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书下载于国内最大的电子书下载网站【书香电子书网】(http://www.sxcnw.org) 看完整版请到【书香中文网】(http://book.sxcnw.org) 手机阅读更多全本电子书,请搜索【书香小说阅读器】应用安装 ======================================================== 作品:猛狗越世 作者:云之月 分类:历史军事 简介:谁说只有壮男猛女才可以穿越? 狗狗也能玩穿越! 懵懵懂懂,它来到了大清,陪同一位青年历练人生的爱恨情仇; 为救恩人,它再次“被”穿越,回到了21世纪初。战恶犬,破疑案,建秩序,居然还见证了自己出世! 夕阳渐落,它又该何去何从…… 且看猛狗越世而来,呼啸而去! ========================================== ###有话要说(一) 云之月先给各位书友作揖了! 《猛狗越世》一书从6月13日在看书网上传以来,得到了许多书友的肯定与支持,作者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你们的大力支持是我坚持写下去的最大动力,谢谢各位了! 下面就书友们关心的几个问题,一一作出解释。 首先,猛狗的故事好不好看、精不精彩?到今天为之,本书已经上传了33章,共计十三万多字,平均每章达到了四千字,这不能不说已经不少了。但我要告诉各位的是,目前故事还只是处于开头阶段,后面还有大把的精彩呢。可以说,本书属于慢热型,只要你坚持看下去,肯定能看到一篇不同一般的穿越文。所以,请还有疑虑的朋友放宽心,慢慢品读,一定会在每一章都有一些收获。 其次,对于写一只狗穿越,而且还是用第一人称写,这样的故事会不会受到限制的怀疑,我只能告诉你,您多虑了!前些天,我在看书网的论坛里请大侠们对本书提提意见,一位资深写手的评语是:“很新颖的题材,作者的构思是很不错的。但是对于这本书的主角‘狗’,又对于第一人称的写法,我不太看好。文笔还是不错的,加油吧,拭目以待……”他的担心是有道理的。据我所知,目前数量众多的网络小说里极少有用我这种方式写作的,绝大多数都用第三人称,易于表现,场面也拉得开。不可否认,戏法人人会变,就看谁变得巧了。我用这种方式写,既是一种尝试,也是对自己的挑战,大家都去那样写,岂不太过单一?当然,这尝试能否成功,我还在摸索中,最终的评价在书友们手里。我想,人家《盗墓笔记》用第一人称能够成功,我也要朝这个目标努力! 其实,这样来写,我是想站在第一人称“狗”的视角,逆向展现中国文化中的一些东西:较为稳定、追求人生目标的大清朝,民族矛盾激化、战乱不停的南宋,百家争鸣、诸侯割据的春秋。这诸般时代,有人的命运起伏,有国家民族命运的变幻,也有狗狗的思想性格发展进步,最后落脚点还是“现在”。我只是借一只狗来讲故事,阐述自己对几千年华夏文化的一点点粗浅认识而已。说得怎么样,品评权还在您的手里。 最后也想说说本书的成绩。写这篇短文的时候,我查了一下,二十天上传了33章十三万四千五百余字,总点击14790人次,总推荐220次。这个成绩只能算马马虎虎,聊可zi慰。从昨天开始,本书在看书网首页开始了为期一周的“字推”,从点击来看,基本上翻了一番多,相信有了书友们的支持,后面会更好起来。但是,令我感到不解与尴尬的一个问题依然困扰着我,本书的收藏竟然只有39次!想到这个,不知是天气热,还是心里急,我背上、手臂上的汗水像蚯蚓一样往下爬,着实难受啊! 所以,我还是要呼唤一下:各位书友,请不要吝啬你的动一动手,把本书放进您的书架吧!如果还没注册,那就先请在看书网注个册,那样花不了您多少时间的…… 顺带提前预告一声,明天还是两更,有一万三千多字。明天的故事一结束,狗狗就要走出村子,走向更大的空间了,故事也会跟着精彩起来! 云之月携猛狗阿黄再次向您作揖,诚挚地道一声:谢谢!###有话要说(二) 《猛狗越世》写到现在,已经上传三十多万字了。对于第一本大部头来说,我自感勤奋努力的程度已经不比其他作者差,然而看看书的成绩,似乎又很不令我满意。点击、推荐马马虎虎,收藏就羞于说出口了。也许说了您都不信,到现在为止,本书的收藏才75个! 对此,责编一直鼓励我:不要紧,人家也是这样的! 真的是这样吗? 我很疑惑。每天七八百到一千多的点击虽不算高,但收藏也太少了吧?离看书网规定的六百收藏才能上架的要求差得太远啦! 无奈,我只能自我安慰:面包总会有的,收藏也会增加的,义务打工的日子更会有尽头滴! 上周二,我申请了上架,第二天看书网回复说:初审通过,请联系主编。于是,我满心欢喜地Q上了主编大大。他老人家说,审核之后会给我留言。再于是,我老老实实地等啊等,等到今天也不曾见到任何留言。再再于是,我想:愿望要落空了! 各位书友,您认为我的愿望能不能实现呢? 呵呵,说了这么一大通,您可能早就烦了:一个作者,老实码字就行了,有什么资格发牢骚! 喳,我听您的,马上苦思冥想写稿去。以质取胜才是王道,罗里吧嗦没人理会嘛! 耽搁您的宝贵时间了,我向您作揖,抱歉、抱歉!###完卷感言(一) 本书第一卷“也回大清”总算写完了。 只是一卷文字,对于大神也许算不了什么,可咱不是大神,对我来说,实在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 初次尝试写长篇大部头,不可谓决心不大。看着一个个字、一章章文在自己手下码出,苦累之余的甜蜜自不必说。从5月12日动笔到今天(6月13日在看书网上传),刚好四个月,我拿出了近四十五万字,每月十余万字,平均每天三四千字。于我来说,“奇迹”称不上,应该用“难得”来形容。 总之一句话,码字真不容易! 一部网文,既是一位作者心血的结晶,更应该是众多读者共享的“点心”。如果没有众多热心之士的扶持,肯定是难以走远的。在写第一卷期间,我得到了很多人的大力支持。按照国际惯例,今天首先应该表示一下感谢。 第一个要感谢我的妻子。她不但全力支持我写小说,承担了很多家务活,而且热心做“第一读者”,积极为我构思故事出主意、挑毛病。借用歌曲《望星空》中的一句歌词:“军功章啊,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第一卷能顺利完成,我要诚挚地说一声:老婆,谢谢你! 还要感谢看书网提供的良好平台,感谢责编飞霏的热情指导,感谢所有认识不认识的书友的关心支持、爱护帮助……众人拾柴火焰高,相信有了你们一如既往的关爱,我一定能在后面写出更精彩的猛狗故事来! 再来说说这一卷的遗憾。 我以为,写小说,尤其是写网络小说,最是一件永远留有遗憾的事情。现在回头看看前面的章节,我常常产生修改的冲动,对于情节架构,人物设置,甚至某一句话,都会觉得有修改的必要。然而,章节已经传上了网,再改似乎不太妥当,因为也要对已经读过的书友负责。故此,我总感觉这是一个两难选择:不改,说不过去;改了,也不好交待。现在我只能说,努力把以后的内容写好些,且斟酌回味的时间长些,尽量避免现写现发,以免留下太多遗憾。 最后说说下一卷的构想。 本书原定写四卷,分别为“黄虎将军”、“夫子门下”和“梦归何处”,现在看来,第二三卷写不成了。原因有二:一是我所构思的内容已经被很多人写过了,再写也写不出什么特别的新意,与其炒别人的冷饭,不如另辟新路。二是我自感对岳飞和孔子的思想把握不准,怕出现偏差,“文章千古事”,我不敢唐突了英雄和圣人。 现在初步调整为:第二卷“地下霸主”和第三卷“梦归何处”。把故事拉回到当代,情节好写些,语言也可以生动起来,不必受到过多束缚。当然,在总结了第一卷的经验教训后,后面的故事肯定也会更曲折、更有味道,各位书友看了就知道了。 一卷写完,心情轻松,这里向各位告个假:我想休息一段时间,构思新的章节,查找一些资料,为后面的冲刺做准备。 再次感谢所有关注猛狗的朋友! 咱们下一卷见,说好了,不见不散!###做一回“王婆” 昨天突发奇想:何不把前些时候写的几篇禅意小品拿出来献献丑呢? 于是就有了《禅意在心》。 禅意何在? 在心。 在每个人的心里。 读之,悟之,自然明清如碧水晴空。 您如果有空去看看,定会有所获。 所以,就让我这个“王婆”卖一回瓜吧! 呵呵,在本书首页的推荐里有链接,您请呐——###关于第二卷的章节名 有心的书友肯定早就发现了,第二卷的章节名都是三个字的,而且还有些似曾相识之感。 没错,你的感觉是正确的! 对于第二卷的章节取名,我颇费了一番心思。刚开始时,想着还是跟上一卷一样,以内容为主取名,写得差不多就结束一章。后来,在上课过程中为学生讲到宋词,讲到词牌,我顿时冒出一个念头,何不以词牌入题,追求一点文与质的兼容呢? 课后,我搜集了大量的词牌(这些天一直忙着这事儿),心里逐渐有底了——就以词牌做章节名,而且都取三个字,努力做到标题与内容相称、相融。 当然,对于词牌名的使用,我适当做了一些变通,除了现成照搬的,如“一丝风”、“行路难”“忍泪吟”,还根据章节内容改用,如改“雨霖铃”为“雨淋漓”,“相见欢”为“相见恶”等。 以词牌为题,我是第一次尝试,效果如何,还需书友们品评、指瑕。欢迎大家多多发表意见和建议,在此先谢过啦!###上架感言 上架了,鸡冻中…… 本来不想写什么上架感言之类的东西,觉得那个太俗,太矫情。但老婆大人说了:应该写一个,你要人家订阅,连客气话都不说几句,太对不起咱们泱泱大国礼仪之邦的美名了吧? 当代社会,听老婆的话是好男人的重要标准,于是,我就坐下来乖乖写这个感言。转念一想,写几句的确也是对书友们的尊重。又于是,满怀欣欣然,鸡冻变成了怡然。 言归正传,话说自打5月中旬开工写猛狗以来,其中滋味就如一句话:厨房里的调味盒——酸甜苦辣自己最清楚。第一本书能够超过五十万字,于我来说实属不易。多余的话不再说了,认真构思,专心码字,积极更新,就是对书友们最大的尊重了。 当然,我也想多听听书友们对本书的意见和建议。请你在书评区写出来,我定当虚心接受,坚决去改! 你可不要以为我这是客套,这真的是我的心里话,尤其是思路阻塞的时候,我更渴望听到不同的声音,对故事肯定有很大的助益。请大家不要吝惜哦! 上午主编大大殷切嘱咐我说,要告诉一声书友如何充值和订阅,以方便大家阅读VIP章节。我说,咱的书友个个英明神武,还用得着我费那心?他又说,说说也无妨,一切以方便为要嘛。我头点得像鸡啄米:对头,对头! 那就说说。 充值方式:首页—充值—选择充值方式—按照提示和说明,一步一步操作即可;如何订阅:作品—点击“点击阅读”—进入目录—勾选要订阅的章节—点击“订阅全部选中章节”;查看金币余额、充值记录、订阅记录:登录—用户中心(个人中心)—账户信息—基本信息/充值记录/消费记录。 就怎么简单,可能各位都会觉得我太啰嗦了。 刚想结束这些废话,忽然想起漏了一件极其重要的事,吓出半身冷汗来:忘记表达隆重的美好的必须的感谢了!咱可不想学某些运动员,被人看成是不知感恩的负义之辈。又又于是,咱也来深情表达表达: 感谢党和政府,感谢和平安定的社会,感谢上苍大地空气水分,感谢看书网及几位编辑,感谢父母兄弟老婆孩子,感谢领导同事,感谢书友们的大力支持,感谢CCTV让我可以边看电视边码字,感谢MBA、CBA以及WC…… 感谢一切的一切!###完卷感言(二) 前后花了近三个月,总共才写了57章不到二十万字,我不能不承认:码这一卷我有些倦怠了! 期间最值得一说的是上架。先是无比鸡冻,然后满怀热情投入到伟大的码字运动之中,这样拼死拼活干了一个月,自认为还是蛮卖力气的,可惜成绩就像一天天变冷的天气,太过平平,完全出乎意料之外,所以现在也没什么好说下去的东西,只能打住。不过,好在咱不是靠码字过日子,用不着计较订阅数量的多少。否则的话,非哭死不可喽! 我的感受是:上了一回架,知道网文上架是怎么一回事儿,这就足够了,其他的不说也罢。 写这卷我还有一个小小的遗憾。码好一章之后,常常为了尽快发上来,对文字的推敲和对情节内容的琢磨还很不够,原先构想好了的句子与桥段,等到传上去之后才醒悟没有全部写完出来,着实留下不少遗憾。这点,我努力在后面改进,争取做到尽善尽美(至少我自己以为够好了)。 最后还是要感谢大半年来关心、支持猛狗的书友们!七十多万字不多不少,自己付出的心血有人过来瞅瞅,咱还有啥不满足的呢? 顺带说一句,第三卷正在积极码字中,但可能要过些天才会发上来。这期间会有一些空挡,容我休息休息,不知可否? 多谢多谢!###有话要说(三) 最近忙着考虑新书,懈怠了猛狗,先向各位书友道一声抱歉! 至于猛狗故事如何发展,我心里早有构架,但想要把框架变成文又是另外一回事,总觉得有些地方不尽如意,迟迟难以静心码字,这也就导致现在难以更新。唉,文思不畅真是难受啊! 当然不管怎样,本书绝不会TJ,这是我一开始就决定了的,请诸位放心。即使等一段时间,我也一定会把猛狗写完! 再次感谢书友们的支持!###祝天下的母亲节日快乐! 今天是母亲节,无数祝福都飞向了母亲们,我也送上自己的一份祝福:愿你们身体健康、天天开心!每天都能不是母亲节胜似母亲节!! 我的母亲在千里之外的老家,作为儿子,我当然希望她过得舒心快乐。然力之不逮,只能尽力为她做一些事情,让她老人家明白我和我的妻女的殷殷心意。 此节来临之时,怎可不对做母亲的好一些? 嗯,老婆上午自己去做美容了,那我就下午陪她逛街买衣服去! 呵呵,诸君都努力哦!###码字周年记 今天是什么日子? 开工码“猛狗”一周年之期也! 记得去年的今天,郑重地在电脑上打下“猛狗越世”四个字,我开始了一段与以前不一样的生活。那是怎样的生活哟,满脑子是情节走向的推演,除了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业余时间几乎都扔在了写故事上……(此处省略五百字)。其中甘苦,网文写手们都有深刻体会,对我这等新手来说,滋味尤其深刻入髓! “猛狗”怎么样? 跟一些书友交流过,可谓见仁见智,有的欣赏,有的质疑,不一而足,其实这也很正常。与看书网签约后,曾拿过全勤奖,曾上架过,也曾激情消退多日未更。可以说,与“猛狗”相伴的日日夜夜都是增添人生体验的珍贵时光,已经印在了我的人生相册里。看着自己的心血从一万字到十万字,再到现在的六七十万字,内心喜悦自不必说。暂且不说不冷不热的状态,仅从付出的角度来说,我为自己感到自豪!当然喽,几十万字跟那些动辄上百万的大神比不了,可咱是小螃蟹啊,能够在电脑上面扒拉出这么些东西来,难道不值得拍手鼓励一下么? 呵呵…… 后面的打算很明确,一个字一个字码下去,把《猛狗越世》完本,坚决不TJ就是我对自己、对关爱支持我的书友最大的交代! 人生能有几回坚持与执着,能有多少值得念想的事情?能够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一点微薄的东西,此生无憾矣! 呜呼,以此作为码字周年记。###完本感言 敲下最后一个省略号的时候,我心里很自然地冒出这句话:哎哟妈呀,总算码好了! 第一部长篇,80多万字,前后十三个半月的时间……这一个个记录都是我自己在创造。书友们可别笑我,是的,对于那些个大神来说,这些字数简直就是小儿科。而我呢,善于且喜于短篇,尝试十万字以上,这是认认真真的第一次,能坚持下来,我自认为已经很不容易! 其时,我心里最多的还是一串串感叹号。 按照国内及国际甚至宇宙通行之惯例,一件自认为重大的事情做好了,总要先表达一下感激之情滴,咱也不能免俗不是? 第一要感谢的是老婆大人,没有她在物质兼精神上的双重支持,猛狗最起码要迟个几个月完本。作为第一读者兼第一批评家,她的质疑、催促甚至激将,都对我勤勤恳恳码字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老婆大人,谢谢你! 第二嘛自然要感谢众多关心猛狗的书友们。很多书友一直以来关注着本书,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和看法,使我能不断修正写作方向,避免了一些常规错误。而且,他们的鼓励鞭策,还有上架后的订阅,都是我不停写下去的源源动力。对掏了腰包来赞助你的人,咱可不能见利忘义。因此——众书友,谢谢啦! 还要感谢周围的同事和朋友。对我这部网文,他们投以了十二分的目光,一句句询问的话语,一次次好意的宣传,都给了我许许多多的感动,让我更有信心去码字,争取写得更好。至少,不能让大家失望才行。故——大家伙儿,在下这厢有礼,给你们作揖致谢了! 一本书写完了,没有句号,只有逗号。 猛狗这个题材以及这种写法,一开始就不被看好,以至于先在某大牌网站那里吃了个铁疙瘩,砸得我晕头晕脑。但是,我想好了,作为一次尝试也好,不撞南墙不回头也罢,认定了的就要坚持去做。如果因为张三说不好,李四道行不通我就偃旗息鼓的话,那太对不起这些年的积累和瞬间的灵感迸发了。于是,边摸索边改进,我走走停停,过去在探索,现在也是在探索,将来呢,还是探索! 想起一句耳熟能详的广告词:“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套用一下,写作码字也是如此,“没有句号,只有逗号,”不断地努力,才能越写越好——大神这梦还在天上飘着哩! 罗里啰嗦写到这里,还是有一些疑问号要解答一下。 第一问:“还写不写?”答案是肯定的,其实我已经在做准备了。选题有两个,均已有所构想,并试着码了几章。不过,当下太累,需要休整一段时间。相信新书出来后,肯定能令您大吃一惊:原来书还可以这样写! 第二问:“何时上传新书?”只能回答五个字——不久的将来。呵呵…… 第三问……别的就不要再问了吧?打住打住。 扯了半天,说到最后还是要单独再写一个长句:爸爸,如果没有你在我小学时带回家里的那只小黄狗,我就不会喜爱上狗狗,不会对这个人类最好的朋友亲近、了解,产生写一写的愿望,家里的那只黄狗,它已经成为我童年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符号! 无以为报啊…… 谨以此书献给已在天国的父亲!! (2011年6月30日夜)###第1章 我还是我 人流还是那些人流,车流还是那些车流。 (本故事纯属虚构,请不要模仿) 现代化的城市就像这些流动的人和车,永远不愿停下脚步,骚动得如同一个初生的孩子,释放着旺盛的精力,从黎明到夜晚,吮吸了无数生命的光芒。 “好香啊!” 隐约有一丝香气飘过来,挤进空落落的肚子。我的口水不由自主地涌出来。 透过流动的人丛和稀疏的树丛,我看到对面街道旁边明晃晃地挂着一面招牌,两只硕大的鸡腿(也可能是鸭腿)勾引着我饥饿的眼睛,金黄金黄的,真耀眼!看那皮焦肉嫩的,一定非常美味吧?我用力把口水咽了下去。 如果能马上吃到这样的鸡腿,是不是叫我咬上谁一口都行? 我一直在想着这个问题。自从昨天晚上被那个大坏蛋“死对头”生生抢掉好不容易得到的那块大骨头以后,我再也没有幸运地得到过一点食物。是的,一点都没有,连经常光顾的那几个垃圾箱都是干干净净的。人倒霉了,喝开水都塞牙;狗倒霉了,垃圾箱都变得干净了! 我一向自我感觉的好运气呢,跑到哪儿去了? 抬头望望天上,那上面黑漆漆的。也许有月亮,也许会有几颗星星,但跟我有什么关系呢,天上又不会掉肉骨头。 “咕噜噜,咕噜噜。” 该死的肚子啊,你就别叫了,从早上叫到现在,你不烦我还烦呢! 我用力打了一个喷嚏,甩甩身体。躲在这里也不行,还是去那边的餐馆碰碰运气吧。真不敢相信我的运气一下子会变得这么差,难道老天爷也要折磨我? 该死的老天!该死的运气! “哇,这里躲着一只狗!”一个女人的声音从树丛那边传来,吓了我一跳。 “是流浪狗。呸,呸!这么脏的!快走开、快走开!”一个男的恶狠狠的声音。 我透过树枝看过去,是一男一女。大概跟以前看到过的男女一样,躲到这里来说悄悄话的。哼,谁愿意呆在这里,这不是饿得走不动了吗。 “哗啦……”,好像有什么东西向我扔过来,打得树枝乱颤。 我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拖着步子跑出树丛。硬硬的树枝在我身上划过,真疼! “狗男女!”我恨恨地咒骂着,“你们这些人类也只会欺负我们小猫小狗,有本事去跟老虎狮子斗去!” 走过拐弯处的电线杆旁,我习惯性地抬起后腿撒了一泡尿。 呼——,一股冷风吹过来,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哆嗦,急忙缩紧了身子,朝着大鸡腿跑去。但愿今年冬天暖和些,要不然让狗怎么活呀! 是的,你不必怀疑,我是一条狗,准确地说,是一条流浪狗。你可别看我个子不高,身子不壮,黄毛中有些发黑,我还不到两岁呢,自从去年那个……唉,不提了,不提了,旧事不必重提,伤疤不必再揭,请你尊重一点我的“狗权”好不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每只狗也有自己的隐私嘛。什么,流浪狗没“狗权”?谁说的谁说的!上个月我经过西街的宠物医院的时候,还听到那个胖子说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权利的。现在我要严肃地告诉你,我也同样有尊严和权利,尽管可能只有一点点,只不过你还没发现而已。不跟你废话了,找吃的要紧。如果再不填饱肚子,长夜漫漫,怎么才能捱得过啊! 风越来远大、越来越冷了,我的脚下却似乎轻快了许多,向着前面跑去。大鸡腿,我来啦! “嘀嘀,嘀嘀!”一辆汽车鸣着喇叭从街道上呼啸而过。我忙停住脚步。我不愿意靠近马路和街道,最怕的就是这些铁疙瘩,前几天跟我同伴了一个月不到的小黑,不就是倒在了飞驶而过的轮子下么?那血肉模糊的样子,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看到这些大大小小的车轮子,我的心总会不由自主地抽搐。世事难料,狗运难测啊。 街道还是那么宽,不会因为寒冷缩短几分。对面的大鸡腿啊,你知道我在想你吗?可我看着来来去去的轮子,却不敢向你靠拢! 我试了试爪子,在地上只能划出浅浅的印痕。谁叫咱不是钢铁侠、机器狗,要不咋还会在这儿挨饿? 等了很长的时间,看看路上的车子少了,我瞅了一个空挡,快速跑了过去。嘿,活狗还能让尿憋死? 我下意识地放慢了脚步,四处瞅了瞅。千万别让“死对头”看到我,要不然又得白跑一趟。这边两条街说起来都是那个大坏蛋的地盘。 对,是那只看上去很结实很凶猛的灰狗的地盘。 它可是个霸王啊,看到别的狗来这条街找吃的,非把人家追咬得浑身是伤不可,我这个外来户可不敢惹它。而且,它还有几只“跟屁狗”,经常替它通风报信,想躲开真不容易。那次,我才到这里时,刚在一个夜宵摊捡到几根鸡骨头,就被报告给了那个坏蛋。也不知是怎么的,它三下两下就把我咬翻在地,让我无法反抗。我觉得浑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痛,足足在桥洞下躺了四五天才缓过来。从那以后,除非在别处找不到吃的,我一般情况下不愿去它的地盘惹它。不是我不想,俗话说的好,好狗不跟烂狗斗,我才不跟它一般见识哩。 四处似乎没有坏蛋的影子,我一步三停地向灯光最亮的地方挪过去。还好,真的没看到“死对头”和它的走狗们。老天保佑啊!我一阵激动。 人叫声,碰杯声,桌椅的移动声,似乎还有刚出锅的鸡腿的滋滋声,混在一起,充塞着我的耳朵,勾得肚子更加空虚。我钻进一张摆在最外面的桌子下,眼睛张得大大的,鼻子用力嗅着。 一块鱼骨头!管不了那么多了,尽管我平时最不喜欢吃鱼骨头,怕刺到嘴巴和喉咙。舌头一卷,鱼骨头顺利地进口,用力地嚼几下,吞下。嗯,味道好极了! 我尽情地享受着我的晚餐,不管身体被几只脚踢到过,被几句恶语咒骂过。我自吃我的,管它东南西北风! 我正高兴着呢,忽然感觉有点不太对劲,似乎有一道凶恶的眼神掠过我的身体。哎呀不好,是大坏蛋来了!我要想办法开溜才行。没吃饱又能怎么样,它是不允许我在这里待下去的,要知道“活着”才是王道。 我四处看了看。有些昏暗的桌底下都是人腿,还左右晃动着,我被夹在中间。乱就好,可以趁乱行动。我朝一个空挡钻去,头还没到椅子外面,两只瞪圆的凶眼向我扑过来,白生生的牙齿已经张开。不好,真是大坏蛋! 我赶紧往后退,希望能够借助地势躲过那尖利的狗牙。不料,大坏蛋也挤了进来,张口就咬。我一偏身,堪堪躲过这致命的一击。好险哪! 但我不能坐以待毙。我一扭身,向另一个方向钻过去,左后腿只觉得一酸,然后是一麻,一股疼痛直冲眼睛,泪水差一点要流出来了。糟糕,受伤了!我一转身,也是张口就咬。兔子急了还咬人呢,难道狗急了不会咬狗? 我与大坏蛋战在了一起,桌子底下顿时大乱。 “妈的,哪里来的野狗,敢在这里打架!” “赶出去!快赶出去!” “老板,你们怎么回事?生意还要不要做了!” 一群人闹哄哄地叫起来,纷纷躲到一边。 我可不管三七四十八,战斗现在是我唯一的使命,不战斗,毋宁死! 我奋力抵抗着,瞅空子还以颜色。打不过你我也要在你身上留下几道血痕,否则怎么对得起我身上的累累伤口! 我抵抗着,抵抗着,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力气却越来越小。不行,吃不消了,刚吃进去的那点东西还来不及变成力气,我只有步步后退,又碰到了人脚,碰倒了椅子。 人声更响亮了。眼睛的余光里,我看到有几个人急匆匆地跑过来,手里还拿着长长的棍棒。 快跑! 我顾不得再战,迅速与大坏蛋分开,竭力转过身,还没跑出几步,背上已经挨了重重的一击。“嗡——”,我的脑袋霎时懵了,好像一根钢丝从背上直刺到大脑,又好像一下子飘到了空中,晃晃悠悠,飘啊飘啊飘,不知道要飘向哪里。 一下,两下,三下,身上的感觉越来越模糊,身子也越来越轻。我艰难地扭过头,金黄的大鸡腿仿佛变得无比巨大,但又离得越来越远…… “打死了,快扔到外面去!”这恐怕是我在这个世界听到的最后的声音。 风声呼呼,一片黑暗把我吞没了…… (轻点鼠标,把本书放进你的书架,可以吗?谢谢!)###第2章 哪来的狗崽子 阴间有这么亮吗? 我只觉得眼皮有千钧重,努力抬了好几下,眼前还是只有一片朦胧的白光,像是蒙上了一层白布,想要看清楚,却又什么也看不清。我干脆放下眼皮,眼前重归了黑暗。想动一动身子,可是拿不出丝毫力气,好像这个身体已经不属于我了。 我只好作罢。 但我的心思却没停下来:我这是在哪里?怎么周围还有喧闹声,阴间难道不是死气沉沉的吗?是不是恶鬼过一会儿就来抓我?…… 正当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一个脆脆的童音传来:“咦,快来看,这里有一只狗?”停了停,“这是谁家的狗呀,以前好像没看到过嘛。” 我又听到“噼里啪啦”的脚步声从四周靠近来。 “是啊,真的是一只狗!”又有一些孩童的声音响起。 “二宝,你知道是谁家的吗?” “不知道。” “阿福,你呢,知道么?” “我也不知道。不会是隔壁村哪户人家走失的吧?” “不对呀,我看它好像叫人打伤了,”一开始的那个孩子又说,声音里有些疑惑,“你们看,这狗这么脏,八成是被人打过了。” “真是呢。”其他孩子随声附和。 “我来看看。”我感到有一根树枝一样的东西戳在我身上,一丝痛感飞快地窜进我的大脑里,我一愣,难道我还没死? 又是捅了几下,我痛得身体一抖,猛地睁开眼睛。啊,好亮! “狗醒了!狗醒了!”孩童们叫唤起来。 我眯了一会儿眼睛,总算适应了亮光,眼前的东西才清晰起来。用力抬头望过去,青砖的墙面,灰黑的柱子,不宽的巷子,青石板路面;我旁边有些凌乱的稻草,还有四五个站得有些远的半大孩子,手里拿着长短不一的树枝竹条。 我这是在哪里? 我知道没人会回答我,因为他们听不懂我的言语。但我确信自己没死,因为阴间不会有这么耀眼的阳光和这样有活力的孩童。也许是我命大,那时没被打死。又也许是哪个大哥发了慈悲,把我轻放在了这个巷子的一角。对,是轻放。我百分百相信,只要他力气用得大些,我肯定只剩下一堆狗肉夹狗骨头了。 谁会这么好心呢?饭店的伙计,还是心软的食客?都有可能,又都不可能。 我想得实在头痛,却也没忘记目前的处境。浑身上下没多少力气,还有一群盯着我的孩童。我该怎么办? 我无奈地闭上了眼睛。 “狗儿又睡了!”有孩子叫道。 “不知是哪家的脏狗,你们看,多脏啊!”另一个孩子似乎是在指点着我,“咱们还是离它远点,说不定是一条疯狗咧!” “是的是的,快走远点!”我感觉孩童们散开了,走到了远处。我才懒得理会他们,尽快恢复一些力气才是最要紧的。 “啪嗒。”我听到有一颗石子落在地面上,骨碌碌滚到我前面。“啪嗒,啪嗒,”又是一些,掉落在我的周围,有的直接砸在我身上,辣生生疼。 我没办法躲开,只能任由他们施为。叫一声吓吓他们吧,张了张嘴,我觉得喉咙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根本发不出一丝声响。 “啪嗒”“哗啦”,各种东西像下雨一样落下来。我只能默默忍受,但愿他们也能发发善心,早点结束攻击。 “你们这些小子在干什么!”一声炸雷般的吼叫震得我的耳膜嗡嗡响,我不由睁开眼。 “哦……,”孩童们受惊似的逃散开去,树枝竹条乱丢一地,转眼间一个人都没有了。我却感到有一股令我很难受的气息向我漫过来,接着,一个高大的身影遮挡了光线,缓缓地移过来,越来越近。 天啊,这是人还是鬼! 我觉得压力陡然加大,那股不明的气息更浓了。黑影停在了我的前面,似乎在看着我。我的身体好像麻木了,气也不敢喘出来。我想我又要死了。 “哪来的狗崽子,没死吧?”那个声音又响起了,不似刚才那么炸耳,却也令我难受。 我一动也不敢动。 我感到有一只脚在我身上踩了两下,痛得我忍不住呻吟出声。 “原来还没死!晦气,俺还以为晚上有狗肉下酒咧。” 暂时静了下来,但威压还在,黑影没走。我的心咚咚直跳,就连面对大坏蛋我也不曾有过这种感觉,这是怎么了? 好像是过了三天三夜,黑影动了起来,原来是挑着什么要离开了。 “晦气!不能吃狗肉……这是哪来的狗崽子呢?” 黑影渐行渐远,那种恐怖的压力也逐渐消失了。我长松了一口气,身上被脚踩过的地方已经没了知觉。 我依旧躺着,闭上眼沉默。如果再有人来踩上几脚,敲上几下,我是不是真的要自己去阴间报到? 太阳光越来越暗淡,我知道这样的巷子里很快就会黑下来。不过让我感到奇怪的是,今天的天气似乎不太冷,从醒过来一直到现在,我的身体并没感受到多少寒意,按理说冬天不会有这么暖和的。又是一桩怪事! “咕噜噜。”哪里传来的声音?我正疑惑呢,仔细一听,原来是我自己肚子里发出的。我有多久没吃过东西了?不是昨天刚吃过吗?还是已经过了好几天?不行,我要去找吃的。 我试了试,四肢有了一些力气。脚下用力,身子向上抬了抬,没站起来。再来!我一挣扎,好,站起来了! 可是,一种酸涩的感觉像触电一般立刻传遍了全身,我的四肢一软,身体委顿在地。我张开嘴巴,鼻子里的气息粗了许多。 还是不行啊! 看来要继续等下去,积攒够了力气才行。一想起那个黑影带来的无形压力,我的心里没来由地一阵慌乱。我四处看了看,没人走过来,稍微松了口气。 现在我才知道,长时间躺着不动是多么枯燥乏味,时间像是蚂蚁在爬,一分一秒都能听到走过的足音。难怪我看到不少青年男女整天跑来跳去,原来就是耐不住一个静字啊。 我眯缝着眼,茫然望着巷子的一头,心里也不明白在期待什么。偶尔有几个人匆匆从我前面的巷子走过,但都没人理会我。 天色总算开始暗下来,青砖墙面、柱子之类的变得模糊了。一个难捱的夜晚又要开始了。 忽地,我心里抖起一丝颤念,我又感觉到了那种威压的力量。不好,黑影又来了! 可我悲哀地发现,除了默默地承受,我毫无办法。我努力睁开眼看着。 黑影果然出现在我的不远处,停下来,一直盯着我。他站在那里没动,像是喃喃自语:“俺说怎么老是躺着呢,敢情是生病了。狗儿么,就要活蹦乱跳才对……看看,啧,死了一样,要不看你还有一口气,早拾掇着回家下酒啦……算了算了,就当发一回善心吧。” “啪嗒。”我看到一块黑乎乎的东西朝我飞来,掉在我的身旁。 “嗬嗬嗬,俺郑屠杀了一辈子的猪,到老了还对一只狗发了善心,好笑呀好笑呀!”黑影且说且行。 “到底是哪里来的狗崽子呢?”声音越来越远,最后听不见了。 我重重地喘了一口气,感到头和脖子酸痛无比,只有放下来才舒服些。 嗯,是什么气味? 我用力缩缩鼻子,好像有一种久违的气味吸进肺里,是那么熟悉,又那么遥远。 我抬起酸痛的头努力看地面,我绝对相信,这气味就在我的旁边,而且一定是对我有益的! 我用鼻子用力嗅着,嗅着,就是它!我看到一块黑乎乎的东西静静地躺在我的前面,似乎只要我一伸爪子就能够到。气味是那么浓烈,那么熟悉,那么亲切,那么让我生出大吃一顿的念头! 我要吃到它! 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声音在叫,在喊,在吼。不知从哪里生出的力气,我一挣,动了,动了,我的前爪和嘴巴一起扑在了那块猪肝上。 是的,是一块猪肝,黑黑的,软软的,美味的,曾在我的脑袋里留下过宝贵回忆的猪肝!记得那一次我饿极了,趁人不注意叼了一小块新鲜猪肝,尽管只是那么一小块,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以为那才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至今令我念念难忘。而现在我闻到的就是这种美味的气息。 我觉得眼里似乎热了一下,潮潮的,有什么要流出来,但被我强忍住了。很久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了。 这时,潜意识里有另一个我在提醒我:世上不会有这样的好事,这块猪肝不能吃!可是,我能拒绝吗?吃跟不吃的结果有什么分别? 我的嘴巴鼻子凑在这大大的猪肝上,熟悉的香味悠悠飘进肚子,“咕噜噜,”肚子与它产生了和鸣。 我抬起头朝黑影离开的方向望去,什么也没有,只有墙壁们静默着。我想叫唤几声,喉咙哪还发得出声音…… (支持作者,从把书放进书架开始。谢谢!)###第3章 咦,真的有漂亮美眉 黑暗又要退走,光明又要到来了。 当青砖墙露出一些本来的颜色时,我睁开了眼,抬起头来张望,眼皮已经不像原先那么沉重了。试了试,我一用力,竟然站起来了! 一块猪肝落肚,加上一夜好睡,我感觉身体恢复了不少,身体的伤痛也减轻了。难得这么久没有过的好睡了,要知道以前我在晚上是睡不踏实的,总要中途醒来,感知周围的动静,怕尖牙利爪扑过来,怕石块棍棒砸下来。流浪,不是每种动物都能承受的苦痛啊! 巷子还是那样幽深寂静,只是墙头的亮色更明。隔着墙,鸡鸣声拖着长音,悠悠地在墙隙散开,最后消失在清晨的雾气中。鸟声叽叽喳喳,在看不见的树枝上蹦跳。一切都是这么新鲜,一切都是如此特异,我仿佛置身于另一个世界。 这是什么地方? 我缓缓地迈开步子,向着巷子的一头走去。 “呼啦,”转弯处冒出的一个人吓了我一跳,我忙停下来看过去。 那人穿着一身黑色衣裤,左手夹着一样包着的东西,用右手捂着,脚步匆匆,从我身边一闪而过,连看都没看我一眼。一股奇怪的气味跟随他飘过去。我感觉有些不对劲,又很难说明白是什么地方不对劲。 看着那人消失在巷子的另一头,我转头走自己的路。 没过多久,巷子到头了,前面一下子开阔起来,也明亮了许多。我抬起后腿,在墙角下撒了一泡尿。 再走了十几步,我站在了一块大空地的边上。 鸡叫声,鸟鸣声,混杂着人语声,还有一种从未听过的动物的怪叫声: “哞——,”浑厚苍凉的声音震撼了我的耳膜,让我吃惊不小。这个动物的体型肯定很大,要不然发不出这样的声音。 “快去四处找找!”有几个人从房子里冲了出来,手里拿着各式东西,有粗黑的木棍,有长长的带一个弯钩的亮刀。有一人还抓着一捆绳子,边走边在绕着。 这是干什么? 我又吃了一惊,慌忙往墙边退,靠在一边盯着他们。 “村里村外都要找过!”又有人大声说话。更多的人从不同的地方出来了,四周变得热闹起来了。 我看到人们都是东张西望的,好像在寻找什么丢失的东西,并没人注意到我。 我只有站在一边,静静地看着。看了一会儿,我感觉四肢乏力了,就侧身躺下来,靠着墙根。 不时有人的身影从我前面跑过去,叫嚷声没有停止。一只公鸡随着人的步子也跑出来,“噗哒,噗哒”向前奔着,却也没人理会它。它比我以前看到的公鸡可丑多了。记得上次在一个公园里,那只长着一身漂亮的红黑毛的大公鸡,傲气得像人间的公主一般,哪像现在这只,灰不溜秋,土里土气,连头上的冠子都是歪的。 “嗳,这不是林婶家的阿黄吗?”忽然一个人在我前面停住,他手里拿着一柄叉子一样的工具,“亏他们家找了几天,竟会跑到这里来。” 我吃了一惊,以为他要对我不利,赶忙收紧身体,挣扎着靠在墙上,但已经没有退路了。 “是嘛,很像阿黄。”又有人停下来,一样地看着我。“不过又不太像,”那人又说,“它太脏了!你看,一身都是泥灰,哪个还认得?” “不管是不是,快去叫文伟来,让他自己认认,省得三天两头到处找,林婶还丢了魂似的。”第一个说话的人说。然后,他们两人都转身跑开了。 我知道他们是去找人了,感到有些不妙,一翻身站了起来,想要逃回到原先的巷子里。可惜没走几步,四肢已经发虚,再也挪不开步子了。 “在那边!在那边!”有几个人朝我跑过来。我更急了,拼命想要迈开脚步,不料脚下一软,侧身倒在了地上。 几个人很快就跑到了我的面前。“是它么?”一人说。 一个穿着一件长袍样的青衫,看上去年纪不大的青年人在我身旁蹲下,伸手想摸又没摸下来,应该是在打量我。 “看着有点像,又不太像。”青年人的话里满是疑问,“你看,它看到我头也不点,尾巴也不摇,我们家阿黄可不是这个样子的。” “是啊,我刚才也奇怪来着,阿黄也是认识我们的。”旁边的人也说。 有一个人很快发现了问题,他指着我说:“莫急莫急!你们看这狗有气没力的样子,是病了还是被人打了?我听大头家的阿福说,他昨天在那边巷子里看到过一只狗,一直躺在角落里,应该就是这只吧?我看哪,不是病了就是被打了,你细心看看就晓得了。” 旁边的几人都称是。 那个青年人终于伸过手来,也顾不得我身上的污渍,在我背上摸了几下。我极力想要摆脱开去,但身体的酸楚让我实在逃避不开。可能看我不像反抗的样子,青年人的手掌摸到了我的头上。我无力地扭动了几下,看看没有效果,只有颓然放弃。 “我也看不出是病了还是受伤了。”青年人摸完,扭头对那几人说。 “文伟,让我来看看。”另一个人很有经验的模样,也蹲下来摸我。我很干脆地放弃了任何无谓的反抗。不过,我至少有一点收获,那就是知道了先前的这个青年人的名字叫文伟,不知他跟他们口里的阿黄有什么关系? “不是病,是受伤了,且是很严重的伤!”后面摸我的那人好像很严肃地说,“不过,谁会把你家的阿黄打得这么重呢?”看来,他已经认定我就是他们口里的阿黄了。我很想告诉他们我不是什么阿黄,但他们听得懂吗?摇头否认,我现在又能做得到吗?大声抗议,更是不可能了…… 我无奈地闭上眼,身上的最后一丝力气仿佛一下子被人抽走了。 “我听说狗的脑袋如果被敲打过了,会不太认识主人家的,”一个声音说,“上月我去姥姥家,听我娘舅说起过这种事。” “真有这样的事?”青年人说,不太相信的样子。 “很有可能!”旁边人纷纷说起来,“文伟你看,它都不咬你呢,还不是你家的阿黄?要是别家的狗,早就咬上来啰!” “还是快些给它抬回去吧,赶快找人治治,也省得你娘成天念叨。” 过了不久,我感到有人分别抬起了我的身体的前后,放在了一块平整的木板状物件上。“阿黄,我们回家去!”青年人的声音。然后,伴着“噗哒,噗哒”的脚步声,一摇一晃地在行进着。 我很想睁眼看看,可眼皮很沉很沉,就是张不开。 走了好长一段路,停住了,身体一顿,应该是重新放在了地上。 终于到了。 “伟儿,阿黄找到了吗?快让我看看!”一个年老妇人的声音,听起来充满了焦急,又有几丝欣喜。 “娘,是找到阿黄了!”青年人的话音里满是恭敬。 “是我们在村北的祠堂那儿看到的。”另一人也是在对老妇人说,“现在好了,林婶你也不用着急了。” “好,好,找到就好!”老妇人有些激动起来,很快就来到了我的身旁,好像我是什么很重要的大人物是似的。 “有必要这么造作吗?”我的心里颇有些不以为然,在人类的眼里,我们这些狗儿何曾有过真正的地位?至少我的所见所闻里,狗的地位最多上升到了“宠物”的境地而已。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要你时,我们狗们是“宠儿”“忠仆”;不要时,我们就成了“垃圾”“祸害”,说好或说坏,全凭人的一张嘴!如今我落到他们的手里,只有听天由命了。 “真的是阿黄!阿黄啊,你总算回家来了!”老妇人的手掌抚到了我的背上,声音似乎有些哽咽。 “娘,阿黄……阿黄好像被人打伤了。”那个青年人,也就是叫文伟的青年有些迟疑地说。 “什么?怎么是受伤了?”老妇人更激动起来,“我还以为是在外面几天没吃东西饿的呢。快,快抬进屋里去!” 一阵忙乱、摇晃,我感觉是进了屋子里。 “伟儿,你快去村东头请刘先生来!”老妇人着急地催着。“好的,我这就去。娘,你也别太心急,阿黄会没事的。”青年人边说边走出去,脚步声很快听不见了。 我默默地感受着,心里平静了下来,等待着下面要发生的事情,不管是好运还是厄运,我都只能承受了。 接下来的事情却一点也不惊心动魄,甚至可以说非常的平常。就是一个胡子花白的老头(当然是我后来看见的),给我开了一些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苦东西,每天由老妇人在锅里煮好,然后小心地喂给我喝。注意,是“喂”,是用一个小勺子,一勺一勺地“喂”而不是灌进我的嘴里。 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反正我又没有反抗的权力,就连力气也是后来才慢慢有的。当然啰,到了我有力气反抗的时候,我却没有一点反抗的心思了。谁会对两个整天呵护备至的人张嘴咬上去呢?不说它是恶狗,但至少也是傻狗。而且,有好吃好喝的伺候着,我干吗要逃走?你当我真的是傻狗啊。谁喜欢过那种饱饥不知、祸福难测的日子呢? 我的身体在一天天恢复,活动范围也从屋里到了屋外的院子里,但仅限于院子里。老妇人把院子的门管得死死地。好几次,有几个孩童要进来看我,都被老妇人和颜悦色地劝走了。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待我。 我虽然清净了,但更感觉乏味了。整天面对的只是两张脸,老妇人除了喂给我食物,梳洗我的毛发,再一遍一遍地叫我“阿黄、阿黄”,其余时间就是呆呆地看着我。那个文伟则是坐在屋子里,捧着一本书念叨来念叨去,也不知道忙个啥。 屋子外面会有什么呢? 记得以前我在大街上、商场里能看到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人和东西,虽说看不太懂,但至少可以让我图个新鲜,有事情可做。就说人吧,那里来往的人穿着五颜六色,尤其是年轻的女人,柔柔弱弱的模样,看得我们这些狗类都要眼热心跳。我偷偷地听人说,那些女人都叫“美眉”,是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可是现在呢,我连母的苍蝇都没看到! 无聊啊无聊!日子难道只会在无聊中度过? 这天,我照常躺在院子里晒太阳。其实我的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要是大坏蛋现在出现在我面前,我一定可以再跟它斗上一斗的。至于为什么要躺着,也是习惯了,反正我也找不到什么值得去做的事,躺着晒太阳不失为一种很享受的方式。不过在这里住的时间长了,有一点挺让我奇怪,这家人的衣着打扮跟我以前在城里看到的很不一样,男的女的都喜欢穿长衣衫,发式也不同。而说话,可能语气语调会有不同,但意思我都能听懂,也就不去计较腔调的怪异了。 “啪啪啪,”院子的大门上传来拍打的声音,我连忙抬起头来望着大门的方向,却没想过要发挥狗的本能,叫唤上几声。我现在完全有力气大叫了。 “嫂子,文伟,你们在家吗?”一个男的声音,似乎有些苍老,又透着一股劲气。 老妇人从屋里匆匆走出来,走过我身边去开门。门开了,一位个子高高的中年壮汉走了进来。他戴着毛皮的帽子,满脸大胡子,古铜般的肤色,身上穿的却是灰色对襟短衣,一条肥大的裤子,足蹬一双宽大的布鞋。手里也没空着,挽臂提着一只竹子编织的大篮子,里面不知装了什么,看上去有点沉。 壮汉进来后,他的后面又飘出一片绿色,接着一闪,一个年轻的女人走了过来。我一看,眼睛猛地一亮,脑袋仿佛一下子停滞了—— 咦,真的有漂亮“美眉”? (初来乍到,先发三章上来,一万多字,希望您能喜欢本书!请收藏,请投票!)###第4章 不陪你们玩 如果说世上有缘分这个东西,我宁可相信它是真的,因为我现在心里就充塞着这样的感觉。 绿色的斜对襟紧腰上衣,袖口镶了一圈花边;同样绿色的长裙,飘飘曳曳拖到地上,浅红色的绣花鞋不时露出来,好似丛绿中开着的两朵红花。脸上很光洁,白皙中透着两抹红,没有我以前看过的城市女人的脂粉气;五官精致,和谐地组合在一起,透出几丝调皮的神色,说不出的可爱。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绿衣美眉走过院子,走进里屋。也许是感应到了我的目光,她边走边转头看了我一眼。也许她是无意中的一瞥,我却有了一种难以言说的亲切之感,连这春日的阳光都变得妩媚生动起来了。 为啥说是“春日”,我想有必要说明一下。来到这里后,我还发现了一个奇怪的情况,现在不是我记忆中的初冬时节了,居然已经到了春末。难道我受伤后一觉睡了两个季节?我一直纳闷着。然而多想也没用,时间过得快也好慢也罢,对我来说其实没什么区别,反正我现在除了吃,就是睡,操心再多也是无用功。 中年壮汉却瞧也没瞧我,顾自走了过去。 我站起来,跟在他们的身后。 “胡老爹,小翠,快请坐、快请坐!”老妇人殷勤地招呼他们在堂屋里落座。我也在门边蹲坐下来,看着他们。 那个叫胡老爹的中年壮汉把篮子放在桌上,边对老妇人说道:“嫂子,这是翠儿在山上采的一点野味,还有我去冬打了一头野猪,都拿些来给你们尝尝鲜。”老妇人连声道谢,一边张罗着沏茶、端上。 忙完了这些,老妇人也在与壮汉并排的一张椅子上坐下,跟他说起话来。 “这几个月都忙得紧,早想着要来看看你们,总也抽不出空闲来,这不,一拖拖到今天才来。”中年壮汉率先说,眼睛却是看了那个叫翠儿的绿衣美眉一眼。绿衣美眉除了刚进门时跟老妇人打了个招呼,自始至终还没开口说话。见到壮汉看过来,好像遇到了什么害羞的事情,慌忙低下头,双手的手指绞着衣角。真不明白她是怎么回事。 壮汉却又是“嗬嗬”一笑,不再看她。老妇人看着绿衣美眉,脸上也露出了笑容,很欣慰的样子。 “我们都好,多谢老爹挂念了!”老妇人说。 “还叫我老爹呀,”中年壮汉似乎有些生气,“叫了这么多年,该是改改的时候啰!” “是啊是啊,我早就盼着这一天呢。”老妇人连忙说,脸上充满了喜气,眼睛却看向了绿衣美眉。 “我们这次来,就是想跟你商量一下的,”中年壮汉说,“盼了这么多年,孩子们都大了,该把喜事给办了——文伟这孩子呢,读书长进了不少吧?”他在屋里张望了几下。 “伟儿在屋里读书。这孩子,成天都不出来走走,就是埋头用功,他说明年一定要高中。”老妇人说起儿子时,脸上满是欣慰的神情,目光里的柔软像是能把我都融化。 “好啊,明年他肯定高中的!”中年壮汉用手拍着大腿,也是一脸兴奋,不知他高兴个什么劲。他们嘴里的什么“高中”是啥意思,有肉骨头美味么? “我去叫伟儿出来,你们来了怎好不赶紧出来见面呢?”老妇人起身向里屋走,中年壮汉也忙站起来,嘴里说着“无妨、无妨”。绿衣美眉迟迟疑疑起身,眼睛看着里屋方向,很期待的样子。 人类的事情就是麻烦,说了半天也不知道要干什么。我感到有些无趣,干脆在门边躺下来。 “翠儿你来了!”一个声音从里屋传来,是那个叫文伟的青年。他快步走出来,看到绿衣美眉,想要去牵她的手,又看到中年壮汉,连忙又把伸出的手缩回去,却不知放在哪里为好。 “文伟哥。”绿衣美眉轻声叫了一句,脸上忽地红了,低下了头。中年壮汉在一旁笑眯眯地看着他们。 嘿,这个场面倒有趣。我抬起身体,盯着他们看。 老妇人跟在后面走出来,边走边说:“胡老爹,上次你跟我说起的那件事我已经同三姑打过招呼了,今天你正好来了,要不现在我们去她家问问?” “好,现在就去。”看样子中年壮汉也急于离开,就和老妇人一起朝大门走来。我忙站起来,闪到一旁。他们都没理会我,匆匆从门口走出,很快就出了院门,不见了。 我依旧站着,转头看屋里的两个男女。 “翠儿,想死我了!”叫文伟的青年抓住了绿衣美眉的手。绿衣美眉似乎想抽出被抓的手,又没抽,脸上却更红了。 “我失礼了!”倒是文伟率先松开了手,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扑哧。”绿衣美眉笑了,看着他。“呆子,还是这么毛糙!”她说。 “嘿嘿,还不是看到你。”文伟说,趁势拉着绿衣美眉在椅子上坐下,“我娘和你爹忙事去了,我们说说话,你不知道,这么久没见你,我有许多话要跟你说哩。” “真的吗?”绿衣美眉笑着看着他。 “当然是真的,”文伟着急起来,“你不知道,这些天来,我……我多想你!” 文伟想再去拉绿衣美眉的手,绿衣美眉却是一缩,没让他拉到。她低下头,双手握在一起,看也不看文伟一眼。 “真的呀,你要相信我!”文伟更急了,又想伸手,却停住了,“自打我们小时候起,我就经常想你。只是那时想你是盼着你跟我一块玩,现在是盼你来到我面前,只要让我看着你,我就心满意足了。” “我知道。”绿衣美眉迟疑了一下,反而伸出右手拉住了文伟的手,“看你急的。其实,我,我也想你。”她的声音低下去了,头也更低了。要不是我的耳力敏锐,肯定听不清楚她的话。 “真的?”文伟兴奋地站起来,声音很大,还透着些颤抖,好像不敢相信什么似的。 “是真的,这次我和爹来,就是要跟你娘商量亲事的。”绿衣美眉没有挣扎,任凭他抓着自己的手。 “太好了!等我们成亲了,我就可以天天看着你了!”文伟还是那么兴奋。 “嗯。”绿衣美眉点点头。 他们又重新坐回椅子上,手也分开了。 我到现在才明白过来,这不是我以前在城市里经常看到的镜头嘛,公园里啊,电视上啊,那些男男女女整天“爱死你了”,比这可有趣多了。唉,看了半天,竟然是这么老套的情节。我舔了舔舌头,觉得无味,索性躺下来,眯着眼睛。 “你读书辛苦么?” “不辛苦。” “自己要当心身子。” “嗯。” …… 他们的声音越来越低了,我没了听下去的兴趣,就起身回到院子里,继续晒我的太阳。日头暖洋洋地照在我的身上,真舒服啊! 我舒展身子趴在地上。该有差不多一个月了吧,我觉得自己的肚子比以前大多了,身上的肉也多了,四肢壮实了。皮毛就更不用说了,黄黄的毛色似乎抹上了一层油,光亮亮的。“现在的我,早已不是从前的那个我了。”我的心里有了一些小得意,沉醉在晕乎乎的感觉里。 “我们回来了!”院门“吱呀”一响,老妇人领先走进来,后面跟着中年壮汉。他们手里还拿着一些东西。我又连忙站起身。 “娘,你们回来了,事情都办好了吗?”文伟出现在房门口,后面是绿衣美眉。 “办好了。”老妇人说,一边把中年壮汉往屋里让,“你坐一坐,喝杯茶解解渴,我去准备午饭。” 中年壮汉帮她把东西放进了堂屋,又走到门口,回头说:“不坐了,山上还有许多事情等着,这就回去了。好在事情都办好了,我也放心了。” “怎么就回去了?午饭吃过再走也不迟,耽搁不了事情的。”文伟在一旁说。“是啊是啊,不必这么心急的。”老妇人快步走出门来,拦在前面。 “真的不吃了,以后吃饭的时间还会少么?”中年壮汉笑着说,眼睛在跟出来的两个年轻男女身上巡视,“咱们山里人,不像你们读书人家,不讲那么多规矩……翠儿,你看现在回去,可好么?” “我听爹的。”绿衣美眉有些不舍地说,眼睛看着身边的青年。 “那好。嫂子,文伟,我们就走了啊。”中年壮汉抬腿要动,目光忽然落到了我的身上,又停下来,“听说你们家阿黄走失了又寻到了,现在没事了吧?”他问老妇人。 “不知怎么的,自己跑出去好几天,还被人打伤了。亏得刘先生的方子好,休养了一个月,总算好起来了。就有一样不好,看到我们不像原先那样亲热了,晚上也不叫唤了。听村里人说,被人敲过脑袋会变成这样。老爹,正好你今天来了,你经验足,帮我们看看是怎么一回事。”老妇人居然有些热切地看着中年壮汉,眼里满是期盼。 我心里也一动,萌出一丝希望来,盯着中年壮汉,看他能否解决我这些天来的疑惑。 中年壮汉走到我身边,直接伸手来摸我。我想动,却发现竟然摆脱不了那只大手,难道他不怕我咬他? 中年壮汉的手在我身上从头摸到脚,力道倒也不大。我挣扎了几下,看无法挣开,也就随他摸。摸了一阵,中年壮汉才收手,双手拍了拍,我看到他的手上有厚厚的茧子,难怪刚才觉得他的手硬邦邦的。 “没有什么毛病,恐怕就是你说的,被人敲过脑袋了,过段时间应该会好的。”中年壮汉对老妇人说,“我看这狗的体格蛮好,不太像我们本地的土狗,以前没注意……你们从哪里买来的?” 我才不管他怎么说呢,扭身就跑。我可不喜欢一个陌生人随便摸我,弄得我浑身上下都不舒服,既然躲不开,还是趁早开溜为好。 哼,我可不陪你们玩! “阿黄啊,是伟儿他爹从县里带回来的……”老妇人的话音隐隐约约传来,我已经急急地冲出了院门…… (今天还是三章,一万多字,中午和下午各一章,请收藏,请支持!)###第5章 狗儿的幸福 我刚跑出院门,没走几步就停了下来。不是我不想离他们远点,是我实在不知道该往哪里去。其实我这还是一个多月来第一次走出院门呢,要不是中年壮汉他们来了,我都不知道老妇人什么时候才会放我出院门。说起来,我还得感谢中年壮汉才对。但我心里却没有丝毫的谢意,我凭什么要谢他? 我四下里张望起来。 院门外有一块不大的空地,再过去左右都是房屋,两边的围墙明显高出房子一截。有的墙头还长了草,枯败的草茎与新生的嫩叶混在一起,在风里摇摆着。屋瓦是黑色的,有陈旧的痕迹。望过去,几株高大的樟树耸立在房屋之间,投下浓浓的绿荫。再看远处,几座馒头状的小山蹲伏着,跟以前在城市公园里看过的小山类似,不过要青翠得多。 我再环顾了一圈,房屋远远近近,高低层叠,看来这个村子比较大,就坐落在山脚下。 往哪边去呢?我看了看左右两边都有的石板路。高低都一样,就右边了。 既然决定了,我立即付诸行动。临出发时,我抬起右后腿,在院门边的墙角撒下一泡尿。然后迈开步子,向右边的路上小跑过去。 这时,后面传来老妇人的叫声。我才不管她呢。 转过一个墙角,前面又出现了两条道,我略一犹豫,继续向右行。路面都是用圆圆的石子铺成的,踩上去有些滑溜,感觉挺舒服。 我继续往前跑,不过到了拐弯的地方都不忘撒尿做标记。这是我们犬类的习惯,以免找不到回去的路。 “汪汪,你是谁?”忽然前面的小门里探出一只毛茸茸的脑袋,冲着我直叫唤。我一看原来是我的同类,一只浅灰色的短毛狗,个子要比我小。 “你好!你又是谁?”我忙停下来。难得这么久了才看到一个同类,我不免有些意外,更有些高兴。我们狗类的语言到处都是通用的,我可不能失了大城市来的狗的礼数,更不能丢了我高贵血统的脸。 小灰狗慢慢地走出来,上下打量我,然后问我:“你是谁家的狗啊?是第一次来我们村吗?” “我,我是这个村的呀!”我依然表现着我的礼貌,心里却不免发虚,“我的主人叫我阿黄。对了,我有一个主人叫文伟,你知道他么?” “你是阿黄?”小灰狗围着我转起圈来,眼里满是疑问,“不像啊,我以前见过阿黄,好像不是你嘛。” “我,我前些时候出去外面,被人打伤了,敲晕了头,以前的事情都忘记了。”我不想失去这好不容易在这里认识的同类朋友,只有继续说下去。 “真是这样的?难怪我看你都不认识我了。我叫小灰,还有一个哥哥叫大灰,它今天跟着小主人去镇上赶集了。”看来这只叫小灰的狗相信了我的话,我高兴起来了,走过去伸出舌头舔了舔它身上的毛。这是我们狗类的规矩,互相看作朋友了才会舔毛。 小灰也很高兴,摇着尾巴,蹦跳着来舔我的嘴,我也积极地回应它。 舔完了,我对小灰说:“小灰,你能带我在村里到处走走吗?我想找回以前的记忆来。” “好啊好啊!”小灰摇着尾巴说,“我还要带你去见见大头、老白、小花它们呢。快跟我来,现在就去。”它抬步就走,我连忙跟上。能够结识更多的同类,当然是一件高兴的事,就怕它们认出我不是真正的阿黄,那就糟了。 我忐忑着,紧紧跟在小灰后边,沿着一条小水沟向前跑去。 拐了三道弯,撒了三泡尿,我们来到一块空地上。 “大头、老白、小花,你们快来看啊,看我带谁来了?”小灰冲着正在空地上蹦跳玩耍的几只狗儿“汪汪”地叫开了。那几只狗停止了玩闹,一齐向我们看过来。我只觉得心脏“怦怦”直跳,差一点没转身逃走。 来到那几只狗面前,小灰仍然兴奋着:“你们看,我带林大妈家的阿黄来玩了!” “它是阿黄吗?不太像呀。”一只脑袋大得跟身体有些不协调的黑狗首先开口,一句话就惊得我心里发怵。 “真的是阿黄!”小灰着急起来,把我刚才跟它说的话重复了一遍。没想到这只刚结识的小狗如此维护我,我都有些感动了。我有多久没有感动过了?我自己都记不清了。 “真是这样的吗?”另一只身上一块白一块黑的母狗看着我,目光很单纯。她应该是叫小花了。 “是的。”我“老老实实”地回答,努力表现出十二分的诚恳。早知道说一次谎要用十次谎话去圆,起先我就不会贸然出口了。现在为难也没用,我必须坚持下去,但愿最后不会心理崩溃。 “我闻闻。”剩下的那只毛色已经发黄的老白狗踱过来,围着我转了一圈,然后在我面前停住。“有林大妈家的味道,不像是假的。”它对其它狗说。我们狗类经常借助于灵敏的嗅觉去辨别东西,很少有失手的时候。我知道它的话肯定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我就说是真的嘛!”还是小灰先跳起来,又来舔我,我也回舔它。然后,我跟其它几只狗互舔,正式确立了友好关系。 “没想到你会遭到人类的重伤。”舔到叫老白的白狗时,它感慨地对我说,眼里都是沧桑。它的确有些老了,历经的磨难肯定大超于我,我以前听人类说过一句“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多”,说的应该就是我们现在的情况。 “阿黄,你以前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小花靠近我,柔柔地问,眼里充满关切。看来,她是一只温柔的母狗。 “是的,什么都不记得了。”这回我说的全是实话。 “真可怜!那该是多么不幸啊!”我看到小花的眼里泛出了泪光,鼻子也不由一酸。我竟然会有流泪的感觉,太不可思议了!要知道自从离开城市的那个家之后,我一直信奉的是“好狗流血不流泪”的誓言。流泪,在我眼里是“懦弱”的代名词!今天怎么会…… 我转过头不看小花,问老白狗:“老白大叔,您见多识广,你看我的病会好吗?” “我也说不准,也许哪一天你就都记得了。”老白狗说,摇摇尾巴走到了一边。其它几只狗围在我的身边没有走开。 “阿黄你也不用担心,林大妈对你那么好,日子舒服着呢,不知道也没关系嘛。”大头说,用它那个大大的脑袋抵着我的头,左右晃动。显然,它对我的状况并不以为意,还有些羡慕的味道在里面。 果然,它接着说:“林大妈对你好,在我们村里都是出名的,好吃的给你吃,好玩的给你玩,去年还特意给你做了一个窝,听说冬天都铺上了棉絮,是不是?” 这倒是真的,我现在一直就住在屋檐下的那个窝里,睡起来确实舒服极了,比我以前睡的桥洞好了不止一些些。我点头肯定了它的话。 “真的是这样啊!”大头四肢跳跃起来,不时在地上弄出轻微的“嚓嚓”响,像是它自己享受到了似的。小灰也在一边附和起来,蹦蹦跳跳,像个人类中没有长大的孩子。 “小花的主人对她也很好。”小灰又对我说,“经常带她到处玩,好吃的也少不了。” “小灰,你的主人也对你好啊!早两天我还看到小宝偷偷给你吃大骨头呢,没错吧?”小花已经恢复了常态,笑着说,还用舌头去舔小灰的头。小灰躲了开去,故意逗弄她,然后跑到一边,脚步轻跳着。 “说起来,我的主人其实对我挺好的。这么多年了,他从来没打过我一下哩。”老白可能从我的遭遇中产生了感慨,在一旁幽幽地说,引得大家都安静了下来。 “是哟,我的主人对我也不坏,打骂是有,但给我的吃的也没少过。”大头也说,脑袋怔怔地朝着左边,那边应该是它主人家的方向。 “我觉得我们生活在自己的主人家都是幸福的!”小花在做最后的总结般,看着大伙说。 “幸福?”我却愣住了。多久没听到过这个词语了?在人类社会里,我经常能听到他们说这个词,但看他们整体忙忙碌碌的样子,似乎跟这个词的内涵完全扯不上关系。对于混迹于他们中间,也是整天要为生存费尽心思的动物们来说,“幸福”更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画饼。也许它们中的一些曾经获得过,可背后所付出的辛酸与血泪,又有谁知道,谁说得清?今天,在这里,在这几只普普通通的狗儿心中,“幸福”却成了一种合情合理的事实,毫无做作之感。 我默默无语,只是看着它们,它们也看着我。我知道,除了外形上的不同,在心里面,我跟它们的差异更大。其实从见到它们的那一刻起,我就发觉了自己跟它们在外形上的不同。它们的毛短,粗硬,我的毛要长得多,软得多;它们看上去身体有些单薄,我却壮实得多,并不是我肥胖,而是天生我的体型就与它们不同。它们应该也知道这些,但都没说出来,也许以前那只叫阿黄的狗就是我这个样子。我可以百分百保证,我以前是有过名字,但从来没有叫过阿黄这个名字,尽管我浑身都是黄色的毛。世上黄毛的狗多着呢,难道都要叫阿黄?可我不能说自己出来,好不容易结识了几个同类的朋友,我还想同它们一起待下去,否则无聊的每一天如何去打发?至少在我回到原来的城市,回到原来的生活之前,我是不会戳破眼前这层关系的。 如果有人留意一下,看到五只狗儿站在空地上,都不发出一点声音,我想他一定会感到奇怪的:这些平日里活蹦乱跳的狗儿怎么了? 其实,我们就这样站着,感悟着人类可能永远无法明白的东西。 (今天第二更,下午四点还有一更。对作者来说,“幸福”就是您对本书的大力支持!请投出你的推荐票吧!)###第6章 我来到了大清? “阿黄,你的伤都好了吗?”这时,还是小花打破了沉默,关切地问我。我心里又有了一些感动:“快好了。” “大家说,我们去哪里玩玩呢?我来带路。”一旁的小灰摇着它的小尾巴,看着我们说。 “你呀,光知道玩,也不知道好好管住家里。今天是羊谷集的圩场,你们主人家全都去赶圩了吧?”老白语重心长地说。小灰似乎有些不好意思,脚下停了一下,又蹦跳开来:“我们村里还怕什么呀,没谁会偷拿别人家的东西。这不是我带阿黄来找你们嘛,其实,其实我今天一直都守在家里的。” “谁说不会丢东西?”大头在一旁说,很认真的样子,“你就忘啦,一个月前咱们林氏宗祠里丢了重要的东西,看主人们急的,想要把地都翻过来一样,还不是没找到?” 小花也连声说是,催促着小灰:“你赶快回去看门吧,别出事才好。你不像我们,家里有人在的,我们只用晚上管好就行。” 小灰这才真正不好意思起来,连忙说:“好,我现在就回去。”临走时,它对我说:“阿黄,下回我再跟你一块玩。前些天我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地方,以后带你去看看。” 这话一下子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有这样的地方?我很想马上和小灰去它所说的地方,但看现在的情形,显然是不可能了,就跟小灰打了招呼,看着它蹦蹦跳跳地跑过墙角,不见了。 “大头,小花,阿黄,你们晚上要特别当心些,发现情况及时提醒主人,我感觉这段时间村里好像要出事。”老白也严肃地对我们说,“上回林氏宗祠丢失东西的事情,老族长很恼火,他亲自带领保丁找了两天,气得把看守宗祠的二麻子骂了一通,只差要用族规打他了。这件事情非同小可,我们这些负责看家门的一定要小心,免得惹恼了主人,讨不到好处去。”它真像人类社会中的一位饱经风霜的长者,殷殷提醒着我们。 我跟着大头和小花,很认真地点了点头。看门?这是我从未做过的事情。 这时候,一个人从空地的另一边房后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根长条形的东西,后来我才知道那叫扁担。那人踢踢踏踏地从我们身边走过,忽地挥舞着扁担大叫一声:“吓!你们这些狗崽子在干什么!”着实吓了我们一跳,我们忙跑开,离他远远的,生怕他手里的东西砸到身上。 “哈哈哈,”看到我们跑开,那人放肆地大笑起来,手里的扁担舞了一圈,得意地走进一条巷子,看不到了。我们才都松了一口气。 “死二癞子,就会欺负我们!”小花愤愤不平地骂道,没有了刚才的温雅。 我却感到总有些不太对劲,这个人身上似乎有一些东西让我不舒服,隐约恍惚,又说不出来。“是什么呢?”我喃喃自语。 “你说什么?”小花看着我,也是疑惑的神情,“你也讨厌二癞子吗?有林大娘在,他不敢欺负你的。” “不是,”我对它们说,“我总觉得那个人有些不对劲,又说不清是什么。” 大头露出不屑的神情:“二癞子还有什么不一样,一年到头都是这个憨样,没谁喜欢他!”显然它对那个叫二癞子的人也没有好感。 真的是不一样啊,难道是我的感觉出错了?我疑惑着,但并不怀疑自己的感觉。我还是坚信自己的感觉不会出错,正是凭着这种不一般的感觉,我曾多次躲避了无妄降临的危险,事后想起来我都常常庆幸不已。我相信今天也不会错。 是他的衣着?还是那条一晃一晃的辫子?我猛然一惊,似乎抓住了关键。“那个人怎么会有一条长辫子?”我急叫出声,在人类听来肯定是一连串的“汪汪”声。 “呵呵,呵呵,”大头竟然笑起来,这笑是我们狗类特有的笑法,半张着嘴巴,喉咙里挤出疾速的喷气声。 老白和小花也跟着笑起来,仿佛遇到了极其可笑的事情。 “你们怎么了?”我看着他们,非常不解他们的表现。 “我说阿黄,你不会真的被敲坏了脑袋吧,连男人们都有的辫子都认不得了?”大头一副不可理喻的样子,让我恨不得咬上它一口。 “大头你别取笑阿黄嘛,”小花倒是很维护我,瞪了大头一眼,“它是不记得而已,没什么好笑的。阿黄,你别理它。” 我倒没那么小气,只是还是疑惑地问小花:“男人都有这样的长辫子?” “是的,”老白在一边接口说,“不只是我们村里的,其他地方的都是,我听主人说,我们大清朝的男人都要蓄辫子,否则就要被看作是造反,要杀头的。” “大清朝是一个地方吗?”我更疑惑了。 “不是地方,是朝廷,也可以说是朝代。”老白颇有当教书先生的潜质,对我谆谆教导起来,“早些年我在宗祠听族长念祭文,听他说以前有过大元朝、大宋朝和大明朝。我们村就是大元朝时候从北方迁过来的。” 大头和小花也认真听起来,它们应该也是头一回听到这些。 “大清朝,大清朝……男人,长辫子,长袍子,”我默念着,忽然想起看到过的文伟的外貌打扮来,哎呀,他也是这样的!不过文伟经常穿着一件长衫,而刚才的那个人是短衣,但都是斜襟的,跟我以前在城市里看到的很不相同。我怎么会连这些都没看出来呢?都怪自己受了重伤,还是被安逸的生活迷糊了眼睛?我对自己责备不已,亏我以前还常自诩“混江湖”的经验如何如何丰富,这回看来失眼啦。仔细想想,这里人的模样的确不太像以前城市里的人,倒是跟我躲在商场外看到过的电视里的镜头有些相像。想明白了,我心下释然。在现代化的城市里生活了一年多,我这点常识还是有的。 “呵呵,真是我自己不记得了。”我自嘲地对它们说。我当然不能告诉它们我来自未来,就是说了,它们也未必相信。这事太匪夷所思了,只能成为我心底埋得最深的秘密。 但是,我怎么会来到了大清朝呢?对,一定跟当初我躺过的巷子有关,有机会一定要去看看,看能否找到一些答案。可那条巷子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能不能找到都是个问题。我该怎么办?难道要在这个所谓的大清朝永远待下去,直到生命结束的那天? “怎么办?怎么办?”我在心里默念着,看老白它们的眼神肯定发生了变化,要不小花就不会奇怪地问我了:“阿黄,你怎么了?” “别伤心,你以后一定能记起来的!”大头也安慰我起来。老白却没说话。 “你们别担心,我没事。”我只好说,努力调整情绪,把自己从震惊中强拉出来,装得若无其事。 “没事就好。”小花如释重负,不知她为何要对第一次见到的我这么担心,该不是同情心泛滥了吧? “你们跟我说说大清朝的事情吧,我都不记得了。”我对老白说。了解得越多,应该就越有机会回到原先的现代大城市。我不想在这里久待下去,这里毕竟不属于我,我也忍受不了这里的平淡生活。五彩缤纷,霓虹闪烁,大鸡腿大鸭腿,还有与“死对头”大坏蛋不死不休的斗争,这些才是藏在我心中的生活。对了,我还要跟大坏蛋决一死战,彻底把它咬翻在地,让它再也不敢小瞧我。嗯,凭我现在的身体,一定能够取胜的!我的心里充满了自信,浑身好像有了使不完的力气。 “我对大清朝也知道不多。”老白的话打断了我的思维,把我从美好的想象中拉回现实。它接着说:“我给你说说我知道的。” 于是,我静下心来听它用我们狗类特有的方式讲述。于是,我知道了自己的现状是多么的不堪。 原来,我现在所在的村子名叫林刘村,是大清朝南部省份的一个半山半平原的村子。村里大约有二百户,以林、刘姓为多,各自在村子北面建了宗祠,由各族的族长负责管理。林姓族长还担任了官府指定的“保正”,也就是村民们口里称呼的保长,他是官府委派在村里的最高长官,每个村民都必须服从他的指挥,连刘姓的族长也不例外。林姓保长让刘姓族长做了一个叫“甲长”的小吏,协助自己管理村庄的事务。因此,这村里的林、刘两姓看上去相安无事,其实两个族长为了能够在一年一换的保长推举中获胜,都拼命巴结县里的老爷,暗中在争斗。 “所以啊,你以后看到刘家人的狗,千万要小心些,别去惹它们。”老白讲到这里,特意停下来提醒我。 “是的,是的。”大头和小花也都不停地点头。“特别要提防刘老爷家的那只大黑狗!”大头补充说。看我还是不清楚,大头卖弄地介绍起来:“刘老爷就是刘姓的族长刘老黑,他养了一条恶狗,叫黑猛,长得很壮实,又很凶残,把村里的很多狗都咬伤了。它是我们村狗族中的霸王,没谁敢惹它,如果惹上了它,非得被它咬伤咬残不可。所以呀,阿黄,你千万别去惹它!” “难道没人管得了它吗?”我有些不服气地反问大头。 “管它?谁敢管它?”大头看上去很痛心的说,“有刘老黑替它撑腰,谁都管不了它!我听说我们林家族长的狗都是被黑猛害死的,族长做了保长都没办法,别人就更没办法了。” “我们林姓族长家的狗它也敢害?”我觉得不可思议,不自觉地把自己当成了林姓家族中的一员,“我们族里的人不会出面处罚它吗?” “林族长好像说过,狗的事归狗的事,人的事归人的事,不要混在一起。他是这样说的吗?”小花插话进来,却又征询老白的意见。 “是这样说的,那天我也在,听到了族长说这话。至于族长家的狗怎么死的,我也不太清楚,应该跟黑猛有关系。”老白说,眼里现出悲痛的神色,又仿佛在追忆什么往事。 “不说这个了,你当心黑猛就是,别跟它起冲突就行。”老白岔开话题,继续介绍情况,“离我们村近十几里地的西面,有一个大集子,叫羊谷集,每逢农历的一三五赶集,我们村里人要买卖什么东西,都是去那里。还有,村东面的山上有一个寨子,名叫胡家寨,常有人来跟我们村里人交往,好几户还结成了亲家。县里的情况,我也不清楚了。” 到这时,我才大致了解了自己的处境,感到有些不妙。我原先所在的是一个北方的城市,现在却莫名其妙地到了南方,之间的万水千山我如何能够翻越?此时在我的意识里,认为只要找到一个通道,翻越了其中的距离就可以回到原先的现代大城市,后来我才知道自己错了不止十万八千里,此为后话,暂且不提。反正现在我的心里开始发愁的是自己能否走过那么远的路途,而且要保证路线不会错误。如果错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到达目的地。 “该去怨谁呢?”我无比郁闷地想,千不该万不该,我不该来到这个所谓的大清朝! 我怎么会无缘无故来到大清呢?天上的大神们啊,是谁一不小心扭乱了时空,把我丢到了这样一个地方…… (今天第三更奉上。你的支持是猛狗在大清走下去的最大动力,请收藏,请推荐!谢谢!)###第7章 斗 “汪汪,”“汪汪汪,”一阵狗的乱吠声打破了这难得的宁静。我循声望去,大概有三四只狗儿从另一边的巷子里窜了出来,也是本地土狗模样,打头的是一只看上去甚为高大的黑狗。 “是黑猛它们!”大头嚷了起来,声音有些颤抖,明显对这群狗充满了畏惧。 是刚才还在说的黑猛?难怪有人说过,你越是怕什么,就越会来什么。躲不是我的性格,原先我还想着找机会跟它一较高下的,没想到这么快就碰上了。 那群狗很快就冲了过来,卷起了一股风。那只黑狗更甚,一副唯我独尊、舍我其谁的架势,唯恐别人不知道它是“恶势力”似的。 小花向我靠过来,大头也躲到了我的屁股后面。只有老白不为所动,盯着黑猛,眼里仿佛要跳出火花来。 “白老头,你们在这里干什么?”黑猛很不客气地朝老白一摆头,白牙一龇,很不屑的样子。 距离近了,我才真正看清黑猛。它看上去比一般的土狗高大,肌肉很结实,四肢粗壮,充满了力量;身上的黑毛没有一丝杂色,非常顺滑,泛着油光;两只耳朵尖耸着,好像随时在捕捉细微的声音。特别是那双眼睛,瞪得溜圆,乌黑的珠子透着凶残与嗜血,让人不敢直视。 我在心里暗暗把自己跟它作比较。站在它面前,我的个头要小一些,但若面对面拼杀,我未必就斗不过它。狗的战斗不是光看体型就能分出胜负的,还关乎战术、时机和技巧等。我自信过去多次的拼斗,尤其是跟大坏蛋的战斗,已经给我积累了足够的经验,真要斗起来,鹿死谁手,谁也不能下定论。一个多月没有活动过身体了,我感觉自己都快要退化了。我们狗族不像人类那样喜欢搞阴谋诡计,解决问题的方式既直接又干脆——斗。不过不知道今天能不能斗起来,要我先去惹它,我现在还做不到。何况看大头它们的表现,这只黑狗不会是那么好相与的,我初来乍到,还是看看情况再说。 “看什么看,没见过黑猛大哥吗?”旁边一只眉旁有一块黑毛的灰狗瞪了我一眼,“咦?你从哪里来的?” 听到它的话,黑猛的眼珠子转向了我,上下打量了几下,也有些奇怪地说:“小子,你是哪个地方来的,我怎么以前没见过你?”它龇了龇牙齿,尖利的白牙上闪着寒光,我的心里不由得“嗵”的一跳。 我避开它的目光,尽量平淡地说:“我叫阿黄。” “大哥是问你哪里来的!小子,不要耍滑头,老实回答!”那只有块黑毛的灰狗朝我叫起来,狐假虎威的架势让我心里一阵厌恶。死杂毛!我在心里万分鄙夷它。 “它是林大嫂家的阿黄!”小花却不躲了,走上两步对杂毛说。 “林家的阿黄?”杂毛并不相信,在我前面来回走动,死劲盯着我看,像是能看出什么似的。 这时,跟在它们后面的几只狗也走上前来一起打量我。其中有一只黑狗,还有一只也是黄狗,只是它的颜色比我要深,属于褐黄的那种。 褐黄的狗开口了:“你不是阿黄。林家的阿黄我认识的,不是你这个样子。而且我听说阿黄被人打伤了,在家里养伤哩。” “随便你相不相信,我就是阿黄。”我有些不屑地说,当然不能承认自己不是真正的阿黄。只要我咬定是阿黄,它们能拿我怎么样?除非真的阿黄出来了。嗳?真的阿黄回来?一个从未没想到过的问题闪现在我的脑海里,我一恍惚。是啊,如果真的阿黄回来了,我还能装下去么?我不禁有一些担心和害怕。 也许是感觉到了我的心理变化,一直在观察的黑猛眼里闪出一线寒光,龇着牙齿发话了:“我不管你是谁,到了我的地头你就要老老实实听我的黑猛的话,要不然,嘿嘿!”它又一龇牙,样子要说多难看就有多难看。它自己可能认为这样很有威势吧,就像人类中一些人弄出一些惊世骇俗的玩意,自己还以为很“酷”一样。 看来,黑猛当然而然是这群狗中的老大,另外几只狗是它的“跟屁虫”。没想到来到大清朝,我居然有幸遇上了狗类中的“黑社会”。我都不知道该用什么来形容此刻的心情了。 “我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与别人没关系!”我当然不能示弱,坚定地说,眼睛也看着黑猛。谁怕谁啦,大不了干一场! 大头却在我后面用它的大头使劲碰我的后腰,肯定是在提醒我。小花也退回来了,紧紧地靠着我。 “哈哈哈……”黑猛和其它的狗大笑起来,在人类看来就是一阵乱吠。但不管是谁听到,声音都是那么刺耳。 我赶忙一甩头,想把这声音甩开去。一边的老白却皱起了眉头,显然它在担心着什么。我也没时间问它,静待事情的发展。 笑够了,黑猛合上了嘴巴,又一龇尖牙,阴森森地对着我:“真好笑!我黑猛很久没遇到这么好笑的事了——小子,你别狂!不给你吃点苦头,你就不知道马王爷长了几只眼了!”它向前走了几步,鼻子几乎要凑到了我的眼前,浓重的鼻息“呼呼”地喷到我的脸上,一股腥臭直冲我的心肺。我一阵恶心,差一点要吐出来,连忙后退了几步,才感到好受些。 “黑猛,你,你想干什么!”小花却走到了我的前面,朝着黑猛毫不示弱。没想到这只刚结识了没多久的小母狗这么护着我,她根本没有想过自己瘦弱的身躯站在对方面前,实在太过弱小了。 我当然不会让母狗帮我抵挡威胁,那多没面子。我重新走上去,也不管那难闻的气味了。就是面对大坏蛋的挑衅,我何曾退缩过?今天既然躲不过去,我索性不再退让了。拼了!我狠狠地想。 “哼,就你们也想跟我斗?”黑猛虽然看上去有些意外,但马上又露出了恶狠狠地嘴脸,龇起的尖牙闪着森森寒意。 “黑猛,你不要过分!”老白站出来了,它赶过来几步,眼睛直瞪着黑猛,“不要以为有刘老黑护着你,你就可以在村里胡作非为了!以为只有你们刘家有狗吗?我们林家的狗比你们要多,真要斗起来,我们不会输给你们!”老白的语气里充满了信心。 黑猛却又“嘿嘿”一笑:“斗?你们林家的狗跟我斗?你们有这种能耐吗?如果林家老不死的那条看门狗没死,或许你们还可以跟我斗一斗。现在,你们都不是我的对手,还是乖乖地听我的话吧。哈哈哈……”它放肆地大笑着,腥臭味更浓了。 我强忍着腥臭,迎上黑猛的目光,傲然说:“黑猛,你也不要太得意了,今天我来领教一下你的能耐!” “就你?别以为毛比我长,看上去多长了几两肉就想跟我斗!小屁狗,今天让你见识见识我黑猛的厉害!”黑猛直视着我,眼里寒光闪闪,像两把锐利的刀子直刺过来,我只感到有股寒意从脚底冒上来,冲入了头顶,浑身上下都不舒服。 “黑猛,阿黄是林大嫂的宝贝,你敢动它,林大嫂不会放过你的!她可不管什么人的事狗的事,你伤了阿黄她就会跟你没完!”老白大声地叫着,看样子也很着急,又没别的办法,只能大声发出警告。 “我不会要它的命的。”黑猛阴阴一笑,“让它记住我的厉害就够了。来吧,小子,不要躲起来,拿出你的本事来,我看看你的本事是不是比声音大。” 我仿佛觉得血要点燃了,浑身热腾腾的,像有使不完的力气涌了出来,斗志在升腾,在呼啸,拼了,谁怕谁! 各自后退,其它的狗避到一边,战场已经摆开了。既然到了这个地步,嘴里说说已经没有意义了,唯有靠实力说话。 我分别向老白、小花、大头示意,投给他们一个“放心,我不会有事”的眼神。它们没说话,眼里都是忧虑。尤其大头,身体微微颤抖着,好似是它去争斗一般,恐惧笼罩了全身,可见平日里它们受到黑猛的欺辱之深了。 “小心!”小花忍不住凑到我耳边轻声说道,才退开了。 战斗就要一触即发了。 我与黑猛互相盯着对方,寻找着空隙。真正高水平的战斗技巧,不在于谁更猛,谁先出手谁后出手,要想制胜,关键要善于发现对手的弱点,抓住时机,乘虚而入,力求做到一发制敌。当然,如果双方都是高手,这个发现与对峙的过程肯定要长些。经验告诉我,敌不动我不动,敌若动,我再相机而动。 我们的身体都向前倾斜,四肢充满了力量,前肢牢牢地抓住地上,后肢在地上摩擦,嘴里都发出低沉的“呜呜”声,对峙着,寻找着。 “呜呜……”,时间在一秒一秒地过去,我们声音里的怒火也在一点一点地点燃、升起,直至熊熊扬起。我忍不住了,我要进攻! 我的后腿用力一蹬,身体快速窜了出去,像一把剑刺向了黑猛——我相信,只要被我咬到,黑猛头上非撕出一个大口子不可! 我的牙齿堪堪要够到黑猛的头时,黑猛的大脑袋却一下子不见了。它的速度比我要快!我略一惊,用力收住身体。其实我并没有用全力,只是试探而已。如果谁想在面对一个实力相当的对手时想要一击成功,不是它的运气特别好,就是它的脑子进水了。我才不会那么傻呢。 一看黑猛闪过了我的第一下攻击,我马上收住,防备它的反攻。果然,黑猛只是一闪躲过我的攻击,它的头一偏,向我的脖子咬来,白森森的尖牙闪着吓人的光芒。 “小心!”我听到小花在后面发出了惊呼。 我哪里有这么容易被黑猛咬到,四肢一齐用力,身体向右边一扭,我也躲过了。黑猛并没有趁势追击,反而停下来了。 “想不到你小子有点能耐!”黑猛龇着牙对我说。 “谁胜谁败还说不定呢!”我反唇相讥。 “好,再来,让你见识见识我的厉害!”黑猛边说边冲了上来,我连忙招架。我们你撕我咬,就此斗在了一起,一边还大声地吼叫着。也许是我们的声音太大,太凄厉,我在眼神的余光里,似乎看到有人从房子里出来了,大人小孩都有,他们远远地看着我们这边。 只是感觉有人而已,我却不能停下来看,因为黑猛的尖牙已经给我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到这时,我才发现低估了对手,或者说是高估了自己。在快速的撕咬中,我的牙齿很难触到黑猛的身体,而我的身上已经留下了它的齿印。 我只觉得左前肩胛一痛,酸麻酸麻的。接着,我的头撞到了黑猛的下巴,我痛,它嘴里也滴出了血。我没有退却,牙齿和爪子也在黑猛身上留下了划痕,只是比它在我身上留下的要浅得多。 我们依旧战作一团。今天不分出输赢来,我们是不会罢休的,这是我们狗类一贯遵守的规则。除非有特殊情况出现,否则我们今天肯定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没想到,特殊情况真的出现了。就在我攻少于守,感到力不从心的时候,有一个人拿着一根棍子冲了过来,嘴里还叫着:“死狗又打架,还不分开!” 棍子还没落下,我与黑猛迅速从极度的亢奋中冷却下来,分别扭头逃开,脱离了战场,再紧跑几步,看那人没追上来方才停住。狗不与人斗,这也是我们狗族的规矩之一。 站在那里,我鼻息粗重,“咻咻”不止,只觉得四肢发虚,力气接续不上,腿一软,瘫倒在了地上。好痛啊!我感觉身体的多个地方像是被刀子划开了一样,鲜血在“哗哗”地流失。 啊,我又受伤了! 我的脑袋变得迷迷糊糊起来,好像听到小花在惊叫,老白、大头在向我跑来。再望远些,好像有一个熟悉的身影追着黑猛在跑,然后又丢下棍子,向我跑来。这时,一团黑雾涌进我的大脑,我什么也看不见了…… (狗狗受伤了!快用你的支援给它力量吧!今天一大章,请收藏,请投票!)###第8章 认主 眼前一片灿烂,我睁开有些酸涩的眼睛,周围的景物映入眼里,很熟悉,也很亲切——是我睡了一个多月的窝(已经移到外面的屋檐下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这里的,这次昏睡又有多久了。瘫倒前的情景模模糊糊有点印象:与黑猛的拼斗,一个人跑来追打,小花的尖叫……像一页页图画在眼前翻开,那么清晰却又无法把握。 唉——,我深深叹了一口气,四肢用力,想要站起来。可是,刹那间一阵剧痛传遍了身体的每个角落,从头顶到后背,到大腿,甚至到趾尖。我不禁张开嘴巴,疾速地喘气,“呼哧,呼哧”,窝里只听得到我的喘气声。 完了,这次又糗大了! 我不敢再动,努力放松全身,尽量使得痛楚减轻些。没想到我在大清朝的第一仗竟是如此结局! 惨败!绝对的惨败! 一股酸水从心底里翻涌上来,涌入四肢百骸,涌入双眼,然后从脸颊上缓缓地流落。酸,不是一般的酸,我觉得自己像是泡进了百年的老醋坛里,浑身上下无一不酸,且酸中带涩,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感受笼罩在我身上。我闭上了眼睛,任由酸涩泛滥成灾。 我还有什么话好说呢? 有脚步声由远及近而来,是我很熟悉的老妇人来了。听到这个声音,我竟然有了几分亲切感,很渴望看到她那张不少皱纹但又慈祥的面孔。我睁开眼等着。事从狗愿,不久,老妇人的裙子出现在我的窝前。 “阿黄,醒了吗?”老妇人一直像是把我看成她的另一个孩子,对我说话很温和,以前不觉得,今天听起来竟是那样亲切无比。 我看着她的裙子,眼泪又流下来了。 老妇人在我面前蹲下来,手里端着一只阔口花碗,闻气味,应该是白米骨头粥。她把碗放下,右手抚到我的头上,轻轻地摸着:“阿黄,伤得这么重,很痛吧?……你怎么就不听我的话呢,偷跑出去,还跟黑猛打架。你是黑猛的对手么?弄得一身伤……幸好刘先生医术高,他说你只是皮外伤,要不焉能有命在?……听话啊,以后别跑出去了,我和伟儿会陪着你……” 我还能反驳她什么呢?任由泪水不住流淌。 不是我不知道老妇人一直以来的对我好,我其实一直在回避这个事实,借口还要回到原先的城市生活,不肯接受她的这份情意。我们狗类就是这样,一旦认定了自己的主人,至死也不会改变的。许是祖先给我们留下的基因,我们代代相传,坚贞不渝地执行着这份职责。所以,要么不认主,认了,就会永远无怨无悔地追随在他的身后,直到生命结束的那一天。我不知道这是我们狗类的优点还是死穴,看多了人类社会的尔虞我诈,比起他们,我们只能算是“低等”了。 “阿黄,你一定饿了吧?来,我刚煮好的骨头粥,快吃下去,身体就好起来了。”老妇人,不,我想现在应该称她为女主人了,依旧把我视作孩子,把粥放到我的嘴旁,收回了抚着的手。 真香!我感到肚子早已瘪下去了,顾不得身上的疼痛,张口就吃。啊,味道真好! 三下两下,我把一大碗骨头粥吞完了,意犹未尽,抬头看我的新女主人。她的脸上荡漾着笑容,像慈爱的母亲看着自己的孩子。倏忽间,我的眼前浮现出了妈妈的眼睛,那双眼睛里充溢的也是这样的温度,仿佛能把我融化在她的目光里。妈妈——女主人,现在已经融合在一起了。 我感到泪水又要流出来了,不是酸的,是热热的,熨烫着我这颗伤痕累累的心,研平了伤口,融解了冰霜。 女主人的手抚在我的脸上、眼上,擦拭着我的泪水,没有说话。我迷蒙中看到女主人也在流泪。 嗯?女主人也在流泪?我不禁吓了一跳,我现在没惹她生气吧,她为什么也流泪? 我想开口问问她,但嗓子眼像是被堵住了,叫不出声来。就是叫出声,她能懂吗?我只有放弃,默默地看着她流泪。 过了好一会儿,女主人才慢慢止住了泪水,用一块布帕擦了擦眼。 “娘,娘,阿黄醒了吗?”文伟,哦,是少主人的声音从屋里传来,他快步走到了我的窝前,也蹲下来看我。 “醒了,醒了。你看,我刚给它喂了一碗粥,它吃得可香呢。快,你再去盛一碗来,它还没吃饱。”女主人又偷偷擦了一下眼,把碗递给少主人。 “好啊,我就去!”少主人接过碗,匆匆朝屋里走去。不久,他又匆匆从屋里走出来,把碗放在我跟前。 我也毫不客气,张口就吃,实在是肚子饿,粥又香。 他们都笑着看着我,虽然在吃着,我还是能清晰地感受到他们温馨的目光。我沐浴在这温馨里。如果有高明的画家看到我们这副情景,他一定能用如花妙笔,描绘出一副世上难见的名画,而主角不应是我,是这一对真情母子,我的新主人们。画的名字嘛,就叫《人狗情未了》好了。 多好的女主人!多好的少主人! 我的心里涌出阵阵感动。以后不管怎么样,我一定守着你们,使出我的所有能耐,护卫你们的周全,就是赔上我的性命,我也在所不辞!我在心里暗暗发誓,嘴巴却也没停。 吃完了,我把花碗舔得干干净净,能照出我的影子来。我感到身上有了不少力气,身心都恢复了许多。 “饱了吧,阿黄?”少主人也来摸我的头,我温顺地随他摸个够。 “呜呜……”,我低声呜咽着,不是哭,是感动,是惬意的享受,享受有生以来少有的温情关爱。我沉浸在幸福中,不能自抑。 “好了,让阿黄自己休养吧。”女主人对少主人说,拿起碗站了起来,身体却一晃,差点摔倒,把我和少主人都下了一跳。少主人忙扶住她,关切地问:“娘,你怎么了,是不是病了?看你,为了照顾阿黄,两天都没睡好了!” 女主人笑了笑,摆着手说:“不打紧,是蹲得久了,脚下发麻,坐一会就好了。” “快,进屋去坐坐——你也要当心自己的身子,不要弄出什么毛病来。”少主人说。 “我不会有事的,傻孩子,我还等着给你抱孙子呢。” “呵呵,那明年我就给你添一个胖孙子,你看行吗?” “那敢情好!今年先把婚事办了……” …… 看着这对母子慢慢地走进屋,我的眼泪好不容易才控制住。今天流的眼泪,大大超过了过去一年多的总和。即使在那次变故时,我也没流过多少泪!而今天,我却……我闭上眼,调息一下起伏的心境。 不知不觉中,夜色又一次降临了。 我现在当然没法出去履行我的天职,只能躺在窝里潜思默想,然后慢慢睡去。 春风绵绵,温暖的日子过得特别快,转眼间大半个月过去了。这些天里,我每天享受着女主人和少主人的温情,他们除了给我好吃的,还常常陪我说话,不管我听不听得懂,只是跟我说,像跟亲人聊天一般,把他们的心里话讲给我听。因此,我知道了男主人,也就是女主人的丈夫早在三年前就病逝了;他们是读书人家,少主人去年考进了“秀才”(我不知道秀才是什么,也许是一个名号,就像我在后世所见的“快男”“超女”)。还知道少主人与一个叫翠儿的女孩自小青梅竹马,等到三年守制期满,他们将要举办婚事……随便是我理解还是不理解的,能听到他们细声慢语地对我讲话,我的心里已是万分的高兴了。尤其听到少主人说女主人在我打架时赶过来解救我,受伤后又找刘姓族长理论,破了从不与人红脸的戒时,我当时感动得一塌糊涂,只恨自己没能战胜黑猛,为主人,也为林氏争口气。 但有一个疑问我始终未能找到答案:他们,特别是女主人为什么对我这么好?说起来我只是一只狗而已,不是我愿意自贱,就是在后世的所谓文明社会里,我们狗族的地位也仅是“狗”罢了,绝难上升到“人”的高度。 我很想问他们,但一开口只能发出“汪汪”的声音,他们如何能懂? 我整天除了在窝里睡觉,就是躺在院子里晒太阳,身体恢复得很快。 在此期间,我不再回避问题,认真反省了与黑猛的那场战斗。我深刻地认识到,自己还是太嫩了!原先以为一年多的磨练,自己已经够成熟了,可这件事却给我敲了一记重重的警钟:我还很幼稚!不止是体能与战斗技巧的低下,更在于审时度势以及对敌经验、心理的欠缺。我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太多太多! “冲动与力量都是魔鬼啊!”我多次告诫自己说。的确,冲动会让自己头脑发热,判断不清事情的表象与实质,容易被“热血”所惑。力量呢,可作为依仗,但也容易给自己带来假象,同样蒙蔽双眼,让人高估自己。其实,有时候站得越高,摔得也会更惨,不给你带来沉重的代价,它就会一直蒙骗下去。说起来,我这次与其说是败在黑猛的爪下,还不如说是败在自己手里。 “归根到底,还是自己太弱啊!”我最后得出结论,心理却是一片黯然。难道我真的只能一辈子躲在主人家里,不能堂堂正正地走出去? 想到这些,尽管女主人喂给我的食物那么美味,我的胃口反而小了许多。女主人却慌张了,赶忙把那位白胡子的刘老先生请过来,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折腾了老半天,最后开了几碗苦涩的草药给我喝。喝着怪味的汤药,我从嘴里一直苦到心里。为了不再喝药,我又只好“强颜欢笑”,大口吃饭,“汪汪”乱叫,直到女主人脸上露出笑容为止。我当然不能怪女主人,只好怪自己。 我苦恼着,我彷徨着。 我从窝里走到院子里,又从院子里走进窝里。从窝里走到院子的那块石板是十五步,从石板走回窝里也是十五步。 身上的伤口却已慢慢愈合了。 主人,是该我报答你们的时候了…… (今天是端午节,祝各位书友佳节快乐、健康、顺利!下午三点左右还有一章,请收藏,请支持!)###第9章 就爱干“闲事” 我报答的方式其实很简单:看门,守家。 这本来就是我们狗族的天职,只不过我从来没有认真履行过而已,其实也没机会去做呀。现在不同了,我已经找到了当前的“狗生目标”——发挥我的特长,让女主人和少主人安安稳稳地在家里生活。 于是,我的生活很快变得精彩无比。 人生就是那么奇怪,当你静下心来做事情的时候,你常常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或收获,我也很快体会到了这点。 一开始,我发现自己的耳力特别好。譬如说吧,我躺在窝里,却能听到院门前传来的声音。在院子里,能够清晰地听到门前路上行人的脚步声,还有隔壁家的鸡鸣声、猫叫声,甚至男女低声的说话,这些都能听到。你问我听到了又怎么样?容易,叫唤啊,用叫唤引起女主人他们的注意,让他们有所警醒,有所防备。于是,只要听到四周发出的声音,我就会尽职尽责地放声叫唤,“汪汪汪,汪汪汪,”不管那时是正午还是半夜。 实际上,嗅觉灵敏也是我一直引以为自豪的高超本领。无论多么细微,只要有气味,我的鼻子必定能在第一时间嗅到。就说那天吧,可能是一个什么节日,一早我就闻到女主人在煮鸡肉了。煮好后,她把鸡放在一张高桌上,就忙别的去了。我循着气味找过去,看到桌上的鸡,马上前爪立起,张嘴就咬。反正女主人要给我吃,早吃晚吃还不一样?等女主人看到我时,我已经吃掉了一只大鸡腿。她用力从我嘴里把鸡夺下,还叫着:“这是祭祀用的呀,你怎么也吃?”我才不管什么“祭祀”呢,你又没提前告诉过我,这可不能怪我。现在,你知道我的嗅觉够灵敏了吧? 当然,我的视力肯定也很好。为什么这么说呢?有例为证。那天,一位女邻居来家里串门,我在堂屋门口远远地就看见她走进院门,忙“汪汪”叫唤开了。重要的不是这个,让我高兴的是,我看见她手里居然捏着几根骨头,应该是送给我的礼物吧。我兴奋地向她冲过去,一边跑,一边还欢天喜地地叫着。哪知还没等我赶到,那人却“妈呀”一声,转身就跑,幸好把骨头扔在了地上,让我美美地享受了一顿。你说,如果不是我眼尖,提前看到了骨头,说不定她会带着骨头跑走呢,那不是亏大了? 还有,如果不是隔壁林四婆婆跟女主人说起,我还不知道自己的嗓门原来也是那么嘹亮。一发现情况,我当然是先叫唤啰,主人容易察觉嘛。我叫唤起来是不会偷懒的,不像我听到过的有些狗叫(这点又充分证明了我的耳力之强劲!),有气没力,明摆着是偷工减料、滥竽充数。我是不会吝啬气力的,一定会放开嗓子,连续作战,日夜不休,声嘶力竭也在所不辞。那天,林四婆婆在墙那边笑着对女主人说:“你家阿黄叫声真大!我家的小孙孙都睡不着了。”听了她的话,我正得意地在女主人后面摇头摆尾呢,一转身看到她的脸色,我才发现不太对劲,只好无精打采地回窝去,半天没叫一声。 这些都是我在报答主人时早期的事迹。说句良心话,我真的是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没有丝毫的懈怠。 后来我才明白,我仿佛是一位天外怪客降临人间,搅得四邻难得安宁。某一天,女主人特地来跟我“聊天”,絮絮地说了好一会儿,说希望我能克制一下,照顾一下大伙的生活。其实,我很清楚她的话中之意,本来还想继续“张扬个性”的,至少也要让我尽情地再展示几天嘛。但看到女主人脸上的神色,我立马决定“鸣金收兵”了。 外面已经没有了自由发挥的舞台,我转而开始“对内作战”。 早上,只要女主人一打开堂屋的门,我肯定是贴着她的脚窜进去,认认真真吓她一跳。在屋里,我东逛逛,西钻钻,左看看,右瞧瞧,只要看到我感兴趣的东西,一定要仔细“研究”一番——用鼻子闻,舌头舔,爪子抓,最后必定是用嘴巴了,不是叼走藏起来,就是用力去咬,算是对牙齿进行“修炼”。最后,在藏起少主人的五只长袜、两只靴子,咬破三本书,并且打翻他的砚台,把自己弄得一脸黑墨,变成花脸狗之后,我被少主人“客气”地推出了书房,然后“嘭”地被关在门外,望门而兴叹了。 别的房屋女主人也不让我进了,她常常呼着我的名字来寻我:“阿黄,怎么又在咬椅子了?快出去、快出去!”那怎么办?只好出去啦,我是不会违背女主人的话的。 无所事事的我,回到窝里后,开始跟我的小窝展开了“斗争”:抓门洞,撞屋顶,与垫着的棉絮进行激烈的“搏击”……你问我结果怎么样?当然是大门洞旁边开出了小门洞,门洞多了,屋顶也歪了。最惨的是那些棉絮,在我的奋力撕咬下,成了一条条、一丝丝,在窝里窝外飞扬,飘进我的鼻孔里,痒得我连连打喷嚏。女主人闻声而来,看她脸上的表情,真是丰富极了!但还是给我维修或调换,我呢,当然是乐此不疲地继续干下去啰!正所谓,生命不息,闲事不止也! 不久之后的一件事,却让我很快把闲事变成了正事。 那天下午,我偷偷地溜进西厢房。因为我意识到,再蹂躏自己的窝的话,我肯定要被人称作“叫花子狗”了。不是说我像叫花子,而是窝太破烂了,只能叫叫花子。于是我想,狗狗,一定要对自己好一点!于是就停止了自我斗争,另寻目标了。我看女主人在屋里纺线,少主人在书房写文章,他们一时半刻都不会出来,知道良机来了,就开始行动。 西厢房的门难得是虚掩的,我尽量轻轻地顶开门。忽然,里面传来“哗啦”一声,有东西翻侧的声音。我警惕地睁大眼,一闪身进去了,四处观察起来。 “吱吱吱,”几声低低的叫声从一个柜子后面传出来,我知道那是老鼠。对老鼠,我还是比较了解的,惊人的繁殖能力与惊人的破坏力并存,是这一族群最大的特点。有人说,地球上的老鼠比人还要多,即使人死光了,老鼠也不会灭绝。以前我住桥洞的时候,已经多次跟这些生命力顽强的小不点打过交道。总的来说,大家彼此相安无事,互不干扰。但是现在不行了,这是我的主人家啊。 “是谁躲在那边,快滚出来!”我低低地吼着,先把它们震住再说。 “嘻嘻嘻,”一只小不点老鼠蹦跳着跑出来,后面跟着一只大老鼠。嗯,确实算是大老鼠,我从没见过这么大的老鼠,以前听人说过“老鼠大过猫”,那时不信,现在信了。但再大的老鼠也不过是老鼠,在我面前永远没地位,差距摆明了在那里,实力是最好的话语权! 那只大老鼠慢慢地踱过来,居然一点都不怕我。我冲它们一瞪眼:“你们偷偷摸摸躲在这里干什么?又在搞破坏吧?” “嘻嘻,我们偷偷摸摸,你就不是偷偷摸摸?”那只小不点轻笑着朝我立坐起来,嘴巴两边的小胡子一翘一翘的,甚是得意。 我当然不把它们放在眼里:“这是我主人的家,看家守门是我的职责,我不进来谁还可以进来?你们就不同了,专门到处搞破坏,我不准你们来我主人家!” 小不点被我一瞪,吓得后退了几步,躲到大老鼠的旁边。 “哟哟哟,神气起来啦!”大老鼠却无惧色,人立挺胸,踱着小方步看着我,“我们是破坏者,你就不是破坏者了?前些天你的一举一动,我们可都看得清清楚楚,你的破坏不比我们小吧?”它的胡子也是一翘一翘的。 我一时语塞,无言以对。这时候,我不由对自己恼恨起来:看看,打铁自己身不硬,反而被两只老鼠轻瞧了!早知如今,何必当初呢?我忽然为自己前段时间的行为羞愧不已。 “哈哈,大家彼此彼此,我们是不是可以坐下来交流交流经验啊?”大老鼠毫无顾忌地坐在地上,眼神里闪出几分讥诮,“我们昨晚咬了一夜,才把柜子咬破,要是狗兄出马,肯定马上奏效,佩服啊佩服!” 啊,两只老鼠竟然咬破了主人用来装衣物的柜子!女主人要是知道了,一定会很伤心的,这不也是我的严重失职吗? 这下我真正怒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好狗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狗啊…… (这章轻松点,后面的故事会紧张起来的,敬请往下阅读,肯定不会让你失望!也请收藏,请支持!谢谢!)###第10章 戏鼠 我可不是唐老鸭! 我当然不是鸭,我是狗,一只有尊严的看家狗。我这话的意思是,我不会像唐老鸭对待米老鼠那样,文雅,客气,细声慢语,还跟它玩儿在一起。现在,我跟站在我对面的老鼠的关系只有一种——对头。不是我仗着自己高大就欺负弱小,实在是它们触及到了我的底线,别的那么多事情它们不做,干吗要来破坏主人家的东西? 做人有做人的规矩,做狗有做狗的底线,说的就是现在的情况。 “呼——”,我长喘了一口气,全身顷刻进入了战斗状态,肌肉紧绷,夹紧尾巴,身体前倾,眼睛死死地盯着对方。看,我要发飙了! “小不点,你们要付出代价了!”我狠狠地说。 两只老鼠明显慌张起来了,四肢着地,也看着我,一动不敢动。 哈哈,这才是我要的效果! “呃,那个,那个狗兄,”看我并没马上进攻,那只大老鼠慌忙开口,“我,我刚才的话并不是有意冒犯您,请多包涵,请多包涵!”点头哈腰的模样,滑稽可笑极了。 “嘿嘿,现在迟了!”我不屑地说,“别怪我没有提前告诉你,小心了,我要进攻了!”任凭你巧舌如簧,我自岿然不为所动,根本没把它们放在眼里。记得有一次在桥洞底下,一只老鼠来偷吃我的食物,被我发现后,它逃过了两条街,最后还不是丧命在我嘴下?今天这两只老鼠的下场也只能是那样。 两只老鼠慌作一团,我趁势后腿用力,身体腾空而起扑向它们。终于有机会一雪失败之耻,扬眉吐气了! 眼看我的爪子就要抓到老鼠了,突然间,两只老鼠不知怎么的,猛地分开了,一只向左,一只往右,分头逃跑了,竟然躲过了我的致命一击。 我前肢落地,收住前冲的身体,扭头去找老鼠。 我首先发现了那只小老鼠,它正急急忙忙地往一个圆形的箩筐后面跑。 “嗖——”,我再一次腾空扑下,刚要跑到箩筐边的小老鼠被我按在爪下。哼哼,小样,看你往哪儿跑! “吱吱,吱吱,”小老鼠在我爪下拼命挣扎,四肢乱蹬,眼里全是恐惧。 我玩心大起,提起爪子在小老鼠身上轻轻抓挠了几下,力气不大,不会抓伤它。小老鼠哆嗦着,筛糠一般,生怕我用力抓下去变成四分五裂。 “汪汪,汪汪,”我低低地叫着,得意自不必说。 “狗爷爷饶命啊,饶命啊!”它哀求起来。 “那好,别说我以大欺小,不给你机会,”我说,停止了抓挠,移开爪子,“你再跑,我再抓,还是还跑不掉,只能怨你自己了。” 小老鼠似乎不太相信我会给它机会,身子一动不动,小眼珠却在溜溜转。忽然,它动了,四只小脚划船一般,拼命向箩筐后面跑去。可惜它的如意算盘都在我的预料之中,我也在瞬间发动,一跃而过,堵住了它的去路。嘿嘿,看你往哪儿跑! 小老鼠觉得不妙,刚想转身逃蹿,我的爪子已经按住了它。我用爪子轻轻把老鼠一抓,就把小老鼠抓了一个四脚朝天。小老鼠踢蹬了几下小腿,好不容易翻过身来。 我再一抓,小老鼠又翻过身去了。我故意放开爪子看它的窘状。 小老鼠还真不赖,双脚向后一翻,身体再向前一跃,做出了一个鲤鱼跳龙门的动作,就又重新站了起来。 不错!我心里赞道,老鼠一族能够在地球上屹立千百年而不亡,的确有它们的独特之处。至少从现在看来,这只企图逃跑的小老鼠已经迸发出了极大的潜能。但可惜它今天遇上了我。 我爪子一动,趁它还没站稳,再一次把小老鼠按在了地上。 “吱吱吱,没脸皮!吱吱吱,没脸皮!”那只大老鼠这时竟然在另一边大叫起来。我转头一看,它站在床前,挥舞着两只前肢,仿佛向我示威。 看你往哪跑!我不管小老鼠了,转身就追,抓住这只大老鼠要紧。 见我追过去了,那只大老鼠转身就往床底下钻,速度快得惊人。等我追到床前的时候,已经看不到大老鼠了。 “哈哈哈,笨狗啊笨狗!”大老鼠在墙角的一个洞口伸出脑袋来,胡子一翘一翘的。 糟糕,上当了! 我忙转过身去,哪里还找得到小老鼠的影子。没想到大老鼠这么聪明,竟会使用调虎离山的计谋。 我这个悔呀,恐怕肠子都要悔青了。唉,不怪自己太无能,只怪老鼠太狡猾了! 我猛地也钻进床底下,向还在那里说风凉话的大老鼠扑去。倏——,我含愤的一击,力量肯定惊人。 可惜,再美好的愿望在无情的现实面前,最后也只能化为肥皂泡,随风飘去,不留影儿。没等我到跟前,大老鼠已经缩进洞里不见了。洞口那么小,不可能容得下我进去追击。 我无奈了,我愤怒了,我要爆发了! “你这个胆小鬼,有本事出来跟我斗啊!”我咆哮了,顾不得控制音量,在人类听来定是一连串的“汪汪”声,况且我的嗓门原本就那么嘹亮。 果然,没多久,女主人的声音在外面响起了:“阿黄,你在房里做什么?快点出来,别弄坏了东西!”脚步声匆匆地走来,不一会儿就推开门进来了。 “哈哈,笨狗要跑啰!”大老鼠还在洞里冷嘲热讽。 真是气死我也!我用爪子用力刨着洞口,想要抓出那个狡猾鬼来,但显然是徒劳的。 “阿黄你躲在床底下干什么?快出来,快出来!”女主人焦急地叫着,弯腰朝床下张望。 郁闷,超级郁闷! 我很想告诉女主人我在抓老鼠,然而我急促的“汪汪”声并没被她理解,她还在那儿叫我快出去。没办法,我只有出去了。 我走出床底,一边回头去看,那只讨厌的大老鼠又露出了头,冲着我“嘻嘻”嘲笑:“跑了,大笨狗跑了!” 我气得只差吐血了,恼怒地朝它大叫几声,没把大老鼠吓跑,倒把女主人吓了一跳:“阿黄你叫什么呢?” 幸好我反应快,连忙摇头摆尾,装出亲昵的样子,用舌头舔着女主人的手。边舔着,我还在想,如果这是那只该死的大老鼠,我早把它咬成一堆肉泥了。 哎呀,我怎么能对我亲爱的女主人这样呢?哦米拖佛,罪过罪过! 女主人摸着我的头:“阿黄,我们出去,你不要到房里玩,好么?” 我当然只能摇头晃脑表示同意。 我跟着女主人走出门去,索性不再往后看一眼了。看来,我要改变策略才行。 来到房外,女主人“呀”地叫出声来:“脏死了!阿黄你跑到床底下去干什么?看看,弄了一头的蜘蛛网,快过来我擦擦。” 不说不知道,她一说我才感到眼睛上面黏黏乎乎的。蜘蛛丝粘上的滋味真不好受,我差点要用爪子往眼前抓了。 女主人好不容易才帮我把头上、身上的蛛丝灰尘弄干净,我终于感到神清气爽了。如果在自己清醒的时候知道身体很脏,不管是人还是狗,那感受都是极不舒服的,非擦洗干净不可。以前我看到过一些流浪的同类,整天灰头土脸,一副邋遢相,不知被我鄙夷了多少回,至少在心里我是瞧不起它们的。流浪就流浪嘛,干吗要把自己弄得像个乞丐,没有一点流浪狗应有的尊严。要知道尊严不是靠别人给的,你自己都不重视自己的话,谁还会把你放在眼里?那些人类见了流浪狗就喊打喊杀,还不是那些“老鼠屎”闹的? 身上干净了,我照例与女主人嬉闹一番,腻在她的脚边不愿走。用头拱,用舌头舔,用尾巴摇,弄得她不好脱身去做事情。后来,少主人来了,替换了女主人跟我玩。他蹲下来,摸我的头,用长辫子的末梢逗我的鼻子,引得我连连打喷嚏,然后“哈哈”大笑,极开心的样子。 我一样开心啦,摇头摆尾,蹦蹦跳跳,绕着少主人转圈圈,把他转到头晕站不稳为止。我自己才不会晕呢,如果这点能耐都没有,我还出来混个啥? 一边玩着,我其实也在一边思考对付老鼠的大计。 照现在的情况来看,硬拼用不上,老鼠不会那么傻乎乎地来跟我面对面交锋,它们有地利的优势,我暂时拿它们没办法。“只能智取了。”我对自己说。 怎样智取呢?我脑子里只有一团乱麻,理不出一根线头来。头疼,实在头疼!出谋划策伤脑筋这种事不是我们狗类该干的,还是兵锋相对来得爽快。 玩好了,少主人去做自己的事了,我就在院子里乖乖躺下来想自己的心事,不让主人们担心我会“胡作非为”。我现在才不干讨人嫌的事呢。灭鼠是我目前的头等大事,其它事情我不会考虑。呃,是暂时不会考虑。 吃过了晚饭,我还是没想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来。谁叫咱天生不是抓老鼠的呢。嗯?天生抓老鼠的?我差点自己一头在地上撞死,笨啊,怎么忘记了老鼠的克星猫呢! 我兴奋地站起来,对了,去向隔壁的老花猫请教一下不就行了? 我冲着隔壁的林四婆婆家“汪汪”直叫:“老花猫,老花猫,你在吗?”不管她家的孙孙睡不睡得着了。 “喵呜,喵呜,阿黄你轻点,别那么大声!”老花猫出现在墙头,它每天晚饭后总习惯在墙上打呼噜,今天果然也不例外。“主人的小孙孙要睡觉了,你别大声好不好?”它冲着我“喵喵”直叫,胡子一翘一翘。 “好,好,”我放低声音,有求于人家,不能不低调一点。老花猫跟我已经是老相识了,前些天它在墙头时还被我吓过几回。当然我也没把它的抗议放在眼里。叫自己的唤,让别人去说吧,那时我想。可今时不同往日了,我要向它讨教捕鼠之术,是该客气些的。 “老花猫你好!”我尽量让自己客气,“晚饭吃过了吗?”还得先说几句没营养的客套话。 “吃好了。”老花猫倒也彬彬有礼,可能它们猫族天生就是这样温柔的样子,“阿黄,你找我有事么?” “这个,呃,这个,”临开口,我反倒犹豫起来了,我怕自己的想法遭到老花猫的嘲笑。 “有什么事你就说吧,我尽量帮你。”老花猫不愧是上了年纪的老精怪,看出了我的窘迫,依旧那样温柔和不紧不慢。 我狠了狠心,就把想要抓老鼠的想法告诉了它。说完,紧张地看着老花猫,耳朵用力竖起,生怕听到它的嗤笑声。 老花猫却没有笑。它瞪大眼睛看着我,圆圆的眼球里发出幽幽的蓝光,现出很不可思议的神情。是的,它眼里绝对流露出的是不可思议。 “你想抓老鼠?”它问我,语气里并没有过多的疑惑了,“你主人家有很多老鼠,这个你知道。但是你知道你家主人为何不养猫抓老鼠吗?那是因为你!” 老花猫的话让我大吃一惊,我自从来到主人家也发现了老鼠肆虐,本以为女主人是忙不过来,并没想到竟然跟我有关。 “你不必吃惊,”老花猫不理会我的惊奇,继续说,“早在四五年前,你主人家也养猫,后来就不养了,只是养狗。” “为什么?”我总算插上了嘴,说出最想知道的问题。 老花猫却不接着往下说了,闭着嘴巴,目光幽幽地看着我。 过了好大一阵子,老花猫丢下一句话“别让老鼠回到它想回去的地方”,一跳,就不见了。我再叫,也没有一丝声息。 “别让老鼠回到它想回去的地方?”我琢磨着老花猫的话,脑子里隐隐约约有了一些感觉…… (节后上班,感觉特累。今天一更,请收藏!请支持!狗狗后面的故事一定更精彩!!)###第11章 发威 求了半天经,最后求回来的还是一本糊涂经。 虽然有些闷闷,但毕竟从“专业人士”那里讨到了一句箴言,找到了努力方向,也不虚此次对老花猫“低声下气”了。俗话说得好:“师傅引进门,修行在自己。”我就不信凭我高贵的血统加上聪明的脑袋,还不能把那几只狡猾的老鼠收入爪下。 “难道我们狗类就比不过小小的猫族?”我想着,扬了扬下巴。 其实呀,后来我才知道,作为人类最早饲养的家畜之一,在咱们国家,老祖宗最初养狗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捕鼠。 周朝时候,人们对付鼠患,除了采取“熏”和“灌”的方法以外,主要是靠我们狗类来捕鼠。据《周礼》记载,当时有人专以“相狗”为职业。所谓“相狗”,就是识别哪些狗能够用来捕鼠。直至晋代,人们灭鼠时还有用狗的。《晋书•刘毅传》中就有“既能搏兽,又能杀鼠,何损于犬”的句子。 据考证,我国蓄猫捕鼠大约从西汉才开始。照此看来,我们狗族捉拿老鼠的资格比猫还要老呢!在如此优良传统的激励下,我还奈何不了那几只小小的老鼠?就是多来几只又有何妨? 想像着群鼠在我爪下哀嚎、挣扎的情形,我一时间信心爆棚,豪情万丈了。 据我观察,那些老鼠每到晚上必定出来为害。因无猫之忧,它们行事一向胆大,房屋里外和院子里都是其任意驰骋的自由天地。不知道经过今天的事情,它们会不会收敛一点。不过,我不怕它们不收敛,就怕它们畏缩不出,那我的大计岂不要成一句空话? 我躺在院子里,盼望着天色快点暗下来,一边耸起耳朵探听老鼠的动静。 时间在等待中好像蜗牛爬墙,慢悠悠,慢悠悠,挪着蚂蚁般的碎步,一秒一分一个小时(我已经习惯了用现代的计时方法)。天空中仿佛一口大铁锅在罩落,天色总算一丝一丝黑下来,最后只能看见远近的房屋里透出的点点昏黄的油灯光了。 我轻轻地站起身,收拢趾爪,用软软的肉垫走路,尽量不发出一点声响。我首先朝西厢房走去。 黑暗中,我努力睁大眼睛,这点黑暗还难不倒我们狗类。台阶,屋檐,门槛,呃,门关上了。我用一侧的身体靠在门上,用力顶了顶,门没有动,只好放弃。贴近耳朵听了听,里面似乎有老鼠作作索索,又不真切。 既然进不去,就让它们自己出来。我悄悄地后退,撤回到院子里。 “吱吱,吱吱”,一只老鼠从院门的低下空隙里钻了进来,在我前面大摇大摆地跑动。 来得好!早已全身肌肉紧张的我马上发动了,用劲,腾空,扑下,一气呵成。也许没想到一向与鼠类相安无事的我会突然袭击,这只老鼠到被我按在爪下时,还是呆呆的,傻了一般。 不能让它有通风报信的机会!我也不客气,一把将老鼠咬着就是一个“过肩摔”,“啪,啪,啪,”连摔几次,老鼠软瘫在地上,死了。 初战告捷,我更加信心满满。 我又守在了院门边。这种守株待兔的法子好,等着老鼠自己上钩就行。 不一会儿,“窸窸窣窣”的声音从门底下传来。来了!我更全神贯注了,死死地盯着那个缝隙。 一个小脑袋探了进来,胡子一翘一翘,似乎在观察里面的情况。我屏住了呼吸,生怕惊逃了它。 探头探脑了几下,老鼠放心地钻进来了,胖胖的身子一拱一拱,成了我最好的目标。我如法炮制,干净利落地解决了这个倒霉鬼,然后再蹲着,凝神守候下一个牺牲品。 不知是前面的动静惊动了老鼠们,还是喜欢从门底下进来的就只有这两只老鼠,守到半夜,我还是没抓到第三只老鼠。我起身在院子里、屋檐下四处探查,再没见到一只老鼠的影子。 再次来到西厢房门前,屏气细听,里面也没了声音。 老鼠们都回洞睡觉了吧?我猜想。 抬头望望残缺的月亮,还有冷月下黑魆魆的静默的村庄,我知道今晚的任务差不多了。一股略带凉意的风吹来,由外而里非常松爽,浑身觉得熨帖。我抖了抖全身的毛,回窝睡觉。 躺在舒服的窝里,我感觉今晚特别地安静,不久就进入了梦乡。在梦里,我梦见自己大展雄风,把主人家的老鼠一只只揪了出来,女主人奖励给我一块大大的猪肝…… “喔喔喔……”大公鸡的叫声把我从美梦中惊醒,我伸了个懒腰,咂了咂嘴,梦里的猪肝滋味仿佛还留在嘴边。 “咯咯”“叽叽”,母鸡带着孩子出来了,新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汪汪,汪汪,”我钻出窝,张口应和一下它们,却把小鸡吓得躲到了母鸡脚下。胆小鬼!我猛地一抖身体,小鸡更是“叽叽”乱跑。 “阿黄你又吓小鸡了!”女主人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其实我早感知到她走出门了。我们狗类有一个不成文的习惯,早晨刚起床时很少会跟主人亲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本能地执守着。 “吓!哪里来的死老鼠!”大概是看到了我昨晚的“杰作”,女主人惊叫起来,快步走过去探看。 “娘,什么东西让你奇怪了?”少主人也习惯早起读书,此刻正拿着一块擦脸布,探出身来问。 “院子里有两只死老鼠。”女主人边答边看,还拿起一根棍子拨弄着,“谁会把死老鼠扔在我们院子里呢?”她的话音里充满了疑惑。 “还会有谁,猫呗!”少主人随口说。 我一听急了,死劲摇晃尾巴,还叫了两声。怎么才能让他们相信是我抓的呢?我只能如此表达。 女主人转过身说:“不会是猫。猫捉到老鼠早就吃掉了,还会扔在这里?” 我松了一口气,知音啊,不愧是我聪明的女主人! “不是猫会是谁呢?”也许看到了我的样子,少主人马上说,“不会是阿黄吧?” 我心里一热,只差跑上去大声对他说:“少主人,你猜对了,就是我!”可惜我能发出来的只是“汪汪”声。 “真是哩!娘,你看阿黄,它这样子像是在说是它捉的吧?”少主人走出门来,也看了看死老鼠。我急急地凑上去,在他的脚边撒欢,只差泪流满面感激涕零了。多么体察狗心的少主人,我的另一个知音! “难怪昨天晚上那么清静,是阿黄抓住了老鼠呢!”女主人抚着我的头说,“上午我去买些肉骨头回来,好好奖赏奖赏它。” 我心里一阵激动。哦,肉骨头!好几天没吃过了,想起来就令我想流口水。女主人一家的生活其实挺清苦的,平时基本上是吃蔬菜,难得有荤腥上桌。我也只是因为受伤才吃过几次肉骨头汤。现在听到女主人说肉骨头,怎能不令我激动和盼望? 不久,女主人真的提着篮子出门去了。我摇着尾巴把她送出院门,看着她掩上门,也不觉得整天被关在家里不能出去有什么烦闷了。 “阿黄有骨头吃啰!”少主人照例把我领进屋,端出一碗半干的剩饭给我吃,摸着我的头。我舔了几下他的手,然后埋头吃我的早饭。昨晚折腾了大半夜,真有些饿了。 吃完了,少主人弯下腰来看着我,有些奇怪地说:“没想到我们家阿黄还会捉老鼠。这下好了,家里那么多的老鼠,阿黄你还愿意捉么?” 我还有什么不愿意呢?拼命摇头摆尾,再冲他“汪汪”叫几声,算是我的回答。我还真怕他不让我捉。 “好,你先到我书房里捉。那些讨厌的老鼠把我的书都咬破了好几本,你帮我治治它们。”少主人说着,把我领进了好久没进来过的书房。 少主人万岁!我在心里喊,只差叫出声。当然不能叫出声,否则老鼠全吓跑了。 少主人留下我在屋里,自己关上门出去了。 我悄悄在各个角落里巡察,耸着耳朵,吸着鼻子,希望尽快找到老鼠的踪迹。经过了一个晚上,老鼠们也该饿了,是出来偷食的时候了。 “窸窸,窣窣,”果然,墙边一张桌子底下的角落里发出了轻微的声响,哪能逃过我的耳朵?我悄悄走过去,没有一丝声音。 动了,动了,桌底下一团黑影爬了出来。说时迟那时快,我前爪一晃,牢牢地按住了它。“吱,”老鼠的叫声还在喉咙里没挤出来,我已经“咔嚓”一下咬碎了它的脑袋,然后轻放在地上。不知怎么的,尽管很久没开荤了,但我却对吃老鼠没兴趣,就是咬死了,也是赶紧吐掉。 一只!我心里暗暗高兴,继续侦察,寻机再次建功。 “咯,”老地方又发出声响,我立刻就位。看来这里有一只老鼠洞,要提醒少主人堵上才行。 在第二只老鼠刚刚露出头时,我同样逮住了它,它的下场跟前面那只一样。 又探查了一阵,已经不会有老鼠了。我走到门边,用爪子抓门,“汪汪”叫了两声,告诉少主人任务完成了。少主人开门进来,看到死老鼠,不免又好好地赞扬了我一番。我可不会客气,得意地跟少主人腻了一会儿,在少主人的指引下,到柴房继续我的“灭鼠大行动”。 接下来,我主要采用蹲守和堵洞的方法,对老鼠们开展了“歼灭战”。兴许是自由惯了,老鼠们一只只跑出洞来走动。尽管它们狡猾多疑,但几经较量,只能败下阵来,被我一一擒拿在爪下。到这个时候,我才明白了老花猫话里的意思,不由心生佩服:专业的就是专业的,不服不行啊! 等到女主人提着篮子回到家的时候,我已经战绩辉煌了——近十只死老鼠整整齐齐地摆在院子里,吓得小鸡们不敢靠近,而少主人早就惊异得合不拢嘴了。看到我一只只地叼出死老鼠,少主人像看到了怪物一般,那副神态,让我以后想起来就忍不住想笑。嘿嘿,这下知道我不简单了吧? 女主人也很高兴,嚷着叫隔壁的林四婆婆来看。林四婆婆看了,也站在那里啧啧称奇,还拎了几只死老鼠回家给老花猫吃。其余的死老鼠女主人让少主人装到外面埋了,顺便又替我做了一回宣传,这下连四邻都知道我捉鼠的本领高强了。 “没想到狗捉老鼠比猫还灵咧!” “这下子猫仔都要羞煞喽!” …… 一群邻居站在院子里外,纷纷对我赞不绝口。我则乐得在大家的脚下到处乱钻。头一次在女主人的家里看到这么热闹的场面,而这都是因我而起,怎能不令我兴奋莫名? 后来,邻居们一再对女主人说,自己家里老鼠也多,猫又没几只,要我也去帮他们家抓老鼠。女主人起初不愿意,后来经不住大家的话,勉强答应了。 我听了也很高兴,总算又有机会出去了。 但高兴归高兴,我却有一个遗憾:那只嘲笑过我的大老鼠却没出现,它是不是闻风而逃了?不抓住它,总难让我真正高兴起来。 那只大老鼠躲到哪里去了呢? (让你的支持也发一下威吧!)###第12章 又见黑影 我这次抓老鼠,可以说一半是为主人,一半是因为那只大老鼠对我的嘲笑。“大笨狗!大笨狗!”我脑子里还不时回荡着它尖利的笑声,那么刺耳,那么钻心。 “汪,汪,”我大叫了两声,把几只四处觅食的小鸡又吓回到母鸡的肚子底下。老母鸡不满了,“咯咯,咯咯,”连连向我提出抗议。我不能跟它们计较,只好悻悻地躺回窝里歇息一下。忙了一个上午,肚子早就饿了,我盼望着女主人给我买回来的肉骨头呢。 这时女主人已经回屋里忙家务活了,少主人也去读书了,邻居们也早回自己家了。刚才还是一片热闹的院子里清净了许多。小鸡们也躲在母鸡腹下睡觉了吧?“叽叽,”“叽叽,”只有偶尔的细细鸣声。阳光白晃晃地洒在地上,有鸡鸭的叫声从外面传进来,空悠悠的,飘散在有些闷热的空气中。 我闭上眼趴着,享受这乡村午时的安宁与祥和。 很久没有静下心来品味这种平淡的生活了。我发现自己好像有点喜欢这种生活了,朴质,踏实,恬静。以前在城市里,整天呆在喧闹缤纷中,收获的只有浮躁,只有仰视高楼的目光。很少有时间让心境平和下来,感知自己的存在,感知天地万物与自己的联系。你不要笑我们狗类的多愁善感,其实这世上的一切生物都与自然息息相关,都在与世界遥相呼应。只不过人类可以用各种各样的显性方式表达出来,让彼此能够接收,能够反馈。其它生物也在用自己的方式进行交流,互通有无,人类却不知道,或无法破译而已。 “阿黄,快来快来,吃饭了!”女主人的话语犹如天籁之音适时响起,我仿佛闻到了肉骨头的香气,一窜而起,奔向屋里。女主人端着我的饭碗,正笑眯眯地看着我。 品味着香喷喷的骨头拌饭,我从嘴里甜到心里,辛苦半天的一切劳累都抛到了九天云外。 饭后照常是跟主人们嬉闹一阵才罢。我坐在一旁听女主人跟少主人说着话。 “伟儿,胡老爹托人带信来,说遇到了一些麻烦。”女主人的话里有些担忧。 “什么事情,要紧吗?”少主人赶忙问。 “也没说清是什么事,只说过些天会来。” “哦,这样啊。” …… 我心不在焉地听了一会儿,就起身来到院子里,四处瞅瞅闻闻,期盼着出现一个奇迹——大老鼠自己跑到我的面前,我一把抓住它,家里的捕鼠工作圆满收尾。 理想并没有自动变成现实,也不可能每个梦都能马上成真。家里家外找了好几遍,大老鼠像是凭空消失了,没有发现半分痕迹。我仍然回窝,准备晚上接着寻找。 夜色如愿地暗了下来,我抖擞精神行动了。 屏气,耸鼻,竖耳,轻行,我穿行在西厢房的里外。大概是明白了我的心意,女主人今天破例没有关锁东西厢房,为我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夜出奇地静,几乎听不到什么声音。灯光逐渐熄灭,房屋都沉浸在黑暗里。跟城里不一样,这里的村人们都睡得早。村里的狗们也很少吠叫,也许在屋里屋外警惕着,也许早就钻进窝里睡觉了。 我却不能睡。瞪着眼,我再次轻轻走进西厢房,凝神谛听。 “哗啦,”一丝极轻微的声响在一个角落里传来。来了,总算出来了! 我立刻停住,全身高度紧张起来,眼睛在朦胧的地面上搜索。虽有些模糊,但还是能够看得清楚,这都要得益于视力的强大。 一个胖胖圆圆的身体从床底下慢慢爬出来,正是那只大老鼠。其它地方的老鼠洞在我的提示下,少主人已经用砖石堵上了,只有这个地方没堵。我一阵激动,堵放结合的法子果然奏效。但还是耐住了性子,“再等等。”我强抑住“怦怦”的心跳,默默对自己说。数次争斗,已然让我明白,一个好的猎手不仅要有高超的技能,更需要很好的心理调控能力。目前我在这些方面都还有欠缺,要在实战中磨练与积累才行。 近了,更近了!我隐身在桌子的阴影里,静静地等待。 是时候了!后蹬,跃起,扑下,一切都是行云流水般。大老鼠,你在劫难逃啦! 不出我的意料,我的爪子按到了大老鼠软软的身体,大老鼠好像也没反应过来。就在我以为大功告成时,意外发生了。事后我想,可能是这只老鼠实在太大,我也没能第一时间抓住它的头。这时,大老鼠竟然一转头,在我的左前爪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啊!”我下意识地一松爪,大老鼠猛力一挣,挣脱了,快速向着房门跑去。我岂能让它逃脱,忍着痛在后面紧追着。 大老鼠不愧是大老鼠,很快就跑出了西厢房,跑到了宽阔的院子里。我几个扑跳,眼看就要抓到,可惜只差一点点,都被它躲开了。我气极了,绕着圈继续追逐着。 “哗啦,”一个女主人用来装鸡食的瓦盆翻倒了;“咕噜噜,”一根木棍在地上翻滚着;“嚓嚓,嚓嚓,”这是我们的爪子落在地上划动的声音。一个在前面没命地跑,一个在后面死劲地追,我们在院子里高高低低地绕弯子,都红了眼,不肯停下来。 “呼哧,呼哧,”我已经气喘吁吁了,肺里像要炸开一样,那种难受的滋味从来没有品尝过,今天却好好地体验了一回。 大老鼠也累得不轻,呼吸急促,还发出连续的“吱吱”声。 眼看着要被我赶上了,大老鼠一蹦,窜上了斜搭在院墙上的晾衣竿,拼命往上爬。我赶紧站起身子,挥爪一抓,落空了。不好,大老鼠要逃脱了!我心下大急,急切间又无计可施。 “妙,呜——”墙头上一声悲愤的猫叫声陡然而起,把我吓了一跳。大老鼠吓得更重,“啪嗒”一下,掉落竹竿,四脚朝天躺在地上。我一扑而下,稳稳地按住,伸嘴一咬,摇动脑袋一阵狂甩,怕它还不死,又来了一个“过肩摔”,狠狠地把大老鼠摔在墙上。 大老鼠委顿在地上,全身痉挛着,过了一会儿,不动了。我过去用爪子拨了拨,的的确确死了。我总算松了一口气,抬头看墙头上,是邻居家的老花猫。 “谢谢你的帮忙!”我真诚地对它说。 “不用谢我,”老花猫依然温和,“其实应该是我谢你才对。”见我惊讶,老花猫缓缓道出了其中的原委。 原来,老花猫与这只大老鼠早几年前就是死敌了。大老鼠以前是在林四婆婆家里的,不但咬坏了很多家什,还在林四婆婆的大孙子睡觉时咬破了他的耳朵。为了这个,老花猫没少受到林四婆婆一家的责骂,甚至被饿了两天,只靠自己拼力捕鼠才熬了过来。老花猫好几次与大老鼠交锋,但均以失败告终。后来,大老鼠为了躲开老花猫,避到了我的女主人家里。那时候男主人还在,养了一只黑色的公猫。那只公猫当然不容许大老鼠在自己的主人家为害,也是连番与大老鼠争斗,最后的结果却出人意料,黑猫居然失手被大老鼠咬死了。男主人气极了,规定家里只养狗,不再养猫。我(阿黄)就是那以后来到主人家的,据说是男主人从县里买回来的。 黑公猫的死,老花猫也很伤心,因为它们本来就是多年极好的朋友(我疑心老花猫还有隐情没说,又不好问)。自此以后,老花猫每晚必在两家相隔的院墙上留意大老鼠,多次发现了它。可是,一来大老鼠强健与狡猾,二来回避主人家的忌讳,始终未能捕杀大老鼠。今天我能捕杀大老鼠,老花猫自然高兴,也有一些淡淡的哀伤,兴许是想起了黑色公猫。 我却没心思陪它一起缅怀什么,也顾不上享受捉拿大老鼠的喜悦,脚上的伤痛,身体的疲累,已经在催着我要回窝里去。 “吱呀”一声,堂屋的门开了,女主人端着油灯走出来:“阿黄,你又在捉老鼠么?” 老花猫“喵呜”一声,跳下墙头走了。 看到女主人走近了,我顾不上多舔伤口,努力摇摆了几下头尾,嘴里“哼哼”着,有喜悦,也有痛苦。 大概是看出了我的异样,女主人快步靠近我,用油灯照着我,上下左右到处细心看。我抬起受伤的爪子,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把自己的伤痛展示给自己的亲人看。 “怎么出血了?”女主人蹲下来,紧张地说。她看到的血多数应该是大老鼠的,也有我的。我还是“哼哼”着,表达着我的需要。 “快过来,我给你看看!”女主人慌了,把我领到一边仔细看,看清了我的受伤部位。“我给你敷点药就好了!”她安慰我说,右手抚在了我的头上,轻拍着。 我摇了摇头,眼里湿润了。 把以前用过的药拿来帮我细心敷好,女主人送我回到窝里,这才回屋关门自己睡觉。 这一夜,我的睡梦格外的香甜。 第二天早上,当我从沉睡中被吵醒时,我看到了许多双惊奇的眼睛,他们有的看着我,有的看着那只已经死了的大老鼠。人声嚷嚷,神态各异。 女主人家又一次轰动了! “就是这只大老鼠!你们看,大吧?”少主人拎着大老鼠的尾巴向众人展示,高兴得像一个半大孩子。 我刚走出窝,立刻成为人们论说的焦点,他们嘴里“阿黄、阿黄”出现的次数,估计比过去几年加起来都要多。我一再抖擞精神,在人群中穿行着。村人们纷纷为我让路,要借我去帮忙捉鼠的话语比昨天多了许多。女主人笑盈盈地答应着,端来早饭给我吃。 “会捉老鼠的狗在哪里?”这时,一个大咧咧的粗豪声音从门外传来,未见人而先闻声。 我心头一跳,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涌上来。 门口人影一晃,一个浑身黑色的人走了进来,带来的无形压力像洪水决堤,漫延开来,压迫着我的心头。 黑影,是那个黑影!我心里一阵狂跳…… (周六了,看着世界杯,再看看书,希望您能有更多收获。请收藏,请投票!)###第13章 风波起 高大,肥胖,一身发皱的黑衣,黑影真真切切化为一个具体的人,向我和女主人走过来。 “是郑师傅啊,今天这么早就收摊了?”女主人客气地说。 “今天有人帮衬,就提前回来了。林二嫂子,听说你们家的狗很能捉老鼠,是么?”他对女主人说,眼睛瞟向我,“俺来看看,是咋样稀奇的狗能捉老鼠。”一种无形的压力向我涌来,我脑中霎时豁然,是他,是那个在巷子里给我吃猪肝的人!我不由自主地后退了几步。 “啧啧,真能耐!”他伸手抄过少主人手里的大老鼠,歪头看了看,粗大的辫子搭在臂旁,油汪汪的发亮。 黑衣人却没有认出我,他看了我几眼,仍对女主人说:“林二嫂子,这就是你家的阿黄啊,以前老听他们说你宝贝着呢,原来是条会捉老鼠的狗。这下子可好了,连猫都省了,真好,真好!”我默默盯着他,奇怪他身上为何会有一种普通人没有的气息,也不去管他说的“真好”是什么意思。 “你看,没啥么给阿黄吃,这里还剩了一块猪肝,就给它吃啰,奖励奖励,多为俺们村里捉老鼠。那些死东西,是要好好收拾收拾了,无法无天……”黑影絮絮地说着,从随身的袋子里掏出一样东西塞在女主人手里。女主人推辞了几下才收下。我一吸鼻子,啊,好熟悉的气味,真的是猪肝! 那人再与众人说了一会儿话,就走出了院门,说是回家去。其他人也陆续离开了。女主人客气地一一送他们走。 午饭时,我又一次吃到了猪肝。虽然是烧熟的,但同样那么美味,让我回味了很久。这时我想,是该找个机会去那条巷子看看了。 之后几天,女主人借口我要养伤,没让我出去帮人捉老鼠。我只好乖乖地呆在窝里,享受“病号”的待遇。 我也没有见到那个黑影了,心里的最后一点阴云也随着初夏的热风飞散而去。但让我没想到的是,平静的日子不久就被打破了,另一块更大的阴云正悄悄向我压来,想要把我吞没…… 脚上的伤基本无碍后,应众邻居的邀请,女主人放我出门,开始帮助村里人捉老鼠。 再次走出院门,我格外兴奋,摆脱开被女主人一再叫来陪护的少主人,撒腿就跑,尽情呼吸这院外自由的空气。是的,我并没埋怨女主人对我的禁锢,我已经明白了她的心意,她完全把我当成了另一个值得疼爱的孩子,时时处处在呵护着我,唯恐我有什么损失。 “慢点,阿黄,慢点!”少主人在后面小跑跟着,长褂一甩一甩的,甚是滑稽,与平日里稳重的样子很不相同。 “汪汪,汪汪,”我尽情叫唤着,挥洒着自己的热情。 “汪汪,汪汪。”有狗的吠叫回应着我。咦,是谁? 转出墙角,几只大小不一的狗儿向我奔过来。“阿黄,阿黄!”它们边跑边叫着,很快就跑到我的面前——是大头、小灰,后面是小花。 “你们好啊!”我欢叫着扑上前去,一一跟它们厮摩、舔嘴,忙得不亦乐乎。 问候好了,大头关切地看着我说:“阿黄,你的伤都好了吧?上次吓死我了,没想到你真的敢跟黑猛斗,厉害、厉害!” “阿黄当然厉害啦!”小灰蹦跳着凑过来,舔我的嘴巴,眼里充满崇敬神色,“你是我们村第一个跟黑猛斗的,我们都佩服死你了!以后我就跟着你,看黑猛还会不会欺负我!” 我笑笑,撇下小灰,转头给小花打招呼。小花柔柔地应答,眼睛盯着我,眼神复杂,好像有很多话想说,又没有开口,只是静静看着。 我被它看得浑身不舒服了,就说:“小花,你是怎么了?”第一次被一条母狗这样看着,我不明所以,不知道该怎样应对。 “没什么,我看看你身体恢复了没有。”小花收回眼神,依旧柔柔地说,“我们都很担心你,又看不见你……” “没问题了!”我大声回答它,给自己壮胆,也是告诉大头和小灰。 “你今天怎么能出来了?”小灰问我。我的处境它们应该都了解的。“是啊,林大嫂今天怎么放你出来了?”大头也问。 “帮村里人抓老鼠呗!”我说,“老白呢,它没跟你们在一起?” “真的要让你抓老鼠啊!”小灰惊异地叫起来,“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你没听过这句话吗?我们狗的职责是看门守家,你忘了?” “谁抓不都是抓。”我淡淡一笑,没理会它的不解。在我以前呆过的城市里,一个人会的越多就越会受到重视,那叫“全面型人才”。狗抓老鼠,那是我一专多能嘛,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问小花:“老白怎么了,出了什么事?” “老白病了。”小花低低地说,“不过不要紧,过几天应该就好了。” 我这才放心,与它们玩闹在了一起。 “阿黄,快走快走!”少主人追上来了,催促着我。 我脱身出来,它们也停下了嬉闹,都站着。“我要去抓老鼠了。”我对它们说,心里万分不舍。好不容易隔了这么久才见到同类的朋友,我不想马上分开。 “你忙自己的事吧,为村里除害,我们都支持你!”还是小花理解我,碰了碰我的头,柔声说,眼里是鼓励,是关心。 “好吧,有时间再跟你们玩!”我重新振奋起精神来。 一一舔嘴告别,我跟在少主人身后走进了第一户人家。 捕鼠的日子过得既紧张又充实,其中有许多值得一说的趣事。比如一户人家装米的木器早被老鼠咬穿而不知,直到我从底下揪出了养得胖胖的老鼠,主人才如梦初醒,对我称赞不已。还有一家的铜钱被老鼠拖入洞里,当我把老鼠连带铜钱一一掏出来的时候,他们惊诧得瞪大了眼睛,这才了结了一桩家庭“悬案”,自然感激不尽了。 我也在抓鼠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和总结,技术不断提高,从寻迹探洞,到堵塞退路,到守候抓捕,逐渐熟练起来。特别是捕捉时的腾、移、扑、抓、咬、摔、追,大大锻炼了我的反应能力,为以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自己当时并不知道,这次抓鼠的收获,在我的成长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让我的各方面能力开始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开发。这就像播下了一颗成长的种子,现在开始萌芽、生长了。而我的这颗种子由于起点高,爆发得更迅速、更强烈。 这天,我跟随少主人走进了第十七户人家。这户的房子也是与别家一般样式,青砖黑瓦,高耸的风火墙,但面积大多了,房间数也多了一倍不止。我看见少主人首先向一位站在大厅门口拄着手杖的瘦长老者施礼,甚是恭敬。那老者自有一种威严的气势,令我也不敢随口乱叫唤。听清了少主人对他的称呼,原来是我们林家的族长,也就是大头它们所说的林刘村的“保长”。我肃然起敬了,不免对他多看了几眼,竖耳听他们说话。 老族长询问少主人的学业情况,少主人恭敬地做了回答。 老族长又嘱咐了几句,忽然转口问道:“古来只听说鸡司晨、猫捉鼠,你却用狗来捉鼠,是否与旧制不符啊?” 少主人略停了一下,躬身说:“老族长您有所不知,古人驯犬的用意之一,其实就是为了捕鼠……” 啊,少主人,你真是深通我心哪! 感慨归感慨,直到今天,我才真正见识了少主人的博学多才。接下来,他引用了不少书里的句子来证明狗类捕鼠并非不务正业,让我也听得津津有味。有一个故事我至今还记得很清楚。 少主人说:“在《吕氏春秋》一书中,记载了一个良狗捕鼠的故事,说齐国有一个人很擅长相狗,他的邻居请他帮忙买一只善于捕鼠的狗,过了一年才买到。然而邻居养狗养了好几年,狗却不捕鼠,邻居就告诉了相狗的人。相狗的人说,这是一只好狗,它的志向是野外的獐子、麋鹿、野猪,不是屋子里的老鼠。你只要把它禁锢在家里,它就会捉鼠了。于是邻居用绳子拴住了狗的后腿,那只狗就一心一意在家里捉老鼠了。这说明当时用狗捕鼠是司空见惯的。” 听了少主人的话,老族长捋着胡子,微笑着点点头,就让少主人带我进屋去抓老鼠。 当我把第五只老鼠咬着放在老族长面前时,他连声说着“稀奇、稀奇”,脸上的笑容更浓了,皱纹都织成一朵菊花了。 回家的路上,少主人兴奋地摸着我的头,说了不少我听不太懂的话,大概是说我为家里争了光,连老族长都称许了。还说老族长要我再帮村里人家捉鼠,与各家的猫一道,消灭鼠患,为全村造福。我当然是无不愿意,摇头摆尾地与少主人玩到家。 回到家,少主人对女主人说了族长的话。女主人沉吟片刻,答应了,并说不用再由少主人领着,他只管自己读书,叫需要捉鼠的人家自己来领我去。 我听了就高兴,终于有机会去那条巷子看看了。虽说我不一定想从那里找到什么,但没去过,我心里始终如鲠在喉,难以平定下来。可是,如果真的在那里找到了回到过去的途径,我是回去还是留在这里呢?我忽然又想。 享受了一顿美味的晚饭后,我躺在窝里,脑子里沉浮着那个问题,久久不能入睡。夜晚很宁静,而我的心却乱了。眯着眼,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第二天起来继续忙,驾轻就熟地忙,我已经有了很大的自由空间。因为嫌麻烦,村人只是把我带到家里,就让我自己活动,对我不管不顾了。只要我把老鼠叼给他们,我想去哪里就可以去哪里,没人干涉我。 我于是一边抓鼠,一边凭感觉寻找那条小巷子。记忆太过模糊了,找了几次都没有找到。我不放弃,继续一条弄堂一条弄堂找下去。 这期间,我到处乱走,遇到了大头和小灰、小花它们,尽情玩了几回。也碰到了村里的其它狗,但没有过多交集,大家客气而过。另外还看到了活生生的牛呀、羊呀、猪呀,真让我开了眼界。唯一奇怪的是没看到黑猛,后来听大头说是被关起来了,也不知为什么。但这些似乎都与我无关,我的目标是寻找那条小巷子。 不记得这是找过的第几条弄堂了,我垂头丧气地往回走。快到女主人家了,突然几声女人的尖叫声传来:“你说不是你家阿黄干的,那你说是谁干的?” 这是怎么了?好像还跟我有关?我疑惑着,脚下不停,转过墙角,出现在家门前。 家门前,三四个女人手里提着鸡鸭,正在与女主人对峙着。是的,是对峙,我看清了。敢欺负我的女主人!“汪汪,汪汪,”几声吼叫,我向那几个女人直冲过去。 “阿黄回来了!”我听见有人在叫…… (本书昨天正式签约,看在我天天勤奋码字的份上,请支持一下吧!谢谢!!)###第14章 遇劫 “阿黄,阿黄!”就在我龇牙咧齿冲到女人们前面时,少主人迎过来拦住了我。他用手摸着我的头,竟然用上了力气,好像生怕我挣脱。我虽有些疑惑,但仍站在那儿怒视着这些敢于欺负女主人的女人们。 “你们看看,对人都敢这般无礼,还不会咬鸡鸭?” 一个穿着蓝底白花斜襟上衣的胖女人看着我,挥舞着手里的一只鸡说。她头上有些蓬乱,用一支钗子斜插着,几缕乱发散在脸上,她却不管,任由头发随着唾沫星子飞舞。她脸上似乎搽了白粉,因为比脖子要白得多,却掩不住眼角明显的皱纹。 “真是个半老徐娘!”我心里暗笑起来,眼睛却依旧瞪着。 “是哟,是哟!”另外几个女人却附和着这个半老徐娘。 “你们无凭无据,怎么能说是我们家阿黄干的?”女主人脸上有些生气,反问女人们。 “怎的没凭据?”那个徐娘又叫起来,继续唾沫横飞,“我们村里从来没有过这种事,自打你把狗放出来,事情就发生了。你说说看,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她们说的事情真的跟我有关,我不忙着冲动了,耸起耳朵听她们讲。 “你这,这,这是哪门子的道理?”女主人气得脸色通红了。 看到她的样子,少主人松开我,紧走几步过去,对她们说:“娘,你别着急。各位叔婶,你们也别生气。事情到底怎样,总有水落石出的时候,急也没有用。真要是我们家阿黄做的,我们也不会推卸责任,该怎样就会怎样。你们说,这样好不好?” 听了他的话,气氛有些缓和,那个半老徐娘说:“还是读书人有见识,说话有道道。这样也行,我们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她把手里的死鸡(因为我看到那鸡的头耷拉下来了)抖了抖,对着女主人说:“林家嫂子,把你家的狗管好,真要是它干的,看你怎么交待!”