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点青眉 第一卷 暗香何处 第一章 穿越穿出个死婴 人倒霉的时候,喝冷水都塞牙,但要是倒霉到喝一口冷水就被噎死,恐怕也只有李小蕙这独一份儿,也实在是运气糟糕到了极点,点儿背的很。 李小蕙觉得自己的黄历上关于今日那一栏,一定写着诸事不宜,躺在床上睡觉都有可能被掉下来的挂灯砸死一类,不然她怎么会因为一口冰水,就被呛死了呢?李小蕙记得那一杯冷水她只喝了一口,水进了气管,自己咳嗽地天昏地暗,头一昏,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可是当她醒过来的时候,身边的情景让她惊骇地差点再背过气去。 这些能吓死人的东西包括——她身上大滩大滩的鲜血、她身下躺着的那张古色古香的床、床前低垂的帷幔、大的看不到边儿的屋子、还有弥漫在空气中和这间华丽屋子多少有些不匹配的那淡淡的血腥味儿。 不过这一切都比不上李小蕙支起身体看到的那样东西吓人,李小蕙只觉得自己的肚子里有一种空落落的痛,像是缺了点什么,而两腿间却是冰凉一片。这种感觉让她很不安,也很不舒服,虽然感觉身上没什么力气,李小蕙还是撑起了身体向自己下身张望了一眼,也就是这一眼,就让她当场懵了。 李小蕙看到在自己的两腿间那一滩滩的血迹中,有一个肉色的大团,那个团有脑袋有胳膊有腿,虽然被血污地不成样子,但李小蕙还是看得出来,那是个快要足月的婴儿。 被水呛了一下,就会做这么稀奇古怪的梦?李小蕙哪儿经历过生孩子这样的事情?别说生,就是看别人生也没看过啊!若不是学过的那些生理卫生科,她恐怕都认不出这是什么东西。 李小蕙多多少少有些晕血,方才一醒来便闻到满屋子的血腥味儿,早已经感到有些恶心头晕,再看到这般血淋淋的真实场景,李小蕙一下子便觉得身上力气都泄空了,双臂一软,瘫倒在床,魂游天外。 不过这一次她倒是没彻底失去意识,半醒半梦之间,李小蕙不断地对自己说,我这是在做梦,我是在做梦,醒来就好,只要醒来就好!做了恶梦,醒过来就不会有事,可是她已经对自己暗示了这么久,为什么睁开眼,看到的还是幔帐低垂满榻鲜血的情景? 夜路走多了,难免会遇鬼,穿越小说看多了,自己也会穿越么? 苍天啊,天底下那么多巴巴望着盼着能穿越到唐宋明清的家伙,你不管,为什么偏要选中我?选中我也就罢了,为什么别人穿越来都是荣华富贵,一睁眼就能看到美男子,而我一睁眼看到的却是个不知死活鲜血淋淋的小婴儿?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穿越也见过,可是穿到人家产床上,这可不常见。 李小蕙现在是满腹的无奈,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躺的久了,身体有些木,李小蕙下意识地便想翻转一下身体,谁知刚刚一动,背后便是一阵钻心的痛,让她忍不住“哎呀”一声喊出来。 这么一出声,引出了一个人,一个肤色白净的中年男子走到李小蕙,伸手放在她鼻下。 李小蕙虽然身上难受,但是此刻早已经醒来,神智还算清醒,眼前的怪异她倒也看得出一二来,况且又不明就里,心中慌乱不知要如何应对,便有意闭了眼睛装睡,想看看还会发生什么事情。 那肤色白净的中年男子将手指放在李小蕙鼻下的时候,李小蕙甚至故意放缓了呼吸,一呼一吸极是轻微。 过了一会儿,李小蕙只觉放在鼻端的手指没了,却代之以毛茸茸的一个东西,弄得她痒得很,忍不住一个喷嚏打出来。李小蕙知道是装不下去了,便睁开眼睛看了那白净男子一眼,此刻一片羽毛正飘飘扬扬,从空中落下,落在李小蕙胸口上。原来方才惹得她鼻端痒痒的罪魁祸首,便是这跟羽毛。 李小蕙忽然想起来,方才自己撑起身子看的时候,下身可是赤裸的,什么都没穿,这可不都被人看了去?急忙抓了被子想要遮蔽身体,没想到这么微微一动,后背又是一阵剧痛难忍,那伤被这么一扯,彻底爆发了,一阵阵痛连着筋牵着骨,微小的动作都能引起巨大的疼痛。 李小蕙的眼泪当场就涌了出来,她怎么会这么倒霉!被一杯水噎死,刚醒过来,就要受这样的罪?难道是她不小心得罪了阎王爷么? 那白净的中年男子对李小蕙的痛苦一点都不在意,反倒是颇为惊异地道:“咦?居然还活着?命真大!”说着,便要去看李小蕙双腿间那一团血肉。 李小蕙虽然痛的难受,但总还清醒着,她又没穿裤子,又没盖着被子,那男子要这般看她,她如何能允许?挣扎着伸出手便要推那男子,不许他靠近。这么一伸手,李小蕙才发觉,她不光是脊背痛的难忍,而且浑身上下,一点力气都提不起来,手刚抬起来,便无力地落下去了。 “你,你干嘛!”李小蕙张口说道,入耳的声音却是嘶哑干燥,只能听到哑哑的音节。 那白净的中年男子捅了捅还连在李小蕙身上的那团血肉,好在过分的举动仅此而已,没有再更进一步。 “主子,孩子早死了。”那白净男子这般说完,便转身退下。 安静的宫殿里连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听得到,李小蕙感觉自己似乎被一个巨大的黑洞渐渐吞噬了,一个由痛所组成的黑洞,一点一点将她扯离了这个世界。帷幔后本就显得有些空落的屋子,此刻变成了巨大的,漫无边际的漩涡,而她正自被拉着向漩涡最深处坠落。 李小蕙现在更无法弄明白自己这是在梦中还是在现实中,鼻中口中都是血腥的味道,让人恶心,胃中的酸水儿胃液一刻不停地向上涌,李小蕙却连爬起来吐掉的力气都没有,只能任由那些恶心的液体从嘴角流淌出来,沿着脸颊落下。 浑身上下都是粘腻的触感,等到痛处渐渐变得有些麻木,这种恶心的触感更让李小蕙觉得一刻也无法忍受下去。 就在李小蕙以为自己要这么空等下去的时候,她却听到了脚步声,有人来到她身边,为她清理身体,取下那些沾满血迹的被褥,换上干净温暖的。双腿间那块血肉也被取走了,将那团血肉取走的时候,李小蕙支撑着睁开眼睛看了一眼。 第一次看那团东西的时候,李小蕙是处在震惊之中的,并没有看的很清楚。而这一次她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那的的确确是个已经发育完全的胎儿,小小的鼻子眼睛眉毛嘴巴都皱在一起,像是个小老头,它一点也不好看,苍白地,皱皱巴巴地,身上还沾着粪便和血迹,整个身体都蜷缩起来,看上去难看之极。可李小蕙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却冲着那个已经失去了生命的躯壳哭了起来。 这也许便是人的本能,按理说,李小蕙现在都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对那一团血肉更是没有丝毫感情可言,可就是因为这一团东西是从她身上取走了,这便让李小蕙觉得自己好像失去了一样很重要的东西。 那些为李小蕙清理身体的人见她哭泣,忙不迭用一块脏污了的布包裹起那团血肉,匆匆离去。 奇怪的另外一种人生便以这样一种绝对算不上风光的方式在李小蕙身上展开,李小蕙发现,自己不仅换了生活的时代,而且连身体也换做了另外一具,是绝对的“灵魂穿”。 李小蕙更是发觉到,自己的这个身体,并不仅仅是因为生产而耗尽了气力,这具身体的后背和臂膀上,有很重的瘀伤,像是挨了打一般。 李小蕙现在的这具身体,大概只有十六七岁的年龄,骨骼纤弱,身形瘦小,因为卧病在床的关系,更显虚弱。这样的年龄生产,危险性自然很大,放在没有剖腹产手术的古代,弄个一尸两命也不奇怪。 恐怕是这具身体的主人正在大腹便便即将生产的当口,不知为何,被人狠狠地打了一顿,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的身体,承担孕育已经很是为难,又遭此厄运,虽然拼尽全力生下了孩子,那孩子却早已经胎死腹中了。而这身体的主人,怕是也因为伤重加上生产艰难失血过多,而魂归天外。 于是李小蕙这么个倒霉的家伙,在被一口水噎死之后,又附身到了这么一具伤痕累累的身体。 她还能回得去么?这是李小蕙最关心的问题,一个人对从小生长的环境是有很深的依赖和眷恋的,虽然现代生活环境不好,污染严重,竞争激烈,人口超标,压力巨大,但是在现代,有李小蕙的亲人,有她的朋友,有她熟悉的一切。 可是现在呢?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陌生而糟糕的处境,这一切完全没有李小蕙在小说中看过的那些美好。身体上的病痛,周围人的冷漠,更是让她感觉不到一点点温暖。虽然照顾她的人算的上是细致入微,却没有一个肯和她说话,就算李小蕙主动搭话,对方也是一脸避之唯恐不及的惊恐神态。 现实的冷漠,让李小蕙愈加思念起曾今的生活,思念起自己的父母亲人朋友来。从前就那样一日日生活着,从来不曾觉得什么东西珍贵,但是一旦失去了,便想起来,自已从前生病,母亲都会守在榻前,嘘寒问暖,一直等到自己的身体痊愈,母亲却已经憔悴了许多。而眼下,那些人虽然对自己的照顾很好,但那明显就是出于某人的命令,而非诚心实意的关怀。 第二章 我想回家 李小蕙拼命回忆自己看过的那些穿越小说,想着用什么办法可以再回去,如果借助某一种器具比如镯子发簪扳指之类穿越的,还可以再借助同样的东西回来。可她是因为一杯水,是不是要找一杯水,再试着把自己噎死一次? 李小蕙这么想着,便也这么做了,可是任凭她喝多少水,怎么大口喝,都再没有了当日被噎死的感觉,就算水入了气管,咳嗽一阵,便缓过神来。 这样的方法是行不通了,李小蕙还记得,闪电地震一类的自然灾害具有神奇的力量,可以让人穿越时空。可地震是几十年都不遇一次的,就算是在科技发达的现代都没有办法预测,在古代就更没法预知了。 闪电呢?虽然出现的频率比地震多,李小蕙却没有那样的勇气拿一根铁管子站在户外,引着闪电来劈自己,做一次真人版的避雷针。 万一没把她劈回去,反倒是把她劈成了烤人,外焦里嫩,那不成了天大的奇文?在古人的心中,是犯了万恶不赦的罪,才会连老天爷都看不下眼,天打五雷轰。 李小蕙再想,似乎除去这两种方法,再有一种,便是这具身体死掉,灵魂可以脱离身体的束缚。可是这一项也不是安全无危险的,其风险性甚至比雷劈更大。万一是真死了,没回去,倒是被阎王小鬼勾了魂,再满满灌上一碗孟婆汤,转世投胎做婴儿去,李小蕙是万般不情愿的。 从此以后,她都再也见不到自己的爸爸妈妈了么?李小蕙念及此处,有些伤心。 李小蕙不知道,她还有没有回去的机会,而留在现代的自己,究竟是死了呢?还是如同自己一样,也换上了另外一个灵魂。李小蕙甚至开始有些嫉妒那个有可能占据了自己身体的灵魂,她可也一并将父母对自己的爱占据了!可是自己呢?自己现在这儿除了一身的伤痛,什么都没得到。 李小蕙心情不好,每日又总是闷闷地躺着,胃口自然好不到哪里去。给她吃的药又苦又涩,弄得李小蕙总是反胃,虽然知道必须要吃下去,但总是咽下了,又因为反胃吐出来,药效根本没有起作用的机会。 这般折腾了几日,李小蕙的身体非但没见着好,倒是发起烧来,烧得李小蕙自己都有些糊涂了,想到的事情便脱口说了出来。 对父母的思念,想要回到现代的愿望,她心中的念头,都一点一点随着病中的呓语倾诉了出来。这一下可是吓坏了照顾李小蕙的人们,产后发热,总不是好兆头,若是遇上身子孱弱的主,就算是病死了,也不是什么稀奇事。眼下这位开始讲听不懂的胡话了,下一步会如何,人人心中都在打鼓。 李小蕙偶有清醒的时候,也知道自己似乎是病的更重了,虽然对眼前的情况是万分不愿,可是人到了这个时候,都会有求生的欲望,李小蕙也不例外,病中勉强睁开眼睛,强烈涌上来的念头便是“我要活下去”。 大概是因为她的病严重了,她的待遇也有了微妙的变化,李小蕙虽然半醒半睡,但是也察觉到,来了一名新人照顾自己的,那是个三四十岁的中年妇人,那妇人不像旁人一样冷冷冰冰,她总是趴在李小蕙枕旁,对她说些絮絮叨叨的闲话,也不管李小蕙能不能听到。 “郡主,驸马没了,小世子没了,但是您要保重啊!您还年轻,以后养好了身子,还可以再有孩子的!您总要把自己的身子护好了,才有机会啊!” 妇人的话没完没了,听起来却不会让人感到烦躁,有时候是劝说,更多的时候是在给李小蕙讲故事,讲一些李小蕙从来没听过的故事。不管是醒着还是睡着,李小蕙只要能听到声音,便总能听到那妇人宛如吟唱歌曲一般的声音。 就像是母亲在她身边一样。 那妇人喂李小蕙药的时候,也是小心翼翼,总要将药吹温了,再慢慢喂给李小蕙喝。吃过了药,还有往李小蕙口中塞一块甜甜的小果子。 就好像从前李小蕙不愿意吃中药,妈妈就用糖果哄她一般。 很奇怪,从前喝下去总是会吐掉的药水,居然神奇地一口都没有吐出来,而且除去药汁,李小蕙还喝了些粥。也奇迹地有了一次甜香的睡眠,而非昏睡。 梦中似乎有人在轻抚着她的额头她的头发,有香气在四下弥漫。那是一种让人闻到就会全身放松的香气,不仅仅是身体的放松,还有精神的愉悦。 李小蕙醒过来的时候,那香气还淡淡地残留在屋内。 难道刚才真的有人来过?并不是她做梦? “刚才有人来过?”李小蕙低声问道。 那中年妇人这是第一次听到李小蕙终于开口说一句正常的话,不再是梦中那般摸不着头脑的呓语,激动了半响,才答道:“没什么人来过。” “哦。”李小蕙点了点头,饭转过身子,那中年妇人虽然口上说着没什么人来过,但是李小蕙在她的眼中看到了躲闪,想必是对她说谎了吧? 有了那中年妇人,李小蕙的身体渐渐好转了,虽然不好直接问,但是李小蕙旁敲侧击,那妇人的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从李小蕙小时候的趣事讲起,一直说道李小蕙出嫁。随着那妇人口中的故事,她对于这个时代也慢慢有了些了解。 李小蕙判断自己是来到了唐朝,准确点说,是武则天当政时期的周朝,当然,武则天是后世对她的称呼,她这个时候的名字,叫做武曌。而李小蕙,则是将来做了皇帝的中宗李显的第七个女儿——永泰郡主。 虽然身为皇子的女儿,但是她并非出自正室,所以不是公主,是比公主低一级的郡主。 她原名叫李仙蕙,字秾辉。 十五岁的时候,李仙蕙嫁给了比她大五六岁的武延基,成了魏王武承嗣的儿媳妇。武延基的父亲武承嗣虽然与李氏家族有过节,但是武延基与李仙蕙却情好甚笃。因为李仙蕙的关系,武延基与李显的世子,也就是李仙蕙的哥哥邵王李重润也很友爱,关系密切,经常在一起饮酒谈心。 其时,正是张易之张昌宗兄弟把持朝政的时候。二张在朝中胡作非为,对李、武二家也毫不客气。李武二氏皇族,为了平安活命,甚至为二张牵马执鞭。李重润与武延基对二张的嚣张十分不满,聊天时,便常有忿忿不平的话语。可是,不知怎么搞的,这么私人的谈话,居然也被二张的耳目打听到了。 张氏兄弟将李重润与武延基的议论加油添醋,报到了武则天那里。武则天一听,两个内孙外孙,居然对自己视同心肝宝贝的张氏兄弟如此诽谤,立即勃然大怒。 李重润和武延基、李仙蕙都被召入宫中,武则天不容分说,就下令将他们毙于杖下。李重润和武延基是当场便毙命了,而李仙蕙在挨过几杖之后,腹痛之极,辗转呻吟,武则天便命人将她送回来,只是却不许有人来为她接生,任由她一个人挣扎。 三个少年,就此含恨逝世。此时永泰郡主刚十七岁,她的丈夫武延基和哥哥李重润大约都在二十四五左右。 至于那妇人,她姓张,是李仙蕙的奶娘,将她从小带大,对她很是疼爱。 知道了这些,李小蕙便也明白了自己的处境,虽则看似是郡主,其实不过是个阶下囚。大概武则天也没想到她居然还有命活下来,便暂且不对她下手了吧? 只是这样的状况还能维持多久,会不会哪一天那位喜怒不定的女皇一时心情不好,就下旨要杀她?或者是那张易之张昌宗觉得报仇不彻底,再在暗地里阴她?如此说来,其实她是危险的很。 可是李小蕙接手李仙蕙的这个身体,失血过多又受了杖刑,产下死胎之后不知过了多久都没人管,这可不是换过一个灵魂,就能一下子痊愈的。伤虽然好了七八成,但是孱弱的身子却不是一时半刻能调理过来的。李小蕙现在起身走路都困难,更别说别的。 李小蕙暗自下决心,既然决定要活下去,就一定要活出属于她自己的人生来,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里恢复体力和健康。 李小蕙在现代的时候都没有这样铆着劲儿头锻炼身体,从前她只要有时间,不睡到日上三竿是不会醒的。可是现在连闹钟都没有,她反倒是比钟表还准时,每日太阳刚一露头,她就会爬起来,穿上自制的运动装,用自创的办法来锻炼身体。 开始的时候,李小蕙只能在别人的搀扶下勉强前行。已经在床上躺了有一个月的身体,关节骨头都像是石头般僵硬,肌肉却像是变成了棉花,一点都不由自己控制。 痛也罢伤也罢,李小蕙知道自己必须要坚持下去,她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可以在父母膝下撒娇的女孩子了,这个环境,逼着她必须要成长。 第三章 歪打也正着 看起来平时很普通的人,被逼到绝境的时候,就会爆发出连自己都不相信的潜力。退无可退的时候,人就会拼了命地向前冲。李小蕙现在就是这样,她不能坐以待毙,虽然能回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她必须要坚持活下去。 只要有希望,人就不会放弃努力,就算希望是远在天边的星星,但是看着那个希望,人就有了目标。 渐渐地,李小蕙软绵绵的肌肉有了些力气,僵硬的四肢也变得灵活了些。李小蕙本想要出去走走,只是门口那两个铁塔般的卫士打消了她出去的念头,她连迈出自己屋子一步都是不被允许的。 李小蕙便只能在屋子里做些力所能及的活动,从前学来为了减肥的瑜伽,大学里学的太极拳、健身操,此刻都李小蕙使了出来。 于是众人便纷纷传言,永泰郡主死了驸马又死了哥哥,自己的孩子还没保住,恐怕是疯了,整日跳来跳去,或者做一些古怪之极的动作,而且还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 一传十,十传百,这流言传的广了,不是真的也成了真的。可是李小蕙被软禁着,与外界的联系早就断了,肯与她说话的人,除了张奶娘,也再没了旁人。那张奶娘以为李小蕙受的刺激过大,更是不敢对她说有丝毫刺激性的话题。 李小蕙只知道自己跳健身操练太极拳的时候,旁边的人会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但也只是开始的时候,后来看多了,习惯了,他们便也如常。李小蕙却不知在这些人心里,自己早已经成了疯子。 那些人从不和李小蕙说一句话,李小蕙却不敢把他们当成木头人对待。不说话的人不一定是哑巴,更不可能是聋子瞎子,虽然嘴巴不肯张开,但是他们的耳朵一个个可都支愣着呢,眼睛也一个个都睁着呢。 被软禁的日子不能说好,但也不能说不好。毕竟李仙蕙是郡主,只比公主低了一个等级,她的生活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照顾她的人虽然不说话,却都是训练有素的人。李小蕙的日常穿着打扮,她们都弄得井井有条,李小蕙的饭食每一餐都丰富地很。 可是再丰富的食物,再好看的衣服,都不能代替被剥夺的自由,连门都不能出,窗子都被钉死,就算是锦衣玉食,又有什么意思? 李小蕙的身体是日渐好转,与此同时,便愈加想要出去走一走,看一看。从窗格里透进来的阳光也那样明媚,却不知外面是如何一副和煦温暖的模样。 下雨了,雨点噼里啪啦砸下来的声音,扰的人心神不定,更想要出去看一看了。 李小蕙是这么想的,便也这么做了,她爬起来,推开门便迈步走了出去。许是下雨的关系,那两个门神一般的侍卫,今日却缩进了屋檐下,放松了警惕,所以直到李小蕙走出去好几步,他们才发觉。 雨水是凉的,砸在身上,生疼,透骨的寒。 李小蕙很快被拉进了屋子,换掉了身上的湿衣服。在别人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李小蕙动也没动,甚至还笑了起来。 千年前的雨水,也不过如此,一样的温度一样的感觉。这个世界和她生活的那个世界,还是有很多相近的地方嘛!这千年前的雨水,在千年之后,还不是一样会落下来么?反正都是在地球,有什么好怕的。 永泰郡主是真的疯了,不仅在屋子里乱蹦乱跳,而且还跑到雨天里去淋雨,还一个人傻笑,这种种迹象都表明,她是个疯子。 一个疯子应该怎么处理,倒是个难题。当日武则天听了二张的话,一时气恼,便下了命令要杖毙那三人,等到气消了,想想这不是武家便是李家的血脉,怎么算也是自己的孙儿孙女,倒生出些微微的惋惜来。听说李仙蕙的孩子没能保住,作为女人,她也是隐隐有些心疼的。 不过这些愧疚心疼,在她心头不过是一闪而过,为君者,本就不允许有那么多的情感。及至听闻永泰郡主疯了,她倒有些感觉棘手,不管是真疯还是装疯,一个疯子放在哪儿,总不是长久之计。放在哪儿,不就是放了一个证明自己手段残酷的活证据么? 若说一了百了的方法,自然是将永泰暗中杀了,让那一家三口在地下相见。只是既有了先前的愧疚,此刻再要杀人,便觉得有些不妥。 这件事便这么又拖了一个月,关于永泰郡主疯掉的消息,非但没有平息下来,反倒是愈来愈厉害。武则天觉得这事情须要早做决断,趁早了结。 若说谁最能了解武则天的心思,恐怕那张易之张昌宗两兄弟,都及不上太平公主。关于永泰郡主疯了的传言,都能传到武则天耳中,太平公主有哪里会不知道呢?见自己的母亲久久不下手,太平公主便明白了。 这些事情,算起来只能是小事而已,不过小事若是处理不好,也会留下个隐患。既要处理的干净利落,又不会让母亲心中不快,这件事说来麻烦,其实只要让永泰从此消失,不再出现便好。 杀人是最简单的办法,一干二净不留后患,但这也是最笨的办法。太平公主想起前几日深夜来访自己的李显,他们是血肉想通的兄妹,李显的请求,她不能视若无睹。 李显是个懦弱的人,在母亲的压力下,当时被吓怕了的他甚至都不敢站出来为自己的儿子和女儿女婿求情,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被处死。可一旦知道自己的女儿还没有死,还活着的时候,这个懦弱的人却又鼓足了勇气来恳求自己,求自己无论如何也要救永泰一命。 太平想起来那个蹒跚学步之时叫自己“姑姑”的可爱女孩儿,心中某处也开始有些莫名地涌动。当时自己的母亲见到小永泰,还指着她对自己说,自己小时候也是那般样子。 长大了的永泰的确也很像太平自己,不仅是容貌像,那股子对驸马的喜爱,都有些像太平那个时候对薛绍,更像的,却是她们的丈夫都是死在母亲的杖下。 没有权利,连自己喜欢的人都没有办法保护,这就是太平那个时候悟到的道理。如果是现在的她,一定有办法救下薛绍的。薛绍死的时候,太平也同样怀着他的孩子,不过太平的孩子是平安降生了,而永泰的孩子,却已经死了。 死去的人是没有办法复生的,活着的人却有可能不死。 太平觉得自己在永泰身上看到了自己过去的影子,让她回想起了很多她自己都以为快要忘掉的往事。太平甚至瞒着母亲,偷偷去看过一次永泰,她面色苍白地躺在那儿,眉头紧锁,很是痛苦的模样。 反正母亲也没有定要杀她的意思,还是救她吧! 太平不是犹犹豫豫反反复复的人,决定了的事情,就马上去做。这一点她的母亲是极为赞赏的,认为她很有自己的风范。 李小蕙丝毫不知道,自己性命已经在生死之间徘徊了好几次,她依旧在跳着她那根据模糊记忆自编自导的健身操,打一通四不像的太极拳,闲暇时候,趴在窗前,通过窗户缝儿那窄窄的一条看看外面的景色。 李小蕙记得在现代,此时应该是冬天,但是穿越到古代,却已经是春暖花开繁花似锦的季节。 可惜虽然屋外是如花的季节,禁锢了她的这个屋子,却依旧是一片寒冷萧瑟的景色。李小蕙虽然可以通过张奶妈,多多少少了解一些这个时代的背景,但总听一个人说话,一连听两个月,也会听烦的。 到底怎么样才能出去呢?李小蕙抠着窗纸,无聊之极地望着窗外的风景,却看到一个华服的女子正向这边走来。那女子单身一人,她走路的时候,身上的衣裙随风而舞动,一下一下,就像是在舞蹈一般。 及至那女子走进了些,李小蕙发现她年岁已然不轻,但是她的身姿看上去却像少女一般的灵动,举手投足又有一股少女所没有的成熟风韵,若要判断她的年龄,却也不易。 那女子正向着李小蕙所在的屋子走过来,走到门口,她将手掌间不知什么东西向那两名看门的侍卫一亮,那二人便都恭恭敬敬向她施礼,一并退下。 那女子进了屋,李小蕙不知她是何人,要来做什么一时愣着没动。那女子挥了挥手,道:“所有人都退下,百步之内,不许有人!” 都没有发出什么声音,所有的人便都不见了。李小蕙抬头看着那女子,离得近了,才发觉那女子身上有一种魄力,那种属于领导者的气魄,她完全不是那种小鸟依人的柔弱女子。 这大概就是充满盛唐气息的女子吧?自由而洒脱。 李小蕙不知那女子的身份,也不知道她是来做什么的,但是从旁人的表现,李小蕙也看得出来,这女子的身份不一般。 那女子向李小蕙招了招手,像是在叫她过去。李小蕙也不知道是应该过去,还是不过去的好。 “永泰,你连姑姑都不认识了?”那女子向着李小蕙又招了招手,见她还没动,那女子便向李小蕙走了过来,口中还说道:“难不成是真的疯了?” 李小蕙虽见对方并没有表现出恶意来,却也不敢太过松懈。听那女子说自己疯了,有些莫名其妙,便回了一句:“谁说我疯了?” “那你怎么连太平姑妈都不认识了?永泰,放心,人都走了,你没必要再装的。” 李小蕙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这段时间都被人当成疯子了,怪不得自己做那些在这个时代的人看起来有些出格的事情,他们的反应却是那么稀松平常。李小蕙还以为他们是见怪不怪,原来都以为她疯了! 好大的误会! “小永泰,你好聪明啊!”太平笑了笑,坐在一旁的胡凳上,道:“让别人都以为你疯了,就不会太过提防你。 歪打也会有正着的时候,比如李小蕙现在,正自为了旁人将自己看作疯子而郁闷,但是听太平公主这么一说,反倒是因误会而得了好处。 第四章 离开洛阳 李小蕙从唐朝这段历史中读到过太平公主,听她自称是太平姑妈,便知道她是武则天的小女儿太平公主,曾今差一点就拥有了天下的公主。 问题在于,太平公主来看她做什么?是奉命行事么?是来杀她的,还是来放她的? 李小蕙有些摸不着头脑。 太平笑了笑,拍了拍自己身侧的位置,道:“来,你身子还没完全康健,坐下说。” 温柔和蔼的话语是最难让人拒绝的,李小蕙走上前,坐在太平公主身侧,心中七上八下,也不知应该如何说话才合适。 太平似是知道李小蕙的犹豫,却也不急,过了一会儿,才笑道:“当初薛绍死的时候,我有两年都不肯同母亲讲一句话,永泰,你心里是不是很恨皇上?” 李小蕙说不上恨,虽然照武则天的行为来看,她的确是应该恨的。可她不是李仙蕙,那个被处死的驸马,她从未见过,没有见过,又从何而生的爱,从何而生的恨?她是李小蕙,不是已经死掉的李仙蕙,李仙蕙做过什么,她不知道,武则天对她这样的处罚重不重,她也无从判定。 李小蕙老老实实地摇头,道:“不恨。” 太平只当她是怕了,不敢说,也就不再问。 “永泰,你不能再留下来了。”太平道:“你得消失。” 消失可以有很多种解释,若是在以前,李小蕙只会从字面理解,是不见了的意思,但是她现在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杀人灭口四个字。 “要杀了我?”李小蕙问道。 太平微微一怔,大概是没料到对方会用如此平静的态度来应对,不过太平公主可是武则天的女儿,什么样难对付的人她没有见过?眼前的小丫头,就算再聪慧,毕竟年龄还小,见过的事也少,虽然表面平静,但是焉知她心中是不是已经很紧张很害怕了? 太平所料不差,李小蕙的确是在强装平静。她也有些弄不明白太平公主来这里的目的,若是真的决定了要杀她,只要随便往她的饭里放些毒药,或者找几个人弄三尺白绫,把她的脖子往里一塞,不就结了?如果不是要杀她,太平公主同她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你怕死么?”太平笑了笑,伸手按在李小蕙手背上,笑问道。 -------------------------纵横中文网首发------------------------------ 若有若无的香气弥漫开,淡淡的,却又一直萦绕不散。人对于气味的记忆总是更强烈一些,闻到这种香气,李小蕙猛然间忆起,自己那日昏昏沉沉中,似乎有个人来过,那个时候,屋子里就有一股这样的香气,同太平公主身上散发出来的一模一样。只是太平公主身上的气味若有若无,已经减淡了许多。而李小蕙记得那一日的气息浓郁的多,在屋子里残留了许久。 难道这是一种在上流社会很流行的香薰么?李小蕙虽然察觉出这气息的近似,却没怎么放在心上,相对而言,她自己的生死问题,才是眼下要紧的问题。 “我自然是不想死的,不过姑妈既然来了,就不是为了杀我吧?”李小蕙告诉自己,这个时候绝对不能慌慌张张,也许对方也是在犹豫中,若是自己先乱了,便会影响对方的决定吧。 太平很欣赏李小蕙此刻的镇定,若是换了旁的女子,就算不是哭着求饶,只怕也语无伦次了吧?这一点,也很像自己呢!如果是她,就算出去了,也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不会慌慌张张,泄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吧? 不过还是需要稍作提点的。太平想,永泰从小就生活在宫中,人世艰辛冷暖,怕是知道的很少了。 “永泰,你想出去么?” “想!”李小蕙点头,道:“我想出去。” “要是出去了,就不能再回来呢?” “正合我意啊,这儿又没什么值得让我留恋的,也许换个地方换个环境,对我更适合。”李小蕙放心了些,看来太平公主不是来杀她的,反倒是有些像要放了她的样子,先来探探口风。 机会啊机会,李小蕙一想到这儿,哪儿肯错失良机,急忙表明态度,道:“我愿意离开,不再回来。” 一点就通,很好。太平公主点了点头,既然都已经点明了,就不用再多说什么废话,起身整整衣裙,翩然离去。 太平公主走了许久,李小蕙还是坐在原地没动。 就这样就完了?太平公主的意思,是要放了她么?李小蕙有些患得患失起来,生怕刚才是自己一厢情愿的想像,会错了意。可是对方话中的意思很明白,又不像是她理解错的样子。 既然要放她,为什么不说明白,却这般打哑谜一样? 李小蕙在犹豫不定患得患失中过了两日,这两日一如从前,没有任何变化。李小蕙愈发担心了,是不是自己理解错了太平公主的意思?或者是自己的回答不对?亦或者是太平公主改了主意? 这些念头一直缠着李小蕙,让她心神不宁,关心则乱,当局者迷。李小蕙现在是身在局中,稍稍等候一时片刻,她都会不安宁,其实若是静下来想想,两天的时间用来安排,很正常的,但是李小蕙却觉得,多一刻,便是多一分危险,她真怕那喜怒不定的女皇会一时生气,便下旨来杀她。 李小蕙虽然极力避免自己的慌乱焦躁显露出来,但她身上的异常还是不可避免地被那些终日不离她左右的人发觉了。不多人人都以为她疯了,一个疯子,怎么可以以常理来看待?李小蕙身上的奇怪表现太多了,就算在李小蕙身上出现再多的不寻常,他们也是见怪不怪。 等到第五日,李小蕙觉得自己都有些神经质了,稍有风吹草动,都能让她惊起。 其实若没有太平公主的来访,没有她的暗示,李小蕙就算担心,还不会到了如此程度,但恰恰是因为太平公主透露给李小蕙的那一点点信息,反倒是让李小蕙心中的担忧,心中的期盼都升到了顶点。 若是让她再等下去,说不定这个人就从假疯变成真疯了。 -------------------------纵横中文网首发------------------------------ 这种焦躁的煎熬来得快,去的更快。就像李小蕙对于如何来到这个世界莫名其妙一样,她对于自己是如何出来的,也是一头雾水。 记忆中最深刻的,依旧是那种似真似幻的香气,香气升腾起来的时候,李小蕙便感到自己浑身都放松了下来。这种香气她在病中闻到过,在太平公主的身上也隐隐约约闻到过一点点,不过这一次却是浓郁的多。 李小蕙醒来的时候,正坐在奔驰的马车中,她身边放着一个大包裹,打开看,里面是一些衣物,还有银两,银两并不多,想必是仓促之中没凑够,不过另外又塞进去不少镶嵌着珍珠宝石的发簪步摇,还有白玉的手镯玉环。衣服并不华丽,式样很普通,但是拿在手里,那质地和做工却是让人惊叹地没话说,针脚之细腻,比现代那些用缝纫机做出来的衣服还好。 她乘坐的马车也有相同的特点,外表看上去很普通,但是在细节处却是精致之极。 李小蕙看看自己身上穿着的衣服,还是原来的那一身,生怕这件衣服在路人看来有些过于华丽,引人注意,便在车中将外衣换掉。 马车疾驶着,离开了洛阳。李小蕙不知道自己将要去往何处,以后的路要怎么走。在以后,她只能靠自己了。 不过李小蕙没什么可抱怨的,起码是捡了一条命回来,留下来,迟早躲不过,远离是非之地才是最安全的办法。虽说从此以后是真正的人生地不熟,会很艰难,但是她包裹里那些银两就足够她好几年吃穿不愁,从此以后海阔天空,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 李小蕙盘点着自己的财产,忽然想到,如果把这些东西都带回现代去,她可就发大财啦!但这些银两就已经不少,再加上那些放在现代完全可以算作古董的饰物,她可真是发大财了。 想到这里,李小蕙已经开始幻想,回到现代怎么编一个祖传宝物的故事,然后卖给那些收藏大家,最后把最好的最漂亮的捐给国家,她就可以过她名利双收的舒服日子了。 想着想着,李小蕙觉得自己已经住在了独门独院的别墅中,穿着舒适的家居服,看着液晶大电视,吃着鱼子酱。那可是她幻想中的米虫生活啊!李小蕙都开始一个人傻笑了。 可惜,随着马车的一个颠簸,震散了东西,也震散了李小蕙的美梦。 她还没回去呢!有可能这一辈子都回不去了。 妈妈爸爸,她有可能再也见不到了,更别提富翁的美梦。 思念是思念,生活是生活,窗外的春光让李小蕙的思念稍稍减淡了些,从那张鲜血淋淋的榻上醒来之后,这是李小蕙第一次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看到春光明媚,柳绿花红的场面。 这一刻李小蕙觉得古代也不错嘛,到处都是绿油油的,纯自然原生态的景象。不像是现代,走到哪儿都逃不了人类留下的各种各样的痕迹,脚下踩着的总是硬帮帮的水泥柏油路面,匆匆而过,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 第五章 前途茫茫 离开了洛阳,那车便停了下来,车夫说只负责将李小蕙送到这里,不肯再走远。 这一回,是彻底留下她一个人。不过这也是解决事情最彻底的办法,若是那车夫将她送到她想去的地方,那么李小蕙的行踪也必然会被那车夫知晓。如今,李小蕙想去哪里,都不会有人知道,这也彻底切断了她同皇族的一切关系。 这种了断的方法很干脆,她这般模样,就算是自称郡主,怕也没有人会相信。从今以后,这个世界上就再也没有了永泰郡主,留下来的,只是作为一个普通人的李小蕙。 守着“财不外露”的古训,李小蕙把自己身上带着的首饰全摘下来,贴身藏好了,再把衣服打包起来,一个人背着。鼓鼓囊囊一个大包,看上去就有些像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背着自己的全部家当。 未来要如何,李小蕙是一点头绪都没有,她想先找个地方安定下来,然后用些时间慢慢了解一下这个时代的人情习俗,再做打算。虽然身上戴着的值钱东西不少,可李小蕙知道自己不能就指着这些东西坐吃山空,她需要一个能安身立命的事情来做。 那车夫还算是尽职尽责,虽然将李小蕙扔下来,好在没扔到什么偏僻无人的地方,李小蕙很快就找到了客栈住下。 从小到大,父母都一直娇惯着她,很少让她一个人出远门,如果去很远的地方,一定会找人陪着她。这次可以算是李小蕙这一辈子第一次一个人到这么远,有没有熟人的地方来。 说不紧张是骗人的,李小蕙用包裹代替了那个硬邦邦的枕头,一来装了衣服的包裹软,枕起来舒服;二来也是为了保管好东西。李小蕙只将外衫脱下,躺了下来,却久久没有睡意。睡榻不舒服,带着些潮湿的霉味儿,刚才还有一只蟑螂从李小蕙枕边儿爬过去。 虽然眼下的这一切是她情愿的,可是真得了自由,李小蕙倒是觉得有些茫然。 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儿,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具体的事情,不知道要如何生活。 又躺了一会儿,李小蕙有些迷糊了,朦朦胧胧地想着,管他呢!反正车到山前必有路,睡醒了,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她有钱,总不会饿死了冻死了,光这一点,就比那些必须为了生机而奔波的人幸运许多了。 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李小蕙似乎听到耳旁有动静,那动静还不小,砰砰的撞击声,好像有人在打架,接着两声闷响。李小蕙想要睁开眼睛看一看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头晕的很,觉得天旋地转,根本没办法睁开。 虽然头晕的很,但是思考的能力还残余着一点点,李小蕙虽然是嗜睡的人,可也不是睡着了就天打雷轰都醒不来的那种。怎么这次会这样古怪?想着要睁开眼睛要醒来,却像是有一座山压在了眼皮上,无论如何也睁不开。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李小蕙感到自己开始冒汗,冷汗一滴一滴地从毛孔里冒出来,过了一会儿,衣服都变得湿乎乎地。与此同时,耳旁的吵闹声却没有停过。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有点像是被鬼压床了。你明明觉得自己是清醒的,但就是无法醒来,连身体都没法动一动。李小蕙拼命想要握紧拳头,想要坐起身,可这些在平时简单之极的动作,此刻却难得宛如登天。 “砰砰”两声,嘈杂的声响随着重物落地的声音,终于停止了。 李小蕙感觉有人靠近了自己,接着一股刺鼻的味道从她的鼻孔只冲到脑壳里,有点像臭鸡蛋的味道。李小蕙一下子被熏醒了,猛然坐起身来,将那个臭烘烘的东西推开。 “好臭”李小蕙不满的抱怨,这个家伙也太没有社会公德了吧?这么臭的东西,一定是放过期了,他也好意思给自己闻。李小蕙抬头看着,站在她面前的男子容颜俊秀,很有一种潇洒自如的感觉。李小蕙忽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心中的抱怨也消失了一多半。 “不臭,你怎么醒得来?” 李小蕙一面用手扇着,好让那些萦绕在自己鼻端不散的臭气赶紧散去,一面观察起自己周围的情况。 “咦?这个人不是店小二么?这个又是谁?他们怎么会躺在这里?我的包裹怎么开了?” 难道说,这种在武侠小说中遍地都是的黑店,被自己撞上了?李小蕙一头黑线,将疑惑的目光投向那个唯一站立的男子,道:“这些人,都是你打趴下的?” “当然,这种小毛贼。”那男子颇为自负。 李小蕙跳过去抱起自己的包裹,里面的衣服都被扯了出来,还好她的银子珠宝都贴身藏着,不然恐怕已经被偷了去吧! “哪儿有贼当下就分赃的,也太大胆了些吧!”李小蕙嘀咕着,将那些东西草草团起来。 “你都睡着了,他们也不急。”那男子用带着嘲笑的目光看着李小蕙,笑道:“大概你一进门,他们就瞄上你了,不是黑店,现在也因为你变成了黑店。” 难道这么容易就被人看穿了?李小蕙记得自己有好好伪装过啊!珍珠翡翠都收起来了,怎么还会惹人注意? 那男子跨过倒在地上的两个人,走到另一边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边慢慢喝着,一边笑道:“你看看你的衣服,如此面料,非富即贵,哪儿是平常人可以穿出来的?” 李小蕙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唯有对天长叹,她怎么知道穿什么合适? 倒在地上的那两个人并没有死,过了一会儿,便都呻吟着醒了过来。那男子伸脚踢了踢其中一个,道:“没死的话就爬起来,滚!” “是,是!”大周年间,历法还是很严的,像这样的偷盗者,若是被扭送到了官府,必免不得一顿杖责,他们二人一时迷了心窍,见李小蕙是孤身一人的女子,才冒险犯难,倒也不是惯犯,此刻被人抓住,心中七上八下,难得对方开口放过他们,怎能不高兴? 一叠声的感谢之后,两个人畏畏缩缩便要离去,却又被那男子喝住:“喂!你们两个,去整治些干净的饭菜送进来,这回要是还敢加料,小心各自小命!” “是!是。”那二人本来也不是贼,平生第一次下手,就被带了个正着,十分的胆儿已经被吓飞了八分,哪儿还有那心思再下手? 等那二人退了出去,李小蕙看看大摇大摆坐在自己面前的男子,疑惑地问道:“你是谁?” 那男子眯缝起眼睛看了看李小蕙,低下头看着手上的茶杯,低声一笑,道:“我姓李,你可以叫我子林。” “李?”李小蕙道:“原来你和我五百年前还算是一家。” “姑娘也姓李?” “嗯。”李小蕙点了点头,她以后打算用回自己的本名“李小蕙”,至于李仙蕙这个名字这个人,以后是彻底不存在了。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奇奇怪怪地来了这么一个人,虽然给她摆平了麻烦,但是却不能让李小蕙安心。住个店都能把白店变成黑店,谁知道她还会遇到什么?钱财有时候还真不是什么好东西,尤其是这种砸在手里花不出去,却总是遭人惦记的钱财。 李小蕙下意识地捂了捂藏钱的地方,又马上意识到自己这个举动无疑是欲盖弥彰,急忙挪开手。 李子林对李小蕙的举动似乎感到很好笑,他嘴角一扬,道:“你怎么一个人出门?像你这种有钱又爱张扬的人,很容易被坏人盯上的。” 她有钱是没错,可这不是她的错啊!她又哪里喜欢张扬了? 李子林道:“不知你要去哪里?一起走如何?” 一起走?李小蕙警觉起来,这个家伙该不会是也图谋不轨吧?可是也不对,若是他真图自己那些东西,刚才趁着自己昏睡不醒的当口,就该卷了所有的东西走人,哪儿还有留在这里,把自己弄醒的道理呢? 那这个家伙想要干嘛? “你不知道我要去哪里,就断定我一定与你同路?”李小蕙道。 李子林笑道:“我本就是出来游历的,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明天要去哪儿,和你同路,也不奇怪。我可以护送你去你要去的地方,不知姑娘要去哪里?” “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儿。”李小蕙微微叹了口气,她对于这个时代一无所知,茫然无措,连地名都不知道,更说不上自己要去哪儿。 “这个好说。”李子林笑吟吟地拍了拍腰间挂的长剑,道:“若是我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儿,就把剑扔出去,剑尖指向何处,那便是我的目标。” 李小蕙觉得这个自称李子林的人还满有意思的,倒有些像是现代社会中的那些“驴友”。走到哪儿算哪儿,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如果剑尖正好指着河水或者悬崖,你也照样走么?”李小蕙笑问道。 “河上总会有桥,悬崖总能绕开吧?” “好吧。”李小蕙站起来,走到李子林面前,端起一杯茶,道:“我就以茶代酒,多谢你今日救了我,日后若是有缘,我定不会忘记的。” 李子林认为李小蕙答应了与自己同路的要求,很是干脆的喝掉了茶水,笑道:“举手之劳,何足挂齿,出门在外,便都是朋友。” “多多保重。”李小蕙说罢,背起自己的行囊,拔脚就走。 第六章 不情愿的结伴而行 对于来路不明意图不明的人,还是敬而远之为上,这是李小蕙的处世方法。在不明白对方用意的情况下,宁愿先将别人当成坏人。 李子林本以为李小蕙是同意了他的提议的,没想到李小蕙却是拔腿就走。 李小蕙走到门外,听到李子林在她身后笑道:“姑娘想要一个人走,却要想想如何走?这个小镇里总共也只有两辆可以乘坐的马车,早已经被我买下了。” 李小蕙愤然回头,看到的却是李子林斜倚在门边,乐呵呵地看着自己。 这个家伙,到底在打什么鬼主意,为什么要巴巴地和自己同路而行? 李小蕙转头便走,小看她么?没了代步的工具,她也会徒步而行的! 李小蕙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体力,眼下,她身体上的伤病虽然好了,但是娇生惯养长大的郡主,体力能好到哪里去?再加上背着那么一个大包裹,走了不到五百米,李小蕙已经气喘如牛。 “上来吧?”李子林驾着马车,不紧不慢跟在李小蕙后面,那拉车的马儿悠哉游哉,尾巴一甩一甩,边走边啃食路边的青草。 马儿的悠闲自得更衬得李小蕙狼狈不堪,李子林也不多说,只是悠悠地赶着马车,或近或远,跟在李小蕙身后,看那样子,便是认定了李小蕙绝对不可能这么走下去,一定会选择上车的。 既然有代步工具,何必和自己过不去?李小蕙哼了一声,将肩头的包裹甩给李子林,走过去跳到车上,呼呼喘气。 “怎么?不走了?”李子林笑了笑,递给李小蕙一个用荷叶包起来的东西,道:“那两个家伙开黑店是很不在行,做东西倒是还行。” 李小蕙满腹疑窦地拆开荷叶包,里面还有一大一小两个小包,分别是馒头和肉。“他们做的东西,你也敢吃?”李小蕙不放心地将东西放在一旁,碰也没碰。她可没忘记刚才的黑店经历,哪点店出来的东西,她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吃的。 李子林却不怕,他见李小蕙没动,自己便伸长了手臂,从李小蕙身上探过去,把东西抓过来,自顾自便啃。 唐代风俗开化,女子的社会地位虽然及不上男子,却也没有如何低贱。只有到了后世理学出现的时候,才将三从四德贞洁操守放在了女子生活的第一位。在这个朝代,女子是可以随便出行的,甚至于男子同车,抛头露面也无所谓。只有那些名门望族,传统世家,才会对家中的女子有各种约制。 ——————————————————《点青眉》纵横中文网首发—————————————————— 李小蕙暗自庆幸自己是来到了这个开化的朝代,若是让她到那些需要恪守妇道,需要缠足裹脚的朝代,她真不要活了。 李子林虽然号称是走到哪里算哪里,但是李小蕙发现他这一路并非没有目标的,同行两日,他一直朝着一个相同的方向前行。 “你要去哪儿?”李小蕙现在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只要不靠洛阳太近,她倒是没什么意见,不过对于李子林此人,李小蕙还是怀着一份戒心的。 “临淄。”李子林笑道:“本来我是没什么目标的,不过在临淄有一名故友,便想去看看他。” 临淄?就是在战国时期曾做过齐国都城的临淄么?李小蕙曾今去过临淄,但是现代的临淄,早已经找不到一星半点古城的迹象,除了那些故意复原做作之极的建筑,根本看不出这座城市和其他城市的区别。 却不知在唐朝,临淄会是什么模样? 李小蕙的好奇心都被勾了起来,只是对于李子林,她还是十分不放心的,这两日一直想寻个机会,摆脱掉这个人。只是一来找不到合适的代步工具,二来她对于此地的人情风俗都很不了解,若是一个人上路,生恐又遇到那白店变黑店的事情。而且她也不认识路,万一走错了迷了路,这古代可没有卫星定位SOS求救那一套,在没有更合适的同路者之前,李小蕙只能暂且与李子林同行。 春光灿烂,正是各种花儿开的旺盛的季节。一日,二人走到一处,但见路旁都是野桃树,红灿灿的桃花开的满山遍野,宛若云霞般夺目。 二人坐在马车上久了,腿脚也麻了,见此处风景正好,便停下稍作休息,也让拉车的马儿缓缓劲儿。 李小蕙的头发在车上的时候被震散了,她便解开来重新梳理一番,而李子林正爬到最近的坡上摘桃花,李小蕙梳好头,李子林也抱着一把带着梅花的梅枝回来了。李小蕙这一路上为方便,头上都不曾带什么发簪,只简单用布带扎住了事。李子林见李小蕙发鬓边儿空荡荡的,便从采摘回来的桃枝上选出一支细的,伸手插在李小蕙发鬓边儿。 这个动作发生的很是自然,就好像李小蕙头发上落了一片枯叶,李子林去替她摘掉一般,等梅花插入了发鬓,李小蕙才忽然觉得,这种行为很是有些暧昧的意味。簪花这种举动,在古典小说里,不都是男子对女子表示爱情的动作么? 可是花都已经插到发鬓里了,若是此刻再伸手拔下来,就太明显了吧? 李小蕙偷偷看了一眼李子林,见他正将那些桃枝放倒马车后面,脸上没有丝毫别扭的模样。李小蕙怀疑是自己多虑了,也许盛唐的风气便是这样,书上不也那么写么?唐朝是中国最为开放的一个朝代,倒是她显得有些做作了。 头上插着桃花,想起那句“人面桃花相映红”,李小蕙都感觉有些飘飘然的自恋了。过了一会儿,忍不住便将那支桃花拔下来拿在手中把玩。细细的桃枝上,稀稀疏疏开着两朵桃花。李小蕙不得不佩服,李子林的眼光还是可以的。若是这一支上桃花多了,分叉多了,便不免有些俗气了,若是太少,光秃秃的只一朵花,便有些单调。 这个李子林,似乎也没什么让人特别讨厌的地方。李小蕙想着,这两日他将路上的事情都安排地井井有条,自己只需要在一旁细心观察就行,根本用不着做什么具体的事情。 只是两天来,李小蕙明敲暗打,就是从李子林嘴里掏不出一句关于他的实情来。虽然这个家伙兴致来了,会不停地讲他曾今的历险,可是听起来都太过离谱。比如和水中的恶龙打架,和山中的老虎斗力。李小蕙听来,更像是传说故事,哪儿有可能是真事儿呢? 李子林随口胡扯,李小蕙便也全当是故事来听。李子林口中没真话,李小蕙更不可能将自己的身世告诉她,反正也是编故事,李小蕙便将从那些明清小说里看过的情节来个大拼接,弄到自己身上。 一会儿是为了逃婚,一会儿是要外出闯荡。 李小蕙这漏洞百出的故事,李子林却也只是笑吟吟地听去了,不再追问。 ——————————————————《点青眉》纵横中文网首发—————————————————— 这一日二人正走着,便看到前面乱哄哄一堆人围着,连道路都阻住了。不明就里的两人于是下车观看,挤进人群,却见正中躺着个衣衫褴褛的人,也不知是死是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蚂蚁和虫子都爬上了他的身体。 李小蕙看到这么一幕,心中不忍的同时也感到有些恶心,扭转过头不想再看。却见李子林俯下身子,仔细地查看着那个躺在地上的人,接着喊李小蕙道:“过来帮忙,他还有一口气!” 人还活着,李小蕙刚才那真恶心马上便被救人的心思压了过去,帮着李子林抬起那人的腿,两人一道,将那个人抬到路边。 “喂!你来。”李子林对李小蕙道:“把他的衣服解开,摸摸看胸口还有热气没有。” “干嘛要我?你不能来么?”李小蕙看看那人爬满虫子蚂蚁的衣服,有些害怕,不敢下手。 “她是女子!” 呃?李小蕙再仔细看,不得不佩服李子林观察的细致,那人头发蓬乱,衣服乱糟糟裹在身上,也看不出式样,若不是胸口那微微的弧度,还真难以发现她是个女子。 救人要紧,李小蕙一咬牙,伸手将那人胸口的衣服解开,摸了摸她的心口,虽然微弱,但还是在有规律地跳动着。 “怎么办?”李小蕙有些为难地转过头看着李子林,她不是大夫,只在书本上学过一些急救的常事,眼下到底要怎么做,她一点头绪都没有。 李子林微一皱眉,道:“这里不行,再往前一百里,有市镇,我们将她抬上车,赶紧走。” 李小蕙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点了点头,急匆匆动手,将那个僵卧不动的女子抬到马车上。搬动她的时候,李小蕙才发现,这个人身上有两道很深的刀伤,伤口上粘满了泥土,还趴着虫子,显然是受伤已久,却没有好好处理过。 李子林全力赶车向前,李小蕙便为那女子先清洗了一下伤口,再喂了她一些水喝。喝了水,那女子似乎稍微清醒了些,见那女子脸上身上都脏污地不成样子,李小蕙便稍稍替她擦了擦脸和胳膊。 第七章 你是什么人 污垢尽去,李小蕙才发觉,那女子只有十四五岁的模样,眉目清秀,手指纤细,皮肤柔嫩,似乎不像个普通的乡野女子,倒像是出自哪家大户人家的小姐。 只是人还奄奄一息,这些问题便都是细枝末节。李小蕙不断催促,李子林也不停地催促那两匹马快跑,只一会儿,就到了李子林所说的小镇。 李小蕙心下有些怀疑,这条路,李子林像是极为熟悉的,若是照他的说法,只是偶尔经过此处去拜访朋友,怎么会对路途如此熟悉?连距离远近都估摸的分毫不差?李小蕙本来就不怎么相信李子林,他这么一番表现,虽说救人有功,却加重了李小蕙的疑心。 她初来乍到一个人,而且身负隐秘的身份和往事,就算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她都需要加三分小心。虽说李子林救过她,可是李小蕙还不能对他完全不设防,谁知这李子林是不是来者不善呢? 进了小镇,却发现医寮大门紧闭,问过了路人,才知这镇中唯一的一名郎中因事要离开一个月,李小蕙他们刚巧便赶上了。 如此,去下一个有郎中的小镇也需一天的路程,而且天色也晚了,总不能夜半赶路,看那女子的身体,恐怕这一天一夜都不一定能撑持下去。 好可怜的女孩子,也不知是遇到了什么事情,怎么会伤成这样?李小蕙以前读书,书上都说盛唐时期经济繁荣,治安也好得很,几可达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状态,难道武则天统治时期,这民间的治安就差成这个样子?先有李小蕙自己住店被打劫,接着就有着伤重倒伏街头的女孩子。 李小蕙正自胡思乱想,李子林却没闲着,医寮大门紧闭,李子林就将马车赶到了客栈前,抱着那女孩子就进去了。 -------------------------纵横中文网首发------------------------------ 店主见李子林弄进来一个不知死活衣衫褴褛的人,老大不乐意,爱理不理地道:“客官,小店屋子都满了。” 不过在李子林将银两拿出来放在他眼前之后,店主马上改了口气,“哦,上房还有一间,阳面,光线好得很。” 李子林将那女孩弄进了房间,便去吩咐那店主,准备盐水和酒。 “你来动手。”李子林掏出一把银质的小刀,递给李小蕙,道:“要把伤口周围已经腐烂的肉都割掉,不然上了药也不会好。” 那不知名的女子身上两处刀伤都很深,看伤口的情况,应该是受伤有一段时间了,在这炎热的天气里,伤口已经有些化脓,翻开伤口细看,还有蚂蚁和不知名的小虫子爬在里面。这种情况让李小蕙觉得触目惊心,又有些恶心,只觉得胃里的那点东西在翻涌,李小蕙忍不住背转过头去,拼命抑制着,才不会呕吐出来。 李子林用带着疑惑的眼光看着李小蕙,试探着问道:“要不我来吧?” “还是我来。”李小蕙咬了咬牙,将胸口那一股恶心压下去,回过头仔细查看女子的伤势。 那女子看模样有十四五岁,伤口又在前胸后背,若给她治伤肯定要把衣服都脱掉的。就算大唐的风气再开放,这个年纪的女子在陌生男人面前裸露身体,总是尴尬的事情,若是被她醒来知晓,女子的心情,李小蕙也是明白的,说不得,她动手总比让李子林动手好。 而且李小蕙觉得自己多少还学过点急救,比起李子林来总也多些理论经验吧?可是动起手来,李小蕙才发现理论和实际实在是相差十万八千里,且不说伤口中散发出的那一股股熏地人头晕的腐臭气味,也且不论伤口上那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小虫子,单只是刀子将腐肉剜出来的时候,李小蕙的手就在不停地哆嗦,这不是切猪肉,她刀子下的可是人肉! 那不知名女子身上的伤口,最深处甚至都能看到白骨,有时候李小蕙手中的刀子下去,就是直接剜在了她的骨头上。昏迷中的女子大概也察觉到了痛楚,不再像方才那样一动不动,而是难耐地扭着身体,甚至下意识地推李小蕙。 可是李子林还在一旁不停地叮嘱李小蕙,“腐肉一定要处理干净,你这个时候下手不利落,她还要吃第二次苦头的!” 李小蕙的脑门上开始冒汗,因为要确保已经死去的肌肉都被切除干净,所以一定会触及到完好的肌肉,出血也就不可避免。李小蕙之前看到过的最大的出血场面,也就是她在这个世界清醒之后看到的她小产之后满床鲜血的样子。 可是那时她是迷迷糊糊很不清醒,现在的她却是清晰万分地。李小蕙看着鲜血顺着她割下去的刀口一下子喷出来,更加紧张了。她学过的也不过就是最最初级的急救,李小蕙生怕自己一刀下去割断了那女子的动脉,见到血就更加犹豫了。 血一点一点蔓延出来,李小蕙被血腥味儿熏得有些头晕,眼前也变得有些朦胧,到处都是血红色一片,李小蕙恍惚间以为自己又看到了她那个已经死去的,甚至她都没有来得及多看一眼的孩子。记忆恍恍惚惚,又再想着更远的地方飘,李小蕙似乎看到有两个浑身是血的男人在她面前奄奄一息,而粗如儿臂的棍子还在不停地落在那两人身上。 李小蕙恍惚了一阵,她怎么会看到这样的场景?她不应该有这样的记忆啊! “喂!你快点动手!” 李小蕙的臆想被李子林一声呼喝打断了,李小蕙晃了晃脑袋,将注意力集中在那女子的伤口上面。 腐肉已经被割地差不多了,但是也因为如此,伤口被重新扩大了一次,新鲜的肉露在表面,血不停地冒出来。李小蕙急忙用淡盐水冲洗着伤口,然后用针线将两侧的皮肉缝合在一起,再包裹上干净的布帛。 这一切在专家眼里自然是极不专业的,不过鉴于眼下的情况,只能是尽力而为。 李小蕙只是担心消毒不够,因为不管是针线还是包扎用的布帛,都是最普通的东西,并非专用的,更没有条件对这些东西进行消毒。那女子的身体已经是如此虚弱,又没有现代的那些青霉素一类抗菌消炎的药,李小蕙所能做到的也仅仅是用烈酒擦洗缝合用的针线而已。 李小蕙给那女子包扎好伤口,为她将身上的血迹和污渍擦洗掉,再为她换上李小蕙自己的干净衣服,等这一切都忙完了,李小蕙才发觉自己满身是汗,里层的衣服已经濡湿,贴在身上。 看着那虚弱的女子苍白憔悴的面庞,李小蕙想象着,她会有什么样的故事呢?她怎么会落到这样的境地?在这个缺医少药的环境下,她还能撑得过来么?她是不是也有许多难言之隐,许多辛酸的故事? 如果她死了,她的灵魂又会归于何处?会穿越到别的时代别的时空去,还是归于平静? 一切都是未知的。 -------------------------纵横中文网首发------------------------------ 那女子半夜的时候发起了高烧,浑身上下的肌肤都红彤彤的、灼人的热,李小蕙不停地用冷水给她降温,却没有太大的效果,冰冷的手巾覆盖上去,一会儿功夫就变得温热了。病中的女子手脚不停地乱动乱舞,沙哑着嗓子痛苦的呻吟着。 李小蕙很焦急,忙乱中忽然碰到装酒的坛子,想起自己小时候有一次生病发烧,吃了药打了针都不见好转,母亲彻夜陪着自己,用酒给自己降温,终于将体温降了下去。想到这里,李小蕙有一瞬间的失神,但是马上就强迫自己将注意力集中到眼前来。 母亲的这种方法的确很管用,在短时间内就让那女子的体温降了下来,那女子也不再烦躁,沉沉睡去。 她是睡着了,李小蕙却是一夜未曾安睡,不过十几分钟就要去摸一摸那女子的额头,看看她是否还在发烧,摸摸她的脸颊,以确定她的呼吸是否正常。 李小蕙觉得似乎只有这样做,才能让自己心中对于母亲的那份愧疚得到些许的缓解。她有可能再也回不去了,没法报答母亲养她这么大所付出的辛劳,那么她也只能将这份心思用在眼前的女子身上,似乎只要这女孩子能好转,她心中的那份愧疚也能少些。 虽然这是不相干的两件事情,可是在李小蕙心里,隐隐把这当成了一件事情,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心里影射”吧? 一直到了黎明时分,安安稳稳睡了一夜的李子林醒来看到李小蕙还趴在那女子的床头一个劲儿点头打瞌睡,才拍醒了她,让她到一旁休息一会儿,他来代替。 虽然是一夜未睡,李小蕙却依然睡不安慰,天一亮,她就醒来了,去看看那女孩子有没有好转的迹象。大概也是福至心灵,或许是那女孩子想要活下去的心智太强烈了,又或许是李小蕙那极不正规的手法多少对女孩子的伤势起到了好的作用,当李小蕙帮那女孩子擦脸的时候,她忽然动了动,醒过来,睁开眼睛看着李小蕙,用微弱的声音问道:“你们,是谁?” 第八章 一定要成功 “你醒了?实在太好了!你不知道昨天晚上你发烧有多可怕,你怎么受了这么重的伤,谁伤的你,你从哪里来的?”李小蕙的问题一连串地冒出来,问完了,李小蕙才想起那女孩子的身体还那么弱,怎么会有力气回答她这么多问题。 那女孩子的眼神在李小蕙脸上停留了一会儿,又转向李子林,看到李子林的时候,她的眼神有一瞬间的慌乱,但随即又变得迷茫空洞。 “你们是谁?我在哪里?”那女孩子干裂的嘴唇微微颤动着,用李小蕙必须将耳朵凑在她嘴唇上才能听清楚的声音问道。 李小蕙见那女孩子如此虚弱,实在不是长篇大论穷根问底的时候,便轻轻拍了拍她的额头,安慰道:“你没事了,放心吧,好好休息。” 也不知是那女孩子真的信任李小蕙,还是她的身体实在支持不了多久,总之李小蕙说罢,她就听话地点了点头,闭上眼睛。 一直看着那女子睡着了,呼吸平稳了,李小蕙才转头望着李子林,无奈地耸了耸肩,低声道:“恐怕我们是没法走了。” 李子林一直从旁观察着李小蕙,看着她用温柔的语调哄着那女子入睡。一夜未曾安睡,李小蕙的脸颊有些苍白,眼睛里也有了红血丝,此时的她并不算漂亮,却让李子林觉得有些莫名地感动,听李小蕙问他,李子林却没回答,而是低笑道:“看你对她这么好,不如等她醒来问问她,让她认你做娘,如何?” “去去!我才比她大几岁啊!”李小蕙没好气地白了一眼李子林,又担心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难道她现在的样子很像“娘”么?她有那么老? “哈哈。”李子林似乎是看穿了李小蕙的心思,他笑道:“不是说你老,只是看你刚才的模样,很像是娘在哄着孩子入睡啊!” “小声点,她刚刚睡着,莫要在吵醒了!”李小蕙见那女孩子暂时还算稳定,拽了李子林出屋,问他:“如今是走不得了,若你还有事在身,要去拜访朋友,不如我们就此分道扬镳吧。” 对于李子林此人,李小蕙并不十分信任,与其这么同性一路猜忌一路,倒不如今早分手的好,也省的她时时处处防范着与自己同乘一辆车的人。 李子林瞪大了眼睛,一副咋咋呼呼地模样,道:“那怎么样?一个病人,还有你这个连路途都不认识,随时会被白店黑店算计的笨蛋,我若是现在走了,不是把你们两个留给老虎么?” ——————————————《点青眉》纵横中文网首发——————————————— 李小蕙很是不服气,难道在李子林眼中,自己就是个什么事情都不会做笨蛋么?可是她又无话可说,没法反驳。因为李子林说的也的确是事实。虽然李小蕙自然个人能力并不算很差,但是对于这个时代,她比一个初生婴儿一般一无所知,甚至连最基本的生活常识都不知道。了解某个时代的一点点历史,并不代表可以在这个时代生活下去,因为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技术知识,并非从那一点点的历史常识中就可以得到的。 李小蕙想要在这个时代生活下去,要学习的地方的确非常多,而眼下的第一步的确不容易,带着一个受重伤的人,就更加不容易了。 可是李小蕙还是不愿意让李子林跟着她,大概是因为认识李子林的时候,李小蕙刚刚离开深宫,她有秘密不能被人知晓,可是刚从深宫走出来的她,身上实在有很多与普通人不同的地方,尤其是那些精致的衣服和无数的珠宝金银,无一不在昭示着她隐秘的身份。 其实若李小蕙认识李子林的时候她已经离开皇宫一段时间,她也许并不会对李子林有如此多的猜疑。 “怎么,你觉得我一个人就没法生活么?”李小蕙皱了皱眉头,反问李子林。 “你好没良心,我救了你,也算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就这么对待我?”李子林道:“我没有说你自己一个人没法生活,我只是说,咳,大概我能帮你的忙。大家都是出门在外,自然要互相帮助。” 李小蕙听得出,李子林是在照顾她的情绪,才没有把话说地那么难听,其实在李子林的心理,她李小蕙就是一个什么事情都做不好的人。好吧,李小蕙承认李子林说的没错,她眼下的确什么事情都做不好,可是总需要给她一个学习期吧!李小蕙相信自己总不会一直这么没用的!总有一天,她会做出一番事业来给他看的! 李小蕙赌气地瞪了李子林一眼,心中暗道:哼!敢小瞧我!等着!总有让你刮目相看的时候,我堂堂一个大学生,难道连这点事情都搞不定么?怎么说我也是未来人,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历史政治哪样不学,难道还会输给古人不成! 李小蕙这么一番话,只是在自家心里说而已,但是心里转这样的念头,脸上难免会流露出这样的表情,李子林见李小蕙脸上一副愤愤不平大有一争长短的模样,忍不住笑道:“不服气是么?要比一比?” 两人正这般说着,屋内却传来了痛苦的呻吟声,两人推门进屋,看到那女孩子已经从榻上滚落到地上,两手正用力撕扯着自己身上的衣服,刚才他们在屋外听到的呻吟声,正是这女孩子发出来的。 李小蕙急忙上前查看,那女孩子满脸通红,身上额头上都热得烫手,已经包扎好的伤口也被她自己撕扯乱了,鲜血正不断地溢出来,染红了她胸前后背的衣服。 “糟了!她又发烧了!”李小蕙无奈,只能用力压住那女孩子的两只手,尽量避免她进一步地伤害自己。李小蕙暗骂自己笨,她早应该想到,虽然酒精可以降低体温,缓解发热的症状,但那是治标不治本,如果发热的根源没有祛除,不对症下药,体温很快就会再次升高。这么折腾几次,就算是治好了,脑子也会因为长时间的高温被烧坏的! 焦急之下,李小蕙也顾不得方才正与李子林打赌要一争长短了,急忙转向李子林求助:“怎么办?”在李小蕙心里,李子林这个家伙在关键时候还是很有用的。 “你不是有办法么?”李子林这回也有些急了,他一面帮着李小蕙按住那女孩儿的手脚,一面急急地问李小蕙:“昨夜你不是有办法给她降温么?” “那不管用!”李小蕙急得都要哭了,若是她们没遇到这个女孩子,或者她们昨夜没能救活她,也就罢了。可是付出了努力和辛劳,也明明看到这女孩子有好转的迹象,却在这个时候事情急转而下,往糟糕的方向走,不由得李小蕙不急。而且,昨夜一夜的照顾,已经让她对这女孩儿有了一种莫名的感情,总希望她好起来。 李子林摸遍了自己身上上上下下的口袋,也仅仅找出了昨日便用过的、给那女孩儿敷过的药。“再上一次药行不行?”李子林焦急地看着李小蕙,倒好像现在李小蕙是主心骨一般。 李小蕙也拿不定主意,可是也只有这么一个办法了,无奈,只能给那女孩儿的伤口再上一次药,重新包扎。 ——————————————《点青眉》纵横中文网首发——————————————— 上了药,过了一会儿,或许是药多少起了些作用,或许是那女孩儿折腾了许久没力气了。她渐渐地安静下来,但身体依然滚烫。 “这样不行,我们得找大夫!”李小蕙稍稍舒了一口气,爬起来,她的头发也被女孩儿抓乱了,衣服也被扯松了。时当盛夏,李小蕙穿的本来就少,衣服松了,她一起身,衣服就都向下滑落。盛唐之时社会开化,衣着本就偏于暴露,这么一松一滑,肩膀和多半个臂膀马上就露了出来。 李小蕙倒是浑然不觉,将衣袖拉上来重新系好。反正重要的部位也没露给别人,她露出来的肌肤,放在现代也不过就是穿个吊带背心的程度。 李子林却轻咳一声急忙转身,一直等到李小蕙整理好衣服叫他,才又转过身,脸上还带着些许的尴尬和未曾褪去的红潮。 盛唐不是很开化么?不是男女之防不严么?怎么李子林不过看到这种程度的春光乍泄,就尴尬成这副模样? 李小蕙也无心再考虑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她急急地道:“必须地找大夫,或许还有一线生机,这伤口发炎,她是撑不过去的。”虽然李小蕙对于中医能付对付地了伤口发炎细菌感染很是怀疑,可是也没有别的办法可选,找个大夫,总比她专业。 李子林道:“店家说,最近的大夫也需半日的路程,好在咱们有车,马的脚力尚可,我这就去请大夫来。”说着,他就要走。 “慢着。”李小蕙皱了皱眉头,去需要半日,回来又是半日,这么一来一回就需要一日的时间,看这女孩儿的状况,能不能支撑过一日尚且未知,况且李子林去了,那大夫肯不肯来,能不能在傍晚赶到,还是未知之数。“带上她,一起去!”李小蕙道。 虽然路途辛苦,但是既然已经是现在这个模样,不如就再赌一把,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运气好的话,还可以争得半日时间。 第九章 我不是我 李小蕙是没力气扛人的,这般重体力活都交给了李子林,他也不负众望,背起那女孩子跨着大步就上了马车。一路颠簸,半日焦虑,那女孩子虽然一直高烧不退气息奄奄,不过一直坚持到了目的地。 李小蕙本以为那女孩子有救了,可是万万没有想到,那个大夫水平实在不怎么样,李小蕙满心期待地看着那大夫又是针灸又是刮痧又是喂药忙碌了一个下午加一个通宵,那女孩子的高烧不仅没有丝毫退下去的迹象,连气息都微弱了许多,眼看是出气多入气少,随时都有断命的可能。 “喂!你到底会不会治病啊!”李小蕙虽然心底明知那女孩子被送来的时候伤势已经很重,这么严重的伤,如果感染的话,放在现代都有可能送命,这也不能全怪医生无能,但李小蕙还是忍不住冲那大夫发作道:“这人都要被你治死了!” “老夫也无能为力。”大夫抚着自己的花白胡子,倒是不大在乎李小蕙的失礼,“你们将她送来的时候,老夫就说过,只能是尽力而为,她的心血已经散了,魂魄都丢了一大半,除非奇迹才能醒来。” 李小蕙看着那女孩儿已经苍白地没有一丝血色的脸,不知如何是好,她将她从街边救了回来,却没办法将她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李小蕙觉得自己很没用。 大概是回光返照,或者是因为体力已经衰竭,那女孩儿的高热在凌晨的时候渐渐退去,她反倒是有了一丝清醒,她微微张了张嘴,睁开眼睛看着李小蕙,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道:“姐姐,请你过来。” 李小蕙急忙走上前去,握住那女孩儿的手,那女孩儿费力地张了张嘴,似乎是要说什么话。 李小蕙用手轻轻按在那女孩儿的唇上,柔声道:“别费力气了,闭上眼睛好好休息吧,放心,你会好起来的。” 那女孩儿摇了摇头,道:“姐姐,我想告诉你一些事情。” 李小蕙不忍拂逆了这可能是她一生中最后的一个愿望,便点了点头,道:“好吧,你慢慢说,如果没力气了,就休息,放心,我会一直守着你,你想什么时候说,就什么时候说。” “好。”那女孩儿笑了笑,这笑容绽放在她苍白的、虚弱的面庞上,就像是彼岸花一样美丽而让人心碎。 “姐姐,我猜,你不是一个普通的百姓,对么?那么,你听说过永泰郡主么?庐陵王的第七个女儿。” 那女孩子说的有气无力地,李小蕙听得却是耳旁如打雷一般,浑身一震。 庐陵王李显的七女儿永泰郡主,那不就是她么?难道眼前这个气息奄奄的女孩子,认得她? 那女孩子体力衰竭之极,说过一句话,需要喘好久,才能继续说下去。“我就是永泰郡主。” 李小蕙听到那女孩子说罢这句话,差点惊叫出声,这个气息奄奄的女孩子居然自称永泰郡主,那么她李小蕙又是谁? 李小蕙很想要问,可一看到那女孩子苍白之极的脸色,就不忍心开口了,而且她的身份不宜暴露,此刻说出来,实在不合适。李小蕙本来是没这么多心机的,但是从她在血泊中醒来之后,被监禁的几个月,让她学会了沉着,学会了隐藏自己的心思。 “你是郡主?”李小蕙平静了一下自己的心神,装出一副惊诧的模样。虽然这个女孩子已是命不久矣,可她毕竟是李小蕙从街边救回来的,对于这个女孩子的底细,李小蕙并不知晓,虽然一夜的照顾相处,已经让李小蕙对她生出一份同情怜悯之心,但是因为这女孩子刚才说的那样一句话,李小蕙心中本已经放下的防备又重新抬头。 那女孩子有气没力地点了点头,道:“是的,我的丈夫和哥哥都被皇帝杀了,我腹中的孩子也流产了,我扮作宫女从宫中逃了出来,没想还是被人追上,他们砍了我两刀,我拼死逃走,可是伤太重,若不是姐姐救我,我恐怕早死了。” 此刻,晴天霹雳与这个消息想比,也不会给李小蕙带来更大的震撼了,李小蕙听得满头冒汗,这故事与她自己的故事相似之极,如果是不相关的人听到,一定会以为这是真的,就算是知道些内情的人,也听不出丝毫的破绽。 这女孩子究竟是何人?为什么要自称永泰郡主,为何要冒充她? 为了荣华富贵么?李小蕙不大相信,且不说这女孩子已经奄奄一息,随时都有可能毙命,就只说冒充她,又有什么好处的?冒充她,只会招惹麻烦上身吧? -----------------------------《点青眉》纵横中文网首发----------------------------------- 那女孩子似是没察觉到李小蕙的震惊,她依旧慢慢地有气没力地说道:“可惜我虽然逃出一命,终究,终究是不能免死的。”女孩儿叹了口气,道:“也罢,我死了,就一了百了。只求姐姐找个地方埋了我,在墓碑上,刻上,我的名字。我若死了,皇上也不会再难为我的父王。”她说几个字,就要停下来歇一会儿,越说声音越低,却是坚持着一直说下去。 女孩说着,微微抬起手,在空中虚画着,道:“我的名字,叫做‘李仙蕙’。”女孩儿说完这句话,大概是用尽了全部的气力,举在半空中的手颓然落下,但是她还是支撑着,道:“仙蕙,要,多些姐姐,救了我,这个,玉扳指,是父皇,送我的,如今我转送姐姐。”说着,要从脖子上一直挂着的袋子里往出掏什么,却是没力气取出来。 李小蕙替她取出,一看到那东西,李小蕙楞住了,连扳指从她手中滑落,她都丝毫没有察觉。 这枚扳指,她太熟悉了!那是一枚白玉雕成的扳指,玉白如脂,没有一丝一毫的瑕疵,正面还有巧手的匠人用浮雕的手法刻上去的白莲花,栩栩如生。 李小蕙在血泊中醒来之后,这枚扳指就一直戴在她的左手大拇指上,后来她要离开,生怕这东西带来什么麻烦,就留在了宫中,但是为何明明留在宫中的东西,此刻会出现在那女孩儿手中? 可是李小蕙的这些疑问都来不及问了,女孩儿说完这些话,就再度陷入昏睡之中,一个时辰之后,她就断了气。 一个将死之人,为何要冒充她?又为什么和她说这些话?那女孩儿知道她的真实身份么?那女孩儿的目的又究竟是什么?到底是什么缘故,让一个将死之人编造这样一个弥天大谎? 李小蕙百思不得其解,如果那个女孩儿是知道她真实身份的,那么又为什么要当着她的面冒充她?如果那个女孩儿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她又为何要这样说?如果换了别人,不想惹祸上身的人,是绝对不会照着她所说的,给她立一块碑还将她的名字刻上去吧?这些涉及到皇族私密的事情,普通人是躲都来不及的。 李小蕙忽然觉得,其实自己并没有真正自由,并没有真正脱离永泰郡主那个身份下的危险。 为什么她都走到了这里,还是会遇上这种让她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呢? 那个自称李仙蕙的女子死了,李小蕙看着眼前的尸体,忽然觉得很想笑,她明明还在这里,可是另外的一个号称是她的人却已经陈尸在她的面前。不过,连从千年之后的时空穿越而来这种诡异之极的事情她都能遇上,小小的冒充又算得了什么? -----------------------------《点青眉》纵横中文网首发----------------------------------- 李小蕙正对着那女孩儿的尸体发呆,那一边的大夫已经开始絮絮叨叨地催促:“这位姑娘,她已经死了,死者入土为安,你节哀吧。”言下之意,便是下了逐客令,他这里只医活人不收死人。 “她是死在你手上的,你没有一点点的懊悔自责么?”李小蕙看着那大夫。 李小蕙的眼神不凶,甚至带着点呆滞和飘忽,但是却让那大夫有些不知所措。 “这,这不关老夫的事,她伤的太重,而且送来也太晚了。” 李小蕙站起身想要抱起那女孩儿的尸体,可人死之后身体似乎会变重,李小蕙一个踉跄,不仅没抱起那女孩儿来,自己也差点栽倒。 “小心!”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李子林,伸手拉住了李小蕙,等她站稳,又抱起那女孩已经渐渐冰冷的尸体。 李小蕙有些浑浑噩噩,各种各样的猜测出现在她脑子里,让她有些应接不暇。 “小蕙?”李子林问她:“我们把他埋了吧。” “啊?”李小蕙愣了一下。 “我们得快点离开。”李子林道。 “为什么?” “她是郡主啊!而且是被追杀的!”李子林靠近李小蕙,用耳语的声音说道:“如果被人知道她死之前是和我们在一起的,我们一定会有麻烦的,还好这里的人都不认识我们,我们埋了她,赶紧走。” 李小蕙又是一愣,李子林已经自顾自开始张罗。 他雇了人在偏僻处挖了坑,又买了薄薄的一具棺木,对人只说死的人是他的妹妹,路上生了恶疾,怕传给旁人,所以要尽快埋葬。 旁人听他如此说,是巴不得离得死人远远的,而且那女孩子也穿着衣服,哪里看得出是死于刀剑伤的? 不过半天的功夫,李子林已经张罗妥当,将那女孩子埋了下去,他又在劈开的半片圆木上刻了“李仙蕙”三个字。 看着立在坟墓前的牌子,李小蕙觉得有些轻松。不管那女孩是出于何种目的,真正的李仙蕙,永泰郡主,这不是已经死了,已经入土了么?再也不会有人知道她还活着,也许从今天开始,她就可以彻底摆脱掉那一层束缚,真正自由了。 第十章 骑马的后果 虽然李小蕙有这样的想法,可是那个不知名女孩儿的冒充还是让她心里七上八下,忐忑不安,李小蕙不知道永泰郡主的过往,永泰郡主的亲人朋友她都不认识,这个不知名女孩儿究竟认识不认识永泰郡主,李小蕙无法得知。 那个女孩儿就这样死了,留给李小蕙一堆解答不了的疑问,看着那个简陋的墓碑和坟堆,李小蕙有些茫然,这到底是一个圈套,还是仅仅是个误会?如果是全套,这个不知名的女孩儿用自己生命射下这圈套,究竟是为了什么?如果是误会,天下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情,偏偏被她撞上?就好像是李鬼遇到了李逵一样。 “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走?”李子林扯了扯站在墓前不动的李小蕙。 李小蕙自那不知名的女孩儿死后一直浑浑噩噩的脑子忽然灵光一闪,她猛地抬头盯着李子林,问道:“你怎地知道她是郡主?”那个女孩儿向李小蕙吐露身份的时候,说话的声音很低很低,李小蕙都必须要趴在近前才能听清楚,而且她记得当时周围并没有人。 自他们见到那女孩儿伊始,李小蕙就一直陪在她的身边,那女孩儿是不可能单独和李子林说什么话而她却不知道的,如果不是女孩儿告诉了李子林,又不是李小蕙自己说出来的,那么李子林又是从哪儿得之那个女孩儿就是郡主的?他是怎么知道那个女孩儿叫做“李仙蕙”的? 李子林听李小蕙如此发问,轻松地笑了笑,答道:“她与你说话的时候,我就站在一边啊,只是你的心思全在她身上,没有留意我而已。” 李小蕙疑惑地看看李子林,李子林这么一个大活人,她怎么会看不到? 李子林见李小蕙脸上仍旧挂着怀疑的表情,便笑道:“我想起来了,当时我站在屏风侧面,所以你没有看到我。 屏风?李小蕙还是无法相信,她怎么不记得大夫的屋子里有一扇足以遮挡一个人的屏风?难道说是因为那个时候她将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个不知名的女孩子身上的缘故?可是偏偏越想,就越是模糊,李小蕙拼命地想要回忆出大夫那个屋子的布局,却是越来越混乱,甚至连门窗的位置和数量都无法准确回忆出来。 “你在想什么?”李子林看着皱眉发呆的李小蕙,道:“我们要快些走才是,她已经死了,人死了,关于她的一切就都结束了,难道你还想留下来给她陪葬么?” 她不想陪葬,真正的李仙蕙的确已经死了,她虽然长着一张和李仙蕙一模一样的脸,但是李小蕙就是李小蕙,永远不会成为李仙蕙,她不能让李仙蕙的命运、李仙蕙的生活影响了她的人生。李小蕙看着那块墓碑,在心底默默地告别,既是向那个不知名姓的女孩子告别,同时也是在向自己的从前告别。 李小蕙看了看手中那枚白玉扳指,犹豫了一下,将那枚扳指放在了粗简的墓碑前。这不是属于她的东西,或许还是留在这里比较好。 李小蕙转身上了马车,却没留意到在她转身之后,李子林弯腰将地上的扳指捡起来,揣在怀中。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他们本来的目的地便是临淄,进过了这么一段插曲,两人一商量,并没有改变目标的想法,便又向着临淄而去。路上二人渐渐互相熟悉,但是李小蕙始终对李子林无法全部信任,对于那女孩子的事情,两人也像是有默契一般,从不提及,就算是有一人偶尔说起,另一人也会马上转移话题。 那是李小蕙对于李子林不信任的起源,两人同路,若是弄得尴尬总是不便,便也尽量不去提及。 李子林很是见多识广,一路上谈笑风生,说些旅途上的趣事或者是听来的故事,虽然不免半真半假,听来倒也有趣的很。从这些故事中李小蕙也能得到不少和这个时代有关的讯息。而且一路山有李子林照顾跟随,李小蕙也渐渐学会了许多生活中必须掌握的技能。 有人同行,沿途的景致也很不错,而且李小蕙身上也不缺银子,路上倒是过的分外好。盛唐国力强盛,而且武则天重用酷吏,法令极为严苛,其实并没有那么多黑店强盗,只不过是李小蕙自己运气不好,在第一天就碰到了而已。此后的路途中,倒是处处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小康社会。 唯一不好的地方,恐怕就是交通工具了。古代的马车再好,也比不上飞机汽车的速度,道路修的再好,也比不上高速公路的宽敞平坦。坐着马车,李小蕙日日都觉得自己要被颠散了一般,无论如何都没法习惯,好在没有什么急事,马车不必走得很快,可以走半天休息半天,如果累了,还可以停下来休息几日再走。 不过习惯了千里之外一日既到达的李小蕙,渐渐有些不耐烦这缓慢的交通方式了,巴不得可以快马加鞭,一日就赶到临淄去。至于去了临淄到底要做什么,有什么急事,她却说不上来。 “你若想走的快一点,不如我们明日去买两匹快马,一天就可以到了。”李子林见李小蕙无聊到用饭粒去喂蚂蚁玩儿,笑道:“只是坐马车都会晕的人,不知道骑马会怎么样?” “好啊!”李小蕙点头,但是随即想起自己根本就不会骑马,还快马一日呢,说不定刚上马就掉下来了。李小蕙看着李子林那似笑非笑的表情,马上就明白了,这个家伙大概早就猜到她不会骑马,这是故意来打趣她的! 哼!不就是骑马么,谁怕谁?“买就买,有什么了不起?这么磨磨蹭蹭地走,烦也烦死了!”李小蕙说罢,就去找人买马,李子林无奈,只有跟着她,若不跟着,李小蕙那个不懂马的家伙,说不定被人用驴子充作马蒙了她,她都不知道。 马是买来了,李小蕙却心虚了,看着比自己还高的马儿,虽然温顺地很,李小蕙还是不敢上去一试,可是当着李子林的面儿,她又不愿意认输,咬着牙一踩马蹬,怎奈一条腿迈了过去,身子却怎么都翻不上去,就这么不上不下地趴在马背上。紧张之下,李小蕙用力拉进了缰绳,马儿怎么知道她正不上不下,缰绳紧了,马儿还以为是背上的人催促自己快跑,腿一扬迈步就跑。 这可苦了李小蕙,她再顾不得面子,大声惊叫,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只顾着紧紧抓紧缰绳,那马儿反倒是跑的更欢了。 “当心!”李子林早已经察觉到不对,还想着让李小蕙吃个小亏,他再出手帮忙,也好看她笑话,没想到那马儿居然就自己跑了出去。李子林不及考虑其他,纵身也追了上去,那马跑的并不算快,他全力追击,居然一下子追过了马身。“抓紧!”李子林冲着马背上惊慌失措的李小蕙大喊着,伸手拽住缰绳,想要让马停下来。 好在那马儿甚至良训,李子林一拉,就马上停了下来。李小蕙此刻趴在马背上早已经手脚僵硬了,再加上惊恐,马一停,她只觉得天旋地转,刚才支撑着她的那股劲儿早没了,手脚一松就从马背上掉了下来。 可是此时李子林正拽着尚未站稳的马匹,伸手慢了一步,没有接住她,李小蕙就这么结结实实摔在地上,而且是右臂先着地,从马背上摔下来的所有力量就都集中在右臂上。 产后的女子本就容易缺钙,李小蕙早产不过三月时光,虽然调养地很好,可是李仙蕙本来也就不满十七岁,骨骼尚且纤弱,钙质的补充又是常年累月的事情,两三个月的功效并不十分明显。于是身体接触地面的瞬间,李小蕙清清楚楚听到“咔嚓”一声,很不幸地,她的胳膊被压断了。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刚刚掉到地上,李小蕙浑身都处在震荡后的短暂麻木中,尚且没觉得痛,心中还暗道自己侥幸,从马背上摔下来居然没事,可等她想要爬起来的时候,才发觉右臂用不上一点力气,借助左手的力量站起来,李小蕙才发觉自己的右手根本就不停使唤了,而且开始隐隐作痛,而且这种疼痛正以感觉地到的速度增强。 “李小蕙,你怎么样了?”李子林的脸色也变了,他扶着李小蕙,一脸急切问她的情况。 “我的胳膊,好像断了。”李小蕙皱了皱眉头,右臂的疼痛已经变得越来越明显,这让她的担忧进一步得到了佐证。 她还真是倒霉啊!好像自从她在血泊中醒来之后,就没有遇到过什么好事嘛!怎么别人能穿越地那般风光,她就穿越地如此狼狈呢? 她来不及发更多的牢骚,胳膊的疼痛已经让她皱起眉头,痛呼出声。“疼!” 李子林看着李小蕙一脸的痛苦,额头上冒出的冷汗,心中也是暗自懊悔,早就知道她是这么个不肯认输的性格,经不起激,好端端干嘛去撺掇她骑马呢! “别动!”李子林按住李小蕙扶着右臂的手,小心地碰了碰李小蕙的右手,她的右手趿拉着,一点反应都没有,李子林皱了皱眉头,他自幼习武,受伤对于他来说也是常事。久病成医,看大夫给别人给自己接骨次数多了,便也算是小半个跌打医生。看眼前这情况,李小蕙的胳膊真有可能折了。 第十一章 年轻的神医 李子林摸索着,慢慢捏着李小蕙的胳膊,随着李小蕙一声尖叫,李子林也感觉到自己手下的那段骨头的确是错位了、分开了。 “疼!喂!你不会治就不要乱碰!”李小蕙皱紧了眉头,右臂不仅断了,而且已经开始肿胀,虽然古人的衣着衣袖比现代衣服宽大许多,但是李小蕙还是能感觉到袖子还是收紧。袖子是不会变的,变化的,只可能是她的胳膊。 李子林松开了李小蕙的胳膊,但是这却不能阻止李小蕙的手臂更加地痛。 “我的胳膊,断了!”李小蕙除了疼痛,心底就是焦躁,经历过先前那不知名女孩子的死之后,李小蕙对于中医的水准产生了严重的怀疑,她不会就此残废了吧?她的新生活才算是刚刚开始啊!如果这个时候就断了胳膊,以后只能作为一个残疾人生活,该有多少麻烦? “别担心,只是骨头断了,接起来就会好的。”李子林一边安慰着李小蕙,同时脱下自己的外套,从上面撕下两条布条,紧紧扎在李小蕙的右肩部分。 这样可以暂时阻止血液向胳膊流淌,可以延缓李小蕙胳膊的肿胀速度,同时也能稍稍减轻李小蕙的疼痛感。可是李小蕙大概真的伤地很严重,而且她的身体自从小产之后尚未完全恢复,此时已经痛得有些神志不清了。半闭着眼睛只是一个劲儿呼痛,眼睛里也流出眼泪来。 李子林也后悔不迭,此时李小蕙从马上坠下,已经引来不少路人旁观。李子林抱起李小蕙,小心地不去再碰她的右臂,以免折断的骨头错位更加严重,一面向路人打听何处有大夫。 好在这次倒是直接找到了大夫,不像上次救助那女孩儿一般,连大夫都找不到。怎奈偏远小镇,医术高超的大夫岂是那么好找的?找到的也不过是个草头郎中,年纪不过弱冠,识得几种药材,记得几首汤头歌而已。 接骨是个技术活儿,没有经验又没有接触过现代解剖学的人,是很难精确掌握骨骼结构的。而且李小蕙胳膊的肿胀进一步阻碍了治疗的进行,那大夫捏着李小蕙的胳膊试了好几次,痛的李小蕙大喊大叫,有一次差点把李子林的手咬了。 此刻不仅仅是李小蕙对那大夫不甚信任,李子林看着那忙的满头大汗却依旧不得要领的大夫,也大为疑惑他的医术。可是这附近也只能找到这么一个大夫,李子林只能在一旁悬着心看着那大夫再一次试着将李小蕙的断骨接续。 “咔嚓”一声轻响,似乎骨头是对上了,但是李小蕙也脸色发白彻底没反应了。 李子林的忍耐还是到了尽头,他一把抓住那大夫的领子,将那大夫拖过来,喝问道:“你到底会不会看病?” 那大夫方才一番忙碌,已经心慌意乱,被李子林这么一喝问,连搪塞的话都想不出来,大白话脱口而出:“我,我以前只给狗接过腿,这,小城小镇,没有恶斗,没人断过骨头。” 什么?李子林气得脸都白了,“这般水平,也称医者?”李子林一把将那大夫推到一边,就去摇晃李小蕙,可是推也推了,喊也喊了,李小蕙却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可否让在下再试一试?”那大夫试探着问李子林,却被李子林一声怒喝,“滚!还想害死人不成?”那大夫吓得腿软,当即坐在地上。 “喂喂,你醒醒,怎么了?”李子林的眉头越皱越紧,也不知是李子林关心则乱,还是的确如此,李子林觉得李小蕙的呼吸越来越微弱了,连她的脉搏都变得微弱了。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李子林这可没了主意,若是放在他自己身上,骨头断了自然不算要命的大事,就算是被砍上一刀一剑也不怕,可是放在李小蕙身上,李子林却慌乱了,而且她的样子也的确让人担心。嘴唇上是被咬出的一道浅浅血痕,眉头紧锁,脸色发青,双眼紧闭。 李小蕙对他而言,并不是一个途中偶遇的女子那么简单,或者可以说他此行的目的就是在约定的地方等待李小蕙。但是他遇到李小蕙之后,却改变了主意,不向李小蕙表明身份,只做偶遇的同路人。因为他发现一旦被李小蕙知晓他的身份他的目的,李子林相信李小蕙一定会转身就走,再也不与自己同路的。 “喂,你不能死啊,你死了我就完了,没法回去交差了。”李子林心中叫苦不迭,恨不得当场抽自己一个巴掌,好端端地,眼看就要到了,撺掇她骑什么马!可是,她居然真的不会骑马,倒也有些出乎李子林的预料,不是据说郡主喜欢玩儿马球么?怎么连马都不会骑,她是怎么玩儿马球的? 那个被李子林一把推倒一旁的大夫小心翼翼地看了看李子林,试探着道:“这位姑娘看起来情况不容乐观,要不你试着去找找神医?” “神医?”李子林疑惑地看着那个大夫,如此庸医,还认识什么神医?李子林不大相信,却又无可奈何,只能听他说下去。 那大夫见李子林看着自己,紧张地咽了一口唾液,道:“据说附近的云雾山中,住着一名神医,时常有进山砍柴的樵夫看到他。他的医术很是高明,隔壁的张叟病入膏肓好久了,眼看就不行了,张叟的孙女儿进山求佛,遇上了神医,神医只问了问张叟孙女,就给了她十幅药,仅吃到第五幅,本来都快要咽气的张叟就站起来了,十幅药下去,整个人和没生过病一般。” “有这样的人?你马上找他来!”李子林命令似的对那年轻大夫说道。 那年轻大夫为难地看着李子林,犹豫着道:“可是谁都不知道那神医住在哪里,人们都说那是神仙下凡了,有缘才能碰上,没缘,怕是寻个十年八年都见不到。”那大夫还想说,看到李子林越变越黑的脸,乖觉地闭上了嘴。 十年八年?恐怕李小蕙连十天八天都未必等得到! “算了,你来!”李子林伸长胳膊又将那作势欲躲的大夫抓了过来,道:“你来看着她,我去那个什么云雾山找那个神医!” 那年轻的大夫唯唯诺诺,连连点头,生怕一个不对再得罪了眼前这位看上去还算温文尔雅,发起脾气来却凶神恶煞一般的人。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李小蕙从来没想过,不过是胳膊骨折,也会让她遭受到这么大的痛苦,总之当她再度清醒的时候,都感觉不到自己右臂的存在。无论是想要动动手指还是转转手腕,平时做起来轻松无比的事情,此刻都变得加倍艰难。 “喂,喂!你终于醒了啊,怎么样怎么样,手能动了没有?”李小蕙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到李子林那张放大了N倍的脸,还有他脸上那满满的关切。其实李小蕙倒是感觉不到什么疼痛,手臂凉凉的,只是不能动而已。不过看到李子林对她那么关怀,完全是发自内心地,李小蕙还是很感动。 毕竟他们认识不过几天而已,李子林甚至都不知道她是什么人,能这么全心全意关心她,李小蕙实在没有想到。 “她的手,需要一个月才能动。”旁边一个波澜不惊的声音引起了李小蕙的注意,她转过头去,看到的是另外一个年轻人的身影,他背对着自己,正不知道鼓捣着什么东西,“叮叮咚咚”像是在砸什么。 那个人的背影有些瘦弱,衣服松松地挂在他身上,随着他的动作一晃一晃。 “他是谁?”李小蕙问李子林。 “神医!”李子林笑答:“若不是他,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哼,都怪那个庸医!”李子林说着又开始愤愤不平,他狠狠地瞪了一眼那个年轻的大夫,好像李小蕙会摔断胳膊昏迷,都是因为那个大夫的缘故。 那个被称作“神医”的人转过身,道:“好了,他虽然医术不精,但也不是有心为之。” “不是有心为之?”李子林瞪大了眼睛看着那个“神医”,道:“这般庸医不是害人么,没有医术还出来为人治病,这与杀人又有何不同!” 那“神医”不答,走到李小蕙榻前,握住她的左手手腕为她诊脉。 此刻李小蕙才看清楚,所谓的神医,也不过是个二十岁出头的男子,只是他身上有一种淡泊出尘之气,有些仙风道骨,却又是温柔近人的,并非冷冽疏离而拒人千里之外。就连他身上的气味,都带着淡淡的芳草清香,与众不同。 李小蕙自那女孩儿不治身亡,到自己被那个青年大夫整治地死去活来,心里早已经对“大夫”这个行业的所有人都抱着敌视的态度,再也不想相信任何大夫所谓的草药。虽然眼前这个被称作“神医”的人看起来与旁人的确有些不一样,但是李小蕙心中的隔阂难消,她转过头,抽回自己的胳膊放在胸前,一副不愿搭理人的模样。 第十二章 看穿你的心思 那个为李小蕙诊脉的年轻医生微微怔了怔,李小蕙爱理不理的态度倒是让他颇有些意外。他虽然无心功名利禄,不过日间闲来无事研究些医理,倒也颇有些心得,偶有试手,屡屡成功,就此被方圆百十里的人们称为神医。又因为他行踪神秘,且学过些功夫,那些愚夫愚妇都将他当作下凡的神仙一样。 被人恭维地习惯了,就算是淡泊之人,心中也不免会有些沾沾自喜,况且他正是少年人血气方刚的年纪。此时面前的少女却对他冷冰冰地,从那女子的反应中,不难看出她的轻视。 “你不信我?觉得我和那些庸医一样?”年轻的神医伸手去试了试李小蕙额头的温度,虽然还稍微有些热,不过已经不像先前那般滚烫,再过一会儿,估计体温就会恢复正常。 “难道你不是庸医么?”李小蕙小声嘀咕着,她的胳膊虽然不像先前那么痛,但是还是不能动,不仅如此,她感觉她浑身上下都不舒服,没有一点力气,这让她的心情也随之变得糟糕起来。 想想自己那不知在何处的未来,想想自己这糟糕的身体很有可能落下残疾,想想围绕着她发生的奇怪的事情,想想她永远不能公布于众的身份隐秘。李小蕙变得有些焦躁不安,甚至想要冲每一个和她说话的人,站在她面前的人发脾气,好让心中的闷火有一个发泄的途径。 “你在生气?这对你伤口可没什么好处。”那年轻的神医看了李小蕙一眼,笑道:“没有什么事是真正要命的,若是不能面对,不妨放手,不去想。” 李小蕙狐疑地看了一眼那个年轻的神医,她一直闭着眼睛休息,说过的话总共不会超过三句,这个年轻的神医怎么会知道她在想什么?李小蕙忍不住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我是神医。”那年轻的男子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地点了点他自己的脑袋,笑道:“只要让我看看你的脸色,我就能猜出你在想什么,喏,让我看看,你现在心里一定不相信我说的话吧?” 李小蕙脸上的表情只可以用惊愕来形容了,怎地她心里转什么念头,眼前这个人全都能猜的到?那么,他有没有可能猜的到她的真正身份?李小蕙有些紧张和害怕。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哈哈,别怕。”那年轻的神医弯腰笑道:“你的心思,都写在你的脸上,我哪里有猜不出的?我不是神仙,放心,我只能猜出你的心情如何,至于你的秘密,我可不知道。” 这家伙简直神了!且不论他医术如何,但这一份如此精确的察言观色别人的心思,便一点儿都不逊于现代的心理医生,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要胡思乱想,你觉得浑身没力气,只是因为我刚才给你用了些曼陀罗的汁水,那些汁水可以让人陷入沉睡,感觉不到痛苦。因为你的骨头虽然被人用极为糟糕的方法接起来了,但是接的完全错位,如若好了,你这条胳膊也没有从前十分之一的力气,算是废了,我不得不给你拆开了重新再接一次。” 看他说话时漫不经心的模样,倒好象拆开人的骨头再接一次,就像是小孩子玩儿积木一样简单,不好看,推翻了再来。 李小蕙可没有他说的那么轻松,她觉得自己就像是被抽了筋一样,不仅一点力气都没有,甚至连动一动都有些困难,四肢就像是长在别人身上。 “你的药,没用错吧?”李小蕙带着几分担心问那年轻的神医,麻醉药可不是随便能用的,现代医学中的外科手术,都需要有专业的麻醉师配合,这个年轻人,他能掌握地了麻药的准确用量么?不会是用多了,留下后遗症了吧? “不放心?那我留在这里,等到你完全恢复,放心为止。”那年轻的神医整整衣袍,端端正正坐在李小蕙的卧榻旁边,拿起一本书煞有介事地看了起来,大有做长久战的打算。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李子林此刻正照着那年轻神医的吩咐,外出买药,等他回来,就看到眼前这么一幕。李小蕙闭着眼睛面朝墙,也不知是睡着了,还是昏睡未曾醒来,而那个神医,坐在塌旁,手上还拿着一本书,却已经睡着了,书落在他膝前,他头挨着李小蕙的枕头,歪着身子,甚至是李子林推门进来这么大的声响,都没能惊动他。 李子林也没有想到,众人口中几乎可以起死回生的神医,居然是个看上去年纪比自己还小的年轻人,李子林更没有想到在别人口中寻找起来艰难之极的人,自己却是还没走到半山腰就碰到了。当时他还不相信眼前遇到的人就是众人口中的神医,直到向他问路,才得知。半信半疑将他带到李小蕙面前,李子林对他的怀疑随着他展现在旁人面前的那种高超的医术而烟消云散。 李子林看着李小蕙和那年轻的神医,不知为何心里忽然觉得有些不是滋味儿。唐代开放,男女之防本就不严,而且那年轻神医也是为了医治李小蕙,并没有登徒子的行径,这么两人靠着一个枕头睡觉的景象,大概也是在无意中形成的,并非二人故意,但是李子林看着心里就是觉得不舒服。 为什么看上去这两个人似乎很是般配的样子?倒似乎他进来地多余了。 李子林故意放重了自己的脚步,还咳嗽了两声,那年轻的神医终于被他吵醒了。他揉了揉眼睛,拾起掉落的书,带着几分歉意笑道:“没想到就这么睡着了,抱歉之极。” “神医辛苦了一夜未曾休息,如若还没有休息好,不妨来我的卧榻上好好睡一觉如何?”李子林这么问着,心里却是盼望着这个家伙赶紧从李小蕙榻边走开,不知为什么,虽然他帮了大忙,李子林还是看到他就讨厌。大概是接受不了一个如今年轻的人会有这样高的声望,或许是因为对方那种太过于淡泊的气质让他觉得不舒服。 “不必不必。”年轻的神医连连摆手,问道:“药可买回来了?” “就在这里。”李子林将药材取出,那年轻的神医接过去,将本已经极为细碎的药材碾压地更碎,直到最后绵软细滑如面粉才罢休。 “药既要外敷,越是细碎,药效就越是容易被吸收,而且细碎的药粉敷在身上,感觉也不会太难过。”那神医一边解释着,一边继续又是碾又是压地处理那些黑黑白白的药材。 “不知神医如何称呼?”如果对方是个年届八旬满头白发一把胡子的老者,李子林称呼对方为神医也不感觉如何别扭,可是面对着一个看上去尚且没有自己年龄大的人,叫对方神医,让李子林感觉别扭之极。 那年轻人微微颔首,答道:“在下姓骆,字鸣宇。” “骆?”李子林微微怔了一下,这个姓氏并不常见,李子林想起之前被皇帝在铲除叛兵中杀掉的骆宾王。“你可以骆宾王有什么关系?”李子林一时想到,便问了出来。他有些心不在焉,才会这般直白地问出这样的话来。他虽然喜欢开玩笑,但是在面对陌生人的时候,答对举动李子林还是十分注意的。这种稍显有失礼貌的问话,他平时是不会随随便便向旁人发问的。 “没有。”骆鸣宇的反应却极为平静,他缓缓地摇了摇头,笑道:“山野小民,怎么会认识大人。” 骆鸣宇虽然这样说,李子林却有些不信,他是山野小民么?怎么他的一举一动看起来都不像是一个普通的大夫。 骆鸣宇将药粉碾压地差不多了,就拿起来,将李小蕙胳膊上的旧绷带取下来,洗去从前的药粉,敷上新的药粉。 李小蕙看到自己的胳膊已经不是那么肿胀地可怕了,虽然还是比正常的左臂粗了些,但是看上去还是胳膊,不像她上一次看到的,整个胳膊像是大腿一样粗,甚是吓人。 骆鸣宇这治骨折的法子,与李小蕙所了解的那种用石膏固定起来,一连几个月不能动的法子是完全不一样的,上了药,他就开始抓着李小蕙的手,轻轻为她按摩着手指,让她的手指开始屈伸,接着,按摩又从手指蔓延到手腕,关节,以致手臂。 当骆鸣宇的手按上李小蕙的手臂,渐渐接近伤口时,李小蕙再也忍不住了,惊叫道:“小心小心,我的胳膊!”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看完本章,如果喜欢点青眉,请收藏~如果有合适的机会,投粉红票给子楣吧,谢谢大家。 第十三章 不问世间事 骆鸣宇是和李子林完全不同的人,无论什么时候,骆鸣宇脸上总是那种淡然安逸的神情。若是初次见他,还以为他总是在微笑,其实不然,时间长了,就会发现,他的脸上是什么表情都没有的。 他并不是平易近人的,相反,他对人是冷漠的,这世间的事情,仿佛都与他没有什么关系,包括为人看病,都不过是他云淡风轻生活中犹如落花飘叶般诗情浪漫的点缀。 他就像是住在云端间的神仙一样,在他的生活中,好像没有任何的麻烦事,他不必像普通人一样生活,也没有普通人的烦恼。 可是他不是神,一个人能活到这种状态,除了让人羡慕之外,就是让人嫉妒了。 为什么骆鸣宇就可以活的那么潇洒那样超然世外,她李小蕙就要活得这么麻烦呢!李小蕙想把这个活在云端的人拉下来,那怕让他那张脸上露出一点点属于普通人的表情也好,于是才总说他是庸医,总是批评他的医治方法不对,总是故意找茬。 可是无论李小蕙怎么说,骆鸣宇脸上的表情都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在配药的时候,甚至是在煮饭的时候,他脸上总是那样的淡然,不喜也不愁,不怒也不忧。 ----------------------------《点青眉》纵横中文网首发------------------------- 病中的人总是容易脾气糟糕而且不讲理的,这两点在李小蕙的身上得到了充分的展现。骆鸣宇说她的手臂需要按摩,不然骨头长好了,肌肉也会全部僵硬萎缩,李小蕙却一点都不配合,骆鸣宇的手一上来,还没用力按,她就喊得撕心裂肺地,好像骨头再次断掉一样。可是骆鸣宇不管她了,要进山去采药,她也不许,说自己现在还动不了,一定是骆鸣宇用错了药,如果站不起来,一定要骆鸣宇负全部责任。 骆鸣宇居然就此留下来陪她,要等到她骨头长好了才离开。就这样,旁人眼中宛如谪仙一般的神医,现在却成了李小蕙可以吆五喝六的下人,不仅要给她配药熬药,甚至连喂饭喂水这些事情,李小蕙也以她右手不能动,左手不方便为由,扔给骆鸣宇一并办了,甚至当李小蕙烦闷地时候,他还得陪着李小蕙玩儿那些李小蕙想出来的稀奇古怪的游戏。 当然,这些倒霉的差事,也并非全是骆鸣宇一个人担当下来,李子林也因为撺掇着李小蕙骑马,是造成她摔断骨头的始作俑者,被李小蕙一并差遣使唤了。 不过李子林也不像是骆鸣宇那么好脾气,才忍了一天,他就叫苦不迭,找到借口能走就走,尽量躲得李小蕙远远地。 好在不过五六天,李小蕙就已经可以起身走动,已经被迫躺了好多天的她,犹如放出笼子的鸟雀,这里看看那里走走,甚至碰到个野兔子都要玩儿半天。 可是,大夫的嘱咐,是要李小蕙多休息,少外出,虽然是夏天,不过日夜温差也大,若是伤风感冒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骆鸣宇也不知道自己为何非要留下来,看到这个女子完全康复才离开,若是平时的他,留下药便走了,旁人的死活,自是命中注定的,他能尽的那一份力尽了也就罢了,绝不会如此费心费力地还不讨好。 但是这次他就是想要治好她,大概是因为她信不过自己的医术,大概是因为她那全天下大夫都是庸医的歪理。清高惯了的人也有爱较真的时候。 不过这个病人,还真是他见过的最难缠的病人!不肯配合,而且还习惯自作主张,自己让她呆在屋子里,她非要出去在太阳下呆好久,还说这样可以“补钙”,让她喝骨头汤,她又嫌太油腻,说太油腻的东西,不利于骨头生长。总归一句话,骆鸣宇再好的脾气,也是忍无可忍,想要一走了之了。 “怎么,要走了?你认输了么?”骆鸣宇一气之下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李小蕙却笑嘻嘻地看着他,一脸地兴高采烈,道:“承认自己是庸医了?”说着,李小蕙慢慢挥了挥她那已经好了八成的胳膊,“庸医啊庸医,嘻嘻。” 从来都是旁人奉承骆鸣宇,哪儿有这样的病人,给她治好了病,她却毫不领情,还说大夫是庸医。 “我是庸医?若不是你故意捣乱,你的伤早就好了!”骆鸣宇忍不住抬起头瞪着李小蕙一眼。 “你生气了?”李小蕙笑了笑,道:“原来你也会生气,你也是人嘛!好啦,我道歉还不行?要不是你我的手臂不会好这么快的,真的要多谢你。” 这回骆鸣宇倒是真的楞住了,这个女子,一会儿蛮不讲理简直就是胡搅蛮缠,一会儿又彬彬有礼,她到底在玩儿什么把戏? “我就是想在你那张从来都没有喜怒的脸上看到些不一样的表情,才故意气你,现在不是很好么?”李小蕙看着骆鸣宇那张从气恼到莫名其妙再到无奈的脸,觉得很是满足,从第一眼看到这个男人的时候,李小蕙就不喜欢他那张似乎永远都是一成不变的脸,他身上那种超然世外的气度,也让李小蕙觉得很不舒服。 不过,李小蕙也不是胡说呀,不过是处在不同时代的人,对于同样的病症有着不同的认识罢了。 “胡闹!”骆鸣宇无奈地摇摇头,手上收拾东西的动作却停了下来,“那现在可以听我的了么?” “不行!”李小蕙摇了摇头,笑道:“我只说多谢你,也许我的伤其实没什么大不了,随便一个庸医都治得好,不过是让你捡了便宜,凭什么要我承认你医术高明地不得了,要我什么都听你的?” “你,你——”骆鸣宇想要发火,看到李小蕙乐滋滋的表情,又发现自己若是发火,才中了她的圈套,终究是无奈地摇了摇头,叹道:“夫子说‘为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今日看来,的确如此。” “哼!”李小蕙摇头,道:“胡扯,什么叫难养啊!你对了,我自然听你,不对难道还不许反驳么?孔夫子说的话,没几句是可以听的,都是胡说八道!” 李小蕙这话,也亏得是在这个时代说了,如果放到儒学盛行的年代,她还不被批评称离经叛道。 ----------------------------《点青眉》纵横中文网首发------------------------- 骆鸣宇看着李小蕙摇头摆手,大说特说的模样,非但没有生气,倒是生出些许同道之感。其实他对于儒学那一套也是烦之极矣,觉得简直就是不让人有任何思想,灭绝人性的东西。方才引用,也不过是随口,被李小蕙这么一批评,骆鸣宇倒是觉得眼前这个女子虽然不免有些胡搅蛮缠,单单这份魄力,就是一般女子所难及的。 李小蕙可不知道她这一句话居然产生了预料之外的效果,只是她从一个提倡言论自由的世界来,想到什么,便说出来了,丝毫没想到会起到这样的作用。“怎么,生气了?”李小蕙见骆鸣宇不说话,以为是自己的话激恼了他,想来骆鸣宇再怎么潇洒出尘,大概也学过孔孟之道吧,她诋毁人家的孔圣人,说不定真的惹火了骆鸣宇。 “姑娘学识不凡,不知师从何人?” 骆鸣宇忽然问出这么一句话,让李小蕙有些不知所措,怎么他非但没生气,反而问她的师父是谁?难道骆鸣宇准备问清楚之后,去找自己的师父算账么?可李小蕙觉得骆鸣宇不像是这种锱铢必较的人,也许人不可貌相? “呃,你问我这个干吗?” 骆鸣宇以为,以李小蕙的年龄,大概不会有如此见地,兴许是她的师父如此说教给她地,于是很是有心想要知道此人是谁。骆鸣宇也是人,他不是神,他也不可能无欲无求。也许他可以比普通人活的潇洒,但是独来独往,时间久了他也会寂寞的,如果有人可以让他心生同道之感,他是很想要结交此类朋友的。 “我的师父,可以说有很多,也可以说一个都没有。”李小蕙神秘地笑了笑,“不过哪一个我都没有正式拜过师。” 骆鸣宇有些好奇地微微侧过头,等着李小蕙来解释。 “你读书的时候,也就算是拜写书的人为师吧?”她的老师,可是包罗万象的,虽然李小蕙读书不甚用心,一边读一边忘,不过看的多了,总有些会记下来,几百上千年的人类智慧积聚下来,就算李小蕙只能得到沧海一粟李小蕙用左手扶着右手动了动,好让手臂发麻的感觉稍微缓解一些,嘻嘻笑道:“我的手臂好难受,来给我按摩一下吧!” 骆鸣宇无奈地帮李小蕙揉按着有些僵硬的肌肉,原先他一碰李小蕙就喊得惊天东西的,让他无奈只能放弃,现在又主动要求,这女子的变化,实在让骆鸣宇有些琢磨不懂。 骆鸣宇的手很大,筋骨分明又不像李子林那样手掌上都是老茧,他的掌心很柔软,手指按上来的时候,很舒服。当然,前提是骆鸣宇不要太过用力按摩穴位,可是每次骆鸣宇开始温柔,到最后都会手指用力按揉穴位,李小蕙不尖叫才怪! 第十四章 只求一知己 “你的身体,似乎受过什么重创,虽然表面是痊愈了,但是血气却是虚的,所以才很容易生病,也就是因为这个,那曼陀罗的药性你才会受不住,需要好几天才能恢复。”骆鸣宇慢慢地给李小蕙讲着道理,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下来,“算来这时间,大概是在半年内。” 怎么会不好?李小蕙当日在宫中没事可做的时候,可是拼命锻炼以恢复身体健康,再加上武则天虽然监禁了她,却并未将她投入牢狱,在机上太平公主暗中照应,她的伙食也是很好的,李小蕙以为自己早就恢复了,怎么骆鸣宇只按了按她的腕脉,就什么都知道了? 骆鸣宇只说了一部分,还有一部分,骆鸣宇觉得实在是难以说出口。 其实在他第一次为李小蕙诊脉的时候,就发觉李小蕙应该是刚刚生产过孩子不久,甚至很有可能是小产。其实这也不是他有多神,只不过是诊断的结果,加上合理的推断而已。 李小蕙血气不足是很明显的,而她身上又没有任何足以造成大量失血的伤口,她没有其他任何疾病,自也不可能是吐血,一个女人唯一可能大量失血地,大概也生产,或者是小产了。 当然,这也只是骆鸣宇的推论而已,推论没有得到证实之前,他是不会说出来的,一来,若是猜错了,岂不是扫了他这个“神医”的脸面;二来,若是真的,李小蕙明明是少女的装扮,她与李子林的关系又是暧昧不明,如果这是真的,李小蕙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这话还是不挑明为好。 “小蕙姑娘,路途奔波对身体多有损伤,如果以后可以安定下来,应该好好补补身体才是,虽然现在姑娘觉得身体尚好,没有不适,但是多则十年断则五年,身体一定会出大问题的。”骆鸣宇趁着李小蕙听他说话听得入神,没有留神自己胳膊的当口,忽然在李小蕙胳膊上骨头折断的地方重重捏了一下。 李小蕙也的确是被骆鸣宇的话吸引了,现在她已经渐渐有些佩服起这个年轻的“神医”来,只是嘴上不肯认而已,听骆鸣宇这般说,李小蕙心中已经是有些信了,她好端端活着,死了又活了一次,还从皇宫中死里逃生了一次,早已经惜命的很了,虽不至于达到想要长生不老永远不死的地步,但是能多活几年是绝对不愿意少活地。而且李小蕙觉得一定要活的有质量,才对得起自己这般离奇的经历。 “啊!杀人啦!”骆鸣宇那么一排,李小蕙一下子跳起来,捧着自己的胳膊用力甩着,恨恨地道:“骆鸣宇,你想要我的命啊!” “胳膊不是已经长好了么?”骆鸣宇微微眯起眼睛看着跳来跳去的李小蕙,道:“是你自己觉得它没有好,所以才一直不能动,其实,这不是已经长好了么?” 李小蕙一愣,尝试着慢慢动了动自己的右臂,果然,胳膊其实已经可以动了,但是为什么先前无论她怎么动,都只能微微抬起来一点点呢?果然是出于心理因素么? 就算是有现代医学的药物和方法,这种骨折怎么着也得需要两三个月才能复原,骆鸣宇他用了什么方法,为什么不过一个月的时光,就能让断掉的骨头长好了?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骆鸣宇看着李小蕙用疑惑的眼光望着自己,心中不禁有些洋洋得意起来,他晃着手中一册薄薄的书,笑问李小蕙:“如今可服了我?” “算你不是庸医吧!”李小蕙的胳膊能动了,她自然是很高兴的,但是却必须要和骆鸣宇认输,这一点让她心里觉得有些不痛快,虽然他不是庸医,但是也绝对不是什么“神医”!在李小蕙的印象中,但凡医术高明的人,一定是韬光养晦的,往往是那些医术不怎么高明的,才喜欢在自己头上扣什么“神医”的名号。而且,老人们不是常常说,“老中医,老中医”么?看来中医只有老了才管用,这么年轻,能做什么? 可偏偏就是这个年轻地大夫,给她治好了断掉的胳膊,还是以如此快的速度让她痊愈。更加厉害的,是这个年轻的大夫居然从她的脉象猜到了她的身体状况,甚至猜到了几个月前发生在她身上的那件事情。 会不会这么神啊!还是说这个人知道她的身份?知道她以前的事情,所以才来装模作样? 可是不像啊,不会有这么多人都认识她吧? 李小蕙忽然想起前段时间冒充她的那个女孩儿,虽然那女孩儿已经死了,可是那女孩儿身上的秘密也随着她的死亡一起被埋葬了,这始终是一件让她无法释怀的事情。李小蕙脑子里转着乱七八糟的念头,越想就越是往坏的地方想,越想就越觉得自己要倒霉了。 “你为什么就是不肯相信别人?”骆鸣宇轻叹了一口气,问道。 李小蕙抬头看着骆鸣宇,现在连这个人,李小蕙也不敢相信了。 “你不完全信任子林兄,我看得出来。为什么连你身边的朋友,你都不肯信任呢?你一定没有体验过那种一个人的孤独,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就只有你一个人,虽然你可以看到别人,但是他们都和你是不相关的,他们温馨和美的生活也与你无关。你只能一个人,没有人帮助,也没有人关心,更不会有人在意你心里在想什么。” 骆鸣宇说着,这个话题像是触动了他心里的什么隐伤,他的脸上露出孤独绝望的神情,就好像溺水的人,眼睁睁看着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被人从自己眼前拿走,却毫无办法。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这个总是带着一股仙风道骨之气的人,原来也是有他的烦恼的,他并非像李小蕙看到的那样无欲无求,没有烦恼没有痛苦。那种怡然自得的模样,只是他展现给别人看的,而非真正的他。 李小蕙心里也涌出一股强烈的共鸣,这种孤独她知道,周围的人没有一个可以信任,所有的人都是监视你的敌人,不能乱说不能乱动,就算是身处在众人的簇拥中,但是内心的那一份孤独却是越来越强烈。 孤独,并非在于你生活的环境中有没有人,而是看有没有真正的知心人在周围。 可惜,世事如此,骆鸣宇是自我放逐,自己去过那种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的生活,而李小蕙却必须要生活在这种时时刻刻都有着谎言和欺骗,对于所有的朋友都不能百分之百信任,不能将心中的一份隐忧告诉任何人的环境中。 “那位李兄,我看他待你很好,不要不相信他,如果你不相信任何一个人,就会像我一样,最后只能一个人生活。”骆鸣宇说罢,将他手中那册薄薄的书册递给李小蕙,道:“这本书虽然薄,但是其中有不少养生之道,送给你了。” 李小蕙愕然接过,不知骆鸣宇要做什么。 骆鸣宇不语,他将他的药箱背起来,用手掸了掸有些皱的衣服前襟,在李小蕙莫名其妙的眼神中走到门前,他扭头冲着李小蕙笑了笑,道:“既然你的胳膊已经好了,我也该走了,病人好了,大夫哪儿有再留下的道理,难道还等你下一次把骨头摔断么?” “呸,咒我!”李小蕙带着几分惆怅站起身来,想要挽留骆鸣宇,却知道自己并没有什么理由可以留下他,“李子林还没回来,你不和他告别么?” “不必。”骆鸣宇笑着摇了摇头,道:“告别又有什么用?只是形式而已。趁着天色还早,我还可以进山多采些药,就此别过。”说着,他摆摆手便走了,连头都不曾回一下。 骆鸣宇走的很潇洒,不拖泥带水,也不婆婆妈妈,甚至连普通人的告别都不用。他该来的时候就来,该走的时候就走,绝对不会当别人生活中可有可无的装饰。 对于这个人,留给李小蕙的大多是疑问,他从不说起自己的家庭,甚至这一身医术源于何方,他也从不透露。他就像是一个谜,当李小蕙看着他的背影渐渐隐没在雾色中时候,忽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这个人,她以后一定会再见到的! 李小蕙很确定地这么想,却不知道为什么。像骆鸣宇这样居无定所的人,想要再见他一面又谈何容易? 李小蕙却不知,骆鸣宇一摇一摆走上山道的时候,心里亦跳的厉害,平静了许多年的心境,在这一刻忽然被打破了一角。骆鸣宇笑了笑,暗自嘲讽自己,闲了这么许多日,怕是体力下降地厉害,爬个山都会心跳成这个样子,看来今天采药,要费些力气了。 李小蕙慢慢活动着自己的胳膊,除了还有些许的酸痛不适外,活动已经不受任何限制了。李小蕙翻看着骆鸣宇给她留下的那本薄薄的册子,正自出神,忽然听到背后一声巨响,李小蕙一惊,手中的书册落在了地上。 第十五章 扳指在哪里 她身后的门洞开,并非是被人推开的,而是被人以更野蛮的方式直接撞开的。一扇门被撞飞了,擦着她的身体过去,落在她面前三米处,另一扇门藕断丝连地挂在门框上,却已经整个横了过来。 当真是侥幸地很,若非听到那一声巨响之后她的身体自然而然地闪避了一下,也许那扇被撞飞的门就砸在她身上了,如果这一下子被撞实了,恐怕不是骆鸣宇那个“神医”就可以救得了地,而是需要阎王爷和勾命小鬼来了。 如此野蛮的开门方式,李小蕙用脚趾头也想得出来来者不善,她下意识地挺了挺脊背,缓缓转过身,只见门外站了三名极为彪壮的大汉,将门口堵地严严实实。这三个人,李小蕙都不认得,但是那三个人杀气腾腾的眼神,让李小蕙不寒而栗。 李小蕙深深吸了一口气,弯腰将骆鸣宇送给她的那册书捡起来,起身问道:“三位有何贵干?” 那三人中的居中一人见李小蕙这个时候犹自不紧不慢有条不紊,若是换了别人,哪怕是男子,遇到这个阵势,怕是早就腿软地站不起来了,倒也有些佩服她的勇气,口气便也不那么蛮横。“我问你,那块墓碑是你立的么?” “什么墓碑?” “砰”一声响代替了那大汉的问话,用半截圆木削成的一块东西被扔在了李小蕙面前,李小蕙只一眼,就看出来,这是李子林立给那已经死去的女孩儿的墓碑,在那圆木的断面上,整整齐齐写着五个字——“李仙蕙之墓”。 李小蕙强自装出来的镇定快有些维持不下去了,她觉得自己的双手在袖中发抖,手脚冰冷。既然这三个如蛮牛一般的壮汉找上了门,自然是有多事的人告之了他们,那女孩儿是他们埋的,墓碑也是他们立的。李小蕙不会傻到以为这个时候还可以死不认账蒙混过关,她心中暗自焦急,该死的李子林,不知道跑去了哪里,这么要命的关头他居然不在! 李小蕙没有发觉,在她心里,已经暗暗地将李子林当成了可以信任的依靠,在关键的时刻,她第一个想到的,居然是这个她曾怀疑过的李子林。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李小蕙故意弯下腰仔细查看,都是为了拖延时间,好想出解决眼下困境的办法来,可是她觉得自己都快把那块木头上的五个字看穿了,正过来反过去看了无数次,也没有想出任何好的说辞。三名大汉中领头的那人已经有些烦了,他催促道:“快点!看好没有,是不是你立的!” “呃,这块墓碑,的确是在下和一个朋友前些日子立的。”李小蕙磨磨蹭蹭地,还是承认了,只是因为考虑到如果不承认,这三个人发起火来她怕是应付不了地。 “死的人是什么模样,多大年纪!”那局中的大汉瞪圆了他那双本来就圆地吓人的眼睛,虎虎生威地看着李小蕙。 虽然距离那大汉尚且有一定的距离,但是李小蕙还是感觉从那大汉口中呼出来的气都喷到了她脸上,一股烤肉的味道还有些许的酒精味儿,夹杂着食物被消化一半时的腐败味道,难闻地很。 “死的那个人,是个女子。”李小蕙慢吞吞地回答着,同时脑子却在飞速旋转,这三个人霸道地闯进她的屋子,肯定不是为了问这件事这么简单,难道他们是受命来找寻永泰郡主下落的?若是如此,那块立着李仙蕙姓名的墓碑,一定会成为最大的目标,他们一定也会把慕挖开来,看看里面埋着的到底是什么人。 不过那女孩子死了之后掩埋地很是匆忙,并没有来得及定做棺材,只是用铺盖厚厚地裹了,又用六块烂门板草草钉了一个棺材,那木板是很破烂的,钉的也很不结实,土一盖,木板就自己散开了。 现在是盛夏时节,自那女孩儿埋葬后,又下了几场大雨。李小蕙估计他们就算是把人挖出来,大概也烂的差不多了,面目难辨,而且这三个大汉很有可能并未见过永泰的真正面目,不然也不会在见到自己之后,还这般发问。 想到那可怜的女孩儿死前就受尽了折磨,死后还不得安宁,李小蕙心中有些不忍。虽然她不知道那女孩儿为何要假扮她,但是一个用生命为代价完成一个谎言的人,也让她不得不钦佩。 想到了这些,李小蕙她继续说道:“那个女子被我们遇上的时候就已经是重伤了,我和朋友虽然救了她,却没能治好她,我们也感到很抱歉。” “不是问你这个!”那领头的大汉打断了李小蕙的话,问道:“她长的什么模样?” 什么模样?李小蕙心想,如果这些人是真的来抓她的,那么自己的年龄他们应该知道,那个女孩子看起来比自己小了几岁,如果说真话,也许那些人反倒不相信。 “那女子碧玉年华,不过二九,虽然受伤了,模样却是很秀丽很漂亮的。”李小蕙说罢,心中暗自庆幸,还好这个永泰郡主脸上并没有长什么标志性的诸如黑痣胎记一类的东西,如果有这些东西,那就算是没见过她的人,也能认出她来。要找她,真是容易了百倍。 说完这些,李小蕙小心地问道:“你们,是她的亲人么?” 那大汉不答,反而是向前迈了一步,就在李小蕙还没有反应过来他要做什么的时候,那大汉已经握住了李小蕙的脖子,厉声喝问道:“胡说八道,她随身应该还有一个白玉扳指,在哪儿?是不是你偷了?” 那大汉的手并没有扼紧李小蕙的脖子,只是双手成环圈住了而已。但是那样一双孔武有力的手圈住李小蕙此刻显得脆弱无比的脖子,那种强烈的对比,显得生命尤其脆弱。 李小蕙想躲,脚动了一下又收住了。既是因为吓得动弹不得,也是怕自己动了,惹恼那大汉,他手上稍微一用力,咔嚓一下,自己这条小命可就报销了。 “白玉扳指我放在她身边了!”李小蕙急得大喊。 “哼,哥们儿几个把那土都扒拉下去三尺了,都筛了好几次,哪儿有扳指的影子!嗯?这么说你是见过那白玉扳指的?快说,在哪儿?”那大汉说着,手上的劲道又加了几分。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李小蕙暗道倒霉,原来这些人并不知道那枚扳指到底在不在自己这里,所以刚才只是恐吓,可是自己却说漏了,若是一开始就死不承认见过那扳指,说不定就没事。可是,李小蕙明明记得那扳指是放在女孩儿墓前的,为了怕人偷去,李小蕙还挖了个小坑给埋了,怎么会不见呢?难道是有人看到她埋,于是事后又挖了出来取走了? 看到那枚白玉戒指的,也只有李子林了,难道是他? “喂,喂,等等。”李小蕙察觉到放在自己脖子上的手更加紧了些,急忙道:“那枚戒指那么贵重,想来是我们埋她的时候被人看到了,他们起了贪心趁着我们走了去偷偷拿走也未可知,为什么非要说是我取走的?” “哼,帮你们挖坑的那小子都说了,是你的同伴取走了那枚戒指,说!那戒指在哪儿!没那东西,老子回去交不了差事!” 那大汉大概以为李小蕙只是个普通人,他以为,被他挖出来的那个面目全非已经开始腐烂的尸骨便是永泰郡主,他万万没有想到,被他卡着脖子,生死悬于他手的女子,便是他此番要找的人。 他只想着有了扳指有了尸体,就可以回去交差,却错过了眼前真正的目标。 “别急别急,既然你说是我的同伴拿了,这样,他马上就回来了,如果真的是他拿了,我就让他还给你,如何?”李小蕙尝试着问道。 那大汉犹豫了一下,向他身后的两个人做了个手势,那二人一左一右把守在被撞开门的两侧,看住了李小蕙,那大汉圈住李小蕙脖子的手方才松开。 红日渐斜,已经从中午到了下午,还是不见李子林的身影。李小蕙有些急,平时这个时间,李子林应该早就回来了,难道—— 李小蕙心中冒出了不好的念头,难道李子林其实早就回来了,是见到了这样的阵势,生怕被牵连,所以自己又偷偷走掉了? 李小蕙虽然不愿意这么想,但是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开始止不住地蔓延,让她不由自主地越想越觉得是真的,越想越觉得李子林已经跑了。 如果他跑了,自己怎么脱身? 如果李子林不出现,或者李子林也不知道那枚白玉扳指在哪里,那么这些大汉会不会相信他们的话?他们会不会杀掉她以绝后患? 李小蕙觉得很有可能!因为是她最后和那个女孩儿在一起的,那些大汉又以为那个女孩儿便是真正的永泰郡主,那么“永泰郡主”死之前,很可能对她说过些什么事情,而这些事情又是万万不能被外人知晓的,那么听了不该听的话,她自然是必须被消灭掉的。 第十六章 宜动不宜静 冷汗从李小蕙的额头上一滴一滴冒出来,现在死,她很不甘心啊!而且是被这三个一看便知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杀死,真的是很不甘心! 可是现在的她被禁锢在屋子里,出不去逃不掉,该死的李子林有不见了踪影,这个时候还有谁能帮她? 李小蕙忽然想起骆鸣宇说的孤独,骆鸣宇说他孤独,但是她又何尝不是?因为不知为何的关系,她离开了原先的那个世界,又因为这个身体前任的关系,她必须一个人独自面对这个对于她来说非常陌生的环境,而且还要提防着无时无刻都会出现的危机。这样的生活,对她来说不也很孤独么?内心的孤独却没有办法对人说,那是更深刻的孤单。 李小蕙看着那一脸横肉满目凶光的大汉,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武则天是何等精明的人?以女子的身份一步步从后妃走上皇帝的宝座,她一定是超于常人的聪慧。如果是她想要杀自己的话,又怎么会派这么三个粗鄙之极脑子不会转弯的人来?武则天多少也会找几个见过李仙蕙,知道她如何模样的人吧? 而且,既然要杀她,又何必苦苦找寻那个什么白玉扳指的下落?扳指再宝贵,也不过是一个物件,李仙蕙要逃的话,也许路上会丢了,或者被人偷掉,或者穷困潦倒卖掉,又或者是死后被人拿走,为什么这三个大汉不在乎那具尸体的真假,却对那只白玉扳指如此看重? 李小蕙想起自己在血泊中醒来的时候,手中就握着那枚白玉扳指,紧紧地握着。如果不是非常重要的东西,永泰郡主李仙蕙应该不会在死亡降临的时候还紧紧抓着那枚扳指。 李小蕙记得自己某日睡着的时候,将那枚白玉扳指带在手指上,晚上迷迷糊糊觉得有人在动她,睁开眼只看到一个黑影一闪而过,模糊地让她以为那是幻觉,但是她手上的扳指却滑落了半截。 因为那枚扳指对于李小蕙的手指来说本来就有些粗大,李小蕙还以为是自然滑落的,并没有在意,迷迷糊糊之中看到的黑影也不足为信,李小蕙就没有再想。 李小蕙还记得,每当自己手中把玩那枚白玉扳指的时候,照顾她的奶娘就会变得紧张起来,李小蕙问过为什么,她却不曾承认,后来李小蕙也就不在她面前露出那枚扳指。 如今看来,也许那枚扳指并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饰物或者是礼物那么简单,那个东西,也许还有别的意义?不然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对此念念不忘? 李小蕙微微低着头,眼睛向上瞟着,打量着那三名大汉,其中两人守住了门口,刚才用手扼她脖子的那个站在她面前,那人瞪圆了眼睛,死死地盯着她,好像是只要眨一眨眼睛,她就会消失一般。 这三个人,又会是谁派来的? 武则天?太平公主?还是什么别的她不知道的人?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真的是好麻烦啊!穿越便穿越了,她宁愿穿越成一个平凡的乡下丫头,也不想这样,虽然有些显赫的血统,却要东躲西藏隐藏真实身份,身份身份,身份除了给她带来麻烦,哪儿有一丝半点的好处给她?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屋角有个简单的滴漏,里面的水一滴一滴从小孔中滴出来,落到下面的陶盆里。滴漏里面的水,一天就需要添加一次,本来是午时过后便加,此刻没有人加水,壶中最后的一滴水慢慢地落在陶盆中,陶盆里平静的水漾出波纹,随即归于平静。 虽然没有精确的计时,但是李小蕙生病那几日无聊之极时都盯着这个滴漏看,一般都是在下午三点水就会漏完,此刻水没了,自然已经三点多了。 这三个大汉呆在屋子里,至少也有四个多小时了。 守门的那二人明显焦躁不安起来,不再像先前巍然不动,而是开始一会儿就晃一晃,一会儿就晃一晃。而站在李小蕙身前的这个看上去像是领头的大汉,李小蕙似乎都可以听到他腹中饥饿所发出的“咕咕”声。 那领头的大汉看来也有些焦躁,他已经问了李小蕙好多次,那枚白玉扳指到底是谁拿去了。 李子林还没有回来。 李小蕙心中的那一点点希望也在渐渐落空,而今之计,若她不能脱身,这大汉再有什么同伙到来,如果是认得她的,她就彻底完蛋了。 “这么长时间,你们也累了、饿了吧?”李小蕙忽然主动张嘴说道:“不如这样,你们带着我出去吃点东西,再回来等,我一个小女子,什么力气都没有,不可能逃掉的。”李小蕙见那看门的两人都将目光投向领头的大汉,那领头的大汉态度也有所松动,正自犹豫不决,急忙补充道:“我给我的同伴留一张字条,如果他回来,就马上取出白玉扳指在这里等你们,可好?” “你的同伴若是逃跑了呢?”那大汉双目一蹬,问道。 “不会不会,他绝对不会跑的。”李小蕙一边百分之百地承诺着,同时心里却在暗暗打鼓,李子林他,真的不会带着白玉扳指跑掉吧? 李小蕙才不管那白玉扳指有多珍贵,有什么特殊用途呢,她再也不想参合到永泰郡主李仙蕙从前的生活中去,她想要的是自己的生活,她巴不得要将所有与李仙蕙有关的人和事物都排除出自己的生活,若非这具身体是无法舍弃的,李小蕙甚至都想换个身体换一张脸。 也许是这么枯燥地守着一个人太过疲惫了,也许是肚子实在饿得受不了了,那领头的大汉虽然有些不情愿,但是犹豫了一下还是点头答应,道:“你快点写,让他乖乖等着哥们几个回来!” “好,好。”李小蕙匆忙点头,抓起笔来,李小蕙忽然意识到,自己不会用毛笔不说,也不会写繁体字,这字条要怎么留?那大汉催的急,李小蕙只能急匆匆用毛笔比较硬的笔管那头沾了点墨汁,用简体字匆匆忙忙在宣纸上写下:“有事外出,在这儿等我,扳指是不是你拿的?速度取出来,不然小命不保!” 这句话文理不通而且全是简体字,在古人看来定然是错字百出。再加上李小蕙那一手狗爬子,用笔管写字又非常不顺手,一点一个大黑团子。写完李小蕙自己看都觉得惨不忍睹,简直不像是用手写的。 算了,反正再写一张她也写不出更加好看的字来,李小蕙眼一闭,就把这张杰作递给那领头的大汉。