营造一种病急乱投医的假象,让忌惮他的人放松警惕;也许是槐冲给他传递的信息中,透露出些许可疑的蛛丝马迹,让他对我们产生了兴趣。   从客栈出发经过两道小桥,就是乔孝廉家的门口,阿明的舅兄乔天智领我们走向阿明养伤的院落。   为了隐瞒身份,我和虚冲进行了大幅度的乔装打扮,虚冲打扮成出力气活的随从,我乔装成江湖郎中的下手,如果院落里真的有伤员,我得负责清洗伤口以及洗涤血肉模糊的包扎棉布------总之,是个苦差事。   前头带路的乔大公子走得可真快!脚步像猫一样悄无声息,大约是怕惊动院子里养伤的阿明吧?够入戏的啊!乔天智举手轻轻地叩了几下院门,屏气凝神的等了一盏茶的功夫,才听到院门后面响起窸窸窣窣的脚步声,随后“吱呀”一声,院门打开了,我的嫂子乔氏娇怯怯地出现在大门后,见到我们四人,乔氏的脸色颇不自然。   :“贤妹,这位是从益州过来的魏郎中,专程来给妹夫疗伤的。”乔天智手指槐冲,言简意赅的介绍着,直到此时我才知道,原来槐冲是冒充益州的人才赢来上门机会的,这黑心肠的家伙!想嫁祸给我父亲吗?   乔氏朝我们三人飞快地扫视了一眼,微微颔首,柔声道:“有劳兄长了。”然后侧身避让,示意我们走进院内。   乔天智没有迈步,道:“愚兄还有事情,不能奉陪了,贤妹若是有需要,请派人通传一声便是。”   乔氏弯了弯腰,客客气气地谢了一声,这才转身带我们三个绕过曲曲折折的抄手长廊,穿过,两道月亮门,走进一间幽暗的房舍内,房子的窗户俱紧闭,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和青涩的草药味,像是有人刚刚受了重伤,被急急忙忙的糊上了生草药止血。   长榻跟前,是层层的帷幔,榻上躺着一个人,一动不动,好像处在昏厥的状态。   :“魏郎中,请。”乔氏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对槐冲说道。   槐冲撩开帷幔,一本正经地给床上的伤员进行诊断,作为临时护士,我站在伤员的面前,所以将榻上躺着的人看得很清楚,只见他头上抱着一层又一层白色的棉布,只露出眼睛和鼻子,根本无法辨认他的真正面目,他的双腿折了,一条手臂也断了,身上的确有多处伤痕,只是不能确定到底是摔伤还是被猛兽抓伤,如果不及时进行外科手术的话,这人就废了。   虽然此人面目不清,不过我敢百分之百断定,他不是阿明!尽管早有心理准备,我还是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望着乔氏,微微一笑,乔氏有点不自然地将脸扭向一旁。   那厢里,槐冲叫苦不迭说自己医术不精回天乏术,作出要溜之大吉之状,唬得乔氏一愣一愣的,迅速换上一副悲戚戚的表情,恳求魏郎中务必“死马当作活马医”,哪怕是给伤员换点金疮药也行,当真是演技大爆发,我竭力忍住笑,温言安慰了乔氏几句,又用愠怒的眼神看着拿腔拿调的槐冲,后者瑟缩了一下,终于挽起袖子给伤员动刀子了。   不得不说,槐冲的医术还不错----或者说下得了狠手,只听到阵阵令人牙酸的刮骨声,布帛撕裂声,呼痛呻吟声,过了半天功夫,满满一大桶沾满血污药渣的棉布扔到我面前。   :“拿去清洗干净,或许稍后还得使用的。”槐冲擦去额头上的冷汗,冷冷地对我说道,我知道他是在报复,他之前并不想动刀子的。   这见死不救的懒坯!我费力地将木桶拎了起来。   :“请问夫人,哪里有井水?”我故意用自己最真实的声音问乔氏,然后成功地看到她打了一个激灵,望着我脸色苍白地说:“在后院,让妾身的婢女带公子过去吧。”   她称呼我为公子,显然知道“我”是谁了,但是她没有声张,说明阿明诈伤不是为了把我骗回来,这让我心中大定,只是我勉强算江东的半个逃犯,绝对不能连累义兄一家。   水井所在的后院,其实是一片碑林,不少古老的崭新的碑刻,一块接一块的竖在走廊上,乔孝廉是个读书人,喜欢收集碑刻也不奇怪,奇怪的是把收藏碑刻的院子给不甚喜欢读书写字的阿明居住,不知有什么原因。   我默默地打上井水,洗涤木桶里散发着血腥气的滑腻腻的棉布,大冬天的,幸亏深井里的水温度不是很低,否则我的双手就要冻坏了。   :“妹子。”我将棉布晾上绳子的时候,有个人从碑刻丛中走出来,身影高挑健壮,“真的是你吗?”   语气激动,正是我那义兄阿明的声音。   我抬头凝望,看到一双眼睛又惊又喜地望着我。   :“义兄,你果然没有受伤。”我笑晏晏的道:“你没事就好,不枉我辛苦跑一遭。”   :“妹子。”阿明略带沉痛地问:“你为何不辞而别你为何不愿留在吴侯身边?皑儿是你的亲生儿子,你为何狠得下心肠不要他了?”   阿明的三个“为何”,问得我哑口无言,是啊,我的不辞而别,对于吴侯来说,的确不公平,至少我欠他一个合理的解释,身为母亲,对亲生儿子不闻不问,无疑是失职的,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做了选择,就该义无反顾。   :“义兄,你责骂得对,我的确是个狠心的母亲。”话一出口,我的眼角湿润了,经温水浸泡过的双手因为寒冷而迅速干燥僵硬,我将手往袖子里拢了拢,“你还记得当年给我搭建制糖作坊的事吗?你为了能早点进入兵营,召集了许多认识的不认识的人,日赶夜赶很快就将房子搭好了,我想留你在家里多住几天,你说什么都不肯答应,像逃命一样离开了吴兴奔赴大营。”   阿明似乎不明白我为什么突然旧事重提,但是稍稍惊讶之后,他恢复如常,心平气和的听我接着说:“如果义兄没有入伍,多年后的今天可能已经是吴兴城中有钱的商户,可能和我成了亲,生了一大堆孩子。”我弯起嘴角,看着阿明的变得赧然慌张,不由得偷笑,他的脸皮还是那么薄。   我摆了摆手,示意阿明不要打断我:“只是这样的可能是不会发生的,因为你从来只把我当妹子看待,而你又一心仰慕战场上的戎装佳人。所以说有很多事情是勉强不得的,如果当初我强迫你留下来,江东就多了一名浑身铜臭味的商人,而少了一位英勇善战的将才。”   阿明不是傻子,应该能明白我想表达的是什么意思,他迟迟疑疑的问道:“妹子,你是说,你并不喜欢吴侯?可是在吴侯的心里,你的分量是那么重,远远超出其他几位夫人,身为女子,能够得到夫婿的喜爱,妹子,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我点点头:“义兄,你说得对,我的确不满足于只被别人喜爱,只被别人用自己的方式照顾着,我希望能像你一样,按照自己的心意活一场,不管精彩还是灰暗,我都认了。”   阿明垂下双眸,将我冰冷的双手握在手心里,声音中透着浓浓的悲悯:“妹子,愚兄虽然不明白你要的是什么,愚兄只希望你能过得快乐自在,多一些顺畅,少一些周折,若是做不到,也千万不要过分为难自己就好。”   他手中的温度渐渐地传递过来,温暖了我的双手,也温暖了我的心,满腹的感动化作无声的感叹,义兄啊义兄,在我遇到的异性中,最具有男子胸襟和气概的就是你了,你对我总是那样宽容而仁爱,可惜造化弄人,我做不成你希望的那种乖巧小妹妹。   一阵细细的脚步声响起,是乔氏的贴身婢女略带慌张地走来,阿明飞快地放开我的手,稳如泰山地伫立,我站在他的一侧,大大方方地摩擦双掌取暖。   :“姑爷,吴侯来了,此刻正在厅中问话。”婢女不安地望了我一眼,我突然心跳加快,直直地盯着阿明,惊魂不定,吴侯怎么来了,难道是你通风报信?   阿明的目光坦荡淡然:“知道了,你下去吧,说我即刻便到。”   婢女又望了我一眼,轻手轻脚的离去了。   :“妹子信不过愚兄么?”阿明问道,“若是你不愿见吴侯,愚兄断然不会将你来的事情说出去的。”   他的坦荡让我一阵惭愧,小声的道:“对不起。”   阿明正要迈步走出院门,忽然大惊失色,回头望着我,朝杂乱的碑刻一指,意思是让我躲进去,他压低嗓门:“他来了!”   “他”指的是吴侯吧?来得真快啊!   我想都没想,纵身跃入碑刻丛中,找了个极端隐秘的地方,藏了起来,身子才刚刚猫下,却听到阿明恭谨的说了声:“主上。”   我吓得大气不敢出,因为紧接着响起的话语让我陡然心惊:“兴路(阿明的字),为何躲在此处?莫不是此处藏了一位绝代佳人?”   正是吴侯的声音,只是这种嬉笑揶揄不像是他以往的风格。   阿明惴惴的道:“主上取笑了,属下如今借住在老泰山家中,怎敢放浪形骸?如果真藏了一位绝代佳人,舅兄还不拆散我的骨头?”   吴侯哈的一声笑起来,不知怎的,我觉得他的语气似乎很夸张,缺乏印象中沉稳和含蓄的样子:“兴路休要谦虚,谁不知道孤的前将军是一位姿颜俊美的青年将领,听说郡里不少年轻女子都想给前将军你洗衣奉茶呢?”   阿明的声音略带苦涩:“都怪属下无能,没能完成主上的使命,不得不滞留此处,日日闲得无事,像个废人一般。”   吴侯的声音中透着不悦:“废人?哼,孤的前将军怎么会是废人?当孤是瞎子吗?孤听说府上来了郎中,以为兴路你真的受了伤,便赶了过来,得知你平安无事才放下心,可是院中晾晒的棉布是怎么回事?难道府上真的有人受伤了吗?”   我暗暗心惊,看来阿明的诈伤大有文章啊!不知他们下一步要做什么。   又听到阿明的声音:“自从属下假装受伤以来,每日前来探视的人络绎不绝,属下白天几乎下不了床,万般无奈,这才找了名上山采药摔伤的医馆活计,让他顶替属下躺在床上。”   吴侯轻笑道:“然后让益州的郎中上门,反正治好治不好,都不会落在你身上。”   阿明声调清晰的回答道:“是的,主上猜测的没错,属下就是想让受伤的事情坐实了。”   院子里沉默了片刻,吴侯忽然失落地长叹一声:“即便坐实了又能如何呢,兴路的妹子照样没有回来,若论无情无义恐怕这世上找不到第二个了罢?”   吴侯居然也判定我为无情无义,我又惊又怕,惊的是阿明诈伤不会是为了诓我出现吧?怕的是万一被他发现我就在这里,他会不会问阿明的罪啊?   正自惊惶之际,阿明急急忙忙替我辩护:“主上,妹子做事的确荒唐,不过她,也许是一时糊涂,也许想明白了,会回来的。”   :“你妹子做事荒唐?兴路何出此言?莫非兴路知道你那妹子去了哪里?做了什么?”吴侯一反之前的随和亲切,语气变得咄咄逼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四十六章 密 语   随着吴侯的声调提高,院子里的气氛变得有点剑弩拔张的味道,倏然将之前亲密无间笑语晏晏的君臣二人拉开了距离,各种原因和我脱不了干系,我不免替阿明担心起来,生怕吴侯的绿眼睛能透过层层石碑,看到蜷成一团的我,从而大发雷霆,将阿明碎尸万段。   我打量着周边的环境,刚才阿明好像是从碑刻的某个角落凭空出现的,他不是痴迷书法的人,应该不会是跻身石碑之中欣赏石刻的吧?那他怎么会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附近有暗道的出口?他之前不是说自己在躲避来探病的人的吗?   我的脑子飞快地转动着,在情况危急之际,我的思路总能灵光乍现,我的猜测肯定是正确的,碑刻丛中有暗道。   我双手撑地,像一只猫科动物一样,展开四肢缓慢爬行,幸亏今天扮演的是跟班的角色,穿戴的衣衫利索简洁,全无累赘。   我尽量让动作的幅度最小化,一来是怕发出声响,连累阿明,二来是对阿明和吴侯的谈话比较感兴趣,毕竟他们都算是我的亲人。   我在慢慢倒退的过程中,听到阿明痛心疾首的叹声道:“属下若是知道妹子去了哪里就好了,不必整日提心吊胆,生怕她遭遇不测,万一有个好歹,该如何对父母亲说起呢?两位老人家自从得知妹子去了江陵,就嘱咐我好生照顾着,不能有任何意外,如今年关将至,老人家等不到妹子过去拜年,恐怕又要担心了。”   阿明的话是有原因的,之前我厌世躲在霞光岛的时候,两位老人没少为我担惊受怕,怕吴侯会因为我的忤逆而取我性命,更怕我想不开,起了轻生的念头,他们是真心把我当女儿看待的,就像阿明真心把我当做妹子看待一样。   如此深情厚谊,此生怕是无以为报了。   两行清泪顺着眼角流到唇边,味道咸咸的,我的视线模糊了,视野越来越窄小,隐隐约约看到有个颀长的身影朝我这边走来,巨大的阴影几欲将我笼罩其中,我震惊得差点要叫出声来。   泪水消停,化成一道道冷汗,洇湿了后心,我一动不动,眼睁睁地看着玄色的衣角渐渐飘近,紧张得连思想都停滞了。   :“表妹,你为何不肯回来见我?”那人幽幽地叹了一声,自言自语的说道,似是无可奈何,似是伤心绝望,就在我以为自己被他发现了的时候,突然听到嗡嗡的坍塌声,周围的石碑瞬间倾倒,我的身子不停地往下沉。   我本能地闭上眼睛抱住跟前的石板,将脸贴在冰冷的石面上,嗡嗡声持续了一阵子,终于消停,我睁开眼睛,发现四周一片漆黑,唯有我腰间的夜明珠在发出微淡的光晕。   头顶上响起了吴侯的声音,声音中透着浓浓的无力感:“兴路,你知道吗,你妹子十三四岁时,便与我认识了,她是姑母特意给我选的人,那时我心高气傲,根本瞧不上沁园里那些小丫鬟,觉得她们浅薄无知,一味地以貌取人,目光势利,可是你妹子不一样,她活泼亲和,又懂得欣赏我的书法,所以我将一份碑帖辗转送给了她。”   他恢复自称为“我”,估计是打算放下身段,与阿明敞开心扉地回首往事了,他所说的如同一颗石头投入深潭,激起细细的涟漪,我已经镇定下来的情绪,骤然掀起冲天的波澜。   色戒能持否?电影《少林寺》里的方丈问李连杰,李连杰偷偷回头望了一眼含情脉脉的牧羊女丁岚,艰难地回过头来,紧捏手中的佛珠,小声的回答道,能持!美丽的牧羊女丁岚霎时神情黯淡,含泪离去。   眼泪再次不争气地涌出眼眶,我像木头人一样,呆呆地趴在原处,继续聆听头顶上传来的话语。   吴侯的声音越来越清澈:“后来她跟我学丹青,和我无话不谈,在回富春之前,我早就决心留她在身边一辈子了,她也是知道的,可是为何才过了短短十几年,她就厌烦了,不愿再面对我了呢?”   我无声地饮泣起来,不知是为他的哀伤难过,还是为自己的无奈难过,或许他和我一样,都不过是命运的被动者罢了。   :“我送给表妹的《裴公碑》,就是从这个院子里拓下来的,孝廉喜欢收藏碑刻,收藏甚丰,我小时候很喜欢来这里临摹拓本,因为这个,还经常被母亲责罚,说我叨扰了孝廉一家呢。”   他说《裴公碑》竟然就在这个院子里?我刚才怎么没有发现,说不定石碑上还有重要的线索,能帮助我找到天书的第四卷呢。   :“主上,裴公碑已经被压在最底层,一时半会儿,恐怕难于清理,还是待属下命人重新安放好再看吧。”阿明轻轻的说道,他估计是打算将吴侯领出院子外,好让我有机会脱身。   :“兴路,你说说看,景王为何不怕遭人耻笑,拒绝归还江陵郡?”吴侯没有接受阿明的好意,突然话题一转,有些突兀地问道。没等阿明回答,他自嘲似的笑了笑,“真以为孤会顾忌独孤氏臣子的身份,就不敢大举进兵了吗?哼,想得倒美,孤断然不会让他如愿以偿的,若是有必要,孤就算屠城三日三夜也不怕。”   说道屠城的时候,吴侯的语气中隐隐夹带着一种令人不安的兴奋和疯狂,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尽管从来没有见过,也能想象出他杀机腾腾的样子,一定很可怕。   我那义兄阿明也是一副气愤填膺的口吻:“主上,既然益州不讲信用,就别怪我东吴兵不厌诈,手段百出。只待时机一到,属下定然头一个进入荆州城内,大开城门,迎接主上的仪驾。”   只听到吴侯兴奋的道:“好!兴路有如此决心,孤,就放心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两人依然在院中,热烈地讨论起军政要务,他们的谈话让我之前的想法和成见一个接一个被推翻:   吴侯并没有非常器重周田将军,对他这种背叛先主的人,是用之防之,只不过是利用他立功心切的心理,不择手段的进攻方式,让他一遍又一遍的去啃皖城那块硬骨头。   目前阿明才是最受吴侯器重的将领;   阿明不是不愿意读书写字,只不过要看是谁让他读书写字,吴侯的影响力比我大得多,人家才劝说了两遍,阿明就乖乖地读书练字了,还读了很多专业书籍,积累的知识估计已经在我之上了;   吴侯不去开私塾教书给小朋友洗脑子,实在是太可惜了.   冰冷的石碑在我体温下,变得温暖舒适,也不知道自己躺了多久,在腿脚完全麻木之前,我忽然听到吴侯惆怅地叹气道:“尚书令一再挑唆提点山越部落与我东吴作对,我已忍无可忍,若非念及他是皑儿的外祖父,我早就让痛下决心,让他早日安享晚年了。此人本领虽大,却不明心中所图,不知道帮助子孙后代筹谋,却帮一介外人劳神费力,让人费解。”   阿明可能是知道我能听到他们的谈话的,所以他有意无意地转移话题,不让吴侯谈及玉郎,我在爬起来之前,听到阿明很小声地说:“自古忠义不能两全,主上不必烦恼,待属下取回江陵郡后,再调兵遣将,踏平山越的万顷丛林。”   他的声音虽然很低,却足以让我胆战心惊,如果真的等到那一天,尚书令大人只怕性命休矣!我该如何通知到他,让他小心一点呢?   两人的脚步声终于远去,他们已经走出院子,好谈一些不能让我听到的机密了吧?   脚下踩到的东西是软软的,似是细腻的沙子,我就着夜明珠的微弱光线,发现眼前是一块块风格迥异的摩崖石刻,有很多古老的文字,我根本都没见过,更别提能读懂石刻的意思了,这些石刻看上去属于不同的年代,不过好像都是年代久远的样子,乔家的人也真奇怪,有这种爱好就有呗,有什么见不得人的,非要刻在地底下,打算给谁欣赏啊,难道不怕有一天外面的河水渗透进来,淹没了自己的伟大作品?   石刻跟前的沙地上,居然摆放着打火石火把等物事,我点燃了一支火把,好奇地观摩着,费力地辨认着,越看越害怕,越看越不敢置信,原来历史上发生的诸多著名事件都可以有不同版本的诠释,譬如被称为君王美德的“禅让”其实是不存在的,不过是后任胜利者用暴力的方式夺取至高无上的权力之后,粉饰太平美化自己罢了;秦皇到泰山祭天后,从云霞的变幻不定中得到启示,编造了一个美丽的谎言,说只有真命天子才能令天降神瑞,彩石共鸣,神仙下凡。。。。。。   血腥与杀戮,谎言与幻术,就这样被皇权的缔造者赋予玄幻的神话色彩,后来的上位者竞相模仿,上演了一场又一场或血腥或暴力的权力更替仪式。   惊叹得多了,我开始麻木了,历史的真真假假与我又有什么相关呢?我只关心我能不能善终啊!既然乔氏的先人知道用《裴公碑》来隐喻楚王的生平,那么他们一定也知道楚王临死前留下的四句密语至关重要吧?   我在浩瀚如海的符号堆中努力寻找那种独特的符号,功夫不负有人,还真被我找到了,在一片奇特的花卉符号环绕中,我读到四句奇怪的谶语:之子于归,在大海隅,翦翦回顾,思君之恩。   不多不少,四句,十六个字,如同天神说的一样。   只是从字面来看,简直是不知所云,莫非楚王也有情深深雨蒙蒙的遗憾事?在临死前念念不忘让他魂牵梦萦的萍萍姑娘?什么翦翦回顾,思君之恩,听上去像是琼瑶奶奶的风格一样。   我苦笑不已,只好将这十六字的谶语牢牢记在心里,又认真地将周围的石刻都看了个遍,大约能记的都记下来了,这才高举火把,小心翼翼地朝石刻的深处走去。   不远处有潺潺的流水声传来,我大喜过望,加快了步伐,越走视野越开阔,空气越潮湿清新,最后我的眼睛几乎被浓浓的雾气给弄模糊了,这才听到哗哗的水花飞溅声,拐了个湾,跟前一片明亮,原来是一道瀑布横亘在面前,我走到哪里了?离开城中了吧?   瀑布的边缘有一条窄窄的蹊径,通往外面,我用手扶着石壁,总算走出瀑布之外,一张讨厌的面孔出现在眼前,嬉皮笑脸的道:“夫人真是无所不能啊,每一次都能化险为夷。”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四十七章 巍 王   是年寒冬,洛京天子离帝在后宫大摆筵席,宴请文武百官观赏新得的奇石,酒过三巡,离帝突然口吐白沫倒地不起,经太医紧急抢救,最终捞回一条性命。离帝病倒的原因竟是由于与新得的奇石有长时间的肌肤接触,导致被石头上的有毒物质侵蚀龙体,巍公大怒,随即下令缉拿进献奇石之人,并下令封闭了数百处挖掘玉石的场地。   离帝病愈后,遂听取言官的进谏,摒弃了观赏奇石的嗜好,并将年号改称为新治。   新治元年春,东吴的周田将军在与秦兵的对抗战中大败,退回长江南岸,吴侯向洛京朝廷递上一封长篇大论的自白书,列数了自己上任以来的种种不足之处,还补缴了多年来亏欠的赋税,离帝龙颜大悦,不但不问吴侯过去的不敬之罪,还在朝堂上赞扬了吴侯改过自新之举。   紧接着,吴侯再上奏表,表中称颂巍公“极天际地,非霍光和尹伊不能相比,宜进爵为王。”云云。   吴侯的奏表一出,满朝哗然,巍公闭门称病不上朝。三天后,群臣纷纷表奏离帝,附议吴侯的进谏,离帝接受群臣的谏议,立即令大理起草诏书,亲自带着诏书登门巍公府邸,恳请巍公进爵巍王之位。。   就这样,在我回到墓庐三个月后,我的公公巍王被册立为“巍王”。   :“默存,你现在是王子了,妾身这个灰姑娘可是高攀了呢。”我在给秦桓之研磨时不怀好意地调侃他道。   :“灰姑娘?芳卿的父亲不是小客栈的账房先生吗?什么时候成了富甲一方的富商了?我怎么不知道?”秦桓之双手负在背后,留给我一个很摆谱的后脑勺,在受丧的这些日子里,我偶尔会和他讲一些诸如格林童话一类的西洋文学,所以秦桓之对灰姑娘的故事并不陌生。   我磨好了墨,舒缓地放松手腕,然后在秦桓之的注视下,将洁白的纸张铺在长案上,用纸镇压平,这才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示意他可以写字了,秦桓之坐下来写了几个字,似有心事一般,把毛笔搁在笔架上,然后将纸揉成一团,扔进窗外的水里,望着我发怔。   :“怎么了?”我重新给他铺好一张白纸,不解地问道,“难道夫君不该给父亲写诗作赋以表敬贺吗?”   秦桓之幽幽地望着窗外的一池春水,轻淡的道:“写诗作赋,那是小白的专长,我若是父亲,读了三弟的锦绣之词,就不会再看旁人所写的文章了。”   我也知道秦建之文采斐然,独步天下,秦桓之的文采虽然也细腻清婉,感人至深,却不适合给人歌功颂德,更不适合充当大场面礼节性的赞美篇章,所以看到他情绪低落,我不知道该如何劝慰他才好,毕竟活在别人的巨大光辉阴影下,对任何人来说都不是轻松的事情,更何况他们之间存在激烈的竞争。   自从巍王被加封武平侯以来,坊间有关秦氏接班人人选的猜测,就没有停止过,有的人说,秦彰之骁勇善战,又是嫡长子,世子之位非他莫属,有的人说,秦建之是巍王一手打造出来的最有声望的文人士子,在文人阶层拥有巨大的号召力,巍公本身已经靠武力立了威,为了消除皇室和世人对秦氏的猜忌,所以秦氏的下一任接班人绝对不会是手握兵权的人,而且听说沁园里召集了那么多文人儒子,就是为了给秦建之组建智囊团呢。   几乎没有人把秦桓之放在接班人的位置上进行评头论足,也许在世人的眼里,他连候选人的资格都没有。   若说他一点都不在乎,是绝对不可能的,从江东回来以后,我不止一次看到他望着秦氏的祖训,陷入深思。   秦桓之开始在纸上写《孝经》,他的隶书和我的风格不同,我默默地在一旁看着,见他的眉宇之间渐渐变得宁静平和,正要移步离去,槐冲像紫色的幽灵一样冒了出来,神情惴惴不安,他压低声音,几不可闻的道:“二公子,快去迎接,巍王来了!”   我的心里咯噔一声,巍王怎么来了?兴师问罪么?因为我们没有回去对他的升官进爵表示表示祝贺赞美?   时间紧迫,容不得我们多做交流,商议对策,我和秦桓之跟随在槐冲的后面,一言不发匆匆往外走,才堪堪走了数十步,便看到一队身穿玄色的队伍扑面而来,为首一人腰佩长剑,英姿勃发,正是巍王的贴身护卫,姓秦名鹞的年轻人,队伍走近后,只见秦鹞朝走在最前面的槐冲轻轻挥出一掌,不费吹灰之力将槐冲拍飞出花圃的护栏之外,我微微侧目,发现槐冲的嘴角流下细细的血线,他身子落定后,马上朝巍王一行人俯身跪拜,几乎五体投地。   来者不善,而且气势汹汹,我暗自胆战不已,吓得大气不敢出,有一只手从袖子下伸了进来,捏住我的一只手,将我朝地上拽,我猝不及防,咕咚一声跪倒在地,膝盖处传来一阵生猛的疼痛,我倒抽了一口冷气,听到秦桓之略带惊喜地说道:“孩儿不知父王銮驾到来,未曾远迎,请父王恕罪。”   我也想说点什么,可一看到巍王那张深沉如海的脸,还有他身后那帮气势逼人的侍卫,嘴唇动了动,脑子立马短路了。   秦鹞低低地冷哼一声:“是哪里来的无状村妇,见了巍王,也不俯首跪拜。”一双绵绵玉掌伸了过来,出其不意地在我脸上狠狠一掴,我顿时耳鸣头昏,瘫倒在地上。   :“父王,她是孩儿的芳仪夫人,她不是有意冒犯父王,只是见了父王的威仪,忘词了。”秦桓之目露怜惜,将我的身子扶正,然后急急地替我辩解道,我看到巍王的脸,霎时变得阴沉可怕,深邃的双目中泛起了浓浓的疏离之意,或者说是失望之情。   :“逆子!你明明知道老夫加爵王位,为何无动于衷,全无表示?难道对老夫安排你守丧一事,极度不满,所以对老夫记恨在心了吗?”巍王莫须有的罪名一出,他身后那些牛逼哄哄的侍卫纷纷退避十丈远之外,显然不想听到巍王家的恩怨纠葛。   只剩下一个秦鹞,冷眼旁观,他年轻英俊的脸上看不到一丝友善,神经病,我又没有得罪过你,至于扇我耳光吗?我暗中捏紧拳头,恨恨地想道,此仇不保,非正宗穿越人士。   面对巍王的无端指责,秦桓之似乎早有心理准备,他直起上半身,低眉拱手道:“孩儿自幼得祖母怜惜,百般疼爱,一直以来深感无以为报。所以祖母百年后,孩儿是自愿到墓前来守孝的,孩儿此举只是为了表达对祖母的感激之情,只因丧期未满,所以未敢离开墓庐一步,如果父王要责罚孩儿,还请在守丧期满之后。”   :“未离开墓庐一步?”巍王的凌厉气势减弱了几分,但还是冷冷的道:“老夫怎么听说你曾私自离开洛京,到柴桑郡去了一个月呢?”   我忙跪着朝巍王挪了两步,言辞无比坦诚的道:“父王,到柴桑郡去的是妾身,妾身的义兄去年冬天遭到猛兽袭击,奄奄一息,妾身这才斗胆求宁老夫人开恩,准我去江东见义兄一面,妾身是单身前往的,夫君一直在这里读书写字,没有离开一步,请父王明察。”   秦桓之惊异地望了我一眼,脸色随即恢复如常,估计他没觉得我说的有什么不妥,应该没有什么不妥,我的确是得到宁氏的同意后,才过江去的。   宁氏应该是给我开了后门吧,至于她给我开后门的原因,我不太清楚。   :“真的如此”巍王诘问道,已经不是之前的冰冷语气。   ;“确实如此,请父王不要错怪了夫君。”我将额头紧贴在潮湿的地面上,心头一片平静。   巍王轻叹了一声,说道:“你们起来吧,地上潮湿。”   我偷偷吁了一口气,看来是过关了。   后来的谈话是在设施简易的书房中进行的,巍王端坐在上首,正好将秦桓之书写的《孝经》看得清清楚楚,我和秦桓之并排跪坐在他的对面,秦鹞和槐冲等人均不在室内,这让我感到既意外又不安:巍王会和我们谈什么呢?这么保密,而且还比较急,有什么话,等我们搬回去再说不行吗?   巍王瞟了我一眼,似乎窥破了我的心事,嘴角边露出一抹幽深的微笑,道:“你义兄如今可好了?”   我怏怏的道:“义兄的伤势甚是严重,一年半载的,恐怕是不能披挂上阵了。”   巍王惋惜的道:“军人不能战死沙场,乃是遗憾之事,吴侯的麾下少年精锐甚多,可惜不能与老夫同心同德,并肩作战。”   我稍作思考,方缓缓道:“吴侯乃是洛京朝廷的臣子,他的部下自然也是洛京朝廷的臣子,若是吴侯当真俯首称臣,他的部下理应听从朝廷的差遣。”   巍王笑道:“吴侯奏表,让老夫进爵王位,看似对老夫心悦诚服,实际是一箭双雕之计,他只是不想让老夫出兵攻打东吴,使东吴免受益州,洛京的两面夹攻,又能让老夫受尽世人的非议和天子的猜忌,进而削减老夫手中的兵权,吴侯此举,乃是当政者之大智,可惜老夫的膝下,无一如其者。”   我看了看秦桓之,见他目光复杂,不知感到羞愧还是对吴侯表示敬佩,反正就是没有不服气。   巍王希冀般望着他,继而不知是惋惜还是无奈的道:“若是天逸有吴侯的一半隐忍远虑,老夫也心满意足了,老夫并不希望秦氏的将来,让一个只喜欢领兵打仗,不喜欢筹谋的勇士来掌管。”   他的言下之意,似乎不甘心选秦彰之为接班人,那么他想选谁呢?这样旁敲侧击,是想试探秦桓之的态度么?   我竭力按捺心头的狂波骇浪,静静地等待秦桓之的应对。   只听到秦桓之鼻音重重的,语气飘忽不安:“父王如今玉体康健,思想活跃,再在政坛驰骋十几二十年也不在话下,为何要早早说出如此伤感的话题,让儿子心神不安呢,祖母过世才没几日,孩儿已经无法再忍受如此沉重的打击了。”   他打的孝心牌,却也不失真情流露,他本来就是一个缺乏安全感的人,身世复杂,亲生母亲明明就在身边,却不能相认,也不能名正言顺的去孝敬尊敬,更可悲的是,这样的命运不得不在他的儿子身上重复上演,也许他的心,也很累了吧?   想到渝儿和皑儿,我的眼泪忍不住流哗哗下来,仪态全无,却十分应景,我的泪水流的那样自然顺畅,无论是谁都不会认为我是在演戏。   所以巍王,动容了,他终于恢复我以前常见到亲切随和,语气是那样诚挚:“我儿不必哀伤,老父也只是为秦氏的未来担心而已,老父加封王位,虽是天子朱笔御批,又亲自上门宣诏,可仍有不少偏执愚昧者,责骂老父乃是胁迫天子,要挟百官而夺得的王位。若是反对的人,只是一些不明就里的人也就罢了,可偏偏还有一些跟随老父多年的幕僚部下,也像那些个懵懂士子一样,对老父著书咒骂,言辞恶毒,不堪入目,所以老父这才担心,老父百年之后,谁能维护秦氏的数百年美誉呢?你大哥,一心崇武,老夫曾考问于他,平生最大的志向是什么,他只说做一个扫平四海的神勇大将军,你大哥充其量只是将才的资质,至于你三弟。”   巍王痛心地摇了摇头:“虽有从政立德之志,却无从政隐忍深沉之机,有时甚至随心所欲,不计后果,让人放心不下,至于你,默存,”他望望我,又望望秦桓之:“你明知皇甫氏不是心中所爱,却先纳皇甫氏,又到江东追回楚王的后人,行事目标明确,想必已知晓国祚更替之秘辛,自然也能领会老父让你入主双清苑的真正意图。”   秦桓之失声痛哭了起来:“父亲。”他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哭道:“孩儿虽然明白其中的奥妙,却不希望这一天来得如此迅速,哪怕是晚一天也好,唯有如此,孩儿方能自欺欺人地说,父亲是不会老的,父亲会永远做那根顶梁柱的,我们兄弟三人只要安安心心地在大树底下乘凉就好,还有母亲,如果听到父亲如此安排,一定会难过伤心,孩儿的罪过就更大了。”   这家伙哭得鼻水横流,面目全非,我从巍王的眼神中可以感觉到,巍王估计爱极了儿子如此狼狈的模样,所以说啊,真爱才是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无招之招。   等到我们俩人稀里哇啦地哭够了,巍王安抚我们道:“我儿休要悲伤,老夫虽然想早立人选,可是老夫的确不服老,再忙乎个三五年不在话下,太子之位,待到为父的王位根基牢固再议定不迟。只是目前有一事,势在必行,天子曾经大肆收集民间奇石,老父担心有人在发财的同时,起了图谋不轨之心,所以着令你和你的芳仪夫人,早定良策,保护国神器的周全才是正经。”   奇石,国宝?巍王说的不就是我们姜家守护的玉璠吗?难道他有线索了?   :“我儿不是已经知道楚王临终前留下的密语了吗?”巍王解释道:“海上仙岛你们已经查探过了,那么密语中所说的其他地方呢?会是哪里?”   我和秦桓之相互凝视着,心中默默念着“翦翦回顾,思君之恩”八个字,楚王的生平事迹在脑子里反复回放,过了半晌心头一片雪亮,异口同声的说道:“燕陵。”   是年寒冬,洛京天子离帝在后宫大摆筵席,宴请文武百官观赏新得的奇石,酒过三巡,离帝突然口吐白沫倒地不起,经太医紧急抢救,最终捞回一条性命。离帝病倒的原因竟是由于与新得的奇石有长时间的肌肤接触,导致被石头上的有毒物质侵蚀龙体,巍公大怒,随即下令缉拿进献奇石之人,并下令封闭了数百处挖掘玉石的场地。   离帝病愈后,遂听取言官的进谏,摒弃了观赏奇石的嗜好,并将年号改称为新治。   新治元年春,东吴的周田将军在与秦兵的对抗战中大败,退回长江南岸,吴侯向洛京朝廷递上一封长篇大论的自白书,列数了自己上任以来的种种不足之处,还补缴了多年来亏欠的赋税,离帝龙颜大悦,不但不问吴侯过去的不敬之罪,还在朝堂上赞扬了吴侯改过自新之举。   紧接着,吴侯再上奏表,表中称颂巍公“极天际地,非霍光和尹伊不能相比,宜进爵为王。”云云。   吴侯的奏表一出,满朝哗然,巍公闭门称病不上朝。三天后,群臣纷纷表奏离帝,附议吴侯的进谏,离帝接受群臣的谏议,立即令大理起草诏书,亲自带着诏书登门巍公府邸,恳请巍公进爵巍王之位。。   就这样,在我回到墓庐三个月后,我的公公巍王被册立为“巍王”。   :“默存,你现在是王子了,妾身这个灰姑娘可是高攀了呢。”我在给秦桓之研磨时不怀好意地调侃他道。   :“灰姑娘?芳卿的父亲不是小客栈的账房先生吗?什么时候成了富甲一方的富商了?我怎么不知道?”秦桓之双手负在背后,留给我一个很摆谱的后脑勺,在受丧的这些日子里,我偶尔会和他讲一些诸如格林童话一类的西洋文学,所以秦桓之对灰姑娘的故事并不陌生。   我磨好了墨,舒缓地放松手腕,然后在秦桓之的注视下,将洁白的纸张铺在长案上,用纸镇压平,这才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示意他可以写字了,秦桓之坐下来写了几个字,似有心事一般,把毛笔搁在笔架上,然后将纸揉成一团,扔进窗外的水里,望着我发怔。   :“怎么了?”我重新给他铺好一张白纸,不解地问道,“难道夫君不该给父亲写诗作赋以表敬贺吗?”   秦桓之幽幽地望着窗外的一池春水,轻淡的道:“写诗作赋,那是小白的专长,我若是父亲,读了三弟的锦绣之词,就不会再看旁人所写的文章了。”   我也知道秦建之文采斐然,独步天下,秦桓之的文采虽然也细腻清婉,感人至深,却不适合给人歌功颂德,更不适合充当大场面礼节性的赞美篇章,所以看到他情绪低落,我不知道该如何劝慰他才好,毕竟活在别人的巨大光辉阴影下,对任何人来说都不是轻松的事情,更何况他们之间存在激烈的竞争。   自从巍王被加封武平侯以来,坊间有关秦氏接班人人选的猜测,就没有停止过,有的人说,秦彰之骁勇善战,又是嫡长子,世子之位非他莫属,有的人说,秦建之是巍王一手打造出来的最有声望的文人士子,在文人阶层拥有巨大的号召力,巍公本身已经靠武力立了威,为了消除皇室和世人对秦氏的猜忌,所以秦氏的下一任接班人绝对不会是手握兵权的人,而且听说沁园里召集了那么多文人儒子,就是为了给秦建之组建智囊团呢。   几乎没有人把秦桓之放在接班人的位置上进行评头论足,也许在世人的眼里,他连候选人的资格都没有。   若说他一点都不在乎,是绝对不可能的,从江东回来以后,我不止一次看到他望着秦氏的祖训,陷入深思。   秦桓之开始在纸上写《孝经》,他的隶书和我的风格不同,我默默地在一旁看着,见他的眉宇之间渐渐变得宁静平和,正要移步离去,槐冲像紫色的幽灵一样冒了出来,神情惴惴不安,他压低声音,几不可闻的道:“二公子,快去迎接,巍王来了!”   我的心里咯噔一声,巍王怎么来了?兴师问罪么?因为我们没有回去对他的升官进爵表示表示祝贺赞美?   时间紧迫,容不得我们多做交流,商议对策,我和秦桓之跟随在槐冲的后面,一言不发匆匆往外走,才堪堪走了数十步,便看到一队身穿玄色的队伍扑面而来,为首一人腰佩长剑,英姿勃发,正是巍王的贴身护卫,姓秦名鹞的年轻人,队伍走近后,只见秦鹞朝走在最前面的槐冲轻轻挥出一掌,不费吹灰之力将槐冲拍飞出花圃的护栏之外,我微微侧目,发现槐冲的嘴角流下细细的血线,他身子落定后,马上朝巍王一行人俯身跪拜,几乎五体投地。   来者不善,而且气势汹汹,我暗自胆战不已,吓得大气不敢出,有一只手从袖子下伸了进来,捏住我的一只手,将我朝地上拽,我猝不及防,咕咚一声跪倒在地,膝盖处传来一阵生猛的疼痛,我倒抽了一口冷气,听到秦桓之略带惊喜地说道:“孩儿不知父王銮驾到来,未曾远迎,请父王恕罪。”   我也想说点什么,可一看到巍王那张深沉如海的脸,还有他身后那帮气势逼人的侍卫,嘴唇动了动,脑子立马短路了。   秦鹞低低地冷哼一声:“是哪里来的无状村妇,见了巍王,也不俯首跪拜。”一双绵绵玉掌伸了过来,出其不意地在我脸上狠狠一掴,我顿时耳鸣头昏,瘫倒在地上。   :“父王,她是孩儿的芳仪夫人,她不是有意冒犯父王,只是见了父王的威仪,忘词了。”秦桓之目露怜惜,将我的身子扶正,然后急急地替我辩解道,我看到巍王的脸,霎时变得阴沉可怕,深邃的双目中泛起了浓浓的疏离之意,或者说是失望之情。   :“逆子!你明明知道老夫加爵王位,为何无动于衷,全无表示?难道对老夫安排你守丧一事,极度不满,所以对老夫记恨在心了吗?”巍王莫须有的罪名一出,他身后那些牛逼哄哄的侍卫纷纷退避十丈远之外,显然不想听到巍王家的恩怨纠葛。   只剩下一个秦鹞,冷眼旁观,他年轻英俊的脸上看不到一丝友善,神经病,我又没有得罪过你,至于扇我耳光吗?我暗中捏紧拳头,恨恨地想道,此仇不保,非正宗穿越人士。   面对巍王的无端指责,秦桓之似乎早有心理准备,他直起上半身,低眉拱手道:“孩儿自幼得祖母怜惜,百般疼爱,一直以来深感无以为报。所以祖母百年后,孩儿是自愿到墓前来守孝的,孩儿此举只是为了表达对祖母的感激之情,只因丧期未满,所以未敢离开墓庐一步,如果父王要责罚孩儿,还请在守丧期满之后。”   :“未离开墓庐一步?”巍王的凌厉气势减弱了几分,但还是冷冷的道:“老夫怎么听说你曾私自离开洛京,到柴桑郡去了一个月呢?”   我忙跪着朝巍王挪了两步,言辞无比坦诚的道:“父王,到柴桑郡去的是妾身,妾身的义兄去年冬天遭到猛兽袭击,奄奄一息,妾身这才斗胆求宁老夫人开恩,准我去江东见义兄一面,妾身是单身前往的,夫君一直在这里读书写字,没有离开一步,请父王明察。”   秦桓之惊异地望了我一眼,脸色随即恢复如常,估计他没觉得我说的有什么不妥,应该没有什么不妥,我的确是得到宁氏的同意后,才过江去的。   宁氏应该是给我开了后门吧,至于她给我开后门的原因,我不太清楚。   :“真的如此”巍王诘问道,已经不是之前的冰冷语气。   ;“确实如此,请父王不要错怪了夫君。”我将额头紧贴在潮湿的地面上,心头一片平静。   巍王轻叹了一声,说道:“你们起来吧,地上潮湿。”   我偷偷吁了一口气,看来是过关了。   后来的谈话是在设施简易的书房中进行的,巍王端坐在上首,正好将秦桓之书写的《孝经》看得清清楚楚,我和秦桓之并排跪坐在他的对面,秦鹞和槐冲等人均不在室内,这让我感到既意外又不安:巍王会和我们谈什么呢?这么保密,而且还比较急,有什么话,等我们搬回去再说不行吗?   巍王瞟了我一眼,似乎窥破了我的心事,嘴角边露出一抹幽深的微笑,道:“你义兄如今可好了?”   我怏怏的道:“义兄的伤势甚是严重,一年半载的,恐怕是不能披挂上阵了。”   巍王惋惜的道:“军人不能战死沙场,乃是遗憾之事,吴侯的麾下少年精锐甚多,可惜不能与老夫同心同德,并肩作战。”   我稍作思考,方缓缓道:“吴侯乃是洛京朝廷的臣子,他的部下自然也是洛京朝廷的臣子,若是吴侯当真俯首称臣,他的部下理应听从朝廷的差遣。”   巍王笑道:“吴侯奏表,让老夫进爵王位,看似对老夫心悦诚服,实际是一箭双雕之计,他只是不想让老夫出兵攻打东吴,使东吴免受益州,洛京的两面夹攻,又能让老夫受尽世人的非议和天子的猜忌,进而削减老夫手中的兵权,吴侯此举,乃是当政者之大智,可惜老夫的膝下,无一如其者。”   我看了看秦桓之,见他目光复杂,不知感到羞愧还是对吴侯表示敬佩,反正就是没有不服气。   巍王希冀般望着他,继而不知是惋惜还是无奈的道:“若是天逸有吴侯的一半隐忍远虑,老夫也心满意足了,老夫并不希望秦氏的将来,让一个只喜欢领兵打仗,不喜欢筹谋的勇士来掌管。”   他的言下之意,似乎不甘心选秦彰之为接班人,那么他想选谁呢?这样旁敲侧击,是想试探秦桓之的态度么?   我竭力按捺心头的狂波骇浪,静静地等待秦桓之的应对。   只听到秦桓之鼻音重重的,语气飘忽不安:“父王如今玉体康健,思想活跃,再在政坛驰骋十几二十年也不在话下,为何要早早说出如此伤感的话题,让儿子心神不安呢,祖母过世才没几日,孩儿已经无法再忍受如此沉重的打击了。”   他打的孝心牌,却也不失真情流露,他本来就是一个缺乏安全感的人,身世复杂,亲生母亲明明就在身边,却不能相认,也不能名正言顺的去孝敬尊敬,更可悲的是,这样的命运不得不在他的儿子身上重复上演,也许他的心,也很累了吧?   想到渝儿和皑儿,我的眼泪忍不住流哗哗下来,仪态全无,却十分应景,我的泪水流的那样自然顺畅,无论是谁都不会认为我是在演戏。   所以巍王,动容了,他终于恢复我以前常见到亲切随和,语气是那样诚挚:“我儿不必哀伤,老父也只是为秦氏的未来担心而已,老父加封王位,虽是天子朱笔御批,又亲自上门宣诏,可仍有不少偏执愚昧者,责骂老父乃是胁迫天子,要挟百官而夺得的王位。若是反对的人,只是一些不明就里的人也就罢了,可偏偏还有一些跟随老父多年的幕僚部下,也像那些个懵懂士子一样,对老父著书咒骂,言辞恶毒,不堪入目,所以老父这才担心,老父百年之后,谁能维护秦氏的数百年美誉呢?你大哥,一心崇武,老夫曾考问于他,平生最大的志向是什么,他只说做一个扫平四海的神勇大将军,你大哥充其量只是将才的资质,至于你三弟。”   巍王痛心地摇了摇头:“虽有从政立德之志,却无从政隐忍深沉之机,有时甚至随心所欲,不计后果,让人放心不下,至于你,默存,”他望望我,又望望秦桓之:“你明知皇甫氏不是心中所爱,却先纳皇甫氏,又到江东追回楚王的后人,行事目标明确,想必已知晓国祚更替之秘辛,自然也能领会老父让你入主双清苑的真正意图。”   秦桓之失声痛哭了起来:“父亲。”他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哭道:“孩儿虽然明白其中的奥妙,却不希望这一天来得如此迅速,哪怕是晚一天也好,唯有如此,孩儿方能自欺欺人地说,父亲是不会老的,父亲会永远做那根顶梁柱的,我们兄弟三人只要安安心心地在大树底下乘凉就好,还有母亲,如果听到父亲如此安排,一定会难过伤心,孩儿的罪过就更大了。”   这家伙哭得鼻水横流,面目全非,我从巍王的眼神中可以感觉到,巍王估计爱极了儿子如此狼狈的模样,所以说啊,真爱才是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无招之招。   等到我们俩人稀里哇啦地哭够了,巍王安抚我们道:“我儿休要悲伤,老夫虽然想早立人选,可是老夫的确不服老,再忙乎个三五年不在话下,太子之位,待到为父的王位根基牢固再议定不迟。只是目前有一事,势在必行,天子曾经大肆收集民间奇石,老父担心有人在发财的同时,起了图谋不轨之心,所以着令你和你的芳仪夫人,早定良策,保护国神器的周全才是正经。”   奇石,国宝?巍王说的不就是我们姜家守护的玉璠吗?难道他有线索了?   :“我儿不是已经知道楚王临终前留下的密语了吗?”巍王解释道:“海上仙岛你们已经查探过了,那么密语中所说的其他地方呢?会是哪里?”   我和秦桓之相互凝视着,心中默默念着“翦翦回顾,思君之恩”八个字,楚王的生平事迹在脑子里反复回放,过了半晌心头一片雪亮,异口同声的说道:“燕陵。”   作者有话要说:  嘻嘻,废话多了点。 ☆、第一百四十八章 燕 陵(一)   燕穿杨柳,微风翦翦,高祖独孤琰在民间故事中的化名为姬昌柳,给他的陵墓取名为燕陵,乃是寓意高祖其人如同一棵高大的美树,天下良禽尽可则择其筑巢而栖之。   眼下正是春天,燕陵所在的咸阳平原上浓绿一片,生机无限,数十年来连绵不断的战火,没有破坏平原上的植被,也没有破坏良好的耕作环境,那些被高祖强制移民到此的南方人和北方人,早已把这里当成了扎根之处,长安大难之后,居住在咸阳原和白鹿原上的百姓曾一度迁移别处,但是随着近年来战火稍息,不少户人家又搬了回来,所以我们眼前的咸阳原,端的是火热朝天的春种场面。   陌上的和煦春风吹过,让人产生一种微醺般的慵懒之意,我坐在柔软的草地上,懒洋洋的问道:““默存,高祖为何强行迁移别处的人家过来?难道建国之初,不是应该废除前朝的苛政律法,从而收买人心吗?”   要知道,高祖可是打着“仁义”的旗号,才夺取最终的胜利的,但他强令百姓移民的时候,执行的都是严峻的法令,凡是抗令不从者,一律诛杀三族,这在极度需要劳动力的经济建设时期,算是非常不和谐之举了。   秦桓之身姿挺拔地站在不远处,目视前方,一派淡定从容:“高祖荣登九五之后,仍有不少诸侯列强没有完全臣服,为了提防此类表里不一的门阀,高祖这才强迁了数十余万户居民到长安周围,移民当中有不少关东的豪族,财力丰厚而忠心不二,人多了,自然需要广置城邑,安插亲信,那些诸侯列强的一举一动,也尽收长安眼底。”   我恍然大悟,正想换一个轻松的话题,不辜负这醉人的春风,却发现秦桓之在我身边坐了下来,轻松的表情消失了,目光中有一种思考大事的时候才有的严肃:“其实还有一个原因,自古以来帝陵都安置在京城的附近,新移民的到来,相当于在帝陵附近增添了一道坚强的屏障,长安城,没那么容易被匈奴人打进来。”   说到匈奴游牧部落对耕种部落的袭击侵犯,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坐直了身子,问道:“默存,你可知晓那匈奴部落为何屡屡犯我中原子民?”   秦桓之讶然道:“难道不是为了掳掠财物?”   我摇了摇头;“掳掠只是结果,并不是原因。”   秦桓之好奇道:“那么原因是什么?”   我认真地想了想,尽量用简单易懂词汇解释回答道:“是因为气候,我们所处的九州大地,出现严寒和酷暑都遵循一个规律的周期,这个周期大约是二百年到五百年,当严寒出现的时候,北面的草原不适合放牧,以放牧为生的部落只好往南方迁移,他们不会耕种,所以只能靠哄抢来渡过难关,如果不同部落之间的冲突达到一定的规模,就会发生战争,匈奴人之所以屡屡侵犯中原,也出于这个道理,高祖登基后的几十年,正是气候不断变冷的时候。”   秦桓之不大相信似的说道:“真的吗?芳卿,你这说法倒是新颖,只是有为匈奴人开脱之意,若非我清楚你的身世,还真要怀疑你是不是北戎人的奸细呢。”   这家伙,就知道他不会相信,我很不高兴:“你不相信?不信你回去以后翻翻史书和司农的记载,就知道我说的是不是真的了。”   秦桓之把手伸了过来,摸摸我的后背,息事宁人的道:“好吧,我信,那么,请夫人告诉我,如今是你所说的周期中,严寒还是酷暑呢?”   他的问题可把我给难住了,按理说,现在正是往小冰川时期迈进的时候,但是周期这东西,也说不准,既可能是二百年也可能是五百年,不过,如果眼前人真的当做皇帝,那么将来要面对北方游牧民族侵犯的不是他和我,就是我们的后代。   责任还是很重大的!   所以我的表情变得凝重:“我估算,在二十年之内,九州大地的冬天会变得非常寒冷,那些匈奴人,很有可能会大举越过边境,犯我子民。”   秦桓之愣怔了一下,随即轻松地笑了起来:“不怕,我们有楚王的兵书,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像父亲那样,用兵如神,挥鞭破虏。”   照他话里的意思,找到天书以后,是打算留在手上,不还给天神了,也就是说,他还是把个人的野心放在第一位的。   在这一刻,我不知该高兴还是该失望,高兴的是,他有成就帝业的野心,那么我的使命就有可能借助他的力量老完成;失望的是,他也像吴侯一样,根本没把我和孩子的生死放在心上。   怎么我遇到的都是如此寡情之人!我猛地拂开他的手,扭过头去。   秦桓之明显注意到我情绪的强烈变化,他捧起我的脸,不安地问道:“你不信我?难道你不记得在地宫里,我和你说过的话了吗?”   我气愤地说:“记得!可是默存,我更希望你寻扎天书,不仅仅是为了帝王野心,而是能为渝儿还有我,做哪怕是只有一分一厘的着想,比如说,把天书还给天神,让我们能有一个善终的好结果。”   然后我看到一朵乌云从他深邃的眼中掠过,虽然只有短短的一瞬间,可我还是捕捉到了,这让我更加痛苦不堪。   他托住了我的头,强迫我和他四目相对。   :“芳卿,若是大事不成,我会和你一起到檀州,把天书亲手归还,为了渝儿,也是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秦桓之注视着我,一字一句的说道,“十年,你给我十年的时间,如果十年之内,大事不成,那么我一定会陪你登船出海。”   嗯,十年,十年之后,我已经快四十了,而他则年过不惑,以他的性情,过了不惑之年,应该不会还有激情去谈什么宏图霸业了吧?毕竟在他的骨子里,还保留了几分道家的出世清静。   无论如何,他能为了我做出让步,已经让我欢欣鼓舞,让我有种升上云端,飘飘然的感觉,桓之,谢谢你,我没有选错人。   我郑重其事地跪倒在他的面前,深深施了一礼:“多谢夫君成全,有夫君这番话,妾身就算是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秦桓之忙将我扶了起来,又气又怒的道:“你我之间还要讲这些虚言吗?芳卿,只要你不再朝秦暮楚,踏踏实实留在我身边,我自然会替你做打算的。现在,我不要你赴汤蹈火,只要你告诉我,你愿不愿意和我一道进入燕陵,寻找天书和玉璠呢?”   看他一连焦急的样子,我几乎要笑起来,这个傻子,以为人人都像他那么高贵冷艳,认为盗墓是一件见不得人的缺德事吗?唉,这也难怪,谁叫他没有见识过现代盗墓小说和盗墓电影的火热场面呢,要知道很多盗墓小说迷,认定了盗墓是一份既有趣又刺激的高薪体面工作啊!   我忍住笑,从身上翻出一张古老的地图,这张地图正是我从马普村的那个神秘的山洞里找到的陵墓地宫平面图,以前我一直参不透这是那一座帝陵的地宫图,自从那天和秦桓之猜出燕陵的名字后,我就灵机一动,明白其中的奥妙了,你想,楚王怎么可能把一张毫不相关的地图保存得那么隐秘呢?   在这个朝代,帝陵都是帝王在世的时候就开始预建的,所以楚王有高祖陵墓的地图,一点都不奇怪,人家本来就是搞军事情报出身的么。   从地图来看,燕陵正面朝东,共有四条墓道,主墓道大约长一百多米,最深的地方离地面大约五十余米,帝陵讲究环境凝聚的龙气,也讲究地形的气势,所谓“土厚水深,福泽后世”说的就是陵墓要选址在风水极佳的高燥之地。   只是连年来的战火,早已将咸阳原上十余座帝陵破坏得面目全非,那些地面上的礼制性的建筑,陵庙和寝殿早已砖瓦无存,高祖的燕陵也不例外,一批又一批进入帝陵搜刮财宝的军队和盗墓者,是否也将天书和玉璠带走了呢?   :“进入帝陵的人都是冲财宝而去的,天书貌不惊人,应该入不了那些人的法眼,至于玉璠,或许像金缕玉衣的玉片一样,散落在地上了吧。”   不知是为了安慰我还是为了安慰自己,秦桓之是这样说的。   :“你说得对,那些人应该看不上天书,因为他们不会知道天书的价值,而且天书不怕水不怕火更不怕虫鼠,就算被扔到地上,也不会毁损,所以我们应该能找到的。”我也笑笑。   秦桓之说到金缕玉衣使用的玉片的命运,也是有依据的,在古代,玉的使用是有一定的礼数的,不同的身份使用不同的玉石,用来做金缕玉衣的玉片,拿到市面上,谁敢买?就好比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拿着玉玺到街上叫卖一样,那是要杀头的!盗墓者至多是将金缕玉衣中的金丝抽走,回去偷偷的融化了,打造成其他形式,再去市面上卖钱。   这样想想,我对接下来要进行的不那么光彩的盗墓行动,充满了信心。   燕陵在渭河的北面,这里距离长安旧城不到五十里,帝陵设在都城附近,一来是为了埋葬的方便,二来也是为了祭祀,管理和保护的方便,高祖没做几年皇帝就崩了,他的寿陵来不及精心打造,况且开国之初,国库空虚,陪葬品应该不丰厚,所以并没有引起盗墓者的注目,前前后后也就来了三批吧?不像丹陵,被打开了一次又一次,就连当年父王部下的军队,在军饷缺乏的时候,也曾随大流地进去过一次呢!   秦桓之如是说,好像在说与自己无关的事情。   我有点惊喜地望着他飘飞的衣袖,心中的每个角落都被填得满满的,他正是我希望遇到的那种合作伙伴,似乎无所不知,却从不夸夸其谈,没必要时不显山露水,可到了关键时刻,总能给你灵感和建议,而且他一点都不迂腐。   夫君,但愿你也是个倒斗的专家!   我朝秦桓之狡黠地一笑:“夫君,你说燕陵里会不会有活死人?就像檀洲岛上的那些不会死的冷美人一样,你怕不怕?”   其实我是想说“粽子”。   秦桓之浅浅地白了我一眼,没好口气的说:“芳卿,我们此番进入燕陵只是为了抢救国宝,至于怪异之事,你还是少说为好。”   原来他还是害怕的,我摸着身上用来辟邪的虎威,非常后悔当初为什么不跟小凌爸要一对?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四十九章 燕 陵(二)   特权阶级,能享受到特权就是多,在筹备进入燕陵的阶段,我感慨万千,如果我们这伙人只是靠倒斗吃饭的盗墓者,此时恐怕得像老鼠一样,在肮脏潮湿的盗洞艰难爬行。   所幸,我依靠了一棵参天的大树。   独孤氏在长安旧都的宗庙虽然尽数毁损,江山社稷也是空有其名,咸阳原上数十座帝陵的守墓人早已不知去向,但是并不表明,任何人都能堂而皇之地打开陵墓的大门,大大方方地进入地宫之内而毋须假借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   俗话说帝都的流氓小混混在政治见识方面,也比偏僻地区的教书先生强上百倍,那些在咸阳原生活了好几百年的普通老百姓,自然对帝陵制度耳熟能详,我们一行人,衣着整洁,从远方而来,说一口麻溜的官话,既显眼又突出,所以我们只能冒充洛京天子的使者,在大白天,对咸阳原上的每一座帝陵进行详细的勘查,尽量表现得像敬业的王陵修复专家一样,对每一个细微的发现都加以详细的记录,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些既聪明又淳朴的咸阳人不会怀疑我们是盗墓者。   只能在沉睡的夜晚,我们才有机会试图打开王陵的墓门,进入地宫。   燕陵的墓门,准确来说,不是一扇“门”,因为它是固定死了的,似乎没有用以将门打开的空间,这个不奇怪,人家墓主人本来就没打算请人进来,打扰他在另外一个世界里的安宁。   墓门是用成分及其复杂的玄铁铸成,镶嵌在数米厚的夯土墙上,那夯土墙的夯土,用的是生土,石灰,细砂还有糯米乌糖等搅拌得来,固若金汤,墙中混合有不少奇形怪状的石块,不借助功能强大的大型器械加以摧毁,我们这些人似乎根本就进不去。   这让我又惊又喜,惊的是,燕陵的防护措施如此坚不可摧,我们该如何进去呢?喜的是,如果燕陵自从关上墓门的那天起,就从来没有人进去过,那么天书和玉璠应该是安全的,还好好的躺在地宫中某个精致的漆器里吧?   槐冲等人试着使用了好多种方法,包括用早就准备好的酸性液体浇灌,用削铁如泥的兵器撬,均无济于事,他们还努力地摸索墓门的周围,看是否能找到开启的机关,天将拂晓,依然一事无成,我们一行人只得悻悻地回到住处,打着哈欠倒头大睡。   经过一夜的折腾,不习惯熬夜的我,居然病倒了,秦桓之虽然不像我那么虚弱,但是一夜未眠,也不能像往常一样到外面去继续“勘察”工作。   为了不引起当地人的怀疑,我将随从分成两个小组,一个小组在白天留在住处休息,养足精神,另外一个小组则继续装模作样地到陵墓附近,照常进行艰苦的勘查工作。   我在第二天的下午,突然发起了低热,在傍晚时分发低烧,一般意味着病人的身上有严重的炎症,出门在外,难免有个磕磕碰碰,更何况我们要进行的是危险的地下工作,所以随从中自然少不了能治病的郎中。   郎中给我把脉后,沉吟片刻,问我是否常常感到胸闷呼吸不畅,我点点头,几年前在霞光岛被吴侯摔断的肋骨,并没能接合得严密无缝,骨裂错位导致我的肺部受到损伤。   郎中给我开了一副药方,主要是清除肺内淤积的,其中有一味草药,我闻所未闻,它叫冰兰花,又名幽冥使者,它只在黑暗冰冷的环境中生长,极度讨厌阳光,说它是冰,因为它像冰一样透明纯净,说它是兰,是因为它的样子有点像兜兰。   前世今生的我都是植物爱好者,脑子里的植物图库,不能说浩瀚如海,也可以称得上汗牛充栋,但是我居然不知道世上有冰兰花,我忍不住细细打量起眼前的郎中来。   这个郎中是我当年陪嫁的随从之一,长得很不起眼,我在江东重整贩运行之时,他跟随其他人,远赴交州偏远之地,而我这一次重返洛京,是玉郎亲自下达的命令,将眼前这个人,调配上来,跟随在我左右。   他姓林,名志霁,按照天英教的规矩,但凡和教主或者下一任接班人姓的,都是心腹,而且身怀绝技,不知这林志霁到底做过什么,能让玉郎赐他姓林,能耐如他,为何当初甘于当一名普通的贩夫走卒?   :“夫人休要多疑,属下也只是从教主的药方中学来的。”林志霁面对我的狐疑,面不改色心不跳,端端正正的站在我跟前。   父亲有什么事情不与女儿说,倒愿意告诉一个外人,让我这个做女儿的心底着实有些不平衡:“既是教主的药方,不知当初教主医治的是什么样的病人。”我淡淡的问道。   :“回禀夫人,当年教主医治的是一名身份尊贵的病人,据说是独孤氏,若论年纪,大约比夫人大两三岁吧。”林志霁认认真真地回答我的问题,不忘补充下面的几句:“听教主说,冰兰花只长在封闭的空间里,每当黑夜降临的时候,才会绽放,只有有缘之人,才能看得见它的光芒,请恕属下无知,没有请教过教主,什么样的人才是有缘之人。”   三言两语,将接下来该做的事情撇的干干净净,这世上恐怕没有比我更窝囊的上司了。   我怒从心头起,将脸一板,大声呵斥道:“没有请教!你当自己是死人吗?还是把自己当成大字不识的愚夫蠢汉?莫非你不知道有一个成语叫不耻下问?教主真是一时糊涂,才会将医术授予你这种不求甚解的人。也罢,既然你不思进取,看来是不想活命了,这个月的解药就别拿了罢。”   这些随从跟我到洛京以后,我怕他们不服从我的命令,所以让沁园里擅长制造奇药的章仲康和制香的卫通,分别制造了一批药丸和香水,然后将药丸让随从们服用了,又恐吓他们说这是致命的慢性毒药,只有我才有解药的方子,他们只有乖乖听话我才给解药,解药一个月服用一次,可以暂时控制毒性的发作。   利用这种欺骗和恐吓的方法,我将这批随从震慑住了,当然他们也只是服从命令执行任务而已,至于积极主动的行为,似乎不多见,比如眼前这一位明显就是那种,你给多少钱,我就做多少事,多做一件事情都不行的主。   每当我和下属面对面的时候,秦桓之总是自动回避,但是这一次例外,他不动声色地旁听了整个过程。   他面色凛冽,一双眼睛因为熬夜,而略带浮肿,他冷冷地望着垂首不语的林志霁,缓慢地说道:“林郎中,你似乎知道进入地宫的法子,说吧,只要你愿意说出来,我会让夫人提前给你解药的。”   他此举,相当于介入我的私人事务里去了,难道我那天的表态,让他觉得我和他已经是两位一体了?这家伙!我幽怨地瞪了他一眼。   林志霁在秦桓之的直视下退缩了一步,他很小心地望着秦桓之,生怕触怒他似的,恭谨的道:“属下曾听教主说过,这世上有一种神奇的火,只需往铁器旁烤一烤,就能让重达千斤的铁门随意移动,这种火,不是用柴火生成的,而是从水里生出来的,它不怕风吹不怕雨打,能够一直燃烧下去,药方中的冰兰花,融化后就成了能生活的神水,教主说,找到了冰兰花,就相当于找到开启铁门的钥匙。”   这半老小子说的玄乎其玄的,他说得吃力,我听得也费力,什么用火烤铁门,用火烤不就是把铁熔化掉吗,铁的熔点可是上千度,一般的柴火哪能达到这样的温度?