说完,她一转身,扭着肥大的屁股,朝另一边走去。 其他几个女人也拎着死鸡死鸭,各自走了。 “反正我们身正不怕影子斜,不是我们阿黄干的就不是它干的!”女主人冲着她们的背影高声说。 “阿黄,我们回家。”看到事情平息了,少主人走过来拍着我的头。我跟在他后面走进院门。 “这些婆娘,就知道欺负我们孤儿寡母!”一走进堂屋,女主人把手里的围裙往椅子上一扔,气愤地说,声音有些哽咽。 “娘,您别生气了!犯不着为这种事生闲气,她们又不是第一次找我们的茬,”少主人走过去安慰她,“你不是说过吗,身正不怕影子斜,以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阿黄没做过的事情,她们想赖也赖不成。” 到底是什么事情啊?我听到这里,既为女主人的伤心感到愤恨,更有不明真相的焦急。我围着他们转着圈,嘴里“呜呜”着,希望他们能听懂我的意思,把情况告诉我。 不知什么原因,他们却没对我说什么,怕是以为说了我也听不懂吧。女主人重又拿起围裙,到厨房去了。少主人略一犹豫,也走进他的书房去了。不过,在转身的一瞬间,我还是看见了他脸上的一丝忧色。 晚饭过后,我照常要跟女主人、少主人嬉闹一会儿。 我凑到女主人脚边,她摸着我的头,不像往常那样拍着、揉搓,只是摸着不动。我奇怪了,抬头看她,竟然看到女主人在默默流泪。我慌了,这是怎么了?难道是因为白天的事,还是她想起了别的伤心事? 少主人也在一边陪着,默不作声。我也不敢动了,随她摸着,站着。 过了好大一阵子,少主人才开口:“娘,您别伤心了!伟儿一定好好读书,明年去科考,挣个功名让他们瞧瞧,我们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我听得出他语气里的坚定与信心。 有这样的少主人,我也高兴啊!我不合时宜地摇了几下尾巴,然后省悟过来,马上停住。 “好孩子,娘相信你!”女主人总算止住了泪水,慈爱地看着儿子,深情地说,“现在啊,你和阿黄就是我的依靠,我巴望你们都能平平安安的……” 这下我不能不感动了,不能不有所表示了,“汪,汪,”我尽量低声地叫出来,头尾摆动,摩擦着女主人的裙腿。 “好了,没事了。”女主人说,“你快去用功,我去收拾厨房。”她拍拍我的头,站起身,向厨房走去。 “娘……”少主人低低地叫了一声,好像还有事情要跟女主人说,但又忍住了。女主人似乎没听见,脚步没停。 少主人又站了一会儿,轻轻一跺脚,也进书房去了。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不明所以。今天的怪事太多了,我的脑子转不过来了。看着油灯闪烁下空空的厅堂,我一片迷茫,满头雾水挥之不去。 走到屋外,我在院子里的石板上躺下。其实我可以回窝睡觉的,到现在我才知道,林刘村的狗们的确可以说是无所事事,白天家里基本都有人在,晚上各家都睡得早,很少有人在外面走动,用不着特别管护,更不必吠叫。就像现在,黑暗笼罩了整个村庄,一片安静祥和。只有细微的昆虫的鸣叫,和偶尔的几声蛙鸣,伴着天上一闪一闪的星星,衬托了乡村夏夜的安宁。 我抬头望着天空,无心欣赏星光的美丽,只有脑子里的疑惑在一点点扩大,却无法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以前好像听过一句名言,说什么“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我不知道我们狗类一思考,谁会跟着发笑。笑,是好事,不笑才有问题哩。我又笑过了多少呢…… 在胡思乱想中,我慢慢进入了梦乡,连窝也懒得回去了。 第二天上午,我依旧在院子里等着有人来叫我去抓老鼠。据我自己估算,大概还有十来户人家没去过,只要一完,我就可以歇口气了。 可是,等到日头都快走到中天了,还是没人来叫我,这跟平日里抢着叫我可不一样啊。我感到其中的异样,又苦于说不出问题出在哪里,只能傻傻地趴着等。 这期间,女主人出来看过我几次,看到我还在院子里,又看看早已打开的院门,没说什么,只在我身边站了片刻,拍了拍我的头,就又回屋去了。转过身时,我听到女主人一声叹息,声音虽轻,但我能听得清清楚楚。 一声叹息,把我的心提了起来,空落落的很难受。 午饭后,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蹦跳着跑进院门:“阿黄在吗?七婶要我来叫阿黄去她家捉老鼠哩。”我认识他,他叫二宝。他还有一个哥哥叫大宝,十来岁,很精明健壮的模样。 女主人热情地迎上去,交代了他几句,不外乎是“要看好阿黄,别让它乱跑”之类的,然后就让我跟他走。我高兴起来了,一人一狗蹦蹦跳跳地跑出了院子。 穿过了几条巷子,我们朝村子的南面走去。二宝在前面哼着歌谣,我在后面“汪汪”叫唤,我们构成了一道流动的风景。 正当我在为自己突发奇想,以为很有诗意自鸣得意时,前面一座房子里跑出来几个半大小子,手里拿着各式棍棒向我们冲过来。我吓了一跳,忙停下来看着,二宝也停下来。 “大勇哥,你们干什么呢?”二宝问道。 领头的一个皮肤晒得黑中发亮的孩子冲着二宝说:“二宝,没你的事,我们只找阿黄!”手里的竹棒挥舞了几下,吓得二宝后退了两步。 找我?找我什么事?我奇怪了。 “是,是七婶叫我去叫阿黄的,”二宝怯怯地说,不敢再上前。 “阿黄咬死了我们家的母鸡!”后面一个孩子嚷着说,他手里拿着一根长长的竹枝。我见过村民们用这种竹枝赶牛,一挥上去,皮糙肉厚的水牛也会抬腿快走,不敢片刻停留。可想而知,这东西抽在身上肯定很痛。 “汪,汪汪,”我当然不乐意了,叫唤出声,表达着我的抗议。谁说我咬死过母鸡呀。这段时间我老鼠倒是咬死了很多,鸡鸭一只都没碰过。再说了,我跟鸡鸭无冤无仇的,咬它们干什么呀。 我忽然明白那些女人为何要拎着一些死鸡死鸭找上女主人家的门了。这简直是污蔑呀!我有些恼恨了,“汪汪”叫个不停。 “你看你看,它心虚了吧?”那个叫大勇的小子用竹棒指着我,也是愤恨的样子。“二宝,不关你的事,我们只是教训这只贼狗,看它还敢不敢咬我们家的鸡!”他对二宝说,又向我逼过来。 其他几个孩子也拿着棍棒,向我逼过来,有两个还快步朝我两侧跑,想要堵住我的退路。 我当然不能站着不动,狗不与人斗,这是我们狗族的规矩,尽管他们只是一群小孩子,但他们手上的棍棒不是吃素的,落到身上肯定难受。再说,平白无故被人打,我也不会这么傻呀。 我边叫边往后退,生怕他们突然袭击。 怕什么来什么,看到我在后退,那些孩子一齐发出一声喊,直冲过来,棍棒也随之落下来。 不好,快跑!我顾不得那么多了,转身就跑。“噼啪”“哗啦”,各种东西砸落的声音留在后面,只有一样抽在我的身上,生疼生疼的。我没工夫叫疼,只能拼命跑。 我朝来时的巷子跑去,可一抬头,已经有一个小子拿着棍子等在哪里了,忙又掉头换方向,朝房子后面的空地跑。 “哗啦,哗啦,”几块断砖飞落在我的前面,差点砸到我,我吓了一跳,忙停住。啊,这边也有人! “打它,打它!打死这条贼狗!”后面的声音越来越近了。 我一看,全明白了,原来他们早就在这里等着我了! 眼睛的余光里,我看到棍棒、竹枝向我扑涌而来…… (阿黄遇险了!它将如何逢凶化吉摆脱险境?敬请往下阅读。请支持本书,把它放进您的书架里。谢谢!)###第15章 逃 怎么办?怎么办?我一边狠狠地盯着四面围上来的棍棒,一边在脑子里急寻对策。 半大小子们慢慢地走过来,小心翼翼的样子,看来他们对我也有顾忌。怕我咬他们吧?我想,忽然灵机一动:何不试试?人类不是有句俗话么,狗急了跳墙,他们也怕我发急的。 我张开嘴巴,露出尖利的牙齿,对着他们发出“呜呜”的威胁声,但愿他们能够被吓退。 果然,看到我的模样,四面围上来的孩童们都停住了,只把手里的东西对着我,小心防备着。 “阿黄会咬人吗?”我听到一个孩子问旁边的伙伴。 “大概会吧。”那孩子答着,眼睛死死盯着我,“前些天它咬死了那么多老鼠,它老鼠都敢咬,人也敢咬的。”声音流露了他内心的怯意。 “不敢,它不敢咬人!”那个叫大勇的却叫起来,好像在给别人打气,也给自己壮胆,“我爹说了,狗不会咬人的!” 我一听哭笑不得,难道你爹没跟你说“狗急了跳墙”吗?你就那么肯定我不会咬你们?我心里愤恨起来,想到女主人的眼泪,少主人的无奈,这些都是拜你们这些人所赐! 我差点有了冲上去咬人的冲动,可还是忍住了。狗不与人斗!老祖宗千百年流传下来的铁律,不能轻易违抗啊! “我们一起冲上去,把它打死,看它还敢不敢凶!”大勇发了狠一般,怂恿着众人。“好,一起上!”其他孩童附和着。形势陡然间又对我大为不利起来。 “哇……”这时,一个孩子的哭声从他们后面传来。是带我来的二宝,他可能被这个架势吓到了,张嘴大哭起来。这群半大小子都不由自主地转头去看他。 机会,大好的机会!我一看突围的良机到了,瞅准只有两个年级较小的孩童把守的一个巷口,也顾不得是什么方向了,“汪汪”,大叫一声,四肢发力,直冲而去。 这两个孩童的棒子正垂在地上,头还没从二宝那边转过来,等他们反应过来了,再看我时,我已经快冲到了他们的面前。 “妈呀!”他们明显慌了,一个扔下棒子就往一边跑,另一个也想跑,却自己双脚一绞,“扑通”一下摔倒了,也张嘴“哇”地哭出来。 我可管不了这么多,在他们露出来的空隙里一钻而过,总算跑出了包围圈,向着前面的巷子跑去。 “狗跑了,狗跑了!” “哎呀,阿黄咬人了!阿黄咬人了!” …… 我听到后面闹哄哄的声音,顾不得细听,跑出去再说。可让我没想到的是,那些叫声却越来越大,越来越多了,没等我跑出第二条巷子,判明回家的方向,我好像听到整个村子都在叫喊“阿黄咬人了”。我虽有些疑惑,但继续往前走。 刚走出巷子,前面一群人看到了我,有人就叫:“阿黄在那里,快追!”一伙人向我冲过来。我赶忙回头就跑,后面的人紧追不舍,边追还在边呼喊着什么。 我急急忙忙地拐过一条巷子,总算摆脱了追兵。耸耳一听,另一边又传来“踢踢踏踏”的脚步声,于是撒腿又跑。 就这样,我在巷子里东钻西躲,不但没摆脱村民的追赶(很多大人也拿着棍棒加入了追赶的队伍),还发现追赶的人越来越多。我已经有些气喘吁吁了,舌头伸得老长。再这样跑下去,非被追上不可。虽然不甚明了他们为什么要这样没命追我,但我不会停下来让他们追上我。我的语言他们都听不懂,没法解释。而且,即使听得懂,看现在的架势,他们又会听我解释吗?因为我耳中听到的,都是“打死它、打死它”的喊叫声。 我忽然憎恨起这些人来,你们不问青红皂白,就在那里喊打喊杀,平日里看着和颜悦色的,今天我却觉得你们实在愚蠢!我又感到有些委屈,我没干什么坏事啊,为什么要这样对我?难道我前些天帮你们抓老鼠都是白干的?我心里不平起来,又无法,谁会替我解释呢?对,女主人和少主人会帮我的! 我想起女主人他们来,他们一定相信我没做坏事,一定会帮助我的!我一下子又有了信心。 我四处看了看。我现在躲在一堆柴火的旁边,耳朵随时倾听着四周的动静。看来,现在回女主人家是不可能的了。女主人的家在村子的西面,周围都有人家,回去肯定会被人发现。而且,我就是回去了,难保他们不会再像昨天那样欺负女主人啊! 我一时间犹豫了,不知该不该回家去。 “那边找找看!”有人的声音传来。我一惊,连忙起身,休息了一阵,看来又要跑路了。 没等追的人过来,我已经跑出了柴火堆,向村外跑去。亏得自己的耳力、目力好,村民不能那么快找得到我。村里已经不能待下去了,我要到村外再想办法。 村外是一大片田地,再远处是连绵的山岭,虽不很高,却是墨绿苍翠,草木葱葱。我跟随少主人到田野里玩过几回,并没到山上去过。我不知道山上有些什么,那些山石树木给我的只有神秘感。以前在城市里我也偷偷爬上过公园里的小山,但那里怎能叫山啊,到处都是人工修建的东西,到处都有人的足迹。在我的眼里,那只是人类在一个大土堆上建造的娱乐场所而已。 哪里才好躲藏呢?我看着田地和山岭,找不到一个最佳答案。 “那边,那边!” 我的出现肯定被人发觉了,有人大声呼喝着跑出村子。 现在不跑,更待何时?我撒腿就跑,向着田野奔去。 沿着泥巴路,跑过一览无遗的田地,跑过一座小石桥,我已经跑到了山脚下。只要钻进树木丛里,村民们再有能耐,也不太可能再发现我了。我沿着一条小路向山上跑去。 树木越来越茂密,越来越高大,跑了一段路,我钻进一片灌木丛里。 趴下,喘息,总算有了休整的机会。 抬眼四望,除了草木、山石、土块,还有阳光落在地上的斑驳投影,没有人的踪迹。 耸耳细听,除了在树林间呼啸的山风,还有隐约的虫子、鸟儿的鸣叫,没有人的喊叫。 我彻底放松了,全身放倒,肌肉松弛,美美地享受山林里的阴凉。不一会儿,我迷迷糊糊睡着了。 “叽叽,喳喳,”不知过了多久,一阵悦耳的鸟叫声把我惊醒了。我连忙翻身站起来,四处看看,竖耳听听,只有鸟鸣伴着风声。村民们可能没有追上山来,或者追来了没找到我。 我真正松了口气,四处观望周围的环境。 这里已是半山腰,应该在山的偏西面,因为我看到太阳已经懒洋洋地挂在远处的山头外,预示着已近黄昏了。天上堆着一层层云霞,镶着金黄的边,分外耀眼。落日的余光投射在地上、树干上,光灿灿,一片片。不少鸟儿在这光影里鸣唱着,“沙啦,沙啦”跳跃着,山林好像一下子活了起来。 树木的低处,一丛丛的小灌木浓密层叠,上面开着各色的花儿,在风里摇摆着,有的已经结出了青青的果子。 我却没心思欣赏这样的美景。往常这个时候,女主人已经在厨房里忙开了,今天也是一样吗?晚饭吃什么菜? 想起女主人和少主人,我不禁焦急起来。今天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又没看到我,他们会不会也很着急?肯定会着急的。可是,如果我现在回村去,事情能够解决吗?还是那些人继续在找我,想要置我于死地? 我不敢再想下去了。回去或不回去,确实是个问题,严重的问题! 在树林里来回徘徊,我犹豫再三,最后还是决定暂且不回去,今天就待在山上,明天再回村。 也许过了一天,情况会好起来吧?我自己安慰自己说。 但要在山上住一晚,困难是可想而知的。我过去一直待在有人烟的地方,再不济也有个地方找食物,有个感觉舒适的地方睡觉。这山上呢,食物、住处都是问题。要知道我没有任何在山上生存的经验啊。 趁着天还亮着,尽快解决这些问题。我下定了决心,看准一个方向开始寻找。一路走着,也不忘抬腿撒尿做标记。 竹木更加茂密起来,山路已经看不出来了,只能依稀判断出有路存在,看来很久没有人走过这里了。我却不管,看着,听着,嗅着,一点点找过去。 走过一片竹林时,在一边的山壁上,我发现了人为的痕迹。隐约是一个洞口,很隐秘,如果不仔细看,一般很难发现。我高兴地紧走几步,来到这个山洞前。 洞口隐藏在一片茂盛的细竿野竹后面,前面有一块人工平整出来的空地,面积不大,约莫能并排走过两辆村人用来拉东西的牛车。洞口却不大,高约三四尺,仅容一人屈身进入。洞口开在灰黑色的岩石上,底下和旁边有一些散落的断砖头,证明以前被封闭过,后来又被人拆开了。既然有人来过,就有可能有吃的东西,至少也可以在洞里容身一晚。 我站在洞外观察了一会儿,没听到有人的声音。再仔细看地面,散落着一些枯黄的竹叶,看不出有人类近期活动的痕迹。 就是这里了! 我轻轻一跳,越过那些断砖,向洞里走去。 “呼——”刚走进洞口,一股冷风迎面吹来,似乎含着某种不一般的气息,透着古怪的味道。 我停住脚步,看着黑魆魆的洞里面,一种阴森森寒渗渗的感觉慢慢笼上来,仿佛有某个不知名的东西正在向我逼近。 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噤…… (进入神秘鬼洞,明天更惊险!请把本书放进你的书架,投出你的推荐票吧!谢谢!)###第16章 鬼洞惊魂 不会是我自己疑神疑鬼吧? 我自我安慰起来,努力说服自己要镇定,现在找吃的最要紧。跑了半天,肚子已经空了,再不吃饱肚子,明天哪还有力气逃避村人的追赶? 我继续向里面找过去,一边用力嗅着,希望能闻到食物的味道。 “咯嚓,”没走几步,我的前肢踩在什么东西上,发出清脆的折断声。我连忙后退几步停下来。洞里的光线有些昏暗,只能隐约看清地面的情景。我定睛一看,吓了一跳,原来刚才踩到的竟然是几根枯骨。看那形状,不是动物的,倒有七八分像人类的腿脚骨。 这里怎么会有人的骨头?我又后退了几步,心里“噗通,噗通”乱跳起来。我感到有危险的气息正在向我袭来,令我心惊胆战,不知进退。 站着等了一阵,洞里除了有一股腐败的气味,剩下的只有安静,死一般的安静,安静得让我害怕。黑幽幽的洞里面,越往里面越暗,直至一片墨黑,什么也看不见。黑暗中,似乎有一只巨大的怪兽张开了血盆大嘴,等着我自投罗网。 我越发地害怕起来,“嗯咛”一声,扭头就往洞外跑。跨过断砖,我定住身体,转身再看山洞,慢慢平息急喘的呼吸。 黑魆魆的洞口也在静静地看着我,没有一丝动静。 阳光的脚步一点点走到竹子的上面,走到顶梢,很快就不见了。山林暗下来了,像是被一块白纱罩住了,景物变得朦朦胧胧起来。再看洞口,还是那么寂静,似乎周围都是一片死寂。 “咕咕咕,”有声音发出来了,我赶忙四处张望,没有异常。再仔细一听,原来是自己的肚子发出来的。肚子不争气,倒把自己吓一跳。我感到有些好笑,笑自己疑神疑鬼,笑自己胆小如鼠。自己是从现代社会出来的,那个时代的科学家都说世上无鬼神,我居然怕鬼怕到这种样子,如果被那时候的狗兄狗弟们知道了,还不笑掉大牙? 我为自己害羞起来,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胆小了? 一抖全身,我把所有的恐惧都甩出身体,决定再次进洞去找吃的。 我迈开步子,再次向洞口走去。为了保险起见,在洞口的右边洞壁下,我抬腿撒了一泡尿。 洞里更暗了,模模糊糊看不真切,瞪大眼睛,我还能看得见。 小心走着,我来到之前踩过人骨的地方,停下来,我仔细地嗅着这些骨头。嗅了一阵,我判明这些骨头应该已经有很长的时间了,不可能是近年来留下的,否则就不会被我一踩而断。对于枯骨,我们狗类是不吃的。 再四下看看,我发现枯骨不多,只是散落在地上,并不完整。 我继续往里面探找,凝神屏气,一步一步小心前进。脚下有些松软起来,闻气味,是什么动物的粪便累积在地上,形成了厚厚的一层。这里会有什么动物呢?我猜疑着,努力嗅着,判断着。 “扑啦啦——”忽然,一阵扇动翅膀的声音从洞里面传来,迅疾地飞过我的头顶,向洞口飞去。啊!我吓了一大跳,慌忙抬头看上面,一大片黑影从眼前飘过,很快就消失在洞外了。 我急忙闪到一边,身体靠在洞壁上,紧张戒备着,生怕再有东西跑出来攻击我。等了一阵,洞里静悄悄的,没有什么出来。 刚才飞出去的是什么?我按耐住“噗通、噗通”的心跳,暗暗猜测着。这么大一群,肯定是一种我不曾见过的生物,地上的粪便大概就是它们的吧。 我虽有些担心,但没了先前的害怕,既然有活的生物生活在这里,就不可能有什么鬼怪存在。这点我还是很坚信自己的判断的。 定了定心神,我仍然往里面走,尽量走得轻些,不打扰了洞里住的生物。又走了一段,我感觉洞里好像大了很多,空荡荡的。抬头往上看,隐约有一条条黑乎乎的柱子状物体垂挂着,看不清数量。再看洞的一角,一条星空斜挂在边上,很是渺远。如果是白天,那里一定有阳光射进来,可惜现在是晚上了。 皱着鼻子闻了闻,空气中弥漫着腐臭,有粪便味,有枯叶味,也有依稀的枯骨味。难道这里还有枯骨?我一愣,只感到身上凉飕飕的,不知是洞里真的阴冷,还是自己的心理在作怪。 在这个大洞里找了一遍,我没有发现可以吃的东西,反而感到臭气冲入肺里,一阵阵地恶心,差点要呕出来。不能再在这里待下去了。我于是再往里面走。 走到一边,我隐约看到有好几个小洞口。仔细听听,其中一个洞里依稀有流水声传出来。我精神一振,看准入口,撒了尿,然后进去。 这个洞小了许多,人要弯腰才能进去,于我却无碍。一开始是一段斜坡,地上是凉凉的石头表面,没有粪便。我用力爬着,身上的力气已经消耗了太多了。如果再找不到食物,我只能躺下来硬熬了。 坡道走完,我松了口气,胸中觉得闷闷的,像有一块大石头压在上面。这样的感觉我曾经有过,令我极不舒服。没办法,还得往前找。洞道向左一拐,那流水声更清晰了,我振奋精神再走。 走啊,走啊,不记得拐了几个弯,撒了几次尿,我越来越累了,胸口的石头越来越重,压得我真的喘不过气来。我感到四肢麻木了,像踩在海绵上,软绵绵使不出力气。啊!我两腿一软,瘫倒在地上,眼前冒出了点点星光。 这是怎么了?我心里在喊,嘴里却叫不出来,只能大口大口喘气。身体好像已经无法控制了,麻痹的感觉传遍全身,空气中弥漫着令我几乎要窒息的怪味道。不能在这里停留!我又在心里喊。我知道,我可能来到了一个特别的地方,不知不觉中受到了某种东西的侵害,以致身体不受自己控制了。 难道我要死在这里吗?不,我不能!我脑中迅速闪过了女主人、少主人,还有那个令我难以割舍的城市的一个地方。这些我一样都舍弃不了,我一定要回到他们身边去! 凝聚了全身的力气,我努力靠着洞壁站了起来,四肢晃动但坚定。我提起四肢,开始往来路走。 从来没有想到过轻巧的四肢竟有如此沉重,一向自诩健壮的身体竟然会重逾大山,我一步一步地挪动,想要早点脱离这个隐藏着死亡的地方。悔恨自己掉以轻心已经没有意义,逃生才是当下的唯一选择。说不紧张那是骗人,但紧张并不能解决危机,唯有迸发出最大的潜能,才有逃出生天的机会。到现在这个时候,我反而不是那么紧张了。头脑清醒着,眼睛瞪着,鼻子闻着,向着原路返回。 挪一段,我歇一会儿,然后再把积攒起来的力气全部用上。就这样,不知道走了多久,我终于来到了那段斜坡。没等我高兴呢,脚下一滑,腿一软,我再也站立不住,“扑通,哗啦啦”,我翻身就滚,滚得七荤八素,滚得头昏脑胀,最后总算停住了。 试着抬起头,我发现已经回到了那个空旷的大洞里。这时,我感觉空气好闻了许多,尽管还有腐臭味,但至少没有那种窒息感了。身上似乎有些疼痛,但又感觉不明显。我大口大口地呼吸着,知道自己已经逐渐脱离了死神的手掌。 斜靠着休息了足有半个小时,我感到身上的力气恢复了不少,软绵绵的感觉消退了很多。于是站起来继续往洞外走。 粪便脏兮兮的,走在上面有些发软,我管不了这么多;“咯嚓,”枯骨又在我脚下折断了,我也管不了这么多。我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洞口。现在我已经知道了,洞口是安全的。只要到了洞口,我就可以真正逃离死亡了。对于死亡,一切生物都有天生的逃避本能,没有谁愿意平白无故地把自己往死神的口里送,除非他是傻瓜。我才不愿做这样的傻瓜呢。 终于,一片不规则的星光出现在眼前,我回到洞口了! 我心里一阵激动,再也抑制不住自己,四肢一软,重重地瘫倒在靠近洞口的地上。啊,今夜的星空真美! 躺在有些阴凉的地上,我久久没有动一下。身体的麻痹感在一点点消失,我在一点点地重新掌控自己的身体。胸口还有些沉重,肚子却不觉得饿了。我悠长地呼吸着洞外吹进来的新鲜空气。空气里含着草木的清香,含着活跳跳的“生”的气息,让我轻松,让我回味。 动了动,我相信已经有七成的力气回到了身上,再发生什么意外的话,我有足够的体力逃出这个处处透着怪异的山洞。 在那个小洞里我遭遇了什么呢?难道真的有看不见的鬼怪在作祟?一系列的疑问浮上我的心头,令我难以抑制地会去回想每一个细节,百思而难得其解。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洞呢?问题一次次徘徊在我脑子里,我想了很久很久,灵魂深处有一丝悸动在随之颤抖,颤抖…… 洞外的星空好像暗了下去,一层层薄云铺摊开来。看不到月亮,也许月亮也要躲起来睡觉了。有几颗亮些的星星向我眨呀眨,仿佛在跟我游戏,又仿佛想告诉我什么。 你想说什么?我对着星星喃喃自语。星星还是一眨一眨,像一位母亲看着自己的孩子,眼神是那么慈爱,那么关切。我很自然地想起了女主人的眼神,她常常就是这样看着我,让我沐浴在一片温馨中。女主人,你现在也在想我吗?少主人,你呢? 一股冷风从洞里吹出来,吹得我禁不住打了一个颤。我用力盘紧身体的各个部位,头搭在前肢上,眼皮感觉沉重起来,星光变得朦胧了。 先睡吧,明天又会是一个新的开始。 在意识彻底堕入黑暗之前,我想。 (阿黄拍着胸口怯怯地说:用你的收藏、推荐来给我壮壮胆吧!有了支持,我就会有继续走下去的力气啦!)###第17章 赌约 “汪汪,汪汪汪,”一阵急促的狗叫声把我从睡梦里拉回到现实中。 我连忙警惕地抬起头。我自己的嘴巴还紧闭着呢,怎么会有狗叫? “汪汪汪,”狗叫声又响起了,是洞外传来的! 我猛然站起身,快步向洞口跑去。站在断砖前,我看清了那只吠叫的狗——竟然是黑猛! “黑猛,怎么是你?”我惊疑地发问,心里暗暗警惕起来。如果黑猛是带着村民来追我的,我现在只能往洞里面跑了。 黑猛看上去还是那么傲慢,它朝我扬了扬下巴,眼睛里的凶狠依然炽热:“我就知道你会躲到这里来!” “你怎么会知道?”我反问它,心里戒备着。 “嗬嗬嗬,”黑猛笑了起来,咧嘴龇齿,“你忘了自己是狗了么?狗最灵敏的是什么?鼻子呀!说你笨还真是笨啊!你放心,我今天不是来跟你打架的。”它一副瞧不起我的神态,显然还是没把我放在眼里。 对呀!我明白过来了。我们狗类的鼻子非常灵敏,黑猛只要闻着我的气味追踪过来,很容易找到我的。我怎么没想到这点呢?昨天如果村民们让黑猛带路,我还能躲得过他们的追捕么?想到这些,我不禁有些后怕,自己太大意了! 我慌忙左右张望,看看有没有村民埋伏在一边,没有人的身影。仔细听听,没有人的声音。吸鼻闻闻,也没有人的气味。我略微放下心来。 黑猛看出了我的窘状,却没乘胜追击嘲讽我。他有些奇怪地问我:“阿黄,你昨天晚上是在洞里睡的?”阿黄?它居然会叫我的名字,而且没含不屑。 我顾不上深思它态度转变的原因,接口回答它:“是呀,是在洞里睡的,怎么了,这里不能睡么?” 黑猛差点笑出来,摇摇头说:“无知者无畏,我听主人说过这句话,今天看你,还真是。”停下来看了看我,它又问:“你在洞里没发生什么吧?” 我心思急转,本来想把昨晚的遭遇告诉它的,但一想到它以前傲慢的神情和不屑的眼光,我又不想说了。不但不能说,还要骗骗它,谁叫它上次把我咬得那么惨的。 于是,我装出一副很轻松的样子,对黑猛说:“很好啊,没发生什么事,会有什么事情呢,不就是一个山洞么?” 听了我的话,黑猛看上去有些疑惑,它看看我,又看看我身后的山洞,却没有自己进来的意思。 我们都沉默了,就那么站着。 阳光斜斜地照射进竹林,晃动在竹叶间。夏天的早晨,太阳已经开始发挥热力了。风声、鸟鸣声交杂在一起,描绘出难得的晨景。这些都是我没有看到过的,我凝神观赏着,仿佛忘了自己的处境。 还是黑猛开口了,不似平日那么张扬:“阿黄,你有没有进到洞里面去?” “当然去了。我要找吃的,不过没找到。”这个我倒不会骗它,现在肚子还空着呢。 “里面没什么特别的东西?”黑猛又问。 “没有啊,你想会有什么东西?”既然打定主意要骗骗它,我肯定不会说真话。看它的样子,好像对这个山洞很感兴趣。不怕你太厉害,就怕你没弱点。抓到了机会,我肯定要报复一下它的。至于能不能达到目的,只能见机行事了。 “真的没有?”黑猛似乎还不相信,眼里闪着的光芒暴露了它的内心。 “算了,说了你也不相信,”我装出不屑的样子,“想知道你就自己进去看嘛。”我心里暗暗得意了一把,有小小的报复快感。 黑猛在洞前来回走起来,显然是在考虑进不进去的问题。这个问题对它来说一定很重要,要不然看似精明干练的它不会犹豫了这么久。 走了一阵,黑猛站定了,看着我,带着有些小心的语气说:“阿黄,你能陪我一起进去么?” 进去?打死我也不想进去了!想起昨晚的经历,我依然心有余悸,一种莫名的恐惧还飘荡在灵魂深处,不经过一段时间的漂洗,不可能马上消失。但又一想,不进去的话,怎么报复黑猛呢?这么好的机会岂容错失?权衡再三,我的报复心理战胜了恐惧,大不了到时候溜得快些。 “咕咕咕,”我正要回答黑猛,肚子却在这时候不合时宜地叫起来了。 “我饿了,要找吃的去。吃饱了,我和你一起进洞。”于是我说。 “真的?”黑猛好像没想到我会答应它,有些意外,忙又说,“好的好的,先去找吃的,我也饿着哩。”它的模样不免又让我得意了一番。嘿嘿,看来我抓住了黑猛的死穴了! 我走出去,和黑猛一起去找吃的。我现在已经不必担心黑猛会对我不利了。 听黑猛说,山上最好的食物是捕捉野兽,像野兔、山鸡、小麋之类的,新鲜又美味。我一听,懊恼不已,昨天怎么没想到呢?吃了那么多苦头,还差点把命丢在洞里。唉,经验不足啊! 跟在黑猛后面,我们朝一片茂密的灌木丛跑去。黑猛以前肯定多次上山,看上去架势十足——观察地上的痕迹,闻着地面的气味。很快,黑猛示意我有了发现。 朝着它指引的地方看过去,我察觉有活的东西躲在一丛杂草底下,草茎轻轻晃动着。我一看来了兴致,顾不得脚下气力不足,超过黑猛,快速向着草丛跑去。眼看要到了,我腾空一跃,“汪”的一声扑过去,兴奋的心情无法言表。 “扑啦啦,”就在我将要扑到草丛后面的一瞬间,草丛后面忽地飞起一团彩色,扑腾着翅膀向上冲。我扑了个空,趴在地上抬头看,原来是一只有好几种颜色的山鸡。它扑扑愣愣地向树后飞去。 黑猛也赶到了我身边,跟我一起无奈地看着山鸡飞远了。它却没说什么,但我能感觉到它轻叹了一口气。都怪自己太心急了!我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站了一会儿,我们继续狩猎。 这下我不抢先了,跟在黑猛后面静静地小跑。 绕过一片树林,我们来到另一片灌木丛。黑猛仍然细心地探查着,我不由心生佩服,跟着也找起来。它能做到的,我一定也能做到! 还是黑猛发现了猎物,是一只灰色的野兔。我也接着看到了,但没再冒失上前。黑猛示意我与它一起左右包围,一起捕捉。我们马上展开行动。 一个往左,一个在右,我们悄悄向野兔包抄过去。几乎在同一时候,我们腾空跃起,向着这只倒霉的野兔扑过去。说它倒霉,还真没辱没它,在我们两大“高手”的夹击下,它焉能逃脱? 毕竟黑猛技高一筹,扑住,咬颈,摔打,一气呵成。野兔蹬着肥腿,没几下就不动了。 我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这才是真正的高手风范!现在我知道自己与黑猛的差距在哪里了。不过我并不灰心,我有信心赶上它!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撕开,咀嚼,品味,吞咽,我毫不客气,一只肥肥的野兔多数落进了我的肚子。 吃完了,黑猛又带我走过一段弯曲的小径,来到一个山涧里。那里有一股“哗哗”的细流,泉水清澈甘甜。我们用舌头舔着喝水,“哗啦、哗啦”个不停。一天多来才喝上水,我早就渴了,真是及时水啊!我埋头一阵猛喝。 吃饱喝足,我感到力气在肚子里一点点积聚起来,向着身体的每个部位游动,然后一种充实感填满了全身。我总算基本恢复过来了! “走吧,我们去山洞!”我对等在一旁的黑猛说。吃人的嘴短,而且多数还是我吃的,再拖拖拉拉,我自己都要瞧不起自己了。 沿着撒下的尿味,我们不久就回到了那个山洞。这下是我走在前面了。站在断砖旁边,我不急着进去。进去之前,我还有问题要问问黑猛,不想稀里糊涂就进去。黑猛也同意了。“你问吧,”它说,没有盛气凌人的姿态,只有难得的一片平和。 “你为什么非要进这个山洞,难道洞里有什么特别的东西?”我盯着黑猛的眼睛,提出了第一个问题。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不怕它会说谎骗我。 “这个,这个……”黑猛居然犹豫起来,欲言又止的神色,过了一会儿,它也看着我,“好吧,我告诉你!”它下定决心一般,“你知道村里人叫这个洞什么名字么?” 废话,我怎么知道,我还是第一次来这座山上呢!我抛给它一个“你也是傻瓜”的眼神。 黑猛却基本无视,接着说:“你当然不知道,就是村里人,知道的也不多。告诉你吧,这个洞被人称作‘鬼洞’,很神秘的!” 鬼洞?没听说过。神秘?我深有体会。 接着,黑猛给我讲起有关这个“鬼洞”的一些事情。它先讲了一件真人真事。 几年前,一位村民发现了这个山洞,看见洞内积淀着大量蝙蝠粪便(哦,原来是蝙蝠!),那可是种庄稼的上好肥料,便拿着火把等,进洞掏蝙蝠粪。进洞后,他找到蝙蝠粪最多的地方,一锄挖下去,听见“啪”一声脆响,定睛一看,“妈呀,死人骨头!”吓得他连锄头都来不及带上,跌跌撞撞跑出洞。一路上,他还看见多处散落的尸骨。 “那人跑出洞后,面色惨白,好几天才回过神来。后来还因此生了一场重病,不久就死了!”黑猛语气低沉地说。至此,当地再无人敢进“鬼洞”,附近也慢慢地没人敢走过来了。为防止小孩、牲畜进入,村里组织人将洞口封堵上。可不知什么时候,洞口又被人打开了,至于发生了什么,没有谁清楚。 “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我抓住了黑猛话语中的漏洞,反问它。 “不瞒你说,那个掏蝙蝠粪便的人是我的第一个主人,当时我就跟在他身边,可惜我也没办法。”黑猛有些忧伤,眼里流露的光芒令我心头一颤。但还不足以让我打消报复它的念头,我继续提问。 “你想进洞去干什么?”这是我现在最关心的问题。 “我只想进去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不好的东西,能够让原本身体那么好的人没多久就死了。”黑猛倒也没说谎,不出我的意料之外。 “发现了又能怎么样,你自信能斗得过它?”我问,想要打消它的念头。如果它知道里面的东西是那么古怪,不知还会不会有这个念头? “我想过了,不管怎么样,我都要进去看看。其实我以前来过这里好多次,只敢站在洞口,就是不敢进去。今天我看你没事,所以下决心要进去了,现在你不会不带我进去吧?”黑猛目光灼灼地看着我。 “不会!我答应了,一定会带你进去!”看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哦不,是早餐,一只野兔就把我自己卖了!虽有些恼,但我没有毁诺,我不能再让黑猛看不起。 “走吧,我们进去!”我故作大方,开始迈动四肢,“不过,在正式进去之前,我想跟你打个赌。”我忽然又有了另外一个主意。 “打赌?打什么赌?”黑猛奇怪地看着我。 “是这样,”我努力斟酌字句,“我们一起进去,如果谁先发现了真相,另一个以后就要听对方的,不能违抗。你同意吗?” 黑猛肯定没想到我会提出这样的条件,怔怔地看着我,好久没说话。等我有些不耐烦,自己都要放弃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时,黑猛竟然决定了:“好,我答应你!”看它的模样,必定要下很大的决心。想到它在村里的地位,我又不得不佩服它了。 两两相对,鼻子轻轻相碰,我们结下狗族最隆重的盟约。事情说定了,我们都是轻松的样子。 我在前,黑猛紧跟在后面,我们要去探察这个被称为“鬼洞”的神秘山洞了。 洞里会有什么在等着我们呢…… (鬼洞历险开始啦!朋友们,把你的推荐票投出来,把本书放进你的书架,支持阿黄,支持黑猛!)###第18章 天啊,这是什么鬼东西? 轻跳,越过散落的断砖,我第二次走进“鬼洞”。 刚进入洞口,一股冷风迎面而来,倏忽一下掠过,带来几分阴凉,还含着些腐败味。我抖了抖身体,继续向前。 我感觉黑猛在后面犹豫了一下,然后又跟了上来。 开始的一段路都熟悉,不必特别小心。绕过那几截枯骨,我们再向洞里走去。 由于是半上午,洞里的光线并不昏暗。走了大约二十几米,眼前豁然开朗,我们来到了那个铺满蝙蝠粪便的大洞。 “我的上一个主人就是在这里掏蝙蝠粪的。”黑猛在后面轻声对我说。 我没说话,抬头往上看,昨晚没看清楚的地方显现在眼前。洞顶一边的斜长裂缝像开着的一扇天窗,阳光斜射进来,投落在几根灰黑色的石钟乳上。洞顶并不平整,一根根的石梁横斜突出,支撑着山体,巧妙地形成了这个山腹中的空洞。 我一边暗赞大自然的巧夺天工,一边仔细搜索地面。地上较为平坦,铺着一层厚厚的黑色蝙蝠粪便,散发着发酵后特有的腐败气味。洞很大,约莫相当于我以前见到过的一个篮球场。 我先沿着洞壁转圈巡察。靠近洞壁的地方,有不少高低不平的石块,大小不一。还有一根根耸立的石柱、石笋,突兀地挺立着,不知是怎样形成的。 走走,停停,嗅嗅,看看,我好不容易才绕着大洞转完了一个圈。 黑猛却一直站在那里,死死盯着洞中央的一个地方,像在思考某个问题。忽然,黑猛冲着虚空中“汪汪”叫起来,声音在洞里回响着,愈发响亮。 我吓了一跳,正要制止它。这时,头顶上“噼啪,噗噜”响成一片,像有什么东西在洞中回旋飞翔。随着这杂乱的声音,“啪嗒,啪嗒,”一些黑点掉落到地面,像雷阵雨初落时一样。 是洞里的蝙蝠被黑猛的叫声惊动了! 我与黑猛急忙躲到洞壁下,紧张地看着蝙蝠们不停乱飞。 我没有责怪黑猛,也许它刚才想起了过去的伤心事,用吠叫来宣泄吧。 过了很久,蝙蝠的振翅声才逐渐稀疏,粪便也没有了。 我与黑猛用眼神交流了一下,大家都明白,没有什么有价值的发现。为了不再惊动蝙蝠,我们决定暂时用这种方式交流。 在之前的巡察中,我已经发现,除了进来的那个洞口,大洞还有另外三个洞口。一个昨晚我已经去过了,肯定不愿再去。另两个一大一小,我斟酌了一下,决定进大的那个。没有找到一个能够说服自己的答案,我们是不会放弃而退出的。每种动物都有好奇心,我们狗类也不例外。况且半途而废不是我的性格,黑猛看来也是。 眼神坚定,我们决定了。不知道这个决定对我们来说是福还是祸,反正我们的好奇心压倒了恐惧,至少目前是这样。 调整了一下,还是我在前,我与黑猛向那个稍大的洞口进发。 进来了,才发现里面要昏暗得多,勉强可以看清。走了不到两米,洞向右拐弯,我一抬右前肢,感觉触到了什么东西。撤腿一看,是一架依靠在洞壁上的人体骨骼,头脚完整。我连忙后退几步,后臀撞在黑猛身上,撞得它也连连后退。 让开位置,黑猛与我一起看这个骨架。这是我们进洞后看到的第一副较为完整的人的骨头。他斜靠在洞壁上,呈面向洞内的姿势,应该是在进洞时死亡的。一些细小的骨头像指骨等都散落在地上。从灰白色的腐蚀程度看,跟刚进洞时的枯骨是同一个时期,至少有上百年的历史。 什么人会死在这个地方呢? 我与黑猛目光对视,互相询问对方,显然都不可能知道。 更小心了,我们绕过枯骨,小步向前,因为洞道变得狭窄了。如果是人,必须弯腰而行,对我们倒影响不大。 我继续向前探路。洞内复杂起来了,时而狭窄,时而宽阔,时而一段往上的斜坡,时而又往下,而且弯道很多,七弯八拐的,仿佛走不到尽头。散落的人骨却不多,仅有少量的腿骨和趾骨。 爬完一大段上坡路段,我们停下来歇息片刻。这样没有目标地跑上跑下,时间长了,身体有些吃不消。各自斜躺着,我与黑猛依然没有出声,只听得到彼此交替的喘息声。 忽然,隐约有一丝声音传来,“呜呜呜,”极细微,飘飘忽忽,在洞内游走。我们狗类的听觉灵敏是出名的,往往很容易捕捉到人类察觉不到的细小声音。我与黑猛几乎同时听到了这个声音,忙挺起身,耸起耳朵再仔细分辨,连呼吸都暂时中止了。 “呜呜呜,”声音忽高忽低,飘飘悠悠,像是从洞里的某个地方挤压出来的,又像是鬼府溜出来的冥音,难以分辨源头。再用力听,听得真切了,确实是从洞的里面传出来的! 我与黑猛不自觉地对视一下,慌忙一跃而起,凝神戒备。 你要知道,在一个对于人类来说几乎是伸手不见五指的山腹里,突然传来这样奇怪的声音,对心理的冲击造成的压迫可想而知了。很自然,在一个被称为“鬼洞”的地方发出来的怪音,不想叫它“鬼音”都不行。 静,不一般的静!只有那丝“鬼音”断断续续、高高低低地飘忽,像地狱鬼魂发出的呻吟。 我第一次如此真切地感受到肌肉僵硬是怎样的感觉,麻麻的,无法动弹,而偏偏自己又能清晰地感受到每一根毫毛的竖起。洞内虽然不是很凉,但我却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一个冰窟里,想要颤抖、战栗。 黑猛也像石雕一般,在那里一动不动,它的情况比我好不了多少。 很久,很久,恍惚过了长长的一年,我们延长呼吸,慢慢恢复过来。 前进还是后退?我们的眼里闪着同样的问题。 这时,我们才察觉“鬼音”已经消失了,我们居然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停止的。太诡异了!难道是在警告我们不准进一步深入? 我与黑猛小步来回走着,不敢发出大的声音,生怕引来不可知的“怪物”。对于无法感知和把握的神秘事物,我想任何生物都会心生畏惧,不敢招惹。 进与退,实在不是一道好做的选择题! 不好做也要做。选择的结果,我与黑猛出奇地一致——前进。也许这就是人类常常说的“狗胆包天”吧,在我们狗族的观念里,“鬼神”的份量并不很重,反而更多时候是对人类敬而远之(主人当然除外)。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遇到过惑人的鬼怪,只见过凶残的棍棒。 选择好了就要义无反顾地走下去,我们动了。这回黑猛抢先走在了前面。我有些意外,也不免生出一丝感动,报复心也不是那么强了。恩怨分明才是真狗本色,这个我分得清。 又是一个向左的拐弯,前面透出几分亮色,引诱着我们向前。“鬼音”又响起来了。比先前更清晰,拖长的音尾,没有明显的高低节奏,像一个人不停息地吹着笛子,而且只有一个调。 豁出去了! 黑猛回头跟我对视了一下,互通了心意。我赶上几步,略后于它。 迈步,拐弯,向前看,几个动作一气呵成,我们难得地默契。 眼前是一个大三角形的空洞,足有一间堂屋那么大。三角形的上角斜插右方,一道亮光投射进来,照亮了下面,两个岔洞一左一右。在分岔的地方,摆着一个石台子,上面有一个白森森的圆形物品,那“呜呜”的声音就是从这里面发出来的。 我们仔细地看着,听着,再没发现有别的异样,都松了口气。黑猛还是先动,我紧跟着,走进这个三角形洞窟。 走近了石台子,有风向我们吹来,不太凉。我们也看清了台子上的东西,竟然是一个人类的骷髅骨!端正地摆放在上面,旁边有一些石块支撑、堵靠着,风从空隙中穿过,发出“呜呜”的声音。随着风力的强弱,声音时大时小。 找到了“鬼声”的源头,我们彻底放下心来。就是不知道为何在台子上有这么个骷髅,是有人故意放的吗?也许这里曾发生过什么特异的故事,我们都不得而知。反正进洞以后,我们眼里看到的都是谜面,还没找到一个谜底。 我们就势躺在石台子前面休息一下,让过分紧张的神经松弛松弛。 休息够了,我们向左边的岔洞挺进。右边的是不去的,看光线,是通向洞外,而且坡度太大很难攀上。只有左边洞里好像还透着神秘气息,对我们很有吸引力。我们现在实际上已经没有明确的目标了,本能地要往里面走,也不管里面会有什么。人类做事很多时候也是这样,开始时目标凿凿、信心百倍,后来走着走着就迷失了,只凭着下意识在行事。我们现在也是如此。 洞,越来越窄;岔道,越来越多。幸好我们狗类有特殊本领——撒尿做标记辨位,能够找到返回的路。 真的有些累了! 在洞里好像失去了时间概念,不能判断到底走了多久,我只感到四肢开始发酸,提腿有些吃力。但看到黑猛兴致不减的样子,我也不好提出放弃。 但是,这洞什么时候才到头呢? 攀上一段向上的石坡,钻过一个箩筐大的窄道,眼前一亮,豁然开朗,久违的一线阳光落在石壁上,不大,却很亮,亮得晃我的眼。我忙闭上眼睛。 眼睛闭上了,耳朵、鼻子却没放松。猛然间,我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腥臭味,不好,这里有野兽! 没等我把眼睁开,走在前面的黑猛“汪汪汪”地大叫开了,声音在洞里回荡,震得我耳朵痛。黑猛的声音急迫,也含着几丝恐惧。“呜呜呜,”它好像在对着什么怒吼,又在威胁什么。 我赶紧睁开眼,两团绿光闪入眼帘,像两盏绿色的小灯笼,漂浮在对面石壁下的空中,缓缓移动着。黑猛已经靠近绿光了,不停地怒叫与怒吼,非常紧张。 我再也不能沉默了,纵声“汪汪”大叫:“黑猛,快退回来!” 没等黑猛回身,那两团绿光迅速移向它,黑猛也快速扑了上去。 但黑猛退回来的速度更快,不,不是退回,是摔回来了。 “黑猛摔回来了?”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我心目中几乎无敌的黑猛竟然被什么东西摔回来了! 天啊,我们遇到的是什么鬼东西…… (到六月底,连续一周每天两更,感谢新老书友们!请把本书收进书架,请投出你的推荐票!作者一定用精彩的故事回报你!下午三点左右第二更。)###第19章 释前嫌 我脚下发力,直冲向前,朝着躺在地上的黑猛冲去。 我才不管那两个绿灯笼是什么,我只想救回黑猛。在我的心里,黑猛不再是以前痛恨的仇敌,它是和我一起进洞的伙伴,而且是我带进来的。弃之不顾,过去我无法回答,但现在我可以很肯定地说:我做不到! 凭着一口气,我冲到了黑猛身边。黑猛正在地上挣扎着要起身,看到我了,也是“汪汪”大叫:“阿黄,你快跑!我们不是它的对手!” 我怎么能跑呢?我低头用力一顶,黑猛顺势站了起来。还没站稳,它又一声叫:“小心,躲开!”并且身体向我一撞,自己也跳开。 我一个趔趄,身体一扭,跳开了两步。 “啪!”一声清脆的击打声落在我刚才站的地方,一条粗大的尾巴砸在地上,灰尘四溅。 啊,“绿灯笼”冲过来了!它的身体暴露在了亮处,通体黑色,黑中又有些灰白的斑纹,居然是一条巨蟒!那两只“灯笼”是它的眼睛,在黑暗的反衬下,看上去非常亮,绿油油的。 你问我为什么知道这是巨蟒?我看过呀。以前在城市的动物园里,我偷偷溜进去时看到过巨蟒。但那时它们是关在铁丝笼子里的,今天却是毫无障碍地盯着我。而且那时候我是抱着嘲笑那些动物不自由的目的而去,根本没想过要跟它们中的任何一个拼斗。今天呢?形势完全不一样了! 想时迟,做时快,这些念头只在我的脑子里一闪而过,巨蟒又开始向我们发动攻击了。 “嘶嘶嘶,”巨蟒口中发出尖细的吐舌声;“沙沙,沙沙,”这是它在爬行转身的声音。 “汪汪,”那边的黑猛又扑了上去,速度飞快,扑到了巨蟒的躯体上,张嘴就咬。 “黑猛快退后,不要被它缠上!”我急忙大叫。笑话,狗嘴想咬蟒蛇,尤其是这样大的巨蟒,它的皮肉连枪弹都奈何不了,更别说小小的犬牙了。在这样的怪物面前,我们犬类只能算是猴子撼大象,不是同一个等级的较量,根本没法斗。而且,一旦被巨蟒缠上,就是神仙都难救了,我可不想失去黑猛这个伙伴。因此,我焦急地提醒它。 不知是以前没见过巨蟒,不了解巨蟒的厉害,还是别的原因,黑猛竟然没听我的话,继续在巨蟒身上撕咬,边咬边含混地叫着:“阿黄,你快走!” 我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一股勇气,也想冲上去撕咬。就在这时,巨蟒完成了转身动作,尾巴一卷,把黑猛卷住了,迅速在它身上绕圈圈,一环一环,像我以前看过的人类制造的一种叫“弹簧”的东西。 糟了!我心里大叫,再不设法解救,黑猛将死无葬身之地! 我大急,顾不得冲上去撕咬了,站在原地转圈圈,脑子里灌了米粥一般,无计可施,只能看着黑猛在拼命挣扎,越绕越紧。如果被巨蟒收拢用力的话…… 我不敢再想,急得嘴里直冒泡,四肢在地上乱抓。 巨蟒却不理会我了,放低身子一心一意对付黑猛,两只大眼睛绿光灼灼,闪耀着凶残的火焰。 巨蟒为什么会无缘无故攻击我们呢,难道是我们冒犯了它?没有啊,我们一出现它就发动了攻击,难道是打搅了它在做的重要事情?什么事情呢? 我一边苦思,一边四下观察这个地方。这里比较平坦光滑,应该是巨蟒的领地,也就是它的窝。蛇类一般不主动攻击其它动物的,除非它是在捕食或孵卵。对了,孵卵!巨蟒一定是在孵卵时被我们打搅了,以为我们要对它不利,所以才主动发起攻击的。一定是这样! 想明白了,我不再犹豫,因为黑猛的抵抗声已经大不如前了,再拖下去,后果不堪设想。我拔腿就往刚才巨蟒冲过来的地方奔,拼出了全力。 果然,我跑到平地的另一边,看到在一个凹下去的角落里,躺着两个白色圆形的蛇蛋,足有女主人家盛菜的大腕那么大。 我也不客气,既然巨蟒卷我的伙伴,我就弄走你的蛋! 我用嘴咬,用爪子抓,用头拱,用前肢推,把一只蛇蛋从凹坑里弄了出来,向旁边的沟里滚去。一边滚,我还大声叫唤,以引起巨蟒的注意。 巨蟒很快就发现了我的企图,嘴里的“嘶嘶”声更甚,好像在大声咒骂,扭动身体要爬过来。但由于卷住了黑猛,它的身体根本没法移动。我却滚得更欢了,眼看一条裂缝就在眼前。 这时,巨蟒再也忍不住了,身体一圈一圈地松开,就要向我扑过来。我不管它,继续滚蛋,“啪嗒”一声,蛇蛋掉进了裂缝里。而我却脚下使劲,朝另一边跑去,尽管趾爪在地上磨得生疼。 巨蟒扔下黑猛就往裂缝冲,疯了一般,根本不看我一眼。我趁势跑到黑猛身边,张嘴就咬,叼住它的颈毛,使劲往进来时的洞口拖。黑猛也用四肢配合我,在地上支撑着,划动着。 我好不容易把黑猛拖进洞里,就着斜坡,顾不得许多,“稀里哗啦”,往下边跑边滑,没命地逃。我们知道,离蛇洞越远,我们就越安全,惟愿巨蟒不要追上来,否则我们两个都要把命丢在这个“鬼洞”里。 不知是跑还是爬,或者说是拖和滚,我们循着尿味,经过了骷髅发出“鬼声”的地方,我们不敢停留;来到了铺满蝙蝠粪便的大洞,我们还是不敢停留。直到出了“鬼洞”洞口,拖过断砖,觉得安全了,我才把黑猛放下,自己也瘫倒在它身边。 我觉得嘴里咸咸的,是牙齿用力过度出血了,还带着一些黑猛颈上的毛。看黑猛,比我惨得多,身上血迹斑斑,玷污了原本油亮的黑毛。 我大口喘着,黑猛也大口喘着,气息“咻咻”不止,交错起伏,像两台村里人吹谷子用的鼓风机,转个不停。 我仍然紧张地盯着黑乎乎的洞口,生怕巨蟒跟踪而来。也许是巨蟒弄不清七弯八岔的道路吧,盯了很久,没见巨蟒的影子。这时,我发现太阳已经斜照了,竹林里的鸟鸣声欢唱起来了。 哦米拖佛! 我总算是大松了一口气,头一歪,躺倒不动了。 ################################################################ “阿黄,阿黄,你醒醒,醒醒!” 咦,谁在叫我?是女主人吗,还是少主人? 我猛地抬起头,迷迷糊糊四处看,期望看到的是那两张亲切的笑脸。可是,我落空了。我只看到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挂在竹梢,即将消失了。 转过头,看到黑猛黑亮的眸子看着我,我才反应过来,今天的遭遇在脑中一闪而过——是黑猛在叫我。 我挣扎了一下,站起来:“黑猛,你感觉怎么样?不好意思,我睡着了!” “还好,至少死不了。”黑猛想要咧嘴笑,嘴巴张了张,又痛苦地闭上。它的嘴巴两边都是血,不知是它自己的还是巨蟒的。估计自己的成分居多,巨蟒的皮肉岂是那么轻易能够咬开的? “你别动!”看它要动,我忙止住它,舔着它头上、颈上的血迹。这里的伤口有不少是我造成的,尤其是后颈上。 “你别担心,我还要感谢你呢。今天要不是你,我不可能活着出来,”黑猛语气虚弱地说,“谢谢你,阿黄!以前的事都是我不对,你不要放在心上!” 黑猛的神态极其诚恳,黑亮的眸子看着我,没有一丝做作。我心里一动,好像有一股暖流缓缓流动起来,流进四肢,流到眼眶里,差点要流下来…… “黑猛,你别这么说,是我不好,不该带你进洞。”我忽然觉得很惭愧,为自己曾经想要报复它的念头,甚至行动。与黑猛比起来,我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啊!我以后要向它学习,争取赶上它,不再跟它争斗了。我暗暗下定了决心,心里也好受了许多。 “阿黄,我们以后做朋友吧。”黑猛说。 “好的!黑猛,以后你就是我阿黄最好的朋友!”我忍不住大声叫起来,在人来看来就是一连串的“汪汪”声。 “好,我真高兴,今天有了第一个好朋友。”黑猛的语气更低了。 “黑猛……,”我用头抵着黑猛的头,暖流终于化成泪水淌了下来…… 进洞前的赌约,这时候早已经飞到九霄云外去了。 之后,我奋起余力,在黑猛的现教现学下,捕到了一只野兔,与它共享了成为朋友后的第一顿晚餐。当然,我把最嫩最肥的部位都塞给了黑猛。有了一些力气后,我搀扶着它走到那个有水的山涧,找了一块岩石下面的空隙,作为栖身之地,让黑猛好好在这里养伤。 我又一次见识了黑猛的厉害。它教我找了几种山上的药草,嚼碎了,或吃或敷,说专治内外伤。 这些药草真的很神奇,我们在山涧里住了三天,换了几次药后,黑猛居然能够自己站起来慢步走了!我不住称奇,记住了那几味药草。没想到的是,后来竟然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此期间,我还有一大收获——学会了捕猎。尽管有些生疏,有些嘴忙脚乱,也闹出了不少笑话,但我捕到了四五只野兔,一只山鸡,一只叫不上名字的鸟,保证了我们没饿肚子。 我与黑猛的情谊也在不断加深,除了我的真实身份和来历,我把自己的情况都告诉了它。它也讲了自己的故事给我听。它原来有三兄弟,满月后就分开了。它最小,两个哥哥一个叫黑獒,一个叫黑勇,可能都被山上的猎人收养了。而它跟了种田的第一任主人。主人死后,又被现在的主人刘老黑看中,硬买去养在家里。因为黑猛不愿驯服,足足在柴房里关了半年,最后才不得不低头。现在,只要惹得刘老黑不高兴,它就要被关进柴房。上次跟我打架后,因为女主人上门理论,黑猛又被关了大半个月才放出来。 我听了,有些不好意思。黑猛却连说不必介意,让我好一阵感动,感动于它的宽宏大量。 对于它与林氏族长家的那只母狗之间发生的事,我好奇地问了几回,黑猛却是三缄其口。除了眼里流露出一些复杂的光芒,它什么也不说,只是沉默。当然它也说了一句话:“我问心无愧!”我探听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作罢。 黑猛说起我被追赶出村的原因,说是有几家的鸡鸭晚上被咬死或偷走了,那些人家就怀疑是我干的,于是出现了上门追讨的一幕。半大小子们围打我的事,它也不太清楚。但它相信我不会偷咬鸡鸭,更不会咬伤人,回去以后一定尽力帮我弄明真相。 我还有什么话好说呢?有了黑猛这个朋友,我觉得是自己来到大清朝最大的收获之一(其他的当然是有了女主人和少主人)。 几天静养,黑猛的伤已经好了大半,我们决定尽快回村。 至于那个所谓的“鬼洞”,我后来再也没有去过。而洞的来历,也只是在村里偶然听到几个老人聊天时说起一些传说,才猜到了叫“鬼洞”的缘由。据老人们讲,上百年前,“白匪”(即白莲教)起义失败后,一股剩余人马为逃避官军的追杀,集体躲进“鬼洞”,据洞死守。官军们不敢贸然进入,只好用柴草塞在洞口点燃,直到将洞内的人全部熏死。在当时人的思想里,好几十个人活活死在洞里,不化成鬼才怪哩。此为后话,按下不说。 我与黑猛并排走在下山的小路上,朝着林刘村走去。 “回村!” 这是我们最迫切的心声,是我们作为好友后在村里崭新生活的开始! 可是,这个新生活会顺利吗?村里又会有什么在等着我呢? 我不知道…… (回归人间,狗狗生活更精彩!用你的支持来祝福一下吧!请把本书加入书架,请投出你的推荐票!谢谢!)###第20章 主人不在家 走了一阵,我们走到那座小石桥上。看黑猛气喘吁吁的样子,我提议休息一下。黑猛同意了,我们就贴着桥边的石栏躺下来。 太阳高挂在半空中,挥发着炙烤的热力,晒得万物无处藏身。我们也在这烘晒下伸着舌头直喘,身上多余的热气喷吐而出。 黑猛原本打算一早就动身的,我担心它的身体,让它久睡了小半天。没想到在山上感觉不出来,下山后才知道天气已经很炎热了。 前几天闲来无事时,黑猛跟我说起过“鬼洞”的一些事情,都是它平日里在村里听到村民们闲聊时说的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像土匪在洞里残杀过老百姓呀,某人避雨进洞时看到了鬼呀,有村民打柴路过时遭遇古怪呀,都是玄之又玄的传言,难以尽信。不过,有一件事倒是说得煞有介事,还跟我们现在躺着的石桥有点关系,让我都差点信以为真了。 话说早些年,村里一个妇人到“鬼洞”附近去砍柴。在挑柴回家时,觉得肩上的柴火莫名其妙的越来越重,扁担越来越弯,到最后脚都迈不出去了。她也不知道怎么会那样,又舍不得柴火。放下休息一阵后再挑起来,刚开始还担得起,可没一会儿又重起来,她还以为是自己身体太累了才会这样。这样挑一阵歇一阵的,好不容易才回到了村子。在经过这座石桥的时候,她很清楚地感觉到肩膀上的柴火突然一下子变轻了。 回到家,她两个肩膀都磨破了皮,也把这件事告诉了大家。大家听完后都觉得后怕,都说这事很有蹊跷,不是身体的原因。于是就去“问神”。“问神”了才知道,原来她那天阴气太重,在“鬼洞”附近的山上时,被两个脏东西缠上了,一直压在她的柴火上。脏东西跟她到了村口,因为那东西过不了桥才放过了她…… 想到黑猛说的这个故事,我看了看石桥,又回头看看待了好几天的山林,心里顿时生出一丝凉意,在太阳下更能感受到。虽说不相信鬼神,但这样有鼻子有眼,听起来仿佛发生在眼前一般,尤其是我们现在就躺在石桥上,说没有一点儿心理压力,那纯属骗人。 躺了一阵,我们平顺了呼吸,于是起身继续走。 “吱呀,吱呀,”前面从村里赶出来一辆牛车,晃晃悠悠向我们驶来。我与黑猛忙闪身避到路旁。经过我们身边时,戴斗笠的驾车老农连看了我们好几眼,眼里露出几许讶异,但没停下来。能不惊讶么?我们本来是死对头的,而且我还是村里前几天一直在追捕的对象。 从老农的眼里,我没有发现其它神色,例如惊喜或痛恨、置之死地而后快等等。我知道,前些天有关我的事情差不多平息了。 果然,进了村子,我们遇到了多个村民。他们看我们的眼神,除了有些惊讶,就没别的了,更没有我原先担心的棍棒加身的情形。我的心彻底放回到肚子里,走起来也从容多了。 黑猛也看出来了,它冲我咧嘴微微一笑(现在我才知道,原来黑猛不管什么笑,都习惯咧嘴巴),点点头,像是安慰我。我回之一笑,尽在不言中。 “汪汪,”“汪汪,”几声犬吠从一座房子后面传出来,紧接着几条大小不一的狗儿奔了过来,边跑还边叫着:“黑猛大哥,你回来啦!”跑近了,是黑猛的几个“跟屁虫”——眉旁有一块黑毛被我叫作“杂毛”的灰狗,褐黄的狗,小号的黑狗,还有一只背上两侧各有几条花纹的幼狗(后来我帮它取名叫“纹纹”)。它们亲热地摇着尾巴,眼里满是喜悦。 “我回来了!”黑猛努力装出威武的模样。在这些“小弟”面前,它肯定不愿失了一贯保持的威猛形象。我含笑看着它们,有一些羡慕,如果大头、小花它们也在,该多好啊! 这群狗当然看到了站在黑猛身边的我,但没开口询问。好像看出了它们眼里的疑惑,黑猛又说:“你们来了正好,我今天有一个消息告诉你们,你们也帮我在村里传一下:阿黄现在是我黑猛最好的朋友,它的事就是我的事。听清了吗?” 几只狗神情一呆,显然没反应过来,黑猛张嘴“汪”地一声,才把它们惊醒了。还是“杂毛”反应快,马上向我凑过来:“知道了!阿黄是黑猛大哥最好的朋友!我们会在村里说的,让所有的狗、猫、牛、羊都知道!”它还舔着我的嘴,表示亲近之意。我任由它亲近,适时回应着。另外几只狗也过来跟我亲近起来。 黑猛对这个结果很是满意,咧嘴笑着站在一边。 问候、亲近够了,我脱身出来,对这几只狗说:“黑猛大哥受伤了,你们快陪它回去养伤,我也要先回家去了!” “啊,黑猛大哥受伤了?”“怎么受伤的?”几只狗儿与黑猛的关系的确很好,听了我的话,忙围着黑猛问这问那起来。 我给黑猛一个“不好意思,不能陪你”的眼神,它也回了一个“我理解,你快回家”的眼神,彼此一笑,各自分头行动。这些天的相处,我们已经养成了用眼神交流的习惯,很多时候心有灵犀一般,都能理解对方的想法。或许这就是朋友间的所谓“默契”吧。一生中能有几个这样默契的朋友,那也不失为一大幸事。 我其实早已归心似箭,要不是陪黑猛,我早就奔向女主人家了。 别过黑猛它们,我匆匆跑起来,越跑越快,简直脚底生风,几欲腾云了。绕过一座房屋,刚要钻进一条巷子,忽地一个影子挡在前面,我忙收住步子。 “阿黄,真的是你?”是大头,它正一脸惊喜地看着我,不敢相信的样子。 “啊,大头是你!”我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大头,转念才记起它的主人家是住在村南。 “真的是阿黄你呀,太好了!太好了!”大头兴奋地靠近我,厮摩,舔嘴,蹦跳,欣喜若狂。 狗儿之间的情谊就是这么简单与真挚,我与大头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但我们俨然已经成了结交多年的老友。我也渐渐明白,不一定非得经历像我与黑猛那样的生死考验才能变成朋友。只要你真心付出,诚以待人,任何生物之间都能成为朋友。也许你会不以为然,找出各种反例来驳斥我,但我现在的感受就是这样,短期内恐怕难以改变。 亲热够了,我停下来问大头:“小花、小灰,还有老白它们呢,你们都好吗?” 大头却没回答我,反过来问我:“刚才我看到你跟黑猛走在一起,这是怎么回事啊?”眼里满是疑惑。我知道不把事情说明白,它会一直问下去的,就把事情的大致过程捡主要的讲给它听。 听完我的话,大头一蹦三尺高:“啊,你跟黑猛做好朋友了?太好了!太好了!”满脸又是喜悦,又是难以置信,复杂得很。“嘁嚓,嘁嚓,”大头在石板路上蹦跳着,趾爪不停地刮擦地面。 “好了,看你高兴的!”我就笑它,它才停止蹦跳,静下来跟我说话。 “老白病好了,小花、小灰都在家里。”清醒过来的大头快速告诉我,显然不好意思听我再问一遍。 “这样就好,我有空去找它们,你说一声。”我转身欲走,“我现在赶回女主人家里去,我们有空再玩。” “好啊,我陪你一起去!”大头紧跟着我。我们马上动身,一刻也不耽搁。 有大头这个“路路通”带路,我们抄了近道,直接往女主人家跑。边跑着,大头还一边跟遇到的狗啊猫啊鸡啊打招呼:“看,阿黄回来了!”得意之情溢于言表。我却只管赶路,不愿无谓停留。 不久,我们跑到了女主人家门前。我扑了过去,却吃了个闭门羹。 “汪汪,汪汪汪,”如果女主人或少主人听到我的叫声,一定会赶过来开门的。我耐心等着,前爪搭在门槛上,随时迎接他们的怀抱。 可是,过了很久、很久,就是没有听到熟悉的脚步声,更没有看到那两张熟悉、亲切的笑脸。 怎么了,女主人和少主人怎么会突然不在家?难道他们正好出门去了? 我在院门前团团转,大头却跑到旁边人家去打听消息了。果不其然,过了一会儿,大头回来了,带回来的消息验证了我的猜测:两天前的下午,有一个外村人来到女主人家,女主人和少主人就跟那人一起出门了,样子看上去很匆忙,仿佛发生了什么紧要事情。 消息是林四婆婆家的老花猫提供的,确凿无疑了。 我抬起头,看着两个大门圆环上横挂的铜锁,没了主意。 大头陪在一边,也没有说话。气氛一时间陷入了沉闷,我的激情在迅速消退,代之的是一阵失落,心里空洞洞的,无所倚靠。 “汪汪,阿黄,你回来啦!”路的一头跑来了欢快的小灰,后面急急地跟着老白和小花。 我强打精神,跑上去迎接它们,又是一番亲热。 我自然又把这几天的遭遇告诉了它们。它们听了不免唏嘘不已,都为我感到庆幸和由衷的高兴。 没等我问,持重的老白也把村里的情况说了。这下我才知道了事情的整个过程,其中波折,委实令我感慨与扼腕。 原来,前些天咬死与偷走鸡鸭的是两只黄鼠狼。它们趁晚上更深人静时,偷偷钻洞进入一些村民家里,肆意为害。而且它们还极狡猾,分头使坏,让看门守家的狗儿们东奔西跑又一无所获。所以,这些人家胡乱猜疑起来,以为是我干的,就到我家来讨说法。被少主人打发回去后,她们疑心未去,一直提防着我,而没有想到防备黄鼠狼。在发生所谓的我咬伤人的事件后,当晚仍旧出现了鸡鸭咬死、偷走现象。还是林家老族长经验丰富,第二天晚上安排村民悄悄躲在院墙有漏洞的人家里,果然等来了那两只黄鼠狼。看到黄鼠狼叼出鸡鸭来,村民们才知道错怪了我,奋力追打黄鼠狼。 老白说到这里,一旁的大头再也忍耐不住了,绘声绘色地讲述它是如何跟随主人追咬黄鼠狼,如何跟踪受伤的黄鼠狼找到了老窝,最后打死了四只小黄鼠狼的。 “在确定冤枉你之后,那几个怀疑过你的妇人特意上门向你家女主人道歉,那个说被你咬伤的孩童的父亲也讲清了实情,只不过是孩子自己摔倒,擦伤了手脚而已,只是小伤。”老白接着说。我也舒了一口气,如果因为我对女主人他们造成了伤害,我会一辈子内疚的,得知真相后的喜悦反而淡了。 “女主人和少主人怎么样?”我问。 “他们还好。你跑出村之后,他们也到处找过你,听说你家少主人还上山找你了,”小花接着我的话头说,“只是,只是我看到你家女主人眼睛红红的,肯定哭过好几回。” 我心里一颤,不再说话。它们也不说话。于是,气氛又重归沉闷,像这个炎热的天,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压抑的闷热。 “现在好了,真相大白了,阿黄你也回来了,还跟黑猛成了好朋友,以后就好了!”还是小灰沉不住气,打破沉默,蹦跳着说。 好了,是好了。但没有女主人和少主人在的日子,怎么能称得上完整的好呢?我依旧默默。 太阳爬上中天,午饭时间到了。大头它们再三邀请我去它们的主人家里,说主人不会亏待我的。我一一拒绝了,万一女主人他们正好回来了,没有在第一时间看到我,岂不会焦急? 我决意就在院门前等着,直到把他们等回来,第一时间迎接他们。 老白它们回去吃饭了。我在院门前躺下,眼睛看着女主人他们有可能回来的方向。女主人家不像别的村民,没在门前打一个专供猫狗进出的洞,我现在想进去也进不了。 太阳毫不犹豫地往西天移动,我静静地躺着,也不觉得肚子饿。下午时,邻居林四婆婆看到了我,特地端了一碗剩饭给我吃,我不客气地接受了。 云罩日隐,夕阳在山,白天即将过去。老白它们又来了,就连“杂毛”也带着“纹纹”来了。嬉闹一阵,在我屡次回绝后,它们失望而去,各自回家。 小花走在最后,回了好几次头,犹犹豫豫地,最终还是走了。 鸟儿振翅,也扑腾着回家去了。可是,女主人和少主人,你们为什么还不回家呢? 我躺在院门口,望着夜幕降临,房屋、树木一点一点隐入黑暗之中,痴痴地想—— 女主人和少主人,你们在哪里啊? (感谢新老书友的大力支持!请把本书放进你的书架,请不要捂着你的推荐票,投给我吧!)###第21章 贼影再现 黑暗已经完全笼罩了整个村庄。我躺在院门前,眼神灼灼。 “噗嗒,噗嗒,”一头路上传来行人走路的声音,是硬底布鞋踩在石板路上发出的。我连忙抬头张望,耳朵耸起。只是一个人,也不是我所熟悉的。 我不免有些失望,仍然盯着。 昏黑的夜幕中走出一个黑色的人来,且是走向我家。有特别的气息涌过来,是被女主人称作“郑师傅”的黑衣人。只是很令我奇怪的是,即使他已经站在我旁边了,那种对心理产生的压力竟然比原先轻多了。 我奇怪着,也站起来看着他,并没有发声叫唤,也许在心底里认为没必要叫唤,我感觉不到他对我们家有什么恶意。确实奇怪得很,我们狗类好像天生有一种第六感觉,能透过一个人的外表感受到他内心隐藏的意图。有的狗这种能力强些,善加开发与利用的话,就能达到一定高度,成为“异能”,譬如我们口口相传的警犬之类。另一些狗儿却忽略了这种能力的修炼,结果只能是泯然众狗矣。 我感觉自己在这方面有些优势,想有意识地培养一下。在以后的经历中,这种能力屡屡让我抢得了先机,保全了自己及自己想保全的人。此亦后话,暂且不叙。 叫郑师傅的黑衣人也看到了我,但没说话。他举手要叩门,却发现了铜锁,不禁说道:“咦……人怎么不在?”他低头来问我:“阿黄,你家主人呢,到哪里去了?” 我回答他的当然只有“汪汪”几声了。 他“嘿嘿”一笑,自言自语起来:“问不会说话的狗,嘿嘿,俺糊涂了!人到哪里去了呢?怪了,林二嫂很少出远门的……那不是白来了?” 听了他的话,我很想告诉他女主人去哪里了,但我自己也不知道啊!唯有回复给他几声低低的叫声。 女主人,你们到底去了哪里? 黑衣人喃喃着,举步向邻居林四婆婆家走去。我略一犹豫,也跟上。 叩门,门开了,正是林四婆婆。她端着一盏桐油灯,黑烟在面前飘飘忽忽,像要燎到脸颊。黑衣人向她问了句好,就询问我家女主人的去向,并说明了找她的原因。原来前些天女主人托他物色、购买几只猪仔,他今天找好了,正要回复女主人。 林四婆婆说:“郑师傅,我也不晓得林二娘子带着儿子去哪里了,只晓得他们是前天下午走的,走得很匆忙,也没跟我说。” “这样啊,那可就麻烦了,俺都跟人家说好了明天去抬猪仔,她这一走,不晓得啥时能回来。”黑衣人有些着急起来。 “不打紧,明天应该会回来的。”林四婆婆宽慰他,“也是奇怪,这么些年了,我还没见过林二娘子出去超过两天哩!这回着实奇怪。” “好吧,俺明天再来,但愿他们明天会回来。”黑衣人说着,向林四婆婆打了一声招呼,转身往来路走去,不久就听不到脚步声了。 听了林四婆婆的话,我也很高兴,“女主人明天会回来”,真是个好消息! 我又回到自家门前躺下,闭目养神。既然有了女主人他们的确切消息,我也不心急了,只用等着就是。 感觉有人朝我走过来,睁眼,是林四婆婆,还是端着桐油灯,小脚走路慢而短,有点颤颤巍巍。我忙站起来。 走近了,林四婆婆放下手里的一只碗:“阿黄,来,快来吃晚饭,饿着了吧?几天没看到,都瘦了。” 我感激地看看她,低头就吃,真有些饿了。原先女主人每顿给我吃一大碗饭,这些天饱一顿,饿一顿的,不瘦才怪。 看我吃完了,林四婆婆收拾好,迈着小脚回家去了,尔后传来了关门声。周围又回归了黑暗与平静。 我重新躺下,脑子里闪现着平日里与女主人、少主人在一起的场景,很近,又好像很遥远,一遍遍重复着,渐渐模糊起来。 “阿黄。” 正当我出神冥想的时候,一声柔柔的叫唤把我拉回现实中。我抬头一看,是小花站在我面前。“小花是你呀!”我忙打招呼,站起来迎接。 “你还没吃饭吧?”小花看着我问,“我带了一块骨头来,你快吃吧。”小花的声音总是那么轻柔,尤其是它对我说话的时候。 我一吸鼻子,马上闻到了它放在地上的骨头,不禁高兴,刚才肚子没填饱,空着呢,小花就雪中送炭来了! 我也不客气,低头就啃,边吃边谢着小花:“肉骨头真好吃,我最爱吃肉骨头了!小花谢谢你!”而我却没想想,小花的肉骨头是从哪儿来的,又有哪只狗儿不喜欢吃肉骨头呢?我当时确实没有多想别的,只想着把肚子吃饱。 吃完了,我咂咂嘴巴,把剩余的香味全部吞进肚子,才觉得不饿了,也才想起旁边还站着一个小花。 小花静静地看我吃完,眼里似乎含着笑。 “小花,谢谢你!”我不好意思地再次道谢,冲它咧嘴傻笑。 “不用谢,我们,我们是好朋友嘛。”小花也好像有点不好意思,轻声说。 “是的,是的,我们是好朋友!”我忙说。 这时,一道白光猛然间在空中一闪,照亮了大地。接着,空中隐隐有闷雷在滚动,像是一个巨人站在半空中开始发怒。“沙啦啦,”一股风快速吹过,把白天的热气一扫而光,难得的有几分凉意。 “要下雷阵雨了!小花,你快回去吧。”我对小花说,催促着它。 小花不但没走,反而硬是要躺下来陪我。我没办法,只得由它。 躺在院门前的小门楼下,我和小花一起欣赏天气的诡谲变化。白天炎热,晚上雷电交加,老天真是多变啊! 闪电一道一道划过天际,瞬间照亮了房屋、树木,然后又归入浓重的黑暗。雷声越来越低,越来越响,好像就在我们头顶炸响,震得头皮发麻,耳朵也嗡嗡响。在这样的万钧雷霆面前,一切生物都太渺小,太无力。 “你快回去吧,大雨要来了!”我再次催促小花。小花拗不过我,只好起身走了,走时还回头看了我几眼。它已经知道我不会跟着去它的主人家,也没再发出邀请,只是说了句“你自己也要当心”。 送走小花,我躺下来继续感受大地的微微颤动,让自己的听觉、触觉延伸开来,努力捕捉周围最微小的变化,磨砺自己的本领。 “噼啪,噼啪,”大大的雨点砸下来了,从稀疏到紧密,最后变成倾盆,天地笼罩在一片“哗哗”声里,分辨不清别的东西。我用力向门边挪了挪,还是有雨水打落在我的身上,很快就湿透了。 我无奈,只能任由雨水肆虐,避无可避。 风也刮起来了,树木在闪电里疯狂舞动,枝叶的“哗啦”声与雨声混在一起,成了现在唯一的声音。 我觉得有一股冷意透过皮毛,渗进体内,忙又收拢身体,团作一圈,仍旧抵挡不住寒意的侵袭。我的身体不由颤抖起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雨止了,风停了,云也散了。月亮出来了,莹白的月光洒落大地,房屋、树木上像蒙了一层烟雾,朦胧迷离。 我颤抖着站起来,猛一抖身体,把身上的雨水甩掉了。体内的寒意却还在,像是吞进了一大块冰,已经渗入了血脉。我来回走动着,试图把寒意驱赶出体外。走啊走啊,走得四肢有些酸软了,效果还是不大。 抬头看天,东方开始发亮,黎明来到了。我一阵激动,女主人他们要回来了! 躺下来,我毫无睡意,眼睛只是看着路的一头,期盼熟悉的身影出现。 时间在一分一秒过去,等待的人儿没有来,我的脑子却在变得模糊,像起了一团浓雾,飘升,飘升,最后充满了整个空间。 迷迷糊糊中,我听到了脚步声,然后是惊呼声,再是感觉自己被人抱起,走了一段,又被放在一层软绵绵的东西上面,身上盖了暖暖的织物,而后……而后怎么样?而后我就昏过去了,什么都不知道啦…… ################################################################# 什么东西在往我嘴里灌? 醒来后的第一感觉是嘴里的苦味,顺着喉咙流进入胃里,又返回来,酸苦杂陈,呛得我差点要吐出来。一睁眼,女主人的笑脸扑面而来,我刚想起身,被她按住了。原来女主人正在给我灌药,苦味就是那药味。我躺在堂屋里,身上盖着一床棉絮。 “阿黄醒过来了?”少主人走了过来,手里端着一碗吃的。我一闻,熟悉的骨头粥,有骨头粥喝了! 喝完了药,喝完了骨头粥,我看着女主人和少主人,女主人和少主人也看着我,眼神都很复杂,包含了无穷的意味,我无法说清。 后来我听女主人说,我是着了风凉,加上前段时间身体疲累没有恢复,就昏倒了。 于是,我开始第三次享受病(伤)号的美好待遇,好吃好喝好睡,这样过了三四天才恢复了原先的活力。 这些天里,家里发生了不少新鲜事:三只“嗷嗷”叫的小猪仔抬进了院子,抬进了猪圈;少主人请人在院门边开了一个小洞,装上了活动门,方便我随时进出,说是女主人的主意;家门前整天都有好几只狗儿来回走着,有的还想进院来,女主人赶了几回,才没再进来…… 我康复后,生活又回到了正常状态,当然要比以前更舒心了。老白、大头、小花、小灰,这些都是老朋友;黑猛与它的同伴狗儿,都是我的新朋友。我与它们都很融洽,整天混在一起,玩耍嬉闹,开心极了。 但没见到黑猛,听杂毛说,黑猛又被刘老黑关起来了,大概是因为几天没回家。我虽有些遗憾,可想到它正好趁机养伤,也就不急在一时了。 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一个月在不知不觉中飞速过去了。 这天晚上,我告别大头它们,钻进狗洞回到院里,正要进窝睡觉。忽然,我听到有几个人匆匆忙忙的脚步在家门前跑过,还有人拍门叫着少主人的名字,很急的样子。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我跑到院门口,“汪汪”叫起来,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少主人端着油灯赶出来开门,与来人说了几句,话里隐约有“闹贼”、“丢了重要东西”的句子,然后那人又匆匆走了。 少主人快步走回屋,不久又拿着一支点燃的火把,匆匆走出来,边走边冲我叫着:“阿黄,快走,我们也去帮忙!” 帮忙?帮什么忙? 我傻乎乎地跟在少主人后面,跑出了院门…… (狗狗要去抓贼了!用收进书架和推荐支持一下它吧!!)###第22章 寻踪 跟在少主人后面,我们匆匆往村北的林氏宗祠赶去。 “快走,快走!”不时有举着火把的村民从房屋里出来,汇在一起,步履匆匆。夏夜的空气一下子又热了起来,弥漫着紧张的气息。 我也很兴奋,紧紧跟在少主人背后。也许我的血脉里天生就有“惟恐天下不乱”的因子,现在有了这么大的热闹,岂能不凑? 火光、脚步、呼喊,流淌在一条条巷子里,聚向同一个方向。林刘村真正沸腾了! 眼前一亮,我们来到了祠堂前,这里已经是火把林立、人声哄哄了。大家都交头接耳地说着什么,也听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阿黄,你也来了!”刚跟我分手没多久的大头从人腿里钻过来。 “是啊,你来了,老白它们呢?”我四处张望,只看到闪动的火把和一条条的人腿。 “我也是刚到家就被主人叫来了,没看到老白和小花、小灰,”大头说,又补充了一句,“也没看到杂毛——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吗?” “我不知道。”我回答它,一边继续四处张望。 “先看看发生了什么大事吧,”大头说。于是我们一齐看着祠堂大门方向,等着主事人出场。 很快,一群人簇拥着一位老人走了过来,走上祠堂前的一个半人高的台子,人群也慢慢静了下来。 我与大头穿过一条条人腿,钻到人群前面,抬头看上面的人。 那位老人正是林氏宗族的管事人,林刘村所在地的保长林老族长。 老族长挥了挥手,示意众人安静下来。大家都看着他,不再说话,只有火把燃烧发出的“哔剥”声。 老族长扫视了一圈,脸上现出悲愤的神色,他高声说道:“各位林氏族人,这么晚叫大家来,是我们宗族祠堂发生了大事,需要大家一起出力!” 大事?什么大事? 我感到很奇怪,这林刘村一向没什么大事情,要说有事,也只是一些家长里短的鸡毛蒜皮小事,争吵几句也就罢休了。真说起大事来,恐怕前些天跟我有关的丢鸡鸭、追打我的事算是一件。但事情都过去了啊,难道这次又跟我有关? 这些想法只是一闪而过,我耸起耳朵,生怕漏听了一个字。随着老族长的讲述,我逐渐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跟我却无关。原来,继上次丢失了一件重要东西后,今晚林氏祠堂里又丢失了更重要的东西——摆在牌位前纯银铸造的烛台,而且是两只都丢了。丢烛台的时间大概是晚饭以后,贼人趁守祠堂的林二麻子上茅房的空挡,悄悄溜进祠堂偷走了这两只贵重的烛台。 “上次丢的经幡还没有找回来,这次又丢失了更贵重的烛台,你们说,是不是有人成心想看我们林氏宗族出丑,想让我们姓林的在外人面前抬不起头?耻辱啊,耻辱啊!”老族长说到后来,都有些声嘶力竭了,他抖着花白的胡子叫道,身子也跟着抖动。 台子前的人群一下子嗡嗡响起来,大家议论纷纷,莫衷一是。 挥手让大家安静之后,老族长又说开了:“不管是不是要我们林氏族人出丑,实际上已经打了林家人的脸!打了大家的脸哪!我们绝不能让这个人逍遥下去,一定要捉住他,交到官府,让官府好好办他一个重罪,抄他的家!咳咳,咳咳……”用力的喊叫引出了一串咳嗽,他拄着手杖弯腰咳嗽起来。 “对,捉住这个贼人,让官府重办他!”下面的人群里有人大声回应,更多的人也说是。一时间群情激昂,大家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可是不知道是谁偷的呀!”又有人提出来,声音颇大。我不用回头也知道,那人正是我的少主人。 老族长也听到了,他按住胸口,挺直身体,接口道:“文伟说得对!我们现在不知道贼人是谁,这就是我请大家来的缘由,希望大家都能出出主意,好尽快捉住贼人。” 台前的众人又是一番议论,嗡嗡声不绝。过了一阵,还是少主人的声音:“老族长,我有一些想法,不知道行不行,说出来请各位参详参详。”听了他的话,原本闹哄哄的人群很快静了下来,都看着少主人。我也看着他,心里满是自豪。 老族长招手叫少主人上台子去。少主人把手里的火把交给旁边一个人,整了整长衫,迈步从一边走了上去。在老族长身边略后站定了,少主人先向老族长和他身旁几个看上去身份高的长辈行了礼,然后再向台下人施了一礼:“老族长,还有各位叔伯,各位兄弟,我有一点粗浅的想法,说出来请大家一起斟酌斟酌,行与不行,大家说了算。”顿了顿,他接着说,“其实方法很简单,就是大家回去后问问家里人,晚饭以后谁出过门,或者看到了谁出门,什么时候回的家,有谁能作证等等。这样一户一户摸查下来,很快就能找到有嫌疑的人,然后再请老族长查问、定夺。大家看这样行么?” “读书人的主意就是好,我看就这么办吧!”下面有人大声说,多数人却没说话,都看着台上的老族长。 小声地跟后面的几个人商议了一下,老族长面向台下说:“就按文伟说的办!今晚大家先回去,向家人、邻居询问好,明天我会派保丁到各家各户登记。有一点特别重要,一定要有见证人,大家可别忘了!”看了看台下众人,他重重地说:“捉到了贼人,我们一定要狠狠惩处他!”话里含着恨意。 也许贼人的行为挑战了他的权威,所以他会这样迫不及待想要抓住贼人吧?我暗暗想。在现代社会看到过一些领导者,他们最大的忌讳是下面有人挑战他的权威,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不可。但愿是我看走了眼,老族长真的是一颗公心,一心为宗族着想。 这样想着时,人群开始散开了,三三两两往回家的路上走。少主人也下来了,拿着火把,带我回家。我匆忙与大头告别,紧跟在少主人后面。 回到家,女主人却没睡,还在堂屋里候着。看到我们回来了,忙起身走出来。少主人向她说了晚上的事情,女主人也说他的主意好,再说了一会儿,都乏了,各自去睡觉。这些天,我看到女主人在忙着什么重要的事,有时还与少主人嘁嘁喳喳商议,到很晚才睡。我在旁边听了两回,好像跟少主人的婚事有关。 一夜无话,再无动静。自从被我抓过几回以后,家里基本没老鼠了,村里的老鼠似乎也少了许多。为此,这些天我又听到了不少对我的称赞之词。那些狗儿们更是对我佩服不已,让我飘飘然了好几天,心里美滋滋的。 第二天一早,平静的村庄热闹起来了,不只是气温高,更多的是人的热情高,家家户户都在忙着查寻昨天晚饭后出过门的人。作为村里的三个秀才之一,又是出主意的人,少主人自然被老族长请去帮忙,我也自然跟在他后面,屁颠屁颠地跑着。 来到祠堂前,我看到平日里紧闭的祠堂黑漆大门敞开着,不少人进进出出,一片忙碌景象。 少主人被请进里面,我也毫不客气地跟进去。幸好大家都忙,要是平时,恐怕不会允许我们狗儿进去。我紧紧跟着少主人,一边四处张望起来。 祠堂的房屋比村里的民房要高大得多,粗大的屋柱,宽敞的空间,无不显示着这里的肃穆庄重。尤其是墙壁上挂着的长长的对联,黑漆的门窗,不由人不心生恭敬。我也不敢叫唤,快步走着。 进入到第三进房屋,我看到老族长坐在正厅的高椅上,手里拿着一根长长的管子,正在抽水烟。后面一个小丫头轻轻地摇着扇子,飞舞的烟雾在他的头顶飘散。看到少主人了,他放下烟杆,仍旧坐着。少主人行了礼,站着跟老族长说话。 我当然不能跟进去,就在门槛的一旁躺下。 不时有人进来汇报从各家了解到的情况,少主人就与原先在厅里的两个人一起分析起来,细细碎碎地说着话,有时还对老族长说几句。 太阳越来越高了,晒到了厅前,晒到了我躺的地方。我感觉身上热了起来,连忙起身,看看少主人在里面干得热火朝天,我却百无聊赖。 实在无聊了,我索性不在厅前了,迈步四处走动。何不帮助少主人去找找线索呢?我想。 进来时没来得及细看,前后左右走了一通后,我对这个林氏祠堂有了完整的概念。祠堂总共分三进,前、中、后各有功用。第一进宽敞空旷,可以容纳很多人,应该是家族集会之所,两边放着几排桌椅板凳。第二进是正堂,摆放着高高低低的牌位,旁边有一些供奉、祭祀用品,被偷的东西原先应该是在这里的。第三进可能是待客、储物的,我没进去仔细探看,因不时有人走过。 最后,我站在了第二进,也就是正堂里,静心屏气探察起来。看现场情况,昨晚失窃后有人翻看了这里的东西,有移动的痕迹。我一寸寸地分辨着,闻嗅着,企图有所发现。 挪着,嗅着,在供桌的左边的一个矮几下,我发现到了一块折叠的深色布块,躺在灰黑色的地砖上。咦,这里怎么会有这样的布块?我闻了闻,一股浓浓的怪味直冲鼻孔,像汗味又更杂,有些似曾相识,但又记不起是在哪里。是哪里闻到过这个味呢?我迅速在脑子里搜索着,一团乱丝盘旋其中,却始终抓不到那根线头。 用爪子扒开布块,很普通的手工布料,方方正正,像是村人日常用的手帕。 什么人会用这种手帕呢?男人还是女人?应该会是男人。女人的手帕不太会用深色,她们喜欢素色的。而且女人的手帕洗得勤,不会有这么重的气味。 确定了是男人的东西,我似乎找到了那丝线头。 哪个男人会把自己的贴身用物丢在祠堂正堂里呢?可能是管理祠堂日常事务的人,也就是那个二麻子。还可能是翻查失物的林氏族人,也有可能是昨晚来偷盗的贼人。对呀,何不顺着这根线去找找,或许会有发现。 打定了主意,我却不能想着到哪里找贼人。咬住那块手帕,我仔细嗅了嗅,牢牢记住了这个气味,然后撒腿就跑。我要先把手帕给少主人,凭他的聪明,应该能想到我的意思的。 来到后面的正厅,少主人还在那里忙着,边说边用毛笔在纸上写着什么。我把手帕放在门槛上,朝着少主人低声“汪汪”叫了两声。有人向我看过来,他却没发觉,继续做自己的事。旁边那人推了推少主人,他才抬头来看我。我连忙摇头摆尾,嘴里还发出“哼哼”声,用嘴巴示意着那块手帕。 少主人明白了,放下笔走过来,边走边说:“阿黄,有事情吗?你看我正忙呢。” 我继续“哼哼”,用嘴巴拱了拱门槛上的手帕。 “哪来的手帕?”少主人拿起那块手帕,疑惑地问,“是谁丢了手帕吗?”他问走过的一个人。 “谁丢了手帕?”那人也是一脸茫然,看着我。 “阿黄,这是哪里来的手帕?”少主人还是看我,不解我的意思。 我急了,“汪汪”叫了几声,他不懂我的话啊!转念一想,带他去看看不就知道了?于是,我转身就走,一边还不时回头看少主人。真不愧是我的少主人,他很快明白了我的意思,也快步跟过来。 来到正堂,在捡到手帕的地方停下,我用爪子在地上扒拉着。 “手帕就是在这里看到的吗?”少主人问我。我连连点头摆尾表示肯定。 “谁会把自己的手帕丢在这里呢?”少主人自言自语起来,“不会跟贼人有关吧?嗯,我去问问,也许真能找出些端倪。”说完,少主人顾不上我了,快步向后面走去。我赶紧跟上,寸步不离。 接下来,少主人又是一番忙碌,问人,找人,再问人,再找人,忙得不亦乐乎。 半天之后,结果出来了,这块手帕不是林氏家族中人的。有人说,很像刘家二癞子的,又不能肯定。因为没有哪个人没事会去仔细看一个人的手帕,况且还是村里有名的刺头二癞子。 二癞子?我隐隐约约有些印象,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挥舞着扁担,张狂、放肆的人影来。 对,就找他,从他身上开始! 我按捺不住了,转身就往外面跑,先找到二癞子再说。 “阿黄,你要去哪里?”少主人在后面急急地叫起来…… (今天第一更,下午三点不见不散!请用收藏和推荐票支持作者吧,谢谢!)###第23章 跟踪 我刚跑到祠堂大门口,一个人迎面走过来。这人四十多岁模样,中等身材,相貌平常,穿着斜襟的绸衫。他最突出的特点是一个“黑”字,头脸和双手都是黑亮的,泛着油光。 我从来没见过这人,于是停下来看着。 这个人很随意地向几个站在门边的人打了声招呼,昂首走进祠堂去了。 “刘老黑来做什么?”有人小声说。 “还有什么,猫哭耗子假慈悲,来看我们林家人的笑话呗!”旁边一人说。 哦,原来这人就是黑猛的现任主人,刘家的族长,也是村里的甲长刘老黑。我隐约记得以前老白说起过,刘老黑跟老族长为了争做保长,面和心不和,一直在较劲。他今天来,怕是不会有好事,少不了有一场好戏看。但我没空看戏,找到贼人要紧,争权夺利的事我管不了,也不想管。 我继续跑起来,一边四处张望,希望能看到大头、老白或者小花,小灰也行,好让它门带我去二癞子的家。说起来,整个村庄我也差不多走遍了,可毕竟时日太短,虽说为抓老鼠进过很多人家里,却也不会去有意打听姓名。因此,对于村里人家,我还真的不认识多少。现在最便捷的方式就是找到一只同类,让它带我去,反正村里的狗儿几乎都熟悉了。 我一看,心里一喜,小灰正跟它的小主人小宝在那个台子上玩呢。我“汪汪”叫开了:“小灰,小灰!”就跑了过去。 小灰也看到了我,它撇下小主人,撒腿蹦过来:“阿黄是你啊,你来跟我一起玩吗?” “我来找你帮忙——下回再玩。”走近了,我边回应着小灰的舔嘴,边对它说,“我要你带我去林家的二癞子家,现在就去,你有空么?” “去二癞子家干什么?”小灰不解,仍旧蹦跳着问。 “有些事情。”我还不能确定,所以含糊地说,“快走吧,晚了就耽搁了。” “好吧,跟我来!”看我有些急,小灰也不玩闹了,撒开短腿就跑,也不管它的小主人在后面怎么叫。我跟在它后面跑。 小灰说二癞子的家在村子的西南面。我知道村里刘姓人家大多都住在西面和南面。女主人家也是西面,只是在村子中间略偏西而已。林刘村这么大,村子的西面我去得并不多,路也不太熟悉。 穿小巷,钻篱笆,绕房屋,我跟在小灰后面,一路奔跑,不禁有些气喘吁吁。已近中午了,太阳挂在头顶上,抛洒着毒辣辣的火焰,晒得我与小灰伸长了舌头,努力把热量排放出去。 “到了,这就是二癞子的家!”小灰在一幢房子前面停下,由于四肢乏力,不再蹦跳了。 我抬头观察起来,一边“咻咻”直喘。 寻常的样式,已有些陈旧,墙上砖石斑驳着。连院门都有些歪斜,靠在两边。院门口几只母鸡在地上刨食,互相追逐着。泥地上尘土积了厚厚的一层,可见主人肯定疏于整理。没看到有人,也没听到狗叫。 “这二癞子是个懒胚子,成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他的婆娘也一样,一天到晚不落家,到处混饭吃,不到晚上不会回家的。他家不养狗不养猫,只是养了几只鸡鸭。”小灰在一旁介绍着。 我有些失望,看不到二癞子,不好确定手帕到底是不是他的。 “要不进去看看?”小灰看了看我说。 是啊,进去看看,凭我的鼻子,还不能分辨出来吗?我为自己的不知变通而好笑起来。经验啊经验,要在磨砺中逐渐积累才行。 我与小灰走进二癞子家的院门,不理会母鸡的惊诧,用心闻嗅着,比较着。很快地,我就闻到了那股熟悉的味道,几乎可以说到处都是。门口、院里、檐下,门槛旁的靴子上,竹枝做的晾衣架上的衣袍上,都散发着这股怪怪的气味,那么浓烈,刺激着我的鼻子。我不禁打了一个喷嚏,感觉鼻子痒痒的。 手帕是二癞子的!我心里十分高兴,谜团开始有了解开的希望。不只是林氏祠堂的失窃之谜,还有我刚才恍然明白的另一个关于自己的大谜团——刚到林刘村的第一个早上,我在那条巷子拐弯处遇到过一个行色匆匆的人,他身上散发的就是这种怪味道。现在可以很肯定地说,那个人就是二癞子!模样我已经记不清了,但这种气味不会遗忘,今天一比照,记忆猛然间被唤醒了。难怪老是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没想到这气味早在我心底留下了一丝痕迹,今天才算明晰了。 “好了,可以了。”我对学着我正在到处乱嗅的小灰说。 “就好了?”小灰缩着鼻子抬头看我,“还没找到什么呢!” 我看着它可爱的样子,想笑又笑不起来,想告诉它什么又觉得不妥,只得说:“已经找到了。你也别心急,我以后会告诉你详细情况的,现在还有一些事情需要核实,弄清楚了自然会说。”我知道小灰肯定要追根究底,索性先堵住它的嘴巴,省得它啰嗦个没完。 走出院门,我问小灰二癞子白天会在哪里。小灰告诉我,二癞子一般很少待在村里,他喜欢去村西面十几里外的羊谷集,据说在那里混日子。“那个二癞子啊,一大早就出门,不到太阳落山不回来。”小灰说。 这就麻烦了,要到晚上才能进一步行动。我想着,就与小灰往回走,速度慢了许多。 回到林氏祠堂,我正要进去,那个叫刘老黑的正好走出来,后面跟着几个林家的人,脸上都有忿意。 “不用送了,不用送了!”刘老黑抑着得色,朝后面的人挥挥手,径直走了,头也不回。 待他走得远了,一个林家人“呸”的一口唾沫吐在地上,恨恨地骂了一句。其他人脸上也甚是不悦神情。 我不管他们,丢下小灰在外面,跑进祠堂去。 “嗳,怎么有只狗跑进去了?”后面一人叫起来。 “别管它了,你不认识么,是文伟家的阿黄。”另一人说。 我已经跑到了第三进,看到少主人还在忙,就找了一个阴凉些的地方躺下来。 回家吃好午饭后,少主人刚要带我出门,被女主人叫住了。她说有人从山上带话来了,有事要和少主人商量。 与我无关,也帮不上忙,我躺在堂屋前无聊地看着院里。晾竿上,几件衣裤随风摆动。厢房前的水沟里,三五只半大鸡仔正在泥水中刨着,啄着,追逐着,乐在其中,不知疲倦。院墙旁的树荫下,一只大公鸡与一只母鸡面对面趴伏着,你在我头上啄一下,我在你头上啄一下,“咯咯”“咕咕”,很是亲昵模样。天上没有一片云,阳光无遮无拦地落在地上,像撒了一地的炭火,踩上去都会把脚底板烫熟…… 我张开嘴伸着舌头,眯缝着眼,只觉得眼皮越来越重,迷迷糊糊就要睡着。 “阿黄,走!”这时,少主人出来了,把一顶竹制的斗笠往头上一扣,拔步就走。我一振精神,跳跃着跟上。少主人已经习惯于带着我出去了。 下午的事情乏善可陈,无味得很。我除了看着少主人与一些人做事情,只有趴在地上打瞌睡。于是,我很盼望天快点黑下来。 近黄昏时,少主人总算忙得差不多了。看他们板着的脸色,我知道事情没有什么进展。老族长坐在椅子上,默默抽着水烟,很少说话。 施礼告辞,少主人唤我回家。我奔跑起来,把他甩在后面。我心急呀,错过了二癞子可就不好了。 循着小灰带我走过的路线,我很快到了二癞子家门前。院门还是敞开着,鸡鸭在追逐着回家,主人却没看到一个。我找了一个较隐蔽的墙角躺下来,紧紧盯着二癞子的家门。 太阳挂在远方的山顶,将要落到山后时,一头的石板路上匆匆走来一个女人,花衣绿裤,有些邋遢。她吆喝着,赶着几只鸡鸭走进二癞子家。看来,这女人是二癞子的婆娘了。不久,她家的炊烟升起来了,与各家炊烟混在一起,有柴禾燃烧的味道,洋溢着一种温馨的气息。 我沉醉在这种气息里,想着女主人做饭的情景,不觉痴了。 “呀呀啊,咦啊呀,”一阵哼唱声伴着脚步声由远而近,在我不远处的巷口转出来。我赶紧集中注意力,耸耳细听。 一个男人一步三摇地走了过来,嘴里不时哼着。他穿着一身粗布短衣衫,上黑下蓝,皱巴巴的,脚上的布鞋“踢踏”作响,只是趿拉着。我趴着不动,生怕被他发现。他却没注意到我,径直从我面前踱过去了。试想,一个自得其乐的人,他眼里连人都放不下,岂会留意到一条狗? 气味!熟悉的气味!我今天一直在追寻的气味!就是他了,这人就是二癞子! 我莫名地激动起来,只差张嘴狂吠了。当然我忍住了,紧紧盯着二癞子走进院门。他手里还提着一包东西,从散发出的细微气味判断,是煮熟了的肉类。 院门关上了,身影看不见了。我走近了一些,在一丛花草后面躺下,仍旧看着院门,耸耳听着,盼着能听到些有用的声音。 夜幕已经罩住了大地,昏黄的灯光点点亮起。几盏飘忽的小灯笼在我周围飞舞,是萤火虫。如果是平时,我一定早跟它们玩在一起了,今天却不能。 “咕咕,”肚子开始叫了。我收缩了几下胸腹,赶走饥饿,趴着不动。 这样过了很久,就在我以为今天将一无所获的时候,“吱呀”一声,二癞子家院门开了,探头探脑走出一个人来,正是二癞子。他看看左右没人,火把也不用,就着月光,匆匆往村南走去。 我一跃而起,紧跟其后,尽量保持一定距离,不发出声响。 走着走着,我们进了一条巷子。墙壁,老树,凹进的一个角落,哎呀,太熟悉了!我忙停住,这不是我一直在寻找的那条巷子么?竟然是在这里!我的心里一阵激动。 要不要留下来寻找心中的那个答案? 我有心停下来细细查看,但听到二癞子的脚步声渐渐远去,犹豫了一下,我抬腿撒尿,然后奔跑起来,循声追赶。 记住了就行,先把眼前的事情处理好再说。我这样安慰自己。现在的我,已经不像原先那样急着要回到大城市了。这里有关爱我的主人,有亲近的同伴,有满足的生活,我还能贪求什么呢? 追上了,又走了一段路,来到一家高墙大院前。“啪啪啪,”二癞子上前扣响门环。“汪汪,汪汪汪,”有狗在里面大声吠叫,竟然是我熟悉的黑猛的声音。 难道这就是它的主人,也就是刘老黑的家?我猜测着,马上就肯定了,因为出来开门的正是白天看到过的刘老黑。 二癞子匆匆走进去,门很快关上了。 怎么办?听不到他们的谈话,我就不知道二癞子来刘老黑家的目的。这时,“呜呜,”院里传来黑猛的哼叫声,不满的样子。 哎呀,真笨!我只差骂自己出声了,从黑猛的狗洞进去不就行了?一直恪守女主人提出的“未经同意,别人家莫入”的约定,我都忘记灵活变通了。 走近狗洞,我轻声叫道:“黑猛,黑猛,你在吗?” “阿黄,是你吗?”里面的黑猛很快回应了我,有些惊喜地轻声叫着…… (阿黄说:各位喜欢我的朋友,请收藏和推荐吧!)###第24章 捉赃 我俯身一钻,进了院里。黑猛正站在不远处看着我,眼神灼灼有光。 我走上前去,例行我们狗类的见面礼。尤其是对已经一个多月没有见面的老朋友黑猛,我是不会吝惜的。舔嘴,厮摩,我们亲热在一起。 问候、亲热够了,我们停住。 “你的伤都好了吗?为什么不出来跟我们一起玩啊?”我实在是有太多的问题要问它了。 黑猛眼中神色一暗,低声说:“伤都好了。我被主人栓起来了,不让我出去。”这时我才注意到它脖子上挂着一个圆圈,一根绳子拴在上面,另一头拴在一个木桩上。 我也心里一黯,默不作声。我是知道被绳子拴住的滋味的,如果不是这可恶的绳子,我当年会逃出来成为流浪狗么? “你是特意来找我的吗?”黑猛打破了沉默,让我心头一惊,才想起来这里的目的。我毫不犹豫地把事情的主要经过告诉了黑猛,我相信黑猛是正直的,它有一颗嫉恶如仇的心。 “你怀疑二癞子跟林氏祠堂丢东西的事情有关系?”黑猛问我,它的慎重我是知道的,“今天他来找我家主人,我家主人岂不是也有关系?” “是的,目前我是这样猜想的。”我老老实实回答它。 “唔……”黑猛像个老学究一样来回踱步,沉思着。 “这样吧,你赶快从东厢房旁边的那个走道过去,到了头再往右,那里是主人的书房,他有要紧事总在那里商议的。你去听听他们在说什么,也许能找到线索。”黑猛决断地对我说,仿佛下了极大的决心。 它确实是下了极大的决心的。因为我们狗类的天职是守护主人的家园,保护主人的一切。它能放我进去偷听,心里对我的信任,以及对自我职责的暂时放弃,都是需要极大的决心的。我自问无法做到,如果现在有谁要我放弃职责,让它去做可能对女主人、少主人有害的事,我肯定不会答应。 我深深看了黑猛一眼,用眼神表达着我的谢意。黑猛回报给我的眼神是果敢,是坚定,还有下定决心后的平静。 眼神说明了一切,我不再犹豫,按照黑猛说的路线,快步跑到了刘老黑的书房外。靠近房门,我耸耳细听,里面的说话声清晰可闻。 “黑叔,你看现在怎么办?林家人不会发现手帕真是我的吧?”二癞子的声音里带着焦急。 “你也不要心急,他们又没有证据是你偷的,知道手帕是你的又能怎么样?”刘老黑安慰他,声音沉稳。 “我,我不是怕他们找上我吗。真要找到我了,我该怎么说呢?”二癞子还是有些急。 “怎么说?还不是你个憨货,自己贴身带的手帕也会丢在祠堂里,蠢啊你!”刘老黑大声责怪道,可以想象他脸上的表情是怎样的吓人。 “我那是心急嘛,掏口袋去装烛台,没想到把手帕带落了。”二癞子低声说。 哦,口袋?烛台?是了,烛台肯定是二癞子偷的了! 猜测成功,贼人落实,我的心也跟着放落,继续听他们说话。他们想破天可能都不会知道,门外的我已经把他们自以为隐秘的事情听得清清楚楚了。 “那个烛台你放好了吗?千万不能让林家人发现,要不然我也保不住你。”刘老黑又说。 “放好了,我把它埋在了后院的老槐树下。黑叔你放心,谁也找不到,就连我家婆娘我也没告诉!”二癞子拍着胸脯说,“真有啥事,您老肯定会帮我的。我这不是替您做事么?”二癞子“嘿嘿”笑起来,不似原先那样紧张了。 “替我做事就要老实听我的话,不许耍滑头!”刘老黑话里透着狠劲,“你老实说,上次拿的那条经幡买了多少钱?” “这个,这个,不是跟您说了嘛,买了三两银子。” “三两?你骗鬼去!我早几天刚去问过古艺轩的朱老板了,他说买了五两银子,你竟然说只有三两!”刘老黑声色俱厉起来。 “这个……”二癞子说不出话来。我却又知道了前一桩窃案的真相,还是他干的。不会就是那天吧?我忽然想起来到林刘村的第一个早晨来,一切事情都找到了合理的解释——二癞子偷经幡,在回家时的巷子里遇到我,我看到很多林氏宗族的人找经幡,他们发现我,叫来少主人把我抬回家。一切都明朗了,我心里透亮透亮的。只有那个巷子还是一个疑问,不知道在那里我会发现什么呢? “是拿去抽大烟了吧?”刘老黑说,语气平缓了些,“你小子就是不学好,家里弄得像个狗窝,也不知道好好收拾收拾。昨天你婆娘还到我这里哭述,说你一点不顾家。” “嘿嘿,我,我不是习惯了吗?”我仿佛看到二癞子在挠头,无奈地傻笑。这人会改,才怪呢!像狗窝?他能跟我们狗儿比么?连自己的家都弄不好,他没资格跟我们比! 沉默了一会儿,里面的两个人好像都在想心事。 有“窸窸唦唦”拿东西的声音传来,接着是刘老黑的说话声:“这个烛台你也拿去,一并埋了,等以后风声不紧了,再拿到集上卖掉。记着,别跟我耍滑头!上次的事我不计较了,这次要是再犯,哼哼!”他的声音又严厉起来。 “是,是!”二癞子倒也恭恭敬敬,不敢抗言。 “好了,你回去吧。”刘老黑最后说,“小心些,别让人看见!记住了,就是被人看见了,知道是你偷的,你也不许说出我来,否则没人会帮你,你家婆娘也要饿死了!”他发出了最后的警告。 “黑叔您尽管放心,我二癞子好汉一条,保证不会出任何事!” 二癞子说着,就告辞出来。我连忙闪到一边的黑暗里。 一直跟着,看着刘老黑把二癞子送出门,我也要跟黑猛告别了。没有多余的话,只是一个眼神,黑猛就明白了我的意思,它的眼里闪过一抹失落,没有说话。我也不好说什么,谁愿意自己的主人这样呢? 钻出狗洞,我再次跟在二癞子后面,向他家走去。第二次经过那条巷子时,我没有停留。这里,我终究要专门来一次的! 看着二癞子进门,关门,估计也进屋了,我在院门边找了找,真让我找到了一个狗洞。他家以前应该也养了狗的,不知什么原因现在不养了。看二癞子的情形,能养活猫狗么?我心下恍然。 进去,没有阻碍,这是我今晚未经主人同意进入的第二户人家了。屋里有灯光,人影晃动。我悄悄走近了,那股怪味扑鼻而来。我强忍住才没打喷嚏。 过了一会儿,房门开了,二癞子端着桐油灯走了出来。他当然看不到我,我已经早一步闪到了一旁的房屋阴影里。况且今晚的月光也不是很亮,有薄薄的云层遮蔽着月亮,朦朦胧胧的。 二癞子还是揣着一个东西(应该是烛台),又在檐下拿了一把铁锹样的工具,向房屋后面走去。我紧跟着,看他想要干什么。 后院到了,不大,有几块划分好的菜地,种了稀疏的一些菜,高高低低的。中间一颗老槐树,枝繁叶茂的样子,洒落一团阴影。二癞子在树下站定,我躲在他身后的一丛青菜后面。 先放下灯,再小心放下烛台,二癞子在树下挖起来。不久,他挖好了,小心拿起烛台放进去,再培上泥土。踩了踩,二癞子满意地看看地面,然后端起飘着黑烟的桐油灯,拿着铁锹,轻声哼着小调,往前屋走去。他已经埋好了赃物,心情肯定高兴。 再次确认了老槐树的位置,我感觉今晚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就不再耽搁下去了。穿过房檐,钻过狗洞,我站在二癞子家门前,抬腿撒下一泡尿,然后急急往家里赶。 “咕咕,咕咕,”肚子早就在提抗议啦! 回到家,女主人和少主人正坐在院子里,不时朝门口看,显然是在等着我。看到我进了院子,少主人跳起身叫起来:“阿黄你一晚上跑到哪里去了?饭都不吃了?”女主人也站起来,却是走向屋里。 我摇头摆尾,跟少主人亲热在一起,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叫。 “阿黄,快来吃饭!”女主人的天籁之音总是那么感动人,不,是感动狗啊! 吃饱了,我盘桓在女主人、少主人脚边,享受着满心的快乐。我想把今天的收获告诉少主人,却又一下子找不到有效的方式。如果我是一个人该多好啊!我现在羡慕起人类来,能说能写,能唱能跳,那有多么幸福啊!原先我以为做狗是最幸福的,可以无忧无虑地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现在看来,任何生物都有自己的烦恼,外在的,内在的,永远会困扰着自己。人啊,狗啊,猫啊,鸡啊,都好好珍惜吧! 闹够了,玩好了,女主人和少主人回屋睡觉,我也在院子里躺下。今天辛苦了一天,真是累了,不多想了,睡觉! 第二天的阳光依然早早地洒落在大地上,鸡儿鸣,狗儿叫,不一样的一天开始了。 吃过早饭,我跟在少主人后面来到了林氏祠堂。我一早就打定了主意,先带众人去二癞子家挖出烛台,把贼人落实,我的任务就算完成了,少主人也不必每天冒着酷热来忙活了。 老族长还是坐在椅子上抽水烟,小丫头打着扇子,轻轻扇风。 少主人施礼之后,正要进去做事。我毫不犹豫了,跑过去,用嘴巴轻轻咬住他的长褂的下摆,直往外面拉,鼻子里还发出“哼哼”声,我相信他能明白我的意思的。 “阿黄你干什么?”少主人回头来诧异地看着我。 我还是老样子,拉着他不放,声音不停。 旁边几个人也奇怪地看着我,连老族长也停住抽烟,盯着我看。 “阿黄,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少主人蹲下来,拍着我的头,把下摆从我嘴里拿出去,眼睛看着我。 少主人你太懂我的心思了!我忙摇头摆尾表示肯定,然后转身就往外面走,还不时回头看看少主人与其他人,意思很明确。 “老族长,我家阿黄肯定是发现了重要的线索,您说要不要跟他去看看?”少主人却是先对老族长说。我只能暂停等待。 “去看看吧。老话说,狗通人性,说不定你家的狗真能帮上大忙。”老族长放下水烟竿,“还有,你们几个也一起去,有事情好照应。”他指了指另外几人,正是我想要的效果。 “好,一起去看看!”“文伟,你家的狗真通人性哩!”另外几人说。 我跑在前面,我们一只狗四五人的小队伍,快步走出祠堂,向二癞子家走去。一路上遇到了一些村民,不少人也好奇地跟着,人越来越多。人类的好奇心似乎超过了任何生物,有稀奇事,他们是肯定要跟着看的,不管这事对他有没有用处,至少可以作为饭后的谈资。我也希望今天的人越多越好,所以边跑边叫,以期更多的人加入进来。 不止是人加入进来了,狗儿们也来了,老白、大头、杂毛与其它同类都在路上跟上来了。我没空对它们说明,只是示意跟着。它们跟着,有的也叫起来,吠声不断。一时间,人语声,狗吠声,脚步声,闹哄哄的一片,聚拢在一起,涌到了二癞子的家门前。 接下来当然是今天的主角登场了。不知为什么,今天二癞子没出门去。听到声音,他走出来看究竟。 “是这家人么?”少主人已经完全理解了我的意思,他有一些激动,低头问我。 我做出了肯定的表示,还要往二癞子家里走。 “你们干什么,干什么?”二癞子叫起来,看我们要进他家的院门,他伸手来阻拦。 “二娃哥,我们想到你家去找些东西,可以么?”少主人还是很客气。 “找东西?找什么东西?我家哪有你们要找的什么东西?”二癞子明显慌了,再次阻拦。他的表现落在少主人眼里,更加坚定了对我的信任。 后面的事情并不顺畅,一方要进去,一方拼命阻拦,闹得动静大起来。刘老黑闻讯跑来了,用甲长兼刘氏族长的身份施压,想要众人见机哄散。愈发笃信二癞子心里有鬼的众人当然不肯放弃,僵持不走。后来,老族长颤颤巍巍地也来了。在少主人连声保证一肩承担所有后果之后,老族长也拿出了他作为保长的权威,手杖在地上一顿,决定进二癞子家去找找。 我看到二癞子跟刘老黑交换了一下眼神,才同意众人进门。 进了门,我直接带头往后院跑。 二癞子急急地跟在后面,想拦又拦不住,只好跟着。 由我打头,一大群人簇拥着来到二癞子家的后院。老槐树在太阳下有些无精打采,投落浓密的树荫。我在树底下停住,用爪子扒拉着泥土,一边“汪汪”大叫着。 “就在这里了!”少主人踩着地上新翻的泥土对老族长说,征询他的意见。 老族长看了看变了脸色的二癞子,再看了看黑沉着脸的刘老黑,对旁边跃跃欲试的几个林氏年轻人挥挥手。那几个年轻人立刻动手,锄头刨,铁锹挖,很快就有人叫起来:“找到了!找到了!”一人双手高举着银亮亮的烛台,展示给大家看。 我再看二癞子,他已经脸色死灰,腿脚发软,摇摇欲倒了…… (周一了,今天期末考试。对我来说,这些天也是“考试”,成绩的好坏一方面在我,我会努力的!另一方面在各位书友的手中,请把本书放进书架,请投出你宝贵的推荐票!谢谢!!)###第25章 “被”上山 我舒舒服服地躺在院子里,旁边是小花、大头,还有蹦蹦跳跳的小灰。 对,我们都是在女主人家的院子里自由轻松地玩,这在以前是从未有过的,我连想都没想到过这种情景能够变成现实。但是,现在已经是现实了——我们在院里尽情玩,女主人不时从堂屋里投出满带笑意的目光。而少主人呢,应该是在书房“用功”了。我搞不懂他,这么热的天,他竟然能够坐下来静心读书,不得不让我佩服得四体投地。 我当然是四体投地啦,你看我,四肢趴在地上,下巴枕在前肢上,希望身体能够尽量多地吸取一些地上的凉气,好驱赶着无尽的热量。小花、大头也一样,只有小灰还是老样子,蹦跳玩耍个不停,不知玩个什么劲儿,好像身上有用不完的力气。 你问我为什么会有现在的状况?其实很简单,因为我现在是林刘村的“名人”,不,是“名狗”了嘛。狗的名,树的影,这几天里,我总算真正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不管我走到村里的什么地方,总有人指着我说:“快看快看,是文伟家的阿黄哩!听说就是它带着找到了祠堂里丢失的东西,把二癞子那个贼骨头挖出来的。” “是啊是啊,真神呢!那天我也在,这狗通人性哩!”又有人说。 “阿黄阿黄,快来,我这里有一块肉骨头,香着哩,快来吃!” “阿黄阿黄……” 这些人的热情弄得我实在吃不消,我走到哪里,总有人围着我,津津有味地说着叫着。 人是这样,狗也是这样,整天都有同类围着我,跟在后面寸步不离,没有了一点私狗空间,连我想去那条巷子的计划都屡屡落空。 唉,做一条“名狗”咋这么烦捏? 于是,我索性不再出去,让熟识的大头、小花它们进院来玩。女主人并没阻拦,也许她也被村民们的话说得忘记了以前的规矩。总之,我现在可以自由自在地带着伙伴们进出院子了。 你如果再问我二癞子怎么样了,我还真的不太知道。那天事情之后,只看到他被林家族人捆起来,跌跌撞撞地推出去了,我没跟上去再看,但结局应该也在意料之中,看老族长那光芒万丈的眼神就知道了。我只看到了刘老黑的脸色,黑脸好像更黑了,阴沉得可怕,他一声不吭就走了。后来,只是听少主人对女主人说,二癞子被老族长带人扭送进了县衙,至于受到怎样的处罚,我就不得而知了,少主人也没说起。 此事过后,生活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当然对于我来说,已经是大大的不同了。我自然是神清气爽,精神百倍。唯一的遗憾是没看到黑猛,幸福时刻怎能没有好友一起分享呢?想到黑猛,想到它可能的现状,我心里低沉了许多,不敢张狂。但愿刘老黑不会再拿它出气,这样我心里才会好受些。 你还想问我为何不把刘老黑这个幕后黑手捅出去?这个啊,我怎么说呢,一来我无法像人一样言语。二来呢,就是即使我的话村人能够听懂,我能直着嗓子对他们说,是刘老黑指使二癞子去偷的么?无凭无据的,没人会相信哪!从那晚偷听他们两人的对话来看,二癞子八成不会说出刘老黑来,我还再去凑啥热闹?你说真相不会全部大白?你见过多少真正大白过的真相呢?真相,永远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它控制在某些权势者手里,已经成为了实现某个目的的工具了!别怪我说得如此极端,现实有时候就是如此无奈。 什么都别说啦!我现在只想好好地过好每天的日子,你说我自私也好,目光短浅也罢,对那件事我不会再说什么了,而且谁也不会告诉,黑猛,老白,小花,都不会说的。天气已经够热了,我不想大家再上火。 活着,就应该逍遥快活每一天! 我现在只想看着女主人和少主人脸上常有笑容,生活过得安稳。只想与好朋友们在一起,快快乐乐生活,认认真真履行天职。至于其它的,暂时不去想了。有时候我想,少动一些脑筋,朴实平常中能够获得更多的乐趣哩。 天气虽热,心却平静,时间就在平静中一天天过去。 这天一大早,我总算摆脱了一直跟着我的“跟屁虫”小灰,跑向我早就渴望寻到的那条巷子。 站在曾经躺过的地方,我搜寻不到一丝那时留下的痕迹。青砖的墙面,灰黑的柱子,青石板路面,这些依旧。稻草已经没有了,只有背阴处一些苔藓。算算时间,我来到大清朝已经大半年了,感觉很长又很短。想起这大半年来的一事一物,我心潮起伏,难以平定。 我究竟是怎样来到这里的呢?这才是我心中最大的疑问! 望望巷子两头,一个人影也没有,没人能帮我解答,只有鸡鸣依旧悠远,阳光依旧灿烂。静,不一般的静! 我站在那里,能听到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 很久很久,我就这样站着,站得四肢开始发麻了,不得不来回走动。算了,再站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以后说不定会有别的情况出现。我隐约觉得,自己来到这里并不简单,以后还会有新的状况出现。 带着浓浓的失落,我一步三回头地往家里挪。 走到院门前,大头、小花、小灰正在外面玩着,也是在等我回来。它们有的朝着外面的路上张望,有的向着敞开的院子里面探看,神神秘秘的,好像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你们好啊!”我“汪汪”叫着跑过去,与它们一阵忙碌。别笑村里人的礼节繁琐,实际上我们狗类见面的礼仪也够烦的。但都习惯了,也不觉得麻烦,反而是亲近的表现。 “我们的大英雄,你家来客人了!”小灰蹦跳着对我说。它现在对我的崇拜简直到了极点,称呼我张口闭口都是“大英雄”,说了它几次也不愿改口,只好随它去了。 “来客人了?什么客人?”我也奇怪。除了上次看到过的胡老爹父女,就只有村里认识的人来串门了(这些天家里已经接待了很多村人,都是来看我这只会抓老鼠会抓贼的“名狗”的,我也因此认识了村里的大多数人),其他客人,一个也没有。 “我听你女主人叫他胡老爹。”小花在一边柔柔地说。这个小花呀,看我的眼神越发让我弄不懂了,有时痴迷,有时闪烁,也不知道它心里在想什么。又不直接跟我说,我乐得轻松自在,不去多损伤脑细胞。 哦,是那个中年壮汉。“就是他一个人吗?”我问道。 “就是一个人,我还看到他背了很多东西呢。”小灰蹦跳着说。它上次帮我带路后,我在够群里也说了它的功劳,它现在最乐意干的就是告诉我所有它打听到的事情。 “我去看看,你们要进去吗?”我问它们。 “要!”它们早已习惯进去了,毫不客气地跟我一起进院子。 进了院门,我远远看见女主人和少主人正陪着中年壮汉在堂屋说着话。走近了看,地上、桌上都摆着一些布袋子,鼓鼓囊囊的,装了不少东西。 他们也看见我们了。女主人朝我招手,叫着:“阿黄快来,快来快来!” 我当然听话了,屁颠屁颠地跑过去,伸着舌头舔女主人的手,无比亲热。 “这就是会捉老鼠又捉了贼的阿黄了!几个月不见,长壮实了嘛!”中年壮汉也来摸我的头,丝毫不怕我会咬他。摸完了头,又来摸我的身体。想起他那粗糙的大手,我浑身不舒服,想要摆脱他走开,动了几次,居然未能摆脱! 我大恐,仿佛又回到鬼洞中的那一刻。自己无法掌控自己的身体,这是何等恐怖的事情!我灵魂里的那丝颤动又活跃起来了…… 虽无奈,但又只好老老实实地接受完中年壮汉的“免费体检”,他一松手,我反而不忙着跑开了,就站在原地听他们说话。 “啧啧啧,好体格!”中年壮汉赞道,显然对我健壮的身体很满意,“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体格的狗了!潜质很大,潜质很大!”看他脸上的笑容,简直要跑到耳朵上去了。 “你说什么?”女主人有些不解地看着他。 “嫂子,我的意思是说,你养了一条好狗啊!”中年壮汉答道,笑意盈盈。 “是啊,阿黄是好狗!”女主人的自豪之情溢于言表,摸着我的头。 中年壮汉挪了挪身子,看看我,再看着女主人:“嫂子,我有一个不情之请,恳请你答应。” “看你,什么事这么郑重,我们还客气个啥,你说吧,但能做到,我无不应允的。”女主人有些责怪的样子。我知道不是真的责怪,人类的表情就是这么复杂,明明不生气,表面上却是一副生气的样子。我们狗类可简单多了,喜怒哀乐直接又干脆。 “那我就说了,你可不要不舍得哟!”中年壮汉狡黠地一眨眼,我忽然闻到了一种危险的味道,不好,这事情肯定跟我有关! 果然被我猜中了,中年壮汉的一席话,不仅让我听了目瞪口呆,女主人和一直恭敬地坐在一旁未发一言的少主人都不由惊讶起来。 中年壮汉要把我带上山,认真训练我,让我成为最好的猎犬! 猎犬?最好的猎犬?我惊呆了。 女主人和少主人也是满脸不可思议,不是舍不得我,而是中年壮汉开出的条件。他说:“你家阿黄是我这辈子看到的最有潜质的狗,肯定能成为一条好猎犬。我也不会夺你们所爱,只是带上山训练几个月,然后送回来,包你们会满意。”看到少主人的表情,他最后说:“就算是我送给翠儿的另外一份嫁妆吧!”然后不说话了,看着女主人和少主人。 女主人和少主人从惊讶中醒过来,看看我,又看看中年壮汉,犹豫了片刻,竟然点头同意了。我是多么不愿意他们同意啊!可我能怎么办呢? 离家出走?我脑子里闪出这个念头,但很快被自己的理智压制住了。不,我再也不离家出走了!流浪狗的日子我已经受够了!况且,我怎么离得开女主人和少主人呢?我也不想他们为我再次伤心啊! 想到上次我生病时女主人焦虑的眼神和疲惫的脸色,我心里隐隐作痛。再也不能让女主人为我多操心了! 我心里出奇地平静,默默看了一眼女主人和少主人,举步走出堂屋,走到小花、大头和小灰身边。它们都看着我,小灰也不蹦跳了,显然刚才的对话它们都听到了。 “你真的要跟这个人上山?”小花小心地问我,眼里充满期待。它也不愿意我走吧? 我默默地点点头。 “你的主人怎么能随便把你送走呢!”小灰蹦跳起来,愤愤地说。 “小灰!”大头止住了它,轻轻一摇头,无声地一声叹息。 我们走到东厢房的屋檐下,默默躺下,都不说话。气氛跟天气一样,非常闷热,好像又在孕育一场暴风雨。 中年壮汉在女主人家吃过了午饭,他们又凑在一起商议事情了。我没心情听,就独自躺在外面打瞌睡。小花它们都回家去了,似乎不愿看到我被带走,整个下午它们都没来。 下午过半时,云层堆叠天空,太阳不那么猛烈了。中年壮汉走出来,在我脖子上套上了一个项圈,再拴了一条绳子。我知道没用,索性放弃了反抗,任他施为。 “嫂子,文伟,我走了,你们不必送了!”中年壮汉挥着手,另一只手牵着我,走出院门,走向朝东的石板路。 拼命想要回头,又被用力地拉拽着,我无奈地挣扎,忽然想起在大城市时听到过的一个词:“被”。天啊,我这不是遭遇了“被”么? 我就要这样“被”生拉硬拽地带上山了,也不知道那里有什么恐怖的日子在等着我。我隐约觉得,山上的生活肯定不轻松…… (今天第二更奉上!尽管是由于网站方的原因,原定上周五开始的本书的“字推”未能按时进行,但我绝不食言,到月底的每天两更不会改变!请用你的收藏和推荐来支持一下作者吧!)###第26章 苦日子 走出村子,走过田野,我们一人一狗,走上了登山的泥沙路。 在出村时,我看到了许多诧异的眼神,有人,也有狗。他们看着我,小声议论着,但没一人向中年壮汉询问。只有一些人在跟他打招呼时,顺便看了看我,然后目光滑向别处。中年壮汉只是笑着,寒暄着,也不对他们说我的事,仿佛手里不是牵着一只“名狗”,而只是拿着一根绳子。 我超级郁闷,干脆也不看村人一眼,专心致志走我的路。好不容易出了村子,把那些目光甩在后面了,我才重重舒了一口气,感觉身上轻松了许多。 上山的路并不好走,泥沙路只能走过一辆牛车。起初还算平缓,我边走还边好奇地观赏山景。走到后来,可能是中年壮汉换了另一条便道。这路就不好走了,弯弯曲曲,高低不平,沙石都是松动的,踩上去难以着力。我小心翼翼地挑着下脚处,一蹦一跳的,很是费劲。观赏景色的兴致早飞远了,只能专心走路,要不然非摔跤不可。 中年壮汉却像没事人一般,健步如飞,悠闲自在,速度不受影响。耷拉着舌头,喘着粗气,我勉强才跟上他,免得脖子上被他扯得生疼。第一次走真正的山路,让我吃尽了苦头。后来我看到山路就犯怵,可能就是这次留下的阴影。经过了无数次的磨练,我才把这点阴影从心底抹掉。 七弯八拐,上坡下岭,不知道走了多久,我终于看到半山腰出现了一大片房屋,知道目的地要到了。拖着酸麻的四肢,我跟着中年壮汉走进了一个山寨。我以为苦难已经结束了,哪知道真正的苦日子还没开始呢! 走过错落有致的石板台阶,我们在寨子上部的一幢房子前停住。还没等我仔细观察环境,一个绿色的熟悉身影就从屋子里飞出来:“爹,你回来了!” 不用看,只听声音,我也知道她就是那个绿衣美眉——翠儿,少主人的未婚妻。看到她,我心里生出一种亲切之感,身上的疲惫也消散了大半。 “慢点,慢点!看你,都要嫁人了,还是这么不知道稳重。”中年壮汉一改路上板着的脸孔,露出了会心的微笑,看着跑出来的女儿,眼里满是喜悦。 “嗳?你怎么把文伟哥家的阿黄带来了?”翠儿看到我,非常惊奇。我不由自主地对着她摇头摆尾,心里也奇怪自己为何会这样,也许是因为少主人的缘故吧。 “呃,事情有点复杂,有空我再跟你讲。”中年壮汉说着,把绳子交到翠儿手里,“这狗以后就归你照料。今天肯定累了,多喂些肉给它吃——大树、小树呢,又在后面弄狗了?” “他们两个,除了整天跟两只狗玩在一起,还会有什么事?这下好了,我也可以跟这只狗玩了!看他们还得意不?”翠儿高兴地答应着,接过绳子,把我栓在院子一边的木柱上,然后兴冲冲地跟着中年壮汉走进屋子去了。 “玩狗?玩什么狗?”我大惑不解。 暂时找不到答案,我也不去多想了。站在院子里,这才有空仔细观察这个寨子的大概布局。 这个寨子坐落在一座大山的腹部,往上是郁郁葱葱的树木。四周也是山,一片墨绿,寨子就像一个婴儿躺在群山的手掌里。房屋依山势而建,都是用那种青灰的石块垒墙,人字形屋顶,上面是青黑色的瓦片。也有少量茅草屋,点缀在石屋之间,要低小得多。每户人家的房屋结构都比较简单,前面一个大石头围成的院子,进去就是一排三四间的屋子,没有女主人家那样的厢房。后面有的还有两三排房子,可能有其它作用。我没进去过,还不得而知。总之这个寨子给我的印象,厚实,简陋,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左看右看,我站得累了,就躺下来,让四肢好好放松放松。 “阿黄,快来吃饭!” 翠儿端着一只大碗快步走出来,边走边叫着。一股香气飘来,是浓浓的肉香。我不由自主地咽了一口唾沫,迅速站起来迎上去。少女主人真好!(可能是嫌拗口,我很少叫她“少女主人”,习惯在心里称她的名字翠儿。这是我第一次这样叫她,以后却很少这样叫。) 她把大碗放在我面前,白米中混着些红薯丝,上面是几块骨头和几片肉。香,真香! 也许是走得又累又饿了,也许是她亲手拿给我吃的,我吃得特别津津有味。吃完了,还把那只粗糙的大瓷碗舔得干干净净,能照出我的影子来。 翠儿一直站在旁边看我吃,我抬头看她,她的脸上笑眯眯的,让我感到更加亲切了。一下子,我的心贴近了她的心,我们好似相交多年的老朋友一般,默契,自然,亲近,无法一一说清,又不必说清。 “阿黄,吃饱了吗?”翠儿看着我,问话和眼神都很像少主人。我相信他们在一起的话,带给我的只会是更幸福。是啊,有主人关爱的狗是幸福的!我又沉浸在这种幸福之中。 “汪汪,汪汪汪,”低声欢叫,这是我回答她的方式,也是我表达幸福的方式。如果以后每天都是这样,那就不枉我辛苦奔波上山来了。 翠儿俯身拿起大碗,另一只手来摸我的头,我却一避,舌头舔上了她的手。白皙,柔滑,像没有骨头一般,这是我舔到她的手的第一感觉。她也不拿开手,还“咯咯咯”直笑,脸上漾出两朵红云,像天边太阳熏染下的云霞。美,真美! “爹带回来的狗在哪?”一个童音打破了温馨场面。 我抬头一看,从房屋的一侧跑过来一个孩童,十岁不到的样子,穿一身蓝色粗布短装,皮肤被太阳晒得黑黑的,散发着健康的光泽。他的头上光光的,像一只倒扣的葫芦瓢。看眉眼,跟中年壮汉有几分相似,浓眉大眼,稚气中带着英气。 “姐,这就是爹带回来的狗儿?”孩童走近了我,抬头问翠儿。他手里拿着一根短竹棒,上面有几个小孔,像是自制的竹笛。 “是的,它叫阿黄。”翠儿回答他,“小树,你不要打它的主意,爹说过要我照顾它的,你跟大树也说一声。你们两个呀,把那两只狗已经弄得鸡飞狗跳了,不许再弄阿黄了,听到了么?”她的语气好像很认真。 “知道了姐!我还没动呢……”叫小树的孩童有些不高兴,嘟哝了几句,就凑过来看我。“这狗会咬人吗?”他问道。 “当然会啦!哪有狗不咬人的!”翠儿的话里有恐吓的味道,意图很明显。 咬人?我可没咬过人!我心里表示抗议,嘴巴却配合地叫了两声。小树吓得把伸过来摸我的手连忙缩了回去:“唉呀,真会咬人哩!” 我看了看他,再看看翠儿,心里陪她一起暗笑。 “哈哈,小树胆小鬼!”另一个男孩的声音响起,从小树出来的地方又走出一个人来。十四五岁上下,除了一根辫子左右摆动,长相、打扮跟小树很像,只是高了半头而已。我想起中年壮汉的话来,他应该叫大树,小树的哥哥,翠儿的弟弟。 “哥,你快来看!”小树却不以为意,招手叫他过来。 大树走到我身边,伸手就来摸我的头,也不怕我咬他,手势很像中年壮汉。我扭动了几下,他的手顺势跟上,经验颇为老到。我“嘤嘤”地低声叫着,就是没能摆脱他。可恶的绳子,把我限制在一块那么小的地方,哪能让我尽情发挥? 在我身上摸看了一个来回,大树才放开我,嘴里“啧啧”起来:“好狗!爹的眼光真不错!真是好狗!”我是第二次听到类似的话了,没什么特别感觉。 翠儿却好奇起来了:“大树,你说这也是一只好狗?好在哪,能跟黑獒黑勇比么?” 黑獒?黑勇?好熟悉的名字,在哪里听过呢?我一愣,快速在脑子里搜寻起来。黑……黑猛,黑獒,黑勇……我知道了!是黑猛对我说过的,它有两个哥哥,名字就叫黑獒和黑勇,它那么念念不忘,没想到今天我在这里却听到了它们的消息。如果我告诉黑猛,它该会多高兴啊……想到这里,我真有些迫不及待了。可惜被绳子拴住了! “哪能跟黑獒黑勇它们比!”大树露出不屑的神情,“你们看这只狗,齿序很短,不过两三岁而已。黑獒黑勇都是六七年的老狗了,身体壮实着哩!” 说我不行?我当即就有了意见,黑猛还是我从鬼洞里救出来的呢,我会不行? “汪汪汪,”我大声叫起来,表达我的不满。 我的叫声惊动了屋里人,一个中年妇人走了出来,朝着姐弟三个叫道:“翠儿,天都晚了,还不快带弟弟进屋吃饭!” “来了,娘!”翠儿答应着,拉起小树的手,就要往屋里面走。 “你爹叫你把带回来的狗也关到后屋去。”中年妇人边回身边说,顺手拿起门边的一张小板凳,走进中间的堂屋去了。 “哦,我就去。”翠儿放开弟弟,走回来解下绳子,牵着我往屋旁的一条通道走。我也快步走着,可以见到黑猛的两个哥哥了! “姐,别跟黑獒黑勇靠得太近了,小心它们打架!”大树在后面叫道。 “我知道!”翠儿不回头,带我继续走。 穿过走道,往左一拐,两间稍低的石屋出现在眼前,这时,我也闻到了同类身体的气味,从一间屋子里飘出来。翠儿牵着我走进了这间屋子。 “汪汪,汪汪,”迎接我的是几声浑厚的犬吠,声音里透着力量。两只身材高大的黑狗紧紧地盯着我,眼里满是戒备。 翠儿把我栓在一个离它们稍远的地方,对它们说了句:“黑獒,黑勇,不许欺负阿黄!”就匆匆走出去了,因为前屋传来清脆的叫她吃饭的声音,是小树在叫她。 “两位大哥你们好!我叫阿黄。”等她出去了,我马上主动跟那两只黑狗打招呼。人类常说,伸手不打笑脸人,礼多人不怪,我们狗类也一样,礼貌客气总比傲慢无礼更能赢得他人的好感。 “你好!”其中一只狗淡淡地回应我,眼神却没有什么变化。它们的脖子上也套着项圈,绳子拴在另一边的木桩上。看它们的身材,比黑猛还要高大些,身上的肌肉凸起,仿佛蕴含着无穷的力量,令我望尘莫及,自叹不如。它们同时也在打量着我。 互相看够了,我还是主动开口:“你们可能不认识我,但我却早就知道你们两位大哥的名字了。”不等它们问我,我直接说:“是黑猛告诉我的。” “黑猛?你认识黑猛?”两只黑狗几乎同时惊叫起来,都向我走近了几步。我被它们吓了一跳,赶紧后退几步,保持距离。它们身上的力量带给我一种无形的压力,跟上次那个郑屠很相似。 “是的,我跟黑猛是好朋友……”我把与黑猛从相识、相斗到鬼洞的经历一一向它们讲述。这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的口才原来那么好,讲到关键处,那两只黑狗都不由紧张起来,仿佛自己也在当场。 讲完了,再看它们,它们的眼神已经变了,没有戒备,只有赞许与信任,还闪烁着几丝异样的光芒,跃跃欲试的样子。我想它们肯定想去跟那条弄伤了它们弟弟的巨蟒斗一斗了。 果然,一只更老成的黑狗叹了一口气说:“三弟的经验太少了,怎么能跟蟒蛇近身斗呢!”它应该是黑氏三狗中的老大黑獒。 “是啊!”黑勇也有同感,惋惜地说,“可惜它跟了那样的主人,要是也跟我们的主人,就不会吃那么大的亏了!” “阿黄,谢谢你!”黑獒和黑勇很郑重地对我说,眼神很诚恳。 “两位大哥别客气!”我慌忙回应它们,没想到它们威猛的外表下竟有如此柔情。我知道,开端不错,以后的日子也就不会太难了。 “你说主人带你上山来干什么?”黑勇问我。 我苦笑一下,又把上山前后的事情说了一遍。 “训练你成为好猎犬?”它们都盯着我,眼里不约而同地露出几分古怪神色。 看了看我,黑獒开口了:“阿黄,你要有准备哟,苦日子还在后头呢。那个苦日子啊,经历过了才知道。” 苦日子?什么苦日子?我一头雾水。 苦日子,苦日子……会有怎样的苦日子在等着我呢? (本书作者现在的日子也不好过啊!看书的多,收进书架的少。请支持一下吧,你只是轻轻一点,却是对作者最大的支持!先谢了###第27章 有一种训练叫见鬼 山里的夜色很快就降临了。 石屋没门,从里面可以看到外面一片黑沉沉的,天上的星星一闪一闪,像是跟地面靠近了些。有轻微的昆虫鸣叫忽悠悠传进来,把整座大山衬得分外宁静。 躺在石屋子里,我跟黑獒、黑勇聊起来,知道了它们离开黑猛后的情况。 当年,它们两个一起被老主人卖给了现在的主人——胡老爹,就是中年壮汉。胡老爹祖辈上都是猎户,得到两只黑狗后,发现是两只好苗子,他非常高兴,花了很多心血来训练它们,把它们训练成了百十里内数一数二的好猎犬。 “你们抓了很多野兽吧?”我好奇地问它们,心里充满崇拜之情。 “没什么。”它们淡淡一笑,不置可否。 “训练很辛苦吗?”我转移了话题,说出了我心里早就想提的问题。 它们对视了一下,眼神很复杂,我一下子无法吃透其中的含意,只能炽热地看着它们,盼望能听到好消息。对于所谓的训练,说心里不忐忑,那肯定是假话。我只想在山上顺顺当当地过好每一天,尽快结束训练回到女主人他们身边。理想是个太过高远的东西,我可没有那种想法,还不如啃啃肉骨头、陪陪女主人那样实在。 还是黑獒先开口,它告诉我,对猎犬的训练,一般分为体能、技巧和实践三个阶段。要想成为一只优秀的猎犬,自身素质很重要,后天的训练更是不能少,要在不断的实践中认真总结,这是迅速成长的关键。“人类常说,付出多少,就能得到多少,这句话同样适用于我们猎犬。”黑獒最后强调说,然后看着我。 我被它们看得心里发毛了,连忙说:“两位大哥,你们别对我抱太大的希望,我呀,从来就没想过要做猎犬,更别说什么好猎犬了。不过你们别担心,我也不会偷懒,再怎么样我也要对得起女主人和少主人,我不想让他们失望。” 听了我的话,它们眼里有了一些安慰。我却心里有些烦躁,为胡老爹莫名其妙的举动而气恼,为自己当初为何不激烈反对而懊悔。想到这些,我躺不住了,站起来不停走动,顾不得脚下的酸涩。 唉,人类老说什么做人难,我们做狗也不容易啊! 黑獒黑勇都没说话,只是看着我来回走,眼神里看不出在想什么。 走得累了,我再躺下来,跟它们打了个招呼,打算睡觉。 静静趴着,脑子里却是翻江倒海,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正当我迷迷糊糊做着一个怪梦的时候,一个叫声把我惊醒:“起来!都起来!” 我一个翻身,连忙爬起。黑獒和黑勇也起来了。我们都看向门口。胡老爹右手抓着一顶圆形斗笠,左手持一根细木棍,正威风凛凛地站在门口,像一个指挥千军万马的大将军,气势逼人。 “先吃早饭,然后训练!”“大将军”发令了,手里的木棍一挥,带出的煞气直逼我的心底。 天哪,今天就开始训练了!我暗自心惊,又不得不乖乖服从——绳子攥在他手里呢,还想往哪儿跑? 胡老爹走过来,给我换了一个软的项圈,比原先用铁丝做的那个硬硬的要舒服多了。 “来,都来吃饭!”翠儿端着大碗走进来,依次放在我们面前,还特意把一只小木桶放在我前面,里面是清水。 吃完了,喝饱了,我跟着黑獒黑勇,在胡老爹的带领下,走出院门,沿着石阶走向山的东面。翠儿也在后面急急地跟上来,她的两个弟弟却没来。 太阳刚刚爬上东面的山头,红红的,天上没有云,预示着今天又会是一个大热天。一路上,寨子里的鸡鸣狗叫和着山林里的鸟鸣扑翅声,构成了山区独有的美丽景致。我走着,看着,欣赏着,感觉特别新奇。 爬上一个小山坡,一块空地出现在眼前。大约两个篮球场的面积,周围都是竹木,长得很茂盛。空地中间摆放着不少石块,有高有低,还夹杂着一些木桩,不知用来干什么的。 我盯着胡老爹的一举一动,想看看他能弄出什么名堂来。很快地,我就被他的“名堂”弄得七荤八素了。 他在栓我的绳子上又接了一条长长的绳子,然后站在场地中间的一块大石头上,把黑獒黑勇的绳子解掉了,指挥它们在场地上跑起来。看着黑獒和黑勇围着场地一会儿窜高,一会儿跳低,一会儿攀岩,一会儿越沟,我马上明白了他训练的方式。 黑獒和黑勇分别跑了三个来回,走回到我身边,只见它们的气息长了,胸腹起伏着,但没有吃力的样子。 “看你的了!”黑勇低声对我说,下巴朝胡老爹摆了一下。 我感到项圈收紧了,被拖到了起点处。 “啪!”一下清脆的木棍敲击石头声,伴着一声吼叫:“跑!”我一个激灵,撒腿就跑。有石块,跳起;有水沟,越过;有弯道,扭身……我奋力跑着,想表现得积极些,也不能让黑獒它们看轻啊,况且翠儿还站在一旁看着呢。 跑啊,跳啊,气息开始急促了,脚下开始沉重了,原本以为可以一跃而过的石头也变得难以逾越了。我盯着前面,脚下未停,心却凉了半截:跑了这么久,我才跑了不到两圈!想想黑獒它们三圈一口气下来,还是气定神闲的,而我呢? 正想着,注意力一分散,我马上吃到了苦头。眼前是一块半人高的石头,按照平时的水平,我完全可以一跃而过的,现在不知怎么了,我一窜,四肢落在石面上,竟然没有翻过去。我四肢用力,试图抓牢石头,但重心还在后面,身体不能自抑地往后倒。我慌了,再用力抓,可惜已无回天之力,“沙沙”,趾爪在石面上划过,身体已经重重地摔下…… “啊!”翠儿的惊叫几乎与我心里的声音同时响起。“噗通”,我感觉身体像是砸在石板上,疼痛伴着酸麻瞬间传遍了全身,痛楚,酸涩,一齐涌了上来,眼睛鼻子都是酸酸的,分外难受。仰天躺在那里,我一瞬间有了不知自己身在何处的感觉,极是玄虚。 “阿黄,你怎么样?”翠儿跑过来了,摸着我的头急急地问;黑獒和黑勇跑过来了,站在我身边默默看着我。眼睛的余光里,胡老爹跳下了大石头,快步走到我身边,伸手就在我身上,尤其是在背上摸。我感到身上更酸痛了,但没有明显的刺骨感,也就没有吭声。都怪我自己开小差,我不能让他们瞧不起! “还好,还好!”胡老爹庆幸地说,“没有大碍,躺一会就好了!”他像是在安慰我,也安慰翠儿。 “还说没事,你看,阿黄都出眼泪了!”翠儿心疼地说,摸着我的脑袋不放,用嫩滑的手指帮我擦去泪水。 胡老爹“嘿嘿”一笑,没有答话,走到一边去牵黑獒黑勇。 “阿黄,咱们不训练了,我带你回家!”翠儿试图把我抱起来,却又抱不动,努力了几次也没用。 “不行!”胡老爹在一边板起了脸孔,“这么一点小伤就不练了,练到猴年马月也没用!你看看黑獒黑勇,哪个没吃过大苦头,要不怎么能有今天?翠儿,你别护着它,要不我怎么向文伟交代得起?” 天啊,还要不要狗活了!受伤了也不让我休息,这是什么见鬼的训练啊!我心里愤愤不平起来,索性躺着不动了,尽管我已经可以活动四肢了。 “爹,你看阿黄还不会动哩!”翠儿仍在努力想把我“救”走。 “不行!”胡老爹的态度还是那么坚决。 气氛陷入僵持中。 “爹,姐,你们怎么了?”大树的声音适时响起,两个孩子跑到了场地里。 “阿黄摔伤了,爹却还要叫它训练!”翠儿说,话里有讨援兵的意味。 “就这么个地方摔下去也会受伤啊,真没用!”小树一点都不留情面,指着刚才我跳而没过的石头嚷嚷道。 “是啊,要是黑獒,一下就过去了。黑獒,快,跳过去!”大树也火上浇油,赶着黑獒就来跳,黑獒也不用助跑,轻轻一跃就过去了,乐得小树直拍手,也要叫黑勇去跳。胡老爹一把止住了他,拦住黑勇。 “真见鬼,居然说我没用!”我没空去欣赏黑獒的表演,心里早就气愤起来,“人有失手,狗有失蹄嘛,你们不要小瞧我!”我一翻身,四肢着地站了起来,全身一甩,把最后的一点酸痛也甩没了。 “汪汪,汪汪,”我冲着大树、小树叫了几声,不能被他们瞧不起! “哈哈,阿黄又要跳了!”小树又拍起手来,很高兴的样子。翠儿也高兴起来了,拍着我的头,直夸我“有志气”。 “好,继续训练!”胡老爹站回中间的石头上,挥动木棍叫着。 再次跑动,我吸取了前面的教训,不敢分心,专心跑跳,努力使得呼吸平稳、绵长,掌握好节奏。这样跑啊,跳啊,我总算跑完了三圈,已经是气喘吁吁,舌头伸得老长了。 翠儿走过来,心疼地摸着我,让我躺下来好好休息。我感到乏力的身体舒服了许多,感激地舔着她的手,痒得她“咯咯”笑个不停。 我与黑獒黑勇轮流上阵,在翠儿一家的注视下反复跑着跳着。我已经没了跟黑獒它们争胜的心思了,一心盼望训练快点结束,好回去美美地躺下来睡一觉。 太阳挂上半天的时候,训练总算结束了,我喘着,拖着无力的四肢跟在翠儿后面回去,也没再跟她嬉闹了。要知道,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真正的疲惫,这个滋味实在不好受。 回到石屋子里,我一头栽倒,躺在地上闭眼就睡,连水都是翠儿灌的,只是下意识地张嘴而已。 无梦的一觉醒来,太阳已经偏西了。我刚想站起来,四肢却拿不出多少力气,反而是一阵酸麻,像有无数的蚂蚁在骨头上啃着,想要摆脱却又无能为力,心里的别扭甭提有多难受了。 过了一会儿,翠儿进来了,端来了米饭与肉块。我一边吃着,一边不时抬头看她,泪水不由自主地流下来了…… 真正的苦日子拉开了序幕,每天天刚亮,我在胡老爹的押解下,准时到场地训练,时间越来越长,要求越来越高。很多次我想放弃,然而看到翠儿那关切的目光,感受着她柔滑的手指在我身上划过,我一次又一次地战胜了心里的怯懦,昂首挺胸跑向那一个个越来越低矮的石头,把它们一次次甩在背后…… 快乐的日子过得特别快,相反的,苦难的日子就过得特别慢了。我没去计算到底过了多少天,只是感觉黑獒和黑勇眼里看我的神色越来越不同,胡老爹呼喝的责骂越来越少,而翠儿脸上的喜色越来越多了。 在大树与小树的惊呼声中,我与黑勇同时到达终点,正式结束了在空地上的训练,转移阵地,跟着胡老爹走进了一片山林——技巧训练开始了! 技巧训练的内容很广,有嗅觉的训练,主要练习气味的分辨与追寻;有听觉的训练,要求能在噪杂的环境里听出特定的那个声音,能听到人类察觉不到的轻微声响;有味觉的训练,通过舔舐,能分清不同事物,明白哪些可以吃,哪些不能吃。还有观察环境,判断时机,扑咬敌人,游水避火等等方面。我惊叹于胡老爹的训练花招迭出,只有我做不到的,没有他想不到的。后来我想,传说中后世的警犬训练,大抵也不过如此吧。 每天训练回去,我常常是走进石屋就倒头大睡,也没空去跟黑獒黑勇概叹苦日子到底苦在哪里。它们只是含笑看着我,仿佛看着一个小弟弟在快速成长。我自己也感受到了自己在长大,身体在一天天壮实,潜力在一天天挖掘出来。当那天我站在一座山顶的岩石上冲着山谷大叫时,我才发觉自己的声音更加响亮了,在空空的山谷里回荡了好几个来回。我激动不已,训练的劲头更足了。 时间在一天一天飞跑,日头已经不那么毒辣了,有些树上的叶子开始变黄了。一片叶子飘落在我的头上,我知道秋天要来了。 