那大汉大概也没料到李小蕙写出来的东西居然如此糟糕,不过他自己肚子里的墨水也不见得有多少,他皱了皱眉,“嗯”了一声,很有江湖作风地把这张纸定在了门柱上。 李小蕙肚子虽然饿了,但是看着那三个大汉在她面前“咣咣”地碰着酒碗,手中拿着半生不熟地羊腿撕扯着,还是觉得非常没有胃口吃东西。怎奈意志左右不了身体,一见到食物,她的肚子也开始“咕噜咕噜”地发出抗议声,口中的唾液也飞速地分泌起来。 李小蕙只能向店小二要了一碗煮面,侧过头不去看那三人难看的吃相,小口小口吸着面条。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她正吃着,便听到“砰”一声响,地板还跟着震了一下,愕然抬头,之间一名大汉已经歪倒在地上,而另外两个,一个趴在桌子上,另一个晃了两晃,摔倒在先前已经摔倒的那名大汉的身上。 转眼之间方才还凶神恶煞的三个人,现在却像是三头死猪一样躺在地上。 李小蕙显然是被眼前的景象弄得有些迷糊,怔怔地坐着。 “还不快走!”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李子林拽着李小蕙的手就把她向外拖,李小蕙手中的那碗面条也摔落在地上,汤汁淋漓沾了她一身。 “快走,你傻了啊!”李子林在李小蕙耳旁喊道,拖拽着她向外跑。 李小蕙也回过神来,配合地跟着李子林跑。 门外,有两匹马。一匹马上骑着一个人,另外一匹马的马鞍上却是空着的。 “上马!”李子林推着李小蕙让她先上。 李小蕙见到马匹,心中先自怯了,上一回她赌气要骑马,从马背上摔下来摔断了骨头,可是一个月之前的事情,伤还没好彻底,就再上马? “别怕,上!”李子林托着李小蕙,硬将她架上了马背,接着李子林自己也上了这匹马,纵马扬鞭,另外一人也在旁跟随,不过片刻之间,三人两骑就出了那个小小的城镇。 李小蕙这会儿才回过神来,也才发觉那骑在马上的另外一人,不是旁人,便是骆鸣宇。 此刻骑在马背上,因为有李子林在后面扶着,李小蕙心中渐渐不再害怕,惧怕既去,便觉得骑在马上这般风驰电掣的感觉很是不错,疾风吹拂着脸颊,将头发都向后拂去,路旁的景色向后退去,虽然在现代的时候坐车也会有这种感觉,但是在颠簸的马背上,这是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感触。不过疾风迎面,也让她很难张开嘴巴,就算说话,声音也被风吞了去,穿不到那两人的耳中。 第十七章 你到底是谁 风驰电掣的感觉并没有持续多久,李小蕙就感觉马匹的速度降了下来,过了一会儿,那马儿更像是在散步而非疾奔。 按照李小蕙的逻辑,既然要跑,就要能跑多远就跑多远。好不容易从那三个大块头的家伙眼皮底下逃出来,自然要一口气跑出十里八里去,为什么才跑了一会儿就慢了下来呢? 李小蕙将自己的疑问照实说了,李子林无奈地笑道:“姑娘,我们骑得可不是什么千里马,只是普通的马匹而已,在跑,马就会吃不消了,等一会儿再遇上什么麻烦事,你就是想跑马都跑不动了。放心,那三个家伙不睡个一天一夜是醒不来的,我们先找个地方休息吧。” “一天一夜?你给他们下了什么东西?”李小蕙奇怪地问道。 “不是我。”李子林神秘地笑了笑,指了指旁边一只不曾说话的骆鸣宇,道:“这个,你要问‘神医’喽!” 李小蕙心中也奇怪,骆鸣宇明明一早就走掉了,他连李子林都不愿等,为何那个时候会和李子林一起出现?而且按照李子林的说法,能让那三个大汉在瞬间倒下,还是骆鸣宇的功劳? 面对着李小蕙疑惑的目光,骆鸣宇只是笑了笑,不做任何答复。 “这又不是什么坏事,还不好意思说?”李子林和骆鸣宇的关系似乎在不知不觉间有所转变,开始的时候,李子林对于这个比自己还年轻的“神医”是没有什么好态度的,就算是骆鸣宇在大显身手之后,李子林也对他爱理不理,尤其是对于骆鸣宇过分靠近李小蕙,李子林总会摆出一副臭脸。可是现在,他和骆鸣宇的关系就像是好兄弟一样。 “在下可不敢争功,这是李兄的功劳。”骆鸣宇松松地拉着马缰,在马背上晃啊晃的,显得悠闲地很,一点也不像是需要逃命的人。 李子林轻轻甩着手中的马鞭,哈哈笑道:“好吧好吧,骆兄弟既然不愿意居功,反正我脸皮厚,就我来说。这件事其实简单地很,那三个大汉闯进屋子,我随后便看到了,当时我正欲进去救你,却被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骆兄弟拉住了,他说且不急,这三人应该不会伤害你,只要等得他的肚子饿了要吃东西,稍微下点不一样的佐料,就可以兵不血刃了。” “你们就不怕我吃到那东西。”好主意虽然是好主意,但是李小蕙受了那半日惊吓,心中还是有些怨愤的。 “吃便吃了,骆兄既然下了药,还能没有解药?再说,又没有弄什么毒药,不过是让人睡上一天一夜,自然会醒。”李子林笑着,拉住了缰绳,让马停住。他指了指路旁的一座小庙,道:“天色也晚了,看来我们是找不到好地方休息,只能在这里凑合一夜,小蕙,如何?” 李子林虽然是在问李小蕙,但是他已经自己下了马,扶着李小蕙也下来,显然,不论李小蕙答应与否,他们今晚是一定得在这里凑合了。 李小蕙骑着马久了,腿脚都麻木地没有感觉了,只是刚才一直在马背上,从没有留神而已。李子林将她一扶下马,李小蕙向前就趴在地上,腿脚简直就不像是她身上的东西,一点都不由她控制。 “喂,小蕙,你没事吧!”李子林还不知道李小蕙只是因为腿脚上的血液流通不畅,还以为她是被那三个大汉伤到了,急忙上前扶她起来,问他是哪里不舒服,一边还照顾骆鸣宇,“神医,神医,快来!” “我没事。”李小蕙急忙阻止李子林,她可不想事事处处都麻烦骆鸣宇,而且骑马骑地下马就不会走路了,说起来也蛮丢人的。 骆鸣宇没有过来,他只远远地瞧了一眼,就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了。他将那两匹马牵过道路一旁草木丰盛处,拴在树上,留下很长的一段绳索,任由马儿自己吃草。这两匹马并非良驹,跑起来并不快,胃口却是大的很,见到了青草只顾着埋头啃食,一会儿就将那树周围的草都啃下去好大一截。 李小蕙扶着李子林的肩膀慢慢站起来,活动活动,让血液重新回到腿脚上,也就好了。此时夕阳已经落下,天色也暗了许多,站在对面的人都变得有些朦胧起来。 骆鸣宇在不远的地方捡拾了些枯木,点火不知道在烧什么,不多一会儿就散发出香味儿来。李小蕙的肚子早就饿了,那一碗面条她也没吃下去多少,此刻闻到香味,肚子早已经开始“叽里咕噜”地抗议起来,口中的唾液也控制不住地分泌,李小蕙不得不一口一口吞咽下那些过多的口水。 “神医兄弟,我们一起离开的,你怎么就备了这些好东西?”李子林闻到香味,冲过去就将骆鸣宇火上正在烤着的一大块肉夺了下来,也不管生熟,张嘴就啃了一口。 “早就知道你们饿了,若不是我早有准备,你们还不是要饿肚子?”骆鸣宇慢慢地将烤肉转了个圈儿,撒上些许吸烟,然后隔火递给李小蕙。 李小蕙却没接。 “不饿么?”骆鸣宇笑问。 “是不信你,总是在人家食物里下药,我怎么知道是不是也同样下过药?”李小蕙直言。 “你还不信我?”骆鸣宇将肉块收回,继续在火上烤着,肉中的油脂融化了,滴落在火里,发出“滋滋”的声响。 “为什么要帮我们?”李小蕙问,“你不是从不理会凡尘俗世么?” “碰巧遇上罢了。”骆鸣宇将那块肉翻了个个儿,肉已经稍微有些烤过头了,微微带着些焦黄,看上去却是更加诱人。 “哪有那么巧。”李小蕙闻着那香味儿,口中的唾液也更多了,多到嘴巴都快要承载不了的程度。 “肚子饿了就吃,何必和自己过不去。”骆鸣宇笑着,又向李小蕙发出了邀请。 李子林看看李小蕙,鼻中哼了一声,他口中全是肉,大概是想说什么话,但是被肉堵住了,“呜呜”了两声也没发出什么像样的音节,他也就放弃了,继续大口地啃着手中的肉块。 “我不信你。”李小蕙依然没接。 骆鸣宇收回,自己在上面咬了一大口,然后神给李小蕙,“此举虽然很不雅,但是为了打消你的疑虑,也只能如此了。” “好吧。”李小蕙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来,因为她的确是饿的很了,已经看着那么诱人的食物那么久,再不吃,就实在对不起自己,而且也无法战胜自己的肚腹。 李子林已经狼吞虎咽地消灭了一大块肉块,又伸出手取了一块儿,“小蕙,你整天疑心这个疑心那个,活的不累么?骆兄弟,她就是这个样子,开始怀疑我,现在又开始怀疑你了。” “为什么不怀疑。”虽然肚子饿的很了,但是当着两个男人,李小蕙吃东西多少也要注意点形象,自然不能像李子林那样狼吞虎咽风卷残云一般。她小口地咬着,但是速度却不慢,一会儿,那肉块已经被她啃下去一大圈。 吃被骆鸣宇咬过一口的东西,心里总是感觉有些怪怪的,但是对于并不了解的骆鸣宇,李小蕙也得提防着些。 腹中的饥饿感稍稍减轻了些,李小蕙忽然想起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枚白玉扳指,李子林到底有没有拿?李小蕙很像现在就问清楚,但是当着骆鸣宇的面,她总觉得提这个有些不方便,只能忍着,想找个机会再问。 “好吃么?”骆鸣宇笑着问李小蕙。 “嗯。”李小蕙点了点头,忽然觉得眼前骆鸣宇的身影晃了晃,再看,却又清晰了,她还以为是火焰的缘故,并未曾在意,但是就在她想要起身的时候,眩晕再次袭来,而且这一次更加严重,李小蕙瞪大眼睛看着骆鸣宇在她面前笑眯眯地站了起来,而那边,李子林已经一头栽倒了。 “抱歉之极。”骆鸣宇冲着李小蕙拱了拱手,道:“如你所料,我的确在食物中下了药,不过药量很轻,再过一时三刻你们就能动了,万分抱歉。” 该死的家伙,他一定是事先服过解药,所以他也一样吃了不少,却没事!李小蕙瞪着骆鸣宇,愤愤不平。 “李姑娘,实在抱歉。”骆鸣宇直到此时还是彬彬有礼,而且说话诚恳之极,似是出自内心。不过李小蕙这个时候才不会相信他的诚意,口舌都麻痹了,李小蕙就只能用眼神来表达她心中的不满。 “在下只想要一件对于两位来说无足轻重的东西,只怕两位不肯,才出此下策,万般无奈。”骆鸣宇可谓是礼数做足,甚至是显得有些迂腐了。 “喂,你小子想干嘛!”李子林瞪着骆鸣宇,不知他意欲何为。 “李兄不必惊慌,在下取了东西,马上便走。”骆鸣宇说着,走进李子林,蹲在他身前,将手伸进他的衣服前襟里去,在这之前,骆鸣宇还不忘向李子林道一声“抱歉”。 第十八章 君所图何事 “你想要什么?”李子林急着想动,但是他用尽了力气,也只能让自己的手指稍微抬起些而已。 “李兄勿怪,这件东西,小弟用完之后,即刻归还,绝对不会据为己有。”骆鸣宇解释着,手上的动作却没有慢下来,他慢慢地在李子林前襟中找寻着,大概是没有找到,他又靠近了些,将脸都贴在李子林的脸上。 李子林的皮肤要比骆鸣宇略黑一些,也要比他的粗糙一些,平时两人很少站在一起,尚且不觉,现在他们的脸都贴在了一起,对比就很明显。如果不是环境诡异,李小蕙觉得眼前这两个人的位置状况,的确很是奸情。两个都很高也都很帅的男人趴在一起一上一下,让在现代的时候本来就有点腐的李小蕙觉得这场景实在难得啊,比较起来,李子林明显是攻,而骆鸣宇就是受。 不过,李小蕙现在是身为鱼肉,只能任人刀俎的情况,这么飘到九霄云外的花痴,也不过瞬间的功夫,当她看到骆鸣宇从李子林怀中掏出的那个东西的时候,马上就急了,哪儿顾得上看眼前的奸情。 李子林虽然是动弹不得,但是嘴巴却依然可以动,可以说话,自然也可以咬人。他一张嘴,就咬住了骆鸣宇的腮帮子。 骆鸣宇大概是没有料到李子林动不了手还会动口的,人的牙齿又是最有力的地方,一下子咬住了,除非主人自愿,否则很难松开。 骆鸣宇的腮帮子被咬住了,说话也含混不清,他急忙向后撤身体,怎奈皮肉都是他自己的,越是用力,就越疼。 无奈,骆鸣宇只能忍着痛,艰难地腾出一只手来,用针灸用的银针刺在李子林耳后的穴位上,让他没有力气再咬着人。骆鸣宇这才将自己解脱出来,脸上却已经留下深深两排牙印,而且流血了。也好在是李子林吃了迷药以后在肌肉无力的状态下咬的,如果是李子林好的时候,这么用力一口,骆鸣宇脸上这块肉就别想要回来了,恐怕这张俊脸以后也得毁了。就算没有被咬掉肉,两排那么深的牙印,以后难免也会留下疤痕。 骆鸣宇伸手在颊边一按,放在眼前一看,血迹斐然,自也有些气恼,但是却丝毫没有显示出来,他仍旧是笑眯眯地,冲李子林道歉道:“这枚玉扳指,小弟借去用几天,不日就将归还,李兄和李姑娘千万莫怪,鸣宇日后定然登门道歉。”说罢,他将李子林扶正了,让他背靠在破庙的墙上,解下一匹马,纵马扬鞭而去。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一枚玉扳指,那个少女拼死也要送到李小蕙的手上,而那三个大汉和骆鸣宇,不管用什么方法,是必要得之而后快。如果说这只是一枚价值连城的扳指,大概不会让这么多人来抢吧?而且,骆鸣宇也是在不像一个为了钱财珍宝而做出这样龌龊事情的人。 “李子林,你怎么会有这个东西,我记得我明明埋了的!”李小蕙皱了皱眉头,自己放在墓前的东西,此刻却在李子林身上出现,难道李子林也知道这枚扳指有着什么特殊的用途?到底是什么珍贵的东西,需要这几个人拼了命地抢。如果真的是很要紧的东西,为什么她尚且在宫中的时候,太平公主和武则天却不曾问她要?那个时候她是一点抗拒的能力都没有的。 “是不是我拿了,又有什么关系,这不是被人抢走了么?”李子林无奈地叹了口气,倚靠在破墙上,忽然笑了起来,“小蕙,你说,螳螂捕蝉尚有黄雀在后,黄雀的后面还有老猫等着,不知道这猫后面,又会有什么等着。” “是什么也不关我的事情。”李小蕙悻悻地勉强挪动了一下身体,因为她背后正好有一大块石头,咯着她生疼。“一会儿等我们好了,就此分道扬镳吧。” “小蕙,这可是你第三次对我说这样的话了,可是,你也不看看地方么?” “什么意思?”李小蕙问。 “总共只有两匹马,刚才那个家伙骑走了一匹,现在就剩下一匹了,难道你准备靠双脚走的么?别忘了,那三个大汉不过一天也就醒来了,很可能会追上来的。”李子林说着,他的语气中丝毫没有被抢了东西被算计了的颓然,反倒是有些洋洋自得起来。 李小蕙扁了扁嘴,没好气地回答道:“烤肉我吃的比你少,中毒自然比你轻,一会儿一定是我先能动。我可以骑马先走,要靠脚走路的人,恐怕是你才对。” “我?哈哈,小蕙,你会骑马?别一会儿上去又摔下来,这一回啊,摔断了胳膊腿,可没有那么好的‘神医’给你治病了。” “也是,就算这次再有一个‘神医’来,也不知你有没有东西可以被他抢走了。”李小蕙故意将“神医”两个字的音节加重拖长,意在提醒李子林,是他引狼入室招来了骆鸣宇,丢东西也是他丢,反正那枚扳指,也是李小蕙早就不要了的东西,不管那东西再怎么重要,对于这种只能招惹来麻烦的东西,李小蕙是避之不及。 背后的东西还是咯着李小蕙生疼,她不由得又向旁边挪了挪,这么一挪,李小蕙忽然发现自己的手脚已经可以动了,而过去的时间,比骆鸣宇说的短了一半还多。原来这东西和她上回正骨的时候骆鸣宇给她服用的是一种药材,而且很运气,她只用过一次,似乎就产生了抗药性。第二次在接触,就可以比普通人更快地脱离药性的控制。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李小蕙坏笑着慢慢爬起来,看着还是一动不能动,一脸惊愕的李子林,无奈地摇了摇头,道:“谁让你那么贪心,吃那么多呢?”李小蕙看看篝火旁尚且残余的肉块,虽然她肚子还没有饱,却也再不敢碰了。李小蕙用脚尖将那些害人的东西都踢到一旁去,然后慢慢走近那匹剩下的马。 对于这样庞大的动物,李小蕙心中还是有惧怕的,她慢慢地尝试靠近马儿,远远地够着拴马的缰绳。 “喂!错了!小心它会踢你!”李子林虽然不能动,嘴巴却没闲着,他在一旁大喊着,道:“你得从正面接近它,引着它的头,它才不会踢到你。” “多嘴!”李小蕙暗中嘀咕了一声,还是按照李子林的指示,绕了个大圈,从前面慢慢接近那匹马,顺利地将拴马的绳子从树上接下来。 “对,就是这样,你把马牵到路上来,然后左脚先上,整个身体用力,右脚跨过去,坐稳了再走!”李子林犹自不停口,倒像是一个尽责的老师在教学生一样,一定要看着学生学会了,他才放心,只要看到学生有哪里做的不对,就忍不住出言指证。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李小蕙心中又是紧张又是焦躁,还有焦虑,听着李子林在一边没完没了地说,她都听烦了,但是她还是按照李子林的说法,这一次也不知是方法用对了,还是马儿给面子,她成功地骑在了马背上,而不像第一次是爬在马背上。 李小蕙正欲扬鞭而去,却听得李子林在一边喊道:“小蕙,那枚玉扳指,你真的不准备拿回来么?” “我为什么要拿回来?”李小蕙楞了一下,没有即刻就走。 “那你也不想知道那枚白玉扳指的用途么?” 用途?那枚扳指到底有什么用途?关于这一点,李小蕙当然是好奇的,可是眼下这个时候,是满足好奇心的时候么?显然不是。 “你想拖延时间,留下我么?”李小蕙扬了扬手中的马鞭,却没胆子真的打在马身上,生怕马儿一个用力奔跑,直接将她甩下来。她虽然是骑在马背上了,但是距离学会骑马,还差得远。 “不想听,你就狠狠地给马儿一鞭子,让它赶紧跑。这马虽然不算什么良驹,但是一阵发力狂奔,总也能跑出十里八里去,到时候你再找地方藏起来,不就不怕了?”李子林的话语中明显透出失望来。 李小蕙倒犹豫了,她虽然说着要扔下李子林自己一个人走,但是终究觉得这样有些对不住李子林,毕竟相处的这些日子以来,他帮了自己不少忙,只有在白玉戒指这件事情上对自己有所隐瞒而已。再者,李小蕙也的确不会骑马,坐在上面就已经非常紧张了,如果这马再开始跑,李小蕙更不知道要如何是好,真的让她自己一个人骑着马溜掉,她也没那胆量。若是马不受控制跑到了什么僻静无人的地方将她摔下来,再摔断骨头什么的,她就真的死无葬身之地了。 李子林见李小蕙有所犹豫,又开始劝道:“你真的不想知道他们得到那枚白玉戒指,想要做什么么?你就不担心?这戒指可是给你的!这在你手上弄丢了,若是日后生出些大事来——” “你知道?是什么事情?”李小蕙心中一动,脱口问道。 第十九章 就不告诉你 李小蕙的犹豫,她在马背上的紧张,显然是逃不过李子林的眼睛的。李子林虽然身体不能动了,但是剩下能动的这张嘴,却愈加厉害了,他抿唇发出一声短啸,那马儿得令,不等坐在马背上的李小蕙有什么指示,就原地转了两圈儿。 马儿一动,本来就紧张到极点的李小蕙就更加紧张了,只觉得自己坐也没有坐稳,脚也没有踩踏实,身体不是左摇就是右摆,她在顾不得什么面子,顾不得要在李子林面前保持形象,而是大喊道:“快停下快停下!” 李子林见她慌慌张张的模样,也知道她骑术糟糕,生怕这马儿再晃下去,就真的要把她晃下来了,口中发出喝令,那马儿果然乖乖地停住了脚步,立在原地站稳。 这马匹是在集市上买来的,李子林再神,骑术再好,也不可能将从未接触过的马儿指挥地这般顺畅。骑术,其实除了骑马之人的能力之外,马与人的熟悉和配合也是极为关键的。李小蕙落马受伤的那一个月,李子林无聊之极,就日日骑马去小镇附近的郊外打打野兔什么的,虽然收获没有多少,但是总比陪着一个病人闷在家里好。 这样,倒有了些意外之喜。虽然马非良驹,但是这么天天一起玩儿下来,加上他还会喂马,给马儿洗刷身体,人马之间的默契倒是渐渐培养了起来,所以他一声令下,李小蕙骑着的那匹马才会乖乖听他的话。 “怎么样,你想走都走不掉吧。”李子林有些得意,看着李小蕙惊慌失措的模样,他隐隐有些恶作剧的快感,但是他也知道不能过分,上一次已经因为落马耽搁了一月有余,不仅被那群大汉追上了,还在不知不觉间惹上了骆鸣宇这么个不知来头的家伙,如果这个丫头再从马上栽下来,就不知道又会再出什么事情了。 那马儿停稳了之后,李小蕙紧紧抓住缰绳,瞪圆眼睛观察了半响,直到确认马儿不会再像刚才一样乱动才稍稍放松了些。她的确是有些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不过这也不能全冤她那!谁从马背上栽下来而且还摔断了骨头,下一次能没有一点心理阴影地再次爬上马背呢? 确定马儿站稳了之后,李小蕙忙不迭地从马背上趴下来,看来骑马逃走对于她来说是最不符合实际的一种想法了。“那你说吧,那白玉扳指,究竟有什么用处?”李小蕙悻悻地坐在李子林身旁,往那堆已经快熄灭的篝火中添了些干柴,让火重新燃烧起来。 夜色已经很重了,虽然是满月之夜,但是因为天上有云,所以还是十分暗淡,抬起头,可以看到天上的星星,如同在华丽的黑丝绒幕布上,缀上闪亮的钻石。 夜风吹过,带来一些奇怪的声音,有些像是动物低沉的叫声,又有些像是在旷野中游荡的亡灵发出的孤独的哭声。背后,是沉寂了不知多少年的破败庙宇,身前,是完全被黑暗吞噬了看不到边际的树林和山丘。就连那匹马,在摇曳的火光中它的身形也被放大了若干倍,变成了恐怖黑暗的怪兽。 看着这样的夜景,听着这样的声音,李小蕙感觉到毛骨悚然。有了这样的感觉,身体就变得更加敏感了,李小蕙只觉得脖子上冷飕飕地,好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她的脖子上流动,用手一摸,却什么都没有,只有夜风吹过。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可是这夜风,为什么也感觉那么诡异呢?为什么像是拐着弯儿,像是孩子柔软的小手,这里摸一下,那里动一下。 “小蕙,你怎么了?已经从马背上下来了,怎么还害怕成这个样子?”李子林从旁看着李小蕙,他的身体没法移动,从他这个角度,只能看到李小蕙的小半个脸庞,但是他也发现,在火光的映照下,李小蕙的脸色有些不对,她的眼睛紧张地大睁着,不时伸出舌头舔一舔嘴唇,而且她的身体是紧绷着的。这些都出卖了李小蕙此刻的内心世界,李子林可以看出来,她是很紧张的。 “你有没有觉得,这风有些怪?”李小蕙不自禁地往李子林的方向挪了挪,刚才只一鼓作气地想走,还没察觉到夜色已经如此之深,但是人一旦静下来,就注意到周围的环境。李小蕙心中暗自庆幸自己刚才没有骑马走掉,且不说她会不会骑马,就是这环境,也足以吓得她够呛了。 从小生活在大城市中的李小蕙,习惯了就算是在午夜,街道上也会有灯光,路上也会有行人,也会有人声的环境,穿越之后,身边时时有人,又从未在夜里出过门,忽然一下子来到这样的地方,见到这样本该最自然的夜色,却觉得恐怖而不正常了。 人都是有惯性的,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里,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就算是再不合理的事情,习惯了都会觉得是自然而然的。反倒是从不自然的地方一下子迈进自然的地方,倒觉得处处诡异,什么都不正常了。 “有些怪么?”李子林看了看四周,哪里有怪,不是很正常么? 李子林与李小蕙恰恰不同,他从少年时就游历四方,发愿要踏遍大唐江山的每一座山,跨过每一道河流。一个人孤身在外,夜宿郊外对他来说实在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他的胆子也就此练得很大,甚至是在乱坟岗中,他都可以安睡到天亮,更不必说此刻身旁还有个火堆,头顶上还有个可以挡雨的屋檐,他有什么好怕的。 “你不觉得,有些不对么?”李小蕙的说话声音已经变得有些发颤了,随着夜色一点点变得浓郁,空气也冷了下来,李小蕙抱住了自己的胳膊,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她的包裹,包括她的那些金银珠宝,她的衣服,全部都留在了她养伤时住过的屋子里,离去的时候她是被那三个大汉劫持的,不可能带着那么大一个包裹,当时只想着逃命要紧,此刻再想起来,李小蕙发觉自己的身家财产全丢在那个小镇上,越想就越是不甘心了。 心中有了不甘心的念头,这惧怕倒是被挤去了一些,李小蕙想,自己无论如何也得回去一趟,把自己的包裹拿回来,不然,从此以后身无分文,难道她要靠沿街乞讨或者是给人做粗活来过活么? 李子林看到刚才李小蕙还是一副紧张的模样,但是这个时候她不紧张了,身体也放松了,脸上却露出忿忿的表情。这个女子到底在想写什么事情?为什么自己就在一边,却什么都捉摸不透?李子林问道:“小蕙,你想知道那枚白玉扳指的来历么?”与她交谈,就可以知道她的想法了吧? “哦,对,你还没有告诉我呢!”李小蕙的思绪被李子林这么一句话拉了回来,最大的疑惑,还是那枚白玉戒指。人的注意力有了寄托,就不会只注意环境,也就会不会东想西想,而且身边毕竟有个大活人,两个人在一起,心里的恐惧也就会减少很多。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很想知道吧!”李子林的说话语调忽然一变,他侧过头对着李小蕙诡异地一笑,忽然从地上一跃而起,三步两步就跑到了马前。那匹马李小蕙下来之后就没有再拴起来,那马显然也困了,正卧下来打盹,李子林一来,那马儿马上站起来。李子林也不用蹬着马蹬上马,单手在马背上一撑,整个身体就骑在马背上了。 动作干净利落,就算比不上体操运动员跳马的水准,也差不离了。 “小蕙,我先走了,你不是一直想要和我分道扬镳么?甚至巴不得从来没有见过我?那么咱们就此别过,以后有缘自会相逢,无缘的话,这就算是永别了。”李子林骑在马背上,威风凛凛,在夜色中,他的脸颊熠熠生辉,俊朗的眉目飞扬跋扈。 李子林说的话似乎不是玩笑话,他说过这句话以后,拍马前行,只不过瞬息之间就没入夜色,连着那马蹄声,也很快消失。 李小蕙一下子跳起来,冲着李子林消失的方向大骂:“该死的家伙!你去死!认识你就是我李小蕙遇到的最倒霉的一件事情!你走,走了好,走了我清净,就是遇到了才发生这么多事情,我才不要见你,你走,你走的远远地,再也不要回来!” 李子林似乎是真的消失不见了,阴冷的风又回来了,那种诡异的声音也再度响起,李小蕙的鸡皮疙瘩也回来了。甚至就连那堆火,也因为无人再添木料,而显得有些暗淡。摇曳的火光也变得软弱无力,随时都像是要熄灭的样子。 “喂,李子林?你不会真的就这么走了吧?”李小蕙尝试着喊着,心里却越来越是着急,越来越是害怕,她认识的人,怎么都是这个样子的啊!还是男人呢!一个只会下毒阴人,一个就这么大半夜把姑娘扔在这种荒郊野外,他们还有没有点男人的责任心那! 第二十章 我要保护你 黑暗中,恐惧如影随形,黑色,代表着不祥,神秘,和死亡等等在人类印象中不那么好的一面。 而在这样的阴森恐怖中,李小蕙的脑子里还能冒出什么好的事务呢?她只能想到鬼怪啊幽灵啊,甚至是僵尸吸血鬼。 越是这么想着,就越觉得这是真实的,比恐怖电影还恐怖一百倍的真实,因为电影终究是假的,而身临其境的这种感觉,却是真的。虽然李小蕙什么都没有看到,可就是这种什么都看不到的氛围,是最让人害怕的,若是真的看到了,反倒将恐怖固化了,再没有扩大的可能,只有看不到了,这恐怖才是无形无影,却能将整个世界都笼罩进去。 开始的时候,李小蕙还顾得上骂李子林两句,怨一下骆鸣宇,自哀自怜一下她倒霉的命运,可是这个时候,她什么都顾不上了。李小蕙忽然一下子跳起来,跑到火堆前,将所有她能抓到的东西都扔进火堆里,希望那堆火烧得越旺越好,火光和热量可以驱散一部分夜的黑和夜的凉,也驱散掉她心中的恐惧。 她要怎么办?在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要继续往前走么?她不认识路,就算是白天,也可能会走错,更不要说这什么都看不清楚的夜晚,李小蕙是连东西南北都分不清的,在高楼林立处处都会有路标的现代,她都会在从小长大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城市中迷路,到了现在,既没有路标也没有方向牌,而且也没有路人可以问,她不大可能走对正确的方向。 而且,就算她认得路,她也没胆子走了,虽然知道眼前这火堆不大可能燃一个晚上,但是靠近这火堆,还有些光明与温暖,也让她不至于过分害怕。 李小蕙的胆子可以很大,可那是对人,对事,对她可以看得到的东西。面对着幽冥中的事情,李小蕙是实在没有那般胆子,可以一个人面对这些看不清摸不着又让人感觉到害怕的东西的。 渐渐地,李小蕙靠着火堆,抱着膝盖,有些困了。虽然是在万分的惊恐中,但是疲惫依然是挡不住地袭来,她的眼皮变得沉甸甸地,很难再睁开,但是耳朵却依然灵敏,可以听得到寂静的夜中任何一点细微的声音。 很奇怪的感觉,耳朵听得到,脑子还能运转,就是眼睛睁不开,身体也动弹不得。就像是老人们常说的鬼压床一样,不过李小蕙现在没有躺在床上,而是蜷缩在地上。因为蜷缩在地上,所以一只耳朵贴近地面,地面可以讲很远地方的声音传播过来,在空气中听不到的声音,贴在地面上就可以听到。 李小蕙听到了有节奏的敲打声,而且在渐渐升高。过了一会儿,那只没有贴近地面的耳朵也听到了同样的声音,这声音交织在一起,极有规律,点子却又很急。 声音更近了些,也更清楚了些,李小蕙忽然想起来,这是马蹄落地的声音,有人在骑着马向这边赶过来。 是敌人,是朋友,还是素不相关的人? 如果是敌人,她这个状态太容易被发现了;如果是朋友,朋友,李小蕙心中只有苦笑,她还有朋友么?如果是素不相关的人,她也得抓住这个机会求助啊! 脑子里转过这样的念头,李小蕙刚才那种魔怔的状态忽然消失了,她的手脚可以动弹,她的眼睛也可以睁开。她身上就像是装了弹簧,一下子跳了起来。 这来的如果是敌人,是那三个大汉赶到了,她就要倒霉了。怎么办?先躲起来?可是这堆火还着着,片刻之间李小蕙也想不出什么办法可以迅速熄灭一堆火。方才她是唯恐火焰不旺,现在是后悔将火烧得太旺了。 躲起来的话,如果来的是不相关的人,她这求助的机会也就失去了,到底要怎么办才好呢?李小蕙正自犹豫不决的片刻之间,那声音就又近了些。幸亏这是晚上,因为寂静声音可以传的远,也因为是晚上,骑马的人没有让马跑得很快,如果是白天,李小蕙犹豫的时间,足以让人和马跑到她面前了。 李小蕙来不及犹豫了,也不管那火,自己先躲进了破庙里面,藏在一堵残缺的墙后面。求助的事情,可以从长计议,若是被敌人抓到,她就真的完了。 马上的乘客果然在破庙前停住了,李小蕙听到那人下马的声音,接着脚步声近了些,来人发出一声“咦”,显得有些奇怪。 李小蕙紧张之极,这人,该不会是要来找她要什么劳什子的白玉扳指的吧?她虽然现在还没有弄明白那枚扳指有什么用,但是看到这么多人来抢,也知道那是个重要的东西。 什么重要的东西,能引来这么多人明着暗着争抢?那枚白玉扳指的价值,绝对不仅仅在于其表面,一定是有着什么象征的意义。那么,那个女孩儿拼着一死将那枚白玉扳指给了她,一定也是故意的吧?否则,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会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那么,那个冒充她的女孩儿,其实是知道她真实身份的? 人在紧张之极的时候,脑子反而会转的比较快。前几日怎么想都想不明白的问题,这个时候忽然想通了。那个女孩儿冒充她的身份,想来也是为了保护她,引开那些追杀她的人的注意力。可是还有一点疑惑,就算那个女孩儿认识她,但是女孩儿是怎么确定,她一定会救人的?如果当时她们没有看到受了重伤的女孩儿,那女孩儿不久要无声无息地死去了么?这枚白玉扳指会落到谁手中,也就是不可控制的事情了。 “小蕙,小蕙,你还在么?” 有人在喊她的名字,听声音,极像李子林。 李小蕙没出来,一来是很生气刚才李子林扔下她就跑掉了,这个时候不知道又想起什么来,才回来找她。再来,是因为李小蕙始终不能完完全全相信李子林,在他背着自己偷拿了那枚白玉扳指之后,这样的怀疑更重了。李子林接近她,究竟是有什么意图?他真的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么? 想到这样的事情,有了这样的怀疑之后,李小蕙更加不愿意走出来了。她很矛盾,是就这么藏着,李子林找不到她,一会儿自然会离开。可是她有很怕,怕黑怕冷更怕鬼,若让她在这样的环境中守一晚上,实在有些接受不了。 而且,如果没有了李子林,她以后的生活应该怎么走?李小蕙心里很清楚,她其实是没有多大的能力的,现代人回到古代可以混的风生水起,那纯属子虚乌有的事情。现在她连钱都丢了个一干二净,怎么办? 出去见李子林,不管他能不能信任,现在他总还是一个可以依靠的人,等到自己可以立足了,再说? 李小蕙讨厌这种虚与委蛇,既然要在一起同路,有不能相互信任,都在自己心里打着小算盘,实在让人感觉不舒服。 可是,她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现在的她,还是弱者,弱者不管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是没有什么选择权利,摆在她面前的是什么路,她就得怎么走。 所以,现在和李子林翻脸,好像时机不合适。 “我在这里。”李小蕙从破墙后面转出来,站在李子林面前。 火光摇曳中,她看上去亦真亦幻,李子林隔着那尚未熄灭的火堆看她,只觉得自己对面的人衣袂飘飘,眉目却不那么清楚,好似要乘风而去一般。 李子林看着那个影像,莫名地觉得有些害怕,他一步跨过火堆,甚至带着些匆忙地抓起李小蕙的手,此刻才觉得这个人是实实在在的。“怎么藏在那里,我还以为你走了呢!这么黑,若是你不小心走错了路,要找可真不容易。” “还回来做什么?”李小蕙对李子林没什么好脸色,忿忿地甩开他的手,既然李子林回来了,而且还拉着她的手说这样的话,大概就不会扔下她走了,她大可以稍微报复一下他,让自己这段时间受到的惊吓有一个发泄的渠道。反正小小地报复一下,也无伤大雅,如果毫无怨怼,反倒是显得有些不自然了。 李子林笑了笑,将身后的一个大包裹甩了过来盖头盖脸地扔给李小蕙,“真的以为我会丢下你不管么?去取这个东西而已,谁让你趁我不能动的时候,说要离开的,只许你吓唬人,就不许我骗骗你?” 李小蕙惊喜地看着她失而复得的宝贝包裹,里面的财宝一点都没有动过,还是老样子。 哈哈,现在她又成了百万富翁了,不会变的身无分文。 有了钱,心情就会变得不一样,虽然周围的环境并没有变,李小蕙却忽然感到,这夜色也如此美丽。 “放心,小蕙,我会永远保护你的。”李子林俯下身体,在李小蕙耳畔轻声说道:“永远不要担心我会离开,只要你需要,我永远都会保护你的。” 第二十一章 知道不知道 永远保护她?这是李子林的承诺么?或许只是他一时兴起说的玩笑话,大概等明日太阳一出,他就会将这句话忘得干干净净了吧? 李小蕙就把这句话当成玩笑话听了,便也笑着应道:“什么叫永远?难道你还娶了我不成。” “有何不可。”李子林一本正经地回答,他的眼睛映着火光,熠熠生辉。 李小蕙被那双眼睛晃到了,有些头晕,从那双眼睛里看到的,为什么只有坚定而没有戏谑呢?难道李子林是一个出色之极的演员,可以如此完美地表演么? 当李子林不笑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其实是一张十分帅气的脸,他的帅气,不仅仅是眉目的英俊,还有他的气度,他身上有一种很出众的气度,常人难及。只是他平时不是傻笑就是憨笑,很容易遮掩住他这种气度,让人觉得他并没有什么出众之处。 当他说“我会永远保护你”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是郑重之极的,那种表情,那样的话,就像是一个一生一世的许诺,这是很容易迷惑少女的心,尤其是涉世不深的少女。 可惜李小蕙不是。 曾经在现代生活过的她,虽然说不上阅人无数,但恋爱多多少少也谈过几次,爱过再失恋,爱过再失恋,这么反反复复几次之后,对于感情,尤其是对于男人的甜言蜜语,她就有了抵抗力,虽然李子林说的看似真诚,但是李小蕙被那双眼睛里的光华迷惑也不过是片刻之间。 李小蕙随即便笑了笑,后退两步,拉开了她与李子林之间的距离,弯腰去包裹里找寻可以保暖的衣服,寒夜里,毕竟还是很冷的。 “你回去取包裹的时候,被那三个家伙发现了么?”李小蕙找出一件厚些的衣服披上,又拾取了一些干树枝扔进火堆中。既然已经有一个人在周围,她就不是那么害怕黑暗了,只是这夜实在有些冷,火旺了,才去驱散寒气。 李子林轻轻松松地坐在地上,道:“没有,那几个笨蛋,还呼呼睡着呢。我倒是想要晚上就走,可是跑了这么一个来回,马儿身上也冒了汗,夜里马也不曾休息过,恐怕这么再跑下去,咱们两个还好,马就先支持不住了。不如就在这儿休息一夜,明早再走,也好让马儿歇歇脚力。” “那骆鸣宇呢?不追了么?”李小蕙想起那枚白玉扳指,很想问问李子林是否知道那枚白玉扳指的用途,想了想还是算了,真正的永泰郡主李仙蕙一定是知道那枚白玉扳指用途的,不然不会在临死前还紧紧握着,如果李子林知道她的身份,她再冒冒失失问出这样的问题,李子林一定会起疑心。 想到这些,李小蕙有些后悔,就在骆鸣宇走后,她已经问过一次李子林那白玉扳指的用途了,李子林没有说而已。 李子林若知道她的身份,听到她这样的疑问,难道不会起疑么?难道李子林是真的不知道她的身份的?或许李子林真的将那个死去的女孩儿当成了李仙蕙,也许李子林并不知道那枚扳指的用途,只是看到那枚白玉扳指做工精良才收起来的? 或许并不是李子林不是不告诉她白玉扳指的用途,而是他自己也不知道。先前装作知道,只是在拖延时间,不让她一个人离去。 “骆鸣宇?他既然只给我们下了一个时辰的药,就说明他有定能脱身的方法,就算当时我们可以动弹之后立刻就追,也是追不上的,更何况拖延了这么久?”李子林晃了晃手,枕着自己的胳膊,懒洋洋地道:“我辛辛苦苦跑了这么一个来回,累死了,先睡觉,先睡觉!醒了才有力气。” 李子林不一会儿就鼾声大作,看起来是睡地极香甜了,李小蕙心中还有些疑惑未解开,而且此时肚子也饿得很,实在没什么睡意。见李子林蜷缩成一团,便又去包裹里翻出来一件厚些的衣服,权当被盖,给他披上。虽然是女子的衣衫,但是衣服本就宽大,这么盖着,也能将李子林的身体都遮盖住。 李子林微微晃了晃,啪嗒一声,从他手中掉出什么东西来,正好落在李小蕙眼前。 那是用油纸包着的,凑近便能闻到一股香味儿,李小蕙腹中空空已经很久了,拾起来,稍一犹豫,便拆开了。油纸中包裹着一只烤鸡腿,尚且温着,看着就让人有食欲。 只是,刚刚才被骆鸣宇那下了药的肉块阴了一次,李小蕙有些犹豫,这东西敢吃么? 正犹豫见,便看到李子林微微睁开一只眼睛,又急忙紧闭。“喂,干嘛装睡。”李小蕙伸脚踢了一下李子林。 李子林侧身一滚,李小蕙这一脚自然落了空,只在他衣服上蹭了一下,根本没有接触到他的身体。 “我听到有人的肚子似乎在打鼓,于是不小心就掉出些吃的东西来。”李子林懊恼地摸了摸自己的衣襟,叹道:“我还想抱着鸡腿好好做个梦呢,这下可好,便宜你了!” 李小蕙哭笑不得,李子林这个家伙,摆明了想给她带些吃的东西,都不能好好说话么?看看手中的鸡腿,不管怎么样,饿死是划不来的,咬一口上去,皮酥肉滑,尤其在饿极了的时候,更觉得好吃,再也顾不得什么吃相难看好看,三口两口就吞了大半。抬起头,这才看到李子林披着她的衣服,坐在一旁怔怔看看,似乎还在吞咽口水。 “你没有吃饱么?”李小蕙问他。 “早就吃饱了,被骆鸣宇那个家伙下了料的肉块喂饱了!”李子林拍了拍自己的肚子,打了个哈欠,扭了扭脖子,侧身躺下,打了个滚继续睡觉。 “喂!我的衣服!” 李小蕙很悲哀地看到,她那做工精致选料精良的衣服,被李子林整个压在身子底下,就那么铺在脏兮兮的地上,上面不知道被滚上了多少泥巴干草,甚至还黏上了地上那些不知名的小虫子,那些小小的生命被李子林这么一滚一压,自然是死掉了,可是那尸体全都黏在衣服上了。但就在李小蕙发出悲鸣的时候,李子林又鼾声大作,睡着了。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之后的路倒是意外地平静,大概是先前出的意外和事故太多了些,老天爷也在眷顾李小蕙,他和李子林就这么两人共骑,平平安安到达了临淄。 临淄历史悠久,太古太昊伏羲氏兴起之地,又是五帝之一的颛顼高阳氏的故墟。虞舜时期至夏代,有季氏族部落居住在这里。殷商时期,有姜姓逄伯陵氏居住在这里。殷商末年,有蒲姑氏居住在这里。周武王推翻商朝,建立周朝,封太公姜尚于齐地。建立周代齐国,便是后来的春秋五霸之一的齐国。 楚汉之时,韩信破齐,斩田广,踞临淄,刘邦便封韩信为齐王,临淄便是韩信的属地。西汉时建诸侯国,封子肥为齐王,衍嗣历哀王、文王、孝王、懿王、厉王等,先后皆治临淄。 唐时,临淄也是郡王的封邑。 当然,李小蕙的历史不会好到这种程度,她顶多知道临淄是齐地,其他的事情,都是李子林告诉她的。 这个李子林不仅稀奇古怪的事情知道不少,历史也了解地够透彻,说到了临淄,就将话题扯到了韩信身上,一路走一路说,从韩信的胯下之辱说起,一直到“成也萧何败萧何”,其中的故事,有些是李小蕙知道的,有些是她不知道,有些更是与她从前从史书中看到的相左。 听古人讲更古的人的事情,听古人按照他们的思维逻辑和标准来评价更古的人,与在大学里听过的那些教授讲课是完全不一样的。 当然,如果听这些故事的时候,能换个姿势换一种状态,李小蕙会更加喜欢。因为李子林给她说这些事情的时候,他们两个人可是骑着一匹马,李子林在李小蕙身后,他的脸就贴在李小蕙的脸颊旁边,他说话的时候,李小蕙都能感觉到他讲话时带出的热气。 虽然李小蕙是从现代来地,对于这些普通的接触并不抵触,李子林也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模样,并没有趁机从李小蕙这里揩油或者做什么别的小动作。可是两人一骑,毕竟还是非常暧昧的,尤其是李子林生怕李小蕙再从马背上摔落,抱她抱的极紧。 李小蕙也说过,既然不怕再被追上,也不准备去追骆鸣宇,不如就如先前一样,换乘马车,虽然速度不如现在,总也舒适许多。怎奈一路走来都是些小小的村子,再也找不到合适的马车可换,只能这么一路凑合着,到了临淄。 这一路上,李小蕙也确实领略到大唐的开放。他们二人这么明目张胆这么暧昧地骑马而过,路上居然一个侧目的人也没有,看众人的表情,倒像是见多不怪,自然而然一般。 大唐气象,果然不凡,和李小蕙感觉中古代女子一定要三从四德不能与男人接触的印象,截然不同。 第二十二章 红粉嫣然 李子林对那白玉扳指的遗失并未表现出多大的遗憾和惋惜,也没有要找回来的意思。提及之时,顶多只是骂骂骆鸣宇阴阳两面,恨自己看错了人。 李小蕙又会想,也许那枚白玉扳指并没有多重要,当时那三个大汉问自己所要,不也说是为了回去交差么?也许他们的主人只是要他们杀了永泰郡主,将这枚白玉扳指带回去以证明永泰死了。因为这个年代又没什么尸体保险技术,人一死,很快就会腐烂,也没有照相技术,为了要证明永泰已经死了,就只能取走她随身的物品。 至于骆鸣宇为何非要那白玉戒指,大概也是出于相同的目的吧。这么想着,李小蕙就泰然了。 到了临淄,李子林自去拜访他的朋友,李小蕙便独自在城中转悠。李子林对于临淄城中的安全,是极为放心的,他只盯住李小蕙记住路,莫要找不回客栈,便走了。 古代的街市与现代的比起来,既极为接近,又有很多不同,总之在李小蕙眼中,是处处觉得新鲜。 她没有见过长安的街景,离开洛阳之时匆匆忙忙,也未曾细看,但是只这临淄一处,已经足以令她惊叹。 虽然临淄没有长安那样的胡姬酒肆,也很少见到胡人商客,更没有什么外国慕名前来的遣唐使,但是临淄绝对不单调。唐朝时商人的地位并不高,商人不可以为官,一旦入行,就不可以改行,赋税也比一般农人为重,田地却极少。但毕竟是大唐盛世,就算有这诸多的限制,买卖的人也会有很大的利润可图,所以就算是在临淄,路边也有买卖各种物品的商铺。 其实总结起来,不过吃穿用玩一类的东西。李小蕙的包裹里有质地很好做工优良的衣服,对这普通的布料就有些看不上眼。大概是看惯了好东西,手也摸惯了上等的丝绸,于是总觉得街市上在卖的东西有些差强人意。 各种小吃倒是层出不穷,可是人的胃口毕竟有些,李小蕙吃饱了,便也只能看看,再吃不下去。 慢慢走过来,别的东西李小蕙倒是都能接受,唯有遇到的那些女子的妆容,让她受刺激不小。 本来在洛阳皇城内的时候,她也见过那如同日本艺妓一般白粉敷面的妆容,但是那个时候她是被拘禁的,就算是看到,也只是远远地忘一眼罢了。那些服侍她的宫女,一个个整日惶恐不安,紧张不已,只顾得上保命,并没有涂那么厚的脂粉的。而太平公主来的时候,也只轻点黛眉,唇上擦了胭脂而已,脸上并未施粉。 李小蕙离开洛阳来到临淄这一路上,所到之处都是小镇小村。脂粉是很贵的,对于这些地方的人来说,买那么多脂粉往脸上一层一层涂起来,实在是一种浪费。 可是临淄的人不同,这里是郡王的封邑,既然有郡王,自然有不少贵族女子,她们可是极为注意妆容的。但是这种注意,让李小蕙觉得犹如见鬼。 她们往脸上涂的脂粉,是用米粒滑石粉一类极白的东西压碎制成的,因为极白,所以涂在脸上,一眼看到,极为吓人。如果用脂粉在两颊涂抹出浓郁的红色,就是红妆,如果只是在嘴唇上轻点,那就是白妆。当然,除此之外还有许许多多的讲究,李小蕙也看不懂,她只是个外行,看看热闹罢了。 不管是白妆还是红妆,或浓或淡,都是这个时代的特色。李小蕙看不习惯,那只是因为她从小到大的审美是按照现代那一套标准来的,每个时代的审美标准都不同,就像唐代,是以胖为美的,越是珠圆玉润的女子,越是美人,而李小蕙的那个时代,却是以瘦为美,最好瘦的皮包骨头肋骨都一根根分明了,唯独胸部丰满,才是美人。 李小蕙就这么胡乱晃着,一股异香吸引了她,似乎是花蜜的味道,又有些像是香皂的味道,李小蕙随着香味儿寻过去,原来是一家胭脂店。 那店很小,进门只有半步,柜台上满满当当放着大小不等的瓷盒子,有些凌乱。店里的老板却是个半老的男子,懒散地坐在柜台后面,除非有客人来了,指点着什么,他才肯站起来应付一番,也是懒散的模样。 李小蕙走上前去,随手取来一盒,打开闻了闻。那味道并不算好闻,虽然香甜,却夹杂着一股难言的刺鼻气味,用手指蹭一点在手背上晕开了,虽然红,却红的没什么生机,就像是拍死了蚊子在墙上留下的那一点血迹。 “姑娘想要什么?整个临淄城,也就我家的胭脂最好。”那中年男子微微驼着背,从柜台里面看着李小蕙。这家店是面向阴面开着的,光线本就照不进来,那男子又在宽宽的柜台之后,更看不到他是什么表情什么模样。 李小蕙不答,又取了另外一盒胭脂看,这一盒的颜色浅了些许,有些粉红,增了几分活泼,但依旧有些不服帖,擦在皮肤上,就像是打翻了颜料沾上去一样,颜色不润,颗粒也算不得细腻。 “你还有更好的么?”李小蕙问道。 那店主打量了一下李小蕙,这女子看着极为陌生,不是他的常客,若是有钱的夫人小姐出门买胭脂,一定会带着丫鬟婢女或者是老妈子,可这女子却是孤身一人。但是看她衣着,又绝非普通人。 也许,是新近来临淄的人家? 店主一边想着,一边从身后取出些更好的胭脂,给李小蕙看。“这些是从大月氏国来的。” 取出来的东西的确比先前摆在外面的好些了,但是那店主却依旧是一副没精打采的模样,连介绍都懒得介绍。只是往李小蕙面前推了推,就算是推销了。 “你还有更好的,还有别的颜色么?”李小蕙依然笑问。 于是最后的最后,李小蕙几乎将那家店里所有的胭脂都翻出来看了一次,却没有说买那一盒,在那店主已经明显露出烦躁表情的时候,李小蕙淡淡地道:“这些我都要了,明天我让人来搬走。” “姑娘都——都要了?”从李小蕙进来的时候就一直半睁半闭着眼睛,困乏不堪,现在一下子像是被惊醒了,天啊,这位姑娘差不多将他店里所有的胭脂都看了一遍,也没见她脸上露出过什么满意的表情,怎么这一下子,就决定全部包圆了?这这这,这么多胭脂,她一个人用得完?就算是一家子人,怕也地用个三年五年的吧? “怎么,不卖?”李小蕙冲那店主笑了笑,转身就走。 “姑娘。”那店主忙喊李小蕙,“不知姑娘府上哪里,小老儿给姑娘送过去。” “不必,也许不用搬那么远呢!”李小蕙不置可否地笑了笑,转身就走。 那店主有些迷糊了,这姑娘是来和他开玩笑的吧?随意后悔,方才应该问她要些许定金才对,若是她不过是图好玩儿,明日不来了,自己方才那一番幸苦不就白费了? 李小蕙离开那胭脂铺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这一路上她倒是留心记过何时需要拐弯,何时又要直走,快步走回家,李小蕙觉得心里很爽快。 临淄这么一座大城市,对胭脂的需求量自然很大,今天下午她看了,也找人问过,整个临淄,也只有那间胭脂店像个样子,其余都是走街串巷的小贩,卖的也没什么好东西。 这个世上,女人和小孩子的钱是最好赚的,既然唐朝的贵族女子都这么喜欢化妆,那么开一家胭脂铺,一定不错。 那间胭脂铺的货色,颜色既不好看,抹在皮肤上也没有生动的感觉,如果可以稍加改动的话,一定会更加抢手。 而且,那家店的地理位置也不好,那么阴暗,再好看的颜色,没有阳光的照射也会失色三分。所以现代的那些化妆品店,都会灯火辉煌,照地所有的东西都是亮闪闪的。 李小蕙虽然对于此事的市场价值尚且没有弄明白,但是她估计,以她手中的钱,盘下这么一间铺子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如果可以稍加改造的话,岂不更好? 李小蕙毕竟没有接触过化妆品业,对于这个时代女子所用的胭脂更是知之甚少,她只是凭借自己的直觉和在现代社会中的磨练,觉得这应该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李小蕙从一开始就没打算靠着那点老本坐吃山空。钱如果是死的,那总有用完的一天,只有让钱活起来,才能变出更多的钱来。李小蕙不能说没有野心,她也有她的野心,她想发财,用自己的力量让自己过上好日子,但是她不迷信那些穿越小说中的情节,什么主人公只要回到古代,就一定会风生水起,做什么什么成功。 什么事情做起来,都不会那么轻易成功的,所以李小蕙虽然察觉到了商机,但是没有同那个店老板讲明,她想再好好想想,想明白了,再动手不迟。而且,她对于金钱的价值也没太大的概念,生怕那店主在价钱上漫天要价,她却不知所措上了当。 第二十三章 无商不奸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李小蕙都从未接触过经商,不过她总也是山西人,血液里多多少少也应该带一些晋商的遗传因素,虽说不懂,不过她自认为自己还是多少有些天分的。 看上了开胭脂店的买卖,却没有看上那家店的地理位置,那么阴暗便宜,又那么小,怎么能让来买东西的人有好心情呢?今日李小蕙看他那胭脂,那些贵重的,不少盒子上都积着厚厚的尘土,显然是无人问津久已。而摆在外面的都只是些普通的颜色而已。 如果买下来,那么店面一定要重新选择,李小蕙不喜欢那种用一个柜台隔绝了内外的布局,客人想看什么,也得伸长了脖子看。她心中所想的,店面一定要大,光线要好,然后屋子里四周拜上各种造型的墙柜,上面再摆上各色的胭脂。一种颜色,只摆出一盒当作试用装,要买的人,试着颜色合心了,再另取出一盒未曾开封的。 李小蕙虽说想要把白日里见到的那家胭脂店的的胭脂全部买下来,但是那样绝对不够,品种一定要扩充,不仅仅是胭脂,还有擦脸用的水粉,装饰额头的额黄,花钿,用作眉笔的黛黑,她都要涉足。 光这样想着,就感觉前程远大,反正她李小蕙是既没有要做官的想法,又不想去种地,商人不能做官就不能罢,于她又没有什么影响,她只要闷声发大财就好。 “一个人,乐什么呢?”李子林直到夜色降临,才回到客栈,见李小蕙一个人傻笑,却是两眼亮晶晶的,一脸高兴的模样。一路同行,李子林也很少见到李小蕙如此高兴的时候,她有时候虽然在笑,但是李子林感觉她心里总是在为某些事情烦恼,而她如此高兴的模样,虽不知为何,也替她高兴。 “想到了一个发财的好主意。”李小蕙回了回神,问道:“怎么回来了?” “为什么不回来?”李子林很是好奇。 “你不是去拜访朋友了么?”李小蕙疑惑道:“既然是好久不见的老友,自然要秉烛夜谈,在一起饮酒畅谈才对,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李子林看了看外面早已经黑下来的天空,再看看屋内也早已经点亮的灯烛,这个时辰,怎么也算不得“早”吧? “好友是好友,但是总不能因为我来了,就饶了他的生活不是?”李子林道:“方才听你说想到一个发财的好主意,是什么?” “我想留在临淄,不走了。”李小蕙道:“游历天下虽然很好,可毕竟不是长远之计,我想过了,我想留在临淄,权且把这里当做落脚之地,以后就算是想出去玩儿,也总有个回来的地方。而且,今天在外面走,我也想到了安身立命的法子。” 李子林微微一怔,他到没有想到,只一天的工夫,这女子的心中怎么就冒出这么多念头来?虽然他自己的目的也是要将李小蕙带到临淄来,让她留在这里,可是怎么没有等他开口,李小蕙就先说了出来?这倒是省却了他的麻烦,先前他还担心,若是李小蕙不肯留在临淄,非要离开,他要怎么办呢! “哦,安身立命的法子?且说来听听?”李子林倒是有些好奇,前些天她还对人情风俗一知半解,这不到一天的时间,她能想出什么法子来? 李小蕙正自为自己的计划兴奋,早就想找个人说一说,“临淄城中有一家卖胭脂的店,你见过么?” 李子林点了点头,道:“见过。”他心道,毕竟还是女子,这什么都没看到,就先奔那胭脂店去了,这样想着,微微摇头。 李小蕙处在激动中,也没注意到李子林的不以为然,便继续道:“我想把那家店买下来,然后换个大些的地方,重新开起来,再多多添置新品,一定会招揽到不少人来的。” “你想到的办法,就是卖胭脂?”这在李子林的心中很是不以为然的,就算大唐十分地开放,李子林也想不到,李小蕙这样的人愿意去抛头露面在大街上卖东西,然后为了一文两文的价格与人争得面红耳赤,这实在不是什么好主意。“呃,我想,你是想要买下那家店,然后每月收钱吧。”李子林试探着问。 “如果以后的话,也许会这样吧。”李小蕙道。 “小蕙,你该不会真的准备抛头露面去卖东西吧!”李子林瞪大了眼睛看着李小蕙,心想她是不是遭受的打击太大,神智有些不正常了,李子林知道李小蕙有多少钱,那些钱,够她舒舒服服过一辈子了,她何必做这些低三下四的事情?“小蕙,你是不是担心以后没钱,放心,不会的,如果你以后很穷了,我养活你。” 李子林的话半是玩笑半是认真,李小蕙听着也觉得有些感动,虽然心中知道当不得真,但是这样的话说出来,多多少少总会落在心底的。 “谁要你养我,恐怕以后,是你需要来向我借钱了。”李小蕙脸上微微一红,随即转开话题,因为李子林的这句话,不管是不是认真的,听起来都十分暧昧,在一个家庭里,只有男人才会对自己的女人说这样的话,她李小蕙与李子林又是什么样的关系呢?为什么要李子林说这样的话?李小蕙觉得这让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暧昧不明了,但是她不想要这样,她和李子林,只是朋友而已。李小蕙这样告诫自己:你还没有彻底弄明白他,怎么可以与他如此亲近呢?如果他真是不怀好意呢?毕竟,他出现的时机太巧了,他拿走那枚白玉扳指,也太巧了。 无商不奸这句话,李小蕙算是彻彻底底体会到了,那胭脂店的老板别看整日里没精打采像是没睡醒一样,当李小蕙确切地提出要收买他的店和所有的胭脂时,那老板居然狮子大张口,要出了三倍的市价,而且无论如何不肯降低。 李小蕙并不急着与他讨价还价,她笑了笑,道:“我知道你要的价格高,如果你非要这个价格,也可以,但是必须接受我的条件。” 那男子一听,两眼放光,再也没有了先前困乏的模样。这样的价钱面前的这个年轻女子也能出得起?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小姐或者是少夫人显得无聊,想要弄这些东西玩儿。这价格,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来是多出市值许多倍的。 “我可以以你提出的价格来买,但是条件是,所有给你供货的胭脂商人,从此以后都只能给我供货,所有从你这里取货再转手去卖的小贩,以后也只能从我这里取。以后你不可以再买卖胭脂,不知你同意么?” 那中年男子早已经厌倦了这一行,整日里和一堆胭脂打交道,闻着都觉得烦了,如果这次真的能拿到他开出的五百两银子,别的不说,单这后半辈子就可以衣食无忧了,又何必像现在这样整日里辛辛苦苦地?自己的妻子儿子也可以跟着自己享几天清福,若是有机会,说不定还能洗脱了匠籍,如果这样,儿子就可以去读书,以后考取了功名回来,那才是光耀门楣。 想到这里,中年男子已经是激动万分了,再也不敢装大,生怕李小蕙一会儿改了主意,急忙道:“好好,我同意,我同意。” “同意,就签字画押。”李小蕙从袖口中取出早已经拟定的合同,放在那中年男子面前。这则合同若是放倒现代,恐怕愿意接受的商家没有几个,因为其中李小蕙占尽了便宜,不仅买了货,还买断了包括商标,产权,进货出货各个渠道的所有东西。 但是那中年男子只看着钱多的很,而且他也早不想做这行了,没多想就签了字,按了指印。 “你还得留着,等我找人将所有的东西都清点清楚,才可以取钱离开的。”李小蕙不忘叮嘱。 “这是自然,这是自然。”那男子连连点头,只把李小蕙当作顶头上司来看。 李小蕙心中是乐不可支,在现代的时候,她只能做个小白领,整日里被人呼来唤去,做着做那,做的不好还要挨批,活的那个叫窝囊,没想到换了个时代,她居然做了老板,从前梦想着可以个人创业也成为了事实,而且还有诺大一笔启动资金,这感觉实在是太好了,好的让她都有些飘飘欲仙。 清点货物也是一项体力活儿,要将那么多胭脂都一一点清登记造册,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且那男子的账目实在是糟糕之极,数目不清分类不明,根本就没什么用处,那中年男子不清楚有多少胭脂,数来数去一塌糊涂,“不如叫我丫头来,她知道数目。”那中年男子建议着。 李小蕙没想到,中年男子这么一个糊涂的人,居然有那么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儿,仅凭大脑,就能记清楚所有的胭脂数量种类,更绝的是,那女孩儿只闻一闻,就知道胭脂的种类。可是,那中年男子却对他的女儿极为不好,女孩儿穿着破烂,浑身上下都是补丁,比街边乞讨的人也好不到哪里去,而且不管那女孩儿做什么,中年男子都是横眉怒喝,从没说过那女孩儿一句好。 第二十四章 小助手 那女孩儿虽然不认识什么字,却心灵手快,只消心算,比李小蕙用笔算的都快,而且数字上分号无差,可就是这么一个出色的女孩儿,却被那中年男子训斥地一无是处,看样子,若不是李小蕙在场,恐怕都要打上去了。 而那中年男子的儿子,看模样比这女孩儿小不了几岁,却是顽劣之极,跑前跑后不仅没有帮忙,反倒是乒乒乓乓地,打碎了几件胭脂,弄得一片狼藉。而那中年男子的妻子,也只是站在一旁,对那儿子宠溺之极,他打碎了盒子弄散了胭脂,那女子只关心自己的儿子摔伤没有。而那中年男子,也没有一句责怪,所有的怒斥,全都放在那忙里忙外的女孩子头上。 虽然那女孩儿是那中年男人的女儿,别人家的事情,她作为外人,不应该插手,可听那男子骂的难听,李小蕙忍不住道:“这么聪明的孩子,你骂什么?” “我爱骂就骂,你管得着么!”那中年男子对李小蕙喊道,话一出口,那中年男子有些后悔,现在的李小蕙可是他的大金主,那么多钱啊!想到这里,中年男子立马改口,腆着一张脸笑道:“嘿嘿,这小丫头笨手笨脚的,我怕她弄坏了东西。” “我看她一点都不笨。”李小蕙冷冷地回道,整理货物全是那小女孩儿办的,那中年男子拢着手站在一边儿一点忙都帮不上,“不如这样,你留下她来帮我整理东西就行了,你不必在这里等着。东西清点清楚,我再去找你。” 那中年男子站在一边,看着那些东西早已经烦了,可是他这家既是店,店既是家,短时间内他还没来得及再买另外的住处。李小蕙既然不要他留着,他巴不得早点离开,去找找有没有更好的地方可以住。 打发走了那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一家三口,事情的进展反倒是快了许多。 那女孩子一低头,李小蕙看到她裸露出来的脖子上,有一道深深的红痕,显然是用什么东西抽的。“这是什么?谁打你了?”李小蕙问她。 女孩子急忙收紧领子,将伤痕遮住,连连摇头,道:“没有,是我自己碰的。” 自己碰怎么可能碰到这里?而且留下这种伤痕?李小蕙一看那女孩子惊恐害怕的表情,再联系到那一家三口的表现,便已经猜出了几成,“是你爹娘打的?”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女孩子抬起头看着李小蕙,大大的眼睛里泪水转来转去,她紧紧咬着下唇,点了点头,就急匆匆地又去搬动货物。 “等等,且不急。”李小蕙拉住那女孩儿,问她:“他们为什么打你?” 女孩儿双瞳中更是朦胧,泪水转来转去的,终于,眼眶承载不了泪水,一滴一滴顺着那女孩儿清秀的脸庞滴落下来,她却依然紧咬着下唇,不肯出声。 李小蕙拉着那女孩儿,找个干净些的地方坐下,柔声道:“别怕,说给姐姐听,好不好?姐姐绝对不会告诉你爹娘的,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不知道,大家都叫我小鱼,他们都说,因为我是爹娘从河边捡来的,所以叫小鱼。” 捡来的?原来那女孩儿并非那对夫妇亲生,可既然捡来了,就想要养下去吧,又何必对她那么不好?既然不想要她,当时又何必养她? 女孩儿抚摸着手背上的一道伤痕,既然第一句话已经说出了口,就自然而然地接了下去。平时很少有人关心她,就算是街坊邻居看到了她,也顶多是摇摇头,叹息一声,偷偷塞给她一些吃的,若是被母亲知道了,还免不得一顿责骂。母亲骂人,会连那给她东西的人一并骂了,说自家不是要饭的,用不着别人给些残羹剩饭。时间长了,也就没人给她东西。很少有人会这样亲切和蔼地对她说话,更不会有人关心她,还为她与父亲争执。 “听别人说,爹娘十几年都没有孩子,后来爹在河边捡到了我,开始对我很好,可是我三岁那年娘生了弟弟,爹娘就对我不好了,总是嫌我做错事情,弟弟弄坏了东西,也都怪我,说女孩子没有什么用处,只是浪费粮食。” 女孩子的故事并没有什么奇特的,没有孩子的家庭偶尔得到一个女孩儿,开始定然是当作宝贝一般,可一旦自己的亲生骨肉降生了,这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地位定然会下降了。中年得子,想来那对夫妇对于宝贝儿子是娇惯的紧,越是看着自己的孩子宝贝,就越是看着这拣来的孩子不好。 可惜这对将宝贝儿子看的宛若珍宝的夫妻不会想到,几十年之后,这世间会出现一个绝色倾城的女子,叫杨玉环,她的出现,给杨氏一族带来的荣光和权势财富,会让这世间的百姓改变观念重女轻男,恨不得自己也能养出这么一个美丽的女儿,来光耀门楣。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女孩子可怜兮兮的模样惹得李小蕙同情,她的处境让同样也是孤单一人的李小蕙生出同命相连之感。她自己还有那么多钱可以做她想做的事情,可是这个女孩儿什么都没有,寄人篱下受人冷眼,实在艰难。李小蕙心中的侠义情怀被激发出来,她很想要帮助这个聪慧又可怜的女孩子,帮助她拜托这样的处境。 可是,她又要怎么样才能帮助这个女孩儿呢? 忽然,李小蕙想到,她自己一个人是不可能撑起这么大的摊子的,而且她还想要做的更大,她是需要帮手的。这个女孩儿在这家日子也久了,常常打理胭脂,一定了解许多行业内部的情况,而且如此干练,一定可以成为她的好帮手。 “小鱼,你今年多大了?” 小鱼眨了眨带着泪水的睫毛,怯怯地答道:“十二,爹说,再过一年,我就该嫁人了。” “我比你大不了几岁,你愿意把我当姐姐么?”李小蕙摸了摸那女孩儿头顶的柔软头发,心中暗生怜悯,以那男子对这女孩儿的态度,什么嫁人,大概会所要很高的彩礼,等于是卖女儿一样,将这女孩子卖给出价最高的人。至于对方是八十老翁,还是幼齿孩子,他们是不会在乎的。 女孩儿低下了头,小声道:“小鱼不敢。”她听爹说,眼前的女子是很有钱的,用足足超出三倍的价格买下自己的胭脂铺,不知要做什么。爹爹的话中,透出的是对这女子财富的羡慕和垂涎。见到这个女子的时候,小鱼只觉得她和自己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人,她那么高贵,遥不可及,就像是天上的太阳一样耀眼,小鱼自惭形秽,不敢高攀。 “什么敢不敢的?且说你心里愿意不愿意?”李小蕙可不知道这个看着不大的女孩子心里的想法居然有这么多。 “愿意。”小鱼的声音更低了,低的她自己都听不到,但是她点了两下头,算是承认。 “那就好。”李小蕙道:“小鱼,叫我姐姐吧。” “姐——姐。”小鱼越加犹豫,但同时心里也有些不敢相信的欢喜,这是做梦么?她以为自己的人生就是如此了,可是,苍天居然会给她这样一个美丽高贵的姐姐,这是真的么?小鱼抬起头,看着近在眼前的李小蕙,满心的激动。 李小蕙心中却暗自有些惭愧了,小鱼眼中的真诚和激动是那样的真实,可是她心里却还在盘算着小鱼可以给她带来多大的帮助,李小蕙更加坚决地想要帮助小鱼,让她的人生可以有一个更好的前程。 “小鱼,告诉姐姐,你愿意嫁人么?” “小鱼不愿意。”小鱼拨浪鼓一般地摇头,大大的眼睛又朦胧了,“小鱼听说,爹爹要把小鱼嫁给个老头当填房。” “那,你以后跟着姐姐,可好?或者,你舍不得爹娘和弟弟?”李小蕙继续问道。 小鱼连连摇头,道:“小鱼不想再回去了。”在小鱼的严重,无论如何,跟着眼前的女子,总比回到那个家好,她宁愿一辈子不嫁人,也不想嫁给那样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对于这样的命运,小鱼之前无力反抗,她心中甚至想过,如果爹爹非要逼着自己嫁人,她宁愿一死。可是现在,苍天居然给了她这样一个转机,无论如何,她都要抓住。 李小蕙猜的果然不错,小鱼的爹娘为了钱,要把她嫁给并不合适的人。既然他们是为了钱,李小蕙觉得,只要自己给他们更高的价格,他们应该会改变主意。至于钱么?前期肯定是有投入的,这又不是白白投入,以后定然会获得更加丰厚的回报。想要做大事,自然不能在小钱上犹豫。 “姐姐真的可以让小鱼不嫁人?”小鱼惊喜之极地看着李小蕙,在小鱼眼中,李小蕙简直就是天上降下的观音,专门来解救她的。小鱼激动之下,情不自禁地握住李小蕙的手,连连摇晃着,道:“小鱼以后一定好好报答姐姐。” 第二十五章 意外的顺利 李小蕙低估了将小鱼要过来的难度,她以为那中年夫妻是出于金钱的目的,于是开出了很高的价格,而且也没有说要买小鱼,只说让小鱼跟她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她还会每月支付小鱼一定的钱。 可是那对中年夫妇一口回绝了,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 李小蕙看着站在一边的小鱼那可怜兮兮的样子,实在不甘心就此放弃,有心替她的一争,所以自己的态度也硬了起来,道:“我喜欢上这个丫头了,若是你不放她来给我帮忙,我也没什么心思买你的店。这天下的胭脂店,又不止你一家。” 李小蕙这么说的时候,那中年男子明显犹豫了,退缩了,但是站在他身后的妻子没有退缩,那中年女子直直地盯着李小蕙,尖着嗓子道:“我家只卖店,不卖女儿!” “不卖女儿?”李小蕙冷笑,道:“那你们准备将她嫁给个老头当填房,是什么意思?” “谁说的,哎呀呀,造这般谣,这不是胡说八道么?小鱼是我们的宝贝女儿,我们怎么会将他嫁给什么老头子?这是哪个没良心的,居然说出这样的话来!这还让我们活么?”那中年女子听李小蕙这么一说,连哭带喊着,好似满腔的委屈,“李姑娘,你一定是听到什么人的闲言碎语了,哎,这附近有些人家,看着我家小鱼有了好人家,心里不服气啊,就在造谣,什么老头子,人家那明明是少年人,前途无量,看上了我家小鱼,才来提亲的,人家家境富裕些,彩礼稍稍多了那么芝麻绿豆大的一点点,就有人看不过眼啦!就来造谣! “李姑娘,你也是明事理的人,你好好想想,我们会做那么缺德的事情么?做那种事情,是要遭报应的!也不知是谁在背后嘀咕,哼,这种人死后要下地狱被拔舌头的!”中年女子意犹未尽,扯着手帕哭哭啼啼,也不知是真哭还是干嚎,总之揉地一双眼睛红通通的,一脸伤心。 话都已经说到了这个份儿上,李小蕙要是再强要人,倒是她显得无理了。李小蕙虽然可以说,小鱼要嫁给个老头子的消息并非她道听途说,而是小鱼本人亲口告诉她的,但是想来以这妇人的口才,也有借口,李小蕙也怕自己这般说了,回头这中年妇人会去收拾小鱼,那可就好心做了坏事。 “既然如此,我鲁莽了,实在抱歉。”李小蕙道,“不过这些东西整理起来,尚且需要两三日,我要将数目和类别都弄清楚,不知道小鱼能不来再来帮我几日?” “这是自然。”那中年男子见中年女子还欲再说什么,急忙抢在她前面道:“一定一定。”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小鱼一直低着头,也不说话,当那中年夫妇带着她离开的时候,小鱼微微抬起头,看了一眼李小蕙,接着迅速低下头,走了。 到底是小鱼说了假话,还是那中年女子说了假话,李小蕙明显偏向于后者,她愿意相信小鱼,但是这并非一厢情愿就可以的,不管怎么说,小鱼也是那对中年夫妇的女儿,可以决定小鱼未来的,也只有他们,他们若是不愿意,李小蕙也没什么法子。 不过,李小蕙却也没有就此放弃,要是如此轻易就放弃,她也就不是李小蕙了。 李小蕙的调查从附近的邻居开始,一个人就算是再伪装地好,那些在她周围生活了很久的邻居,应该是看她看的最透彻的人。 一番询问下来,果然,那中年女子的名声实在糟糕,众人对她只有贬没有褒,都说此人尖酸刻薄小心眼,而且舌头最长,最喜欢搬弄是非,而且极为贪财。若说优点,倒也不是没有,众人说,那中年女子对于自己唯一的宝贝儿子溺爱到了极点,儿子要什么,她就给什么,如果儿子要天上的月亮星星,她也会踩着梯子上去摘下来的。 中年得子,又是那么一个,疼爱些倒也不为过,只是这过分的溺爱,就宠出了那么一个混世小魔王。周围的邻里都说,那夫妇的小儿子不得了,才十二三岁,就已经弄得四邻鸡犬不宁,用砖头砸死狗,调戏未出阁的女孩子,甚至是往家里卖的胭脂中添煤灰,他都做的出来。 对于小鱼,邻里之间却知之甚少,原来那中年夫妇除了自家店铺,从不许小鱼去别的地方,邻里中见过小鱼的也是有限,更谈不上了解了。只知道那中年女子对小鱼极为不好,常常打骂。李小蕙又问关于小鱼要出嫁的事情,居然是没有一个人知道此事,都瞪大了眼睛看着她,连连摇头。 李小蕙眼见天色已经很晚了,周围的邻人也纷纷关门,自己若再去打听,就有些搅扰,只好作罢。 回到客栈的时候,李小蕙已经很累了,收拾了一天的胭脂盒子,又做分类又做标记,虽然有小鱼协助,工作量也不小。晚上又向一众邻里打听那中年夫妇和小鱼的事情,虽然不许体力,但是脑子却要跟得上,所以回到客栈的时候,李小蕙觉得自己都快要趴下了,几乎是一步一挪挪回客栈的,只盼着能有热水洗澡,然后倒头大睡。 可是,出现在她面前的人,却让她睡意全消了。 骆鸣宇无声无息地就那么出现在客栈门口,看那样子,一准儿是早就等在那里,等着李小蕙的。 “是你?”李小蕙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个浑身上下都带着药草的人,会不会又来给自己下药。她急忙屏住呼吸,过了好一会儿,没觉得有异常,而她已经憋不住气了,忍不住大大地吸了一口,还是没什么异常,李小蕙才小心翼翼地与骆鸣宇保持着距离,遥遥问他:“你来做什么?” “在下是来归还此物的。”骆鸣宇见李小蕙不敢靠近他,便也自觉地远远站着,并不靠近,只是提高了声音问道:“李姑娘的腿伤可痊愈了?” 李小蕙想到自己的腿还是他接好的,虽然这个家伙弄走了白玉扳指,不过也没伤害他们,况且那白玉扳指本来就是李小蕙放弃了的东西。真要说骆鸣宇拿,也是从李子林手里抢去的,而非她李小蕙。于是李小蕙的口气软了些,“已经好了,不过天阴的时候还有些痛。” “我再给你开两服药,若是感到不适,就用药液浸泡,时日久了,就会痊愈。”骆鸣宇说着,向着李小蕙摊开手,道:“这枚扳指,请你取回。”骆鸣宇摊开的手掌中,赫然便是一枚白玉扳指,只是离得远了,李小蕙看不清那扳指上的花纹,自也无从判断那是真是假。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可是,骆鸣宇他来这里到底要做什么,如果他的目标是那枚白玉扳指,他早已经取走了,又何必来还?而且,聪明些的话,他也应该知道,在他下药之后,李小蕙也不会再相信他,他又来做什么? “东西是你从李子林那里取走的,你自去还给他,与我何干?”李小蕙看到周围已经有人向他们偷来好奇的目光,不得不向前走了几步,靠近骆鸣宇,但还是与他保持着一米左右的距离。 “在下本想找到李兄,向他道歉,任他责罚,可是在下找不到他,只找到了姑娘,只好先将此物交还给姑娘,还望姑娘日后转交给李兄,也将我的歉意一并带给他。”骆鸣宇说着,将手向李小蕙伸过来。 现在,那枚白玉扳指就在李小蕙的面前了,那细细的纹路还有那种略为带一点点青色光泽的玉色。李小蕙对这枚扳指熟悉之极,因为有一段时间她几乎天天带着。不用细看,只凭着感觉,李小蕙就断定这是她的那一枚。 李小蕙本欲拒绝,但是看到扳指的时候她犹豫了。这枚扳指的秘密,她一直不知道,但是她猜测,这其中一定有一个大秘密,否则也不会惊动这么多人来抢。这是个烫手的山芋,若是接过了,说不定就会引人来夺,但是李小蕙看着那枚扳指,却抵抗不了诱惑。 很奇怪,她自己曾经两次放弃过这枚扳指,可是第三次机会放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却无论如何都想要将这个东西拿过来,放在手上,据为己有。 明明是个死物,却像是有着魔力一般,牢牢地吸引着她,而且她抛弃一次,这吸引力就增加一次,直到她无法抵抗诱惑为止。 只是拿着看一看,看过之后,马上就给李子林,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李小蕙想着,真的伸出了手,从骆鸣宇手上将那枚白玉扳指接了过来,细细看着。 无论是花纹还是色泽,甚至是拿在手中那种温润和滑腻的感觉,都与从前一模一样。李小蕙彻底相信了,这就是她的那枚白玉扳指。 虽然白玉扳指回来了,但是对于骆鸣宇,李小蕙却疑惑更大,他为什么取走了,又要送回来,他所图何事呢?这个人,绝对不会仅仅因为好玩儿,就绕这么大一个圈子吧? 第二十六章 扳指的隐秘 “李姑娘,在下是真心实意来向姑娘和李兄道歉的。”骆鸣宇稽首弯腰,一脸的懊悔惭愧,“在下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也是受人胁迫,出于无奈。但是此事实在不妥,那日与你们分开后,在下就已经在后悔,最后还是没将这枚扳指交出去。曾今听李兄谈起过,说二位要到临淄来,本想尽早交换,只是为了避开那些恶人,所以绕了很远,今日才到。” 骆鸣宇的话说的很巧妙,他并没有向李小蕙大吐苦水,说这都是有人逼着他做的,与他无关,而是一脸真诚地来道歉,归还东西。但是他话中却将他的为难处境委婉道出,自然而然引得李小蕙发问:“有人逼你拿走扳指的?是谁?”想到骆鸣宇也许是不得已而为之,也许有着自己的苦衷,李小蕙的口气便缓和了许多,对他的敌意也降低了许多,“在这里说话不方便,进屋去吧。” 骆鸣宇大为感激,很是真切地道:“李姑娘胸怀宽广,若可以不怨恨在下,在下感激不尽。骆某平日里也没什么朋友,一直是将二位当作朋友看待的。” 若是这样的话由别的人说出来,未免显得矫情了些,但是从骆鸣宇口中说出,你却能感觉到他的真意,这个人,他可以让他的情绪感染到你,让你感觉到他的真意。 不过,李小蕙并不是个很容易相信别人的人,虽然她对于骆鸣宇的敌意放下了,但是却并没有完完全全相信他,骆鸣宇这么说,李小蕙不置可否地笑了笑,道:“自然,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李小蕙并没有马上承应骆鸣宇的话,答应将他看作朋友,但是同时也暗示骆鸣宇,她是愿意交朋友的,如果骆鸣宇没有诚意,那么她也只能不清不愿地将他视为敌人了。 “你说有人逼你,是什么人?”李小蕙将骆鸣宇让进屋,坐在胡凳上。李小蕙习惯了坐椅子,席地而坐十分不惯,时间稍稍一长腿就会麻,还需要旁人协助才能站起来。好在此时胡凳早已经传入中原,李小蕙在这家客店住下之后,就要那店主给她找来一个最高的胡凳,再垫上厚厚的坐垫,李小蕙才觉得坐上去舒服一些。当然,这样与旁人有些不同的凳子,也让她坐上去之后,显得有些高高在上,所以李小蕙在屋子里备下了三个同样的胡凳,好让访客可以平等地同气同坐。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骆鸣宇十分不愿地犹豫了一会儿,才说道:“那伙人我也不认识,他们忽然就闯了进来,抢走了我所有的书籍和药材,让我去给你医治摔伤,并且借助医治的机会,见机盗取你随身的一枚白玉扳指,他们让我用这枚扳指,换回我那些药材和书籍。 “那些书我早已经看熟了,药材也是可以再采到的,虽然毁了有些可惜,但是总不能为此便去做那偷盗之事。未曾想,他们又取出孤本的《黄帝内经》,说若我能取得那枚扳指,这书就归我。” 骆鸣宇说道这里,惭愧地低下头,他的肤色本白,脸稍微一红,就看出来了,这副模样的确不像是在编谎话,如果他存心想要推脱责任的话,大可以说是那些人以他或者别人的性命相威胁,他不得不这样做。可是骆鸣宇却承认他是为了心中的那点贪欲,承认这件事情,就是承认了他是出于私心,这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所以你才会在给我们吃的东西中下药?” “以李兄的身手,我想要从他身上不知不觉取走东西是不太可能的,他们又逼我逼得紧,我想既要不伤人,又取走东西,只好出此下策。”骆鸣宇的声音更低,愧疚之色溢于言表。 “逼你的人,是那三个找上门来的家伙么?” 骆鸣宇摇了摇头,道:“不是。” 李小蕙微微皱了皱眉头,难道看上这枚貌似普通的白玉扳指的,并不仅仅是那三个大汉?还是有人对这件东西势在必得,所以多管齐下? “那,你现在把扳指还给我们,你的医书和药材不要了么?”李小蕙问道。 骆鸣宇摇了摇头,微微苦笑了一下,道:“烧了,全烧了。我引着他们绕了一个大圈,我的那些东西,在他们眼中不过是一些草木根子,他们并不看重,只留了一个人看守,很容易下手。” “是你自己动手烧掉的?”李小蕙惊愕地瞪大了眼睛,让一个大夫亲手烧掉自己的医书和幸苦采集来的草药,这得有多难,那些东西在别人眼中看起来似乎是不值什么,但如果是像骆鸣宇这样医术高超的人,肯定看得比性命还重要,他就这么一把火烧了,不知需要多久才能再采到。而且这个时代没有什么活字印刷,大部分的书籍都是靠手抄本来流传,很有可能骆鸣宇这一把火就烧掉了一些孤本善本。 骆鸣宇此刻倒是显得十分泰然,他摇了摇头,笑道:“身外之物,为了这些没有生命的东西而下药偷盗,实在有违我心。从前就是太过看重那些东西了,才不敢离开,如今什么都没了,反倒是可以像李兄一般,了无牵挂,自可随心所欲地走。” 骆鸣宇的话说到了李小蕙的心上,身无一物便可了无牵挂,自也没有什么害怕失去的。可是她却不甘心这种了无牵挂的生活,非要给自己找些麻烦,比如那个胭脂铺,不就是在自找麻烦么?其实她也大可以遨游四海的,她又不是没有钱。 可惜,她还做不到那么潇洒,虽然她在现代的时候,读到书中那些游侠故事很是向往,但是真正轮到她自己身上,她还是宁愿安身立命。她还是俗人一个,她希望有自己的事业,更加重要的,是她希望自己可以有一份可观的收入,她的钱现在虽然多,如果不通过投资来进一步扩充的话,迟早有一天会用光的。 李小蕙可不希望等到自己走不动的那一天,发现囊中空空,连下一餐的饭钱都没有着落。 既然骆鸣宇也暂时无处可归了,不管李小蕙现在相信不相信他,天都这么黑了,李小蕙也不能将他赶到外面。再怎么说,这个人还为她接过骨头,而且他取走白玉扳指的事情,起码现在来看还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而且他也还回来了。 骆鸣宇就在李小蕙的隔壁房间住下了,少不得又给李小蕙弄些治伤的药水,以缓解她伤处遇冷遇阴便酸痛的症状。 李子林这一夜却一直未曾露面,而且一连三天都不见人影。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小鱼依旧来帮助李小蕙整理那些胭脂,但是多余的话却一句都不再说,就算是李小蕙问她,她也支支吾吾地,回答都是似是而非。 胭脂虽然多,但总共也就满满一屋子,又并非是整个一个大型仓库的货物,这么日日整理,四五日也就都归类完毕清点好了。这几日若是有人来买胭脂,李小蕙总是亲自出面去应对,胭脂自然是卖的,顺便再做一下广告,说这家胭脂店换了老板,以后会更好更大,也会有更多品种上架的。 李小蕙虽然没事儿找事儿,又拖了小鱼两日,但是终究到了两人面面相觑,无事可做的时候。李小蕙看看小鱼,这孩子自从那天以后,就一直不肯再抬起头与她对视,想来心里是绝望地很了。 李小蕙自己呢?多日相处,更是有些舍不得小鱼,可是,想什么办法才可以留下她,李小蕙依旧没辙。 那中年夫妇要将小鱼嫁给的,是个外乡人,而且离得很远,而那中年夫妇正是要带小鱼去那里,一来完婚,而来他们一家也就住在那里,不再回临淄来。 那中年夫妻速度也够快地,李小蕙整理胭脂,他们就整理家当,才三两日的功夫,笨重的东西就全部都卖掉了,看样子,一待胭脂店的交接彻底完成,这夫妻二人就要离开临淄。反正商人并没有多少土地,要走就走,这一点倒是比那些被土地拘束着,一辈子都离不开的农民好多了。 “姑娘,可收拾好了?”那中年男在在一旁看着,李小蕙已经半日多没做什么事情了,却迟迟不提要给他的那些钱,心头有些急了,忍不住开口催促。 “我今夜准备好,明日一早就给你,你明天来客栈找我,取走便是。”李小蕙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她不想见那张凑在自己面前的中年男子的脸,只是远远看着小鱼。今日一别,日后能不能再见到她,就是未知数,这个女孩儿,今后的人生又将走向什么方向?自己曾经给了她一个希望,却又让这个希望在她面前破裂,她的心里,肯定是失望之极的吧? 也许,小鱼心中对她也未尝没有一些怨恨。如果不给她希望,她的生活也就会那样继续下去,但是给了她希望却又转瞬破裂,这样带来的失落比从没有希望更加糟糕。 以下是题外话: ———————————————— 呃,昨天没空上网,于是让母亲大人帮忙更新,我的文档有些乱了,母亲大人没有弄明白,于是乎传错了,抱歉抱歉…… 第二十七章 意外的转机 李小蕙心不在焉地过了一夜,眼前晃来晃去都是小鱼那双剔透明亮又满是绝望的眼睛,几日相处,李小蕙感觉道小鱼是外柔内刚的人,虽然表面上看,她是个柔弱的女孩儿,但是内心里却很要强,在面对命运强行加诸在她身上的诸多不公平,现在她可以忍耐,但是以后呢?她会不会不管不顾索性拼个鱼死网破?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李小蕙摇摇晃晃地出门,差点被横在门口的一个人绊倒,“李子林?你怎么会在这里?” 横躺在李小蕙门口的,正是李子林。 李小蕙很奇怪,李子林有自己的房间自己的睡榻,他干嘛不去,好端端跑到她的门前来守着。 “嘿嘿。”李子林慢吞吞地爬起来,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才慢悠悠地说道:“我昨天半夜回来,门关了进不去,那店小二也睡去了,我就只好在这里凑合一夜。” “那你是怎么进来的?”既然客店都关了门,李子林又没有唤醒店主,那他是怎么进来又躺在自己屋子门口的? “好痛。”李子林皱着眉头活动了活动他的肩膀,道:“门关了,我可以走窗户,店主大概是疏忽了,有一扇窗户没插,进来是很容易的。只是我房间的门却锁上了,我又怕喊醒他们,连着店里的人都吵醒了,只能这么凑合。”李子林苦着一张脸,道:“小蕙,你不知道这儿有多难受,我的胳膊都硌青了。” “那还不是你自找的。”李小蕙道,李子林如果回来的晚了,他大可不必回来啊,他前几日不就晚上也没回来么?又何必吃这个苦?可是看到李子林一脸苦相,李小蕙还是有些可怜他,“我看看,伤到了么?骆鸣宇来了,就在隔壁,若是伤到了,就让他替你看看。” 李子林忽然警惕起来,他双眉一耸,也不管胳膊痛不痛了,“他来了?他来做什么?” “把这个还给我。”李小蕙伸出手,红红白白的掌心上,赫然就是那枚白玉扳指。李小蕙还是不习惯将这个东西套在手指上,而且这枚扳指也有些粗大了,她只有套在大拇指上才能勉强不脱落,李小蕙生怕不小心丢掉了,便用一条绳子穿起来,挂在脖子上。给李子林看过后,李小蕙又将扳指塞回衣服下面,还在上面拍了拍。 李子林看到白玉扳指后却大为激动,他提高了嗓门儿道:“还给你你就相信他了?别忘了,他可是给你我下过药的!谁知道他这次来,心里又再打什么坏主意,你就这么相信了他,还让他住在隔壁?如果他又想害你怎么办?怎么办?不行,必须让他走,现在就走!” 其实李子林的担忧并非毫无道理,李小蕙也并没有做到对骆鸣宇百分之百的信任,但是李子林这么命令式地对李小蕙一喊,李小蕙不免心头火大,也拔高了声音道:“我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你管得着我么?李子林,你还别说骆鸣宇,就算是你,值得我相信么?你怎么不说说,这扳指是怎么落到你手里的?你让我不要相信他,那么我也不要相信你好了!”说着,李小蕙用力一摔门,转身便走。 李子林愣了半响,挠了挠头,忽然笑道:“生这么大的气,何必呢,我又没有说非要你赶走他。” 这边的吵闹声这么响,隔壁的骆鸣宇却是一点动静都没有。李小蕙一走,就一点儿声音都没有了。李子林觉察出有些不对劲儿,就算骆鸣宇没有被他们的争吵声惊醒,但是他睡觉,总也会有呼吸的吧?李子林还以为自己没有听到,索性将耳朵贴在门扉上,但屋子里还是一片寂静,什么声音都没有。 李子林自幼习武,自付耳力比一般人强很多,但是这个时候,无论他怎么听,就是听不到丝毫动静,就好像屋子里没有活人。 李子林本来就对骆鸣宇十分地不信任,此刻心头疑窦丛生,便试着推了推那扇门,他本也没准备进去,但是轻轻一推之下,李子林发现那扇门是虚掩着的。推开门,李子林走进去,果然,屋子里根本就没有什么骆鸣宇,卧榻上的被褥叠的整整齐齐,李子林上前摸了摸,冰凉冰凉地,并不像是有人刚刚睡过一夜的模样。 奇怪,李小蕙不是说骆鸣宇就住在隔壁的么?这屋子里没有人,他又会去了何处?他若是离开,为何不告诉李小蕙? 李子林有他的新发现,而李小蕙,也有她自己的意外收获。 李小蕙没想到那中年男子来取钱的时候,还带着小鱼,一见到李小蕙,那中年男子就急匆匆推着小鱼来到李小蕙面前,不等李小蕙开口,中年男子便道:“小鱼以后就交给姑娘了,还请姑娘多多费心。” 李小蕙愣了一下,前几日无论怎么说,他们都不肯放开小鱼,怎地今日忽然这般古怪? 不等李小蕙问话,那中年男子又道:“前几日我们老夫妻俩糊涂了,小鱼有这么好的前程,我们还绊着她做什么?嘿嘿,父母嘛,总会舍不得儿女的,但是不能拦着人家不是?既然姑娘好心,小鱼自己也愿意,我们也不好说什么。” 李小蕙看着那中年男子,只见他很是慌张,不断地向外张望着,再看小鱼,却是一脸的惊喜。 “李姑娘,我们一家子就要去别处了,今日就走,那钱,嘿嘿,那钱能不能现在给我?”中年男子甚至焦急,不停地在催促着。 “好。”李小蕙打心眼里不喜欢他,也不喜欢他那一家子人,能尽早和他撇清了关系,李小蕙自也乐得高兴。前几日她就将自己的一部分首饰抵押到了当铺,换来足够的银钱。当然,说好是抵押,日后还要赎回来,绝对不是卖掉。因为李小蕙实在舍不得那些纹样精美的发簪朱钗,玉镯珠链。但是她的钱不够,只能抵押这些东西。 李小蕙想着,只要资金一周转起来,回本儿了,就将这些东西赎回来。如果有一天她侥幸之极可以回到现代去,带着这些东西,可比带着那些金银值钱多了。金银只有其自身的价值,而做工精良的首饰,还有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呢! 给了钱,那中年男子甚至连点都没有点对清楚,裹起来就走。 纸币在中国最早出现的时候已经是北宋了,唐代的货币依然是金银铜币,所以李小蕙给那中年男子的,也是几块银锭和几串铜币,背起来,重的很。 那中年男子却背起来迅速地走了,好像一刻也不愿意多待的样子。 目送着他的背影消失,李小蕙疑惑地问小鱼:“你爹他怎么了?怎么忽然变成这样?” “小鱼不知道。”小鱼老老实实地摇了摇头,道:“只是今天一早爹很奇怪,悄悄把我叫起来,又不许惊动了娘和弟弟,直接就带我来这里了。” 难道那个中年男子想要带着钱一个人离开?连老婆儿子都不要了?可是如果真是那样,他又何必非要把小鱼带过来?难道是想着把小鱼留给李小蕙,李小蕙给他钱的时候就会痛快一些,他走的也能更早些么? 可是,他都已经是人到中年了,按照古代人的平均寿命计算,他已经可以算作老人,除了老婆孩子,他还能指望什么?而且那么个中年得子的宝贝儿子,他就这么舍得? 想到这里,李小蕙急忙对小鱼说道:“小鱼,现在就带我去你们住的地方。” 当李小蕙要收购店铺的时候,那中年夫妇便收拾了东西,搬出去住,李小蕙并不知道他们暂时的落脚点在哪里。 “为什么?”小鱼有些莫名其妙。 “现在不要问,快些带我去!” 小鱼很听话地点了点头,拉着李小蕙匆匆跑出去。别看小鱼只是个尚未成年的小孩子,但是日日的幸苦劳作,倒是锻炼了她的身体,结果到了目的地,小鱼倒是不怎么累,李小蕙却已经气喘吁吁,都快要直不起腰了。 李小蕙双手撑着自己的膝盖大口大口地呼吸着,她一路上都催促着小鱼,生怕那中年男子真的扔下那一对母子走掉,若是遇上那女子不讲理,她可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花了钱不说,胭脂店究竟能不能落到她手上都成问题。 不过,李小蕙的担忧不过是虚惊一场,那中年男子真的是带着他的老婆儿子走了,走的一干二净,什么都不剩下。李小蕙犹自不放心,还问过邻居,这才确定那中年男子在从自己这里取走了钱之后,就带着一家人乘车离开了。 可是,以那一家人的叩门小气,他们怎么会不索要任何代价,就将小鱼留下呢?而且前一天他们还明明白白地表示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小鱼,你真的不知道你爹为什么要留下你么?”李小蕙又再问了一次。 小鱼依旧是摇头,不过这次她好像回想起什么,“今天早晨爹很着急,好像还有些害怕,他拉着我走的时候,他的手好像在哆嗦,而且他的脸上也青了很大一块,不知道是摔得还是碰的。” 以下是题外话: -------------------------------------- 呜呜呜呜,今天称了一下体重,居然比春天的时候长了八九斤……子楣木有吃膨松剂啊,为么长这么快,我又不是熊,用不着冬眠,更不需要冬眠以前储存能量~~ 从明天开始减肥,不然冬天的衣服要穿不上了………… 咳咳,先去吃饱一顿,吃饱了才有力气和决心减肥~ 么么大家,前段时间子楣感冒了,谢谢大家滴关心,现在已经好啦,又是活蹦乱跳滴一只~ 第二十八章 开张了 “小鱼啊,你真是我的财神爷!” 李小蕙高声喊着,搂着小鱼转了一个圈儿,自从小鱼跟着她之后,她是事事顺利,想要弄一间大些漂亮些的屋子做商铺,马上就找到了一家要转手的绸缎庄。想要了解长安最近的流行趋势,正巧有人从长安来,而且和李小蕙住在了同一家客栈,而且那家的女眷又从长安买了极多的胭脂水粉眉笔等物,又正巧与李小蕙说得投机,没等李小蕙开口,那女子就送了李小蕙一堆的胭脂水粉,她说她自己买的多了,自己用不完,本就是准备用来送人的。 这可真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这东风,自然就是要选个好日子,一等那店铺完全装饰好了之后,就可以开张大吉。 “姐姐,要起什么名字好呢?”小鱼依着李小蕙,看着那已经趋近于完工的店铺,自己心中也是高兴之极。 这胭脂的买卖本来就是她家的,从小到大她也不知道接触了多少种不一样的胭脂,以至于只隔着盒子闻一闻,就知道是什么花儿做成的。但是她却从来没喜欢过,因为在家里,她只是做粗重活计的,店里贵重的东西,她是从不能碰的。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在小鱼心中,现在的店是自己的,李小蕙正式和她结拜成了姐妹,小鱼也抛弃掉原来的姓氏,随李小蕙改姓李,所以,她现在是李小鱼。 李小蕙说小鱼是她的福星,对于小鱼来说,李小蕙才是她命中的救星。 “什么名字好呢?”李小蕙看着应该放牌匾的地方空空地,暗自琢磨,到底要取一个什么名字才好?既要有内涵,又要不落俗套,在李小蕙的想象中,她的店最后是要名扬海外的,那么这个名字,一定要好。 “点绛唇,如何?”李小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个词牌名,她初读点绛唇这三个字,就觉得其中喊着无限的柔情蜜意,是极美的一个名字。 点绛唇虽然是词牌名,不过这个词牌名,应该是在宋朝以后才出现的,词这种形式在唐朝虽然已经诞生,但是仅仅作为坊间流传的一种形式,不过是歌谣一般,并不入大雅之堂,也就没那么多讲究。 “好啊好啊。”小鱼连连鼓手。 李小蕙看着小鱼的侧脸,不过短短的几天,现在的小鱼已经没有了当初那种胆小惊恐的模样,她的养父母不在了,就像是搬走了压着小草的沉重石块,石块在的时候,小草都会坚韧地从石缝中钻出来,一旦石头没有了,小草就会长得更加繁茂。 小鱼看起来比原来也漂亮了,而且近水楼台,她的脸上也淡淡地施了一层胭脂,再用一层淡淡地水粉遮盖,所谓飞霞扑面,就是为此。完完全全是个小姑娘活泼可爱的模样,却又在不经意间透出那么一点点不成熟的魅惑。 小鱼的眉毛很粗也很黑,因为尚未成年,她并没有像其他成年女子那样习惯性地踢掉眉毛,而是保留着原本的眉毛,粗粗黑黑的两道眉,形状却是弯弯的,配上小鱼脸上的飞霞妆,竟然英气无比。 李小蕙脑中灵光一闪,笑道:“点绛唇不如点青眉,就叫点青眉好了。” “青眉?”小鱼一怔,心中暗道,青眉两个字,可和胭脂没有多大的关系啊! “绛唇自然美,人面桃花相映红,但是花开万片,却未免有些红的过头,就有些俗艳了。小鱼,你想想,上妆的时候,自然可以用大片的胭脂傅粉,可是点在眉头的,却只有那么一点点,可就是这一笔,却是最为关键的,没有了画眉的这一笔,那整张脸也就会黯然失色,但是若眉漂亮了,就会漂亮。 “再好的胭脂水粉,也需要这么淡淡一点的。故意地忽略了主要的,却点明次要的,也许会有不一样的效果哦。” 小鱼对李小蕙这么一番话是似懂非懂的,反正在她看来,点青眉也罢,点绛唇也好,都是好听的名字,比她的那个爹原来用的那“胭脂铺”三个字雅致多了,也好听多了。而且,现在的店,也比以前好看许多许多,简直就是天上地下不能比。小鱼从来没想到,自己以前那么讨厌的胭脂店,居然也可以变得这么漂亮,那些小小的盒子,这么一摆置,旁边再放上铜镜,居然也会闪闪发光。 但是那光也是柔和的,不像银店里那些珠钗手镯,晃得人眼花,那些胭脂的盒子被擦得干干净净摆在那里,是那么好看。在加上摆在胭脂盒子旁边的,和盒子里装的胭脂配套的花瓣儿,无端地就生出一股柔媚来,让人想要试一试。 比如用玉簪花做的胭脂,旁边就摆上一朵含苞待放的玉簪花,还有茉莉花,更有胭脂花。 “走走,找人题字去。”李小蕙拉着小鱼就走。 “姐姐要找谁?”小鱼跟着李小蕙,小心地问道。虽然李小蕙和小鱼结拜了姐妹,但是在小鱼的心里,还是隐隐约约把李小蕙当成主人而非姐姐,这就让她在给李小蕙照顾店面的时候更加小心。因为小鱼害怕再回到从前那种生活中去,所以她尽量将一切都做到最好,让李小蕙满意,李小蕙越是满意,就代表她越是有用,李小蕙就愈加不可能不要她。 李小蕙却一直都为新店铺的事情忙碌,没有留意小鱼这点小小的心思。“有现成的人在,干嘛不用。”李小蕙笑道:“去找骆鸣宇。” 骆鸣宇的字写的极好,李小蕙是见过的,他给自己开的药方也宛然是一副书法作品。李小蕙小的时候曾经练过一段时间的书法,虽然自己写的不大好,但是眼力多多少少是练出来了,字好不好看,她还是分辨的出的。 骆鸣宇的字,飘逸洒脱,十分好看。盯着他写出的字看,时间久了,就会觉得那是一个个舞女在举袂而舞,衣袂迎风而飘,如若要随风而起。 如果李小蕙自己能写这么好看的字,她一定会恨不得炫耀地全天下都知道,只要是有机会写字的地方,她是绝对不会放弃的。怎奈她的字实在平平,虽然算不上东倒西歪,但也顶多就当得上“整洁”两个字。 骆鸣宇开始在那客店里和李小蕙比邻而居了几日,但是大概他也感受到李子林每次前来那浓浓的敌意,便主动告辞,幸而此时城中的一家大药铺那坐堂的老中医前几日刚刚逝去,此时正在找新的坐堂大夫,骆鸣宇便去了,晚上便也住在药店里,不再回客栈来。 李小蕙本以为,这么好的机会,可以让字挂的高高的,骆鸣宇一定不会拒绝,谁知她的请求刚说出来,骆鸣宇就连连摇头,说不行。 “为什么不行?”李小蕙本是满心欢喜而来,碰了一鼻子灰,自然有些郁闷。 “我的字,丑的很,李姑娘若找人,不如去找李兄。我的字,太过文弱,不免带着几分书生气,显得有些阴柔,写写药方还成,但是写大字,就未免气势不够。必须胸怀广阔的人,写出那样可以放在牌匾上的大字才好看,如我这般,只能写写小字。”骆鸣宇笑着回绝。 “我找不到他!他已经好几日不露面了。”李小蕙闷闷地坐在胡凳上,因为她时常来找骆鸣宇,便弄了一张高高的经过她改装的胡凳放在这里。这个时代虽然已经有了胡凳,但是习惯席地而坐的中原人还是习惯性地以席地而坐的姿势坐在胡登上,所以胡凳的高度很低,比小板凳也高不了多少,李小蕙不得不去找人改造了几张,以留给自己用,省的委屈了自己的双腿。 李子林就像是消失了一般,既没有说要走,但是又没有信儿,不会客栈,白天也不露面。李小蕙虽然从早到晚都是在忙着胭脂店的事情,但也察觉出李子林已经多日不归了。 骆鸣宇笑了笑,道:“李兄是有分寸的人,他会回来的,倒是李姑娘你的身体可要注意才好。” “我的身体很好啊,我感觉好得很。”李小蕙嘻嘻一笑,只当是骆鸣宇的职业病犯了,看到谁都像是他的病人。 骆鸣宇无奈地摇了摇头,他已经无数次地提醒过李小蕙了,她的身体虽然看似没什么大碍,但是从前受过的损伤不会这么轻易消除,需要细心养着调理着。若是不注意,现在借着元气尚在并无大碍,但是总有一天反噬起来会很厉害的。 可是李小蕙左耳进右耳出,根本就不当一回事,只要自己感觉没事就行。 当然,李小蕙也不是胡来,她对于自己的身体健康也十分注重,比如她每天早起起来都要坚持做一套稀奇古怪的,她称之为“早操”的东西。她还要散步,吃东西她也很注意,虽然不缺钱,她却很少像那些有钱的人一样顿顿肥甘,而总是选择素食,很少的时候才会加肉。 可是骆鸣宇依然还是有隐忧,不错,李小蕙的身体的确是很好,比摔断骨头的时候都要好些,可是有些事情,是会隐藏起来,在表面的安宁下藏好多年,忽然爆发出来。 真正的好大夫,是要在这些隐藏起来的疾病尚未爆发出来表现出来的时候,就发现并且诊断。骆鸣宇直到,自己不是神医,他所能治疗的,也只是表现在外的疾病,他没有扁鹊神医那样的本事,在疾病只发于肌肤之间的时候,就发现并且诊断出来,他只能隐隐约约地看到,却说不明白那是什么,更没法子对症下药。 ------------- RP了,太RP了,要更新,网络却忽然抽风坏了。于是子楣只能用最古老的拨号上网,翻出来电话线,接上去,拨16900,折腾了半天才连上,速度还慢的要死~~~ 嘻嘻,总算是更新了,希望明天的RP不要这么差,网络明天可以好~~ 第二十九章 开头不艰难 胭脂是古代妇女常用的化妆品,历代典籍中有关胭脂的写法有很多,如“焉支”、“烟支”、“鲜支”、“燕支”、“燕脂”、“阏氏”等等。它是一种红色的颜料,有种说法认为古代胭脂的真正产地是匈奴境内的焉支山,而“阏氏”这个名称,是对匈奴人对宫廷妇女的一种称呼,原指贵族正妻,因为这些贵族妇女常用“阏氏”妆饰脸面,所以“阏氏”成了她们的代称呼。 据说胭脂传入中原和张骞出使西域有关。所谓“胭脂”实际上是一种名叫“红蓝”的花朵,它的花瓣中含有红、黄两种色素,花开之后被整朵摘下,然后放在石钵中反复杵槌,淘去黄汁后即成鲜艳的红色颜料。 妇人妆面的胭脂有两种,一是以丝绵蘸红蓝花汁而成,名为“绵燕支”;另一种是加工成小而薄的花片,名叫“金花燕支”。这两种胭脂都可经过阴干处理,使用时只要蘸少量清水即可涂抹。 到了大约南北朝时期,人们在这种红色颜料中又加入了牛髓、猪胰等物,使其成为一种稠密润滑的脂膏,由此,燕支被写成“胭脂”,“脂”有了真正的意义。 除了红蓝外,制作胭脂的原料还有重绛、石榴、山花以及苏芳木等。重绛是一种绛红色染料,它的色彩比较浓重,不及红蓝鲜艳透明。在汉魏时常常被用来作燕支的材料。石榴花也是一种红色颜料,在隋唐时常用来炼染女裙,时称“石榴红裙”,但也可用来制成胭脂。与石榴花相仿的是山花,山花是一种野生植物,经过提炼加工,则可为化妆材料。苏方木也名“苏木”,它的颜色虽比较黯淡,但作为染料的历史却很长,早在魏晋时期就是一种主要的红色染料。 《红楼梦》中有一段关于胭脂的描写,说得非常形象。这种胭脂“也不是一张,却是一个小小的白玉盒子,里面盛着一盒,如玫瑰膏子一样。宝玉笑道:‘铺子里卖的不干净,颜色也薄,这是上好的胭脂拧出汁子来,淘澄净了,配了花露蒸成的,只要细簪子上挑上一点儿,抹在唇上,足够了;用一点水化开,抹在手心里,就足够拍脸的了。’平儿依言妆饰,果然鲜艳异常,且又甜香满颊。”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但是李小蕙却感到自己顺利地很,一点都不难。招牌的事情本来还须烦恼,可是回到客栈便非常凑巧地看多日不归的到李子林从外归来,他大笔一挥,“点青眉”三个大字跃然纸上,果如骆鸣宇所说,李子林的大字潇洒飘逸,刻在牌匾上以后,端的是神采飞扬。 开业也是需要宣传的,没有宣传,她的胭脂店再好看,在别人心中依旧是从前的胭脂店变了变模样而已,李小蕙想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要让人们都记住她这“点青眉”三个字,记住这里是一家与从前截然不同的胭脂店。 在现代社会的时候,但凡遇到商家开业,定然会有活动,或是商品打折,或是进门有奖一类。李小蕙此刻将这一套稍加变动搬到了胭脂店里,开业第一天,李小蕙就弄了一个抽奖的活动,只要前来参观的人,无论男女,只要来她的店中看一看,无论买不买,都可以获得一个抽奖的机会,而这奖品,自然大都是店中的胭脂,当然有少部分其他礼物,比如李小蕙前几日从街市上买来的纸伞绢扇一类,当然,所有这些东西上面,都有李子林写上去的“点青眉”三个大字。 只要这些得了东西的人取用的时候,就会想起她的“点青眉”一次。伞或者是扇子这种东西,使用的范围很广,使用者如果拿着这些东西到处走,岂不是给她打了免费的广告?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再次,就是展示。李小蕙实在接受不了在自己的脸上涂抹那么厚的水粉,弄得整张脸像是一张白纸,再将五官重新画上去。可是每个时代的审美是不一样的,她不能接受不代表她的主要客户们不接受,其实,若他们真的不接受,李小蕙的生意也就没法做了。 于是这项任务就落在了小鱼身上,小鱼每日里都需早起一时片刻,然后用时下最流行的方法将胭脂涂在自己脸上,还会根据天气,气候做各种各各样的配合和调整,以便更加衬托出人的气质。 当然,那么一个小女孩儿,化浓妆总有些维和之感,李小蕙让小鱼简化了的化妆过程,以本色为重,莫要将粉全部盖在脸上,如果非擦不可,也只很有分寸地淡淡擦一层就好。 “姐姐,他们的胭脂用的越快,姐姐的胭脂不也卖的更好么?怎么姐姐总是和人家说,不要人家涂很厚的水粉?” “傻丫头,那水粉是有毒的,涂得越多毒性越大,以后你就会感觉到了。” 中国妇女使用妆粉至少在战国就开始了,最古老的妆粉有两种成分,一种是以米粉研碎制成,古粉字从米从分;另一种妆粉是将白铅化成糊状的面脂,俗称“胡粉”。因为它是化铅而成,所以又叫“铅华”,也有称“铅粉”的。 两种粉都是用来敷面,使皮肤保持光洁。 关于米粉的制作方法,在《齐民要素》里有比较详细的记载,最原始的制粉方法,是用一个圆形的粉钵盛以米汁,使其沉淀,制成一种洁白粉腻的“粉英”,然后放在太阳底下曝晒,晒干后的粉末即可用来妆面。由于这种制作方法简单,所以在民间广泛流传,直到唐宋时期,人们制作米粉,仍然采用这种方法。还有一种香粉,是用粟米制作,类同上,只是最后再加上各种香料,便成香粉,由于粟米本身含有一定的粘性,所以用它敷面,不容易脱落。 和米粉相比,铅粉的制作过程复杂得多,所谓铅粉,实际上包含了铅、锡、铝、锌等各种化学元素,最初用于妇女妆面的铅粉还没有经过脱水处理,所以多呈糊状。自汉代以后,铅粉多被吸干水分制成粉末或固体形状。由于它质地细腻,色泽润白,并且易于保存,所以深受妇女喜爱,久而久之就取代了米粉的地位。 这铅粉,其主要原料就是白铅,而铅是一种重金属,容易引发慢性的中毒症状,严重的还会要命。李小蕙从前总以为古人的化妆品,也许效果达不到现在那些琳琅满目的化妆品的效果,但是一定是绿色纯天然的,而且没有任何的人工添加剂。直到接触了胭脂水粉,李小蕙才发现,古人用来化妆的东西,其毒性有害性丝毫不逊于现代的化妆品,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有些铅粉中还会含有砒霜的成分,那种东西,吃多了是会死人的。 那铅粉的毒性,其实比现代的美白粉底更加糟糕,铅会从皮肤深入机体,并可在人体内积累,当积累达到一定得数目之后,你就要倒霉了。 所以李小蕙在力所能及的条件范围之下,尽力劝说人们,但是如果能稍微淡一些,再淡一些,那么皮肤上的铅毒总是谁最少的。她是商人不假,可她不能做奸商啊,为了自己的利益,鼓动别人往脸上涂那么厚的有毒重金属,这实在是有违良心的事情。 李小蕙觉得,这种行为比缺斤短两更加可恶!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李小蕙就这么忙忙碌碌过了十几天,这一日李子林突然来到,看了看高悬于上的自己写的三个大字,李子林笑了笑,不置可否。 “我说,小蕙,这样普通人的生活,你习惯了么?” “虽然有很很多多的地方不如我意,但是现在的生活比以前好。”李小蕙笑了笑,因为现在的生活是她自己选择的,是她靠自己的能力实现的,这种感觉比奢华生活所带来的愉悦感更强烈。 “那你准备就这样一直下去?” “这样没什么不好。” 李子林似乎有些欲言又止,李小蕙看到他明显地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什么。 从古到今,胭脂似乎都是男子用来讨女孩子欢心的一种礼物,李小蕙开张以来,虽然女性的客人不少,但也不是清一色。李小蕙看到李子林欲言又止,犹犹豫豫的模样,有心开他玩笑,便道:“怎么?是来选胭脂送给喜欢的女孩子的?看准了哪个可以告诉我,我不收钱,送给你哦!” “是么?”李子林听罢,也笑了笑,眼光从店中琳琅满目的胭脂上瞟过去,道:“我也不知道选什么样子的合适,不如你来推荐?” “你真的要送人?”李小蕙有些惊诧,她开始只不过是开玩笑而已,没想到李子林真的准备送人,买胭脂,自然是送给女子的,难道李子林在这临淄城中有什么心仪之人?“既然是你要,我一定要选个最好的才行,不若这样,你过三天再来,我新制了一款胭脂,色泽香味都很不一样,很特别的,如果送给女孩子,一定会讨到人家的欢心。”李小蕙说着,便认真起来,“只送胭脂不好,应该送一套才行,胭脂水粉加上眉黛,恩,这样比较好。” “哦?那我过几日再来。”李子林不置可否,只是笑了笑,道:“今日还有事,不能多留,我先走了,小蕙,保重。” ----------- 小蕙滴生意开张啦,嘻嘻,财源广进~~ 第三十章 歪打正着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这大概是所有中国男子的梦想,而又有几个能真正看到那伊人的影子,看到伊人一笑呢? 虽然这个时代的男人中有些喜欢涂脂抹粉,但是李小蕙绝对不相信李子林也有这样的爱好,他看起来无论如何也不是那种会涂粉的人。他会想到要买胭脂,一定是送给女人的,否则他还留着自己看不成? 而且看他方才选择胭脂时候那微微有些不好意思的模样,这个女人应该同他关系不一般。李小蕙从未听李子林说起过在这临淄城中他还有亲人,如果不是亲人,而是朋友,对方又是女子,这个关系,就有些暧昧了。 倒也并非李小蕙胡思乱想胡乱八卦,只是胭脂这种东西作为女子化妆的用品,本来就属于女子私密的物件,而这种东西如果由男子买来送给女子,这其中就自然而然带出一股暧昧。 反正李小蕙开张这么多天,只要是男人来买胭脂,就一定是给自己的老婆或者情人带的,给老妈带的是少之又少。 满打满算,他们来了临淄也不过一个月,李子林就是在这一个月之中找到的“伊人”么?或者他的“伊人”本来就在临淄,他来此,就是为了看望这位“伊人”。 怪不得他夜夜不归,原来是另有软香卧榻处,那客栈里冰冷的卧榻,自然留不住他。 “小鱼,这店面你照看着把,我去后面看看。”李小蕙招呼过一旁的小鱼,这个小丫头年纪虽然不大,但是从小熏陶,她对于生意经已经很是精通,一般的买卖根本不需要李小蕙帮忙。 李小蕙买下这店面的时候,是连着后面的院子一起买下的,那院子很大,而且纵长很深。李小蕙将前面改作卖胭脂的店铺,后面留了一大半当作制造胭脂水粉的工厂,另外一半,她收拾出两间屋子,一来可以让她和小鱼住,二来也可以接待一些高级的客人。 李小蕙开设这家胭脂店之处,就想到自己绝对不能仅仅靠买别人做好了的胭脂来卖,她也一定要自己学会做胭脂,而且要弄出特点来。 做胭脂的步骤,听起来简单,真正做起来的时候,就麻烦的很了。李小蕙有小鱼的帮助,也弄得灰头土脸不知道失败了多少次,废掉了多少花整整折腾了半个月,才算是琢磨出点门道来。 比如滤色要如何滤才技能除掉不需要的颜色,又能留下红色,又要添加什么东西,加多少才能让色泽稳固,都需要不断地重复试验。 那中年男子卖给李小蕙胭脂店的时候,虽说是将胭脂的配方交给了她,但是李小蕙照方配置,却总是有些缺陷,后来给小鱼看了,才知那中年男子有意隐瞒了一份材料。那中年男子如此宝贝的秘方,按理小鱼不该知晓,而且她也不识字,看到也不懂的。 按照小鱼的说法,那中年男子所卖的胭脂,虽然大都是从别人手中买回来的,但在花开季节他也自己做一些,每到这时小鱼都会被他喊去帮忙,小鱼暗中留心,将所有的材料都记在脑中,就算是后来那中年夫妇的孩子长大了,他们没有心思再去自己做胭脂的时候,小鱼依旧牢牢记住配方。 按照小鱼所提供的方法来做,李小蕙得到的产品就满意了许多,但那也仅仅只是停留在原本的水准上,并没有丝毫的提高,这并不是李小蕙随要追求的目标。 不过李小蕙也不是急性子的人,本想着慢慢来,不断试验总会弄出更好看的颜色和味道的,可是李子林这么一来,反倒是稍稍推了她一把,让她加紧了研究,希望能在李子林再次到来之前将新的胭脂送给他,新的颜色新的味道,不管送给什么样的女子,都会赢得对方的欢心吧? 不知为何,李小蕙想到自己正在费力做着的胭脂是李子林要拿来送给一个她从来没有见过的女子的时候,心里就总觉得不痛快,一时分心,失手将满盆子的红色汁液洒落在地上。本来地上就已经被她之前的试验祸害不浅,深红浅红到处都是,也不少这么一盆。可是衣服就惨了,李小蕙心神恍惚之际也忘记换衣服就去端那装满了红色汁液的盆子,水一泼出来,她身上这条裙子就彻底被染了。 李小蕙悻悻地拾起来盆子放在一边架子上,用被染得通红的手胡乱拧了拧衣角,跑去里屋换衣服。 她这身衣服是素色的,被这本来准备用作制造胭脂的原料一泼,已经是面目全非惨不忍睹了,古代又没有现代那些肥皂洗衣粉一类,顶多也只能用皂荚煮水洗洗衣服,这种颜色是绝对洗不掉的,如果拼命洗,恐怕会连着衣服一起洗破。 李小蕙心中有些舍不得,毕竟这还是她从宫中带出来的衣服,以后就算是再做,民间恐怕也是寻不到这么好的布料和手工如此精细的裁缝了。换掉那身被染掉的衣服,李小蕙换上另外一身,随手将换下的衣服一扔,心中对李子林充满了抱怨,这个家伙一来就没好事!不过回头想想,她那“点青眉”的牌匾是谁题写的,给那么多扇子上和雨伞上写那三个字的又是谁,这都是李子林以极大的耐心为她做的事情。 总归,对他是需要有些感激的吧? 李小蕙黯然叹了一口气,总是有些提不起精神来,搅动着染料的时候觉得木棒变得比以前沉了,盆子里的水也似乎比以前多了,总之一切做起来都非常不顺手。 心不在焉之下,将本来应该分开的两盆原料倒在了一个盆子里,倒在阴干的盒子里就去休息了。 那是两种不一样的胭脂原料,一种是石榴红,便是用石榴做的,另外一种,却是栀子。栀子是一种黄色的燃料,是用来做额黄的,与胭脂并没有关系,只是李小蕙一时兴起,除却胭脂之外又尝试要做的一种东西。 额黄,又叫鸦黄,是在额间涂上黄色。这种化妆方式起源于南北朝,是将额头涂成黄色,在唐朝的时候,很是盛行额黄。 明明是两种不同的颜色,李小蕙迷迷糊糊居然将其倒入了一个阴干槽中,还茫然不知地回去。那两个盆子里的液体已经非常浓稠了,倒在一起并没有马上融合,而是一点一点地渗入。直到被发现的时候,变成了像是五花肉样的一堆。 黄色大都渗入了红色之中,但是还有少量留存在外。因为阴干的时候里面已经加入了动物的油脂,所以这个时候都已经凝固起来,剩余的那一点点黄色不会再渗入到红色中,就保持着这么五花肉一样的状态。 李小蕙脑子里第一个转过的念头就是完了,这么十天的辛劳又白费了,这种样子,还怎么算是胭脂呢? “小鱼,倒了吧。”这句话,在这些天李小蕙也不知道重复过多少次了,但是本想着这次会成功的,却因为她的疏忽而前功尽弃,实在有些让人郁闷。 “姐姐。”小鱼不知道应该是安慰好,还是什么都不说话,若要说安慰的话,又要说些什么呢? “没关系,重来好了,倒了吧。”李小蕙摆了摆手,冲着小鱼勉强笑了笑。 “嗯。”小鱼弯下腰,用手指稍微沾取了一点点已经凝固的胭脂,胭脂已经成了膏状,只是还略微显软而已,小鱼用手指将那一点点胭脂抹开了,忽然喊道:“姐姐,快来看,快来看!” 小鱼喊得虽然急,却没有慌张,全是高兴,李小蕙不解地走上前去,之间小鱼高高兴兴地伸出她的手指给李小蕙看,“姐姐,这个颜色好漂亮!姐姐做成功了!” 李小蕙不解,这胭脂明明失败了,小鱼怎么反倒说是成功了?李小蕙靠近再一看,不禁讶异,那胭脂抹在小鱼手上之后,颜色润泽,呈现出非常自然的橘红色,李小蕙本想弄玫瑰色的胭脂,没想到加入了黄色的原料,居然变成这种颜色,倒是她始料未及了。 李小蕙自己也上前沾取了一些,擦在手上的感觉有些像是保湿霜,润润滑滑的,这是因为添加了动物油脂的关系,但是当那胭脂捺匀了之后,便是淡淡的橘红色,一点也没有因为红色和黄色没有调配均匀,而使其在使用中颜色不均。 “姐姐,这种颜色,小鱼从来没有见过呢,很漂亮啊!”小鱼道:“姐姐,别扔掉,这么漂亮的颜色,多可惜。” 可是,别人能接受这种颜色么? 在这个时代,妇女装饰容貌所用的还是红色系的胭脂,只是用水粉来调整浓淡。不过,既然都已经配出来了,不用似乎有些对不起这般付出的劳动和资金。看那胭脂半凝固的状态很像是果冻,李小蕙心生一计,道:“小鱼,不用再干了,就这么装在盒子里,拿去店中,看看明日有没有人想要试一试,如果有,白送了就好。” “嗯。”小鱼头点的很是欢快。 第三十一章 新产品 从古至今,女人总是在不断地追求新鲜的东西,追求美丽的东西,并希望自己也能永远保持美丽青春的容貌,时时刻刻都漂亮。 现代是如此,古代亦是如此。若是放在宋代,男女礼教甚严,那么女子或许会因为社会的压力而不敢展现自己追求美丽的一面,但是李小蕙所在的年代是唐代,而且国号为周,也就是武则天当皇帝的时期。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都是女人,那么女人的社会地位有多高,可想而知。 当然,在这个时代,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那么开放的观念,还是有相当多的人有着传统的思维来看待新兴的事物。不过,毕竟这是大唐盛世,而且有没有后世那么严格的礼教约束,所以李小蕙虽然一下子在时间上有了一千多年的落差,不融洽的感觉自然是有,但是还是可以适应的,若是让她一下子掉到宋朝去,日日里就只能呆在绣楼上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还须三从四德,李小蕙恐怕真的过不了两天就要上吊自杀了。 观念的不同,让这个时代的女子追求新鲜事物的好奇心更加强烈些,于是李小蕙那像是五花肉一样的胭脂摆上了台面,居然也有人愿意试一试。 自然,这种东西的效果肯定和现代的化妆品没的比的,不管是色泽还是擦在脸上的感觉,或者是与皮肤的贴近,都远远及不上现代那些用最先进的工艺做出的化妆品,在李小蕙眼中,其唯一的好处也只是绿色而已。 但是对于用惯了从红蓝花里提取出来胭脂的女子,这种新鲜的颜色吸引了她们的注意力。当然,好端端的良家女子,就算是心里对这种颜色很是好奇,也不敢贸然拿来就用的。引领潮流的,既不是贵胄妇人,也不是千金小姐,而是妓女。 那些日日以容色侍人的妓女,才是李小蕙最大的买家,也只有她们,敢于尝试最新的,别人都没有用过的颜色。因为她们是不怕别人注视的眼光的,反而,她们是需要挖空一切心思来吸引男人的目光,对于她们来说,这就是生活。 当李小蕙知道买走她第一盒新制胭脂的人是个妓女的时候,并不吃惊。 真正让李小蕙吃惊的,是过了两天之后蜂拥而至的购买者。 李小蕙因为这一次失误而弄出的意外之喜也不过寥寥数盒,前来购买的人却有很多,而且有人不止要一盒,而是要很多。这一下子可是忙坏了李小蕙和小鱼,胭脂的阴干需要时间,李小蕙和小鱼只能先好言好语劝走了前来购买的人,告诉他们暂时没有货了,需要再过几天才能有,一面没白没黑加班加点地赶制,可第一次是李小蕙心不在焉的时候弄出来的,比例她也不知道,免不得又需要不断重复的实验,才弄成与第一次相似的产品。 “姐姐,我们给这种胭脂取个名字,可好?客人来买的时候,都问这是什么呢!他们说,他们从别的地方从来没有买到过这种胭脂。”小鱼虽然忙的满头是汗,因为睡眠不足的关系眼圈也黑了,却是一脸的兴奋,一边忙,一边叽叽喳喳还说个不停。 李小蕙却没有小鱼那么轻松了,本以为已经着意锻炼过身体,体质不会很差,没想到累了一些之后,便觉得腿也软了,腰也酸了,浑身上下每个毛孔都在往出冒汗,身上却感到有些发冷。李小蕙暗暗有些心惊,难道骆鸣宇说她的身体有隐疾,不是空穴来风的?再怎么说,这具身体还不到二十岁,体力不应该如此不济啊! 不过一旦忙开了,也就忘记身体不适的事情,李小蕙想,大概还是因为李仙蕙从小娇生惯养,又从不锻炼,所以身体的底子就很弱,大概忙过了休息一阵就会好,也便没有再往心上去。 听小鱼问她这胭脂还要取个名字,李小蕙微微愣了一下,胭脂还须取个名字? 其实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女人爱美,自然也有心灵手巧的女子,将心思放在这妆容上,且不论胭脂,光画眉的方法盛传的就有十几种,而且每一种都有各自不同的名字。至于水粉,名称就更多了,虽说大致只分为米粉和铅粉两种,但是米粉中就有许许多多不同的分类,比如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宫人段巧笑以米粉、胡粉掺入葵花子汁,合成“紫粉”,而由宫中女官发明的,以细粟米制成“迎蝶粉”也是前一两年所流行的种类。 而胭脂,虽然大致的原料不过就是红蓝花,石榴花这几种,但由于制作时的差别,所采集花朵颜色的差异,更是好多种不同的叫法,比如“粉黛”,“红妆”,“满月”等等,不一而足。当然,这些都是小鱼讲给李小蕙听的,当小鱼说让李小蕙也给这种胭脂取一个名字的时候,也是按照常理自然而然的事情,只要流行地广,喜欢的人多的胭脂,都会有一个美丽的名字。 “伊人。”李小蕙想起自己那一日迷迷糊糊将额黄的颜色倒入胭脂之中的时候,想到的就是“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这样的句子,那么就把这种胭脂叫做伊人好了。 李小蕙和小鱼一脸忙了好多天,以至于让李小蕙暗自下决心,一定要多多地找帮手来,长工也要短工也要,否则再来这么一次,她可就要累死了。忙碌起来,李小蕙几乎都差点忘记了李子林来她这里要买胭脂的事情,等到她觉得浑身都要散架了,躺着休息的时候,才忽然想起这件事情,急忙问小鱼:“李子林这两日可曾来过?” “小鱼没有见过李公子。” “哦。” “哦,小鱼记得骆公子来过,要找姐姐,可是被姐姐回绝了。” “骆鸣宇?”李小蕙拼命想,恍惚记得前几日她正在忙的时候,小鱼从前面匆匆跑来告诉她骆鸣宇来了,李小蕙当时身上全是乱七八糟的染料颜色,正自全神贯注地观察着不同比例下颜色的分别,小鱼问她的时候,她心不在焉地说不见,根本没听清楚小鱼说来人是谁。 “他说他来什么事情么?”为了自己的事情冷落了专程前来的骆鸣宇,李小蕙心里有些过意不去,毕竟骆鸣宇还给她治过伤,关于白玉扳指的事情,如果骆鸣宇所言是事实的话,还是因为她而连累了骆鸣宇丢了书和药材。 “骆公子说没有事情,不过他给姐姐送来一包药材,让姐姐平时泡了水喝,还说如果姐姐觉得身上哪儿不舒服了,一定记得去找他。”小鱼却不想李小蕙那样一忙起来就忘东忘西的,条条款款她都记得清楚,“那包药我当时问过姐姐,姐姐说先放着,小鱼就收在姐姐的屋子里了。” 李小蕙躺着,揉了揉有些胀痛的太阳穴,考虑着自己是不是需要真的去让骆鸣宇好好看一看,可是骆鸣宇也说过,他看不出来李小蕙到底生的什么病,还说能在疾病发端之前就发现并且治愈的,也只有像是扁鹊那样的大神医,他做不到。 “姐姐,要不要小鱼把那包药材泡了水给姐姐喝?” 李小蕙微微皱了皱眉头,中药饮片泡的水她不是没有喝过,虽然比熬制出来的中药药汁稍微好那么一点点,但是那味道绝对不敢恭维,苦涩不说,还带着一股土腥味儿。 “姐姐如果身体觉得不舒服,不如试一试?”小鱼看着没精打采的李小蕙,心中有些焦急,伸手试了试李小蕙额头的温度,好像比自己的稍微高那么一点点。小鱼记得当时骆鸣宇离开的时候,叮嘱自己要照顾好李小蕙的身体,还说她可千万不能劳累过度。 “小鱼,你怎么了?”李小蕙看到小鱼皱着鼻子,两眼红彤彤地,忽然想起自己是忙了好多天,这些天小鱼可比她更忙些,不仅要制作胭脂,还要照看着胭脂店里的生意,小鱼才十二三岁,怕是这个小丫头累坏了吧?“小鱼,快来休息一会儿,挂个牌子出去,说今天关门。” “小鱼不累。”小鱼连连摇头,接着道:“小鱼只是为自己没有照顾好姐姐难过,姐姐的身体不好,不能累的,小鱼的身体很好,以后姐姐要做什么,只要告诉小鱼就好,千万不要自己动手了。” 李小蕙“噗嗤”笑道:“笨丫头,你以为你自己有多大的力气,用不完似的?你这个年龄,累过了头,以后个子会长不高的。再过几天姐姐就去找人,多找些人来帮忙,以后你我都不会这么累了。” “嗯。”小鱼点了点头,又道:“姐姐,骆公子让姐姐身体觉得不舒服就去找他,不如小鱼去找骆公子,让他来看看姐姐吧。”小鱼说着起身就要走。 “千万不要。”李小蕙急忙拉住小鱼,她不过是有些累了,又不是真的有什么症状,如果仅仅因为这个就把骆鸣宇喊来,不是小题大做贻笑大方了?“我明日就去找他,没事的,放心小鱼。对了,给我准备几盒胭脂和水粉,李子林很可能会来的,到时候若我不在,就把这个交给他。” “小鱼记住了,姐姐快些休息,要记得去找骆公子。”这个时候,小鱼这个口气,倒好象她是大人而李小蕙是孩子了。这个在困境中长大的孩子,的确非常早熟,十二三岁,在别人来说正是承欢膝下撒娇的年龄,她却比别的孩子承担的都要多,虽然李小蕙让她摆脱了那个糟糕的家庭,但是她现在的生活却比从前更加忙碌了,可是她一点怨言都没有,还为自己没有照顾好李小蕙而内疚,其实明明应该是李小蕙照顾她才对。 第三十二章 祸从天降 入秋之后,天气是一日比一日冷了,转眼已到中秋,中秋时节是团聚的日子,胭脂店中的生意这一日也冷清起来,原来热闹的街道也没什么人。李小蕙也没有亲人可以团聚,便同小鱼两人早早关闭了店门,两人坐一案,煮了些吃的东西来大快朵颐。 李小蕙不善烹饪,所以平时一日三餐,大都由小鱼来煮。 她这个做姐姐,倒真是被妹妹伺候着服帖了。 两人正自其乐融融,便听得前面店门被人拍的“砰砰”响,那声音很是急促,李小蕙急忙起身去开门,心中有些不解,她这里又不是药铺,只不过是一间胭脂铺,买胭脂,需要这么晚还这么急么? 刚刚将门闩拉开,门就被人从外面撞开了,李小蕙连着后退了好几步,只见从门外走进几名青年男子,当先一人手中握着一把匕首,身材倒也不算高大,一脸横肉,看着就不像是好人。他身后跟着几名男子,被黑暗隐没了,李小蕙第一眼没看清楚究竟有多少人。 如果李小蕙以为这些家伙是来买胭脂的,她可就太傻了。 “你们要干嘛?” “做什么?哥儿几个看你这店也开了好久,怎么,月钱还没交过吧?一共三个月,还有开店也没让哥儿几个来看看,这饭钱也得一并补了吧!” 哦,李小蕙知道了,原来她这是遇到了收保护费的,保护费原来是古今通用,她这是遇上临淄不知道那条黑道上的家伙了。 刚开胭脂店的时候,李小蕙也考虑过会不会遇上地头蛇的问题,她问过小鱼,可是从前小鱼的爹只将她当作苦力使,小鱼也没见过。李小蕙向周围的人打听,他们讳莫如深,弄得李小蕙一头雾水。三个月平安度过,李小蕙以为临淄的治安很好,所以不会有这些事情呢,没想到在中秋这一天居然找来了。 李小蕙努力让自己的情绪平定下来,“多大的阵势没有见过,还怕这个?”李小蕙暗暗对自己说。 “好吧,你们要多少?”李小蕙抬起头对着那为首的男子问道。 李小蕙过于平静的反应倒是让那男子有些意外,他以为,对方不过是个弱女子,自己这么一闯进来,对方还不得吓得哆嗦地连话都说不出?其实,他今日前来,收什么月钱是幌子,要挤兑地李小蕙做不下去离开才是目的,因为头儿跟他说,有人看上了这点铺子,想要盘下来。 那男子做这个也有几年了,虽然李小蕙表现地平静,也只是让他稍稍迟疑了一下。“这个嘛,哥儿几个在这儿混也不容易,饥一顿饱一顿风里来雨里去的,半夜了都不得消停,这样,给个一百两好了!” 李小蕙暗暗一惊,一百两!这可不是个小数目,依照唐朝时的购买能力,一百两银子够普通人家过好几年,她这件胭脂店先期投入就不少,此刻本儿还没回来,又哪里有利可图?虽然她从宫中带出了不少值钱的好东西,可她也不是这么个有钱法儿,可以一扔就是一百两银子。而且这些人最是贪婪不过,第一次要了一百两,第二次就会使二百两,三百两,她就算是富可敌国,也得被这些家伙要成穷光蛋。 那青年男子已经带着他的两个跟班儿走进来,关上了门。已经是深夜了,而且今日又是中秋,附近的人家很多都回家去看爹娘,和父母一起过节,所以李小蕙这里几近于孤岛的状态,她就算是大声喊人,大概也不会有什么人来帮忙。 “姐姐,有事么,是什么人?”屋内的小鱼等了半响也不见李小蕙进屋,同时听到外面有些动静,便要出来查看。 “小鱼你别出来!”李小蕙高声道:“告诉李公子,没什么事情,我一会儿就进去。” 其实李子林并不在此处,李小蕙只是搬出他来,警告来人,屋子里还是有男人的,让他们收敛些。 但是李小蕙的空城计很快就被戳穿了,“得了,别偏人,今天这里就只有你和那个小丫头在。” 这些人的工作做得还真是细致,先期大嘎早已经侦查好了,就等着今日下手。李小蕙心中略感焦急,一时却又无计可施,只能答到:“一百两,我现在可没有那么多,开店这三个月,我所有的钱都投进去了,还欠了好多外债,现今身上一点儿闲钱都没有,不若过几日你们再来,或者我凑齐了送去。” 那青年男子不耐烦地踢翻了李小蕙屋中的一把胡凳,喝道:“老子没那么多闲工夫和你磨机,快点交钱!” “可是,我真的没钱。”李小蕙说的也是实话,为了做那“伊人”,搭进去的原料和浪费的原料不知多少,虽然“伊人”的销量不错,可仅仅几天功夫,哪儿够她回本儿的? “没钱?”那青年男子看了看架子上的胭脂,哼哼唧唧地笑道:“这胭脂倒是不错啊!”说着随手抓起一盒就扔在地上,瓷盒顿时破裂,那青年男子犹未满足,还在上面踩了几脚,原本艳丽的胭脂被他蹂躏地肮脏不堪,难看之极。 他身后那两个跟班见状,也有样学样地毁了几盒胭脂,其中便有李小蕙和小鱼所制的“伊人”。 李小蕙大是心疼,要知道这每一盒可都是她的心血啊,为了调配颜色,她连着几天几夜都只睡一两个时辰,心血就被这么砸碎了,她看着那地上脏脏一团的红色胭脂,差点就掉下眼泪来。 “别砸了,砸了这些,我从哪儿弄钱给你们!”李小蕙焦急之下,匆匆从手腕上褪下玉镯递给那青年男子,道:“这镯子是上等的碧玉做的,值得几十两,你拿去好了!”这可是李小蕙从宫中带出来的宝贝,她很是喜欢,若非迫不得已,她也不会随意予人。 那青年男子捻着看了看玉镯,丝毫不知满足,冷哼一声,道:“好吧,今日就放过你,再过几天,我可要来取那一百两,少一两,你这店就别开了!”放下狠话,他推门而去。 李小蕙呆呆地站在满地狼藉中间,发愁自己该怎么办才好。 她实在是太鲁莽了,觉得临淄总也是个仅次于长安洛阳的大城市,唐朝国力如此之强,这里的治安应该不成问题,可怎么这里都有地头蛇呢?难道武则天的那些酷吏白用了?都没有镇住这些人? 她以后可要怎么办才好? 她毕竟是女子,对这些地痞流氓,她是没有什么威慑力的,可是如果就这么妥协下去,这些人定然会越来越胆大,胃口也越来越大,总有一天她是没法喂饱他们的,而且她开胭脂店是为了挣钱,可不是为了赔钱。若是连老底都搭进去,她做为商人也太失败了。 不如等到明天,问问附近的商户他们是如何应对的? “姐姐,姐姐,你怎么了?有没有受伤?”小鱼在屋内听得外面吵闹,已经觉出不对劲儿,听到大门被重重关上的声音,小鱼也不顾李小蕙不让她出来的命令,推门便跑了出来,见到李小蕙站在满地的碎胭脂盒中发呆,小鱼吓得魂飞天外,扑上去抱住李小蕙大声地喊。 “小鱼?不是不让你出来么?我没事。”李小蕙用力甩了甩脑袋,去讲门闩重新上牢,心想今夜就算是有人撞门,她也绝不会再开了。 两人也顾不得一地狼藉,互相抱着窝在被子里,也睡不着,就这么熬着等天亮。 眼看着胭脂铺已经走上轨道了,可是这个麻烦要怎么处理?找官府么?谁知道是不是官匪一家。而且李小蕙现在最不愿意见的就是官府众人,虽然明知着临淄地方的官员十有八九是没有见过永泰郡主真容,不会认出她的,可是一想到要和官府中人打交道,李小蕙就觉得头大。 她是真的怕了,一点都不想要和过去有什么瓜葛。 如果不找官府,她要如何应对?就这么虚与委蛇地凑合着?绝对不行!难道就此不做了?又不愿意这么轻易就放弃。 “小鱼,从前你爹是怎么应付的?”李小蕙问小鱼。 小鱼摇头,道:“爹从来不许我看这些,店里来人的时候,爹爹都将我打发到后院干活,小鱼不知道。” 天才刚刚有些蒙蒙亮的时候,李小蕙又听到了敲门声。 李小蕙被昨夜的事情有些惊到了,一听到敲门声就觉得不对,条件反射地一缩身就想往被子里钻,而小鱼也的的确确就是这么做的。 可是总不能当鸵鸟,看不到就当没发生吧?李小蕙硬着头皮穿上外衣走出来,才听清楚那敲门声是徐徐地缓缓地,很有节奏,不像昨日那般强盗一样的急敲猛打。 李小蕙舒了口气,一边琢磨会是谁这么早来找她,一边凑上前问道:“是谁?” “是小人,小人昨天晚上就来过。”