再说我们哪有时间烧那么久,进行熔化工作啊!   还有那个神秘的幽冥使者冰兰花,到底是不是植物?怎么还能融化变成水呢?难道此水不是彼水,而是石油?因为只有石油能燃烧嘛!那也不对,石油生的火,还不是一样要把铁熔化掉吗!   我苦苦思考着,如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也许是这半老小子记错了?   见林志霁一脸讨好卖乖地面对秦桓之的样子,我一阵心烦,秦桓之瞥了我一眼,朝林郎中童鞋挥了手,轻声道:“你先去抓药去吧,我和夫人商榷商榷。”   林志霁向我躬身行了一礼,退了出去。   我倒在床上,恨声道:“这些没用的坏东西。”   秦桓之坐在床沿,慢条斯理的开导我:“芳卿,你要记住一件事,身为人主,绝不能让你的属下,猜到你的心思和心情,哪怕是你对他恨之入骨,也不能表现出些许端倪,但是对于他们的心中所想,你一定要看清楚以后,再一针见血的说出来,让他们从此不敢妄自猜测你的意图。”   我疲惫地闭上眼睛,又一肚子不服气地睁开,见他正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哂笑道:“怎么?告诉你如何做一个人主,还得罪你了?圣人说的对,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唉。”   他摇头叹气的样子,夸张得不行,让我忍不住笑起来,他说得对,只是我天生就缺乏做大BOSS的特质,他说的这个高度,我只怕穷尽一生也很难达到,有话直说不好么?-----谁叫前世的我是给“公平公正竞争,讲究高效率沟通”的外企打工的呢!   难怪当年我很直白地向他提出涨工资的要求,他理都不理我了,还嘲笑了我一番。哼,小小年纪就那么暗黑系,小心老得快!在我变成黄脸婆之前,你已经木有吸引异性的外表了。   我强词夺理的道:“既然我是人主,为何不能想发火就发火,父王不是也说过,降服歪门邪道需要用雷霆万钧铁手腕吗?这些说一半留一半的做派,难道不是歪门邪道?”   秦桓之无可奈何地看着我忿忿不平的张狂样子,站了起来,转移话题:“芳卿,还记得看《发丘笔谈》时,你和我说起的奇异之事吗?你说有一座古墓点长明灯的故事?当时你告诉我说,世上有一种叫电的东西,既不怕风也不怕雨打,还说能通电的是什么来着,铁还有水银?”   电?!水银?   对啊,铁不是能导电的吗,也许燕陵的铁门是一扇古老的靠水银开关的电动门呢,林郎中不是说冰兰花生长在封闭的空间里,怕光,它根本不是一种植物,而是水银!开花,指的是水银升华,形成的气体好吧!   古代就有电动门,真是骇人的想象,只是除了这个解释,似乎没有别解释了。   我顿时精神振奋,百病全无,呼地从床上跳了起来,一把搂住秦桓之的脖子,色迷迷地在他脸颊上MUA了几下,欢呼雀跃的道:“默存,晚上我带你去找奇迹。”   作者有话要说:  呵呵呵,不喜欢把盗墓写得很玄幻,还是稍稍走近科学一定的好,反正古墓里发现用电的长明灯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古往今来都有记载,盗墓篇中的帝陵建造,参照的是西汉帝陵的构造制度,下面一章的地宫结构,则参考“专家”们关于乾陵地宫的想象。 ☆、第一百五十章 燕 陵(三)   根据《天工要务》里的记录,水银开关的原理,其实并不复杂,就是利用水银的流动性,将装有水银的容器稍稍倾斜,在重力的作用下,水银朝容器中较低的地方流去,如果能同时接触到两个电极,机关内的电路就会闭合通电,从而开启机关。   原理很简单,但是用来安装水银的容器很重要,因为水银是有毒的,所以容器的材料必须结实封闭,不易破碎,容器的形状也大有考究,否则亦会影响水银接触电极的契合程度,影响机关的开动。   容器都好办,这个时代没有玻璃也没有塑料,我们只能选择金属,可是金属倒是导电的,所以在金属容器的外表糊上一层厚厚的粘土。   水银开关做好了,两个电极在哪里呢?接触点在哪里呢?我们一伙人在墓门前摸索了大半夜,依然没有任何结果。   :“公子,夫人,我们是否先回去歇息,明天晚上再来?”槐冲见我一副疲惫不堪的样子,忍不住提醒秦桓道,“反正急也没有用,不如回去再琢磨琢磨?”   我望望头顶的苍穹,他说得对,我们这些人出来也好几个时辰了吧?这样下去身体吃不消的啊!于是征求意见般望着秦桓之,秦桓之朝众人扫视一眼,从木墩子上站起来:“好吧,今日到此为止。”   他的表现有点奇怪,平时的他好像不是这么不近人情的,今天是怎么了?   但是我实在太累得不行,实在没心思弄清楚他异常的原因,一回到住处,正要倒头大睡,秦桓之坐在床沿,慢吞吞的道:“芳卿,若是到头来,我们白辛苦一场,你会作何感想?”   还能作何感想?哭了呗!   我很不得拿根棍子把沉重的眼皮顶开,忙了那么久,他老人家不累的啊?还有精力问这种傻气的问题!我这个皇帝都不急,你急什么啊!要知道,可能被鱼刺卡死的我而不是你。   但是作为一个N号妻子,我不能像现代女性一样真性情:“默存,别灰心,我们一定能打开地宫的大门的,睡吧,你也累了。”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进耳朵里,反正我是累死了,嘟嘟囔囔的说完后,没一会就进入梦乡。   第二天清晨,下起了雨来,淅淅沥沥连绵不断,在野外工作,遇到下雨天什么的最讨厌了,再说墓门还可能是用电控制的,很危险。   我以为是下雨天,晚上的盗墓工作会停止,但是秦桓之根本没有这个打算,他不但亲自安排今晚跟随的人手,还令人意外地带上了林郎中。   :“任何一座帝陵都会设机关陷阱,带上林郎中,以防不测。”面对我的疑惑,秦桓之轻声解释道。   林郎中谦虚地笑笑,他背着一个沉沉的医药箱,里面也许有手术刀什么的,想到我们可能会经历的血腥,我忍不住喉头发痒。   我们沿着倾斜的主墓道,一直往前走,雨水打在脸上,有种痒痒的感觉,雨中的空气很清新,与平时的晴天相比,燕陵周围安静了许多,难道雨水打湿了林中原住民的歌喉?不但鸟叫声没有了,脸虫子的叫声也没有了。   下了几乎一天的雨,雨水将墓门周围夯土墙中的石块洗刷得干干净净,在火光的照耀下,我看到那些石块形成各种特殊的图案,有飞龙有丹凤,还有猛虎,这些图案设计得十分巧妙,有点像色卡中隐藏的符号,如果不注意,还真是看不出来。   电极一定就隐藏在这些神奇图案的背后,只是会是什么动物呢?龙还是凤?   秦桓之在我耳边小声地说:“是猛虎,独孤氏一直都以为自己是猛虎的化身。”   我有点质疑,不会吧,天子不都以为自己是龙吗?   秦桓之古怪地笑笑:“秦氏还以猿猴为标识呢。”   我会意地回复他一个微笑,示意槐冲用利刃挖开猛虎的头像。   这只老虎很可爱,张开嘴巴,憨憨的冲我们笑,全无百兽之王的威严,而是标准的笑面虎。   :“将水银塔植入小孔中。”负责器械的随从慢慢地将手中的水银塔插入老虎口中的缝隙中,虎头的位置较高,那名随从是踩在其他人的身上的。   我们默默地期待着,眼睁睁地看着水银塔中的水银尽数流入猛虎的口中,过了良久,终于看到有淡蓝色的火花隐隐约约地从虎口中升起,于是不约而同地将兵器握在手中,等待惊人的一刻到来。   虎口中火花熄灭,沉重的墓门像一个步入暮年的老妪一样,巍颤颤地朝上方移动,电能果然是一种清洁的能源,墓门移动的速度虽然极慢,但是没有发出任何令人心烦意躁的声响,更不会留下什么破坏性的后遗症。   墓门开启后,随从们用各种方式试探门后面是否有流矢铡刀一类的机关陷阱,有两个先行者往前走了十几步,均平安无事,于是后面的人一个接一个的跟了上去。   走过一片空旷的石板地,尽头处又是一扇石门,这道石门的开关可简单得多了,又是一只笑面虎,随从们依照前面的法子,用水银塔启动了机关,眼前的景象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按照我手中的示意图,这里应该是地宫的前室,我们吃惊的原因不是由于地宫布置得有多么豪华壮观,富丽堂皇,也不是由于跟前的地上躺满了令人毛骨悚然的“大粽子”,而是因为这座落成了数百年的陵墓地宫,依然纤尘不染,而且光线明亮,这些光线不是来自我们手中的火把或者任何一件用于照明的工具,而是来自穹顶上悬挂的长明灯。   燕陵自建成使用到现在,怎么说也有数百年了吧?是什么样的燃料,能如此长时间地燃烧呢?更何况,墓门一关闭,地宫里应该没有氧气,长明灯就熄灭了啊?   我曾听说秦始皇的陵墓里,有用鲸鱼油做成的长明灯,理论上能燃烧一百年左右吧?不过那是在墓门开启的情况下才能实现的。   如果没有猜错,这些长明灯也是用电能来维持的,不得不说,古代人的智慧还真不是后来的现代人能想象的啊。   前室的布置有点像天子议政的大殿,地上铺着厚厚的木板,面朝大门的上首处,有一个极其气派的座位,左右两侧摆放着各种玉石和陶制的祭器,有骏马,有牛羊,还有肃立着的文武大臣,雕像的表情都很相似,聚精会神的样子,估计是模仿陵墓主人生前议政的情景吧?   座位的后面,站立着栩栩如生的女俑,她们衣饰华丽,说不出的端庄雍容。   觐见天子,是该卑躬屈膝的,早有随从听从我的吩咐,在跨过门槛后,咕咚咚地施行三拜九叩的大礼,地板被撞击得咚咚作响,礼毕,座位的前上方唰唰地掉下数柄锋芒毕露的短剑,直直地没入地板数寸之深。   真是好险!我不由背生冷汗。   座位的后面有一道巨大的石刻,记载了高祖生前的丰功伟绩,石刻的两侧都有通口,可以进入地宫的中室,该走哪一个呢?   :“感君之恩。楚王尚且对高祖都如此恭敬,更何况我们呢!就该时时保持畏惧之心才是。左边为尊,右边为卑,走右边吧。”秦桓之道。   中室比前室要私人化一点,有点像书房,不但有长案和矮凳,还有文房四宝,靠墙两旁还有博古架和书架,架上摆满了竹简和各种精美的玉石玩意,长案的前面摆放着熏香的博山炉,还有几只仙鹤形状的长明灯。   嘴衔灵芝的仙鹤,站在一泓泓闪亮的液体中间,像活着的仙鹤在湿地中迎风挺立一样,口中的灵芝发出橘黄色的光芒,长明灯的旁边有几尊女俑,她们或是手捧托盘,或是默默地站立在长案旁边,动作各异,衣饰各异,唯一相同之处,是她们的体态,轻盈优雅,长袖飘飘,表情静穆恭谨,个个观之可亲。   :“我细细看过了,书架上并无天书,此处看似宁静实则凶险异常,你要多加小心,切莫离开我寸步。”秦桓之一把拉住我的手,“这些女俑都不是好惹的。”   他的提醒和书房里的摆设让我想起了在双清苑给他红袖添香的美好时光,忍不住开起   玩笑:“二公子,要不要妾身给你泡杯茶,提提神啊?”   也该开开玩笑调节一下心情,刚才前室的情形太震撼了。   :“好,你去。”秦桓之指使一名随从,“走过去看看,长案那里有何不妥?”   随从迈开脚步,朝那名手捧托盘的女俑走去,随着他的走动,我们脚下的地板颤动起来,室内的光线变得忽明忽暗,那名往前走的随从面露恐惧,想往回走,已经来不及了,有一个垂首静立的女俑,如同鬼魅一般移动,她的神情还是那么安详,气质还是那样沉静,但是从   她宽大的衣袖内亮出了寒光闪闪的长剑,她轻轻一举手,随从立即倒在地上。   女俑见随从倒地,看都不看我们一眼,径直地往博山炉前的鹤形灯走去,在我们做出任何反应之前,女俑把灯,熄灭了。   我们手中高举着火把,而且一直注视女俑的动向,居然没有看清女俑是如何将灯熄灭的,等我们反应过来,地板的移动停止了,随从的尸体神奇地失踪了,还有鹤形灯下方的液体,也不见了   :“公子,我们还要不要往前走?”有人小心翼翼地询问道。   我身上带有虎威,不怕任何妖魔鬼怪,但是虎威没法阻止机关陷阱啊,我有点吃不准下一步该怎么做了,大殿上已经叩了头,那书房里呢?怎么做,才能表达对高祖的敬畏之情呢?   :“看来后室里,一定也是机关重重,也许天书和玉璠就在里面。”秦桓之看着随从的尸体消失的地方,一脸凝重地对我说道。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五十一章 燕 陵(四)   中室的防盗措施实在是诡谲离奇,令人猜不透其中的玄机,我们再不敢轻举妄动,盗墓行动只得暂时停止。   从原路退回,明天再战已是不可能,只有苦思破局的良策。我望着完好无损的木地板,苦苦思索,已经几百年过去了,这些地板还是那么结实平整,地下的机关还是那么灵敏,稍有风吹草动就魔力大发,真不知神奇的九龙先生是如何设计的?他的思路是什么?   我用脚轻轻踩了踩最近的一处地板,力度非常小,可是地板再次荡漾起来,长案跟前的女俑貌似动了动。   真奇怪,刚才那名随从是走到奉茶女俑那里,地板才开始蠕动的,怎么现在不同了?难道触点是移动的?   有人听从我的吩咐,从前室搬来一个鼓状的石墩子,横着放在地上,然后用脚轻轻一踢,石墩子骨碌碌地往前滚动,和我刚才用脚轻点时不一样,石墩子到了五六步远的地方,地板才开始泛起涟漪,朝四面荡漾开来,若不是亲眼所见,我断然不会相信钉死在地上的木板居然能做出如此柔软无骨之状。   波浪越来越大,长案跟前的几名女俑开始活动起来,动作迅猛,简直是快如闪电,她们朝我们跟前扑过来,随从们一个个挥剑霍霍,我也没闲着,甩开鞭子,卷住一名女俑的杨柳细腰,刚要往前拉,却见那女俑的身子在空中灵巧的翻腾了几下,脱离鞭子的束缚,在她的正下方,地板突然裂开一个大口子,我满以为她会掉进去,没想到她用脚尖在洞口轻轻一点,洞口神奇般消失,但是我们的一名随从,不小心掉进另外一个地裂里,地裂关闭之前,他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惨叫声。   我愣住了,怎么地裂也是机动的,不在同一个位置?   眼前的境况容不得我多想,那名女俑又挥剑朝我刺来,近距离之间,鞭子发挥不出优势,我急出一身冷汗,惊恐中发现有人替我格开了女俑的进攻,是紫衣龙士槐冲,他的软剑虚虚实实,逼得那名女俑连连后退,我被人拉着,退至连接前室后中室的石刻下面,差点收不住脚,鼻子眼看就要撞上大石板。   :“小心。”那人扶住我,“谁让你逞能的。”语气中有些气恼,有些害怕,却饱含着厚厚的关切,我站稳脚跟,待看清楚那人的模样,才故作轻松地笑道:“为你赴汤蹈火啊,公子。”   :“胡闹。”秦桓之气咻咻地说道:“开玩笑也不挑个时候。”   又是啊啊几声惨叫,又有人惨遭厄运了,那几名女俑似乎越战越勇,她们是用飞的,而不是像我们这些人一样,得脚踏实地。   有人替我挡剑,我终于有时间琢磨中室的机关奥秘。   吃人的地裂是随机出现的,并不固定在一个地方,那些女俑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放弃飞行,脚点地面的,因为有那个作怪的石墩子,地板的蠕动一直没有停止过,当然地裂也一直没有消失过,已经灭了我们好几名随从了吧,再这么下去,我们要全军覆没了。   看似笨重的女俑为什么能飞?用什么东西控制的?   我半眯着眼睛盯着离我最近一名女俑的身子,细细辨认,终于有了新发现,在她们的身上,原来有细细的银线在牵引着,使得她们能够像牵线木偶一样,在空中飞来飞去,难怪刚才我拉那名女俑的时候,觉得好像在拔河。   我刚要出声提醒场中打斗的随从们,却发现有一名将要掉如陷阱的人,可能功力比较深厚,他大半个身子已经掉下去,却愣是用内功将身子往上冲,眼看就要脱离险境,一名女俑飞过去,伸手狠狠地往下一击,那可怜的人发出一声绝望的惨叫,咕咚掉进去,地面又恢复如初。   这一幕惨剧启发了我,这多像小朋友们喜欢玩的打地鼠游戏啊!打开电源,地鼠怪叫着从不同的洞穴中冒出头来,龇牙咧齿冲你挑衅般笑笑,让人忍不住手痒痒,一锤锤抡过去,直到筋疲力尽,地鼠似乎总也打不死,要想提前结束游戏,只能直接关掉电源。   可是眼下的大型地鼠游戏,电源开关在哪里呢?   记得之前说过,这个朝代的墓葬特点,就是依样复制逝者生前的活动环境,让逝者在另一个世界,过上和生前一模一样的生活。书房属于比较私人化的活动空间,非请莫入,更不喜欢有人擅自闯入,如果万一有人破门而入,书房的主人会如何防御自保?   书房的主人来书房做什么?看书写字,难道机关就设在书架前的长案上?   我顿时两眼发光,对啊,打斗了这么久,还没有一个人能转到长案那里去呢,而那些女俑在发动进攻之前都是肃立在长案周围的。   要想安全地“飞”到长案那里去,只有轻功一流的高手才能做到,我,显然不行。   我附在秦桓之耳边小声说:“机关可能在长案上。”他是老大,就由他来发号施令吧,我还是不要抢他的风头才好。   秦桓之环顾四周,似乎想亲自出马。   :“二公子,让属下去吧。”虚冲不知怎的听到我们两人之间的耳语,拱手请命道。   :“好吧,务必多加小心。”   秦桓之解下身上的鞭子,递给虚冲,接着我就看到虚冲如同乳燕穿柳,从空中掠过恶斗着的人群,足点石墩子,将鞭子一端牢牢地绕在穹顶上的一根横梁上,另一端则缠在她自己的腰间,她身子往前一窜,如同马戏中的空中飞人,头朝下,张开手臂,扶住了长案的一角。   秦桓之的鞭子乃是用深域海牛的足筋所制,伸缩性极好,所以虚冲的活动范围还是比较大的。   奇怪的是没有女俑去阻止她,难道她们把会飞的虚冲当自己人了?原来她们不知智能型的古代机器人啊!   我突然想起自己还有一桩公案未断,忙大声喊道:“快砍断女俑们身上的银线,小心触电。”急忙中一个现代词汇脱口而出,我顾不上那么多,又补充了一句:“割下衣袍,包在剑把上。”   不管随从们使用的宝剑等级如何,总归是用金属打造的,而剑把么,考究一点的可能是宝贵的玉石,也有可能是和剑身相同的材质,所以稍稍用布隔离一下,兴许能减轻被电击的麻痹感。   槐冲的速度最快,他最先一个看清楚,砍断了对手身上的银线,线一断,女俑轰的一声掉在地上,立刻摔得粉碎,强大的势能化成动能,地板的震荡的幅度更大,地裂出现的间隔时间更短,又有人不小心,掉到陷阱里。   :“虚冲,千万别踩到长案上。”我一眼瞥去,发现虚冲正打算一脚踏在长案的上面,不由得大声喝止,有一名有空档的女俑似乎听懂了我的叫喊,她机械地转动身子,朝我的方向冲过来,我吓得抱头躲避,妈呀,她怎么单单袭击我呢?是嫌我的叫喊声太刺耳吗?   啪啪数声,陶俑的碎末溅得四处都是,我睁大眼睛一看,原来是虚冲关掉了机关,就是长案上的文房四宝,她将笔放回到笔架上,砚台上的墨块也放进了墨盒了,一切放回原位,这才使得地板停止了蠕动,来不及回归原位的女俑,从空中摔下来。   地板上一片狼藉,经过清点,发现我们一共损失了九名随从,还有两人受了伤,负责救死扶伤的林志霁一脸霎白地半靠在石刻上,后背居然湿透了。   这可不像天英教教徒的作风啊!父亲的心腹怎么会是这样的孬怂?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林志霁勉强打起精神,蹲下身子检查伤员的伤情。   :“我们往前走吧。”秦桓之望着跌坐在地上的伤员,语气略显沉痛:“后面更要多加小心。”   其实也没剩几个健全的人了,除了槐冲兄妹,还有两个我的人,看来我的随从们已经不那么废材了。   中室和后室有一个象征性质的拱门,拱门不是很宽阔,悬挂着一幅厚厚的挂毯,是那种图案复杂无比,耗费无数工时的苗绣,这种苗绣在现代几乎绝迹,只有在博物馆里才能看得到,属于礼制性的纺织物。   挂毯保存得很好,光洁如新,而且密不透光,当我们把挂毯撩开后,才看到后室内的灼灼光华,那是一种莹润而柔和的光芒,如同夏日夜晚的星辉,自头顶倾泻而下。   其实就是星辉,后室的穹顶上是巨大的星空图,用各色宝石拼凑而成的星空图,一条银河横贯整个穹顶。   生前仰视苍穹的星光,死后也要和生前一样,可以随时随地仰望星云,生前有的,死后一定要带走。   这就是当今朝代对死亡的完美诠释。   经历了中室的凶险万状,我们六人不敢贸然迈出一步,只是无声的打量着室内的一切。   看了半天,我的心底布满了疑团,怀疑头顶上那些代表火星的红色宝石,发出的光芒是不是致命的射线?用巨量钻石拼凑成的银河,是不是折射了其他东西的光芒,才如此形象逼真的呢?要知道,钻石本身,并不发光啊。   后室的布置就像一个装饰考究的大卧室,棺椁所在之处可不正像的炕床?   炕床的两侧,摆满了箱笼,里面摆放的是什么呢?很贵重吧?   四周的墙壁上,画满了壁画,从内容上看,似乎是描绘高祖的生平,在一幅婴儿出生的画面上,婴儿头顶一朵彩色祥云,一条金龙在祥云中若隐若现,其中的寓意最明显不过。   不知有没有我那先祖楚王的踪影?   我竭力地寻找着,终于在壁画的尽头,看到了这样的画面,图画里,一个身穿王袍的人,跪坐在一局棋盘跟前,和一名头发花白的老者对弈,他们的后面,有一个身穿红色官服的人若有所思地看着棋局,高祖半躺在附近的长塌上,望着对弈的两人,朝远处挥挥手。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五十二章 燕 陵(五)   一幅如实描绘高祖登基旳壁画将我吸引住了,画里,天空中出现旳苍龙教子之所以如此艳丽多姿,不正是因为有传说中四大美玉旳身影?   那条依偎在父龙膝下旳小龙,身子是由白色旳垂棘组成的,它眷恋地仰望威严旳苍龙,如同幼子受教,苍龙旳龙身通体漆黑,表面上却镶嵌着无数细小旳黄色钻石,这些钻石闪闪发光,如同龙鳞在闪耀,父龙手中紧握一个通体碧绿的祖母绿圆珠,那块祖母绿翡翠正是多年前我见过旳结绿,目前它在光华公子秦建之旳手里,苍龙旳龙目炯炯有神,点缀其间旳是两颗血红色旳宝石,那色彩,怎么那么像巍王赏给我旳鸽血红摧决?难道摧决就是玉璠,它其实早就落在我旳手里了,只是我不知道而已?   原来四大美玉旳作用是这样旳啊!真旳是一套政治舞台表演旳道具罢了。难怪吴侯宁愿从我手里抢钱也不愿意变卖紫雾山居里旳名贵宝石,尽然是由于宝石是用来组装苍龙教子这件大法器旳辅助材料啊!   苍龙教子旳不远处,有一个手捧天书的仙人在亲切地微笑,他仙风道骨,表情和蔼,有点像檀州岛旳轮椅天神,不过比他年轻,在高祖的身后,排列着文武大臣,身穿紫色王袍头戴九旒王冠的楚王身材最高大,也最意气风发,他鹤立鸡群,傲视一切。   原来楚王也像我爹玉郎一样,是个世间罕见旳美男子,难怪他旳后人个个都美得冒泡,连带我这个便宜后代,也沾了不少遗传基因旳光。   身穿丞相服的皇甫氏,身材瘦小干瘪,一副战战兢兢旳样子,哪有半点位极人臣旳气势?还是最早回归山林的章远怀最有文人气质,也最淡然,至于秦氏,长得真像异邦人士啊,深目高鼻,难怪秦桓之和他老爹旳眼睛那么深邃神秘。   名作欣赏完了,接下来该做就是寻宝,准确地说,是从坟墓里拿回属于我们旳东西,那个长眠在此旳人,只是暂时保管。   因为担心后室的石板像中室的木板一样,突然塌陷,露出一个个吃人旳大洞,所以我们学乖了,从中室把那个立了大功旳石墩子搬了过来,让它在红色旳地面上慢慢滚动,后室的地上涂满了红色,这个不奇怪,青琐丹墀,本来就是帝王的专有权利。   石墩子被石床挡住,停止了滚动,过了一盏茶旳功夫,依然屹立不动,看样子,地上没有什么机关。   我让槐冲扔了一角布料覆在石墩子上,不到一秒钟旳功夫,可怕旳事情果然发生了,布料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迅速化为灰烬。   在场旳人,除了我之外,无一不面露惊恐。   我暗暗叫一声苦,对秦桓之道:“不是什么诡异的事情,是穹顶上的宝石发光所致,不过,光线虽然厉害,却无法穿透石头。”   直到此时我才明白,为什后室地上铺的是石块,而不是木板,是因为激光能把地板燃烧掉,也明白为何内室旳地上没有设置机关,因为顶上旳射线已经足以令盗宝者瞬间毙命。   从穹顶上宝石的排列位置来看,箱笼和石床周围旳空间,都在激光保护网的范围之内,我们该如何穿越这个激光矩阵,打开箱子或者棺椁,找到我们想找的东西呢?   如果有一把能抵挡激光旳□□就好了,可惜这个时代没有这样先进旳技术,而且我们也没时间回去一趟再来。   我在急的团团转,东张西望旳时候,视线被中室龙椅后面的石刻给挡住了,一下子愣住了,脑子里似乎想起些什么,心底默默地说道,九龙先生,您老人家是故意旳吧?您是特意给将来进入陵墓的人留下这把□□旳吧?要不然,这堵石刻为何厚薄适中,大小适中呢?   我的猜测得到了印证,因为起那块石刻的时候,并不是很费事,我们只花了不到半个时辰,就把石刻连根放倒,下一步该考虑旳就是找支撑□□的竿子。   室内旳人,除了秦桓之和我,还剩四个手脚健全的人,不多不少,正好一人抬一个角。   就这样,我们六人像一群搬黄豆旳小蚂蚁,手撑石板于顶,缓慢地往石床旳方向移动,那块厚厚的门帘苗绣,被我们用来做垫手的纺织物。   身着重物过河,讲究的就是平衡,讲究的是协调合作,槐冲兄妹自不必说,身体第协调能力很强,而且对秦桓之死忠,而我的两名手下,能活到现在,显然不是吃素旳,但是对我是不是死忠,则说不准,所以我让这两人,在最前面行走,这样一来,他们的一举一动均在我和秦桓之的监视之下,而槐冲兄妹断后,试最合适不过。   只所以直接往棺椁旳方向走去,是因为担心石板旳抗辐射能力,如果天书和玉璠就在棺材里面,那么我们不用再浪费时间去打开那一大堆箱子了,反正我们又不是为了发财。   走上石床,站在棺椁旁边,我傻了。   为什么?   因为秦二公子正一脸期待而兴奋地望着我,分明把我当成了胡八一那种精英人士!唉,都说在□□关系中不能失去自我,瞧,看到了吧,自从我朝他下跪,信誓旦旦以后,什么脏活累活他都留给我来做!   我的脑袋一定被门板夹过了!   无奈之下,我一手持虎威,一手作佛教中的无畏印状,默默将心经反复念了三遍,然后将虎威放进口袋,又拿出那两枚鸽血红的摧决,往棺椁一侧的锁眼嵌进去,这两枚摧决不仅是价值连城旳装饰物,也是一件辟邪旳宝物,还是开启所有本朝帝陵棺椁的钥匙----慈月曾经这样告诉我过的。   石椁的锁被打开,我和秦桓之吃力地将盖子往旁边挪,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劳动力,而我则是精明计较的中年大婶一枚,发誓以后不主动尽责的,所以移动盖子这样的小事,竟然把我们累得满头大汗,四名抬石板的人不了解其中的内情,均面露焦急,一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遗憾模样。   我忽然想笑。   沉重旳石头盖子终于掉落地上,掀起一股凌厉旳惊风,虚冲的衣角被惊风吹了一下,飘出保护圈之外,不到十秒钟,衣角跌落在地,转眼间化为乌有,幸亏没有引起大火,否则我们六个人都得完蛋。   石椁里面就是棺材,是用黄色柏木打造的精美棺材,表面上的漆画色泽丰富,龙飞凤舞,可惜此刻的我们没有心思慢慢欣赏。   棺材是钉死的,不过难不倒身怀利器的秦某人,只见他轻轻地撬了几下,钉子松动,一股浓浓的药味扑鼻而来,呛得我们六人不停地打喷嚏,身子微动,手上却死死地托住头顶上的石板,生怕一不小心,就像那两块布一样,落得个灰飞烟灭的下场。   棺材打开,我大喜过望,为什么,因为高祖居然没有身穿金!缕!玉!衣!省去我多少麻烦!   棺材内的遗体用层层丝绸包裹得好好的,从外观上来看,真的很像一个大粽子,也像一个木乃伊,粽子也好木乃伊也罢,我现在唯一祈求的就是给高祖先生装殓的人,没有把玉璠塞到最不该塞的地方,否则下次去见阎王的时候,在我所犯的罪过中写着这么一句:摸别人的□□,让我颜面何存啊!怎么说我也是一个读书人。   吐槽完毕,我轻轻地将遗体的头部托了起来,阿弥陀佛,大幸大幸,得来全不费工夫,天书就在玉枕底下,完好无缺。   我把天书拭擦干净,递给秦桓之,又继续在遗体身下垫着的一层玉石中寻找玉璠的影子,奇怪的是,我都摸遍了,也仔细鉴别过了,却没有发现红色玉石的身影,难道玉璠真的被当成了阴塞之物?不可能啊,从壁画的描绘来看,玉璠不是圆形的,而且尺寸,也不小。   严格来说,到此为止,我盗墓的目的已经达到,因为天书已经到手了,至于玉璠,是用来实行和平演变的道具,我好像并不那么需要。   就在我犹豫之际,负责在中室救治伤员的林志霁跌跌撞撞地爬了进来,“公子,快!快躲起来,外面有人......”   他的胸前背后都是一片血迹斑斑,不知被什么伤到。   躲?我们还能躲到哪里去?四处都是激光阵。   林志霁的话还没有说完,一阵密密麻麻的箭雨从拱门外射了进来,我和秦桓之连忙用剑挡开,一边命令充当竿子的四人往石床外面移动。   林郎中吃力地朝我们的方向爬着,他的手里紧紧握着一只箭,嘴里断断续续地说:“公子,这是属下从身上拔下的箭。”   我瞥了一下,发现那箭很眼熟,好像是兰歆夫人专用的锦羽箭,难道是沈艳兰?她为什么要派人来害我们?   “□□”眼看就要走出激光矩阵的范围之外,不知我们六人中谁踩到石床上的机关,只听见哗啦啦的一阵声响,整张石床在往下面坠,本来我们可以运轻功朝石床外跳出去的,但是,谁也没有这么做,都一动不动地托住头顶上的石板。   我几乎都要感动了,很好很好,这两名手下还是很忠心的,至少他们没有撇下我,自顾保命而去。   :“公子!快上来啊。”林志霁发出惊天动地的悲鸣,“你为什么要陪他去送死?”   头顶上的石板关闭了,我们六人进入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之中,四周一片死人般的寂静,寂静到我们能听见彼此之间的心跳和呼吸。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五十三章 入 魔   四周伸手不见五指,脚下可能机关重重,远有伏兵来者不善,近有随时可能发生尸变或者腐蚀生蛆的古老尸体,这一切,用脚趾头想想就够恐怕的了,更可怕是,我手中的地宫图里没有说明,墓室下面还有陷阱。   换而言之,我们对所处的环境一无所知,能不能活着走出去,只能看运气。   让我感到放心的是,其余的五个人似乎一点也不惊慌,他们和我一样,凝神屏气,安心地聆听着周围的动静。   在我们的头顶上方,时而不时传来阵阵惨叫声,是被激光灼伤划伤了吧?我几乎能闻到一股人肉被烤焦烧糊的味道,林志霁这头猪也真是的,偷看了那么久,还没明白我们为什么头顶笨重的大石板,滑稽地小步挪动的原因吗?   玉郎派来的无间道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在黑暗中的时间一久,我和秦桓之身上的夜明珠渐渐地发出微弱的光芒,让我看清了周围环境的大致轮廓,也看到了秦桓之脸上隐忍不发的焦虑。   :“你还好吧?”我们异口同声,不约而同地询问对方的安全。   他的信任让我感到欣慰,我轻轻瞥了一眼身边的两名天英教教徒,歉疚的道:“林郎中的事,对不起。”我没想到,这位大叔下手还真狠。   秦桓之微微摇头,道:“不怪你,是我太大意了。”   他和我一样早就知道,玉郎不会甘心让四本天书都落在秦氏手里的,如果能留一本在手里,至少还有一线希望,不必事事任凭秦氏摆布。   而我选择了毫无保留地相信秦桓之,不肯对玉郎言从计听,玉郎怎会善罢甘休?所以他派出心腹,伺机黄雀在后,无奈情况有变,也不知暗中偷袭的人是不是兰歆夫人的手下?   为了秦彰之,她还真豁得出去啊!秦彰之能不能上位,跟她有一毛钱的关系?爱情冲昏了她的头脑,让她做出如此不理智之举,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幸运的是,我的夫君,同样对我毫无保留地信任。   我们两人心灵交汇,四目相对,有人看不下去了,他轻咳一声,怪声怪气的道:“公子,夫人,现在不是推心置腹的时候,我们还是先想法子出去吧。”   说得有理,我急忙收回旖旎的心思,寻找突围的良策。   刚才我们是从摆放棺椁的石床上掉下来的,从降落时间的来看,这个陷阱并不算深,能听见上面的惨叫声,就是最好的证明。但是没有台阶石梯什么的,我们无法原路返回地宫的后室,就算伏兵对我们缴枪不杀,激光也会把我们烧成灰炭。   要想活命,只有寻找其他出口。   从楚王留下的地宫图来看,燕陵一共有四条墓道,我们是从主墓道进来的,那么还有三条墓道呢?都被封死了吗?还有没有入口和出口?   :“公子,我们要分头找出路吗?”一名教徒问我。   我断然否定:“此处地形复杂诡谲,容易走散,我们还是集体行动的好。”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   寻找通道出口刻不容缓,其实寻找玉璠也势在必行,否则,秦桓之算白来了,我正打算把手伸向层层包裹下的遗体,秦桓之挡住我的手:“芳卿,此事交予为夫处理吧?”   我一阵愕然:“你来找?”心想你老人家不是袖手旁观老半天了么,怎么愿意摸这个地方了,要知道,那是菊花啊!菊花。   秦桓之很不自在地笑了笑,随即坚定地说:“是的,我来。”   不知道下面的空气和上面的有什么不同,当他的手抖抖索索地接触到遗体臀部位置的时候,棺材中突然冒出一股淡淡的青烟,他剧烈地咳嗽着,朦朦胧胧中,我似乎看到一个白色的影子倏地朝他的门面撞去,然后我们身后刮起一阵阴风,冷得让人不住地缩脖子。   远处有阴惨惨的笑声传来,比哭声还要难听百倍,吓得我头皮发麻,心脏不停紧紧收缩,引起一阵强烈的绞痛,我用力推开秦桓之,把手伸到遗体下面,摸索着,终于抓到一个硬邦邦的寒凉之物,也不管上面有没有米田共,我将那件东西塞进口袋里,声音颤抖的道:“默存,我们快点走吧,我找着了。”   我找着玉璠了,就在我的口袋里,虽然来不及细看,可是凭手感,我能断定,是玉璠没错,给高祖装殓的人,胆子还真大,竟然敢用不是圆柱体的东西来伺候高祖的菊花台。   想到传家宝竟然被人拿来做阴塞之物,我觉得挺憋屈的,也开始怨恨独孤氏一族,如果不是你们的祖先缺大德,非要把那么仙气的东西方放到屁眼里闻屎气,我们姜氏一族的运气会那么差吗?不但连个好死都捞不着!现在还让我做这么丢人的苦差事,看我回去不好好收拾你们!   我一定要祸国殃民一回,让天下人知道天蝎女的报复心有多厉害!我隔着衣物死死扭住玉璠,心情澎湃,牙根痒痒。   :“芳卿,你在发什么狠?”秦桓之冷不丁地在我耳边小声问。   我蓦然一惊,陡然想起他才是我此生最有力的依仗,他如果有事,我的后半生。。。。。。不,不会有后半生了!   于是忙朝他讨好地笑了笑:“默存,我在想,有风的地方,应该就是出口。”   秦桓之朝阴风刮来的方向望了望,点了点头:“好,听你的,我们往那边走。”   朝前行走的时候,还是按老规矩,两名天英教教徒走在前面,我和秦桓之走在中间,槐冲兄妹断后。   脚下越来越坑坑洼洼不平整,我的脚甚至还踢到一块鼓起的石头上,脚趾头钻心的疼,为了不影响大家的情绪,我咬紧牙关强忍着。   幸亏咸阳原地处北方,而且现在春寒料峭,冬眠的动物尚未苏醒过来,否则在如此阴暗潮湿的古墓深处,不知有多少爬虫毒蛇在蠢蠢欲动呢?我一边走,一边想着,伸手想去拉秦桓之的衣袖,可一想到在此之前两只手扒拉过尸体,怕他嫌晦气嫌脏,就把手偷偷地缩了回去。   :“走吧,别磨磨蹭蹭。”他似乎与我心有灵犀,一把抓住我的右手,沉着的道。   他的举动让我感到意外,不知怎么地,心如鹿撞般驿动不已。   后面的某人从鼻子里挤出几声嗤笑,我回头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立即噤声。   其实我想错了,有风的地方不一定是出口,更有可能是地狱的入口,比如我们眼前的这一个,乃是万丈深渊,深不可见底,四周漆黑一片。   长时间的行走消耗了我们大部分的体能,希望的破灭导致心灵的疲惫,我们六个人面面相觑,俱似木桩一样站在万丈深渊的边上,说不出话来。   风,不断地从深渊底下吹上来,我没有看错,我真的看见有白色的幽灵踏着阴风从地下冒出来,冲我们冷笑着,伸出长长的手臂,牵住我们的衣角。   :“快!快往后退,不要往下看。”我拉住秦桓之的手,朝另外几个人大声喊着。   我的声音惊醒了地下沉睡的灵魂,他们从深渊地下喷薄而出,蜂拥而至,嘶喊着,尖叫着,将我们六人团团围住,白色的须发织成一张严严密密的网,我们无处可藏。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到这里来?”有个飘渺的声音冷冷地问道。   秦桓之从怀里拿出天书,朝那些白色的幽灵晃了晃:“我们是檀州天神的使者,为了拿回天书而来。”   :“哈哈哈,拿回天书?你不是战神的后人,凭什么拿回天书。”声音杀气腾腾地说,然后有一波强大的力道朝秦桓之的胸前狠狠一击,他哼了一声,手中的宝剑掉在地上,身子朝我倒了过来,我差一点被他压倒在地,有一只白色的手朝我胸前伸了过来,寒气逼人,恶心无比。   我又怕又急,从地上一把捡起宝剑,恶狠狠地往那只鬼爪子砍过去,槐冲等人见我如此,也纷纷依法行事。   我们的反抗毫无用处,宝剑刺去,就像刺到蜘蛛网一样,被那些黏糊糊的丝给羁绊住了,拳脚打去,如同打在棉花团上一样,毫无反应。吃亏的反倒是我们几个,那些无影手无影脚打得我们鼻青脸肿,嘴角鼻子流血不止。   :“芳卿,快住手!”秦桓之大叫了一声,我回头朝他看,糟了,他的身子已经被层层缠住,眼看就快窒息了,我这一惊非同小可,不敢再战,正要飞跃至他的身旁,一只罪恶的手,拉住了我的脚后跟,我的跳跃受到阻击,砰的一声,一头栽在秦桓之的身上,鼻子里流出来的血,染红了他身上的白色丝网,也腐蚀了天书的一角,有轻烟,袅袅地冒了出来。   这一幕顿时让醍醐灌顶,顾不得解开秦桓之身上的束缚,一把将天书从他手中拿了出来,又将玉璠从我自己的口袋里掏了出来,然后我做了一个埃及法老死去时的姿势,双手交叉在胸前,用尽气力,厉声怒吼道:“我是战神的后人,睁大你们的眼睛看一看,我的鲜血能让天书毁灭,也能让这个世界毁灭。”   天书被我的鲜血染到的地方,还在冒着青烟,如果我刚才流的血再多一点,这卷天书密码,很可能没用了。   玉璠在我的手里发出强劲的光芒,血红色的光芒照亮了四周的一切,也让刚才喧嚣不止的灵魂灰飞烟灭,他们消失了,白色的丝网突然撤去了,一名教徒被重重地摔到地上,脑浆崩裂,血腥可怕。   我闭上眼,不敢直视如此惨状,在槐冲的提醒下,查看了秦桓之的伤势,真是万幸,他身上没有伤口,只是呼吸有些困难。   看到他缓缓地睁开眼睛,我惊喜地道:“默存,你没事吧?”   他的眼睛茫然地看着我,过了半响,眼睛里突然充满了怒火,熊熊烈焰几乎要将我烧成焦炭,他的一只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我的脖子捏了过来,他手腕的力气是如此之大,竟然将我整个人从地上提了起来,他的身高本来就比我高出许多,现在又用力将我往空中举,所以我双脚悬在空中,像吊死鬼一样,身子晃动不止。   :“贱/人,你给朕吃了什么?”他咬牙切齿地冲我问道,脖子上青筋暴露,面目狰狞。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五十四章 无 怨   幽深的皇宫内闱,身着玄色冕服的天子坐在长榻上,双手无力下垂,他眼窝深陷,脸上一片恋恋不舍之情,长榻前,一个面色凄惶的宫装美人哀怨无助,宛如秋风中的落叶,天子见状,长叹一声:“爱姬,朕舍不得抛下你啊。”   天子的话音未落,美人已然低声抽泣,穿戴得雍容华贵的皇后,坐在长榻旁边的绣墩上,同样面露哀戚,身子微微发抖,暗中却握紧了拳头,一口银牙几乎咬碎。   然后眼前的场景一换,秋日金色的阳光淡淡地洒落在天子的身上,皇后一脸温柔地吹去玉碗药汤的热气,薄薄的雾气中,皇后的脸庞变得年轻可爱,天子想起两人年轻时相濡以沫的美好时光,心中一软,放松了警惕,接过玉碗,将汤药一饮而尽。   夜幕降临,天子突然感到力不从心,思忖半晌,方才想起皇后亲手奉送的汤药,味道似乎与平时不同,他想叫喊,奈何喉咙里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想起身,可是身子软软地往下倒,几个时辰后,太医宣布了他的死亡,然后他被隆重装殓入棺,被送至不见天日的地下牢笼,他想冲出牢笼向他的文武大臣们解释说他还没有死,皇后是凶手,他要废了皇后,废了皇后生的太子。   但是,一副密不透风的棺材囚禁了他的灵魂,而这一禁,就是数百年。   直到有一天,禁锢被解除了,他的灵魂终于得到自由,忍耐多时的怨恨终于得以爆发,他把所有的女人都看成是毒害他的皇后,于是他厉声问出了一句:“贱/人,你给朕吃了什么?”   这句话是高祖在问他的皇后,不是秦桓之在问他的芳仪夫人。   刚才开棺的时候,我曾看见有一道白光撞击他的脑门,也许是高祖的灵魂暂时占据了他的思想,也许是蛰伏在他体内的狂躁因子受到白色幽灵的呼唤,他忘记了自己是谁,身在何处,在做什么?就像我的母亲顾氏一样,毒发之时,狂性大发,陡然变得力大无穷,见神杀神见佛杀佛,紫雾山居暗室下的森森白骨,就是顾氏魔魇之时留下的杰作。   顾氏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她给玉郎解了情念之毒,而秦桓之如此,是因为替我解过情念之毒。   难道爱我的人都因情而疯癫,因疯癫而离我而去吗?我泪如泉涌,在他圆睁着的血红双目中,我分明看到难以言状的痛苦,还有茫然无措的脆弱。   我的身子被提到万丈深渊之上,飘飘悠悠,只要他轻轻放手,我定然粉身碎骨,魂魄无依,而他一旦苏醒,必定悲痛欲绝,悔恨不已。   难道我的死于非命就是这个样子的?死在爱人的手上?   不!兜兜转转十多年,我们好不容易才在一起,怎能轻易放弃!   我竭力镇定下来,朝秦桓之身后的几只“木鸡”们招招手,表示“劳资”我还活着,然后一根细长的白色鞭子如蛇一样缠住到我的腰肢,是虚冲,进入中室以后,秦桓之的鞭子就一直在她手里。   算你脑子转得快,朕①定会第一个赐你自由之身。   我吃力地掏出怀里的虎威,对着秦桓之的门面喃喃有词,在呼吸快要停止之前,我用尽浑身的力气,语不成调地凄厉叫喊着:“桓之,桓之,你快回来啊!”   虎威还真是有用,某人一阵鬼哭狼嚎之后,掐住我脖子的手慢慢松开,我的身子倏地往下坠,紧接着有股力量将我往上拉,鞭子一收紧,我的腰间一阵疼痛,不经意间,脑子撞到悬崖壁上,是脑子被撞,所以出现幻觉了吗?我怎么觉得往下掉的时候,脚下似乎踩到什么东西?有点光滑,但是硬邦邦的----不过我敢肯定,绝对不是白色幽灵们的天灵盖。   摆脱魔障的秦桓之瘫倒在地,手足冰冷,气息脉搏全无,我们施行了人工呼吸,击打心脏急救法,依然无济于事,我望着他黏糊糊的脸,无计可施。   附身的鬼魂已经走了,他的元神为什么没有回来呢?我不是马普村的端公,不了解其中的玄机,也没有招魂的法术,只能抱着他的身子,绞尽脑汁地想对策,直想到脑仁法桐。   :“夫人,你歇一歇吧?”虚冲轻声对我说道,朝我跌坐的地方怒了努嘴,意思是这地方太邪门了。   我木然地点了点头,看着槐冲将秦桓之背了起来,我们一行人往回退,退至一片地势较为平坦的地方,才停住脚步,有气无力地休整歇息。   其实休息又有什么用呢?我们没有水,没有食物,如果在体能消耗殆尽之前找不到出口,可能会活活困死在这可怕的地下世界里。   等待死亡的滋味是如此彷徨空虚,更可怕的是,我不能和你一起迷惘。   我忍不住再次抱住秦桓之的身子,无声地呼唤着他的名字,时光不知流逝了多少,我的爱人他,依然没有醒过来。   我抱着他,哭啊哭,直哭得再也滴不出一滴眼泪,而流下的眼泪将他的脸,洗刷得干干净净,长长的睫毛上,挂满了水珠。   不知几何时,我无声的哭泣起来,都说一个人悲伤到了极点,是哭不出声音来的,我以前不大相信这个说法,现在相信,也没用了。   泪水洗去了他脸上的脏东西,那是白色幽灵禁锢他的时候,留下来的痕迹,因为我们几个人都没有带水,而衣物对这种粘性极大的东西无能为力,所以他的脸,一直都是黏糊糊的。   现在我的泪水将他的脸洗刷得干干净净,他的眉毛和睫毛上,都挂满了细小的水珠。我正要伸手抹去这些细细的水珠,他的身子微微动了一下,眼皮子动了动,我心头大跳,莫不是我看错了?   又要用手拂去他脸上的水珠,他的眼睛倏地睁开了,怒视着我。   :“笨蛋!”他笑骂道:“好不容易给洗干净,又要弄脏吗?”   我一阵惊愕,却听到他又吹毛求疵地说:“为何不用清水给我洗脸?你的泪水虽有用处,却咸咸的,差点把我腌死。”   我又愣住了,难道他是装的吗?居然还能感觉到咸味?   不管怎么说,他是倒活过来了,我又气又笑,胡乱挥着拳头,用难听无比的鸭公嗓子骂道:“挑!挑!挑!我让你挑剔!人家眼泪都哭干了,你还嫌这嫌那,早知道让龙士兄妹伺候你得了。”   转念一想,槐冲那张千年面瘫脸,似乎是哭不出来的,虚冲的大小眼那么明显,流泪时会是个什么样子?想到这些,我又忍不住发笑。   :“哭哭又笑笑,与疯子无异,夫人一贯推崇的娴静从容,到哪里去了?”秦桓之戏谑地看着我,一脸揶揄。   有人轻咳了一声。   我蓦然想起,在此情此景之下,打情骂俏,是何等不合时宜!我的脸颊开始发热。   :“好了,夫人,若不是你惊天动地的一哭,为夫的魂魄还认不出自己的肉身呢?”秦桓之轻轻松松地化解了我的尴尬。他说得对,在我哭之前,他的脸被太多东西粘附着,面目全非,出窍的魂魄不敢归认,所以他才“死”了那么久,后来他的脸被“洗”干净了,灵魂这才回归了肉身。   鬼魂和灵魂之事,还真是玄乎,我感叹道,不过当务之急,还是寻找出路。   可是如何寻找出路呢?   我想起之前脚下好像踩到的东西,没准是个新发现,于是急忙把这个发现告诉了其余的四人,见多识广的槐冲摸了摸下巴,疑惑地道:“难道是隐形的天梯?”   :“何谓隐形的天梯?”我好奇地问,心想莫非是地外文明留下的遗迹。   槐冲看着秦桓之,迟疑了一下,道:“就是看不见却摸得着的梯子,像传说中的隐身衣一样。”   我被他说的弄糊涂了,在这个时代,有什么东西是看不见却摸得着的?透明的玻璃?还没有发;透明的固体烟?(一种尚处在研发阶段的环保建筑材料),怎么可能,我前世的那个时代还没有开发出来!   然而秦桓之却十分兴奋,他对我说道:“芳卿,你是否记得,地宫后室穹顶上的银河是用什么做成的?你说那是钻石?一种像水晶的石头?”   天书是放在水晶盒子里的,所以他知道水晶,而钻石则是我们进入后室的时候,我临时给他科普的,没想到他都记住了,真是一个好学生。   好学生的最大优点,就是问的问题很有研究价值,秦桓之的提示,让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之前我脚下踩到的是真实存在的实物而不是幻觉。   我们一行人又回到万丈深渊的边上,一个个伸长脖子往下眺望,还是黑漆漆的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到底有没有隐形的天梯啊?   我解下身上的鞭子,朝深渊的下方甩了下去,只听到呼呼的破空之声,甩到第四下,鞭子终于抽打到障碍物,破空之声变成拍击的声响:我们之前的猜想是对的。   :“果然有隐形的天梯!”我兴奋欢呼起来,陡然想起哈里森福特在圣殿中,闯过的第三关,走的那条桥,不就是透明的吗?   这就好办了!哈哈,看夺宝探险电影才是穿越人士的必须课!哼个小曲,开个小饭店什么的,简直是弱爆了!关键时刻,一点用都没有的,好吗?   我对那名唯一幸存的教徒大声说道:“快,到地上挖一些泥土过来。”   教徒一脸迷惑,还是听从我的吩咐用衣角盛了一捧子泥土过来,我掏出玉璠,用短刃在左手的手指上划了一下,将鲜血滴在玉璠上,玉璠果然亮了。   我抓起一把泥土,朝深渊下方撒了过去,果不其然,在玉璠的照耀下,一段宽约一米的天桥呈现在眼前,悠远不见终点,仅仅靠这一点泥土是不够的。   但是人多力量大,我们一共有五个人呢!   就这样,我们五个人尽最大可能地,用衣物盛满了泥土,最后一人满满一大袋,我走在队伍的最前头,手中高高举起散发着红色光芒的玉璠,朝远处撒一把泥土,然后往前走一段路,再撒一把泥土然后再往前走一段路,我身上的泥土用完了,后面的人再把我的口袋添满。   如履薄冰,一步一步,还剩最后几捧泥土之前,隐形天梯到了尽头。   转头回望,天梯不是笔直地,而是弯弯曲曲的,在上面行走的时候,脚底下不断有阵阵阴风吹来,令人毛骨悚然,遍体生寒,所幸,五人都挺过来了。   天梯的尽头是一面斜度极大的石壁,石壁上竟然有一个个小坑,似乎是用工具凿出来的,距离不长不短,正好一步一个坑。   :“默存,九龙先生还真是细心周到呢?”我笑道,秦桓之没有附和我的调侃,他回望着身后的天梯,似乎所有所思。   我们一行人手脚并用地贴着石壁行走,也不知走了多久,才发现遥远的地方露出一线天空,如同深海般蔚蓝的颜色,纯净得令人心碎。   作者有话要说:  ①朕。某个年代之前,太后,皇后都是可以自称“朕”的,“哀家”是死了丈夫才使用的自称。小林在这里用“朕”自称,证明她扶持某人做皇帝的决心还有勇夺后位的决心都很大。   考古,盗墓什么的终于写完了,不管是胡说八道的,胡编乱造的,致敬的(《圣杯》),还有专业考据的,总算把谎给掰圆了。接下来似乎该煽情了吧?否则身披言情的外衣,却不说风月之言情,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啊。    ☆、第一百五十五章 无 悔   草原一望无际,仿佛连天的碧波,缓缓拍向天际,草原上的白鹄马如同碧波上的飘荡的叶叶小舟,呈现百舸争流之势,这里是当今世上规模最大的军马场,秦氏的军马基地:飞燕马场。   盗墓行动结束后,我们一行人就来到了这里,据说是巍王的命令,据说是巍王对我们的嘉奖-----难得的带薪年假啊!看来我们之前在墓庐过的日子,艰苦朴素乃是有目共睹的,就连巍王都在想方设法的地补偿我们。   草原的夏季,美极了,和黔中拥挤的牧马场不同,飞燕马场占地极广,视野开阔,举目远眺,但见山峦起伏,沟谷纵横,天上风卷云舒,草原上的鲜花,正在开放,色彩比之沁园的百花洲,丰富得不吝多让。   有秦二公子在这里,我这个狐假虎威的如夫人不用做又脏又累活,只要服侍好他就行了,所以这段日子是名副其实的度假时光。   只要不下雨,秦桓之总会骑着他心爱的骏马,纵情飞驰在山谷中,在草甸上,精神抖擞,状态极佳,我一度怀疑在墓中发病的那个人,不是他。   此刻,他正在策马跨过高高的障碍物,金色的阳光洒落在他的身上,他衣袂飘飘,一气呵成,我在不远处,呆呆地看着他仿似从天而降的英姿,突然发觉,他身上其实有一股天生的帝王之气。   :“芳卿,你怎么又没跟上来?”问这话的时候,他已经纵马疾驰了好几里路,我拼了老命才赶到他的后面,发现这位大爷皱着眉头,好像不大耐烦等我跟上来。   我嘴角动了一下,暗自吐槽道,秦二公子,您老打五六岁就开始在马背上讨生活了,如果我这个半路出家的二吊子屡屡赢你,你岂非很没面子?   男人都很要面子,旁边虽然没有第三者,我还是让牢骚和不满乖乖地烂在肚子里。   :“是不习惯马场上的艰苦吗?”他见我没吱声,眉毛舒展开来,表情变得异常温和,一脸关切地问。   我摇了摇头,迟迟疑疑地问道:“默存,父王为何将你我调离至此?”我们已经顺利拿到该拿的东西,难道不应该早点回去把东西藏好掖好吗?马场虽然是秦氏的,但是我们一共才几个人啊,如果有人有心前来抢夺,光凭我们几个人,能抵挡多久?   见我对巍王的安排有疑义,秦桓之的脸色变得凝重:“芳卿,父王让你我到此,乃是一番好意,你千万别多想。”   他说得很果断,显然是不想让我钻牛角尖,也罢,难得出来一趟,放松放松,干嘛想想那些勾心斗角的事呢。   :“好吧,默存,算我错了。这样吧,我们来比赛,看谁最先到达前面的小溪边。”   我扬起鞭子,指向远处如同带子一样柔软的小溪,然后趁他不备,驾的一声驱动骏马,头也不回地风驰电掣。   不知是秦桓之有意让我,还是我刚才的话,触动了他内心深处隐藏的心事,这一会的比赛,我毫不费事地率先到达终点。   我蹭地跳下马,正要让马儿饮水,秦桓之赶来了,他断然制止我。   :“马儿气调息平之前,万万不可喂水。”他一本正经如是说。   我一怔,咦,之前我在黔中养马好像没听说过有此说法啊。   :“凡骤驰勿饱,凡鞍解,必索之而仰其首,待其气调息平,四蹄冰冷,然后纵其水草。”他像小学生背书一样,抑扬顿挫地说道:“不然,骏马会得病,无法上战场。”   瞧他那副认真的样子,我忍不住打趣他:“夫君,史书上说,秦氏因在西北养马有功,故而得封国,这个秦氏该不是你们家的老祖宗吧?”   我在变相地笑话他是马夫一名。   :“是与不是,有何分别呢?如今张掖大草原上的骏马都归我秦氏所有。”他眺望远方,自豪地说道:“秦氏白鹄,乃是中原最具才华的骏马,能做白鹄马的主人,是一种福分。”   具有才华的骏马!我心里默默念了一遍,然后一脸疑惑地望着身边坦然自若的某人,有点怀疑用词考究的秋月公子是不是将“才华”这个美好的字眼用错了地方。   :“芳卿不认同我的说法?”他一脸坏笑,揶揄我道:“其实还可以有另外一种说法,我给你挑的湘君是一匹性格甜美的母马。”   我倒抽了一口冷气,差点倒退几步,感情骏马在他的眼里,既可以是风流不羁的唐伯虎,还可以是美国甜心梅格瑞恩。   如果再不转移话题,估计魅惑绝美的总裁和王爷也要出来了,想想看,一匹会狂魅一笑的公马!   我忍住笑:“现在可以饮马了吗?夫君?”   他将三尺余长的猎鞭卷了起来,握在手中,松开缰绳,然后两匹性格迥然不同的白鹄马肩并肩地朝溪边走去,颇有默契地相敬如宾起来。   :“我六岁那年,父王送了一匹异邦的良驹给我,我给它取名单于,因为那匹马性情十分倨傲。”他开始回首往事,我缓缓地依偎在他身旁。   :“单于天赋异禀,但是不好对付,接连三天我都被它摔到地上,骨头都要散架了,浑身都痛,但是父王没来安慰我,也没让人惩罚单于,等我哭够了,才和我说道理”   我仰起脸,看着他的眼睛,发现那里面充满了敬重和眷恋。   :“父王告诉我说,但凡有才华的人,都不大好相处,他们的性子一般都有些古怪,但是只要你了解了他们的特点,善加利用,就能和他们合作愉快,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马通人性,所以对待单于,要像对待才华横溢的人一样。”   这个时候,我才由衷地感叹了一声,巍王还真是一个称职的父亲啊!启发孩子很有一套。   :“后来我再也不怕单于,我敬重它,不与它硬碰硬,但是也绝不迁就它,三个月过去,单于终于成为我的好伙伴,我在单于的背上,学会了移动射箭。在我十一岁那年,单于还救了我一命,它带着我从数百人的包围圈中突围出来,那时父王身边的很多部下,都死了。三年后,单于也死了,再后来,我便回到双清苑。”   :“单于死后,我一直没能找到比它更好的骏马,直到后来遇到闪电,它陪伴我渡过漫长的等待时光,我把它送给你,就是希望它能把你带回来。”   但是闪电并没有将我带回来,我心意不定地游移了一段时间。   :“对不起,默存,我以前不大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而且不想那么早就被困在一个地方,哪也去不了,我更想知道自己不靠别人,能不能过下去。。。。。。”   对于过去的犹豫不决,我的确感到十分内疚,内心深处总觉得做赫章公主的那段经历,影响了我和他两人之间的完美。   :“芳卿,我觉得你和单于的性格有些相似呢,一样的富有才华,但是一样的不好相处,但是方法找对了,结果还是很美妙的。”   两匹白鹄马喝好了水,见我们没有骑上去的打算,便很识趣地走到一旁吃草去了。   :“默存,你真的不介意我曾在秣陵度过的那些日子吗?”思想挣扎了老半天,我还是忍不住想把这个问题谈清楚,我不想让这个心结越系越紧。   秦桓之没有立即回答我,他将我稍稍推开,和我四目相对,微风吹拂着他的碎发,他的脸在夕阳的余晖下,显得异常晶莹清澈。   :“天色已晚,我们回去吧。”他用下巴的胡子渣扎了一下我的额头,然后凌空挥动猎鞭,白鹄马欢快地跑了回来,他朝我笑了笑,示意我翻身上马,“在意的,所以你要补偿回来。”   他大声地说道,在我的坐骑上抽了一鞭,我吓得急忙抓紧了缰绳。   草原上的夜晚,温度较低,在我们居住的屋子里,火盆里的火苗在噼噼啪啪地燃烧着,室内的两个人也在无声地点燃积压已久的深情。   :“默存,这符合礼数吗?我们还在居丧期间。。。。。”想到可怕的条条框框,我头皮就发麻,有点后悔胡乱点火。   他已经蓄势待发,听我突然问话,便咬牙切齿地道:“此刻再问,太迟了。。。。。。”   我老老实实地闭上眼睛。   旖旎的情景中途停歇的时候,有个人得寸进尺地说道:“我想要一个完完全全属于我的孩子。”   另外一个人沉默了片刻,毫不犹豫的道:“若是生男,恐不能如你所愿。”   我失望极了,真想将他掀下床去,但是双手被他死死钳在头顶:“无论如何,总是你生的,你又何必耿耿于怀?一个称呼而已,真的那么重要吗?”   他说得轻巧,难道忘记自己小时候的经历?   我的眼圈红了:“默存,我希望你能体谅我做母亲的心情,你知道,渝儿,和我形同陌路,我不希望。。。。。。”   :“你别想那么多,等待时机成熟,我会跟渝儿亲自说清楚的,卿卿你别忘了,渝儿现如今还不到十岁呢。”   渝儿还不到十岁,但是孩子和母亲建立良好关系的最佳年龄段是0-2岁,我早就失去他了。   我停止了反抗,他也松开了对我的束缚,我将他的头勾了下来,然后咬着他的耳朵,一字一句诚挚地说道:“请给我一个女儿。”   他失笑,不怀好意:“不好!得再生一个男丁。”   我继续虔诚地说道:“就要一个女孩。”   他哼了一声,身子俯冲下来,巨大的阴影将我笼罩其中:“天数,由不得你我。”   夜深人静的时候,火盆里的火,还没有燃烧尽,满天的星空却闭上了明亮的眼睛,似是不想再看见这凡间的一幕。   作者有话要说:  公子很喜欢马,这个大家都知道的。 ☆、第一百五十六章 太 子   是年秋天,荆楚大地秋风迟迟未至,闷热难耐,当地的老百姓们没精打采的过日子,守城的将士们有气无力地怠工偷懒,已经“卧床养伤”一年多的东吴前将军(阿明)借此良机,带领数十名精锐,悄悄进入荆州城,当天夜里便不费吹灰之力控制了南大门,迎接城外的东吴兵,然后又用了一天的时间,将城中的益州军杀了个片甲不留,重新将荆州城夺回手中。   景王震怒之余,将怒火转移到我父亲尚书令玉郎的头上,他隐晦地质疑尚书令和吴侯之间有秘密的私人交易,在议政大殿上痛心疾首地对文武大臣们说,两邦联姻是一个政治错误,尚书令大人为了表明忠心和清白,千里迢迢从山越赶回绵都,在议政大殿上断发明志,请命亲自率兵攻打东吴。   景王欣然准奏,尚书令大人带兵出征,阿明率兵迎战,两军在汉水一带麓战多日,各有折损,谁也没占着便宜。   而巍王则趁益州和东吴交战之际,命平原侯秦彰之率军前往濡须,意图就势南渡长江,踏平秣陵郡,血洗当年兵败武陵郡之奇耻大辱。   平原侯启程的那一天,秋风姗姗来迟,带着秋日的萧杀气息,沁园一夜之间,树枝上的叶子,掉了个精光。   :“此非吉兆。”巍王仿若伤春悲秋的迂腐士子,望着落叶飘零的园林低声喟叹:“或许孤不该操之过急,让天逸远征攻打东吴。”   :“父王若是不放心,不如派儿子率兵增援?”秦桓之主动请缨。   巍王沉思片刻,眼中精光显现,道:“不!你到长安监督政务,小白留在洛京辅政。”秦桓之欣然领命,当天便收拾启程。   