这天傍晚时分,我顺利地把胡老爹埋在一个山窝的那块布头找到,用嘴叼着,兴冲冲跑回去交差,好领取他给我的特别奖励——一块肉骨头。路过一片竹林时,我感觉有什么东西在盯着我。回头四处看了看,却没发现有什么人或野兽。再走,感觉告诉我那个东西还在看着我。我奇怪了,经过训练,我的各方面能力已经提高很大了,这些天检验下来,从未失手过,今天却好像不灵了。 到底怎么回事?我索性不走,站在原地仔细观察起来。 “沙拉,”背后的竹林里似乎有声音,我猛一转身,只看到几株竹子的上面好像有东西从上面一飘而过,闪过一股风,然后又回复了平静。 真是活见鬼啦,那是什么东西?难道又是胡老爹弄出来的训练新名目? 我站在那儿,满心疑惑,久久没动…… (先谢谢各位书友的支持!有你的大力支持,作者的写作热情肯定更高!今天两章近万字奉上!请继续收藏和推荐!)###第28章 现代PK原始 又站了一阵,再也没有动静了,那种被盯着的感觉也消失了。 我疑惑着,叼着布头撒腿就跑。回去迟了,肉骨头就要飞跑了,我可不会干这样的傻事。 回到家,把布头交到胡老爹手里,我接过肉骨头,趴在地上美美地啃起来,也不忘抬头来看一看。因为翠儿正在一边笑眯眯地看着我。 “爹,你看阿黄现在怎么样,算不算好猎狗?”她问胡老爹。 胡老爹脸上也含着笑,捏着那块布头,眼睛看着我,像在欣赏一件得意的作品。我被他盯得不舒服了,叼起骨头走到一边继续啃。再文雅秀气的狗儿,啃骨头时的样子不可能会好看。前肢扒着,横咬竖啃,口水哗哗,哔哔剥剥,要说多难看就有多难看。不是我们狗族不想改变一下这个不雅的形象,实在是祖先传下来的习惯,不是说想改就能改的。况且话又说回来了,凭什么要我们改,而不是你们人类改一下评价的标准呀,难道世间万物真的非要按照人类的意愿来生活? “已经不错了,有点出乎我的意料。现在最缺的就是实地磨练了,要知道再好的猎犬也要在行猎中积累经验,才能达到熟能生巧的程度。”胡老爹慢悠悠地说。我却不去理会他,反正我又不想真的做猎犬,强或弱似乎跟我关系不大。 吃完了,我舔了舔油兮兮的爪子,起身到翠儿那里去喝水。每次我吃好饭,她总会提着小水桶喂我喝水,今天也不例外。 “咕咚,咕咚,”我美美地灌了半肚水,打着咯回后面的石屋睡觉。 “阿黄真要成了好猎狗,文伟哥该要高兴死了!”我听到翠儿在后面对她的父亲说,话里很是欣喜。 踩着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我走进石屋,黑獒黑勇正躺在地上。见我进去,都抬头来看我。我与它们早已熟稔了,我尊它们为大哥哥,它们也乐于认我这个小弟弟,并且在训练中非常关照我。当然这个关照不是帮我偷懒,而是把它们自己的经验毫无保留地教给我,让我获益匪浅,少走了很多弯路。 我客气地跟它们打了个招呼,在地上躺下,眯了一会儿眼,脑子里的疑问越来越大,实在忍不住了,就把在竹林边的事情告诉了它们。 “有这样的训练吗?”黑獒黑勇都看着我,眼里也是疑惑。 “没有?”我大出意外,头上的雾水更浓了。 怎么回事呢?我念叨着,慢慢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早,我习惯地醒过来,做好了训练的准备。 然而,直到翠儿把我们的饭碗拿走很久了,也不见胡老爹的身影。我感到很奇怪,觉得空气里似乎透着一种不平常的气息。黑獒黑勇也不停地张望着,同样感到了异样。 “黑獒、黑勇,要去公牛岭啦!”小树蹦跳着跑进来,熟练地拿起地上的绳子拴在两只黑狗的项圈上,拖着它们就往外走。黑獒与黑勇对视了一下,然后看了看我,跟着走出去了。 公牛岭?这是什么地方,值得小树这么兴奋么?我跟在后面也出去。 还没到前面的院子里,一阵狗的吠叫声噪杂传来,从声音来判断,狗的数量不会少于五六只。果然,当我们走进院子的时候,一副热闹景象吸引了我。只见院里站着一群狗,都是高大强壮的样子,颜色以灰、黑居多。看见我们出来,一只额头上有一块黑毛的灰狗主动打招呼:“黑獒黑勇两位大哥,你们好!”眼里的崇敬之意清晰可见。 “你好!你们好!”黑獒不愧是寨里猎狗们共同的大哥,从容不迫地向这些狗打着招呼,“来,今天正好有机会,我给大家介绍一下阿黄,”它向众狗示意我,“它叫阿黄,是我三弟的好朋友!它的本领也很强的,快赶上二弟了。” 听了它的话,这群狗才把目光投到我的身上,眼神有些难以置信。是的,黑獒说我的本领快赶上黑勇了,实在是抬举我,我知道自己与黑勇还有一定的差距,不是能力方面,而是在经验上明显不足。我知道第一次跟寨子里的猎狗见面,黑獒想树立我的地位,也就不想辜负它的好意,用目光与众狗问候,没有说话。我们狗族信奉的是实力第一,有黑獒的话,这些猎狗不会轻视我的。 果然,狗群的目光明显变了,有几只还主动跟我寒暄起来。我也不卑不亢地应答着。眼睛余光里,我看到黑獒露出了笑意,似乎对我的表现很满意。 “胡大哥,这次狩虎当然是以你为首啦!”几个打扮得很干净利索的汉子与胡老爹一起从中间的堂屋走出来。他们手里都拿着各式狩猎工具,有的是长刀,有的是三齿钢叉,还有的扛着大捆的绳子,背着水壶包袱等等。 “那好,这次我们一定要把这只老虎猎到,免得它再害人。从去年到现在,它已经害了三条人命了!”胡老爹说,其他猎户也连连说是,个个摩拳擦掌起来,恨不得立马手到擒来。 “这是怎么回事?”趁着众人整理东西,黑獒问那只头上有黑毛的灰狗。 “听主人说,去年我们在母牛岭没抓到的那只老虎跑到了公牛岭,前几天伤了一条人命,官府悬赏要捉拿它,生死不论。”灰狗的几句话让我很快明白了事情的前后过程。 它们要去出猎了!但是,胡老爹会带我去么? 我很快就失望了。胡老爹与众猎户分派任务时,我耸着耳朵听到最后,没有我的名字,我被排除在外了! 我不高兴了,凭什么不让我去?我“汪汪”叫了几声,想引起胡老爹的注意,可他好像没听到一般,看也不看我一眼,继续忙他的。 郁闷!超级郁闷啊! 我只好站在一边不吭声了。黑勇来安慰我,我也高兴不起来。 “爹,我也要去!”这时,大树从屋里跑了出来,跑到胡老爹身边对他说。我一听来了劲,如果他能去,我也就有机会了! “不行!”胡老爹的回答非常干脆,“你还太小,就在家里带好弟弟,再管好阿黄。记住了,不许偷偷跟来!”真是知子莫若父,一句话就堵住了大树的退路。我也知道,大树的歪点子特别多,经常有一些让人料想不到的念头冒出来。为了这个,他没少挨胡老爹的责骂。可能是娘亲宠着的缘故,他还是没多少收敛。 大树没说话,转身往屋里走。我看到他的眼睛一眨一眨的,肯定又在动歪脑筋了。 众人准备停当了,带上工具,牵着猎犬就走。我只能眼巴巴地看着,看着他们走出门,听着狗叫声渐渐远去。 “阿黄,我们进屋去!”翠儿走出来叫我,带我走进堂屋。这间堂屋我这是第二次进来,不是我不想进来,是胡老爹不让我进来,就连他宠爱的黑獒黑勇也不让进。听黑勇说,胡老爹很讲究,说猫啊狗啊进到人住的屋里跟人混在一起不像话。上次我进来也是因为胡老爹不在家,不过刚走进去就被翠儿的娘亲赶了出来,弄得早已习惯进屋的我一片茫然。今天翠儿居然要带我进去了! 我高兴地走进堂屋,看到翠儿的娘亲正在一角用自制的机器织布,“吱呀,吱呀”的声音很有节奏。她看了看我,却没说话,也没赶我出去。 “阿黄,我们来玩!”小树看到我,跑过来逗弄我。我也摇头摆尾,跟他玩在一起,还不忘舔舔翠儿的手,逗得他们都开心得哈哈直笑。 一边玩着,我一边暗暗观察大树。他嘟着嘴看着我们玩,却不过来一起玩,眼神闪烁,不知在想着什么。 午饭之后,翠儿带着小树去菜地浇水,本来也要叫我去,但大树说要跟我玩,只好把我让给了他。 大树带我在院里玩了一会转圈圈的游戏,然后他轻手轻脚走进屋,拿了一把猎刀,背着水袋包袱,又偷偷摸摸走出来,拉着我就往外面跑。我一看,明白了他的心思,大树要带我偷偷进山了! 我心里一阵兴奋,没有做声,跟着大树埋头赶路。出了寨子,向北面的山路走去。猎户们去的公牛岭应该就在北面吧,看远处山峰高耸,林密草茂,肯定比我去过的山岭要险峻得多。 大树牵着绳子,让我走在前面,一边示意前进的方向。我们一人一狗行进在树林间的小路上,越走山林越密,光线越暗。我有些犹豫了,看着前面的羊肠小径,心里有些发虚,也有些害怕。大树却在后面吆喝着,催我快走。 我硬起头皮,顾不得许多了,小跑起来,呼吸开始有些急促。亏得这些天强化训练,否则我早就感到吃力了。大树也在后面喘起来,却没叫停。 翻过了两个山岭,我们已经走在高大的林木之间了。树林里不时传出各种鸟鸣声,还有隐约的兽类的叫声,使得林间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 嗅着黑獒的气味,我们来到了一个岔道口。实际上,不用大树指路,我也能跟上猎人的队伍不会迷路。根据气味,众猎人走的是左边那条路,我刚要走过去,后面大树一拉,把我拽住了。 “阿黄,走右边!”他在后面叫道。我回头朝他叫了两声,告诉他应该是左边。他却不听我的,执意要走右边,说是另一条近路。我没办法,只能听他的。 抬腿撒尿,然后小跑着,我跟着大树开始爬一段长坡。爬完了,又是一段下坡路。“阿黄,快!”我们快跑起来,呼吸都急促了。 在一棵大树下休息了片刻,喝水,喘息,起身,我们继续赶路。不知不觉中,我看到阳光开始隐藏在枝叶后面了,天色昏暗了许多。“哗啦啦,”一阵风吹过树梢,声音显得更加响亮,带来一丝阴影,掠过我的心头。我不由打了个激灵,停住步子看看四周,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地方,树还是树,枝叶还是枝叶,小径却越来越难走了。 “呜——”忽然,一个凄厉的野兽叫声清晰地传来,离我们并不远,且好像还在向我们迫近。我与大树不约而同地停住了。 这是什么野兽的叫声?很陌生,却又似乎有些熟悉。奇怪,我以前听过这种声音么?我迷惑着,抬头看大树。 “不好,是狼!”大树已经变了脸色,惊叫出声,“阿黄,快往回走!”他拉着我转身就跑。毕竟只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在这杳无人烟的大山里,遇到危险的本能反应就是躲。 是狼!我明白了,是我的祖先呢,没想到来到大清朝,竟然有机会见到生活在原始状态中的狼。其实我是见过狼的。那次,我心血来潮,特意与几只流浪狗偷溜进动物园,去看传说中我们狗类的始祖,看了之后,却失望不已。那些狼啊,挺着被人类喂得肥肥的肚子,慵懒地在铁笼子里散步,根本没有我们所盼望的威武姿态,更别说听到充满野性的嗥叫了。 我要看到真正的原始的野狼了!我心里莫名其妙地居然有些激动,丝毫没有害怕的意思。可现实很快击破了我的幼稚。 还没走几步,大树又停下来了——前面也有狼! 我终于看到了真正的野狼。灰白的身体,头顶到背上是一片灰黑;四肢挺立,两耳直耸,随时可以发起攻击;眼神锐利,紧紧盯着我们,射出贪婪攫取的目光,那意思非常明显。 “糟糕,遇到饿狼了!”大树的声音带着慌乱,连忙握紧猎刀,盯着前面的狼,小心戒备着。 不用他说,我也知道那是饿狼。要知道狼与狗一样,一般情况下是不敢主动攻击人的,除非是饿极了。今天我们竟然遇到了这样的饿狼! 听着后面越来越近的嗥叫,我知道今天不会善罢甘休了。我这只来自现代的狗要跟还处在原始中的狼相斗,原以为只是异想天开,今天却要变成现实了。 想起在城市时听过的一个流行词语来,PK,对,是PK!现代PK原始,谁会是最后的胜利者呢? 我突然又充满了期待…… (今天第一更。继续呼唤你的收藏与推荐!)###第29章 迷路了 我们一人一狗与前面的饿狼对峙着,后面的狼也在快速赶过来,听声音似乎不止一只。 不愧是猎户的儿子,大树也意识到了情况的危急,他脚下动了,缓缓向着前面的狼移去,猎刀对着狼头。我紧紧跟着他。我可不想他受到伤害,否则无法向翠儿交待,也就意味着无法向少主人交待。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距离越来越近了,情形就像干柴将要碰上火焰,到了一触即发的境地。前面的狼也戒备着,瞪着双眼,龇着牙齿,作势要跳扑过来。我已经超到了大树前面,全身肌肉绷紧,咧开嘴,发出“呜呜”的警告声,也充满了高昂的斗志,逼向野狼…… “啪啦,轰隆!”就在我们双方正要扑上去,撕咬在一起的时候,一声炸响把大家都惊了一跳,忙止住脚步。 打雷了! 随着雷声,一道雪白的闪电霎时照亮了有些昏暗的树林,雷声就像在树梢滚过。接着,雷声一下响过一下,在我们头顶炸开,震得头皮发麻,耳朵嗡嗡作响。 我看到那头狼犹豫着,感觉机会来了。如果等到后面的狼追上来,来一个前后夹击,我们的处境就危险了,我没法保证大树不会受到伤害,甚至能否保全性命都是个问题。越拖下去,情况只会越糟糕! 拼了!我下定了决心,管你什么现代还是原始,狭路相逢勇者胜,现在正是最佳时机! 我低吼一声,猛地挣脱了大树的手,四肢用力,身体前冲,向前面的狼跳扑而去! “阿黄……”我听见大树在惊叫…… 腾空,划过一道弧线,目标——狼的脖子! 扑实,推倒,张口,猛咬,一连串的动作好似行云流水,发挥出了这阶段我的最高训练水平! 饿狼好像还没从惊雷中清醒,或许也想不到我会主动发起攻击,又或者它已经饿得没多少力气了。我清晰地看到了它眼中闪过的慌乱,它极力扭身,尖利的牙齿闪着寒光,也向我咬来。 我岂能让它咬到,一摆头,狼的利齿从我左颊边掠过,惊出我半身冷汗。瞅准它左侧露出的空当,我脚下再次发力,身体前倾,前齿扑向狼的脖子。 突袭成功了!牙齿一紧,我感到有一股咸咸的液体涌进我的嘴里,又迸溅到外面。“轰!”我觉得脑子里激起一股巨浪,把我掀向了空中…… 狼被咬痛了,死命地挣扎,张嘴再来咬我; 血腥已经刺激了我,我紧紧地咬住,用头、用身体死死地挤压,抵住它的头,不让它有咬到我的机会。 我们在地上翻滚着,嘶叫着,狂乱着…… 幸运的是,身体比我小一号的狼始终没有咬到我,而我却逾战逾勇,全身的血液仿佛在燃烧,在沸腾,有使不完的力气似的。 饿狼感觉顶不住了,拼命张开嘴,发出一声凄厉的长啸,像是痛苦,又像是在向同伴呼救。 我可不管这么多,继续左右摆动,把狼死死地压在爪下。狼的鲜血溅在我的脸上,头上,身上,我没有一丝恐惧,反而有了几分快意,感到痛快淋漓,连骨头缝里都透着舒服。 “好了,阿黄快走!”大树从惊呆中醒过来了,赶紧催促我,“后面的狼要追上来了,快走!” 这只狼已经进气少出气多了,我有些不舍地放开它。它软软地瘫在地上,四肢颤抖着。再看了一眼,我跟在大树后面撒腿就跑。因为我已经能够感觉到后面狼的眼神了,再不走就晚了。虽然觉得浑身都是劲,但我不会傻到独自去斗两条饿狼,一次侥幸不会是永远的幸运。如果不是顾及大树的安危,我有信心留下来跟它们斗上一斗,大不了打不赢就跑,相信自己还是能够逃脱的,只要不是一大群狼把我围住。现在呢,只能是逃命要紧了! 后面四道凶光闪烁着,急急地向我们扑来! 跑,拼命地奔跑;响,轰隆地炸响;闪,灿烂地耀闪。地下天上像在比赛,一个紧过一个,互相鼓着劲,撒着欢儿,不知要持续到什么时候。 “噼啪,噼啪……哗啦啦……”大雨倾盆而下,打在树木上,打在地上,打在我们的头上脸上身上,向身体里面渗透着寒意。 我和大树顾不得这么多了,我后他前,顶风冒雨拼命跑,后面两狼紧追不舍。路,已经看不清了,只看到前面白茫茫一片。我的嗅觉也失灵了,雨水早把我的尿味冲没了。我们只能凭印象往前跑,高一脚低一脚,管不了路在何方。 眼前迷蒙了,喘息急促了,脚步放慢了。我和大树像两只没头苍蝇,拣着树林里有空的地方就钻,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盼望快点摆脱那两只可恶的饿狼。 从快跑,到慢跑,到走着,到最后的停住,蹲下来,大口喘气,我们不知道跌跌撞撞跑了多远,也没有了时间概念。耳畔只有“哗啦啦”的雨声,眼前雨水乱跳,林中景物模糊,天地昏暗一片。 躲在一棵老树旁边,我和大树早已浑身湿透了。我身上的狼血已经被雨水浇没了,只在齿间残留着几丝腥味。少年的大树呢,蓝色衣裤湿湿地贴在身上,辫子也散开了,雨水顺着发梢往下滴。他紧紧依偎在我脖子旁,嘴里“呼哧呼哧”扯着风箱,身体在颤抖,不知是冷的还是吓的。 我努力调整呼吸,把气息延长,不久渐渐平顺了,肺里不再难受。我已经从战胜饿狼的喜悦中冷静下来了,开始为眼前的处境担忧:现在在哪里?那两只狼有没有跟上来?是不是还有危险? 眼前看不到任何答案,只有雨声、风声交织在一起,山林里似乎处处藏着威胁,正有什么盯着我们,一有机会就想把我们吞噬…… 想到这里,我不由打了个寒战,身上冷了许多。 雨水开始疏落了,由大而小,淅淅沥沥,最后渐渐停止,只有树上的水滴落在地面的“滴答”声。透过树隙,天上浓云未散,偶尔有一两处青白色,不一会儿又被乌云覆盖了。“哗啦啦,”一阵风掠过,枝叶乱颤,水滴乱渐,秋意一下子变得很浓很浓。 大树的呼吸正常了,身子却还是抖。他仍旧一动不动,紧紧抱着我,想要从我身上吸取一些热量。 我仔细听了听,感觉没有狼的声息,想想这么大的雨水,狼很难追踪到我们,心里才略略放平稳。轻轻挣脱大树,我站远些,身体猛力一甩,把身上的水滴悉数甩落。 看到我的动作,大树也醒悟过来,放下了猎刀和水袋、包袱。他脱下外衣,用手拧干雨水。看看周围,他犹豫了一下,又把湿衣服穿上,非常不舒服的样子。 “狼没跟上来吧?”大树像在问我,又像在安慰自己。 我看了看他,转身就往进来的方向小跑过去。我要去再次探听狼的消息,没有最后落实,心里总不能安定。大树似乎明白我的意思,这次没出声。 我跑出藏身的这片高大的树林,往四处定睛细视,树干都是静默,没有异常。再走一段,还是没有狼的影子与气息。这下我彻底放心了,转身往回走。路过一个大水坑的时候,我低头喝了几口水,把嘴里的血腥味冲淡,也能让干涩的嗓子得到一些滋润。 回到树林里,我冲着大树摇头摆尾,示意他已经安全了。大树很高兴,过来摸着我的头,轻轻拍着,脸上露出了笑容。我知道,这次他真正被吓到了,心情肯定紧张,而从现在的情形来看,他基本上缓过来了。 玩了一会儿,大树放开我到老树底下找寻起来,用猎刀在树洞里掏弄东西。不久,他从树洞里掏出了一些细碎的干树枝,放在地上。这样,他一点一点掏着,地上已经堆起了一个小柴堆。我在一边看着,惊叹于他的聪明,这就是经验啊。 掏够了,大树打开包袱,取出火折子。不久,火焰燃起来了,红红的火苗,青白的烟,带来了温暖,也带来了心理的安静。一人一狗,围着火堆,我们吃着大树带的腊肉干,美美地休息。 天色已经暗了,阴云压在树顶,更压在我们的心头。 靠着老树根,穿上烤干的衣裤,大树昏昏欲睡,手里还握着猎刀,防备意外的发生。 我却不能睡,尽管也是趴着,头仍抬起,左右移动,耳朵鼻子全部开动,探察着周围的任何动静。晚上是很多动物活跃的时候,我们狗类也不例外。 瞪着眼,回忆着今天的遭遇,我不免责怪起自己来。我太过轻率了!明知大树只是一个少年,在他偷溜出家时,不但不加阻拦,反而一声不吭跟着走。这是我自己的好胜心在作怪啊!看着黑獒它们能去出猎,我心里兴起了争强的念头,故而会赞同大树的危险行动。胡老爹不让大树跟去,自有他的理由,而我却没能领会。作为一只狗,尤其是一只负有保护主人周全的狗,不能领会主人的意愿,这是何等可怕的问题。我决不能让这种事情再次发生! 带着自责,我抖擞精神,凝神留意树林里的每一丝动静,神思也延伸到了树林外面。这时,我发现了一个奇妙的情况,在我凝神的侦察下,不仅周围树林里的动静能够覆盖在我的意识里,连林外的很大一片地方我都能感知到,仿佛就在我的眼前。 啊,竟有这样的好事,难道是训练带给我的特殊功效? 我沉浸在欣喜里,慢慢调整眼睛、耳朵和鼻子,把全身的感知施放出去,体会这种新奇的能力。越体会,我越兴奋,简直太神奇了!尽管我能够掌控、感知的范围还不是很大,但已经非常让我吃惊了。须知一只狗如果能够像雷达一样捕捉周围的每一丝动静,提前感知到其它生物的活动,那是何等非凡而又值得窃喜的事! 我“触摸”到了大树的胸膛在一起一伏,气息进进出出;我“听到”了一棵树上的鸟窝里,母鸟正轻轻地护着幼鸟,安详地呢喃着;我“看到”了一滴大大的水珠,终于挣脱了树枝,缓缓地向地下落去……我沉醉在这美妙里,一点也不知道什么叫疲倦,什么叫睡觉。 ################################################################# “叽叽,喳喳,”天要亮了,鸟儿也要出窝了。 我站起身,呼吸着早晨清新的空气,猛甩一下身体,精神依然抖擞。一夜没睡,我却没多少倦意。走到已经熄灭的火堆旁,我看看还在沉睡的大树,心里感到十分欣慰。昨晚柴火熄灭后,我主动靠在他身旁,用自己的体温护卫他,不让他着凉生病。从呼吸来看,他的身体状态正常,应该不会有事。 过了不久,大树也醒了。他揉揉眼睛,看到我,再看看周围,仿佛才明白自己当下的处境。他一骨碌爬起来,梳理头发,整好衣裤,把掉落的猎刀重新抓在手里,又打开包袱,拿出肉干来和着水吃。 我们吃完了早饭,整好东西,起身往树林外面走。大树不再用绳子栓住我,任我在前面探路。我们现在的首要任务已经不是去公牛岭了,找到回家的路才是最要紧的。一夜未归,再不回去的话,家里不知会急成什么样子了。 走出这片树林,循着一些好像有人走过的路的痕迹,我们在山上探寻起来。 太阳已经挂在头顶了,我们喘着气,不得不停下来休息。在茂密的树林间摸了这么久,我们又不得不没有一点脾气地承认—— 我们迷路了! (用你的支持来给阿黄找到出路吧!请把本书放进书架,请投出你的推荐票!谢谢!)###第30章 搏虎 休息够了,我站起来看着少年大树。在莽莽苍苍的山林里寻找一条从未走过的路,非我所能,下一步该何去何从,我只能看他的。 大树好像有些灰心,坐在石块上不愿起身。我只好走过去,用身体摩擦他的腿脚,用头顶他的胳膊,催促他快点行动。大树无奈,只好站起来,喝口水,整整东西,继续走。 我跟在后面,把意识尽量放开,观察四周的动静。树木还是那么茂密,青褐的树干,墨绿的叶子,构成了一个低矮的空间。阳光只在树木的缝隙里投射片片斑驳碎影,让我们知道现在是白天。没有明确的标示,或者没有走过,在这样的地方的确很难找到出去的路。 试着调整一下,我现在才发现,如果把意识(姑且称作侦察力)集中到一个方向,所触及的范围要比四处分开远得多。这让我更加高兴,只要专心往前面探寻,岂不是可以早些预知前方的情况,少走很多冤枉路? 我边走边把侦察力往前面施放,前方一下子有豁然开朗之感。 穿过一片树林,前面空旷起来。树木低矮了些,露出了大片的天空,能看到远方的山峰。 有路了!我“看”到前面一片竹林的旁边,一条小路弯曲而过,延伸向山下。 “汪……”我的叫声还没出口,马上闭住嘴巴,因为我突然在竹林里发现了异常情况:一头黄黑相间的吊睛大老虎正躲在一丛矮竹旁,不时朝小路上窥伺。看它身上,似乎还带着些伤。 我忙停下来,也把大树挡住,不让他上前。据估算,我们离老虎大概有一百多步,好在老虎的注意力放在前面,又有竹子的阻隔,它还没有发现我们。 怎么告诉大树我的发现呢?我灵机一动,看着大树,迎着他的目光,把头朝前面摆了摆,然后四肢趴下,像人匍匐的姿势,嘴里再低声“嗯嗯”叫着,把头也埋下,作出躲藏的样子。 大树看着我,眨巴了几下眼睛,明白了我的意思。虽然不知道我示意前面有什么,但他很快反应过来,立即靠边蹲下,眼睛盯着前方,紧握猎刀,小心戒备着。在他心里,可能以为又遇到了那两只狼吧。我没法向他解释,连忙转头“注视”着大老虎。 老虎的神情也很紧张,它盯着小路的一头,像是遇到了很厉害的敌人,随时都要转身逃跑。 我奇怪了,老虎在怕什么?把侦察力往小路方向放去,再远,再远些,感觉到了!一群隐隐绰绰的人影急匆匆向我们这边而来,但又实在看不清。我的侦察力已经使用到极点了,觉得头有些晕,看来这种能力多用也会消耗很多体力。我收回意识,只是注意老虎的动静。 老虎仿佛也感受到了那群人的到来,烦躁起来了,四只爪子在地上踩着碎步,想走又没走。那群人应该是猎户了,要不然老虎不会如此紧张。 隐约有狗群的吠叫了,那群猎户更近了。如果有猎犬追踪,老虎想要摆脱追捕,实在是很困难的事情。要是让我来追踪,它更是没有逃脱的可能,我相信自己现在的能力足够应付了。 狗群近了,近了,我认真一“听”,是黑獒黑勇它们!我疑惑了,难道我和大树竟然跑到了公牛山?还是老虎被它们赶到了这里? 来不及细想了,因为老虎开始动了,它向我和大树藏身的地方跑来。老虎又要跑了!我确信了,老虎是被胡老爹他们带领狗群赶到这边来的。 不能让老虎跑了! 我的血液开始沸腾了,挺胸,前倾,肺里用力——“汪汪,汪汪汪!” 我怒放出声,高昂有力的吠叫打破了山林的寂静,几只小鸟吓得“扑棱棱”振翅往空中飞,旁边的大树也被吓了一跳。 老虎也吓到了,它急忙停住,瞪眼看过来,犹豫不敢向前。 “汪汪,汪汪,”我不会放过这个好时机,继续狂吠,想让黑獒它们听到了尽快赶来。 “汪汪汪,”狗群回应着我,声音清晰可闻了。它们像一阵风,快速向我们卷来。 十几个精壮的猎户,一大群跳动的猎犬,全部涌过来,对老虎形成了半包围的态势,隔着三四丈的距离。猎户们持着各式工具,小心翼翼地对着老虎,胡老爹赫然在列。他一边指挥猎户们形成包围,一边控制手里牵着的两只黑狗。 我一看高兴起来了,撒腿就往他们那边跑,撇下大树留在原地。 “汪汪,汪汪,”我和着狗群的吠叫,跑近了它们。 “阿黄,怎么是你?”黑獒首先看到了我,惊异的声音传入我的耳中。按以前的情况,距离这么远,它的声音我是听不见的,可现在不同了。 “阿黄!”胡老爹也发现了我,几只狗也转头来看我。 “嗷——”正在这时,一声巨啸平地而起,震得耳膜嗡嗡作响——老虎要发威了! 只见老虎伸颈一吼,作势要向我这边冲来。因为一边是密密的竹子,另一边已经被猎户团团围住了,只有我这边露出了一点空隙。老虎正是看到了这个空子,试图强行从我这边突出包围。在它的眼里,我只是一只狗,另外的却是钢叉、弓箭和长刀,我这边肯定容易跑出去。 老虎动了,后爪一转,前爪一挪,完成了转身动作;然后后爪开始下挫,身体也跟着后蹲,接着再猛力往上一挺,上半身腾空而起,向我扑来…… 老虎的这些动作全都落在我的“眼”里,尽管它做起来很快,但我却能提前感知到,看上去反而有些慢。我全神贯注盯着它,连它的落脚点都估算到了。这样如果还被它扑到,那可要笑掉自己的大牙了。后来我听胡老爹跟其他猎户聊天时说,老虎的招数基本上是“三板斧”,叫做一扑、二掀、三剪。它的优势在于其前掌,如果被它的前掌扑到,不管是人还是其它动物,很少有能幸免的。现在老虎用的应该是第一招“扑”。 我错身一扭,向右边一闪,然后停住,重心又换回左边。 老虎带起一股腥风,堪堪从我身边刮过,我都能感觉到它那尖锐的爪子上的寒气。 猎户们一声惊呼,显然没想到老虎会骤然向我这边发起攻击。困兽犹斗,森林之王老虎现在不是与他们再次拼斗,而是选择了逃跑,实是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 “快放箭!”胡老爹叫起来,领着黑獒黑勇就往前冲。 “唰唰唰,”七八只羽箭向老虎飞去,多数却不是射虎身,而是射向它的前面。猎户们的意图是阻止老虎,不让它跑走。我不得不佩服他们的经验老到,一般人肯定是直接射老虎的身体。但区区几只箭,对它的伤害是有限的,反而会放跑了它。 老虎急忙收住了身体。出于本能,它不会傻到自己往“唰唰”射落的羽箭上撞上去。 好时机! 已经准备好了的我,岂能错过这个好机会?四肢发力,身体前窜,如离弦之箭,我射向老虎的左后方,目标是它的左后腿。 腾空, 扑到, 张嘴, 咬住。 我感到嘴里一咸,浓浓的血腥味冲入喉咙,却又不能放松。 “阿黄!” “嗷——” 两个声音几乎是同时发出来,一惊一怒,惊的人是胡老爹,怒的当然是老虎。胡老爹肯定惊诧于我竟然敢只身扑上去咬老虎,在一般人看来,狗单挑老虎,无异于自寻死路,看来他也不能免俗。老虎呢,肯定是对我的不退反进感到不解,更对我敢于咬它的后腿感到愤怒。比较于庞大的它来说,我只是一只毛头小狗,竟然敢掠它的虎威,不憋屈才怪呢。 老虎再次发威了!它上身扬起,向一侧仰去,而后腿向后面猛力一蹬。我只感到一股大力向我涌来,嘴巴再咬不住了,身体腾空,向后疾飞。 不好!我在空中极力扭身,眼睛的余光里是一片空地。 “哗啦,噼里啪啦,”各种声音连连响起,我在地上不停地翻滚,压着地上的树枝石块。我也竭力想要控制住身体,然而余势不止,还是在地上滑行。 “快投叉!”胡老爹的声音在耳边吼叫。也许是我的行动迟滞了老虎,给猎户们争取了时间,没等老虎再施展“剪”的绝技,经验丰富的猎户们即刻发动了。紧接着,我好像听到了钢叉的破空声,一杆杆黑影直直地刺向老虎。 “嗷——”老虎又嗥叫了,声音里充满痛楚和无奈。 总算把身体停住了,我用力一挣,站了起来。一抖身子,除了有些酸麻和头晕,居然没有受到什么大的伤害!在关键时刻,我平日里训练的效果马上体现出来了,今天我真正尝到了甜头! 再看老虎,情形大不相同了。它身上至少插了四五柄钢叉,腿上,后臀,背上,有一柄更是稳稳地刺进了它的后颈部。 “撒网!”胡老爹又高叫。 两个青年猎户迅速靠近老虎,手里的黑丝网奋力一扬,像一片黑云飘向了老虎。落下,罩实,再用力一拉,一连串的动作行云流水般。 “轰隆!”老虎庞大的身躯翻到在地,几个身影迅疾地靠上去,长刀、棍棒,齐齐向它身上招呼,毫不留情。 “嗷——”老虎拼命挣扎,腿脚乱蹬,可惜已经回天乏术了。不久,老虎的身体抽搐了几下,终于不动了。 结束了!我深深舒了一口气,觉得浑身轻松,翻滚之后的酸麻眩晕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嗬噢——,嗬噢——!” 猎户们围着死虎欢呼起来,脸上的喜悦洒落一地,连山林都为之雀跃。猎狗们也“汪汪”直叫,一阵风吹来,竹林“沙沙”作响,像是在与它们同欢乐。 “阿黄,你没事吧?”黑獒却跑过来,关切地问我,后面是同样满脸担忧的黑勇。 “我没事!”我不由大受感动。这就是朋友啊,它们永远是你在有困难时最先关心你的人之一。我的朋友虽然是狗,但它们绝不比人逊色。 黑獒黑勇这才放心了。我与它们亲热在一起,顺便把这两天的事情简要地跟它们说了说。当然,我有了侦察力的事暂时没说,不是信不过它们,是我想再去验证一下,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它们听了,难以置信地盯着我,仿佛想从我身上找到什么不一样的东西。 胡老爹朝我看了几眼,然后指挥猎户们收网,整工具,捆老虎,并没过来看我。不一会儿,一切都收拾停当了。 “爹!”这时,一个怯怯的叫声吸引了众人的目光。不用说,肯定是躲在那边而现在才出来的大树了。看到寨里的人,尤其是自己的父亲,他应该是高兴的。但想到自己是偷偷出来的,他肯定又不敢过于表露出来,因为他最怕的还是胡老爹。 果然,看到他小心地走过来,胡老爹的脸马上沉了下去。先前看到我,他一定有所猜疑了,现在猜疑变成了事实,看到儿子一副衣衫不整的样子,他怎能高兴得起来? “回去再说!”胡老爹有些气恼地对大树说,转身叫众人收拾东西,不再理会他。大树也不敢过去看死老虎,只是走过来摸着黑勇的头,心不在焉地逗弄着,眼睛却时不时看看自己的父亲。 “呵呵,”我心里暗笑,与黑獒对视了一下,各自抿嘴笑笑。 “回去啰!”有人大声叫着,招呼着猎狗,我们踏上了回去的路。 总算不用再去瞎闯了!我想着,兴奋地跟上队伍…… (七月份了,本书将开始新的征程,我也可以利用假期静下心来把故事写得更精彩些。请用你的推荐和收藏来支持一下吧!)###第31章 进县领赏 下山回去的路走起来似乎特别顺畅。 最前面是两个眉飞色舞的精壮大汉,用长木棍抬着捆扎着四肢的死老虎,后面跟着欢叫的狗群和喜笑颜开的猎户们。我们落在了最后,气氛却大为不同:一个沉着脸的胡老爹,一个大气都不敢喘的大树,还有同样埋头走路的三只狗。 这时,我发现在人群里还有两个人一起抬着一副简易担架,上面躺着一只灰色猎狗,看上去伤得不轻。我忙问黑獒是怎么回事。黑獒叹了一口气,把这两天来它们的遭遇告诉了我。 原来,昨天临近午时,他们一大群人和猎狗就赶到了公牛岭。在胡老爹的指挥下,对老虎可能落脚的地方展开了搜捕。下午大雨前,他们终于发现了老虎的踪迹,循迹猛追,终于顺利地包围了老虎。可是,后面的事情却不顺利。老虎与跑在前面的猎狗们展开了搏斗,咬伤了三只猎狗,其中一只还是重伤。如果不是猎户们赶得快,恐怕几只狗都难以生还。而老虎自己只受了一点轻伤,看到猎户追上来,它掉头就跑,不再缠斗。不久的一场豪雨,又把老虎的踪迹淹没了。直到今天早上,经验丰富的胡老爹再次发现了老虎的行踪,于是领着大家猛力追赶,近午时才在公牛岭与母牛岭交界的地方,也就是我和大树走到的地方追上,这才猎杀了这只作恶多年的大老虎。 “我们猎狗狩猎时受伤是正常的事,好在人没损伤,已经很幸运了。”黑獒补充说,“去年因为捕猎这只老虎,另一个寨子的好几个猎户受伤了,一个还是重伤,据说躺了半年多才下床。” 黑勇的眼里也闪出几丝无奈。我看着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无奈。是啊,将士阵前死,猎狗狩中亡,这是使命,也可能是宿命,谁都有份,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摊到你的头上而已。 我沉默了一下,忙又转换话题:“原来我和大树跑到了交界的地方,难怪找不到回去的路。” “今天还是亏得你啊!”黑獒也很快从低沉里走出来,转过头对我说,眼里满是后怕,“要不是你阻挡了老虎,说不定它会跑下山,危害可就更大了!” “是啊是啊!”黑勇也在一旁连连说道,“阿黄,你太厉害了,我都要崇拜你了!” 我看着它们,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赶忙说:“都是大家的功劳,我也只是出了一点力而已。如果不是你们把经验传授给我,我也不知道从老虎的后面下手呢。真的说起来,还是要谢谢你们!” “嗬嗬,”我们互相咧着嘴,会心地笑了,气氛有所缓和。 边一路走着,猎户们不免对这次猎杀老虎谈论起来,说着说着,他们就说到了我身上。猎户们都说,多亏我阻住了老虎,要不然也不可能如此顺利地猎到这只穷凶极恶的大老虎。他们纷纷对胡老爹竖起大拇指,称赞他训狗有方,这次发挥了重要作用。说到后来,胡老爹不好再沉着脸了,也高兴地说起来,与其他人一起不时回头来看我,看得我都怪不好意思的。 一路欢声加笑语,路途仿佛大大缩短。转过一个山头,胡家寨出现在眼前,要到家了! 在路上,胡老爹已经与其他猎户商量好了,明天抬着死虎去县里领赏。进了寨子,两个猎户直接把死虎抬进了胡老爹家的院子里。又围着老虎看了一阵,说了一阵,猎户们才告辞各自回家,喧闹的院子又清静了。 外人的声音没有了,自家人的声音又爆发出来了。 最先当然是翠儿、小树看到死老虎时的惊讶,尔后兴奋地看着、说着。接下来是翠儿的母亲看到大树时的欣喜,还有责备,他们已经担心、寻找了两天了,看到儿子跟着打虎队伍一起回来,心情肯定复杂。最后是听了胡老爹讲述猎虎的经过,嘴里的惊叹和眼里的惊异一齐向我涌来,又让我接受了一次“洗礼”。 “阿黄,你没事吧?”听到父亲说我跟老虎搏斗的事,翠儿紧张地搂着我的头,不停地抚摸,生怕我再次跑走似的。 我一边感动,一边舔着她的手指,感觉味道真的很不错。 大树低着头,对家人讲了两天里的经过,又听得大家唏嘘不已。胡大娘则赶紧上前拉着儿子看上看下,看他有什么损伤没有,最后在大树一再申明“没有任何损伤”之后,才把他放开,不免又是责备又是警告。 听了大树讲述我独斗饿狼,一家人看我的目光更炽热了。胡大娘难得不是吃饭时间里,赶回屋里端出一碗肉汤拌饭给我吃,连胡老爹都还没吃过呢。 翠儿笑着,蹲下来看我狼吞虎咽的样子,眼神好像要把我融化,她该不是从我身上想到了少主人吧? 刚吃好,一桶清水已经放在面前,是小树。他也笑嘻嘻地看着我,伸手来摸我,嘴里还说着:“阿黄,好样的,你是一只好猎狗了!” 这样就算是“好猎狗”了?我抬头来看大家,无论是人,还是同类的黑獒黑勇,他们的目光给我的都是同一个答案。我不免兴奋,呵呵,我这只好猎狗总算是炼成了! 喧嚣之后,我们狗儿的生活又还原到了平静。躺在石屋里,我眯眼休息,耳边却能听到前面院子里的喧闹声,寨里人都来看老虎了。但热闹是他们的,我的任务是好好睡觉,把这两天消耗的体力补充回来。 美美地睡了一觉,天色转暗了,夜幕已经降临。再美好的白天,隐入黑夜之后,一切美好都只能归于平寂,暂时收起绚丽的尾巴。黑夜就是这般无情却又有情,无情的是它会埋没你认为值得炫耀的东西,有情的是可以让伤口躲起来偷偷愈合,不怕被人看见,被人嘲笑。 吃完翠儿送过来的晚饭,我跟黑獒黑勇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来。 尽管对我交口称赞,黑獒还是对我提出了善意的批评。它批评我没有把握好最佳时机,与饿狼的拼斗有侥幸成分。如果迟一些,被后面的两头狼赶上来,后果肯定很严重。我虚心接受了它的意见。的确,当时我有些迟疑了,没能在发现的第一时间吓跑前狼,让后面的狼有了追赶的时间。要不是我和大树见机快,再加上老天爷帮忙,一场大雨掩盖了我们的气息,若依狼的性格,它们绝对会追击我们到不死不休的地步的。想通了这点,我不但不怪黑獒的批评,反而真心实意地向它表示谢意。 “以后我要多多积累经验啊!”我在心里感叹,对于自己有了侦察力一点也骄傲不起来。我知道,要做一只与众不同的好猎狗,我要走的路还很长。实际上,经历了猎虎一事,我在心境上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不再是只满足于陪着女主人他们快活地过着平淡的日子了,只是我自己当时还没觉察而已。 不骄傲,但能力已经实实在在地拥有了。耸起耳朵,我“听”着前面院子里人们的说话声,不时还会听到“阿黄阿黄”的字眼,翠儿更是兴奋得俏脸绽开了花。 收回意识,一阵倦意涌了上来。我舒服地蜷伏好,很快就入睡了。 大公鸡的第一声啼鸣,吹响了起床的号角,也拉开了热闹的一天的序幕。没过多久,整个胡家寨闹腾起来了,寨里的一件大事把各家各户的心火都点燃了。 已经习惯于早起的我和黑獒两兄弟,站在院子里迎来了第一位村民,接着是第二位、第三位……很快,不大的院子里挤满了看热闹的人们。 早饭过后,送老虎进县城领赏的大事正式启动了。 一个干瘦的小老头(听黑勇说是寨里的甲长,村民都叫他老甲长)走在前面,率领一帮猎户先到寨子上部的山神庙里祭拜,我们也跟着看。他们先是燃香祷告一番(还是听黑勇说,每当寨里猎到了大型野兽,都要向山神爷爷祷告致谢的,请山神保佑猎户能够猎到野兽,也保佑人畜的安全)。念念有词之后,跪地下拜,非常虔诚。 祭拜好了,又齐齐回到胡老爹的院子里,由一个神汉模样的人围着死老虎转圈圈,也是念念有词,最后抓了一把香灰往老虎身上一撒,叫道:“可以启程了!”仪式才算结束。我不知道为何要弄这些仪式,想来总有他们的道理,就跟着看,不说什么话。每个地方的习俗都有他的忌讳,这点我是知道的。光听光看不要说,这是对待此类事情的基本原则。 开始动身了! 最前面自然是两个彪形大汉抬着的死老虎,后面的人就多了。那雄赳赳气昂昂的,是猎虎时出过力的几个猎户;嘻嘻哈哈跟着的,是寨里的一些年轻小伙子;在后面稳稳走着的,是几个搭伙进县城置办东西的中年人。胡老爹则陪着老甲长,领着我走在最后。我也不知道为何会让我去,只是看到胡老爹轻声跟老甲长说了几句什么,后者看了看我,点点头,胡老爹冲我一招手,我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回头看着站在院门前送行的胡大娘、翠儿、大树和小树,还有黑獒黑勇,我按捺不住起伏的心境,向他们一一用目光示意,然后撒腿跟上队伍,踏上了去县城的路途。来到大清朝,除了林刘村,我到过的只有胡家寨了,能够到县城去看看,怎能不令我兴奋莫名? 路上的热闹自不必说,只要经过有人的地方,跑来看稀奇的人必定不少。除了议论纷纷,还有人放开了鞭炮,庆祝这世上少了一个祸害。胡老爹和老甲长已经走在了前头,一边与各色人等应答寒暄,一边领着队伍不停歇地前行。 走完了半天的山路,地势渐渐平坦了,路也宽阔了。在一个小镇吃过午饭,雇了几辆牛车,我们继续沿着泥沙道路往前赶。听胡老爹跟老甲长聊天时说,这样紧赶慢赶,半下午应该能到县城。 我当然享受不到坐车的安逸,车是给人坐的,我们四脚的狗儿只有走路的份儿,这点自知之明咱还是有的。小步快跑,我跟随在牛车后面,还不忘继续在一些要紧的地方撒尿做记号,这样就算没人带路,我在一定的时间里还是可以独自回去的。我不是说一定要独自回去,这只是我们狗类出自本能的习惯行为而已,有用没用,不会多做计较。 我边跑着,边四处观赏着。幸好今天是个多云天,太阳不怎么毒辣,否则真够呛的。我的体力再好,也经不起这么长的路程折腾呀。 人烟越来越密了,房屋,村庄,走动的人,鸡鸣狗吠牛嚎,无不显示着这个大清朝的县境里的繁华。虽然跟我以前待过的大城市没法比,但跟林刘村和胡家寨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 前面出现了一道长长的高墙,中间有一个大门洞。牛车上的几个年轻小伙子嚷着“到了,到县城了”,就从车上跳下来,甩甩胳膊,抖抖腰腿。 走得近了,高墙和门洞更加清晰。墙是用那种黑色的大砖砌成的,上面有一个个齿形的垛口。门洞是开在高墙里的一个大口子,上面还造了两层的门楼,很是气派。 “你们是干什么的?”门洞口几个看上去很眼熟的士兵模样的人拦住了我们的牛车。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活生生的大清朝的士兵。我这样肯定说是士兵,是因为他们跟我以前在电视里看过的太像了——圆形像小斗笠的帽子,身前身后各一个大圆圈,里面是一个大字,手里还握着长刀樱枪。在现代的时候,电视里天天都在狂轰滥炸般播放清宫戏,看得多了,我不眼熟才怪。 老甲长慌忙下了牛车,走到前面向士兵作揖,禀明了来意。 “啊,你们猎杀了那头吃人的老虎?”一个头目模样的人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似的,他跟着老甲长来到装死虎的牛车旁,仔细翻看了几下,这才露出笑容,“哟,还真是。快,快,送到县衙去,县太爷正在发愁哩,竟被你们猎杀了!” 一个士兵在前头领路,边走边高声吆喝: “喜讯,大喜讯,害人的恶虎伏诛了!” 我看到很多人向我们涌了过来…… (猎户们都要去领赏了,请你也给作者打点赏吧——呼唤你的的推荐,把本书收进你的书架!谢谢!)###第32章 这就是大清的官儿? 好不容易穿过拥挤的人群,我们来到了县衙前。 为什么这么确信是县衙呢?是因为门前的那两只大石头狮子。 不怕你笑话,尽管是从现代来的狗,但我并不识字。其实这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我们狗类比不得人类。人类到了上学的年龄就会被送进一个个名叫“学校”的地方读书识字,成为一个所谓的“有文化的人”。我们狗儿呢,除了看门守家,另外的就是拿来供人逗笑玩乐,识不识字都无关紧要。人类可就不行了,不识字那叫“睁眼瞎”,据说很严重的。有一次我在一个小饭馆找食物时,听到几个光膀子的人讲笑话,他们说一个乡下老头由于不识字,解小便跑进了女厕所,被女的骂作“流氓”,最后落荒而逃。我们狗类需要认字进厕所么?广阔天地都是我们的屎尿场! 扯远了扯远了,还是来说县衙。县衙前面其实没有贴上“这是县衙”的大字,就是贴了我也不认识。我判断这是县衙的理由前面已经说了,看看门前一左一右两只威风凛凛的大石狮子就知道了。从大门洞一路走来,只有眼前这栋房子最高大,狮子最威猛,如果不是县衙,那就真的说不过去了。 一大群人在县衙前停住,闹哄哄的声音早惊动了里面的人,一个胸前也有一个字(似乎与士兵不同)的官差跑出来,边跑边叫:“你们是什么人,何事在衙门前喧闹?”他身侧斜挂的长刀一晃一晃的。 领路的士兵走上去跟他说话。听了士兵的话,这人脸上也是一喜,忙又说:“你们都在门外等候,待我禀明了老爷,再唤你们进来!”说完,小跑着进去了。不多久,四五个同样打扮的官差鱼贯而出,守在黑漆漆的大门口,一人叫老甲长、胡老爹等人进去。我本来也想跟着的,一个官差粗腿一伸,把我生生挡住:“狗儿怎么可以进衙门?去去去!” 我无法,只能眼巴巴看着胡老爹他们抬着死虎走进油黑的大门。好在我的意识可以跟进去,我赶紧屏气凝神。于是,我跟其他人一样,伸着脖子“看”里面。 胡老爹他们穿过一个院子,进入到里面的正堂。 正堂里两边各站着一排官差,正中一张大桌案,背后坐着一个身穿藏青官服的官儿。他头戴一顶圆形的小斗笠帽,上面镶嵌了一块素金的顶子,帽后好像还拖着一根蓝色的鸟毛,后来我才知道那叫“花翎”,是孔雀的翎毛。官衣的胸前绣着一只鸟的形状,天青的底色,彩色的丝线,四周还装饰了花纹,看上去很显眼。这人应该就是他们口中的“县老爷”了。他的年纪比较大,颌下留须,有些干瘦,跟电视里所说的“肥头大耳”似乎不太对得上。 把死虎在堂下放好,由老甲长带头,胡老爹及一干猎户齐齐朝县老爷跪下,口里叫着:“小民叩见大老爷!”那县老爷只是一挥手,叫大家起来。 县老爷说话了,那语气很是别扭,我听着极不舒服。他说:“听衙役说,尔等猎杀了那头食人之虎,可确有其事?”说完,用手捻着胡须,眼睛注视着众人。 “回大老爷,确有其事!”老甲长毕恭毕敬地躬身回答,“死虎现在就在堂下,请大老爷验明。” “王班头,你去验明一下!”县老爷挥手叫出一人。那人作揖答了声“是”,就走下堂看老虎。翻看了一阵,叫王班头的人回去禀告:“回老爷,经属下验证,堂下的死虎确为公牛岭吃人的那头猛虎。证据有三,其一,虎的体型大小与去年猎户们描述的一致。据属下所知,我们县境里已经有好多年没有见过如此之大的老虎了。其二,虎的花纹亦是一致。其三是最关键之处,去年该虎曾被猎户射穿了左耳。刚才属下验证过了,死虎左耳确有旧伤。故此,属下以为堂下之虎当为屡次吃人的那头虎。” 王班头的话音一落,包括两旁站着的差役在内,众人纷纷议论起来,都对害人的老虎终于伏法感到高兴。我却对这个王班头评判事情的有理有据感到佩服,不由多“看”了他两眼。 “啪!”县老爷抬手拍了一下桌案上的一块木头,示意大家安静。他看了看堂下众人,脸上好像有了一丝笑意:“好!今日实是好!元凶伏法,大快人心哪!胡甲长,你为本县说说,你们是如何猎杀此等猛虎的。” 老甲长还是很恭敬,原原本本地把胡老爹一行人如何猎杀老虎的经过说了一遍,说到紧张处,众人都捏了一把汗。老甲长的讲述里,倒是没有特别突出我的作用。我“听”了,既有些失落,又有些欣慰,心里五味杂陈,无法一一言说。 听完了,县老爷捋捋胡须,连连点头:“唔,胡家寨众猎户为民所急,为本县解忧,勇猎害人之虎,其行着实可嘉,本县要好好的赏赐于尔等。”他转头问旁边一个穿长衫的中年人:“陈师爷,此虎之赏格为几何?” 那人躬身说:“回太爷,赏银为二十两。”看到县老爷要说话,他又忙说,“不过,因为张贴文告,发动猎户,购买工具之故,银子已经花出了十两。故此,赏银只剩下十两了。” 县老爷听了,好像很为难的样子,他捻着胡须对堂下的人说:“胡甲长,众猎户,尔等以为如何……” 老甲长刚要说话,他旁边的胡老爹抢先说:“小人代表猎户们叩谢大老爷的赏赐!小人们今后一定尽我所能,多多猎杀害人的猛兽,为大老爷分忧!” 我心里一动,奇怪胡老爹为什么这样说话,这不是平白无故地把十两银子扔掉了吗? 再看堂上,那个县老爷似乎很满意胡老爹的话,一挥手说:“善,甚善!本县甚是欣慰,治下有如此通情达理之人,实是难得。来呀,把十两赏银呈上来!”一个差役走上来,手里托着一个木盘子,上面是两锭白花花的银子。他把银子交到老甲长的手里。 老甲长捧着银子,带头跪下:“小民叩谢大老爷的赏赐!”胡老爹等人也跟着叩谢。 县老爷再次挥了挥手,对堂下众人说:“目下害人之虎已然伏法,本县要广发文告,以示庆祝。胡甲长,你带猎户们回去吧,替本县好生款待他们。退堂!”说完,他没作停留,转身带着那个陈师爷走进里面去了。下面的差役也跟着他应了一声,看他走了,也各自散开。 老甲长带着众人拜谢之后,才收拾好一应工具走出来。刚走出黑漆大门,一个青年猎户忍不住了,有些愤愤然地说:“文告上明明写的是赏银二十两,三句两句就变成十两了,这大老爷也真是……”还没等他说完,背后的老甲长伸手一拉,止住了他。 我又奇怪了,他正好说出了我心里的疑问,老甲长这是怎么了? 跟着老甲长,我们一大群默默地向一条街道走去,连那几个好动的年轻人都闭口不言了。围观的人也都散了,已经没有了来时的前呼后拥了。 走到一个挂着一串红灯笼的地方,大伙这才开口,原来是要在这里住店,今天是不可能回寨里去了。我抬头看天,太阳已经西斜,有气无力地挂在山顶了。 跟着走进店里,我四处看了看。里面摆放着四五张黑漆方桌,桌上是茶壶、水盅、筷子之类的东西。每张桌配有四条黑漆长凳,横竖不齐地放着,显示出此处档次的低下。这样的小饭馆我在以前见得多了,都是些平常饭菜,接待的也只是些平头百姓。大清朝的小饭馆还附带住宿,我听到胡老爹吩咐一个猎户去开了三个大通间,价钱好像很便宜。 胡老爹扶着老甲长在一张桌旁坐下,自己也坐下。我顺势蹲在他的身旁。猎户和其他的同来的人都坐下了,坐了满满的三桌。 这时,一个肩上搭块白布的伙计模样的人小跑过来招呼众人,问吃什么喝什么,很是殷勤。他也看到了我,问明了主人后,不再理我,小跑着去张罗饭菜了。原本我在从寨里来的路上听到猎户们说要到县城好好喝几杯的,胡老爹也答应了,现在却没人说要酒,弄得那个伙计奇怪地看了众人好几眼,才悻悻地走开。也许他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客人吧,三桌人少有人说话,也不要酒,光点了一些普通的饭菜。 我从前也见多了杯来盏往、吆五喝六的酒饭场面,今天难得看到这么多人在一块吃饭,竟然没一人要喝酒的,着实奇怪。人可真是奇怪的动物,来的路上兴高采烈的,现在得了赏赐反而不说话了。难道是因为银子少了的缘故?对于金钱,我脑子里从未有过概念,不过现在我倒是有些懂了。 匆匆扒完饭菜,猎户们有的直接回房,有的跟着几个采办东西的中年人出去,还有的坐在店堂里聊着天。胡老爹讨了一碗剩饭给我,看我吃好了,就带我陪着老甲长走进里面,推门进了一个房间。房间里颇为宽敞,一溜儿排着五六个床铺,都靠得很近。另外散放着几张木凳子,别的什么家具就没了,非常简陋。不仅如此,房间里还有一股怪怪的气味,飘溢在各处。连胡老爹也闻到了,他招呼几个跟进来的猎户开门开窗通风散味。 都把各自的东西摆放好了,老甲长与胡老爹等人坐在床铺上聊开了。我也趴下来,陪在一旁。 老甲长黑瘦的脸上现出一些愧色,他对大家说:“都怪我无能,好好的二十两银子的赏赐只能拿到一半,我作为甲长,羞对各位啊!” “怎么能怪您呢,都怪那个大老爷说话不算数。” “是啊,与您老不相干的,我们还要谢您路途迢迢陪我们来县城哩!” …… 大伙纷纷说,有几个人还站起来施礼感谢老甲长。 胡老爹也诚恳地向他表示谢意,并且说出了在县衙为何不据理力争的原因。他说,听说这个县老爷是一个吝啬之人,赏银能给一半已经很不错了。他怕惹恼了县老爷,最后一分银子都拿不到,那岂不是白白辛苦了?毕竟民不与官斗,民难与官争哪! 听了他的话,大伙又沉默了。老甲长从自责中恢复过来,也认同了胡老爹的说法。 “我们如果是在嵊县就好了!”老甲长感慨地说,“我听说嵊县的县老爷可比我们新昌的要大气哩。” 嵊县?新昌?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说起自己现在所处地方的地名。尽管对这两个地方我都是一无所知,但至少找到了一个起点,我原先待的城市叫济南,是北方的一个城市。新昌到济南,会有多远呢? “是呀,这都是没办法的事!”胡老爹也在感叹。 “算了算了,不说了!”几个猎户看到事情已经到这个地步,不可能再有什么奇迹发生,反而释然了,互相说着安慰的话,把话题慢慢转移到别的方面了。 看着,听着,我忽然对这个大清朝有了不好的感觉。难道这大清朝的官儿都是这样对待百姓的?窥一而知百,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里,我不知道这个时候的百姓是怎样想的,他们面对不公平会有怎样的诉求与抗争。放在我以前生活过的现代社会,可能早就有人通过各种方式宣泄内心的不满了。在大清朝,目前我看到的只有忍气吞声,只有自我安慰。 官儿,官儿,怎能让百姓心冷啊!我不由感叹起来,仿佛忘记了自己只是一只狗。 不想听下去了,我起身走到屋檐下,找了一个舒适些的角落,独自睡觉。躺在那儿,我不由想起了女主人和少主人,这么久没看见了,他们都好吧?他们也在想我吗?翠儿在山上干什么呢?大树小树又在玩什么?…… 第二天上午,我跟着胡老爹到街上采买东西。这里的街道,完全不能跟现代的大城市相比,只有横二竖三几条窄窄的街。店铺也不多,都是卖一些生活用品的。人却不少,来来往往,挤挤挨挨,我都被人踢了好几脚。 总算买好了要买的东西,匆匆吃了些早午饭,胡老爹汇聚了众人,踏上返程的路。牛车,步行,肩挑手扛,黄昏时分,我们回到了胡家寨,迎来了一双双炽热的眼睛,寨子里又是一片欢腾。这个夜晚,很多家庭又该增添几分温馨吧? 胡老爹家也是热闹。看着、摸着买回来的各色物品,胡大娘和翠儿笑着、说着,脸上洋溢着喜悦。大树、小树争着父亲带回来的城里的新鲜玩意,玩得不亦乐乎。胡老爹呢,他和我们三只狗一起做起了“观众”,不同的是他坐在木椅上,我们狗儿蹲在地上。 日子又回归了平淡而又紧张。每天的训练雷打不动,我自己还增加了“侦察力”的练习。时常地,我们三狗一起出动,上山狩猎,大的野兽没遇见,野兔、狍子之类的小兽猎了不少,家里天天有肉吃,不少还制成了肉脯,留备冬天食用。 黄叶飘落了,风也变得有些寒气了。这天晚饭后,我忽然听到胡老爹对家人说,明天要带我下山回林刘村。 我明天要下山去了? 我一遍遍念叨着,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有些期待,又有些不舍,我的心早已飘飞起来了…… (庆祝本书在看书网首页字推,今天两更!下午两点以后第二更。请把本书放进书架,请投出你的推荐票吧!谢谢!)###第33章 白胡子道士 第二天早晨,我没有像往常一样训练,因为我要下山回真正的主人家了。 早饭还没吃好,家里的气氛已经不一样了。我能感觉到翠儿眼里的不舍,她脸上的神情有些僵硬,喂我吃饭的手也不像平日里那样柔软了。大树小树呢,一早就跑过来逗我玩,尽拿肉干喂我。特别是大树,自从那次事情之后,他听话多了,稳重多了,对我也好起来了。只有黑獒和黑勇不动声色,仿佛不知道我要走一般,其实它们是知道的。 我慢慢地吃着可能是在山上的最后一次早饭,心里一阵黯然。几个月的朝夕相处,我们已经从陌生变为熟稔,从隔阂化为融合,心已相通,眼里有情。今天一别,何日再能相见?想到我可能还要回到现代的大城市,也许是三年五年,也许就会在明天。造化弄狗啊,我不知道天上的大神何时会使出神通,放出一条通道,让我踏上回去的路,这样一来,岂不是再无相见之期? 我闷头吃饭,胡家人却在忙着。听胡老爹说,他要带不少东西下山,等准备停当才能动身。 再多的东西也有搬完的时候,胡老爹把最后一样东西搬上借来的牛车,手里的鞭子一甩:“走啰!”他唤过黑獒黑勇,对胡大娘说:“上次我听人说,还有一只跟黑獒同窝的狗在林刘村,今天我带它们去看看,说不定它们还能找到自己的兄弟哩!” 黑獒和黑勇惊讶得跳起来,眼里闪着光。它们已经从我这里知道了黑猛在林刘村,早就在念叨着这个失散多年的弟弟,今天主人竟然让它们一起下山,如何不让它们惊异与高兴? 大树和小树抢先过来搂着我,拍着,摸着,不肯撒手。翠儿在后面安慰他们,说过些天可以下山去看我,他们这才放手。 舔着翠儿的手,我第一次有了离别的感觉,心里酸酸的,涩涩的,说不出是一种什么滋味。 走三步停一下,人和狗磨磨蹭蹭出了院子。 “爹,你别带阿黄走好不好?”这是小树在哀求父亲。 “阿黄,以后要多回来啊!”这是大树又抱住了我的头,不愿放手。 “再不松手,我到林刘村要很迟了!”胡老爹也有些无奈,不似平日那样对两个儿子严厉。 “你们放手吧,以后让你爹多多带它上山来就是了!”胡大娘在一旁只得宽慰儿子。 “是呀,弟弟,我们也可以下山去哩!”翠儿帮腔道。 …… 别了,大树小树!别了,我的少女主人翠儿!别了,胡家寨! 总算是走出来了。我一步三回头,看着院门前的身影渐渐变小,拐一个弯,再也看不到了。 黑獒和黑勇却是异常兴奋,一向稳重的它们跳着,小跑着,像两个天真可爱的孩子。受到它们的影响,我慢慢打开心结,不再沮丧,也跑跳起来。 牛车“吱呀,吱呀”慢慢走着,老半天也移动不了多远。胡老爹却在车上自得其乐,“依依呀呀”哼着小曲,挥着鞭儿。我和黑獒它们等不及了,撒开腿往前面跑起来,跑出一段路再停下来回头张望,等着牛车赶上来。 这样跑着,闹着,等着,弯曲的山路也变得平顺了,山下的村庄已清晰可见。 又跑了一段,在一个岔路口停住。这时,我们遇到了一个正往山上行走的人,一个我第一次见到的装束的人——高高竖起的白色发髻,两边有白发飘散;宽大的斜襟蓝色大褂,胸前绣着一个半黑半白的阴阳鱼图案;手里持着一柄拂尘,云丝也是白色的。黑獒说,这是道士,专门给人驱妖捉邪的,它以前见过。 那道士看到我们三只狗儿跑过来,在路旁站定了,抬眼看我们。他有一个明显的特征,白发白眉白须,整个一团白,颇有一些道骨仙风的味道。他看到我们,尤其是看着我,似乎有些吃惊。 我不理会他,依旧站着等胡老爹。 “吱呀,吱呀,”牛车过来了,胡老爹甩甩鞭子,示意我们继续走。 “无量观,这位大叔,贫道有礼了!”牛车经过白胡子道士身边时,他向胡老爹拱手行礼,白色的拂尘悠悠一荡。 “道长好!”胡老爹没料到道士会开口对自己说话,连忙拉住缰绳,跳下牛车,也行礼问候。 道士又是一拱手:“敢问大叔,这三只狗都是你的么?” “呃,这个,算是吧。”胡老爹看了看我们答道。 白胡子道士也看着我们,打量了一番,再对胡老爹说:“我看这三只狗皆非凡品,施主真是慧眼识珠,训导有方啊。这只黄狗,希望施主善加对待,切不可使之害人误己。” 胡老爹迷糊了,我也听得迷糊了,什么“害人误己”?我会害人么,又会误什么己? “请问道长言下何意?”胡老爹也变得文绉绉起来,行礼询问,不解地看着白胡子道士。 “不可说,不可说,天威难测,不可轻泄,以后你当会明白。”道士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一挥拂尘,他再次拱手行礼,“总之,谨记今日贫道之言。如果将来有所变异,请上龙虎山找贫道,报上白道人的名号,他们会带你找到我的。就此别过,珍重、珍重!”说完,他大踏步地往山上走去,再没回头,不久就消失在山路的转弯处。 胡老爹一脸迷茫,看看道士离开的方向,又看看我,站了一阵,然后上车挥鞭继续赶路。我们也接着跑在前面。 我对道士的话也感到很奇怪,琢磨了半天,没有一丝线索,也就不去想他了。能不动脑筋我就不会去费心思,这是我的习惯,也是我快活的原因之一。 这件事只是一个小插曲,像是水流在行进中碰到的一块小石头,一绕而过,没在我心里留下多少痕迹。我继续奔跑着,因为女主人和少主人正在等着我呢。放眼看去,林刘村已经遥遥在望了。 “汪汪,汪汪,”我们三只狗儿齐声吠叫起来。我是为将要见到离别几个月的主人而兴奋,黑獒黑勇则为将要见到自己多年未见的弟弟而喜悦。 我们率先朝山脚的村庄跑去。胡老爹倒不急,慢悠悠在后面跟着。 一边叫,一边跑,刚跑过开阔的田地,几只狗儿向我们跑来,也叫唤着。 “杂毛,大头,小不点!”我高声叫着它们的名字,迎了上去,跟它们亲热在一起。几个月不见,真是想念这些老朋友啊! “阿黄,黑猛大哥要是知道你回来了,可要高兴死了!”小不点长大了一些,还是那么活泼可爱,在我的嘴巴下面转圈圈,边舔边叫着。 “是啊,黑猛大哥过不几天就要问我,阿黄回来了没有,阿黄回来了没有。”大头模仿着黑猛的口气与神态,向我学舌,逗得大家哈哈直笑。看到它的样子,我感到很开心,在我的努力下,村里的狗儿们相处得挺融洽的。想到自己当初的苦心有了回报,我自然也开心。 它们的话让我想起旁边还站着两只大黑狗呢,赶紧停住话头,向它们介绍黑獒和黑勇。 “它们是黑猛大哥的哥哥?”小不点惊讶地瞪大眼睛,忽而又蹦跳起来,兴奋地跑着,“我去通知黑猛大哥!”一溜烟就没影了。 我们都含笑看着,接下来是大头、杂毛与黑獒黑勇进行见面的问候。 没过多久,一条黑影风驰电掣而来,边跑边叫着:“大哥,二哥,真的是你们吗?”黑猛带着一阵旋风扑过来了! 站定,互相打量,像所有失散多年的亲人见面一样,黑猛兄弟的相见分外令我感动。满月不久就被生生拆散,四五年来第一次见到,其中相思,更与谁去言说?恍惚间,我好像也站在妈妈面前,心底的“妈妈”两字差点冲口而出…… 再看这边,凝视良久,找到感觉,然后扑上去,身体厮摩在一起。 “大哥,二哥!” “三弟!” “三弟” 久久无语,眼中却有泪! 我和大头、杂毛站在一旁,默默地看着,感受着它们的浓浓亲情。连随后赶过来的几只狗儿也是悄无声息,我一看,是老白、小花、小灰它们。轻轻用眼神打个招呼,我们都看着情绪激动的三兄弟。 时间过了很久,似乎又没有多长,黑猛它们平静下来了,身体分开来。 “阿黄,谢谢你!”黑猛的声音还是那么真挚,眼神还是那么恳切,它转过头来对我说。 “呵呵,黑猛,你还跟我这么客气呀!”我开着玩笑,“有你们黑氏三雄做我的朋友,我高兴还来不及呢,这点小忙算什么?只要你以后不欺负我就行了!” “嗬嗬……”所有狗儿都笑了起来。在人类看来,是一群大小的狗儿站在那里咧着嘴巴快速吐气,有趣极了。 都问候好了,我对黑猛、老白它们简要说了自己在山上的生活。至于斗狼猎虎的“英雄事迹”,都是黑勇讲的。听着它添油加醋地讲述,村里的狗儿们眼里闪着异光,看我的眼神大不相同了。尤其是小花,眼里一会儿是担心,一会儿是高兴,目光频频落在我的身上,其中的含义不言而喻。 我也乐滋滋地看着它,享受着它的温柔,只恨时间过得太快,黑勇不能无限期地讲下去。 “吱呀,吱呀,”牛车也在这个时候不合时宜地驶过来。“走啦,走啦!”胡老爹还是甩着鞭子,老牛听话地踱着方步,减速慢行。 村里出现了一大奇观,前面一辆牛车,后面是一大群狗跟着,车声狗吠,甚是热闹。胡老爹好像很享受这种热闹,一边跟村民打着招呼寒暄,一边吆喝牵引老牛。 女主人家到了,得到消息的女主人和少主人站在院门外候着。看到他们,我紧跑几步,围着他们撒欢儿,舔他们的手。他们也很高兴地摸着我,跟胡老爹说着话,帮他卸车上的东西。 进了院子,看到熟悉的窝,我感到特别亲切,东看看,西瞧瞧,看够了,才回头招呼其它狗儿。大家又是一番热闹,院子里吠声不断。 总算平静下来了。午饭过后,老白它们各自回家了,黑獒三兄弟在院子里说着说不完的知心话,我则躺在女主人脚旁,享受她的抚摸,听她与胡老爹、少主人一起说话。 “我们那里都已经准备好了,就等着你们这边定日子。”胡老爹说,边捧着茶杯喝茶。 “我们也准备得差不多了。日子嘛,你来得真是巧,刚好今天才选好,就定在腊月初八。今天早上,有一位白胡子道长路过我们村,正好遇到伟儿,伟儿请他来家里喝茶,顺便请他拣个好日子,他就拣了这个日子,说是黄道吉日,大富大贵,宜于婚嫁。”女主人说。 “那位道长来家里讨水喝,我就请他帮忙排个日子。”少主人在一旁插话了,“我听说桂竹岭古时候有道士曾结重阳草庐于桂竹谷中,并和诗仙李白诗酒相酬,共同栖隐。可惜重阳草庐早已湮没荒芜,古之道观亦倾圯无存了。想来今天这位道长想是去山上寻访仙迹的。” “那个传说我以前也听人说起过。可是打猎这么多年,走遍了各个山岭,我还真没看到过什么神仙古迹。”胡老爹笑着说,“那个道士我在路上也遇到了,看样子道行很高深哩。” 白胡子道士?听着听着,我心里一惊,又是这个白胡子道士。那个道士竟然也来家里坐过,还帮少主人选了成亲的日子。我在山上遇见,他又来过家里,这是偶然的呢,还是暗含了什么玄机?这个道士到底是什么来头? 道士,白胡子道士,看到我时的眼神,上山时的轻捷飘逸…… 我只觉得白胡子道士浑身上下都是谜,而谜底我却一个都不知道。 (第二更奉上!今天天气真热啊!我坐在家里埋头码字,顾不上汗流浃背了。请用你的热情支持作者!谢谢!!)###第34章 少主人成亲 又商议了一些有关少主人成亲的事情,诸事妥帖,胡老爹放下茶杯站起身,说要回去了。 挽留不成,女主人和少主人一起送胡老爹出去。驾好牛车,唤着依依不舍的黑獒和黑勇,胡老爹踏上了回去的路。 我与黑猛一直跟着,出了村庄,跑过田地,上了山路了,不得不停下来一一话别。送得再远,也有分手的时候,人类重别情,我们狗类也不遑多让。 “兄弟,珍重!” “珍重!有空再来看你!” …… 牛车与两只黑狗的影子渐渐消失在山路的那头了。看着还不肯回头的黑猛,我心里一叹,也为它黯然神伤。 慢慢走着回去的路,没有语言能够表达我们此刻的心境,就都不说话,只是埋头走着。走到山下了,我抬眼四顾,田野已经从当初上山时的一地绿毯,变成了现在的一片枯黄。地里都是高高低低的稻茬,农人除了把一部分稻草挑回村里,多数还堆放在田里,垒成一个个圆形的草垛。草垛间有一二老牛躺在地上,嘴里一动一动地咀嚼着。辛劳了一季,它们是该享受一下了。 我和黑猛都停下来看着,看这收获之后的田野的本来面貌。田野把自己最本真的一面都袒露出来了,任世间万物品评,自己却无语。这该是一种多么高远的境界啊!我不由感叹起来,脑子里一片空灵,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涌上灵台,对自己,对外物似乎有了更深层的认识。 回到村口,我与黑猛用眼神相互示意,我要回去陪女主人和少主人,它却怕刘老黑找不到它而再施惩罚。于是我们分手,各自回家。 到了家,进了院子,大头、小花、小灰已经等在里面了。 我心里一喜,蹦跳着向它们跑过去…… 日子在欢快夹杂着一丝担忧中流过。欢快自不必说,时常与黑猛它们聚在一起,自由自在,轻松自如。不必去理会人类之间的恩恩怨怨争权夺利,只是过好自己的生活,活出自己的精彩。 我所担忧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突然回现代的大城市去。我现在想明白了一点,不是天上某个大神在跟我玩恶作剧,而是时空似乎在某个时候发生了变化,把我硬生生带到了大清朝,带到了林刘村。谁知道什么时候会莫名其妙地回去呢?而且,那个白胡子道士的出现,又似乎隐藏着什么玄机。他那天那样看着我,说那些话,好像看出了我的来历。他也能窥破“天机”吗?这些疑问萦绕在我心头,我怎么能不担忧呢? 欢快也好,担忧也罢,生活风平浪静,没有大的波澜。可是,入冬的时候,接连发生的两件事一件令我震惊,一件使我沉默,都难以忘怀。 震惊的是村里两只狗儿的身死。 村南有一户人家,男主人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中年人,女主人也猜疑成性。这天,他们发现家里腌的腊肉丢了一块,怀疑是家里的狗儿偷吃了,狠狠把一向忠心的狗儿骂了一通。那只叫阿旺的狗不服气,跑来向我和黑猛诉苦,坚决说没有偷吃。我们好生安慰了它一番。 哪知第二天,阿旺主人家的腊肉又丢了一块。这下男主人恼怒了,不由分说(狗儿也没法说),拿起木棍狠命打向阿旺。三下五下打下去,可怜的阿旺被打成重伤,奄奄一息,当晚就死了。等其它狗儿知道了消息,阿旺早已成了主人一家的腹中之食。过了几天,丢腊肉的真相暴露了,是主人的小儿子偷拿去跟人喝酒了。 我们都很悲愤,为阿旺的冤死,为狗儿生命的不值钱。 这件事还算好,毕竟作为看家狗,阿旺自己也有不能推卸的责任,没能看住主人家的东西。而另一只狗儿的死,却让我十分悲哀,对人与狗的关系产生了一丝怀疑。 小黑是一只两岁不到的幼狗,别看它年纪不大,体格却很健壮。我们这些狗儿常跟它开玩笑,说再过几年,它可以长成“黑猛第二”了。黑猛也很喜爱它,经常带它一起玩。 一个北风呼啸的下午,我和黑猛,还有大头、杂毛它们在林氏宗祠外面的台子上玩闹。正玩得开心,一只小狗急匆匆跑过来,告诉我们小黑要被主人杀死了。我们听了大惊失色,慌忙跟着它奔向小黑家。刚到小黑主人家门前,令我们肝胆俱裂的一幕出现了:小黑被村里专门杀猪的郑屠吊在了一棵老树上,正要褪毛开膛! 我们群起大叫,虽引来不少村人的围观,却终究没能挽留住小黑的生命。后来我们得知,小黑的主人有一个朋友,特别喜欢吃狗肉,这次到他家做客,一定要杀了小黑下酒,说什么冬天吃黑狗肉最滋补。小黑的主人自己下不了手,就请来郑屠帮忙,活生生把小黑淹死了。 之后的很多天,我们都会到小黑死难的地方去。一群狗儿默默地看着那棵老树,心里充满悲哀。寒风一吹,残余的黑狗毛一点点消失,最后什么都没有了,只有老树站在那里瑟瑟发抖。 我感慨于小黑的无端殒命,一条生命的消失竟然如此残酷,让我对“活着”产生了更多的思考,对现实的无情有了更深刻的感悟。一个无法主宰自己的生命体,不管是人还是狗,其结局都只能是悲剧。 我命由我不由天,我不要做悲剧的牺牲品!我暗暗下定决心。 让我沉默了许久的自然是我跟小花的关系,在我心里烙下了一道深深的愧疚的痕迹。 回到林刘村以后,小花还是每天都来和我一块玩。本来是很多只狗儿在一起玩的,不知怎么的,玩着玩着,我发现身边的同类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小花,无论我走到哪儿,它都会跟着。 我从一开始的奇怪,到后来的沉默。我能不明白么?我可是从现代社会来的,所见所闻里,此类事情并不陌生。小花的眼神与它的一举一动,已经很明白地告诉了我它内心在想什么。 但我只能选择沉默。我不知道沉默对我来说是什么,可我很清楚地知道,我的沉默对于小花是一种无形的伤害。它的眼神更忧郁了,幽深的眸子里仿佛倒进了一个咸涩的大海。大海我是见过的,那年我历经千辛万苦去看海,来到海边,用嘴一舔海水,咸涩的滋味让我久久难忘。而现在,我再一次尝到了那种咸涩的味道,连心里都满是苦涩,比吃了苦胆还要难受。 我默默地走着,向村西面的那座小山走去。那里曾经留下了我与少主人的欢声笑语,但他现在没空陪我来玩了。听女主人说,少主人明年春后要去省城杭州参加科举考试,现在正是读书用功的好时候。我当然希望少主人能够达成他的愿望,这些天都很少缠着他,只是虔诚为他祝福。 小花还是跟着,眼神含着忧伤。一阵冷风吹来,它单薄的身体抖了抖,禁受不住的样子。我不由停下来看着它,心里不忍又不能流露出来。天气一天比一天冷了,早晨的白霜看上去像下了一层薄雪,踩上去硬硬的,凉凉的,几丝寒气从四肢往身体里面钻。 “小花,我们回去吧?”我轻轻对它说。天气与气氛压迫着我,我不愿意一直沉闷下去,回去热闹一点也好,不用忍受这样的煎熬。 “阿黄……”小花看着我,欲言又止,瘦弱的身子有些憔悴,眼神更是幽深。其实它想说什么我可以猜测出来,但我不能让它发生。 “先听我说好吗?”我打断它,“小花,你的心思不说我也知道,可我要告诉你,也许哪一天你会突然发现看不到我了。不是三天两天看不到,是永远都看不到的那种,我可能去了另一个地方,再也不会来了!”我急急地说着,生怕小花打断我。我想它能明白我的意思的。 “阿黄……”小花的眼里暗下去了,眼皮一垂,遮住了涌出来的泪光,“我……我知道。” 给它一夕之欢怎么样?我脑子里忽然冒出这个荒唐的念头。不行!死也不行!我自己又坚决否定了它。 “哈哈,你这个杂种!” “快滚开,杂种!连父亲都没有,你有什么资格留在这里!” …… “孩子,都怪妈妈!你走吧,离开这儿,走得越远越好,不要再回来……” …… 一个个声音仿佛又回荡在耳畔,有尖酸,有无奈,把我心里的那道伤痕撕扯得鲜血淋漓! “不,不行,我不能那样做!”我张嘴嘶吼,向着小山“汪汪”大叫,把小花吓了一哆嗦。 “阿黄你怎么了?”小花连忙问我,眼睛看着我,关切代替了忧伤。 我心里一热,还能说什么呢?长吸了几口气,我平复了一下心境,又把那些不堪的记忆压抑下去。“没什么。”我对小花说,“小花,对不起!” 小花看着我,居然莞尔一笑:“没事就好,我可不希望你这个朋友有事。” 朋友?我心里一痛,知道自己与它已经拉开了距离,却没有丝毫的喜悦,只有羞愧与自责。 “我们回去吧。”小花轻轻地说,转头看着一片枯黄的田地。 “好。”我应着,不敢看它,率先走在前面,朝村里走去。 此后很多天,我再也没有看到小花。听大头说,小花生病了,却不让其它狗儿去看它。去了,它也不出来见面,只在院里说几句就没声息了。 我知道小花“生病”的原因,越发不敢提出去看望它。老白却是盯着我不说话,老半天之后,无声叹息几下,不再理会我。黑猛每次都来去匆匆,尽管也想问我,但几次想开口,最后还是没说,只是默默陪我躺着,看天上的云卷云舒。 我更加不敢去面对其它狗儿的眼神,借口说要多陪女主人,尽量少走出去了,弄得少主人都奇怪地看我,搞不清原先每天那么积极跑出去的我居然赖在家里不动了。 我的事情“冷”了,家里的事却“热”起来了——少主人的婚礼筹备紧张而又繁琐地进行着。家里进进出出的人每天都不少,本村的,外村的,男的,女的,年老的,小孩子,来去不断。我不知道人类的婚事为何如此繁杂,排场大有什么用,还不是成个亲?以前看到大城市里的人结婚,大摆筵席,汽车一长溜,觉得很麻烦,现在看来,这大清的婚礼办起来一样麻烦。 我也懒得朝那些进出的陌生人叫唤了,只躺在自己的窝里,偎着软软的棉絮,或发呆,或睡觉,无所事事,成了家里最闲的一个。 下雪了! 这是我来到大清朝看到的第一场雪。不同于北方又干又硬的雪,这南方的雪又柔又湿,飘啊飘啊,很久才把地面变成白色。我好奇地跑到雪里,任雪花落在身上,却没有冷的感觉,只觉得自己身处幻境,飘飘欲仙起来。少主人在门口看到了,摇头晃脑地吟着:“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然后是哈哈大笑,笑得我一头雾水,赶忙甩净雪花,跑回窝里。 这天一大早,“滴滴答滴”的唢呐声把我吹醒。我走出已经移到后院的窝,跑到前面一看,嗬,真正的门庭若市啊!院子里,堂屋里,到处挤满了人,我怀疑是不是半个村子的人都来了。看着门前院里披红挂彩的模样,我知道少主人成亲的日子到了。 我一边为自己这段日子陪女主人太少而自责,一边挤过人腿来到院门外。因为自己的一点私事而忽略主人家的大事,我这只狗做得不合格啊,再也不能这样下去了!我打起精神,决定重新振作,亮出我的真狗风采。 唢呐阵阵,鞭炮声声,女主人家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客人们高兴地说这话,有的做着各种准备工作,我听人说,要去山上迎亲了。迎亲,当然少不了我啰。又能见到大树小树和黑獒黑勇了! 少主人出来了。你看他的一身打扮,分外有精神,头戴一顶瓜皮棉帽,身穿青色的棉长袍,外罩绣花马褂,胸前束着一朵大红花,映得激动的脸庞也是红彤彤的。他被簇拥着走出院门,向停在外面的一顶披红挂绿的大花轿走去。 “阿黄,快来!”走过我身边的时候,少主人看到了我,他冲我招一招手,叫我过去。啊,我太高兴了,少主人这个时候都没忘了我! 我赶紧跑近前,舔着他的手,摇头摆尾不止。 “噼里啪啦,” “走啰!” 花轿在前,少主人带着我走在旁边,后面是唢呐乐队,再跟着一群年轻小伙子、小姑娘,嘻嘻哈哈,煞是热闹。 “早去早回啊!”女主人满脸笑容,挥着手对少主人叫着。她也是一身新衣,精神抖擞,和几个村里的老年人站在院门口。 “娘,你放心,不会耽误的!”少主人边走边大声说。我们一大群缓缓向东面走去。一路上很多村民走出来看着,说着,也是喜气洋洋。 “汪,汪汪,阿黄!”刚出村口,黑猛从一边的巷子里跑出来。 “黑猛是你啊,太好了!”我一看更高兴了,赶快停下来,“快,我们一起去山上看黑獒大哥它们!” “我想去,可是,可是主人不允许的……”黑猛炽热的眼里闪出一丝无奈,它还是担心主人的责罚。我们狗类就是这样,选对了主人,像我,自由轻松;主人如果太苛责,日子肯定不好过,黑猛现在正是如此。 看到它的样子,我顿时生出一股豪气:“不怕,今天是我少主人大喜的日子,我听说晚上他也要来吃喜酒呢,他不会怪你的。真怪你了,我让少主人帮你!别犹豫了,你看,少主人都要走远了。”我催促着它。 “好吧。”黑猛下定了决心,一如当初在鬼洞时一样,举步跟在我的后面。我们两只狗儿跑着追上了迎亲队伍。 一路吹打,一路鞭炮,一路欢声笑语,我们上了山,中午时分来到了胡家寨。 “噼里啪啦!”看到我们,鞭炮像炒豆子一般,在路边炸响,洒落一地红红的纸屑。一群妇女打头,迎接的人群快步走过来,个个喜上眉梢,行礼作揖,不亦乐乎。他们把迎亲的人迎进了翠儿的家。 看看人们忙乱的样子,再看看没有黑獒黑勇,我不管他们了,带着黑猛往后面跑。 “阿黄,三弟!”刚转过屋角,黑獒的声音就落入耳中。我一看,明白了在前面看不到它们的原因,胡老爹把它们拴在了石屋里,黑獒正站在门口朝外张望。我只能在心里叹息,不能说胡老爹的不好。 “大哥,二哥!”黑猛越过我跑过去,跟黑獒它们亲热在一起。我在一边看着,心里也是非常激动。两三个月不见,怪想它们的,黑猛的心情我更能理解了。 前面是吹吹打打的热闹场面,屋后是兄弟相见的默默无语。我的意识一下在前,一下在后,感受着,品味着,思索着。 人也好,狗也罢,除了热闹与沉默,还有没有其它的生存状态呢? (今天第一更,下午两点以后第二更! “不断向前”,这是所有生物应有的生存姿态吧?冒着热浪,我在辛勤码字,努力把故事写得精彩些。各位书友,请用你的收藏给一些支持吧!)###第35章 原来如此 “阿黄,原来你在这里!”一声惊叫打破了沉默,大树到后面来送饭了。 我跑过去亲着他的手,他也搂着我,不顾身上穿的新衣服会不会弄脏。拍打,厮摩,舔舐,人与狗的情谊显露无遗。 “来,快来吃饭!”大树把一大碗饭放下来,“你们尽管吃,不够我再去拿来。今天喜日子,有骨头有肉,管保叫你们吃个够!”他笑嘻嘻地说,看到黑猛也不觉得意外,肯定是胡老爹说起过了。 大树再去前面端了一大碗骨头拌饭来,后面跟着大呼小叫的小树。我只好中止吃饭,与他腻在了一起,久久不能分开。 饭后不久,前面传来声音,迎亲的队伍要回去了。 又是一番依依不舍,我和黑猛走回前面的院子里。 这时正是婚礼的一个gao潮环节,人群喧闹着,盼望着,都站在外面往里面伸着脖子看。我穿过人腿,站到前面一看,两个穿红挂绿的老年女人从屋里搀扶出来一个头戴红布,身穿红衣裙红鞋的人。我凝神一探,知道这是婚礼的女主角,新娘子翠儿。 旁边的喜娘把一根红布带交到她的手里,另一头交给正等着的少主人,让少主人牵着,走出院子,走到外面的花轿旁。这时,胡大娘也跟出来了,她搂着翠儿哭起来,声音却不悲哀。我想这大概是成亲时的一种习俗。 胡大娘“哭”好了,旁边有人把她扶回院子了。唢呐齐鸣,鞭炮连连,少主人把新娘子扶上花轿。 “起轿啦!”一人高声叫着,轿子随即抬起,一应人等跟随在侧。 吹吹打打,鞭炮齐鸣,我们按原路返回,人却多了不少,大树小树也在里面,喜得我围着他俩转圈圈,嬉闹在一起。黑猛虽有些闷闷不乐,倒也跟他们熟悉了,不时也陪他们玩玩,路上不再无趣了。 回到林刘村时,冬日的太阳还没落下山。今天真是个好日子,清空灿烂,风也不觉得那么冷了。 新娘子进了院子,人们又忙碌开来了。热闹依旧,院里院外都是人。空气里除了硝烟味,还弥漫着酒菜的香味,勾得我的口水直往外流。村里的狗儿们来了一大半,寻觅着自己喜爱的食物。我现在知道了,婚事或丧事都是狗儿的节日,人们不再忌讳,任凭我们自由觅食,剩骨剩饭让我们尽情吃个够。 我陪着小树在院外捡鞭炮玩。大树被叫进去吃点心了,黑猛也回家去了。 天渐渐暗下来了。一串轰天动地的长鞭炮把我和小树吸引到了院子里。原来,婚礼最重要的一个步骤要开始了。 “拜天地喽!拜天地喽!”小树跟着几个小孩子一起叫起来,把场面渲染得更加热火。参加婚礼的人们拥挤着,齐齐伸长脖子往堂屋里看。我不管那么多,三下两下钻进去,好不容易钻过摆满的桌子凳子,钻过林立的人腿,挤进了堂屋,留下小树在后面干着急,可我也没办法。 红烛闪耀,人头涌动,堂屋里是另一幅景象。 正壁上一个大大的红喜字,下面是牌位之类的祭祀用品,两旁树着两根巨大的红烛。女主人在上首右边端坐着,左边椅子没人,摆着一套男人的衣冠。少主人与新娘子并排站在屋子中间,手里还牵着那条红布带。 “一拜天地!” 他们一齐向大红喜字深深一鞠躬。 “二拜高堂!” 他们向女主人和空椅子深深一鞠躬。 “夫妻对拜!” 他们互相面对着深深一鞠躬。 我看着他们,觉得特别新鲜,没想到来到大清朝还能看见这种原汁原味的结婚形式,倒是不虚此行。 “送入洞房!” 马上有两个笑嘻嘻的老年女人走过去,牵引着他们往后面的新房走。我立即跟在后面,这么有趣的事情怎能少得了我?兴致勃勃地跟着,我听到几个年轻人在说“晚上都去闹一闹”。 闹?闹什么?难道他们要破坏少主人的婚礼?我一听急了,不行,一定不能让他们得逞!我打定主意,晚上就守在少主人的卧房外面,替他防备别人的破坏。想到我又可以为少主人,不,还有翠儿,我的少女主人出一份力,我心里说不出的高兴。狗狗,就应该看家守门嘛。 前面已经在叫着开席吃晚饭了,我却守在少主人的房门外,寸步不敢走开。本来宴席的这个时候正是我们狗儿饱餐一顿的最佳时刻,我管不了那么多,守护少主人要紧。我凝神竖耳,听着周围的每一丝动静。 过了一会儿,我听到房里的少主人对翠儿说要出去敬酒,翠儿答应着,语气羞答答的,不似平日里活泼好动的她。我奇怪着,看到少主人出门,朝前院走过去,胸前的红花一晃一晃的,脚步轻盈无比。 翠儿一个人不寂寞吗?我躺了一阵,忍不住了,爬起来顶少主人的房门,房门轻轻地“吱呀”一声开了。 “文伟哥,是你吗?”被红盖头罩住的翠儿欣喜地叫道。 我赶紧走过去,用身体摩挲她的腿脚,嘴里“呜呜”哼着。 “阿黄是你呀,你怎么来了?”翠儿又是欣喜,伸手来摸我的头。我任凭她摸着,还舔她的手,痒得她“咯咯”笑。听着她的笑声,我仿佛又回到了在山上的日子,一动不动,有些痴了,更是醉了。 后来,少主人带着一些酒味回来了。本来我想再在房里陪着他们两个人的,可少主人死活都不肯,非要把我推出去不可。没办法,尽管疑问重重,我还是老实地出去,再守在门外。 少主人怎么会不喜欢我了呢?我边巡视边想。 前院的人语声慢慢稀了。忽然,我感到有几个黑影向少主人的房间摸来,轻手轻脚地,明显意图不良。“汪汪,汪汪汪,”我纵身向前,用力吼叫,通知少主人有人侵入了。 那几个黑影肯定没想到我会突然出现,吓得停住了。我跑近了,张嘴龇牙,“唔——”我向他们发出严重的警告音! “妈呀,快跑!”几个黑影抱头鼠窜,隐约中,我听到前屋传来人的嬉笑声,好像也有人看到了他们,但却没人出来探询。少主人的屋里依然烛光艳艳,也没人出来。 嗨,真奇怪了今天! 心里疑惑着,我毫不松懈,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又吓退了几次黑影后,我听到前面不再有声音了,就凝神用意识“听”少主人屋里。不听不知道,一听还真听到翠儿在说我:“有阿黄在,我们要清净多了。” “是啊,阿黄真好!”少主人的声音。 接着,我“看到”少主人揭下了翠儿头上的红布,他们互相看着,很久也不说话,就是看着。我能感觉到他们眼里闪烁的火焰,还有几丝羞涩。在用一个很古怪的方式喝了一杯酒后,少主人与翠儿手拉着手走向花床,吹灯,放下帏帐,躺倒。 嗯,这个情景怎么这么熟悉呢?脑子里一闪,眼前浮现出以前电视上看过的情节,我心里一跳,连忙把意识收回,但还是听到了他们最后的声音: “文伟哥!” “好翠儿!” …… 回到前院,客人已经散去了,女主人也睡了,只有几个帮忙的村人还在整理东西。他们一边忙着,一边说起被我惊走的那几人的事。我这才恍然大悟,明白那些人是来闹洞房的,不想竟被我阻住了,少了一个婚礼中的有趣环节。我心下暗笑,赶紧找吃的。帮忙的几人看到我,拿出剩菜剩饭给我,让我美美地饱餐了一顿。吃好了,我回窝睡觉。在林刘村,现在已经没了守夜到天明的必要。 第二天,看到甜甜蜜蜜走出来的少主人和翠儿,我心里的笑意更浓了。 跟女主人、少主人和翠儿开心地过了几天,其中温馨自不必说,寒意肆虐的冬天仿佛也不那么冷了。三天后,我又跟随少主人和翠儿回了一趟山上,他们称之为“回门”。自然少不了一番热闹,不过当天就回家了,怕女主人一个人寂寞。 紧接下来是过大年。我在大清朝又见识了古朴的新年,扫尘,祭灶王爷,大年夜守岁,初一早上满村走着去拜年,迎回灶王爷,一套套的乡土民风,让见识过现代社会灯红酒绿的新年的我很是惊奇。我比较着,品味着,也卖劲吃着,着实收获不少,连肚子都肥得有些下垂了。 少主人和翠儿呢,简直成了世上最甜蜜的人儿,双进双出,互敬互让,乐得女主人的眼里都笑开了花。 ***************************************************************** 河水泛滥,草木回春,又一个南方的春季来到了。田野里,勤奋的老牛拉着犁耙,翻出一道道新土,空气里弥漫着清香。种子撒下去了,田垄开始泛绿,少主人也忙碌起来了。他整天待在书房里不出来,说什么“一年之计在于春”,要趁着好时光努力读书,春后要去省城赶考。 翠儿这时候有更多的时间陪我玩了。她脸上挂着红晕,带我走在村里,见人总是柔柔一笑,轻声打个招呼。走到村外,她逗我在田垄间跑来跑去,馋得跟着我的狗儿们直咽口水,撒着欢儿加进来嬉戏。我们一人数狗顿时成了田野上绚丽的风景,让看到的村人啧啧称奇。 稻花飘香的时候,少主人打点行装,说要提前去游学访师,为秋季举行的科考作准备。翠儿的眼里湿润了,她恋恋不舍地看着少主人,眼神把我的心都融化了。 “翠儿……”少主人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好看着她。一旁的女主人也不说话,微微叹气。 “文伟哥,你一个人孤身在外,我们都不放心啊!”翠儿说,眼泪最后还是没掉下来。她背过身,用手擦擦眼睛,转过来时又是平静的面容。 “你们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少主人拉起翠儿的手,轻轻握着,揉着,也是不舍。 翠儿看到我,忽然眼里一亮,展颜一笑:“有了!文伟哥,你带上阿黄吧,有它陪着你,你不会寂寞,我们也放心些。” 少主人也低头来看我,很是意动,他转头问女主人:“娘,你看呢,成不成?” 女主人的眼里也幻出神采,看着我连连说:“好,好,阿黄陪着你,娘放心!我们都放心!” 一下子,他们都笑眯眯地看着我,我摇头晃脑地回应他们,明白了他们的用意。跟随少主人出去,这个主意似乎不错。村子外面会有什么呢,是不是跟上次去县城领赏时一样? “今天在家住一晚,明天再走吧,我给你们好好准备一下。”女主人说,抓起围裙去忙了。少主人高兴地答应着,眼睛看着翠儿,相互会心一笑,看得我眼热心跳不已。 晚饭过后,少主人和翠儿早早回屋去了,我躺在堂屋里陪着女主人。女主人坐在椅子上,摸着我的头,半天不出声。我感到气氛有些特别,也不动声色,静静享受她的爱抚,心灵与她无声交流。 “伟儿他爹,孩子长大了,我也可以向你交代了!”女主人长舒一口气,自言自语起来。 “看着他跟翠儿相亲相敬,我都替他们高兴哩!翠儿这孩子好啊,当初你说她会是个好媳妇,我就知道你说的不会错,你何曾错过呢。要说有错也是我的错啊!当初你把阿黄领回家,我不太乐意,觉得狗儿太耗米粮,你说狗儿忠心,只会旺主助人。我并没有真的放在心上,以至于阿黄走失……” 走失?我什么时候走失了?我一头雾水,不知女主人在说什么,只能耸着耳朵认真听下去。女主人拍着我的头,似乎有些愧疚。 “你在世时说过,阿黄是条好狗,所以你特地从县里领回来,细心喂养着。自打你过世后,我才明白你的话有道理。人家来欺负我们孤儿寡母,它就冲上去咬,把那些人赶跑,它出了大力哩!” 咬人?我什么时候咬过人?我愈发迷糊,难道说的不是我?我知道了,她说的肯定是以前的那个“阿黄”,我只是后来出现的冒牌货而已。释然了,再听她下面怎么说。 “狗儿是好啊,你对它好一倍,它就回报给人十倍、百倍,比那些黑心眼的人好上万倍!无论是以前的阿黄,还是现在的阿黄,都是这样。这是我们林家有幸,也是你在天之灵保佑的吧!” 啊,女主人知道我不是原先那只狗?我的疑虑再生。果然,她的话很快证明了这点。 “这只阿黄被伟儿抬回来后,我就知道它不是原先的阿黄。可我不能说破,伟儿他不知道啊,说破了,他该有多伤心!这只狗是他的玩伴,是他心里的一个念想,他除了读书,心思就是阿黄了。伟儿他爹,你说我能说破么?” 原来如此!埋在我心里的几个谜团瞬间迎刃而解了。我再次释然,心里生出阵阵感动,为少主人,更为女主人。她用一颗慈母心,在呵护着儿子失去父亲后脆弱的心灵啊! “以前我总是觉得自己苦,怕担不起这个家。现在好了,伟儿长大了,也成亲了,可以撑起我们这个家了。明天,他就要去赶考了,去完成你这辈子最大的心愿了。你曾经说过,你自己不屑于仕途,但是希望伟儿比自己更有出息。有些话我好几次都想对他说,可是最后还是忍住了。你也说过,男子汉大丈夫要靠自己去闯出一方天地来,不能依赖于他人。这次他去游学赶考,我不知道会遇到什么难事,我真替他担心啊!他爹,你在九泉之下一定要保佑伟儿顺顺利利,科场一举高中,将来光宗耀祖,告慰公公婆婆和你的在天之灵啊!真的有这么一天,我就是马上下来陪你,我也心满意足了!” 听到这话,我可不愿意了,这么好的女主人怎么能说那个呢。我“呜呜”有声,用脑袋蹭着女主人,生怕她真的一下子离开。 “他爹,你看看,狗儿有情义哩!它也不舍得我哩!呵呵,我这是说的什么浑话?我还要帮伟儿带孙子,带孙女哩,不会轻易那么容易死哟!阿黄,你就放心吧,你看我这么老相,那都是这几年苦日子熬出来的!我心里苦啊,又能找谁去说?这皱纹就一天天多起来了。其实我的年纪还不大,四十不到,年轻着呢!想当年伟儿他爹第一次看到我……阿黄,这样吧,我在家里好好管家,你陪伟儿去考个功名回来,怎么样,做得到吗?” 我还能说什么呢?拼命地摇头摆尾,摩挲着她的手脚,热切地表达着我的诚意。女主人用双手紧紧抱着我的头,脸上似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今天第二更,一万三千字奉上! 猛狗在林刘村初步成长的故事告一段落了! 少主人初出茅庐,会遭遇什么磨难呢?狗狗要走进一个更大的天地了,那里会有什么精彩的故事呢?用你的收藏支持作者吧,肯定不会令你失望!)###第36章 讨厌的人 第二天早晨,吃过翠儿亲手做的早饭,我和少主人动身了。 离别的情景我不忍细说,很久以后想起那一幕,我的心里都是隐隐作痛,一股酸涩控制不住要涌到眼窝来。一送再送,一挥再挥,那两个站在路边挥着手的单薄身影永远刻在了我的心底,不可磨灭。 少主人还是一身青色长衫,光头没戴帽,乌黑油亮的辫子梳得齐齐整整。他只背了一个布包袱,腋下一柄油布伞,脚下是女主人做的宽口布鞋。我跟在他后面,走着,瞧着,为自己的少主人感到骄傲起来,书生风流,这就是了! 出村时,我遇见了几只狗儿,杂毛,纹纹,另外几只叫不上名字。我正愁没办法通知黑猛、老白、小花它们呢,就有了传话的狗。我忙跑过去,简要说了自己将要陪少主人赶考的事。 “啊,你要走这么久?”杂毛叫起来,“那,那小花怎么办?”看来,它还在替我与小花的事操心呢。 我勉强一笑,避而不答,只是请它们转告一声,回头看少主人在前面等着,连忙与它们告别,匆匆跑过去。 出了村子,走上西北方向的乡村土路,我们一人一狗,开始了少主人的科考之旅。这一去,前面有福还是有祸,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尽心陪着少主人,为了完成女主人和翠儿的嘱托,风雨也无惧! 现在正是初夏时节,水田里稻香飘溢,放牧的孩童赶着憨厚的老牛,缓缓走在草地上。童谣和着鸡鸭的欢叫,回荡在空旷的田野里。太阳刚刚爬上山顶,红中带黄,映着一漾一漾的水塘,涂抹了整个原野。好一副乡村夏晨图! 我观赏着,轻跑着,东瞧瞧,西嗅嗅,顺便抬腿撒尿留下标记。 林刘村渐行渐远了,只剩下绿树环绕的一团,转过一个小山头后,彻底看不见了。回头再看了看,我心里有些空落落的,不知离开这里是喜还是忧,更不知道还能不能再回到这里,万一我在这个过程中回了现代的大城市呢…… 我不敢再想下去,只有紧跟着少主人,向着未知的前方走去。 太阳挂上中天的时候,我们经过一个小村庄。少主人也有些累了,就停下来休息,顺便吃些干粮。在一户农人家里坐下,要了些水,吃着女主人做的面饼子,少主人脸上的红色渐退,恢复了原先的白皙。我吃完了一块饼子,跑到旁边的小溪喝了个饱。这乡村的溪水,味道比我在城市里喝的含有漂白剂的自来水甘甜得多了。 休息够了,我们继续赶路。少主人说,天黑前要赶到一个叫杨家集的地方,才能搭上车店的大车,不用再这样靠双脚走路。 黄昏时分,我们终于到了。这是一个比较大的集镇,有好几条纵横的街道,但都不宽。房屋样式跟林刘村相仿,黑砖灰瓦,显得有些古老。街上的人不多,三三两两走着,看服装都是普通百姓。 我们在一个挂着牌匾的旅店前停住。 “凤来客栈,凤来凤来,有凤来仪,嗯,就这家。”少主人看着牌匾上的文字说道,“阿黄,我们住店去!” 走进客栈里,里面的布置与上次在县城看到的仿佛。四五张黑漆桌椅,一个长条柜台,旁边摆着一些红纸遮盖的圆形酒坛。少主人在一张空桌前坐下,我蹲坐在他旁边。 “客官,您要点什么?”一个瘦小的伙计跑过来问。他看了我一眼,又问:“客官,这狗是您带来的?” “是的,是我家的狗。”少主人答应着,四下看看,又看了一眼我,对伙计道:“小二哥,你给我来两三样家常菜。对了,还要一个骨头汤,骨头多些。” 听了他的话,我当然高兴,他这是特意要给我吃骨头呢。 “您家的狗真威风!”瘦小的伙计嘴里称赞着,倒了一杯茶给少主人,然后跑到柜台那边去,跟坐在里面的一个花白胡子老者说了几句。我仔细一听,竟然听得清清楚楚,是几样菜名,当然少不了骨头汤。 我四处看了看,店里客人不多。除了我们,只有另外一桌坐着几个穿黑色短衣的人,正在相互敬酒,吃得热火朝天,还不时划几下拳,吆五喝六,哄笑不止。整个饭馆里只有他们的喧闹声,吵得我都不免心烦意乱。 “你看那人,出门还带一只狗,好笑不好笑?” “嘿,装什么清高,不就是读了几本书么?你看老子,不读书还不是一样活!” “哈哈哈……” 那几人竟然肆无忌惮地议论起我和少主人来,声音响亮,一点也不怕被我们听到。 少主人皱了皱眉,没有做声。他还伸手摸着我的头,不让我起身。我只得按捺住性子,瞪了那几人一眼,不再理睬他们。 过了不久,我们的饭菜上来了,三样菜,一碗汤,有荤有素。少主人没要酒,要了一碗米饭,就菜下饭。我知道他的酒量不好,平日里很少饮酒,一喝酒脸上就红通通的,翠儿笑称他是“红脸关公”。 啃着少主人给我的肉骨头,我们一人一狗畅快地吃着。这是我们离开家后吃的第一顿饭菜,都觉得美味无比,分外香甜。 吃好了,少主人起身到柜台付账,再开了一个房间。他跟花白胡子的掌柜聊了几句,问了这里去新昌县的路径,才带我进去。这时,我感到周围安静了,一回头,那几个短衣汉子正盯着我们看,酒也不喝了。少主人也回头去看他们,皱起了眉头。看到我们看他们了,那几人没事一般,又喝起酒来,划拳,碰杯,闹声哄哄,在耳边聒噪不止。 我跟着少主人走进里面,找到在二楼的房间,开门进去。里面的布置比上次在县城好多了,一张雕花红漆床,中间有圆桌、凳子等用具,最令我高兴的是房里没有异味。 关好门,放下包袱,少主人一下子躺倒在床上,嚷着“累死了”,埋头就要睡。我哑然了,走过去用头碰着他的脚,张嘴咬住鞋尖,一用力,居然把鞋脱下来了。 “阿黄真好,另一只也脱了吧!”少主人含糊地说,伸直了另一只脚。 我如法炮制,把鞋子在床前摆好,然后自己也躺下了。走了一天路,虽不至于累到,疲乏还是有一些的。我边闭着眼养神,边习惯性地放开意识,探察客栈里的动静。不探察还好,一探察马上发现了问题。我听到了两个听起来有些耳熟的声音。 “看清楚了吗,哪间房?” “看清了,二楼乙号房,不会错。” “这样就好。老四,你可看住了,别让他走脱了。嘿嘿,我们兄弟刚到这个地方,就遇上这样的好生意,运道真好!” “大哥,今天晚上动手吗?” “不行,镇上人太多,要是他叫起来就不好办了。咱们兄弟谋财不害命,规矩不能破。这样,明天见机行事吧。” “还是大哥经验足,小弟佩服!” “马屁精,看好了,别走眼,把人弄丢了兄弟们可不会放过你!” “嘿嘿,你一百个放心吧,这样的雏儿,还逃得出我夜猫子的眼睛!” 接下来是一个人走动的声音。 我心里一惊,他们说的是什么意思?从这些话来判断,这些人似乎没安什么好心,应该是在谋划做什么坏事吧?又一转念,他们干什么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何必去探听人家的隐私?就是想干涉,我只是一只狗,少主人是个文弱书生,我们也出不了什么力呀! 想通了,我不再探察下去,收回意识,安心睡觉。这时,我听到少主人已经睡着了,发出了轻微的鼾声,看来他今天真的累坏了。听着他的鼾声,我的睡意也上来了,迷迷糊糊的,我也沉入了黑暗。 朦朦胧胧中,我感觉自己走在一条高低不平的小路上,走啊走啊,就是走不到头。忽然,前面晃过一道黑影,一块黑乎乎的东西向我砸来,我急忙一闪,躲过了。但是,黑影一个接一个向我飞来,我左躲右闪,累得气喘吁吁,嘴里都要冒火了。一个黑影急速飞来,我再也躲不开了…… “汪!”我急叫出声,猛地睁开眼,眼前还是一片漆黑,耳边有少主人的鼾声。哦,我还在客栈的房间里,原来是做了一个梦! 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呢?这个梦预示着什么? 我再也睡不着了,站起来四处巡视,放出意识探察起来。客栈里一片安静,只在楼下的两个房间里听出有人睡觉,外间也有人。再往前面探过去,前面的店堂里亮着一盏油灯,花白胡子的掌柜正在“噼里啪啦”打着算盘。其它的动静似乎没有了,要说有,也只有檐下、院里昆虫的鸣叫声。 我怎么会做这样的怪梦呢?我依然奇怪,轻声在房间里走着。走得累了,又躺下来,却不敢睡了,也睡不着。 没有钟表,但我能感觉到时间走得很慢,很慢,比泥地上爬行的蜗牛还要慢,一秒,一分,慢悠悠地踱着方步,不肯快跑。 “喔喔喔——”公鸡扯开嗓子叫了,外面的黑暗变成了青白色,终于熬到天亮了!我一翻身起来,猛抖一下身体,把最后的一点倦意也甩跑了。大半夜没睡,我竟然还是精神抖擞,真佩服自己有一个好身体! 天大亮的时候,少主人醒了,一伸手,他叫着:“翠儿,起床了吧?”摸空了,他一骨碌爬起来,看了看四周,也看到了我,这才明白自己在哪里,忽而一笑,又倒在床上,抱着枕头哈哈笑起来。 我不由得也眯缝了眼,跟着无声地笑,少主人可真有趣! 笑够了,少主人起身收拾东西,拿出洗脸布到楼下去洗漱。我没跟过去,守在门口,我履行着自己的职责——看守房里的包袱。这时,我看到对面楼下有一个人朝我这边张望着,短上衣,盘着辫子,脸孔黑黑的,像个经常晒太阳的农夫。但眼睛又不太像,目光精亮,透着寒意。 与我对视了两眼,那人装作没事人一般移开目光,可我还是能够感觉到他的眼睛余光一直盯着我这边。我心里生出一丝警兆,凝神防备起来。 吃过早饭了,也没有发生什么不正常的事,我稍微放心了些。可心里不敢松懈,放开意识探察周围所有人的活动。 结好帐,再问了大车店的位置,我跟着少主人走出这个“凤来客栈”,向小街的一头走去。意识里,我“看到”昨天喝酒的那几个人,准确说是四个人,也先后走出了客栈。一人跟在我们后面,另三人则拿着长短不一的物品朝街的另一边走去。 他们要干什么?我暗暗提高了警惕,紧跟少主人,提防着意外的发生。我现在知道了,其实少主人也是第一次一个人出远门,他的所有经验加起来恐怕还不如我一只狗呢。难怪女主人和翠儿那么不放心,她们的担心是有道理的。你看他,只顾向前走着,哪知道后面有人在偷偷跟着他。 走了一阵,走到一个停着几辆马车的地方。这是一种用一匹马拉的木头轮子的车,车上装了一个用篛叶编制的圆篷,人可以坐在里面。少主人忙走过去,问一个精壮的赶车模样的人: “赶车师傅,你们是去新昌县城吗?我能不能搭个座?” 那人看看少主人,脸上露出笑容:“这位公子,你问对人了,我的车今天就是去新昌的,你就坐我的车吧,包你舒舒服服,就是这车钱嘛……” 没等他说完,少主人高兴地从怀里掏出荷包:“这就好!请问车资多少?” “十文钱!”那人说。 “那好,加你两文,让我的狗也坐车。”少主人数出铜钱要交给赶车人。 “这位公子,你坐我的车吧,我只收八文!”旁边一个瘦瘦的赶车人叫道,伸手来拉少主人。 我一看,他的手明显是伸向少主人的荷包嘛,猛地一发力,冲到了这人面前,张嘴龇牙,“唔——”地一声,朝他发出警告。这人没防备我会冲上来,吓了一跳,连忙止住脚步。 “哎呀,这是谁家的狗啊,吓死我了!” 少主人也被吓到了,他伸手止住我,拍了几下,忙对那人说:“对不住,吓着你了,这是我家的狗。” 先前那个赶车人却高兴起来了:“哼哼,赵二牛,你还想跟我抢生意,看看,人家公子家的狗都帮我哩!来,公子,您请上车!”他抓过少主人手里的铜板,连扶带拖地把少主人推上车。我轻轻一跳,跟了上去,眼睛却留意着外面。 被我吓到的人不高兴了,沉着脸骂道:“你个李癞子,看我下回怎么收拾你个憨货!”他悻悻地走回自己的车旁。 “车老板,你的车去新昌么?”一个声音叫着,三个人冲着他走过去。是客栈里的那三个酒客,另一人还在我们后面。 “去,去,怎么不去了?”被吓到的赶车人换了一幅面孔,笑着应答,“每位十文钱,各位请上车!” 三人也不讲价,抬腿登上了他的车,眼睛都不约而同地朝我这边飞快地一瞟,又马上看向别处。 “真是讨厌的人!”少主人也看到了这几个人,轻声嘟哝着。可能是昨晚给他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他才对着几个陌生人起了厌恶之心。他平常是极少与人交恶的,更别说与人争吵红脸了。他说,自己是读书人,要有读书人的节操,不能做有辱斯文的事。私下说人讨厌,恐怕是他对人最为“恶劣”的态度了。 我却为他高兴,会讨厌人,自然就会与人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至于被人哄骗了去,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啊。一年多的流浪,带给我的不只是伤痛,还有“混江湖”的经验。尽管最近一年多来的生活总体平顺,消磨了我的许多戒心,但现在出来了,我要重新把警戒之心拾起来。 等了一阵,赶车人又拉上了几个人,达到了他说的要五个人才能走的要求。“驾!”赶车的鞭子一挥,出发了。我看到跟踪我们的那个人登上另一辆车,催促赶车的也动身了,远远地跟在我们这辆车的后面。 “车老板,你怎么在车上装一只狗?” 一个商人模样的人不满地对赶车的说,他的同伴也附和着。刚才上车时,他们两个人都挑着一副担子,各是两只圆形的竹篾编的箩筐,看上去很沉。赶车的要他们加点车钱,他们死活都不肯,上车后就把箩筐叠放在一个角落里,人靠在边上坐着。 “是这位公子带的狗,人家可付了两文的车钱呢!”赶车的没好气地回答他,还在为他们不肯多出一点行李费生气。 商人模样的人看了看少主人,都不说话了,转头看外面。 乘车的另外两人像是一对中年夫妻,男的背个大包袱,女的脸色苍白,穿着一件厚厚的大襟衣衫,看样子身体不太好,还轻声咳嗽着。他们上车后就一声不吭,默默坐在另一个角落。小小的车厢里坐了这么多人,显得有些挤了。我和少主人只好尽量往前挪,斜坐在赶车的后面,看他挥鞭行车。 车声辘辘,一路颠簸,我们朝北而行。木头车轮压在高低不平的泥土路上,坐在车上的不管是人还是我,都是很不舒服,但又没办法,只得忍着。太阳刚升起不高,路上看不到行人,马车更少,只有我们两辆车一前一后走着。 出了集镇以后,前方是起伏的山道,弯弯曲曲穿行在两山之间。一阵烟尘滚滚,后面那辆马车加速超过了我们,气得这辆车赶车的连连叫骂,只能望尘莫及。他可能是爱惜自己的车马,不愿快走。 我的意识紧跟着前面的那辆车,仿佛看到了那四个人经过我们时扫向我们的目光,那目光让我想起城市里那个“死对头”“大坏蛋”的眼神来。他们的眼神都一样,凶狠,贪婪,恨不得把自己看中的一切攫取到自己手里。 我的戒心又提高了一些。 前面的车转过一个山角,模糊了,我用力探察也感知不到。 我们乘的车还是慢悠悠地走着,快到那个山角了。我一凝神,四个黑影蹲伏在路边的一块大石头后面,正等着我们送上前去。 看着一边拧着眉头捂着嘴巴的少主人,我心里说: “少主人,你讨厌的人给你送麻烦来了!” (星期一了,危机也出现了,狗狗将会如何去应对?且听明日分解!请用你的收藏与推荐来支持一下吧!)###第37章 我不知道什么叫阴谋 “咔啦!”车身一震,晃了几下,往右一倾斜,马车停住不动了。而前面的山角已经遥遥在望。 “驾!”赶车的“啪”的一甩鞭子,鞭梢抽在马屁股上。拉车的灰马用力挣了几下,奈何车子沉重,向前移动了一些,然后又回到了原处。 “你个憨货,早上没吃饱啊!”赶车的骂着,又要扬起鞭子。 “师傅你别急,是不是陷进坑里了?”少主人在后面劝慰他,伸着脖子往车下看。 “是哟,你下去看看嘛!”坐在后面的一个商人也开口说。 “我是赶车的,你瞎操什么心?”赶车的有些不高兴,往后白了一眼,“公子说得对,我这就下去看看。”他对少主人倒还客气。 赶车的跳下马车,走到一边去看车轮。 “哪个缺德鬼在路上弄出个坑来,害我走不了!娘希匹!”后面传来赶车的恨恨的叫骂声。不用他说,我已经“看到”右边的车轮陷在一个泥坑里,凭一匹马的力气很难拉出来。 难道是前面的那四个人弄的?不对啊,这里离山角还有一大段距离呢。 赶车的在后面推了推,马车只是微微动了动。 “缺德鬼,死憨货,娘希匹……”赶车的在车后骂个不停,无奈地走回前面,“各位客官,不好意思了!车子陷进了坑里,要请大家先下来一下。帮个忙,麻烦了,麻烦了!” 少主人第一个爬下车,我跟着一跳而下。“真倒霉!”那两个商人嘟哝着,也爬下来。有些麻烦的是那个生病的妇人,在她丈夫和少主人的共同搀扶下,才小心翼翼地下了车。那两个商人却只站在一旁看着。 见人都下来了,赶车的上了车,“驾”的一声,鞭子一甩,重重落在马身上。马车一抖,往前一窜,眼看要出泥坑了,又缓缓地重新退回到坑里。这样努力了三四次,还是没有走出泥坑,气得赶车的拿着鞭子乱甩,打得灰马四蹄乱蹬,又无能为力,站在那里直喘粗气。 我看着这里,一边又留意前面山角的四个人。如果他们意图不轨的话,现在冲过来,这边的人恐怕只有任凭他们摆布了,因为我“看到”他们手里都拿着明晃晃的长刀。 “车老板,你快点啊!”一个商人不耐烦了,站在一旁催促起来。他抬头遮眉看看已经升起老高的太阳,再四处瞧瞧,很焦急的样子。 “快、快、快,快个屁!”赶车的被催得冒火了,嘴里说着粗话,用力拉动缰绳,把鞭子甩得“啪啪”响。 “你怎么好骂人呢……”商人也不高兴了,嘟哝着说,声音却不高。 “唉,那边有车过来了!” 正当我担心山角的四人会冲过来的时候,另一个东张西望的商人高叫起来。朝着他手指的方向,我看到杨家集方向扬起一片尘烟,一辆马车快速驶过来。 “是马车,是马车!”先前的那个商人也叫着,好像忘记了之前的不快。 那辆马车裹着一团灰尘,来到了我们的车旁。众人纷纷躲避,用手掩住口鼻。我也跟着跑到一边。 “杨四哥,您这是上哪里去呀?” 赶车的殷勤地跟那辆车的赶车人打招呼,那人也回应他,看来相熟: “是李癞子啊,你的这辆破车怎么了,走不动了?” 还没等李癞子回答,那辆车里面一个人说话了:“杨老四,怎么停车了?还不快点走!今天到新昌要是晚了,误了我的事情,看我怎么收拾你!” “车里是杨二少爷吧?小的是李家塔的李五啊,打扰二少爷了,告罪告罪!”李癞子更加殷勤了,对着马车连连作揖。 “哦,李五啊……哪个李五?”车帘一挑,一个身穿月白长衫的年轻人探出身来。他这辆车比我们乘坐的要精美多了,更高,更宽,有一个方正的箱式车篷,跟后世的货车车厢相仿,但在大清朝却是我见过的最为豪华的马车。拉车的马比李癞子的那匹马高大健壮得多,毛光油滑,眼神锃亮。 “二少爷,您好、您好!”李癞子慌忙拱手施礼,“李五就是小的。我的车陷在坑里出不来了,请二少爷施个援手吧,小的感激不尽!” 叫二少爷的年轻人“哦”了一声,向我们看过来。少主人率先向他致意:“这位兄台有礼了!在下林刘村的林文伟,正要赶赴省城参加秋闱。”其他人也一一施礼。 “林兄有请了!小弟杨一慎,就是前面杨家集人。真巧了,小弟也是去参加今年的秋试的。林兄怎会乘坐如此之车?如不嫌弃,小弟的车内宽敞,林兄何不同车而行?”这个年轻人也是文质彬彬,只是眉细脸窄,肤白唇红,有些女人相。他走出车篷来,拱手施礼,倒也落落大方,不失稳重。 少主人看看还陷在泥坑里的马车,再看看杨家二少爷的高头大马,又是拱手:“如此……那在下却之不恭了,叨扰之处,望兄台海涵!” “林兄客气了,大家都是读书人,何谈叨扰!快请上车!杨四,放踏凳。” 叫杨老四的答应着,放下一张木头制成的凳子,请少主人上去。 我一直看着他们,听到大清朝年轻读书人之间的谈话,这是第一次,觉得颇为新奇。我早已经知道,在大清朝,读书人的身份很是高贵,普通百姓见到他们要“执之以礼”,否则就是“有辱斯文”,要遭人骂的。这些文绉绉的话我可想不出来,都是听少主人说的。他还说过什么“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之类的话,我也听不懂是什么意思,反正肯定很要紧。对识文断字的文化人,我一向恭敬,从不无故对他们吠叫。 少主人整了整肩上的包袱,看了看我,拍拍我的脑袋说:“阿黄,你就跟在车后,不能上车去了,可以吗?”我当然高兴了,坐了半天马车,颠啊晃啊,早就头昏脑胀了。我摇头晃脑表示愿意,少主人才放心地上了杨家二少爷的马车。 把少主人让进车里,杨二少爷对站在下面的李癞子说:“李五,你也不必担心,我让杨四帮你把车拉出就是了。” 李癞子又是连连道谢。他与那个叫杨四的一道,拿了一根绳子,拴在杨家的车后面,两车一起用力,总算把车拉出了泥坑。 我一边看着这边拉车,一边留心“看”那四个黑影。那四人显然也看到了这边的情况,现在更不会贸然冲过来了。他们趴在大石头后面,正在商量着什么。过了一会儿,四个人离开了石头,向路的另一边走去,七拐八拐,很快就模糊了。我松了一口气,庆幸这边出现了新状况,要是没有陷进泥坑,马车到了山角,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现在好了,没事了。 正在想着,这边的两辆马车动身出发了。“啪”“啪”,两声清脆的鞭响,马蹄蹬地,踏步向前,车轮也翻滚起来,灰尘又起。我赶忙抬腿跑动,跑到一旁,紧紧跟着。凝神探察前面杨家的车内,少主人好像正在跟杨二少爷说着话,脸上都有笑意。 我彻底放下心来,以为这次科考之旅虽有些许波折,总体还是平顺的。可后来发生的事情表明,我还是太过单纯了,缺乏对人心的真正了解,也缺乏对大清朝的了解。 车轮滚滚,我脚下也是匆匆,跟在后面不敢懈怠。好在体力充沛,马车本身也走不快。 中午在一个路边小镇吃过饭后,在杨二少爷的催促下,他的马车先于李癞子的马车出发了,看上去他好像有要紧的事。少主人没有异议,对我招呼一声,上车跟着走。那个二少爷对我没太留意,倒是那个驾车的杨老四看到我后颇有兴致,跟少主人聊了几句,说些猫啊狗啊的闲话。少主人也没跟他多说什么,只说怕路途寂寞,带上我好做个伴。 马车在前,跑得快起来了,我放开力气来才跟得上。 跑了一阵,我的感觉告诉我,又出现了异常情况!是什么情况呢?我四处转头观察着。 天上太阳正旺,阳光洒落大地,万物感受着它的恩泽,呈现蓬勃景象。路面平整了很多,路旁有稀疏的行道树,稍远些散落着一些农舍。路上行人不多,零零散散走着几个人,都是拿着各式农具的农人。这些都没什么不正常的啊?我疑惑了,但并不怀疑自己的感觉。 再次凝神,把意识放得更远。很快地,我找到了怀疑的对象。在我们后面,有一辆马车远远地跟着,我们快他也快,我们慢他也慢。起初以为只是凑巧而已,可过了好几条岔路后,那辆车还是跟着,这下我不得不怀疑它了。本以为是李癞子的车,半路上趁少主人乘的车暂时歇脚,我饶路跑近了一探,居然是那四个黑衣人,他们乘着另一辆车在跟踪我们。我一怔,这四人竟未放弃?心里自然警兆顿起,不敢松懈。 这样一前一后,半下午时分,我们两辆车来到了一座大城镇。我抬眼一看,就是上次来领赏时的县城。原来这就是新昌县的所在地,那个县太爷应该就是新昌县的县令大人了。 进了还是几个兵丁把守的城门,马车驶过一条石板街,在一座建筑前停下。少主人从车上下来了,连连向车上的杨二少爷拱手致谢,婉言回绝了他一起投宿的邀请。 跟在少主人后面,我回头凝神探察。那四个人也下了车,远远缀在我们身后,装作四处张望观赏,实际上眼睛始终没有脱离少主人。 怎么办?我不免有些紧张,暗思对策,暂时计无所出。 前面街道上的行人多起来了,来来往往,有的闲逛,有的在街边的摊点上选购各式小东西。少主人也饶有趣味地东看看,西望望,很新鲜的样子,却没想到要看一下后面那几个跟着的人。 “你是谁?从哪里来?” 经过一个店铺前的时候,一声狗类的问话打断了我的思索。我转头一看,店铺门前站着一只黑狗,身材比黑猛小不了多少,正瞪着眼睛看着我,眼里闪着光芒少有善意。有过跟黑猛打交道的经验了,我不慌不忙地站定,看看少主人正在品味街边挂着的几幅字画,暂时不会再走。 “我是东城的阿黄,你不认识我吗?”我决定反客为主,说话半真半假,也摆出一副傲慢的神态看着这只狗,“你叫什么名字?” 那狗没料到我毫无怯意,瞪着我的眼睛收敛了一些。“我叫大勇,是这家酒馆的看门狗,我家主人是买酒的。”它的语气平缓了许多。 “大勇啊,嗯,好像听说过,听说你很厉害嘛!”既然忽悠开了,我索性忽悠到底,一本正经地对它说,傲气不减,嘴巴朝着它,翘起老高。 “嗬嗬,阿黄大哥你听谁说的?”大勇的态度明显恭敬了。我心里一松,暗暗直乐。难怪现代人喜欢忽悠别人,原来忽悠的味道这么美啊! 我没回答它的问话,心里却一动,有了一个主意。既然你们执意要对我们不利,那我就让你们尝尝我的厉害,明的斗不过你,难道暗的我还会不行?想到这,我差点笑出声来。 “嗯,这个大勇啊,想知道谁告诉我的也不难。只要你能追上我,我不但告诉你,还带你去一个好地方,你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我故作严肃地说,特别强调了最后一句,观察大勇的反应。 “有吃的吗,是不是随我怎么吃都可以?”大勇果然被我吊起了胃口,张大嘴巴看着我,嘴里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一幅馋嘴样。 哈哈!我又是大乐。不怕你狠,就怕你没弱点,被我抓住了你的弱点,还怕不会乖乖听我的?嘿嘿! 我感到浑身的毛发一耸,觉得有点毛骨悚然,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邪恶起来了?转念又一想,这次是为了帮少主人,破一回戒罢。嗯,这个,那个,下不为例,下不为例! “那好,你准备好,我要跑了!”我看到大勇的口水黏黏糊糊滴在地上,不能再等下去了,否则非“洪水泛滥”不可。 “好,你快跑!”大勇催着我,身体已经肌肉紧张,四肢在鼓劲了。 我不再啰嗦,撒腿就跑,一边感知后面的大勇。大勇不愧有个好身架,速度并不慢,四肢齐蹬,堪堪要追上来。我急忙加速甩开它。跟我相比,它差得不是一点点。尤其是我能感知,不用回头也知道它到了哪里,它焉能赶得上我? “汪汪!” “汪汪!” 我们两只狗儿跑在石板街上,向着那四个人直冲过去。 “嗳,嗳,哪来的狗乱撞人?” “哎呀,狗打架了!” “躲开,躲开,小心被疯狗咬了!” …… 原本平静的街道一下乱起来了。我要的就是这种效果,继续快速朝四人奔去。近了,近了!我的身子一偏,从一人脚旁闪过,差一些就撞上了,又巧妙躲过。 “嗳,死狗……” 那个走在最前面的人正在左顾右盼,嘴里话音还没落,跟在我后面的大勇已经撞上他了。“哎哟”一声,那人一个趔趄差点摔倒,慌忙伸手扶住旁边的货摊。“哗啦”又一声,货摊上的货品被他抓落在地。 我不管这么多,脚下一用力,没等第二个人反应过来,身体已经在他大腿上一带,擦着过去了。那人身体一扭,撞在后面另一人身上,两人手忙脚乱起来。 “死狗乱跑!” “你干什么弄翻我的东西!” “小心小心,站稳……” 一时间,这个街角一阵混乱,叫骂声不断。我和大勇撒腿再跑,把叫骂声抛在脑后,继续追逐着。 哈哈,搞定!看你们还跟不跟着我们! 我感知着后面几人的狼狈,分外开心。不再保留了,我脚下加速,左闪右躲,把大勇逐渐甩开。不好意思,不能陪你玩了!如果有机会,我会真正带你吃一顿好的,不过掏钱的人是少主人罢了。 钻进一条小巷子,凭着感知,再跑过几条岔路,我又回到了少主人所在的石板街。少主人正在四处找我呢,看到我,他叫着我的名字,来摸我的头。我不再与他嬉闹,张嘴轻咬着他的长衫下摆,往一条巷子里拉他。少主人略一犹豫,马上明白了我的意思,他跟着我快步走起来。 我们一人一狗匆匆走进了巷子。少主人也机警起来了,回头看了好几次,却没发现什么异常之处。他当然看不到了,如果他看到了,他会又吃惊又好笑的。吃惊的是昨晚同在客栈里的那四个黑衣人跟在自己后面,不知是有意还是巧合。好笑的是那几个人现在正忙着替我和大勇收拾烂摊子呢,被摆货摊的人拉住不放,嚷嚷着索要赔偿。 感知着他们的尴尬神情,我边乐边跑。有侦察力在身,明的斗不过你,暗的我还不会么?哈哈! 什么,你说这是阴谋?对不起,我不知道什么叫阴谋。我只知道有用的就是好谋…… (狗狗斗强人,谁能笑到最后?接下来有得看了!请用收藏来支持一下阿黄吧,把强人打得找不到牙!)###第38章 泡妞追到和尚庙 走出巷子,少主人小心起来了,带着我边走边向路人打听要去的地方。他要去的是本县教谕大人的住宅。 我不知道教谕大人是个什么官儿,少主人为何要去他家里,但用不着多操心,只要跟着就行。 从巷口出来开始,我施放出全部意识,感知周围的情况。一番探察,在周围的二三百步之内,我没发现那四个人的身影。 我们走在一条较为宽阔的街道上,仔细一辨认,我认出这是县衙所在的街道,自己上次来过的。又走了一段路,在一幢比一般民房要高大的房屋前停住,少主人说到了。 我打量起这幢房子来。高大的门楼,朱漆大门,门上有一块横匾,两个大大的黑字,可惜不认识。门两旁没有石狮子,种了两棵树,是柏树,这我倒认识。白壁黑顶的院墙向两边延伸开去,不用说也知道这幢房子的面积不小。我判断了一下,作为私人住宅,这是我来大清见过的最为豪华的房子,比林刘村老族长家的要大得多,精美得多。 “啪啪啪,”少主人走上前去打门,再退回来几步。 不久,“吱呀”一声门开了,一个也是身穿长衫的中年人走出来。 “请问公子你找谁?” 少主人赶忙拱手施礼:“学生是羊谷集林刘村的林文伟,先父林正海乃是教谕大人的弟子,今天特意上门拜访教谕大人,烦请代为通传一声。” “你是正海兄之子?”那人边回礼边打量少主人,脸上现出几分惊喜。 “正是学生。请问先生是……” “故人之子来临,父亲一定会高兴的。”那人跨前两步,扶着少主人的肩膀,高兴地拍着,很兴奋的样子。“哦,哦,你看我,一高兴就忘了。我叫王少勋,本县教谕乃是家父,林公子你快请进!”他连忙说道,躬身延礼。 “原来是少勋叔叔,先父在时常常提起你,侄儿失礼了!”少主人又行礼,腰弯得更低了。 “快别客气了!”叫王少勋的中年人笑容满面,“家父要是知道你来了,非出来接你不可,快先进去。至亲不拘礼,你也不要太过讲究,想当年你父亲就不讲究这个……”边走边说着,我们向院子里面走去。 “这是你家的狗吧?”王少勋问少主人,他看到了跟在后面的我。 “是的。家里人怕我路途寂寞,特意要我带上阿黄。” 走过一个种满了花草的庭院,我们来到了大厅。大院子,宽厅堂,精致的家具,这就是我对这处庭院的第一印象。 “林公子,你先在这里稍坐片刻,我这就去禀告家父。”王少勋说,“来人,上茶!”说完,待少主人落座了,才匆匆走了出去。 我在少主人旁边蹲下,四处看着屋里摆放的各种物品,心里连连赞叹,“大人”的家里就是不一样! 过了一会儿,一个十来岁的小丫鬟端着一杯茶水出来了,客气地请少主人喝茶,然后站在一边候着。 少主人接过茶水喝着,也转头观赏室内陈设,似乎也很好奇。 “是文伟吗?哎呀,可想死我了!”正看着,一名老者快步走了进来,眼睛看着少主人,神情颇为激动,颌下的花白胡子都在颤抖。他身穿在大清朝常见的日常衣衫,只是衣料飘滑,像是我以前见过的丝绸。别怪我不认识丝绸,以前虽然见过,但都是远远地看到的。活人穿着这种衣服似乎觉得自己身价百倍,不会让我们狗儿靠近。那些在商店橱窗里的倒是可以随便看,可模特是死的,很难看出丝绸的飘动丝质来。现在看到这个老人穿着的,我才明白丝绸服装真的很飘逸潇洒,给人以出尘之感,连我这狗儿都觉得舒服。 少主人忙站起来施礼:“晚生林文伟见过教谕老大人!” “免礼、免礼!”老人扶着少主人的双肩连连说,上上下下端详起来。看完了,他“哈哈哈”大笑出声,右手捋着胡子,眼里满是欣喜神色。感受着他心里的喜悦,连我都兴奋起来了,摇头摆尾围着他们二人转圈圈。 “孩子,你长大了,正海也足以欣慰了!”老者有些感慨地说道,语气低沉了不少。 “晚生……晚辈替先父和家母谢过老大人!”少主人也有些伤感,施礼弯腰更低了,“早想来拜望老大人的,无奈守制需谨,寡母独居,更是放心不下,故此拖至今日,万望谅解!” “好孩子,我怎么会怪你呢?高兴还来不及,正海九泉之下有知,也会赞同我的。你母亲身体好吗?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她是否风采依旧……唉,不说这个了。傻孩子,你也不要老大人长老大人短的了,那都是在外人面前的客套,你只要叫我一声王爷爷,我就心满意足了!想当年我与你祖父同科及第,同年为仕,之后互相扶持,情同手足。后来是你父亲,他在我门下十年,一直以父礼待我。老夫我平生得遇两代俊杰,足慰我心哪!只可惜当年我力有不逮,护不得他们的周全,想来也是惭愧啊!”老人感慨依旧,摸着胡子,目光迷离,像在回忆过去的岁月。 这时,我发现叫王少勋的中年人也走进了大厅,似有所感,没有说话。大厅里一下子陷入了无声之中,站在一旁的小丫鬟一动不动。我也不敢出声,只是看着他们,努力感受他们起伏的心境。 良久之后,老人从缅怀中回过神来,看到少主人还站着,又“哈哈”了两声,像是把感伤全部甩落。我不得不佩服他对情绪的控制到了收放自如的程度。 三人按宾主重新落座,边喝着小丫鬟送上来的茶,边说着话儿。我也索性躺下来,眯着眼睛,放开意识“听”与“看”,享受着侦察力带来的乐趣。花白胡子老人显然已经知道了我,看了我几眼,没说什么,对我待在厅里也不在意。 少主人改口叫老人“王爷爷”了,他说起了自己这些年来的事情,无非是一直跟随父亲读书,后来父亲病逝,在家守制,侍奉母亲,再说到年前成亲,直到这次出来游学科考。 “你已经成亲了?”花白胡子老人颇感意外,然后又像是自言自语,“嗯,依正海的脾气,他是定然要让你娶一位普通人家的女子为妻的。唉,这又是何苦呢?” 我“看到”少主人不明所以的神态,他也没听懂老人的话。叫王少勋的中年人脸上却是微微一笑,不说话。从坐下时起,他就很少说话,只是在一边听着。 看到了少主人的疑惑,老人也是一笑,遮掩了脸上的落寞之色: “呵呵,这些都是些陈年旧事了,以后有机会再告诉你。现在有一件事情,你来得巧,我正好让你去见识见识,结交些文友。” 他巧妙地把话题一转,少主人的兴致马上被转移了,没有开口探问下去,静候老人告诉他新的事情。 “是这样的,为了迎接今年的秋试,我们新昌县的众多举子筹划了一个夏夜诗会,会期就在今晚,他们也邀请我参加了。你别小看了这种诗会,正是各方举子结识新友,展示才华的大好时机。如获美誉,则对功名仕途大有助益。伟儿你初出茅庐,正好借机一抒胸怀,获得人望。” 老人一口气说了一大堆,听得我半懂不懂的。少主人却脸有兴奋,也有些犹豫。 “时机固然好,可我怕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这有什么好怕的?”一直不说话的王少勋开口了,“伟儿你尽管去,叔父相信你能应付得过来。想当年你父亲一人一晚吟诗七首,首首惊绝四座,那是何等轩昂豪迈!我们县里的文人至今还在说,古有曹植七步一诗,今有正海七诗一晚,名噪一时啊!我相信虎父无犬子,他的儿子当不会落了他的名头的。” 哦,少主人的父亲居然还有这样的伟大事迹?我也来了兴趣,听得津津有味,盼着他多讲一些有趣的故事。 中年人倒不像自己的父亲那样有所隐瞒,他讲起了自己年轻时与少主人的父亲参加吟诗会的往事。 那年的诗会与今晚将要举行的时节、方式相仿,都是在县城西南四五里的大佛寺。顺便地,他也讲起了这个大佛寺的情况。这座寺庙在南明山与石城山之间的山谷之中,寺内有大弥勒佛石像,寺外有隐鹤洞、锯开岩、石棋坪、放生池及一些摩崖石刻等胜景。此寺始建于东晋永和年间,已有一千四百年的历史。寺院依山而建,正面外观五层,寺内高大雄伟,巨大的弥勒佛石像正面趺坐于大殿正中。这座巨大的石像,雕凿于悬崖绝壁之中,历时约三十年才全部雕成,为江南早期石窟造像代表作。佛像高大巍峨、气势磅礴,两手心向上交置膝间,单是掌心就可容纳十余人。 竟有这样的好地方?听着他滔滔不绝的介绍,我不由两眼放光,恨不得马上去亲眼看上一看,饱饱眼福。少主人也是虚心求教的样子。 讲完了大佛寺,中年人接着讲当年诗会的事。 其实事情也不复杂,就是他与少主人的父亲那时都是年轻气盛,在诗会上张扬书生意气。尤其是后者,很是豪放不羁,他看不惯一些读书人的酸腐气,当晚一气连吟七首诗,首首震惊四座,于是传下一时佳话。 听着他绘声绘色的讲述,少主人惊讶得睁大了眼睛,显然也是第一次听到自己父亲的这段往事。花白胡子老人捋着胡须,微微点头,也沉浸在往事中,颇为得意。而我呢,心里对那个所谓的大佛寺更是向往了。也许,还能在那里感知到一些从未谋面的老主人的气息。 “看着”少主人脸上的激动神情,我知道今天去参加诗会一定能够成行了。 心里想着这件事,后来他们的谈话我也不太有心思听了。至于后来少主人送上女主人准备的土特产,再在这个“王爷爷”家里吃晚饭,都是草草应付而过。只是在屋外吃着小丫鬟端来的丰盛饭菜时(吃饭的时候少主人不让我进去了),略一感应,才发现花白胡子老人家里的人口真多,男女妇孺,济济一堂,却很少有喧闹声,可以想见这家人的规矩之严,信守之笃。 要出发去城外的大佛寺了。 一辆比杨家少爷更豪华的大马车,周围跟着三四个下人,让我第一次见识了大清朝的官儿排场。少主人跟着老人父子登上马车,我自然是紧跟在后。鞭儿挥响,车轮辘辘,碾过石板路面。 太阳刚刚落山,一大片云朵涂抹着红彩,分外绚丽。远方有山,近处有水,县城坐落在山水之间,灵气四溢。 出了西边的城门,马车跑得快起来了。我一边奔跑着,一边还看见路上行驶着大大小小的马车,都往同一个方向去。这些马车远远看到少主人乘坐的车,都会避在一旁让路。我知道他们是在给那个教谕大人让路,想到少主人也坐在里面,心里不免小小得意了一番,脚下更有力气了。 车马声,人语声,都在一个宽阔的山谷里汇集。看着前面欢腾的情形,我知道目的地到了。 “教谕大人好!” “少勋先生好!” “你好,你好!……陈师爷,你也来了?” “老爷子好!呵呵,我来凑个热闹罢了。” …… 花白胡子老人刚走下马车,人群就热闹起来了,各种问候此起彼伏。一些人拥着他们向前面走去,少主人也跟着,神情有些不太自然。 我一面在心里为少主人鼓劲加油,一面运用意识探察起四周的环境来。少主人的事要靠他自己,我尽好自己的本职就行。 两山夹峙,中间一块大平地,两个清澈的大水池靠在一侧,波光粼粼。水池周围种植了很多树木花草,之间点缀着几个古朴的亭子,用连廊曲折相连。马车停在外面,人们步行进入一座牌坊。再往上走,有黄墙红檐露出,是一座掩映在苍翠中的寺庙,应该是大佛寺。这些就是我能够探察到的情况。 人流汇在一起,进了牌坊,然后又四散开来,走到草地上或亭子里。我一看,人还真不少。多数是身穿长衫,手拿折扇的读书人。还有一些花枝招展的女人,而且是年轻女人。她们或羞涩或大方,正在跟书生们说着话儿,手里的各色帕子飘舞着,煞是好看。 我在一旁蹲下来,饶有兴味地看着,听着,也关注着已经随从花白胡子老人走到那边亭子里的少主人。我的意识把这里的大部分人都覆盖住了。 “张公子,好久不见了,你好你好!” “哎哟李公子是你呀!幸会幸会!” 这是两个读书人遇在一起,拱手作揖,忙个不停。 “小红妹妹,你最近绣功见长了,看看,这帕子绣得多好看!” “姐姐你说笑了,妹子哪能跟你比,你的帕子才是人见人爱哩!” 这是两个女子互相看着对方的手帕,脸上笑容盈盈,朱唇轻启,眉梢带春。 …… “你看看,你看看,来迟了吧?你个蠢材,连路都会走错,看我回去怎么罚你!”正在看着,一个熟悉的声音传进耳里,我转头一看,还会是谁,正是那个杨二少爷。 他也来了?难道他说的要紧事就是今晚的吟诗会? 我猜测着,一边看着杨二少爷急匆匆地走进来,后面跟着一脸苦瓜相的杨老四。他手里的马鞭都还没来得及放下,紧走慢走地跟在后面赔不是。那少爷却不理他,手里扇着扇子,眼睛四下里找寻起来,视线多数落在女人身上。 他是为了女人来的吗? 果然,我的猜测没错,看看这里的女人不是他找的对象,他边走边看,向着少主人那边走过去,目光还是落在女人身上。杨老四跟了一阵,站住了,一跺脚,转身走出了牌坊,向着马车走去。 我不去管他,起身跟着杨二少爷。 天空只剩下一片青白,远方的山影朦胧了,近处的景物还能看见。我看到有人在挂起一个个大红灯笼,映着人和树木,能够看清人脸,地上却有层层黑影,正好方便我到处走,没人会低头来看我。 “王叔叔,小侄一慎给您请安了!” 走到亭子外,杨二少爷看到站在一边的王少勋,连忙走上去,拱手弯腰行礼。叫王少勋的中年人也不客气,拍着他的肩头,说着“免礼”之类的话,显得很是熟络。 “一慎啊,你又给小蝶姑娘捧场来了?” 王少勋笑着问,眼睛看着杨二少爷。 “王叔叔你见笑了,如此才子云集之机,侄儿定当来学习学习的。那个,给小蝶姑娘捧捧场嘛,那也是应该的,谁叫她是我们绍兴府数一数二的才女呢?哎呀,这天可真热呀!王叔叔你热不热?” 杨二少爷似乎被他看得有些局促,猛摇了几下扇子,借势遮掩过去。 “呵呵,”王少勋没有再问下去,笑过之后就跟身旁的另一个中年人说话去了。杨二少爷见机告声罪,连走几步,再去寻找他的目标了。 “这个杨一慎啊,是我一位老友之子,他从去年开始,一直在追求小蝶姑娘,几次碰了南墙也不回头。这不,听说今天小蝶要来,又从杨家集赶过来了……” 我听到王少勋在对另一人说,跟在这个二少爷后面却没停。 嘿嘿,杨二少爷你可真行啊!为了泡妞,你竟然追到和尚庙里来了! 忽地想起以前在城市里听到年轻人常说的一句口头禅来,叫爱什么来着?对了,“爱服了油”。杨二少爷,我对你真是“爱服了油”啊! 我想着,不由对这个二少爷产生了兴趣…… (呵呵,人物越来越多了,也越来越有趣了!书友们加油,一起把猛狗顶起来!)###第39章 公子,小女子佩服你 杨二少爷一路走,一路找寻,来到了一个亭子前,看到里面有很多人影,也走了过去。 少主人正坐在里面的一侧,与一个身穿白色长衫的青年说着话。几位老者与中年人则端坐在中间,每人手里一杯茶,边喝边聊,相谈甚欢。 “又是三年了!岁月催人老啊!” 一位穿蓝色绸衫的老者感慨道。 “呵呵,沧珉先生心有所感了?你看你,精神如此之好,还谈什么老字?” 另一身穿鱼白衣衫的中年人笑道,端起茶杯轻抿一口,托着杯子悠悠摇动,很是悠闲自得。 “你看看,我说了吧,青冥斋主必定要驳我的,我连感慨都发不得啰!” 叫沧珉先生的蓝衣老者的话登时引来在座众人的笑声,他自己也笑起来,并没有难堪的神情。 花白胡子老人和那个叫陈师爷的坐在一起,只是微笑着,没有说话。 “沧珉先生其实说得对,三年时光一晃而过,又到了这些青年才俊展露才华的时候了。”青冥斋主也颇有感慨,“听说今年还出了一个女才子,文思敏捷,诗赋皆佳,不知道今晚能否见识一番?” 他的话吸引了众人,大家都不约而同地说起他的话题,内容不外乎此女年方十七,自幼饱读诗书,去年元宵时在灯会上出口成章,才惊四座,兼之容貌姣美,年半之内名声大噪,被誉为“绍兴府第一才女”。 众人正说得高兴呢,杨二少爷走了进去。 “众位长辈,小生冒昧地问一句,各位说的可是小蝶姑娘吗?她今晚会不会来?” 杨二少爷向众人一个团稽,急急地问道。 “一慎啊,又是你!读书之人如此莽撞,不知行止,成何体统!”花白胡子老人面有愠色,捋着胡子对杨二公子斥道,“你父亲与我乃是故交,一再叮咛我多多管教于你,盼你能效兄长,科场显名,光宗耀祖,也不枉我一番教诲,可你……”他说不下去了,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晖老您消消气,后生小辈,有些形骸放浪亦属书生风流嘛!” 旁边的陈师爷劝道,一边向杨二少爷使眼色,暗示他退下。 “是的,是的,才子配佳人,千古佳话啊!” “晖老,年轻人的事情我们这些老头子就不用去操心啰!” 另一些人也随声附和起来,似乎都有帮杨二少爷的意思。花白胡子老人喝了一口茶,转过头去不再看这个二少爷。 “是,是,小辈莽撞了……”杨二少爷呐呐着,眼睛快速在亭子里扫了一遍,看到了少主人,好像楞了一下,又团团作揖行礼,退出了亭子。 少主人显然也没料到会在这里看到杨二少爷,他跟旁边的白色长衫的青年低声说了几句话,然后起身从一边的空缺处走出来,没用惊动其他人。 杨二少爷有些沮丧地走出来,走到离我不远的花树旁站住。这时,后面传来少主人的叫声,他一回头看到了少主人: “文伟兄,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幸会幸会!” “呵呵,我也没想到。我是偶尔得知今晚要举行吟诗会,这才随同几位父辈至交前来的。正在担心少有熟人呢,竟尔见到了二少爷,实属难得。” 一路同行,少主人与杨二少爷已经熟络了,说话也轻松得多。 “嗯,是难得。”杨二少爷的兴致却不太高,可能还没从刚才的斥责中走出来。 “为了参加今晚的吟诗会,我紧赶慢赶,巴巴地赶到,小蝶姑娘没见到,倒是当头被祖师爷骂了一顿。文伟兄,你说我走的是哪门子的霉运?” 他苦着脸说,之前被他骂过的杨老四的苦瓜脸转移到他这儿来了。 “这个,我看没有那么严重吧?”少主人安慰他,换了一个话题问他,“二少爷,你们家与教谕大人也是旧交?” “莫非你的父辈至交就是王少勋叔叔他们?”二少爷的脑子也不笨,马上反应过来了。 “是的,教谕大人是先父的老师,少勋叔叔是他的挚友。”少主人老老实实地说。 “你怎么不早说呢!”杨二少爷高兴起来了,抓着少主人的胳膊叫起来,声音惊动了旁边的几个青年才俊,他们都向他看过来。我却差点冲过去,因为他突然抓住了少主人的胳膊,而保护少主人正是我的职责。但看看少主人没有痛苦要挣扎的模样,才止住了。 看到别人诧异地看着,杨二少爷和少主人都有些尴尬,前者连忙松开手,我也松了一口气。 “呵呵,”二少爷笑起来了,声音低了许多,但我能清楚听见。 “文伟兄,说起来我们还算得上是师兄弟呢!家父与王叔叔是多年的好友,家兄乃是王叔叔的弟子,我以前经常跟随家兄到王府去聆听教谕大人的教诲。只是,怎么从未听他们说起过你呢?” “先父于四年前过世,我还是很小的时候跟随他去过教谕大人府上,这么多年来今天是头一回进县城。” 杨二少爷“哦”了一声,明白了,脸上一扫之前的阴云,兴致勃勃起来。 “文伟兄,那我们是师兄弟了!走,我带你去认识认识这里的青年才俊们。咱们新昌县的才子,我十之七八都认识。” 说完,他拉起少主人的手,向人多的地方走去。 “好,现在我来出个上联,这上联是:红灯灯红红灯笼,请对下联。” 一个青年摇头吟哦着。几个才子站在大红灯笼底下,摇着扇子在对对联,旁边两个年轻女子看着他们,眼里似乎在闪着光,闪耀着我看不懂的东西。 “灯笼,红灯笼……” 有人低声琢磨起来,嘴里念念有词。 杨二少爷和少主人正好走到近旁,看到几个人,杨二少爷招呼起来:“李公子,张公子,钱公子,呵呵,还有春阳书院的几位女公子,幸会幸会!”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少主人引荐给众人。少主人一一与他们稽礼问候,繁文缛节看得我眼花缭乱。 “张兄刚才出了一个上联,我们正在踌躇呢,既然林公子来了,也请一起对对下联吧。” 一人看着少主人,其他人也看着他。 “小弟不才,怎好扰了各位的雅兴?”少主人忙说,白皙的脸上似乎有了红晕,映着大红灯笼,更红了。我知道他只要一紧张就会这样,不由替他着急。少主人的才学到底如何,我一点都不知道,只是偶尔听人说他的才学很高,至于高到什么程度,我真的不清楚。我心里暗呼“糟糕”,为少主人捏着一把汗。可我也无能为力,总不能跳起来把这些人咬上几口,吓得他们屁滚尿流吧,少主人肯定不允许我这样做的。 “上联是什么?”杨二少爷看到少主人的样子,忙问那几人。 “红灯灯红红灯笼。”一人吟道。 少主人听了,蹙着眉头,四处看起来,忽而眉头一松,他看到了旁边一位身穿绿色衣衫的年轻女子。 “绿衣衣绿绿衣人。”少主人脱口而出。 “红对绿,灯映人,人景交映,情融于景,好,对得好!” 一位才子用扇子拍着手掌称赞起来,其他几人也连连叫好。 我松了一口气,看到少主人的脸上竟然更红了。两个女子也都看着他,眼里星光闪烁。不远处几个人闻声也走了过来。 “对得不错!在下有一拆字联,请林兄不吝赐教!” 另一个才子好像有些不服气,他指着旁边的一棵树,摇着脑袋吟出上联: “此木为柴山山出。” 少主人也转头看着,可能是看到了不远处的大佛寺,他略一沉吟,又对出了下联: “因火成烟夕夕多。” “妙啊!” 他的话音刚落,几个才子就鼓噪起来,引得更多的人涌过来。 “林兄好文才!在下佩服!”出题的人躬身一稽,退后不语了。 少主人真厉害!看到这副情景,我也为少主人叫好起来,可惜不便叫唤出声。如果不是怕扫了这些文人才子们的雅兴,我恐怕早就高叫出来了,也用不着因为人越来越多而一躲再多,退到一株矮树后面了。 “小蝶姑娘来了!” 正在这时,有人叫道,众人齐齐朝大佛寺的方向看去。我凝神一“看”,一盏灯笼,两个女子,一前一后缓缓地向这边走来。 “小蝶姑娘你总算来了!” 杨二少爷的反应似乎特别快,他走上前几步,迎候着来人,脸上很是激动。难怪他会如此激动,就连我都知道他在一直追求小蝶姑娘了。 “实在抱歉,小女子来迟了!错过了恭听高才的良机吧?” 走在后面身穿鹅黄衣裙的女子在众人前面站定,福了一福,笑语盈盈地问道。她的眼睛好像会说话,只是那么一转,在场的每个人似乎都感觉她在看自己。现场的气氛陡然升高了不少。 “来得正好,来得正好!我们都等着闻听小蝶姑娘的高才呢!” 一个青衫才子摇着折扇说,眼睛死死地盯住这个叫小蝶的黄衣女子。“看”到他的样子,我很自然地想起“猪哥”这个词,对如此才子不免有几分瞧不起。看看我们家的少主人,他连看都不看她一眼呢。 青衫才子把刚才的对联情况对小蝶姑娘说了一遍。小蝶姑娘看了看少主人,请教了他的姓名,也说对得好。 “小蝶姑娘,你也不妨对一个吧!” 旁边有人说,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她的身上。 “那小女子就献丑了!”小蝶姑娘微微一笑,就如黑夜里闪过一道灯光,照得人心里一亮,连我也感到精神一振,耸耳细听。 “之前小女子一直在寺中礼佛,就以此为内容对一个下联吧,‘寸土成寺手手拜’,大家以为如何?” “好!” “妙!” 