传入李小蕙耳朵里的,是昨夜那个带头的青年男子的声音。 第三十三章 断手之罚 “你怎么又来了!”李小蕙听到这个声音,首先就是头大,他的胃口也太大了点吧?才一夜的时间,就觉得不够,想要再来要更多的钱?李小蕙没有开门,她站在门后答道:“我的钱还没有准备好,你再过两天来取吧。” “小人再也不敢了,求姑娘开门。”门外的声音还是昨夜那个人的声音,但是声势语气是全然不同了。 虽然如此,李小蕙也没敢轻易便打开门,她从门缝儿里向外张了张,只见除了昨夜那三人之外,还有几名成年男子,其中一人温文尔雅,手挥折扇,模样不过二十四五,却隐然是这么一群人的头领。 乍看的这么一群人,李小蕙更加有觉得有些来者不善的意味,人都堵到了门口,李小蕙脑子里只想着怎么能把他们打发掉,还用钱疏通么?但这无异于饮鸩止渴,再来这么几次,她就真的要破产了。 难道他们还真是看她一个女子好欺负,于是才这么一而再再而三地上门要钱?怎么不见她周围那些做买卖的邻居被如此频繁地骚扰呢? “昨天才给了,今天要我也没有了,你们何必要如此逼人呢?”李小蕙隔着门应道。 “小人是来归还姑娘的东西的。”昨夜来过一次的那男子哀求道:“恳请姑娘开门。” 而那手绘折扇的青年男子在一旁道:“姑娘误会了,这是我的手下,他昨夜冒犯了姑娘,今日是特来赔罪的。” 赔罪的么?李小蕙不信,昨夜那么凶神恶煞地,才不过一夜的功夫,他们就来赔罪?为什么向她赔罪? “你们到底要做什么?”李小蕙担忧地忘了一眼门闩,生怕那一根木头不够牢靠,被人硬从外面冲撞进来,四处看看,将一旁闲置的一根木头抬起来抵住门。门是抵住了,李小蕙又担心院墙不够高,会不会有人从外面翻墙进来? 可是此刻她再急,也来不及现场增高围墙了,只寄希望门外的家伙不要想到翻墙而入这一招。 “我说了,要钱的话,请过两日再来,我一时实在凑不齐这许多。”李小蕙看看天色已经亮了,心想这里总也是大唐盛世,她的店铺临着临淄最繁华的街道,对方总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硬闯硬抢,效法强盗吧? “姑娘恐怕是误会了。”听声音,是那手执折扇的男子在说话,“姑娘不信在下,总信得过李公子吧?在下与李公子是多年的朋友,昨日之事,实在是一场误会,惊扰了姑娘,特来赔罪。” “李公子?”李小蕙想起自己昨夜曾随后提及过“李公子”,心想对方不会是依葫芦画瓢,好取信于她吧? “是李子林公子。” 这下李小蕙有三分信了,因为昨夜她只提及“李公子”,却没说过李子林的名字,对方居然连李子林都知道,也许是真的? 可是她还是不敢开门。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那手执折扇的男子微微叹了口气,道:“黑林,你随我也有两年了,也替我做过些事情,本来,你做错了事情,我也该原谅你一次。可惜,谁让你这次得罪了姑娘,还将姑娘吓成这副模样?我是非责罚你不可了。” 李小蕙接着听到了昨夜来敲诈她的那男子的声音,他的声音极为惶恐,都变了调子,“公子,公子!”他在求情。 “黑林,我早已说过,不许再行这种欺行霸市的行径,是你不守规矩在先,由不得我。” “公子,是夫人看上了这店,想要啊!”那男子急忙辨白。 片刻无声,忽然一声惨呼,打破了清晨的宁静,树上的鸟雀被这一声所惊,纷纷离枝飞去。李小蕙大奇,透过门缝儿向外一望,也是吓了一跳。昨夜敲诈她的那个男子,被砍断了右手,他的右手掉在地上,神经未死,手指还在痉挛抽搐,而那男子握着自己的断手手腕,长声惨呼。 “姑娘,在下已经替姑娘惩戒了他,不知道姑娘可否满意?”那手执折扇的青年男子也不管李小蕙看得到看不到,抱手长揖,冲着门毕恭毕敬地道:“若是姑娘还气不过,在下就砍了他另一只手,让他以后作恶不得。” “不用不用,够了够了,足够了。”李小蕙透过门缝儿看着地上的鲜血断手,心中“噗噗”乱跳,虽然那男人敲诈她,她很是气愤,也受惊不小,但是也不至于遭受断手这种恶刑吧?手断了,可就再也长不会来了。 那手执折扇的男子道:“姑娘不必可怜他,他得罪了姑娘,如此惩戒,已经算是轻的了。” 李小蕙半天回不上话,此时小鱼早已经从屋内跑了出来,只是她没看到门外发生了什么,只是看着李小蕙,怯怯地问道:“姐姐,怎么办?” 李小蕙定了定神,将门闩拔下,打开了门。 “在下慕云峰,见过姑娘。”那手执折扇的男子一身白衣纤尘不染,五官分明线条却又难得滴柔和,给人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只是,就是这样一个男子,刚才面不改色心不跳地砍断了别人一只手,想来也让人不寒而栗。 “黑林,将东西还给姑娘。”慕云峰向黑林道。 黑林咬着牙强忍着痛,颤抖着伸手入怀,取出李小蕙的翠玉手镯,用左手捧着给李小蕙。 翠玉手镯的确是昨夜李小蕙腕上的那一枚,只是此刻沾上了黑林的鲜血,翠玉鲜红,交相辉映,美丽而诡异。 “脏了。”慕云峰微微皱了皱眉,从黑林手中取过那枚翠玉手镯,从怀中掏出一块与他身上衣服一样洁白的手帕,仔仔细细地擦拭着手镯上的鲜血,直到将那手镯擦得干干净净,方才双手捧着还给李小蕙。 李小蕙犹豫地接了过来,想着这手镯刚刚沾过人血,却是不敢再往手腕上戴了,转手递给小鱼,低声命她收起来。 “小蕙姑娘,昨夜这黑林莽撞,惊扰了姑娘,在下万分抱歉。他可还取走姑娘什么东西,我让他一并归还。” 李小蕙没想到他居然连自己的名字也知道了,愣了一下,才答道:“呃,没事,只是打碎了几盒胭脂。”话一出口,李小蕙就有些后悔了,虽然黑林得罪她在先,但是已经断了一只手,这报应也够了,她有何必把打碎胭脂的事情再扯出来? “哦?”慕云峰双眉一轩,看了看黑林和跟在黑林身后那两个此刻早已经吓得发抖的年轻人,微微一笑,问道:“是你们打碎的么?” “是,是!”那两个年轻人膝盖一软双双跪倒,哀求道:“公子饶命。” “你们不应该求我,要求就求姑娘原谅你们。” “是,是。”那两个年轻人连着黑林一道,一并向着李小蕙叩头,“姑娘饶命,姑娘饶命。” 李小蕙不忍再看,向慕云峰道:“算了,几盒胭脂,也算不得什么,他们已经吓成这个样子,想来下次是不敢了。” “既然姑娘绕了你们,走吧!”慕云峰摆了摆手中折扇,那两个年轻人搀起黑林,就要离开。 “慢着。”慕云峰从腰中解下钱袋,抛给其中一名年轻男子,道:“找个大夫,去给黑林看看伤。还有,把姑娘门前清扫干净了,弄得这么脏,还有哪个客人敢来?” 两个年轻人又一起答道:“是,是。”其中一个撕下自己一块衣襟,先将黑林的断手手腕裹住扎紧,然后把断手拾起,又从附近摆放着用来灭火的大缸中打来水清洗地上的鲜血。 鲜血渗入泥土,已经很难清洗干净了,用更多的水浇上去,也只能起到冲淡的作用,反而是将血的面积扩大了几有一倍。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算了,不用洗了,回头我弄些土来盖一下就好了。”李小蕙看到昨夜还凶悍异常的黑林此刻站着都摇摇欲坠,额头上黄豆大的汗珠不停地落下来,实在有些不忍心,想赶快打发他们走了去找大夫。 “既然姑娘发话,还不快走!”慕云峰并不看那三人如何表现,只是从侧面笑吟吟地看着李小蕙。 那三人只等着慕云峰发话,搀着黑林就跑了。 李小蕙被那慕云峰看的有些不自在,清了清嗓子,道:“公子认识李子林?” “当然,我们是多年的好友,好兄弟!”慕云峰的回答很是肯定。 “哦。”李小蕙尴尬地笑了笑,她总感觉这男子温文尔雅的表面和他凶狠残忍的手法实在太不搭配,一时也找不到话说。 慕云峰却开口了:“那群小子,居然惹到了你的头上,实在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惭愧,我是今日才听闻此事,便立即压着他们来向你道歉,姑娘昨夜受惊了。” “其实也没什么,更糟糕的事情,我也不是没遇到过,吓不死的。”李小蕙干笑了两声,才发现两个人还都站在门口,急忙道:“公子请进屋坐。” 慕云峰也不推辞,“如此,打扰姑娘了。”他挥了挥手中折扇,对着他的其他几名随从道:“你们先走,莫留在这里让姑娘觉得碍眼。” 小鱼端上了茶水和糕点,坐在自己的屋子里,李小蕙此刻才觉得自在了些。 “他们实在太不像话了!”慕云峰看着店里那些还未曾收拾的被打碎的胭脂,忿忿地道:“若非姑娘宽宏大量,实在应该好好处罚他们!” “你砍了他一只手,已经足够了!他下半辈子可就都没有了手!” 第三十四章 满月 “下半辈子没有手?”慕云峰耸了耸眉,就像是在看什么奇异动物一般看着李小蕙,末了,笑了笑,道:“李姑娘,你太善良太单纯了,我看这胭脂店不适合你,倒是王府大院里的安逸生活,才更加适合你。”说罢,端起桌上茶水,也不管冷热,一口喝尽了,转身而去。 他来的奇怪去的也奇怪,他自称是李子林的朋友,但是李小蕙还没来得及问他更多的事情,他就匆匆走了。 李小蕙已经有好些日子未曾见过李子林,那日李子林说过要来买胭脂,事后也只是来了一个十几岁的小厮,代替李子林取走了胭脂,他自己却是很少露面。反倒是骆鸣宇,近日时时地来,来了话也不多,帮着李小蕙做些事情,便告辞了,连饭都很少留下来吃。 “姐姐,这玉镯——”小鱼犹豫着将那枚慕云峰还回来的玉镯递给李小蕙。 “收起来吧。”李小蕙皱了皱眉毛,这玉镯她原先是很喜欢的,可是一想到这上面沾了人血,她的心里就不是那么舒服了,天啊,为什么就不能让她平平安安地过日子呢? 慕云峰离开不久,方才带着黑林离去的那两个少年男子就回来了,他们怯怯地进来,再也没有了昨夜的嚣张,低着头将昨夜他们自己弄出的一片狼藉一点一点收拾好,就连地上已经凝固掉的很不好擦的胭脂痕迹,也被他们擦得干干净净。由石头铺成的地面,现在都已经快要光可鉴人了。 那两人一言不发清扫过后,又弄了新土,将李小蕙门前那一片无法消除的血迹掩盖好,之后其中一人期期艾艾地走到李小蕙面前,掏出十倍于被他们打碎胭脂的费用,硬塞给李小蕙,之后像是逃跑一样地快速离开。 这些昨夜还很凶悍的人,现在却胆小至此,也可从侧面看到那慕云峰的可怕。 李子林为什么又会认识慕云峰这样的人?而且还是熟悉之极的老友? 李小蕙摇了摇头,李子林也不过是她路途中结识的一个人而已,再说,李子林的胆色也丝毫不差,想来认识慕云峰这样的人,也不奇怪吧? 只是李子林又未曾露面,慕云峰是怎么知道自己是李子林好友地?而且还在她被敲诈之后的第二天就带人前来给她道歉?难道那三个人敲诈了自己之后便自己主动去找慕云峰交代了一切? 李子林先前只说要来临淄拜会朋友,可是他到了临淄之后,却是忙的分身不得,如果说他只是来拜会几个朋友的,怎么会忙地人影都不见?而且也不会一逗留就三个月不走吧?这个李子林,他一定瞒着自己什么事情。李小蕙琢磨着这其中的关节,心想,难道李子林在临淄城中还有什么产业?所以才会认识慕云峰这个地头蛇? 胡乱想着,尚且没能理出个头绪,今日的第一个顾客就上门了。 “姐姐,是老客人,她先前来过好多次的。”小鱼凑近了李小蕙,在她耳边小声嘀咕。 老顾客就是一家店最重要的资源啊!李小蕙连忙打叠起精神,上前笑道:“想要些什么?” 那女子看模样像是个刚刚嫁人不久的新妇,绿衣绿裙,唐代昏服,红男绿女,她穿着绿衣,又是少妇的发式,自然是刚刚嫁人不久,穿着新婚的衣服就出来了。 李小蕙看她衣服质地,显然不是一般人家可以负担地起的,这样的人,消费起来大概是不会吝啬。 “李姑娘。”那女子不看胭脂,反倒是冲着李小蕙微微一福,行了一礼,道:“小女慧慧,今日是奉了夫君之命,特来向李姑娘道歉的。” 又一个道歉的…… “可是,慧慧姑娘,我们认识么?”李小蕙奇道。 “慧慧之前来过贵店两次,因见着漂亮,生意也好,便起了歹意,想要据为己有,却没来找姑娘谈,而是让黑林前来讹诈姑娘。慧慧想着,姑娘受不了讹诈之苦,呆不下去,自然会低价转让,到时候慧慧再盘下来。”自称慧慧的女子说着自己龌龊的心思,居然款款而谈,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的样子。 “谁知,原来姑娘是夫君好友的朋友,慧慧得罪了。”说着,那女子莞尔一笑,风情万种,李小蕙虽是女子,也看的呆了。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李小蕙本来是不知道那黑林为何要来讹诈她的,既然慕云峰已经那般重地惩戒了黑林,也归还了她玉镯,她也没有了追究下去的意思。反正她也没有什么损失,而且经此一役,想来以后那些想要对她不利的小混混们也会退避三舍吧?若说因祸得福,也没什么不妥。 可没想到,慕云峰刚去,这自称是慧慧的女子就来了,不仅来了,而且堂而皇之地将自己想要侵占胭脂铺的想法告诉李小蕙。这难道也是慕云峰在背后控制的?慕云峰这个人还真是难懂,就算真是慧慧从背后操纵地,但是慧慧总也是他的夫人吧?非要夫人出面将这一盆子脏水揽下来,对他又有什么好处?如果觉得慧慧做的不对,大可以夫妻独自相对的时候再说吧? 慧慧脸上没有一点难堪和不自在,她挪动着脚步,看着架子上那些胭脂,柔声问道:“李姑娘,除了‘伊人’,还有什么新的胭脂?” “呃,刚出一款满月。”李小蕙被这个名叫慧慧的女子弄得一头雾水,听她问,便随口答应。 满月,是她为了迎合中秋节而特制的一款胭脂,其实和伊人的配方几乎一样,只是伊人是将红色和黄色参杂在一起,而满月是将黄色至于中心,呈满月状,而红色则围绕四周,烘托陪衬着中央的那一轮‘满月’。 满月除了形状别出心裁以外,与伊人倒也有些不同。伊人的颜色是已经固定的,而满月则可以根据需求,调和红黄两色,配置出自己喜欢的颜色。 此时小鱼已经给慧慧取出一盒胭脂,好在昨日那些人砸碎的不过是从前的旧胭脂,满月新出,放在外面的只有不多几盒,其余的李小蕙都收地隐秘,这一批“满月”才免遭浩劫。 “哎呀,李姑娘真是厉害,伊人才不过几日,就又有了新款的胭脂。”慧慧从小鱼接过胭脂盒子,轻轻沾取了少许,在指端细细碾过,又放在鼻端闻了闻,接着便狡黠一笑,道:“味道还和‘伊人’一般呢,不过这个样子好漂亮,慧慧喜欢。” 慧慧的鼻子好厉害!李小蕙诧异地看着慧慧,虽然‘满月’的配方和‘伊人’是一般无二的,但是为了稍显区别,李小蕙在‘满月’中添加了少许的桂花香料,让胭脂香味中含着淡淡的桂花清香,没想到慧慧只这么一闻一看,就发现其实‘满月’本质和‘伊人’是一样的。 “李姑娘,不如将胭脂店盘给我,如何?慧慧这次可是真心恳请,不管姑娘出多少价钱,慧慧都绝不会还价。”慧慧看着李小蕙,还调皮地眨了眨眼睛。 李小蕙差点都要说不出话来了,世间怎么会有如此脸皮厚的女子,可偏偏又显得这么率真可爱,让人对她生不起气来? 慧慧刚刚才将自己那龌龊的心思对李小蕙言明了,如果是换了别人,此刻早应该感到不好意了吧?就算是李小蕙没对她表示过指责的意思,她自己也应该知耻而退。可没想到慧慧前一分钟还在承认自己的坏心思,下一分钟,就不折不挠地换了一种看似正大光明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愿望,真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李姑娘,怎么样呢?”慧慧娇媚地笑了笑,女子的声音软糯,姿态又是风姿万般,正自向她提出这样的要求。 “胭脂店我不会转让的。”李小蕙正颜答道。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慧慧脸上稍显失望,但是随即便听得李小蕙道:“不过你可以以‘点青眉’的名义在其他地方开店,比如我的店开在城东,你可以开在城西,我也会将所有新的胭脂都送去你的店里。但是前提是你要在哪里开店,必须经过我的允诺,而且你每卖出的每一盒胭脂,都需要我送去给你,胭脂的价格也得由我定,必须和我店里的胭脂同样价格,你不能自己私下卖别的胭脂,如此,可同意?” 其实李小蕙的意思,就是虽然她的店不能转给慧慧,但是慧慧可以以加盟店的方式加入她的胭脂生意。 慧慧看着李小蕙,想了想,道:“那我还有什么利可图?都被你占去了。” “当然有。”李小蕙笑道:“虽然胭脂是我供给你的,卖时的价格也是我定的,但是我给你胭脂时所要的价格,会比卖的时候便宜很多,这其中的多少差异,就是你的利。” “那也是你占便宜!”慧慧固执地道:“不行,我就要你的胭脂店。” “夫人,你觉得我的胭脂店里,什么最好?”李小蕙换了个角度反问道。 “呃。”慧慧愣了一下,答道:“有别的胭脂店从来没有的东西,比如‘伊人’,还有这个。”慧慧挥了挥她手中拿着的‘满月’。 第三十五章 背后的人 李小蕙将茶杯向慧慧推了推,笑道:“慧慧姑娘觉得,若是没有了我,胭脂店里还会有满月或者伊人么?当然,慧慧姑娘想要得到“满月”或者“伊人”这两种胭脂是很容易的,但是以后呢?” 慧慧自然不是笨人,李小蕙一说,她就明白了。 慧慧端起李小蕙给她的那杯茶喝掉,又将空了的茶杯向着李小蕙推了推,柔柔地笑着,道:“李姑娘说的自然在理,慧慧也明白,不过李姑娘,临淄这可是个大地方,想要在这里立足,凭一个人的能力,可是不够的。这次黑林那个家伙是被惩戒了,想来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有人来有那胆子来惹李姑娘,可是以后呢?李姑娘,你背后的人又是谁,可以保得你多久? 如李姑娘这般心肠软的人,若是以后总要和那些不学无术的粗俗之人争长短,颇有些自降身份,你不适合做这种抛头露面的事情。” “哦?”李小蕙微微冷笑,反问道:“那依着慧姑娘所言,站在你背后的人,很了不起了?” 慧慧正色道:“女人所依靠着,唯夫君而已,慧慧的夫君,李姑娘是见过的。慧慧是夫君的妻子,男人帮助自己的妻子,总是名正言顺的。而李姑娘背后的人与李姑娘又是什么关系呢?” 慧慧将那一盒“满月”放在桌子上,向李小蕙推过去,柔声笑道:“月满则亏,女子的容颜亦是如此,如今李姑娘尚且是芳华之年,男子自然会醉心于你的容颜,虽无名分,亦会帮你。可是鲜妍又能几时?说不定不等你色衰之日,男子就会离心,到时候,没有名分,他不愿意再帮你,自然可以将你弃之一旁,李姑娘又要如何立足?” 李小蕙心中有些来气,按照慧慧的说法,倒是将她比作以姿色来换取男人宠爱及帮助的人。这实在是冤枉了她,也是对她的轻看。“小蕙可不像有些人,做什么事情,都需要男人在背后撑着。”李小蕙冷冰冰地回道:“不好意思,小蕙还有些事情要做,失礼之处,还望见谅。”说着,起身就转到了后屋,将店铺和后屋的门重重关上。 “哎呀,说错了。”慧慧掩唇微笑,对一旁跟随她的侍女道:“这‘满月’我很喜欢,你多买些回去,我屋子里其他的那些胭脂颜色都旧了,回去以后都扔掉吧。” 那侍女低眉顺目,答道:“是,夫人。” “我先走了。”慧慧起身,昂首抬头,高傲无比地离去。 那侍女倒不像慧慧那样高傲,她看着慧慧离去之后,才慢慢走到小鱼面前,低声道:“我家夫人就是这个脾气,口舌上总是得罪人,求姑娘回去向李姑娘代为陪个不是,我家夫人其实没什么恶意的。” 小鱼方才在递茶水的间隙,也听到慧慧与李小蕙谈话的只言片语,当时只觉得两人相谈甚欢,语气都很好,不知为何说了两句话就闹成这样,“我会向姐姐转告的,不过姐姐若是喜欢一个人,便喜欢了,如果她不喜欢,我就算再说什么,姐姐也不会改变主意的。” 慧慧的侍女又陪着笑脸道:“还请姑娘千万劳烦,多劝劝李姑娘,我家夫人最喜欢店里的胭脂,她还和我说过,从此以后再也不会用其他家的胭脂水粉,只来这里买。若是弄得僵了,总也见面,都不好看不是?” “好吧。”小鱼应道。 “谢谢姑娘。”那侍女说着,从腰间丝绸小袋里取出一支朱钗,赔着笑脸道:“这是用东海产的珍珠和红珊瑚串起来的,虽然不算的多贵重,总也是不常见的。本来我家夫人是想送给李姑娘做个初次见面的礼物,这下只能求姑娘代为转送了。” “这……”小鱼犹豫道:“姐姐正在气头上,怕是不会收的。” 那侍女赔笑道:“姑娘先收着,看着机会合适,再转送给李姑娘。”说着就硬要往小鱼手里塞。 小鱼急忙退却,道:“不行,姐姐不答应,我不能随便收下!” “李姑娘如果实在不肯收,就当是我家夫人送给鱼姑娘你的,好不好?”那侍女倒是极为机敏,她看到小鱼在见到那朱钗的时候双眼闪过一丝艳羡的光芒,便偷偷凑近小鱼,低声道:“回去我向夫人转告一声,夫人不会反对的。” 小鱼自幼在那样的人家长大,哪里拥有过这么漂亮的发钗?虽然后来跟了李小蕙,李小蕙也送给她两件漂亮的发钗,但是见到漂亮的东西,还是忍不住心动,女人对于这种虽然没有什么实际用途但是极漂亮的装饰品,是最没有抵抗力的。 犹豫了一下,小鱼仍旧是退却:“不行,小鱼不能瞒着姐姐私下接受,你要送,也只能当面送给姐姐。” 那侍女微微有些失望,不过随即收起发钗,笑道:“我家夫人要买二十盒‘满月’,劳烦鱼姑娘了。” 二十盒‘满月’,数量不算多,也不算少了。那一伙人昨夜前来,将店中摆在外面的胭脂都砸碎了,要取二十盒‘满月’,小鱼只能去屋后取。而且二十盒也不是个很小的数目,虽然李小蕙并未有过要求,但是数目稍微大些,小鱼每每都会向李小蕙先行说明的。 小鱼看看店中尚且有几名挑选胭脂的女子,便问道:“你可以稍等一会儿么?” “好的。”那侍女也不急,便站在一旁,等着小鱼将店中的客人都送走,暂且关了店门,又跟着她走到后面去取胭脂。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姐姐,方才那位夫人要二十盒‘满月’。”小鱼见到李小蕙正坐在胡凳上用力捣着花瓣,花瓣都被她捣成烂泥,李小蕙还是用力一下一下捶打着,就差将罐子也一并捶烂了。 “拿给她就是了。”李小蕙嘟着嘴气鼓鼓地说道,将捣烂了的花瓣泥倒出来,花瓣泥都沾在罐底,李小蕙重重地扣着罐子,发出“铛铛”的响声。 那侍女见到李小蕙,急忙上前,先向李小蕙行了一礼,才道:“夫人让我来向姑娘赔罪,她说她说错了话,惹得姑娘生气,后悔不及。” 说着又取出那一枚发钗,赔笑道:“这是夫人送给姑娘的见面礼,夫人说她万分抱歉。” “打一巴掌就给个糖豆哄么?我不要!”李小蕙看都不看一眼,仍旧用力地和她的花瓣泥斗气。 “姑娘,气坏了身子可划不来。姑娘是开店的,这世上人多了,什么样儿的也有,若是只为了几句话就生气,这气都气不过来呢!”那侍女安慰道:“我家夫人是说话不中听,可是这说话不中听的人多了去了,有的人面上说的好听,心里却不知怎么肮脏。我家夫人是个直性子,想什么变照直说了出来。以后时间久了,姑娘就会发现我家夫人不是坏人。” 她这几句话,倒是起了些作用。 李小蕙想,自己做生意,本来就难免会招致是非,就算是到了现代,那些凭借男人上位的女人又有多少?唐代的女子地位高是不假,但是封建社会男尊女卑了许多年,一个单身的女子想要立足的确不易,她开店几乎可以算的上是一帆风顺,别说是别人,就连她自己都有些不信了。怎么就不能别人有所踹度? 而且今日这事情,也的确是有人暗中帮她。 想到这里,李小蕙微微叹了口气,笑了笑,道:“我这是自己同自己生气了,再怎么样,也不能得罪了客人不是?”说着起身,取出二十件“满月”,整理好包好了,递给慧慧的侍女,道:“好了,回去也待我向你家夫人道歉。” 那侍女喜笑颜开,连忙接过来,又将那发钗放在案上,道:“这发钗万望李姑娘收下,这是我家夫人特意准备的,虽然算不上什么贵重的物事,不过也是本地少见的物事。” 李小蕙撇了一眼,那发钗是用金银丝扭绞而成,发钗顶端镶嵌了大块的红珊瑚和珍珠,最顶端的红珊瑚做成一朵盛开的海棠样式,以珍珠做花蕊,下端则镶嵌着几颗小些的红珊瑚,做成含苞待放的花蕾模样。红珊瑚就算在现代也是贵重的饰品,而珍珠也是难得一见的东西。再加上这巧妙的设计,想来这发钗也是价值不菲之物。 李小蕙本来也不是贪财的人,她本想不收的。可是若不收,倒有些显得她气恼不过,不肯和慧慧和好了。慧慧也算她这胭脂店的大主顾,而且想想慧慧的夫君——慕云峰,也的确不能同慧慧翻脸。 那侍女见到李小蕙有些犹豫,急忙道:“如此就多谢李姑娘,改日我家夫人会约李姑娘一起游玩,还请李姑娘千万莫要推脱。”说着也不等李小蕙拒绝的话说出口,抱着胭脂步履匆匆便走。 “等等,这发钗,你拿回去!”李小蕙还是觉得不能如此轻易就收别人这么贵重的礼物,急忙拿着发钗追上去。“无功不受禄,请你拿回去。” “这二十盒‘满月’,就算是李姑娘对我家夫人的还礼,那发钗,李姑娘就收下吧!”那侍女脚下步伐更急,快的李小蕙都追不上,她一边走一边答道:“胭脂足可抵得上那一支发钗了。” 第三十六章 不入金丝笼 就算‘满月’只有李小蕙的店里有卖,算是独一份儿,原料也比一般胭脂好些,定价比别的普通胭脂稍微高了些。可是胭脂的价格本就不高,二十盒胭脂的价格,又怎么比得上这一支用金银珍珠红珊瑚做成的发钗? 慕云峰,慧慧,这一对夫妻还真是让人有些头疼,李小蕙只盼着这两人在以后的日子里能尽量少地打扰她,她可以降低要求,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平安富足,所谓小富即安嘛! 可惜李小蕙的愿望很快就落了空,且不说慧慧才离开不久,慕云峰便又派了人来,给李小蕙送来好多家具物事,那些人也不同李小蕙商量,也不征求她的意见,就动手三下五除二将李小蕙屋内店中大部分的家具都换掉了,甚至包括门口的两个刚刚挂上去不久的大红灯笼,也被换做了更大更红也更加紧致的。 这一下子李小蕙可算是在这一条街上出了名,前几个月她刚刚来这里开店卖胭脂的时候,周围的店主看她不过是个年轻的女子,对她不免有三分轻视,加上李小蕙很少露面,总是将自己关在屋子里研究胭脂的颜色做法,所以周围的人与她并不熟悉。 今次这般大动静地一闹,李小蕙恐怕就再无宁日了。来人络绎不绝,有来帮忙的,更多的是送东西的,也不管有用无用,总之是堆了李小蕙满满一屋子,推了这个那个又留下来,李小蕙里里外外空奔忙了一番,也没阻止地住她屋子里礼物地堆积。 开店的时候都未曾来过这么些人,有些人更是可笑,满嘴地庆贺李小蕙开张大吉,却不顾此时此日距离李小蕙开张大吉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 甚至是一些在临淄城中有名望的人,虽然自己不便亲来,也派了人,或是借用自家夫人的名义,或是借用女儿妹妹的名义,来送礼给李小蕙。光名帖,李小蕙就收了厚厚一沓子。 自然也有人与她说话,多是奉承,同时也在拐弯抹角地打听李小蕙与慕云峰究竟是什么关系。李小蕙照实说,她是早晨才第一次见到慕云峰,但是又有谁信?更有那好事的,言辞闪烁间已经在怀疑李小蕙是慕云峰的新欢。 李小蕙彻底无语了…… 难道她真的面带桃花相,看起来像一株桃花树,到处招惹桃色新闻么?或者说她看起来很有些风流的味道?为什么这么多人怀疑她是人家的情人? 她真是冤枉死了! 更要命的是这些人虽然怀疑,却不明着问,李小蕙想要辟谣也无从说起,如果她主动地说我不是那个什么慕云峰的情人,倒显得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更是招人怀疑。 不过,倒也不是全无好处,随着礼物像是小山一样堆积起来,她的胭脂却迅速地卖了出去,来人不分男女,最少也要买上一盒胭脂去,而且也不问价格,往往放下几倍于胭脂价格的银子就走。甚至是李小蕙制作失败颜色不够鲜艳的那些装在旧盒子里要低价处理的胭脂,也被人以高价买去了。 于是,本来的胭脂店现在店中反倒是没有一盒胭脂,只余下堆积如山的礼物,若不是店门口那醒目的招牌,李小蕙这里已经变成了一家专门卖礼物的店铺。 好容易送走了人,关了门,李小蕙看着屋里店内堆积如山种类繁多的礼物,皱起了眉头。 这些大大小小的盒子里装的自然都是极好的东西,但是对她李小蕙来说却不一定样样都有用。有些人送礼就是随份儿,看着别人去了,自己不去就好像落下老大一截似的。 由此,李小蕙也看出慕云峰此人在临淄城中的影响力有多大,当真是黑白两道,商贾政客没有不买他帐的。 这些东西给李小蕙和小鱼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因为地方都被占据了,所以两人必须清理掉一部分,才能确保今天晚上又地方可以睡觉。 拆看东西的时候,李小蕙不仅咋舌,当真是人参鹿茸,珠宝玉器,古玩字画,什么贵重东西都有,那个慕云峰真的有这么大的面子?难道他在临淄城中是一手遮天的人物?自己只不过和他在别人眼中算是粘带了一点点关系,就至于砸下这么贵重的礼物给自己? 还是说,盛唐的经济发展状况空前地好,所以这些钱他们都不会在意,这么贵重的东西在他们眼中也不过了了? 这第二种可能明显是不大符合实际的,李小蕙穿越而来也有些日子了,这朝代的经济状况是什么样子,她也是了解的。就算巨幅商贾很有钱,可是历来古董字画,灵芝人参都是有价无市的东西,定然便宜不了,为了一个尚未明确关系的女子,他们至于砸下如此重金么? 李小蕙废了一天的功夫,将所有的东西都登记造册,在慕云峰来的时候,李小蕙将册子给他,指了指那些堆积成山的礼物,道:“这些都是冲着你的面子才送来的,我不要,你拿走,具体有什么,是谁送来的,我册子上都写清楚了。” “我慕云峰还没有那么大的面子。”慕云峰哑然而笑,像是看怪物一般看了李小蕙一会儿,才道:“李姑娘,在下只不过是排在了第一,兴许有些小人物是冲着在下的面子,但是那些珍宝可不是因为在下的关系,李姑娘误会了。” “不是因为你?”李小蕙疑惑重重,不是因为慕云峰,难道还能是因为她李小蕙么?这就更加不可思议了。 “再过几日便是重阳,内人想请李姑娘去爬着附近的翠峰山,不知李姑娘可赏脸?” 李小蕙看看屋内的礼物,想想自己尚且被一堆奇奇怪怪的事情蒙在鼓里,眼下情况,她的胭脂店怕是也不宜马上开张了,而且所有的胭脂都被抢购一空,再重新买重新做,都需要时日,她也忙的很。反正重阳只一天,不如出去散散心也好,她来到临淄这么久,都没有外出玩儿过。 人若是整天只顾着工作忘了给自己找找乐子轻松轻松,那就太不划算,太对不起自己了。 李小蕙才不愿意当工作狂,她要娱乐生活两不误。 所谓翠峰山,不过是个不高的小土丘,算不得什么高山,不过一个时辰也就爬上去了。不过这山虽然不高,附近却是一马平川,站在山顶向下看,倒也颇有些万千风光收于眼底,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李姑娘,你看到那临淄城南最大的府邸了么?”慧慧站在李小蕙身旁,向下指点着。 在一起爬了爬山,李小蕙心中原来对慧慧的不满也减轻了些。况且最近她被人误会地多了,对于当初慧慧所言,也就不以为是。 “看到了。”李小蕙顺着慧慧所指的方向看去,那的确算的上临淄城中最大的一座府邸,位于李小蕙很少去的城南,李小蕙平日里在临淄城中反倒是没有注意到。 “如果慧慧能有机会住进那里面去,就真的满足了,这辈子什么也不求了。”慧慧望着山脚下的府邸,感叹道:“可惜慧慧没有那个福分。”说着,慧慧看着李小蕙,似有所指地问道:“李姑娘,你说对么?若是换了你,你也会这样想吧?” “再大的府邸,从山上看,不也只有巴掌大小么?”李小蕙淡淡地笑了笑,这世上最大的宅院是皇宫,她就是从那里面逃出来的。“再漂亮,进去了,门关上,也就只有四堵墙隔着你,让你看不到外面,听不到外面,每日每夜,你就只能干看着日升日落,风光的时候,还有人围着你转,等到有一日风光不再,你就会被扔弃在空空的屋子里,身边连个人都没有。 就像是鸟儿,我相信就算是用黄金编的鸟笼子放在鸟儿面前,它也是宁愿住在自己的草巢里,可以在天空下自由自在地飞。” 李小蕙一时有感,低吟道:“婉转承欢暗自愁,存身金丝复何求?富贵繁华醉梦醒,芙蓉帐冷衾藏月。美食华衣寻享尽,哀思愁绪却难停;金丝莫羡樊笼致,徒换悲啼怨叹声!” 诗并非李小蕙写的,她也没有出口成章的能耐,这是她在现代的时候看过的某一篇诗词,当时顺口念了,记住了几句,此刻感由心生,便顺口念了出来。 “李姑娘好才华。”慧慧拍掌叫好。 李小蕙羞愧道:“这并不是我写的,是我从前一位好友写的。” “那姑娘的朋友当真好才华,不知是哪位朋友,慧慧可有机会一见?” “我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李小蕙黯然叹了口气,这诗是她从网络上看到的,谁知道她还能不能回到现代?“慧姑娘,小蕙想问你一件事情。” “何事?” “你可知道,那些礼物究竟是冲着谁的名头送来的?我以为是慕云峰,他说不是。” 慧慧不答,反倒是柔媚地笑道:“最近城中可是盛传李姑娘和夫君有些不能明言的关系啊!”说着,用袖子掩着口笑的身子如花枝乱颤。 ----------- 昨天子楣做了一件十分之囧的事情,喝茶水,居然被茶叶梗卡在喉咙里,拼命地咳嗽了半天才把茶叶梗咳出来,结果今天早晨起来——嗓子痛了! 第三十七章 暧昧不暧昧 慧慧回头看了看落在她们二人身后的小鱼和她的侍女,压低声音道:“男人多少都会这样,慧慧不会在乎的。若真是李姑娘,慧慧反倒是可以放心了,以李姑娘的人品,就算和夫君在一起,也不会鼓动夫君休了我吧?” 慧慧的神态自然,她的语气也是亲近地,但是这内容却让李小蕙有些不寒而栗了。 慧慧话中的意思,明明就是说她李小蕙和慕云峰有暧昧,而慧慧作为正室夫人,是不会在意的,只要李小蕙不威胁到她的地位就好。 众口铄金,流言能杀人,如果前几日李小蕙听到这样的话,虽不至于当面生气,也一定要据理力争为自己讨个清白名声。可是这几天,她被人八卦地多了,习惯了,心态也就平静了许多。她总不能也像是阮玲玉一样,被风言风语逼得自杀了吧? 虽然留言惹得她心烦,倒也不是一样好处都没有,起码她胭脂店的生意是好了起来,也再没有什么街痞混混来找她麻烦了,换而之一群想要拍马拍不到正主就从她这里绕着圈子拍马地人。 “小蕙如果没有记错,就在几天前,在慧姑娘口中与小蕙有关的男子,还不是慕公子而是李公子吧?”李小蕙笑了笑,道:“怎么才几日,这人就变了呢?若是真的,小蕙不成了云轩阁里的姑娘?可是小蕙琴棋书画样样都不会,长相也丑陋,怎么比得上阁子里的姑娘?”云轩阁,是临淄城中非常有名地一家高级妓院,阁子里的姑娘个个容颜出众,才华亦出众,琴棋书画没有不会地,自然,阁子的收费也是不低的,出入之人非富即贵。 此言一出,慧慧的脸色变得难看之极,她脸上的温婉笑容也消失了,她盯着李小蕙,道:“李姑娘这是在掀慧慧的老底么?” “我,并无此意啊!”李小蕙万万没有料到慧慧居然是如此反应,稍一思付,李小蕙恍然大悟,原来慧慧在嫁给慕云峰之前,是妓女? 唐代思想极为开放,官吏或文人每逢景色不错之时出游,必然会携妓同行,赋诗吟曲不分男女,若是相好的妓女才华出众,是一件极为光彩的事情。在这样的风气下,娶了妓女为妻地自然也不在少数。 当然,虽然有如此开放的社会风气,可中国传统的道德还是影响着一些古板之人,虽然社会上层对于妓女持包容的态度,不过仍旧有一些人会对这些出身的女子持有一定的偏见。这样思想上的两极分化,就让一些人即以拥有妓女为荣,但是迎娶之后又怕被人知道妻子从前的身份,处在如此尴尬境地之中,也难怪慧慧会对自己的出身讳莫如深。 而且临淄虽然也算大城市,可毕竟是老城古都,大概思想保守地人所占的数量还不少。 “慧姑娘,小蕙真的不知道,并没有嘲讽你的意思。” 慧慧一笑,不善的脸色随意一扫而空,“慧慧真是笨得很了,居然相信传言,李姑娘连那样大的府邸都看不上眼,又怎么会看上我那一无是处的夫君呢?” “是啊,流言太可怕了。”李小蕙无奈地叹了口气,遥遥望着脚下的临淄城,叹道:“生活真是一件麻烦的事情。” “那李姑娘心中究竟有谁呢?”慧慧伸手将鬓边一缕散乱的头发理了一下,道:“慧慧虽然来临淄的时间也不长,但是总比李姑娘长些,这样算,李姑娘也算是慧慧的客人,李姑娘若是看上了谁,不妨向慧慧说,这个月老,慧慧是很愿意做的。” 这个鬼丫头! 虽然李小蕙已经同她讲明,自己和慕云峰并没有什么暧昧关系,但是慧慧看李小蕙已经到了婚嫁的年龄还孑然一身,明显是担心李小蕙是个潜在的威胁,以后还会和自己抢夫君,干脆想着替李小蕙找个男人,让她嫁掉,慧慧才能安心。她这也算是未雨绸缪,一片苦心了。 看李小蕙只是笑,慧慧又试着问:“难道李姑娘早已经心有所属?是不是那个常常来胭脂店里的大夫?他也不错啊,虽然话不多,但是对姑娘极好呢!看着慧慧都羡慕。” “要是小蕙,不愿意嫁人呢?”李小蕙向慧慧吐了吐舌头,做个鬼脸。 “嗯?”慧慧脸上的笑容凝固了那么一两秒。 “别担心,我可是嫁过人的。” 慧慧明显放松了些。 “不过他已经死了。”李小蕙又道。 慧慧脸色又变了。 “小鱼,走,回家,我肚子饿了!”李小蕙哈哈大笑,转身拽着小鱼,几乎是一路小跑地下了山。 慧慧愣在山顶,有些冷的山风吹过,慧慧用披风将自己裹紧了些。昔年有多少男人被她一颦一笑弄得神魂颠倒,从前的花魁,怎么今日却是如此患得患失,被一个女子弄得这般团团转?其实那些风言风语,一听就是流言,本不能相信的,她怎么却非要巴巴地来找李小蕙求证? 她这是怎么了?怎么一点也不像是从前的慧慧了?从前的她,哪里会为了这些事情费心机啊! “姐姐,慕夫人和你说什么了?”小鱼小心地问着,虽然她年龄尚小,但是她的直觉告诉她,李小蕙和慧慧两个人站在山峰上说的那些花一定不是很愉快。虽然李小蕙是笑着离开的,但是慧慧却站在那里很久都没有动。如果两人之间不是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既然同来的,为何要分别下山呢? 李小蕙看看小鱼,不过几个月的功夫,大概是因为吃得好了,生活也好了,小鱼本来瘦弱的身体丰腴起来,从前显得有些黄的脸也变得又红又白,小鱼变漂亮了,也有了女人的风韵。 “女人的多疑和妒忌。”李小蕙对小鱼道:“等你再长大点,就知道了,如果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人在一起,是很容易妒忌猜疑的,如果再牵扯到男人,就更加说不明道不清了。” “那,小鱼和姐姐。”小鱼睁着那双大大的眼睛,看着李小蕙,略带担忧。 “小鱼是我的妹妹啊!和别人不一样的!”李小蕙没想到这个小丫头居然还有这样的顾虑,笑闹着要挠她,“小丫头长大啦,鬼心思怎么这么多?” 小鱼一边躲着一边笑,忽然她站定了,正色道:“小鱼以后绝对不会和姐姐争的。” 李小蕙一愣,玩笑般地笑道:“你还想我和争男人?你抢不过我的!” 李小蕙店中的胭脂并不是全部自己来做的,其实相当多的一部分是买来再卖的,相当于批发零售的原理。而且她的作坊规模也不够大,如果真的要自己来做,是供应不及的。而且胭脂的种类何其多也,并不是所有的客人都会喜欢她的“伊人”或者“满月”,有些人便喜欢从西域来的胭脂,有些人却喜欢从江南来的胭脂。 西域的胭脂色重而沉,豪迈大气;而江南的胭脂,也如江南水乡一般,清香之余带着一种雾蒙蒙地感觉,总也看不透彻。 西域的胭脂是由丝路传来的,那些商人带着中原的丝绸瓷器茶叶去西域,再带回来西域特产的良驹精铁,自然,胭脂作为附属产品也会被带回来。 产于江南的胭脂容易到手,但并不是天天都会有从西域带胭脂回来的商人,所以这产于西域的胭脂,倒是颇为抢手的。 也正是因为产自西域的胭脂货源少,所以那种算不得非常美的胭脂,却有着不菲的身价。 李小蕙和小鱼废了很大的力气,将那些推挤成山的礼物都暂时放在一间偏房内,又补充了胭脂的货源,过了七八天才能重新开门。 这其中又有人来送礼,李小蕙就坚决推却不要,因为她的屋子实在放不下了,而且她还不知道这些礼物都是冲着谁的面子来送给她的。 骆鸣宇看到李小蕙被这些礼物弄得焦头烂额,笑道:“小蕙,你不知道,你现在都成了临淄城中鼎鼎有名的人,大家都在谈论你,猜测你的背景来历。” “你还来嘲笑我,我都已经要烦死了!我能有什么背景来历?我不过就是个普通人而已。”李小蕙没好气地将一盒子沉重的东西塞进骆鸣宇怀中,她缺人手地紧,可是这些东西又不便被不相熟的人看到,所以她只能自己收拾,骆鸣宇来了,自然要抓他当苦力。 骆鸣宇抱着不知装了什么的盒子,依然笑道:“若是你普通了,这世上的人,谁也没法说自己特别了。” 李小蕙又将一盒更重的东西扔给骆鸣宇,恨恨地道:“这么重还塞不住你的嘴!” “搬东西是用两只手的,我又不用嘴巴来搬东西。”骆鸣宇侧过身将脑袋从抱着的东西后面探出来,看着灰头土脸的李小蕙,笑道:“小蕙,你这副模样若是被人看到,估计马山就会有人送下人给你。不过他们也真没眼光啊,若是换了我,就不送这些无用的东西,直接送一座宅院给你,岂不是更好些?” 李小蕙转身用脏手从桌子上抓起一块绿豆糕塞进骆鸣宇的嘴巴,道:“现在总算是塞住了吧?” 骆鸣宇喊着绿豆糕,虽然说不出话,但是依旧含混不清地笑着。 --------------- 小蕙,子楣估计你是八卦招惹型体质,你就认命吧…… 第三十八章 流言变真事 被八卦信息所困扰的李小蕙深深地体会到了,那些无聊的人追逐八卦的热情。 比如今日慕云峰路过她的胭脂店,向店内看了一眼,就会有好事者将此传扬开去,而且还会添油加醋,开始的版本还可能是慕云峰向那位神秘的胭脂店主人看了一眼,到了最后的版本,就会变得稀奇古怪,比如两人眉目传情啦,比如慕云峰留宿在李小蕙的胭脂店啦,或者慕云峰恋恋不舍看着李小蕙不忍离开,如此种种。 李小蕙受不了这些没完没了的流言,毕竟那些稀奇古怪的故事里的主人公可都是她,李小蕙也会向慕云峰提议,让他最好不要来。但是奇怪的很,慕云峰对于这些传言就像是没听到一般,甚至有时候他是故意地从李小蕙的店中买胭脂,故意地磨蹭很久不离开,甚至是故意地高声告诉随从,他今日不去云轩阁,让属下去买城中最好的酒楼买酒菜来,他就留在胭脂店里用晚饭。这不是摆明了是给那些八卦制造者提供更好的参考素材,以让他们编造出更好的故事么? 但是他虽然摆明了在制造八卦地素材,对于李小蕙,他倒也遵守君子之道,从没有什么过分的举动,甚至是言谈间对李小蕙也是很尊敬的。 慕云峰这么给李小蕙制造麻烦,带来的就不仅仅是八卦,更严重的是女人的妒忌。 李小蕙没想到,慕云峰这个家伙风流地紧,临淄城中多家妓院的头牌姑娘,居然都对他念念不忘恋恋不舍,大概这个家伙平日里也是雨露均沾的,就算是结婚了,那些姑娘们倒也没有太过嫉恨慧慧。 现在可到好,按照慕云峰的表现,他不仅仅冷落了新娶的妻子慧慧,同时也冷落了那些平日里骄傲之极的头牌红人,女人的妒忌现在统统冲着李小蕙来了。 首先,她们变像是约好了一般,都不来李小蕙的胭脂店中买胭脂,而宁肯花大价钱托人从别的城市带回来。 头牌都不来了,其余的妓女为了免得招惹头牌不高兴,自然也跟风不来买。 这样,李小蕙最重要的客源就算是流失了一半,而那些良善人家的姑娘,听闻有这么一位临淄城中所有混混痞子的头儿,都怕碰上,又有谁敢来? 前段时间那么好的销售量不复存在,李小蕙的胭脂盒子上渐渐堆积了尘土,她和小鱼也变得整日百般无聊,等好久也只能见到一两个客人。 生意的冷清还只是一个方面,来自慧慧的嫉妒更加糟糕。慧慧可算是个极为聪明的女子,她不像一般女人那样,发现自己的老公移情别恋就大吵大闹,她在慕云峰面前总是表现地很温柔,如果夜深了天寒了,慕云峰还未曾归家,慧慧就会带着披风来李小蕙的胭脂店找慕云峰,将衣服送给他,又很乖巧地离去。 这个时候,李小蕙就会尴尬地要死,天知道她是怎么想办法要赶慕云峰走的,可他就是不走,不走,也不做什么,只是笑嘻嘻地坐着,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李小蕙说些无关边际的话,像是在等着什么人一样。 每每这个时候,李小蕙就会想,明日里关于她的八卦新闻,大概又会多一条,或许就是什么“慕公子夜宿胭脂店,夫人捉奸在床”一类。如果古代有报纸的话,明日八卦娱乐版的头版头条大概就是她、慧慧、慕云峰之间的三角恋。 与客人的锐减成比例的,是骆鸣宇来的越来越频繁了些,当然,骆鸣宇是君子,自然不会像慕云峰这么小人行径地赖到半夜还不走,往往是天色尚早,骆鸣宇就会起身告辞。 “小鱼,你说我应不应该把胭脂店买了?”一日,李小蕙看着空空如也的店铺,揪着自己一根头发,看着一旁正在给胭脂盒拂去尘土的小鱼,发愁地道:“看来这临淄我快要呆不下去了,你说,我要不把这个胭脂店买了,换个地方重新开吧?” “可是姐姐好容易才立足,若是换了地方,又免不得那些坏人来,到时候万一没人来帮姐姐可怎么办?”小鱼的童年生活充满了辛酸,在她看来,什么都比不上安宁重要。 “那倒也是。”李小蕙挠了挠头发,又道:“小鱼,你说我怎么应付现在的事情呢?”李小蕙也是在是头大地紧,所以才问小鱼,小鱼尚且比她小着好几岁,这男女之间暧昧不清的事,她哪儿说得清楚?李小蕙只是自己头大不过,说出来可以稍稍减轻些心中的烦闷而已。 果然,小鱼只能瞪大眼睛看着李小蕙摇了摇头,并不能给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傍晚,慕云峰又准时来了,带着他的随从,还有酒饭。他早就知道李小蕙不会给他准备食物,所以他连吃饭用的案都带了来。 夕阳西下,此刻半边的天空都变作了玫瑰红色,余晖照的那块写了“点青眉”的牌匾熠熠生辉,宛若镀金。 地面上也是一层红色,犹如打碎了无数的胭脂。 “慕云峰,你到底知道不知道你给我带来多大的麻烦啊!”李小蕙看着那个脸皮比得上城墙的家伙坐下来吃东西,道:“你就算是想要和慧慧赌气,也用不着拿我当挡箭牌吧?云轩阁上的漂亮姑娘那么多,她们都巴不得当你和慧慧赌气吵架的挡箭牌,你何必这么折腾我?” “李姑娘会错了意,在下家里那些许小事,又怎么会劳烦李姑娘呢?”慕云峰悠然自得地喝了一杯酒,又夹了一块肉,赞道:“这家的狗肉是很有名气的,李姑娘要不要尝一尝?” “你到底想要做什么!”李小蕙快要被慕云峰给逼疯了,他什么都不说,却是一连半个月天天都来,她这里是胭脂店,不是旅店! 慕云峰怡然自得地吃了箸上夹着的肉,喝了酒,才慢悠悠地道:“在下的确是要逼一个人现身,可是这一连半个月,他都不见影踪,看来在下着功夫是白费了。不过,我慕云峰可从不做没用的事情,既然这功夫是白费了,我只能在姑娘身上讨点回报,也算是应了这些日子城中的风言风语。” “你要干嘛?”李小蕙警觉起来。 慕云峰撑着自己的右腿膝盖,慢慢地站起来,无奈地叹道:“在下的膝盖昔年曾受过伤,姑娘千万别跑太快了,否则在下是追不上的。”说罢,也不见他如何迈步,刚才还起身困难的人,只一眨眼的功夫,忽然就窜到了李小蕙的身边,而且用右手从前搂住了李小蕙。 李小蕙万万没料到这个家伙上一刻还很客气地同自己说这话,这下一刻便突然发难,“小蕙,你说,都已经被人风传这么久,如果我们不做出什么事情,是不是很亏啊!”慕云峰一边说着,另一只手已经非常灵活地滑入了李小蕙的衣襟,只轻轻一挑,她本来系的很紧的衣带便松了。 慕云峰不愧是风月老手了,对付李小蕙这种咋咋呼呼什么都不懂的女人,他可谓是驾轻路熟,就在李小蕙还没有做出正确反映之前,他已经占了非常大的优势,这情形马上就有些不一样了。 “你做什么!”李小蕙用力地将已经滑落的衣服拼命拽上来,努力挣脱慕云峰的控制。 跟着慕云峰的那些人大概对这位主人的喜好也熟悉之极了,他们一看到慕云峰有动静,立即起身退去,还不忘将一旁的小鱼捂住了嘴硬拖出去,然后将店门迅速紧闭。 就在李小蕙挣扎的当口,本来开放的环境已经变成了更加危险的二人世界,不管是在体力上还是气势上,都是慕云峰占据了上风。 慕云峰也不再像从前那样很客气地称呼李小蕙“李姑娘”,而是用低沉宛如耳语的声音,一边伸出舌头舔了舔李小蕙的耳廓,一边唤道:“小蕙。” 挣扎对于此刻的李小蕙来说,似乎显得有些多余,充其量也不过是增加以下慕云峰的兴致而已。 “小蕙,从我第一次看到你起,我就很想要知道,你是什么味道的。可是我等了半个月你都没有什么反应,换了其他的女人,面对着我,早就动心了吧?应该说你太冷血呢,还是太迟钝?” “你自恋过头了!”李小蕙咬牙切齿恶狠狠地说着,如果有可能,她一定会一口咬下慕云峰的一块肉。 “小蕙,开胭脂店多累,不如跟了我,可好?如果你担心慧慧欺负你,我就让你做大,让她做小,怎么样?” “喜新厌旧!无聊!”李小蕙努力抗拒着慕云峰那只越来越不老实的手,慕云峰的手已经快要滑到李小蕙的胸口了,她的衣服也岌岌可危,就要挂不住了。 慕云峰低下头吻了吻李小蕙的耳朵,看着李小蕙也不知是气的还是羞得通红的耳朵,慕云峰道:“你知道你有多大的吸引力么?小蕙,那些庸脂俗粉都巴不得攀上我,可我就是不喜欢,我就喜欢你这样的,看着好像对谁都没感情,其实你骨子里有很多热情吧?我来点燃你。” ----------------- 呃,以下内容纯为子楣YY,和正文无关。 子楣:小蕙,你要清白不保了…… 李小蕙:本小姐绝对不会允许这件事发生! 慕云峰:哈哈哈,这事儿由不得你了,你是从也得从,不从也得从…… XXOO,以下禁声 (囧,子楣,你越来越WS了……拍飞) 第三十九章 就差一点点 这简直就是个疯子! 明明那么多天都好端端地,怎么今日却忽然像是鬼魂附体了,完全变了一个人? 李小蕙挣扎了几下,不得不悲哀地认识到,以她的力气是绝对没有办法推开慕云峰的,她越是挣扎,对于慕云峰来说倒是越有几分欲迎还拒的感觉,说不定会让慕云峰的兴致更加高涨。 她就算是逃,也没地方可去。且不说她能不能从慕云峰手中逃离,就算逃开了,她这样一幅衣衫不整的模样,冲出胭脂店,又能去哪里躲避?旁人早已为她和慕云峰有暧昧的关系,而且还有慕云峰的威慑力在,谁敢管? “这身体不是我的,就当自己已经死了。”李小蕙眼睛一闭,索性不再有任何动作。 慕云峰在渐渐深入的手忽然失去了阻力,一下子进入到那软玉温香之中,而他怀中的李小蕙,就像是什么都感觉不到一样,逼着眼睛一言不发,两只手握紧了拳头垂在身体两侧。 “就这么就放弃了?”慕云峰在李小蕙耳旁轻笑着,那只深入的手不客气地用力捏了捏。 李小蕙还是没动,只是苍白的唇抿地更紧了些,眼睛更加用力地闭起来,慕云峰也感觉到李小蕙靠在他身上的身体紧绷着,像一段木头。 慕云峰的兴致忽然差了,男欢女爱,本来就是两方面的事情,欲迎还拒本来是一种游戏,可若是面对着一截似乎没有任何反应的木头,他就没什么兴致了。慕云峰从前遇过的女人,哪个不是风情万种?就算跟他之时尚且是处子之身的,也多少见识过风月之事。慕云峰觉得那样才有意思,面对着那么一块木头,男人哪儿来的兴致? 其实方才慕云峰也没打算真的对李小蕙怎么样,只是他守了半个月也不见那人现身,深深佩服对方耐性的同时也有些等得不耐烦了,便想用更加过激的方法激对方现身,不过方才一番逗弄,他倒也有些动情,心想如若对方不现身,假戏真做也无所谓。 可是李小蕙忽然没了反应,慕云峰那点被激出来的兴致就冷了,他又不是采花大盗,这种霸王硬上弓的行为他一直是很不屑的。当下,慕云峰就想放开李小蕙,转念一想,他凑在李小蕙耳侧邪邪一笑,道:“小蕙,我看你还能忍多久。” 李小蕙差点惊叫出声,因为慕云峰在她身上四处游走的那只手正毫不客气地将她上衣拽开,然后便去解她腰间的带子。 察觉到李小蕙的身体剧烈地颤了一下,慕云峰满意地笑了笑,一拽一带,李小蕙的裙子便落了下来,只有贴身的渎裤还穿在她身上。 慕云峰并没有急着将李小蕙身上最后的一层遮蔽物扯下来,而是慢慢地游走着,若有若无地触碰着李小蕙身体上最为敏感隐私的部位。 “这身体是别人的,不是我的不是我的,我是木头人,我是死人!”李小蕙在心里不断地重复着,既然力不能抗,她只能采取这种不合作的态度,这也是她保持自己最后尊严的唯一方法。拼命挣扎到底,哭喊着寻死,这种不会起到任何作用的方法,不是李小蕙的做事风格。 “还真是一点反应没有?”慕云峰不禁有些气馁,他经手的女子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就算是未经过人事的少女,经他的手,不也会有激烈的反应么?可是面对李小蕙,他的招数怎么就不管用了呢? 是继续下去还是放弃?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本来慕云峰是处在绝对主动地位的,但是他忽然发现现在自己是有些被动了,若是继续下去,真有些味同嚼蜡,可若是不继续下去,这一轮明显是他输了。 虽然慕云峰踹度他想要逼出来的那个人此刻应该不在附近,并没有看到这一幕,可终究是有些不甘心,与那个人的比试,他总是输,本以为这次抓住对方的软肋,他应该赢了,怎奈时不与我。 “小蕙,小蕙,你不知道你现在的样子,更加让我喜欢呢!”慕云峰趴在李小蕙耳侧,一边轻轻啃噬着李小蕙的耳朵一边说着,接着低下头,顺着李小蕙的脖子一路啃下去,在她的脖子上留下一串淡淡的红痕,属于慕云峰的红痕。 李小蕙再怎么控制自己,却无论如何也耐不过这个情场老手的挑逗,虽然身体没动,呼吸却变粗了。慕云峰心中暗喜,心道:“好,既然你不出现,这个人就属于我了。” 李小蕙只觉得左侧胸前一痛,忍不住低低发出一声呻吟,这声音落在了慕云峰耳中,却是数不尽地舒服受用,他更加卖力地在李小蕙胸前挨蹭啃噬。 大概是慕云峰太过入情了,直到冰冷的剑锋抵住了他的脊背,他才发觉。慕云峰停止了一切动作,笑道:“怎么,受不了了?终于出来了?我还以为你要躲在暗处看到最后呢!” “哼!”身后之人用一声冷哼回到了慕云峰的问话,慕云峰微微皱了皱眉头,这声音有些不对,他与那个人既是朋友又是敌人好多年,对方的声音如何,他再清楚不过,虽然只是一声,但他也察觉到有些不对头。而且他渐渐冷静之后,发觉身后之人的气息也与他熟悉的那个人不同。 “你是谁?”慕云峰直起腰放开李小蕙。 李小蕙觉察到慕云峰停止了那些让她已经快要忍受不下去的动作,微微松了一口气,天知道她刚才已经站在了欲望的悬崖边儿上,她又不是真的木头人,慕云峰要是再继续这么挑逗下去,她不敢保证自己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李小蕙缓缓睁开眼睛,因为是与慕云峰相对站立,所以站在慕云峰身后的人,李小蕙可以很清楚地看到。 那人穿着一身很普通的灰色洗麻衣服,衣服已经洗得有些发白,衣服的下摆少了很大一块,那少掉的部分此刻正蒙在这个人的脸上,将他的脸大部分遮盖住,只露出眼睛额头。 李小蕙一睁开眼睛,那人的眼光便向侧面转去,同时右手一抬,迎面向李小蕙扔过来一件衣服,正是李小蕙被慕云峰剥掉的外衣。李小蕙低头一看,自己衣服敞开,胸前一块一块都是红痕,尴尬地李小蕙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她急忙用衣服裹住自己身体,将带子系好。 抬头再看慕云峰,他不知何时已经转过身与那蒙面的男子对立,看着抵在自己胸口寒光闪闪的利剑,慕云峰丝毫没有惧怕,他看着那人,冷笑一声,道:“看来,没逼出来那个家伙,倒是有你这么个意外收获。”说着,慕云峰转向李小蕙,道:“小蕙,没想到你的裙下之臣还不少啊!” 那人用布蒙住了脸,李小蕙哪儿知道那是谁?她惊魂未定,怔了怔,正欲回话,却见慕云峰忽然之间侧身倒地,身体尚未着地之时,慕云峰以奇怪之极的角度让自己的身体凭空向后退了三尺,然后翻身站起,他再度起身的时候,手中已经多了一柄长剑。 李小蕙从未见过慕云峰身上还带着剑,着实有些奇怪,慕云峰这柄三尺长剑是从哪儿来的,这么长的剑他藏在身上,自己怎么就没发觉?若是早发现了,刚才怎么着也得想办法抢过来,刺慕云峰那么一下两下的,也不会受那侮辱。 慕云峰手腕一抖,他手中的长剑便发出细微的“嗡嗡”声,剑身也随着大幅度地上下摇摆。 “哼哼,软剑。”那蒙面的灰衣男子手中长剑纹丝不动,依旧直直地指向慕云峰,他的眼睛也盯着慕云峰,没有向李小蕙这里瞟一眼。 化百炼钢为绕指柔,李小蕙只在武侠小说里听说过那种可以缠绕在腰间像腰带一样的软剑,她想不明白坚硬的钢铁怎么会柔软的可以缠在腰间,以为那不过是小说家的臆造,没想到居然真的有这种东西存在。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怎么,阁下中意这女子?可惜啊,在下也看上他了,阁下来的实在不巧,打扰别人的雅兴,可不是好事。”慕云峰并没有出声向外面他的随从示警,长剑在手,他明显有了底气,口气也变得随意起来,“阁下要是今日实在想要,咱们只能按照规矩,比一比了。不过平日在阁子里,一般都是文斗的,看阁下的驾驶,是想要武斗么?没关系,不关比什么,在下奉陪,谁赢了谁今夜就拥有这女子,输者自去,可好?” 若不是情势不允许,李小蕙真相冲上去狠狠地给慕云峰几脚,慕云峰这话中之意,不就是将她李小蕙当作比试的彩头了么?谁赢了谁就拥有?她又不是物品,她可是人,她有感情的! 慕云峰这般说了似乎还觉得不够,甚至微微侧过头,柔声问道:“小蕙,你说这样好不好呢?” “不好!” “不好!” 几乎是同时地,李小蕙和那个回忆蒙面的男子同时说出了“不好”两个字。 以下内容与正文无关 ------------------------ 子楣:小蕙,你好险!擦汗。 慕云峰:该死的作者,拍飞,让我白白激动了半天,前戏白做了!!!!! 子楣:呃,小慕……注意,这里是纵横,注意形象,注意河蟹…… 第四十章 伪装为何事 李小蕙不同意,那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可是蒙面的灰衣男子不同意,就颇有些出人意料了。李小蕙和慕云峰都非常奇怪地看着那灰衣男子。 “看来阁下今日是势在必得了?”慕云峰舔了舔嘴唇,好整以暇地看着那灰衣男子,道:“刚才我的确是有些放松,但是可以如此轻易从背后用剑指着我的,你算是第二个,若是方才你顺势一剑刺下,我不死也得伤,可惜啊,你没动手,既然让我拔了剑,你就不要再有什么胜算了。”慕云峰对自己的武功很是自信,所以他不愿意让旁人来插手,而且方才的失利让他有些恼怒,他要自己亲手来打败对方,以证明自己的实力。 灰衣男子不愿意多说,手腕一抖,长剑如虹,便向慕云峰刺了过去。灰衣男子的身法极快,李小蕙无法看清他如何腾挪,只见一团灰色的影子在围绕着慕云峰以极快的速度兜着圈子,间或刺出一剑,也是极快,只能看到寒光一闪,随即隐没,接着在另一个方向,又是寒光一闪。 而慕云峰则站立在原地巍然不动,当灰色影子中的寒光闪烁时,他就提起剑回那么一下,他的剑是软剑,身子不动,剑便可以借由着手腕的力量挥到后背去,于是他连转身都不必,就像是脑后生了眼睛一般,灰衣男子的剑刺向何处,他就挡向何处。 李小蕙盯着看了一小会儿,就觉得头晕,因为那灰衣男子的身法实在是太快了,现在只能看到一个灰色的大圈子围住了慕云峰,却分辨不出灰衣男子在哪儿。两人的剑也出的愈发快了,只见到一片片寒光交错,却极少听到兵器碰撞的声音,原来两人尚未等到相互间的兵器碰撞,就换招,这样一来,没一招都不等用到最后,速度更是快的不可思议。 李小蕙不懂武功,以一个旁观者的眼光来看,这么打下去,灰衣男子是极为吃亏的,因为他一直在快速地移动,而慕云峰却是屹立不动的,体力消耗的多少一目了然。 看到灰衣男子胜面不大,李小蕙开始慢慢地向门的方向挪动。 “小蕙,你跑不了的,别忘了,门外还有我的人呢!”慕云峰用眼角余光看到了李小蕙的动作,他一面奋力还击,口中还不忘提醒着李小蕙。 也就是在他开口的一瞬间,他的招数出现了空隙,那灰衣男子的剑趁机直入,在他的右肩划了一下,虽然慕云峰迅速反击,但是肩膀已经被浅浅地划了一道,过不多时,血液便渗过衣服,显现出来。 其实慕云峰若不说话不分心,也不会如此快地落败,只是他自觉那灰衣男子的身法虽然快,但是功夫也不过尔尔,所以并未完全上心。轻视对手,是很容易失败的。 慕云峰右肩的伤很轻,只是伤了皮肤,连肌肉都不曾伤到。不过因为是伤在右肩,挥剑之极不免会让伤口和衣服相互挨蹭,有些疼痛。 “算了,今夜这女子归你!”慕云峰高声喊道。 那灰衣男子停止了攻击。 慕云峰的伤很轻,不过想到这又不是什么生死之战,只是为了一个并不算太漂亮的女人,慕云峰觉得没必要再拼下去。而且这般带着些风雅的较量,都是点到为止的,慕云峰自付君子,自然不会在中了对方一招之后还纠缠不休。 慕云峰将衣服整了整,掩盖住他手上的肩膀,笑道:“不错,你很厉害,我佩服。” 灰衣男子见慕云峰已经认输,便也收了剑,笔直地站在慕云峰面前,不动也不说话,更加不像李小蕙这边看一眼。 “既然如此,春宵苦短,我就不在打扰了。”慕云峰笑着,慢慢地走着,他拖着手中的软剑,一步一步走的很慢,他的肩膀似乎还有些疼,他微微皱着眉头。 走过那灰衣男子身畔的时候,本来慢慢的走着的慕云峰忽然发难,他一旦动起来,丝毫不比那灰衣男子慢,只见他宽大的衣袍一卷,灰衣男子那用来蒙着脸的布便落了下来。灰衣男子急忙用袖子遮,可惜已经晚了一步,李小蕙看的清楚,那是骆鸣宇,她几乎天天见骆鸣宇的,怎么会认错? 骆鸣宇居然有这般身手?李小蕙瞪大了眼睛,这一夜之间忽然发生这么多事情,样样都让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从前骆鸣宇从未承认过他会武功,而且在众人面前他的形象也一直是个文弱书生,以至于那些来抢李小蕙白玉戒指的人挟持了骆鸣宇,他都无力反抗。 李小蕙一直以为骆鸣宇所擅长者,唯有医道。可是,他居然会武功,而且不是粗浅的武功,而是如此高深莫测的武功,那样的速度那样的身手,绝对不是一年两年可以练出来的,必然是从小便练,历经过无数艰辛才学成。 他为什么要隐瞒自己?他今夜出现以灰布蒙面,也是不想让李小蕙认出他来,他是在没有料到慕易行本已经认输,居然还会来这么一套,出其不意地卷走了他脸上的灰布,让他的真面目露出来。 这个骆鸣宇,也显得不那么简单了。他绝对不会仅仅是一个医生,他从前说有人胁迫他他才不得不拿李小蕙白玉戒指的说法,随着他身负高强武功被揭穿,也不攻自破。他抢走那枚白玉戒指究竟为何?又为何要在事后归还?而且他留在临淄是为了什么?他为什么甘于寄人篱下到药店去做坐堂的大夫? 这么多的问题一时间都涌上李小蕙的心头,可是这么多问题,李小蕙都不知道答案是什么。 本来来到临淄之后,李子林已经够让李小蕙觉得神秘了,现在又多了一个骆鸣宇,这事情越来越云里雾里。 也许所有的事情与她李小蕙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她和这些人沾上关系也不过是巧合。但是巧合太多了,也会让人怀疑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必然。 “是骆兄弟啊,兄弟怎么还蒙着脸?是来试探我功夫的?”慕云峰总往李小蕙的胭脂店跑,自然也认识了同样常来的骆鸣宇,他笑道:“骆兄弟怎么不早说呢?若是你早说,做哥哥的也不能驳了你的面子不是?哎,这么一场打斗,多伤感情啊!不过兄弟的剑术身法,哥哥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输的是心服口服。” 慕云峰看看骆鸣宇,再看看李小蕙,他是何等精明的人?既然骆鸣宇以布蒙面,自然是不想被李小蕙和自己认出来,这样一来被认出来了,看来是有好戏看了。 慕云峰将软剑缠回腰上,笑嘻嘻地道:“看来今夜是热闹地紧了,若是两位不嫌我多事,不如我叫手下去准备些酒菜来,我们畅饮一番?骆兄弟啊,我对你的剑法是钦佩之至的,实在是想向你讨教一番,本来再着急也应该明天,哎,哥哥我就是这么个急脾气,这是片刻都不想等了,多少咱们说两句?” 骆鸣宇也不说话,不置可否。 慕云峰便转向李小蕙,笑嘻嘻地道:“李姑娘,借用一下贵宝地,可以么?” 李小蕙看着这个家伙气得牙根痒痒,怎么现在又知道叫她“李姑娘”了?李小蕙虽然想将慕云峰赶出去,可想到慕云峰走了,就剩下她和骆鸣宇单独相对,现在李小蕙对骆鸣宇的疑心更大。两相比较,大概还是这两个人都在的好,起码骆鸣宇若在,慕云峰是不会再向自己动手动脚了,而慕云峰若在,李小蕙也免得与骆鸣宇两两相对。 “随意。”李小蕙紧了紧自己身上的衣服,便见慕云峰去开了门,吩咐手下去准备好酒好菜。 小鱼见门开了,急忙冲进来,见到李小蕙衣衫不整的模样,大惊失色,喊道:“姐姐!” 李小蕙向小鱼摆了摆手,拉着小鱼道:“小鱼,陪我去换一下衣服。” 等带着小鱼来到后院,李小蕙才道:“小鱼别担心,我没吃亏。” “姐姐,你衣服都破了!”小鱼瞪着大大的眼睛,看着李小蕙,李小蕙的衣服都被慕云峰撕破了,这种状况,她说自己没有吃亏,也难怪小鱼不信。 “真的没事,你看,破掉的都是外衣。”李小蕙伸手轻轻拧了拧小鱼那最近变得有些肉肉的脸颊,问道:“你在外面,他们没有为难你吧?” “没有。”小鱼摇头,道:“只是将我捆住了。” 李小蕙看到小鱼手腕上的确有淡淡的一圈红痕,是绳索捆绑后留下的痕迹,有些心疼,道:“记得要用药酒擦一擦,不然会肿的。” “小鱼没事。”小鱼焦急地摇头,惊魂未定地看着前厅,道:“姐姐,那个坏人还在外面,怎么办?要不要去找李公子?骆公子是来保护姐姐的么?” “李子林?”李小蕙微微苦笑,叹道:“他都好久没有影子了,却去哪里找?放心,有骆公子在,没事的,来,帮我换换衣服。” 李小蕙将被慕云峰撕破的衣服换过之后,道:“小鱼,你别再出去了,好好休息吧,外面有姐姐看着就可以了。” “不行不行,要是那个坏人再对姐姐凶怎么办?” “那小鱼在,就可以替姐姐打退坏人么?”李小蕙本是开玩笑地和小鱼说,见她听到这句话眼神一黯,心知失言,急忙转口道:“那小鱼就陪姐姐一起吧,记得,要寸步不离开姐姐身边。” “嗯!”小鱼紧张地点着头。 第四十一章 不信任的婚姻 当慕云峰看到李小蕙重新出现在眼前的时候,也暗暗吃了一惊。她换了衣服,头发也重新梳过,甚至平时一向很少化妆的她,此刻脸上也涂了淡淡的胭脂,在忽明忽暗的灯下看去,比平时更加漂亮了些。 李小蕙并没有那种倾国倾城的美,她的容貌只算得上秀雅,也就是中上的姿色,而且她也没有那般百媚千娇的姿态,可以吸引地男人注意,在阅人无数的慕云峰眼中,李小蕙的确没有什么特别。 可是此时出现的她,倒是让慕云峰有些吃惊了。刚才她明明怕得很,既然都有人救她,为什么不逃?就算不逃,她大可以封闭屋门躲在里屋不出来,又为什么要收拾妆容以这种模样出现呢?难道她不怕自取其辱么? 真是个奇怪的女人。 慕云峰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暗自笑了笑,这游戏,倒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李小蕙看到摆在慕云峰和骆鸣宇面前用来放饭食的案,暗自惊叹慕云峰的厉害,她换衣服加上梳洗的时间,也不过只有半个多小时,已经是午夜时分,就这么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案上已经摆上了几样凉菜,几样炒菜,还有一坛尚未开封的酒。 “公子,那厨子说炖肉尚且需要半个时辰。” “不必了。”慕云峰摆了摆手,笑道:“今夜不过是兴致来了,配几位朋友喝几杯而已,一会儿就散去,告诉那厨子,可以休息了,不必再忙。” 慕云峰的手下一个劲儿地答应。 “李姑娘也一同入座吧。”慕云峰向另外一张空着的案几伸了伸手,做出一个“请”的动作,他的神态动作,好像他是这里的主人,李小蕙和骆鸣宇都是他的客人。 骆鸣宇站在原地没有动,仍旧保持着那个姿势,右手握剑,剑锋垂地,他将脸侧向暗处,就那么站着,不动也不说话。 李小蕙大大方方地走过去坐在慕云峰为她指定的那个座位上,小鱼跟着站在她的身后,神情紧张地看着案上的饭菜,又是担忧又是害怕,袖中的手一个劲儿地哆嗦。 “骆兄弟,也请入座。”慕云峰道。 骆鸣宇没有动。 慕云峰又请了一次,骆鸣宇还是没有动。 “李姑娘,看来我请是没有用的,需要李姑娘亲自去请呢!”慕云峰说着,向旁边的手下一示意,那手下当即将一坛酒拆开,分别给慕云峰、骆鸣宇、李小蕙个子斟了一杯。 李小蕙并没有起身去请骆鸣宇,只是端起酒杯遥遥冲着骆鸣宇一举,高声道:“小蕙今日多谢骆公子相助,这杯酒,权当谢礼。”说罢,李小蕙也不管骆鸣宇有没有反应,扬手就将这杯酒喝了下去。 喝完了这杯酒,慕云峰的跟班又马上给李小蕙斟满一杯酒,李小蕙举起来,这一次对着慕云峰,她也笑了笑,道:“小蕙初到此地,慕大哥给我的帮助很多,小蕙实在感激不尽,只是慕大哥太过关心小蕙了,倒是让小蕙有些不知如何是好。”说罢,亦是一杯饮尽。 两杯酒后,李小蕙站起身,冲着骆鸣宇和慕云峰各自行了一礼,歉然道:“小蕙今日身体不适,怕是无法久陪,先行告辞了。”说罢,也不等两人有什么反应,扶着小鱼的肩膀,迅速地离开前店,将前店和后院想通的门关上,又回到屋中。 “姐姐,没事吧?”小鱼看着李小蕙绯红的脸颊,关心地问道。 李小蕙晃了晃脑袋,她本来也不善饮酒,本想着这古代的酒度数不高,喝两杯也不算什么,没想到那酒入口也有几分烈度,甚至比红酒还要厉害几分,而且酒杯那么大,抵得上现代的小碗了,两杯下去,在席上还不觉得怎么样,但是肚子里又没有吃什么东西,又被冷风一吹,酒劲儿就一下子窜到了头上。 “姐姐?”小鱼见李小蕙站着有些摇摇晃晃,更加担心。 李小蕙只觉得腹中火热地一团,头更加有些晕晕乎乎地,她伸手到喉咙里一桶,一阵恶心,便将喝下去的多半酒都吐了出来。 吐掉之后,李小蕙便感觉好了很多,起码肚子里不再是火热火热地,过了一会儿头也不那么晕了。李小蕙喝了些水,慢慢站起来,觉得自己没问题了,便安慰小鱼道:“你姐姐我是不会出事的,你看,这不是又好了么?” 小鱼嗔怒道:“姐姐,刚才干嘛出去啊!” “今天的事情,谁都不好看,我总不能闭门不出,扔下那两个人干坐着吧?”李小蕙嘻嘻一笑,低声道:“小鱼,要不要去偷听墙根?看看他们两个现在在说什么?” 小鱼脸色大变,“姐姐,很危险的!” 知道这个丫头谨慎胆小,李小蕙也不怪带着她和自己玩儿这么危险的游戏,安抚了小鱼两句,让她自己先去休息,小鱼却不肯,也不知是因为怕得还是因为担心李小蕙,她非要在李小蕙身边,李小蕙只能留下她,和自己睡在一起。 李小蕙本以为这一夜自己应该是睡不着的,大概是因为那点酒的缘故,她却意外地睡得非常安稳,等到第二天天亮她再去看,店中那两人早已经不在了,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地干干净净,昨日的事情就像是从未发生过,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若不是那深刻之极的记忆和那被撕掉尚且放在李小蕙屋中的衣服,李小蕙都要以为那只不过是自己的一场梦而已。 打点起精神来,李小蕙开门营业,预料之外地,这一天来的第一个客人便是慧慧。 慧慧看样子并不是来买胭脂的,虽然她也买了很多胭脂,但是她一直盯着李小蕙看,从头到脚地看,甚至是站在李小蕙面前看她。 “呃,慧慧姑娘相要些什么?”李小蕙被慧慧看的极不自在,她紧了紧领子,尴尬地笑了笑。 这个动作落在慧慧眼睛里,却更加像是证明了什么,慧慧盯着李小蕙脖子看了半天,娇笑道:“小蕙姑娘,你卖的胭脂,怎么都到了脖子上?” 李小蕙条件反射地用手一蹭,及至看到慧慧那种带着几分妒意的眼神,李小蕙才反应过来,感情慧慧所指的并不是什么胭脂,而是昨夜慕云峰在她脖子上留下的那几个吻痕。那痕迹的确很重,一夜过去也没能消退多少,李小蕙只能尽力用衣领遮盖,没想到被慧慧看到了。 不过,慧慧这日前来,恐怕本就是来兴师问罪的吧? “慧慧姑娘今日,也不大像是来买胭脂的。” “夫君昨夜一夜未归,今晨才回来,小蕙妹妹知道他昨夜去了哪里么?”慧慧脸色一沉。 李小蕙冷笑,道:“他是你的夫君,连自己的男人都看不住,还出来问我?他是我的什么人?我凭什么要替你看着他?”李小蕙想起昨夜自己所受到的屈辱,心中有些愤愤不平,虽然明知道这件事和慧慧大概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可是还是忍不住发泄道:“嫁给如此风流的男人,慧慧姑娘就要知道怎么应对,难道嫁给他之前,慧慧姑娘还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么?” “慧慧当然知道!”慧慧道:“不过慧慧替夫君和小蕙姑娘着想,就这么凑合着,迟早有一日会招来旁人的闲言碎语,我也很喜欢小蕙姑娘,若是夫君真的对小蕙姑娘有意,不如姑娘就住到我家里来,如何?这样也方便许多。” 感情慧慧今日前来,居然是来替慕云峰收小妾的? “哦?这是出自你的想法,还是他的想法?” “妻子总要替丈夫考虑的,我见夫君很喜欢你,所以擅自前来,不过夫君知道了,一定很欢喜。” “我想,他欢喜未必,会头大倒是真的。”李小蕙转过身将一盒胭脂放在架子上,一边精心摆置着,一边答道:“慧慧姑娘,何必心里生气,脸上还要装出一副高兴的模样来?这样委屈自己,你就能得到他的真心么?”李小蕙叹道:“男人在还没有得到哪个女人的时候,一定对她极好的,可若是得到了,想着以后的日子多的是,自然就会怠慢了。慧慧姑娘,你对他越是百依百顺,恐怕在他心里,你越是没什么地位。” “够了!”一直在人前展现着娇柔的慧慧忽然暴怒,将手中的胭脂用力摔在地上,装着胭脂的盒子摔碎了,瓷片纷飞,红色的胭脂也碎了,到处都是,溅地慧慧白色的裙子上也都是红色的斑点,倒好像是开了一株桃树。 “慧慧姑娘不必生气,小蕙可以保证,昨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我和慕云峰其实并没有坊间传闻的那种关系。” “真的?”慧慧有些不信,又是怀疑又是惊诧,她明明听说慕云峰抱住了李小蕙,后来又弄了酒菜来,还呆在胭脂店直到天色微明才离开,这样,他们之间可能是清白的么?出身青楼的慧慧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 第四十二章 容貌如旧 以慧慧对慕云峰的了解,到手的兔子他居然不抓,实在有些想不通。 “慧姑娘的消息总是这么灵通,慕公子去了哪里,你都知道,那一定是有一个人在时时刻刻提慧姑娘盯着吧?可是慧姑娘有没有想过,这个人有可能对你并非知无不言呢?兴许,那个人只对你说了一半的真话,另外一半么,却没那么真实了。” “不可能!那个人他——”慧慧忽然禁声,瞪大眼睛盯着李小蕙。 慧慧绝对是聪明的女人,但是聪明的女人在面对自己喜欢的男人时,也容易判断失误,甚至是犯很低级的错误。李小蕙不过是有些怀疑,为何每每慕云峰来找过她,慧慧总是马上随后赶到,若说一开始是因为慧慧想要以不那么光明的手段来占她的店,被慕云峰发现之后被迫前来道歉,那么以后的几次呢?一定是有人在向慧慧送谣言,既然如此,何不借机试探一下慧慧,看看自己的猜测是不是真的,若是真的,也可借机挑拨一下慧慧和此人的关系。 慧慧看着李小蕙,风情万种地柔媚一笑,那一笑笑地李小蕙都有些心神摇曳,若李小蕙是男人,这一笑还不当场便勾了他的魂儿去? 如此尤物慕云峰怎么不知好好珍惜,却还要四处风流?李小蕙自付她是远远比不上慧慧漂亮,更没有慧慧这般万种风情的女人气。对于男人,只有慧慧这样的女人才更受欢迎吧? “李姑娘说的对,的确不能轻信一些人,尤其——是自己身边的人,她们可是随时都会背叛你的。”慧慧说着,伸出那一双保养地极好的手,在李小蕙脸颊上轻轻滑过,叹道:“若我是夫君,也许真的会对你感兴趣,看惯了青山妩媚,也许有时候真的想要去爬一爬冰山的,不过,冰山上,总住不得人的。” 慧慧似有所指地轻轻叹了一口气,也不知是替自己惋惜还是替李小蕙不值,转过身,摇摆着身子走了。 直到看着慧慧走出门离开了,李小蕙才稍微松了一口气,这个女人实在让人头疼。 这之后的一个月,慕云峰没有再来过,而李小蕙的胭脂生意却渐渐地好了,那些青楼女子们又来了,便将她的生意抬了起来。就算是普通人家的女子,虽然表面上满是鄙夷青楼女子,可是见她们用什么颜色的胭脂,用什么水粉眉黛,都要跟风。 那些女子们来的时候,看李小蕙才不过得了慕云峰几日的欢喜就被冷淡,一面是抱着嘲笑,另一面却又抱着同病相怜地哀怨。李小蕙知道这件事情她是怎么解释也解释不明白了,反倒有可能越描越黑,也就只能听之任之。反正这一类谣言流传的快,消散起来也快,很快就会有新的谣言取代旧的,她的这些事情也会被人渐渐遗忘,总之,胭脂店的生意好了就行。 慕云峰既不再来胭脂店,慧慧对李小蕙也就友好了许多,听慧慧所言,慕云峰这一个月中再没有风流,几乎是日日都陪着她,慧慧的脸上都增了光彩,她本就是极美的女子,心情一好,再加上着意妆扮,她更是漂亮。虽然不免有些脂粉过重,但是以唐代的审美标准,她再完美不过了。 天气一日一日地冷了,天气一冷,商道也就会断,而且水一到了结冰的时候,胭脂也就没法制作。李小蕙买了大量的胭脂,又请了人制作了好多,在第一场雪降下之前,她的屋子里仓库中,都慢慢地堆着胭脂,这一冬天都不用担心会断货。 既然无须再为胭脂的来源发愁,她的生活也就悠闲了很多,抱着暖手的热炉,脚下还踩着脚炉,每日猫在店里,和小鱼一起照看着生意。 大概是日子过得太过安逸了,李小蕙有时候恍恍惚惚地,都以为自己的这一辈子也就会这么平平静静地过下去。算起来,她离开洛阳已经有将近一年的时间了。 她在那张血淋淋的产床上醒过来之后,整整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才能下地行走,那已经是春暖花开的季节,向前推算,她在这个时代的生命初始,应该是冬季。而现在,又到了冬季。 一年四季的轮换,一场纷纷扬扬的大雪对于普通人来说大概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是这雪落在李小蕙眼里,却是那么的不同。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一年多之前,她还是穿着牛仔裤羽绒衣奔走在柏油路上四处面试的“面霸”一族;一年之前,她莫名其妙地醒来,之后生活就变得全部都不一样了。若不是这一场意外,她的人生大概和大多数现代人一样,在忙碌和乏味中渐渐度过,嫁人生子,可是这一场意外改变了她的人生,以前生活中从未遇到过的危险挑战接踵而来,她在被迫中接受这样的生活,又主动去改变这样的生活。 现在,她为自己重新选择规划的生活,却依旧是庸庸碌碌无所作为,每日里消遣度日。穿越了千年的时空,生活却依旧是如此么? 李小蕙问自己,你对自己的生活满意么?可曾后悔这样的选择? 李小蕙苦笑着摇了摇头,这虽然是她自己的选择,却又何尝不是命运冥冥中注定的安排?若不这样,她又能如何?留在宫中是死路一条,流落民间,她若是让自己的身份曝光,依然是死路一条。 历史自有其走向,而她在历史中是早已经死掉的人,她不能做出违背历史发展的事情,只能是顺其自然,静待结果。 “姐姐?”小鱼慢慢挨着李小蕙坐下,道:“姐姐这两日总是心神不宁的,是不是身体不舒服?李公子和骆公子都好久没来了。” 李小蕙笑道:“他们两个大忙人来不来,关我什么事情?他们又不是来买胭脂的。” “可是,可是。”小鱼犹豫着,低着头小心打量着李小蕙。 “有什么事情就说,我很吓人么?” “可是,姐姐,每次李公子来,我都看到姐姐很高兴,他不来,姐姐最近就很少笑了。” “哦?我怎么没有发现?”李小蕙拍了拍自己的脸,道:“大概是他来的时候,总会说一些很有趣的事情吧。”李小蕙无聊的晃了晃脑袋,道:“小鱼,既然下雪也没什么客人,就关了门,四处走走如何?” 天寒地冻,路上的行人很少,就算有,也是行色匆匆急着往家赶,李小蕙却是漫无目的地缓步走着。 李小蕙不知道胭脂店算不算自己的家,总之,她没有在胭脂店找到那种家的感觉,顶多那里只算是她的落脚之处,累了就去休息,不累,却觉得呆着没有意思。虽然有小鱼可以做伴,但是这丫头大概小时候被她那养父母欺负地多了,说话做事都是小心翼翼,这让李小蕙很不习惯,就更加觉得无聊了。 她期盼的家庭,是有温暖的地方,是可以嬉闹的地方,是有人关系她的地方,是其乐融融在一起说什么都不必忌讳的地方。 可是,可能有么? 李小蕙涩然苦笑,她这具血肉之躯的父母,此刻已经被武则天流放了,而这身躯中灵魂的父母,还在遥远的千年之后,另外一个时空。虽然这些日子她认识了许多人,大概是由于观念的差别,也许是因为身份的不同,她总觉得和她们格格不入,顶多只能算做是熟悉的人,却不能算作是知交好友。 她感到寂寞。 迎面向李小蕙走来一名男子,他直接冲着李小蕙走过来,也不避讳,就那么紧紧地盯着李小蕙看。李小蕙被他看的有些发毛了,侧身想要避开他,他却追了上来,口中道:“郡主,郡主千岁还活着?” “我,你叫我什么?”李小蕙愣了一下,听着那男子再喊了她一声“郡主”,李小蕙大惊失色,眼前的这个男人,一定认识永泰郡主李仙蕙!而且就这么当街将她认了出来! “郡主,真的是您啊!”那男子说罢,倒头就拜。 “你,你怎么认识我。”大概是天气太冷连带着人的思维也会变慢,李小蕙最近的确是有些反应迟钝,她本想着要抵赖不承认,话出了口却变了样子。 “郡主眉梢有一颗小痣,平时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这人有相貌相似的,可是这痣却不是假的,奴才一看到这痣,就认定是郡主了!郡主不认得奴才了么?奴才是太子当年的宫中侍卫啊!还见过郡主好多次的!” 李小蕙伸手按住自己的眉梢,恨不得当时就将那颗痣变没了,当时她在铜镜中看到这颗小痣的时候,一点都没有想到,这会成为日后别人辨认她的一个显著标志。她真糊涂,早就应该弄些药水洗掉的,就算留下疤痕,也比留下这么个标志强。 “你,你认错人了!”李小蕙结结巴巴地说道,但是她的话一点说服力都没有,却让那男子更加确定了自己的想法。 “郡主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那男子站起身压低了嗓音,问李小蕙。 ------------------------ 子楣:小蕙啊小蕙,没完没了滴抱怨是会招惹麻烦滴,子楣看到你太无聊了,就给你添点儿乐子,放心放心,子楣以后会让你的生活“多姿多彩”滴~~ 小蕙:(咬牙,切齿,握拳头)该死的作者,这生活是人过的么?迟早有一天要担心受怕吓死,(恨恨地)而且你答应要给我的帅哥美男子呢?在哪儿呢?本小姐一个月都没见到那三只里任何一只了!!!!!我的目标是要收后宫,现在居然一只都没收到!!!! 子楣:咳咳,小蕙,你招惹的男人……那个这个,都不是啥普通种…………(小声滴)后宫哎,我能给你咩?再说,你一个人,应付的过来咩? ------------------- 不知道为么子楣的读者号总是登录不上去,没法在讨论区回答大家的问题,就在这里一并谢过,谢谢大家滴支持~~ 喜欢骆鸣宇的筒子,那个这个,不好意思,看样子他也不是啥省油的灯……当然我不会虐死他,他还是最最重要的主角之一呢~以后他的戏份多的是~ --------------- 今天是真的下雪了,暴雪,好大好大,出去的时候脚下打滑若干次,看到路边的树被积雪压断了好多,没有断的也摇摇欲坠了~~ 冬天真的来了,大家要注意保暖,多穿多暖和~~下大雪地区的亲,出门注意头顶,小心被树枝砸到。呃,如果想要穿越的亲,可以试着去让砸一下看看…… 第四十三章 走还是留 “呃,嗯,这个……”李小蕙含含糊糊地应着,她既记不起这男子是谁,自然也不知道他是敌是友。要知道她醒来之后在洛阳城中呆的那些日子,所见到的人唯独只有张奶妈、太平公主,还有天天换人的看守。 不知对方底细,不知对方是敌是友,李小蕙就很吃亏,不管那男子说什么,李小蕙都无从判断真假。 李小蕙支支吾吾地还没做出什么表态,那男子就很是“善解人意”地道:“郡主一定是有什么事情不便言说,小人一切听郡主指挥,郡主但有需要小人的地方,小人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李小蕙最怕的事情就是被人认出来,她本想着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的容貌也会渐渐有所变化,等过个五年六年,她就不会那么容易被人认出来了,而且永泰身为郡主,见过她的人而且对她很熟悉可以一眼就认出她的人,大概不会有多少吧?没想到才一年的功夫,就这么容易碰到熟人了? 她是不是应该躲得更远些,有可能的话出国去,才会更加安全呢? 临淄距离洛阳和长安,都太近了。 “你认错人了。”李小蕙平静地对那男子说罢,转身拉着小鱼就走,那男子只是站在原地,并没有追她,而是似有所悟地喃喃着:“郡主一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办,不能被人知道。”边说边点头,暗自嘀咕着:“王爷走了,我们这些人也都散了,郡主一个人,一定很幸苦,我一定要帮郡主的忙。” 李小蕙开始还是走着,后来越走越快,几乎是用跑步的速度拽着小鱼一路狂奔,回到胭脂店,进门先将门反锁了,才靠在门上,重重地喘气。 这太糟糕了,她被人认出来了,而且看此人的模样,很是不易打发的,若是这个家伙日日都这么在临淄城中晃荡,她要怎么办?这个家伙迟早会寻到她的胭脂店里来。 想到这里,李小蕙疾步跑回屋子里,先将存放了金银细软的包袱从隐蔽处取出来,然后将放在外面的钱都一并塞进去,又放好了,走出来对小鱼道:“我们找个人把胭脂店卖了吧,然后去别的地方,重开!” “姐姐!”小鱼惊诧地瞪大了眼睛,在她看来,李小蕙在这家胭脂店投入了这么多钱,如今胭脂店的生意刚刚走上正途,那些钱眼看就快要收回来,马上就能赚钱了,却要舍弃了临淄这么好的地方,又要去哪里? 李小蕙在屋子里来回急急地绕着圈子,“先找个人,把店买了,价格差不多就好,然后马上就走,恩,去海边。” “海边?”海边是最最偏僻荒芜的去处,除了那些以打渔为生的人,还有什么人会去海边生活?小鱼看着李小蕙额上微微冒出的汗珠和慌慌张张的模样,小声问道:“姐姐,那个人很坏么?不能找李公子或者骆公子来帮忙么?” “不是他很坏,是我有麻烦!”李小蕙生怕她的身份曝光,到时候就一切都没有了,说不定还会引得人来追杀。李小蕙不自觉地将手放在胸口,那枚白玉戒指就挂着哪里,隔着衣服李小蕙也能感觉到白玉戒指的轮廓。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她离开洛阳已经一年,这一年间,天下依然是武则天的,时局并无任何明显变化,也就是说,如果她现在的身份暴露而且引起轰动的话,不管是明的暗的,都会想办法杀了她。虽然那个人大概不会主动暴露她的身份,但是她绝对不能冒任何风险。 她很害怕,怕死,怕平静的生活被打乱。虽然她有的时候也会厌倦现在这种太过平静,平静的一点波澜都没有的生活,但是她更害怕乱,一乱,她的生活也就会彻底打破。这个时间是唐朝皇室内部争夺最为血腥残酷的时期,以她的身份,若是暴露,说不定就会卷入到这场波澜之中。 李小蕙害怕政治斗争,她自认没有那个脑子,可以将人绕着圈儿地算计,还可以杀人不沾血。她担心若是自己真的卷进去,说不定就被人杀了还不知道为什么。 她现在就已经被生活中的事情搅得一头雾水了,比如李子林,他为什么会认识慕云峰?慕云峰又到底是什么人?还有骆鸣宇,他为何隐瞒会武功的事实?他装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夫接近她,究竟意欲何为? 还有此刻挂在她脖子上的那个白玉扳指,这枚扳指李子林动过,那些大汉想要得到过,骆鸣宇也从她这里取走过。这枚扳指究竟有什么意义,会引来这么多人的争抢? 还有那个她在街边所救,后来又因为伤重而死的少女,那个少女为何要冒充成她?又为什么要将这枚她本已经放弃的扳指交还给她? 还有,慕云峰那日对她非礼,似乎本意是为了要逼着某个人现身,用这种方法逼着某人现身,难道这个人一直在监视着李小蕙?显然,慕云峰想要逼出来的人不是骆鸣宇,而是另外的人,这个人又是谁?难道真的有人在暗中监视着她么? 李小蕙时候细细思量那日慕云峰的举动,觉得实在怪异,而事后他再也不见自己的做法,倒有些避嫌的意思。细细琢磨,这临淄城中与她相关的三个男人,个个都有些神秘难解。包括那个已经连着好几个月未曾现身的李子林,也总让李小蕙捉摸不透。 若说他不在临淄,却又隔着几日便派人来从李小蕙这里买些胭脂,若说他在临淄,为何连着几个月都不曾露面?难道真的有什么事这么忙,让他连半点空闲都没有?还有,他买去的那些胭脂究竟做了什么?那些胭脂的数量,若只是一个人使用,实在是太多了些。 想不明白啊想不明白,李小蕙本想着这些人虽然都有些神神秘秘,但是人嘛,谁没有点自己的秘密需要隐藏呢?她自己还不是把自己的身份瞒的死死的,任谁也不知道?看来只有他们对自己没有什么恶意,想不明白就不去想了,人生嘛,总有些事情是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看不透的,人生中若是所有的事情都透析如水,那也就如白开水一样,太过寡淡了。 可是,现在又多了一个人,更要命的是这个人知道她的身份。 虽然临淄城很大,那个人只不过是今日偶尔见了,日后会不会见到还是问题。但是如果对方一心想要找到她,那临淄城还是显得小了些,人也少了些。她若是躲在闺中不见人也就罢了,她还开着这家胭脂店,时日久了,恐怕就会被那男子找到。 走吧走吧,也许临淄这座城市还是太大了,她应该躲到没什么人的小村庄里去,躲得远远的。开胭脂店的想法如今看起来也不怎么现实,这是一个曝光率太高的工作了。 李小蕙觉得,她需要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以求后半辈子过的更加安稳些。 “姐姐,真的要走么?”小鱼不是李小蕙,自然不懂李小蕙心中这么多的担忧烦恼,小鱼是怕了生活的艰辛,从小的经历,让她怕极了任何一点点变动,眼看着好不容易有了平静的生活,小鱼宁愿这么过一辈子,她不想要再动了,她怕再动了,生活就不会这么好,她明明已经看到希望的人生又会重新回到黑暗中去。 小鱼更担心李小蕙这么急着要走,会把她也当成累赘,不会带她一起走。如果她的担忧成真,小鱼真不知道自己以后会变得怎么样。 不过是一个看上去再普通不过的中年人,会有那么严重么?就连敲诈上门的那些坏家伙,不也被收拾了么?那不过是一个人,而且看起来那个人对于李小蕙毕恭毕敬的,甚至还给李小蕙下跪叩头,姐姐怎么却怕成这副模样?从前敲诈的人找上门,还有那个姓慕的坏人抓住姐姐,把别人都赶出屋子,小鱼年纪虽小,也明白那是什么意思,就算是那样的处境,姐姐都可以坦然自若地换了衣服,重新出现在那个人面前,在小鱼心里,李小蕙什么时候怕成这样过。 那个看上去普通地很,而且对李小蕙很恭敬的男人,真的比那些坏人都厉害么?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姐姐,我们可以赶走那个人啊!再说他也没有到这里来捣乱,姐姐为什么怕他?”小鱼恋恋不舍地看着胭脂店里的一切,道:“那么多胭脂,都是姐姐费了好大的幸苦买来或者做出来的,姐姐就这么都不要了?” 其实不消小鱼说,李小蕙也有些舍不得,想一想,她也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些敏感过度,草木皆兵了。方才遇到的那个人不是已经说过了么?他会替自己保密的,那么还有什么好怕的? 可是李小蕙还是觉得心惊肉跳,别的麻烦她都不怕,那些麻烦就算换了一个人,也是一样会遇上的。可是被人识破了,道出她郡主的身份,是只有她李小蕙才会遇到的麻烦,也是她最怕的事情。 到底是走呢?还是留下? 第四十四章 无赖慕云峰 这家胭脂店,小鱼舍不得,李小蕙也舍不得。现在店中有超过三分之一的胭脂都是她自己动手做的,如果要走,这些胭脂是都带不走的。 而且,若她真的远离了大都市,去什么小渔村,胭脂生意是做不得了,她要靠什么谋生?打渔么?还是就吃那点老本儿? 在临淄这么个大城市,她都觉得有些无聊有些闷,从小在现代都市中成长起来的她,受得了远离城市偏僻地方的生活么? 她是不是真的有些惊慌过头了?她在临淄城中都呆了大半年,今日上街不巧才遇到那男子,说不定以后也不会遇到呢,她在担心什么? 李小蕙的手抚上她眉梢的那一颗小痣,早应该将这颗痣消掉,可惜现在再消掉,也来不及了,反倒是会引人猜疑。若是以后真的有机会到别的城市去,一定要先将这颗痣消除。 虽然还没有打定主意,但是当李小蕙见到慧慧的时候,还是问她,现在还对胭脂店感兴趣么? 慧慧不解地看着李小蕙,问道:“什么意思?” “我记得慧姑娘从前对收购小妹的胭脂店很感兴趣啊。”李小蕙道。 慧慧想起她从前曾派人来给李小蕙捣乱的事情,以为李小蕙是和她旧事重提,尴尬之余又有些恼怒,俏脸一沉,道:“慧慧当初鲁莽,李姑娘现在还记恨么?” 李小蕙急忙道:“慧姑娘会错了小妹的意思,小妹只是想问,现在慧姑娘还想不想要一家胭脂店?” 慧慧微微皱了皱眉头,道:“当时不过是慧慧一时心血来潮,现在俗事烦扰,恐怕慧慧现在是心有余力不足了。”说着,慧慧微微一笑,伸手轻按在自己的小肚子上,道:“慧慧现在已经有更重要的事情了,别的事,就顾不上了。” 李小蕙看慧慧那一脸幸福的模样,再看她的动作,也猜出一二,“慧慧姑娘有喜了?” 慧慧又是高兴又是娇羞地一笑,点头道:“慧慧也没想到,不过大夫说有了,便肯定是有了。” 李小蕙恭贺一番,又替慧慧着想,劝她道:“好多脂粉中都有铅粉,这种东西用多了,会吸收到人身体里,平时还好,若有了身孕,对孩子不好的很,铅粉这种东西,容易造成小产,慧姑娘以后还是不要用了。” “有这么严重么?慧慧见别人也一样用啊。” 想要向古人解释清楚现代医学可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想要对从未接受过现代科学熏陶的人说明白铅对胎儿的影响,而且让人信服,就更加难了,几乎是不可达到的任务。李小蕙想了想,道:“是真的,慧姑娘听说的那些无事的,毕竟少数,小蕙卖胭脂也好久了,见过听过的却不少,不用胭脂,会对孩子更好一些呢!” 肚子里有了一个小生命,女人就会变得小心翼翼,慧慧听李小蕙这么一说,也有些担心,可是若不化妆,又担心每日素面朝天太丑。 李小蕙虽然对慧慧说不上有多喜欢,但是想到她也只是为了自己的夫君,算不上什么大恶。而且慕云峰不再来胭脂店之后,慧慧倒成了胭脂店的大买主,照顾了李小蕙不少的生意。 “那我选几样铅粉少的胭脂水粉给你。” 慧慧既然没有收购胭脂店的意图,李小蕙真想要转手,就得另外找买主了。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当初李小蕙盘下胭脂店的时候,为了免得和那中年夫妻纠缠,所以出价极高,后来寻到这处店面,也花了不少银两,算起来,她那些积蓄的三分之二都投入了这里。现在想要出手,卖的太贵没人愿意接手,太便宜李小蕙又不甘心,且担心后半辈子没钱,会过穷日子。 李小蕙并不是个犹豫不决定主意随风摆的人,如果她还如初来临淄城时,或者是刚刚离开洛阳城时的情况,那么留下还是离开,她决定了就不会再犹豫。可是如今不一样了,她有了“点青眉”胭脂店,这里虽然算不上她的家,却也算是她的根,她在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时代之后,第一个可以安定生活的地方,也是她投入了大量精力和心血的地方,就这么离开,实在有些舍不得的。 没有合适的买主,李小蕙就这么犹犹豫豫了好多天,那男子并未如李小蕙预料的那样找到她,一切都安如从前。李小蕙就这么悬着心,抱着侥幸继续她的胭脂生意。过了年,冰雪消融之后,李小蕙用冬梅的花瓣做成了晓春,用春日里的迎春花粉和粟米碾压成的细粉做成了水粉软香,渐渐地,她也要淡忘掉那个男人的事情了。 李子林隔一两个月就会亲自来一趟,每次自然少不了买些胭脂回去,而且次次都要买李小蕙自己做的那些,对于别的却一点兴趣都没有。骆鸣宇倒是也来过,隔着远远地,不肯进店,也不说一句话,只是看一眼便走,走的极快。 慧慧怀孕了,过了年,就很少出来,李小蕙偶尔见她,她的肚子是一日日地大起来,她的脸上也很少再用脂粉,蝴蝶斑一点点出现在她那张原本光滑洁净的脸上,眉也懒得修,有时候她的脸还会有些肿胀。原本的美人,看上去也不再那么美,但是到多出了一份准妈妈的幸福。 慧慧不再那么尖酸刻薄,她对人和善起来,看到路旁可怜的乞儿,会给钱给食物,若是看到年龄小的,还会让下人带回去,给洗干净了换身干净衣服,若是伶俐的孩子就收在府中,不养在府中的也会安排去处。 大概是她腹中的孩子在作怪吧,虽然慧慧没有从前那么好看,却让人觉得愈发亲近,愈发可爱可敬了。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慕云峰也来,陪着慧慧来的时候,俨然一副好丈夫的样子,可若他一个人来,便又是从前那副风流模样。他一副书生模样打扮,一袭白衣,不分季节地带着折扇,晃悠悠便进了李小蕙的胭脂店,左看看右看看,点点指指,随手买些胭脂。 若是这个时候李小蕙正巧在店中,他就会凑上去搭讪,李小蕙不理他他也不在意。他买了胭脂,会每一盒都打开,闻一闻看一看,闻到喜欢的味道,看到喜欢的颜色,就用指尖捺一些,先在自己唇上轻轻点一下,然后趁机蹭到李小蕙的脸上嘴上。 慕云峰的手段多得很,动作又快的让人看不清楚,十有八九李小蕙最后总要躲不掉,被他将那一点在他唇上擦过的胭脂蹭到自己唇上或者是脸颊上。 “慧慧马上就要生了,你能不能收敛点!”李小蕙不耐烦地推开慕云峰,恨恨地瞪着他,道:“想要调情,你可以去云轩阁!” “阁子里的姑娘太主动,调情起来,没什么趣味。”慕云峰笑嘻嘻地,用沾了胭脂的食指在自己的唇上擦来擦去,将颜色捺地匀了。其实单看容貌,慕云峰的确是个非常俊美的男子,皮肤白,鼻子高挺,那双眼睛看着你的时候,宛若一泓秋水,一副深情模样。李子林与他比起来,身材稍显剽悍,肤色也比他黑,而骆鸣宇与他比起来,没有他身上那种对女子极有吸引力的气质。 不过,李小蕙一看到他就觉得讨厌,明明已经有了妻室,而且他的妻子怀胎七月,正自辛辛苦苦为他孕育孩子,他却在妻子面前展现恩爱,背着妻子出来到处调情,这种男人哪儿还有一丝半点的责任心和忠贞? “骆鸣宇又不在,怎么,还怕被他发现,我们打起来么?放心!小蕙,我知道你关心我,我怎么会输给他呢?那天我不过是一时失察而已,想要赢他,对我来说简单的很。”慕云峰一边大肆吹牛,一边凑到李小蕙耳畔,用他那种独特的低沉的声音笑着,道:“小蕙,你能关心我,我真的很高兴啊!你看,你脸上的胭脂花了,我帮你捺匀。”说着就要上手。 李小蕙“噌”地一声,拔出一把匕首来,冷笑着指着慕云峰的脸,道:“要是我在这儿留一道伤,大概也很好看吧?我听说最美的胭脂是用人血做出来的,要不你让我试一下如何?” 慕云峰一丝一毫的惧意都没有,他笑着,道:“小蕙,只要你舍得,我有什么舍不得的?这张脸是给你看的,我自己又看不到。只要用我的血做成的胭脂能擦在你的唇上,小小一道伤痕算得什么?就算满脸刀疤也值得。” 遇到如此无赖的人,李小蕙也无计可施,她总不能真的就这么下手把慕云峰的脸划烂了吧?而且,李小蕙见识过那日慕云峰与骆鸣宇的一番拼斗,若那只是慕云峰真正实力的冰山一角,那么对武功丝毫不通的她就算是将匕首贴在慕云峰的脸上,真想下手的时候,慕云峰也有避开的办法吧?何必自取其辱? 李小蕙手腕一翻,将匕首架在自己的脸上,冷笑道:“那我的脸,你总看得到,要是我的脸上多这么一两道伤疤呢?” 慕云峰笑吟吟地看着李小蕙,女人有多爱护自己的脸,他再清楚不过,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是爱护自己的脸。李小蕙虽然算不上倾国倾城,但也算中上之姿,她只为了赌气就会伤害自己的容貌?慕云峰不信。 李小蕙看到慕云峰笑吟吟的一点没有后退的意思,一咬牙,反正这张脸这躯壳都不是她的,伤了就伤了!手上用力,就要在自己脸上划一刀。 一下小剧场,与正文人物及剧情无关 ------------------------------------ 小慕:小蕙,别啊别啊,千万别。(说着扑上去要躲李小蕙的匕首,一不留神,那匕首在慕云峰脖子上划了一道,正好划断了动脉,血如泉涌) 小蕙:喂喂?痞子?喂!(小蕙抬头向天,喊道:该死的子楣,滚出来,你不是说这家伙后面还有戏么?现在死了怎么办?) 子楣神秘现身:死不了死不了,我就是让他稍微给你提供点胭脂原料,咩哈哈哈哈,作者最大,他流十桶八桶的血都死不了。 小蕙:小鱼,把澡盆子拿来…… 小慕:靠!早知道今天出门就多灌几桶鸡血猪血!! 第四十五章 血与胭脂 电光火石之间,慕云峰犹豫了一下,伸手拽住了李小蕙拿刀的手,不过李小蕙动作极快,匕首又极锋利,慕云峰就是因为犹豫了一下,李小蕙手中的匕首还是划伤了她的脸,留下淡淡一道血痕。 慕云峰心中有些不可置信和惋惜,不可置信便是李小蕙居然真的下手了,刚才若自己不出手,或者没拦住,这一刀下去可得有多深?女人不都是爱护自己容貌的么?她难道真的不怕毁了自己的脸? 惋惜自然是因为李小蕙还是划伤了脸,虽然只是浅浅一道,微微渗出些血来,但是凝脂般的肌肤上,有那么一道红色的痕迹,看着还是很触目惊心的。若是愈合之后留下痕迹,这张脸岂不是要减色三分?李小蕙虽然算不得绝色美女,总也算得漂亮女子,漂亮的女子在慕云峰心中就是一件绝佳的瓷器,瓷器上有了裂痕污渍,自然不好看。 “哎呀,快,上药!”出于习惯,伤药慕云峰总是随身携带着一小瓶的,他急忙伸手到衣服前襟中去取。没料到就在这个时候,李小蕙趁着慕云峰分神之际手腕一转,从慕云峰的手中轻松摆脱,接着那锋利的匕首就向着慕云峰的脸划过来,两人离得极近,慕云峰一只手伸进衣襟中取药,另一只手被李小蕙用身体挡在外面,慕云峰只能尽力向后一仰脖子,李小蕙手中的匕首就结结实实扎在慕云峰的右侧肩膀上。 李小蕙得手之后,向后急退几步,那匕首便留在慕云峰肩头,匕首已经刺入了骨头,露在外面的部分还微微颤动着,像是一条蠕动的蛇,要尽力钻进石缝儿里面去。 慕云峰用几乎是骇异的眼神看着李小蕙,这个女子到底是早就计划好了的,还是临时起意?被一个不会武功的女子伤了,还伤的如此之重,在慕云峰来说也算是头一遭。慕云峰用左手将匕首拔出来,鲜血随之喷涌而出。他穿着白色的衣服,鲜红的血液流在上面,就像是冬日里的红梅,开的冷艳而美丽。 慕云峰为了方便勾搭李小蕙,所以故意逮偏僻无人的地方下手,可这样一来,他们闹成这个样子,都挂了彩,居然也无人发现。 慕云峰从怀中掏出的伤药,没有给李小蕙用上,反倒是先用在了自己身上。他早年常常受伤,流血对他来说已经算是家常便饭了,虽然最近三四年都没有再受过伤,但是以前的经验总还有的。 他用左手点了右肩几处穴道,让血流暂缓,然后把伤口处的衣服撕开些,再将伤药敷上去。此刻血流已经止了,慕云峰微微活动了一下肩膀,剧痛之外,还能听到骨骼相错的轻微“咔嚓”声,以他的经验判断,李小蕙这一刀已经削下了一片骨片。不过既然肩膀还能活动,伤的就不算严重,只要将碎掉的骨片取出,静待伤口和软骨长好,就可以活动自如了。 “小蕙,下手真狠啊,我救了你,你还舍得伤我?好伤心啊!”慕云峰一旦确认自己的伤势无碍,就又慢慢走近李小蕙,用带着一丝哀愁的语调道:“小蕙,你不心疼么?” 说实话,当李小蕙看到鲜血浸染了慕云峰那身白衣的时候,也害怕地说不出话来了,只能愣愣地看着他自己给自己包扎伤口,既不知道出去找人帮忙,也不知道应该趁机逃走还是留下,只是傻傻呆呆地看着慕云峰包扎好自己的伤口,又慢慢地走近她,满含幽怨地向她发问,她却张口结舌什么都说不出来。 虽然她从心里讨厌这个风流成性,妻子面前一套别人面前又是一套,里外不一的家伙,但是暗带匕首,也只是为了吓唬一下他,好让他以后不再来骚扰自己,同时也是为了防身,不再发生上一次的事情而已。毕竟考虑到慕云峰的身份,他可算是临淄暗道上的老大,伤了他,后果如何实在难以预料。 李小蕙可是在法治社会长大的听话孩子,用刀子伤人对她来说是这辈子头一回的事情,其吃惊恐怖害怕焦虑自然是少不了了。李小蕙的手,甚至是全身都不由自主地哆嗦着,若不是靠着墙壁,她的双腿恐怕都无法支撑自己的体重了。 李小蕙的惊恐,慕云峰也感受到了,看到他的模样,慕云峰忍不住笑出声来,没那个胆子,还学别人玩儿刀,非要装出一副很厉害的模样,真的实战了见血了,却又怕成这副模样,这个女子倒也有趣地紧。若她真的胆小,应该没有那胆子去划伤自己的脸吧?可若说她胆子大,怎么伤在别人身上,却像是她自己受伤了一样?脸色苍白成那个样子,连站都站不稳了。要知道,真正受伤的人是自己,自己都还没有站不稳呢! “小蕙,你不是说,要鲜血做的胭脂么?”慕云峰欺李小蕙现在被吓得动弹不得,正是他的好机会,他用沾了鲜血的左手在李小蕙的唇上轻轻擦过,暧昧地笑了笑,凑近李小蕙的耳朵,低声道:“你说对了,鲜血的胭脂,的确是最漂亮的。” “你……你到底想做什么?”李小蕙都快要哭出来了,这个男人太可怕了,她对付不了。 “麻烦你帮我找些干净的布条,再替我找一身干净衣服来啊!”慕云峰笑了笑,肩膀上被重重捅了一下,他也是痛的很,虽然仗着伤药好,可以止血可以镇痛,但是他也不该太过大意。“小蕙,你让我这个样子怎么出去?” 李小蕙低着头咬了咬自己的下唇,道:“跟我来吧!”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胭脂店的前店和后院是想通的,为了出入方便,李小蕙留了两扇门,一扇较明显些,另外一扇在隐蔽处,很少有人会注意,外面还用屏风遮着,客人们是不会留意的。 李小蕙带着慕云峰从这扇隐蔽的门进了后院,一进她自己的屋子,李小蕙急忙将门闭上,找了水,又撕了一件她的中衣当作布条,慕云峰脱掉外衣和上衣,将伤口露出来。 看到慕云峰伤口的时候,李小蕙是大吃了一惊的,虽然血已经止住了,但是伤口那狰狞的形状让她感到有些害怕,这么重的伤,不需要缝合么? “没关系,小蕙,不要紧的。”此刻倒是轮到了慕云峰来安慰李小蕙,“你有剪刀么?还有小刀子。” 李小蕙很快找来慕云峰需要的东西。 “来,用手按住伤口两侧,把伤口撑开,应该有碎掉的骨片,用剪刀或者小刀子小心挑出来。” 李小蕙一惊,看着伤口已经够吓人地,她那儿敢再上手?虽然现代的时候李小蕙学过几天应对突发情况的紧急护理,和李子林一到救助那个自称是永泰郡主的女孩儿时也面对过比眼前这个还严重的多的伤口,但是亲自上手处理,李小蕙还是有些胆怯的,想到这伤口是自己造成的,李小蕙更是有些心理障碍。 “我只有一只手能动,是没办法这么做的,难道你要我去外面找大夫么?那样,可就要被别人知道了。”慕云峰笑着看着李小蕙,心中也在琢磨,这女子到底会不会照他所说的做呢?还是趁机再给他一刀?不过,这次有了防备,他可不是那么容易被刺中的。 李小蕙深深吸了一口气,正欲动手,却听得慕云峰十分温柔地道:“小蕙,你的脸还在流血呢,先上些药。” 李小蕙抬头白了他一眼,冷冷地道:“我帮你包扎完,你赶紧走,我不想再看到你!”说着,手指用力,撑开慕云峰的伤口,在一片血肉模糊中尽力寻找碎掉的骨片。 好在匕首拔出来的时候将那片被削下来的骨片带出了一点,李小蕙很快就找到了,用刀子挑了两下挑不出来,便用剪刀尖儿夹住,缓缓向外拖。 慕云峰疼得倒吸凉气,口中直呼痛。其实他就算是痛,也没有痛到忍受不了的地步,他只是故意在李小蕙面前呼痛,看她反应罢了。 “疼啊小蕙,慢点!” 李小蕙用力一拽,一片只有小手指指甲一半儿大小的白色骨头便带着几缕血丝被她从慕云峰的伤口中拖了出来,掉在地上。 伤口经这么一折腾,又开始流血,李小蕙急忙上药,有用布条紧紧捆扎牢靠。之后,用布巾沾了水,将慕云峰身上其他地方的血迹擦掉。 “小蕙,你做的真不错啊!我还很少看到女孩子做的有你这么好的,手又不抖,动作又快,而且又不怎么痛。”慕云峰笑嘻嘻地用手指轻轻擦着李小蕙脸颊上已经结痂的伤痕,道:“希望不会落下疤痕才好。” 李小蕙挥手将慕云峰的手派落,从自己的箱子里翻出一身淡青色的男装来,抛给慕云峰,道:“换上,赶紧走!” 这身男装是她从洛阳离开后,在自己的包裹中发现的,想来是太平公主怕她路上需要改扮男装所备,那衣服并不是为她做的,稍显长大,所以她一直未曾穿用,就压箱底放着。 慕云峰凑近那身衣服,深深吸了一口气,叹道:“好香啊,真想看看你扮成男人,会是什么模样呢,想来也俊俏的很。” “废话少说,快走!”李小蕙冷着一张脸,她已经烦透了慕云峰。 ----------------------------- 子楣:咩哈哈哈哈,小慕同学,太过花心是会倒霉的,常在河边走,哪儿能不湿鞋呢?胭脂堆里混出来的您那,绝对没想到有一天会被专门卖胭脂的给捅伤了吧?不过话说,小慕同学啊,子楣真素佩服您那,伤成这样还有心情挑逗小蕙童鞋,还能面不改色心不跳啊~~~~ 小蕙:拍飞子楣!老娘晕血! 子楣飞行中……遥遥地道:小蕙,你的晕血症是假的吧?话说,要是女人晕血,那每个月不都得晕死一次? 第四十六章 临淄王府 李小蕙这一刀,捅出了一个大麻烦。 因为慕云峰说,他受了伤不想被人知道,于是为他伤口换药的工作,就都落在李小蕙身上了。 “小蕙,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不能被别人知道的,不是么?”每每李小蕙一脸不情愿地给慕云峰换药的时候,他都会故意地尽量凑近李小蕙,用耳语般的声音低声呢喃着,然后再满意地看着李小蕙的耳廓渐渐变红。 从慕云峰的外表看上去他不过是个天天流连于风流场地的纨绔子弟,但是他的身体上却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虽然已经全部愈合,但是看那留下的骇人伤疤,也猜得出受伤的时候,这些伤口有多重。 “你的伤口已经好了,以后就不要来找我,我虽然伤了你,但也替你治好了,我们之间算是扯平。”慕云峰有着惊人的愈合能力,才不过半个月的时间,他的伤口已经长好,甚至是疤痕都没有留下多深。 慕云峰慢慢将袖子拉上,自从李小蕙将自己那身青绿色的衣服送给慕云峰之后,每次来找李小蕙换药,慕云峰就会穿着那身对他来说略显瘦小的青色衣服,衣服被他保存地极好,每次都是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没有一丝褶皱也没有一点儿脏污,比当初李小蕙从箱底翻出来给他时还要整齐干净。 慕云峰嘿嘿笑着,道:“小蕙,你伤了我,治好我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算来你还欠了我一刀呢,这怎么能算是扯平?” “那上次的事呢!”李小蕙忍不住冲着慕云峰怒道:“上回的事我还没有和你算账!” “上回?”慕云峰一脸坏笑,凑近李小蕙,嘿嘿两声,问道:“上回什么事情?” 李小蕙一甩袖子,该死的慕云峰,他难道就非要自己亲口说出上回他非礼自己的事情,他才高兴么?“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事情!” “我们认识这么久,在一起的事情也有好多,你到底说的是哪一件事情?”慕云峰笑嘻嘻地,看着李小蕙那由青转白的脸色,道:“小蕙,我的伤还没好呢,你就赶我走,是不是太不够意思了?” 李小蕙忿忿地瞪着慕云峰,却不知说什么好,刀子是她自己的,下手捅他的也是自己,怎么说错都在她。而且事情也过去半个月,她总不能说,是慕云峰挑逗她,她才反击的吧?他们之间的事情,早就已经传的半城风雨,她这么说不成了别人的笑柄? “小蕙,看着天色也不早了,胭脂店也没什么生意,不如你陪我出去走走?”慕云峰穿好了衣服,笑道:“要不,我给你讲讲我这些伤口的来历?可好?每一道都可以算是一段惊心动魄的故事呢!” “只有失败者才会弄得自己满身都是伤,还洋洋得意地当作功勋来显摆!”李小蕙坐在胡凳上,晃着一条腿,道:“慕云峰,慧慧再过几天就要生了,就算你不在乎她,她生下的孩子也总是你的吧?你就这么不闻不问?” 慕云峰又要凑近李小蕙,李小蕙身子向后一仰,躲开了。慕云峰悻悻地站在原地,看着李小蕙,似笑非笑,道:“小蕙,你说,如果现在我对你做上回没做完的事情,会不会有人出现呢?” 李小蕙紧盯着慕云峰,忽然跳起来就往外走,生硬地道:“出去走走!” 慕云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暗自苦笑道:“小蕙,你怕什么,再给我一个胆子,我也不敢了,他的耐性,也真够厉害,事后才找我算账。” 李小蕙自从上次被人当街认出来之后,就很少再外出了,就算有什么需要买的东西,也往往是派了小鱼去。李小蕙虽然知道这样总躲着不是办法,可是她也没有其他法子可以想,古代没有整容术,虽然化妆可以让人的容貌变得不一样,但终究还是容易被认出来的,她在离开临淄城之前能想到的办法也仅仅是避免外出,从而避免再次与那中年男子相遇而已。 这一次为了摆脱慕云峰没完没了地纠缠,她也就豁出去一次了。 也就是豁出去的这么一次,算起来也不过是千分之几的概率,居然被她碰到了!上次认出她的那个中年男子,在她和慕云峰走过了两条街之后,又出现在她的眼前!而且这次更为糟糕的是,那中年男子不知从哪儿又拉来一个同伴,是个中年女子,那中年女子不是别人,便是在李小蕙小产之后一直照顾她的张奶娘。 李小蕙看到那二人,也不管慕云峰如何,更不管那中年男子和张奶娘如何,掉转身子就走,见到小巷子就钻。 听着身后脚步声杂乱,李小蕙更是连头都不敢回,照着更细更窄的小巷子就走,走得太急连路都没看,这么一钻便钻进了死胡同。 身后是脚步声,前面是一堵高墙,李小蕙惶急地不知如何是好,又怕被那中年男子和张奶娘追上,说出什么要求她回宫的话,她就真的命数到头了。 “走这里!”一直跟在李小蕙身后的慕云峰两步窜到李小蕙身旁,拉开旁边一扇很不起眼的门,拽着李小蕙就进去了。 关上门,听着外面没了动静,李小蕙才长长舒了一口气。 “什么人,居然也能让你怕成这副模样?来抓你的?我看他们对你很是恭敬啊。”慕云峰笑问李小蕙。 “不关你的事情,别来多管!”李小蕙狠狠地瞪着慕云峰。 慕云峰一脸委屈,接着大笑,道:“小蕙啊小蕙,我可是帮了你的大忙呢,若不是我,今日你要如何收场?小蕙,你知道这里是哪里么?” 李小蕙这下才四处打量在慌张之中躲进来的,究竟是什么地方。 这里似乎是那家的庭院,正是春夏相交的时候,院子里栽种了梨树桃树,枝叶繁茂,树下的草丛中也种着各种鲜花。不过似乎因为少人打理,野草横生,都没过了小腿,草间只余一条窄窄的路,以便人通行。 李小蕙回身就想去拉开那扇门,却被慕云峰挡住了,“小蕙,你不担心他们还在外面?” 李小蕙犹豫了一下,伸出去的手又缩了回来。 “这家主人与我相熟,我们可以正大光明地从前门出去,正好绕开那两个人。或者我们也可以再次暂避一两个时辰,然后再走,不好么?”慕云峰处处都似乎是在为李小蕙考虑,李小蕙知道他这个人是从来没打过什么好主意的,但是他的建议听起来却入情入理。 而且,李小蕙最怕与慕云峰独处,虽然自从她刺伤慕云峰之后,慕云峰对她就再也没有过什么过分的举动,顶多就是在言语上轻薄一下,可是对这这个有前科的人,李小蕙片刻也不敢放松警惕,时时刻刻都避免与他独处时间过久。 这院子里太过僻静了,推门出去,李小蕙又有些怕碰到那中年男子和张奶娘,她也只能另外寻路,碰碰运气。 前行不多久,二人就碰到了一名正在打扫庭院的仆人,慕云峰上前与那人打过招呼,笑嘻嘻地道:“他在书房,我们过去找他。” “呃,我又不认识这里的主人,还是不要去的好。”李小蕙有些尴尬,她这般私自从后门入府,实在有些窃贼之气,见这里的主人?不太好吧? “没事,带路。”慕云峰分别对李小蕙和那仆人道。 那仆人伸手向前,答道:“王爷在书房,小人带两位过去。” 王爷!李小蕙一愣,这是什么王爷? 慕云峰看李小蕙愣住的模样,笑着道:“小蕙,你还不知道吧?这里便是城南,临淄王府邸。” 城南?临淄王府?这难道就是上次慧慧约她登山之时,遥遥指给她的“金丝笼”? “走吧!”慕云峰随着那仆人便走,李小蕙看看四周无人,荒草没膝的庭院,有些害怕,急忙跟上。这里就是王府?王府的后园,怎么会如此荒芜?一看就是无人照看的模样,难道这个临淄王居然穷成这副模样,连个除草的下人都没有?可是看临淄城中如此富庶的模样,作为此地的封王,临淄王应该不会这么穷啊! 慕云峰也是在太厉害了吧?李小蕙本以为他只是这一片儿那些地痞流氓的黑老大,没想到此人居然连临淄王都认识,而且看那仆人对他的态度,这两人不仅仅认识,还熟悉地很。 李小蕙跟在慕云峰身后有些犹豫,临淄王一定是朝廷的封王,那么他有没有可能也见过永泰郡主李仙蕙?会不会像那中年男子和张奶娘一样,认出她来? 想到这里,李小蕙更加犹犹豫豫不敢向前,可是慕云峰和那仆人走的很快,李小蕙又怕走的慢了,落在后面不认识道路。 这王府很大,但是与大相反的,是这里看上去很是空荡荡地,房间多是布满灰尘,一看就久无人居住,十间屋子倒有九间是空的,而且铺路的石块间隙中也长出常常的草,将那石块儿顶开,年深日久,路便不太平坦了,走路尚且地留神脚下。 这座王府,只有远看的时候还大气恢弘,进来却感觉很是一般。 第四十七章 一场游戏 临近书房的时候,李小蕙忽然觉得莫名地害怕,她停住了脚步。李小蕙不知道的恐怖从何而来,但是当书房的门缓缓打开之后,李小蕙相信心灵感应一定是有道理的。因为她根本没有想到会有这种可能,却在门开之前就莫名害怕了。 门开之后,屋内伏案读书的人抬起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访客,李小蕙楞住了,屋子里的人也愣了。 在屋内伏案读书的人是李子林,多日不见的李子林,带着李小蕙来到临淄的李子林。 李小蕙看到他已经够吃惊地,再听到那仆人喊他“王爷”,李小蕙就更加吃惊了。李子林,临淄王,这两个从前在李小蕙心中几乎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就此扯在了一起,李子林就是临淄王,而据李小蕙听人所说,被封在临淄为王的人,是李隆基,那个成就了中国历史最高峰的唐明皇。当然,现在的他还不是皇帝,连太子都不是,他仅仅只是一个在武则天的统治下战战兢兢的李姓王族子嗣。 李隆基在血缘上和李小蕙,应该是堂兄妹的关系,他们的父亲李显和李旦是亲兄弟。 但是李小蕙仍旧有些难以置信,是不是她认错了人?或者说李子林并不是李隆基,而是他的兄弟或者是别的什么人? 可是,李小蕙给自己找的这些借口连她自己都不信,她直直地看着李子林,李子林也看着他。 “王爷,你还准备瞒多久?都已经一年多了,你不累,我都怕把假戏做成真,王爷,我可没那坐怀不乱的本事。”慕云峰说着,向李子林一躬身,又转身对李小蕙道:“小蕙,你可别怪我,是他让我护着你的,可是,我也是人,这日子久了,我可受不了,要是假戏做真,他非废了我不可。” 李子林艰难地叹了口气,道:“我也知道快到瞒不住的时候了,本想着再过几个月,既然这样,罢了。”说着,他抬头看着李小蕙,道:“小蕙妹妹,我是骗了你,当日我去那客栈,本就是为了等你。” 李小蕙只觉得手脚冰凉,她将冰冷的手指蜷缩进手心里,缓缓地问道:“你的名字,也不叫李子林,对么?” 李子林叹口气,道:“小蕙妹妹,我没想到六七年不见,你那日居然认不出我了,于是我便将错就错,用了化名。还记得小时候么?你常常跟在我身后,我们一起在御花园玩儿。” 李小蕙此刻再迟钝,也该猜出李子林便是李隆基,可她还是心存着唯一的一丝希望,“隆基哥哥么?” 李小蕙此刻是巴不得李子林能回答她一句“不是”,可惜,从李子林口中得到的答案与她的期望完全相反,李子林回答:“是,小蕙妹妹,你终于想起我了。”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李小蕙心中却完全失望了。 在失望的瞬间,她忽然之间明白了,这一年间那种朦朦胧胧的对于李子林的感情究竟是什么。虽然李小蕙很不想承认,但是她意识到,她是有些喜欢李子林这个少年的。虽然相处的时间并不久,不过他们朝夕相处的那段时间,是李小蕙生命中最无助最茫然的一段时间,李小蕙对他,从不信任到依赖,从依赖到朦朦胧胧地喜欢,这种感情连李小蕙自己都未曾察觉。 只是每每见到他,就会高兴好多天,若是到了时间他不曾亲来,就会怅然若失好多天。 这具身体里的灵魂,与李隆基并没有什么关系,但是这具身体与他却是堂兄妹的关系。三代之内近亲不能结婚的道理,李小蕙是知道的,这种观念深入李小蕙的内心,所以当李子林承认他是李隆基的一瞬间,也就击破了李小蕙这刚刚发芽的感情。 李小蕙唇边微微浮出一丝苦笑,这样最好,好在她还没有深陷,而他更没有察觉,消失于无形是最好的结局,否则若真有一日感情成长为参天大树,她要如何面对呢? 真相既然明了,李小蕙心中的疑惑也就接二连三地冒出来。 “是谁让你去那客栈接我的?你将我引来临淄,又让我留在这里,都是早就计划好的吧?路上那冒充我的少女,你可认得?路上追杀我的那一伙人,又是什么人?慕云峰是什么人?他帮助我,是你授意的?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已经知道你的身份,只有我被蒙在鼓里?” “小蕙妹妹,这些事情说来不短,改日我再与你细说,可好?” 李小蕙摇了摇头,道:“我现在就想知道。” “那好,你坐,我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你,骗了你这么久,我心中也很不好受。” 一旁的慕云峰笑道:“这样,你们慢慢说,那我就先走了,王爷,以后若还有事,但说无妨。” 李隆基冷着一张脸,道:“这件事你就没给我做好,还提其他的事情?” “嘿嘿。”慕云峰缩了缩脑袋,笑道:“只要和女人不沾边的事情,我保证做好,可是这次,小蕙,哦,不对不对,是郡主实在让我心生爱意,忍不住了,这——嘿嘿,兄弟也为难啊!”说罢,慕云峰退出屋子,关闭了屋门。 “小蕙妹妹,当初我去接你,是因为太平公主给我密信,她说你从未出过宫,此番一个人,定然难以为继。但是她有不便找别人,便私下密信给我,让我不要声张,最好将你带离洛阳,安置下来,更名改姓,以后再也不出现。我去见你,却发现你不认得我了,如此倒也正好。” “你故意引我来临淄的?”李小蕙接着问。 李隆基低着头,平素的他是很果断的一个人,但是惟独李小蕙这件事情,他犹犹豫豫前后不定了好久,几乎从见到她的面开始,要送她去哪里,要不要自承身份,都是让李隆基犹豫的问题。 “是,开始我很犹豫,不知要送你去哪里,但是送去哪里,都不让我放心。你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第一次就被黑店的伙计暗算,若不把你安置在我放心的地方,我实在不会安心。” 李隆基微微叹了口气,他已经为此徘徊了许久,每一次见到李小蕙,他都在犹豫,是说出来好,还是瞒着她好?每一次见到李小蕙,他都有说出来的冲动,有时候他都在怀疑李小蕙是不是早已经认出了他,却等着他先承认? 可是多次试探,李隆基又觉得不像,于是今日拖明日,明日拖后日,这件事情就拖了整整一年。 “至于路上那个冒充你的女子。”李隆基看了一眼李小蕙,道:“我并不知道她的来历,听到她对你说的话,我也很吃惊。回到临淄之后我曾暗中查访,却一无所获。那些追杀你的人,我也不知其来历,就是因为这样,我才会让慕云峰尽量保护你。”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说到慕云峰,李隆基明显有些轻松,“慕云峰,说他匪不是匪,说他官也不是官,我初来临淄的时候,才十五六岁,那个时候临淄表面上归朝廷管,私下里却都归他管,我不服气地很,去找他,找到了才发现他不过就是比我大四五岁而已,我便与他相约比试,谁赢了,临淄就是谁的。 “开始的时候自然是我输,不过后来渐渐地我们就有输有赢,后来便是我赢面居多了。自然比了这么多年,我们也早已经成了好友,这临淄,他交还给我,我便也请他代我管理。” 李小蕙慢慢地,尽量心平气和地道:“曾今全临淄城有头有脸的人物都给我送很贵重的礼物,我知道那绝对不仅仅是冲着慕云峰的脸面,是不是还因为你的关系?” 李隆基道:“那全是误会使然,小蕙妹妹,莫要当真。” “我知道,他们以为我是你的女人,你是临淄王,这里是你的封地,他们自然要巴结你的。” “小蕙妹妹。”李隆基情不自禁地伸手拉住李小蕙的手,道:“小蕙,那日慕云峰对你那样,其实是为了诱我出现,当时我也准备出现的,可是让我意外的是,骆鸣宇他出现了。” “骆鸣宇,也是你的人么?”李小蕙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她觉得唇边有些苦涩。 “不是。”李隆基道:“我对此人也一无所知,就算是派人去查,也查不出他的来源,他的武功那日我是亲见的,我怕他对你不利,才让慕云峰后来一直跟着你保护你,我知道你不喜欢慕云峰,可是我现在能信得过的人,可以托付这件事的人,恐怕也只有他了。” 李小蕙不解。 “小蕙妹妹,你知道么?太平公主在我接到你不久之后,就发给我密信,让我杀了你。” 李小蕙瞪大了眼睛看着李隆基,要杀了她?为什么要杀了她?难道太平公主后悔了?如果这是真的,李隆基反倒是保护了她?若是太平公主想要杀一个人,天下之大她也没地方可以躲避。 李隆基缓缓摇了摇头,暗自低语道:“至于她为什么要杀你,我也不明白,是后悔了么?可是你既然已经离开洛阳,她又后悔什么?” 第四十八章 命中的职责 太平公主并非出尔反尔,一时意气用事的人,她做的事情,应该都有原因的,既然当日她已经放李小蕙离开,却为何又要在事后后悔,要李隆基杀了李小蕙?难道就在这段时间之内,太平公主发现了什么,足以让她下定决心要李小蕙的命么? 李小蕙看着李隆基,心头突突直跳,若李隆基说的是真的,那么就在自己还懵懵懂懂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已经从鬼门关前绕了一圈儿又回来了? “那你为什么不杀我?”李小蕙问。 “你是我的妹妹啊,我救你还来不及,为什么要害你?”李隆基温柔地看着李小蕙,道:“小蕙,你放心,以后我都会一直这样保护你的。你想要什么,我都会尽力满足你。” “所以。”李小蕙接着李隆基的话道:“所以你暗中帮助我?”李小蕙苦笑一声,道:“原来我还沾沾自喜,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其实不过如此,你找了这么多人,是来陪我玩儿一个游戏么?到最后,所有的人都知道这是游戏,唯有我一个人把这当成了生活,当成了真实。” 李隆基不答,算是默认了。 “游戏玩儿的再久,也有结束的时候。”李小蕙站起身,道:“现在,游戏结束了,我要走。”李小蕙从脖子里扯出那根挂着白玉扳指的细绳,将白玉扳指拉出来,从绳子上接下来,递给李隆基,他没接,李小蕙就放在他面前的书案上。 李隆基苦笑着摇了摇头,将那枚扳指退还给李小蕙,道:“小蕙,这是你的东西。” 李小蕙看着白玉扳指上泛出的柔和光芒,已经拼力瞪了好久的眼眶忽然觉得疼起来,热辣辣地痛,接着就有热乎乎的东西在眼眶里转。 “小蕙,我们起事讨逆吧。这本是我李氏的大唐天下,现在却姓了武,成了大周朝,李氏皇嗣不是被杀就是被贬,你的哥哥,你的夫君,不过就是因为说了几句张易之张昌宗的坏话,结果就被杀了,还有你的孩子,若不是你命大,此刻早已经尸骨无存了!小蕙,我们举事吧!” “不行!”李小蕙一连退了好几步,她靠着门站着,看着屋内的李隆基,这个人现在看起来是如此地陌生,陌生到让李小蕙觉得她从未见过此人。“我差点死过一次,我不想再死一次了。”李小蕙道:“举事?成又如何?败又如何?百年之后,还不都化作纸端那被人点评的三言两句?我宁愿平淡地过一辈子,我什么都不想做。” “那你也不管你的父王了?小蕙,我知道你恨他,因为你的哥哥和丈夫被抓走的时候,他就在旁边看着,却一句劝阻的话都没有说,但是那时他迫不得已啊,如果他说了他做了什么,很有可能就会像我们的伯父那样丢了性命的!小蕙,太平公主之所以答应帮助你出宫,也是因为你的父王深夜去求她,若不是太平公主那样做,你现在还在宫中被软禁着,或者早已经被害死了。” 说起她那个懦弱的父王,李小蕙是没有半点印象的,她从未见过,更别提恨,她只是觉得自己同永泰郡主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自己没有必要为了永泰郡主的人生指责而牺牲掉自己的人生。 李隆基还在试图说服李小蕙,他早已经感觉到李小蕙一心只想远离宫廷争斗,这也是他迟迟不愿意向李小蕙表明身份的原因之一。如果李小蕙压根儿就不想回到从前那种生活,也不想为自己的父王和李氏皇族做任何事情,那么她很可能会选择远离。 “小蕙,我不勉强你,你真的不想回去,也可以,可是重润托付给你的事情,你也要置之不理么?” 李小蕙那死去的哥哥名叫李重润,可是李小蕙却不知道他交托给自己什么事情。 因为她根本就不是那个郡主,以前的事情她都不知道,连知道都不知道,就更别提什么责任了。 “我忘记了。”李小蕙转身推门就要走,李隆基快步站起来阻在她面前,双手握着她的肩膀,恳切地道:“重润既然将这白玉扳指交给了你,也就是将所有的希望都一并托付给你,现在他已经死了,你忍心让他死了以后,还不安宁么?” 李隆基是费尽力气地劝李小蕙,怎奈他并不知道,此李小蕙非彼李小蕙,他想出的理由,若换了原来的李小蕙,大概早已经答应了,可是这个李小蕙对此一点感觉都没有,这些理由,对她是没有作用的。 “有没有我,结果都是一样的。”李小蕙抬起头看着李隆基。两人距离极近,李小蕙抬头看着他的脸,甚至都能看到他脸上那细微的毛孔,自然他的真诚他的恳切李小蕙也感受到了。 李小蕙是知道历史的,虽然所学不精,年代事件记得没有那么清楚,但是她也知道,李隆基最后的确是成功了,李隆基将来是一定会做皇帝的。而她,永泰郡主李仙蕙,是一个早就应该消失在历史尘埃中的人物,她以后都不应该出现在历史中。 “小蕙,我请你帮助我。”李隆基说的真诚无比,李小蕙却只能闭着眼睛一个劲儿地摇头,她觉得自己的心里空落落地,像是失去了什么东西。虽然还不到吃饭的时间,但是她觉得自己的肚子饿得很,总想要吃许多许多的东西,才能填满那空虚的地方。 李隆基叹了口气,让开了门,道:“小蕙,我不逼你,你想如何,便如何。你放心,除了我,没有人知道你的身份,慕云峰就算有怀疑,他也认为你是我喜欢的女人而已,这个身份可疑保护你,不会有人知道你在临淄的。” “金丝雀么?”李小蕙苦笑道:“就像是金丝雀一样。” “什么?”李隆基显然没有弄明白李小蕙的意思。 “去年秋天的时候,我曾今和另外一个人爬上附近的山,远远望着你的王府。那个时候我说,如果在王府中,就像是生活在漂亮美丽笼子里的小鸟,被精心照看着,衣食无忧,但是那样又有什么意思?永远都不能飞翔的鸟儿,和母鸡也就没什么分别了。没想到,我的笼子不在里面而在外面,你那么费心,给我织了那么大的一个笼子,将我放进去,自然,我是什么都不用担心什么都不用怕的,可是,这样和在宫里被软禁的日子,又有什么不同呢?” “小蕙,你既然不想这样,为何不回长安去?长安那么大,临淄却只有一点点小,在长安,你就算不回宫,就在外城,也可以做许多事情。小蕙,记得小时候我带了你,还有玉真,咱们三个偷偷溜出来玩儿么?小时候你就说,最喜欢长安,离开了长安,生活就乏味了。” 李小蕙已经按在门上的手锁了一下,她慢慢地道:“不能回去,就算不回去,这里都已经又认出我的人,如果回去,我会被发现的。” “小蕙,如果江山回到李姓宗族手中,你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担心和害怕了。” 李小蕙闭上眼睛,叹了口气,用只有李仙蕙才会用的叫法称呼李隆基:“隆基哥哥,我走了。” 看着李小蕙匆匆而去的背影,李隆基站在那儿微微低着头半响无语,再抬起头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已经变得不一样了,那是一种志在必得,一种自信。 李隆基大步走过小径,找到慕云峰,问道:“今天你们怎么忽然跑了进来?” “在路上丫头不知怎么了,遇到两个看上去普通的紧的人,忽然变得慌慌张张,一路逃,那两人没跟上她,她自己却急得不得了,我看她离院子近,就趁机引了她进来。王爷,喜欢她就收了她好了,那么多年除了夫人,都没见你碰过别的女人,王爷,做人苦了自己可不好。”