他一走,双清苑立刻冷清了不少,不到一个月,西园的文化宾客走了一大半------一部分跑到长安继续追随秦桓之,另一部分则投至秦建之门下,这算是分成两大阵营了。   这样也好,省得那些没事做的穷酸文人整天到双清苑借书,给秦桓之写信的时候,我辛辣而自嘲地讥讽道。   若不是有了身孕,我早就跟他一起去长安了,现在的沁园,气氛不是很好,自从秦建之公开学习政务以后,沈艳兰和伊春德都搬回沁园居住,前者住在月波斋,后者还是住在露香院。   月波斋,前秦老夫人的住处,现在拨给沈艳兰居住,她在巍王后宫中的地位,由此可见一斑。   沁园就这么大,熟人却那么多,无论我怎么搪塞回避,都无法避免和兰歆夫人她们三个直面相对,尤其是现在,巍王经常回松德堂居住,据说他的官署,已经让给秦建之办公使用,看来秦建之也是太子的候选人之一,巍王在同时考察他们三个。   从此,我再不敢和秦桓之谈及园里的情况,净挑些婆婆妈妈的日常琐事唠叨个没完,比如今天吐了几次啊,因为不多穿衣服,被林大娘骂了几回啊,宁老夫人给我送来什么大补汤啊,双清苑的梅花开了几朵啊,鸡零狗碎得连我自己都不想看,但是秦桓之却乐此不疲,回信一封接一封,对洛京的事情,一句都没有问起。   听说秦建之到巍王官署实习锻炼,在伏波堂受罚的任胜煌坐不住了,她买通了伏波堂里的小丫鬟,让她们到园子打听消息,替她通风报信,求她的父亲帮秦建之一把,找机会在巍王跟前说另外两位的坏话。   她这些招数多半不会奏效,巍王一直在冷眼看着呢!槐冲告诉我以上消息时,不屑地说,他还让我少在园子里露面,没事就多到樱雪山上看风景。   我知道他说的没错,可是,伊春德的生日宴会我不能不参加吧?人家可是提前邀请了我的。   我和伊春德同年,她的月份比我小,在她还没有正式成为秦彰之的夫人之前,我随口喊她一声妹子,但是现在,我得尊她一声平原侯夫人,或者是嫂嫂,这角色转换还真是说不准。世事无常,个人轻微如草芥,称谓和名字都是符号而已,我常常安慰自己。   生日宴会在白天举行,可能是因为寒冬的夜晚来的早,晚了路不好走吧?由于局势动荡,战事繁忙,沁园已经久不举行大型爬梯,这次平原侯夫人过生日,宁老夫人特地拨出很大一笔银子,专门用于宴会的花费,所以我到了露香院,见到的便是这样一幅情景:   院子装扮一新,气派非凡,仆妇们忙得热火朝天,我在小丫鬟的带领下,慢慢地朝大厅走去,远远地,便听见管弦丝竹之声,夹带着阵阵欢声笑语,好不热闹。   :“芳仪夫人来了,快请坐吧。”大厅中上首一人,貂裘加身,珠翠满头,见了我便眉开眼笑,看似对我的到来殷切期待,实则身子动都没有动一下,更没有站起来。   这位盛装丽人正是今天的寿星,平原侯夫人伊春德,在她身旁坐着的不是旁人,是我的表姐,巍王的宠姬,兰歆夫人,宁老夫人和武平侯夫人吴氏,没有来。   我不敢大意,上前一步,认认真真地朝伊春德和沈艳兰行礼,口称称呼:“妾身见过平原侯夫人,兰歆夫人。”   伊春德格格娇笑:“芳仪夫人多礼了,都是自家人,请落座吧。”   我口中称谢,正要往角落的空位走去,却听到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问道:“母亲,芳仪夫人的肚子里,怀的是小弟弟吗?将来我能不能和他一起玩儿?”   说话的是冕儿,伊春德的儿子,今年刚刚四岁,他的相貌十分俊俏,很像一个人,不同的是,他的性格有点像小姑娘,第一次见到我时,还腼腆地躲到殷妈妈的身后。   :“冕儿,芳仪夫人才刚刚怀孕不久,还不知道肚子里怀的是男是女呢?”伊春德转过身,轻声细语地对儿子说。   :“如果是男孩,可以给他取名叫皑儿吗?”冕儿天真的问,“我刚刚学到一句词,白雪皑皑,是个很好听的名字。”   他那双清澈的大眼睛稚气地望着我,满是希望得到肯定的期待。   伊春德也用同样的目光看着我,我心里一阵苦笑,小春,你就那么信任沈艳兰吗?一个暗恋你丈夫的小妈,也值得你这样言听计从?   我定了定神,笑道:“取名字是父亲们的事情,妾身孤陋寡闻,分辨不出好坏,让平原侯夫人和小公子见笑了。”   :“芳仪夫人阅人无数,见多识广,如果还自谦孤陋寡闻的话,那我们在座的,恐怕都不能开口说话了,你说对吗,兰歆夫人?”   伊春德笑容可掬,落在我眼里,刺目异常。   沈艳兰微微欠身,瞥了我一眼,淡淡的道:“芳仪夫人向来不喜欢把话说绝,性格使然,没什么奇怪的,小春你言重了。”   伊春德对我愧疚地笑了笑,这才命人扶我到座位上,如果没有记错,我站在大厅中间快一刻钟了吧?众目睽睽之下,像个受审的犯人一样。   我暗中握紧拳头,脸上却保持淡淡的笑容,朝不远处的渝儿看了一眼,他的长相很奇怪,不像他的父亲也不像他的母亲,那双眼睛,让我想起他的表舅,吴侯。   我被自己的念头吓了一跳,不想渝儿觉察到我的目光,他抬起头,冷冷地朝我一瞥,满是厌恶和鄙夷。   我的心,不可抑制地痛了起来。   宴会很热闹,娱乐节目很丰富,有歌舞还有杂耍表演,精彩程度虽不能和后世可比,但在这个艺术形态还不算成熟的时代,算难得可贵的了。   可惜歌舞生平的好景总是维系不长,就在厅中的众人酒足饭饱之际,有人惊慌失措地跑了进来,语无伦次的说道:“夫人,事情不好了,平原侯,平原侯在巢湖被困,至今下落不明。”   “砰砰”数声,杯盏倾倒,碗碟跌碎,伊春德机械地站了起来,面无血色,一张俏脸写满了无助和哀恸,她死死地盯着沈艳兰,就像盯着从天而降的救世主。   有人悄悄护到了我的身边,是乔装打扮的虚冲吧?我心头大定,细声问道:“是真的吗?”   虚冲小声道:“是的,是爱尼。”   爱尼,我默念着这个可恶的名字,忍不住用目光寻找殷妈妈,她没在大厅,刚才还在的,现在去哪里了?   :“别管她们,我们走吧?”虚冲在我身后点了几下,我软软地跌坐在座位上,身子被凌空架起来之前,听到林大娘焦灼地说:“芳仪夫人可能不好,奴婢先扶夫人回去歇息,回头再听从平原侯夫人的吩咐。”   没有人回答她,估计沈艳兰也心慌意乱了吧?哪里还顾得上管我的闲事?我们轻轻松松地回到双清苑,不过我“情况不太妙”的消息,还是传了出去。   到了下半夜,才有准确的消息传上来,平原侯已经被证实在巢湖遇难了,他的遗体将会在几天内运回洛京,南征的秦兵折损大半,此次巍王的趁虚而入战略,宣告失败。   巍王深为自责,大病一场,一个月后,他将秦桓之召回洛京,恢复其副丞相职位,十天后,他又结束了对秦建之的政治考察,宣布立秦桓之为太子。   秦桓之得知消息,到松德堂跪了几个时辰,恳求巍王收回成命,巍王不允,父子两人长谈一宿,最后抱头痛哭,至今无人得知,两人谈话的内容究竟是什么?能哭成那个样子?   无论如何,秦桓之暂时取胜,当上了秦氏集团的接班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五十七章 重 托   平原侯的丧事还没有彻底了结,向来稳健如山的巍王,颓然病倒了,这一病有如泰山崩顶,朔风横扫落叶,难有回春之迹象,或许是平原侯的死让他过度自责,或许是觉得秦氏基业已经后继有人,他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可以撒手而去了,秦桓之难过地对我说,除了祖传的五灵丹,巍王拒绝服用任何新研制出来的稀奇古怪的药剂和药丸。   任何苦口婆心的劝告都无济于事,任何深明大义的进谏也都于事无补,就在我以为巍王已经静静等死的时候,突然接到传令,说巍王让我去一趟松德堂。   此时距离我临产已经没几天,托孩子的洪福,之前我不用到病榻前侍奉汤药,也不用晨昏定省,省去了许多不必要的尴尬和麻烦,关于巍王的一切,都是秦桓之告诉我的。   所以接到传令,我惴惴不安,秦桓之不在身边,巍王这个时候叫我过去,到底有什么要紧的事情?是关于尚书令玉郎的事吗?还是关于我义兄阿明的事?难道他想让我劝说父亲和义兄不要和秦氏作对?   可我哪有那样的能力?我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又没有用来谈交易的稀缺资源。   前面带路的是巍王身边的侍卫秦鹞,此人喜怒不形于色,武功深不可测,就连紫衣龙士也对他忌惮三分,我这个小小的婢妾又怎敢放肆?一路上我话不敢多说,大气不敢出,更不敢仗着身怀有孕而少了礼数。   秦鹞带我走进松德堂的后室,从室内的气味来判断,这里是巍王休憩的地方。   我低下头,艰难地伏在地上行叩拜大礼,听到低沉的唱免声后才缓慢地抬起头,往前方看去,这一看不打紧,一看差点吓了我一跳,巍王正端端正正地坐在病榻上,目光幽深威严,身姿笔直挺拔,哪里像是病入膏肓的样子?难道之前的消息都是假的?   :“父王传妾身前来,有何吩咐?”我镇定地问。   :“赫章公主。”巍王出其不意地说道:“就是你吧?”   我暗暗吃了一惊,可转念一想,没觉得赫章公主罪不可赦,于是老老实实地回答:“回禀父王,妾身在前些年,曾假冒赫章公主之名,下嫁吴侯。”   :“你和吴侯还育有一子,对吗?”巍王又问道。   我的心跳顿时加快,额头开始冒汗,这是唱的哪一出,难道天书玉璠到手了,要除掉我这个多余的“功臣”了吗?怕归怕,可无论如何,我知道,想对面前的人说谎,几乎是不可能的,倒不如坦诚一点,没准还有一线生机。   我满腹苦楚,微微点了点头:“父王说的没错,我的确曾在江东育有一子,可是孩子一生下来,就不在我身边,时至今日,妾身依然不知道孩子到底长什么样?过得好不好。”   说完,我发现巍王朝身后挥了挥手,示意秦鹞退出去,秦鹞隐身后,室内只剩下巍王和我两人,安静得有点瘆人。   :“孩子的事,默存知不知道?”巍王的语气多了几分和善,不再声色俱厉。   我羞愧地轻轻摇头:“夫君从未问起此事,妾身也觉得难于启齿。”   巍王直视我片刻,然后幽然叹息一声,道:“世事无常,福祸难料,孤身为七尺男子,尚有无奈喟叹之时,何况你一介女流之辈呢,又如何能来去自由?”   他的话,恐怕是我这一世,听到的最有人性的抚慰了,孕妇一般都敏感脆弱,我听完后很没出息地哽噎:“多谢父王的教诲。”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敢确定,巍王并不是打算清理门户的。   :“你的父亲和我有袍泽之谊,三十多年前一别之后,再没见过面,如今虽然不是仇人,却再也不能聚在一起,煮酒论道。若是当年能够预知,将来能做儿女亲家,你的父亲也许不会和我分道扬镳。这就是命,谁也无法更改。”   拥有半壁江山,操纵朝政数十年的武平侯巍王,居然相信命理一说,真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   :“孤从不将天下的豪强视为敌人,皇甫氏也好,景王也好,甚至你父亲,都不配做孤的敌人,孤的敌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孤自己,是流逝的岁月,是回不去的时光。”   :“你能明白吗?”巍王像卖弄深沉的少年一样,郁闷地问。   我惘然地回答:“妾身不大明白。”   :“哈哈哈,你当然不明白,因为你还年轻,还在为男女之情烦恼,为你不能大大方方地和亲生儿子相认而烦恼,为不能做默存的正室夫人而烦恼。”   他幸灾乐祸地看着我,那神情,就像逗弄老鼠的老猫。   我的脸抽搐了几下,充满敬畏地说:“是的,父王,妾身有时候想,这样的牺牲到底值不值得?女人一辈子想要的,难道不是丈夫的宠爱和子女的孝顺吗?如果这些东西通通都舍弃,这一辈子到底还有没有意义?最后得到的,到底是不是我想要的?”   巍王似是十分满意我的反应,他轻轻击掌,有人从屏风后面走了出来,看清楚来人,我差点又吓了一跳,从屏风后面走出来的人是我的夫君,秦桓之,巍王太子。   他无声地凝望着我,表情很复杂,似喜似悲。   :“默存,你是否能明白为父的一片苦心?”巍王殷殷期待。   :“父王的用心,儿子感激不尽。”秦桓之朝巍王参拜大礼,我不知道他们父子在打什么哑谜,茫然无措。   :“林氏,不,应该称你为姜氏才对,孤希望你以后能尽心辅助默存,大局为重,绝对不能手足相残。”   我忙盈盈下拜,郑重应诺道:“妾身谨遵教诲。”   巍王道:“好了,你们回去吧。”   我正要称谢告退,却听到身旁的秦桓之恳求道:“父亲,三弟和儿子乃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可母亲至今不知内情,是不是太可怜了?”   :“可怜?不,中则不会心存怨恨的。”   :“可是儿子想堂堂正正地孝敬母亲,不想假借其他名义。”秦桓之继续恳求道。   :“不行。”巍王的回答斩钉截铁:“你想过母子相认的后果吗?你母亲乃是江东顾氏的后人,是吴侯的亲姑母,万一将来她劝阻你对江东用兵,你该如何?要背负不孝不敬之名吗?”   秦桓之的脸霎时变得雪白,他的嘴唇动了动,终于没有再开口,我望着一脸平静坚决的巍王,心潮起伏。   我们回去后,巍王又召见了其他人,先是吴氏,宁氏和兰歆夫人,最后秦建之和伊春德等儿孙辈的。   据我们的眼线汇报消息说,如今的光华公子十分颓废消沉,聆听巍王的教诲时,很不专心,被巍王呵斥了几句,最后被勒令闭门思过,一个月后才能出门。   我很同情这位小叔子,可怜的人,被巍王似是而非的考验冲昏了头脑,没有及时制止任胜煌的胡作非为,导致巍王对他十分失望,最终一道命令,将他从政坛上拉了下来,一度前途无量的大才子,一下子沦为文人士子的笑柄,你让他如何振奋得起来呢?   也许巍王说得对,这就是命运!   :“还有一件事。”线人有点兴奋地说:“巍王将王府里的姬妾们,遣送回娘家。”   我愣了愣,线人详细地描绘当时的情形:   :“孤死后,府里的姬妾们,未曾生育的,想留下的便留下,想出去的便放出去吧,她们还年轻,没必要留在王府中等死。”巍王叮嘱丁氏道。   武平侯夫人吴氏看上去好像很震惊,而宁老夫人却面色如常,一点也没觉得意外,兰歆夫人热泪滚滚,悲伤得说不出话来。   巍王大限将至,兰歆夫人会那么悲恸,我倒是没有想到。   :“悲痛?或许是真的,不过不是为了父王。”线人走后,秦桓之鄙夷地说,“她还当真以为父王不知道她在背后做的那些事情,她六亲不认,挑唆武平侯夫人和平原侯夫人,时常令你难堪,千不该万不该的是,她竟然管起你我的私事来了,就算父王放她一条生路,我也断然不会让她有好日子过。”   我黯然,是啊,冕儿那天说的皑儿一事,绝非偶然,一定是兰歆夫人有意教导的,目的很明显,就是想告诉我,她知道我的“丑事”吧?   其实她大可不必,秦彰之已经死了,她再心有不甘,再愤愤不平,又能怎么样?不过是徒添烦恼而已!   :“算了吧,默存,兰歆夫人是父王的女人,还是让父王来决定她的命运吧。我们的孩子快要出生了,就当是为孩子积一点功德,不理她了。”想起当年兰歆夫人奉吴侯之命救我走出莽山的情景,我怎么也对她恨不起来。   :“好吧,既然你不记仇,那我也没必要多此一举,不过,你万万不能再容许她对你不敬。”   我摇头笑了笑,肚里的孩子狠狠地踢了我一脚,我忍不住惊呼了一声。   :“怎么了?要生了么?”秦桓之焦急地问。   我说不是的,随后想起之前他说过的话,心中隐隐作痛:“默存,你以前说,如果是男孩,我还是没有权利抚养他,那么,你已经跟皇甫氏说好了吗?”   秦桓之握了我的手,半是怜惜半是歉疚地说道:“芳卿,你还没有明白父王的意思吗?父王对意图十分明显,是让我将来立你为王妃,身为王妃,自然有资格抚养自己的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五十八章 女 儿   春末,巍王薨,巍王后宫哭声一片,忠贞刚烈的兰歆夫人在当天夜里,服毒自尽,追随她而去的还有她的两个贴身丫鬟。   兰歆夫人的忠义,赢得了世人的称赞,离帝顺应世人的期望,追封兰歆夫人为泽姬夫人。   而在此之前,我顺利诞下一名健康的女婴,坐月子的女人有血腥气,不宜行吊唁的大礼,宁老夫人免了我的守灵义务。据说葬礼的场面很大,规格很高,秦氏的女婿洛京天子离帝亲自登门吊唁,他在灵堂上行跪拜大礼,而且嚎啕大哭,在场的人无不伤心落泪,场面非常感人。   由于巍王的葬礼,我的月子过得很安静,没人任何女眷前来探望我,除了闾烟飞。   她还是那么淡定从容,脸上挂住着浅浅的微笑,仿佛世上的纷争烦恼都与她无关,她只是一个心无旁骛的仙子,路过而已。我对她既敬佩又怜悯,当然还有感激,是她一直在用心抚养渝儿,并且叫他读书写字。   她抱着尚未足月的女婴,爱不释手。   :“取名了吗?”她关切地问道。   :“还没有呢,不如姐姐给起一个?”我笑道,她是真心喜欢孩子,要不然不会有此一问。   :“妹妹取笑了,姐姐那点文墨,怎么敢在妹妹跟前卖弄?”闾烟飞谦逊的道。   我心知她向来是个讲究礼数的人,秦桓之不开口,她是不会擅自做主的,便不勉强,却殷切地恳求:“姐姐休要推脱,我只是想请姐姐起个小名,这样一来,渝儿也不会觉得生分。”   闾烟飞看了我一眼,然后将视线移往窗外外,道:“春天阳光明媚,取名旸儿如何?”   :“旸儿?”我小声念了一遍,示意小丫鬟打开窗户,此时阳光徐徐照进室内,带来生机一片。   :“好的,就取名旸儿吧。”我笑道:“多谢姐姐。”   闾烟飞凝视着怀中的婴儿,娴静地笑,如同一朵静静盛开的玉兰花,素洁高华,在那一瞬间,我觉得一定要为她做点什么事,才能补偿多年来她对秦桓之和我的默默付出。   :“姐姐知道平原侯夫人的近况吗?”我问,眼前浮现出伊春德噙满泪水的双眼,秦彰之英年早逝,留下三个年纪不一的孩子让她照顾,也真难为她了。   :“平原侯夫人连日来拒不肯见人,我也好多天没有见过她了。”闾烟飞黯然道:“过几天,我会去看望她的,回来告诉你情况。”   :“烟飞,谢谢你。”我心情一激动,就露出真面目,对她直呼其名。   闾烟飞深有感触地看着我,然后慢慢地她的眼眶红了:“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你我都是快三十岁的人了,记得刚认识你的时候,你还是个脸黄黄的假小子呢?”   我也十分伤感,道:“是啊,那时候我可羡慕你的好皮肤了,一点瑕疵都没有。”   说到皮肤,闾烟飞的脸浮现乌云:“芳菲,你相信吗,其实我宁愿像大多数女子一样,为皮肤不够完美而烦恼,也不要像现在一样,孤苦无依。”   :“你怎么会孤苦无依?渝儿不是你的儿子吗?他对你那么敬重,将来一定会好好孝敬你的。”   我说的是真心话,如果将来,渝儿只对闾烟飞孝顺,我是不会有怨言的,有付出才有收获。   闾烟飞摇了摇头:“渝儿虽然喊我一声母亲,但他到底是秦氏的子孙,他的前途和将来由他父亲说了算。”   她的意思是,她一切都听秦桓之的。   送走闾烟飞,我久久地凝望着怀中女儿的小脸,深深感谢上天对我的厚爱和补偿,她是我第一个抚养的孩子,是她让我真正体会到做母亲的喜悦和幸福。   我这一胎生的是女儿,秦桓之虽然也高兴,可我总觉得他心底里,有遗憾和惋惜,难道他重男轻女吗?我要不要和他讲一番生男生女都一样的大道理?其实我也知道,此情此景之下,生男生女的后果怎么可能一样!   旸儿的百日,我没有宴请任何人,只在院中的葡萄架下,摆了一桌简单的饭菜,还有一坛清淡的果酒。   架上的葡萄藤已经长出碧绿的叶子,米粒大小的葡萄这里一簇,那里一簇,稀稀拉拉的,今年可能是小年,结果不会很多,如果馋嘴的鸟儿们前来偷吃,估计能长到成熟的,寥寥无几,当年栽种葡萄的人可能要失望了。   :“旸儿百日,怎么不多请些人?也好热闹些。”秦桓之满意地环视着四周的环境,从我手中接过热茶。   他接任后,事情繁忙得很,今天能赶回来吃午饭,对我而言已经是天大的惊喜,这个时代的公务员,午饭马虎得很,严格来说,他们一日只有两餐,早餐和晚餐比较丰盛,午餐简单,有点像现代生活的下午茶,只有点心和茶水。   :“旸儿还小,不适应吵吵闹闹的环境,我想还是等她一岁的时候再补办宴会吧。”我看了一眼睡在摇篮中的女儿,幸福感爆棚。   :“好吧,你不在意就好。”秦桓之的声音淡淡的,和我一脸兴奋的样子相比,他很像是不欢迎女儿的出世。   :“默存,你是不是希望旸儿是儿子?”我缓声问道。   秦桓之放下碗筷,看了我半晌,道:“是的。”   我没想到他会如此大大方方地承认,一点都不加以掩饰,有点难过,有点高兴,高兴的是,他没有骗我,难过的是,旸儿也是他的女儿啊!   :“芳卿,你将近而立之年了吧?”   我点了点头。   :“我看多的医书上说,而立以后的女子,不容易生育,即便生育,元气也容易损伤,而你又说过,两个孩子之间最好隔三五年。所以我担心你下一回生孩子的时候会吃大苦头,如果旸儿是儿子,我就不会逼着你再生育了。”   我有点明白了,感情他是替古人担忧啊!很好很好,他能为我的身体着想,还算是一个体贴的丈夫,只是他不满足于有男有女,而是强烈地希望多子多孙,那是不是意味着他还会纳妾,很快就会有其他女人?   我的笑容凝结了,心酸得不行,想想也是,他是巍王,怎么可能只有一位货真价实的夫人?就算是为了政治目的也不可能啊!就像他娶闾烟飞一样。   :“怎么?我说得不对?”秦桓之疑惑地问。   我露出一个笑脸:“不,夫君说得很对。”   :“你为何不高兴?”   我掩饰道:“刚才胸口有点痛。”其实是喂奶的地方涨得难受。   他先是一阵愕然,继而坏兮兮地笑起来,低声佞艳地道:“要我替你疗伤吗?”两个眼睛贼亮贼亮的。   我差点跳起来,紧张地朝四周望了望,幸好婢女们识趣,站得比较远,应该听不见的,否则丢死人了。   :“都是做母亲的人了,还那么害羞。”他假装失望地白了我一眼,意思是我太不懂风情。   新一任巍王已经不是小伙子,他留了短短的胡髭,修剪整齐,整个人显得成熟稳重,现在他夸张地做表情,我担心他的胡髭会掉进碗里,因为他的胡髭太像假的了!   我有点想笑,继而感悟。   昔日如珠生辉的年轻公子都胡子一大把了,我这个生了三个孩子的大婶又能年轻美貌到哪里去?今朝有酒今朝醉吧,等到他嫌我老嫌我丑,开始纳妾的时候再伤心也不迟。   :“好啊,妾身知道巍王的本事多得很,区区的疗伤算得了什么?走吧,我们到密室去推心置腹。”   我佯装起身。   这回轮到他掉下巴了,他做贼一样四处望望,小声地骂道:“现在是大白天,孤还要去议政,你别瞎胡闹。”   切!不是你老人家先开荤的吗?有贼心没贼胆!我畅快地笑起来,是啊,日子总是要过下去的,笑一笑有什么不好?   :“夫君,你如今是巍王,权力大,事情多,有没有不值一提的小事需要我来处理?”   怀孕,坐月子,现在又带孩子,我都快闷坏了,要知道我可是标准的职业女性,只围着丈夫和孩子转是不行的,我需要更能体现自我价值的伟大事业,做生意那种低端的事情,已经不需要我这个官太太亲自出马,我要做更有历史意义的大事。   否则浪费了眼前这块最优质的人脉资源,浪费了我特权阶层的身份。   秦桓之知道我是闲不住的人,所以他不会断然拒绝我的要求。   :“我命端兰台前来回禀于你吧,他正和崔先生几个商榷编撰国览的事情,也许他那里有合适你掌管的庶务。”   兰台,姓端,他已经知道端公是他的亲生父亲了吗?他会不会对我有仇恨啊!说到底是我父亲手下的人杀掉他老爸的。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他会怎么想我?大boss的小老婆还是杀父仇人的女儿?   我犹豫再三,问道:“这合适吗?我是女眷,而他是你的臣子。”   秦桓之对我的顾虑不以为然:“有何不妥?编撰国览,恩泽子孙,功在千秋。但凡有特殊技能者,均可参与。你去过的地方多,经历过的稀奇事不少,见多识广,字又写得不错,很适合。不过。”他停顿了一下,斜眼看着我,道:“你有了活计,可不能因此冷落你的夫君,我要你每天亲手做羹汤给我吃。”   每天做羹汤给他吃!那我还有个毛时间出去“上班”?巍王啊,乃想拒绝我也不用找这么个蹩脚的理由吧?   我埋头给他斟了一杯酒,怏怏不乐。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十章左右就结文了,不忍心啊! ☆、第一百五十九章 患 失   书斋笑谈天下事,归来挽袖造羹汤,谁说古代的已婚妇女生活很单调?我不是过得有滋有味的吗?撰写《国览》的那帮人,哪一个不是见多识广强记博闻?能时而不时地和他们做智力游戏,乃是人生一大快事。   虽然我得每天中午赶回双清苑,给吹毛求疵的巍王安排午膳,听他对每一道菜进行评头论足,但是又有谁知道,其实这也是我享受的人生乐趣之一呢?   更何况芳仪夫人我还有一个天真烂漫的女儿,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她和我如影相随,无论我有什么不痛快,只要一看到旸儿那张粉嘟嘟,水嫩嫩的小脸,我的烦恼就会跑到九霄云外。   去他的家族使命,去他的忍辱负重步步为营,美妈有女万事足,女人的一生,不是只有做了母亲才算完整的么?   这一天依然是花正红柳正绿,我恭送巍王上朝之后,正要带着旸儿像往常一样到书斋去,宁氏的婢女怡清不期而至,她说宁老夫人请我带着旸儿到百花洲赏花,因为现在正是百花洲风景最美的时候。   自从先王去世,秦桓之继位,宁氏接管沁园中的大小家庭事务之后,我已经很久没和她单独相处了,她变得比当年的秦老夫人还要忙碌,也更节俭,之前的几个重大节日,各院子只收到一些简简单单的食物,沁园没有举办大规模的宴会,每个院子都是各过各的。   所以我觉得宁氏此番邀请颇不寻常,尤其是当我听怡清说,宁氏只邀请了我一个人的时候。   才过了两到三年的时间,百花洲就变了样,花草的种类明显比以前少了,花朵色彩妖冶艳丽的品种,通通消失不见,园中保留的,大多数是些淡雅秀丽型的植物,平常而好养活,曾经散发怡人幽香的兰花圃,种满了密密麻麻的玉簪花,让人想起“白头宫女话玄宗”的苍凉景象。   宁老夫人在小瀛洲接待了我,现在的她,衣饰朴实无华,衣裙上纹饰极少,头上的发簪充其量只能起到支撑发髻的作用,至于美化和修饰,从发簪的样式来看,宁老夫人显然无心于此。   :“今日请你过来,是想和你聊聊天,你要知道,一个人老了,难免会唠叨一些。”宁氏示意我坐下,却朝旸儿招了招手,旸儿乖巧地朝她弯弯腰,奶声奶气地喊了一声:“祖---母。”   宁氏怔忡了一下,随即面露喜色,不敢置信地问:“旸儿,你刚才说的可是祖母?”   我笑道:“正是,旸儿每天练习发音的时候,可认真着呢。”   宁氏朝我瞥了一眼,道:“你有心了。”   我虽然一时猜不出她请我前来的目的,但也衷心希望她能享受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秦桓之虽然嘴上不说,但我知道,他一定会支持我这么做的,于是我大大方方地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先生,教导孩子如何做人是父母的本分。”   我的话似乎触动了宁氏心底某根脆弱的神经,她没有马上接话,而是眺望着湖面,久久不语,我顺着她的目光,也朝远处望,只见碧绿的湖水,和岸边红色粉色的杜鹃色彩对比鲜明,画面饶是好看。我不禁想起,第一次来小瀛洲,也是在花团锦簇的时节,芳华未逝的宁氏身穿水粉色的衣裙,在湖光山色前,是何等的明媚夺目!两世为人的我,又是何等羡慕而惊叹!   :“时光过得真快,我已经是老太婆了,对吗?”宁氏见我默默地注视着她,恍然了悟般,又略带点自嘲意味地问了我一句。   我点点头:“养儿方知父母恩,儿女成人了,做父母的自然就韶华逝去了。”我轻轻地牵住旸儿的小手,突然想起前世的母亲,她是一个多么不幸的母亲啊,我能上班挣钱了,她却静静的离开了。   :“是吗?原来芳仪夫人也是这么想的,看来老身不用讲那些个做人的大道理了。”宁氏忽然脸色一变,神情变得异常严肃而陌生。   宁氏的骤变令我莫名其妙,什么情况?难道我说错什么了吗?   :“巍王继位已经一年,立妃之事,却迟迟未定,有传言说,是因为你仗着巍王的宠爱,不肯让巍王立烟飞为王妃,可有此事?”宁氏目光像刀子一样锋利。   毫无思想准备的我,震惊得连下巴都掉下来了,这太瞎扯了吧,我每天都忙碌得跟陀螺似的,哪有时间去想巍王立妃的事情啊?   :“老夫人,妾身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怎么敢如此嚣张妄为?就算借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干涉巍王的事情啊?”   :“可我听说,你每天都到书斋,和士官们高谈阔论,指手画脚,很难让人相信,你没有那样的野心。”宁氏冷冷的。   我定了定神,道:“妾身在书斋做的,不过是些抄抄写写的活计,都是士官们不屑为之的小事情,妾身那么做,就是想远离园子里的是非,图个清净而已,至于高谈阔论,更是没有的事,说妾身的字被士官们批判打击得没有立足之地还差不多,我不过是争辩几句,维护脸面而已。”   宁氏端起茶杯,缓缓抿了一口:“你敢说,你一点都不惦记王妃的位置吗”   惦记?当然惦记啊!因为只有王妃的身份,才是名副其实的合法妻子,身为穿越人士的我,也不想做现代人眼中的“小三”不是?   :“妾身现在能惦记的,只有旸儿而已,将她培养成快乐无忧的小公主,才是我此生最大的愿望。”   宁氏的语气缓了下来:“好吧,既然你无心,那我就放心了。芳菲啊,你要记住我的话,不是你的东西,总归不是你的,千万不要去做傻事,你也算是在我这里出去的人,可不能让人说我们秦氏不讲规矩,白白看了笑话。”   我心里冷哼一声,什么笑话,难道闾烟飞不是和我一样,也是婢女出身吗?不过是她的姓氏能公开,而我的身世不能公开罢了,一样都是造□□派的后人,谁又比谁更高贵冷艳一些?为什么我做王妃就是让人看笑话?   这是什么逻辑?神一样的逻辑,让人摸不着头脑。婆婆和媳妇是死对头,真是颠簸不破的真理!她干嘛见不得我好呢?我出人头地,她面子上不是有光吗?   我口头上顺从地应允了一声,随即转移话题:“老夫人,你看湖边上的杜鹃花开得正是时候,我们不妨出去看看吧?”   宁氏意味深长地微微一笑,道:“也好。”   杜鹃花没有香味,所以不大能吸引招蜂引蝶,但是百花洲附近的杜鹃却有特殊的才能,我们一行人逶迤花蹊的时候,空中有成群结队的蝴蝶满天飞舞,它们一点都不怕人,赶都赶不走,其中有几只是岭南一带才特有的珍稀品种,我达尔文精神附体,连连驻足,宁氏见状,命人用网兜捕捉了两只送给我做标本。   旸儿拖着两条小短腿,蹦蹦跳跳地在湖边的草地上欢呼奔跑,我胳膊中托着她刚刚脱下的小衣裙,一颗心柔软得几乎要拧出水来,真希望时光能在这一刻停留。   回到双清苑已经是下午,宁氏留我们母女俩在百花洲用午膳,临走前还特地送了一份羹汤给我带回去,说是给巍王的误餐补贴,我乐滋滋地接受了,心想秦桓之同学一定会很高兴的,老妈送给他吃的么?   可惜我想到了开头却想不到结果。   黄昏时分,旸儿突然浑身起了黄豆大小的红色疹子,熟睡中的她痒得哭醒过来,她不停地用手抓着,挠着,身上的皮肤都被她抓破了,我想捉住她的手,却怎么也使不出狠劲,生怕把她细小的胳膊给捏碎了,眼睁睁地看着她胡抓乱挠却无计可施。   西园中的药方都用过了,旸儿的奇痒还是没能阻止,无奈之下,我只好让林大娘点了她的麻穴,细细查看,发现她的指甲缝里,塞满了红色的血块和皮屑,虽然浑身麻痹,她铁青色的小脸还是皱成了一团   :“怎么回事?”得知消息赶回来的秦桓之怒斥道:“是谁在小公子的身上下了毒?”   :“下毒?”我打了一个激灵,可不是吗,旸儿之前的模样可不像是中了天英教独门毒药的样子?当年秦桓之可是吃过苦头的,所以他只看了一眼就发出那样的质问。   我们今天去过的地方只有百花洲,百花洲的花园里突然出现了罕见的南方蝴蝶,它们不怕人,甚至还故意往人身上撞,难道是宁氏命人做的手脚?   不,她不会的,她没有动机,她已经声色俱厉地责问过我了,应该不会再跟我玩阴的,而且我相信她绝对不会忍心伤害旸儿的。   那会是谁?   我抱着奄奄一息的旸儿,心如刀绞,再也顾不得所谓的脸面和涵养,杀气腾腾地下令道:“速到露香院传殷妈妈过来,就说瀛洲岛故人沙罗,有话要问她。”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年底很忙,但是还是争取在2013年2月8日开文一周年之前结文。 ☆、第一百六十章 意 外     殷妈妈进入双清苑之前,我已经有点后悔自己的鲁莽了,无论承认与否,她都是我父亲的妻子或者妾室,也是我亲妹妹的生身母亲,怎么说都是我的长辈。   不过综合大量的文学小说和社会现实,长子和小妈往往不是死对头就是有JQ,我是女的,所以只能与小妈是死对头,更何况我的母亲顾氏死得那么毫无价值,而她还好好地活在世上。   这样一想,我心里又好受了一些。   殷妈妈对我行了规规矩矩的仆妇之礼,我瞥了一眼满脸狐疑的秦桓之,一时来不及细说其中的缘由,只是示意殷妈妈走到旸儿的床前,直截了当地问:“殷妈妈,你看旸儿的症状像不像是中了天英教的毒?”   殷妈妈立即摇了摇头:“的确很像,不过不是。”   秦桓之忍不住问:“你并没有细看,如何一口断定不是?”   殷妈妈垂首深施一礼,道:“奴婢曾听说,秦氏的五灵丹能化解天英教的毒。”   一语惊醒梦中人,我和秦桓之交换了一下眼神,俱都想起数年前的那场“车祸”,身中奇毒的秦桓之不是服用了秦氏的五灵丹就安然无事了吗?何曾有过如此折腾?而我传唤殷妈妈过来之前,西园里的大夫早就给旸儿使用过五灵丹了。   如此可见,殷妈妈的推断是正确的。   我暗叫一声惭愧,庆幸没有对殷妈妈恶言相向,否则岂不是覆水难收?不过转念一想,殷妈妈既然是乃跟的嫡传弟子,医术一定不会差到哪里去。   我恭恭敬敬地朝殷妈妈行了一个大礼,愧疚地道:“殷妈妈,请你救救我的旸儿吧?”她是长辈,我对她敬礼也不算丢分,算是弥补之前对她的冒犯吧。   殷妈妈连忙将我扶起来,道:“夫人,快别这样,奴婢的愧不敢当,不过,如果巍王和夫人信得过奴婢,就请将小公子交给奴婢伺候几天吧。”   言下之意,竟是答应了,而且有把握。   我无助地望着巍王,巍王思索片刻,随即颔首应允了。   殷妈妈跟巍王讨要了如今无人居住的月波斋,说是要将旸儿带到那里去住上一段日子,我虽然感到奇怪,却也说服巍王,同意了。   殷妈妈还跟我们要了几担思慕泉的泉水,几卷我亲手抄写的经文,除此之外,再没要其他东西,我很识趣地没有多问,也没有派人跟踪盯梢,巍王也很配合地命令紫衣龙士停止对露香院的监视。   整个晚上,我都在佛像前打坐念经,自从旸儿出生以来,我还是头一次和她长时间分离,我想念她的一颦一笑,想念她奶声奶气的发音,更想念将她抱在怀里的感觉,我活了两辈子,知道很多东西总是要失去的,可是旸儿,是我的命根子。   东方露出鱼肚白的时候,月波斋那边有人过来传信,说小公子已经醒了,没再用手乱抓乱挠。   我念了数声阿弥陀佛,心口上的大石头落地。   中午时分,又有过来传话说,旸儿身上的红疙瘩,颜色已经变淡,旸儿开始有精力吃东西,我一激动,手中的筷子差一点折成两段。   黄昏时分,我接到的消息说,旸儿身上的红斑已经完全消失,现在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治疗她皮肤上的抓伤,殷妈妈希望我不要前去探望,怕我舍不得让旸儿受苦,会影响治疗的进程,我忍痛答应了。   就这样,到了第五天,殷妈妈才将旸儿送回双清苑,她看上去很疲劳,气色很差,双目深陷,我除了激动以外,很难说还有什么别的心情。   :“夫人一定很想知道,奴婢是怎么医治小公子的吧?”殷妈妈真是善解人意。   我点点头:“是的,还请殷妈妈不吝赐教。”   殷妈妈说:“其实没什么秘方,只是将仙泉的泉水,烧沸腾了,滴了几滴奴婢从家乡带来的头油,水温合适以后,让小公子泡了一个时辰,如此这般,一共五天。”   就这么简单!   我瞠口结舌,完全不敢相信,什么牌子的头油有如此神奇的功效?   :“在奴婢的家乡,虫蛇横生,小孩子们在夏天的时候,经常会发生类似的症状,奴婢家乡的人,就是用这样的方法来医治的。”   我将信将疑,我在瀛洲岛住了将近半年,怎么没听说过?她所说的头油一定是有特殊功效的药物吧?   :“殷妈妈,沁园里并没有虫蛇,旸儿为何会得如此奇症呢?”我问道。   殷妈妈沉默了片刻,随即黯然神伤,她反问我:“夫人有没有觉得,如今的百花洲和双清苑,景致越来越像瀛洲岛了?”   我环视四周,努力想了想,发现她说得很对,现在的百花洲,颜色最鲜艳的花卉只有杜鹃花,杜鹃花带点毒性的,我们赏花那天,彩蝶漫天飞舞,而我们初次登上瀛洲岛的时候,最先看到的植物,不正是高树杜鹃花吗?   可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难道说环境还会自动cosplay?   殷妈妈若有若无地提醒了我一句:“莫不是百花洲和双清苑中有仙气之物?”   我倏然瞪大眼睛,明白了,这个殷妈妈啊,原来是个聪明人,难怪我爹玉郎当年会看上她,她可比我先前想象的睿智多了。   :“殷妈妈,如今旸儿尚未痊愈,能否请你多照顾她几天?”如果殷妈妈和我的猜测是对的,那么现在的双清苑并不安全,露香院离双清苑和百花洲还算比较远,短期内应该不会那么危险的吧?   :“只要夫人不嫌弃,奴婢求之不得。”殷妈妈一口答应。   秦桓之晚上回来,我一五一十地将详细情况说给他听,最后试探性地问道:“默存,如今四海升平,烽烟暂无,我们是否可以将兵书归还给天神了?”   :“归还天书?卿卿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秦桓之好像觉得我很可笑。   我面上一滞,道:“此一时彼一时,现在不是旸儿出了特殊情况吗,而且,我不希望我的孩子们步姜氏的后尘。”我的意思是说,死于意外事故。   旸儿还那么小,她的人生刚刚起步,怎么能就此结束?况且,失去她,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想即使是为了安慰我一下,秦桓之也会象征性地答应我的请求的吧?   虽然我也知道不可能。   但是—   :“胡言乱语!我秦氏福泽深厚,深得神祗庇佑,怎么会像姜氏那样?芳卿,我看你是急糊涂了,乃至胡思乱想。”   :“默存----”他打断我:“芳卿,你这几天一定累坏了,这样吧,后天我带你到郊外游玩,好不好?”   :“默存。。。。。。。”我垂下双手,自知多说无益,思忖另找最佳时机谈这个话题。   巍王微服出游,没有浩浩荡荡的仆从侍卫队列,没有刻意安排的百姓回避,郊外一派生机勃勃,农人们在麦田里查看麦穗的成熟程度,牧童们悠然自得地吹着短笛,池塘的水面上浮着厚厚的绿萍,像一张张绿色的毯子。   :“我十岁那年,父亲带我和建之经过此地,那时候附近的村庄砖瓦破碎,四野白骨茫茫,父亲当着我和建之的面,立誓说,一定要让此地恢复火热朝天的耕作场面。”   先王说得没错,他的确做到了。   :“父亲在世的时候,不少部下都劝父亲称帝,他们用了不少稀奇古怪的法子,但是都被父亲识破并且拒绝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迟疑道:“因为时机未到?”   秦桓之微微摇头:“不!是因为父亲的功绩已经巍巍如泰山,他不需要称帝来建立威信,可是我。”他顿了顿,自嘲地一笑:“我自幼生活在大哥和建之的灼灼光华之下,在世人的眼里,我是个平庸之辈,虽然现在位置是父亲指定我继承的,可仍有部分人固执地认为我是靠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   我张了张口,秦桓之伸出两根手指压在我的嘴唇上:“我不怪他们不识时务,我有上天赠与的信物,总有一天他们会知道,我就是那个特定的人选。”   他的意思我明白,就好像现代企业,创业人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最后总是要交到下一代接班人的手里,可如果元老们不信任这个接班人,接班人该怎么办呢?不能将元老们都清洗出局吧?他要做的当然是收买人心或者施加压力了。   天下之滨莫非王土,在古代,天子是最高权力的象征,天子的话,一言九鼎。   我呆了呆,问道:“当今天子怎么办?说起来,他还是咱们秦家的女婿呢。”   秦桓之默然,叹了一口气:“独孤氏能有今天,全赖父亲的庇佑,如今父亲走了,恐怕没人认为他是这天下的主人了。”   他说的是实话,天下的半壁江山早就落在秦氏的手里,只不过是没有捅破那层纸罢了。   :“你知道吗,其实当年,父亲给我选的人并不是你,而是真正的赫章公主,可是你突然出现了,还乖乖地来到双清苑,后来阴差阳错的,我们就在一起了。”   赫章公主竟然在沁园?我吃惊地问:“赫章公主是谁?”   秦桓之狡黠一笑:“不告诉你。”   ,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六十一章 演 变   小龙人得意洋洋地扭着屁股,拉风地唱着“我有一个小秘密,小秘密,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被后来的孩子们充满恶意地评论为“欠揍”,既然是秘密,不可说,乃干嘛要欲言又止,撩我,馋我,惹我,激怒我?不是欠揍是什么?   我对巍王孩子气的傲娇感到不以为然,很不给面子地说:“都这个时候了,夫君还要把她当做公主吗?”   其实我烂在肚子里的另一半话是:难道你还担心条件不够成熟,所以要留那独孤氏的性命?以免节外生枝?   如果我没有猜错-----根本不用猜的,偌大的沁园里,除了任胜煌,真正的赫章公主还能是谁?   试想秦家的三位公子,大公子娶了独孤云容,而这位独孤氏抢了伊春德的意中人,我那深谋远虑的父亲指使手下人不露痕迹地除去独孤云容,然后我的小妈殷妈妈顺理成章地来到伊春德的身边,辅助伊春德成为平原侯夫人。   第一个独孤氏没有活到关键时刻,另一个独孤氏顶替而上,她就是任胜煌,她本来是先王给秦桓之准备的,但是我在无意中搅乱了这池春水,于是任胜煌成为秦建之的夫人。   为了等待那一天,秦氏已经筹谋了数年,到了现在,无论是成大事的信物,还是成大事的见证人,都已经齐备,闾烟飞代表的是皇甫氏,我代表的是顾氏和姜氏,而任胜煌代表的是独孤氏,只要我们几个人能洒出一腔热血,改朝换代就有了冠冕堂皇的理由。   :“独孤氏摇摇欲坠,颁布的号令无人听从,毫无威信,唯一的子嗣宁王身体羸弱,病魔缠体,离帝即便心有不甘,也难以力挽狂澜,改变现状,帝王如此,岂不悲乎?”   巍王说这番话的样子,表情很自然轻松,就像在对我说,芳卿,我们今天午饭吃青菜,明天中午吃大白菜肉一样。   我慢慢地摊开手心,看着手中的绿萍渐渐干枯掉落在地:“如果先王的部下有强烈反对者,该如何?”   秦桓之望着我空无一物的手心,胸有成竹:“追随父王者无非三种人,第一种一心匡扶独孤氏心朝王室;第二种义无反顾听命于秦氏;第三种介于前两者之间,持赌博观望态度,谁能给他们更多的好处,他们就投靠谁。我继位之前,已经这三种人,分得清清楚楚,现在能信任的能依靠的是第二种人,迄今为止,他们的人数最多,手中的实力也最大,我们的胜算还是很大的。”   既然他已经做好部署,我能做的就是支持他,鼓励他。   :“对第一种人,我不会为难他们,尽可能留其性命保其尊荣,对于第三种人,我会提拔有能力者,但是会时刻提防他们,牵制他们的权力。”   我略加思索,细声道:“这是先王的遗训吗?”   秦桓之轻笑道:“是的。只是如此一来,你我或许会留下不好听的骂名,永远活在世人的误解之中,那样的日子,芳卿,你还愿意和我走下去吗?”   愿意,我有什么不愿意的,这样做,也是为了我们的孩子啊!做父母的,哪个不想把最好的东西留给自己的子孙后代?   :“默存,自我从江东回来的那一天起,你这个问题,已经不是问题了。”我挽着秦桓之的手,凝望着他的双眸,说出自己的肺腑之言。   几个月后,离帝退位让贤的事情提上议程,沁园里的准备工作也紧锣密鼓地筹办起。   冬至前的一天,谏议官在议政大殿上列数了离帝的数十项罪状,每一条罪状都有理有据,言辞激烈,力透纸背,大殿上附和谏议官的文武大臣超过百分之八十,离帝先是呆若木鸡,随即面无人色地落荒而逃。   第二天,大臣们强烈要求离帝效仿尧舜让贤,离帝大惊失色,慌乱奔逃中,竟然掉了一只鞋子在丹墀上。   第三天,战战兢兢的离帝在大殿上嚎啕大哭,哭诉满朝文武背叛了他,背叛了高祖的,他哭了将近一个时辰,但是没有人同情他怜悯他,那些拥护独孤氏的官员们,大多数都到了致仕的年龄,在秦桓之担任副丞相的期间,曾接受过秦氏的莫大恩惠,聪明一点的,一看到风向不对,立即提出“乞骸骨”,稍微笨一点的,傻乎乎地在大殿上看了几天的戏,最后由他们的子女替他们递交了辞呈,真正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没几个。   离帝接连到大殿上哭了三天,最终,于事无补,渴望得到更多富贵的政客们差一点就挥动了手中的宝剑,离帝妥协了。   寒冬腊月,离帝连续颁发了三道禅位诏书,恳请巍王秦氏接替大位,巍王不允,称病在家,文武百官即簇拥着离帝,浩浩荡荡的赶往沁园,请求巍王顺应天命,荣登皇位。   离帝的最后一道禅位诏书,语气恭谨诚恳,曰:   “敬告诸位公卿及庶民,寡人德薄,即位以来,烽烟四起,四海动荡,以致社稷宗庙尽毁,幸得先巍王神武,清除凶暴,清定区夏。以保独孤氏宗庙。今巍王钦承前绪,恢文武之大业,昭尔考之弘烈。,寡人愿效仿古之尧舜,传古圣之义,禅位于巍王,以顺应天命,望汝等清明视听。”   说来也奇怪,离帝来沁园的那一天,洛京的上空突然出现了五彩祥云,光彩夺目,朗朗乾坤青天白日之下,有苍龙出现在祥云之中,空灵高华的仙乐从半空中传来,不绝于耳,云端上站立的仙子,身上的环佩随风摆动,发出叮叮咚咚悦耳之声。   整座洛京城的公卿庶民都清清楚楚地看到了来自上天的使者,他仙风道骨,手中托着一套金光闪闪的天书,天书一共有四本,第三卷的封面上略有破损,使者说那是秦氏巍王在扫平四海的戎马生涯中,血洒沙场所至。   使者又说,天书于数千年前由瀛洲仙岛的仙人送给了楚王,楚王回归天位后,天书交给秦氏保管,如今巍王登基,则天书理应归还瀛洲岛。   使者说完,乘龙离去,天上的五彩祥云慢慢散淡,仙乐嘎然而止,洛京城的人涌出室外,密密麻麻挤在地面上,对着使者离去的方向,俯首虔诚跪拜,   一传十十传百,真龙天子重新下凡的消息不胫而走,短短数日,不但洛京城的老百姓知道了,就连益州,江东,辽东,交州等地的老百姓都知道了。   除了益州独孤氏和江东顾氏,其他国邦和部落都遣人前来进贡朝拜,公然承认秦氏的正统之位,一时间沁园里的内宅妇人们,和新皇的智囊团一样,忙得不可开交。   只是由于天降神瑞那天流血过多,沁园里有三位的年轻的夫人不得不静养休息,沁园里的庶务,还得依靠宁氏一人。   我躺在双清苑樱雪山下的地宫已经一个多月了吧?可身体还是没有完全恢复的迹象,我虽然不担心自己会落得个狡兔死走狗烹的下场,可也担心自己撑不到旸儿长大成人的那一天,反倒是一直让我提心吊胆的闾烟飞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她不但恢复得最快,而且神采奕奕,像是换了一个人。   为了完成那场震惊世人的政治表演秀,我在之前服用了延迟月信的汤药,为的就是能在关键的时刻,贡献出最大限度的热血,结果我做到了,但是事后,我却病倒了。   正是那钵融化合了孤独氏(任胜煌),皇甫氏(闾烟飞)还有姜氏和顾氏(我)的那钵滚烫的热血,启动了由四大美玉组装而成的圣物,龙形的圣物像一部功能完善的现代多媒体一样,在洛京上空尽情展示了光,影和声音组合的完美景象,用神话的方式告诫世人,此番的改朝换代是何等的顺应天意。   我虽然很想看热闹,可也撑不到魔术落幕之时,醒来后,我就躺在这里了,颇有当年生渝儿时的曲折离奇。   瞒天过海,移花接木,一切都过去了。   真正的赫章公主任胜煌完成了她的历史使命,皇帝恩准她自由离去,不过我听说她醒来后的第三天,偷偷服用了过量的五灵丹,昏睡过去后再没醒来。   没有人敢进来探望我,除了性情清冷的闾烟飞。   :“你一定感到奇怪,我怎么像变了一个人,而且还能出入自如,到这里来看你?”闾烟飞见我一脸迷惘,笑吟吟的替我问出心里话,她现在的样子很喜庆,像个备受婆家宠爱的小媳妇。   :“圣上已经恩准我选择下半生的去向,我听说三公子很快就会到封地去了,到时候我会远远地跟在三公子的后面,为他祈福诵经。”   闾烟飞对我说出她的重大决定的时候,一点都没有扭捏之态,她落落大方,娴静而素洁,像一朵黑夜中静静绽放的昙花,无人忍心前去惊扰她的安宁。   :“至于渝儿,我会跟他说我回娘家去了,也许再过上几年,他就会想明白的,到时候,他就会忘了我,忘记了这世上曾经有个皇甫氏。”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我知道她是一番好意,不是在敷衍我,而是高估了血缘的力量,她哪里会想到,渝儿快十岁了,三观早就成熟,我这个多余的母亲何必不识趣地硬挤进他的感情世界里呢?那样做,不过是徒添烦恼而已,如果秦桓之想那样做,早就说了,何须等到闾烟飞离开之后?   我不过是另一个宁氏。   :“芳菲,你的辉煌时刻很快就会到来了,我会在遥远的地方祝福你,也希望你能兑现之前的诺言,给三公子一个清清静静的后半生。”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六十二章 渝 儿   我万万没有想到闾烟飞竟然能离开沁园,跟随秦建之而去,而且她还郑重其事地跟我提出这样的要求!这说明她跟随秦建之的心是多么坚定!还说明她对今上的许诺是多么不信任!   那她有没有想过,如果今上当真不肯放过秦建之,我现在对她承诺又有什么用?   瞬息之间,我的想法千回百转,沉思良久方幽幽的道:“烟飞,圣上既然已经开了金口,岂有反悔的道理?你放心吧,我想不会有人敢对光华公子不利的。”   闾烟飞愣了一下,也许是我的不承诺在她的意料之外,但她毕竟出身世家大族,知道在滔天的男权之下,女子发出的声音微乎其微,自然明白我为何不敢满口答应,所以她只是略略点头,盈盈一笑:“芳仪夫人说的极是,我怎么就忘了,圣上是开了金口,答应我们了的。”   圣上,陌生而充满了敬畏的称呼,灭绝了她和我一息尚存的平常心,是啊,我们都不是处在纯真年代的稚龄少女了,怎么还会有不切合实际的天真幻想呢?   没能让闾烟飞心情轻松地离开沁园,我难过了好几天,当我终于能自如地在双清苑漫步的时候,我才知道,愧疚感根本算不得什么,对现实的无力感才是致命的,它会让你对看不见摸不着的命运充满了恐惧和彷徨。   如此致命的伤痛来自渝儿,我的亲生儿子。   秦桓之虽然登上九五之尊,做了皇帝,驻进皇宫处理国家大事,但因事出仓促,他的家眷还没有搬到宫中居住-------很有可能宫里还没腾出合适的地方,现在闾烟飞又“回娘家”去了,所以渝儿,暂时由我这个“庶母”照顾着。   尽管闾烟飞离去之前再三强调说,叫我不用操心渝儿的饮食起居,一切都有仆从婢女打理,但我还是按捺不住,她还没有走几天,我挑了个好日子,带着旸儿和一份简单的午膳去了青阳居。   青阳居还是老样子,闾烟飞在这里住了将近十年,带来一股浓浓的书卷气,但是和双清苑相比,这里还是太灰暗简朴了一点。   :“芳仪夫人,公子正在书房练字,要不要小的去通报一声?”那名叫蝉鸣的小厮殷勤地问。   我笑道:“那就请你跑一趟吧。”   蝉鸣清脆地应了一声,转身往里走,旸儿好奇地东张西望,呀呀地问我:“母亲,这是哪里啊?”   我捉住她的一只小手,假装咬了一口,道:“这是你哥哥的住处,我们今天过来看看他。”   旸儿疑惑地嗯了一声,似乎不大明白我为什么不进屋里去。   过了一会,蝉鸣满脸通红的走了出来,面有难色,看住我,欲言又止。   我不禁心一沉,问道:“公子怎么了?”   蝉鸣绷着脸,怏怏不乐:“公子说,今天不见客,芳仪夫人请回去吧。”   客?原来在他心目中我竟然是客人!我抱着旸儿的手微微发抖,望着紧闭的房门,虚虚一笑:“好吧,我改天再来,多谢你通传。”   然后不等蝉鸣回话,我便抱着旸儿转身往外走,旸儿不知道我为什么中途变卦,不高兴地说道;“母亲,不走!哥哥呢?”   哥哥!可惜人家不认我们!   我鼻子一酸,几乎就要落泪,掩饰着,小声地哄着女儿:“哥哥今天有事,我们改天再来,旸儿乖啊,娘回去陪你玩游戏。”   一听说有游戏可玩,旸儿转怒为喜,伸出两条短短的胳膊拢住我的脖子,软乎乎肉嘟嘟的小手似是无声地抚慰着我的失落,我精神一振,浑身又充满了力量。   又过了几天,我再一次来到青阳居,让我大感意外的是,这一次,渝儿居然肯见我了,而且是在室外,不是在门窗紧闭的书房,我又惊又喜,带着旸儿跟在蝉鸣的后面,惴惴不安往花园里走。   晌午的温度高一些,但是身穿单衣站在室外,还是很冷的,所以当我看到渝儿只穿着单衣,背着手站在料峭的春风中时,忘记了该有的礼数,有点激动地说:“渝儿,外面这么冷,怎么不多加件衣服啊。”   说完就让蝉鸣回屋里拿件厚点的衣服出来。   :“等一下。”渝儿说话了,看着我,目光中有冷漠,有怀疑:“芳仪夫人,你怎么敢在本公子面前发号施令?是觉得本公子无能么?”   我如同被当头棒喝,被打得分不清东西南北,眩晕过后,讪讪的道:“公子,你误会了,我并没有逾越啊。只是觉得你穿得少了点,会着凉的。”   :“奇怪!冷不冷,我不知道吗?”他不高兴的时候,两只眼瞳愈发的澄净纯粹,如同绝世美玉结绿,品相绝佳却冷冰冰的。   我难堪极了,也难过极了,有气无力的道:“公子说得是,怪我没有眼色。”   :“我?”渝儿皱眉头,“听母亲说,你知书达理,见多识广,可本公子觉得芳仪夫人做事随心所欲,而且完全不懂礼数。”   在我们的身边虽然只有一个不懂事的旸儿和一个十三四岁的蝉鸣,但是我有一种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公然羞辱的感觉,而且羞辱我的人是我的亲生儿子!   就算我活了两世,两世的父女关系都不怎么融洽,对于亲情,要求比普通人要低一点,但也不意味着我的神经是钢筋做成的,所以我也会伤痛,会悲愤。   :“请教公子,我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对?”我尽量很谦逊。   渝儿的声音很无情:“有很多,首先,你不该在本公子面前自称我。”我点了点头,也对,应该称妾身。   :“其次,你见了本公子,不该直呼本公子的小名。”我想了想,又点了点头,是的,应该称他为公子。   :“还有,你是父亲的婢妾,又生下旸儿,算是半个主人,所以不该对下人使用敬语。”   他看向蝉鸣,我明白了,他是不满我对蝉鸣用了“请”字,上次我来的时候就对蝉鸣使用了“请”字,原来这小子真会挑刺!   我将旸儿放在地上,朝他轻轻屈了屈膝:“妾身多谢公子提点。旸儿,快来见过你兄长。”   旸儿早就被我们先前的唇枪舌战给吓住了,刚才我施礼的时候,她悄悄地躲到我的身后,听到我叫她,她怯怯地向渝儿福了福,奶声奶气的说了一句:“旸儿见过兄长。”   :“妹子起来吧。哥哥这里有好玩的东西,走的时候给你带走。”他说这话的时候,笑容倒是很真挚,我的悲凉忧伤总算得到一点补偿。   这次渝儿肯见我的原因很简单,归纳起来只有一句话:别来打扰我!   不过人家话说得很委婉:“我知道,母亲临走前让夫人经常来看看我,但夫人是父亲的宠妾,又是妹子的生母,应该把心思放在双清苑。我每天都要读书写字,还要跟崔先生练习骑马射箭,没有时间和夫人谈论家务琐事,所以夫人,以后还是请你不要过来了,夫人如果有空闲,不如多学些宫里的规矩,还有学些固宠的本事,可能更有用些。”   言下之意,还是紧靠秦桓之这座大山吧,否则人家一充盈后宫,我就什么都捞不着了。   我苦笑着,简直不知该作何种反应才好,只得满腹酸涩地,脚步轻飘飘地,失魂落魄地落荒而逃,任凭心碎一地。   秦桓之还没有传回任何消息,此时的我已经没有精力去关心那些所谓的国家大事,一安静下来,就开始胡思乱想,满脑子想得都是,要不要全身而退,找个地方躲起来,凭我的技能,到哪里不能活啊?何苦过这种完全不适合我的生活?整天提心吊胆的?   我的身边,已经没有可靠的教徒可以使唤,就算是有,我也不敢保证父亲还会信任我,我虽然完成了家族的使命,却将父亲一手创办的组织推入了深渊,事事受景王掣肘,父亲的日子已经很难过了,他会原谅我?拜托!他一心想扶持的人是伊春德,不是我!我打乱了他的人生计划,抢了他疼爱的小女儿的“荣华富贵”,他会待见我才是怪事呢?   算了,反正黔中荆楚一带,我本来就没打算去,还是到长江沿岸,找个山清水秀的小地方,过完下半辈子吧。   想的事情太多,我终于扛不住,迷迷糊糊的睡了,不知什么时候,突然觉得有人将我从被窝里拖出来,然后又凌空抱起,我努力地瞪大眼睛,却发现是离家数日的秦桓之,他正拼了命似的往外间走,好像急不可耐的样子。   无奈我根本没有旖旎的心情,我举起拳头,噼里啪啦地在他身上乱捶一气,怨气冲天地骂道:“你还知道回来啊?都过了多少天了?我还以为你把我们娘儿几个都忘记了呢?嗯,哼?你干嘛!……不行!除非你让儿子承认我是他娘。”   他的手停了下来,疑惑地问:“渝儿?怎么了?得罪你了?”   我不高兴地说:“都赖你!他现在都不肯正眼看我一下,如果不是我和烟飞关系还不错,我怀疑他会轰我出大门呢?”   :“有这事?这个逆子。”秦桓之气得一掌拍在榻前的案几上,案几上的杯盏凌空跳了几下,歪倒在案几上。   我觉得好像哪里不对,可也没觉得自己说错了什么,但是现在的状况,分明是我里外不是人,我拉了拉秦桓之的手:“默存,也不怪渝儿,都是我们的错,是我们做父母的,太独断了。”   秦桓之动作一滞,凝视着我,眼中一片清明冷冽:“错?朕有什么错?”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六十三章 贵 妃   秦氏登基虽是秉承独孤氏禅位诏书所言,为了表明政权是和平更替的,还将大部分交接仪式公开化透明化,而且迄今为止,“主动”辞职的前任皇帝还活得好好的,不但衣食无忧,行动自由,今上还特地拨了一笔经费,让独孤氏发扬光大他的高雅喜好---赏石。   虽然如此,还是有一小撮冥顽不化的人,不胜其烦地散步谣言说,秦氏的皇位乃是弑君篡夺得来的,离帝早就被害了,在微山湖一带转悠挖石头的定山伯是个冒牌货。   因为屡禁不止的谣言,有些词汇,成为敏感词,我刚才无意中说的“错”字,正是他很不想听到的字眼。   他充满了恼怒的目光让我不寒而栗,我自知失言,急忙安抚他那颗受伤的心灵,像个深闺怨妇一样嗔怪道:“夫君怎么没错?你要胡闹也不分场合挑时间?旸儿还睡在床上呢?教她听见,你让我脸往哪里搁?”   见我如此,秦桓之转怒为喜,他收紧了双臂,迈开大步,带我快速走到厅中。   :“你要带我到哪里去?要回来怎么也不派人通传?我也好准备准备。”事情结束后,我被他带到室外,又被他扶上马,神神秘秘的让人摸不着头脑,我有点气呼呼地问。   :“夫人,小别胜新婚,难道你没听说过吗?提前告诉你就无趣了!走吧,我带你去一个有趣的地方。”   他所说的有趣的地方,竟然是先王的陵墓!由于担心有人盗墓,先王真正的陵墓,一直都是个谜,就连我这个秦家妇都不知道在哪里,现在秦桓之带我前来,不知有何用意   我环顾四周,发现这里根本不像是陵墓,说它是风景区管理办公室更贴切些,在巍峨的寿阳山脚下,十多座不起眼的石屋,不讲布局地散落在茂密的树林中,这间是寝殿,那一间的底下就是地宫,连通各处的甬道,在那边的屋子地下,没有特制的地形图,任何人甭想进入地宫一步。。。。。。   我们在寝殿的神龛前盈盈下拜,神龛上供奉着几尊铜佛像和若干卷手抄经文,我定睛看了看,发现神龛上的佛像正是当年我在江东铸造的精品系列之一。   它们怎么会在这里?谁送来的?   :“还记得那幅《少年弥勒画像》吗?你画的,弥勒身穿红衣的那一幅?你画好以后,便送给了郑氏?”   我点点头:“记得。它后来怎么出现在父王的书房里?听父王说是吴侯送来的礼物?”   秦桓之微微冷笑:“顾氏怎么会送礼物给父王!那幅画,乃是郑氏辗转交给父王的示好信物,说起来还是槐冲兄妹的功劳。”   我有点糊涂了。   :“你忘了吗,那郑氏和紫衣龙士都是楚王部下的后人,他们之间有往来也不奇怪。只是当时我没想到,原来父亲早就知道你的真实身份,并且知道你和顾氏的渊源瓜葛,他那样说是试探你的,想看看你对秦氏是不是忠心不二,肯不肯说实话。”   我似乎明白了,却又更加糊涂了,他到底想跟我说什么啊!   :“由于你举棋不定,不肯与我坦诚相告,整天只想着潜入地宫里窃取天书,加上我担心你父亲派人偷偷带走我们的孩儿,无奈之下,我只好和皇甫氏合作,编了个谎,然后用偷天换日的办法,将渝儿归在她的名下,将你囚在双清苑里。但是我没有想到,看似天衣无缝的法子,却造成你和渝儿之间难以弥补的隔阂。芳卿,如果你第一次从江东回来的时候,就和我敞开心扉,推心置腹,哪里还会有现在的伤痛和不满?”   他的目光中有惋惜也有深深地无奈,他说得对,我们以前错过了太多美好的时光,如果早一点了解对方的打算,明白对方的志向,就不会走到今天的地步。   :“默存,对不起,如果我明白你的苦心,就不会从地宫里逃走了,而渝儿也不会把我当成敌人一样看待。”   回想往事,我有点后悔当初的轻率,鼻子不禁酸酸的。   :“等你们住进宫中,我立即和渝儿说明白,到时候,你们母子就可以团聚了。”或许他想起了可怜的宁氏,不忍苛责于我,竟然温言安慰起我来。   我心头一暖,对他笑了笑:“不急的!我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总有一天,渝儿会主动过来亲近我的。”   秦桓之牵着我的手,我们两人缓慢起身,他走到神龛前,将最中间的佛像朝旁边挪了挪,伸手从底座拿出一个精致的锦盒,然后他看了看我,慢慢地将锦盒打开,从中抽出一张锦帛,清声朗读起来:“咨尔芳卿林氏,德才并茂,聪颖贤淑,通世事之洞明,晓佐内之娴静。柔嘉成性,淑慎持躬,矢志不移。应正母仪于万国,今朕奉承天命,以册宝立尔为皇后。”   皇后?他要册封我为皇后?闾烟飞怎么办?他这么做,朝中大臣会没有意见?尤其是那些循规蹈矩的儒生们?   :“默存,你有这份心,我已经知足了,不过,皇甫氏还健在,又是渝儿名义上的生母,这么做,恐怕不妥吧?”   :“前朝局势动荡,缘于外戚专权所至,大臣们顾忌的无非是外戚专政而已。你和皇甫氏的娘家都没有实力,不足为虑。”   说得也是,皇甫氏早已没落,不但朝中无人做官,在民间也没有什么影响力了,而我就更不必用说,谁知道今上姓林的小妾,是从哪个村来的啊!想争权夺势,难着呢!   :“虽然这样,还是不要马上册封皇后,等渝儿信任我以后再说吧。”我是担心渝儿因此而更加恨我入骨,我们母子俩再无消除芥蒂的那一天。   见秦桓之迟疑不定,我婉转恳求道:“默存,如果你真的为我好,还是听我一句劝吧。”   :“只是那样,岂不是委屈你了?”   :“委屈?只要你不广纳妃嫔,将我们母子几个抛之脑后,我不会觉得失去什么的。”我沉吟半天,还是说出了心里话。   我的“善妒”让秦桓之有几分动容,他微微一笑,讥讽我道:“刚才还说你德才并茂柔嘉成性呢?原来也是这般容不得人啊!好吧,朕今天心情好,就给你这份尊荣,册封你为贵妃,份位仅在皇后之下。”   宫中无皇后,言下之意,后宫之中还是我最大,我欢欢喜喜地朝他行了个跪拜大礼,算是感谢他的册封大恩。   新政权成立,讲究的地方总是比以前多一些,一个多月后,我的册封大礼才真正完成,捧着重重的金印封册,我百感交集,不知道将来等待我的,是风光无限还是勾心斗角?后宫的生活,真的那么可怕吗?   现实容不得我做任何猜想,接下来的后宫生活让我忙得团团转,几乎连喘气的机会都没有,更别说是胡思乱想了。   由于后宫没有“太后”主持大局,我又是唯一的妃嫔,我悲催地发现,新工作根本不是给人做的,后世的“四大”只是把女人当男人使用,可在后宫,女人能做男人就很幸运了,我们根本就不是人,是不能喊累的牲口!   从各地呈来的奏章都是用车运的,每天都有满满几大车,堆在屋子里,高高的像座小山一样,真让人无法想象,呈送奏章的人没有学过分类法,不知道什么是轻重缓急的吗?   一项简简单单的分类工作,就花了我很长时间,才算把那些“小秘”们给教会了,刚以为可以喘口气,可接下来,还有更累人的事情:诰封并接见朝廷命妇。   几天下来,我的脸也笑僵了,腿也站麻了,最后都不知道站在跟前的是谁和谁,也不知道她们都和我说了些什么,只知道面带微笑,茄子,茄子,酱紫。   说来也好笑,因为我没精力和命妇们闲聊,反倒让她们以为我是得到皇帝的授意,间接地表明对她们的老公不满,于是她们纷纷找上门来,邀请我到她们的府上做客,还旁敲侧击地问皇帝是否对她们的老公有看法。   她们来的次数多了,我开始明白一件事,现在的我已经不是从前我行我素的小林同学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隐形的“中纪委”,肩负着检察监督官员的重担,官员是否腐败无能,通过观察他们身边的女人可以得出结论。   我有目的性地开展社交活动,先举办了一场规模极小的葡萄酒会。   秦桓之酷爱吃葡萄,也喜欢琢磨怎样酿造出高品质的葡萄酒,近两年葡萄大年,宫中余下的葡萄酒多了一些,加上葡萄酒的主人不像以前做公子哥的时候,有那么多机会办诗会,所以酒窖中的葡萄酒快变质了。   我这个利欲熏心的商人自然不会学米国的大资本家,痛痛快快地将葡萄酒倒进太液池,我把快过保质期的酒都端了出来,招待王公大臣的夫人们。   只是万万没有想到,我的无心之举,却掀起了一番葡萄酒文化热潮,文人骚客们赞美并用葡萄酒作画,创造了一个类似于水彩画一样的画派,冀鲁地区适合葡萄生长的地方,纷纷广植葡萄,并酿造出各种各样的美酒,他们举办葡萄节,葡萄酒节,迎接八方来客。   朝廷之上,也开展了葡萄酒外交政策,带头人当然是我那位酷爱品尝葡萄酒的夫君,秦桓之同学。   一时间,葡萄酒的甜美气味弥漫在中原地区的上空,带给人们一种昏昏欲醉的幸福感觉。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六十四章 姐 妹   入秋以后我总算有时间回了一趟双清苑,我原先只是打算带一部分藏书进宫,顺便看望宁老夫人,看能不能劝她进宫颐养天年,虽然希望很渺茫,可作为她的媳妇和外甥女,我有义务和责任照顾好她的老年生活。   还有伊春德和她的孩子们,我已经快一年没有见到她们了,秦道相已经出阁,嫁给一户颇有名望的世家大族,半年前随夫君到任上,道升快十二岁了吧?时间过得真快啊,小春都快做外婆了!   马车缓慢地行走在东湖岸边,我撩开车帘,朝湖面上张望,眼前的景象让我目瞪口呆,已经是深秋,大雁本该飞往南方过冬,可是湖面上有数以百计的大雁正在畅游不息,它们在嬉戏着,追逐着,完全没有迁徙的打算,我略略思忖了片刻,已经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就像工业化发展总以破坏自然环境为代价一样,秦氏的江山社稷也是以牺牲唯一的心灵家园为代价的。   结绿,垂棘,蓝璞和玉璠看似只是普通的矿石,凝聚在一起的能量却足以改变山河面貌,结绿只在百花洲存放了十多年,却让百花洲的小气候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它毁掉了珍贵的花木,提高了沁园的温度,照这样的速度发展下去,用不了十年,沁园将不再适合土生土长的中原人居住。   我的心情凝重不安,见过宁氏以后,径直往露香院走去。   露香院的环境也发生了细微的变化,院门前繁花似锦的景象黯淡了,显出一副郁郁寡欢的光景,我站在院门前等候通传的时候,听到一阵高亢的训斥之声,夹杂着阵阵压抑的哭声,隐隐从住所那边传来。   迎接我进院的婢女悄悄地瞟了我一眼,低下头去,脸色变得发白,两只手紧张地交叠在一起。   我弯下腰,低声哄了旸儿几句,又让林大娘和婢女把她带回双清苑,然后我借故在练武场兜了一圈,待那带路的婢女脸色稍缓后,才往里走。   :“适才是平原侯夫人在发火吗?”我明知故问。   婢女抬眼看看四周,然后低下头,小声说:“小雨把夫人最喜欢的九月菊都养坏了,可夫人还指望家祭的时候能用上呢,所以夫人动了气。”   我暗暗叹息一声,这哪里是小雨的错,不过是露香院的环境已经不适合九月菊的生长罢了,看来沁园已非久留之地,除非四大美玉能有更好的去处。   直到现在我总算明白了一件事,为什么每一朝的太祖皇帝夺得天下以后,都要把四大美玉分开保管,原来是怕帝都的“龙气”被破坏啊!除非他们迁都,可纵观天下,真正蕴含龙气的地方又有几处呢?   :“贵妃娘娘来了,奴婢有失远迎,还望贵妃娘娘恕罪。”为首一人正是殷妈妈,她带领露香院的仆妇们朝我盈盈下拜。   :“免了吧,都是自家人,说起来,平原侯夫人还是我的嫂子呢。”我笑呵呵地说,殷妈妈当然明白我的意思,她面带感激,转身朝其余的仆妇们努了努下巴,她身后那些老老少少的女人们识趣地退了出去。   :“殷妈妈,今年气候反常,很容易导致疾病,平原侯夫人还好吗?二娘和公子也好吧?”我端了杯茶,若有所指。   :“我还好,还没有被压垮,贵妃娘娘一定很失望吧?”一道冷若冰霜的声音从我身后响起,然后我的眼前闪过一道绛色的光芒,那人的身影一定,两道目光直直落在我身上,曾经像小鹿的眼睛那样娇怯可爱的眼睛此刻充满了森冷的寒意,任何人只要被这样的眼睛扫上一眼,都会心头悸动,不寒而栗。   我平静起身:“小春。”此时此刻,已无须再掩饰身份。   她身子一颤,眼中寒意更盛:“人人都说贵妃娘娘德才兼备,可依我看来,不过是乡野村姑,上不了台面。”   :“夫人!”殷妈妈痛惜的叫了一声,眼中蕴含着泪光:“贵妃娘娘好心过来看你,你怎么能如此失礼,至少,也该感谢她这份心意才对。”   她一脸歉疚地看着我。   伊春德连连冷笑:“好心?她会有好心?难道不是过来耀武扬威的吗?想让我们知道她现在有多得意,多威风。宫中独大啊,贵妃娘娘,感觉一定很好吧?否则你就不会百忙之中跑回来,不但挑唆宁老夫人搬出去住,还想赶我们走,对吧?”   原来我和宁氏的谈话,她都知道了,可惜她多心了。   我重新坐下,喝了一口茶,问:“小春,你有没觉得沁园的气候越来越怪?我进来的时候看到东湖的水面上,满满一池该去南方过冬的大雁,还有你院子里的花,好像越来越少了呢?”   殷妈妈猛然抬头,紧盯着我的脸,那是一种迷惑了好久突然找到了答案的神情,她甚至有点感激般地朝我点点头,望向伊春德的眼神变得慈祥平和。   :“夫人,贵妃娘娘说得对,院子里是越来越热,前些天,小公子还长了一身热疹子呢。”   :“闭嘴!有你什么事?这位是皇帝的宠妃,贵妃娘娘,有你说话的份儿吗?还不快点给我退下,回头贵妃娘娘还以为露香院有意犯上,要拿我问罪呢?”伊春德怒视着殷妈妈,五官精致的俏脸严重变形。   我看不下去了:“小春,你可知道殷妈妈是你什么人?”   殷妈妈身子颤了颤,不敢置信地看看我,又有点担忧地看了一眼伊春德,对我勉强地笑了笑:“公子,你不必如此。”   伊春德在殷妈妈称呼我为“公子”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也就是说她是知道我们俩人的关系的,可她居然对我横眉冷对。   我不再拐弯抹角:“小春,我得罪过你吗你要这么对我?”   伊春德愣了一会儿神,继而面无表情:“你是高高在上的贵妃娘娘,就算是赐我一杯毒酒,也是应该的,何来得罪二字?”   我把茶杯重重一顿:“小春,说吧,把你心底的委屈和忿恨都说出来吧,如果你觉得我哪里做得不对,我们也好请父亲评评理。”   :“父亲?”伊春德冷笑一声:“你还有脸提父亲大人。”   我动了气:“怎么没脸?至少我孝敬过他呢?而你,承认过他吗?孝敬过他吗?你为他做过什么?”   我连番质问换来的结果是伊春德恼羞成怒,她的脸本来是铁青的,煞那间涨得通红,她竭力反驳;“我是没有做过什么,可我至少不会违抗他的命令,不会让他无路可走,一把年纪还得带兵出战,是你,私自离开江东,致使景王和吴侯翻了脸,如果不是益州和江东打仗,父王怎么会派夫君去巢湖?不去巢湖,夫君怎么会丢了性命?而你,又怎么会捡到大便宜,当上尊贵无比的贵妃娘娘?”   我几乎被她的逻辑搞晕了,感情是我不肯做那冒牌的赫章公主才导致她的人生悲剧啊?有没有搞错,秦彰之是军人,冷兵器时代,军人的脑袋是挂在刀口上好不好?把账算到我头上,脑子进水了哇?   看到她恨不得一口吃了我的样子,我忽然觉得好笑:“小春,你知道,我是怎么知道你我的关系的吗?”   她冷哼了一声,抬起下巴:“这还用问。”她的意思是,既然我见过父亲,肯定是父亲告诉我的呗。   我摇摇头:“非也!父亲从来没有跟我说过庶母和你的事情,甚至没有提到过你们的存在,是我娘亲临死前,告诉我的,说庶母生的也是一个女孩。”   伊春德不知道我到底想说什么,她低低地哼了一声,睥睨着我,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她和沈艳兰相处的时间长了,言行举止都变得像她,想起沈艳兰,我心底隐隐生出几分悲凉。   殷妈妈不知我为何停止,她打破冷场:“公子,你是如何猜到的?”   我的思想回到现实:“姜氏为了家族的自我救赎,已经部署数百年,父亲心思缜密,自然算无遗策,步步为营,我每一次离开沁园,从来没有人安排我的回头路,可纵观天下,秦氏的胜算最大,所以我想,在秦氏的高层,一定有姜氏的后人存在,而这个人只能是小春你,我唯一的妹子。”   :“秦氏身边的女子,与我年龄相仿而又具有一定地位的,只有那么几个,泽姬夫人是江东顾家人,闾烟飞是皇甫氏的后人,剩下的就只有任氏和小春你了。”   :“本来我还不确定,到底谁是我的妹妹,可自我从荆州回来,独孤云容突然死去,而庶母你,来到了露香院,我就知道,小春就是我的妹子。至于你,庶母,你第一次和我见面,给我端上来的养身茶,还有你判别我腹中胎儿的神通,都是瀛洲岛乃根曾告诉过我的,你是她的嫡传弟子,有她老人家那样的手段不足为奇,所以我那时候就知道,我们原本是一家人。”   伊春德明明很感兴趣,可她偏偏装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甚至还转过身子,给我一个大脊背。   :“父亲为了让你成功上位,不惜一切手段,替你除去了独孤云容,有了庶母的大力扶助下,你果然被扶了正,当上平原侯夫人。庶母,我说得对吗?”   殷妈妈点点头:“正是如此。”   伊春德回头狠狠地盯着我:“既然你已经知道父亲让我留在这里,你为什么还要回来?做公主有什么不好?你要回来抢我的那一份?巍王之位,本来就该是我夫君的,可你一回来,一切都变了样!如果不是你挑唆,二公子怎么会和夫君争?如果他们不争,父王怎么会为难?夫君怎么会被你克死的呢?”   她把秦彰之的死“归功”到我头上,我还真是啼笑皆非。   :“怎么?我说对了吧?你口口声声说要做平民老百姓,可我怎么看到你一直都在攀高枝儿啊,先是勾搭上吴侯,见自己没法扶正,又回过头来找二公子,你自己生的孩子被你克死了,而你又有机会假冒公主,于是嫁给吴侯,再后来呢,听说巍王要称帝,所以你连亲生儿子都不要了,想着法子的跑回来。怎么?我说的不对?别否认,你做过什么,我一清二楚,情绝大师啊,你都多大岁数了,还假扮仙女唱歌啊,哈哈哈,真让人恶心!你怎么演得下去的呢?也不嫌难为情!”   我腾地站起来,真想打她几个耳光,可举起手,又颓然放下。   忽然觉得累,这个人,这个又可怜又可悲的女人,已经神智不清了,我干嘛与她白费口舌,就让她热死在这里好了,反正人家也不领我的情!   我起身,昂首挺胸,往外走。   身后传来格格的笑声,清脆而甜美:“别以为你能一手遮天,想怎么样就怎样,告诉你,我不会走的,哼!除非你让圣上下诏书,赶我们出去!否则休想!还有我告诉你,你那亲生儿子啊,就在洛京城,真没想到,他的眼珠子竟然那么绿,一看就知道是那个人的,唔,那个人……..”   她像是想起什么,突然噤声不语。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六十五章 皑 儿   她说旳是皑儿就在洛京城里!   竟然近在咫尺!我却毫不知情!   我猛地转头,直视着她,伊春德还沉浸在震惊之中,所以没有继续说什么,过了半晌,我听到自己巍颤颤地问道:“皑儿在洛京?你如何得知?他在哪里?”   伊春德似乎茫然不知所措,她本来是想狠狠地打击我的,可是她刚开了个头,就自以为发现了惊天的秘密,她改主意了,她的脸上浮现出极为丰富的表情,掺和着深深的鄙夷和高度的震撼,伴随着极度的兴奋,像打了鸡血一样。   :“姐姐,真佩服你的胆量啊,你做出这样的事情,竟然还敢留在圣上的身边!听说很快就要封太子了,如果圣上知道他想立的太子,是别人的儿子,他会怎么想怎么做呢?是先废了你,还是先废了那个孽种?”   我被她的“强大推理”弄得啼笑皆非,小春啊小春,你只猜对了一半,而且你的方向是错的,渝儿和皑儿是一母所生不假,不过他们的父亲并不是同一个人!看看泽姬夫人都教会你什么啊?思想太僵化了!   我轻轻摇头,又气又笑:“小春,就算圣上杀了我们母子,你又会得到什么呢?你以为会有人扶助冕儿当太子吗?还是你觉得你的推测是正确的,圣上会相信你,会废了我们母子?”   伊春德又惊诧了,她一定是无法理解我为何如此“淡定”,她发出一声动人的感叹,然后睁大美丽的杏眼,故作惊讶,夸张地说:“姐姐,我真不明白,你的信心从何而来啊?你想想看,秦氏有那么多的子孙,凭什么要把皇位传给一个不相关的外人?难道你觉得圣上宠爱你,到了不顾一切的地步?”   她是打算劝我“悬崖勒马”,别做非分之想,要想让她痛痛快快地告诉我皑儿的下落,看来没那么容易,不过应付她嘛,我还是有办法的。   :“没用的,小春,你吓唬不了我,你没有证据啊!我的渝儿,一定会当上太子的,至于你的冕儿,奉劝你一句,没有强硬的靠山,没用的,还是趁早死了这条心吧,否则,以后连做公子哥的机会都没有了。”   我活脱脱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   伊春德果然上当,她狠狠地咬了咬樱唇,不甘示弱:“你别高兴得太早,我会把证据找出来的,到时候,你可千万别怪我没提醒你,作为你的亲妹妹,我可不想看你身首异处。”   我一脸轻蔑:“找吧!我等着,就怕你找不出来。”   在露香院拂袖而去之后,我的心情一团糟,今天得到的信息实在太多了,多得让我无法保持冷静,这样的状态回宫肯定会惹大麻烦,见我不想走,林大娘只好吩咐婢女们整理房间,并传令让所有的侍卫随从留宿沁园。   :“已经派人回宫禀明圣上,说贵妃娘娘还在整理书卷,明天再回宫。”林大娘十分善解人意地替我写“请假条”。   此次随我出宫的随从较多,双清苑里住不下,不用保护我完全的人,最后都住进了沁园大门旁边的房舍里。   也许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或者是我的耳朵出了毛病,睡到大半夜,我恍恍惚惚听到一阵若有若无的有箫声,那韵律,很像是《咸池》?   早上醒来的时候,我还在想昨天夜里听到的曲子,到底是什么人呢?难道是他?越想越觉得自己可笑,怎么可能!天下会吹奏《咸池》的人又不止一个,怎么会是吴侯顾支谦?   回宫路上,运载书籍的车子不堪重负,轮轴压坏了,拖车的马匹受了惊,胡乱奔走,车上的书籍散落一地。我心疼不已,急忙下令队伍停下来。   婢女们手忙脚乱地收拾,我在边上走来走去,生怕她们一不小心弄坏了这些珍贵的古籍。更要命的是,车子坏了,得重新换一辆,可一时之间到哪里去找呢?只能派人回沁园赶一辆空车过来。   就在打包工作快要完成的时候,有一阵断断续续的琴声从不远处传来,我侧耳聆听,很快听出这正是昨天夜里在我梦中千回百转的《咸池》,从旋律的流畅性来判断,琴师的技巧不甚高明,有几处音调骤变的地方还弹错了,不像是弹了二三十年的样子,不过他弹得很用心,因为感情很浓烈。   我想了想,将旸儿留在马车,向侍卫领头匆匆交代了几句,便带着林大娘往琴声传来的方向款款走去。   前面是专门供行人们小憩的地方,有点像后世的公共绿地,有凉亭有荷花池,还有曲折的游廊,当我们走近亭子,琴声停了,有人沮丧地叹息道:“为何我总弹不好呢?”   声音稚嫩动听,说话的人却是心事重重,我顿时母爱泛滥。   然后又听到有人亲切地说道:“公子不要灰心,多练几日,自然就熟练了。”   听到这个还算熟悉的声音,我的脚下如同灌了铅,可能脸色也变得极差,因为我听到林大娘失声说道:“夫人,你怎么了?要不要传郎中?”   我对她摆摆手,柔弱无力地说:“不用了,大娘,你扶我到后面的亭子坐一下吧。”   林大娘无奈,只得扶我过去。   小巧雅致的荷花池边,站着一个身材峻拔的年轻人,他穿一身儒生的长袍,清秀的脸上,露出一抹动人的微笑。   他身后的亭子里,有一张琴桌,琴桌后面坐着一个大约七八岁的男孩,男孩气质高华,容貌极佳,年纪虽小,却如雨后春松一般清雅,散发出玉石般温润的光华,也像西园后院中的幽幽翠竹,清极妍极。   男孩抬起头,一脸好奇,虽然不是近距离,我也一眼看出,男孩的一双眸子是绿色的,像极了结绿的颜色,澄净碧绿,令人见之心安。   :“晚辈惊扰夫人了吗?”男孩的童音仿佛来自天籁。   我想露出慈母般的笑容,可我的眼睛一阵阵酸涩,眼泪盈盈滑落:“怎么会呢?公子过谦了,我是被公子的琴声吸引而来的啊。”   :“那夫人为什么落泪?是想起伤心事吗?”男孩关切地问,他的关切发自肺腑,他的思路清晰,像个小大人,可是一点都没有老气横秋的感觉,相反还让人对他产生强烈的爱护之情。   :“公子,我落泪不是因为伤心,是因为激动,我还以为看到了神仙中来人。”我的目光一刻也舍不得从孩子身上移开,就怕一移开,他就像神仙一样飞走了。   :“夫人也喜欢弹琴吗?”男孩受到我的夸奖,似乎很激动,不过他没有喜形于色,而是换了话题,语气中带着点乞求和期待,教人怎么都无法拒绝他的请求,我含泪微笑,弹了一曲《长清》,这是宫中首席音乐顾问贾妙音新作的曲子。   :“公子的家也住在洛京吗?”一曲完毕,我假装漫不经心地问。   :“回夫人,我家公子只是路过这里。”男孩身边的若雾替孩子作答,他的语气淡淡的,不能说是冰冷,至少也是不带任何感情:“我家公子北上游学,听人说洛京乃是天下能者汇集之地,所以逗留了一些日子。”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眼下神州大地暂无战火,公子的游学正是时候啊。”我知道此番见面不会长久,心中依依不舍。   :“公子平常学业繁重,能出来走走,当然是好的。”若雾有意无意地说。   我心里一阵难过:“公子在家里时,平常都做些什么呢?”   :“回夫人,晚辈破晓时分闻鸡起舞,早膳后听先生授课,午膳后出门走访,晚膳前和父亲汇报一天的心得,夜晚练字学琴,日日如此,天天这般。”   男孩口齿清楚,像背书一样,简洁地概括他一天的学习生活。   他说的轻松,不过我能听得出来,这样的日程安排,对他来说,负担太重了。   :“难道公子平日里,不和自家兄弟姐妹玩耍嬉戏的吗?”我疼惜地问,真想替他完成大部分作业。   :“父亲说了,我将来会是家业的掌管人,成大事者,就要比平常人付出更多,懂得更多,看得更远,想得更远。”   我的泪水又慢慢地盈满眼眶:“家业基业固然重要,可是公子的身体更重要啊!令尊从来不担心公子承受不了吗?”   :“怎么会呢?家父说他四五岁的时候已经熟读诗书,七八岁便会骑射,十二岁时,就能独当一面,十八岁掌管家业,父亲能做到的,我也一定能做到,夫人不必担心,晚辈受得了。”   看他踌躇满志,我既感到自豪也感到难过,更多的还是愧疚,我生下他,却从来没有关心过他,照顾过他,作为母亲,我欠他的何止是一点点   :“公子打算在洛京逗留多久?我家中也有似公子这般年纪的读书郎,公子是否愿意光临寒舍?我很乐意尽地主之谊。”   :“夫人好意。”若雾立即抢答:“我家公子心领了。只是出门之前,我家主人提醒过,公子有一双色目,异于常人,不便叨扰非本家之人,还请夫人能谅解。”   我明白,他是担心我把皑儿扣留在身边不放,他说得对,皑儿的眼睛,实在是太特别了,如果硬留他在身边,只怕不是好事。我心中纵有万般不舍,也不能将他置于险境。他还是留在他父亲身边比较安全。   :“夫人美意,晚辈心中感激,不知夫人是否有意南下。”将要告别的时候,孩子突然情绪激动地问。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六十六章 噩 耗   母子各怀心事离别,我的悲伤苦楚泛滥成河,回到马车时,情绪怎么都没法控制得住,可怜的旸儿哪里明白我此刻心中巨大的痛苦,她像只温顺的小猫,身子微微蜷缩,依偎在我的膝盖上,用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可怜兮兮地望着我。   遗传基因真是说不清楚,旸儿的眼睛不像她的两个哥哥,她的眼珠子是黑色的,带点浅浅的酒栗色,在光线的衬托下,像琥珀一样通透纯净。   看到她无辜的小模样,我一阵心酸,将她紧紧抱在怀里,喃喃自语地说:“女儿,你将来一定要幸福快乐啊!千万别像娘一样没用,总是身不由己。”   :“母亲是贵妃娘娘,是天下最有地位的女人,怎么会没用呢?”旸儿奶声奶气地问。   我忍不住泪流满面,将她抱得更紧了:“旸儿,你要记住,有地位并不能代表拥有一切。”   旸儿似懂非懂地噢了一声,伸出小手替我拭泪,末了还在我脸颊上亲了一下,小声地说:“母亲乖哦,别哭了,旸儿以后一定会快快乐乐的。”   完全是模仿我平日哄她的语气。   我愈发伤心了,抱着她柔若无骨的身子,呜呜咽咽地痛哭了起来,相见不如怀念,怀念不如从来不曾相见,我想我这辈子不会再见到皑儿了。   宫中的一切都没有变,变的是我的心境,回到宫中的我,身心疲惫,怏怏不乐,对一直深以为傲的《国览》编撰工作,也提不起兴趣,午膳后,我没去“上班”,让林大娘几个带旸儿到庭院中玩耍,自己则一个人回到书房,看着满屋子的书籍发傻。   :“爱卿在想什么呢?这般入神?怎么也不留人在跟前伺候?是生病了吗?”不知几何时,当今天子出现在我身后,责怪地说。   我木木地回头:“圣上怎么回来了?已经退朝了吗?”   言毕,机械起身就要行礼。   一双温润的手握住了我的,指骨力度适当,掌心的温度刚刚好,绵绵暖意熨帖得人五脏六腑无一处不舒坦,我觉得自己又活过来了。   :“默存,你来看,我都给你带了些什么好东西回来?”我打起精神,兴致勃勃地说:“有很多都是你舍不得借给人看一眼的孤本,我已经命人把架子都准备好了,就寝前我一定会整理好的。”   秦桓之面带淡淡笑意:“不急。此等小事,让宫女去做就是了,你贵为皇妃,又是后宫唯一的妃嫔,如果凡事都要亲力亲为,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坐下来,好好说会儿话呢?我平日里政务繁忙,冷落了你,今天,我特地提前退朝,就是想多陪你一会。”   他是那么细心周到,拳拳殷切,如果不是我心中有鬼,我早就作出正常的妻子该有的反应,先是像蜜糖一样黏上去,发发嗲,然后提些无伤大雅的小要求。   可惜我现在做不到,为了达到目的,我可以装神弄鬼吓唬人,可以嬉皮笑脸插科打诨蒙混过关,但是在眼前人跟前,我没法保留心事。   :“默存,我想,若不是发生了什么异常事,你是不会提前退朝的,说吧 ,你想如何处罚我?”   皑儿和我的见面不是偶然的,有我的默许和若雾他们的精心设计和安排,昨天夜里听到箫声的时候我就知道,回宫的途中肯定不同寻常了。   后来,果不其然,运载书卷的马车突然散架了,训练有素的马匹也受了惊吓。   见我语气不善,秦桓之的面色微变,他的嘴角依然保持完美的弧度,但是眼瞳在慢慢缩小,最后凝聚成两点,他深吸一口气:“爱卿,你误会了,我不是责怪你擅自做主留宿双清苑,我是想告诉你,你的父亲,尚书令大人,遇难了。”   他的语气非常凝重,每一个字都重若千钧,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的大脑一片空白,看不到生命的光芒也看不到希望的曙光,四周死一样寂静,不知过了几个世纪,我才从冥冥黑暗中回过神来,麻木地问:“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怎么没有人告诉我?”   我指的是天英教的人,明明有人留在洛京城的啊!   :“大约是十天前的事。”   :“为什么是大约?到底是什么时候的事?”我忽然厉声尖叫起来:“为什么过了那么久,你才告诉我?”   :“卿卿,你切莫动怒,先冷静下来听我说,我,也是今天才知道的。”他的语气中充满了哀伤和同情。   我觉得自己的眼角几乎要迸裂开来了,眼前的他飘飘忽忽如同鬼魅:“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将我稳稳扶住,沉痛的道:“早朝之时,吴侯命人送来奏表,表示愿意俯首称臣,缴纳税赋,他还送来一副石棺,说尚书令大人不幸在两军交战中丧命,他还说爱卿你一定想进女儿的孝道,所以他不惜一切代价,将尚书令大人的尸首偷了过来,为的就是让你亲手处理安葬之事。”   我又愣住了,几乎不敢相信耳朵听到的,这些真的是吴侯的意思吗?向来不愿臣服的他,怎么会突然改变主意了呢?而且还如此善解人意,连让我尽孝心的琐事都考虑到了。   :“吴侯他真的肯向圣上臣服?”我期期艾艾地问。   哪知秦桓之苦笑起来:“他哪里是向我臣服,分明是想陷我于两难之地。”   悲伤的女人和热恋中的女人一样,智商呈几何倍数降低,更何况我还有另一桩心事,所以问出的话特别白痴:“为什么?”   :“你以为吴侯真的会承认我秦氏登基乃是顺应天命吗?其实他又何尝不想做皇帝?只不过是不占天时地利人和罢了,为了争夺江陵郡,他与益州分分合合,景王称帝,正中他下怀,独孤氏禅位之前,他就曾三番五次地上表,要求先王率兵踏平益州独孤氏,只是父王对他的借力打力的谋算了然于心,从不予理睬,根本没给机会让他的计谋得逞。”   :“如今天下三方,就兵力而言,数我中原秦氏最强,江东次之,益州最弱,但是益州因你父亲运筹帷幄得当,数度与山越诸部联盟,江东长久以来并没有占到便宜,所以一直以来,吴侯总想着拉拢中原兵力介入其两军交战阵营,如此一来,他既得以机会喘气,也很有可能尽收渔翁之利。”   :“你父亲的死因我已经派槐冲兄妹前去调查了,相信不日将有结果,无论如何,我都不会相信你的父亲是死于非命的,也许像吴侯信中所说,岳丈大人真的是战死沙场?”   我早已心神大乱,哪里还顾得上琢磨其中的奥妙,有气无力地靠在秦桓之的肩膀上,哀哀地说:“父亲一死,吴侯对益州再无忌惮,如果我们真的替他除掉益州,岂不是给自己培养了一个更强大的敌人?”   秦桓之安慰我道:“爱卿请放心,我虽然接受他的称臣的请求,但是我不会真的派兵支援他的,还有,如果他不想我攻打江东后方,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否则,我不会接受他的任何请求。”   我抬起头,茫然地问:“什么条件?”   秦桓之深深地凝视着我的眼睛,似乎要看到我的灵魂深处,尽情拷问,过了半晌,他一字一句地说:“我要他把世子送来洛京,留他在宫中学习为臣之道,抚民之理,若是他不愿意,一切面谈。”   吴侯的世子?那就是皑儿了,这么说,他是知道我和皑儿见面的事了?   我又害怕又感到释然,害怕的是,果然我没有什么事情能瞒着他,释然的事,我本来就打算告诉他的。   :“你是说,让他把世子送来当质子?”我忧心忡忡,皑儿的年纪虽小,却完全知道自己的身份和使命,他的父亲对他的期望那么高,他也早就把自己当成第二个吴侯了吧?如果他一旦知道自己得做人质,会不会想不开?   秦桓之轻叹一声,循循善诱地:“芳卿,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可是反过来想一想,有什么不好?难道你不想母子团聚,重拾天伦之乐吗?你放心,我会将他视为己出,给予他王子的尊荣何礼遇,他在我大巍国可以活得逍遥自在,不比在江东做那起早摸黑的小世子强多了?”   他居然连我们谈话的内容都知道了,看来我前面害怕的没有错,在大巍国里,真没什么能瞒着他的,对他的好意,我只能欣然接受。   :“多谢圣上怜悯,臣妾感激不尽。”我温顺地朝他行礼。   秦桓之怜惜地向我伸出纤纤皓腕,声音说不出的悦耳动听:“起来吧,爱卿,你我之间何必拘礼?你要知道,在后宫,你才是老大!我这孤家寡人还眼巴巴地等着你赐饭呢?”   拜我这个穿越人士所赐,他学会了不少后现代的用语,只是这个时候他居然还有心情开玩笑!要知道我父亲的尸骨未寒,我哪有心情跟他打情骂俏?   我定了定神,微笑道:“圣上想吃饭不难,难的是,臣妾的家父新亡,身为独生子女(我从来没有跟他透露伊春德的身份),臣妾是不是该披麻戴孝,空腹守灵呢?”   秦桓之一怔,可能才意识到我刚死了老爹,他的表情有点狼狈。   :“芳卿,满朝大臣都知道尚书令是益州的重臣,而益州独孤氏一直不肯臣服于我,如果你公然为你父亲穿孝,只怕不妥当,以什么身份呢?益州罪臣之女,还是我大巍国贵妃的身份?如果是后者,朕又成了什么人?罪臣的女婿吗?”   他一口一个罪臣罪臣的,好像我父亲是个甲等A级的政治犯一样,你不愿意尽女婿的义务也就罢了,干嘛还不许我祭奠家父呢?   我脸一僵,推开他的手,冷冷地说:“圣上如果觉得为难,就把臣妾贬为庶民赶出宫好了,反正我年纪大了,已经不能伺候圣上了。”   秦桓之勃然变色,吹胡子瞪眼老半天才憋出一句:“你,蛮不讲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六十七章 故 土     赌气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这我知道,可道理虽然简单,行动起来却是另一回事,要我事事退让,我做不到,父亲只有一个,而且他对我们还算厚道,至少没有出卖过我们。   退一万步说,就算我父亲曾经对他不利,那又怎么样?各为其主而已,若不是我姜氏鼎力相助,他秦二公子利发动和平演变,顺利荣登九五之尊,从而光宗耀祖吗?   呵呵,想让我对你言听计从,百依百顺,没门!   晚上就寝的时候我用一个僵硬的大脊背对着他,对他的“语重心长”置若罔闻,他费劲地说了老半天,估计嗓子眼都冒烟了吧?见我始终没任何动静,他让步了,无可奈何地长叹一声,道:“芳卿,你到底打算怎么办?”   见他口风松动,我霍地转过身,语气不容置疑:“明天我便离宫,亲自送父亲的尸骸回落英城安葬。”   :“落英城?”他吃惊地坐起来,半个身子斜靠在床头,“路途遥远,为何选那里去?”   我翻了个身,仰视芙蓉帐顶,半晌方幽幽的道:“因为落英城是姜氏发源之地,所有的生死荣辱皆源于彼,我想只有在那里,父亲的灵魂才能真正安宁,以后若是有机会,我也会把母亲的骨骸移到那里去。”   他没话了,慢吞吞地钻进被窝,懒懒的说:“既然已经拿定主意,那就去吧,早去早回。”   他竟然答应了!   真是出乎我的意料,我歪过头,只见他的脸部轮廓浅浅的,仿佛随时都会被黑暗溶化掉,我蓦然若有所失,后悔之前的生硬举动,歉然道:“默存,我走之前会把宫里的事都安排好的,你只管安心上朝等我回来就好了。”   他久久没有回应,就在我以为他睡着的时候,他的声音突然响起,竟似是从遥不可及的地方传来一般:“芳卿,你可一定要说到做到啊,否则……”   欲言又止,带点余怒未消的味道,我吓得一惊,低低应了一声,转而迟疑地喊了一声:“默存?”   没有等到他的回答,却听到均匀的鼾声响起,他,已经睡着了,我一夜无眠。   出宫后,我直奔沁园,和宁氏见了一面,恳求她到宫中掌管后宫的事务,宁氏的拒绝很直接:“过不了几天,我就要去地下陪伴先王了,贵妃娘娘还是移驾别处,另请高明吧。”   说去陪伴先王的时候,她脸上流露出无限的憧憬与向往,昔日明如秋水的眸子亮晶晶的,盛满了离世高士般的超脱意味,我知道说什么都没有用,只是不明白她所说的“高明”指的是谁?   见我犯迷糊,宁氏盈盈一笑,半是提醒半是揶揄的道:“贵妃娘娘真是贵人多忘事,圣上的嫡母不是还好好的吗?”   原来她说的是武平侯夫人吴氏啊!我恍然大悟,可转念一想,不对,人家早就过上青灯古佛的半出家生活了,能愿意重返滚滚红尘吗?   :“贵妃娘娘去了不就知道了吗?”宁氏轻飘飘地抖给我一个包袱,踏着款款碎步,径直转身进入内室去了。   真是奇了怪了,武平侯夫人吴氏不但一口答应了我的请求,还十分主动地给我准备好办丧事的所有物事,又推荐了几名深谙白事程序的老行家让我带走。   :“带上他们,你的担子便轻松多了,此番前去,路途遥远,你要当心自家的身子啊。”   从一开始见面,吴氏就没有对我用过一句敬语,而是像个和蔼细心的长辈一样,事事关心,考虑周全,我心中感动,情不自禁地朝她躬身下拜:“夫人,您也要多加保重,千万别苦着自己。”   吴氏拍拍我的手:“走吧,圣上还盼着你早日回来呢。”   我们这支送葬队伍是便服出行,和我一同前去的还有平原侯夫人以及殷妈妈,在沁园里,谁都知道,我和平原侯夫人是同乡,而平原侯夫人已经离家多年,现在孀居在家又没什么要紧的事情,所以我们结伴而去,并没有引起什么特别的关注。   一路之上,伊春德大多数的时间都闷在马车里,她和我一样,都是空身出门,没带孩子,殷妈妈却是悲恸万分,她和灵柩几乎寸步不离,她的眼神常常是涣散空洞的,恢复正常的时候也不大说话,伊春德对她不闻不问。   我们三人就这样各怀心事地回到落英城。   墓地选在洗石庵的后山,跟我一道来的老师傅们说此处是风水宝地,我见这里三面环山,面朝一片漠漠的水域,水面上白色的飞鸟时常掠过,于是点头默许。   忽然想起月溪法师的宝塔山的另一面,甫一出生便生离死别的姐弟俩终于又团聚了,生为他们的后人,真不知该替他们伤心还是欢喜。   :“师父生前最欣慰的便是看到师妹有长进,明事理,现在庵里的尼姑,但凡想认字的,我都会教她们抄写一些经文,多读一些书卷,也算是传承师父的遗愿吧。”   法事结束后,我们母女三人屏退众人,和慈月随意聊些往事。   :“多年前,神威将军曾写书信给师父,请她帮助教养姜氏未来的继承人,我听说,挑选候选人的时候,小春见了道人便吓得哇哇大哭,殷夫人一时心疼,便没有让道人继续发问,而师妹你,则别无选择,立即被送到庵里来了。”   想起很久以前颠怪道人给我相命的样子,还有他的满口胡言,我不禁黯然神伤,对没精打采的殷妈妈说道:“庶母,想必那个时候,你已经知道所谓的继承大任是一种折磨了吧?”   殷妈妈怜惜地看了一眼伊春德,点了点头,道:“我离开瀛洲岛便跟随玉郎了,玉郎受过什么样的苦,我自然是一清二楚。”   我微微笑:“庶母当年既然时刻陪伴在父亲身边,为何不肯替父亲解毒呢?”   殷妈妈的脸白了白,又变得铁青,最后她呆呆地望着黑色的高大墓碑,悔恨交加的样子:“如果我知道玉郎受苦,我是说什么都不会离开他的,还眼巴巴地看着他被姐姐的家人带走了,说是姐姐让他去的,我在富春郡,人生地不熟,相见玉郎一面,根本不可能,后来我听说是顾家人,将玉郎关起来了。”   我点点头,知道她没有说谎,当年我父亲回来以后的确是留在我母亲身边的,毕竟是先有的我,后来才有了伊春德。   :“我再见到玉郎,已经是两三年后的事情了,如果不是一位好心的姐姐收留我,我恐怕早就死在富春郡了。后来那位姐姐远嫁,我没有跟她走,而是一心一意等待玉郎。”   :“后来我终于等到他,他对我说此地不能久留,要带我离开这里。我很害怕,问他出了什么事,他没说,只是说对不起姐姐,把她一个人孤零零地留在那里。”   我一阵难过,父亲之所以没带母亲一起走,是因为母亲怀孕了吧?路上不方便啊,也很有可能顾家人见我母亲身怀有孕,将她严加看管起来了,为了区区基本破天书和玉璠,我那敬爱的舅舅们还真什么都做得出来啊!   :“后来我和玉郎隐名埋姓,改头换面,一路北上,在落英城生下小春,没几个月后,玉郎便一心一意做他的神威将军去了,再也没有回来。”   我忍不住问:“那么,庶母为何会离开小春,后来又是如何找到小春的呢?”   殷妈妈没有回答我,只是不住地看着伊春德,自言自语的说道:“玉郎虽然没有回来,却安排了我们母女俩的去向,小春五岁的时候,我被人带到了汉中,小春则继续留在落英城里,说是等待机会。我不想走,可是没有办法,既然是玉郎安排的,我便不能不听从,所以我走了,至于后来的见面,当然也是玉郎亲自安排的。”   山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岁月无情地在她的身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年轻时候的她也是面容姣好的,满脑子都是相夫教子的美好生活,只可惜,她可能选错了人,玉郎,其实并不适合任何对婚姻抱有幻想的女子。   :“你们走吧,我还要多陪玉郎一会。”大家已经无话可说的时候,殷妈妈缓缓地朝墓前走去,削瘦的身影在高大的墓碑前,显得格外孤立无助。   伊春德对于母亲的悲伤无动于衷,她冷冷地瞥了一样殷妈妈和墓碑,毫不留恋地转身而去,婀娜的身姿很快消失在浓荫绿树之中。   我举目眺望,山中雾霭渐起,天边彩霞满天,景致如此美好,我却心事重重,想到父亲不明不白地死去,至今原因不详,如果如同吴侯所说,是死于战场,那,算不算是死于非命呢?如果算,加诸姜氏头上的诅咒岂不是还没有解除?   数百年来的辛苦,岂不是白费了?斜阳暖意,我却遍体生寒。   :“大好时光,青春年华,妹子叹什么气呢?”有个熟悉的声音冷不丁的从我头顶响起,我眯着眼睛寻找老半天,待看清楚来人,又惊又喜,呼的一鞭挥了出去,击碎了大片大片的树叶,绿色的叶屑子纷纷扬扬的落在我头上和地上。   :“阿明,你怎么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六十八章 厚 谊   阿明轻飘飘地从浓密的树荫中跳了下来,落地无声,姿态优美,如果不是因为他的满头黑发,我几乎怀疑《指环王》中的精灵王子穿越到这个时空来了,他身上的披风竟然会变换颜色,乍一看有点像苹果绿,可转眼一看,又变成了草绿色。   难道是天上的织女下凡,给他编织了这么一件拟态披风?   :“妹子喜欢这披风?那为兄就送给妹子观赏吧。”阿明喜孜孜地说,举手就要解开披风的结子。   我忙阻止他道:“这披风义兄你留着使用最合适不过,我一个内宅妇人,拿了也派不上用场,别埋没了宝物的光芒。”   阿明泰然地垂下手,走到我跟前,关切地问道:“妹子还在为尚书令大人的逝去,伤心烦恼吗?”   我缓缓抬头,凝望着他轩昂正气的眉宇,心境一片冷静平和:“义兄为何在此是吴侯派你来的吗?”   阿明脸上的关切之情更甚,他往我跟前又靠近一步,低声说:“不是的,愚兄是偷偷渡过江来的。”   我吃了一惊,忽然想起那年他在柴桑郡乔家为了让我在吴侯的眼皮底下逃出去,不惜破坏老丈人喜爱的碑刻,还对一向敬重有加的吴侯撒了谎,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害我呢?   是我太多疑了。   阿明似乎看不得我有半点自责羞愧,他拍拍我的肩膀,爽快地说道:“妹子,我知道你肯定心里肯定或不痛快,所以这才过来看看你,怎么?到了你的地盘,难道你不打算尽地主之谊吗?要知道,你如今可是衣锦还乡的啊!”   他眨巴着一双明亮如骄阳的眼睛,半真半假地开起我的玩笑来。   我知道他是想让我忘却丧父之痛,当下心中感动,就势接过他的翎子,豪迈地哈哈大笑:“义兄说的没错,你妹子我正打算大张旗鼓地在故乡兴办教学,振兴商贾呢,刚才不是正发愁如何着手的吗?你说的衣锦还乡倒提醒我了,我可以把落英城打造成华服之都啊!这里最不缺的就是蚕丝棉麻了,当然还有我这个充满了鲜明时代感的意识流老佛爷。”   阿明自然不明白我说的“老佛爷”是指服装时尚界里的某位泰山北斗,他只是无可奈何地看着我唾液横飞,一派胡言,最后苦笑着摇摇头:“我出发之前还一直担心劝不住你呢,想着要不要把你嫂子带过来,现在看来,是我多虑了,不过,你还能有那么多奇思妙想,那我也放心了。”   我一下子从极度的兴奋中回到现实,阿明果然不是一个懂得心理疏导的人,他怎么就不明白我那是转移注意力的呢?难道就不能让我暂时回避一下现实吗?   唉。。。。。。   阿明此番背上,只带了两名随从,一位是我在乔府见过的下人,另一位是跟随他多年的属下,主仆三人都做的旅客打扮,如果不是阿明身上那件披风太张扬,没人会怀疑他们的身份,走下山时,阿明听从我的建议,把披风藏进包裹里。   因为阿明的到来,我们便不能继续在洗石庵附近住宿,一行人来到市面,找了家规模极大的旅店住了进去,我和阿明在房中继续叙旧。   阿明强烈地要求我到吴兴看一看义父义母:“他们一直不相信你还活着,说如果你还活着,怎么会不回来看自己的儿子呢?天下哪有做娘的,舍得抛弃自己的骨肉?”   想起皑儿离别前那双泫然欲涕的眼眸,一脸殷殷期许,我心头的痛楚,难以名状,老人家说得对,我的确已经死了,他们记忆中的那个具有恻隐之心的年轻女子,早就死了,活在世间的这个人,早已不知苟活于世,到底是为了自责还是为了继续折磨身边的人,以便减轻骨子里的深深恐惧?   :“义兄,你为什么要骗他们呢?赫章公主早就死了呀!你干嘛要给义父和义母一个空想呢?那样,不是更令人绝望吗?”   我硬起心肠,喃喃地说。   :“妹子!”阿明气恼地呵斥道:“你明明还活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咒自己死?既然你死都不怕,干嘛还怕面对世间的一切?难道当初这路,不是你自己选的?”   我用手捂脸,语无伦次:“就是因为是我选的,所以才感到罪孽深重,如果我都听父亲的,他应该还活得好好的,如果我没离开江东,也许妹夫他,就不会死,小春也不会处处和我作对,还有皑儿,义兄,你知道吗?我觉得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他了,他那么懂事,那么隐忍,明明知道我是谁,可见面的时候,一个字都不提,为什么?怕给我惹麻烦!他才几岁?尚且知道替别人着想,可是我呢?我从来都是随心所欲,受不得半点委屈,可到头来,什么都是一团糟,我想好好地做一个受宠的妃子,可我又放不下内心的自责,总想着这是父亲身家性命换来的,是皑儿的哭泣换来的,大儿子鄙视我,可我还得处处维护他,讨好他,他的父亲,因为我,可能活不了多久了,义兄,你说我,是不是一个罪人?我所做的一切,到底有没有意义?父亲他,不是照样死于非命了吗?”   前世参加的一次培训会上,讲者一脸便秘状,自以为石破天惊地说,人活着的就是为了证明自己是对的,我们这群职场老法师当然不会全部认同,不过也没有全盘否定,至少他说中了一部分。   如果将他的理论拿到我这一世来,简直就是金科玉律,颠簸不破的真理,我们父女几个折腾来折腾去,不就是为了证明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是类似于救世主的行为吗?可是到头来,又怎样?连自个儿都救活不了,何谈普及天下苍生?   真是想得so simple ,so naive!   我倒在阿明的臂弯里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在他的跟前,我不用保持所谓的仪态美,反正他从来没对我有过男女之情,我丑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呢?而且很多话,我已经憋了太久了,急需一个树洞来倾诉一番,再不说出来,我就要崩溃了。   秦桓之虽然是我的丈夫,但是关于皑儿的事情,我怎么能和他诉苦或者忏悔?还嫌不够给他添堵吗?   阿明也不制止我的嚎啕大哭,他只是静静地托住我的头,一动不动,等我哭够了,才轻拍我的后背,缓缓地说道:“以前邻居家有个老太太。”   我抬起头。   :“她有两个儿子,因为身子不好不能下水捕鱼,所以到镇上做点小营生,一个卖扇子,一个卖雨伞。”   :“老太太经常在家里发愁叹气,常常连饭都吃不下。村里有人看不下去,所以去问老太太,问她为什么老是心事那么重,老太太叹气说,她是替儿子们发愁,要是天下雨,小儿子的扇子就卖不动了,如果出太阳,那大儿子的雨伞就没人买了。”   :“去看她的人哈哈大笑,开导老太太说,你为什么不反过来想一想呢?如果下雨,那大儿子的生意会很好,如果天很热,小儿子的扇子会卖得很快,不管是晴天还是下雨,儿子们的生意都会有人光顾,你应该高兴才对啊。”   阿明的眼睛亮晶晶的,他不是一个能言善辩的人,但是我得收回之前对他的评价,他还是很会开导人的。   :“吴侯对世子极是爱护,请的教书先生和武师傅都是江东最好的,老夫人和夫人对世子也十分维护,生活起居,无一不亲力亲为,世子年方七岁,可是行事决策,颇为机智果断,听程老将军说,更甚吴侯当年,妹子,你的皑儿将来必定前途无量,洪福齐天,你又何必杞人忧天呢?至于你的大儿子,愚兄虽没见过秦家的人,料想也不会是荒唐之辈,至于你说的鄙视,也许是你多虑了?”   看来阿明北上之前,我那好嫂子一定没少给他恶补心理咨询课程,你看他说得头头是道,条理分明,讲实例做假设,还有推理,可谓用心良苦,苦口婆心,如果我再一副想不开自寻烦恼状,那太对不起他的一番苦心了!   当下我破涕为笑,以袖拭泪,又整了整头发,这才动作十分到位地对阿明行礼:“义兄教训得极是,妹子我茅塞顿开。”   阿明呵呵一笑,将我扶了起来,道:“既然我说的对,那,和我一起回吴兴看望爹娘吧。”   我刚高涨的情绪又被打击下去了,不敢直视他的眼睛,直视望着窗外,黯然地说:“此事,还得请示夫君方可定夺,还有,如果你我同去,岂不是要连累你吗?”   私自离开营地,已经是大罪,如果还夹带一个里通外敌,岂不是罪上加罪?再说了,我也不能冒羊入虎口的危险啊!   :“我还是择日再去吧。眼下的大事,就是要兑现我之前的诺言,在落英城捐助几间书院,振兴此地的商业,让这里的百姓,也沾受一点皇亲国戚的恩泽,贵妃娘娘的恩惠。”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六十九章 怨 恨   换一个角度看问题,派遣烦恼,阿明和我说得甚是投机,不知不觉中,天色已晚,我适才还信誓旦旦地说要为家乡的父老乡亲出钱办事的,自然不会披星戴月驱车策马回洛京,阿明虽是东吴武将,又是翘班渡江过来安慰我,可如今西线东线无战事,他也没什么紧急的事情要处理,所以没有拒绝我的挽留,和我们一起住进客栈(为了不暴露身份,我们没住驿馆)   用晚膳的时候,我本来想请伊春德和殷妈妈过来的,可转念一想,阿明是江东的将领,身份极度敏感,虽是我的义兄,可还是不要张扬的好,于是打消念头,只派人过去说了一声,一起请自便,便挑了间安静的雅室和阿明用膳。   两人吃饭的时候,阿明绘声绘色跟我叙说我那几个侄儿侄女的日常生活,乔氏替他纳了一个小妾,据说是也姓乔,是某个旁支的庶女吧,这位小嫂子去年给阿明生下一个粉嘟嘟的女孩子,我那大嫂乔氏喜欢得不得了。   :“你嫂子直说那孩子聪明伶俐,还要请姑母亲自教导呢。”阿明说到小女儿,语气里充满了骄傲,看得出来,他的后院,是和谐安宁的,乔氏是典型的大家闺秀,知书达理而且持家有道,又十分尊崇礼数,阿明不知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能娶到如此贤惠的妻子。   其实我忘记了,是吴侯做的媒人。   :“巍王,对你可好?”阿明可能觉得普天之下,只有自己幸福,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他自我陶醉了一小会,就转换话题,关切地问起我的婚姻生活,而我则从他对秦桓之的称呼中,黯然地意识到一个残酷的事实:东吴人是压根儿不承认秦氏的正统之位的,什么顺应天意,幌子而已!“巍王”两个字,重如千钧,充分表明了吴侯的态度,什么进表称臣,联手打击景王,都是权宜之计而已。   秦氏和平“解放”九州大地的愿望,注定是梦幻泡影。   我望着阿明,自嘲地笑笑:“皇甫氏回了娘家,可能永远都不会回来了,后宫中仅你妹子我一个妃子,义兄,你说,你妹夫他对我好不好?”   被我直视,阿明颇不自然,他端起茶碗,避开我的视线:“好虽好,可也如同在火上烤,试问有哪一家名门望族,不希望人丁兴旺,枝繁叶茂呢?巍王已过而立,可膝下只有一子一女,妹子你不觉得少了些吗?”   他的口吻充满了某种我无法理解的自豪,还有稳操胜券的泰然和淡定,嘴角边隐隐有一丝似是而非的微笑,是怜悯?是讥讽?还是别的什么?   我脑子里猛然警铃大振,赫然明白他在自信些什么!   在金戈铁马的冷兵器时代,率领千军万马的统帅,如果只有一个接班人候选人,风险实在是太大了!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江山易主,大权落到旁人之手,前世熟读COSO理论的我,怎么就忘记了这一点呢?   半瓶子醋的女人当道,果然要坏事!   我哈哈一笑,也端起茶碗,半真半假地说:“多谢兄长提醒,我回去后一定会像大嫂那样,给夫君多纳几房妾室,尽快地开枝散叶,如果以后想和义兄结亲家,还请兄长别拒绝啊!”   阿明一愣,随即面色大变,重重放下茶碗,以选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右手边的席子上抓起利剑朝我狠狠地刺了过来!   这一连串动作,一气呵成,如行云流水,以我的迎战经验,根本无法及时作出反应,更何况我已经“养尊处优”好几年,早就不需要以身犯险了!   所以我魂飞魄散地本能地闭目等死。   利刃穿透而入的疼痛没有如期而至,惊恐失措中我听到兵刃相碰的尖锐声响,伴随着窸窣的衣裙抖动声响,我木木地睁开眼,发现雅室的一隅,阿明和一条白色的影子战在一起。   我揉揉眼睛,白色的身影是伊春德吗?她干嘛要来捣乱?她的招式一招比一招狠,她和阿明有什么不同戴天的仇恨吗?   分明不认识的两个人啊!   我怒声呵斥起来:“小春,你在做什么?这是我义兄,不是坏人!”   伊春德根本没有理睬我,她手中青虹剑又是狠绝的一刺,阿明似乎退无可退,我急了,抄起一个茶碗,就朝伊春德的身后掷了过去:“给我住手!你疯了吗?”   伊春德反手一击,茶碗被击得粉碎,茶水溅到她铁青狰狞的脸上,她伸左手轻轻一拭,突然就改变攻击对象,朝我杀过来了。   我也不是吃素的,当然避之唯恐不及,逃离她的剑花之内。   阿明眼疾手快,利用这个空隙把伊春德给制止了。   我掸掸裙摆,尽量放缓语气:“你来干嘛?”   伊春德被点了穴,挪动不得,但是她的目光比青虹剑的剑锋还要锋利冰冷,她死死地盯着阿明,恨不得用视线在阿明的身上捅出几个窟窿。   :“我要杀了你们这些东吴的狗贼,给我的夫君报仇雪恨。”她咬牙切齿。   看来她被丧夫之痛冲昏了头脑,我真想给她几下子,可一想到她毕竟是我的亲妹子,到底于心不忍:“杀害平原侯的是周田,不是我义兄,你想报仇,找他啊!偷袭我义兄算什么?”   伊春德激动地转过脸,她的动作力度极大,我真怕她那纤细秀美的脖子给“咔嚓”一下扭断了,她冷冷地看了我半晌,忽然发出一阵疯狂的大笑:“义兄?你知不知道,他是杀害父亲的罪魁祸首?”   我如遭重击,身子晃了晃:“你胡说!”   :“我胡说?好,请你问他,他身上的披风是从哪里来的?”伊春德的话像锥子一样尖锐,充满了鄙夷。   我茫然地望着阿明,小声地问:“你的披风是从哪里来的?”早就看得出来那件披风不是寻常之物,却不曾想是来自檀州仙岛。   阿明垂手,坦然道:“是我主上奖赏。”   伊春德饶有兴味地看着我慢慢崩溃:“这件披风,乃是仙岛上的仙人送给先父的,你那主上如何会有?分明是你杀了我父亲,夺了他的宝物,还想在我们姐妹狡辩,嫁祸给吴侯不成?”   她的立场骤变,竟然和我同气连枝起来,我知道这只是她打击阿明的策略,可我们的兄妹之情真的那么不堪一击吗?   :“义兄,你主上把披风送给你时,有没有说过什么?”我怔怔地问。   阿明摇摇头,伊春德冷笑连连:“他那里说得出来!一定是他从父亲的身上解下来的吧!”   我喝止她;“休得胡说!义兄不是那样的人!”   :“那他是什么样的人?不忠不义的鼠辈而已!他目无军纪,私自出营,他阳奉阴违,屡次违背他的主上,你不服气?好啊,那你柴桑郡乔家,帮助我姐姐脱身,算什么?保护姐姐吗?还是欺骗你的主上?还有你这一次来落英城,你以为你的主上不知道吗?你一次次违背他的意愿,你以为他不介意吗?不怨恨你妈?”   伊春德越说思路越清晰,我头一次发现,原来她的口才也是极好的,之前是我没发现罢了!   阿明的眼神一点点黯淡下去,我好像看到他的身子在微微发抖,因为他手中的利剑剑锋在动。   :“天地可鉴,我对主上忠心一片,如果主上要我死,我会二话不说,眉头都不皱一下。”他看着我,平静地说道。   我对他投以勉强的笑容:“这个自然,吴侯他也是知道的。”   :“两个大傻瓜。”伊春德的四肢能动了,也许阿明刚才不曾真正使力:“姐姐,你知道吴侯为什么把父亲的衣物给陆将军吗(阿明)?因为他想借我们姐妹的手杀了陆将军啊!他算准了我娘会睹物思人,而我会亲手杀了陆将军,他好借机发兵北上,夺取中原。”   伊前半秒钟还对阿明恨之入骨,可现在又把矛头指向吴侯,以我对她知之甚少的了解,实在不明白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姐姐!”伊春德亲昵地叫唤我一声:“不打不相识,你还没有给我引见你的这位义兄呢。”   大发娇嗔的样子,一如少年彷徨无依的时候。   我明知她不会无缘无故地喊我这一声,却也无法对这张明媚如花的笑脸加以颜色,当下和阿明面面相觑,苦笑道:“小春,你有什么打算,就直说吧。”   :“那你解开我的穴道。”伊春德霸道地说,“总不能让我一直仰视着陆将军吧?”   我默默地拍拍她的几处大穴。   :“姐姐,你听好了,从今天开始,我便是天英教的教主,如果你不服从我的命令,我会执行教令,惩罚你。”   身体恢复自如的伊春德粉面含威,用一种君临天下的目光睥睨着我:“我已经得到教主的指环,所有教中的教徒都归我掌管,姐姐,你也一样。”   我悄悄地摸向腰间的软鞭。   :“我命令你杀了他,为我们死去的父亲大人报仇。如果你看违抗我的命令,我会让你生不如死,面目全非。”   她的声音让我不寒而栗,我举目凝视着她,心头疑惑不解,这是小春吗?我怎么一点都不认识她了?她是什么时候得到行使权力的指环的?   :“你不信吗?那就回头看一看,看看他们是听我的,还是听你的。”伊春德充满了讥诮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我从阿明略带惊讶和慌张的眼神中,缓缓回头,不知几何时,我们的身后竟然汇集了那么多黑衣蒙面人,他们的眼睛里,没有丝毫感情,闪动着嗜血的,痴迷而疯狂的光芒。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七十章 庶 母   看到黑衣人组成的包围圈越来越小,我顿时产生“吾命休矣”的坏念头,死,也许不是最可怕的,只是累及阿明,后果就严重了,且不说我的嫂子乔氏和几个未成年的侄儿侄女将会失去依靠,单说东吴左将军意外毙命于斯,势必会点燃战争的导火线,这是我最不愿见到的------不过,也许我活不到那个时候了!   :“小春,你到底想怎样?不妨说出来吧,如果我能做到的,一定不会推辞。”推延时间能否会让阿明和我的处境发生转机,我没有把握,因为此次出宫,带来的随从中,似乎没有特别厉害的角色。   伊春德发出格格的娇笑,明亮的眼睛里满是掩盖不住的轻视和讥讽:“姐姐,没有用的,你的人,早就被我的人解决了,你想拖延时间,没有用的,除非你能亲手杀了他,也许妹妹我,会念及姐妹之情,放你一条生路,如何啊?”   说完,她朝我身后努了努下巴。   早有黑衣人朝我挥出不甚凌厉的一刀,我居然轻松躲开了,可他们的包围圈还是不断收拢,而阿明,则被两柄尖锐的娥眉刺绞缠得脱不开身,对付他的人手下可没留情。   话说这娥眉刺还真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大敌当前,我居然开思想小差。   :“林氏勾结奸人,杀害教主,罪大恶极,死有余辜!杀无赦!”伊春德仿佛懒得再和我费口舌,当面对我下了格杀令。   我心中一阵悲凉。   :“阿明,快走吧,别管我,我死不了的!”百忙应敌之时,我不忘向阿明隔空喊话,就差没加上无厘头的一句:“俺是猪脚,有猪脚光环罩着!”   是谁说过的?咱们□□人从来都是在炮火中走过来的,当年186不是靠着废铜烂铁般的小步枪和掺沙子的小米,建立的政权吗?更何况我的嗓门那么大,应该能惊动客栈里另外一个极重要的人。   伊春德哪里知道我的小九九,她可能以为我是圣母光华迸发,她像看垂死挣扎的猎物一样打量着我,莞尔一笑:“省省力气吧,姐姐,我还想知道秦二公子都教了你什么招数呢?看看到底是我夫君的本事大,还是你夫君的本领高?”   我眼看就要被人撂倒了,她居然还有心情和我“比老公”!真是庸脂俗粉,难怪有人吐槽说,这女人啊,一旦结婚生了孩子,那围脖就没法看!   阿明离我越来越远,大有被逼出房间之势,而缠着我的几个人,似乎深谙伊春德的所思所想,他们的招式并不十分致命,只是非常邪恶,比韦爵爷还要卑鄙下流一百倍-----不,是一万倍!   我的头发散了,上袄也松了,更可恶的是,有一个袭击者竟然用脚踩我的裙摆!真后悔没跟穿越前辈们学习学习服装改良的技巧,害得我贴身穿的亵裤连根松紧带都没有!   我不禁勃然大怒,如果说之前是紧张和愧疚,那么现在则是怒从胆边生,恶从心头起,士可杀不可辱,你他妈太不上路子了!   我身形一晃,故意让那人踩中裙摆,然后在裙子窸窣坠地之际,解开松开的上袄朝一旁笑得花枝乱颤的伊春德飞快地抛过去,接着甩出鞭子将她绕成一个粽子,伊春德躲闪不及,手中青虹剑当的一声坠地。   偷袭得手,我精神大振,像只灵猴一样跃至她身旁,咚咚咚迅速拍打她身上几处大穴,捡起青虹剑抵住她的咽喉。   此时的我仅仅身着亵衣亵裤,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应该咬舌自尽以保明节,可惜他们都太低估了穿越人士的抗压能力,我根本不介意被人围观。   :“下令撤退,否则别怪我手下无情。”我稍稍一用劲,马上有血渍从衣料下渗出来。   伊春德被擒,黑衣人像断电的机器人,他们面面相觑,手足无措。   :“快下令!”我在伊春德耳边低声喝道,“难道想连累你的孩子们吗?”   伊春德的身子僵了僵,随即挣扎着想反抗,可叹我两世为人亲生父母都是形同陌路,所以从不知怜香惜玉是何等做派。   我戾气丛生,隔着衣料,狠狠地掴了她几耳光,然后将剑尖对准她的脸部,用一种极其恶毒的语气说:“要不然我刮花你的脸,反正你一个小寡妇,无需担心遭夫君嫌弃。”   :“退下。”不到一秒的功夫,伊春德嘶哑着嗓子着下了命令,她的声音不够大,黑衣人显然没有听到,他们还在茫然朝我张望。   我紧握手中剑,毫不怜悯地往下戳了一下。   :“退下!退下!退下。。。。。。”伊春德发出一阵阵凄厉的尖叫,几乎是竭尽全力,直喊到声嘶力竭,气若游丝,最后身子重重地瘫倒在我身上,不住地颤抖。   我侧耳细听,果然没听到室外有打斗声。   :“义兄,快走!”我大声喊了起来,没有人回答我,四周一片寂静。   :“阿明,你还在吗?”我又喊了一声,眼看黑衣人已经打算撤退,我挟了伊春德,艰难地往外面挪动脚步。   不知今夕是何夕,天上没有明月,虽然繁星点点,可我还是看不清四周的环境。我想了想,将伊春德的手指上褪下那只指环,套在左手的拇指上,有点紧,不过还能忍受。   思忖半晌,我又退回室内,就着不甚明亮的烛光,将手中的指环朝空中晃了晃,一只手依然拖着被“毁容”打击得神智不清地伊春德,道:“我才是教主,我命令尔等,立即撤离。”   指环真的很有用,我才那么炫耀了一下,黑衣人们居然真的跑掉了!只是阿明,怎么还不见人影呢?   :“大公子,别找了,陆将军在我手里。”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客栈中早该被惊醒的人,出现了,殷妈妈。   :“庶母,何故如此?”我毫不手软地将伊春德往地上一掼,冷冷地问。   殷妈妈苦笑着,望向地上一动不动地伊春德:“大公子还不明白吗,我这么做,也是为了求大公子能放过小春。”   我森然道:“庶母有何打算?”   殷妈妈的视线依然牢牢锁在伊春德身上,像是自然自语的道:“大公子仁慈,我是知道的,但是巍王一定不会善罢甘休,我也是不得已,只好出此下策,还望贵妃娘娘能放过我们母女俩。”   我一怔,问:“孩子呢?难道也弃之不顾了吗?再说,你们还能去哪里?益州?景王连父亲放弃了,又如何能收留你们?”   殷妈妈摇摇头,淡淡道:“我并不稀罕小春能当教主。”   我疑惑了:“那庶母想到哪里?回瀛洲吗?可瀛洲已经毁了啊。”   殷妈妈古怪地笑笑:“谁说我要回岛上去?玉郎不出海,我也不出海,哪也不去,就陪玉郎一直到死。”   她的样子有点像得了花痴的年轻女子,又像痛失爱人的闺中怨妇,我心中一阵不忍,柔声道:“庶母,只要小春不生事,我不会拿她怎么样的,今天的事,我可以不对夫君说,你们还可以保留原来的身份,只是沁园,再也住不得了。”   沁园的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不适合居住,这个,我也不能说得太详细。   :“当然住不得,我们本来就是客。”殷妈妈了悟般点了点头,“大公子,若是我和小春就留在此地,你意下如何?”   我沉思片刻,摇摇头:“此地距离江东甚近,恐怕不妥。”   殷妈妈伸手拢了拢耳边的碎发,平静地笑道:“那么,大公子是要赶尽杀绝了?”   我皱眉:“庶母何出此言?”   殷妈妈冷笑道:“难道大公子觉得我们母女留在你身边,整天提心吊胆,过了今天不知明天,才是最好的选择吗?”   我气恼极了:“谁虐待你们了?我吗?不过是说沁园不好住,这里离江东太近,没说不让你们自由过日子,想太多了吧?你道人人都像你们一样闲得没事,整天瞎想啊?还偷偷摸摸的把教主的位置都抢来了。不过,如果小春真的想做教主,跟我说一声,我会把指环还给她的。不过,庶母,你得把义兄交出来,这可不是玩笑,他可不能留在这里太久。”   殷妈妈没理会我的请求,她轻轻地将伊春德扶了起来,漫不经心地说道:“陆将军能要在这里停留多久,就等大公子一句话了,只要大公子同意我们留在这里,我会立刻让人把陆将军放出来。不然。。。。。。”   :“不然怎样?”我的怒火再度熊熊燃起,恨不得把这可恶的老小三一掌给劈了,可人家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迈着细碎的步伐,仪态优美地从我眼前走过。   :“不然我会将你的义兄射成一只大刺猬,然后嫁祸到你那嗜好狩猎的夫君头上。”门外有人阴测测地替殷妈妈做了回答,这人的声音煞是洪亮,理应说一些铿锵有力的悲壮之言,可他偏偏说出歹毒冷血的话,语气中满是自鸣得意,自以为是,让人说不出的恶心和惊悚,我看到殷妈妈的身子突然激烈地晃了晃,伊春德呼的一声再度坠地。   :“沙罗,见了故人也不招呼一声么?这好像不是咱们瀛洲人的礼节吧?也对,你跟了那猪狗不如的东西,当然也变得面目全非了,这就是你的亲闺女?哈哈哈,长得真不赖,不愧是那人的种!呵哈哈,今天真是个好日子啊,我们又见面了,瀛洲岛上的假圣女!”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七十一章 召 唤   所谓相由心生,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距离我十步之遥的周田将军也就是昔日瀛洲岛头人爱尼带来一股浓浓的淫亵气息,现在的他虽然五官还是那么端正标致,可一双湛蓝通透的眼睛,早已被内心难填的欲壑打磨得浑浊不堪,蓝色代表的是清高,是唯一最能衬托出白色的纯净的颜色,可如果蓝色与肮脏联系在一起,后果是令人精神崩溃。   我差点被弥漫在屋子里的猥琐气息给熏倒,可更让我奇快的是,阿明居然面无表情目光呆滞地尾随爱尼跨进屋内。   可转念一想,我马上明白了,一定是爱尼用催眠术把阿明给催眠了。   眼看爱尼就要朝地上的伊春德伸出手去,我急忙快速挥鞭,逼他后退,趁此机会,殷妈妈将伊春德拖了起来,还有意无意地朝我瞟了一眼。   但愿她能拎得清,别再胳膊往外拐,我思忖道,心中十分焦灼,下一步怎么办?还跟谁求救呐?   :“周将军不驻守营地,跑到我落英城作甚?莫不是忘记自己的身份职责了么?”我讥诮道:“莫非周将军嫌官职太低,要随我进京向天子讨封赏吗?”   爱尼的神情稍稍一滞,随即脸上浮现夸张的谄媚笑容:“哦?我差点忘了,在我眼前站着的是一手遮天的贵妃娘娘,贵妃娘娘在上,微臣有礼了。”他装模作样地冲我弯弯腰,直起身的时候手中多了一柄精钢剑,剑尖轻佻地指向我们母女三人。   :“玉郎是个恶魔!跟着他准不会有好下场!沙罗,你怎么就那么执迷不悟啊。”前面两句语气甚是恶毒,可最后一句却显得痛心疾首,情意绵绵。   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殷妈妈目露厌烦之色,却没有贸然行动,她似乎也懒得跟爱尼周旋,下巴高高抬起,语气淡淡的道:“头人言重了。”   我这为亲爱的小妈倒也态度坚决的表明了立场。   爱尼一点都不生气,只是微微笑,斜视着我,别有用心地说道:“沙罗,你的日子一定不好过吧?瞧瞧你们家这位大公子,脾气是一等一的坏,而且特别忘恩负义,翻脸不认人,我是领教过的,就是怕你吃亏,所以才偷偷过来,就是想帮你一把,说到底,我们毕竟是同乡。”   他的台词功夫一流,声调拿捏得很十分到位,有一种诡异的魔力,令人难以抗拒,尽管我一直在深呼吸,可还是觉得脊背一阵阵发凉。   殷妈妈将伊春德紧紧地护在身后,慢慢地往我的方向挪,眼看我们就要背靠背,形成一个防御的三角形,爱尼的精钢剑猛地斜刺过来,将我和殷妈妈和伊春德两人隔开了。   :“沙罗,你怎么就被恶魔蒙蔽了眼睛呢?你也不想想看,如果你现在不跟我走,你还能到哪里去?如果你的身份被揭穿,洛京哪里还有你的立足之地?恐怕整个中原大地,也容不下你母女二人,你要知道,天英教处了益州,就是异端邪教。”   我哪里容得他废话连篇,轻轻抖动鞭子,绕住他的剑,用力往前拉,却赫然发现对方不但纹丝不动,似乎还有一股诡谲的吸引力在消耗我的力量。   我连忙收手,连连退了两步,想到此人的妖邪,不禁心头大骇,望着木木的阿明,焦虑感再次吞噬着我求生的意志。   :“陆将军,你不是在寻找你的妻儿吗?喏,那位就是!你瞧,她看着你的样子,多焦急啊!快点过去吧,我想她一定是等急了!”   纵然我活了两辈子也没想到人心如此难测,爱尼居然会用这种方式来羞辱我们,不管阿明会做出什么举动,我们兄妹之间的清白,算是毁了。   阿明在朝我缓步走来,他旳步伐是那样沉重,脸上的表情是那样痛苦,眉宇紧锁,嘴唇抿得紧紧的,竟是一千个不情愿一万个不相信,但是他却控制不了自己的行动。   我又惊又喜,喜的是,阿明的心其实是清醒的,他也许知道我是谁,惊的是,爱尼的催眠术果然深厚,意志坚强如阿明,竟然也抵抗不了。   :“庶母,你能否破解迷魂术?”情急之中,我问殷妈妈。   殷妈妈摇了摇头:“头人的摄魂术无人能解。”   听到我们的对话,爱尼脸上的笑容愈发明显。   :“义兄,对不起了!”我默默地说道,在阿明牵起我的左手时,抽出他的佩剑,用力地刺向他的左肩。   顿时鲜血淋漓,阿明脸上的表情变了,是一种深深地的痛楚,然而却是一种正常人的该有的反应。   而我也在撒手的同时,迅速地冲爱尼挥出一鞭,打在他的脸颊上,他的优势是箭术,室内打斗也许不是他的拿手好戏,趁爱尼掩面后退之时,我一边挥动鞭子边对殷妈妈说道:“快让小春召教徒们回来!”   其实指环在我手里,但是我着实不知道如何召唤教徒到身边来。   :“小春,快!”殷妈妈伏在伊春德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还在她身上拍拍打打的,然后我看见伊春德的眼睛蓦地一亮,继而诡异地看了阿明一眼,这才慢吞吞地从身上摸出一支短短的玉笛。   她迟迟疑疑地将玉笛放在唇边。   笛声清脆绵长,几秒钟后,我觉得自己的耳膜好像被什么尖锐的东西刺破了,疼痛得难以忍受。   被我刺伤的阿明更是雪上加霜,鲜血汩汩地从他的伤口上滴落下来,他的身子开始发抖,脸色也渐渐变白,他扶住一根柱子,吃力地撑住身体的重量。   而我因为耳朵的疼痛,转攻为守,有一扇窗子就在我的身旁,我其实可是纵身跳出去的,但是我的义兄正在受苦,我不能其他而去。   爱尼的剑术也不赖,几个回合下来,我的鞭子被他砍成几段,手中只余了短短的一段,完全失去了作为武器的威力。   虽然在这个时代活了三十多年,我的内心核子还是一个崇尚和平的“现代人”,从来没把自己当成练家子,更不要说是身经百战的武林人士了,所以失去武器,我还是很慌张的,求助地望向殷妈妈。   伊春德的短笛继续发出幽深神秘的声音,而阿明的伤口像失控的龙头,血在不断地往外冒。   :“小春,停止吧!”笛声再不停止,阿明的血迟早会流光的。   伊春德对我的呼喊恍若未闻,她的目光似乎穿透了我,直直看着我身后漆黑不见光明的夜空。   我再也顾不上何为进攻何为防御,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给阿明止血!这个念头是如此强烈,以至于我没注意到爱尼已经收剑入鞘,笃悠悠地弯弓射箭。   他的目标是我,箭头一直跟随我的身影,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竭力让自己保持镇定,总算是走到阿明的跟前,用他的佩剑割下一幅衣摆,替他包扎伤口,其实我也知道只要伊春德的笛声不停止,我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徒劳无功。   :“噗!”的一声,一支白羽箭射中了阿明的胸口,他重重地倒在地上,右手无力地伸向我的脸庞,口中似是低低地喊了一声:“妹子……..”曾经明亮如寒星的双眸黯然失色,随即沉沉地闭上了。   刹那间,我的脑子空白一片,阿明竟然就这样死了吗?这一切都是为什么啊!他不该渡江过来探望我的!   悲伤和愤怒令我失去了理智,我手中的利剑本应刺向杀人凶手爱尼的,但是我却将剑刺向了兀自吹奏短笛的伊春德------不是她的人,而是她手中的笛子!   笛子被我手中的剑撩到地上,摔碎了,然后我这才疯了一样对爱尼连连出手,射箭到底是需要一定距离才能施展的,所以我一开始并没有吃亏。   但是并不意味着我会一直不吃亏,大约十分钟后,我被爱尼一脚蹬倒在地,挣扎着想爬起来的时候,他用手里的弓弦勾起我的下巴,坚韧的弦几乎勒入我的皮肉,疼得我泪水止不住。   奇怪的是,在我和爱尼恶斗的过程中,殷妈妈和伊春德似乎一直都在袖手旁观,她们难道真的一点都不在乎我的死活?可我和她们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啊!   我想转头看那对母女的反应是什么,可是这一挣扎,颈脖处的疼痛更甚,我怀疑在流淌的不是汗水,而是血。   :“别看了,贵妃娘娘,你的泪水是打动不了我的,如果你还想活命,那就恳求你的情郎再来救你一回吧!不过,你会召唤哪一位情郎呢?是远在洛京的巍国天子,还是近在江东的我主吴王?”   :“吴王?”我惊疑地问:“是谁?”   爱尼似乎觉得我的问题很可笑,他温热潮湿的手在我脸上摸了一下,戏谑道:“还能有谁?”   吴王?难道说是顾支谦自立为王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阿明怎么没有告诉我?   :“你的义兄反对我主自立为王,所以他啊,偷偷的渡江过来投奔你来了,多亏被我发现得早,所以一箭将其毙命。”   事已至此,我的心中不知该做何感想,可怜的阿明就这样成了牺牲品,很难说他的死,没有顾支谦授意的成分,连阿明这种忠诚的下属都能诛杀,却听信爱尼这种没品格的恶魔,顾支谦一定是疯了。   默存啊默存,但愿你对昔日的吴公子别再心慈手软,该用什么政治手段就用吧,我不会再多说半个字的。   望着得意洋洋的爱尼,我心中再无畏惧,轻蔑地说:“我是当今天子的贵妃,快拿开你的脏手,否则天子威仪驾到,定会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七十二章 恩 断   我满以为我的狠话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没想到眼前的蓝眼珠子滴溜溜一转,爱尼的脸换上一副正经得不能再正经的表情,是一种面对超级大Boss的恭敬,或者说是一种懒得跟你浪费口舌的藐视。   不管是哪一种态度,总之我的颈脖终于不用遭罪,爱尼的乌黑大弓又回到了它主人的背上。   :“夫人切莫再说气话,属下奉吴王之命,迎接夫人回秣陵,属下是一介粗人,但凡有礼仪不到之处,还请夫人海涵。”   他甚至一本正经的朝我躬身行礼,礼毕,冲门外招招手,立即有十多个戎装女子闪身而入,动作极其迅速,她们将伊春德母女阻挡在我的视线之外,其中一人小心翼翼地将我扶了起来。   :“陆将军一路奔走,导致旧伤迸裂,医治无效,已经去世了,我也很难过,我会将此事详细呈报给吴王,尔等速将夫人送回秣陵,如有意外,唯尔等是问,谁都脱不了关系。”   爱尼的语气前敬后倨,我见那些戎装女子本来就一个个面色拘谨,爱尼一番话说完后,更是噤若寒蝉,猜想爱尼平日的作风肯定是残酷暴戾,不禁心里发毛,掂量了一下自己的斤两,便没有抗拒戎装女子的搀扶等等代表“恭迎”的举动。   只是小春母女怎么办呢?爱尼会怎么对付她们?   :“那两名妇人,只是疯妇而已,不足为患,我会命人将其遣送回乡的,尔等将夫人送过江去吧。”   爱尼似乎很清楚我在想什么,他像神经科专家一样给伊春德母女开了“诊断书”,并且承诺送她们回去,但是我知道,他百分之百不会让殷妈妈和伊春德回洛京的,极有可能是留在身边,实施他那变态的报复行动。   我顿时忧心忡忡,再怎么说她们也是我的家人,我怎么能置之不理?   :“周将军,这两名女子身世堪怜,即便是回到家也难以度日,所以还是让我带着她们到秣陵吧?”   就算是死在顾支谦的滔天愤恨之下,总好过遭人凌辱折磨吧?   :“夫人果然是菩萨心肠,好吧,就依夫人所言,也省去属下许多麻烦。”不知怎么回事,爱尼竟然“爽快”地答应我,还小小地发自肺腑一下下,好像和我熟稔得不行似的。   我顿时鸡皮疙瘩掉一地。   就这样,我们母女三人被东吴的周田将军“护送”着,连夜赶路,在天将拂晓时分,来到长江边,江面雾气重重,能见度极低,如果强行渡江,以现在的导航技术,还真难说我们能避免葬身鱼腹的下场。   在阿明惨死之前,伊春德召唤了那么久,天英教的教徒怎么没有来呢?莫非他们忌惮东吴的兵力?   想到阿明的惨死,我心头的悲痛难以抑制,哭是哭不出来了,再说哭能顶什么事呢?只会让自己更加悲观绝望而已!   偏偏造成阿明惨死的帮凶之一是我的妹妹!现在她和我不在一个船舱里,如果我们同处一室,我很怀疑自己会狠狠揍她一顿,发泄心中的悲苦。   在船舱里苦苦煎熬的时间十分漫长,为了“夫人”的安全,我被禁锢室内,不得走出船舱半步,所以一点都不了解江面的情况,有好几次船舱激烈晃动,我甚至怀疑自己再次溺毙水中。   弃舟登岸,我被塞进一辆舒适的马车里,手脚是被缚住了的,真没想到,她们还担心逃跑,真是多此一举,没有顾支谦的赦免,我能跑到哪里去呢?到了现在,我才悲观地发现自己其实一无是处,身为落霞公子时的“成就”,其实都是人家恩赐的!人家给就给,想收回就收回,一个信口雌黄的“死讯”,轻轻松松摧毁我所有的努力,让我无所适从。   我是从偏门进府的,将军府已经自动升级为王府了吧?反正我是看不到门匾了,兜兜转转,我被“搀扶”到原来居住的院子,室内的布置和摆设似乎没有变化,不过仔细一看,还是能看出,大部分家具和软装饰都是新的。   我在牙床的栏杆上看到几道深浅不一的剑痕,可想而知,我的“忤逆”,曾给顾支谦带来多大的震怒------他可是一个爱惜财物的好孩子。   难为他忍耐了那么久!我在霞光岛装失忆,他也只是隔三差五的试探我一下,并没有让我坐老虎凳,灌辣椒水,算得上是“仁慈”了吧?   可是这一次明显不同了,他和我都已经步入中年,那些爱恨情仇恩怨纠葛的往事早已不足以影响个人情绪,剩下的,只有谋略,利益以及政治手段。   他会利用我来羞辱洛京天子吗?   如果他这么做,默存会怎么想?一个连老婆都保护不了的男人,注定会成为天下人的笑柄。   如果是这样,我就算一心求死,恐怕也难于登天。   如果我只是顾支谦用来交换更大利益的棋子,那么他会提出什么要求呢?秦氏往北退兵三百里?五百里?将巢湖水域拱手相让,还是别的什么?   我坐在房里想得脑仁发痛,诵念了N遍心经也无法让自己平静下来,在辗转反侧焦灼不安中度过了十天,终于等来了给我宣判书的主角,自立为王的吴王顾支谦。   他穿一身红色滚边的黑色冕服,头戴一顶九旒冕冠,他本来就身材颀长,身姿挺拔,这样隆重的一穿戴,更显得他器宇轩昂,气势非凡,即便我认识少年时代的他,也不得不承认,他侧漏的霸气灰常具有震慑力,用盛气凌人来形容,最恰当不过。   我夫洛京天子的气质和他风格迥异,那是一种内敛的平和之气,如同深潭古井,寻常场合是看不到古井里泛起的涟漪的。   世事无常,这两人的气质居然会对换!遗传已经还真不是盖的。   顾支谦没有屏退左右,而我又不可能跟他行礼,看来他要对我采取非常手段了。   我冷冷的等着。   :“夫人。”顾支谦开口了,伴随着一声长长的叹息:“你为何不肯回府?还在怨恨为夫没有亲自去接你回来吗?”   我敏感地捕捉他身后的一名侍女朝我转移过来的两道森寒的视线,极度不友善。   我也叹了一口气,竭力淡然应付:“表哥,你明知道,我早就不愿回到这里,又何必多此一举呢?徒添烦恼而已,还是让我回家去吧。”   :“回家?难道这里不是你的家?夫人,看来你的癔症还是没有完全消除啊。”顾支谦悲天悯人地望着我,我几乎都要感动了,他的样子,真的很像一位苦苦等待爱侣归巢的深情男子哎!演技不够,美貌来凑,难怪后世的影视圈,充满了清一色的字母美女。   :“表哥,我们也不要说废话了,你能不能坦诚地告诉我,我父亲是怎么死的?还有你,为什么要让爱尼,杀死我义兄?”   两个疑问抛出来,我再也无法做到冷静自若,尤其是阿明的死,顾支谦是怎么都脱不了关系的。   顾支谦见我情绪失控,这才向身后挥挥手,示意随朝那个和侍女们退出室外,他总算肯给我一个痛快了。   :“表妹,姑父的死,我着实意料不到,他,是自尽的。”顾支谦朝我跟前走了两步。   我愕然,瞪着他:“自杀!为什么?我父亲为什么要自杀?是你们逼得他的吗?还是。。。。。。”   顾支谦摇摇头:“我听说姑父在益州,早已失势,景王派他出兵,其实是为了彻底消除他的势力,所以不加派粮草兵械,姑父山穷水尽,这才自我了断罢?”   我激动地说道:“我不信!父亲一向是益州的肱股大臣,能力非凡,又给景王那么多免费子资源,景王是傻子啊,要除掉这么有利用价值的下属?肯定是你们使的离间计,动摇景王对我父亲的信任,所以说,你们才是真正的凶手。”   管他呢,反正都是阶下囚,就让我痛痛快快地口不择言好了。   顾支谦似乎也是竭力压制心头怨愤,他目光如炬,咄咄逼人:“夫人!我劝你谨言慎行,就算不是为了你自己,也要为皑儿想一想,你若与我为敌,皑儿该如何是好?一辈子记恨你?还是我?”   他话锋一转,居然抖出一个大包袱,我们之间怎么都绕不过去的一个坎:儿子。   话说皑儿真是一个令人心疼的孩子,年纪那么小,却那么懂事,那么替别人着想,我这个母亲和他一对比,简直成了冷血动物。   见我的意志开始动摇,顾支谦趁机又上前一步,朝我伸出手:“表妹,让我们抛去那些不相关的事情,好好把皑儿辅导成人,好吗?我这么做,不都是为了我们的儿子吗?你义兄性情仁厚,却屡屡对我隐瞒关于你的任何事情,身为臣子,是为不忠,我怎么能让一位不完全忠于我的下属,教导我们的孩子?你相信我,做出如此决策,我同样痛心不已。”   他不说还好,这一说更让我坚定了信念,这个信念就是:正义和公开。   虽然阿明对顾支谦有所隐瞒(我真他妈是一个扫把星。),顾支谦大可以利用道德标准或者别的什么律令来惩罚他,而不是让心底的不满越滚越大,最后到了杀人泄愤的地步!   公报私仇,是掌权者的大忌,当然也绝非君子行为,既然他已经不是君子,我一个妇道人家,干嘛还遵从他呢?   我缓缓地抽出案上横亘的宝剑,割下一幅裙摆,冷漠地对顾支谦说道:“吴侯,阿明是我的兄长,你杀了他,就是我的仇人,从今天开始,你我势不两立,如果你想杀我,就请吧,别拿什么孩子来威胁我,告诉你,我不在乎,一点都不在乎。”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七十三章 义 绝     我十三岁那年,认识并喜欢上了他,他指点我的书法,教我丹青,给我普及时事政治,替我进行职业筹划,将西海禅师引见给我,带我走上一条充满文化气息的康庄大道,他是改造者,是皮格马利翁,我是他雕刻刀下完善的大理石少女雕像。   后来,他破坏我姜氏一族辛辛苦苦经营了数百年的海上仙岛,害得我的父亲走投无路,不得不依附景王边缘化求生存,直到不久前,心灰意冷而终;而我的义兄阿明,青年热血的时候,被他派人来煽动,进了他的军营,十几年来,参加的大大小小战役也有几百场,加上别的一些特殊任务,怎么说,都算得上他手下的老功臣,但是,他是怎么对待功臣的呢?   过河拆桥,借刀杀人!   是谁说过,绝不让我夹在娘家与夫家之间为难的?   原来他所说的不为难,就是灭掉我的娘家人,毁掉我能依靠的姜氏家园啊!他是政客,玩弄权术控制人心,我是不会废话一个字的,但是杀兄之仇,逼死我父亲之恨,不共戴天,哪怕他是我儿子的父亲,那又如何?大不了,我把皑儿带走,隐姓埋名,永远不再和他相见!   想完这么多,我握剑的手不再颤抖,心中既没有恐惧也没有愤怒,有的只是漠然和无动于衷,他说什么,做什么,能影响到我什么呢?我只管依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就行了。   顾支谦似乎被我的举动吓了一跳,他不敢置信地瞪着我,两只绿莹莹的眼珠子如同两簇幽深的鬼火,随时都想把人带进地狱里去。   :“你,至于吗?”他皱眉,身子微微发抖,估计是气的,冕冠上旳珠子轻轻晃动,发出细微的碰击声,有点悦耳,也有点刺耳。   :“我说过,姑父的死,不是我造成的,至于你义兄?他与你并无血缘渊源,只不过是帮你跑了几天腿,哪里能和你我之间的骨肉血亲相比?你我既是姑表亲,又是有名有实的夫妻,哪一点及不上你与他的情分?至于你为了他,而与我割袍断义?你太让我失望了!”   在他说完的那一刻,我啼笑皆非,他竟然还对我失望!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真当自己是救世主,灵魂都要他来拯救,而他则救世人于水火。   和这种逻辑混乱的人争辩,简直是浪费气力,我还想逃出去呢,还是省省力气吧。   我将剑指向他的咽喉处,讥讽他道:“顾支谦,你知道当年我为什么留在吴兴,不到富春郡去找你吗?因为那时候,我就觉得义兄比你好一百倍,一万倍!到了现在,我依然这么认为,你说我和义兄没有血缘关系?你错了,在我心目中,义兄比你重要一百倍,一万倍!你杀了他,等于是我不共戴天的仇人,我是不会手软的,如果你还是个男人,请拿起你的剑,我们再斗上一次!”   顾支谦愣了愣,随后缓缓地朝我走来,他面带微笑,似是认定我不会对他动手,他的脚步极度缓慢,他的表情温柔得几乎能拧出水来,嘴角的微微弯起,角度完美,随着他的走动,宽大的冕服如同戏剧闭幕时垂落的幕布,几欲将舞台上的一切遮掩转移。   我一动不动,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身影不断逼近,手中剑始终保持一个角度,当他距离我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候,我心一横,满以为会听到剑穿皮肉的声音,结果-------   我被人一掌击倒在地,手中剑被迅速抽走,来人的动作非常快,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将顾支谦“挪到”安全距离,然后两人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我。   “他”正是之前对我虎视眈眈的侍女,顾支谦也开始用美女贴身保镖了,与时俱进啊!   不过,顾支谦似乎并不想领美女保镖的情,他怒叱道:“没有我的指令,你进来作甚?”   声色俱厉,令人胆寒。   那侍女立即跪倒在地,充满幽怨地瞪着,喏声道:“奴婢,担心。。。。。。夫人对吴王不利。”   夫人二字,是她极不情愿说出来的,其实她想说的一定是别的词语吧?   :“胡闹!既然是夫人,怎会对孤不利?还不快点退出去!”顾支谦的语气明显缓和不少,他甚至还朝那名侍女伸出手,示意她站起来说话。   那名侍女娇怯怯地起身,转到顾支谦的身后,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连我这个铁石心肠的女性都要心软了,更何况懂得怜香惜玉的顾支谦顾大人呢?   他果然没有下令让那侍女出去,只是挥挥手,让她退到房门附近,然后他回过头来,直直地望着我,眼神高深莫测。   :“夫人,何以一意孤行?六亲不认?莫非你的心肠当真是石头做的?”顾支谦的语气有一种说不出的寥落和空洞,他转身坐到长案前,从笔架拽下一支红狼毫,似乎想写点什么,又似乎手中的狼毫是一柄可以杀人的利剑,他无声地把玩着,过了半晌,突然“吧嗒”一声,将狼毫一折两半段,狠狠地扔到我跟前。   :“林贵妃,你如今已是孤的阶下囚,还神气什么?要不是孤还念及几分少年时的情谊,你早就不知道死几百回了,芳奴,你过来,将林贵妃带到剡溪谷,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得接近。”   原来这侍女的名字叫芳奴,但愿与我的名字没有什么关系,可是马上我就知道自己想错了。   那名侍女狐疑地看看顾支谦,又冷漠地看看我,欲言又止,脚下却没有迈开脚步。   顾支谦轻笑一声,柔声道:“有了新名字,欢喜过头了么?还是想让孤走过去,示范你如何款待林贵妃?”   声音温柔得像跟说绵绵情话一样,可不知怎么地,我觉得汗毛都要竖起来了,非礼勿听,非礼勿视,但愿顾支谦不要太过分才好。   那名侍女的脸,浮现出淡淡的羞赧,她轻轻摆动腰肢,步步莲花,朝着顾支谦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在长案前,盈盈下拜:“奴婢多谢吴王赐名,奴婢一定不会辜负吴王的期望,会将林贵妃招呼好的。”   她的声音娇柔动听,却有腾腾杀气蕴含其中,令人不寒而栗。   :“林贵妃,走吧。”芳奴笑容可掬,就像热情招待客人的女主人。   我忽然觉得没什么好担心的了,如果我死在这里,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只是秦桓之怎么办?顾支谦该不会拿我做大文章吧?我已经人老珠黄,实在担当不起红颜祸水这个词了啊!   :“林贵妃尽管安心逗留,孤会派人把消息带到洛京的,如果洛京天子当真对贵妃一往情深,他一定不会拒绝孤的诚意,会往北退兵五百里的。”   原来他打的是这种主意!真是难为他了,看来我还是很有利用价值的,但愿秦桓之不要儿女情长才好,否则我们俩的身后名,一定是贻笑大方。   :“林贵妃不会变法子遁走吧?平原侯夫人虽然是贵妃的妹子,与孤却没有亲戚关系,所以她的生死,全赖贵妃照拂了。”   我蓦地抬头,死死地看着这张我曾抚摸过也曾亲吻过的脸,如果我的眼神是激光,我一定不介意在这张脸上烧出几个窟窿眼,太卑鄙太可耻了,这个人是什么时候,变得如此阴险诡谲的呢?竟然连妇孺也不放过了,还是当年英明神武的少年英主吗?   我哈哈大笑,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下来,笑够了,这才跟在芳奴的后面,头也不回地走出门外,今天的天气并不好,是阴天,天空一副死了娘老子,要嚎啕大哭的样子。   剡溪谷,潮湿阴凉,蜈蚣,百足虫还有许多乱七八糟的小爬虫,都喜欢聚集在此,谷中的居住环境,不是用一个“差”就能形容的,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得时刻提防是不是有什么恶心的虫子爬进我的鼻孔里。   遭禁锢的日子里,我得衣食自立,食材是现成的,各种生活用具倒也一应俱全,条件艰难我不害怕,害怕的是,这里人迹罕至,我完全与世隔绝,我很想知道外面的形势怎么样了?顾支谦有没有提出他的勒索条件,秦桓之是如何应答的?伊春德母女怎么样了?还有乔氏,义父义母,我的几个可怜的侄儿?   芳奴将我押到这里以后,就再也没来过,我现在用的,吃的,都是别的下人送来的,她们住在另外的房舍里,距离我住的房舍大约一百多米远,如果我这边有什么动静,应该也能听到的吧?   顾支谦果然恨毒了我啊!连给我个痛快地机会都不肯,更残忍地是,他还不准下人给我送精神粮食过来,我在剡溪谷住了将近一个月,无聊时,只得用树枝子地上写写画画,尽量让自己不要脱离“文明人”的生活。   这天,我又在树底下写写画画,结束后,锤锤酸疼的脊椎,正要坐到树桩上小憩,却突然发现眼前景象异常,就在十几步远处,有个清瘦的少年,一脸悲悯地看着我,阴郁的天空下,他那双绿茵茵的眼珠,凝聚着圣洁的光辉。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七十四章 天 人     当我看到少年的身旁除了一名弱冠随从再别无他人时,心里不禁“咯噔”一声,惊魂难定,若雾不在,顾支谦的其他亲信也不在,那么,皑儿一定是偷偷过来的,如果被他父亲知道,会怎么责罚他呢?   继而转念一想,心神略定:皑儿既然敢私自来见我,那么,顾支谦并不在府中?他干嘛去了?亲自率兵出战了?以他的性格为人,很有可能啊!那么,他会去攻打谁呢?该不会是洛京吧?   -----默存现在怎么样了?   稍稍安定下来的心复又高高地悬起来。   和儿子久别重逢的喜悦被重重忧虑分割稀释,看来我和皑儿的母子缘分不是一般的浅,几乎等于零,这,是不是上苍对我犯下若干重大过错的惩罚呢?   见我呆呆不动,那碧眼少年-----我的小儿子----皑儿却一定也不惊讶,甚至可以说十分平静坦然,和他父亲一样,年少之时便有着超越年龄的沉稳和冷静,有一种超然物外的淡定从容,我怔怔的看着他朝我走过来,弯腰揖礼,口中轻轻称一声:“夫人。”   平稳的语调掺和着淡淡的喜悦。   :“夫人,你果然守信,到江东来了。”皑儿起身抬头的时候,脸上终于露出笑容,就像小孩子吃到眼馋许久的糖果,心满意足。   :“还能再见到公子,妾身,很高兴,公子,长高了不少。”我的声音有点变调了,话语不连贯。   :“晚辈住在秣陵城中,却不能尽地主之谊,着实惭愧。”皑儿他就站在我的跟前,他的个头已经和我差不多,身形清瘦,气质清雅,他的样貌风度,像他的父亲多一些。   我的眼睛开始模糊。   :“公子不必愧疚,这不是公子的过失。”我微微笑,内心却充满悲凉,母子之间,何须如此文绉绉地使用外交辞令假客气呢?可是捅破这层纸,又有什么好处呢?徒添伤感罢了!既然命运如此安排,那么,就顺应天意,客客气气到底吧!   :“谷中潮湿寒凉,景致也不算秀美,公子还是尽早离去吧,切莫让家里亲人担心着急。”   我望向不远处的房舍,并没有看到两名侍女的身影,看来皑儿旳到来并没有惊动到她们。   皑儿的眉头微微蹙起,似有一肚子的话,却不知从何说起,憋了老半天才轻声问:“夫人,为何不肯留在秣陵城中呢?”   瞧他犹犹豫豫的样子,想必这个问题,对他而言,十分难于启齿吧?毕竟他是晚辈,我是他的长辈。   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在问我,为什么不留在他父亲身边,做一名“吴王”夫人?当然还有另外一层意思,他在向我表明,他很希望我留在江东,这与他父亲的野心霸业无关,与我们这一代人的恩恩怨怨无关,他只是想尽儿子的孝道。   我的眼睛再度模糊了,多懂事善良的孩子啊!可惜我不配得到他的孝敬和关爱。   :“令尊是否和公子说起过,真正的赫章公主是谁?”我尽量保持平静的语气,以免情绪波动幅度过大。   皑儿面露惊愕,显然没料到我会有此一问。   我慢慢说道:“公子的生母赫章公主身份尊贵,乃是天下人皆知的事,妾身若是留在江东,定会给公子带来巨大的麻烦,令尊政务繁忙,可能无暇思虑此事吧?”   皑儿一脸茫然,显然没明白我想说什么,我凝望着他碧绿的眼眸,伤感丛生:“赫章公主既是公子的生母,更是益州景王的妹妹,岂是他人能随便冒充的呢?更何况,我也有丈夫孩子,怎么能一去不回头呢?公子啊,你能来谷中看望我,我已经很满足了,你,还是快快回去,不要让身边的人,一番好找了吧。”   以若雾等人的聪明机敏,应该很容易想到皑儿会到谷中来的。   皑儿见我催促他离去,没有正面回答他旳问题,表情沉闷了半晌,这才压低嗓子,期期艾艾地问道:“在夫人的心目中,只有洛京的秦氏才是唯一的依靠么?”   他的话可把我给问倒了,作为一名从现代社会穿越而来的职业女性,我从没有依靠别人而活着的想法,就算他是我的灵魂伴侣,抑或是良师益友,也绝对控制不了我的心灵自由,可这让我如何回答皑儿呢?我怎么说都是他的亲妈,试问哪一个孩子不希望自己的亲妈和亲爸在一起呢?除非父母的某一方是个天怒人怨的极品!   我还是很在乎自己在皑儿心目中的形象的!   :“公子啊,我向来自由散漫惯了,最不喜欢受约束被管制,本来说呢,去哪里,住哪里都是自己做主的事情,可如今形势不由得我做主,如果我迟迟不回洛京,恐怕会生出大事端,殃及无辜,那就是我的罪过了。”   我其实很害怕自己成为政治斗争的棋子,很怕,非常怕,十分害怕,我啥都不是,何德何能…….   :“夫人的担忧是对的,听闻数日前,洛京天子御驾亲征,如今已经在长江北岸扎营驻守,准备渡江南下了。”   他的话我瞬间石化,良久,我才惊恐地问道:“那么,吴王呢?”   皑儿直直地望着我,稍后面露难色:“吴王已经离开王府数日,到营中指挥军事去了。”   我心中又是一震,喃喃地道:“所以你才敢私自到这里来?已经多久了?我是说,吴王离开府中到底有几天了?”   问到后面的一句,声音已经不受控制地提高八度,变得尖锐刺耳,这小子,真沉得住气啊!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他居然可以忍住不说的!他才几岁啊!   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他亲哥渝儿,强多了,果然单亲家庭的孩子早熟。   皑儿似乎被我的过激反应吓一跳,他往后退了一步,有点怯怯地看着我:“夫人息怒,非是晚辈有意隐瞒夫人,此事实在是晚辈不能置喙。”   他还真不愧是顾支谦的好儿子,维护江东集团利益的事情做得那是杠杠的,看来顾支谦选他做接班人,并非毫无道理。   那么我呢?自然是很不爽的那一个了。   :“好,我也不为难公子,不过有一件事情,还请公子如实告知。”我恢复常态,竭力让嘴角上扬。   皑儿愣了愣,朝我微微弯腰,道:“夫人请问。”   我说:“和我一道从中原的两位女客,如今怎样了?”如果顾支谦没有为难伊春德母女俩的话,我自然有打算。   皑儿脸上的惊疑更甚:“夫人这是打算铤而走险了吗?剡溪谷可是环境恶劣,险象环生,如果硬闯出去,恐有凶险。”   反应还挺快,一听到我过问伊春德母女的情况,就知道我动了逃走的念头。   :“公子多虑了,我只是想知道平原侯夫人的处境而已,再怎么说,我们也是同父异母的姐妹。”   ;“夫人不必担心,平原侯夫人一切安好,只是不能随意走动而已,吴王虽然与秦氏不睦,可也不至于为难无辜的女眷的。”   我心里苦笑,不为难,那我被软禁在这里算啥?说明我是活该旳罗?   :“公子想知道我为什么要执意回洛京吗?因为在洛京,我可以踏踏实实地过日子,不必隐瞒出身,家世,更不用顶着不属于我的身份,战战兢兢地生活,因为中原的子民都知道,林贵妃出身贫寒,做过婢女,没有强硬的靠山,朝中的大臣们完全不用忌惮外戚专权。公子是个聪明人,觉得我的选择,是否可取?”   皑儿没有立刻回答我,他似乎陷入了沉思,小脸几乎揪成一团,城府再深,毕竟人生阅历不足,我禁不住心疼了,再也顾不得避嫌,上前拍拍他的肩膀,疼惜地说:“公子啊,人生虽然有很多身不由己,但是也不要给自己太多压力啊!你还那么年轻,却要负担那么多的重任,其实,我,我只希望公子活得惬意就好,没有那么多功课,没有没完没了的考问,如果有机会,就多交几个志趣相投的小伙伴,外出游玩,吟诗作赋,尽量活得轻松一点,快乐一点。”   我的一番真情流露,换来的是皑儿的泪花点点,他似乎挣扎老半天,才没往我怀里钻进来,相反的,他远远地离开我,和随从策马而去,脊背挺得直直地,头也不回,仿佛压根就没在此地逗留过。   可是他无意中带来旳消息,让我心潮起伏,怎么从剡溪谷讨出去呢?那两名婢女根本不足惧,但是谷中没有交通工具----马匹啊?出了山谷,我能徒步走多远?   夜里,突然下去了大雨,我在床上辗转反侧,久久无法入眠,大雨滂沱,江边更加潮湿泥泞,远道而来的中原人,一定很难适应吧?   风急雨大,我突然听到一阵阵马匹的嘶鸣,是听觉混乱了吗?我一骨碌从床上蹦了起来,推开简陋的门板,我的听力没有出问题,的确有一匹体型优美的骏马,嘚嘚地从远处朝我的陋室奔驰而来,白色的骏马,如同下凡的天马,缓缓地张开翅膀,邀请我到广阔旳天空去遨游驰骋。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又食言了,怎么变成这个样子旳呢?真是欠揍! ☆、第一百七十五章 药 师   我心里清楚得很,这匹白马并非从天而降,而是有人给我精心安排,只所以选择在雨夜,是因为大雨会洗刷掉马蹄的痕迹,也只有在雨夜,看守我的两名侍女会放松警惕----此时她们很有可能已经呼呼大睡,醒不过来了。   良机难得,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只是我这一走,顾支谦会不会迁怒皑儿,从而剥夺他的继承权呢?也许那样更好,皑儿从今以后,真的可以过上轻松一些的生活了。   我脑子里不断闪过皑儿那张稚嫩却沉静的小脸,雨水和泪水交织在一起,模糊了我的双眼,天边的闪电不断撕裂着黑夜的帷幕,震天的雷声不断拷问着我的灵魂,若非手中的缰绳勒破了手掌,带来阵阵尖锐的疼痛,我几乎怀疑自己的臭皮囊早已在电闪雷鸣中灰飞烟灭。   风雨如晦,唯有一缕希望的火种在昏暗的天地中大放光芒,我不断地扬鞭策马,终于在天亮前逃离了凶险的剡溪谷,来到一个距离秣陵城不到一百里的小村庄,这村子在秣陵城上游,此处险滩较少,江面也比下游窄小得多,我打算在此地渡船过江。   趁天还没大亮,我找了个僻静的地方,打算换掉身上的湿衣裳,可打开怀里的包囊,却发现包囊里的衣服也是湿湿的,并不比身上的这一套好到哪里去,更悲催的是,右小腿不知什么时候受的伤,好长一道口子,触目惊心,似乎在无声地嘲笑我的无能和窝囊。   我颓然地坐在村头的大树底下,发呆。   有谁会愿意在如此恶劣的天气里,送一个形迹可疑的单身女子过江去呢更何况我身上根本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诱惑船夫去冒险!   望着灰蒙蒙的天空,我苦笑不已。   被我敲门的人家,根本不敢放我进屋,开门的人先是惊讶地朝我上下打量,然后回头望望,再接着就是冲我不断摇头,表示不能“款待”我这样的江湖人士,最后“嘭”的一声,把简陋的大门关得死死的。   敲了十多户人家,只有一户人家再次打开了一条缝,扔了一个硬邦邦的烙饼给我。   我无可奈何地回到村头的大树底下,枯坐,没过半会儿就冷得浑身发抖,无奈之下容不得我多想,只好再次叩那一扇扇简陋的木板门。   最后到底有人动了恻隐之心,将我让进屋子里去,并且给了我一身干爽的衣裳----是一套破旧的褐色葛麻长袍,正是这个时代最底层劳动人民的日常着装,我对送赠送衣裳的人家感激不已。   :“娘子若是不急着赶路,不妨等雨完全停止再走吧。”女主人怜悯地说,还递给我一碗热腾腾的米汤。   事实上我已经走不动了,连夜的赶路加上淋了一个晚上的雨----滂沱大雨中,身上的斗笠没起到避雨的作用,此时的我早已疲惫不堪,更要命的是,我似乎在发烧,低热。   :“大娘,请问这村子里是否有看病的郎中?”我低声道:“我只求他给一副驱寒的药就好。”   女主人望望一旁的丈夫,摇了摇头:“村里的人生病时,都是找邻村的郎中去看病的,不过。。。。。。”   她欲言又止。   我好奇地望着这夫妇二人。   只见男主人不置可否地看了我一眼,低下头,沉默不语。   我微笑:“大娘其实是想说,村子里还是有能看病的能人的,对吧?”   女主人吃惊地看着我:“娘子如何得知?”   我依然微笑:“因为大娘已经把话说了一半。”   女主人足足看了我半晌,最终像下定重大决心似的:“不瞒娘子说,前几天有一个怪人路过村里,背个药箱子,脏兮兮的,臭哄哄的,不过他的药倒是有用,村里二狗子身上的蛇鳞斑好像淡了不少。”   有这么神奇?难道是古代专治花柳梅毒的老军医不成?我正色问道:“这怪人现在在哪里?我要去找他!”   :“哎呀娘子,那怪人脾气怪得很,见了女人就吐口水的,说是晦气不吉利!而且他那么臭,连村里的猫啊狗啊都躲他远远的呀。”   嗯,这倒是个好方法,如果能把路上的豺狼虎豹都熏跑就更好了,女主人所说的怪人更引起我的兴趣,我几乎迫不及待了。   :“为了活命,我不怕臭。”我笑道:“如果他要吐我口水,就让他吐好了,我就不信他能吐一辈子。”   女主人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好像生怕我患有严重的传染病一样,连连朝门外比划,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走啊走啊,就能找到怪人了。   我出门后没走多远,果然听到碗被打碎的声音,看来这夫妇俩,的确把我当成传染源了。   我望望天空,灰蒙蒙的,不过现在下的是小雨,我斗笠还是能抵挡的,我牵着马,笃悠悠地朝村尾走去,所谓村尾,就是距离山比较近的地方,群山环抱,面朝江面么,这个小村子的风水还真不错呢!只是忒贫穷了一点,居然连一家诊所都木有!   吐槽跪吐槽,我还是很感激那妇人的热心和善良,如果不是她肯送我一身干爽的衣裳,恐怕我早就冷死在找怪人的路上了。   说这人怪,还真是怪,他安然地睡在一副陈旧的棺材里,脸上蒙着白色的麻布,活像将要被推去太平间的新死尸,其实屋子里明明有一条可以躺着睡的宽板凳的!更令人发指的是,瓦罐下面用来熬药的木柴,好像就是棺材板哎!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死者为大,但愿屋子里的棺材板不是“怪人”掘死人墓弄来的。   屋子里,臭死了,很像动物尸体腐烂的恶臭,又有点像海边死鱼虾发出的腥臭,他是怎么呆得住的!   我死命捂住鼻子,头,更晕了。   等了半天,怪人都没有醒,我实在呆不住,于是走出屋外,把马栓在屋前的槐树下,漫不经心地打量周围的地形,越观察越感到胆战心惊,这里,怎么有点迷宫的感觉?乍一看,屋子周围的花木没什么特别,可我怎么也走不出房前的这一片小小庭院,院子里的植物好像会神不知怪不觉地移动的。   我几番硬闯均不成功,最后还被几杆篁竹狠狠抽打数下,胳膊小腿阵阵疼痛。   :“前辈,请恕晚辈无礼,放晚辈一条生路吧。”我冲屋子里的怪人喊道,我之所以大声喊叫,是因为不知道那怪人是真睡着还是假睡着,总之喊醒他就是了。   喊了老半天,终于看见怪人缓缓地从棺材里坐起来,那样子说不出的诡异和滑稽,他穿的衣裳分明干净得纤尘不染,身形轮廓也很优美,像个画中仙,他的起身动作却机械得像MJ跳月亮舞,他每动一下,就有一阵恶臭方向明确地散发过来。   他黑白参半的胡子乱蓬蓬的,一双深邃似海的眼睛漠然地凝视着我,他慢慢地朝我走过来,在我几乎被他身上的恶臭熏得昏过去之前,出其不意地对我吐一口唾液,郑重其事地吐在我手心里!末了,他俯视着我,神态极其倨傲,像个高高在上的君主,等待被赏赐的奴隶对他叩首谢恩。   我不停地甩动手腕,狠不得把手上的皮肤都换掉一层,太可恶了,这老变态干脆冲我脸上吐口水好了,如此一来我就有一万理由,一头撞死在豆腐上。   我进退不得,怒视着他。   怪人阴测测一笑,伸出两条长臂,拨开我眼前的树枝,然后将脸凑了过来,居然真的吐了我一脸珍!珠!霜!如同天女散花!而且每一个水滴都十分均匀!我的脸360度无幸免!   他调整站姿,和我四目相对,他的双眸盛满了得意,讥讽还有恶作得逞后的愉悦。   我勃然大怒,感觉自己的头都要爆掉了,于是飞快出手,朝他的胡子抓过去,他哈哈大笑,身子轻飘飘地一晃,轻松躲开。   :“抓得着吗?”怪人的声音也怪怪的,语气中充满了不屑:“世上还有什么是你能抓得住的?现在都没死算你命大。”   咦,他好像对我还挺了解!   我狐疑地望着他。   怪人停止了晃动,站姿变得端正笔直,细小的雨珠沾满他的发梢胡子,他眼珠子一动不动,冷冰冰地看着我。   我在他无声的注视下,心虚继而胆怯,先前的怒火在看不见却摸得着的细雨中渐渐熄灭。   :“默…..存,你怎么在这里?不是说你率兵在江边,准备攻打东吴吗?”我吃吃地说。   “怪人”重重地哼了一声:“朕攻打东吴,你心疼?”   果然是他!我心中狂喜,顾不得他语气中的愤愤,急声辩解道:“不是,我,只是在担心你,在这里会不会很危险。”   难道他就不怕他的离开会引起叛变吗?   :“我在与不在,有什么区别?反正东吴,总是要攻打下来的。”他伸手挠挠腮边,一定是假胡子又弄痒他的“玉面”了吧,我急忙赔笑脸:“对,怎么样都要打的。能不能先让我出来啊!夫君?”   :“夫君?”他如嘲似讽:“你还当我是你夫君?为何一去不回?你知道为了打听你的消息,朕的紫衣龙士死了多少吗?嗯?”   他恶狠狠地盯着我,如果有谁给他递上一柄宝剑,我相信,他一定会手起剑落,干脆利索地把我的首级砍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七十六章 苇 叶   秦桓之喜欢Cosplay ,我是知道的,但是目前情况之下,我哪里还能哑然失笑得起来?更何况他正在怒气冲冲,为失去紫衣龙士而大动肝火!   我慢慢地跪倒在地:“妾身罪该万死,请夫君家法处置吧。”   :“哼!”我的头顶上炸开一朵小小的怒火,紧接着跟前的花木移向两边,我知道,他的怒火已经熄灭了。   :“默存,我,我很抱歉,给你带来那么大的麻烦。”我从地上爬起来,就势扶住他的一条胳膊,可怜兮兮地认错。   他没有甩开我,而是扭转脸,面对着我,表情甚是凝重。   :“他居然如此待你,简直不可理喻。”他缓声说道:“非男子汉大丈夫所为。”   我点点头,表示赞同他的说法,脑子里却不听使唤地想起当年他用荆条钉我一身的场景,我一定是脑子进水了。   :“的确!顾氏已经丧心病狂!听说,他已经自封为吴王了?”我小心翼翼地看着秦桓之的脸色。   :“也不算自封的,吴王的封号还是朕给的。”秦桓之淡淡地说:“他不过是现在才接受而已。”   我有点吃惊:“既然他已经接受了陛下的赏封,为何还 。。。。。。造反呢?”顾支谦扣留我,岂非大逆不道?   秦桓之似乎苦笑了一下:“接受了朕的封号,就意味着忠心不二了吗?不过是权宜之计罢了,大家都心知肚明的。”   他还真是个明白人,一点都没有自欺欺人。   :“默存,你怎么过来的?身为主帅,怎么可以不在营帐内呢?”我说出了内心隐藏的担忧。   秦桓之的脚下停顿了一下:“此次出征,我并不是主帅。”   我狐疑地望着他。   :“天子御驾出征,就一定担纲主帅吗?”他似笑非笑:“卿卿怎么也思维模式固定化,想当然了呢?”   看来他心情不错,否则就不会用我说过的话来讥讽我了。   :“默存,我们什么时候回去?”回到臭气熏天的屋子,我实在无法想象,对衣食住行吹毛求疵的秦二公子是怎么呆得下来的,难道真的是因为“爱”我吗?这也太抬举我了吧。   :“卿卿放心,屋子里绝对没有不吉祥的东西,你闻到的每一种气味,都是卫大师调配的,用的都是上好的药材,对身体大有好处。”   秦桓之夸张地深呼吸了一下,然后拉我一起坐在宽长凳上。   :“暴雨过后,流水湍急,恐怕一时之间难以过江,我们还是安安稳稳地住在这里,等候时机吧。”   秦桓之站起来,示意我看看屋子里的生活物资,我飞快地瞄了几眼,发现吃的用的似乎还挺齐全,想来他是真的不会立即离去了。   :“默存,有一件事情,我一定要告诉你,我之所以能逃出来,是得到一位少年公子的援助,大雨虽能冲刷马蹄的痕迹,可是这里毕竟距离秣陵城不远,我们还是换个地方吧,也许稳妥一些。”   秦桓之摇了摇头:“不能,唯有此处才能渡江,如果换地方,又要大费周章,我们已经折腾不起。”   我的心一沉,随即生出愧歉之情,紫衣龙士损失惨重,我难逃其咎,槐冲兄妹不对我恨之入骨才怪。   :“你不必愧疚,我知道,你是被劫持到秣陵的,听说你的义兄,已经不在了?”   他不提阿明还好,由于皑儿的出现,我对顾支谦的仇恨已经减轻不少,几乎打算宽恕他了----毕竟杀了他,我的父兄也不能复活啊?更何况他死了,皑儿的处境也好不到哪里去。但是经秦桓之这么不经意的一提,我的自责和悔恨又立刻满满,占据我整个腹腔和胸腔,强迫我寻找一个出口。   这个出口就是找出气筒,为自己的过错找宣泄的途径。   是以我咬牙切齿,语气恶狠狠的:“我的义兄,已经成了政治牺牲品,我和顾氏从此势不两立,默存,我支持你攻打东吴,尤其是那个爱尼,我要让他碎尸万段!”   不料秦桓之缓缓摇头,眼中闪过极大的不赞同,他幽幽叹了一口气,安慰般轻抚我的后背:“你痛失义兄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是攻打东吴,我们并没有百分之百的胜算。”   嗯?   他似是苦笑了一下:“我在江边查看过东吴的阵营了,我们的表兄,的确是位杰出的英才,治军有方,麾下能者众多,江岸的防线部署周密,几乎找不到破绽,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断不敢相信,东吴如今的兵力竟然强悍若斯。”   他说话的语气淡淡的,有点事不关己的样子,又带着点怅然若失的意味,不知怎么的,我突然心疼起他来,为他的消沉,为他的失落,也为他的将来:身为集团领袖,若是信心缺失,缺乏侧漏的霸气英雄气,试问还会有谁愿意跟随他,拥护他呢   :“那么,崔先生他们是什么建议呢?”崔先生就是崔灏冰,现在的他是首席军事顾问了,虽然他并没有担任一官半职。   :“崔先生并不反对攻打东吴,不过,他认为时机未到,毕竟益州那边,还是很有可能趁机偷袭的,只有益州方面的隐患消除了,才是我们攻打东吴的好时机。”   说来说去,总能绕到我老爹的头上,玉郎很可悲啊,你的女婿们似乎都巴不得你早点见马克思,难怪你不待见我胳膊往外拐的女儿了。   屋子里的空气浓重得令人窒息,我实在无法享受卫通大师调配的人间“美味”,我从凳子上站起来,望望屋外:“默存,我们出去走走吧,看看有什么好吃的。”   在剡溪谷,我吃的都是粗糙的饭食,三月不知肉味,用粗鲁的说法就是,嘴里都能淡出鸟来了,这里离江边不远,河水正暴涨,没准能逮到条大鱼,烤着吃,大快朵熙。   :“好吃的?屋子里吃的东西,少吗?”秦桓之颇为不满。   我低头:“我其实就是想出去透透气,还有把马藏起来。”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很担心会有人找到这里来。   :“好吧,依你就是。”无可奈何的语气。   虽说是江边村子,却并非真的开了门就是滔滔不绝的江水,秦桓之栖身的屋子在村落的最末梢,距离江边就更远了,所以我们两人走了大约一刻钟才到达河滩。   