又是一阵喝彩声,声音大大超过了刚才的少主人。我不知道她的下联是不是真的好过少主人,看这情形似乎真的要更好。 “各位过奖了!我小女子也只是从林公子的下联得到的启发而已,其实林公子的下联对得更好的。” 小蝶姑娘并没有沾沾自喜,反而称赞起少主人来。 “小蝶姑娘谬赞了!在下不敢当。” 少主人连忙拱手致谢,脸上现出几分羞涩。我知道他除了跟翠儿会嬉笑几下,平常很少跟年轻女子打交道,现在受到一位才色俱佳的女子的夸奖,不害羞才怪呢。 看到他的样子,小蝶姑娘“扑哧”一笑,连忙用手里的白色帕子掩住樱桃小嘴,脸上也是一红。 “小蝶姑娘,林公子乃是我的同门师兄,文才高得很哩!” 杨二公子好像挺急切,凑了上去,有些自豪地对小蝶姑娘说,也像是对众人说。 “哦,林公子也是少勋先生的高足?怎么以前从未见过?” 小蝶姑娘很快平静下来,面向少主人问道,眼里满是探询。 “这个,先父与他乃是挚友,我少时的确受过少勋叔叔的教诲……” 少主人有些紧张起来,说话不太利索,听得我又替他着急。他什么时候才能达到文人们所说的挥洒自如的境界呢? “原来是少勋先生的高足,果然文思敏捷,名师出高徒啊!” 没等少主人把话说完,旁边不少人纷纷说道,看少主人的眼神在发生变化。 “不是,我并非少勋叔叔的弟子……” 少主人还要辩解,小蝶姑娘却开口了: “林公子,今晚吟诗会本就为了相互学习而来,你就不必再说了。小女子这里也有一联,一直想不出下联,今天有心请教林公子,不知林公子可否赐教?” 少主人看看众人,有些无奈地说:“小蝶姑娘,在下不才,试试吧,请出上联。” “清水青,水青清,清清水青,水青清清。” 小蝶姑娘不再客套,朱唇轻启,吟出一个上联来。她刚一吟完,围在一边的众才子都轻声念叨着,摇头晃脑,很是有趣。但个个都是紧皱眉头,显然被难住了。 “此上联实是巧妙,既要考虑谐音,又需符合情境,难,的确难!” 杨二少爷也在那里琢磨着,看他能够体会到出联的难度,肚子里的墨水肯定比我多得多。现在最想对出下联来的人恐怕就是他吧,希望在自己喜爱的女人面前露一回脸,这可是我看到过的几乎所有男人的通病。 少主人也在沉吟,眼睛不时左右看看,像在寻找灵感。 看着这些才子们苦苦思索的模样,我想起一个以前在城市里看到过的趣事来。一次,我在公园里听到两个读书人互相打趣。一个称对方为“才子”,另一个自嘲地说自己是“菜籽”,油菜籽的“菜籽”。他们说完哈哈大笑,听得躺在椅子后面的我都不由哑然失笑。现在这么多的“菜籽”在这儿,会是一个什么结果呢?少主人,你加油啊! “有了,我有下联了!” 少主人果然不负我的期望,他抬头看着天上兴奋地说。 我也抬头看天。天上除了一个大半圆的月亮,还有稀疏的几片云。我莫名其妙地看看天上,再看看少主人,难道天上会掉出一个下联来? 正猜想着,那边的少主人已经大声吟出了自己的下联: “明日月,日月明,明明日月,日月明明。” 我感到空气似乎一窒,瞬间又爆发开来: “好联!对得妙啊!” “清水青,水青清,清清水青,水青清清。明日月,日月明,明明日月,日月明明。对仗工整,意境开阔,嗯,是一副好联,简直是珠联璧合啊!” 一时间,赞叹之声不绝于耳,众“菜籽”纷纷向少主人这个真“才子”拱手致敬,我看到从那边亭子里走过来的几个老者与中年人也都轻轻颔首称赞,脸上带着笑。 这时,身穿鹅黄衣裙的小蝶姑娘向着少主人盈盈一福,朱唇再启: “林公子果然高才,多谢你的赐教,小蝶这厢有礼了!这个上联乃我去年偶得,一直苦思而不得下联,而公子仅是片刻即成,小女子实在佩服你……” (公子有人佩服了,作者有人支持吗?请点击一下“放入书架”,把本书收藏了吧。谢谢!)###第40章 少主人的变化 小蝶姑娘的一个福礼,顿时又把众人的目光引向了少主人。 “这,这,小蝶姑娘你过奖了!” 少主人显得有些手足无措,面色更红了,如果不是有红红的灯笼作掩饰,我都不知道他该怎么办了。 这次小蝶姑娘没再笑他,一福之后,告一声罪,她轻挪莲步,向一旁的几位老者和中年人走去。几个才子连忙让出道路。 “果然是虎父无犬子啊!假以时日,定能不输当年的‘南山狂生’!” 一位黑须老者拍着扇子赞道,眼神落在了少主人身上。 “晖老,此子可教也!你王氏一门再添翘楚,可喜可贺!” 另一位老者也看着少主人,对花白胡子老人不无恭维地说道。 “呵呵呵。”花白胡子老人手捋胡须,朗声而笑,我能明显感知到他心里的喜悦。 “各位爷爷、叔叔、伯伯,小蝶这厢有礼了!” 小蝶姑娘走到他们面前,又是一个深深的福礼,衣裙在轻风里飘动,纤腰欲折,柔弱风情惹人怜爱。连我都不由心生怜惜,把注意力集中到了这边,暂时不管那边的少主人了。 众位长者都客气地跟小蝶姑娘告礼,然后一起返身回到亭子里坐下。 “小蝶啊,你父亲身体好么?最近忙着准备科举之事,也没空去向他讨茶喝了。” 花白胡子老人边喝茶边问,脸上一片慈祥。 “有劳您老挂念,家父身体康健如昔。小蝶替家父谢过王爷爷了!” 小蝶站起来向他福了一礼,再又归座。 “呵呵,你这个丫头,现在倒是懂礼多了!记得小时候么,每回都要抓我的胡子,我的胡子都不知道被你抓断了多少呢!” “呵呵呵……”听了花白胡子老人的话,大家都笑了起来,亭子里的气氛变得轻松许多。 “王爷爷您又要取笑我了……” 小蝶现出几分小女儿情态,煞是可爱,这样反而逗得大家更笑了。 “哼,王爷爷,下次我不再‘偷’父亲的极品龙井给你喝了!” 小蝶似乎有些“恼羞成怒”,故意恨恨地说。 “呵呵,不说了,不说了,再说下去,咱们的柳大才女一怒之下,我的好茶叶就要飞了!” 花白胡子老人乐呵呵地打住,大家也平息下来。说笑完了,他们转入了正题。 “王爷爷,刚才我听你们说起‘南山狂生’,想来这位林公子是他的子侄辈了?” 小蝶询问道,眼里满是急切的神情。 “这个啊,让你少勋叔叔告诉你吧。”花白胡子老人故意卖了个关子,“你不是一直以来很是仰慕南山狂生吗?今天你可问对了!” “少勋叔叔你快说嘛!” “呵呵,看把你急的!”王少勋一反平素的干脆利索,也是一副慢悠悠样子,看到她的神色,就不再逗弄她了。 “刚才与你对对联的林文伟公子就是‘南山狂生’的独子。” “啊,真的?” 除了小蝶姑娘,其他在座的人也都差点惊叫出声,可见这个‘南山狂生’在他们心目中是何等地位。我也疑惑了,难道当年老主人的外号就叫‘南山狂生’?为何会引来众人的如此反应呢? 王氏父子仿佛早就料到了大家会有这种反应,都乐呵呵地看着众人,静待有人发问。 “他是‘南山狂生’林正海先生的独子?” 小蝶第一个忍不住了,她眼里的神色忽亮忽暗,好像不太敢相信。 “没错,他的确是正海的儿子!”花白胡子老人肯定地说道,“他今天刚刚从乡下进城来,也是打算参加今年的科举的。” 旁边两位早已从他那里得到消息的老者也点头称是,其他人这才真正相信。 “想当年‘南山狂生’一夜七诗,名动一时,想不到时隔多年,他的儿子竟然这么大了!如果正海兄还健在,也都是我们这般半老头子啰!”一位中年人大发感慨起来,“现在已经是小一辈们的天下了,古人云: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是该我们让位啦!” “呵呵,明铨兄,又在大发悠古之思了!” 另一中年人在一旁笑他,大家亦是一笑,笑里却是多了几分沧桑与无奈。我听了,也在心里有了同感。岁月催人老,人类会感慨,狗族也不例外。 “是啊,当年‘南山狂生’林正海先生闻名绍兴府,后来却不知所踪,其中缘由,不知少勋叔叔能否说说?” 小蝶姑娘接过话头,对王少勋微笑道。其他几人也看着他,眼里充满期待。 “这个嘛,”王少勋看了看自己的父亲,看他脸上一板,不再多说下去,“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大概是因为嫂夫人身体不好,所以回乡一心养病,后来竟至于自己身染沉疴,一病而不起,终至仙逝。” “哦,原来如此!” 其他人露出恍然的神色。我发现花白胡子老人脸上没什么变化,而小蝶眼中却藏着几许疑虑,一闪就收入眼底,不再询问了。 “我看时间差不多了,晖老,您看是不是可以开始了?” 坐在花白胡子老人旁边的那个陈师爷站起来说道,看着老人。 “那就开始吧。少勋,你陪陈师爷去招呼一下!” “是,父亲!” 接下来的一些事情对我来说就无趣多了。在王少勋的安排下,众多参加吟诗会的才子们轮番上阵,进行什么“命题赋诗”,一个个摇头晃脑,满嘴文雅词儿,听得我云里雾里不知所云。其中有几人获得了众人的叫好声,一位是与少主人在亭中聊天的白色长衫青年,一位是不知姓名的蓝衣才子。最为叫得响的是少主人和那位小蝶姑娘,各自吟了一首诗,博得了众人的连连喝彩。杨二少爷也是跃跃欲试,可惜吟出来的诗作反响不大,他只好涨红着脸退下来。 我一方面为少主人受到大家的欢迎而高兴,尽管还有些羞怯,他已经能够发挥出自己的才能了。另一方面,看到杨二少爷灰溜溜退下来,尤其是他下来时看了少主人一眼,我感觉到他心里似乎对少主人有了怨气,不由又心生警兆,暗暗留心。 吟诗会最后的活动是夜游大佛寺。 一大群人跟随十几个手持灯笼的僧人,兴致勃勃地往上行去。我紧跑几步,走在离少主人不远的路边,他的后便是那个小蝶姑娘。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她一直跟在少主人的后面,一面还为他讲解寺里的一些情况。杨二少爷也紧跟着他,不时插上几句,卖弄着自己的学识。这样看上去,几人倒也一团和气,其乐融融。 站在石窟里面,仰头看着灯笼映照下的大佛像,我的心一下子静穆下来了。在佛像脚下,我感到自己实在是太渺小了,尤其面对它一千多年的悠悠历史,人也好,狗也好,都是短暂的一瞬。一千年以后,还有没有人会记得我呢?我在“当下”应该做些什么,才能让这短暂的生命留下一点点光彩? 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在想着这个问题,似乎有些头绪,可又抓不住全部,心下不免惴惴。 夏夜里,车马辘辘,一个个灯笼映着天上的明月,别有一番诗情画意。可惜我不太懂得其中妙处,懂得的又都在匆匆赶路回城,没这个闲工夫陪我一起去品味,去欣赏。我只能作罢,跳动四肢紧跟在后。 晚上,少主人在被他称作“王爷爷”的花白胡子老人府上住下了。 我先是躺在他住的厢房外面,听着少主人轻微的鼾声,自己却没有睡意。眼前好像还浮现着那尊高大的佛像,气势压迫着在心头,说不出的难受。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我一下子无所适从了。 爬起来,我走到院子里。这所大宅子很安静,没有猫狗,更没有其他的禽畜,显得有些空荡荡的。就是白天也少有喧闹声,不是家里没有小孩子,我看到的几个小孩子都端端正正坐在屋里,各自捧着一本书读着,连看到我都不过来逗一下,实是无趣。我心生感慨,人做到这个份上,还不如我一只狗儿自在呢? 感慨归感慨,寂寞却依旧,何不出去走走? 在大门边钻出狗洞(说明以前也养狗的),我来到外面的街上。 街上很暗,也没一个人。这个时候的人们早就上床睡觉了,不像后世那样夜生活丰富多彩。我无聊地走在石板路上,放出感知去“观看”一砖一石。走了一段,一盏红灯笼出现在前面,我知道这是一家客栈。 客栈?昨夜我就是在客栈里发现那四个人的不良企图的,他们现在会在哪里?我下意识地施展侦察力,聆听客栈里的动静。一听,还真的听到了。 “大哥,我傍晚时看到了那个小子,他进了前面的王府。呃,你弄错了,不是什么王爷,是姓王的。我打听过了,这个姓王的是新昌县的教谕,一个小官,还没县令大哩!” 是熟悉的那个叫老四的声音。 “今天还不是你个憨货,竟被两只狗给弄得那么狼狈!如果趁早动手了,他那一大包好东西不就早到咱们手上了?死老四,真是没用!” 另一个男人的声音,我记得他留了浓密的络腮胡子,是这帮人里的老大。 “大哥我冤啊,那不是没提防嘛……” “别叫屈了!想想明天怎么找个空子劫了那小子吧!” “是,是,你看我不是盯了大半天吗?明天只要他单独出来,咱们就……嘿嘿!” “好了,早点睡,明天早些起来去盯着。再弄丢了,看我们哥几个怎么折腾你!” “大哥,你放心,丢不了,再丢了你把我这颗脑袋当夜壶!” “滚你个鸟蛋,谁稀罕……” “嘻嘻……” 声音渐渐低了,最后是呼噜噜的鼾声。 这几人竟然还没有放弃!我惊异于他们的知难不退,又为惩戒不够而愤愤。看来,心慈手软终究不能让他们死心啊! “下次,我一定不会让你们好过!” 我下定了决心,不管什么狗与不与人斗的规矩了。想要对少主人不利,首先要看我答不答应! 默记下他们的位置,我转身回去,一边抬腿撒尿做标记。夏天晴多雨少,我不担心找不到他们。 回到少主人睡的厢房外,我精神抖擞,因为我又有事情可做了! ################################################################# 第二天,事情并没按照我猜想的那样发展。 少主人跟着那个王少勋一起去拜访县城里的一些头面人物,单是从他们的住宅我就能知道,高门大院,有的还站着看门的,门旁的石狮子高大威武。 我紧跟着他们,不管他们让不让我进去,我都是紧跟着,生怕少主人有个闪失。感知里,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影远远地跟在少主人乘坐的马车后面。至于他有没有看到跑在一旁的我,我不知道,也无法知道。 直到吃过午饭,黑衣人始终没有找到下手的机会,我仍然严阵以待。 “文伟兄,我带你去县城里逛逛吧!” 午饭后,坐着马车赶过来的杨二少爷拜见了花白胡子一干人,送上一包礼物后,拉起一旁的少主人就要走。少主人面有难色,待到得到老人的首肯,才跟着走出宅院。我连忙起身跟上。 杨二少爷不坐车了,在前面领着路,边走边指点,介绍各处的名称,谁是主人,有什么奇闻异事等等,不亦乐乎。这样逛了两条街,走得累了,他们向一个酒馆走去。我一看,居然是上次来过的,一只黑狗正威风凛凛地站在门口呢,正是大勇。 “这个店家倒是有趣,店门口放只狗,不让我们进去了?” 杨二少爷说着,率先走进店堂里。少主人不好驳他的面子,也只好跟着。 “阿黄,是你?” 我一靠近,大勇就看到了我,好像有些吃惊,又有些恼怒。 “怎么,不可以是我吗?” 我马上装出初次见它时的样子,下巴抬起,眼睛盯着它。 “你,你是个骗子!”大勇气不过了,朝我龇起尖利的牙齿,“你上次骗我!我问过东城的狗儿了,你根本不是东城的,还说不是骗我?” “是吗?”我心里一突,想不到这个贪吃的大勇还有点脑子,知道去查我的底细了。但我现在更不会怕它了。 “呵呵……”我发出一连串轻笑,依然不屑一顾的神情,显得高深莫测。我凑近了它,盯着它的眼睛,缓缓说道:“你知道我的主人是谁吗?县里的教谕大人你知不知道,他是教谕大人的贵客!如果不相信,你还可以去打听啊。刚才走在前面的那位少爷你认识吗,他可是大有来头的,你家主人都不敢得罪他!” 不知是被我的气势吓到了,还是被话吓住了,大勇不由自主地后退几步,眼神有些畏缩地看着我。 “阿黄……嗳,阿黄呢,怎么不进来?” 正在这时,杨二少爷适时地叫起我的名字来。爱主及狗,因为少主人的关系,他现在对我也挺客气的。 “掌柜的,你家的狗怎么回事,怎么不让我们带的狗进来?小心我拆了你的招牌!” 看到我被堵在外面,以为是黑狗不让我进去,杨二少爷又恢复了狂放的本性,他把手里的茶杯一放,冲着里面一个矮胖的中年人叫道。那人忙走出来吼开了: “大勇,你个死狗,还挡在门口干什么?快滚开!” 大勇这下彻底服了我,乖乖地让开了。我器宇轩昂地踏步走进店堂里,走到少主人旁边蹲下。 哈哈,再次忽悠成功! 我一转头,看着傻乎乎地站在门外的大勇,有些不忍,就用眼神示意它也进来。可它看了看那个矮胖的人,迟疑着不敢举步。我真拿它没办法了,起身跑过去,用头顶着它往里面走。它畏畏缩缩走了几步,就又不走了。 “汪汪!”我冲着矮胖中年人叫唤了几声,店里的人都转头来看着我。 “掌柜的,我们家阿黄是叫你让你家的黑狗一起进来哩!”少主人明白我的意思,对那人说道,“我们多要几块肉骨头就是了,你让它们都进来,也有个伴嘛!” “是哟,狗儿也要玩伴呢!”杨二少爷也说,“阿黄,你们都进来吧!” “客官,瞧您说的,这不是怕惊扰了您吗?既然你们说了,就让他们进来吧。小二,快放狗儿进来!” 我带着大勇施施然进了店堂。大勇高兴地摇着尾巴,讨好着少主人和杨二少爷。杨二少爷叫过店小二来点菜,一口气说了四五样菜名,当然少不了我和大勇的肉骨头。 “掌柜的,你这店里生意似乎不太好嘛!” 少主人环顾了一下四周,对走过来招呼的矮胖中年人,也就是掌柜的说道。 “是啊客官,你看小店位置好,酒菜也不错,为何偏偏没什么客人呢,你说怪不怪?” “我看一点都不奇怪!”少主人肯定地说,“你想不想知道其中的缘由?” “客官你知道?好,好,愿闻其详!您要是说得在理,今天的酒我请您喝,分文不取!” 那个掌柜的恭敬地站在旁边,热切地看着少主人。 “呵呵,掌柜的客气了!我先给你讲个故事吧。” 少主人喝了一口茶,然后摇了摇折扇,动作很是稳重和潇洒。我一呆,看得眼睛差点都要直了,仅仅过了一天,他的变化也太快了吧? 我,大勇,杨二少爷,矮胖掌柜的,还有走过来的小二,一齐把目光投在少主人的身上。少主人略一踌躇,清清嗓子讲开了…… (又到周五了,本书字推的最后一天,感谢一周来书友们的大力支持!作者用一大章来回报您!希望您继续关心猛狗,支持本书!谢谢!)###第41章 又见白胡子老道 “大概是春秋时期,宋国有个卖酒的,卖酒器具量得很公平,接待客人态度很恭敬,酿造的酒很香醇,店铺门前酒旗悬挂得很高。可是,他积贮了很多酒,却没有人来买,时间一久,酒都变酸了。卖酒的感到奇怪,不解其中缘故。他向同住里巷且知道这事的老人杨倩打探。杨倩说:‘你养的狗凶恶吗?’卖酒的说:‘狗凶恶,那么酒为什么就卖不出去呢?’杨倩说:‘人们害怕你的狗呀!有的人打发自己的小孩,揣上钱,拿着壶,前往打酒。但你的狗窜出来咬人,谁还敢来买酒呢?这就是你的酒卖不掉最终变酸的原因。’” 少主人讲完了,再喝了一口茶,悠悠地摇着折扇。 “客官,你的意思是我的狗挡住了客人?” 矮胖掌柜迟疑地问道,好像不敢相信。 “你这个店家啊,做生意做得糊涂了!”没等少主人开口,坐在一旁的杨二少爷笑了,“这位公子的意思很明白了嘛!嗯,说起来我也想起一个故事来,文伟兄,恐怕跟你的有些异曲同工啰!” 还有故事?刚听完了少主人讲的故事,我正在回味呢,杨二少爷也有故事要讲了。我和大勇对视一眼,又竖起耳朵来听。 “从前,有个卖酒的莽夫,店门口养了一条凶猛的大狗,许多人怕被狗咬都不敢去他店里买酒,许多酒都放酸了。一天,来了一个路人甲要了一壶酒,只喝了一口就吐了出来,对店家说:‘你的酒是酸的。’莽夫大怒,便将此人吊在店中。路人乙见到后问其缘由。莽夫一番怒诉。路人乙闻后,尝了甲杯中的酒,皱皱眉头说:‘把他放下来,将我吊上去吧。’” “呵呵呵……” 掌柜的,少主人,不远处的店小二,还有杨二少爷自己,都开怀大笑起来。我与大勇咧了咧嘴,用我们狗儿自己的方式表达着笑意。 “掌柜的,什么事情如此好笑啊?” 一个略显清脆的嗓音从店外传进来,接着,一位读书人打扮的年轻人踱了进来,青衫飘飘。大家一齐转过头去看他。 “他”? 我有些疑惑了,凝神一探,马上发现自己的判断没错,这人是一个女的。也就说,这是一位女扮男装的“假公子”。我以前只听说过男扮女装的“人妖”“伪娘”,今天竟然见到了女扮男装的女人,难道这大清朝作兴这个? 我疑惑着,注意着“他”的一举一动。 “这位公子请了!” 杨二少爷却没认出这是男扮女装的女人,起身拱手,重新又说了自己与少主人讲的故事。 “呵呵!”这个假公子抿嘴一笑,忙又用手里的折扇遮住嘴巴,忍住了笑意。“说得有理!两位仁兄高才,在下佩服之至!”“他”在少主人旁边一张桌旁坐下,小二连忙上去倒茶。 “哦,原来真是这样啊!”店掌柜恍然大悟的样子,“多谢几位公子指点迷津!今天的酒您尽管喝,小店请客了!”他走进里面的黑漆柜台,回头对一旁的店小二说:“小三子,明天不要把大勇放到门前了,就让它在后院呆着吧!” 店小二一边应着,一边忙着打酒端菜。 “这位公子,既然都有雅意,不妨同桌饮酒如何?” 这时,杨二少爷向假公子发出了邀请,眼睛看向“他”。 假公子犹豫了一下,然后欣然起身:“恭敬不如从命,在下浅陋,就怕两位公子见笑了!” “他”起身过来,在四方桌的另一边坐下,端着一副稳重的架子,看得我心里直发笑,也不好暗示少主人去戳破她。现在,一张桌,三人各据一方,剩下一方是我与大勇两只狗,真是奇妙的组合! 店小二把酒菜摆好了,殷勤地请客人慢用,又站在一旁伺候着。 “在下杨一慎,这位是我的师兄林文伟。请问公子尊姓大名?” 杨二少爷永远都是那么积极主动,他拱手作介绍。 “啊,这位就是林文伟林公子?久仰久仰!在下曾羽,请林公子多多指教!” 少主人站起来拱手行礼,连说“不敢当”,这才坐下。 假公子也站起来拱手回礼,折扇有意无意地遮住了嘴巴以下,放在胸前。我怀疑这并不是她的真名。一个连性别都要遮掩的人,你不要祈求他告诉你真实的姓名,否则他就不必遮掩身份了。 “适才听到两位公子在讲狗的故事,曾羽不才,也想到一则关于狗的轶事,两位仁兄可有兴趣听听?” “曾公子请讲!” 少主人与杨二少爷不约而同地说,说完,两人相视呵呵一笑,引得那位叫曾羽的假公子也笑起来,忙又遮住了嘴巴。 “古时一位越人在路上遇到一只狗,那狗低着头摇着尾巴发出人的语言说道:‘我擅长于捕猎,捕到的猎物和你平分。’那越人很是高兴,带着狗一起回家,喂给它米饭和肉,像对待人一样去对待它。狗受到盛情的礼遇,一天天的傲慢起来,猎取的野兽,必定是自已全部吃掉。有人就讥笑那越人说:‘你喂养它,它捕猎到的野兽,狗全部吃了,你凭什么还要养狗呢?’那越人醒悟了,因此给狗分野兽的肉的时候,多的给自己。狗恼怒了,就跳起来咬他的头,咬断了他的脖子,跑着离开了。” “啊,竟有如此忘恩负义之辈?” 杨二少爷惊诧起来,瞪大眼睛说道,眼神快速向我和大勇一瞟。我有些不高兴了,干吗看我一眼,难道我是那只咬死主人的狗?连带着,我对讲这个故事的曾羽也恼怒起来——你吃饱了撑的啊,讲什么这种败坏我们够类声名的所谓轶事,我们狗类一向是忠心护主的良仆,凭什么说我们不好? “曾兄,这则轶事在下也曾读到过,乃是元代邓牧的笔记所载,只是寓言而已,当不得真事来读。不说别的,你看我家的阿黄,它一直以来忠心耿耿地追随在我左右,从无违逆之心。” 少主人说道,眼睛看着我,眼神真挚,让我感动莫名。 “这只黄狗是林兄的家犬?”假公子这才真正注意到我,连忙拱手,“甚是抱歉,在下并无贬低公子家忠仆之意,请林兄海涵!” “无妨,无妨,不知者不怪,都是当作故事来读而已,在下岂会如此计较?” 这还差不多!听着他们的对话,我心里平复了一些,看这个假公子也没那么难看了。你还别说,不去仔细看,真的不会发现“他”其实挺耐看的。白皙的面容,细而黑的眉毛,挺直的鼻子,尤其是那双眼睛,大大的,却又很有神,似乎随时在观察周围的事物。青衫得体地穿在身上,颇有一种不一样的彬彬风度。 如果换上女装,她又会是怎样的一个样子呢? 我想着,认真品味着她的一举手一投足,居然越品越有味! “呵呵,都是说笑而已。来,不说了,我们喝酒,杨某先干为敬!” 杨二少爷见机得快,举起酒杯打着哈哈,示意一下,一仰脖子,“滋溜”一声喝了个底朝天。 “林兄请!” “曾公子请!” 二人端起酒杯各自喝完,店小二忙给三人斟满。 “两位请用菜!” “请!”“请!” 他们三个人在桌上吃着喝着聊着,我与大勇也不客气,店小二刚把肉骨头放到面前,我们张嘴就咬,大嚼特嚼起来。一时间,店堂里充满了吃喝声,洋溢着生活的本真滋味。 人生、狗生,不都是为了吃的一生么? 我边嚼边想,嘴里一点儿也不放松,与大勇较着劲儿,比赛谁的牙齿尖速度快,吃得热火朝天满嘴流油。 “两位仁兄都会参加今年的秋试吧?” 酒至半酣,曾公子放下筷子问道。我也吃得差不多了,停下来听他们谈话。剩下的一些小骨头都留给大勇了,上次说过让它吃个够,今天总算没有食言。看它的眼神,已经彻底服了我了,这就意味着在新昌县城里,我有了第一个同类的朋友。 “嗯,我会去。” 少主人答道,脸上红红的,大概有些醉了。尽管只是些米酒,凭他的酒量已经差不多了,再喝下去非钻到桌下去不可。他自己也适时停住了。 再看杨二少爷,面色没什么变化,身子却已经软了,半伏在桌上,还要往嘴里灌。少主人连忙抓住他的手: “一慎兄,少喝点吧,要不回去要被王爷爷责备了!” 杨二少爷却不领他的情,换一只手端起杯子就喝,一边还含糊不清地说着: “我没事,文伟兄你放心,我没事……上次我跟那个李公子喝得还多呢,都没醉,没事!……小蝶总是这个样子,就是不愿理我,她难道不明白我的心意么?呵呵,瞧我不上,我何曾比谁差过……” “这位杨公子醉了!” 曾羽忙站起来,叫过店小二,让他去泡一杯浓茶来。 “不用了,你帮我去教谕大人府上走一趟,请杨公子的家人来就是。记住,不要多说什么。路不远,请速去速回!” 少主人站起来对店小二说,示意他快去。店小二答应一声,向掌柜的打了个招呼,紧走几步出了店门。 少主人扶住摇摇欲倒的杨二少爷,生怕他翻倒在地。那个假公子曾羽却只站着没动。我知道她不会去搀扶,因为我已经知道,在大清朝女子绝少接触家人之外的其他男人,好像有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说法。起初听到这个说法时,我差点笑掉了大牙,觉得比听到过的任何笑话都要好笑。想想在以前的大城市里,男男女女在大街上搂搂抱抱都没人感觉奇怪,早就司空见惯视而不见了。现在到了大清朝,居然还有这样的规矩?但事实最后告诉我,这不只是一两个人的规矩,几乎是这个社会都在遵守的法则。如果违反,必定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现在看来,这个假公子曾羽女扮男装出来,实是我在大清朝看到的一个异类! 没多久,车马声响起,停在了门外,急匆匆走进来一个人,是杨老四。后面跟着教谕大人府上的一个下人。 “少爷你又喝多了!没事吧?” 杨老四接过少主人,扶住杨二少爷,语气有些着急。 “我没事,我没醉……”杨二少爷还在嘟哝着,身体软成了一滩泥。 少主人与来的两人一道,把杨二少爷搀扶上了马车,谢绝了杨老四同车回去的邀请,说要再坐坐,坐够了自己会回去,麻烦他们向教谕大人禀报一声即可。 “我的少爷哎,老爷千叮咛万嘱咐,不要多喝酒,你就是不听,这下我又要被老爷臭骂一顿了……” 马车声伴着杨老四的唠叨慢慢消失在街道的另一头。太阳已经落山了,西边天上一片灿烂。 重新回到店内,看到假公子曾羽也有些站立不稳,少主人刚想去搀扶她,她身体一扭,巧妙地避过了。少主人一怔,看看自己的手,以为是自己也喝多了。 “林公子,在下、在下就此告辞了。” 曾羽倒拿扇子一拱手,说完就往外走,唯恐少主人再去扶她。少主人也拱手行礼,把她送出门。 我跟在后面有些好笑,少主人跟人家喝了半天酒,还不知道对方是个女的,热情却用不上地方。 刚走出店门,忽然前面白影一晃,一道人影从街的一头“飘”过来,对,真的像是飘过来。我悚然一惊,凝神戒备。 “无量观,林公子,贫道有礼了!” 白色的拂尘悠悠一荡,白色的人拱手施礼。白衣,白发,白胡须,一派道骨仙风模样,不是那个白胡子老道还会是谁! “道长,真是巧啊,我们又见面了!” 少主人也看清了来人,弯腰行礼。假公子曾羽忙站稳了,拱手行礼,也看着这个白衣道人。我站在少主人脚旁,抬头看着白胡子老道,看他又要玩什么玄乎神秘。 “林公子,近日请小心左右,不可失了护佑!” 白胡子老道没头没脑地说完这句话,看了一眼曾羽,眼里一闪,随即把目光移向我,深深一看,又飘忽而过。我心里一跳,仿佛被他看穿了心底的每一个角落,觉得自己在他面前简直成了透明的,不由心里一颤。 谜,还是谜!这个老道士浑身上下像一个谜,始终让我看不懂! “两位公子,贫道告辞了!” 那团白色没有停留,又悠悠地飘向了街的另一头。他就像一阵莫名其妙的风,不知从何而来,也不知将要吹向何处…… (周六了,朋友们再支持一下猛狗啊!把本书“放入书架”,投出你的推荐票吧!谢谢!)###第42章 暗战.那个什么奔 送走了那个执意不让我们远送的假公子曾羽,尽管自己脚下也有些不稳,少主人还是谢绝了酒馆掌柜的好意,带着我往回走。 我告别了大勇,在它有些留恋的目光里跟上少主人,脑子里却还在回味白胡子老道士的话。 “林公子,近日请小心左右,不可失了护佑!” “小心左右”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提醒少主人防备那个“假公子”?她不像坏人呀,那个自称叫曾羽的女人看不出有什么不好的心思来啊? 是防备我吗? 我被自己冒出的这个念头吓了一跳,又感到好笑。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怪念头?不会是那老道士深看我一眼造成的心理暗示吧? “我是少主人的‘护佑’,绝不会让他受到伤害!” 一路走着,我放出感知,小心探察着周围的一切:房屋,树木,行人,猫狗……嗳,那是谁?一条黑影跳进意识里,在我们后面远远地跟着,跟了两条街都没有放弃,大有一跟到底的势头。 谁会跟着我们? 我看了看前面有些踉跄的少主人,他依然边走边看着街边的房屋店铺。这是一条宽宽的街道,两旁都有店铺,尽管已是黄昏时分,来往的行人倒是不少。 光天化日之下,不会有什么意外发生吧? 我想着,决定先解决了后面的问题再说。耸着鼻子用力嗅了几下,把少主人的气味再次熟悉了一遍,我转身就往后跑。 近了,近了!那黑影还是不紧不慢走着,转过一个街角,我看到了它——竟然是不久前还跟我在一块抢骨头吃的大勇! “大勇,你老是跟着我们干什么?” 我又急又气,朝它气吼吼地叫道,把它吓了一大跳。 “阿黄大哥,我,我想跟你一起玩……” “跟我一起玩……”我无语了,不怒反笑,向他龇着牙齿,“你不知道人吓人要吓死人,狗吓狗也要吓死狗啊!” “我家主人不让我站在店门口了……我想,我想跟着你,也免得再受主人的打骂了。你不知道,我家主人喝醉酒很凶呢,见到谁都要骂一通,我还被他踢打过很多次……” 大勇怯怯地说,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让我的鼻子不由一酸。如果狗也可以去演戏,它最适合演的是悲剧角色,还挺能打动人的。这个样子的狗也会把客人吓跑吗?我好像明白了它的主人酒馆生意不好的真正原因。根源不在狗身上,在于人自己罢了。 “你,你要跟我就大大方方地来嘛,干吗要偷偷摸摸?” 我没了脾气,语气放低了不少。唉,碰上这个家伙,真是没办法! “我不是怕你不答应嘛……阿黄大哥,你答应了?噢,真好!” 大勇看出了我的态度变化,马上转过弯来,说完了,凑上来就要舔我的嘴。 “油兮兮的,恶心死了!快走,我的少主人还在前面呢,我不放心他一个人走!” 我故意瞪起眼睛,躲开它的亲热表示,掉头就跑。 “好咧!” 大勇兴奋地跟在后面。我们两只狗儿又像上次那样,轻快地向前跑去。 回到刚才与少主人分手的那条街,已经没有了他的身影。我仔细嗅嗅,还残留着一些他的气息。我们沿着气息往前跑,我想少主人应该就在前面。 跑过了一大段,再跑过一条街,眼看花白胡子老人的家已经在街的那一边了,却还没有看到少主人的影子。难道他已经进府了?不会啊,他能走那么快吗?况且我耽搁的时间又不长。 我有点急了,甩下大勇,急匆匆跑向挂着大字匾的“王府”。大勇在后面拼命地追着,累得气喘吁吁。 到了大门前,门没关,我直接冲了进去。院里一个仆人正在扫地,看到我也没阻拦。 “狗都回来了,林公子人怎么不见?” 隐约听到他在嘟哝,我更急了,边跑边放开感知。没有!听不到少主人的声音,更“看”不到他的身影。少主人还没回来! 我急忙转身跑出了大门,差点与跑过来的大勇撞个满怀,连忙停住脚步。 “你家主人还没回来啊?” 大勇凑过来问我,眼神很是关切。我顾不得跟它多作解释了,催促它快点带我回去寻找,毕竟它是“地头狗”,县城里的各个地方都要比我熟悉。 “跟我来!” 大勇一看我要它帮忙,又兴奋起来了,带头跑起来,还四处张望。 重新回到与少主人分手的街边,我静下心来仔细闻嗅,也放开侦查力认真感知。少主人的气息夹杂在各种气味中,若有若无,还能分辨出来。“看”左右的街巷里,没有他的身影。这里是一个三岔路口,右边是我们来的街道,难道少主人走错路,走到左边的巷子里去了? 边走边嗅,我隐约在左边的巷子里闻到了一丝少主人的气息。是这边!我跑动起来,一路嗅着。大勇跟在后面也是到处乱嗅一气。 “现在的读书人啊,年纪轻轻就如此贪杯,你看看,出丑了吧,要人拖着回去。唉,世风日下啊……” “是啊,读书人更要知道检点的……” 在巷边的一侧屋檐下,两个拿着蒲扇乘凉的老者的谈话引起了我的注意。 “贪杯”?就是喝醉吧。“要人拖着回去”?谁要人拖着回去?跑到他们近前,我只恨自己不会说人类的语言,不能开口询问他们。“汪汪!”我冲着他们叫了两声,以引起他门的注意。 “这是谁家的狗,在这里乱叫?讨厌!” “今天真是怪事多,狗也乱叫起来了!嘿,死狗,走开!” 两个老人挥舞扇子朝我直摇,还吆喝着。我不管他们了,继续在地上闻着,希望能找到少主人的气息。我隐约感到一些不妙,觉得他们说的读书人就是少主人。但他并没喝醉啊,又怎么会被人拖着回家呢?难道……我的眼前突然闪过四个黑影。 糟糕,难道是那四个人在搞鬼? 我心里一紧,愈发相信自己的判断没错。昨晚客栈的对话,鬼鬼祟祟跟在后面的黑影,这些东西霎时闪过我的脑海。我不由一阵懊悔,都是我的错!我太粗心大意了! 怎么办?怎么办?我急得团团直转,在街道上不知所措起来。上次陪着大树遇到狼,还有一个拼斗的对象,现在却连人都看不到了,我空有一身力气没处使,心里乱成了一团麻。突然间遇到急事,我经验不足的问题马上暴露出来了。 “阿黄大哥,你别急,我熟悉城里的狗,我帮你去打听一下!” 大勇在一旁看出了我的着急,忙过来安慰我。 对啊,怎么忘记了它这个“地头狗”呢? “好,好,大勇你快去打听打听,问问有谁见过我家少主人,他往哪里去了,快,你快去!我就在这条巷子等你。” 我急忙催促它,很是急切。大勇答应了一声,撒腿就跑,往前面的巷子冲去,速度居然飞快。 我缓缓走动,在地上闻嗅着,感知着,等着大勇的消息。 “驾,驾!” 一阵马车的疾驰声从前面巷子传来,我忙闪到街边。 一辆有些破旧的普通马车从我前面快速驶过,木头车轮压在石板地上“咕辘辘”作响。 “老三,再快点,我们要赶着出城门的,不要耽搁了大事!” 一个声音从马车了飞出来,有些耳熟。耳熟?我一惊,脑袋里快速搜索,感知探进车里。不好,是少主人! 我“看到”车蓬里坐着三四个人,身穿长衫的少主人被夹在中间,嘴巴被堵上了。 “汪汪,汪汪汪!” 我撒腿猛追,嘴里还大叫着,引得街边几个人转头来看我。 “发疯了,死狗,乱叫唤什么!”有声音飘进我的耳中,我根本不予理会,继续加速追赶。可惜我的速度还是赶不上马车,在平整的道路上,马车跑得要比我快,尤其是一辆被催得紧的马车。 远远跟着,我看到黑色的马车融进了有些昏黄的暮色里,朝西边的城门驶去。 快到城门了,马车已经出了门,高大的城门正在缓缓关上。我一急,奋力加速,堪堪钻过门缝,后面的大门“咣当”一下关上了。 “今天你说怪不怪,狗也急着出城去……” 守门兵丁的声音被我甩在后面,我向着马车紧追下去。 这样一路跑着,我感到嗓子里开始冒烟了,渴得难受,但脚下不敢丝毫放松。渐渐地,我离马车近了,可能是车速减慢的缘故。 “吁——” 前面的马车在一座房子前停住了,我赶紧躲到路旁的树底下。 “快点,快点!” 几条黑影从车上跳下来,七手八脚地把少主人抬下车。看到这个情景,我差点要冲上去。但理智告诉我,这样做只能是自投罗网,他们几个人对付我一只狗绰绰有余了。我只能忍,寻找一个合适的时机,一击而奏效,否则一切都会成为空谈,我和少主人都要折损在这伙人手里。想到可能的后果,我不禁打了个寒噤,口干体乏都被抛到了九天云外。 几个人挟着少主人走进了房子里,留下一个人在外面收拾马车,还四处张望,眼睛不时望着路的两头。看来这条土路不能走了,我拐上了路旁的田塍,迂回向房子探去。 穿过生长得茂盛的稻田和豆子地,我从一侧靠近了房子,小心施展侦查力,周围的情况一目了然。这是一座无人居住的旧房子,门窗都已经破损了,一个个洞口张开着,像无名的野兽张嘴想要吞吃什么。房子里只有几张缺胳膊少腿的桌椅,地上零乱地散落着一些稻草。进去的三个人有站有坐,少主人则蹲坐在一个角落里,身上捆着绳子,嘴里塞着布团。 少主人,你受苦了!我心里一酸,眼睛一热,竭力才控制住了自己。 “我摸过了,这小子身上只有这么一点银子。” 一个黑衣人手里托着一个荷包,正是少主人的。他脸上一道伤疤露出了几分狰狞,在昏暗的暮色里更是吓人。 “肯定是放在那个小官家里了!” 络腮胡子的老大说道,眼睛斜看了一眼少主人,手里拄着一个长长的黑色包裹。 “大哥,二哥,那现在怎么办?” 瘦小得像只猴儿的那个负责跟踪的老四问道。 “哈哈哈,怎么办?老四,你忘记我们‘嵊州四雄’是干什么买卖出身的了?掳人绑票,索要赎金,那是我们的本行啊!” 老大仰头大笑,眼睛看着少主人,像是看着一头大肥羊。 “先不说这个了,大哥,你看天色也晚了,咱们还没吃过晚饭呢。刚才走得急,忘记买些吃的了,你看现在怎么办?总要找个吃饭的地方才行,这点银子够咱们兄弟放开肚子吃喝一顿了。” 疤脸老二颠了颠手里的银钱,开心地说,眼里闪着光。 “嗯,先吃饱饭再说。”络腮胡子老大摸摸自己的肚子,“别急,我知道前面有个集镇,那里有家饭馆的酒菜不错,我们就去那里。” “那这小子怎么办,也一并带去?”瘦猴老四指着少主人问道。 “你蠢啊,带去不就露馅了?老四,你在这里看着他,我们会带吃的回来给你。”老大目露不屑地嗤笑道。说完了,放下了手里的长包裹。 “大哥,怎么每次都是我……”瘦猴老四还要说什么。 “不要再说了,难道大哥的话你也敢不听!” 疤脸老二幸灾乐祸地笑道,也把手里的包裹放下,从里面抽出一把雪亮的小刀藏进怀里,然后跟着老大走出房子。 “老三,有人来么?”老大问守在外面的那人。 “现在这个时候,鬼还会来!是要去吃饭吧?”老三答道,整好手里的缰绳。几个人跳上了马车。 “走,前面十几里有个集镇,到那里去吃!” “好咧!今天可要好好乐呵乐呵!驾!” 马车向着土路的另一头驶去,很快就听不到声音了。 天赐良机啊!我心里一阵激动,天无绝人之路,总算是给我阿黄留下了一个绝佳的机会! 我把注意力集中到了破房子里,仔细寻找机会救人。 “每次都是这样,真不够义气!”瘦猴老四嘟哝着,收拾地上的稻草,看样子想要点火照明。现在夜色已经笼罩了大地,月亮升起来了,银光洒在大地上。房子里已经看不太清了,我却能清晰地看到他的一举一动。 不再犹豫,我试探着动了。“哗啦,”前肢碰到一根木块,吓得我心里一紧。 “谁?” 真不愧是做贼人的,瘦猴老四警觉地叫起来,眼睛看着我躲藏的地方,手里握着一个黑色长条东西。 我赶紧轻轻一跳,离开原先待的那个破墙洞,跑到另一边的门边,尽量不发出声响。 瘦猴老四停留了一会儿,没再听到声音,又动手扫拢稻草。我心里一动,何不就这样? 我的前肢在破门上一用力,“吱呀”一声,破门摇了摇。 “谁?谁在那里?” 瘦猴老四惊跳起来,手里的长东西一拉,一把雪亮的钢刀明晃晃地摆在身前。他小心地向我这边摸过来,而我早就趁机换了地方。 就这样,我东弄一下,西捣一下,把个瘦猴老四忙得团团转,也吓得团团转,他挥舞着钢刀盯着外面,就是不敢走出破房子。少主人也惊动了,睁着眼睛左看右看。 哈哈!我心里大乐,快速跑动着,留意瘦猴老四的举动。 “呀——”瘦猴老四终于沉不住气了,挺着钢刀就往外面冲过来,我已经闪到了一旁。说时迟,那时快,瘦猴老四刚一冲出那扇破门,我全身绷紧,后肢猛地一蹬,向他扑了过去! 目标:右手! 咬住,用力! “唉哟!”一声痛呼。 “当啷!”钢刀甩得老远。 一个瘦小的男人嘴啃黄泥,我,一只雄壮的黄狗大力攻击,这个伤害少主人的恶人瞬时被我扑倒在地! 我心中的怒火在熊熊燃烧,“呜呜”声从喉咙里喷薄而出。再次张嘴,我不再留情,狠狠地咬在他的屁股上,一扯,“哗啦”,一大块布片被我撕下。又咬,又是一片…… “唉哟我的娘呀,饶命啊!” 瘦猴浑身颤抖,抱着脑袋想要爬起来,我只是一扑,他再次倒在地上任我蹂躏。下身的裤子已经不成样子,我的目标又对准了上身。夏天衣服穿得少,撕扯的感觉真好!我脑中似乎有另一个邪恶的自己在狞笑,在尽情地发泄,而本真的自我已经迷迷糊糊躲藏了起来。 很快地,我发现已经撕无所撕,扯无所扯了,地上只剩下一团白肉在瑟瑟发抖。这时,我的怒气才消了大半,脑子也渐渐清醒过来。 “汪,汪汪!”我冲着光着身子的瘦猴大叫几声。 “哎呀,娘呀……” 那团白肉爬了起来,飞也似地往土路跑。“呜呜,呜呜,”我在后面紧追不舍,却没再扑倒咬他,“狗不与人斗”的观念还是主导着我。 朦胧的月色下,一幕奇景出现了:前面是一个身上没几片布的大男人,后面是一只嗷嗷叫着的大狗,都在飞快地向前跑,也不管地面是高还是低…… 看着前面那个光着屁股的白晃晃人影,我脑子里忽然窜出了一个现代时听到过的新鲜词儿,那个,那个叫什么来着,好像这种情形叫什么“奔”吧…… (周日了,还是一大章,感谢书友们一直以来的支持!可是,看看成绩,我还是有些受打击,收藏太少了!瘦猴那个那个奔了,各位书友,您可不要让作者泪奔哦!再来些支持吧,请收藏,请推荐!谢谢!)###第43章 潇洒也会哭 跑着跑着,“扑通”一声,前面的光屁股瘦猴居然在我眼前消失了! 我赶紧止住脚步,仔细一探,不禁哑然失笑。前面是一条清亮的小河,瘦猴正在水里扑腾呢。 “娘呀……咳咳……救命啊!” 我站着看了一阵,心里不免有些幸灾乐祸。谁叫你做贼人的,还把坏主意打到我的少主人头上,今天遇到我,活该你倒霉! 少主人!少主人还在那座破房子里呢! 我赶紧收拢心神,转身往回跑,也顾不上再看瘦猴爬上河的对岸了。一面又不免责怪自己太过粗心,万一少主人在那里再次发生意外怎么办? 跑到破房子前面,耸耳细听,没有异常,我总算松了口气,急忙进去。 “呜呜……” 我跑到少主人跟前,嘴里哼叫着。 “阿黄,真的是你!” 少主人高兴地叫着,看来在我追赶瘦猴的时候,他已经弄掉了堵嘴的东西,故而能叫出来。因为屋里太黑,他没看清我,却能从声音判断出是我,真不愧是我的少主人! 我感慨着,凑近前去舔他的手,却发现他还被捆着,正在竭力挣扎。我走到他的身后,张嘴咬住绳子,牙齿死死地咬着,磨着,少主人配合着我。绳子一松,断了! 少主人的双手挣脱开来,再解下脚上的绳索,终于获得了自由。 “阿黄……” 少主人紧紧地抱住我,头埋在我的脖子里,身体有些颤抖。这样的劫难对他来说,真正是一场噩梦! 但是噩梦还没有结束!想到去吃饭的另外三个贼人,我急忙“呜呜”地哼起来,提醒少主人此地不可久留。 少主人也反应过来了,站起身就要走,没走几步,脚下碰到一样东西,差点摔倒,踉跄几下才站住。我忙走过去给他引路,屋子里太暗了,一不小心就要被绊倒。 地上是什么东西? 我记得那个络腮胡子老大和疤脸老二走的时候,他们都放下了一个长长的黑色包裹,里面是什么东西?我的好奇心起,辨明位置,找到了那两样东西。仔细一嗅,有铜铁的锈味,会是什么呢? 少主人也蹲下来摸地上,摸到了其中一个包裹。他用手抓住,想要拿起来,那东西好像有些沉,抬起了一些,又放下了。我的好奇心更重了,张嘴撕咬包裹,可惜只是徒劳。不知包裹是用什么布料包起来的,韧性很足,怎么撕也撕不开。我急了,不管里面是什么,我们不能在这里久待下去了! 我放开包裹,“呜呜”叫着,示意少主人快些走。少主人却没气馁,双手抓住包裹,用力往外面拖动。歇一下,拖一段,少主人把一个包裹拖到了房子后面。映着月光,他在一棵树下面刨出一个浅浅的坑,把包裹放进去。如法炮制,少主人把第二个包裹也放进坑里,手脚并用,用浮土柴草盖上了。 少主人真聪明,这么快就想到了好办法! 我一边称赞,一边帮忙——一路嘴啃脚刨,努力把拖动的痕迹消除掉。 “阿黄,我们往哪边走?”忙完了,少主人拍着手,四处看看,急急地问我。在他的心里,现在的我已经不只是一只狗,而是他忠实的伙伴,得力的助手了。 我转身就往出城来的方向跑动。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记得在追来的路上,我隐约看到前面有一座小山,树木茂密,容易藏身。而且跟那三人的方向相反,不怕在路上遇上他们。少主人毫不犹豫地跟上来,脚下匆匆。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人们以前所说的“丧家之犬”的含意了。后面好像有什么追着,自己脚下不顾高低,生怕被赶上,避免厄运降临到头上。小跑着,我听到少主人在后面已经气喘如牛了。唉,他这身子骨……我只好停下来等着他,然后再跑。 我们一人一狗折出土路,走上一条田间小道,往小山走去。总算到了!我凝神一“看”,山脚有一座独栋的房屋,孤零零地立在那里,里面没有灯光和人声。就这里了! 我们站在门外,少主人凑近去看了看: “是一座山神庙!” 他伸手一推,门“吱呀”一声开了。我们走进了里面。一个小院,一间屋子,里面挂着一些布幔,中间是黑乎乎的一座雕像,两旁边有几张桌子和椅子,地上干干净净。这就是里面的基本情况。 少主人没法点灯火,就着照进来的月光,他在一张椅子上坐下喘气。胸口起伏,鼻息“咻咻”,这一下急着赶路可把他累坏了。 逃是逃出来了,我庆幸少主人身体上没受到什么伤害。但还是不太放心,跑跑,嗅嗅,再次把小庙探察了一遍。觉得没有危险了,我才跑到少主人脚旁,用舔舐与厮摩安慰他,让他尽快从紧张中缓解下来。 过了许久,少主人总算喘得平顺了。他拍拍我的头,表达着丰富的意思,有叫我放心,有对我的感谢,还有对我的肯定吧?我与他亲热在了一起。我知道,短短几天里少主人经历了这么多,心理上肯定一下子承载不了,需要有人帮他疏通疏通。尤其是今天的遭遇,很多人一辈子都难得碰上,他却遇上了。如果不是我,再加上一点点运气,后果将会怎样,谁都不知道。我不是夸耀自己的功劳,今天我只是在尽自己的本分而已。我最怕少主人因此失了勇气,如果中途放弃回到家去,恐怕女主人和翠儿都会很失望的,对他,也对我。 女主人,翠儿,只要有她们一个在,现在少主人心里肯定能得到更好的安慰吧?想起女主人和翠儿,我的眼前好像出现了两个身影,那么清晰又那么遥远。女主人,翠儿,你们知道阿黄在想你们吗? 静静地,默默地,我们在小庙里坐着和蹲着,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 突然,我看到门外的远处火光一闪,有人朝这边过来了。我赶紧出声提醒少主人。少主人也看到了,有些紧张起来: “阿黄,现在怎么办?” 我转身就往外面小跑,不管来的是什么人,安全第一,先到外面躲一躲再说。少主人起身跟着我走。到了现在,我们可以说已经心意相通了。 重新关上门,我带头往小庙后面的树丛跑。钻进密密的枝叶间,我们一人一狗紧紧贴在一起。耸耳,凝神,我的侦查力全部放在了前面。 近了,再近了,两个人各打着一个火把出现在小庙前。 “大哥,这里有座山神庙!” “进去看看。小心那只狗!老四说了,那狗很厉害的,小心别着了它的道!” “嘿嘿,老四那个憨货,连一只狗都斗不过,还被咬成了光腚,你说羞不羞?要是传出去,还不把我们‘嵊州四雄’的脸都丢光了!” “别废话了,快找!” “咣当!” 两个黑影冲进庙里,分头四下找起来,一个手里持刀,一个握着一根长木棍。 “大哥,没有!” “我这边也没有!” “会跑到哪里去呢?那个书呆子不可能跑得远啊?” “说不定没到这边来,再往山上去看看!” 黑影出了庙门,向后面走来。少主人也感觉到了,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大气都不敢喘。我听到“嗡嗡”的蚊子在身体四周飞舞着,自己倒不怕,这下可就要苦了少主人了。没办法,忍忍吧。 那两人拿着火把在庙后晃了几晃,没发现什么,又直奔通向山上的小路,很快就看不到了。我与少主人都松了一口气,但还是不敢起身和出声。 “嗡嗡,嗡嗡,”一群群的蚊子在头顶、手臂处盘旋,不时有落下来叮咬少主人的。少主人摇摇头,晃晃手臂,努力不发出大的动静。我不由地又对他另眼相看起来。在我的认识里,他只是一个文弱书生,肯定没吃过什么苦,今天却让我看到了一个不同一般的他。没有哭泣求饶,冷静自救,埋包裹,急急赶路,每一样都给我全新的感受,展示出了他的心智与能力。尽管还有不足,但他却给了我极大的信心,如果假以时日,我的少主人必定是潜龙出渊,非比寻常! 没多久,火光,脚步声,又出现在我们眼前,那两个黑影从山上下来了。 “不在这边,快回那边去找,那里有人家,说不定躲到那里去了,快走,快走!” 再“看”不见了,我连忙起身,跳跃几步,猛地一抖全身,把枯枝、草叶全部抖落。少主人也爬起来了,拍拍早被弄脏的长衫,长舒了一口气。 我们还是回到山神庙。关上门,少主人就着月光搬动几把椅子,拼在一起,搭成一张临时的床。他整理了几下衣衫,拍拍我的头: “阿黄,我想睡了,你辛苦一下!” 这还用得着说吗,本来就是我的职责嘛。我摇头摆尾表示心意,舔着少主人的手。他不再客气,在“床”上躺了下来。别说他累了,就连一向自诩身体壮实的我,现在都有些疲乏呢。可我不能睡,我要好好守护少主人! 我在屋檐下躺下来,强打起精神,放开意识,留意着庙里庙外的动静。除了蚊子,还有不少昆虫的鸣叫声,“吱吱”,“叽叽”,组成了一首夏夜昆虫合奏曲。 “娘,翠儿……娘,翠儿……” 我悚然一惊,努力睁开沉重的眼皮。刚才怎么了,我睡着了吗? 转头看少主人,他静静地躺在椅子上,呼吸忽悠长忽短促,正在做着噩梦吧? 我起身走过去,看着少主人,不敢出声惊醒他。 “娘……翠儿……” 少主人喃喃地念叨着,说着梦话,语气里满是依恋。一道晶亮的东西在他脸上滑过,滴落在椅子上。 少主人哭了? 我的心里像是被人狠狠地揪了一下,生疼生疼。 少主人哭了! 霎时,一股酸涩从心底里涌出来,涌到眼窝里,再流淌成两条长线。我的眼前也是一片白灿灿! 不知怎么的,我忽然想起了热心给我帮忙的大勇。在它面前,阿黄大哥一直是拽拽的,酷酷的,一副潇洒模样。如果它看到了我现在的样子,它会作何感想呢? 大勇,不要嘲笑哥,哥再潇洒也会哭。你看我现在这个样子,那是思念的哭感动的泪…… (共贺本书在“历史军事”类图推!用你的支持再给作者一些动力吧!收藏、推荐票样样都欢迎!谢谢!)###第44章 神秘的驼背老人 曙光降临的时候,少主人一骨碌从椅子上爬起来,揉揉眼睛四处看看。 我也赶紧起身,为晚上最后的平安而高兴。呼吸了几口早晨清新的空气,我努力把疲倦赶跑。昨晚硬撑着守护少主人,我想我的眼里肯定充满了血丝。 整理一下长衫,少主人走到庙门后,透过缝隙往外面探看。昨天的遭遇,让一向细心的他变得更小心了。 我也凝神探察。在我的能力感知范围内,只有鸟儿的“啾啾”鸣叫,没有人的活动。我走过去用头顶顶门,示意少主人可以出去了。 少主人低头看看我,明白了我的意思。打开门,我们一起走出了这座小庙。这时,我们才看清了自己所处的地方。前面是一大片平整的田地,稻谷正在由青转黄。庙后是层叠的馒头状的几座山包,延伸向远方,是看不到尽头的山峰,苍翠覆盖。 少主人舒展双臂,做了个深呼吸的动作。我看到他的模样实在是有些狼狈。青白的长衫已经皱皱巴巴了,还有几块污渍;脑后的辫子松散了,头上散出不少乱发;脚上的宽口布鞋沾上了污泥,也脏得不成样子了。他现在这个模样,非被人看成乞丐不可。 我又好笑又心疼,“汪汪”,冲着他叫了两声。少主人奇怪地看看我,再看看自己身上,明白了我的意思,不禁展颜一笑,笑容比那刚刚升起的太阳还要灿烂。 “这、这位公子,你、你在这里干、干什么?” 正当我们沉浸在温馨中的时候,一个沙哑的声音打断了我们。我一惊,忙转头去看,居然有人来到了我们身边而没有被我察觉! 从庙后面走出一个人来。这是怎样的一个人啊,弯腰弓背,头发蓬乱,衣衫破旧,前长后短;肩上背着一个竹制的簸箕,手里拿着一把小铲子。我用力闻了闻,他整个人都笼罩在一股臭味之中。 这人正吃惊地看着我们,主要是看着少主人。他肯定好奇,一早怎么会有一个身穿长衫的陌生年轻人站在山神庙前。 “这位老爹,在下,在下遇到了一些变故,昨晚暂时栖身于庙中。” 少主人倒是没有嫌恶来人,拱手作揖,彬彬有礼。 “哦……这,这样啊。”这人似乎有些口吃,“这、这个山神庙是、是小老儿打理的,昨、昨天忘了锁门,今、今早特意来看、看看。” 我听了他的话,感觉很是吃力,断断续续,嗓音又沙哑,加上他的丑陋模样,我对他没有什么好印象,只想催促少主人快些离开这里。我蹭着少主人的脚,嘴里“嘤嘤”哼着,催他快走。 “公、公子,这、这是你的狗?” 这人盯着我,似乎又有些吃惊。他眼里倏地射出一道精光,直透我的心底,惊得我心里一跳。这是我来到大清朝第二次有这种感觉了,上一次是那个白胡子老道士。这人是什么人,怎么会有这样的目光? “正是在下家养的狗,名叫阿黄。”少主人依然恭敬地答道,“请问老爹,可否行个方便……” “阿黄,阿黄……”驼背老人嘴里念叨着,目光却不再看我,看着虚空处,好像在思索什么,一时间入了迷,没有理会少主人的问话。 我一看不高兴了,少主人如此有礼貌,你怎么能不理不睬呢?“汪,汪汪!”我冲着他大叫了几声。 “刷——”我感到两道目光像是化成了实质般,又投落在我身上,像要钻进我的身体里。我又是一惊,浑身不舒服,紧走几步,躲到少主人的脚后面。这人的目光为何会如此锐利?跟他的外表完全不相符啊! “声宏体壮,目利耳聪,好狗,好狗!”驼背老人痴了般,嘴里念叨着,拿着小铲子的右手比划着,还是没回答少主人的问话。 “这位老爹,在下有个不情之请,想要麻烦你……”少主人再次出口相询,脸上还是没有嫌恶。 “哦,你、你说什么?这位公、公子,实在抱、抱歉,小老儿失礼了!” 驼背老人也躬身施礼,衣衫的前襟几乎要触到地面了。少主人也回礼,提出可否行个方便,到他家去梳洗一下。 “可以,可以,”驼背老人忙说,眼睛扫了我一下,“就是,就是家里简陋,恐、恐污了公子的贵体。” 少主人连道“无妨”,待他锁了庙门,跟在后面向庙后的小路走去。难怪我没看到驼背老人从哪里出现,原来在庙后面的树丛里还有一条小路。 尽管我对这个有些神秘的驼背老人印象不怎么好,但看到少主人的样子,知道一向爱整洁的他不会就这样回城去,只好跟在后面。 小路不宽,仅容两人并排走过。一边走着,少主人一边与驼背老人聊着。我听了个大概。这座山神庙是老人所在的村子共同建造的,由他专门管理,就是扫扫尘土上上香什么的,遇到祭祀的日子,主持一下仪式,大多数时候都没事情。他每天早晚来看看,顺便捡些牛羊粪便做肥料。 听着驼背老人疙疙瘩瘩地讲述,我感到有些吃力,看看少主人,他竟然还是脸色平和,不由佩服他的定力。 穿过树林,拐过一个山角,一块空旷的山窝出现在眼前,零零散散的十几座房屋,多数还是茅草盖顶的。昨天我们都没发现这里,四周绿树掩映,不走进来,谁都不会想到这里还有这么一个小村庄。 “公、公子,请进!” 走到村口一间孤零零的茅草屋前,驼背老人放下簸箕和小铲子,推开柴门,里面昏暗一片,透着些霉味。 少主人略一犹豫,走了进去。我却不想进去,屋里的情况我已经探明了。一扇窗,一张床,一张小方桌,两把竹椅子,屋角一个土灶,一个水缸,再一些零碎的东西。简陋,破旧,这就是我对屋里的评价。 驼背老人递给少主人一块布巾,打水给他洗脸。少主人四下看看,只好将就着洗了。整理辫子,擦拭身上的污渍,刷掉鞋上的泥巴,我“看”到少主人在忙乎着,自顾自躺下来,观察周围的环境。而那个驼背老人到灶台去摆弄开了,淘洗,点火。不一会儿,一股柴草燃烧的味道飘出屋外,还夹着淡淡的粥饭香。 “公、公子,舍下简陋,没、没什么好吃的,你、你将就将就。” 少主人梳洗整理好了,驼背老人的粥菜也端上了桌。他客气地邀请少主人坐下,递上一碗米粥。 “多谢老爹!”少主人忙施礼,接过粗瓷碗,“老爹,可否给在下的狗……”他有些犹豫地说,眼睛看门外的我。 “公子多、多礼了,山野之人,没、没什么吃的,只能填、填饱肚子而已。你家狗、狗的,我会给它吃。” 驼背老人果真端着一个大瓷碗走出来,放在我面前,眼睛看着我。我闻了闻,真香啊!昨天一夜辛劳,肚子已经空了。我又仔细嗅了嗅,分辨了一下碗里的食物。再饿,我也要保持应有的警惕,不能着了陌生人的道儿。我们狗类本性之中就有不随便吃陌生人给的食物的警惕性,对我来说,这样一个古怪的驼背老人,让我嗅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息,我不能不有所防备。这是本性使然,也是现在面临陌生环境下我必须要防范的。我知道,稍有差池,凭少主人文弱的身体,将会陷入更大的危机。我不能让昨天那样的失误再次发生了! 嗅过了,没有什么问题,我张口猛吃起来,不大一会儿工夫就吃了个碗底朝天。粥只是普通的米粥,现在吃起来却特别香甜。吃好了,我抬头看驼背老人,他也正看着我,脸上含着一丝笑容,眼神柔和。 收好碗,驼背老人仍旧慢慢走回了茅草屋里。看着他询问少主人有没有吃饱的背影,我对他的印象大为改观,觉得他的驼背不是那么难看,身上的气味不是那么难闻了。 少主人与驼背老人在屋里又聊了起来。这次,他不再隐瞒,把自己昨天的遭遇简要告诉了老人。到现在,我才知道他是在一个巷口被那几个贼人劫持,然后又乘上了他们偷来的马车。 驼背老人听了,连连点头: “唔,我、我看得没错,你、你最近有此一劫,不、不过此劫还未完结,公、公子仍需当心。” 听了他的话,少主人有些着急了,忙问如何化解。驼背老人没说话,伸手不知从哪里拿出了几个形状奇特的东西,问过少主人的姓名、生辰,然后双手捂着那东西,虔诚默念了几句什么,在桌面上一撒,几样东西“骨碌碌”翻动,停下了。驼背老人凑近了仔细看桌面,脸上时阴时晴,久久不说话。 “老爹,怎么样?” 少主人也凑近了看,眼睛却是看着老人的脸。 “林公子,小、小老儿刚才替、替你算了一卦,卦辞曰:‘禄马交驰,男儿得志时。行程早办,荣归乐颐期。’从、从卦象看,前程有坎坷,当在年少时。请、请问公子,你已失、失怙了吧?” “是的,十四岁父亲病逝了。” “那、那就是了。年少而孤,家无栋梁,母子无依,焉能不厄?不、不过公子勿忧,渡、渡过险滩有坦途,自、自此必当一展宏图。另、另外,公子财运亨通,与马有关,自身属马,家、家中有人属马者,皆能佑、佑你一帆风顺。” “那么请问老爹,当下的劫难应如何化解?” “公、公子勿急!卦象表明,众、众手添柴火焰高,你、你一路行来,自有高人扶持,有、有惊而无险矣!” “小生愿闻其详!” “不、不可说,不可说,天机如此,岂能轻泄?勿再相询,日、日后自见分晓。” 说到这里,驼背老人一脸庄重,不再开口。少主人看看问不出什么来,也只好作罢,转而问这里离县城远不远,怎样才能到达。 我听着驼背老人的话,心里暗暗发笑,笑他的装模作样,这不是故意打哑谜忽悠人是什么?又笑少主人的如此笃信不疑,真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啊!在以前的大城市里,我看到过不少巷子里像这样算命的,把人唬得一愣一愣的,还不是为了赚几个糊口钱?可现在少主人身无分文啊! 对于如何回城,驼背老人倒没有打哑谜,直接告诉少主人,这里离县城仅十余里,步行只要大半个时辰就够了。如果不愿走,可以到他们村里雇一辆牛车。 少主人摸摸已经平顺得多的长衫,面露难色。驼背老人看在眼里,伸手在自己怀里摸出一个黑乎乎的布包来,一层层打开,露出不多的一些铜钱。他抓起铜钱塞到少主人手里,少主人连忙推辞。推辞了几个来回,驼背老人似乎有些不高兴了: “公、公子,你、你是嫌弃我小、小老儿么?小、小老儿的铜钱,个个都、都是自己力气赚、赚来的,不脏!” “老爹,您言重了,晚辈实在是受之有愧啊!您看您自己都……” 最后少主人与老人说定,这些铜钱只是暂借,以后必定归还,这才收下了老人的铜钱。 驼背老人脸上露出笑容,让少主人稍等,他去叫车过来。不久,车轮骨碌,一辆牛车慢悠悠驶来。驾车的是一个憨厚的中年汉子,驼背老人叫他“牛根”。少主人称他牛根叔,他憨憨地笑笑,话语不多。 临行前,驼背老人再次拉住少主人,殷殷嘱咐他:“公、公子,有良畜护佑,前、前程当无大碍。小、小老儿送你一句话,‘得自在还自在,他有欲己莫求’,谨记、谨记!” 少主人点头称是,拱手深施一礼,带着我登上牛车,挥手向老人告别。 “有、有缘自会相见……” 我听到驼背老人远远地还在说着,不禁对他心生敬佩,又有些不以为然。算卦就能知道自己的人生命运,谁信哪! 不过,这个神秘的驼背老人始终没让我看清他的真面目。我相信在他看似邋遢猥琐的外表之下,肯定隐藏着许多我暂时不了解的东西。但愿以后有机会解开他身上的谜团…… (支持猛狗,支持作者!收藏呢,推荐票呢,让这些来得更猛烈些吧!)###第45章 麻烦又来了 牛车悠悠,我们从另一条土路出了小村,向宽阔的田野驶去。 两旁的稻田青黄翻滚,在灿灿的阳光下,一切都是那么宁静平和,那么充满富足的味道。如果不是要陪同少主人去参加科考,我宁愿一直这样走下去,在宁静平和中终老一生。 但是牛车走得再慢,也有到达目的地的时候。随着赶牛车的中年汉子一声“快到了”,我看到高大的县城城墙出现在眼前,忙又凝神探察前面的情况。 门洞口还是站着两个守门的士卒,进出的人不多,三三两两的。在离门洞不远的地方,我发现了一个特别的人。他蹲在地上,头上戴着一顶斗笠,遮住了大半个脸,时不时抬头看一下进城的人。我一细察,正是那个瘦猴老四。 还是没死心啊!我心里一沉,不敢丝毫松懈,牢牢锁定他。 我们的牛车顺利地进了大门洞,瘦猴看到了坐在车上的少主人,站起身,压低斗笠跟在后面。我用头拱了拱少主人的腿,转头看着车后。少主人也转过头去看,张望了几下,没看出什么异常来,低头来看我,眼里满是探询。我急了,怎样才能让他明白呢?想了想,还是没办法。 车轮辘辘,向着花白胡子的住宅驶去。 “闪开,闪开!” 前面传来一个人的高叫声,行人纷纷让路,躲到一旁。由于站得高,我看到前面出现了一群人,个个衣鲜冠明,急冲冲地走过来,一副谁也不放在眼里的样子。他们当然有这个资格了,因为他们是县衙的差役,我上次看见过的。 我们的牛车却没来得及让开,可能很少见到这种场面,赶车的中年汉子手足无措起来,吆喝着老牛往边上靠,越是吆喝,老牛反而越是不走了。 “你们是什么人,胆敢阻挡官差办案?” 那伙衙役很快走了过来,打头的一个瘦高个子右手握着腰边的刀柄,朝牛车喝道,盛气凌人的模样。 “官爷,不,不是……”赶车的汉子更紧张了,手忙脚乱地拉着缰绳,鞭子乱甩。 “车上是什么人?下来说话!” 少主人让赶车汉子停下车,自己从车上爬了下去。我唯恐他有闪失,也赶紧一跃而下,跟在他后面。 “这位官爷请了!”少主人拱手施礼,“在下林文伟,乃是参加今年科考的举子。” “你就是林文伟林公子?” 瘦高个衙役看着少主人,上下打量了几下。 “正是在下!” “林公子找到了!” 瘦高个高兴地叫起来,不是对我们,而是对后面的几个衙役说。那几个衙役也走上前来,都看着少主人。 “林公子,原来你在这里啊,总算找到你了!” 瘦高个衙役客气地对少主人说道,态度明显不同了。另外几个衙役也高兴的样子,有的还催促少主人赶快回教谕大人府上。通过他们的谈话,我与少主人很快明白了他们如此高兴的原因。 原来,昨天下午少主人失踪后,白胡子老人很是着急,派人去县衙报了案,请县令大人马上派人寻找。杨二少爷更是焦急,认为是因为自己的缘故才导致了少主人出事。他没等白胡子老人开口,驾着马车,带着家人满城乱跑,顾不上自己酒醉未醒脚下不稳。县衙里的三班衙役在县老爷的命令下,纷纷出动,加入到寻找的行列。他们折腾了大半夜,没有找到少主人,今天上午在王家人的催促下,又开始找了。加上还有其它的案子,衙役们这下忙得不亦乐乎起来。现在看到久寻不见的少主人,他们的高兴是可想而知的了。 听完缘由,少主人连忙又拱手行礼,感谢他们费心出力。几个衙役也都还礼,脸上堆满了笑容。说了句还有其他事情,几个衙役告辞而去,少主人自然少不了行礼道谢。 重新登上牛车,我凝神一探,居然没“看”到瘦猴了。可能是看到官差,他心虚躲开了吧。 赶车的中年汉子看了少主人好几眼,再次挥鞭赶牛,继续向街道行去。不久,我们来到了花白胡子的住宅前,刚一下车,马上被门口的一个下人看见了。他赶紧走过来,搀扶少主人下车,嘴里还叫着:“老爷,林公子回来了!林公子回来了!” “文伟回来了?” 王少勋闻声快步走了出来,后面跟着几个家里人,女人小孩一大群。他们都过来问候少主人,脸上都是笑容。 “伟儿呢,伟儿在哪里?” 一个苍老而又急切的声音从院里传出来,走出一个蹒跚的老人,正是白胡子老人。只是过了一夜,他好像苍老了许多。 少主人忙迎了上去,躬身行礼。老人拉着他的手,上下打量,神情激动不已: “孩子,你总算平安回来了!可担心死我了!要是你出了什么事,我怎么对得起你九泉之下的父亲,还有你苦命的母亲啊!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我看到少主人的眼睛红了,有晶亮的东西在闪动。他也紧紧拉住了老人的手: “王爷爷,都怪伟儿自己不小心,让您多操心了!都是我的错……” 这时,王少勋走上来,拍着少主人的肩头,阻止他再说下去:“进去再说,别在门口站着。” 一群人浩浩荡荡走进院子,进了屋子,这才各自散去,只留下少主人和王少勋在堂屋里,我蹲坐在门口。花白胡子老人被儿子以昨晚睡得太晚,还没休息好为理由,让家人扶着进里屋休息去了。 坐在椅子上,少主人原原本本地把昨天中午到现在的情况一一详细地告诉了王少勋。当听到他说是有四个贼人劫持了少主人时,王少勋眉毛一扬,腾地站了起来: “竟有如此胆大妄为的歹人!难道他们就不怕王法?” 他身上瞬时涌出一股蓬勃的气势,向我威压下来,很像我在林刘村时感受过的郑屠身上的那种气息,只不过更圆润一些,没有那么犀利。 我猛地站起身,紧紧盯着他,奇怪他为何会有这样的气势。王少勋看了一眼我,重新坐回位子,那种气势也一扫而光,消失得无影无踪。 “阿黄竟有如此伶俐?难得难得!” 少主人说到是我咬断了绳索,赶跑了瘦猴老四时,王少勋饶有兴致地看着我,眼里满是笑意。我都被他看得有点不好意思了。 “你埋起了他们的兵器?” 王少勋问少主人,他听到少主人说起埋藏两个黑色包裹,询问是什么,后者猜测说可能是粗大的兵器。 “现在谁会用这么重的兵器?还是看到了才知道。”王少勋好像在自言自语,“会是什么样的兵器呢?” “文伟兄真的回来了?” 话音未落,一道身影冲进堂屋,我早知道他是杨二少爷。他快步走到少主人前面,一把抱住少主人,嘴里连连说道:“文伟兄,你可吓死我了!要是再找不到你,我只有自己从城头上跳下去谢罪了,这样才能赎回我的过错啊!” 他的话逗得少主人和王少勋呵呵笑起来,气氛轻松了许多。少主人简要地把自己的遭遇又说了一遍。 “什么,哪个狗崽子竟敢白日劫人?”杨二少爷高叫起来,眼睛瞪得溜溜圆,一向自诩斯文的他急切中爆出了粗话,“我带人去把他们捉来,好好教训教训这些兔崽子!” 我心里一窒,说不出话来,你骂什么不好啊,干吗老是扯上我们狗和兔呢,我们可没得罪你! 王少勋忙止住杨二少爷,朝里屋努努嘴,示意不要让老爷子听到。杨二少爷无声地嘿嘿一笑,拉着少主人坐下,询问他有没有受伤,睡没睡好。少主人忙说无恙,也被他的关爱之情打动了,脸上含着笑意。 都坐下后,王少勋说昨天家里已经到县衙报了案,说是少主人走失了,现在他回来了,还需要亲自去衙门里销案,这个事情才算作罢。他叮嘱少主人暂时不要把详情告诉王爷爷,就说是自己迷路了。然后叫少主人先去里面梳洗一下,他会陪少主人去衙门。 “我也要去!”杨二少爷不甘落后,急忙叫道。 几个人又是一阵笑声。 少主人进去了,杨二少爷翘着二郎腿,美美地喝着茶。王少勋却在堂屋里走来走去,眉头紧锁,若有所思。 没多久,少主人换了衣服出来了,整齐的辫子,平顺的长衫,干净的阔口鞋,整个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佛靠金装,人靠衣装,人们说得不错啊! “走吧。” 王少勋带头,后面两个年轻人,最后当然是我了。 刚走到大门口,“得得得,”一阵马蹄声,一辆漂亮的马车从街的一头驶过来,停在了门口。我看了看大门另一边杨二少爷的那辆马车,这才明白了“人比人,比死人”这句话的道理。在我看来,杨二少爷的马车跟刚来的马车相比,简直有点像以前看到的拖拉机跟小汽车比,根本不是一个档次。你看人家这马车,马儿高大健壮,毛发油亮顺滑。车呢,又高又宽,红色亮漆,盖的车篷,挂的帘子,无一不显示出车主人家境的富裕,甚至是豪奢。 “呵呵,是小蝶姑娘来了!” 王少勋乐呵呵地看着走下来的女子,瞟了一眼旁边的杨二少爷。 “哎呀,小蝶姑娘你来得真巧啊!”杨二少爷的反应也很快,快走几步迎了上去,脸上无比“妩媚动人”。 下身嫩黄长裙,上身一件紧身的小马甲,衬得整个人风姿绰约,那晚见过的小蝶姑娘向几个人深深一个福礼,眼神还是灵动闪耀。几人忙也回礼。 “我听说王爷爷身体不太好,遵父嘱,替父亲来看望他老人家,顺便给他带来一些今年的极品龙井。” 小蝶姑娘说着,眼睛却朝少主人看过来,停留了一下又赶紧移开。 “家父身体无恙,只是昨晚没休息好,现在正在补觉。柳叔叔真是有心,以后我再去谢他。小蝶姑娘你先到堂屋坐坐。”王少勋拱手请她进去,“我先陪文伟去一趟县衙,处理好事情马上就回来。文伟你见过的,今年吟诗会上你两个名头最响了,呵呵。” “林公子,我们又见面了!” 小蝶姑娘这才正式与少主人见面打招呼。 少主人也拱手回礼:“小蝶姑娘你好!” 客套好了,小蝶姑娘看着少主人,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忙说: “嗳,看我这记性,差点忘了!适才来之前,我听管家说起一件事,好像牵涉到了林公子,似乎有些麻烦……”她似乎不太愿意说出来,吞吞吐吐的样子。 麻烦?什么麻烦? 王少勋,少主人,还有杨二少爷,都不约而同地看着她,等待下文。 我心里一紧,又有什么事情发生了?隐约感到了有些不妙,现场气氛陡然紧张起来了…… (周三了,有点事,这章字数少了些。作者讪讪地笑道:在下有礼了,请收藏,请投推荐票!谢谢!)###第46章 哇,空中飞人 “扑哧,”看着众人紧张的样子,小蝶姑娘竟然笑了起来。 这次她没有用手帕掩住,白里透红的脸上仿佛盛开了一朵璀璨的桃花,分外媚人。我看到杨二少爷的眼睛都直了,嘴巴微张,好像有口水要流下来了。我赶紧走开两步,免得真流下来洒到我的身上。我会吃人嘴里剩下来的骨头,但不吃流出来的口水。 “少勋叔叔,林公子,你们误会了!”看到杨二少爷的模样,小蝶姑娘很快收起了笑容,她急忙说,“管家说的有点麻烦也并不麻烦,就是我家的一个佃户昨天丢失了一辆旧马车,据衙门里的捕快王班头调查,正是被劫持林公子的歹人盗去了,故此说与林公子有关,其实也没多大关系的……哎呀,我怎么越说越说不清呢!” 听了她的话,大家松了一口气,又都呵呵笑起来,气氛重归轻松。 我也心里一松,不由白了这个脸上有些涨红的少女一眼。我的大姐,你说话别卖关子啊,你要知道,人吓狗也会吓死狗的! “这样好了,我,我陪你们一起去一趟衙门,算是我说话不清的赔罪!” “好啊,好啊!” 杨二少爷第一个表态,眼睛盯着她不放。王少勋点点头,少主人也没说什么。 说好了,小蝶姑娘回头叫一个十三四的小丫头从车上拿出一个小包,说是送给王爷爷的茶叶,让跟着的一个壮实男仆送进宅子里去。她自己再次上了车,跟着杨二少爷的马车去县衙。 走了没多久,上次看到的那个两头石狮子的衙门到了,就在同一条街上,走路也花不了多少时间。 看到一行人下车过去,站在大门口的一个衙役躬身朝王少勋行礼: “少勋先生来了!请稍等,小的去禀报太爷。” 问清了来人及来意,他快步走进里面,穿过院子,走向正堂。我凝神一“看”,里面正热闹着呢。 “赵疤子,你把昨天发生的事情再说一遍。记着,不要有所遗漏!” 我看到了一个老熟人。头戴一顶圆形的小斗笠帽,深蓝色的官服,胸前绣着一只鸟,五十来岁,颌下留须,有些干瘦。正是上次领赏时看到过的县太爷,他旁边是穿月白长衫的陈师爷,吟诗会上我也见过。 县太爷向着跪在桌案前的一个人大声说道。 “禀大老爷,昨天午饭后,不是不是,是下午,小的赶车去城外拉菜,走到半路才想起还没尿过呢,就停在猪尾巷的巷口,跑进巷子里撒了一泡尿,撒完尿出来一看,哎呀呀,马车咋就不见了?小的就急啊找啊,就是找不到,可愁死小的了!大老爷,这车是东家的,这么不明不白不见了,东家要小的赔钱哩,你说小的冤不冤?请大老爷替小的做主哇!小的只是撒了一泡尿,没多大工夫,绝非有意弄丢啊……” “啪!” 县太爷一拍桌上的黑色惊堂木,下面跪着的人慌忙闭上嘴巴,惶恐地趴在地上,磕头如捣蒜。 “陈师爷,你来问吧。” 干瘦的县太爷揉揉太阳穴,显然已经不止一次听到下面人的回答,感到很是不耐烦了。他示意旁边的陈师爷来问。这时,那个通传的衙役进去了,他躬身禀告: “启禀太爷,王少勋先生偕同林文伟公子求见!另外,还有柳府的小蝶姑娘,杨府的杨二少爷也一同前来。” “少勋来了……哦,林文伟公子是谁?” 县太爷放下揉着的手,有些疑惑地问陈师爷。 “太爷您忘了,就是昨天王教谕委托大人代为寻找的那位公子。他还是今年吟诗会上冒出来的大才子呢!太爷您事情多,可能一时记不起来了吧?” 陈师爷恭敬答道,眼睛看着下面跪着的人,又说道: “太爷,您看是不是案子先缓缓,见见少勋先生再说?” “哦,哦,是这样,你看我,事情一多,竟给忘了。哈哈,快请少勋先生进来——赵疤子,你先在堂下候着,待本官办完了事情再来问你。你再去好好想想,是否有所遗漏,退下吧!” 跪着的人站起来,被一个衙役带到外面去了。 守门的衙役匆匆走出来,拱手延请: “少勋先生,诸位,太爷有请!” 众人闻言都往里面走,我也跟在后面。 “狗儿怎么也进来了?”那个衙役挡住了我,“衙门重地,岂是谁都可以进去的!” “这是林公子家养的狗,一直随在身边的,进去无妨吧?”王少勋回头对他说道。 “无妨,无妨,既是林公子的家犬,进去就是了!请,请!” 我小跑着跟上众人,享受了一回被人请的优待。前倨后恭,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 来到院子里,我不再进去了,凭我的感知,完全能够了解里面的一切。 “少勋给太爷请安了!”王少勋躬身向堂上的县令行礼。 “本县秀才林文伟拜见县尊大人!”少主人弯腰施礼。 “民女柳小蝶见过大老爷!”小蝶姑娘盈盈一福。 “小生杨一慎拜见大人!”杨二少爷也是拱手一躬。 干瘦县令乐呵呵地走下来,一一伸手示意不必客气:“免礼,免礼!来人,给几位看座、上茶!” 衙役们搬过来几把椅子,还有人端来几杯茶。几人谢过之后各自落座。 “太爷,昨日文伟一事多亏你伸出援手,少勋在此代表家父谢过了!”王少勋站起来客气道,拱手行礼,“现在文伟已经安然回来,特地前来道谢!” 少主人也站起来说着感谢的话,甚是恭敬。 “呵呵,没事就好。力所能及,先生何必如此客气?要说出力,先生为县里做了那么多的事情,本县岂不是要一次次谢过你了?” 县令的话音一落,在座众人都呵呵地笑起来。没想到这个看上去古板严肃的县太爷竟有如此趣味一面,说话不失诙谐。 “民女也有一事要向大老爷禀告。”小蝶姑娘也站起来说道。 “小蝶贤侄女,你怎么还是这么客气!”坐在上面的县令好像有些不高兴,“一直跟你说,叫我一声伯伯就行了。我与你父亲多年的交情,你怎么老是改不过来呢?” “是,侄女记住了,”小蝶矮身一福,“家父要我转告伯伯,赵疤子所丢的马车,我们不予计较了,算是事主撤诉吧,请伯伯成全!” “这样也好,”县令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不过,因为事涉林公子被劫持一案,本县还是会追查这辆马车的下落,直至缉捕到嫌犯为止。赵疤子嘛,暂时还不能放回,请贤侄女回去转告柳兄一声。” “这是自然,侄女自会告知家父的。”小蝶说完,退回坐下。 要说的都说完了,他们就坐着边喝茶边说着一些闲话,气氛轻松友好。 正在这时,腾腾腾,从外面匆匆走进来一个衙役,打我身边走过,瞧都没瞧我一眼,快步走进正堂。他躬身一礼: “启禀太爷,南门里正来报,有两个贼人夺了一辆马车,正向城外逃去。” “啊,有这种事?什么人如此大胆,朗朗乾坤之下,竟敢明火执仗掠人财物,看清是什么人了么?” 县太爷闻言,脸上一整,猛地站起来,身上的威风自然流露出来了。 “据里正讲,劫掠的本有四人,那四人的长相打扮很像嵊州发来的海捕公文里的四个贼人。四人夺了马车后,遭到失主及亲属的反抗,他们仓促中驾车逃跑,有两人未来得及上车,跑到小巷子里去了。另二人则驾车向南门逃逸了。” “哦,这是何时发生的事情?” “大概半柱香之前,小的得到消息即刻来报知太爷,其他几位捕快已经赶去追捕了。” “好,正说着这些歹人呢。王班头,你速速带人前去增援,务必一举成擒!” 站在堂下的那个王班头抱拳一礼:“属下明白!” “王班头且慢。在下有一些想法,不知太爷可否准许?”王少勋上前一步,向县太爷躬身行礼,“我想与王班头一起去追赶驾车的贼人,其他捕快可率领乡勇在城里搜捕另二人。太爷以为如何?” “这个……”县太爷有些犹豫。 “太爷请放心,少勋只是想帮文伟侄儿讨回一个公道,如有闪失,与衙门无涉,恳请太爷准许,以免贻误了良机!”王少勋又是一礼,脸上满是恳切。 “那好,王班头,你大力协助少勋先生,务必保证安全!” 干瘦的县太爷放下捻着胡须的手,作下了决定,他吩咐王班头。 “是!属下明白!” 王少勋和那个王班头一起走出正堂,后面跟着小蝶,再是杨二少爷和少主人。我连忙起身也跟上,来到大门外,已经有几个衙役牵着马匹等在外面了。 “少勋叔叔,你用我的马吧,我的马快。” 小蝶姑娘说,杨二少爷也跟着说。 “好!” 王少勋也不推辞,接过驾车的卸下来的高头骏马,翻身就上去了,动作利落稳健,一点也不像一个文弱的读书人。王班头也接过杨老四牵过来的那匹驾车的马。他和王少勋所骑的马匹明显要比那些衙役座下的高大健壮,难怪小蝶他们会把自己的马让出来。 “少勋叔叔,王班头,你们一切小心!” 少主人、小蝶和杨二少爷不约而同地说道。 “你们放心,几个蟊贼难不到我!” 王少勋接过一个衙役递上的一把长刀,催动胯下骏马,挥鞭就走。王班头和三四个衙役紧紧跟上。 “阿黄,你也去帮帮少勋叔叔!” 少主人忽然拍着我的脑袋,不顾旁人惊诧的眼神,催我快快追上去。 我精神一振,没想到少主人这么了解我,他不说,我也要想法跟去看看。我气恼那几人对少主人的伤害,事隔一晚了,居然在进城时还没放弃。你们不找我,我都要找你们,现在有了这么好的机会,我岂会错过? 我脚下加力,奔跑起来,追上了前面的几匹马。穿街道,过城门,我追着马蹄踏起的灰尘,向城南飞奔而去。 一路跑,我一路闻嗅着贼人留下的气息。由于是乘坐在马车上,他们几乎没有留下什么气味。我不泄气,紧盯着前面的人马,知道他们有办法找到踪迹。果然,那个王班头很有经验,他下马观察了地上的车轮痕迹,再问了几个路人,很快确定了贼人逃走的方向。我们一路追踪下去。 追了大概有近一个小时,我已经气喘吁吁,脚下有些沉重了。再能跑,连续跑了三、四十里,我也大感吃力。但我不能停下来,机会只有一次,错过了,下次遥遥无期。 那些马儿也跑得累了,王少勋和王班头座下的还好,另外几个衙役的马匹,个个嘴里“呼哧、呼哧”直喘,有的还吐出了白沫,眼看速度越来越慢了。但在鞭子的死命抽打下,又不得不硬撑着赶路。 “就在前面,大家准备好!” 骑在马上的王班头忽然挥挥手,示意跟在后面的人。众人纷纷抽出身上的长刀。我一看,尘土滚滚,前面驶着一辆马车,速度不快不慢。 衙役们脚下加力,马匹猛地加速,向马车冲过去。马车上一人向后面张望着,看到了马上身穿官衣的衙役,那车也猛地加速了。就这样,在一条不太平坦的土路上,一群骑手挥鞭追赶着一辆仓惶奔逃的马车,后面是紧紧跟着的我。 “驾!驾!” “驾驾!驾驾……” 狠命地奔跑,用力地甩鞭,双方都是不遗余力。 马蹄得得,灰尘滚滚,距离越来越近了! 王少勋已经跑到了最前面,他的马头快与车尾齐平了。 “驾!驾!” 催促声已经变成了吼叫,眼看就要两马并排了。 不好!就在这时,我“看”到马车上一人拿着一根长长的东西想要向王少勋戳过来。这人正是络腮胡子的老大,而驾车的是那个老三。 说时迟,那时快,正在我暗暗为王少勋担心的时候,他竟然做出了一个我从没见过的举动—— 身体在马上站起,腾空,一跃,向驾车的老三扑去! 这一连串的动作如行云流水般,瞬即完成。在地上的我仰头看来,他的身体就像一只青色大鸟,从马背上直直地向马车飞过去…… 哇,空中飞人! 我的眼睛都直了,脑子里一下子转不过来…… (王少勋到底什么身份?不少书友都在问我。谢谢你对猛狗的关注!请接着往下读,肯定能看到更多精彩的故事。顺便请收藏一下本书吧!你的轻轻一点,就是对作者最大的支持!谢谢!)###第47章 嘿嘿,我算不算“官犬”? “撒手!” 马蹄得得,车轮辘辘,这些混杂的声音都未能掩住这声厉喝。仿佛平地里一个惊雷,震得人与马都是一滞。 还是跑着,我“看”到王少勋已经扑到了车上,正在与老三争夺马车缰绳的控制权。那声喝叫正是王少勋发出来的。 我惊异于王少勋身手的高明,在快速奔跑的车马间越过,这需要多大的勇气,更需要多精准的拿捏!稍有不慎,其结果只会是坠落下地,非死即伤,绝无侥幸可言。 王少勋到底是什么身份?为何这县里的人都对他礼遇有加? 我正在猜测的时候,马车上已然发生了新的变故。 马车的缰绳已经在王少勋手里了,他一边控制着有些受惊的马匹,一边回身应付车里两个人的攻击。“叮当,叮当,”刀身相交,溅出点点火花。站在车厢里的老大和老三各自一手抓着车架,一手拿着刀棍拼命向前面的人进攻,情势非常危急! “少勋先生,快停车!快停车!” 王班头急得在马上直叫,他已经赶上了马车,却没像王少勋那样“飞”到车上去。不知是不敢,还是没有那种本领。 我也很着急,却也无能为力,只能干着急。刀枪无眼,万一贼人一击得手,王少勋有个什么闪失,少主人肯定会伤心的。看他对王少勋的态度,绝不止于一声“叔叔”那么简单,后者与老主人的关系也一定非比寻常,只不过我现在还不知道而已。 拼斗声依旧,碰击之声不绝,衙役们围住马车,都没有好的办法,只能跟着。 “哎哟!” 一声痛呼惊动了众人本就紧张的神经,王班头挥刀就要靠上马车去,他也似乎很怕王少勋受到伤害。我知道叫出来的是那个老三,他的右臂被王少勋的刀尖划过,割出了长长的口子,鲜血淋漓,很快染红了手臂,又滴落到地上。他的动作放慢了许多。 这时,我倒不为王少勋担心了。我看他一手掌着缰绳,一手持刀还击,已经没有了初时的忙乱,气定神闲、游刃有余起来了。 “哎哟!” 又是一声痛叫,这回轮到了络腮胡子的老大。他的手上也中刀了! “吁——” 趁着二人攻势慢下来,王少勋一勒缰绳,紧紧拉住。驾车的黄马一扬前蹄,希律律一阵鸣叫,停住了。 “狗贼,哪里逃!” 刚刚止住座下马,王班头又催动马匹跑动起来,向一个黑影追去。原来,马车刚一停下,那个老三凭着自己车上功夫的纯熟,一跃而下,朝路旁的树林飞奔过去。另一个留在车上的老大又与王少勋展开了拼斗,两把钢刀你来我往,一时分不出胜负。几个衙役有的围在马车旁,有的也驾着马来帮王班头。 我一看那个老三就要逃进树林里了,不再犹豫,四肢发力,肌肉高度紧张,只是一窜,越过路旁的水沟,向他扑去! “嗯唷!” 老三一声闷哼,肩头被先于我赶上的王班头一刀劈中,打了一个趔趄,却不肯停步,反而一挥手里的长棍,向王班头横扫过来。王班头连忙带马一闪,避过了他的攻击。那老三趁机往树林拼命跑去。在他看来,只要进了树林,就可以依仗丛生的树木逃跑或防御,比在平地里面对几个衙役要好得多。 可惜他的如意算盘注定要落空了,他没想到地上还有一个无声无息的我。老三的前脚已经跨进了树林,他的后脚永远也别想进去了。就在这时,我已经赶到了他的背后,后肢用力,身体腾空,我狠狠地朝他扑下! 前肢扑到,狠狠压下,张嘴咬住了拿棍的右手。老三被我扑倒在一棵树下,嘴巴啃在地上,砸起落叶无数。我不给他还手的机会,张口撕咬他受伤的肩头,咬得他杀猪般叫起来: “哎哟!娘呀,大侠饶命啊!” 我“呜呜”咬着,再也不嘴软了。三番五次的教训,让我对这几个贼人恨意满怀了。我脑子里只想着替少主人出气,其它的都不去想了。 “阿黄快快住手!” 一声喝叫惊醒了我,王少勋赶过来了。我忙停下来。一看地上的老三,不禁可怜起他来。血染半身,伤口迸裂,皮肉翻起,肩上森然见骨。他轻声哼着,好像只剩下了半条命。看到他这副样子,我心里竟然涌出一股报复的快意,一瞬间传遍了全身,忙又收拢心神,退到一旁。 王少勋和王班头带着一个衙役赶了过来。王少勋摸着我的头,生怕我还会扑上去咬似的。王班头则叫衙役用锁链锁住老三,并给他上好伤药,包扎停当才押起来走向马车。 我与王少勋走回来。那个老大已经被锁在马车上,低垂着脑袋,萎靡的样子。看来他没从王少勋这里讨到好去。再看王少勋,长衫飘逸,一副文文弱弱模样,已经没有了刚才厉声喝叫,挥刀力敌二人的雄姿了。我奇怪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竟然在他身上如此和谐统一,毫无突兀之感。 “回去啦!” 王班头骑在马上,意气风发,他吩咐两个衙役乘车,其他人牵着马紧紧跟在后面。 “阿黄,我们回去!” 王少勋潇洒地跨上马背,呼唤着我,眼里满是笑意。我自然是跟上了。 回去不再赶路,走得很是从容。太阳斜挂在半空中,幸好有些阴云,阳光不是那么强烈。我张着嘴,用力把热气散发出去,肚子却有些饿了。早上只在驼背老人那里吃了一碗米粥,这么一番奔波折腾,早就消化殆尽了。 忍着饥饿,我努力跟上前面的马车,好不容易才看到高大的县城城墙。走近了,大门洞戒备森严,士卒和衙役正一个个检查出城的人,很是严格。看到马车和众人过去,一个衙役迎上来,向王少勋和王班头拱手行礼,高兴地问道: “王大哥,贼人拿住了?” “拿住了!你看,在车里呢!”王班头满面春风答道,又问:“城里那两个还没捉到吗?” “是,兄弟们率领乡勇四处搜寻,还是没见到贼人踪影,不知那两个兔崽子躲到哪里去了!你看,我们还请来了兵营的兄弟帮忙,正在全城大搜捕哩!” 王班头哦了一声,眉头皱起,又叮嘱了几句,便率领众人进了城。 那两个贼人还没抓到?我听了,暗暗盘算起来。那二人一个是瘦猴老四,一个是刀疤脸老二。前者不可怕,我与他交过手,是个“软柿子”,好捏。麻烦的是那个老二,身材高大壮实,一脸凶相,再有拿着黑色包裹的架势,这是一个不比老大好应付的家伙。不知道那些衙役能否对付得了? 来到县衙前,得到消息的少主人和杨二少爷正在门口等着。不一会儿,那个小蝶姑娘也从里面出来了。看着被押进去的两个贼人,少主人非常高兴,脸上笑成了一朵花。几人纷纷向王少勋或王班头打听捉拿贼人的详情。 我站在少主人身旁,感受着他的喜悦,摇着头,摆着尾,却不去舔他的手,因为我的嘴边还残留着老三身上的血迹。 少主人没有在意,只是笑眯眯地听着王班头绘声绘色地讲述。当听到王少勋飞身跳上马车时,一边称赞,一边又有些后怕。后来,王班头说到我扑倒老三,阻止了这人的逃逸。他连连称赞少主人养了一只好狗,竟会捉贼人哩。少主人一得意,说起了我在村里追踪抓到了偷东西的窃贼,最后人赃并获的旧事,听得众人不住地称奇,眼睛都往我身上看过来。我有些不好意思了,躲到少主人脚旁不出来,看得在场的人哈哈大笑。 说好了,大家进了衙门里,又是对县令大人一番陈说,听得他连连点头,特地吩咐人去厨房端来一碗剩饭,上面还有两块骨头。 正合我意啊!我一点儿也不客气,张嘴就吃,风卷残云般,很快就一扫而光了。 刚吃饱了饭,喝足了凉水,事情又来了。 一个衙役回来报告说,城里已经搜查了一遍,还是没有发现另外两个贼人。 县令对这个衙役斥责了几句,然后叫王班头辛苦一下,再去缉拿歹人。王班头应答着,眼睛却向站在正堂门口的我看过来。少主人看到了,拍拍我的头,还叫我去协助他。王少勋这次没有请缨,只坐在堂上喝着茶,与杨二少爷轻声说着什么,后者听得连连点头。 我跟在王班头后面,小跑着出了县衙。他带上了留在衙门里的最后几个衙役,连门口都没人守着了。 又是骑马,王班头等人很快来到了贼人抢夺马车的地方。 这是城南的一条小巷子,杂乱建造着一些低矮的房子,房子前面有不大的院落。看情形,住在这里的人过得要比县城其他地方的人要差一些。走进被夺了马车的那户人家,家里人都在,一个衙役还在盘问着什么。 看到王班头等人进去,那个衙役走过来禀告情况。不外乎这家人只有依靠这辆马车帮人载物赚钱为生,早上时突然闯进来几个歹人,强行赶走了马车,还抢走了几件男人的衣服,被一个瘦小个子的穿上了。 “王大哥你看,那歹人抢走了衣服,自己身上穿的旧衣服就不要了,脱下来扔在这里。” 那衙役拎着一件灰色的对襟上衣说道。我一看,正是早晨进城时瘦猴老四身上穿的那件。哈哈,想睡觉有人送枕头,线索有了!我忙走上去闻着那件衣服,倒是把那衙役吓了一跳。听了王班头的解释,他索性把衣服往我面前一扔,任由我嗅个够。 我闻着这有些熟悉的味道,脑子里飘过那个白晃晃的人体。嘿嘿,瘦猴,遇到我,你这辈子铁定逃脱不了了! 闻好了,我循着气味走动,嘴里“汪汪”叫着,提醒王班头跟上。 “嗨,还挺管用哪!” 那个衙役叫着,也跟了上来。 我一只狗在前面,后面跟着神情紧张的几个衙役,走走,停停,出了巷子,走过两条街道,走向靠近城墙的一片水域。 说是水域,因为这里有一条小河,绕着城墙缓缓流动。在小河经过的地方,还有几个不大的河塘。有的塘里种着碧绿的荷花,应该叫荷塘才对。清风吹来,一丛丛圆圆的荷叶轻轻摇摆,一股香气扑鼻而来。仔细看,在碧绿的叶子中间,零星点缀着点点红色,像调皮的孩子在跟人捉迷藏,忽隐忽现的。 我没有被荷香迷惑了心神,继续循着瘦猴身上的气味,走近了一口荷塘。到了岸边,气味消失不见了,只是一片水塘。望望前面,除了摇曳的荷叶,就是波光荡漾的水面。咦,难道瘦猴能上天遁地不成? “汪汪,汪汪!”我冲着荷塘大叫了几声,有些疑惑,更有不甘。线索竟然在这儿断了! “官爷饶命,官爷饶命,小的这就出来!” 正在这时,谁也没有料到的戏剧性一幕出现了。 我的叫声刚落,从面前的荷塘里传来一个战战兢兢的声音。荷叶晃动,水声哗哗,从靠近岸边的荷叶底下钻出一个人来,正是那个瘦猴老四! 小样儿,鬼点子蛮多,你还挺会躲的呀! 我一激动,冲着瘦猴又是一阵狂吠,吓得他脸都白了(也可能是泡在水里变白的?嘻嘻,不管怎样,总是被我吓出来的)。 “兔崽子,原来你们躲在这里,快点自己上来,否则绝不轻饶!” 王班头咋咋呼呼地叫起来,其他衙役也抽出钢刀,围在荷塘边,紧紧盯着瘦猴。 “臭老四,连累老子也要被捉!” “哗啦”一声,又是一个高大的人站了起来。是疤脸老二,他手里拿着一根又长又粗的木棍。 众衙役呼喝着,警告二人不要乱来,否则将要采取行动了。一个衙役转身跑回巷子里,看样子是去搬救兵了。 “嗬嗬,老子谁的话都不听,只听自己的!” 疤脸老二挥舞着木棍,一步一步向岸边走来,连带着荷叶东倒西歪。老四仿佛被吓傻了,站在原地没动。 “众人听令,嫌犯胆敢违抗者,格杀勿论!” 王班头高声叫着,像在下令,又像在给几个衙役鼓劲。我看到有两个衙役腿肚子发抖,隐隐有后退的迹象了。 “是!” 几个衙役轰地应道,气势一涨,把不可一世的疤脸老二吓得停住了。我也“汪汪汪”叫起来,给大伙儿加一把油,心里只盼援兵快点来。 “贼人在哪里?” 这时候,从巷子里呼啦啦涌出来一大群人,有的持刀,有的握着弓箭,多数是一些士卒。这群人很快团团围住了本就不大的荷塘,箭上弦,刀向前,连一只蝴蝶都飞不过去。 王班头松了口气,高声命令塘中的二人自动投降,否则格杀勿论。疤脸老二和瘦猴老四无奈,只有乖乖地爬上塘岸,立刻被好几条锁链牢牢锁上了。 临被押走时,疤脸狠狠地盯了我一眼,啐了一口,嘴里嘟哝着: “老子一世英雄,竟然折在一只狗儿手里,不甘心哪……” 我当然不以为意,高兴还来不及呢。边往回走,边享受着衙役们的注目礼,我心里一动:现代社会有“警犬”、“军犬”为政府服务,我现在为大清朝的县衙捉拿坏人,这算不算另一种形式的警犬或军犬?就叫“官犬”也行嘛。 嘿嘿,我到底能不能叫“官犬”呢? 我的神思飘忽起来了…… (愿望很美好,现实很残酷,这正如我目前的心情,当然跟猛狗有关。又到星期五了,请多多支持本书吧,谢谢!)###第48章 我也要做识字的狗 走在半路上,我很快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我不能叫“官犬”!这大清朝有什么好的?偶尔帮帮忙倒可以,要我真正成为他们的“走狗”,我可不乐意!我只为少主人一家服务,他们过得好,就是我最大的使命。 我暗笑自己突发奇想,简直异想天开嘛,呵呵!这样走着想着,眼看就到了县衙前。 “贼人都拿住了!” 一群人涌出县衙大门,个个兴高采烈,说着,看着,把两个湿淋淋的贼人押进了里面。 “咚,咚,咚。” “升堂!” “威——武——” 县令大人升堂审问犯人了。 看着眼前的一幕,我恍然想起以前在电视里经常看到的情景。不同的是,那些只是演戏,而眼前是活生生在真实发生。我晃了晃脑袋,定了定神,收回思绪,注视着眼前。有一些新奇,有一些期待,我看着来到大清朝的第一次审案。 “啪!” “带人犯!” 一阵锁链的哗啦声,四个狼狈的人被衙役押着慢慢走进来,来到堂上。 “威——武——!” “跪下!” 叫的叫,推的推,堂上一片热闹,结果却引得站在堂下看审的人一片议论。 四个人,两个跪下了,是赶车的老三和瘦猴老四;站着的自然是老大和老二,他们气昂昂地瞪着坐在上面的县太爷,不理会后面的衙役用水火棍敲打腿脚,就是硬挺着不下跪。 “大胆犯人,见了本县竟敢不跪!来呀,给我狠狠打!” 干瘦的县令胡子翘起老高,伸手从桌上的签筒里拿出一块签牌,往地上一扔。几个衙役如狼似虎地上去,按的按,打的打,把站着的两人强压在地上。“噼啪,噼啪,”连带着跪下的也挨了几下板子,打得几人哭爹叫娘。 我津津有味地看着这个熟悉的桥段,没有惊讶,觉得在大清朝这样已是很正常。我现在已经明白了,这大清朝不能用现代去比较,时代不同了,比较已经没有实际意义。我现在最大的任务不是去憎恶,而是去了解,去适应。我不是天上的神灵,没法改变什么,只能努力保留想要保留的东西,例如与少主人一家的亲情,与亲近的同类的友情。 正堂里的审讯还在继续。 一阵棍棒威风之后,跪在地上的四人听话了许多。一个在上面问,几个轮换着在下面答。案情逐渐明了起来了。 原来,这四人号称“嵊州四雄”,是横行于嵊州一带的四个强人,明抢暗盗,掳人绑票,敲诈勒索,无一不做,无恶不作,早已成为嵊州地面的一大祸害。嵊州地方官府屡次追捕,却又屡次被他们狡猾逃脱。这次,他们四人抢了一个大户,劫了一大笔金银。因被抢的人家与绍兴知府有亲戚关系,惹得两级官府大怒,严令限时破案,派出众多捕快四处搜捕他们,大有不达目的不罢休之势。在与捕快的争斗中,他们弄失了携带的钱财,只带着两样古物仓皇逃到新昌地界,本打算去投靠老大以前结识的一个朋友。因为囊中没钱,那天在客栈看到少主人露出的财物,认定他少有外出处事经验,打算寻机劫夺,不料却鬼使神差般次次落空,最后反而露了行藏,导致被擒。 “啪!” 堂上的县令一拍惊堂木,吓得瘦猴老四一哆嗦。 “尔等想到我新昌境内投靠何人?速速招来!” 下面四人无一人回答他,场面一下子从刚才的有问必答陷入了沉默中。 “到底投靠何人?快说!” 干瘦县令又是一声喝问,散发出来的气势很容易让人忽略他的身材,逼得几个人低下了头,又不约而同地偷偷瞟一眼老大。我知道答案肯定在这个老大身上,就是不知道他会不会说出来。 果然,审了一阵,其他几个连说不知道,而老大又死也不愿说。即便后来县令恼羞成怒,甩出一支签牌,打得老大的屁股血肉模糊,他也咬定说是一个无关之人,忘记了那人的姓名住址。 县令无奈,只好转换问题,询问他们劫夺的那两样古物现在何处。这次四人没有犹豫,招供说是两把铁枪,据说是宋朝时名将岳飞之子岳云所用。至于下落,答案完全一致,昨晚放在城外的一所破房子里,后来不见了,找了很久也没找到。 这时,站在堂下听审的少主人躬身插话,说自己知道东西在哪里,是被自己埋在屋后的一棵树下了。 县令很高兴,仔细问清了地点,马上派了几个衙役骑马去取回来。等了不是很久,衙役回来了,两人一组抬着那两个黑色包裹。打开一看,两柄古朴锈蚀的铁椎枪出现在众人面前。 看到这两样东西,县令拍了一下惊堂木,哈哈大笑起来: “兀那蟊贼,大活人长了两只狗眼睛!世人都知道,岳云使的乃是两柄雷鼓瓮金锤,怎会是这种破烂铁枪?休得在此诓骗本县!” 唬得四人连连磕头,忙称不敢欺骗,这才免了一顿板子。 案情基本清楚了。犯人签字画押后,被带下去收监了。县令看看天色暗下来了,宣布退堂,众人一哄而散。 我站在堂下等着少主人,他正和王少勋、杨二少爷一起,在向县太爷感谢与告辞,不免又是一番礼来礼往。 临行前,王少勋向县令提出,可否让他暂借两柄铁枪,带回去研究研究。破了案心情大好的县太爷哈哈一笑: “这么两柄破枪,就是送给铁匠铺,人家还嫌生锈了呢!少勋先生有兴趣,你拿去便罢了,还谈什么暂借?嵊州那边如果讨要,本县就说遗失了,料想他们也不会计较这等破烂东西。” 王少勋很高兴,施礼之后叫几个衙役搬上了杨二少的马车。一行人,两辆车,县衙门口挥手作别,各自回家。 回到白胡子老人的大宅子里,少主人明显松了一口气,我也开心地躺在院子里休息。一天的紧张追捕,可把我累得够呛的了。 晚饭时,我破例被放进了厅堂里。听着杨二少爷在那里绘声绘色地讲述我的英勇事迹,我也不免有些飘飘然起来,吃到嘴里的肉骨头更是味美无比了。 饭后,少主人对白胡子老人和王少勋说,想从明天开始去县里的鼓山书院专心读书,恳请他们应允。二人当下笑着答应了,还称赞少主人勤奋好学,将来必有出息。杨二少爷听了,也说要一起去读书,喜得两个长辈更是满脸笑容。 躺在少主人的住房外,我仰望着天上的点点繁星,回想着这几天的生活,觉得大清朝的日子过起来真是滋味无穷,比在林刘村丰富多了。 “后面,后面还会有什么在等着我呢?” 我想着,慢慢进入了梦乡,开始享受一个惬意的夏夜。 第二天早饭后,少主人交给看门的一封家信,请他尽快派人送去。那人欣然答应了,少主人忙塞给他一些铜钱。 收拾好了,向白胡子老人道别,这才登上杨二少爷的马车。我与少主人坐在后面,前面是王少勋和二少爷。一路走着,王少勋一边给两位年轻人介绍他们要去读书的鼓山书院。 “鼓山的历史文脉源远流长,可从晋代王羲之说起,可谓起点很高。永和十年,王羲之誓墓辞官后,隐居剡东,在鼓山创紫芝庵,采药炼丹,作《鼓山题辞》。本朝乾隆帝以后,鼓山书院与元真道观同时并立于鼓山中,琅琅书声与袅袅香烟使鼓山笼罩在浓浓的儒道文化气氛中。鼓山又经宋代新昌石氏的经营,儒道两种文化传统在鼓山并行不悖地存在着、发展着。到明、清儒学文化发扬光大起来,出现了我们新昌鼓山书院的辉煌时期。” 说道这里,王少勋叹了一口气,说书院在本朝开国时曾遭损毁,后来虽然重建,但仍旧没有回复元气。直到近二十年前,才由县里的一批有识之士大力倡导,努力授学,方才渐渐兴盛起来。 看到少主人眼里的疑惑,王少勋接着介绍了一些书院的情况。 “书院肇始于唐,盛于两宋,它是一种颇有中原特色的教育机构。一方面在私塾、义学、家塾等初级教育基础上深造士子,另一方面也是传承和发展学术文化的研究机构。一般来说,书院由官府统一规定招收生徒名额,生徒分正课、附课、随课三个等级。正课生徒每月膏火费三两银子,附课生徒一两,随课生徒无膏火费。每月进行官课、院课两种校课。课考评分按名次排列,可升降原有等级。鼓山书院办学数百年间,大致上也按此制度办。书院邀请著名学者、博通之士执掌教席,地方官也常亲临讲堂。旧志称,鼓山书院‘尝延程夫子明道讲学于此’。后与理学家朱熹友善的石子重晚年亦讲学于此,著《中庸集注》,朱熹尝采其说。连天台著名学者齐召南也和鼓山书院有不解之缘。乾隆十七年,礼部侍郎天台齐召南为鼓山道观作《重修鼓山观碑记》,其中有‘书院石坊峙道左,院与观犬牙相错,唇齿相依,观兴则书院亦兴’之句。” “鼓山书院离县城远吗?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呢?” 一直默默听着的杨二少爷开口问道,做了一回好学的好学生。我感觉他并没有静下心来读书的状态,可不知他为什么一定也要去。 “或许这个花花公子突然开窍了也不一定呢?” 我想着,还是耸耳听王少勋讲。虽然咱不识字,但听听这些旧事奇闻也蛮有意思。 “鼓山书院坐落于县城西隅的鼓山西南坡,是新昌乃至绍兴府现存规模最大的书院建筑,是江南形制布局较为规整的书院。据现存的明碑记和旧《新昌县志》记载,鼓山书院的前身,为宋嘉佑初的石鼓书堂,旧为石亚子读书之处。石亚子为何人呢?乃是创建石溪义塾的石待旦次子。此人字潜夫,别号少庵,又号石鼓主人。宋景佑元年进士,时年方十七,丰神俊秀。宋神宗爱其才貌,欲选为驸马。亚子辞曰:‘家已议鲍氏,王姬非敢偶。’帝不强之。仕至太常博士,年三十九,即弃官归隐,读书于鼓山,并捐田立观宇。宋景佑三年朝散大夫韦骧作的《石鼓主人记》载:‘佳山秀水之盘旋,中建一室以为栖息藏修之所者也。石公耕石溪之田以为食,汲石鼓之水以为饮,樵石鼓之木以为炊,蚕石鼓之桑以为衣,群石鼓之麋鹿以为友……’” 王少勋还是娓娓道来,这一段段我听得半懂不懂的句子,足见他的学识确实渊博,至少我对他已经佩服得五体投地了。 “为何叫鼓山呢?其实鼓山,乃因山形如鼓而得名。据历代新昌旧县志记载,鼓山又名屏山,脉自旗峰,降于平衍,岿然突起。圆顶若鼓若屏,有泉池可田。山横截水浒,为邑之门户。你们看,前面就要到了。考考你们的眼力,看谁能说出何为鼓身,何为鼓顶?” 王少勋结束了讲述,我们的车子也驶出了城门,向西面的山丘行去。 我也抬头望过去。前面峰峦起伏,山峰连绵,山上绿树成荫,苍翠一片。哪座才是鼓山呢? “我看到了,前方那座山就是鼓山!” 杨二少爷忽然叫了起来,用手指着前面一座山峰。 “还真像呢!” 少主人也说。他们指指点点着,这是鼓身,那是鼓顶,还想象山上会有些什么。车里的气氛顿时热烈起来,连赶车的杨老四也不时插上几句话,逗得两个年轻人哈哈大笑,笑他胡乱瞎说。杨二少爷更是直接笑骂他狗屁不通,反又受到王少勋的责备,说他有辱斯文。 “别说狗就什么都不懂,你们看阿黄不是很有灵性吗?”王少勋顺势说道,“传说二郎神君麾下有一只哮天犬,颇能识文断字,不知确有其事否?” “说不定哩!”杨二少爷打趣地说,看着我,“你看,阿黄摇头摆尾,也想做神人之犬乎?不过,狗儿识字,似乎很难吧?” 少主人也看着我,笑着问道:“阿黄,难道你真的想要识字?真想学啊,我教你,好么?” 我听了,尾巴摇得更勤了。识字,甚合我意也! 几次吃了不识字的亏,还真有了那么一点点想法。嘿嘿,谁说咱狗儿天生就只能是睁眼瞎?从此以后,我阿黄也要做一只识字的狗啦! (狗狗识字了会有什么后果?诸位书友不妨猜猜看。支持猛狗,它一定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完美表现!)###第49章 偷到本少爷头上来了 边说边行,我们的马车来到了一座建筑物前面。 高大的牌楼耸立在正中间,雄伟气派。上绿下白的围墙延伸向两边,看不到尽头,围出了一大片房舍。房屋样式一致,青瓦白墙,两侧山墙檐角翘起,像鸟儿展翅欲飞。 “少勋先生来了!” 刚在牌楼下面停下,几个青年学子恭敬地站在车前行礼。他们都是长衫,布鞋,扎着辫子,前额光亮,整齐而又清爽。王少勋一一给他们还礼,顺便还介绍新来的两个人。少主人和杨二少下了车,分别与他们见礼。 “你就是今年吟诗会上对对联的林文伟公子?” 一个学子眨巴着眼睛看着少主人,其他人闻言也看着他。少主人略微有些局促,但很快就平静了。他又一一拱手: “正是在下。几副对联不值一哂,以后在科场文章上请诸位多指教!” “哪里哪里,公子高才,我们要请你指教才是!” 众学子也回礼说道,谦虚之态溢于言表。 我有些不耐烦他们这些读书人的礼节了,快走几步,进了前面的大门,大院子里的情景映入眼帘。 一幢幢的房屋依山而建,高低错落有致;屋旁的竹木,地上的绿草,还有依稀可闻的溪流潺潺声,共同构成了一个幽雅的小天地,无不告诉来者,这是一个适合静心读书的好地方。当然,这样的地方我也喜欢。 想到要在这里开始我的识字生涯,兴奋不已的我本想高叫几声,抒发抒发内心的喜悦,但看到来回走动的学子们没有一个大声说话,我还是抑制住了。表达不在一时,况且还没开始识字呢,能不能有效还未可知,还是低调一些好。 低调,我要低调! 提醒着自己,我不管后面的少主人了,撒腿往一丛细竹旁边的草坪跑去。在那上面打几个滚,肯定会是非常惬意的事。记得以前在城市里,没事时我最喜欢去的就是公园的草地上,与几只流浪狗儿撒欢、嬉戏,留下了许多愉快的回忆。我跟小黑就是在那里认识的。可惜它与我相伴不到一个月,一次意外,它永远倒在了汽车车轮底下。 想到小黑,我心里黯然了,脚下减速,缓步走起来。 “喂,你是谁?” 还没转过竹丛,一个同类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只怪自己一时失神,没有施放出感知。 一道白影出现在我眼前,瓜形的脑袋,皱皱的脸,圆溜溜的眼睛盯着我。这不是以前见过的沙皮狗吗?在大清朝只见过土狗,突然间看到只在现代才见到的沙皮狗,我恍然以为回到了现代。我一步步走过去。 “你,你,你想干什么?” 看到走向它,身体比我小了一号的沙皮狗不由后退几步,瞪大眼睛看着我,眼里有些害怕。 “我叫阿黄,你呢?” 我反应过来了,还是拿出与大勇见面时的架势,下巴扬起,眼睛朝天,完全不把它放在眼里。强龙压住地头蛇,不是地头蛇不厉害,皆因强龙太强大。后来的我不能在它这个先来者面前失了威风,要想在这个鼓山书院立足,我要先树立起自己的威信来。否则,谁知道还有多少其它狗儿,如果落了下风,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我现在知道了,在大清朝这个强势者的社会里,你弱他人强,你就只有乖乖听别人的份。看昨天的那个县太爷,官儿大么?不大。威风呢?在这个新昌县恐怕没人能超过他。 “我叫阿福。” 立威策略果然奏效,乳白色的沙皮狗气势又弱了几分,轻声回答说。 “阿福啊,哦,你好!” 我咧咧嘴,努力微笑了一下。软硬兼施才是王道,我以前听人类说过,打一下再给个枣,对方就会听话了。呃,那是大人管教小孩?还不一样嘛,你看,效果就在眼前。什么,这是忽悠?不对不对,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在忽悠啦?这叫狗狗有魅力,万物都臣服,懂么? “阿黄大哥好!” 沙皮狗阿福高兴起来了,蹦跳着,主动来舔我的嘴。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看着跳来跳去的阿福,我感到有些好笑,自己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了?这样做对还是不对呢?我暂时找不到合理的解释来说服自己,只能维持现状。 沙皮狗其实我以前是见过的,在大城市里,它们都被有钱有闲的人们当作宠物来养。我听人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狗的相貌和沙皮狗相似。他们的样子也着实奇特,被我们其它狗笑称为“四不像狗儿”:贝壳耳朵,蝴蝶鼻子,水牛的脖子,马的屁股,龙的腿脚。而且,它们这些沙皮狗容易得皮肤病,所以经常要洗澡。想着他们一天到晚在水里洗啊洗,好好的一只狗儿变成“落汤狗”,我又一阵偷笑。 哎,洗澡?我有几天没洗澡了? “那个,阿福,你知道哪里可以洗澡吗?” 我顾不上笑它了,出言问道。 “我知道!”阿福的婆婆脸上更皱了,“那边的小溪可以洗,我经常去洗哩。” “那好,你快带我去,我们一起去洗澡。” “你随我来!” 阿福兴奋地转过身,迈开步子就跑,两扇屁股一扭一扭的。我跟在它后面向一片树林里跑去。没想到刚来到书院就遇上了这么热情而且听话的同类,看来以后的日子不会无趣了。 穿过草坪,跑进小树林,溪水的“哗哗”声更响亮了。 “就在这里了!” 阿福站在了一个小水潭边上。我看过去,真是个好地方啊! 四周是高高低低的绿树翠竹,从山涧里流出一线清亮的泉水,“叮叮咚咚”,洒在下面的一汪水潭里。潭水清澈见底,几缕阳光透过树叶落在水面上,照得水底的石子清晰可见。来回快速游动,还有几条小鱼在水里游戏。水不深,整个水面蓝幽幽的,像天空的一角掉落在了人间。 “洗澡喽!游泳喽!” 轻叫几声,我在前,阿福在后,我们几乎是扑进了水潭。 边游边猛喝了几口甘甜的山泉,我畅快地游动起来。真舒服啊,很久没有这么自由自在地游过了! 游了一阵,我很快发现了自己与阿福在泳技上的差距。我游泳时,身体基本上浸在水里,只留出小半个头,鼻子眼睛露在外面。再看阿福,大部分脑袋都露出了水面,还可以左右看看,很是悠闲。嗳,这狗与狗咋会如此不同涅? 观察了一会儿,我发现了问题的关键——的确是我的技术问题。我游时是四肢前后乱蹬,阿福是左右划动。我试着也左右划动,不料身子一沉,鼻子眼睛全部灌进了水,呛得我连连打喷嚏,再不敢试了。 技不如人,只能在心里认输了。我还是照常用我的“狗刨式”,嗯,习惯了的东西就是好! “阿福,阿福!” 林外传来了叫唤声。男的,声音有些尖,很年轻,也许还风流倜傥,是个翩翩富家公子。我立刻作出了自己的判断。 “我的主人在叫我了!”阿福赶紧游到岸边,猛一甩身上的水,“阿黄大哥,我要先走了。我的主人住在甲栋三号房,你到那里找我。”说完,它匆匆跑出了树林,撒着欢儿向草坪跑去。 我再游了一会儿,也上岸回去。走出树林,跑过草坪,放出意识一“看”,少主人已经在最前面的一栋房子里了。我跑到门口蹲下,周围有不少年轻学子走过,他们都来看我,很是好奇。 “张掌教,这两位士子都是我的旧友之子,这位是林文伟,这位是杨一慎。今年他们都要去参加秋试,特地来我们书院进修一番,请你多多指导他们八股为文之道!” 王少勋正在向一个短须中年人介绍少主人二人。那人看着二人,手抚颔下胡须,微微点头: “想必这位就是一联惊人的林公子了,今日得见,失敬、失敬!” 三人各自拱手施礼。 “这位杨公子原也见过,如今想要静心读书了,难得、难得!” 他的两句客套话,后来竟然成为一时笑谈,给少主人和杨二少各带来了一个绰号,少主人叫“失敬失敬”,杨二少就叫“难得难得”了。杨二少叫少主人“失敬兄”,而少主人则叫他“难得兄”。 相见完毕,再交代了一些住宿、就餐方面的事务,王少勋和叫张掌教的短须中年人领着二人出来了,说要带他们熟悉一下书院的环境。我起身跟在后面,有免费的导游,省得我再去摸索了。 我跟着他们走走停停,边听着张掌教介绍:这里是书舍,学子们读书之处;这里是宿舍,供书院教习和学子们就寝之用,分为甲乙丙丁等多栋;这里是餐堂,就餐之处;那里是藏书楼,各种典籍皆可借阅;那里是圣人堂,供奉了孔圣人的宝像,凡重大事情皆在此处举行;那里是……我一一记在心里。转了一大圈,回到了前面的那栋房子。对于这个书院,我已经了解得七七八八了。 “今天初次来,你们也不必急着用功,先去宿舍安顿好,明日正式授课吧。” 张掌教对少主人二人说,吩咐一个站在门口的矮胖老人带他们去住宿的地方。二人向他告辞,他与王少勋送出门外,在门口站住了,王少勋却要再一起走。 往宿舍方向走着,王少勋分别叮嘱二人: “文伟,你写诗不错,然科考不是写诗,需再用心学习八股文写法,方能在考场有用武之地。一慎呢,底子良好,只要静下心来,定可一跃千里,进境神速。两位贤侄,古人云: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望你们在书院里有所悟,有所得。他日鱼跃龙门,也就不枉我与你们诸位长辈的一番苦心了!” 二人连连点头称是,一再请他止步不要送了,自己会一切勤谨的。王少勋这才停下来,嘱咐那个矮胖的叫贵伯的下人照顾好两位公子的生活。贵伯恭敬地答道: “王院长请放心,小的会留心的!” 王院长?王少勋是这个书院的院长?难怪他一句话,少主人二人就能顺利进来。知道了他的身份,回想一下之前那些人对他的态度,我心里豁然开朗。老子是县里的教谕,儿子做书院的院长,倒也说得过去。在现代社会听多了看多了子承父传,对这种情况,我用最通俗的想法就理解了,不再去想里面还有没有其他的原因。 路上,贵伯也絮絮叨叨地说起书院里的一些情况。从他的话里,我知道了王少勋的确是鼓山书院的院长。而且这个院长原先并不叫院长,叫山长,后来是大清朝的皇帝下旨改叫这个名称的。王少勋这个院长也不常在书院里,书院的大小日常事务都由张掌教负责。还有什么学子来自绍兴府各地,有贫有富,等等一大堆琐事。 听着他的话,少主人皱了皱眉头,杨二少却兴致勃勃,让他再多讲些。我知道他爱凑热闹的心性又发作了。 三个人来到乙栋二号房,贵伯放下杨二少的大木箱,打开房门,请二人进去。我也跟着进去。在路上,杨二少已经对贵伯介绍了我,并请他多照顾我,顺手还从怀里摸出一块碎银子塞给他。贵伯起初不肯收,推辞了几下,还是收下了,态度明显要客气得多,请两位公子有事尽管找他。 “失敬兄,你先请!” 杨二少摆出一个请的姿势,让少主人先进。 “失敬……兄?”少主人一愣,看着杨二少,忽然反应过来,“啊,啊,一慎兄,啊不,难得兄,你请、你请!” 两人相视一笑,呵呵有声,倒是弄得贵伯莫名其妙。 进了房里,我看了看。里面不是很宽敞,但床、桌、椅子等用具一应俱全,而且床有两张,并排放在一起。听贵伯说,书院里的学子都是两人一间,宿舍一排十五间,五排宿舍总共住了学生一百二十余人。如果加上看门、做饭、采买、洗衣、杂务等下人老妈子,这个书院现有一百四十多人。这个规模在绍兴府已经是最大的了。 看着贵伯一脸骄傲,我差点要笑出来:这么点人也叫大?你没看过后世的学校,动辄成百上千,甚至上万,那规模,不能单纯叫学校了,叫“学生集中营”还差不多。我到过一所人们称道的大学,那气派的大门,那一天走不完半圈的校园,啧啧,那才叫“大”哩。听说还嫌不够大,要在郊外再圈地建什么“大学城”,“城”哩,岂是你一个小小的书院能比的? 我在一边比较着,腹议着,那边的少主人和杨二少已经忙开了。忙啥呢?忙着指挥贵伯擦洗家具,摆放物品。尤其是杨二少,指这指那,忙得不亦乐乎。少主人已经把自己的物品拿出来了,他的还在贵伯提进来的木箱子里呢。 “齐峰,你竟敢偷到本少爷头上来了!” 正当我们在房里忙着的时候,后面一栋宿舍突然传来一阵喧闹声,一个特别尖的声音叫起来。 “威少爷,我没有啊!” 另一个声音低低地说,声音里有哀求,也有不屈,很是复杂。 “怎么了?” 少主人和杨二少都去看后窗,我也凝神去“看”。 “哼,没有?本少爷是那么好骗的么?” 那高尖的声音还是气势汹汹,毫无罢休之意。 “我们去看看!” 一向喜欢热闹的杨二少哪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他不管摆放物品了,率先走出房间。我与少主人也跟着出去。 “竟敢偷本少爷的东西……” 那声音还在叫着…… (星期天了,休息的时候别忘了支持猛狗哦!)###第50章 看谁厉害 转过这栋宿舍,我们来到了后面的丙栋前面。那里正聚着一群人,叫声就是从那里发出来的。我们走了过去,站在一旁看个究竟。 “好你个齐峰,上回偷了我的书,这回又偷起宝玉来了!” 一个公子哥儿指着一个书生打扮的学子叫道,声音有些尖细,就是刚才听到的那个声音。为什么我会说他是公子哥儿呢?他的衣着其实也跟众学子一样,月白长衫,阔口鞋,辫子油光发亮。主要是他身上透露出来的那种气势,不太像普通的学子那般纯朴,好像有些狂傲,甚至是吊儿郎当。像谁呢?倒是跟杨二少爷有些相似,又有些不同。不同在哪里?更加张扬! 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中等身材的学子,人黑黑的,但挺壮实,晒过不少太阳的样子,与一般文弱的读书人不同。他的目光躲避着公子哥儿,又有不服气的神情,眼里有委屈,也有几丝痛苦。 “威少爷,上回的事情已经讲明白了,你不要再提了。这次我的确未曾见过你的东西,请你不要污人清白!” 叫齐峰的学子沉声说道,还是不看公子哥儿的眼睛。 “嘿嘿,不是你,还会有谁?你无需百般抵赖,真要让我找到了……嘿嘿!看你如何狡辩!” 叫威少爷的公子哥儿斜着眼睛看着齐峰,有些不屑,更有威胁。 哟,居然刚来这鼓山书院就看到了一位“牛人”,一位比杨二少还牛的少爷。我看着,觉得书院里的趣味开始来了。 “你,你怎可如此不讲理……” 齐峰涨红了脸,说不下去了。他旁边站着的几个青年学子看着他们,眼里对他充满同情,但无一人开口说话,好像都很畏惧那个威少爷。 站在一旁的杨二少看不下去了,他上前几步,走到对话的二人中间,向着威少爷拱一拱手: “这位仁兄,有话好说嘛,何必如此咄咄逼人?万事总有一个理字在,大家坐下来讲讲道理,为何非要在大庭广众之下争辩,岂不失了读书人的体面?” 他这番话说得倒合情合理,不似平日里的锋芒毕露。 “你是哪个?……” “少爷,少爷,王院长请你去一趟!” 还没等威少爷说完,一个身材高大的人匆匆从房后转过来,边走边叫着,后面屁颠屁颠跑着一只白色的狗儿。 “在下杨一慎!” “杨一慎?没听说过——那个齐峰,你自己把我的宝玉还给我则罢了,否则本少爷自有办法让你服气!阿禄,阿福,我们走!” 威少爷不理会任何人了,转身带着那个叫阿禄的高大下人和沙皮狗阿福走了,一副谁也不放在眼里的模样。阿福也看到了我,眨巴了几下眼睛,没开口,跟着它的主人走了。到这时,我才知道它的主人是这个目空一切的威少爷。 “你……” 杨二少一时语塞,一向狂放的他可能没想到会遇到一个比他更狂的人吧。 “你别走啊,我们来讲讲理……” 杨二少还是没有放弃,试图要跟威少爷再说下去,对方却已经大摇大摆走开了。 “这位杨公子,你不必说了,他不会与你说的。” 齐峰对杨二少拱手一礼,感谢他帮自己仗义执言,二人互相自我介绍。少主人也走上去,与齐峰算是认识了。 正当他们说着客套话的时候,矮胖的贵伯了走过来。他看看众人,直接走到杨二少身边,伸手拉了他一下。杨二少看也没看,手一甩,不理他。贵伯又拉了一下,力气更大了。杨二少不高兴了,回头来叫道:“谁啊,拉什么拉?” “杨公子,借一步说话。” 贵伯没有放弃,就是要打断他。杨二少奇怪了,我也奇怪了,都看着他。连劝慰着齐峰的少主人也回过头来看着他,其他有几个学子也看着他。贵伯一下子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 “啊,这,这……”可能没想到大家会看着他,贵伯扭捏起来了,“这,不是,是这样的……” “贵伯,你想说什么?” 看到他的样子,杨二少又好笑又好气,耐着性子问道。他走了几步,凑近贵伯身边。 “杨公子,是这样的,”贵伯压低了声音,生怕别人听到似的,可我还是能听到。他用以为只有自己和杨二少能听到的声音悄悄说道: “杨公子,那个威少爷,你还是不要招惹为好。哎,你别急,听小的告诉你!这个威少爷呀,是我们绍兴府同知大人的三公子,那可是六品官老爷啊,平常人招惹不起的!王院长嘱咐小的多照顾照顾你,小的,小的这不赶快告诉你嘛!” 说完,他瞟了一眼那个威少爷离开的方向,似乎怕他听到自己在揭他的身份。 “是这样啊……”杨二少明显犹豫了一下,“谢谢你提醒我!但官老爷的公子也不能不讲理啊……”他的声音有些大起来了。 “杨公子,噤声,噤声!” 贵伯慌忙止住他,眼睛四下乱瞟,看到大家没什么反应,这才松口气。 “我知道了,我会好生应对的,你放心。” 杨二少说完,走回少主人身边,拉过他,凑在耳边把威少爷的情况复述了一遍,也不让别人知道。其实,我观察了一下留下来的几个学子,发现他们实际上已经知道了威少爷的身份,只不过没有明说出来而已,否则刚才就不会那样的表现了。杨二少还把它当秘密告诉少主人,我不由心里感到好笑。就为人处世的经验来说,他们二人还是太少了些。这个跟读书多少无关,跟人聪不聪明无关,只有在一招一式的生活争斗中,才能让一个人真正成熟起来。现在,或许就是这个过程吧,我不好提醒他们,也无法提醒他们。 “哦,是这样?” 少主人也没想到威少爷的身份这么特殊。他目前见过的最大的官儿是七品县令,他对其尚且毕恭毕敬,对于更大的同知大人,他如何能去抗衡? “既如此,我们还是慎重为好。”少主人说道,“要不我们帮齐峰齐公子把事情弄清楚,两边都好交待,你看怎么样?” “好吧,现在只能这样了。” 杨二少皱了皱眉,犹豫了一下才说。 “去书舍了!今天孙教习要讲《诗经》的精要,迟到了他要责备的,快走、快走!” 一个学子说着,催促另外几人。另外几人跟齐峰和少主人他们打了个招呼,都走了。 齐峰再说了几句感激的话,也匆匆去前面的书舍了。我们也回到了宿舍,杨二少一脸郁闷,话也不想多说了。 事情却还没有完结。之后的几天,少主人和杨二少每天做起了好学生,按时去书舍听课、写文章,还跟其他学子们一起吟诗作对,争论问题,生活过得充实无比。我呢,要不蹲在书舍外面守着,要不抽空找沙皮狗阿福一块玩儿,在草坪上追逐嬉戏,在水潭里尽情游泳。 美中不足的是,那个威少爷又去找了齐峰几次,口口声声说是他偷了自己的一块家传宝玉,非要他归还不可。齐峰也不再退让,声称根本不曾见过他的东西,双方差点发生争吵。少主人和杨二少帮着齐峰,一时间势同水火,各不相让,最后在几个教习和其他学子的劝说下,总算暂时偃旗息鼓。 在这个过程中,少主人与那个叫齐峰的学子熟稔了,也知道了他的一些情况。齐峰的父母都是世代在田地里觅食的农夫,一年到头面朝黄土背朝天,大字不识几个。生下来的儿子却个个有上进心,齐峰是家里的老二,从小聪颖,进了私塾启蒙后,文才逐渐显露,两年前考中了秀才,今年也想去参加科举考试,过完年后就来书院进修了。 至于威少爷所说的“偷书”一事,他说完全是一个误会。那天早晨,他像原先一样到靠近树林的地方读书,在那里捡到一本精装本的《论语集注》。他随手翻起来,便被书中精当的评说吸引住了,没有马上去寻找失主。后来,失主自己找回来了,就说他想据为己有,称他“偷书”。那个失主就是威少爷,一个带着宠物狗来书院,整天招摇过市,没有心思读书的公子哥儿。学子们都私下相传他的父亲是绍兴府的同知,一个六品官,但都没从正式渠道得到证实,书院的教习先生们也没说什么,算是默认。从此,威少爷更是张狂了,俨然成了书院一霸,无人敢惹。他唯一听的是院长王少勋的话,过不多久就要去接受一次“教诲”,这样才没闹出大的乱子来。 “原来是这样啊!” 杨二少恍然大悟,不再愤愤不平了。人就是这么怪,当他遇到一个比他强势的人时,他很快就能把自己的态度转过来,由不甘到信服。对比起威少爷,现在的杨二少已经是一个不错的乖学生了。 这次威少爷丢失了贴身佩戴的家传宝玉,马上怀疑到齐峰头上,除了上次“偷书”的误会,据齐峰讲,其实还有别的原因。齐峰与威少爷同在一间书舍听讲,威少爷在前座,齐峰在他后面。由于齐峰勤奋好学,授课的孙教习多次当众称赞他。而对于心不在焉的威少爷,则委婉地讽劝了几回,虽未明言,但都能听得出来。威少爷不敢顶撞先生,就拿齐峰出气,故意碰撞他的桌案,让阿福干扰他写文章,不一而足,弄得齐峰敢怒不敢言,心里颇有积怨。 “我并无真正报复他的心思,更不会去偷他的宝玉了。谁知道他自己如何弄丢了,现在却要赖到我头上,你们说讲不讲理?我家里再穷,也断然不会做出如此有违圣人之道的无耻举动来!” 齐峰坚定地说道,眼里神光灼灼,反正我是相信他没有偷拿那个威少爷的什么宝玉。嘿嘿,告诉你一个小秘密,我曾多次探察过他及他的住处,根本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除非他把宝玉藏在别的地方了,否则肯定与他无关。 这天午时,其他学子都睡午觉了。少主人他们三人正在宿舍里聊天,我在檐下躺着打瞌睡。一个人走过来,是威少爷的跟班阿禄。他敲着房门,叫着: “齐公子,我家少爷请你去一趟,他说把丢玉之事说说清楚。” 齐峰出来了,答应他就去,于是跟着去了。少主人和杨二少当然不会让他一个人去,也在后面跟着。我呢?主人到哪里我就到哪里啰。 进了威少爷在甲栋的住房,他正坐在里面喝茶,阿福趴在他的脚边。看到我们进去了,他也不客套,直接叫齐峰把宝玉还给他,狂得不得了。 “我说过了,我从来没有拿过你的什么宝玉!”齐峰也不示弱,“威少爷,你不要老是缠着我好不好?我要专心读书,还要去参加秋试呢!”说完,他转身要走出去。少主人和杨二少爷跟着。 “不把话说清楚,谁也不许走!阿禄,给本少爷守住门,看谁敢走出去!” 威少爷狠狠地说,虚白的脸上现出几分狰狞,与他原本的文质彬彬极不相同。 “是,少爷!” 高出常人大半个头,膀大腰圆的阿禄双手一交,叉着两腿站在了门口,堵住了进出的路。 “威少爷,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少主人气愤起来了,没等杨二少发作,他质问道,眼睛瞪着威少爷。好,少主人你好有骨气!我暗赞着,全神贯注看着他们。嗯,看来今天又有表现的机会了。 “什么意思?嘿嘿,没有意思!你们把我的宝玉交出来,我就放你们出去,否则,嘿嘿!” 啊,太欺负人了吧?自己丢了东西反而赖在别人身上,自己不去找,还赖着别人拿出来,有这样的道理么? 我也恼了,全身肌肉紧张起来,四肢抓地,就想要发力去冲破这道“人肉关卡”。管你什么少爷还是官老爷,在我眼里只有少主人,捎带还有个杨二少。 “你,你讲不讲理!” 齐峰真的变成“气愤”了,他握紧拳头,身体要往前冲。 “各位公子,你们不要冲动!”阿禄看到他们的样子,有些阴阳怪气地说道,“看你们都是细胳膊瘦腿的,小的万一不当心,伤了谁都不好!” “我就偏偏要出去,看谁敢拦我!” 杨二少的倔脾气也上来了,他作势要往外面走。我看他原本有些泄气的心里也满是愤恨了。 就这样,一方要出去,一方拦着不放,气氛迅速升温,眼看着就要接触到一起了。 “各位公子,你们在此意欲何为啊?” 就在这时,门外一个柔和的女声响起了,走进来一位少女。姣美的面容,嫩黄的长裙,像黑夜里闪烁的星星一样的双眼,眼神在众人中一扫,每个人都感觉她在看自己。来者正是多日不见的小蝶姑娘。 “小蝶姑娘……” 屋里众人的眼睛都是一亮,含义各不相同。杨二少是惊喜,少主人是意外,齐峰是激动,那个威少爷呢?嗳,他怎么塌下半个肩膀了? 我感到威少爷的气势一下子弱下去了,连带着原本威风凛凛的阿禄都有些缩手缩脚。这是怎么了,威少爷这个厉害角色怎么一下子萎靡不振了? 我饶有趣味地看着,肯定有一出好戏要上演了! (周一了,书友们会上演支持的好戏吗?呵呵,先谢谢了,请收藏和推荐吧!)###第51章 有人看上你了 没想到,我期待中的“好戏”很快就收场了。 小蝶姑娘与少主人他们打了声招呼,客套了几句,从中我们只获得一个信息:小蝶姑娘也要来书院读书了。然后,她客气地把我们送出威少爷的住处,挥手告别之后,她带着上回见过的那个叫小秋的小丫头再次返回了威少爷的房里,打发阿禄站在了门口。 啊,这样就没事了? 少主人、杨二少和齐峰有点面面相觑,刚才还是剑拔弩张,一下子就风平浪静了,他们好像还没转过弯来。杨二少却很快由怒变喜了,脸上晴空灿烂,喜气洋洋。 切!小蝶姑娘一来就丢了魂似的,杨二少,我鄙视你! 我一边腹诽,一边又不甘心,好不容易有的表现机会居然这么快就消失了,多没意思啊!不行,我还要再回去看看! 看着少主人三人往自己住的地方走去了,我一转身,小跑着回到威少爷住的房屋檐下,蹲在一个大花盆旁边,竖起耳朵仔细听。一听,乐了,里面正在上演好戏呢! “好你个威大少爷,真是威风起来了啊,竟敢如此明目张胆威胁他人了!说说,谁给你这个胆子的?” “哎,哎,痛啊,轻点、轻点!” 我“看”到小蝶姑娘正用右手拧着威少爷的耳朵,而威少爷早已没了刚才的威风,双手捂着耳朵连连讨饶,旁边的小秋正在掩着嘴偷笑。 这,这是哪一出? 我迷糊了,小蝶姑娘拧威少爷的耳朵?不会吧,一向温柔可人的她竟有这等威风?那是威少爷啊,连杨二少都要忍让七分的公子哥儿,岂是她一个弱小的女子能与之相斗的?但是,事实摆在我的面前,我又不得不相信。我的好奇心更重了,凝神关注屋里的一切,生怕漏掉重要内容。 果然,情况很快明朗起来了。 放开了威少爷的耳朵,小蝶姑娘在椅子上坐下来,喝着小秋倒好的茶,问开了: “小威,我听说你这些天在书院很不安生啊,跟我说说,是怎么回事?” 她俨然一副长辈模样,口气颇为老气横秋,像把威少爷当成了一个小孩子。 威少爷不以为意,揉着耳朵走到她跟前,有些委屈地说: “表姐,我没生事啊,谁说我生事了?就是,就是那个齐峰偷了我的宝玉,我向他讨回来,这不算生事吧?你也知道,我的那块宝玉是父亲祖传下来的,他宝贝着呢,要是找不回来,他非骂死我不可!” 表姐? “真的?” 我与小蝶姑娘几乎同时发出疑问。我惊讶于他们的关系,她惊讶什么,我不得而知。 “是真的!”威少爷看她怀疑的神色,唯恐耳朵再遭蹂躏,赶紧说,“那天我早晨出门时还在身上挂着,后来到了书舍诵书,回来以后就不见了。那个齐峰坐在我的后面,只有他离我最近,不是他拿了还有谁?” “你中途没有去过其它地方?” “就只去了一趟茅厕。” “俗气!那里找过吗?” “找过了,只差把茅厕掏干了,就是没有!也问过其他人,都说没看到——我看还是那个齐峰最可疑,听说他家里穷,说不定拿去换钱了!” “不要乱说!你有什么凭据?没有凭据不可胡乱猜测人,那样很伤人的!记住,不要再去找齐峰了!听清了,本小姐只说一遍,再听说你去扰了几位公子读书,嘿嘿!” “表姐,我听你的还不行吗?哎哟,别拧,耳朵要掉下来了!” 我看到威少爷又被小蝶姑娘“拎着”踮起了脚跟,一副狼狈相。 “好,你听我的我就不惩罚你!还有,记得在别人前面不许说我是你表姐,听清楚了么?” “听清了,听清了,你就是把我的耳朵拧下来,我也保证不说!” 威少爷揉着耳朵躲到了一边,再不敢靠近她了。 “我走了。你那块宝玉的事情我会帮你打听、寻找的,你不要整天忙着这种事。多用点心思读书做文章,看你秋试如何应付。哦,忘了告诉你,我住在翠云轩,你有事到那里找我。” 说完,小蝶姑娘带着小秋出了房门,走出几步又站住了,回头对老老实实站在门口的大个子说道: “阿禄,你家老爷让你照看好少爷,不是叫你帮他惹是生非的!你多提醒着他点,安心读读书,不要再生事,知道吗?” “是,是,小的知道,表小姐你放心,我会提醒少爷的!” 阿禄点头哈腰地答道,看到她们走了,也大松了一口气,慌忙进屋去。我躲在花盆后面,看着小蝶姑娘袅娜而去的背影,脑子里还没回过神来。人前“娇滴滴”,人后“母夜叉”,这反差也太大了吧? 没来得及细想,屋里主仆二人的对话又引起了我的注意。 “少爷,小的一直不明白,你怎么会这么怕表小姐呢?她有什么好怕的,那么轻飘飘一个人……” “不怕,你试试看!从五岁到我家开始,她就老是压着我,欺负我,十几年了,我……我看到她心底里就怕……”我感觉威少爷苦笑了一下,“谁会想到一个只比我大了三天的表姐,竟会把我管得死死的!要不是我爹非要我来新昌,我才不愿意来这个劳什子书院呢!在绍兴府多好,谁也管不了我……” “阿禄,本少爷的这些事情不许说出去,要是你敢透露半句,小心少爷我打断你的狗腿!” “是,是,小的知道,绝不敢对人说。” 这下轮到大个子阿禄苦笑了,他高大的身子在比自己矮了一个多头的威少爷面前唯唯诺诺。 唉,这大清朝的人际关系咋这么复杂呢?我也在心里苦笑不已。 “还有,寻找宝玉的事情先停一停,表姐说她会帮我找的,说不定就让她找到了。她说要在书院住下来,我也要摆个样子给她看看了。要是她告诉母亲,我的零用钱又要没了,这可叫我怎么活?” 主仆二人暂时无言,只有阿福在地上转着圈儿追自己的尾巴玩,一副狗儿不知愁滋味的模样,惹得心烦的威少爷一脚把它踢出老远。看看没有新的信息了,我转身离开花盆,向少主人的住处跑去。 之后几天果然平安无事。不是说没发生一点值得说的事,事情当然有,我是说没了威少爷的烦心事,而有了小蝶姑娘到来的开心事。最开心的人当属杨二少了。他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每天不用少主人催他了,早早地来到书舍诵书、作文。因为小蝶姑娘也跟他们一起,在同一间书舍学课。 这下有趣了!你看,每天早晨往往是这样的一种情景: 天刚刚亮,杨二少就起床了。梳洗好,穿上杨老四每天拿出去洗晒好的长衫,一身精神地出了门。他匆匆在餐堂吃过早饭,然后拿着几本书就往书舍跑,常常是第一个到的学子。少主人按照自己的习惯完成生活上的事情后,等他来到书舍时,一半人已经在书舍里琅琅读书了。不是他不想早一些,其实他算是早的了,原先他都是前三四个进书舍的,这些天却反而迟了。他的时间没变,只是因为别人比他早了。 少主人坐下没多久,必定会出现一个奇特的现象,原本专心读书的学子们很多都会抬起头来瞟一眼门口,读书的声音也小了不少。他们看什么呢?当然是看姗姗而来的小蝶姑娘了! 看,小蝶姑娘来了!袅袅娜娜,扶风摆柳,精致的发髻,粉白含笑的娇颜,曳地的长裙,盈盈一握的细腰,无不吸引着这些年轻学子的目光。小蝶姑娘一一跟他们打着招呼,弄得人人脸上一片喜色。杨二少呢?手里拿着一本书,装模作样地念念有词,眼睛却偷偷瞟几下进来的小蝶姑娘。只有少主人浑不在意,几乎不抬头来看,一心一意读自己的书。小蝶姑娘的目光却大多落在了他身上,看他不理会自己,不由微微嘟起嘴巴,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翻起书来。直到这时,早晨的有趣一幕才告结束,而下一天又会重新开始。 蹲在门口的我,看着这充满趣味的一幕,不太明白其中的奥妙。但众人的反应悉数落在我的眼里,我就把它当做每天生活的调味品,算是乏味的书院生活里的一种乐趣。 我的乐趣当然不止于此。 蹲在书舍外面,我经常看到沙皮狗阿福。它也蹲在另一个书舍门口,等着自己的主人功课完成之后出来。我示意他过来一块玩,它却眨巴着眼睛,不愿过来。后来我发现,威少爷经常借故跑出书舍,带着它到草坪、树林子里玩。如果出来没看到阿福,必定会是一顿呵斥,重则踢上几脚。看它那可怜的样子,我不忍心了,索性还是自己玩。不过这几天威少爷出来得少了,有时没到功课结束时间,他竟然一次也不提前了。阿福看着我,开始磨磨蹭蹭地走过来了,走一段再看看书舍门口,慢慢就挪到了我这边。它和我玩一会儿,又匆匆跑回那边,过一会儿又磨磨蹭蹭过来了。 我不禁为阿福感到悲哀,做狗做到这个份上,跟奴隶有什么区别?又庆幸少主人对我的好,愈发坚定了守护他的决心。 “阿福,快过来吧,你家主人今天不会提早出来了!” 我轻声唤着阿福,示意它放心过来。我现在发现自己的侦查力有了新的妙用:了解学子们在书舍里的情况,掌握他们的先生布置的任务,估计放课的时间。今天威少爷的那个白头发孙教习要他们用一个时辰写一篇八股文,“看”着威少爷抓耳挠腮的样子,我知道他肯定不可能提早出来。 阿福抬着婆婆脸,眨巴了几下眼睛,脸上马上乐成了一朵大菊花。经过几次检验后,它已经完全相信我能够掌握它主人的放课时间了。不再犹豫,阿福迈着四只短腿,扭着屁股跑过来了。 “阿黄大哥,今天去哪里玩啊?” “今天啊,今天去水潭边的竹林里玩吧。” 我带着阿福边跑边说,来到经常游泳的那个水潭旁边。我身上一凉,夏日的暑气跑得远远的,感到无比舒畅。 休息了片刻,我们钻进了水潭边上那片密密的细竹林。 “阿黄大哥,你小心些,上次我走进这里面,被竹子卡住了,还是主人进来才把我抱出去的呢!” 阿福提醒着我,脸上满是自豪和激动。 至于这样吗,不就是从竹林里救出来么?我有些看不起阿福的表现,转念想到威少爷平日对它的态度,又理解了它的心情,也就不出言打击它了。 竹林里着实难走,一竿竿细细的竹子直直地挺立着,密得仅容我挤过去。我好不容易走进了一段路,前面实在是过不去了。正要退回去,脚下一落地,踩到了一个光溜溜的东西,像石头,又感觉不是。 “咦,这是什么?” 我用前肢扒开地上的枯竹叶,一块墨绿色的东西出现在眼前,上面还系着三色丝绦。 我用嘴叼起那块扁圆状的墨绿色石片,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是谁的味道呢?我在脑子里快速搜寻着,暂时没有对应的人。 “阿黄大哥你怎么了?” 另一边的阿福转过头来看我。它与竹子奋战了半天,闯得比我前面些。我把嘴里的东西朝它晃了晃。 “啊,是我家主人的宝玉,原来在这里!” 阿福几乎是高叫起来了,瞪大眼睛看着我,准确地说,是看着我嘴里的东西,就是它口里说的宝玉。这就是威少爷折腾了许久,找来找去找不到的宝贝宝玉? 我叼住宝玉,慢慢往后退,总算退出了竹林。阿福也出来了,跑过来看着我。放下了,我才开口说话: “阿福,这个真的是你家主人的宝玉?” “是的,肯定是!”阿福语气坚定地说,“我认得这块宝玉,就是它。你闻闻,还有我家主人的气味呢!我知道了,一定是上次主人为了救我,把宝玉丢在竹林里了!”阿福脸上又是一阵激动。 我一闻,才把气味与人对应上,的确是威少爷身上的味道。 确信无疑了,我重新叼起宝玉,带着阿福跑回书舍去。 回到那里,事情的进展如我所料,进行得很顺利。少主人出来后,首先发现了我放在地上的宝玉,后来威少爷出来了,也看到了他的宝贝。他们一群人一起跟着我,到丢失宝玉的地方去看了。威少爷自己也记起丢玉的那天的确来过这里,是为了解救困在竹林里的阿福。 事情水落石出了,威少爷倒也光棍,当众(主要是当着小蝶姑娘的面)向齐峰表示了歉意,二人握手言欢。“偷宝玉事件”至此才算落幕,最终皆大欢喜。 站在一旁,看着脸上恢复了平静的齐峰与威少爷,少主人拍着我的头,我舔着他的手,都高兴极了。眼睛的余光里,我看到小蝶姑娘正在看着我们,眼里闪烁着点点星光。我心里一动,这种眼神太熟悉了!翠儿以前看着少主人时不就是这样的眼光么? 我恍然而悟,摇头摆尾地看着少主人,真想大声告诉他:少主人,有人看上你了! (一直在干义务活儿,动力不足啊!本书这个月努力冲个全勤奖,有一块是一块了。可是存稿已经不多了,请多多支持,让动力来得更猛些吧!)###第52章 怪客连连 我没有告诉少主人什么,包括小蝶姑娘是威少爷的表姐这件事。没法像人一样说是一方面的原因,但即使我能说人言,也一定不会对他多说什么。我现在已经知道了,每个人都要自己去面对自己的事情,别人无法包办代替。人是这样,我们狗狗也是这样。就像阿福,我就不能对它的处境改变什么。真想要改,主动权也在它自己身上。 不打不相识,威少爷与齐峰居然很快由敌对变成了朋友。也许是想弥补自己对齐峰的愧疚,威少爷放下了架子,经常跟齐峰待在了一起,名义上是向他讨教写文章的方法,实则是示好。进出书舍,到树林里散步,二人都是客客气气的。有几次,威少爷请大家的客,在餐堂里炒了几样精致的小菜,请了少主人和齐峰、杨二少。尽管不能喝酒,他们还是吃得酣畅淋漓,连呼痛快。连带着,我和阿福也一饱了口福,肉骨头吃得直涨肚子。实际上少主人和杨二少平常吃得并不差,有杨二少这个“钱袋子”在,我们隔三差五就能吃到杨老四从新昌城里带来的好菜。 威少爷请客吃饭其实是为了齐峰。 齐峰的家境不好,能够来书院已经是很不容易了。他的生活一向朴素,吃的、穿的都很简单,甚至是粗陋。面对自己窘迫的境况,我能感觉到他内心里的自卑。对于处境不好,尤其是家境不好的人来说,最怕的就是别人异样的眼光。他们的内心非常敏感,有时候他人无意识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可能都会令他们的自尊心遭受伤害。因此,主动与他人,特别是条件好的人保持距离,完全是他们的下意识行为。要不是少主人向来待人平和,处处能替他着想,恐怕他们也很难走到一起成为不错的朋友。 威少爷似乎也知道了这点(我怀疑是小蝶姑娘指点他的。