慕云峰笑嘻嘻地,虽然他叫李隆基做王爷,但是看两人关系,到更像是朋友兄弟一般。 “你可害苦我了。”李隆基无奈地挠了挠头,道:“让你帮着她,也瞒着她,这下可好,露馅儿了,她方才好生气的模样,还说要走,路上那两个人,查清楚。”李隆基道。 慕云峰拍胸脯保证:“这没问题,别说是人,临淄这地方,就算是一只新来的耗子,我也能把它祖宗八倍挖出来。” “又开始胡说八道,既然能查清楚,怎么骆鸣宇到了现在还没有查清楚。”李隆基道。 慕云峰喜笑颜开,道:“谁说我查不到,我查了,这个家伙啊!”慕云峰放低了声音,凑近李隆基,道:“好像和那个骆宾王有什么关系。” “哦?何以见得?” “那小子有一本手抄的诗集,上面的诗,十有八九都是骆宾王所做,而且他也姓骆,王爷,这不就是证据么?” “你什么时候也学会捕风捉影了?”李隆基失去了兴致,沉着脸道:“我看你是和女人混多了,也学会了女人的那一道,蜚短流长在你那儿怎么都成了消息?” 第四十九章 千万别回去 李小蕙有些茫然,有些失落,她的生活乱了套,或者更准确的说法是,她的生活就从来不曾按照她的设想走过,她以为自己自由了,其实依旧是被约束的对象,她的生活,是别人精心设计出来的表象,看着一切都很好,但是若失去了那些精心的布置,她的生活就会彻底失去重心。 这不是她想要的,不仅不是她想要的,反倒是她一直讨厌的,她一心想要逃避的。 神不守舍地走回胭脂店,李小蕙都没有留心她早已经被人跟上了。“姐姐,你回来了?”小鱼急忙迎上来,李小蕙和慕云峰单独外出,让她很是担心,见到李小蕙回来,小鱼先放了心,可是见到李小蕙那神不守舍的模样,小鱼又担忧起来,“姐姐,你怎么了?” 姐姐,她是姐姐,可是她这个姐姐,却从来都需要比她小好多岁的“妹妹”来照顾。 “小鱼,当时你的父母不让你留下的,怎么过了一夜,就转主意了?” “姐姐,这——”小鱼尴尬地笑了笑。 “我都知道了,还要瞒着我么?” “是王爷。”小鱼低头小声道:“是王爷派人去找我的爹娘,爹娘才同意让我留下,而且,而且——”小鱼支支吾吾着,欲言又止。 “还有什么事情,说罢。” “王爷让小鱼照顾好姐姐,要是出了什么事,要告诉王爷。”小鱼低着头,在她的心中,虽然这不算是坏事,也没有害李小蕙的意图,但是瞒着李小蕙,总是不妥。此刻说出来,小鱼倒觉得轻松了许多,不用再骗人了。 李小蕙冷笑一声,自语道:“他派一个慕云峰来还不够,还要在我屋子里也放一个眼线,好时时刻刻看着我,一定要将我保护地万无一失才罢休么?”可是,这算是什么保护?这样的保护对于她来说,和监禁有什么两样?虽然李小蕙明白李隆基此举并不是出于恶意,但就是这样的好意,让她却像是戏台上的小丑一样,别人都当是看戏,她却把戏当成了人生。 “姐姐,若没有王爷帮忙,姐姐在临淄立足也难,更别说这胭脂店了。”小鱼看到李小蕙脸色不好,急忙劝慰李小蕙,道:“小鱼虽然还小,也知道王爷这都是为了姐姐好,他怕姐姐过的不痛快,才不肯让姐姐知道,王爷虽然瞒着姐姐,却完完全全都是对姐姐好的。” “我才不要他这么对我好!我又不是小孩子!”李小蕙有些愤愤不平,其实她最气恼的倒不是因为李隆基给她安排了这么一场戏安排了这么多人陪她玩儿,李小蕙是害怕,害怕自己因此仍旧没有逃出皇权争夺的漩涡,她怕死,这是最根本的问题,因为怕死,所以才要隐瞒身份,才要做个普通人。 李隆基以为她仅仅只是为了好玩儿么?这一下子,她的计划她的未来是完全变得不像样子了。 “主子?” 就在李小蕙自己和自己生气的当口,从胭脂店的门口走进来两个人,这两个人,却让李小蕙感觉到一切都完了。 从门口走进来的人,是那中年男子和张奶娘,两人走到李小蕙面前,张奶娘上上下下打量着李小蕙,哆嗦着双唇,却说不出一句话,过了好久,张奶娘才“噗通”一声跪李小蕙面前,抱着她的双腿一个劲儿地哭。 说实话,在李小蕙的心理对于张奶娘是充满着感激的,在她刚刚清醒病重的时候,她周围所有的人都对她冷漠之极,唯有这个张奶娘,不管她是清醒还是迷糊,不停地和她说话,给她喂饭喂药,才让李小蕙这具本来孱弱之极的身体渐渐康复。离开洛阳的时候,李小蕙心中对于张奶娘也有过愧疚和歉意,但是终究是为了自己的那一份私心,放弃了这个老人。 不过一年的时间不见,张奶娘衰老了很多,脸上的皱纹纵横交错多了几许也深了几许,原本还算乌黑的头发也斑白了。 “快起来。”李小蕙将张奶娘扶起,坐在一旁胡登上,安慰了好久,等到她不再哭泣了,才问道:“奶娘,您怎么来了?” 李小蕙不问还罢了,一问,老人刚刚止住的眼泪又开始在脸上纵横,她悲切地哭着,紧紧拽着李小蕙的手,就像是生怕李小蕙再度失踪了一般。 “主子,主子!”因看着人多,她没有喊李小蕙“郡主”,只是抓紧她的胳膊,一个劲儿地喊她“主子”。 “奶娘,莫哭,什么事,你慢慢说,来,到我屋里来说。”李小蕙恐怕人来人往听去了什么,但是转念一想,李隆基不是拍慕云峰将她“照顾”地很好很安全么?想到这里,违逆的情绪就开始在心底滋长,“奶娘,就在这里说吧,你腿脚不好,别动了。” “主子。”张奶娘看看小鱼,又看看李小蕙,犹豫不定。 “没关系,但说无妨。”李小蕙道。 小鱼倒是很有眼色,她去讲门关上,自己走进后屋,将前店和后屋的门也关上,这样,李小蕙等三人在店中说什么,外面的人听不到,屋里的人也听不到,就算有人趴在屋顶上,但是因为高,也听不清楚的。 “郡主!”关上了门之后,张奶娘又一下子扑到李小蕙脚下,抱着李小蕙哭泣了半响,才道:“郡主啊,您不知道,宫里的人都说您死了,还用床单裹了个死尸,放进棺材埋了。老奴也不知道郡主到了何处,只见郡主前一日还好好地,这后一日就暴毙,还以为是老奴没照顾好郡主。不久皇上将王爷贬出洛阳,连同我们这些旧奴才,都一并遣散了。王爷走之前,偷偷告诉我,郡主可能还活着,让我有可能的话尽量去找郡主,王爷说,郡主从小就在家里,未曾出过门,一个人在外飘零,一定要当心,王爷还说,要是老奴见到了郡主,就给郡主带一句话,说那白玉的扳指,要郡主物尽其用。” 张奶娘说着说着,忽然又开始哭,老泪横流,过了好一会儿,张奶娘才道:“郡主走了之后,安国夫人悲哀过甚,不到一个月,也殁了。” 安国夫人,应该就是李小蕙丈夫的母亲,也就是她的婆婆。虽然未曾见过她,但是想到她失去了自己的儿子儿媳,还有未曾睁开眼睛便一命呜呼的小孙子,这样沉重的打击,对她来说无异于灭顶之灾吧? 好不容易盼地长大的儿子,却在一夕之间死去,对于任何一个母亲来说,都是巨大的打击,想到那位从未见过面的可怜夫人在悲哀中一日日迅速消陨着生命,直到最后一刻,李小蕙的心里也有些难过。 “老奴从宫里出来以后,就四处找寻郡主,可寻访了多半年,却听人说郡主早已经死了,老奴找到了那坟,早已经被人刨开过,里面什么都没有。” 张奶娘深深叹了一口气,道:“还好,最后老奴跌跌撞撞,还是到了临淄,看到了郡主,当时老奴真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啊!” “郡主,王爷还说,若找到了郡主,请郡主千万不要回到长安去。” 李隆基让她回长安,但是李显又让她绝对不要回到长安去。 白玉扳指! 李小蕙忽然意识到,方才张奶娘提到了那枚白玉扳指,而且说是李显带话给她,要她“物尽其用”。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李小蕙早已经意识到这枚白玉扳指一定有什么非同一般的意义或者作用,但是怎么都猜不到,看外面,那也不过是做工精美些的扳指,并无特意之处。这一年来,她带着这枚白玉扳指,倒也相安无事,不再有人冲着这枚扳指而来。可是今日又被张奶娘一句话无意中提起,李小蕙隔着衣服暗自揣摩着扳指,心想,这东西到底有什么用呢? 而且,一枚扳指,如何要“物尽其用”?卖掉换钱?不大可能,要她日日都戴着?这白玉扳指又不是灵丹妙药,可以让人长生不老或者生出些特意功能来,还要日日都戴着。况且,她这多半年来虽然算不上日日都戴在手上,可一直都挂在脖子上贴身保存,并没有发生什么特异的事情啊! “父王还说什么了?”李小蕙虽然明知张奶娘不过是个奶娘,就算有什么秘密,大概也不会通过她来传递,不过仍旧是不甘心地问了一句,想要再多知道些消息。 张奶娘慢慢回忆着,道:“老爷没有说什么特别的话,只说若寻到了郡主,要老奴好生照顾着,王爷说,郡主身子骨从小就不好,怕冷,宫外到了冬天不会像宫里那样暖和,要郡主多生几个火盆。王爷还说,外面的东西吃的时候要注意,不宜克化的要少吃。” 张奶娘再回忆,也就是这些东西,李小蕙看问不出什么了,安慰道:“奶娘,既然都已经找到小蕙,就留在这里吧,小蕙的屋子虽然不够大,多住三五个人还是没问题的。” 第五十章 何去何从 将所有人都安置好,李小蕙关闭了屋门,开始切切实实地考虑离开的问题。 李小蕙很平静地从枕头旁边卧榻上的暗格中将她早已经收拾好的金银细软取出来,打开柜子,必需的衣物也早已经收拾进了包裹。其实这半年来她总是在想着这么一天,自从偶遇那中年男子开始,她就在准备着,只是一时没有实施而已。今日的突发情形,反倒是让她下了决心。 随身携带的东西,自然是越少越好,那包裹里的东西李小蕙已经精简到了不能再少的地步,而她所有的钱财,也都收在一个革囊里,不怕水也不怕潮。 将这些东西取出来,李小蕙平静地坐在胡登上,看着这些东西。她本不该犹豫的,她现在应该偷偷从后门溜走才是,或许还应该留书一封?但是她却没动,只是攥着那白玉扳指,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东西。 李小蕙不得不承认,她是舍不得。 舍不得这店,更加舍不得的却是人。 其实李小蕙和李子林相处的时间并不长,来到临淄之后,李小蕙见到他的次数远远少于见到慕云峰的次数,和他在一起的时间甚至还不如和骆鸣宇在一起的时间长。可是人就是这么奇怪,虽说可以日久生情,但是见得最多的人,你反倒是对他没有什么感觉,而往往是那个在你最需要的时候忽然出现,却又在你安全之后消失不见的那个人。 李小蕙的灵魂与李隆基是没有什么血缘关系的,可是她的身体却和李隆基有着血缘关系。一个是千年之后的现代人,一个人不久之后的盛世皇者,他们之间本来连面都不会见到,却因为命运奇特的安排,让他们见面了,不仅见到,还在一起生活过。却也因为命运的奇特关系,让李小蕙占据了这具身体,也必须承担起这具身体的身份。 他们是堂兄妹,堂兄妹之间,除了亲情,不应该再有别的什么感情。 虽然古人大概不会太在乎这个,可是李小蕙自己心里清楚地很,这绝对不行。不仅仅因为血缘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他不是别人,他是李隆基,是唐明皇,是那个与绝代美女杨贵妃流传下千古爱情传奇的皇帝。 若是真的爱了他,和他在一起,那么以后的宫廷争斗血雨腥风李小蕙就必须面对;如果真的爱了他,和他在一起,那么李小蕙算是什么身份?妹妹?妻子?还是妾?如果真的爱了他,和他在一起,当那个绝世美女杨玉环出现的时候,她要何去何从? 喜欢一个人,也不是不可以舍弃的,况且,李小蕙还是有理智的,绝对没有因为感情而失去判断力。大概也就是因为她有理智,所以这理智在之前暂时压住了情感,让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自己情感的天平已经倾斜向那个很少出现的男子了。 “要走了,没什么舍不得的。”李小蕙笑着嘀咕着,换了一身利于行走的胡服,将头发束于头顶,过长的部分便剪掉。如此对镜一照,倒也算是清爽利落,雌雄莫辩。 收好金银,背上包裹,李小蕙有些不舍地打量着她的屋子,胡凳胡床,都是她按着自己的习惯修改过的,去了别的地方,恐怕还没有这么舒服合适的住处。“走了走了,再不走,要关城门了。”李小蕙拿起她的文牒,塞进衣服前襟里面的口袋里。 这文牒,就相当于是现代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一样。李小蕙以前看西游记,唐僧每过一个国家总要把这份文牒拿出来,李小蕙还以为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原来就是身份户口外加护照。 李小蕙离开洛阳的时候,她是没有文牒的,那文牒是来到临淄之后李隆基给她弄来的,因为没有文牒是寸步难行的。当时李小蕙还很佩服李隆基的手段,这怎么说也是一张身份证,他不过两日的功夫就轻而易举,现在想想,他是临淄王,替人弄一个身份证明,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如今,她的身份都是李隆基帮她弄来的,还真是牵扯不清啊!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李小蕙苦笑着,这文牒她可没本事再弄一份儿去,虽说用着心里有些别扭,也只能凑合。窗外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李小蕙将门轻轻推开一条缝儿,看着没人了,才快速闪身出来,从后门溜走。 临淄城李小蕙虽然说不上熟悉,但是城门在哪里,她还是极清楚地。李小蕙知道太阳一落山,城门就要关,除非遇到极为特殊的情况,否则城门在第二天清晨日出时分才会再度开启。李小蕙就要在关城门前的一刻离开,这样,就算是有人发现她不在了,急忙来追,也得等到第二日城门开启的时候。一夜的时间,她已经走得无影无踪了,想要再找到她,恐怕是不容易的,因为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别人更加不会知晓。 未来也许真的不会像她想象的那样美好,也绝对不会像她过去那样安逸平静,更不会有人在她危难的时候出现来帮助她了。 李小蕙苦笑着,她是不是有些自找麻烦呢?从前那样不好么?李隆基都说了,不会勉强她,她想如何便如何。 可是,李隆基的承诺可靠么? 李小蕙的历史虽然不怎么样,但是她也知道,武则天之后李显和李旦相继坐过那王位,尚有韦后、太平公主争权,虽然在史书上只寥寥数语,但是这么多人抢那一个位置,想想也知道有多少的明争暗斗,有多少不见血的厮杀,又有多少人的牺牲。 留在临淄,容易牵扯那李小蕙最不愿意牵扯的情缘,距离那样近的一个人,又是喜欢过的,怎么可能心无隔阂地相处? 出了城,李小蕙回身看着厚重的城门缓缓关闭,心头像是有一块大石落下,又像是切断了什么,有些怅然若失。她停留了片刻,便转身向着前方而去。 李小蕙并不是胆子足够大,连赶夜路都不怕,不过综合考虑,夜里走更加容易一点,也不会被追上,所以只能选择这样的方法。走的越快,对李小蕙就越有好处,牵牵扯扯地,很容易让人变得犹豫不决。趁着太阳落山之后还有余晖,李小蕙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她打算只走一会儿,见着天色暗了,就找个地方休息,等到明日再走。天黑之前,尽量能走多远就走多远。 大概是太希望走的快走的远了,在夜幕降临的时候,李小蕙才发现自己已经走得太远,错过了城外的村庄,现在附近既没有人家,也没有可以休息的地方。 天渐渐暗下来,古代又没有路灯,李小蕙又不知道准备火把,天色一暗,便连道路都看不清楚了。李小蕙心中开始发毛,古代的夜路可不像是现代的夜路,有柏油路有路灯,就算是在郊外,顺着路走还能遇到值班的警察什么的,这古代的夜路,是什么都没有的,眼前黑乎乎一片,除了月光的清辉就是天幕上闪烁星星的那点亮度,除此之外,脚下的路是根本看不到的。 李小蕙想要往回走,但是想了想,咬了咬牙,依旧硬着头皮向前走。她心里想,也许再走不了多远,就能遇到人家呢!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李小蕙的确是向前走了,她也的确是遇到人了,可惜很糟糕的事情是,她遇到的不是良善人家,而是半路劫匪。总之,她没遇到好人。 “唐朝的治安怎么乱成这个样子!”李小蕙在被横路的绳索绊倒之后,看到那两个黑乌乌站起来的人影儿,第一个转过脑子的念头居然是这样的,“史书上不是说武则天重用酷吏么?怎么酷吏都没能将这些匪盗镇住?” “大哥,是个女人。” 一柄寒气森森地厚背大刀在黑暗中一闪,大概是见到她是个孤身一人的女子,那两人也未曾在意,只是将大刀拄在地上,恐吓道:“喂,把钱都留下,放你一条生路!” 李小蕙感觉到自己贴身的那个皮革硬邦邦地咯着皮肤,她想要先爬起来,不知被两人中的哪一个推了一下,又摔倒了。 李小蕙开始肯定是有些惊慌的,不过她遇到的险情也多了,胆子也历练出来了,她从袖口中取出些备用的小钱,放在地上,道:“我总共就这么些银子,你们放了我吧!” 那黑乌乌的两个身影中有一个弯下腰来,李小蕙看到他长了一脸的大胡子,黑暗中,也看不清他容貌如何。那人拾起地上的钱,又看了看蜷缩成一团的李小蕙,只当是她怕了,舍钱保命,而且想她一个女子,穿的也普通,能有多少钱? 另一人看了看已经到手的钱,却有些贪心不足,他喝道:“就这么多么?太少了!还不够我们这一夜等!” “我身上只有这么点了。”李小蕙用颤抖地声音回答,她的心里也是怕的,看着那两把几乎有她胳膊长的大刀,看着那两个黑乌乌的高大身影,李小蕙真怕这两人劫财还要害命,一刀把事主砍了。 没想到这两人倒是没有再为难李小蕙,他们互相说了几句李小蕙听不懂的话,就又带着他们的大刀,一下子隐没在黑暗中了。 李小蕙爬起来,胡乱拍打掉身上的泥土,前路漫漫,不知通向何处,眼前只有黑暗,她应该何去何从? (第一卷就此结束) -------------------------- 子楣(瞪眼做吃惊状):小蕙小蕙,你什么时候喜欢上那个痞子的?呃,不是痞子,是成长中的皇帝幼苗。小蕙,我都不知道哎,你怎么会喜欢那个家伙?话说,有比他帅的慕云峰,呃,这个花心了点;有比他文质彬彬表的骆鸣宇,呃,这个太不一琢磨了点。那个这个,好吧,虽然备选项都有问题,可是你为么要喜欢那个家伙啊,他人又黑。小蕙,难道你喜欢包黑炭那种类型的? 小蕙:一脚踢飞你个惹是生非的子楣,你还有脸出来装,这不是摆明了你是故意的么?给我三个一个不如一个的男人,还非要让我选一个,我只能闭着眼睛抓一个! 子楣:哗,这三个还嫌不够?我早就说过,你不能收后宫滴,那是不道德滴,再说,你也是应付不过来滴,嘿嘿嘿,飘走~~ 隆基(黑着那张本来就很黑现在显得更黑的脸出现):难道我没有那两个家伙帅?女人的审美真是怪异!我本来很帅的吧? 第二卷 盛世长安 第五十一章 还是要回去 在茫茫的黑暗中,恐惧就会如影随形地出现,那恐惧是出自人类内心中对于黑暗本能的惧怕,因为黑暗中可能隐藏了太多看不到的东西。 那两个人早已经消失在夜幕中,李小蕙心想,她应该要快点走掉才对,但是眼前黑沉沉地一片,偏偏今夜又是新月,连月光也只有那么一点点,根本不足以照亮道路。李小蕙摔了一跤,似乎连辨别方向的能力也被摔没了,她向前看看又向后看看,向左右都看了看,只觉得四面都一般无二,她认不出自己的来路,也看不清自己的去路,更不知道哪个方向是对的,哪个方向是错的。 就算在白天的时候,李小蕙辨别方向的能力也很差,好在白天还有参照物可以指路,但是晚上,什么都看不到了,也就不知道要往何处去。脚下虽然有路,但是路通向两头,要往哪头走?李小蕙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按照她觉得正确的方向向前走去。 但是越走,李小蕙就感觉自己是选错了路,因为她脚下的路越来越坑洼不平,杂草也越来越长,李小蕙回过头想要往回走,重新选择方向,可是越走却越发不是那么回事了。听到周围杂草沙沙的声响,在朦胧模糊的月光下勉强看到周围不知何时出现的树木,李小蕙只恐不小心踩到蛇一类可怕的动物,站着不敢动了。 就这么一个人站在旷野中,黑沉沉地,李小蕙的心也随着这无边的黑暗沉寂下去。 一个人,想要靠自己的能力活下去,有多难?她太过低估了生活,就比如现在,她连基本的生活常识都不懂,以后一个人生活,又会怎么样呢? 她以为自己已经掌握了一切,其实还差的很远很远,有时候,人很像是植物,失去了适合生长的土壤之后,就会死去。古代不是现代,她只在这个时代生活了一年多,在别人的百般照顾下,这一年多她都遇到了不少麻烦,若没有人帮助她,她以后的生活会变得怎么样? 李小蕙抱着自己的膝盖坐了下来,虽然是夏天,但是晚上还是很冷的,尤其是旷野中的风,简直要穿透了人的衣服,直接刺入骨头里面去。 “怎么办?怎么办?”李小蕙无数次地问自己,可是她自己也没法给自己什么答案,上一次夜宿荒野的时候,她身边有骆鸣宇,还是李子林,虽然此刻想起来,这两个人都信不过,可是有人陪伴,总比无人陪伴的好。有人陪伴,总不会这么孤独,这么害怕。 夜并不是寂静无声的,各种各样的声音不断地传入李小蕙的耳际,也不知是环境的缘故,还是那声音本来就奇怪,李小蕙只觉得夜晚所有的声音,都带着诡异,像是从地底深处传出来的一半,这让她感觉到更加害怕。 在没有月色的夜晚,遥远的星空看上去更加璀璨,李小蕙想要转移自己心中的恐惧,便努力将注意力转移到头顶的星空上。在现代生活的时候,城市的夜晚也灯火辉煌像是白天,城市的天空总是因为灯光或是污染的关系,显得灰蒙蒙地,就算有能看到星星的时候,也只能看到寥寥几颗。 如此恢宏灿烂的星空,李小蕙记得只有她那次去爬山,夜宿在山脚下的农人家中,那时看到的星空才如眼前这般美丽。当时,李小蕙是在窗下痴痴地看了半夜不舍得入睡,现在,看着这么美丽的夜景,李小蕙也暂时忘却了寒冷和恐惧。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就在李小蕙仰头仰地脖子困,出神出到想睡觉的时候,远处一点摇曳的红光引起了她的注意。 那红光看上去比星光明亮地多,摇摆着,正自慢慢接近她。李小蕙扭了扭有些酸痛的脖子,想要看的更清楚的时候,那红光就先照到了她的脸上。 “就是这个女人。” 李小蕙感到一阵灼热,那红光是一个火把。避过火光,李小蕙眯着眼睛,看到了火把后的三个人。 两个是刚才拦路的强盗,还有一张陌生的面孔,看上去是个中年人。 李小蕙猛地清醒了,那二人不是已经离开了么,怎么又来了?还带着旁人?难道是她走错了路,到了土匪窝? 陌生面孔的男人上上下下仔细地打量着李小蕙,阴笑了两声,道:“胆子挺大啊,这么晚就敢一个人乱走,身上还带着这么多钱!” “我的钱不是已经给你们了么?”李小蕙急忙辩解道:“我身上一点儿银子都没有了,你们还要怎么样?” “没有?”那中年男人的脸上有一道疤,他笑的时候,那道疤就牵扯着他脸部的肌肉,看上去极是吓人,“哪儿有银子,老子用鼻子就闻得出来,想骗我?你还太嫩了点!”说罢他命令那二人,道:“把人带回去!” “把人还带回去?”其中一人嘿嘿笑了两声,道:“大哥难道看上了这女子?可是,嫂子那儿过得去么?” “鸟!”那中年男子冲地上吐了一口痰,道:“笨蛋!先把她身上带着的银子拿了,再问她家人要啊!能带这么多银子出门,想来家里非富即贵。天大的好事,差点被你们这两个蠢猪给耽误了!” 李小蕙心中一惊,她不但遇上了劫财的,还遇上了绑匪!她还真是倒霉啊,为什么走到哪儿都能遇到这种事情?是她选择的时机不对,还是她是在太不善于伪装了? 眼看那两个男人伸手就要来抓自己,李小蕙急忙喊道:“银子都给你们,可是我没家人,你们抓我回去也是白抓!” “没有家人?谁信!带走!”那中年那字带着一道伤疤的脸在火光下看起来分外狰狞。 “我说的是真的!”李小蕙大声道:“没有人会出钱赎我,你们抓了我也是白抓,我是偷了钱逃出来的!”李小蕙急忙编瞎话,“我,我是人家家里的婢女,我偷了夫人的首饰和钱逃出来的,想赶着回家见爹娘,走得太急了,不然我怎么会半夜还在路上呢!”说着李小蕙只能将身上的革袋取出来,将里面的东西都倒出来,“我说的都是真的,要是被我家夫人发现了,我就死定了,各位大哥,这些东西我都送给你们,你们就放我一条生路吧!家里的老娘生了重病,还等着我回去呢!” 李小蕙的钗环珠玉都出自皇宫,选料做工都是上乘,民间自然难得一见。那三名匪盗看到在火光下闪着光芒的红宝石白珍珠绿翡翠,眼睛都直了,长大了嘴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半天没说出话来。 接着,像是约好了一般,三人都抛开了火把,一同扑到地上去捡拾那些值钱的东西。 李小蕙眼看三人的注意力早已经不在她身上了,掉头就跑,也不管脚下是泥塘还是杂草,深一脚浅一脚地拼了命向前奔。 那三人看着散落一地的珠宝,谁也不肯先站起来,生怕自己去追人了,宝贝就被同伴多拿了去。三人又怕此刻去追人,回来就会找不到这些已经散落在草丛中的好东西,一犹豫,李小蕙已经拼命跑出去一段路,暗夜无光,三人已经不大能看得清楚李小蕙的背影。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三人口中咋咋呼呼地大声呼喝,却无一人起身追逐,李小蕙不管不顾拼命地跑,一直跑了大概半个小时,直到自己喘不过气,感觉心脏都要从嘴里蹦出来的时候才停步。停步之后,李小蕙双手撑着自己的膝盖,大口大口喘着气,刚才太过拼命,现在她是一步都跑不动了,若是有人来抓,她只能束手就擒。 好容易喘匀了气儿,李小蕙看看四周,并没有什么人追来,这才放心大胆地往地上一坐,让自己已经酸软无力的双腿好好休息一下。 李小蕙从怀中摸出另外一个革袋来,打开看了看里面那仅剩的一些银两和珠宝,心中一面为那些不得不丢弃的宝贝惋惜的同时,也在暗自庆幸,还好她知道所有的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所以装钱的时候多备了一个袋子,预留出了一些。 可是想想丢掉的那一袋,李小蕙还是不免肉痛,心中不断咒骂那些强盗的时候,李小蕙也在责怪自己太过莽撞,就算要走也得看看时辰日子吧?眼下,从洛阳带出来的那些珠宝玉器,十去其九,仅余下的这些,虽然比一个普通人还是富裕地多,可是也派不得什么大用场了。 李小蕙真真切切审视自己的能力,如果依旧要走,她去哪里?万一再遇上土匪强盗,真的将她绑去当肉票勒索钱财怎么办?又或者遇上那劫财害命的,又怎么办? 李小蕙虽然是万分地不乐意,但是她还是得回去,回临淄去。她在失去了那么多珠宝银两,担惊受怕这半个夜晚之后,方才意识道,人的命运,有一半是必须接受不能改变的,剩下的一半才是可以改变的,她的确不适合这种自食其力的生活,人只有在适合她的舞台上,才能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来,看来,老天冥冥中在告诫她,她的舞台不应该在这里,她似乎是选错了路。 第五十二章 短笛声声 这些想法,都是在李小蕙在黑暗和懊悔中想到的,她现在可是一点儿想要走想要独立的想法都没有了,这个时代太可怕了,这个世界太危险了,她总得先保证了自己的安全吧? 这么想来,若没有李隆基当时去接她,恐怕她在一出洛阳的时候就死了,她实在没有什么抱怨的理由,虽然对方一直对她隐瞒了相当的情况,不过他也在暗中帮助自己不少。仔细想想,她就算是在她熟悉的现代社会,想要开店经营而且在短时间内盈利,也是一件困难异常的事情,更何况是在什么都不熟悉的唐代? 不要以为古人都是傻子,古人的智商一点不比现代人低,而且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情世故一知半解,又没有纵横交错的人情网络,她怎么会这么容易就成功呢?若是没有李隆基在暗中的照拂,她会遇到更多的危险和困难。 不过,李小蕙现在的处境,是进退不得,她本来就迷路了,一番慌不择路的逃窜之后,她根本连东西南北都找不到,更加找不到官道的痕迹,周围都是长及小腿的野草,虽然月光暗淡,也能看出这里大概是一块荒废了的耕地,杂草透过李小蕙薄薄的夏装,蹭着她的肌肤,又痒又痛。 李小蕙挠了两下,又觉得疼,借着月光一看,手指上居然都是鲜血。她的指甲又不是刀子,她的皮肤也不是豆腐,不可能就那么闹两下就皮破,自然是被虫子咬了。 虽然暂时还感觉不到如何疼,但是想到她的腿上身上爬满了虫子,李小蕙就汗毛直竖,而且那是吸血的虫子,李小蕙巴不得马上就从杂草堆里跳出来,怕得高高的,让所有的虫子都咬不到她。可是这里荒郊野外,四周又都是这种杂草,跳起来又管什么用?不管跳多高,最后还是要落回去的。 李小蕙越想,就觉得自己越倒霉,不断懊悔自己莽撞的同时,也在不断地警告自己,以后再也不能做出这样不考虑周全的事情了。大概因为这条命本就是在时空中偷来的,所以她的生命总是在岌岌可危的边缘,她行事一定要更加小心谨慎才行。 李小蕙不敢再用指甲挠身上又痛又痒的地方,但是又实在忍不住,便只能用掌心去蹭,蹭了两下,只觉得手掌中有些肉肉的东西被蹭了下来。李小蕙不用看也猜的到,这些一定是吸了她血的虫子,想想就恶心,随手蹭在衣服上,却不知衣服也因此而被弄得血淋淋。 夜色中忽然飘出一种悠然的声音,本来在黑暗中听到奇怪的声音,人就会害怕的,但是这声音却出人意料地温柔,像是有抚慰人心的力量。李小蕙顺着声音望去,之间茂盛的荒草之上,有一点绿光闪烁。 难道是鬼? 李小蕙以前听老人们说过,人在走夜路的时候,时常会遇到鬼火,那鬼火认准了人,就缠着你不放,你去哪里,鬼火就跟到哪里。 当然,李小蕙知道这只是骗人的,鬼火其实只是骨头中的磷释放在空气中,自燃而产生的现象,并没有多么诡异。但是,李小蕙在经历过发生在自己身上的那些奇怪的事情之后,就对科学产生了一定的怀疑,如果人没有灵魂,怎么可能在她身上发生这种借尸还魂的事情? 那一点点绿色的幽光慢慢靠近了些,而那悠然的声音也大了些。那声音好像是笛子所吹出来的声音,却比笛子的声音更清亮,更柔和。 渐渐地,李小蕙发现笛音便是从那一点绿色的幽光所在的方位传来的,光越近,笛音就越近。 李小蕙尝试着喊道:“喂,有没有人?”话出了口,李小蕙方才察觉到自己的嗓子不知何时哑了,张大了嘴,却只能发出低沉的声音,那声音小的连她自己都听不到。 绿色的一点幽光在她前方不知多远处绕了一圈儿,又渐渐向李小蕙靠近,这一次速度快了很多,几乎是一眨眼的功夫,绿色的一点幽光已经化作了在空中悬浮着的一盏泛着绿光的灯笼。 李小蕙害怕起来,若是灯笼,怎么会发出绿光?难道那不是阳间的东西? 这种连月光也朦胧的暗夜里,不正是妖魔鬼怪出没的时间么?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李小蕙在身上乱摸,希望能找到什么驱邪护身的东西来,可惜她平素从来不信这个,临走的时候就算是带,也只顾得带上珍珠玉石,金银首饰,哪儿记得去求个护身符来?找来找去,也唯有脖子上那根绳子挂着的白玉扳指。 李小蕙此刻,倒是希望这扳指能变成如来或者是观音玉像,说不定还能驱邪护身,扳指又有什么用? 绿色的灯笼又近了些,依旧看不到掌灯的人,那灯笼就像是飘在半空中一样,偏又移动的十分迅速,就好像是在飞。 李小蕙已经紧张到了极点,她倒是宁愿自己遇上的是劫匪,而不是幽冥之物了。再怎么说,劫匪也是活人,总能听得懂人话,可以用语言与之沟通,用人类一般的逻辑也能理解对方的意图。可是,这不是来自人间的东西,要怎么对付? 她实在也太倒霉了吧?不过就是一夜之间,怎么先遇劫匪,再遇鬼怪? “你,你是什么人,你是人还是鬼!别,别过来!我,我可有办法对付你!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李小蕙惊恐之下已经意识不到自己在说什么了,她不停地用沙哑的嗓子说话,只是用这种方式给自己壮胆。 “小蕙,你没事儿吧?”笛声停了,从那绿色的漂浮的灯笼后面传出来的,却是再正常不过的人话。 呃,难道这个时代的鬼也会说人话?可以见人说人话,见鬼也说人话么? 那灯笼又移动起来,更加靠近了,李小蕙急忙道:“那个,兄弟,咱们阴阳两隔,太靠近不好,那个,咱们无怨无仇的,你要是有什么事需要帮忙,但开口,我一定全力以赴,那个,你就不要再靠过来了,你说话我听得到!” 灯笼之后传出“噗嗤”一声,显然是有人在笑。 这鬼还会笑?李小蕙听人说过,不怕鬼哭就怕鬼笑啊!这笑鬼,更加可怕! “别过来别过来,我,我的魂儿不是这个时代的,你勾去了也没用,那个,型号不符。”李小蕙已经是慌不择言了,她连连倒退着,生怕绿灯笼那看不到的主人把她的魂儿勾了去。 “嘿嘿。”灯笼之后看不到的人阴笑了两声,道:“我今夜一定要将你的魂儿勾了去,阎王殿中判官册上,已经勾了你的名字!”话音刚落,那绿色的灯笼忽然飞了起来,只冲着李小蕙扑过来。 李小蕙开始是很害怕的,但是那鬼一说话,李小蕙忽然觉得,这鬼的声音怎么这么熟悉呢?等到那绿色的灯笼飞起来之后,灯笼之后的人便显现出身形。 那鬼长了一张慕云峰的脸,而且还是一张慕云峰正在伸着舌头做鬼脸的模样。 那根本就不是什么鬼,而是慕云峰。 “你,你是人是鬼!”李小蕙现在已经有七分相信其实站在自己面前的人是慕云峰,只是刚才那极度惊恐的余韵尚在,让她一时无法适应。 “我是鬼。”慕云峰嘻嘻一笑,收回吐在外面的半截舌头,冲着李小蕙挤了挤眼睛,道:“小蕙,没想到你怕鬼啊!” 李小蕙此刻已经完全相信站在她面前的就是慕云峰了,她恨不得冲上前去狠狠踢他一脚,或者是咬他一口,可是她的脚似乎不会动了,她的身体在一瞬间似乎僵硬了,手也抬不起来,甚至是嘴巴也只能张张合合,却半句话都说不出来。 慕云峰也接着灯笼中的光芒,看到李小蕙身上一道一道都是鲜血,她的脸上表情奇怪,又像是害怕又像是高兴。慕云峰发现了李小蕙的不正常,刚才还和他说话的女子,此刻像个木头人一样站着一动也不动,嘴巴张开又合住,却一句话没说出来。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喂,丫头,不会真的吓坏了吧?是我啊,我是人,你摸摸,我还是热的呢!”慕云峰只当是李小蕙吓坏了,他伸手去拉李小蕙的手,触手一片冰冷僵硬,轻轻一拉,李小蕙居然直挺挺地就那么倒下来了。 慕云峰这下可没心思开玩笑,他一手撑着李小蕙的身体,不让她倒在地上,另一只手将一支短笛放在唇边,这一次笛子发出的声音不再柔和清越,而是凄厉尖锐,直刺破了夜的寂静。 慕云峰吹了一会儿,放下笛子紧张地看着李小蕙,连叫了几声,李小蕙却一点反应都没有,她的身体依旧是僵硬地像木头一样。 “该死的,难道耳背了不成?”慕云峰又横笛吹了两声,接着便放声大喊:“大夫,快点滚过来!丫头不好了,快点!” 他的声音在黑暗中传出去很远,遥遥地一会儿又从远处传来回音阵阵,但是却无人应答。 第五十三章 龙鳞参 黑暗中一道青色一闪而过,身着青衣的骆鸣宇手中同样打着一盏青色的灯笼,他挥手将灯笼扔下,急忙去捉李小蕙的手腕。 “喂,她就是累了吧?不要紧吧?”慕云峰心虚地看着骆鸣宇,道:“我说,你到底是什么人啊!我查来查去都查不到你的底,可是她一出事,你比我知道地都快,城中有你这么一个人,还真是让我不大放心啊!” 骆鸣宇没回话,他的眉头越皱越紧,眉宇见已经呈现出层层叠叠的山峦状起伏。“禁声!”骆鸣宇低声喝道。 “怎么?丫头没事儿吧?”看到骆鸣宇如临大敌的表情,慕云峰也紧张起来,他不再试探骆鸣宇的身份,只是关心地问道:“她没事吧?刚才还活蹦乱跳来着。” 骆鸣宇没说话,他松开李小蕙的手腕,然后弯下腰,卷起李小蕙的裤管,在她腿上抓了一把,凑近灯笼看着。过了许久,才从骆鸣宇的口中挤出两个字“有毒”。 “什么?”慕云峰大喊一声,手一松,差点让李小蕙掉在地上。 “留神!”骆鸣宇伸手接住差点掉在地上的李小蕙,将她打横抱起,迈步便走:“赶紧回去!” 别看骆鸣宇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他手上抱着李小蕙,脚下的步子丝毫不见放缓,慕云峰还得用尽全力才追赶地上。 慕云峰心中暗道侥幸,若是刚才他抱着李小蕙,这一下不得被骆鸣宇远远丢在身后?看来这个家伙的武功真是深不可测啊,先前与自己的比试,他到底使出了几成? 慕云峰有令牌,可以不受城门关闭时间的限制,自由出入。 “去哪儿?”慕云峰进了城,与骆鸣宇两人对望一眼,不约而同想到了一个地方——临淄王府。 这个时候回胭脂店是太晚了,而且胭脂店里也没有药品可以用。此时药店都已经打烊关门,虽然骆鸣宇的住处有不少的药材,但是距离遥远,此时李小蕙已经昏昏沉沉,隔着衣服骆鸣宇都能感觉到李小蕙的体温在迅速上升,多浪费地一刻,李小蕙的生命就愈加危险一分,自然,距离最近而且有药品的地方,便是临淄王府。 “王府,快走啊!”慕云峰催促着骆鸣宇,心中有些奇怪,赶回城的路上这个家伙急得很,连自己都差点追不上他,怎么已经进了城,他反倒是犹犹豫豫起来? “走。”骆鸣宇点了点头,抱着李小蕙拔步便行。 当咚咚咚地敲门声惊动了尚在看书的李隆基,他看到慌慌张张一路小跑进来通告的童仆时,心里本能地觉得出了什么事情,当看到慕云峰开道,骆鸣宇在他身后打横抱着李小蕙的时候,李隆基知道一定是出大事了。 “她怎么了?”李隆基急忙迎上来。 “来不及细说,大夫说丫头中毒了!” 借着童仆手中灯笼所发出的光芒,李隆基看到李小蕙的脸色发青,嘴唇惨白干裂,就像是久没有雨水滋润的土地一般。 三个大男人七手八脚将李小蕙放在卧榻上,骆鸣宇又开出药方配了药喂着李小蕙吃下,看着她脸色和缓下来,李隆基才想起来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丫头不知怎么了,晚上一个人便偷偷出去,眼看着城门就要关了,她也不回来。我的手下告诉我的时候,我来不及告诉你,急忙追出城去,那丫头早已经没了影子,这不,我正要找,大夫也出现了,我们两个寻了半夜,好不容易找到丫头,她就已经这样子了,至于到底怎么回事,你只能问他。”说着,慕云峰向骆鸣宇努了努嘴,小声对李隆基道:“这家伙功夫好得很啊,手上抱了一个人,轻功比我还好。” 李隆基没理慕云峰的话,他走上前,先拱手作揖,道:“骆兄弟,李姑娘可还好?在下从前没能看出骆兄弟深藏不露,怠慢处,多多海涵。” “彼此。”骆鸣宇回道,同样地,李隆基不也隐瞒了自己的身份么?他们两个都没有以真面面目示人。“李姑娘中毒了。”骆鸣宇将李小蕙的手放进被子,小心为她掖好了被角,道:“是水蛭,水蛭之中有剧毒者千之一二,李姑娘不知怎么居然会走到哪儿去,哪里四周都是含有剧毒的水蛭,吸过人血之后虽然不会马上便死,但是毒入血脉,瞬间就流遍全身。 “若只是毒也就罢了,我从前看过她的脉相,便告诉过她,她体虚未复,须好生调养方可。那水蛭的毒,虽然少见,医书中倒也有记载,只是必须要以以毒攻毒的法子化解。那就犹如水火交攻,烈焰寒冰同时在体内交战,若是体虚,只怕撑持不过,毒解了,性命也没了。我的药只能让她几日内平定,以后要如何,我也苦无良策。” 骆鸣宇说罢,黯然摇了摇头,叹了口气。他不用说,李隆基也明白,李小蕙的身体虚弱,以毒攻毒的法子她是万万承受不了的,按照骆鸣宇的意思,李小蕙的命是难保了。 李隆基也被水蛭叮咬过,虽然当时出血不少,但是事后便没事了。李隆基有些怀疑,什么水蛭就这么厉害? 大概是看出了李隆基的疑惑,骆鸣宇道:“方才我用药水相逼,已经将她身上大部分的水蛭都引了下来,王爷请看。”说着,骆鸣宇将一旁的瓷盒子端着给李隆基看。 李隆基一看,不由心惊,他并非胆小之人,但是盒子里的东西还是让他吃惊不小。 那不是普通的水蛭,那东西吸了人血之后,并没有像普通水蛭一样变粗,而是在其身体上生出若干长长的细刺,每一根刺都向外指着,这让那虫子看上去有些像是刺猬。最吓人的不在形状,而在颜色,这种虫子居然有着白色的头和尾,红绿相间的身体,身体两侧还均匀分布着橙色的圆点,颜色极为鲜艳,却也着实可恐吓人。 这种虫子李隆基从未见过,不过颜色越是鲜艳的东西,毒性便越是厉害,这一点李隆基是知道的。一想到这些东西刚才就趴在李小蕙的身上,李隆基就愈发担心了。 骆鸣宇将盒子盖住,无奈地摇了摇头,道:“尚有几只大的趴在她的腿上,我用尽了法子都驱赶不下来。” 李隆基听罢,掀开盖着李小蕙双腿的被子,果然,几只比罐中的虫子颜色更加鲜亮,体型也更大的虫子正自趴在李小蕙的腿上,那些细刺伸展出来,便深深刺入了李小蕙的皮肤。李隆基伸手欲拔,被骆鸣宇抓住了,“拔不下来的,你稍用力大些,虫子就死了,虫子一死,所有的毒液都会在一瞬间进入她的身体里,到时候恐怕神仙都难救。” “难道就这样?” 骆鸣宇带着几分疲惫,道:“吸够了血,虫子就会自己掉下来的。” 抓下来不行,拍死也不行,就只能这么眼睁睁地看着。 李隆基对于骆鸣宇的话半信半疑,这虫子虽然可怕,但是世上能人这么多,难道就没人能解得了毒?就这么干等着么? 那边慕云峰已经站起来,“我这就把城中所有的大夫都叫来,不就是几条小虫子么?我就不信临淄城中的大夫没有一个应付地来的。”话音未落,他便急火火冲了出去。 过了一个时辰,便见慕云峰带着十几个大夫,也算是浩浩荡荡一队人,就这么进了王府。正是晚上,那些大夫都是被叫醒从被窝里拖了来的,有些衣服还没穿好,有些干脆就只穿着中衣中裤,一个个连头发也不曾梳理,蓬头垢面地站了一排。 “快点,给她解毒!”慕云峰一副凶狠的模样,挥舞着手中带鞘的剑,指挥着那些衣冠不整的大夫一一上前。 见此情景,骆鸣宇便退到了一旁,远远看着。 李隆基也没有组织慕云峰的行动,任由他驱赶着那些大夫来给李小蕙治病。 大夫们一个个上来,又一个个愁眉苦脸地下去,几个老头凑在一起商量了良久,最后都是摇头。有些说要用金针放血,有些用银针去挑那虫子,折腾了半响,李小蕙本来平稳的呼吸又变得急促起来,脸色也变得难看了。 “滚!滚!一个个平时不都自称华佗转世,当世神医么?这么个小小的虫子都应付不了!”慕云峰越看越是着急,终于控制不住,破口大骂起来。 李隆基抬手制止了慕云峰,他走到骆鸣宇面前,诚恳地问道:“骆兄弟,你可有良方?方才见先生眉间有喜色,却又马上愁眉不展,可是想到了什么办法?却又有困难?先生不妨说出来,在下全力配合。” 骆鸣宇道:“我记得原先在一本古书上看到,有一种东西,叫龙鳞参,可以稳固心脉,续命延年,大概会对姑娘的病症有些作用。”说着骆鸣宇只摇头,叹道:“只是龙鳞参仅见于那一本医书,我从未在别的书上看到过,而且也从未见过实物,恐怕只是古人意会的产物。” 第五十四章 信与不信 “一定要找到!”李隆基道,“我这就备车,带着她去找!” “王爷。”骆鸣宇无奈的扫了李隆基一眼,又重新低下了头,开口说道,“她现在这副样子,耐不得长途奔波,更剧烈的颠簸只会加重她的病。” 他们两人对话的时候,大家都没有说话,这时候听到骆鸣宇如此说,慕云峰不由高声道:“你不是神医么?你那么厉害,比我都厉害,你怎么会不知道怎么救她?” 此时,闻讯而来的小鱼也进了门,方才的对话,她也听到了,她一怔,随即大哭起来,一面抹眼泪一面道:“骆公子,李公子,慕公子,你们一定要想想办法,救救姐姐啊!” “小鱼……”骆鸣宇声音滞了滞,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然后又将目光重新投向李隆基,开口说道,“或许我们可以试着找找,可是,她的情况,拖不了太久。这种药……”骆鸣宇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他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找到这种药的机会,只怕比让李小蕙活下来的机会更渺茫。 “龙鳞参到底是什么东西?”慕云峰焦急地问道。 “它长在天子的金殿之上,经过二百年王气的熏蒸才会结出一株,一株上会生出九棵参苗,这些参苗又要经过三百年的生长才会成熟,在这三百年中这九棵参苗会枯掉六棵,最后只剩下三棵,一共要经过五百年的时间。而且。在这五百年中,若是宗庙毁坏地话,这龙鳞参会立即枯萎,连这三棵都得不到。” 慕云峰不说话了,这么怪的东西,世界上有没有都未可知,却要去哪里寻? “我听说过。”一直默不作声的李隆基道:“很久以前,我听说在长安皇宫的太医院里有,只是,那也是十年之前的消息。” “有就去取来!我们这就去长安!”慕云峰急忙说道。 所有人都将目光投向慕云峰,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接着他地话说下去,且不说十年之前的消息准不准,李隆基是临淄王,按照规矩,他不奉诏是不能随便进长安的,可若是他不去,他们都是普通人,又怎么能从戒备森严的太医院药署中取出药来? 慕云峰然后似乎明白了什么,接着说道,“小蕙对你们不是都很重要吗?别管是为了什么,总之你们都不能看着她死吧?” 屋内仍旧是一片沉默,看到他们这副样子,慕云峰怒道:“好啊,王爷,我是看错了你,还与你相交数年,没想到你却是这样一个人,不错,我花心,喜欢了这个就忘了那个,但是只要是我的女人,我就算不要命,也得保护地周全,你不是一直想要这个女人么?现在她快要死了,你就不管了?呸,你这是什么喜欢!还有你,骆鸣宇是吧?一个神医,连区区的水蛭都对付不了,你还算是医生么?我知道你常常趴在她窗外或者房顶上,哼,到了关键时刻,一个个都成了缩头乌龟!你们不去,我去!我就不信我盗不出来那龙鳞参!” 正在这时,慕云峰却感到一双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只听李隆基开口说道:“不用你去,我这就去,快马加鞭,三日就到,我多少也是个王爷,要一块参还是要得到的。你们在这里等着我,我若是十天还不回来,你们再另外想法子救她!”说着,起身便走。 慕云峰张了张嘴想阻止,却终究没有说出话来,正在这时,却见骆鸣宇脸色一变,忽然站起身,道:“你们都不要去,就算是去了,来回奔波,小蕙也不一定能等过十日,我先用法子将毒性压制住,虽然我不知道哪里有龙鳞参,但是我知道去哪儿可以救她。” 听到骆鸣宇如此说这个声音,李隆基停住了脚步不由收了手。 “我怎么能信你!”李隆基道。 骆鸣宇沉默了一下,淡淡地说道:“现在这种情况,我有什么必要骗你们!况且……”骆鸣宇顿了顿,继续说道,“况且,这是最好的办法,她已经不能再等了!与其去找那不一定还在的龙鳞参,不如信我一次。” 听了骆鸣宇的话,李隆基沉默了,骆鸣宇说得没错,现在这种情况,他何必骗他们,骆鸣宇若是不在乎李小蕙的生死,大可置身事外,但是正因为如此,他更不明白他的用意,但是此时却不是纠结这件事情的时候,他于是说道:“好!我信你!” 慕云峰还想再说什么,看了一眼李隆基,又看了一眼骆鸣宇,口中嘀咕着,道:“不如让我去取龙鳞参,你来救人,就算一方失手,还有另一方。” “你可以不信我。”骆鸣宇看着李隆基,道:“但是想必你也知道,长安有没有龙鳞参都是问题,他去,太过危险,你若是肯让他去冒那九死一生的险,就为了一个不知道存在不存在的东西,我不会阻拦。” “王爷!你说他会不会在拖延我们的时间?”慕云峰走到李隆基的身边,低声问道。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此刻晨曦已现,李隆基抬头看着东方的那抹晕红,他知道,李小蕙此刻正面临着生死抉择,他也知道,就算是他亲自去长安,都不大可能取到龙鳞参,反倒是有可能惹怒了武则天,像他的兄弟们那样落的惨死的下场。 “不会!”这两个字既是说个慕云峰听得,也是给他自己说的,他想相信,也希望相信,更只能选择相信,这种无助的感觉从出生到现在他还是第一次经历,虽然没有刀光剑影,没有勾心斗角,但是却比任何一种经历都让人感到煎熬。不过,失神只是一瞬,他的心情和他的责任也只容许这一瞬,在下一刻李隆基的责任在他的脑中被推上了第一位。李氏的江山,他要夺回来,他不能如此轻视自己的生命。 “我相信你”李隆基看着骆鸣宇,坚定地说道。 “王爷既然相信,小人定然不辱使命。”骆鸣宇淡淡地说罢,转身看着卧在榻上的李小蕙。 此时,吸附在李小蕙腿上的那些水蛭已经吸饱了人血,一个个束着尖刺滚着落在地上,骆鸣宇小心翼翼地用银针一只只都收入瓷盒子里。之后他用一些细碎的药末敷在李小蕙还在流血的那些被虫子咬过的地方,过儿一会儿,李小蕙的伤口便愈合了。 “小鱼姑娘,请你仔细检查一下你姐姐的身体,看看隐蔽处还有没有这种虫子。若是有,千万不可以用手去碰,只须告诉我就好。” 小鱼擦了擦眼泪,点了点头,一扇屏风隔开了三个大男人和李小蕙还有小鱼,只听得屏风内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小鱼正在为李小蕙宽衣解带。 “骆公子,姐姐背上和大腿上还有,怎么办?”小鱼的声音还带着颤抖。 “你用桌上的那束点燃了的草熏着试试,若是虫子掉下来,就用银针挑地远远的,若是熏不下来,就等一会儿,那虫子想必也吸够了血,一会儿就会自己掉下来的。”骆鸣宇隔着屏风,耐心地指导着小鱼,屏风里和屏风外,小鱼和骆鸣宇,两个人额头上都冒着汗水,小鱼用颤抖的手去操作,骆鸣宇在屏风外则是握紧了拳头,不停地警告:“小鱼,千万别碰到虫子,更是不可以把银针扎进它们身体里,一定要小心!” 过了好久,小鱼才道:“骆公子,姐姐身上的虫子都掉下来了。” “那就好。”骆鸣宇微微舒了一口气,道:“小鱼,把药瓶里的粉末擦在李姑娘的伤口上,等到伤口不流血了,用湿布擦净,然后给你姐姐换上干净的衣服。” 李隆基和慕云峰也在帐外,两个人都是紧张之极,却又一点忙都帮不上。天空已经亮了,屋内的灯点着也是多余,却没有人想到要去熄灭,直到那蜡烛点到了终点,自己晃了晃灭了。 李隆基的王府内本还有婢女,此刻便给小鱼打了下手,递热手巾等等。只是小鱼担心婢女不当心,坚持不让她们碰李小蕙一下。 好容易给李小蕙擦净了身体,换上干净的衣服,屏风外的三人才被允许进入。从窗缝儿中射入的光芒此刻照在李小蕙脸上,李隆基只觉得她神情平静,宛若要升仙而去。 李隆基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急忙晃了晃脑袋,问骆鸣宇:“她怎么还不醒来?” “若是用药,李姑娘马山就会醒来,只是她昨夜未眠,此刻还是让她睡着好些。”骆鸣宇也是一脸疲惫,却是半点不敢分神。 忽然他看到从李小蕙衣襟里滚落出来的白玉扳指,那白玉扳指被一根细线拴着,系在李小蕙的脖子上。骆鸣宇浑身一怔,又装作什么都没有看到的样子,去给李小蕙诊脉。 但是他身体的细微变化,早已经落入一刻不停盯着他看的慕云峰和李隆基眼中,两人交换了一下眼神,李隆基又看着李小蕙,他也看到了挂在李小蕙脖子上的白玉扳指,随即猜到骆鸣宇刚才异常的原因。 第五十五章 明暗两路 虽然李隆基发现了骆鸣宇的细微变化,他却没有点破,只是关切地询问李小蕙的身体状况,又伸手替李小蕙将额头上一缕散乱的头发理了理。他的手在缩回来的时候,顺便一带,将李小蕙脖子上那枚露出来的白玉戒指又塞回她的被子里去。 骆鸣宇的小小动作瞒不过李隆基的眼睛,同样地,李隆基的小小动作也瞒不过骆鸣宇的眼睛。两人心照不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便继续低头做事。 李隆基知道,现在不是揭穿的时候,李小蕙生死未卜,眼下之际,这一线的希望也许就寄托在骆鸣宇身上,此人现在是万万得罪不得的。况且,李隆基让慕云峰暗中调查了许久,也没能查出来骆鸣宇的底细,既然不知他从何处来,便也不知道他做这些事的目的是什么。 在这些情况都不了解的事情,李隆基知道自己不能轻举妄动。 虽然他是临淄王,但是他这个王爷做的危险之极,时刻都要留神,不要有什么把柄落在敌人,尤其是二张或者是武姓族人手中,否则他前面血淋淋的例子可有一大堆,前有章怀太子,有李小蕙的哥哥,这都是在时时刻刻提醒着李隆基,要留神留神再留神,对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小心。 所以,他才让自己一个王爷的府邸荒芜地就像是久无人居住的废宅,他才会遣散大部分的奴仆,只留下寥寥几个信得过的看护院落。这样,也可避免府中人多之后混入奸细,探听他的秘密。 他这个年龄,本来应该只是个快乐的少年,他从小的愿望也是做一个仗剑游天下的侠客,逍遥自在,路见不平拔剑相助。可惜,生不逢时,他并没有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里,他身上流着皇族的血脉,他无可奈何。 也许他一开始展现在李小蕙面前的那个形象,不是真正的他,却是他一直想要做的角色,所以他才会表现的那么率真自然,让李小蕙无从怀疑。 可惜,梦做得再久也会有醒来的一天,戏演的再好看也有结束的时候,他本想要自己亲自去解释的,可惜没等到他亲自解释,这件事情就被慕易行有意无意之间捅破了那一层最后的窗户纸。事情明了,也就罢了,李隆基没想到的是事情明了了,李小蕙却陷入了生死两难的境地。 李隆基是有些怨恨自己的,他把责任归在自己身上,他明明知道李小蕙今日情绪一定会波动的,却为何什么举措都没有呢?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骆鸣宇从那只装虫子的瓷盒子里用银针挑出来一只较小的,放在药罐里,然后用铜质的药杵慢慢地碾碎,小心不让一丁点儿的血液溅出来。 “你要做什么?”慕云峰不解地看着骆鸣宇的举动,心中很是着急,这个家伙,不急着想法子救人,却在这里慢慢地碾什么虫子,他就算把所有的虫子都剉骨扬灰替李小蕙复仇了,能解了李小蕙身上的毒么? 骆鸣宇全神贯注地盯着那已经被磨成血浆的虫子,慢慢道:“若是你信我,便不必问,若是不信,大可以将我赶出去,或者将我抓起来就在这里杀掉。我们的武功只在伯仲之间,再加上王爷从旁相助,你想要杀我,并非难事。” “谁要杀你!”慕云峰不耐烦地道:“虽然你这个人极让人讨厌,我也没准备杀你!老子不是杀人恶魔,随随便便就杀那么一个两个,你当好玩儿么?” “你不是随随便便就砍人的手脚么?剁手脚,和剁掉脑袋,其实需要花费的力气也差不多,脖子比手腕上的骨头软些,说不定砍脑袋比剁手脚会更加省力容易些。”骆鸣宇将那些血浆慢慢地倒出来,倒在一个小小的酒杯里,然后端起酒杯,像是鉴赏美酒的成色味道一般,细细地看过闻罢,忽然一仰头,将那一杯虫子磨碎后形成的血浆喝了下去。 “喂!你不要命了?”慕云峰被骆鸣宇这举动吓了一跳,他大声道:“你不要命不要紧,可是还有小蕙呢!你要死也得把她救活了再死!” 骆鸣宇用一块粗布手帕擦了擦唇角,然后将那块手帕扔进火中烧掉,他的身体微微晃了一下,他慢慢走到墙边,用手扶着墙撑着自己的身体,缓缓地道:“我死不了,只是我想试试这药性如何罢了。”说罢,他就闭紧了嘴巴,靠着墙站着。他的脸色苍白,眉头紧随,脸上肌肉时不时轻微地抽搐一下。 慕云峰在一旁看着,犹豫了一下,问道:“喂,你是不是感觉很难受?” “慕公子就不用多事了。”骆鸣宇的嗓子哑了,他似乎更加难受了,就算是靠着墙也无法保持站立,他挨着墙缓缓坐到地上。他的呼吸声越来越低沉急促,额头上已经冒出了细微的汗珠,在晨曦阳光的照射下,那些细微的汗珠每一刻都折射出七彩的光芒。 慕云峰有些着急,虽然按照常理判断,骆鸣宇不应该自己找死才对,可是看他的状况,明明就是中毒的模样,而且还不轻,若是这个人真的中毒死了,怎么办? 慕云峰看看李隆基,后者虽然不动声色,但是现在也已经分出几分注意力在骆鸣宇身上,而不像刚才一直全神贯注地关注着李小蕙。 看着越来越萎靡的骆鸣宇,慕云峰忽然想起来刚才被他半夜抓来的那些“神医”,还有一多半儿未曾离去,在大堂等候,便想去叫他们来,看看骆鸣宇究竟要不要紧。 他的前脚还没迈出门,便被李隆基阻止了,“骆兄弟不是莽撞之人,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慕兄,我们不必多事。” 慕云峰犹犹豫豫地停住了,伸出们去的那只脚还悬在半空,将落未落。 骆鸣宇似乎更加痛苦了,他蜷缩在地上,整个身体都缩成一个球状。他的脸色铁青嘴唇乌黑,刚才他的额头上还有汗,现在他却不停地打哆嗦,明明是夏天,他却像是在过数九寒天一般。 慕云峰看了看骆鸣宇,又看了看李隆基,他弄不明白李隆基究竟怎么想。若是骆鸣宇留下是个隐患,大可以趁现在他没有丝毫抵抗力的时候杀了他,可若是不想杀他,又为何不理他,任由他自生自灭? 慕云峰用眼神询问着李隆基,“不管他?” 李隆基缓缓地摇了摇头,又回过头看着沉睡中的李小蕙,似有所思。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躺在地上的骆鸣宇忽然很用力地哆嗦了一下,接着,他便慢慢地爬起来,挪着取了一杯已经放冷了的茶水,喂自己吃了一颗绿色的药丸,接着他闭着眼睛深深呼吸了两口,再睁开眼睛的时候,骆鸣宇已经彻底平静下来。虽然脸色有些灰白,精神也不见好,但是他却不再像刚才那样半死不活的状态。 慕云峰将悬在门外的那只脚收回来,带着几分好奇走到骆鸣宇面前细细打量他,“咦,怎么一下就好了?” 骆鸣宇没有回答慕云峰,而是看着李隆基,微微一笑,道:“王爷真了解在下。” “我知你心中想要什么,你大概也猜的到我心中想要什么吧?那我们也可算作知音了。”李隆基一直盯着李小蕙的脸,他的目光没有片刻转移,“我不管你想要什么,现在,我只要她好起来。” 骆鸣宇一手用力抵着自己的胸口,仿佛在忍着什么不适,一手抓起桌上的笔,在纸上迅速地写起来。片刻之间,一副药方已经被他开好了。 “这毒虽然怪异,倒也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厉害,将此方服下,她大概可以平安一个月,我这便动身去找人,只要找到那人,就一定有救。如果二十天之后还没有我的消息,你们就尽力去找那龙鳞参吧,只要找到给她服下,就算不能解毒,也可让她延命三年,三年之内难道还愁找不到良医良方解毒么?”骆鸣宇说罢,拔步便要走。 “等等!”慕云峰闪身挡在他面前,道:“你就这么走了,万一不回来,怎么办?” 骆鸣宇不答,他的目光越过慕云峰,直接看着屋内的李隆基。 李隆基只问了他一句话:“喝那毒药,你就不怕毒死?” “我自幼便百毒不侵,那一点儿还毒不死我。”骆鸣宇答道。 “好。”李隆基点了点头,道:“我说过,我们也可算得知音,所以我信你。” “多谢。”骆鸣宇冲着屋内的李隆基一抱拳,按照江湖的规矩,行了一个江湖的礼节。 李隆基微微点头,道:“云峰,放人。” “可是王爷——”慕云峰看看骆鸣宇,再看看屋内的李隆基,他知道,每逢李隆基不叫他“慕兄”而是直呼他的名字“云峰”的时候,便是李隆基极其认真的时候,他闪在一旁,不再阻拦骆鸣宇的去路。 等到骆鸣宇走的不见人影了,李隆基站起身,走到慕云峰身边,道:“我知道你不信他,慕兄弟,还得麻烦你,往长安走一趟。” “好!”慕云峰答应地爽快之极。 “如果二十天之后他还不回来,恐怕小蕙就等不得龙鳞参了。若真有龙鳞参存在,你一定有办法将它弄出来的,慕兄,你知道我是不能随便去长安的,若去,被人认出就糟了,所以此行只能拜托你。”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慕云峰将胸口拍的“嘭嘭”响,“别说是龙鳞,就算是九天玄女的头发丝,我也给她拔下几根!王爷看着,不等那小子回来,我就把龙鳞参弄回来!” 李隆基却没有丝毫地轻松,他看着沉睡中的李小蕙,道:“不管明道暗道,只盼能救得了她的性命。” ------------------------ 子楣:咳咳,李隆基那个童鞋啊,龙鳞啊龙鳞,你从自己身上削一快下来不就行了咩?笨死啦! 李隆基不解,问:什么? 子楣:嘿嘿,天机天机,这个龙鳞嘛,只有真龙天子才出。 第五十六章 身份的悬殊 李小蕙醒来的时候,并不知道发生过什么事情,她只记得在见到慕云峰之后自己觉得很累很困,之后的事情,她便一点儿都不记得了。李小蕙只觉得自己睡了一个好觉,醒来的时候,神清气爽,筋骨舒泰。 “咦,我怎么会在这里?”李小蕙满怀疑惑地爬起来,她明明记得自己已经出城了,之后好像是迷路了,遇到了盗匪,被抢去了不少钱。怎么醒来之后会在这里? “姐姐,你醒了?这里是王爷的府邸。”一直守在李小蕙榻边的小鱼见到李小蕙坐了起来,急忙问道:“姐姐觉得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看到小鱼,李小蕙才想起来,她好像是听到了笛声,遇到了慕云峰。如此,一定是慕云峰将她又送了回来。 “我觉得好得很,就是肚子有点饿了。”李小蕙伸了个懒腰,窗外昏黄,也不知是早晨还是晚上。“现在是什么时候了,小鱼?” “是晚上,姐姐从昨夜回来就一直在睡觉,睡了一天呢。”小鱼努力让脸上的阴霾掩盖在她的笑容之下,“姐姐想吃些什么?不如小鱼给姐姐炖鸡汤喝吧?” “鸡汤?”李小蕙伸出舌头舔了舔上嘴唇,转念一想,古代又没有高压锅,炖鸡汤不得几个小时啊!到时候她都要饿死了,“不用,我看那边案上摆着糕点,就不错,随便吃些,喝点水就好了。”说着,李小蕙起身就要自己走过去取,谁想躺着的时候好好地,觉得很好很有精神,但是一站起来,便觉得整个人都站在云端里,脚下软绵绵地,身子一晃,就向下栽。 “姐姐当心!”小鱼在一旁眼疾手快,急忙拉住了李小蕙,扶着李小蕙重新躺好,“姐姐,鸡汤一直在火上煨着呢,姐姐只要想喝,现在就有,小鱼去给姐姐端来,姐姐可千万不要再动了。” “躺了一天,就这么不争气了。”李小蕙只当是自己饿地腿软,也没多想什么,便等着小鱼去端吃的东西来。 小鱼急匆匆地出门,却没有去取鸡汤,而是到书房去找李隆基。 李隆基的王府虽然大,但是大多数屋子都空置已久,不能住人了,李小蕙占了李隆基的卧室之后,李隆基便只能睡到书房里面去。 “王爷。”小鱼站在门外,恭恭敬敬地敲了敲门,喊了一声,便安安静静地站着等。 李隆基推门出来,他的两只眼睛下都青了。 “姐姐醒了。”小鱼微微抵着头道。 “我去看看。”李隆基一听,拔步便走。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小鱼在李隆基身后,看着他遥遥远去的背影,心中说不上是难过还是高兴。 她虽然年纪还小,但是她的心不小,自幼的经历,让她早熟。她喜欢这个男人,虽然她知道,自己的身份和这个男人是天差地别,但是自从那次这个男人出现在她的面前,以寥寥数语便让她摆脱那个让她害怕的家庭时,那颗懵懂的种子便在她的心理生了根。 那个男人低头看着小鱼,过了良久,道:“既然她喜欢你,你可以留下,她也需要一个照顾她的人。” 那个男人的话小鱼没有听懂,小鱼只记得当时那个男人在她的眼中就犹如天神一般高大而伟岸,当然,那个男人不是天神,他是临淄王。 那个男人带走了她一夜,那一夜,身为临淄王的他让小鱼从今以后便跟着李小蕙,要听李小蕙的话,也照顾好李小蕙。临淄王说,“李小蕙的好坏决定着你的生死,所以你一定要照顾好她。” 小鱼听着都点头应了,她没有理由不答应,因为是这个男人救了她,再在那个家庭呆下去,小鱼觉得自己的未来只有一条路,便是死。别说是让她去照顾一个人,就算是让她做更难的事情,她都会答应的。 当然,临淄王也提出了别的要求,临淄王要她必须将李小蕙的近况全部都暗中告诉他,并且不能被李小蕙知晓。 小鱼也答应了。 在小鱼看来,帮助她的人有李小蕙,也有临淄王,但是真正起到决定性作用的人确实临淄王,所以她必须要听他的。而且,临淄王的要求并不算过分,也没有任何对李小蕙的恶意,虽然这件事情瞒着李小蕙,小鱼也没有觉得心里如何难过。 但是后来,小鱼对于那个男人的感觉却不再向开始时候那么单纯了。开始的时候,她只一心想着报恩,但是后来,少女的萌动让那颗早熟的种子发芽生长,开枝散叶,这情愫也在小鱼心中越长越是茁壮。 小鱼知道,自己的身份和堂堂王爷是天差地别,她只盼望着可以一生一世地服侍这位王爷,为他做事,小鱼足矣。 可是,看到王爷对姐姐那么好,小鱼却觉得自己心里那股酸楚难过的感觉越发强烈了。小鱼自己知道,这是不对的,不管是姐姐还是王爷,都是自己的恩人,她不能嫉妒恩人,可是感情有时候却不由理智来控制,小鱼越是压抑那种嫉妒,那种嫉妒就越是强烈。 小鱼在李隆基的书房门口站了一会儿,闻到书房内那种混杂了书香墨汁和独特男子气息的味道,她有些沉迷,这味道和李隆基身上的味道何其相似? 大概也是出于这样的心态,所以在慕云峰对李小蕙纠缠不清的那些时间里,小鱼避重就轻,并没有将真实的情况告知李隆基。小鱼甚至在心里期盼着李小蕙会就此移情于那个慕云峰,然后,王爷大概就不会对她这么好了吧? 小鱼知道,虽然李小蕙和自己结拜了,也给了自己一个名字——李小鱼,但是她永远成不了姐姐那样的人。在小鱼心里,她的姐姐是个不一样的女子,她和大多数的女子都不一样,她心中想着的,她要做的事情,总是有些出人意料。 王爷虽然从未提过喜欢李小蕙,但是小鱼却有女人的直觉,王爷府中没有妾,连侍女都只寥寥几个,而且容色平庸。若是如此不仅女色,大概就不会对女子感兴趣吧?但是王爷却对李小蕙完全不一样,百般体贴,而且为了顾及李小蕙的心理感受,什么都替她考虑。 她病了,王爷就一夜不睡地守着她,看着她,那种眼神,若说没有感情,小鱼绝对不信! 小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她站在书房门口已经够久了,她的脚都有些发麻。小鱼想起自己还要去取鸡汤,急忙走到厨房去取,刚才的念头,她也赶紧压下。 -----------《点青眉》首发纵横中文网------------------ “小蕙妹妹。”一见到李小蕙,李隆基心中的一块大石算是先暂时落了地,起码现在人看起来还是很好的,脸色也不算难看。 李小蕙看了一眼李隆基,转过头盯着墙角,不发一言。 倒不是她有多么讨厌李隆基,而是她还没有弄明白自己要以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这个人。他是未来的皇者,他会君临天下,与这样的男人交往,她的生活就绝对不会平静,想想也知道,若是与李隆基纠葛过多,她以后的日子就麻烦了。 可是,她却又在依靠着这个男人活着,这也是不争的事实。若是没有这个男人,或者按照李隆基的说法,在太平公主反悔要杀她的时候李隆基下了手,虽然李小蕙现在还不知道李隆基这种说法的真实性,但不管真假,她的性命就在李隆基的掌握之中。 “王爷”。李小蕙微微叹了口气,转过头勉强笑了笑,道:“多谢你又一次救了我。” “你是我的妹妹,救你那是应该的,还提什么谢不谢的。”李隆基那张黝黑的脸显得有些疲惫,他那被太阳晒黑的肤色也没有替他遮掩他休息不足的状况,他的两只眼睛下面有两团青色的阴影,他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嘴唇也干裂了,整个人显得十分憔悴。 “你病了?”李小蕙问道,从前的交往和友情,让她在第一时间忘记了对方的身份,转而关心对方的身体状况。 “你醒过来,那就没事了。”李隆基嘿嘿一笑,李小蕙能主动关心他的身体,说明李小蕙心中已经原谅了对他从前的欺瞒行为。 “我想,还回胭脂店去。”李小蕙并没有看着李隆基,而是望着前方,看着一旁屏风上的绘着的四君子图。 “小蕙妹妹,不如住一个月再走?放心,胭脂店哪里,我会派人去帮你打理,若是你不放心,就让小鱼跟着。”李隆基有些担心地看着李小蕙,这一个月是她生死攸关的一个月,到底要不要将实情告诉她呢? 告诉了,生恐她担忧惧怕,日日夜夜不能安心,可若是瞒着她,又觉得已经在好多事情上瞒着她,许许多多的事情她现在仍旧不知情,那么大的秘密都骗她,这点小事还要骗她,实在于心不忍。 可是,李隆基终究还是没说出口,只是道:“骆兄弟来过,他说你的身体需要好好休养一段时间,他现在去帮你采药了,这些日子你就留在这里,可好?王府之内没有什么闲人,不会有人发现你在这里的。” 但是在李小蕙心里却只想着她从前和慧慧说过的关于“金丝雀”的话题,虽然从前不知道这王府的主人便是李隆基,现在知道了。可是李小蕙依旧不愿意住在这里,王府和皇宫,虽然差得远,但在李小蕙心中,不过是一个大的笼子和一个小些的笼子,她不愿意做金丝雀,她想要做自由翱翔的鸟儿,所以她不愿意留在这里,她想走,她想飞。 第五十七章 一心一意爱你 李小蕙本是不愿意听从李隆基的意见的,怎奈身体不做主,本以为是饥饿引起的症状,却没有在吃饱之后减轻,李小蕙无奈,也只能听从李隆基的安排,留在王府,养病。 十五天过去了,骆鸣宇没有回来,慕云峰也没有回来;二十天过去了,两人还是没有踪影。不仅没有踪影,甚至连一点消息都没有。 明道暗道,不管是哪条路,看样子好像都没有什么希望了。 好在李小蕙的身体没有怎么坏,依旧是那样,有力气便走走,没力气便睡觉。但是李隆基可以明显察觉到,李小蕙近几日睡觉的时间明显变多了,一天几乎有七八个时辰都是在睡觉,有时候刚刚醒来,粥还没有喝掉半碗,人就已经在打瞌睡。 这并不是什么好迹象。 骆鸣宇一去不归,李隆基并不是太过吃惊,但是慕云峰也一去不归,就让李隆基有些坐不住了。慕云峰的本事他了解,两人相视也有多年,虽然太医院药材管理一定严密,但是以慕云峰的手段,一颗龙鳞参这么久都弄不出来,便一定不是什么小问题了,他一定是遇上了棘手的大麻烦。 要怎么办? 留在临淄不动,很可能就是在等死,可若是动了,却也伴着极大的危险。 李小蕙也察觉到自己的身体出了问题,若只是困乏,还可解释为整日没事做的缘故,但嗜睡到她的这种程度,且无法克服,便不是那么简单的理由可以解释地了。 而且从小鱼和李隆基对她几乎是无微不至地照顾上看,在她的身上也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小鱼,有什么事情在瞒着我?” “姐姐,没事。” “你不告诉我,我就去问他。”李小蕙从小鱼那躲躲闪闪的眼神中可以明确地看到,一定是有事情的,李小蕙说着,掀开盖在身上的被子,拔步便走。 “姐姐不能走!”小鱼不顾一切地拉住李小蕙,道:“姐姐,不能乱动。” “为什么我不能动?”李小蕙只觉得自己的脑子里晕晕乎乎地,明明刚刚醒来,她又有点想要睡觉,她拼命地睁大了眼睛,抵抗着瞌睡,“到底是什么事情,不要瞒着我!” “姐姐,这——”小鱼犹豫着,不知道是应该讲,还是不应该讲。 “小鱼,你也要骗我么?”李小蕙只觉得自己脚下软地就像是没有着力点,“小鱼,我知道你是王爷的人,不是我的人,对么?好,我不难为你,我去问他!”李小蕙叫喊着,甩脱小鱼拽着她的手,踉踉跄跄走到门边,扶着门框便要向外走。 小鱼有些慌张,她又不能硬把人拽回来,又不能任由她出去。 心中一慌,小鱼道:“姐姐,别出去,我说,姐姐中毒了,骆公子和慕公子是为姐姐去找药了,若是再过十日骆公子和慕公子还不会来,那时,那时——” “那时我会死么?”李小蕙此刻倒是分外地冷静,她用力地在门框上撞了撞自己的脑袋,拼命将那困倦撞出去,让自己清醒一些,“你是说,我哪天出城去,再回来的时候,便中毒了?什么毒?” 既然第一句话已经说了出来,接下来的话,小鱼说着也就没那么困难了。“骆公子说,是一种有毒的水蛭,骆公子说那水蛭很少见,不知为何会出现在临淄城周围。骆公子还说,姐姐的身体气血虚,那解毒的法子太过猛烈,姐姐的身体受不了,所以骆公子去找能救得了姐姐的人。” 怎么会中毒呢?水蛭也能要人命? 李小蕙有些不明白,她的脑子越来越迷糊了,朦朦胧胧中,她恍惚看到有个影子奔向了她,但是随即,她就不知自己是身在云里还是雾里了。 李隆基看到李小蕙站在门口用力撞着自己脑袋的时候,吓了一跳,虽然他以最快的速度跑了过来,李小蕙还是摔在地上。李隆基急忙将李小蕙抱起来,却见她人已经又昏睡过去。 “让你照顾人,怎么照看的!”李隆基气急之下,便开始责怪站在一旁的小鱼,“不可以让她乱动,这不仅仅告诉过你一次了,你是怎么守着她的?” 小鱼从未见过李隆基如此生气发火的模样,心中又是害怕又是委屈,忍不住落下两滴眼泪,又怕被发现了,低着头端着盆子匆匆出屋。 等走到人看不到的地方,小鱼才捂着嘴任由眼泪顺着脸颊留下来。泪水咸咸地,透过她的指头缝儿流进嘴巴里。 为什么王爷只会对姐姐那么好呢? 李小蕙这一次的昏睡却没有延续多久,大概是因为心里有了念头,所以她很快就睁开眼睛了。 “是你?”看到守在她身边的李隆基,李小蕙转着头四处找寻,问道:“小鱼呢?” “别问她了,我来守着你。”李隆基给李小蕙塞了塞被角,看着她那张因为昏睡而变得有些绯红的脸,笑道:“这样你醒来,就不用急着找我了,不是么?这样,从现在开始,我就把书房挪到这里来,看着你,好不好?” 李小蕙无力地笑了笑,有气没力地道:“还想继续骗我?我是不是没几天好活了?” 李隆基怔了怔,强笑道:“谁说的?我的妹妹一定会长命百岁的,慕云峰大概明天就会回来,到时候骆鸣宇也会回来,配了药给你吃,你很快就会好的。” “这谎话拿去偏偏三岁的孩子也就罢了,你说谎的本事实在不怎么高明。”李小蕙笑道:“若有药,这二十多日也早该配好了,至于等到现在么?你干脆点告诉我,还有没有希望了。” 李隆基呆呆地站了一会儿,忽然走上前抱住李小蕙的头,柔声道:“小蕙别怕,有我在,你一定不会有事的,我们这就动身去长安,慕云峰现在一定已经取到了龙鳞参,我们在路上就可以遇到他,马上把药吃了,你就会好的。” “若是没有药呢?” “不过就是一棵参,别说是在太医院,就算是在皇上的寝宫里枕头下,我也能取得到。” 被李隆基搂在怀中,是一种很让人沉醉的感觉,李小蕙的头挨着李隆基的胸口,都可以听到他胸膛中砰砰地心跳声,那声音让人觉得安稳,让她觉得可以相信。虽然明知李隆基说的不过是安慰她的话而已,她倒是宁愿再相信一次这渺茫的希望。 既然知道活下去的希望极其渺茫,对死亡的惧怕之后便是对生的渴望,可是,李小蕙的脑子还是清醒地紧,她的心里也清楚,真的有希望,就不会拖到这个时候了。 既然都没有几日好活,未来对于她来说也就是奢望。既然不指望未来,那么李隆基的身份对她来说也就不是什么障碍,什么表兄妹的血缘关系,又有什么要紧呢? “要是你不是临淄王,只是当初我认识的李子林,那该有多好,我就算喜欢你,也大可以说出来,不会像后来那样,不敢也不能。”李小蕙用梦呓一般的声音缓缓地说着,她的脑子又开始迷糊,但是她的思维却清楚了许多,排除掉一切其他的杂念,剩下的,大概也就是对于这个正抱着她的男人的喜爱和那份被掐断了的感情。 不再顾虑其他,那感情的种子便在李小蕙心中重新迅速地成长。 李隆基没想到李小蕙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他浑身都僵硬了,“小蕙?”李隆基尝试着叫她。 李小蕙已经听不到了,但是她还在说,“要是就剩下几天,你能不能一心一意地爱我呢?就算你从前只是把我当妹妹,这么几天里,能不能把我当成你喜欢的人呢?我也会一心一意地喜欢你,爱你,以后的事情,我也看不到,那就与我无关了。” “小蕙。”李隆基将下巴挨着李小蕙的头顶,也用极低地的,像是梦呓一般的声音说道:“怎么会呢?我还以为,你一直把我当哥哥看呢。小蕙,也许多年之前,我们都还小的时候,我是把你当做妹妹看过的,可是一年前那次再见到你,我的心里却不是这么想的。所以回到了临淄之后,我才不敢多见你,如果有一天真相被你知道,我怕我无法面对你。 “小蕙,我也是喜欢你的,若是你喜欢李子林,我就永远做你的李子林,可好?我就这样,一心一意地爱你,你不要离开我,永远在我身边,好么?” 李隆基的话,李小蕙是没有听到的,但是这些话却被门外的小鱼听到了。 虽然李隆基的声音极低,但是这座府邸中本就没什么人,平时安静之极,再加上门外的小鱼全神贯注地倾听,所以,这些话还是有大半落入小鱼的耳中。 小鱼好羡慕也好嫉妒她的姐姐,为什么她什么都没有,姐姐却什么都有呢? 如果能和姐姐换位而处,小鱼宁愿用自己的生命来交换那一刻的温柔爱怜。如果可以被他抱在怀中,听他说这样的话,就算是死了,也不后悔! 第五十八章 四艺馆 李隆基最终还是决定他不能就这么等着,备了马车,李隆基独自一个人,带着整日里昏昏欲睡的李小蕙驾车而去。 就像是他们来临淄的时候那样,李隆基驾车,而李小蕙坐在车上。 来去之时,只差了一年,然而这一年间,变了的东西却有很多。 李隆基不许小鱼随行,他要小鱼留在临淄,照看好李小蕙的胭脂店,李隆基知道这一年间李小蕙废了极大的心血在“点青眉”胭脂店上,若她最后还想要看一看,一定要让胭脂店和平时一样漂亮热闹才好,若是颓败了,她岂不是会失望么? 临行前,慧慧也不知从哪儿得到了消息,拦在了出城门的路口,塞给李小蕙两封信。一封,是家信,请李小蕙若是看到慕云峰,便转交给他的,另一封,却是给李小蕙的私信。 因为生产的关系,慧慧的身材变得有些臃肿,那张原本妩媚的脸蛋也显得有些水肿,五官都不是那么分明了,但是那双眼睛依旧是妩媚灵动。 “小蕙妹妹,这封信,你到了长安之后再拆开,说不定,能帮上你的忙呢!”慧慧笑着,她身上少了些从前的妖娆风尘,多了些温柔娴雅。 “见到他,我一定转交给他,让他尽早回来,告诉他,慧慧和孩子都等着他。”李小蕙对慧慧道,她心里对慧慧的那点反感早已经消失了,同是女人,她自然能理解慧慧对于慕云峰的爱,女人的爱都是带着一些自私的。而且,本就是出自一场误会,又不是有什么深仇大恨。 “多谢李姑娘,夫君有他的大事,慧慧不会拖累他,小蕙妹妹若见到了他,只须告诉他,若平安,捎信告诉慧慧。如果再过一个月还是没有他的消息,慧慧会亲自去长安找他。” 慧慧站在城门边儿上,厚重的城门衬着这个女人,让她显得那么弱小,好像一阵风就能吹走了似的。但她并不脆弱,她是坚韧的,比如这次,慕云峰一去不归,慧慧心中大概也猜到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她没有哀叹命运,也没有抱怨李隆基和李小蕙。 她面对这样的情况,冷静地做出自己的选择,这个女人的确不一般。 是大唐开放的文化氛围给予了女儿如此坚毅勇敢的性格,还是慧慧从前的生活磨练了她的意志? 临淄距离长安并不近,若是快马加鞭,三日方可到达,李小蕙这样的情况,自然不可能快马加鞭,李隆基虽然选了最快的马,也让马车尽量轻便,但是从临淄到洛阳,依旧用了七天的时间。 很奇怪,李隆基本以为随着时间的拖延,李小蕙的嗜睡症状会越来越明显,可是相反地,她的精神却在一日日地好起来,虽然远不能和健康的时候相比,但也不会再像前几日那样,整日便是昏睡。现在她一日之内睡觉的时间,也不过五六个时辰,比常人稍微长一些罢了。 李隆基既高兴,又有些担心。李小蕙好起来,他是高兴的,可奇怪的除了骆鸣宇留下的那个药方,再没有用别的药,毒性未解,李小蕙怎么能好起来?李隆基担心这不过是回光返照,表面的假象掩盖了真实的情况。 这担忧,李隆基是无法说出来的,到了长安两日,李隆基也没有找到慕云峰的行踪,这个人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 李小蕙倒是不大在意,反正她就算是在意,也无法改变什么,也帮不上什么忙。 李隆基在长安城内本就有他的临淄王府,不过他这次来长安,既非奉诏,也不是公开地参拜,所以他没有回他的临淄王府,而是在客栈住下了。 二人的身份文牒自然也是假的,李小蕙的文牒是到了临淄之后弄来的那份,上面是李小蕙的名字,而李隆基的身份文牒上,是李子林的名字。 李小蕙只安安静静在客栈里呆了一日,就有些受不了那安静地日子,窗外便是熙熙攘攘的街市,长安城不管是白天还是夜里,都热闹非常。 李小蕙不敢走远,正巧楼下便有一间四艺馆,她在李隆基的陪同下去了一次,便迷上了这四艺。 所谓四艺,并非琴棋书画,而是点茶、焚香、挂画、插花,上至达官贵人皇族成员,下旨黎明百姓,不管是文人雅集,还是贩夫走卒无事相聚,都离不开这四艺。玩儿起来,有那许许多多的规矩,让李小蕙十分地感兴趣。 本来临淄也是有四艺馆的,但终究比不上长安,而且李小蕙在临淄的时候很少出门,也没有什么朋友,有人邀她去雅集,她多是推脱。在临淄的时候,她将心思都放在了胭脂上,对于别的事情便也没什么兴趣,所以直到了长安,才发现其实生活在古代,玩乐儿的东西也是很多的。 比如这插花,就不是随随便便乱插的,花瓣颜色品种的搭配,疏密安排,不同的人往往会让相同的材料变幻出不一样的风情。既是随心的,又是刻意的。 挂画也是有很多讲究的,不过李小蕙对于书画作品更加是半点不通,只觉得好看好玩儿,却看不出什么门道来。 四艺馆中,比这四艺更加有趣的,便是人。这四艺馆,既有些像是学习的地方,又有些像是聚会的场所,有时候更像是沙龙。 有的时候,会有人带着对这四艺尚且不熟悉的孩子来学习观摩。更多的时候,这里是朋友相聚的地方。名称上叫做四艺馆,当然朋友相聚的时候,更多地是选择茶艺,几人相聚品茶,顺便看看墙上挂的画,闻一闻熏香,看看桌上插着的花朵。 不过,也有人会专门来玩儿熏香,甚至是专门来比试的。 李小蕙运气好的很,她来到长安的第二日,便遇上了一场香薰的比试。 香薰比试的时候,无关紧要的人也是可以看的,不过观者身上是绝对不可以有任何异味的,便是衣服上有香薰的气味,或者是带了一只香囊,也是不被允许进入的。 进入香薰馆门口的时候,有几名年轻的女子把关,她们也不用力地闻,只要有人从她们面前走过,身上到底有没有异味,她们便能闻出来,甚至在片刻之间就能分辨出来者身上所带香囊或者所用香薰的种类。其技神乎其神,与现代香水辨别师比起来丝毫不逊色。 李小蕙进门的时候也以类似的理由被拦下了,她当然没有用香草熏衣服,也没有带香囊,她被拦下的原因,是因为她的身上有药草的气味。 “姑娘,您不能进去。” 李小蕙喝药时间久了,自己是闻不到自己身上的药草气息的,李小蕙有些失落,但是没法子,什么地方都是有规矩的,谁让她身上带了药草的味道呢?她悻悻地向里面张望了一下,只见远远地台子上放着一张案几,台下是铺好的一排席子,除此之外再无它物。李小蕙很是好奇,这香味,要如何比试? “真的不能进去么?”李小蕙道:“我付钱可以么?” “对不起,姑娘,这是四艺馆的规定,客人们进焚香馆的时候,是不能带任何有气味的东西的。”那拦住李小蕙的姑娘彬彬有礼,但是态度也坚决地很,就是不让她进去。 李小蕙微微皱了皱眉头,只能转身,便在此时,有人喊住了她。 “小姐请慢走。”一名丫鬟打扮十一二岁的小姑娘赶到李小蕙身边,道:“我家姑娘送给小姐这个,小姐戴在身上,就能进去。”那小姑娘说着,将一个小小的藕荷色看上去像是香囊的东西递给李小蕙,李小蕙疑惑地接过来,凑近鼻端闻了闻,什么气息也没有。 那小姑娘看李小蕙接了过去,转身便跑,李小蕙再想问她送香囊的究竟是谁的时候,已经见那小姑娘跑进了焚香馆里面。 反正也无事,不如就试一试如何? 李小蕙抱着这样的想法,将那香囊挂在腰带上,这一次再进的时候,先前那拦住她的女子只看了她一眼,便让开了路。 那藕荷色的小包究竟是什么东西?李小蕙翻开想看看里面,却让她失望了,小包里空空地,什么都没有。 焚香的比赛很快开始,在那台子背面有一扇很大的门,当门关上的时候,有微微的风进入,可以让香薰扩散,而当那门打开的时候,大量的风涌入,便能迅速带走馆内的气味。这样,前一个人焚香所产生的香味便不会影响到下一个人焚香的效果。 上台焚香的有老有少有男有女,香气也是各不相同,有的香味浓重,有的却似有似无,有的香味甜的让人流口水,有的却又微微带着一丝苦涩味道。 那扇大门打开的时间比前几次都长,直到屋子里没有任何气味了,才又缓缓关上。 此时李小蕙发现所有的人都莫名的激动,人群中有人窃窃私语,有人甚至很是激动,左顾右盼。 第五十九章 明明如月 “难道今天她也来了?” “不知她今日会用什么?” “云腾先生今日的空谷幽兰绝佳,不知月姑娘如何应对。” “运气真是太好了,月姑娘已经三个月不曾来过,她都红透了半个长安城,没想到还会来四艺馆。” “那是当然,她是在这里成名的,时常会回来看看的。” “嘿嘿,要是能看到她的容貌,就更好了。” “做梦吧,想看月姑娘真容,有本事你去平康里,宝马香车,哪一样你有的?” 有人在幻想,有人在揶揄,也有人翘首以盼。 李小蕙的好奇心就这么被这个尚未出场的人吸引住了,压轴出场的人,一定是最厉害的,那么这个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平康里这个地方李小蕙听说过,哪里是妓院聚集的地方,便是古代的红灯区,再联系到方才听那些人群中的窃窃私语,难道这个最后压轴出场的人,是妓女么? 台上那一串铃铛被摇响了,这就代表着有人出场,台下顿时安静了下来,人们不再议论,而是将注意力都集中在台上。 李小蕙与她身边的人一样,也将注意力放在那个正自娉娉婷婷走向台中的人。 那个女子身着白色的长衣长裙,虽然是素白色的衣服,但是随着她的走动,衣裙便折射出不同的色泽,深深浅浅,飘移不定,倒像是云彩映在了她的身上。这种效果,李小蕙倒也并不陌生,那衣料有个名字,叫做“水云锦”,看似纯白,但是在不同的光线下会有不同的明暗效果,若云霞般美丽。“水云锦”极贵,就算是富贵人家,一般也只使用水云锦做衣缘边的点缀,或是用来做香囊等配饰,极少用整匹的水云锦来做衣服,一来贵重,而来极难护理,稍有不慎,衣料便毁了。 那女子的脚步也极轻,她不像是走上台去的,倒像是一股烟云一般飘上去的。那女子站在台上,向着李小蕙这面转了一下头,李小蕙才看到,她的脸上罩着一块白色的纱,那纱不厚,并没有完完全全将她的容貌遮掩,透过纱,尚能分辨出她的五官,但是看得极不真切,朦朦胧胧似真非真地,加上那一身水云锦,衬得这女子与众不同,宛若天仙。 “喂,她看这边了,哎你说她在看哪儿啊?是不是在看我?” “臭美吧!月姑娘哪儿会在你那张歪瓜裂枣的脸上停留目光?” “哎,月姑娘要是还能在看一眼就好了,那样我一准儿能发现她在看谁。” 窃窃私语声又响了起来。 那女子慢慢地坐下,从宽大的袖子里掏出了一些什么,片刻之间,围绕着她的身体便腾起一阵青烟,接着,李小蕙便闻到了沁人心肺地香气。 那香气很奇特,似兰似梅,比梅更多一分冷冽,比兰更多一分高远。 她焚香也像她给人的印象一般,似真似幻,不像是凡尘俗物。 渐渐地,闭上眼睛,那香味似乎带着人来到了另外一个空间,飘荡在云间,四周都是白雾,远远只能看到月亮模糊的影子,除此之外再无它物。但是,却让人感到从内到外地舒畅,似乎凡间加诸于身上的各种尘埃在这一刻都被洗净了,只盼着能永远停留在这一刻,再不回去。 那种飘飘忽忽的感觉没有过多久,随着香味渐渐淡去,李小蕙又被带回了现实之中。 因为焚香是有规定的,每人焚香不可过多,每人只有一盏茶的时间来展示。 李小蕙睁开眼睛看了看四周,不管是上过台焚过香地,还是仅仅来观看的众人脸上都有那种陶醉不愿醒的表情。李小蕙虽然对此不懂,但也猜得出,今日的焚香是谁胜了。 那女子站起身,向着众人行了一礼,便下台离开。 她来的飘忽去的也飘忽,若不是那尚且残留在屋中的若有若无的香气,真的要以为方才的一切不过是一场梦。 李小蕙悄悄从人群中退出,想要离开,一出门,却见方才那个塞香囊给她的女孩子便站在门口,见到她,上前道:“我家小姐想与姑娘一见,不知姑娘肯赏脸么?” “你家小姐?是谁?”李小蕙微微有些诧异,她并不认得此人啊?难道又是和从前的永泰郡主有关系的人? “姑娘方才已经见过我家小姐了。”那女孩子微微一笑,抬手指了指焚香的台子,道:“方才那最后上台焚香的,便是我家小姐。” 听到对方自报身份,李小蕙倒是很想要见一见这个神秘之极的女子,可是,这里是长安,认识她的人恐怕更多,李小蕙生怕招惹来什么麻烦,有些犹豫。 “我家小姐说,今天是第一次与姑娘见面,她有些小小礼物想要送给姑娘。” 第一次见面?听到这句话,李小蕙有些放下心来,既然是第一次见面,那么对方垦地是不知道她便是永泰郡主了。况且更重要地,是她中毒之后解药没有着落,能活几日都是问题,所以有些事情,便不必太过小心在意了。 “好啊,你来引路。”李小蕙痛快地答应道。 “姑娘请随我来。”那女孩子在前引路,虽然只是十一二岁的年纪,她的一举一动却都隐然有大家风范,不卑不亢,彬彬有礼,给人感觉极好。 那女孩子引李小蕙去的,是四艺馆的点茶馆。与焚香馆那样都在一间屋子里不同,点茶馆是分成很多个小小的隔间,每个隔间之间都彼此相对独立,在隔间之内小声说话,隔壁的人是听不到的,私密性极好。 李小蕙进屋便看到方才焚香的白衣女子正端坐在案旁,案上摆着点茶的用具。听到有人进屋,她抬起头,看了一眼李小蕙。 她脸上的轻纱仍未去掉,她的身上尚且残留着方才焚香的味道。 “姑娘请坐。”那女子直起腰,向李小蕙微微点了一下头,李小蕙带着满腹的好奇心坐下,送李小蕙进来的那女孩子便推出去,关了门。 “如此冒昧相约,着实有些唐突,明月在此赔罪了。”那女子又开口了,她的生意很好听,入耳犹如山泉流淌。 “呃,没什么,反正我也没事。”李小蕙举起那个小小的藕荷色的香囊,问道:“这个东西,是明月姑娘送给我的么?多谢了,若不是这个,恐怕我连焚香馆都进不去呢!” “没什么,举手之劳而已。”明月低声答道。她一边与李小蕙说话,一边沏茶,茶具在她手中翩然飞舞,她的动作熟练之际又好看之极,看她沏茶,就像是一场手指间和茶具间的小小舞蹈。 “为什么要见我?”李小蕙开门见山地问道。 “姑娘真是直率。”明月答道,她的声音虽然好听,说起话来却有些冷冰冰地。当然,并不是说她的态度倨傲,而是从她的话中,听不出什么感情的色彩,说话对她来说,也就仅仅是说话。当然,虽然是没有感情的,但是她的语调却让人愉悦。 李小蕙接过明月递过来的一杯茶,放心地喝掉,道:“是啊,我最烦猜来猜去,有什么事,只说便好。” “姑娘就这么喝了茶?明月对姑娘来说,尚且是个陌生人吧?姑娘不担心明月在茶中下毒么?” “不担心。”李小蕙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膀,很不淑女地又抓过一杯茶,小小的茶盅里盛放的茶水只有一口,李小蕙又觉得有些口渴,便一仰头喝干了。“反正我中的毒,还不知道有没有解,说不定以毒攻毒,反倒是有善果呢?况且,这里是四艺馆,你就算是要毒死我,也不会这么明目张胆吧?这样可很容易被人发现的。明月姑娘若是聪明人的话,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 明月沉默片刻,伸手将脸上那张轻纱摘去,道:“姑娘如此聪慧过人,明月再不以真面目示人,未免有些过于放肆了。” 随着明月脸上那层轻纱地离去,李小蕙但觉得眼前一亮,出现在她面前的,是一个如明月般美丽如冰雪般洁白的女子。她的皮肤极白,并不是施粉之后的那种白,而是天然地白,她的脸上并没有施粉,只是淡淡地描过眉毛,那双红唇宛若樱桃般小巧。 更让李小蕙吃惊地,是她的那双眼睛,是中原人绝对不会有的蓝色,宛若碧海般深邃美丽。 如此白的肤色加上那双碧蓝的眼睛,李小蕙第一个反应,便是明月是外国人。但是她的容貌又不像是外国人,而是很传统地那种中国人小巧地五官,只是鼻子比常人稍微高一些。 明月摘掉了面纱,她冲着李小蕙微微点了点头,道:“明月受人之托,要送给姑娘一件东西,姑娘要先答应明月,不管看到这东西是什么,都不可以推脱,一定要收下,不然明月也没面目回去见那托付明月这件事的那个人了。” “什么东西?”李小蕙诧异地问道。 “姑娘要先答应收下。”明月那张漂亮地脸侧了侧,她的脸上并没有笑容,但是当她这么看着你的时候,你便会觉得她在向你微笑。 第六十章 明月的礼物 “你我素不相识,你不告诉我是什么东西,却要我收下,这事情,也不符合常理吧?明月姑娘可以送,我自然也可以拒绝。”李小蕙答道。 “明月在这件事情上的确是有些不讲理,可是请姑娘务必答应收下。” 李小蕙道:“既然你这么坚决让我一定先答应,才给我看,我想,这东西一定是什么我不愿意收下的东西吧?” 李小蕙本以为自己猜对了的,可是明月却摇了摇头,道:“姑娘错了,这东西,姑娘非但不会讨厌,反而是姑娘现在必须的东西,姑娘急于得到,明月趁机送来,本应是皆大欢喜的,只是明月怕李姑娘碍于情面不肯,所以才恳求李姑娘无比答应下来。” 这似乎都快变成了一个文字游戏,李小蕙坚决不肯收,明月一定要她先答应了再收下,来来回回,两个人就为了这件事纠缠,反倒是那礼物究竟是什么这个原本应该是最重要的问题,被忽视了。 李小蕙决定先从这个怪圈里跳出来,“其实我很厚脸皮,又贪心,别人送上来的礼物,我很少有不要的,既然明月姑娘好心,小蕙答应你,收下就是。” “如此,甚好。”明月点了点头,亲自起身,从墙角取来一个被层层包裹着的盒子,然后当着李小蕙的面一层一层打开,最后,露在李小蕙面前的,是一支枯瘦地像是烂树根一样的东西。那东西毫不起眼,灰溜溜地,一点儿也不好看。李小蕙还以为会是如何贵重的物品,没想到便是这么普通的东西,未免有些失望。 “小蕙谢过了。”李小蕙道。 明月微微颔首,将盒子又一层一层合上,包裹好了,才道:“姑娘,明月告辞了。” 交托完了她要交托的东西,明月对人就更冷了,甚至连话都懒得多说一句,只是表面上的礼数还做的足,她将那盒子交给李小蕙,亲眼看着李小蕙接过去,便迈步走了出去。 一截破树根,也值得这么包裹,如此郑重?李小蕙心怀疑惑,等到明月走掉之后,她又再度打开盒子,将那节破树根看了个仔细,这回在看,李小蕙发现那并非是什么木头的树根,也看不出是什么材质,总之极硬,又很重。 “奇怪。”李小蕙莫名其妙的摇了摇头,准备再将盒子包裹起来,不经意间扫了一眼盒子,盒子正面角落里写的那三个蝇头小楷落入她的眼睛,李小蕙凑上去细看,一下子愣了。 龙鳞参。 盒子上明明白白写着这三个字。 难道这节毫不起眼的破树根一样的东西,就是龙鳞参? 李小蕙当然知道龙鳞参是什么,来长安之前,李隆基便在马车上向她简单地说了些,还告诉她等不到骆鸣宇,只能指望着先找到龙鳞参来续她的命,以求在三年之内有更好的办法来解毒。 只是派去找龙鳞参的慕云峰一去不归,现在都一点消息没有,李隆基只担心他出了意外,或许是在盗取龙鳞参地时候被人发现了,抓了起来。 而他们来长安两日,对于这龙鳞参要如何弄到,却是一点点头绪都没有。李隆基身为皇族成员,他又不敢在长安公开露面,只能私下里去找一些从前的部下,请他们帮忙打听慕云峰的下落和龙鳞参的去向。 只是,这两样事情办起来都不是很容易地,哪一样不得用三五天的功夫? 李隆基只恐李小蕙等不到那一天,是越来越急,却又彷徨无策。 可是现在,让他们费了那么大力气,而且还是慕云峰消失的最主要原因的龙鳞参,此刻居然就安安稳稳地放在李小蕙的腿上,这件事看起来想起来,总是带着些诡异。 明月虽然是红透了半个长安城的名妓花魁,可是她就有这么大的本事,可以讲皇宫只能秘藏的珍宝龙鳞参随便取出来送人?而且她又是怎么知道李小蕙需要龙鳞参的?更重要的是,她好端端地,为何要帮李小蕙?以李小蕙现在的身份,是什么好处都不能给她带来的。 那难道真的是如她所说,是受人之托? 又会是何人?有这么大的本事,却不愿亲自露面,非要转托给一个妓女,让明月来转手?而且还要转手地如此隐秘。况且,为何非要让她答应收下,却不肯透露自己的姓名身份? 这事情真是越想越让人觉得诡异,李小蕙现在就连怀中的东西究竟是不是龙鳞参,也开始怀疑了。 她恐怕四艺馆不能多待,匆忙拿着龙鳞参出门,回到客栈。 此时,李隆基早已经在客栈等候了。 “小蕙,你去了哪里,怎么样了?你的身体不好,又没有小鱼陪着你,不要四下乱走,况且,长安不比临淄,说不定会有些认识你的人,若是认出了你,怎么办?”李隆基有些像是老婆婆地唠叨,他拉着李小蕙坐下,细细地看了她好一会儿,直到确认李小蕙安然无恙没有少一根头发的时候,方才轻轻舒了一口气。 “这是什么?”此刻,李隆基才发现李小蕙带回来的那个装着龙鳞参的包裹。 “龙鳞参。”李小蕙随手抖了抖包裹,就好像那里面不过装着一颗普通的人参而已。 “什么?”李隆基瞪大了眼睛,随即笑道:“小蕙,你在骗我么?又拿我寻开心。” “我说的是真的。”李小蕙道:“虽然我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真正的龙鳞参,但是盒子上便是那么写的。” “哦?”李隆基双眉一轩,他从李小蕙手中接过那个包裹,一层一层地打开,最后他也看到了那节如干树枝一样的物事。 “龙鳞参我并没有见过,实在不知道长得什么模样,不过这个样子,而且包裹里面黄色和红色丝绣,都是皇家的式样,看样子也像是有些年头的东西,并不像是新的,我也说不上有什么不对。”李隆基皱着眉头看着那节枯树枝一样的东西,想要从这么小小的东西里看出些名堂来。 如果这真的是龙鳞参,李小蕙自然是有救了,可若这是毒药呢?那种只对于像李小蕙这种人才会奇效的毒药,李隆基并不是没有听说过,太医院的太医有些是很有本事弄这些只对某个人起作用的毒药的。旁人就算是试,也是试不出来的。因为体制不同,对于毒药的药性反应也就不一样,有时候健康人吃了一点关系都没有的药,给病人吃了,就会是索命的毒药。 找个大夫看看? 李隆基也不敢冒那个风险。 且不说那些庸医们能不能看出这是不是龙鳞参,李隆基怀疑他们连龙鳞参的名字都未曾听说过。万一有人真的认出了这是龙鳞参,而且猜出了药材的来路,再向官府一报告,他们就真的要倒霉了。 李小蕙一个本应该死了的郡主和他一个本应该呆在自己封地的王一起出现在长安,对于大大小小的官员和这个本来就不算是很稳固的朝廷来说,都应该是一个很大的消息吧? 皇族隐私,素来是低调处理,最好不为外人所知,如果他们连个被人发现,或是不知他们身份,他们就会被当做盗取龙鳞参的犯人被抓,若是知道了他们的身份,普通的官吏是不敢他们了,但是皇上难免不会下狠手。 这几年随着皇上年龄的增大,她的脾气越来越阴晴不定,就连她身边伺候了她多年的宫女太监,她也是一时不顺心,说杀就杀,为了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便杀人,毫不手软顾及旧情。 如果不当心触了霉头,他和小惠都要倒霉。 所以,不管这龙鳞参是真是假,李隆基都不能找人鉴定。 那要如何?难道就放着救命的良药,不吃只等死么? 李隆基此刻倒是觉得,要是骆鸣宇这个不知底细的危险家伙还在的话,多少还能帮一些忙。 李小蕙看着李隆基捧着那节枯树枝半天默不作声,愁眉紧锁,忍不住问道:“你看着这么久,看出些名堂没有?” 李隆基摇了摇头,道:“没有。” 李小蕙问道:“你在宫中的时候,没有见过龙鳞参么?” 李隆基道:“在宫中的时候,若说好东西,也不知道见过多少了,除非是极感兴趣的东西,否则见过便忘了,哪儿会记得?而且这龙鳞参,我是真没有见过的,想来珍贵的很,皇上得到了,便直接送入太医院存起来了。” “哦。”李小蕙应了一声,不再发问。 她还能活多久,谁也说不准,有了骆鸣宇留下来的药,她似乎是一日一日在好转,可是李小蕙自己知道,她并没有好转多少,毒性只是换了一种不同的方式在她身上展现其威力罢了。因为这两日李小蕙发现自己身上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冒出许多黑痣一样的东西,手脚的指甲也在渐渐变黑,虽然不疼也不痒,但是看着自己的肤色从白色变成黑色,总也是很骇人的。 第六十一章 青青子衿 “信,还是不信?”李小蕙认真地看着李隆基,问他。 李隆基笑了笑,将那节枯树枝一样的东西再度放回盒子里,道:“也许很快便有他们二人的消息,没有骆兄弟在,就算这是真的龙鳞参,如何服用也不知道。” “也许我等不到他们了。”李小蕙淡淡地道。 李隆基也不说话了,两人就这么对坐无语,过了许久,李隆基将桌上那盒子里的龙鳞参又再度取出来,道:“我去找个大夫,问问他,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你又不是傻子。”李小蕙笑道:“我都能想到的事情,你会想不到么?人家送的都如此隐秘,不愿被人知道,你就这么大大咧咧地拿出去放在街上请人来看,不是自找麻烦么?我看,就算要问,也得从那个送药的人开始问。” 李小蕙伸出左手,晃着手上的一封信,道:“你猜慧慧在信中告诉我什么了?” 李隆基摇了摇头,慧慧能告诉李小蕙还有什么?无外乎就是关于慕云峰的事情吧? “你知道慧慧原来是什么人么?” 李隆基点了点头,道:“她原来是长安有名的歌姬,慕云峰这个家伙,在长安的时候看中了她,不惜重金为她赎身,带回了临淄,还娶她为妻。算来,是两年前的事情了。” “她人虽然走了,但是关系还在。”李小蕙将那封信展开,道:“慧慧说,若遇到什么麻烦,可以去书寓里找子衿,慧慧虽然离开了长安,但是长安城平康里的事情,她还是知道地很清楚的,现在最有名的两个人,一个是明月,另一个,便是子衿,慧慧与子衿是极熟悉的,而且慧慧说子衿此人颇有侠气,如果她有事相求,子衿一定会出手相助。” 李隆基却没有多高兴,他皱了皱眉头,道:“一个妓女,再有名,和我们现在的情况又有什么关系?”说罢,他皱紧的眉头忽然舒展开来,道:“你的意思,是我们去找子衿,请她帮忙?” “对。”李小蕙点头,道:“将这节不知是不是龙鳞参的东西送来的是明月,不过看样子,从明月哪里是问不出什么来的,不如去找子衿,现今长安城中的人都知道,明明如月和青青子衿是对手,两人互相较劲。作为明月的对手,子衿一定是极为了解她的,也许从明月哪里得不到的消息,从子衿哪儿却可以问得出什么呢!说不定,还能知道拖明月松龙鳞参来的人究竟是谁。” 李隆基看着李小蕙,点了点头,道:“小蕙,你现在聪明多了,不再像一年以前那样,只是个莽撞的笨丫头。” 笨丫头?难道她原先在李隆基心中的印象,便是这样的?李小蕙本来还为自己的主意有些沾沾自喜,被李隆基这么一说,满腔的兴奋马上就化为了泡沫。 “小蕙,既然想到了,你为什么不去?” “平康里是什么地方啊,步步莲花处处笙歌的地方,那是男人去的,我是女子,一个人去,合适么?自然要拖着你下水!”李小蕙笑嘻嘻地,平心而论,李隆基的外貌是十分英俊潇洒的,这样的人若是去红灯区走一圈,一定会招引很多美艳女子的目光吧? 李小蕙怀着坏心思想着,从未见过李隆基接触女人的模样,真是很难想像他日后会成为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痴情皇帝,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留下那千古绝唱的《长恨歌》。不知道,现在还年轻的他,一下子掉进了女人堆里,会是什么样的表现呢? 李小蕙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灯下李隆基的脸似乎红了一下,但是随即,李小蕙就确定自己是看错了,因为李隆基已经和平时一样站起身来,抚了抚衣服上的褶皱,道:“既然这样,现在动身。” “现在?”李小蕙看了看窗外,道:“现在已经是晚上了。” 李隆基笑道:“小蕙,刚刚说了你变聪明了,怎么转眼间就笨了?只有晚上,才是最繁华的时候啊!” 真正到了地方,李小蕙才发觉,平康里和她想象中的,是大不相同。 李小蕙以为,但凡红灯区,应该都是处处灯火辉煌,人声鼎沸,每一座楼都漂亮异常,每个门旁边都站着打扮得妖艳地女子,可是真正来了,她才发现自己想错了。 平康里这个地方,虽然是妓院集中的地方,却一点也不显的艳俗,反倒是高雅之极,一路走过,看到的只是书寓、茶社、棋社等,隔着半开的窗户,里面不是有人在作画,便是有人在下棋,或是吟诗,或是弹琴,而且这里并不吵闹,除了琴声和偶尔响起的喝彩声,基本没有什么别的嘈杂声响。 李隆基穿了一身白色的衣服,手中拿着一柄折扇,并不打开,而是在手中绕来绕去的把玩,他这个样子,倒是有七分与慕云峰相似,就连手中的扇子和他的表情,都有七分与慕云峰相似,只是慕云峰做出这副模样,便俨然是风流才子,而李隆基做出这副样子,却有些像是游侠。 “怎么,小蕙,要到哪里去?” 李小蕙此刻早已经被那层出不穷的屋子绕晕了,她是第一次来长安,哪里认得道路?慧慧虽然在信中提醒她,子衿最常去的地方便是读书的书寓和跳舞的乐坊,可是书寓乐坊在哪里,她不知道。 长安的妓院,虽然也分家分楼,但是那些最有名望的,有钱的妓女,却是自己独门独院地,并不依托于哪家青楼,有倾慕她们的男子,便找上门去,至于见是不见,见了之后是否合意,还要不要继续发展,都要看女子的意见。若是女子对那男子看不顺眼地,就算是再有权势有钱的男子,都不能死缠烂打或是以势压人,否则会被人看不起的。 这大概也是大唐的另一番不同之处,就算是沦落风尘的女子,地位也是极高的,她们并不是属于男人的玩物,她们并不卑微,所以在面对男人的时候,她们更加自信,她们是属于自己的。 李小蕙一眼望去只觉得街道长的没有尽头,只好将求助的眼神望向李隆基。 李隆基带着三分揶揄笑了笑,抬手一指,道:“前面就是书寓。” 那是一幢灰色的二层建筑,外表看上去丝毫不起眼,屋外甚至都没有挂灯笼。李小蕙疑惑地看了一眼李隆基,这个家伙,怎么如此熟悉这里?难道他以前常常来么? 李隆基看着李小蕙,似是看懂了她的心思,道:“以前和慕云峰在一起的时候,倒也被他拖着来过几次,不过,都是两年前的事情了。” 李小蕙按着李隆基的吩咐,刚刚走到书寓的门口,尚未进去,便见有一红衣女子推门而出,边走边笑道:“李公子,你又输了,这一次,你要如何补偿我?”那女子梳着繁复的发式,涂着浓重的胭脂水粉,额上花黄,眉间花细。做过胭脂生意的李小蕙只看一眼,便看出那女子单脸上这些东西,便价格不菲。 她眉间的花细是用一种黑色蝴蝶的翅膀做成的,本来用蝴蝶翅膀做花细是平常事,但是那女子眉心间的花细,却是一种极为罕见的蝴蝶,中原地区是极为少见的。若有一对完好无破损的,可值五两银子。 “子衿姑娘,实在是佩服,愿赌服输,你说什么,李某照做便是。”随着那红衣女子出来的,是一名年轻的男子,那男子容颜也是绝顶地,面如冠玉,眉毛弯弯,唇色宛若女子般鲜艳,他微微笑着,唇间露出两颗洁白的牙齿,当时唇红齿白,标志之极。 “那你来陪子衿一夜如何?不许走哦!”红衣女子大声笑着,拉着那年轻男子的胳膊,一道从书寓里走出来。此刻,旁边的男子都对那被红衣女子挽住的男子投去艳羡的目光。 这就是子衿? 李小蕙见识过冷漠如冰的明月,本以为子衿也是个高傲的人,没想到居然是如此风尘的一个女子。 子衿走到李小蕙面前,一双美目在李小蕙脸上一转,随即半倚着那年轻的男子,咯咯笑起来,道:“小公子,想请我作陪么?” 李小蕙身上穿着男装,子衿这句话又是向着她说的,自然是指她。 李小蕙觉得有些尴尬,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儿,她也不便讲什么,清了清嗓子,道:“呃,既然子衿姑娘今夜有人作陪,那我明日再来便是。” “明日?岂不又要让人多等一日?万一明日小公子或是子衿死了,这明日之约不就无法实现了么?不如今日。”说着,子衿松开那年轻男子的臂膀,上前亲亲秘密地拉着李小蕙,对那年轻男子道:“李公子,你不是怕家中的妻子,总是半夜便走么?子衿要找一个没有妻室的,这位小公子比你合适,咱们的约定,只好不算数啦!” 那年轻的男子脸上微微露出几许失落,但是他随即满脸堆笑,对李小蕙拱手作揖,道:“恭喜兄台,第一面就能入子衿姑娘慧眼的男子,阁下也算第一人了。”说罢,将手中折扇翻转来,双手捧着递给李小蕙,道:“初次见面,在下并未带什么贵重物品,小小折扇,就当是送给兄台的见面礼吧。” 他说罢,李小蕙正欲推脱,一旁搀着李小蕙的子衿已经伸手将那折扇抓过来,笑道:“好,我替小公子收下啦,李公子,若是你以后不怕家中妻室,还可以来找子衿哦!不过,下回你若是不能输给子衿,可就怨不得子衿了。” 那年轻男子微微苦笑,道:“在下定然努力,不辜负子衿姑娘厚望。” 李小蕙有些奇怪,想要赢难,想要输还难么?还需要努力? 第六十二章 不该有的艳遇 “小公子,不如来子衿的家里,如何?” 红衣美艳的子衿将大半个身体都贴在李小蕙的身上,用那种又酥又软地声音道:“来陪陪子衿,如何?” 李小蕙只觉得这整条街上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她的身上,尤其是那些男人,那眼神,恨不得在她身上戳出几个洞来。 子衿却像是觉得这些嫉妒还不够,居然凑上去轻轻吻了一下李小蕙的脸颊,道:“小公子,还站着做什么,走啊!” 李小蕙很是尴尬,公子便公子,干嘛还加上个“小”,难道她看起来很幼稚么?子衿好好地,为何对她表示出如此的热情?是子衿对她一见钟情?这种事情,李小蕙自己都觉得好笑。 李小蕙在人群中找寻这李隆基的身影,希望他能给自己一点帮助,可是回头看,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并没有他的身影,这个人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消失地无踪无影了。 子衿温柔热情,半拉半抱着李小蕙,张扬无比地穿过了半条街,拖着李小蕙上了她那辆同主人一样奢华张扬而又美丽的马车。 能被长安两大美人之一的子衿如此对待,若身处李小蕙其位的真是个男人,现在早已经高兴地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了吧?可惜,李小蕙此刻却只剩下尴尬和防备。 子衿靠着李小蕙那略显得单薄的肩膀,笑道:“小公子,这么紧张做什么?可以登上这辆马车的男人,迄今为止也没有超过二十人呢!” 李小蕙只觉得自己脸上热度更高,似乎她脸上那一层薄薄的胭脂都要像蜡一样融化滴落了。虽然她不是男人,子衿就算如此诱惑,她也不会有什么生理反应,可是,如此一个大美女用这么柔媚万分地态度对待你,就算是女人,也会觉得不自在的。 “呃,子衿姑娘,我,那个,我是有事相求——”李小蕙结结巴巴想要解释,一只柔嫩的手迅速按住了她的嘴,“我知道,来找子衿的人,不都是有事相求么?”子衿笑眯眯地,她的脸便在李小蕙眼前,她的容颜妩媚生动,眉间的那一对蝴蝶翅膀似乎有了活力,振翅欲飞一般。 虽然与明月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美,但是李小蕙必须承认,子衿的确是美的,她的美带着凡尘气息,她的美像是就在你我身边一样,但是这凡尘的气息并没有让她的美变得庸俗,她的美就像是一颗糖,含在嘴里,便化了,一直甜到了人心里去,余韵久久不散。 而明月给人的感觉,却是那样的超尘脱俗,不似凡间之人,她的美,像是一块冰上开出的冰花,冷艳地高高在上,让人觉得一靠近,就要被冻冰了,但是为了接近那样动人心魄的美,便算是冻僵了,也想更加靠近一些。 不过一日之间,接连见到两大美人,这是长安城中多少风流才子富少公子期盼的机遇,可是放在李小蕙身上,她却只觉得尴尬倒霉,甚至是有些叫苦不迭叫天不应了。 子衿到底是什么意思,她这样做有什么目的啊?李小蕙觉得子衿一定是看穿了她女扮男装的小把戏,可是,为什么非要摆出这样一幅柔情蜜意的模样?上了马车之后都没有人会看到她们了,子衿为什么还要这个样子? 李小蕙想说,却被子衿堵住了嘴,子衿用另一只手撩开了马车窗户上的帘子,指点着外面,道:“小公子,你看,那个门前挂了两盏青白色灯笼的院子,便是明月的住处。过了桥,再往前,便是我的地方,我门前挂了两盏很大的红灯笼呢!除了宫中,恐怕整个长安城都不会找到比那两盏灯笼更大的了,这么远就可以看到,小公子,你看到了么?” 李小蕙只能无奈地点了点头。 子衿凑近了李小蕙的耳朵,轻声道:“有什么事,回去再说。”她看似亲昵地在和李小蕙说什么甜言蜜语,但是语气却是郑重之极的,并没有方才的柔媚之声。 李小蕙一愣,随即醒悟,子衿大概知道她是谁了,也一定知道她是有事。所以才用这种可以避过所有人目光的办法,将她带到一个可以安全说话的地方。 这句话说罢,子衿又轻轻吻了一下李小蕙的脸颊,用柔媚百转地语调道:“小公子,跟我一起来吧!”说着,她不等马车停稳,便先跳下了车,接着拉着李小蕙跑进了门。“小公子,快点走!” 被子衿拉着一路奔跑,李小蕙脚下时时碰到石子台阶,一路踉踉跄跄地跟着,不过从大门跑到屋子里,子衿不见流汗喘气,李小蕙已经快站不住了。 “小公子,你来弹琴,我跳舞给你看,可好?” 李小蕙一愣,有什么话路上不方便说,这都已经到了家,怎么还不能说? 子衿却是兴致盎然,她高声喊道:“庭芳,取琴来。” 不一会儿,一个梳着双鬟望仙髻,十五六岁的女孩子便抱着一具七弦琴进了屋,她一面将琴放在琴桌上,一双大大的眼睛骨溜溜地便在李小蕙身上转。当看到李小蕙脸颊上那胭脂留下的唇印时,庭芳“噗嗤”笑了出来。 “小丫头!放好了琴就端茶进来,笑什么笑!”子衿嘟着嘴教训着,庭芳却依旧用手捂着嘴巴,闷笑个不停,她跑出去的时候,李小蕙都能听到她在远处放声地大笑。 庭芳速度极快,转眼间,她便端着茶盘果盘进了屋,将茶盘果盘放在屋中,她又看了李小蕙好几眼,抿着嘴拼命地忍着笑,因为忍得太辛苦,脸都憋红了。 李小蕙无奈地叹了口气,晃了晃脑袋,道:“想笑就笑,总憋着,会憋出毛病的。” 此言一出,庭芳再也忍不住了,双手捂着肚子,放声地大笑,笑的最后没声音了,腰弯的都快成了虾子模样,上身还是一个劲儿地颤动着。 “小丫头,有什么好笑的!要笑出去笑!”终于,子衿有些受不了了。 庭芳止住了笑,恭恭敬敬地向着李小蕙施礼,倒是有模有样。小丫头只有十五六岁,极为水灵,尤其是那双大眼睛,又黑又亮。看到庭芳,李小蕙便想起了小鱼,与小鱼那种总是处处压抑自己相比,庭芳活泼地多了,自然,看上去也就比小鱼漂亮可爱。 “公子,庭芳刚才失礼,让公子见笑了。”庭芳对李小蕙说罢,转向子衿,道:“小姐还要什么?” “不用了,出去。”子衿挥了挥手,庭芳应声而退,将房门缓缓合住。 等到庭芳出去了,子衿走到那具七弦琴前,随手拨弄了两下,道:“小公子,给子衿奏一曲,如何?” 李小蕙哪儿会弹琴啊?弹棉花她还差不多。而且,她也没心思陪着子衿玩儿这种虚凰假凤如小孩子过家家一般的游戏,要知道她的毒还没解,她的手脚已经变黑了,谁知掉她还能活多久? “子衿姑娘,我——” 子衿又一次阻止了李小蕙继续往下说,她用手指了指窗外,带着几分神秘低声道:“听!” 李小蕙疑惑地按照子衿的指示将耳朵贴在窗边,听着外面的动静。 “你们不知道啊,姐姐屋里的那个男人好傻啊!脸上那个表情,好像是走丢了的小孩子一样,又是无奈又是迷茫,又无辜又无助地,我还是第一次见进到姐姐屋子里的男人是这么个又傻又呆的样子呢,真真好笑的很!” 是庭芳的声音,她一边说,一边笑。 李小蕙转过头,看到子衿冲她吐了吐舌头,做了个可爱的鬼脸,李小蕙无奈地叹了口气,摸了摸自己的脸,她看起来真的很幼稚么? “我想,你就是李姑娘吧?”子衿道。 “呃,你认识我?”李小蕙有些诧异。 “见倒是没有见过,但是慧姐姐前两日捎书给我,说你不日将会到长安,请我帮助你。”子衿笑了笑,走到梳妆台前,先将眉间的花细小心撕下来,然后用一块白色的丝绸擦脸上的脂粉。 “可是,你没有见过我,如何一眼就认定了是我?” 子衿走到铜盆前,细细地洗去脸上残余的脂粉,她一面洗,一面答道:“你还不知道吧?慧姐姐可是丹青高手,尤善于画人,她画了一幅你的模样给我,我看到你的时候,就确定你是画中的人。”铜盆中的水很快就变成了淡淡的红色,带着些粘稠的感觉,有些像是米汤。 子衿将铜盆里的水倒入放在地上的大瓶中,又从架子上的一只细口瓶子里再倒出些水来,继续清洗她的脸。这么一番清洗,她脸上那些厚厚的脂粉才算是彻底洗掉,洗过之后,子衿擦干了脸上的水珠,回头冲着李小蕙笑了笑,问道:“你中毒多久了?” 洗尽铅华呈素姿的子衿,不同于先前那种妖娆妩媚,反倒是像邻家的妹妹一样,透着一种单纯质朴地美,完全是天然去雕饰地美玉。大概是出于现代审美眼光的影响,李小蕙觉得卸去那一层厚厚脂粉后的子衿,反倒是比先前更加美了。 “在想我怎么知道你中毒的?以为又是慧慧告诉我的?”子衿这次却没猜到李小蕙的心思,她见李小蕙发呆,只当她是为此疑惑,便解释道:“你的手指都黑了,还想瞒过谁?” 第六十三章 明月又青青 李小蕙低头看了看自己发黑的指尖,略带几分尴尬地笑了笑,抖了抖宽大的袖子,将指尖盖住。 “小公子是想要我帮忙找大夫么?”子衿笑吟吟地坐在那具七弦琴后面,双手按在琴弦上,抬起头看着李小蕙,道:“长安城中的大夫,我倒是认得几个,小公子要是想找那么一个两个解毒高手,也容易得紧。就算是太医院里的太医,也可以请出来,不过进了太医院的家伙,倒不见得有多高的本事。” 子衿的手落下,轻轻拨弄着琴弦,崩出一个个悦耳的音节。 “不是。”李小蕙摇了摇头。 “哦?那是为何?”子衿继续弹奏着,那琴的声音是极好听的,但是子衿弹出的乐曲,却平常地很,李小蕙虽然不懂七弦琴,不过在临淄那么久,多少也听过一些人弹。唐时上至公亲王族,下至普通百姓,都喜欢一些附庸风雅的东西,比如四艺,比如琴棋书画。 让李小蕙有些意外地,是名动长安的子衿,所弹奏的乐曲甚至不如一个普通的乐姬。不仅乐曲平平,而且错音极多。 子衿大概自己也意识到了,她有些烦躁地皱着眉头用力弹,可这音乐是修身养性的东西,越是着急,错的地方反而更多了。 “讨厌!”子衿柳眉一竖,脸颊微红,她嘟着嘴,用力一拽,两根琴弦应声而断。当然,这么一拽,子衿也伤了自己的手,琴弦勒进了肉里,几滴鲜血落在断弦的琴上。 弹不好就和琴撒气,还把弦拽断了,看来子衿是个极为要强脾气又不怎么好的人。 子衿把伤到的手指放在口中吸吮了一下,看着李小蕙,继续问道:“我们不会只是误打误撞碰上的吧?一个女人,好端端的又不是为了找自己的相公,怎么会跑到青楼云集的平康里来?” 李小蕙点了点头,道:“我来找子衿姑娘,是有事相求的,不过却与大夫无关。我想姑娘一定认得明月吧?小蕙所求之事,与她有关。” 提到明月的名字,刚才还笑吟吟地子衿马上不笑了,她皱着眉头,带着几分不满嘀咕道:“认得,当然认得!明明如月,怎么会不认识她!她的事情,与我有什么相关?” “正是因为明月的事,才与姑娘有关。”李小蕙道:“我初来长安,便听人说,青青子衿,明明如月,这两人一个红透了长安城的半边天,另一个便红透了另外一半。那你们一定是对手,对么?” 子衿点了点头。 李小蕙继续道:“最了解一个人的,有时候不是她的朋友,却又可能是她的敌人,因为你总想要赢过她,就要知己知彼的。” 子衿那总是媚眼如丝的双眸向李小蕙撇了一眼,笑道:“小先生,你好厉害!” 李小蕙苦笑道:“我这儿哪里是厉害?是被逼的没法子了,冒险而已。” “小先生有什么事和明月有关的?尽可道来。”子衿站起来,绕过了七弦琴,凑近李小蕙,将一只手搭在李小蕙的肩膀上,道:“如果小先生真的是男子,也许子衿就动心了呢!” 李小蕙尴尬地干咳了一声,向后让了让,避免自己和子衿距离太近,“明月今天上午替人转送了一样奇怪的东西给我,我想请子衿姑娘帮我查一查,到底是谁让她转交那东西给我的。” “哦?明月会无缘无故地送东西给你?”子衿那双美目一转,定在李小蕙身上,娇笑道:“难道明月也看中了小先生?那小先生觉得,是明月好,还是子衿好?” “呃——”李小蕙尴尬不已,目光都不知放在何处合适,子衿明明知道她是女人,干嘛还和她开这样的玩笑? 好在子衿随即爽朗地大笑起来,一边笑一边道:“小蕙姑娘,你还真当真了?怪不得慧慧对我说你是个很有趣的人呢!好,你这个朋友,子衿认了,日后不管有什么事,只要是子衿能帮上忙的,小蕙姑娘就算不找我,我也会不请自来找上门去的!小蕙,你别小看了子衿,子衿能做成的事情,有时候就算是宰相也做不成呢!” 李小蕙被子衿这么一会儿一变弄得有些晕,她苦笑着道:“我也不求大事,只求报名而已。” “小蕙先说说,明月究竟送了什么东西给你?”子衿倒了茶给李小蕙,当她不是一身风情的时候,她是个让人感觉很爽快的女子。 要求人帮忙,自然想要将自己的底露一些出来,那一节树根不像树根,人参不像人参的东西,李小蕙是随身带着的,她当即取出,放在子衿面前,道:“月月送了这一样东西给我。装着东西的盒子上写着‘龙鳞参’,‘龙鳞参’是可以解我毒的东西,但是这件东西来历不明,所以我想查查清楚这东西的来历。” “小蕙出去找个名医来看看,不就行了?”子衿问道,一看李小蕙的表情,子衿随即道:“‘龙鳞参’这个名字,子衿也是第一次听说,想必,这东西在民间是没有的,所以就算得到了,也不敢去找人来辨别么?” 李小蕙点头。 “这个好办。”子衿道:“我有一个极信得过的大夫,他虽然不是那些徒有虚名的神医,不过对药草却是极为熟悉,这天下他不认识的药草恐怕也没有多少,我请他来,一看便知真假。放心,他绝不会说出去的。” 李小蕙还带着几分疑虑,子衿接着道:“就算我可以查出来托明月送东西的人是谁,也没法知道这是不是真的,以子衿这点粗浅的药理来看,小蕙中毒不轻吧?如果毒发的时候小蕙还是不敢服用这已经在手的有可能是解药的东西,岂不是要白白等死?” 李小蕙笑了笑,道:“如果真到了那个时候,我倒是可以冒险一试。” “你还没有说,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呢!”子衿提醒道。 李小蕙犹豫了一下,总之也是冒险,试一试,总没有什么坏处,最糟糕,也不过就是被人发现而已。若她的毒解不了,发现不发现,也就没什么区别了。想到这里,李小蕙便点了点头。 “那好,不如从今日起,小蕙就住在我这里,我这儿总比那些脏兮兮的客栈好多了。”子衿笑眯眯地,道:“能让子衿一连留好多日的男子,迄今也没有一人呢!小先生可是头一个呢!” 李小蕙郁闷地道:“子衿姑娘,你既然都知道我是女子,就不必再开这种玩笑了吧?” “可是,小先生留在子衿这里,别人都以为你是男子啊!为了不被人发现,子衿也得像对待男子一样对待小蕙呢!”子衿灵活地跳到李小蕙身畔,给李小蕙手中空了的茶杯添水。 李小蕙本欲拒绝,但是一想,子衿的提议对她其实是极好的,烟花之地虽然人最杂,却也是最安全的地方,而且有子衿这么一个当红的名妓遮着,没人会发现她。 李小蕙本就在担心长安城中会有人认得她就是昔日本应该死了的永泰郡主,若是能有子衿做她的保护伞,其实再恰当不过了。因为客栈中人来人往,私密性比这里定然是差远了。 可是,李小蕙对于子衿并不了解,仅仅是慧慧从中协调,子衿这个人,靠得住么? “怎么,担心我出卖你?”子衿咯咯笑着,道:“我出卖你有什么好处?就因为你盗走了龙鳞参?那我的名声岂不是全毁了?为了一点点赏钱就做出卖朋友的事情,以后我还怎么在这里呆?而且,若是真的被人知道子衿把女人认错成男人,还喜欢地不得了,那我以后岂不是都要没脸见人了?” 子衿一席话,说的李小蕙倒有些不好意思,对方一片赤诚,她却疑神疑鬼。 “如此,多谢子衿姑娘。” “这么客气做什么?”子衿笑道:“慧姐姐走了,虽然子衿做了花魁,但是又没人肯陪我,女人都嫉妒我,男人都垂涎我的容色,我的日子看着热闹,其实很无聊的。有人陪我,我高兴还来不及,哪儿有打扰不打扰的?小蕙但安心住着便是,子衿要是再两日内查不出这东西是什么,查不出这是谁送的,那子衿就此搬出平康里,把这天地都让给月月那个装清高的家伙!”子衿说着,又激动起来,握着拳头,信誓旦旦。 抛却她在人前那妩媚万分的一面,正如慧慧信中所言,子衿真的是一个非常有侠义心肠的女子。这般果敢坚毅,这样的热情,若不是装出来的,而是发自内心的,怕是有大半的男子都不及她。 如此,李小蕙这个“小先生”便留宿在子衿家中,反正李小蕙心中对于李隆基临阵脱逃的行为也心中有气,索性便不通知他,只自顾自地解决自己的难题麻烦。子衿也是信守承诺,当夜就不再休息,秘密找人安排,直到第二日天明方回。 第六十四章 萝卜人参 “小先生,早,洗脸吧?”一夜未曾休息的子衿却丝毫没有显出疲态,还是神采奕奕,而整整睡了一夜的李小蕙还哈欠连天,眯缝着眼睛混混沌沌半天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小先生胆子真大啊,在子衿这里,都能卧于榻上安然入睡,没有一点紧张?就不怕子衿承诺地好听,到了半夜却害你?”子衿端着一盆清水,放在屋内,然后坐在李小蕙身边,将被李小蕙随便扔在一旁的外衣取过来,细心整理着,抚平衣服上的褶皱。 李小蕙看到子衿,才想起自己身在何处,她打了个哈欠,站起来,道:“如果在我好的时候,自然担心地要死,可是现在说不定我都没几天命了,干嘛还要焦虑?不如让自己轻松一点,睡不着觉,可不是什么舒服的事情。” 子衿虽然神采奕奕,不过离得近了,李小蕙还是看到她眼底的血丝,心中也有些愧疚。 “姑娘幸苦了,好好休息吧。” “小先生真是豁达,不问子衿结果如何,却要子衿休息?小先生就不担心就在今天会毒发么?”子衿翘起那双有着长长红色指甲的手,从铜镜旁取过一把红木梳,道:“小蕙,我来帮你梳头。” 李小蕙不好意思地避开,道:“我自己来就行,怎么敢劳烦子衿姑娘。” 子衿不乐意地撅着嘴,道:“我们是朋友,子衿才帮忙,要是那些只贪顾着我容貌的男子,连进这屋子他们都没资格,何来梳头一说?” 李小蕙无奈地苦笑,道:“子衿,你不要总把我和男人比,我又不是男人。” 子衿嘻嘻一笑,道:“那些想要通过我出名的歌姬舞姬,我也不会让她们进屋呢!”子衿一边说着,一边就将李小蕙的头发梳平整,在头顶盘起一个发髻,之后从她自己头上头上拔下一支玉簪,插在李小蕙的头上。 那玉簪是男女皆宜的样式,所以李小蕙就算穿男装,戴那玉簪也不会显得突兀,倒是更衬得她扮男人之后的秀气。 李小蕙很是别扭,心中也有些暗自打鼓,现代人有百合之好,那是指女性同性恋,这子衿该不会也有这个爱好吧?还是仅仅喜欢开玩笑而已? “小公子莫非还怕了子衿不成?”子衿看到李小蕙的躲避,反倒是更加粘上去,用她那种又柔又酥的语调缓缓说道:“小公子,你是看子衿哪点不好呢?” 李小蕙更是拘束别扭,想要躲,又觉得过于明显,可若是不动,又觉不妥,正在犹犹豫豫的当口,便听得门外有人叫门,而且还是个男人的声音,子衿动都没动,软绵绵地道:“门没锁,进来就是。” 屋门随即被人从外面推开,进来的是个年约二十七八的男子,一身锦衣,腰挂一块大大的玉佩,腰带上还镶嵌着一圈白玉,那一身打扮,端的是华贵非常。只是显得太过富贵,有些暴发户的味道。 “子衿姑娘,永乐寺的牡丹开了,姑娘可想去看?”那男子一看到坐在子衿身畔的李小蕙,当即闭嘴,他扫了一眼李小蕙,又看了看子衿,怒不可遏地冲上前来,道:“我一心一意对你,你却朝三暮四,这又是那个穷酸小子?你又拿着我的钱去贴补情郎!”说着,提起拳头就要打李小蕙。 子衿闪身挡在李小蕙身前,对着那锦衣华服的男子冷笑道:“你早应该知道,我就是喜欢不停地换枕边人,陈公子,让你失望了。” 那姓陈的公子拳头举在半空中,被子衿拦住了,打也不是收回去也不是,过了一会儿,他才不甘地撤回拳头,恨恨地道:“好,算我瞎了眼!”说着,拂袖而去。 李小蕙是被这一幕弄得有些糊涂,又有些心悸。子衿站起身,对着李小蕙笑了笑,道:“小蕙姑娘,既然子衿都帮了你那么大忙,你就少许地帮子衿一个小忙吧。这个陈公子,子衿是受够了他,琴棋书画什么都不会,只懂得漫天地散银子,一身的俗气,偏偏他死缠着我不放,子衿想找个人来气走他,可是那些男人没一个让子衿看着舒服的,平时应对倒也罢了,引他们入室却是不愿,又怕再引来一个像他那样的。这样,总可以把他气走了。” 李小蕙这才知道,方才子衿同她那么亲密,其实是为了演戏给方才那个陈公子看。“不过,他也够可怜的,毕竟,动心总是没错的。”李小蕙道。 子衿嗤笑一声,冷冷地道:“动心?他只是觉得子衿是长安城里身价最高的,为了显摆阔气,才要接近我而已。他还想带我回他家里去,向一群乡下人显摆!哼!痴人说梦!”子衿明显对那李姓的锦衣男子十分看不上眼,如今能把他气走,子衿是十分满意的。 “庭芳!”子衿高声换来庭芳,要庭芳为自己梳妆,一切收拾停当,已经是日上三竿。子衿也不管自己昨夜一夜未曾休息,对李小蕙道:“我说的那个神医,马上就到,你可以让他帮你鉴别一些龙鳞参的真假,也可以让他看看你中的毒,看他有何解法。” 李小蕙一一应了,这时守在子衿院外的童仆也来通告,说何大夫已经到了。 那何大夫是个三十出头的精瘦男子,留着一缕山羊胡,当李小蕙将龙鳞参递给他的时候,发现他的手指十分粗糙,指甲缝里还有泥土。 “何大夫,你那些药材长得如何?移进长安城,也能长得出来?”子衿问道。 何大夫用手顺了顺他的那把胡子,干笑两声,道:“不错,不错。”也不知是说药材长得不错,还是子衿猜测地不错。 那块枯树根一样的龙鳞参被何大夫在手中翻来覆去看了好久,越看,那何大夫的眉头便皱的越近,过了一会儿,那何大夫忽然将龙鳞参凑近口便,啃了一小口细细咀嚼。过了一会儿,他将口中的药材吐了出来,眉间愁云迅速消散,“呵呵”笑了起来,道:“这是什么人给姑娘的东西?真是和姑娘开了个天大的玩笑!” 天大的玩笑?李小蕙一怔,不知何大夫此言何指。 何大夫又顺了顺他的山羊胡,缓缓地道:“这东西初看上去,闻上去,都有些像是人参,但又不全像,似是而非。不过尝了一口,到是让我尝出来了,姑娘可知这是何物?” “到底是什么?请明言。”李小蕙急着问道,这若真的龙鳞参,她的命可就有救了,可是为什么何大夫说是个天大的玩笑呢? “是萝卜。” “萝卜?”子衿和李小蕙都愣了。 “是萝卜。”何大夫十分肯定地点了点头,道:“不过是用人参水蒸熏过的萝卜,又晾晒成干,所以不好判断辨别,不过这人也真下的大本钱,这么一块,所用人参比这块萝卜大十倍尚且不止。不过虽然蒸熏过,终究没渗透到萝卜里面去,尝一口,就可分辨地出。” 李小蕙心有不信,接过来,自己也咬了一小口,嚼了几下,细细辨别。 的确,除了稍微苦了点之外,这东西和李小蕙从前吃过的萝卜干儿是一个味道。 用萝卜冒充龙鳞参,这玩笑可开大了。 李小蕙整个人也瞬间垮了下来,距离她中毒已经过去一个月,当初骆鸣宇也断言她的希望就在这一个月内,如今这唯一的希望也变成了萝卜干儿,她还有什么指望?唯有等死了。 “何大夫,我这位朋友前些日不小心被虫子咬了,看了好多大夫都说是中毒,却都解不了,何大夫能帮忙看看么?我知道您是医中圣手,只是懒得图那虚名罢了。” “你这丫头,就会哄我。”何大夫笑着虚点了点子衿的额头,子衿便吐了吐舌头,道:“我这不是没法子了么?这可是我的好友,万一被小虫子毒死了,我会没人陪的。” “想要陪你的人还少么?恐怕半个长安城的人都巴不得有这种待遇。”何大夫与子衿的谈话极为轻松,就像是极熟悉的老朋友之间聊天而已,互相揶揄,互相玩笑。 何大夫一边与子衿说笑罢,便先查看李小蕙的脸色,接着又要她伸出手来,卷起她的袖子看他胳膊上的皮肤色泽,之后才给她诊脉。诊脉之后,又看了李小蕙腿伤那几块已经愈合地几乎看不到的虫子咬过的地方,细细询问李小蕙那虫子是什么模样。 之后,何大夫又再度愁眉不展了。 李小蕙道:“之前也有人说过这虫子古怪,毒性不宜解。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何大夫摇了摇头,道:“照你所叙,这虫子的确古怪,我从未见过,只在医术上见过对其描述,不熟悉其毒性。姑娘若是许可,让我取血一小杯查看,如何?” “好。”李小蕙点了点头,不就是抽血化验么?她在现代的时候哪次看病体验都少不了这一项。 获得李小蕙首肯,何大夫取出一柄又小又薄的刀子,然后问子衿要了一个干净地酒杯,划破李小蕙手指,滴了几滴鲜血到酒杯里。 第六十五章 惊慌失措 鲜血落入杯底,一会儿便凝固了。青瓷的杯底上一块殷红的血迹,看着有些怪异。 何大夫将杯子凑近闻了闻,又仔细看了看,接着,他将一些清水倒入酒杯,将那些凝固的血块融化开来,又细细地看了看,接着,便将酒杯凑近口边,像是品尝美酒一般,少许地嘬了一口。 李小蕙紧张地向他凑近了些,生怕这位看着单薄的大夫会因此而中毒。 何大夫见到李小蕙的举动,微笑着冲她摆了摆手,示意她坐下。 接着何大夫就闭目不言,犹如老僧入定一般,过了许久,他才缓缓睁开眼睛,看了一眼李小蕙,一言不发,拿着他的东西转身便走。 “何大夫?”子衿喊了一声,何大夫停步,转身,晃了晃手中拿着的那个方才用来盛放鲜血的酒杯,道:“子衿姑娘,废了你一个酒杯,你的这套南朝的青瓷酒具可就不全了。” “无妨。”子衿随意地摆摆手,一套价值不菲的青瓷酒具,其完整性自然很重要,子衿却毫不在意,只是关切地问道:“她的毒可以解么?” 何大夫的神情突然紧张起来,他抓着自己的药囊,想要将那个酒杯塞进去,也不知是心慌还是手抖,连续塞了两次都没成功,第三次才塞进去。 “呃,姑娘安养,没事。”何大夫说罢,急急惶惶地便走了,出门的时候头还撞到了门框,他也浑不觉痛。 李小蕙疑惑地看着大夫急匆匆走掉的背影,用询问的眼神看着子衿。 