水流果然十分湍急,浑浊一片,江中间,有棕色的动物时而不时地跳腾而出,是江豚在扑食吧?那么等一会儿一定会有鱼儿因为受到惊吓而跳上岸来的,我们守株待鱼就行了。   我心情渐好,遥望江对岸,水汽蒙蒙的,根本看不到。   :“佛经记载,有位高僧曾面对滔滔江水面无惧色,他脚踏一支芦苇,飘飘然渡过长江,如果我有他那样的神通就好了,我们可以立即回去,不用苦等时机。”   我说话的同时也没闲着,麻利地脱下鞋袜,卷起裤腿,准备到泥地里抓鱼,秦桓之没有阻止我这么做,只是望着江面,若有所思。   还果然有鱼儿跃到江边来,我欢呼一声,颠颠的跑过去,一把抓住了。   :“卿卿的身手还是那么好!一如二十多年前。”眼前的中年男子温和地笑了笑,料是想起当年命令我给他抓鱼吃的事情:“你在野外的谋生手段就是神通,所以你刚才说一苇渡江的事,我是相信的。”   :“如果有一天,我们在这天地间可以来去自由,毫无羁绊,你不用防着我,我不用防着你,到哪里都像回到自己的家乡,不用担心被人驱赶被人追杀,那该多好!”秦桓之目视远方,似是自言自语又似是对我诉说:“真有那么一天,还操心什么时候过江做什么呢?”   :“谁云江水广,一苇可以航。”我突然想起这么一句。   他愣了愣,随即会意一笑:“说得对!谁云江水广,一苇可以航,能解其中意,太虚任遨游。”   后来我并没有再江边烤鱼吃,而是老老实实回到臭烘烘的屋子里做回家庭主妇,本来我是来抓药看病的,最后变成了侍候大爷的悲催家政服务人员,人啊,得认命,即便是在非常境况下,女人也得给男人让让路!   有趣的是,我从来没看到有别的什么人进到屋子里来,但是屋子里的生活物资却每天都有变化,比如说大白菜吃完了,明天肯定会有别的大青菜送过来!   是田螺姑娘吗?某天夜里我躺在宽板凳上睡觉时,开始胡思乱想,已经五天了,我们什么时候动身啊!这个人怎么一点都不着急的?难道他当怪人当上瘾了?   我竭力睁大眼睛想把躺在棺材里睡觉的人看个仔细,一连几天我都睡得特别安稳,今天晚上不知怎么的了,却怎么也睡不着,秦桓之呢,在做什么?   就着窗外洒进来的微弱之光,我依稀看到有个白色的身影慢慢地从棺材里坐起来,他的动作轻飘飘的,一点声音都没有,真个如同鬼魅幽灵,他的喘息声渐渐变得沉重,朝我一步一步移过来。   不知是他的动作太诡异还是因为他可怕的喘息声,我居然被他的举止吓得头皮发麻,巍颤颤地坐起来,问道:“夫君,你怎么啦?”   回答我的是他愤怒而恶毒的咒骂:“贱/婢。”随后是一记重重的耳光,打得我眼冒金星,这还没完,我还没回过神来呢,随即有一双冰冷冷的手准确无误地捏住我的咽喉,手劲那么大,放佛不把我的喉咙捏破,誓不罢休。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七十七章 病 根   那天在江边捉鱼,他伫立在岸边目视远方,清风徐徐,将他偶的衣角高高卷起,其形也,若仙人欲腾云驾雾飘然而去,我痴痴懵懵了好一阵子才回归现实,可是现在,画中仙突然变身夺命狂魔,正打算活生生将我捏死在一只纤纤玉掌之中。   我在濒临窒息的同时,心头涌起了恐惧,还有无尽的哀伤,这样的情形太刻骨铭心太难忘了,我的母亲顾氏就曾不受控制地一把捏住我的咽喉,欲将我置于死地。   难道我最亲近的人都要一个个地先我而去吗?而且是处在癫狂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状态之下?我该怎么办呢?求生的欲望驱使我使劲地伸出手,想拍醒他,无奈他的胳膊比我的长,所以我怎么都够不到他的脸,他的头顶,徒劳无功,最后神智不清地混入无尽的黑暗。。。。。。   也不知道在黑暗中游走了多久,前方终于透出一丝光亮,我不慌不忙地飘过去-----可能是因为我的魂魄已经飘散了吧?否则我怎会如此淡定?移到光亮之处,我发现此番前来度我者,既不是酷似母亲顾氏的白衣女子,也不是好基友黑白无常,而是我的父亲玉郎,姜公者,讳绍儒,是也。   但见他一派气定神闲,稳稳当当坐在案几后面,不像是个冤死的鬼魂,说他是仙人,似乎更贴切一些,他的样貌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侯的样子,可谓完美无缺,难道说人死以后,会以在世时最美好的形象出现?对于外貌协会的成员来说,岂非很理想?   到底是现代人的内核,我忘记向玉郎行礼,只是惊讶地噢了一声。   玉郎并无不悦,只是朝我微微笑,一派温和友善:“你怎么来了?”好像在怪我来得不是时候。   我伸长脖子,展示脖子上的瘀痕:“默存在我这里捏了一下。”   玉郎微微蹙眉:“当初我并不赞成你选他为婿。”   呵呵,感情他还在生我的气!我的回答也没什么善意:“如果我是男子,自然会不念及救命之恩,另选他人做伴侣。”   :“啪!”的一声,玉郎在案几上重重击了一掌,冷笑一声:“好啊!既然你眼里没有我这个父亲,那就快点滚,凭自己的本事去吧。”   呜呜,居然就这么下逐客令了,也难怪,我把他“忘恩负义”的事情抖出来了么!   我刚转身迈步,一想不对,听他话里的意思,他是有办法帮我的?识时务者为俊杰,再说我还不想被亲夫给活活捏死,很痛的!   我回头转身,恭恭敬敬地给他磕头行大礼:“父亲请息怒,都怪女儿心急,口不择言,还请您帮帮女儿,救救默存吧!如果他知道是他杀了我,肯定也不想活了。再说了,我们姜氏已经兑现与天神的承诺,怎么也不该死于非命啊!”   玉郎又是一声冷笑,不过没之前的强烈:“瞧你这点出息!死到临头还你侬我侬!果然成不了大器!老夫当初怎么就瞎了眼,选你而不选小春呢?罢了,起来吧,如果你真的在乎你那好夫婿,就把寿命折给他吧!不是要生死相依么?哼!回去吧。”   他袖子轻轻一挥,我们之间的距离瞬间宽若茫茫银河,我拼命地冲他挥手,想让他告知治病的良方,哪想他继续挥袖,我一脚踏空,掉进河里。。。。。。。   我的身子往下坠,不过不是掉进河底,而是掉在地上------秦桓之总算撒手,把我扔到地上去了!黑暗中只听到他急促地呼吸还有我断断续续的咳嗽。   我想说话,但是嗓子很痛,我动动手脚,想往他的方向爬起来,他,制止我:“你先到外面去,让我一个人呆一会儿。”   我想了想,还是依照他的吩咐,摸索着,走出屋外,天上月已西沉,满天的繁星闪闪烁烁,好像欲言又止,银河清晰可见,尊敬的父亲大人,还在银河中间吗?折寿的说法行不行得通啊?自从封了贵妃以后,我已经很久没有认认真真地念经了。   侧耳聆听,屋子里没发出异常的声响,我轻叹一声,找了块四面透风的地方,盘腿打坐,默默背诵《大悲咒》。   有人打断我的祷告,不用看我也知道,能在此处自由来去者,除了槐冲再没别人,自从秦桓之承接国祚,姜氏的使命已经完成,槐冲一族毋须再执行紫衣龙士的秘密任务,所以我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着槐冲兄妹了---至少在宫中没见过。   没想到他会在这里出现,他的身上笼罩着某种洁净而清冷的光辉,似乎是汲取了月光的精华,连同他之前的吊儿郎当也被抹杀得一干二净,如果他的五官长得再好一点,他几乎也是位丰神俊逸的男子了。   :“自从夫人离去,公子的病就一天比一天严重,算上这一回,已经是第三次发病了吧。”   槐冲的语气饱含着一股浓烈的孤寂和无奈,他似乎在同情地看着我,目光又好像穿透我的躯壳,望向某个未知的空间。   :“卫大师的药虽然神奇,也只是起到镇抚作用而已。”槐冲所说的药材,应该就是指满屋子的臭味来源了吧?居然真的是药材配置的。   :“既然公子身体不适,为何还让他来江东涉险?”我问。   :“吴王扣留了夫人,还给公子写了书信,公子焉能坐视不管?更兼之朝中一帮大臣日夜鼓动公子率兵南下,公子也想知道东吴的实力,所以就来了。”   我沉默了半晌:“公子不在营帐的事情,有几人知晓?”   :“除了崔先生再无他人。”槐冲回答我。   :“不对,还有一个人知道。”我们身后响起了秦桓之的声音:“茂林。”他的脚步有点飘忽,“只有他能冒充我在营帐里呆上一些日子。”   我惊呆了:“夫君到底过来多久了?”   然后我就见到槐冲和秦桓之两人相识一笑,异口同声:“你猜猜看。”居然一副撒娇卖萌的萝莉口吻!真叫人哭笑不得,不过我更担心的是他的精神状态,还有身体。   :“我没事,就是气血逆转,放了一点血就好了。”秦桓之若无其事的样子,然后对着槐冲微笑:“还是你的法子管用。”   槐冲看看我,神情变得复杂。   其实他不说我也知道,他一定是让秦桓之用自残的方法唤醒自己,人在身体产生巨大的痛楚时,的确会比安逸状态下清醒一些,但是这样的方法又能维持多久呢?人对疼痛的承受程度是会不断加强的,医学上叫疼痛免疫力吧?第一回是轻轻划一口子,第二回呢,可能是两个口子,那以后呢?卸胳膊断大腿吗?   我几乎不敢想象下去,只觉得鼻头酸酸的,眼睛涩涩的。   :“默存,我们明天就回去吧今晚繁星满天,明天一定会是个好天气,我想那江面,水流也不会太急了。”   槐冲也附和说江面水位下降了许多,正是渡船过江的好时机。秦桓之却沉吟不定:“有平原侯夫人的消息吗?”   槐冲看了我一眼:“属下听说,平原侯夫人在几天前已经逃出秣陵城,不知去向。”   我赫然一惊,小春跑掉了?好啊,那殷妈妈呢?:“据说她的贴身婢女在同一天夜里突然暴病身亡,遗体被丢入朱雀湖里。”   殷妈妈死了?还暴病身亡?我看是为了掩护小春逃跑,壮烈牺牲的吧?顾支谦还真是下了死命令啊!连一个老婆子都不肯放过,话说殷妈妈能有多大的利用价值能翻起多大的波澜呢?   我的某Ex是极品。   秦桓之略显担忧地凝视着我,却没有发表任何看法,不过他接下来同意了我的建议,表明他对伊春德母女的事情不会再多加过问,同时也表明他的精力有限,身体情况堪忧。   第二天早晨出发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摆渡的码头并不在村子里,而是往更上游的地方,槐冲说那里有几道悬崖,正好遮挡路人的视线,有利于秘密行动,不过地形也比较险峻,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坠落江底。   皑儿送我的那匹白马,被我放逐在半路的树林里,秦桓之是个爱马之人,见不得优质良驹受委屈---我们是没法将白马带过江去的,放归山林,任凭它自由驰骋是最好的选择。   这一段路不算短,大约中午时分,我们三人才到达目的地,为了避免引人耳目,我们一行人分头行动,其他乔装打扮的紫衣龙士还有随从有先行准备的,也有在后面断后的,总之除了槐冲,我没见到旁人。   走出密密的树林,终于见到两道高高的朱砂色悬崖,悬崖上的石块有着斑斑点点的白色痕迹,像极了北欧大陆上的古老石块,结构一定很松脆吧?但愿不要发生什么意外才好!   我暗暗祈祷。   :“我们从悬崖边走下去,船只就在后面。”去除伪装,秦桓之脸上的肌肤白得有点不正常,像透明的白釉,似乎能看见血液在血管中流动。   我上前拉住他的手,努力展颜一笑:“好,我们走。”   却在这时,身后响起一阵阵急促的马蹄声,直直地朝我们奔驰过来,被我握住的那只手猛地反手一握,将我拖到身后,然后那只手的主人缓缓转身,动作是那样从容不迫,举止是那么落落大方。   他那被风吹起的衣角挡住我的视线,我一时间没看清来人的面容,却清清楚楚地听到有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不徐不疾地说道:“秦二公子既到我江东,为何过门不入啊!莫非嫌愚兄的寒舍太过简陋吗?”   然后听到我那夫君朗朗的笑声,然后慢吞吞地说道:“允节兄,好久不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七十八章 赌 徒   秦公子和吴公子二人,距离上次在双清苑喝酒论道,已经整整二十年没有如此光明正大地面对面了吧?青春飞扬的少年郎变成了成熟沉稳的怪蜀黍,由于身份,那时候的他们说起话来就含沙射影话里有话,今天更因为各自身份的敏感和我这个拧巴怪表妹的存在,不得不再次语带双关,含蓄深沉。   唉,如果我手边有一件隐身衣该有多好,可以立马消失,用不着妨碍人家哥俩个耍嘴皮子斗口才功夫,可惜我没有,唯一能做的,只是木木地站在秦桓之的背后,躲避突然冒出来的那人高高在上的俯视。   顾支谦没有下马,这是一种蔑视的态度,他既然自称吴王,就该对秦桓之行君臣之礼才是,毕竟吴王这个封号是秦桓之给起的,他使用了,就表明他承认自己是臣,可是这位吴王此刻并没有对天子表达出最基本的敬意和礼数。   他单枪匹马,身后并无随从侍卫,也许在后面的树林中待命吧?他到底想做什么?难道想先叙叙旧,然后翻脸不认人亮出底牌?   槐冲的软剑早已出鞘,伺机出击。   :“你们先回避一旁,我和允节兄有话要说。”秦桓之对槐冲和我说道,十分平静的口吻,“允节兄不会反对吧?”   顾支谦露齿一笑:“不反对,不过表妹必须留下。”他望向我的眼神温柔得令人心悸,我忽然觉得很害怕,有点不知所措地看着秦桓之,秦桓之微微一笑,再次示意槐冲退避,并对我点点头,收到明确指示的槐冲略一低头,宝剑收起,身影倏忽如电,顷刻不见踪影。   :“我记得许久以前,也是只有我们三人,坐在一起谈论人生的道理。”顾支谦终于从马背上跳下来,他穿一身黑色的丝缎锦袍,绣有同色的花纹修饰,绣工精良,极富质感,加上他身材高大,一派意气风发,当他迎面走来时,我感觉到一种咄咄逼人的气魄。   反观我身旁的秦桓之大人,身上的衣衫是大面积的素白,甚少装饰,身材虽颀长却消瘦,人又嬴弱苍白,像是大病未愈,放佛风一吹就倒了。   而且世道也在变化,我们三个人站的位置与当年不尽相同,变成顾支谦是大法官,我和秦桓之是原被告双方,唯一不变的是,大法官还是率先挑起话题的那一个。   :“上次清谈是秦二公子做的东,这一次由愚兄来尽地主之谊如何?我想表妹不会拒绝的吧?因为再过些天就是姑母的忌日了。”顾支谦的语气诚挚极了,真像一个关爱弟弟妹妹们的大哥哥。   他还真是细心周到,连给俺老妈上坟的事都替我想好了。我没吭声,夫君大人在跟前,还轮不到我大放阙词,我垂眸看地面。   秦桓之当然一口拒绝:“承蒙允节兄的好意,桓之心领了。只是内子已经离家数日,是该回去孝敬婆婆相夫教子了。允节兄也是有家有室的人,定能明白女子一旦出嫁,就该嫁夫从夫的道理吧?”   留客反被客人揶揄,顾支谦明显一点都没感尴尬,他呵呵一笑,不置可否,但他脸上自信满满的表情在告诉我们,他断然不会让我们就此离去的,而且他一定也带了不少人,此刻就埋伏在附近的地方,只要他一发号施令,那些人准会以最快的速度包围过来。   我不禁替秦桓之的安全忧心忡忡。   :“道理是没错,可贤弟该不会在乎这三两天吧?既然来都来了,岂能说走就走呢?贤弟啊,请吧,把悬崖下的随从们也都带上。”   看来他已经完全摸清我们的情况,话说他手下那些人办事效率还真高哎。我环顾四周,想找一件防身的家伙,结果却发现之前放走的白马茫然地从树林里跑出来,慢吞吞地往我们之前住的村子那个方向走,我猛然想起什么,赶紧嘬唇打个呼哨,白马果然停下脚步,朝我望望,然后掉转马头,竟撒蹄朝我嘚嘚跑来。   我强忍心头的大喜。   顾支谦一见到白马,怔忡了一下,随即将视线转移到我身上,绿色的眼珠变得愈发明亮有神,那是他发怒的标志,我才不管他生不生气,一把将白马牵到跟前。   :“表哥,还记得我在霞光岛说过的吗?我的剑法乃是秋月公子所授,今日秋月公子就在眼前,表哥要不要和我师傅切磋切磋剑法。”   我故意说得很大声。   顾支谦的脸色变得有点难看,以为我说到他某件丢脸的事情-----败在一个三脚猫的剑下。   然后我又大声对秦桓之说:“师傅啊,您还不知道呢吧,我和这位吴公子还比过剑的呢,不过啊,徒弟我侥幸赢了一局。”   秦桓之想必知道我的打算,就是激将顾支谦和他比剑,当然不是为了真的一比高下,而是为了建立赌约,有了赌约才有可能谈条件,他是一个玩弹棋的高手,也是一个具有赌徒形态的大玩家,这一点没有人比我更清楚。   顾支谦可能没有赌徒的心态,但是他也是一个不服输的人啊!所以我和秦桓之四目相对时,迎接到的目光中充满了赞赏还有自信。   :“有这回事吗,允节兄?小徒真的侥幸取胜?我可是万万不感相信的!要不这样吧,我和允节兄就就在此处切磋切磋,如果允节兄赢我,那说明小徒所说乃是一派胡言,也能替允节兄正名,如果秦某赢了,那么,允节兄就不必强留客了吧?”   他这番话说得非常活泼轻松,带点儿鬼马精灵的撒泼意味,一如当年在双清苑摧残我身心健康的无良和荒诞,好像那是天大的乐趣一般。   顾支谦的脸色更难看了,他一定没想到一把年纪的秦二公子和“表妹”居然如此幼稚儿戏吧?活该!谁教他平时活得那么累,把幽默细胞都给累死掉了!管他的脸变成红的还是绿的,反正剑法啊,是比定了!   :“允节兄不肯赏脸么?”秦某人一脸坏笑,偏又想笑他个倾国倾城,企图迷死人不偿命,我瞪大眼睛看顾支谦的反应,发现他的脸果然红了又绿,绿的时候配他的绿眼珠正正好,活像我前世时的某位欧美男明星!   :“贤弟的请求,愚兄无不应从。”他还真会撒谎,什么无不应从,我们想坐船回家,立即,马上,你也应从吗?既然承认我是表妹,为什么不肯承认表妹夫啊!   我心里止不住的冷笑,也止不住的伤感,遥想当年,我们三人各执一词,虽然谁都说服不了谁,可那时候的我们,没有尔虞我诈你死我活啊!要知道我们三人,还是亲戚咧!   两位风格迥异的中年大叔各自亮出随身佩戴的宝剑,一曰扬文,一曰辟邪,这两柄宝剑我都见过,使用过,都是削铁如泥的宝剑,也都沾满过鲜血。   我急忙远远地躲开,站在悬崖边上,鸟瞰悬崖下面的宽阔江面,但见水波不兴,有五条不算大的船只已经扬起风帆,正在蓄势待发,而远处,有数条船只逆流而上,那是江东的战船,每一条船,均可承载两百余人。   身后响起剑刃相碰的声音,铿锵有力,期间夹带无数次剑身摩擦的不和谐之声,听得人牙根发酸,心情压抑。   扬文剑剑身虽修长,却并不沉重,发声带着点轻快的节奏,而辟邪剑虽貌不惊人,却是由沉重的乌铁千锤百炼而成,发声古朴浑厚,我听到的声音往往是先抑后扬,也就是说,先出招的是辟邪剑,反击的是扬文剑。   之所以从声音里判断两人交手的情况,是因为他们的动作太快,我这外行是看不来也描绘不好,只能凭感觉,不过我再外行,也能看得出来,这两人的打斗顷刻间极难分出胜负,而且大约半个时辰过后,我看到两位“表哥”不约而同地飞身上马,勒马后退,然后上前,不知要做什么。   我看得愕然,又不能上前问个究竟,趁俩人停下来的空隙,再次观察江面的情况,发现江东的船已经将悬崖下面的五条船严严实实地包围住,双方船队数量悬殊,只在中间留出一圈空白,那五条船若是想冲出包围圈,恐怕得插翅而飞才行。   比武场也在发生变化,槐冲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他的手中多了一杆长枪,也许是从树林某处抢来的吧!他把长枪交给秦桓之,而顾支谦那边,也有人给他送上一杆银色的画戟。   他们居然还要比马上功夫!而且穿的衣袂飘飘的一点也不方便!不是他们疯了,就是我看错了!   难道我就不能做点什么?我开始寻找槐冲之前说的悬崖边的小路,可能是悬崖边的植物长得太茂盛,也许是随从为了不暴露行踪而将痕迹掩盖得极非常好,总之,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发现几个深浅不一的脚印。   两位帅大叔还在继续打架,我盯着植物丛中的浅脚印,咬咬牙,迈出脚步,一脚踩下,居然差点踏空,把一块石头踩坍塌掉了,它骨碌碌地滚动着,最后垂直掉向江面,我惊魂未定,急忙后退-----其实有人助了我一把力。   :“你真能添乱。”槐冲将我往回拖,小声地抱怨着,还对我吹胡子瞪眼,我没好口气地回击一句:“你怎么不去帮公子?”   他死样怪气:“我怎么没帮?保护好你就是对他最大的帮助!”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七十九章 悬 崖   :“树林里埋伏了多少人马?”从悬崖边撤回以后,我望着不远处战场上的顾支谦,他决心取胜的意图是那么的明显,我不禁猜测万一他失手,他会不会恼羞成怒,命令手下一窝蜂地上,灭掉我们。   :“少说也有一百人。”槐冲不像我那样目不转睛地盯着战场,而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过他的脸上展现出稍有的凝重,他一贯以来都是吊儿郎当玩世不恭的样子,区区一百人就能让他紧张成这样,肯定是因为对方的实力非常强大,不容小觑了吧?   联想到江面上的状况,是个傻子都能看得出来我们凶多吉少,我苦笑一声:“如果只有你和公子二人,冲出重围的胜算有多大?”   槐冲倏地掉转脸,正色地看着我:“除非你死了,否则我是绝对不会抛下你的。”   他的话很难听,可是我却十分感动,这感动当然不是来自于他,而是来自于命令他的那个人,我举目望天,喃喃地说:“你放心,公子若有不测,我绝不独活。”   :“叱!”槐冲冷冷地嗤了一声:“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你当然明白。”   ,   他几乎从头到尾就没对我有好口气,不过我是不会计较他的大不敬的,说到底秦桓之眼下的危险是因我而起,任何人指责我怨恨我,似乎都是有充分的理由。   :“你还有没有打斗的家伙,给我一件。”我开始整理衣衫,准备随时加入战斗,槐冲说得很对,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秦桓之落难,这世上哪里还有我的立足之地,倒不如拼个鱼死网破,能有尊严地死,也比没有尊严地活着强一百倍。   :“没有了!如你所见,公子用的抢,还是从树林里抢来的。”槐冲极度不耐烦地回答我:“妇道人家就是麻烦。”这家伙逮着机会就狂吐槽兼挤兑我,哪里有半点高级特工的样子?   我恶狠狠地瞪他几眼,却想不出该说什么话来反唇相讥,只好继续紧盯着那片小小的战场,慢慢的我看出来了,顾支谦似乎有意无意地将秦桓之往悬崖方向逼过去,他想必是注意到我刚才的经历了吧?知道眼前的悬崖峭壁是松动的,他是想制造一起意外的坠崖事故!如此一来,不管默存是死是活,外界对他都无从指责。   太可怕了!我必须提醒默存,一定要远离悬崖,千万不要中顾支谦的圈套。   我撒腿就跑,发疯似地往前奔跑,一旁的槐冲好像对我说了些什么,我没注意听,满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阻止秦桓之的白马往悬崖边移动。   我跑得耳边呼呼生风,却不想有人的动作比我更快,是槐冲!他一定和我一样,意识到秦桓之面临的最大危险了吧?只见他蹭蹭蹭几下,如同大鹏展翅,转瞬间稳稳地落在悬崖最顶端,他先是张开双臂,抖动出耀眼的剑花,紧接着,他飞跃至一旁,砍来几根树枝,高举在手中挥舞着,做稻草人驱赶状,他的招数还挺有用,秦桓之座下的白马似乎果然不再往悬崖方向跑动,它盘桓着,犹豫着,最后捡到一个间隙,冲出顾支谦的包围圈,往树林方向跑去了。   我刚想对“稻草人”竖大拇指,可转念一想,不行,树林里有伏兵啊,也是十分凶险的!谁知道顾支谦给他们下了什么样的命令?   我急得不行,方寸大乱,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秦桓之脱险呢?看样子,顾支谦是要置人于死地啊!   我目光呆滞地望着马背上的顾支谦。   :“放---箭。”顾支谦将画戟指向天空,低低地说了一声,他的声音很轻,我也只是恰好听到而已,他在跟谁说话呢?我茫然地将目光投向树林。   秦桓之并没有进入树林,他把马勒住了。   我猛然想起,顾支谦是在用传音入密的方式给树林里的某个人发号施令,在檀洲岛时,我曾见识过他的本事,给谁放箭呢?当然是远距离的那一个。   放箭对象是槐冲!   :“槐冲,小心放箭!”我回头对悬崖顶端那个人大声叫喊:“小心放箭!”   我身后的悬崖是有一定坡度的,悬崖和树林之间有一块不算平坦宽阔的草地,之前所说的战场指的就是这块不大的荒草地,目前的情况是,秦桓之的白马在树林外面停止不前,槐冲像科科瓦多山顶的耶稣雕像那样张开双臂,暴露得十分彻底,而我则像没头的苍蝇,乱打乱撞,不知能顾得上哪一头?   我遥望白马上的默存,索性放弃所有的挣扎,该来的总会来,平静接受吧!如果箭雨从天而降,就让我万箭穿心,了却这一生,能选择死亡,也是一种自由呢。   我慢慢闭上眼睛。   :“夫人!快趴下!求求你趴下来啊,夫人!”当我的眼睑慢慢闭合时,有个响亮的声音破空而出,它焦急地哭喊着,清脆而稚嫩,像一块纯净的水晶,纯净而易碎,让人忍不住心生爱怜地想去呵护,就怕稍不小心,它会跌落尘埃,粉碎一地。   我睁大眼睛,百感交集,皑儿,皑儿,是你吗?你怎么来了?你为什么要来啊?你幼小的心灵怎么能接受眼前的一切?   伴随着一阵尖锐的流矢呼啸之声,我想见又怕见到的小人儿出现了,他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如同一道瑰丽的流霞从苍翠的树荫中穿越而出,在他的头顶上,是一片密密麻麻的箭雨,像壮丽的烟花,热烈地凌空绽放。   槐冲身影从悬崖上消失,我朝皑儿的方向飞奔而去,顾支谦和秦桓之两人开始新一轮的“切磋”。我拉住了枣红马的笼头。   :“公子,借你的马一用。”我对皑儿说。   :“夫人?”皑儿望着我,惊恐不已。   我对他投以安然一笑:“公子,我们就此别过了。”手中紧紧抓住笼头不放,皑儿迟迟疑疑的跳下马,我一语不发,跃上马背,头也不回,驱马直奔悬崖顶部。我要死守要塞,不能让默存掉到江里去。   我只顾着朝前驰骋打算占领战场高地,完全不清楚自己的举动落在旁人眼里,到底是个什么模样,更没有留意到皑儿紧跟在我的后面,寸步不离,直到我纵马到了悬崖顶端,枣红马嘶叫着扬起前蹄的时候,我才发现皑儿竟然距离马蹄只有寸步之遥,如果枣红马的前蹄落下,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本能地将马往后拉,枣红马后蹄退步之处,力道甚大,我听到哗啦啦的碎石之声,随后是地动山摇般的震动,悬崖要坍塌了!我仓皇地跳下马背,就地一滚,却忘记松开手中的缰绳,还没有整个身子落地呢,又被巨大的牵引力反方向拉过去。   :“夫人!”皑儿叫喊起来,他拉到了我的衣角,我望着他揪成一团的小脸,急忙松开手,可是晚了,悬崖真的坍塌一角,我像一片轻飘飘的落叶一样,往下坠落。   和我一起往下坠落的还有皑儿,他抓我的衣角抓得那么紧,而他和我一起坠落的时候,脸上居然露出释怀的微笑,我伸手将他抱在怀里。   直到这一刻,我才感觉到手心的疼痛。   如果我们母子二人就这么直通通地掉进水里可能会没事,可在我们落水之前不是还有一匹马的吗?动物的求生本领要比人类的强得多,枣红马掉进水里以后,扑腾扑腾的在水面翻腾,我和皑儿掉进水里的时候,枣红马正在奋力求生,我的后背被枣红马的后蹄狠狠地蹬了几下,估计脊背断了吧,我怎么也算半个游泳健将,可现在却怎么也使不劲往上游,于是我松开胳膊,用力将皑儿退出怀抱。   :“去吧,孩子。”我在心里默默地说,“我再也不能为你做什么了。”   皑儿渐渐退出我的视野,我的身子在冰凉的江水里越沉越深,最后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见,也什么都想不起来,思想却变得异常清醒,那就是,我又再一次苦逼地溺水身亡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八十章 离 别     掉入江底之前,我清楚地记得落水点就在东吴船队的包围圈之内,所以当我再次睁开眼睛,发现周围一条船的影子都没有,身下躺着的是碎石遍布的滩地的时候,心中的讶然可想而知,举目四顾,滩地的尽头,芦苇丛生,间或有低矮的柳树穿插其中,一阵清风吹过,芦苇荡发出呼啦啦的声音,更显得荒凉僻静。   我怎么阴差阳错的漂流到江心洲来了?   皑儿呢?获救了没有?   一想到可怜的皑儿生死不明,我心如刀绞,如果不是我们做父母的势不两立,他又怎么可能放心不下,偷偷跑到悬崖边来,如果不来,又怎么会遭遇不幸?   不行,我已经亏欠他太多,无论如何不能对他的下落不闻不问,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天蝎座一旦有强大的信念支撑,没有什么东西能成为行动的障碍,不到半个时辰,我已经恢复了行走的气力,从滩地上站了起来,回头望向宽阔的江面,但见:   滔滔的江面上,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景致秀丽,却无人迹。   天色已晚,我有点焦急起来,不由自主地加快脚步,如果没有猜错,我应该是被江水带到下游来了,也许之前住过的村子就在附近,就算村民依然不肯借宿,我仍可以在村子的屋檐下将就着过夜,怎么说都比在江边露宿强。   还没走出芦苇荡,就听见一阵骏马的嘶叫声传来,有点耳熟,像是秦桓之骑的那匹白马,难道他,也在附近?   狂喜之下,我大步流星,朝声音传来的方向一路疾驰,最终出现的景象让我目瞪口呆,皑儿躺在地上,静静的,一动不动,嘶鸣不止的白马在不住地用嘴拱他的头部,一旁的柳树下,一黑一白两条身影窜来窜去,挥剑霍霍,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两人俱已鬓发散乱,衣衫不整,而且使用的招式都十分霸道毒辣,势要将对方至于死地而后快。   这两人一定是疯了!   我将白马赶到一边,将皑儿的头托在臂弯。   他牙关紧闭,脸色惨白,浑身湿漉漉的,试了试鼻息,好像没有!摸摸胸口,好长时间都没有感觉到心跳,难道皑儿,真的离去了吗?所以那两人才打斗得那么激烈?   我抑制不住的大放悲声,同时痛恨死神的不公正,更痛恨自己居然还苟活于世,无法用一命换一命,最憎恨的还是耳边乒乒乓乓的打斗声,就知道打!打!打!   有哪一个真正关心过我们娘俩的死活!   我越想越气,最后火冒三丈,烧光了我所有的冷静和自控力,我将皑儿抱了起来,直挺挺地,毫不防备地,钻进刀光剑影里,厉鬼一样尖叫着:“打吧,打吧,连我也一起打死吧,反正我也活够了!”   我是那么义无反顾,而那两人的招式又是那么狠绝不让,所以我和皑儿都被利剑伤到了,我的肩膀被扬文剑划了一个大口子,皑儿的小腿被辟邪剑刺出一个深深的伤口,我很清楚地听到他□□了一声,身子猛地抽搐了一下。   我先是一阵后怕,继而惊喜若狂,怒视着顾支谦,叱道:“别打了!救皑儿要紧!”然后转头哀求地望着秦桓之,口气一软:“住手吧!救醒了皑儿再说。”   说得两人总算住了手,继而我的怀里一空,皑儿被顾支谦抢过去了,他不住地用手轻拍皑儿的脸。   我呆了呆,伸手上前,顾支谦反手一掌将我推走:“走开!不用你管。”   我忍气吞声:“皑儿的腿受伤了。”   顾支谦厌恶地说:“我的眼睛还没有瞎。”边说边撕开皑儿的袜子,查看伤口。   我还想说什么,有人拉住我的手,是默存,他示意我坐下,然后专注而专业地替我包扎伤口,包扎完毕,他递给我两颗五灵丹,下巴朝我努了努,又朝顾支谦努了努,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让我给皑儿也服用一颗。五灵丹是秦氏秘制的药丸,主要功效是解毒,应该也能消炎和止痛吧?   难得他一片好心!   可惜有人不是这么想的,我走过去时,顾支谦依然没有好脸色,他的眼中满是憎恨和厌恶:“滚开!江东还不至于缺少治伤的药丸。”   我也火了,冷笑道:“是不缺!但是皑儿需要急救!如果你还是他的父亲,请你不要错失良机。”   此时的皑儿缓缓睁开眼睛,他的眼神空洞无力 ,嘴唇乌青,竭力保持语气连贯:“夫人一片好意,我心领了,父亲,请你不要责怪夫人。”   还是儿子好!我强忍不争气的泪水,勉强微笑道:“公子,这是秦氏的五灵丹,对剑伤大有裨益,请你服用一颗吧,如果担心药丸有毒,我可以先尝试的。”说完将其中一颗药丸塞入口中,无声地笑道:“你瞧,我也服用了。”   皑儿费力地抬起眼皮,望向顾支谦,满是恳求的意味,顾支谦漠然地瞟了我一眼,终于将药丸接过去,喂进皑儿的口中:“你歇歇吧,别伤了元气。”   对皑儿说话的时候,他的口吻还算慈爱有人情味。   我松了一口气,正要起身离去,却听到皑儿低低的呼唤一声:“夫人。”声音中充满了不舍和哀伤。   我不禁鼻头发酸:“公子。”已是哽咽难言。   :“多谢夫人在水中推我一把。”皑儿吃力地说,我知道他是在向顾支谦求情,不要把我当敌人,放我一条生路。   真是用心良苦,不知我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我再也控制不住,哭出声来:“皑儿,皑儿,是我对不起你,是做父母的对不起你,如果我说我是你的母亲,你愿意和我一起走吗?我们离开这里,离开权谋相争,离开尔虞我诈,凭我的能力,一定能将你抚养大的,皑儿,你相信我吗?”   我再度伸手,试图将皑儿从顾支谦的怀里“抢”过来,顾支谦默默地往旁边一闪,我扑了个空。   秦桓之若有所思地看着我们,我忽然觉得自己的想法很可笑。   :“公子好好养伤,如果觉得我的建议可行,随时告知我。”我艰难地起身,长时间的半蹲半跪让我目眩头晕,差点分不清东南西北。   没有人回答我。   :“默存,我们走吧。”我悄悄地拉起秦桓之的衣袖,不敢再回头看皑儿一眼,只怕一回头,就再也迈不开脚。   :“走?当我江东是流民的自由来去之地吗?”顾支谦似乎不屑一顾。   我慢慢回头,凝视着他:“吴王莫非想忤逆不成?”   顾支谦可能没想到发问的人会是我,他沉默了几秒钟,接着哈哈大笑:“忤逆?听闻洛京天子亲自驻守江营,寸步不离,何以有第二个天子出现在秣陵境内呢?”   我一时语塞。   一直不吭声地秦桓之终于开尊口:“吴兄所言极是,不过,我看令郎急需疗伤护理,吴兄还是莫再逞口舌之快,免得延误了最佳时机,追悔莫及。”   也许是我偏心,但是我能听得出来,秦桓之所说乃是肺腑之言,他自从二十岁那年为我解毒疗伤之后,就落下病根,深受病魔折磨之痛,久病成良医,所以我相信他不是危言耸听,也不会利用皑儿的伤来做文章,说到底,他骨子里还是一个清高的文人。   但愿我的判断没有错。   顾支谦冷笑连连:“是吗?我就不信偌大的江东找不出个神医圣手来,别说是区区的剑伤,就是断胳膊断腿,一样能治!不过在替我儿治疗之前,我必须打赢你,为我大哥的死,讨一个公道!”   我愕然,前吴侯的死和秦桓之有什么关系?这人可真是疯了。   我彷徨地看向秦桓之,后者无视我的茫然,他松开我的手,径直往顾氏父子而去,我更糊涂了,到底该如何阻止他们呢?   接下来的情况是我始料未及的,秦桓之走了几步,突然重心不稳,晃悠悠朝地上一头栽去。   我骇然,连连摇晃他的身子:“默存,默存,你怎么了?”难不成是刚才顾支谦使了暗招?遂抬头对顾支谦怒目而视。   顾支谦也很惊讶,他先是眯眼沉思,然后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随后黯然神伤,他一连串的表情变化非常明显,非常情绪化,完全不像那个深藏不露,喜怒不形于色的他,这是怎么了?   过了半晌,秦桓之的喉咙中嘎嘎响了几声,顾支谦抱着皑儿来到我们身边,挤出一个古怪的笑容,苦涩的,勉强的,却又是释怀的:“秦公子,现在我总算明白,表妹为何死心塌地的跟随你,你能替她做的,我做不到。”   说完他又恢复之前的淡然和洒脱:“你们走吧,我会派人送你们过江,我以吴公子的名义发誓,只要秦公子在世的一天,江东绝不会与洛京作对,我希望秦公子也能有同样的打算。”   话音刚落,我看见皑儿的眼中闪出惊喜的火花,我默不作声吗,任凭心头五味陈杂,不知哪一种滋味占据主导?是该高兴两家暂时不不打仗呢,还是该伤感以后母子再也见不着一面呢?   皑儿贴在顾支谦的耳边低低的说了些什么,顾支谦小心翼翼地将他放下,搀扶到我跟前,我伸出手,顾支谦却骤然一停,我的手停落在半空,连皑儿的衣角都没有碰到。   :“儿子不能尽孝,请母亲一定要爱惜贵体。”皑儿的话细若蚊声,落在我耳朵里却重若千钧。   是谁说过的,人生旅程的终点是离别,相聚是为了离别,离别更是为了离别,肉身的物理性离别并不可怕,最令人伤感和痛苦的是精神和心灵上的离别,如果是这样,谁能告诉我,我们母子的离别到底心灵的离别还是物理性的离别呢?   当顾支谦父子的身影终于在视野中消失的时候,我知道,这将会是我人生中最痛彻心扉的一次离别。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八十一章 无 云     嘉平七年初,天子自扬州返还洛京,封吴侯顾支谦为吴王。   从扬州归来后,天子的身体健康便大不如前,于是采纳朝中大臣的谏议,立长子秦清渝为太子,封长女秦道旸为安宁公主。   嘉平八年初,太子上朝奏本,恳请天子册立其生母皇甫氏为皇后,朝中有一半大臣支持太子的谏议,而另一半大臣则认为,皇甫氏离开洛京已有数年,如果想回宫早就回来了,况且长期以来,后宫的大小事务均由吴太后和林贵妃掌管,若是天子想册立皇后,应该册立林氏才对。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本就无心立后的天子被两派的争论搞得心情烦躁,不带礼官宣布退朝便气冲冲地离开了议政殿。   回到后宫天子兀自郁闷不已,背着手在书房中来来回回的踱步,最后恨声的道:“这个逆子,真是气死朕了!他难道真的不知道你才是他的亲生母亲么?”   在书房角落里沉默了大半天的我,无可奈何地回答说:“也许,太子是真的不知道呢!”   天子停住脚步,怔怔地看着我:“你说,要不要朕亲自点破?”   我不置可否,从长案上拿起一封密信,缓缓打开:“其实点破与不点破,又有什么关系呢?太子一心想孝敬生母,难道不应该吗?”   天子细细研究着我的表情,忽地诡异一笑:“你当真不介意?”   我飞快地浏览了一下密信的内容,这才抬头与秦桓之四目相对,正色的道:“真毒不介意!因为不管立谁为皇后,我儿都是下一任天子。”   听到我称呼太子为“我儿”,秦桓之的脸色明显舒缓了起来,他甚至和我开起玩笑:“你是要咒死亲夫吗,什么下一任天子?朕这个天子还没有当够呢!哪能说换就换!哼,除非你又跑到什么异度空间,我得亲自去抓你回来。”   和我呆久了,秦桓之能运用的古怪词汇非常多,连现任的“文化部部长”兰台大人也也不得不偷偷地问我那些稀奇古怪的词语到底是什么意思。   几句俏皮话令书房原本凝重的气氛变得轻松起来,我趁机对秦桓之提出妥善保护沁园生态环境的合理要求。   由于四大美玉汇聚在一起产生的神奇化学效应,沁园的温度比周围环境的温度总是高出大约十来度,而且有逐年增长的趋势,变得不适合人类居住,双清苑的两泓泉水,出水量在日渐减少,秋冬季节还经常枯竭。   所以一直以来,如何妥善保管四大美玉,成为秦桓之和我的心头大事,文物本身是无,从选择自己的去向和命运的,得有合适的人充当守护者和保管者,可谁是合适的人选呢?纵观整个朝堂,除了兰台,无一人可堪当此重任,可兰台老兄不会武啊,遇到袭击,保护自个儿都成问题,能保护好国宝吗?   唉,要是郑氏父子还健在就好了,可以请他们把玉璠送到瀛洲岛去,都怪该死的顾支谦,吞没了郑氏的财富不算,还击垮了郑氏整个商业集团的供应链,现在的郑氏父子无权无资源,根本不可能替我到海上跑这一圈。   :“要不,我们还是强迫无云大师还俗吧?”想到脑仁发疼,我也只能想出半个馊主意。   在江边悬崖大难不死的槐冲,打从江东回来后,突然厌倦了打打杀杀的特务生涯,跑到承天寺落发,当了一名四大皆空的僧人,法号无云,据说无云大师几乎不说话,真真是“不再云云”了。   :“无云大师每日诵经念佛,十分虔诚谦虚,除了每月十六出寺之外,其余的时光都呆在寺里寸步不移。”   接待我们的僧人言简意赅地描绘槐冲,不,无云师父的沙门生活。   每月十六,出寺一天,做什么去?   秦桓之朝我微微一笑,很是意味深长,我没领悟天子笑而不语的意义,很是郁闷,低头看地板,陷入沉思。   这槐冲也真是个奇葩,他名字的里的“冲”字,在道家的释义中有“空”的意思,所以就算是要修行,也该做道人才对,他怎么会舍得剃掉受之于父母的头发,做个光头和尚呢?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让两位施主久等了。”半个多时辰后,昔日的高级紫衣龙士,现在的无云大师总算姗姗来迟。   他长胖了,脸变圆了,眼神变得平和坚定,一扫以前的吊儿郎当和玩世不恭,用脱胎换骨来形容,最贴切不过,即便他没有笑,依然给人以弥勒佛的敦厚亲切感。   不过当秦桓之说明来意,笑佛敛住笑,问了一个关键的问题:“施主觉得哪里才是玉璠该去的地方呢?”   言下之意,竟是答应我们的请求了。   我一阵错愕,居然答应得如此爽快?   秦桓之的回答更简单“当然是海上。”   所谓的海上,特指瀛檀两洲,不过,瀛洲岛已经毁于战火之中,至于檀洲,天神会答应吗?   我望向无云大师,后者微微皱眉,然后轻轻摇头:“不!老衲虽然出家,但是还不打算将这把老骨头丢到海里喂大鱼,如果施主执意选择海上,还是另选高明吧。”   嘿,没想到他答应得爽快,拒绝得更爽快。   秦桓之对无云大师的拒绝似乎并不感到意外,他甚至如释重负般呷了口茶,问:“那依大师的意思呢?”   无云大师飞快地捻着佛珠,眼睛微微半眯,复又睁开,看着秦桓之的脸色,回答道:“老衲明天起边云游四处,头一个要拜访的就是法雨寺的西海禅师。”   法雨寺是吴王特意批准建造的寺院,距离吴王府邸不到十里,有点王家寺院的意思,无云大师要去拜访西海禅师,难道是想将玉璠送到法雨寺?   这不是等于把玉璠送给顾支谦吗?或者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我知道西海禅师救过无云大师一命,可也不至于达到毫无保留地信赖的地步吧?要知道玉璠是俺们老姜家的传家宝,是秦家皇朝王权的法器之一啊,少了它,秦桓之的王位并不那么名正言顺。   无云大师无视我质疑的眼神,我猜他甚至觉得我的质疑很可笑,因为他的嘴角微微歪斜,似是无声地嘲笑我说:瞧!尔等红尘俗世的人顾虑就是多,而且尔等的顾虑都很可笑,有木有?   我正想问点什么,秦桓之用目光制止了我,轻声的道:“也好,大师见着西海禅师,请替我问候一声,就说内子很关心禅师的康健。”   他不但同意了无云大师的建议,而且我也被他代表了!关心西海禅师的康健!他还真   能乱说,西海禅师的身体健康问题几时轮到我来关心啊!   这人!   如果回到以前,我肯定将心底的不快写在脸上,然后冷暴力几天,等心情不那么郁闷了,才理睬他,可现在不同了,他是天子,我只是他合法的妻妾之一。   回宫的路上我闷闷不乐,想到辛辛苦苦找到的玉璠就要送到一个不能经常出入的地方,一旦出了意外,我还不能明说,只能吃哑巴亏,这算什么事啊!   姜绍儒泉下有知,还不从半夜从地下冒出来打我一顿!   :“你在想什么?”秦桓之明知故问。   我心中更不是滋味:“无云大师的建议当真可取?”   秦桓之古怪地笑:“要不然呢?你有更好的想法?”   我摇摇头。   秦桓之撩开马车窗帘一角,指着远处的沁水田园,示意我顺着他的指引望过去:“双清苑是最值得守望的家园,你忍心看它毁于一旦吗?如果双清苑保不住,我岂不是秦家的罪人?哪里还有脸去见父亲和先祖?芳菲,你能理解吗?”   我想点头又想摇头,理解是理解,可也不至于把东西送到顾支谦的地盘吧?   秦桓之放下车帘,将身子靠在墙上,一副疲惫不愿多说话的样子:“西海禅师的品格你最了解了,再说只是将玉璠暂时保存在法雨寺,如果有更好的地方,让无云大师转移就是了,有什么好担心的呢?别多想了,就这么定了吧,无云大师后天就出发。”   :“这么急?”我感到很惊讶。   :“是的,就是这么急。”声音软绵绵的,近来也不知怎么的了,秦桓之特别容易瞌睡,也许议政真的很累人吧,再说他的身体也大不如前。   :“好吧,都听你的。”我轻拍着他的胸口,悄声的说。   后天一大早,无云大师果然一副出门远足的打扮,我郑重地将玉璠交给他,欲言又止,无云大师轻轻说声阿弥陀佛,接过装玉璠的盒子,转身扬长而去,姿态很是淡然从容。   清晨的阳光下,双清苑像飘逸出尘的少女,展现出惊人的风姿,我看着屋顶上斑驳变幻的光影,突然觉得,无云大师的看法,其实是对的,玉璠不过是一件政治舞台的道具罢了,西海禅师并没有雄霸天下的想法,我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八十二章 居 安   无云大师这一走就是五年,五年期间,他杳无音讯,我和秦桓之绞尽脑汁终于将结绿和蓝璞从双清苑中转出,单单留下秦氏的传世之宝垂棘,本以为不属于秦氏的奇石移出之后,沁园的小环境会得到改善,可随着榴川岸边长出越来越多红蓼以及苍耳,紫川里的鱼虾日渐稀少,秦桓之和我无比沉痛地接受了残酷的事实:沁园,终究会毁于一旦。   令人奇怪的是,沁园的气候极端如斯,樱雪山上的应春花却能按时开放,花期一如既往,不多也不少,正好十天。   :“莫非苍天见怜,我秦氏的江山还能花开不败?”秦桓之从地上捡起一片应春花的花瓣,视同珍宝般捧在手心,喃喃自语,春日明媚的阳光照在他白皙得近乎毫无血色的脸上,散发出一层浅浅的如同薄雾般的光晕,将他衬托成出尘的仙人。   我默默地点头,上前抚平他朱子深衣领上的褶皱,细声而坚定地说:“夫君说得没错,秦氏的江山,定会长长久久地持续下去的。”   他捏住我的一只手,将花瓣放在我的掌心里:“这棵应春树,还是你的先祖楚王赠送给秦氏的,如果没有记错,已经开了四百余年了吧?也就是说,独孤氏的朝代持续了四百余年,我不敢奢望秦氏的江山千秋万代,但至少,也能像这棵树一样,再开个三五百年?芳卿,你说,我的愿望过分吗?”   我迟疑了一下,摇摇头:“不过分!只要后来者能一心为老百姓着想,打算,办事,江山社稷,应该能延绵长久。不过,身为人主,首先得为自己的身体健康着想打算,好的身体是千秋万代的基础,陛下,是不是该服药歇息了?”   :“朕不累!”一听到服药休息,秦桓之就满脸不高兴,“难得和你一道回来赏花,怎么能抱着药罐子不放,呼呼大睡呢?别扫兴。”   他像任性的幼童一样,说甩脸子就甩脸子。   我歪嘴笑笑,对他那是满满的痛惜怜悯,五年来,他的病愈发的严重,走火入魔的频率越来越高,五年前,还是隔三五个月发作一次可是现在,每逢月盈之时都会发作,发作的时候,他摔东西,骂过我,也打过我,更让我心疼不已的是,他自残的次数越来越多,他的左臂,几乎没有一块好肉,布满了深浅不一的刀痕,触目惊心,狰狞可怕。   以前他发病没有规律的时候,我和虚冲(无云大师走后,她又神奇地回到我们身边,千年冰山状。)多是就近处理:将他送入密室或是偏僻无人的庭院,然后给他服特制的药丸,接着让他一个人呆在房间里,虚冲和我则在门外无声守候,所谓关心则乱,他发病地时间也没个固定的说法,我常常忍不住推门入房探望,所以被他打骂,似乎是在所难免,虚冲从不对秦桓之动武,只是将我从他的“魔爪”中拎出来,而且从来不制止我下一次的冲动行为,好像在说,我是活该?   虚冲高贵冷艳地拒绝回答我的问题。   :“芳卿今年几岁了?”秦桓之冷不丁地问,将我从纷乱的思绪拉回来,我愣了愣,万般不情愿地回答:“四十不惑啦。”   :“呵呵!朕已经四十有三!太子已经二十岁了!朕在二十岁的时候,才刚做父亲的副手没几天,压根不知道将来能有没有前途呢。”   我没吭声。   :“可是我们的儿子,早就注定要君临天下,他肩上的负担,其实挺重的,我还真有点舍不得。”   我微微皱眉:“既然舍不得,那为什么不肯配合服药。。。。。。。”   :“我不是舍不得皇位。”他不悦地打断我:“我是说,舍不得渝儿年纪轻轻就没有了逍遥自在的机会。”   我恍然,继而释然莞尔。   :“夫君已经打算好了么?”   :“是的,打算好了,再也不能让你吃苦头。旸儿都快出阁了,我们还有什么割舍不下的呢?只是母亲那边,该如何交代?”   他说说的母亲,指的是生母宁氏-----也就是我的婆婆兼亲姨妈,不知为什么,年轻时那么聪慧灵活的人,到了晚年性格却执拗得很,她非常不愿意在宫中居住,我前脚刚从江东回来,她后脚立即头也不回的搬出去,沁园住不下去了,就在沁园附近找了处地方住下来,笃笃定定的,不像是赌气的样子,渝儿的大婚之日,她总算踏足宫中一步,可酒宴一结束,她马上离去。   :“父母在不远游,更何况高堂华发早生,朕,甚是为难。”一提到宁氏,秦桓之苦恼不已,任凭我们说破了嘴皮,宁氏就是不相信默存是她的亲生儿子,她信誓旦旦地说,她的头一个孩子,早就死了。   :“母亲还在生气三弟的事。”其实宁氏生气的原因我岂能不知?只是很为难,让秦建之回洛京吗?恐怕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吧?毕竟当初有不少人看好并拥护他当巍王太子的,很难说那些人已经完全死心,再说了闾烟飞还在他的身边,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如果渝儿知道父亲的“原配”跟他的三叔在一起,他还能安安心心地做学习怎么做一个好皇帝嘛?   说到底,曾经名动天下倍受文人骚客拥护的光华公子,对我们儿子的政治地位有重大的威胁,我和他父亲不敢冒这个险,要知道,前不久还有好事者,拿平原侯的子嗣来说事呢。   说到平原侯,就不能不提我的亲妹子伊春德,据可靠消息,她如今在益州混得风生水起,真的坐镇天英教教主的位置,不过她和千重月等人同流合污,我很担心她的结局是否如她所愿?但愿吧,反正她的愿望就是替秦彰之的孩子夺回属于“他们的”一切,不惜与我这个亲姐姐做永远的敌人了。   :“三弟若是真的想回来,早就回洛京了。”秦桓之无可奈何地苦笑:“为何母亲总是不肯相信我呢。”   :“如果夫君真的放心不下,不如我们带母亲到三弟那里去看看吧,或者干脆让母亲跟三弟在一起过好了,反正她喜欢的儿媳妇,也在三弟那。”   我心里挺酸的,趁机吐槽了一下婆婆大人的偏心眼儿,其实我才是亲上加亲的那一个,她老人家怎么就不待见我呢?非得逼我亮绝招吗?   :“你有何高见?”一见我泛酸,秦桓之就一脸坏笑,哎,我们也真够可怜的,混着混着,怎么就成了爷爷不疼姥姥不爱的主儿呢?忒没面子了。   :“其实也没有好主意,就是想把我娘的悲惨经历,和母亲说道说道,还有。。。。。。”一想到后面的话题不妥,我急忙住嘴。   :“还有吴王太子的事情,对吗?”秦桓之云淡风轻地说:“朕很同情那个孩子,他也是从小就失去了做人乐趣的人,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使命,你,帮不上什么忙的。”   我的眼睛潮湿了,喉咙有点发痒:“我知道,只不过,希望他能适应就好。”   皑儿从悬崖坠落长江,虽然性命得以保存,不过,我有不好的预感,皑儿的元气,只怕是枯竭散尽,可听说他被封为吴王太子,学业政务十分繁重,岂非雪上加霜?   :“但愿西海禅师能提点吴王一二。”对于这一点,我也没把握,西海禅师的愿望是将佛学传播到世界各地,他会关心皑儿的性命攸关吗?说到底,皑儿是政坛新秀,西海禅师一介方外之人,怎么敢干涉王家事务呢?   :“芳卿,我们下山吧,按你所说,我们去母亲那里说清楚。”秦桓之望着满树的花瓣,依依不舍,我也一样,如果我们的计划成功,也许是最后一次会樱雪山赏花了。   宁氏居住的房子十分简朴,一共只有十二间房,三五个仆人,我和秦桓之进来的时候,宁氏正坐在天井里缝制衣裳呢,见我们携手进院,宁氏稍稍停下手中的活计,继而低下头,嘴角闪过若有若无的笑意。   :“母亲。”我们俩人恭恭敬敬地行礼。   宁氏总算拿正眼看我们了:“天子国事繁忙,听说积劳成疾,怎么不在宫中静养,跑到我老太婆这里来做什么?还不快快回去!省得有人到我跟前来苦口婆心。”   所谓苦口婆心的人,是整天闲得没事做的先王老属下吧?老家伙们就不能到茶楼喝茶搓麻将去吗?跑到先王的遗孀家里来发牢骚,算什么事!吃饱了撑的。   :“母亲息怒,儿子此次回来,是想和母亲商量一件事情,好让母亲远离那班子无所事事的老朽,真正过一个安逸清静的晚年。”   宁氏放下手里的针线,狐疑地将我们二人上下打量,道:“你们,到底还想和我老太婆说什么?又是老一套说辞?嗯?”   我看了秦桓之一眼,然后慢吞吞地说:“姨妈,我们其实是想陪您老人家回富春郡一趟。”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八十三章 相 认   :“姨妈?”宁氏果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般狐疑地问道:“贵妃方才唤我作姨妈?老太婆没有听错吧?”   曾经明媚的双眸再度泛现跳跃的粼粼波光,给了无生气的庭院带来一丝丝动人的华彩。   华彩虽然耀眼,可于我,却并无震慑之威严。   :“母亲,您没有听错,我刚才的确是称呼了您一声姨妈,这是我们之间无法抹杀的血缘关系,有什么好奇怪的呢?难道说,出嫁女就该夫家为大,这声姨妈我是称呼不得了?”   我一半揶揄一半一本正经,希望能融化冰山婆婆的铁石心肠,恢复以前对待我们的亲切态度,秦桓之没有插话,他静静地看着我耍嘴皮。   宁氏的眼睛半眯起,将我从头到脚的重新打量了几遍,末了,才冷笑道:“实话告诉你吧,老太婆根本没有姐妹,更不是富春郡的人,贵妃喊错人了。”   她低下头,想继续飞针走线的干活,可她的动作出卖了她内心的想法,她一连扎了好几下,都没有将针扎进准确的位置上。   我暗暗叹气,却不得不尽量保持温软和蔼的语气:“娘,默存的身子虚弱,如果继续忧心操劳过度,只怕不是长久之计,渝儿已经长大成人,成了家就该立业了吧?如今天下还算太平,又无战事,朝里的大臣们也还算得上忠心勤恳,所以啊,我们寻思着,是该退居二线,好好孝敬您老人家了。”   巍王驾崩之后,我们三人私下里会面,我和秦桓之总是恭恭敬敬地称呼宁氏为“母亲”,她也从来不加以质疑反对,所以秦桓之和我理所当然地以为,她是知道秦桓之是她的亲生儿子的,也知道我是她的外甥女的,只是不能公开秘密罢了,但是宁氏的回答似乎给了我们当头一棒。   :“贵妃又喊错人了,我可不是天子的生母。”一脸幽怨的表情。   我清了清嗓子:“娘,您不要说气话!我们之所以不能公开您的身份也是没有办法!这毕竟父王辛辛苦苦保守的秘密,也是为了避免手足相残的好办法,您看现在的状况多好,没人质疑渝儿的太子身份正统不正统,也没人再去怀疑父王当年的遗命是否属实。”   我以为自己的“晓之以理”灰常得体,可不料----------------   宁氏蓦地将手中的针线布料一掷,目光不善地盯着我,然后又连连瞪着秦桓之:“哈!哈!原来做我的亲生儿子还有这等好处!我还以为,你们肯认我这老太婆是真心实意的呢?哼,我就说,世上哪有那么傻的人?放着名正言顺的嫡母不喊,非要喊我这个妾室做母亲!”   瞧她的样子,哪里还有一星半点儿当年的通情达理温柔娴淑?简直就是无理取闹,蛮不讲理。秦桓之的脸色瞬间变得十分难看,我则是感到又好笑又难过。   眼前的婆婆大人啊,怎么说也年过花甲,早该过了更年狂躁症时期了吧?火气恁地还忒大?言辞尖酸刻薄的该是迈向更年期的大婶我哇!   :“娘,瞧您说到哪里去了,默存和我怎么会是那种见利忘义的人!什么好处不好处的,退一万步说,我们都该尊敬您的,别忘了,您可是我们的大媒人!如果不是您放我去清苑当差,默存和我怎么会有今天?娘亲生前告诉我说,姨妈您可是她们姐妹里头最聪慧稳当的一个,为人处世总是妥妥的。”   见我又开始往舌头上抹蜜,一旁的秦桓之报以我无奈的微笑。   :“我不认识你娘亲,我说过,我没有姐妹。”宁氏还是一副死不认账的态度。   :“因为她们都死光了,所以您老人家当然没有姐妹,是如今啊!”在语句末尾,我强调了一下时间状语,“不过我娘亲死前,已经告诉过我了,姨妈当年是在六茎坊认识父王的,还有我父亲,人称玉郎的,可惜我父亲没有父王的胆色和计谋,抛下我母亲一个人在那里受苦不说,我娘亲等了几年,还等来一个如花似水的对手。”   或许是我老妈的悲惨经历触动了宁氏内心的某个柔软处,宁氏的眼中总算展现出几分温暖的迹象,她平视远方,恨声的道:“谁教她性子太软?一点主见也没有!就知道听玉面郎君和大哥的片面之词?如果她肯和我一道走,哪会死得那般惨?生前还被一个来历不明的野丫头压得死死的?”   玉面郎君!野丫头!原来她不但知道我娘亲后来的惨景,而且还十分为她打抱不平!真是一个天大的安慰,只是她知道殷妈妈就是“野丫头”吗?   :“娘,您说得不对,殷妈妈年轻的时候可不是野丫头,她的医术还挺高明的,不比我父亲的差,只不过是不为人知罢了。”   :“殷妈妈?哪一个殷妈妈?你是说,从荆州来的那个?在平原侯院子里的?我竟然不知?居然在我眼皮子底下住了那么久?”   她连珠炮似的问出好几个问题,见婆婆大人终于松口间接承认了我们的血缘关系,我暗地里松了一口气,随即讶然问道:“娘,您竟然不知道的吗?也怪我们,没有早一点跟您老人家说明白,不过,就算我们跟您说清楚,以您老人家宽厚仁善的性子,也不会为难她的吧?”   冰山的一角终于坍塌,宁氏露出久违的亲切和善笑容:“呵呵呵,我性子宽厚仁善?算了吧,你们背地里还不知道怎么咒骂我偏心眼的呢。”   :“偏心眼?怎么会呢,娘,我可是你如假包换的外甥女,和默存亲上加亲,娘您怎么会不疼我们呢?如果真是那样,渝儿大婚之日,您就不会进宫里帮忙了,谁都知道,您老人家最讨厌繁文缛节了。”   俗话说,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更何况我这人给人一向的感觉都是废话不多,只说正事,所以秦桓之一定认为我在说真心话,因为没有偷笑,也没有憋出内伤的那种表情,他甚至有几分动容,充满期许的看着宁氏,可是宁氏呢?   :“说啊,怎么不说了?继续说啊,我倒想看看你还能说出什么好听的话来。哼!”谁知道,宁氏翻脸的跟翻书似的,又回复之前冷嘲热讽的语气。   我沉默了,沉默并不是因为词穷,而是因为秦桓之充满了期待的眼神,让我想起了某个人,某个让我魂牵梦萦却又无法直面的人,他年纪小小,却承担着不属于他那个年龄段的沉重压力,我明明知道那是一条万劫不复的绝路,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往前走,无法回头。   每当念及远在天边的皑儿,总会心如针扎,疼痛得令我无法自已,直到有一只坚定的手,渐渐地温暖我的手心。   :“你没事吧?脸色这般难看。”手的主人,关切地问。   我无力地笑,轻轻摇头:“没事,就是心绞痛发了,已经过去了。”忽然想起宁氏还在跟前,正要为自己的失态真心道个歉--------   :“不必了,既然身子不适,还是尽早回宫去吧,让御医开个方子好好调理。”宁氏示意我不要说客套话,继而关心地对我说。   