因为我看到他有几次到书院左侧教习们住的翠云轩,也就是小蝶住的地方去),他拉上少主人几个人,好像也是“顺便”叫上了齐峰,一起在餐堂大快朵颐起来。在大清朝,读书人是要注意保持斯文形象的。看着齐峰吃得满嘴流油,少主人他们没有轻视他,反而脸上含笑,自己也小小地放肆了一回,场面很是热闹,又和谐。看得其他学子们连连称奇,此后看威少爷的眼光也慢慢发生了变化。此为后话,暂且不说了。 总之,我很乐意地看到,少主人在书院里又有了两位好友,齐峰,还有公子哥儿威少爷。他们四人每天同去书舍读书,同在一块就餐,同到屋外散步,还一起争论一些书中遇到的问题。就像我跟阿福一样,待在一块儿,其乐融融了。 不止于此,小蝶姑娘也加入进来了。她总能找到理由与少主人他们在一起,谈谈诗文,弄弄书画,说说趣事,惹得不少学子眼红不已。杨二少依旧拼命表现自己,在闹出了几次笑话后,好不容易得到了一次小蝶姑娘的点头称赞,他的积极性更高了,高得连一向苦学的齐峰都有些吃不消了。每当杨二少早早叫他去书舍时,他也借故逃了几回。 小蝶姑娘据说是自己想来书院进修学问的,我猜想她的目的不在于此,隐约觉得跟少主人有关,又苦于找不到证据来证明。后来一转念,在这个连蚊子都是公的的书院里,能经常看着一个养眼的漂亮女子,也不失为一种享受,我又何必去戳破这层纸呢? 威少爷也很快发现了杨二少在追求小蝶姑娘。这下他可高兴了,两个公子哥儿马上有了共同语言。我偷听了几回,他们竟然躲在一边交流起吃喝玩乐的经验来了,说到开心处,两人哈哈大笑,脸上闪出了同样的光芒,美美的,陶醉的,还有几分坏坏的。 “加油哦,如果你能追上她,我请你到绍兴城里最大的得月楼喝酒,你想喝多少都可以!” 威少爷怂恿着杨二少,眼睛瞟了一眼正在和少主人、齐峰讨论问题的小蝶姑娘,脸上竟有些许邪意。这小子一定在想着法儿报复他的表姐了!我猜想着,心里不免替他惋惜,威少爷啊,你的愿望十之八九要落空啰! 紧张的功课之余,书院里组织了几次集会,众多的才子们各施所能,琴棋书画轮番上阵。尤其是面对小蝶姑娘这个美女兼才女,学子们的热情分外高涨。说到这种种才能,我不能不特意说说小蝶姑娘。以前我只听说她是一个难得的才女,就是不知道难得在哪里。这次一看,果然非同凡响。 先说琴。 那天晚上,在书院的最大的一块草坪上,众人举行了一次才艺展示。在听了笛子、二胡等表演后,小蝶姑娘出场了。依然是嫩黄的衣衫,浑身上下一股清新之气,令人眼前一亮。还不止于此。轻轻一拨,她开始弹奏了。似流水,像天籁,一张古琴在她手下变活了一般,连我这不太懂音律的狗狗都听得如痴如醉,其他人的反应就可想而知了。弹完了,草坪上静得只听得到蛐蛐的鸣叫,仿佛也在为她伴奏。 再说棋。 其实我不懂棋,只看到两个人面对面坐在那儿,手里“噼噼啪啪”动个不停,最后总有一人说对方棋艺高超,自己甘拜下风。我看过小蝶姑娘与学子们下棋,手指捻着个或黑或白的棋子,轻轻巧巧地放下去,很是耐看。别看她这么文气,结果却总出乎我的意料,除了少主人,那些学子无一不在她的面前认输。 少主人下棋我以前见过。在家里时也看到过他与女主人对弈,常常是女主人的手下败将,怎么在小蝶姑娘面前却厉害起来了呢? 我不知道,小蝶姑娘也不服气,多次课余邀他“手谈”(少主人说的一个词儿,后来我才知道是下棋的意思)。输了,就静静地看着少主人,看得他慌忙起来,带着我逃之夭夭了。 书画放在一块儿说。 “轻舒皓腕,笔走龙蛇”(学子们说的),很快地,一幅字或是一幅画就从小蝶姑娘手下诞生了。看得几个长着胡子的教习也连连点头,其他学子就更五体投地了。少主人也说自己不如她,要向他多多请教。没想到小蝶姑娘抓住了这句话,经常邀请少主人去书院的画室,弄得看到她来了却空欢喜一场的杨二少偷偷翻了好几回白眼,又不得不在一旁陪着,也拿着笔在纸上乱涂,不免又要受到威少爷的“打击报复”。 不知不觉中,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 这天上午,少主人他们正在书舍写文章,我和阿福在外面的屋檐下互相用嘴咬着玩儿。跑着,跳着,我看到三四个人向书舍走来,走在前面的是管理书舍事务的张掌教。他边走还边对身旁的那几个中年人说着什么,后者也不时点点头。 我看着那几个人,感觉他们身上似乎有些与书院里的人不太相同。可要说不同呢又相同,都是身穿深色长衫,最多头上戴了一顶瓜皮帽。不同在哪里呢?我看着他们走近了,心里琢磨个不停。有点事情做总胜过无聊,我跟在了他们后面。阿福却躺在檐下懒得起来,我也不叫它。 “各位前辈,此处为学子们诵书、作文的书舍。本书院现有学子一百二十余人,分为六个书舍授课。其中有二十三人已经考中了秀才,今年秋上都要去参加秋试。诸位请看,这两间就是你们要看的秀才们授课的书舍。” 张掌教对那几人介绍着,领着他们走进了一间书舍。我不能进去,躲在门边用意识“看”。 这几个人一走进去,里面正在埋头写文章的学子们都抬头来看他们。张掌教忙轻声对前面的教习低语了几句,教习点点头,用手势示意学子们不必介意,做自己的事情就是。学子们又低头写字了。 跟着张掌教的三个中年人各自在书舍里张望起来,这儿看看,那儿瞧瞧,目光主要还是放在学子们的脸上,好像在找什么人似的。又不多作停留,眼睛凝视一下就扫过去,像是漫不经心的样子。 他们是在找人吗?不会吧,问一下张掌教就行了,何必要舍本逐末?看张掌教对他们客气的神情,他们应该是有身份的体面人物。嗯,有趣有趣! 我“看”着,又找到了今天消磨无聊时光的东西。好奇,永远是有意识的生物的共同特性! 这几人把书舍里的学子看了个遍,互相用眼神交流了一下,微微摇摇头,然后冲着张掌教一笑,露出满意的表情,示意可以出去了。他们鱼贯而出,向少主人所在的书舍走去。 还要看?还要找人? 我偷偷跟着,不理会阿福在那边向我眨巴眼睛,要我过去和它一起玩。阿福也爬起身,屁颠屁颠跑过来,也在后面跟着。我急了,怕它坏事,瞪了它一眼,不让它跟着。它停了停,皱起婆婆脸,努力挤出一些笑容,讨好地吐吐舌头,又走了过来。我没办法,只好随它跟着,心里恼恨这块不合时宜的“牛皮糖”。 那几个人已经进了书舍。我“看到”他们故伎重演,先是装模作样四处看看,最后眼睛都是往学子们的脸上瞧。当他们看到坐在前排的小蝶姑娘时,都是微微一愣,然后放过。 然而,当他们看到少主人时,眼里一下子变得复杂了。有惊,有喜,有恍然,五味杂陈,我很难准确说出来,也暂时理解不了。 几个人互相对视一眼,匆匆看完,然后又出去,似乎还有些慌乱。 看着他们向着宿舍那边走去,我不再跟着了,只用意识细察。 一人与张掌教在前,二人在后。后面两人又互相对视一下,一人轻轻脱口而出:“对,就是他!”声音轻得只有他们自己听得见,却也落在了我的耳中。 就是他?就是谁,是少主人吗? 我疑惑了,难道他们要找的人是少主人?怪了,要找人就大大方方地找嘛,干吗弄得如此神神秘秘?难道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 我站在那里胡思乱想,想到最后也没个结果。抬头望去,那几个人已经看不见了。 带着疑惑,我留了一个心思,注意起进入书院的陌生人来。之后几天却是风平浪静,没发生过任何我认为异常的事情。 就在我以为是自己神经过敏,渐渐松懈的时候,没过几天,类似的怪事又发生了一次。 那天晚饭后,很多学子都在草坪和树林里散步,消除一天用功带来的疲劳。少主人带着我,我后面是阿福,再后面是紧紧跟着小蝶姑娘的杨二少。威少爷和齐峰走在最后,不知在说着什么,说道开心处,都是呵呵笑出来。 这样的情形几乎每天都会发生,我也见怪不怪了。 走到一块人不多的草坪,在干净的草地上坐下来。他们看着天上的云霞,各自又施展才华,以夕阳为题,开始轮流吟诗作对。我一边跟阿福玩着,也耸着耳朵听听新鲜。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杨二少张口就来了两句,无限深情的样子。不料却引来其他人的讪笑,笑他这个“难得兄”拾古人牙慧,算数不得。他只好挠挠脑袋,苦思新句去了。 “我来两句吧……” 齐峰的话音未落,那边树林里忽然脚步声一响,大踏步走出几个彪形大汉来。他们直冲冲地向我们过来了。我一惊,感觉来者不善,连忙起身站在少主人身旁,全身肌肉紧张,足底抓地,随时可以跃起迎击。 “几位公子好雅兴啊!” 走在前头的那人大概三十几岁,脸上白净,也是读书人打扮,手里还拿着一把折扇。他冲着坐在地上的少主人他们拱一拱手,眼睛快速在众人脸上扫过。看到少主人时,眼神一亮,略一停留,又看到了别处。 咦,他也对少主人感兴趣? “哦,还有一位女公子,幸会、幸会!在下绍兴府夏智,打扰众位的雅兴了,请恕在下冒昧!” 这个自称叫夏智的人又是躬身施礼。这时少主人他们已经站起身来了,也各自回礼,口里说着客套话。我发现站在夏智后面的两个短装大汉,眼睛也在矮自己半个头的几个读书人脸上端详。他们在架势上像是前面夏智的跟班,但直觉告诉我,他们的神情绝不是如此。年龄相仿,孔武有力,我在他们身上察觉不到主人与仆人之间的那种感觉,就像威少爷和阿禄那样的。 他们是什么人,来这里干什么? 我很自然就想到了这几个问题。可惜没等我仔细探究,他们与少主人之间的交流就结束了。说了几句“以后再来讨教”之类的话,躬身,挥手,叫夏智的带着两个手下向另一边走去了。 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我似乎感到有些不对劲儿,又很难说出问题在哪里。凝神听过去,走出了很长一段路的三人好像在说着什么。 “对,就是他!” 那个叫夏智的似乎很是激动,声音里有些颤抖。这句常人听不到的话一下子撞击着我的心脏。 啊,怎么又是这句话? 一时间,三个中年人和刚才的三个人的形象在我眼前交叠着,相同的举止,相同的话——他们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都对少主人这么关注? 都是谜,古怪的人,古怪的谜! 身上一沉,我感到头昏脑胀起来了…… (怪客出现了,猛狗在大清的精彩正式拉开序幕!呵呵,貌似有些慢热吧?别心急,这些都是必要的铺垫,后面就紧凑多了。)###第53章 四大美女(一) 第二天一早,昨天被杨二少打发回城去的杨老四带回了两样东西。 第一样是一大包还冒着热气的包子,这是杨二少特地叮嘱他买来的。吃腻了餐堂里的早饭,现在杨二少又开始想着法儿吃新昌城里的风味食物了。跑腿的自然是杨老四,当然少不了其他人的份。 嘱咐杨老四把这种水晶包子送给威少爷和齐峰,杨二少自己也拿着一些,兴冲冲跑去给小蝶姑娘“献宝”去了。每次有了好东西,他第一个想到的肯定是小蝶姑娘。 看着他走远了,胡子拉碴的杨老四无奈地摇摇头,从怀里掏出一封信交给少主人,说是他的家信来了。少主人接过信,顾不得吃包子,急忙打开来看。这是他第三次收到家里的来信了。前两次看过后,他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除了脸上幸福的笑容,也没有表现出其他情绪来。今天却不同了,刚看了没几行字,少主人竟然“啊”地叫出了声: “啊,太好了!太好了!” 很少听到他这样高声惊叫,把一旁的我和刚要离开的杨老四都吓了一跳。 “林公子,发生什么事了?” 杨老四连忙问出了我也想要问的话。 “我家,我家娘子有喜了!” 少主人涨红着脸,一脸的兴奋,他很少有这么激动的时候。 “恭喜,恭喜!” 杨老四抱着双手连连摆动,差点把手里的包子掉落在地,也是一脸喜气。 “有喜”?有什么“喜”? 我的脑子一下子没反应过来,看着他们脸上阳光灿烂,照亮了整间宿舍。 “同喜,同喜!” 少主人拱手还礼,手脚都有些不知道该怎么放了。呵呵,看他美的,一定是极为开心之事了! “汪汪,汪汪!” 我不管懂不懂了,摇头摆尾,放声叫着,与他们开心在了一起。主人的开心就是我们狗儿最大的快乐嘛。 “什么事情这么高兴呀?” 门外施施然走进了公子哥儿威少爷,他看着少主人,不解地问道,眼睛很快看到了杨老四手里的包子。每次知道有好吃的,他就会自己过来,今天也不例外。 “威少爷,林公子家里来信说,他的娘子有喜了!” 杨老四一边递上分好了给威少爷的包子,一边替少主人说。 “哦,嫂夫人有喜了?哎呀,恭喜林兄,贺喜林兄啊!”威少爷的反应也不慢,拱手施礼,包子也不接了,脸上漾出了笑容。他回过头对杨老四说: “老四,二少和齐公子都还不知道吧?嗯,你快去告知他们,今天中午我请客,加几样好菜,你跟阿禄都有。快去,快去!” 看他的样子,比少主人都要兴奋,好像喜事是他自己的似的。呃,好像他还没成亲吧? 午饭果然丰盛了许多,几个人以茶代酒,连吃带喝,乐得不得了。 杨老四和阿禄也笑眯眯的,因为他们的主人都允许他们喝了一点酒,还加了好菜。有几次我看到老四和阿禄偷喝酒,知道他们对酒的感情。 我和阿福呢?大大的肉骨头吃了个饱。 唯一的遗憾是,小蝶姑娘说是身子不舒服,让小秋来说了声,一天都没看到她的身影。她不来了,引得几位公子连道遗憾,更引得每天习惯要欣赏她们主仆二人的众多学子们眼里很是失望。 半下午时,一辆马车的到来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跑过去一看,走下车来的是多日不见的王少勋。本来不想听他与张掌教的谈话的,但无意中的几句话吸引了我,我躲在门外听起来。 “什么,你说有绍兴府的人来书院考察?他们是什么人,考察什么?” 王少勋有些吃惊地问道。 “是的,院长。他们自称是绍兴府人氏,复姓闻人。他们说家中子侄辈初长成,想要送进书院读书,听说我们书院在绍兴府首屈一指,特意前来考察一番,以备家中长辈定夺。” “那他们看了哪些地方?” “主要看了书舍、宿舍和餐堂、圣人堂等处。其它地方未去,因为他们中途说有急事,就匆匆而去了,还未来得及详谈子侄求学之事。” “哦……亦属正常。” 王少勋似乎若有所思,中断了询问。 “院长,还有一事我要向你禀明。因此事关涉书院安危,还要请你评判、明示。” 张掌教又躬身说道。 “什么事有如此严重?你快说吧,别客套了。仲文兄,早就说了不必客气的,你却总改不了。” 王少勋的语气有些急迫起来,跟他平时的稳重平和大为不同。 “是这样的。昨天下午,我听看门的喜贵说,有三个外地人骑马强行进入书院,怎么拦都拦不住。喜贵问他们来书院干什么,他们说是找人。问找什么人,他们又都不肯说,只说要自己进去寻找。喜贵拦他们不住,放进他们后就赶紧来找我。待我得到消息前去找那几人时,一时没找到。后来在晚饭后,我听几个学子讲他们在树林边出现了。我赶忙过去,总算看到了这三人,他们正要骑马出书院。我迎上去问他们的来意,他们还是说找人。我问要否帮忙,他们说不用了,然后就驱马离开了。” 张掌教说了一大堆才把事情说完。 “他们有没有说是哪里人?到书院找的是什么人?” “都没说。听口音,也像是绍兴人。临离开时,我好像听到其中一个书生模样的称另一个家人打扮的叫夏勇。这三人身材都很高大,穿长衫的还好,另两个短装打扮的要高出我大半个头,皮肤都是黑黑的。” “三个人,不是四个人么?哦,哦,我知道了!”王少勋好像在对张掌教说,又好像自言自语,“这件事我知道了。仲文兄,你放心,我会处理这事的,你主持好书院的事务就行了。” 又问了一些书院的日常事情,王少勋没有发现疑问,我也没听到其它特别的东西。于是,我离开接待的那栋房子,仍旧回书舍前跟阿福一起玩。 下午课结束后,王少勋来找少主人了。 进到宿舍里,威少爷、齐峰也在,他们还在热切地谈论少主人家信中的话题。知道现在,我才知道“有喜”是女人怀有身孕的意思,这还是阿福告诉我的。你说怀孕不久得了吗,干吗说得这么文绉绉?我笑着自己的孤陋寡闻,又想起少主人答应教我识字的事情来。看他这些天忙得不可开交,我不敢打扰他,只盼以后他能记起并真正教我。 几个人一阵行礼,才坐下说话。 王少勋先是询问了少主人和杨二少的学习情况,连带着也问了威少爷和齐峰。他们一一向他做了汇报,得到了他的肯定,不由又是脸有喜色。当听到少主人说翠儿有喜时,王少勋也不免恭贺一番,脸上溢满了笑容。 “文伟,一慎,我的长子明阳外出访师,昨日已返回家中了。”王少勋说,“今日ni们就随我回城一趟,见见这位兄长吧!一个多月了,王爷爷也念叨着你们呢,早就要我带你们回去看看。我一直以你们学业为重推辞他,今天也一并见了吧。呵呵,知道文伟有后了,他老人家又要欢喜得紧了!” 听了他的话,威少爷也表示想要同行,但被王少勋回绝了。前者不免现出失望之色,齐峰忙说自己会陪他。加上杨二少信誓旦旦说会买最好吃的小吃给他,他才阴转多云,不再说什么了。 诸事完毕,王少勋先走了,杨二少叫杨老四赶紧去准备好马车,脸上喜气洋洋。 出发时,小蝶姑娘也来了。她也要搭乘王少勋的马车回城,说是回去看大夫。王少勋就让她们主仆二人坐了自己的车,他登上了杨二少的马车,与我们同行。马鞭一响,两辆马车先后驶出书院,向城里方向驰去。 我回头看了看,待了一个多月的书院在车后渐渐看不见了,只有一个大鼓耸立在天地间。 进入县城,马车分开了,我们直接回王少勋的家,就是花白胡子的大宅子。进了大门,遇到的几个下人都笑着向少主人问好,很是亲热。刚走进院子里,一个人就笑着迎过来: “见过父亲大人!” 他先向王少勋行礼。看他的长相,与王少勋有七八分相似,二十几岁样子,颇为成熟稳重,肯定就是前面所说的长子王明阳。 “文伟,一慎,来来,你们兄弟认识认识。这就是犬子明阳,年纪比你们大几岁,忝作一回兄长吧。” 王少勋拉着少主人作着介绍。三个年轻人于是互相见礼,客套了好一阵子,然后分宾主进入客厅坐下喝茶。王少勋进里屋去更衣了。 我照例蹲在门外,好奇地东张西望。一个多月没来,大宅子里没什么变化,就是没看到白胡子老人。 少主人也在屋里问起白胡子老人,王明阳说祖父外出应酬去了,晚饭前会赶回来陪两个“书院回来的才子”。几人一下子笑了,气氛轻松起来了,少了几分初次见面的拘谨。王明阳却一本正经地说,这是祖父的原话,自己只是照搬一下而已。 于是,杨二少也说起在书院的生活情况,说到二人的外号时,不免又是笑声连连。 就在这时,外面有人叫道:“老太爷回来了!” 颤颤巍巍,神情激动,花白胡子老人走了进来。他看上去好像衰老了不少,胡子已经白多黑少了。 几个年轻人忙站起来迎候,见礼,寒暄,这才重新坐下。 白胡子老人看着两个年轻人,眼里很是满意。他详细地询问了在书院的生活情况,对于二人的功课更是一一问过,什么诵经啊,作文啊,反正我也不懂,之乎者也一大堆,听得我想打瞌睡,几个年轻人却精神抖擞,一副受教的样子。 说得差不多了,一个小丫头过来说晚饭可以吃了。我一听,马上来了精神,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又是一大家子坐在一起吃饭。白胡子老人把少主人和杨二少拉到自己身边,一边一个坐下来,殷勤地为他们夹菜。 看着他们一大家子其乐融融的情景,我很自然想起了在林刘村的家。要是我和少主人在家里,也是这样的温馨吧? 我照例待在院子里吃着我的骨头和剩饭,肚子一点一点填满了。 饭后,少主人他们陪着白胡子老人一起喝茶,聊天。 我在院子里进行饭后百步走,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在一个小丫头的照管下,跑过来跟我逗着玩儿。我当然乐意了,跳着,跑着,逗得他“咯咯咯”笑个不停,引得几个妇人也出来站在一旁看着,脸上含着笑容。 门房一响,看门的老仆走进来禀告: “老太爷,柳府的大管事来访!” “柳大管事来了,快请进来!”白胡子老人站起来说道,“少勋,你负责接待吧。我今天乏了,想到后面去休息了。” 几个晚辈拱手送他进去,这时候外面的客人也进来了。 我转头看这位柳府的大管事。四十岁上下,中等身材,对襟绸布衣衫;脸上显露出精干与坚毅,没留胡须,青青的下巴刮得光溜溜的。 王少勋笑着把他请进客厅,看上去他们很是熟稔。几个年轻人也过去与他见礼,双方客套了几句。 坐定了,柳大管事直接表明了来意:柳府大夫人邀请林文伟公子到府一叙。 少主人虽有些惊诧,但还是起身跟他走,我立刻紧紧跟上。只有杨二少脸色一沉,好像很不高兴。我顾不上这么多,跑着追上少主人。柳大管事回头看了看我,没说什么。 上车,起动。蹄声得得,马车穿过街道,向城东驶去。看外面的天空,只剩下一抹红云浮在天际,近处的房屋,远处的山峰,都已经变成了黑色。 马车来到一个靠近城墙的地方,一大片黑乎乎的房屋出现在眼前。后来我才知道,这些房屋都是柳家,也就是小蝶姑娘家的。看规模,比之白胡子老人不知大了有几倍,只感到很是宽阔。 高大的门楼前挂着两盏大红灯笼,上面有大大的字。几个候在门口的汉子迎了上来,牵马的牵马,拿脚凳的那脚凳。 “林公子,请!” 柳大管事客气地说道。我疑惑地看着他,想从他脸上看出一点邀请少主人上门的目的来。可惜什么也没有,他的脸上很平静,完全是公事公办的样子。 我跟着他们转过照壁,走进院子里。这时我才真正知道了柳府是如何的大了。别的不说,单是这个好像一眼看不到边的大院子,就不由令我咋舌。绿树,假山,两旁的亭榭回廊,这哪里是一户人家,简直是我以前见过的公园嘛! 穿过长长的花坛间的细石子铺成的甬道,我们来到一侧的花厅。 “回大夫人,林公子到了!” 柳大管事躬身向里面说道。 “哦,快请进来!” 一个温婉的女人声音在里面响起。我仔细一“看”,只见一个雍容的中年妇人坐在客厅的上首,正直直地往外面看着。她一身素雅的衣裙,头上戴着简单的钗子,脸上白皙,看不出多少皱纹。看神态,小蝶姑娘与她有几分相似,难道这就是小蝶姑娘的母亲? 少主人整一整衣衫,迈步走了进去。 “小侄林文伟拜见伯母!” 少主人上前拱手弯腰行礼。 “像,像……” 中年妇人却似痴了一般,看着少主人,嘴里轻声念叨着,眼神直直的。 “咳,夫人,林公子来了!” 柳大管事急忙出声提醒她。她一惊,眼睛一转,方才醒悟过来了: “哦,哦,林公子免礼免礼!来啊,上茶!林公子,请坐!” 她看了一眼站在少主人旁边的我: “这就是阿黄吧?长这么大了!” “是,伯母,这是我们家养的狗儿,名字叫阿黄。这次我参加科考,家里人不放心,就让它跟着我做个伴儿。” 少主人恭敬地说着,接过小丫头端过来的茶杯,放在身旁的桌案上。 “林公子,你家里人,都好吧?” 柳夫人好像有些犹豫地问道,看着少主人,眼里闪着不知什么含意的光芒,我只能感到里面充满了矛盾。 “先父过世已经四年多了,家母身体尚好,娘子也好。” “你母亲,她好……好,就好!” 我明显感觉到她眼里在颤动,有光芒在流动,像要流出来。她这是怎么了? 少主人也有些疑惑地看着她,旁边的柳大管事显得有些不知所措,想开口又没说话。 怪异,不是一般的怪异! “娘,林公子来了?” 小蝶姑娘的声音从里面传来,一晃,嫩黄的身影出现在花厅里。 少主人站起来与她见礼,然后二人都坐下。 “林公子,蝶儿,”柳夫人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开口道,“今天柳林子也在,我想,该把一些当年的事情告诉你们了!” 少主人和小蝶姑娘都惊异地看着柳夫人,只有柳大管事木然地站在那里,眼睛盯着地面,一动不动。 “林公子,哦,我想还是叫你一声伟儿好。你母亲是这样叫你的吧?” “是的,伯母。” “伟儿,你别叫我伯母了,论起来,你应该叫我一声三姨的。只是,我不知道自己配不配……” 柳夫人神色一黯,声音低了许多。 三姨?她居然说要少主人叫她三姨? 不只是少主人和小蝶姑娘,连我都吃了一惊。柳大管事还是那样站着。 “伟儿,你母亲对你说过自己年轻时候的事情吗?” 柳夫人好像没看到二人的神情,开口问道。 “没有,我母亲从未说起她以前的事情。” “二姐啊,还是这个样子,她大概还在为当年的事情耿耿于怀吧?”柳夫人脸上现出缅怀的神色,她话锋一转,“伟儿,蝶儿,你们知道二十多年前绍兴府的四大美女吗?” “女儿曾经在外面听一些叔叔伯伯提起过,但知之甚少,没人详细告诉我。” 一直沉默的小蝶姑娘开口了,她还是不解地看着自己的母亲,可能今天母亲的表现令她大为吃惊吧。 “伟儿,你肯定不会相信,你的母亲林夏氏就是当年四大美女中的老二吧?”柳夫人顿了顿,“你们肯定也不会知道,坐在你们前面的我,就是那个老三。” 啊,四大美女中的老二和老三?女主人和眼前的柳夫人怎么能与“四大美女”画上等号?尤其是女主人,说句大不敬的话,她那也能算美女? 我惊呆了,眼前霎时浮现出女主人那张满是皱纹,常常拧着眉头的脸。 “你们一定不会相信,但这是事实!”柳夫人长喘了一口气,“你们别心急,我先给你们讲讲当年绍兴府四大美女的故事吧,听完之后有话你们尽管说。” 四大美女?故事? 有故事听了,我不由耸起了耳朵…… (先致歉:昨天家里全天停电。不知何故,前天预发的一章竟然分两次发出来了。晚上我到家里上网才发现重复了,赶紧删除。现特向书友们道歉,本人绝无骗点之意,以后一定力避此种情况发生!呵呵,还请各位书友多多支持本书,谢谢!)###第54章 四大美女(二) 二十多年前,绍兴府曾出现了名噪一时的“四大美女”。 这四个美女都是大户人家的女孩儿,个个貌美如花,分别是老大“赛西施”曾璧儿,老二“赛貂蝉”夏婉婷,老三“赛玉环”王琦真,老四“赛飞燕”吴钰。她们的年纪其实都不大,最大的十八岁,最小的仅十五岁。四人结成了异姓姐妹,号称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算得上才貌双绝。四大美女一时名扬绍兴府,甚至杭州府都有不少士子慕名而来,为的是一睹她们的绝世风华。 为了能亲眼看到四大美女的绝世容颜,甚至近距离接触到她们,还闹出了不少奇闻韵事。 这四个女子并非风尘中人,她们背后的家世决定了她们既不必为衣食而忧,又不能抛头露面于市井坊间,因为那样有违礼教规矩。于是,一旬一次的得月楼聚会就成了她们展示才貌的最佳时机。她们约定,每月的初一、十一、二十一,四人定会在绍兴城有名的得月楼聚会一次。原本她们的聚会只是自己小姐妹之间的相聚,但不知怎么的,消息被人走漏了。所以,每到她们聚会的时候,得月楼常常宾客爆满,人人都想登上美女们聚会的第三层楼。 说起这得月楼,据说还跟唐代大诗人李白有关。传说当年李白年轻时游历各地,这一年来到了绍兴城(那时候叫会稽),夜宿城中一旅店。晚上,他独自登上一座酒楼饮酒,醉意朦胧后,诗性大发,对月挥毫,在酒楼墙壁上题诗一首。此诗以月为题,寄托了大诗人思恋家乡亲人的情怀。酒楼主人看到后,惊异于他的诗才高绝,就请李白为酒楼题名。李白不假思索,挥毫写下了“得月楼”三字,不理会奉上的银子,大笑出门而去。酒楼主人以为他只是一名狷狂之士,起初并未使用李白所取的名字,只把题名的条幅收在箱底。 后来,酒楼主人年纪大了,酒楼传到了他的儿子手上。此时李白也已名扬天下,可惜当年的题诗早就因酒楼多次装修而湮灭了。老主人忆起往事,懊悔不已,正式将酒楼的名字改为得月楼,并将李白的题名精心装裱后,高悬于酒楼的第三层,立下规矩,非雅客不请上三楼。得月楼因此名声大噪,一时宾客如云,文人士子以能登上第三层楼为荣。 时间流逝,朝代更迭,得月楼也历经风雨,期间两次被毁,一次失火,一次兵灾。毁后再建,得月楼得以代代流传下来,到大清朝时,不知已经是老楼主的第几代子孙了。人已非楼还在,小小的得月楼已成为绍兴城里的一处名胜古迹,供文人墨客们雅聚小酌、以文会友。 四大美女的四姐妹也正是看中了得月楼的这一点,因此把每月三次的聚会放在了这里,而且是常人很难上去的第三层楼。现任酒楼主人依然坚守着祖先定下的规矩,“非雅客不请上三楼”。本来这“雅客”的含意很是模糊,但自从四姐妹包下了每月三次的使用权后,规矩变得非常明确了:未能过得了四人的贴身丫鬟这一关,谁都不能上楼。 四个丫鬟的关口好过吗?看看上了楼的人数就知道了。每月能够过关登上第三层楼的文人士子不到十人!也就说,每次不超过三个人! 几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她们怎么能把那么多的才俊难住呢? 千万别小看了这几个年未及笄的女孩儿,她们其实并不逊色于一般的文人士子,因为她们都是从小就花了大力气培养出来的。 不知从何时起,就有这么一些专门的人家,专门从事一样特别的事情。他们把普通人家的女孩买来,挑选其中聪明伶俐的,参照士子的标准,又结合女性特点,外练说话、走路、穿衣、妆扮,内修读书写字和琴棋书画等诸般雅事儿,另有女工、管账等各种技能。这样花上三五年工夫,培养好了,寻到合适的大户人家,主顾满意了,谈定价钱,一手交钱,一手交人,跟买卖货物相仿,主人往往获利甚厚。这些女孩儿多数被买来陪伴深闺里的太太小姐,因口齿伶俐,处处乖巧,颇讨人喜欢。 现在拦在二楼通往三楼的楼梯口的就是这样四个小丫头。她们都是四大美女的贴身丫鬟,自然深得主人信任,也知道主人心意。按照分工,她们分别对求见者进行家世、才貌等方面的考核,过关者方可放行登楼。 主持考核的是老大曾璧儿的丫鬟灵儿。名如其人,这是一个古怪精灵的小丫头,看似稳重,实则头脑活络,常常生出特异的念头来,与她的主人相得益彰。 初始时,考核先从家世、长相开始。一般先询问来者的姓名住址,家族渊源,对来历不明、家世不显者一概拒之。抑或容貌不端、身有残疾者,也进不了下一关。此关通过后,再与其它丫鬟答对,一般考察琴棋书画与文才急智。几个小丫头轮番上阵,有主人准备的现成题目,也有她们自己才华的展现。这样获得一致通过后,方由一个丫鬟领路,正式登上第三层楼。上楼能干什么呢?与四大美女面对面喝喝茶、抚抚琴、吟诗作对而已。 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些活动,众多的士子们,尤其是青年士子却是趋之若鹜。人人皆以能登上三楼为最大荣幸,那些登楼下来者,往往名气陡增,身价大涨,成为众多读书人羡慕的对象。到了后来,每至四大美女登楼之日,得月楼前车马云集,人流如梭,景况胜于年节之时。 话说绍兴城南有一姓寿的小户人家,家中生有三个儿子,老大老二老实巴交,不通文墨,唯有老三寿惠齐自小聪敏好学,“未学而自求书具”。他的父母看在眼中,乐在心里,拼尽全力供其读书。这小惠齐也争气,入了私塾,把先生教授的东西背得滚瓜烂熟,张口即来,邻里都称他为神童。可惜的是,在他十岁那年,一次随父亲外出做客,路上遇到了一只疯狗。他被疯狗追赶,摔进了一条水沟,左腿折断了。好了以后,左腿就此落下残疾,走路有些高低,一跛一拐的。但这没有过多影响他读书的决心,十七岁中秀才,二十岁不到,寿惠齐已经是绍兴府青年才子中的佼佼者了。 这次,四大美女在得月楼以贤会才,寿惠齐起初并不想来,后来经不住几个士子好友的撺掇,也就跟着来了。在一众年轻人的簇拥下,他努力走好每一步,来到了酒楼的第二层。众人都以为,凭寿惠齐的才貌,登上三楼那是十拿九稳的事。不料,事情的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问过姓名、家世,几个小丫头眼睛一亮。闻寿惠齐之名久矣,今日得见本人,看他眉清目秀的,她们心里其实已经通过了。照例地出了两副对联,指物作了一首诗,寿惠齐轻松应对,才华毕露,令在场众人暗暗点头。就在大家以为他马上可以登楼时,主持考核的灵儿姑娘说话了: “寿公子,烦请你走几步路。” 寿惠齐霎时脸色涨红了。左腿的残疾一直以来就是他心底最大的痛,他拼命苦读,为的就是可以暂时忘掉这点,用别人的称道来掩盖腿脚的不足。现在灵儿姑娘要他当众走路,显然是之前注意到了他腿上的问题。 “你,怎能如此……” 寿惠齐面对着一道道好像别有意味的目光,气得说不出话来。 “寿公子,您别生气,小婢并无他意。四位小姐交代下来,容貌不端、身有残疾者恕不接待,婢子只是尽本分而已,并非有意为难公子。” 灵儿姑娘连忙一个福礼,柔声说道。旁边的几个小丫头这才想起主人有过此吩咐,也连忙说是。 “不就是走几步吗?寿兄,你就走几步嘛!” 人群里有人说道,其他人也随声附和起来。寿惠齐没办法,咬了咬牙,迈开步子开始走起来。也许是越紧张就越容易出错,平常走路看不出明显的毛病,现在一走,高低脚一下子就显露无遗了。 “呵呵……”有人忍不住笑出来了。 还没等灵儿姑娘说话,寿惠齐煞白着脸,已经连走带跑地奔下了二楼。后面只留下一阵笑声,听得他有如万针扎心一般。 “寿公子,寿公子……” 灵儿姑娘呼之不及,走过去一看,寿惠齐早已出了酒楼,看不见人影了。 楼里众人议论纷纷,都为寿惠齐感到惋惜。 “其实我想告诉他,这点小毛病不碍事的,可以上三楼了。”灵儿姑娘也遗憾地说。她叮嘱与他同来的士子,看到寿公子务必转告一声。 这件事情看似结束了,考核、登楼继续进行。人们以为寿惠齐得到消息后,会来登楼与四大美女一会。不料之后很久,竟然没听到想象中的美谈,反而得到寿惠齐失踪不见的传闻。传闻说,那天寿惠齐出了得月楼后,就再也没人见到过他了。问他家里人,他们也只是摇头,不愿多说。 人们等啊等啊,一旬过去了,寿惠齐没来得月楼;两旬过去了,还是不见寿惠齐的人影……与他交好的几个士子慌了,发动众人寻找,始终没看到他。有士子想到衙门报人员失踪,但衙门里说,这种事情要家里人报案才行。去跟他的父母说,他们只是紧皱眉头,不肯去衙门。于是,有人猜测,寿惠齐定是躲在家里不愿出来了。因为对于一个身有残疾的人来说,心里肯定极为敏感,那天的情况在他认为必是奇耻大辱了。 就在众人猜想的时候,寿惠齐以一种非正常方式出现了——他竟然投塘自尽了!好在被人发现得早,及时救了上来,他的肚子已经喝得鼓鼓的。在父母撕心裂肺的痛哭声中,寿惠齐总算被抢救过来了。他醒过来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们何苦要救我上来呢?救了一次,还救得了下次么?”闻者无不垂泪。 消息传到四大美女的耳中已经是第二日了。四人碰面一商量,齐齐乘上马车来到寿惠齐的家里。老大曾璧儿当面向他表示歉意,称自己管教丫鬟不严,导致出现这样的情况。本来躺在床上避而不见的寿惠齐连忙下来,扶起哀切切跪在地上的灵儿。 后来,四大美女向他承诺:寿惠齐正式成为得月楼第三层楼的常客,可以不经考核直接上楼。这样,算是对之前慢待他的一种补偿。面对四大美女诚挚的眼神,还有灵儿姑娘我见犹怜的泪眼,寿惠齐最终答应了。 看着四辆马车离开,他站在门口久久不动,脸上露出了涩涩的笑容。 此事后来经好事者渲染,变成了“四大美女看望寿惠齐,寿公子因祸得福受青睐”,一时传为美谈,四大美女的名声又上了一层。于是,想要登上第三层楼的人更多了。 此后,考核的方式也相应作了改变,首重才华,次看家世、长相。宣布这个消息的灵儿姑娘说,有才华特别出众者,即使是贫者,四位小姐也愿与之叙谈,结为文友。甚至还可出资推荐到书院进修,参加科举,谋得一个晋身之机。 这番话一经有人传出,整个绍兴府的读书人都动心了。要知道这四个女孩本身的能耐其实有限,可她们背后的四个家族,那都是绍兴府最有实力的家族,曾、夏、王、吴四家,谁都不敢轻视,现在四家联合起来了,还有谁敢于质疑他们的实力? 四大美女已经成为了四大家族的风向标了! (美女的故事总是令人遐想啊!后面会怎么样呢?请接着往下读……)###第55章 佳客来(一) “伯母,哦,姨母,四大家族怎么会让自己的女儿去抛头露面呢,难道不怕对她们自身的清誉有损?” 听到这里,少主人忍不住插话了,我看他已经憋了很久了。 “有损?嘿嘿,一个女儿的清誉算什么?只要对家族有利,牺牲一个女儿的清白名声又能怎么样?” 柳夫人似乎还在记恨什么,说到这里,已是牙根紧咬,目闪泪光了。 “孩子,你们别急,听我慢慢往下说。” ######################################################################## 一旬一会还在继续,话题也越来越多,场面也越来越热闹了。 某日,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登上了二楼,不顾店小二的呵斥,来到四个小丫头面前,说要对题登楼。 老三的丫鬟慧儿掩着鼻子,故意挑了一道最难的对联考他,不料被他轻松应对了,且对得平仄工整,无懈可击。再对了一联,还是这样。慧儿慌了,连忙请出灵儿来最后把关。灵儿接受了上次寿惠齐的教训,倒是没有歧视来人。在命题作诗之后,见来人文才出众,不再阻拦,亲自延请此人上楼,当然顺便让人帮他做了仪容清洁。 那人上楼后,据说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举动,只是喝了一杯茶,远远地为四人各算了一卦,就大摇大摆地下楼扬长而去了。后来有人问四大美女是否确有其事,她们都不置可否,对算命一事更是讳莫如深。 又一日,从江苏来的一个客商自恃家财万贯,且在地方小有才名,于是大咧咧地要求登楼。不料答对下来,文才平平,未能获得小丫头的首肯。那客商二话不说,掏出一个包袱,从里面一个一个拿出白灿灿的银子,足有百两之多。他说,就用这百两白银买个方便,能上楼与美女们喝一杯茶就行了。 几个小丫头自然不会放行,那客商于是放下银子,就要往上面硬闯。这时,不知从哪里走出来两个大汉,一人抓一只手,竟然直接把客商从二楼窗户里扔了出去!好在外面有东西阻隔,没把那客商摔死,但也落下一身伤。客商不服,使钱到衙门去告,结果反而挨了一顿板子,打得皮开肉绽。他的厄运还没到此结束。之后,原本与他做生意的本地客商都来对他言明,以后再也不会与他做任何生意了。至此,那江苏客商这才明白,自己踢到大石头上了,四大美女绝非表面看上去那样的柔柔弱弱。没办法,他只好灰溜溜地卷铺盖回老家,以后再也没有踏足绍兴府半步。 此事之后,原先一些蠢蠢欲动的人都安生了,得月楼四周一片安宁祥和。 这已经是今年的最后一次登楼机会了。 这次之后,各家都要准备过年事务,四大美女也要各自在家休息,以备正月十五的新年登楼典礼。家里已经跟酒楼主人谈定了,元宵节的活动一定要隆重热烈,把绍兴府有头有脸的人都请来,共赏花灯,让他们“与美女同乐”。 “大姐,你给大家抚琴一曲吧,我都要睡着了!” 这是得月楼三楼中间的最大一间。雕花的门窗,红木的家具,壁上的字画,案上的上等笔墨纸砚,精致的紫砂茶具,飘着缕缕香烟的宣德炉,无不显示着室内的奢华。娇小怕冷的老四“赛飞燕”吴钰慵懒地半卧在床榻上。她身穿一件黑色裘皮大氅,脖子上一条白色狐狸围巾,衬得白皙的皮肤更加白了。屋外已是寒风呼啸,屋里置了两个火盆,炭火红通通燃着,把室内烤得热烘烘的,她却还觉得冷。 “要不你抚琴我跳舞,总比这躺着没事干强。” 擅长舞蹈的她换了一侧身体,吴钰看着正在瞧着外面景致的老大“赛西施”曾璧儿。曾璧儿身材高挑,穿着一套得体的水红棉裙,外面是黑色对襟马甲,纤腰可握而胸前挺起,身材凹凸有致。她的琴技在四姐妹里最佳,纤手一抚,天籁之音就会绵绵而出,引人直上九霄。 “你现在的样子还能跳舞吗?真要跳起来,人家还以为是一头狗熊在屋里转圈哩!” 老三“赛玉环”王琦真调笑道。她是典型的丹凤眼配瓜子脸,顾盼有神;秀发乌黑,高高笼起,横插一柄珠钗。她的身材较为丰满,衣裙也素雅,月白马甲,灰色长裙。她擅长于书画,且速度极快,落笔不喜停留,往往一气呵成,颇得唐人意韵。 “三姐你坏死了,老是取笑人家!二姐,你快管管她嘛!” 吴钰故意撒娇道,又看着一旁静静坐着,正在小桌案打谱的另一个女子。这个女子给人的最大感觉就是一个“静”字。你看她,外貌并不是那种一眼惊艳的,属于那种越看越有味类型。白白净净,秀秀气气,眉眼里透着一股恬淡的意味。衣着也是一身浅白,滚边绣花领袖,朴素中又有些许绮丽,一如她的为人。 “四妹,你就别打搅她了!” 老大曾璧儿转过身来说道,眼神明亮,眉目含情,眼角微微上翘,是一双桃花眼。她走到一架古琴旁坐下,深深吸了一口香炉里飘出的幽香,轻抬玉臂,再往下一压,“叮叮咚咚”的琴声便从她手下流泻出来了。刹那间,室内四人仿佛置身于春暖花开的郊外,鸟儿在鸣唱,小溪在流淌,孩子们在草地上奔跑,万物焕发出勃勃生机。 “启禀小姐,有佳客到了,是两位!” 一个黄莺般的嗓音飘进了琴声里,琴声戛然而止了,连躺着的吴钰都支起了腰,看着走进来的灵儿。 “佳客?今天居然有佳客来了!” 王琦真也是精神一振,有些惊讶地说道。只有正在打谱的老二夏婉婷不为所动,依旧捻子,看谱,再捻子。 难怪她们会感到奇怪,这是她们与丫鬟们的约定,只有那些才貌特别突出的人物才能被称作“佳客”。这样的才俊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上次那位已是两个月之前了。而在这寒意逼人的隆冬时节,又是在今年的最后一次登楼时,竟然有两位佳客来了。 “快快请进!” 曾璧儿拍了一下水红长裙,理了理鬓旁的一缕青丝,对站在门口的灵儿说。王琦真和吴钰也都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妆容,各自站好。夏婉婷还在专心摆弄棋子。 不久,两个二十岁上下的青年男子出现在门口,略一凝视,他们走了进来。 “四位小姐,小生林正海这厢有礼了!” “小生王少勋有礼了!” 二人拱手施礼,目不斜视,自然稳重。他们都是一身棉长袍,头上一顶皮帽。看到屋内的火盆,他们摘下皮帽,递给一旁的灵儿。帽子一去,面目清楚地呈现在三个美女眼前。方正脸庞,粗眉朗目,挺鼻阔口,有一些相同,又各有特点。林正海书卷味很浓,王少勋于文气中有几许英气。 三个女孩都福了一福,算是回礼。这时夏婉婷才反应过来,慌忙站起来行礼,衣袖一带,把一颗白棋子带落在地上。她刚要蹲下去捡,一个人先于她把棋子捡起来了,轻轻地放在桌案上。她连忙退后一步,脸上飞出几片红云: “多谢公子!” “夏小姐不必客气。听说夏小姐棋艺精湛,小生是否有机会向夏小姐讨教一二?” 林正海看着眼前这个温婉可人的女孩,眼神一亮,忙又垂下眼帘,彬彬有礼地问道。 “公子既是同好之人,有何不可?” 夏婉婷恢复了神色,落落大方地回答,然后率先拿起桌案上的棋子,一一放回棋盒。他们二人各自坐下,在棋盘上开始布子。灵儿为林正海端来热茶,放在了他身边的茶几上。老三王琦真也来一旁观战。 王少勋在另一边的椅子上坐下,与曾璧儿和吴钰攀谈起来。 “林公子好棋!” 刚说了几句客套话,那边的王琦真就叫了起来,声音虽不大,却吸引了这边的三人。于是三人起身,也加入了观战的行列。王少勋仿佛知道林正海的棋艺不凡,脸上含着笑,好整以暇的样子。 棋盘上的战局果如他的脸色,很快就朝对林正海有利的方面发展。尽管夏婉婷抵死反扑,但她的空间越来越窄了,最后收官算子,以二目半之差败北。 夏婉婷的眼神发亮,斗志被激发起来了,她主动摆子要求再战。其他几个女孩也觉得惊奇不已。要知道老二的棋艺不但在她们几人中最高,在整个绍兴府也是罕逢对手,这次竟以如此大的差距败北了。上次输给那个浸淫棋道数十年的老先生,也仅是一目半而已。 喝了几口茶,重新调整一番,二人换子再战。一场无形的“战争”很快在众人面前展开。或落子如飞,或凝思良久,紧张的棋局把观战者的心都牢牢抓住了。 过程再长,也有棋终收官的时候。一块块摆子计算,结果不久出来了,众女的眼睛又是一亮:夏婉婷仍以一目半败北! “公子好棋艺!” 一旁的王琦真赞道,笑脸潮红,不知是因为激动,还是火盆太热。 再看夏婉婷,晶莹的瑶鼻上已经沁出了细密的小汗珠,脸色也是红通通的。“再来!”她咬了咬小巧而丰满的下唇,不服输的劲头被彻底激发出来了。 “噼啪”、“噼啪”,棋子又开始在棋盘上落下。 这次夏婉婷不再急于进攻了,她采用步步为营的守势,一边巩固自己的阵地,一边乘机占领对手的空间。棋局进入了残酷的拉锯战,观棋者都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心里暗暗计算落子的最佳位置。王少勋脸上的笑容也不见了,他抿着嘴巴,眉头微锁,眼里神光闪闪,好像也在为林正海担心。 最后算子了! 夏婉婷青葱一般的手指好看地在棋盘上翻飞着,拿掉,补缺,气氛有几分紧张。旁边的灵儿也伸着脖子朝里面看,似乎也很着急。 结果有点出人意料:二人的第三局竟然打成了难得一见的和局! “林公子,小女子服输了!” 夏婉婷长舒一口气,站起身来福了一礼,脸上红晕更浓了。 “夏小姐过谦了!你的棋艺精湛,小生只是侥幸而已。” 林正海拱手还礼,依然文质彬彬的样子,完全没有了棋盘上果敢杀伐纵横驰骋的英雄气概。 “二妹在两位公子面前献丑了!”曾璧儿微笑着说道,“这位王公子也定然棋艺不凡了。如若我们姐妹再来班门弄斧,只怕要贻笑大方了!不过,小女子四姐妹最喜以文会友,不知二位公子愿意赐教否?”她好像也被激起了争胜之心。 其他女孩也看着二人,眼神暴露了内心的想法。许久未曾遭受挫败,她们有些骄傲的心性是不愿意就此罢休的。 “愿听各位小姐安排。” 王少勋微微一笑,拱手一礼。 “好,那小女子四姐妹向两位公子讨教一下对联。”曾璧儿信心满满地说,“就以这个得月楼为题,我们姐妹出上联,请公子赐下联。” 两位青年才俊点头说知道了。 “那我先来!”刚刚坐下的老四吴钰率先站起来,“两位公子,小女子先来献丑了!我的文才不及其他几位姐姐,先简单点吧。我的上联是:小小得月楼,楼顶明月,请公子赐教!” “巍巍听风阁,阁吞清风。” 略一沉吟,林正海看着外面的一个店铺旗帜,马上对出了下联。吴钰转了几下眼珠,连称“对得好”,福礼致谢。 这时,衣裙素雅的老三王琦真站了起来: “四妹抛砖引玉了,接下来就让小女子来向两位公子讨教吧。我的上联是:得月楼,得日,得月,得四时日月。” “得月楼,得日,得月,得四时日月。”王少勋轻轻念着,不禁赞道,“好联!此联有分有合,且意韵立足酒楼又深于酒楼。容我慢慢想来……”他在室内踱着步,皱起眉头思索着。走近了窗户,他看到了外面的一家店铺,眼神一闪: “有了,我就以此作答吧。请小姐听我的下联:品石轩,品山,品石,品五湖山石。小姐以为如何?” “对得好!小女子佩服,公子高才!” 王琦真轻轻击掌称道,然后福礼退下。 “两位公子的确高才,小女子佩服之至!”夏婉婷慢慢恢复了平静,心高气傲的她今天输得服气,又有些不服气。她轻挪莲步走上几步,对着二人先福了一福,然后看着林正海说道:“林公子,我们姐妹久处这得月楼,悟出一句上联来,一直苦于对不出下联,今天如此良机,正好向两位公子请教。我们的这句上联是:得月楼,楼得月,月得楼,楼兮月兮?” “好联!借楼名,用顶真,于回环往复中引人发悠古之思,的确是难得一见的好联!” 这回轮到林正海击节称赞了,他细细品味着上联,凝神沉思起来。看来,这副对联也把他难住了。 王少勋也在思索下联,慢慢踱步。几个美丽的女孩子都看着他们,没有说话,生怕打搅了他们的思考。屋里一下子陷入了宁静,只有火盆里的木炭燃烧发出的轻微“哔剥”声。 林正海迈着方步,背着双手,目光看在虚无处。他忽然开口对王少勋说道: “少勋兄,你还记得上回踏青郊外、回程避雨一事么?那次你我到郊外踏青,回来的路上骤逢急雨,在一个路边亭子里避雨。雨止之后一看,此亭就名‘遇雨亭’,乃前朝名士所题。今天小生就以此试对下联,请四位小姐品鉴。‘遇雨亭,亭遇雨,雨遇亭,亭矣雨矣!’四位小姐以为如何?” 静默,还是静默。四张激动的小脸上都是品味的神色。 “林公子高才,果然不愧为‘佳客’!” 就在这时,一边击掌称赞,从外面走进一个中年男子来…… (佳客来,佳客来!周六了,请各位再支持一下吧!)###第56章 佳客来(二) 静默,我们也是静默。只有花厅四角的粗大蜡烛在尽情燃烧,有些昏黄的烛光投射出几个高低不平的影子。 “姨母,我的父亲和母亲就是这样相识的?” 少主人打破了沉寂,脸上显出了几丝激动神色。第一次听到有关自己父母的往事,他的心情可想而知了。 “是,这是你父母的初次相见。”柳夫人的脸色在烛光下忽明忽暗,看不真切,“谁知道人生会如此奇妙呢?一念之差竟致终生悔恨,要是可以重新来过,我宁可,我宁可没有见过他。”她喃喃地说着,像对厅中的几个人说,又像对自己说。 听了她的话,少主人和小蝶姑娘没有什么反应,站在一旁的柳大管事却是浑身一颤,眼里闪出几点星光。 “娘……”小蝶姑娘刚要站起开口说话。 “蝶儿,你不用问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柳夫人出言打断了她,“孩子,很多话我早就想告诉你了,可就是下不了决心。今天我不会隐瞒了,你想知道的我都会告诉你。以前不是娘自私,实在是有许多难处,听了我接下来说的,你就会明白了。” 小蝶姑娘坐回原处,看着自己的母亲,不再说话。 “该从哪里说起呢?” 柳夫人又自言自语起来…… ######################################################################## 这年的最后一次登楼,让绍兴府四大美女有了一年来最大的收获。 两位青年佳客已经随曾府的二老爷到隔壁房间详谈去了,房里只剩下四个兴奋不已的女孩儿。 “大姐大姐,你说这两位公子有怎样的家世呢?”娇小的吴钰脱掉了外面的黑色裘皮大氅,露出了得体的浅绿衣裙,脖子上的白色狐狸围巾也抓在了手里,“我问过灵儿了,她说两位公子并未说出家世渊源,只报了姓名。” “是啊,他们从何而来,师从何人,为何如此才华横溢?我真想快点知道啊!” 老三王琦真也是满脸期待。 “你们两个发春梦啦?看看,眉目含春,不得了啦!”老大曾璧儿故意打趣她们,“急也没用,等二叔问清了才知道,你们那时候再做梦吧!” “大姐你真坏!” 两个女孩叫着,扑上去想要挠她的腋下,曾璧儿吓得赶紧躲开。三个女孩闹在了一起。 老二夏婉婷似乎不为所动,还沉浸在之前的思维里。 “他的棋风并无定规,随机应变,见缝插针,嗯,他就是这样下棋的。看来,我也不能局限于前人的棋谱了,多像他那样变通才能立于不败……他真是一个有趣的人,棋盘上那般凌厉,为人却又谦恭,正眼都不敢看我一下。这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 “二姐,你想什么呢?哟,哟,大姐你看二姐,粉面含春,桃花上额头了!二姐才是做春梦哩!” 吴钰追赶得累了,跑到夏婉婷身边,喘息着调笑她,把后者吓了一跳。老大和老三也过来盯着夏婉婷的脸上看,羞得她把脸一扭,也来抓吴钰。吴钰小巧的身子一转,躲过了,反过来伸手来挠她。毕竟还是十几岁的花季女孩儿,爱玩闹的心性没有消失,四个人很快拥成了一团,嘻哈声不绝,屋子里变得暖烘烘的,满室春光无限明媚。 “咳,咳,任意嬉闹,成何体统!” 两声威严的咳嗽打断了四个女孩的玩闹,看到走进来的中年人,她们急忙罢手,各自整理有些零乱的妆容。 中年人看到她们摆弄得差不多了,在一张红木椅子上坐下,喝着香茗。 “二叔,那两位公子走了?” 曾璧儿笑着走上前去,看着中年人。其他女孩闻言,也都看着他。中年人好像很享受被她们看着的感觉,只是喝着茶,嘴角挂着一丝笑意,并不立刻答话。 “曾二老爷,您倒是说话呀!” 心急的吴钰不干了,嗲着嗓子轻声叫起来,声音又软又糯,仿佛带着磁性,直钻人的四肢百骸,听得坐在那里的中年人浑身起鸡皮疙瘩。他最怕的就是吴钰的这一招了。 “咳,咳,”叫二老爷的中年人吃不消了,他忙用咳嗽遮掩自己的尴尬,连忙把脸一正,“哎哟我的钰儿大小姐,你就别用这样的声音说话了,我这条老命还想多活几年哩!好,好,你别急,我说、我说。” “那两位公子的家世你们姐妹肯定想不到!”尽管已经“投降”了,但中年人还是习惯性地卖起了关子,“呵呵,钰儿你别瞪着我,这次你们着实遇到不一般的人物了。那位王少勋公子的父亲原为国子监博士,现任浙江省布政司理问,乃是从六品的朝廷命官。林正海公子就更不得了,他的父亲原来也是京官,任大理寺少卿,实打实的正四品,比我们绍兴府的知府大人还高一级。现在林公子的父亲也来咱们浙江任职了,你们猜是什么官职?学政大人啊,掌管全省的教育,官阶品位与总督、巡抚相同,都是朝廷二品大员!” “啊……” 饶是几大美女见多识广,听到他的话,都捂着小巧的嘴巴,呆住了!在极少走出绍兴府的她们眼里,知府大人已经是很大的官儿了,没想到今天来的两位公子的父亲都是朝廷命官,而且一个还是如此显赫,不由她们不大吃一惊了。 “曾二老爷,您没听错吧?” 吴钰期期艾艾地说,还没有从震惊中醒过来。 “我怎么会听错!”曾二老爷有些不悦了,“我还没老到眼昏耳聋的地步哩!你个小丫头,就如此看我不顺眼了?” “没有没有,二老爷您误会了!” 吴钰涨红着笑脸,白净的精致五官一下子像染红了的白绢,别有一种风情。 “呵呵……” 看到她的可爱样子,其他几个女孩都笑了起来,气氛轻松了许多。 “你们先待着,我要赶紧回去一趟,把情况跟家里的几位管事的说说,也许这是我们绍兴四家更上一层楼的好机会。哎哟哟,你们几个小妮子真会享受,只有我这个老头子要在大冷天里东奔西跑。咳,咳,你们就不用送了,别冷着……” 曾二老爷也笑着,起身来边说边往外走,眼神在几个水灵灵的女孩子身上游走了一遍,然后走了出去。几个女孩子连忙把他送出门外。等他下楼了,都不约而同地快速走回室内,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姐姐”“妹妹……” 她们又抱在了一起,脸上通红,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久久不肯分开…… 绍兴府的新年正式拉开了热闹的帷幕。 勤劳的绍兴人一到农历十二月,就忙着准备过年了:买酒、春糕、裹粽、掸尘、杀鸡宰鹅、买鱼买肉,准备新年穿戴的衣着鞋帽,购置馈赠亲友的礼物等等。 腊月二十三晚上,家家户户都要送灶神上天,供奉一种富有粘性的糖,借此粘住灶神的牙齿,使他没法向玉皇大帝陈说人们的过失。 送灶神之后,除夕之前,每户人家总要选择一个祝福的吉日,这是每家一年之中最为隆重的大祭典。所祭的神像有“南朝圣宗”四字,绍兴人叫祝福菩萨、大菩萨,据说是宋代的皇帝。南宋灭亡后,遗臣们慑于元朝统治者的淫威,不敢公开设祭大宋君王,因此只好在夜深人静时悄悄地进行。这种带有民族意识的祭记,后来不仅广为流传,而且增添了答谢神明保佑和祈求来年幸福的意义。 照老年人的说法,天上的菩萨,不进不洁之家。因此,祝福之前,必须把厅堂、祭桌、祭器等掸扫、洗刷得干干净净。 “五牲福礼”煮好后,盛放在木制的朱漆大盘里。其摆法都有一定的规矩,如鸡鹅要跪着,头朝福神,表示欢迎;一尾活鲤鱼用红绳穿过其背刺吊在“龙门架”上,用红纸贴住眼睛,是取“鲤鱼跳龙门”之意。祭典若在深夜举行,气氛更为庄严肃穆。男丁按辈份行三跪九叩大礼,妇女和个别忌生肖的男丁都要回避。 祝福后便祭祖(民间称为“请回堂羹饭”)。祭祖后,便用煮福礼的汁汤烧年糕或面吃,名日“散福”,表示神所赐之“福”放给了一家人。过年的习俗,绍兴和外地大同小异。“除夕吃喝,尤已穿着”,这是过年的gao潮。在新年旧岁交替的一个月里,人们就是这么忙碌着的。 绍兴过年最大的特色要数祭祀和社戏了。祭祀在当地也称“祭福”,每逢腊月二十四,家家设食供奉灶神两天。在当地,人们认为灶神除执掌灶火外,还考察人间太平并告知天帝。每年的供奉就是为了“贿赂”灶神,求他在天帝面前多说两句好话,以保佑来年的风调雨顺。 “稽山鉴水社戏热”,绍兴人自古有看社戏的习惯。每逢庙会和大年,社戏成为水乡绍兴最“露脸”的演出。戏台搭在湖中央,戏台前的湖面上挤满了小划船、出畈船、乌蓬船。随着“锵锵”的锣声,船上的男女老少个个伸长了脖子,齐齐往戏台上看。“水乡观戏”成为绍兴人一道必不可少的新年“大餐”。 这一样样的过年活动与四大美女的关系都不大,她们整天待在家里不能随意出去。除了重要的客人来了出来拜个年,奉一杯茶,就是与一大家子人坐在一起吃饭。这饭其实也不好吃,规矩一大堆,束缚得人喘不过气来,还不如与几个要好的姐妹在一起,那样还能有片刻的轻松惬意。 过了正月初十,好动的老四吴钰早早打发人到各家传递消息:明天邀请众姐妹到吴家一聚。 消息经门子告诉贴身丫鬟紫竹,再从紫竹口里转达到夏婉婷耳中时,她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高兴。“哦”了一声,她又托着腮看着桌上的棋子,脑海里闪现的却是一个文质彬彬的身影。 他也在家里过年吗?他还会记得我这个手下败将吗?他的年纪也不大,怎么就能把围棋下得那么出神入化呢?他师从何人?…… 一个个的“他、他、他”充塞着夏婉婷的大脑,眼前的棋子好像变成了一张张含笑的脸,这脸的主人都是同一个人……“哗啦”一下,她把几颗棋子扫落在地上,把一旁的丫鬟紫竹吓了一跳: “小姐你怎么了?” 紫竹忙弯腰捡起棋子,重新放进棋盒。 “哦,没,没什么。” 夏婉婷定了定神,用手里的棋谱遮住有些红晕的脸,转头看着窗外。窗外一片灰暗,有点点白色从空中飘落。 “下雪了!”紫竹叫着,跑出门去用手接着雪花,满脸兴奋,“小姐,你也来啊,真好玩!” 夏婉婷无力地摇摇头:“你玩吧,我没心情。” 正当夏婉婷在闺房里胡思乱想的时候,顶着漫天风雪,她家的大门口来了一辆马车。高大健壮的黑马,黑漆的崭新车子,威武的车夫,无不显示着来者的身份非同一般。 “请问这是夏把总的府上吗?” 车夫问着迎上来的门子,裹在毛皮帽子里的嘴巴呼出团团白气。 “正是夏把总府上,请问贵客尊姓大名,小的好进去向老爷夫人禀报。” 门子连忙回答,帮忙稳住了拉车的黑马。 “你就说布政司理问王晖之子王少勋携好友林正海前来拜访夏把总。还请转告一声婉婷小姐,‘故人来访,愿棋一局否?’我们家公子叫你把这句原话告知夏小姐,有劳了!” 车夫爬下车来,向门子行了一礼,一字一句地说道。 “是王公子和林公子来了!两位公子请稍等片刻,小的马上去通报!” 门子匆匆走进大门,向里面跑去。不一会儿,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人风风火火走了出来: “两位公子大驾光临,夏某有失远迎,恕罪恕罪!” 他与车上下来的二人互相行礼,寒暄客套在一起。两位年轻人让车夫送上几样包装好的礼物,中年人客气了一下,就叫跟在后面的小厮收下了。 与此同时,一个小丫头匆匆走进府内的后室。她来到夏婉婷的闺房外,看到正在外面玩雪的紫竹,忙道: “紫竹姐姐,外面来了两位客人,要看门的阿旺叔转告二小姐一句话:‘故人来访,愿棋一局否?’你快去对小姐说吧。” “啊,故人,下棋?”紫竹眼睛一转,顿时明白了。她急忙向房门跑去,边跑边叫: “小姐、小姐,你的佳客来了!” (呵呵,本书从昨天起又在看书网首页潜力榜推荐了。共贺一下,一大章奉上!小姐的佳客来了,猛狗的佳客来了么?请记得收藏和推荐哦!谢谢!)###第57章 女儿心思 “两位公子请用茶!鄙宅简陋,拿不出什么好茶,请公子莫要见怪!” 夏府前厅里,火盆烧得正旺,厅里温度比外面高出了许多,屋内屋外俨然两个不同的世界。 “夏大人您客气了!我看这茶也是明前茶吧?汤汁清亮,茶香馥郁,应该是极品龙井。” 王少勋说着,又品了一口茶水。 “呵呵,王公子好雅兴,一口就能品出茶叶的来源,委实高明!”一脸络腮胡子的夏把总也喝了一口茶,“这些茶叶乃是我的一位杭州同袍所送,一直没想到去喝。我等行伍之人不似你们文人雅士,没有那么多的讲究,有口水解渴就行了,好茶到了我们嘴里也是老牛饮水,白白糟蹋了。” “呵呵……” 宾主都是会心一笑,好像多年的老友一般,双方的距离拉近了很多。 “夏大人,今日在下与好友林正海兄登门,一来拜望一下我们绍兴府有名的猛将夏大人您,二来呢有些私人之请,可能有些唐突,还望大人您不介怀。” “哦,王公子过奖了,也言重了!呵呵,谁不知道我夏国彪生性鲁莽,不喜客套。王公子你也不要开口大人闭口大人了,今日ni我一见如故,我托一个大,唤你们一声贤侄如何?但有事情,便说无妨。” 夏把总呵呵一笑,粗豪性情显露无遗。 “既如此,小侄谨遵敬命。”林正海和王少勋又起身来行礼,“小侄拜见夏叔叔!” “免礼,免礼!” 一个是有意拉拢,一个是曲意逢迎,宾主重新落座叙话之后,关系一下子又亲热了许多。 “小侄适才说到的私事,乃是这位正海兄之事。正海兄工于诗书,暇余最喜围棋一道,浸淫棋道多年,亦曾拜名手为师,可以说少遇对手。年前我与他曾到了一趟得月楼,与夏小姐手谈之后,他是大感畅快,念念不忘。你看,新年还没过几天,他就手痒了,硬要拉我来府上,想与夏小姐下几局棋。他自己又不好意思说,还要我帮他说。呵呵,夏叔叔您不会责怪小侄们孟浪吧?” 听了王少勋的话,林正海有些害羞起来,不敢看夏把总,借机低头喝茶挡住了脸。 “呵呵,正海贤侄真乃妙人也!”夏把总却没有丝毫不悦,掉了一回平素最不喜欢的书袋,“这等雅事,理应鼎力支持才对,我怎么会责怪呢?无妨无妨,我这就让人去请老三出来。小黑,快去请二小姐出来见过两位公子。”他朝站在一旁侍应的一个长得黑黑的小厮叫道。 小厮答应了一声,进去了。 “我家这个老三啊,也是一个棋迷。别人家的女儿精于女红,她却是整天钻在棋谱里,茶饭都不顾。年前她也曾告诉我,说遇到了一个很厉害的棋手,杀得她毫无还手之力。她这些天都在房里摆棋,说要找到破解之法。你看看,法子没找到,这对手就上门来了,定会把她高兴死的!我琢磨着,这跟我们打仗一个理儿,碰上了势均力敌的对手,浑身都会有劲。你们说是不是?” 说到女儿,他像天下所有的父母一样,他眼里流露出了浓浓的亲情。 “夏叔叔您说得对,专心于一道,身心皆会融于其中,痛快恣意很难对外人道,只有自己感受得到。” 林正海说起下棋,脸上已经没了羞意,他侃侃而谈起来,眼里神光闪闪。 “诚哉斯言!”王少勋也赞同他的话,“故此,孔子有‘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之说,道出了此中真谛啊!” “呵呵,你们读书人就是文绉绉。我是个大老粗,书读得不多,比不得你们喽!还是让我家老三陪你们吧,我就不在这里丢人啦!” 就在这时,屏风旁一转,走出一个丽人来,正是精心梳洗了一番的夏婉婷。 “婷儿,快来见过两位贤侄!” 看到女儿出来了,夏把总忙唤道。 夏婉婷一一给自己的父亲和林、王二人行福礼。二人也向她还礼,方才坐下。 “父亲唤女儿出来,有什么吩咐吗?” 夏婉婷看着父亲问道,眼睛依然目不斜视。 “婷儿,这两位公子你原也认识的。今天林公子特意前来寻你对弈,你就代为父好好接待他们吧。我下午还有事,会叫管家帮衬你,你可不要慢待了两位贵客啊!呵呵……” “女儿遵命!” 夏婉婷站起来一矮身,似弱柳迎风,看得林正海都要痴了。 “那好,两位贤侄,夏某有事要办,不能久陪二位了。但有失礼之处,下次一起补回来,今日望乞恕罪、恕罪!” 夏把总站起来抱拳说道,言谈间满是豪气。 “夏叔叔您忙您的,小侄已是叨扰了,您无需如此客气!” 林正海站起来说着,也是拱手施礼。 夏把总看了一眼女儿,带着小厮出去了,厅里只留下林、王二人和夏婉婷带着丫鬟紫竹。 “二位公子请坐。紫竹,你去老爷的书房里准备一下。小女子就与公子在书房对弈。” “是,小姐,奴婢这就去布置。” 不久,几人移步进了夏把总的书房。书房的布置倒也雅致,尽管不太进来,毕竟是正七品的官员,放在地方就是一县之主,夏把总这点风雅还是要附庸一下的。名人字画,线装古书,书房里也是一应俱全。房中地上一个火盆,木炭烧得通通红。 坐定了,不再过多客套,摆子,占位,棋局开始了。对弈双方专注,旁观二人关切,书房里只能听到“噼啪”的落子声。 窗外雪花飘飘,地上已经积了薄薄的一层白色。房屋、树木都静穆着,在灰黑色背景下,一抹抹的红色点缀其间,告诉人们这是一个喜庆的时节。在喜庆的时节,有什么美好的事情不会发生呢? 在绍兴府绿营把总夏国彪的府上,这样美好的事情正在发生之中。 第二次见面,林正海与夏婉婷已没了初始时的羞涩。二人专注下子,偶尔抬起头来对视一眼,微笑是各自最好的回馈,一种异样的情愫在彼此间流转。 王少勋看了一会儿棋,然后踱着步,欣赏起墙上的字画来。 没用沙漏,时间过得不快不慢。紫竹加了两次木炭,续了四五次茶水后。三局棋下完了,结果可想而知,双方都不会在意,在意的只是那种感觉。 “夏小姐留步,小生就此告辞了!” 送到府门,林正海一再回身辞谢,王少勋也连连施礼。约定了有空再来下棋,二人登上马车,很快就消失在漫天的飞雪里。 站在院中,紫竹撑伞遮着头顶,夏婉婷看着马车离去的方向,俏生生的身影站成院里最鲜活的风景。身后的一个窗户里,她没有察觉,一张笑脸早就皱成了一朵大菊花。 第二天,四大美女的新年第一次聚会在老四吴钰家里如期举行。 吴家乃是绍兴府数一数二的富户。从前朝开始,吴家的先辈就走了一条当时大多数人都不会选择的道路——弃文从商。不是说他们家族不去读书识字,他们同样延请名师教导子侄,不过目的不是为了走科举致仕之道,而是能够更好地经商赚钱。数代累积下来,吴家已经成为绍兴府赫赫有名的富裕家族了。族里生意遍布浙江省内外,分号都开到了京城。 作为吴家这一辈的长房,年届六旬的吴德鑫无疑是志得意满的。家中四个儿子个个继承了家族的优良传统,在经商赚钱上没有一个弱手,长袖善舞,把各地的生意打理得井井有条。 “看来,过两年我就可以享享清福了!” 想到一旦脱身生意,每天可以弄弄鸟、浇浇花,吴德鑫的嘴角就弯起了一道弧线,眼前的账本也不那么让他心烦了。 有什么账目还值得他这个吴家的大家长心烦呢?是最不让他省心的小女儿吴钰每月的支出账目。 这个账目由他亲自指定的吴府二管家吴老根主管,帐无巨细,均需详细记载,查看起来一目了然。问题是,记载得越详细,吴德鑫心里的火气就越大。就拿这次来说吧。年前的腊月二十,“二小姐让人上街买胭脂,在城里最好的宏福商号购上等胭脂十二盒,耗银六十两。”五两银子一盒的胭脂,这都贵上天啦!昨天问她为何一次买这么多,她振振有辞地说要送给小姐妹。问她为何不到自家开的商号里买,她居然说自家进的货不好!你说气不气人? 吴德鑫不再翻下去了,干脆把账本合上,揉揉太阳穴,走到窗边往外看。昨天一夜好雪,外面已经铺了厚厚的一层。下雪天是孩童们最快乐的时光,后院里几个孙子孙女正在你追我赶打雪仗,欢快的笑声与前面的热闹呼应着。今天家里来了客人,就是与小女儿号称四大美女的另外三个女孩儿。 “唉,当初答应与其他三家合作,这个决策是对还是错呢?” 想起与另三位家主的约定,吴德鑫心里有些忐忑。做了一辈子生意的他,知道任何一项投资都有风险,而且是利润越大,所担的风险就越大。 “还是去招呼一声吧,否则她们又要说我这个全身铜臭味的老商人不懂风雅了!” 这样想着,吴德鑫走出书房,向前厅走去。 前厅里自有一番热闹景象。 “大姐,二姐,三姐,近一个月不见,想死妹妹了!” 吴钰浑身上下无一不新,无一不贵重,裘皮大衣,貂皮围脖,华贵之中显出几分野趣。她走过去一个一个与其他三个女孩拥抱,快活得像一只小鸟。要不是早把下人打发出去,只留下贴身丫鬟了,下人们肯定会奇怪,一向泼辣果敢的小姐居然有如此憨态可掬的时候。 几个女孩热闹在了一起,各自说着新年里的一些趣事。 说着说着,话题很自然转到了去年年前的那次登楼上,说到了那两位很有来头的年轻公子身上。 “那两位公子还在不在绍兴呢?”吴钰坐在红木椅子上,支起可爱的下巴,满脸都是憧憬,“要是他们能来参加元宵节的赏灯会,那该多好啊!” “四妹,你看上人家了?快跟姐姐说说,你看上哪个了?” 旁边的老三王琦真打趣她,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要死啦三姐,就会调侃我!” 吴钰不依了,跳起来挠痒痒,两个女孩闹在一起。 “各位姐妹,两位公子都在绍兴城里。” 夏婉婷的声音不大,却让玩闹的两人马上停了下来。 “什么?二姐你说林公子和王公子都在城里,你怎么知道的?” 吴钰顾不上挠痒了,跳过来抓住夏婉婷的手,小巧的身子一摇一摇的。其他几人也都看着夏婉婷,看得她脸上现出了红云。 “昨天,两位公子来我家拜访我的父亲,后来还跟我下了三局棋。” 一向不对姐妹们有所隐瞒的夏婉婷如实说道,月白衣裙衬着秀美的面容,一抹红云浮在这白皙里,更增了几分娇艳。 “啊,竟有这等事,二姐你怎么不早说呀!他们到你家就是为了下棋?” 吴钰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她,嘴里嚷嚷着。 “就只下了三局棋,当然是我输了,后来他们就告辞走了。不过,不过……” “不过什么,二姐,你快说呀?” “不过他们说,有空时还会再来找我对弈。” 夏婉婷有些害羞地低下了头。她没有注意到的是,原本站在一旁,笑眯眯的老三王琦真身体一抖,脸上一沉,别过头去看着墙壁上的一幅画。 几个人的目光都放在夏婉婷身上,一贯稳重的大姐曾璧儿也趁机开起了玩笑: “《诗经》有云,‘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二妹,你的君子来了!” 王琦真手上一抖,茶杯掉落在地上,茶水泼洒在厚厚的地毯上,濡湿了一片。 “哎呀……” 她回过神来,连忙跳开,一旁的丫鬟赶紧过来擦拭、收拾。 “三姐,听到两位公子来了,你干吗这么激动啊!你是不是看上那位王公子了?” 吴钰也趁机开起了她的玩笑,笑嘻嘻地说。 “你个小妮子,看我怎么收拾你!” 王琦真装出恼怒的样子,又追了上去。二人绕着其他的人,穿花蝴蝶一般跑起来…… (周一了,也到月底了,本书努力努力再努力!)###第58章 男儿心事 吴德鑫走进客厅的时候,厅里正是一片热火朝天。 四个女孩儿已经没有打闹了。她们坐成一堆,正在兴致勃勃地说着什么,看到吴德鑫进来了,马上又闭口不言,都看着他,眼神怪怪的。看到几个娇艳的女孩子这样看着自己,吴德鑫下意识地上下左右看看自己身上,没发现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 “哈哈,几位贤侄女,老夫有些琐事耽搁了,未能远迎,抱歉抱歉!” 吴德鑫打着哈哈,接受几个小辈的行礼拜见,再在上首坐了。 “钰儿,这里数你最小,你要多学学几位姐姐。” 看到好动的女儿,吴德鑫想起那本账本,一阵头疼,不由得教训起她来。 “爹,女儿都在学啦!”吴钰不卖他的帐,凑到他身边撒起了娇,声音又软又糯,“你看,女儿都学会了!以后你拿一家店铺给我管理,我肯定能赚大钱,不比大哥二哥差!” “好了好了,爹知道了,我的乖女儿长大了,会帮爹了。” 吴德鑫被她腻得没了办法,责备的话也变成了赞扬。中年得女,这个最小的女儿是他四个子女里最宠溺的一个,尽管是二房生的。他不免又想,自己偌大的产业,给她浪费一点又有何妨呢? 看到吴钰的表现,另外三个女孩都笑了起来,一场还没来得及发动的“家教风暴”在笑声里消弭于无形。 又说了一会儿家常闲话,吴德鑫被自己的女儿推出了客厅。他无奈地摇摇头,想起一件事,走进内室寻大夫人吴梅氏去了。 客厅里又成了四个女孩子的天下,她们继续着之前的话题。 “二姐,林公子对你说了什么呀?” “他们会来参加元宵赏灯会吗?说不定?那赶紧让曾二老爷发请柬给他们。” “两个丫头思春啦!还没有?你看,你看脸上……” 女孩子凑在一起永远都有说不完的话题,尤其是这几个一直生活在百般呵护中的,以为生活永远都是风花雪月的女孩子。 与此同时,在绍兴城中的一处大宅里,几位轻裘雍容的中年人也在谈论林王二位公子。 “本官也未想到,林学政之子会来到了我们绍兴府。” 说话的是一个身材有些臃肿的短须人,他脸上堆满了胖乎乎的肥肉,圆而低矮的鼻子,双重下巴,脖子已经看不太出了。他正是这栋大宅的主人,绍兴府通判王佐铨,四大美女中老三王琦真的父亲。 通判在大清朝是正六品的官职,主要职责是在知府之下,掌管一府或一州的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通判有与知府通签文书的权力,在一府或一州也是位高权重的官员。王佐铨这个通判就当得相当的滋润,在士绅富户里很有声望。要说有没有美中不足,那当然有。唯一的不足是与现任知府大人不太对路,知府好多次否决了他的意见。所以,他要壮大自己,与曾、夏、吴三家的联合就是他苦心思虑出的策略。 在官场摸爬滚打了数十年,王佐铨很清楚,一个地方官要想政令畅通,如心之使臂、臂之使手,指挥自如,就不能缺了各道衙门与地方士绅的大力支持。他现在就是要拉拢一些在绍兴府有影响、有势力的官绅,选中的是绿营把总夏国彪、富商曾非凡和吴德鑫。他们暗中组成了四家联盟,约定同进退,共发展。 挂在树上的果实已经描绘好了,现在就要努力去摘取了。 摘取要有一把梯子,“四大美女”就是最好的梯子。当初提出这个主意来的时候,其他三家几乎都持反对意见,还是王佐铨极力游说,各家家主才一狠心,同意了。但都说好,不勉强自家的女儿,决定权在她们自己。各家回去一说,这几个十几岁的女孩子先是犹豫不决。毕竟女子抛头露面在大清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大户人家的女儿更比不得青楼女子,那要遭人唾骂的。后来,把四个女孩子聚在一起,让她们互相熟悉了之后,就再也不愿分开了。整天关在闺房里,现在可以有几个年龄相仿的小姐妹,还有机会到外面去走走、玩玩,不答应才怪呢? 王佐铨很满意自己的设想变成了现实,事情正在一步步朝着自己预想的方向发展。如今在绍兴府,谁不知道曾、夏、王、吴四家的私交很好?另外,由四家暗地里资助的五六个家境贫困的才华横溢的年轻人已经进入书院深造了,将来他们科场扬名、做了官员,还会不向着帮着四家吗? 王佐铨简直要大笑出来了,他为自己的深谋远虑而得意不已。现在,学政大人的儿子也对四大美女产生了兴趣,只要再加上一把火,还愁不能傍上这棵大树?有道是“大树底下好乘凉”,只要学政大人对我青眼有加,还怕你一个小小的绍兴知府? 想象着知府对自己言听计从的样子,王佐铨忍不住了,他“呵呵”笑了出来,引得旁边坐着的夏国彪一头雾水: “王大人,王兄,你,你怎么了?” “没什么,没什么。” 王佐铨忙收拢心神,胖胖的脸上仍然挂着笑意。 “大人,您看我们要不要邀请两位公子参加元宵赏灯会?” 坐在下首的一个清瘦的中年人问道。他白净的脸庞,没有留须,颧骨微凸,显得精明干练。他就是四大美女中年纪最大的曾璧儿的父亲曾非凡。 人如其名,曾非凡在经商一道上颇有一番心机,如今家财丰厚,已经隐隐有了绍兴府首富的势头。本来他与吴德鑫是竞争对手,以前暗地里斗得不亦乐乎,现在却成了合作伙伴。初始时的不适已经被巨大的利润所代替了,他知道,如果自己不选择合作,那以后绍兴府的首富必定不会是自己。他只能看着吴德鑫吃香喝辣的,自己能不能捡到一些残羹冷炙还要看别人的脸色。决不能让这种情况发生!商人的本性使他在第一时间接受了王佐铨的条件——出钱出人,支持这个计划。他不但把自己心爱的独生女儿“贡献”出来了,还承担了日常运作的任务,派二弟负责打理一干事务。 前些天,当他听二弟说起林、王二位公子登上得月楼,并对联、下棋意兴而返时,他也像王佐铨一样,敏锐地感觉到一个天大的机会摆在了面前,如果抓住了……他似乎看到自己已经成为绍兴府首富,走出门去前呼后拥,接受着千万人的敬仰。因此,夏把总使人来说了昨天林公子登门拜访一事后,他再也坐不住了,忙邀众人来到王通判的府里,商讨下一步的计划。至于吴德鑫那里,商量好了告诉他一声就是了,反正两位官儿爷没意见。 “这个嘛,那是当然的。不但要请过来,而且要让绍兴府的所有头面人物都知道二位公子会来!这样一来,人人都知道我们四家与学政大人攀上了关系。” 王佐铨不愧是官场老姜,一眼就看穿了这次机会所能带来的巨大效应。 “好,我以为也应该这样。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得大!” 夏国彪也赞同起来。作为从外地升迁来绍兴任职的武官,夏国彪在绍兴府没什么根基。虽然朝廷规定,军中武将不能与地方有过多交集,但大家都同喝一江水,能不彼此用得上么?只要地方安定,自然少不了守军的功劳,以后朝廷考核起来,也能算是自己的政绩,对升迁自然大有助益。基于这一点,当初答应王通判,应该也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吧? “那就这样,二弟,你回去以后,尽快派人去驿馆送上请柬。哦不,还是你亲自去一趟,你与他们相识,话也好说些。务必要请二位公子答应,元宵节这天一定光临得月楼,我们绍兴士绅都在等着他们。” 曾非凡向坐在身旁的二弟曾非庸嘱咐道,声音让在座的每个人都能听清。 “大哥放心,我立马去办!”曾非庸站起身来,拱手施礼,“各位大人,小弟我就先行一步了,马上去送好请柬,你们慢慢聊。” 几个人互相拱手,曾非庸走了出去。 王佐铨抚着颔下短须,对于曾家兄弟做事的雷厉风行很是满意。几人坐下来又开始商量一些相关细节。 大地一片银装素裹,世上似乎只剩下了白色,其它的颜色暂时都躲避起来了。几只麻雀“叽叽喳喳”地在雪地上蹦跳着,想要寻找雪下的一点点食物。看到一个圆匾,刚钻进缝隙去觅食,不料圆匾一盖,有两只被罩在了下面,拼命挣扎也无济于事,吓得其它几只扑腾着翅膀急急飞远了,撒下一路惊恐的“叽喳”声。“哦——”几个孩童从隐身的地方跑出来,伸手在匾下掏摸,抓住了麻雀,又是一阵开心的欢笑,声音传出老远。 站在驿馆窗前,看着外面的这一幕,林正海没有说话,仿佛也想起了自己的童年。 “正海,你怎么了,想什么呢?” 王少勋走过来问道,手里拿着一卷书。 “没什么,我适才看到几个孩童在雪地里捕鸟,不由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的一些往事。在我们福建老家,很少有这么大的雪,今年我们刚到浙江,竟遇上这等大雪,实是难得。” 林正海感慨地说,眼睛仍然看着窗外。 “呵呵,下雪嘛自有一番景致。不过,我今天重读司马相如的《子虚赋》,似乎有了新的发现,来,你也帮我参详一下。你听这段,‘于是郑女曼姬,被阿锡,揄缟,杂纤罗,垂专利号,襞积褰绉,郁桡溪谷。纷纷排排,扬施戌削,蜚垂。扶舆猗靡,翕呷萃蔡;下靡兰蕙,上指羽盖;错翡翠之威庭,缪绕玉绥。眇眇忽忽,若神仙之仿佛。’他把郑女写得如此风采照人,是否另有所指呢?” “少勋,你呀,就是喜欢读一些杂七杂八的书!还不把四书五经读熟了,八股文章做熟了,看你今年秋试之后如何向王伯伯交代!” “正海你别说了!想起父亲给我的要求,我就头痛!要中前三甲,前三甲岂是那么容易中的么?要不你对学政大人说说,干脆给我个前三甲好了,省得我再去为八股文伤脑筋!” “少勋,噤声!”林正海连忙制止他,看了看四周,不见有其他人,“这等玩笑话只能你我兄弟间说说,千万不可让外人听到!” 王少勋“嘿嘿”一笑:“我知道了,我的林大公子!” 话题一转,王少勋又谈起了司马相如: “正海,你看这个司马相如,着实令我敬佩,他当着众人的面,就敢弹起《凤求凰》,你听听:‘凤兮凤兮归故乡,游遨四海求其凰,有一艳女在此堂,室迩人遐毒我肠,何由交接为鸳鸯。’够直率、大胆和热烈吧?”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爱情故事早在士子间脍炙人口,他说起来倒也津津乐道,颇为羡慕。 “是啊,司马相如弹奏《凤求凰》,卓文君就真的动心了,后来还随他私奔,成就了一段千古佳话。那我呢,昨日上门去,她会怎么想,她是那个卓文君吗?唉,我又不好再去她家里,去得多了,别人会怎么说呢?” 听着他的话,林正海思绪飘忽,心神不属起来…… (凤求凰,云之月求收藏,同理也!)###第59章 元宵灯会 司马相如字长卿,西汉蜀郡人。他在梁孝王刘武的梁园中住了几年,写出了他的名作《子虚赋》。梁王死后,他回到了老家。家中却是一无所有,可谓家徒四壁,如果再待在家里,将无法维持生计了。 他有一个好友叫王吉,在临邛当县令,为了生存,他投奔了这个当县令的好友。王吉非常敬重司马相如,一有空就去看他。当地富豪卓王孙看王县令与司马相如的交情很不一般,便在家大摆宴席,招待县令的贵客,并让县令作陪。席间,司马相如应邀弹了琴,博得了满堂的掌声。 卓王孙家的童仆就有八百多人,由此可见卓家在当地的地位该有多高。卓王孙有个女儿叫卓文君,爱好诗文音乐,司马相如弹琴时,她偷偷的在窗外偷看聆听,她对司马相如很有好感。卓文君的丫鬟看透了小姐的心思,主动为小姐和司马相如牵线搭桥,并约他俩偷偷地见面。经过相处,他俩私自离开了当地,去了司马相如的老家。到家以后,他俩艰难地维持生活。后来实在维持不下去了,卓文君对丈夫说:“我们还是回到临邛去吧,到那里可以找亲朋帮忙,做点小本生意维持生活。”司马相如就与妻子一起回到了临邛,在那里开了个小酒店。 卓文君与司马相如是私奔的,他父亲对女儿非常不满。但看到她的生活那样的艰难,卓王孙给了女儿一百名仆人,一百万钱财,还有一份嫁妆,让他们回到司马相如的老家,置办些田地家产,好好过日子。卓文君得到了父亲的救助,与丈夫司马相如一起,过起了富人的生活,有专人为他们做饭打扫卫生。过了几年,汉武帝封司马相如为中郎将,派他出使西南少数民族进行安抚。 司马相如一去就是好几年,卓文君非常思念丈夫,她给丈夫写了一封数字情书: “一别之后,两地相悬,说是三四月,却谁知五六年,七弦琴无心弹,八行书无可传,九连环从中断,十里长亭望眼穿,百般想千般念,万般无奈把郎怨。”信中巧妙地把数字一到万嵌于其中,表达了哀怨之情。 据说,另外一首包含了数字的词也是卓文君所作: “十二月里有三九天,十一月天渐寒,百无聊赖十依栏,重九登高看孤雁,八月中秋月圆人不全,七夕银河鹊桥断,六月酷暑别人摇扇我心寒,五月端阳把龙舟看,四月桑芋无心去养蚕,三月春风打桃花散,二月风筝断了线,一片痴心梦里到关山,可怜我多情白娘子,偏想无情的小许官,郎啊郎,下一世你为女来我为男。” “郎啊郎,下一世你为女来我为男。” 王少勋轻哼着,兴致勃勃把这些故事、诗词侃侃道来,在这大雪后的绍兴古城里,满目皎然,二者已然相得益彰了。 林正海听在耳中,却又引发了另一番感想。他长吁了一口气,没有说话,怔怔地看着外面。 “正海,你到底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王少勋已经是第二次问他了。看他眉头微锁,就放下手里的书,走过来与他并排站着。多年来一起读书、玩闹,他们已经达成了默契,一个有心事,另一个很快就能感受到。 “是那个夏小姐吧?” 王少勋轻轻说完,与林正海站着,不再说话。 外面孩童的喧闹声更响亮了。 驿馆门前,这时来了一辆高头大马拉的黑漆马车。曾非庸下了车,施施然走进驿馆大门,对守门的驿卒说了几句话,伸手摸出一点碎银塞给对方。那驿卒欢天喜地带着他朝林、王二人住的房间走来。 “林公子,王公子,曾府的二老爷前来拜访两位公子!” 驿卒躬身站在门外叫道,曾非庸跟在后面。 “曾二老爷请进!” 王少勋走到门口,拱手迎接,把曾非庸让进屋里。林正海还站在窗口发呆。 “王公子,林公子,您二位新年吉祥!” 不愧是老练的生意人,曾非庸自有与人打交道的一套,他拱手作揖,向二人恭维道。 林正海这才回过神来,也过来行礼,三人分宾主落座。又说了几句客套话,曾非庸从袖里掏出两张红色的请帖,递给二人: “两位公子,再过几天就是元宵节了,我们绍兴府的一些乡绅将在得月楼举行一次盛大的赏灯会,届时请二位一定光临!” “元宵节?”王少勋接过请柬,有些迟疑地说,“我们元宵节可能要回杭州。这次来绍兴也是瞒着家里,元宵节再不回去,家里恐怕要闹翻天了!” “是这样啊,这可难办了……” 曾非庸有些失望,但又不甘心: “我们绍兴众士绅的确是诚心诚意请二位公子参加赏灯会,还有,绍兴四大美女也会前来捧场。是不是请两位公子再考虑考虑?” “四大美女也会来吗?” 一直没做声的林正海听到这句话,忽然开口问道。 “一定来!”曾非庸听他的语气,看到了希望,忙说,“而且四大美女还会举行猜灯谜登楼活动,凡猜中三个谜语者,均可登楼与四大美女一同赏灯。” “呵呵……” 林正海笑了起来,不知是因为又可以看到那个人了,还是为他们这样安排活动而感到有趣。 “正海,你看怎么样?” 王少勋转头问林正海。他已经明白了老友的心意,所以听听他的意见。 “去,当然要去!第一回来浙江,第一回来文化名邦绍兴,怎能错过如此良机去领略一番古会稽的风采呢?家里我自会解释的。” 林正海坚定地说道。 “好、好,届时我们将恭候二位大驾!”曾非庸高兴地站起身,生怕过一会儿他们会改变主意,“在下先行告辞了,二位留步、留步!” 二人把曾非庸送出门外,回到房里,相视会心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 古城新风,喜庆时候更是生机勃勃,热闹非凡。 白墙黑瓦绿檐,构成了古城的整体基调。红春联红灯笼红布幔,把一个古老的绍兴城装扮得喜气洋洋,飘溢着浓浓的节日气息。南来北往,人流如梭,街道上摩肩接踵,男女老少脸上都是一片喜气。还未入夜,人们已经开始出来过元宵节了。 元宵夜观灯、放灯,绍兴城自古就有这些风俗,在大清的太平盛世里,这种种风俗更是隆重热闹。看家家户户的檐下,都挂着一盏盏各式各样的花灯,大小形状不一。按照习俗,谁家门前人越多,越热闹,就预示着这家将在一年里兴旺吉祥。所以各家都把精心准备的彩灯早早挂出来了,供走过的人观赏、品评。有的还设置一些灯谜,更引得路人驻足,猜得出的猜不出的,笑闹成一团。 平时很少上街的小媳妇大姑娘们也都出来了,羞答答地边走边看着四处的景物。一些油滑的男子看到机会来了,几人挤作一团,直往这些小媳妇大姑娘身边蹭,趁机摸一把,揩上一点便宜油,弄得她们连连躲避,现场引起了一片不大不小的混乱。 得月楼一楼门窗洞开,里面的士子们看着外面的情景,不少人都哈哈笑着,指点着,也是一片热闹景象。笑着的人有的已经上了二楼,三楼不是不能去,就要看他们有没有这个才能了。得月楼早就放出了消息,元宵节晚上绍兴城的大小官绅将齐聚得月楼,四大美女设灯谜与士子同乐,凡猜中三个规定的灯谜者,四大美女将盛情邀请登上三楼,并敬茶一杯,以示对优胜者的奖励。据说,对于特别优异者,美女们还有特别礼物赠送。会是什么特别礼物呢?各方真才子假才子们先猜起了这个哑谜,纷纷往得月楼赶,为的是借机一睹芳颜,也看看这个神秘的礼物到底是什么。 得月楼今天装点得也是独具特色。 黑色古朴的整体楼身,窗棂、栏杆被漆成了朱红色,每层的檐下都挂着六盏大红灯笼,取六六大顺之意。一楼还是摆着桌凳,早已座无虚席,人头攒动了。二楼的布置大异于平常。四角是通明的灯烛,顶上是一盏盏小巧的灯笼,把室内照得没有一处不清楚。原先的桌凳已经撤去,只在中间放了三张大号的八仙桌,呈品字形排开,每张桌旁各摆八把红木高椅。除此之外,再无其它可坐之处。很显然,除了有资格坐下的,其他人都只能站着。 别的地方也没空闲,横竖拉着多条长长的细绳,绳子上挂着一张张花花绿绿的纸条,都是一个个事先写好了的灯谜。猜谜的规则大家都知道,能猜出的就摘下纸条,到负责的店小二那里对谜底。猜对了,小二收起纸条,给你一样小奖品;猜不对,还有人再把纸条挂回去。 二楼的人还不是很多,来的人大都站在外面的走廊上,中间的桌椅旁更是没有一个人,宽敞的大厅里有些空旷。曾家的几个下人守在楼梯口,验看来者的请柬,给重要的来宾引路,还有人负责倒茶招呼,样样都做得有条不紊。一楼里的喧闹与二楼里的安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至于三楼,更是没有多少动静,没人知道四大美女来了没有。很少有人看到美女们是怎样上楼的。一些好事者曾守在一楼,想要一睹四大美女进楼时的艳影,可惜从早晨等到太阳落山也未曾见到。后来一打听,原来酒楼后面另有玄机,当初酒楼在修建时暗中建了一条上下楼的暗道,以备应急之用,一般人不知道在哪里。四大美女就是从那里上下楼的。 就在一楼的士子们正在议论四大美女是否已经登楼的时候,楼外鞭炮“噼里啪啦”响起来了,马蹄得得,几辆马车在楼前停了下来。一阵迎接的客套声之后,一群人大摇大摆地走进楼里,坐着的士子很多站起来拱手问候: “哎呀,这不是吴先生吗?失敬、失敬!” “通判大人您来了!小生给您请安了!” “国彪兄,许久不见了,你还是威风不减啊!” “……” 热闹之后,这群人都上了二楼。陆陆续续地,又有一些绍兴城里的头面人物或乘车或坐轿来了,得月楼里外热闹更甚。 三楼,中间的暖阁里,四大美女有的站有的坐,各具情态。 老大曾璧儿和老四吴钰正站在窗口朝下望,还不时小声议论几句,“嘻嘻”笑着,像看到了什么极开心的事。 老三王琦真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丫鬟慧儿说着话,丰腴的身上穿着一套得体的衣裙,比平常艳丽了许多。她的眼神看着屋中间的炭火,又好像没看,不知她的心里在想些什么。 老二夏婉婷还是在钻研棋艺,一只手捻着一颗白子,久久没有放下。其实她的心思根本不在棋盘上,盘旋在她脑子里的只有一个声音: “今天,他真的会来吗?” (云之月弱弱地问一声:今天,你对本书有话要说么?请到书页发言吧!)###第60章 谜不迷人人自迷 “小姐,小姐,楼下的灯会开始了!” 曾璧儿的丫鬟灵儿兴冲冲地跑进门来叫着,小脸涨得通红,她也被楼下的热闹景象感染了。 “灵儿,林公子和王公子也来了吗?” 大家都望着灵儿,夏婉婷刚要开口,王琦真已经抢先问开了。她只好抿了抿小巧的嘴唇,耸耳听着,眼里流露出一丝复杂的光芒。 “还没呢!”灵儿理了一下飘到脸上的一缕鬓发,憨态可掬的样子,“这两位公子的架子可真大呀,咱们绍兴城里的大小官绅都来了,连知府梅大人都来了,他们却还不来!” “你知道什么哩,这叫架势越大,地位越崇!” 王琦真的丫鬟慧儿顾不得跟自家小姐说话了,卖弄起自己的能耐来。平常在通判府里接触了各色人等,她的见识比之于一般的商人家的丫鬟着实要丰富些。 “慧儿,就你知道!” 灵儿不满了,白了慧儿一眼。她最看不惯慧儿老是仗着自己是官老爷家里的丫鬟,对别的丫鬟指手画脚,自己却懒得动动手跑跑腿。 “当然啦!知道这些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还……” “好了好了,又要争了!灵儿你快下去看着,两位公子来了马上告诉我们。” 看她们又要争执起来了,曾璧儿打断慧儿,催促着灵儿。灵儿的眼睛朝慧儿一瞟,故意耸了一下小巧的鼻子,噔噔噔跑出去了,气得慧儿嘟起了小嘴巴。 屋里的气氛随着这个小插曲变得热闹起来了。 “二姐,你说林公子他们到底会不会来啊?” 吴钰走过来问夏婉婷,后者已经没下棋了,双手托着一杯热茶在品着。 “我怎么会知道……” 夏婉婷说着,看了一眼王琦真,王琦真也正看着她,好看的丹凤眼忽闪忽闪。 “扑哧……” 两人都笑了起来,像寒夜里盛开了两朵并蒂莲,一时满室生香。 得月楼的二楼,绍兴府通判王佐铨正在发表热情洋溢的讲话: “众位士绅,今日乃是元宵佳节,本官特邀知府大人来到这得月楼,与民同乐,共赏花灯,实乃太平盛世之景象也!祈愿新年里我绍兴府民丰库足,百业兴旺,诸般事业更上层楼,大清江山稳固万年,创不世之伟业也!” 他刚说完,吴德鑫带头鼓起掌来,其他士绅也拍着手,气氛很是热烈。 接下来,是高高瘦瘦的绍兴知府梅大人讲话。梅大人看上去文文弱弱的,四十有余,短短的胡须,说话内容也不外乎“官民一心”“河清海晏”“必将大治”之类,讲完了,下面自然是热烈响应,把现场气氛再推上一个gao潮。 随着王佐铨一声“赏灯、猜谜开始!”早就等不及的士子们有的走到细绳子下面去看谜语,有的跟着知府大人走到二楼的檐下,观赏外面街上的花灯。 元宵节赏灯的习俗始于汉朝,隋唐时发展成为盛大的灯市。到宋元时期,京都灯市常常绵延数十里。灯会的时间,汉朝只限于正月十五一夜,唐玄宗延长到三夜,到明朝规定从正月初八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七。唐朝灯会中出现了杂耍技艺,明朝又增加了戏曲表演。灯市所用的彩灯,也演绎出“橘灯”、“绢灯”、“五彩羊皮灯”、“无骨麦秸灯”、“走马灯”、“孔明灯”等多种形式。 “林正海公子、王少勋公子到了!” 一声高叫,把正在指点着楼下各式彩灯的人们的目光吸引到了二楼的登楼口。都是一袭月白棉布长衫,头戴毛皮帽子,林、王二人走上楼来。正在与几名城里的富商说着话的曾府二老爷连忙迎上前去: “哎呀,两位公子大驾光临,我们绍兴府增辉不少啊!请坐、请坐!来呀,上茶!” 二人在上首的椅子上坐下,接过下人端上来的热茶,捂热一下冻得发冷的双手。 曾非庸一边坐下,一边叫人快去知会外面观灯的各位大人物。 不一会儿,一群人走了进来,打头的是知府梅大人。梅知府远远就拱手迎道: “不知二位公子驾到,梅某有失远迎,实在失礼,请二位恕罪!” 林、王二人忙站起来与一众官绅见礼,众人一团和气,经久方罢。 重新落座之后,王少勋赶紧向知府及众人致歉: “我们二人本来想早点赶到,怎奈一路上花灯纷繁,甚是诱人,不知不觉就引得我们驻步停留,直想看遍看够才肯罢休,待到醒悟过来,已然是迟到了,请各位海涵!不过,如果要怪,那只能怪你们绍兴府的花灯太好看,令我们不得不迟到啊!” 他的话音一落,众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因二人迟到带来的一丝不快也消弭于无形。 “公子过奖了,呵呵!” “王公子言语诙谐,真是妙人!” 众人又是一番客气,纷纷称赞起来。在座的都是绍兴城里的头面人物,早就知道了二人的身份,这么好的一个结交机会,自然不会错过。 梅知府和王通判等绍兴府的重要官员陪着二人叙话,话题很自然地说到了今晚的主题,说到了厅里正在进行的猜谜游戏。因为有这些大人物在场,尽管四周猜谜的士子很多,却无一人大声说话,更没人敢喧闹,与外面街头的景象截然不同。 “二位公子可有雅兴猜猜谜吗?” 梅知府向二人发出了邀请,顺势站了起来,其他人也跟着站起来。 “梅大人你先请!” 林正海作出一个请的手势,让梅知府走在了前面。梅知府谦让了一番,与二人并排走向旁边的灯谜。 当灵儿兴冲冲地走进暖阁的时候,四个姐妹也正在玩猜谜的游戏。 游戏首先是老四吴钰提出来的。好动的她不喜欢老是坐着,就提议四个人一起来玩猜谜,得到了大家的响应。 “简单些,先猜字谜吧!”吴钰说道,她歪着脑袋想了想,“我先出一个,三姐你来猜:炭,火炭的炭字,再猜另一个字。”她指着屋中的那盆红红的炭火。 “炭者,焦木也,谜底是樵字,樵夫的樵字!” 王琦真的反应很快,马上说出来答案。 “四妹,你的谜语太简单了!” 老二夏婉婷笑着说。 “简单?三姐,你出一个难的给她猜,难倒她!” 吴钰不服气了,嘟着小嘴巴对王琦真说。 “好,我这就出个难的!”王琦真沉吟了一下,“有了!二姐,你听清了,我也是一个字谜,叫做‘画前画后费心思’,我上回作画时想到的一个谜。” “谜底已经在谜面里了!”夏婉婷“咭”地笑出来,“不就是一个田字嘛!” “不算不算,太简单了!”吴钰连连摇手,“三姐你再出一个,一定要难倒二姐才行!” “不行,现在该我出题了!大姐,你来猜。”夏婉婷说着,面向曾璧儿,“我的谜语跟下棋有关,猜的却是一味中药名。大姐你听清了,谜面是‘满盘棋’,猜一中药名。” “满盘棋,满盘棋。” 听到她的谜语,几个姐妹都猜开了,眼睛不约而同地都瞄向一旁桌案上的棋盘,那里正摆着夏婉婷打过谱的一副残局。 “我猜到了!”曾璧儿眉头一抖,脸有喜色,“满盘棋,不就是无漏子么?谜底是‘无漏子’,二妹,对了吗?” 夏婉婷颔首默认,吴钰拍着小手直叫好。 “四妹,别这么高兴,现在轮到你了!”曾璧儿笑嘻嘻地看着吴钰,脸上现出促狭的神情。 “大姐,简单些哦,小妹难的猜不出来哟!” 吴钰赶紧讨饶,拖着又柔又糯的话音求道。曾璧儿却不买账,抿着嘴想了想,说出了她的谜语: “‘金钩吊银圈,姐妹隔座山。若要来相会,需到天色晚。’猜一个日常用品,四妹,是什么?把答案告诉我。” 吴钰蹙着眉头轻声念叨着,久久说不出答案,就耍起了小无赖: “大姐,你故意要我出丑啊!什么金银,姐妹,相会,谁知道是什么呀!这个我不猜,换一个,换一个!” 正当她说着的时候,灵儿快步走了进来。 “小姐小姐,两位公子来了!” “啊,公子来了!” 众女的注意力马上转移到了她的身上,顾不上向吴钰要答案了。 “快说说他们的情况!”曾璧儿站起来扶着灵儿的肩头说。 灵儿连说带比划,把楼下从王通判开始讲话到二位公子与众人一起猜谜的过程学说了一遍。不愧是专门训练过的丫头,不但讲得清楚明白,而且活灵活现,像众人都在现场一般。当她学着林正海施礼的样子时,众女不由都是“扑哧”一声,掩口失笑起来。 曾璧儿扶着灵儿的肩头,好不容易才收住笑,忙问: “二位公子如今正在猜灯谜吗?” “正是,小姐。” “那你赶快下去,看看他们猜得怎么样。如果二叔有暗示,你就把我们准备好的灯谜拿出来,请二位公子猜上一猜。” “是,小姐,婢子这就下去!” 看着灵儿走出门去,暖阁里反而没了声音了。 “他能猜出我制的谜吗?” 夏婉婷和王琦真不约而同地想道,又相互看了一眼。 “大姐,刚才的谜底是什么?你就告诉我吧!” 吴钰打破了沉默,站起来摇着曾璧儿的手臂撒娇道。 “你这个小冤家,猜不出来就耍赖!喏,你自己摸摸,答案就在你耳朵上。” 曾璧儿被她摇得啼笑皆非,另一只手抓起她的小手去摸她自己的耳朵。 “哈哈,我知道了!”吴钰摸着自己的耳环,恍然大悟,高兴地叫起来,“是耳环,谜底是耳环。” 其他人看着他,脸上都是笑容。如果仔细看,你会发现她们的笑容各不相同。曾璧儿是舒心的、有点得意的笑,夏婉婷和王琦真呢?怎么看都有些勉强,有些魂不附体。她们的心思已经飞出暖阁,飞到二楼的大厅去了。 二楼的大厅里,现在也是一片热闹景象,猜灯谜游戏掀起了一个又一个的gao潮。 先是寿惠齐寿公子一口气猜出三道众士子认为难猜的灯谜,博得了众人的喝彩。人们称赞他不愧是绍兴府数一数二的才子,学识、反应皆称一流。 寿惠齐听着周围人的话,并未表现出多少的得意,仍是低眉顺眼模样,只是嘴角上翘,含着一抹浅笑。他今天的目标不是下面的灯谜,他想要猜的是楼上几位美女亲手制的谜,最好是出自那位小姐之手的。他不为什么奖励,只为能让那位小姐看到他的才华,知道他寿惠齐并非常人。其它的,他一点儿也不会去计较。 “她会在哪方面出谜呢?” 寿惠齐坐在常人没有资格坐的红木椅子上,喝着香茗,悠悠地想。 王少勋公子的表现也很抢眼。 他走到红色纸条的灯谜区(注:二楼的灯谜分易、中、难三档,分别用白、蓝、红三色纸条表示),也不先看上面的字,直接拿下来,瞄上一眼,略一沉思,马上走到对谜底的小伙计处,张口说出答案。小伙计一对,正是谜底,于是说一声“公子高才”,递上一样小奖品,无非是小瓷娃娃、小果盘之类的东西。王少勋却不接过,说先存着,然后又去揭纸条了。如此再三,很快就猜出了三四个谜语。他不想猜了,也坐下来喝茶,正好在寿惠齐的对面。 “王公子好急才!” 寿惠齐早就注意到了王少勋,看他在自己对面坐下,忙起身拱手行礼。王少勋也起身回礼。二人坐定,聊了起来。 “寿公子之名,在下初来绍兴府之时就已听到,如雷贯耳啊!” “王公子客气了!小生这点薄名,何足公子挂齿!众友抬举罢了,实在不值得一哂!” “寿公子年纪轻轻,才华出众,又有如此谦逊胸襟,实在难得,在下佩服!” “……” 客套了一阵,二人熟悉了,觉得甚是投缘,开始改换了称呼。他们的不远处,正站着曾璧儿的丫鬟灵儿。 “寿兄,你今晚来此,怕是意不在此吧?” 王少勋一指厅内的各色灯谜,问道。 “这个……” 寿惠齐被他说中了心事,脸色有些红起来。借着喝茶,他遮掩了一下,慢慢喝着茶水,脑子里快速转动,寻找合适的说辞。 “难道王兄之意就在于此?” 寿惠齐灵机一动,轻轻反问道,笑眯眯地看着王少勋。 “呵呵,我嘛,呵呵……” 王少勋说着,眼睛却是看向了正在观赏红色灯谜的林正海。 跟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寿惠齐心里猛地一跳: “难道他们也是……” (今天,您读了猛狗的故事吗?您希望故事怎样发展下去?请到书评区发言吧!)###第61章 猜谜 灯谜是我们华夏特有的文字游戏,起源可以追溯到春秋时代。那时候群雄崛起,列国纷争,一些游说之士为了劝说君王,往往不把本意说出,而借用别的语言来暗示,使之得到启发。这种古代隐语就是灯谜的雏形,当时也叫“瘦词”。秦汉以后,这种风气更加盛行,西汉曹娥碑后题有“黄娟幼妇,外孙齑臼”,射“绝妙好辞”,即是“隐语”(瘦词)。 把谜语书笺张贴在元宵灯彩上以供人猜射,其起源时间,据《春谜大观序》中说:“旧籍相传,宋仁宗时……上元佳节,金吾放夜,文人学士相与装点风雅,歌颂升平,拈诗成谜,悬灯以招猜者”。 因了谜语,还引出了许多有趣的故事,甚至成为佳话。 相传,宋朝名士吕蒙正,虽然知识渊博,但是早年家境贫寒。有一年过春节,他在自家门前贴了一副对联。上联是:“二三四五”下联是:“六七八九”横批是:“南北”对联一贴出,引来了好多人观看。大家议论纷纷,可谁也说不出其中的奥妙。后来一位秀才路过这里,看了对联后,解出了这个谜底。原来这是一个漏字谜,上联“二三四五”正好“缺一”;下联“六七八九”正好“少十”:横批是“南北”,恰恰“没有东西”。连起来就是谜底:“缺一(衣),少十(食),没有东西。”吕蒙正巧妙地运用对联谜,诉说了自己生活的困苦。 再讲一个故事谜。 从前,有一个人开设了一间铺子做买卖。他为了招揽生意,特意在铺面前制作了一块大招牌。上面写着:月挂半边天,嫦娥伴子眠,酉时天下雨,读书不必言。自打招牌挂出后,买卖兴隆,顾客盈门,这家主人赚了大钱。请大家猜猜这招牌上到底说些什么?原来,招牌上说的是四个字“有好酒卖”!每句诗正好打一字。请看第一句“月挂半边天”,“月”字和半边天合起来,是“有”字。第二句“嫦娥伴子眠”,“嫦娥”是女子,这里取“女”字,再伴“子”相眠,正好合成一个“好”字。第三句“酉时天下雨”,“天下雨”,就有水,三点水加上“酉”,就成了“酒”字。第四句“读书不必言”,“不必言”,也就是“没有言”的意思,“读”字没有“言”,也就剩下一个“卖”字。四字连在一起,正是“有好酒卖”。 民间还流传一则“灯谜”笑话: 有个姓胡财主,绰号“笑面虎”。一年春节将临,胡家门口一前一后来了两个人。前边那人叫李才,衣着整齐华丽,后边那人叫王少,穿得破破烂烂。进门后,李才说要“借银十两”,笑面虎忙取来银两双手奉上。王少想要借点粮,笑面虎就是不肯借。 在回家的路上,王少忽然心生一计。元宵灯节的晚上,王少提着一盏又大又亮的花灯来到笑面虎门前。笑面虎正好出来观灯,看见王少花灯上题了四句诗,他认不全,念不通,就吩咐身后的帐房先生念给他听。帐房先生仔细看了看,高声念道: 头尖身细白如银,论称没有半毫分; 眼睛长到屁股上,光认衣裳不认人。 笑面虎一听,气得面红耳赤,叫道:“好小子,胆敢骂老爷!”王少笑着说:“老爷,你真多心!这四句是个谜,谜底就是‘针’,你想想是不是?”笑面虎干瞪眼,没话可说,转身狼狈地走了。周围的人明知王少是指着和尚骂贼秃,哈哈大笑起来。 几个年轻士子正在说着这个民间笑话。他们手里都拿着几样猜中谜语后的小奖品,一边高兴地说着,一边斜眼看看周围的人,眼里流露出几分得意神色。他们看到了背着手慢慢踱着方步的林正海,似乎有些不解,又隐藏着一分不屑。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个林公子只是踱着步,一次也不揭下纸条去对谜底,如此做派,不是一窍不通,就是故作高深。“一个才华都不显露出来的才子,那还能叫才子么?”他们暗暗想道。 不止这几个士子不理解,所有在大厅里的官绅和士子几乎都不理解。当然,王少勋除外。 看到林正海走过来了,王少勋招手请他过来坐下,低声问: “红色的有几成把握?” “八九成吧。”林正海淡淡地说,喝了一口茶,“有几道设制颇具匠心,我现在还未完全确定。” “呵……”王少勋轻笑着,也低头喝茶,然后抬头看看三楼的楼梯口,“该到出谜的时候了吧?” 三楼上的暖阁里,四个女子齐齐看着刚上来的灵儿,眼里都是惊异神色。 “什么,林公子一个谜也没猜?” “是的。”灵儿肯定地说道,“不止是婢子看到了,紫竹也看到了,小姐可以问她。” “不错,林公子一直只是看,并未揭下谜题去对谜底。婢子,婢子也一直注意林公子。” 灵儿身后的紫竹走上前来,声音有些吞吐。 “我知道了!”夏婉婷脸上现出恍然的神色,“林公子其实都能猜出那些谜语,故此他不去揭题。” “是这样,是这样!”吴钰也明白了的样子,兴奋地说,她看着曾璧儿,“大姐,可以让灵儿拿出我们的谜题了吧?” “我看可以了。”王琦真也赞同她,丹凤眼里一片迷离。 “那好,灵儿,你去对二叔说,只要符合猜中三个以上红色谜语者,皆可猜我们制的谜语。猜对三条者,就可上楼来。” “是,婢子马上去。” 灵儿说完,转身正要走,夏婉婷叫住了她: “灵儿,你把我刚才的话也转告曾二老爷,务必请林公子也猜上一猜。” 灵儿应了一声,走出门去了。 “各位姐姐,你们说谁能猜出最多的谜语来?” 吴钰还是那么兴奋,小脸上红扑扑的,她又把围脖抓在手里玩着。 但没人回答她,其他几人好像一下子变得心事重重起来,各自看着别处,与平时积极响应她的情形迥然不同。吴钰看了看,还想再说,嘴巴张了张,最终没说出来。她一扭头,透过窗棂看着外面的夜空。夜空中,一盏盏火树银花正在盛开,心急的百姓开始燃放起烟花来了。璀璨的各色烟花绽放在漆黑的夜空,像要把夜空妆扮得更加美丽。 其他三个女孩没有心思看烟花,她们的心思全部都放在了二楼。 二楼。 两个曾府的下人各拉着一根细绳走了出来,绳子上也是纸条,紫色,橙色,绿色,蓝色,四色纸条像一面面的彩旗,随着他们的走动飘动着。 曾府的二老爷刚刚说过,之前猜出了三个及以上红色谜语者,方有资格再猜四大美女所制的灯谜。猜出三个者,就可上楼与美女们一聚,喝上一杯她们亲手泡的茶。对于特别优异者,另将奉上特别奖品一份,以示恭贺。 曾二老爷的话音一落,早已知道这个消息的众士子还是不免要议论一番。众人神态一一落在有心人眼里,有的微微颔首,有的默默叹息,各不相同。 挂谜的绳子刚一栓好,有资格的士子赶紧上前去看,其中包含了寿惠齐、王少勋和脸上含笑的林正海。三个人却不忙,各自谦让一番后,方才踱步过去。这九人都是曾二老爷亲自审定的资格,毫无争议之处,其他人只能眼巴巴看着,只恨自己才疏学浅,错失了一亲美人香泽的良机。 城中徐员外的公子徐久琛一下子陷入了苦思之中。 徐久琛公子好不容易猜出了三个红色的灯谜,在一众文友羡慕的目光中雄赳赳地走到四大美女制的谜语前来。虽然心里一惊有了准备,但第一道橙色纸条上的谜语就把他难住了。这道谜的谜面并不陌生,“二月山城未见花”,有点印象,好像是唐人的诗句,可出题的要求是:打五唐诗句一。五唐时的诗歌那么庞杂,谁知道是哪句? 读多了四书五经的徐公子无奈地摇摇头,又拿起旁边的另一张橙色纸条,一看,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噎住:啊,还是“二月山城未见花”?猜谜要求换了:打千家诗目一。嗯,千家诗倒还熟悉,蒙学之时就读背过,“二月山城未见花”,不就是春天来晚了,“晚春”是也! 总算猜出了一个,离三个上楼的目标迈近了一步。徐久琛公子精神一振,摘下纸条,又拿起第三张纸条,眼睛刚落到纸面上,不禁直了——还是“二月山城未见花”!徐公子感到头有些晕,定了定神,才敢看下面的所猜之物。“打词牌名一”,词牌名?又来宋人的东西,头痛啊头痛!这是哪位小姐出的谜题啊,怎么用一个谜面猜三样不同的谜底呢? 徐久琛站在那儿苦思冥想起来。他可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十几年来读书中遇到过那么多的难题,他最后都能攻克,今天希望也能如此。 其他几个士子也遇到了徐公子一样的难题,都是同一个谜面,猜三个不同的谜底。凝视着,苦思着,一个个站在那里不动分毫。 林正海拿到的谜面是“三月正当三十日”,第一个要求猜“花卉名二”。略一思索,他有了答案,摘下这张蓝色纸条。看看旁边还有一张绿色纸条,就拿起来细看。“人间四月芳菲尽”,打词牌名三。三个不同的词牌啊,有难度,有意思!再想想,是哪三个呢?他的脑子里快速转动着,眉头皱了起来。 寿惠齐遇到的难题不比林正海容易,当他有些急切,有些不稳地拿到第一张紫色纸条时,他愣住了。“一枝红杏出墙来”,宋人叶绍翁《游园不值》中的名句,很熟悉。出谜要求是:打词牌名二。词牌名,浩若星辰啊,要对应上这个谜面,确实有不小的难度! 寿惠齐也低头沉思起来,一点也不觉得受过伤的左腿站立时间过长会酸麻不已。 王少勋却是浑不在意的样子,东看看,西瞧瞧,没把猜谜放在心上。 一炷香的功夫不到,挂在细绳上的纸条分别落入了九人之手。总共才十二张纸条,每人平均不到两张,几经拿下放上,它们都有了各自的主人。有人手里空空如也,例如王少勋和另三个士子。有人只有一张,例如徐久琛公子。有人手里捏着三张,例如林正海和寿惠齐两位公子。 一一对过谜底,又有两张被挂回了细绳。走在后面的林正海和寿惠齐各拿了一张,看过之后,脸上都露出笑容。 最后的时刻来临了。五个青年士子来到了二楼通往三楼的楼梯口。 还是灵儿把关,她再次为前三个只拿了一张纸条的士子对过谜底,然后遗憾地告诉他们,只猜中一道谜语者,不能登上三楼。为了表达一点心意,每人曾送一把有四大美女题字的折扇一柄。拿着折扇,三个人走到了一旁。 寿惠齐稳稳地走了上去,朝灵儿以目致意,微微一笑。灵儿也还之一笑。 接过纸条,灵儿与他高声应对答案: “‘一枝红杏出墙来,打词牌名二’。” “满园春,露华。” “‘一枝红杏出墙来,打花卉名一’。” “香探春。” …… 四道谜语全部都对,灵儿请一个丫鬟带寿惠齐上楼去。 轮到林正海了。他跨前几步,拱手一礼,才把纸条呈上。灵儿接过,朱唇再启: “‘人间四月芳菲尽,打词牌名三’。” “春去也,夏初临,花自落。” “‘人间四月芳菲尽,打三国人名二’。” “单于春,张华。” …… 四道也对完了,灵儿莞尔一笑: “林公子请上楼,小姐们都在等着您呢!” 得月楼外的一个昏暗角落里,一个瘦弱的身子正在瑟瑟发抖。看着热闹的楼里,用力吸着飘出来的酒菜香,那双稚嫩的眼睛里流露出贪婪与攫取的光芒,与他的年纪极不相符。紧紧盯着进进出出的每一个人,这双眼睛的主人仿佛忘记了身上的寒冷……###第62章 灯市夜如昼 林正海走进门的时候,寿惠齐正在接受今天的最大考验。 寿惠齐的前面摆着一张小桌案,桌上摆设着一盆山水盆景,盆景里假山上放着一只制作精巧、栩栩如生的绸老虎。刚才,小丫鬟已经对他言明,这是一道哑谜,请他通过两个无声的动作,表示出两个成语,这两个成语就是哑谜的谜底。 哑谜?寿惠齐皱起了眉头。他感到几位小姐的目光都落在了自己的身上,尤其是那个“她”,目光里的期待令他心里一颤。 “决不能让她失望!” 寿惠齐打定了主意,仔细看着眼前的盆景和绸老虎,调动起了所有的学识与经验,想要尽快找到答案。 林正海也站在一边看着,没有出声。他佩服这个比自己小一岁的青年,虽出身于普通人家,又身有残疾,然而能够乐观上进,以自己的努力赢得了大多数人的尊敬。这样的人,不管是做朋友还是对手,都是值得自己敬佩的。 时间不长,寿惠齐眉头一扬,明白了。他走了过去,拿起了小老虎放到桌上,然后看了一会儿,又把小老虎放回到了原处去。 “寿公子高才!” 曾璧儿轻叫了一声,眼里满是赞赏。这道哑谜正是她所设,没想到第一个进来的会是寿惠齐。上次事情之后,她一直对这个好强的青年有点愧疚,还有一些淡淡的敬佩。现在看到他能顺利地破解自己的哑谜,她心里不由松了一口气。 “灵儿,把特别的奖励送给寿公子!” 曾璧儿看到进了门的丫鬟,忙吩咐道。 灵儿走到一旁,从桌上拿起一个长条形的匣子,交到寿惠齐的手里: “公子,这样奖品乃是四位小姐共同制作的一把折扇,画面是三小姐所绘,题诗是大小姐所作,由二小姐题写,四小姐篆刻并盖印。这种折扇共制作了两把,这把名为《梅竹迎春图》,公子请收好!” 寿惠齐谦让了几下,这才收下匣子,再向几位美女一一施礼,然后坐下喝茶。 这时候众人的目光已经投在了林正海身上。 “紫竹,帮我把哑谜拿上来吧。” 吴钰含着笑吩咐站在一旁的紫竹。紫竹应了一声,拿着一个一寸来长的木雕小人走到了林正海面前。 “林公子,小女子这道哑谜的要求是,请你只做一个动作,猜、射一个字。林公子请!” 林正海一愣,看着紫竹手里的木雕小人,若有所思,很快就有了行动。只见他跨上几步,从紫竹手里抢过小人就走,走到一旁又把小人放在桌上。 “好,林公子厉害!” 吴钰拍着小手叫起来,猛又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紧停住,羞红着脸躲到夏婉婷身后。 “呵呵……” 现场众人都轻声笑了起来。 灵儿把第二个装着特别奖品的长匣子交到林正海手上,并说这把折扇名叫《江山如画图》。 众人落座。林正海和寿惠齐喝着美女亲泡的香茗,淡然中不免有几分激动。因为前者的茶是夏婉婷泡的,后者的是曾璧儿奉上的。王琦真和吴钰也想亲自去泡茶,可等她们反应过来,大姐二姐已经把茶水端上去了。 自然要说说刚才两道哑谜的谜底。寿惠齐说,他的两个成语是“虎落平阳”与“放虎归山”,曾璧儿听后自是点头。林正海说,谜底就是一个“夺”字。“夺”字拆开成“一寸人”,扣合了谜面上的实物,“抢过小人”这个动作正是“夺”的意思。 说过了猜谜之事,又说到外面的赏灯会。 “要是能出去亲眼看看彩灯,那该多好啊!” 活泼的吴钰不无羡慕地说,眼睛看向外面烟花灿烂的夜空。 “这又有何不可呢?”林正海笑着说道,“今日乃是元宵佳节,礼制也不限制女子外出自由活动呀!适才在来的路上,小生也看到许多女子结伴游玩。” 听了他的话,几个女孩子的眼中放出了异彩,似乎不太敢相信: “我们也能出去?” “当然可以!” 林正海与寿惠齐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说完,二人相视而笑。 “大姐……” 三个女孩子看着曾璧儿。曾璧儿有些犹豫,抿着丰满的嘴巴,最后下定了决心,叫过灵儿,轻轻在她耳边说了几句。灵儿连连点头,然后快步走出房间。 事情出乎意料地顺利,不久,灵儿回来了,后面跟着曾府二老爷曾非庸。一番准备之后,在绍兴城中一条热闹的街道上,出现了一群奇怪的人。 走在前面的是三位身穿长棉衫的青年士子,后面不远不近跟着四个包得严严实实的女子,各自又带着一个小丫鬟。在这些青年男女的四周,若有若无地走着一些汉子,有的像是在观赏彩灯,有的好像售卖小商品。但无一例外地,这些汉子的注意力都放在这群男女身上。 不用说,这些人就是林、王、寿三位公子和四大美女。如果不是有心人,谁也想不到名动绍兴的四大美女会出现在这里。要是被人知道她们在这里,这条街道的人流不知要增加多少倍了。 无需再提灯笼,街道上已是一片明亮。两边的店铺前、屋檐下,高高低低地挂着无数彩灯,形态各异,五彩缤纷。男男女女都是走走看看,指指点点,一片热闹繁华景象。 初始时的拘谨与生涩消退之后,四个第一次走在大街上的女孩子开始显露出她们的的本性。 “你看你看,那盏莲花灯真漂亮啊!” 吴钰兴奋地指着不远处檐下的一盏莲花状的彩灯叫起来。置身于彩灯的海洋里,她的眼睛都看不过来了,不时叫出来。但没人会笑她有失礼仪,因为大家的眼睛也忙不过来了。虽然不像她这般咋咋呼呼,但脸上的神情已经暴露了内心。她们也慢慢地放开了,指点着,评说着,更兴奋着…… “好!好!” 前面一阵喝彩声把他们吸引了过去。两个短衣的壮汉排开观众,他们看到了里面的情景。 一个汉子双手疾动,三支点燃的火把在他前面上下翻飞,忽高忽低,看得人眼花缭乱。他还做出一些高难度的动作,把火把一抛,自己向前一个翻滚,然后再伸手一一接住落下的火把。观众又是一阵轰然叫好,那汉子舞得更起劲了,花样连连使出。 看过了舞火把,几个女孩子与丫鬟们一起,叽叽喳喳地说起来,再也没有了平日里的矜持。 又一处地方吸引住了他们。 一群读书人模样的青年人围在一户人家的大门前,门前五盏大红灯笼依次排开。一位老者正在对围着的人说: “小号济世堂,乃是百年药店,今日元宵,小老儿也来凑个热闹,特意请人制了五道灯谜张贴于灯笼之上。小老儿在山言山,在水说水,这五道灯谜都是猜药名,请各位公子不妨竞猜竞猜。首位猜中者,小老儿自有礼物奉上!” “有谜可猜了!” 曾璧儿第一个要挤过去。别看她是四美中的老大,今年却才十八岁,要不是一直不愿意,恐怕早两年就已穿上嫁衣,嫁作他人妇了。她除了爱好音律,还喜舞文弄墨,今晚的两道哑谜都是出自她之手,只不过第二道做人情“送给”了老四吴钰。现在有了猜谜机会,她岂能放过? 寿惠齐紧跟在她后面,为他排开旁人,很是紧张。林、王二人也与其他人一道,把另外几个女孩子引到灯笼前。 不久,五道药名灯谜传到了每一个人耳中:“五月既望”、“落英缤纷”、“九九归一”、“九死一生”和“三省吾身”,都是猜一味药名。 对于药名,其实很少有人会去刻意留意。猜了一阵,先到的几个读书人全部败下阵来,只好站在一旁看着。 “寿公子,你来猜猜!” 曾璧儿说出了一个“九死一生”为“独活”后,其它的就再也想不出来了。她转头让寿惠齐去猜,这才发现自己与他靠得实在有些近,忙一低头,脸上飞过几片红云。 “那,那我来试试……” 寿惠齐也意识到了自己与曾璧儿之间距离过近,忙借着看灯谜,走了两步,拉开了一点。其实他对灯谜中的三道已经心中有数了。 “这‘五月既望’乃为‘半夏’,‘九九归一’乃为‘百合’是也!” 寿惠齐像吟诗一般,把自己知道的两道谜底说出。 “公子好才华,一下就能猜出两道!”药店主人赞道,“还有两道,哪位公子也一并猜了吧?” “林公子,你猜猜吧!” 王琦真总算鼓起了勇气,借着灯光不甚明亮,对林正海说道,脸上有些涨红。 “呵呵,那我也试试?”林正海笑道,其实他早已胸有成竹了。精研医道多年,要说出几个药名,实在是“不足挂齿”。 林正海走到灯笼旁,借着灯光,再次确定了谜面,然后转身向站在檐下的老者躬身行了一礼: “老丈,这‘落英缤纷’应为‘降香’吧,‘三省吾身’当为‘防己’,不知在下猜得对否?” “对,对,公子高才,竟对医药一道如此熟悉,小老儿佩服之至!” 老者吃惊地高声赞道。制谜者曾说,五道谜里,数这二道最难,普通人极难猜出,没想到两道最难的一下子就被眼前这位年轻公子猜出,不由不令他吃惊。 老者深深看了一眼林正海,回身拿出几个香包,分别递给猜出谜语的三人: “小店名为‘济世堂’,开业近百年了。店中药材与他店并无二致,唯这秘制香包为镇店之宝,有防风避疫,祛寒疗伤之功效,现赠与几位,愿你们身体康健,百年好合!” 他误把寿惠齐和曾璧儿、林正海和王琦真看作是两对情侣了。这话一出,马上把几人都弄成了大红脸。 “老丈,您误会了……” 林正海刚想要解释,那老者却转身叫人收起灯笼,准备回家去了。其他围观的人也散了。 各自收好香包,气氛有些尴尬。一群人继续往前走。 王琦真和丫鬟慧儿走在林正海的后面,脸上的红晕慢慢消退,她看着那个身影的目光却是越来越浓。这个身影已经在她的芳心留下了痕迹,令她心如鹿撞,想多看几眼又怕被他察觉。真是五味杂陈,难分甜酸啊! 心里乱成一团麻的还有一个人。 夏婉婷也看着林正海的背影,眼神迷离,心潮澎湃。看到他轻松地猜出哑谜,她为之欣喜;听到他提出要出来观灯,她惊讶,也兴奋;看到他潇洒地解出两道灯谜,她佩服、激动;可听到那老者说的话,她由好笑很快转入紧张。对,是紧张,一种说不出来的紧张在她心里蔓延,把一颗心提到了半空中。因为她敏锐地察觉到,还有另一双眼睛也在时时留意那个身影…… 夏婉婷感觉自己要喘不过气来了,一股无形的压力压迫着她,激起了她性格里的那丝韧劲——她要奋起反击! 正当夏婉婷想着的时候,前面骤生异变,一阵喧闹声打断了她的思维。 “好小子,竟敢使此手段!” 是王少勋的声音。 走在前面的王少勋正欣赏着各式花灯,很多在书本里提到的彩灯第一次真实地出现在眼前,让他觉得今天不虚此行,不,这次来绍兴府都是不虚此行!感受着好友的愉悦心情,他也感到轻松自在。 这时,他眼睛一瞟,余光瞟到前面两个瘦小的身影,是两个十来岁的孩子。如昼的彩灯下,这两道黑影正快速向王少勋他们冲过来,好像在互相追逐着什么。近前了,跑在前面的孩子从王少勋与林正海之间硬生生挤过,把林正海撞了个趔趄。后面一个孩子紧接着来了,也要擦着林正海过去,泥鳅一样的身体已经贴到了他的身上。 “不对!” 多年的习武生活让王少勋比别人多了一分警惕之心,在一般人看来很平常的孩童嬉戏追逐,他总感觉不太对劲,又一下子说不出问题出在哪里。看到第二个孩子贴着林正海,略一停留,然后又要跑开时,他瞬间明白了。 脚下使劲,健步如飞,王少勋快速冲了过去,右手像铁钳一般,牢牢抓住了那只干瘦的小手: “好小子,竟敢使此手段!” 他明显感到,小手主人那惊慌的眼睛里闪出了一丝绝望…… (清早起来赶紧先把这章发了,过一会儿要开车跑长途,一千公里在等着我。七月的最后一天了,不禁松了一口气。每天更新,压力大啊,总算不辱使命,完成了全勤的目标!八月即将开始,各位书友,再用你的支持来鼓励一下猛狗吧!收藏、推荐样样都要!)###第63章 兰亭倾心 “放开我,放开我!你,你为何要拉着我?” 瘦小的偷儿并未放弃反抗,他竭力挣扎着。可是无论他如何挣扎,左手上的铁钳没有丝毫松动迹象。 林正海也反应过来,一摸身上,挂在腰前的家传佩玉不见了。再看面前的两人,王少勋抓着那个孩童的左手,左手里握着的正是自己的佩玉,只不过丝绦已经断了。 早有两个身穿短衣的汉子走了过来,一个捉住了跑在前面的那个孩童,一个接过王少勋手里的偷儿。掰开他的右手,一把小小的剪子捏在手心里,就是用它剪断丝绦的。偷儿这下不说话了,低着头瑟瑟发抖起来。 围上来的众人明白了事情的缘由,几个小丫鬟“叽叽喳喳”地数落起偷儿来。 王琦真在林正海的后面,正好看到了王少勋捉小偷的全过程。看着这个瘦小的发抖的偷儿,那道绝望的眼神令她心里一颤,一下子觉得不忍起来。她对自家府里的那两个下人道: “王三,王六,你们不要太难为他们,请老爷,请老爷……” 不懂刑律的她不知道该提什么建议,一时犹豫,说不下去。 “也是,在下也没什么损失,二位善待一下他们罢。” 林正海接过自己的佩玉,也对那个下人说道。 “是,小姐,公子,小的自会对老爷说!” 王六一躬身,连拖带拎地把那个偷儿押走了,现场又恢复了平静。 “林公子,谢谢你!” 王琦真福了一福,丹凤眼里露出欣喜的神情。她没想到林正海竟然会帮自己,作为受害者还那么大度。 “呵呵,王小姐多礼了!”林正海一拱手,“在下看那个孩子着实也可怜,这大冷的天,衣着如此单薄,不知他们的父母为何要让他做这等营生。” 一个小插曲并未影响众人的游兴,一群人继续走。因为刚才的缘故,王琦真带着丫鬟离林正海更近了。映着天上的烟花,她的脸上灿烂无比。 街上人来人往,走卖的小贩的吆喝声,儿童呼朋唤友的叫喊声,伴着“噼噼啪啪”的花爆声,再加上各色灯笼,渲染出元宵夜特有的景致。 “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 看到这副情景,寿惠齐诗兴大发,摇着头吟哦起来,把眼前的情景描述得淋漓尽致。 “寿公子好文采!” 王少勋拍着手赞道,自己也吟出了一首: “花萼楼门雨露新,长安城市太平人。龙衔火树千灯焰,鸡踏莲花万岁春。” 众人也是一阵拍手叫好。 走完了两条街,几个女孩都觉得累了,速度慢了下来。林、王二人见状,忙与众女商量,就近回去得了。虽有些恋恋不舍,但双脚不争气,女孩们只好同意。 登上早已等好的马车,四女回头再望,目标不一。花灯依旧明亮缤纷,三位公子站在百千盏花灯的海洋里,有如三盏最亮的灯笼。几双美目,一时间竟都痴了…… 王琦真回到家里,洗脸,歇息,喝茶,很久才缓过劲儿来。但她心里却很兴奋,林公子帮自己,是不是…… 她不敢再想下去了,捂着有些发热的脸,不敢看铜镜中的自己。过了一会儿,刚想要睡下,忽然想起那个可怜的偷儿来,又吩咐慧儿去前面问问情况。慧儿答应着出去了。 王琦真倚在椅子上,眼里闪着迷离的光。她仿佛看到那个人儿正在前面行着,动作是那么倜傥、潇洒,才学是那么令人高山仰止。想象着他初进得月楼时有些拘谨的模样,王琦真不由“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引得刚刚走进来的慧儿吃了一惊: “小姐你怎么了,有什么事情如此好笑啊?” “哦,没什么,没什么……你问过了,那二人现在何处?” “婢子听王六说,那两个偷儿已经交给衙门里的差人了,估摸着要被关进牢房里,谁让他们不长眼睛,竟然偷到学政大人的公子头上!” “唉,也是……不过慧儿,明天你让王六跟衙门里的差人说一声,也不要太难为他们了,毕竟只是两个半大孩子。人家林公子都不计较了,让他们也别太较真,平日里也不见他们对这些偷儿上了心去。前些天扫地的桂花婶跟我说,她在街上被偷儿偷去了荷包,官差理都不愿理会,可见这些偷儿都是他们自己纵惯出来的。” “是,小姐,明天婢子就去说。小姐,平日里你从不过问这种小事的,今天怎么了,是不是跟林公子有关?” “你个小妮子,还不服侍我睡觉,问这么多干什么?” 王琦真羞红着脸,嗔怪起来,逗得善于揣摩她的心思的慧儿嘻嘻笑,忙替她铺被宽衣。 第二天,王六回报那两个偷儿的消息给王琦真。 事情没有原先想的那么简单,这事情连知府梅大人都惊动了。知府大人连夜调派府中捕快差役,任务只有一个:把绍兴城里的大小偷儿全部抓进牢房! 一时间,热闹喜庆之中出现了稀奇的一幕:众多捕快差役满大街小巷追捉小偷,弄得各处鸡飞狗跳,一地鸡毛。不知内情的观者无不拍手叫好,称赞知府大人英明果断,捉拿了这些害人精。 事情的结果是,整个绍兴城里的大小贼窝都被一锅端,除了几个见机跑得快的,众多偷儿悉数被捉,府衙牢房登时人满为患,贼才济济。据说这次知府大人要彻底整治这些偷儿,还街市一个洁净太平。 听到这个消息,王琦真也没办法了,就把这事放在了一边。 又过了两天,听忙里偷闲回到家里的父亲私下里说,这次梅知府不知道发了什么癔症,竟拿街市上的小偷开刀,说什么整治绍兴府的治安环境,要让所有来到绍兴的外乡人都感到这里是一个好地方。 “怕是想让上头的大人们知道他这个知府当得足够称职吧?” 王佐铨通判不满地嘟哝着,对女儿说的放过那个偷林正海佩玉的偷儿的请求不以为然: “女儿你放心好了,这些偷儿就像臭水沟里的苍蝇,谁能赶得干净?过不几天,知府大人的兴头过了,自然就会把他们放了。再关下去,官府哪有那么多的白饭给他们吃?哎哟,我这腰哦,整天坐在那里审来审去,腰酸背痛不说,嗓子都要哑了。王三,吩咐厨房里给老爷烧点薄粥,整天鸡鸭鱼肉的,把老爷的嗓子都弄痛了!” “爹,您说知府大人这样做,是不是因为林公子?”王琦真说道。 “哎呀,对呀,早不捉晚不捉,为何要在林公子的东西被偷后再捉?嗯,一定是了!女儿,你提醒得对,旁观者清,古人诚不欺我也!不行,我要再回去审那些偷儿,让林公子知道,我这个通判也是恪尽职守的!” 不愧是官场老油子,明白过来了,王佐铨不再赖在家里,马上起身出去: “王三,记得把煮好的粥送到衙门里来,老爷我今晚要学那包龙图,连夜审案!” 王琦真笑着送父亲出去,嘱咐慧儿对偷儿的事留点意,自己便绘画去了。她决心要画一幅最好的画儿,赠送给林正海公子。 一番精工细描,一副《孔雀开屏图》完成了。看着栩栩如生的孔雀,王琦真满意地笑了,让慧儿赶紧拿去城里最好的书画店装裱好,两日后定要取货。因为已经得到消息,林、王两位公子这几天一直在接受绍兴府众多官绅的宴请,一时无法推脱,但决定三日后必回杭州。 当然,她也知道,在这几天里,二姐夏婉婷曾两次邀请林公子进府下棋,据打听消息的王二说,林公子每次都要在夏府驻留半日。这让王琦真很不开心,但自己又找不到合适的理由请他进府,父亲忙得首尾不顾,也没说起要邀请二位公子的事情。 夏把总府上,夏婉婷的闺房里。 捻着一颗棋子,夏婉婷迟迟没有放下。眼前的棋局里,仿佛还跳跃着“他”的气息,那文雅中透着执着的脸庞,那落子时叱咤风云的雄姿,那嘴角浅浅的笑意,都是那么清晰地停留在面前,令她脸热心跳不已。 “小姐,林公子说,要是明天天晴,他邀你去游赏兰亭。你说,去是不去?” 一旁的紫竹乖巧地轻声问道。 过了半晌,夏婉婷放下手里的棋子: “紫竹,公子说没说过,还邀请了其他姐妹吗?” “没听他说过。怎么了小姐?” “没说啊……我怕,我怕别的姐妹要说闲话。” “闲话,会有什么闲话?小姐,婢子看林公子对你,对你很好哩!” “死丫头,别乱说!” “真的,小姐,婢子看得没错!昨天夫人来问婢子,婢子也是这么说的!” “啊,谁叫你这么说的,紫竹你个死丫头……” 夏婉婷羞红着脸,扑打着紫竹,手里软绵绵的,心里甜蜜蜜的。 “嘻嘻,”“哈哈,”主仆二人在房间里嬉闹成一团…… 冬日的太阳懒懒地挂在天上,阳光落在身上少有暖意。远处的黛山,近处的瘦水,还有树上的枯枝黄叶,展露出一片衰败景象,却映衬出一个幽静的境界。 这里是绍兴城西南三十多里外的兰渚山下,有东晋著名书法家王羲之的寄居处。相传春秋时越王勾践曾在此植兰,汉朝时设驿亭,兰亭由此得名。东晋永和九年,大书法家王羲之邀请了四十一位文人雅士在兰亭举行了曲水流觞的盛会,并写下了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的《兰亭集序》,王羲之被尊为书圣,兰亭也因此成为书法圣地。 两辆马车停在了山下,几个男女走下车来,踏着一地阳光向山上慢步走去。正是林正海、王少勋携夏婉婷主仆来游赏兰亭来了,后面跟着几个拿着各式物品的童仆。 “小姐你看,那上面有一座亭子!” 紫竹指着一座斗拱飞檐的亭子叫道,小脸被风吹得通红。夏婉婷则薄纱蒙面,面容看不真切,只有一双眼睛闪着亮光,好奇地左看右看。在心仪的男子面前,她想要开口说话,又想保留一分矜持,心里矛盾纠结了许久,后来才慢慢放开些。 “这就是兰亭,传说是王羲之作《兰亭集序》的地方。” 林正海在一旁说道。多日在一起,他已经跟这对主仆很是熟稔了,说话自然随意了许多。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向之所欣,俯仰之间,以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 看到书本上记载的兰亭真实地出现在眼前,王少勋也雅兴大发,背诵起著名的《兰亭集序》中的名句来。 且看且行,一行人走到了兰亭前。亭子不大,亭中竖着一块石碑,碑上写着大大的“兰亭”二字,为大清朝圣祖康熙皇帝御笔所书。恭敬地礼拜了石碑,众人走进亭子里。几个童仆把手里的各色食盒在椅子上放下,把各样食品拿了出来。又是乘车,又是走路,大家都有些饿了。 进食了点心,收拾好,众人又开始游赏起来。 亭前一条弯曲的小溪引起了王少勋的注意,他问林正海: “正海兄,这难道就是著名的流觞曲水吗?” “我看应该就是了。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说,‘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急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你看这周围的地形,与之非常契合。” 王少勋点头表示赞同,不由感慨起来: “当年王右军与一班文人墨客饮酒于此处,那是何等风流慷慨,挥洒自如。今人重游,还能找到那般豪情满怀否?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啊!” “少勋,你又发悠古之思了!我倒以为,真正的豪杰,能经得起时光淘洗的才是值得崇敬之人。余者,有其名而无其实罢了!” 林正海看着远处的崇山峻岭,也不无感慨地叹道。他不知道,在他的后面,一双妙目看着他的背影,已经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他身上。 “世间男子,几人有如此气魄与胸怀?如果能与这等伟丈夫相伴一生,那该是何等……” 夏婉婷只觉得自己脸上滚烫起来,忙深吸一口气,迎着冷风,让风吹散一些红云。幸好遮着面纱,否则要羞死人了! 日上中天,夏婉婷的一颗春心飞得老高老高,被阳光烤得火烫火烫的,一时全然忘记自己身在何方了…… (昨天在路上跑了一天,为的是赶回老家——我敬爱的外婆去世了!这几天忙着参加丧事,缅怀亲人,更新时间不定,请各位书友见谅!)###第64章 红颜一怒 当夏婉婷跟着心上人在兰亭尽情游玩的时候,绍兴城里的曾璧儿却遇上了烦心事。 “小姐,那个寿公子又来了!他正在外面求见,小姐你见是不见他?” 丫鬟灵儿走进闺房,一边嚷嚷着,不满的样子。看到寿惠齐,她总会想到自己受责罚的事情,心里自是不太舒服。可是这个寿公子就像一块牛皮糖,偏要三天两头往曾府跑,理由很简单:向曾小姐请教音律。不让他进来吧,原本就觉得亏欠了他,还会让人说太小家子气。让他进来呢,也觉得不妥。他的用意好像不止是音律,似乎在有意无意地接近小姐。本来嘛,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也没什么,何况他还是绍兴府有名的才子。可是,他难道不知道自己腿上有疾么?说句不好听的话,堂堂曾府,会让一个瘸子娶了自家的宝贝千金? “你请寿公子在花厅稍后,我过一会儿就出去。” 曾璧儿不是不知道寿惠齐的心思,也不是不知道二人之间的差距,但这个男子身上有一种东西已经打动了她,让她忽视了这差距,有了靠近他、了解他的念头。她知道,自己这样做,家里肯定会极力反对,就连自己的贴身丫鬟都会不理解。想到家里可能的反应,她又犹豫了,想静下来再考虑考虑。 过了一阵,稍事整理,曾璧儿来到了花厅里。寿惠齐正坐在椅子上喝茶。 “寿公子,你久等了!” “无妨,无妨!” 寿惠齐忙站起来。二人互相施礼,然后坐下。 “寿公子,上次的《高山流水》练得纯熟了吗?” 曾璧儿看着这个清秀而又略显消瘦的男子,不由隐隐有些心疼。除却腿疾,这是一个多么称心如意的良人啊!冥冥之中,自己推掉了那么多的说媒人,难道等待的就是眼前的人儿? “小生已经练熟了!演奏一遍给小姐听听,如何?” 寿惠齐看着这个早已在自己心里扎了根的“璧人儿”,抑制住激动,沉声说道。自从那次在自己家里见到她,她已经悄悄地走进了自己心里。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无不牵引着他的心绪,令他为之痴迷,为之魂牵梦萦。只要能看到她,自己有什么白眼不可以看,有什么难听的话不可以听呢? 寿惠齐坐到那张古筝面前,双手一抚,“叮叮咚咚”的乐声跳跃而出,宛若天籁之音飘荡而来。亭角有一个香炉,缕缕香烟袅袅升起,弥漫在整个花厅里,更弥漫进了二人的心灵深处。 “小姐,夫人请你去一下!” 一曲方罢,未及评说,灵儿走过来说道。 曾璧儿朝寿惠齐歉意地一笑,告一声“稍等”,走到第三进的内宅去。她的后母就住在最里面的那排房屋里。自从亲生母亲在她三岁不到时病逝后,曾璧儿一直把后母当作亲生母亲侍奉。后母对她也很好,把她与自己生的二男一女一般看待。 “见过母亲!” 曾璧儿向坐在屋里的后母福了一礼,曾彭氏笑着让她在自己身边坐下。说了几句家常话,曾彭氏话锋一转: “璧儿,听说寿惠齐公子在向你学弹琴?” “是的母亲。” “璧儿啊,时间过得真是快,你就这么大了!老爷前几天还在说,璧儿该找人家了,要我这个做娘的多操心。昨天前街的三姑婆来跟我说,盐运司经历朱大人的二公子年方二十,长得眉清目秀,饱读诗书。孩子,过几天我让老爷请他来府里坐坐,你看看合不合适。” “母亲,女儿还小……” “你别说了,孩子,你不小了!再不帮你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婆家,我怎么对得起早逝的姐姐啊!” 曾彭氏说着,用手帕擦着眼睛,很伤感的样子。 “如此……女儿听母亲的便是。” 曾璧儿又福了一礼,默默地退出后母的卧房。漫无目的地走了一阵,她叫过跟在后面的灵儿: “你去前面对寿公子说一声,就说我身子不舒服,请他,请他改日再来。” 灵儿答应着走了。曾璧儿站在房檐下,看着远处朦胧的山峰,久久不动,脸上一片落寞。 ######################################################################## 看过了鹅池、流觞亭等处,一众人往山下走。不知从何时起,风越刮越大起来,阳光好像失去了热力,只是虚虚地挂在天上照明。 “我们还是回去吧,夏小姐你看如何?” 林正海对身边有些瑟缩的夏婉婷说道,一边站在上风向,努力挡住一些寒风。 “但听公子吩咐。” 夏婉婷也没想到晴天之风会有这样寒冷,紧了紧身上的皮毛大氅,还是觉得冷气直往身体里钻。 “回去了,回去了!” 紫竹也冻得受不了,小脸通红里透着些紫,闻言忙招呼几个童仆。 一众人顶着风往山下走,脚下是一段坡道。 “哎呀!” “咕噜噜……” 忽然,一声惊叫,走在后面的两个童仆一个撞在另一个身上,拿在手里的食盒滚落下去了,眼看人也要双双翻身摔倒。如果他们摔下来,势必碰撞走在前面的林正海等人。 说时迟那时快,王少勋紧走两步,双手一抄,抓住了二人的胳膊,然后使了一个千斤坠,定住自己的身形: “别慌,脚下站稳了!” 一声断喝,三人摇晃了几下,稳稳地站住了。 “正海,你带夏小姐先下去!”王少勋叫道,“小心脚下,不要急,一步一步走!” 风声呼呼,天上涌出了层层浓云,很快遮蔽了太阳,天地间变得阴沉沉的。 “夏小姐,你小心些……” 林正海小心翼翼地走在前面,话音还未落,夏婉婷也是“呀”的一声,脚下一滑,整个人朝他扑过来。林正海未及细想,伸手揽住了她的纤腰,这才稳住没有摔倒。 “小姐!……” 紫竹下意识地惊叫起来,忙也伸手来搀扶夏婉婷,不料自己脚下踩到一块石子,“哗啦”一下也要摔倒。这下林正海狼狈了,手里还抱着一个夏婉婷,又要去拉紫竹,幸好他反应快,空出右手只一抓,堪堪抓住了紫竹乱舞的一只手,用力一带,把二女抱在了一起! “公子,小姐,这可怎么办?……” 剩下来的那个童仆不敢动了,只是一个人站着,仓惶四顾,不知所措起来。 “正海,你们先站着别动!” 王少勋一看急了,这次来兰亭还是他的提议,如果出了什么意外的话,他该如何向夏把总交待? “你们二人自己站稳,别乱动!”他对被他抓住的两个童仆说,又转向林正海,“正海,我来了,你稳住,不会有事的!” 离得不远,他稳稳地走到前面,犹豫了一下,抓住了紫竹的手: “紫竹姑娘,事急从权,你别介意,我来带你下去!” 一步一步,王少勋带着紫竹走下了斜坡,来到平地上才放开她。 林正海看到他们下去了,心里生出一股豪气: “夏小姐,我们,我们也下去吧。” 夏婉婷“嗯”了一声,不敢说话,因为她发现自己目前的这个状态,实在有些不堪——林正海紧紧地搂住了她的腰,自己也紧紧地贴着他。一直在梦里幻想的情景,竟然在今天实现了! 二人挪动着脚下,不久也走下了斜坡,到了平地上,都松了一口气。 “小姐,你没事吧?”紫竹走过来问道。 “啊!” 林正海和夏婉婷这才意识到还扶在一起,连忙分开,心里都不由一阵失落。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该多好啊! “我,我没事!”夏婉婷按着狂跳的胸口,看向斜坡上的三个人,“紫竹,你叫他们小心下来!” 还是王少勋帮忙,那三个童仆才走了下来。刚走到平地上,两个童仆慌忙跪下: “小的该死,差点连累小姐,请小姐责罚小的!” 夏婉婷看着这两个瑟瑟发抖的童仆,心下有些无奈。她知道,自己的父亲一向治下非常严格,尤其对犯错误的手下,不管是绿营中的官兵,还是自己家里的下人,责罚之严,常令她不忍。有一次,家里的一个下人因喝酒误了事,尽管事情不大,但还是被父亲吊起来鞭打了一顿,且还一天一夜不给他吃喝。后来要不是母亲出面讲情,那个下人不死也要脱三层皮。现在呢,这两个家养的童仆差点导致自己摔下斜坡,如果父亲知道了,会怎么处罚他们?自己可是父亲最为疼爱的女儿啊! “夏勇,夏迅,你们先起来吧!”