子衿同样也是一脸地疑惑,她看了看李小蕙,道:“何大夫平时从来没有这个样子过,我也是第一次见他如此惶急。”子衿说着,心中一个念头冒出来,难道这次何大夫也遇上了解不了的毒? 她比李小蕙熟悉何大夫,当然更加了解这个看上去年龄并不算大的人,其医术高明处,足以与整个太医院抗衡。只是此人极不喜欢张扬,又神出鬼没,只顾着照顾他的草药,所以极少有人知道,在长安城郊外还住着这么一位神医。 自是因为更加熟悉何大夫,从未见过他如此慌张模样的子衿心中更是担忧。是什么样的情况,会让这个怪才也大惊失色?为何他又不肯做任何说明,就这么慌慌张张地走了?但是面对着一脸期待的李小蕙,子衿又觉得不便将自己的疑惑讲出,她只能强制笑了笑,道:“何大夫向来如此古怪的,也许过不了几天,他就会带着解药上门来了。” 李小蕙又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察言观色她还是知道的,何大夫的慌张,子衿的遮掩,她自然意义收入眼底。李小蕙看到那颗伪装成树根模样的“龙鳞参”,不由火大,怒气冲冲地一把抓过那颗“萝卜人参”,道:“干嘛拿一截萝卜来骗我!”说着,伸手就将那根人参萝卜干儿扔到了地上。 子衿却走上前去,将那颗“人参萝卜”捡起来,又放回到盒子里,道:“以明月的性格,她大概不会做出这样无聊的事情,我查过了,的确是有人托明月,让她转交这东西给你,我想,恐怕明月都不知道这盒子里装着什么东西。” “是什么人?干嘛和我开这种无聊的玩笑?”李小蕙疑惑道。 “让我奇怪的就是这点,明月怎么会当起替人送信的差事?”子衿揪着自己的袖口,沉吟道:“不管我怎么查都查不到这个人究竟是谁,我倒是很好奇,这个人究竟是什么样儿的人。”子衿说着,粲然一笑,语气一转,柔媚万分地道:“能让明月如此做的人,也许,子衿也会喜欢呢!” 子衿说着,上前亲热地搀着李小蕙的胳膊,道:“来,我们这就去见明月。” “现在?”李小蕙愣了一下,子衿就不知道疲惫么?从昨夜遇到她开始,她就没有休息过片刻。 “就是现在。”除了眼睛里的血丝,子衿脸上丝毫没有疲态,那淡淡的黑眼圈也被浓浓的脂粉遮盖住了,她神采奕奕,提到要见明月的时候,更是异常兴奋。 “走。”子衿拉着李小蕙的手,门外她那辆张扬而豪华的马车正在等候。 “你要带我去哪儿?”李小蕙坐在马车上,不解地问子衿。 “乐坊。”子衿道:“明月现在就在乐坊,我们去找她,直接问她就好。” 李小蕙道:“她会说么?” 子衿双眉一挑,笑道:“等见了面,她想不说也不行了。明月生性凉薄,不可能为了一个男人守口如瓶。” 到了乐坊,子衿和李小蕙却被拦在了门外。 “怎么,连本姑娘都不可以进么?”子衿一手叉腰,不满道:“她进去,我就不能进?” “子衿姑娘,不是这样。”乐坊那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老板显然是不愿意得罪了子衿,她陪着笑脸,道:“明月姑娘和子衿姑娘都来,那是荣幸啊!只是,今日江公子包了局,除了明月,谁都不能进。” 子衿冷笑,道:“是怕被人看到她拙劣的舞技吧?所以才把人都赶出来,一个人在里面练?她就算再练个十年八年,成了老太婆,都比不上我用一只脚跳的好!”说这些话的时候,子衿故意放大的声音,想要让周围的人和里面的人都听得到,“你去告诉明月,别以为靠上了江家的九公子,就可以为所欲为,这乐坊虽然是江家的,可不是她明月家的!” 子衿说着,一挥衣袖,命跟着她的婢女道:“庭芳,上去,把门踢开!” 庭芳有些犹豫,拽着衣带,低声道:“小姐,这有些不妥吧?” “有什么不妥当!”子衿冷笑一声,道:“她练她的,我跳我的。”说着,子衿语气一转,用柔媚的声音道:“江九公子,外面冷得很,请你开门。”口中说着请,她自己却上前去,抬脚便用力一踢,那门虽然关着,却并未锁紧,子衿一脚踢过去,门晃了一下,子衿抬脚又踢,那老板急了,上前道:“子衿姑娘,小心别踢坏了您的脚。” “你是怕我把门踢坏吧?”子衿眯缝着眼睛,笑道:“那不如干脆打开门,如何?” 正在那老板犹豫不知所措的时候,那扇已经被子衿踢得摇摇欲坠的门从里面被打开了,开门的人,正是明月。 第六十六章 红白牡丹 “明月,最近得了什么滋润,出落的更加水灵了,来让姐姐摸摸。”子衿笑着,真的就伸出手去,要摸明月那几乎没施什么脂粉却光滑细腻的脸蛋。 明月一侧头,子衿的手便落空了,明月撇了一眼子衿,冷冷地道:“进来吧。” “小明月,你怎么忽然这么大方了?”子衿一面慢慢踱着步子迈进乐坊的门,一面故意左看看右看看,大声说道:“江九公子呢?受不了你那拙劣的舞蹈,所以躲起来不看?” 明月侧了侧身子,让开了门,扫了一眼门外的人,道:“谁还要进来一起看的?” 那些女子纷纷后退,谁都知道明月和子衿现在的心情不会太好,这两人之中不当心惹了谁日后也是大麻烦,不如离得远点。 不过围观众人之中尚有不少男子,风流了一夜尚未知足,见到明月子衿这两大长安城中最有盛名的花魁碰面,便觉得这两人生气的时候,也是各有各的风情。子衿一身红衣如血,面颊上胭脂鲜妍,而明月一身白衣胜雪,素颜自也有另一番淡雅,两人站在一起,便是一副绝佳的画。明月子衿平素里见客的要求都甚高,那些男子很多都从未有机会与二人接近,如今天赐良机,哪儿还顾得上两人高兴还是不高兴?纷纷上前进门,唯恐走的慢了落在后面,近不得屋。 李小蕙自然不能留在外面,也随着那一群男客进去。 明月也不管那些纷纷涌进来的人,她自顾自地走到琴桌前,朗声道:“九公子,请出来吧。” 珠帘晃动,从帘后晃晃悠悠走出一名男子,那男子也是一身素白衣服,只是衣领袖口边以金丝绣出花纹,显得十分华贵。在这一身锦绣华服下的江九,容貌也算得俊秀,只是脸色过白,明明是年轻人,脸上肌肤却失去了光泽弹性,露出未老先衰的模样,看起来,是纵欲过度的结果。 他便是明月和子衿口中的江九,江家乃是富商,这平康里的乐坊书寓,还有数处阁楼,都是江家的财产。 “江九公子,昔日一别,许久不见,有没有想子衿呢?”子衿摇摆着腰肢,缓缓靠上前去。 江九也就迎上去,笑道:“想啊,别人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是一日不见,如隔十秋百秋。”说着,江九便顺手搂住了子衿的细腰,另一只手在怀中摸出一双红玉手镯,道:“早就见了这副镯子,觉得配子衿姑娘再合适不过了,这不,就一直戴在身上,等着有机会给你呢!”说着便抬起子衿的手,将那副红玉镯子戴在她的手腕上。 子衿抬起双眸看着江九,又是娇羞又是妩媚,道:“多谢九公子。”说着,子衿得意地撇了一眼被量在一旁的明月,声音愈加柔媚,又带着几分委屈,道:“九公子,为何关了门?刚才子衿想进来,都没法进来呢!为了见九公子,我只好踢门了,子衿的脚好痛!”说着,泫然欲泣,一副委屈可怜的模样。 明月在一旁看着,脸上既没有不满也没有气恼,只是淡淡地开口,道:“不知那张公子,魏公子,王公子,还有如今的李公子,却又作何想?” 子衿轻轻推开江九,轻盈地走到明月面前,挑衅地看着明月,道:“你不是关起门来在练么?不如我们比一场如何?” 明月冷漠地看着眼前的子衿,用与表情同样冷冰冰的语气道:“你准备输给我什么?子衿,你已经老了,比不上我的。” 就算擦着厚厚的水粉,李小蕙也能看到此刻子衿的脸涨红了,她那双本就不小的眼睛瞪大了,“小丫头!你还嫩的很!别太猖狂了!” 明月微微垂着眼睛,嘴角微微上扬,口中的话却依旧冷冰冰地,“你想要什么?” “输了的人,要为赢了的人做一件事。”子衿看着明月,道:“你来出题,莫让人说我以大欺小。” 明月点了点头,道:“好,今天我们就比舞技,如何?” 明月此言一出,李小蕙便听到人群中发出一阵惊诧之声,接着便是低声议论的“嗡嗡”之声不断 “这明月善琴,子衿善舞,明月怎么弃了自己的长项,却去和别人的长处来比?这不是自爆其短么?” “说不定明月姑娘最近有了什么奇遇,舞技突飞猛进呢!” “可是再快,也有限度啊!” “听说上次子衿就是在比四艺的时候输给了明月,这次恐怕是能扳回一局吧?” “嘿嘿,美人儿人跳舞,有戏看了。” “不知道明月这么一个冷冰冰的美人儿,跳起舞来是什么样子?” “你没见过,子衿跳舞才好看,衣服穿得比胡姬都少,那个腰啊,手臂啊,脖子啊,啧啧……” 男人们的话语越来越不入耳,李小蕙重新将注意力放在明月和子衿身上。 子衿昂首挺胸,道:“我不欺你,既然你选比舞技,那么我先来。” ---------------------- 今天这章短了点,明天补上…… ---------------------- 神啊,最近为么子楣总是睡着了醒不来,醒来着睡不着……希望做个好梦,能有好灵感~ 第六十七章 空谷幽兰 “姐姐请便。”明月径自走到一旁,子衿比她大那么几岁,虽然两人出名的时间差不多,不过这一声“姐姐”,明月还是叫的。一来,也是尊重,其实更重要的确是嘲讽,嘲讽子衿比她大,在她们的世界里,年龄也是一项很重要的资本。 子衿昂着头,带着庭芳,转到后面去换衣服。李小蕙便听得旁边有人窃窃私语,不断地议论着这两人,子衿暂且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他们便将注意力都放在明月身上。明月侧对着众人站着,也不理江九,她微微低着头,双眼漠视前方,也不知她在想什么。 不过一会儿,便见到庭芳急匆匆地跑出来,在人群中开始寻找,看到人群中的李小蕙之后,庭芳上前拉着她将她拽到一旁,道:“姐姐请公子过去。” 李小蕙带着疑惑跟着庭芳,推门而入,便见地上胡乱扔着衣服,子衿头发散乱,正坐在胡凳上,双眉不展,似乎遇上了极为棘手的事情。 见到李小蕙进屋,子衿起身急急地问道:“李姑娘,你可会弹琴?” “我?”李小蕙傻了一下,接着便是拨浪鼓一般地摇头,道:“不会。” 子衿双眼目光又黯淡下来,她抓着自己的头发,气愤地道:“该死的明月!” “怎么了?”李小蕙疑惑地看着庭芳。 “平素给姐姐伴奏的乐师不在了。”在庭芳的解释下,李小蕙才得知,平日里子衿跳舞的时候,给她伴奏的总是一名固定的琴师。而子衿方才刚刚得知,那名琴师已经卷铺盖卷儿回家了! 她的琴师,走的时候都不曾告诉她。而偏偏就是今日,在这关键的时候,在她提出要和明月比试之后,乐坊的老板才将这消息告诉她,这其中到底是谁在作怪,用脚趾头也想得到。 “怪不得明月那个死丫头今天抽风了一样,要和我比舞技,原来是这样!”子衿双眼眼白中的红血丝更多了,原本一个美人,现在看起来倒有些狰狞地可怕。子衿握着拳头,长长的指甲都陷入肉里,“该死的明月!使这种阴招!一定是她把我的琴师赶走了!” “那个,不能找别的琴师么?”李小蕙低声问庭芳。 庭芳垂下头,偷偷地看了子衿一眼,待看到后者只是颓然气恼,没有严禁她说下去的表情之后,才凑在李小蕙身边,像是生怕被人听到般,用极低的声音说道:“我家姑娘不擅长弹琴,对音律节奏的把握也有限。所以跳舞的时候,必须有乐师配合姑娘的节奏,这临时找来的乐师,哪儿配的对?” 言下之意,名满长安的大红人、舞技冠压群芳的子衿其实是个乐痴,节奏感极差,跳舞的话要全频乐师在一旁帮她托衬,否则就会变成舞蹈和音乐两回事。 明月也抓到了子衿这最大的软肋,所以偷偷将她的乐师打发走了,让她无法应对这尴尬局面。 可是让李小蕙有些不明白的是,子衿节奏感极差的话,她是怎么跳舞的?难道也像聋哑人跳千手观音一样,完全靠着别人的指挥和自己的直觉? “眼下却去哪儿来找一个可以用的乐师来?”庭芳急道。 “要不,和明月说,改日再比?”李小蕙尝试着问道。 “不行!”子衿一下子跳起来,道:“这不就是向她认输了么?绝对不行!”子衿皱着眉头,道:“庭芳,你现在就出去,随便拉个会弹琴的人就好!快去!” “姐姐,这——”庭芳为难地看了看子衿,又看了看李小蕙,忽然,她道:“姐姐,我想起来了,乐坊半月前刚刚来了个小先生,与姐姐的琴师私交不错,也许他会?” 子衿却依旧皱着眉头,她带着不屑的口吻道:“你是说那个谷幽蓝?” 庭芳点头。 “毛还没长全的小孩子,他能做什么?” “姐姐,他只是个头低了点,听说,琴弹得也不错。”庭芳小声道。 子衿无奈地叹了口气,道:“若是真的没人,就拉他过来充数凑合好了!哼,反正是比舞技,又不是比琴师!庭芳,去找那个小孩子来!” 庭芳点头,便欲出门,子衿又补了一句:“告诉明月,我让她先开始。” 庭芳走后,子衿开始对着镜子仔细梳理自己的头发,而李小蕙有些替子衿担心了。舞和曲是相得益彰的两端,须要配合的绝佳才有最好的效果,让两个从未合作过的人第一次便在众人面前展示,没有默契,想要不出问题实在是不容易。 李小蕙也猜到了,子衿其势汹汹地来乐坊和明月比试,虽也有争艳的意图,但最主要的,恐怕还是为她打听那“龙鳞参”的事情。骆鸣宇一去无踪,而何大夫又惊慌失措地离去,现在李小蕙也只有明月这儿的这么点线索。 知道她中毒的也只有那么寥寥可数的几个人,又是谁知道她在这个时候需要“龙鳞参”,便让明月来送个假的给她?此人意欲何在?他有假的,会不会也知道真的“龙鳞参”在哪儿呢? 李小蕙也只有这么一点点线索,她不愿意放弃。可是若子衿这一局输了,恐怕从明月哪儿便问不出什么来。 子衿来乐坊之前,头发妆容便已弄妥,她稍事整理之后,对李小蕙道:“我们出去看看,明月这小丫头跳舞会跳成什么样子。” “你不需要在这里准备?” “准备什么?”子衿微微侧着头,笑了笑,道:“事情都已经这个样子,担心也没用,不如出去看看,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嘛!再说,片刻之间,就算勉强练习,能练成什么样子?” 看到李小蕙担忧的模样,子衿凑在她身侧,将头搁在她肩膀上,伸手将面前屏风上的帘子拉开了一小半,笑道:“从这里就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别人又不大可能注意到我们,这可是我让乐坊的老板娘专门为我一个人留的地方,旁人轻易上不来呢!” 李小蕙顺着子衿指的方向看过去,从这里居高临下,的确可以看到下面人的一举一动。 只见人群围绕着那个直径足有十米的台子,明月便站在正中。明月遥遥望着台侧的一名操琴的男子,点了点头。 “居然请江九公子给你伴奏!哼,那琴声配你的舞,也是明珠暗投了!”子衿咬牙切齿地在李小蕙耳旁低声咒骂。 第六十八章 一舞动九霄 李小蕙向来缺少艺术氛围的熏陶,江九在弹什么曲子,她是压根儿听不懂的,只觉得那曲子婉约动听,曲中隐隐有泉水流动的声音,有超然出尘之意,略带神秘感。 在那宛若九天云外传来的乐曲声中,明月缓缓地抖了抖她的袖子,本来重重叠叠摺在她两臂上的袖子宛若两只白鹤飞了出去,她的袖子轻地好似没有重量,又好似长地没有尽头,片刻之间,便觉得满室飞舞地都是她白色的水袖,宛若白鹤展翅,白云漫天。 而江九所弹奏的曲子,和明月的动作丝丝入扣,配合地天衣无缝,完美至极。 “她倒是想了个取巧的法子,袖子舞地漂亮,就不会有多少人注意到她步伐身段的拙劣了。”子衿冷笑一声,不再看明月的表演。 可是李小蕙却被明月那如梦幻一般的舞蹈吸引住了,也许子衿说的对,明月的步伐和身法都不是最好的,但是那一双翩然舞动的长袖夺去了所有人的目光,再也不会有人在意她的脚下是否还会有略微的迟滞,也不会注意到她的腰是不是不够柔软。 她让长长的袖子在空中舞动出千万种不同的样式,有时像是一对展翅翱翔的白鹤,有时那两只白鹤又像是在相互依偎着亲昵。 一曲终了的时候,她的一双长袖飘飘荡荡飞到了最高的地方,又缓缓地落下,整整齐齐地叠在她的两臂上。明月一曲舞毕,掌声震天。 子衿穿着一身红衣,不同于明月那身衣服的宽松飘逸,倒也不是像那些男人所说比胡姬的衣服还少,恰恰相反,子衿那一身红衣将她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地,除了脸颊和一小段脖子,她身上再也没有任何一寸皮肤露在外面,红衣红鞋,全为一色。 不过也许是因为裹得太紧了,反倒更加显示出她凹凸有致地身材来,虽然没有一寸皮肤露在外面,但是看到一身红衣的子衿,还是会让人砰然心动。那原本堆在耳畔的垂云髻此刻也全部拢在耳后,少了几分平素的温婉,多了几分英气。 而此刻,庭芳也适时地推门而入,她看了一眼李小蕙,将跟在她身后的一名男子推了出来,道:“姐姐,谷幽蓝。” 那是个瘦瘦小小的男子,只略微比庭芳高那么一点儿,站在子衿面前,拘谨地抓着自己宽大的袖口,也不知应该看哪里,垂着头盯着地面。 子衿微微皱了皱眉头,问道:“将军令,你会么?” 谷幽蓝点了点头,仍旧没有抬起头看,更没有看子衿一眼。 子衿撇了一眼帘外,距离明月那一曲最后的一个音节落地已经过去一会儿了,人群中又开始有那种“嗡嗡”地声响,甚至有些胆大的开始催促子衿,喊着让她快点出去。 子衿抿着嘴,表情坚定,她略微点了点头,对谷幽蓝道:“一会儿,你就弹将军令。” 谷幽蓝点了点头,还是没有抬头,只是垂着手站在一旁,等着子衿。 子衿“嘡啷”一声,从一旁的剑架上抽出一柄长剑,剑光如虹,顿时衬得子衿多了几分飒爽英姿。 从谷幽蓝身畔走过的时候,子衿看了他一眼,笑道:“小先生,你连看我都不敢看一眼,一会儿又怎么为我伴奏?” 李小蕙在旁边也能看到,谷幽蓝还未抬头,脸就变得通红,他微微抬起头看了一眼子衿,他的脖子就连这一起红了起来,那红色都比得上子衿身上衣服的红。 子衿“咯咯”地笑着,提着她的剑缓步走上了方才明月表演的地方。 谷幽蓝也抱着琴随后出现,他依旧是低垂着头,在台边做好,试了试琴音,便那么木呆呆坐着不动了。 “姐姐,怎么用这么小一个琴师?”明月瞥了一眼谷幽蓝,脸上似笑非笑,语气却是冰冷地。 “江九公子的琴弹得是好,可惜,琴音再好,对你的舞技又有何帮助?”子衿嫣然一笑,一双含情目盈盈向着人群扫去,从左看到右,人群中那种“嗡嗡”地声音顿时无影无踪,诺大的乐坊一片寂静。子衿柔声道:“谷先生,开始吧。” 谷幽蓝点了点头,双手缓缓按在琴弦上,第一个音节忽然迸出,银屏炸裂一般,让人心里徒然一惊。 子衿手中的长剑随着音节而起,一片红光中唯有剑光点点夺人眼目,琴音愈发激昂,而子衿的舞节奏也更快了,快的让人看不清她的动作。 琴,奏的是战场的杀伐之声;舞,跳的是将士的生死拼杀。琴音激昂,剑舞豪迈,剑光点点,女子的红衣化作了战场上的鲜血,人人只觉得眼前似乎真的出现了一副边关将士拼死杀敌的场景。 琴音一转,变得低沉,像是战后失去亲人朋友的人在遍布尸骸的战场上哭泣着找寻亲人的遗骸。舞,也跳得悲壮,生死离别,昔日少年,今日白骨。 一曲舞罢,坊中诸人屏息凝神看着台上的子衿,无一人说话,也无一人鼓掌,只有角落里隐隐传来的哭泣声,显然是为舞蹈琴曲之中的内容所打动,一时动容抑制不住自己的情感。 “子衿跳得好看么?”子衿恢复了常态,她略微有些喘,短短几分钟的舞蹈,却消耗了她大量的体力。 “姐姐的战舞真的不错,明月认输。”明月走到子衿身边,子衿伸出手,貌似亲切地拉住了她,道:“明月妹妹的双鹤也好得很啊!” 两人挨着站在一起,明月白衣,子衿红衣,煞是动人,让人恍惚觉得有种不似人间的美。 明月不语,她心里清楚,她一曲舞过之后,众人掌声动天,可是子衿舞罢,却是满场寂然。无声是大声的极致,大声,说明观者还是清楚地,而无声,说明观者在瞬间已经被舞者的舞蹈彻底震撼了,连鼓掌都忘记了。 明月虽然要强,却绝对不会强词夺理,输了就是输了,子衿的舞比她的有震撼力。 “姐姐真是厉害,片刻之间,就找到这么一位厉害的琴师,就算明月请到了九公子,都不得不认输呢!”明月看得出来,子衿舞蹈中最大的缺点就是节奏,她的节奏固然不错,却总和曲子有些偏差,不是偏快就是偏慢,总是失之毫厘,这一次依然如故。但是这次琴师配合着她的节奏丝丝入扣,子衿的每一个动作都恰好在琴曲的点儿上,而且给子衿的战舞添了几分力道。若没有这个琴师,明月相信这一次赢的会是她,而不是子衿。 第六十九章 背后的人 子衿眯了眯眼睛,打量着默默站在角落里的谷幽蓝,没想到匆匆拉来凑数的琴师,居然深藏不露,更加没想到今日居然就是这个看上去毫不起眼的小琴师帮了大忙。 “九公子的双鹤听泉,也好的很啊!子衿闭着眼睛听,都陶醉了。”子衿笑着答道,看似恭维江九,实则狠狠地损了明月,嘲讽她舞技平平。 明月那张本就没什么笑容的脸此刻更添了几分寒意,她看了一眼子衿,傲然道:“我输了,你要我做什么?” 子衿拉着李小蕙,道:“是这位李公子有事要请教明月姑娘,又恐明月姑娘不应允,所以出此下策。” 明月是见过李小蕙的,就算她换了男装,明月也一早就认出了她。 “哦?李公子?”明月看着李小蕙,道:“此处人多,换个地方可好?” 李小蕙点了点头。 在安静地屋子里,三人相对而坐,李小蕙将那个“萝卜人参”取出来,放在明月面前,直截了当地问道:“为什么要送给我这个?” “李姑娘,明月已经说过了,是受人之托。”明月冷冷地看着李小蕙,从她的眼睛里,看不到任何高兴或者不高兴的表情,永远都是那样平淡如水,冷漠如冰。即使是输给了子衿,她眼中的失望也一闪而过,随即便又恢复了那种冷寂。明月道:“就为了这件小事?” “对你来说也许是小事,对我来说就不是。”李小蕙看着明月那双似乎不会有任何感情,道:“明月姑娘,你也许不会有那种感觉,就是你今天明明还坐在这里,很高兴,很有生气,还能认识新的朋友,但是你却有可能永远见不到明日升起的太阳。”李小蕙不知道说这些话会不会管用,但是她紧盯着明月,继续说下去,“如果没有真正的龙鳞参,我恐怕就快要死了。” 李小蕙将那个“萝卜人参”往明月面前推了推,道:“也许你知道,也许你不知道,这并不是真正的龙鳞参,这只是一截萝卜干,我想问的,就是究竟是谁送这件东西给我。” 明月想要拿那“萝卜人参”,伸出去的手又悬在半空,停滞了一会儿,她将手收了回去,道:“明月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那人只托付明月将这件东西送到李姑娘手上,其他的,赎明月无可告知。”说罢,明月起身便欲离去。 子衿一下子跳起来,宛若一朵红云般挡在了白衣白裙女子的面前,“小明月,输了还想这么容易就走?是不是又去会你哪个情哥哥了?看来,除了江家的九公子,你还有别人啊!”子衿笑吟吟地,伸手搭在明月的肩膀上,看似亲热,其实却是阻止明月离开。子衿凑近了明月,贴在她的耳边,压低声音道:“乖乖说出来吧,你不会是真的对那个男人动心了吧?怎么这般维护他?” 明月的脸色“唰”地红了,这个时候就看出浓妆的好处来。子衿上浓妆,所以她就算气得脸色发白发青,旁人都不会察觉。而明月仗着肤色白皙,只是浅浅地勾勒了眉毛,脸上几乎没什么脂粉,不过,也就是因为明月这个习惯,李小蕙才会看到,万年冰山的明月也有脸红的时候。 子衿柔媚地笑着,大大的眼睛几乎要眯成一条缝儿。 “哼。”明月冷哼一声,道:“李姑娘想知道,今日黄昏后,便来我的月明居,明月敬候。” 明月说罢,将子衿放在她肩头的手一把抓开,快步离去。 李小蕙站起来,见到子衿对着明月离去的背影忿忿地道:“清高什么!再清高,还不是得靠九公子和那些公子们养着?以为我怕你不成!”说着,一把抓起案上已经冷了的茶水,仰头一口灌下。 子衿转头,对着李小蕙她的脸上又挂上了那种漂亮柔媚的笑容,“小公子,下午子衿让车夫送你过去吧,我,有些不想去她的那个月明居。”说着,子衿莞尔一笑,道:“恐怕她也是不想让我听到,所以才将你约在哪里。” “我一个人?”李小蕙开始有些紧张,但是随即想到自己能不能活命,也就看这几日她能不能弄到救命的解药,最坏也不过如此,莫说是明月的月明居,现在就算是皇宫,她怕是也有胆子闯一下的。 李小蕙现在可成了平康里的名人,也成了被众多男子嫉恨的对象。谁都知道,这个不知从哪儿来的李公子,初见子衿,便一见钟情,与子衿好的如漆似胶,相识第一夜就共度春宵。现在又勾搭到了明月,一向冷漠的明月居然主动邀请他黄昏时刻去月明居,这可是多少男人梦寐以求的地方啊!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李小蕙带着几分期待和惴惴不安,来到月明居,李小蕙下车,看到明月那个高挑的丫鬟早已经等在了门外,跟着她,李小蕙进了明月的月明居。 “李姑娘真准时。”明月起身迎接,将李小蕙迎入花园当中的小亭子,支走了丫鬟,请李小蕙入座。 这是个很小的花园,不过虽然小,却非常雅致。院子里种了许多梅花树,现在虽然不是梅花盛开的季节,但是看着梅树郁郁葱葱的枝头绿叶,还有那隐藏在枝叶间若隐若现的青梅,还是美的很。 除却梅树,树下还种了不少花卉,有些正在盛开,李小蕙粗粗看了一眼,全是些色彩淡雅的花卉,就算是亭角边儿上那一朵牡丹,也是纯白色的。 这与子衿屋里屋外灼灼盛开的各种颜色鲜艳的花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不知明月的花园可还入李姑娘的眼?”明月将一块香锭点燃放入香炉,淡淡的烟雾袅袅升起,一股芳香也就随之扩散。 李小蕙收回视线,看着明月,道:“我不是来赏花的。” “我知道。”明月淡淡地笑了一下,她笑的时候,眼帘是低垂着的,不像子衿那样直直地盯着人看,她的笑容也是淡淡,不像子衿那样勾人心魄的一般。但是她笑起来的时候,也很美,很静,静的宛若冬日一片落雪,必须全神贯注凝神静听,才能听到落地的声音。 ---------------- 咳咳,久违的小剧场现在开始,铛铛铛铛 子衿:喂喂,子楣,我没有同性取向,注意注意!我只喜欢帅哥! 子楣:(阴笑ING)我木说,是乃自己胡乱猜的~~~ 子衿:话说,看在咱们都是子字辈儿的份儿上……(说着,纵身扑上)子楣,你就让我一直赢明月吧,最好把她赶出长安去~ 子楣:这个?(抠指甲ING)我怎么觉得有股冷风嗖嗖地往我脖子里灌?(摸脖子) 明月:(冷冰冰地,面无表情状)是我! 子楣:(干笑)冷美人就是冷美人。 明月双眼中放出一股蓝色电流,与子衿双眼中冒出的红色电流对撞,顿时满场火花。(具体请参照哈里和伏地魔对抗那段魔杖光波红绿碰~) 子楣:哇呀,逃命啊! 第七十章 风流公子 在李小蕙的印象中,唐代的美人应该是丰腴大气,浓妆艳抹地,只有像子衿那种风格的才能算是美人儿,可没想到居然也有明月这般淡漠疏离地类型。长安,真是个异彩纷呈兼容并蓄的地方。 明月轻轻拍了几下手掌,她的丫鬟便冒了出来。 “木凌,去告诉公子,人来了。”明月简单地吩咐着。 等到明月那个高挑的丫鬟木凌离开之后,明月看着李小蕙,“李姑娘,公子就来了,等你见到他,问他,就一切都会明白。” “公子?” “这位公子,是李姑娘的故人。”明月起身侧过身子,李小蕙看到从屋中走出来一名男子。 那男子迎着风走来,衣带纷飞,极为潇洒。 “慕云峰?你,你怎么会在这里?”李小蕙惊诧不已。 “小蕙,许久未见,可曾念我?”慕云峰三步并作两步,甚至用上了轻功,在李小蕙一眨眼的功夫,就飘到了她的面前,“来,让我看看,这些日子是瘦了还是胖了?”说着,慕云峰趁着李小蕙还未完全回神的时机,伸手摸了摸又捏了捏她的脸蛋。 “哎,人也瘦了也黑了,王爷真是不会照顾女人,不会怜香惜玉啊!”慕云峰一边叹气,一边从面前的盘子里捻起一块糕点,殷勤地喂到李小蕙嘴边,道:“来来,这长安城的桂花糕味道一定不一样,尝尝?很好吃的!” 李小蕙一把推开某个脸皮堪比城墙的家伙,问道:“那破萝卜干儿是你送来的?你真是无聊!” 慕云峰皱着眉,一脸委屈苦相,道:“我冤枉死了,就为了那节你所谓的破萝卜干儿,我可花了大价钱的!” “所以才说你无聊。”李小蕙冷冷地看着慕云峰,道:“你来长安,就只做了这些事情么?你知道不知道,他还在到处找你。” 明月是聪明人,这个时候若是她还留着不走,就显得太碍眼了。“明月去给两位端茶来。”明月就用这个借口抽身离开。 “小蕙,你怎么穿了男装。”慕云峰不回答李小蕙的问题,反倒是又凑近了些,一脸暧昧低笑道:“好在没人会看到这一幕,不然那些姑娘们要伤心了,以为我不喜欢女人,改喜欢男人了。” “龙鳞参。”李小蕙死盯着慕云峰,问道:“龙鳞参呢?” “我找不到啊!”慕云峰苦着脸,道:“若是我真找得到,还用得着找个假的来安慰你么?小蕙,看在你我只能相聚这么短短几日的份儿上,就可怜可怜我吧,对我笑一笑也好。喜欢了你这么久,你连个笑脸都不曾给我,再过几日,我想看都看不到了,那个时候你会后悔的!” 李小蕙很是无奈地躲开又蹭上来的慕云峰,中毒的是她,又不是慕云峰,怎么按照慕云峰的说法,倒好象快要死的是他自己一般。 “龙鳞参。”李小蕙又重复了一次,然后,起身欲走。 “等等,小蕙。”慕云峰拉住李小蕙的衣角,硬拽着她,然后蹭上来,一脸受了委屈的模样,道:“小蕙,难道在你心里,我还比不上一截没生命的草根儿?我好可怜啊!”说着,他的双眼中居然还真的有水光闪动。 李小蕙觉得,若是在现代,完全可以给慕云峰颁发一个“最佳男主角”奖了,眼泪说来就来,装的还真像。就这么一个又风流又痞的家伙,为什么李隆基会这样信任他? “好吧好吧,别生气,我告诉你还不行?其实呢,来长安这么多天,那龙鳞参的下落去向,我早就查的清清楚楚了,嘿嘿,,只是那东西,我是弄不到手的,小蕙,只有你亲自动手,龙鳞参才能弄到,我是无能为力,只能从旁协助。” “我?”李小蕙皱了皱眉,以为慕云峰还在胡说八道,她有什么能力,可以把慕云峰都弄不到的东西弄到手? 慕云峰“嘿嘿”一笑,站起身凑过来,道:“小蕙,那枚白玉扳指,你还随身带着吧?”说着,一双手就向李小蕙的脖子伸,口中还道:“我记得你是挂在脖子上的,是么?” 李小蕙将那双咸猪手拽开,盯着他,问道:“龙鳞参和我的白玉扳指有什么关系?”因为李小蕙感觉那枚扳指实在是个危险又重要的东西,一旦和那枚白玉扳指牵扯上关系,就不是小事,所以慕云峰一提及,李小蕙就紧张起来。 慕云峰看着李小蕙紧张地拽着脖子上的一根细绳,却没有将那根绳子拽出来,他也知道这件事的确有些大,便不再开玩笑,收起了笑容,严肃地道:“那枚龙鳞参,也是这世上仅存的一枚,据传有起死回生,延年益寿,甚至是让人长生不老的功效,所以皇帝很是重视,那龙鳞参并未保存在太医院,而是由皇帝亲自保管,放在她的寝宫中。” 放在武则天寝宫里的东西,想要拿出来,比从醒着的老虎嘴巴上拔毛更加危险,简直就是不可做到的事情。 李小蕙灰心丧气,她只觉得眼前那一点点希望之光在片刻之间支离破碎,骆鸣宇下落不明,龙鳞参又不可能到手,她还有什么希望可言?想到这里,李小蕙都能想到自己的心跳一下一下地变慢,放缓,直至停止的感觉。 “小蕙,你怎么了?”大概是感觉到李小蕙情绪的失控,慕云峰急忙上前,亲昵地搂着佳人的腰,一边关切地询问,一边在心里暗暗乐,“嘿嘿,终于也有这么乖乖地给自己搂抱的时候啊!这副乖巧柔顺的模样,实在是让人又是怜爱又是心疼啊!” 其实,李小蕙那是因为失落绝望而呆了,有那么片刻处于精神肉体分离状态,对外界的一切反应迟钝,哪里是“乖巧柔顺”呢? 当李小蕙离体神游片刻的魂儿又回到身体里的时候,便是慕云峰发出一声惨叫,抱着自己的脚丫独脚跳的时候。 “小蕙,你好狠啊,完了完了,我的脚趾一定是被你踩断了。”慕云峰抱着自己被踩的脚,挨着亭柱站着,口中还呼喊不止,“小蕙,我已经尽了自己的全部力量,实在是力不能及啊!你不要这么狠心吧?”说着说着,演技一流的某公子又眼泪汪汪地,连说话都带上了哭腔,“小蕙,我为了你冒了很大的险啊,连夜探皇宫这种抓住了会掉脑袋的事情我都做了,你就不能对我稍微好一点点么?换了别的女人,这个时候早就动心了,难道你的心还是铁石铸成的?” 已经回神的李小蕙此刻脑子是转的分外快,命是她自己的,死过一次的她现在是万分珍惜自己的这条命。谁知道她死了之后是魂魄是被这个时代的阎王收走,还是再穿回现代去,或者是干脆唯物主义地身死魂灭。现代加上古代,她也只活了二十多岁,没男朋友没谈过恋爱,好日子都没过了几天,想想都觉得活的太不值了,所以,能不死还是不死的好。 “你拿不到,我能拿到?”李小蕙拽着脖子上那根挂着白玉扳指的绳子,问慕云峰。 慕云峰无奈地点了点头,道:“小蕙啊,你现在才想明白啊!那东西被皇帝占着,可要是皇帝不是这个皇帝了,那东西不也就没主人了么?一个没有了主人的东西,想取走,就容易地很,说不定还有人直接送给你呢!” 让武则天下台? 李小蕙被这个念头吓了一跳,随即,李小蕙想起来,按照时间来算,这个时候,的确已经快要到了武则天下台的时间。这个时候的武则天已经年老体衰,只信任她的男宠,而二张肆无忌惮的行为已经触到了李氏皇族和朝臣们的底线,宰相张柬之于是趁着武则天病重无力掌管朝政的时候,拥戴中宗李显也就是永泰郡主的父亲为帝。 “那枚扳指,小蕙,难道你的哥哥就真的什么都没有告诉你么?”慕云峰又问。 李小蕙摇了摇头。 慕云峰道:“大概是时机紧迫,只来得及交给你这扳指,未曾告诉你便被杀了。”慕云峰看了看四周,一片寂静,他叹口气,道:“这事情,本来是轮不到我来说的,可是王爷他不愿意说,也罢,坏人总归是我来当。” 第七十一章 谁只手江山 虽然慕云峰此人在李小蕙心目中一向就是一个风流公子,不务正业的典型,但是这一次,李小蕙隐隐觉得慕云峰将要说的是极为重要的话,很可能会关系到她未来的命运。所以,她也认真起来。 “我也只是听说,你知道,这打听来打听去,一句话从十几个人的嘴里一一传过来,总会有些变样的。”慕云峰没话找话说,想找个好些的开场白,他第一次觉得,自己居然也会有说话结结巴巴,觉得辞不达意的时候。 该来的总会来,李小蕙笑了笑,道:“直接说重点,我的时间不多了,可没空听你絮絮叨叨说些没用的东西。” 慕云峰吞了一口唾液,不无遗憾地叹了口气,道:“小蕙,我多希望你永远不知道那个破玩意儿是做什么用的,等你知道之后,我们恐怕就不能这么相处了。”慕云峰说着,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道:“我还想让自己的脑袋在脖子上多呆那么四五十年的。” 他一脸惋惜,叹着气,道:“小蕙,希望你看在我们从前交往的情分上,多少还给我留个位置,否则我会很伤心的。”说着说着,某人又开始眼泪汪汪,让李小蕙怀疑他的泪腺是不是异常发达,眼泪多地没有地方贮存,只要一动就会流出来。 “到底是什么事情。”李小蕙有些不耐烦了。 慕云峰四处看了看,神秘地道:“这里还是不安全,这样,你随我来,找个安全的地方,我再说。”说着,慕云峰也不等对方同意,就拉了李小蕙的手,拽着她走。 慕云峰走得极快,李小蕙有些跟不上,慕云峰便回头揽住李小蕙的腰,几乎是将她整个人抱了起来,抱在怀中,然后沿着李小蕙全然不认识的小巷子转来转去。 “你要带我去哪儿?”慕云峰的前科可不怎么好,李小蕙不得不提防着他。 慕云峰神秘地笑了笑,道:“去一个别人不会偷看偷听到的地方。”说着,慕云峰忽然纵身而起,揽着李小蕙的腰便跳过了一道围墙,进入某个李小蕙不认识的院子里。 慕云峰放下李小蕙,看了看四周,笑着舒了一口气,道:“这里安全了。” 到底是什么事情,就连在明月那个安静的花园中也没法说,非要废了这么大的力气换地方呢?还是说慕云峰是没事找事,故意带她来这里的? 慕云峰这一次却没有啰啰嗦嗦地说一堆题外话,他简单明了地道:“小蕙,那枚白玉扳指,你还戴在身上么?” 李小蕙点了点头。 “那枚白玉扳指,并非只是普通的扳指,有了这枚扳指,就有了扭转乾坤的力量。” 李小蕙听到这话差点没有坐到地上去,可以扭转乾坤的力量,就被她一直当作个装饰物戴在脖子上?还一度差点被她送人或者扔掉? 李小蕙隔着衣服用手攥住了那枚白玉扳指,这仅仅只是一枚扳指而已,怎么可能扭转乾坤,号令天下,只手江山?难道像是倚天剑屠龙刀一般,里面装着什么绝密的兵法秘籍?可是又不大可能。才这么点点大的扳指,而且还是用几近透明的白玉做的,里面能塞进多少东西去? 慕云峰忽然向着李小蕙跪倒,道:“郡主。” “你干嘛!”李小蕙后退一步,随时都想要夺门而逃。 慕云峰笑嘻嘻地又站起来,道:“小蕙,我知道,你是永泰郡主,所以我才可惜,若你一直都是临淄城中那胭脂店的主人,我就算是死缠烂打,也可以讨你欢心。可是你一旦成了长安城中的永泰郡主,你我之间,就是天壤之别。我慕云峰这辈子,也只是草民一个。” “那你为什么要说出来。”李小蕙道。 慕云峰挑了挑眉峰,笑道:“若我不说,又能如何?等着你死了,看死人么?美人再漂亮,死了也就不好看了。” 慕云峰忽然收敛了脸上的笑容,道:“高宗皇帝和当今的圣上共有四个儿子,他们四人都曾被立为太子,其中章怀太子最得人心。可是据说章怀太子并非当今皇上的亲生骨肉,而是皇上的姐姐韩国夫人所生,韩国夫人产下章怀太子便死了,而章怀太子就成了当今皇上的儿子。这些都是宫禁秘闻,陈年旧事,难辨真假,不过我所说的事情,也就是这枚白玉扳指,却是和章怀太子有关的。” 李小蕙全神贯注地听着,这些事情她倒是在电视剧里看到过,当时只以为是现代人为了提高收拾率,所以捕风捉影八卦出来地,可是,听这个时代的人亲口说出,便不得不相信了几分。 慕云峰压低了声音,继续道:“章怀太子被立为皇太子的时候,颇得人心,可是当今的皇上,也就是当时的皇后对太子却是疑心重重,章怀太子昼夜不安,后来,太子与朝中重臣秘密地组建了一对人马,并打造了铠甲,以备日后之用。后来事未成既败露,太子也被废除。” 慕云峰说了半天,李小蕙还是没感觉到这其中和自己有什么关系,最大的关系,也不过是章怀太子与她的父亲是同胞兄弟,所以章怀太子算是她的伯伯吧。慕云峰所说的,也就是太子看着武则天不顺眼不服气,于是想要谋反,却被武则天抢先一步废了他。这和李小蕙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 “虽然事未成,但是那一支人马却就此隐蔽起来,任凭怎么查,除了那几具空空的铠甲,就查不到什么了。”慕云峰神秘地笑了笑,道:“却不知,筹备之时章怀太子便预感到了自己日后或许会有不测,便与人相约,日后手执信物且为李氏血脉者,便是主人。” “你是说——”李小蕙颤抖着掏出那枚白玉扳指,紧紧地攥在掌心中。 慕云峰神情凝重地点了点头,道:“不错,你手中的白玉扳指,就是信物。我知道,你一定奇怪,这么隐秘的事情,我为何知道地如此清楚。当年组建那一队人马的人,便是我的父亲,父亲死后,便是归我掌管。” “所以——”慕云峰看着李小蕙,很是无奈地笑了笑,“所以小蕙,你现在是我的主人。” 第七十二章 一生的忠诚 主人?主人!主人…… 简直就像是大灰狼忽然对小绵羊说,“你是我的主人,以后我都听你的。” 这实在是太诡异了。 所以李小蕙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慕云峰又编了什么瞎话来骗她。 慕云峰无奈地叹了口气,道:“觉得很奇怪?不相信?说实话,我第一次看到你手中那枚白玉扳指的时候,也是万分不愿意相信的,我倒宁愿相信那是你从路上捡来的。可惜啊,王爷证实了你的身份,如果我所料不差的话,这是重润给你的吧?” 李小蕙怎么知道这扳指是如何来地?就算这真是李重润在被武则天打死之前偷偷交给永泰郡主的,那也是她来到这个世界之前的事情了,除非这具身体之前的那个主人永泰郡主李仙蕙能活转来,将这些事情都告诉李小蕙,否则,李小蕙是什么都不知道的。 不过,如果永泰郡主真的能活过来,面对占据了自己身体的李小蕙,她一定也会和李小蕙打一场身体主权的争夺战吧? “小蕙,你不信?”慕云峰无奈地笑道:“我骗你有什么好处啊。” “那你告诉我,又有什么好处?” 慕云峰沉默半响,道:“小蕙,我不想看着你死,可是想要拿龙鳞参,仅凭借我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 李小蕙依旧是满腹疑惑,这件事说起来实在是太奇怪,如果真的是章怀太子留下的人,过去了这么久,没人组织,还不都做鸟兽散了?仅仅用一个看上去平平无奇地信物,就可以把人都召集来?而且,这件事如果是真的,那么在永泰之前掌握这枚扳指的人,应该是已经死了的李重润,李重润死的时候也只有二十岁,在李氏皇族中,他的地位并不如何显赫。况且他的父辈们李显李旦都还活着,这枚象征着偌大权利的扳指怎么算也不会落在他的手上啊! 这件事实在是疑点多多,让李小蕙不能相信。 “若是你不信,不妨试一试。”慕云峰嘴角弯出一个带着蛊惑的微笑,轻声细语地道:“不试试,怎么知道我说的是不是真的?如果找不到药,不是就活不下去了么?既然这样,什么危险都无所谓吧?” 就像是在诱惑小兔子开门的大灰狼。 试一下不要紧吧?反正不试一试的话也是等死。 李小蕙犹豫着,终究是将那枚白玉扳指从套在脖子上的绳子里拽出来,然后小心翼翼地套在大拇指上,问道:“要怎么样做?” 明明她是主人,现在反倒是要询问下属的意见,需要下属为她筹划并为她做出决定。 对于一无所知而且对政治从不敢兴趣的人来说,从天而降的权利并不是好事,而是麻烦。不过现在对于李小蕙,这枚白玉扳指还是非常有用的。慕云峰用极大的耐心给李小蕙分析了章怀太子留下的这些隐藏在暗中的力量究竟是怎么回事。 李小蕙越听便越是惊诧,章怀太子果然不是一般人,可惜,大概是觉得自己已经胜券在握,于是有些嚣张,引起了武则天的怀疑,于是乎三尺白绫便夺走了性命。 按照慕云峰的说法,章怀太子所留下的亲信,不仅仅只有武装力量,还包括许多朝中的力量,昔日曾经有众多朝臣效忠于他,多年之后,那些朝臣早已经身居高位,若是他们振臂一呼,这天下难免不会变了主人。 甚至,这股力量还包括无踪无影的杀手集团。 而且,慕云峰所掌管地,也仅仅是流落于民间江湖中,已经变作了游侠的一群人,至于在其他方面还有什么隐藏的力量,他并不完全清楚。 只是,如果有这么大的力量,为何章怀太子死了那么久,之后的继任者却没有做出丝毫的动静来?人心异变,谁知道再过这么久,昔日的那些人会不会早已经变心投向了武则天那边?毕竟,能给予他们权势富贵的人,是武则天,而不是某个早已经死了的废太子。 也许就是因为人心已经涣散的关系,虽然有信物在手,但是那些继任者还是无法召集起人来,所以这信物也就成了摆设。况且,就算真的能召集起来又如何?章怀太子在的时候,都无法反抗武则天,现在他已经死了,继任者换成了根本没什么魄力也没什么威信的郡主,可能有用么? 李小蕙再度失望了。 虽说不试一试就不知道结果,但是思维正常的人都能推断出这样的结果吧?一个已经死去数年的人,他留下的那些曾经信誓旦旦要向他效忠的人,可能就这么无条件地跟着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子出生入死么? 慕云峰看着沉默不语地李小蕙,缓缓地道:“你大可以放心,他们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背叛你。” “为什么?”李小蕙一语问出,才发觉,慕云峰居然察觉到了她心里在想什么。 这个家伙,不仅仅适合做演员,更加适合做心理医生啊!没有生在现代,真是资源浪费。 慕云峰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道:“盟约之时,所有的人便都发过誓,如若背叛逃跑,就会死的惨不忍睹。” 李小蕙道:“发过誓又有什么用?” “不仅是誓言。”慕云峰慢慢地卷起他的袖子,将他胳膊上一个黄豆大小的青色印记给李小蕙看,之后解释道:“这就是誓约的印记,我身上有,他们身上也有。这印记里,其实藏着蛊虫,蛊虫沉睡的时候,便只是印记,可若是蛊虫清醒了,十个时辰之内,便会蔓延全身,结果自然是可想而知。而且这印记是去不掉的,若是用刀子硬割掉的话,蛊虫就会立刻复苏。” 李小蕙忽然觉得很恶心,想象中出现的恐怖画面让她不寒而栗,同时又有些怀疑,现代科学都无法解释的东西,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这种可恐的虫子? 慕云峰将衣袖放下,继续道:“小蕙啊,你以为我为什么非要效忠你不可?为什么扳指的主人必须是李氏皇族之人?就在于此。唯有拥有李氏血脉的人,才能掌控蛊虫。” “如果,我把扳指送人呢?”李小蕙脑海中浮现出的第一个人便是李隆基,他才适合做这扳指的主人,这么诡异而危险的东西,李小蕙巴不得现在就把扳指从手上拽下来,扔地远远的。 时间已经到了中午,太阳照在物体上的影子落在地上,奇形怪状。李小蕙感到很害怕,命运似乎织了一张很大的网,将她网在其中。 “除非你死去,只要你活着,你就是主人,不管扳指在谁手里。”慕云峰道:“若是别人拿到了,时间一长,拿到扳指的人就会被蛊虫感染。只有上一任的主人死去,扳指才会通过鲜血来确定下一任主人。” 李小蕙忽然想到,她在鲜血和死胎之间醒过来的时候,满手都是鲜血,而当时她手上正戴着这枚白玉扳指,鲜血没有可能不沾到扳指上的。而她产下孩子的时候,想来李重润已经死了。 第七十三章 鲜血的盟誓 用鲜血许下效忠的誓约,此生都无法改变;用血脉传承的责任,只有死亡才能解除。让人毛骨竦然的盟约背后,是李氏的子孙为了皇朝王位所付出的努力。在皇族成员被不断地屠杀之后,也许只有最有勇气的人,才能承担起复兴的希望。 李小蕙始终想不明白,为何这责任会落在年轻的李重润身上,更加想不明白,还有那么多的兄弟,为何李重润会选择只有十六岁的永泰郡主。 如果当时永泰郡主难产死了,这枚扳指随着她一起被掩埋,一切不都白费了么? 也许是因为局势紧迫,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仓促间又没办法将扳指送出去,所以只能给了自己的妹妹? 而她的疑惑,慕云峰也无法给出满意的解释。慕云峰只能告诉李小蕙,李重润得到这枚扳指的时间也不过只有短短地三年,其实在李重润之前,章怀太子死后,这枚白玉扳指是消失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没人知道其下落,直到有人发现李重润戴着这枚白玉扳指。 可是李重润做主人的时候,从未做过任何事情,李重润只是简单地将几个主要的人找出来,然后告诉他们一切依旧如常。所以慕云峰也乐得逍遥,玩世不恭的他反倒是没有将这当作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任务,他离开长安随心所欲地过了好久,直到李重润死去,直到他见到李小蕙戴着扳指出现在他面前。 李小蕙忽然觉得套在自己手指上的那枚玉润滑光洁的扳指变成了一只虫子,正越来越紧地箍着她的手指,甚至是要钻进她的身体里。 李小蕙急忙将扳指从自己手上取下来,却又不知道放在哪里合适。她心中后悔不已,早知如此,当初就干脆让人偷走了好,省的如今心烦。可是若真的被人偷走了,如今她中了毒,怕也就没得救了吧? 命运总是充满着各种各样的巧合和不得已。 她的命运,从一开始就紧紧与永泰郡主相连了,那个死去的女子,她的怨她的恨,都留在这具身体里。还有她的身份她的地位,这些,都是李小蕙无论如何都避不过的东西。 “那你说,要如何才能取到龙鳞参?真的要做谋反的事情?可是等到那时,是不是已经来不及了?”李小蕙道。 慕云峰胸有成竹地笑道:“既然你是玉扳指的主人,就不用这么麻烦。有些事情虽然我办不到,别人却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到,比如从寝宫里偷一块可有可无的树根,然后再用一模一样的假的代替。我是连寝宫都近不得的,可是换一个人换一种身份,这事情就容易地很了。” 明明是艳阳当空的时刻,却不知从何处吹过一阵寒风,让李小蕙忍不住抱紧了胳膊,同时,屋檐下有几只黑色的乌鸦掠过,乌鸦发出“嘎嘎”地叫声,十分地不吉利。 “你早就想好了这一步,就是为了让我承认我的身份?”李小蕙的脑子忽然变得清楚而有条理。 “冤枉啊!主人!”慕云峰一脸比窦娥还冤的表情,道:“想我是早就想到了,可我又不是玉扳指的主人,就算是想到了,也无能为力啊!那些人可只会听你的命令,不会听我的!”慕云峰一边大喊着冤枉,一边偷看着李小蕙的表情,同时心中暗自咒骂那些鸟儿,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这个时候叫丧,下回一定见一只杀一只,都杀光了这些叫丧的鸟儿。 李小蕙心中隐隐觉得有一个环节不通,可是却想不出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她抬起手,便看到黑紫色已经从她的指甲蔓延到了小臂,整个手都像是刚刚从煤堆里伸出来的一样。同时,伴随着颜色的变化,她的手也渐渐失去了知觉。李小蕙不看也猜到了,自己腿上的情况一定更加严重,从两天前,她就已经因为伤口那种让人看了恶心的状况,而不肯再看自己的身体。 这是一种奇怪的毒,虽然让身体发生了这种变化,让她的肢体渐渐失去知觉,却并没有完全剥夺掉她活动的能力,比如现在,她还可以用不怎么灵活的腿脚继续走路,如果她不介意被人看到,也完全可以继续用手拿取杯子。 但是,这种毒却是对人折磨最大的,因为中毒者可以完完全全体会到自己的身体在一点一滴地死去,时间越长,感觉越是明显,将死亡的过程如此延续拖长,实在是一种比死亡本身更加痛苦的折磨。 李小蕙看了一眼自己那发黑的手掌,略带无奈地叹了口气,道:“我还能有什么别的选择?一切就都如你说的办好了,只盼着那龙鳞参真的能救我的命,我还不想死。” 慕云峰向李小蕙行了个礼,道:“是,主人。” 当年为了保密,那些用鲜血许下誓言的人之间并不是全都认识,慕云峰所知更加有限,不过,他却知道一名女子,恰恰是这个人,眼下来说是最重要的。 慕云峰所指的人,曾今只是皇宫中一个默默无名地小婢女,但是如今她已经成为了武则天身边除去上官婉儿之外最受信任的女官,那颗想方设法都得不到的龙鳞参,在她的帮助下只用了一天的功夫,便出奇顺利地从皇宫中偷了出来。 用鲜血和生命许下的誓言,是根本无从违约的。只要主人一声令下,就必须继续当初的盟誓。也许有人会后悔当初的一时热血,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当日的激情早已经消散无踪,可是,人都是怕死的,尤其怕死前受尽折磨还死的惨不忍睹,所以,李小蕙命令的下达居然是出奇地顺利。 拿着那节其貌不扬的龙鳞参,李小蕙有些疑惑,这东西要怎么吃?像吃萝卜一样生嚼硬吞?还是煮熟了连汤一起喝? 慕云峰也挠了挠脑袋,略带尴尬地笑道:“小蕙,药我可不在行,要不等姓骆的那小子来?或者我们找个神医?” “神医,有几个神医知道龙鳞参的?”李小蕙嘀咕了一声,脑中迅速搜索了一遍,可惜,列出来的可选名单上只有骆鸣宇和何大夫两个人,骆鸣宇现在都不知下落,只能去找那个何大夫碰碰运气了。 第七十四章 惊恐的大夫 一天之后李小蕙再次见到子衿,子衿一脸惊异,跑上前便抱住了李小蕙,道:“我还以为明月那丫头把你拐走了,哪儿都不见踪影。问明月那丫头,她却说你就在她的花园里不见的!该死的明月,一定是她把你藏起来了!若是再不见你,我就带人去砸了明月的屋子!也要找你出来!” “不是明月。”李小蕙一边摇着头,一边向屋内走,却见到屋内相对摆着两具琴,那日曾助子衿赢过明月的小琴师谷幽蓝便坐在一具琴前,他微微低着头,李小蕙从侧面看到他的脸一片通红。一旁放着两个茶杯,几样茶点,子衿的丫头庭芳手中端着一盘桂花糕,正要放下。 李小蕙笑着回头看了看自己身后的子衿,道:“子衿姑娘就是这么担心我的?” 子衿的脸红了一下,又马上恢复常色,“子衿虽然在学琴,也在担心李姑娘的!小先生,你说对么?” 谷幽蓝的脸更加地红了,他的脖子上都快要长出番茄来。很明显,子衿是硬把他从乐坊拉过来的,大概他还不知道怎么面对子衿的风情万种吧? 李小蕙无所谓地笑了笑,反正她和子衿也不过是一面之缘,怎么能强求人家去关心她呢?况且,子衿已经帮了她很大地忙。虽然李小蕙现在开始怀疑这从一开始就是出自慕云峰的层层算计,让明月送给她假的龙鳞参,然后引得她上钩。 可是,这若真是出自慕云峰的计划,其中实在漏洞多多,如果她发现不了那龙鳞参是假的呢?如果她不来找子衿呢?又或者子衿不帮忙,这事情不就没法继续下去了么? 不过,最终却是眼下的结果,假设中会出现的问题,也就无从查证了。或许慕云峰备足了各种应对方案,不管发生什么样的问题,最后都会走到那一步的。 面对着被拆穿的谎言,子衿没有丝毫的尴尬,她笑吟吟地,柔声道:“刚才听琴师弹了一曲,很是动听,小蕙想听么?”说罢,不等李小蕙有所表示,子衿便冲着谷幽蓝道:“小先生,请你再来一次,好不好?”她的声音软绵绵地,带着几分撒娇的味道,又有几分娇蛮。 听到这样的声音,谷幽蓝的脸红的像是要渗出血来,他低着头,一眼都不看子衿,双手放在琴上,开始弹奏琴曲。 李小蕙本欲向子衿询问那何大夫的下落,谷幽蓝伸出手开始弹琴之后,李小蕙的注意力被那双手吸引了。 他的手指又细又长,比女子的都要好看,饱满的指甲呈现出淡淡的粉色,犹如桃花花瓣。十根手指在琴弦上移动翻飞,宛若十个舞女在舞台上翩翩起舞。手指一挥一收,美妙宛如天籁的乐曲便流淌而出,不禁让人屏气凝神。 一曲奏罢,李小蕙才重新想起自己来此的目的,“子衿姑娘,我想知道何大夫现在在什么地方?如何才能找到他?” “何大夫?他上次都被吓跑了。”子衿微微皱着眉头,道:“找他还有什么用?” “上次是上次,这一次,也许就不同了。”李小蕙道,“子衿姑娘就当是帮小蕙最后一个忙。” 子衿笑靥如花,道:“不过是找人,算什么大事,简单,我马上就让庭芳去找他来。” “我想亲自去拜访他。”李小蕙道,其实她是不想让子衿看到她怀中的龙鳞参。 子衿一愣,便笑道:“这也简单,他就在城外不远,天色还早,我带你去。”说着,子衿吩咐庭芳去备车,之后对谷幽蓝道:“小先生,我今日有事,你能明日再来教我那首曲子么?” 谷幽蓝低着头,低声应道:“好。”说罢,他收拾了自己的琴,起身便准备离去。 “小先生。”子衿喊住谷幽蓝,柔声道:“为什么小先生都不肯看一眼子衿呢?难道是子衿容貌丑陋?” “不,不,不是,我,我是——”谷幽蓝慌慌张张地摇着头,他抬头看了一眼子衿,愣了一下,接着就像是受了什么惊吓一般,更加深深地垂着头,道:“子衿姑娘很漂亮,我,我——” 子衿又笑道:“小先生难道怕多看一眼,子衿就吃了你么?” 谷幽蓝大概这辈子也是第一次同子衿这样风情万种的女子接触交谈,他慌慌张张地,话也说不清楚,李小蕙都能看到他死死握着琴囊的手在发抖。 “小先生,别怕,我吃不了你。”子衿笑着,安慰着像是惊吓过度的谷幽蓝。 她似乎明明知道这样会让这个新任的琴师更加紧张,却是乐此不疲。 好在这个时候,庭芳跑了进来,告诉子衿车已经备好了,子衿嘱咐庭芳照顾好谷幽蓝之后,便拉着李小蕙快步离开。 何大夫在见到李小蕙的时候,连手中的药铲子掉在地上都没有察觉,他只是愣愣地走进李小蕙,看了看她已经紫黑的手掌,然后后退几步,瞪着李小蕙,一言不发。 子衿看了看李小蕙,又看了看好似惊吓过度的何大夫,放声一笑,道:“小蕙姑娘是有话要说吧?子衿出去看看附近的桃花。”说罢,转身离开。 看着子衿走出很远,确定了周围再没有闲杂人等之后,李小蕙向何大夫走了一步,可是她进一步,何大夫便退一步,两人之间的距离始终无法拉进。李小蕙无奈地叹口气,道:“何大夫,我想,你一定是看出我中了什么毒,所以才会这个样子,对么?” “不,不,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何大夫说着,急急晃着手,道:“我看不了,你去找别人,去找别人。” “神医难道就是这样,把病人往门外赶的么?”李小蕙笑了笑,从衣袋里掏出那块真正的龙鳞参,给何大夫看。 她并不确定何大夫能认识这东西,她也不确定何大夫真的能解毒。可是从一开始何大夫的反应,她便隐约觉得有些问题。如果何大夫真的什么都不知道,怎么会有这样异常的反应?若是别的大夫,不是不懂装懂胡说一番,就是老老实实承认自己无能为力吧? 果然,见到那枚龙鳞参之后,何大夫的表情变了,他慢慢地一步一步上前,死死盯着那枚龙鳞参,之后又拿在手中反复查看,过了许久,何大夫才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对李小蕙道:“你进屋来说。” 第七十五章 毒药和解药 何大夫虽然已过而立之年,但依旧一个人独自居住,他的屋子虽然简陋,但是收拾地很整齐。屋子里满溢着浓浓的药草味道,又带着一股莫名地香味儿。 李小蕙闻到那股香味儿,一股熟悉感油然而生,这气味她有些熟悉,一时却想不起在哪里闻到过。 进屋之后,何大夫冲着那一节龙鳞参愣了良久,之后便自顾自地拿起龙鳞参,放在石板上,开始用小刀子切。李小蕙愣了一下,想要阻止他,可是看到何大夫脸上那郑重其事的模样,便没说话。 何大夫先切下龙鳞参上的根须,然后又从龙鳞参上切下来极小的一块儿,连着根须一起,小心收入一只用一节竹子做的杯子里,然后用铜水壶烧了满满一壶水。 在等着水烧开的时间里,何大夫坐在李小蕙的对面,他不看李小蕙,盯着自己面前的地板,过了很久才慢慢地说:“我爹娘在我很小的时候,就都死了。” 他这样的开场白,让李小蕙一头雾水,她是来求医的,又不是来采访的。她什么都没有问,何大夫介绍自己做什么? 何大夫没管李小蕙的反应,事实上他连看都没有看李小蕙一眼,就自顾自地慢慢说下去,“后来,我就跟了我师父,学医,学草药。我二十五岁的时候,师父又收了个弟子,他比我小十岁,可是他比我聪明地多,我用了十年才学会的东西,他只用了两年便全部都学会了。五年之后,师父死了。” 何大夫说到这里,又是好久没有说话,直到铜水壶里的水烧开了,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他便走过去,将水壶提着,把滚烫的水直接冲入装了龙鳞参的竹杯中。 竹杯上腾出热气,袅袅上升的热气慢慢弥散在空气中,屋中众多的药草气味有多添了一种。何大夫把竹杯放在李小蕙面前,面无表情地道:“把这个喝掉,里面的东西也都吃掉,就没事了。” “就这么简单?”李小蕙不可置信地看着何大夫,又看了看自己面前的那个竹杯子,热气弥漫中杯子里被切碎的龙鳞参漂浮着上上下下,竹杯受到热水的浸润,散发出一股新鲜竹叶的清香,就连杯中的水,都隐隐约约涌动着一种淡淡的绿色。 “龙鳞参,龙鳞虫。”何大夫痛苦地闭上眼睛,摇了摇头,又睁开眼睛,对李小蕙道:“喝下去,就没事了。”何大夫看着那个隐隐发出绿色光泽的杯子,他的眼神似乎是带着几许希翼,却又带着更多的痛苦,他的嘴唇颤抖着,似乎是有话要说,但是他却紧紧地咬着牙,不肯让只言片语从他的口中泄露出来。 他那双被草药熏地变色的手紧紧交叉握着,指甲紧紧抠着手背,直到在手背上抠出血来,他也没有放松。他的手腕胳膊以及肩膀以古怪地角度扭曲着,他的整个身体都在发抖,他又将身体绷紧,想要抑制这种颤抖,但是却显得他更加紧张或是害怕了。 如果这个时候,李小蕙还能面不改色地将那一杯龙鳞参茶喝下去,那她不是神经大条,就是太过迟钝。 看着那杯热气腾腾的龙鳞参茶,李小蕙坚决不碰,她看着一直低着头的何大夫,道:“若我不信您,今日就不会来,所以,我也希望您能相信我。” 何大夫浑身重重地抖了一下,他忽然仰天长叹一声,接着用双手捂着脸,过了一会儿,他放下手,抬起头,脸上已经十分平静,亦或者说,他脸上是释然。 何大夫起身,从犄角旮旯里掏出一个陈旧且满是灰尘的盒子,放在李小蕙面前,打开。“李姑娘且看,让你中毒的,是不是这种虫子。” 盒子里是一只脱了水已经皱缩成扁扁一条的虫子,有些像是蝉蜕,灰蒙蒙的,看着很恶心。李小蕙只探头看了一眼,就不想再看了。 “我不知道。”李小蕙老实地摇了摇头,道:“我没有看清楚咬我的虫子是什么样子的,因为当时是晚上。”李小蕙想到有可能就是如此恶心的虫子咬过她,有些汗毛倒竖。心中如此想着,身子便自然而然向后让了让。 何大夫似乎看出了李小蕙的惧怕,他将那个陈旧的盒子关上,拍了拍盒子上的尘土,陈年的旧事也便随着盒子上漫起的尘土一起展开。 何大夫的师父是个总有奇思怪想的人,他不满足于他的师父传给他的那些药理,总是想着琢磨新的东西,医术中有的药草,他未曾见过的要寻找,要栽培,医术中没有见过的东西,他奇思妙想地,也要弄出个头绪来。 所以他走遍了大江南北,但凡能看到的药草他都要采来,但凡能搜罗到的医书,他都要看。 可是这样他还是觉得不够,他想,医书上记载的都是别人的发明,他要自己配置出一味奇药来。 于是他就这么试,倒也真的配出不少能救人性命的药方。 可惜他的好奇心也太重了,药草还不够,他听说苗疆有蛊术,觉得好奇,就去学。他的运气也好,倒也真的让他找到了,不是苗疆,而是在中原,他找到了会蛊毒的人,而且以医术作为交换,学到了对方的蛊术。 人有些好奇心总是好的,但是这好奇心过度,就容易好心变坏事了。何大夫的师父学会了蛊术之后,整天心心念念地便是将蛊术和医术相结合,整日将自己关在屋子里,与蛊虫打交道,人都有些变得神神秘秘的。 说至此处,何大夫瞪大了眼睛,望着挂满了各种药草的墙壁,脸上全是惊恐的模样。 “后来呢?”李小蕙见何大夫久久不再讲下去,便主动询问。 “后来,后来。”何大夫费力地吞下一口唾液,道:“后来,师父用自己的鲜血做引,来喂养蛊虫。师父自己平时就常常品尝百草,他用自己的鲜血哺喂蛊虫的时候,更是加意吃了不少药草,后来,那虫子慢慢养大了,模样和别的任何一种虫子都不一样,我很害怕,师父却很高兴。有一天夜里,下了大雪,我听到师父房中有些声音,但是因为困乏,便未曾去查看,第二天,师父迟迟不出来,我推门去看,师父躺在地上,已经死了多时,而他屋中大部分的医书都不见了,他用鲜血养出来的蛊虫也不见了。同时,小师弟也不见了。” 何大夫用痉挛的手指费力地重新打开那个古旧的盒子,道:“我只在师父的心口上发现了这个,我查看过,雪地里的脚印只有一个人的,那就是小师弟的。我跟着雪地中的脚印找了很远,但是那脚印消失在悬崖边儿上,从此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小师弟。” 何大夫像是透不过气一样,他用力攥着胸口的衣服,大口喘着气,过了好久,才道:“因为那蛊虫身上有细细的鳞片,所以师父为其取名龙鳞虫,而当初,师父也说过,若被这虫子咬了,后果不堪设想,他用整只的人参和几十种药材一起熬制,说要配一种解药,叫龙鳞参。” 第七十六章 北斗玉衡 龙鳞虫,身上长了鳞片的虫子,会吸血的虫子。 医术超群,知道龙鳞参的存在,知道龙鳞参可以解毒,在加上那二十多岁的年龄…… 这一切如果并非巧合,似乎都指向同一个方向,一个李小蕙自己都觉得有些吃惊的想法从她的脑中冒了出来,“你的那个师弟,叫什么名字?” 何大夫道:“他叫玉衡。” 何大夫说出的名字并不是李小蕙心里的那个名字,她反倒是放松了一般。“好在不是他。”李小蕙暗自说道。 何大夫将那杯龙鳞参茶推向李小蕙,道:“水快要凉了,姑娘还是趁热喝了的好。” 李小蕙端起那青竹杯子,浅浅抿了一口。龙鳞参茶的味道并不算太坏,虽然略带苦涩,但是入口却有一股竹叶清香,让唇齿留香。如果何大夫所言属实,那么龙鳞参的确可以解毒,可是,若龙鳞参只是为解毒而生的药物,又为何会被误会成可以让人延年益寿的东西,而被武则天珍而重之地收藏起来呢? 李小蕙忽然想到,如果咬她的真的是那种可恐的被称作是龙鳞虫的东西,那么她这次被咬就很值得怀疑。那虫子从被何大夫的师父研制出来也不过五年的时间,就算是不小心跑到了野外,这个新物种要形成一定的规模也需要时间,物种入侵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 而且,按照生物学的角度来考虑,这应该是一种遗传基因极为不稳定的虫子,在自然界繁殖那么几代,再加上因为种群基数过低而与别的虫子形成的杂交,很可能当初的特征就会消失殆尽,但是咬她的虫子,那毒性却是极为可怕的。 难道她的被咬根本就不是个意外? 如果想要她的命,大可以直接杀了她,或者下毒,或者直接找一条毒蛇来,也比这种温吞水一般的毒来得快多了,她根本没机会逃走的。 “李姑娘,尽快喝下吧。”何大夫看到李小蕙捧着杯子却不动,便提醒道:“冷了,便没什么效用了。” 李小蕙的出现,尤其是龙鳞参的出现,让他想起了许多他原本以为自己已经慢慢遗忘的事情。他的师父不喜欢他,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他。师父从前甚至当着他的面后悔过,后悔收他为徒。因为他是个循规蹈矩的人,除了对栽培药草有些兴趣,他的兴趣实在有限地紧。他对师父教的东西,医术里的东西都是深信不疑的。师父教什么学什么,认认真真,却从未有过别的想法。 其实,这些都不是最要紧的,最要紧的是他并不聪明,学东西不快,按照师父的话说,他就是个“笨孩子”。而小师弟却不一样,他用了十年方才学会的东西,小师弟不过两年的功夫便全部掌握,并且对医术比他更加通透明了。 有了小师弟之后,师父更加不喜欢他,平日里见到他就烦,后来甚至看都不看他一眼,将所有的杂物如砍柴烧饭照顾药草的事情都扔给他做,却将小师弟当作宝贝一般,将毕生所学倾囊相授,而且两人整日闭门不出,不知在做些什么。 后来,师父的死,小师弟的失踪,让他一个人惊恐了好久。他虽然不被师父喜欢,但是他对师父却是有父子一般的感情,他也怀疑过,是不是小师弟害死了师父,盗走了师父的医书。 师父死的时候,他的医术已经比一般的名医要好上许多,他费了几年的功夫查找师父的死因,查找小师弟的下落,却一无所获。他早已经放弃了指望,只想着种种草药,偶尔为人治病,此生便足矣了。 可惜,不遂人愿,老天又在这个时候给他送来了这个奇怪的女子。 玉衡,玉衡。 何大夫看着李小蕙将那一杯龙鳞参茶喝下去多半,他有些犹豫,要不要说? 李小蕙已经将龙鳞参茶全部喝掉了,她放下杯子,抬起自己的手来看,一如往昔,枯槁而乌黑,没有一点点的生气,就像是死了一样。 “要多久才可以恢复?”李小蕙问。 何大夫看了看李小蕙,还是个很年轻的女子,她的脸上还充满着生机,反正已经说了不少,接下去的话,说起来也就不那么费力气了。 “无法恢复。” 李小蕙瞪大了眼睛,“什么?龙鳞参不管用么?” 何大夫摇头,一边将那青竹杯子里的残渣倒出来,一边道:“师父当年虽然想要配解药,但是这龙鳞参,只能算是半成品,如果你每天都这么喝,这块龙鳞参可以让你喝一年半,那么这一年半之内,虽然不能解毒,不过毒性也不会蔓延。” 一年半,也就是说,她只能再多活一年半。李小蕙看着何大夫,无言以对,命运真是爱捉弄人,大概是觉得这种慢吞吞杀人的毒还不够,还替她延期一年半,这和用钝刀子割肉有什么区别?用极其缓慢地办法一点一点让她看着自己死,老天爷如果有这种爱好,也是在是太恶趣味了。 “也许,只有找到小师弟,或许还有点可能。”何大夫犹犹豫豫地,像是用了极大的力气,才将这句话吞吞吐吐地说出来。 李小蕙道:“你是说,玉衡?” 不管再怎么难以说出来的话,只要说出第一句,有个开头,接下来就好说了。何大夫脸上的神情不再那么痛苦,他继续道:“我从不相信他真的叫玉衡,北斗七星之第五玉衡星,则丹元星之魄灵也,玉衡星又有另外的叫法,叫做廉贞。” 李小蕙半懂不懂地听着,北斗七星她倒是知道,可是这北斗七星具体的名字,她就一知半解了,什么玉衡,什么又是廉贞?李小蕙趁着何大夫稍稍停顿的机会,就像是学校里的小学生提问一样,举起了手,道:“我不明白。” 何大夫向李小蕙微微点了点头,就像是一个耐心地老师发现自己的学生有不懂的地方,于是给予解释一般,他道:“玉衡是北斗七星中的第三星,也是最亮的一颗,玉衡又称廉贞,而廉贞星在紫微星中是多变的一个。师父不仅仅精通医术,也精通命数星术,我想,玉衡这个名字,是他给小师弟取的。” 第七十七章 心仪的猎物 “何大夫可还记得,你的小师弟相貌如何么?”李小蕙问道。 何大夫的院子很是偏僻,他不喜热闹,所以平素很少有人会光顾。倒是院中有一颗老树,树上有不少的乌鸦。此时已近黄昏,李小蕙耳中充斥着乌鸦的叫声。 李小蕙虽然经过了这么离奇的借尸还魂,但总还算半个唯物主义者,她心中知道乌鸦的叫声并没有代表不祥的意思,但是看着窗外一群群黑色的鸟儿飞过去,心中还是莫名其妙的一惊,总觉得不是什么好兆头。 何大夫却忽然改变了主意,不想再说下去。他摇了摇头,对李小蕙道:“每隔十日,取一小块龙鳞参,如方才那样切得细碎,用新鲜的竹筒盛放,以沸水冲饮,可以保你无事。” 李小蕙提起发黑的手掌看了看,何大夫见状继续道:“如果你坚持喝一个月,你的手也会恢复得像从前一样。” “如果龙鳞参喝完之后呢?之后,我会如何?还是会像现在一样慢慢地被毒死?”李小蕙问。 何大夫闭上眼睛,过了许久,才道:“李姑娘面相富贵,一年之后,也许会有新的转机,命由天定,一年之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天色已经不早了,李姑娘该走了。” 何大夫已经下了逐客令,李小蕙自然不能再厚着脸皮赖下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她也没理由非要探求何大夫内心的隐私。可是,李小蕙出门之前还是不甘心地问了一句,“何大夫,你的小师弟长得什么样子?” 何大夫闭着的双目微微动了一下,“时间太久,我已经记不清楚了。” 李小蕙回到子衿那挂着两个红灯笼的家里时,家中除了打扫卫生的一个中年妇人,便再也没有其他人了。子衿带着庭芳和她新的乐师谷幽蓝,去了繁华的平康里。虽然门口两只灯笼红艳艳地看着很热闹,但是院子里却是冷冷清清的。因为子衿不在,所以虽然天黑了,院中的灯也没有点。 李小蕙知道自己应该走了,她来找子衿,就是求她帮忙,查清楚究竟是谁送了假的龙鳞参给她,如今,人已经找到了,真的龙鳞参也到手了,可惜,却是这么一个结果。 李小蕙涩然一笑,心中觉得空落落地,她到底是为了什么呢?看着手上那枚白玉扳指,李小蕙心中暗暗笑自己,原本的麻烦还没解除,新的麻烦就又来了。是因为永泰郡主就是天生一个招惹麻烦的体制,还是老天爷看不惯她天天做米虫的生活方式,非要给她的生活多添点儿佐料呢? 一个人混混沌沌地走出门,平康里白天总还是安静地,到了晚上才热闹,每家每户都在自家门前挂上了灯笼,远远望去,犹如一条闪光的龙盘旋在街道上。李小蕙走了几步,才发觉自己根本不认识路,而且她能回到那里去? 客栈不是家,李隆基也不知去了哪里,多日未曾见过。整个长安城中,其实她连一个熟悉认识而且可以信任的朋友都没有,她又能去哪里? “主人,你要去哪儿?”背后突如其来的男声吓得李小蕙急忙回头,却见白衣潇洒的慕云峰正站在她身后,折扇在手,长剑挂在腰间,一副护花使者的模样,一脸认真道:“属下要贴身保护主人!” 虽然他的表情是郑重的,但他的眼神却是狡黠的,看上去颇有些好笑。 “我,我也不知道要去哪儿。”李小蕙犹豫着道。 慕云峰听了李小蕙这句话,却乐了,“主人不知道去哪儿,就由属下来安排如何?” 李小蕙笑道:“你来安排?我怕会被你卖掉。” “怎么会!”慕云峰瞪大了眼睛,一副被冤枉的模样,甚至有些楚楚可怜地道:“主人就这么不相信我么?我是一片忠心啊,主人要什么,我就给主人做什么事情,万死不辞啊!” 李小蕙看着慕云峰在表忠心,远处的丝竹声传来,柔美的声音好似在为慕云峰的表白配乐,只是这效果却让人感到有些好笑。 慕云峰看着李小蕙,从临淄到长安,不过几日的时光,这女子看上去却与在临淄的时候有些不同了,至于究竟是哪里不同,也说不上来,总之就是她给你的感觉不同。这不同的感觉,却让她变得更加迷人,是长安改变了她呢,还是她因为长安而改变? 她不是美人,在这夜夜笙歌遍地美人的地方,她初看上去实在是平庸之极,甚至还比不上明月或是子衿的小丫头。可是,她却偏偏有一种神秘感,一举一动,显得有些与众不同,这就更是引得慕云峰想要接近。 慕云峰承认,一开始接近这女子,仅仅是因为李隆基对她照顾有加,于是他心生疑惑,能让王爷动心的女子究竟是什么样的,想要看个清楚。后来慕云峰看到李小蕙贴身带着的白玉扳指,对她的来历就更加好奇,让他奇怪的是,李小蕙究竟是什么人,她有了这枚扳指,为什么还要费力在临淄开胭脂店?她所图何事? 及至察觉其实李小蕙什么都不图,占据着诺大的宝库却不自知的时候,她就是个让慕云峰心痒的猎物了。 慕云峰喜欢女人,尤其喜欢各种不一样的漂亮女子,若是能拥有这么一个身份高贵的女子,他是宁愿冒一些风险的。 慕云峰知道这是危险的,就算李小蕙永远不知道那白玉扳指是做什么用的,可这样的行为简直就是在挑战王爷的神经,慕云峰看得出来李隆基是有些喜欢李小蕙的,真的触怒了李隆基,慕云峰知道那后果是他承受不起的。可慕云峰就喜欢这样,他站在悬崖边上的舞蹈,开始了。 可惜,一切都还出现端倪,事情就突然变得不一样,慕云峰的计划失败了,李小蕙还没能成为他盘子里的食物,就摇身一变成了他的主人。 可是,事情不是还没有完么?虽然现在更加危险了,想要得到她,也是更艰难的事情,不过,正是因为有难度,才更让他有斗志,让他热血沸腾。 这个女子也在变化着,变得更加引人注意,好像还变得更加“可口”。 “小蕙,我来给你安排,可好?”心中转了这些念头,慕云峰对李小蕙的称呼也变了。 “不必。”李小蕙道:“你不是说什么都能帮我做么?这样吧,你在长安城中帮我找个地方,我要重开我的胭脂店。” 第七十八章 一无所获 胭脂店? 慕云峰瞪大了眼睛,她手中拥有的力量,就算不够她坐拥天下,也足够她割据一方了。可是她脑子里究竟在想什么?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不要,非要开什么胭脂店?如果说她在临淄开胭脂店还多少可以理解,可是这里是长安啊! 慕云峰却不知道,在李小蕙一个商人的眼里,长安却是比临淄要好很多的地方,长安就像是现代的巴黎一样,是所有引领全国潮流走向的地方,在这里开胭脂店,赚头自然比在临淄多许多。 她是个没什么雄心壮志的人,对她来说,权利多了烦人,而且还会招致杀人之祸,历史上已经有无数的人为权利争夺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教训足够她吸取的。 在长安这寸土寸金的地方开店,对于别人来说也许不容易,可是慕云峰不都说了么,她有一个厉害到不得了的集团,有这么大一个靠山,开个胭脂店大概还是没问题的吧? “难道有什么问题么?”李小蕙看着两只眼睛瞪得宛如鸡蛋大的慕云峰,道:“很难么?” 慕云峰摇头,道:“难倒是一点都不难,小蕙,你开胭脂店是为了打掩护吧?你还想做什么?” “不是掩护,就是胭脂店,还叫点青眉。” 从临淄到长安,看来她距离把分店开遍全国的目标又进了一步嘛! 胭脂店很快开了,在长安这个地方,李小蕙更加不适合抛头露面,所以她只需要等着胭脂店的管事按月将钱送给她就行,别的,管事就全包了。 “小蕙,你还想不想做别的事情?”慕云峰觉得,让自己跟着这个小丫头开一间胭脂店,简直就是大材小用,明珠暗投,浪费人才啊!他从前是不想让李小蕙知道她有多大的力量,现在他是巴不得夸张夸张再夸张,反正她都知道了,想要再像从前那么勾搭轻薄是绝对不行的,如果她可以有一点野心呢,自己在帮助她的过程中,肯定朝夕相处并且为她出谋划策,这么一来,日久情深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小蕙,要不要试试把其他人都挖出来?然后让他们也认认主人?或者你还想要皇宫里什么东西?皇帝睡觉用的珍珠枕头,十年开一次花的西域植物,或者上百年的夜明珠,千年的人参,用一点点就可以一年不散的香料,你想要什么?尽管说。” “西域植物或者是香料,都是不错的选择啊,可以试试放在胭脂里,岂不是会很好?”李小蕙一手支着下巴,说道。 慕云峰欲哭无泪,“我不是已经找人替你看着胭脂店么?你等着每个月收钱就好了,还管胭脂做什么?小蕙啊,你就不能有一些别的想法么?能不能不要什么事情都和胭脂扯上关系啊!” “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慕云峰的眼睛猛地瞪大了,满怀希望地望着李小蕙,急急问道:“什么事什么事?” 李小蕙看着眼前青竹杯子里那些浮浮沉沉的龙鳞参碎末,道:“长安城附近有个姓何的大夫,我想知道那个何大夫的师父是什么人,他的师弟又是什么人。” “要查他的底细吧?没问题,要上溯到几代去?三代够不够?不够就五代,亲戚朋友都要查的对么?好的好的,九族都查清楚,连着他的族谱都弄到。”慕云峰说着,满是干劲儿,还连连问道:“要不要将那个何大夫也神不知鬼不觉地抓过来?放心,绝对不会被人察觉的,到时候他不说都不行了!” 李小蕙将竹杯子里的龙鳞参茶喝干,抬起袖子擦了擦嘴上的水渍,道:“不行,何大夫对我来说可是有恩在先的,如果不是他说,我也不知道这干木头一样的东西怎么用。”李小蕙说着,伸出她那双已经恢复了白皙柔软的手,道:“算起来何大夫对我也是有恩的,问便问,查也是要查的,可是不能勉强他。” “不勉强也行,嘿嘿,小蕙,我听说过一种药,给人喝下去之后,你问他什么,他就说什么,等到他醒过来,也只当是做了一场梦,什么都不会记得,这样行不行?” 给人下药这种手法,在现代来说也属于违法犯罪活动,难为李小蕙乖乖当了二十几年的守法公民,现在却要开始做一些违法的事情了,她当然还是有一点点犹豫的。 看到李小蕙并不拒绝,慕云峰更是来了劲头,“真的不会出事,我试过的,第二天醒来,什么都不会记得,小蕙,要不要试一试?” “这——” “好了好啦,放心小蕙,这事情又不是你做的,你只是见到一个人,随便问了他一点问题而已,对吧?”慕云峰一转身,犹如一道白色的闪电,眨眼间就不见了人影。 李小蕙有些怀疑,自己迟早有一天会被这个花花公子给带倒歪路上去。 可是,这件事情她是无论如何都想要知道的,所以,犯一次法就犯一次吧,反正这实在古代,又不会有人找她麻烦,当事人自己都不会知道呢! 李小蕙怀疑慕云峰到底是做什么的,才不过两个时辰,他居然就已经带着何大夫回来了。何大夫并没有睡着,他跟着慕云峰,很正常地跨进李小蕙这一间刚刚买的小院子里。 如果别人看到了,也只以为是李小蕙请了大夫上门来看病。 但是李小蕙看出来了,何大夫的眼神不对,他的眼珠不会转,眼睛始终盯着前面看,眼神涣散,没有焦点。 “小蕙,现在,你想问什么都可以。”慕云峰带着何大夫进了屋,走到李小蕙面前,洋洋得意地笑道:“我就说,我出手是不会出问题的。” 李小蕙看着眼神涣散面无表情的何大夫,想了想,问道:“何大夫,你所说的龙鳞虫,究竟是什么的东西?” “师父从苗疆人手中学来的蛊虫术,加上奇怪的药物一起培养出来的。” “龙鳞虫去了哪里?” “小师弟带走了。” “你的师弟叫什么名字?” “玉衡。” “他是什么人?” “师父的徒弟,我的师弟。” “他长什么模样?” “眉目清秀。” 李小蕙皱了皱眉,这四个字什么都代表不了。“何大夫,你能不能把你小师弟的模样画下来?” 何大夫双目无神,点了点头,当下慕云峰便将纸笔塞到了他手中,何大夫当即挥动手中毛病,在宣纸上画了起来。 虽然画像与本人不可能完全一样,但是看气质神韵,或者看看面部特征,大概还是可以对比一下的吧? 何大夫画的很快,李小蕙探头一看,心中的希望顿时化作了泡影。何大夫的确是画出了一张人脸,但是他画画的水平比小学一年级的孩子还不如,纸上只有一个具备了人类基本特征的人脸,两条横道代表眉毛,下面两个椭圆形代表眼睛,一个圆形代表嘴巴,一条竖道代表鼻子,脸的两侧有两个半圆形的东西,大概是耳朵。就是这样的一张脸,但凡是个长得正常点的地球人,就都是这么个模样。想要凭图寻人,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慕云峰尴尬地笑了笑,替自己解释道:“这个,原本不会画画的,就算是吃了药,也还是不会啊。” 不会画画就是不会。 李小蕙只能换个角度继续问:“你知道你的小师弟现在在哪儿么?” “不知道。” “你怎么确定龙鳞虫一定是他盗走的?” “他和虫子一起消失,自然是他。” “有什么办法可以彻底解龙鳞虫的毒?” “没有办法。” “没有办法?”李小蕙道。 “师父没有办法,我更加没有办法,师父就是死在那虫子上的。” “怎么回事?” “师父的血被虫子吸光了,师父的身体里没有一滴鲜血,他的身上却有无数极为细小的伤口,伤口中没有一滴血,都被虫子吸光了。” 李小蕙忍不住后怕,若是那夜咬她的虫子再多一点,岂不是要活活把她吸干了? 一番折腾,却是一无所获,唯一算的上收获的,也不过是确定从前何大夫对她说的话都是真的,在确定一点,就是她好像真的无药可救了。 真是失败的一次行动。 第七十九章 神秘的访客 何大夫晃了晃自己的脑袋,他似乎是做了个梦,可是梦中出现过什么,却都不记得了。何大夫笑了笑,拍了拍自己的脑袋,似乎最近总是有些魂不守舍的,日子太过于平静,人也容易变得神经敏感啊! 但是他站起身之后,却看到自己那满是草药的屋子里多了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准确地说,是一个黑乎乎地人影。 “谁!”何大夫警觉起来,如若是来求医的人,不应该在外面等着么?而且又怎么会不叫醒他呢? 黑影慢慢地转过身,来者的面容被照亮了,“师兄,好久不见,可还记得你的小师弟?” 何大夫那双常常半睁半闭的眼睛忽然瞪大了,他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出现在面前的人,“玉衡!” “师兄,你还记得我。不过,师兄,几年不见,师父教给你的东西,看来你是忘了一大半。”来者低沉地笑了几声。 何大夫皱着眉,看着面前的人,道:“你还有脸提起师父?当初师父究竟是怎么死的?” 来者不答,而是接着他刚才的话往下说,“师兄,这种迷迭香对付普通人也就罢了,可是这香味这烟的颜色,你不可能发现不了吧?你是故意装着没发现,还是根本就没有中迷迭香,只是装出一副中了烟雾的模样?”来者慢慢走近何大夫,他挣扎着想要避开来者向他伸出的手,可是何大夫就像是被钉在地上一样,腿脚都不能动,他唯有用尽全力,让自己的上身向后仰。 “看起来,你是真的中了迷迭香,师兄,你越来越不当心了,或者,你是故意的?”来者在抓住何大夫的手腕之后,又松开了,“师兄,我们师兄弟两个好久没有见面,好容易见一次,应该叙叙旧的。” 何大夫瞪着身着黑衣的来者,道:“我和你没有什么好叙旧的,我只问你,是不是你拿着那虫子去害人了?” “那不算害人。”来者摘掉他的兜帽,赫然便是许久不曾出现的骆鸣宇。 何大夫虽然腿不能动,但是他此刻却并无惧色,“那女子所中的毒,是你下的?” “若没有我的指点,她早就死了,我并没有想害死她。”骆鸣宇不紧不慢地拿过一旁放着的一个空竹杯,闻了闻,道:“师兄,你把方法告诉她了?你还告诉她什么了?关于我?” 何大夫无奈地叹了口气,道:“关于你?我还能告诉她什么?我不知道你究竟是什么人,也不知道你的名字,就连师父的毒虫是不是你带走的,我都不能确定,我还能告诉她什么?只能是将我知道的那一点点东西告诉她而已。” “所以,师兄你才不怕迷迭香啊!”骆鸣宇呵呵笑了两声,忽然厉声道:“师兄,别多管闲事,你要种你的药草当你的神医,我都不管,只要你别多管我的事就行!以后也不要再见她!” 何大夫用手搬动着自己僵硬如木头一般的腿,让自己站直,他缓缓地道:“我可以不见她,可是,师弟你到底想要做什么?你应该知道,就算龙鳞参可以让她多活一年,但是一年之后,毒性入骨,那就药石无医了。” “这是我的事,用不着你来管!”骆鸣宇拿着竹杯的手一紧,竹杯顿时在他手中化作了四下纷飞的竹片。 何大夫摇了摇头,叹道:“师父在的时候尚且不能管你,更何况我。只是,师弟,你是喜欢那个李姑娘的吧?” 骆鸣宇抬起头,狠狠地瞪着何大夫,道:“胡扯,你都没有见过我和她在一起,怎么看出来的!” “师兄虽然愚钝,不如你聪慧,可毕竟比你多活了几年,我也喜欢过人。我闻到她身上的药香,那是你给她配的药吧?还有她佩的香囊,里面装了药材,也是你送的吧?”何大夫呵呵地笑了起来,但是他的笑声中却一点笑意都没有,全是苦涩,“师弟,我只提醒你一句话,莫要后悔。如我当初,为了采药而害她被七步蛇毒死,纵然有神医的名头,又有什么意思?” 骆鸣宇的眼神愈发狠了,他一点也没有从前那股略带些迂腐气的书生模样,现在的他一脸杀气,就像是修罗转世。“不许你再胡说八道!我是看在师父的面子上才留你一命,你以为我真的不敢杀你么?” “杀我?”何大夫面对着一脸杀气的骆鸣宇,却依然淡定自若,他笑道:“你想杀我,还差点!” 骆鸣宇的眼睛都红了,“差点?你现在动都动不了,我想要杀你,不过是举手之劳。” 何大夫摇了摇头,叹道:“小师弟啊,什么时候都不要对自己太自信了,虽然我腿不能动,但是我的手还能动,刚才你就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么?” “什么异常?”骆鸣宇一怔,随口问道。 何大夫呵呵一笑,向前迈了一步,他的腿脚居然可以自由活动了,“小师弟,你一向冷静的,我不过这么几句话就让你激动成这副模样,你难道没有察觉么?” 骆鸣宇眉头一皱,虽然在气头上,很想杀了何大夫,可他毕竟不是一个莽夫,他也察觉到自己情绪的失控,这在从前是从来没有过的。 “你给我下毒。”骆鸣宇咬着牙问。 “不是毒,师弟,你知道我只救人,从来不会下毒。”何大夫又向前走了两步,叹道:“是你的情绪出卖了你,若你对李姑娘没有丝毫感情,就不会激动,那么我下的药,也就没用了。你走吧,三个时辰之内,药性就会消散。你放心,我不会再见她,明天我就离开长安,此生再不回来。” 何大夫推开门来到院中,已经是黎明时分,天上的星星月亮都不那么明显,唯有天边的一颗启明星灼灼生辉,宛若指路的明灯。当何大夫收拾起他不大的包裹上路时,他的那个神秘客人早已经不见了踪迹,就像是从未来过一般。 第八十章 嫁人当嫁临淄王 何大夫失踪了,空空的屋子里只剩下一堆一堆的药草,还有屋前那些曾经被精心栽培的药草。可是,这些药草的主人却连同他的医书一起消失不见。 纵然慕云峰自命有天大的本事,就算是飞过长安城的一只麻雀他都能查清楚老窝在哪里,这一次却无能为力。何大夫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没有人几过他的踪迹,就算是走了,也总会留下些蛛丝马迹的,可是何大夫什么都没有留下,甚至在门口的湿泥巴上,都未曾留下他的脚印。 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一定是被他发现了,不然为何我才问了他,他就不见了?慕云峰,你不是号称绝对没问题,不会被发现的么?”李小蕙向着慕云峰抱怨着,这些日子她使唤慕云峰倒是使唤地越来越顺手,再没了一开始的别扭和不好意思。 而慕云峰也乐得为佳人效力。 慕云峰也很火大,好端端一个大活人,就在他眼皮子地下消失不见了,他居然连一点踪迹都找不到,他在李小蕙面前说的那些花,一定会被李小蕙理解为吹牛。可是,他虽然有所夸张,却真的不是吹牛啊!实在是这个何大夫太奇怪了,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就连病人也只有寥寥无几地几个,又因为出手即可见效,所以他与这些病人来往也少得很。 他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种草,种了收,再晒干碾碎做成中药,再继续种草。除此之外,他实在没什么太大的爱好。 可就这么一个人,居然可以如此迅速地消失,连一点点踪迹都不留下。慕云峰曾去过何大夫那所弃置的屋子,他几乎都要掘地三尺了,可是除了草药,他再也找不到一点点有助于他查明何大夫真实身份的东西。 甚至连一根头发丝都没有留下。 这个人好像根本就没有存在过一般! 若不是那满园的草,还有屋子里的药,慕云峰真的要错以为中了迷迭香的是自己,自己不过是做了一个梦,梦中出现过何大夫这样一个人而已。 该死的,究竟去了哪里?这个家伙跑了,谁来救小蕙的命?丫头若是只能活一年,就算一年之后她可能对自己动心了,又有什么用处? 慕云峰暗自诅咒着,恨不得将何大夫给抓回来大卸八块,到如今,他甚至连这个大夫的名字都不知道,太有损他的声望了! 可是,李小蕙却是出奇地冷静,甚至是有些漠不关心,听到何大夫不见了的消息,也不过就是抱怨了几句慕云峰的法子出问题,就再没有说什么,都没有下令一定要把人找回来。 她是真的放弃希望了,还是另外有什么打算? 真是个奇怪的女人,自己的性命都攸关了,却只关心着胭脂店的生意好不好,只关心每个月的进账有多少。 慕云峰其实并不是整日都守在李小蕙身边,若真的让这个风流公子只拴在一颗并不如何漂亮的树下面,恐怕早就闷死了他。他还是依旧找他的明月姑娘,玩儿他的风花雪月。不过这日他却没有去一向都要去的琴馆乐坊,而是直奔着城南的客栈而去。 “王爷。”慕云峰推开房门,看着屋内那个站在阴影中的男子,道:“王爷还不会临淄去?不怕继续呆下去被发现么?还是,舍不得小蕙姑娘?” 站在阴影中的男子转身走到光线可以到达的地方,“你这油嘴滑舌的毛病如果再不改,迟早有一天你会栽在这上面。” “嘿嘿,无妨。”慕云峰笑着挠了挠头发,“唰”地将折扇打开,故作潇洒地扇了几下,道:“我是做个风流鬼,也比做个无聊的人好。” “她如何了?”李隆基问。 慕云峰嘿嘿一笑,道:“好,好的很,什么问题都没有。” 李隆基脸色一沉,道:“别和我打马虎眼,你知道我在问什么。” 慕云峰无奈地叹了口气,收起折扇,用扇柄点了点自己的额头,道:“王爷,这我有什么办法?她是主人,我又不是主人,我只是个跟班的,我又不能硬拉着她做她不想做的事情。况且究竟有些什么人,我也不知道啊,她不动手,我怎么办?” 慕云峰嘿嘿一笑,凑近李隆基,道:“王爷,要不你干脆娶了她吧?如果她成了你的妻子,成了主人的丈夫,自然也就是主人了。”慕云峰笑着,搂住李隆基的肩膀,道:“王爷,如何?要知道,天天和我在一起的那些美女也是眼巴巴盼着您去,您去了一次,她们还不知道你的身份呢,就把心都付给了你,你想要娶一个人还不容易?” 李隆基脸上更是阴郁,慕云峰却装作没看到的样子,继续道:“我要是女子,嫁人也愿意嫁给你,而不愿意嫁给我,一个王爷啊,怎么能和我这种市井之辈相提并论?虽然王爷不如区区在下潇洒风流,会讨女人高兴,不过在下这种人,也就只能玩玩儿,托付终身可是危险地紧。比如慧慧,我现在可是替她惋惜地很,错选了我,就得独守空房啊!” 李隆基早就知道慕云峰这么一张不积德的嘴巴,倒也没有真的生气,不过现在是关键时刻,这个家伙却在一旁絮絮叨叨啰啰嗦嗦无聊的事情,也够他烦的。 “够了!你还要扯到哪里去?”李隆基甩开慕云峰搭在他肩膀上的那条胳膊,道:“你说到底有没有办法说动她,若是你没法子,那么我来。” 慕云峰理了理袖子,嘿嘿一笑,道:“我的办法怎么能比得上王爷?居然用这种办法逼得她来长安,我是自愧不如的。” 李隆基一把抓住慕云峰胸口的衣服,沉声喝道:“你说什么?” 慕云峰脸上依旧是不正经的痞笑,但是他说的话再没有刚才玩笑的意味,“王爷,你连我都骗过了,当时我还以为她真的是意外中毒。可是,用这种办法拴她一年,一年之后呢?” “一年之后,你难道还有办法救她的命?或者她在你眼中的价值,不过就是这一年?她死了,你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继续做白玉扳指的主人?还是你有十分的把握,一年之后就再也用不到她了?” 第八十一章 天下与佳人 有的人要天下,有的人要美人。 慕云峰看着李隆基,高高在上的王爷此刻反倒成了他假想中的敌人,慕云峰看到李隆基并没有反对,这就更加让他觉得自己的猜测是正确的。 “你是故意的!王爷,天下都是你的棋盘,我是你棋盘里的棋子,现在你把她也放进去了。不过,王爷,我可以安心在做你的棋子,你可别小瞧她,她绝不会甘心情愿做你的棋子。” 李隆基忽然笑道:“多年相交,在你心里,我就是这么卑鄙的人?会用这种办法来利用一个女人?” “那她为什么会中毒!”慕云峰厉声道:“何大夫已经说过了,那不是什么水蛭,那是他师父养的虫子。人养的虫子,又怎么会跑到临淄城外的荒野上去?而且那么巧,偏偏就咬了她?” 李隆基道:“云峰,你是最近在长安的脂粉堆里泡的太久,所以脑子迟钝了吧?当日出城去找他的,并没有我。可是,有另外一个人。” “什么?那个书呆子?” “书呆子?天下的书呆子若都如他一般,这天下就要大乱了。”李隆基面色沉重,道:“我虽不能确定,可是这些日子我细细琢磨,想来也只有他。” “小师弟?”慕云峰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模样,道:“难道何大夫的那个小师弟,就是他?” 李小蕙的怀疑和李隆基的猜测都指向了同一个人,骆鸣宇。 这要说是堂兄妹两个人心有灵犀一点通呢,还是说某人的伪装实在不怎么样,露出的马脚太大了些? 辛苦伪装了一年,好容易取得了两人的信任,如今却在一夕之间就被人识破,从前的经营付诸流水,骆鸣宇若知道,一定会仰天长叹的吧?把有可能泄露他身份的师兄弄走了,却忽略了这两人的推理能力,实在是太过疏忽。 李隆基思索着,道:“我唯一想不明白的,就是他为何要这么做,让小蕙重新掌握权力,对他有什么好处?” 慕云峰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发,嘿嘿笑道:“王爷,真的不是你啊?嘿嘿。” 李隆基脸色一沉,道:“你从前不是这么鲁莽的。” 慕云峰一摆折扇,潇洒地道:“为了心中的佳人,就算是鲁莽了,也无伤大雅。”说罢,慕云峰郑重其事地道:“一定要把骆鸣宇这个家伙抓出来!让他把解药乖乖交出来!”说着,两手互搓,还伸出舌头舔着嘴唇,微眯着眼睛,一副急不可耐的模样。 李隆基叹了口气,心中自然在想,这个家伙怎么来了长安,一点不像在临淄的时候聪明了?脑子连弯儿都不会转,长安又不是他的地盘,想要把一个人找出来就这么容易的?“你连何大夫都看不住,想找出他来?也没那么容易把?” 满满的热情被人当头浇了一桶冷水,慕云峰脸上自然有些挂不住,可是没办法,谁让李隆基说的是实话呢? “我想,骆鸣宇并无要害死她的意图,否则不会费这么大的力气。我想,他也是知道那白玉扳指有什么用的人,否则当日初见时,他就不会去抢夺,怕是因为抢走了之后发现自己没有办法用,才不得已又还了回来吧。”李隆基做着他的推理,继续道:“他若是有目的,不会一直不现身,与其到处找他,不如引他出现。” “哦?”慕云峰的眼睛亮了,他并不是一味鲁莽直脑子的,大概也是因为最近被李小蕙的胭脂店折磨地久了,脑子都去替李小蕙计算如何盈利,所以有些脑子不够用吧? 李隆基笑了,“我到要看看,他究竟想做什么事。” —————— 李小蕙最近有些不得清闲了,不知为何,明月和子衿的请帖相继送来,都是请她去参加一场类似现代PARTY一样的聚会,而且还是一场很大的聚会,据说长安城里有名气没名气或者正在成长中的名人,都会来参加。 推掉吧,不好,毕竟明月和子衿都发来了请帖,同时驳了这两人的面子,总归不好。 可是去吧,李小蕙心下实在是有些怕的,因为长安城的名流都来,她怕有人认出了她,一个早已经死去的郡主,为何会出现在这个聚会上。 若不去,李小蕙心中倒有些遗憾,听闻是这么大的活动,宅久了的她也想凑凑热闹。 李小蕙还没来得及做出决定,子衿就找上了门。 “小公子,怎么不理会子衿的请帖呢?还是必须要子衿亲自上门来请不可?”一步三摇走进门的子衿依然是那么的光彩照人。 “怕被人认出来。”李小蕙无奈地道:“你怎么就确定,我在长安城里就没有仇家呢?” 子衿咯咯一笑,道:“这点倒是子衿疏忽了,小公子开胭脂店都用化名,而且深居简出,难道真的在长安城里有个大对头,不便露面?” 李小蕙不置可否,笑了笑,道:“也许便是如此。” 不肯定也不否定,只说也许。 “小公子,你越来越滑头了呢!”子衿走上前来,亲昵地拉过李小蕙的手,将她的袖子拉起来一点,她惊呼一声,带着略微的夸张赞叹道:“小公子的手真是漂亮,原先黑乎乎的时候,都没有看出来呢,若是小公子可以弹琴,一定把江九公子比下去了。” 李小蕙抽了抽嘴角,勉强做出个笑的样子,道:“别说弹琴,我听着琴声都会睡着,你让我弹琴,一定会被杀猪声更难听的。” “子衿才不信。”娇俏的女子略微撅着嘴,做出一副娇嗔的模样,她放下李小蕙的手,笑道:“小公子就算是有仇家,子衿不让小公子多见外人就是了,又有什么好怕的?”说着,子衿笑吟吟地道:“小公子不来,才是真正地可惜了。小先生谷幽蓝最近又教了子衿一首新曲子,子衿还准备献丑呢。” 子衿说着,目光流转,落在被李小蕙随手放在案上的那两封请柬上,她起身走进,翻了翻,道:“明月这个丑丫头,也送请柬来了么?” 李小蕙无奈地笑道:“是啊,在下可是艳福不浅,能得两个大美人如此惦念,可惜,无福消受。” 子衿柔声笑道:“李姑娘,你扮男人的时候,还真是十分的俊秀呢!” 扮男人,这倒是个好主意。 就算是真的有人认识永泰郡主,可是看到男子装束的她,大概潜意识里也不会将她和那个已经死去的郡主拉上关系吧?毕竟男女不同嘛! 第八十二章 流觞曲水 天下有这样的佳人,她一路笑着走过,笑声犹如银铃落在地上,就算是在严寒的冬季,她走过的地方也好似要变得姹紫嫣红,那些落在地上的笑声也好似要变成花种子,从冰雪中泥土中冒出来。 她似有似无地一回眸,就会吸引她身边身后所有男人的目光,人人都以为她那顾盼生姿,含情脉脉的眼神是望向自己的。 子衿满足地享受着来自男人痴迷和赞赏的眼光,趾高气昂地走过林间的小路,她的脚步轻盈,走路就像是在舞蹈一般,她的鞋子敲打在竹板铺成的小路上,发出悦耳的声音,就像是一曲流淌在林间的乐曲。 天下也有这样的佳人,她穿着一身如雪般洁白的衣服,轻柔地衣带在风中舞动,就好似蝉翼般轻薄而没有重量,就算是再小的风,也像是能带动她飞上云霄一般。她脸上没有笑容,那双如溪水一般清澈又如千年玄冰一样寒冷的眼睛扫过,盛夏的六月天也像是要飘下雪花来。 她赤着如衣一样洁白的双足,趟过浅浅的溪水,水卷动着她白色衣服的下摆,宛若水底的浮萍,轻柔地浮动着。她弯下腰,汲水,洗脸,起身,她的脸上没有半点胭脂,唯有溪水留下的点点水珠,犹如荷叶上正自缓缓滑落地精灵,一滴一滴,从她的脸上落到她的脚下,以一种极为静谧而优雅的方式舞蹈着。 明月用袖子擦了擦脸,静静地看着那些将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的男子。 她不笑,只是略微点了点头,却有人莫名地激动起来,站起身想要走向她,又犹犹豫豫地在距离她身周一尺的地方停住了脚步。 这样的佳人就像是冰雪堆砌而成的,你生怕靠近她一点,就会融化掉她。 如烈火般鲜明而热情的佳人,如冰雪般洁净而冰冷的佳人。 明月沿着溪流慢慢走上来,她衣裙的下摆有些湿了,贴在她的脚腕上和小腿上,纤薄的衣料湿水之后更加透明,明月那双纤长的小腿就在半透明的衣裙间若隐若现。 子衿沿着一条用竹板铺就的小路走来,天气炎热,她只穿了一条及胸的高腰长裙,外面披了一件长及地面,薄到什么都遮不住的广袖外衣。透过她的外衣,可以清楚地看到她圆润而美好的脖子,肩膀。 明月抬起头,几乎与子衿同时停住了脚步。 “明月妹妹,好久没见呢。” “不过三天而已。” “咦,江九公子怎么没有与你同来?难道他今日不会为你弹琴了么?” “九公子已经先到了,倒是姐姐的那位新的琴师,可到了么?” 她们就好像是两个好姐妹一般,一问一答,显得姐姐很是关心妹妹,而妹妹对姐姐也很恭敬。可惜,隐藏在波澜不惊话语之下的,却是惊涛骇浪一般的敌对情绪。 明月冷,但她却不是个淡泊如水的人儿,若真是淡泊如水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人,在这满是美人的长安城,又如何能成为红遍了半个长安城的花魁?成了“春花秋月”中的“秋月”,与早她两年便已成名的子衿齐名?仅凭客人的追捧是不够的。 既然是聚会游玩,自然不会只有寥寥几人,聚会的地点在长安城近郊一座风景秀丽山上。山脚下的人并不是很多稀稀落落地,相互间见到也只是简单地打个招呼。可是走上半山腰一处足有半个足球场大的平台之后,忽然就变得热闹起来。 那平台上搭着一个凉亭,从山上流淌而下的溪水被引进了亭子中,刻意弄成弯弯曲曲地模样,转了好几圈才从亭中流淌而出。 李小蕙抬头看,亭子上刻着三个篆字,弯弯曲曲,颇有古风。那三个字李小蕙是一个也不认识,从那些弯弯曲曲的笔画猜测了半天,也猜不出究竟是什么字。 在李小蕙的逻辑里,一般给亭子取名,不都是很常见的字眼么?比如什么风波亭,风雨亭,非要刻一堆像是蚯蚓一样的篆字上去,一个个都像是一副小画儿,却一个字都看不懂,不是明摆着为难文盲么? 李小蕙用胳膊肘暗中碰了碰子衿,低声问道:“那三个字是什么字?” 没想到子衿也面露难色,皱着眉头嘀咕着,“上次还不是这个名字,这些家伙整天没事做,就把心思放在这些地方么?” “雪落亭。”一直不远不进跟在子衿身后,却一直被子衿的光芒遮掩到让人忽视的谷幽蓝静静地走上前来,在李小蕙和子衿耳畔低声道:“雪落亭。” 大眼瞪小眼正在疑惑的子衿和李小蕙同时回头,谷幽蓝却又退到一个既不至于离开子衿太远,又足以让人不会注意到他的距离,垂着头,背着琴,一言不发。 子衿瞪着亭子上的那三个字,却久久不肯迈步前行,李小蕙等了一会儿,低声问她:“怎么不走了?” “没看到亭子上的那三个字么?摆明了就是让我止步的!”子衿气鼓鼓地哼了一声,美丽的眼睛瞪得大大的,道:“一定又是江九!” “那三个字和你有什么关系?”李小蕙依旧没明白,不就是亭子的名称么?子衿为什么生这么大气? “雪落亭!这不就是指明月么?风花雪月,雪月自然就是指她!”子衿咬牙切齿,低声道:“今日我绝对不会踏进那亭子一步!” 女人之间的争斗,其中缘由有的时候是很小的一件事情,可是延伸开来,却是两人地位身份的争夺。就像是今日,只为了那三个字,子衿就坚决不会踏进亭子一步。 看起来甚至有些可笑的缘由,却会让子衿如此认真。 只要是和雪,和冷,和月有关,能和明月扯上关系的事情,子衿便是坚决不要,只要她在家中,就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的家中有一分半点的冷清,她要随时随刻都热热闹闹的,要火红的灯笼挂满了院子,要彻夜都能看到红烛的光芒。她的衣服上绝对不会带着一丝半点的白,她的衣服一定要色彩鲜艳,就算是在人群中,也会鲜艳地一眼就发现她。 在她看来,亭子忽然改名叫做雪落亭,自然是为了迎合明月,迎合明月,就是和她子衿过不去。 三三两两的人走上半山腰的平台,有做平民打扮身着布衣的年轻人,也有身着官员才能穿的圆领袍的官员,更有俨然一副世外之气须发飘飘的老者。自然,这其中陪同他们的,也少不了妓女。 其实总共也不超过三十个人,但是这么三三两两地上山来,聚在一起,却让人觉得人数像是涨了一倍,好像有几百人似的。 李小蕙在这些人之中看到了慕云峰,他是搂着一名容貌尚显稚嫩的少女上山来的。 “花心大萝卜!”李小蕙在心中暗骂了一句。 慕云峰就像是没看到李小蕙一般,自顾自便坐在了那弯弯曲曲九转十八弯地水道旁边,笑道:“今日我可得找个好位置,不然酒杯从来不在我面前停,想要喝酒都没机会。” 便有旁人打趣道:“这家伙今日是来混酒喝的,千万不能让他如意啊!” 慕云峰侧过头看看站在亭外的子衿,笑道:“大美人怎么一脸不高兴的样子?不进来么?外面的太阳可毒的很,晒坏了美人的头发,晒化了美人的胭脂,可就不好了。” 子衿笑了笑,抬脚走到亭外,一直跟着她的庭芳马上为她在地上铺上草席,子衿便在紧靠亭子边缘的地方坐下来。她伸手在自己面前扇了扇风,略带抱怨道:“最近总是胸口闷得透不过气,坐在这里还觉得好受些。” 李小蕙既然是与子衿一同前来,便坐在子衿身边。 “既然行酒,就要有个监酒才行!”席间一名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见到众人都落座了,便缓缓地道:“这监酒,不如就让九公子来做可好?” 旁人纷纷鼓掌赞同,而座位距离子衿和李小蕙最远的江九等到稍稍安静的时候,摆了摆手,道:“做监酒,岂不没了乐趣?不如让明月姑娘来做监酒,在下还想好好玩儿一番的。” 慕云峰嬉笑着道:“江九公子可真是怜香惜玉啊,知道明月姑娘不善酒力,生怕美人喝醉了,就不肯让她下场了?哎,我还盼着能听一听明月姑娘一曲动长安的琴声呢!看来今日也是没指望了。”说着连连摇头,一幅可惜可叹的模样。 此刻,明月已经从身旁的托盘里取出酒杯,倒上美酒,放在那弯弯曲曲地水道中,只要她一松手,那盛满了美酒的酒杯就会顺着这条人为的水道飘向下方,因为水道很窄,而乘酒的酒杯却不小,所以那水道仅仅比酒杯大一点点,在转弯的时候会停留在哪儿,谁也说不准。 李小蕙有些莫名地紧张,流觞曲水这种极为风雅的事情,她也仅仅从高中读本的岳阳楼记中读到过,真正参与其中,还是有些激动地。 但是更多的确是紧张,她可是只会做那种“猫猫抓老鼠,一逃一个追,爪子扑上去,啊呜被吃掉”这种极为小白的打油诗,如果酒杯停在她面前,她一个字都对不出,岂不是要丢个大大的脸? 第八十三章 天下为赌注 曲水流觞的游戏规则并不固定,小规则随时都会由于参与者的意见而变化,比如这一次,便有赌注,如若轮到的人吟不出应景的诗,不但要罚酒,还得输上一件东西,至于这东西是扇子,是玉佩,是珠钗,甚至是一幅画一幅字,都随意。不过,金银元宝一类货币却是万万不能用来做赌注的,因为那样太煞风景了。 李小蕙听了这样的规则,傻了,她来的时候根本就没想到会有这样的规定,就连手中用来装样子的折扇,也遗落在马车上,现在她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就是那个放着铜币和金丸的钱袋,可真是穷的只剩下钱。 游戏就在李小蕙的焦急中开始了,好在前几次那酒杯都没有停在她面前,轮到的人不是吟诗便是喝酒,自然也有虽然吟地出诗词,却被同伴挤兑着,算作输掉的人。其中,一名布衣的年轻男子每每都能吟诵出不错的诗,却每次都被人挤兑着算输掉。旁人也不要他什么,只是将一把把白色的折扇扔给他,要他画扇面。 李小蕙疑惑不解的时候,子衿向她解释道:“那位吴道子小先生的画可好得很!偏偏平日里傲气地很,别人来求画,他很少应允,抓住了这个机会,岂不是要多多向他要几幅?” 李小蕙顿时醒悟,原来这游戏中也是有猫腻的,自然有人借机给自己行方便,中饱私囊。 输掉的布衣男子也不恼,他从溪流中汲上些水来,就在一旁青石上的凹陷处磨墨,寥寥几笔,或山水或荷花,或草木或花鸟,便跃然纸上,虽然线条简洁,却颇有神韵。 李小蕙正自暗暗祈祷,希望那酒杯永远都不要停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弯弯曲曲的溪水却偏偏将那一杯盛满了红色液体的玉杯送到了她面前。 李小蕙难堪地笑了几声,端起酒杯,闻着杯中美酒的气味儿,应该是葡萄酒。喝这么一杯酒李小蕙倒是丝毫不惧的,她只是有些发愁,自己到底要拿什么当赌注。 “李公子怎地不动?难道是在酝酿么?”坐在另一端的慕云峰却喜笑颜开地道:“李公子,在下可是洗耳恭听哦!” 慕云峰一言,引得众多参与者都纷纷附和,他们一来并不认识李小蕙,很想要知道此人到底学识如何,二来也是看他与子衿形影不离如此亲密,所以暗生嫉妒。 李小蕙心中暗骂慕云峰不帮她,却落井下石,她先将杯子里的酒喝掉,咧嘴干笑几声,道:“小弟才疏学浅,实在想不出,只得认输了,只是此来匆匆,没带什么好东西,这赌注,日后一定补上。” “怎有补上的道理啊!”慕云峰犹自在一旁煽风点火,道:“在下方才见到李公子手上的白玉扳指甚好,难道是舍不得么?” 李小蕙听慕云峰如此说,很不能当即扑过去咬断他的脖子。那枚白玉扳指她的确是戴在手上的,可是,那么重要的东西,怎么能如此轻易就拿出来当赌注? 可是,看着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她的胳膊上,李小蕙不得不将手缓缓抬起来,摘下那枚白玉扳指放在自己面前,尴尬地笑了笑,道:“一直戴着的东西,反倒忘了。” 但是李小蕙随即便察觉,慕云峰绝对是故意让她拿出这个东西给人看的,因为她摆出来的一瞬间,就感觉起码有十双以上的眼睛投过来惊诧的目光。有些人甚至直接站起身来,凑近李小蕙细看那扳指,看过扳指就看李小蕙,然后再看扳指。 李小蕙被看得尴尬不已,这种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当做动物一样参观的感觉糟糕极了,李小蕙伸袖子装作擦汗,掩住自己的脸,避开那些让人不舒服的目光,道:“怎么不继续了?” “对,对,继续。”做为监酒的明月就像是从未发生过什么事一样,笑吟吟地起身从李小蕙手中取走了酒杯,浸在溪水中洗了洗,又倒满了美酒。 游戏继续,只是气氛却与一开始有些不同了。再过几轮,众人玩性渐淡,便三三两两地起身,相约到山后的松林相聚。 等到李小蕙想要取回自己那白玉扳指的时候,却发现一直都在她视线之内的扳指,就在她起身片刻的功夫,不见了! 李小蕙急着到处寻找,一双眼睛搜遍了亭子里外,却一无所获。难道扳指落入水中,被溪流带走了?可是这里的溪流并不湍急,扳指是实心的,就算落入水中,也该沉底吧?可是清澈见底的溪流下唯有一颗颗小小的鹅卵石,还有顺水流过的几只蝌蚪小鱼,并没有她的白玉扳指。 慕云峰,一定是这个家伙!他故意让自己露出来这枚扳指,怎么可能没有意图? 李小蕙想着,她一开始就不该相信慕云峰的,那个家伙看似那么听话地跟着她,一定是令所有图,难道他所图的,就是扳指么? “李公子可是在找这个?”就在李小蕙惶急找寻的时候,她的那枚扳指却像是变魔术一般,忽然出现在她的面前,与扳指一同出现的,还有一只筋骨分明指节纤长的手。她的扳指正安安静静地呆在这只手的掌心正中。 李小蕙抬头,江九正站在她的面前。 江九温和地看着李小蕙,他笑了笑,道:“在下适才运气好,赢了这枚扳指,只是,这既然是李公子的爱物,在下怎么好横刀夺爱呢?原物奉还。”说着,江九恭恭敬敬地将那枚扳指递到了李小蕙眼前。 李小蕙若是接过来,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可不接是不行的,这枚扳指对她来说可谓是意义重大,若是不小心落在知道底细的人手里,她可就麻烦地很了。她的麻烦已经够多,不想再招惹新的麻烦。 厚颜无耻就厚颜就厚颜吧!李小蕙嘿嘿一笑,道:“如此,日后我去另准备一样东西来送给江公子。”说着,将扳指接过,套在拇指上。 江九无所谓地笑了笑,摆了摆手,道:“如若江九是那种人,也就不必将扳指还给李公子了。” 山上风大,山风一吹,吹落了他的发带,长发随风舞动,他急忙用手去拢,只是发带已经不见了,他一手拢着头发,碎发从他手中滑落下来,贴着他的脸。这样的情况,他却丝毫没有尴尬,既然无物束发,他索性松了手,任凭山风拂动着他的头发。 江九从腰间抽出一柄折扇,道:“方才那位吴道子画了不少扇面,在下好不容易才抢得一副,方才看李公子对此也颇感兴趣,在下就借花献佛,将这幅送于李公子。” “这——”李小蕙微一犹豫,便接了过来,反正厚颜也厚过一次,再厚一次也不过如此,吴道子可是中国画史上赫赫有名地人物,虽然现在他还是成长中的画圣,但是能得一副真迹也可以满足李小蕙那点虚荣心和好奇心。 李小蕙因为扳指的事情,生怕慕云峰再给她生出什么别的乱子,没等游玩结束,便先行离开。 下山途中,李小蕙听到身后脚步声杂乱,回头一看,明月居然追了来。 明月的头发散乱了,想来为了在林中穿梭方便,本来飘逸的衣带也全部都收起来束紧,“李姑娘,那副扇子,可以给明月么?” 明月气喘吁吁追上李小蕙之后,说的第一句话居然便是这句。 “扇子?” 明月点头,道:“李姑娘出什么价格都可以,那扇子可以卖给明月么?” 李小蕙看了看江九送给她的扇子,虽然是得来全不费工夫的东西,不过还是稍微有些舍不得的,毕竟是成长中画圣的作品,世间也仅此一副。 可是明月满脸地期待和忐忑,道:“明月虽然知道这样有些强人所难,可是,明月真的很想要。” 一向冰冷的明月此刻全是两颊绯红,一双从前宛若冰雪的双眸,此刻也像是冰雪初融一般,楚楚动人。 “呃,给你倒也无所谓,只是明月为什么非要这把不可?” 明月两颊上宛若擦了最红的胭脂一般,平素就算在无数男子的目光注视下依然镇定如常的明月,此刻却像是涉世未深的小姑娘一般,有些不好意思。 “只因那扇子上的画,与别的不同。” “哦?”李小蕙从江九手中接过这扇子之后便急着离开,一直也未曾打开细看,经明月一说,她打开折扇观看,扇面上画的不是山水也不是花鸟,深浅不同的墨迹渲染下,入眼的是一条弯弯曲曲的溪流,溪流边上有一块石头,一丛竹子,而依着竹子的是一个女子的侧影。吴道子今日所画的扇面,多是山水花鸟草木等,人物,这还是独一份儿。 明月看着李小蕙手中的折扇,笑了笑,道:“画中的人,是明月。”她的话音是前所未有的温柔,再不是从前那般冷冰冰地,“旁人不知,明月却看得出来,吴公子画这副扇面之前,曾看过明月几眼,画完之后,还看着明月补了几笔,所以,这画中的人,一定是明月。” 第八十四章 富甲天下 李小蕙送出了扇子,但是她自己却没有交到什么好运。 偷偷溜走的计划被神出鬼没的慕云峰打断了,平素总是一身白衣的他穿了一身青衣,在这青青竹林之中,他的青衫飞舞,宛若从竹林幻化出的竹精一般。 可是这只竹子精一说话,那股轻灵出尘之气就荡然无存了,他的话市侩地很,而且充满着八卦地气息,“小蕙,我说怎地一转眼就不见了你,原来是偷偷约了江九公子,来偷会!怎么,我有哪里及不上江九的?你居然不理我,反去勾搭他?算啦,我也不是小心眼的人,既然你看上了他,我去替你说,如何?或者干脆把他今夜就绑到家里去?” 李小蕙看看慕云峰,难道在这张俊雅帅气的躯壳之下,隐藏着一个媒婆的灵魂么?这个家伙怎么这么喜欢捕风捉影,趁机找寻暧昧来大做文章呢? “小蕙,江九这个人,很不错吧!”慕云峰暧昧地笑了笑,凑近了李小蕙,在她耳边低声道:“虽然他相貌与我相比是差了那么一点点,不过也算得上美男子。虽然你不喜欢我,让我很伤心,不过你选了他,总比选了某些脾气坏到不得了的家伙好,你选他,多少也让我有些安慰。” 竹林中的风拂动着他青色衣服的下摆,衣袂当风,李小蕙看着他,觉得慕云峰很像是一棵迎风摇摆的狗尾巴草,某八婆男的形象,在李小蕙心里瞬间从竹子精退变成了狗尾巴草。 “慕云峰,你真是无聊!有这些闲工夫,不如看看哪对儿情人有了意见,你去当和事佬。” 慕云峰依旧是满脸堆笑,被李小蕙一顿数落,他倒是更加高兴了,“小蕙,这么说你没喜欢上那个江九?这么说,在你心里还有我的位置?” 李小蕙不耐烦和狗尾巴草八卦男继续纠缠这种无聊的问题,转身便欲离开,慕云峰却像是甩不掉的牛皮糖一样,迅速转到了李小蕙面前,依然挡着她的去路。 “知道你轻功好,也不是用来这么显摆的吧?”李小蕙显然是烦不胜烦了。 慕云峰却忽然收拾起嬉皮笑脸,一脸严肃地道:“小蕙,现在江九虽然只是江家的九公子,但是他上面的八个哥哥,大哥三个死了,二哥天生痴呆,五哥七哥一生下来就夭折,四哥又为了女人远走他乡,与家族断绝了交往。他虽然有三个弟弟,最大的也未成年。他爹又年老体衰,管不了事,所以现在江九就是江家实际的主人啊!” 李小蕙冷冷地撇了一眼慕云峰,这些话,到满像是媒婆给姑娘介绍对象,先要把对方夸耀上一番。李小蕙道:“慕云峰,你收了江九的好处,还是巴不得赶紧让我嫁人?这些话,你留着给那些看到江九就不会走路的姑娘说吧!” 李小蕙说罢,绕过慕云峰便走,这一次慕云峰倒是没有拦她,只是在她背后淡淡地说了一句话,可就是这句话,让李小蕙不得不停住脚步。 “小蕙,我的主人,那江九,也是你的属下之一。” 简直就像是天上掉下来一块陨石,直接砸在李小蕙面前,这么巧的事情,怎么就会发生?她不过是参加了一场普通地不能再普通的宴席,怎么就又挖出来一个下属?还是说,从前章怀太子留下来的这些隐藏在暗中的人,早已经遍布了长安城的角角落落?所以就算是她随手扔出去一块石头,也会砸到一个? 但是随即李小蕙就想到事情恐怕没有那么巧合,慕云峰故意让她露出白玉扳指,就是为了让江九看到。 李小蕙看着慕云峰,问道:“这都是你早有预谋的吧?” 慕云峰马上眼泪汪汪,就像是被欺负了的小狗一样,凑到李小蕙面前,道:“小蕙,我只是一心一意保护你,除此之外,我从没有做过别的事情啊!” 伪装对他来说,简直比吃饭喝水还要来的简单,可是,已经被某个无良家伙骗过很多次的李小蕙早已经知道他可怜兮兮的模样不过是装出来的,此刻他心里说不定有多高兴的。李小蕙皱着眉头,道:“说罢,你到底弄了多少人来参观我?” “哪里是参观,是来参见主人的!”慕云峰眼珠一转,虽然还是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但是眼神却变得狡猾了,就像是一只狐狸伪装成猫咪,可是那眼神最终还是会出卖了他。 李小蕙摸了摸手上的白玉扳指,道:“不说是不是?那我可不可以让江九公子现在就和你打一架?也好让我试试这个新来的属下听话不听话。” 慕云峰马上跳起来抗议道:“小蕙,这是雅集,你看,多美的竹林流水啊,在这里打架,不是很煞风景么?” 李小蕙挠了挠脸颊,叹道:“没办法,我这个人天生不懂得附庸风雅,刚才只觉得太闷了些,不如来点新鲜刺激的,比较好玩儿又好看。” 慕云峰笑了笑,他本来静静地站着,忽然就纵声跳跃过来,搂着李小蕙就向旁边扑过去。竹林下长满了矮草,却不足以遮挡两人。李小蕙错愕间已经被慕云峰牢牢地压在地上,她正欲发火,便听到慕云峰在她耳畔用极低极低的声音道:“别说话,别动,你不是闷么?我带你去看一场好戏。” 看一场好戏?至于用到这样的方式? 李小蕙挣扎了几下以示抗议,忽然觉得腰腋处一麻,身体变得软绵绵地,脑子清醒地很,却指挥不了身体四肢,连嘴巴都无法控制。 难道传说中的葵花点穴手真的存在么? “看戏嘛,带着耳朵眼睛就好。”慕云峰嘿嘿一笑,将李小蕙往背上一甩,像是扛着一个麻袋一样,带着她跃身而起。 李小蕙就算不重,也有一百多斤,慕云峰扛着她,却像是背着一袋棉花,他轻灵地动作丝毫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慕云峰本想要带着李小蕙跳到竹子顶上,竹叶遮蔽下面的人也不会发现他们。可附近都是些嫩竹,连一个人的体重都承受不起,更别提二人同上。慕云峰背着李小蕙,只能冒险从竹林中穿梭而过。 离开竹林,慕云峰把李小蕙放在一颗槐树的树杈上,然后自己悠然自得地倚靠在另一端的树杈上,面带微笑看着树下。 这可苦了李小蕙,她又不会什么轻功,虽然身体不能动,可她却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林中清风的吹拂下一晃一晃地,一点都不稳当,好像随时都会有掉下去的危险。抬头看慕云峰,他却悠哉游哉地站着,压根儿就没冲自己这边看。 李小蕙心中暗道,她这算是哪门子的“主人”啊?被自己的属下像是耍猴一样耍,还被这么不上不下地嵌在树上,一晃一晃一点安全保障都没有,而那个罪魁祸首却远远地坐在,兴致盎然地看着树下,好像在看什么有趣之极的东西一般。 大概是察觉到李小蕙愤懑的目光,慕云峰向她投来一眼,冲她晃了晃手,笑了笑,指了指树下,又将食指放在双唇之前,做了个禁声的模样。 废话!李小蕙心中暗骂,她这个模样,想弄出点动静来都难,用不着慕云峰提醒,她也会被迫地保持“禁声”。 气恼而且无聊之下,李小蕙只能将目光顺着慕云峰所指,看了看树下的景象。那个该死的家伙忽然挟持她跳到树上,不就是为了让她看这个么? 树下什么异常都没有,只有跳到地上的鸟儿在啄食树种昆虫的影子。 李小蕙对慕云峰拼命瞪眼,某个喜欢八卦的男人却像是没看到一样,冲她笑了笑,又指了指树下。 难道慕云峰就是为了带她来看鸟儿吃虫子的? 林中的鸟儿忽然惊飞,一片一片宛若乌云一般,瞬间从林子上空飞了过去,落下鸟粪鸟羽无数。 慕云峰向着李小蕙又是眨眼睛又是做手势,指着下放让她仔细看。 一个披散着头发的男人出现在李小蕙的视线中,虽然从上面看,无法看清楚下面人的模样,但是那披散着的头发,还有衣服的颜色,只可能是江九。这个时代的男人除非是和尚,否则一定长发,可是平时都是将头发束起来的,就算是再邋遢的人,把头发梳好多日再不打理,也只会变成头顶一堆茅草的模样,不会披散着。 因为披散着头发是野蛮人的象征,不大会有人把自己和野蛮人划等号。 江九似乎有什么很急的事情,他迅速从树下穿梭而过,他迎着风走,他的头发和衣带便顺着风向后飘,一路走过衣袂飘扬一头长发也飘扬,从李小蕙的角度看过去,很是飘逸。 江九迅速地出现在李小蕙的视线里,又迅速地消失了,李小蕙头不能扭动,只能做小幅地抬头低头,她拼命地转动眼珠,都快要把眼珠子转出眼眶,也只能看着江九走出了她的视线,却看不到江九往哪个方向走。 第八十五章 权利和生活 江九走过之后,慕云峰把李小蕙从树上放了下来,解开她的穴道,还很“好心”地替她揉了揉僵硬的关节,扶着她走了几步。 “小蕙,看到没有,那个家伙很紧张地离开了。”慕云峰道。 “你带我看这个,有什么意义?” “江家可是富甲天下的,可是这江九,他和我不一样。他第一次见到那扳指的时候,可没有急匆匆地像我一样马上就认你啊!小蕙,这个家伙对你不衷心,要不要我去悄悄地杀了他,我易容之后取而代之?” 杀人杀人,难道在慕云峰心中,就没有半点法治意识?唐朝的律法其实还算的上严厉吧?武则天统治时期,有些方面甚至是严酷。可是慕云峰怎么可以讲杀人挂在嘴边上,就像是杀一只兔子那么容易轻松呢? 慕云峰看到李小蕙脸色都变了,忽然哈哈笑道:“你将来可是要一统天下的人,再不济也能混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怎么一条人命,就能让你吓得脸色都变了?放心,就算是杀人,也是下属替你去杀,血污不了你的手,你不想看,没有人会逼着你看,你只要点点头就好。” 权利就是这样,只要点一点头,就会有人替你去杀人,替你去犯法,替你去做一切事情。你可以干干净净地安然坐着,也许很多条人命就在你一点头的瞬间消失无踪,但你却可以一滴血都看不到。 李小蕙低头看着手上的扳指,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从她心底涌上来。这就是权利的感觉么?刚开始的时候,她心里是有些怕的,可是现在,另外一种感觉爬上了她的心头,既然她可以有这样的权利,为什么连自己的生死都不能掌握在自己手中?她不想死,她还远远没有活够呢! 繁华世间,有多少美景她未曾亲眼目睹,有多少幸福她不曾亲自品味?这短短的几十年,之前的日子,她过得不是平淡之极就是担惊受怕,现在又时时刻刻处在死亡的威胁下,真正幸福快乐可以随心所欲生活的时间,并没有多少。 亏不亏? 李小蕙笑了笑,她这一笑,却笑得一旁的慕云峰莫名其妙而且心惊肉跳。 好端端地,她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难道是因为中毒的关系,所以人都会变傻了?是不是自己捉弄她过头了,她气恼之下,把自己气傻了? 天哪,他只是觉得无聊,所以逗她玩儿玩儿罢了,又不是真的怂恿她去杀人!再说,就算是真的有什么家伙必须被清除,也不会让她出面啊!他一定会代劳的! 李小蕙笑过之后,平静地站起来,道:“回去吧。” 慕云峰更加疑惑不解,怎么忽然笑,忽然又不笑了?是因为想到什么好笑的事情么? 李小蕙站起身走了两步,回头看,慕云峰仍旧没有动,李小蕙道:“怎么不走?” “呃,走。”慕云峰急忙跟上,忽然发觉李小蕙真的有些主人的样子,而自己,怎么变得这么听话?倒真的像是一个衷心的好属下。虽然他从前一只说自己是个衷心的属下,可那只是戏言而已,戏言也能当真么? 慕云峰很像再说几句话,改变一下这让他感到不适的气氛,可是李小蕙一言不发,脸上一点儿表情也没有,慕云峰摸不准她是高兴还是不高兴,连着试探了好几次,都像是泥牛入海一般,一点反应也没有。一向伶牙俐齿的慕云峰,这次却像是吃了亏的哑巴,满肚子的话,却一句都说不出。 回到家中,李小蕙心平气和地请慕云峰坐下,然后道:“请你把江九公子请来,然后,你还知道有多少个人,把名单详细写下给我。”虽然和气,却一副主人的口吻。 “小——小蕙,你怎么了?吃错药了?”慕云峰说着伸出手就要摸一摸李小蕙的额头,难道又该吃龙鳞参了?还是吃多了龙鳞参,人也会变得不正常?怎么口气变得这么奇怪?从前可不是这副样子啊! 李小蕙头侧向一边,避开了慕云峰伸过来的手,道:“我很好,脑子也清楚,你不用担心。”她的确好得很,只是想要稍微改变一下自己目前这种无所事事整天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的米虫状态,因为米虫做太久了,也会腻的。 “那,我去把江九带来。”慕云峰后退几步,心中琢磨,要不要先去找王爷,把这件事告诉他,让他定夺?可是要怎么向王爷说?说郡主现在很正常?那有什么好说的!说她不正常?可明明正常到不能再正常。她又没有毒发,又没有闹着要离开,又有什么不对呢? 慕云峰想到李隆基对他说的话,“不是要利用她,而是让她意识到扳指的意义,让她做真正的扳指主人。她中的毒,必须要靠她自己才解地开。” 现在这样不是很好么? 可是,为什么给人的感觉却奇奇怪怪地?难道是因为他早已经习惯了从前李小蕙那种遇事总想着躲避,没什么心机又没什么头脑,总是被别人推着走的样子么。 慕云峰刚走,李小蕙就让人备车,她要去找李隆基。 反正慕云峰就算是再快,也不可能一眨眼的功夫就把江九带倒她的面前来。而李隆基就住在长安城内,距离她的寓所还不算远,不如趁此时间,先去见他。今日李小蕙一想,有许多问题从她脑子里冒出来,有许多话不吐不快,而且有些话,非对李隆基说出来不可。既然想到了,就要赶紧做,世事多变,谁知道晚那么一天两天,又会发生什么别的事情呢? 李隆基很少外出,他来长安是暗自来的,若是被武则天知晓,怀疑他有什么不轨不臣的企图,他就很可能步那些被杀的太子皇子的后尘了。长安城中处处都是眼线,处处都是危险,他要尽量避免让任何不可信任的人看到他,他要尽量避免更多的人知道他身长安。 所以闭门不出是个好办法,闭门不出而且不清扫庭院,让这处庭院看起来与无人居住时没多大差距,晚上的时候,除了看门人那个小屋的灯是亮着的,整座庭院都是黑沉沉的,这样,就更不会有人起疑心了。 虽然李隆基这处庭院已经是偏僻之极,但他还是处处小心着。 但是,他宁愿过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也不愿再回到临淄去,做他偏安一隅的太平小王爷。因为他闻到了一种不安定的味道,那种只有天天在勾心斗角的政局中盘旋的人才能嗅到的味道。 曾今叱咤风云的女皇已经老了,她就像是从前所有曾今英明的君主一样,在年老的时候开始纵情声色。她宠爱那两个少年人,让什么都不懂又骄横跋扈不可一世的他们掌管着政权;她渐渐远离了长安,常年呆在洛阳;尤为重要的,是她从未明确地指定过谁来做她的继承人。 虽然她曾经隐隐约约暗示过是太平公主,也暗示过是武家她的某一位侄儿,可她却从未明示过。年老的皇帝,如果没有明确的继承人,就是巨大的隐忧。 李隆基当然知道自己留在长安会有多大的风险,他也知道,回到临淄去,就会远离争端的漩涡,远离那吞噬了无数条人命的黑洞。可是,也会远离机会,也许是此生稍纵即逝再难遇到的机会。 李隆基将自己隐藏在房间的黑暗处,久无人居住的屋子,处处都散发出一股潮湿混杂着发霉之后的气味,又不敢大张旗鼓地通风打扫,所以他虽然已经在这里住了几个月,这味道依然未曾全部散去。 透过窗纸上那巴掌大的破洞,李隆基可以看到庭院门前的一切,有那些车辆经过,有什么人带着好奇的目光向这扇半掩着的门里面张望,又有哪些孩子试图偷偷进来,被看守门庭的人发现赶了出去。 透过窗缝,就可以看到大千世界的一角。 李隆基喜欢看到那些孩子们打闹着跑过去,他小的时候也未曾这么快乐过,皇子的生活,是处处都被条条框框拘束着,很少能有舒展自如的时候。 他想,如果不出宫,也许不会有这样的机会,可以如此进地观察普通的百姓是如何过日子的,普通人家的孩子是如何长大的。所以在这之前,他最大的爱好就是远离他的王府,穿着平民的衣服,体验那种和皇族完全不同的生活,没有了那么多的拘束,穿着如此普通甚至在他看来有些破烂的衣服,人居然可以活的如此自然而快乐。 原来百姓的需求是那么简单,只要不饿肚子,只要不受冻,只要家庭和睦不必妻离子散,生活就完全可以幸福地继续下去。如果真的可以如此简单,为什么小时候听老师讲的却是那么难呢? 李隆基正在看,正在想的时候,他看到独自一人走来的李小蕙。 第八十六章 黑暗中的告白 李小蕙一手提着裙角,她走地很小心,因为庭前的台阶已经久无人走动,都已经被野草和青苔所占据,野草让她看不清脚下的台阶,而隐藏在杂草下的青苔很可能会让她摔个狗啃泥或是四脚朝天。 李小蕙小心翼翼地跨过那些湿滑的台阶,走到门前,门上的红漆已经有些脱落,铜环上也生了厚厚的绣,转不动了。李小蕙用手指扣了扣门,没有动静。再用力些,还是没有动静。再推一推,门是从里面用门闩插住的,推不动。 明明是从里面锁上的,不可能没有人。李小蕙不甘心,想要顺着院墙外再看看,刚走出两步,听得背后“吱——”一声响,那扇门被推开了。 大概是太久未曾打开的缘故,门轴都生锈了,一推,尘土飞扬,发出让人压根发酸的金属摩擦声音。那扇门李隆基只推开半米多宽,就再也无法推动。他看了看李小蕙,道:“进来吧。” 李小蕙侧着身子从那窄窄的缝隙中进去,虽然已经小心翼翼了,衣袖还是被门上木头渣子挂掉了一条丝。 李隆基听到声音,急忙伸手扶李小蕙,李小蕙却已经稳稳地站在他面前,谢绝了他的好意。 两个人之间距离不过一米,他们面对面站着,明明分别的时间不算太久,可是再见时,却多了几分生疏感。 曾今的记忆在脑海中鲜活如旧,可是面前的人,却让人产生了不熟悉感。并不是因为分开时间太久而产生的生疏感,他们似乎变了,变化的不是外貌,短短一年的时间,人的外貌再变,也依然是认得出来的,变化的是心。那个变了的人,有他,也有她。 明明距离已经很近了,但是在心中却有了疏远,咫尺天涯就是指这样的距离吧? 李隆基掩上了那扇吱呀作响的门,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道:“进屋再说话吧。” 李小蕙沉默不语,跟着李隆基穿过那杂草丛生几乎看不到路的前院,进了侧屋。若不是有李隆基领路,谁能想到,就在这看上去已经荒芜了的院子里,还会住着人,而且住着的是一位皇族,一位王爷。 再度关上屋门的时候,李隆基道:“这里可以放心说话了。” 李小蕙打量着四周,虽然屋子里比起那荒芜的院子是要好一些,可是就算是在大白天,屋子里也是黑沉沉地,见不到什么阳光,一股潮湿发霉的味道扑面而来。 “你就是这么过的?”李小蕙有些心酸,比较起来,她的日子明显要舒服地多。 李隆基笑了笑,道:“从前山洞破庙也住过,这不算什么。” “对啊,我们还一起在破庙住过一夜呢!”李小蕙笑了笑,忽然想起,他们一起在破庙过的那一夜,就是她,李隆基还有骆鸣宇三个人在一起的一夜,那个时候,骆鸣宇抢走了她的白玉扳指。那个时候,李隆基在她面前的身份,还只是一个抱着游历天下梦想的普通人,并不是现在的这个临淄王。 李隆基显然也想起了那一夜,他觉得有些尴尬,轻咳一声,道:“没想到你会找到这里来,我本以为这里隐秘地很,你不会发现的。” 难道是慕云峰向李小蕙吐露了他的行踪?他可是嘱咐过多次,不要李小蕙知晓他在此落脚的。 原先自然是没有发觉的,李小蕙对长安又不熟悉,就算是熟悉,知道李隆基在长安有这么一处私宅的,也没几个人。狡兔三窟,临淄王将这句话演绎地入木三分,他看似是游历天下,其实他把他的坑挖的满天下都是。 “上次慕云峰把我从明月的后花园带走,绕着长安城走了半个圈,就是带倒了这里,才对我说那番话的吧?可以让他觉得安全的地方,必然也是你这个王爷觉得安全的地方。我当时没有想到,事后好好想想,也觉得蹊跷,为什么非要走那么远。我想,那个时候,你也在墙后听着吧?” “你居然看破了。” 李小蕙摇了摇头,老老实实地道:“也不是我看透了,我只是猜测,最终还要从慕云峰那里得到证实。而且,你别忘了,他带着我绕了大半个长安城,我怎么可能记得住道路?所以这地方,也只有他才能告诉我。” 李隆基习惯性地走到他常常呆着的那个角落,那是屋子里最暗的地方,就算是中午太阳最好的时候,那个角落也是没有任何光线的,从屋外看,外面的人根本不会看到那个角落里有没有人。 