她的话令我心中一暖,心底那些刻意堆砌的隔阂和栅栏在浓浓的亲情中,变得弱小而微不足道,让我鼓起勇气直截了当地说出真实的想法:“娘,您别着急,我没事,回头歇一下就好了,其实我最担心的还是默存的身子,这样拖下去不是办法呀,娘,您帮帮我们吧,难道您真的忍心看默存他,走在您老人家的前面吗?”   这么多年来,秦桓之发病的次数可不是一次两次,虽然虚冲和我都对他的病情守口如瓶,但是我有理由相信,母子间的心灵感应,或者说一个母亲出于对儿子发自内心的关心,会让宁氏知道秦桓之的病况的。   果然---------------------   :“帮?我能为你们做什么呢?我手里并没有灵丹妙药啊,如果有,这么多年来,我怎么会袖手旁观?”面对我的恳求,宁氏肯定感到不明所以,她一脸狐疑地望向秦桓之,从他们的眼神里,我总算看到了母子之间那种难以用言语描绘的默契和温馨。   :“母亲,我和芳菲是想让您老人家住到宫里头去,或者到三弟的封地去颐养天年,这件屋子太过简陋,而且奴仆不多,没有太医,万一有个差池,我们怎么能走得放心啊。”来了老半天,秦桓之同学到底说话了。   宁氏的视线始终注视着他,疼惜的,愧疚的,还有无边的伤痛。   :“桓儿!”她迟迟疑疑地喊了一声,两行热泪从眼眶中缓缓流出,她巍颤颤地伸出手,似是想握住些什么,秦桓之起身朝她跟前走了过去,缓缓地跪倒在宁氏的膝下。   :“我可怜的桓儿。”宁氏哽咽着,伸手轻轻抚摸秦桓之的头发,“你为什么不早点跟为娘说清楚?如果你们已经找到好法子,别说让我住到宫里头去,就是住到枯梅庵,为娘也是愿意的,只要你能好好的,别再受那么多的苦。”   :“母亲!”多年来一直渴望母爱而不得的某人终于抑制不止的放声大哭,哭得铁石心肠的我都泪如雨下,想起他第一次约我出去吃饭时的一个恶作剧,猜菜名,他问我为什么不猜那碗鱼丸汤的名字为“母子相认”那时候我一心想着他是在误导我,从来没有想过其实也是他内心深处的某个愿望,你看他们母子相认的场面,可不是哭成了泪海?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八十四章 小 叔   我们的告别之旅并不畅通,因为秦桓之的请假,得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既不能对大臣们实话实说,又不能搪塞打马虎眼;其次是太子那边,必须妥善安排处理好了,否则历史上屡屡发生的逼宫惨案,很有可能再度上演。   据我冷眼观察,太子对我们的说辞半信半疑,不过,即便他对我有一千一万个不信任,对他的亲生父亲,绝对没有半点狐疑,更何况还有宁老夫人在一旁做有力的保证,他到底听从了我们的意见,没有额外加派人手意图“保护父皇的安危”。   我们总算得以自由自在地出一趟远门。   秦建之的封地距离洛京并不算十分遥远,不过,宁老夫人上了年纪,不能快马加鞭的赶路,所以当我们到达三清山的时候,已经一个月之后的事情了。   三清山是道家七十二洞天福地之一,山清水秀,风景气候绝佳,正是修身养性的好去处,假如秦建之真的断绝从政立德之心,此处乃是他最佳归宿------事实证明,这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而已,抵达的当天,我们就被秦建之家的奴仆们告知,光华公子没在家迎接我们的到来。   :“公子出门已经十多天了,并没告知何时回府。”奴仆们的态度非常恭敬,让人挑不出半点毛病。   我忍不住担忧地望向身旁的秦公子,惊诧地发现他并没有表现出天子该有的震怒,相反,他脸上流露出的是一种浓浓的失落和挫败感,一登九五,私情全无,最是无情帝王家,曾经兄友弟恭的时光一去不复返,富于文人敏感多思的他,此刻最多的是“痛失我爱”的无奈吧?   :“母亲,是否要儿子在此等待三弟回来呢?”虽是征询句式,却不抱以任何希望。   :“你三弟擅离封地,你不会怪罪于他吧?”宁老夫人小心翼翼的,须知没有天子诏书,擅离封地,可是掉脑袋的事。   秦桓之黯然摇头。   无论如何,我们没有白来,我们总算将宁老夫人送来了,相信只要我们一离去,秦建之肯定会马上现身,将宁老夫人接回府中。   说我们一点都不失望,那是肯定不可能的,除了安排宁老夫人颐养天年的去处之外,我还想证实一件事,那就是,闾烟飞---皇甫烟飞,她就在秦建之的府中吗?她过得好不好?   自从沈艳兰去世,小春和我反目成仇,童年时代的小伙伴也就剩闾烟飞一人了,我这位小伙伴,无论品行修养,还是言行举止,均无可挑剔,可惜和我一样,自小便背负家族的重任,事事身不由己,风平浪静之后,终于得以隐姓埋名跟随一心敬爱的秦三公子,也许是她一生中最快乐的事情了吧?   我真的很想念她!或许我的人生已经快到尽头?所以不由自主地缅怀往事,想念少年时代的,青年时代的小伙伴们?即便她们与我有恩,有仇?   :“夫人在想什么呢?神情如此温柔愉悦?”秦桓之的手,伸了过来,传递来一阵阵凉意。   我促狭地朝他眨眨眼:“在想像夫君和皇甫氏久别重逢的情景,一定很,特别,很,令人难忘。”   我搞无厘头有已经不是一次两次,可是秦桓之居然面露尴尬。   :“算了吧!你那点小心眼,瞒不过我的!你一定是在想,如果皇甫氏过得不如意,我会不会将她迎回宫中吧?”   我暗暗好笑,轻轻点头:“对!毕竟她是你明证言顺的原配么。”   秦桓之望着我,叹了一口气,摇摇头,似乎极不情愿的,却又不得不说的:“你怎么还介意这件事的呢?都过去那么久了!皇甫氏虽然与我数度合作,可我只是敬她重她,并不当她是我的夫人,所以当她说要离开洛京的时候,我非但没有感到难过,反而觉得是一种解脱,这一点,你是心知肚明的。”   我微微颔首,依然觉得疑窦重重,这些,秦建之都清清楚楚的吗?他当真不介意闾烟飞和秦建之有过的“婚姻”吗?   正在说说笑笑之间,忽然一阵清雅的琴声隐隐约约传来,打断了两人无谓的调侃,曲调苍凉郁郁,满含压抑不快,虽然如此,琴声依然夹带着不容轻视的高洁,如此讳莫如深的琴音,当今世上,恐怕只有光华公子才能弹奏了。   原来他并没有对我们避而不见,只是不想在等级森严的府邸迎接我们,看来他有一肚子真话要对秦桓之说。   我的猜测果然没错,琴声停止后,马上有随从前来禀报,说有一位夫人求见秋月公子和夫人,让我惊喜的是,来人居然是闾烟飞!   她的样子一点都没有变,皮肤还是那么白皙,眼神还是那么温婉如水,甚至她走路的样子,依然优雅从容,岁月和人生经历,仿佛在她身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得有多么深厚的修炼境界才能做到这一点啊!皇甫烟飞才是我前世今生遇到的最有慧根修为的人。   :“我家公子听闻秋月公子抵达三清山,欲尽地主之谊,敬请公子和夫人光临寒舍。”皇甫烟飞的声音宛如温润的玉石划过光滑的丝缎,不卑不亢,不骄不躁。   谁能拒绝这样一位温文尔雅的夫人呢?我们当然会欣然前往。   光华公子瘦了,也老了,皇甫烟飞站在他的跟前,好像差了一辈,我不禁担忧地偷看身边的主要责任人,暗暗担心接下来的兄弟谈话会是个恶语相向的场景----否则光华公子撇开各自的随从干嘛呢?不就是想发泄心头的不快和愤恨吗?   果然,秦建之睁大眼睛上下打量了一番秦桓后,微微冷笑,有些幸灾乐祸的说:“二哥,看来你的帝王生涯,日子并不好过,你看你都病成什么样子了。”   他本不是个尖酸刻薄的人,所以冷嘲热讽的样子,有点夸张和狰狞,搭配他那谁听谁怀孕的迷人声线,有种说不出怪诞和滑稽。   秦桓之反客为主地坐到屋中主座上,轻声苦笑:“多日不见,三弟你也老了。”我缓缓走到他身后,作议政大殿上肃立侍女状。   秦建之的脸涨得通红,狠狠地盯着他的“二哥”,咬牙切齿地说:“是啊,我的确是老了许多,这都是拜二哥你所赐,把我赶到这个鬼地方来,在这里能做什么?和老道们谈谈修仙得道之法?还是设坛除妖降魔啊?你明知道我最痛恨的就是无所事事的方士,可你偏偏让我来三清山!分明是想让我一辈子回不到洛京去吧?”   不难想象,他已经忍耐了多久了,因为他一口气把话说完以后,身体立马从僵硬的状态转变成松弛的样子,而一旁的皇甫烟飞,似乎也是如释重负的表情。   看来人生中最令人痛苦的不是死亡,而是茫然无知等待死亡宣判的过程,就像我跟前的这一位,不知病魔会以何种方式,将他无情地带走。   :“三弟,你打算回洛京做什么呢?”我的夫君温和地问。   秦建之狐疑了半晌,方沉声问:“你愿意让我回家了吗?”   :“家?洛京还有我们的家吗?三弟,别说你一点都不知道,沁园,已经不能住人了。”   秦建之的脸上又是一片惊疑之色,他沉吟片刻,又激动地说:“所以你才将我母亲安置到别处居住。”   我分明看见秦桓之的肩膀挺起来,这时的他,才真正的被激怒了,他用一种严厉的,我从来没见识过的口吻对秦建之说:“是我们的母亲!三弟,为何你总是不愿相信?你我其实是一母同胞的兄弟?你为何对父王的遗诏有疑义?你真的想做天子吗?好啊,我这就写诏书,禅位于你,看你能不能比我做得更好,当然前提是,你能让文武百官以及天下的老百姓相信,是我禅为于你的。”   秦建之的头慢慢垂下去,他颓然地坐到身后的椅子上,皇甫烟飞上前扶住他的一只胳膊。   :“我此番前来,把母亲送来了,在洛京她过得并不快乐,三弟,你愿意侍奉母亲颐养天年吗?”秦桓之说话的时候,秦建之的脸色已经好了许多,也许他的心境已经慢慢恢复平静了吧?   :“母亲也来了?她现在哪里?她有没有责怪我,没有亲自迎接她?”此时的秦建之像一个知道自己犯了错误的孩子,热切地盼望得到别人的原谅。   秦桓之的口气变得亲切:“三弟别急,母亲不会怪罪你的,就算是怪罪,你也有的是时间去祈求谅解。不像我,只能做个不孝子了。”   秦建之再次变成好奇宝宝:“二哥,你把母亲送来,是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吗?莫非你要亲征益州?”   :“征讨益州?三弟为何有此一问?”   秦建之狐疑地看看我,迟迟疑疑地说:“我听说,平原侯夫人,咳,是天英教教会,煽动益州景王和吴王再度联盟,准备北上攻打中原,要为前番死得不明不白的尚书令大人祭奠呢。”   我暗自心惊肉跳,难道小春,真的要与我明目张胆地对着干了么?只是,吴王,他怎么会同意呢?他答应过我们的,只要值秦桓之有生之年,他绝对不会与秦氏兵戎相见。   我的疑问很快就有了答案,皇甫烟飞用一种悲天悯人的,却又看空一切的表情看着我说:“吴王自从太子病逝,逐渐神庭不清,现下又喜爱听从一些偏激的政见,天英教教徒无缝不入,所以两家再度联盟,也在所难免了。”   她后面所说,我已经听不清楚,仅仅前半句的“太子病逝”四个字,犹如一道闪电,生生将我劈成两半个,不完整的半个人颤声问道:“你方才说,吴王太子,病逝了?”   烟飞那悲天悯人的女声在我耳边缓缓响起:“是啊,听说吴王因此生了一场大病,由此性情大变,变得狂躁暴戾,丝毫听不得半句逆耳之言。”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八十五章 换 代   皑儿死了!   尽管我数度为他繁重的日程安排担忧,为他身居世子之位心惊肉跳,为他上次跌落长江留下的伤痛寝食难安,甚至一度担心吴王真的把他送到洛京当质子,然后被秦家人暗中铲除-----总之,皑儿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是我内心深处无法消除的牵挂。   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他会死。   人人都会死,可是,有哪一个母亲,会预料自己的孩子死在自己前头   更何况,皑儿是处处为他人着想的人间天使?   我接受不了如此残忍悲痛的现实,所以在烟飞再一次证实皑儿真的已经过世以后,我那一度固若金汤的精神世界坍塌了。   据后来流传的野史记载,林贵妃远足三清山途中,或许突然记忆起做过的件件亏心事,在朗朗青天之下,在秀丽福地之前,突然魔怔,浑噩不明,连与她鹣鲽情深的天子都不认识了。   天子忧虑哀伤之余,旧病复发,返回洛京路上,一时间竟然人事不省,飞鸽传书抵达洛京宫内,廷中立刻一片混乱。   庄严的议政大殿,金鼓轰鸣,是朝中大臣,聚集商议机要大事,监国太子稳坐金龙宝座,高高俯视丹墀下文武大臣。   :“天子沉疴已久,如今又远途劳顿,神思不清,无法处理国家大事,我提议让太子立即主持朝政,此乃天经地义,而且,天子离宫前,也曾做如此交代。”太傅崔灏冰出列,言辞铿锵有声。   崔灏冰自天子年少之时便跟随左右,运筹帷幄无一不尽心尽力,天子登基立太子后,又被加封大司马,所以他的话,从来都举足轻重。   :“太傅此言差矣!天子虽暂时神思有碍,然天威尚存,且不出五日即可回京,况如今天下太平,并无十万火急之事须得天子定夺,我们何不等见到圣面,再做决断呢?”   反对大司马的是大司空钟铉。   秦氏父子曾任前朝丞相,一度权倾朝野,威慑君威,为避免历史重演,秦桓之甫一登基,便取消丞相制度,将权力一一分割,崔灏冰虽然官至大司马,但是与他官衔同等的文官还有大司徒,大司空,重大决议,必须三人都同意才能生效执行。   崔灏冰与钟铉的政见一向相左,在某种程度上,能够牵制崔灏冰的权力,所以尽管钟铉出身卑微,功绩也远不如崔灏冰,秦桓之还是拜他为大司空。   :“大司徒有何高见?”提议被同仁否决,崔灏冰知道今天的提议断不会再被采纳,他还是很职业地询问了一下大司徒秦言的意见。   大司徒秦言,飞熊将军秦仁次子,亦是秦桓之同族兄弟,他对崔灏冰的提议不置可否:“眼下益州与东吴再度联盟,如无意外,两方必然联军北上,攻打我中原,如今洛京城内,想必已是探子密布,暗流涌动,朝中只要稍有风吹草动,都会迅速传到南蛮两地,这个时候,我们该做的是不经意地增加边境的兵力,同时大力搜捕城内的探子细作。”   秦言的话音一落,大臣们面面相觑,然后开始交头接耳:“益州怎么又和东吴联盟了?我就说嘛,这些没文化的南蛮子就是反复无常,不讲信用。”   :“听说,益州是受了某邪教的挑唆,才再度与东吴联盟的,罪魁祸首,其实是个女人。”   :“啊!原来传言是真的,果然是那妖妇从中作祟吗?”   :“嘘!小声一点,别忘了那妖妇和天家还有渊源呢。”   :“红颜祸水啊!红颜祸水,天家对她并不薄,为何还不满足?我就说嘛,尊卑不分,祸根啊。”   ……..   原该肃穆安静的议政大殿,此时跟闹哄哄的农贸市场,也没什么差别,唯一的差别,就是没白菜帮子臭鸡蛋乱扔了,   场面如此混乱,太子不但不出言制止,他依然端坐金龙宝座,冷眼旁观,侧耳聆听,直到一干大臣们说够了,说累了,似乎意识到自己的话太多了,终于噤声嗫嚅掉头望向他了,太子才不慌不忙地起身,缓缓走下丹墀。   他一脸亲切关爱:“众位卿家讨论了大半天,都渴了吧?要不要宫人们奉些茶上来,润润喉咙啊?”   活像首长到前线,慰问流血流汗的士兵们。   说来也奇怪,他的态度是那么和蔼可亲,语气客客气气的,可不知怎么的。是刚才还驿动不安的大臣们,却乖乖地回归原位,规规矩矩地站好。   大殿上终于鸦雀无声,只有炉中熏香袅袅绕梁。   :“不用啊?好,那我们开始谈正事吧。”太子敛住笑,轻盈过身,衣袖轻拂间,已然步履从容的坐回金龙宝座。   议政殿上的这一幕,是十多天后,兰台向我描述的,他还告诉我说,那天,朝廷通过一个奇怪而大胆的决议:往益州边界增加兵力,由清山伯秦建之担任主帅。   “贵妃娘娘,微臣没有说错,主帅是光华公子!”兰台再三强调,生怕我听错了。   原来,太子一直以来都非常理解他三叔从政立德的伟大理想,他的理解是基于秦建之青少年时代所作的诗赋,而光华公子新作的一篇《白鹄传》,又强烈地表达出他欲效仿先王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雄心壮志,这些,太子都领会到,所以他决定给热血依然沸腾的三叔一个实现抱负的机会,他摆事实讲道理,打消文武大臣们的顾虑,最终,远在三清山出了世修道的光华公子,终于等到人生中的第一张军事授命状,名正言顺的领兵奔赴前线打仗去了。   当我的神智彻底恢复清醒,秦建之带领大军浩浩荡荡,早已抵达益州边境,伴随他身旁的,还有闾烟飞。   :“太子为何如此啊?你三叔可从来没上过战场。”太子前来探视天子,我终于等到机会见他一面。   :“贵妃娘娘多虑了,前线目前并无战事,就算有战事,前将军也会周密部署的,用不着清山伯亲自披挂上阵,他的安全绝对没问题,说到底,我只是替三叔圆一个梦想罢了。”   太子似乎与我推心置腹,明亮的双眸充满了坦诚与友善,但是,凝视这双恍如隔世的绿眼珠,我无端的生出阵阵寒意。   :“天英教无孔不入,手段狠辣,前将军虽然久经沙场,可是明枪易挡,暗箭难防,你三叔只是一介书生,毫无作战经验,太子,要不要增派侍卫去保护他呢?”   我也暂时放下设防,用一种与家人谈事情的语气与儿子说话,身子一侧旁,天子的睫毛似乎动了动。   太子的表情维持不变:“三叔人称光华公子,自幼便得神仙庇护,占尽天下文才七分,他身上沾染的仙气光芒,或许正可以消除邪教的黑暗与邪恶?且,邪教不过是妇人执掌的歪门邪道罢了,牝鸡司晨,自取灭亡,娘娘大可放心,还是侍奉父皇的龙体要紧。”   话已至此,多说无益,难为他还记得父亲在病中,没有对我横眉冷对或者冷嘲热讽。   :“太子是否需要在此用膳?”有宫女开始张罗晚膳事宜。   太子的表情有那么一瞬间的波动,不过,稍纵即逝。   :“娘娘日夜侍奉父皇已是十分劳累,我就不打扰娘娘用膳了,如果父皇夜间需要奉汤药,娘娘不妨唤我过来,也好替娘娘分忧?”   他的言下之意,好像还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胜过侍奉天子百倍万倍,这个儿子,算是白养了,不对,是白白辛苦生他了,养他长大成人的是不为人知的皇甫氏,传授他知识比较多的是他可怜的三叔。   尽管一直都有心理准备,我还是忍不住痛有所失,这让我更加怀念已经仙逝的皑儿。   至于旸儿,几日不见,已经长成落落大方的少女,张弛有度,善解人意,如果不是我拿着扇子赶她回宫,她会没日没夜的呆在病床前不走。   总算还有一个有良心的,朕心甚慰。昏暗的灯光中,我终于听到身畔的人用几乎微不可闻的声音幽幽地叹息,他虚虚的摇手,阻止我叫唤宫人。   :“我们总算都清醒了,而且回来了。”他一下子说得太多,气力不济,手软软地掉落胸前。   我坐在榻上,将他的头抱在臂弯:“陛下需要清洗么?”他一向极爱洁净,数日不曾开口,此时口气甚是污浊难闻。   :“也好,来一杯若芝香吧。”   我感到愧疚心酸:“若芝,已有两年无花,库中存货,怕是香气全无,我们还是换别的花茶吧。”   秦桓之眼睛直直地看着我,好像想起什么恐惧的事情,半晌后,表情怔楞无奈,有气无力的枕在我的手臂上:“随意吧。”   我忍住泪,泡了一杯茉莉茶给他清洁口腔,忙碌过后,才唤了宫女进来清理。   :“芳卿,朕今天多大了?”   他忽然像个孩子一样,关心起自己的年龄。   我想了想,用昆剧的腔调唱道:“公子年方十八,比奴家虚长三岁。”还翘起兰花指,做了个孔雀头的形状。   他未料我如此唱念,噗的一声喷了一口,顷刻,便有星星点点的红梅落在他雪白的中衣上。   作者有话要说:  下半年开始慢慢复更,只剩不到十章就结文。有兴趣的可以点击偶另开的一个坑《华星出云间》 ☆、第一百八十六章 怅 然   那日,得知皑儿已然仙逝,我再也不想承受生之沉痛,于是潜意识里想逃避,不愿醒来,所以一直浑浑噩噩的。   其实对周围发生的事情,心里清楚的很,只是不想直面而已。   直到秦桓之为了唤醒我耗尽气力,轰然倒下,那个极具良知的自我总算战胜了心性凉薄的自我,死而复生般苏醒过来了。   我只是精神萎靡了一阵子,身体并无大碍,但是秦桓之不同,他耗费的是所剩无几的元气。为此,我已经不知自责多少回了。   :“姐姐毋需自责,是小生我,太娇气。”秦桓之低低的回唱,间或有闷闷的喘气声。   我一愣,转而泪如雨下,拿出一方丝帕拭去他嘴角残留的细细血珠,他扶住我的手腕,提示我安置他躺下,我扯来一个云枕,将他的头垫高,又端来一盏清水,让他洁口,脖子以上的事情做完了,才给他换上一套干净的衣裳。   他手臂上的划伤不知何时又增添了许多道,即便在不甚明亮的光线下,也颇为惨烈凄婉,让人无法不联想他屡屡自残时的痛楚和煎熬。   此时,门外宫人禀报,太子来了。   :“父皇龙体无恙,儿臣就放心了。”太子略现疲惫,不似刚从睡梦中醒来的样子,不知熬夜忙些什么?批奏章还是看书什么的?那双酷肖吴王的眼睛,每每让我神经紧张,不知秦桓之面对越长越像“他二表哥”的儿子,又是个什么心情?   我微微低头,不敢多看多想。   :“朕已无大碍,我儿且放宽心。”秦桓之的态度温和平静:“倒是太子你,莫要日夜操劳,也要爱惜身体才是,别等百病侵蚀再后悔。”我觉得,秦桓之凝望太子时的眼神很复杂,完全让人揣摩不透他此刻的心情如何,父子两人又客客气气的客套了几句,最后秦桓之以需要深度休息为由,将我们的儿子赶回去了。   太子临走,也没有特别关照宫人们多加注意什么的,只是浅浅的说了一句:“明日儿臣与太子妃一起过来。”   只是说过来瞧瞧,没说过来一起侍候,跟普通亲友团差不多。不用看,我也知道自己脸上流露出的一定是苦笑。   :“好了,别难过啦,孩子大了,总是离开父母的。”我的夫君居然幽幽的安慰我,“我们不是说好离开皇宫的吗?突然的又回来了,难怪孩子会不适应。” 九五之尊的天子化身善解人意的知心大叔,一副看透人情世故的淡定范。   他的自我安慰焕发着点阿Q精神的神圣光辉,我心头的失落被驱赶了,也是啊,儿大不由娘,现代社会那么多空巢老人不也一样过得潇洒,活得痛快吗?我拥有两世为人的人生经验,丈夫身居要位,身旁只有我一个女人,我们意趣也算相投,还有什么好遗憾的?   大不了继续埋头编撰我的《国览》,挣个高级知识分子的身后名。胡思乱想的,居然也一觉睡到天亮。   翌日清晨,太子和太子妃手牵手进来给秦桓之请安,我见那太子妃郭氏一副娴静温婉状,与太子眼神交汇时,有一种彼此心领神会的和谐感,对我的态度也恭谨温顺,心头积压的失落感不免减少些许。   郭氏低头手捧药碗,弯腰站立在病榻前,我微笑着双手接过,拿起调羹,轻轻舀了一勺,喂进秦桓之的口中,郭氏旁边的太子,认真地看着眼前的一幕,喉咙中轻轻咳了一声。   喂药后,我站起来,将空碗递回给郭氏,郭氏依然低头,接过药碗,慢慢后退,离开病榻跟前,太子上前一步,半个屁股坐上长榻,我期盼已经的画面出现了,父子两人第一次距离那么近,面对面的坐在长榻上。   :“儿臣稍后便到议政殿去了,父皇可有特别的事情要叮嘱孩儿吗?”太子的双手似乎不知该如何摆放,有点局促不安的交叠在一条腿上。   秦桓之一点都不惊讶,他像是早就料想太子会有此一问,所以只是祥和微笑:“大司马是否曾求觐见为父?”   太子稍稍迟疑:“大司马每日朝廷事了,均求见父皇,都被儿臣挡回去了。”   秦桓之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又问其他人的情况,太子告诉他说,钟铉病了,被批准在家养病;沁园里的章仲康老先生去探视过他,然后就说要去云游四方,也许是研发新药去吧?其他人,没什么特别的事。   :”你祖母呢?你有没有想过派人到三清山去迎接回来?”太子汇报完毕,秦桓之淡淡地问,“你三叔已经上了战场,府中再无其他亲人,你祖母她老人家一个呆在那里,孤零零地,怪冷清的。”   太子的脸色立刻大变,他从长榻上滑落下来,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不远处的郭氏也面现怯色,依样跪下去,双手撑地,头埋在手臂上。   :“儿臣考虑不周,罪该万死!父皇息怒。儿臣这就回去立即打点行装,奔赴三清山,迎接祖母凤驾。”太子说完额头碰地,咚咚直响。   我看着秦桓之,后者审视般看着地上太子的后脑勺,脸色阴晴不定,过了半晌,秦桓之才无声地叹气,道:“朕,生下来便痛失生母,体格又不甚强壮,是你祖母抚养朕长大,一直以来,朕早把她当亲生母亲看待,先王在世时,也对宁老夫人的嘉善赞善有加,朕希望你们做晚辈的,对老人多一些关爱,少一些漠视。”   太子的声音夹带着隐隐不安:“儿臣谨遵父皇教诲。”   秦桓之的眼睑开始半垂,疲态渐现:“起来吧。朝中还有重大事情需太子处理,迎接老夫人的事情,还是让侍卫去吧。”   太子又磕了几下头,这才起身,我去扶那郭氏起来,见她脸色虽然局促不平,俏生生的粉面却又似流露出欣慰之意,不禁暗暗讶然。   接下里,太子与太子妃继续在病榻前逗留半个时辰的光景,说的也都是些朝政的事情,寻常无波的那些,我见秦桓之再无精力倾听下去,便提醒太子说,议政的时辰快到,太子可以离去了。   太子点头应诺离去,郭氏留下来与我聊了些宫中日常事务,见我兴趣不甚浓,她也乖巧地起身告辞,丰和殿只剩下我们夫妻二人,再度回复清净无涛的状态。   我小心翼翼地观察秦桓之的脸色,没有贸然开口,因为,我知道,他,在生闷气,在生我们唯一的儿子的闷气。   :“陪我到你做事的地方走走吧,整天呆在一个地方不见天日,人都快发霉了。”谢天谢地,他总算把不愉快的事情放到一边,主动提要求了。   端兰台现在是编撰项目的总负责,论学识和资历,他本不能担此重任,可谁叫他是我林贵妃的心腹呢?他的亲生父亲是我手下杀的,我欠他一笔债,就让他名载青史来偿还吧。   编辑组的大大小小编辑们看到天子和贵妃携手进来,只是稍稍愣了几秒钟,然后很淡定很没惊喜非常泰山崩于顶而不变色地行礼问安,末了,乖乖地站在原地,等候大BOSS发话。   不过,大BOSS没兴趣发号施令,他挥挥手,示意大小编们该干嘛干嘛,然后他要了几卷最早编写的和最近编写的资料,慢慢的看了起来。   最早的文卷是我编写的,是关于山河风光方面的内容,好死不死,我把富川江小三峡风光,放在第二篇了----第一篇,当然是当今天子的故乡,谯国皖南山水长廊。   其实我不是有意为之,只是写完恬静优美皖南风光后,顺应泉涌的文思,写了一片对比性的文章,关于灵动秀丽的江南风景,编辑组的人当然不会知道我其中的玄机,所以他们自然而然的将两篇文章,放在一起了。   我忽然觉得害怕,不会连累同事们吧?室内的气氛是那么美好,充满了纸香和墨香,偶尔有细微的翻纸声和磨墨声,轻轻敲打被红尘俗事侵蚀的心灵。   自幼便沉迷于书籍列传的秋月公子,似乎也被周围的书卷气给感染了,软化了,他,不但没有发火,而且聚精会神地浏览了数卷,兴致勃勃地提出建议,最后甚至还让我亲自研磨,在散发着木莲馨香的落霞纸上,写下《瀛洲田园赋》。   洋洋洒洒六百余字,将瀛洲岛上的田园风物,人神习俗,还有灵异古怪栩栩如生地叙述描写,不知道内情的人,只道是他灵光乍现,雅兴大发,偶成佳作,只有我这个知情人,明白他是在回忆那回不去的美好时光,悠然诗意的田园生活。   编辑组的人都啧啧称奇,直到现在,他们看秦桓之的目光,才带有那么一点点敬佩和兴奋,像下属面对领导的样子,唉,这些毫无政治头脑和忧患意识的编辑们啊,难道乃们看不出,皇帝今天来俺们幽静的“陋室”,是来寻找存在感的吗?   站在对面的端兰台,忽然朝我露出一记怪异邪魅的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八十七章 若 失   我无暇深思兰台突然笑容如蜜暗藏的意义,因为秦桓之持续悬腕书写,终于累倒了,写文果然是件苦差事!我不动声色地将他引导到我个人的“办公室”,在绝对隐秘的个人空间里,他才如释重负般咳嗽,喘息。   我给他喂了一碗青华露。   :“竟然连书写的雅兴也被剥夺去了,这天子的代价当真不菲。”待气息稍缓,他自嘲的对我微笑。   我轻抚他的后背,试图减轻他的痛苦,却不知该如何安慰他才好,半晌,才迟迟疑疑的说:“要不然,你就退了吧。反正,渝儿也准备好了。”   没想到他强烈地连连摇头:“非是我贪恋王权,而是不敢啊。”我停下手,讶然地凝视着他。   他注视着我,连连苦笑:“你想啊,父王立我当太子的时候,我已经过了而立之年,有子有女,待到父王仙逝,我年近不惑。我的德才业绩远不如父王,可经历的磨难挑战并不少,而渝儿,他生于深宫长在深宫,真正见过的世面才有多少?何尝经历过大风大浪?就算文武百官都无贰心,反复非常之事,他能一一应付得来吗?无后之时即登大统,忧患重重啊。”   原来他在担心接班人的问题。   其实他的话也不无道理,渝儿的确是太年轻了,谁能保证所有的大BOSS都能像康熙乾隆一样长命百岁呢。   接班人问题,从来都是制约利益集团稳健持续发展的关键之一,幼主掌权,风险太大。   :“所以如今,我不能退,更不能死。”秦桓之一字一句:“如果我现在就放弃,是对父王最大的不孝。”   我继续给他轻拍后背,一只手偷偷拭去眼角的泪水,问:“那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呢?”   秦桓之示意我停止拍拍打打:“我想好了,我们回沁园休养一年半载。”   我顿时愕然:“沁园酷热异常,恐怕不适合休养吧?”   秦桓之看着我,微笑:“无妨,能住!”见我不信,他敛住笑:“沁园距离皇宫不远,消息可以互通,天子给太子制造历练的机会,也算合情合理。”   我知他主意已定,便不再多说说什么,秦桓之见我不闷闷不乐,反倒开导起我来:“芳卿不要担心,沁园还能住人!妥妥的,相信我。”   他居然使用起“网络”词汇来了!看来心情不错,想必回沁园的主意早就定好了吧?   现在的沁园,怎么说呢,从多年前的四季分明变成现在潮热的亚热带气候,道路两旁的树不知何时唰唰刷地窜高十几米,看树顶的时候,脖子仰得酸痛,这些宛如非洲大陆上的树木,当真成是“高枝可摩天”了。   东湖的水面上,聚集了一群群怡然自得的野鸭灰雁,它们和沁园里的植物一样,充满了旺盛得几近多余的生命力。   自然界生命的力量,果然是锐不可当。   :“宝物已然离去,为何这园里依然是这般光景?”我自言自语的说:“这不科学!”   :“管它科学不科学,反正我们回来了。”秦桓之说这番话的时候,车辇已经到了双清苑的门口,我先跳下车,朝他伸出手。   他搭着我的手,缓慢地走下来,我们两人并肩伫立,举目凝望近在咫尺的日照阁,楼台亭阁仿佛依旧,只是旧梦早已依稀含糊。   林园青夫妇老了,曾经矫健敏捷的身姿变得拘谨缓慢,跪拜行礼之间不复当年的熟练灵活,不过从他们脸上惊喜变幻的表情来判断,他们还是很欢迎我们回来的,我们入住皇宫以后,双清苑一直由林园青夫妇俩管理着。   日照阁的一丝一线恍如我初次到来时的样子,洁净雅致,而且,清凉舒适异常?和沁园的炎热迥然不同,难不成布置有制冷设施?   “老夫老妻”的二人世界,由于难得的闲暇而弥足珍贵,为什么说闲暇难得呢?因为没有正式退位的天子还是有很多奏章要审阅要批复啊!况且他的心头还有一桩心事,如同磐石般凝重————那就是宁老夫人的归去来兮问题,出迎的队伍出发有些日子了吧?可至今尚未有捷报,说宁老夫人何时抵京。   难道老太太坚守三清山等秦建之回去?据我收到的可靠消息说,天英教变得安分守己,不再怂恿景王联合东吴在边界闹事,目前九州大地政治形势一派宁静祥和,或者说暗流涌动?   秦桓之的身体在风云莫测的政治氛围中慢慢恢复,一个月过去,他甚至有精力起来晨练了,那天,东边才露出鱼腹白,他的一套剑法已然练好了,晨光的清晖下,他额头上渗透的汗珠晶莹发亮,整个人显得精神焕发,与平日里的文弱孤清大大不同。   正是壮年男子应该焕发的气息。   原来双清苑才是他疗伤健体的福地!难怪他坚持要回来!我又惊又喜,喜悦之余,脚步变得格外轻盈,看四周的景物都顺眼多了,周围略显闷热地空气也清新多了。   :“夫人,敢不敢接为夫几招?”秦桓之明显意识到我的好心情,拉开一个仗剑的姿势,示意我应招。   我笑道:“好!”回头示意侍女递剑过来。   我虽达不到练家子的水平,但是略略应付几招还是没问题的,所以那天的清晨,双清苑的随从们看到我们夫妇两人兴致勃勃地见招拆招,你来我往的,玩耍了大约半个时辰才收手。   接下来一连三天,我们都在练武场上挥斥方遒,兴之所至,直到大汗淋漓,才回到屋内沐浴更衣。   快乐其实就是那么简单,也许我们一直精心钻营的所谓事业所谓宏图,都不过是虚幻的表象而已。   我以为简单快乐的日子可以一直持续下去,至少在双清苑的日子可以如此,就在练剑后的第四个夜晚,一位不速之客的夤夜来访,彻底打破我们镜花水月般的岁月静好。   当时我正在沐浴,氤氲的水汽令人昏昏欲睡,秦桓之在灯下看书的吧?等我匆匆忙忙地穿好衣服奔出净房的时候,侍女惊恐地对我说,秦桓之持剑追出屋外去了。   我们回双清苑休养,跟随的侍卫不算多,而且都安置在双清苑的之外,不速之客能避开日照阁里的侍卫,引诱秦桓之跟随而去,足见有备而来,效率奇高。   秦桓之荣登九五,履行诺言,解散了双清苑的紫衣龙士,所以双清苑,已无其他屏障,不速之客登门入室,大可以将秦桓之就地解决,或者两人在室内恶斗一番,但是他没有,他,到底想带他去哪里呢?   林园青夫妇禀报我说,并没有发现不速之客逃离苑外的迹象,那么,只有一个地方可去了?   我怔愣地眺望深蓝如漆的夜空,樱雪山此刻隐藏在黑暗的巨大阴影之下,我回过神后,不假思索的,纵步朝山顶飞奔而去。   情急之下,我无暇顾及吩咐林大娘夫妇些什么,双清苑多年的规矩,只有双清苑的主人才能踏上樱雪山半步。   人在高度集中注意的同时,往往忘却了恐惧,忘却了其他的思考,我的轻功不算好,但也不算太坏,根据后背的流汗程度判断,我没花很长时间,就到了樱雪山的山顶。   古老巨大的应春树下,果然有两条身影在打斗,其中有一个,长发披散,白衣如雪,手中长剑舞出一道道瑰丽的流线,是宝剑上镶嵌的宝石,与微弱的星光相辉映,在夜幕下,呈现一派绝艳凄清的流光溢彩。   不速之客通体黑色,手里的武器也是一柄长剑,不过他的剑,朴实无华到极致,几乎与四周的黑暗溶为一体,如果不是两剑相击时发出令人齿寒的激化之声,我几乎怀疑不速之客是以气御剑,如同臻于化境的风清扬大师了。   渐渐的,秦桓之落在下风,他的动作慢了下来,不速之客似乎并不急于得到胜负的结果,他的动作也变慢了,到了最后,几乎是在配合秦桓之的节奏,比比划划的,好像是极具耐心的老师在教导笨蛋学生机械动作。   这古怪的情形,让我想起什么?我手里的剑不自由自主地挥动了几下。   不速之客果然朝我张望。   :“贤伉俪要一起上吗?”声线生硬,似是故意压抑嗓门。   我望了望秦桓之,后者给了我一个不甚明了的反馈。   不速之客呵呵冷笑:“听闻赫章公主曾一招之内,打败吴王呢,甚是神奇。今天我倒想领教领教。”话音刚落,他倏地挪到我跟前,劈头就是一剑,剑尖直指我的门面。   我连连后退,情急之下,手中剑胡乱挥砍着,挥舞老半天,才有几招沾到人家的武器,发出叮叮的几声,和之前两人打斗的声音相比,无法相提并论。   不速之客嗤嗤冷笑,颇为不屑乃至鄙夷,我说过,人在高度集中注意的时候,往往会流露本性,不速之客的冷笑声,实在是太耳熟了,太令人难以忘怀了,我意识到来人是谁之后,也回馈给他一窜冷笑:“吴王刚愎自用,输给谁都没什么奇怪。”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八十八章 挟 持   遥想当年,巍王驾崩,兰馨夫人断然服毒自尽,世人扼腕叹息之余,更惊动前朝圣驾嘉赞其贞烈忠义,一封诏书加封其为孝义泽姬夫人,准其墓穴筑在巍王王陵西北角,墓穴周围广修苗圃甬道,栽以珍稀的兰草和名贵的丹桂。每逢春秋时节,墓地方圆五里之内即弥漫着沁人心扉的幽香,孝义泽姬夫人墓,因此成为洛京郊外一处著名的人文景观。数年以来,常常有文人骚客前往,在墓碑前舞文弄墨的感慨嗟叹一番,追思那位品格高义的戎装佳人。   惯会吟诗作对的文人骚客们肯定不会想到,泽姬夫人根本没有死,人家不但活得好好的,而且地狱天堂之间逍遥行走,你看现在,不正和我们玩猫抓老鼠的游戏吗?   若非此刻心情大好,她又怎会畅快淋漓地笑个不停?一笑之下,这才展现真我本色。   我打十岁与她相识,就被她那记莫名其妙的冷笑声惊得头皮发麻,岁月变迁世事变幻不定,那种心惊肉跳的感觉依然挥之不去。   见我反唇相讥,不速之客身翩然挥袖,缓缓撩开面纱,其实她撩与不撩,结果没有什么不同---我同样看不清楚她的面部表情,也许掀开面纱说话比较舒服吧!也许她正打算充分发挥毒舌专长,狠狠地讥讽嘲笑我们低至尘埃。   :“夫人重返人间,所为何来?”秦桓之先发制人,从巨大的树荫下悠然迈出,在我身边负手而立,朦胧星辉之下,华贵之仪不减。   泽姬夫人咭咭娇笑:“九泉之下太寂寞,出来冒个泡泡换口气。”边说边伸长脖子以四十五度角仰望星空。   不用扭头看,我也猜得出,秦桓之在狠皱眉毛,因为他一点都不客气:“冒完泡泡,就下去陪伴父王吧。”   泽姬夫人并不以为忤,反诘道:“二公子可是担心妾身赖着不走么?”仍是不肯好好说话的腔调。   秦桓之不怒反笑:“我为何担心?夫人还有别处可去么?”   泽姬夫人果然噎住,我想秦桓之击中她的要害,打赢了皇帝又怎样你不过是一缕游荡在无间地狱的游魂而已!   不过她从来都不肯吃瘪的:“二公子说得极是,妾身的确无处可去,不像贵妃娘娘,狡兔三窟,就算哪天被圣上冷落了,还有紫雾山居张开双臂迎接她呢。”   之前两人耍嘴皮的时候,完全视我为空气,所以我很识趣地不发出任何声响,可她突然提到紫雾山居,不由得引起我的注意。   秦桓之果然被激怒,他的身躯微微抖动,负在背后的手,捏成一只拳头,顷刻缓缓松开。   :“我敬夫人是个爽快人,这才步步相让,现在看来,是我错了,夫人非但不守信用,而且鲜廉寡耻,反复无常。”   :“哦?是吗?”泽姬夫人微微一愣,即可呵呵大笑:“鲜廉寡耻,反复无常?二公子可是病糊涂了?难道这八个字,不是芳仪夫人最鲜明逼真的写照吗?”   在我发作之前,秦桓之已经先我一步采取行动,只听见一记清冷尖细的声响在夜空中掠过,脚下的大地似乎在微微震动,身后的迎春树落叶簌簌如飞花雨,我的耳膜微微生痛,有股凌厉的风耳边缭绕不绝,我情不自禁以以手掩耳,试图避开锋芒。   风波停止,眼前一黑一白两条身影发生了变化,黑色的颓然倒地,似是痛苦不堪,白色的朝我退了几步,一只手搭上我的肩膀,有股种种的压力朝我坠过来,我急忙伸出双臂将他扶住了,他倚靠在我身上徐徐调息运功,带喘息平稳,方才慢慢离去。   泽姬夫人在我们的叫脚下轻声呻/吟,刚才秦桓之震怒的一记,却是两败俱伤。   我在忧虑秦桓之大伤元气的同时,对泽姬夫人的无理纠缠也很是恼怒,不管秦桓之作何感想的,我一把抓起泽姬夫人的两只肩膀,目光如炬,逼视着她,怒吼道:“你他妈的到底想干嘛?有什么要求,不能直接了当地说啊?偏要搞些幺蛾子,我们都死了,你就高兴了吧?啊!?”   泽姬夫人没反驳我,只是一味地望着我微笑,她无声地微笑比她的冷笑更煞人,尤其在这清幽的星光之下 ,我的后背几乎要发冷冒汗,捏住她的力道没那么大了,说话的声音也低了八度:“说吧,你到底有什么事情?”   泽姬夫人吃力地推开我,挣扎着想站起来,她努力地尝试了几次,都没能如愿,最后终于放弃,继续以一种匍匐的姿势和我们较劲。   :“二哥说,他会一直在紫雾山居等你,不见不散。”泽姬夫人,吃力地说。   我又惊又怒,却忍不住冷笑:“他疯了么,我怎么会去?”   泽姬夫人抬头凝望我,目光晶莹如天上寒星:“他说你会去的,因为你的皑儿在那里等着你。”   皑儿!   这个名字总是重若磐石,落在心头重若千钧,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气力在这一刻似乎被抽光了,思想也无法自由运转了,我傻傻地说:“皑儿已经死了,我还去东吴作什么?”   泽姬夫人笑了起来,目中似有晶莹的泪光闪动:“是啊,人都死了,他还来找你干嘛?你心里一定不明白吧?其实我也不明白,原本我已经无牵无挂的了,可前天发现自己突然又生不如死了,你知道为什么吗?你知道吗?”   我含泪悲痛地说:“我不知道。”   泽姬夫人打断我:“不!你知道!”   我站起身,不想再看她因疼痛和不甘而扭曲的脸:“好吧,就算你说的都对,可冤有头债有主,你找我就好,你伤害我夫君做什么?秦家有哪一点对不住你?你想诈死就诈死,你想养花弄草做活神仙也没问题,你想热热闹闹更没人拦着你,哪怕你看中哪位书生,拖他进墓里去风流快活一番也没人拦着你,秦家给你恩典自由够多的了,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用得着你还替吴王卖命?我看你是好日子过到了头,不知道珍惜。”   :“好日子?”泽姬夫人呵呵冷笑:“我倒是想好好过下去,可是你们让我安生了吗?我上辈子做了什么孽?这辈子死都要和你们纠缠在一起?你以为我乐意吗?乐意的吗?要不是,要不是……..”   她像是看见什么极其恐怖的事物一样,突然身子抖动如筛糠,本来匍匐着的身子好像被什么东西不住牵引拉伸一样,一会儿舒张,一会儿蜷缩成团,整个过程,如同前世在电视剧里看到的牵机中毒。   秦桓之一手捏住她的额头,另一只手在她眉目出疾点几下,然后又在她的耳边捏紧不放,过了半晌,泽姬夫人终于安静下来,只是目光涣散如灰,再无生气。   惨淡的星光落在黑白迥异的两条身影上,有种说不出的悲凉。   :“你为什么不让我死?”泽姬夫人的声音细弱蚊声。   :“因为那是属于你的选择。”天子的语气中隐含着淡淡的悲悯之情。   泽姬夫人无声地笑了:“我从来都身不由己。”   秦桓之平静地问:“他如何控制你的?”   泽姬夫人吃力地瞟了我一眼:“是那个蓝眼珠的妖怪。”   就是昔日瀛洲岛头人爱尼了,他潜伏到洛京?   泽姬夫人机械地摇头否定我的猜想:“他制的毒。”   我既惊疑且骇然:“谁人给你下的?”   泽姬夫人垂目,竭力保持喘息平稳:“冕儿前天在墓前栽种了一株兰草,那是东吴才有的品种,及其稀有珍贵,我心里一高兴,才着的道。”   居然如此!我的后背陡然直冒冷汗,顷刻间,衣衫湿透。   不过,这只是逼迫泽姬夫人通风报信的手段,吴王,应该还有王牌捏在手里,是什么呢?皑儿已经死了啊!东吴那块地方,还有什么我可留恋的牵挂的?   一直安安静静地听我们说话的秦桓之突然局促不安起来,他在我身旁兜了一个圈子,欲言又止,最后不想相信还是不敢面对似的,直愣愣地凝视着泽姬夫人:“除了口信,他没让你做别的什么事吗?”   泽姬夫人幽深地苦笑:“并没有,只是我中毒后,一点都不想活了,这些天见你们练剑也练得好好的,所以才想这么个下下策,本以为既可以传话,又可以死在你的剑下,还清一切人情债,一了百了,可不曾想,你二公子竟然早已病入膏肓,没大用处了,难怪被他算计。”   她素来毒舌犀利,到了这个地步,依然故我。   看来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吴王强迫泽姬夫人给我带口信,大意是皑儿死了,要我去偿命,但是,这种疯话谁会在意啊?他干嘛非要泽姬夫人过来传话呢?似乎泽姬夫人一通知,我肯定会南下一样   他哪里来的自信?   他还有什么筹码?他真正的目的是什么?真的仅仅是让我去送死么   皑儿皑儿,你何其不幸,怎么有如此不堪的父母?人都死了,还不得片刻安宁,还要被不堪的父母拿来做文章?做肮脏的交易和斗争?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八十九章 逼 宫     鸿雁传书,本来是件美好的事,可是两天后从东吴飞来的鸿雁,载来的讯息却十分凶恶,书信中,吴王万分沉痛地说:年迈的洛京天子生母,居然在回京途惨遭劫匪绑架,重重劫难之际,又遇匪帮火并,可谓雪上加霜,险些性命不保,若非两名东吴义士恰巧路过撞见,设法费力搭救,尊贵的“皇太后”恐早就成了冤死鬼。   吴王还痛惜地说,宁老夫人因为受惊太过,以致神智不清,不知自己是何人,家在何处,两名行侠仗义的义士没有办法,只好把她带回江东,兜兜转转,也是机缘巧合,宁老夫人最终被安置在甘露寺静养,被无云大师认出,这才报知吴王。   信的结尾,吴王以“娘舅”的身份,语重心长地责备了一通那些个办事不周全的表弟妹们,最后才善解人意地提出两个解决危机的方案:一是让宁老夫人继续留在娘家颐养天年;二是秦桓之夫妇亲自到江东接母亲大人回家。   一封书信匆匆读完,秦桓之已然气得脸色铁青,浑身发抖------而他的病,却最是生气不得的,我们,又被吴王摆了一道。   :“此人,此人,如今怎地如此阴险?母亲当年,何曾亏待于他?忘恩负义,无耻之极!”   他激愤之极,不经意间,一团暗红的淤血喷薄而出,浑浊的血腥味,火速弥漫,令人作呕。   :“求求你别再发火啦,不要上他的当啊,身体要紧。”我扶着他摇摇晃晃的身躯,苦苦劝说。   ……..   门外突然哗声一片,我茫然抬头,原来是太子,大步流星推门而入,他的身后,却不见太子妃郭氏。   我心头一紧。   秦桓之睁大眼睛,漠然看着不请自来的儿子。   :“父皇,儿臣一听说有状况,就赶过来了。   短短的一个时辰,居然从皇宫赶到双清苑,消息还真是灵通。   秦桓之若有若无地扫了我一眼,其中的意思,已是不言而喻:他和我一样,心中雪亮如镜,看来太子是准备逼宫了。   权势的力量果真诱人得很!   我们的亲生儿子竟然一时半会儿都等不及,迫不及待要做有名有份的皇帝,试想我们夫妇就生他一个儿子,不传位给他,还会传给谁?   最是无情帝王家。   我不争气地流下心酸的泪水,凄然地望向瘫坐一旁的丈夫,其形何等凄惶!其心何等破碎不堪?   我用袖子轻轻拭去他衣襟上的血迹,婉婉地说:“太子,可否让你的人,门外伺候?天子威严,岂是闲杂人等想见便见得了的?”   我是背对着太子说话的,一阵沉默过后,进接着一阵窸窣的衣衫拂动之声,门,轻轻关上了,室内的空气变得压抑,似乎停止了流动,血腥味,更甚。   :“说吧,你的打算。”秦桓之的声音很平稳很遥远,仿佛看破世事,对红尘了无牵挂,他还真能控制情绪。   太子脸上的肌肉似乎扭曲了一下下,不过,很快脸色如常。   :“儿臣今日才得知,两天前竟然有刺客袭击双清苑!父皇为何不告诉儿臣呢?是怕儿臣难做人吗?”   难做人?什么意思?我和秦桓之交换眼色,表示不太明白。   太子也表示自己很迷茫:“儿臣已经查清元凶是三弟!不过,儿臣没有将他正法,只是将他暂时监禁,失去你个一处理完毕,就立即赶来看望父皇了。”   他说得好像真的一样,语言语气是多么坦诚啊!   可惜只是表象而已!   奇怪的是,秦桓之居然面露笑容:“我儿大张旗鼓地赶过来,就是为了告诉你母亲和我,你已经铲除了最后一个对手?稳操胜券了?这有什么好夸耀的,他们并非你真正的对手,不过是假想敌罢了。”   太子似乎感到莫大的震撼,他不敢置信般看着我们,一双碧绿的眼珠几乎要跳出眼眶。   秦桓之继续微笑,声音很是轻松温和:“你知道自己最大的敌人是谁吗?告诉你,没有人!是你自己!是你不敢面对的自己。这么多年来,你一直不肯承认也不愿相信,眼前的林贵妃就是你的生母,是你唯一的嫡母,你不敬重她,不孝顺她,甚至还嫁祸于她,我儿,当真不怕遭天谴?”   一层绛红色的红晕迅速弥漫上太子的脸庞,渐渐的,红晕变幻,转瞬黑云压顶,泛起的青筋狰狞如闪电。   :“我不信!她怎会是我的母亲!她既不贞洁,也不贤良,想当年,她为什么要回来?还不是为了欺骗父皇你,利用你?利用我秦家的实力?如果不是为了天书,她,会回来吗?会甘心侍奉你吗?我没有这样的母亲。父皇,你为何还要留她在身边?任凭她连累你,带厄运给你?”   太子提到我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既厌恶又憎恨,分明视我为恶臭的粪土,祸害苍生的魔鬼。   然而,面对他的“指责”,我居然觉得无可辩解,他说得对,我既不是一个好妻子也不是一个好母亲,与秦桓之的婚姻,多多少少相互利用的成分,说得好听一点,叫你情我愿的强强联合,政治婚姻。我根本不配做他的母亲,从他生下来的那一刻起,我和他父亲,就设计一个圈套给他钻,其实等于遗弃他了,他恨我们是应该的,不,他从头到尾只恨我,厌恶我,至少还是把父亲当回事的。   我们夫妇的损失也不是太大,保本吧,我有什么好遗憾的?   一切都是命!从我来到这个世道的那一天始。   我忽然觉得自己又想通了,正要温言“开导”被我“欺骗”“利用”了多年的人,却不想听到低低的一声怒骂:“愚蠢之极!”秦桓之一拍桌案,发出一记闷闷的声响。   :“父母的事情,几时轮到你做儿子的说长道短?太子完全忘记孝字是如何书写了吧?要不要朕,亲手教你抄写《孝经》呢?”   如果说吴王的书信导致的是秦桓之大动肝火,那么太子的步步紧逼,则是要了他的命了!我眼睁睁地看着他再度口吐鲜血,如同一个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飘飘忽忽地栽倒在地,太子上前扶住他,嘴里胡乱喊着什么,而我,则被再度破门而入的侍卫们,架了起来,无法反抗的,也无法言语的,光速般,被转移出室外,紧接着是一阵可怕的不省人事,也不知过了多久,走了多远,醒来时,已经身处幽暗的密室。   苍天啊,大地啊,为何如此待我?我要求的不多,只是想陪伴他度过最后的时光而已,为什么这点福利都不肯给我,我上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   没有人愿意倾听我的呼喊与细语,就在我以为自己会被活活困死的时候,终于有人打开密室的机关,先是一束细细地光线穿孔而入,后来光线慢慢变粗,变亮,变成了一堵矩形的光柱,我急忙用袖子遮住眼睛,吃力地挪动僵硬的身子。   :“父皇已经驾崩了。”太子的声音平淡得很,半点情感都没有,好像在代人传达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   估计我的感情神经早已麻木废掉了,因为我听到自己轻轻地“嗯”了一声,就再没有话说。   一阵冷漠地沉默过后,太子才慢悠悠地说:“父皇临终前让我务必认你,孝顺你,贵妃娘娘,你说,我该不该听父皇的呢?”   我木然地说:“自然该听你父皇的。”   太子突然发飙:“我不想听他的怎么办?我想让你死!不过我不会让你去陪父皇的,我要你像卑贱的宫人陶俑一样,在殉葬坑里跪拜父皇,永世不得翻身。”   我的感情神经受到刺激了,因为我发出刺耳的冷笑声:“脑残!你老娘在阴间做个冤死鬼,对你有什么好处?别说你让我殉葬,就是你让我去死,我也不会听你的,老娘我辛辛苦亏完成的历史使命,凭什么由你搞破坏?告诉你,姜家的人,从我这一代起,都有选择死生的权利,不再是死于非命,你可以不叫我母亲,但是你不能否认我就是生你的人!是姜家的后人,命运一样受到诅咒的掌控。”   愤怒能令人力量迸发,我在痛斥太子的过程中,神奇般复活了,我巍颤颤地站起来,挺起脊背,正视我的长子,视他微小如轻尘。   :“跟我说实话,你有没对你父皇痛下毒手?”我声色俱厉,后发制人。   太子似乎被我的突然强势的气焰震住了:“父皇走得很从容。”   我冷笑一声:“悲愤交加,何来从容一说。”   太子急声争辩:“刚开始的时候,父皇是很生气,可是后来,不知怎么地,他突然不气了,也不恼了,而且也不再问起你,直到升天前一刻,才叮嘱我,不要为难于你,你想去哪,就去哪。”   我顿时傻了,默存,我还能去哪?难道我不该在你的王陵前孤独终老么?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九十章 遗 物   然而,太子一句低低的问话如同一道晴天霹雳,无情地击碎我对未来的茫然无措:“母亲,你能不能告诉我,我到底,是不是那个人的儿子?”   那个人,是哪个人?什么意思?等等,他,居然肯承认我这个老娘了?   天性的为人谨慎,让我从六神无主迅速恢复到思路清晰,眼前的混蛋太子,到底是不是我和秦桓之的儿子?   :“谁?你说的那个人是谁?”我厉声问道,接着怔怔地盯着他好一会,继而失声冷笑:“太子是失心疯了吗怎么突然称呼起我这祸害为母亲了?不敢当!你怀疑谁都不能怀疑你父皇,他是你如假包换的亲生父亲,你可以一辈子不认我,轻视我,鄙视我,痛恨我,但是你不能怀疑你父亲,明白了吗?你懂了吗?你这个白痴!蠢货!蠢货!愚蠢之极。”   一番激愤的训斥说完,我已然气得七窍生烟,老天对我还真是不“厚”,送了如此混账的儿子给我,我就算不想被他赐死,也会被他活活气死。   像瞪外太空怪物一样的瞪着他,我好像连呼吸的力气都使不上来。   而太子,看上去有点不敢置信,也有点慌乱,难得的是,似喜似悲的他,终于露出一点人样,有点患得患失的意味。   他甚至过来“亲切”地搀扶我。   :“母亲,我知道,你是我的生母不假,不过,有人告诉我说,我的眼睛和江东的一个人一模一样。”   我用尽全力扼住他的手腕:“笨蛋!你们当然很像,因为我和你父亲都和那人有血缘关系。”   太子望诸偶我,欲言又止,半晌还是下定决心般:“确定母子关系并不难,毕竟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但确认生父,就不同了。。。。。。。”   :“啪啪!”两声,我使尽浑身的力气抽了他俩耳光,混账的人我见多了,却没有一个比他更令我怒火中烧的,虽然他是我儿子。   :“混账东西!没有你父皇,哪有你的今天,你不好好孝敬他,还活活气死他,死了还怀疑他,侮辱他,你你你,就真的不怕被雷劈啊?”   我将他狠狠往边上一推,然后一屁股跌坐在地,不顾形象地呼天抢地,嚎啕大哭,任凭既白痴又愚蠢的儿子不停地拉拉扯扯,连哄带骗,捶胸顿足地表示忏悔之意,我就是赖在地上不起来,继续神神叨叨地朝天哭诉着,对地诉苦着,只恨时光隧道不能自由控制,将我带回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   呜呼哀哉!哪怕回不到童年时代,回到做粗活的少年时代也好,我干嘛要听从所谓命运的安排呢?一厢情愿地以为自己既伟大又无畏,最后被命运无情遗弃,被人啃得连渣子都不剩。   哭累了,我放任自己如同一滩烂泥“瘫”在地上,气若游丝地呼吸,可到了最后,不甘堕落的天性又提醒我说,哭是哭不死的,还是该做啥做啥吧!于是,无奈地让混账儿子把我扶起来。   :“你父皇临终前没留下什么东西给我吗?”短短几个字,却让我嗓子疼得几乎要冒烟。   :“有的!”太子急急忙忙回答,好像生怕失去这个唯一的,将功赎罪的机会:“父皇给你留下一本手札,说是放在日照阁的书房里。”   他用了第三人称描述具体的地点,也就是说此刻,我不在日照阁了?   :“那天,我看父皇病重,所以就把你们带回宫里来了。”儿子似乎没我想象中的愚蠢,脑子还算能转一下,很快明白我在想什么。   :“父皇升天前的一天,气力突然大增,火气也很大,摔死了好几个宫人不说,还差一点拆了整座宫殿。”太子的脸上流露出几分惊恐之色,当是秦桓之魔魇失去理智时,让他受到的惊吓着实不小。   :“后来呢?”我颤声问。   :“后来,父皇取下墙上的功名剑,朝我刺了过来。”太子期期艾艾的说:“我还以为父皇会杀了我,没想剑到眼前,,剑锋突然一转,父皇一剑刺向自己的胸膛。”   我整个人都石化了,默存,你真是这样走的吗?为什么?为什么啊,这么多年都熬过来了,为什么说放弃就放弃了呢?   泪水再次模糊了我的双眼。   :“奇怪的是,父皇刺伤自己后,人突然清醒了许多,他让我不要害怕,告诉我一切都是他自己的选择,让我一定要好好孝顺你,给你最大限度的自由。”   我几乎泣不成声。   :“给父皇装殓时,我才发现,原来父皇的身上有那么多剑伤刺伤,母亲,你能不能告诉我,这些伤痕是怎么来的?”   怎么来的?当然是因为不堪毒发的折磨,日积月累自残而来的。我苦笑着,伤心欲绝,望着一脸疑惑的儿子,沉痛地说:“你父皇为了你,为了我们,多年来一直默默忍受巨大的痛楚,从来不曾抱怨过什么,从来没有责怪过谁。试想,如果他不是你的亲生父亲,世上还有谁是?太子,你还有什么想问的吗?”   太子终于动容,面露悲戚,艰难地摇了摇头。   我不想再跟他说什么,于是吃力地朝有亮光的地方走去,边走边低声说:“走吧,把我送回双清苑。”   太子从身后奔过来再次搀扶我:“母亲,还是等你身体好些再说吧,或者我立即命人去日照阁取来。”   我懒得跟他扯皮,于是头也不回:“别人是找不到的,还是我亲自去吧。”   说来也怪,太子以前对我爱理不理,现在秦桓之死了,他忽然对我敬重起来了,不过我非常不适应。   他只是洛京的太子,未来的洛京天子,仅此而已,   :“你父皇何时安葬的?”   :“昨天刚送进陵寝。”   :“嗯!”我本来想说,打算去陵前祭拜,但是想起一桩事情:“好吧。明天一早,送我回双清苑。”   不是我对默存绝情,因为这是秦家的秘密,秦氏“当家人”的真实长眠处是不会让外人知道的,那些名义上的陵墓,只是烟幕弹而已,所以我不能光明正大地与秦桓之告别。   二十几年的夫妻,没能一起走到最后,本来已经是一件悲伤的事情,更令人难过的是,为了避免被盗墓挖坟,我连跟他告别的机会都被剥夺。   在洛京皇宫的最后一个晚上是怎么度过的,我几乎毫无印象,只记得好像太子和太子妃过来帮忙打点了一宿,而我,跟他们交代了《国览》的后续工作,希望以后的编撰工作继续由端兰台负责;还叮嘱他们要善待存活的秦家人,比如秦建之,而秦清冕,后者既是太子的堂弟,也是太子的表弟,算是唯一的亲兄弟了吧?至于清河公主旸儿,不用我操心,秦桓之去世前已经指定了驸马的人选。   :“千万要善待秦氏族人,不可将大权转交给异姓之人。”   第二天上车时,我撩起一角窗帘,对太子悄声说:“尤其是大司马,大司空等顾命大臣。”   太子微微颔首,算是给我面子吧。   儿大不由娘,儿孙自有儿孙福,我又能操心到什么时候呢?尽管心中有那么一点点眷恋,不过,新皇帝绝对不会需要一位不甘于家庭生活的皇太后,我,还是坐我的自由人吧!   就这样!   我朝儿子和女儿露出一个轻松的笑容,然后缓缓放下窗帘,马车启动,从此我的生活再与政治无关。   一路上我始终在想,默存给我的手札会写些什么呢?他,是什么时候写好的呢?不可能是和我从宫里回来以后,那些日子我们朝夕相对,他应该没有时间,也就是说,是很久以前了?会久远到什么时候?生旸儿之前?还是别的什么时候?   嘚嘚的马蹄声将我的思绪带回陈年往事,我一共离开了多少次?两次吧还是三次?好像只有两次,第一次是因为不想做小妾,逃婚,第二次,是因为秦桓之自作主张,没跟我事先说好,就把渝儿掉了包,我生气是因为他居然更信任皇甫氏,而不是我!   想起皇甫氏,就想到沈艳兰和小春,一个死了,一个疯了,总之,当年一起来沁园的四个人,只有我再次回来了!   当我从马车走下来,一脚踏进双清苑的大门时,百感交集已经不能形容我复杂的心情,这里会是我孤独终老之地吗?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寻找秦桓之给我的遗物还破费心思,会是什么样的手札呢?一连十天,我都书房里慢慢寻找,曾经看过的旧书不可能,新书,也不大像,秦桓之不会教我怎么辨别珠宝玉石吧?他知道我不喜欢这些的,那么会是什么呢?   