看到心上人正在看着自己,夏婉婷有些发窘,忙说,“亏得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我不责罚你们。可你们要记住,以后做事一定要细心、谨慎!还有,夏捷,今天的事不要对府里的任何人提起,紫竹你也是。我就当没发生过!” “谢谢小姐!” 另外那个叫夏捷的童仆也跪了下来。他们几个从小在一起,看到小姐不怪他们,知道免了一顿责罚,自然感激不已。 下山上了马车,一行人往绍兴城方向快速驶去。 坐在暖和的马车里,夏婉婷托着香腮沉思着。她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一颗芳心已经不在自己身体里了,亏她刚才还说“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今天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她已经把心交给了林正海了! 绍兴城王通判府上。 “什么,那个偷儿被其他偷儿追着打?” 王琦真站在屋檐下,难以置信地看着院子里的王二。 王二被她派遣专门打探消息,刚刚把她关注的偷儿的事情禀报给她。王二说,大部分案情较轻的偷儿已经放出来了,有些外地的还被官府遣送回原籍去了。那个偷林公子佩玉的偷儿叫林子,是安徽安庆人氏,本来也要遣回原籍的,但他说家里已无亲人,差役就把他随便放了。据称,这个林子乃是被人拐骗而来,在绍兴城里混了好几年了,专门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因无甚大恶,几次抓进又被放出。哪料到这次放出来之后,刚一在街上露面,马上就被人追打,现在不知躲到哪个阴暗角落去了。 “王二,你去叫上王六,到街上去找找,一定要找到那个林子!找到了,把他带回来见我。” “是,小姐,小的这就马上去!” 打发走了王二,王琦真站在那儿发起呆来。偷儿打偷儿,这是唱的哪一出? 傍晚时分,王二来报,那个叫林子的偷儿找到了,已经带到府上。 “让他进来!” 王琦真在花厅里见到了这个惹祸的偷儿,一个瘦得让人心疼的孩子。这是怎样的一个孩子哟!头发蓬乱,额上血迹斑斑,被什么东西划出了一个口子;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鼻子上乌黑一片污渍;身上的衣服单薄破烂,上身的薄棉衣打着几个补丁,从裂开的地方露出几缕黄色变硬的棉花。脚上呢,一双破布鞋,三个脚趾头露在外面……这孩子瑟瑟缩缩地站在门边,眼神冷漠地看着王琦真。 王琦真鼻子一酸,差点要掉下泪来,忙用手里的毛护手遮住脸庞,装作抓痒的样子: “王二,你先带他去洗个热水澡,换一身干净衣服,记着,要厚实些!然后再到厨房给他弄一些热饭菜,要管饱。你,你们快去吧!” “是,小姐!” 王二一躬身,带着那个孩子出去了。王琦真忍不住了,热泪涌出眼眶,止也止不住: “是什么人如此恶毒,竟然要追打一个孩子!王六,你查清了是什么人吗?” “查清了小姐,是他原先的同伙。” “啊,竟有这事?” “确是真的,我听那几个偷儿说,要往死里打他哩!说什么打死了往城外一扔,让野狗去吃他。” 王琦真再也控制不住了,俏脸通红,柳叶眉倒竖,脱口而出: “王六,你马上带人去把那几个打人的偷儿捉来!本小姐倒要看看,他们为何要如此狠毒地对待一个孩子……” (这两天太忙,更新迟了,望各位书友多多谅解!谢谢!)###第65章 惊变 烛影摇曳,烛泪绵绵,厅里一片宁静,只有柳夫人的声音。我们静静地听着,故事也许平平淡淡没什么曲折,但故事中诸人的情感却感染了我们,就连我这只狗儿也一会儿高兴,一会儿担忧。 “娘,那个孩子就是林子叔叔?” 小蝶姑娘看着站在一旁有些木然的柳管事问道。 “正是小的,二小姐。” 很久没说话的柳管事开口说话了。我有些明白了他为何会这样,看着他的脸色一点点漾开来。 “下面的故事请让小的来讲吧。”柳管事看了看坐在上首的柳夫人,再看了看少主人和小蝶姑娘,眼里闪出亮光,“当年要不是夫人收留,哪有今日的柳林子?小的这一辈子都要感激夫人……” 林子的故事简单却又凄凉。 他家在安徽安庆的一个小村庄,有父母、兄嫂和已经出嫁的大姐,他是家里的老幺。七岁那年,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接连夺走了林子父母的性命。这下,原本百般宠爱于一身的他从九天落到了地狱,刁蛮的嫂嫂露出了本性,常常刁难他,衣食上越来越苛刻,而兄长却是懦弱无能,听凭嫂嫂施为。不止于此,嫂嫂还霸占了父母留下来的家产,把林子当成了家里的免费劳力,支使他干这干那,整日里不得空闲。 年幼力弱的林子为了那一口饭一件衣,只能默默忍受。向大姐求助,大姐也无能为力。在一个一切以夫家为上的社会里,她对可怜的弟弟能做的仅仅是给他几餐饭食几件衣衫,以后的日子还要他自己过。 这天,林子像往常一样牵着老牛去放牧。来到早就看好了的一座碧草丛生的矮山下面,小路上迎面走来两个推着小车的货郎。交错而过时,那两人看了看他,推着车子走了。林子也没在意,继续赶着牛慢慢边走边啃。不久,车子声又响起了,那两个货郎回来了。林子正要回头让路,猛然间头上被人蒙住,不一会儿就失去了知觉。 等到林子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被装在一个黑乎乎的布袋里,嘴巴被塞住了,外面只听到“吱呀吱呀”的车轮声。林子马上明白过来,自己遇到乡民们所说的拐卖孩童的坏人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只有哽咽、流泪,无法有任何的挣扎反抗。 后来,林子被卖到了临安一户有钱人家,做了打杂的下人。在这里,他的日子并不好过,主人的苛刻,其他下人的欺负,让他觉得生不如死。一年后的一天,趁外出采购的机会,他偷了一点钱,跑了出来,从此过上了流浪儿的生活。在几经欺辱,尝尽生活的辛酸后,他走上了做偷儿的道路,每日里与其他几个年龄相仿的孩子一起,为“大哥”偷来各种财物,自己的生活也得到了些许改善。几经辗转,十岁那年,林子随众来到了绍兴城里,还是做他的老本行。 元宵节那天,看着热闹的人群,林子的肚子却是咕咕叫——那天他与另一个小伙伴没有完成“大哥”定下的任务,只能四处逡巡,寻找下手的时机。在得月楼外,他嗅到了良机:这些士子身上的哪样东西不值钱?只要能偷上一样,就可以回“家”填饱饥饿的肚子了。至于赏灯猜谜,那不是他能过上的神仙生活,连做梦都不敢! 于是,盯着一个个衣鲜冠明的游人,他与伙伴窥伺着,准备着。林正海他们一群人来了,他们故技重施,装作追逐打闹,开始实施预谋的计划。哪知道,他遇到了警觉的王少勋,被抓了个正着。被抓了,他只有认命,因为这本来就是他们这一行的宿命。没想到的是,因他的失手,引出了知府大人一连串的整治行动,绍兴城里的偷儿们连带着吃尽苦头,自然而然地,都把矛头对准了他这个倒霉鬼,放出之后的被追打也就成了名正言顺的理由。 “后来母亲就收留了您?” 小蝶姑娘看着柳管事问道。其实不用她问,我们都已经知道了结果。 “是,小姐。五年里,小的从未穿过一件暖和的衣服,吃过一顿管饱的饭食,但在那天,小的全部都得到了。这些都是夫人赐给的!还不止这些,夫人收留了小的,吃穿自不必说,还教小的读书识字,待小的如同亲人。小的那时就立下誓言,此生必报夫人,刀山火海,只要夫人一句话,小的绝不皱一下眉头!” “林子,你又说这等胡话了!多少次跟你说,不要如此自卑。当初我收留你,并非贪图你的回报,你也不必念念不忘我的什么恩德。这些年我都想明白了,每个人都是爹娘生养,谁都有过好自己生活的权力。可惜,我明白得迟了些……” “夫人……” 柳管事还要再说什么,柳夫人挥手止住了他: “你当初愿意跟着我来到柳家,甘居府里做一名管事,那是你自己在选择自己的生活。你说要跟我的夫姓,亦是你的选择。只要看到你高兴地活着,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我也就倍感欣慰了。至于回报,记着,以后再也不要提了!” 柳夫人脸上坚定的神情,我看着,感到有一种圣洁的光辉在流转,有些皱纹的脸庞也无比美丽起来。这才是绍兴四大美女之一的“赛玉环”的真正风采! 厅里出现了短暂的沉默,只有四角的蜡烛尽职尽责地燃着,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那烛泪流得更多了。 “姨母,后来呢,后来怎么了?” 像所有故事听到一半总会追问下文的人一样,少主人有些急迫地问道,眼里闪着渴望的光芒。听到自己父母当年的故事,他的内心会有什么感受呢?我揣测着,也注视着坐在那里的柳夫人,这位当年四美中的老三。 “后来,后来……” 柳夫人脸上闪过一丝痛苦神色,似乎有什么难以启齿的往事在折磨着她。 “后来,我做错了一件事……” 柳夫人说着,眼睛看向大厅的一个角落,那里除了一支烛台,什么也没有。只有她的声音把我们带进了那段岁月…… 王琦真精心制作的礼物还没来得及送出去,王二来报:林公子和王公子提前回杭州了。 “小姐,两位公子是今天一早乘马车走的。走的时候,走的时候……” 王二有些犹豫地嗫嚅着。 “走的时候怎么样了?” 听到消息的王琦真急了,不顾大家闺秀的言行规范,大声而又急切地问道。她手里正拿着那幅《孔雀开屏图》,看画面,看装帧,都是那么精致,现在却失去了赠送的对象。 “二位公子走的时候,只有夏家小姐前去相送,送到城外十里方止。” “啪嗒!” 王琦真手里的画掉落在地上浑然不觉,自己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失落,愤恨,后悔,羞涩,种种感觉瞬间在心头涌起,不知是什么滋味。 “你,你先下去吧……” 王琦真无力地挥挥手,打发王二出去,不管地上的画被积水濡湿了,站在院子檐下呆呆地看着虚空处,连父亲来到了身边都没有察觉。 “真儿,怎么一个人站在这里?这里风大,快回屋里去!真儿,真儿,你怎么了?” “哦,爹,是你啊!没什么,没什么……” “真的没什么?” “是没什么!爹,你找我有事吗?” 狐疑地看了看女儿,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王佐铨不再追问,领头走进女儿的闺房,在椅子上坐下。 问了几句女儿的生活情况,王佐铨转入今天来的正题: “真儿,你有机会跟你们的那个大姐说说,不要再跟那个瘸子来往了!嗯,就是那个寿惠齐,一个不知自己几斤几两的毛头小子!那等门第,居然追求起曾家大小姐来了,你说可不可笑?前些天,盐运司经历朱大人遇到我,请我替他家老二向曾家提亲,我让那个三姑婆去了曾家。你说怎么着,你那个大姐口头答应得好好的,人家朱公子上门去,竟然连面都没见到,说出来的理由是身子不适。朱公子去了三回都是一样结果,你说怪不怪?我使人去细细打探了一下,这才知道原来那个寿惠齐在追求她哩,据说她也没拒绝,还三天两头地在一块儿弹琴。真儿,你一定要去说说!曾家跟为父合作,可不是为了要把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嫁给一个瘸子,这个曾非凡哪,不知是怎么想的……” 王佐铨絮絮地说着,脸上现出忧色。他对自家女儿的心思不了解,对别人家女儿倒是“关怀备至”。 王琦真坐在一旁,怔怔地听着,好半天才“哦”了一声,不再说话,算是答应了。 几天以后,四大美女的相聚如期进行。可结果却出人意料,弄了个不欢而散。先是王琦真婉言转达了父亲的意思,哪知曾璧儿脸一别,说不用她多管。再是夏、王二人说起林公子,说着说着就都沉下了脸,各自看着别处,心里已经有了芥蒂。 尽管老四吴钰极力调节气氛,无奈各有心事,四人竟至无语相向。四美相聚第一次在沉闷中结束。离开时,倒是弄出了一点热闹。不知是没注意还是没心思,这次她们离开未走楼后密道,走了前面的正门。在四个艳丽的女孩一个一个从一楼大堂走过的时候,大堂里轰动了。许多照例来碰运气的士子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么容易就见到了传说中的四大美女? 惊鸿一瞥间,四美已经上了马车,众士子蜂拥而出,几个不过瘾的连忙登上自己的马车,跟在心仪的女孩后面,跟了很远很远。 之后几个月,四美没有聚会,四人之间陷入了冷战。绍兴城里的士子们难受了,上次见过的,满心遗憾的,都涌进得月楼,盼望再次能领略四美的风采,可惜总不如愿。不过,随后一个个关于四大美女的爆炸性消息传了出来,把众人都惊呆了。 第一个消息是,夏婉婷与王琦真都喜欢上了林正海公子。二人为了博得林公子的欢心,各施手段,大有争风吃醋、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势头。有人甚至说,二女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就连各自的父亲,一武一文两个朝廷官员也闹出了矛盾,除了公事,私下里不再来往了。 如果说这个消息有些添油加醋,不可尽信,那么关于“赛西施”曾璧儿的第二个消息,实实在在把全城人都震住了。这个消息是:曾璧儿爱上了“瘸才子”(不知是谁给寿惠齐取的外号),二人到了一个非她不娶,一个非他不嫁的程度。听到这个消息,有人惋惜,有人羡慕,有人眼红,不一而足。但一致的看法是,二人肯定难以长久!“有情人终成眷属”?那纯属笑话!那些只是戏文里演演的,现实中不可能成真! 一时间,在绍兴城的大街小巷里,关于四大美女的种种猜测纷繁迭出,沸沸扬扬,市井里巷唾沫横飞,大有发展成演义的趋势。 真实情况怎么样呢? 真实情况是:夏国彪暗暗心喜,大力支持女儿,只要是与林公子有关的要求,无论多难办到,都是无不应允。而明白过来的王佐铨恼怒不已,虽不在女儿面前表露出来,也对她脸上多了一点阴云,心下悻悻然。然而,并不像外界说的一文一武闹矛盾了。那次知府大人召集文武官员聚会商讨事情,他们二人碰在一起,依然是谈笑风生,笑脸迎送,看不出一点争斗的样子。 曾璧儿家里却是另一番景象。她的房门被锁上了,外面一天到晚站着两个下人,除了正常的生活必需,曾璧儿已经不能走出家门一步了!这自然是曾府老爷曾非凡的意思。不止于此,曾家大老爷还双管齐下,一方面找来绍兴城里最有名的几个媒婆,紧锣密鼓地替女儿物色门当户对的婆家。另一方面,偷偷派曾府二老爷亲自登上寿惠齐的家门,威逼利诱,样样使出,目的只有一个,让寿惠齐放弃,主动写信与曾璧儿断绝。结果如何?谁也不知道,只是有人看到曾非庸黑着脸上了马车,头也不回地走了,寿家门口没一人送出来。 事情在一天天演变,日子也在一天天度过。这年秋试的日子到了,众人的注意力开始转移到今年的科举上,纷纷猜测何人能够一步登天,光宗耀祖,对四美的事情渐渐关注得淡了。 开榜那天,两件事情又把绍兴城的男女老少惊得目瞪口呆。 有人风传,“赛西施”曾璧儿与落榜回来的寿惠齐双双殉情,跳下了城外的绝命崖! 还没等众人反应过来,第二声“惊雷”轰隆劈下:众多举子联名举报,说今年的主考官接受贿赂,将劣等错误试卷作为合格试卷录取,先后收受的贿银达多少多少两! 今年的主考官不是林正海公子的父亲,新任浙江省学政林大人吗?敏感的人马上嗅出了里面的意味,等着看一出精彩的戏文。 这消息传到夏府的时候,夏婉婷正在下棋。紫竹的话音还没落地,“哗啦”一声,棋盘全乱了,夏婉婷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 (各位书友:很抱歉,昨天参加外婆的葬礼,耽搁了,没来得及更新,请谅解!后面事情不多了,我会静下心来码字,努力补回来。请一如既往地支持猛狗,支持本书,谢谢!)###第66章 生死两茫茫 曾府,外面跟原先没什么两样,里面的一个花厅已经是一片缟素。白,都是白色,花朵,垂幔,甚至下人的身上。 但是,里面又是一片安静,静得几乎没有一点声音,下人们轻手轻脚地走进走出,灵儿的呜咽也被强吞进了肚子里。因为曾大老爷有严令:谁走漏了消息,谁就立马卷铺盖走人,并且不许再待在绍兴府!谁也不想拿自己的生计开玩笑,就是曾璧儿生前最亲近的丫鬟灵儿也不敢。因此,厅里的人都竭力压制住自己的声音,只是默默做好本分的事情。 上首中间摆放着一具朱红棺木,牌位、香烛等一应俱全。这正是曾璧儿的棺椁,里面只摆放着一些她生前的衣物。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在绍兴府,跳下绝命崖的人从来不曾找到过尸身,可能都被汹涌的河水冲走了,或是被崖下的野兽叼走了,反正就是找不到了。 “灵儿,王府的王姑娘来了,你去迎接一下吧。” 一个下人轻声走进来,附在灵儿耳边轻声说,然后转身出去了,很怕待在厅里的样子。 灵儿止住哽咽,站起身来,摸了摸跪得发麻的双脚,快步走出花厅。来到院子里,只见王琦真一身素衣,带着慧儿走了过来。灵儿鼻子一酸,眼泪涌了上来,她竭力控制住,只说了声“王小姐”,就低下头说不出话来。 王琦真默默点一点头,眼圈一红,快步走进了花厅。凝视着棺椁、牌位,王琦真悲痛欲绝,缓缓跪伏在地,嘴里喃喃说着:“姐姐,都是妹妹害了你呀!”然后就泣不成声了。灵儿和慧儿跟着她在后面跪下,也抽噎着。花厅里这才有了一点办丧事的模样。 “大姐,你为何这般糊涂啊!” 一声尖利的哀嚎声,把厅里的几人骇了一跳,还没来得及转头,一个浑身雪白的人已经扑到了前面,嚎啕大哭起来,声音之哀切,令人心里直发酸。 来者是四美中的老四吴钰,她毫无顾忌地恸哭着,双肩耸动,乌发散乱。 “四妹……” 王琦真抱着吴钰,也放声大哭起来。 香烟袅袅,白烛摇曳,厅里一片凄切景象。 夏婉婷到晚上才硬撑着来到曾府祭拜大姐。不是她不想来,实在是她来不了,因为她病倒了。这几天,坏消息一个接着一个传来:举子们的联名举报震惊了绍兴府,很快又震惊了当今皇上。皇上责令有司彻查此案,说要还举子们一个公道。林学政被下狱了,家人也受到了牵连……每一个跟心上人有关的消息都撞击着她的心,撞得她神思恍惚,迷迷糊糊就躺到了,高烧不止,慌得夏把总忙让人去请最好的大夫,拧紧的眉头更是愁云不散了。 身子略好了些的夏婉婷来了,她带来了更多的凄婉哀恸。跪在曾璧儿灵前,她没有大哭,只是抽泣着,久久不动一下,凄切的声音让人不由自主也会跟着流下泪来。她不但为曾璧儿哭,也为自己在哭,这样的双重打击,再也不可抑制内心的悲伤了。 一旁的曾非庸看着不是事,生怕她哭坏了身体,连忙亲自搀扶起夏婉婷,请她到大厅喝茶休息。 夏婉婷拒绝了曾二老爷的好意,又哭了一阵,就带着同样眼睛红肿的紫竹回去了。 回到府里,见父亲正在,夏婉婷直接向他提出:要去杭州一趟。夏国彪看着女儿清减的面容,最后点点头,让人去准备了。他一来不愿拂了女儿的心意,二来也想探听一下朝廷的态度。 南方的冬末已经有了一些春的气息。风不太冷了,溪水哗哗流淌,柳树还是光光的枝条,但那枝条上隐约着些许小小的颗粒,里面正孕着春的绿意。 无绿柳可折,有别情可依。绍兴城外的一座凉亭旁,三辆马车一前二后,主人正在依依惜别。 “二姐,此去杭州虽不太远,但也要特别留意身体。你的身子一直不太好,小妹我真替你担心……” 老四吴钰今天显得很稳重,把着夏婉婷的手,殷殷嘱咐着。她的眼里充满了关切,大姐曾璧儿一去,她自然把二姐当成了主心骨。经此一事,她也学着稳重起来,不再那么爱玩爱闹。 老三王琦真默默站着,眼神复杂。她心中的苦楚能向谁人去说? “二姐,你一路顺风……” 她只能说这些俗得不能再俗的客套话,看着凉亭,看着一条条的柳树枝,心神不属。她不知道自己在担心什么,又或者在害怕什么。二姐有了自己的目标,那我呢,我要得到什么?她心里老是问着自己,又找不到一个明确的答案。 “两位妹妹,你们自己也要保重!” 夏婉婷有些伤感,略显苍白的脸上浮出一片红晕,她似乎忘记了此前的不快,又回到了几姐妹无忧无虑在一起的日子。但是,那个日子还能回来吗?她不去问这个问题,知道问了只会徒增烦忧,索性不问了。 三人的手握在了一起,其情切切。 “小姐,夏雷说该启程了,要不然会太晚。” 紫竹过来说道,看着几人,心里也是不忍。夏雷是夏把总的心腹手下,这次专门负责夏婉婷去杭州的一应事务。他是个高大壮实的汉子,机警中不乏精明,跟随了夏把总二十多年,忠心自不必说。 互相挥手,夏婉婷的马车渐渐消失在远方,王、吴二人站在那里看着,都不愿离去。“四美”现在成了三人,似乎预感到将来几个姐妹之间会越走越远,心里都有了一丝不舍。 这一次离开,夏婉婷竟再也没有回过绍兴城。 “以后发生的事情,我也不知道详情,只是后来与你母亲匆匆一见,她大略地说了说。她说,她到杭州以后,见到了你的父亲。你父亲正在设法为你祖父的案子奔波,但终未能扭转乾坤。你的祖父死于狱中,至于死因,有说是畏罪自杀,有说是病情发作未及救治,还有人说是被人谋害。你母亲也没说是何原因,只是悲伤,后来,后来就走了,我再也没见过她。” 柳夫人结束了讲述,脸上也慢慢归于平静,看着少主人,眼里流露出深深的疼爱。 “姨母,您能说说曾大姨母的死因吗?” 少主人看着柳夫人,小心说出了心中的疑问,没有直接说,换了一个说法而已。说完,他看着她的脸,等待着下文。 “那是小的的过错!”没等柳夫人开口,柳管事抢着说道,“是小的自作主张犯下的错,与夫人无关。” 曾璧儿与寿惠齐私奔前,曾找过王琦真。准确的说,曾璧儿能走出曾家,借的就是与王琦真会面的机会。被软禁在家里,曾璧儿不能见到寿惠齐,寿惠齐也不能见到他,二人都十分焦急,但又一时找不到机会。 这天,乘着送东西的时候,曾璧儿托一个平素与自己亲近的小丫头带话给王琦真,就说要到王家去,姐妹两个想说说话儿。王琦真虽不太赞成曾璧儿与寿惠齐在一起,对她的境遇倒是很同情,就让人去曾家送话:请曾姐姐到王府一聚。这个送话的人就是林子,现在的柳管事。 说起林子,自从在王府安定下来,他就过上了这辈子最为惬意的生活。有了王琦真的关照,其他下人都不敢为难他,派最轻松的活儿给他干,食宿也是府里下人里上等的。出于报恩的心理,林子竭力为王琦真办事,只要是她交代下来的事情,无论多难多累都会毫无二话,保证干得漂漂亮亮。 曾璧儿到了王府,王琦真马上让慧儿叫来林子:速到寿惠齐公子家里,通知寿公子前来与曾小姐会面。 “记住,勿让别人知道曾小姐与寿公子会面之事!” 得到嘱咐的林子连忙出门,匆匆往寿家赶去。赶到寿家,见到寿惠齐,把事情一说,寿惠齐欣喜若狂,自是对他感激不尽。跟着林子来到王府,寿惠齐与曾璧儿自有一番卿卿我我。说到后来,曾璧儿牙关一咬,提出要与寿惠齐私奔。寿惠齐沉吟片刻之后,竟然答应了。 听到他们说私奔,王琦真吓呆了。在大清朝,“私奔”意味着什么,大家心里都很清楚。那意味着与家庭的绝断,意味着将要走上流浪生活,也意味着一旦被家人追回,可能是最严厉的惩罚,甚至会被以辱没门庭、有辱门风而被家法、族规治死! 起初,王琦真不肯答应二人提出的,再以她的名义邀曾璧儿来府里相聚的主意。她知道,如果自己答应了,将会背上“协助他人私奔”的恶名,于己于家都没有丝毫益处,甚至会受到父亲的责骂。但是,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这对苦命鸳鸯,想到平日里的情谊,她的心软了,只好点头答应下来,心下却惴惴不已。 过了两天,是一个晴朗的好日子,王琦真按照事先商定的,又派林子去曾家邀请曾璧儿外出散心。曾家的大老爷曾非凡倒也没有过多怀疑,让人准备了车马送女儿出去。曾璧儿来到王府,见到了早已等在那里的寿惠齐,二人忘情拥抱,臊得王琦真面红耳赤。 一辆王府的马车驶出王府大门,向城外驶去。车里是曾璧儿主仆、寿惠齐和王琦真主仆,驾车的是一向对王琦真言听计从的王六。按照事先计议好的,王琦真把三人送出城外十里,再由曾璧儿自己雇车去寿惠齐在临安的一个远亲那里,到那里再作下一步打算。 事情开始进行得很顺利,来到城外的十里亭,曾璧儿他们把东西搬上雇好的马车,与王琦真一一话别,离愁别绪笼罩在心头,却也未能遮盖获得自由的兴奋。就在曾璧儿登上马车将要离开的时候,两辆马车从绍兴城方向疾驶而来,是闻讯追来的曾家大老爷和二老爷。 看到驶来的马车,曾璧儿大惊失色: “三妹,你怎么能这样对我……” “大姐,不是小妹……” 王琦真也很吃惊,连忙辩解道。 “别说了,快走!” 寿惠齐很快从慌乱中清醒过来,催促车夫快走。 一前两后,三辆马车在官道上追赶起来,王琦真叫自己的马车也在后面远远跟着。终究比不过曾家的高头大马,眼看就要被追上了,曾璧儿让车夫把车赶上了山道,朝城外有名的险峰断头山驶去。 后来,山道到尽头了,曾璧儿与寿惠齐跳下车,不顾曾家两位老爷的呼唤和呵斥,执意要两位老爷放他们走。曾非凡恼怒了,命令几个下人把二人捉住,死活不论。曾璧儿牙一咬,与寿惠齐双双站到悬崖边上。这个悬崖竟然是一个很有名的绝命崖,不少痴情男女都在这里实现了“生不能同寝,死也要同穴”的愿望。 “大姐,不要啊!” 追上来的王琦真大声叫道,声音已经哽咽了。她万没想到,自己一时心软,竟然会把事情弄到这样的地步。 “三妹,不是你的错,姐姐不怪你!”曾璧儿望了一眼王琦真,再看了看还在恼怒不已的父亲,眼里很平静,“父亲,都怪女儿不孝,今生不能尽孝于膝前了!来生假若还能做您的女儿,女儿再来回报吧!” 说完,她跪了下来,“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爬起来又深情看着自己选定的终生伴侣: “相公,在阳间妾身不能侍奉于你,我们到阴间再做夫妻吧……” 这时的寿惠齐已经泪流满面了,但眼神也是坚定无比。没有多说什么,他看着自己的心上人,用力点了点头,柔情万分。 手牵着手,二人纵身一跃,跳下了绝命崖! “不要啊……” 几个声音急急叫着,只在山谷里留下一阵回音,最后归于平寂。生死阴阳,霎时处于两茫茫之间…… (接近40度的高温,没有空调,我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码完这一章的,现在我总算明白了“汗如雨下”的真正含义了。为了猛狗,什么困难不能克服呢?请朋友们再支持一下本书吧——收藏好几天不见增加了!请向你的好友介绍推荐本书,谢谢了!)###第67章 聚散两依依 “那个给曾家报信的人是小的。” 柳管事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他只是有些木然地说道。 那天,林子看着小姐的马车向城门驶去,心里不由替小姐担忧起来。他知道小姐在帮曾小姐私奔,他也知道这样做将会给小姐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我不能让小姐因为这件事情受到牵连!” 林子暗暗想道,却又无法阻挡住马车。苦思之中,一个灵感闪过心头:何不让曾家的人去把曾小姐追回来?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林子就再也抑制不住了,他站在王府门外徘徊了良久,连府里其他下人叫他也没理会。 “就这样,最多我不让小姐知道就行了。” 林子下定了决心,越来越觉得自己这样做对谁都有利,于是撒腿就往曾家跑。跑到大门口,他又使了个小心计,没有直接找上门去,转身到街头代写书信的摊上要了一张纸条,请老先生写了一个“跑”字,然后借过笔各在前后补写了“小姐”和“了”字,因为这几个字他已经学会了。 跑到曾家门前,用一个石子裹着,他把纸条扔进了大门。直到看到一个下人捡起纸条打开来看,然后匆匆走进去,林子这才放心地离开。至于后来会怎么样,那就不是他能左右得了的了。 “小的万未料到,由于小的一张纸条,竟然断送了曾小姐二人的性命。” 柳管事还是那个样子,似乎没什么表情,但我能感觉到他内心里正在翻江倒海。时隔多年,这件事看来一直在折磨着他,折磨得多了,反而从外表看不出有怎样的苦痛。 “后来,听到曾小姐跳崖了,小的又惊又怕,心里忐忑不已,晚上做梦都梦见是自己亲手把他们推下悬崖的,惊出了一身冷汗。”柳管事继续说道,眼睛看着地面,不看众人,“后来,小的实在受不了煎熬,把前后原委都告知了小姐。可是,小姐并没责备小的,也未因此冷落小的……” “我责备你又有何用呢,大错已经铸成……” 柳夫人幽幽一叹,看着这个忠心跟随自己多年的中年汉子,理解了他这些年来的苦楚。 “林子,你也不要再自责了,往事已逝,来者可追,日子还要向前看才是。我相信大姐在天之灵也不愿看到活着的人为过去耿耿于怀的。伟儿,你说呢?” 少主人还能说什么呢?等到他再次开口说话的时候,我们已经在柳府的大门外了。 “小蝶姑娘,请留步,我只想一个人静静,自会回王爷爷家去,你不必跟着我了。” 谢绝了小蝶姑娘用马车送我们回去的建议,我跟着少主人慢慢走着。刚才,他默默地向柳夫人告辞,没有说什么,更未追问什么。在少主人走出大厅的一刹那,我看到柳夫人眼睛一闪,两行泪水流了下来,直直地看着他的背影。 我心里没来由地也是一痛,少主人会原谅她、接受她吗? 夜色已经笼罩了新昌县城,星星点点的灯火在远处近处闪烁,与天上的星星融成了一体。一轮弯月升起来了,幽幽地施放着荧光,照映着地上生物的心事。 “唉……” 少主人也是一叹,以前少有愁眉的他踱着方步,背着手走着,整个人好像老成了许多。 我跟着,自然要尽我的职责,放开意识,探察周围的事物,尤其是人。一探,还真是马上探到了,在我们后面不远处,亦步亦趋跟着一个人。我凝神一“看”,是那个柳管事。肯定是柳夫人放心不下,让他暗中跟随保护少主人。 我不去点破他,跟着少主人向白胡子老人家里走去。一路上,我感到少主人的心绪在不断变化,一会儿高,一会儿低,似乎在与自己作着激烈斗争。 回到王少勋家里,少主人面对他询问的目光,只说了一句“柳夫人对我讲了一些父母的往事”,就不再说了。王少勋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嘱咐他好好休息,明早让他的长子明阳陪少主人在城里走走,中午还有一个什么活动要参加。 躺在少主人的卧房外,我抬头看着天空。那里正是星光灿烂,似乎有很多过去的将来的人与事都在那里看着地上的万物,又不给你一点明示,任你自己去琢磨体会,找到自己要走的路。 “……往事已逝,来者可追,日子还要向前看才是。我相信大姐在天之灵也不愿看到活着的人为过去耿耿于怀的……” 柳夫人的话又浮现在我耳边,让我有了一些对生活的感悟,我相信少主人比我的感悟会更深更多。 第二天起床洗漱后,王明阳来见少主人,说请他去外面品尝一下新昌的特色早点小吃。二人向家里的长辈见告后,领着我兴冲冲往外走。王明阳说路途不远,步行去就可以了。 果然,走过两条巷子,路一转,前面人声嘈杂,一条满是来往行人的小街出现在眼前。王明阳说,这就是新昌城最为有名的小吃街,在这里可以品尝到最正宗的绍兴府各地小吃。 找了一阵,总算找到一家有空位的小店。小店不大,七八个双人座位摆成两排,很普通的装饰,但素雅洁净,不似一般小店里满地污水杂物。 “董伯,先给我们来两客水晶包子!” 王明阳对正忙着收拾的店主人说道。店主人花白的头发,无须,脸上皱纹纵横,却又平易近人。 “哟,这不是明阳吗,许久不来董伯这里吃东西了吧?” 叫董伯的店主人忙过来招呼二人,脸上的皱纹笑成了一朵大花,显然他与王明阳极为熟稔。王明阳与他说着一些闲话,又叫了两只大肉包给我吃,不免又引来董伯一阵称赞,说他心地一向很好。 不久,董伯端着两个圆形的小蒸笼放在桌上,又在小碟子里倒好酱油、米醋,就去招呼其他客人了。少主人用筷子夹起一个晶莹的小包子,细细欣赏着,脸上含着笑意。看到少主人的模样,我彻底放心了,不再管他,张嘴吃我的大肉包子。肉汁多陷料香,味道真不错啊! 吃完了,我砸吧几下嘴,意犹未尽,肚子却已经饱了。看看还在那里慢悠悠品味其他小吃的少主人他们,我转身走出小店。让他们慢慢吃吧,我自己四下里看看。 走在喧闹的小街上,我正为人类真懂得享受生活而感慨,两个人影引起了我的注意。在其他人急匆匆向前的时候,他们二人却是慢慢走着,女的搀扶着男的,边走边看着两旁的店铺,很有感慨的样子。我注意到,那个男的左腿一瘸一拐,走路很不稳,依靠那个女的搀着才能走得稳些。他们的年纪看上去很大,因为头发都已染上了白霜。虽然衣衫简朴,但给人的感觉是高雅内蕴,不同于一般的乡野村夫村妇。 看着他们,一种陌生的熟悉感涌上我的心头。陌生是第一次见到他们,熟悉是因为他们身上蕴含的那种东西,让我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亲切,似乎曾在哪里见过,一时说不出来。我紧紧跟在这对老年夫妻的后面。 “相公,你看那家店,他们的焦饼思儿最爱吃,买几个回去吧。” “好,我们去买。” 二人朝一家制售焦饼的小店慢慢走去,男的努力走得平稳些。 “相公,小心点。” 过门槛的时候,女的停下来用力撑着男的,使他能迈过去,声音还是那么柔和,充满了对男的的情意。不少人看着这对互相扶持的恩爱夫妻,眼里都是笑意。 “你们来了,今天要几个饼,什么陷的?” 店主人跟他们很熟的样子,笑着招呼他们。 “三个干菜陷的,再来两个苔菜陷的。想儿喜欢这个味道,给他也带两个回去。” 女的柔柔地说着,一边从粗布对襟褂子里掏出一个小布包,层层打开,数好几个铜板递给店主人。男的站在一旁看着没说话,我能感受到他的心满意足。 接过用纸包好的焦饼,走出小店,这对夫妻又在小街上缓缓走起来。一个搀着另一个,走着,看着,轻声说着,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 跟了一段,我站住了。看着他们的背影,我努力搜索记忆,还是想不起曾经在哪里见过他们,而心头的熟悉感总是挥之不去。 “阿黄,原来你跑到这里来了,让我们好找!” 王明阳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我转头看去,少主人二人走了过来。 “明阳兄,我说了嘛,阿黄不会走远的,决然丢不了!” 少主人笑吟吟地说道,拍了拍我的头顶: “我们到前面再看看。” 少主人和王明阳在前,我跟在后面,也向前面的热闹处走去。 我心里一动:他们会不会认识那对夫妻呢? 我越过几个人,跑在了他们前面,引得王明阳对我称道不已,说我是一只不错的狗儿,懂得为主人领路了。 我会的东西多着呢,以后你就会知道了。我想着,搜寻着那对夫妻,很快就找到了。他们正在前面慢慢走着,看着。 “让开,让开!” 就在我们将要赶上那对夫妻的时候,前面传来一阵吆喝,我一“看”,一个黑脸大汉推着一辆独轮车“轰隆隆”过来了,口里大声嚷着,一副神挡碾神佛挡碾佛模样,慌得几个路人连忙往旁边躲。眼看地,车子就要推到那对夫妻前面了,而他们一个腿脚不便,一个力弱难支,很难顺利躲开去。 “小心!” 我身后的王明阳一声断喝,一阵风般从我身旁掠过,向前面二人冲去。 冲到男的身旁,双手一搀,那男的整个身体悬空而起,朝一旁飘去,女的也被带着转到街边。“轰隆隆”,独轮车从他们身边疾驶而过,带起了一股旋风。那黑脸大汉看也不看一眼旁人,更不理会行人的议论指责,旁若无人地飞奔而去。 “谢谢你,年轻人!” 惊魂未定的男的反应很快,连忙向王明阳施礼致谢,旁边的女的也连连道谢。 “大伯,大妈,你们客气了!”看到大家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王明阳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摆着手阻止两夫妻的行礼,“些许小事,何足挂齿。大伯身体不太便利,请多加留意!”他搀着男的的左臂,让他能站得平稳些。 少主人也走上前去,捡起女的慌乱中掉在地上的纸包,双手托着递给她: “大妈,您的东西请收好!” “哎呀,真是谢谢你了……你,是你?” 那个女的怔怔地看着少主人,好像很惊异,眼里闪出不敢相信的神色。那男的随着她的目光也看向少主人,眼里一闪,脸上瞬间变化了好几下。 “大妈,您认识我吗?” 少主人奇怪地问道。 “不,不认识,不认识!”那个女的连忙又说,不再看着少主人,“相公,我们回去吧,免得孩子们担心。” 再次致谢后,这对夫妻搀扶着向前行去。 “为何会如此相像,莫非……” 隐隐约约地,我听到二人边走边在嘟哝着。 莫非,莫非什么? 我很想追上去探个究竟,但看看站在一旁的少主人他们,还是放弃了。 女的,高雅气质;男的,瘸腿……啊,这怎么可能! 我被自己的猜想吓了一跳,再看前面,已经不见了那对夫妻的身影。晃了晃脑袋,我努力把那个有些荒诞的念头赶跑。但是,令我感到悲哀的是,越是想忘掉,它越是牢牢地占据着我的心里,一点点吞噬着我的理智,愈发明晰起来——对,就是他们! 当两个在故事里已经消失的生命活生生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你会有怎样的感受? 我的感受是,人生的奇妙,往往在于“无”中生出“有”来。“聚”与“散”不是时空能够决定的,它的呈现会让你大吃一惊或默然注视,然后,渺然于各自的心灵最深处。 我站着,体会着一种全新意境,几乎忘记了身在何方…… (天气实在太热了,人都被弄得心烦意乱,难以静下心来码字。这章好不容易码完,赶紧发上来,有些迟了,甚是抱歉!)###第68章 要识字了 回到花白胡子家里,少主人马上被请去与他的“王爷爷”说话去了。我闲着没事,就躺在檐下乘凉。 夏天已经过半,气温一天天高起来了,热得我伸着舌头直喘。 回味着柳夫人所讲的四大美女的故事,我有了不少的收获,也还有许多疑虑等待分解。 老主人,女主人,少主人,他们逐渐在我心目中连成一体。再往上推,少主人的祖父曾经发生过什么故事,为何女主人会隐居林刘村?这种种人事,恐怕不是我一只狗儿所能理解的。 嘿,我*那么多心干吗,难道我能去改变什么?笑了笑自己,我慢慢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的事情没有什么好说的,昨天遇到那对夫妻所产生的猜想也逐渐淡了,毕竟无凭无据,我不能让猜测牵着鼻子走。 上午,我与两个王家的小孩子在院里玩了半天。少主人则与王明阳在书房里谈论文章啊什么的,我听不懂,索性不听,自己开心去玩。 中午,少主人乘上一辆马车,跟着王少勋父子出去了。这次他没带我去,只叫我在家里待着,别乱跑。我当然不会乱跑了,只是午饭后光明正大地从大门出了大宅子,到外面遛遛。少主人不在,眼前一下子变得无趣起来了。 走在阳光灿烂的石板街道上,我心胸一舒,开阔了许多。 “汪汪,汪汪,”一阵狗儿的撕咬、吠叫吸引了我,我朝发出声音的巷子里跑去。 “大勇,怎么是你?” 在狭窄的巷子里,几只狗儿正咬成一团,那只占据了上风的黑狗正是久已不见的酒馆看门狗大勇。看阵势,是大勇以一敌三,与另外几只狗儿斗在一起。那几只狗儿毛色各异,体型比大勇要小得多。尽管占据了量多的优势,但在体型、气力上明显不是大勇的对手,它们且战且退,拼力抵抗着。 “你们几个小狗崽子,敢欺负到我大勇头上来?我在新昌城里混的时候,你们还没出世呢!” 嗳,这词儿听着怎么这么熟悉啊? 我哑然失笑,张嘴“汪汪”大叫了两声,把斗得正热闹的几只狗儿吓了一跳,慌忙分开来,各自跳到一边,警惕地看着我。 “阿,阿黄大哥,是你啊!好久不见了,你今天特意来看我啊?哎呀,真好、真好!” 大勇看到是我,高兴地跑过来舔我的嘴巴。我扭头避开去: “大勇,你这是……” “没什么,没什么,我跟它们闹着玩呢!”大勇连忙解释起来,偷偷回头瞪了那三只狗儿一眼,“你们说是不是啊?” 那几只狗儿看了看我,又互相看了看,有些无奈地说了声“是”,就低下头不说话了。 我暗笑大勇真会“狐假虎威”,也不揭破它,就问它的近况。没想到,这下我把大勇的话匣子打开了。它从上次与我分手说起,说到自己如何如何想念我,怎么怎么到处找我,到了哪些地方,看到了哪些人,罗里啰嗦一大堆人名地名狗儿名,听得我头昏脑胀。光是说着还不够,它边说还边暗地里向那几只狗儿炫耀,大嘴巴昂得老高。 我实在不想再听下去了,趁它再次回头“抛媚眼”的机会,赶紧打断它: “大勇,我问你,你见过一对老年夫妻吗?男的左脚瘸的,要女的搀着才走得平稳……” “啊,阿黄大哥你说什么?” 大勇正得意于跟我滔滔不绝呢,一时间对我的话没反应过来。我不得不耐着性子又说了一遍。 “瘸腿的夫妻,看上去很文雅?”大勇低头沉吟起来,半晌没动静。他又转向那三只狗儿: “你们见过这样的两夫妻吗?赶紧告诉阿黄大哥!” “见过,见过!” 三只狗儿按耐住心里的不耐烦,有些敬畏地抢着说。 “去年秋天我在北门看到他们进城,在街上逛了半天,然后还是从北门出去了。” 一只叫小米的身上有花斑的白狗说道。 “他们最喜欢到小吃街去,不仅吃各种小吃,还会买一些焦饼、豆沙包回去。” 另一只狗儿补充道,有些小心地看着我,好像怕我不够满意。 “你们知道他们从哪里来,叫什么名字吗?” 我一听,知道它们说的就是那对夫妻,忙问。 “我只知道他们是从山上下来的,因为有一次我听到他们说‘咱们山上可没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小米说,也看着我,“名字不知道,我只听到小店里的人叫那个男的齐先生,也可能是戚先生。阿黄大哥您知道,有些话字音都差不多的。” 齐先生?戚先生?到底是什么先生?难道那个男的姓这个? 我脑子里冒出一大串疑问,看看实在从它们这里已经不能再得到更有用的信息了,就客气地谢了它们。 我的谢语马上让这三只狗儿精神一振,都笑眯眯地凑过来讨好我。我不好拂逆了它们的美意,于是与它们一一互致舔嘴礼,顺便也把躲过了的大勇的那一个舔吻补上,乐得几只狗儿在我旁边高兴地蹦跳着。 再玩闹了一会儿,我与它们告别。这时,大勇与三只狗儿已经和好如初了,我也不再追问它们打架的缘由。 回到白胡子老人的大宅里,少主人还没回来,我就躺在大门口等着。 那对夫妻到底是什么来头呢?我的猜想到底对不对?以后还有机会见到他们并且了解他们的身份吗? 我脑子里盘旋着这些问题,直到少主人乘坐的马车出现在大门前。 少主人下了车,我看到他的脸上一片喜色,好像遇到了高兴的事情。 “文伟,秋上到了杭州,你再去拜望他们,我想,对你定然大有助益!” 王少勋边走边说,少主人连连点头,笑意盈盈。我跟着,为他的高兴也开心不已——主人的快乐就是我们狗儿最大的快乐嘛! 向一干人等一一告别,少主人带着我,还乘那辆马车回书院去。 回到书院,自然是与威少爷、齐峰等人一番亲近,好似少主人走了很久一般,其实也只一天而已。少主人把在街上买的小吃分给众人,大家又是一阵高兴,坐在一块吃着、聊着。 “以后到了绍兴,我请你们吃绍兴最有名最正宗的臭豆腐、桂花香糕、大夹沙,啧啧,那滋味,没吃你就先要流口水……” 威少爷无限憧憬地说着,口水真要流下来的样子,引得大家又是一阵哄笑。 笑好了,他们的生活又要进入紧张的备考之中。唯一的遗憾是,小蝶姑娘没来,我看到杨二少开始有些郁郁不乐,后来也没什么了,至少在表面上看不出什么异样来了。 功课之余,少主人竟然很有兴致地开始教我识字了。 “汉字乃是我华夏最为精华的遗存之一,有了它,才能开启民智,传播文明,使我华夏文化流传千万年。那么,汉字是怎么来的呢?” 少主人先给我进行启蒙教育,很庄重的神色。他提笔在一张纸上写下两个字,展开来给我看: “阿黄你看,这两个字叫‘仓颉’,仓颉是什么人呢?他就是汉字的创造者,被尊为‘造字圣人’。关于他造字,还有许多传说,阿黄你要听吗?” 传说?我当然爱听了,我对着少主人“汪汪”叫了两声,表示乐意倾听。少主人微微一笑,翻开一本书,给我讲起仓颉造字的一些故事来。 相传,仓颉在黄帝手下当官。那时,当官的可并不显威风,和平常人一样,只是分工不同。黄帝分派他专门管理圈里牲口的数目、屯里食物的多少。仓颉这人挺聪明,做事又尽力尽心,很快熟悉了所管的牲口和食物,心里都有了谱,难得出差错。可慢慢地,牲口、食物的储藏在逐渐增加、变化,光凭脑袋记不住了。当时又没有文字,更没有纸和笔。怎么办呢?仓颉犯难了。 仓颉整日整夜地想办法,先是在绳子上打结,用各种不同颜色的绳子,表示各种不同的牲口、食物,用绳子打的结代表每个数目。但时间一长久,就不奏效了。这增加的数目在绳子上打个结很便当,而减少数目时,在绳子上解个结就麻烦了。仓颉又想到了在绳子上打圈圈,在圈子里挂上各式各样的贝壳,来代替他所管的东西。增加了就添一个贝壳,减少了就去掉一个贝壳。这法子挺管用,一连用了好几年。 黄帝见仓颉这样能干,叫他管的事情愈来愈多,年年祭祀的次数,回回狩猎的分配,部落人丁的增减,也统统叫仓颉管。仓颉又犯愁了,凭着添绳子、挂贝壳已不抵事了。怎么才能不出差错呢? 这天,他参加集体狩猎,走到一个三岔路口时,几个老人为往哪条路走争辩起来。一个老人坚持要往东,说有羚羊;一个老人要往北,说前面不远可以追到鹿群;一个老人偏要往西,说有两只老虎,不及时打死,就会错过了机会。仓颉一问,原来他们都是看着地上野兽的脚印才认定的。仓颉心中猛然一喜:既然一个脚印代表一种野兽,我为什么不能用一种符号来表示我所管的东西呢?他高兴地拔腿奔回家,开始创造各种符号来表示事物。果然,把事情管理得头头是道。 黄帝知道后,大加赞赏,命令仓颉到各个部落去传授这种方法。渐渐地,这些符号的用法,全都推广开了。就这样,逐渐形成了文字。 仓颉造了字,黄帝十分器重他,人人都称赞他,他的名声越来越大。仓颉头脑就有点发热了,眼睛慢慢向上移,移到头顶心里去了,什么人也看不起,造的字也马虎起来。 这话传到黄帝耳朵里,黄帝很恼火。他眼里容不得一个臣子变坏。怎么叫仓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呢?黄帝召来了身边最年长的老人商量。这老人长长的胡子上打了一百二十多个结,表示他已是一百二十多岁的人了。老人沉吟了一会,独自去找仓颉了。 仓颉正在教各个部落的人识字,老人默默地坐在最后,和别人一样认真地听着。仓颉讲完,别人都散去了,唯独这老人不走,还坐在老地方。仓颉有点好奇,上前问他为什么不走。 老人说:“仓颉啊,你造的字已经家喻户晓,可我人老眼花,有几个字至今还糊涂着呢,你肯不肯再教教我?” 仓颉看这么大年纪的老人,都这样尊重他,很高兴,催他快说。 老人说:“你造的‘马’字,‘驴’字,‘骡’字,都有四条腿吧?,而牛也有四条腿,你造出来的‘牛’字怎么没有四条腿,只剩下一条尾巴呢?” 仓颉一听,心里有点慌了:自己原先造“鱼”字时,是写成“牛”样的,造“牛”字时,是写成“鱼”样的。都怪自己粗心大意,竟然教颠倒了。 老人接着又说:“你造的‘重’字,是说有千里之远,应该念出远门的‘出’字,而你却教人念成重量的‘重’字。反过来,两座山合在一起的‘出’字,本该为重量的‘重’字,你倒教成了出远门的‘出’字。这几个字真叫我难以琢磨,只好来请教你了。” 这时仓颉羞得无地自容,深知自己因为骄傲铸成了大错。这些字已经教给各个部落,传遍了天下,改都改不了。他连忙跪下,痛哭流涕地表示忏悔。 老人拉着仓颉的手,诚挚地说:“仓颉啊,你创造了字,使我们老一代的经验能记录下来,传下去,你做了件大好事,世世代代的人都会记住你的。你可不能骄傲自大啊!” 从此以后,仓颉每造一个字,总要将字义反复推敲,还行拿去征求人们的意见,一点也不敢粗心。大家都说好,才定下来,然后逐渐传到每个部落去。 “仓颉真不愧为造字圣人,他不但造出了众多的汉字,还给我们后人上了一堂课,教人踏实勤勉。阿黄,你记住,以后识字就要这样,不可骄傲自满。” 讲完了仓颉造字的传说,少主人殷殷嘱咐我,像一位先生在教导自己最得意的弟子。 我“汪汪”叫了两声,表示诚恳接受。 “那好吧,下面我教你识字。” 少主人又提起毛笔,向纸上落去…… (迟到了,迟到了!但迟到总比没有好吧?各位书友,白天天气太热,实在很难静下心来码字,我决定把更新改在晚上,请您到时候一定捧场哦,谢谢!)###第69章 卿本佳人 少主人提笔写了一个方方正正的字,展示给我看: “这是一个‘日’字,阿黄你看,它像不像天上的太阳?”他又在旁边画了一个圆圆的圈,里面加了一点,“这个更像吧?这叫篆体字,是战国、秦汉时期使用的文字,离现在有两千年了。” 嗯,两千年前用的文字? 我歪着头,饶有兴致地看着、听着。 “这是月字,这是山字,这是……” 少主人在纸上不停地写写画画,一个一个向我讲解“象形字”。看着纸上的篆体字,略加想象,嗨,还真的蛮像那么一回事嘛。不大一会儿,我就认识了十几个字。 “阿黄,这些字你都认识了?” 少主人拿着白纸,有些不敢相信地问我。 我摇着头摆着尾,努力做出心领神会、轻松愉快的样子。 “真的认识了,记住了?” 少主人还是难以置信,放下手里的纸笔,伸手摸摸我的头,好像怕我发烧说胡话似的。我连忙舔着他的手,表示我一切正常。 “太不可思议了,狗儿识字竟然比人还快!” 少主人兴奋不已,眼里闪着光芒,像看一个神童一般看着我,感慨不止。 “好,我再教你!”少主人重新拿起纸笔,写下一个字,“阿黄你看,这个叫做会意字,一个人靠着一棵树,在干什么呢?他在休息,所以这个字就是‘休’字……” 不知是想难倒我,还是想检验一下我是否真的认识了他教的字,少主人一口气教了我多个“会意字”。还真怪,这些字通过他的讲解分析,我很快就记住了。如果你拿一本书放在我面前,我一定能够把这些字认出来。 看书? 我被自己的念头吓了一跳,刚认识了这么一些字就想看书,我是不是疯了? 然而,让我感到自己要疯了的事情还在后面——当我试着施展我的意识,把注意力放到少主人书桌上的一本书上时,我差点傻眼了:我居然能够“看”到书里的一个个的字! 啊!我差点儿惊叫出声,只感到心脏“怦怦”狂跳,像要从嗓子眼里窜出来,到外面飞一圈凉快凉快,这样才能平息一下心里的激动、惊讶,还有狂喜! “阿黄,你怎么了,是不是太难了记不住?”少主人感觉到了我的异样,忙拍着我的脑袋抚慰我,“呵呵,是我太心急了,你只是一只狗儿,怎么能贪多求快呢?我们慢慢来,一个个认,好么?” 还有什么不好的,少主人,我希望你教得快点呀! 我没法说出这个话来,就是能说,我也不能真的说啊,要不非把少主人吓到了不可。嘿嘿,我自己知道就行了,努力多识字,争取早一天能“看书”。我给自己制定了目标,暗暗为自己打气。 又教了两个字,少主人把写满了字的白纸张贴在一边墙上,让我“巩固巩固”,就自己读书去了。 我快速把这些字儿浏览了一遍,确定再无遗漏和误认,索性站在书桌旁偷偷“看”少主人的书。 我发现,对于前面几页书上的字,我还能“看”清楚,除了有几个刚认识的,其它的都不认识。但越到后面,字迹就越来越模糊了,直至一片黑色。再凝神去看,还是看不了几页。 唉,怎么会这样呢? 我有些泄气了。好不容易发现自己能够用意识“看书”,兴奋劲儿还没过呢,现实就这么快泼了我一盆冷水。 是不是我的意志力还不够强大,乃至于影响了看书的厚度? 试试再说。我静下心来,闭上眼睛,身心放松,大脑进入一片空灵状态,想象着自己来到了一个虚空境界,全部注意力集中在一个方向,用心里的眼睛“看”过去。前面开始是朦朦胧胧的,随着我的意志力不断增强,逐渐地清晰起来了,可视的范围也宽阔了一些。 好,就这样!我猛地睁开眼,把意识重新投放到那本书上,一页,两页,三页……十二页!足足比刚才多出了一半的页数! 我的心脏又“怦怦怦”狂跳起来了,长喘了几口气才平复了一些。 就这么办! 找到了方法,我躺下来认真“修炼”,努力把意志力磨练得强大。 这之后,我每天跟着少主人识字,同时不停地修炼意识,使得看书的页数不断地增加。 字,一个个认识了;书页,一张张增加了。我的识字速度只能用“一日千里”“突飞猛进”来形容了。这样的效果是,半个月不到,我居然能够真的看书了!因为书里的字多数已经认识了。至于句子的意思,也能磕磕碰碰地理解一些了。 我也是一只识字的狗儿啦!我也能读书啦! 我强抑住内心的喜悦,跑到没人的树林里狂叫了一阵,这才把心绪平静下来。 做识字的狗儿的感觉,真好! 会识字了,那就赶紧去看书吧。我像饿了三天三夜,陡然看见一块大大的肉骨头一般,狂扑进了书籍的海洋,开始探索一个未知的世界,吸收书里的种种“营养”。我知道了,书籍是人类千百年文化乃至文明的结晶,要了解人类社会的一切过去与未来,必须到书里去寻找自己需要的答案。 一本,两本,三本,一连三四天,我几乎是足不出户,如饥似渴地阅读着,细细地品味着,努力把那些由文字组成的句子、段落和篇章理解,再根据自己的理解思索事物的来龙去脉。我像一个盲人突然有一天能够看见了,对于书里的每一样描述都充满了好奇,都想去看上一看,细细探寻一番。人类创造的书籍,真是太奇妙了! “阿黄,你怎么不出去玩了?” 少主人奇怪地看着蹲坐在书桌旁的我,不知道我傻呆呆在那儿干什么。 “嗳,是啊,阿黄怎么不喜欢出去了?我记得阿黄最喜欢出去玩的嘛。” 杨二少也惊讶地看着我,然后夸张地过来摸我的脑袋。他已经跟我混得熟了,常常与我厮摩在一块,互相都不避讳身体上的接触。 “没问题嘛!” 杨二少把我从头揉到脚,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阿黄,你,你快出去跟威少爷的阿福玩,我跟你家主人有话要说。” 杨二少推着我往外走,我没办法,只能依依不舍地走出去。刚刚“看”到书里讲一个“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叫项羽的人与人打仗,正在营帐里跟一个什么什么美人缠缠绵绵,外面传来唱歌的声音,他正叫人出去看看是怎么一回事。还没看到是怎么回事,我就被杨二少推出来了。 会是怎么回事呢?我边走边猜想。 好你个杨二少,又有什么悄悄话要跟少主人说了?他总是这样,想问少主人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了,总要把包括我在内的一切“外人”赶出门外。比如上一次,他问了少主人一个问题:怎样让一个条件优越的女子看上另一个条件也不错的男子?还要少主人站在“过来人”的角度来说。弄得少主人哭笑不得,跟他解说了半天,最后才换来一句“哦,这样啊”,就没了别的反应。当然,这都是我用侦查力躲在门外感知到的。要是他知道我偷听他的话,非把我追得满书院跑不可。 我刚走出门外,房门就被杨二少“嘭”地关上了,很急的样子。嗨,谁喜欢听你的怪话啊! 也许是好奇心作怪,我稍微放出一点意识,杨二少的话就落入我的大脑里: “文伟兄,这次你一定要好好帮我分析分析!放心,不会让你空忙一场的,过两天我请客,好好谢谢你!” “难得兄,这回又碰到什么难题了?” “哎呀失敬兄,你就别开玩笑了!今天我真的是有要事向你请教!” “那你说吧。” “是这样的,这个,这个,我想送一样礼物给小蝶姑娘,你看送什么好呢?” 又是小蝶姑娘!自从得知少主人是小蝶姑娘的“表哥”后,杨二少三天两头缠着少主人,要少主人帮他“撮合撮合”,黏糊得不得了。少主人几次向他讲明,姻缘要自己去争取,别人出不了多少力,他还是不信,老是要“请教”少主人。这不,今天又来新问题了。 我不想再听下去,撒腿跑起来,向威少爷住的地方跑去。刚跑到那栋房屋前,一个肥嘟嘟的身影出现在眼前,阿福又长胖了! “阿福,阿福!” 我欢叫着,有两天没看到它了,还怪亲热的呢! “阿黄大哥你来了!” 阿福也高兴地跑过来,身上的肉一颠一颠的。它张嘴就来舔我,我也积极地回应它。 “这么热的天,阿黄大哥你怎么不出来玩啊?” 阿福眯着小眼睛看着我,身上的肥肉多得要往地上垂。 “唔,没什么,只是有点事……” 我含糊地答着,总不能告诉它我在识字和读书吧。狗狗识字读书,谁信哪!那要吓坏阿福的,我当然不能说。 “阿福,你少吃点,太胖了可不太好!” 我故意把话题一转。 “哎呀是啊,阿黄大哥你看我身上……” 阿福的注意力成功地被我转移了,它絮絮叨叨地对我说起过于肥胖给它带来的不便,完全忘记了它曾问过我的问题。 我与阿福躺在屋檐下,开始探讨起狗狗的减肥事业来,一聊就聊到了太阳偏西。看到三三两两的学子朝餐堂走去,阿福精神一振: “吃晚饭了!阿黄大哥,我们快去!我知道一个地方的剩饭和骨头最多了,快、快!” 它全然忘记了刚才还在说着的减肥计划,跳起来就走。 我哑然失笑,跟在后面小跑着,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叫起来。多日来的苦读,这身子还真有些消瘦了,是要补补了,身体是读书的本钱嘛! 就在我读书与玩闹并举,长智与健身齐飞的时候,书院出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儿。 起初是丁栋宿舍里有人说丢了东西,笔啊书啊之类的。后来蔓延到其他宿舍,失物也越来越贵重,直到一个学子放在书箱里的二十两银子不翼而飞了,书院的管理层才被惊动。一群人蜂拥着去探看究竟,最后没有什么发现。“当心点,不要再丢了东西!”学子们互相提醒着,然而东西依然还是丢,那个偷东西的人却不见浮出水面。 是什么人在神圣的书院里频频施展黑手呢?嗳,有趣有趣! 看着学子们小心翼翼的神情,我一下子来了兴致,又该我大显身手了! 接连几个晚上,我巡查在书院的几栋宿舍之间,放出侦查力捕捉那个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偷儿。我发现窃案都是发生在夜晚,那个来无踪去无影的偷儿已被学子们称作了“飞贼”。 飞贼?嘿嘿,我要让你成为死贼! 夜,已经深了。四下里一片寂静,只有昆虫的鸣叫声声入耳。天上月亮孤单地浮着,像在寻找回家的路。来回巡查,凝神分辨,我轻手轻脚地走着。 “哗啦,”一个轻微的声音从餐堂后面的竹林里传来。如果不留意,很容易被忽略过去。但我不会放过,耳朵耸起,我屏住呼吸,悄悄向那边潜行,意识放到最大。 来了!“飞贼”来了! 模模糊糊中,一个黑影像一团黑纱从竹林里飘出来,对,是飘,好像顺风在飘! 人能在平地上飘动吗? 我心头一紧,脑子里很快现出各种狰狞的鬼神形象。啊,不会是鬼神吧? 我被自己的念头吓得浑身一抖,感到四周阴森森的,像有无数双血红的眼睛在盯着我,那一张张血盆大口也张开了,向我逼来。 不会的,不会的! 我忙收拢心神,抑制住转身就跑的念头,用力“看”着那团黑影。 近了,更近了! 黑影走在草坪上,没有一点声音。但我分明看清了,这是一个女人,一个身材曼妙的女人——尽管她用黑纱蒙着脸,但我能感觉到她的艳丽! 这个女人就是“飞贼”? 我迷糊了,脑子里不知怎么的,冒出了前两天刚在书上看到过的一句话: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紧赶慢赶码完了这章,赶紧发上来,请品鉴!)###第70章 杀手的童话 等到黑影缓缓走近了,大概有二十几米的距离,我凝神一探,感觉这个女人似曾相识。 我曾经见过这个女“飞贼”? 我更加糊涂了。自己在大清朝见过的女人不少,但也没有一个以前是做贼人的,或者说,我不曾见过哪个做过贼啊! 黑色的劲装,黑色的面纱,连包头的布都是黑色的,一个我曾经见过的女人三更半夜出现在鼓山书院里。没有比这更加诡异的事情了! 她为什么来这里,意欲何为? 我躲在一棵低矮的绿化树后面,紧张地盯着她的一举一动,生怕她会突然消失在我的眼前。 “唉——” 浑身黑色的女人忽然叹了一口气,声音不大,我却分明能听清楚。她也在一棵树后面站定了,面向的正是少主人住的乙栋宿舍楼。 我心里突的一跳,难道她要对少主人不利?转念又一想,少主人素来与女人无冤无仇,她应该不会是针对他。那她来这里到底为了什么呢? 我正想使出看书翻页的方法,透过黑色面纱去探看一下这个女人的真面目,忽然从另一边的树林里也传来深深的一叹,像拂过来的一股轻飘飘的清风,听声音,是一个男的! 黑色的女人动了! 我只能用“静若处子,动若狡兔”来形容她,刚刚还是不动声息地站在那儿的一个人,隔着树丛只是那么一晃,竟然在我眼前消失了! 她真的凭空消失了? 我的头“嗡”的一下涨得老大,慌忙瞪大眼睛四处寻找。幽暗的月光下,哪里还能看到她的身影! 调整侦查方向,我全力施展开意识,向另一边的树林罩过去。一“看”,马上看到了消失的女人,她前面不远处,站着同样是一身黑色的一个男人。 从原先站立的树丛旁到那个树林,至少也有近三十米,她是怎样过去的,难道真的会飞吗? 我只觉得今晚看到的事情太过不可思议了,以前看上去平平常常的大清朝,似乎还隐藏着我不曾知道的奇异人物。忽而又想起王少勋的“空中飞人”来,越想越觉得他身上有一层神秘色彩,就像眼前这一男一女。 一男一女静静地对峙着,都没有开口,仿佛两尊石雕一般,互相看着对方。但我能感觉到他们都在小心防备着对方,双方之间的空地里,有一种看不见的气旋在防护,在试探,却都不急着进攻。 “真想不到啊,绿林好汉人人称道的夏家四虎之一的‘疾虎’会出现在这里!” 女的慢悠悠地说道,声音平淡,少有感情,听不出有熟悉的感觉。 夏家四虎?‘疾虎’?哪里有老虎? 我没去细究她的声音,反而被她的话吓了一跳。环顾四周,我并没感觉到老虎的气息。要是真的来了一只老虎,不知道会给书院带来怎样的灾难? “呵呵,我也没想到,金牌杀手‘风舞’会出现在书院里。难道你想金盆洗手,从此专心攻读圣人文章了?” 男的也不示弱,话语里明显带着调侃的意味。 “你……你不要得意!”女的语气一滞,强辩道,“别人会给你们夏家四虎面子,姑奶奶可不给!哼,早想跟你们斗上一斗,没想到今天机会来了!” “风舞,我不想跟你斗,也不想知道江湖中最为神秘的女杀手到底是谁。但是,如果你想伤害我保护的人,那我也不妨领教领教‘杀手盟’第一杀手的高招!” 男的语气坚定地说道,似有泰山崩于前而眼不瞬的气概。我现在明白过来了,他们所说的“虎”并非真的老虎,只是几个人的绰号而已,就像这个女的被称作风舞一样。 “咯咯咯……” 一阵清脆的笑声打断了我的思维,那个黑衣女人身体微抖,笑得很是开心。 “就凭你?咯咯,太自不量力了吧?你自认轻身功夫在我之上么,还是暗器比我厉害?拣日还不如撞日,今晚我叫让你见识一下我的厉害!” 黑衣女人连笑带讽,根本没把眼前气势逼人的高大男子放在眼里。她只是晃了一晃,身上也发出一股无形的压力。我又是一惊,这种威压太熟悉了,林刘村的郑屠身上不是这种气息吗?曾经对我的心理产生过莫大的压迫,后来随着训练,我已经慢慢适应了。但现在看起来,郑屠那只是小儿科罢了,比起眼前的黑衣女人来,他的气势实在不值一提。一瞬间,女人身上的气息蔓延开来,压得我的心脏突突直跳,一阵慌乱。 “别心急,还有我哩!” 忽然,从树林的地底下“嘭”地钻出一个人来,站在前面那个‘疾虎’身旁,也是身材高大,也是耸岳如山。他们两人的气势把女的的气势压下去了,我也感到心里一松,并且精神一振。因为这个后面钻出来的人我认识,他不是曾经在书院出现过的那个叫夏智的人的跟班之一吗? “哟,想不到‘猛虎’夏勇也在啊!”女的只是一惊,但很快平定下来,她还是不屑一顾的语气,“别以为你们两个一起上我就怕你。”她特别把“两个一起上”几个字咬得很重,反而暴露了她的担心——其实她怕两个人一起上吧?我都能听出她的言外之意来。 “风舞,你不要挤兑我们兄弟,我们兄弟向来是同进同退,你挤兑也没用!况且,对待你们这些只看钱财不讲道义的杀手,我们也用不着讲什么江湖道义!” 果然,“猛虎”夏勇根本不上当,轻轻巧巧的几句话说得义正辞严,毫不给这个叫风舞的杀手面子。 “不讲道义?你说我不讲道义?”听了他的话,女的好像有些激动起来,她连连反问,“如果我不讲道义,你们现在看到的会是什么?如果我不讲道义,他早就死了一百遍了,还说我不讲道义?难道只有你们这些所谓的豪侠之士才会讲道义么?……” “有我们兄弟在,你也未必能成事!” “猛虎”夏勇打断了她,声音里充满了自信,也有一些对她的轻视。这轻视应该不是对一个人本领的忽视,而是从骨子里对那人的瞧不起。我听得出来,对于眼前的这个“杀手”,他有一种潜藏在心底的蔑视,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 “真的么?那我做给你们看看!” 女的似乎有些激愤了,叫出了声,露出了一些我熟悉的味道,看来她之前一直在隐藏自己真实的面目,包括声音。现在一激动,无意中露出了一些本真的面貌,只是她自己还没意识到而已。 是谁呢?我好像触摸到了一点线索,但始终捅不破那层朦胧的窗纸。 “来呀,看看是你们厉害还是我厉害!” 黑衣女人叫着,不再顾忌会被人听到。幸好已是半夜,书院里除了他们几个在这里,好像没有惊动别的人。 三人之间的气旋更急了,各自高度戒备着。说干就干,黑衣女人一错身,身体又飘起来了。这次我总算看清了,不是她真的会飞,而是她整个人像一片能够自由控制的羽毛,脚下一蹬,就能飘飞起来。她飘向的正是少主人住的宿舍楼。 不好,难道她真的要对少主人不利? 我顾不上猜想她是谁了,全身的肌肉瞬间进入了高度绷紧状态,死死盯着那个飘动的黑影,准备发起突然的,也是致命的一击。不管是谁,只要对少主人不利,我都会毫不犹豫地向他展开最猛烈的攻击!用我的利齿,用我的尖爪,用我全身的骨肉把他打败打退,打得他不再图谋不轨为止! 没等我发动,那两个被叫做“虎”的高大汉子先动了。也不知道他们使出了什么本领,只见一个在前,一个在后,一个在上,一个在下,把刚刚飘起的女人夹住了! “哼,夏家四虎果然有点能耐!” 女的冷哼一声,速度陡然加快,从拦在前面的“疾虎”头顶一跃而过,向乙栋宿舍楼飞去。 “想走,没那么容易!” “疾虎”右手一甩,一根细细长长的鞭子一样的东西破空向女人卷去,霎时缠住了她的右脚。用力一拉,女人直直地向地面坠落下去。 说时迟,那时快,黑衣女人的双脚刚一落地,她猛一转身,右手一甩,两道细微的银光一闪,飞快地向“疾虎”袭去。“疾虎”似乎早有防备,身子一偏,躲过了银光,却也停顿了一下。 趁着“疾虎”闪身的机会,黑衣女人脚下在地上一蹬,身体重又飘飞起来,还是向着宿舍楼而去。 这时,跑在后面的“猛虎”夏勇也赶上来了,他停下来急问道:“三弟,没事吧?”兄弟之间的关爱之情溢于言表。 “大哥,我没事。快追,她要过去了!要是我们保护不了少主……” “疾虎”身子一扭,迅疾地奔起来,声音里透着急切。 二人在后面衔尾而追,紧紧跟着前面的黑衣女人,很快就从我的斜前方一掠而过了。 我也急了,顾不得隐藏行踪,后退猛力一蹬,直冲冲追了过去,目标也是前面的女人。我现在已经知道,那个女的好像要对某人不利,而后面的男的却是在保护那个人。我心里千万遍地祈祷,希望那个人不会是少主人。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要时刻盯紧才行。 三人一个在上,两个在下,像三片飘舞的落叶,向着宿舍楼的东面飞去。远远望去,他们又像三只大蝙蝠,在昏暗的夜色里快速攒行。 眼看他们就要来到少主人住的房舍前了,我的嗓子眼差点冒出了火。因为我离他们不止二十米,眼看着追不上了。 “咄,止步!” 忽然,在宿舍楼的屋顶上,不知什么时候冒出了一个黑影。他稳稳地站在屋瓦上,夏夜的微风吹拂着他的衣衫,仿佛神佛临世一般,甚是威严与潇洒。 是王少勋!竟然是王少勋! 我心里一阵激动,差点要高叫出来,好不容易才抑制住。尽管他也是一袭黑衣,黑布蒙面,但在一起的时日这么长了,我一下就能感知到他的气息。 随着王少勋的出现,飞奔的三人滞了一下,然后又向前移动,浑没把他放在眼里。 “呼——” 一股劲风猛然从屋顶上狂掀而下,生生阻住了几人。 “我说过了,止步!” 王少勋还是那么沉稳,完全不像平日里那副书生儒雅样子。他的声音中气十足,透着一股劲气,直逼人的心底。他站在屋顶上,气势从上往下笼罩而下,把三个人罩在里面。 “无心游侠!” 三人齐齐发出惊呼,显然被王少勋的这一手镇住了,都止住不前了。 怎么又出来了一个“无心游侠”?难道这是王少勋的外号? “你们且跟我来!” 王少勋威严地低声喝道,说完,双臂一提,像一只大鸟般从屋顶向着树林飞过去。三人毫不犹豫地跟在后面,也来到了原先的树林里。我悄悄跟着,看看他们搞什么名堂。今晚的震撼太多了!我的自信心严重受到打击,再也不敢轻易显露出行藏了。 四人分三处站成了一个三角形,各据一方,暗中戒备着。 “风舞,你接了这单生意?” 王少勋朝着黑衣女人问道,语气里有一种不容分辩的意味。 “是。” 黑衣女人点了点头。 “我能问问谁是买家吗?这可能犯了你们的规矩,但我不得不问,希望你能如实说。” “不能!” 黑衣女人的回答很干脆直接。 “其实……其实你不说,我也能猜到是谁,我只是想证实罢了。” 王少勋沉吟了一下,悠悠说道,好像想起了什么。 “你知道还问我干什么?” 黑衣女人反唇相讥道,似乎已经从一开始时的畏惧中苏醒过来了。 “嘿……”王少勋轻轻一笑,不理会她的无礼,“风舞,不,我想应该叫你羽儿才对。羽儿,你就不能脱离这行吗?整天在你杀我我杀你之中生活,你难道还没有厌烦、疲惫?” 黑衣女人浑身一震,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王少勋,声音里充满颤抖: “你,你知道我是谁?” “我当然知道你是谁。”王少勋又是轻轻一笑,也看到了旁边两只“虎”脸上的惊讶。 “你收手吧!我与你们盟里的几个长老颇有交情,他们会放你离去的。想当年,我与你姑姑亦有数面之缘,可惜天不佑佳人,匆匆一别后,竟尔天人永隔了!每每想起,我都会心痛不已。现在看到你,我就又想起了她。如果当年我在,我想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王少勋像是在对黑衣女人说,又像是自言自语。 “收手?笑话!你在说梦话吧?江湖人都知道,我们这一行从来没有回头路。你说这话,不是当我是三岁孩童,说些谎话骗骗我吧?” 黑衣女人根本不为所动,还是直言回击。 “三岁孩童?骗你的童话?嘿,记得当年正海兄对我说过,用一万分的诚心去做事,定能创造出人间没有的奇迹。那时我不信,但现在信了。羽儿,童话也罢,奇迹也罢,只要你愿意去做,一定能达到你的心愿的。” 王少勋还是那么循循善诱、苦口婆心。 “我今天倒要看看,我们杀手有没有童话!” 黑衣女人动了,全身上下都动了!她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眼前的王少勋。银光闪闪,漫天的星星仿佛都向王少勋飞扑过去…… (呵呵,整点武侠情节上来,看看能不能给猛狗带来一些不一样的味道。各位书友,如果有话要说,请到书评区发言吧。谢谢!)###第71章 不堪,还是不堪 “来得好!” 王少勋一声轻啸,身体像穿花拂柳一般,用我看不见的速度在飞快地腾挪跃动,大蓬银光一点儿也没落到他的身上。一阵“簌簌簌”轻响,银光悉数钉到了后面的树干上。我猜想这定是一种绣花针形状的暗器。 再看那个黑衣女人,不等王少勋停下来,她脚底一蹬,整个人腾空而起,迅速向树林外面掠去。一回手,两道更亮的白光再次扑向王少勋。 她竟然想逃走!而且是一边进攻一边逃跑! 我不得不佩服这个女人的心机之活,变通之快,在自知不是对手的情况下,这样的选择无疑是目前最好的。 可惜,她今天的对象似乎找得不太对。没见王少勋怎么动作,只是伸手一抄,两道亮光就落在了他的手上,是两把银光闪闪的短刀。 “呼——” 王少勋单手一劈,一股疾风扫向了黑衣女人,生生阻住了她的去路。黑衣女人连忙收住身形,避开了风头,正要重新发力再跑,王少勋已经后发先至了。轻舒右臂,只是那么一抓,黑衣女人的肩胛骨就被他牢牢扣住。 二人双脚落地,稳稳地站在地上,摆出了一个奇怪的姿势——矮了近一个头的黑衣女人被王少勋右手抓着,丝毫动弹不得! “你这孩子,心也太歹毒了些,居然使出有剧毒的飞刀!你,你太不讲武林道义了!” 王少勋好像很生气,左手向后一甩,“噗,噗,”两声,两把亮闪闪的飞刀扎入了一棵大树干上,只看得到刀柄。 “啊——” 另一边的“疾虎”和“猛虎”都惊叫出来,很不相信的样子。 “咯咯咯……” 黑衣女人发出一连串的笑声,没有之前的得意,只有凄楚与不甘。在夜晚幽静的树林里,听着这样的笑声,我像看到地狱里爬出了一个幽灵,只感到一股凉气直透心底,遍体生出凉意。 “你笑什么?难道还不觉得羞耻?” 王少勋气恼地问道。 “道义?什么是道义?道义只是你们这些自诩为侠义之士的借口而已,遇到性命攸关的时候,你还能记得多少道义?见到功名利禄的时候,还有多少人会讲什么所谓的道义?” 黑衣女人又是一番反问,语气哀婉却又咄咄逼人。 “无论什么情况,都要讲道义!” 王少勋严肃起来了,索性放开了她,背着双手在旁边踱起步来,毫不担心黑衣女人会再次逃跑。 “‘仁、义、礼、智、信’,此五者,乃是圣人思想之精髓。我们平日里所说的道义,就在这五者里面。持之履之,纲常才可长久,秩序才能安稳。失之叛之,则民心不固,君心不宁,国家社稷将混乱矣!你说不要讲道义,是想自心不安,还是想将万民置于水火之境?胸怀有天下,非乃男子之责,男女老幼,概莫能废啊!羽儿,我知道你念念不忘你的姑姑。但你不知道,你姑姑曾经是一个多么勇敢的女子!她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所以勇敢去追求,至死也不后悔。如果她在九泉之下知道最崇敬她的侄女落到如此地步,该会怎样的痛心疾首呢?你好好想想,何时想要脱离杀手盟,到新昌县城的荣昌茶楼做一个标记,你知道怎么做,我就知道了。我一定竭力帮你脱身出来,绝不会留下后顾之忧!” 王少勋苦口婆心地说了一大堆,要不是这些天看的书多了些,我对他的话很难听懂。不过,现在我基本都懂了。听了他的话,我细细品味着,感觉又接受了一次在大清朝的思想教育。暂且不管他说的道理最终对不对,现在听来,似乎还是很有道理,至少在这个时代行得通。 黑衣女人低着头,好像也在品味王少勋的话,脚下未动,没有逃走的意思。站在另一边的那两个大汉也在回味,都没说话。 “你们想听故事么?”黑衣女人忽地抬起头来看着三人,“我给你们讲一个故事,你们就会明白的。” 故事?这大清朝的人怎么都喜欢讲故事? 我一听有故事听,马上来了劲儿。听听也好,故事其实就是过去事情的重现,我可以从中获得想知道的东西。 “十几年前,有一个大户人家的女儿。” 黑衣女人开始讲了,捋了捋脸颊前垂落下来的一缕青丝,声音越来越听着熟悉了。我们都知道,她讲的这个女孩就是她自己。 “这个女孩子从小生活在蜜罐子里,根本不知道何为苦涩,何为酸辣。六岁那年,一连串的打击把她从天上打落到了地狱。父亲在生意上被人欺诈,惹上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最后弄得身心疲惫,人财两空,家道由此开始衰落。可叹那些平日里献媚讨好之辈,见了女孩家里的情况,不但不来相助,反而落井下石,恶意诋毁女孩的父亲。更可悲的是,女孩本有许多叔伯辈,家境都很殷实,生意也做得好。他们眼看着自己的兄弟家没落了,也不来支持扶助,却也来抢夺女孩父亲的生意!” 说到这里,黑衣女人的语气高昂起来了,充满着浓浓的愤激。听她讲的这几句话,其中定然有许多曲折悲欢,而所含的悲苦酸楚又有几人能够体会得到?我不禁开始有些同情她了,暂时忘记了她可能会对少主人不利。 “女孩的父亲一气之下,投河自尽了!那是一个怎样的深秋啊!抚着父亲冰冷的身体,女孩的心都在滴血!她握紧了小小的拳头,发誓要让那个欺骗父亲的大骗子死得更惨,要让那些欺负自家的人听到她的名字就不寒而栗,要让那些假惺惺的叔伯们为自己的虚情假意付出沉重的代价!” “女孩和一个哥哥一个弟弟陪着母亲办完了父亲的丧事,孤儿寡母四个人挤在最后剩下的两间瓦房里。他们抱头痛哭,可又有谁会发扬一下道义来帮一帮他们呢?他们只能靠自己!从此,他们过上了饱一顿饥一顿的生活,靠出租两亩薄地过日子。平日里,女孩跟着兄弟到外面捡拾人家不要的菜帮子,拿回家里洗洗煮着吃。这时候的女孩,早已经不是当年的大小姐了,她尝遍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听惯了别人的冷嘲热讽。她暗暗想,要像素未谋面的姑姑那样,挑战整个纲常秩序,为自己赢得最好的生活!” “女孩从小就听过姑姑的事情,知道她早年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勇敢地跟着心上人私奔了。可惜天不从人愿,他们私奔未成,在家长的追逐下不慎落崖身亡了!但姑姑的事迹鼓舞了她,让她有了活下去的力量。她想,姑姑能做到的,自己为什么就不能做到呢?” “八岁那年的一场大雪,压塌了他们的最后一间房屋。睡梦中的母亲和哥哥,下意识地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倒塌下来的砖石。女孩和弟弟得救了,母亲和哥哥却再也不能醒过来!万幸的是,他们遇到了师傅老人家。师傅帮他们埋葬了亲人,带着他们回自己隐居的地方去。可惜在半路上,他们遇上了山上的马贼‘一阵风’。师傅拼死保护他们姐弟俩,结果弟弟还是在混乱中失散了,只有师傅抱着她逃回了隐居地。” “从此,女孩跟着师傅在山林里苦练功夫,十年不到,终有小成。那年,师傅第一次让她独自下山去买粮食。去时顺利,回来却遇到了一头‘狼’,一头披着人皮的‘狼’。这头‘狼’尾随她到了偏僻的树林里,想要用强掳人夺物。女孩奋起反抗,用学到的武功杀死了那头坏‘狼’。这是她第一次杀人。不知怎么的,她不但不害怕,反而觉得非常兴奋,感到自己是为民除害了。这更加坚定了她除尽天下恶人的决心。” “第二年,师傅终因病重不治而故,女孩也开始走出山林到外面的世界闯荡。在杀死了当年欺骗父亲的仇家,又独力挑了马贼‘一阵风’的老巢,把马贼杀得七零八落后,她被神秘的‘杀手盟’招入门下,成为了一名职业杀手,开始实施她从小的愿望,过上了丰衣足食的好日子,闯出了令人闻之丧胆的名头。但是,有得必有失,她也因此只能隐姓埋名,过上了刀头舔血的日子,不知道哪天会被那些仇家斩于刀下!所杀之人,也从大奸大恶变成了为钱财买凶杀人了……她并不想这样做,但是又身不由己,心中的苦楚谁能感受得到呢?往事不堪回首啊!” 黑衣女人说完了,无声叹了一口气,一伸手,做出了一个令我,更令在场的几个人都想不到的举动——她缓缓地解下了遮在脸上的黑纱,露出了一张朦胧但又艳丽的脸庞! 啊,我也跟着呆住了! 这张脸我曾经见过,这不是那个假公子曾羽吗?她居然是一个杀手! 想起她曾经与少主人在一起喝酒、聊天,靠得那么近,待了那么久,我的肝胆俱是一寒。天啊,如果她那时……我不敢再想下去了,紧紧盯着那张精致的脸。难怪一开始就觉得似曾相识,原来是那个萍水相逢之人。 “疾虎”和“猛虎”也看着她,眼里闪着疑惑的光芒。 “孩子,我很高兴你能走出这一步!” 王少勋却真的高兴起来了,他站在黑衣女人面前,现在应该叫曾羽的女子面前,眼里流露出慈祥的神采,身上的逼人气息收拢了,变得柔和了许多。 “叔叔,侄女以前不懂事,做了许多错事,请叔叔原谅!” 曾羽也柔和了,双手往腰边一拢,像要做福礼的样子。但她的这个姿势我总觉得有些别扭,不太像小蝶姑娘她们那样自然、顺畅。 就在我琢磨不透时,异象陡生,曾羽的身子突然快速动起来了!她的双手分开一抖,几道银光分别向王少勋和那边站着的两只“虎”闪电般飞去!同时,曾羽的身体再次飘飞起来,向着树林外面电射而去。 “哎哟!” “哎哟!” “羽儿,你……” 三个吃痛的声音几乎同时响起,还含着意料之外的惊讶。 “哈哈,几只老狐狸今天也要栽在本小姐的手下!”曾羽边快速往林外飞奔,好像怕三人追过来,边高声叫着,声音里满是得意,“以为看了本小姐的真面目就想活着走出这个树林?中了我的十步夺命飞刀,你们赶快留遗言吧,否则没时间了!哈哈哈……” 啊!我再次震惊了,她居然使出这样的下三滥欺诈手段? 假公子,我要撕碎你! 我猛地向前扑过去,想要追上这个卑鄙的黑影。刚刚还被她的不堪往事打动,已经变得柔软的心肠瞬间硬如磐石了。我听着树林里三人的痛苦惊叫,简直肝胆俱裂,心被人狠狠剜了一下般难受。 曾羽的身影很快就杳无踪迹了,我只能跑到树林里探看几人的伤势。站到前面一看,我差一点儿晕倒。三个人正歪歪斜斜地伏在地上,情形是如此的不堪。刚刚还是龙精虎猛的几大“高手”,现在都成了什么了? 不堪的往事,不堪的眼前! 看着看着,我懵了,连怎么叫唤都忘记了。 不堪,还是不堪,只有不堪…… (不堪啊不堪,现在本书最大的不堪是什么?收藏太少啊,离上架的票数差得太远了!各位书友,支持猛狗从多多宣传本书,并且从“放入书架”开始吧!麻烦您辛苦一下,先谢谢啦!!)###第72章 风云际会 “阿黄,是你吗?” 王少勋右手按着左臂,竟然站了起来,看着我问道。 啊,他没事?明明看到两道银光飞向他,在这样的危急关头,竟然被他躲过了致命的攻击,只是伤到了左手臂。 我一阵惊喜,嘴里“嘤嘤”叫着,摇头摆尾不止,想要凑上去舔他的腿脚。王少勋却是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好厉害的毒刀!” 他努力站定了,转向另外二人,忙问道:“两位小友,你们觉得怎么样?” “我不太好。” “我也是。” 两只“虎”现在已经没了之前的威风了,语气有些虚弱地说道,伏在地上不动。 “你们要撑住,我会想办法的!” 王少勋说完,右手在左臂上“扑扑”敲打了几下,好像暂时控制住了伤情。他紧走几步,来到了二人面前,俯身察看他们的伤口。我看他吃力的样子,赶紧跟上去看。 两只“虎”刚才并未放松警惕,但曾羽的话语与神情迷惑性大,骤然之间发出袭击,他们想要躲却终未躲开,一个伤在右臂,一个伤在左腿。我看到亮闪闪的刀子还扎在身上,不禁头皮发麻,心里瘆得慌。 王少勋检查好他们的伤口,也是在臂上和腿上拍打几下,左右看了一看,想找什么东西似的。 “阿黄,你帮我……唉,不行,狗儿怎么能行呢?” 他无奈地摇摇头,黑巾蒙住的脸庞看不出什么表情,但我能感觉到他的为难。他想让我干什么?是去叫人吗,还是找治伤的药? 药?我不是认识几种伤药吗? 我忽然想起黑猛教给我的治伤的草药。那时黑猛只用了几天就基本痊愈了,现在应该也能行吧? 我兴奋起来了,转身就跑,朝树林的深处跑过去。经常在这边玩耍,我知道树林深处有不少野生的植物,恣意生长,茂盛异常,那里肯定有我要找的药草。 来到一道低矮的山梁上,我借着淡淡的月光仔细搜寻,希望能尽快找到治伤的药草,把三人从危险边沿救回来。可是,越是着急,越是找不到那熟悉的绿色植物。 放开意识,瞪大眼睛,看着,嗅着,我一寸寸向前摸索,心里却有一团烈火在燃烧,像要把我的五脏六腑都烧焦一般。 山梁看过了,没有! 前面是一条水沟,继续找! 我脑子里不断闪现着一个情景:林子里的三个人躺倒在地上,已经没了声息! 不会的,不会的! 我在心里狂吼,祈祷各路神佛能看到这个危难,施展一下无上手段,留住那三个鲜活的生命。因为我现在知道,他们都是好人,而且极有可能就是为了保护少主人而来的。 “神啊,佛啊,我过去不相信你们的存在,现在信了!你们赶快来救救他们吧!” 我呼唤着,哀求着,又急急地搜寻着。 也许是真的感动了各路神佛,在一个沟坎上,我停住了:嗳,是这个吧? 匍匐在地上,长长细细的根茎,叶子有点像竹叶,又更饱满些,呈椭圆针形。我记得黑猛说过,这种药草名叫狗牙齿(嘿,居然跟我们狗儿有关!),有解毒、止痛的功效,可以用来治疗跌打损伤,还能治毒蛇咬伤。用这个治那三人的毒,应该会有效吧? 我不管了,张嘴在地上扯咬,咬断根茎,再衔拢在一起。好在这种药草生了不少,我扒拉着有了一小捆,叼起来就跑。那边等着救命哪! 紧跑慢跑,我回到了树林里,这里并未出现我想象中的最坏的情景。 王少勋正盘腿坐在地上,前面是两个半坐半躺,靠在一起的萎靡大汉。他双手快速挥动着,在二人身上拍拍打打,像是在疗伤排毒。隐隐约约地,王少勋头顶冒出了缕缕白气,飘散着消失在黑暗里。 “汪汪,汪汪!” 我放下药草,冲着他们轻声叫了几下。 王少勋又拍打了一阵,转头来看我: “阿黄,你怎么了?咦,这是你找来的?太好了!” 他有些艰难地拿起我采来的药草,也不看干不干净,放进嘴里大嚼起来。嚼好了,再吐到手掌里,赶紧敷到前面一人的伤口上(银亮的刀子已经被他拔下来了)。如法炮制,他一一给包括自己在内的三人敷好药,这才松了一口气,身体一塌,全身脱力的样子。 “快,再用功,配合药草把毒排出来!” 没休息多久,王少勋又强打起精神,与二人一起盘腿运功。 我站在一旁看着,既好奇又新鲜。以前在大城市里,我在电视中偶尔看到过此类情景,今晚不想竟活脱脱发生在我眼前了,不能不令我感慨万分。 “你们几个,命真硬嘛,到现在都还没死!” 忽然,一个女人的声音从林外飘来,幽幽荡荡,似地狱恶鬼在呜咽,听着是那么阴森森寒兮兮。 是那个曾羽!她竟然还没走,现在又回来了! 我慌了,好不容易看到三人的伤情有了起色,没想到这个冤家去而复返,或者说她一直没走,只在暗中窥伺着。 怎么办?到底怎么办? 听声音,曾羽在林外已经不远了,如果她再进来,只消挥几挥手,那些大的小的银光一落,面前的几人焉有命在? 我在原地转了一圈,心一横,豁出去了! 扭身,使劲,跑起来,狂奔向前,目标——那个可恶的假公子! “哎呀,鬼啊……” 没等我跑出树林,曾羽更大的一声惊叫把我吓了一跳。我忙刹住脚步,凝神往外面“看”。 一副诡异的图景骇得我全身的毛发根根耸起! 朦胧的月色罩着一片树林,树林黑乎乎的,像一头巨大的怪兽蹲在小山脚下。树林的边沿上,惨白的月光下,一个黑色的人似乎在瑟瑟发抖,眼睛直直地看着前方的半空中。半空中,一个人形的白色物体在缓缓地飘移着。是的,“他”飘浮在空中,上下都没看到有任何的支撑,就那么静静地飘着,慢慢地向黑衣人移动。没有活人的气息,只是一寸一寸飘着,直逼过去…… “鬼,鬼!” 黑衣人,就是曾羽,看着白色的东西飘向自己,除了喃喃念叨,竟忘记了施展功夫逃跑。也是,在这样的深更半夜里,陡然见到这样一个似鬼非鬼的东西,任何人都会紧张得自失,忘了该怎么去应对。 我感到心脏在“噗通、噗通”狂跳,放出意识去探察,竟然探不到白色人形物体的真正面貌,只是朦胧的一团。 难道这世上真的有鬼?或者说,这大清朝就会有鬼? 我的脚有些发软了,浑身松弛了下来,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快跑,赶快离开这个不明物体! “呀!” 曾羽奋起余力,右手一抖,几团银光向白色物体飞去! 她要以攻为守了! 结果令我也感到意外,也可以说,她的举动没有任何结果。银光飞向白色物体,后者不躲不避,任它刺在身上,瞬间消失了光芒,仿佛不曾有一团夺命的利器扎向自己。 没有惨叫,没有坠落,甚至没有改变向前飘移的速度。白色人形物体还是向着曾羽飘过去…… 黑影弹起,斜掠向一边;白色物体加速,与黑影擦身而过,然后又减速飘移。这一系列的动作看得我眼花缭乱,电光火石间很快完成。要不是我把侦查力全部施展开,恐怕看不到这惊鸿的一幕。 黑衣人歪歪扭扭地跑远了,比之前在树林里逃跑狼狈了百分。这才是真正的逃跑嘛! 白色人形物体又向着树林飘过来了,速度明显加快。我无奈地看着“他”过来,没有办法阻拦。试想,我一只狗儿,怎么能够阻挡住飘浮在两米以上的空中的东西(或人)? “无量观,三位施主,贫道没有来迟罢,你们怎么样了?” 白色物体降落在树林里,躬身一个稽首,向着坐在地上的三人悠悠说道。这时我才看清,他实际上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且是我认识的一个熟人——见过几次的白胡子道士。白发,白须,白衣,浑身都是白。 我舒了一口气,一个疑问涌上心头:这老道装神弄鬼干什么,之前我为什么看不出是他呢?真是奇了怪了! “老道长,是你?” 王少勋显然也认识白胡子老道,不觉意外,话语里含着惊喜,看到救星一般。 果然,老道士掏出一个细小的白色瓷瓶,倒出几粒白色丹丸: “贫道的还魂丹说不上是灵丹,倒是治疗各种伤痛的妙药,几位施主,请速速服下!” 俯身一一探视了一番,老道士颇为意外: “贫道偶尔闻讯,这才紧赶慢赶,要是再迟来半个时辰,三位性命危矣!一旦毒气攻心,太上真君也难救各位于倒悬了!无量观,善哉善哉!” 王少勋几人道了一声谢,接过丹丸服下,然后再盘腿运功,每个人的头上都冒出了白色雾气,蒸腾而上。慢慢地,二“虎”的脸色由青紫变得苍白了。吐出两口秽物,三人一跃而起,再齐齐向白胡子老道拜倒: “多谢道长救命之恩!” “呵呵,免礼免礼!”老道士把他们扶起,“亏得你们先用药草压制住了毒气,否则贫道的药丸再灵,恐怕也难以救得了各位!” “嗯,说起来,我们几人也要感谢阿黄才是!”王少勋一指站在旁边的我,“多亏它给我们采来治伤的药草,我们才能坚持到现在。阿黄,阿黄,你在发什么呆?” 我正在探究白胡子老道身上的奥秘,探了半天也没能突破他身上的一层淡淡的气息,正沮丧呢,听到王少勋叫我,忙收回意识,摇头摆尾地凑到他身边,舔着他的腿脚,还有伸过来的手指。 “唔,利与害,一线之间,这狗儿走上了征途,可喜可贺啊!” 白胡子老道早就注意到了我,白色的拂尘潇洒地一甩,抚着胡须笑眯眯地看着我。我想起他曾经说过我要小心“害人误己”之类的话,恍惚有所领悟。 “道长以前认识阿黄?那你也认识文伟了?” 王少勋看了看我,再看着老道士。一伸手,他摘下了蒙脸的黑布。 “是你!” “是王公子?” 没等老道士回答他的问话,一旁的两只“虎”惊呼出声了。如果刚才他们对王少勋与老道士是发自内心的感谢,现在对王少勋则是惊叹了。 “想不到名震江湖的‘无心游侠’会是王公子,我们兄弟眼拙了,失礼、失礼!” 二人重新对王少勋行礼,很是恭敬。他们通报了各自的名姓,绍兴府“夏家四虎”中的老大“猛虎”夏勇,老三“疾虎”夏捷。 夏家,夏家,难道是女主人的娘家人? “夏家四虎也是名扬江湖多年了,请勿多礼!”王少勋给二人回了礼,谦虚地说道,“二位是奉了主人的差遣,前来保护少主吧?” “正是!”二人抱拳说道,“主人得知少主在鼓山书院读书,特地差我们二人暗中保护他。之前家里得到消息,说有人要对少主不利……” “回去告诉你家主人,保护少主的事情不用你们插手,自有他人会做!” 王少勋打断了二人,很果断地说道。 “但是王公子,有人想害少主啊!” 什么,真的是有人要害少主人? 我全身一耸,马上警惕起来:那个曾羽是来对付少主人的!糟糕,那现在岂不是…… “阿黄,不要急,曾羽已经被老道长赶走了,她暂时不会回来了——二位,我的话希望你们能够带到!” 王少勋感到了我的紧张,轻拍着我的脑袋,却是面朝夏家二虎。 “贫道亦是偶然结识了小林公子,狗儿也是那时所识。呵呵,王公子的艺业更胜往昔了,贫道佩服!” 老道士说着,“哗啦”一声,一团银亮的东西被他抖在地上,是一些长短大小不一的武器: “那个丫头身上的暗器皆被贫道收来了,亦点了她的穴位,她短时间内无法再行功伤人了。” “唉,这个孩子,学了一身邪门的武功,我都不知道该如何劝导她迷途而返了。但愿这次能给她一个教训,从此回归正途。道长,下回看到她,请您手下留情,为她指点迷津,引导一下她吧!” “无量观,施主请放心,此女孽缘未尽,一旦缘了,自会回归正途的!” “多谢道长指点……” 王少勋的话音未落,树林外忽然传来一个阴恻恻的声音: “牛鼻子老道,这么多年了,你还是对我门中之事横加干涉啊!” 我抬眼一“看”,一只巨大的黑色“蝙蝠”从林外顺着风飞进来,落在一棵大树上,一股强大的气息也随之笼罩而下。 “哦,这个老怪物怎么来了?” 白胡子老道有些惊讶地说道,拂尘一摆,正对着那个黑色的人。 “老怪物”?又来了“高手”了? 我一看站着的这几位,不由心生感慨: 今晚可真是高手汇聚,风云际会啊! (各位书友请不要误会,猛狗不是武侠小说,这里出现的人物都是为了故事的需要,看了后面你自然就会明白。请继续支持本书,谢谢!)###第73章 不一般的夜晚 “你是何人?” “猛虎”夏勇一声断喝,向着树上的黑“蝙蝠”一抖手中的双截棍。他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语气里威势十足。 “无知小儿,不识山人面目就敢如此说话,看来你没见过死字怎么写了?” 黑色的人还是阴恻恻的语调,听着很不舒服。他立在高高的树杈上,像一个俯视天下的君主,任何人似乎都不放在他的眼里。夏勇这么一个威名赫赫的彪形大汉,在他嘴里居然只是一个“无知小儿”,他的狂妄可见一斑了。 他的话音未落,只见一道细微的亮光一闪,“噌”的一声,夏勇手里的双截棍几乎拿捏不住,险些掉在地上。只是这么一下,二者的实力高下立判! 白胡子老道欺身而上,挡在了众人面前: “老鬼,你还是这般不宣而战,也不怕辱没了你的名头。你我都是百岁以上的人了,不要跟小辈一般见识,有什么话,你对贫道讲,别在这里摆弄你的威风!” 他只是那么轻轻一站,拂尘一飘,我和几个人好像都被他罩在了一个无形的圈子里,不会受到树上黑色人的攻击。 “山人只是略施薄惩,让他知道尊敬前辈罢了。真要动手,牛鼻子老道,你知道山人的能耐,他会是山人的一合之敌么?” 黑衣人像是用一块大黑布包在里面,我探察了一阵,也是无功而返。似他与白胡子老道这样的“高手”,恐怕不是我能探察到真面目的了。听他说了一串的“山人”,我现在才明白他是在称呼自己。 “山人”,住在山上的人?真是个怪人,不但样貌怪,就连称呼都怪! “牛鼻子,是你作弄了我门下的小辈吧?二十几年没见,你还是喜欢装神弄鬼,该换点新花样啦!” 黑衣人话语里带着讥诮,站在树上却是一动未动,像与黑色的树影融在了一起。 “老鬼,贫道记得当年曾对你说过一句话,做事情还是正当些好。你的那些门人只会搞一些下三滥的勾当,使些阴谋诡计,终究难成大事。这点,你自己比我更清楚。可惜啊,这么多年过去了,你终究不肯改改行事作风,贫道着实为你惋惜!” “正当做事?笑话!牛鼻子,你妄活百年了吧,谁见过做杀手的光明正大去杀人的?哈哈,你这话要是说出去,那些绿林好汉只怕要笑破肚子喽!老道,当年山人说你是在做梦,没想到你的梦到现在还未醒!嘿嘿,山人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了……” “唉,民间有云,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将来终有一天,你会知道的!” 老道士荡了荡拂尘,一声叹息,闭口不言了。树上的黑色人也不说话,树林里归入了宁静,只有昆虫在“吱吱”“叽叽”鸣叫,更显得幽静了几分。 “老鬼,你今天跑出鬼洞,不会只是来找贫道为小辈抱什么不平吧?难道这次你又要出手害人?” “嘿嘿,还是你牛鼻子了解山人!”黑色人阴恻恻一笑,“听门下来报,说这次的一桩生意遇到了难题,派出的执行弟子半个月未见回讯。山人就知道,肯定是你牛鼻子又管闲事了。否则,凭那名弟子的能耐,此类任务自是手到擒来,哪还要耽搁半月之久?” “管闲事?”老道士的语气忽然变得有些高昂起来,没有了刚才的平淡,“当年贫道就是因为上了你的当,说什么‘不管闲事’,才让你有机可趁,暗中下了毒手,害了狱中那人。现如今,贫道不会再坐视不管了!” “牛鼻子,你怎么能如此说呢?那也不能全怪山人,是他自己的身子差,承受不起牢狱的苦楚罢了。” “不怪你?哈哈,贫道真没想到,堂堂‘十一殿阎罗’竟是越活越无胆了,连自己做过的事情都不敢承认!你这话要是传出去,那些绿林好汉只怕要笑破肚子喽!” 老道士适时地反戈一击,揶揄树上黑色的人。 “谁说山人不敢承认,那人身子差,禁不起山人的……嘿嘿,老牛鼻子,山人不会上你的当——那人之事,你不必来套我的话,有能耐你找正主去!” 黑色人狡猾地收住了话头,却听得我我心里痒痒的。他们说的“那人”是谁?这个外号叫“十一殿阎罗”的黑色人又对他做过什么?这一个个的谜,把我的一颗心吊到了半空中,恨不得扑上去把他抓下来,让他详详细细说清楚,省得在这里打哑谜,挠得我的心肝痒兮兮。 “当年就是尊驾害死的林老爷子?请告知详情,在下将感激不尽!” 一直站在那里听着二人对话的王少勋忽然插口道,对着树上的人一抱拳。 “你就是近二十年来江湖上鼎鼎大名的‘无心游侠’吧?嘿嘿,在山人看来,你们这些后生小辈不过尔尔,你有什么资格向山人提要求?” 黑色人的狂妄已经到了不可一世的地步,要是没有老道士在这里,我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举动来。 “恐怕要把我们这些人啊狗啊通通都杀了灭口吧?” 我猜想道,后脊一阵发凉,我相信他有这个实力。一个人的狂妄肯定有他的依仗,否则那只能是愚蠢之极,眼前之人不会是一个愚蠢的人,反过来也就证明了他的依仗定然强悍得我无法想象。 “是吗?有没有资格不是尊驾一个人说了算。”王少勋也是淡淡地说,“我今天倒想试试,传说中的‘十一殿阎罗’是否真的那么厉害。在下不恭了,看招!” 王少勋双手挥动,合抱了一个圆圈,只是环动一转,再向上一推,一股劲气直直地朝树上扑去。 “咦,太极阴阳手?你是无为子老鬼的徒弟?” 树上之人惊讶了一下,黑衣连连舞动,似乎王少勋的劲气很难对付,他在运功对抗。 王少勋身子一晃,向后退了一步,又稳稳地站定了。 “嗯,不错!”树上的黑衣人没有吝啬自己的称赞,“年龄不及我的一半,却只退了一步,好俊的功夫!无心游侠,除掉我们这些不太出世的老家伙,这个江湖你已经没有对手了,‘江湖第一高手’,当得,当得!唔,想不到有生之年还能见到无为子的传人,这次出山,山人不虚此行哪!年轻人,你师傅那个老东西死了么?” “在下的师傅吃得下睡得香,还好好地在家里享清福,滋润得很!可不像尊驾这般奔忙劳碌。” 王少勋依然淡淡说道,话里藏着针。 “他真的没死?” 黑色的人好像很忌惮王少勋的师傅,一再追问。 “老鬼,你还在记恨当年无为子打你的那一掌吧?”老道士接过了话头,“无为子兄当然健在,早几个月贫道还跟他手谈过三局,可惜两战皆败。” “三局赢了你两局?”黑色人似乎吃了一惊,“山人听说你们十年前战成一胜一负一平,想不到十年后那个老不死的进境竟如此神速!罢了罢了,修炼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山人也要回去苦练了……”他的语气里竟有了一些失落,也藏着隐隐的急迫。 “老鬼且慢走!今天的正题还没说怎么能走?” 老道士忙止住他,拂尘无风自动。 “正题,什么正题,什么事情比得过山人的修炼?哦,这个事情,简单啊。不杀他也行,只要他交出那份东西,山人自会令人撤销追杀令,还他一个安宁。” “交出什么东西?老鬼你说明白点!” “嘿嘿,牛鼻子,你不要揣着明白装糊涂!当年要不是你,那件东西早落到山人手里了,还用费那么多工夫找了二十几年?想起来山人就生气,因为这件事,江湖中人对我杀手盟颇有微词,令杀手盟的声誉遭受极大损害。牛鼻子,这个帐山人还未跟你算,今天你却装起糊涂来了,我呀呀呸!” “是吗,你想跟贫道算旧账?那贫道今天就跟你算算这笔旧账,替天下那么多冤死的鬼魂跟你算算旧账!” 老道士忽然变得咄咄逼人起来,原先的淡定平稳不复存在了。我不知道他的心性为何转变得这么快,可能有他自己的缘由吧。 “好啊!”黑色人也高叫起来,“牛鼻子,你以为山人会怕了你?当年一战,两天两夜未能分出输赢,今天你我就见个高低吧!” 不再有多余的话,两股强大的气息瞬间蓬勃而出,树林里一片肃穆。 老道士又飘浮起来了,面朝黑色人,缓缓移动着,小心翼翼地试探着。黑色人两臂箕张,整个人涨大了一倍不止,立在树上严阵以待。 “我们快退后!” 王少勋低声喝道,把两虎和我推开了不下二十米,才站定了观看。我看得出,他们三人都有些紧张,也不免兴奋。对他们这样的高手来说,能亲眼看到绝顶高手一战,也算是莫大的机缘与荣幸吧。可对于我来说,人类再华丽的争斗,也没有我们狗儿来得干脆、直接,甚至淋漓酣畅。当然,这是我现在的看法,后来随着经历的增加,我完全颠覆了自己的幼稚看法,感受到了人类的残酷与无情。此为后话,暂且不表。 我也饶有兴致地看着,看这一黑一白两人怎么个战斗法。 他们之间的战斗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来描述,因为在我事后的回忆中,竟然没有什么值得叙说的精彩情节! 他们是怎样斗的呢? 在我看来其实挺简单。 我只感到几股大风刮来刮去,刮到后来的结果是:老道士从半空中掉落下来,被抢上前去的王少勋接住,然后喷了几口鲜血,话都没说,直接昏过去了。那个黑色人倒是发出了一声怪啸,一跳两跳就消失了。不过听声音,好像很凄惨的样子,莫非那就是民间所说的“鬼叫”? 树林里又安静下来了。只听得到王少勋忙着在老道士背后拍打的声音,还有他喘得像老牛的呼吸声。那两只虎各站了一边,凝神戒备着外面。我呢?东看一下,西望一下,不知道他们在忙什么。哦,也不是不知道,至少我知道王少勋是在救治那个白胡子老道。 没见多少刀光剑影啊,这仗就打完了?到底是谁赢了? 其实谁都没赢。 拍打了半天,眼看东方发白,天就要亮了,老道士总算醒了过来。 “王,王公子,经此一战,老鬼十年之内已不能出来作恶。”他摸出瓷瓶,倒出几颗丹丸吞下,调息片刻,然后有些艰难地对王少勋说道,“贫道也要回山修养,短期内恐不能帮你们了!如有急事,你可去找我的俗家师弟,你认识他的。也可传讯到龙虎山,贫道自会派人相助……”他忽然不发出声音了,只是嘴唇翕动,对着王少勋在无声说着什么,后者边听边不住点头,也不发出声音。 嗳,难道他们会说所谓的唇语? 说了一阵,白胡子老道深吸了几口气,站了起来,脚下还是有些不稳,看来的确伤得不轻。 “贫道去也!” 白影一晃,迅疾地穿过树林,很快消失在密密的树木后面。 “道长放心,晚辈向你保证,那些无耻鼠辈休想伤害他一分一毫!” 王少勋沉声向着老道士离去的方向抱拳说道。 “贫道相信你能做到……” 老道士的声音飘飘渺渺地传来,听起来至少已经在鼓山书院外面了。 我惊叹于这老道行进速度之快,也为王少勋的保证感到由衷高兴。有了这么多“高手”的保护,少主人应该高枕无忧了! “二位,你们暂且回去吧,在下说过,这里有我!” 王少勋又交待了他们几句,夏家二虎抱拳告辞,大踏步地走出了林子,不一会儿也不见了身影。 “阿黄,我们也回去!” 王少勋抚着我的头,眼睛看着东边的天空。 东方越来越亮了,青白的云层罩在山顶,等待那轮红日的升起。 噢,多么不一般的一个夜晚!这一晚,留给我的实在太多太多了! 黑暗过后,又将是一个艳阳天! (过去与现在愈发明晰起来了,猛狗在大清的故事也将逐渐进入gao潮。让我们为猛狗加油,给本书最大的支持!谢谢!)###第74章 落花流水(一) 日子过得还是平淡。那一晚之后,再无特殊的事情发生。 少主人还是每天与一班学子早起晚睡,读书、作文,忙得不亦乐乎。他不知道因为他曾发生过那么多事情。他现在只知道,秋试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动身去省城杭州的日子也要来临了。 我每天除了暗暗保护少主人,就是吃饭、睡觉、跟人或阿福玩儿。读书呢?当然少不了! 这些天,我随着少主人在他的书桌前读了不少书。还是老办法,假装闭着眼,用意识“翻书”,一页一页往下看。从初始时的半懂不懂,到联系上下文琢磨意会,到基本读下来没有大的障碍,我感到自己简直有点天赋:这些书咋越来越简单了呢? 我不由浮想联翩起来:要是放在以前的大城市,我再怎么也能混个狗狗里的博士当当吧?嗯,“狗博士”,不对,“博士狗”,听起来满不错嘛! 我的博士梦没做几天,少主人已经打点好了行装。马蹄得得,车轮辘辘,我们要离开鼓山书院了。 马车驶出书院的门楼,向着新昌县城驰去。我跟着少主人乘在王少勋的马车上,后面是威少爷和杨二少的马车。齐峰搭乘了威少爷的马车,两个月的相处,他们已经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汪汪!” “汪汪!” 我与阿福遥相呼应,欢快地叫着,引来一路笑语。 进了新昌城,三辆车各奔东西,威少爷去小蝶姑娘家里(齐峰应王少勋之邀上了我们的马车),我们和杨二少则直奔花白胡子老人的“王府”。 当天的吃饭睡觉与叙话恳谈都不必细说,第二天一早,隆重地拜别了花白胡子老人,挥手而去。我们的马车一拐,驶上了去柳府的街道。少主人说,还需去向柳夫人辞别。王少勋点点头,杨二少则是满脸兴奋。 来到柳府高大的大门前,威少爷的马车正停在门前做准备工作。看到我们下了车,柳管事领着几个下人迎上来行礼: “少勋先生,林公子,二少爷,都来了!快往里面请,夫人和老爷都在前厅恭候各位,请,请!” 一群人带着我进了大门,穿过院子朝大厅走去。还没到厅前,看到小蝶姑娘匆匆从厅里走出来,好像没看到我们,转过回廊到另一边去了。 “你这孩子,怎么老是不听话……” 后面跟出来一个身材肥胖的中年人,白面微须,慈眉善目,衣襟飘飘,是上好的丝绸。看到了我们,他原本带着愠色的脸庞很快就换了另一种表情,热情异常: “哎呀,少勋先生来了!柳某有失远迎,恕罪、恕罪!” 王少勋领着几个人与他见礼。少主人是第一次见到柳老爷,自是恭敬致意。杨二少倒是老神在在,应付似的行了个礼,眼睛却是不时往小蝶姑娘离去的方向瞟。看到他的模样,柳老爷苦笑着微微摇头,马上又换了脸色殷勤地把众人往厅里请。 厅里柳夫人和威少爷也迎了出来,都是满面春风。柳夫人的目光第一个落在少主人身上,眼中含笑。 “请进,请进!” 少主人他们都在厅里落座了,喝着茶,互相寒暄着。我刚在门口躺下,柳老爷看到了我,又站了起来,走过来看着我: “这个就是阿黄吧,长这么大了?” 我赶紧站起来看着他,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姨父,这是阿黄。” 少主人也走了过来,看着我对他说。 “唔,已经好几年了!那年我去杭州,一位朋友送给我两只狗崽,恰逢你父亲来访,我就送了一只给他。我家的那只早就走失了,要是还在,也有这么大了!” 哦,“我”是这么来的?或者说,被我冒名顶替的前阿黄竟然是柳老爷送给老主人的! 不止我感到奇怪,少主人也颇感意外: “姨父,阿黄是您送给先父的?” “是啊,你父母没有说起过?” “从未详细说起,只说是先父从城里带回家的。” “是这样,那就不能怪你不知道了……” 柳老爷抚着下巴的短须若有所思,目光看着院子的一角。 过了一会儿,他们又回到厅里去了。再说了一阵话儿,王少勋率先站起来,向柳老爷、柳夫人拱手道: “时间已经不早了,我想还是尽早出发的好。今天先到绍兴,明天直接去杭州。柳老爷、夫人,在下告辞了!” 少主人和威少爷、杨二少、齐峰也一齐站起来辞行。 众人到了大门口,柳夫人单独把少主人叫到一旁: “伟儿,此去,三姨愿你科场功成……回来的时候,你再来府上一叙,三姨还有许多话要对你说,你,好么?” “姨母,小侄遵言就是!” “那好,三姨等着你携喜讯归来!” “谢谢姨母!” 马车辘辘而行,挥手再三告别,直到柳府高大的门楼看不见了,我们的心才平定下来,开始埋头赶路。 我与少主人还是坐在王少勋的车上。本来少主人想跟齐峰乘威少爷的车的,在王少勋的坚持下,只得依言而行。我知道王少勋是为他的安全考虑,尽管看到阿福满脸遗憾,但觉得这样做百分百正确。 我不知道白胡子老道在假公子曾羽身上做了什么,这些天一直防备,始终不见她的身影,想来正如老道所说,她短时间内无法再行功伤人了,我悬着的心总算稍微安定了些。然而,来了一个曾羽,难保又不会出来第二个、第三个,防备之心总是不能松懈。这样左防右防,时间一长,我就觉得有些疲乏了,心里烦躁得难受。于是我想,与其这样僵持着,还不如面对面针尖麦芒斗一场,立刻分出个上下高低来,倒也畅快,比之现在这般憋着较劲,要潇洒淋漓许多。 但想归想,现实不会随着自己的意志发展,只能憋着僵持着,无限期地等待下一次较量的到来。 “唉,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呢?” 我闷闷地想,怏怏地趴在少主人的脚旁,张着嘴巴喘粗气:老天你母亲的,为什么如此热啊? 别怪我不够文明,在烦躁的状态下,不止是人类,我们狗儿也会做出一些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事情来。例如人和狗的“发疯”,都是心理压力过大的结果,好像没有谁能保证自己永远做得到豁达乐观。这就像一个水桶装水,一直往里面舀水,到了最后,轻则满溢出来,重则把桶涨破,谁都料不到下一刻会是怎样的情形。 我这样一路胡思乱想着,吃吃睡睡玩玩,入暮时分,只听到前面的车夫在叫:“绍兴城到了!” 啊,这就到了? 我跟着少主人探出头去看,旁边王少勋笑眯眯地看着我们。一天的颠簸,他还是那么神采奕奕,真是个“怪物”!想起他的厉害,“高手”吔,我心下释然,不去理他,专心看着外面。 一座黑色的高墙大城出现在眼前。城墙、城门洞、门楼,在我眼里看来,比新昌县城要高大了不少。对于绍兴,前段时间我在书中看到过一些介绍,回忆起来还历历在目。 相传四千多年前的夏朝,大禹为治水曾两次躬临绍兴,治平了水土,故至今尚存禹陵胜迹。春秋战国时,越王勾践建都绍兴,卧薪尝胆时,“越池”一度成为东部政治文化中心。汉代置都稽州,隋朝改称吴州,唐朝又改称越州,南宋时改为绍兴府,沿袭至今。 绍兴是一座地方色彩很浓的著名水城,境域内河道密布,湖泊众多,素以“水乡泽国”之称而享誉海内外。悠悠古纤道上,绿水晶莹,石桥飞架,轻舟穿梭,构成典型的江南水乡景色。东湖洞桥相映,水碧于天;五泄溪泉飞成瀑,五折方下;柯岩石景,鬼斧神工;兰亭以王羲之的《兰亭集序》而被称为书法胜地;曾经在此云门寺珍藏了几百年被称为“天下第一行书”的《兰亭集序》最终被唐太宗派萧翼骗走。 说到《兰亭序》的被骗,唐代演义故事《云门失兰亭序记》有详细记载。唐太宗因追慕王羲之的书法杰作,特派监察御史萧翼用计,从辩才和尚手上谋骗了珍藏在云门寺的《兰亭集序》真迹。从此,《兰亭集序》真迹未见流传,不知所踪,令人扼腕叹息。 此外,绍兴沈园则因陆游、唐琬的爱情悲剧使后来者嗟叹不已。还有唐代纤道,南宋六陵,明清石拱桥以及与此相关联的绍兴风土人情,以乌篷船、乌毡帽、乌干菜为代表,在数千年的历史演变中,积淀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并呈现独特的地方风采,令人仰慕神往。 想着,看着,马车“辘辘”进了门洞。门洞上方的“绍兴”两个大字在夕阳的辉映下,泛着幽幽的黑光。 进了城,我很快发现了绍兴与新昌县城的不同。这座城市的最大特点是河道多,大小河沟纵横交错,交织成一张水网。河上,不少顶着一个圆形顶蓬的小船来回穿梭,一片繁忙景象。而房屋、街道皆依水势而建,完全打破了传统建筑“坐北朝南”的设计习惯。 “水乡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 我心里默念着,东湖、五泄、兰亭,这些名胜古迹在哪里呢?真的很期待去这些地方走走、看看啊! 没想到,绍兴给我留下的最深记忆,不是山水,不是名胜古迹,更不是那些美味的小吃,而是围绕着两男一女三个人的一件事,一件让他们都会刻骨铭心的情事。 马车又在石板街上驶了一阵,来到一条相对宽阔的街道上,在一家大门前停下了。“李府”两个大字匾额端正挂在大门上方,旁边的两只石狮子显露出这户人家的不同一般。 “到家啦!” 后面的威少爷第一个跳下马车,胖胖的阿福也一窜而下,很兴奋的样子。 这就是威少爷的家,绍兴府同知大人的府邸? 到现在我才知道威少爷原来姓李,原先我还以为他就姓威哩。 几个下人打扮的走过来,牵马匹的牵马匹,搬东西的搬东西。一个管家模样的人过来迎候客人,看到威少爷也很是亲热。 当晚,威少爷的父亲,那位白胖的同知大人设家宴盛情招待了少主人一行。我也享受了一顿美食,顺便跟着阿福游览了李府。对于府里的宽阔精致,不免又感叹了一番。唯一的遗憾是没见到女主人——那位曾经的绍兴府四大美女中的老四。我原本很期待见到这位故事中的人物,但听到威少爷说他的母亲卧病在床,不能出来招呼客人,只好失望作罢。 饭后在大厅叙谈了一阵,王少勋好像有什么公事要单独跟李同知商谈,二人到书房里去了。看到他们走了,威少爷提议去绍兴城里走走,看看夜景,品品特色小吃,实践他以前的承诺。 杨二少第一个举手同意,齐峰也跟着附和。少主人看到他们热情高涨,不好打击他们的积极性,也就点头了。 一行人风风火火地走出去,我警惕地跟在少主人背后,不敢有丝毫放松。 刚到大门口,正要上车,一辆马车急急地驰来,竟是有些天没见的小蝶姑娘的专车。 在众人惊讶的眼神中,小蝶姑娘翩然下了车,冲着几人俏皮地眨了眨眼,展颜一笑,差点儿把杨二少的口水勾出来! “表,表姐,你怎么来了?” 威少爷迎上前去问道。在小蝶姑娘面前,他总有些下意识的畏畏缩缩。 “怎么,不欢迎我来看看四姨?” 小蝶姑娘避着其他人,故意对威少爷露出一副“凶”模样,吓得他倒退了两步。 “没有没有,欢迎欢迎!” “没有,没有什么?你心里最不欢迎我来吧?” “哪里啊,我最欢迎表姐来我家了……” 威少爷连忙分辩。小蝶姑娘却不再逗弄他,笑着与少主人几人一一见礼,落落大方得跟原先没什么两样。 我歪着头看着她的一举一动,总感觉有些不太对劲,却又很难说出不对劲的地方到底是哪里。自从能够识字读书后,我发现自己的感觉越来越敏锐了,常常能预先感受到一些不太正常的地方,例如一个人表面言行下的内在情绪。 问明了几人出门的意图,小蝶姑娘要大家等她一会儿,她进去拜见了四姨父姨母后也要一起去。看着小蝶姑娘带着丫鬟捧着一堆礼品进去了,四人站在门前候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儿。 杨二少明显心神不属了,眼睛老是往里面瞟,惹得威少爷不住偷笑。 不久,小蝶姑娘出来了,众人这才各自上车。小蝶姑娘乘自己的车,其他人一股脑坐在威少爷车上,我也急忙跳到车头,趴在少主人脚边。 “少爷,去哪里?” 赶车的阿贵举着鞭子问道。 “得月楼!” 威少爷响亮地答道。 啊,得月楼,我们要去得月楼? 少主人脸上微微一变,不知想到了什么…… (“得月楼上断肠人,月兮人兮?”写完这一章,忽然冒出这样一个上联。各位书友,请您对对看,也许能够为读下一章提供一点线索呢。请把你的下联发到书评区,我给您加精、置顶!)###第75章 落花流水(二) 马车过了两座石桥,穿过几条街道,在一座楼前停住了。 楼高三层,黑色古朴的整体楼身,窗棂、栏杆都是朱红色,每层的檐下都挂着六盏大灯笼,红通通甚是吉祥。楼前一串三盏灯笼连在一起,上面各书一个龙飞凤舞的黑色大字,连起来分明就是“得月楼”三字。 “各位,请下车!” 威少爷先下去,再殷勤地请大家下了车,带头走进了一楼。楼里早已座无虚席了。看到我们进去,尤其是看到后面的小蝶姑娘主仆,许多人都转过头来,有的还低声议论着。 我左右看着,看着这座早已“熟悉”而又是第一次来的酒楼。故事中的名胜真实地出现在眼前,要说没有一点儿激动那纯粹是骗人的假话。 “唉哟,是威少爷啊!好久不见了,威少爷您好啊!” 看到走在前面的威少爷,正在柜台里的一个中年人迎了出来。 “闻掌柜,这是我的几位重要嘉宾,能否请老掌柜下来一叙?本公子有要紧的话对他说,不会为难了老爷子吧?” 威少爷拱手对中年人说道。 “这个……既然威少爷有请,闻某莫敢不从!好在家父每天就在二楼喝茶闲聊,倒也没什么为难。小机子,快去楼上请老掌柜下来,就说威少爷有要事找他。” 姓闻的中年掌柜对一个小伙计说道,小伙计答应了一声,麻利地蹬蹬蹬上了楼梯。不大一会儿,楼梯再响,一个六十多岁的长须老者缓步走了下来。 “是李府的三少爷找小老儿么?呵呵,几个月不见,三少爷更见精神了啊!” 他边走边说边打量着众人,腰不驼气不喘,两眼炯炯有神。 “闻爷爷,这几位是小三子的好友,想请您准许上三楼,我们想在三楼品茶。” 威少爷对这个老者很是恭敬,完全没有平日里的狂放。 “上三楼,这如何使得……” 老掌柜对威少爷的要求似乎有些意外,颇有些踌躇。旁边听到他们对话的几个茶客也好奇地看着我们。 “闻爷爷,是这样的……” 威少爷走上前几步,附在老掌柜的耳边轻声说了几句话,声音低得连我也没听清。 “闻爷爷,您看这样可使得?” 威少爷退回两步说道。 “使得,使得!如何会使不得?” 老掌柜好像有些激动,连连说道,深深看了少主人他们几眼,又吩咐站在一旁的闻掌柜: “敏儿,快快开了三楼,请几位贵客登楼!” 在茶客们惊诧的目光中,闻掌柜带路,老掌柜客气地陪着少主人几人登上了二楼。 二楼的摆设与一楼不同。如果说一楼与一般的酒楼相似,可以用一个“俗”字来形容,那二楼就要用“雅”字来表达了。桌椅不多,错落地摆放着,都是朱红的厚重木材,不同于一般酒楼用的黑漆桌凳。墙上挂着一幅幅的书画卷轴,看颜色,不少已经泛黄,可见时间定然很久远了。 这就是故事里猜灯谜的地方? 我张望着,遐想着,仿佛看见老主人当年在这里展露才华的风姿,一个个的镜头从我脑中流出来,叠加到眼前的环境里。 “这是在下的家犬,一直与在下形影不离。” 面对闻掌柜询问的眼神,少主人躬身说道。闻掌柜没有阻拦我,任我跟在后面,向三楼楼梯口走去。 这就要登上故事中的三楼了? 我一阵激动,好像自己在踏着故事的节拍,追寻着二十多年前的足迹,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庄重感,就像,就像书里所说的朝圣者走向心中的圣地一般,虔诚,庄严,外加一些超前的浮想联翩。 一步,一步,又一步,黑漆光亮的木楼梯一阶阶落在后面,我只听得到自己的心跳跟着众人的脚步声“咚咚,咚咚”一起响。抬头看看少主人,他也是一脸严肃,白皙的面庞上似乎还涌出了些许潮红。 “各位公子、小姐,请!” 上了楼,推开一扇紫红色的雕花门,我们的眼前不由一亮:这是得月楼三楼中间的最大一间。雕花的门窗,红木的家具,壁上的字画,案上的上等笔墨纸砚,精致的紫砂茶具,古朴的宣德炉,全然显示着室内的奢华。 一众人在室内各自落座,我躺在进门口的里边。两个眉清目秀的小伙计依次端上茶水、果品、点心,再倒退几步,然后才转身走出去。看他们的做派,足见得月楼主人在训练人手方面花了一番功夫。 老掌柜喝了一口茶,放下杯子,站了起来,并手行了一个圈礼: “老朽闻不昧,乃是这得月楼的前任掌柜,这位是现任掌柜,犬子闻敏,见过各位公子、小姐!” 闻掌柜也站起来给众人行礼。众人连忙起身还礼,客气了一阵方才再次坐下。 “闻爷爷,这位是林文伟林公子,乃父就是林正海先生,乃母是当年的二小姐,您都是熟悉的。” 威少爷站起来介绍少主人,少主人应声也站起,拱手弯腰行礼。 “啊呀,岂敢岂敢!” 老掌柜和闻掌柜慌忙起身回礼,眼睛都盯着少主人看,细细打量他。少主人神态自若地与他们目光交流,脸上含着笑。 “林公子果真有乃父遗风,实乃人中龙凤也!” 老掌柜由衷赞道。当听到林正海已经过世时,又不免唏嘘不已,对少主人慰勉有加。他无限深情地回忆起当年老主人的风采,口里“啧啧”称赞。听着他的讲述,我仿佛又一次看到了那个挺拔潇洒而且才气逼人的林正海出现在面前,只恨自己无缘见到他的真面目。 “如果我是那只真的阿黄该多好啊!” 我不无YY地想道。 接下来,威少爷又介绍了杨二少、齐峰和小蝶姑娘。当听到小蝶姑娘的母亲就是当年的三小姐时,老掌柜捻着长须赞道: “小蝶姑娘的风采,不输当年你的母亲啊!” 顺便他也请小蝶姑娘代为问候“三小姐”,说有空还请回来走走,当年的许多人还念着她呢。 小蝶姑娘答应着,对他们父子福了几福,然后归座。 又说了一会儿话,老掌柜起身告辞出去了,闻掌柜也走了。出去前,他让人再拿来一些绍兴特色小吃,有茴香豆、香糕、臭豆腐干、蜜饯果脯等等,摆了满满一桌。还有几坛据说是十几年的女儿红陈酿,一个小伙计起开封来,浓浓的酒香飘溢在室内,我都不由咽了一下口水。 送走二人,众人不再端着架子正襟危坐,各自打量、观赏室内的布置,少主人还凭窗望外,似乎在寻找什么。小蝶姑娘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他的旁边,玉指轻舒,指点着一些景致,与少主人小声议论着。杨二少看了看他们,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走过去,与齐峰一道看墙上的字画去了。 转身时,我看到杨二少眼里有光芒一闪而逝,弄不懂是什么意思。 看了一阵,威少爷忙招呼大家都来品尝地道绍兴风味。几个男的坐拢在了一起,喝茶倒酒。小蝶姑娘单独一张小桌,拿了几样东西,柔手捻着往嘴里送,朱唇轻抿,很优雅地吃着。 这边几个读书人看到她的吃法,也变得斯文起来了,轻酌慢饮,细细品尝。 我在少主人脚边转着圈圈,最后只能无奈地躺下。这满桌的东西,没有一样是我爱吃的。那个闻掌柜,咋恁是这般小气呢,看到我在这,再怎么着也让人拿几块骨头上来将就将就嘛!唉,看着他们津津有味,我却是英雄无用武之地! 品着,喝着,气氛开始上来了。 开始是威少爷要与齐峰较量酒量,互不服输,一杯一杯往肚子里灌。还没等他们两个分出高下,杨二少不知怎么了,也凑上去连连举杯,一气喝了三大杯,还说这个酒酒劲不行,喝再多也不会醉。 少主人不跟他们玩闹,略饮了两杯,就只喝茶了。 小蝶姑娘优雅地端着茶杯,眼睛却不时往这边瞟过来,视线多数落在少主人身上,好像有话要说的样子。少主人只是自己喝茶,眼睛不看别处。 我一会儿看看少主人,一会儿看看小蝶姑娘,觉得气氛有些不太对劲儿。 “哎呀,倒了,倒了!” 威少爷连连叫着,用手撑着桌子,东歪西扭,像是要栽倒了。一旁的小伙计忙过去搀住他,一边让另一个伙计下去叫人。不久,人高马大的阿贵带着人进来了,把同样昏昏欲睡的齐峰搀扶出去,说先送他们回府。 杨二少也有些口齿不清了,却不愿回去,坐在那里红着一张脸,摇头晃脑不知念叨些什么。 室内现在只剩下少主人和杨二少,以及小蝶姑娘主仆,门口站着一个小伙计,当然还有一个我。 “你先出去,把门关上,未得吩咐不要进来!” 小蝶姑娘挥手打发走了那个小伙计。 她要干什么? 我疑惑地挺直上身,看着小蝶姑娘,感觉她要说什么话了。 “文伟表哥,昔年家母与二姨母就是在此室内酬唱应和,说着知己话儿,姐妹间无所不谈,尽享姐妹情谊。前些天,家母对我说起当年的往事,仍是念念不忘,感怀良久!” 小蝶姑娘轻移莲步走过来,眼睛灼灼地看着少主人。少主人忙放下茶杯,请她在旁边椅子上坐了。 “的确如此!‘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诗仙曾有此感慨,今人又何尝不是呢?” 少主人看着一幅画感叹道。那幅画正是以李白醉酒题写“得月楼”为题材,画中的诗仙,只用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了潇洒不羁的神态,令我不得不赞叹绘画者功力的深厚。 “昔日已去,来者可追,我们这些后辈,还是要往将来看才是。” 小蝶姑娘的话似乎有所指。 “将来一片迷茫,不知路往何方,那又将如何呢?” 杨二少忽然插了一句话进来,眼睛半张半合,右手抓着酒杯不放。 “杨公子,你,你喝醉了吧?我叫人送你回去好不好?” 小蝶姑娘说着,刚要招手让丫鬟过来。 “我没醉!小蝶,我没醉,我没有什么时候比现在更清醒!” 杨二少放下杯子,身子不再摇晃,眼睛直直地盯着小蝶姑娘,看得她有些不知所措,忙低下头不看他,脸上飞出一团红晕。 忽然,杨二少做出了一个谁也没想到的举动。他猛地站起来,抢到小蝶姑娘身边,两手一伸,抓住了她的双手! “小蝶,难道这么久了,你还是不明白我的心意么?小蝶,小蝶……” “杨公子,你,你,你放手!” 小蝶姑娘猝不及防,被他抓了个正着,慌忙抽手,却又抽不出来,惊得连连直叫,声音颤抖。 我也吓了一跳,这杨二少太冒失了吧?须知在大清朝,男女大防比什么都要紧,“男女授受不亲”,这可是写在书本上的规条! “一慎,一慎,快放手,快放手!” 少主人连忙站起来扶住杨二少,不住劝解,试图让他松手。 “不,不,我不放手!我怕一放手,就再也没机会了!小蝶,小蝶……” 小蝶姑娘的丫鬟赶紧过来,急得只会叫着“小姐,小姐”,也毫无办法。而小蝶姑娘急得差点哭出来了,连连挣扎,但无济于事,杨二少好像打定了主意不让她挣脱。 我站起身来看着,想帮忙又帮不上,脚下团团转。总不能咬杨二少一口,逼着他松手吧?我下不了嘴,少主人也不会允许这么做。 “一慎,你先放手,有话好好说。别让外人看见了,那,那多不好,快,松手……” “林兄,林文伟,你别管我!” 杨二少提高了声音,身子扭动,竭力想摆脱少主人的搀着他的手。 “你,你一直都在跟我抢小蝶……你,你以为对我杨家有恩,我杨一慎就,就一定要什么都让着你吗?……” 杨二少的话语有些模糊不清起来了,但我还能听出他话里的用词。“有恩”?谁对谁有恩?难道这里面还有我不知道的隐情? 我看着这一片忙乱的景象,心里竟然升起了一丝期待,期待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那一刻…… (连续高温,昨日停电。更新来迟,敬请见谅!)###第76章 落花流水(三) “小蝶,你不要走,不要走……” 杨二少已经被少主人和小蝶姑娘一起搀扶着半倚在一把大椅子上了。随着酒意上涌,他的神智越来越模糊,没等少主人用力或我在他屁股上咬上一口,他自己双手一松,歪歪扭扭就往地上瘫去。 退开去,离杨二少有四五步远了,小蝶姑娘没了刚才的尴尬。她在丫鬟的搀扶下坐下,低着头,胸前急急起伏,脸上潮红,一片羞愤之色。 “文伟表哥,谢谢你!没想到,没想到他是这样的人……” “小蝶,你也不要过于介意,一慎他喝多了,才会有如此鲁莽之举。说起来,也不能完全怪他,他亦是情非得已吧?” “不能怪他?你是说,不能怪他,那要怪我了?” 小蝶抬起了头,眼睛直直地看着少主人,脸又红了些。 “不,不是,小蝶你别误会,我没说要怪你!”少主人急忙辩解,“真要怪,就要怪我,怪我,怪我……”他嗫嚅着不知怎样说下去。 “文伟表哥,今天既然到了这一步,我,我想还是把一些话说开来,免得我们都为难。” 小蝶姑娘咬着下嘴唇,索性放开了。她盯着少主人的脸,眼里光芒闪烁。 “你知道,在大佛寺一见,我就,我就喜欢上了你!” 小蝶姑娘下定了决心,直露露地说出了这句话。她的话一出口,不止是少主人和站在她旁边的丫鬟,就连我也大吃一惊。我现在已经知道,在大清朝,男女婚事完全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了算,像她这样直白地对男子表露自己的心意,不说绝无仅有,可以说是少之又少。她所处的时代不是我以前待的现代大城市,男男女女在公共场合抱在一起,亲啊爱啊,没几人会觉得有什么不可以。那个时代开放啊,现在呢,怎么能够相比? “小蝶,你,你……” 少主人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她。 “是,文伟表哥,哦不,林公子,你可能会认为我是一个厚颜寡耻的女人。但我不怕,随你怎么说,我都把自己的心意说出来,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你说我不知自重也好,不知廉耻也罢,今天,我都无所谓了!” 小蝶姑娘的目光炽热,浑然忘记了现在的处境。或者也可以说,所处的环境激发出了她内心的勇气。在这里,她的母亲曾经追求过,最后抱憾终身,这一次她迈出的一步,会给她带来怎样的结果呢? “小蝶,不,我不会这样看你,但是,但是……” 可能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少主人说话很不利索,我暗暗替他着急,但又帮不上什么忙。 “但是什么?” 小蝶姑娘追问道,脸上充满期待。我发现她脸上涌出了一片奇异的红色,不是害羞,也不是刚才的恼怒,而是一种激动中混着急切的复杂神色。也许是“豁出去”之后,她反而激发出了主动的热情,流露在脸上就是这种表情吧。 “小蝶,我想你是误会我了。其实从一开始,我就只是把你当小妹妹看,后来得知你是三姨的女儿,我更是只把你看作一个亲人。刚才我说过,要怪就怪我,我的意思是,怪我没有早些跟你说清楚,害得你误会了我。” 少主人不愧已经见识过场面了,平定了一下心情,他轻声对小蝶姑娘说。他的右手在胸前摸了摸,我知道那里有前几天刚收到的一封家书,被他小心地收在怀里。那里,是他的精神寄托。 “不会的,不会的,我怎么会误会你!我不要做什么妹妹,我要,要……林公子,难道你从未喜欢过我?” “是的,我从未喜欢过你!”少主人坚定地说道,“要说喜欢,也只是把你当作姨表妹妹来看,就像兄长喜爱小妹一般,绝无别的意思了!” “妹妹,妹妹……” 小蝶姑娘念叨着,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身子晃了晃,亏得旁边丫鬟扶住才站稳。丫鬟忙又扶着她在一张椅子上坐下。 屋子里一阵静谧,只听到小蝶姑娘的急促的喘气声。我努力屏住呼吸,生怕打搅了他们。 “林公子,”小蝶姑娘的眼睛再次看着少主人,眼圈红红的,“是小女子自作多情,让您见笑了!”她站起身来,对少主人一个福礼,然后不等他还礼,落寞地转过身去。我凝神一探,两行清亮的泪水从她的眼眶里涌出,流过白皙的脸庞,滴落在胸襟上! 小蝶姑娘终于还是哭了! 少主人站起身,想行礼又不知该不该,手足无措,呐呐着不知该怎么办。 唉!我叹了口气,这男人和女人之间咋就这么复杂呢? 过了好大一阵子,小蝶姑娘流泪流够了,用手帕擦拭了几下,她又回到椅子上坐下,脸上平静了不少,红色也消退了不少。丫鬟忙递上茶杯,她慢慢低头喝了一口,手托杯子,不再抬头。 “小蝶,你没事吧?” 看到她坐下了,少主人好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关切地问道。 “没事了。” “那就好,那就好!”少主人顿了顿,“小蝶,其实你也知道,一慎一直以来对你一往情深。据我看,他也并非不值得你考虑考虑……” 少主人刚说到这里,原本老实倚在那里的杨二少似乎动了一下,“唔——”他换了一个面,继续靠在椅子上。几个人看了看他,不见有别的动静,还是说自己的话。 “哦,是吗?”小蝶姑娘淡淡地应了一句,避开了少主人的话题,转而问道,“林公子,您能告诉我,你们家对杨公子家有何恩情吗?” 林公子,林公子,听惯了她叫少主人“表哥”,现在听她口口声声叫着“林公子”,我只觉得特别的别扭,不知她为什么要换了称呼。不过,她问出了我心里的疑惑,我不去管她叫什么了,耸耳听少主人怎么说。 “这个,这个事情其实很简单。前些天少勋叔叔对我说起当年与先父的一些往事,提到过与杨家结识的过程。他说,当年在从绍兴返回新昌的途中,他们曾经救过一个被贼人追赶的商人,因为是先父发现的险情,少勋叔叔才去援救,故此那个商人,也就是一慎的父亲一直把先父看作救命恩人。实际上真正出力的人是少勋叔叔,他一直推让罢了。从那以后,一慎的父亲就与少勋叔叔有了来往,结成了好友。不知道一慎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唔,前些天他收到了一封家书,恐怕是信里告诉他的。” 原来是这样啊!我心下释然了。 “嗯?小蝶,小蝶,你不要走……” 杨二少又翻了个身,嘴里喃喃地呓语,一丝晶亮的口水从嘴角挂下来,垂到衣襟上。少主人看到了,忙起身用一条帕子替他擦掉,再把他扶正了些。 “小蝶,我看一慎确是一个不错的男子,你是否可以给他一个机会,再了解了解他呢?” 少主人还是没有放弃说合的机会。 “林公子,你,你是一个木头还是,唉,亏你已经成家了!”小蝶姑娘像是很气恼,她有些责怪起少主人来,“这样吧,今天本姑娘把话说清楚,免得你老是想把我跟他往一块扯。我告诉你吧,我以前从来没有看上过他,以后也不会看上他!这样的答复,你该满意了吧?”她恨恨地说道,语气有些冷了。 “怎么会这样呢?” 少主人扶了扶歪到一边的杨二少,不解地说道。 “林公子,你在这里照顾你的好朋友吧,小女子先回去了。小秋,我们走!” 小蝶姑娘头也没抬,带着丫鬟开门出去了,很快就没了她们的脚步声。 这就走了? 我紧走几步来到门口,只看到一个小伙计远远地站着,再不见别的人。 回到少主人身边,我看到他坐在那里,右手支撑着下巴,正在那里发呆。今天小蝶姑娘的这一出,会给他带来什么呢? 只有他自己知道。 真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啊!前些天看到《续传灯录.温州龙翔竹庵士珪禅师》中的两句诗:“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恋落花。”那时我不太理解其中的含意,现在我有点儿懂了。 “水,水!” 杨二少说着,眼睛半张半合。少主人忙把茶杯塞给他,他抓过茶杯一扬脖,“咕咚咕咚”猛喝了几口,杯子一放,歪着身子又要睡觉。 “一慎兄,我们还是回去睡吧!” 少主人忙又拍了拍他的肩头。 “好吧……” 杨二少迷迷糊糊地答道。 叫来早已等在外面的下人,搀扶着杨二少下了楼。少主人跟闻掌柜告辞,出来上了车,马车“辘辘”地向街道一头驶去。无意中一回头,我感觉有人在后面跟着我们,仔细一探,又没看到身影。我悚然一惊:谁会跟踪我们呢? 月上中天,已经不早了。街上偶尔可见几个乘凉的路人,映着昏黄的灯笼偊偊行着,白天繁忙的街道一片空旷,再无其他人。我们的马车驶过去,蹄声得得,显得分外响亮。 “馄饨,馄饨!” 驶过一个街角时,一个苍老的声音惊醒了昏昏沉沉的杨二少: “有馄饨吗?我饿了,给我来一碗!” 他半闭着眼睛说,脸上红得像猴子屁股。 “停车!”少主人忙对前面驾车的人说道,“我下去买一碗馄饨。” 驾车的是王少勋的车夫,一个看上去很精干的汉子。 “不用您去了林公子,小的叫他送过来就行了。” 驾车汉子停稳马车,收住缰绳,冲着买馄饨的摊子叫道: “那个卖馄饨的,来一碗馄饨!” 昏暗的夜色下,馄饨摊子一盏昏黄的灯笼,一个弯腰弓背的老妇人正在忙碌着,团团白气笼罩着她,我看不清楚她的面貌。 “来了客官,您拿好!” 老妇人有些蹒跚地走过来,递上盛着馄饨的粗碗,脸色还是隐藏在黑暗里。赶车汉子接过碗,正要付钱,忽然,巷子的一侧传来嚷嚷声: “谁许你在此设摊的?快走,快走!” 脚步踢踏,灯笼晃动,走出两个黑衣人来。赶车汉子忙收住手,身体一紧,霎时进入了戒备状态。我疑心他是一个功夫不错的人,否则王少勋不会用他做车夫。 “你这妇人,说了不许随意设摊,怎么不听劝告哩?快些收摊,否则莫怪我等不客气了!” 走在前面的人提着灯笼一晃,上面一个大大的“捕”字。他对着赶车汉子说道: “客官,实在对不住,您不能买这个东西,她不经官府允许在此设摊,属于非法买卖。请您到别处去买吧!” 看到少主人探出头去看,他再走近了两步,挡在少主人与那个老妇人之间: “客官,我们乃是绍兴府的捕快,专门负责夜巡的,请您相信我们!” “好吧,到别处去看看!” 少主人退回来,对赶车的说道。 马车再次启动,向着街头快速驶去。留意后面,我好像听到了一阵争执声,应该是那两个捕快在清理馄饨摊吧。以前在大城市里,我多次看到过身穿制服的城管治理非法摊点,可没有今天的捕快这么客气。稍有异议,早把小摊小贩的车啊货啊搬上执法车了。 “怎么没买?” 杨二少还是迷糊着问,待听明原委,他嘟哝了一句“小题大做”,就不再说要吃馄饨了。一路走过去,也再也没看到有卖馄饨的摊子了。他不知道,没有吃到馄饨,却捡了一条性命,他一点儿不亏。此为后话,以后再表。 回到威少爷的家里,王少勋等人迎了上来,看到少主人他们无恙,都松了一口气。又说了几句话,少主人去洗漱睡觉了,明天一早还要去杭州呢。 躺在少主人住的屋外,我仰头看着天上闪烁的星光,想起今晚在得月楼的前前后后,不由为小蝶姑娘感到叹息。 落花遇见流水,实属天意,而流水不恋落花,亦是无奈,在人生啊狗生啊的旅途上有多少这样的萍水相逢、一见钟情、转瞬即逝而又经久难忘的一厢恋情……构成了一幕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戏剧性场景。但多情总被无情恼,那无情的风景,总让人牵怀。小蝶姑娘是这样,林刘村的小花也是这样。难怪南唐后主李煜在《浪淘沙》词中说:“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里面所含的,何尝不是一种深深的无奈与痛惜? “落花,流水;流水,落花……” 我念叨着,渐渐进入了梦乡。梦里,我看到一个熟悉的影子在向我招手,竭力想看清面容,却总像隔了一层薄纱…… (今天没停电,抓紧码字,于是这章顺利完成了!呵呵,大家再支持一下吧,云之月代表猛狗呼唤收藏和推荐了!)###第77章 闻人世家 辞别了一群送行的人,马车驶出绍兴城,向着西北方向疾驰而去。 太阳刚在东方的山顶露出红红的笑脸,我们已经看不到绍兴城了。王少勋说,趁早出发可以凉爽些,众人自然无不应允。 车子还是三辆,少主人带着我登上了王少勋的马车,齐峰还跟威少爷在一起,同车带着阿贵、阿福,杨二少自己一辆车,驾车的是杨老四。 出门的时候,我留意观察了一下杨二少,他的脸上看不出什么来。内心里,我却能感知到他的落寞,看上去他眼神呆滞,说话也有气无力。大家以为是昨晚醉酒的缘故,而我知道,事情远不止表面这么简单。回想起来,他昨晚几次呓语、翻身,我怀疑他那时其实是清醒的。 车子放下了前面的帘子,我乖乖躺在少主人身边打瞌睡。昨晚不知怎么回事,怪梦一个接着一个,闹得我睡不舒坦,早上爬起来脚下一软,差点没站稳! 要说最后做的那个梦,确实挺怪的。梦里,我好像也是在乘马车,一颠一颠的,跟现在很相似。马车走啊走啊,不知走出了多远,我只感到猛地一抖,向一个漆黑漆黑的空洞里坠落,吓得我张嘴大叫,却又叫不出声音。我一睁眼醒了过来,就再也没睡着,睁着眼稀里糊涂直到天亮。 “这个梦有什么寓意呢?” 我闭着眼睛,心里直打鼓,希望不会朝坏的方面发展。 长时间乘车实在是一件很没趣的事,尤其是遇到同车的都不太说话,车厢里一片沉闷,简直要把我憋得喘不过气来。少主人与王少勋对面坐着,二人偶尔说几句话,然后就是沉默不语,好像都有心事。少主人的心事我能猜个八九不离十,那王少勋在担心什么呢? “文伟,当年我与你父亲是正月回杭州的。那时候天气寒冷,不像现在,这般炎热。” 王少勋淡淡地说,我忙睁开眼去看他。他有些缅怀的样子,眼睛透过缝隙看着外面。 “哦,那少勋叔叔您能说说回到杭州以后的事情吗?” 王少勋沉吟了半晌,才缓缓开口: “当年,我与你父亲慕名来到绍兴,一来是久仰绍兴乃文化名邦,二来也想见识一下四大美女的风采。那年,你祖父与你王爷爷刚从京城到浙江为官,你祖父任浙江学政,王爷爷任省布政司理问,都算是高官了,攀附之人自然不少。我们是偷偷来绍兴的,可不知是谁透露了我们的家世,使得我们原定最迟正月十六回去的日子一推再推,直到二十日才成行。那次,你娘冒着严寒送我们到了十里亭,才依依而别。我知道,他们那时已经是情根深种了,也为他们高兴。” “回到杭州,自然免不了被你祖父责备一番,但你父亲不以为意,因为在那种情况下,再难听的话都会变成天籁之音啊!” 王少勋脸上浮出了微笑,仿佛又回到当年与好友在一起的日子。 “那,那后来的科场弊案是怎么一回事?” 少主人犹豫了一下,小心问道。 我耳朵一耸,这个问题也纠缠我好久了。我只记得柳夫人曾讲过,那一年“众多举子联名举报,说今年的主考官接受贿赂,将劣等错误试卷作为合格试卷录取,先后收受许多的贿银”。具体情况如何,我们不得而知。王少勋当年人在杭州,应该知道其中的内情,现在少主人问出这个问题,的确是大家都憋得太久了。 “我也不是很清楚。” 王少勋的一句话大出我们的意料之外。