他用阴影来掩饰着自己的行踪,尽他所能地小心翼翼。因为他知道,年老的皇帝或许有些糊涂了,或许会听信那两个面如桃李男子的话语,却会对李氏皇族更加厌恶,任何一点点过失如果落在她的眼中,都是对她不可饶恕的冒犯。 李小蕙看着阴影中的李隆基,在她的角度,也只能依稀辨认出阴影中那个人的大致轮廓。但是,那一双眸子中的光芒,却在黑暗中益发显眼。宛若清晨的时候,天边的启明星,虽然处在黑暗中,可带来的确是明日的希翼。 这个男人,会是未来的皇帝,他会带着古代的中国走上历史的最高峰,成就大唐王朝不可重复的传奇时代。 而她,只是一个来自遥远时代的灵魂,借用着已经逝去者的躯壳,游荡在这繁华的城市中。 他们之间,怎么可能会有未来? 更何况,总有一天他会遇到那个令他神魂颠倒的女子——杨玉环。 李小蕙叹了口气,早知道他是李隆基,她还会不管不顾地跳进来么?在她心中爱上的那个,究竟是爽朗豪放,阳光热心的李子林,还是深藏不露的王爷? “我是喜欢你的。”李小蕙说道:“我想,大概是有些喜欢吧。” 藏在黑暗中的身影忽然动了动,半响,一个低沉地,听不出任何感情色彩的声音缓缓地道:“小蕙,你来,就是为了对我说这个?” “我怕以后会来不及。”李小蕙道:“人都是不想死的,我也不例外,可是人生到处都是意外,万一哪天我不当心死掉了,与其后悔没说出来,不如现在就告诉你,反正对我也没什么损失。” 第八十七章 天生的王者 “我是喜欢你的。” 当李小蕙对着李隆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一向沉稳而且言辞机敏的临淄王居然张口结舌了,不仅张口结舌,如果他现在站在光线充足的地方,李小蕙一定会发现他的脸红了,甚至连他的眼睛都不敢直视着李小蕙。 他可不是什么都不懂的青涩少年,从某些方面来说,临淄王还是相当风流的,应付女人他也有些手腕儿,面对着女人能让他脸红尴尬,大概除了新婚之夜的那一次,这就是第二次。 我是喜欢你的,虽然我明知道不能和你在一起,虽然我从知道你身份的那一颗,就知道决不能爱上你,但是我还是爱上了你。遵从了心灵自由的选择,而违背了意识理性的判断。 李小蕙看着眼前的男人,现在的她倒是无比地清醒了,她的身份,她的权利,注定了她想要过太平日子的期望是不大可能的,为了保住性命,她就必须要为自己而战! 将所有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联系起来想一想,李小蕙隐隐约约发觉,有人在暗中注视着她的生活,甚至在随心所欲地干扰她的生活。 她不甘心做一枚棋子,如果真的已经被摆上了棋盘做了棋子,那么她宁愿做赢了一方的棋子,而且是保存到最后的那一枚。 “表妹,你长大了。”李隆基缓步走出黑暗,进入到阳光可以照射到的范围。 犹记得,当日初见时,他已经算是少年,而她还露着那缺一颗牙的笑容,用走风漏气的童稚口音喊他“王兄”。 犹记得,多年之后再见,她丧父失子,独自流落异乡,却依然喜欢笑,露出那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 犹记得,那几十日的朝夕相处,当时他盼着那条路永远都不会走到头,永远都不会到临淄。李小蕙摔断了腿的时候,他心底甚至在暗暗高兴,因为这样就又可以晚到几日。 他是王爷,他是天生的皇族,身份注定了他的孤独,就算是一个人游历天下的那些日子,他也很少会和别人交心,因为他要提防所有接近他的陌生人。 李隆基是王爷,他自然有王妃,而且还有妾。女人的爱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稀缺的从未体验过的东西,他也觉得自己爱他的妻子。可是这一次的感觉,却让他既陌生又害怕,同时却又带着那么一点点期望。他也不知自己硬要冒险留在长安,究竟是为了更加接近一点点她,或者是为了抓住索取权利的这稍纵即逝的时机。 所以李隆基尽量不去接触李小蕙,以防那种让他捉摸不定的感觉再度浮上心头,妨碍到他的判断。 李小蕙深深吸了一口气,无视李隆基的反应,继续道:“我的确是喜欢你的,可是我又胆小又怕死,而且爱财,我不是为了感情可以不要命的人。争斗,总会有失败的一方,我希望,站在我对立面上的人永远不会有你。” 权利会让人迷失,李小蕙知道,当她做出决定要主动反击的时候,她就踏上了一条她自己都不知道会通向何处的道路。 棋局上,总会有黑白对峙的两方,黑与白,永远都是处在相互敌对相互厮杀中。 李小蕙说罢,像是卸下了沉重的包袱一般,长长舒了一口气,接着她用欢快的语调道:“好啦,我不是来吓唬人的,也不是来下战书的,我就是想着,万一哪天我死了,总还有你记着我,总比死了还没有人惦念着好。” “表妹。”李隆基犹豫了一下,又喊道:“小蕙,一切当心。” 李小蕙本已经转过身准备走,听到这句话,她迈出的一只脚在空中停滞了那么一下,才落在地上,“王兄,君临天下,真的就那么好么?” 君临天下。 李隆基愣了,不知如何作答才是,君临天下真的有那么好么?他的父亲是做过天子的,他的祖父也做过天子,他的祖母现在正在做天子,他们都曾今或者正在君临天下。 君临天下,那是多少人日思夜想的目标?千万个想要坐到那个位置的人,到最后只有一个可以君临天下,失败者只能成为成功者的垫脚石。 李隆基还没想过自己君临天下,他只想让皇权、让天下回到李氏皇族的手中,这是为了他的父亲,也是为了他自己不再日日夜夜担惊受怕,过着常人都不如的生活。 “小蕙,我不敢奢望。”李隆基答道。 李小蕙轻笑一声,微微叹了口气,李隆基自己不会知道,而她却清清楚楚,这个男人将来会成为天下的皇者,甚至成为中国历史上最成功的皇者之一。李小蕙笑了笑,道:“王兄,后会有期。” 杂草摩擦着衣服的声音逐渐远去,当那扇吱呀作响的门被再度关上的时候,李隆基知道李小蕙已经离开了,他们虽然都在长安,但是长安何其大?下一次见面,就又不知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 念及此处,李隆基觉得自己有些恍惚,空气中残留着一股淡淡的清香,那是李小蕙身上的味道,她因为定时服用龙鳞参,所以身上也带上了那股特别的香气。 李隆基知道,龙鳞参一定可以保得她一年平安,而据太医院传出的消息,皇帝的身体状况,也只能撑持一年多了。 这就是和时间的比赛,看谁先到达终点,而输掉比赛的人,却永远不会有机会到达终点了。 “小蕙,你不能输,我也不能输。”李隆基默念几声,当他再度抬起头的时候,整个人宛若脱胎换骨重生一般,他不再将自己藏匿在黑暗中,他身上甚至散发出一种看不到的光芒,让这间黑沉沉的小屋也变得亮堂起来。 蛰伏中的猎豹一旦出手,就会快如闪电,而他就像是下山的猛虎一般,从困顿中醒来之后,就不会缩起来不动,王者的气概在他的身上复苏,在经过足够的潜藏之后,他也积蓄了足够的力量,足以让他发出可以制伏猎物的雷霆一击。 李隆基走到角落,“咣当”一声响,他抽出了一把寒光闪闪的宝剑,他细细打量着那泛着寒光的剑刃,唇边浮出一抹微笑,“小蕙,既然你都动手,那么我也该动手了,等待的时间足够长,已经太长了,是动手的时候了。” 第三卷 谁家天下 第八十八章 谁最衷心 李小蕙坐在车中,轻咬着手指上的白玉扳指,看着马车外的人来人往,若有所思。 真是奇妙,只是一枚上看去很普通的白玉扳指,却可以给拥有者带来让人不可思议的权利,最初的拥有者难道就不怕别人伪造么?或者旁人互相抢夺这枚扳指?或者这东西被毁掉,又怎么办? 难道当年的太子就没有想到么?或许是在危难之中,无奈之下才出此下策,与手下做了这个约定。 李小蕙摩挲着光滑的扳指,东西已经到了她的手里,要与不要都不是她能选择的。这枚扳指就像是包含着其主人的灵魂一般,上一任拥有者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她自己现在也暂且只有一年的命,如果她不动,那就真的只能活一年了。李小蕙将那枚扳指放在自己的唇边,暗自祷告,希望她可以活下去,不必再重蹈上一任拥有者的覆辙。 慕云峰带着江九来到李小蕙的面前。 江九也是个风流的公子,也是那种可以让不谙世事的女孩子看一眼就耳红心跳的男子。不过江九不同于慕云峰,虽然两人都风流,但是慕云峰的风流,表现在他的言语上行动上,而江九的风流,却是从骨子里慢慢渗出来的那种。必须是从小就受到极好家庭教育的人,才能有他那样的气质和风采。 江九和慕云峰站在一起,就算江九穿着是普通的布衣,而慕云峰穿着绫罗绸缎,相互一比较,也会让人发现,江九才是真正的世家子弟,豪门公子,而慕云峰顶多就算是暴发户的儿子。在他身上不可避免地透着一股市井气,一股俗气。 当然,气质与容貌无关,单从容貌来判断,慕云峰倒是比江九还更加英俊些,尤其是他那双总是脉脉含情地双眸,一直盯着人看的话,就算是久在风尘中的女子,也会被她看得不好意思。 “我是应该叫你李公子呢,还是李姑娘?或者,是郡主?”江九看着李小蕙,笑了笑。 “你随意吧。”李小蕙被江九这样的态度弄得有些不知如何是好,她承认她还是有些花痴的,在面对帅气男人的时候,多少会有些紧张和手足无措,这和那男人的身份无关。“不过,在别人面前,还是不要叫我郡主。”李小蕙又补充了一句。 “是。”江九薄薄的双唇弯了弯,他笑了笑,慢慢弯下腰,道:“郡主,我等了你很久。” 这句话听起来很是暧昧,江九用的也是低沉婉转的口吻,就像是在对情人说情话一般。不过,这句话却有着另外的含义,也许可以理解成“主人,我等你很久了”,或许也可以理解为“你怎么现在才来?”,又或者,这句话仅仅是客套话而已,也许江九心里正在说“你怎么出现了?不出现才好!” 李小蕙听相面的人说,薄唇的男人容易薄情,但是江九表面上却是个对女子极为照顾的人,他看上去淡漠如水,对于女子,他却像是天下最好的情人。李小蕙听子衿说过,江九公子对于女子,是体贴入微的,只要和他有过沾染的女子,他都会照顾地面面俱到,就算是只有过一夜情的露水姻缘,他也从不忘记。 如果听说哪个女子现在生活有了困难,不管这女子现在已经是他人之妻,或是已经丑陋不堪,他都会给予援助,每月差人送去生活费用。如果是别的女子,就算已经数年不曾见面,他也会时不时派人送去一份贴心的小礼物,定然会让那收到礼物的女子在那一刻神驰万里,想起昔日恩爱。 简直就是大众情人的典范那! 可是,究竟他心里是对每个有过瓜葛的女子都有爱呢?或者这种过分的博爱显示了他其实是个无情的人,只是在道义上做的好罢了。 “江九公子,小蕙有事相求。”李小蕙说着,将慕云峰殷勤递过来的一杯茶转递给江九,道:“江九公子要想好了,只要你插手,就不可能再抽身,危险你想必也能想得到。你愿意,就喝了这杯茶,如果你不想再涉险,你便继续做你的江九公子,我们就当今日从未见过面。” 江九眯缝了一下他的那双丹凤眼,薄薄的双唇露出一个微笑,道:“郡主,天涯海角,赴汤蹈火,我也跟着你。”说着,他毫不犹豫地从李小蕙手中接过那杯茶,一饮而尽。 江九的过分爽快,到让李小蕙有些意外,他不应该稍微考虑一下么?他这么急着表忠心,难道是认为自己在试探他? 李小蕙无奈地摇了摇头,她是需要一个对她忠心的人来帮助她,这个人要出于自愿,而非为了多少年前的那个盟约而被迫为之。可惜,看起来她真心实意的话,被江九理解成了试探,恐怕她好心好意递给江九的那杯茶,都会被江九理解成下过药的毒茶,为了表示效忠的决心,他才那么干脆地一饮而尽。 只是江九表忠心的话听起来依然那么暧昧,而且如此信誓旦旦的话,他说的却是软绵绵的,犹如情话一般。不仅李小蕙听着有些别扭,慕云峰也觉得这语气有问题。 “九公子,你是不是脂粉堆里时间长了,怎么说话都这个语气,一点男人气概都没有。” 江九微微一笑,对着慕云峰那双桃花一般蛊惑人心的双眼,道:“若说美人缘,慕兄可丝毫不比在下差啊!慕兄才来长安几天的功夫,就让明月姑娘对你死心搭地的,她的后花园从来不轻易让别的男子进去,却让慕兄你随意出入,江某可是望尘莫及啊!” “哼!”慕云峰冷哼一声,站在李小蕙身后,俨然一副护花使者的模样,道:“我可是贴身保护主人的,你休想插手!” 江九左右晃了晃头,他向着李小蕙低下头,他的脖颈很美,露出领子的后颈有着比女子更加完美的曲线,“郡主选谁,这是郡主的自由,我是不敢代替郡主来做决定的,我只需听从郡主的吩咐便是。” 听起来很对,却让慕云峰听在耳中无论如何都别扭,这不是暗着挖苦他么? “江九!你——”慕云峰还要再说,被李小蕙制止了。 “既然江公子决定跟随小蕙,那么眼下小蕙有些事情想要拜托江公子。” 第八十九章 改变的是什么 “郡主有何吩咐?” 李小蕙撇了一眼慕云峰,道:“我想请你查一查,当年太子死后,他所有的残余部下都散落何处。” “小蕙,这个我完全可以帮你查,他不行的!”慕云峰先跳了出来,急吼吼喊道:“小蕙,这个我早就动手在查,现在已经查到八九不离十了,你交给我,绝对放心,三天之内我就能给你一份详尽的名单,他懂什么啊!一天到晚只知道在脂粉堆里混的公子哥,交给他,绝对绝对会坏事的!” “不要你管!”李小蕙声音虽然不高,却让慕云峰当即禁声,不再说话,只在一旁对江九怒目而视。 慕云峰心中有些奇怪,李小蕙变得不一样了,从前她是无可无不可的,很随意,就算是自己有什么稍显过分的举动,她也不过是白一眼,骂两句,不会真的生气。但是今日不过是一声不高的“不要你管!”,却让慕云峰有一种压迫感,他就算是不怕,却也不得不当即禁口不说。 难道那枚扳指真的能给主人带来改变?难道那枚扳指中真的寄宿者第一任主人的灵魂?只要拥有扳指的人,最后都会变成那位故去的太子? 这是传说,慕云峰也是听他已经故去的父亲这么说的,父亲说的时候,他还未曾当真,可是现在,却让他觉得有些心里发毛,想着眼前的女子身体里很可能寄宿者另外一个灵魂,慕云峰拼命地晃了晃头,这一定是他胡思乱想的,不可能!小蕙大概是急了,才会这样,她怎么说也是郡主,有些威仪也是应该的! “郡主放心,属下这就去办。”江九看了看正自对他怒气冲冲的慕云峰,又看了一眼面无表情不动声色的李小蕙,直觉告诉他现在还是离远些好,这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大概远没有他所见的那般简单。 郡主虽然是扳指的主人,看气度还算可以,但是再怎么说,她也只是个双十年华的女子,这个年华的女子,又死了丈夫,心中空虚是必然的,慕云峰这个风流公子转了空虚的空子,也是十分可能的。 李小蕙怎么也想不到,她新收的手下居然也是如此八卦,不过见了几次面,居然就在心中如此编排。 等到江九离开之后,慕云峰急火火地向李小蕙请战,道:“小蕙,我早已经着手查了,你给我三天,不,一天,就一天我就能给你一份名单,你要他去查做什么?从头开始来,不知要用多长时间,而且他那个样子,能有我做的好么?” “乖。”李小蕙伸手想要摸摸慕云峰的脑袋,可是对方个子太高她够不到,只能改而摸摸他的肩膀,然后道:“你不是说有名单么?明天就整理出来给我。” “问我要名单,又让他去查。”慕云峰道:“小蕙,你不信任我?” 李小蕙没想到慕云峰居然会觉得是自己不信任他,急忙道:“不信任你,还会让你留在我身边么?要是我信任他,早就让他替换了你的位置。” “那你为什么——”慕云峰双眼一亮,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道:“小蕙,你在试他?” 慕云峰一想到这一点,就明白了李小蕙的用意,其一,看看江九是否如他所言,会真心实意地为李小蕙效力,如果他保藏私心,那么他弄出来的名单就一定会有问题。其二,也要看看江九的办事能力与效率如何,以此来判定他的能力如何。 虽然明白了李小蕙的用意,慕云峰却没有感到丝毫的兴奋。 长安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为什么简单坦荡如她这样的女子,来到长安不长时间,也会变得心机重重?是她从前一直深深地隐藏着自己的真正面目,还是她变了? 慕云峰觉得是李小蕙变了,变得比从前更加冷静,变得比从前更加聪明。大概她心中也知道,如果再像从前那样抱着得过且过的想法,是无法活下去的,那棵只能为她续命一年的龙鳞参就像是一双紧紧扼住她脖子的双手,如果她不能在这一年间为自己找到活下去的方法,这双手就会一点一点,用极慢的速度夺取她的生命。 看到她的变化,慕云峰心中却是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像是看到鲜艳的花儿忽然有一天枯萎了,虽然明知道之后会结出丰硕甜美的果实,但依旧会惋惜一样,慕云峰也在惋惜。 “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你去做。”李小蕙把玩着那个江九喝过茶水的茶杯,道:“我想知道,当初我走之后,宫中关于我,究竟是如何说的,我要准确的说法,不要那些街头巷尾的流言。” 慕云峰虽然心中转过千万般念头,但他脸上却依旧挂着痞子般的笑容,他听李小蕙说罢,咧嘴一笑,道:“这个简单,只要找到当年伺候过你的老宫人,一问便知。小蕙,你打听这个做什么?难道你想再回去呢?” “怎么,不可以么?”李小蕙微笑道:“前几日我听子衿偶尔说起,当年宫中可是从未传出过我的死讯,就连宫人们所言,也是我生重病,皇帝派人将我送回长安,让我在宫中长期调养而已。”虽然李小蕙说是偶尔听到,其实是她好容易才从子衿口中打探到那点消息的,要转弯抹角地问出来,又要问的不着痕迹,让老练的子衿察觉不出问题,可是十分考校谈吐能力的。 慕云峰瞪大了眼睛,“你不要命了?小蕙?你想回去?”现在皇帝在洛阳,可长安也有她武姓的族人留下,李小蕙这个时候亮出她原本的身份,岂不是立了一个大大的靶子,引着别人来打她? 李小蕙心中却另有打算,如果关于扳指的所言非虚,那么,想要将当年废太子的旧部召集回来的最快最好的办法,就是树立一个鲜明的旗帜,让所有的人都知道她是扳指的继承人。 除此之外,虽然暗访暗插可以寻得几人,却终究是杯水车薪,而且耗费时间,又极容易被人钻了空子。 她所剩的时间不多了,算算龙鳞参的量,也只够十个月,她已经没有一年的时间。与其磨磨蹭蹭用这种钝刀子割肉的法子承受痛苦,不如更加冒险一些,或许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她的胆子越来越大,做的事情也是越来越冒险。至于这样做,究竟是距离成功更近了一步,还是距离死亡又近了一尺,已经不是李小蕙所能衡量的事情,因为她已经没有了退路,就算明知道危险,也必须上。 第九十章 漂亮公子有气质 慕云峰的速度和质量是完全可以做谍报队员的,就连永泰郡主这种宫廷秘辛的事情,他也是手到擒来,很快就查清楚了。 不知当初她走掉之后,武则天是如何面对的,想来以皇帝之精明,自然猜的到是谁放走了她,或许放走她,也是出于皇帝的暗示。 可奇怪的是,面对这样的情况,对外说她死了是最简单方便的吧?为什么不说她死了,非要让人千里迢迢护送着一辆密不透风的车回到长安,然后告诉所有的人,说她生了重病,需要在宫中静养,而且不能见人? 如此倒也罢了,慕云峰还告诉李小蕙,武则天将她留在洛阳宫中所有用过的没用过的东西全都烧了,而那些曾经照顾过她的宫女,也陆陆续续都死于奇怪的疾病或者是干脆人间蒸发。 也就是说,到现在为止,除了她那个已经出宫的奶娘,当初接触过她照顾过她的侍女们,不管是有没有和她说过话,现在都已经不在人世了。为了她一个还没有死掉的人,就让一群人为她陪葬,英明神武的女皇帝绝不可能出于某些无聊的内疚而这么做的,武则天要这么做,下令这么多人死,一定是有不想被人知道的重要事情。 这事情能是什么?自然是她这个郡主早已经不在宫中,早已经流落民间了。 李小蕙想,如果换了她,对外声称郡主已经死了,岂不是更好?反正那个时候她的哥哥和丈夫都已经被处死了,她也被重重杖责过,若不是有她这个灵魂穿越而来占据了原先的躯体,郡主也早就真的死了。 武则天为什么不想让别人知道她死了,却宁肯冒更大的风险,杀更多的人,而且用这种随时都有可能泄密的方法来处理她的问题? 除非是有什么不得以的苦衷,让她不得不这样做。 将永泰郡主软禁起来,起码在外人看来她是被软禁着的,不许任何人接触她,也不许她接触任何人。 李小蕙攥紧了拳头,那枚白玉扳指被她攥在掌心,硌着她的手心有些凉,有些痛。 李小蕙再也想不出什么别的原因会让武则天这样做,她能想到的唯一解释,就是武则天也知道了这枚扳指的事情,而且看起来女皇还是十分重视这枚扳指的。一面封锁消息,让所有的人都觉得郡主是被软禁在长安宫中,另一方面,派出人手去追杀她,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她离开洛阳那一路上,会被那么多人追杀。 可是那个假冒她的少女,又作何解释?如果女皇知道了那枚扳指的存在,知道那枚扳指背后的事情,是绝对不会派一个少女将那枚她已经抛弃了的扳指再送回到她手中。更加不会弄一个少女出来冒充她,如果那些跟随太子的人把那个少女错认成了永泰郡主,再来个弄假成真,岂不糟糕? 而且,如果目标在她,那些追杀她的人也不会错杀了那个无名少女。 真是一团乱丝,明明感觉理出些许的头绪来,可是一拽,却更乱了,就像是打成了死结一样。 李小蕙挠了挠自己的头,梳理好的头发马上被她弄得像一团乱草。 不管慕云峰对江九此人评价如何糟糕,事实证明江九的办事效率其实并不比慕云峰差多少,大概由于身在长安的关系,或者是由于家族势力的关系,又或许是他从很早以前就开始关心此事,总之,他给李小蕙的名单中,不仅人数比慕云峰弄来的那份要多,而且更加详尽,每个人的姓名住址,现在的身份地位,甚至是家庭成员,包括他最近的动向,全部被整理清楚,就像是娱乐明星档案一般,就差每人再配一个小照片了。 “不对不对。”慕云峰皱着眉头看着李小蕙面前的那一份名单,道:“这几个家伙,连我都查不清楚,才这么短短几天,他是怎么查清楚的?这家伙一定是图谋不轨!” 李小蕙白了慕云峰一眼,道:“你就是看他不顺眼,所以故意找茬吧?如果他办不到的话,你又会说这个人空有其表,没什么用,对么?” 慕云峰脸色一沉,但随即便笑嘻嘻地,凑到李小蕙面前,道:“小惠,我哪里是那种人?只是这个江九,我们对他很是不了解,万一他卖了我们怎么办?好,卖了我无所谓,反正我也不是什么人物,可你也得考虑一下自己的安全啊!这个家伙,我第一眼看到他,就觉得他不能信,天生一副靠不住的模样。” 慕云峰终于说到了要点上,他自己虽然就是一副大众情人脸,但是对于比他更有气质的江九还是十分有的敌意的。就像是明月和子衿之间,永远看对方不顺眼,视对方为仇敌。 屋子里渐渐黑了,两人相对已经有些朦胧,李小蕙起身去点灯,慕云峰先行一步,抢着将灯烛都点着了。他身法快,手也快,在李小蕙眼中看来,他的身影就像是飘一样,飘到哪儿,哪儿的灯就亮了。 李小蕙享受着慕云峰的快捷点灯服务,却不领情,“你还不是一样,你是嫉妒他比你更会讨女人欢心吧!” “小惠!”慕云峰当即反驳,道:“我可是真心真意的替你考虑的!” 李小蕙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道:“你不是也一样。” “一样什么?我们怎么会一样,不一样的很。” “一样。”李小蕙缓缓地道:“我对你们都不熟悉,都不了解,就算是你们都在骗我,我也不会知道。” 慕云峰本想反驳,但是一转头,看到李小蕙的表情,他张开的嘴又重新合拢了。她的脸上全是落寞孤寂,但是她的眉宇间却是坚定的。这种表情让慕云峰觉得别扭,让他想说的俏皮话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 李小蕙想要做的事情,慕云峰已经猜到了一些,有些疯狂,也很危险,慕云峰想要阻止她,却知道那是不可能的。王爷既没有说什么,他是没有办法阻止的,他所能做的,也只有按照王爷的嘱咐,尽力帮助她。 第九十一章 复活的郡主 李小蕙翻着名单,一些朝中大臣的名字跃然纸上,其中有些已然是当朝重臣,武则天所信任的人。江九生怕李小蕙久不在长安,对那些人不熟悉,还将所有的人都分了类别,当官的,武官文官,职位如何,权利怎样。经商的,做什么买卖,有多少资产,商铺在什么地方。游侠,武功如何,品行如何,有没有号召力,常常去什么地方,在哪儿可能找得到。 江九实在是个精明又细致的人,这份名单比慕云峰带给李小蕙的那份什么都没有标注的名单实用多了,就算是李小蕙这种对于官场商道不怎么了解的人,根据这份名单,也能梳理出个头绪来。 渐渐地,李小蕙发现,江九给她带来的好处远不止整齐明了的资料这么简单,江家的产业可以说是遍布大唐的南北东西,江家的触角几乎已经伸到了所有的产业中,甚至包括盐铁业,至于胭脂店,自不必说。可以说,江家只要动一动,大唐都要跟着震三震。 当然,江家的当家是个聪明人,知道低调的道理,虽然江家已经将触角伸到了所有的产业中,却从不在表面表现出来。在表面上,江家所拥有的也只是丝绸店和几处饭庄,还有几处乐坊书寓,江家的九公子,在表面上看起来也只是一个富贵人家长大的公子哥儿,稍微有些本事,却整天沉醉在胭脂香脂粉堆里。 江九风流,其实是他给别人看的样子,时间久了,李小蕙就发现江九看似对哪个女子都很关心,其实在他心里,对任何女子都没有感情,他就像是一块裹在棉花里的冰,摸上去软绵绵的,兴许还有些温暖,但骨子里却是冰冷的。 “小蕙,你真的要进宫?”慕云峰担忧地看着李小蕙,最近她天天都在研究皇城的布局,几乎要将诺大皇城中所有的宫殿道路都铭记于心。李小蕙疯了不成?虽然外人都以为永泰郡主没有死,可皇帝又不是傻子,李小蕙并不在宫中,皇帝是最清楚不过的,她就算是入宫,也只能将永泰郡主被软禁在长安宫中这件事从假的变成真的,到时候她可就真的没有自由了,或许还会被灭口。 她到底在想什么? 李小蕙看着眼前那张图,她的方向感不是很好,极容易迷路,所以她更将所有的道路都铭记于心,让自己的心中装进这副地图,要做到就算是闭着眼睛也不会走错的地步。 “我自然要进去,你办不到么?如果你办不到,那我就去找江九,或者找一位名单上的大人来办,你不是说那些人都会听命于我么?”李小蕙在仔细研究地图上的一条短短的黑线,慕云峰说这条路荒废已久,宫中的人也未必都知道,平素更是没有侍卫走动,很是隐秘僻静。这些细节,她更要记得清楚,关键时候,可是能救命的。 “如果我现在冒出来,皇帝自然会说我是个假冒的,真的郡主还在长安宫中,就算我手中有扳指,但肯定也会有人心生疑惑的。如果我进了皇宫,从她软禁我的地方走出来,皇帝总不能做自打嘴巴不承认的事情,她必须承认我就是永泰郡主。”李小蕙抬起头,让因为长时间盯着地图而感到酸涩的眼睛稍稍休息一会儿,缓慢却坚定地道:“她承认了,就不会有人反对。” 永泰郡主,这是李小蕙从前避之唯恐不及的身份,不过现在,这已经成了她救命的身份。扳指,权利,从前抛弃的东西,现在她统统要拿回来,逃避不能解决问题,唯有权利才是保命的良方。 慕云峰大喊道:“你就不怕皇帝杀了你!” 李小蕙一脸平静,她自然是怕的,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英明神武的则天大帝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就算现在她年事已高,就算她现在宠信佞臣,可她依然是说一不二的皇帝,想要杀个把人,对她来说实在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 可是李小蕙又能如何?她只能赌这么一把,因为就算什么都不做,时间到了她也一样是死,当死神近在咫尺的时候,最胆小的人胸中也会充满勇气。而且李小蕙也并非一无所有,虽然不管慕云峰还是江九都不是可以百分之百信赖的人,但她毕竟也有了自己的力量,而且她还有那样一份名单,名单中的人每一个都不是小人物,虽然不可以全信,总比没有要好太多了。 当然,这些日子李小蕙也做了其他的事情,比如借助江家的商道和支持,将她的胭脂店做大。江九甚至将江家原来开的胭脂店也转到了李小蕙的名下,这样,现在李小蕙那“点青眉”的胭脂店在长安城中算是独个儿,算是垄断了。就连那些贩卖胭脂的小贩也喜欢偷偷在自家胭脂盒儿上印上模糊不清的“点青眉”三个字,来个山寨版的仿制胭脂。 李小蕙在准备,她要以永泰郡主的面目出现,却又不能真的落入皇帝手中,任人鱼肉。 那个虚假的软禁地在长安宫中,对外只说是永泰郡主生了重病,需要调养,而且每日都会有太医前去探望,天天都会有人熬药送去,至于这些药都进了谁的口中,就无人知道了。因为熬药的人和送药的人总是在变,两人互不相识,而送药的人也见不到永泰郡主,那个送药的宫女只负责将煎好的药送到宫中一座窗户密闭的偏殿外,之后就会有一双手从帘后伸出,将药取走,送药的宫女是从未见过取药之人模样的。 可这世上终究还是没有不透风的墙,而且每个人心中天生都有一种想要探知别人隐私的欲望,送药的宫女虽然每隔三个月就会换人,其中还是有胆大的,趁着那双手取走药的时候,抬起头看一眼。就有那么巧的一次,当那宫女抬头看的时候,厚厚的布帘不知为何动了动,那送药的宫女便见到帘后是一个带着面具的人。 从没有人见过面具后的脸庞是什么模样,就连御医也只能隔着帘子搭一下那只从帘后伸出来的手。偏殿内的郡主有一名贴身的侍女伺候着,除此之外再也没有人可以进入到那扇帘子后面,而那伺候郡主的侍女,外出机会也极少。 李小蕙要慕云峰做的,就是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时候,让她代替那么侍女进入那扇神秘的帘子后面,然后由她来带上那个面具。 自然,她这么做,也是为自己准备了下一步计划的。 那些看守郡主的侍卫,是三月一换,由大理寺直接负责。而李小蕙从那份名单中找到了一个人,便是大理寺监,而且李小蕙也让慕云峰和江九分别去探过此人,显然,他在见到那枚扳指的花纹印记时,还是很震惊的。当他知道软禁在宫中的人便是扳指主人的时候,也是一脸诧异。他说,一定要让他亲眼看到那枚扳指,他才会相信。 李小蕙的计划自然就与他相关,李小蕙要在侍卫换班的时候,让他看到那枚戒指,还有她的容貌,当他相信的时候,就是她走出那座偏殿,真正以永泰郡主的身份复活的时候。 永泰郡主的身份会给她很多的便利条件,很多她现在无法做到的事情。 她可以宣布自己的病已经好了,她可以冒险去洛阳,去站在女皇的面前,让女皇不得不承认她。当她真的以李氏皇族的身份出现时,她亮出的这枚扳指才会有更多的人来相信。 一个消失了许久的郡主以这种近乎于神奇的方式出现,自然会引来关注。 给她下药,让她中毒却又不死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得不现身了吧?不然,那个人给她下毒究竟是为了什么? 放手一搏,也只为将这个神秘的人逼出来,只为替自己找到活下去的希望。 第九十二章 戴面具的女人 这一切李小蕙似乎都已经安排地很好了,她的计划虽然冒险,却也不能说一点可行性都没有,但是有一件事情,是她无法确认的。戴着面具的那个女人究竟是什么人?她的确可以冒险进入那间神秘的屋子,可若是那个女人不配合,她就前功尽弃了。 当然,李小蕙有慕云峰给她弄来的迷药,那是一种很神奇的药,藏在指甲缝儿里,只消一丁点儿,就可以让喝下药的人乖乖地听话,又如傀儡,表面看上去还和普通人一般。 可若是那女人发现她并非原来的侍女,大喊大叫起来,她就真的倒霉了。 “不能用别的办法么?直接让那个大理寺监看到你的扳指,见到你的人,让他把那个戴面具的女人放出来,偷偷杀掉她之后,你再取而代之,不就会安全很多么?”慕云峰一边替李小蕙仔仔细细检查着她的宫女装扮,一边皱着眉头抱怨道:“你不走出我是视线还比较安全,进了那小黑屋子,谁知道里面有什么人?万一不止一个人,怎么办?” 李小蕙整理了一下头发,往脸上擦了些胭脂水粉,还在眉间贴上花细。 “在宫中杀人,哪儿是那么容易的?”李小蕙喟叹一声,怎么也是一条人命,总不能草草了事,而且,当着那大理寺监的面杀人,岂不会召人嫌疑,让人误以为她并非正牌郡主,才会杀人以灭口? 真的假的,假的真的,真真假假,有时候不是那么容易识别的。她亦非真,对方亦非假,她要做到尽量让更多的人觉得她是那个真正的郡主,是真正的李氏皇族,是可以得到那枚扳指的人,这样就足够了。 李小蕙也想要见一见那个女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以她的名义在那不见天日又不见人的环境里生活了这么久? “你决定了么?”慕云峰问李小蕙。 李小蕙点了点头,道:“决定了。” 慕云峰的神通广大,超出了李小蕙的想象,慕云峰不知用了什么关系,做了什么手脚,只凭着一块腰牌,就让李小蕙顺顺利利地通过了皇宫那重重防卫,进入到后宫之中。当然,因为女皇不常在长安的关系,皇宫的查验也马虎许多,可是想要混进去也是需要相当技术的。李小蕙直到混入了后宫,看到那座关着人的偏殿,才相信那通过层层安检,混入美国白宫与奥巴马握手合影的那对夫妇,是真的存在的。 “偏殿内的侍女虽然平时不会出来,但是每月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出现,只要她走到没人的地方,你就用这药末散在空中,之后什么都不用管,顺着她的来路回去就好。她进进出出,也是会戴着面纱的,那些奉命看守的侍卫从不会查验她。” 李小蕙牢牢记着慕云峰的话,也牢牢记得她需要站的位置,当那女子闻到了空气中漂浮着的药草粉末,双眼呆滞转了个弯儿继续走的时候,李小蕙便出现,顺着她的来路走向那座偏殿。 本应该被严密看守着的人,李小蕙却发现这看似严密的看守其实松散地很,那些侍卫脸上一点儿没有紧张的模样,反倒是一个个都是一脸的困倦和无聊,而她一路走过,连个盘问的人都没有,就轻轻松松推开偏殿的门,走了进去。 看来,女皇是真的确定屋中的人绝对不会离开,所以才会任由这种似乎严密实则松散的情况存在。又或者是天高皇帝远,英明神武的女皇也无法做到将方方面面都监督好。 总之,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理由,李小蕙是顺利地站在了那个戴着面具女人的面前。 那偏殿本就是常年不见阳光的,所有的窗户上又糊了三层窗纸,不点灯的话更是什么都看不清楚。 那女子脸上戴着一个连额头都盖住的黑色头罩,只在眼睛嘴巴鼻孔的地方挖出几个窟窿来。她身上也穿着同色的衣服,在暗沉的烛火下,她不像是一个人,倒像是从幽冥中爬出来的鬼魂一般。那女子听得有人进来,身子只是微微晃了晃,就不动了。 李小蕙走到屋子里仅有的一盏烛台前,打量了一眼那女子,便慢慢地将自己脸上的面纱先取了下来。 “你是谁?”李小蕙问。 那女子迟钝地打量着李小蕙的脸,她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在看到李小蕙面庞的那一刻,她的眼睛转了转,干涩的眼珠忽然湿润了,她一眨眼,有几滴眼泪从她那双看不到任何希望的双眼中落下来。 “你认得我?”李小蕙又问。 那女子点了点头,却仍旧不说话。她指了指自己的嗓子,又摆了摆手,又指了指她的耳朵,意思是她不会说话,也听不到任何声音。 原来这是个又聋又哑的女子,李小蕙比画着要和她笔谈,她看着李小蕙写出的那几个歪歪扭扭的字,依然是摇了摇头,她连字也不认识几个。 女皇居然找了一个永远不可能泄露她秘密的人来冒充已经不知去向的郡主。 耳不能听,口不能言,手又不会写,这样的一个人,李小蕙也无法从她身上获取什么有价值的信息。 那女子见到李小蕙,反倒是激动起来,虽然口不能言,倒也“咿咿呀呀”发出几个音节,挥动着手,似乎想要表达什么意思。忽然那女子拽掉了自己头上厚厚的黑布,露出本来的面目。 倒有些出乎李小蕙的预料,那是一张颇为清秀的脸庞,虽然因为长久不见阳光而显得过分苍白,在灯下看来少了几分人气,多了几分鬼气。可是看容貌,那还是一个年轻的少女,年龄只会比李小蕙小,绝对不会比李小蕙大。 想象一个妙龄的少女,就这么呆在这样一个不见天日而且不能见人的环境里,换了李小蕙怕是不过一个月就要疯了,而从李小蕙离开洛阳至今已一年有余,这少女呆在这里,也已经有一年了。 第九十三章 替死鬼 她的替死鬼可真多。 李小蕙想起了那个将白玉扳指送还给她的女孩子,她现在还不知道她的姓名,也不知道她是什么人,不过,若不是那个女孩子冒充她代替她,说不定她离开洛阳没多久,就会被人灭口。 并非是她亲自动手,却因为她而死去的人实在太多,这是历史的必然,还是因为她的到来而造成的偏差和改变?李小蕙已经无从查证了。这样的事情就算是历史上真的存在过,但是一个普通人的生命,在浩瀚的历史中根本无法留下任何痕迹,那些个正年少青春的女子,悄无声息地消失在这个世界上,真正为她们而伤心的人不过寥寥,可以记住她们名字的人,更少。 虽然尚且不知道对方到底是什么人,也无法得知对方的态度,李小蕙心中的同情心还是泛滥了,她伸手摸了摸那又聋又哑女子的脸庞,那是一张少女的脸庞,本来是一张应该光滑/美丽的脸庞,只是被这恶劣的环境折磨地失去了健康。 那女子见到李小蕙伸出手来,只是怔怔地看着她,等她看到李小蕙戴在手指上的那枚扳指时,忽然激动起来。她张开嘴,笨拙地发出几个“咿咿呀呀”的简单音节,又开始拼命地打着手势。 李小蕙茫然不知她要表达什么样的意图,那女子忽然跳起来,奔到睡榻前,捧着她的枕头塞到李小蕙怀里,给她看。 这枕头的花色形状,李小蕙还是熟悉的,一年之前,她就是在这具枕头上醒过来的,因为缠绵病榻很久,所以她对于这枕头的花色形状都记忆深刻。 那女子见李雅雅认得了,便指了指那枕头,又指了指自己,一边拼命地点头。 旧时的枕头引起了李小蕙一年前的记忆,她忽然在那女子脸上找到了一些熟悉的痕迹,仔细辨认,李小蕙想了起来,这女子不就是一年多之前,在她床前照顾她的那些侍女中的一名么?当时模糊记得她叫碧桃,她从不主动说话,但是对李小蕙明显还是表现出一些同情的,李小蕙对她也就与对旁人有些不同。 可那时她虽然话少,却也是可以听到可以说话的,怎么今日居然落到这般境地? 那女子连连点头,她微微张开嘴,指了指自己的嘴巴里面。 李小蕙看到,在黑洞洞的口腔里,根本没有舌头的存在,只有在咽喉的部位,才有一团暗红色的肉/团,想来她的舌头是被人从舌根/部切掉,才不会说话的。以此推断,她的耳朵也一定是被人为弄聋了。 可是,她既不会说话,也听不到别人说话,而且还不会写字,李小蕙也不懂得手势和哑语,想要和她沟通就变得难上加难了。李小蕙不知道她要表达什么意思,也无法将自己的意愿传达给她,李小蕙只能这么尴尬地站着,看着她吱吱呀呀地费力表达,同时心中还在担忧会不会被人发现。 正在这时,那女子却有了反应,她拿起那个黑色的头套。 李小蕙不解地看着那个女子,她将那个面罩戴在自己头上,再摘下来,再戴上去,再摘下来,然后将那个东西塞到李小蕙的手中。 “你这是——?”李小蕙问了,才想起来对方不会说话,也听不到她的问题,她问了等于白问,说不定还会被隔墙有耳的听去。李小蕙做了个手势表示疑惑,那女子便从李小蕙手里拿过那个头套,然后再戴在李小蕙头上,再取下来,放到脚底用力踩了几下。 “你——想要离开么?”李小蕙一字一顿地说着,故意用夸张的口型来表示,一边说,一边指了指门,问她是否想要离开。如果她自愿离开,李小蕙自然用不着上强迫手段,可若是她不愿意离开不愿意配合,李小蕙无奈,就只能上强硬手段。 那女子又泪眼婆娑了,她看着李小蕙,看了良久,忽然伸出手就卡李小蕙的脖子。 李小蕙本来对她非常同情,而且之前她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敌意,所以对她并不设防,没想到对方变脸比翻书还快,李小蕙没有一点防备,就被她卡住了脖子。 那女子瘦骨嶙峋的双手一卡上李小蕙的脖子,就开始用力收紧,她一个瘦弱的女子,手上居然有诺大的力气,李小蕙用力掰,居然纹丝不动。掰了半天,那女子的手却越收越紧,李小蕙渐渐透不上气的时候才想起来自己还有脚,手掰不开,还可以用脚踹。手忙脚也乱,用力一踢,却落了空,再踢,那女子已经有了防备,就踢不住了。 此时李小蕙透不上气的时间也久了,她只觉得越来越没有力气,意识也开始朦胧。 完了,她做了那么周密的安排,居然就在这种小事上栽了跟头?她的穿越之旅,就会断绝在这个看起来还没有她高,明显比她还瘦的女子手中? 李小蕙觉得眼前似乎有五彩的光在晃来晃去,真实的场景变得朦胧起来,她什么都看不清楚了。 虽然意识在渐渐朦胧,心中求生的愿望却愈加强烈,李小蕙闭上眼睛,用尽全身的力量猛地向前扑去,大概是她太用力了,那女子没防备,被她扑倒在地,后脑勺重重地磕在地上,自然,手也就松了。 李小蕙大口大口地呼吸着珍贵的空气,可是还没等她回过神来,那女子一翻身爬起来,又恶狠狠地扑上去,一手抓住李小蕙的头发,另一只手便来插李小蕙的双眼。 李小蕙实在不明白这女子为何突然变得这般发狠,身处这么尴尬的地方,李小蕙也没办法出声呼救,她还要担心屋子里动静太大,外面那些守卫会破门而入,那时候她就惨了。 李小蕙有些后悔,早知如此,应该采纳慕云峰的建议,一进屋什么废话都不说,就把这个女子迷晕了,然后大大方方地推门走出去,之后的事情自然有人来替她收拾处理。 李小蕙想要将藏起来的迷药洒出来,可是她两只手都在和那女子缠斗,实在多不出一只手来取东西,李小蕙无奈,只能是用尽全力制止着那女子的疯狂行动,心中暗自祈祷能有个人来帮帮她,或者这女子忽然不疯了。 可是这两个希望对于李小蕙现在的情况来说,都不大可能。 首先,这里被围的水泄不通,连只猫都不能通过,怎么可能有个人忽然冒出来帮忙?其次,这女子看起来并不像是发疯,而像是有目的的,一定要置她于死地。 可是刚才还好端端地,那女子甚至还流泪,还将面罩仍在地上狠狠地踩,为什么不过一秒钟的功夫,她就变成这副模样? 第九十四章 世代交替 李小蕙可没有那样的好心情可以将这其中的关节想明白,她现在最要紧的就是保命,她可不愿意被掐死了或者被戳瞎了。 可是那女子不依不饶地,越来越用力,李小蕙一狠心,眼睛是绝对不能被戳瞎的,比较起来头发就算是被拽掉了几根,也还是能长出来的。李小蕙一狠心,一只手护着眼睛,另一只手松开了那女子揪着她头发的手,到腰间去掏摸那个小药包。 “嘶——”李小蕙疼得倒吸一口凉气,那女子的手劲儿还真大,李小蕙只觉得头皮剧痛,不知道已经有多少根头发被那女子拽了下来,同时,那女子也松开了李小蕙的头发,开始用力抓她的手,而且又开始卡她的喉咙。 再慢,她的小命可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与此同时,李小蕙的手也抓住了那个小药包,来不及拆开,李小蕙抓住药包就往空中一撒,慕云峰说过,这药包里的药粉,只要有一点点被人闻到,那人就会神志昏迷一两个时辰,如果被人吃下去,那么昏迷的时间会长达十几个时辰。 那女子仍旧发狠地抓着李小蕙的手,卡着她的脖子,只是那力气却在减弱,不过一会儿,那女子就没了动静,手虽然放在李小蕙的脖子上,却再也没有用力掐。 李小蕙深深呼了一口气,用力将那女子的身体推开,喘了口气站起来。好在她用手挡着眼睛和脸,所以那女子虽然抓的狠,不过伤口大都在李小蕙的手背上和脖子上,脸上倒是没有多少,总算没破相。 李小蕙生怕迷药的分量不够,那女子什么时候又醒过来发疯,从地板上收拾起一些散落的药末,掰开那女子的嘴硬塞了进去,这才长舒一口气。 这女人真是疯了,难道是因为被关在这里太久,才疯掉的? 李小蕙看了看四周黑乎乎的环境,一年四季不见天日,而且还不可以见人,听不到声音也说不出话,不疯也差不多了。 她收拾收拾自己的衣服,衣襟衣袖早已经被那女子撕破了,她叹了口气,看了看四周,从屋子另一角的架子上取走了那女子的一件外套披在外面。 接下来,就是等待,等到她可以推门出去的那一刻。 这静静等待的时间,对于李小蕙来说也是难熬的。在这样不见天日的屋子里,面对着一个昏迷的女子,李小蕙心中转过了无数的念头。 如果对方爽约食言,她就真的出不去了;如果那女子醒来,是不是还会像之前那样,疯了一样要杀了她?如果白玉扳指并没有那么大的号召力,她出去之后又要如何? 一切的一切,在这死一样沉寂的环境中,所有的怀疑都被循环着在李小蕙脑中放大,直到她承受不了,感觉恐怖的时候。 李小蕙觉得自己的心脏砰砰地跳着,她几乎将自己的全部都压上了,甚至都没有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如果这条路断了,她就会掉入深谷,想要再爬出来就难于上青天。李小蕙甚至已经开始暗暗地祷告,“佛祖啊,虽然我平时不怎么信你,临到关键时刻才来抱佛脚,不过看在我这么倒霉的份儿上,你还是帮帮我吧,以后我一定天天烧香。” 没有表,也几乎看不到什么光,李小蕙无从判断时间,她觉得似乎只过去了几个小时,却又像是过去了几天,她感觉不到饿,世间的一切似乎都在离她远去,李小蕙现在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听觉上,她希望听到哪怕一丝半点的动静,可是依然悄无声息。 是时间不够么?要耐心!一定要耐心! 李小蕙无数次地这样对自己说,却一次又一次地在怀疑,她几乎要将所有的人都怀疑了一遍。直到她听到整齐的脚步声,直到她听到那扇门发出令人牙酸的声音,被缓缓推开的时候。 李小蕙抬起头,倾泻而下的阳光让她的眼睛有些受不了,她眯缝起眼睛努力地看着,在那让人倍感温暖的阳光中,站着一名男子,阳光洒在他的身上,让他光彩熠熠,宛若从天而降的天神一般高大威武。 李小蕙等到自己的眼睛渐渐适应了光线,才慢慢睁开眼睛,看着站在她面前的那个男子,那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他身材高大,长得却很儒雅俊秀,下巴上三缕胡须,平添几分飘逸。 那男子也看着她,或者准确地说,那男子是在看她的手。 李小蕙抬起手,她手指上的那枚扳指,此刻也像是感受到了阳光一般,散发着比平时更加柔和剔透的光芒,明明是白玉的扳指,此刻倒有些像是钻石的饰品。 那男子在她面前跪下了,跪下,然后慢慢地卷起袖管,在他的胳膊上赫然便有那个与慕云峰胳膊上一模一样的印记。 这印记,李小蕙在江九的胳膊上也见到过。 李小蕙当初还很疑惑,当年江九和慕云峰也不过就是十几岁的年龄,太子怎么可能会召集这么一群年纪轻轻的人来当心腹,来密谋如此大事?后来江九和慕云峰解释给她听,那印记不是死的,而是活的,也就是说,那印记是可以在不同的人身上转移的,只要二人血统接近,就只许割破胳膊上一点点的皮肉,流出血来,然后贴上前者胳膊上的那个印记,印记就会自动转移。 那虫子是活着的,如果寄宿者已死,印记却没有被转移,传说厄运就会降临。 他们的父亲年事已高,或者早已经故去,所以他们的身上才会有那个东西。 这故事是越说越恐怖了,李小蕙可以相信有蛊虫的存在,却无法相信这种说法。在她看来,这种说法是编出来吓唬人的,以便获得世世代代的衷心。不过这种方法用来骗更加相信鬼神一说的古人,再合适不过了。 那男子露出胳膊上的印记之后,一言不发,起身站在李小蕙的身旁。 李小蕙深深吸了一口气,迈出这一步,以后的她就要和从前的她告别。从今而后,她要恢复从前的身份,她是郡主,而且总有一天,她要成为公主。 第九十五章 不能回头 当看着眼前呼啦啦跪倒一片的人时,李小蕙除了体会到古代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关系,还体会到权利在握高高在上的感觉。 她李小蕙又有什么威望,居然可以让这么多人对她臣服?那些人所忠心的对象,究竟是大理寺监吕英,还是早已经死去的太子? 到底应该说他们是迂腐,还是忠诚? 李小蕙向前平伸出手,那些跪着的人便恭恭敬敬地站起来,自动为她让出一条道路。 “我的病已经好了,不需要再修养。”李小蕙平静地说着,她沿着那条路慢慢地向前走着,黑暗而没有阳光的屋子被她丢在身后。同时她也丢弃了从前束缚着她的东西,走向另一种生活。 那是比从前更加危险的环境,她身边的人会比从前更加复杂危险,她每迈出一步,都需要极大的勇气和毅力。但是她不能停留下来,不走过这段路,她的生命就永远不会有到达幸福彼岸的时刻。 “还有人要拦着我么?”李小蕙轻描淡写地一笑,回头看了看身后,道:“我已经好久未曾见过父王,备车,我要去洛阳。” “郡主,这——”大理寺监吕英显然对李小蕙如此突兀的安排感到有些措手不及,她才刚刚脱离监禁不久,洛阳对于她来说已经是个陌生而危险的地方,就连她的父亲李显,此刻虽然身在洛阳,身为皇储,却也被软禁着,根本无法帮她什么忙。她这么急急火火地赶回洛阳,又能做什么? 想到这里,吕英不禁感叹毕竟是年轻女子,见识不透彻,只是一心急着要见父母。 “无妨,我自有打算。”李小蕙脸上却是波澜不惊,既没有初出牢笼的欣喜欢快,也没有面对着巨大危险时候应该有的紧张。 吕英还欲再劝说,毕竟长安此地他还算熟悉,而且长安才是大唐的都城,在长安起事比回到洛阳可要容易得多。洛阳可处处都是女皇的心腹兵马,如若去了洛阳,非败不可。 李小蕙心中却是另有主意,改朝换代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哪嘲哪代的更迭不是要用尸骨来铺路的?如果她在长安竖起大旗,一来长安兵力有限,若女皇派洛阳的军队并调派全国各地的军队围而歼之,她是半分胜算都没有的。而且牺牲定然不小。 就算她手上有白玉扳指,可那带兵来的将军不一定是昔年太子的旧部啊!就算是旧部,两军交阵,她也没法私下与对方的头领见面吧?就算是带兵而来的将军的确是太子旧部,而且没有变心,可诺大的军队,哪里是说倒戈就倒戈的? 而且,李小蕙也算是对历史稍微有些了解的人,她自然知道,武则天的退位是宰相张柬之带头促成的,不过她的那份名单上什么人都有,就是没有宰相的名字。如今宰相人在洛阳,她一定要去找宰相。能让武则天自己退位,牺牲自然会降到最小。 李小蕙转过身对吕英道:“请吕将军尽早安排,我想早日抵达洛阳,分别日久,想来父王也很想念我。” 吕英看着李小蕙,她这么说着的时候,脸上带着与年龄有些不相称的成熟和稳重,让吕英不得不相信她绝对不是那么简单的。可是这女子究竟在想些什么?吕英看不明白。 吕英以他在官场上混了十几年的经验,也看不出李小蕙究竟在计划着什么,算来算去,她并没有什么太大的胜算,可是她为何能如此平静?吕英又想到她身处囹圄,连只麻雀都飞不出的地方,她却可以讲消息传出,引自己来救她。而且脱身的时候,她神态平静沉着,没有丝毫的慌乱或者是喜悦。 吕英觉得自己也许有些小看李小蕙了,她能得到这枚扳指,恐怕绝不仅仅是因为情势所逼那么简单,她自有她的能力所在。 可是,怎么想也觉得此时回洛阳还是太危险了。 “郡主不要再考虑一下?” 李小蕙摇了摇头,道:“不必。”她不是不想考虑,而是等不起了,时间所剩无几,她的生命也即将到达终点,她必须争分夺秒地在这之前取到解药,或可为自己取得活下去的一丝希望。 “备车,我要去洛阳。” 这一次李小蕙的声音很大,而且一字一句,吐字清楚,语气坚定,吕英就算是七老八十的垂暮老头儿,也能听明白李小蕙的意思,更何况,他还不算老。 “郡主稍候,在下这就为你去备车。”吕安心中暗自摇头,这位郡主,比当年的太子还要坚决,还要听不进别人的建议。自己当年是年轻易冲动,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经历过失败,也体验过死亡,他早已经成熟。成者王侯败者贼,这些不过是皇家的一场可以以天下为棋子的游戏而已,而他们这些人,最大的愿望还不就是家庭和睦妻子平安? 只是,他也是没有办法的,因为他许下过那一生都不能违背的誓言,他的身体上也印下了那一生都不可逃脱的烙印。而且,从道义上来说,他若背叛了李氏,他心里也是不安的。 “属下这就备车。”吕安向李小蕙躬身应允,却不敢擅离李小蕙,此刻处处都有潜在的危险,他所带的随从人数有限,实在应付不了什么大变化。至于马车,倒是容易地多了,他自己便有,直接拉来就可以用。 从被软禁的屋子走到皇宫那恢宏的城墙之下,再走到外面,这一路想来应该是艰难无比的,但是走起来却出奇地容易。 大概是因为武则天年轻时那段艰难的时光都在长安度过,所以她自己登基君临天下之后,就远离了长安,几乎将都城整个地搬到了洛阳,所以长安这座恢宏的皇宫就像是被遗弃了的旧房子,空有巍峨的躯壳在,却失去了灵魂,到处蛛网横生,几乎成了软禁的专用地。 李小蕙坐上马车,吕安和他的那些心服随从便骑马跟随,里三层外三层地将李小蕙护在中心,这么向着洛阳前行。 李小蕙觉得这样的方式有些太招摇过市了,可是随即想到,没有什么不好。她本来就是郡主,而且还是皇太子的女儿,郡主出行,招摇一些也没有什么不可。而且她不就是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她出现了,她复活了,她是真正的郡主,她有光明正大的身份。 第九十六章 刺客如云 从长安到洛阳,这一路并不算长,如果放在现代可以坐车走高速,也就半天的功夫。就算古代交通工具不怎么便利,坐马车久了浑身的骨头都想要要被颠散了一样,慢慢地走,半个月的功夫也到了。 可是这一路,李小蕙却用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 倒不是她走地如何慢,也不是她懒得每天只走一两个时辰就休息,头顶上悬着一把剑,李小蕙可没有那闲情逸致一路赏花游玩。可是这一路上她的麻烦是层出不穷,几乎是没走那么个一两百米,就有不速之客前来。 一路上,她遇到刺客四十二名,来投奔的太子旧部二十三人,其中大多是些现在混得不怎么样的。甚至还有不知从哪儿打听来消息,在自己身上用豆荚汁水染青了一片,充当印记来冒充。 不过假的成不了真的,那印记色泽不对质感也不对。李小蕙识破之后一问,原来是觉得生活没什么指望没什么出路的人,觉得这样做反倒可能交好运,不过是一些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亡命徒。 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这个世上也是什么人都有。有人知道危险避之唯恐不及,就有人明明与他不相关,还想凑上来,就有那些亡命之徒,不怕风险只看收益。 这些家伙李小蕙不怕,明着来的刺客李小蕙也不怕,反正有吕安给她保驾护航,李小蕙最怕那些暗着来的刺客,让人防不胜防,而且让她没有一时半刻能放下心休息。一个月的时间,李小蕙又是心急又要时时刻刻防备着,感觉度日如年,好容易盼到临近洛阳,她又是熊猫眼又是红血丝,脸也黑了人也瘦了,简直就是一个营养不良的非洲难民,她这个形象,倒是更像被人软禁了许久的模样。 自然,李小蕙这么大张旗鼓地一路走过来,在洛阳的女皇就算是病入膏肓有人瞒着她无从知晓,她身边的人也会知晓。比如女皇身边此刻已经两手遮天的张氏兄弟,他们倒没有明目张胆地拍人来杀她,但是李小蕙怀疑大多数的刺客都是这两人派来的。 眼看着那些刺客一个个不是铩羽而归,就是命归黄泉,张氏兄弟就换了手法,暗的不行就来明的,硬的不行就来软的,居然光明长大以皇帝的名义派了个使臣来见她,问她想要做什么。 不过那个使臣也够呛,也是女皇的裙边臣子,靠脸蛋吃饭的家伙,搞搞风月还行,其他就不在行地很,不过两句话就被吕安顶了回去,李小蕙乐得不费力气。 来到了洛阳,不代表万事大吉,反而是一切的开始。没有人来邀请李小蕙,她也不能自己就那么跑到皇宫外面要求进去。 洛阳的气候比长安要好,更加温润也更加暖和,想来这也是女皇选这里久居的原因,舒适的环境是谁都喜欢的。 李小蕙前脚刚到洛阳,慕云峰后脚就紧跟着寻了过来,他神出鬼没的水准丝毫没有倒退,有吕安在外充当门神,他也可以摸进屋,扮刺客吓唬李小蕙。 “你来,就不能有些正经事么?”李小蕙很是无奈,她心里是焦急的,又一个月过去了,龙鳞参已经被用去很大的一块,而她却并没有什么进展,下毒的人踪影全无,她现在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人要害她。 “当然有正事,而且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慕云峰瞪大了眼睛,神神秘秘地凑近李小蕙,道:“小惠,有一个人,你还记得么?” “谁?”李小蕙心情不佳,对于慕云峰这种故弄玄虚的样子非常讨厌。 “骆鸣宇,这个人,你还记得么?或许你早就已经把他忘了?”慕云峰嘿嘿一笑,露出两排大白牙,凑到李小蕙的面前,道:“如果你已经忘了他,我就不再多说惹你烦心。” “他?”李小蕙没想到初来洛阳,居然会听到这么一个名字,骆鸣宇,她当然没有忘记这个人,不仅没有忘记,而且记得很清楚。这家伙开始想要抢她的白玉扳指,后来又在她中毒之后消失地无影无踪,怎么算,他也是个可疑的人。 慕云峰嘿嘿笑着,道:“你刚刚离开长安,这家伙就紧跟在后面,我想看看他究竟要做什么,就没多做声,小惠,你猜他做了什么?” “什么?” “他帮你打发掉了好多刺客呢!如果不是他,恐怕你每天见到的刺客人数不是一两个,而是十几个了。至于那些他漏过的,我自然再上去补了一刀,这样,轮到你们眼前的就没多少了,不然你以为这一路你能过得如此平安?” 这一路她过得还算是平安?李小蕙差点从胡登上跳起来,天啊,如果将她遇到刺客的人数再乘以十,那该是个什么数字?一个月的时间,居然有四百名刺客想要她的命?她李小蕙的命,也太值钱了吧?能引得这么多人感兴趣? 这四百人绝对不是属于同一个系统的,如果他们都属于同一个人的属下,那么编制整齐集体出发,李小蕙就算有个营队护着,也不一定安全啊,好在这些家伙看起来都是分开行事,就可以逐个击破了。 而且,这些刺客中绝顶高手可谓寥寥无几,并没有比慕云峰或者骆鸣宇更加厉害的家伙,否则李小蕙也就不会这么安安全全地抵达洛阳了。那些漏网之鱼,可以站在她面前的家伙,反而是那些刺客中最不堪一击的,恐怕是慕云峰故意和她开的恶劣玩笑,以防她在路上过度无聊吧? 骆鸣宇保护了她一路,却从不露面?他想做什么? 李小蕙现在早已经不再相信骆鸣宇,医术卓越的他潜伏的本事也是一流,李小蕙甚至在怀疑,那个偷偷放龙鳞虫咬她让她中毒的,不是别人,就是骆鸣宇。 也许那个神医口中的小师弟,也就是骆鸣宇。 倒不是李小蕙有了被迫害幻想症,实在是因为骆鸣宇身上疑点太多,不由李小蕙不怀疑。 “你想见他么?”慕云峰问道。 “见他?他会见我?” “自然。”慕云峰嘿嘿一笑,道:“小惠啊,他跟了你一路,我跟了他一路,我们两个都不是傻子,自然感觉得到对方的存在,一到洛阳,他就出现在我面前,说要见你。” --------------------------- 话说,今天一上来就看到封推了,激动地不得了,今日两更,以谢支持偶滴读者,和偶亲爱的编辑大人们~ 第九十七章 文章害死人 感谢编编给子楣这次大封推滴机会,今日努力三更吧~以谢读者,嘻嘻。 —————— 见就见。 于是,骆鸣宇就这么站在李小蕙的面前。 “骆大公子,别来无恙?”李小蕙笑了笑,递给骆鸣宇一杯茶。 骆鸣宇接过茶看都没有多看一眼,仰头就喝掉了,痛快地不能再痛快。 “骆公子,你就不怕我在茶中下毒?” 骆鸣宇涩然一笑,并不作答。 李小蕙接着道:“对,我忘了,你是神医,什么样的毒能毒到你啊,小惠就算是下毒,在骆公子眼中,也不过是雕虫小技,根本不值一提的吧?” 骆鸣宇看着那个空空的杯子,忽然抬起头,道:“我知道你心中在想什么,你的怀疑是对的,毒的确是我下的,龙鳞参,不过就是个骗局,我也知道龙鳞参救不了你的命,我也知道你的毒几乎无药可解,却仍旧骗你去长安,我不现身,还逼走了我的师兄,断了你的希望。” 李小蕙无言以对,只能那么看着骆鸣宇,为什么他做了这些事情,居然还可以如此坦荡地站在她面前?他做这些事情,究竟是为了什么? 她到底是哪里得罪了他,为什么骆鸣宇要这么做。 冷静冷静,一定要冷静! 李小蕙不断地警告自己,现在生气现在抱怨已经于事无补了,她一定要冷静,怎么处理现在的将来的事情,才是她需要考虑需要关心的。 “你的师兄说,龙鳞参只能保我一年的命,是真的么?” “是真的。”骆鸣宇点头,没有丝毫的犹豫。 李小蕙继续问:“那虫子,是你放出来的?” 骆鸣宇很干脆地继续点头,道:“那虫子培养不易,我手中也只有那么几只,是我直接放在你身上的。” 很好! 李小蕙笑了,这个人,李隆基早就提醒过她,此人不可信,她居然没有听进去,现在可好,吃了苦头吃了亏。她太容易轻信别人,从前,她以为她太太平平过她的小日子,和别人都没有什么干系,现在这么想真是大错特错了。 “小惠。”看到李小蕙不怒反笑,骆鸣宇倒有些坐不住了,他道:“也并不是没有办法补救的。” “你给我下毒,却又护着我一路从长安到洛阳,对于你这样的人,没有目的是不会做出这样事情的。现在,你站在我面前,有什么目的?” 骆鸣宇早已经计划好要和李小蕙说什么,只是真的站在她面前,听到她如此发问以后,早已经想好的话却说不出口,就像是有什么东西卡在他的喉咙里一样,吐又吐不出,却又不能就此咽下去。 他们之间,真的只是这样的关系么?他与她,只是利用的关系。 可这样的局面,不是他亲手造就的么?是他先下手偷东西,是他先骗她,而她却如此轻易地相信了他,是他放出的龙鳞虫,让她中毒,然后诱导着她从临淄到长安。一切不过都是他们的计划,而她只是棋子。 “我的父亲,是骆宾王,我是他的小儿子,在我很小的时候,他就死了。”骆鸣宇道,他的故事,他几乎从不和别人提及,甚至和师父他都没有说过。 “只因为一篇文章,他隐姓埋名东躲西藏那么久,只因为一篇文章,他郁郁而终。像我父亲那样的人,让他埋没在市井中,整日为了三餐而奔波忙碌,简直比杀了他还痛苦。他死的很平静,过了很久提心吊胆的生活以后,他静静地踏入湖水之中。那个时候,我就在旁边看着,看着他浮在水面的最后一缕头发也消失无踪,他的袖子里身上都藏着石头,他沉入水中,就不可能再浮起来。” 骆鸣宇说的很慢,他就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很平静,甚至带着些在念课本一样的呆板生硬。 不过,也就是这种刻意的呆板,透露出他心中的紧张,他生怕在话语中流露出一丝半点的情感,刻意用伪装的语调来遮掩自己内心的波折,反倒显得更加刻意而不自然。 “父亲死了,我就剩下孤零零一个人,就因为一篇文章,就害的我家破人亡。父亲有何过错?他的文章,道出的是天下人的心声。”骆鸣宇的语气渐渐加重,带出了他的感情。无论再怎么伪装,他毕竟只有十九岁,说至动情处,他也无法完全克制自己。 骆宾王,文采惊世骇俗的他所写的那篇把自己害死的文章,不用骆鸣宇说,李小蕙也想得到,自然就是给徐/敬业写的那篇讨伐武则天的檄文,文章自然写的气势滂湃,很是鼓舞人心。可惜檄文没有为徐/敬/业增加多少胜算,他兵败如山倒,骆宾王也一时间惶惶如丧家之犬。 听着对方的故事,李小蕙却丝毫没有动容,好吧,就算骆鸣宇的故事很感人,他小时候活得很艰难,但是这与她李小蕙又有什么关系?他的童年再艰难,那也不是他现在对别人下毒手的理由。 “你说这些有何用意?”李小蕙问。 骆鸣宇马上收整自己略微有些激动的情绪,他平静下来,道:“我想有个机会,可以手刃那个女人,替我父亲报仇。” 所谓“那个女人”,指的就是如今天下最为尊贵的女人——武则天。 想要杀皇帝,别说是对于骆鸣宇这样一无官二无位的布衣百姓,就算是当朝的宰相大将军,也不是轻易可以得手的。 “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杀了她,我就会给你解毒,没有解药的毒,我一样可以解。” 骆鸣宇说的确定无比,李小蕙却再也不会选择无条件地相信他。 “骗我很好玩儿是么?”李小蕙冷笑道:“你以为我就那么笨,会再被你骗一次?骆大公子也太小瞧我的智商了。” 骆鸣宇不动声色,继续道:“只是一个交换,郡主,这个世上知道龙鳞虫的,也只有我和师兄两个人,师兄对此无能为力,你不信我,又能如何?这世上还能有什么神医可以救你?如果等到那半截龙鳞参用完的时候,你要如何?” 骆鸣宇是无论什么时候都绝对冷静的一个人,情绪无法左右他的思考,他想要做的事情,就会不惜一切代价做到。 李小蕙却没有答应,她让慕云峰将人带走,骆鸣宇也未曾反抗,他只留给李小蕙意味深长的一句话:后悔了,我就会出现。 “你以为你是上帝!”李小蕙忍无可忍,对着骆鸣宇的背影大骂,也不管他能不能听懂上帝是什么意思。 第九十八章 八卦满天飞 李小蕙的计划进展地十分不顺利,简直到了举步维艰的程度。 现实和她的预想差太远了,人心都是会变的,一两个人的衷心不能代表所有人都会固守着旧日的约定。名单上的人,李小蕙一一查找过去,十个有九个半都避而不见,或者根本不认。他们现在已经身居高位,的确没有为了这种不一定有结果的事情冒险的必要。 虽然慕云峰说过,背叛者身上的蛊虫会复活,但是李小蕙并不知道如何操作。况且,那些有胆气敢拒绝的家伙,往往都会用很阴损的招数来转嫁自己身上那潜在的危险。 比如,将祸患过继给自己并不喜欢的某个庶出的儿子身上,再将那个儿子赶出家门,越远越好,这样,就确保了自己的安全。 出这种损招的人,自然不会惧怕找上门来的李小蕙,往往就是派下人把她打发掉了事。 当年他们会许下那样的誓言,未尝不是出于被迫无奈的情况下,后来步步高升,自然再也不愿意涉足这些争执,保全现有的身份地位才是最要紧的。 而身居不出的那位高高在上的女皇,已经是病入膏肓,恐怕根本不知道还有她这么一个人存在,李小蕙也想不出任何办法可以进宫。至于她的父亲,那个懦弱的皇子李显,虽然听到了一些传言,但他自己行动也不得自由,就算是一心想见见李小蕙,也没有办法。 就这么一来二去地,李小蕙在洛阳又等了半个月。 她都要急疯了! 宰相府那也不是人人都可以进去的,在她郡主的身份没有得到确认之前,就算所有人都知道她是郡主,也大可以抵赖不人,就连吕安也没有了开始时的热切,对李小蕙也开始敷衍了事。 李小蕙知道,如果她再不做出些什么事情来,靠那枚扳指所获得的一点点尊重就会消失地无影无踪,到那个时候,她再想要做什么事情,就更加困难了。 可是,做什么好? 就在李小蕙心烦无聊跑到街上胡乱溜达的时候,她看了一名女子。 倾国倾城的女子。 那女子的容貌,只要是见过的人,没有几个可以忘掉的,尤其是她一颦一笑间的风情万种,她举手投足的神韵风采,就算是见过一面,也无法轻易忘怀,更何况李小蕙还见过她很多很多次。 子衿。 青青子衿,明明如月。子衿和明月是长安城两大花魁,一个红透了半边天,另外一个就红透了另外半边。长安多才子,才子多风流,只要是长安城中的才子雅士,不认识她们两个是不太可能的。 子衿喜红,热情奔放,宛若烈火。明月喜白,冷漠孤高,犹如寒冰。 只是,长安的花魁子衿,怎么会出现在洛阳的街头?出现在洛阳的街头也不奇怪,奇怪的是她穿着很普通的衣服,素面朝天未上丝毫的脂粉,连一向喜欢的飘逸素纱衣服都没有穿,只穿着普通的布衣布裙,头发简单之极地拢起来,脚下踏着的也不是她一向喜欢穿的莲花鞋,而是一双极为普通的布鞋。 如果不是李小蕙看到她向自己微笑示意,真的会以为她看到的并不是子衿,而是一名与子衿长相极为相似的女子。 “李姑娘,好久不见了。”子衿笑了笑,看了看四周,微微低着头向李小蕙走过来。 “你怎么会在这里?”李小蕙奇道。 子衿笑了笑,向身后招了招手,她的小婢女庭芳就不知从什么地方窜了出来,“你且去,我随后便到。”子衿低声吩咐着庭芳,等到庭芳蹦蹦跳跳地离开,子衿才笑道:“李姑娘可以来洛阳,我就不可以么?难道子衿就是长在长安的一朵花一棵树,不可以挪地方?” 李小蕙嘿嘿一笑,洛阳遇故知,总还是让她有些高兴的,连日来因为事情没有任何进展而积郁的无奈,倒也消散了些许。 “李姑娘许久不见,却见清减了。难道是被哪位负心的公子抛弃了?子衿可是听说,李姑娘走后没多久,江九公子也就离开了洛阳,不知去向,而慕公子,也不见了。”子衿吟吟一笑,虽然素面朝天,但这一笑间魅惑天成,宛然便是长安那个一颦一笑让无数人倾倒的女子,“慕公子向来神出鬼没,不见也便罢了,可是江九公子居然也扔下江家那大片的产业,不怕被人趁机夺了去,这就有些有趣了。”子衿欲言又止,一双妙目在李小蕙身上流转,那意思显然就是,你怎么有这么大的魅力?我怎么看不出来? 李小蕙唯有苦笑,古代的人居然也是如此八卦,听子衿描述,她也能想得出现在长安都在流传着什么关于她的言语。无非是说这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女子,容貌既非国色,技艺也非超群,更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居然将长安两大风流公子的心都牵走了。李小蕙也想得到,如今她可要成了多少女子嫉妒的对象,因为从表面上看,她的确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与子衿这样的美人儿站在一起,她马上就变成了乡下丫头。 “不说这个。”子衿大概看出了李小蕙的窘状,马上笑道:“说说明月那个丫头,看着平时对哪家的公子都爱理不理的,现在那丫头也倒霉了。” “明月?”听到这个名字,李小蕙想起了那个宛若冰霜一般皓洁冰冷的女子。 提到明月,子衿立马喜笑颜开,显然明月倒霉,她是高兴之极。 “就是明月。”子衿道:“那个小丫头,不知怎么不对了,居然喜欢上那个穷酸的画师,对,就是那个姓吴的小子。不仅帖银子,还把那小子请到她的花园里去,哎呦,对那小子好的不得了,平时从来不笑,也就是对着那小子,喜笑颜开的。” 子衿一边说,一边摇头。但是她的脸上却全是幸灾乐祸的表情。明月与子衿是竞争对手,两人在长安正艳正花魁的名头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如今明月喜欢上了人,自然无心与她争,她当然会高兴。 “难道是——吴道子?”李小蕙想起上一次明月问她讨要那副吴道子所绘人物风景画时那种略带羞涩的表情,明白了。 子衿点头,道:“对,就是那个家伙,明月这下可要倒霉了,她赔了那么多银子在那小子身上,不知为了那小子推掉多少公子的邀请,可是最后呢?那姓吴的小子一走了之,一点音信都没有了,明月居然就闭门不出,谢客不见。 第九十九章 一样逃不掉 李小蕙一直以为明月是面冷心更冷的那种人,在烟花红尘中久了,习惯了应付各种各样垂涎于她的美色而向她献媚的男人,恐怕连男女之情也不会相信。 没想到,明月居然就那么义无反顾地跳进去了,她不仅仅是爱了,而且还非常浪漫非常理想化地爱上一个一穷二白没钱没地位的穷小子。只是因为吴道子那一手出神入化的画儿么? 如果明月真的敢爱,明月是个勇敢的人。明月和子衿这种人,天天都生活在繁华与纸醉金迷中,生活的开销可想而知有多大。只要想一想明月那些衣服价值不菲的布料,和她那座清雅之极的花园,还有那么多给她拉车照顾她生活的仆人,就想得到她平素的生活需要多大的开销才能支持。 可是她居然为了一个男人就闭门不见客,不见人,也就是自己断掉了自己的生活来源,那样庞大的开销,不久就会让她入不敷出。 子衿笑道:“所以我说,那真是个傻子笨蛋,男人哪一个可以轻易相信的?情啊爱啊,过去了也就像是烟云一样散掉了,还记在心上的,就是和自己过不去的人。现在她可倒霉地很了,没有钱,仆人都走掉一多半,她也不开门,据说整个人都变样儿了,变丑了,再也没法和我比。” “恭喜你。”李小蕙笑了笑,现在别人的事情与她又有什么相关?她要对付的麻烦更大更棘手,比爱上一个离开的男人更加麻烦,如果她不能处理好,小命可就真的不保了。 李小蕙这些日子都在考虑要不要拉下面子去找骆鸣宇,既然是他下的毒,也许他还真的有解毒的法子,师父弄不出来的东西,徒弟不一定就弄不出。 “倒是李姑娘,你过得不好么?怎么总是愁眉不展?” 李小蕙心想,这么麻烦而且秘密的事情,怎么好对你说?她无所谓地笑了笑,道:“没什么大事,就是小事麻烦而已。” “如此。”子衿一笑,道:“李姑娘来洛阳已经有些日子了吧?有没有去过白马寺?如果有什么事情烦心,可以去白马寺许个愿,很灵验的。” 那些许愿求签的事情,李小蕙从来不信,如果求神可以有用,那神佛一天到晚要处理多少事情?就算是有千万的分身也不够用的。 不过,此一时彼一时,李小蕙现在是苦无良策在原地踏步不前,子衿如此相邀,她也有些犹豫,反正许愿也不会少了一块肉,要不要去试试? “李姑娘,一起去吧,很灵验的,多年前子衿就在这儿发下誓言,我要做长安最美丽的女人,如今不实现了么?所以才来还愿的。” 李小蕙略微一犹豫,点了点头,道:“好吧。” 洛阳的白马寺是极为有名的,兴建于东汉,是一座古寺,李小蕙平日里常常听人提及,只是她无心游览才一直未去,路程并不算远,李小蕙想,去看一看也无妨。 古寺钟声清扬,悠悠的钟声还有弥漫在空气中的檀香气息似乎真的有让人心神宁定的作用,踏入寺中的时候,李小蕙一直躁动不安的心慢慢静下来,她抬起头看着提写着“白马寺”三个大字的牌匾,看着佛像前的香炉,忽然有了一种冲动,想要好好的拜一拜佛,不为求什么事,只为了求内心的宁静。 李小蕙只为求内心的平静,而子衿却是来还原的。 长安的头牌花魁,出手自然不小,香火钱也不少。 子衿穿着素色的布衣,也虔诚地跪在佛前,她低声细语着,似乎是在感谢,又像是在期待着什么。 李小蕙虽然离她极近,却也听不到她究竟在说什么。只看到她脸上的表情极为虔诚,她微微闭着眼睛,倾国倾城之貌犹在,却宛然是另外一番风情。 不知为何,在这个东方气息极为浓重的地方,李小蕙却不搭边儿地想到了在教堂看到的那副圣母图。 半响,子衿站起身,一旁的小和尚急忙趋向前来,殷勤巴结地道:“师父请施主留下用过素斋。” 哪里都有世俗的人,就连这清幽之地也不例外。李小蕙是见惯了五台山上那些有老婆有车有孩子有手机的现代化和尚,对此也不以为奇。倒是子衿,忽然变得特别高兴,“我们可以用素斋么?” “当然,施主请随我来。” 李小蕙本以为,小和尚的师父就算不是老和尚,总也是个睿智的长者,或者多少也是个四十出头的中年人,没想到见到之后,却是个二十七八的男子。两人随着那小和尚进门的时候,他站在窗边,右手握着一串佛珠垂在身侧,左手背在身后,正自悠悠地仰头望着窗外一株杏花。 从侧面看,他的脸线条明朗,颇有些儒雅之气,如若不是他的光头和他身上的袈裟,李小蕙真的会错以为她见到的是多情才子,而非世外高人。 而这屋子的布置,也有些与众不同,墙上挂着的,是一副众多野马奔腾的图,案上摆着的,是用檀香木雕刻而成的茶盘,茶盘上放着极好的青瓷茶杯茶壶。一旁龛上摆着一个白色羊脂瓶子,很有些像是观音手中用的那一种,只是瓶子里却插着几只正自盛开的黄色花朵。这屋子连一副佛画像或是佛塑都没有,一点儿也不像是和尚住的地方。 “两位施主,请坐。”他听到动静之后,回头冲子衿和李小蕙笑了笑,自己随意地坐在案后,为两人到了两杯茶。 在面对子衿这样绝世佳人的时候,他的神态自然动作随意,他脸上的表情一如既往,美人在他面前,就和窗外的杏树一样,并无分别。 对比方才子衿进寺时那些迎客僧人在见到子衿容貌之后明显的尴尬和僵硬,眼前的僧人表现地更像是高僧。 “一行法师,好久不见,依然轻健如昔啊!”子衿开口说道,神态话语中显示出她早已经认识眼前这个法号叫做“一行”的僧人。 “姑娘也是更加美貌了,请坐。” 和尚赞佳人漂亮,听起来的确是有些怪异的,但是将这件事放在一行的身上,当这句话从一行口中说出来的时候,李小蕙听在耳中,却觉得很是自然随意,就像是说今天的天气很好一样。 子衿与李小蕙入座,李小蕙先闻到了一股清雅绵长的幽香。那香气是从她面前的茶杯中散逸出来的,一丝一毫,直入人心扉。 “好香的茶。”李小蕙赞叹,她从前喝过的茶不少,各种茗茶倒也都有品尝,此时却觉得眼前这一杯碧绿的茶水比她从前喝过的任何茶都要清香,未入口,人就已经为这香气陶醉了几分。 细细品上那么几口,只觉得一股清泉从口中缓缓滑入脾脏,又升腾着到达脑际。 “这是什么茶,居然如此清香?”李小蕙是真的没有品尝过这般好喝的茶,当下就想要问明白了出处,去买几斤回去,无事的时候慢慢品尝,不仅口舌享受,连脑子都可以一并清净下来。 “这茶外面是买不到的。”一行未答,子衿就先说道:“如果真能买到,子衿自己就先买个十几二十斤,带回长安去,就算子衿的茶艺不行,接着茶,也能把别人比下去,不是么?” 一行听子衿说罢,只是微微摇头,笑道:“姑娘还是争强斗胜之心不灭。” 子衿堵了嘟嘴,道:“自然,人活在世上,不争个名气地位,还争什么?” 一行没有接着回答子衿的话,他转向李小蕙,道:“这位姑娘,这茶说起来分文不值,姑娘若是喜欢,贫僧让弟子包一些给你送去就是。” “这么好喝,怎么可能分文不值。”李小蕙诧异道。 一行抿了一口茶水,将宽大的僧袍袖子拂在一旁,道:“这是我清明节时上山所采,看到什么青嫩叶片就采些什么,并无定论,所以外面没有卖的。” 随便采摘些叶子,也能出这么清香的味道?难道就像是鸡尾酒一样,有搭配秘方么? 一行起身,宽大的衣服随着他的动作而摆动,“茶中并没有什么秘密,只是别人采茶,总想着要卖钱,总想着要抢时间。我什么都不想,随手摘来,也不在乎是好喝还是难喝,就这么带回来,有时运气好,自然会有清香的茶叶,有时若是心中烦躁,也会弄来苦涩难喝的东西。” 茶水的味道居然还会和采茶人的心情相关,这是李小蕙从未想到过的,能以这样的心态来生活,看起来这个年轻的“高僧”的确是有些本事,与众不同。 “一行,我听说你还会给人算命的,你来看看我以后的命好不好。”子衿道。 一行却摇了摇头,道:“那些流言蜚语,怎么做得准?将来的事,我自然测不准,只是少许会看些人心里在想什么罢了,却也被他们传地那般神奇。” “哦?”子衿并未失望,却兴致更高,“那你来说说,我现在心里在想什么?” “姑娘自然是在高兴,你赢了,你想今后都赢,永远做第一个。” 一行说罢,走向李小蕙,盯着她,道:“别人来,不是求家庭和睦,就是求有贵人相助,或是求父母安康,或许是求自身或是子女的前程。可是这位姑娘,你求的,不是这些。” 第一百章 意外的收获 李小蕙愕然,随即莞尔,“那法师说,我求的是什么?” “施主所求的,佛没办法,我也没办法。”一行微微摇了摇头,将他手上一直拿着的那串念珠送到李小蕙手上,道:“既有所求,便有此心,却为何犹豫不决呢?”说罢,他向着李小蕙和子衿和手念一句佛号,道:“两位施主,请去用素斋吧,贫僧就不奉陪了。”说着,他又回到了床边,看着窗外那一株杏树,就像是屋子里根本没有李小蕙和子衿两个人一样。 这种时候,李小蕙也不好意思再站着,虽然她很想要再问个明白,但是对方明显已经不想要再说下去了。 “走吧。” 一向脾气算不上好的子衿,此刻被下了逐客令,居然还可以笑逐颜开地挽着李小蕙的手,从那一间屋子里退出来。 走出良久,李小蕙才察觉自己手中一只握着一行塞到她手里的念珠,那串念珠上每一颗珠子表面都带着常年使用而留下的光滑痕迹,十八颗珠子上都刻着小小的佛像,每一颗上图像都不通,串珠的线也早已经旧了,一看就是用过多年的物事。拿在手中,颗颗珠子都散发出一种淡淡的清香,显然是用真正的檀香木雕刻而成的。 初见面,一行就送她这种奇怪的礼物,李小蕙现在是送回去也不妥,只能收下。 “咦,这是他的宝贝,居然送了你?”子衿盯着李小蕙手中的那一串念珠,明显有些羡慕。 “呃,子衿喜欢,那就送给你。”李小蕙说着,就要将念珠给子衿。 子衿眼中明显透出一丝欣喜,但是她却没有接,反而是将李小蕙的手推了回来。 “他是送给你的,又不是送给我的,他这个人,极少送人东西的,李姑娘还是好好收着吧,这念珠年深日久,说不定有什么佛荫,可以保护主人呢!”子衿说着,将那串佛珠绕在李小蕙的手腕上。 小和尚惊异地看着李小蕙手腕上的东西,瞪大了眼睛,吃惊地道:“师父将这串佛珠送给施主,佛门讲求缘分,施主一定是有缘人。” 有缘人? 李小蕙看了看那串珠子,除了年深日久而且材质不错之外,真的看不出什么特别,听旁人将这串珠子说的神乎其神,李小蕙也是将信将疑。 不过,也许真的是有缘人,李小蕙这一趟白马寺并没有白来,用过素斋两人准备离开的时候,李小蕙在寺庙门口看到一名中年贵妇,那名中年贵妇被一群随人簇拥着在往里走,而李小蕙与子衿却在向外走,一里一外,方向相对,正好碰面。 那中年贵妇一抬头,看到李小蕙,忽然停住了脚步,死盯着李小蕙的脸。 李小蕙被她盯的有些难堪,侧过头去,想要从一边溜走,没想到那中年贵妇居然迎着李小蕙走来,挡住了她的去路。 “你——你——你——”中年贵妇很是激动,她盯着李小蕙看了半天,结结巴巴地也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此时,她的双眼中却有泪水充盈。 李小蕙被她的模样打动了,滥好心发作,虽然明知以她现在尴尬的身份应该尽量少管闲事,还是忍不住柔声道:“您有什么事情?” 那中年贵妇哆哆嗦嗦地伸出一只手,想要摸一摸李小蕙的脸庞,却又半响没落下去。她看着李小蕙,过了半响才道:“你是不是姓李?” 李小蕙点了点头,道:“是。” “那,你今年是不是十八岁?” 李小蕙估摸着一算,以这具身体的年龄和古人计算年龄的方法,的确差不多是十八岁,她便再点了点头。 那中年贵妇忽然激动无比,她拽住李小蕙的胳膊,就翻她的袖子,古人衣袖宽大,李小蕙的胳膊随着那中年贵妇的动作露了出来。 那中年贵妇看了一眼,忽然泪流满面哭泣不已,一把将李小蕙紧紧搂在怀中,道:“惠儿,你没有死,你真的没有死,你不认得娘了么?” “娘?娘!” 事后李小蕙每每回想至此,总觉得事情太过凑巧了,就在她上天五路入地无门的时候,就这么遇到了子衿,而且被她引去了白马寺,又是这么巧,就在这一天这个时间,她这句身体的母亲太子妃,也就是后来的韦后会去白马寺上香。而且,正巧与她面对面遇上。 难道真的是佛度有缘人么? “惠儿,你认得娘了?” 李小蕙艰难地点了点头,勉强笑道:“我当然不会忘记。” 想要对一个陌生的女人表现出亲热来,而且还要喊她做娘,这和认后娘的难度也差不多了。李小蕙此刻才真正体验到了穿越者的窘迫,不在于观念与时代的脱节,而在于面对着陌生的人,你怎么装出热情高兴的模样喊对方“爹娘”。 那中年贵妇听到李小蕙这么一喊,又紧紧地将她搂在怀中,搂地李小蕙透不过气来,她又是高兴又是悲伤,道:“他们都说你死了,娘不信,又没见到尸体,娘不信你死了!惠儿,你果然回来了,这些日子你去了哪儿?受苦了没有?佛祖保佑啊,我说来上香祈愿,居然真的遇到了你。” 通过那妇人的描述,李小蕙才得知武则天将她送至长安“养病”之后,不许人探望,更加不许李显和韦后探望,甚至连问都不可以问。同时有传言,说李小蕙早已经死了,所谓去往长安养病不过是个谎话而已。 两人愈加担心,却又不能问,他们虽然身在洛阳皇城,却被武则天软禁着,连出入都不自由,言谈举止更需小心翼翼,生恐一言说错,就引来杀身之祸。 就这样过了一年多,两人也早已经失去了希望,韦后这日是借着为重病的武则天烧香许愿,才得以出宫的。 “母后,我们回家去吧。”李小蕙扶着韦后,因为过度激动,她已经站不稳了,双腿都开始哆嗦,若不是李小蕙扶着,就有可能坐在地上。 “回家?”韦后眼神黯淡,看看身边人,却欲言又止,她苦涩地笑道:“好,回家吧,皇上看到你归来,也一定是高兴的。” 韦后这句话说的极为勉强,李小蕙听的出来,韦后其实是不愿意让她再回皇宫里去的。可是她们母女相见早已经被韦后那些名为随从实为眼线的人看到了,就算李小蕙现在不回去,将来也会被带回去的。 第一百零一章 容颜世无双 上香许愿,韦后做的认真无比,甚至在恳求佛祖保佑皇帝身体早日康健的时候,还落下几滴泪水。只是这泪水究竟是为母女重逢,为了未死的李小蕙而落,还是为了已经重病缠身,常常神志不清的女皇而落,就无人得知。 上香之后,韦后便带着李小蕙返回了洛阳的皇城。 洛阳皇宫不如长安的皇宫那样恢宏壮观,毕竟这里不是作为都城修建的。不过这里有长安所不及的婉约柔和。若说长安的都城像是伟岸的男子,洛阳的都城就像是沉鱼落雁的佳人。而这,正应了两座都城不一样的主人。 洛阳都城的主人,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武则天,她以女子的身份登上了最高的位置,君临天下,所以这座都城也像是她的主人一般,婉约之余又有威严。 这一次进宫容易许多,因为有韦后带着,轻轻松松便进去了。进宫之后,韦后对她嘘寒问暖,疼惜地不得了。 李小蕙却觉得受之有愧,她根本没死,好端端一直活着,而且之前活的还挺逍遥自在。可是此刻在韦后面前,她又必须编造出一套在长安如何如何,又是如何如何从小黑屋子里出来的故事。 本应软禁在长安的郡主,不声不响地忽然出现在洛阳,这消息可不算小。虽然李小蕙早已经到了,也早已经引起了轩然大/波,但那是在民间,可一旦得到了韦后的承认,她的身份便也得到了证明,谁也无法再说她是冒牌货。 自然,韦后和皇太子都没有什么实权,也无法带给李小蕙什么实质性的好处,不过李小蕙手中已经掌握的“权利”已经够多了,她也只需要一个身份的证明而已。 李小蕙刚刚进了洛阳皇城,马上就有人将这消息告知了二张,而二张也觉得这消息再瞒着女皇不大合适,就在女皇的耳边用低沉婉转的声音,用说情话一般的语调缓缓将这件事说了出来。 女皇老了,虽然昨日的威严尚在,她明晰果决的判断力和决断力也在,可是她的记忆力却开始衰退,有些时候她除了面前那两个俊秀的美少年,几乎认不出旁人。 再英明的人也会有老的一天,而真正苍老到必须有人帮助扶持才能正常生活的时候,判断也难免会受制于人。 “她回来了?回来就回来吧,没什么大不了。”女皇睁开眼睛,看着面前那张举世无双的脸庞,喃喃着道:“她还是个小丫头,回来就回来吧。” “可是,万一是个假的来骗人呢?要不臣去替皇上确认一下吧。”张易之温婉一笑,替女皇将被子往上拉了拉,体贴之极。 “好。”女皇半闭着眼睛,点了点头,话音未落,已经陷入昏睡之中。 张易之为女皇将头下的枕头放平,让她躺着更加舒服些,之后起身。之前在他脸上的温柔甜蜜已经荡然无存,他那近乎完美的双唇也抿成了一条直线,他的脸上没有了那种魅惑人心的微笑。 “她居然还可以回来,不简单啊!”寝宫外的回廊下,张易之和与他一样俊美非常的张昌宗在低语商议,道:“我去回回她,如果是个假的,直接杀了,如果是真的——”张易之笑了笑,道:“我倒要看看她回来还想做什么。” 回廊下两个白衣的少年衣袂纷飞,他们黝黑的长发也随风而舞,回廊边上有一株晚开的樱花树,风吹过,花瓣纷飞,这样一番景象,宛若画中的仙人复活,只是在这样美好的景致下,他们却在谈论这样的话题。 李小蕙回到皇宫之后第一个要面对的麻烦,不是女皇,而是那倾国倾城的美男子。 韦后担心地看着李小蕙在慢慢梳着头发换着衣服,已经坐卧不安了。她急匆匆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道:“惠儿,要不别去了,就说你刚回来,病了,需要休养几天,先拖过去再说。” 李小蕙的确是病了,可她的病不是养养就能养好的。 李小蕙笑了笑,道:“我又不是假的,怕什么。” 韦后走上前,替李小蕙整理发鬓衣裙,她不无担忧地道:“那你一切小心。” 此时,同样惧怕的李显已经缩在一旁,他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儿地哆嗦。几十年如一日地生活在母亲的高压统治下,生活在日日夜夜都可能会被赐予毒酒的担忧中,他早已没有了一个皇子应该有的胆略气魄,甚至这个时候失而复得的女儿生命受到威胁,他都不敢多说什么。 现在的他甚至连昔年为了李小蕙向太平公主求情的勇气都不存在了。 李小蕙尽量穿着简单普通的衣服,除了在颜色上与宫女有区别之外,她身上那身衣服尚且不及武则天身边宫女的穿着。 这是韦后的意思,这些年她们为了避其锋芒苟延残喘,天天扮作农夫农妇一般,只关心种地养花,对其他一切事情都不闻不问。 李小蕙倒是没有多少紧张,她倒是有些好奇,张易之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真的像大明宫词里演的那样么?要知道当年那个儒雅又带着几分张狂的男子让李小蕙少女的心荡漾了许久啊! 不知道历史中真实的他会比后人臆想中的漂亮呢,还是丑。 虽然早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在见到那个以容色留名史书的男子时,李小蕙还是暗暗吃了一惊。 他比大明宫词那电视里的人物更美,他的五官完美到没有一丝的瑕疵。不管是用现代的审美来看,还是用古代的审美,他的容貌都算是完美。怪不得一声历尽无数大风大浪的女皇会因为这个男子而沉迷,因为这样的男子实在是拥有可以让任何女子一见而迷惑的天赋。 “小蕙,好久不见了,你倒是愈加漂亮。” 李小蕙刚迈过门槛,张易之就迎上来,他直接用了“小蕙”这样暧昧的称呼,而不是用“郡主”这样一个他应该使用的称谓。 李小蕙被他那双宛若深情如许的眼睛看的有些慌乱,她急忙避开那双会放电的眼睛,盯着面前的地板,道:“小蕙给皇上请安,不知皇上身体可好。” “好,不过有些疲累,不便见人,就由我来代替了。”张易之走到李小蕙的身侧,从袖中取出一支碧玉发簪来,给李小蕙插在头上,笑道:“这是皇上给你的礼物。” 女皇会给她一支发簪当作见面礼?而且让自己最宠爱的男人给她插在头上? 这种话听起来实在有些荒诞,李小蕙自然不相信。虽然不相信,她还是谢了女皇的赏赐。 “我来看看,这发簪插在你头上,可合适。”张易之这么说着,用手托起李小蕙一直抵着的头。 李小蕙一惊,双眼对上了一双深情脉脉的眼睛和一张俊美非常的脸。 光那张脸,一惊足以让女子心跳加快,再加上那双似乎是饱含深情的眼睛,就算是明知道对方心怀不轨,李小蕙也够尴尬地。她听着自己的心脏在胸膛中砰砰地跳动,感到血液在一瞬间冲上了头顶,感觉到脸庞耳朵甚至脖子的温度都在提升。李小蕙开始后悔今日没有在脸上涂厚厚的胭脂,如果涂了胭脂,多少还能遮盖住她的脸色。现在她的脸上一定都可以结出番茄来了。 第一百零二章 针锋相对 镇定镇定!李小蕙对自己说着,她定了定神,努力忘记那是一张优美的脸,而想象着在自己面前的是一个恐怖的人,在那张漂亮的脸背后,是一个正吐着信子的毒蛇。 这么想,李小蕙就控制住了自己花痴的情绪,她笑了笑,道:“自然好看,皇上赏赐的东西,还有难看的么?” 张易之看着李小蕙,刚才她还有些慌乱,那是张易之看惯了的表情,宫中的女子,哪个看到他的时候不是那种表情的?可是这个女子,明明刚才已经有些慌乱了,为什么可以这么快地恢复平静? 张易之喜欢看着女子在面对他的温柔时表现出的慌乱或是陶醉,在这种状态下,女子容易轻信,而且防备心会降低,他想要知道的事情,很容易就能套出来。 可是,李小蕙现在的状态,明显不是他想要的状态。 张易之微微皱了皱眉,叹了一口气,道:“这么久没有见你,你还是原来的样子,一点都没有变啊! 从前就是这样,就算所有的妇人公主在面对他的容颜时意乱神迷,却唯有她,可以不动声色,甚至在旁边冷言冷语地嘲讽。现在,她明明有那么一瞬间是被迷惑了,可是却又那么快地恢复常态,难道这个女子,她不喜欢男人么? 李小蕙当然不是不喜欢男人,相反,李小蕙在现代的时候就是超级大花痴一个,虽然从未谈过恋爱,但是她喜欢过的男星,那可是以打来计算的,足有好几打。 不过,虽然喜欢的时候是极为喜欢,换起来也快,她爬墙的速度也是天下第一,也许第一天还对某个美男子念念不忘,第二天就马上换人。也正是因为这样,她花心的名气,在朋友圈子里也是人所共知的。 大概也是因为如此,所以她在面对可以迷惑万千少女少妇的张易之时,还可以保留那么一点儿理性,可以让她迅速地恢复平静。 而且,如果想像一下,这个男人是武则天的男人,是李小蕙这具身体祖母的男人,李小蕙就立马没有什么兴趣了。况且,这男人还是害死永泰郡主的罪魁祸首,这种蓝颜祸水,就算是再迷惑人心,也要避而远之,与这种男人接近,实在是再危险不过的事情。 张易之冷了一张脸,他说道:“皇上说,世界之大,有两个容貌相近的人也不是奇事,你要用什么来证明你就是郡主?” “我母亲不是已经证实过了么?难道母亲也会认错自己女儿的?” 张易之道:“太子妃认定你,也不过是因为你胳膊上的一个印记,印记是可以仿造的,不足为证。” 张易之略为眯起眼睛,看着李小蕙,如果李小蕙没有办法证明她是真的,那么他就可以说她是冒名的,可以名正言顺地杀了她,她就算是还想再做什么别的事情,也做不了了。 “哦?如此说来,是皇帝陛下认为我是假的呢?还是您认为我是假的?既然你认为我是假的,可有证据?” 李小蕙笑了笑,踢皮球这招谁不会用啊,与其她自己说一大堆让张易之抓破绽,不如让对方说,她来逐一击破,这样就容易多了。 张易之看了看李小蕙,对这个女人,他要重新评估了。并不是所有的女人在看到漂亮的男人之后都会变笨,不好对付的女人张易之也见过,比如太平公主,所以,针对不一样的女人,他要用不一样的方略。 “你是从哪儿来的?”张易之问道。 “这点,不必问我了吧?恐怕你应该早就知道了,在我来洛阳之前,你就知道了。”李小蕙道。 张易之冷哼了一声,他的确是早就知道了,不仅知道,他还派出了人数众多的杀手,想要将这个女人杀死在半途中,可惜他失败了,这女人也不知从哪儿找来那么多帮手,杀手一批一批地上,不是铩羽而归,就是干脆被不声不响地杀了,连这个女人的面儿都没有见到。这么厉害的人,他还从未见过,这女人有什么魅力,居然会让厉害的高手给她卖命? 真的是因为那枚扳指的关系?或者还有其他的因素? 早知道她是这么个麻烦的家伙,在她没离开之前就应该杀了她以绝后患,省的今日这么麻烦! 张易之眯着眼睛,道:“我自然听说,你病好了,于是从长安一路到了洛阳,郡主一路颠簸,身体才刚刚痊愈,现在感觉可好?” “多谢关心,我好得很。”李小蕙笑了笑,道:“倒是小惠听说皇上的身体有恙,不知调养地如何呢?” “你到底想要做什么?”张易之显然已经有些失去了耐心,或者是换了一种方法来恐吓李小蕙。 李小蕙摇了摇头,道:“不想做什么,我早就说过,我是思念父母,所以身体一好,就赶紧跑来看的。” “郡主,你在说谎。”张易之凑近了李小蕙,低声道:“你知我知,这一年来你根本就不在长安,你够聪明,把那个女人弄消失,然后你代替她,这样,你以为就没有人怀疑你了么?这一年,你究竟去了哪里?现在忽然出现,你若说无所求,骗谁!” “大人是记错了吧。”李小蕙冷笑道:“众所周知,小惠是在长安养病的,如今好了,自然要来洛阳,又有什么奇怪?” 第一百零三章 两两相望 李小蕙走出高大的殿宇,擦了擦额上的汗水,刚才面对着张易之的时候,她只是想着如何应对,来不及紧张,等到离开那个有着绝世容颜却让人心声惧怕的男子之后,她才感觉到深深的恐怖。 这个男人,绝不仅仅是因为那举世无双的容貌才得以大权在握,他可以爬上高位,更是因为他卓越的头脑和那种几乎可以看透人心的眼神。 当然,如果他想要展现他迷人的一面时,这世上恐怕没有几个女人能完全拒绝他,可是,当他想要换一副面具,展现那让人害怕的一面时,他也的确拥有那种让人胆寒的气质。 张易之,这个男人就像是一个复杂的多面体,他有许许多多不同的侧面,每一个侧面都在针对这不一样的人,面对不一样的女人,他有不一样的脸孔,面对不一样的敌人,他更有不同的脸孔。 世界上最可怕的人莫过于此,因为你很难摸透他的品性喜恶,就更加无法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在面对着他的时候,李小蕙无时不在躲避着那双眼睛,无时不在盼望着可以转身逃走。 好在她坚持下来,没有露出什么破绽。 但是,没有破绽,不代表她可以完全取消张易之的疑心,其实,那个男人的疑心是没办法解除的,只有李小蕙这个人完全消失了,他才能安心吧?或许,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就永远无法让他安心,除去了这个麻烦,还有另外的麻烦,而他身处其中,大概也正享受着权利带给他的快感吧? 李小蕙将之前藏起来的白玉扳指又取出来,套在手指上,低着头跟着宫侍慢慢地走着,在宫中她的地位就是如此,虽然是名义上的郡主,其实还不如一名宫女自由。 正在往回走的路上,李小蕙看到一个身着红衣的人匆匆走过。 在唐朝,红色为尊贵的颜色,身着红衣的人,也定然是朝中重臣,往往只有宰相才有穿红色官服的权利。 李小蕙下意识地多看了那人一眼,那人却也正在回头看她,目光交错,李小蕙一愣。 她不认识那个人是谁,却莫名地感觉到重要。 大概历史就是在无数的巧合中形成的,如若没有这么多巧合,历史也许就会走向别的方向。 李小蕙那么不经意地一抬头,看到的正是当朝的宰相张柬之。 而张柬之也是偶然之极,觉得那女子既非宫女,亦非女官,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此时张柬之已经四十多岁,他生性稳重且洁身自好,自然不会是为了看美人而回头的,只是觉得那女子有些面目熟悉,却又想不起对方的身份,这才回头一看。 “那是谁?”李小蕙低声问为她领路的侍从。 “那是张宰相。” “郡主?”张柬之却不需旁人提醒,便认出了李小蕙,因为永泰郡主不管是在出嫁前还是出嫁后,都不是一颗安定的种子,加上大唐开放的风气,永泰郡主常常活跃在各种场合,张柬之自然见过她,不过那时间的是高高在上装扮华贵的郡主,而此刻见到却是衣着朴素低头不语的李小蕙。 “宰相?” 张柬之认识的李小蕙是从前的永泰郡主,而在李小蕙印象中所认识的张柬之,却是历史中的张柬之,那个逼迫武则天退位的宰相。 所以,两人的反应自然是不同的。 李小蕙看到了希望,而张柬之看到昔日李氏皇族的女儿如今却落得宛若阶下囚一般凄惨,心中满是喟叹。 哎,改朝换代,这李氏皇族居然落到这般田地,被人像犯人一样压着,穿着尚且不及宫女的寒酸衣服低着头匆匆走过,哪里还有半点昔日皇家公主的风范? 此刻李小蕙宛若看到了希望一般看着张柬之,更被这个中年男人理解成了楚楚可怜的无望眼神。 误会就是这么产生的。 第一百零四章 第一百零四章 心中的妖魔(上) 李小蕙在遇到过的张柬之一次之后,她近期的主要目的就是再见这位当朝的宰相一次,李小蕙首先要弄清楚的,就是这位宰相心中对于眼前的朝局究竟是做何感想的。 如果张柬之真的对朝局不满,对于那两个男人依靠容色把持朝政横行霸道为所欲为的现状不满,如果他对于被软禁的太子还抱有很大的同情,那么只有策动他谋反,历史就会按照原先的轨道继续走下去。 可是,如果张柬之一心忠于武则天,根本就不想谋反呢? 没办法,要不就是逼着他谋反,抓到他什么把柄之后逼迫他,要不就干脆不去管什么历史的进程,直接自己想法子。 不管如何,李小蕙都要确保这件事情可以尽快。 事实倒也如她所盼,她很快就得到了与张柬之见面的机会。 武则天对于她这位郡主的限制其实还是很少的,虽然对于太子李显她控制地很死,但是李小蕙还是有相当自由的。 大概也是因为太子被漠视的时间太久了,宫中的下人对于太子都没有什么希望,也就懒得管他,进而也就懒得管太子的女儿李小蕙。所以,就算是在洛阳的皇宫中,在这种戒备森严的地方,骆鸣宇居然还能半夜摸到李小蕙的枕头旁边,静静地等着她醒来,在将她吓得半死之后开始与她说话。 “喂!你有这种本事摸到我的床头,干嘛不摸去女皇的床头,直接一刀杀了她?那样岂不是快捷地多?而且与我也没有什么关系。如果我带着你去,且不说你可以不可以成功,只要你动手了,带你进去的我就要倒霉的!你知道不知道,他们对我现在是半点信任也没有!” 李小蕙看到骆鸣宇就想起他提出的那种不符合常理的要求,帮他杀了女皇,他就给她解药? 且不说用别人的性命来换自己的命,这种违背李小蕙自幼所受教育的事情李小蕙会不会去做,就说骆鸣宇提出这种过分的要求,他承认那毒虫是他放出来的,谁能保证他就一定有解药?连他自己也承认他的师父都没有弄出解药就死了。 不过,李小蕙也必须承认,眼前骆鸣宇就是她活下去的唯一希望,其他人连这种毒药是什么都不知道,就更加不可能知道什么是解药。 就在李小蕙回宫之后不久,宫内的御医就给她来了一次集体的会诊,会诊的结果自然不言而喻。起码也是宫内御医,代表着一国最高的医疗技术水平,就算御医没有办法解毒,总也会查出李小蕙中了毒,而且是中了一种很奇怪的毒,而且无药可救命不久矣。 大概也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所以张易之对于李小蕙才能放松了警惕吧? 一个活不了多久的女孩儿,能对他的权利有什么影响呢? 骆鸣宇没有回答李小蕙的话,他在李小蕙的面前放下了一瓶药丸儿,道:“只剩下五个月的时间,只用龙鳞参恐怕不能完全抑制毒性的扩散,你或许可以在服用龙鳞参的时候加上这种药丸,会更好一些。” “免了。”李小蕙道:“我怎么知道骆公子这次给我的是不是毒药?骆公子精通毒药和蛊术,万一这瓶子里装的是什么蛊虫,我只要一碰,就必须乖乖听你的话不可,你不是嫌我死的不够快吧?” 寂静的夜,不知从哪儿传来几声蛐蛐叫,却让这夜显得更加寂静。 李显所住的地方虽然也在皇宫的范围内,不过很是偏僻,而且破旧,连巡夜的侍卫也不会从这边路过。李小蕙心中有些害怕,骆鸣宇的武功不错,如果他用强制手段,李小蕙是根本无法反抗的。 不过,如果他想要下毒,刚才趁着她在睡梦中早就下了,何必等到她醒来? 这么想着,李小蕙就平静了一些。 骆鸣宇一言不发,他拔开瓶塞,取出一颗自己毫不犹豫地吃了,然后他说道:“这下你可以放心了吧?” “不放心。”李小蕙一挑眉,略微笑了笑,道:“自己下的毒,自己要解毒很容易,就算是毒药,你是配制毒药的人,吃下去还能要了你的命么?你完全可以事先服下解药,或者等到从这里走出去之后再服用解药。而且,我听说你是百毒不侵的体制?普通的毒药根本奈何你不得?” 骆鸣宇依然不动声色,听了李小蕙的话,他既没有显出愤怒,也没有被冤枉了的委屈,他淡淡地道:“这是那位王爷要我给你送来的药,配好之后,他也服过以验证有毒无毒。你不相信我,总可以相信他吧?” 李隆基? 是李隆基让骆鸣宇送来的? 可是,骆鸣宇,李隆基,这两个人什么时候又扯上了关系?李隆基不是一向不信任骆鸣宇,骆鸣宇也对李隆基敬而远之么?怎么这两人现在却有如此亲密的关系?李隆基居然信任骆鸣宇至此,让他配了药,再让他夜半潜入送给李小蕙? 李隆基干嘛不让慕云峰来送? “你还什么都不知道吧?”骆鸣宇依旧是那么淡淡地,甚至带着几分木然,他就像是一滩结了冰的湖水,就算风再大,湖面上也不会有任何波澜。 “我们早就合作过了,下毒的事,也是我们一同计划的,只是他事先并不知道毒是无药可解的,所以,他现在后悔了,让我送解药给你,我告诉他,那是无药可解的毒,天下只有一种办法可以解毒,那必须要等到我复仇之后,如果你或者他无法帮我复仇,那么我就不能给你解毒。” 晴天霹雳! 虽然李小蕙最近受到的打击听到的出人意料的消息已经够多,她也觉得自己的神经已经够坚韧,但是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李小蕙还是震惊地一时说不出话来。 她的生活,完全就是一场骗局! 就连她所喜欢的那个人,也在算计着她,与人合作害她,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可以相信的? 哼,都是一丘之貉,相差不远! “小蕙?” 屋子里没有点灯,骆鸣宇在黑暗中看不清李小蕙的表情,只是朦朦胧胧中发觉李小蕙许久没有说话。 “我很好,用不着骆公子关心。”李小蕙冷哼一声,道:“你想要的是她的命,他想要的是什么?她的位置?” 骆鸣宇放下药瓶,只是简单说道:“这瓶药,你记得吃。”便要离开。 “到底要我做什么,你们才会满意呢?” 为了权力而生的男人和为了仇恨而生的男人,是不会顾及一个女人的情绪的,他们为了自己的目的什么都可以牺牲,一个女人自然不可能成为他们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 可是,如果他们嫌她绊脚,把她扔到路边就行了,何必要费劲了心思把她挪到路正中去,当成他们前进的垫脚石? 难道是因为她这块“垫脚石”非常之难得,别人替代不了? “我要见张柬之,不管你们出什么样的法子,只要让我见到他就行。”就在骆鸣宇离开的时候,李小蕙道。 既然已经被利用了,不放在提出些要求,反利用利用她的人一次。他们想要得到什么样的结局并不是她所关心的,她只是个小女人,她关心的也只是自己的小命而已。 李小蕙很快就见到了宰相张柬之,她也不知道李隆基使用了什么样的办法,总之一国的宰相宁愿化妆成打杂的,也来到了她的面前。 就算身处在宫中偏僻的地方,就算宰相已经化妆了,可这次见面依然是充满着各种变数和危险的,李小蕙也就废话少说,直奔主题了。既然张柬之来见她,而且是用这种偷偷摸摸的法子,那么张柬之心中也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意图。 “宰相对于现在的处境,可曾满意?” 张柬之不答,却反问道:“郡主指什么?” 李小蕙压低声音,道:“你我都知道,皇上已经病了很久,她早已经不是昔日的她,每日送去的奏折,根本不是她在看,而是那两个男人在看,长此以往,这朝局会走向何方,宰相比我这么一个小女子更加清楚吧?” 张柬之的脸色有那么一点难看,他不做声。 “我想请宰相辅佐我的父亲登基。” 李小蕙懒得绕弯子,干脆直接把自己的意图说出来,就算张柬之不同意,就算他说出去,他今日扮作杂役的事情他也不想被人知道的,那么他就算说那些话,也就没人会相信。 因为宰相是外臣,怎么可能见到一直住在宫内的郡主呢? 张柬之显然是对李小蕙的话早已经做好了心里准备,就算李小蕙说出这样的话来,张柬之居然一点震惊的表情都没有,只是皱眉沉思道:“宫变不易。” “这个,小蕙自然会尽最大的努力帮助宰相。”李小蕙伸出手,将手指上那个白玉扳指给张柬之看,道:“宰相可认得此物?” 张柬之接着窗外微弱的光,细细打量了那扳指许久,甚至对那上面的花纹都一一辨认清楚,才点了点头,道:“认识。” 第一百零五章 心中的妖魔(下) 张柬之认识,倒是省了李小蕙一番口舌,她直截了当地道:“既然宰相已经认识了,对于我方才所说,宰相做何感想?” 张柬之却摇了摇头,轻声叹了一口气,道:“就算扳指再现,又有何用?如今人心已经散了,恐怕不少人都把从前的皇帝忘了,有这个,又有什么用?” “那宰相答应来见我,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个?”李小蕙微微皱起了眉头,道:“既然宰相认为已经无计可施,那就不该来见我,这岂不是惹祸上身么?宰相若是明哲保身,就应该避而远之才对。” 张柬之听罢,脸色微变,半响不语。 其实在他的内心深处也是在犹豫纠葛着的,如今的朝政,的确是不堪入目,那两个凭着容色爬上高位的男人对朝政指手画脚,根本不将他们这些臣子放在眼里,不仅是不将臣子放在眼里,甚至是皇亲国戚,那两个男子也不放在眼中。 如今皇帝病中,见一面都难,所有的旨意都是通过那两人传达的,而这传达下的旨意,有几分真几分假,谁也不知道。 如今朝中已经是怨声载道,而边疆也是蠢蠢欲动,若再没有一个有威信的人来拯救这一切,国将不国。 张柬之一面是痛心大唐王朝的今日,一面又为自己担心,虽然他从未参加过昔年太子的谋反,但是二张也对他有所怀疑,事事处处给他难堪。他如今虽为夏官侍郎同凤阁鸾同平章事,也算的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可其实他每日活的都心惊胆战,同僚的惨状历历在目,他时刻都担心着相同的惨剧发生在自己身上。 那个时候不是身死名败,就是家破人亡,族中不知会有多少人陪着他遭殃。 所以张柬之才会改装易容来见李小蕙,虽然明知此行凶险,而且不可能有什么结果,他却忍不住前来,以期改变些什么。 可是,逼宫谋反这样的罪名,谁也承担不起,如果真的做了这样的事情,如何对得起祖宗? 李小蕙将张柬之的沉默,张柬之的犹豫都看在眼里,她不怕对方犹豫,就怕他一口回绝。 “宰相可是担心真的做了这样的事情,名气不好?”李小蕙试探着问道。 这一语中的,一下子就戳到了张柬之内心深处。 看到张柬之的脸色变了,李小蕙想自己应该是猜对了,古代的文人最在乎的不就是名节和脸面么?谋反逼宫,对这些最在乎脸面的文人来说,的确是有些难了。 “宰相何须烦恼呢?”李小蕙笑道:“小蕙虽然年轻不懂事,不过我也听说过,昔年皇帝要登基的时候,不知有多少人以死相谏,宰相以为他们的名气可好?” 李小蕙顿了一顿,继续道:“这天下本来就是我李氏的,还归于李氏,恢复我大唐的天下,这又算得了什么逼宫谋反呢?若真的可以还归天下于大唐,宰相就是功臣,于那些名列凌云阁的功臣一样,列入青史,岂不是更加光宗耀祖?” 其实李小蕙的口才机智,哪儿比得上才华卓越的张柬之?只是在这之前,李隆基曾给过她提示,将张柬之最大的忧郁告诉她,李小蕙找准了地方下手,自然会打动宰相本就犹豫的心。 张柬之深深地叹了一口气,道:“罢了。”之后,他深深地向李小蕙躬身,道:“听凭郡主号令。” 李小蕙应该为自己的口才而感到自豪,因为这位唐朝著名的才子居然三言两语之间就被她劝服了。不过,李小蕙觉得并不是因为自己口才有多么好,实在是因为张柬之心中早已经有了这样的想法,他只需要有一个人推动他去实施而已。 接下来两人就在商讨,这方面,李小蕙是完全听张柬之在说,她对于朝局根本不了解,也不知要如何运作。 张柬之的意思,就是他一个人的号召力是远远不够的,当朝的另外一名宰相崔玄暐,按照张柬之的观察,也早已经对二张心怀不满,对于被放逐的太子李显,也就是李小蕙的父亲心怀同情,如果可以策动他与自己一起谋反,事情成功的概率就会大很多。 张柬之还说道,此事不能急,必须慢慢来,太过急躁未必会收到好的效果,而且操之过急容易出现纰漏,若是走漏了消息,事情未成他们很可能就已经被张易之收拾掉了。 李小蕙对这些都没有意见,她唯一的要求,就是可以慢慢来,但是不能拖个一年半载地再来。 “事情太过急躁容易出问题,可是拖得太久也容易走漏风声,毕竟时间越久,出问题的可能性就越大,只要联络好人,就可以起事。不知五个月内,可行么?” 李小蕙是怀了私心说这句话的,五个月,也就是她生命的上限,五个月内还不成,她的生命也就要到头了。 有了有威信的人,需要的便是兵力,宫中禁卫森严,其中不少都是二张的心腹,若是没有兵力,那么在周密的计划也不可能实施。 宰相虽然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不过因为女皇向来疑心重,所以宰相并没有兵权,没有兵权,就必须冒着风险,再找一个有兵权的人,与他们一同起事。 按照张柬之的说法,这样行事,文臣中有半数以上都不会有什么意见,就算不参与,文臣也不会有阻碍,最担心的就是武将,武将有许多都是女皇提拔上来的人才,对于前朝并无多大的眷恋之情,若是他们不同意而举事,那么终将失败。 一面要小心翼翼不被人发现,一面还要谈论着这么危险的被人发现很可能掉脑袋的事情,看似平淡的表面之下隐藏着让人冒冷汗的风险,好不容易商谈完毕,虽然这个过程才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李小蕙却觉得好似用了很久一样。 好容易看着张柬之走了,李小蕙回到屋子里,坐下来,才觉得自己冒出的冷汗都将衣服黏在了身上。 “惠儿,你怎么了?” 韦后看到李小蕙脸色苍白虚弱地坐着,急忙上前,摸了摸她的额头,并没有发烧,反倒是湿漉漉地,满脑门都是汗珠。 “又哪里不舒服?”韦后紧张地问道,以为张易之或者别的什么人又在找李小蕙的麻烦,或者是李小蕙的旧病又复发了。 最了解女儿的人莫过于母亲,韦后这些日子自然发现了李小蕙每过一段时间就要喝一种奇怪的茶水,也发现了李小蕙喝过奇怪的茶水之后脸色就会好好多天,可是随后她就会面容枯槁手指发黑,直到她再次喝那种奇怪的茶水之后,这样的症状才会缓解消失。 “惠儿,这一年来你去哪儿了?怎么身体大不如前?娘一直想问,你喝的那是什么?” 李小蕙知道她喝龙鳞参的时候是没法子避开所有人的,被韦后发现也是迟早的事情,借口她早就编好了,就说是她的孩子流产时候落下的毛病,这是某个名医给她开的药方。 “这,要不请个御医来看看?”韦后犹豫着道,她也清楚,凭现在的身份,要请个御医来看看也是很难的,他们自己有什么病痛都是撑着拖着,实在撑不过了才小心翼翼地请大夫来看看,还生怕触怒了皇帝。 “不必,我哪儿有那么娇气呢!”李小蕙急忙拒绝。 除了李小蕙,韦后还有一个比李小蕙好多岁的女儿,叫李裹儿。 与李小蕙相比,李裹儿更加倒霉,她出生的时候,韦后和李显连包她的被子都没有,匆忙解下衣服才将她裹起来,所以取名叫做李裹儿。 因为是最小的女儿,所以李显和韦后对于李裹儿都是疼爱有加,虽然生活质量不怎么样,但是只要有什么好吃的东西,他们都会先想着李裹儿。 李小蕙并不嫉妒自己这个小妹妹,反倒是也很喜欢她。不过,李小蕙对于唐朝的历史多少也是知道一些的,李裹儿,便是安乐公主,号称唐朝第一美人,比太平公主还漂亮。 长大后的她仗着已经做了皇帝皇后父母的疼爱,飞扬跋扈,甚至一度要求李显立她为皇太女,她想要做第二个武则天,是一个被娇惯坏了而且目中无人的女孩儿。 不过,在她还与父母处在这种朝不保夕随时都可能被赐死的环境下时,她还是个十分可爱的女孩儿的。 权利会改变一个人,当手中的权利无限膨胀的时候,人的内心欲望也会无限地膨胀,最终,膨胀的欲望会吞噬了这个人的所有。 李小蕙也知道安乐公主的下场,她膨胀的欲望让她毒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而她自己最终也没逃过被杀的命运。 不过,这个比李小蕙小了五六岁的妹妹,可不像李小蕙这样平淡,她是个小/美人,尚未完全成熟的年龄,她就已经引起了不知多少男人的侧目,而且李小蕙入宫不久,便听说这个小妹妹很是风流,她与武则天的侄儿武崇训早已经暗中眉目传情勾搭已久了。而且这位小妹妹居然还胆大包天地去勾引武则天最爱的男宠张易之,不过是无功而返罢了。 第一百零六章 下嫁 但是,李裹儿的骄纵便有她的资本,她的骄纵,居然可以让武则天也对她喜爱有加,给了她公主的封号,还许给她封地。 要知道,她那个做为皇位预备成员的爹,都没有得到女皇这样的爱护,而李小蕙现在虽然已经回宫,可是她依然是个郡主,距离公主还差着一步。 李裹儿受到女皇这样的喜爱,她就更加骄纵了,她似乎天生不知道谦逊是什么意思。李小蕙回宫之后,做为妹妹,她理应有所表示的,可是骄傲的小公主只是派人象征性地送来些衣服首饰做礼物,自己根本连面都未曾露。 这样的局面,导致做为父母的李显和韦氏不仅要对她一如既往地宠爱,也要巴结她,因为可爱的小公主现在也算得上是女皇面前的红人,若是一哭闹,那可了不得。 仗着美貌无双又仗着所有人对她的纵容,美丽的小公主不仅仅与武崇训表面上打情骂俏勾勾搭搭,甚至进一步有了更加亲密的关系。尝了禁果的小公主更加放纵自己,最终在这个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古代,未婚的公主便已经喜食酸果,而且常常呕吐。 宫中的人哪个不是精到了骨子里去的?在小公主身上发生的那些事情,还有小公主日益变化的身材,又有谁是看不懂的?而小公主居然还不知道收敛,仍旧与她的情人成双成对当着众人的面打情骂俏。最终纸里包不住火,这消息被已经卧病在床多日的女皇听闻了。 这样的皇室丑闻,李小蕙本以为女皇就算不大大地生李裹儿的气,将她监禁起来,也会逼着她堕胎以遮丑。 但是,女皇的做法让李小蕙再一次见识了大唐文化的包容与开放。 女皇居然一点儿都没有生气,只说了一句:“我的小公主也长大了。”就这么将安乐公主赐婚给了武崇训!而且还不是为了遮丑的草草了事,而是规模浩大场面恢弘的一次婚嫁,听宫里的老人讲,当年太平公主出嫁时,也不过就是这样的规模而已。 李小蕙入宫一个月的时候,她的妹妹李裹儿嫁人了。 观礼完毕,李小蕙只觉得浑身都痛,龙鳞参抱住了她的命,却没有办法抱住她的健康,李小蕙可以明显察觉到自己的身体每况愈下,这种感觉她在入宫之前就有,只是随着时间的推进,这样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除了那龙鳞参茶可以引起她的兴趣之外,她对于饮食已经提不起半点兴致了,就算是三天三夜不吃,只要喝龙鳞参茶,她就可以感觉很好。 李小蕙虽然没有吸过毒,但是她觉得自己的症状与吸毒的症状是实在是太一样了。 何大夫没有说错,服用龙鳞参虽然可以延长她的生命,却像是饮鸩止渴,越使用地时间长,产生的副作用就越大,对她身体所造成的伤害也就越大。 李小蕙无奈地叹了口气,看着眼前那杯冒着热气的茶水,有些不想喝。可是随着那袅袅上升的水雾而一同扩散的香味,却彻底征服了她。 就算是吸毒,也只能这样了。 李小蕙自嘲地笑了笑,端起那竹杯子,喝掉半杯。 “好香的气味,郡主在喝什么?”推门而入的人,便是那个容色倾国的美男子张易之。 “没什么。”李小蕙急忙将茶杯放在案下。 张易之笑了笑,没有再问,他走上前悠闲自得地坐下,道:“皇上下旨,不仅恢复你郡主的身份,而且封你为永泰公主,待遇一如长公主。” 女皇居然恢复了她的身份?是为了给小公主的婚礼多增添一份喜气,还是另有目的?又或许是只为了对她做出补偿? 李小蕙不知道。 张易之看着李小蕙,他笑了笑,他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他的魅力不仅仅是出于他的外表,也出于那种人所不及的带些神秘的忧郁气质,所以当他笑起来的时候,尤其迷人,就算是李小蕙,看到他的笑容也不仅有些心跳加速脸颊发热。 “公主,你真厉害,才回来没几个月,就可以私下约见宰相。”张易之是笑着说出这句话的,语气也温柔宛若情人的耳语,可是这内容,却是让人顿时汗毛竖起冷汗直冒。 “难道,是公主看上了宰相?想要下嫁给他?这也容易地很,只消一道圣旨,赐死了他的夫人,公主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嫁给他,公主若是有心,小人这就去安排。” 张易之说的冠冕堂皇,而且他彬彬有礼,看似又是在替李小蕙着想。 李小蕙急忙道:“这是空穴来风!胡说八道!” “哦?”张易之看了看李小蕙,慢悠悠地道:“公主不愿意嫁出去,难道是对我念念不忘,舍不得离开我么?这简单地很,公主嫁人之后,还是可以时时回到宫里的,到那个时候,我一定记得去找公主,如何?” 李小蕙未及反驳,张易之便起身道:“既然如此,小人告辞。” “喂!”李小蕙知道,张易之是觉得她在宫中就是天大的祸患,大概是从李裹儿这次嫁人得到了启事,公主如果嫁了人,就必须出宫,出宫之后,就算是有天大的权利,离开了皇宫,权利也会大打折扣。 而且,如果是因为李小蕙要下嫁,所以才赐死张柬之的妻子,那么张柬之一定会对她心怀怨恨,这怨恨就算不明着说出来,从今而后张柬之对于李小蕙也必然不是忠心耿耿。 这就是张易之的计划,一箭双雕,既可以让被他视为心腹之患的李小蕙离开皇宫,也可以让李小蕙和张柬之之间产生无法弥合的缝隙,让两人心生隔阂,无法再精诚合作。 张易之虽然没有猜透李小蕙非要进宫的目的,不过他发现了李小蕙想要进宫,就一定会将李小蕙再赶出去。 无论什么时候,张易之都会先替自己考虑,他要先确保自己的安全。只要有隐患存在,张易之就会努力排除掉或者干脆解决掉。 让李小蕙离开,只是第一步,只要李小蕙走了,张易之还是想要让李小蕙死,不过在皇宫中死总是会引起旁人的怀疑,如果死在宫外,可供怀疑的对象和可能性就多了许多。 李小蕙虽然想不到张易之心中有如此歹毒的想法,不过她也不是笨蛋,她知道如果自己离开了这里,就等于放弃。 可是张易之已经走了,对于一手遮天的张易之来讲,想要让李小蕙嫁人是再容易不过。虽然李小蕙嫁过人,有过老公还有个一出生就死掉的孩子,不过唐朝对女子的贞洁远没有那么看重,唐朝的公主在第一任丈夫死了之后再嫁人的多了,就算是带着孩子嫁人也没什么。 大概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唐朝才培养出了那么多剽悍的公主。 李小蕙没办法,只能再求助于场外援助。 场外援助及时出现,而且一出现就是两人,慕云峰和骆鸣宇。 “什么什么?你要去嫁给一个糟老头子?不行不行,绝对不行!我首先不答应!”慕云峰头摇得像个拨浪鼓一般,他喊道:“不行,你就算准备嫁人,除了我之外,就不用考虑其他人了,那个糟老头子?别作梦了!” 其实,张柬之老是稍微老了点,糟却绝对不糟,非但不糟,还是一个翩翩的中年美男子,相貌颇为儒雅,不过,现在落在慕云峰口中,张柬之简直成了七老八十,都快要无法走路要进棺材的老头一个。 骆鸣宇听到这样的话倒是并没有大惊小怪,他想了一想,道:“他是想要让你离开皇宫,才会想出这个办法的吧?” 李小蕙点了点头,道:“我奇怪的是,我和张柬之见面的事情除了我和他,还有你们,一共四人知道之外,就再也没有人知道了,到底是谁泄了密?” “这还不简单!”慕云峰道:“宫中到处都是他的眼线,说不定现在他的眼线就在观察你我他三人,他的眼线一定是看到你们在一起,不过也许没有听到你们在说什么,如果他知道,恐怕是想办法直接杀你,不会只是将你嫁给一个糟老头子这么简单。” 慕云峰是这么想,但是骆鸣宇显然有其他的意见。 “或许,宫中不易下手,他想要让你出宫,之后再杀你。” 比较起来,骆鸣宇的想法更接近与真实情况。 可是李小蕙现在不确定张易之到底听到了些什么,只要他知道谈话内容的十分之一,大概就可以推断出几人要做什么。如果被他知道,不提前动手,就是被一一击破。 如今,李小蕙不是已经处在被击破的边缘么?擒贼擒王,这一点张易之也明白,先弄走了李小蕙,因为李小蕙是最主要的,却又是最容易的一环,处理掉李小蕙,就算是想要逼宫谋反的人,没有了精神上的智慧,也只是一盘散沙,一盘散沙是很好收拾的。 李小蕙就像是这个脆弱金字塔的顶层,只要顶层消失,整座塔也就会崩塌陷落。 第一百零七章 克夫命 “这样,我去把那个宰相杀了,这样你没来得及嫁人,就再次成了寡妇,想要再嫁给别人,怎么也得等几个月吧?如果他想要让你再嫁人,我就再杀那么一两个,到最后你成了专门克夫的煞星,就没人敢要你了!”慕云峰说着,拍着胸脯道:“小蕙你别担心,就算以后没有人敢要你,我也一定会要你的!” 这就是慕云峰出的糟糕办法。 李小蕙白了一眼那个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就算她名声再糟糕也会娶她的人。李小蕙可不想变成专门克夫的煞星,弄到最后只要哪个男人对她有意思,就要死于非命,她不成了扫帚星? 而且,张柬之现在可是重要人物,这样的人能随便杀么?不仅不能随便杀,还必须要好好保护!就算是李小蕙从极为自私的角度考虑,也得确保张柬之活着等到女皇退位的时候。 这个场外援助真是糟糕之极,有还不如没有。无奈,李小蕙只能将目光不情不愿地转向骆鸣宇。 骆鸣宇最近倒是对李小蕙颇多帮助,他送来的药,李小蕙吃了,身体状况果然好转,他给李小蕙服药的建议,李小蕙也照做了,那随着服用龙鳞参而让身体产生的周期性变化也不再那么明显。 而这一次,这个以医术而著名的少年,又会有什么办法? “依我看,你不如暂且同意。” 骆鸣宇话一出口,李小蕙就失望了,还以为他能有什么好办法,没想到这另外一个场外援助更加糟糕,这算是办法么? “公主出嫁,准备的时日必久,安乐公主出嫁时,虽然奉命加紧时间,也用去了半个月,若是你提出诸多要求,时间还会更久。而且,张柬之若得到圣旨公主要下嫁给他,他的妻子不自裁,便需出家,或是他休妻。据我所知,宰相与夫人向来伉俪情深,虽然膝下只有一个儿子,宰相却连小妾都未曾娶过一个,他是断然不会休妻的。” 骆鸣宇说着,看着李小蕙,借着窗外的光线,骆鸣宇发现面前女子的脸色比几天前见到时更加糟糕了,容颜枯槁,只余下两只眼睛黑亮黑亮地,原来并不大的眼睛,此刻看起来倒是分外大。 “他会不会休妻,对事情有什么影响?难道他会为了他的妻子抗旨不成?”李小蕙问道。 “哦。”骆鸣宇将走偏了的思路拉回来,继续方才的话题,道:“张柬之不是笨蛋,你我都能想到的事情,他自然也能想到。张易之要对付你,下一个要对付的就是他,把你们两个凑起来,不过就是为了更容易对付。张柬之岂是束手待毙之人?我想,他一定会加紧节奏,宫变之时,指日可待。” 宫变的时间,近在眼前。 李小蕙愣了愣,忽然冒出来一句与之前话题毫不相关的话来:“就算宫变,我能得到解药么?” 骆鸣宇沉默不语了,因为下蛊虫的人就是他,可慕云峰也沉默不语了,向来啰唆话多的他此刻居然也难得地闭上了嘴巴,不发一言。 过了一会儿,还是骆鸣宇先打破了沉默,道:“这里不安全,很可能张易之的眼线就在什么地方,我们先走了,若是遇上麻烦,可以按照先前的约定来找。”说着,骆鸣宇翻身从窗口跳了出去,顺着无人的窄小巷子溜走了。 “丫头,小蕙,你在这里还不好?我怎么看你比先前更瘦了?小蕙,是不是宫里的人不给你吃好东西?要不要我每天都送来给你?你要养好了自己啊!好让我娶你的时候,你白白胖胖地,像现在这样枯瘦,可一点都不漂亮!” “不必不必,我好得很,好得很!”李小蕙急忙打发走了慕云峰。看着慕云峰以丝毫不逊于骆鸣宇的速度消失在雾气弥漫的小巷子深处,李小蕙心中暗道侥幸。 皇宫是这个世上最戒备森严的地方,皇宫就像是一个超级豪华的牢笼,里面的人出去麻烦,外面的人想要进来,更麻烦。而可以在这样比天字第一号天牢还戒备森严的皇宫中出没的,也只有像是慕云峰和骆鸣宇那样身手矫健且轻功很好的人。 有的人练武,是很少专攻轻功的,因为一般的武人觉得轻功只是练武的基础,入门课程,以后并不需要专修,因为只有打不过人的时候,才用得着逃跑。比如李隆基。他的剑术刀法拳交都很好,可是他的轻功就很糟糕,别说踏沙无痕踏水而行这种传说中的状态,他从屋顶过,就一定会触动屋顶的瓦片,被屋子里的人知晓,他若是从屋顶上翻身而下,一定会弄出动静来。 所以,他就不够格这样出入皇宫宛若无人之境。而可以这样做的,也就只有慕云峰和骆鸣宇。 据慕云峰说,他原先是做大盗的人,这一身翻墙入室的本事,都是在偷盗东西的时候一点一点练出来的,因为练不到家,不但偷不到东西,还会被人发现,说不定还会被狗追。这本来是一件极为丢人的事情,可是慕云峰在向李小蕙讲述的时候,却是洋洋得意,好像在炫耀什么丰功伟绩。 而骆鸣宇却从未提过为何他的轻功也出神入化一般,可以达到落地无声。 李小蕙简直要怀疑女皇早已经失去了判别的能力,所有的事情都是在幕后由张易之一手操控的,因为张易之在那样威胁过李小蕙不久之后,要李小蕙作为公主下嫁宰相张柬之,同样的旨意也传达到了宰相府中。 张柬之接过那圣旨的时候,他相守多年的夫人脸色苍白,却十分镇定,送走了传旨的人,她看着张柬之,甚至还笑了笑,道:“我出身寒门,本就不配做宰相夫人,如今有身份高贵的公主嫁给你,很好。” “夫人,我绝不会休妻再娶!”张柬之在接到那份圣旨的时候,已经隐隐约约猜到了宫中那位一手遮天的大人在打什么算盘,把公主塞给他,也可趁此让公主和他之间生出嫌隙,当公主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要处理掉他们两人便更加容易,事后还可以讲所有的责任都推到宰相府,将自己撇的一干二净。 可是,心中想清楚了,张柬之也无法说出来,就算是面对着多少年风雨与共同舟共济的夫人,他也无法将自己与公主在暗中的约定计划全盘托出,这件事实在是太过危险了,少一个人知道,便是少一分泄密的可能,虽然张柬之确信自己的夫人不会主动将秘密泄露出去,可是却怕有人对她威胁。 所以,张柬之连夫人都未曾告之,当夫人接到那份圣旨的时候,才是彻底楞住了。 公主是不可能做妾的,夫人心中很清楚,公主若要嫁给夫君,她这个妻子就是最大的障碍,而自己的夫君她也再清楚不过,夫君是绝对不会写休书的。 圣旨已经下了,这道圣旨对她而言,不啻于一道催命符。 抗旨不尊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夫人还是知道的,夫人也明白,在这件事上,夫君很有可能抗旨不尊。 但是夫人有办法,一个绝对可行的办法。 这法子说出来,却简单地很,三尺白绫,一缕魂魄,夫人在看到圣旨之后,很平静地给已经楞住了的张柬之端来一杯亲手冲泡的香茗。之后她回到自己的房间,换了最漂亮的衣服,将头发梳理地一丝不乱,戴上了夫君送给她的发簪,然后,用那飘飘扬扬的三尺白绫了断了自己的性命。 当张柬之觉得不对,推开屋门的时候,夫人那已经略微僵硬的身躯在空中摆动着,因为悬梁而带来的死前痛苦破坏了她脸上那精致的妆容,让她的脸看起来有些变形狰狞。 张柬之近乎于麻木地在家人下人的惊恐声中将夫人从白绫上抱下来,端端正正抱住她躺好,就像夫人平时照顾他那样,给夫人盖好了被子。 做着一切的时候,张柬之都平静之极,他的嘴角甚至略微带着笑容,旁人纷纷议论,以为这位宰相受到太大的刺激,疯了。 宰相当然没有疯,非但没有疯,他是更加清楚了。 是他自己害死了夫人! 如果他不密谋那些事情,如果他没有私下见过公主,他今日就不会被赐婚,他也不会眼睁睁看着早晨还躺在他身边生命鲜活的妻子,在太阳未落的时候,就变成一具僵硬的尸体。 这样自责的情绪笼罩着他,让他悲痛不已。 而与此同时,消息就像是长了翅膀一样,迅速从宰相府传到了李小蕙的耳朵里。 李小蕙本以为她可以尽量拖着,拖到张柬之发动宫变的时候,再不济,张柬之也可以选择休妻,反正是表面上休那么一下子,等事情过去,还可以再娶回来。 休妻,出家,自裁,在李小蕙眼中自裁是这三条路中最糟糕的一条,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有人主动选择这样做,可是她没想到,宰相夫人居然是如此地替张柬之考虑,为了他不为难,居然自己了解了自己的生命。 因为她的关系,这个世上的亡魂又多了一个。 第一百零八章 红男绿女 而就在李小蕙处于深深自责的时候,她的嫁衣已经送到了她的眼前。 李小蕙说她要穿用孔雀羽毛编制成的嫁衣,一只孔雀身上尾毛才有多少,李小蕙以为织一件这样的衣服,最少也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时光,她尽可以拖着,没想到,张柬之的妻子死去不过一周,她所要求的嫁衣就出现在她的面前。 唐代嫁衣,红男绿女,绿色的嫁衣层层叠叠套在她的身上,每一层都有不同的光泽色彩,而那用孔雀羽毛编制成的衣服,是最外一层,当每一层衣服都交叠在一起的时候,就会看到一种奇异的色彩,明明是绿色的衣服,却可以看出五彩的光芒。 李小蕙看着镜中的女子,容颜依旧如她在这个世界上第一次看到自己的时候一样,婉约漂亮,只是眉宇间略微添了几丝与新娘不符的愁态。 不管是慕易行还是骆鸣宇,在面对张易之的时候,他们都显得太过稚嫩了。 就算是纵横天下洒脱放诞的大盗,和满腹医书隐忍不发的神医,他们都没有过在政治最核心的地方生存的经验,他们的想法,都太过简单了。 很快的,张易之就借口准备,将李小蕙软禁起来,不仅她无法见到慕云峰和骆鸣宇,甚至连她的母亲韦氏和父亲李显也见不到。 李小蕙就像是个提线木偶,见不到外人,她就算手上有扳指,又有何用? 张易之也算得很清楚,在李小蕙从长安往洛阳来的这一路上,他派出的杀手无功而返,那个时候他就知道,想要消灭李小蕙绝对不能硬来,他要用不同的办法,而且,出手要准,要一击而中连根拔起。 公主下嫁宰相,也算是大唐王朝的大新闻了。 就在这个时候,李小蕙见到了已经久未露面的太平公主。 她依然是高贵而美丽的公主,举手投足充满威仪,俨然是她母亲的模样。除了女皇之外,太平公主就是张易之第二需要服从的人。 “你毁了你的承诺。”太平公主看着李小蕙,如此说道。 “是,一年前我答应过我不会再回来,我也答应过,从此以后我便算是死了。” “不过才过了一年的时间,你就回来了。” 李小蕙无奈,食言而肥这种事情,也并不是她想要做的,可她真的是无奈。