翻到植物类书籍的时候,我终于发现了异常,《若芝》改动过了,原来的版本有花卉图案没错,但是也说文字描述的,而新版本的《若芝》只有花卉图案,没有文字。   这些花卉图案,有不少重复的,这是旧版本没有的事!   秦桓之为什么这么做?难道他糊涂了?他可是一个能辨别多种花草的人,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我木然地翻动纸张,百思不得其解。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九十一章 密 码     且不说我这个新寡的未亡人,是如何凄惶地抱着一本先夫留下的手札神神叨叨,每天除了吃饭,便是踯躅在葡萄架下喃喃自语,挠头抓腮;也不说年迈的林园青夫妇是如何背地里唉声叹气,措手无策;更不说沁园代表的风雅别致是如何随风而逝,眼看就要湮没在历史长河;且说一说如今洛京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不外是:新帝的泰山封禅大典是何等隆重而盛大,追谥的先人据说多如天上繁星,比如:先帝谥为仁孝文皇帝;先祖谥号圣神勇武皇帝;吴氏孝懿德皇后;天子的生母皇甫氏,谥号孝贤淑皇后。新帝的直系亲属,除了我之外,庙号封号齐唰唰地晋升了N个等级。   人们还说,新帝甫一回京,就立即召集天下良工巧匠,修建宗庙,改造皇宫。   戍守边疆的皇叔秦建之上表奏请回京祭拜先皇和孝懿德皇后,遭到天子果断否决,天子还颁布了一道诏书,削去秦建之藩王的封号,将其降为望虚侯,并严词号令他加强防守防线,没有宣诏不能离开营地半步。   至于天子的堂弟秦清冕,据说无意政事也无意秦氏族内任何家务事,人们说他从小就羡仰天佥真人的仙风神韵,早就想云游四方,所以,等到天子泰山封禅一结束,份内事了了无事一身轻的他不辞而别,如果没猜错,应该是效仿当年的天佥真人,出海寻仙人去了吧?   人们还传说,天子有意与东吴重新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所以,他不但接受了吴王的贺表,而且还奖赏给吴王若干名精通单术的方士和若干名能歌善舞的歌姬。   吴王为了答谢天子的厚爱,亲笔写了一封殷殷拳情的书信,他在信中详细地讲述了他一路走来的心路历程,从少年继承大任的彷徨不安,到变革创新时时的种种烦恼,政局稳定后励精图治时的自信振奋,拳拳之心,浓浓关切之意,简直不像是一个藩王说的话,倒像是一位长者在推心置腹地指导年轻人该面对即将发生地种种冲突和危机。   天子非常认同吴王的做法,两人隔江惺惺相惜,两两相望,就差天子没称呼吴王为亚父了。   关于宁老夫人被扣押一事,吴王和天子好像彼此心照不宣地只字未提,好像世上压根就不存在这么一个人,发生过那么一档子的事情。   等我慢慢消化完以上综合信息,已经是新帝回京三个多月后的事了,奇怪吗?想想也没什么奇怪的,我不过是一名先帝的妃子而已,此番天子封禅又没加封我什么名号或者奖赏我什么,所以世人选择遗忘我,无视我,导致我对窗外事滞后知晓,乃是十分正常的现象。   可理是理,礼数是礼数,咱们骨子里毕竟是个现代人不是?哪能真的就容许自己两耳不闻窗外事,尘归尘土归土的腐烂在无情的岁月里?更何况,默存遗留下的天书,我还没有破解哪!摆在眼前的谜案解不开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这才是我整天在葡萄架下三步一回头,五步一徘徊的原因,我在寻找破解谜案的灵感。   默存,你给我留下什么不好,非要留无字天书给我,这手札难道是藏宝图不成?可我现在不缺银子啊,要藏宝图干嘛用?   我疑惑地翻动手中的《若芝》,感到页面上的花卉既亲切又陌生,亲切是因为这些花都是默存一笔一笔画出来的;陌生是因为同样的花卉反反复复出现了好几次,明显是想告诉我什么,可是我就是猜不出来。   你我近在咫尺,可是你不知道我在想什么,世上最遥远的距离,大抵就是如此。   统计下来,手札一共二十六页,除了荷花出现四次,萱草出现三次,应春花出现四次,默存最讨厌的兰花出现了两次之外,其他的花卉都只出现一次。   4-3-4-2,啥意思啊?电话号码还是保险柜密码?开什么玩笑,现在什么时代!哪来的电话,哪来的保险柜?   等等,等等!好像是…….   我摸摸额头,蓦然间,灵光乍现一下子,天啊!我怎么忘记这事了,花不就是密码吗?天书就是用花卉做密码的啊!   终于摸到门缝缝,我激动地又笑又哭,简直不知道该如何表现激动才好,当然我也不知道该如何描述林园青夫妇脸上被惊吓到的表情。   他们哪里懂得我的悲喜交加!   原来《若芝》是默存留给我的密码天书啊!手札上的每一朵花都代表一个字,他一定是想告诉我什么。   我擦干眼泪,睁大眼睛盯着手札里的荷花,啊,挺美的,可是你,代表的是什么?“我”字吗?很可能,因为荷花是秦氏的标志;萱草呢?“你”,不对!萱草是代表母亲,难道是个“宁”字?应春花是“姜”字无疑了,至于兰花,“顾”,组合起来是 :我我我我宁宁宁姜姜姜姜顾顾?   什么玩意,狗屁不通!还有其他花卉呢,干嘛去了?   果然乐极生悲道理又自古!我从狂喜的顶峰坠落至失望的低谷,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自己是模样,依稀注意到仆从们好像都远远地躲开我。   吃完晚饭,我也懒得梳洗,继续把《若芝》捧在怀里,低头沉吟,不一会,拿出纸笔,研磨墨汁,继续艰难的密码破译工作。   一夜无眠,房间的地上丢满了废纸,暗示着我还没有找到答案,不过既然默存提到了萱草和兰花,宁老夫人又落在吴王的手里,我是否应该做点什么呢?   如果默存还在,他会怎么做?把人要回来还是直接开战?后者的可能性不大,新帝初登大宝,不知何等春风得意和欢喜,怎么会打仗呢,再说了,打仗对国家有什么好处?就算有好处,新帝凭啥听我的?从他加封一大堆人没我的份来看,他压根就没打算公开承认我这个亲妈,从回京到现在,他还一次都没有问起我呢。   还是女儿贴心,旸儿来看望过我几次,不过都被我六亲不认的冷漠劲头给伤透了心,每回告别,她都泫然欲泣,悲伤不已。   想哭就哭吧,反正她也快嫁人了,到时候有一大堆琐碎家务事等着她呢,她很快就没心情和时间来烦恼我的事了,不过,听说未来夫家夫婿都不错,我没什么好担心的。   到东吴“救出”或者探视宁老夫人这个大胆而疯狂的想法开始疯狂地折磨我的神经,去还是不去?去,见到宁老夫人,能怎样,她回得来吗她已经知道默存去世的事情了吧?老年丧子,她怎能承受如此沉重的打击?不去,要我对唯一存活于世的长辈不闻不问,有沉重的心理压力啊!   所以,我要去,哪怕是与她见最后一面。拿定主意,我暂时将破解密码的事情搁置一旁,活人要紧,对,到东吴去一趟。   我已经四十二岁,在这个时代,算中老年人,应该老老实实呆在家里,不过,我偷偷检测过自己的身体机能,还好,还好,至少到江东还是能扛得住的。   感谢多年的历练与磨难,给了还算强健的身体和还算坚强的心理素质。   我开始准备远足的物资,如今的我,再也不是当年有人可指使可差遣的二世祖,再无天英教的人可供我使唤,更无秦氏的龙衣卫士可依仗,一切都要靠自己,幸运的是,天下暂时太平无战事,我扮作普通的游客或者路人,还是可以出去走一走的。   说走就走,一个月后,我已经顺流而下,抵达三江交汇的白马镇,当年就是在这里,我与阿明的姐夫邓当不打不相识,机缘巧合,又认识阿明的父母,我的义父义母,最后还在一个巷子里以一种特别的方式,碰见阿明。   物是人非,旧事历历在目,阿明魂断爱尼之手,罪魁祸首竟然是他最信任的吴王。不久前,我的义父义母相继去世,临死都惦记着我身在何处,此等恩情深情,如何回报?   少年丧父,世道艰难,阿明的孩子们怎么样了?乔氏还好吗?过得好不好,孤儿寡母的,有没有被人欺负?   人还真经不住牵挂!   我眺望远处滔滔不息的江水,不知何时,天上下起雨来,天空灰蒙蒙的,水天一色,更显空间辽阔冰冷无情,茫茫一大片,身处其中,个人渺小不如微尘,误入尘世的孤独客,泪水打湿了单薄的秋衣。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九十二章 陆 家   羁绊路途的倦客挥一挥衣袖,丝毫不畏惧孤寂无情的空间,毫不留情地吞没那一声声断断续续的哽咽,也丝毫不考量,漫漫无知己的前路上,有多少残酷严峻的考验在等待着我。   都已经是寡妇了,又差不多是被儿子扫地出门的,人生,还能更悲惨一点吗?I have nothing to lose !还失落些什么?   我干脆摘掉一张张累赘的“面具”和身份,以最真实的面貌,施施然行走在天地之间。华发早已鬓角生,皱纹也爬上眼角脸颊,反正不是去相亲,谁还在乎我是谁?   无欲则刚,好死不死,中年大婶的我居然安安稳稳地走了一趟,或者说是真正的一路平安吧------除了进入武陵郡地界时,多费了一点点口舌。   阿明的亲属们都在武陵郡,我首先要去的地方就是那里了。   叩门时,我的手突然不听使唤地微微发抖:多年不见感情疏远,如果乔氏不放我进门怎么办?侄子侄女们不认我这个便宜姑妈,又该怎么办?走还是赖着不走?   忐忑不安,百感交集方知:自己远不如想象中的洒脱。   开门的是一个老头子,看上去似乎有点面熟,又似乎压根就没见过,他朝我略略看了几眼,微微弯腰行礼,随即起身把我往里面领。   我也没说话,看着他关上门,然后才不大自然的问道:“夫人,可好?”   老头面色有异,注视着我:“姑母问的是哪一位夫人?”   我心头一惊:“自然是前将军夫人。”乔氏是命妇,只有她能称呼为将军夫人。   老头看着我,眼中意味不明:“夫人早已离家多时,姑母并不知道吗?”   他口口声声呼我为姑母,可见是阿明家的老家人了至少以前见过我。   我站在原地发了一会呆,脑子才渐渐转过来:“哦?那如今家里谁主事?”   老头脸上露出几分欣慰之色:“自然是大公子。”   阿弥陀佛!阿明的儿子没有像他父亲一样上战场。可老头接下来的话让我又。。。。。   :“大公子明年就要到秣陵,听说还是吴王亲自点名要他去的呢?”   看他倍感自豪的样子,我的心中当真晦涩难当,五味陈杂,义兄啊义兄,你已经为吴王贡献了你的一生,难道你的孩子也要步你的后尘吗?   老头继续示意我继续往前走:“夫人临走前,将后院的事务交给了妾夫人,啊!姑母还没有见过这位妾夫人吧她是夫人远房的堂妹,都是乔家的人。”   我微微颔首,小乔氏是乔氏亲自给阿明挑选的,人品应该不错。   寻思间,已经到了后院,接见我的果然是一位中年女子,但见她荆钗布裙丝毫不掩盖婀娜体态风姿,最绝的是一双翦水秋瞳,让她看上去,有点西洋女子的风情。   她大大方方地朝我行曲膝礼,完完全全是一种谦卑的礼数:“姑母多年不回娘家,夫人又不在家中,款待不周之处,还请姑母谅解。”   甚至亲自为我奉茶。   做了几天背包客,自由散漫惯了,一时间,小乔氏的矜持让我有点不适应,却也没慌张,静静地喝了一碗茶,脾肺皆安,茶煮得极好,看样子,我这位小嫂子的女工,一点都不比乔氏逊色,有其母必有其女,难怪阿明对小女儿赞不绝口。   :“夫人去了哪里?是娘家出了大事吗?”   寒暄过后,我直奔主题。   小乔氏的眼圈微微红了,我甚至从她的眼睛里看到闪烁的泪光:“姑母或许不知,前些日子,吴王的一位亲戚回到东吴,听说上了年纪的,脑子不大好,不认得任何人,却只记得夫人,所以吴王派人将夫人接了过去,说是只过去几天的,可没想到,这一走就是大半年,夫人走前将家里的事情交给了我,我当时不知夫人去那么久,如果早知道,我是怎么都不敢答应夫人的。”   怎么又是吴王!人都被他害死了,还要搭上家人,还真是一点都留情啊!我的左手不由自主地捏成一只拳头,在袖中狠劲捏紧。   :“嫂子的眼安排自然是最妥当的,小嫂子你也别太谦虚了,眼下还是家里的事情最要紧,别的还是等嫂子回来再说吧。大公子明年要去秣陵?是怎么回事?”   小乔氏目光微黯:“吴王亲自点名,是大公子的福分,也是陆家的荣耀。”   我低低地哦了一声。   小乔氏善解人意地岔开话题:“公子们都忙着学习做差事的规矩,不常在家里,家里的女孩子们,此刻都在家里,姑母如果不是太累,不妨唤她们进来见见面?”   我自然一口答应,没过多半会儿,阿明的女儿们鱼贯而入,凭良心说,上苍待阿明还真不薄,他有三个女儿,都长得面容姣好,难得的是性情温柔,言行举止大有乔氏的风范,大女儿瑞云已经选好女婿,只等女婿孝期一过,立即出阁;二女儿瑞芝刚刚及笄;备受阿明夸赞的小女儿瑞珏果然思路清晰,口齿麻利,显然天资聪慧,且长得肌肤如雪,剔透如玉。   :“将军一直推崇姑母的才学,说女孩子们要是能得到姑母指点一二就好了,可惜啊,姑母真的来了,将军已经不在了。”   女孩子们离开后,说着说着,小乔氏伤感起来。   同是未亡人,我却见不得别人悲恸失声,所以我没附和小乔氏一起怀念阿明,一来人死不能复生,二来我哭哭啼啼没啥好处。   :“嫂子已经把侄女们都教导得挺好的,我这懒散人还是别掺和了。其实我这次来,主要是想上上义父义母的坟,没能在他们跟前尽一天孝道,也没能和两位老人见上最后一面,是我毕生的遗憾。”   小乔氏很能领会我的意图,她急忙抹去眼角的泪水,断断续续的说道:“公公婆婆的墓都在吴兴,路程并不近,准备祭拜的物品需要时光,姑母,您不赶时间吧?”   赶什么时间!我现在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我浅笑:“并不着急,过些时日再去也来得及,我还想等嫂子回来一同过去呢,不知是吴王的什么亲戚,竟然拖住嫂子那么长时间!嫂子也是上了岁数的人了,哪能离家那么久的,家里还有一大堆事情等着她呢?总不能瑞云出阁,也不回来吧?”   小乔氏自然知道我不是开玩笑,她认认真真地应答说:“姑母说的极是啊!我们都一直不敢问呢。只知道那是位吴王的至亲,上了年纪的,不知怎么回事突然犯起糊涂,别人都认不出来,只记得乔家的人,乔家的女眷当中,当属夫人最性情柔和,知书达理,吴王也是没有办法,才派人接夫人过去的。”   换而言之,乔氏是免费的精神看护,吴王对待这位老亲戚,还真上心!只可惜对待忠心耿耿的部下及其家属,就不那么厚道了。   想起阿明惨死爱尼之手,等同于死在吴王之手,我心底那颗仇恨的种子,在东吴温润的气候中,噼里啪啦地破土萌芽。   当晚我住在阿明的家中,也就是陆家。正如小乔氏所说,阿明的儿子们都忙着准备来年到秣陵当差的事情,直到天黑,他们才陆陆续续的回家吃晚饭,如果不是碍于我这个“姑妈”远道而来,他们估计在最短的时间内风卷残云,然后各回各房挑灯熬夜去了。   简直比高考的学子还要辛苦和认真,我又怎么能忍心占用他们的一分一秒?   所以到陆家的第一天,我和阿明的孩子们只是匆匆打了个照面,知道了他们的名字,如,大儿子,钟泽,二儿子,钟清,小儿子,钟浚,他们都长得像阿明多一点,从见面时他们的只言片语看来,他们的性格多半也比较像阿明:实诚厚道。   漫漫长夜,我失眠了。   陆家的人都很单纯善良,就算小乔氏稍微精明一点点,也绝对称得上好人,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政治舞台或许不适合他们,他们,可以过另外一种生活。   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适合他们呢?我是不是在瞎操心多管闲事?我凭什么干涉别人的选择?干涉别人的生活?仅仅是因为我吃的盐比他们多一点点?   一夜难眠,辗转反侧,夜空中飞鸟在屋顶上方发出的哑哑叫声,更增添了几分失眠人的惆怅。   说来也真怪,昨天还一寸光阴一寸金的男孩子们今天破天荒地停课一天,陪我这个“陌生”的姑妈在书房里谈天说地,还在院子里展示他们的武艺。   他们读的书,挺系统化的,怎么说呢,应该是有人精心设计好一整套课程,衔接缜密,既专业又看不出其中的功利性,跟着课程设计者的方向走,这些读书的男孩子们将来至少会成为某个领域里的专业人才。   阿明应该没有这个觉悟,难道是乔氏?她毕竟是书香世家出来的大家闺秀。   大侄子钟泽的年龄最大,他的才能也最出众。   我问他有没有想过到秣陵会去做什么差事?   他用少年人特有的满怀憧憬的,意气风发的,正能量满满的词汇做了回答:“无论吴王派我做什么差事,我相信我都能做得好,做得更好,我一定加倍努力,争取和父亲一样,做吴王最可信赖的部属,给弟弟们做个榜样,也为我们陆家的门楣,争取更多荣耀。”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九十三章 乔 氏   客居陆家的日子过得非常惬意,每天睡到自然醒不说(事实上中年人,一般都睡不下懒觉的),还有可口的膳食在等着我;至于精神层面,小侄女瑞珏很喜欢黏在我身边,和我天南地北古往今来地闲聊,和小乔氏的谨小慎微不同,瑞珏姑娘开朗活泼,像我前世那些生于小康之家,无忧无虑地长大的女孩子一样,她和平不偏激,完全没有地域偏见,更不会爱憎分明性格执拗,她告诉我说,地界的概念不够人性化,比如说:我明明是她的姑母,却不能自由往返于洛京与东吴,还得准备那么多文书证明,太麻烦。   然而,正是这个具备初步世界公民意识的女孩子,立场无比坚定地认为吴王对乔氏甚至陆家呼之即来挥之即去都是正常的,因为有了吴王才有阿明的俸禄,有了阿明的俸禄才有了陆家……..   我不禁愕然,继而偷偷庆幸不已:幸亏我一直都没有反对陆家儿郎时刻准备着为吴王效力,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阿明的孩子们政治觉悟都非常高,他们的前途不可估量。   半个月后,我给远在秣陵的乔氏写了一封书信,信是以陆家人的身份发出的,我在信中只问候她健康如何,什么时候能回来,瑞云要出阁,还是有很多东西需要她来准备的,而且钟泽出门创业之前,怎么也得扫扫先人的墓吧?   我没在信中落款署名,如果乔氏能收到信,她会知道是我写的,也会明白我在等她回来。和她相处过很长一段时间,在洛京的时候,我和她书信往来过不少次,她认得我的笔迹和并且能读懂我的言下之意和潜台词。   等待回信的时候,我看到陆家兄弟们依然早出晚归,勤奋好学,看来给他们传道授业解惑的人,实在是太呕心沥血了,不知道是不是乔氏离家前,特别关照过的?   跟侄子侄女们的充实忙碌相比,我这个长辈实在是太虚度光阴了,我光顾着和瑞珏小朋友侃大山,忘了主动去尽一尽一位长辈该尽的责任,要知道在任何时代,嫁女都是一件大事情,要准备的东西还是蛮多的,瑞云大侄女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似乎就针线不离手了呢!   我强迫自己“帮”瑞云分担一点针线活,可三两天后,腰酸背痛的,我是怎么都装不下去了,只得灰溜溜地继续做孩子们眼中笨手笨脚的“废人”。   救场的回信终于来到!   乔氏在信中只字不提回程的事情,只是再三叮嘱孩子们要用功读书做事啊云云,她也只字不提关于那位吴王的亲戚,是好是歹?到底怎么会是,难道要她一辈子都留在“亲戚”的身边照顾她吗?   我拿着乔氏的回信,背着手在书房里来回踱步思考:下一步我该怎么办?   牵挂的人我已经看到了,阿明的孩子们过得都挺好的,他们有理想有行动,计划执行得有条不紊,他们的未来不会太差,除了乔氏的真实情况我不是亲眼看到之外,应该说陆家人,我都看望过了。   给乔氏写了第二封信,翌日,我迫不及待地告别陆家兄妹们,雇了一辆马车,独自一人往秣陵而去。   乔氏居住的地方不难找,嗯,因为距离吴王宫只有一墙之隔,想想也好笑,前几回到江东,我一直都是躲躲闪闪的,结果反而被不想见到的人见到,然后暂时失去自由,还连累一些无辜的人。   而这一次,我大大方方地对门房说我是来找乔氏的陆家人,那门房根本不盘问什么,只往里禀报了一声,就带我登堂入室。   容易简单的程度超乎我的想象。   所以我,就在吴王宫隔壁的一座民宅里,见到义嫂乔氏。   她和我一样,都被无情的岁月烙上了印记,不过她的状况可比我强多了,也许是不像我经常舟车劳顿长途奔波吧?也可能因为她不像我,太过庸人自扰。   无论如何,姑嫂见面,彼此都很激动不已,俩人抱头痛哭了一番,才问起对方的情况。   我对乔氏说:我成寡妇了,儿子和媳妇都不喜欢我,所以我索性离家出走,希望嫂子不要嫌弃我才是。   乔氏替我拭去眼角的泪水,温柔安慰我说:“不要想太多,子女迟早都要自立门户的,不可能一辈子都陪伴着你,其实你做得很好,与其看人脸色不如早早离开他们。”   乔氏的话语,有点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的张狂孤傲,这可不是她一贯的做派,我惊讶得几乎掉下巴,乔氏微微摇头,没理会我的惊讶,她继续用后现代的思维逻辑来开导我,抚慰我,为的就是打消我深深的挫败感和自怨自艾。   她还是真诚地替他人着想,其实她的际遇又比我好多少呢?难道她真的一点都不怨恨吴王让她失去丈夫,还有把她当免费的精神护理使唤?   可她只是平静地看着我,继续关切地问长问短:“妹子你累不累?如果不累,我带你去见一个人,一个我们都认识的人。”   一个我们都认识的人?谁啊?我当然很期待。   乔氏朝我做了一个安抚的动作,意思是让我别性急,说到底,我还是应该表现得自然一点,表现得像真正的陆家来人一样,毕竟隔壁就是吴王宫不是?   安顿完毕,乔氏过来领我走出客房小院,我们穿过一条长长的羊肠小道,又走过九曲回廊,这才远远地看见一处粉墙黛瓦的院落隐隐约约坐落在一片绿色之中,那景象有种说不出的怪异。   怪异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尤其当我看到两旁花圃里盛开的花,丰美的绿草,它们散发着独特的香气,无声地弥漫在空中,久久萦绕在我的鼻尖上,心田上。   许多花草都是老朋友了,简直不可思议。   我心头狂跳不已,怔怔地望向乔氏,而后者笑得既意味深长,又似乎如释重负般的欣慰,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要找的人,居然触手可及,而且得来全不费功夫。   院落的风格和百花洲还真有几分相似,看建筑,也有些年头了,应该不是乔氏看护的人来了之后才建造的,也就是说,这座院子许久以前就有了,是有意为之还是无意为之?   我不得而知,也不需要知道。   我只要知道,我的婆婆宁氏被吴王“留客”在此地,除了不能出门,别的过得还可以就行了,再说,还有陪她说说话,尽管这么做,对乔氏非常不公平。   在一处润湿的角落,有一位身穿葛布长袍的老妇人,如抚养新出生的婴儿们,摆弄潮湿的土地长出的纤细的兰草,她的动作是那么轻柔,她的眼神又是那么的慈祥充满期待,我甚至听到她与兰草交流倾诉的声音,那种声音正是我无数次在梦里听到的,极具怜悯慈爱感情的白衣女子的声音。   这位身穿葛衣的老妇人正是我要找的人,我的婆婆宁氏,只是她凝望着兰草的神情是那么专注,那么旁若无人,乔氏和我的到来,非但没有引起她的注意,她甚至连头都没有抬一下。   奇怪的是,乔氏也没有跟她说什么,好像习惯了宁氏这种若无其事似的,她在兰草旁边的一张简陋的石凳上坐了下来。   我缓缓地朝宁氏走过去,慢慢地蹲下身子,也伸出手,轻轻地拭擦兰草叶子上的灰尘与水珠。   纵有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说起,我艰难地张开喉咙,才喃喃自语般开了口:“我的丈夫过世了,他走得不是很轻松,临走前,让我一定要照顾好母亲,可是我不知道,要怎么做,才算是兑现对他的承诺?”   我的话好像被空气吞吃掉似的,没有回响,宁氏的眉头甚至都没有皱一下,她的手也没有停一下,她继续细心地松土,调整兰草的姿态,对我的话恍若未闻。   我说的可是默存去世的消息啊,她怎么可以无动于衷?难道真的如同吴王所说,脑子糊涂了?   我无助地望向乔氏,乔氏神色如常,似乎一点都没感到意外。   我停下手里的活,一屁股坐在草地上,望着如烟似雾的绿色,想起在沁园的某个清晨,一股悲凉的感觉涌上心头:“母亲,您听到儿子不在人世,一点都不在意吗?难道在您的心里,默存是可有可无?”   我的质问终于换来宁氏的反应,她稍稍停下手里的活计,很快又继续保持原有的动作,不过她用低低的声音,半对着我半对着兰草说:“桓儿已经来看过我了,他说他要离开   一阵子,我跟他说,不用管我这个老太婆的,可是他第二天又托梦来告诉我说,他在那边过得很好。”   宁氏的口齿很清楚,眼神也很正常,怎么看都不像是失忆老人在梦呓,只是她说的是鬼魂托梦吗?要知道,秦桓之过世了了那么久,可是一次都没有托梦过给我呢!   不知何时,宁氏已经忙活了活计,她拍落身上的泥土和杂草,缓缓起身,不再理会乔氏和我,就头也不回的径直的往屋子方向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九十四章 执 念   记得老人们曾经说过,魂魄最惦记谁,就会经常托梦给谁,依照魂魄漂移的逻辑,秦桓之最惦记的人肯定是他的亲生母亲宁氏了,你看看我,还不曾有过一次“魂魄入梦”来呢,宁氏却“见”了他不止一次,你说,魂魄漂移的能量守恒定律有没有道理?   可我来了那么久,又整日的在宁氏眼前走动,甘心做一块沉默的背景墙不说,还陪她松土,除虫,施肥,绞尽脑汁培植兰草新品种,简直比专业的园丁还敬业百倍,态度足够端正,力气也出得不少,可宁氏不愿对我吐露心声敞开心扉啊,迄今为止,她对我说的话只有三句:   “把蕙兰的孽根分成两株。”   “回头你把墨兰的根部垫上薄薄的干草。”   “韵兰是极娇贵的品种,你要小心轻放。”   似乎是嫌我笨手笨脚,手法不够轻盈伶俐,而且没有专业技能。   不专业!那是当然的,我可没在沁园伺候过兰草,秦桓之不是痛恨兰花这个物种么?我无可奈何地叹口气,琢磨不透老太太是真失忆还是假随遇而安?   真失忆又如何,假随遇而安又该如何?秦桓之已经不在了,我也失去了政治价值,按道理说,宁氏也已经失去了当人质的价值,她留在这里,处境有点尴尬。   可我又不能直接问吴王,说:我们能走人了吗?我唯一能咨询的只有乔氏了。   :“嫂子,你看我们能不能把老夫人接到武陵郡调养?一来你可以照顾到家里,二来我也能真正的孝敬老夫人,不用白吃白喝他人的。”   乔氏流露出哀伤的神情:“不行呢,妹子,吴王有令,老夫人不得离开秣陵城半步!不过,他还说,老夫人离开也可以,除非奇迹出现,世子复活。”   我咋舌,那人一定是疯了,还没听说过人死还能复生的,他要软禁宁氏到几时?到底想针对谁?有意义吗?   我一肚子疑惑和想不明白,独个在九曲回廊里五步一徘徊,十步一回头。   宁氏的境况似乎还不算差呢,落叶归根颐养天年,没有清官断难的家务事缠身,没有大宅院内的勾心斗角,争风吃醋,唯一的美中不足是自由受限,现在的宁氏,还需要自由吗?   我抬头望望蔚蓝高远的天空,又望望远处依稀可见的宁氏劳作的身影,她的身影是那么孤单,那么的了无生气,在沁园初见她时的娴静与干练早已荡然无存,眼前的宁氏真个如“稻香老农”,天天与芬芳的泥土打交道了。   只不过,《红楼梦》里的稻香老农李纨是表面风光的朝廷命妇,更是心如枯槁的悲苦之人,记得在洛京的时候,宁氏虽然中年丧偶,又与最心疼的小儿子生生分离,但是她并未因此失去活力和生机,她坚持己见,不肯入宫中和我们朝夕相对,不就是为了保护个人独立,维护自由选择的权益吗?   要知道宁氏的一生都在争取自由选择的权利,所以少时的她才会选择与娘家决烈,与情郎远走高飞。   如果她不是真失忆,那么她老老实实地呆在秣陵的原因只有一个:等待时机。   她在等待什么时机?是秦家的人吗?如今她能依靠的秦家人只有秦建之了,而秦建之远在天边,身不由己,又手无缚鸡之力,论政治手腕和吴王不是一个段位上的,所以秦建之宁氏是指望不上的。   会是我吗?   不像啊,我来这么些天了,她还是对我不理不睬的呢,如果想接头,独处的机会多的是,早接上了,可她连明示暗示都没给过我啊。   问题太多,想得我脑仁疼,不知怎么回事,昨天半夜起,耳边一直有个古怪的声音坚持不懈地惊扰我,声音很惊悚,有点像勾魂使者拍打的金跋,又像催命阎罗敲打的破锣,声音是环绕式的立体声,让人分辨不出是哪里来,闭上眼睛,我感觉那声音织成的网,正牢牢地将我困住,睁开眼睛,却又什么都看不到,只有微弱的灯光没心没肺地跳跃不止。   我抱头将身子蜷成一团,一夜无眠,那声音消失后,天已经渐渐亮了。早膳的时候,漫不经心地问乔氏,得到的回答果然在意料之中:她没有听到任何异常的声音。   由此可见,声音是针对我的了,所以我才坚定了带宁氏离去的念头。从乔氏的回答来看,不辞而别万万不可能的呢。   难道他还能限制我们一辈子不成?   人在困境之中,潜能往往被最大限度地激发,我苦苦思索了一天的结果,是想起秣陵城中的两位故人。   吴王崇尚佛教,秣陵城里有两座寺庙非常有名,一是西海禅师修行的法雨寺,二是无云大师守护玉璠的甘露寺,西海禅师享受的是国师的待遇,岂是我一介凡人随随便便能见的,无云大师与我有一定的渊源,又见过宁氏,或许愿意提点我一二。   甘露寺建在江边一座小山上,站在临江的香炉阁,能俯视长江惊涛拍岸的壮观场景,犹如万马奔腾的滔滔江水,恍若金戈铁马的战场,使人血脉喷张,让人不禁怀疑,甘露寺是适合佛家修行的地儿吗?   换个角度去思考,那无云大师从事了大半辈子的特务生涯,突然的四大皆空,慧根萌生,其胸襟视野或许与常人大大不同,要不然,我们怎么能放心让他看护玉璠呢?   我没想到的是,简短的寒暄过后,无云大师没有和我探讨宁氏的问题,他丢给我的第一个重磅炸弹居然是:“夫人有所不知,世子去世时的情形,真是惨不忍睹。”   我的手一颤,杯子几乎滚落在地:“惨不忍睹?为什么?是被人暗害的吗?”   无云大师双手合十:“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否定了我的猜测。   我打断他:“你快告诉我啊,世子是怎么死的?”   无云大师用一种怜悯的神情看着我:“施主认为什么样的情形,才是惨不忍睹?”   我张口结舌,胡乱回答道:“被人杀害,死无全尸?”   无云大师摇摇头:“如果比这更惨的呢?”   我的心悬到半空:“五马分尸,车裂?”   无云大师断然否定我的说法:“施主说的都不是,依佛家看来,那些惨都只是表相,算不得最大的受苦,施主自幼熟读经书,不会不知道人生最大的苦楚是什么吧?”   我现在心情槽糕得很,哪里还记得许多,大概能说出来的无非就是:“生,老,病,死,求不得,爱憎会?”   无云大师不再否定我了:“世子在世的时间只有短短十几年,可是,人生中的苦他都受受尽了,他生前没有过一句怨言,又广结善缘,可临到去世,却不能安心往生,哭成个泪人,只喊着娘亲娘亲,如此的执着,以致于魂魄难安,到不了西方极乐。”   :“连日来,我为世子超度的次数已经很多,念诵的经文也很多,可一安静下来,就能看见世子向我苦苦哀求,求我不要放他往生,他还有心愿未了。只要我在香炉阁,总能听见世子用手不停敲打窗户,求我放他进来,他说他不愿在奈何桥上失去记忆。”   无云大师的语速很慢,似乎针对性谁,好像不是对我说的,而是对漂浮在空间的魂魄娓娓道来,他说话的样子,有种说不出怪诞,我想起昨晚耳边响起的诡异的声音,还真像是来自地狱的亡灵。   皑儿,皑儿,你为什么不投胎转世去,开始新的轮回,非要让魂魄在荒野上飘荡吗?   无云大师递给我一块软软地棉布,我这才意识到,原来自己早就泣不成声:“大师,为什么世子会如此?他生前可是一点都不执拗的啊,他那么善良厚道,为何不能善终?上苍为何对他如此不公?”   我断断续续地说道:“都说善恶有报,世子的一生除了善,从来没有半点恶,为什么有这样的结局?大师,你一定要想想办法,让世子安心往生啊。”   我的心几乎都要碎了,皑儿,我可怜的孩子,你的一生为什么都那么苦,我能为你做点什么?   无云大师叹息道:“解铃还需解铃人,世子去世的那日,吴王失去理智,他大声责怪上苍,不肯答应世子的遗愿,非但如此,他还苦苦挽留世子,不准他放弃,不允许他对他不孝,害他白发人送黑发人,说他还有宏伟的目标要他一起来完成。施主,你是知道的,世子一向严于律己,所以面对吴王的指责,他觉得自己罪不可赦,是吴王的执念,令世子的魂魄不安,同时也激发了世子对一直以来,缺失的母爱的欲念,以致于不肯面对自己已经过世的事实,无时不刻的想着回到生前的世界,和施主你,重续母子之情。”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九十五章 超 度(上)   到了现在我才明白吴王为何违背当初的诺言,强迫沈艳兰给我通风报信了,原来他手里真的有王牌。   这张王牌,我认。   思前想后,我让乔氏替我准备一身十几年前东吴流行的服饰,颜色既明亮减龄又不至于花哨,我还让她教我梳手法考究的发髻,一切准备得当,我起身往宁氏的“私家花园”走去。   :“也许我这一去就回不来了,母亲如果觉得我的嫂子还值得信任,请在能离去的时候,和我的嫂子一起走吧。”   跪在宁氏的跟前,我的眼睛微微酸痛,刚才俯身往下跪下的时候全身没协调好,发钗的珠子碰巧打到我的眼眶。   :“你不回来,桓儿怎么办?”我郑重其事的辞别终于等来了宁氏的正面回答,不过,她的应答和她对我的视而不见一样,让我无所适从。   她难道不知道默存已经不在世了吗?还是她,又是一个执着不肯醒悟的人?想想也难怪,他们都姓顾!   我无言以对,过了良久才艰难地回答她:“默存,我一定会去陪他的,如果母亲见到他,请告诉他,我稍后就来,不过得先去超度一个人。”   宁氏才没理会我的权衡之术,她冷冷地说:“人死万事空,死都死了,还净做些无用的作什么?能把死人救活过来吗?”   我知道她恨娘家人,可万万没想到她的恨竟然会殃及到无辜的皑儿身上,这让我颇有微词:我之所以有今天的为难,与她当年的精心安排密不可分的吧?她怎么能对我冷嘲热讽,无情抨击呢?至少也得给点女性之间的同情分对不对?   :“母亲切莫说气话,这件事情一天不解决,母亲就一天不能离开这里。”我很肯定的说。   宁氏愈发不高兴了:“谁说我要离开这里的?我过得好得很,不需要你为我屈就什么。”   不想离开这里,自然不是她真实的想法,不过是和我赌气罢了:“母亲如果真想留在这里,就不会不宽恕我了,是在生气我没能将你接出去吧?”   宁氏低低地哼了一声,算是默认我的推断,不过她还是那句老话:“你走了,桓儿怎么办?”   怎么办?难道要我陪葬不成?我连他最后的栖身之处在哪里都不知道,怎么去陪?   :“我从出生的那天起,就身不由己,以前如此,今天如此,要还的债总是还不清,皑儿的亡灵一天没得到超度,我一天不能心安,母亲你骂我也好,打我也好,这件事我始终都要去做的,至于结果如何,我都认了。我相信,嫂子会照顾好你的,母亲,就此拜别吧,如果你我婆媳还有缘分,一定会再见面的,默存也是一样,如果我们的缘分还没有完全消亡,我还有去陪伴他的一天。”   我额头碰地,一口气磕了三个响头,迅速起身不敢再看宁氏的反应,逃命似的走出宁氏的视线。   吴王正当壮年,才失去最满意的接班人不久,不难理解他为何没空暇来接见一位无足轻重的陆家人。另一个可能,也许他是想通过自虐来骗自己,他最疼爱的儿子并没有死,任何与儿子的死有关的人和事都不要来打扰他,所以我带着解决终极问题的目的来求见他,是多么不识相和不自量力,别说是吃闭门羹,就是被乱棍打死,也是活该。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世上本来没有路,走过的人多了,就成了道路。   无云大师曾跟我说过,吴王并没有诏告天下说世子已经死了,更没有举行过出殡仪式,皑儿的遗体很有可能还保留着,在某个隐秘之处,这个假设说得通,没有入土为安的灵魂往往会游荡作祟。   皑儿的遗体会在哪里呢?吴王的“自留地”只有一处,紫雾山居,听沈氏说,那里是顾氏当家人和他们的至爱长眠的地方,皑儿的遗体很有可能在那里,不过,富春距离秣陵有很长一段距离,遗体的长途运输要想做到神不知鬼不觉,怕是不可能,再说,吴王放不下疼爱的儿子,应该是留在身边的可能性比较大。   那么,只有吴王宫内了。   吴王宫新建成还没几年,而且宫殿建造工程的保密工作做得极好,自建成以来,非但没有完整的结构图纸流传出来,而且,掌握两座建筑物以上工程信息的官吏和工匠都已经不在东吴境内,或是被派往海上,或是被遣散回故里,永世不得任用,所以,即使吴王宫的规模不是很大,构造却神秘莫测,在里面劳作和生活的人都无法一览其全貌,更何况是从来没进去过的陌生人呢?   我不得不打消潜入吴王宫寻找的念头。   百般无奈,我回头找无云大师想办法,他不是和我说过吗,世子的魂魄经常在香炉阁周围游荡,虽然那里不是最佳的超度场所,也不妨碍放手一搏,我就在那里等候好了。   出发点是好的,无云大师却不答应了,为什么?因为我是女流之辈啊,又不是沙门中人,跑到和尚堆里做道场,算怎么回事,他夸张地连连惊呼:“使不得,使不得。”   最终我磨破了嘴皮,又祭出秦桓之这面大旗,鼓动甘露寺的僧人们召集了一个专门的紧急会议,半数以上举手通过,无云大师才总算肯点头放我进山门。   无云大师同意我在香炉阁做道场,反正那里气氛阴冷凝重,早已不适合香客参观,当然我付出的代价也是蛮惨重的,无云大师算是和我划清界限,老死不相往来,因为他气呼呼地把玉璠还给我,让我完事以后赶紧带着这烫手的山芋走人。   看来我这辈子的RP都败光了,世上再无人可以依靠,一切都得靠自己。   入驻香炉阁的第一天,风平浪静,我不吃不喝,反复念诵《往生经》和《盘陀出世轮回经》。   入驻的第二天,江面上风云突变,浊浪滔天,两条在江中心相向而行的货船相撞,顷刻间,船沉人灭,非常惨烈。   入驻的第三天,我在一张白纸上沉痛地写下世子的生辰八字以及其他具体信息,念诵完两卷长长的经文,我将白纸烧掉,再取出一小撮香炉上烧完的沉香屑,放在手心,和那张白纸的灰烬混合在一起。   是夜,我不再跪坐在蒲团上念经拜佛,而是半躺在长榻上等待。无云大师不是说经常听到世子敲窗求见吗?我索性打开窗户,让那缕想进来的游魂进来,我不怕,我是他的亲妈。他还能吃了我?   也许我的“正义凛然”帮到我,烧符以后一连三四天,没什么动静,江面上也风平浪静,一派忙碌。   到了第七天,吃得少睡得少又没人说说话的我,终于撑不住,暂时停止近乎可笑的救赎行动,住到有床有被子的房舍进行休补。   然后呢,事情发生了------其实估计是我身体虚弱,阳气损耗,所以邪气入侵。   先是我被连人带床升到空中,这还不算,那床还跟旋转秋千一样逆时针旋转,我一把年纪,又连续几天没睡好,虚得不行,哪里经受得起这般折腾?床还没转几下,我的头就晕得不行,接着是恶心反胃,吐得胆汁都出来了。   太恶作剧了吧,我趴在床上有气无力地哼哼起来,正要吐尽最后一口胆汁然后开骂,不妨耳边传来一阵阵孩童清脆稚嫩的歌声,曲调欢快,歌词朗朗上口,正是东吴广为流传的《紫竹调》。我费力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早已安安稳稳地“回”到了地上,只是床的位置不对,和原来的朝向正好相反。   房间里空无一人,没有白烟,没有薄雾,只有我吐的秽物到处都是,气味令人作呕。   我是借住,当然不能麻烦寺里的和尚来给我收拾,男女有别,那些和尚也不想和我有什么牵连。   这鬼魂还挺聪明的,知道我命硬(克死那么多人,当然很硬。),所以先让我劳其筋骨,耗我元气,等我没有招架之力了,再笃笃定定地出手。   第二次的恶作剧则是连床都没有了,我整个人就像吸血鬼一样在屋顶上挪来挪去,最后狠狠地从横梁上摔下来-----还好摔在床上,不至于太惨,不过也够我受的,几乎要失禁了。   童声唱的是《莲花讴》,似乎是乞丐们喜欢哼的小曲,歌词写得很惨,像莫大先生的二胡声一样,惨得大俗,我很愤怒,我可以忍受你的恶作剧,可以忍受你的无理取闹,但是我不能忍受你的没文化。   我准备还击了,先是将玉璠藏到身上,又藏了一把锋利的匕首在腰间,姜氏的血液不是能辟邪吗?今天我要让你这小鬼知道你老妈我的厉害。   当房间里的家具开始无端地漂浮的时候,我左手握着玉璠,右手抽出匕首在左手手掌心里轻轻划了一下,一股浅浅的血流染上玉璠的表面,飘在空中的家具纷纷落回原地,但是我期待中的光芒万丈震慑邪灵的一幕没有出现,血已经把玉璠都润湿了,玉璠依然没有发光发亮,我出死入生寻找并守护了一辈子的宝贝居然失灵了!   又听到一阵清脆的童声破空响起,猝不及防的我骨碌碌地从床上跌落在地上。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九十六章 超 度(中)   无论无云大师多么渴望与我一刀两断永远形同陌路,他都不能对一个在他寺院里眼看就要翘辫子的人(尤其是不算太老的女人)撒手不管,也许我该庆幸因祸得福,毕竟事情终于有了转机。   我这一摔,摔得生活无法自理,寺院里没有其他女性而和尚们又对我避之唯恐不及,所以甘露寺我无论如何都住不下去了,唯一的出路就是将我送出去,这也正是无云大师求之不得的事,可问题是送我到哪里去呢?从哪里来回哪里去最正常不过,但是来“接”我的人并不是这样想的,他们把我搬一辆马车,用一块薄薄的棉布蒙住我的脸部,只留两个鼻孔出气,还缚住我的手脚,估计确定我很像古埃及的木乃伊后,“他们”才策动马车,不急不缓地离开甘露寺。   黑暗中,马车慢吞吞地走了很长一段时间,道路似乎不直,弯弯绕绕非常多,我听见驱车的人不停地向马匹发出迥异的指令,马匹时而不时地轻轻喷气,似是不太娴熟,有一段路是朝下倾斜的,因为我的身体慢慢往前滑,最后几乎碰到车厢的拉门。   马车止住,又有人将我从车厢里搬出来,他们小心翼翼,轻手轻脚,好像知道我伤在哪里,痛在哪里。我觉得我应该好好感谢他们,因为在整个被转移的过程中,我的伤痛没有增加一丁点,唯一感到不舒服的是,周围有点冷。有人在我身上裹上一层厚厚的毯子还是无济于事,我的牙齿开始打架,手脚渐渐变冷,就像置身冷库一样。   不过我很识相,没有吭一声。   就在我以为自己要冻死时候,突然峰回路转,周围一片暖洋洋的,我轻轻地哈了一口气,蒙脸的薄布果然变软潮湿,紧密地贴在脸上,应该是远离先前的“冷库”了吧?   乍寒乍暖的旅途结束,我被妥善安置好,后背靠的是软硬适当的垫子,身下是厚厚的褥子,一双略带凉意的手除去我身上所有的束缚还有蒙脸的薄布。慢慢恢复的视线中,出现了窗明几净文房四宝,两位亭亭玉立的侍女,用一种波澜不惊的目光看着我,面带浅浅的微笑。   这是哪里?一般人肯定这么问,可我不会,我知道自己身在何方,“屋里”的环境太眼熟了,也许我该高兴才对,这里就只我曾投入无门的地方,吴王宫(的某处神秘场所).   两位侍女没有主动和我说话,正合我意,此刻的我只想睡觉,睡觉,忘却身上的伤,忘却心头上的痛,暂时回避一下现实,就让我睡死在这里好了,反正我知道有人不会允许我这么做的。   这一觉直睡到冬去春来,春暖花开,又睡到山中方数日,世上已千年,当我从深度的睡眠中苏醒,身上的伤痛全无,我又是那个行动自如的人了,室内空无一人,明净的窗台外不知何时长出森森篁竹,沁人的兰草幽香弥漫在清新的空气中。   我朝窗台走去,果然看见一条小河穿过竹林,袅袅往远处而去。小河的水流缓慢,几乎听不见任何流水声,我想投石问路,探探小河的深浅,环顾四周,却找不到可以丢掷的物件。   我也不唤人,推了门便往河边走去,逆流而上,顺着河边的竹林走,只走了不到一千多米,便无路可走,前面是交错繁杂的攀援植物,搭建成一堵密不透风的绿色高墙挡住去路,河水,就从绿色的城墙下穿透而出。   高墙的另一面是什么世界?我无从得知,我也走的累了,索性在绿色的墙脚下稍稍休息片刻,也好把墙壁里的植物好好研究一番,原来里面除了荆棘,铁线莲,还有楚王宫遗址上出现过的茑萝,都是些毁灭其他种类很强的植物,不知当初栽种它们的人是有意为之,还是无意?   高墙棱角分明,分明是有人经常打理修剪的,我踮起脚尖,伸手摘了一朵多瓣的铁线莲,它的颜色多么惊心动魄,正是当年紫衣夫人身上经常穿戴的颜色。   不堪回首的往事涌现脑海,我手一样,将紫色的花朵丢弃在水面。   回到屋子里,膳食已经摆好在桌上,几支宫灯亮起,室内一片温暖和煦的色调,依然不见人影,我自顾自吃饭,看书,睡觉。   这样的日子一连过了三天。   第四天,我仍然出门顺着河边走,从第二天起,我就改为顺流而下,方向是对的,因为路没有被封死,只是走了两天,都没发现河流的尽头是怎么样的呢?   今天与以往不同之处是,河边多了一条小船,黑色的小木船,我也不多疑,解了栓船的绳索,便登舟划桨,顺着河流,有一下没一下的往前划。   有了交通工具就是不一样,比前两天自由行走快多了,不到两个时辰,我已经超越昨天的路程记录,距离河流尽头越来越近。   竹林逐渐往我身后退,取而代之的是烂漫的花山花海,花的海洋,有见过,没见过的物种,有高的,有矮的,错落有致,布局精妙,最令人叹为观止的是,河流的两岸,种满了各种各样的兰花,倾尽我两世所知所见,也说不出一半品种的名字,既有孤芳自赏的幽兰,又有绚烂热烈丰腴的蕙兰,清香的,幽香的,浓香的,淡香的,看不完,数不清,说不清,道不明。   水流愈发缓慢,如果我不划桨,小船基本保持静止,难道我已经到尽头了吗?环顾四周,没有上岸的地方啊?我只好继续划桨,穿过鲜花交织的两岸之后,河面变宽了,远处出现一片绿色的小洲,河流分叉了。   该往那边走呢?   小船在我犹豫不定的桨声中摇摆不定,我回头看了看身后,没发现什么提示性的玄机,心想往哪走不都是还在吴王宫里头,错了再回头便是。我选了左边,又划了大约半个多时辰,筋疲力尽,终于搜寻到一处可以靠岸的平地,我心一横,弃舟上岸。   其时已经是下午,要想天黑前回到出发地已经不可能,所以只有往前寻找夜晚的栖身之处,说我不害怕,肯定是假的,尽管我知道这是在吴王宫内,可四周没个人影,别说是人了,连只鸟都没看到,周围静悄悄的,我都能清晰地听见自己紧张的心跳声和咽口水的声音。   更要命的是,不知是不是因为心存恐惧,脊背一阵阵发寒,温度好像也越来越低,我呼出的热气居然变白了!   原来用静悄悄来描述不够恰当,用阴森森来形容似乎更贴切些,我突然有点后悔,不该到这里来的。手边没有可以壮胆的武器和装备,我只能不住地搓手企图摩擦取暖,虽是徒劳,却也因双手挡在胸前而胆壮了一分两分。   黄昏时分,眼前一座外观精美的宫廷建筑宣告我的苦难旅程结束,建筑物的墙垣上还建造有恢宏的门阙,标明它拥有独特的地位和身份,只是威严中带夹带着几分荒凉,让人倍感了无人烟的凄凉。   大门紧闭,却没有紧锁,我稍稍用力一推,就推开了。才刚刚推开一道小小的门缝,就有若干利箭嗖嗖地从眼前飞越而过,好险!幸亏暗箭不是直直对准大门,否则我命休矣!非变成一只大刺猬不可。   等到流矢消停了,我才慢慢推开门,闪身挤进大门内。   眼前的景象非常震撼,屋顶上装饰着七十二星宿图,星光璀璨,色泽明亮,却又如同无边的宇宙一般深邃空旷,地上是一泓碧绿的潭水,那潭水绿得纯粹,像冰坑的祖母绿,通透之余折射出幽暗的微光。   深潭的水却不是死水,由三股来自不同方向的水源汇聚而成,莫非这就是河流的尽头了吗?我几乎是贴着建筑物的墙边缓慢行走,屋子里的光线充足,并不单单来源于屋顶的星光,更来源于四周点燃着的宫灯,宫灯里燃烧的不知是什么燃料,有种类似于精油一样滴芳香气味。   我围着水潭走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异常,这座建筑物像一个大通间,除了屋顶上的星空,地上的水潭,四周的宫灯,就没别的装置和摆设了。我进入过燕陵地宫,很明白一间屋顶有星空的建筑物作什么用途,可这里不像啊,没有棺椁,没有陪葬物,怎么看都不像是一座陵墓。   但是城垣上的宫阙,头顶上的星宿图又分明在告诉了,这就是一座陵墓。   思忖良久,要不要在这里过夜,水潭中的水开始发生变化,先是凝固的绿色渐渐变浅,然后水平面徐徐上升,荡起一圈圈涟漪,浓浓的白雾从水底下翻腾而出,潭里的水好像被烧开了。   我急忙往边上躲闪,生怕“沸腾”的水会溅到我身上或者把我卷到“锅”里活活煮死,慌乱逃离之中,也没忘记建筑物里布置有机关弩矢,一只脚才不至于触动到陷阱机关。   我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喘气,喘息平静,却发现水潭里不知何时多了一只透明的箱子,箱子里装满了白色的羽毛状的细屑,细屑的中间,躺着一个人,白衣白裳,头顶一只绿玉发冠,因为距离比较遥远,我看不清他的面容,但是我心里很清楚,箱子里面躺着的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九十七章 超 度(下)   不知道箱子里白色羽毛状的填充物是什么,竟然能够起到防腐的作用,致使箱子里的遗体保存完好,也不知道箱子能有规律地沉沉浮浮并沿着固定的轨迹飘荡的驱动原理是什么,现在我唯一能确定的事情就是,箱子就是一个棺椁,里面静静躺着的是皑儿。   棺椁日落而浮,日出而沉,依次在三条河道中悠然飘过,像是闲来无事随便在水面上遛一遛,又像是在寻找什么,等待着什么 。   之所以了解棺椁的活动规律,是因为我在偌大的陵墓里逗留了不止一天一夜,我孤零零一个人,眼睁睁地看着皑儿的棺椁凭空消失,水面恢复平静如镜,又眼睁睁地看着他的棺椁突然从水底下冒出来,如若无根的浮萍在水面上飘来荡去。   周而复始,不知何时能停止。   当棺椁再次往下沉的时候,我暂时离开了,为什么要离开呢?因为我不知道该做点什么啊。幸好来路的水流不急,饿得头昏眼花的我居然在天黑前划船回到出发地,两名侍女见到疲惫不堪的我,也不惊讶,更不打听我去了哪里,只问我要不要用膳,更衣沐浴?我点点头,毕竟我眼下唯一能做的也只有养精蓄锐,将思路理理清爽了。   这一休整,又是两天,在此期间,我找话题和两名侍女说话,比如问她们在此间多久了?以前有谁住过么?   侍女们回答我说,她们来此已有一年多,只接待过我一人,我没来的时候,她们除了打扫打扫屋子保持整洁,看看落花流水,就没别的事情可干。   我又问小船是不是她们替我准备好的,两名侍女相视一眼,摇头说不是,并且告诉我说,她们接到的吩咐,就是无论发生什么,她们都不能过问,也不能反对。   我开玩笑似说,如果我要杀你们呢?也不反对吗?   俩侍女面无惧色,异口同声回答说;她们的命从我到来的那一天起就是我的了。   如此职业化的回答让我感到厌烦,更觉得呆在屋子里索然无趣,室内文房四宝是有的,却没有书籍,再说我哪里还有附庸风雅的心情?所以身体元气一恢复,我又划船顺流而下,鬼使神差般划到陵墓里去。   人真的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刚开始的时候,我明明非常害怕面对那副棺椁,更害怕周遭环境那死一般的寂静,可随着过去的次数增多,“见面”的次数增多,我开始习以为常,并且渐渐地喜欢这份母子阴阳相隔却“融洽相处”的温馨和宁静。   我和皑儿无话不谈,从我误打误撞地来到这个空间开始,说到如何进入沁园认识吴王和默存,如何在肩负的家族使命和个人理想之中艰难抉择,利用过很多人,辜负过很多美好的人和事,得到过很多,失去的更多,向往美好却又包容与纵容丑陋,一直在追求纯粹的人人格自由却从来不曾真正拥有。。。。。。   我还给皑儿编写并讲读睡前故事,唱催眠曲,演独角戏,恨不得为他做完一个母亲能做的所有事情,只为弥补那些亏欠他的,根本回不来的童年时光,我在他面前深刻忏悔,悔不当初,不该听任事态的恶意发展,最不该的就是允许我的人“偷走”他,事情败露后又对他不闻不问。   一切的一切到了最后凝聚成一个强烈的愿望:皑儿,我只想将你抱在怀里,保护你到时间和空间的尽头。   “亡羊补牢”的平静生活维护了颇长一段时间,直到某天一位不速之客的到来才宣告结束,说他是“客”并不恰当,毕竟,他才是吴王宫的主人。   吴王。   我进屋时,他正在案前翻阅那些睡前故事,那是我凭借记忆撰写的儿童故事,做了一些细小的改动。   他着儒生打扮,面容淡然,喜怒难辨,料是我早有心理准备,却也不免心惊肉跳,竟然不知道自己畏惧些什么,害怕什么。   屋里只有他一人。   我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开口不是不开口也不是,沉默了大半天,才听见他慢声问:“你去看望皑儿了?”   我应了一声:“是的。每天都去。”   他好像没话可说了,手里捏着柔软的纸张,反复婆娑,沉吟良久:“你编造的故事?”   我回答说:“不是,大部分是听来的。”   他出言讥讽:“你总能听到旁人所不知,为何?”   我坦然相告:“因为我有两辈子的记忆。”   他笑,苦涩莫名,却不忘继续抹黑我:“自以为是。”   我点点头:“一直如此。”   不知为什么,我特别想充满恶意地在眼前莫不静好的假象上“噗”地戳个洞,然后幸灾乐祸地看着对方崩溃或者自己崩溃。   然而我高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吴王面不改色,只是低低地嗤了一声,继续翻阅手里的纸张。我这一拳头打在棉花上,忽然觉自己无聊透顶,遂转过身去,打算像往常一样吩咐开饭。   但是我又错了,正主儿就在跟前呢,我哪有资格命人什么人替我做事?两名侍女踪影全无,外面又天黑无处可去,我只好折回屋子。   :“吩咐膳食?好啊,说明你已经把这里当成家了。”吴王放下手中纸张,站起身,缓缓朝我走来:“我就知道,你会信守诺言,陪我一起到生命尽头的。”   我愕然,我几时对他有过承诺?以我的做事风格,不可能。   吴王兀自充满信心地说道:“我设计的陵墓如何?机关巧妙吧?说起来还有你一份功劳呢,那年你给我找的《天工要务》帮了不少忙,天下的技师都不如我想得精妙,结构图是我一手包办的。”   我微微点头,想起他曾经是一名好学的理科男,十几岁就在研究复杂的机械原理了,果然学以致用,只是这个陵墓从王宫建造的时候起,就有了吗?   迟疑了一下,我还是说出口来了:“那里一开始就是陵墓吗?”   吴王直视着我,道:“是啊!一开始就是陵墓,不过是为我和你准备的。”接着他面露戚色:“没想到,皑儿会先我们一步,我只好先将他安置在那里。”   提及到他和我都心痛欲绝的伤心事,我沉默了。   :“你能回来陪皑儿,我很高兴,皑儿的愿望终于实现了,只要你不再三心二意,一心一意陪伴儿子,我不会亏待你的,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回到上面,上面有你的宫殿,也空闲很长时间了。”   眼看他的气息越来越近,我连忙稍稍弯腰作感谢状:“给我时间,我还想和皑儿多呆一阵子。”   吴王露出浅浅的微笑:“也好。不过,我要提醒你,陵墓的潭水里有水银,你千万别擅自下水讯寻找开关。”   我愣住了,他怎么知道我有此打算?   吴王在我的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心满意得而去,我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外,突然觉得后背凉嗖嗖的,感情我现在生活在地下啊,这跟死人有什么区别?   后来,吴王陆陆续续的来过几次,每次逗留的时间都不长,看得出来,他非常忙,疲惫和劳累都写在脸上,身上和眼睛里,我们的话题除了皑儿就是关于设计我们俩的陵墓。   他很擅长利用水的动力,也非常擅长复杂的精密机械,看到他画的结构图,原理图,我不免惋惜,如果他活在后世,没准是发明陀飞轮或者卡罗素的天才,或者是发明“情人桥”的机械大师,你看他设计的驱动装置多像午夜时分拥抱又分开的“情人桥”啊!太完美了!   唯有此刻的他才不会让我厌恶并害怕,唯有他认真工作的样子,我才依稀想起,许多年前我曾经那样热烈地爱过他,而现在,爱早已消失了,唯一的感情纽带也断裂了,俩人之间的唯一话题,竟然是给自己建造坟墓。   设计图纸都画好了,地点选在哪里?吴王一时没有主意,他又回到地面,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下来找我。   他带来一个消息,说,宁氏已经离开隔壁的院子,跟随我的嫂子乔氏回武陵去了,我笑着问他:“为何恩准老夫人离去?”   吴王回答说:“因为你义嫂要嫁女,我总不能继续留她在秣陵,姑母她愿意跟着去,我便允许了。”   我又点头,心中的最后一块石头落地,如释重负的感觉真好,我终于谁都不欠了,包括姜家,包括秦家,也包括顾家,一切恩恩怨怨都该结束了,我留在这个世上,再无事情可做。   后世的人强调做自己,活出真我本色,如果失败了,又强调告别过去,重新开始,时也命也,重新开始,于我还有何意义?   这一天,天气非常好,我见吴王也高兴,遂建议他和我重温旧梦,再次河面泛舟,观赏两岸绮丽的风景。   吴王犹豫片刻,终是同意了。   当小船划到两岸开满鲜花的地方时,我遥遥眺望远处陵墓城阙的飞檐,当然是看不到的,在我心里就是了。   我慢慢将桨架在船上,看看高远的天空,又看看近在咫尺的吴王,心灵深处感到从未有过的平静,不是恐惧,不是悲伤,就像倦鸟归巢,老马识途:“表哥,我们就在这里告别吧。对不起,让你一个人回去了。”   话音刚落,我已经纵身跳进了水底,多日来,我已经摸清楚了,河流的水是不急,但是水挺深的,如果想救人,一时半会儿不一定能打捞得上来,更何况,我往生的愿望那么强烈,会游泳的我是不会浮上来的,更不会在水面上胡乱扑腾,出发前我已经服用过剧毒,就是保证我一落水,就立即一命呜呼。   在水中我看到两张熟悉的面孔,一张是皑儿的,另一张是默存的,他们在冲我笑,在朝我招手,我越发地心满意足了,最乖巧懂事的孩子,越来越不纠结看得开的爱人,还有什么比这更圆满的呢?   水面上的光折射下来,颜色一片黯淡,两岸的花儿竟然都枯萎了,小船上有条孤零零的身影,久久纹丝不动。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完结。   挖了新坑,《90年代的爱情》尝试写现言,不用找那么多历史资料(偷懒 :))点击作者,可以从作者栏目里寻找。    ☆、后记   2012年2月1日确定小说名字,到2014年12月27日正文完结,一共历时两年零十一个月。   从最初的望看山是山,到看山不是山,到最后的看山还是山,收获的乐趣远远大于辛苦和烦恼。   其中为了考证一些细节,翻阅了多本涉及不同学科和领域的书籍,有人物传记,如赵孟頫,康僧会,三曹,孙权传,等,有地理游记类的,如《徐霞客游记》,《国家地理杂志》等,更有杂七杂八的比如考古,比如收藏,比如玉石珠宝的鉴定,还有最钟爱的植物花卉学,写的过程也是读书的过程。   有书可读,读得快乐,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