看到少主人脸上的疑问,他又补充道: “当年我也要参加科考,为了避嫌,从开考之前的一个月起,我就几乎不跟你父亲见面了,更未到府里去过。直到开榜之时,我都没见过你父亲。但是,过了两日,爆出举子联名举报的消息后,我曾上门去拜访,未看到你祖父,你父亲也不知道多少情况,我坐了坐就离开了。后来,事情惊动了当今圣上,严旨彻查,你祖父被下狱,一个月不到就逝于狱中。你祖母和父亲受牵连,起初还能自由出入,后来被困于府里一概不能外出,断了一切消息。” 王少勋说完,眼里闪过几许痛惜的神色,抿着嘴不说了。 啊,就这么简单? “祖父过世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少勋叔叔您可知道?” 少主人还是小心地问,看来他今天想要借机把心中的疑虑都说出来。 “有传言说是畏罪自杀,有的说是旧病复发未来得及救治,还有人说是被人陷害,派人谋害的。” “那您以为是哪个原因?” 少主人追问道,眼睛看着王少勋,很渴望听到他的回答。王少勋也看着他,上下打量了一番,没来由地发出一声感慨: “正海兄,你的儿子真正长大了!”顿了顿,他的脸上变得庄重起来,语气也严肃了不少: “文伟,我曾答应过你的父亲,不到万不得已,决不把当年的隐情告诉你。从现在的情形来看,不告诉你是不行了!我希望你知道实情后,不要过于悲伤,更不要急躁,我们要从长计议,你,能做到吗?” “少勋叔叔,您放心,小侄一定做到!” 少主人抿紧了双唇,目光无比坚定。 “好,那我就告诉你!” 王少勋调整了一下思路,娓娓道出了当年的一段秘闻。 作为一个读书人,林正海的父亲林闽鸿是幸运的。他自从成为“天子门生”后,官运一路亨通,坐到了大理寺少卿的位子。这还不算,这一年官员春考后,吏部一纸调令,他调任浙江学政,从四品升为二品,可谓荣莫大焉。 携家眷到杭州上任后,林闽鸿很快发现了地方官与京官的不同。当京官那是在天子脚下,再怎么狂傲也有个限度。地方官就不同了,尤其是掌管一省的封疆大吏,总督、巡抚这些人简直就是“土皇帝”,很多事情不为人道,不为人知。按说,主管教育的学政衙门是清水衙门,既不管钱粮收支,也不管司法案件的审理,更不管水利工程和木土建筑,基本上不经手钱财。因此,与同级官品的总督、巡抚、布政使相比,学政确实是比较清廉的。 正因为如此,林学政一上任,就投入到了自己的职责之中,努力要把浙江的教育事业再提升一些,至少像自己这样的“天子门生”多一些。他知道,浙江是一方文化涵泳丰厚之地,古有灿烂的吴越文化,唐宋以后,政治经济重心逐渐南移,吴越之地开始显露出历史的优势。这次皇上调自己到浙江来,恐怕也有加强这里的文化事业的使命。想到圣上的眷顾,林闽鸿更加坚定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决心。 可是,不想跟其他衙门与官员“搭界”是不可能的。兴办教育决少不了钱粮房舍,人员调派,一应诸事亦需银钱先行。银钱从哪里来?还是要向那些衙门、官吏伸手。不是有财政赋税吗?那些银钱,等到分派到教育上,已经是寥寥无几了,怎么能支撑得了众多的吏役、庞大的衙门开支? 无奈之余,林学政只能一遍遍地跑巡抚衙门、布政司衙门,希望这些大佬能多拨付一些款项给学政衙门,但多数时候都是空手而回。“大佬们”说得也不错啊,农林牧渔,哪样不要使银钱?每年能把朝廷规定的教育款项拨付到位已经算很好了,哪还有多余的银子给你?看看其他地方,做得比我们还差呢,人家不一样出状元榜眼探花?几句话噎得学政大人无话可说。后来林闽鸿一合计,发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自己初来乍到,还没跟这些封疆大吏搞好关系,就想着要大干一场,的确是有些心急了。你急着想做全省才子的“恩师”,有几人不会眼红呢? “看来,京城与地方就是不一样啊!” 明白了其中原委的林学政,暂时放下宏伟的蓝图,投身到了官场的迎来送往之中。尽管自己内心里极不情愿,但也没办法。 近一年的时间里,林闽鸿在任上没做出一件自己认为满意的政绩。他虽有些灰心,但仍然没有放弃自己的抱负。这一年,正是三年一次的大比之年。在正月的一次与地方乡绅的宴会上,他得到了一条重要的信息:在浙江,依靠民间资金兴办教育是一个很好的途径。地方的一些豪绅,他们往往热衷于造福乡里,除了架桥修路,资助、兴办各种学堂也是常见的扬名方式。谁不想让那么多学子知道自己是一个有文化的大善人啊! 得到了这个信息,林闽鸿如获至宝,不住责怪自己以前太官僚了,这么个好办法为何早未得知呢?他仿佛看见白花花的银钱投进了教育事业,学堂办起来了,举子们昂首挺胸走进京城去了,从此浙江才子名扬天下,皇上嘉奖连连…… 林学政接触到的第一个有意于投资办学的家族是闻人家族。这闻人家族可不得了,在杭州,没有几家能与他们争锋,农商并举,富可敌国,文武人才辈出,据说在京城还有大靠山。与家族的高层几经恳谈,他得到了最后的承诺:每年拿出一万两白银,以地方捐金的形式给学政衙门,资助府县教育。 一万两,对于当时全年经费不足万两的林学政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有多少事情可以做啊!林学政开心地筹划着这年的事情,完全没有想别的,尤其是这么多的捐金会给自己带来什么不利的影响。 开春之后,闻人家族的第一批银子五千两送到了学政衙门。入夏之时,另五千两也到账了。 林学政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改造和修葺秋试的贡院。本来秋试应为布政司组织,贡院的维护管理也应由他们承担。可这浙江的布政司赵真章大人忒也无赖,把事情都推给了学政衙门,也就是推给了他这个学政大人。没办法,三年一次的秋试就在今年举行,不把有些破烂的贡院修好,岂不是让全省的生员、监生们看新任学政的笑话? 刚修好了贡院,眼看七月到了下旬,八月在望了。门人来报:闻人家族的二号人物闻人春树携礼来访。 客气地请入府里,寒暄之后分宾主落座,林学政命人上好茶。清明时下属送了半斤雨前茶,几经推脱收下后,自己一直不舍得多喝,今天贵客上门自然没有吝啬的道理。 喝着喷香馥郁的雨前茶,闻人春树脸上乐开了花,他直接说明了来意:今年自己的儿子参加乡试(即秋试或乡闱),希望学政大人多多关照。然后,他让人抬进来几箱笼的礼物,“略表寸心,不成敬意。” 林闽鸿自是不会收。对于官声,他这个管教育的官比之于其他官员要看重得多,圣人有云:“为人师表。”他岂能不维护自己的清誉?故此一直以来,对于送礼甚至于行贿,他一向是不假辞色,疾言拒绝的。闻人家虽是于己大有助益之人,但也不能开了这个不好的口子。于是,他婉言谢绝了闻人春树的盛情。在闻人春树强行把礼物留下连忙走后,他又让人把礼物送回了闻人家里。不料,正是他的这一自以为廉洁的举动,为今后埋下了祸根,可能由此导致了后来所谓的“科场弊案”。 “闻人家族他们有如此能耐,发起‘科场弊案’,扳倒一位朝廷大员吗?” 王少勋讲到这里,少主人提出了心中的疑问。 “我也不甚明了。只是在你父亲告诉我前面这些情况后,我也着手去调查闻人家族,风声有一些,但真凭实据却没有。也不知道是不是我调查的方向错了。” “少勋叔叔,这些年您一直在暗中调查?” “是。”王少勋点了点头,“但一直没有进展,致使你祖父的冤情无法昭雪。” “你认为小侄的祖父是被人诬陷而蒙冤的?” “是。”王少勋再次点头,“你王爷爷与你祖父有同科之谊,在京城时一向往来甚好。我与你父亲也从小在一起读书,可谓蒙童至交。十几年的来往,我很清楚你祖父的为人,他绝不是一个为了银子而丢弃做人原则之人。故此,我们都认为他是被人陷害的。” “少勋叔叔,谢谢你们!那,王爷爷也是受到牵连而被降职到新昌的吧?” 少主人感激地看着王少勋,眼里亮晶晶的。 “可惜啊,家父一直奔走于京城和浙江之间,想为你祖父平反昭雪,不但未能成功,自己也被言官一纸参谏,只能在新昌终老了。” 王少勋惋惜地说道。他的惋惜不是为自己及家人,而是为了好友一家的遭遇。我能感觉得出来,他的感慨是发自内心的,是真诚可信的。要不然,他何苦一路陪着少主人,处处护卫在身旁? “闻人家族,闻人家族……” 少主人念叨着,眼里渐渐明亮起来。他问王少勋道: “少勋叔叔,这次去杭州,我能去会会这个闻人家族吗?” 啊,少主人要去会这个强大的闻人家族? 我吓了一跳,紧张地看着王少勋,等着他的回答…… (隐藏在水下的冰山逐渐露出来了,猛狗在大清的故事也将进入短兵相接的紧张阶段!请用你的支持,祝愿猛狗旗开得胜吧!)###第78章 夜半黑影 “不可!”王少勋的口气很坚决,“文伟,你知道我为何一直跟着你吗?我告诉你吧,现在有人使钱雇了杀手尾随追踪你,想要暗中对你下手。亏得我防备得当,他们的几次算计都被我们挫败,可难保他们还会想出更厉害的毒计来。你须处处提防,怎能再去闯虎穴呢?” 几次算计? 我迷糊了,书院的那次我亲眼见识过,着实凶险万分,还有别的时候吗?我浑身一个激灵,难道昨天晚上也是? 一时间,漆黑的街道,街边的馄饨摊,看不清面容的老妇人,还有后来“恰巧”出现的捕快,这些一样样闪过我的脑中,我霎时明白了!在我认为是很正常的一个夜宵摊点,竟然是一个死亡陷阱!可笑那个杨二少,还为不能吃到馄饨抱怨。如果真的让那个老太婆送上了馄饨,不知道会是一个怎样的结果? 我惊出了一身冷汗! “不!少勋叔叔,祖父的冤屈,我做孙儿的有责任为他洗刷!您放心,到时候我会小心的,不会自陷险境,令你担心。” 少主人的倔脾气上来了,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别看他斯斯文文很优雅的模样,一旦认定的事情,别人很难改变。 “到时候见机行事吧。不管怎样,你都要时刻小心防备,不可让人有隙可寻。要是你有个什么闪失,我如何对得起你的父亲和母亲?将来到了九泉之下,你让我有何面目去见他们?” “少勋叔叔……” 少主人激动起来了,握住了王少勋的手: “我答应您,一定平平安安地活着,活得比那些害我们的人命更长!” “好,有志气!我也会拼出我这条性命,护卫你的周全!” 四手相握,车厢里萦绕着一股浓浓的情意,把我的心都要融化了。 “王叔叔,王叔叔,可否在前面歇息一下?” 这时,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在车外响起,是威少爷隔着马车在叫唤。 “好吧……顾东,找个地方休息。” 王少勋对前面的车夫说道。我这时才知道车夫的名字。顾东,“股东”或是“咕咚”?真搞笑的名字! 在一个集镇歇歇脚,吃了一些东西后,马车继续赶路。王少勋说,照现在这个速度,中午能到萧山县,半下午就能进入杭州城了。 果不其然,顶着头顶的艳阳,我张着嘴巴“呼哧呼哧”喘着,看着一座大城出现在眼前。 杭州终于到了! 进了城,马车在一家叫“鸿盛”的旅店前停住。还没等我们下车,几个人就迎了上来,我一看,打头的不是王少勋的长子王明阳么?一路来没看到他,原来他早就提前到了。 “父亲,住处已经准备好了!” 他躬身把众人迎进店里,跟在他后面的是帮忙拿行李的伙计。 穿过店堂,走入一侧的边门,王明阳带着我们来到了后面,原来这里还别有洞天。 庭院,厢房,组成了一个小小的院落。安排一干人在相邻的两个院落住下,王明阳走进我们住的院子,向着正在屋檐下四处打量的王少勋一躬身: “父亲,一切都安排妥当了!” “好!这两天你辛苦了,自己也好生休息一下!” 王少勋微笑着点头,看着自己的爱子,眼里满是柔情。 “是!父亲,文伟,你们歇息,我先告退。” 王明阳到隔壁的另一个院子去了。王少勋的目光追着他走出圆形的月亮拱门,眼里充满了一个父亲的自豪。 我看着这对父子,能感受到他们之间的浓浓亲情。少主人也看到了,眼里不无羡慕之意。看到后来,他一转头进了自己的房间。也许是他心生感触了吧? 我注意到,我们共租住了三个院落,威少爷、齐峰在左,王明阳与杨二少在右,王少勋陪着少主人住在中间,车夫、下人都住在前边的客房。这样一来,牢牢地把少主人护在了中间。我不由暗赞王明阳,或者是王少勋的用心良苦。因为听王少勋说,科考期间,我们一直都要住在这里。 晚饭是在一个叫“楼外楼”的酒楼吃的。 出了旅店,往右一转,步行不到半刻钟,一座飞檐雕花的二层酒楼就出现在我们面前。 这座酒楼整体制式与绍兴的得月楼相似,但更加豪华气派,不愧是省会城市的知名酒楼。听王少勋他们说,酒楼的名字来源于南宋诗人林升的《题临安邸》:“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当年,林升住在杭州西湖旁边的一家旅店,看到重重叠叠的青山,鳞次栉比的楼台和无休止的轻歌曼舞,触景伤怀,愤而在旅店墙壁上题下了这首诗,表达了他对国家民族命运的深切忧虑。此诗传开后,因能倾吐郁结在百姓心头的义愤,一时千百人诵读不止,成为讽喻诗中的杰作。这酒楼的主人倒也机灵,摘取其中的三字用来命名酒楼,巧妙而又颇有韵味。 蹲在二楼走廊,我透过雕花的栏杆看着不远处的一汪碧水,心驰神往起来。那汪水就是闻名天下的西湖。早几天,我特意“读”了有关西湖的一些文人笔记,其中以周密的《武林旧事》写得最为详尽。在卷三《西湖游幸》、卷五《湖山胜概》中均有详细的描述。然而书本上的只是死的文字,一旦放到眼前,我不得不发自内心地感慨:书上写得再好,也不及亲眼看到的一二!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那个姓苏的老头说得真不错!眼前的西湖,虽说没什么“雨亦奇”的朦胧美景,但正当夏日的黄昏,远处一抹斜阳荡漾在粼粼的水波里,不正是“水光潋滟晴方好”的景致么?斜阳,垂柳,水波,楼宇,构成了一幅和谐的山水画。西子美不美我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可眼前西湖的美景,却让我有些痴了。 “阿黄,快进来,吃饭了!” 少主人他们也在观赏西湖的风景,不过他们看得比我要快。王明阳叫着我的名字,唤我进去吃晚饭。一众人坐在一个包间里,正在客气地你请我请地让座哩。在这大清朝,好像特别讲究长幼有序,坐个位子啊,吃样东西啊,甚至于走路啊,都要分出个先后次序来。唉,干吗这般复杂呢?看我,只是轻轻一跳,来到给我准备的碗盆前,张嘴就吃,多自由自在! 等到他们谦让了一阵坐定时,我已经把属于自己的那份晚饭吞下了大半。嗯,这楼外楼的手艺不错,骨头拌饭的味道很对我的胃口。 把瓷碗里的最后一滴水喝进肚子里,我打了一个饱嗝,施施然走出房间,到走廊上继续欣赏西湖的夜景。 夜幕笼罩,夏月浮在半空中,湖面上浮光跃金,映着周围的点点灯火,一个无限乖巧的西湖摆在我的面前。据说杭州人不喜欢晚上游湖,因此湖边看不到白天那种热闹的景象。在我看来,一个城市里能有这样一汪灵动的水,应该珍惜呵护才是。不管是白天晚上,都要用欣赏的心境去收纳不同的景色。就像现在,如果能够在湖边走一走或坐一坐,所能获得的肯定是白天感受不到的。可惜我不是文人雅士,品味不出特别的味道来,要不然非得诗兴大发,挥毫作它几首名扬万里的诗赋来不可。“西湖最盛,为春为月。一日之盛为朝烟,为夕岚。今岁春雪甚盛,梅花为寒所勒。与杏桃相次开发,尤为奇观……月景尤不可言,花态柳情,山容水意,别是一种趣味。”瞧瞧,多美的景致,多美的句子! “诸位客官,这些都是我们杭州有名的特色小吃。您看,这是西湖桂花粟子羹,这是薄荷糕,水晶糕、扶苓糕。再过些日子,肥美的湖蟹上市了,蟹肉小笼,蟹黄大包也有了,都会用来酬客。” 一个清亮的声音把我的注意力吸引到了包房里。吃的?杭州特色小吃来了?这怎么能少得了我!我的口水不由自主涌出了。 我连忙起身回到里面,一个小伙计正在边摆放边为众人做着介绍。 “阿黄,你看,哪样你喜欢?” 少主人看我进去了,指着桌上的各式食品问我。 不用看了,听介绍就没有一样是我爱吃的,羹啊糕啊,怎么没肉呢?就是那个包子也行,可为啥还没上市? 我意兴阑珊地在少主人脚边躺下,听他们吃着说着就够了。 “伙计,你们这里有油炸桧吗?我听说很有名的,你拿一些来给我们尝尝!” 威少爷对那个殷勤的小伙计说道。 “唉哟客官,油炸桧您也知道啊!还别说,您来对了,我们楼外楼不远的巷口就有一家专卖油炸桧的小店。要是您想尝尝风味,小的这就去帮您买来。” 小伙计伶牙俐齿地说道。 “快去,快去,我都等不及了!” “好咧,您稍等片刻,小的这就马上去!” 等小伙计出去了,杨二少有些奇怪地问威少爷: “威少,你说的油炸桧很好吃吗,我怎么不知道?” “呵呵,我也不清楚。只是在旅店时我问那里的伙计,杭州有什么好吃的,他给我推荐了这个油炸桧。其实油炸桧是怎样的,我也不知道!应该很好吃吧。” “哈哈……” 看着他嘴馋的样子,众人发出一阵笑声。 “少勋叔叔,您在杭州住了几年,您知道油炸桧吗,味道怎么样?” 少主人也来了兴致,他向王少勋询问开了。 “这个油炸桧啊,就是一种油炸面食而已,它的来由还有个传说。相传岳飞被秦桧夫妇谋害后,杭州百姓人人痛恨秦桧。当年望仙桥边有家专卖油炸面食的小店,店主眼见奸臣秦桧天天坐轿,从店前而过,忿恨不巳。一天,他将面食捏成人形,放入油锅,边炸边喊:‘油炸秦桧,油炸秦桧!’别人问他卖什么?他随口说:‘油炸桧。’这油炸桧从此而得名。” 王少勋笑着解说道。几个年轻人听了,愈发对这种小吃产生了兴趣,都等着小伙计买回来,说要好好尝一尝。 不大一会儿工夫,那个小伙计端着一个长条形的盘子进来了。我一探,盘子里两头各放着一个小盏,闻气味是酱油和米醋。盘子中间是一些叠放在一起的焦黄的饼状东西,中间有夹心,散发着油炸面食特有的香味。 “各位客官,这就是油炸桧,请品尝品尝!” 小伙计把盘子放好,自己退到了一边。 “来,尝尝,有些年没吃过了!” 王少勋率先拿起筷子,几个年轻人也不再客气,纷纷动手。 “阿黄,来,你也吃一块!” 少主人夹着一块放在我的面前。还是少主人好啊,这个时候都没忘了我! 我心里感动着,张嘴就吃,不能辜负他的一片好意嘛。没吃几口,一块油炸桧下肚,我回味了一下,不就是炸油条吗?中间多了一些葱段、萝卜丝而已,跟我以前在大城市饿得慌时吃过的油条没什么两样! 又吃了一碗肉骨头粥(当然少不了我的),众人摸着鼓鼓的肚子,依依不舍地回旅店去。我跟在后面,肚子都要垂到地上了。今晚,一个字,爽! 回到院子里,王少勋快速在前后察看了一圈,他可真够细心的! 我也跟着到处看看,慢腾腾地。不是我不想走得快些,实在是肚子饱胀,走不动呀。 一切正常。 我躺在少主人的床前,迷迷糊糊打起了瞌睡。 不知过了多久,我醒过来了,吧嗒一下嘴,口里干得冒火。想起院子里有一只装满了水的大水缸,我起身要去喝,走到门口,这才想起还在屋里,门已经栓住了。 怎么办,出去还是不出去? 要出去我还是有办法的。人立而起,我可以轻松用嘴咬开或用前爪拨开门闩。但这样势必要吵醒少主人,我可不想这么做! 正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外面院子里传来了“啪啦”的一声,不甚响,我却能清晰地听到。 那是什么? 放出意识,我分明“看”到左侧的墙头上伏着一个黑影,声音就是“他”弄出来的。 “什么人?” 一声低喝伴着一个黑影,飞快地从旁边的厢房飘出去。 是一身黑衣的王少勋! 墙头的黑影倏地挺身,转身就跑,王少勋也追了上去。 夜半寂静之时,王少勋追着一个黑影走了!只留下我在房里团团转,还有少主人在床上轻声打着鼾。我只感到四周都是黑暗,静得可怕…… (昨天又是停电,我都无语了!只能趁今天有电抓紧码字……云之月求收藏和推荐了!谢谢!)###第79章 变态的暗器 我瞪着眼心惊胆战了一夜,连喝水撒尿都全忘记了。 一夜却再无异常。 天将亮的时候,王少勋回来了,一闪就进了他自己的房间。等我凝神一探,他已经睡在床上了,死猪一般。 我悻悻然趴下,赶紧补个觉。 之后的大半个月里,少主人他们几乎是足不出户,埋头在旅店里苦读、作文。一日三餐也是在前面的店堂里解决,或让店家送进来。偶尔也到“楼外楼”打打牙祭,我却感到气氛越来越紧张了。不是说有人拿着刀枪追杀上来,而是王少勋和王明阳左右察看小心翼翼的模样,让我感到他们在防备着什么。 那夜的黑影再没出现。王少勋平日里倒也神色如常,指点着几个年轻人的功课,一副慈眉善目的老师模样。 少主人也感受到了那丝紧张,他更是埋头于书本笔墨中,很少主动提出要出去,整天都是待在屋子里。 我本来是待不住的,但自从能识字,有了看书的兴趣后,一头扎进满柜的书籍里,我也乐在了其中。幸好少主人房里的书多,经、史、子、集样样齐全,也不知道王明阳预先是如何准备的。据我所知,科考用不着这么多的书啊。后来我才明白,少主人不能走出去,不读书还能干什么?大清又没有后世的电视、手机之类的东西,唯有读书是最大的消遣。而科考的那些“四书五经”总会厌烦的,多些选择要轻松些。 少主人翻那些书的次数并不多,获益最大的还是我。 读了那么多的书,我脑子里渐渐站起了几个高大的身影。心怀故土、至死不渝的屈原,我感佩他的忠直和执着;纵横六国、一统天下的秦始皇,我对他只有畏惧;谈笑自若、挥斥方遒的汉武唐宗,我感叹于他们的磅礴气势、宽阔胸襟;忧国忧民、报国无门的杜子美,我只能又感动又愤慨…… 在过去的岁月里,我徘徊着,感怀着,思索着,又深深遗憾着。为什么历史总不那么完美,让后人空留嗟叹呢? ########################################################################## “‘八月初九,诸事皆宜。’好日子,好日子!” 威少爷指着一本挂在墙壁上的日历高兴地叫起来,好像有什么喜事在等着他。 这天晚饭后,少主人、威少爷、杨二少、齐峰,还有王少勋父子,大家习惯性地聚到少主人住的院子,坐在院子里乘凉、聊天,作为饭后的休息。连日来的紧张,每个人的脸上都显出了一些疲惫之色。 “明天是八月初一,还有八天就要考第一场了!” 杨二少揉着两侧的太阳穴,颇有些感叹。这些天我看他也是深居简出埋头用功,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也许小蝶姑娘一事对他的打击大大地刺激了他,让他有所醒悟了。就连我一只狗儿都知道,不管是人还是狗,你拿不出一点真东西来,别人未免会真正瞧得起你。男人不像女人,女人可以凭姿色寻找想要的生活,男人却很难。当然,你也别说男人没有姿色。男人的“姿色”是功名前途,是令人仰慕的事业。只要你有了这般“姿色”,在他人眼中自然就会有地位,想要得到什么肯定容易得多。 杨二少现在应该明白了这点。我已经知道,他的大哥杨一谨就在杭州的盐运司衙门供职,任盐运司库大使,是个正八品的官儿。可他一次也没去过,只叫旅店的伙计带了一封信给大哥,告知自己来杭州应考了。 “父亲,要不明天我们出去走走,散散心,也缓解一下连日来的疲惫?” 王明阳的提议得到了两位少爷和齐峰的赞同。少主人看着王少勋,等待他的决断。王少勋沉吟了一会儿,答应了。几个年轻人脸上都露出了喜色。 “避暑人归自冷泉,埠头云锦晚凉天。爱渠香阵随人远,行过高桥方买船。” 早晨,暖风拂面,暑气未起;碧水残荷,漾着清波。西湖的白天,永远都有流动不息的人群,男女老幼,服饰各异,流淌在桥畔、岸边和湖面上。 伴着绿树上“叽叽喳喳”的鸟鸣,我们的马车在苏堤的一头停住。弃马车而步行,我跟着一群人走在一条不宽的湖道上。威少爷高声吟着诗歌,卖弄他的文采。 “我说威少,这不是你作的诗吧?” 少主人难得地开起了玩笑,笑眯眯地看着威少爷。 “呵呵,是南宋诗人王洧的诗,本少爷昨天刚看到,今天现炒现卖,应个景吧!” “哈哈……” 大家又是哄笑起来,气氛很是轻松。 “你们看,右侧就是曲院风荷了。”王少勋走在前面,客串起了临时导游,“这曲院风荷乃是杭州十景之一。谁能说出杭州十景是哪十景吗?” “我大概知道七八个,说不全。” 很少开口的齐峰今天的兴致也很高,他也说话了。 “那你说说看。” “杭州十景有苏堤春晓、曲院风荷、断桥残雪、柳浪闻莺、花港观鱼、雷峰夕照。呃,还有三潭印月,别的就说不上来了。” 齐峰搔着后脑勺有些难为情。 “还有南屏晚钟。” 少主人抢着补充道。 “平湖秋月也是哩!” 杨二少也急急说。 “还差一个,谁知道?” 王明阳卖起了关子,冲着几个年轻人眨着眼。 “哈,我知道,最后一个叫双峰插云!” 威少爷得意地叫起来,却未能遮住手里一本薄薄的册子。杨二少在他一侧,马上发现的秘密,他抓过册子一扬: “啊哈,原来你作弊呀!” 威少爷红着脸去追打他,二人嬉闹在一起。旁边不少游人都看着他们。 “嗯……咳!” 王少勋重重地咳嗽了一下,两个年轻人赶紧停住,重新又中规中矩地走着。 一群人走进湖边的一个水榭里,前方有一个亭子,游人最多。 “这曲院风荷原来只是南宋朝廷开设的酿酒作坊,本已颓败。先帝康熙爷巡游江南时,为了迎接他,杭州官府特地在苏堤跨虹畔的岳湖里引种荷花,增设水榭楼台,弹奏秦汉古风。康熙爷在此看荷听曲,帝心甚悦,提笔游龙,为此地书名立碑,正式命名为曲院风荷。刚才你们所说的杭州十景都是康熙爷所题。走,我们也去看看景碑亭。” 王少勋带头走了过去,前面有很多人正在挤着看什么。 “文伟,你走到我们中间。” 王明阳拉了少主人一下,把他拉到自己与王少勋之间。看他的神情,好像发现了异样。 少主人乖乖地走在,眼睛也四处张望。 我全力放出侦查力,警惕地关注周围每个人的举动。视角低就是好,我能发现别人在高处不能发现的情况。很快地,有两个人纳入了我的视线。一个是路旁的一个身穿露臂短装的小贩。他端着一个木制的方形盒子,上面摆着花生、瓜子、香干之类的零食。与其他小贩忙着招呼顾客不同,他的眼神直往我们这边瞟,嘴里可有可无地叫卖着。 另一个却是读书人打扮,他也挤在前面的游客中间,眼睛没看前面,也斜着看我们。 嘿嘿!我心里暗笑起来。不管是跟踪还是行刺,这两人都太低档了吧? 王氏父子也注意到了那两个人,他们把少主人夹在中间,留意提防着。 我们缓缓向亭子走去。 还没等我们靠近亭子,就在这时,一个可疑的人影从旁边转了过来。个子不高,衣衫褴褛,手里一根短棍和一只破碗,是一个小乞丐。 “行行好,多少给点吧!各位大爷,各位叔叔伯伯,小的给您作揖了!” 小乞丐哀求着,低着头一步步向我们走了过来。 目光一闪,处于低处的我感觉到了他眼里掠过的一丝亮光。 不好,有古怪! “小叫花子,走开,走开!” 就在小乞丐将要靠近我们的时候,威少爷发现了他,挥着手让他走开。我知道威少爷一向讲究洁净,他不喜欢邋遢肮脏的乞丐靠近自己。 一般情况下,乞丐是最会看人脸色的,遇到威少爷这种睥睨张狂的人,绝大多数都会退避开去,更别说是眼前这个看上去瘦弱不堪的小乞丐。然而,这个小乞丐不但没知难而退,反而脚下加速,向着我们,尤其是中间的少主人冲了过来! “咦——” 没等威少爷的疑声落地,我已经全身紧张,迎着小乞丐冲上去了—— 挡住, 人立而起, 前爪扑住双手, 嘴巴顺势咬住左肩! 我的动作一气呵成,不让他有任何机会反抗! “唉哟!” “哐当!” 小乞丐发一声痛呼,手里的破碗被我抓落在地。亏得是草地,那个碗没破,摇了几下就停住了。我随即四肢着地,龇牙咧齿瞪着他。 “你是什么人?” “疯狗咬人啦!” 两个声音几乎同时响起。 前一个是王少勋,他也反应过来了,身子一扭,欺身而上,右手已经抓住了小乞丐的右肩。没理会小乞丐的伤势,他追问道。 后一个叫的是前面那个读书人打扮的家伙,他看到同伙被我阻住,嘴里叫着,也很快地向我们这边跑来。王明阳一凛,挡在了他的面前: “你要干什么?” 话音未落,那人手一扬,一团黑乎乎的东西飞了过来,目标不是少主人,而是王少勋。 “小心!” 王明阳下意识地叫了出来,王少勋却早已躲过。黑乎乎的东西“噗”的砸在地上,竟然“哧溜溜”冒出白烟来! “全都躲开!” 王少勋一声大喝,不止是我跟着少主人他们慌忙退后,旁边的一些游客也吓得乱成一团,大呼小叫地四散逃命。一时间,湖滨亭旁人影散乱,叫声连连,混乱不堪。 “咕咚”“咕咚”,几个闻到了烟味的游人摔倒在草地上,一动也不动; “扑通”“扑通”,两个游人慌不择路,直接跳进了湖里,然后伸着脖子叫“救命”,扑腾起白花花的水花…… 我们却没有乱,王明阳牢牢护住少主人,我站在另一边全神戒备着。威少爷和齐峰他们也站在旁边,脸上虽有惊疑,却也保持住了他们一再注重的读书人的稳重,“泰山崩于前而眼不瞬”。 只有王少勋那边还是烟雾朦胧。那个黑乎乎的东西不知是用什么做的,里面的烟雾好像冒不完似的,一直“嗤嗤”有声。 我很替王少勋担心。我知道他的功夫很高,但一个人的功夫再高,在这么浓的毒烟里,还能有多少作为?显然那伙人是有针对性地做了准备,没伤到少主人,就是伤到了王少勋,他们的企图也达成了大半。 身影一闪,衣衫翩跹,一个人影冲出烟雾,向我们奔来。王明阳忙作势防备,神情有些紧张。 “是我!” 熟悉的声音伴着熟悉的面容出现在面前,是王少勋,手里还拿着一样东西。 “快回去!” 王少勋毫不停留,指挥众人原路返回。大家都不说话,匆匆赶路,很快脱离了刚才的危险区域。回望还在飘散的烟雾,我凝神探视,两个可疑人物一个都看不到了。 登上马车,蹄声得得,我们顺利回到了租住的院子里,都松了一口气。 “那个小乞丐逃了。” 等威少爷他们三人各自回到自己的屋里去了,看着王明阳询问的眼神,王少勋淡淡说道。 “这些人很是机巧。你看,这是他们今天用来刺杀的暗器。” 王少勋说着,把手里的东西小心拿给少主人和王明阳看。我一看,这不是那个小乞丐的破碗吗,怎么会是暗器? “今天幸得阿黄机敏!要是让他发动了这件东西,后果,后果将不堪设想!” 啊,是什么东西呀,竟然让王少勋都脸上变了色? “你们仔细看这件东西的构造,有什么发现?” 王少勋把破碗抬高了些,展示给二人看。我站得低,很快看出了蹊跷:这只破碗是双层的,或者说是两只碗叠在一起,上面一只大,下面一只小,两只碗牢牢地贴在一起。 二人也说出了我同样的发现。 “这种暗器我以前只听说过,今天却见到了。它的厉害之处就在下面这只碗,里面装了极剧烈的毒药,只要在人前打碎,可以说沾上即亡,疗救根本来不及!这些人的心机,实是歹毒啊!” 我的天,晕啊! 想到这个东西是被我抓落在地的,要是那时候摔破了…… 我不敢再想,只觉得肝胆旁掠过一股冷气,全身都麻麻的! 你母亲的,简直太变.态了! 是哪个异想天开的家伙造出如此变.态的暗器? (快、快,有电,码好、发上!啊,今天顺利完成任务!)###第80章 转守为攻 “实则虚之,虚则实之。用两个人故意露出破绽来吸引我们的注意力,实则是掩护那个小乞丐接近……这些人好心机!今天要不是阿黄发现得早……” 王少勋一阵后怕,却是第二次称赞了我。我连忙应和他,摇头摆尾起来。可摆了几下,又赶紧停住:我这样会不会有骄傲自大的嫌疑? “在受到表扬的时候,要保持低调,低调,再低调!” 我心里提醒着自己,老老实实安安静静地站着,享受少主人和王明阳两只手同时在头上拍着、摸着的高级待遇。 今天冒了一回险,值了! 王少勋出去,处理好了那个变.态的暗器,然后又进来,坐下喝茶。 谁都没说话,屋里有些闷。 “兵法有云,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俗话也说得好,只听过千日做贼,没听过千日防偷的。现在这样不行,我们要想法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情形。原先我以为只要小心应付,就能防患于未然,看来是我大意了!” 王少勋倏地站起身,背着手来回走动着,边说边思考。 我蹲在少主人脚边看着他,一会儿往左,一会儿往右,晃得我眼睛直发花。 “少勋贤弟在吗?”这时,外面传来一个男人豪放的声音,“杭州府捕头周晋前来拜访!” 王少勋忙走到门口: “周大哥是你吗?快请进,快请进!” 随着话音,走进来一老一少两个身穿捕快服饰的人。走在前面的那人五十岁上下,身材高大,肌肉壮实,下巴一撮短须,双目炯炯有神,给人一种威严之感。跟在他后面的年轻人不到二十岁,白净的脸庞闪着几分刚毅,比前面的人矮了半个头,显得有些文弱。看到他,我有一种曾经见过的感觉,尽管心里明白这是我们第一次相见。 “少勋老弟!” “周大哥!” 二人拥抱在了一起,久久不愿分开。 少主人和王明阳站在旁边,看着他们,与那个年轻捕快互相打量着。 “周大哥,十几年不见,你还是康健如昔啊!” 分开了,王少勋上下打量着叫周晋的捕头,不无感慨。 “呵呵,少勋老弟,你也一样嘛!” 叫周晋的捕头看上去很是粗豪,用拳头擂着王少勋的肩头,眼里笑意盎然: “前些天有个案子,我到江苏去了。这不,昨天晚上回到杭州,听府里的捕快说你来了,我当时就想过来看你,无奈一应公务要禀报,要交待,也就耽搁了。今早起床没多久,曲院风荷那边又出了事,赶过去一了解,跟你还有关,我这巴巴地就赶过来了!” “此事说来话长,容我稍后跟你细说。来,先认识认识几个小辈,这是犬子明阳,这是正海之子文伟。” “什么,你说什么,他是正海的儿子?” 周晋像是没听清似的,连连追问道。他听到老主人的名字好像很激动,显然过去他们有过交集,似乎渊源颇深。 “是,他就是正海兄的独子文伟。文伟,快来见过周伯父!” 少主人忙上前几步,深施一礼:“小侄林文伟拜见周伯父!” “免礼、免礼!哎呀,正海的孩子都这么大了!” 周晋扳着少主人的双肩,感慨万分,眼睛细细打量着。 等到王明阳给他见过礼,自然又是一番唏嘘。周晋也把后面的那个年轻捕快叫过来: “翔儿,你也来见过少勋叔叔和几位兄长!” 通过他的介绍,我们知道了这个年轻人叫周翔,乃是他的义子。此子是他在十几年前一次围剿山贼时所救,看他聪明伶俐,周晋就把他收在门下,认作义子,也是徒弟。 “周大哥,这样一来,你家中五朵红花里不就有了一枝绿叶了!” 王少勋打趣道,周晋听了哈哈大笑起来,弄得少主人他们一头雾水。王少勋笑着解说了其中的缘由。 原来,这个周晋家里一连生了五个女儿。生第五女时,他的夫人差点难产而死,幸亏遇到林正海,妙手解了难题,故此与林、王二人结下深厚情谊,时常来往,以兄弟相称。周夫人病愈之后却再也不能怀上孩子了,经多方求治都不见效。无奈周晋又是一个极度惧内之人,夫人不许他纳妾,他就不敢纳妾。所以他常常自嘲家里只有五朵红花,却无一片绿叶。现在见到他的义子,王少勋顺势开起了他的玩笑。 众人分宾主落座,喝着茶叙话。 听了王少勋讲完早晨发生的事情的详细过程,周晋也皱起了眉头。 “从这伙人的手法来看,确定是杀手盟无疑,也唯有他们能制作出如此机巧的暗器。周大哥你看呢?” 王少勋说道,征询周晋的意见。后者点头表示认同,并且脸有忿色道: “这次我奉命协助江苏巡抚衙门侦办的一桩案子,手法与杀手盟平素作案无二。没想到刚刚回来,这些人竟然又在杭州犯案了,实在是可恶!” 王少勋好奇地问起江苏案子的情况,周晋也不隐瞒,详细说了自己所知的案情。 此次被杀手盟暗杀的是江苏巡抚章珲大人的第二个儿子。这个二公子也不怎么地道,花天酒地倒也罢了,还喜欢奸人妻女,但凡见到有几分姿色的女子,必定想法设法,软硬兼施成其好事。半年前,他偶尔在街上碰到一个俊俏的小媳妇,淫心又起,在调戏遭拒后,竟让人强抢进府,肆意糟蹋了一番。那女子被他蹂躏后,羞愤之下投井而亡。 女子的夫家是普通读书人,无权无势,但娘家是一方富商,不愿忍气吞声就此了事。娘家人托人写了状子,直接到总督衙门去状告章二公子。章二公子自然不怕他们告,反而咬定说女子是自愿委身,身亡也是其他原因,现在娘家人控告自己,实际上是想讹诈钱财。 审办案子的官吏自是不敢得罪巡抚大人,遂认定了章二公子的话,不但不为女子伸冤,反斥责其娘家人无理取闹,把几个告状的赶出了衙门。 女子的娘家人无法可想,最后竟听信了他人的教唆,拿出大笔钱财,雇了杀手买凶杀人。两个月前,杀手趁章二公子上街之际,暗中放毒针,钉在他的脖子上,待到毒性发作,已是无救。 章巡抚大怒,严令属下破案。几经周折,捉拿了使钱雇凶的女子娘家人,至于杀手,据招供说是从杭州托人所请。于是江苏巡抚衙门一纸公文,作为杭州府总捕头的周晋被调过去协助,忙了一个多月,案子方有了些许端倪,这次赶回来是为了进一步侦办。 “我从江湖朋友中打探到的消息,暗杀章二公子的应该是杀手盟派出的杀手,且这个杀手很是高明,没有在现场留下丝毫痕迹。排查了每个旅店和茶楼酒肆,也未发现有用的线索。只知道杀手应是一个乔装的女人,当天到,当天就走了,因此没留下食宿方面的踪迹。” 周晋最后补充道。 女人?毒针?我很自然地想到了假公子曾羽。但时间是两个月前,似乎又对不上。那时候她正围着少主人团团转呢,哪里还能分身去江苏杀人? “周兄,据我获得的最新消息,这杀手盟的总坛很有可能就在杭州。我正为这事犯愁呢,你正好回来了!好,真是天助我也,也合该杀手盟覆灭。说起来,这个组织横行江湖近百年,罪案累累,多少无辜死在他们的手上!我看,他们覆灭的时候到了!” “真的?杀手盟的总坛在杭州?太好了!”周晋露出了惊喜之色,“从我做捕快的那天起,我就立誓要剿灭这个邪恶的杀手盟。二十多年来,在我侦办的血案里,至少有三十桩是他们犯下的。我一直为找不到他们而苦恼,今天贤弟你带来的消息太好了!” “好,那我们不妨合作,如何?” 王少勋也很兴奋,眼里闪着光。 “我做主了,我杭州府捕快就与贤弟合作!呵呵,有了老弟的帮忙,杀手盟想不覆灭都难了!” “周大哥,我们到隔壁详谈吧。” 王少勋起身邀请,周晋也站起来,显然有些话不方便对年轻人说,尤其是少主人。 他们到王少勋的房间去了,坐着的几个年轻人也放开攀谈起来。 “两位兄长都要参加今年的乡试吧?” 没有了初识时的拘谨,周翔与少主人二人一见如故。二人点头称是。 少主人对周翔年纪轻轻就做捕快颇感兴趣,问了他不少问题。说到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周翔更放开了,他绘声绘色地讲着自己在侦破案子中遇到的难题趣事,讲到高兴处,不免眉飞色舞起来。通过他的讲述,我能感觉得到,他跟他的义父一样,也是一个嫉恶如仇的汉子。 我不知道周翔的功夫如何,看着他越来越熟悉的神态,我又一次差点把他看成了曾羽。也许,这是我的错觉吧?但想到曾羽讲过的往事,知道了她有一个走失的弟弟,我不得不嘀咕嘀咕。世界上的巧事多得很,说不定还就真让我遇到了一件哩。 聊了一阵,周晋再次进来了,王少勋跟在后面,两人脸上都笑眯眯的。他与几人打了招呼,带着周翔走了,说尽快赶回去安排好一切。 送走了周氏父子,王少勋招呼少主人和王明阳坐下,说起了他与周晋的安排,决定转守为攻。主要从两方面出击:一是周晋抓住线索,尽快找到杀手盟在杭州的总坛,调动人马包围起来。二是王少勋四处联络江湖人士,组成后援团,到时候协助官府剿灭杀手盟。 “最好的防守还是进攻!”王少勋又说出了这句话,“我们要借这个机会查出当年你祖父遇害一事,还他老人家一个清白!” “谢谢少勋叔叔!您自己也要小心!” “呵呵,除了那几个隐居的老家伙,没人伤得了我!” 王少勋信心满满地笑道。 “明阳,文伟,你们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认真复习应考,其他事情自有别人去办,你们不必操心!” 午饭过后,王少勋出去了,到了晚饭时分才回来。这样接连几天,我很快发现了鸿盛旅店里的不一样。原先的住客都走了,新进来的住客形态各异,高矮胖瘦不一,但最明显的特征是江湖味十足,拿刀带剑的,似乎与顾东他们很熟。 这就要转入进攻了? 我趴在少主人脚边,啃着一块大骨头,斜眼看着旁边桌上正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众多好汉们。王明阳穿梭在几张桌子之间,热情招呼着,不时也喝上几口酒,与某个人攀谈几句。 王少勋坐在桌子的上首,端着酒杯轻轻抿着,脸上带着笑意。 看着他的神情,我越发坚定了自己的看法,真的是要展开进攻了! 想到可能发生的事情,我没有丝毫担心和害怕,反而心里满是憧憬——如果能让我上阵,我一定把那些坏蛋咬得稀巴烂! “好期待啊,什么时候开始进攻呢?” 我的期待很快成真了,而且我也如愿的上阵了。没料到,居然闹出了一个乌龙大笑话…… (昨天一章定时发送不成功,到晚上十一点多才发现出了问题,赶紧着发上。各位书友久等了,云之月在此表示歉意!感谢您对猛狗的大力支持!)###第81章 其人之道 八月初五,晴。 少主人忙着准备科考,整天几乎都待在屋里。 八月初六,多云,下午起云层加厚,有下雨的迹象。果然,晚上淅淅沥沥,小雨到半夜方止。 少主人依旧忙。 八月初七,一天都是阴沉沉的,像王少勋的脸色。等到傍晚周晋派人来报,“点子”已经找到,正在准备“清扫”的人,他才“阴转多云”。 少主人与王明阳、威少爷、杨二少、齐峰聚在一起,交流考试有关事项。晚上大家都喝了一点酒,早早地歇息了。 还有一件事值得一说,经少主人建议,王少勋考虑后采纳,我正式成为此次追剿杀手盟贼人队伍中的一员,任务是“寻踪”。 我兴奋得一夜未睡。 八月初八,继续阴雨。在后世是一个开张动土的好日子,在我们来说,是一个月黑风高追剿贼人的最佳时机。 留下少主人他们在住处,我跟随王少勋乘上了一辆普通的马车,踏着暮色,向城外驶去。隐约中,住在旅店里的各色人等都出来了,没有碰面,各自以不同的方式和面目向某个共同的地点进发。 出了城,视野开阔了许多。驾车的顾东一挥鞭,马车疾驰起来,向着更浓的夜色驶去。没有灯火,不知道他是怎样看路的。 离城十里以上,马车渐渐减速。下车步行了半个小时,王少勋挥手一示意,到了! “贤弟,你来了!” 周晋踩着朦胧的夜色迎了上来,话音低了许多,却掩饰不住心里的兴奋。我感到他的周围影影绰绰都是人,却没有发出什么声音。 “周大哥,准备得怎样了?” “差不多了!贼人的老巢在一个山坳里,三面环山,只有一面可以进出。我派人守住了山上的各处能够攀援之处,重点扼住了进出口。为了以防万一,我也请了绿营的兄弟帮忙,他们由一位把总带队,派了一标人马过来,还特别携了火枪过来。” “哦,你请动了绿营官兵?太好了!这样可保万无一失了!要知道这些贼人个个都是亡命之徒,厮杀起来悍不畏死。周大哥,你要多多提醒手下,尽量避免与之正面死拼,多用器械,集中人力优势,能生擒则生擒,不能生擒则须搏杀之,不可有妇人之仁!” “多谢贤弟!一语惊醒梦中人,我原先还想多活捉几个回去审讯落案呢。嗯,是不可大意了!来人……” 周晋叫过一个捕快,低语几句,命他速去传令。那人应了一句,快步离开了。 人影一闪,周翔走了过来。 “义父,都准备好了,可以开始了吗?” 他的声音里也含着激动,还有一些急切。左臂上白色一晃,原来是系了一条白巾。据周晋讲,为了容易辨别,参加进剿的捕快官兵和江湖人士都在左臂上系上一块白色布巾。 我暗暗赞他的老辣,心里牢牢记住了。系了白巾的是自己人,那没系的就可尽情相搏了! 王少勋和周晋在前,一大团人向着一个山谷行去。没有灯火,除了“沙沙”的脚步声,也没人说话,气氛非常凝重,夹杂着刀枪的气息,我也不禁有些紧张起来了。 “沙沙,沙沙,”脚步稳稳向前。偶尔一下金属碰撞发出的轻微声音,在这个时候显得特别清晰。跟在王少勋后面,我把侦查力施放到最大,先行探察前面的情形。 不探还好,一探吓了一跳。 这哪里是追剿贼人哟,简直就是在打仗嘛! 山谷外,树林里,道路旁,密密麻麻都是人影,刀枪自不必说,弓箭手也趴了两排。在一堆石头后面,我还“看见”了十几个特别的人。说是特别,因为他们手里握着一杆长长的“鸟枪”,瞄准着前方。这大概就是刚才周晋所说的“火枪”吧。除了没有大炮,这是我在大清朝看见的最为隆重的阵仗了。 如此看来,这些贼人真的要插翅难飞了! 周晋边走边低声向王少勋介绍情况。这处地方表面上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别院(就是临时居住的别墅),实际上是杀手盟的总坛。经过多年的扩建,已经有了相当大的规模。建筑呈品字形分布,占据了山谷的八成地方,只剩下不多的乱石杂柴林。然而,三处建筑看似各自独立,其实紧密连在一起,上面有连廊,下面疑心还有地道,甚至可能有地窟。山谷进去的地方很是狭窄,是个易守难攻的所在,且杀手盟在进路上处处布置了机关陷阱,常人不知奥秘很难进去。据秘密观察统计,现在老巢里的贼人约有三四十人。 “我先带人进去,破坏了机关后,你再带人冲进来,力求速战速决!” 王少勋说道,眼神在昏暗的夜色里灼灼闪光。 “好。贤弟你们要小心!” 王少勋一招手,后面很快上来了几个人,都是黑色劲装,脸上蒙着黑布,左臂系着白巾。 “顾西,顾南,顾北,你们随我去探路!阿黄,你也跟着!” 没有多余的话,王少勋说完,身形一动,急速向前,那几个人也跟上去了。我当然不能落后了,脚下用力,猛窜向前,紧紧盯着王少勋青色的身影,原先有些紧张的心竟然静如止水了。 前面四人真不愧是高手,平地疾行,高处跳跃,身体像一只只大蚂蚱,向谷口穿插过去,眼看就要到达了。王少勋一举手,四人停住了身形。我也赶紧刹住,平息了一下呼吸。亏得一直以来没有放下自觉的训练,要换在以前,我早被他们拉下了。 “顾南,这里有一处陷阱,你负责破掉!” 王少勋轻声命令道。 “是!” 其中一个蒙脸人应道,然后快速取下身上背着的东西,在路面上摆弄起来。不一会儿,他说了一声“好了”,就闪到一边。 几个人继续向前。 我走到刚才那个顾南摆弄过的地方,凝神一探,地下居然是空的,足有三四米深,只在上面盖了几块木板。现在木板已经不会动了,大概翻动的机关被他破坏了。 一路走,一路毁掉害人的机关陷阱,前面屋影矗立,看看要进入一块空地了。“小心!”王少勋猛地挥手止住众人。 “前面是一个八卦迷魂阵,极为凶险。顾西,你来,小心些!” 一个蒙脸人轻手轻脚地走过去,伏在地面上左右移动,我“看”到他是在查找什么,反正所谓的八卦迷魂阵我也不懂,不知道他想找什么。这人摸索了半天,最后又回来了,没说刚才破掉之后常说的一句“好了”。难道他遇到难题了? “先生,此阵被人改过了,很难找出生门在哪里,我不敢随意下手……” 这人好像很是难为情,语气里有些艰涩。 “不要紧,你先歇息一下,我另想办法。” 王少勋安慰着他,看着前面黑魆魆的建筑沉思了。前面的建筑里没有一点灯火,一片房屋像一只蹲伏在山脚的野兽,随时都有可能醒来,张开血盆大嘴吞噬任何来犯者。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我的心都要跳出嗓子眼了! “嗳,怎么忘了呢?阿黄,你过来!” 听着王少勋的叫唤,我精神一振,该我出力的时候了! 我紧走几步,来到王少勋面前,他摸着我的脑袋,附在我的耳边说道: “阿黄,这个阵极为凶险,我想到了一个办法,你听听看。我知道你通人性,会明白我的意思的。我看了一下,这座阵由七七四十九块石头组成,有的能走人,那是生门,但大多数都不能走人,一旦踩上去就会引发阵势,惊动里面的歹人。现在我要你闻一闻石头上的气味,有人走过的会有气味,没人走的自然……” 还没等他说完,我霎时明白了。哎呀,我怎么事先没想到呢?王少勋的水平就是高啊! 没时间表达赞美了,我摇头摆尾起来,表示明白了。 “去吧,要小心!” 王少勋轻轻拍了拍我的脑袋,我伸出舌头舔了几下他的手,后腿用力,小跑向前。八卦迷魂阵,我来了! 靠近了一片看似胡乱摆布的石头,我嗅着地面,努力找到一些人留下的气息。几天阴雨下来,把地上原本会比较浓的人走过后留下的气味都冲淡了,很不好捉摸。隐隐约约地,我嗅到了一丝人的气息,对,是人留下来的。尽管我不能通过气味判断这个人的高矮胖瘦,但知道是一个人就够了。这气味不属于任何一个我之前见过的人,肯定是贼人中的一个无疑。 我高兴起来了,牢牢锁定了这种气息,一步一步走向前。第一块石头找到了!我轻轻一跃,跳到这块石头上。站定了,四下探察,没有任何异常。 找对了! 我心里一阵狂喜,没想到自己也能出一份力了! 嗅嗅,找找,再嗅嗅,我一块石头一块石头地往前跳跃,后面跟着王少勋。他边走边在石头上做标记——粘贴着一块块的白布。 再次一跳,我发现自己前面已经没有石头了,脚下踩着的是结实的泥沙地。这就算过来了? 我回头一看,的确是过来了。不只是我过来了,那几个蒙脸的人也过来了,他们后面还跟着一排默不作声的捕快和士卒。 对杀手盟贼人的绞杀,马上就要开始了! 我兴奋地转过身,向着杀手盟的老巢冲去。害人精们,我阿黄来也! “阿黄,慢点!” 王少勋在后面轻声叫着,但怎能阻挡我想要除害的急切心情? 过树丛,靠近房屋。前面已经有人包围去了,我就到后面。后面有人了,我就冲向另一群建筑。反正我的目标是,我要第一个到达! 冲到第二群建筑的后面,我脚下一刹,猛地停住。不对,房后的一座假山上面怎么有人? 两个人静静地趴在高大的假山石上面,面对着前面的房屋,手里还握着刀和弓箭。最关键的是,他们的左臂上没有系白巾!要不是我施放出了侦查力,是很难这么快发现这两个隐身在上面的黑衣人的。换作别人,说不定早着了他们的道儿了! 啊,难道贼人预先有了埋伏,想要引诱我们上钩? 我心里一凛,不好!如果真是这样,那其他地方还有没有埋伏?我赶紧凝神探察。还好,暂时没有! 但是,我要不要马上回去通知王少勋他们呢?据估计,我至少比后面的人先跑出了一百米以上。 到底要不要回去呢? 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假山上的两人也发现了我。 “哥,下面有一只狗!” 一个黑衣人说道,好像很紧张。 “咦,怎么之前没看到过有狗?会不会是他们养的看家狗?” 另一人惊疑地说,手里也动作起来,利箭上弦,对准了我!我吓了一跳。 “要不要射杀掉?” 前一个人还在问,后面这个人已经在对我瞄准了。还等个啥呀,再等下去我都要成死狗了! “汪,汪汪!” 我不再犹豫,张嘴大叫,脚下同时使劲,身体向一旁的石头堆后面窜。先避开再说,哪个愿意做死狗啊? 我的狂叫就像平地里炸响一个惊雷,把山谷里的平静彻底打破! “哪里来的狗叫?” 眼前一闪,一间房子里亮起了一片昏黄的灯光,在黑暗的山谷里也竖起了一个靶子。 “老九,快出去看看!” 房门一开,一个人端着油灯出来了,他也成为了这次追剿行动的第一个殒命者。 “嗖!” 一根长长的利箭插在了他的胸口,原本要射我的箭居然射向了他?我不禁傻了,呆呆看着眼前的情景。 “啊——” “噗通!” 身体倒地,油灯摔落,屋里传来凄厉的尖叫: “有敌袭,有敌袭!” 一个像钟一样的东西“咣咣”敲响了,山谷里顿时一片忙乱! 房子里亮起了灯,有身影冲了出来;从外面攻进来的也不再摸黑,一丛丛火光点起,向着建筑快速冲过去。 两拨人马很快遭遇,短兵相接,“乒乒乓乓”打成一团,喊杀声,哀号声,呼救声,此起彼伏,充塞着我的耳朵。他们有的就在我的不远处厮杀,却没人注意到我。在这个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境地下,谁还会有闲心注意一只狗呢? “快,就在前面!” 王少勋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分外清晰。我看到影影绰绰的火光下,王少勋还带着那几个人,后面跟着一群,向着第三处建筑飞奔而去。 怎么能少得了我? 我脚下发力,奔跳跟上,顾不得再看是好人砍坏人还是坏人杀好人了。其实这厮杀的场景对我来说,还是挺值得一看的。几个甚至十几个左臂系着白巾的捕快、士卒和江湖人士围着一个贼人,刀来枪往,杀成一团,连我的血液都要沸腾了。不时有惨叫声传来,有人倒下,有人乱冲,空气里飘着浓浓的血腥味! 第三处建筑却是黑漆漆静悄悄的。王少勋和众人一步步靠近,小心戒备着。 “呼——” 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从里面飞了出来,砸向人群。 “退后!” 王少勋一声高叫,随即身体动了。只是那么一晃,闪到黑影一侧,脚一提,挽住了那个东西,然后就势一甩,黑乎乎的东西被他甩了回去! “啪!” 黑乎乎的东西撞破窗户,砸进了屋里,传来破碎的声音。“啊——”几声凄厉的叫声接着传出来。“哗啦!”门窗被撞破了,几条黑影飞了出来,四处奔逃。 “放箭!” 随着王少勋一声令下,后面的弓箭手连连放箭。 “噗!”“噗!” 一连串利箭入肉的声音,跑出来的黑影没有一个逃脱! “嘿嘿,邪魔外道,只会用卑劣的暗器伤人。今天我要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做自食其果,什么叫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王少勋威严的声音在这个漆黑的秋夜里分外凛然…… (阿黄说:挑了杀手盟,抢一些收藏和推荐回来!)###第82章 断钱之谜 “姓王的,休得在此张狂!” 一个沙哑的声音从一间屋子里传出来,身影一闪,一个灰衣老者走了出来。 “碧眼老鬼,怎么是你?”看到出来的人,王少勋有些吃惊,“你不是跟随‘十一殿阎罗’退隐了吗,怎么还出山来蹚浑水?” “嘿嘿,退隐了就不能出来吗?正是门主令我出来驻守总坛的,没想到他老人家神机妙算,真被他猜中了!” 灰衣老者阴恻恻地说道,声音听上去极不舒服,让人有呕吐的感觉。 “管他什么人,放箭!” 正在这时,周晋也带着一群人赶了过来,他大声命令道。听声音,其它两处已经结束争斗了。 “不可……” 王少勋的话音未落,“刷、刷、刷”,弦响箭发,一大蓬利箭纷纷向灰衣人射去。 没有出现预料中浑身插成刺猬,打滚哀嚎的情景,那灰衣人只是一甩宽大的袖子,飞过去的利箭大部分都被他卷走了,再一甩,黑点劲射,一蓬箭光反向众人射来! “快躲开!” 王少勋又是一声高叫,急忙上前,双手挥动,一股劲气蓬勃而出,扫向箭光。 “唉哟!” “唉哟!” 毕竟晚了些,众人防备不及,几人被利箭刺中,翻滚在地。其它的羽箭都被王少勋扫落了。 “哈哈哈……” 灰衣人还站在那儿,发出一阵难听的笑声。 周晋呆住了,忙止住后面的手下。 “你是何人?” 他对着灰衣人高声询问起来。 “嘿嘿,连老夫是谁都不知道,你就敢令人放箭……你就是那个杭州府的总捕头,外号‘铁肩铁扁担’的周晋吧?” “正是在下,你到底是何人?” 周晋再次追问道。 “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句是好句,可惜不适合你……周大捕头,想知道我是谁不难,先接我一招试试!” 灰衣人话音未落,一道疾光直奔周晋的面门而来,似乎可以把人射穿。 “来得好!” “叮!” 两个声音几乎同时响起,周晋双手挡在前面,脚下倒退了两三步方才停住。我仔细一看,他手里拿着一把长条形的金属武器,稳稳地护在胸前。 “唔,还不错!” 灰衣人有些惊奇地赞道。 “碧眼老鬼,不要在这里卖弄你的暗器功夫了!” 王少勋趁机走上几步,站到灰衣人前面。 “他就是‘碧眼’?难怪,难怪……” 听清了的周晋在后面连连表示庆幸。看来,这个叫“碧眼”的肯定大有来头。我把意识施放到灰衣人身上,想要探察他的面目,最后只能悻悻地撤回。 “王少勋,据说你现在号称江湖第一高手了,老夫今天倒要领教领教。” “领教不敢,请赐教罢!不过,怎么没看到‘白睛’呢?你们两个一向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他该不会是吓得躲起来了吧?” “无知小儿,老夫用得着躲吗?” 王少勋的话音刚落,飞鸟一般,一跳白影从窗户里飘了出来,稳稳落在了灰衣人旁边。 “嘎嘎嘎……” 白衣人冲着众人发出一阵公鸭般的笑声,震得人耳朵痛。我忙长吸了几口气,减轻一下耳内的疼痛。 “刷刷刷,”随着白衣人出来,门户大开,疾步涌出一群黑衣大汉,迅速在二人身后站定,护住了阵脚。 不是说只有二三十人吗?这里就不下十人! 看到眼前的阵势,捕快士卒们均是一凛,紧紧握住了手里的刀枪弓箭。各式服饰的江湖人士倒是看惯了似的,只是防备,脸上没多少变化。 “哈哈哈,没想到曾经威震江湖的‘碧眼’和‘白睛’竟也会耍起了诡计?可笑,可笑!” 王少勋好像笑得极为开心,不知道前面站着两个杀人不眨眼的老怪物一般。他的双手背在后面,朝着周晋不时晃动,做出各种手势。周晋初时不甚了解,后来明白过来了,暗暗叮嘱旁边的周翔什么。周翔听了,转身走到人群中去了。 “王少勋,你……”灰衣人一时语塞,忙辩道,“老夫杀人向来光明正大,何来阴谋诡计?只是准备一下而已……” “仲兄,何必跟他解释?咱们杀人何曾对人解释过?” 后来的白衣人止住了他,转过头来对着众人: “只是你们这些无能之辈就想踏平我总坛?简直狂妄之极!来来来,让你们见识一下我杀手盟的厉害!” “且慢,且慢!” 王少勋却慢悠悠踱起步来,双手微微上下抖动,示意后面做好准备。 “王少勋你还等什么?”灰衣人不耐烦了,“就是你们一拥而上,老夫也不介意,看看最后鹿死谁手!” “好——” 王少勋一声高叫,身体飞了起来,不是向前,而是迅捷地倒退回来了。他的身子一矮,仿佛贴在了地面上。随着他的动作,站在前排的捕快们也迅速蹲下身子,让出了空间。 怎么回事?怎么都想像我一样从低往高看吗? 正疑惑间,眼睛的余光里我看到了一排黑乎乎的枪口。 “嘭、嘭、嘭……” 一连串爆炸声像炒豆子般,一个个火星向着站在前面的那群人扑过去! 啊,火枪开火了! “不好……” 灰衣人与白衣人的反应算是快的,身体疾窜而上,掠向了半空中,堪堪躲过了飞射的弹丸。后面的那些黑衣大汉就没那么幸运了,一轮弹雨之后,当即就有四五个人倒在地上,其他人慌忙躲避。 “放箭!” 周晋的话音一落,无数利箭泼水一般射向空中和地面。“唔”“唔”,空中和地面都传来了中箭后的痛哼声。 “杀呀——” 杀声雷动,我旁边掠过几道身影,向前面急冲过去,是王少勋和周晋父子等几个高手。 我跳跃而起,意识紧紧盯着场内。 王少勋第一个遇到了力竭落下的灰衣人。 “王少勋,你好生无耻!” 灰衣人气极了,挥掌扑向对手,不顾自己小腿上插着一支羽箭。这支利箭几乎刺穿了他的小腿,白色的羽毛破风有声。 “对付杀人魔王还用得着讲江湖道义吗?” 王少勋在半空中喝道。 “嘭!” 二人的掌风击在了一起,震得各自的衣衫快速飘舞。飞退三步,两人平分秋色。再次上前,二人战在了一起。 看那边,周晋父子和两个黑衣江湖人士也与白衣人战成一团。尘土飞扬,兵器撞击,杀得难解难分。 几个捕快也冲了上去,目标是躺卧在地上的黑衣大汉。这时,我已经先于他们跑到了大汉前面。经历了火枪的攒射与利箭的补射,没有一个大汉能站立了。羽箭竖立,鲜血淋漓,只有两三个人还在哼哼着,其他的早已没了声息。 但是,就是这哼哼着的几个也制造了不小的麻烦。 忽然,我看到一个大汉用还能移动的手在地上摸索着,摸到了,双手用力掰动。 他手里的是什么东西,怎么黑乎乎圆圆的有点眼熟? 不好,是那个会冒出毒烟的暗器! 脚下用力,我的身子一扭,掉头就跑。在这样的情况下,谁不跑谁是傻瓜。一边跑,我还“汪汪”叫着,示意跟上来的捕快。“哧溜”一声,我从他们身边疾跑而过。 “嗤嗤嗤——” 我听到毒烟冒出的声音了! 两个捕快见机得快,看我转身逃跑,也停住脚步,然后跟着跑起来。有几个就倒霉了,正在疑惑间,白烟已经把他们笼罩住了。 “啊——” 几声凄惨的叫声揪得我心疼! “快快退后!” 周晋见状,赶紧大叫,由于分神,被白衣人一掌击在左肩上,连连后退。要不是周翔挟刀飞身扑上,可能要受到更大的伤害。 “嘭!” 那边的王少勋又与灰衣人对了一掌,“噗,”灰衣人喷出一口鲜血,王少勋却越战越勇。借着再次对掌的机会,灰衣人一个鹞子翻身,跳到了房顶上,然后一窜,不见了身影。王少勋追到屋顶上查看了一阵,最后跳了下来,无奈地摇摇头。 看到灰衣人败逃了,白衣人不等王少勋下来,如法炮制,也窜过另一边的屋顶跑了。周晋他们追了一阵,也无奈地回来了。显然,灰衣人和白衣人都找到路径逃跑了。 等到毒烟散尽,一片惨像呈现在众人眼前。场内十几个人,包括三个捕快在内,已经没有一点声息了。扎满利箭的,伸手向天的,苦苦挣扎的,凝固成了一副活生生的雕像,死亡的雕像! 看着这副情景,众人沉默了,有人还干呕出声,旁边人赶紧把他扶下去,没人会耻笑他。 我的肠胃收缩了几下,总算没有东西冒上来,但一股酸气熏得我的眼泪都要流下来了,忙转头看着别处。人类相互杀戮的残酷,让我不忍再看下去。撇开正义或邪恶,这些原本都是活蹦乱跳的一个个生命啊! 分头搜索,屋里屋外再找不到一个杀手盟的人。 不等收拾好残局,另外传来消息:建筑物下面发现地道和洞窟。 带着我和一干人,王少勋第一个跳进了地道。火把通明,我们小心翼翼地向前摸去,唯恐哪里再冒出来一个机关陷阱。 地道里能并排走两个人,高不到两米。摸索着走了很长一段路,没有出现异常。在一扇木门前,王少勋停住了。我也听到门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王少勋挥手示意众人,大家忙停下来,靠着洞壁,屏住了呼吸。 王少勋走到门的一边,抓住门边,再回头看看众人都准备好了,猛一拉,木门被拉开了。 “啊——好汉饶命,好汉饶命!” 门里不宽,蜷缩着一个小小的身子,正在瑟瑟发抖。王少勋踏步上前,迅速扣住了这人的肩胛,一拎就把他拎了出来。 听声音,看体型,我马上认出了这个人——这不是那个扔变.态暗器的小乞丐吗?现在靠得近了,我看得更清楚,这人脸上皱纹一堆,明明是个成年人嘛! 后来我才知道,这人是一个侏儒,年纪虽已是中年,身材、声音却跟孩童无异。我还知道了,杀手盟搜罗了不少身有残疾之人,把他们训练成各种各样的杀手,利用残疾人容易被人忽视的优势进行暗杀活动,很少失手。这些残疾人可能是因为身体的缘故,遭受了人们的白眼,心理上特别容易走极端,仇视正常人,不满有钱有势者,接受训练后,常常比一般人进境更快,杀人下手也更狠毒。就像那个灰衣人,他的外号叫“碧眼”,只因为他的眼睛是蓝色的,自小就被人嘲笑,而那个“白睛”是眼白多,黑珠子小,加之从小得了一种皮肤白化病,浑身的皮肤呈斑驳的白色,十岁不到就被家人遗弃了。他们后来被杀手盟的创始人收养,培养成为了他的左右手,也成为纵横江湖数十年的嗜血杀手,正义之士人人必欲诛之而后快。 王少勋抓住的这个侏儒却是个怕死鬼,他见到大批捕快官兵杀进了老巢,慌忙躲进地道,最后还是被捉。没等王少勋开口审讯,他老老实实把自己知道的东西说了出来。杀手盟总坛的建筑下面果真都有地道相通,而且在最里面的那片房子下还有一个密洞,是杀手盟存放财宝与机密的地方,一般手下不许进入,故此他也不知道里面有些什么。 在侏儒的带领下,我们很快来到了密洞前。一道看上去非常厚重的石门挡在了前面。王少勋上前推了推,石门纹丝不动。再发力击了一掌,只听到沉闷的回声,石门还是老样子。 “顾西,你来试试!” 黑衣人顾西已经摘掉了脸上的黑布,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精干汉子,长相与顾东有七八分相似。我疑心他们本来就是兄弟,后来得到了证实。 顾西在门的左右东弄几下,西弄几下,只听“咔嚓”一声,“轰隆隆”,石门开了! 耀着火把,眼前一片金光银光灿烂,我一看,呆了,也傻了。天啊,这是什么,难道传说中的金山银山就藏在这里? 进去之后,我的心里一直在感慨,密洞里的金银珠宝真多啊!别说是人,就连我这只狗儿都有了捡起来往口袋里藏的欲望。可是,我不是人,没地方藏,也没必要藏。在几个捕头的严密注视下,一些捕快紧张有序地清点、登记着洞里的财物。我看他们的眼睛都有些花了。不能拥有这么多财宝,看着心里也会觉得舒服吧? 王少勋正在翻查几个木头匣子。我看他聚精会神的样子,也凑上去“看”。金银财宝看多了也会心理疲劳的,还不如找几样有趣的东西瞧瞧。 王少勋手里的东西就挺有趣。 是什么东西呢?是铜钱。准确地说,是用利刃从中间劈开的铜钱。那种外圆内方的铜钱,劈开了还能用吗? 王少勋打开的第一个匣子里摆满了一个个的纸袋,掏出来,都有一张纸条,还有就是劈成两半的一枚铜钱。看纸条,上面好像写了人名,多少金子银子之类的文字。 再打开第二个匣子,里面只有一个纸袋。掏出来了,我眼睛一亮,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林闽鸿”,这不是少主人祖父的名字吗,怎么会在这里?而看铜钱,却只有半个,另外半个不知在哪里。王少勋里外翻了翻,还是不见那半个铜钱。 现在,不只是王少勋,连我也迷惑了:这匣子里装着截断的铜钱,有什么用意呢?与老老主人名字有关的那半个铜钱,又到哪里去了呢? 谜,又是一个谜! 我们一人一狗陷入了思索之中…… (本书这一周在看书网首页进行连载字推,看着齐刷刷往上涨的数据,我高兴啊!再苦也要码好字,再累也不能累了您不是?我有决心和信心把故事写好,各位书友,您就多多支持一下吧!)###第83章 科考风波(一) 我们的疑惑不久就被解决了。 周晋兴奋地走了进来。他现在有足够的理由兴奋,端掉了为害多年臭名昭著的杀手盟的老巢,达成了自己几十年的夙愿,还缴获了如此丰厚的财物,他现在连走路脚底都是飘的。 “贤弟,你遇到什么难题了?” 看到王少勋在灯下皱眉苦思,周晋不去看捕快统计财物了,走过来问道。 王少勋把两个木匣子拿给他看。 “哦,是这个呀!呵呵,我知道!” 周晋还是那么粗豪,接过匣子翻看了几下。 “周大哥你知道?快说说!” 王少勋见状,忙把周晋拉到旁边一个无人的角落,我也赶紧跟上。 “呵呵,这个东西原先我也不知道有什么用,”周晋看看四周,放低了声音,“这次到江苏协助办案,听到犯人招供说,他们雇好杀手后,杀手盟会给他们半枚铜钱作为凭证。等到所托之事全部完成了,再会派人取回那半枚铜钱和另一半佣金,以示双方人货两清。我只是听到犯人说起,并未真正见到过,原来就是这个样子!这杀手盟倒也有趣,做事还蛮有章法嘛!呃,我也看看……” “原来是这么回事!” 王少勋脸上释然,我也明白了。 “这样看来,林伯父之事还没有完结?” 他喃喃自语着,捏着那半枚铜钱又思索起来。那边周晋却已经连连低声惊呼了,可能是看到了许多自己经手的案子中的线索吧。 “没想到,没想到!” 周晋的脸上竟然有汗水淌了下来,显然受到的震撼不轻。他已经打开了另一只匣子,里面是几本账本一样的册子,详细记载了一些时间、人名和金银数目。这里面肯定有很多不可告人的秘密,难怪他会惊出一身冷汗。 王少勋注意到了他的反应,忙凑过去看,也吃了一惊: “江湖的传言竟然有不少是真的!周大哥,这本册子你要善自收藏啊!” 周晋重重地点了点头,眉头锁紧,脸色在火光下忽明忽暗,不知在想些什么。过了良久,周晋看着王少勋,郑重说道: “贤弟,我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托付于你,希望你能答应!” “周大哥,有什么事,你但说无妨,不要有什么顾忌,小弟定会拼力承担!” 周晋顿了顿,下定了决心,他把几个匣子塞到王少勋手上: “这几个匣子,为兄想请你保管,将来有用之时再向你取,你看如何?” “大哥,这么重要的东西放在小弟这里,这怎么行……哦,好,小弟明白了!周大哥请放心,小弟一定妥善保管好它们!” “贤弟,有劳你了!” “大哥,瞧你说的……” 三只大手紧紧握在了一起,浓浓的兄弟之情在这个小小的角落流转,把我也感染了。我嘴里“嘤嘤”哼着,在他们的脚边转来转去,高兴不已。 “嗨,你看,这狗儿也通人性哩!” 周晋低头来看我,王少勋的手已经摸到了我的头顶: “周大哥,这次能够顺利进来,阿黄,就是这只狗儿也出了大力。要是他是个人,我啊还非得帮它向你请功不可!” 王少勋把我的“功劳”一一给周晋说了一遍,听得他连连称奇。听完了,好像想起什么事,露出恍然的神色: “哦,我想起来了!就在刚才,我请来监视和打探消息的司马飞兄弟还对我说,在发动前看到了一只狗,问我找到了没有,原来就是它呀!” “司马飞?就是人称轻功天下第一第二的司马飞兄弟?难怪大哥能够这么快找到杀手盟的老巢,有这等高人帮忙,事哪有不成之理?” “贤弟你谦虚了!要是没有你的协助,大哥怎么可能成事呢?就是那个‘碧眼’,大哥也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大哥你老当益壮,岂会怕那等老鬼,只要布置得当……” 听着他们在那里一点儿也不谦虚地互相“吹捧”,我却一脸郁闷。那两个假山上的人居然是周晋派出的,他们差点就一箭要了我的命哩! 又商量了一阵,王少勋揣好几样东西,随着周晋出去了。我慢腾腾地跟着,心里很是别扭。少主人还好,要是让威少爷和杨二少知道我闹出的这个大笑话,他们又要怎样笑我了? 郁闷,超级郁闷! 回到地面上,只见灯火通明,一片繁忙景象。战场已经打扫得差不多了,士卒和捕快们正在抬的抬,搬的搬,陆续往山谷外走。王少勋请来的江湖人士则聚在一起,说着,笑着,脸上都有激动、兴奋之色。 “诸位英雄,今天有劳了,王某在此感激不尽!今晚能够剿灭杀手盟的总坛,各位皆是功不可没!来日江湖中传开诸位的英名,定会对大家赞誉有加!王某也替天下苍生感谢各位了,大家辛苦了!” 王少勋振声说道,在场的江湖人士都看着他。说完,王少勋身体一弯,向着众人深深一个鞠躬。那些江湖人士连忙各自回礼,脸上更是兴奋了。 “现在已是丑时,诸位先行回去休息,我们明天再举行庆功宴,好好庆祝庆祝!” “好!” “少勋先生客气了!” 众人纷纷应着,各自往山谷外面走。不大一会儿,谷里只留下一些处理后续事情的捕快。王少勋和周晋带着心腹手下,汇在了一起,乘车骑马,边走边聊,向着杭州城的方向行去。 据周晋讲,杀手盟总坛共有贼人五十七人,除了逃跑的“碧眼”和“白睛”,生擒了六人,其余的全都被杀死,可谓战绩赫赫。然而,捕快、士卒付出的代价也不小,死了八名捕快和五名士卒,伤者不下五十人。倒是江湖人士没有出现死亡情况,仅轻伤多人。 在人数占绝对优势,又是突袭的情况下,还是付出了如此大的代价,可见这些贼人的战斗力是何等强悍了!二人感叹着,唏嘘着,也再次互相提醒着。因为他们知道,杀手盟并未真正全部覆灭,除了漏网的两个头目,其他地方肯定还有门徒。 “我会尽快清查出杀手的名单,报请知府和总督大人,向全国各地发出海捕公文,务必把那些漏网之鱼全都绳之以法!” 周晋最后说,信心满满的样子。 去时静悄悄,回来时却是热闹非凡了。还没到杭州城,远远的就看到灯火灿烂,是知府大人亲自带人来迎接了。 恭贺,问候,慰劳,一片忙碌景象。但忙碌是他们的,与我无关。我现在最关心的事情,只是希望我的糗事能晚些传到那几人耳中。祈祷不会传到?那是绝不可能的! 然而谁也没有说起我的“大笑话”,因为他们自己的事情还忙不过来呢! 回到院子里没休息多久,少主人他们就起床了。今天是八月初九,秋试的第一天,也是第一场考试。 云层散尽,秋高气爽,天气分外明媚,是个“万事皆宜”的好日子。 吃过早饭,坐在马车上,我感觉少主人和王明阳都有些兴奋,也有些紧张。王少勋则是淡然,不时提点着他们注意事项。看他也没睡多少时间,却是眼神明亮,已经恢复了精力。 先到孔庙去拜祭孔圣人。 好不容易听一个白胡子老头念完了之乎者也的祭文,我正昏昏欲睡时,被少主人叫着匆匆上了车,正式去举行考试的贡院。 乘在车上,我不由感慨起来。在大清朝也好,后世也好,怎们搞个什么活动都要长篇大论地讲话呢,直接奔主题该多好?记得有一次,以前待过的那个大城市要举行一个“某某某歌走进某某”演唱会,我费尽心思找到一个破墙洞钻进去,想去欣赏欣赏国家级的演出是怎么个样子。哪知道躲在人堆后听了半天,只听到“欢迎某某领导讲话”、“有请某某领导讲话”,直到被几个保安发现,追得我急了跳墙逃出去,那边的“讲话”还没结束!从现在来看,这种“优良传统”继承得很好哩! 到了贡院,那里已经兵丁成行,戒备森严了。而在外面,一群群考生正站在那儿,等着放开门禁进去。在他们的周围,父母送儿子,妻子送丈夫,还有子女送父亲,闹哄哄的一片。 “一慎,一慎!” 刚下了车,一个壮年男子走了过来,看到了杨二少,二人抱在了一起。来者是杨二少的胞兄杨一谨。看着兄弟俩相见的场面,大家都含着笑,紧张的气氛淡了许多。 杨一谨过来与众人见礼,顺手也摸了一下我的头,竟然张口就叫出了我的名字。 不大一会儿,又有两个人也来送考,是威少爷的一个叔叔和他的二哥。众人寒暄在了一起。 看着他们叔侄、兄弟亲热在一起,我感觉到少主人脸上一黯,转头去看贡院前的情况。齐峰也与他同病相怜,两人干脆站到一边说话去了。 “入场了!入场了!” 有人叫了起来,众多的考生纷纷向大门走过去,我在人群中看到了几个鼓山书院的熟面孔。他们看到了王少勋,朝着他点头示意,含笑走过。 “我们等等吧。” 王少勋说着,一边留意周围的情况。 等到进场的考生不多了,王少勋在前,我们向大门走去。 “好好考,我们等着你的好消息!” 几个亲属殷殷嘱咐着,杨二少和威少爷连连点头,先后拿着自己的用具,经过守门差役验过一应凭证,施施然走进了大门。 我跟在少主人后面,想目送他进入贡院。轮到他了,他把装着用具的书箱放下,从怀里掏出一些纸头,递给守门的差役,等着他验看。 “你就是林文伟公子?” 那个差役翻看了一下,抬头问少主人。 “是,正是小生。” “你的路引凭据不合格,不能入场!” “这怎么可能……” “不信?你自己看看,这里缺了一个章!” 少主人拿过一张纸头,仔细看了看: “这里每年都要盖章啊?我不知道……” “连这个都不知道就来参加科举考试,你这书是怎么读的?你让开点,让别人先进去。来,来,下一个!” 那差役显出不屑一顾的神情,歪着头看着少主人,脸上隐藏着一丝奸笑。 “怎么了?” 看到少主人还没进去,王少勋连忙走上前去。待问明了原委,他笑着说道: “此事乃是常见的小事,每次科考皆有所见,不都放行了吗?这位官差你何必如此较真……” “布政司大人有令,要求严格把好关!嘿嘿,你是何人,知道的倒不少。过去是过去,今年不行!上头的严令,本差不敢不从,你去办好手续,我自会放你进去!” 没等王少勋说完,那个差役打断了他,搬出了组织考试的布政司衙门。 这时,杨一谨也走了过来,了解了情况,也认为是这差役在小题大做。暗暗地,他摸出一块银子偷偷塞给那个差役,哪知这人死活不收,还差点把银子扔在地上,弄得杨一谨尴尬异常。 “嗳,今年这是怎么了,弄得如此严格?往年这么点小事,差役睁只眼闭只眼就放过了,今年何以苛责至此?” 他悻悻地对王少勋说道,后者也摇头表示不解。 王明阳和齐峰都进去了,眼看开考的时间要到了,少主人孤零零站在外面,大家都替他着急。不管怎么哀求,守门的那个差役像吃了石头一般,毫不松口。 我看着也急了,差点要跳起来咬他几口。要不是王少勋拦着,我还真会这么做。 最后,还是威少爷的二哥脑子灵,赶忙搬来了父亲的好友,杭州府同知刘大人(幸亏离得不远)。经过几个人作保,刘大人又到里面一番沟通,才算让少主人进了场。而这时,开考的钟声响了! “今年的科考怪了,这么点小事也斤斤计较老半天!” 杨一慎和威少爷的家人摇着头告辞走了,我跟着王少勋守在贡院门外。 看着贡院的大门缓缓关上,王少勋皱着眉头,好像若有所思。 我盯着已经关上的朱漆大门,心里也满是疑惑,还有担心。因为我闻到了一丝阴谋的味道。 难道少主人参加科举考试也要遭逢阻碍? 以后的一次次事实证明,我的猜想应验了。一场暗流涌动的风波,正向我们悄悄袭来…… (感谢书友们对猛狗的支持!继续加油!)###第84章 科考风波(二) “什么,为了这点小事就拦住你不让进去?” 回到租住的院子里,感觉考得不错的威少爷听说了少主人的遭遇,差点跳起来。杨二少也嚷嚷着,一副要去找守门差役理论的架势。 “两位两位,你们别急,我不是进去了么?真要说起来,我自己也有责任,怪不得他的。” 少主人没有义愤填膺,脸上笑眯眯的,显然心情不错。 “你们想想看,今天的考题似曾相识吧?我们在书院时作过类似的题目,还记得吗?” “啊呀,对,对,我们作过!那次写完了,还专门请老先生指点八股文的作法,认真修改了一遍。难怪今天感觉特别顺利,没费多少心思就写好了……” 杨二少的注意力马上被转移了,他高兴地说起来,引得威少爷和齐峰连连回忆和印证。几个年轻人热烈讨论在了一起,少主人进场受阻带来的阴云似乎一飘而散了。 王少勋看着他们,含着笑意,顾自喝着茶,好像也很高兴。 我蹲在门口,东看看西看看,看看这个,看看那个,感受着他们的喜悦,享受着自己的轻松。生活如果总是这样,该有多好啊! 说得够了,也说得口干舌燥了,几个人都坐下来喝茶。一边喝着,还一边开着玩笑,仿佛都回到了童年时嬉闹的时光。王少勋没有阻止他们,还是自顾自悠悠地喝着茶,眼睛看着院子里的一棵枣树。初秋时分,枣红橘绿,是一个收获的季节。 “十二日和十五日还有两场,如果都像今天这般顺利,那我们岂不是都要高中,成举人老爷了?” 威少爷什么时候都是那么乐观,想到的都是最好的方面。他的话音刚落,外面传来“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夹杂着几个二踢脚的爆炸声,震得人耳朵嗡嗡响。 “你们看,我的话说对了吧?放鞭鸣炮就是最好的庆祝嘛,这是在提前为我们祝贺哩!” 大家都哈哈笑起来,以为真有点预兆的意思。而鞭炮却放得更欢了,持续了很久才停下来。 休息了半天,晚饭过后,几个兴头正足的年轻人又投入了温习之中。这时,鞭炮又轰响起来了,二踢脚炸个不停,甚至有爆炸后溅落的黄土撒到院子里。听了一阵,王少勋皱了皱眉,出去叫来做杂务的一个小伙计,让他去探问一下怎么回事。 “客官,您不必去问了。隔壁有人过世了,正在办丧事呢。” 小伙计拍拍袖子说。 “杭州人办丧事要多久?” 王少勋又问他。 “像这般放鞭鸣炮的,也就半天一夜的,都是平头百姓,谁家用度得起。客官,您放心,他们放不了多久的!” 小伙计的话却失了准头,没想到,从晚饭之后直到半夜一两点,这鞭炮一直放个不停,好像这家人是开鞭炮店的,有放不完的鞭炮。一连串“噼里啪啦”的倒还好些,最怕的是那种二踢脚,“嘭——啪——”,接连两声巨响,惊得人心里一颤一颤的,睡觉都不得安生。 躺在少主人的床前,我听到他翻了无数回身,直到鞭炮不再鸣放了才慢慢睡着。可是,早晨天还刚有点蒙蒙亮,“噼里啪啦”“嘭——啪——”,声声震耳。天啊,又开始了! 吃早饭的时候,几个年轻人黑着眼圈,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上都是无奈的苦笑。 总算在半上午之后,随着“嘀哩嗒啦”的唢呐声,鞭炮声渐行渐远,最后听不到了。少主人松了一口气,坐在桌前用功起来。 一天基本什么打扰,几个年轻人又恢复了活力,吃饭时有说有笑的,对考试充满了信心。 秋天的夜晚是最好睡觉的时候,气温适宜,环境静谧,人一沾上枕头可能马上就会进入梦乡。听着少主人有些粗重的鼾声,我知道他这一天辛苦了,否则鼾声不会这么大。 “嘭——啪——” 两声炸响突兀而起,在寂静里分外刺耳,把我惊得一个哆嗦。我悚然站起来,隔着门板往外探察。“嘭——啪——”,又是一声巨响,外面闪过一道亮光。 人影一闪,王少勋已经站在院子里了。 我和他站了很久,声音却又不响了。 “嗯……呃。” 少主人在床上翻了一个身,没有醒过来。 我再次躺下,眯着眼睛半打瞌睡。 “嘭——啪——” 二踢脚的声音再次炸响。 “嗯,怎么了?” 少主人醒过来了,抬起头来说道,好像在问我。 我的脑子一下子清醒了,忙站起来跑到他的床前,“嘤嘤”叫了几声,示意没有什么事情。 “睡吧,睡吧……” 少主人喃喃着,倒头又睡,不一会儿传来了鼾声。 “嘭——啪——” 没等他睡多久,两声炸响陡然落进院子里。 这到底是怎么了? 我有些恼怒起来,谁这么缺德,大半夜的老在放鞭炮?那个办丧事的不是弄好了么?白天时小伙计很肯定的说过了,“棺材上山,诸事皆完。”怎么还在放二踢脚,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你还别说,这放二踢脚的人还真是诚心不让人安稳睡觉,隔不多久又放一个,巨响震耳,少主人被吵得醒过来了。 点燃油灯,他索性披衣坐到书桌前看起书来,直到天亮。 吃早饭时,威少爷和杨二少呵欠连连,都说昨晚没睡好,抱怨被吵醒了好多回。王明阳还好些,齐峰与少主人的脸色也不太好,眼圈一团黑。 “再这么吵下去,明天还怎么考试呀!” 杨二少嘟哝着。 我看到王少勋沉着脸没做声,饭后就出去了。 白天,除了温习功课,几个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补觉,足足睡了大半个下午才相继起床。 看着他们精神抖擞的样子,我真替他们高兴,忙在几个院子之间转悠,尽力做些看护工作。 王少勋回来说,已经跟杭州府衙的周捕头打过招呼,他会派人来查看一下,晚上到底是什么人在燃放二踢脚。今早他们府里也接到过商家,尤其是旅店的投诉,说昨晚放炮影响了休息。要知道这些天正是科考时期,附近旅店住满了全省各地来的生员和他们的家属,晚上休息不好,考试怎么有力气呀! 既然官府出面了,想来不会有什么问题了。大家松了口气,忙着又投入到书本、笔墨之中去了。 晚上睡觉时,我不再待在少主人房间里,想想还是到院里守着。 我蹲在院门前,院里是肃立的王少勋。 天上繁星闪闪烁烁,一块天幕像挂满了宝石的绒布。有风吹来,带着些凉意,枣树上的叶子沙沙沙发着抖。 “嘭——啪——” 恼人的二踢脚刚刚响起,王少勋脚底一蹬,飞身上了院墙,一晃就看不见了! 我好不容易扒开院门,跑到了外面,朝着发出声响的地方飞奔过去。我也很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人如此不知进退,老在晚上扰人清梦。 钻过几道门洞,拐过两座房子,眼前一亮,几只火把出现在面前。 “捉住了,就是他,就是他!” 两个人揪住一个人,那人拼命挣扎,想要挣脱开去。挣扎了一阵,终究势弱,被一人踢了两脚后,只得乖乖停下来。王少勋背着手站在一旁,没有动作。 “说,你晚上为什么要放二踢脚?” 我仔细一看,是一个身穿捕快衣服的人在问那人话。 “没什么,我,我放着玩。差爷你干吗抓我……” 那人辩道,很不服气。看那神态,应该是街上的小混混之流,我以前在大城市也看到过。这种人最喜欢无事生非了,常干一些无聊的事情。 “放着玩?你吃饱了撑的!不知道吵了人家睡觉吗?” “他睡他的,我放我的,有什么相干?” 那人还在狡辩。 “依在下看,是有人使钱让你放的吧?” 王少勋走前几步,盯着那个人。 “你怎么知道……没有没有,就是我自己放着玩!” “还想狡辩!看来不拉你回衙门吃一顿板子,你不会说实话了。走,捉回去再说!” “差爷饶命,差爷饶了小的吧!我说,我说,是有人给了小的一百文钱,说只要放几个二踢脚就行。小的一时贪心,就应承了他……” “是什么人让你放的?” 捕快看他老实了,追问道。 “小的不认识他,看样子是有钱人家的管家,反正很有钱。” “真的不认识?看来是想吃板子了!” “差爷饶了小的吧,小的确实不认识那人啊!” “好啊,还不说实话,走,到衙门里说去!” “饶命啊,饶命啊……” 那人被几个捕快推搡着走了,留在后面的那个捕快向王少勋一抱拳: “少勋先生,谢谢你出手拿住他!小的现在拿他回衙门讯问,有情况自会向您回报。” “不必客气!让你们费心了,回去代我向你们总捕头说一声感谢!” “小的一定带到!少勋先生,小的告退!” 那个捕快转身追赶前面的火把去了。 “阿黄,我们也回去,这下该可以好好睡一觉了!” 跟在他的后面,我脚步轻快地回到了院子里。再看少主人,睡得正香呢。 第二天考第二场,五个年轻人精神抖擞地进去,又满面春风地出来了。用威少爷的话说,“感觉不错,我越来越觉得自己是一个举人老爷了!” 大家哈哈直笑,少不了庆贺一番,晚饭到“楼外楼”饱餐了一顿,又尝了几样杭州风味。最让我回味的是那个蟹肉小笼包,皮薄陷多,汁浓味鲜,一个下肚,连四肢都是酥的。一口一只,我连吞了十几只这种蟹肉小笼后,满嘴流油,差点把之前吃下去的肉骨头挤了出来! “阿黄唉,像你这般海吃,非把我吃穷了不可!” 威少爷“苦着脸”,看着我直咂舌。今晚说好他请客,我还客气个什么,谁叫他平常老是逗玩我、笑我的? “哈哈,威少,真小气!阿黄你尽管吃,我会付钱!” 杨二少在一旁揶揄他,扔了一只包子给我。我看着晶莹透亮可爱极了的小包子,无奈地张张嘴,不敢下口,实在是肚子装不下了! 八月十五,丹桂飘香,万家团圆共赏明月的传统佳节。 第三场科考将在今天举行。 “昨晚睡得好吗?” 王少勋一一询问,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他笑着出去了。 其实不用问也知道,看看少主人他们精神饱满的样子就行了。 “今天是中秋佳节,来,每人先吃一个月饼,我祝愿你们考试顺利,个个高中!” 王少勋亲自端着一盘月饼进来了。 “谢谢少勋叔叔!” “多谢爹!孩儿一定不辜负您的期望!” “好吃,好吃……” ################################################################################# 看着几个年轻人志得意满的身影,我仿佛看到一张张的喜报飘过来。 倚在马车上,王少勋像上两次一样,等着众人考完了出来。 “先生,您说这次能考进几人?” 顾东坐在车夫的位子上,嘴里咬着一根草茎,声音有些含糊地说道。 我一直奇怪他与王少勋之间的关系,主不像主,仆不像仆的,很难说明白。我知道顾东有四兄弟,都在帮王少勋做事,但没看到过给他们任何报酬。 他们之间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关系呢? 闲着没事,我趴在马车的阴影里边听他们说话,边展开想象琢磨起来。 “他们几人各有所长,功底不一,很难说谁能中谁不会中。但我最看好文伟,他的功底最为扎实,知识丰富,文笔也好,定能获得考官的青睐!” 哦,他这么看好少主人? 我耸起耳朵,生怕漏掉一个字。只要是跟少主人有关的事情,我都很关心,特别是科考。要是真能如他所言,那岂不是大功告成了? “出去,快出去!” 正当我无限遐思,浮想联翩的时候,贡院门口忽然传来一阵骚乱声。好像有差役的喝叫,有男子的哭泣,还有妇人的哀求。 “出什么事了?” 王少勋一惊,快步走过去,我赶紧起来跟上。 “主考大人有令,新昌生员‘林文伟’科场舞弊,现逐出考场,不得再考!” 啊,怎么会是少主人的名字? 我心里一跳,同时感到王少勋脸色一变,脚下走得更快了…… (猛狗在大清的故事接近尾声了,用你的支持让它一路顺风吧!谢谢!!)###第85章 祸不单行 走近了,我看到一个年轻男子正低着头在哭泣,看身形和衣着,很像少主人。 我慌了,撒腿就超过王少勋,不管他走得快还是慢。 “文巍,你怎么这般糊涂,最后一场了还……” 嗳,“少主人”旁边怎么有一个老者,还在拍着他的肩头说话?这个老者我并不认识,看二人的样子,关系应该很亲密才是。 啥时候冒出这么一个老人来了? 我不管,冲到“少主人”身边,抬头一看,乐了,这人根本不是少主人! 哎呀,我怎么这般毛糙呢?只是身材和衣着有些相像而已,就把我急成这个样子! 回神一想,大概是这个人的名字与少主人同音或音近,使得我听错了。我凝神“偷看”了一下,这人的官府路引上写着的名字是“林文巍”。 “一字之差,难怪听错了,关心则乱嘛,只是关心则乱而已……” 我自我安慰着,悻悻然往回走,却看到王少勋正站在一旁笑眯眯看着我。连他也笑话我了吧? 但一转念,又高兴起来了。这人不是少主人,那是好事呀,说明少主人还好好地在里面考试呢,难道我真的希望他因为舞弊而被逐出来? 想通了,我不禁摇头摆尾起来。如果会唱歌,我都要高歌一曲,以示热烈祝贺了! 后来,又有两个考生因涉嫌夹带被逐了出来。 听着考生亲属低声的议论,再看到王少勋的摇头叹息,我对这些舞弊者既厌恶又同情。十年寒窗虽苦,但这也不是你们舞弊的理由啊!先不说你的文章如何,在“做人”这个考场上,你已经是一个不合格的人了,还谈什么道德文章,说什么经纬天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再高远的志向,也要先从“修身”开始吧? 鄙夷归鄙夷,但看到一个个哭得伤心欲绝的样子,特别是看到他们父母的苍苍白发,我又一阵不忍。 “望子成龙”,这句话我已经在大清朝听到很多遍了。在这些满怀期待地看着爱子走进考场的父母眼里,儿子的出息是最大的心愿。可是现在心愿被无情地撕碎,他们的心情会是怎样?我听到有人安慰被逐出的考生,说下次还可以再来考过。下次,那要三年之后呀,人生有几个三年可以拿来蹉跎? 感慨发完了,我跟着王少勋就站在贡院大门外,心里希望时间快点过去。只要时间一到,少主人顺顺利利地出来,那就万事大吉了! 天从狗儿愿,贡院里悠悠的钟声敲响了,考生们陆续走出场来。 “考好了,考好了!” 威少爷第一个出了大门,脸上洋溢着春风。 少主人,王明阳,齐峰,杨二少,一个个出来了,都是一脸轻松,还藏着些笑意。 “午饭楼外楼,我请客!” 刚走到马车旁,杨二少对众人说,他的大哥站在身边。 “我已经安排好了,不用你操心!” 杨一谨看着自己的弟弟,怜爱地拍着他的肩头,笑着说。 “也是在西湖边,‘青山外’酒楼。我先去打个前站,诸位先回去歇息,好了之后再来吧!” 他对着众人一一拱手相邀,大家都答应了,包括威少爷的二哥、叔叔。 回去后稍事休息,我们一行来到了“青山外”,杨二少的大哥早在门口恭候了。不用猜,这家酒楼的名字也来自《题临安邸》。据杨一谨介绍,“楼外楼”与“青山外”都是西湖边的名酒楼,两家各有特色,一直在暗中较劲儿。 “青山外”的特色很快就知道了。 先上桌的不是冷菜,而是各式特色小吃。我知道名字的有春卷、定胜糕、水晶翡翠饺、空心南瓜饼、杏仁薄脆,林林总总摆了一桌。各种的量都不多,每人尝了一个辄止。 撤下小吃,一条红烧西湖大鲤鱼端了上来。看颜色,闻气味,悦目鲜香,吊人胃口,恨不得抓起来就啃。连不太喜欢吃鱼的我,最后把他们特意省下来的鱼肉和骨头全都扫进了肚子。吧唧吧唧嘴,香味还留在齿间。 接下来的热菜我很多都叫不上名字,反正味道都不错。一桌人喝着绍兴陈年花雕,酒兴渐酣。先是杨一谨敬王少勋,再是威少爷的两个亲人敬王少勋,然后大家彼此敬酒。敬到后来,威少爷与杨二少索性放开来拼酒,还没等菜式上齐,两个人都钻到桌下去了。 饭后,一样样时鲜水果摆上桌。喝着热腾腾的西湖龙井,众人坐在包间里聊着天,看上去都有些醉醺醺的。只有王少勋最清醒,反过来帮着小伙计照应几个晚辈,弄得威少爷的叔叔连连告罪,他却微微一笑。 我拖着撑得有点难受的肚子趴在门口,努力呼吸一点外面的空气,里面的酒气太浓了! 回到院子里,已是半下午。少主人他们都在屋里呼呼大睡,我躺在院子里晒晒太阳,看看风景。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不就是一棵枣树?树上的果子没人去摘,有的被小鸟吃了,有的掉到了地上。一片枯黄的叶子随风飘落,让我恍然明白,现在已经是秋天了! 秋天的秋字加个心,那是一个“愁”字。前些天看到一个句子,“少年不识愁滋味,”那么,狗儿知道愁滋味么? 我当然知道。林刘村里有我的挚爱,以前的大城市里有我的牵挂,眼前的少主人更有我的担忧。他的问题,难道都解决了么?看王少勋有意无意地围着他,我就知道隐忧未除,前程难卜。 少主人,不是我不知道,是我不知道怎样才能让你知道! 之后一些天最为放旷,偌大的一个西子湖塞满了形形色色的文人才子。考后评卷,那是主考官们的事儿,举子们得到了最大的自由。反正还不知道结果如何,先开心地吃吃喝喝玩玩再说。是哭是笑,那是放榜之后的事情。“今朝有酒今朝醉,莫使金樽空对月。”在大清,我看到了人类共同的陋性。 这些天,我跟着众人游览了许多地方,什么断桥啊,岳庙啊,孤山啊,雷峰塔啊,着实开了眼界。最远是到了钱塘江边,观赏了天下闻名的钱江潮。 这几天正是观赏钱江潮的最佳时期。拼命挤过密密匝匝的人腿,我看到了那一江急湍的水流。 “来了、来了,一线潮来了!” 未见潮影,先闻潮声,耳边传来轰隆隆的巨响,江面却是风平浪静。响声越来越大,犹如擂起万面战鼓,震耳欲聋。远处,雾蒙蒙的江面出现一条白线,迅速西移,犹如“素练横江,漫漫平沙起白虹”。再近,白线变成了一堵水墙,逐渐升高,“欲识潮头高几许,越山横在浪花中”。随着一堵白墙的迅速向前推移,涌潮来到眼前,有万马奔腾之势,雷霆万钧之力,锐不可当。 还有变化多端、壮观异常的交叉潮。你看,两股潮水像两兄弟一样交叉相抱,在相碰的瞬间,激起一股水柱,高达数丈,浪花飞溅,惊心动魄。待到水柱落回江面,两股潮头已经呈十字形展现在江面上,并迅速向西奔驰。同时交叉点像雪崩似的迅速朝北转移,撞在顺直的海塘上,激起一团巨大的水花,跌落在塘顶上。 “哇——” 水花把站在前面的观潮人的衣衫都打湿了,吓得他们纷纷尖叫着避开,现场一片混乱。 这么壮观的钱江潮是怎么来的呢?听王少勋说,跟一个传说有关。 春秋战国时期,在今江苏、安徽一带有一个吴国,吴王夫差打败了今浙江一带的越国。越王勾践表面上向吴国称臣,暗中却卧薪尝胆,准备复国。此事被吴国大臣伍子胥察觉,多次劝说吴王杀掉勾践。由于有奸臣在吴王面前屡进谗言,诋毁伍子胥。吴王奸忠不分,反而赐剑让伍子胥自刎,并将其尸首煮烂,装入皮囊,抛入钱塘江中。 伍子胥死后九年,越王勾践在大夫文种的策划下,果然灭掉了吴国。但越王也较信传言,迫使文种伏剑自刎。伍子胥与文种这两个敌国功臣,虽然分居钱塘江两岸,各保其主,但下场一样,同恨相连。他们的满心郁恨,化作滔天巨浪,掀起了钱塘怒潮。 “其实,据我看来,钱江潮的形成,与江海相连、地形独特有关。这钱塘江外的杭州湾,外宽内窄,外深内浅,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喇叭状海湾。海潮一起,潮水齐涌,哪有不逆流而上,涌聚在一起的道理?” 王少勋不愧是知识渊博之士,解说起来头头是道,令人信服。听得几个年轻人连连点头,连说“受教了”。 “不过,这钱江潮看着好看,被誉为天下奇观。可你们知不知道,潮涌给沿江居住之人带来了何等巨大的灾难!据记载,唐大历十年七月大风,杭州‘海水翻潮,飘荡州廓五千余家,船千余只,全家陷溺者百余户,死者四百余人’。明成化八年七月,狂风大作,江海横溢,钱塘江北岸杭州至平湖,‘城郭多颓,庐舍漂流,人畜溺死’。海盐平地水丈余,‘溺死男女万余人’。有诗为证,‘飓风拔木浪如山,振荡乾坤倾刻间。临海人家千万户,漂流不见一人还。’女诗人朱淑贞的这首《海上记事》,便是当时这一惨象的写照。” 王少勋一脸凝重,面对着江面,让我感受到他的一颗忧国忧民之心。 “那他们不会搬离吗?” 威少爷问道。 “搬离?故土难离,古往今来皆然也!” 少主人看着起伏的江水说道,仿佛是他自己心声的表达。 潮水过后,观潮人渐渐散去。他们都兴高采烈地往回走,走着说着,只有我们这边比较闷。 除了游玩,剩下来的就是等待。 等待的日子既是一种煎熬,又充满了期待,几个年轻人每天见面的第一句话总是:“什么时候开榜啊?”重复而又有味。 八月二十二日,多云,太阳躲在日头里不肯出来。有消息说,今天正式放榜。 一早起床,梳洗,吃早饭,这些都是匆匆完成。乘上车,一群人风风火火往贡院赶。还没到,人、车堵住了去路,只能下车步行。 我跟在少主人后面,感到自己的心跳与他一样,跳得特别快。 贡院外面可以用人山人海来形容了,都是不约而同地伸着脖子朝大门口看。 “出来了,出来了!” 几个差役拥着一个中年官员走出了大门,站到门前的高台上。 “今年乡试,经过考官们夤夜批阅试卷,两位主考大人最后审核,报请布政司大人和巡抚大人审定,今日正式放榜了!” 那个中年官员声音洪亮,加上下面的人屏气凝听,尽管人多,但都能听得清楚。中年官员很满意这个效果,有意停顿了一下。 “现在本官宣布,乾隆四十八年浙江省乡试乙榜的第一名是——” 紧张激动的时刻到了!第一名是谁,是谁? “——新昌县生员齐峰!现在应该称齐解元了!” “哗——” 人群一阵骚动,都打听、议论起来: “什么什么,是哪个齐峰?” “你认识这个齐解元吗?” …… “齐兄,恭喜恭喜!” 杨二少第一个反应过来,朝着目瞪口呆的齐峰直拱手。 “是,是说我吗?这是真的吗,不,不会弄错吧?” 齐峰还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看着众人连连追问。 “没错,解元就是你!” 王少勋拍着他的肩膀,脸上有笑容。 “其余的名次,本官不必念了,张榜于墙上,考生们可自己看!” 中年官员高声说完,看了看热闹的人群,转身走回里面去了。几个差役把一张大大的黄纸贴在墙上,然后站在旁边维持秩序。 人群向着黄纸涌去,声音鼎沸,有人站在前面高声念着,一个个名字和排名传了出来。 …… “第五名,新昌县王明阳。” …… “十六名,绍兴府李威。” …… “二十三名,新昌县杨一慎。” 我听到了几个熟悉的名字。但是,听到最后,我没有听到那个最熟悉的名字。“林文伟”呢,他第几名?前面的人是不是漏报了? 直到完整地报完了两遍,我还是没有听到少主人的名字! 我看到少主人的脸色变得煞白,旁边的王少勋扶住了他,脸色也很难看。 连我都不知道是怎么回到院子里的。一边是喜气洋洋,一边是苍白落寞,反差是如此之大,我该用什么词句来形容现在的心情呢? 少主人一个人呆呆地坐在房间书桌前,院子里是独自站着的王少勋。我听到他在轻声叹气,抬头看着天上的云朵。 “林文伟公子在吗?有一封您的家信!” 一个旅店小伙计走进门来,手里拿着一封信。 “是我……我在。” 少主人脚下虚浮地出门接过信,道了一声谢,拆开信封边走边看。 “啊——怎么会这样?” 还没看完,少主人一声惊呼,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把我吓了一跳。 “怎么了文伟?” 王少勋忙上前去扶住了他。 少主人无力地把信递给王少勋,他接过来匆匆扫看了一眼。 “哦,大嫂病重?” 王少勋好像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又仔细看了一遍。 “少勋叔叔,我想先回家去……” 少主人抚着胸口,有些艰难地对王少勋说。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人生之最大无奈也!本书在看书网首页字推的最后一天了,请您多给一点“福”吧,让猛狗走得更高些!谢谢!)###第86章 鼠劫猫道 “文伟,你不必过于介怀……” “少勋叔叔,我想回去……离家四个多月了,是该回去的时候了!” “科场失利一次不要紧,三年之后还可重来……” “小侄知道……我感觉有点累了。少勋叔叔,小侄想要回家了……” 王少勋沉默半响。 “好,午饭吃好我们就回去!你先收拾好,我出去准备一下。” “少勋叔叔……谢谢您!” “文伟,你不必这么客气的……什么都不要说了,你收拾吧。” 王少勋出去了,少主人一步一步挪进房里,在书桌前的椅子上呆坐了很久。 我不敢发出声响,看着他的背影,觉得是那么单薄,现在却承受了莫大的压力。不要以为我只是一只狗儿就什么都不懂,少主人满怀希望而来,现在却是这样一个结果。王少勋不是说最看好他吗,为何结果会是这样?别说少主人想不通,我都想不通! “娘,翠儿,我对不起你们……” 少主人的声音哽咽。我一惊,偷偷一探,他哭了! 白皙的脸庞上,两行清泪徐徐流下,滴落在衣襟上,不一会儿,衣襟湿了一大片。 “娘,翠儿,我对不起你们……” 少主人还在喃喃自语,任由泪水长流不止。 “少主人……” 我真想大喊一声,掏出心窝子里所有安慰的话来安慰他。 没有出声,我轻轻地走过去,用头蹭着他的大腿,轻轻地,努力柔柔地,不把他弄疼,不让他感到有一丝压力。 “阿黄……” 少主人俯下身来,抱住了我的身体,头埋在我的颈间。身上一热,我感到了他的泪水的热度。 “嘤嘤,嘤嘤……” 我嘴里哼哼着,转过头舔着他手臂、肩头,只要是我能舔到的地方,我都想舔个遍。不为什么,我只想用我的舌头帮他舔掉一些悲伤和失落。 “阿黄,还是你最好!我,我也对不起你……” 少主人你说什么呢?我心里一热,涌出一股热流,涌到了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嗓子酸酸涩涩的,眼前一片朦胧,一条小溪在我的脸上恣意流淌…… 我们一人一狗拥在一起,久久不愿分开,直到王少勋走进来。 拭去泪水,少主人默默地收拾自己的东西。王少勋在一旁帮他,也不说话。 这顿午饭是我来到大清朝,特别是跟着人吃饭以来最沉闷的一餐饭。没有喝酒,上桌就是每人一碗米饭,埋头就吃。少主人本来说不用王明阳、齐峰他们陪自己的,但他们不听,只默默地坐下吃饭。平素最热闹的威少爷与杨二少也是脸色严肃,不说一句玩笑话。 当听到少主人向他们告别,说要先回家时,大家也未多说什么,不约而同地过来拍拍他的肩头,说几句宽慰的话,眼里充满了真诚。 “失敬兄,我相信下一个解元一定是你!” 分手的时候,杨二少说的这句话总算打破了一点沉闷的气氛。众人微微一笑,却都有些勉强。 “各位保重,在下先行一步了!” 站在王少勋的车头,少主人躬身深施一礼。 本来少主人说要自己带着我回去的,但王少勋说什么也不同意,一定要亲自送我们回去。少主人推辞了一阵,拗不过他,只得答应。 “阿黄,我家阿福等着和你一起玩,过些天我带他来看你!” 威少爷拍着我的头,有些依依不舍。为了考试,他把阿福送到他二哥那里去了,原本说这两天去接回来的,没想到我会先走。 “保重!” “保重!” “我会尽快来看你的!” “我也是!” …… 蹄声得得,马车踏上了归途。我的心已经飞到了前面,恨不得身生双翅,一下子就能回到林刘村,看到那两个牵挂的人和那些狗儿伙伴。听少主人说,女主人生病了,还病得不轻。狗儿可以不见,女主人是非见不可的! 出了杭州城的南门,道路变得宽阔了,驾车的顾东连连挥鞭,马车加速跑起来。正在这时,后面也是蹄声得得,几匹马向我们追赶过来,边跑还有人边叫着: “王叔叔,等一等,等一等!” “吁——” 顾东忙拉紧缰绳,马车慢慢停下来。王少勋一抬脚下了车,站在路边等着。少主人没有下车,倚着车厢看着外面。 我凝神往后一“看”,后面跑过来三匹马,打头的是杭州府总捕头周晋的义子周翔,身后跟着两个身材高大的捕快。 周翔翻身下马,冲着王少勋一抱拳: “王叔叔好!小侄有礼了!” 王少勋向他还礼,问他有什么事情。周翔告诉他,他要到绍兴府公干,本来想到我们住的地方去告诉一声。走到那里得知我们也要回去,于是就追上来了,正好路上有个伴。 问明了缘由,王少勋欣然同意同行。与少主人见过了礼,周翔三人上马,一行人继续前进。 天上云层又有些加厚,太阳早躲到云后去了。风也大了些,风里含着一些水汽,像要下雨的样子。 看到少主人靠在车厢上打瞌睡了,我趴到顾东的身旁,无聊地看着外面的景物快速向后移动。心情跟天气差不多,有些阴沉,需要找一个缺口宣泄一下。 “顾东,再快些,争取天黑前到绍兴。” 王少勋看看外面的天色,催促道。 “是,先生——驾!” 鞭子一声脆响,马车陡然加速,路旁的树木房屋跑得更快了。 马车“辘辘”行驶,后面蹄声得得,不知道走了多久,一个颠簸,把昏昏欲睡的我震醒了。我睁眼一看,车子已经渐渐驶入山道,道路变得崎岖和不平起来。 闲着无聊,我开始数着蹄声玩儿,也训练一下自己的侦查力。 一匹,是驾车的大黑马;三匹,是跟在后面的周翔他们。没了。不对,还有! 我隐隐约约听到后面还有一匹马的蹄声,远远地跟着我们。 也许是其他赶路的人吧?我想,没去在意。 但是,又走了很长一段路,山路的坡度越来越大了,那个蹄声还跟在后面。 怎么回事,难道真的是偶然?为何他一直不超过去,只是不远不近跟着?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多次不平常的遭遇,使我的疑心重了许多。挺直上身,我凝神再听。没错,意识里模模糊糊一匹马跟在我们后面,因为太远,看不清楚马上的人。 “汪汪,汪汪!” 我不再犹豫,也不怕再闹笑话,张嘴就冲着后面叫唤起来。小心无大错,我不能因为怕人笑就忘了自己的职责。 “怎么了阿黄?” 闭着眼的王少勋睁开眼看着我,我朝后面又叫了两声,把少主人也吵醒了,他的眼里也是疑惑。 王少勋看到我的样子,歪着脑袋侧着耳朵也听起来,听了一阵,脸色一变: “顾东,加速,快加速!” 顾东没问什么,挥鞭就催促黑马快跑。山路高低起伏,弯弯曲曲,实在跑不太快,加上跑了这么久没有停歇过,速度反而慢下来了。 “吁——” 顾东忽然拉住了缰绳:“先生,前面有东西拦路!”他的声音有些急。 我连忙朝前看,一根枯木横放在路中间,马车驶不过去。后面的三匹马也跟着停了下来。 “怎么停下来了,王叔叔?” 周翔带马走到旁边,看着站在车头的王少勋。 “顾东,周翔,你们带人护住马车,未得我的吩咐,不可离开半步,一定要保护好林公子!” 王少勋吩咐着,声音很是郑重,然后一跃,跳下了马车。那边周翔依言与两个捕快团团围住了马车,顾东从踏板下抽出了一把钢刀,亮闪闪晃我的眼。 少主人也站到车头来看,顾东一把把他护在自己身后。 “怎么了?” 少主人问道,却没人回答他。 王少勋一步步走近那段枯木,走到旁边,没有动手搬掉,反而双手往身后一背,朗声叫道: “哪位朋友在此等着王某,请出来吧,王少勋来了!” “嘎嘎嘎,老夫等候多时了!” 随着话音,人影一闪,一个黑色的人从路旁的树丛里“飞”到了路中间。天色已经昏暗一片了,不留意,还真发现不了他。我一看,心里暗呼糟糕。这人正是那天逃脱的杀手盟的“碧眼”,一个杀人魔王。 “呵呵,原来是你这个老鬼呀!” 王少勋看上去很轻松,背在后面的右手做了几个手势。顾东见了,身体一转,站到了少主人的后面,右手握刀,紧紧护住他。 “哼,王少勋,那天被你暗算,老夫今天要连本带息讨回来!” “碧眼”咬牙切齿地说道,宽大的衣袖无风而动,显见心里的恼怒。 “是吗,你自信一定能杀得了我?不会又是让‘白睛’躲在暗处偷袭吧?你们二人在江湖上的名声可不太好,老喜欢一明一暗搞偷袭……” “我呸!老夫今天就让你死得明白,杀手盟的绝技不是唬人的。” 话音一落,“碧眼”作势要往上冲。 “且慢,且慢!” 王少勋忙说,连连摆手。 “慢个屁!难道你今天也有埋伏?哈哈,今天是老夫埋伏你,不是你埋伏老夫,你还有什么可依仗的?哈哈哈……” “碧眼”得意地大笑,仿佛捡到了大便宜。从这来看,说他不怕王少勋,那绝对是假话,要不然他不必等到现在才埋伏,早就可以在城里动手了。想到他可能在城里动手,我不禁有些后怕,亏得王少勋处处提防,让他或他们没有可乘之机。我相信他还有同党,至少后面还有一个骑马追赶的。 说到后面的,后面的已经到了我们的马车后面。一身黑衣,黑布蒙面,但遮不住曼妙的身材,竟然是个女的! 说时迟,那时快,黑衣女人猛地一蹬,身子飞在空中,朝着马车直冲过来,手里剑光一闪,挺手就刺,目标是少主人! “当!” 早已凝神戒备的顾东手里一动,刀剑相交,磕出一道火花。接着,“叮叮当当”响声不绝,二人在车厢里战成了一团。 少主人连忙蹲下,抱着我的身子,紧张地看着,身体微微颤抖。 “何方贼人,竟敢拦路劫击良民,还有王法没有?” 周翔大叫一声,抽出腰里的长刀,脚底一蹬,也踏上了马车,他与顾东一道合击黑衣女人。两个捕快也拔出了刀,紧张戒备着。 随着这边的交手,王少勋那边也斗上了。两道身影,青白长衫是王少勋,黑衣是“碧眼”,二人时分时合,劲风鼓动,激起了地上的泥沙,打得难解难分,一时分不出胜负。 战了一阵,黑衣女人手忙脚乱起来,连连后退,最后跳下了马车。顾东二人追击而下,三人在路上斗了起来。 “你们二人保护好林公子!” 周翔边斗边命令两个捕快。二人应了一声,跳下马,爬上马车,一边一个,高大的身体把少主人和我护在了中间。 我一会儿看看前面,一会儿看看后面,不知该看哪边好。看情形,今天的凶险不大,王少勋他们应该很快就能搞定对手。 “嘎嘎嘎……” 就在这时,一连串公鸭般的笑声无情地揉碎了我的美好愿望。我心里一沉,全身一紧:坏了,今天要糟! 白影一闪,枯木旁立着一个熟悉的人,是“白睛”——另一个杀人魔王! (又要上班了!努力保持一日一更!)###第87章 代价 “风舞,你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老夫不会帮你,老夫自有老夫之事。嘿嘿,王少勋,你就是老夫今日之事……” “白睛”对着黑衣女人说完,身体一动,加入了战团,与“碧眼”一起搏杀王少勋。王少勋的压力陡然增大了。 “风舞”,这个女人就是假公子曾羽?哎呀,我怎么之前没看出来呢,她不是被白胡子老道点了穴位,短时间内不能出来行凶么? 我看着越来越眼熟的黑衣女人,心惊胆战起来,紧紧倚着少主人,不是害怕,是想给他一点支持的力量。 “二位护法,属下的事情自己能解决,不需二位费心!” 曾羽一边手忙脚乱地应付,一边高声说道。看她的情形,明显已经不是二人的对手,难道她还有别的诡计? 我忽然想起她擅长用暗器,尤其是一种细细的飞针,忙又靠紧少主人,防备着她的方向。不管怎么样,你要放飞针,就先射我吧! 我心里涌起了一股豪气,为少主人挡暗器,我愿意! “顾东,小心她的暗器!不要跟她缠斗,速速驾车离开!” 王少勋也有些忙乱,冲着这边直叫。 “周捕头,你带人护送林公子先走,我来对付她!” 顾东急急地对周翔说。 “不行,你去驾车,我能挡住她!快去,你快去!” “好吧,你小心!” 顾东飞身撤出来,跳上马车,抓起鞭子就赶马。黑马“希律律”一声长叫,四肢踏动,拉起马车就跑。 “想跑,没那么容易!” 曾羽少了一个对手,压力减轻了不少,看到周翔奋力挡在前面,左手一抖,数道银光脱手而出,直奔他的面门。 “叮、叮、叮,”听着一阵乱响,我们的马车跑出了大路,向着一条上山的岔道驶去。没办法,前面有枯木阻挡,顾东只能这样选择。 我不知道周翔有没有躲过暗器,耳边风声呼呼,天际一道闪电,滚滚闷雷轰隆而下,炸得大地一阵颤抖。这暴雨,眼看就要下来了! “驾,驾!” 顾东挥鞭催着黑马,不时还回头看几下,很担心的样子。 一路都是上坡,黑马拉着四个大人,体力开始不济了,速度又减了下来。 “驾!” “驾!” 蹄声得得,呼喝连连,后面两匹马一前一后追了上来。我一看,曾羽在前,周翔在后,一边刀来剑往,一边迅速追上来,眼看曾羽就要靠近马车了。 “你来驾车,我去帮周捕头!” 顾东把缰绳递给一个捕快,抄起钢刀跳到一旁。 “小心暗器!” 后面的周翔高声叫起来,可还是晚了一步。随着一连串细微的“噗噗”声,挡在我与少主人身旁的那个捕快“呀”地一声惨叫,身体一翻,竟然从飞奔的马车上掉落下去了! “快停车,停车!” 顾东急得大叫,驾车的捕快连忙拉紧缰绳,大黑马“希律律”一声叫,前肢高高扬起,落下来,踢踏几下站定了。 顾东怒喝一声,飞身跳起,挥刀直劈马上的曾羽。曾羽急忙脚底一弹,跃下马背,与他斗成一团。 周翔也带住马,跑回去看那个掉落的捕快。下马,抱住,他连连叫唤那人的名字,却没有一丝回应。 “魔女,你纳命来!” 周翔疯了似的,拖着长刀奔过来,迎头就劈,显然悲愤到了极点。但是,我注意到,他的左手下垂,随着身体乱甩,几乎不能支配。 啊,他的左手受伤了? 我的估计没错,他确实受伤了,而且伤得不轻。一边拼斗,一边还要防备曾羽发暗器,二人堪堪与她战成了平手,谁也奈何不了对方。 一阵呼喝声传了过来,人影晃动,三个杀成一团的身影快速飘过来。我定睛一看,不由大吃一惊,王少勋且战且退,身上血迹斑斑了。 “快走,你们快走啊!” 王少勋已经没有了平日里的温文尔雅,嘶声叫道,脑后的发辫随着长衫一起飞舞。 “周捕头,你快上车走,快走!” 顾东也发现了情势的危急,连忙催促着周翔。 周翔略一犹豫,听从了他,急忙撤身跑过来,在驾车捕快的帮助下爬上车。 “快走!” 马车又动起来了。回头再看,顾东死命拦住曾羽,不让她有机会上前,几次都差点被她的利剑刺中。 “风舞,你太没用了!枉称我杀手盟第一杀手,杀了这么久,连几个小小的捕快都制不住,没用,真没用!” “白睛”游刃有余地伸拳踢腿,还不忘嘲讽曾羽。 “我来帮你一把!” 战到曾羽与顾东旁边时,“白睛”突然一挥拳,避过顾东的钢刀,击在顾东的左肩上,把他击得飞了起来,向一旁的树丛掉落! “顾东……” 王少勋一声怒吼,状若疯虎,向着“白睛”扑去…… 看到这里,山路一个拐弯,我再也看不见了。 顾东被打飞了? 我还没从刚才的情景中转过弯来。虽然不太说话,但脸上总是笑眯眯的,尽心尽责地做着自己的本职工作,这样的一个顾东被那个大魔王打飞了? 我宁愿相信这只是一个梦,今天的一切都是梦。梦啊,你快点醒过来吧,快点结束这不忍再看的一切! 然而这不是梦。 高声呼喝,呼呼有声,后面的争斗声越来越近了。不是他们跑得比马车快,是我们的马车停下来了。 “周捕头,前面没路了!” 驾车的捕快叫着,拉住了缰绳,马车停住了。 “林公子,快下车!” 周翔跳下车,帮着少主人下了车,我跟在后面跳下。 “那边有一条小路,你快带着周公子走!” 周翔对那个捕快叫道,自己却拿起长刀回身迎敌。 “周捕头你……” 那个捕快还在犹豫。 “快走,这是命令!” 周翔大吼起来,头也不回地往前走,略显单薄的身影在我的眼中变得无比高大。 “一个都休想走!” 一个女声叫道,转过马车,曾羽杀气腾腾地追上来了,当即与周翔战在一起。这时候的周翔还哪里是她的对手?刚刚两个照面,“当啷”一声,他的长刀就被曾羽一挑一磕,飞到树丛里去了。周翔只能用一只手与她搏斗,很快就陷入了险境。 “我来帮你!” 驾车的捕快不退反进,顾不上少主人了,挥着长刀冲了过去。 “就你?去死吧!” 没有几个回合,曾羽厉声一喝,长剑猛刺,刺进了那个捕快的左胸,剑尖透背而出,瞬即又被拔出。鲜血喷溅,洒落在有些枯黄的树叶、草地上。 “扑通!” 捕快的身体委顿倒地,没了声息。 “啊——” 周翔彻底疯了,猛扑上去,不要命一般。 “啊——” 少主人看到这幅情景,惊恐地叫了起来,嘴里发出干呕声,摸着脖子不住地颤抖,眼泪也出来了。 “啊——” 我在心里大吼,嘴里却没了声音。曾羽,你太残忍了!原先以为你只是一个假扮男子的小女人而已,没想到你却是如此杀人不眨眼! 看着那边的周翔,我不忍再看下去,几乎要闭上眼睛了。我想,惨剧又要在下一秒发生了。 “嘶——” 传来衣服撕裂的声音,不用说,肯定是周翔的。 “咦——” 一个惊异的声音,却是曾羽的。随即,打斗的声音停下来了。 “你,你是何人?不,不,你叫什么名字?” 是曾羽在问。 “周翔。” 周翔的声音里饱含着悲愤,也有一丝无力感。 “周翔?嗯,有一个翔字。快说,你是何方人士?” “要杀便杀,还啰嗦这么多干什么!” “不行,你快说,你是哪里人?” “既然要说,我就说个清楚明白。在下乃是杭州府捕头周翔,祖籍哪里不记得了,我的义父乃是杭州府总捕头周晋。这样你总满意了吧?” “周晋只是你义父?” “是。” “你怎么会认他做义父,你自己的亲人呢?” “我认谁做义父还用得着你管吗?我四五岁时与家人走散,是我义父从马贼手里救下了我,收我为义子的。” “马贼?你是被马贼掳走的?” 曾羽忽然激动起来,声音提高了不少。 “是又怎么样,与你何干?” “你,你后背上的梅花胎记是从小就有的吗?” “废话!胎记当然是从出生就有的了!” “小翔,你还记得你的羽儿姐姐吗?” “嗳,你怎么知道我有一个叫羽儿的姐姐?我被义父收养后,他说我老是叫着羽儿姐姐,后来就告诉了我,说我可能还有亲人在世……” “小翔,我就是你的羽儿姐姐啊!” “啊,怎么可能……” 我睁开了眼。从刚才他们的对话里,我已经听出了端倪,之前我曾有过猜测,现在猜测变成了现实,我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心里的感想,特别是在这样的一个境况下。刚才还你来我往,恨不得要吃了对方的二人,现在怎能姐弟相认? 果然,周翔直直地看着眼前的这个女人,一动不动。曾羽已经脱下了蒙面布,看二人的长相确有六七分相似,尤其是眼神。 “你真的是我的姐姐?” 周翔还是不敢相信。 “是。” 曾羽怔怔地看着寻找了多年的弟弟,利剑已然归鞘。 “我不信!” 周翔重重地吐出三个字,闭上了眼睛: “来吧,要杀你就杀吧,不要在这里冒充我的姐姐,我的羽儿姐姐绝不会做杀手!” “小翔……弟弟!” 曾羽猛地扑上去,抱住了周翔。 “都是姐姐不好,害你受伤了!弟弟,还疼吗?来,来,我这里有伤药,你快服下,很快就没事的……” “我没有你这样的姐姐!” 周翔吼了起来,奋力想要挣脱,却怎么也挣脱不了。 “小翔,弟弟,都是姐姐的错!你打我吧,打我吧!” 曾羽竟然抓起周翔的右手在自己脸上打起来,“啪啪”有声,不一会儿,她的脸上红肿起来了。 “不要打了,不要打了!” 周翔嘶声叫着,“呜呜呜”地哭起来,右手紧紧抱住了曾羽。 二人抱头痛哭!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做杀手……呜呜呜……” “都是姐姐不好,是姐姐的错……弟弟,你知道姐姐找了你多少年吗?呜呜,今天总算找到了……都是姐姐的错……” 二人哭着,诉着,听得我心里也酸酸的。 “哎,风舞你是怎么回事?” 一阵搏击声令我心里一悚,王少勋他们三人也追打到这边来了。“白睛”边打边看着这里,不禁奇怪地发问。 再看王少勋,还在苦苦地支撑着。他身上的血迹更多了,嘴角挂着血痕,胸前一片殷红。 “风舞,你还没杀了这个小兔崽子啊,抱着这个小捕快干什么?嘿嘿,看上他了?” 曾羽姐弟抱在一起,没有理会他。 “哟,怪事了,有了小白脸就不理老夫啦?碧眼老头,你缠住他,我去一掌毙了那个小子,免得夜长梦多!” “白睛”说着,向我和少主人快速冲过来。 最后的关头到了! 我全身的肌肉瞬间进入最高战斗状态。“白睛”老魔王,你想害少主人,先要从我身上踏过去! “呜——” 我向着白色的人影直冲上去,目标,两只脚中的任意一只! “咦?” “白睛”发出一声惊疑,脚下却没停。 到了! 我看定了他的左脚,四肢用力,身体腾空而起,耳旁风声呼呼,从来没有这么快过! 当那只小腿在我眼中越来越大的时候,我一口咬住了。牙齿用力,有血腥味沁入嘴里。 “唉哟!狗崽子真敢咬我!” “嘭!” “咔嚓,咔嚓!” 两个声音接连在我身上响起,前一个在外,后一个在内。身体一麻,我感觉自己像腾云驾雾一般,飞速向旁边的山谷落下去。 “阿黄——” 是少主人在惊呼。 “永别了,少主人!希望我下辈子还能做你的阿黄……” 我脑子里闪过这句话,闭上了眼睛,任由身体往下掉落,无法控制。既知事不可为,何必再徒劳? 身下一紧,再一晃,我飞落的身体居然停住了。 到哪里了,难道我直接从山顶掉进了地狱?地狱里有这般凉爽么? 我睁眼一看,眼前青黄斑驳,不是山上还会是哪里?再一转头,一张笑嘻嘻的大脸孔在眼前招摇。 啊!我用力一挣扎,只觉得体内一股剧痛袭来,险些背过气去。我不敢再动,心里分明知道,自己没死,被人救了。谁救的?不好意思,离得太近,看不出他是谁。 被轻轻放下,我看到了这人的全身,呃,又是一个熟人——不是看管山神庙的神秘驼背老人还会是谁? “阿黄,你怎么了,你没事吧?” 少主人就在旁边,忙蹲下来看我,焦急地摸着我的头。 我舔着他的手,身体却不敢多动。能够再次看到他,真好! “嗬嗬,碧眼,白睛,别、别来无恙?” 那边却开始了交锋。 驼背老人冲着前面的人随意地拱一拱手。可能是驼背老人的缘故,王少勋他们已经没有打斗了。“碧眼”和“白睛”各据一方,呈夹攻之势,随时可以向王少勋发起进攻。 “你,你是‘驼子’?” “碧眼”望着驼背老人询问道。 “正、正是小、小老儿。” “驼子不是只有驼背吗,怎么也结巴了?” “嗬嗬,驼背,结巴,这、这都是做人的代价!这世上,做、做什么都要代价!你看他,为、为了救人,一代高、高手血染衣衫;她,做了杀、杀手,就要面对亲人离散,这、这些都是代价!” “驼子,你什么时候变得疯疯癫癫起来了?说话古里古怪的!说说吧,你来这干什么?” “碧眼”不屑地说道。而我心里一动,好像明白了一些什么。 是呀,做什么不要付出代价呢?我刚才想救少主人,不就是差点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么? 看看眼前的四个人,谁还将会付出怎样的代价呢? (我写本书的代价是,肚子越坐越肥,陪家人越来越少。唉,两全其美,难啊!)###第88章 伤情 “驼子,不要废话了!你到底是帮老夫还是帮他?” “碧眼”不耐烦了,指着王少勋追问道。 驼背老人还是不回答他,看着远处的山峰,像在回答“碧眼”,又像是在自言自语,嘴里喃喃说起来。 “驼子?当、当年的驼子,早、早在三十多年前就死了!这、这个世上已经没、没有驼子了!驼子死了,现、现在只有驼背老头……驼子为、为他的过去,付、付出了代价,已经死了!” “碧眼”耐着性子听了半天,总算听明白了,他啐了一口: “驼子你说什么疯话,你不是好好地在这里么,哪里死了?” “是死了,又活了!” 驼背老人大声说道,眼睛看向“碧眼”,好像有一道亮光刺向他。 “你、你们两个老鬼,念、念在当年同门一场,你、你们走吧,我今天放、放过你们!” “笑话!驼子你什么时候学会说大话了?在哪个旮旯里躲了三十几年,今天跑出来就大言不惭。驼子死鬼,老夫也念你同门一场,你快点滚开,不要妨碍老夫!否则,嘿嘿……” “自作孽,不可活!” 驼背老人动了,“咯喇喇”几声,弯曲的脊背猛然伸直,像换了一个人一般,飞速向“碧眼”冲去! 快,不是一般的快! 从发动到冲到那人面前,只是那么一瞬间,我的眼睛仿佛一花,他就到了,挥拳就砸! “咦——” “碧眼”猝不及防,慌忙举手招架,被他一拳击在手臂上,连退几步才站定。 “驼子死鬼,没想到多年不见,曾经的手下败将竟敢……” “废话少说,手下见、见真章吧!” 驼背老人挥拳再上,一拳拳虎虎有声,砸得“碧眼”手忙脚乱。 他们两个一斗上,旁边的王少勋也乘机发起了攻击,一动手就是全力以赴,劲风逼得“白睛”连连后退。就在这一动一静间,拼斗形势马上发生了逆转,朝着对我们有利的方向发展。 “风舞,你个臭婊子,还不赶快杀了那个小子,更待何时?” “碧眼”一边招架,一边大声喝骂。 曾羽和周翔这时不再哭了,携着手看着场内。 “姐姐,你不要!” “小翔你放心,姐姐过去错了,以后不会再错了!” 曾羽拉着弟弟的手,不看打斗的人了。 “以后找一个没人认识我们姐弟的地方,开开心心过我们自己的日子,好吗?” “姐姐……” “唉哟,好你个驼子死鬼!” 这边姐弟在说着话,那边“碧眼”后背挨了驼背老人一击,痛得龇牙咧嘴。他恼了,迎着拳头猛冲上前。 “死鬼,老夫跟你拼了!” “嘭、嘭、嘭!” 二人连斗了三拳,都是硬碰硬实打实撞击在一起。 “噗——” “碧眼”一口血喷出老高,身形一滞,腹部又被踢中了一脚,骨碌碌在地上翻滚。费力地站了起来,“碧眼”原本褐色的脸上有些发白。 “死鬼,你何时变得这般厉害了,难道真要赶尽杀绝么?做人留一线,来日好见面……” “来日?没、没有来日了!今日就是、是你的忌日!” 驼背老人贴身而上,手脚毫不放松,下踢上打,一拳拳一脚脚落在了对手身上。 “哇——” “碧眼”拼命抵抗,喷出一大口鲜血,眼看就要丧于驼背老人手下。 “看镖!” “白睛”看到了旁边的情形,冒着被王少勋击中的风险,手一扬,一道白光直袭驼背老人。“嘭!”的一声,他的胸前同时也被王少勋扎扎实实地一掌劈中。 “噗——” “白睛”也喷血了。 那边驼背老人看到白光袭来,身体迅疾一扭,白光落空,射进了路旁的树林里,“哗啦”一声没了影子。 “好!好!” 看到两个杀人魔王都受伤吐血了,我心里连连叫好,可身体动也动不了。 没有过多的花俏,战斗很快结束了。 驼背老人又是一拳,重重击在了“碧眼”的胸前,“咔嚓,”连我这么远都听到了骨头的折断声。“轰隆!”“碧眼”身体飞起,重重地撞在路旁的一棵大树上,身体缓缓下滑,最后坐在地上,头一歪,不动了! “仲兄——” “白睛”一声高呼,没等他靠近“碧眼”,王少勋一记斜劈,击在他的腰上,把他整个人击得飞了起来,向着路旁的悬崖坠落下去。 “啊——” 长长的惨叫声拖着尾音,回荡在山谷里。听声音,这个山谷极是幽深。从这么高掉下去,焉能还有命在? “前辈,多谢您的援手!” 王少勋喘息着,拱手施礼,脚下却一软,差点摔倒,驼背老人忙上前几步扶住他。 “不、不必多礼了!你、你伤得不轻,快坐下,小老儿帮、帮你看看!” 王少勋依言盘腿坐下,驼背老人的后背一弯,又变回了原样,背上出现了一个“小山”。 我惊奇于他的变化,更仔细地看着他的一举一动。 “你们两、两个小娃娃,快去帮、帮小老儿采、采些外用的伤药来!” 驼背老人把一颗药丸塞进王少勋嘴里,然后转头对站在不远处,早已惊得目瞪口呆的曾羽两兄妹说道。二人回过神来,转身就往树林里走。少主人这时也反应过来,连忙起身走到王少勋身旁,关切地问他: “少勋叔叔,您,您没事吧?” 可能是看到了王少勋衣服上的血迹,他的声音带着些哭腔。 “都怪我,都怪我!为什么一定要今天回去呢?” “文伟,我没事……你不必自责,他们早晚要找上来的,跟你无关!” 王少勋勉强说道,少主人俯身扶住了他,不让他多说话。 一道白晃晃的闪电照亮了山上,“轰隆隆”,雷声炸响,“哗啦啦”,疾风吹起,带着明显的凉意。我不禁打了一个寒噤,看看天,云层低垂,黑幕如铁,雨水眼看着要来了。 不一会儿,豆大的雨滴稀稀落落掉落在了树木上、地上。 “下、下暴雨了,快、快找地方躲躲!” “车上可以躲雨!” 少主人跑过去拉马车,想把车拉过来。不知是他不会赶马,还是大黑马不听他的,拉了几下,马车一点也没动。黑马在原地踏着四肢,就是不过来。少主人急得捡起一根树枝就打马,黑马叫着,拉着车子在原地打起转来。 “我来!” 驼背老人飞身过去,跳上马车,手里一拢缰绳,马车乖乖地移到了王少勋身边。我一看,车篷的左右和上方都是一个个的大洞,怎么能避雨呢? “你,你们是什么人?” 这时,从山下急匆匆走过来两个挑担的年轻汉子,看到我们,停下来问道。 “哦,我、我们走错了路,正想找、找地方避雨。” 驼白老人眼里神光一闪,瞬即熄灭,他找了一个借口。 “他怎么了?” “他不小心受、受伤了。” “你们快跟我来吧,我家就在前面的山谷里。” “那就多、多谢两位小哥了。” “不谢、不谢!” 一个年长的汉子在前面领路,驼背老人叫出树林里的曾家姐弟,抬着王少勋,一行人踏上了前方的小路。 另一个年纪小些的汉子看清了情景,明显吃了一惊,想要跟年长的汉子说话,但在驼背老人的逼视下,只能放弃。 周翔抬着我的后腿,少主人抱着我的前身,穿过一段林间小路,拐一个弯,几间茅草屋出现在面前。雨点越来越大,一行人顾不得客气,匆匆冲进一间屋子。外面已经是“哗啦啦”响成一片了。 “思儿、想儿,你们回来了!” 刚刚把伤员放下,简陋的屋门“吱呀”一响,一个老妇人走了进来。 声音怎么这么熟悉啊? 我一转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容。这不是我在新昌县城看到过的那个老妇人么?我记得与她在一起的还有一个瘸腿男的,难道这里就是她的家? “你、你们是谁?” 看到小小的屋子里挤满了人,老妇人大吃一惊。没想到,比她更吃惊的人还有。 “是你!” “是你!” 两个惊讶的声音几乎同时响起,原本坐着的王少勋和驼背老人不约而同地快速起来,都盯着这个老妇人。 “客官,你……是你!” 老妇人先认出了王少勋,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似的,忙用手擦了擦,看得清楚了。 “曾小姐,没、没想到你还活着!” 王少勋也结巴起来了,神情非常激动。 “是王公子,真的是你?” “是我,曾小姐……寿兄,他,他好吗?” “他好,他好……思儿、想儿,快来拜见王叔叔,哦不,快去请你父亲来!” 老妇人都语无伦次了,连连催促两个年轻人。 “我去叫爹!” 年长的汉子赶忙走出去。 “曾小姐,你还认、认得小老儿吗?” 驼背老人走上前几步,腰背一挺,几声响后,又变成了一个精神抖擞的老者。 “你……你是那个算命先生!” 老妇人也认出来他。 “是哪位故人来了?” 脚步声响,一瘸一拐走进来一个花白头发的老人。 “寿兄,是我,王少勋啊!”王少勋顾不得自己身上有伤,迈走过去握住了他的手。 “你?真的是你,王兄,王少勋兄!” 瘸腿老人激动地抱住了王少勋,王少勋一声痛哼,把他吓了一跳。 “你怎么了?快让我看看,你怎么受伤了,怎么伤的?” 扶着王少勋,老人忙不迭地问。 “我没事,没事。哦,差点忘了重要的事。羽儿、翔儿,快,快过来!你们知道他们是谁吗?他们就是你们的姑姑和姑父啊!呵呵,你们没见过的。她就是当年绍兴四大美女之首的曾璧儿,也就是你们的姑姑!” 王少勋叫过曾家姐弟,他已经知道二人相认了。 “你真的是我的姑姑曾璧儿?我的姑姑不是坠崖身亡了吗?” 曾羽看着老妇人,现在应该叫曾璧儿了,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你是大哥的女儿?你是儿子?嗯,真有几分像大哥!大哥他好吗,你们今天怎么也来了?” 亲人相见,有无数的问题要问,我都记不清有多少了。确定了双方的身份,几个人抱头痛哭,哭得天昏地暗。外面是急骤的暴雨,茅草屋里也在下“暴雨”! “姑姑,您能说说当年是怎么回事吗?” 众人高高低低地坐在简易的竹椅、木板上,我还是躺着不能动。只有曾羽,揉着红肿的眼睛,偎在曾璧儿怀里,一副梨花带雨的样子,实在惹人怜爱。经历了两场情感的风暴,现在的她,才像一个正常的女孩子,邻家小妹那种。 “这话说起来就长了!其实也简单,当年我与你姑父掉落悬崖,被下面的树枝托住了,并未受多少伤。大难不死之后,我们决定从此隐居,不再涉入世事。几经转折,我们避到了这里,以免被人认出。后来,就生了你的两个表弟,一直住到现在。我的说完了,你快说说自己,说说大哥他们吧,二十多年没见,我想念他们啊!” “我们家……” 曾羽说不下去了,最后还是说了。第二次听着那个凄惨的故事,我心里仍然酸酸的,而曾璧儿早已牙齿咬得“咯咯”响了,寿惠齐忙在旁边把她扶住,轻拍肩头安慰她。 曾羽把自己的遭遇一笔带过,只说是流落各地,靠帮人做些女红为生,曾璧儿不会追问,其他人也不会揭穿她。周翔也补充说了自己的情况,说着说着眼泪又下来了。旁边曾璧儿的大儿子抱住了他的双肩,也拍着安慰他。 曾家的故事听完了,屋里一片安静,没人说话。屋外雨声喧哗,好像比原先小了。乌云密布,屋里屋外都是暗沉沉的,就像众人的心情。 “你们今天是如何来到这里的?” 曾璧儿打破了沉默,也转移了话题。 “这就跟他有关了。文伟,先来拜见大姨母吧!” 少主人连忙起身,一一给曾璧儿和寿惠齐见礼,也与他们的儿子互通姓名。这时我才知道他们一个叫寿思,一个叫寿想。 “你是二妹跟林公子的儿子?” 听到王少勋介绍,曾璧儿又一次激动起来了,站起来拉着少主人的手不停地问,上下打量着。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她欣喜地拉着少主人的手不肯放,询问他家里的情况来。 “家父已经过世了!” 曾璧儿和寿惠齐都吃了一惊,忙问详情。 少主人话音一低,语调凄婉,道出了许多我也不知道的往事。结合王少勋的补充,女主人的故事在我们面前缓缓展开…… (要开学了,祝学子们在新学年里健康成长!本书九月初会结束第一卷,下一卷正在酝酿中)###第89章 冰火两重天 冬末春初,夏婉婷坐在去杭州的马车上,心急如焚,恨不得一下子就能到达杭州城。 怀里暖暖的,那是近一年来林正海写给她的一叠信,里面有他们的欢笑,也有自己才能看懂的情趣。摸着这些信,她好像握着林正海的大手,有羞涩,有甜蜜,更有期待。 “紫竹,你让夏雷快一点!” “奴婢知道。小姐,你都说了三回了!” “我有吗?” “是真的,奴婢都不好意思对夏雷说了!” “哦,那就先不说……” …… 马车辘辘前行,一个个村庄被甩在后面。 “紫竹,到哪里了?” “我问问夏雷……他说快到萧山了。” “还有多久才能到杭州?” “他说最快也要一个时辰。” “这么慢?” “他说路不好走,前些天刚下过雪。” “哦……” 一辆马车风尘仆仆地驶进杭州城,人马皆疲。 “小姐,到杭州了!” “嘘——小声点,小姐睡着了!” …… 夏婉婷没有直接去林府,找了一家临近的旅店住下,先慰劳一下咕咕叫的肚子。夏雷饭后马上出去了,夏婉婷让他去找王少勋。 得知夏婉婷来了,王少勋赶紧跟着夏雷来到了旅店。 “王公子,林公子——正海他怎么样了?” 看到王少勋,夏婉婷顾不上寒暄,也顾不得女孩子的矜持,急忙问。 “夏小姐你别急,正海很好,他被软禁在家里,除了不能随意出门,其他都很好。” “连门都不让出来了,这,这还叫好吗?王公子,你一定要帮帮正海!” “我和家父一直都在想办法,然而……” “然而怎么样?” “起色不大。听说案子已经转给了刑部,过些天刑部会派员来杭州,主持调查、审讯事务。” “啊,这么严重?” “皇上震怒,严旨查办,很难周旋啊!”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夏小姐,你也不要太过焦急伤心,但有一线希望,我和正海都不会放弃!昨天我去看望林伯母和正海,正海悄悄告诉我,他早几天去狱中探望林伯父,林伯父偷偷告诉他,自己手里有证据证明自己是清白的,让他放心。” “哦,太好了!” “噤声,噤声!此事乃是绝密,仅家父、我与正海母子知晓,现在我告诉你,千万不可被他人知道!林伯父说,等到刑部来人,他把证据交上去,便可洗脱他的冤屈了。” “好、好……” 夏婉婷顿时高兴起来了,右手不自觉地舞动起来,看到王少勋,猛然惊觉,连忙收住手,害羞地低下头,脸上通红一片…… 晚上,王少勋在一家杭州风味的酒楼为夏婉婷接风洗尘。饭后二人手谈三局,也许是心情好的缘故,夏婉婷三战皆胜。商讨了一些之后要做的事情,王少勋告辞而去。 第二天,按照昨晚商定的办法,王少勋将以探访旧友为名,携夏婉婷一道进府去见林正海,以避人耳目。一早,夏婉婷梳洗打扮停当,吃过紫竹买来的早饭,就坐在房里等着。 为了穿什么衣服梳怎样的发髻的问题,她颇费了一番心思。这次前去,除了见到正海,肯定要拜见林母,那可是未来的……想到这个,她的心跳陡然加速。 “正海的母亲会怎么看我呢?” …… “紫竹,你看看,这条裙子可以吗?” “紫竹,快看看,这支钗子好看吗?” “紫竹,快过来,你看这条披风行不行?” “紫竹,王公子怎么还不来呀?你快到门口去看看!” …… 直到太阳一竿高了,王少勋还没来。不过,他派了一个下人过来传讯:昨晚林府发生了特殊情况,他赶过去帮忙了,稍后会过来。 “特殊情况?是什么特殊情况?” 夏婉婷一下子心乱如麻,如从半空坠落到地上,满腔的热情顿时化为乌有,代之以焦急和担忧。她站在门口,不住地向外面张望。 日已过午,仍旧不见王少勋的身影。 “紫竹,快叫夏雷备车,我要去林府!” “小姐……” “快去!” “是。” 马车穿过两条街道,按照打听好的路线来到了一家府邸前。看门上的匾额,正是“林府”。 刚在门前停下,一个荷刀的捕快就走了上来: “何方人士在此停留?快些离开!” 夏雷忙跳下车,说是林府的远房亲戚前来探视。 “有知府大人的谕令吗?” “没有,我们刚刚到,还没来得及去衙门……” “没有那就快去,只要有大人的谕令,我等自会放你进去!” “差大哥行个方便吧。” 夏雷偷偷塞过去一块银子,那捕快却不接,推却道: “林府乃是朝廷钦犯住地,你等不要为难我们兄弟,快去知府衙门……” “好,好,谢谢差大哥指点!” 夏雷上了车,把情况一说,夏婉婷听了,皱起了眉头: “林府的情况打听了吗,出了什么事情?” “还没来得及打听。” “这样啊……那,我们回去吧……” 夏婉婷无奈地回到旅店,草草吃了些东西,继续等王少勋的消息。到了半下午,王少勋总算来了。他首先为自己爽约表达了歉意,然后细说了情况,听得夏婉婷心里一惊,不知该说什么好。 原来这一天里,林府经历了冰火两重天。 前几天,林正海带了汤药去探视狱中的父亲,特地为他把了脉。虽然在牢里没有上枷锁,承办案子的绍兴知府也很照顾,让牢头给予了食宿上的最大方便,允许家人送衣送食,但心力憔悴,林闽鸿的喘病又发作了,还咳嗽不止。看到父亲清瘦的面容,林正海心里一阵揪痛。 “父亲,您快趁热喝下这碗药吧,身体要紧!” “正海,你不要着急,我没事。几十年的老毛病了,死不了。” “是孩儿没用,学了医也根治不了您的病!” “傻孩子,当初我让你学医,可不是为了给我一人治病。你用你的医术,能给千百个病痛中的人送去健康,为父也就欣慰了!” “是,孩儿谨记在心!” 林闽鸿喝完药,再吃了一些林正海送去的菜饭,坐下来与儿子说话。 看到儿子担忧的神色,林闽鸿也产生了深深的内疚。为人父母者,本应给子女一个安逸的生活环境。自己三代单传,儿子刚刚二十出头,向来勤谨敦厚,事亲至孝。去年年后,他偷偷跑去绍兴,据说有了心仪的女子。自己一向专心公务,疏于理会家里的情况,本打算忙完了秋试后,找他好好谈谈,可没想到会出现这种无妄之灾,现在怎好说起这个?依儿子的秉性,绝不会在自己还在狱中之时谈婚论嫁。 “正海,为父这一入狱,苦了你们母子了……唉,只怪我自己太心急,想早些做出点政绩来,不辜负皇上的圣眷。没想到……唉!” “父亲,您也不必责怪自己。清者自清,当今皇上圣明,孩儿相信定会查清事情真相,还您一个清白的!” “清者自清,说得好!正海,有一件事,我只告诉过你母亲,现在我也告诉你。此乃是我脱此牢狱的保命法宝,你一定要记得保密!等到过几天刑部来人了,让你母亲把那件证据呈上去,应该就可还我自由之身了。” 林闽鸿告诉儿子,他猜测这次举报他科场舞弊的定是闻人家族无疑,而且可以肯定是闻人家族的二号人物闻人春树搞的鬼。去年,闻人春树为了儿子参加秋试之事,特意拜访过自己,还携了大量的礼物。自己没收他的礼物,更没对“关照”一事表态。秋试前夕,闻人春树旧事重提,又来拜访过一次,临走时想要留下一叠银票,还是被自己拒绝了。那次闻人春树是黑着脸走的,此后再也未来找过自己。 秋试的试卷经考官评改好之后,按照惯例,张榜公布的名次都需主考官审定方为有效。对于前几名的卷子,主考还要重新阅过,以免出现差漏或徇私。就是在最后的阅卷中,林闽鸿发现了问题,一份名次排在第三的答卷引起了他的怀疑。 从宋代开始,为了防止舞弊,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的新制度。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于是,根据袁州人李夷宾的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了。 现在拿在林闽鸿手上的这份试卷,仔细察看,竟然发现前后字迹不太相同。虽然都是端正的小楷,然前面三行字更为方正,后面的略显圆润。按照誉录制度,每份试卷都由一人负责,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林闽鸿找来了负责誉录的五名小吏,留了一个心眼,他一人一人叫进来询问。当问到第四个人时,他刚把那份试卷放到那赵姓小吏的面前,那小吏看到他沉着脸,以为他发现了自己的秘密,吓得咕咚一声跪下,招供了受闻人春树的管家之托,私自把一份早已准备的卷子抄录的过程。过程其实也简单,他看到另一人正在抄录闻人春树儿子的试卷时,借故把另一人刚抄了三行的卷子拿过去,补抄上管家交给的卷子。 那名小吏痛哭流涕地恳求林闽鸿放过他,说自己的老母正在生病,自己家中拮据,实在拿不出银钱为母亲治病,故而一时糊涂,答应了闻人府管家,收了五百两银子的贿赂。从小丧母的林闽鸿最后心软了,让这名小吏写下供状,签字画押,答应退赃后,就让他出去了,没把事情弄大。只是把闻人春树儿子的名次从第三名降到了二十名,想想也算对得起他对教育事业的一片热心了。 “我想,可能是我这样做触怒了闻人春树。因为他事先肯定得知了儿子第三的内幕消息,现在我把他儿子降了名次,怀恨在心亦属常情。不过,我把那个小吏的供词,还有他捐金办学的原始凭据和支出凭条都收藏好了。