去长安,非她所愿,来洛阳,更是无奈之举,不过,无论如何,她也的确是毁了自己再也不回来的承诺。 “既然你毁了你的承诺,我也就无法再帮助你。”太平公主道。 说罢,她转身便走,她身上那若有若无却又让李小蕙感觉熟悉无比的香气在空气中飘逸,李小蕙的鼻子捕捉着这种香气,那似乎是一种可以让人大脑平静的香味。 李小蕙也不知道为何自己当时会说那么一句话,但是当时那么想到了,也便那么说出来:“公主可还记得章怀太子?” 章怀太子,虽然公众盛传他与太平公主并非一母所生,不过他从小就与太平公主玩耍,两人之间的情谊很深。 这个名字显然对太平公主影响很大,李小蕙一提到这个名字,太平公主的脸色就变了,她问道:“你说什么?” “长公主,可还记得章怀太子?” 对于太平公主,利益权力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因为她已经拥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力,无须再为了这个而费尽心思。对于她来说,亲情怕是最珍贵,却也是最难得的。 几个哥哥不是死于非命,就是被发配远方,就算是近在眼前的,也被软禁着,相见之时都痛苦。 章怀太子是太平从小的玩伴和亲爱的哥哥,太平自然记忆深刻,当年章怀太子被逼自杀的时候,太平还躲起来伤心了好多天。 “长公主,你姓李,不姓武,而且,这天下很快就要落到那两个人手里了,公主难道就心甘情愿?”李小蕙舔了舔嘴唇,道:“宫中形势如何,公主比我更加清楚,若是那两个人掌权,不管是武氏的子孙还是李氏的子孙,都要遭殃,小蕙的经历不就是明证么?长公主身份尊贵,是皇室的子孙,难道就甘心看着这样的事情发生?看着这天下落入那两个仅凭美色就获得高位的人手中?看着他们将李氏和武氏的子孙都屠杀殆尽?” 太平公主忽然笑了笑,道:“你怎么可以确定我一定会被你说服?” 李小蕙将视线转向太平公主的身后一名少女,道:“我是在看到她的时候,才有这个念头的。” 那少女是太平公主的侍女,看模样身材不过十四五岁的模样,长相也不是特别美,只是一双眼睛很有神。 “那双眼睛,我太熟悉了。”李小蕙看着那少女,道:“当日我离开洛阳城的时候,有一个少女戴着那枚白玉扳指找到了我,她自称是我,引开了大部分追杀我的人,她拼了命将扳指送到我手上,不仅之后她就死了。这一年多来我一直想不到她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不过现在我看到她之后,想起来了,那少女的长相,与她很像很像,她们就算不是一胎同胞,也是姐妹。” 李小蕙当然是在猜的,在看到那少女的容貌之后,她就猜测当年那冒充她的少女,是太平公主派出的。 “长公主,你将这枚扳指送到我手上,不会只是让我留着做个纪念那么简单吧?” 太平公主笑了笑,虽然已是年近中年,但是她笑起来的时候,却依然如少女一般单纯,真是难以想象,在宫廷斗争这样激烈而血腥的地方,她是如何保持那样一种少女情怀的。 “早知你会想到,不过没想到的是你居然是这么想到的。”太平公主笑了笑,道:“那也不用我多说了,你要做的事情,我不会阻拦,也不会帮助,那是我的母亲,不过那两个男人,你们大可放心,他们不会带给你们太大麻烦的。” 太平公主如此保证过,那就一定可以做到,因为她不是普通的女子,她是坐拥天下的公主,只要她想动,这天下都有可能落在她手中。 太平公主自然知道到手的权利是绝对不能失去的,而如今那两个男人的存在已经动摇了她的地位,太平公主是不会允许这种事情继续下去的。 所有的人从自己的角度出发,都谋求到了最大的利益。 李小蕙依然是按照日期出嫁了,张柬之的夫人已经死了,她嫁或不嫁已经没有多大分别。从前她是拼命地想办法进到宫里去,如今,该见的人已经见了,应该说的话也已经说了,李小蕙倒是巴不得快点从那个华丽的牢笼里脱身。 新娘脸上没有一丝的喜气,同样,新郎的脸上也没有什么欢快的表情,两人都沉默不语,本来场面浩大的婚礼,也就在不尴不尬间凑合过去了。而洛阳城中的百姓却议论纷纷,皇室的女儿接二连三地出嫁,如此迅速,不知下一位公主会在什么时候嫁人? 红色的衣服脱下之后,张柬之内里所穿的确是素白的衣服,他愣愣地盯着装饰一新的房间,过了许久才叹了一口气,道:“是我害死了她,她是为了我而死的。” 张柬之是重情重义的人,他现在犹自念念不忘已经死去的夫人。 李小蕙想说些什么来安慰他,可是说什么似乎也不合适。因为那女子的死,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出自她自己身上,她能说什么来安慰张柬之呢?空安慰的话是没有用的,别的话,说什么好? 张柬之却开口了,他已经显得苍老了很多,宛若垂暮的老者。 “公主,崔玄暐早有此意,羽林军将军杨元琰也听从公主号令,只待时机一到,就可起事。”张柬之头脑依然清晰,他道:“公主如今的安全已经是最大的问题,属下早已经派了心腹将这周围团团围住,公主请放心,他们都是死士,绝对会誓死保护公主安全的。” “为了我一个人,已经死了好多人,值得么?”李小蕙抬起头看着高耸的屋顶,屋内红彤彤的烛光将房梁都照亮了。 就在此时,忽然尘土大作,屋顶上破开了一个大洞,从大洞中涌身跳下数人,均是黑衣黑巾,只露着两只眼睛。 她还真是阴魂不散扫把星,走到哪儿,都能把刺客带到哪儿。 换了旁人,见到这样的场面恐怕早就尖声惊叫了,可是李小蕙已经见过了无数类似的事情,她在看到屋顶瓦片被打破露出一个大洞的时候,只能无奈地叹了一口气,道:“真是没有创意,每次都要砸房顶。” 如果说李小蕙可以平静,那是因为她早已经见得多了,再吓人的场景,见得多了,也就习惯了。 “公主小心!”张柬之在见到屋顶洞开之后,第一个反应就是起身,顾不得身份体面,抱着李小蕙就向一旁躲,以免那些四下砸落的瓦片砸到李小蕙的头。 第一百零九章 琴瑟和谐 本来在正常情况下李小蕙是可以避开那些四散的瓦片的,可是她身上那件价值不菲的孔雀毛大袖衣严重影响了她的活动,向后倒一步,她就会被衣服长长的下摆绊倒,向左边挪一挪,又会猜到自己长到拖地的袖子。 如此倒也罢了,更要命的是,张柬之扑了过来,想要保护李小蕙,可是他不保护还好,他往过一走,便踩到了李小蕙的袖子,本就已经左躲右闪重心不稳的李小蕙,因为他这一踩,失去了平衡,摔倒在地上。而且是扑在地上的,虽然地上铺着毯子不会摔坏,但是李小蕙也无法看到那些落下来的瓦片掉在什么地方,她摔倒的时候,便有瓦片落在她身上,摔一下不疼,被从几乎三米高的地方扔下来的瓦片砸到,却是很疼的。 被实心瓦片砸两下,倒还是可以忍受的,更要命的是,在这些瓦片之后,便掉下来了活生生的人,而且是专一来杀人的人。 屋内动静,已经惊动了屋外那些早已经布置下保护公主驸马的侍卫,就在屋顶洞开的时候,他们已经破门而入,那些侍卫自然也不是摆设,当即动手,与前来行刺的黑衣人打了起来。 李小蕙只觉得被砸了的右腿很疼,站不起来,她在地上打了个滚儿,让自己的脸朝上,可以看到屋内的情形。 好在公主下嫁,驸马所备的宅院极大,屋子也极大极高,那些黑衣人在屋顶无法看清下面的人,没法暗算李小蕙和张柬之,又不敢贸然跳下,先扔出瓦片试探,然后抛下绳索顺着绳索滑下来,这多少损失了一些时间,不然,屋外的侍卫闯进来的时候,屋内恐怕早已经是两具横尸。 李小蕙心神稍定,在侍卫的帮助下爬起来,就往外走。 黑衣人见李小蕙和张柬之要离开,居然不管那些侍卫手中明晃晃正想着他身上招呼的兵器,直接冲李小蕙和张柬之扑过来,不要命地将暗器向两人所在方向投掷出来。不仅有一个黑衣人这样做,而是前来行刺的三名黑衣人都选择了一模一样的方法,扔出暗器之后,连手中的兵器也当做暗器一般投掷向李小蕙和张柬之的方向。 那些黑衣人不顾后果的行为,也给他们自己带来了厄运,丝毫没有防御,倾注全部的力量一击,当他们扔出暗器的时候,侍卫手中的刀剑也刺入了他们的身体,可他们仍旧舍命将兵器一并掷出。 李小蕙和张柬之已经退到了门边,那些黑衣人受限于情形,暗器大都打在了门上窗上,也有一些击中了李小蕙和张柬之身边保护他们的侍卫,但是那三名黑衣人其中两人临死时奋力掷出的兵器却以极快的速度,带着风声向两人逼近。 这一切都发生在眨眼之间,李小蕙甚至都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只是自然而然地左臂一抬,当在张柬之的身前,同时,李小蕙感觉到左臂一凉,抬眼望去,一柄闪着寒光的短刀正插在她的左臂上,半截刀身都没入了她的身体,可是她却一点儿疼痛都感觉不到。 “公主!”一旁的侍卫也顾不得有多少暗器扎到了自己,那暗器究竟有毒没有毒,急急忙忙将李小蕙和张柬之连扶带抱带出屋子,而屋内那三名已经被刺中要害奄奄一息的刺客,自然也被随后补上的几刀捅出了若干透明窟窿,自然是死的干干净净透透彻彻,死的不能再死了。 公主和驸马在新婚之夜就遇到了刺客,而且都受了重伤,公主伤了手臂,而驸马伤了小腿。同时,公主和驸马身上还有无数的细小暗器。 大暗器五毒,小暗器有毒,那些侍卫都知道这个最基本的江湖道理,那些被暗器伤到的几名侍卫也被急忙送至一旁救治,而李小蕙和张柬之身上,还带着那刺客的短刀。 御医小心翼翼提心吊胆地看着,虽然心中明知刀是必须要拔出来的,可是左右互相看看,谁敢下这个手?万一一拔,鲜血飞溅,两人当场毙命,这不是惹了天大的祸事? 御医之中,自然有精通刀剑伤的行家,也自然有人看出两人伤不在致命,就算是拔刀出来流些鲜血,也不至毙命。可是谁又敢做出保证?他们都是见过无数病人的医者,当然见过拔出凶器之前病人一息尚存,拔刀之后病人旋即毙命的事情。 一群白胡子老头这个看看那个,那个看看这个,犹豫了良久,方才还能说话的李小蕙,此刻也因为疼痛和疲累闭上了眼睛。 终于,御医中较为年轻的一个觉得这样下去只会越拖越糟糕,挽了袖子上前就要拔刀,却被旁边的几名垂暮老者拉住了,一番警告之后,那人也犹豫后退了。 “一群老家伙,再这么拖,活人也成了死人!”一声清脆的怒喝,一袭蓝影闪过,一名蓝衣的青年已经站在了李小蕙的榻前。还不得那些垂老的御医反应过来,那蓝衣的青年已经伸手将李小蕙左臂上那柄短刀拔了出来,众御医只觉得眼前一花,那蓝衣青年又将张柬之身上的匕首拔出来。 匕首拔出之后,两人的伤口处都喷出鲜血来,溅了那蓝衣青年满身满脸。 “有,有,有,有刺客!”一名老者这时才颤颤巍巍地喊出声来,而此时,那蓝衣青年已经快速地点了两人伤口左右的穴位,虽然血没有完全止住,但也不再像方才那样喷涌而出。 “剩下的,你们总能处理地了。”那蓝衣青年转身面对着耄耋的老者和全神戒备的持刀侍卫,神色如常,他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血污,翻身而上,等到那些侍卫追出屋去,只能看到那蓝衣青年远去的背影,侍卫们生恐还有别的刺客隐伏在左右,不敢追去,而且也追不上,便又回到了屋内。 刀子既然已经拔出去,血也止地差不多了,御医要是再犹豫不前,那就真的成了庸医,当下人人赶着将止血的药材敷在公主和驸马的伤口上,又是送参汤又是针灸,七手八脚,不过一会儿,公主先醒了过来。 “骆鸣宇。”李小蕙方才只是因为流血和疼痛而一时闭上了眼睛,并未真的昏迷,她自然听得出刚才是谁替她拔掉了刀刃并且止血的。 李小蕙喘了一口气,看了看张柬之,他虽然脸色很差,不过呼吸倒还算平稳,李小蕙又看了看自己的伤,伤口已经被包裹好了,看不到伤口的情况,她略微一活动肩膀,顿时感觉到整个胳膊都没了力气,一动就钻心地疼。那疼好像现在才回到她身上,比短刀刚刚扎到她身上的时候还疼。 李小蕙又看了看自己的身体,那些要命的小暗器在她身上起码留下了十几处伤口,虽然没处不过针孔大小,细针也并未深入身体,都已经被取出,不过还是有些疼的。 李小蕙叹了口气,转头问身边的太医,“驸马可曾醒来?” 老太医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小心翼翼地回答道:“回公主,药已经送进去了,驸马一会儿便会醒来。” 她还真是天煞孤星啊,走到哪儿麻烦带到哪儿,不过,张易之的心也太急了些吧?这才是她嫁给张柬之的第一夜,就派刺客前来杀人,他不怕惹嫌疑上身么? 被针刺到的小口子有些痒痒的,李小蕙用手背蹭了蹭,这一夜来的刺客可比前些时候的专业多了,也敬业多了,居然为了杀人,连自己的命都不要,舍命投出这么一击。颇有些荆轲的作风啊! 如果不是运气好,她们今天小命可就真的交代了。 忽然,李小蕙想到那两名刺客临死的时候,虽然已经受了重伤,但是仍旧舍命投掷出短刀,可是那短刀却全是冲着张柬之去的,一把落在张柬之腿上,另一把若是她不挡,很可能会直入张柬之的胸膛,就凭那份力道,张柬之一定会死于当场。 难道那些刺客来要杀的人,不是她,而是张柬之? 牛毛细针留下的伤口越来越痒了,李小蕙又用手蹭了蹭,一旁御医见状,急忙解释道:“公主,那针上并没有毒,只用一种楠木香泡过,已经擦过药,一会儿就会好。” “哦。”李小蕙点了点头,心想这些刺客真是奇怪,不用毒,那些牛毛细针能做什么?就算是扎在人身上,也顶多就是小痛一下,不会要命。而且针被扔出来的时候力道不大,又不能深入肌体,只停留在表面,一拔就没了。 不过,总算是没有大事,李小蕙也是稍微舒了一口气,看来宫变是越早越好,否则谁知道还会发生什么事情? 伤口还是有些痒,李小蕙又蹭了蹭,怀疑自己是不是对药草过敏。 等到张柬之醒来,已经是一个时辰之后的事情,李小蕙虽然胳膊受伤,腿脚还能动,她走到张柬之榻前看了看他,似乎这位不清不愿的宰相驸马这回很是感动,他虚弱地张开嘴说了几句感谢的话,当着众多御医的面,也无法再说更多。 “驸马好好休息吧。” 倒是公主离开之后,那些太医侍卫纷纷感慨,都道这位公主对驸马真是情深意重,方才危急关头,若不是公主奋不顾身保护驸马,驸马怕是早已性命不保了。 回到自己屋中,李小蕙无奈地叹了口气,这种朝不保夕的日子,她过到什么时候才算是头?李小蕙觉得那些被牛毛细针扎过的伤口越来越痒,她挠了挠,只见到原本只有针尖大小的伤口,已经红肿了一片,高高鼓起一个包,中心却微微下陷,难道针上有毒,而御医没有看出来? 第一百一十章 唯独针对你 可是,同时被那些像头发丝一样细小小针扎过的,还有好几个人,他们都好端端无事,怎么自己就有事? 李小蕙看了看自己胳膊上的那些针眼,心想也许是体质关系,有些发炎过敏罢了,便要侍女打了些热水帮她清洗了一下了事。 古人结婚都在黄昏时分举行,等到仪式结束,便已经是晚上了。这么一番折腾完,已经是午夜时分,李小蕙从早晨很早醒来开始准备到现在,已经有将近二十个小时未曾合眼,精神略一放松,上下眼皮就只往一起黏。她也顾不上其他,一歪头就睡着了。 于是公主的新婚之夜,不仅没有在婚房度过,也没有同驸马在一起,而是一个人蒙着被子一直睡到了第二天中午。 李小蕙揉了揉眼睛,并不是她愿意醒来的,而是身上到处都奇痒难忍,让她不能不醒来。 李小蕙掀开衣服仔细一看,大吃一惊,昨夜那些被牛毛细针扎过的地方,不仅全部红肿了,而且从正中心的小针眼里,还往外渗着黄水,因为她用力的抓挠,有些地方已经被抓烂了,又是血又是黄水,她却还觉得痒,不停地抓着。 李小蕙急忙喊了一直待命的御医来,将伤口给御医看过。一问才知,所有昨夜被那牛毛小针扎过的人,都没有出现她身上的这种症状,也就是说,只有她一个人的伤口红肿而且有溃烂的趋势,而其他人的伤口,几乎已经看不出针孔了。 御医商讨了半响,也没有个最终的结果,只说大概是因为公主体弱,所以才会这样,开了些外敷内服消炎消肿的药。 可是那些药李小蕙擦了喝了,她身上的疙瘩却扩大了一倍,而且,不仅是被扎过的地方,就连完好的皮肤,也开始冒出红色的小肿块,奇痒无比。为了防止李小蕙将自己的身体抓破,御医甚至将她的手都裹了起来。 “该死的!”李小蕙难忍之下,也顾不得什么形象,骂人话都说了出来,“你们这些笨蛋!蠢猪!这点小问题都处理不好,还当什么御医!回家去种地算了!” “公主息怒,公主息怒,臣等正在想办法。”头发已经花白的老头一个劲儿地安抚李小蕙,而别的御医挠破了脑袋,也弄不明白为什么那针偏偏在公主身上产生了这么强烈的反应。 李小蕙将自己的身体在墙上拼命地蹭着,想要缓解一下难耐的奇痒。 这一切,李隆基就算没有亲见,他买通了公主府的眼线也将情况如实报给了他。 “怎么回事,你不是说那东西没有毒么?”李隆基听罢尚且未动声色,慕云峰已经急得跳了起来,拖着骆鸣宇道:“你不是说那细针五毒么?” 骆鸣宇却是一脸恍然大悟的神色,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什么原来如此!到底怎么回事!”慕云峰却没空陪着骆鸣宇打机锋,他急急火火地道:“就是你医术不到家,有毒的看作五毒的,耽误了她!” 骆鸣宇对慕云峰的焦躁当作没看到,他慢慢地道:“这世上有的人会对某些特定的东西过敏,而同样的东西放在其他人身上,却不会引起任何反应,我一直不明白那细针上为什么不淬毒,却淬了楠木香,现在想来,一定是有人知道小蕙碰不得楠木香,却故意这般对付她。” 骆鸣宇这么一解释,慕云峰也就明白了,为什么那些刺客最后的一击都向着张柬之,而对李小蕙却不再理会,原来他们早知道,只要牛毛细针刺中了李小蕙,就算是完成了一半的任务。 不淬毒,就不容易被发现,而且过敏又不会在一时半刻间要了人命,只是会让李小蕙难过很久。 这样,如果计划成功的话,张柬之死了,李小蕙刚一过门就又成了寡妇,而且生了奇怪的病,不能出门,这样,也就相当于在无形中束住了李小蕙的手脚。 “楠木香。”骆鸣宇念叨着这三个字,摇了摇头,忽然,她脸色大变,拍着自己的脑门,道:“糟了,不好,不好!” “什么不好?”李隆基问道。 “她过敏的话,就不可以再引龙鳞参茶,龙鳞参最宜用竹杯引用,但是最忌楠木啊!如果配上了,有可能会变成剧毒之物!” 这就是瞎猫碰上死耗子的典型事例,也许派出刺客的人是熟悉李小蕙的人,知道她碰不得楠木,便用楠木木屑泡水之后淬在细针上。可是,也许那人并不知道李小蕙现在中了毒,更加不知道楠木会对龙鳞参的药效产生影响,如果李小蕙在这个时候喝下龙鳞参茶,她很可能会马上毙命。 她死了,会如了别人的意。 慕云峰听罢,脸色郑重,他道:“我马上进宫,告诉丫头,不能喝那个东西。” “不喝,她也要死。”骆鸣宇告诉慕云峰,道:“她的手臂上被短刀刺中,流了很多血,如果这个时候她不喝,被压制了许久的毒性会扩散,她一样会死。”骆鸣宇说着,冷笑道:“她若是喝了,恐怕还能死的利落些,少受些折磨。” “你!”慕云峰一把揪着骆鸣宇的衣襟,他比骆鸣宇略高,揪着他的衣襟之后一拽,骆鸣宇就必须踮起脚尖。 “你想让她死,是不是?”慕云峰瞪大了眼睛,对骆鸣宇怒喝道。 骆鸣宇撇了一眼李隆基,冷笑道:“这不是你的王爷一直在计划的事情么?如今万事俱备,反正张柬之没有死就好,也已经有八百禁军听命于你,事可成,你利用完她之后,又开始在意她的生死么?如果真的在意,当初又何必要我下毒?” 李隆基依然是那么一副波澜不惊的表情,但是他袖底的拳头却已经攥紧了。 最终,仍旧是要以她的姓名为代价,取回李氏的江山么?难道这就是扳指给拥有者带来的宿命? “太子的冤魂一直留在扳指上,徘徊不去。” 李隆基想起这句传言,传言不知真假,可是事情确是真的。每一个曾今拥有的人都死于非命,如今,又轮到了她? 可是,她现在的绝境,又何尝不是自己动手一步一步推她走到今天的? 他们都是男人,可是却必须要以一个女人的生命为代价,要一个女人来出头做事,而他们,却只能隐藏在阴影中暗自策划。 恍惚记得,他的堂妹曾今和他说过,是喜欢过他的。 他们是兄妹,喜欢过,又能如何? 他们的江山比他们的爱情,甚至比他们的生命更加重要,那把皇宫之中高高在上的巍峨宝座,是架在无数人骨之上的。 李隆基没有办法,如果他不动,他的父亲他的兄长和他自己就都会死,可当他动起来之后,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由他来掌控,也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按照他的意愿发展。 争权,就总会有人牺牲,若以天下为棋局,那么所有的人都是棋局上的黑白棋子,正真操子的那个人,不是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 李隆基看着骆鸣宇,从一开始他就很难看透这个人,这个人到底想要的是什么?天下?他似乎不感兴趣,他说他想要杀那个高高在上的女皇,可是以他的功夫,潜入皇宫也不是不可能的,可是他却用一种迂回的方式前行。 当他向李小蕙放出那些虫子的时候,李隆基是不知道的。当他事后向李隆基坦诚的时候,李隆基简直有些对他不可思议。 李隆基问过骆鸣宇,他就不怕自己杀了他? 骆鸣宇答道:“下毒的人是我,世上唯一可以解毒的人,也是我,只是解与不解,何时解,就要看王爷的想法了。” 他的行为总是古怪的,遇刺的时候,慕云峰并不在,可他是潜伏在附近的,他没有出手。当那些御医在犹豫的时候,他又不顾危险现身,替那二人治伤。 李隆基看着骆鸣宇,对付这样一个人,你无法完全取信与他,你不知道他要什么,也无法对症下药用他想要的东西来降服他。你无法相信他,却必须与他合作,他就像是幽灵一样神出鬼没,当你想要找他的时候,他不见了,可当你真正需要他的时候,他就又会冒出来。 慕云峰揪着骆鸣宇,作势欲打,骆鸣宇却看都不看,只是盯着李隆基,道:“王爷,你的决定是什么?” “你到底是什么人,你想要什么?” 骆鸣宇笑了笑,道:“我说过,我只想要亲手杀了她,而且,我要在她最落魄,被所有人都抛弃的时候才杀她!其他的人其他的事,与我无关。” 一个想要报仇的人,并不仅仅要杀了仇人,而是要让曾今威严无比君临天下的皇帝失去一切,趴在他的面前,他才会动手。 骆鸣宇是个可怕的人。 “我绝对不会让她死的!”李隆基愤然坐起,快步走到骆鸣宇面前,道:“无论什么方法,无论你想要我给你什么,我都答应,只要你可以救她。” “王爷不必心急。”骆鸣宇笑了笑,道:“她昨夜刚刚喝过龙鳞参茶,就算再喝,也是十日之后,而且,我曾给她送去药丸,她也吃过。所以,就算她对楠木如何过敏,只要过了今夜,她身上的症状就会渐渐消失。” 骆鸣宇说的成竹在胸。 李隆基稍微松了一口气,但是,他又更加紧张起来。 “骆鸣宇,你早就知道小蕙会过敏的么?你怎么知道她会被淬了楠木香的细针扎到,为什么会在之前就给她送去药丸要她服用?” 第一百一十一章 公主与高僧 李小蕙仍旧在与困扰她的皮肤问题做斗争,现在那些小红疙瘩已经遍布了她的全身,甚至包括她那被短刀刺中的伤口周围,因此,伤口的愈合也受到了影响。 御医已经想尽了办法,各种各样的药草换了又换,她的症状却在一个时辰一个时辰地加重。 偏偏宫内的那位大人物却密令行刺的事情,宰相和公主受伤的事要秘而不宣,不能让别人知道。 张柬之的伤倒是好得很快,他还来探望过李小蕙,可是这个时候的李小蕙连脸上都遍布了红色的水泡疙瘩,样子很是难看,李小蕙扯上了帘子,除了贴身的侍女,不让任何人见到她。 女人都是爱美的,李小蕙虽然算不上倾城倾国的大美人,不过她也不例外。这样丑陋的模样,李小蕙是无论如何也不想被人看到的。 “公主,您就让我看一眼吧!”张柬之在帘外恳求道,越是不让看,张柬之就越发担心,李小蕙救他的那一挡,他是看到的,就算没有情爱,对她也是心存感激的,张柬之很是担心,问了御医多次,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这就让他更加担心了。 同样中了针的其他人都安然无恙,却唯有她身上出现了这么明显而且厉害的变化,又不是毒,却是什么东西? 御医倒也不是笨蛋,折腾了一天,也隐约猜出那细针上淬着的东西,可能只对公主一个人有用,可是,只对她一个人有用,要找可以解毒的药物,就更困难了。 李小蕙也是苦恼不已,这具身体并不是过敏体质,如果真的对什么东西都过敏,那么她在摆弄各种香料调制胭脂的时候,早就应该过敏不知道几百次了,可是,她偏偏没有想到,这具身体对楠木香会有如此激烈的反应。 能想出这种办法来对付她,一定是从前极为熟悉她的人,而且,她出宫之后这一年来,很少接触楠木,从未有过这般过敏反应,想来,这个人是宫内之人。 不用再往下猜测,李小蕙也想到了,除了张易之,还会有谁? 女皇现在已经是半清醒半迷糊,被那两个美少年弄得神魂颠倒,而且女皇若要杀她,在宫内杀了便是,当年杖责她和她的哥哥丈夫时,女皇可没有丝毫犹豫,更加用不着这么拐弯抹角。 李小蕙在现代的时候就听说过,过敏症状也可以要人命,她就这么提心吊胆地过了一天,没想到,过了二十四个小时之后,汹汹而来的症状并没有继续恶化下去,倒是在渐渐消退。 李小蕙这才稍微放心了些。 养了几日,身体上的红包也消退了许多,只是因为极痒的时候李小蕙不顾一切的抓挠,身上脸上都留下来伤疤,身上的李小蕙倒还不怎么在乎,可是脸上的那些伤痕却让她十分苦恼。 婚后三日,本当是公主回宫的日子,但是李小蕙伤势未愈,模样狼狈,哪里能回宫去?不过大概除了她父母,也没人盼着她回去,轻易便推脱掉了。 婚后三日,有人来到了公主府门前,要见李小蕙。 “是谁?”李小蕙问,她现在可不想见任何人,满脸的伤痕和未曾完全消退的红包,她连镜子都不想照,更加不想让人看到她现在的模样。 “那女子说,是公主在长安的旧识,她还说与公主一起去过白马寺,不知公主可否记得。” “子衿?快请进来。” 用一张丑陋变形的脸来见长安第一美人,李小蕙心里当然会不舒服,就算这个美人和她私交不错。 所以李小蕙是用薄纱将自己的脸全部盖住了,才让子衿进屋的。 公主和妓女交往并且做朋友,这种事情也只有在开放的唐代才会让人很容易地接受。 “咦,公主?您怎么了?”子衿放下手上抱着的一叠大小盒子,要凑近李小蕙看个仔细。 “别过来。”李小蕙急忙拒绝,她现在那张肿胀而且到处都是伤痕的脸,可不想被任何人看到。 “公主,您怎了么?”子衿停下脚步与李小蕙保持着三步以上的距离,她看着李小蕙,问道:“是生病了么?” 李小蕙摇了摇头,道:“没事。” “听说公主大婚了。”子衿笑吟吟地道:“我是普通百姓,前几日也无法见到公主,今日来府前碰碰运气,居然真的见到了,一些小小礼物,公主自然是看不上的,算作我的小小心意吧。” 子衿今日穿了水红色的长裙,她并不像在长安时那样涂着浓重的胭脂水粉,只是淡淡描画过眉毛。不过丽质天生,淡妆浓抹,她依然是美丽动人的。 先是被逼婚,紧接着新婚之夜又被人刺杀,浑身长脓包折腾了好久,李小蕙心情自然好不到哪里去,能有一个陪着说话的人,她是很高兴的。 “跟我说说外面的事情吧。”李小蕙早已经闷得久了,在宫内的时候不能随便出宫,出了宫又变成这副模样。 “最大的事情,也就是安乐公主和永泰公主相继大婚了。”子衿笑嘻嘻地道:“洛阳的百姓都加到庆祝呢!公主只要嫁人,就要天下同庆,释放犯人不说,官府还会给每家每户都发粮,而且还有热闹好看,百姓自然高兴。” 这就是普通人的生活,可以只为了一点小事就高兴。 李小蕙微微叹了口气,等她拿到解药,一定要离开洛阳离开长安,过她想要的普通生活。 “咦,公主,你的手怎么了?”美人除了对自己的容貌衣着极为细心之外,对与别的女子的观察,也是极为细致的,李小蕙虽然将自己的脸蒙住了,还不让子衿走进,但是她的手全露在外面,取茶杯的时候袖子回缩,遮不住她的手背,那些红色的疙瘩和抓破的伤痕就都落在子衿眼中。 李小蕙急忙用袖子遮住手腕,道:“没什么。” “怎么还有伤?”子衿满脸疑惑,左右看看,并无外人在场,便压低声音,问道:“是驸马对公主不好么?” 李小蕙一愣,子衿想哪儿去了?都联想到家庭暴力了?张柬之那副书生儒雅的模样,怎么会让她产生这种联想? “是我自己,大概是碰了不该碰的东西,或者是被冷风吹到了吧。”李小蕙道。 子衿也不管李小蕙先前不要她靠近的禁令,几步上前抓住李小蕙的手,道:“这可不得了,留下了疤痕,要难看死了。难道公主的脸,也变成这副模样了?”子衿说着,就要掀李小蕙的面纱,李小蕙急忙避开,尴尬地笑了笑,道:“的确如此,还是不要看为好,我自己都不想看镜子。” 子衿的态度让李小蕙有些感动,成了这副模样,子衿非但没有露出丝毫嫌恶避开的表情,反倒是极为热心地查看,而且情感流露,并没有丝毫做作。 子衿热心,在长安的时候她就是如此,就算路遇满身虱子跳蚤的小乞丐,她也会凑上去亲手送上银两。子衿的尖酸只是针对明月,对于其他人,她是个非常有侠义心肠的女子。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关系,虽然子衿和明月在长安城的名望差不过,但是子衿的人气一直高过明月。子衿对于那些她喜欢的人,不管对方身份如何,都会坦诚相交。 “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子衿眉头皱着,道:“公主没有找御医看过么?” 一提起御医来,李小蕙就是一肚子怨气,她无奈地道:“当然看过,每天围着我转的御医就有好几个,可是一个比一个废物!” 子衿那漂亮的嘴唇微微嘟起,双眼转了转,她这时的神态倒有些像是小女孩儿般天真。 “可惜那个何大夫不见了,不然可以找他。”子衿想了想,忽然拍掌道:“有了,去找那个和尚,虽然他大概是比不上御医的,不过上次我见白马寺中有个小和尚摔破了额头,他用了些药材,小和尚的伤很快就好了,连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能伤愈而不留任何痕迹,是李小蕙最高兴的事情。 白马寺中的和尚?李小蕙恍惚记得,那个人好像叫做“一行”,曾经问过她心中究竟所求何事的和尚。 所求何事? 李小蕙黯然苦笑,她所求的究竟是什么,她现在也不知道。 “怎么样,让他来吧,说不定会有用的。”子衿却比李小蕙更加兴奋,她道:“我这就去找他,公主的命令,他一定会听的!” 李小蕙并不抱着多大希望,就算是现代医学,消除疤痕也需要各种各样的精华液,或者动用手术的方法,只用未经提纯的草药,能打到这种效果么?不过,也不便拒绝子衿的好意,李小蕙便笑了笑,道:“既然你说他可以,就试试吧,不过,请他来公主府,合适么?” “那有什么不合适的!”子衿比李小蕙还自信,道:“太平公主不也常常请和尚来讲经讲法么?” 于是,新嫁不久的公主,便召白马寺的高僧入府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不负如来不负卿 一行法师在年轻的时候,是在长安的,他勤奋好学,尤其喜欢天文和数学。后来,武则天当政之后,武三思要拉他当幕僚,他便避而来到洛阳。不过后来女皇将都城迁移到了洛阳,武三思多次请他,他坚守不出。 所以,当李小蕙以公主的名义请他的时候,他是一口回绝的。 还是子衿亲自前去,不知用了什么方法对他说了什么话,才将他请来。 这个时候的一行,是二十九岁的年纪,大概因为常年的清修,所以他看起来比真实年龄要年轻许多。一双光滑内敛的眼睛,虽然大多数时候都半闭着数着念珠,不过当他偶尔抬头的时候,便能看到从那双眼睛里透出的睿智。 “公主。”一行走到李小蕙面前,双手合十向李小蕙微躬,李小蕙向他伸出手虚扶一下,道:“法师不必多礼。” 当一行看到李小蕙伸出的手时,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讶异。接着,他毫不避讳地将目光投向李小蕙那张被面纱覆盖的脸,直截了当地道:“公主可否去掉面纱,容贫僧一观?” 反正他也是大夫,李小蕙虽然对他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不过心中还是有那么一点万一之想的,便掀开了面纱。 就算是平素一向淡定持重的一行,在见到李小蕙的脸之后,脸上也露出了那么一两秒的惊诧。而站在一旁的子衿,更是惊呼出声。 李小蕙的脸上到处都是红一块紫一块的瘢痕,虽然前几日那些肆虐的小红疙瘩已经小了,可是她抓挠自己皮肤的痕迹尚在,从那些伤痕可以看出,她抓自己的时候下手很重,有些指痕都将两旁的皮肤挠开了,向两边翻开。她的脸颊比平时鼓胀了一倍尚且不知,皮肤被绷地亮亮的。 如此倒也罢了,她脸上还到处涂抹着黑色的紫色的药膏,可是那药膏似乎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因为药膏之下,她的伤口中正渗出黄水来。 李小蕙知道自己现在的模样有多难看,当那些遍布全身的小红疙瘩开始消退的时候,她就察觉出不对劲。她从前也受过小伤,如果伤口不发生感染,就会自然愈合。可是这次,她身上不管大大小小的伤口,没有一处有自动愈合的迹象,不仅不愈合,还发出难闻的味道,又多处甚至流出脓水。 御医配了无数种伤药,每一样都是价值不菲,可是每一样摸在她的身上,就变成了黄泥土灰,一点用处都没有。 现在她不仅模样难看,身上还散发着让人不愉快的味道。 这也就是为什么子衿提及一行可以治伤,她就急火火地找一行来的原因所在。李小蕙很担心,伤口不愈合,是不是和她身上龙鳞虫的毒有关系?如果是这样,她很可能等不到一年期满,就要去见阎王了。 李小蕙放下面纱,尴尬地笑了笑,道:“小蕙现在难看地很,惊扰法师了。” 一行在见到那张脸之后,也暗暗吃了一惊。他初见李小蕙,也是不久之前的事情,那个时候的李小蕙虽然脸色略微苍白,但是她身上那种独特气质让她卓然出众,就算是站在容颜倾城的子衿身边,仍旧没有丝毫逊色。 但是就在现在,那个女子却变成了这副模样,若不是声音,都要认不出她了。 “公主可否容贫僧近观?”一行问道。 “呃,看手上的伤,可以么?”李小蕙有些犹豫,她的犹豫倒不是出自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只是不想让她那张看了影响人胃口的脸近距离地露在一个男人面前,而且还是一个和尚,还是一个英俊的年轻和尚。 女人是爱美的,李小蕙也不例外,这么丑的模样被人近距离仔细观察,会让她心里有阴影的。 好在一行没有提出什么异议,他轻轻托住李小蕙的手,放在面前仔细观察。 李小蕙手上的伤不如脸上那么严重,不过也擦了同样的药膏。一行看了一会儿,又凑上去闻了闻,最后,他伸出舌头,在李小蕙手背上轻轻一舔。 感觉到手背的湿热,看到一行的举动,李小蕙赶忙抽回手。一行毫不在意,他微闭着眼睛,似乎在细细品尝那些药膏的味道。过了半响,他一脸释然,睁开眼睛笑了笑。 “公主不需担心,公主的伤口并无大碍,当可痊愈。” “真的没事么?”李小蕙一时激动,站起身来。 一行含笑点了点头,又道:“十日之内,公主的伤口定能愈合,如可以悉心调养,不会留下痕迹。” 李小蕙高兴之极,听得一行继续道:“只是,这药材从配置到使用,贫僧都须在一旁指点,不可假手他人。” “那容易,法师若不介意的话,就住在我的公主府如何?府内尚有小佛堂一处,法师若是愿意,我这就派人去收拾整理。” 李小蕙嫁人是匆匆之间做出的决定,哪儿有时间给她盖一座公主府出来?这公主府,不过就是与宰相府相邻的一座空置了许久的宅邸,宅院的主人因为触怒武则天,被全家流放,这宅院也便空了许久。公主要嫁人,自然不能直接嫁入宰相府,宫中催的又急,便将这空置的宅院略加收拾,变成了公主府。 大概是因为府邸的旧主人信佛,所以这宅院中还有一处小佛堂。 公主方才嫁给宰相不过两日,就召白马寺的高僧一行入府,而且这一入府,就不放人出来了。 类似的消息马上就从公主府内传到了公主府外,更要命的是,这高僧不是垂暮老和尚,而是年轻英俊的和尚。 八卦之心,不分古今。 李小蕙心中是有些愧疚的,她自己的名声不好也就罢了,反正在她之后不久,李氏皇族就真的会出现一位爱上和尚的公主,而且爱的是轰轰烈烈,那就是高阳和辩机。她这些小小的花边新闻,哪儿能和高阳辩机相比?唐太宗怒斩辩机之后,高阳极近疯狂,之后她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为了权力不惜一切,而且在唐太宗死后四处找寻容颜俊俏的和尚偷欢。 反正八卦日日有,大的八卦自然可以流传史册,她这点小小八卦,被人当做茶余饭后的话题,说那么几天也就自然消退了。 李小蕙觉得有些愧疚是对一行,受人敬仰的高僧为此而被人嘲笑,而原因却是高僧一片善心为她治病,这对一行来说实在是有些不公。 一行对这些风传却视若无物,他给李小蕙换了药,药材必定是他亲自买来,一样一样亲自检查过,再亲手做成药膏送给李小蕙。 李小蕙的伤口果然在渐渐地好转,坏死的皮肉脱落,新的皮肉重新长了出来,伤口不在流脓流血,她的浮肿也消散地多了,过了十日李小蕙鼓起勇气再对镜一看,已经恢复到原先那个她的七八成。 这一日,一行送来最后的一罐药膏,向李小蕙辞行。 李小蕙虽然有心挽留,不过想想府内和市井的那些传闻,就算她不在乎,一行是法师是出家修行的僧人,致谢之后,便送一行出府。 离别之时,一行忽然道:“公主,小心身边人。” 李小蕙一愣,看看周围,她的侍女都在五步之外,便压低了声音问道:“法师何意?” 一行道:“在贫僧之前,公主所用的那些药膏中有白头翁和马钱子,且三七量过重,公主伤口之所以久久不愈,便是为此。” 白头翁是什么东西李小蕙不知道,但是马钱子是什么,李小蕙还是知道的。马钱子是活血化瘀药,但是有毒,一旦用过了量,就会致人死地。 原来根本不是御医没用,那些御医有用的很,但是他们确并不是在治疗她,而是在慢慢地害死她!伤口久不愈合,她就要长久地使用药膏,而那些药膏里都含有微量的毒素,天长日久,那些毒素从她的伤口直接进入到身体中,总有一日毒素的量够多了,她就会被毒死,不过这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就算她死了,也没有人会怀疑她是被毒死的。 一行合十向李小蕙告别,转身而去,他身上宽大的僧衣随风摆动,他远去的背影,给人一种孤寂而潇洒的感觉。 一声长长的叹息引起了李小蕙的注意,顺着声音寻去,子衿默默地站在一旁,看着那个远去的背景,那双曾今顾盼流转让无数男人为之折服的双目,此刻却是痴痴地望着那个远去的灰色背景,直到那背影消失在街头,她的眼睛也没有眨一下。 李小蕙多日的猜测,就在此刻的子衿身上得到了验证。 怪不得子衿总是有事没事就往公主府跑,原来不仅是为了看望自己,更是为了去看那个淡漠出尘的高僧。 长安城的红牡丹,艳冠长安的子衿,为一个和尚动心了。 李小蕙站在门口,低声道:“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他是会负了如来,还是负了你?” 第一百一十三章 引导教育 因为一行的介入,李小蕙的伤很快好了起来,而张柬之腿伤虽然很深,不过精心调养过,也渐渐可以倚杖行走,虽然不免有些一瘸一拐,但是比起大难不死来说,这点小事就算不得什么了。 李小蕙知道现在她周围的人,怕是没有几个可以放心信任的。 一行对她说的话她记忆深刻,是御医开出的药方有问题,所以她的伤口才久治不愈,乃至于腐烂。可是,围着她的御医也有七八人,难道张易之收买了所有的人么?为什么他们都有这么大的胆子,下药毒害公主?如果事发之后查出药有问题,这些素来胆小谨慎的老御医,就不怕惹祸上身么? 或者是他们已经确保这件事情,根本不会被人发现?因为他们加在药方中的那些药,本也是治伤的药草,只是药量稍做调整,便成了杀人于无形的凶器。 李小蕙找了个机会偷偷私会张柬之,道:“宰相还准备等多久?再等,我们都要死了。”说着,李小蕙将自己的袖子卷至肘部,虽然经过一行的调养和一段时间的护理,李小蕙脸上并没有留下太大的伤痕,不过她胳膊上中刀的地方,却已经留下一道无法磨灭的疤痕。 张柬之看到了李小蕙手臂上的伤疤,他也知道,这伤痕,本该是留在自己身上的,或许会要了他的命。 “我的命是公主救的,公主要做什么,柬之一定做到。”欠了别人一条命不是什么好的感受,张柬之现在就是这样,他欠了李小蕙一条命,就算从前他对逼宫尚有犹豫,现在他也必须毫不犹豫地付诸实践。 李小蕙笑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宰相若是还不动手,下回我们两个可就都要死了。”李小蕙说着,将一行所言对张柬之重复一遍,道:“我不是逼你,我是怕,这回我们侥幸不死,下回可没这么运气,宰相迟迟不动手,难道等着给我陪葬么?” 张柬之摸着自己的三缕长须,这是他的习惯,一旦在思考什么重要事情的时候,他就会习惯性地摸着自己的胡子。李小蕙心想,大概是因为古人有胡子,所以那么多古人都有这么个习惯吧? “临淄王也来洛阳了。”过了半响,张柬之说出的是这样一句话。 李小蕙一愣,“临淄王来了洛阳?” “不错。”张柬之点了点头,道:“几日前,我曾见过临淄王,王爷不仅自己来了洛阳,还带来五百勇士,等到下月初一,没有月光的那个晚上,就可突袭。” 李小蕙忽然有了一种被排除在外的感觉,感情逼宫谋反的事情,他们早已经合计好了?自己不过是个摆设而已? “临淄王说,尚有一件事需要公主帮忙。” 虽然时间方法都已经决定,但是有一件棘手的事情却未定,如今的太子李显尚在宫中,对此事丝毫不知,可是逼宫的目的,便是要让武则天退位,让现在名为太子的李显继位。 所以,须有人先将此事对李显言明,以让他在人前不至于过分惊慌失措,失了礼节威仪。 此事考虑的也是十分周到,李显这些年被武则天忽而立为皇帝,又忽然废除,时时刻刻都提心吊胆地过日子,每日每夜都担心武则天御赐的毒酒下一刻就会摆在自己面前,早已经没了昔日皇族的威严,畏畏缩缩地,如此模样的他,若出现在人前,岂不是自失威严,而且也不利于他日后的君临天下。 两人商讨已毕,天色也晚了,为怕被人偷听了去,所以两人是在已经重新修复的新房之中小声密谈的,新房宽大,在屋中小声密谈,就算隔墙有耳,也只能听到不清楚的声音。张柬之起身欲走,李小蕙拉住了他,道:“宰相这个时候走,不合适。” 当然不合适,公主驸马成婚已逾一月,若说之前公主驸马不在一起,尚可说是因为受伤的缘故,如今两人伤病都已经好了,今夜李小蕙为方便,又是召张柬之进屋的。 按照规矩,公主不召,驸马不得私自进屋,既然公主召了,驸马也进来了,若是一夜未过驸马便被公主赶了出去,一定是驸马又惹怒了公主,这两人的感情有多糟糕,别人一看就猜得出。 “反正这里除了胡床,还有卧榻,勉强对付地一夜。”李小蕙笑了笑,转身抱起自己的被子,半铺半盖,自己个儿先窝在较窄的胡床上,将宽大的卧榻留给张柬之休息。 三日之后,李小蕙入宫,以探望她的父母。 李小蕙刚刚进宫,尚未见到李显,便被中途拦下,李小蕙入宫之后,见到的不是李显,而是张易之。 “公主,病了一场,反而更见美丽了。”那个绝顶俊美的男子,站在李小蕙的面前,阻挡着她的去路。 李小蕙只能下车,那个男人就挡在她的面前,当着那么多宫女太监的面,他只是笑,不说话,也不让路。 他带了一张琴,站了一会儿,他就坐下,慢慢地开始弹琴,可是每当李小蕙想要绕过他走的时候,他身后的那些侍卫就会伸手阻拦李小蕙的去路。 如今张易之在宫中横行霸道,又有谁敢和他硬来? 张易之就这么挡着,李小蕙问他,他不是不答,就是扯两句无关紧要的话,他还会让人给李小蕙送水送饭,可是就是不让路。 说实话,看着白衣潇洒的男子弹着动听的琴曲,还是很赏心悦目的一件事情,尤其是对于李小蕙这样的“花痴”来说,眼前的景象,若不是那些煞风景的宫女和侍卫,真的想一幅画。尤其这个时候,如果白衣的男子还在弹奏那一曲“凤求凰”,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场面? 可是,越漂亮的虫子,就越有毒,李小蕙眼前的这颗草,是有剧毒的。 此时,张易之张昌宗两兄弟长期飞扬跋扈,将朝中大臣和武氏李氏的子孙都不放在眼中,谁拂逆了他们的想法,谁就要倒霉。 李小蕙想要强行闯过去,也没有人敢帮她,而且,这是洛阳行宫宫内,张易之在这里,几乎就是一呼百应,而李小蕙在他眼中,不过就是一只落入井底的老鼠,当然,这是一只有趣的老鼠。 “公主,驸马为何不一同前来啊?”张易之慢吞吞地站起来,和颜悦色地问道。 “大人不是不知道,驸马受伤了,伤口还没好,不便走路。”李小蕙不咸不淡地道。 “哦——”张易之拖长了语调,一个哦字,被他说得抑扬顿挫,转换了好几次语气。他颇有些玩味地看着李小蕙,悠然地道:“公主,你脸色不好,难道是这些日子,驸马没有让你满意么?要不要让驸马进宫来,然后召所有的公主和驸马都来,告诉驸马要如何取悦公主呢?” 李小蕙的脸“唰”地红了。 张易之是话中有话的,他引用了昔年丹阳公主和驸马薛万彻的故事。 唐太宗有个妹妹丹阳公主,嫁给了薛万彻,薛万彻是唐初的三大名将,为唐王朝立下过赫赫战功,被封为左将军,代州都督等职。可是,就是这位赫赫有名的将军驸马,在迎娶了丹阳公主之后,却一直没有得到丹阳公主的欢心,两个人分居数月都不在一起。 这件事被唐太宗知道之后,他办了酒席,把他的所有妹夫姐夫还有嫁了人的姐姐妹妹们全部请来一起喝酒,名义上是喝酒,其实就是向那个戎马出身的木瓜薛将军讲解行房之道,以让驸马得到公主的欢心。 当然,据说这之后,驸马和公主也过得很好。 不过,想一想当时的场景,就觉得实在太震撼了,唐太宗有十九个姐妹,大概当时十之八九都已经嫁人了,公主加上驸马,就一共有三四十人,而且旁边还有许许多多的宫女太监。如此浩大的场面,就是为了教导薛将军闺房之乐,李小蕙不知道当时这位在战场上血雨腥风面部改色的将军是怎么下台的,不过也由此看出,唐朝风尚之开放的程度。 张易之那样说,便是指如果宰相驸马不能取得公主的欢心,是不是也要效仿唐太宗,召集一场浩大的性教育会议,好好教导一下张柬之。 薛万彻是武人,是个大老粗,这样的事情大概干笑两声也就应付过去了,如果换了一向看面子比生命还重要的张柬之,恐怕早就受不了,以后都不敢再见熟人。 而且,张易之这么说,不就是暗指宰相不行,或者李小蕙欲求不满么? 李小蕙道:“大人费心了,不过,宰相是有过妻室的人,不需要。” “哦?”张易之那双就像是会勾魂的眼睛一眯,他凑近李小蕙,道:“如果公主驸马拉不下面子,易之也可亲自去教导驸马,不知可否?” “大人是皇上的左膀右臂,去公主府,不大合适吧?” “公主新婚不过几天,就可以让白马寺的和尚进府,而且逗留半月有余,和尚都去得,易之难道就去不得么?” 第一百一十四章 公主的绯闻 子楣祝大家新年快乐,新年多欢乐多银子~ (*^__^*)(*^__^*)(*^__^*)(*^__^*)(*^__^*)(*^__^*)(*^__^*)(*^__^*) “你到底想要做什么!”李小蕙有些忍无可忍了,但是考虑到张易之的身份,她还是压低了声音,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和表情。 那个几近完美的男人在面对这李小蕙的愤怒时,依旧保持着风度翩翩,他不紧不慢地道:“公主,易之只是不忍心看着你就这么一直被人利用,想告诉你,你被人利用了。易之知道临淄王现在在洛阳,易之还知道公主不知道的事情。公主想听么?” 张易之看着李小蕙闭紧了嘴巴不愿说话的模样,笑了笑,继续道:“在公主和宰相见面之前,临淄王已经先公主一步,和宰相见过面。可是,临淄王却仍旧让公主在宫中见宰相,公主自然明白这有多危险,临淄王何尝有把公主的生死放在心上? 临淄王早就安排好了一切,不过是让公主当替罪羊,用公主来迷惑易之而已。就算没有公主,临淄王也一样会动手,易之已经惹得天怒人怨,皇上现在也是日渐衰弱,易之岂会不知窥探皇位的,又何止临淄王一人? 而且,公主,就算是宫变成功了,登上皇位的就一定是你的父王么?说不定会是相王旦呢!” 张易之说罢,将他肩头上披着的锦缎夹棉披风取下来,亲手给李小蕙披在身上,还帮她系好了带子。 虽然还是秋天,李小蕙却感觉冬天好像一下子就来了,好像有什么沉重的东西击打在她的胸口,让她喘不过气来。李小蕙下意识地将张易之刚刚给她披上的披风拽了拽,用披风裹紧了自己。 虽然她在心中一万遍地对自己说,张易之的话不可信,自己面前的这个男人不能相信,可是张易之的话却一句句都从李小蕙的耳朵一直落入了李小蕙的心中,她真的被利用了? 不对不对,史书上明明是说,宫变之后,是之前身为太子的李显接替武则天做了皇帝。直到几年后韦后之乱,李显被韦后和安乐公主毒杀,李隆基才再次发动宫变,杀了韦后和安乐公主,迎他自己的父亲相王李旦接替王位。 可是,史书上也没有李小蕙这么一号人啊! 另外一个声音这么对李小蕙说,史书上的她,应该早就死了,早就不存在了,是不是因为她的存在,所以历史并不会向着既定的轨道发展? 而且,现在距离真正的宫变时间,还有两年。 “公主,易之没有想到,居然这样都无法杀死你,那么易之只能将公主放在易之可以看到的地方,免得公主再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张易之笑了笑,近距离地观察,李小蕙才发现这个号称唐王朝最美丽的男人,眼角也有了一丝丝的细纹,不过,这细纹并没有让这个男人变得更丑,反倒是为他增了一份岁月留下的美。 “公主不是一只都想要陪着父母么?易之就成全公主,让公主从今而后,日日夜夜都陪伴着太子和太子妃,可好?” 张易之说的温文尔雅,好像是非常关心李小蕙一般,其实,他是要将李小蕙软禁起来,关在他的眼皮底下,以防李小蕙再做出他无法掌控的事情。 一而再,再而三地想要杀死李小蕙却无果,张易之也觉得这位公主看起来似乎并不是那么容易被杀死的。张易之是聪明人,冒着巨大的风险杀死一个也许并不是那么重要的人,而给自己带来风险,这种事他是不会做的。 “陪着父王母妃,倒也无可厚非,不过驸马腿伤未愈,小蕙总要看着驸马痊愈才行吧?” 你别忘了,软禁了我,张柬之还在外面,你可以确保宰相什么都不做么?李小蕙的话中还有潜台词。 张易之也不急,他道:“驸马在宫外,公主要去探望,太子和太子妃在宫内,公主也要来探望,来回奔波,公主幸苦了。太子这几日的胃口可不怎么好,易之正准备让御医去看看。” 如果你再有什么异动,我就派御医去毒杀了太子!张易之在暗示李小蕙。 李小蕙慢慢将披风的带子解开,取下,道:“大人方才说,想要去公主府,本公主现在就带大人去。去过公主府之后,再一同来探望太子和太子妃,不知大人敢不敢?” 你敢不敢和我出宫去公主府!李小蕙在向张易之发出邀请。 张易之的胆子不小,他的胆子不仅不小,还最讨厌别人轻视他看不起他!大概是因为身世的关系,他比李氏皇族的子弟还要高傲,别人可以恨他,但是却不可以蔑视他。而且,张易之自命现在仍旧是女皇最喜欢的人,而且宫中还有他的弟弟张昌宗坐镇,就算是去一趟公主府,李小蕙也不敢拿他如何,便当即应道:“好啊,易之早就想去,公主亲自邀请,易之岂有不去的道理?” 永泰公主嫁给当朝宰相不过一个月,先是请白马寺的高僧入住多日,接着便请了女皇的男宠,太平公主的爱人张易之入府,而且还是一路张扬着从洛阳的大街上走过。所谓八卦之心,人皆有之,尤其是在唐代这种公主都可以光明正大出墙的文化氛围下,路人见到这样的场景,自不免会流传出一些风言风语,以至于很多年以后,李小蕙还能听到关于自己的各种各样的传闻。 “公主府中,怎么可以如此清冷呢?应该让内务府多拨些下人来照顾公主和驸马才是。”张易之一跨进门,看到并没有多少人的公主府,似乎很是关心地道:“公主这门也太破了,怎地都没有好好修理,看着也太寒酸了。”张易之用挑剔的眼光左看看右看看,似乎处处都有问题。 李小蕙心中嘀咕着:若不是你急着逼我嫁人,连收拾府邸的时间都没有,至于连公主府的门都没来得及换掉么? 李小蕙在一旁笑答:“本来就不是什么显要的人,何需门庭高大?这样很合我意。” 都已经准备着要将我软禁在宫里了,还装模作样关心我的府邸,不是摆明了在给别人看么? 张易之用他那给女皇参考的眼睛,就像是在给房屋验收一样,细细观察了公主府整个一圈,甚至连下人的房间和空置的房间都不放过,最后,他才略带疑惑地道:“易之听闻白马寺的高僧一行法师在此,为何不见其人?” 原来这家伙是来找奸情来着! “一行法师早已经离开了,大人不是对洛阳发生的大事小事都无所不知么?怎么这样的事情,却漏过了?” 张易之的脸色变了变,他在心中暗骂了几声那些误事的家伙,随即又挂出了他的招牌式微笑,道:“也并非对所有的事情都知之甚详啊!” 张易之将李小蕙的公主府几乎查了个遍,才悻然道:“易之先告辞了。” “哦?”李小蕙笑了笑,道:“大人不带小蕙回宫了么?” 张易之道:“公主总归是要来探望太子和太子妃的,易之在宫中静候公主的消息。” 他拿定了李小蕙是不敢做什么事情的,若是今日硬押着李小蕙回宫,反而不好,不如等着她下回自己再送上门来。因为太子和太子妃在手上,张易之相信李小蕙是不敢冒险的,否则太子和太子妃一死,李小蕙就失去了名正言顺的靠山,就算逼宫逼着武则天让位,也是让给相王李旦,对李小蕙没有任何好处。 “该死!”随着一声咒骂,一个青瓷的茶杯落在地上,应声而碎,这已经是李小蕙接连砸破的第四只茶杯了。 要命的太子和太子妃都在张易之手上,他们两个是万万不能出事的! 就在李小蕙用茶杯发火的时候,侍从报告,子衿又来了。 “请她进来。”李小蕙稍微平静一下情绪,道。 子衿进屋,便看到李小蕙身体僵硬地站着,而她的两个侍女正趴在地上,收拾满地的茶杯碎片。 “公主,生气了?”子衿缓步走进李小蕙,因为早已经熟悉,子衿对李小蕙在私下的场合也就不管那些面见公主的礼节,仍旧想从前一般相处。 “是我太笨!自己和自己生气。”再熟悉,李小蕙也知道这些皇族内部的事情,是不可以告诉外人的。不过看到朋友,心情就会稍微变得好一些。 “我来看看公主的伤如何。”子衿笑了笑,就算离开了长安,子衿的身上依然带着浓重的长安痕迹,在洛阳这个略显温婉的地方,她身上那种只有长安才养育出的大气的美丽,就显得有些与众不同。 “我从东洋商人手中得到了一瓶龙迭香,据说是从龙的身上取到的。别的东西公主也不会放在眼中,不过听说这龙迭香擦在身上,可以祛除身上的疤痕呢!”子衿说着,取出一个小小的瓶子,那当真是一小瓶,只比小拇指略微长一些,和大拇指一般粗细。 子衿轻轻拔开塞子,笑道:“有没有作用,子衿就不得而知,不过这香味倒是独特地很,子衿从未闻到过。” 第一百一十五章 暗香盈室 子楣祝大家新年快乐,事事如意~ (O(∩_∩)O(*^__^*)(O(∩_∩)O(*^__^*)(O(∩_∩)O(*^__^*)(O(∩_∩)O(*^__^*) 那么小的一个瓶子,一打开,李小蕙就闻到了一种浓郁的香味,有些类似麝香,却比麝香更香更好闻。 子衿只打开了片刻,就将那塞子塞住了,可是弥散在空气中的香气,却将整个屋子都熏香了,久久不散。张柬之拄着竹杖从外面进来的时候,还深深吸了一口气,叹道:“公主在熏什么香?” “这是子衿给我带来的龙迭香,说是可以祛除疤痕,驸马腿伤痊愈后,也该用些。” 张柬之急忙摇头,呵呵一笑,道:“腿又不露在外面,留不留疤痕也无所谓,用得着这么贵重的东西么?还是公主用着好。” 子衿见到张柬之,规规矩矩地向后退了几步,按照礼数向他下跪叩头。 “姑娘请起。”张柬之伸手虚抬了一下,子衿便起身随着那些侍女们一起退到了屋外。 “公主今日入宫,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是出了什么事么?我听说张易之也跟着来了。”张柬之问道。 李小蕙沉默半响,道:“他和我说了一件事,丞相想听么?” “公主?” “丞相,张易之说,你早已经见过临淄王了,可是真的?” “公主。” “丞相不愿说,就不必说,不要编假话来骗我。” “——公主,是。” 李小蕙笑了一下,又道:“是,我又能如何?我早该想到的。”李小蕙将一直戴在手指上的白玉扳指取下来,忽然狠狠地向地上砸去,“他想谋反,还不愿意担这个名声,难道我就应该担么?” 张易之看到李小蕙要砸,忙不迭地去接,可是慢了些,扳指还是落在地上,打着滚跑出去好远,才被张柬之拦住捡起。擦干净了尘土,那白玉扳指上一丁点儿裂缝都没有,依然完整如初。 “公主,临淄王他不是这样想的。” “不是这样想,那为什么骗我?你们都瞒着我,很好玩儿是么?”李小蕙伸出手指着门外,道:“现在可好,你们想做什么,张易之早就知道了,你们当他会没有防备么?他现在以太子和太子妃的性命相要挟,我必须在十日内入宫,我能怎么办?” 张柬之慌忙道:“公主,小声,隔墙有耳。” 李小蕙呼了两口气,努力平抑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接过张柬之递过来的白玉扳指,在后者谨慎目光的注视下重新套上了那枚扳指。 “公主,既然他已经有所提防,不如我们就在这几日动手!” 李小蕙嗤笑一声,道:“丞相是在安抚我么?他有所提防,别说我们只有区区五百人马,就算是再多五百,也不可能一举攻破皇宫。”李小蕙叹了口气,继续道:“什么都不要做了,趁他现在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指认我们的时候,停手吧,时机未到。去告诉临淄王,让他急速离开洛阳,回到他的封地去。告诉他,两年之后,会有他的机会,他也应该学会耐心等待。” 送走了张柬之,李小蕙去找子衿,却看到子衿正看着挂在架子上的衣服出神。子衿看着的,是李小蕙那身用孔雀羽毛做的嫁衣,那身嫁衣虽然算不上天下唯一,却也算是十分珍贵的东西,从不同的角度看,衣服有不一样的颜色,而且在衣服上还缀着许多珍珠和玛瑙,在太阳下,衣服会闪烁着五颜六色的光芒,宛若孔雀盛开。 这样的一件衣服,对于女子的诱惑力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对于子衿这样一个美丽而且爱美的女子。 李小蕙听说这件衣服还是当初太平公主的嫁妆之一,只为她嫁人的时候提出没有这样一件衣服不嫁,张易之也不知用了什么办法,从太平公主那儿要了过来,送给了她。 可是此刻李小蕙看着这样一件孔雀羽毛的衣服,却没有丝毫的高兴,再华丽的衣服,也只是一件衣服而已,她穿上这件衣服的时候,就只是永泰公主,而不是李小蕙了。 “你喜欢么?”李小蕙走进子衿,在她背后发问道。 子衿看着那件衣服,有些出神,都没有听到李小蕙进屋的声音,直到李小蕙发问,她才恍然惊觉,急忙转身,便看到李小蕙站在自己身后一步开外。 “我看你一直看着,想必是喜欢得很?” 子衿的脸红了红,说谎话不是她喜欢的,可是若直接承认自己喜欢李小蕙的嫁衣,又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子衿是直爽的人,她还是坦然点头,道:“很漂亮,很喜欢。” 李小蕙走进那间孔雀毛的嫁衣,从衣架上取下来,看着如绸缎般在自己臂弯里滑过的衣服,笑道:“既然喜欢,就赠与你,不过这衣服袖子上曾破过,虽然补好了,难免还是留下些痕迹,而且衣服也不是新的,你不会嫌弃就好。” 在新婚之夜的时候李小蕙和张柬之遇刺,李小蕙踢张柬之挡了一刀,那一刀伤了李小蕙,也划破了这件价值连城的衣服,修补好之后,李小蕙就一直挂着,再未穿过。 子衿瞪大了眼睛,她大概是没有想到,李小蕙会如此大方地将这件衣服赠予她。子衿也听李小蕙的侍女说起,这件衣服得来是如何不容易,而且是公主的嫁衣。 新婚的嫁衣,就算不是如何贵重,对于一个女子来说都是十分珍贵的,况且还是如此一件天下难寻的衣服,李小蕙对于这件衣服就没有一点情感上的留恋么? “公主,这是公主的嫁衣,子衿不能收。” 李小蕙无所谓地笑了笑,将那件衣服披在子衿的身上,道:“你比我漂亮,更衬这衣服,况且,这件衣服对于我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而且,你送我那么贵重的龙迭香,我总要有还礼给你吧?” 看到子衿还有话要说,李小蕙摆了摆手,道:“再说,就是不把我当朋友了,我们在长安的交情,都比不上公主这么一个称呼么?” 子衿一愣,随即咯咯一笑,道:“这样,子衿便收下。”说着,她当即换上了孔雀羽毛的大袖外衣。的确,子衿的美貌和她丰满的身材,虽然她的妆容未曾整理,过于简单的发式也和衣服不搭配,不过看上去依然是光彩夺目的佳人。 子衿喜滋滋地转了个圈儿,低头看着自己,抬起头正欲问问李小蕙自己这样可好看,却见李小蕙一脸落寞,直直地看着自己,嘴角在向上扬起,在微笑,可是那双眼睛里却一点笑意都没有。 人人都说,新娘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最美丽的人,可是李小蕙却一点儿都没有感觉到快乐和幸福。她在现代是一个连恋爱都没有谈过的人,可是到了这里,她已经嫁过两次人了。 第一次,她在这个世界以公主这个身份醒过来的时候,她的丈夫已经成了冰冷的尸体,她都未曾见过那是一个怎样的男子。而第二次,她的婚姻出自于政治的阴谋,她嫁的是她不喜欢的人。 因为历史上的永泰公主已经在几年前死掉了,所以李小蕙无从得知自己的将来会如何,更加不知道她最终会走到什么样的结局。 龙鳞参只剩下指头大的一块儿,只够两个月的量,李小蕙看不到自己的未来在什么地方。 “公主?” 李小蕙愣了愣,笑道:“果然,你穿上更漂亮。” 李小蕙是一片好心将那件孔雀羽毛的大袖外衣赠与子衿,没想到却给自己带来了厄运。 三天之后,子衿穿着那身衣服,在白马寺的门前被人刺伤,长剑穿透了她的胸膛,距离心脏只有一寸,好在那时一行就在附近,听到惊呼急忙赶过去,替她止血,否则再过一时半刻,子衿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亡。 伤在了要害,而且伤势很重,子衿也禁不起搬运,当一行将她抱到自己的僧房之后,就不敢再度搬运她了,所以,子衿便留在了白马寺高僧一行的僧房中养伤。 留在那个会赞女子貌美的和尚房中,由懂医的一行来照顾她。 当李小蕙闻讯前去探望子衿的时候,脸色苍白的子衿紧紧拉住李小蕙的手,她命庭芳出去,之后喘着气低声道:“公主要当心,有人要杀公主。”子衿说着,喘着气,曾艳惊四座的花魁,此刻却是病恹恹地,头发散乱,没有一点生气。 “施主,别太用力。”一行见子衿过于激动,急忙道:“小心伤口。” 李小蕙也劝解道:“子衿,慢慢来,别急。” 子衿摇了摇头,道:“公主,有人要杀你,这里不安全,快,快走!” “子衿,你慢些,慢慢说,别怕,我带了人来保护我的!别急。”李小蕙见子衿越来越着急,生怕她伤口再受到什么震动,扶着她让她躺好,道:“你慢慢说,累了就休息一会儿再说。” 子衿急促地喘了几口气,等到呼吸慢慢平稳下来,她才继续道:“我穿着公主送我的衣服,刚踏上台阶,就觉得身后有人,还没来得及回头,就看到剑尖从我胸口穿了出来。我倒下的时候,还听到那人自言自语,道:‘姐姐,我杀了公主,替你报仇。’”子衿说到这里,上气不接下气,不得比闭上嘴休息一会儿。 第一百一十六章 爱情的代价 新年快乐新年快乐,祝福大家新年快乐~ \(^o^)/\(^o^)/\(^o^)/\(^o^)/\(^o^)/\(^o^)/\(^o^)/\(^o^)/ 一行端了药汁来,喂给子衿喝了那么几勺,子衿的呼吸才慢慢和缓下来。 子衿的话没有说完,李小蕙却明白了,子衿穿着她的衣服,一定是被人错认成了她,于是被贯穿胸口的厄运便降临到了子衿头上。 想明白了其中关节,李小蕙觉得十分愧对子衿。胸口的贯穿伤,就算是放在现代,也不是小伤,古代没有抗生素,只凭一些没有经过严格消毒的药膏,服用一些草药熬出来的药汁,是非常容易发生感染的。一旦感染,性命就难保了。 子衿却依旧很急,她等到自己能说话的时候,喘着气道:“公主,想要杀你的,是个女人,她以为我死了,说了那句话便走了,她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我看到她脚上的鞋,鞋子上的花样,只有宫中才有,是宫女常用的,民间的女子很少会用那样的花样。” 这句话太长,子衿说罢,本来苍白的两颊变得通红,气喘吁吁已经再说不出一句话。她松开李小蕙的手,就像是耗尽了仅存的力气一般,瘫倒在卧榻上。 “我明白了,你不可再急,别说话,好好休息着。”李小蕙安抚着子衿,又要跟着自己的侍女将带来的被褥靠枕等等东西都摆出来铺好,李小蕙知道和尚的屋子,就算布置地再高雅,睡的地方还是不会太舒服的,因为佛门戒条有一条就是不可以睡高床软榻。所以李小蕙带来这些东西,好让子衿更加舒服些。 这么一番布置,一行那本来就不大像僧房的房间,变得更加世俗气了。 一行却只是捻着佛珠微笑,丝毫不在意,甚至对李小蕙还颇多感谢。 而躺着的子衿,她的目光也很少离开那个穿着僧袍的身影,无论身体如何难受,只要那个身影出现,她总是微笑着。当一行喂她药或者是粥的时候,她也总是听话地张开嘴喝掉。 子衿那留恋的眼神,就算是再木讷的人,也能看出其中的涵义,她爱上了一个和尚,而这次受伤,虽然让她的生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却给了她一个机会,让她可以名正言顺近距离地接触那个她喜欢的人,而且还可以日夜受到那个人的照顾。 从前男人对她好,是因为她漂亮,可一行不是。子衿喜欢他,喜欢他默默读经时候的模样,子衿离开长安,来到洛阳,就是为了找他。 很简单很朴实的感情,名满长安的花魁“青青子衿”所盼望的,也只是这么一份简单却世间难得的爱情。 没有欺骗,没有利益的交换,只是单纯地为了喜欢一个人。 这样的感情,对于李小蕙来说,简直就是奢望。因为她的身份,她想要找一个很简单只是对她好的男人,简直就不可能。 子衿喃喃低语着,道:“很久以前,他还在长安的时候,我只是一个普通的青倌人,他也只是长安寺院中一个普通的小和尚。我每次去寺院祈福,每次都能看到他清扫院落,那个认真的样子,我很喜欢。” 子衿的声音极低,她已经没有力气再说出声音来,李小蕙只能看到她的双唇动着,却无法听到她在说什么。但是她在说着的时候,视线始终没有离开过一行离开的那扇门。 不用说出声,同为女子的李小蕙也能明白子衿的想法。 因为喜欢那个人,就算是付出了如此惨重的代价,只要能和那个人在一起,就没有什么好抱怨的。 李小蕙又看到了她那身孔雀毛的大袖外衫,衣服上沾满了鲜血,在衣服的后背上有一个切口,从切口的形状也能猜的出子衿受的伤有多重。 这身璀璨华美的衣服,就像是带着诅咒的海洋之心一样,拥有者都难逃血光之灾。 “拿去烧了吧。”李小蕙看了看,扔给一旁子衿的贴身丫鬟庭芳,她看着这件衣服,便觉得不祥,沾过她的血,沾过张柬之的血,如今又沾过子衿的血,继续留着,还不知道会沾谁的血。 庭芳小心翼翼地捧着,虽然衣服上被戳出了两个洞,而且沾了血污,但是完好的部分还是显现出这件衣服的华美粲然。庭芳还记得子衿第一次捧着这件衣服回家的时候,就宛若得到了天大的宝贝一般,珍而重之地挂起来,都不肯让自己碰一下。 “公主,就这样烧掉,不是太可惜了么?小姐很喜欢呢!”从前木讷的小公子忽然变成了大公主,庭芳一时还无法接受这样的变化,每每面对李小蕙,都晕晕乎乎地不知所措。 依照李小蕙的本意,再美再贵的衣服,总是带来这么多倒霉的事情,烧掉也就罢了,可是听庭芳如此说,子衿对这件衣服喜欢之极。她伤的这般重,如果她什么时候醒过来想要再看一看这件衣服,衣服却被烧了,她岂不是会很伤心? “那,你去找个巧手的裁缝来,将这衣服上的血迹洗掉,把破了的地方好好补起来。” “好。”庭芳高兴地点了点头,又担忧地看了看屋内,犹豫道:“小姐的伤,要紧么?那个和尚真能治好小姐的伤么?” 李小蕙顺着庭芳的视线望过去,神医的话,她倒是也认识一个,骆鸣宇。如果那个家伙来,会不会办法多一些?毕竟一行不是专业的神医,顶多算个玩票儿的,处理这么严重的伤,一行应付地来么? 可是,想起骆鸣宇李小蕙就头痛,那个家伙可以信得过么? 子衿的情形是一日不如一日,伤口虽然没有像李小蕙所担忧的那样化脓感染,可是也没有愈合的迹象,血一直都无法彻底止住,只要她稍稍一动,伤口就会迸裂,甚至稍微急促的呼吸也会让她的伤口再度流血。 一日之中,子衿大半日都处在昏迷之中,伤口太大又无法搬动她。虽然请了数名洛阳城中的名医来诊治,可是那些大夫一看过子衿的伤,便摇着头让准备后事,就算是开出几幅药方,也不过就是为了安慰生者,在那些大夫眼中看来,子衿能活到现在已经是侥幸了。 一行却从不放弃,日夜照顾着子衿,每每子衿神智清明的时候,他便退出屋去一颗一颗捻着念珠念经。 李隆基走了,离开了洛阳,回到了他的封地临淄。临走时都未曾见李小蕙一面,就那么无声无息匆匆地离开。听说张易之将李隆基在洛阳的消息告诉了女皇,皇帝召见了他一次,不知说了些什么,李隆基出宫之后便默然离开,如他来的时候一样,无声无息。 李小蕙是在数日之后才得知李隆基已经离开的消息的,那个时候,也到了她要入宫的时候。 宰相张柬之依旧做他的宰相,平安无事。 江九公子没了影子,慕云峰虽来过一次,却一问三不知,什么都没说就走了,之后也不见踪影。 好像是忙忙碌碌过了几日,又好像是什么都没有做,这几日就到头了。 李小蕙觉得自己的生命也像是要到头了一般。 那些剩余的龙鳞参她已经切成了细末装入瓶中,随身带着。看着那些少的可怜的龙鳞参,李小蕙只能深深地叹一口气,除了无奈,她还能做什么?毒药无解,她的生命岂不是走到了尽头? 恐怕等不到那些杀手来要她的命,她就彻底玩完了。可是她糊糊涂涂地,好多事情都没有弄明白。 不过有一件事情,在这几日她却弄明白了。 那个将子衿误认作是她,而且还刺了子衿一剑的女子,便是太平公主曾今的随身侍女同平儿! 这同平儿跟随太平公主的时候只有八岁,太平公主见她聪明好学,便送去学武学艺,几年学下来,虽然算不上如何了得,却也有些成就,加上女子身体轻灵,这同平儿在剑术上颇有些建树。 而当初李小蕙匆匆逃出宫的时候,将白玉扳指送还给李小蕙,而且冒充李小蕙替她引开追兵的那个女子,便是同平儿的姐姐! 同平儿自幼无父无母,和姐姐相依为命,姐姐死了,她自然伤心悲痛。但是她一直将这些悲痛藏在心中,直到李小蕙露面,她将满腹的怨恨都发泄在李小蕙头上,认为不是她的缘故,姐姐就不会死。自幼习武的女孩儿,虽然身为奴仆,心中却有着执拗和胆量,居然就这么去刺杀公主! 她曾见过李小蕙身着孔雀羽毛衣服的模样,也知道那身衣服价值不菲,世间独一无二。所以那日在见到穿着同样衣服的子衿时,便将子衿错认成了李小蕙,手起剑落,就这么给了自己一个透心凉。若不是子衿命大,同平儿又是此生第一次杀人,有些慌张,子衿怕是当场就命丧黄泉了。 事情的结果让人有些啼笑皆非。 奇怪的小丫头,不恨指派她姐姐的太平公主,也不恨那些追杀李小蕙的杀手,却只恨李小蕙,恨不得将她置于死地。而且动手之后,她倒是很坦然地拿着带血的剑走到太平公主面前,将事情原原本本讲出来,等着太平公主治她的罪。 而太平公主打听清楚是同平儿错伤了人,便将她绑了起来,差人送到李小蕙府中,交予李小蕙发落。 第一百一十七章 一命还一命 看着面前还带着孩子稚气的同平儿,李小蕙也不知说什么才合适,她斟酌了半响,用缓和的口气问道:“为什么要杀我?” 同平儿一直低着头,在听到李小蕙说话的时候,她猛然抬起头,那张犹带几分稚气的脸上,已经满是泪水,她凶狠地瞪着李小蕙,道:“你居然没死!下回我一定会看清楚你的脸再动手!” “你以为,你还有下一次机会么?”李小蕙缓步走进同平儿,她被一道道绳索绑的死紧,因为捆绑时间太长,她的手腕和脖子都被绳子勒出淤青,而且已经被粗糙的绳索磨破了。 李小蕙观察了一下一脸执拗的同平儿,转身向一旁的带刀侍卫道:“借用一下你的刀。” 侍卫以为李小蕙想要杀了同平儿,急忙上前一步,道:“这等脏污的事情,不用公主动手,小人代劳就好。”说着,拔出刀便向着同平儿走去。 同平儿看着那逐渐向自己走过来的侍卫,一时间心中万念俱灰,仰头叹道:“姐姐,妹妹无用,没办法给你报仇,现在妹妹来陪你!” “回来!”李小蕙制止了那侍卫,从他手中接过长刀,弯下腰仔细地研究那些捆住了同平儿的绳子。同平儿皱着眉头,看着向自己弯下腰的李小蕙,本能地想要避开,但是被绳索捆绑至膝盖的腿/根本迈不开步子,她踉跄一下,差点摔倒。 当初捆绑同平儿的那些人都是孔武有力的男人,绑缚唯恐不紧,绳结又都是死结,每一根绳子都深深地勒进了肉里,李小蕙费力地琢磨了半响,却连一根绳子都没有解开。 李小蕙放弃了努力,对一旁的侍卫道“给她松绑。” “公主,不可!”李小蕙身后的侍女急喊道:“公主,解开绳子,她会伤了公主的!” “不解开,她的手就要废了。”同平儿的手已经呈现紫色,显然是长期血液不流通所至,时间再长,她的胳膊和手就会因为长期得不到富含氧气的新鲜血液补充,而逐渐坏死。 侍卫看了一眼李小蕙,在得到了确定的信号后,挥刀便将同平儿身上的绳索一并割断,那些绳子干净利落地落在地上。 身体刚刚脱离了束缚,同平儿努力活动了一下已经僵硬的胳膊和手腕,用狐疑的眼光盯着李小蕙。“你放了我,我还是要杀你!” 一旁侍卫持刀上前,护在李小蕙面前,虽然侍卫心知此刻这个小女孩儿早已经失去了攻击公主的能力,仍旧是唯恐此人不顾一切,伤了公主。 “杀不杀我,由你,放不放你,由我。”李小蕙疲累地闭上眼睛,挥了挥手,道:“你走吧。” “你干嘛放我,不怕我再杀你么?”同平儿毕竟是小女孩儿心性,好奇心强,虽然心中对于这个夺走了姐姐生命的公主恨之入骨,却还是仍不住将心中的疑问照实说出。 “你姐姐救过我一命,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我欠她一条命,她已经死了,我只好将这条命还在你身上。这份人情我欠了好久,以后怕是都没什么机会还了,趁着现在我还能放你走,你快走吧。”李小蕙看了看那个眼睛大大的女孩儿,脑海中浮现出那个死在她怀里的女子,那么年轻的生命,就因为她而消损了。 李小蕙道:“你也不用费心杀我了,我大概也活不了多久,你要是想看着,就等在洛阳,明年春草茂盛的时候,我的坟头怕是就要长草了。”李小蕙看了看悬在她腰间的那个装了龙鳞参的小瓶子,心中万念俱灰。她再也没有一年前那样的心力,没有了一年前那样的求生欲望。 她就像是一只被放在温水中慢慢煮开的青蛙,已经失去了反抗的勇气。这半年多的时间,为了自己身中的剧毒,她想过无数的办法,甚至做自己本不愿意做的事情。如今,下毒之人已然浮出水面,可是解药却没有。 没了求生的欲望,李小蕙觉得自己很累,她想好好睡一觉,把她提心吊胆过的那些辗转难眠的夜晚都补上。 李小蕙打了个哈欠,摆了摆手,自顾自回到屋子里休息,不再理会站在正堂的同平儿,只是吩咐侍卫她什么时候想走就让她走,不可阻拦。 子衿啊子衿,你替我挨了一剑,我却把凶手放了,你若是知晓之后,会怨我么? 同平儿看着那个消失在屏风后的身影,愣了好久。姐姐为了这个女人死了,可她却要杀了这个女人,姐姐到底会怎么想呢? 这个女人真是奇怪,她明明还活着,活的好好的,为什么说自己命不久矣了?一个命不久矣的人,为什么还能那么平静地谈论这件事情?她应该很慌张才对啊! 同平儿心里清楚,如果把自己交在太平公主手中,太平公主一定会杀了她。一个会行刺公主的奴仆,留在身边就太过危险了。可是,这个永泰公主却放了她。同平儿活动着仍旧有些僵硬的手腕,看着地上那些断开的绳子,一时有些茫然。 离开了太平公主府,她能去哪里?她从小就在太平公主府长大,除此之外,她再也没有其他的地方可去。父母在她未曾记事的时候就过世了,父母还有什么亲人在世,她也不知道,她能去哪里? 犹豫了良久,同平儿在侍卫虎视眈眈的注视下,一步一拖慢慢地离开了永泰公主府。 李小蕙睡了一天一夜,她醒来的时候,张易之派来接她入宫的人已经在堂外等候多时了。 “走吧。”李小蕙笑了笑,她也没多少随身物品需要收拾,而且这些东西都有仆人代劳,她起身跟着来人进了马车。 当一个人的生命用两位数就算得清楚地时候,她也就没有什么害怕的了。 “惠儿,你怎么回来了?”韦妃在见到李小蕙的时候,吃了一惊,更加让她吃惊的是跟在李小蕙身侧的张易之。 “公主思念父母,不忍远离,所以暂且回宫住几日。”张易之代替李小蕙作答,之后,引着李小蕙到了她的屋子。 名义上是公主,实质上是囚徒,那屋子阴暗且狭小,一点也不像是公主应该住的地方,甚至比下人的屋子更糟糕。不过,比比身为太子的李旦,李旦住的地方,也是年久失修的一处偏殿,下雨的时候屋子还漏水。 李小蕙算算自己不过只能活那么几十天,觉得这剩余的时间可不能亏待了自己,便提出要换地方,她要住在紧邻花园的地方,从窗口可以看到外面的绿草鲜花,能听到鸟语闻到花香。 公主摆出架子来,还是要适当蛮横一下的,李小蕙此刻就彻底摆出了她的公主架子,柳眉倒竖怒喝道:“张易之,你敢不给我换!” 性格软弱的人,就会被人欺负,反过来,适当强硬一下,反倒是会得到尊重。太子李旦在宫中素来柔弱,也就没人管他的衣食住行。而安乐公主虽然身为太子和太子妃的女儿,但是自小就嚣张跋扈,兼之生来貌美,得到了武则天的欢心,所以,安乐公主的环境要比太子李旦还优越。 “我是公主,安乐也是公主,凭什么我们的待遇就不一样?张大人,难道要我去找皇上评理么?” 张易之本想着借这个机会,让李小蕙吃点苦头,却被李小蕙如此突然的变化弄得有些措手不及。 “公主,洛阳比不得长安,宫中的房间虽然多,可是都有定数的,易之不便轻易给公主调换,不如公主先凑合一夜,明日易之一定会为公主安排好更加舒适的屋子。” 李小蕙知道,只要她此刻住进去了,就别想着还能搬出来。 “安乐呢?”李小蕙笑道:“安乐公主孕育幸苦,这几个月都不会入宫来吧?我们是姐妹,我住在安乐那儿,不置可否?” “这,那房间久未清扫,实在有些脏污。” 李小蕙撇了一眼自己面前更为脏污,不知多长时间也没有清理过的屋子,笑道:“没关系,我可以坐着等,看着下人们清扫。” 李小蕙自己都提出来了,张易之就不便再推脱,只能不清不愿地命人给李小蕙带路,而他自己推说有事,先行告退。 这次正面交锋,李小蕙完胜! 安乐是个非常会享受生活的女子,年幼时那艰难的环境让她知道身份和地位是多么重要,锦衣玉食的生活是多么美好。 当李小蕙踏入安乐那外表看起来不大的偏殿时,简直要被殿内那些豪华的装饰惊呆了!比较起她父母做住的那简陋寒酸的地方,安乐的屋子简直就是天堂。 一边感叹安乐不懂得孝敬父母,只顾着自己享受,所以日后才有了弑父的举动,李小蕙一边舒舒服服地躺在安乐那张柔软舒适的卧榻上。反正她怀了孕,十几岁的女孩子身体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就要承担生育,不管对于谁都是很艰难的,安乐这些日子已经无法出门了,李小蕙就是知道这一点,才强烈要求住安乐的屋子。 因为安乐那个蛮横且占有欲极强的女子,就算是在面对自己姐姐的时候,也不会退让一步,如果被她看到李小蕙侵占了她的地方,她一定会将李小蕙硬赶出去的! 第一百一十八章 占有欲 一直想要得到的安宁平淡,并不在遥远的天边,李小蕙终于发现,只要心中有了安宁,不再有担忧惊恐,那么这天下处处都可以是她所希望的世外桃源。 因为她不再有担心害怕的事情,不用再担心身份被拆穿,在戒备森严的皇宫中,也不用担心什么时候冒出个刺客来杀她,所以日子过得反倒是比从前更加的悠闲自得。无事可做的时候就赏赏花喂喂鱼,或者在允许的范围内到处看看。 大概是因为李小蕙这种非常合作的态度,张易之再未找过她的麻烦。那个漂亮的男人有更加重要的事情需要做,不需要在李小蕙的身上再多浪费时间。 因为另外一则八卦消息在宫中开始流传: 步入暮年的女皇,在半个月之前,又有了一名新的男宠,而且对其十分宠爱,其宠爱的程度,甚至超过了对张易之和张宗昌。 所以张易之才无暇顾及李小蕙。 张易之也知道他的权利全部来源于女皇对他的宠爱,一旦有一天这宠爱消失,他就什么都不是了。就算有许多的贵夫人都喜欢他,都仰慕他,但是她们的丈夫却恨他入骨,如果女皇对他不再有任何喜爱,他所拥有的一切都会在朝夕间化为泡影。 那个冒出来与他争夺女皇宠爱的男人是什么来头,是什么人,张易之一无所知。因为一无所知,就更加无法确定,这个男人是可以拉拢的,还是必须列为敌人予以打击的。 张易之唯一知道的,就是这个男人自己跑到了宫殿门口,自荐于女皇,而这样的消息不知为何传入女皇耳中,女皇居然准了。 当女皇见过这男子之后,居然与他在一起共度三日,三日之后,女皇的身体奇迹般地好转,不仅昏花的眼睛可以再度看清楚奏章上的字迹,而且已经迟钝的腿脚也可以再度走路。 在别人看来,是奇迹,甚至有好事者盛传这是因为新来的男人善于取阳补阴,才让已经垂垂老矣的女皇身上出现了变年轻的奇迹。 张易之开始着急了,女皇变年轻了,他手中的权利就在无形中消减了。女皇可以看清楚奏章,就不需要他念诵,女皇的手不再哆嗦,也就用不着他来代笔。更重要的是,女皇现在似乎非常喜欢那个新来的男子,一连三日,都不见他一面 张易之恨得牙根都痒痒了! 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男人,会比他更有诱惑力? 但是张易之并没有慌张,他对于自己还是有非常大的自信的。那个新来的男人,不管有什么样的目的,有什么样他所不知道的手段,但是有一点那个男人是无论如何也比不上他的,那就是对女皇的了解。 张易之用了多少时间慢慢了解女皇,一点一滴摸清楚了女皇的脾气,弄清楚她的喜恶,了解她喜欢什么,她生活的一点一滴,张易之都已经做到了烂熟于心,就算是再忙碌的时候,他都不会忘记任何一个细节。他不仅仅是凭借这张俊美的脸才得到了如今的地位和权力,更凭借他多年来磨砺出的那种与女皇的默契度。 张易之对这一点非常有信心,才入宫几天的人,怎么比得上他? 所以,他只需要耐心,再耐心地等上那么几日,女皇就会发觉失去了他之后的不便,就会想起他的好是别人及不上的。只要让他在见到女皇的面,那个新来的男人就不会再有机会了。 可是,张易之预料错了。 第四天,第五天,女皇都没有宣召他。张易之的耐心在一点一滴被磨掉,而他的弟弟张昌宗的耐心已经先他一步被磨光,先行主动去求见女皇。 而传召的侍从,哪个不是顶机灵的人物?一面推着张昌宗,一面却将这消息只是偷偷地告之上官婉儿,却没有直接告之女皇。 又是一日。 这一日,对于沉浸在欢乐中的人来说,大概只是短短一瞬,甚至觉得刚刚天明,就再度天黑了。可是对于处在煎熬中的人来说,却比一年都长。 张昌宗在急躁之中,做出了一件足以让他后悔的事情。他硬闯了女皇的寝宫,而寝宫之内,帷帐之后,两个人影相互依偎亲昵的情形便落入了他的眼中。张昌宗便这么冲过去,将帷帐掀开,才看清楚女皇躺在卧榻上,而那个比他更加年轻的男子正坐在女皇身边,很是亲昵地抚摸着女皇那已经不再光滑的脸颊和脖子。 张昌宗正欲上前去,却见女皇缓缓睁开眼睛,那从前昏花的眼神在一瞬间重新变得犀利,“昌宗,你在做什么?” “皇上。”张昌宗忽然有一种委屈的感觉,那个坐在皇帝身边的男人,哪里比他好?是比他漂亮么?他可是被称作莲花六郎,连他的弟弟张易之也自承不如他貌美,那个男人容色一般,怎么会比他还好? “昌宗,出去!”女皇冷着脸道。 若说从前女皇是将张昌宗一半当做/爱人,一半却是当成小孩子一样来疼爱喜欢的话,现在这种疼爱已经不存在了。女皇看着这个敢冒然闯入宫禁的男人,忽然觉得他那张脸不如从前那般让人看着赏心悦目,甚至是,让人有些心烦! 张昌宗瞪大了眼睛,从前的女皇是从未同他这样说过话的。 “出去!”女皇有些不耐烦了,她略微撑起身体,冷冷地瞪着张昌宗。 张昌宗不是笨蛋,如果他不聪明,仅凭着那一张脸,女皇也不会喜欢他这么久,他稍微一冷静下来,就觉察出自己做得鲁莽了,他急忙躬身向皇上请安,之后退了出去。 “弟弟,你怎么这般鲁莽!”闻讯赶来的张易之在寝宫外看到了灰头土脸从宫内退出来的张昌宗,从前在他脸上那样的骄傲神情不见了,代之以失望和颓然。 “走!”张易之看看周围,一把拉起张昌宗,匆匆向一旁走去,等走到人不多的地方,才略带责怪道:“你怎么会硬闯皇上的寝宫,按照律法,这是要杀头的!皇帝只将你赶了出来,没治你的罪,已经是很留情面了!” “哥哥!”张昌宗抬头看着比他略微高一些的张易之,抱怨道:“那个男人我见过了,丑死了!皇上为什么会看上那样一个粗鄙的家伙!我不服!” “不服你也不能那样做,那样,只会让皇上更加讨厌你!”张易之略微眯了眯他那双让女子着迷的眼睛,“没来头的家伙,才四天而已,我就不信,再过四天,他还能这样,皇上的心还是在你我身上的,要耐心!” 张昌宗带着几分不满和委屈,道:“皇上从来没有那样同我说话,哥哥你没有看到,那男人离皇上离得多近,就算是你我在皇上身边的时候,也不过如此!” 有的时候,张昌宗就像是个孩子,他狠毒起来的时候下手比谁都狠都毒,甚至比他的兄长张易之都残忍。可是,在他内心深处,却依旧像个孩子一样任性,需要人宠着爱着,受了一点点委屈都不行。 这也是他那比莲花更美丽的容貌给他带来的,因为从小就漂亮,所以父母宠着,后来渐渐长大了些,被太平公主发现,接入公主府中,在公主的百般呵护下慢慢长成了倾城倾国的少年。 再后来,虽然被太平公主送给了女皇,但是女皇对他唯有更加的宠爱,任何无边无际的要求,女皇都会满足他。 相比起来,张易之虽然也有老天赋予的一幅让女子无比心动的面容,但是因为有了比他更加惹人疼爱的弟弟,他在家中的位置就不那么重要了。正因为不是被人捧在掌心,张易之从小就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学会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要自己努力去获取,不能通过向别人恳求来获得。 也正是因为如此,张易之才会努力学习诗文,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考取功名,证明自己的实力和位置。 若不是后来张昌宗觉得一个人在宫中过于孤寂,所以让他一同入宫陪侍女皇,恐怕张易之的这一生会走完全不一样的道路。他也许会一辈子陷入科举之中,最后做个垂暮的举人;他也许会一举中的,被招为驸马;又或者,他一生只能做个庸庸碌碌的凡人。 因为童年时的经历不同,因为少年时的成长不同,所以他们两人虽然都有着倾国倾城的容貌,却也是不同的。 张昌宗的容貌,那是全然天成,是老天爷对他最大方的赐予。而张易之,虽然也是那样让女子过目难忘,但是他的容貌,除去天生的,还有他那种气质,他的谈吐,都是令人着迷的。 女皇喜欢更加单纯更加像孩子的张昌宗,而年少寂寞的女人,则更加喜欢张易之。 遇事的时候,张易之也会被张昌宗更为冷静,他们兄弟能在这皇宫中横行这么多年,权势越来越大,也是因为张易之和张昌宗相互支持,并且有张易之在出谋划策。 可是,这一次张易之自己也感觉到了危机,他也有一时的慌乱,居然忘了他那个更加容易冲动的弟弟。 第一百一十九章 新人旧人 再美好的东西,看得久了也会产生厌烦,当初再惊艳再喜欢,随着时间的流逝,这惊艳和喜欢也会被日复一日的重复冲淡消散。 张昌宗也许并不明白,但是张易之很明白,所以张易之一直在小心翼翼地生活,小心翼翼地侍奉着皇上,每一天每一天,都在努力为皇上创造出一些与昨日不一样的东西,好让皇上高兴。 甚至他费心地让张昌宗扮成皇上所喜欢的王子乔,看着张昌宗在木雕的鹤背上吹箫,张易之默默地退在一旁。张易之明白自己如今的地位是张昌宗所带给他的,所以他一直保护着这个任性的弟弟,他努力地让皇上更加喜欢一些张昌宗,将更好的机会让给弟弟。 可是,他却忘记阻止弟弟犯这样一个错误。 好的印象也许需要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留下,可是坏的印象,只需要一次错误的行动。 张昌宗这次就是做出了错误的决定,做了错误的举动。 他们的一切都维系在皇上对他们的喜爱之上,如果这喜爱化作了泡影,他们的一切也就会随之化为泡影。薛怀义失宠被杀在先,虽然那时张昌宗张易之都未曾入宫,但是当年的情形,他们是听人讲过的。 也许张昌宗听过便忘,但是张易之却从来不敢忘记,他本以为女皇如今身体已经大不如前,对自己和弟弟的依赖也比以往大地多,唯一的威胁也就是在女皇死之前牢牢掌握中权利,以免皇上驾崩之后,自己和弟弟落到墙倒众人推的地步。 可是张易之没想到就在这样的状况下,那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男人,居然就这么轻而易举地威胁到了他们兄弟的地位。 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张易之觉得很不可思议,因为这个他连面都没有见过的男人,入宫还不到一个月,他有什么资本? “莫急,去找婉儿。”张易之安抚着仍旧有些急躁的张昌宗,道:“婉儿日夜都和皇上在一起,一定会知道些什么,去问问婉儿,看看此人是什么来历。” 张昌宗那纤细而漂亮的眉略为耸了耸,道:“哥哥,皇上已经为婉儿和我私下见面生过气,现在她还在气头上,我再去找婉儿,若是被皇上看到,这要如何?” 张易之摇了摇头,道:“如今皇上的身体已经大不如前,你若是小心,当不会被皇上发现。而且如今两相比较,弄清楚此人的身份来历最为重要,冒一点小小的风险算不了什么。” 张昌宗虽然像个孩子一样骄纵任性,但是很多时候,他还是很听兄长的话的。骄傲的他并不傻,他知道他们兄弟在这宫中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他们之间不能有任何嫌隙,所以在所有的事情上,张昌宗都听从张易之的建议。 张易之的建议,张昌宗也听了。想要见皇上很难,但是想要见皇上的贴身女官,却并不是难不可及的事情。就算这几日间皇上对于他的宠爱少了,甚至将他赶出了寝宫。但是谁又知道,年龄越大越像是小孩子般任性善变的皇上下一刻不会想起莲花六郎呢? 张昌宗还是可以在宫中进出自如的,所以想要见上官婉儿,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此时的上官婉儿,已经三十多岁,作为一个女人生命中最为美好的岁月在渐渐离她远去。虽然作为皇上的女官,她拥有别人所无法企及的权利,可是在她内心深处,也有着别人无法知晓的寂寞。 女人都有一颗妒忌的心,妒忌比自己更加年轻漂亮的女人。所以,上官婉儿在日益衰老的女皇面前从不敢精心修饰妆扮自己,她只能用最为普通素雅的模样出现。可是在她的内心深处,自然还保留着属于女性的那一面爱美,渴望爱情的本质,只是被她深深藏在外表之下,从不轻易表露。 上官婉儿推开屋门,轻轻舒了一口气。唯有回到自己的屋子里,关上门,她才能做回自己,重新在烛光下回味一下自己少女时代那种不切实际的梦想。 “婉儿?” 上官婉儿吓了一跳,急忙回头,低声问道:“是谁?” “旧人的声音都忘记了么?”在灯影斑驳中,从阴暗处走出来一个清俊的人。 旧人。 对于上官婉儿来说,张昌宗的确算的上旧人,当张昌宗还在太平公主府的时候,上官婉儿就已经认识了这个精通音律而且容貌出众的少年,而且那个时候就对他颇有好感。后来太平公主将张昌宗送给女皇,日日陪伴在女皇身边的上官婉儿见到这个少年的次数,也就更多了。 日久生情这句话不是白说的,尤其是在面对着一个如白玉一般温润美丽的少年时,上官婉儿心中不可能不起任何波澜。在女皇的眼皮底下,他们偷偷摸摸地开始了暧昧的交往,直到有一次张昌宗将一直梅花插到上官婉儿发鬓的时候,被女皇看到。 女皇当即大发雷霆,将上官婉儿抓了起来,甚至一怒之下要杀了上官婉儿。张昌宗害怕不已,跪地求饶,女皇才稍稍消气。虽然最后女皇赦免了上官婉儿的罪,却要人在她的额头上刺下了“忤逆”两个字。 女人的容貌是其最为珍贵的东西,女皇这般做,也是对上官婉儿极大的惩罚。此后张昌宗就算同上官婉儿相隔不过咫尺,却也不敢再有任何逾越的举动。 此刻,这个旧人就像个深夜中游荡的鬼魂一般,忽然出现在了上官婉儿的屋内。 “婉儿,可还记得旧人?”张昌宗说着,慢慢走上前去,撩起上官婉儿那故意放下来遮住额头的头发,一脸的伤心和关切,柔声问道:“还疼么?” “别看!”上官婉儿急忙用手盖住自己额头上的字迹,“多久以前的事情了,怎么还会疼。” 看着眼前这个男人,曾今带给她那种自从她入宫留在皇上身边之后就再也没有体验过的亲情。这个男人,让她那本已经冰冷沉寂的心忽然又变得温暖起来。也是这个男人,让她的面容变成了如今这副模样,不得不借助发型或是金箔贴花来遮盖。 “婉儿。”张昌宗轻抚着上官婉儿的额头,他的年龄比上官婉儿要小十多岁,但是需要的时候,张昌宗也会学着兄长的样子,让自己变得十分体贴,让自己变成可以让女人产生依赖感的男人。 “你怎么会来?”上官婉儿推开张昌宗抚摸着她眉间伤痕的手,侧向一旁,却未曾推开张昌宗搂着她肩膀的手。 张昌宗环住上官婉儿的肩膀,将她轻轻搂在自己怀中,用悦耳的声音道:“婉儿,我想你了。” “想我?是因为陛下不肯再见你,你才会想起我吧?”上官婉儿的口气中略带着抱怨。 当年她受刑之后,在很长的时间中皇上都对她不闻不问,任她自生自灭。那个时候她生了病,也无人照顾,一个人苦挨着,可是张昌宗没有来看她,甚至连问候的话都没有托人送来一句。 后来女皇念及她的好处,觉得缺了她不便,又将她召回身边,再见张昌宗之后,一连几年,这个男人都未曾看过她一眼,除去传达女皇的旨意,更没有说过一句其他的话。就像是将两人之间的过往忘得一干二净一般。 既然那个男人忘记了,那么上官婉儿也就告诉自己要忘记,可是这个时候,这个男人又来找她,何必呢? “婉儿,你恨我?”张昌宗拥着上官婉儿,道:“婉儿,我也是无奈,我不答应皇上与你一刀两断,恐怕皇上会处死你的。婉儿,我又能怎么样呢?我不过就是一个男宠,得罪了皇上,我随时都会被处死,我的命如同蝼蚁一般不值钱的。” 被张昌宗搂在怀中,上官婉儿并没有推开他。虽然屋子里有炭盆,并不冷。但是被这个男人拥在怀中,上官婉儿还是感觉到一种久未感觉到的温暖。很像是小时候被父亲抱在怀里的感觉。 大概是因为孤单地太久了,所以明知这温暖也许并不真实,但依然贪恋。 相互依偎了一会儿,张昌宗问道:“婉儿,这两日一直陪着皇上的那个人,到底是什么人?” 上官婉儿怔了怔,忽然起身推开张昌宗,她冷笑道:“好啊,婉儿还在奇怪,张大人如此繁忙,怎么还有空来这里,原来是在陛下那里吃了闭门羹,于是来求助,是么?可惜,张大人,对于此人婉儿也是一无所知,所以,无可奉告!” 张昌宗深悔自己问的太早太急,他的性子太急了,应该再等等,用更加缓和的方式问,不至于让上官婉儿心生反感才好。 “婉儿,婉儿,别生气,我只是随便问问罢了。”张昌宗急忙重新抱住上官婉儿,不管她那略为的反抗,紧紧抱着她,直到她的反抗消失,才揉着她的头发安慰道:“婉儿,这么长时间,虽然我不敢和你说话,但是我一直在偷偷地看你,你最近的神色很差,身体可还好?有没有找御医来看看?你最怕药汁,是不是不肯喝药?” 已经有多久没有人这样对上官婉儿说话,这样来关心她了? 张昌宗的话再度软化了上官婉儿,她靠在那个男人的胸口上,倾听着他心跳的声音,忽然觉得非常的平静安逸。 第一百二十章 女皇的男宠 “婉儿,我们走吧,我和你,一起离开这里,离得远远的。咱们可以渡海去到东洋去,找个没有人认识我们,也不用担心被抓住的地方,隐姓埋名,过我们两个人的日子。”张昌宗就这么搂着上官婉儿。 两个人心里谁都知道这话是假的,他们不可能走,他们都不是那种可以舍得下一切的人。名利权势,拥有的越多,就越是难以割舍,所以他们是不可能舍弃这一切的。 虽然明知道是假的,张昌宗还是说出来,上官婉儿也就那么听着。 上官婉儿沉浸在这样的幻想中,就算心中明明知道是假的,在这一刻还是甘心情愿地沉沦,沉沦进那个平时她想都不敢想的梦境之中。虽然梦境再美也是梦,但是终究可以慰藉人心,让人在做梦的那一刻感觉到心愿达成的欢乐。 张昌宗一边抱着上官婉儿,一边将她长长的头发缓缓解开,将夹在真发中的假发取掉,让她的头发柔顺地垂下,“婉儿,天色晚了,休息吧。” 这是张昌宗发出的一个温柔的邀请,但是这个邀请却起到了相反的作用。上官婉儿忽然直起身体,她平静地理了理自己的头发,道:“你走吧,婉儿这里也不安全,若是被人发现,你我都要倒霉。” “婉儿!”张昌宗本以为自己已经打动了上官婉儿,他却并不知道,经历过上次生死考验的上官婉儿,已经更加成熟了,虽然她还会做梦,但她已经不是昔日那个相信爱情的上官婉儿。 上官婉儿转过神背对着张昌宗,道:“至于那个人,关于他的来历我知道的和你们一样多。但是他有一样本事是你们没有的,他懂得医道,还会些奇怪的东西,和他在一起,陛下的身体会好转,这些日子,他只是在替陛下医治身体,顺便陪伴陛下而已。” 将所知道的事情告诉张昌宗,也算是报答了他方才陪着自己做梦,一切从未开始过,一切已经结束了。 上官婉儿背对着张昌宗,冷冷地道:“你还不走?难道等着我喊人来发现你么?” 婉儿已经成熟,知道不该留恋的东西绝不留恋。 “婉儿。”张昌宗看着背对着自己的那个俏丽如昔的身影,灯下的上官婉儿依然像是他十二三岁与她初见时的模样,岁月在这个女子身上似乎只留下了宛若美酒般愈加醇香让人回味的成熟韵味,而未曾留下衰老的痕迹。 上官婉儿不为所动,她说道:“我所知道的事情,都已经告诉你,你还觉得不够么?” 张昌宗眼看再无挽回的可能,只能悻悻地离开。 离开之后,张昌宗迅速去找张易之,将他从上官婉儿处得知的一切事情全部告之张易之,等着他一向信任的兄长出谋划策。 但是张易之听了张昌宗所言,却皱眉不言。 若是上官婉儿说女皇是喜欢那男子的容貌,张易之并不着急。看得久了,厌倦了,女皇自然就会想起他们兄弟。可是,上官婉儿说那男子精通处不在风月音律或者才学,而在医道,他可以医治皇上日渐衰弱的身体,可以让皇上重新焕发活力。 这是张易之最怕的。 因为,能让身体重新焕发活力,是眼下的女皇最为希望的事情,也是他们兄弟再如何努力也无法办到的事情。如果这个新来的男子可以办到,女皇很可能会只相信那个男子,而忽略他们兄弟。 那个自荐于女皇,愿意充斥女皇后宫的男人是谁?也许别人不认识他,但是这个人对于李小蕙来说再熟悉不过了。 李小蕙从未见过女皇的模样,不过住在花园旁边不久,她就有了这样一次机会,也是因为这次机会,她见到了那个自荐入宫的男子,并且一眼就认出了他。 那是天气晴好的午后,李小蕙睡不着,便在花园里四处走走,已经是秋天了,枯叶满园,除了菊花盛开,其余的花木都成了光秃秃的杆子。倒是树上结出一些果子,红的黄的,为了好看并未摘掉,就那么挂着等着自然脱落,看着很是喜人。 从前女皇若是要去花园,自然会早早就有人来清场,李小蕙这种属于不应该被女皇看到的人,都会被禁足,直到女皇离开。 不过这一日大概是出自女皇临时的兴趣,所以李小蕙并未来得及离开,就和女皇碰面了。 那只是个垂暮的老妇人,过多的耗费心血,让她显现出与年龄不相称的衰老,从那张已经布满皱纹的脸上,再也无法看出她可以让父子两袋君王倾慕的青春美丽。 但是,那双被褶皱的眼皮快要遮住的双眼,在睁开的时候,依旧睿智犀利。 她并没有老到糊涂的程度,只是因为身体的缘故,有些力不从心。 真正让李小蕙感到震惊的,是跟随在女皇身畔的年轻男子。那男子紧紧随着女皇,扶着女皇,而女皇对他也表现出极大的好感。 那男子不是张易之,也不是张昌宗,那个男子是骆鸣宇。 那个宛若从山野之中走出来的精灵一样的男子,那个身怀医术的男子,那个会操控虫子的男子,那个有着复杂身世的男子。 骆鸣宇并没有同胞兄弟,当李小蕙看到他的时候,他也冲着李小蕙微微一笑,点了点头,神态动作,一般无二。 的确是骆鸣宇。 李小蕙张着嘴,说不出话了。 李小蕙听说过宫中的传言,这个新的男宠近几日弄得宫中沸沸扬扬,李小蕙并没有在意,本以为不过是一个仗着容貌漂亮,想要攀附权贵的男子,没想到居然是骆鸣宇! 他不是要杀武则天么?他怎么会来? 难道他是想用这种方式接近武则天,然后再找机会杀了武则天?可是这样,身为男宠的他不是嫌疑最大么?他准备用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来替父亲报仇么? 不行!不能让他这么做! 毕竟好不容易看到这个家伙,李小蕙活命的最后一线希望还寄托在他身上呢!如果这个家伙死了,她可就彻底没救了! “公主。”骆鸣宇微笑着向李小蕙躬身,却没有下跪,因为他扶着女皇,无法下跪。 “哦?”若不是骆鸣宇这一声“公主”,女皇不会注意到跪在她脚边的李小蕙,还会以为那是一个普通的宫女,但是这一声,引起了女皇的注意。 “是惠儿?”女皇看了看李小蕙,她的记忆力并没有随着年龄而衰退,她衰退的只是体力和视力而已,而这两项也在这几日逐渐得到恢复,所以她还是能一眼辨认出李小蕙。 “陛下。” “惠儿,来来,陪朕走走。”女皇的心情显然很好,并没有因为看到李小蕙就生气,她向李小蕙伸出一只手,李小蕙急忙站起身扶住,站在她另一侧,就这么扶着女皇沿着花园中的小径慢慢地走。 其实女皇走的并不慢,比起同龄的人来说,她的步履应该算是轻快的。 “哎,好久没有出来这么走过了,记得上一次看这里,还是遍地鲜花,这么快花也落了,叶也落了。朕老了,谁知道看不看得到下一次花开呢?”女皇感慨万千,叹着气道:“也是多亏了你,朕才能再走出来,前几日躺着都没有坐起身的力气,当时还以为就要不行了。” “皇上洪福齐天,定能千秋万载。”骆鸣宇说起奉承话来,居然也顺口而出。 女皇苦笑着摇了摇头,道:“朕刚说你与他们不同,不会说这些虚话套话,你怎么学的这般快?这古往今来,多少称孤道寡的,又有哪个能与天齐寿?有哪个真的能千秋万载万岁万万岁?” “皇上的身体,若是精心调养,血脉通畅,再过十年是没有问题的。”骆鸣宇道。 女皇满意地点了点头,道:“这话朕才爱听,人的寿数都是有限的,谁也不能总活着不死,那些没用的御医,什么珍奇的药方都开的出来,吃下去却半点起色都没有,一群废物!” “皇上莫气,当心气坏了身子。”骆鸣宇适时地扶着女皇走入花园中的凉亭,坐在亭中,当即就有侍女送上了暖炉。虽然天气不算很冷,但是对于病弱的老人来说,一丝风都算是冷的。 “皇上,臣这就回去替皇上换了药方。” “好,好。”女皇满地地点着头,坐在亭中,就不再说话。 她闭上了眼睛,可是谁都不知道她是否睡着了,女皇的疑心之重是人所共知的,所以谁都不敢说话,甚至都不敢有什么多余的动作。 李小蕙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骆鸣宇,他的衣着与张易之颇有些相似之处,看来女皇的审美很一致,她喜欢的男人都是那种带着几分仙风道骨的男子,再穿上一身宽松的,袖子很大下摆很宽可以随风而舞的白色衣服,走动起来,便会有几分神仙之气。 骆鸣宇发现了李小蕙在偷偷打量他,他抬起头,直视着李小蕙,微笑着问道:“公主,臣身上可是有哪里不对么?” 第一百二十一章 公主的绯闻 李小蕙差点喊出来,骆鸣宇,你不要命了么?万一女皇没睡着,如果她听到,以为我在勾搭你,怎么办? 李小蕙没喊出来,但是女皇醒了。或许她根本就没睡着,只是在闭目养神而已。 “怎么了?”女皇睁开眼看了看李小蕙,又看了看骆鸣宇。 李小蕙紧张地手心都冒汗了,正在考虑怎么回答时,骆鸣宇却神情自若地从肩头抓下一直有拇指粗食指长的黑色硬壳大虫子,笑道:“公主是见到这个,又怕搅扰了陛下休息,所以才一直看着我,想要告诉我。” 李小蕙刚才根本没有看到有这只黑色的大虫子!骆鸣宇穿着浅色的衣服,若是真的有虫子趴在他身上,应该会很显眼的。李小蕙很确定,刚才他身上可没有什么虫子。这个懂得蛊术会玩儿虫子的人,不知在这片刻之间从哪儿弄来这么大一直相貌可恐的虫子。他日夜都呆在女皇身边,应该不会在身上藏这些东西才对。 女皇就算已经贵为皇帝,手握生杀大权,但是骨子里她还是个女人,很少有女人在面对这些蠕蠕而动的虫子时不会害怕的。 “那是什么,御花园怎么会有这种东西!朕不是说过,不要让花生了虫子么?”女皇不怒自威,一旁负责照顾花园的太监已经吓得跪在了地上。 “陛下,花草树木吸收天地精华,长些虫子也是难免的事情,若是一直虫子都没有,陛下这满园的鸟儿,不都要断了食物?”骆鸣宇笑了笑,随手将那只黑色的虫子碾碎扔掉,擦了擦自己的手,然后轻轻替女皇按摩着肩膀。 女皇那绷紧了的面容马上柔和下来,她笑了笑,道:“还是你考虑地周到,朕只觉得这些小虫子可恶,没想到还有这样的说法。” 方才在一旁吓得不停叩头的太监感激地看了一眼骆鸣宇,对他实在是感激之极。如若今天陪着女皇的是莲花六郎张昌宗,他就要倒霉了,那个人是绝对不会说这样的话,只会在女皇之前,狠狠训斥自己一顿,之后女皇气恼之下,对他还有什么别的处置,就不得而知。 “陛下,这风有些寒,要回宫去么?”骆鸣宇替女皇挡着风,问道。 “好。”权倾天下的女皇,此刻倒是很听话,她点了点头,又过了一会儿,才站起身,一手扶着骆鸣宇,一手扶着李小蕙,慢慢地往回走。女皇的腿脚已经很不便利了,从前她只要出来就会乘坐步辇,可是骆鸣宇劝她多少还是走一走好,血脉疏通了,身体就会好,女皇便听着他的建议,就算走得再不方便再慢,仍旧是尝试着出来走了这么一圈。 在旁人看来,骆鸣宇所受到的恩宠简直无以复加,才短短几日,女皇对他就达到了言听计从的地步,什么事都听他的,他说什么好,女皇就做什么,连张氏兄弟都被冷落一旁。 在宫中生活的,大都是伶俐之极的人物,见到这样的情形,自然有不少人攀附上来,巴望着这位“新人”能提携自己一把。也有些看透了这世态炎凉的,只希望这位可以不像之前那两位一般飞扬跋扈,对下人好一些。 经过对虫子这样一件小事,内侍们纷纷传扬,说这位新来的脾气极好,对下人也好,还能给下人解围,看样子是一位好伺候的主,希望日后别变了性子才好。 李小蕙扶着女皇到了寝宫门口,女皇还没有放手的意思,李小蕙就只能扶着她走进去,坐好。 “来,惠儿,坐这里。”女皇拍了拍自己身边的位置,李小蕙尴尬地笑了笑,小心翼翼坐了过去。 “哎,好久不见了,我记得上回见你,你还是个小女孩儿的样子,和朕刚入宫那时候一样大,现如今,也长大了。这眉眼,还真有些像是朕当年的模样。”女皇说着,似乎已经忘记曾经差点要了李小蕙的命,也忘记曾今杀过李小蕙的丈夫和哥哥。 女皇颤颤巍巍地伸出手,抚摸着李小蕙的眉毛眼睛,抚摸着李小蕙的脸颊,叹道:“年轻真好,朕年轻的时候,皮肤比你还好,又光又滑,先皇常常称赞,现如今——”女皇无奈地摇了摇头。李小蕙看着女皇那张已经布满了皱纹的脸,心中生出一股青春易逝的感慨。 时间对于漂亮的女人,是最无情的。 当人在感慨岁月消逝,怀念自己那已经如流水般逝去不再归来的青春时,冷酷的人也会变得温柔起来。这个时候的女皇不再是平时那样一副高高在上让人不寒而栗的模样,她也像是一个普通的女子,当岁月渐渐流逝,容颜不再美丽的时候,她就像这个世界上所有曾今美丽过的女子一样,怀念着自己的青春。 骆鸣宇为女皇将被子盖好,在她耳畔轻声道:“陛下,臣从前曾看到过一种药方,可以保养皮肤,虽然没有让时间倒流的力量,但是用过几个月之后,也会让女子看上去年轻几许。” “真有这种东西?从前御医倒是为朕配过不少,可用起来大同小异,没什么区别。不过,你比那些庸医强多了,才陪着朕这么几天,喝了你的腰,朕就感觉好了很多。”如今的女皇,所需要的已经不是在床第间男子的陪同,她需要的是有男子可以在精神上陪伴她让她满足,而骆鸣宇恰恰符合了这一点,骆鸣宇虽然容貌比不上张氏兄弟,但是他身上那种独特的文学气质,还有他那神奇的药方,都让女皇觉得离不开他。 女皇靠着厚厚的软枕又睡了半响,睁开眼睛,道:“朕听说惠儿的身体也不好,不妨也让他看看。” 李小蕙一愣,不知女皇究竟为何要这样做。是为了试探她,还是真的知道她身体有问题?或许是让骆鸣宇来探她的底?又或许是女皇并没有完全信任骆鸣宇,借此来试探骆鸣宇? 都有可能,李小蕙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她所能做的,也只有乖乖伸出手,让骆鸣宇为她诊脉。 风气开放的好处,就是看病的时候望闻问切都可以当面进行,不必向后世那样还要悬丝诊脉,而且不能看脸色。 李小蕙的身体究竟如何,骆鸣宇其实再清楚不过,他略微地看了看,便松开李小蕙的手腕,答道:“陛下,公主身体无恙。” 女皇点了点头,道:“无恙,朕就放心了。” 这次相见之后,女皇就派人赐给李小蕙不少东西,丝绸瓷器,胭脂水粉,还有各种珍玩。其实东西倒在其次,重要的是这样的赐予,给了旁人一个暗示,这位永泰公主不是阶下囚,皇上还是很喜欢这位公主的。于是李小蕙在宫中的地位得到了提升,不会再有人给她摆脸色看,送给她的膳食也比从前更好了,而她在宫内走动也更自由了些。 不久之后,李小蕙单独见到了骆鸣宇。 “小蕙,最近身体可好?”骆鸣宇问道。 李小蕙摇了摇头,道:“到底好不好,你还需要来问我么?” 骆鸣宇便答道:“的确不惜要我来问,上次我为你诊脉,已经发觉了,你的龙鳞参是不是用完了?你身体里的蛊毒已经蠢蠢欲动。” 李小蕙的龙鳞参虽然没用完,也所剩无几,这些日子她每次都尽量少用一些,好多支持一些日子。但是减少了药量的副作用,就是龙鳞虫在她体内留下的毒无法被完全压制,李小蕙已经明显感觉到身体的变化。 “减少用量不是个好法子,小蕙,药还是按照原来的量服用吧?” “说得轻巧,你是盼我早死吧!”李小蕙反唇相讥,下毒的是他,现在又假惺惺地来装好人,他自己有这本事入宫接近女皇,当初干嘛害她? “小蕙。”骆鸣宇欲言又止,过了一会儿,才淡淡地道:“你自己的身体,自己保重吧。”说罢,转身离开。 皇宫就是这么一个奇怪的地方,就算是底下再惊涛骇浪,表面上依旧一切如常。女皇不仅仅身体好转,眼睛好了,就连胃口也在变好。吃的东西多了,吃的也更加有滋味。对于一个身体虚弱的人来说,能吃下东西自然是好事。 一个月过去了,李小蕙的龙鳞参还是到了用完的那一天。她喝下最后一滴龙鳞参茶,看了看那个已经空掉的瓶子,随手扔掉。 要不要再去找骆鸣宇试试?问问他还有没有解药? 龙鳞参用完了的第三天,李小蕙又在花园中遇到了女皇和骆鸣宇,依旧是一番闲谈,这回女皇兴致极高,还与骆鸣宇下了一盘棋,李小蕙就站在一旁观战。 女皇的思维依然敏捷,计算失误极少,一局棋下来,并未有多少失子。 这一天的晚上,李小蕙正欲休息,骆鸣宇却不请自来,就在那些侍卫的注视之下,正大光明地拜访了李小蕙。 男宠深夜来拜访公主,这其中的暧昧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不过唐代宫闱向来混乱,侍卫们都司空见惯,张易之和张昌宗尚且敢在女皇的眼皮底下与公主王妃来往,骆鸣宇深夜拜访李小蕙,也不过就是为宫中的八卦多增添了一个话题而已。 第一百二十二章 捉奸不在床 骆鸣宇扫了一眼李小蕙的几案,道:“龙鳞参用完了么?” “你来检验药效的?”李小蕙冷哼一声,在龙鳞参所剩无几的时候,她不止一次地用各种方法恳求过骆鸣宇,甚至承诺只要他有解药,自己可以尽其所能,满足他的任何愿望,甚至是帮助他杀害女王的愿望。 可是,骆鸣宇一概不予回应。 李小蕙对他彻底没了希望,罢了,人活在世上谁能不死的,到最后都逃不掉那一步。 “我知道,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解药。”李小蕙道。 骆鸣宇点了点头,答道:“这世界上,的确没有解药。但是没有解药的东西,不一定就无法解除,我没有解药,不代表我不可以解毒。” 骆鸣宇的话自相矛盾,李小蕙当然不信。 “我是来为你解毒的。”骆鸣宇说着,拉起李小蕙的胳膊,抓着她的手腕。 李小蕙急忙用力拽自己的胳膊,已经吃了一次他的亏,不想再栽在他手上了。可是骆鸣宇紧紧拉着李小蕙的手,就是不放开,他伸出两指在李小蕙的手腕上一划,李小蕙感到手腕处一凉,接着就是一痛,随即她看到自己的鲜血从手腕处冒了出来。 李小蕙更是吃惊,正欲高喊救命,骆鸣宇却先一步出手,用银针刺进了她的穴道,让她说不出话也动弹不得。 “我说过,我虽然没有解药,却可以解毒,虫子是我放的,我不会让你死。”骆鸣宇看了李小蕙一眼,李小蕙虽然不能动了,但是眼珠还能转,骆鸣宇看她的那一眼,似乎含着极为复杂的感情在其中,还有些毅然决然的模样。 骆鸣宇低着头,将嘴唇贴在李小蕙的手腕处。 李小蕙以为他在吸血,可是过了一会儿李小蕙发现,他并没有吸血,自己的手腕处也没有血如泉涌,只是一滴一滴地向外流血,而滴出的那些鲜血也都一滴滴落在地上,并没有被骆鸣宇吸走。 从被他划破的伤口中,似乎有什么和血液不一样的东西在渐渐向外移动。那东西不同于血液,似乎更像是固体,李小蕙可以感觉到有东西在顺着自己的血管挪动,她也可以看到自己裸露在外的手腕上有一个一个凸起的小圆球在慢慢向伤口处挪动。 当那些小圆球挪到伤口处时,就从伤口蹦了出去,被骆鸣宇吸走了。 李小蕙开始的时候自然是极怕的,这感觉就像是被吸血鬼咬了一样。但是渐渐时间长了,她既没有产生失血过多后容易产生的头晕,反倒是精神越来越好了。 李小蕙仔细地看,发现骆鸣宇所吸走的,只是那些在她血液里的固体小东西,她的血本就没有流出来多少,就算流出,也一滴一滴都落在地上。 就这么持续了一个时辰,李小蕙站着都累极了,骆鸣宇的额头上更是冒出了一层汗珠。可是他还是没有松开,期间因为伤口渐渐愈合,骆鸣宇还在不同的地方又重新划开两道伤口。 李小蕙和骆鸣宇在一起做着这么奇怪的事情,而另一端,张易之和张昌宗却是得到消息之后十分高兴,紧锣密鼓地筹划着,一定要让那个新来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尝尝他们的厉害。 “胆子不小啊!这才进宫几日,就有胆子去招惹公主!也不看看那是什么公主,一个犯了错的公主,能给他什么庇护?哼!”张昌宗怒气冲冲地道:“哥哥,我们现在就去找他,让那小子知道,在宫中究竟谁才是最大的!” “别急,不可鲁莽。”张易之比他的弟弟要冷静地多了,“他刚刚进了永泰公主的屋子,若是现在被公主赶出来,我们就算是去了,也抓不到什么,不如等等,若是一个时辰之后他还没有出现,我们进去,就会有好戏看了。” 张易之冷笑着,他熟知风月,要抓到什么样的事情才会让女皇忍无可忍,他再清楚不过,两人独处一室也许并不能触怒女皇,可是若看到公主和女皇的男宠搂抱在一起,女皇一定会重重处罚那个男宠和公主,就算不杀了,也定然会赶出宫去。 要达到最佳的效果,需要耐心的等待。 一个时辰之后,骆鸣宇终于拔掉了那枚制止李小蕙说话和动作的银针,身体重新获得自由的李小蕙一下子瘫软在地上,而骆鸣宇的脸色也比她好不到哪里去,他也踉跄着退了一步,双腿一软坐在地上。 “小蕙,你没事了。”骆鸣宇看着李小蕙,笑了笑,道:“从今以后,你不必再担心,藏在你身上的龙鳞虫已经无影无踪,再也不会复发,不会啃噬你的身体。” “没有了?”李小蕙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胳膊,困扰了她将近一年的问题,就这样解决了?就算没有龙鳞参可以继续吃,她也不会死了?就这么容易? “放心,永远不会。”骆鸣宇虚弱地笑了笑,剩下的话他没有说,也永远不会说给李小蕙听。没有解药的毒也可以解,没有药可以治的病也可以治好,他并没有胡说,他的确可以解除龙鳞虫的毒性,让那已经根植在身体里的蛊虫离开,但是这代价,是生命。 不是别人的生命,而是医者的生命,是他的生命。 当初并不是他下毒毒死了他的师父,而是他不当心将师父装的蛊虫的罐子弄翻了,蛊虫全部跑到了他的身上。那时的量比李小蕙身体所中多十倍尚且不止,就算有龙鳞参在手,也是一点用处都没有的。师父为了救他,将龙鳞虫引到了自己身上,所以师父才会死。他绝对师父是因为他而死,自觉愧对师父,才会离开。 如今,历史重演,而这一次,一步步都是在他的安排下前行的。 不过,当初他并未安排到这一步,他以为自己是无情的,他以为自己可以冷酷地旁观。可惜心不遂人愿,如坚冰一般的意志也有动摇的时候,当他的意志动摇的时候,他最终还是放弃了,选择去救人。 选择救人,就是选择死亡,别人不清楚,李小蕙不知情,骆鸣宇却是再清楚不过。这样也好,骆鸣宇笑了笑,这样也好,不管用什么样的方法,他入宫了,他看到了垂垂老矣的女皇,他也通过自己的手,为女皇的死亡埋下了伏笔。 两年之内,女皇必死! 骆鸣宇不过是用法子将女皇身体中仅剩的能量聚拢起来,提前释放,这样会让女皇感觉比从前好很多,也会大幅度地削弱女皇的寿命。她越是感觉好,就越是死得早。 骆鸣宇的复仇方式也是温柔的,是一种让被复仇对象感觉不到任何痛苦,甚至是感觉到愉悦的复仇方式。虽然因为他的关系,女皇的寿命被缩短,但是却带来了几年无痛无病的舒心日子。 这样的复仇,也只有骆鸣宇自己能感觉到满足,也只有他自己知道,是他亲手结束了女皇的生命。 骆鸣宇闭上眼睛,他能感觉到那些从李小蕙的体内钻入他的身体里的那些蛊虫已经开始跃跃欲试,一个新的环境刺激了这些已经休眠了一年的虫子,他们迫不及待地想要活动起来。 骆鸣宇吸了一口气,他相信凭借自己的本事,就算蛊虫真的活了,他也还能再撑几个月,若是能在这几个月中目睹女皇的死亡,他也就没什么好遗憾的。 “骆鸣宇,你没事吧?”李小蕙此刻看出了骆鸣宇的不对劲,他皱着眉紧紧抿着唇,似乎在强忍着什么,“你哪里不舒服?”李小蕙问道。 “没事。”骆鸣宇从怀中掏出几颗药丸胡乱塞进嘴里嚼烂了咽下去,觉得稍微好了一些,扶着膝盖想要站起身,谁知腿一点也不听使唤,哆嗦了半天,都无法站起。 该死的,难道那些虫子还会影响人的活动? 骆鸣宇忽然想起师父临终时候那副凄惨的模样,平时仙风道骨的老人那个时候却比街边的乞丐还可怜,他暗下决心若是真的到了那一刻,他绝对不要变成那副模样。骆鸣宇强自运了运气,终于觉得好些了,勉强站起身,只能不甘不愿地在李小蕙的搀扶下向前走了几步。 “骆鸣宇,你怎么了?”李小蕙奇怪地看着大不如前的骆鸣宇,就算耗费了太多的体力,可是她都已经有力气了,为什么骆鸣宇还是一副虚脱的模样? 就在李小蕙扶着骆鸣宇的时候,屋门被人从外撞开,李小蕙抬头一看,张昌宗带着一群人趾高气扬地站在门外,而张易之却很是低调地站在后面,低着头也不看众人。 “公主,他没惊扰到公主吧?”张昌宗虽然是问候的话语,口气中却全然是洋洋得意。 张易之却在一旁皱起了眉头,本以为此人在李小蕙房中逗留已有一个时辰,定然不会做出什么好事来,可是硬闯之后看,却只是公主在搀着他走路,再探头看看卧榻,整整齐齐根本不像是睡过的模样,再看公主身上的衣服,也是整整齐齐丝毫不见凌乱。 第一百二十三章 谁威胁谁 “大胆!居然敢擅闯!出去!”李小蕙马上明白了两人想要做什么,感情这两人是来捉奸的,捉到了,好对付骆鸣宇,也对付她。 女皇是个嫉妒心很强的女人,当她年老之后,她的嫉妒心和占有欲更强了,只要被她知道有人和她的男宠有那么一点儿牵扯,她定然不会放过此人,包括她的女儿太平公主,因为和张易之关系暧昧,母女两人互相吃醋还吃过好长时间。 李小蕙的身份和在女皇心中的地位自然与太平公主差了十万八千里,而骆鸣宇虽然现在很受女皇重视,毕竟入宫日短,也远远比不上张易之和张昌宗的,若是他们之间真有什么暧昧不清的事情被女皇知道,他们可不大可能被宽恕。 张易之走上前一步,看了看骆鸣宇和李小蕙,笑道:“公主,您和他的关系,倒是好得很啊!不过眼下皇上正在到处寻他,还请速速过去。” 骆鸣宇将自己的胳膊从李小蕙手中抽出来,摇摇晃晃地向前走了两步,他平静地道:“我知道了,多谢二位大人。” 骆鸣宇又走了几步,只觉得脚下虚的厉害,他咬着牙硬撑着向前走,一直坚持着走出很远,骆鸣宇停住脚步,对张氏兄弟道:“现在皇上一定在休息,不可能找我。”女皇的身体状况如何,他心里是很清楚的,女皇最近所服用的药,不是他亲手配的,就是通过他送给女皇的,女皇刚刚喝了安神的药,除非有天大的事需要叫醒她,否则她一定会安睡三个时辰以上。 张昌宗和张易之交换了一下眼神,张易之道:“不错,的确不是皇上在找你,可是你在永泰公主的房中,你们二人神情亲昵,你们在做什么?” “在做什么?”骆鸣宇冷笑一声,反问道:“这种事情,是二位大人最擅长的,却不是在下要做的事情,以小人之心来度我,二位大人以为,区区在下也像二位大人一样胆大?” 骆鸣宇丝毫不给二人留情面,直斥两人是“小人”。就算他们真的是小人,但是这么多年,横行霸道的他们何时被人骂做“小人”? 张氏兄弟在宫中日久,武则天也都封他们做了将军,可谓是根深叶茂,此刻跟在他们兄弟身后的也都是他们的人,骆鸣宇独自一个人面对着来势汹汹的一群人,其危险可想而知。宫禁深深,他虽然现在颇受女皇重视,但是毕竟时日尚短,就算张氏兄弟在这里杀了他将他沉尸湖底,也不会引起太大的波澜,反正他出现地也奇怪,就算是奇怪地消失了,也没有人敢将怀疑的目光指向此刻一手遮天的张氏兄弟。 这一点张氏兄弟想到了,骆鸣宇也想到了。 “想杀了我?”骆鸣宇笑了笑,道:“虽然皇上现在一定在休息,但是再过三个时辰,皇上就会醒来,如果她看不到我,你想她会不会生气呢?如果十二个时辰之内我还不出现,就会有人把刚才发生的事情告诉陛下。” 算计谁都会,只要身处在这重重宫墙之下,不算计就无法自保。也许骆鸣宇并没有做过如此严密的安排,但是他这般说,张氏兄弟就不得不担心。张氏兄弟也许对付别人是心狠手辣的,那是因为从前有女皇在背后给他们撑腰,他们可以肆无忌惮。 可是现在不一样,现在如果他们杀了眼前的这个男人,就是走到了女皇的对立面,要对付这个男人,其一是要让他失去女皇的宠爱,其二才是杀了他。若是杀了他,却被女皇知晓了,那么他们兄弟两个的好日子也就要到头了。 张易之冷笑一声,道:“你不是仗着皇上喜欢你么?若是我告诉皇上,今夜你在永泰公主房中久居不出,皇上会作何想?” “哦?”骆鸣宇无所谓地笑了笑,道:“可是我也听说,飞鹤将军曾在上官姑娘的房中逗留至第二日才离开,难道这就不怕被皇上知道么?我听说上官姑娘额上那伤痕,便是因为飞鹤将军和上官姑娘亲近,惹得陛下气恼而来的,飞鹤将军,难道一次的教训还不够么?” 飞鹤将军,就是张昌宗的官名,而骆鸣宇所指的,自然就是上次张昌宗与上官婉儿亲近,被女皇看到于是重则上官婉儿的事情。 “恒国公,在下听说,为了恒国公,太平公主和陛下曾数日不言一语,不知可否属实?” 恒国公,是张易之的封号,女皇对他慷慨之极,还赐予他爵位,那是只有皇族才能享受到的待遇。 骆鸣宇就是在掀两人的老底,把他们两人最怕别女皇知道的事情都抖落出来,让两人难堪。同时也在警告两人,他们也有把柄落在他的手上,他们都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若是他们不顾一切地想要整他,那么他也会将他们两人的事情悉数告之女皇,说不定还会添油加醋,让他们兄弟也在女皇面前失宠。 如骆鸣宇这般聪明的人,他入宫的时候就已经做了周全的准备,他是那种看起来温文尔雅,但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他早已经预料到了入宫之后最大的威胁来自哪里,而应对的方法,他也早已想好。 就算这一招不能镇住两个人,他仍旧有别的方法。但是此刻,骆鸣宇却觉得有些意兴索然,甚至想要就这么放弃了,干脆被这两个人杀了算了。 他会医术,还懂得蛊术,他亲眼见过师父死前的惨状,那种被生生吸光了血肉,最后只剩下一层皮和骨头相连的样子,他想起来就心有余悸。在决定了要为李小蕙解毒的时候,他就已经做好了必死的心理准备,他不怕死,但是他怕像师父那样死去。 张易之和张昌宗交换了一下眼神,张易之上前一步,抓住骆鸣宇的手,笑道:“宇兄弟入宫多日,我们兄弟都未曾拜上,实在失礼。方才不过是一个玩笑而已,宇兄弟莫要放在心上。” 骆鸣宇入宫之后用的名字是宇鸣,他为自己编造了身份和来历,而且编的严丝合缝,查之有据。 短时间能无法打压的人,就要尽量拉拢,这就是张易之的处事原则,当他一旦发现骆鸣宇不是个容易对付的人,就觉得要先拉拢他,一来降低骆鸣宇对他们的防备心,二来寻找更好的时机,一次出手就让骆鸣宇永不翻身。 “湖边风寒,宇兄弟不如来舍下,咱们兄弟聚聚,如何?”张易之热情地做出邀请,拉着骆鸣宇便走。 骆鸣宇一直在硬撑,强行将蛊毒从李小蕙身上过渡到他身上的后果,就是引得毒性愈发猛烈地发作,他站在湖边的时候,虽然说话平稳,站地笔直,但是唯有他自己知道,他的身体里已经如翻江倒海般闹了起来。 虽然他自幼便服用了各种药物,普通毒药对他一点用处都没有,但是这龙鳞虫的毒性与众不同,就连他也是无法抵抗的,他比普通人所长处,也只是多撑地那么几天而已。而他之所以冒着寒风站在湖边,也是为了湖面上吹来的凉风可以缓解一下他身体内焦灼的状态。 张易之一拉他,他就踉跄了一下,而这一踉跄,也出卖了他真实的身体状况。 张易之松开了他,用疑惑和探究的目光上下打量着他,湖水反射出粼粼的波光,映在他的身上,看上去人便不那么真切。 “地上有一块石头。”骆鸣宇笑了笑,这样解释着,再迈出步子的时候,他走的无比稳健,一点儿也没有步履不稳的样子。 张易之摇了摇头,多心了吧?那个家伙看起来健康地很,怎么可能衰弱到步履不稳呢? 当女皇醒来的时候,骆鸣宇出现在她的面前。女皇满意地看着面前的男子,他虽然不是那种长相完美的男人,但是不管怎么看,都很让人舒心。更重要的是,这个男子给她带来了健康。 女皇无法确定究竟是这个男人的能力,还是他配置的那些草药起了作用。若说是草药起了作用,那也不过是她平时常常吃的药,仍旧是由御医坊熬出来的,所不同的也就是开出药方的人不同而已。但是换了药方,同样的草药在她身上便起到了不同的效果,从前无论怎么吃都不管用,可是现在,每一口喝下去,都会带来不一样的变化。 “来,过来。”女皇伸出了她的手给骆鸣宇,让骆鸣宇扶着她坐起身,“说说你是从哪儿来的?是不是佛祖将你赐给了朕?好让朕顺应天命,活得更久?” 女皇这样说着,拉着骆鸣宇坐在她身畔,继续道:“朕有过许多个男人,太祖皇帝,先帝,还有怀义,昌宗,易之,还有些你从未见过的。这么多男人里,唯有你是真心真意为朕的身体考虑。朕这一辈子,做过许多的事,见了不计其数的人,这世上,哪儿有什么人可以长生不老的?他们整日里用千秋万岁这句话来骗朕,唯有你不这样说。大概在朕的身边,也只有你不会说假话来骗朕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 人心向背 这天下,是她的天下,但是天下的人心向着何处,却不是她所能控制的。 严刑酷法无法掌控天下的人心,只能暂时震慑世人,决定了人心去向的,究竟是什么?她可以高高在上,让所有的人都臣服与她,但是她却距离真话越来越远,所有的人都惧怕她,奉承她,唯恐女皇的震怒落在自己头上,而一向敢言直谏的狄仁杰辞官之后,她身边更是没有了可以对她说实话的人。 没错,张昌宗张易之的确是两个惹人怜爱的男子,他们对她非常好,但是那也仅仅是因为她是皇上,而他们是她的男宠,如此而已。他们奉承她,他们惧怕她,他们甚至有时候在躲避着她。 人,越是站得高,就越是能感觉到高处不胜寒的孤独和寂寞。当如今的女皇还只是个小小的宫女时,她体会到的是活下去的艰难,却未曾体会过孤独和寂寞,当她一步一步艰难无比地爬上了高位时,所有的人都臣服在她的脚下,她以为自己应该满足了,可是她却感受到了寂寞和衰老带给她的那种前所未有的体验。 她的儿子惧怕她,她的女儿恨她,亲生骨肉远离她,而那些在她身边的男人,通过这一次的病也让她看明白了,那些男人所贪图的不过就是她能带给他们的权利。 “你就留在朕的身边,永远不要离开,你想要什么,朕都可以给你。”高高在上的女皇此刻却带着些恳求拉着骆鸣宇的手,道:“千万不要背叛朕,离开朕。” “陛下放心。”骆鸣宇抬起头,似乎是在看着女皇,但是那眼神却有几分飘忽,似乎穿过了女皇的身体,在看着什么别的东西,“臣已经无处可去了。” 骆鸣宇所说的无处可去,是真的无处可去,他这一生,从幼年时就开始为复仇而活着,如果他的人生还有其他的目的,也许他会活的更好。凭借着医书,也许他可以成为一方百姓称颂的神医,或者他可以携妻带子归隐山林从此不问世事,又或者,他可以出仕做官。 但是这些不过是此刻在他脑中闪过的念头而已,他的人生只有短短的二十多年,如今却已经走到了尽头。 “陛下可知道,臣是什么人么?”骆鸣宇缓缓说道,既是说给女皇听,更是说给自己听,在人生的尽头,他想要努力为自己的人生找到一些比复仇更加有意义的事情,“陛下可想听臣的故事么?” “哦?说来听听。” 骆鸣宇想要坐直了些,但是他动了动,发觉腿已经开始不听使唤,麻木感从脚开始,一点一点向上蔓延,这样的感觉会一直持续到他浑身都不能动,唯有脖子以上还有知觉,还能说话。 “我很小的时候,就没有父亲,只有母亲带着我长大。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很不容易,母亲那么幸苦地带着我,为了我她什么都做,无论什么时候,她在外面受了多大的委屈,在我面前她永远都那么高兴。 她那么美,却为了我长大吃了那么多苦,她衰老地很快,我好不容易长到了十几岁,可以帮助母亲的时候,她却积劳成疾死了。 母亲临终的时候,什么都没有说,只是让我抱着她,紧紧地抱着她,她重复着念叨了几次父亲的名字,就断气了。我想母亲一定在那个时候把我当成了父亲,因为母亲说过,我长得很像我父亲,模样像,性子也像。 母亲死了之后,有个云游的道士路过了我栖身的破庙,他便收我做徒弟,他的医术很高明,而且全部都教给了我,我学的也很快,几年的功夫,我所学到的就比早我好多年入门的师兄还多。 可是后来,因为我的不小心,师父死了,师兄以为是我杀死了师父,视我为仇敌,我只能离开。” 骆鸣宇说的很慢,他要回忆,所以说的慢,而且毒性已经蔓延到了他的舌头上,让他的舌头渐渐僵硬,说话越来越不清楚。 “我不姓宇,我姓骆。”骆鸣宇担心再过一会儿,自己就没法完整地说话了,所以虽然他还没说完,还是先将自己的真实姓名说了出来。 “哦?骆?朕记得从前也有一个人姓骆,还很有才气。” “陛下记得不错,骆宾王,那是家父。”骆鸣宇眼神更加飘忽,与其说他在看什么,或者更应该说,他透过眼前的一切,看到了什么别人无法看到的东西。 女皇大概已经有些糊涂了,听到骆鸣宇如此说,她也没有一点紧张,仍旧是缓缓点了点头,道:“怪不得你有如此才华,原来是家传便不一样。” “他若是不写那篇文章,就不会有事,若是没有那篇文章,又怎么会有他英年早逝,我的母亲又怎么会半生颠沛,我又怎么会变成如此模样。从我记事的时候起,我就发誓要报仇,这天下本该有原先的轨迹,是你硬要改变了这轨迹,阴阳颠倒,父亲不过是说出了天下人的心里话,却要在兵败中被杀死。 他什么都没有做错,错的是你!” 骆鸣宇想要站起来,但是他的腿已经失去了直觉,他只能扑到在卧榻上,他挣扎着向前爬去,女皇这个时候才发现身边的这个男子不对劲,女皇疾呼侍卫,门外的侍卫应声而入,将已经失去了反抗能力的骆鸣宇抓住拖到一旁。 宫中的纷乱,传播的速度总是很快的,皇帝寝宫之中刚刚有了动静,李小蕙在花园中就听到了宫女带来的消息。侍卫在抓了骆鸣宇之后开始大范围地搜查,以防他还有什么同伙隐藏在暗处,别人听到这样的消息都惊叫着回到自己的地方,以免灾祸降临在自己头上。 而李小蕙听到这样的消息,却迈步便向寝宫跑去。 怎么可能?骆鸣宇那样谨慎而聪明的人,怎么会这么快就泄露了他的身份? 映入李小蕙眼帘的,是被两名侍卫架着的骆鸣宇,他垂着头,一点生气也没有,两只脚拖着,被两个高大的侍卫拽着走,在地上留下两道带血的拖痕。 “慢着!”李小蕙顾不得气喘吁吁,她跑上前去,甩开阻拦她的侍卫,一直站在骆鸣宇的面前。 骆鸣宇的面色很难看,两颊发黑,两只手的手指甲和手指也全部变成了黑色。 李小蕙很熟悉这种状况,她体内的毒发作的时候,她就是这么一副模样,只是骆鸣宇比她更为严重而已。 李小蕙想到了骆鸣宇替她解毒的方法。 “你醒醒,你怎么了?”李小蕙伸手晃着骆鸣宇,骆鸣宇慢慢地抬起头,他的脸色很差,而且嘴角都溃烂了,从创口中向外冒着黑色的血沫子,骆鸣宇的状态真是糟糕到极点了。 见到李小蕙,骆鸣宇似乎笑了笑,但是嘴唇上的伤口让他很快就皱起了眉头。 “你,中毒了?” “公主,多谢你还能来看我。”骆鸣宇笑了笑,这一回,他的笑是彻底的放松和释然,放下一切之后,他忽然觉得无比轻松,再也没有什么事需要他费尽心力去完成,再也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他违背自己的心意去做。 “你怎么中毒了,是不是,是不是龙鳞虫,你到底是怎么为我解毒的?”李小蕙急问道。 “公主,小蕙,我下的毒,就由我来解。师父当年也是这么说的,制毒药的人,就一定要有解毒的药,若是配不出解药,就必须用自己来解毒。” 他的师父是个真正的药痴,只是为了兴趣所在,不求名不求利。而他不知有多少次用师父当年调配的毒药来害人,这最后的一次,就让他亲身实践师父当年的话,来做这个解毒的人吧!龙鳞虫已经被他毁了,这最后的毒也会随着他的死亡而从这个世界消失,就如师父当年所说的一样,配不出解药的毒药,是不可以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 骆鸣宇张了张嘴,还想再说什么,但是他的舌头已经彻底僵硬了,他的话只能在心里说,却再也无法从那张曾今伶俐机敏的口中吐出。 他才不想落的和师父临死前一般模样,变成一幅皮包骨头的可控模样。 闭上眼睛,他对这个世界不再有任何的留恋,用剩余的力气甩过头,头发散开,发髻中包裹着的一颗小小的丸药便准确地落在他口中。 一口咬下,那便是剧毒,无药可解的毒,他入宫的时候专门准备好的,他恐怕是早就预见了这一天。 架着他的两名侍卫察觉到自己架着的人忽然身子一沉,没有了一点儿反应,急忙看他,伸手探他鼻息,摸他的脉搏和胸口。 一切皆是寂然,骆鸣宇,他安排好了一切,甚至包括自己的死。连他的死,他都不会允许出一点纰漏。 李小蕙也看到了,那个总是寂寞孤高的男子在她面前垂下了那颗总是昂着的头,当骆鸣宇将自己的头发甩开的时候,李小蕙不由自主地向前走了一步,她虽然不知道骆鸣宇这样做的目的,但是她心中也有不祥之兆。 但是骆鸣宇的速度之快,又岂是李小蕙可以赶上的?当李小蕙的手碰到骆鸣宇脸颊的时候,他已经停止了呼吸,那颗寂寞孤高的心也停止了跳动。 李小蕙有些难以置信地伸出另一只手捧着他的脸,想要拉回这个人,可是一切都是徒劳。 第一百二十五章 谁家天下 骆鸣宇在他毒发临终的那一夜,给女皇留下了话,“陛下,你的生命只剩下一年了。” 这大概算是最温柔也最残忍的复仇,不是一刀下去干净利落地将人杀了,而是告诉她,你还有一年的生命,在这一年中,这个人会日日夜夜活在死亡的阴影和恐惧之下。虽然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终有一天会死的,但是将这个时间界定在“一年”之内,生命就成了一个三位数的倒计时,这样活着,时时刻刻都在经受着折磨。 一同被折磨的还有御医,骆鸣宇死了之后,女皇把所有的御医都挨个召了个遍,就连平时极难接近女皇的新入御医,女皇也一并召见。其目的,就是要看看骆鸣宇究竟给她吃了什么药下了什么毒,女皇要御医一定要想出法子,绝对不可以让她在一年后就死去。 这可难坏了御医,骆鸣宇开出的那些药方,他们都见过,都是很普通的药方,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更没有任何毒药,既然并未中毒,又何谈解毒? 骆鸣宇死了之后,女皇本欲将他用大火烧掉,挫骨扬灰的。李小蕙买通了夜晚看守尸体的人,当火焰熊熊燃烧之后,她用动物的骨头替换出了骆鸣宇的骨灰。虽然明知人死之后尸体不过就是一个无用的载体,但是李小蕙还是珍而重之地将骆鸣宇的骨灰用层层叠叠的丝绸布帛包裹起来,小心收藏。 骆鸣宇这个人一世为了仇恨而活着,可他的仇恨又能怨谁?他的仇恨,是这个时代压在他身上的仇恨,天下如他一般经历的人又何其多? 天下易主,自然会有不同的人处于自己不同的利益需求而做出不一样的选择,胜者王侯败者寇,这其中又有谁能说对谁能说错? 但愿他死了之后可以得到宁静,但愿他的来生不会再在仇恨中度过。 女皇的身体状况是越来越差,骆鸣宇所带给她的那昙花一现的健康并没有持续多久,她的健康每况愈下,冬天总是最消耗人精力的季节,尤其是对于老年人来说,冬季是最难度过的一个季节。 而这个冬季,虽然并不显得比以往冬季漫长,但是对于女皇来说,这恐怕是她一生中最漫长的一个冬季了。伴随着窗外的漫天飞雪,她也越来越虚弱,虚弱到像是一片落在地上的飘雪,无法再自如地在天地间飞翔,只能静静地躺在地上等着融化。 张昌宗和张易之在骆鸣宇死后没多久就再度得到了女皇的宠爱,但是这宠爱却不再像以往一样了。随着女皇身体的每况愈下,她的脾气是越来越糟糕,而且性格大变,就连张易之都常常摸不清女皇的需要和喜恶。 两相对比,虽然骆鸣宇带给女皇无尽的烦恼,但是他在的那几天了,却是女皇近些年来过的最为舒心的几日,一想起这个,女皇就更加烦心,有一次恼怒起来,甚至抓破了张昌宗的脸颊。 不知为何,女皇也渐渐有些疏远上官婉儿,却时常会将李小蕙召至身边,要李小蕙帮她整理奏折,将奏章上的内容念给她听,因为她的视力已经衰退,看不清奏章上的字迹了。李小蕙甚至要帮着女皇回复和起草诏书,因为女皇的手也开始哆嗦,她又不愿意再假手上官婉儿。 李小蕙虽然是正牌大学毕业的本科生,但是她从小就习惯了看从左到右横着写的简体字,习惯了看打印体,这回让她看自上而下从右到左看蝇头小楷的毛笔字,也让她头疼不已。可是头疼也得硬着头皮往下看,看得多了,也就渐渐习惯。 接着,李小蕙就开始被逼着练字,女皇要她代为起草的诏书并不是很重要的,都是一些例行公文,李小蕙可以借助原先的格式,但是字却必须她自己写。 开始的时候,李小蕙常常需要先行练习五六次,才敢下笔,后来渐渐熟练,虽然她的字写得不怎么样,不过耐着性子写小楷,整整齐齐倒还算能看。 李小蕙很不明白女皇如此做的用意,上官婉儿对她一直都是忠心耿耿,而且上官婉儿陪伴她日久,处理这些东西得心应手,女皇为什么偏偏要疏远了上官婉儿,反而让她这个新手来?还耐着性子一点一点教给她,女皇到底想要做什么? 难道女皇觉得上官婉儿也不可信,于是在培养一个新的助手? 女皇越来越喜怒难测,有时候张昌宗和张易之都躲着她避开她,生恐触怒了她哪一根逆龙筋,便招来杀身之祸。 而李小蕙却是有苦难说,女皇对她越来越倚重,甚至要求她寸步不离地守在身边,就连晚上都要她陪着。 李小蕙对于各种公文的处理日渐熟悉,有时甚至不需要女皇的提点就可以应对。毕竟她是受过全面的现代式教育,在信息大爆炸的时代长大,各种各样的事情都了解,知识总也算全面,各种事情学习理解起来会比较快。 但是李小蕙却高兴不起来,陪着一个喜怒不定而且手握生杀大权的人,谁会满心欢喜?除非是那些有野心的人。李小蕙没有野心,好不容易捡回来的一条命,她还想多活几年。 天下永远不会是一个人的天下,天下不会变,但是天下的主人会变。 今天,你抢走了他的天下,很可能明天另外一个人就会带着人来夺走你的天下。 “皇帝轮流做,明天到我家。”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神龙元年,也就是公元705年正月,张柬之、桓彦范、崔玄、敬晖等人趁武则天年老体弱,联合右羽林大将军李多祚发动政变,逼武则天退位,杀张易之、张昌宗,迎中宗复位。尊武氏为“皇太后”。同年冬,武氏死,享年八十二岁,遗诏“去帝号,称则天大圣皇后。” 中宗复位后,同年二月,复国号为唐,将国都迁回长安,并立韦氏为皇后,又不顾大臣的劝阻,破格追封韦皇后之父亲为王,并让韦皇后参预朝政,对张柬之等功臣却不加信用。 他封上官婉儿为昭仪,命她专掌制命,负责起草皇帝的诏令。 他追封自己已经死去的儿子李重润为懿德太子,葬乾陵。陵墓恢宏浩大,十分壮观。 同时,他对于自己的女儿永泰公主和安乐公主也十分溺爱,赐给了两人大量的土地房产。 中宗李显在金城坊赐宅给安乐公主,穷极壮丽,国库为之空虚。他的另一个女儿长宁公主竞相大兴土木,广建宅第,不仅在建筑规模上完全模仿皇宫,甚至精巧程度上超过了皇宫。 安乐公主集天下巧匠,在洛州昭成寺中,造了一座百宝香炉。炉高三尺,开有四门,架四座小桥,雕刻着花草、飞禽、诸天、伎乐、麒麟、鸾凤、白鹤等,炉身嵌着珍珠、玛瑙、珊瑚、宝石、车磲、琬琰,用钱三万,府库历年储藏为之一尽。 安乐公主还拥有两件百鸟裙,乃是采百鸟羽毛织成,裙上闪烁着百鸟图案,比当年李小蕙出嫁时所穿用孔雀尾羽编织而成的裙子华丽精美十倍。 就算是这样,骄傲的公主还不满足,安乐公主开府置官,公开兜售国家官职。安乐公主常常自写诏书,拿进宫去,一手掩住诏书上的文字,一手却捉住了中宗的手在诏书上署名。中宗爱女心切,竟然也不看到底写些什么,签名了事。 而且李显纵容韦后,任其为所欲为,从不阻拦,韦后在李显的支持下也愈加胆大,甚至开始效法武则天,垂帘听政。而且韦后和武三思相互勾结,武三思随意出入后宫,与韦后做出不轨举动,而这一切,中宗李显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根本不予理会,有时候甚至还和两人在一起玩乐。 张柬之等大臣眼见又要重演武则天的旧事,力劝中宗除掉武三思。武三思和韦后反诬告张柬之等人谋图不轨,怂勇中宗明升暗降,将张柬之等人册封为王,调出京城。当张柬之离开长安之后,武三思又派刺客在途中将他们刺杀。 天下易主,风云变幻,在短短的几年中,天下就变了模样,朝堂上的臣子也都变了样子。 李小蕙的驸马张柬之又死了,张柬之的尸体被运回了长安,李小蕙看着他的尸体,欲哭无泪。 李小蕙虽然说不上对张柬之有什么爱情,但是在武则天退位后的两年间,她与张柬之以夫妻的名义生活,总也算是相敬如宾,没有爱情,总也会有感情的。如今,他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了,李小蕙虽然心知是谁杀了他,却没办法替他报仇。 天下易主了,但是这天下却更加的昏暗不明,朝堂上变得乌烟瘴气,只有那些会溜须拍马的人才能上位,现在的朝局,比武则天当政的时候要糟糕地多。 李小蕙此刻忽然明白了当初武则天在病重的时候着重培养她,让她接触朝政让她学会处理奏章的原因。 聪明睿智如女皇,也许早已经看出上官婉儿并不十分可靠,她大概也明白自己已经无力掌控国家的未来,而她恐怕早已经了解自己的儿子李显是个什么样的人。在那样的身体状况和环境下,君临天下的女皇怕是也无法顾及她死后的事情。 但是这毕竟是她耗费了一生的心血来治理的天下,她终究还是不甘心将这天下交到懦弱的儿子手中,不甘心这天下被弄得乌烟瘴气。 她选择了李小蕙。 李小蕙实在不明白,女皇为什么看中了她,看中了这个差点被她处死的女子。但是女皇在生命的最后阶段着意培养她,让她进入政治中心,让她了解一个皇帝每日应该处理些什么,这个天下的主人究竟应该做什么。 大概,女皇也是希望作为公主的李小蕙在以后的日子里能稍微辅佐一下李显,不至于让她懦弱的父亲做出太过离谱的事情。可惜,李小蕙自从女皇退位之后,却远离了政治,她不如安乐公主对政治有兴趣,女皇最后的希望化作泡影。 第四卷 终卷 第一百二十六章 四海飘香 李小蕙对政治没有兴趣,对经商却有兴趣,这些年来,她的“点青眉”真的遍布在大唐所有的城市,就连偏远的乡下女子,也以拥有点青眉的胭脂水粉为荣耀,甚至有的男子以出自长安的“点青眉”胭脂相赠,就会获得女子的芳心。 当然,这也多亏李小蕙那公主身份的帮忙,若她不是公主,想要达到这样的规模就不会仅仅只用两三年的时间了。 每一年每一个月,李小蕙都会契合季节推出新的胭脂种类,而新出的胭脂,只会销售三个月左右的时间,然后就下架,永远不再制作。 这就是点青眉的特色,以至于后来,所有的贵妇都以拥有“点青眉”一年之中全套的胭脂为荣。 当此之时,李小蕙虽然手中的权利不如安乐公主大,但是她的交际圈子却不比安乐小,甚至她受到那些夫人公主郡主喜爱的程度要远远大于安乐公主。 李小蕙依然在长安,住在李显赐给她的公主府邸中,独自守着她的产业,守着她诺大的公主府。 李小蕙在临淄结拜的妹妹小鱼已经嫁人,并且有了孩子,李小蕙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也只是淡淡地一笑,托人送去一份重金,并且将临淄的“点青眉”铺子转移到小鱼名下。 与李小蕙的低调和独身不同,安乐公主李裹儿却是风流地很,她的丈夫武崇训尚在,她就已经厌倦了这个男人,转而与武崇训的同族兄弟武延秀在一起,两人同吃同住,毫不避讳。 当然,李小蕙也有朋友,青青子衿,明明如月,她们都成了李小蕙府上的常客。 公主与高僧那千古流传的爱情会发生在李小蕙之后的几十年,但是现在,子衿爱上了和尚。 子衿曾被同平儿误认为是李小蕙而重伤过,剑从她背后刺入前胸刺出,五个月不能下床不能挪动,一直都住在一行的僧房中养伤。在受伤之前子衿对一行就已经情愫暗生,这五个月的悉心照顾朝夕相对之后,更是情根深种。 武则天退位之后,李显又回到了长安,一行作为高僧也被一并请至长安。 子衿也回到了长安,回到长安之后,子衿又回到了她的地方,继续做了三个月花魁。三个月之后,她就像是换了一个人,变卖了自己的房子首饰衣物等一切贵重物品,在寺院旁置了房产,建了一座普通的屋子,整日布衣素面,青菜豆腐,艳冠长安的子衿此刻就像是清纯美丽的少女,卸下了一切的脂粉面具,以她的本来面目示人。 她就那么住在寺院旁边等着,却不痴缠,只是天天去烧香拜佛,若是能看到一行一眼自然千般满足,就算是看不到也没有任何抱怨之词。 就算是普通的女子也很难做到她这样的程度,更何况她曾经是让无数男子拜在她裙下的名妓子衿? 如此的真诚坚持,就算是石头做的心也会被打动,佛心就算再坚持,但是在面对如此美丽的女子时,也会有那么片刻的动摇。 某日子衿忽然欢呼着捧着一包东西冲进公主府,将那包东西往案上一放,气喘吁吁却是喜不自胜地道:“看这个,看这个!” 李小蕙带着疑惑打量着子衿捧着宛若宝贝一般的东西,那东西用草纸包的方方正正,子衿小心地拆开,里面是码放着整整齐齐的八块桂花糕。 “这是他送给我的!是大安国寺最著名的桂花糕!普通人都吃不到呢,他去做佛事的时候,特意替我带回来的,那么酥软的桂花糕,一块都没有碰坏掉!”子衿喜不自胜,她乐滋滋地看着桌上那八块垒放着整整齐齐的桂花糕,道:“他还记着我呢!” 从前无数的珍馐美食都没能让这女子动容,此刻,八块桂花糕就能让她如此幸福快乐。 人的快乐,有时候真的很容易,喜欢的人关心的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小小的礼物,就会使你得到再多金银也买不来的快乐。 李小蕙有时候也很不解,从前的生活子衿不是也很高兴么?为什么非要放弃了锦衣玉食,却要过这样青菜豆腐的日子?而且那个男人是和尚,无论如何,想要打动他的心也很难吧?子衿可以有非常多的选择,为什么非要选一块最难下口的骨头来啃? “所有的男子都只是喜欢我的容颜,可是他说的对,容颜不过是过眼的烟云,我的容颜再美丽,又能维持几年?三年五年?五年之后呢?自然会有更漂亮更美丽的女子代替我的位置,我会很快地被人遗忘。 唯有他并不看重我的容貌,就算我奇丑无比,他也一样会照顾我,所以我喜欢他。” 只为了几块桂花糕就兴高采烈像个小女孩儿,这个时候的子衿展现出的才是真正的她。 可是,在那个高僧心目中,究竟是如来重要,还是佳人重要?几块桂花糕,也许只是高僧善心发作的产物,一行真的可以用同样的感情来回报子衿的这一片炽热之情么? 也许只有当事人才明白,就像现在的子衿,她岂不是就很快乐? 李小蕙过的并不快乐,她有富可敌国的财富,她有遍布天下的胭脂店,她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身份,可是她依然不快乐。 曾今娇艳如红牡丹的子衿褪去了一切粉饰,做一个普通的人。而曾今冰冷洁白如白牡丹的明月,却因为她的耐心等候而提早获得了她应得的幸福。 明月喜欢上的那个穷画师穷学子,在游历了众多名山大川之后,又回到了明月的身边。那个画师也许现在还只有些小名气,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会成为中国历史上非常著名的画师吴道子。 明月成了吴道子笔下常常出现的人物,有时化作云端的仙子,有时又是世俗中欢乐的少女,或者有时候又成了宝相庄严的观音。无论什么时候,吴道子的画笔下总会多多少少带出明月的影子。 李小蕙虽然极力远离政治的中心,但还是有些事情让身为公主的她避无可避。 太子李重俊,算是李小蕙同父异母的弟弟,是后宫的某位女子所生,他的母亲早已经死了,因为不是韦后所生,所以安乐公主和韦后都极不喜欢他。立他为太子更是拂逆了韦后和安乐公主的心思。 安乐公主因为有中宗李显和韦后撑腰,无法无天,对太子根本一点儿都没有放在眼中,常常将身为太子的李重俊像是使唤下人一样呼来喝去,言语中更是对他极为不尊敬,不仅不尊敬他,连带着提起他的母亲也是极为轻蔑的口吻。 而太子李重俊却不是那种可以隐忍的人,大概也集成了祖母武则天的一些血统,他也是个好强斗狠的人,在史书中对他的评价就是“性惰刚果”,又懒脾气又不好,而且身边聚拢了一群狗肉朋友,没一个有远见的,这群狐朋狗友一调唆,容易激动的李重俊在神龙三年七月,他的父亲刚刚坐上皇帝宝座两年之后,他自己被封为太子也就一年之后,李重俊率左羽林大将军李多祚,右羽林军将军李思冲等,发动羽林军三百多人,把正在寻欢作乐的武三思与武崇训杀死于其府地,并杀死其同党十余人。 如此他还不知收敛,又命令左右大将军分兵守卫宫门,他亲自率兵追到肃章门,要杀韦后及安乐公主,上官婉儿等人。 韦后等人又不是傻子,皇帝还在他们手中,他们带着中宗李显出现在玄武门楼上。皇帝出动,再一劝降,李重俊身边的人不过是一些贪图富贵享乐的家伙,难得有几个衷心效命与他的,他的左右大将军便都倒戈相向。 李重俊兵败逃命,又被他的部下杀死,他死之后,他的头颅被割下献上。 一个好端端的太子,就这样送了性命,死后首身分开,都不被允许好好埋葬。 李显大概也是被那一刻的兵临城下吓坏了,自己的儿子,都已经死了他都不知道多少维护一下,韦后说不埋就不埋,就任由着李重俊的尸体曝晒荒野,任由他的头颅被割下来敬献在武三思的灵位前。 这天下是彻底地乱了,一个国家没有了太子,就失去了储君。李显的儿子现在都死光了,再也没有一个儿子可以做太子,可以继承他的江山。 没有太子的江山,就会给某些别有居心的人留下空子可钻,比如安乐公主。 安乐公主是个极有野心的女子,她与她的母亲可以说是那种为了权力而生的女人。在李显登基之后,几乎就是安乐公主和韦后还有武三思在操控着国家的运转,而中宗李显自己却缩到了一旁,整日只知道吃喝玩乐,根本就没有作为天下江山主人的一点点自觉。 安乐公主和韦后将太平公主也逐出了权力的中心,她们一心一意地想要学习武则天,也试着做一回天下的女主人。 第一百二十七章 情归何处 有这样的母亲和妹妹,李小蕙这种对政治一点也不热衷的态度自然无法得到两人的认同。 韦后对于失而复得的女儿永泰公主李小蕙的疼爱,远不如对从小在她身边长大的女儿安乐公主李裹儿那般喜爱。 李小蕙倒也并不在意,这本来就是她从已经死了的公主身上骗来的母爱,并也不应该是属于她的东西。 而李裹儿对于李小蕙,与其说将她看作姐姐,更不如说将她看成了竞争对手。 李小蕙虽然对于政治并没有那么大的热情,但是她来自现代的知识和那一年中武则天对她的着意培养,让她对于政治有了自己的一份见解,而且大多数时候,她的建议都十分中肯有用。 安乐公主是一心一意想要当皇太女的,尤其是太子李重俊死后,她心中的期望变成了赤/裸裸的展示,她丝毫不在意别人知晓她的愿望。 可是李小蕙却成了她面前的一座山。 李小蕙比她年长,按照立长的规矩,一定会先轮到李小蕙。而按照立贤的规矩,李小蕙那种与世无争的淡漠和她偶尔露出的真知灼见,都让安乐公主觉得有所不及。尤其是李小蕙那种不显山不露水,却让大多数正直的文臣武将都尊敬的人气,更让安乐公主觉得害怕。 就算可以立皇太女,立长立贤都很难名正言顺地落到安乐公主李裹儿头上,她如何能不嫉妒自己的姐姐? 李裹儿是将李小蕙看成了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除之而后快,又哪里顾得上半点姐妹情谊? 更让李裹儿感到威胁的,是李显的态度。李显自从坐上了王位开始,只要一遇到重大的难以抉择的事情,一定会先征求太平公主的意见,同时宣李小蕙入宫,听罢李小蕙的意见,才会做出决定。而安乐公主就算是撒娇撒痴,李显对她的也只是疼爱,并未将她视做左膀右臂。 这如何让安乐公主不恨? 她们母女可以将太平公主驱逐出权利的中心,但是对于李小蕙这样一个本来就不热衷于政治的人,驱逐也无从说起。她不参政,却在朝臣中自有她的一份影响力。实在的权利容易剥夺,而这份影响力,却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消除的。 安乐公主想要让母亲出面,但是韦后因为李小蕙的失而复得,心中对这个失去了两任丈夫一个孩子,现在还在守寡的女儿还是存着很大的怜惜的,她可以更加疼爱自己的小女儿安乐公主,却无法听从小女儿的意见,对禁受过许多磨难的大女儿痛下杀手。 安乐公主李裹儿在父亲母亲处都碰了壁,她却不是一个可以轻言放弃的女子,这条路走不通,她会用另外的方法,她是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女子,也是个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女子。 堂堂大唐的公主,居然雇佣了刺客来刺杀自己同胞姐姐。 李小蕙正在用各色的花瓣调配着应季的胭脂,已经到了秋天,气候干燥,这秋季的胭脂中也就含着更多的保湿成分。 门“砰”地一声被人推开,步履匆匆跑进来一个人,李小蕙回头一看,却是子衿一头汗水,头发也散乱了,她进屋略一打量,就冲着李小蕙跑了过来。 “小蕙,不得了了,庭芳那个小丫头跑了!”子衿喘着气扶着李小蕙的肩膀,道:“庭芳那小丫头,跟着那个琴师谷幽蓝跑了!” “那有什么大惊小怪,你不早知道他们两人相互倾慕么?你现在也不再需要庭芳,她也到了嫁人的年龄。”李小蕙若无其事地将一个小瓶子里的膏脂倒出来,溶入她已经捣成糊状的花瓣膏中。 李小蕙当然可以若无其事,因为庭芳和谷幽蓝私奔这件事情,是她支持的,而且他们私奔的路费都是她给的。 自从子衿住在了寺院旁边之后,她一改往日好吃懒做的习惯,事事躬亲,而且她不再见任何从前的客人,庭芳对她而言自然没了用处。从前她的琴师谷幽蓝也再回到乐坊。庭芳和谷幽蓝从前在子衿身边的时候就互有好感,日久生情,可是庭芳又不敢告诉子衿,生怕子衿不许。 李小蕙偶尔发觉了,替庭芳向子衿提过几次,子衿却不许。 李小蕙便送给谷幽蓝一些钱财,让他干脆带着庭芳私奔,离开长安,反正子衿现在一片痴心都在一行法师身上,一行不离开长安她是绝对不会离开的,庭芳就算是跟着谷幽蓝私奔了,她也不会去追。 “臭丫头跑了也罢,反正她留着也只会给我惹事,可是她还偷走了我的东西!”子衿越说越是激动,声音也拔高了,“庭芳那个臭丫头走的时候偷走了我的桂花糕!” 李小蕙差点笑出来,还好她没有喝水,否则一定会一口喷出来的。 一块桂花糕? 一块桂花糕就会让子衿这么激动?从前那个一掷千金连眉头都不皱,一身侠气的子衿去哪儿了?怎么现在为了一块桂花糕就念念不忘? “好了好了,不就是一块桂花糕么?回头我补给你,你要多少都可以,行么?”李小蕙就像是在哄小孩子一样在哄子衿,撺掇着谷幽蓝带着庭芳逃走是她的主意,她心里还是觉得多少有些愧对子衿的。 子衿却更加急了,眼眶都红了,“那块桂花糕是大安国寺的,只有被邀请去的法师才能吃得到,是他不舍得吃,专门带来给我的!”子衿说着,几滴眼泪落了下来,“我都不舍得动,放了那么久,却被那个小丫头偷了去!” 那块一行从大安国寺带给子衿的桂花糕,子衿足足放了一月有余,桂花糕虽然不易腐坏,却也放地干了硬了,子衿却仍旧舍不得吃,只是痴痴地看着,好像那桂花糕里就有一个只属于她的世界,有她的无上欢乐。 庭芳却也不是专门为了气子衿才偷走那几块桂花糕的,谷幽蓝最喜欢甜点,庭芳在见到子衿那几块从大安国寺得来的桂花糕后,很像带去给她的乐师哥哥尝尝,却迟迟得不到子衿的允许,大概趁着要私奔之际,直接偷走了吧? 几块已经发干发硬,口感定然不怎么样的桂花糕,居然惹得子衿如此焦急,恐怕子衿从前的旧相识是绝对不会相信的。 “不就是大安国寺的桂花糕么?别人拿不到,我是公主,难道也有要不来的?别急,我这就派人去取。”李小蕙一面安慰着子衿,一面命人马上去大安国寺,要他们独家生产的桂花糕。 就算是这样,子衿仍旧没有丝毫开心。 子衿真正不开心的,不是失去了那么几块桂花糕,而是因为那几块桂花糕是一行送给她的,就算李小蕙能给她弄来一模一样的,那也不是当初一行送她的那几块桂花糕了。 庭芳啊庭芳,你真是偷错了东西! 李小蕙心中暗暗叹息,“子衿,别急,明日我陪你去找法师,可好?” “可是,他闭关了,不见任何人。”子衿犹豫着,她心中明白一行为何闭关,一行要避开的,只是她而已,但是她却依旧不甘心,既然肯送她桂花糕,就说明心中有她,为什么非要对她避而不见呢? 李小蕙轻叹一声,道:“闭关闭关,这些和尚,遇到大麻烦就知道躲着藏着,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难道还能闭一辈子的关,再也不见人么?”李小蕙摇了摇头,佳人对和尚这般痴心相托,和尚也是人,也有血有肉,不动心是不可能的。李小蕙自己就曾经见过一行与子衿在一起高兴的模样,既然喜欢了,又怕违逆佛祖,不肯直视自己的内心,这和尚也在自己同自己闹别扭,只怕这么放任自流,和尚不知要那年那月才能想得明白。 “安心,明日我就去找他,就算是闭关,也不能不见公主吧?再说父皇也要见他,他总不能一直躲起来谁都不见吧?” 子衿听到李小蕙这般说,眼睛马上亮了起来,丢了桂花糕的事情立刻抛之脑后。 看到子衿高兴的模样,李小蕙心中却是莫名地一痛。张柬之死了也有些时日,韦后因为张柬之是间接死于自己,觉得有些愧对李小蕙,曾经若干次地提及要为她再找一个驸马,甚至让李小蕙自己任意选择,不管她选谁,韦后都会凭借权利为她将此人招为驸马。 唐朝的公主,再嫁三次都是稀松平常的事情,李小蕙虽然有过两任丈夫,可她并没有孩子,再嫁并不会引起任何非议,但是李小蕙却婉拒了。 她心中的人究竟是谁,只有她自己知道,因为知道那个人是谁,所以更加不能提。 名义上,那是她的堂兄,古人说通行不婚,现代人医学说五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而且他是临淄王,他还会做皇帝,而且李隆基已经婚配,他们之间是不可能有未来的。 所以在看到子衿可以大胆地追求她喜欢的法师一行,看到明月可以与画圣在一起风花雪月,李小蕙心中自然也会有一点感伤的。 因为她自己得不到,所以她才会支持谷幽蓝带着庭芳私奔,因为她得不到,所以更加希望别人能得到。 第一百二十八章 朝朝频顾惜 人,因为有了信仰而更加坚强,但是有时候,人也会因为有了信仰,而更加迷惑。 一行既是如此。 他迷惑了。 世上大概很少有男人可以抗拒如子衿这般美女的诱惑,当她虚情假意的时候,就足以让众多的男人为之颠倒。当她真诚以对,痴心付出不求回报的时候,当她一片真情独君一人的时候,就算可以不为她的姿色诱惑,也会被她这一片真心感动。 一行正值壮年,也许多年的清修可以让他抗拒诱惑,但是却无法斩断情感。在面对子衿的真情时,他动心了,动摇了。 动心的时候,他也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中,每每与子衿相处,就犹如春风拂面一般欢乐,但觉得人世之间除此之外再也无所求。但是每每离开佳人,独处一室面对佛祖的时候,他又会陷入深深的自责中,责备自己向佛之心不坚,竟然会如此轻易地动摇。 无奈,他只能选择闭关的方式,封闭了自己,也关上了那扇通向外面的门,他也想接着闭关,将自己心中初生的那情种一并关闭。 可是闭关的结果,却让他更加苦闷。为什么明明在念诵着经文,心中本该一片空明,却浮现出那女子的影子?一颦一笑,宛若眼前。 朝朝频顾惜,夜夜不能忘。 他越是想要忘记,就越是不能忘记,女子的笑容,女子的声音,将寺内的钟声掩盖,无论诵经的声音多么大,在他耳畔回响的依旧是那女子的笑声。 如果再这么下去,他大概是永远也无法得到解脱了,不过这个时候,闭关的门被打开了,准确地说,是被人一脚踹开了。 如此无礼的事情,也只有李小蕙有这个胆子做出来。因为一行的弟子谨奉一行的法旨,坚决不许李小蕙进入,也不肯通报,最后惹得李小蕙脾气上来,回去找了李显要了两百禁卫,强自冲进去,之后一脚踢开了门。 “闭关能闭出什么来?逃避不是办法,承认了再去解决才是法子。”李小蕙笑着,道:“听闻法师不仅精通佛法,也精通天文地理,算术历法,怎么会被这点小事难住,还需要闭关静思来解决?法师还不如听听自己的内心究竟是怎么想的,有事不一定问佛祖就能问出结果来,问自己的心,或许更有可能问出结果。” 一行愣了愣,伸手按在胸口,的确,他的心一直在想着此刻站在李小蕙身后,早已经泪水盈盈的女子。 “为人一世,做到问心无愧就罢了,何必在乎那么许多?”李小蕙对佛教除了“阿弥陀佛”这四个字,是半点不懂的,她只是照实说出自己的心里话而已,这话,既是为子衿说,也是为自己说。 “如果喜欢她,为什么不敢承认呢?”李小蕙说着,将自己身后的子衿拖出来,笑道:“子衿姑娘一向胆子大的很,这个时候不会什么都不做吧?” 子衿是很胆大的,只是在面对喜欢的人时,有些不知所措罢了,当李小蕙把她推出来的时候,她就大大方方地站在一行面前,道:“我不和你的佛抢,我只希望你在拜完佛之后,可以想想我。” 一行低着头默默地捻着手上的佛珠,过了一会儿,他忽然停住,将手上的佛珠取下,亲手戴在子衿的手腕上。 “这是当年我受戒的时候,师父赠予我的,希望可以保你平安。” 子衿笑了,这一回她笑地很是欢畅,笑过,她伸开双臂就抱住了一行。 这一幕也许当事人倒是没什么,却把从门缝儿里偷看的小和尚吓坏了,一下子蹲坐在地上,不知所措。 朝朝频顾惜,夜夜不能忘。 每个人的情,都有归宿,每个人也都找到了归宿。 子衿选择了一条艰难的路,历史上的一行并没有还俗,他编制《大衍历》,设计黄道游仪,制造水运浑象,主持天文大地测量,在他这一生中,子衿到底有没有陪伴着他,历史是不会记载的,李小蕙也无从得知。但是他们两个人终于没有了隔阂,现在很好,那样就很不错了。 明月也选择了她的路,陪伴着画圣一步步成长,明月想必也是满足的。 至于私奔了的庭芳,与谷幽蓝过普通人的平凡日子,还能弹琴为乐,他们也会满足吧? 也许日日相处在一起,他们终将厌倦了对方,也许有一天他们再也无法看到对方身上的优点,而只能发现对方身上的缺点,也许在若干年之后的某一天,他们会一边后悔着今日的决定,一边为朝夕相处的男人煮饭。 生活会磨去一切激情,但是生活也会有数不清的意外。两个人在一起相处不可能三百六十五日都和和睦睦,可灾难降临的时候,这个世上还有人会与她们一起携手度过。 李小蕙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有这样的运气。 “公主,皇上宣您进宫。”匆匆而来的侍者打断了李小蕙的冥思,李小蕙答应一声,略微整理,便随着侍者前往宫中。 李显最近是益发地依赖李小蕙,与此同时,李显甚至在故意疏远着安乐公主李裹儿,这引起了李裹儿强烈的不满。 看到李小蕙进宫的时候,李显很是激动,他将李小蕙拉到身边,就像是一个老年人般,絮絮叨叨说了一堆有用没用的话。 李小蕙看着案上堆叠入山的奏折,无奈地叹了口气。虽然她无心权利的角逐,可是看到自己的父亲把一个国家弄得这般乱七八糟,奏折堆放数日也不闻不问,她还是不自觉地去处理。 这也许就源自武则天对她那些日子的教导所形成的习惯,李小蕙是个认真的人,她看不下去自己的这个皇帝父亲这般怠慢政务。 因为安乐公主的胡闹,朝堂上的大臣也多有些不学无术之辈,奏折都是假手于人,也没有什么实质内容,只是辞藻华丽,一千多字,看到五百多字的时候还不知所谓何事,让人感觉头疼地很,怪不得李显看到这些东西就烦。 李显虽然不耐烦处理奏折,却一直陪在李小蕙身边,为她端茶送水,就像是个普通的慈父一般。 一点一点地处理完,已经是午夜时分,宫门早已经关闭,李小蕙也无法离开。 李小蕙揉了揉太阳穴和酸麻肿胀的眼睛,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活动活动因为久坐而僵硬的腰腿。 “惠儿,也只有你会真心实意地帮朕,却不会对朕提任何要求。”李显叹了口气,似有所感。 李显是个懦弱的皇帝,史书上说他在做了皇帝之后,事事都听从韦后的意见,甚至连韦后红杏出墙了,他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到最后,他还被韦后和安乐公主合伙用毒饼害死。 “父皇,您是皇上,普天之下都应该是您的臣民,你不应该受制于人的。” 李显摇了摇头,伸手拉着李小蕙坐在他身边,叹道:“惠儿,做了皇上的人才是最不自由的,从前朕不是皇上的时候,时刻都担心着母后会杀了朕,可是当朕做了皇上,从前那些还能留在朕身边的人,也一个个远离了朕,朕现在是彻底的孤家寡人,惠儿,你总是不肯留在宫中,就当父皇求你,你留在朕身边吧!” 李小蕙有些犹豫,她不答应留在李显身边,就是不想被卷入政治的漩涡中,她知道李显这皇帝也没做多久,他死后韦后想要做女皇帝,结果太平公主联合李隆基发动兵变,杀了韦后和安乐公主。 如果她现在留在李显身边,又无法阻止历史发展的话,她很可能被韦后和安乐公主当作绊脚石清理掉。 可是,看到李显期盼的眼神,拒绝的话李小蕙却怎么都说不出口。 这是一个父亲一点小小的希望,他孤独寂寞,他的妻子和小女儿都远离了他,只把他当成获得权力的一种方式,却未把他看做丈夫和父亲。他后宫也有无数的佳人,却没有一个真心实意地待他,不是惧怕他,就是奉迎他。他想要寻找亲人,想要找一个可以帮助他,可以安慰他的人。 一个父亲的恳求,李小蕙实在是无法拒绝。 “父皇,容女儿回府整理东西,女儿三日之后就入宫陪伴父亲,如何?” “好!好!你要什么,都告诉朕,朕一定满足你!” 李小蕙苦笑,李显这是把她又当作安乐公主李裹儿了么?安乐亲近他,是为了得到想要的东西,可她李小蕙却什么都不要。 她想要的东西,是没有人能给她的。 也许呆在宫中,或许还能以权谋私,召临淄王到长安来吧? 李小蕙抱着这么一点小小的私心想着,既然无法忘记他,那么多见他一次也是好的。总好过这么见不到空相思。 回到公主府中,李小蕙却坐在窗前发呆。 眼前一晃,李小蕙再眨眼的时候,她面前已经站着一名身着绿衣的少女。那少女背上背着一柄长剑,剑柄上也系着绿色的剑穗,站在她面前,亭亭玉立,让李小蕙忽然生出一种自己已经老了的感觉。 “你这公主府的护院,实在不怎么样,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进来了。”那少女哼了一声,一脸骄傲的表情。 李小蕙忽然觉得这少女有些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 第一百二十九章 父亲和女儿 绿衣绿裙的少女苗条而高挑,虽然按照这个时代的标准来衡量,她有些偏瘦,但是以现代的审美来看,她的身材极好,又高,身体各处的比例接近完美,又带着一种青春活泼的气息,一见就让人喜欢,若是在现代,绝对是当模特的好料子。 “你不记得我了?”那少女很是活泼,她吐了吐舌头,又伸手挠了挠发根,笑道:“我是同平儿,原来还差点杀了你,你忘了?”说罢,她还晃了晃自己背上的长剑,剑穗随着她的动作晃动起来,更为这个女孩儿添了几分活力。 经同平儿这么一说,李小蕙马上想了起来。 那已经是四年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武则天还在位,李小蕙也刚刚嫁给张柬之不久。 同平儿是太平公主的侍女,而她的姐姐就是那个给李小蕙送白玉扳指的女子,当年那女子被杀死了,还是李小蕙和李隆基埋葬了她。同平儿和她的姐姐相依为命一起长大,她一直认为若不是李小蕙的关系,她的姐姐也不会死,所以同平儿下决心要杀了李小蕙替她的姐姐报仇。 于是在见到李小蕙之后,同平儿就一直想着要杀掉她。 李小蕙嫁给张柬之的时候,曾今穿过一件用孔雀羽毛编制而成的衣裙,很是漂亮,而且天下仅此一件。 后来李小蕙将自己的裙子送给了子衿,子衿穿着那衣服,却被同平儿误当做公主,一剑将子衿捅穿,子衿命大没死,却因此与一行法师结下了一段缘。 太平公主抓了同平儿,将她交给李小蕙任李小蕙发落。李小蕙因为自觉欠了同平儿姐姐的一条命,于是就放了同平儿。 如今想起这些事情,李小蕙唏嘘不已,张柬之已死,武则天也已作古,当年在的许多人如今已经走完了一生。而当年那条引起同平儿误会的孔雀羽毛裙子,也因为上面又是破洞又是血迹,李小蕙觉得不祥,不知扔到哪里去了,再也找不回来。 往事历历在目,大概唯一能让人感觉些许安慰的,就是子衿因祸得福,终于可以和她所喜欢的人在一起,虽然一行仍旧是日日晨钟,但是晚上一行会离开寺院,去陪伴子衿。 当然,一行这样的特权也是李小蕙通过自己的身份争取来的,她通过李显下令,一行才可以做这样特立独行的高僧。 李小蕙细细打量着站在自己面前的同平儿,才几年未见,当初同平儿还是个小女孩儿的模样,如今长高了许多,已经出落成楚楚动人的少女。言语动作间偶尔来透出一股天真之气,却让她显得更加纯真自然。 看同平儿没有一点杀气的模样,李小蕙觉得她不会是专门再来杀死自己的吧? “的确是忘了呢!”李小蕙挠了挠头发,笑道:“你的样子变了好多,从小丫头变成美女,别说是我,就算换了旁人,这么几年未见,也不一定能认得出来。” 同平儿“嘻嘻”一笑,看了看四周,问道:“你怎么不跑,也不叫人,就不怕我这回是来杀你的?”在同平儿眼中,李小蕙这座公主府也太寒酸了些,她从小在太平公主府长大,见惯了太平公主府的模样,两相对比,李小蕙这里的院落屋子虽然也大,但是人却少得可怜,她翻过了墙轻轻松松就进来了,也没有见到几个侍女。再看看屋子里,装饰也简单地很,多余的饰物极少。 除了太平公主府,安乐公主府同平儿也见过,长宁公主府同平儿也曾进去过,这两位都是永泰公主李小蕙的妹妹,可是她们的公主府比皇宫都奢华,门里门外家丁侍女穿梭不休,陪伴公主左右的都是年轻俊美的男子。 可是这些李小蕙的永泰公主府统统没有。 李小蕙也笑了笑,若是每个刺客都像同平儿这么天真,她大概已经死了几十次了。 “就算你真的来杀我,我喊人又能如何?我跑又能如何?以你的速度,我是绝对不可能在你眼皮底下逃掉的,而我的那些护院,正如你所说,都无法察觉到你的存在,我就是喊了他们来,怕也不过是多添上几条人命,终究是无济于事。” “嘻嘻。”同平儿笑出了声,这些年她离开太平公主府,遇到了高人,拜了师父,一身武艺更加出神入化。这些年她见识多了阅历也广了,对于当年的事情,她也经过仔细调查,其中来龙去脉虽然还无法查的透彻明晰,但是事出有因,她也明白并不是李小蕙之过。 这些年她也杀过人,被杀死的人死前因为恐惧丑态百出,她也见过许多,也见过可以镇定自若的,却是少之又少。而李小蕙在独自面对着她的时候,居然还能这么思路清晰,算是难得,同平儿从心底里有些佩服她。 过了一会儿,同平儿道:“你真是有趣,若不是我姐姐的死和你有关,我真想认你做姐姐,一定有趣地很。”她笑罢,又正色道:“我不是来杀你的,但是有人要杀你,我就是来告诉你,有人出了高价雇佣了身手比我更好的人来杀你,既然你的护院挡不住我,就更加挡不住他,你危险喽!” 同平儿说着,又吐了吐舌头,嘀咕道:“你怎么总是得罪人?”说罢,转身就要走。 “为什么特意来告诉我?” “师父说,我欠你一份情,所以总得稍微报答一下,这就算是已经报答过当年你没杀我的情啦!你自己当心吧!哦,对了,要小心你的那个妹妹。”同平儿的人已经没了踪影,但是声音却远远地传入李小蕙的耳朵。 这声音惊动了李小蕙那寥寥无几的护院,看着姗姗来迟的护院,李小蕙笑道:“是故人来访,没事,都去休息吧。” 她的妹妹,和她有利益冲突,而且有如此胆量敢买凶杀公主的,除了安乐还能有谁?李小蕙发愁地揉了揉太阳穴,安乐啊安乐,再怎么说,我也是和你一母所生的姐姐,你就真能下得了手杀我?而且我现在还没有碍着你太大的事儿吧? 安乐公主李裹儿雇佣江湖上顶尖儿的刺客来杀李小蕙,这消息安乐虽然瞒的紧,却只瞒得了朝堂,瞒得住她的父母,却无法赌注江湖上流传飞快的消息。 当这消息落入同平儿耳中时,她决定出面来提醒李小蕙一下。 离开了永泰公主府,同平儿觉得只提醒一下似乎解决不了李小蕙的问题,看她那些没用的护院,实在没有一个能抵抗刺客的人。 同平儿要报恩,就要报地彻底,就像她复仇要复地彻底一样,这些年她把当年伤了她姐姐的人都寻了出来,一个一个地杀了,算是替她的姐姐报仇。同平儿略作打算,就换了方向,奔向城东的破庙。 同平儿知道安乐公主雇佣了谁,那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杀手,只要是他想杀的人,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可以躲过去的。 破庙内,一袭黑衣的男子正擦拭着手中的剑,他的剑是短剑,比普通的剑断了三寸。一分短一分险,虽然短剑在与人对敌的时候有些吃亏,但是近身搏斗却是极为有用。他是杀手,所以用短剑,招招见血剑剑致命。 绿衣飞舞着带着少女落在黑衣的男子面前,绿衣的少女嘻嘻一笑,道:“黑炭头,好久不见,你那把破剑还没有换啊!” 被同平儿称作黑炭头的男子抬起头,他的脸也很黑,比他身上的衣服只稍微白一点,但是他长相却极为英俊,若不是那么黑,他应该更加好看才对。 那男子看了同平儿一眼,又继续低头擦着剑,道:“剑就是我的命,命怎么能随意丢弃。” “你又要杀人了是不是?”同平撅着嘴走到那黑衣男子的身侧,不满地嘀咕着,道:“你答应过我,以后只杀坏人,怎么又食言了?” 黑衣男子一边擦着剑,一边道:“小师妹,这世上这么多人,你说得清楚哪个是好人哪个是坏人么?好人坏人,不是那么容易分清楚的,就算是天性善良的人,也会做坏人,就算是十恶不赦的坏人,也做过一两件好事的。” “别和我讲大道理!”同平儿撅着嘴,道:“这次这个,我不能让你杀她!你要杀她,我们就按照道儿上的规矩,先来比试,你赢了我,才可以去杀她!” 黑衣男子停止了擦拭手中的剑,问道:“为什么要救她?” “我欠她一条命,欠地久了怕还不起,只能赶紧着还,而且非还不可!” 黑衣男子看着手中的短剑,忽然短剑扬起,直接碰到了同平儿手中已经出鞘的长剑上。同平儿手中的也是宝剑,锋利之极,而且那黑衣男子角度把握极准,碰上去的同时他的短剑就折为两截,而同平儿的长剑却毫发无损。 “小师妹,我们已经比过,我输了,听你的,我不去杀她就是。”那黑衣男子说着起身就往破庙外走,同平儿急急追了上去,喊道:“师兄,黑炭头,你不要你的宝贝剑了?” 李小蕙搬入了长安城的皇宫之中,而且就呆在李显身边,李显在正殿,她就在偏殿,两人相隔不过一堵墙。 李显真的是非常信赖李小蕙,所有送来的奏折,李显都让李小蕙先看一遍,然后选出那些无关紧要的送给韦后看,而其他的都由他自己来处理。 李显初登皇位的时候,对韦后是十分信赖的,甚至将朝政交给韦后全权处置。也许就是因为这样,韦后的权利欲望开始空前地膨胀,但是她却忘了,她的权利是李显给的,李显才是天下真正的主人。 韦后越来越不将李显放在眼中,须知脾气再好的人也会有火性,韦后越是放纵,就越是失去了与李显之间多年夫妻的感情和信赖。 有一次韦后把安乐公主不满五岁的孩子抱在膝上,下手诏拜为太常卿、镐国公,食邑五百户。 李显见韦皇后擅自做主下旨,不把他放在眼中,当时便拦住韦后的手诏说:“且慢下诏!待朕回宫去,再做计较。”韦后听了,冷冷地说道:“什么计较不计较?陛下在房州时候,不是说将来一听妾所为吗?为何如今又要来干涉呢?”中宗心中愈觉耐不住了,便一句话不说,传旨起驾回宫。韦后早已不把中宗放在眼中,见中宗负气回宫,也毫不惊惧,在安乐公主府中饮酒作乐直到深夜。 这一次,韦后已经碰到了李显的底线,她却仍旧不知。 不久之后,许州参军燕钦融上言:“皇后淫乱,干预国政,安乐公主武延秀等,朋比为奸,谋危社稷,应亟加严惩,以防不测。”中宗面召燕钦融诘问。燕钦融以头叩地高声而言,神情激昂,唐中宗默然不语。 燕钦融才步出朝门,便由韦后的手下擅令骑士把他用锁链拿回,掷于殿庭石上,折断颈项,立时毙命。 韦后这般处事,中宗未免动怒,不禁恨恨地对那些骑士说:“你等只知有皇后,不知有朕么?” 自此之后,李显对韦后的信任荡然无存,夫妻情义也所剩无几。因为李显自己不善于处理奏折公文,当他发现李小蕙处理这些东西很熟练时,就将李小蕙召至身畔日夜陪伴。 李小蕙越来越接近权力的核心,安乐公主对她的怒气也就越来越大,甚至被剥夺了一部分权力的韦后对于李小蕙都不再像从前那样疼爱。在韦后看来,李小蕙明显不如安乐公主贴心,也不如安乐公主与她亲近。 李小蕙为了帮助自己的父亲,而逐渐疏远了自己的母亲和妹妹。 不过她这样做也不是一无所获的,朝政琐事渐渐交付于李小蕙之后,朝中那些前朝老臣和一些较为正直的臣子也觉察出李小蕙处理事情的方式明显与皇后不同,更为公正合理,也更加契合实际。 甚至在面对大灾荒的时候,这位很少露面的公主也能处理地井井有条,而且颇有其祖母武则天的风范。 这就是李小蕙的收获,她在不知不觉间获得了属于自己的威信,这不是靠那只现在已经变成装饰品的白玉扳指得来的,而是凭借她自己的能力。 李显越来越懒得看奏折,甚至懒得御笔亲批,后来就由李小蕙代为批示。那奏折上用朱笔写就的不算好看的小楷字体,成了李小蕙的标志,虽然她尽量避免出现在公众场合,但是满殿的朝臣心知肚明,哪些是永泰公主经手的奏折,那些不是。 而那些用金银从安乐公主处买来官职的人,在看到朱笔小楷时,就愈发头大。若是找人代笔写的文采飞扬,那朱笔八成会将之前歌功颂德的部分一笔勾销,然后在注上大大的两个字“废话”。若是自己亲自动手,又往往辞不达意,无事可说。 李小蕙的文采不佳,所以代朝廷品评天下文章的依旧是上官婉儿,整个朝堂之后,居然是女子成了主心骨,而那些本应该承担责任的男子却退避开来。 李显因为有了李小蕙的帮忙,又重新过气了他那种醉生梦死,整日美女围绕的生活,他的健康状况也随着他这种极为耗损精气的生活方式而变得糟糕。 李小蕙虽然劝过李显几次,却也没什么作用,皇帝要做什么事情,又没有人敢硬拦着。 李显醉生梦死去了,李小蕙却愈加艰难。韦后和安乐公主对她一点善意都没有,这自不必说,而上官婉儿对她也没有亲近之意。在这恢宏的皇宫内,李小蕙才是活成了孤家寡人的那一个。 太平公主被韦后逐出了权利中心,整日在她的公主府中养着众多门客,不见外人。李小蕙也会遇上棘手的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却连个可以商量的人都找不到。 此时,李小蕙已经帮助李显处理政务两年年有余,忙碌的时候时间总是流逝地特别快,当李小蕙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是景龙三年,景龙是在神龙之后李显的年号,也就是在太子李重俊造反被杀那一年开始启用的年号。景龙三年,也就是公元709年,距离李显被毒死的公元710年,只有几个月的时间。 李小蕙是真的怕了。 太平公主作为武则天的女儿,在权利的中心那么多年,她对于政治的敏锐是无人能及的,原先她还会出面帮助李小蕙,可是最近她却闭门不出,她一定是觉察到什么不对。如今她虽然有门课上千人,但却没有兵权,所以明哲保身是她的选择。 当然,太平公主不可能预见到李显的死亡,太平公主预见到的,是最近韦后和安乐公主的蠢蠢欲动,她们已经受不了李小蕙如今大权在握的情况,决定要彻底扭转这种局面。 太平公主在面对李显的家务事时,自然会远远规避,以求保全自身。 李小蕙自己也察觉到了,从前韦后还会隔三日五日便来看她,每次都会带些价值不菲的礼物,有时候安乐公主李裹儿还会随行,但是近三个月来,两人没有来过一次,她去向皇后请安,韦后不是避而不见,就是在帘后装病 第一百三十章 久别重逢 李小蕙的宫女已经被她换了一波又一波,她几乎每隔三个月,就要将自己的身边人来一次彻底的大换血,可是就算如此防范,她身边依旧充满了无数双眼睛。无论李小蕙做什么,安乐公主都会迅速知晓,安乐公主知晓之后,就会给李小蕙制造各种障碍,让她无论处理什么事情都不能得心应手。 李小蕙在宫中几乎到了举步维艰的地步,而且她也感觉到危险正在一步一步向她临近。 她实在受不了这种气氛,而且李小蕙从未有过那样的野心,她向李显提出,自己的身体变得很糟糕,已经无法再帮助他,想要出宫回公主府去静养。 李小蕙说得很是小心,唯恐触到李显哪根敏感的神经。在提出要求的同时,李小蕙想着一旦可以出宫,她一定要尽快离开长安,离得远远的,再也不回来。 这回是下定了决心天塌了也不会回来。 可是李显却不肯放李小蕙走。 也许作为一个人来说,不能如此强求李显,他的前半生都在颠沛流离中度过,后半生好不容易得到安逸日子,的确是应该享福,不应该再操劳。可是李显不是别人,他是一国之君,一国之君只图享乐而不管这天下,就是他的失职。 李显大概也知道自己是应付不来一个皇帝应该做的各种事情,他又不愿意假手韦后,所以他万分不愿意放李小蕙走,而是召来御医为李小蕙诊治疾病。 李小蕙哪儿有什么病,顶多也就是熬夜熬多了,有些焦虑伤身而已,御医说公主的身体无大碍,李显就更加不可能放李小蕙离开。 李小蕙很无奈,却也没有办法。 大概是担心李小蕙会离开,李显给了李小蕙更多的权利,甚至可以用皇帝的名义来发布圣旨。李显给李小蕙的权利,甚至比他从前给韦后的都多。 眼看着皇帝一天一天疏远自己,眼看着手中的权利一点一点被转移,看眼前朝中自己的人被一个一个清除,韦后不可能不动,安乐公主李裹儿也不可能放任自流。 李小蕙一直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而且发生的极为突然。 某日午后,当李小蕙处理完各地呈上来的关于春耕的奏折后,她用热手巾擦了擦脸,准备休息一会儿。却见李显手中拿着一个肉饼子,一边吃一边走进来,道:“惠儿,这是你母后亲手做的,味道很好,你也来尝尝。” 恐怕一个惊雷在李小蕙的头顶响起,也比不上此刻的震撼大。 她想要说那东西不能吃,可是李显已经吃下去多半个,此刻再说恐怕是来不及了。而且她没有任何的证据,如何可以判断那一定是有毒的饼子? 李显还在高兴地吃着,大概是因为前半生那艰难的岁月,做了皇帝的他对于珍馐美食也没有多大兴趣,反倒是对于平常百姓喜欢吃的东西很喜爱,比如饼子。 “惠儿,你不吃一个么?” 李小蕙僵硬地摇了摇头,道:“我不饿。” “哦。”李显依旧吃着,一个落了肚,他就又取了一个。 “父皇!”李小蕙实在忍不住了,她道:“父皇脾胃不好,御医说一次不要吃太多的东西,父皇已经吃掉一块了,不如喝些东西吧。”李小蕙说着上前抢走了李显手中已经咬了一口的饼子,急忙让人端来解暑的绿豆汤,如果真的有毒,绿豆也是解毒的东西,喝下去应该会缓解一些吧? 李小蕙忐忑不安地看着李显喝下了那碗绿豆汤,过了没有五分钟,李显忽然双手抱着肚子,喊道:“哎呦,朕的肚子疼。” “快叫御医来!”李小蕙急忙召御医前来,可是当御医到达的时候,似乎已经显得有些太晚了,刚刚还大呼肚子疼的李显,此刻已经有气没力地躺着,从他的嘴角和鼻孔都流出鲜血来,他的气息也十分微弱。 韦后不仅在饼子里下毒了,下的还是烈性的毒药,只一时半刻,李显就已经大张着眼睛,呼哧呼哧只有出气没有入气,等到韦后穿着整齐的衣服来到的时候,李显就剩下最后一口气,他说不出任何话,只是紧紧攥着李小蕙的手,双眼大睁着瞪着天空,片刻间就停止了呼吸。 李小蕙看着已经死去的李显,怔了半响,直到屋子里的人哗啦啦跪下一片,她才恍惚明白,历史的轨迹已经不可阻拦地走到了她的身边,李显已经死了。 李小蕙将李显紧握着她的那只手用力掰开,向后退了一步,跪在人群中。而随后赶到的安乐公主李裹儿,却是扑到李显的失神上痛哭流涕,甚至数次以头撞柱。 她是在哭已经死去的父亲,还是在哭给别人看? 韦后擦了擦眼泪,她冷冷地扫视着跪在地上的人,道:“皇上今早还健康,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你们是如何照看皇上的?”说着,她下令道:“来人,都给我抓起来,关起来!等我一一审问!” 由韦后来寝宫的时候就带着的一群侍卫马上将皇帝寝宫中所有的宫女太监都一并抓起来,不顾他们的哭喊求饶喊冤声,一个个都拖到外面去。很快地,跪在地上的人就只剩下李小蕙一个。 李小蕙只觉得心里堵得厉害,李显是她的丈夫,她怎么能下的去这样的手?当年她和李显被软禁被流放,在一起患难与共多少年,难道那么多年的夫妻情谊,都比不上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权利么?为了权力,真的可以抛弃一切去杀死自己最亲密的人么? 韦后慢慢地坐在李显的尸体旁,替他梳理着头发,将他鼻孔和唇边的鲜血擦拭干净,又替他整理了整理衣服。抚摸着李显的脸,韦后悠悠地笑了,“陛下,若是我们一直像以前一样,多好。” 她对于李显还是有那么一点情谊在的,三十多年的夫妻做下来,那情是渗入到了骨髓中,无法消除的。 “陛下,若是你不查我的那些男人们,我也不会下这样的手,我舍不得你。”韦后悠悠地说着,也不管这个她亲首毒死的男人能不能听得到,也不管此刻李小蕙还在她身边跪着,“陛下,我是舍不得你的。”韦后一再重复着这句话,之后幽幽地哭了起来。 她这一哭,方才一直大哭着的安乐公主却安静了下来,很是平静地来安慰她的母亲。 李小蕙跪地时间久了,就算是地上铺着羊毛毡,她也觉得膝盖有些疼,就慢慢地站了起来。她这一站,引起了韦后的注意,似乎她方才跪着的时候韦后没有看到她一般。 韦后擦了擦眼泪,又变得平静了,“惠儿,你一直和陛下在一起,你说说陛下到底怎么了?” “我不知道。”李小蕙看着自己脚下前方的地毯,坚决不肯多说一个字,任凭韦后怎么问,她就一句话:“我不知道。” 她的确什么都不知道,如果她不了解历史,又怎么会想到是韦后下毒毒死了李显?她所看到的只是李显吃了韦后做的饼子,然后肚子痛,没等到御医来,他就死了。 至于饼子和他的死有没有关系,与李小蕙无关。 刚才李小蕙就发现,那些剩下的饼子和李显只咬了一口的饼子,早已经不见了踪影,细细回想起来,她将那些饼子交给李显身后跟着的小太监,接着就让人去传绿豆汤,好像就是那个时候,端着饼子的小太监退了出去,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的影子。 恐怕是永远都不会见到他的影子了,替主子做了这样的事情,下场只有被灭口。 “惠儿。”韦后的声音变得严肃了,而安乐公主李裹儿也趁机道:“父王如此突然驾崩,一定和你有关系!这段时间父王都和你在一起的!我和母后都没有见过父王!” “惠儿,到底是怎么回事?”韦后的声音更加冰冷严肃。 李小蕙死死盯着脚前面的地毯,答道:“我不知道!” 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件事说了,只怕更加糟糕,还不如不知道地好。但是韦后问的多了,李小蕙看着她那样一副装出来的悲哀模样,心中厌恶,不由地道:“父皇是怎么死的,母后应该比惠儿更加明白,母后不必再问我了。” 虽然没有明说,李小蕙话中却明明白白地表示,她是知道李显是被韦后毒死的。 果然,韦后的脸色变了,她走进李小蕙,伸手想要摸李小蕙的头发,被李小蕙向后一闪避过了。虽然李显和韦后都不算是李小蕙心理上的父母,不过相处日久,李小蕙对于李显的感情要明显好过对韦后的感情。 虽然李显也算不上一个兢兢业业的好皇帝,虽然他做皇帝的那几年将朝堂和天下弄得一团糟,但是李显是个好人,是个老实的好人。他对李小蕙很好,从未摆过皇帝的架子,就算是假手李小蕙来处理政务的时间,他也并非全然是利用,时常会有父女亲情流露。 这也是李小蕙明知是非之地,却逗留许久不曾离去的原因。 李小蕙心里也太渴望有人能爱她关心她。 如今李显死了,李小蕙心中也悲痛,想起这个懦弱的父亲身为皇子,却过了颠沛流离的半生,好不容易拨开乌云重间日,一朝登上宝座,他身边的人却开始在心里渐渐远离他,将他视作获取权利的手段。 李显的这一生都带着悲剧的色彩。 这是时代带给他的悲剧,也是他那懦弱却又贪图享乐的性格造就了的悲剧。 “惠儿,现在皇上归天了,我们母女若是联手,荣华富贵,甚至这天下都唾手可得。你也曾在先后身边,难道不羡慕先后那样的权利地位么?” 韦后这样说,安乐公主脸色变了,她生恐李小蕙答应了韦后,那么她的地位就不保,无论选择哪个女儿,韦后都可以保证她的权利在手,但是对于安乐来说,韦后选择谁就很重要。 安乐心知肚明,虽然母亲更加喜欢自己,但是她自有不及李小蕙的地方,如果母亲想要做第二个女皇,那么李小蕙对母亲来说一定比自己有用地多。 安乐阴着脸走上前来,死死盯着李小蕙,若是此刻李小蕙点一点头,她恐怕会马上扑上去,咬死李小蕙。 李小蕙摇了摇头。 “母后,让我出宫吧,我想离开了。”说着,李小蕙转身向殿外走去。就在她的脚迈出殿门后,身后的韦后喝道:“抓住她!” 韦后带来的心腹侍卫只听她的话,当即呼啦啦扑上来一群,将李小蕙围在当中,虽然他们并未对李小蕙动粗,但是李小蕙也无法离开。 “女儿,你的身体不好,留在宫中静养吧!”韦后丢下这么冷冰冰地一句话,拂袖便走,而安乐公主则得意洋洋地跟在韦后的身后,走过李小蕙身边的时候,还不忘丢给李小蕙一个得意的眼神。 韦后如愿以偿地临朝听政,她任用韦氏子弟统领南北衙军队。她的男宠宗楚客与武延秀及韦族诸人,一起劝说韦氏仿效武则天的故事。韦后本来就有此意,由他们说出,就是替韦后戳穿了最后一层窗户纸,韦后下定决心也要当女皇,而她做女皇最大的障碍,就是相王李旦。 李旦是李显的弟弟,也是武则天的儿子,李显既死,又没有儿子可以继位,那么李旦就是最佳的皇帝人选,而且李旦从前也做过皇帝。 韦后下决心要除去相王李旦,谁知李旦的第三子李隆基已先一步动手,联合太平公主,带领羽林军夜入玄武门,肃清宫掖,尽杀韦姓诸人。 韦后疑惧之下逃入飞骑营中,有一个飞骑兵将韦后斩首,并将其首级献给李隆基。而她的女儿安乐公主,还有帮助她的上官婉儿也一并被诛杀。 这一切发生的时候,李小蕙根本无从知晓,韦后和安乐公主将她软禁于深宫之内,想等到大事平定之后再来处理她的事情,可是她们再也无法等到成大事的日子。 当那扇门打开的时候,出现在李小蕙面前的是李隆基。 英俊的男子身披铠甲,宛若天神一般带着阳光和新鲜的空气冲入屋子,李小蕙抬起头看着眼前的人,一时连话都说不出来。 李隆基缓步走进李小蕙,他仔细地打量着李小蕙。已经五年了,五年之间他只有在奉诏来到长安的时候遥遥地见过李小蕙的身影,除此之外,两人再没有私下见面的时候。 是李小蕙避而不见,也是李隆基不敢再见。 谁知这一分别,就是五年。 这五年,是常常午夜梦回的模糊影子,是强压下心头思念的孤单寂寞,五年之间,李隆基也明白了,对于这个堂妹,他心中绝对不是简单的兄妹情意而已,他是喜欢李小蕙的,深深地喜欢,渴望着每一日都有她的相伴。 只是自己都知道这想法有些不切实际,连想都不敢多想。 五年之中,李隆基不断地听到各种关于李小蕙的传闻,当他知道李小蕙有了新驸马的时候,是满怀嫉妒,当他知道张柬之客死他乡的时候,在替李小蕙难过的同时,心底也有一些欢喜。 五年,他从小小的临淄王变成了楚王,割据一方,势力广大。 五年,李隆基听到李小蕙渐渐走到了政权的中心,李隆基却觉得他和李小蕙之间的距离更远,远到此生再也不能有任何奢望。五年,他没有一日不在励精图治,只是盼望着还能有机会再见。 如今再见了,明明有许多的话要说,却觉得没有一句可以说出口。 说什么好? 告诉她当年她中毒是他对骆鸣宇的默许?告诉她当年他就想过要谋反,只是将她当作工具? 对不起的事情已经做下了,心中却迟钝地恍然察觉到与她的情感居然是真的。心中后悔不迭想要挽救的时候,已经失去了挽回的机会。如今再见,能说什么呢? “好久不见,你还好么?” 五年没有见,再见的时候,第一句却是如此普通的一句话。 李隆基笑了笑,向李小蕙伸出手,道:“外面阳光很好,我来的时候看到院中的花都开了,你可想看一看?” 李小蕙点了点头,道:“好。” 李隆基拉着李小蕙的手慢慢走出了屋子,屋外的阳光的确很明媚,让李小蕙不得不眯起眼睛来适应屋里屋外强烈的反差。院中的花的确也都盛开了,姹紫嫣红,热闹欢快。 “母后和安乐,都已经被你们杀了吧?”李小蕙问道。 “是。”李隆基回答。 李小蕙过了一会儿,才说道:“就算她们做了错事,现在死了,就别再侮辱她们的身体,她们毕竟也是皇后和公主。” “好。”李隆基点了点头。此刻安乐公主的头颅已经被人砍了下来,挂在旗杆顶上任人观看,而韦后的尸体也被众人踩踏,李隆基命人前来收敛的时候,都拼凑不全她们的尸身,只能清洗之后用衣物裹住,放入棺木下葬。 而李显的尸身,因为这些日子一直无人照管,也已经腐烂生蛆,不成人形,只能勉强将蛆虫洗去,然后用大量的香料涂抹身体,再勉强裹上衣服放入梓宫之内。 等到迎李旦继位,平定朝中局面,清除韦氏乱党的余孽一切都做完的时候,已经是几个月之后的事情,堂堂的皇帝,被人毒死之后居然拖了五个月之久才下葬,而且尸身腐烂,就算是用了再多的香料遮掩,抬棺的人依旧能闻到那一股股混杂在香气中的臭味。 李显的这一生都在动荡之中,直到最后做了皇帝,也没有过过几天安宁的日子,直到他死后数月的动乱。他死后没有几个月,亲手毒死他的妻子韦后和他最疼爱的女儿安乐公主,还有他的妃子上官婉儿就先后死去。可是因为她们的罪名,她们死后都不得入皇陵,也就无法葬在李显左右。 李显死后的世界,也只是他一个人,没有妻子女儿的陪伴,陪伴着他的,大概只有那些先他而去的儿子们。 第一百三十一章 不会嫁给你 李小惠重新恢复了自由,太平公主重新掌握了权力,李旦接替他那懦弱无能的哥哥做了皇帝,而在这次政变中出了大力的李隆基,因为功高,被立为太子,而李旦的嫡长子放弃了太子的地位。 世事变化,让人眼花缭乱,不过五年之间,在皇位上的人已经过了数次变化,从武则天变成李显,从李显变成了韦后,现在坐在皇位上的,是崇尚清静无为的李旦。 可是,权力就是世上最让人垂涎的一块蛋糕,无数的人对此趋之若鹜,无论什么时候,权力之争都不会停止。除非有绝对有权威有能力的人坐镇江山,也许才能换得这天下数年的太平。 如今,太平公主自恃有功,常常不将李旦看在眼中,而李旦的性格比起李显来虽说稍微好些,不会做出太糊涂的事情,可是但遇上问题,他都会让人先去给太平公主和李隆基过目,如果两人说没问题,他就看也不看,盖上玉玺了事。 实际上这天下仍旧没有被掌控在坐在皇位上的那个人手中,而是太平公主和李隆基掌握着,而太平公主和李隆基之间亦常起争执。 “难道你对权力就一点都不想要么?如果你想要的话,你有很多机会的!”已经成为了太子的李隆基对李小惠那种无所谓的态度表示了不满意,“小蕙,你的能力你的威望并不低,为什么要放手?” “如果我想要,又如何?你能给我么?”李小惠似乎很满足于现在的生活,捣药做胭脂,提纯滤渣,整日里弄得浑身都是香气,往往人还未到,她身上的香气已经被十米开外的人闻到了。 “这些胭脂就是你愿意过的生活?”在李隆基看来,李小惠这种生活真是无聊透顶,每天重复着同一件事情,所不同的只是胭脂的配方不一样而已,就算是能做出最顶级的胭脂来,她也不过是个开胭脂店的,又有如何了不起? 李小惠弯着眉毛嘴唇,笑道:“胭脂是女人的秘密,若有若无的香气可以营造出一个只属于女子的神秘世界,而各种不同的色彩,也会让女人更加美丽。不一样的女人喜欢不一样的味道,所有的香气都是不一样的,都有各自不同的特点,而每一个女子身上的香气,也都是不一样的,女子身上的香味和胭脂的香味混合起来,就会有不同的味道,一样的胭脂用在不同的人身上,也会有截然不同的效果。” 胭脂就像是这个时代的香水一样,与后世的腮红不同,这个时代的胭脂不仅要有好看的颜色,更要有好闻的味道,因为胭脂还包含了香水的味道。 这也就是李小惠乐此不疲的原因,她的这句身体拥有敏锐的嗅觉,可以闻到任何一点捎带差异的香味。 也许在别人看来,她放弃了公主的身份,放弃了本来可以轻而易举就得到的权势和地位,而去做这样一些普通人才会去做的东西,很是没出席的,但是李小惠喜欢。 在香气缭绕中,在闭着眼睛沉浸在气味的世界时,她不会再有任何的烦恼,也不用担心尔虞我诈,更不用怕有谁会来害她。 因为现在的她已经对任何人都不存在威胁了,她不会再用那白玉扳指做任何事情,更加不会用她自己的威望和影响力做任何事,不存在威胁的公主,她的存在与否已经无关紧要。 “你真的什么都不想要?”李隆基道。 李小惠摇了摇头。 “如果,是母仪天下呢?”李隆基犹豫了一下,郑重其事地对李小惠道:“我是太子,太子妃以后一定会成为皇后,母仪天下。” “叮当”一声响,李小惠手中捣药的瓦罐落在地上,摔得粉碎,里面半成品的红色液体撒的遍地都是,李小惠穿着绿色的衣裙,红色的胭脂在她的裙子上留下了片片痕迹,大大小小,宛若田野中杂乱盛开的鲜花,虽然并没有经过特别的规整,花朵也不是雍容美丽的牡丹,却另有一番天然的美。 太子妃?皇后?母仪天下? 李隆基是在说笑吧? “可是,可是我,我是你的妹妹。”李小惠结结巴巴,连话都说不顺畅了,甚至有些辞不达意。 “那么,就是同意了?”李隆基的脑子可不像李小惠这样迟钝,他听到李小惠这样说,一笑,用十分亲昵的姿势办搂着李小惠,道:“你别管我们是不是兄妹,只说,愿意么?” “我不会同意的。”李小惠早已经不是昔日容易激动的少女,她承认她心里还是喜欢这个男人的,但是她的理智非常明确地告诉她,这不可能。 历史上的李隆基是个并不专情的皇帝,他开始宠爱杨妃,后来又有武惠妃,武惠妃死后,他抢走了自己的儿媳杨玉环。而且高处不胜寒,深宫之内怨妇多,李小惠可不愿意将自己的余生交托给这样的命运。 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见识的增多,年少时的爱恋已经渐渐淡了,对这个男人看的越是清楚,当年的爱恋就越是淡薄,以至于到了现在,听到他像是结婚的请求,李小惠也只有一瞬间的失神,马上就恢复了平素的冷静。 “太子,你已经有太子妃了。”李小惠用平静的语调说道:“而且你是太子,太平公主此刻紧盯着你,你不能再轻易有所妄动,招来朝野的非议。” 李小惠说罢,轻轻推开李隆基,道:“太子,我是你的妹妹,我是公主,这一点请务必牢记。” 她弯腰捡起地上瓦罐的碎片,红色的液体已经融入了地板,无法收拾干净,就像是一朵盛开的红牡丹。不过李小惠这间专门用来调配胭脂的屋子,地板上到处都是各种各样的颜色,再多一点也无所谓,反倒是给地板上那些杂乱的颜色多添了一个主题色彩,不再显得杂乱。 收拾瓦罐碎片的时候,李小惠想,她已经在长安够久了,是不是真的到了应该离开的时候? 李隆基道:“小惠,你再考虑一下,我先走了。” 看着李隆基那高大伟岸的背影,李小惠想,那是一个为了权势而生的男人,而她并不是一个为权势而生的人,她真正所盼望的,只是小富即安的那种普通而略微富足的生活。 第一百三十二章 传说的破灭 李隆基的太子妃王氏,是他任临淄王时的原配夫人,李隆基诛韦氏的时候,她“颇预密谋,赞成大业”。王氏的父亲王仁皎与同胞兄长王守一都是这次政治冒险的积极参与者和支持者。 王皇后婉淑贤顺,很得人心,上下都衷心拥戴她。 王皇后的父亲和兄长都帮过李隆基,迄今为止也是他稳坐太子位的重要倚仗,对于这样的夫人,李隆基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如今他刚刚坐稳了太子位,太平公主还在一旁虎视眈眈,李旦又软弱无能,他就敢抛弃太子妃么? 或许他说的那些话只是在骗李小蕙,他并不准备立刻抛弃太子妃,只想让李小蕙做他的妃子,也许对于别的女人来说,这已经是至高的荣耀,但是对于李小蕙来说,她是坚决支持一夫一妻制的,受过现代教育的她无法忍受和其他女子共同享用一个丈夫。 李小蕙将捡起来的那些碎片拿出去扔掉,看着自己被染成红色的手指手掌,李小蕙觉得就像是被鲜血染红了一般。 一直深居简出很少露面的永泰公主忽然邀请长安城中众多的文人雅士,还有早已经从良隐退的青青子衿和明明如月,要在公主府宴请这些人,还有子衿和明月献舞献曲。 且不论子衿和明月这昔日的红白牡丹会让多少人心痒,再加上那些平时极为傲气的文人雅士,而且还有许多朝中大臣参与,单论平时极少见人的永泰公主这一次居然会亲自出面,就已经让人都想前往,看一看这位颇为神秘的公主究竟是什么样子,为什么她可以在朝在野都有很高的声誉。 而永泰公主送出的请柬,也是极为别致精巧的。 她给每一个人送出的都是一盒胭脂,因为唐代无论男女,大多数人都喜欢胭脂,所以胭脂送给男子并不显得突兀。 而永泰公主送出的胭脂,并不是相同的,而是按照接受者的兴趣爱好来送,几乎每一个收到胭脂的人都极为喜欢盒子里那一点胭脂。就算有的男子不喜胭脂,李小蕙送给他的胭脂也是极得他夫人喜爱的。 而真正的请柬,就印在每一个胭脂盒子的下面,翻转过盒子,就会看到用蝇头小楷字写着的请柬及时间地点。熟悉李小蕙字体的人都认得出,那小小的,只能算是清秀不能算好看的字,每一个都是李小蕙亲笔题写的。 如此别出心裁而且这般认真,别说她是公主,就算是一个普通的女子,收到请柬的人也一定会应允参加的。 从前显得简单的公主府,此刻也装点起来,从别处移来的花被栽培在院落中,配上院子里本来就种植的树,还有湖边精心设计摆放的湖石,让公主府显得更加雅致。 正是夏天,天气炎热,而公主府内将湖水引到四处,水不停地流动,就带走了多余的热量,公主府院内的温度比起院外要明显低那么三四度,便显得凉爽。再加上案上摆放着的少见水果,一口下去果香四溢,汁多/肉美,而且都沁地冰凉,的确是消暑的好食物。 初次进入公主府的人,都啧啧称奇,就算是见多识广的富家子弟,也不由佩服如此匠心别具的设计,地上摆放着的都是普通的竹席,人端坐其上清凉舒适。尤其是那些有些人见都没有见过的水果,更是皇上才能享受到的待遇,此刻却摆在湖边任人取用,雅致之外,小小的细节中具见奢华。 但是这奢华又不是摆放着用来炫富的,就像是一个衣着普通的少女,在偶尔一举手一投足间,才展现出那惊世的倾城之貌,却又在转身时消失地无影无踪。 李小蕙虽然已经在古代生活了几年,却至今也没有习惯席地而坐,她所坐的是胡凳,比现代的凳子略微矮些,用裙子盖住腿脚,远远看去也算坐的端正。 等大多数人都到齐了之后,便有侍女送上产自西域的葡萄美酒,美酒盛放在夜光杯中,绿色的夜光杯中盛着红色的美酒,色彩斑斓,恍若梦境。酒被端上来之前一直用冰镇着,轻轻抿一口,沁凉入心,夏日所带来的烦躁早已经消散地无影无踪。 对于席上众人来说,永泰公主是个极为神奇的公主,她身上似乎笼罩着一层神秘,让人看不真切。 武则天朝她先受重罚,最后却又近乎奇迹地出现,而且在短时间内就得到了女皇的信赖,得意陪伴女皇左右。而在李显一朝,永泰公主受到的重用就更高,在李显朝后期,几乎决策之权全部在她手中。而这样一位位高权重的公主,在李旦登基之后,非但没有被贬,她受到的待遇反倒是比从前更胜。 在这风云变幻之中,连续三朝她都可以稳坐高位,如此奇迹也只有太平公主可以与她相比。可也就是这位二十多岁的公主,创造了如此奇迹,却甘愿隐退,不问朝政。 这位公主曾今有过两位驸马,均是在大婚之后不出五年就死于非命,但是太子李隆基却时常与这位公主联络,坊间传言太子与公主似乎关系暧昧。 如此一位近乎传奇的公主,怎么能让人不好奇? 有人说她的容貌可以与天仙相媲美,比号称大唐第一美人的安乐公主更美,比太平公主更加高贵优雅,比上官婉儿的文采更好。也有人说,这位公主相貌平平,文采也平平,举止只能算是得体,称不上优雅,但是与她相处久了,就会不自觉地被她身上那种独特的气质吸引。更有人说,这位公主在离开长安的日子里学过一种奇术,只要与人双目相对超过一盏茶的时间,就可以掌控人心。 这各种各样奇怪的甚至是自相矛盾的说法,让永泰公主显得更加神秘,就算有人惧怕她那不知是真是假的法术,却也有人甘愿冒险,只为见见她究竟是什么样子。 如今见到了,有人难免失望,她的容貌真的平平无奇,顶多算是中上之姿,她的字见过的人也觉得并不好看,只能算整齐清秀,她的诗韵律不齐,甚至不及一个落地的秀才。看着她也没有发觉她有什么独特的本领可以蛊惑人心。 她真的很平凡,就像是一个普通的女子。 但是,一个普通的女子怎么能做到她做的事情?怎么能获得如此高的名望和威信? 第一百三十三章 岁月的痕迹 见到了人,公主却似乎更加神秘了,既没有倾国倾城的容貌,更没有传说中的神奇力量,只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永泰公主究竟有何魄力呢? 李小蕙并不独特,她就如别人看到的她一样,没什么不一样的。若说特殊,大概就是她那来源于千年之后的知识,还有就是她特殊的身份和波折的命运。 是她的命运让她走到了这一步,而不是因为她本身有什么独特的地方。别人选择了她,那是她的无奈,其实在她的心中,并不想要过这种生活。被人尊重以至于惧怕,那是一种高处不胜寒的孤单。 李小蕙从身旁的盘子中拿起一杯酒,向席上众人示意之后,抬手饮尽,手腕一翻,将空了的杯底亮出来。 席上众人也纷纷回礼,直起身体,向李小蕙敬酒。其中难免有人说些“公主身体康健”一类的吉利话,也有人只跟着动嘴不出声的,当然也有傲骨的,嗤之以鼻。 李小蕙看在眼中,一概付之一笑。 “多谢诸位今日赏脸。”李小蕙等到众人都喝罢了酒的时候,开口道:“我平日很少见人,应该熟识的,反倒都生疏了,怕是今后也没什么机会再见。我知道诸位对我都感到好奇,趁着这次机会,我见见诸位,也让诸位见见我,看看我是人还是妖。”说着,李小蕙站起身,走进零零散散坐在各处的人群中。 李小蕙布置座位的时候也不是刻意为之的,她将可以铺在地上的竹席都放在一旁,任人取用,若是看准了喜欢的地方,便可以取了竹席铺好坐上去,如果不怕冷,也可以直接坐在湖边的石头上或是凉亭中的石凳上。而水果由侍女端着在人群中穿梭,可自行取用,很是方便。 因为李小蕙请来的大都是年轻人,他们贪凉爽,都聚拢在湖边,年龄稍微大些或是稳重些的,便坐在亭子四周。 当然,席上诸人都是有素质的,就算对李小蕙颇为好奇,当她走过来的时候也不会咋咋呼呼地凑上前去观察,只会略微低着头,眼光却一直跟着她移动。 她真的是非常普通,鬼怕光,妖怕人,她都不怕,阳光下她也有影子,她的确是个人。而她的容貌,不管近看远看,都远远没有达到倾国倾城的程度,在美人云集的长安,她的容貌只能算是普普通通。 明明手中有着规模很大的胭脂店,她却是素面朝天便出现了,只是用青黛略微描了眉毛,甚至连脸上那因为岁月流逝而留下的淡淡皱纹都没有遮住。 方才不过二十多岁的女子,她的头上已经有了明显到可以看得见的白发,她笑起来的时候,眼角也有了明显的褶皱。甚至当她沉吟不语的时候,她的眉间也有一道隐隐约约的痕迹。 她是老了,已经嫁过两次人的公主,明显地老了。 世人都只见到她的风光,又有谁见到过她在风光背后所付出的代价?一个人独孤地走过许多年,曾今数次系死生于一线,她身体里有过致命的可怕毒物,如今虽然毒物已除,但是却给她留下了可怕的后遗症。每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她的身体就会胀痛,当疲累的时候更是如此,也正是因为这隐疾,她才养成了黎明才休息的习惯,而这习惯却被人误解,以为她夜深的时候才会筹划不为人知的计划。 曾今因为受过杖责而流产的身体,又经过这么几年透支一般的折腾,御医已经下了结论,永泰公主的身体是不可能再孕育孩子了。 如今人还未老,心已经累了,却仍旧没有一个人可以陪在她身边,和她一起做她想要做的事情。 有的时候,李小蕙也会想起骆鸣宇来,那个亲手给她下毒,最后却为替她解毒而死的男子。那样一个年轻人,如果他的心不是为仇恨所蒙蔽,那么他一定是个闲云野鹤一般的世外高人,不问世事,逍遥自在,以行医为乐。 如今,身居高位的李小蕙是更难找到一个那样的人共度余生了。而且她的心累了,也不会再去爱什么人。 公主,其实是这个世界上最孤单的女子。 因为身份她们不可以主宰自己的婚姻,因为地位她们必须时时刻刻保持高傲,因为权力她们必须心狠手辣绝情决议。 李小蕙不想活成太平公主那样,虽然获得了至高的权利,又有何用?仍旧无时无刻不处在极度的紧张之中,想着要保全自己,要打压政敌,这一生都得不到任何的宁静。 李小蕙笑了笑,虽然无人陪同,她也要走向自己的平静之地。 绕席一周,李小蕙重新回到了自己的位置坐好。 李小蕙刚才的话,显然已经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她说“怕是今后也没什么机会再见”不禁让一些政治神经敏感的人浮想联翩,难道太子和太平公主终于感觉到永泰公主的存在是一种威胁,准备对付她么? 可是如今永泰公主已经放权了,安心经营着胭脂店,还会威胁到什么呢? 又或许,像是这样一个神秘的公主,就算是放权了,也不会让人放心,谁知道她什么时候会在一夜之间来一场翻天覆地的改变呢? 李小蕙轻击双手,笑道:“极有酒席,怎么能没有歌舞?” 她话音刚落,银铃声响起,接着琴声响起,好像有人在很远的地方弹琴,传入耳际已经是若有若无,却又闻之心旷神怡。那琴声慢慢地越来越清晰,传来的方向也自远而近,席上众人都在转着头四处找寻琴声的出处,便见到湖边的竹林深处走出一名一手抱琴,一手在琴弦上挑按弹拨的男子。 那男子身着绿色的衣衫,几乎可以与竹林融为一处,他走到湖边,便在一块光滑的石头盘膝坐下,将琴放在两腿上。这样他双手便都腾出来弹琴。 更为奇怪的,是那男子的头上并无一根头发,而光秃秃的头皮上,赫然点着戒疤。 弹琴的男子是个和尚,席中已有眼尖的认出来,这和尚便是高僧一行。 第一百三十四章 不散的宴席 琴音转圜,清越而上,与此同时,清澈的铜铃声从另一端传来,铜铃声与琴音相呼应,琴音激昂,铜铃声便也急切,琴音和缓,铜铃声便随之柔和。 铜铃只能发出单调的声音,自然无法和琴音相比,但是若配上绝妙的舞蹈,就另当别论了。 席上的众人正在四处找寻铜铃声音的来源,竹林旁冒出来火红的一团,宛若烈焰一般,瞬间就从竹林边缘来到亭子前方的空地。 等到那片火红站定之后,众人才看清楚,那便是曾今红遍了长安城的子衿。她依然身着昔日所爱的红衣,臂上搭着一条长长的红色缎带,缎带的两头分辨挂着两个铜铃,那铃声的来源,便是这两个铜铃。 她依然如往昔一般美丽娇艳,宛如一朵永远不会开败的红色牡丹花,所不同者,她不再像从前那样涂抹着浓重的胭脂,而是轻扫峨眉淡点唇,清澈地宛若出水的莲花。 她一动,两个铜铃便跟着响,却又不是乱响,声声都与琴声契和地丝丝入扣,偏偏那弹琴的人,并没有故意配合她的意思,仍旧是按照曲调在弹,却在每一个音节处,都能和子衿的舞姿铃声相配。没有长时间的共处练习和心灵上的相通,任何优秀的琴师都无法做到这一点。 看来,子衿虽然失去了一个谷幽蓝,却找到了另外一个永远不会离她而去,而且琴艺更高的“琴师”。 一曲舞终,子衿盈盈向众人一福,转身脚步轻盈地向着一行走去,一行将琴放在一旁,起身与子衿相视一笑。两人相携走到一旁无人处。这尘世的繁华便似乎与他们断绝了一般,他们自在他们的世界中快乐。 子衿久不露面,长安的风月场虽然不会就此少了佳人,但是总觉得少了那一抹艳丽之极的红色,平康里也会少了一些韵味。当然,平康里少了韵味,不仅仅是因为少了子衿,还少了明月。 少什么,便来什么,余音尚在的时候,另一旁已经飘出一股淡雅的香气,那香气似兰非兰,深深地吸一口,会让人顿时忘记了烦忧,宛若身在梦幻中一般。 那香气,来自凉亭旁一个极小的,仅能容一个人的小阁子,阁子四周都挂着白色轻纱,透过轻纱,能看到里面有人。 焚香的人是明月。 明月第一次在长安城扬名,便是源于她在四艺馆的一次露面,插花煮茶挂画焚香这四艺,明月一个人便包揽了所有的头名,尤其是焚香,不仅让评判的人都沉醉其中,而且四艺馆中那种独特的香气三天不散,一时间人人争相前往四艺馆,只为闻一闻那神奇的据说可以带人进入极乐的气味。 直到席上有人恍然醒来,响起这令人难忘香气的来源,并喊出了明月的名字,明月才缓缓站起身,掀开轻纱走了出来。 她的香,既可以让人沉醉,也能让人清醒。让人沉醉的香来自她的香炉,而让人清醒的香气,来自她身上的香囊。 明月依旧身着素白衣裙,只是这一次换了普通的布料,不再是从前那价值连城的素云锦。可是,明月依旧是明月,不管她穿着什么样的衣服,一出场,她便是从前那个艳惊四座的明月。 明月子衿,她们曾经是对手,势不两立,但是现在,她们却双双隐退,离开这个曾经属于她们的舞台。 她们此刻的突然出现,让人惊喜之余,却也感到些许的失落。 明月从人群中穿过,对每一个她曾经熟悉的人都微笑点头,之后,明月停在了一个人身边。那个人手执毛笔,正在头也不抬地画着什么,他面前的案上放着一张很大的纸。 明月也不与他说话,只是卷起袖子,取了清水点入石砚,开始磨墨。 只一会儿,那案上的一张白纸已经变成一幅画作,水墨轻点,眼前的景象便都已经跃然纸上。平静的湖面,湖边的青石,水中的鱼儿,树上的青鸟,舞蹈的女子,弹琴的男子,焚香的女子,还有各色人等。 李小蕙这一次动了,她站起身从亭子里走出来,亲手接过那幅画,颔首为礼,道:“多谢吴公子。” 李小蕙拿着那幅画,笑道:“小蕙在长安也有多年,与诸位不算交情深厚,但总也是有过数面之缘的。小蕙知道,你们对我有很多看法,我不能让误会消除,不过今日,我有事要说。” 听到此,席上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将注意力放在李小蕙身上。她宴请众人,果然是有目的的。 李小蕙看着手上那卷起来的画,道:“有一句话,叫做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宴席是要散的,人也是要散的,我要离开长安,再也不会回来。”说罢,李小蕙展开那幅画,道:“我将今日之事记在画上,也算留个纪念。” 李小蕙说罢,侍女们便端上了酒和菜肴,宴席此刻才算是开始。 文人的聚会,玩儿的东西很多,当然,每一样都离不开赋诗或者书画,一直等到太阳西斜,众人才一个个东倒西歪地起身告辞。 子衿和明月是最晚离开的,她们等到所有人都离开之后,才疑惑地问李小蕙:“公主,怎么忽然要离开长安?公主要去哪里,何时回来?” 李小蕙笑了笑,道:“若是有人问你们,何时会重回平康里,你们如何回答?” 两人一起摇头。 李小蕙道:“我的回答也一样,从此不再回来。” “公主要去哪里?”子衿急切地问道。 李小蕙摇了摇头,笑道:“我自己都不知道,如何告诉你?”说罢,李小蕙指了指一直等候在一旁的一行和吴道子,笑道:“你们别拖延了,快走吧,子衿,高僧回去晚了可不好,他过午不食的,你总不好让他明天早晨起晚了,赶不上早课连饭都吃不上吧?明月,幸苦画师了,片刻之间画这么多,他一定也累了。” 打发走了明月和子衿,李小蕙的宴席才算宣告结束。 ------------------------------------ 3月15日到21日,你只需要对任意一本纵横中文网作品发表不超过20字的“微评”,请注意,这20字是书评的标题,就可以参加本次活动,赢取13000点纵横币大奖。 一路陪伴着点青眉和子楣走过这几个月时光的亲们,如果喜欢点青眉的话,在本书已经快要结束的时候,留下你的心愿或者感想吧!只要20个字就可以了哦,运气好的话,就可以得到大奖呢~可以每天都发的哦~ 第一百三十五章 难舍的东西 将所有的人都送走之后,李小蕙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屋子里。 精致的衣服不必再带,她已经不再是公主,不需要这些华美的衣服。漂亮的饰物虽然可以用来换钱,但是每一件精美的饰物上都有着皇家的标记,民间是不可能有这些东西的。李小蕙只选择了一些式样极为简单的,方便以后将珍珠宝石拆下来变卖换钱。 她倾注了心血的点青眉胭脂店也不能再要,虽然点青眉的分店几乎已经遍布了大唐,甚至到了波斯西域,但是有很多人知道点青眉其实是她的,如果她离开,有人想要找到她,最先找的一定是各地的点青眉分店。 李小蕙暂且还没有想到什么别的更好的谋生手段,可以舒舒服服坐着每月点钱。对于公主的地位,她不留恋,对于胭脂店,她还是有些留恋的,不仅因为那各色的胭脂投入过她大量的心血,更是舍不得那种每个月坐等大把大把钱入账的日子。 不过,总归是要走的。 再舍不得,也要走,经过了这么多事情,她已经不再是当年少不更事的她,在别人眼中,她是神秘莫测的公主,她就是藏在皇帝身后的一只手,什么时候推动一下,这天下就要变样子了。 在她自己眼中,她只是一个因为时空的错位来到了这个不该来的时代,让早已经死去的公主仍旧活着。年华易逝,人总是希望这一辈子能有个携手终老的人,也许不是至爱,但是总能相互扶持照顾。对于李小蕙来说,身处这个时代的她是孤单的,她没有父母也没有兄妹,就算是属于这具身体的父母兄弟,也都死的死,流放地流放,所剩无几。 皇室并不是一个稳定的家庭,长安也不是一个稳定的地方,住在这里,迟早又要生变动。 收拾完了一些衣物,李小蕙又搬出一个盒子来,打开。 那盒子很大,里面分了层,每一层都有一个小抽屉可以拉开,虽然大,做工却很精致。盒子里装着的却都是一些很普通的小玩意儿,李隆基送给她的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儿,玉佩,玉镯,发簪,还有用玛瑙做的小兔子,甚至还有很普通的白瓷小酒杯,那是李隆基知道她不胜酒力,担心她在酒宴上醉酒伤身,特意做的,外表看起来与普通的杯子没两样,但是内中有隔层,就算是装满了酒,喝干了也只有一小口。 李小蕙一样一样地拿起来,一样一样看过,再放进去。最后,她关上了所有的小抽屉,将那个盒子放回了原处。 已经决定了要离开,与那个人的情就断了,这些从前精心藏着的东西自然不必带走,只是,看着却觉得舍不得。 李小蕙闭上眼睛,双手轻轻抚摸这那盒子,几年来一直小心存着,不被别人发现,如果自己离开了,这些东西不知会变得怎样,或许会被下人们瓜分了吧?会被拿去当铺换钱? 李小蕙深深吸了一口气,笑了笑,睁开眼睛,不再去看那盒子一眼,径自将自己的东西打了一个包裹。一切都准备好了,只须等到明日城门一开,李小蕙就会换了装悄然离开。 但是这一夜内心却总是不能平抑,久久无法入睡,爬起来看到夜空中闪烁的繁星,心中既紧张又兴奋,更多的却是难离。 “若是舍不得,就别走了。” 寂静的深夜忽然传来说话声,李小蕙四处张望,却看不到有人。 “抬头看看,别只看四周,却漏了上面。” 李小蕙循声抬头,在房顶上看到了人,明亮的月色下,那人悠闲地坐在屋脊上,低头对着李小蕙笑,“我带了酒给你,要喝么?就算是送别酒。” “慕云峰,现在都已经是大将军了,你还是改不掉小贼的毛病啊!” “哪里是小贼,本将军可是神偷!”慕云峰从屋脊上翻身而下,姿势潇洒优美,他稳稳地站在李小蕙面前,道:“公主,可赏脸喝一杯?” “好啊!”李小蕙闻到那酒瓶里装着的是西域的葡萄酒,带着醉人的香,她接过酒瓶,随手从桌上取过一只侍女忘记收掉的酒杯,倒了半杯,喝了下去。 此时是夏日,但是那酒却是凉的,像是刚刚被冰过,凉丝丝的酒水顺着食管进入身体,让一直有些烦躁的李小蕙顿时觉得清爽不少。 就这样,李小蕙又倒了一杯,连着喝了三杯。 三杯过后,李小蕙才问道:“你来做什么?” “公主想走,本将军怎么也得来送一程吧?本将军怎么也算得上公主的老相识,那些公主没怎么见过的人,都能来,本将军为何不能来?” 慕云峰一口一个“本将军”,看来已经是完全融入了他的角色。 “将军夫人呢?怎么不见慧慧?” 慕云峰无奈地叹道:“内人本该也来送别公主的,可是她最近又有了身孕,害喜地厉害,实在不便出门。” 李小蕙还想再说什么,忽然觉得脑袋晕晕乎乎,脚下也完全不由自主地向前迈了两步,腿一软,就要坐到。 “哎,你要走,他舍不得,又不敢来见你,只好用点见不得人的招了。”失去意识前,慕云峰伸手扶住了李小蕙,在她耳边低声叹道:“何必呢?” 何必如此?却又必须要如此。 李小蕙醒来的时候,并不在她的公主府里,也不在她本以为的太子府。 李小蕙睁开眼睛,看到的是高高在上让人有些眩晕的屋顶,这卧榻,这屋顶,还有一旁的摆设,她都很熟悉。这是皇帝的寝宫,当年武则天当政的时候,她的父亲李显当政的时候,她时常呆在寝宫中,只是近些年李旦继承大统,太子和太平公主争权,她才来的少了,近半年来更是一次都没有来过。 “熟悉么?”李隆基端着一杯水出现在李小蕙的视线中,他将水递给李小蕙,道:“喝点水吧。” 李小蕙默默地接过来,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只觉得口干舌燥,抓过来咕嘟咕嘟,不带换气就喝干了。 “你明白了么?” “明白什么?”李小蕙被问得莫名其妙,李隆基把她弄到寝宫里做什么? ------------------------------------------------------ 谢谢大家的书评~不过是子楣没有说明白,这次参评,参与的是标题不是内容,标题栏只能写20个字,所以只写20个以内的字放在标题栏就可以了~~至于内容,和标题不一样即可,这样才有机会获得纵横的大奖哦~~同一个ID不限制参赛数目,也就是说发得书评越多,你获奖的机率越大。不过如果发的都是重复内容的话,就只记一条哦。 筒子们加油,祝大家好运! 第一百三十六章 情深如此 李隆基慢慢地绕着李小蕙踱着圈子,他停到了李小蕙的对面,道:“小惠,如果没有权利,你就连自己的性命也无法保障,何谈其他?恐怕你刚出了城门,要杀你的人随后就会到了。你以为你还会有从前那么好的运气,走到哪里都会有人舍命地保护你?你要舍弃这一切,就要想好,是不是要连自己的命也一同舍弃了。” “我既然离开,谁还会想要杀我?我不会再威胁到任何人的地位。”李小蕙想要站起来,不过似乎药效还没有完全消退,让她有些力不从心。 李隆基上前,扶着李小蕙站起身,环顾着四周,道:“小惠,你太天真了,你以为在你从没有的罪过任何人么?如今,天下有多少人一看到你就如坐针毡,恨不得你能早死,你难道就这么甘心给他们一个机会来杀你?” 华美的大殿,象征着权利的最高峰,曾今住在这里的人,每一个都在历史上留下了显赫的声名。 宽大的书案上摆放着厚厚几摞待处理的奏折,李旦也不是个勤奋的皇帝,有了太平公主和李隆基,他比李显更加懒惰,干脆对平时的政务一点都不理,只要太平公主和太子李隆基看过,他就同意。 李小蕙对这里也是熟悉的,她也曾做过同样的工作,帮助武则天处理政务,为她疏于朝政的父皇处理积压的奏折。许久不曾看到,李小蕙忽然发现她对于这些东西,虽然嘴上一直在说自己是厌倦的,但是当再次看到的时候,她却是留恋的。 权力在握的感觉,的确会让人上瘾。 李隆基抓住李小蕙的手,那枚白玉扳指依旧戴在李小蕙的手指上,“这个东西,小蕙,你不能不认吧?如果你真的没把这个当一回事,为什么依旧不放心脱下来,还要随身带着?你以为,所有的人都会忘记这东西么?只要扳指存在,你就永远不可能变成一个普通人!” 李小蕙或许是犹豫过的,权利对于任何人都有诱惑力,她也不例外,尤其是在体验过多年那种大权在握,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生活后,选择做一个普通的人,她也是彷徨过犹豫过的。但是这彷徨和犹豫已经是过去,她已经在两者间做出了决定,一旦决定之后,她不会轻易改变。 “如果你的目标是这个。”李小蕙用另一只手将她手指上的白玉扳指取下来,拿到李隆基眼前,道:“我可以给你。” 李隆基隔着那白玉扳指看着李小蕙,周围安静地可以听到宫外水漏滴答声响,不知李隆基将宫女们都弄到哪里去了,诺大的寝宫周围除了他们二人,看不到任何人。 李隆基忽然跳起来,远远地避开那枚白玉扳指,“你疯了么?这扳指于你的性命相连,非死,不能赠与旁人。” 李小蕙看了看手中的白玉戒指,忽然大笑起来,笑罢,她说道:“真是好笑,这不过就是一个谎言,我居然被骗了这么久。什么血的盟誓,一生一世的忠诚,号令天下的信物,其实都是假的。以讹传讹,到最后居然传出这么可笑的事情,真是不可思议。” 李小蕙说罢,将那枚在旁人眼中可以号令一切的白玉扳指随手扔在地上,转身便要离开。 信物也只在于别人如何看,也许当年真的有血誓一说,但那也不过是恐吓人心的方法,李小蕙甚至想要嘲笑自己,上了十几年的学,学了十几年的现代科学,居然也会被这种恐吓人心的迷信东西吓住。 背叛与否,一个扳指如何能决定?恐怕还是当初冤死的太子心有不甘,所以故意留下这东西来套别人入他的圈套,替他完成心愿,也算是替他报仇吧! “小蕙,妹妹!”听到李隆基的声音,李小蕙还是没能踏出那一步,身后的男人是她心中所爱过的男人,她不想承认,但这是事实,无法改变。 “我有东西给你看。”李隆基拉着李小蕙的手,李小蕙没有拒绝,离开寝宫坐上马车,一路无语,很快就到了太子\宫。 从前李小蕙很少来太子\宫,太子\宫中必有太子妃,还有太子的其他侍妾,每每见到,李小蕙心中都会感到不舒服,避之不见是李小蕙逃避的法子。 李隆基直接拉着李小蕙来到他的书房,太子生性好学,所以他的书房内设有他的卧榻,太子常常读书到深夜,便在书房休息。 李小蕙有些不解,李隆基拉她来书房做什么?难道有什么秘密的东西要给她看么? 李隆基的书房装饰并不华丽,书案坐塌已显陈旧,书案内侧常常与身体接触的一面已经被磨得发光,桌角放置蜡烛的地方有些焦黑,想必是有一次主人忘记吹灭烛火便入睡,碰翻了灯,将书案一角烧着了吧? 他将来会是一个勤奋的好皇帝,他的勤奋从他做太子的时候就已经显露出来了。若不是晚年的懈怠和荒唐,他的一生都可以算的上完美。 李隆基搬出来的,是李小蕙的那个盒子,贵重的材料,精雕细琢的做工,那里面装着李小蕙不能言说的爱与思念。 面对着这件东西,李小蕙无话可说。她忽然觉得有些愤怒,自己一直小心翼翼藏着的隐私忽然被人挖出来,被曝光,这种感觉让她很不舒服。 “小惠,你能留下来么?”李隆基捧着那盒子,看着李小蕙,只是简简单单地问了这样一句话。 没有如何煽情挽留的语言,也没有各种道理,只是一句恳求。 “你能为了我,留下来么?” 偏偏是这句话,让李小蕙无法将拒绝的话说出口。 的确是舍不得他的,此刻,如果他不是太子,如果他不是未来大唐帝国的皇帝,如果他不是历史上的唐明皇,李小蕙也许不会拒绝。 “你是我的堂兄。” 李隆基没有回答,他慢慢地将那个盒子打开,将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地取出来。 “这岫玉发簪,是我们初遇不久,你要改换男装,我送给你束发用的。” “这朵牡丹花已经枯萎了,是去年花开的时候,我折来给你的吧?我记得当时满园的花,唯这朵开的最美,可惜现在连颜色都看不出来了。” “还有这把短剑,是你离开临淄来长安的时候,我给你防身用的,那次路上很危险,有很多人追杀你。” “还有这枚金簪,这支梅花……” 他往出取一件,就将其来历叙说一次,再微不足道的东西,他都记得清清楚楚,何时何地,每一件东西背后的故事,不仅仅李小蕙铭记于心,他也同样记忆深刻。多年的交往多年的记忆,全部都凝结在这些小东西上。 情深如此。 ----------------- 20字断书评=3000点纵横币的活动要到3月21日才结束哦~筒子们加油,只要20个字,举手之劳,说不定就有机会获得3000点纵横币。 要记住哦,书评要发在标题栏,发在内容栏里是不算的~因为标题栏只能容纳最多20个字,所以20字以内就可以。 第一百三十七章 三日之约 第一百三十七章 牡丹梅花都已经脱水,被李小蕙做成了标本,而金玉之物永远不会损坏,在精心的保护下,依然熠熠生辉。 这感情,一路之上两个人都只是默默地隐藏在心底,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却从未当面对另一人提及。 如今,刚刚拨开那层窗户纸,却要放手,如何能忍? 捂住耳朵,不听自己内心深处的话,不去管历史的潮流,不去管那注定没有结果的爱情,要接受这样一份感情么? 到底要如何做,才可以让内心平静? 李小蕙不知道。 如果李隆基强留她,用权势来诱惑她,她完全可以义正言辞地拒绝,不会有半分犹豫,可是,感情却是无法让她断然拒绝的。情根深种,又岂是那么容易就忘记的? 她可以不在乎权利,不在乎是高高在上的公主还是普普通通的草民,她也可以忍心放弃自己多年经营的事业,可是孤单一生却是一件悲凉的事情。 如果仅仅按照这具身体来算,李小蕙也已经二十五岁,岁月对她并没有什么优惠,反倒是因为这些年很少有平静的生活,又多费心神,看起来倒像是三十岁的人。 如果离开了这里,以后的生活中再遇到可以心心相依男子的机会就更加少了,她的身份是隐秘,她的过去是隐秘,无法相互信任,又何谈感情? 离开长安,李小蕙也做好了孤独一生的心理准备。 “如果你永远是李子林,或许我们早就在一起了。”李小蕙苦笑一下,道:“如今这天下对你来说都唾手可得,我问你,你会为我舍了天下么?你会再变回那个只想着要游历天下,从未有过王霸之心的李子林么?” “可以。” “不可以。”李小蕙摇了摇头,问的是她,但是得到肯定的答案之后,否定的也是她,“不要骗我了,太子,我知道不可能。” 李隆基半响不言,他无法留下李小蕙,又无法给她承诺,可以用什么来留下她?李隆基心里也清楚,留下李小蕙,不仅仅是为了他自己,也是为了李小蕙,危险如影随形,他这个太子位根本就不稳当,更别提作为公主的李小蕙。 对于危险的敏感度,李隆基要比李小蕙敏锐地多。 可是却不能用这个做为留下她的理由,连李隆基自己都没有证据,李小蕙根本就不会相信,她的倔脾气一发作,真是牛都拉不回来。 “小蕙,你能为了我,多留三天么?” 三天的要求,只是三天而已。 李小蕙本应该拒绝的,可是犹豫之后,还是答应了。 答应了这三天,心就会软,说不定还会有下一个三天,三个月,三年。但是李小蕙坚持到这里,终究还是坚持不下去了,她没法子和自己继续抗争下去,心里是很愿意的,但是却要板着脸不断地拒绝,那种焦灼就像是身体里有冰火两重天一样熬人。 三天,可以做什么呢? 这三天里,李隆基几乎是寸步不离地守在李小蕙身边,她喜欢什么就做什么,放风筝,游玩,甚至扔下太子的政务陪她去玩儿。 但是李小蕙也发现,当晚上自己休息之后,李隆基就不见了踪影,不知去向,直到第二天清晨才会再度出现在她的面前。三日之中,虽然他的情绪一直很好,但是这无法遮挡他眼睛下面越来越浓重的黑眼圈,也无法遮挡他脸上日复一日的疲倦。 大概是白天陪着自己,晚上去处理政务,所以他根本没有休息的时间吧?李小蕙这样猜想,心有不忍,道:“你不必陪我了,去休息一会儿吧!” 但是李隆基总是摇头拒绝,这三天的每一刻他都无比珍惜,恨不得将每一天都掰开来当作一个月用。 李小蕙也在矛盾,虽然只是三天而已,却越发舍不得了。早知如此,当时就应该断然拒绝的!李小蕙想着,可是心中却益发觉得割舍的痛。那张日益憔悴的脸就像是永远都看不厌一样,虽然明知他的累,却又希望他真的可以日夜都陪着自己,恨不得将那张脸永远刻在心中,一生一世都不会忘记。 这三天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她过得很是欢乐开心,其实内心深处,简直就是在自我折磨。 三天之后,时间到了,该走,却又走不了了。 公元712年,睿宗李旦厌烦了做皇帝的生活,把帝位让给了儿子李隆基,李小蕙已经远离政事很久了,不问不管,这些日子又都策划着离开长安,更是对政事流言都不屑一顾,当李小蕙接到前去观礼的诏书时,才知道这件早已经传的满天下都知道的时候,她也明白李隆基这三天来在忙什么。 他马上就要接替他的父亲做皇帝了,在这个时候,他居然还抽出白天的时间来陪李小蕙,要知道这个时候他会有多忙,他要克服多少麻烦,才能将白天的时间留出来,而这样做的代价就是他三天都没有合眼休息过。 观礼的诏书已经下了,李小蕙作为公主,自然是必须前往庆贺的。她尚在长安,推脱不去,难免招人非议,况且前几日她还十分高调地宴请长安众多的学士名流。若是新皇继位她反倒推辞不去,难免会让人以为她与李隆基之间有什么闲暇。 李小蕙已经准备离开了,不想再招惹不必要的麻烦,只能将离开的念头暂且放下,换上盛装前往。 李旦虽然是个慵懒的皇帝,但是他并不笨,他知道要如何做既可以保证自己远离那些让人头疼的政务,又不会被完全架空。他虽然让位给李隆基,但是仍然掌握了朝政大权,朝廷三品以上官员的任免权和军政大事的决定权依然掌控在他的手中。 祭天祭地祭祖之后,李隆基方可继位。隔着远远的,李小蕙仍旧可以看到李隆基那大大的黑眼圈,旁人大概会以为他是兴奋过度,所以夜晚难免,李小蕙却知道他是忙得不可开交,根本没有时间休息。 如此盛典是一件十分折磨人的事情,虽然李小蕙身为公主,跪拜的次数可以少一些,不过完完整整陪着一套流程走下来,她也腰酸腿疼疲累不堪了。 大殿之上,李小蕙看到了太平公主,优雅的公主也无法抵抗岁月的侵蚀,太平公主老了。厚厚的脂粉也无法遮住她脸上岁月的痕迹,还原出她当年的风采。太平公主,此刻天下最有权势的女人,已经是个老人了。 第一百三十八章 甘心不甘心 君临天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感觉如何,李隆基终于感受到了,看着那些黑压压一片向他跪拜的人,他心中油然而生一种成就感。当年被迫离开长安的时候,还是个少年的他大概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还会有今天。当年惶惶不可终日,看着自己的叔父兄长接二连三地倒霉,或死去或幽禁或流放,他只想着如何保全自己的性命便罢。 但是生在皇家,想要保全自己的办法只有两种。 提心吊胆地度日,小心翼翼地迎合上意,整日整夜地担心厄运会不会降临在自己头上,这不是李隆基想要的生活,他也试着躲避过,远离自己的封底,远离长安,远离任何权利,独自一人为了他游遍天下的梦想而远行。 但是,这样也不行,当李隆基接到了太平公主的密信,见到狼狈不堪从长安逃出来的李小蕙,一路之上受到各种追杀,就算是远离了长安,平静的生活也没有多少天。而当李小蕙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他感觉到无能为力,他连自己都无法保护,何谈保护别人? 李隆基意识到他必须去争去夺,将失去了的权利夺回来,只有自己坐在最高的位置上,才可以保护想要保护的人。所以他虽然外表依旧如从前那样装模作样,暗中却在积聚力量,静静等待,直到有一天机会来临,他终于来到了长安,从太子位一步步爬上去,直到如今君临天下。 保护想要保护的人,得到想要得到的东西,一切都需要以权利为基础。 李隆基平抑了一下情绪,不露声色,这是一个帝王的基本修为,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么作为一个帝王绝对是失败的。 “小惠,如今我君临天下,你不能再离开我的身边了。”李隆基向下扫了一眼,看到角落里的李小蕙,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得意,现在的他完全有能力保护任何人,现在的他是君王,他做出的承诺没有人可以不相信。 李隆基继位的大典刚刚结束,李小蕙就找了个借口偷偷从侧门溜走了。 大典上的气氛让她觉得很不舒服,衰老的太上皇,陌生地让她不敢认的李隆基,还有一旁站着从始至终都脸色阴沉的太平公主。 本来君临天下的只能有一个人,可是如今,这三个人都拥有左右这个国家的力量,皇帝和太上皇自不必说,太平公主有一个当过皇帝的父亲,一个当过皇帝的母亲,还有两个做过皇帝的哥哥,她的影响力,足以让她做隐藏在暗中的皇帝。 长安的水深的摸不到底,表面上平静,谁也不知道何时就又会掀起波澜。李小蕙回到了她的公主府,将所有的侍女都支开,脱下为参加大典而穿的华美衣服,换上了普通的衣服。 不能再犹豫下去了,三日之期已过,他和她的约定已经结束。 李小蕙环顾四周,没有任何可供怀念的东西带走,那个装满了她记忆的盒子已经被李隆基拿去了,这样也好,真的是什么都不带,过去的一切都不要,完全开始新的生活。 因为早已经做好了准备,所以偷偷溜出公主府的时候,也没有人注意到她。但是在公主府后门外,停着一辆马车。 李小蕙从未在这个位置准备过马车,她备的马车和车夫,在城门外等着她。 “小惠,怎么这么早就要走?”马车上的帘子一动,露出一张女子的脸,那是一张精心装饰过的脸,虽然按照李小蕙的审美来看实在有些过于浓妆艳抹,额上贴着金箔做的花瓣,脸颊上点着美人痣。 “太平公主。”李小蕙愣了,她明明记得清楚,自己从大殿上离开的时候,太平公主还留在殿上,似乎并未注意到自己的离席,怎么这个时候太平公主会出现在这里? “小惠,从这里到北城门很远,你一个人走,不怕被人看到么?姑母来送你一程。”太平公主柔声说道,同时伸手将李小蕙拉上马车。李小蕙刚刚上了马车,车帘马上合拢,车夫便驾着车向前行驶。 这只是一辆普通的马车,与普通的官宦人家用的一样,长安城中有多少贵妇,就会有多少辆这种马车。这样一辆马车走过,路人并不会在意。 “小惠,就这样一个人走么?”太平公主绝口不问李小蕙为何走,也不劝阻她,就像是早已经知道似的,她像母亲一样絮絮叨叨地在向李小蕙嘱咐各种细节,“钱可带够了?外出住店,一定要注意,要处处小心,吃的东西也要当心。想好要去哪儿了么?可有人接应?” 絮絮叨叨,甚至有些不厌其烦。 但是话语间,李小蕙总觉的没有那么简单,果断决绝大权在握如太平公主,会为了这些废话浪费时间么?可是她一直就在说这些无关紧要不着边际的话,李小蕙也不好问什么,只是“嗯、嗯、嗯。”地答着。 马车走的很慢,李小蕙都在怀疑那马车是不是在城内绕来绕去故意兜圈子,都已经走了很久,还没有出城,依旧在长安城中。 “姑母,若是有什么事,不妨直言。”李小蕙叹了口气,是她先沉不住气了,太平公主再这么绕来绕去不说重点,天就要黑了,她今日是走不掉了,等到明日,谁知又会有什么变化? 太平公主笑着点了点头,虽然厚厚的脂粉也遮盖不住她脸上苍老的痕迹,不过毕竟她年轻时曾是倾国倾城的美人,就算年老了,容颜不如昨日,气质风度仍在。“好,小惠就是聪明,怪不得经过这么多事情,也只有你还安然无恙,以你的实力,想要更多也可以办到,为何要放弃一切?” 李小蕙摇了摇头,太平公主笑了笑,继续道:“好,人各有志,我不问,姑母只问你一句,就一个人走,甘心么?” “甘心?”李小蕙一愣。 太平公主释然地笑了笑,道:“小惠,不要以为姑母什么都不知道,姑母年轻的时候,也有过爱的人。他做了皇帝,你只能一个人离开,甘心么?” 第一百三十九章 离不开你 一个人离开,甘心么? 什么是甘心,什么又是不甘心? 自从知道他身份的那一刻起,李小蕙就知道这个男人不会属于自己,她的力量与历史相比是那么渺小,她无法改变历史的流向,连自己的命运都无法掌控。今天看到李隆基登上皇位的时候,李小蕙知道他们之间的距离无法逾越,她只是个普通的女子,而他却会成为皇帝。 李小蕙不能为了一个三妻四妾的男人放弃她的自由和追求,就只能放弃这个男人。 “小蕙,你想让他陪着你走么?” “陪着我走?” “离开长安,离开这里,天涯海角。” 太平公主的话对李小蕙来说很是诱惑,离开长安,离开这个地方,而且还有她喜欢的男人相陪。李小蕙用力摇了摇头,将那个近似于天方夜谭一样美丽的故事从脑子里甩出去,她淡淡地一笑,道:“姑母,这只是我想要的,并非他想要的生活,如果真的这样,他不会快乐,我又何谈快乐?” 李小蕙的理智尚在,爱虽然是爱了,却不是占有的爱,知道对方想要的是什么,审时度势,适时放手,给自己一片天空,也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不至于到了双方矛盾纠缠到无法化解的时候,爱也变成了恨。 “姑母,小蕙要走了。”李小蕙掀开车帘,看准了忽然一下涌身便跳下了马车。从刚才开始李小蕙就已经注意到这马车一直是在城中的干道上绕着圈子走,而且速度并不快,从马车上跳下去也应该没什么事情。 李小蕙已经厌烦了和太平公主兜着圈子讲话,她把自己的立场讲明,就从马车上跳了下去。 马车并不高,李小蕙这些日子又在注意锻炼身体,所以跳下去之后,她都未曾摔倒,只是用手臂撑了一下身体保持平衡。李小蕙跳下之后,那车夫迅速将车停下,正要扶她,她已经自己站起来,“姑母,多谢你送我到这里,城门就要关了,小蕙要尽快走。” 说罢,李小蕙转身便走。太平公主身上盛装未换,不愿被人看到,下车追她自然不行,命那车夫赶紧驾车追上李小蕙,李小蕙已经迈着大步走进了城门。 出入长安城的人都必须下车前行,太平公主又未曾带着令牌,一时匆匆居然漏过如此重要的东西。 眼看着李小蕙就已经要出城门,太平公主在车内喊道:“那么他有危险,你也弃之不顾么?” 李小蕙一愣,虽然没有回来,却已经停下了脚步。 “如果你不带他走,那么,我就杀了他。别以为我做不到,你应该清楚。” 太平公主的软语相劝李小蕙可以不听,但关心则乱,太平公主说要杀掉李隆基,却让李小蕙开始担心。 明明知道他也是政变的行家高手,应该阴沟里翻船,可是听到这句话,仍旧是心惊肉跳。天色又暗了些,城门在李小蕙的面前缓缓合拢,发出沉重的声音, “小蕙。”太平公主的语气又和缓下来,“你们都是我的晚辈,我怎么会忍心对他下手呢?其实,若他好好地当他的皇帝,我也不会伤害他的,只是他太贪心,想要的权利越来越多,看着我也就越来越不顺眼。” 想要自保就必须杀人,这就是高高在上的皇室中潜在的规则,所有人都必须遵守的规则。 李小蕙相信李隆基会为了争权而打压太平公主,同样,太平公主为了保护自己,也会拼命地打压李隆基,甚至不惜发动一场政变,如她母亲一般做女皇。 “来,跟我回去。”缓缓向李小蕙伸出的那只手饱满浑\圆,保养地很好,皮肤依旧如少女一般带着弹性。 李小蕙垂下头,就像是失败了一样,慢慢回到车上,跟着太平公主回到宫里。 大典之后大臣们已经参加完宴席,依次散去,李小蕙绕过了人群,她是公主,自由出入后宫是不受到任何限制的。寝宫之内,李隆基散去了所有的宫女侍从,独自一个人坐着,他的冕服尚未换掉,仍旧是那么一身沉甸甸碍事的衣服。 忽然之间,李小蕙对她今日的离去后悔不已,那个男人虽然已经君临天下,但是他却更加孤独了,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人可以陪伴他,高处不胜寒,可就在他这样的时候,自己还要离开他。 “公主,您快进去吧!”领头太监愁眉苦脸,新君不肯换衣服,将他们都赶了出来,连皇后都不肯见,独自一个人呆在寝宫中,这实在是为难他们这些做下人的。他们的嗅觉也比任何人都敏锐,皇家的那些事情,没有一丝一毫能逃出他们眼睛的,晚宴之前新君的心情明显还很好,但是在听到永泰公主回府之后,新君虽然竭力控制,还参加了晚宴,但是那情绪明显开始低落。 永泰公主和新君的关系,他们也有过耳闻,聪明如他们,自然也知道这样的流言蜚语听罢记在心上就好,若是乱说,自己的小命就危险了。 好容易永泰公主来了,那太监首领暗中长舒了一口气,也来不及想为何公主身上穿着平民的衣服,便急急引着公主向寝宫内走。 听到脚步声,李隆基连头都没有抬,便怒气冲冲地道:“不是让你们都出去,不要进来么?给朕滚出去!” 他在说到“朕”这个字的时候,还有明显的生硬和犹豫,显然他还是不大习惯用这个天下独属于他的字来自称。 “我怎么能不来恭贺你呢?”李小蕙笑着应了一声,摆了摆手,让那太监先行退下。 李隆基愕然抬起头,眼前的女子素衣布裙,一支玉簪将头发简单地挽起来束在脑后,脸颊上不见有半点胭脂水粉痕迹,正笑着看着他。 “小——小蕙?你不是走了么?”李隆基犹豫地站起身,看着李小蕙,他甚至有些怀疑自己产生了幻觉,是不是夜中的幽冥幻化出女子的样貌来诱惑他? “看看你现在的样子,哪里像君王?”李小蕙轻轻拍了拍李隆基的手臂,道:“这身冕服制作繁琐,你就这么穿着坐在地上,做衣服的人若是看到,一定会心疼死了。”说着,李小蕙帮李隆基将腰带解开,蔽膝取走。 冕服穿着费劲,脱起来也不轻松,往往需要三四个人通力合作,才能脱下,李小蕙只将最外面的腰带和蔽膝取走后,就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只好叫外面的宫女和太监来帮忙。 第一百四十章 一夜春宵 冕服从里到外一共五层,拿去那一层一层沉重的衣服,换上轻便柔软的衣服,李隆基的脸色看起来才稍微好了那么一点。等到侍从们都退下之后,他望了李小蕙一眼,低声喊道:“小蕙?” 也不知是因为疲倦,还是殿内烛光摇曳,他看上去有些可怜兮兮的,一点也不像是君临天下的帝王,倒有些像是被抢走了心爱玩物的小孩子。在得到安慰的时候,他既高兴又带着几许委屈。 “很累吧?晚宴上也喝了不少酒,我让他们去弄些汤来。” “别走!”李隆基忽然扑上来,拽住李小蕙的手腕,“别走,你走了,就不会再回来了。” 他喝了很多酒,已经有些醉了,如果在他完全清醒的状态下,大概是不会将这样的话说出口。 “小蕙,别离开我,好不好?已经没有人在我身边陪我了。”李隆基不再用“朕”自称,此时此刻,他心里也并没有把自己当成皇帝,“这里很冷,很空,我刚才坐在这儿,没有人陪我,他们都敬畏我,却不会靠近我,是不是当了皇帝,就会变成孤家寡人?” 这是他的疑问,其实作为一个距离权利中心非常近的太子,他当然知道皇帝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他不在乎生活会变成那样,可是他在乎身边的人不见了。 “皇后呢?”李小蕙四顾观望,在这么一个重要的日子里,从前的太子妃,现在的皇后理应和新君一起分享这份喜悦,怎么根本不见人影? “朕让她走了。”李隆基稍微清醒了些,他坐起来,硬拽着李小蕙紧挨着他,伸手搂着李小蕙,低声道:“朕不想让她陪着,朕只想让你陪。她是个无聊的女人,只会提起她的父亲她的兄弟,去根本不会关心朕。” 李隆基的一双臂膀紧紧地搂着李小蕙的腰,李小蕙只能挨着他坐在他身侧,他的头便枕在李小蕙的肩头。 “皇上。”李小蕙轻声劝道:“她是皇后,她这么多年提心吊胆小心翼翼地跟着你,她的兄长和父亲也帮过你很多,现在她想要为兄长和父亲谋些回报,也是人之常情。”替自己喜欢男人的妻子说好话,李小蕙心里还是很不情愿的,可那毕竟是李隆基的正派夫人,今日的皇后,与李隆基走在一起的人。 而她李小蕙,只是皇帝的堂妹。 “朕不要她!”李隆基更加紧地搂着李小蕙,轻声道:“朕只要你陪着。” “我是你妹妹啊!”李小蕙道。 “谁敢说三道四!朕割了他的舌头!”李隆基忽然凶狠起来,他瞪着眼睛道:“朕是天子!” 李小蕙心中暗惊,李隆基才做了半日皇帝,怎么就变得有些蛮横不讲理?“天子,也要百姓承认你才行!不记得那句话么?‘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你要做个勤政爱民的好皇帝,如果你是暴君,百姓不认你,你的皇位一样不牢固。唐朝的天下从哪里来的?还不是杨广太过残暴,才丢了江山?” “小蕙,朕不是隋炀帝,朕不要那么多美人,有你陪着,就够了。”李隆基说道。 李小蕙还要再说什么,只觉得肩头一沉,李隆基靠在她的肩膀上,就那么睡着了。他的确是累坏了,前三日为了陪着她,几乎没有合过眼,今日登基又要他万分紧张注意,此刻一直紧绷着的神经一松,就算是他也撑不住了,就这么睡着了。 斜倚在她肩头的男人,如今已经是这天下的君王,高高在上的王者,与初见时意气风发的少年已经大不相同。红烛摇曳着烛光,因为无人剪烛心而变得忽明忽暗,火苗一时窜起,又一时弱下去,墙壁上的影子也跟着忽明忽暗。 就像是这天下一样。 明暗纷争,时时都会有人赢,也就时时都会有人输,一时的平静背后,不知又会有多少阴谋诡计,酝酿着多少血雨腥风。 李小蕙微微闭上眼睛抬起头,嘴角勾起一个淡然的微笑。 似乎是自己给自己织了一张坚韧而巨大的茧,却再也无法破茧而出了。 第二日黎明,皇后早早来到,本准备尽职尽责地唤醒皇帝上早朝,却遇到了阻拦的内侍,那内侍面色尴尬,也不说为何,只是阻拦着皇后不让皇后进入寝宫。 皇后心急起来,推开内侍闯入,眼前的景象让她既熟悉又陌生。 凌乱的帷帐后能看到新君散开的衣襟下露出的大片肌肤,新君的头枕着女子的肩膀,而那女子的衣服虽然还在身上,却也凌乱散落。这样的景象皇后在做太子妃的时候就常常见到,而这次让她惊诧的,是那女子的容貌和身份。 “公主……”皇后惊愕地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的一切,早已经知道皇帝和永泰公主感情好,却只以为他们是兄妹之情,比一般兄妹还要更加亲热一点,可是没想到,会是这样。 唐代风气开放,连公公娶了儿媳妇在唐代也算不得什么特别大的重罪,可是同性不婚却是时人所讲究的东西。 李小蕙觉得这一夜她睡得糟糕极了,有个沉重的脑袋一直靠在她的身上,她动又不能动,好不容易深夜才睡着,这个时候睡衣正浓,觉得晃眼,便抬起手用宽大的袖子遮挡在脸前,好挡住光亮,再多睡一会儿。 李小蕙这个下意识地动作落入皇后的眼中,却被皇后理解成就算被发现了也无所谓的意思。 虽然她是皇后,可是不管论地位论实力,还是与皇帝的亲近,她都远远不及永泰公主。皇后对这一点是心知肚明的,她垂下眼睑,提醒道:“皇上,时辰到了,该上早朝了。”说罢,带着随从侍女向犹自沉沉睡着的李隆基行礼,悄然退出寝宫。 皇后这么一喊,没有将连着三天四夜未曾合眼的李隆基唤醒,倒是将迷迷糊糊的李小蕙彻底唤醒了。 她在寝宫,而且和李隆基睡在一起,这副模样,是个人看到了都会有联想吧?其实他们只是挤在一起很纯洁地睡觉而已啊! “小蕙,别管她。”察觉到了李小蕙的动作,李隆基反倒是更往她身上凑了凑。 第一百四十一章 女人的嫉妒 新君继位第二天,早朝就姗姗来迟,匆匆忙忙心不在焉地,上完了朝便离开。 长安的点青眉,多了一种胭脂,叫“难离”。那是一种很奇怪的胭脂,颜色极鲜艳美丽,可若是不小心舔了一口,却是苦涩的,苦的让人难以下咽。 难离,表面看上去很美,但是那苦涩,只有亲自体验的人才能品尝的到。 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都有毒,只能看却不能碰,若是碰了,后果自知。 李小蕙在这一盒胭脂里,用上了黄连,黄连有清热去火的功效,熬出的汁水是黄色的,但是味道却极苦。李小蕙将黄连的汁水用在胭脂里,除了让“难离”有药用的价值之外,更重要的就是故意做出苦涩的味道。 这让她的老顾客不解,从前点青眉的胭脂都是略带带着些甜香或者清香的味道,有时也有无味的,却从来不曾有过苦涩。 李小蕙终究还是没能离开,她出入内宫更加频繁,与李隆基在一起的时间也更长。当然,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只是在一起处理各种政务而已。太平公主的敌意越来越强,而太上皇却好似根本不关心一样,不仅几乎将所有的日常政务都扔给李隆基,自己乐得逍遥,而且不闻不问,从前他还会平衡一下太平公主和李隆基之间的权利,现在连这些都不管了。 李隆基做皇太子的时候,就已经在接触这些东西,可是一旦全部接管过来,他还是觉得有些忙不过来,再加上有些大臣依旧留恋太上皇,对他不满,故意给他找麻烦。还有武朝遗留下的那些旧臣,总不能全部都把他们清除掉,要平衡朝臣们的权利,调节他们之间的关系,这都是帝王的必修课。 这些都让新君焦头烂额,烦躁不已。 无奈,李小会只能又拾起她总是在做的工作,帮助皇帝处理各种各样的奏折,好在从前已经做得熟练,就算权利变动,也万变不离其宗,她倒是很容易就可以上手处理。 既然插手政务,当然会触及到一些敏感问题,宫中的内侍大多不可信,李隆基和李小蕙密谈的时间更多,两人耳鬓厮磨的样子落入别人眼中,自然成了让皇后妒忌的流言。 以他们两人的地位权利,敢于当面诽谤的人不多,可是人的权利再大,也没有办法阻挡流言蜚语,各种各样的流言李小蕙听得到,李隆基也听得到,而皇后和后妃们那些又是嫉妒又是鄙夷的目光,时时刻刻都跟随在李小蕙周围。 被这种目光一直不停地追着,并不是很好的感觉,李小蕙虽然问心无愧,不过能躲着的时候,她也不愿意去面对那些表面上对她很是亲人,心里却对她恨地咬牙切齿。 李隆基当上了皇帝,那些跟着他的妃子自然水涨船高,可是李小蕙来了,她们连李隆基的面都见不到,女子的青春都是有限的,再过几年,容色衰老之后,她们就更加没有机会了,她们不会嫉恨李隆基,却会嫉恨李小蕙。 李隆基已经有了保护李小蕙的力量,当他察觉到这些流言的时候,查出几个恶意中伤最喜欢传播流言的内侍狠狠地处罚了,又将几名后妃罚了俸禄,命她们闭门思过,不得特赦不许走出房门一步。 这样雷厉风行的手段,终于禁绝了宫内的流言。侍从对李小蕙的尊敬更甚,甚至对她的惧怕都胜过了对李隆基的惧怕。若是不小心惹恼了皇上,也许一顿责罚也就罢了,可若是不小心触犯了李小蕙,被皇上知晓,只怕一顿板子躲不掉,还要被罚俸,说不定就此赶出宫去。 这一年似乎过得特别快,炎热的夏季之后,李小蕙似乎还没有感觉到秋日的来临,一日清晨之后,便看到了窗外漫天的白色。已经到了飘雪的季节,从前经营点青眉的时候,李小蕙对于季节的变化很是敏感,因为要根据季节的变化推出不同的胭脂,可是现在,忙忙碌碌半年,竟然没有察觉到秋天都已经过去,冬天来了。 起身之后还没有洗脸,李隆基派来的人就已经等候在门外。 “皇上说天冷了,让奴才给公主送来一袭狐裘披风,穿在身上暖和。” 门外的人虽然冷的已经在哆嗦,还是一脸谄媚的笑,他们都知道,博得皇上高兴,不如博取公主高兴来的快捷。 李小蕙看着屋外的人,有些恍惚,这样的生活,她已经过了多久?连自己都记不清楚了。每日都在计较着人心向背,都在算计着要如何收买人心,在揣度着太平公主的心思,揣度着朝臣们的心思。不管是醒着还是梦中,都筹划着如何要如何做,才能平衡各方利益,又能让李隆基这个新君树立威信。 “进来暖和暖和吧。”李小蕙微微扬了扬下巴,那侍从在门口将鞋底的污水弄干净了,才敢踏入李小蕙的屋子。 李小蕙出门的时候,天空还飘着雪花,李小蕙将身上的披风裹紧了些,李隆基送来的披风还是很及时的,紧紧裹着披风,她才感觉暖和了些。 “公主,要手炉么?”旁边的人已经递过来一个热乎乎的手炉,白玉的手炉里放着热炭,玉石利于保温,又不至于太过烫手,抱在手中很暖和也很舒服。 李隆基的确是一个非常勤奋的皇帝,等到李小蕙冒雪入宫后,他已经开始每日的工作了。 “这么冷,早说你昨晚就在宫中好了,偏要回去,今早都派人去告诉你,不要来了。”李隆基听到动静,扔下了手头的事情便迎上来。 看到李小蕙身上披着他派人送去的白色狐裘,他心中高兴了些,白色的狐裘在漫天白色的雪花几乎分辨不出,露出的脸颊红扑扑的,在白色的映衬下分外好看。 李小蕙一直不同意住在宫中,就算是再晚,她也要回到公主府去,第二天再来。虽然这样对于阻挡留言没有丝毫的作用,但是她依然坚持。 ---------------------- 为了让我们能够更清楚您的喜好,为您奉送上更多更好的作品,纵横中文网特地举办了这次调查活动,填写完毕后,有意外惊喜等着你哦。http://www.zongheng.com/zhuanti/yjdc/ 第一百四十二章 千年之后(大结局) 深夜的雪只是预兆,这一年的雪分外地大,纷纷扬扬下了三天三夜,一脚踩下去,都没到了人的膝盖。 虽然雪景很美,可是带来的麻烦却更多,老臣们多半惧怕大雪所带来的路途泥泞难行,称病不出,李隆基就算去上早朝,朝堂上也只有寥寥几名大臣。老臣们都自恃功高,有些看不上这新君,而跟着李隆基打天下的那些人,虽然全力支持他,终究是力量有限。 冬日天寒,又下了大雪,虽然唐代富庶,终究还是有穷人,大雪一下,不知又要冻死饿死多少。长安城西门外已经搭好了粥棚,为灾民做赈灾之用。 这大雪绵延了整个冬季,直到第二天春天柳树发芽之后,雪才渐渐消去。 而通过这个寒冷的冬天,李隆基稳固了自己的地位,以赈灾来获取民心,祭天祭地以求雪灾得以缓解。而趁着那些老臣惧怕严寒不愿出门的时机,他以雷厉风行的手段迅速转移了兵权,等到那些老臣回过神来,已经被高高架空,没有了从前的实权。 除了掌握在太上皇手中的三品以上官员任用权利,李隆基几乎已经将所有的权利抓在自己手中。 他的父亲就像是没看到一样,对于太平公主的嚣张无动于衷,对于李隆基这样的行动也无动于衷,一心一意就在享受自己的生活,只要李隆基还对他有应有的尊重就行。 雪融春来的时候,太平公主的权利已经被分解地七七八八,表面看上去依旧如往日一样风光无限的太平公主,唯有她自己知道,她所能调动的人已经不多了,她的权利也不多了。 太平公主当然嫉恨,同时也在后悔,自己太轻视了这个年轻人,当初以为他不过是匹夫之勇,有些胆略敢宫变,这朝堂之上朝夕反复之间的事情,他未必精通。而当初让已经决定离开的李小蕙回来,也是为了分散他的注意力,消磨他的意志。 太平公主失算了,她以为像李小蕙这样的女子,就算是在李隆基身边,做的事情也是劝李隆基离开,时日长久之后,李隆基的意志必然涣散,到时就是属于她的机会。 太平公主没想到自己费力拉回来的人,居然会成为她的对手,她已经很得牙根痒痒了。本来是给对手增添一个弱点,没想到这个弱点,居然会变成对手得力的帮手。 李隆基作为新君树立自己的威望,调和朝臣之间的矛盾,将老臣的权利在不知不觉中剥夺,巩固地位,这些事情虽然不能说全部出自李小蕙的帮助,其中自然也有李隆基本身的能力,不过若没有李小蕙的帮助,他不会这么迅速。 太平公主开始反击,太上皇虽然名义上是退位了,可仍旧有实权。太平公主知道她和李隆基之间仇恨已深,便从太上皇那里下手,将自己的数名亲信提拔,位列三品朝臣。 可是李隆基也不是吃素的,虽然三品以上大臣的任用他没有权利,但是他却可以将这些属于太平公主的人架空,让他们虽然身居高位,却没有什么权利。而表面上,李隆基对他们还十分礼遇。 两人之间这种胶着的状态持续了半年之久,在公元713年的七月三日,也就是他即位一年的时候,唐玄宗李隆基果断地先下了手,亲自率领兵马除掉了太平公主和她的手下骨干几十人,将倾向太平公主的官员全部罢官废黜。 唐玄宗终于掌握了皇帝应有的权力。当年,唐玄宗把年号改为开元,表明了自己励精图治,再创唐朝伟业的决心。 可是这一年的八月,最热的时候,李小蕙的身体却垮了,她生了很重的病,不思饮食,什么东西都不想吃。太医却说不明白究竟是哪里不对,各种药汁喝下去,一点效果都没有,人却在一个月之中慢慢地耗尽,本来还算圆润的一个人,如今却变得很可怕。 秋天到了,李小蕙却也如秋天的落叶一般,似乎走到了尽头。李小蕙心里也察觉到了自己这一次大概是真的走到了尽头,也许历史真的有必然,她若是再存在下去,或许对历史的影响会更大,所以她必须要消失? 李隆基疯了一般,广招天下名医,却依然半点效果都没有。 “你别费劲了,生死有命,我逃过很多次,也许这一次,是逃不掉了。”李小蕙倒是分外平静,对自己的存在,她始终是十分矛盾的,这些一年来对李隆基的帮助,虽然是由于太平公主紧紧相逼,不得不如此,可总也伤了不少人,在不知不觉中杀了不少人,现如今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人间接地因她而死,大概她的存在,连老天爷也看不过去了吧? “太平公主已经被你流放,扫平了对手,以后就少杀些人吧。”李小蕙看了看已经具备了帝王威严的李隆基,涩然一笑,这个男人果然是不可能属于她的。 “小惠,小惠你等等!”看着李小蕙的脸色越来越差,李隆基急忙抱着她,用厚厚的毯子裹着她向自己的寝宫跑过去,“小惠,朕有东西给你看,你看了就会好的!” 才是初秋,天气还很热,但是被厚厚的毯子裹着的李小蕙却只觉得冷,生命似乎在渐渐离她而去。 “我喜欢你,想永远和你在一起。”这句话李小蕙不知道自己说出来没有,她只记得自己的嘴唇动了动,但是却听不到自己的声音,紧接着,黑暗就铺天盖地地降临了。 “小惠?小惠?”剧烈的摇晃让李小蕙想闭着眼睛也不行,勉强睁开眼睛,只觉得阳光太过明亮,刺得眼睛都疼,而且,这怎么四周都是白色的? 李小蕙疑惑地揉了揉眼睛,如果她躺在睡榻上,醒来的时候看到的不应该是帷幔么?怎么到处都是白色的?而且这阳光也太亮了,如果在屋内,怎么会有这么刺眼的光线? 李小蕙眯着眼睛看了看四周,她忽然坐起来,起得太急以致头晕眼花,腰就像是折断了一样痛,她又躺了回去。 这哪里是什么阳光,是白炽灯!而且,哪儿有什么帷幔啊,她躺在病床上,四周那白花花的是墙壁,她在医院里,头顶上还有吊瓶,她回到现代了? 她回来了? “小惠,你终于醒了。”身边的人喜极而泣,李小蕙转过已经有些僵硬的脖子,看到了那张在梦中出现过无数次的熟悉脸庞,“妈妈?” “小惠,你认得我?你好了?你好了!”母亲的脸憔悴不堪,她抱住李小蕙呜呜地哭着,道:“你一连三个月不醒来,医生都说你没希望了,可是娘不信,怎么好端端摔在地上,人就会不行了呢?你醒来了,太好了,没事了!” 李小蕙迷迷糊糊地,脑子还有些迟钝,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口齿不清地慢慢问道:“我只昏迷了三个月?”可是她在唐代度过的时间足足有十年,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么? “三个月啊,妈妈都快担心死了!” 医生在仔仔细细为李小蕙检查之后,确认李小蕙的的确确是醒了过来,只是身体三个月不曾运动,肌肉有些萎缩,只要适当运动锻炼之后,就会完全恢复健康。 母亲擦掉脸上的鼻涕眼泪,激动地掏出电话来,也不管医院里不许高声喧哗的规定,开始一个挨一个给亲属打电话,通知他们李小蕙已经醒过来没事了的消息。 三个月的复建生活,很折磨人,李小蕙咬着牙终于撑过来了,身体已经恢复了从前百分之八九十的能力,剩下的就是让大脑再重新适应现代的生活。 那些在千年之前经历过的事情,如今对于李小蕙来说就像是梦一样。她在回家之后,查过相关的资料,史料上对于永泰公主的记录本来就不多,李小蕙查来查去,也看不出所以然。李隆基的一生依旧是前半生创造了大唐的辉煌,后半生又将大唐带入下坡路。他的一生中,依旧有绝世美人杨玉环,那首《长恨歌》所记叙的,依然是李隆基和杨玉环千古绝唱的爱情。 也许那三个月的时间,她做了一场梦,很长的梦,其实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什么都是不存在的。 一日李小蕙锻炼之后随手打开电视,忽然听到其中说唐玄宗李隆基的皇陵因为大面积渗水,所以在进行抢救性挖掘。 李小蕙的注意力被吸引过去,一连好多天都关注着进度,当棺椁被抬出来,一层一层剥离之后,却只有残存的几块骨头,散碎不全,其余的都在漫长的历史中化作了尘埃。 不过骨头不见了,瓷器却留下了,李隆基头下枕着的是一个磁枕。 隔着电视屏幕,李小蕙忽然感觉到莫名地紧张,节目是现场直播,李小蕙看到那瓷枕是中空的,被打开之后,一个一个的小瓷盒子被取了出来。 李小蕙屏住了呼吸,电视中专家还在推断为何帝王会选择这种普通的东西陪葬,对这小盒子的用途也在猜测。 李小蕙已经听不清楚那些专家在推测什么,李小蕙对那瓷盒子再熟悉不过,专门用来清晰文物的液体淋上去之后,污垢被冲洗干净,那盒子底下“点青眉”三个字慢慢地露了出来。 已隔千年,依旧如昨日一般颜色。只是盒子中那些属于女子的姹紫嫣红,却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了颜色,再被污水浸泡,变得和污泥无二。 每一个盒子都光洁如玉,每一个小小的盒子上都留着日久摩挲的痕迹。 一点青眉,千年相思。 似梦非梦,李小蕙看着那些跨越了千年的画面,已经泪流满面。 ----------------------------------- 点青眉至此完结,谢谢大家一路的支持~~么么 新书正在筹备中,马上就会与大家见面了,子楣透露一点点,是完全不同的设定哦~~请亲们继续支持子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