这次他使人诬告我营私舞弊,借的也是这个名义。过几天刑部来人了,你母亲自会把它们交出去。” 林闽鸿最后告诉儿子,看到儿子脸有喜色,他的心里也感到甚是安慰。 林正海回到家,问过母亲,母亲说,父亲存在她那里的东西还好好地保管着呢,叫他尽心伺候好父亲的身体,耐心等待京里来人即可。 林正海放心了,这天晚上睡得特别香甜。他好像看到父亲安然出狱,一家人又像原先那样快活地过日子。想到这些,他睡觉都会笑出来。 半夜时分,他起床小解,忽然听到房里似乎有异响,端着灯盏走过去一看,又没看到什么。以为是老鼠之类的东西,他又回去睡觉了。哪知道,黑暗里有一双眼睛正盯着他,眼里闪过一抹妖艳的光芒。 夏婉婷到达杭州的那一晚,林府再次出事了。 这次出事起于一个府里的杂役。这杂役叫老五,是林学政到杭州上任后招的下人中的一个,专门负责府里的花木打理,住在府后一角的杂物间里。 老五为人老实,做事勤快,独身一人过得倒也滋润。他什么都好,就是有些贪杯,拿起酒杯常常忘了自己是谁。这天晚饭时,他又喝下了一斤多绍兴黄酒,醉醺醺地回到住处,他倒头便睡。半夜时分,老五被尿涨醒了,迷迷糊糊爬起来,走到院子里刚解下裤子,忽然眼前一晃,一个黑影从他面前闪过。他定睛一看,真的是一个黑影,好像在飘飘忽忽地往前院飞。他吓坏了,嘴巴不受控制地叫出来: “鬼,鬼,有鬼啊!” 凄厉的叫声把府里上下都惊动了。等到众人打着灯笼赶到后院,老五还傻呆呆站在那里,裤子早被尿湿了。 忙了很久,没有看到老五所说的“鬼”,下人们骂着老五,都回屋睡觉去了。作为少主人的林正海却睡不着,想起几天前自己听到的异响,他越想越担心,天刚亮,马上差人去请王少勋来府里。 王少勋听了几个人的叙述,眼里一惊。再仔细查看了府里的角角落落,终于发现了一点端倪。在房顶上,他发现了夜行人留下的踪迹。对于一个自幼跟随异人苦学的高手来说,发现这些并不很难。他感觉夜行人应是在府里找什么东西,把自己的猜测告诉林正海后,林正海不再犹豫,把父亲在狱中的话告诉了他。 “难道有人也知道了,晚上偷偷来找证据吗?” “有可能。” “那件东西收藏好了吗?” “母亲说她收藏好了,除了她,没人能够找得到。” “这就好。你放心,在交出去之前,我每天都来陪你。” “少勋,谢谢你!” “还跟我说这样的话,你生疏了吧?” “呵呵……” “正海,还有一个好消息没来得及告诉你……” 王少勋正想把夏婉婷已到杭州的事情告诉林正海,外面急匆匆跑进来一个下人,边走边叫: “少爷,不好了,知府衙门来人说,老爷在牢里出事了!” “啊,出什么事了,快说!” “来人说,老爷忽然病重昏倒,知府已经派人去抢救了!” 林、王二人闻言,一下子浑身冰冷,像掉进了冰窖。林正海手里的茶杯“当啷”一声,在地上摔成了几片…… (八月的最后一天了,继续呼唤支持!)###第90章 我也是高手了 林正海和王少勋赶到牢房的时候,林闽鸿已经昏迷不醒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郎中正在号脉,旁边是急得团团转的杭州知府钱文博。 “钱大人,我父亲怎么样了?” 看到林正海来了,钱知府如获救星,连忙迎上来: “正海贤侄来了!听说你的医术很是高明,你快去看看。哎呀,这些狱卒真是该死,本官叫他们好好照顾林大人,他们就是不上心。这不,早上他们跑来报告,说什么林大人病情加重,本官赶紧请了城里最好的郎中前来医治……” 就在钱知府絮絮叨叨说着的时候,林正海已经快步进了牢房,不听他的啰嗦。难怪钱知府会啰嗦,要是林学政在自己的牢里出了什么意外,他可要吃不了兜着走。自己只是个五品官,学政可是堂堂二品大员,且他的事情还没有定案。皇上那只是一时震怒,才下旨把他先行关进牢里,谁知道啥时候再来一道旨,人家官复原职了,捏也可把自己捏死。有心人如果奏上一本,说自己玩忽职守,虐待上官,那前途岂不要泡汤了?所以,他现在要赶紧撇清关系,把责任推给那些该死的狱卒,希望林家不会怪罪自己。 不说钱知府在一边患得患失,这时候,林正海站到了父亲的身边。看着父亲凹下的脸颊,紧闭的双眼,他的泪水差点要下来了。 “林大人乃是肺热脾燥,虚火上行,一时不得泄出,加之喘病发作,这二者合一,才导致暂时昏厥。老叟开几副药给他服下,当无大碍。” 老郎中把完脉,写好方子,对站在旁边的人说道。林正海忙施礼致谢,接过药方纳入怀中。钱知府听了,大松了一口气。过两天刑部就要来人了,到时候把人一交,自己就万事大吉了。 高兴地赏了老郎中一块银子,钱知府借口府里公务繁忙,也出去了。 送走钱知府,林正海回到牢房里,想想不放心,手指轻放,搭在了父亲的脉搏上。听着听着,他的眉头皱起来了,脸色越来越难看。 “怎么了正海,林伯父不会有事吧?” 一旁的王少勋见了,关切地问道。 “庸医误人哪,幸好我发现得早!少勋,我感觉父亲他,他好像中毒了!” “什么,怎么会中毒?你再仔细看看。” “我看过好几遍了,确实像中毒之症,可又不甚明显。我在这方面涉猎不多,要是师傅在就好了,他对此研究颇深。” “那现在怎么办?” “不能拖了,我、我用针灸试试看。” “只是试试看,你有几成把握?” “七八成吧,但有一分希望,我也要试!杭州城的郎中已不可期,只能靠自己了!” “正海,你放手去做,我支持你!你的医术一向精湛,一定能治好伯父的!事不宜迟,你快些开始吧!” 林正海取出随身携带的医包,拔出一根根闪亮的银针,宽衣解袖,开始在林闽鸿的身体各处穴位施针。 半个时辰过去了,针灸的效果出来了。林闽鸿长长嘘出一口气,醒了。 “父亲!” “林伯父!” 林闽鸿眯着眼看看旁边的人,看清了,精神一振,想要起身,林正海忙按住他,说需要好好休息,他这才躺下,跟二人说了一会儿话。说着说着,精神又不济了,说要睡一下。 服侍父亲睡下,林正海细心察看了一下父亲的饮食,再在牢里搜寻了一番,都没发现什么。听着林闽鸿熟睡的鼾声,林、王二人退出牢房,站在外面看着。 “正海,林伯父这是……” 王少勋轻声问道,很是担心。 “我也很难断定,适才把脉时,我感到他体内有一股奇怪的气息在游走,很难捉摸。据我的经验,又不像食物中毒……我要回去查看一下师傅的笔记,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线索。” 林正海也是忧心忡忡,眉头紧锁。 “那快些回去吧,我也要去……哎呀,有一件重要事情忘记告诉你了,夏小姐来杭州了,昨天刚到的。” “夏小姐,哪个夏小姐?” 林正海一下子没转过弯来。 “夏婉婷啊!” “什么,婉婷来了,她在哪里?” “就在离你家不远的一个旅店里。本来我跟她说好今天早晨带她到你家,想要给你一个惊喜的,谁知道……” “哦,这样啊……少勋,你先替我接待她,你看,我现在……” “正海你放心,夏小姐那里我自会替你解释,你还是以伯父的病情为重。我们分头行动,你回家,我去找夏小姐。” “就这样吧。” ############################################################################## “林伯父他是什么中毒了,能确定吗?” 听完王少勋的话,夏婉婷追问道。 “正海说,还不能肯定,他要查找一些医书,看看能否找到例症,也就能找到治疗之法了。你放心,正海从十岁起跟随名医学习医术,医道精湛,治好过无数疑难杂症,这次应该也没问题的。” 夏婉婷才放心了些,等着听到好消息。对于林正海不来见她,也不放在心上。百行孝为先,他这样做很正常,这也是自己倾心于他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他听到自己来了,就不顾躺在病床上的父亲,先跑来看自己,自己才会看不起他哩! 王少勋告辞走了,夏婉婷坐在房里想着心事,一会儿喜,一会儿忧,看得丫鬟紫竹迷惑不解。 第二天一早,林闽鸿再次昏迷不醒,得到消息的林正海在王少勋的陪同下,匆匆赶到牢里。经过一番针灸救治,林闽鸿醒过来了,但精神很不好,没说几句话就要睡了。 面对王少勋询问的目光,林正海轻轻摇了摇头,表示自己还未找到病因。 夏婉婷又在旅店里枯坐了一天,茶饭也不太想吃了。紫竹知道她的心事,隐晦地跟夏雷说起,夏雷急了。虽说不能干涉小姐的事情,帮个忙还是要的。 晚饭后,夏雷独自一人来到林府,几经央求,才传了一个信进去。 正在埋头于医书、笔记中的林正海听到下人的传话,忙让陪在一边的王少勋替自己出去看看。 “王公子,您在就好。” 看到王少勋出来了,夏雷忙高兴地迎上去。 “林公子他,他何时能去看看我们家小姐呀?” 夏雷不知林府详情,语气里有了一些不满。这也是,自家小姐大冬天从绍兴跑到杭州来,三天了还没见到林正海。你就是再忙,也要抽点空出来呀,难道高官人家真的如此傲慢?可在自己的印象里,林正海不是这样的人啊! “夏兄,正海确实脱不开身……这样吧,你先回去,一个时辰后我会与他同来客栈。” 王少勋想了想,拿定了主意。 “好,那小的回去告知小姐,恭候二位公子。” 不说夏雷兴冲冲回去禀告夏婉婷,王少勋回到里面,跟林正海说了自己的决定,要陪他夜访夏婉婷。 “这怎么行?没有钱大人的谕令和知府衙门差役的陪同,我不能出府的……” “你放心好了,我自有办法!” 冬末的夜晚,街上一片黑沉沉静悄悄,人们早早地上床睡觉了。林府的后院墙边,一个黑影带着另一个人,几个起落就飘出了高高的院墙。要是被老五看见了,他又要高叫“有鬼”了。不过他看不见,现在的他,晚饭时两碗老酒下肚,正在床上呼呼大睡呢。 王少勋和林正海走进旅店,来到了后面的客房。夏雷正等在门口,看到他们来了,展颜一笑,请他们进去。 王少勋却不进去,与他一起站在外面。听到里面的惊喜声,问候声,他脸上浮出了会心的微笑。 过了很久,夏婉婷送林正海出来了。 “王公子,有劳你了!” “夏小姐说哪里话,你客气了!” 在夏婉婷依依不舍的眼神里,林、王二人按原路返回。一路上,林正海的心情不错,向王少勋透露了一个小秘密:夏婉婷已经与自己定了终身了。 王少勋当然为他高兴,回到林府,二人聊了很久。等到王少勋去睡觉了,林正海又埋头到医书之中,灯火点到半夜方熄。 ################################################################################# “第二天,原定是刑部来人的日子。可是,就是这天早晨,杭州府监牢传来噩耗,林伯父过世了。之后一些天,正海兄忙着操办丧事,接受刑部官员的询问,我也很难见到他,只在拜祭时和葬礼上各见过一面,也不好多说什么话。” 王少勋补充说道,脸上一片严肃。看他的伤情已经大有好转,只有我还躺在地上。这驼背老头怎么不帮我治治呀? “母亲在丧事上不顾夏雷叔叔的反对,坚决要以儿媳的身份披麻戴孝,后来因此与外祖父产生了嫌隙,是这样的吗?” 少主人也说,脸色逐渐恢复了平静。 “这个也难怪你外祖父啊!当时别人是避之不及,你母亲却要送上门去,出于一个父亲的好意,他当然不希望自己的女儿还没嫁人就有了不好的名声,毕竟钦犯的家属在大清朝是被人瞧不起的。这也是我钦佩你母亲的地方,并未因为你祖父的原因远离你父亲,反而在他最困难的时候安慰他,激励他,使你父亲能度过那段艰难的日子。嫂子永远是我最敬佩的人!” 外面的雨声渐渐停歇了,天空也开始变白,最后几缕阳光透过竹窗射进屋里,茅草屋登时明亮了许多。 大家静静地听着,没人插话,更没人打断。我转头看曾羽,在她眼里看到了闪亮的东西。 她竟然哭了? “少勋叔叔,后来我祖母是怎么去世的?” “是悬梁自尽的。” “为什么会自尽?” “我也不清楚,只听你父亲隐约跟我说,大概跟保管的证据有关。具体情况你母亲应该知道,那些天她一直在府里。” “哦,是这样……母亲,不知道母亲的病情怎么样了?” 少主人想起了女主人,有些焦急起来。 “怎么,你母亲病了吗?” 曾璧儿见状,连忙问他。少主人简要地把自己随同母亲在林刘村生活的情况告诉了他,重点讲了这次参加科考,直至落第之事。 “伟儿,我看你此次落第,定然跟陷害你祖父的人有关。” 一直没开口的寿惠齐说话了,一句话就抓住了关键。王少勋也说自己有此怀疑,但苦于没有证据,只能等到以后慢慢查。 寿思、寿想兄弟端了一些茶水点心过来,叫众人吃一些。王少勋却站起来,看样子想要去找顾东,周翔也急着要去找自己的几个手下。但又不好明确对曾璧儿一家人说,因为他们告诉曾璧儿一家的理由是迷路了。驼背老人见了,借口说一起出去看看山里的风物,陪着他们出去了。 曾羽本来也想去,王少勋给他使了一个眼色,她只好乖乖地坐到姑姑的身边。我看到寿思脸上露出疑色,看了看自己的父母,最后也没说什么。 “伟儿,你的狗怎么了?” “哦,是不小心摔伤了,不碍事的,很快就会好起来!” 少主人当然也不能讲实话,含糊说道。他后面这句话我最爱听,“好起来”,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快些好起来啊!可凭感觉,我知道自己至少断了三根肋骨。 什么时候才能完全好呢? 天将黑时,王少勋三人才回来,神情都不好。躺得低,我看到他们的鞋子上都是泥巴,衣服上也沾了一些。 看到他们的样子,曾羽的头低得更低了,几乎要贴到胸前。曾璧儿奇怪地问她原因,她忙强打精神,用身体不太舒服应付过去。曾璧儿急忙拉着她的手听脉,然后让儿子煎了一大碗草药,看到她喝下去了,才放心走开。 晚饭是曾璧儿精心准备的,都是山上的风味,自己种的蔬菜,儿子猎的野兔,满满登登摆了一桌。 我勉强喝了一点少主人端过来的稀粥,再也吃不下了。看到我的样子,少主人居然偷偷掉起了眼泪,又把我感动得稀里哗啦,差点陪他一起哭。要不是驼背老人过来了,我还真哭了。 “公子,你还在担心你的狗儿啊?” “老爹,您帮我救救阿黄吧!” “好,我看看。” 其他人都各自说话去了,驼背老人在我面前蹲下,用手在我身上轻轻摸着,从头摸到脚。 “没想到,真没想到,小老儿走眼了!” 驼背老人有些惊异地说道。他把手放在我的头顶,我感到有一股热流在我的脑子里游走,很是舒服。 “怎么了老爹,阿黄不会有事吧?” “嗬嗬,不但没事,还会很有用。公子,上一回小老儿实未留意到,你找了一只好狗啊!你知道吗,凡生灵皆有六识,说的是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六识不敏,抑或缺失者,其行亦钝,诸如鸡鸭;六识敏锐,甚至特突者,其行来如风疾若电。故此,善用六识者,必能在某方面有异于常人之处。小老儿看你的这只狗儿,六识聪慧,只差些火候便成大气。罢罢罢,看它忠心护主,我便帮它一把。来,公子,你按住它的身体,小老儿要开始了……” 驼背老人说完,盘腿在我身边坐下,少主人则轻轻抱着我的身体。 刚才驼背老人的话我似懂非懂,正在琢磨呢,他们就说要开始了。我不禁心里大急:你们,你们要干什么,不知道我是重伤员吗?唉,唉,快停手,快停手! 一只滚烫的手掌按在了我的胸腹部,像一块烙铁烫上去一样,我痛得打了一个哆嗦,非常难受。想动,又不敢动,只能忍着。 “烙铁”在我身上不停地游走,我渐渐麻木了,整个身体不是自己的一般,等到移到我头顶的时候,我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阿黄,阿黄……” 迷迷茫茫中,我听到一个声音在叫着我的名字,有些熟悉,又好像离我很远很远。谁,谁在叫我?是我到了天堂还是地狱,记得我的人在呼唤我吗? 眼皮很沉很沉,我努力想要睁开,努力了半天,总算睁开了。 “醒了,醒了!” 耳边又传来另一人的声音。 一片白茫茫的光线映入眼里,我适应了一阵,看清了,是少主人和曾璧儿的脸。 原来我还在地面上! 我习惯性地一翻身,站了起来,猛一抖身体。啊,真舒服! “好了,阿黄,你好了!” 少主人的声音里满是惊喜,他的手摸着我的脑袋,我伸出舌头就去舔。没舔几下,忽然有了一种不适应的感觉,心里一跳:我怎么起来了,不是受了重伤吗? 我蹦跳了几下,晃了晃脑袋,一切正常! “你看,它好了,自己也高兴哩!” 曾璧儿笑眯眯地说,手里端着一个粗瓷大碗,一股香气飘进我的五脏六腑,勾得肠胃“咕咕”直叫唤。我顾不得检验身体了,伸嘴就去吃。啊,是香喷喷的肉粥! 吃完了,我再看着她,她明白了我的意思,出去又端了一碗来,我低头再吃。少主人在旁边看着我,脸上笑开了花,像个小孩子。 嗳?打住!我在吃东西时怎么“看”得见少主人的表情? “老爹说,阿黄好了之后,六识也会大大提升。用武林中人的话说,它也成了高手哩!” 少主人正在对曾璧儿说。 啊,高手,我也成为高手了? (九月第一天,学生们来了,事情也忙起来了。)###第91章 原来是他 我醒过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吃完饭,我来到了屋外。天空飘着几片白云,太阳灿灿地洒着光芒,落在远处的山峰和近处的竹木上,一片明晃晃的亮色。 王少勋正站在竹林边练功,面朝东方吐纳气息。我心里一动,悄悄施放意识,向他探寻过去。不知是他受伤后变弱了,还是我真的是“高手”了,我能清楚地感知到他的每一次呼气和吸气。 我一喜,站着不动声色,把意识转移到竹林里。一股风吹过来,几片竹叶“哗哗”晃动。嗳,是几片?一,二,三,四……总共是十七片。你要是问我是怎么数清楚的,也没别的方法,叶子虽然在风里摆动着,但在我眼里,它们的速度并不快,只是一下一下地动着,我能一片一片的分开来数。 再施展开来,竹林里的一切仿佛就摆在我的眼前,我想要了解哪样都可以。这在以前是绝不可能的事情,真是因祸得福啊! 我心里一阵激动,自己真的是高手了? 再试试看。 我全身的肌肉霎时紧张起来,四肢抓地,后肢一蹬,猛地向前冲去。我不知道自己的速度有多快,只听到耳旁风声呼呼,还有王少勋的一声惊呼。 只是没几下,我窜进了竹林里,朝着刚才设定的目标,一只正在林子中央竹根处刨食的灰色野兔扑过去。太容易了!我的爪子落到野兔身上的时候,它刚刚感知到我,头一抬,还没来得及害怕,我的嘴巴已经咬住了它的脖子! 叼着野兔小跑着出了竹林,少主人正站在檐下,看到我的成果,拍着手跑过来,从我嘴里接过野兔,口里还在惊奇地称赞我。我摇头摆尾地跟他玩在了一起,引得挑水回来的寿思停在我们旁边看了半天,眼里满是羡慕之色。 他们吃早饭的时候,我发现少了三个人。听他们说,驼背老人昨晚就走了,也没说什么原因。对于他这样的高手,王少勋熟知他的性格,说走就走,常常是率性而为,不讲理由,更不讲世俗的客套,故此也不挽留。 最令曾璧儿伤神的是曾氏姐弟的离开,他们是今天早上走的。 起床后,曾羽特地来向姑姑、姑父告辞,说有事情要先走。刚说了两句,周翔走了进来,听到她说要走,执意不同意,可又不好说出真实原因。一个要走,一个不让走,两人争执起来了,都沉下了脸。 曾璧儿是何等玲珑的人,她马上察觉姐弟俩肯定有事情瞒着自己,拉着二人坐下来想细细追问。问了半天,二人还是闪烁其词。没办法,曾璧儿去找王少勋。等到两个人回到屋里,曾氏姐弟已经走了,寿惠齐追也追不上。 原来,曾羽看到姑姑出去了,紧接着也要出去。周翔忙去拉她,被她甩开了。周翔急着赶紧追出去,二人很快消失在树林里,寿惠齐只能站在门口眼巴巴看着,根本没法儿追赶。 “王公子,他们姐弟到底是怎么回事?请你一定告诉我实情!” 曾璧儿恳求王少勋,王少勋没法,只好把曾羽的身份告诉了她,并把一行人来到这儿的真实原因也说了。昨天傍晚时,他们找到了顾东和两个捕快的尸首,还有那个“碧眼”的,一并儿埋葬了。至于那个“白睛”,山崖太陡峭,不好下去,估计也摔成肉泥了,就没下去找。 “死了五个人?” 曾璧儿和寿惠齐瞪大了眼睛,简直不敢相信。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他们又不得不相信。 “二十多年前的事情,竟然到现在还在害人!” 曾璧儿流泪了,为几个死者,也为自己的侄子侄女伤心。 “唉——世俗人心,险恶无比啊!我真羡慕你们夫妇,还有正海和大嫂。当年,我不理解他们为何要离开城市隐居乡村,不过现在,我懂了!” 王少勋感叹道。 “曾小姐,你让羽儿走吧!我想她现在无颜见你们,等她慢慢解开了心结,自会再来跟你们相见的。唉,她这么个女孩子,身上要背负的东西太多了,我们只能希望她能够看得开些,远离过去,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曾璧儿还能说什么呢?默默流着泪,在寿惠齐的搀扶下进屋去了。 饭后,众人都去拜祭了五个死者,确切地说,是四座坟茔。 四个高高的坟包并排垒在一片松树林边,坟前,各有一束野花,在风里微微颤动着。看新鲜的程度,刚采摘下来不久。 是谁放的花呢? 大家互相看看,可以肯定是曾氏姐弟了。只是不知道是姐姐还是弟弟,抑或是二人一起都来拜祭过。 大家一一在坟前躬身施礼,表情凝重。人啊,死了就死了,生前的恩恩怨怨都随风飘逝了,留给活着的人爱也好憎也罢,他自己都无法言说与改变。不过,宽容者不会计较那么多。在他们的坟前,仁厚者同样会鞠上几个躬,表达一点作为同类的哀伤之意。 我虽有些感慨,但不受人类礼仪的拘束,随意在几个土包前绕了一圈,看看坟前简易的木板墓碑,也就罢了。别说我狼心狗肺不通情理,看多了各种各样的生与死,作为一只狗,我不像人类这般伤情。活着总要向前看,沉湎于已经发生的生死只会使得自己更累。 回到曾璧儿他们的茅草屋,她的两个儿子已经把跑散的两匹马找回来了。顺带还把破损的马车修了修,勉强能遮挡风雨。 少主人向曾璧儿夫妇告辞,说要赶回家去。而王少勋提出的建议更让曾璧儿夫妇意动。他说,不如他们一起到绍兴城走走,拜访一下当年的旧友,还有他们的父母兄弟。 提到自己的父母兄弟,曾璧儿和寿惠齐的眼圈都红了。他们说,自从隐居在山里,就再也没有回过绍兴城了。想要看看人间社会了,他们往往舍近求远,搭车跑到更远的新昌县城去,买一些家里需要的东西。那次我看到他们,正是他们上一次出去。四五个月了,他们还未出去过。他们难道真的不想出山吗?从他们花白的头发就知道了,从他们给两个儿子取的名字“思”“想”就知道了。 可是,礼教的重重禁锢,又让他们没有勇气去面对,只能躲在山里苦苦煎熬,熬到华发早生,皱纹上额。 “我们躲了二十多年,现在不能再躲下去了!不为我们自己,为了思儿、想儿,我们跟你们一起去!” 曾璧儿下了大决心般,寿惠齐眼里也有决然的神色。 “思儿、想儿,你们都收拾好东西,我们全家都去绍兴!” 兄弟俩答应了一声,脚步轻快地各自回自己的屋子里去了。 轻轻掩上柴扉,曾璧儿挽着寿惠齐的手,一步三回头地跟上众人,走向山外的世界。骑马的骑马,乘车的乘车,中断的回家之旅又重新开始了。 蹲在马车的后部,我看着那片林子渐渐远去,心里五味杂陈,喜乐忧酸齐齐涌上心头。这里差点成了我的丧身之地,最后却成就了我的“高手”梦想。在这里,我还见证了一幕幕人间悲欢,对人类社会的规则,对人的内心秉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了解。 “人类”,这是一本我永远读不完的大书啊! 重新回到大路上,那根枯木已经不见了。纵缰扬鞭,蹄声得得,我们快速向前行去。 中午不到,绍兴城遥遥在望了。 “相公,就要到绍兴城了?” 坐在马车上,曾璧儿死死地抓住了丈夫的手。寿惠齐轻拍着她的后背,低声宽慰她。 进了城,事情说多不多,说少又不少,王少勋作为穿针引线的人,一直在忙着。少主人不好提出单独回去,只好跟着,也见证了一幕幕别后重逢的情景,陪着一起喜悦,一起唏嘘,一起感慨。 中午,曾璧儿回到了自己的父母家。父亲已经过世,母亲健在,哥哥当家。笑笑哭哭,不必详叙。 下午,回寿惠齐的家。父母皆亡故,唯二位兄长在。亲人相认,拜祭亡者,一片惨戚。 最让我感兴趣的,还是曾璧儿与吴钰这两个当年姐妹的相见。 当一个矮小的白白胖胖的中年妇人出现在曾璧儿面前的时候,我两厢一比较,感觉二人相差了十几岁。 “大姐!” “四妹!” 我的眼睛没看错,互相打量了几下后,二人拥抱在了一起。至此,当年名动一时的“绍兴四大美女”我全都见到了。可惜岁月无情,人类的种种规条束缚更是无情,在我眼前的无一不是中年或老了的妇人,“美女”已经成为了过去的一个词儿。 我还没发完感慨,一马轰然而至,马上骑士未等停稳,早已飞身跳下,直扑王少勋。我一惊,仔细一看,是曾经见过的顾北。看到他,我想起了顾东,那个已经回归黄土的他的兄弟。 “先生,紧急信件!” 顾北从怀里掏出一封信递给王少勋。看他脸上,风尘仆仆,像赶了很远的路。 王少勋来不及说话,只是向他一点头,打开信件就看,脸色越来越低沉,最后疾呼出声: “好一个贼子!” 他的叫声把旁边的少主人惊动了,忙问他: “少勋叔叔,怎么了?是不是我家里出事了?” 少主人的感觉还真准,王少勋想了想,还是把手里的信纸递给他,语气有些沉重: “文伟,的确是你家里出事了,我的人刚刚从杭州转过来的信,你看看。不过,你一定要撑住……” “小侄知道。” 少主人接过信看起来,看着看着,身体颤抖起来了,牙齿咬着下嘴唇,竟然咬出了红红的血丝! 这是怎么了,什么事情让他如此紧张和悲愤? 我顾不得礼貌了,展开意识,快速浏览起他手里的信来。看完了,不禁也呆住了,继而一股无名怒火在肝肺里燃起,很快传遍全身,整个身体都要沸腾了。难怪他们会有那样的表现,就连我也要爆发了! 信里说,半个月前,林刘村发生了林氏族人与刘氏族人的大械斗。起因据说是跟女主人一家有关。村里的保长刘老黑(不是林家的老族长吗?)拿了一张卖地的契约找女主人收地,女主人说没卖地给他,只是卖给了村里的另一家。刘老黑说他转买过来了,现在就要收地。女主人当然不肯,她说当初只是想抵押这块地而已,为了方便,就写了卖地的契约,并不是真的想卖地。就这样,一方要按据收地,一方不肯交出,说要筹钱赎回来,双方争执不下。 这时,林氏的老族长出面了,想要调解双方矛盾。不料刘老黑拿出了保长的架子,不但不愿坐下来协商,反而出言相讥,嘲笑老族长不中用。这样一来,激起了原本就对选任保长心存怀疑的林氏族人的火气,当场就有几个人与刘老黑大吵了一通。刘氏族人也不甘示弱,加入了争吵之中。骂无好骂,骂着骂着免不了动手动脚,吵到后来,事情演变成了两族人之间的对峙与械斗,长期以来林刘两姓之间的矛盾集中爆发出来了。 信里没说械斗的后果如何,但与少主人有关的一个消息却让我血脉贲张。信里说,在争执中,前去劝解的翠儿不知被谁推到在地,当时就血流如注,小产了。幸好救治及时,性命无忧,但肚子里的孩子失去了。 “都是为了我,母亲才会去抵押那块地,她是为了给我筹集参加秋试的钱啊!不行,我一定要赶快回去!少勋叔叔,我要赶回家去!” “好,我去准备,我们马上走!” 王少勋去忙了,我跟着少主人在威少爷家的客厅坐下等他,再也没心思欣赏姐妹相见的感人场面了。 不过,信纸末尾的一句话引起了我的注意: “据初步调查,刘老黑极有可能是杀手盟的外围人员,也可能是上次嵊州四个贼人所要投靠之人。” 这句话的后面,用小字注明了“待查”,可见写信者的谨慎。 “刘老黑”? 一个浑身黑得油光发亮的中年人浮现在我眼前。指使二癞子偷林氏宗祠的东西,争夺保长的位子,强索女主人家的土地,这一桩桩事情叠加在一起,我可以肯定地说,信里所说的待查之事,一定是真的! 原来,潜藏在身边的坏蛋,就是他…… (抱歉,开学后太忙了,昨天这章没写完,今天早早赶工,这才发上来。我会努力码字,把第一卷的gao潮和结尾写好。)###第92章 路上有鬼 “文伟,出什么事了?” 刚刚相认的曾璧儿姐妹走过来问道,她们的眼圈还是红的。 少主人站起身,把信件给她们看了,说了有关的情况。 “啊,怎么会这样?” 吴钰下意识地掩住嘴巴,旋即现出怒色: “什么人竟敢欺负二姐?走,大姐,我们也一起去新昌!” “四妹,你别心急,等王公子来了再说。” 曾璧儿沉住了气,反过来安慰她。 半个时辰后,王少勋乘着马车回来了,后面跟着顾北。我留意了一下顾北,他的眼圈红红的,显然刚哭过。 几人协商了一阵,最后决定曾璧儿和吴钰暂时都不去,只派了李府的二管家李仁同路,一旁协助打理有关事项。王少勋本不想惊动绍兴这边,但吴钰一再坚持,曾璧儿也在旁边支持,只好同意了。 我跟着少主人、王少勋乘车,驾车的是一个中年汉子,精干利索。后面跟着骑马的顾北、李仁,挥手与曾璧儿主人告别,车马匆匆驶出绍兴城,映着斜阳,向南方快速驰去。 一路不停歇,入暮时分,我们进了新昌县城的北门,直接回到王少勋的家里。 再次踏进王府,见到了花白胡子老人。得知少主人的情况,他也不免一阵唏嘘,对于接下来的事情,却有他的一番看法。他说: “当年科考案发,我就觉得很是蹊跷,在开榜前的两天,就有人四处传说贿考之事,只是当时没人注意而已。后来开榜了,很多举子在贡院门口叫嚷,接着发展为游行,说考试不公,有人贿考。此事很快惊动了布政司,布政司对此很慎重,马上派人下去调查取证,据说掌握了几个人的口供证词。这还不能说离奇,最离奇的事情是,布政司的调查刚刚完成,那边皇上的圣旨就到了,严令关押主考官,说会给举子们一个交待。是什么人预先把情况捅到了京城,知道会发生举子喧闹、游行之事呢?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一定有人在背后主使,这一切都是他发动的!” “这些还不算,在闽鸿兄被关押进杭州府狱中之后,我察觉到浙江官场里暗流涌动,各方好像在暗中博弈,焦点自然是科考案。一时各种说法沸沸扬扬,有说总督与巡抚争权;有说皇上派林学政下来搞官场平衡;还有说巡抚掌握了总督的把柄,想拉拢学政一起扳倒总督,这是总督先行下手了,反正诸说纷纭,莫衷一是。不过,据我了解,皇上下旨关押闽鸿兄,的确有暂时平息事态的意思,待事情查清,自然要放了他的。只是没想到,闽鸿兄会逝于狱中……” 花白胡子老人的一席话,让我和少主人对事情的起因有了更深的了解。听完他的话,少主人沉默了,显然是没料到事情居然如此复杂。 “王爷爷,那些人为何现在还纠缠不放,一定要针对我呢?” 少主人说出了心中的疑惑,看着花白胡子老人。 “我想,闻人家族那里只是一个诱因,肯定还有其它的原因。关键之处,要看到你祖父当年留下的证据再说。据我看,那些证据肯定不止他告诉你父亲的那些。要不然,你祖母就不会自尽了。当时对外的说法,是你祖母难以忍受你祖父去世的悲痛,守节追随而去。经过这二十几年的分析,我认为她是为了保全那些证据而自缢的。你父亲之后避世隐居,又何尝不会是这方面的原因?” “在慢慢知道了父母的一些往事后,我也曾经产生过疑惑,父母有那么优厚的人际条件,为何会一直隐居在林刘村呢?现在听您一说,我想应该是你说的这样。我的父母是在以低调的方式躲避那些人,也告诉他们,自己对他们不会产生危害。他们这样做,归根到底,还是为了保全我啊!可是,我却令他们失望了……” 少主人黯然地低下头,眼圈儿又红了。 “伟儿,你也不必自责,此次科考的结果定然也是那些人操纵的,故意要压制你,不让你有出头之日。等到事情水落石出了,你的才学定会被世人认同,科场也就顺畅了。当务之急,你们明天尽快赶回林刘村,处理好那边的事情。今天都累了,先行休息去吧。” 晚饭后,我们还是出了一趟门,到柳府去告知柳夫人一些事情。 在门口迎接的是柳大管事,看到我们一行,他有些惊讶,忙把众人让进府里。柳夫人,也就是当年的老三王琦真也闻讯出来了。王少勋把事情简要一说,重点说了曾璧儿夫妇还健在的情况。 “什么,大姐她、她还活着?” 王琦真的声音都是颤抖的,人也抖动起来了。一旁的柳大管事也是一脸难以置信的神情。 “是的,三姨,大姨母他们都还活着,还生了两个儿子。” 少主人补充道,语气真挚。 “快,林子,快准备车,我们,我们去看大姐!” “夫人,现在是晚上,城门已经关了,我们还是明天一早去吧!” “那、那就明早去……我去准备一下,少勋先生,伟儿,你们先坐,我去准备了……” 王琦真像一个兴奋的孩子般,手足无措地起身想要走,王少勋和少主人连忙站起来向她告辞,她把我们送出客厅,然后转身就回去了。 柳大管事送我们到大门口,互相拱手作别。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我们也赶在城门开放的第一时间出了城,向林刘村方向疾驰。 从新昌县城到林刘村,依现在的速度来看,只要小半天就能到达。想着很快就能见到离开四个多月的村子了,我也有些急切,盼着马车可以再快些。 可是,总有一些东西不想让我们走快。 马车驶上了山路,路面开始变得高低不平起来,赶车的汉子不得不控制住车速,小心绕过一些坑洞。车马走过,灰尘扬起,路越来越不好走了。 “吁——” 马车停下来了,前方一大堆黄土和石块堵住了原本就不宽的道路。人和马勉强可以从旁边绕过去,马车就不可能了。 “少勋先生,现在怎么办?” 李二管家骑着马赶上来问道。 “我看看能不能绕路走。” 王少勋左右看了看,正好有一个扛着锄头的老农走过来,他忙下了车,上前施礼询问 “这里是昨晚塌下来的。又没下什么雨,怎么就塌了呢?客官,你们可以从我们村里饶过去,就是路程要远些……” 老农絮絮地说着,给我们指了旁边的一条土路。马车重新起动,驶在这条仅仅能通过一辆马车的土路上。要不是驾车的汉子车技好,车轮几次都要陷进路旁的沟渠里。车上的人和我都悬着一颗心,眼睛盯着路面,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生怕一个不小心车子就冲下路面了。 好不容易走完了这段窄路,马车驶进了一个有着二三十户人家的小村子。村子在一座山脚下,山清水秀的,透着一股清新之气。看到我们的车马进村了,几个小孩子跑出来,瞪着好奇的眼睛看着。一个头上光光的小男孩儿还拍着小手,嘴里叫着“马、马,大马”,一副欢呼雀跃模样。 “少勋叔叔,歇歇吧。” 少主人建议道。颠簸了这么久,每个人都有些疲乏了。他一提出来,王少勋自然应允。 马车在一个宽大的场地上停下。看旁边摆放的农具,这里是用来晒谷子的场所。大家下了车马,活动几下手脚,李二管家到旁边的农户家里去讨水喝。 “水来了!少勋先生,林公子,你们先喝!” 李二管家并手端着几只粗瓷大碗从农户家里出来,分别递给几人。我看着他,心想他怎么如此偏心,不给我一碗呢? “这是什么茶?” 王少勋接过,道了声谢,看着茶水问道。 “那个妇人说是自家烧的凉茶,会有一股特别的味道。我喝过了,除了味道有点怪,还蛮解渴的。” 王少勋端着茶水凑近鼻子闻了闻,脸上忽然变了色,急叫道: “文伟,不要喝!你们也不要喝,茶水有古怪!” 他对着正要喝水的顾北和驾车汉子吆喝了一声: “顾北,快去看看!阿桂,看紧车马!” “是!”“是!” 二人倒掉茶水,把碗一放,各自迅速行动。 王少勋说完,也把手里的茶碗往地上一扔,护住了少主人。 “啊——” “啊——” 一低一高两声惊呼接连响起。低的是李二管家,他好像不愿相信自己拿过来的茶水有问题。高声的惊叫是从农舍里发出来的,一个女子的叫声。接着,几下“叮叮当当”的兵器撞击声传来,还有人的呼喝声。 我连忙在少主人脚边戒备,凝神感知周围的情况,没有其他异常。再探察农舍里的情形,那边的打斗已经停止了,不见顾北的身影,只有一个中年妇人缩在屋角瑟瑟发抖,前面是一个粗瓷大茶壶,散落着几只大瓷碗。 “嗳……嗳……,怎么看不见了?看不见……” 旁边的李二管家忽然叫嚷着,双脚发软,慢慢朝地上瘫倒了,不一会儿就像睡熟了一般,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好厉害的蒙汗药!” 王少勋蹲下来探摸了几下,有些后怕。 “先生,贼人逃跑了。有两个人,他们见事情败露,与我拼了几招就跑了。用了迷魂弹,我未能追上。” 顾北出了农舍,手里拿着明晃晃的钢刀。 “至于那个妇人,她的儿子被贼人挟持,不得不烧了那些茶水。茶水里下药她也不知情,只是按照贼人的吩咐,在家里等我们上门讨水喝。” 顾北几句话就把事情说清楚了,他看了看地上的李二管家,不再说话。 “难怪,看来道路被堵也是这些人所为了!除了杀手盟的余孽,没有谁能够如此计划周翔了。顾北、阿桂,前面要处处小心,提防他们还有别的陷阱。杀手盟的这些小丑,现在已经不敢光明正大地出来了,只会耍一些阴谋诡计。嘿嘿,终究要暴露于阳光之下的!” 王少勋安排好少主人坐上车,自己站在车头警戒。顾北找了一碗清水喷在李二管家脸上,然后把他搬上车,骑一匹,牵一匹,我们继续前进。 前面还会有什么陷阱在等着我们呢? 我暗暗为杀手盟行事的执着和缜密而惊叹,这份心思如果用到正当的地方,该能为国为民带来多大的益处啊!可惜他们用错了地方。另一方面,对于前面可能存在的危险,我不但不害怕,反而有些期待起来。都说在绝对的强大面前,任何阴谋诡计都无法遁形,我现在怎么着也算是高手了,今天是不是有机会让我施展一下高手的本领呢? 任何的阴谋陷阱,你就冲我来吧! (呵呵,又到周六了,睡睡懒觉,写写小说,何其快意也!)###第93章 回家了 我们的车马出了村子,沿着问明的土路继续走,速度不快。 一路小心翼翼,土路转入原先的沙石路,没有什么险情发生。到了杨家集,还是一切如常。 进了集子,李二管家悠悠然苏醒了,好像大睡了一场。他揉揉眼睛一骨碌爬起来,看着外面惊疑地问道: “到哪里了?嗳,我怎么会睡着了?” “李管家你醒了?呵呵,你是中了贼人的圈套,幸好是蒙汗药,要是毒药,恐怕我们要送你回府城了!” “怎么会这样?多谢少勋先生,要不是你,小的怎么向夫人交代……” “好了,没事了!你也不必客气,以后小心点就行了!” “少勋先生,贼人是何许人啊,怎么如此精明,知道我们要去那里?” “以后你就会知道了。总之一句话,对陌生人要处处小心!” “小的知道了!那些贼子,不要被大爷抓住了,嘿嘿……” 不说李二管家在车上懊恼与发狠,我们的车马在一个酒馆前停下,稍事歇息,补充些饮食。 少主人喝了一些水,吃了几块点心,然后站在酒馆门前,望着林刘村的方向。俗话说,归心似箭,他现在就是这种心情吧?眼看着就要回到日思夜想的家里了,他是否又想起了四多月前离家时的情景? 我揣度着少主人的心境,也不客气,猛灌了两大碗水,吃了几块平时不太喜欢的面饼子。 “你们知道吗?前两天林刘村又打了一场,哎哟那个惨哦,好多个人断手断脚,哭声震天哪!” “是吗,没出人命吧?” “人命倒没出,就是伤也把人伤惨了!” “唉,再这样下去,这个村子就毁了!好好的日子不过,干吗要你打我我打你?罪过呀罪过!” …… 几个酒客的谈话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少主人第一个走了过去。 “请问大叔,林刘村现在,现在怎么样了?” 少主人的声音都有些发抖了,他拱手一礼,问道。王少勋在他后面站定,也看着这几个酒客。 “年轻人你是外乡来的吧,怎么知道林刘村?” “不是,我也是林刘村人,前些天外出了,今天刚回来。” “哎哟你还想回去啊?你们村里斗得一片凄惨,你还是别回去了!看你秀秀气气的,缺胳膊少腿的可不好啊!” “多谢大叔关心!我只是想问问,林刘村现在到底怎样了?” “只听说前几天又打了一次,这两天怎么样,我也不知道。你们知道吗?” 一个酒客问另外二人。 “我也不知道。据说他们村里人现在很少出来,我们集子里的郎中请过去,吃住都在村里,过得很滋润哩!” 看再问不出什么,少主人转身回到马车旁,一脸的焦急: “少勋叔叔,你看我们是不是……” “走,马上走!” 王少勋招呼顾北、李二管家上马,少主人指路,我们又匆匆启程了。 看到了,看到了! 远远的,我看到了那个熟悉的村庄,半遮半掩在一片墨绿的树木间,心都要跳出来了。 “你们是什么人,姓什么的?” 刚刚来到村口,一根横木和几个村民拦住了我们的去路。他们手里有的拿着木棍,有的拿着柴刀。一个中年汉子走过来,瞪着眼睛警惕地问。 “根儿叔,是我呀,文伟,姓林的!” 少主人探出身去,认出了拦路的中年汉子。 “啊呀,真的是文伟!快去报告老族长,文伟回来了!” 少主人下了车,与几个村民一一见礼寒暄,大家亲热得不得了。王少勋和顾北、李二管家也都下了车马。我呢,早就跟在少主人脚后跟了,四处张望起来。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这,这还是那个安宁祥和的林刘村吗? 村口的道路上,横七竖八架着几根大木头,把进出的路堵得死死的。原先应该是炊烟袅袅、鸡鸣犬吠的午饭时分,现在却一片寂静,仿佛村子里没有住人一般。这还不算,最让我感到不安的是村民的反应。除了看到的几个林姓村民,我没看到一个刘姓或其他杂姓的人。原先那种大家之间谈笑来往的情景已不复存在,这几人脸上都是木然。悄悄放出意识,我“看”到有几双眼睛在暗中盯着我们,而他们无一不是姓刘的! “文伟回来了?” 呼啦啦一大群人从村里涌出来,走在中间的是拄着拐杖的老族长。少主人精神一振,刚要走上前去,忽然,又是一阵嘈杂的声音,从另一条巷子里也涌出了一大群人,个个手里都拿着家伙,刀枪棍棒样样齐全。 “一个落第的秀才,还用这么大的阵仗,哈哈,可笑姓林的,你们没落了!” 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传了过来,我一看,不是那个刘老黑还会是谁?他走在刘姓族人的前头,手里居然拿着一把折扇,装模作样地扇着。 “你们是何人,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明火执仗聚众闹事?” 王少勋走上前大声喝道,把蜂拥而来的刘姓族人唬了一跳,慌忙乱哄哄站住了,都看着前面的王少勋。 “你,你又是何人?在下是林刘村的保长刘老黑,你来我们林刘村干什么?” 刘老黑一愣之后,很快反应过来。 “这位乃是新昌县乡团总教练,新昌鼓山书院院长王少勋先生!” 顾北走到两群人前面介绍道,很有威势。老族长忙拱手行礼,王少勋也回礼,二人说着久仰、有劳之类的话。 刘老黑却不为所动,他还是不紧不慢地摇着扇子: “乡团?书院?刘某不知道,也不会去什么乡团、书院,跟我没关系!还是那句话,你们来我林刘村干什么?刘某是村里的保长,必须要知道!” “什么狗屁保长!你的保长是买来的吧,在这里摆什么威风?” 没等王少勋作答,林家的几个年轻人鼓噪起来了,冲着刘老黑嚷嚷着。 “你们说什么?保长是县令大人亲自任命的,你们不尊敬保长就是跟县令大人过不去,就是跟朝廷过不去,想造反啊你们……” 刘姓族人也不甘示弱,挥舞着手里的武器叫道。 “哗啦啦”,林姓族人也拿出了各式武器。双方你瞪着我,我瞪着你,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稍有触发就会斗成一团。 “我看是你们想造反啊!” 这时,本来就憋着一肚子火的李二管家站出来了,高亢的一嗓子把众人吓了一楞。与王少勋略一点头,他站到了三群人的中间,负着手对着刘姓族人,一派大府管家的派头。 还别说,他这一出面,立马把两姓人都镇住了。众人都闭了嘴,停住脚步,看着这个威风八面的中年汉子。李二管家穿着一身平民不许穿的绸衫,瓜皮小帽,平时颐指气使惯了,身上自然有一股傲然的气势,在这些乡野小民看来,除了当官的,谁还会有这种架势? 不怕管,就怕官,一时间无人敢开口说话。 “在下李仁,乃是绍兴府同知李大人府里的管家。”李二管家抱拳朝两方一拱,“同知,知道吗,除了知府大人,就是同知大人最大了,皇上御赐的六品官,比你们新昌县令还大一级!” 皇上?御赐?同知?六品官?李二管家的话彻底把这些最远只到过县城的村民震住了。不管是林姓还是刘姓族人,眼里都流露出了敬畏神色,就连见多识广的老族长都弯下了腰。 “啊呀,不知管家大……大爷驾到,有失远迎,恕罪恕罪!刘某代表林刘村村民欢迎管家大爷!快,说欢迎啊……” 刘老黑的脑子转得最快,连忙弓腰,露出谄媚的笑容,还催促身边的人。 “欢迎管家大爷!” “欢迎管家大爷来林刘村!” …… 奇怪的一幕出现了。在两位族长的暗示下,“兵乓、哗啦”,林姓与刘姓村民慌忙把手里的武器扔的扔,塞的塞,反正手里干干净净了,嘴里还杂乱地叫着。还有几个机灵的,顺带也叫上了“欢迎王总教头”之类的话。一时间,哪里还像剑拔弩张的两姓族人,简直就是在欢迎我们回来嘛! 我心里感慨着,跟在后面朝村里走去。 “阿黄大哥回来了!阿黄大哥回来了!” 几声狗儿的欢呼让我不得不停下来。老白、大头、小灰,后面还有一只羞答答的小花,他们蹦跳着凑上来,不顾人腿林立,有被踩上、踢到的危险。 “你们好!你们好!” 我赶紧跑出人群,跑到它们的面前。舔嘴,厮摩,绕圈,亲热在了一起。 “小灰,你长高了!” “阿黄大哥,你壮实了!” “大头,少吃点,再吃下去,脖子要没了!” “老白,你的身体怎么样?” “阿黄,你回来了就好,真好!” “小花,你怎么瘦了?” …… 你一言,我一语,我们有满肚子的话要说,说出来的又是这些普普通通的问候,浓浓情谊溢于言表。 “老白,黑猛它们呢?” 问候好了,我小心地提出这个问题。在现在这个敏感时期,作为林家的狗儿本不应该问这个的,但我实在忍不住。我记得以前老族长说过,人的事归人的事,狗的事归狗的事,不要混在一起。不知道现在的情况下,他的话还有几分作用。 “黑猛受苦了!”老白压着嗓子说道,“自从两族人打起来之后,黑猛就特地找到我,说全村的狗儿都不参与人的事情,要我约束林家人的狗,它会管好刘家的狗儿。后来,我们都这样做了。可你也知道,刘老黑太黑心,一定要狗儿也出来争斗,非要黑猛咬我们林家的狗。黑猛不肯,他就打它,饿它,这两天还把黑猛关起来了。可以说,这十几天里我们村里的狗儿没有吵过一次架,都是黑猛领的头!” “黑猛!” 我的心头流过一股热流,为这个挚友,为它的无私无我而感动,也为它遇到这样一个不良主人而愤愤不平。 “我先回家去,有什么事以后再说。” 看着人群走得远了,我忙对它们道。它们默默点了点头,示意我快跟上。 我撒腿就跑,向着女主人家跑去。穿小巷,钻篱笆,我抄近道往家里赶。 近了,近了!熟悉的院门,熟悉的身影,女主人和翠儿相互搀扶着,正站在门口张望。 “汪汪,汪汪!” 我轻声叫着,凝视着她们,把她们深深印进心底。 “阿黄,是阿黄!” 翠儿叫着,想要走上来,脚下可能酸软,刚挪动步子又停了下来。 “翠儿,女主人,我回来了,你们受苦了!” 我心一酸,紧跑几步来到她们身旁,舔着她们的手指,绕着她们的身体转圈。翠儿蹲下来,抱住了我的脖子。 “阿黄……” 她哽咽着,紧紧搂着我。一股暖流传到了我的身上,霎时涌遍了全身,热烘烘的。 我嘴里“嘤嘤”哼着,享受着这久违的温暖。有亲人的感觉真好,回家的感觉—— 真好! (感谢书友们对猛狗的大力支持!)###第94章 鬼影再现 “娘,翠儿!” 少主人从路的那头赶回来了,他走在第一个,走到女主人前面,“扑通”一声跪下了。 “娘,孩儿未能实现您和父亲的心愿,孩儿对不起您!” “伟儿,快起来,快起来!回来就好,别的事情娘不怪你,不怪你……咳,咳咳……” 女主人扶着少主人的双肩,剧烈地咳嗽起来。 “娘,您的身体怎么样了?” 少主人慌忙站起来,搀扶住女主人,紧张地问道。 “没,没什么,咳咳,你回来了,娘的病就全好了!” 女主人说着,看到了后面的王少勋等人。 “少勋,你也来了!唉,让你们费心了!快进家里,伟儿,快请客人进去,不要慢待了贵客!” 老族长在前,王少勋一群人都进了院门,留下一些村民围在门外,开心地议论着。 “文伟的面子好大啊,把绍兴府同知老爷的管家都请来了!” “呵呵,这下那个刘老黑要吃瘪了!” “那也不一定,你没看到那个管家老爷到他家去了吗?” “我们林家有了这些老爷的帮忙,肯定能赢!嘿嘿,刘老黑……” “文伟怎么能请来那么多老爷呢?你们说会不会是……” …… 不听他们的猜测讨论了,我也抬腿进了院子。 院子里还是老样子,竹竿,石板,角落里的芦花老母鸡,都给我一种亲切的感觉。尤其是看到檐下的窝,更让我倍感温馨,真想钻进去躺上一躺,美美睡一觉。但我不能睡,事情还多着呢。 厅堂里,老族长,王少勋,女主人各自落座,少主人和翠儿站在女主人后面,顾北在门口守着,四下警惕。 “嫂子,你的身体还好吧?” 王少勋坐定了,看着女主人颤颤巍巍坐下,很是为她担心。 “唉——,病来如山倒啊!平时没留意,怎么一下就……不过你们放心,我,咳咳,没事、没事的,不用替我担心。” 女主人坐下来,喘着粗气说道。她说不用担心,我却是担心得很,看她的样子,病情肯定不轻,只是在众人面前硬撑着而已。 “那么,嫂子,你说说现在的情况吧。” “唉——”女主人又是一声叹,咳嗽几下,重新说了村里两姓争斗的起因,与信上所说的差不多。不过,翠儿在一旁愤愤地补充了一些细节,比如,刘老黑咒骂女主人是“扫帚星”“克夫”,还差点把她推倒在地,等等,众人都听得气愤不已,老族长更是用拐杖在地上不停地戳着。 这刘老黑太欺负人了! 我也气极了,转身想要出去,恨不得马上在他身上咬几口。这时,厅堂里的一幕震住了我。 老族长把手里的拐杖往旁边一放,弯腰就在女主人面前跪下了! “老奴无能,让少奶奶受委屈了!老奴该死啊……” 他的这一举动把厅堂里的很多人都惊呆了,除了女主人和王少勋,其他人都惊讶地看着,一时间不知该怎么说和做。 “老族长,你这是……哎呀,咳咳,快起来,折杀我了!” 女主人连忙起身,走上几步把老族长搀扶起来,推让了几下,老族长才坐下。 “老族长,您这是?” 少主人站在女主人身后,忍不住问道。 “文伟,老奴该叫你一声少主才对啊!难为你这些年对老奴尊从有加,老奴惭愧啊……今天就都说了吧。其实,老奴只是当年你祖父府里的一个管家。那一年,老奴外出经商失败,穷困潦倒于街边,几乎沦落到行乞的地步。蒙你祖父垂怜,救老奴于水火,不但供给食宿,还委任老奴为府里的管家,一应事务皆许老奴做主。后来,他老人家还拿出银钱,让我回老家林刘村置地、娶妻。老奴的这份家当,全都是你祖父所赐啊!老奴曾经立誓,有生之年必要报答老主人,就是老奴死了,儿子孙子也要做牛做马报答他老人家!” 哦,居然有这么一段往事? 我来了兴致,想起一直以来老族长对女主人的尊敬,对少主人的关爱,心里顿时释然。知恩图报,老族长好样的! “老族长,这些年你一直对我孤儿寡母关爱有加,你已经做了很多了!伟儿他爹曾经说过,你就是我们的长辈,以后不要再称老奴了,我们母子有愧啊!” “不,少奶奶,当年老主人和主母都曾托付老奴,一定要照顾好你和少主人。少主人于四年前过世,老奴,老奴也有罪责,是老奴照顾不周啊!” “老族长,你别说了……” 女主人泪水涟涟,是感动的泪,也是感伤的泪。 旁边翠儿也流下了眼泪,悄悄用帕子擦着。少主人扶着她,轻轻安慰着。 “老管家,你不要自责了!万事皆有因果,你已经尽力了,我想正海兄在九泉之下也会感激你的。现在的事情,不是检讨过失的时候,我们要好好商量一下,如何解决当前的危机,去应付那个更大的麻烦。” 王少勋显然知道老族长的身份,他劝解道,把话题转移到了现实问题上。 “开榜的消息还未传开,适才老奴听到那刘老黑讥讽少主,可见早就有人替他传递消息,也可能在杭州有他的人。” 老族长不愧是老姜,处世经验就是老到,从刘老黑的话里听出了深层的东西。 “老管家说得有理,据我调查,这个刘老黑来头不小。真没想到,林伯父精心的安排,有人很快就有了针对性的安排。幕后之人的心机,不可谓不深啊!” “少勋,这些年你查出了幕后之人吗?” 女主人咳嗽几下,气喘顺了,看着王少勋问道。 “嫂子,少勋惭愧,查了这么多年,只查到了执行者,始终未查到真正的幕后黑手。” “少勋你也不要自责,我知道你做了很多,我们感谢你还来不及呢,怎么会责怪你?我也在想,当年单凭一个闻人家族,着实掀不起那么大的风浪。我想,背后的人肯定不简单,可能在浙江省,也可能在京城,你看呢?” 女主人细细分析道。 “我也曾经怀疑过几人,但调查之后,始终找不到有力的证据。不过,这次科考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大家想想看,谁能够左右科考的结果呢,还能把文伟的成绩调换或者遮盖掉?这个人已经开始浮出水面了。开榜之后,我马上派人去调查了,不久就会有相关的消息传来。嫂子,我相信离真相大白的日子不远了!” “真的?少勋叔叔,谢谢您!” 背后的少主人感激地说道,躬身行了一礼。 “我们母子都不知道该怎样感谢你才好……” 女主人也说道,刚想站起来行礼,王少勋忙止住了她。 “好了,我们现在静观其变,等着那人自己露出狐狸尾巴来。” “那么王公子,我们该怎样应对刘老黑呢?”老族长问道。 “刘老黑,嘿,他只是一个摆在前面的傀儡,幕后有人在操纵他。我们不急,做好一应准备,内紧外松,看他们还能玩出什么花样来。老管家,你尽管在家里休息,我会安排好一切的。” “那就有劳王公子了!” “自家人不必客气!” …… 在女主人家吃过晚饭之后,王少勋走出院子,带上我说到外面走走。 秋天的夜色来得早了,还没走出村子,夜幕已经开始笼罩下来,家家户户点起了昏黄的油灯。 来到村北的小山脚下,王少勋背着手悠闲地逛着,看看树木,瞧瞧天空,好像无所事事。我知道他不可能毫无来由地出来瞎逛,只是静静跟在后面,等着他计划中的事情发生。 果然,没过多久,前面的树林里响起了沙沙的脚步声,我一“看”,是一个熟悉的黑色身影——村里专门杀猪宰牛的郑屠。 “见过少勋先生!” 郑屠走到王少勋前面,抱拳屈膝行礼。看他激动的神态,他肯定与王少勋很熟,也很尊敬他。我饶有兴味地看着,不再感到惊讶。现在很多事情都出乎我的意料之外,看得多了,我反而麻木了,就是出现再惊异的事情,我也不会大惊小怪了。 “郑尧兄,这些年你辛苦了!” 王少勋扶住他,两双大手紧紧相握,很久才分开。在一个隐蔽的角落里站定,二人说起话来。 后来我才知道,这郑屠名叫郑尧,的确是王少勋埋在林刘村专门来保护女主人一家的“棋子”。别小看了这个高大的胖子,他曾经是山东有名的独行大盗,曾一夜连偷五家大户,被官府列为头等缉捕对象,可就是抓不住他。王少勋出师游历各地时,恰逢郑尧作案被追捕。 在山西的一个旅店,王少勋遇到了他,几经探察,发现了他的真面目。二人由开始时的敌对、争斗,慢慢地惺惺相惜起来。后来,官府调动大量捕快围捕郑尧。郑尧虽然艺高胆大,无奈大象应付不了蚂蚁多,就在他遍体鳞伤,即将被捉时,王少勋蒙面救了他。被救后,感念王少勋的苦心,郑尧答应洗手不干了,甘愿跟在王少勋手下,成为他的帮手兼朋友。 二十多年前,少主人的祖父在被关进监牢后,预感到自己的事情难以善了,就把府里的管家,也就是老族长打发回了老家林刘村。临行之时,老老主人嘱咐老族长,万一自己有个三长两短,希望照顾好自己的家人。受到恩惠的老族长含泪答应了,携家眷回到林刘村后,专门买了一个院落,以备急需。后来,老主人果然带着女主人来到林刘村,就在买好的院子里住下了,一住就是二十多年。因为都是姓林,加上老族长的暗中照应,生活一直平静如水。 但是,敏感的王少勋意识到事情不会轻易了结,于是在十五年前,派遣郑尧以流浪汉的身份来到林刘村落户,明里是杀猪的屠夫,暗中保护少主人一家。在村西的羊谷集里,还有一个联络点,及时把双方的消息传递给对方。这次王少勋来到林刘村,自然要见见这位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了。 各自说了一些别后的景况,王少勋低声问道: “查出刘老黑背后的人了吗?” “初步查出来了。一个多月前,来了三个黑衣人,一直躲在刘老黑家的后院里,几乎不出来。俺探察了几次,他们都很小心,言语里极少露出身份,商谈事情也是躲在地窟里,无法探听。后来有一次,俺故意弄出声响,把三人中的两人引出院子拼了几招,这才从武功上判明是杀手盟的人。” “果然不出我所料!这个刘老黑一定是杀手盟的外围人员无疑了!好,这次我们好好计议一下,看看能否追出幕后黑手。郑尧兄,你自己也要小心,杀手盟的贼子胆大心黑,不可用常理去揣度,需防他们暗中下黑手!” “少勋先生放心,俺自会小心的!” 郑尧露出了感激神色。二人再说了一些细节,确定了联络方式,就要抱拳告辞。忽然,小山上传来衣袂飘动的声音,滑过树顶,落在不远的一棵大树上。 “有人!” 王少勋低声一呼,二人连忙凝神戒备。 我也一惊,放出侦查力一“看”,差点叫了出来。在大树的枝杈上,站着一团黑影,是那么熟悉,也是那么令我感到有一丝恐惧。 黑影是谁? 我认出他了——杀手盟的老祖宗,白胡子老道所说的老鬼,那个“十一殿阎罗”。 这个死老鬼怎么来了? (周一了,也是本书第一卷的最后一周了。书友们再支持一下啊,谢谢!)###第95章 乱战 “嘿嘿,王——少——勋,又是你!” 黑影在树上一动不动,声音依然阴恻恻的,像地狱里跑出来的恶鬼。 我平定了一下心神,全力放出意识,探向黑影。黑色的一片粗布下,朦朦胧胧一个人影,龟缩成一团,像人又不太像。要不是胸前起伏,可能会被人看作一具僵尸。 “不错,又是我,也又是你!” 王少勋看清了来人,反而不紧张了,背负双手,走前了几步。边走,他的手掌左右摇动,向着后面的郑屠示意快走。 郑屠见了,正要偷偷移动脚步,不料很快就被树上的黑影发现了,幽幽的声音飘落下来: “别动,一个都不许走!山人未准许,谁敢走,你不要命了?” “是吗,你确信能把我们两人都留下?” 王少勋还是笑吟吟的,傲然看着树上。 “哼,以为山人受了伤就不是你的对手了?嘿嘿,痴人做梦!先教训教训你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话音未落,我看到黑影动了,双臂一振,向前一推,一股劲气直压下来。 王少勋也不多说话,舞动双手迎了上去。 “嘭!” 气劲相撞,王少勋倒退了一步,又站定了。我看到树上的黑影晃了一下,也不动了。 二人斗了个旗鼓相当! “咦?” 树上的黑影惊讶地发出声音。 “怎么样,我们能走了吗?” 王少勋还是那么举止潇洒从容,斜睨着树上的老鬼。 “没那么容易,再来!” 黑影似乎被激怒了,披在外面的黑布无风而动,带动了身旁的树叶,叶子都瑟瑟抖起来,仿佛怕极了似的。 王少勋双手急挥,在身前划出一个个圆圈,一道无形的气墙迅速生成。紧接着,他双掌一合,稳稳向上一推,劲风疾起,直拍而出,向着树上盖去。 “嘭!” 更大的一声闷响平地炸起。“噔、噔、噔,”王少勋倒退出散步才站稳。树上之人呢?摇晃了几下,也停住了。 王少勋略输半筹。 我马上作出了自己的判断。一个在树上,一个站在平地,王少勋还是要差一些。如果都在平地上,他恐怕还要多退几步。 “哈哈……江湖第一高手也不过尔尔!” 黑影得意起来了,我能感到他的头在晃动。 趁着这个机会,郑屠脚底生风,三下两下就出了树林子,肥胖的身影很快就不见了。 “哼,跑得了今天还能跑得过明天吗?” 黑影没有阻拦,冷哼了一声。 “王少勋,山人决意今天把你留下,你有何看法?” “是吗,你太自信了吧,那你就试试?” 劲风又起,一个在平地,一个在树上,二人激烈地拼斗起来。 我凝神注视着他们,努力分清各自的身影,辨识招数与动向,精神高度集中,沉醉在“欣赏”之中。渐渐地,我看得越来越清楚了,黑影从一棵树上飘到另一棵树上的轨迹,王少勋随着他移动的步伐,全都一样样落在我的“眼”里。后来我索性不用看了,眯着眼,意识随之跟上,两个人的一举一动都印在了我的头脑里。 我更高兴了。因为只要他们一做出动作意向,我就能猜测出他的下一步行动轨迹。太神了!能预知对手的下一步行动,我还怕什么? “嘭!”“嘭!”“嘭!” 接连三声闷响,黑影飞在空中向王少勋攻出三招,王少勋硬生生接了三下,每接一下就倒退一步。看地下,三个足可没到鞋帮的脚印连成一串。好厉害的进攻,好深厚的功力! 我不禁有些替王少勋担心起来。 “到我了!” 王少勋一声低啸,双手快速画圈,银灰的长衫下摆跟着舞动。 “平!” “地!” “惊!” “雷!” 一字一顿一步,王少勋向前迈出了四步,同时击出了四掌,掌掌直劈黑影。 “呀——” 黑影急速后退,一个翻身,落到了十几米外的大树上。 “好厉害的平地惊雷!没想到你竟然隐藏了实力!” 我看到黑影的胸前急剧起伏着,身上的黑布也在抖动。 “怎么样,还要打下去吗?” 王少勋的声音透着一股硬气,手掌横在身前。 “好,算你狠!……山人今天前来,只是奉劝你一句,不要再掺和到林家的事情里了!” “不可能!” 王少勋斩钉截铁道。 “不听老人言,吃亏了莫要后悔……” 黑影一晃,“后悔”两个字渺渺传来,人已经不知到了多远的地方了。 “阿黄,我们回去。” 又站了一阵,王少勋轻声唤着我,迈步往回走。走了没多远,我感觉他的脚步越来越沉重了,最后靠着一棵树停了下来,急剧地喘息起来。 啊,他怎么了,刚才不是打赢了吗? 喘了足有十几分钟,气息平稳了些,王少勋继续走,脚下有些虚浮。看着他,我明白了,他刚才使出的那招肯定对他自己的影响也很大,否则不会这样。 走走停停,我们回到了女主人家里。映着堂屋里的灯光,我看到王少勋脸上苍白,还流下汗水。 “先生,你怎么了?” 顾北忙扶住他,引得少主人也过来看他。 “没什么,有些累,休息一下就好了。” “快到屋里去躺着!” 少主人在前掌灯,顾北搀扶着王少勋,一起到东厢房去了。 我在窝前躺下来,留意着院里院外的动静。 “我与‘十一殿阎罗’拼了几招,暂时把他吓走了。不过,我自己的功力损耗也很大,要休息两天才能复原,顾北,这两天就要辛苦你了!” 王少勋在床上躺下,等到少主人出去了,他对站在面前的顾北说道。然后,又低声告诉了一些事项,顾北一一点头应承。替王少勋盖好薄被,顾北出来了,在院里待了大半个小时,就回他自己住的西厢房了。 灯火依次熄灭,一个宁静的夜晚来临了。只不过在这夜幕里,会酝酿着多少不安宁的东西呢? “与其等待事情发生,不如主动出击!” 我站起身,快步走过院子,钻出狗洞,向着黑猛,也就是刘老黑的家里跑去。 “黑猛,黑猛!” 趴在刘老黑家的狗洞前,我轻声叫着黑猛,等了一阵,还是没动静。非请莫入?嘿,不管那么多了,我躬身钻了进去。 院子里一团黑,堂屋、厢房里都没有灯光。 “呼噜噜,呼噜噜……” 探察到东边厢房时,如山的鼾声传出来,一个人死猪一般睡在床上。我一看,乐了,李二管家睡得正香哩。这个家伙,被刘老黑请去逢迎了一番,该不会找不到东南西北吧? 没再发现其他人了,穿过房子一侧的走道,我熟门熟路地来到后院。刘老黑的书房里一灯如豆,忽忽悠悠地闪着黄晕的光。 我展开意识探进里面。 “先生,你们看这样可以吗?” 刘老黑恭敬地站在一边,椅子上坐着三个黑衣人,脸上都蒙着黑巾,只有一双眼睛闪着精光。 “就这样吧,总之你要万分提防他们,寻机尽快找到那个东西。可恨老幺他们无能,未能在路上拖住这些人,否则时间也不会如此紧迫。” 一个黑衣人说道,很是倨傲。 “是,谨遵谕令!天色已不早了,请三位尊使歇息吧。” 刘老黑说着,恭敬地把三人送出房间。我躲在一侧的角落里继续盯着。 三个黑衣人各自进了客房,不久都熄灯躺下了。刘老黑也端着烛台到前面去了。后院里一下子也是漆黑一片。 他们在书房里说的话我只听了个尾巴,只怪自己来得太晚,早些来不就可以知道他们的诡计了? 还是去看看黑猛吧。 我正打算到后面的柴房去找黑猛,这时,房顶上传来细微的声音,一个黑影出现在书房的屋脊上,正小心地探察着。 谁来夜探刘宅了? 我锁定这人一“看”,肥胖的身材,虽然蒙着脸,但我马上认出来了,是郑屠。 “咯喇!” 屋顶的郑屠刚一动,脚下踩着的地方发出了东西的断裂声。 “什么人?” 一道黑影从客房的窗户里飞窜而出,跃到院子里,手里的钢刀明晃晃的。紧接着,另一间房里也窜出一人。二人四处查找,很快发现了屋顶的郑屠。 飞跃上房,三人斗在了一起,脚底踩得屋瓦哗哗作响。 但是,他们斗尽管斗,四周的村民没有一家出来看的,就连住在前屋的刘老黑都是死了一般,没有一丝动静。 “都是饭桶,还没拿下!” 又一个黑影出了客房,向房顶窜去。三人打一个,这下郑屠有得受了! 别看郑屠这人高大肥胖,脑子却不笨,一看另一人上来了,手里的兵器一收,撤身就走,毫不停留片刻。 “上回让你溜了,今天没那么容易!” 最后上去的那人一声低吼,手里的钢刀直劈而下,追着郑屠下去了。郑屠还没跃下屋檐,眼看明晃晃的刀锋要砍到后背了。我急了,但光着急又没办法帮忙,只能在地上团团转。 “叮!” 一道亮光后发先至,击在钢刀上,握刀的黑衣人一愣,收住了脚步。郑屠趁机一跃而下,踩到了院墙上。 “哎哟!” 他像着了火一样,在院墙上一蹦而起,“嗵”的一声落到了隔壁的院子里。 “他着了道了,快追!” 屋顶的三个人见机疾窜下来,衔尾追击。“叮叮当当,”隔壁院子里又是一阵兵器交击之声。我放出意识看去,五条黑影斗在了一起,分成了两头,另一个蒙面人在帮郑屠的忙。这下打成了势均力敌的局面,谁也暂时奈何不了对方。 且战且退,郑屠他们又越过一个院子,向村外跑去了,不久,一个人都看不到了。 想起刚才郑屠的叫声,我仔细“看”了一下刘老黑家的院墙。这个家伙还真是变.态,竟然在院墙上埋了一些铁蒺藜,踩上去不刺到脚底板才怪呢?再看屋顶上,瓦面上散布着不少枯树枝,难怪郑屠会弄出声响。看来,这刘老黑还煞费了一番苦心呀! “呜呜——” 后面房子里的一个恼怒的声音提醒了我,我忙跑过去。 “黑猛,黑猛!” “阿黄,是你吗?你什么时候回来了?” 隔着柴门,我看到黑猛被一根粗大的绳子拴住了,正在用力挣扎,却无济于事。 “我今天刚回来……” 我把自己从出村到回来的过程对它叙说了一遍。对于黑猛这样的朋友,我还隐瞒什么呢? “没想到我的主人是这样的人!”听完我的话,黑猛低下了头,“阿黄,对不起!” “你为什么要说对不起?你已经做得很好了!黑猛,我们还是朋友吧?你如果还记得我这个朋友,就不要对我说这句话!” “当然是朋友!好,我,我以后不说了。” 静下心来,我们商量了一下以后的事情,决定还是不参与人的事,村里的狗儿暂时都“沉默”。黑猛委托我向属于刘姓的狗儿转告它的话,我答应了。 又待了一会儿,我出了刘老黑家的门。经过时,我看了看,那三个追出去的黑衣人还没回来。 他们打得怎么样了呢? 走出来,我鬼使神差地也向那几人打斗的方向跑去。很快出了村子,凝神一探,田野上几个黑影斗得正起劲哩!秋后稻谷刚刚收割,地里只留下短短的稻茬,还有垒成圆垛的稻草堆,正适合他们你来我往,打打杀杀。 我跑近了,躲在一条田塍旁,密切关注战况。 “哎哟,你个兔崽子,使这等下三滥手段,敢扎老子的屁股!” 郑屠边斗边高声斥骂起来,一只手按住了后面。我一看,他肥大的屁股上扎着一把明晃晃的飞刀,正在用力拔呢。 “老子要你命!” “哎哟!” 说时迟那时快,郑屠左手一抖,右手长刀一抵,正面那人肩上中了一刀。那把扎在他屁股上的飞刀扎到了那人身上。另两人见状,拼命顶上来,把受伤的同伴护住。刀光闪烁,五个人斗得更激烈了。 忽然,我听到衣袂飘动的声音,不远处的树林里飘出了两个身影,很快就到了争斗的几人这边。 我一惊,顿觉不妙,因为我已经认出了这两个人,一个是“十一殿阎罗”老鬼,另一个居然是曾羽,尽管她蒙了脸。 她怎么又和杀手盟的人混在一起了? “风舞,杀了这二人!” 老鬼的声音还是阴恻恻,现在更显恐怖,他命令道。 “盟主,我说过不再帮你杀人了的……” “不杀?嘿嘿,那我就杀了你弟弟……你还杀不杀?” “我……你……” 曾羽一时语塞,站在那里犹豫着,她的右手却缓缓拔出了长剑。 曾羽,你怎么能说话不算话呢? 我急了,想起她的眼泪,想起她对周翔说过的话。 我要不要出去帮郑屠他们一把?可是,我能帮到多少呢? 就在我也犹豫的时候,从另一边又来了两个人。一老一少,一弓着背,一挺着胸,正是驼背老人和周翔。快速在一边站定,静静地看着。老鬼和曾羽也看着他们,不再说话。 朦胧的月色下,村外的田野上出现了一副奇景。中间是五个呼喝打斗的黑影,两边各站着两人,只是看着,没有参与。 但我能感觉得到,驼背老人与“十一殿阎罗”都在暗中酝酿,一场大战即将爆发! “别让他们跑了!” 火光闪闪,村里奔出来多条身影,好像有人追有人逃。一群人正战在一起,不时有惨呼声传来。 这,这是唱的哪一出? 我赶紧来回转头看,远远地只能看到火光闪烁,人影散乱,打斗在一起的不下十人,旁边还围着不少人。 “嗨!” “嘭!” 背后两声炸响,影子一闪,纠缠在了一起。这边的两大高手也开始了! 乱了,全乱了! 除了站着的曾羽姐弟,还有田塍下的一个我,这村里村外全都斗上了…… (阿黄一声大叫:让收藏和推荐来得更猛烈些吧,谢谢!)###第96章 生离 一觉醒来,我出了温暖的窝儿,站在外面猛一抖身体。 啊,真舒服! 晨光熹微,东方刚刚发亮,已经能闻到柴草燃烧的香味了。母鸡“咯咯”地唤着鸡雏,老牛伸长着脖子“哞——”地叫出来,声音在村里村外回荡。 早晨,永远是这样的清新、迷人! 呃,你问我昨晚争斗的结果怎么样了?还能怎么样呢,伤的伤,擒的擒,逃的逃,还有走的走呗。 伤的是那三个在刘老黑家里的黑衣人,除了一个中了郑屠扔过去的飞刀,另外两个身上都带了伤。在那么激烈的打斗中,钢刀飞舞,想要避开的确不容易。另外那个帮郑屠的人也没讨到好,手臂被一刀划过,当场就鲜血淋漓。郑屠倒好些,除掉屁股上的那一下,其它地方居然没再受伤。我真奇怪他那么庞大的一个身子,竟然能够滴溜溜旋转,躲过密集的刀芒,真是难为他了。 后来,见没法分出高低,“十一殿阎罗”老鬼一声呼啸,那三个黑衣手下急忙撤退。郑屠趁机飞起一脚,把一个踢得翻了几个跟头,总算报了一刀之仇,他“哈哈”大笑不已。 被擒的是三四个黑衣人。他们被一群周翔带来的捕快紧紧追捕,穿过村子,想要与老鬼汇合,最后陷入了众捕快的包围,厮杀在了一起。一方是竭力要逃,一方是拼命要捉,杀到后来,双方都眼红了,缠斗在村巷里弄里,不时有人受伤,惨叫声不绝。到最后被一一擒住时,几个杀手盟的杀手个个都是伤痕累累,两个瘫在地上都爬不动了。捕快们也是伤员一堆,搀扶着回了村。 至于曾羽怎么了,我也没看见。就在我专注看那些人厮杀打斗的时候,她悄悄溜走了,连跟周翔打个招呼都没有。周翔呢,也没发出声音,眼睁睁看着她走了吧? 你问我怎么知道得这么详细,那你可问对了。半夜时,几群人汇集到了林氏宗祠里。祠堂第三进里灯火通明,王少勋与老族长已经等在那里了。 周翔先带着捕快们押着几个黑衣人进去,我跟在后面。进去后,他们第一件事就是救死扶伤,那么多人需要救治,忙得几个郎中前脚磕后脚,还不得不劳动王少勋亲自动手帮忙。把捕快和杀手都安顿好了,外边又走来几个人,是驼背老人和郑屠他们。 “哎哟,娘的,把老子屁股扎伤了!” 郑屠一扭一扭地走进来,那个帮忙的搀着他,原来是给王少勋驾车的汉子。 分宾主落座,驼背老人说了这几天的情况。那天,因要探查“十一殿阎罗”的下落,驼背老人特地赶到了绍兴城,在那里发现了杀手盟余孽的踪迹。在一个客栈里,他注意到杀手盟常用的记号,标明是召集会众到某地相聚的。他躲在暗处跟踪,到了城外的一处破庙,看到那个老鬼正在给残余的杀手盟会众分配任务。曾羽面无表情地站在他旁边。 “据风舞讲,她与碧眼和白睛两位长老去拦劫王少勋,不料中途冒出了一个驼背,碧眼长老被他击杀了,白睛长老也坠崖了,生死不明。山人知道,那驼背乃是我杀手盟的叛徒,人人见了,皆可诛之!下面,山人分派接下来的任务,每人必须竭力完成,以重振杀手盟的声威!如有未做好者,嘿嘿,别怪山人手下无情!……” 听清了老鬼的计划,驼背老人悄悄离开了,他要赶在杀手盟动手之前行动。 “我先、先去探明了杀、杀手盟在绍兴的分舵,赶到绍、绍兴府衙,周翔也在了。” “我接到前辈的讯息,马上带人去清剿杀手盟的分舵,只捉住了两个留守的喽啰。审讯后,得知他们要大举来林刘村,就赶紧调派人手前来支援。不料在路上中了埋伏,伤了多人,连马匹也伤残了多匹,故而迟缓了,昨晚才赶到。在村口再次遭遇阻击,杀了对方五六人之后,余者想要逃跑,最后还是捉住了。此战,捕快死了四人,伤者十数,可谓惨重。这些亡命之徒,我恨不得把他们全都杀了!” 周翔在一旁补充道,眼里闪着愤怒的光芒。 “幸得前辈力助,后生小辈在此多谢了!” 他朝着驼背老人深深一礼,后者微笑着扶住了他。 “周公子免礼!适才你、你姐姐找到我,要我给你带、带一句话,她说无颜见你,希望你、你自己多保重。” “姐姐,她在哪里?” “她说要、要去一个别人找、找不到的地方,为被她所杀之人赎、赎罪。周公子,你也不、不必过于挂怀,我想这、这也未尝不是她、她的最好归宿……” “但她也要来与我见上一面啊!不行,我要去找她!” “周翔……” 王少勋叫住了周翔,轻轻摇了摇头,无声一叹。 “姐姐……” 周翔哽咽着埋头蹲下,久久不动一下。看到的人都是一叹,屋里一片安静。 再对事情做了细致的安排,众人于是回去睡觉。 我拖着有些疲软的步子回到女主人家时,堂屋里的灯光还亮着,女主人坐在椅子上,不时咳嗽几下。 “娘,您也去休息吧,身体要紧!” 等到王少勋等人都睡下了,少主人催促女主人去睡觉。翠儿因为身体没恢复,早就去睡了。 看着女主人瘦削的身子,我心里一痛,像被什么刺了一下。她什么时候才能好起来呢? 这一夜,我隐隐听到女主人房里不时传出咳嗽声,直到公鸡第一次打鸣时才渐渐停息。 王少勋等人陆续起床了,梳洗,吃早饭。 “翠儿,你去看看娘,她起来了吗?如果没起来,就别叫醒她,让娘多睡一会儿。” 少主人嘱咐翠儿,自己忙着泡茶招呼客人们。翠儿答应着进里屋去了。 “娘,娘,你怎么了?” 里屋传来翠儿的叫声,声音满是焦急。 “文伟,快去看看!” 王少勋放下茶杯,催促少主人。没等他说完,少主人已经快步向里面走去了,我也赶紧跟上。 “相公,婆婆她,她……” 进了女主人的卧室,翠儿急急地说着,让过床头位置。少主人慌忙过去,握住了女主人的手: “啊……娘,娘,你醒醒,醒醒!” 女主人却没什么反应。翠儿也与他一起呼唤起来,急得手足无措。 “文伟,翠儿,你们别心急,我已派人去请大夫了!” 王少勋也走进了屋里,低声安慰道,其实他脸上也有焦虑之色。 过了不久,一个中年郎中挎着药箱进来了。少主人他们让出地方,好让郎中看病。 我走过去,靠着少主人的脚边蹲下,歪着脑袋看郎中诊治。 “阿黄……” 少主人摸着我的头,我感到他的手在微微颤抖。 “文伟公子,你随我出去一下。” 郎中仔细号完脉,再看了看舌苔,起身走出房间,一边叫着少主人,示意他出去。 王少勋跟着出来了,我也不例外。 “胡大夫,我娘,她怎么样了?” 看到郎中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少主人有些不敢问下去了。 “神医扁鹊曾经说过,病在表皮,用热水焐,用药物热敷能够治疗;病在肌肉里,用针灸能够治疗;病在肠胃里,用火剂能够治疗;病在骨髓里,那是司命的事了,大夫是没有办法的……” 姓胡的郎中悠悠说着,我听得心里一跳,预感到不会妙。 “我娘的病在哪里?您就快说吧!” “她的病……文伟公子,请恕胡某医术浅陋,无法医治!” 中年郎中接连告了几声罪,背起药箱就走了,连诊金也不要。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少主人喃喃说着,眼里一下子失去了神采,“不会的,不会的,一定是胡大夫弄错了,娘没事的。对,一定是他弄错了!”他的眼里又透出一丝亮光。 “少勋叔叔,我们再请更好的大夫来,一定能看好娘的病的!” 少主人急急地向外走去。王少勋想要拦住他,手伸出了一半,又垂下了。他的脸上也变了色,眉头紧锁着。 我看着二人,心里扑通扑通跳得更快了。女主人,快点醒过来吧,你千万不要有事啊! “我来看看!” 少主人还没走出几步,一个驼背的人走了进来,正是驼背老人。 “老前辈,老神仙,您可一定要救救我娘!我知道,您医术高超,一定行的!” 少主人像遇见了救星,拉住驼背老人的袖子不放,把他拉进了女主人的房间。驼背老人也不以为意,任由他拉着。 王少勋没再进去,我也不便去打扰,只是放出意识去“看”。 驼背老人握住女主人的手腕把脉,过了很久,他放下手,把女主人的手放进薄被里,没说话,示意少主人和翠儿出来。 “适才那位大、大夫的话我也听、听到了。林公子,你们要、要有思想准备,令堂的病确已深、深入骨髓了。你别急,我开几服药,配以自、自制的丹药,可保她十、十天无事。至于十天之后,那就要、要听天由命了!” “怎么会这样?娘的身子一直很好的,怎么会这样?不,我不信……” 少主人的身体像筛糠一样,瑟瑟地抖起来,翠儿一把抱住了他,自己的泪水也控制不住了: “相公,你要挺住啊……” ##################################################################################### 扶着女主人喝过药,翠儿端着碗,满脸戚容地走出来。少主人还在床边坐着,呆呆地看着床上的女主人。 女主人还在昏迷之中,她已经昏迷了整整一天了。这一天里,我也在门外的后院里守着,除了吃饭,没离开过半步。 外面倒是很热闹。中午时分,“咣咣咣”的锣声开道,新昌县的那个瘦巴县令竟然带着大队的衙役捕快来了。听周翔后来说,他是来要被他们捉住的杀手盟贼人的,说在新昌境内发生的案子就该他负责。周翔当然不愿交人给他,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就是王少勋出面,那个县令不知吃错了什么药,也不愿松口。最后,县令拿出一份据说是绍兴知府下发的公文,硬是把几个犯人带走了。 不过,在离开女主人家的堂屋,与王少勋告辞时,那县令说了一句话,我听得清清楚楚。他说:“少勋先生,本官的身家性命都在别人手上,你莫要怪我呀!”从他的话里,我听出了几分无奈,也明白了一些别的东西。 下午,胡家寨的胡老爹一家来了,胡老爹,胡大娘,大树,小树,还有很久未见的黑獒黑勇。久别相见,本来是分外亲切热闹的,但大家都默默无语,就是说话也是低声慢语,生怕吵着睡梦中的女主人似的。 我与黑獒黑勇在后院里待了半天,细细说了别后的种种见闻,他们听得唏嘘不已。得知黑猛的遭遇,它们自然也是气愤,可也无奈。遇到的主人不淑,对狗儿来说是最大的悲哀,还能说什么呢? “你们去看看黑猛吧,也许现在会好点了。” 我劝慰它们道。杀手盟的贼人大败被擒,刘老黑总会龟缩一下吧?听说李二管家把他臭骂了一顿,理由是他要向李二管家行贿,被后者逮住了小辫子。李二管家在县令来村里时,打着同知大人的名号,对县令说了刘老黑的不是,委婉提出应该撤换刘老黑的保长一职。那县令虽未当场表态,却把刘老黑吓了个半死,没想到自己一心想要讨好的人竟然是林家的帮手。 我暗笑刘老黑偷鸡不成蚀把米,猜想黑猛会不会好过些,现在它的两位兄长来了,就请它们去看看。 黑獒黑勇出去没多久就回来了,带回来的消息把我惊呆了。它们说,刘老黑中午回家后打黑猛出气,黑猛气愤不过,挣脱了绳索,狠咬了刘老黑一口,然后跑出了村子,半个下午了也不见踪影。那个作恶的刘老黑现在正躺在床上哼哼呢,据说咬伤了右手臂,打上了厚厚的绷带。 我和黑獒黑勇都咧嘴乐了,这阴沉的秋天才有了一丝霁色。 晚饭时分,女主人醒了,吃了一些翠儿熬的鸡汤,迷迷糊糊跟众人说了一会儿话,又睡觉了。这时,大家脸上才看到一些亮色,说话也大声了些。少主人忍着悲痛,一一招呼客人们,还偷偷与王少勋商量了一些事。 大树、小树带着我和黑獒黑勇在前院里玩了一个多小时,最后他们在胡老爹再三的催促声里上了牛车,回家去了。 我跟着少主人、翠儿站在外面送着胡家人,眼前一阵恍惚,似乎又回到了少主人刚成亲的时候,也是这样送他们一家走。可是,那时候女主人笑语晏晏,现在呢?不知道这样的情景能否重现? 之后的几天,女主人醒醒睡睡,一直都躺在床上,整个人都是浑浑噩噩的。有几次,她咳嗽得剧烈了,掩嘴的手帕上都是鲜红的血迹。看到她这个样子,少主人和翠儿躲在屋外偷偷掉泪,王少勋也低头不语。 王少勋这些天都在女主人家,一边陪着一家人,一边忙着接收各处信息,派遣人员分赴各地处理事情。他告诉少主人,那个幕后黑手已经浮出来了,似乎是前浙江布政使,现在已经调到京城吏部任职了,背后好像还有一位王爷撑腰。 听了他的话,少主人只是“哦”了一声,就忙着为女主人端水去了。在他的心中,现在没有什么事情能大过女主人。 “娘,您喝水!” 少主人轻轻抬起女主人的后背,试了试茶水的热度,再放到她的唇边,慢慢喂下去。那神情,那动作,无比柔和平稳。看少主人,只是几天工夫,整个人就瘦了一圈。眼窝深陷,白皙的脸庞有些苍白;辫子散乱开来了,额前飘着几缕乱发,他也没心思梳理一下。 王少勋轻叹一声,看了看少主人,又埋头做自己的事情去了。 第五天,车马辘辘而来,三辆豪华马车停在女主人家门口,下来的几乎都是女人。 “二妹!” “二姐!” 叫声一片,都急急地扑进女主人的房间里,几个人搂抱在一起。不用说,是闻讯而来的几个当年的好姐妹。“绍兴四大美女”居然在这样的情形下,时隔二十多年再次相逢了! 当面时笑脸,背过身去落泪,这是我现在看到的情景。人生自古伤离别,在这个最大的离别即将到来之际,能不令她们伤怀吗? 女主人眼里难得的现出亮光,精神好了许多,拉着几个姐妹的手,絮絮地述说着离情。说到高兴处,房里笑声阵阵;说到伤心的时候,又是唏嘘不已,几个姐妹坐在床头不愿离开片刻。 我不想再看下去了,转身走出房间,到院子里透透气,平息一下激荡的心情,再次祈祷天上的神佛能发发慈悲,能让这样美好的时刻多一些,再多一些。 三个姐妹就在女主人家住下了,每天陪着女主人。为此,老族长出面,把旁边的两座院子都租下了,派了不少族人来帮忙照应,采购,做饭,接待,洒扫,林林总总十几个人在忙。 第九天,马蹄得得,几匹快马飞奔而来,来的几个人让我神色一整,不敢小觑。通过王少勋的介绍,少主人拜见了他素未谋面的外祖父,那个胡子雪白却身板挺直的老人。后面是他的四个手下,名气很大的“夏家四虎”。 “爹!” 见到多年未见的父亲,女主人坐在床上非常激动,想要爬起来,“女儿不孝,还要您来看我……” 白胡子老人按住她,默默看着她。 “婉婷孩子,爹也做得不对啊,跟你怄了这么多年的气……都是自家人,何必要计较那么多呢?唉,爹糊涂啊!” “爹,您没错,是女儿错了!” 女主人的泪水下来了,旁边几个姐妹也跟着流泪,不一会儿,房里就是哭声一片了。 我心里一酸,迈步走出去,站在院里看少主人、翠儿和王少勋流泪。夏家四虎也默默站着,脸上泪水滂沱成雨。 “伟儿,翠儿,你们快进去,你娘有话要对你们说。少勋先生,你也进来吧。” 大半个小时之后,曾璧儿站在门口叫道。几人急忙进去,我也跟着。 “伟儿,翠儿,快来见过外祖父!” 女主人拉着少主人夫妻的手,脸上神光闪闪,精神特别的好。我眼睛一花,女主人好了?以前听过“回光返照”这种说法,难道她这就是? “伟儿,翠儿,娘知道自己的身子不行了……孩子,你们别哭!你爹当年说过,林家儿郎流血不流泪,你们要坚强,啊,记住了吗?孩子,都是娘不好,让你们都受苦了,拖累了你们,娘心疼啊……别哭,伟儿!娘迟早要随你爹去的,没想到这天来得这么快……娘最放心不下你们二人,你外祖父说过了,他以后会照顾你们,你的几个舅舅会照顾你们,娘也放心了……伟儿,来,娘有一件事要跟你说……” 少主人把耳朵凑到女主人嘴边,女主人断断续续地说着,声音低得我也听不清。 “娘,您、您放心,孩儿记住了!” 少主人热泪滚滚,不住点着头,声音哽咽。 “少勋,谢谢你!” 女主人拉着王少勋的手,后者无声地流着泪。 “父亲,女儿不孝啊!” 白胡子老人也拉住了女主人的另一只手,虎目通红。 “姐妹们,来世我们还做姐妹,好吗?” 床前已经站不下了,几个姐妹硬挤着握住了女主人的手,没人愿意放手。 “正海,我来了,我来了,来了……” 声音渐低,渐低,听不到了,女主人脸上一暗,又陷入了昏迷之中。 “娘……” 少主人生生咬住嘴唇,不敢大声,整个人扑到了女主人身上。 手,依然没放;泪,还在肆虐;心,一点点沉落下去了…… (今天一大章,还有两天第一卷将结束。各位书友,把你的收藏和推荐拿出来吧,为猛狗加油!)###第97章 还乡 “娘——” 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传遍了整个林刘村。 我站在院子的一个角落里,眼前模糊一片,泪水早已蒙住了我的双眼。不是我不想站过去离女主人近一些,实在是院子太小人太多,我自觉让出空位,给那些或哽咽或嚎啕的人一个站立的位子。 “妹妹!” “二姐!” “婉婷孩儿,苦命的孩子!” “嫂子!” “三小姐!” “正海他嫂子……” …… 仲秋晚上二三点钟,天上阴云密布,压得心头沉甸甸的。女主人终究没能等到第二天的太阳升起,在昏迷中溘然长逝了。 阵阵哭声冲撞着我的心肺,我感到揪心的疼痛,四肢软绵绵的,再待下去恐怕要瘫倒了。深吸了一口气,我迈着沉重的步子,一步一步挪到院子外,想要排解心中的阴郁。 “阿黄……” 一个声音把我从混沌中惊醒过来,我一凛,再一看,昏暗的院外站着一大群狗儿,叫我的是小花。它怯怯地看着我,欲言又止,眼里流露出关切的神色。 “你们……都来了,好,好!” 我嘴里嗫嚅着,心底漫过一股热流,霎时涌遍了全身。小花,老白,大头,小灰,杂毛,纹纹……还有几只在我离开林刘村之后出世或买来的狗儿,它们默默地看着我,都不说话。我们狗儿的第六感极为灵敏,它们从屋里的哭声里,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 远处天空亮光一闪,白晃晃的一层光罩在头顶上,瞬间照亮了地上的景物,然后又重归黑暗。 老天也在酝酿一场恸哭的豪雨吧? “阿黄,黑猛不见好几天了,我们分头去找,还是找不到。” 老白走过来,凑近我的耳朵轻声说道。 这些天我几乎没有出去过,跟村里的狗儿交流断绝了。老白怕我不知道,又把黑猛挣脱绳索,咬了刘老黑一口的事情对我说了一遍。 “你们再去找找,哦,去鬼洞那边的山窝里看看,黑猛可能会在那里。” 我想起与黑猛一起养伤的地方,提醒他们。 “好的,天一亮我们就去……但愿能找到它。” “你们辛苦了!找到了它,叫它到我家来,我有话对它说。” 我嘱咐好老白它们,就催促它们回去。它们却不走,一定要陪着我。我不好再说什么,站着看屋里屋外进进出出的人。 “噼里啪啦……” 阵阵鞭炮燃放起来了,硝烟飘荡在院子上空。 “正海嫂,你怎么就走了哇!呜呜……” 一个个村民打着灯笼火把来了,有的进了院子,有的站在外面朝里面看。哭声渐渐蔓延到村子的每个角落。这时,我听到不少村民在说着女主人的好,待人客气啦,心地好愿意助人啦,与人为善啦,尊老爱幼啦,女主人的形象在他们口里变得无比高大起来。 “唉,这样好的人怎么就不长寿呢?” 一个村民轻声叹息,余者连连附和。 天亮之后,狗儿们都走了,女主人的朱红棺木也抬出来了,就摆在院子里。装殓的时候,我本来想最后看一眼的,但还没走近,双脚似乎有千钧重,再也抬不起来。看看密集的人腿,还有红肿的眼睛,我退回到角落里,只用意识“看”着女主人安详而又洁白的脸。 我有些痴了。这时候的女主人才是真正的美女,比生前的任何一个时候都要美,美得宁静,不用再操劳;美得圣洁,把最好的品德留在了人世间。一个人能在盖棺论定时给活着的人留下一个“美”,他这一生足够无憾了。 丧事按照习俗在有条不紊地操办着。有老族长张罗,有林氏族人尽心协助,事情很顺利。少主人已经不能走路了,他被夏家的两“虎”搀扶着,嘶哑着嗓子抽噎,眼神涣散,一片灰暗。翠儿呢?要不是胡老爹他们来得及时,恐怕早已昏倒在地了。 半躺在胡大娘的怀里,翠儿哀哀地哭着,嗓子也嘶哑了。 按照女主人的遗愿,她与老主人以及老老主人夫妻的遗骸都要运回福建老家安葬。直到这时,我才真正知道了少主人的祖籍在福建侯官,老老主人林闽鸿四世单传,青年时科举及第后离开了家乡,先在京城做官,后来调任浙江,死于狱中,其妻追随而去,二人现暂时葬在杭州。他在老家留有祖产,平时委托本家打理。老主人四年前病逝后,葬在林刘村的林氏祖坟山里。现在女主人去世,根据习俗,他们都要叶落归根,迁葬回福建的。 少主人的外祖父和王少勋等人自是没有异议,于是紧锣密鼓地筹划实施有关事情。幸好天气逐渐转凉,一干人忙着操办诸般事务,倒也事事顺利。 女主人去世后的第五天,老老主人夫妻二人的遗骸从杭州迁移回来了,随行的除了一帮和尚、道士,还有威少爷、杨二少等人。 “文伟兄,你自己要保重啊!” 威少爷和杨二少拉住少主人的手。 “林兄,节哀顺变,逝者已逝,生者更需珍惜!” 齐峰拍着少主人的肩,他的身后是泪水涟涟的小蝶姑娘。 “阿黄,你也不要伤心哦!我会陪你一块玩儿,保证你不寂寞!” 阿福拖着几乎要垂到地面的肥肚子,凑到我的跟前,用鼻子轻轻碰着我的下巴,伸出舌头来舔我。 “谢谢你们!” 少主人哑着嗓子代替翠儿和我说出了心声。翠儿一一见过众人,然后回房歇息去了。两天两夜没睡觉,就是铁人也要累倒了。 少主人却不睡,呆呆地望着并排摆放着的四具棺木(老主人的也已经捡拾好了)。 旭日初升,林梢浮光,白幛飘飘,哀乐阵阵。 一长溜近十辆马车缓缓起动,向着村外驶去。后面十几匹健马紧紧跟着,有的鸣炮,有的撑幡,悠悠行着。 这次护送林家四位逝者遗骸返回福建老家,因为想要去的人太多,经过多次磋商,才落实了最后的人员。他们是:少主人和翠儿,王少勋和两个手下,胡老爹带着大树及寨里的三个猎户,林刘村老族长的长子与三子,绍兴府夏家四虎中的“猛虎”夏勇和“疾虎”夏捷,寿思、威少爷和杨二少,其他的诸如李二管家等下人家丁七八人,浩浩荡荡共有六辆车,十几匹快马。当然,也少不了我和阿福两只狗儿。 一大群村民拥着车马出了村,械斗时的路障早已拆去。随着女主人的去世和刘老黑躺在床上高烧不退,林刘两姓的争斗已经消弭于无形,村民们又相互来往了,全然没了早些天的面红耳赤你死我活。 “启——程——!” 一个主持仪式的村民高声叫道,结束了一系列法事活动,女主人他们的还乡之旅正式开始了。 “爹,娘,我们回家去了!” 少主人站在第一辆车前,嘶声高喊着,眼睛红肿,眼圈乌黑,原本白皙的脸庞也黄里透黑,颧骨高高耸起,唇上一片细密的胡须,要说多老就有多老。硬撑着不让人扶,少主人“咕咚”一声跪下了: “各位长辈,各位亲友,各位乡亲,林文伟谢谢你们了!小辈无以为报,只能给你们磕几个响头了!” 竭力说完,少主人“咚、咚、咚”在地上磕了三个头,次次触地,额头顿时鲜血迸出,流到了鼻子上。 “少主,是老奴之过啊!” 老族长扔掉拐杖,也趴在地上冲着少主人和装载棺木的马车磕起头来。 “林伯父,伯母,正海兄,嫂子……” 王少勋也跪下了。紧接着,曾璧儿、王琦真、吴钰、小蝶、齐峰……黑压压跪下一大片,哭声震天,直冲云霄! “汪汪,呜——” 由我带头,林刘村的所有狗儿一齐狂吠和呜咽,黑獒黑勇也泪洒石板路面。 “汪,汪汪!” 一只黑狗从远处狂奔过来,浑身黑毛湿漉漉乱蓬蓬的。 “黑猛!” “阿黄,大哥,二哥!” 黑猛叫着,快步走近我,黑獒黑勇忙也过来。我们凝视着,都把对方印在心底。我没有问它这些天躲在哪里,因为已经没了问的意义。 “阿黄,你还会回来吗?” 黑猛开口了,黑獒黑勇也看着我。 “我也不知道,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吧……” 我心里翻腾着,一股浓烈的依恋涌上心头。主人与伙伴,竟有一天要二中选一,除了悲哀,我找不到其它词语来形容现在的心情。 黑猛三兄弟没说话,其它狗儿也不做声了,静静地看着我。 马车辘辘,马蹄得得,那边已经走出一大段距离了。 “阿黄大哥,快点,快点!” 阿福站在一辆马车上冲我高叫。 “阿黄,你……” 小花舔着我的嘴巴、鼻子,声音哽住了。 “阿黄……” 老白、小灰和许多的狗儿异口同声地叫着我的名字。 “你们……保重!” 我最后一次深深看了它们一眼,把每一个熟悉不熟悉的面容牢记在脑子里,一转身,四肢用力,热泪洒落,向着马车追去。 “保重!” “一路顺风!” “记得回来看我们……” 就在这时,隐约中,林刘村里传来一声妇人的哀嚎: “当家的,你不能死啊……” 纷乱的声音随着凉意彻骨的秋风,都飘落在了背后。我用力一窜,跳上了马车,义无反顾地向前,再也没有回头! “朋友们……后会,无期了……” #################################################################################### “此去福建侯官,路程上千里,山高水远,大家务必要互相照应,不可疏忽大意!” 走官道,速度不快,向着西南方向行出了一天。晚上在一个小镇落脚后,王少勋召集众人,殷殷嘱咐起来。再明确了一些分工和细节,大家各自回客栈房间休息了。 我和阿福吃饱了,躺在天井里守夜,说着一些别后详情。 晚上九点左右,楼上一个细微的声音惊动了我。一扇窗户“吱呀”一声开了,一个黑影飞窜而出。我一探,是从头到脚一身黑的王少勋。他张望了几下,迅速跳出窗户,向客栈外面腾跃而去。 这么晚了他还出去干什么? 我疑惑着,但也不觉得特别奇怪。这些天他一直忙里忙外,跟他接触的人很多,似乎正在操办什么重要的事情。 直到将近鸡鸣,我在客栈里来回走了十几趟,王少勋才回到自己的房间,躺下就睡。天亮后,他照常起来,精神饱满地指挥众人吃早饭,打点行装出发,一点也看不出熬夜的样子。 一群人马浩浩荡荡继续赶路,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 我看了一阵沿途风光,觉得乏了,躺回车里倚在少主人的脚边打瞌睡。少主人这两天恢复了一些,与翠儿互相靠着,低声说着话儿,无比怜爱她。 车子驶入了一片山岭,中途停留了片刻,便又开始爬坡,速度慢了下来。 “什么人?” 前方传来一声高喝,是开路的“猛虎”夏勇,接着,刀拔出鞘,车马停了下来。 出什么事了?难道扶棺返乡也有人打劫? 还真有拦路的。正疑惑间,前方一阵刀剑碰撞声,还有人的呼喝声。我不得不放出意识去探看究竟。这几天我心里空落落的,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致,懒得理会无关的事情,可偏偏事情找上了我们。 一探,情况马上明了。 夏勇和夏捷正跟两个黑衣蒙面人斗成一团,泥沙路上扬起一片细尘。其他人各守一处,严密防备着。 “哈哈哈……” 怪笑声阴恻恻响起,一只黑色“大蝙蝠”从一侧的小山顶上飘飞而下,向着少主人,也就是我所乘坐的马车冲来。 不好,是那个打不死的“十一殿阎罗”,他又来了!这厮还真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啊! 一左一右,一白一灰两道身影迎了上去,见面就是猛力一击。 “嘭!” “嘭!” 两声闷响几乎同时发出。再看那个黑衣老鬼,一滞,一翻身,借着后劲向一旁的山林掠过去,依然矫若苍鹰。 “哪里跑!” “老鬼,今天你别、别想再跑了!” 王少勋和驼背老人追了下去。 “大家各守本位,严防贼人使诡计!” 王少勋的声音清晰地传到每个人耳中,人影却已闪入林间不见了。 亏得他的提醒,车马上的人没有一个擅自行动。等到他们回来,仔细一检查,惊出一身冷汗。在前方的路上和旁边的树丛里发现了多处机关,有两处巧妙布设的毒物,令几个老江湖都惊叹不已。 据王少勋讲,他与驼背老人合力重伤了那个老鬼,废了其武功,人便由驼背老人带走了。另外三个手下,两个在夏家二虎的力战下,一死一被擒。躲在树丛里的那个更惨,直接被王少勋一掌拍进自己布设的陷阱,没挣扎几下就断了声息。 掩埋好尸首,把受伤的押解到附近的衙门,传讯给周翔。一干事了,我们在一个较大的集镇住了一晚,第二天沿着道路继续走。 王少勋的神情轻松多了,他说杀手盟已经基本铲除了,不必再担心路上及以后有什么凶险。众人都舒了一口气,抖擞精神赶路,气氛不再沉闷,活跃了许多。 日出日落,昼行夜伏,大半个月之后,一座大城出现在视野里,目的地就在前方! “祖父,祖母,父亲,娘,我们到家了!” 少主人眼圈儿一红,紧紧搂住翠儿,看着那座陌生的城池,喃喃自语。 (明天就是咱老师们的节日了,提前祝天下的同行们节日快乐!明天第一卷将结束,猛狗在大清的旅程告一段落,后面的故事会更精彩!)###第98章 魂飞 诸般事情办好,已经是十几天之后了。 应少主人的要求,在祖坟山下专门造了一座砖瓦房子,作为三年守墓之用。本来王少勋告诉他,可不必居于父母坟侧的,但他执意要信守孝道,守墓三年方才回转祖宅。看他那样坚持,众人就不再劝他,努力帮他住得舒适些。 王少勋出面,请人修造了一条车道,足可行驶马车,直达坟前。四座两排坟墓周围都种上了松柏,面朝宽阔的山水田野,气势非凡。 胡老爹发挥所长,在沿路两侧种上花草树木,在房子四周围上一圈儿竹枝篱笆,再开垦了几块菜地,撒上了应季蔬菜种子。 威少爷和杨二少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很多,指挥下人采购物品,搬运粮油,做得有模有样,赢得了王少勋赞许的点头。 一众人又忙了两天,总算把事情一一落实妥帖了。这晚,在一家酒楼,少主人摆酒为众人送行,因为明天一早,除了夏捷和两个柳府的下人,其他人都要一早动身回浙江去了。 伤离别,离别还是在眼前。 母亲的永远离去与亲友的即将告辞,使得少主人很少说话,他本来不太会喝酒,但今晚却一次次举杯。 众人看着他和翠儿,忧伤弥漫在心头席间。 “我、我谢谢大家这些天来……杯酒表我意,我明天就不送了,干!” 少主人一饮而尽,人也趴到了桌子上。 他真正醉了! 秋霜初降,凉意袭人。早晨,太阳还没出来。车马不动,上面的人一脸依依不舍。我跟着翠儿来给王少勋、胡老爹他们送行,少主人还在祖坟旁的房子里睡觉,有下人守着。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无意中想起读过的这句诗,现在正是此情此景。 “少勋叔叔,你们一路顺风!” “爹,大树,你们路上小心!” “李公子,杨公子,寿公子,你们……” 翠儿一一向他们祝福、告别,眼里的依恋浓得化不开。 “阿黄,我以后还会来看你的!” 阿福拖着肚子凑近我,舔着我的嘴巴、鼻子,一向乐观活泼的它也变得沉稳起来了。 挥手,话语剪不断离愁,更挽留不住远行的亲人。 快马和马车渐渐远去,模糊了,转过路的弯角,不见了。心,空空的,像被掏走了重要的一部分,目光仍然停留在天际。 “少夫人,我们回去吧。” 夏捷在一旁说道,牵住驾车的灰马。翠儿“哦”了一声,踏上马车,有些木然。我没有上去,再望了几眼,猛一转身,追赶返回的车子,一直回到守墓的房子里。 少主人还在呼呼大睡,梦中的他是否也在送行? 只有他自己知道。 ######################################################################## “宾日先生,我的儿子也想到你这里来念书,行么?” 一个衣着普通的乡民拉着一个六七岁的男孩,站在少主人面前,请他收下自己的儿子,让他能在少主人办的私塾里读书。 难熬的冬天过去了,春风登临南方,桃红柳绿,一片生机勃勃。是的,你看到的这个一身青布长衫,唇上留着胡子的人就是少主人。别看他才二十几岁,他的举手投足之间,已经稳重睿智了许多。 少主人现在开着一家学馆,也就是私塾,专门为临近的乡人孩子启蒙,教他们一些《三字经》《增广贤文》之类的书。由于博学善教,不少乡民都要求把自己的孩子送进来。 私塾开在侯官城鼓东街少主人祖宅的一间旧房子里,面积不大,仅能容下不到十人。不是少主人不愿多收些学生,他实在无力再去租赁房屋,添置桌凳。 少主人的经济为何变得如此困难了呢? 操办女主人的丧事,回到老家的一应开支,都是少主人用变卖了林刘村的房屋田产和积攒下来的银钱支付。这样东一样,西一样,花钱流水一般,再多的钱财也要掏空的。除了亲友们的仪程钱,他没有接受任何资助,他说要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和家人。去年入冬前,少主人不顾夏捷的坚持,打发夏捷和两个下人回去浙江了。临行前,还拿出路费硬塞给他们,这时他的囊中其实已经不丰了。 不仅如此,少主人还改了名字,他对翠儿说,“文伟”二字过于张扬,不适于眼下的自己。自己在他乡长大成人,回到故乡住的时日太少,故改名为“宾日”,取“宾居异乡时日太多”之意,提醒自己耐心待在故乡,陪伴父母的泉下之灵。他还说,不再去参加科考了,一心一意在家里陪伴亲人。 翠儿还能说什么呢?他只希望少主人能够开心地过日子,其它的都不重要。甚至于,当她看到少主人私塾收入太微薄,就向邻里揽了一些手工活,赚些辛苦钱补贴家用。她没有叫一声苦,默默陪着少主人度过了最艰难的那段日子,直至他从悲痛中走出来,开馆收徒授课。 每天一早,少主人带着我从山脚的房子里出来,步行近一个小时进城,到了老宅后开门迎接学生们,然后开始授课。中午翠儿送饭来吃,下午放学后,我们二人一狗再一起回家去。 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间,秋风送爽,又一个金黄的季节来到了。 跪在坟墓前,行三拜九叩大礼,少主人和翠儿办完了女主人的周年祭礼。 “翠儿,回去吧,风凉,别伤着身子!” 收拾好祭品,少主人扶着翠儿慢慢向山下走着,我跟在后面,一路欣赏山上的景物。秋叶渐黄,飘落了许多,山道上铺着薄薄的一层。 “相公,这些叶子真好看!” “我捡几片回去留作纪念,好吗?” “好。” 二人渐行渐远,我站在半山腰看着,心里已经融化了。 这期间,有一件事情值得一说。 这天,少主人收到王少勋的一封来信,信里对扳倒幕后主使,为老老主人平反冤案之事颇感无奈。尽管有少主人转交的有力证据,“然兹事体大,牵涉甚广,恐旷日持久矣,”怕是难在短期内达成愿望。 少主人看了信,独自默默地坐了很久很久,然后把信烧掉了,没有对翠儿提起一个字。 十月下旬,家里出了一件大喜事,翠儿又有喜了! 从老郎中那里得到准信,少主人一跳三尺高,乐得像个三岁孩子。这之后,翠儿被少主人保护起来了,什么事情都不让她做,弄得翠儿啼笑皆非,红着脸解说了半天,才换来少主人的一句“哦,这样啊”,然后二人都笑了。 我摇着尾巴看着他们有趣的样子,不禁也乐了。 翠儿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这年冬天,天气特别冷,寒风在屋外呼呼吹着,有下雪的迹象。听乡民们讲,这么冷的天很少见了,今年却碰上了。 晚上,少主人和翠儿拥在一起,我躺在他们旁边,前面一个火塘,炭火通红,热气流转,把屋里烤得暖暖的。 “阿黄,你什么时候也找一只母犬啊?” 不知怎么的,他们说着说着,话题就说到了我的身上,少主人摸着我的头笑着说。感受着他的笑意,我心里也暖暖的,尽管知道他只是在开开玩笑。翠儿有了身孕之后,他的心情开朗了许多,那些孩童也敢在课后跟他说说话儿了。 小花它们都好吗? 我眼前浮现出小花幽怨的眼神,还有黑猛、黑獒、黑勇、老白…… 我还能见到它们吗? 千里之遥,想要再见难上加难哪!也许,此生真的再难相见了。 我神思飘忽,飞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迷蒙中,一丝不安倏地掠过我的脑后,我转头去看,什么也没有……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七月流火季节,在少主人的老宅里,一阵“哇哇”的婴儿啼哭,宣告了一个新生命的诞生。 “生了,生了!母子平安,是一个儿子!大侄子,恭喜,恭喜!” 一个胖胖的老年妇女兴高采烈地出了房间,向少主人连连拱手。 “好,好!” 少主人激动得脸上通红,手足无措,汗水直流也顾不得擦一下。 “五姑婆您辛苦了!” 他塞了一个红包给老妇人,后者捏了捏,欢天喜地又进去忙了。 “恭喜啊宾日,喜得贵子了!” “同喜同喜!” 闻讯而来的几个林姓本家齐齐向少主人祝贺,大家相互拱手施礼个不停。受到他们的感染,我围着少主人摇头摆尾,嘴里“嘤嘤”哼着,努力营造喜庆气氛。就是有点儿遗憾,如果女主人还在,或者其他亲友在这里,该会是怎样的热闹喜庆啊! “噼里啪啦,”有人帮着放起了鞭炮,几个得了讯息的邻居也过来道喜。要不是有几个本家帮忙,少主人都不知道该怎样应付了。 不大的祖宅院子里人声阵阵,难得地热闹,原本有些陈旧的房屋和院墙也焕发出了生机与光彩。少主人人缘口碑好的特点一下子显露出来了。 少主人比原先更忙了。除了在私塾教课的时间,其他时候都用来照顾翠儿母子了。幸好有那个五姑婆指点照应,再有几个本家时常来问候,日子过得忙而不乱,繁琐中充满了温馨。 “小公子”(我这样称呼少主人的儿子)一天天长大了,白白胖胖,会“咯咯”笑了,喜得少主人天天容光焕发,走路时脚下都是飘的。 再过几天就是中秋节了,也是小公子办满月酒的日子。 两辆马车辘辘驶到门前。来客人了!我赶紧迎上去。 王少勋第一个走下马车,后面是威少爷、杨二少、寿思和大树,另一辆车上下来的几个人我都不认识,后来才知道是少主人的一个舅舅和三个表兄弟。 “阿黄,你也知道我们要来啊!” 威少爷和杨二少都来摸我,逗着我。我看了看,没看到阿福。 “你找阿福吧?它呀走不动了——文伟兄,恭喜恭喜啊!” 威少爷边走边说,再与迎过来的少主人打着招呼。 两个下人搬起一捆捆礼物,一群人进了宅子。翠儿抱着小公子等在檐下,众人都过去看孩子,又是一阵热闹。 “文伟兄,听说你改名字了?” 在客厅坐定,大家喝着茶歇息,说着一些别后的话,杨二少趁隙问少主人。 “是,我改名叫宾日了。” 少主人抱着小公子轻轻摇晃着,随口答道。 “那你给儿子取了什么名字啊?” 威少爷也问。 “我一直在考虑、斟酌他的名字,初步想了一个,今天正好请大家参详参详。我自感行事太过急切,少了思虑,故而想给儿子取名则徐,取缓行徐思之意,至于字,就取字元抚。大家以为如何?” “好啊,你思虑如此深切,还有什么不好的?” 威少爷第一个赞成,其他人也说不错,小公子的名字就这样定下来了。 “姓林,名则徐,林则徐?这个名字好像很耳熟嘛,在哪里听过呢?” 我琢磨着,想了一阵,实在想不起来,于是不去想了。只要大家满意,以后他自己高兴,叫什么名字只是一个符号而已,哪用我多操心?我却不知道,自己来到大清朝,竟然见证了一位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大人物的出世。这当然是后来才知道的,暂且不说。 “咯咯,咯咯……” 也许是应和自己取好了的名字,我们的小公子,小林则徐发出一串笑声,把气氛推向了更热的境地。 第二天早饭后,少主人陪众人上山去拜祭逝者。临出门的时候,我的心里忽然没来由地一颤,掠过一丝寒意,转头四顾,没发现什么异常。 这是怎么了? “阿黄,快上车!” 杨二少在车上叫着,我却决定不去了,留在家里看门。因为天气转阴,风力不小,翠儿怕小公子着凉,也没带他一起去。她带着儿子在家里等着。 看着马车走远了,我躺在门口,留意四周的情况。敏锐的第六感告诉我,一定有什么特别的事情要发生。 “哦、哦、哦,徐儿乖,我们回屋去睡觉觉。” 翠儿抱着孩子进去了,我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 忽然,在我的意识里,一个黑影出现在老宅后面的一个角落,偷偷摸摸向里面窥探。 谁? “汪汪,汪汪汪!” 我毫不迟疑,起身往后面绕过去,张嘴大声叫唤,以引起几个在院子、屋里的下人的注意。王少勋他们带过来的下人,我一看就知道功夫不错,只要他们看到了,应该能把偷窥的人制止住。 “怎么了阿黄?” 翠儿刚走到卧房门口,看我跑着从一旁跑过,回头来看我。 不好,那个黑影的目标是翠儿! 我来不及停下来,向着那个逼近的黑影冲过去,一定不能让他伤害到翠儿和小公子! 近了,近了!啊,怎么会是他? 他不是死了吗? 在我的探察下,黑影无处可藏,真面目显露无遗,竟是那个被王少勋一掌劈下悬崖的“白睛”!他居然坠崖不死,现在还报复来了! “白睛”窜出角落,向翠儿冲过来,速度不慢。 “你,你是谁,想干什么?” 翠儿也看到了他,惊异地问道,手里搂紧了小公子。 “把你的儿子给我,我就不杀你!” “白睛”嘴脸狰狞,嘶哑的嗓子加上脸上的几道醒目的疤痕,要说多吓人就有多吓人。他手里的短刀闪着寒光。 “你别过来,别过来!” 翠儿慌忙进了屋,转身想关门。刚关了一半,“白睛”这个恶魔已经冲到了门口,伸腿一拦,挡住了翠儿,他伸手就要抢夺小公子。 不能再犹豫了! 我全身肌肉猛然紧绷,残存的一点点对“白睛”的畏惧也抛到了九霄云外。四肢发力,我猛力一蹿,直扑“白睛”! “哎哟!” “白睛”持刀的右手被我狠狠咬住,短刀掉了。一个竭力挣扎,一个咬住摆动,我们扭在了一起!翠儿趁机关上了门,在里面叫起来,呼唤下人们快来帮忙。 热血沸腾,浑身有劲,我的目标只有一个,拖住这个大坏蛋,等待救援! “白睛”可能也被我惹恼了,他索性专心来对付我,手脚并用。一下,两下,三下,我感到一阵阵钻心的疼痛传遍全身,眼泪都要出来了。 不行,我决不能放弃! “啊呜——” 我的嘴巴见着东西就咬,不管是手脚还是身子。脚下踢蹬使劲,我忍着痛,毫不退缩。 我们一人一狗斗成了一团! “怎么了,怎么了?” 外面传来下人们的叫声,越来越近了。 不好,“白睛”要逃! 他看到事败,顾不上再与我拼斗了,“嘶——”,我咬下了他身上的一块布,他却逃到了一条窄巷里,拼命向前跑。 我不知道什么叫疼痛了,撒腿就追,决不能让这个害人精跑掉了! 穿过巷子,越过年久失修的矮墙,“白睛”急急地向外面逃。我现在已经知道,掉落悬崖后,他并没有原先那么厉害了,好像身体没有复原,这给了我无比强大的信心。 “汪汪,汪汪!” 我叫着,追着,尽管脚下很沉重,距离却越来越近了。 前面是一道沟渠,“哗哗”的水流奔涌着。 “你个死狗,真是找死!” “白睛”不逃了,转过身来对着我,双拳紧握。我当然不怕他,鼓起劲冲过去,又与他战在一起! 一下,两下,疼痛变成了酸麻,我与他都是伤痕累累了。 “呜——” “嗨——” 我们面对面直扑而上,目标都是对方的要害! “呃——咔嚓!” “呃——咔嚓!” 同样的声音几乎同时响起,我咬到了“白睛”的脖子,牙齿收紧,我听到了他的脖子被我咬断的声音。同时,胸腹部像被大山撞击,一团乌云笼罩而下,我被他的致命一拳击中,身子向着沟渠飞落下去。 “噗通!” 我好像落进了湍急的水流,又好像飘到了半空中,恍恍惚惚地,我能看清地面上的一草一木。 “阿——黄——” 悠长的叫声清晰地飘进我的心里,我看到翠儿抱着小公子和几个下人在沟渠旁寻找什么,应该是寻找我。 “阿——黄——” 声音很清晰,又很模糊,印在心底,空荡荡回响。我想叫几声作为回应,张张嘴,却叫不出声音,像是嘴里塞满了棉花。我想着急,心里居然一点儿也急不起来! 飘啊飘,飘啊飘,地面上的景物越来越模糊了,我看到一大团黑影在向我笼罩过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眼前一黑,我彻底陷入了黑暗之中…… (第一卷完! 今天教师节,祝所有的老师节日快乐! 明天有一个“完卷感言”。 猛狗的故事将会继续如何发展,咱们下一卷再见!)###第1章 雨淋漓 “小东啊,你再不用功读书,以后怎么养活自己哟!呃,看到那只狗没有?你现在没有读好书,将来就会跟它一样,做一只垃圾狗,只能捡垃圾堆里的东西吃吃,你想这样子么?” “我不想做垃圾狗。” “不想就要认真读书,记住了吗?” “嗯。” 若隐若现的人声渐渐远去,最后听不到了。其他脚步声又在不远处响起,还夹杂着“嘀嘀、叭叭”的鸣笛声。 我这是在哪儿? 黑云离我渐渐远了,一片朦胧的白光投射过来,刺得我眼痛,尽管我还没睁开眼。 肯定是天堂,不会是地狱! 理由很简单,天堂离太阳近,才会有这么明亮的光线。地狱里暗得很呢,再说我是为救主人死的,也没道理让我下地狱呀! 现实却很让我的心灵受伤。 用力睁开沉重的眼皮,我发现自己还在人间。因为身旁杂乱的垃圾和一股股难闻的气味明白地告诉我,天堂不可能这么乱糟糟、臭烘烘。还有,房子、树木,过往的行人,无一不在告诉我,我想上天堂的美好愿望落空了。 翻身,我想站起来,脚下刚使劲,一阵剧痛霎时闪电般传递到头顶和脚趾,传到每一根毛发的末梢。 啊!我浑身一酸,重重地瘫倒,嘴里直喘粗气。唉,又受伤了!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看啊,妈妈,那边有一只狗狗!” 一个稚气的声音从左边传来,我懒得扭动脖子去看,听听就知道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孩子。 “有什么看的,一只邋遢狗……宝宝你在这里等着,妈妈去扔垃圾。” “不嘛,我也要看看狗狗……” “垃圾堆里的邋遢狗有什么好看的!小心它得了传染病,阿嚏、阿嚏,要生病的!” “真的?” “当然是真的!宝宝站着别动,妈妈马上回来了!” 脚步踢踢踏踏,拖鞋走路的声音转过左边,走到离我不远的地方,“哗啦——嗵”地一声,一只黑色的垃圾袋砸在我的身旁不远处,惊得我一跳。 忍着痛,我扭过脖子望去,一个穿着连衣裙的女人出现在眼前。看清了她的衣着,我猛然清醒过来,呆住了! 是那样熟悉,又是那么陌生,拖鞋,连衣裙,不同于大清的绣花鞋、长裙,这不是以前见过的装束吗? 我,我这是……我回到了现代? 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我急于站起来看个明白,无奈身体不听使唤,只能挣扎几下,无力瘫倒。 “嗳,邋遢狗想咬人啊?” 女人被我的动作吓了一跳,连忙转身就走,她的前面不远处站着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短裤短褂,圆嘟嘟的红脸蛋,很是可爱。 “宝宝我们回家,别理邋遢狗!” 女人牵着小男孩走远了。那个孩子回头看了我两次,我能感觉到他眼里的好奇。 邋遢狗,我怎么成邋遢狗了? 平抑了一下心情,我想看看自己现在的样子,放出意识,我居然“看”不到了!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我再次集中注意力,试图施展出我的特别能耐,可悲哀地发现,我已经丧失了过去那种特别的探视能力! 身体重伤不能动,特别的侦查力又丧失了,我现在跟废物有什么区别?难怪会被人类称作“垃圾狗”“邋遢狗”。唉,以前听过马善被人骑,狗善被人欺。我不是“善”,是比“善”更可怕的“废”! 这可怎么办,难道要一直这样下去?真有对我不利的情况发生该怎么办? 就在我患得患失自怨自艾的时候,怕什么来什么,重重的脚步和着“吱呀吱呀”的车轮声慢慢向我移过来。 “清垃圾了!还有垃圾没倒的赶紧倒了!” 一个粗哑的男人嗓子吼开了,脚下却没停。 “等等,我们还有!” “我也有!” 几个男女的声音接着口,不一会儿,“哗啦”“噗通”,一阵乱扔垃圾袋的声音在我身旁响起,眼睛的余光里,几个红男绿女站得远远的,向着我这里“狂轰滥炸”。有一袋垃圾砸中了我的后肢,痛中夹着酸,我的眼泪都要下来了。 我心里一沉,暗呼不妙,没想到好不容易回到了渴盼已久的现代,迎接我的竟然是这样的架势! 少主人,翠儿,小公子,王少勋,威少爷,杨二少……还有黑猛三兄弟,老白,小花,大头,肥肥的阿福,一个个熟悉而亲切的面容闪现在眼前。你们都在哪里啊?阿黄想你们啊! 回到现代的激情已经荡然无存,我宁愿自己还在大清,身体恢复过来,再跟那些人和狗儿开心地生活在一起。 可是,我还能回去吗? 我不由又埋怨起天上的神佛来。你们吃饱了撑的,把我往这里弄弄往那里弄弄,存心逗我玩啊!想回来时你们不让我回来,不想回来了你们偏偏莫名其妙地把我弄回来,不是玩我是什么? “#*¥@)¥#*&&@##!” 我狠狠地咒骂了一通,心里总算舒服了些。现实不容改变,眼前的一个大难题就要让我伤透脑筋。 “哗——嚓,哗——嚓!” 那个粗哑嗓子的男人已经停了下来,拿着一把大铁锹由外而内铲起垃圾,再往一辆手拉板车上倒,眼看着就要铲到我这里了。 “死瘟狗,躺在这里干什么?快走快走!” 男人呵斥着,挥舞铁锹赶我。得,我又成“死瘟狗”了! 不走不行了。我努力挣扎了几下,勉强能挪动些,疼痛早已变成了酸麻,不能忍我也要忍着。 “还不走!” “噗!” 一个大大的垃圾袋砸在我身上,也许砸醒了我的神经,我猛地一窜,四肢齐齐出力,站起来急急跑开了,跑到一旁草坪上的一棵绿化树下面,再又颓然躺倒,喘息不止。 废了还要受人欺辱,我何曾被人如此欺辱过? 尽管不平,我只能面对现实,愤激之后,思谋起以后的生活来。大清的人和同类们,不是我不想念他们,但凡一个有生命的活物,只要活着,就必须面对现实,考虑“当下”该怎么办。 这次受伤,要多久才能复原呢?看现在的天气,应该是夏天,从秋到夏,我不知道时空为什么错乱这么大,就像上次由冬到春,难不成时空变了,季节也会跟着变化? 我欣慰于自己铲除了“白睛”那个祸害,但更关心的还是自己的身体,好好活着才是最要紧的。 躲在树丛下,不会轻易有人来打扰了。我半闭着眼,不敢动一下,时间在一秒一秒地流逝,也不知过了多久,肚子却不争气地“咕咕咕”叫了起来。这时,“轰隆隆”一阵闷响,天上也传来声音,与我的肚子互相应和着,比赛着,逐渐都到了我无法容忍的地步。 “咕咕……” “轰隆隆……” 在体内与体外的双重煎熬下,我晃晃悠悠站了起来,歇一口气,慢慢向原先待过的垃圾堆走去。 铲垃圾的男人已经走了,满满登登的一个垃圾堆变得空荡荡的,只是零落地躺着几袋垃圾。走近了,我熟门熟路地扒开一个袋子,寻找里面可吃的东西。找到了,半只面皮焦黄的面包露了出来,我张嘴就吃,管它好不好吃,变没变味。伸长喉咙吞下面包,我继续找着、吃着,一些剩饭剩菜落了肚。 肚子差不多吃饱了,嘴里却干得要命。左右看了看,我没看到有水,只好忍着渴,慢慢走回树丛底下躺倒,缓解一下酸麻生疼的身体。 “轰隆!” 雷声伴着一道闪电,看乌黑的天上,像是临近傍晚了。疾风吹着树叶哗哗作响,赶走了暑气,不久,“噼啪、噼啪”的雨点下来了,砸在水泥地上、草上和树叶上,很快连成了水线,织成了雨幕。 我抬头张嘴接了几滴雨水,润了润干渴的喉咙,眼睛马上就被迷糊住了。不行,这里不能久待,否则非淋透不可! 我再次竭力站起,顶着风雨挪动四肢,想要找一个避雨的地方。蹒跚走在水泥地上,眼前一片模糊,看不清哪里有房屋或桥洞。 “哦呵,快跑快跑,雨太大了!” 几个人从我身边跑过,手里的雨伞被风吹得东倒西歪。 “吔?只听过落汤鸡的,你们看,这边还有一只落汤狗哩!” 一个声音说着,跟着跑到前面去了,消失在白茫茫的雨幕中。 “落汤狗?” 又一个外号! 我没心思提抗议了,雨水打湿了身上的毛,开始渗进里面,一股冷气直往体内钻,与酸麻汇在一起,令我非常非常难受。 快,快,可哪里才是我的容身之所呢? 我一步一步挪着,脚下越来越重,身上越来越冷。抖动,是从头顶还是脚底开始的,我不清楚,但很快发展成了整个身体的唯一状态。 “轰隆,轰隆隆!” 天上电闪雷鸣,地上走着一个我。风,越来越大,越来越冷,树叶拼命地抖动,无奈地接受大自然的洗礼。 现在的我,就是风雨中抖得最厉害的那一片…… ************************************************************************ 猛狗语录一:只有战胜了看得见的困难,才能获得看不见的成功。 ************************************************************************ (猛狗回来了!大家掌声欢迎一下吧!但是,刚刚回到现代的它还只是一只普通狗儿,只有经历了重重磨难,它才能成长为真正的猛狗。用你的支持为阿黄加油鼓劲吧!谢谢! 另:本来打算休息一段时间的,可看书网太客气,在我没有申请的情况下给我弄了个“潜力榜字推”,怪不好意思的。今天赶紧码了这一章,算是对大伙儿有个交代。)###第2章 相见恶 雨停了,天也黑了下来,头顶只有一个布满蛛丝的灯泡,发着昏黄的光,像要睡着一般。 我蜷缩在窄窄的屋檐下,身体还在微微颤抖。鼻子里飘进一股股臭味,不令我讨厌,也不喜欢。吃惯了人类的美食,再让我到厕所里来找吃的,我现在做不到了。 这是一个有些陈旧的路边公共厕所,原本白色的墙壁泛着一块块黄黑色的水渍,一左一右两个大大的“男”“女”黑字,在灯光下一片迷蒙。没几个人来上这个无人清扫的散发着臭气的厕所,更没人注意躺在檐下的我。 慢慢地,我感觉鼻子里呼出来的气息越来越热,烧得鼻孔火烫干燥,嘴里却流出白沫,湮到湿漉漉的地上。不多久,热气蔓延到身体的每个角落,我像是被放进了蒸笼里,下面的火焰愈发猛烈,烤得我恨不得脱掉身上的毛皮,才会感觉舒服些。 冷,不是一般的冷! 热过之后,一股冷气从足底从身外涌上来,迅速笼罩了全身,我的牙关不由地“得得得”响起来,拼命咬也咬不住。 就这样,一会儿热,一会儿冷,我沉浸在痛苦万分的煎熬中。心里想要逃避,分明又能感受到时间一秒一秒地划过,无比的漫长与无奈,直至冒出一丝绝望的念头,挥之不去…… 昏昏沉沉地不知过了多久,似乎是一个世纪,又只有一个晚上。东方渐露鱼肚白,我眼前一黑,昏睡过去了…… “汪汪,汪汪汪!” 一个尖细的狗儿叫声像是天籁,把我从噩梦中拉出来,眼前亮晃晃,一个个张牙舞爪的怪兽消失了,我重新回到了人间,身上惊出一身冷汗。 一翻身,我站了起来,尽管脚下发虚,但比昨天要好多了。 “呜呜,呜呜——” 还没等我仔细检视一下身体,前面一个白影急急往后退,边退边发出防御夹杂恐惧的呜呜鸣叫声。 用力眨了几下眼,迎着明亮的光线,我看清了那团白色,是一只白色长毛的哈巴狗。它正死死地瞪着我,头上用红绳扎的小辫子一翘一翘,短腿在地上摩擦着,随时可以转身逃跑。 “汪,汪汪!” 我张嘴叫了几声,嗓子一阵舒畅。回到现代,这是我第一次如此畅快地吠叫,心底里涌出一股豪气。 “唔——汪!” 哈巴狗儿小脑袋一扭,转身就跑。 “小宝,小宝!” 一个打扮得洋里洋气的胖女人气喘吁吁地走过来,嘴里唤着,迎住那只小狗,也看到了我: “哪里来的野狗,敢吓我们家小宝!” 一蹲身,不知她从哪里捡起了一块砖头,“呼”地朝我砸过来,速度飞快,跟她肥胖的身子一点儿不相称。 我慌忙闪过,扭头就跑,好汉不吃眼前亏,好狗不能被砖头砸,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嗵!” 砖头砸在墙壁上,碎屑四溅。 跃下水泥屋檐,我小跑着逃出老远,逃到公厕后面的草丛里。急喘着趴下,从来没有觉得这么累过、狼狈过。 草丛很密,我能看清外面,外面看不到我。 外面人来人往,锻炼的,上学的,上班的,有的脚步匆匆,有的慢条斯理。这才是我一直盼望回来看到的生活呀。尽管在大清有我的牵挂,但在内心深处,我还是盼望回到现代的,因为这里有我最大的,也是埋藏在心底里的一个牵挂。没把这个牵挂处理妥当,我永远都不可能真正潇洒地开始新的生活。 我这是在哪儿呢,是不是原先的J市? J市是北方的一个大城市,我出生、长大都是在那里,最美好与最难熬的日子也是在那里度过的。在我的记忆中,甜蜜与苦涩并存于此,想忘却而又不可能。以前我把它深深埋藏起来了,而现在,记忆冲破束缚,汩汩流出,渐渐把我的心一点点打湿。 不行,要找个地方打听这是哪里! 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再也遏制不住了。我站起身,气已经平顺了。抖一抖身上的草屑,我走出草丛,向有人的地方走去。 前面的路边有一个报纸栏! 我兴奋地小跑起来,看看就要到了。 “站住,你是谁?” 斜地里一声喝问,路边的垃圾箱后面转出两只黑狗,瞪着眼睛看着我。 “你是谁,为什么来我们的地盘?” 另一只黑狗也问起来,眼里闪出凶光。 我连忙站住,上下打量它们。黑色,缎子般的油亮,尖耳长腿,身材不比我矮小。肩背肌肉鼓起,块块分明,似乎蕴含着极大的气力。 “问你呢,怎么不说话,不是哑巴狗吧?” 先前开口的黑狗威严地说道,有了些不满。 “我……我叫阿黄,是从J市来的。” 我忙说,习惯地说出了阿黄这个名字,反正一个符号而已。 “阿黄?没听过!从J市来的?你骗谁哪,J市离我们Q市好几百公里,你说来就来了?” Q市,这里是Q市?我怎么会到了Q市呢? “不管你是从哪里来的,这里是我们兄弟的地盘,你快滚出去!” 一只黑狗毫不客气地说道,下巴扬到了天上。 哎,这副情景怎么那么熟悉啊? 一恍惚,我好像看到黑猛站在我的面前。 “黑猛……” 我激动起来,凑上去想要添它。 “你想干什么?呜——” 我的动作肯定引起了两只黑狗的误会,龇牙露齿,四只眼睛霎时在我面前放大,无限放大! 痛,很痛! 脖子和后腿分别传来一阵疼痛,啊呀,被咬上了! “呜——” 我竭力摆脱掉两张利嘴,本来想还之颜色的,可惜脚底发虚后劲不足。 “你,你们……” “想跟我们斗,你嫩着呢!” “再咬它!” 逃,我只有逃。三十六计走为上,以前看到的这句话居然适用今天的我! “哪儿跑!” 两道黑影紧紧跟着,我拼命跑过那座报纸栏。眼睛的余光里,一张泛黄的报纸飘飘忽忽,几个红色的大字映入眼帘:《Q市日报》。 你母亲的天上哪路大神,干吗把我扔到这里,你不是玩我么? 我一边咒骂着,一边努力摆脱那两只阴魂不散的恶狗,脚下却越来越重了。慌忙转头看,白森森的牙齿,闪着寒光的眼睛,天啊,就要追上来了! 与其被动挨打,不如拼上一拼! 我不跑了,停下来转过身,嘴里喘着粗气。 “咦?” “汪,呜——” “汪汪,呜——” …… 记不清咬了多少下,也记不清被咬了多少下,我与两只地头狗纠缠在了一起,直斗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地动山摇世界末日快到了! “吵死人啦!几只死狗快滚开,到别处打架去!” 一道黑影冲过来,手里挥舞着一把红缨宝剑,把我们几个斗得劲头正酣的吓得慌忙逃开。 “还不快滚!” 短裤背心,浑身肌肉的男人跺了几脚,我趁势转身就跑。咱可不是当年的愣头青了,身上疼痛不已,要不是一口气撑着,我早就要瘫倒在地了,现在有了这么好的台阶可下,不跑才是傻瓜哩! 跑,拼尽力气跑,后面已没有追兵,我要赶紧找一个安全的地方。 一路滴着血,我穿过一块草坪,一瘸一拐地跑进了一座水泥桥下面。按照以往的经验,桥下面是我们流浪者最好的栖身之地。 桥底下没人也没狗,但明显有动物活动的痕迹,甚至还有铺得平整的几张旧报纸。我不管了,在报纸上停住躺下,伤口火辣辣地生疼。 “呼哧,呼哧……” 舌头伸出老长,我喘个不停,脑子里仿佛被抽空了,一片白茫茫迷糊糊,意识里只剩下两个字——累,痛! 受伤对我来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习惯成自然,只要不死就能痊愈。我安慰着自己,眼皮越来越沉,眼前一黑,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把我惊醒了。尽管特殊的能力没有了,但我敏锐的感应还在。睁开眼,眼前漆黑一片,天已经黑了。 “爷爷,我们到了,您小心点儿!” 脚步声近了,一个嫩嫩的声音说着话,慢慢靠近了。 嗳,有人来了! 不一会儿,昏黄的一束光映着一高一矮两个身影走进了桥洞底下,向我躺着的地方走来。我想站起来,挣扎了几下,四肢无力,没能站起,反而痛得直喘粗气。 “谁,谁在那儿?” 嫩嫩的声音里含着惊疑,那道亮光照到了我的身上、头上。我眼前白晃晃一片,暂时看不清东西。 “哪里来的野狗,占了我们的地方!” 另一个苍老的男人声音响起,走近几步,我感到一丝危险逼近了。 木棍,一根粗大的木棍向我落下来! 老天爷,我阿黄哪里得罪你了啊!这是什么世道,刚一见面就开打,你不知道我受了重伤走不动吗? 我无奈地闭上眼,等着接受木棍送给我的“见面礼”…… ********************************************************************************* 猛狗语录二:我不跟你翻脸,那不是因为打不过你吗? ********************************************************************************* (阿黄好惨哦,处处受人欺负!别心急,吉人自有天相,好狗肯定也有人关爱。用你的支持为它增加一些信心吧,愿它早些走出倒霉的境地!谢谢!)###第3章 一丝风 null###第4章 行路难 “喂,老头,你们在这儿干什么?”头发直竖,黑色中间挑出一缕黄色的青年阴阳怪气地问道。他走到了老年男人的面前,斜着眼睛看着瘦弱的老人,又瞥了瞥躺在地下的小女孩。老人却不理会他,只是看着小女孩,脸上一片木然。“哟,不说话,翘起来了?”“看看有什么好东西……”另外几人乱哄哄四散开来,在桥底下四下寻找。“爷爷,爷爷!”小女孩醒过来了,一骨碌爬起来,口里叫着,躲到老人的脚旁。“就这么一些破烂东西还当宝贝一样藏着,去——”“哗啦”一片响,地上撒满了各式东西,有衣服、鞋子、盒子和喝光水的矿泉水瓶子,还有一条陈旧的棉絮,都散落在地上。怪头青年等几人肆意地把盒子踩瘪,两人还踢着空瓶子玩。“啪嗒”一声,一个小个子青年打着了打火机,就要点燃那条旧棉絮。“你们、你们怎么可以这样欺负人?”老人忙俯身捡着地上的东西。“不要烧我们的被子!”一个尖利的稚嫩女声高叫起来,随着声音,一个瘦弱的身影冲了过去,死死地拉着棉絮往自己身边拖。“死小妮子,还蛮节约嘛!”“哈哈哈,老疙瘩,今天遇到对手了!”“妈的,快放手!一条破棉絮,老子点着玩儿,放手!”“爷爷、爷爷……唉哟!”小女孩哪里是这个青年的对手,被他用力一拉,摔倒在了地上。“淇淇……”听到小女孩的叫声,老人顾不上捡拾东西了,急忙紧走几步,扶起小女孩,上下摸着,生怕她受了伤。“爷爷,我没事,呜呜呜,我们的被子……”小女孩伤心地哭着,趴在了老人的肩上,亮亮的泪珠像是滴进了我的心里。我心里一酸,再也看不下去了。“汪,汪汪汪!”我伸长脖子,张开嘴巴大叫了几声,洪亮的声音在桥底下发出回声,把那几个正嬉闹不休的家伙吓了一跳。“哟,这里还养着一条野狗哩。啧啧,真肥!兄弟们,今天晚上有狗肉吃了!北京老白干,我请客,大伙儿先一起捉住这条狗!”怪头青年眼里闪着攫取的光,看着我就像看到了美味的菜肴,糁得我心里直发毛。不行,我要赶紧离开。我脚下用力,居然站了起来,似乎还有余力逃跑。“想跑?没门!”还没等我撒开腿,两个人已经挡在了前面,封死了出路。“噢,噢,狗肉下酒,神仙都不想走!”几个人叫嚷着,放下手头的玩闹,有的拿着地上捡来的树枝,有的抓着一个踩瘪的瓶子,慢慢向我逼过来。我只觉得热血直往头顶冲,狗落平阳被人欺,要是在我身体健康的时候,这几个脚底虚浮的青年哪会放在我的眼里?可现在……不行,不能在这里等死!我鼓起全身的力气,四肢抓地,瞅准那个小个子,猛地向后一蹬,快速冲了过去。“野狗要跑了,小心别让它咬上了!”“老疙瘩你那边……”几个人手忙脚乱地把手里的东西齐齐向我砸来,一根树枝在我头顶划过,一块石头落在了我的后腰……我顾不上这些了,继续冲,一顶,正好顶到了那个小个子的胯下,“啊呀”一声惊叫,他被我顶翻在地。一跃,我纵身跳过他的身体,向着通向外面的空地跑去。“呼——”一道黑影堪堪从我耳边击落,砸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幸亏我反应快,否则这一棍要是落在我的头上,不知道会产生什么后果。“嘿嘿,哪里跑?”不好,怪头拦在了前面,脸上的奸笑无比邪恶,有阴谋得逞的洋洋自得。好你个怪头,太毒辣了!我快速观察了一下地形,除了这片通向外面的空地,那边一头被水泥墙堵死了。另一面就是河了,十几米宽的河面,水花打着旋急流而下,激起一团团的泡沫。“刁头老大,打死它,快打死它!”后面的追上来了,虎视眈眈地盯着我。“小心别被野狗咬到了,要得狂犬病的!”怪头握着老人的黑木棍指着我,提醒着后面的人。我心里忽的一动,一道灵光闪过脑际。狂犬病?以前我曾见过一个被狗咬伤而没去治疗的人,在大街上突然发病,像我们狗儿一样乱叫乱咬,没多久就亢奋而死了。听人说,那是狂犬病发作了,没得救的,所以人类听到“狂犬病”三个字无不变色,我现在何不利用一下?“呜——”我张开了嘴巴,露出尖利的牙齿,向着怪头扬了扬脖子,还故意把口水滴落出来。“小心、小心,是一只疯狗——疯狗要咬人了,快跑!”怪头把手里的棍子一扔,竟然转身就跑,其他人也“呀”地一阵怪叫,从我身边疾窜而过,转眼间就跑得不见踪影了。戏剧性的一幕啊!哈哈哈,我差点要向天大笑三声来表达我内心的喜悦了!老天总算不是那么无情,把我丢在这样一个地方,吃尽了苦头,总算赚到了一点利息,即使是沾了“狂犬病”三个字的光,我也值了!刚想跑出去,看到地上的黑木棍,回头看看两个也正看着我的一老一少,和地上乱七八糟的弃物,我略犹豫了一下,张嘴咬起木棍,拖着来到二人面前。放下木棍,我退后了一段路。“爷爷,它,它真的是疯狗吗?”小女孩却往老人后面缩了缩,抬头看看老人,又看着我。“不管是不是疯狗,你快些走吧,迟了要走不掉的……不过,谢谢你!”老人没有回答她,倒像是在对我说,脸上还是那样木然,看不出一丝神色变化。他弯腰捡起木棍,拄在手里。谢谢我?我心里又是一热,没有往细里琢磨他的话,静静站着,看着这默默承受着生活苦难的一老一少。流浪者的痛,我能很清晰地从老人脸上感受到。当一个人的脸上看不出神色时,除了麻木,剩下的可能就是已经把苦痛深埋在心底,平常情况下很难流露出来。凭感觉,我猜想老人属于后者。他的心可能曾经炽热过,但在生活的无情磨砺下,已经变成了一座火山,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喷发出一丝一毫的真实情感。将来我老了之后,会不会也变成这样呢?正当我东想西想的时候,外面一阵喧哗传了进来:“就在这桥洞下面,我看得清清楚楚的,是一条疯狗,快进去打死它,可别让它再跑了!”是那个怪头的声音,还有几个人附和着他。没看到人,但单听声音,我知道来的人绝不会少。糟了,老人的话应验了!“狗狗,你快点跑吧,快啊!”小女孩也听到了外面的声音,她转到老人面前对我说。“快跑,那些人很凶的,要打死你的!”她说着,走前了两步,伸手要来摸我,又不敢摸,小手在空中挥了挥,最后还是缩回去了。我不记得是第几次感动了,深深看了他们一眼,一侧身,向着河面跑去。因为我知道,出去的路肯定被堵死了,现在唯一的活路只剩下渡河这条路了。尽管我感觉力气正一丝丝流失,但我不能轻易放弃,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我就要拿出百分之百的勇气去争取,哪怕最后逃不出那些人的魔掌,可我努力过了,足够告慰自己了。“狗狗,不要去……”小女孩的惊呼伴着几个人冲进桥底的嚷嚷声,在我耳边一霎而过,我脚底用力,身体腾空,向着白亮亮的河水跳下去。“扑通,”我的身体在水面上一震,很快浸入水里,我向着下游奋力游动着,保持眼鼻露出水面。“疯狗跳到河里了,快追!”隐约的叫声,还有噔噔的脚步声,一群人顺着河流往下追赶。随着声音,四周水花乱溅,一块块石头在我身边砸进水里,有一块小石头还落在了我的背上。我憋住一口气,一个猛子钻到水里,拼命划动四肢,向着下游潜游,速度快了不少。岸上的声音听不见了,眼前白茫茫一片,耳畔只有哗哗的水声,渐渐又变成了嗡嗡声。后肢一紧,我忽然感到下半身麻木与沉重起来,糟糕,抽筋了!也许是受伤未好,或者是骤然入水,早晨阴凉的河水导致了身体不能适应,我竟然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了,飘飘悠悠顺着水势往下流动,只能勉强露出一点鼻孔呼吸。“嗵!”我身上一下剧痛,身体撞到了水里的一个硬东西,眼前星光闪烁,差点没进水里,鼻子呛了一股水。绕开那块东西,我继续在水里漂流、漂流,意识却慢慢模糊起来,心里暗暗着急,身体却难以左右,只能任由水流摆布……“快拉上来,快拉上来,肯定是一条大鲤鱼!”不知道漂了多久,我迷迷糊糊中听到有人在叫,声音脆脆的。身体腾空,我被人拉到了水面上,身上好像裹着什么密密仄仄的东西,根本无法动弹。“啊,怎么是一只死狗?”脆脆的声音叫道,一只脚踏到了我的肚子上,我的胃里一翻腾,“咕噜——呃——,”翻江倒海一般,之前喝进去的河水猛地喷了出去,我舒服了许多。“嗳,还没死?老爸,狗还没死!”“我看到了……搭把手,把狗抬回去。”“嗯。”眼皮沉重,我的身体被人抬起。裹着那个紧密的东西很是难受,但我无力反抗,只能由着他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老爸,这只黄狗很壮实哩!”“我知道。”……抬着我的父子俩边走边说,渐渐地听不到水流的声音了,只有偶尔几下汽车喇叭声,周围显得很安静。“哟呵,李老师,今天收获不小啊,怎么网到一只狗了?不是死的吧?”“没死,活着呢!老王,晚上来家吃狗肉,赶早噢!”“好啊,呵呵,咱就不客气了……”“咱们谁跟谁呀,还客气个啥?嘿嘿!”我的心猛地往下一沉,才脱狼窝又进了虎口……难道我好不容易回到现代的道路还是不能摆脱厄运吗?***************************************************************************猛狗语录四:天将降大任于是狗也,必先苦其心志,伤其筋骨,磨其体肤,空乏其身……然后知命运可以改变也!***************************************************************************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有一村。阿黄的磨难暂时告一段落,将要开始新的生活了!)###第5章 忍泪吟 又走了一段路,我被轻轻放下,我知道到地头了。 “强子,快去叫你妈来!” 男人叫着,悉悉索索在我身上解网绳。我身上一松,心里却是一沉:完了,怕是要马上对我动手了! 我无奈地闭上了眼睛,躲避着光亮,却只能等待厄运的降临。 没等我多想,一阵脚步声由远而近,很快到了我身旁。 “文清,你怎么把人家的狗抓来了?” “不是抓的,这狗是我们在河里捞上来的。” “河里捞上来的?你以为狗是鱼啊,还会在水里玩儿?” “真的,妈,是我和爸在水里用渔网捞上来的!” “哦,真的呀,我看看。” 一个女人的手在我身上摸了一遍,很轻柔,也很细致。摸完了,女人好像站在那里不动了,几个人都没有声音。 “强子,快去帮妈拿一把小刀来,桌上最小的那把。哎,再拿一瓶酒精。” 女人开口了,男孩答应了一声走开了。 刀?这就要对我动刀了? 我想动一动,但浑身上下使不出多少力气来,多动也是徒劳。命运看来要在现在宣判我的归宿了! 我心里一酸,脑海里飞快闪过无数画面,一个也不能停留片刻。老天这是在玩我啊,把我带回了现代,却又安排一个这样的结局等着我!难道我曾经做错了什么,要弄得上天如此惩罚我? 脚步噔噔噔跑来,男孩把东西递给了那个女人。 我索性睁开了眼,想看看自己死在什么人的手里。 一把明晃晃的刀片映入眼帘,也许它并不大,但在我的眼里,这刀比什么大刀都要大,都要可怕。 “文清,强子,你们按住它!” 女人在发号施令,我的身子和四肢都被牢牢按住了,根本无法有效地反抗。我其实已经放弃了反抗,与其无谓地反抗,还不如静静地感受最后活着的美好。每种生物都是这样的吧,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尤为珍惜那看似毫不值钱的一分一秒,“懊悔”也才会成为实实在在的感受,抹之不去。 下刀了! 刀光一闪,逆着光线,一个看上去有些柔弱的女人拿着小刀向我刺来! 我命休矣! 我还是闭上了眼睛,浑身变得麻木了,却又无比敏感了。 刀子首先在我的背部刺入,一下,两下,我能真切触摸到刀锋划过皮肤的冰凉,凉飕飕的,似乎有液体淋过,又有液体流出、滴落。接着,四肢也被刀锋掠过,同样有液体流淌下来。 太清晰了,也太清醒了,我在接受刀锋的洗劫! 颤抖,从一丝开始变为一股,变为全身上下不由自主的行为,我控制不住身体的反应,仿佛沉入了无尽的深渊里,除了颤抖,不会再做其它举止。似乎有一丝丝的生命力正在从我身上迅速流失,再流失,我难以自制地堕向无边的黑暗之中。竭力挣扎着抬起头,头顶好像只剩下一块白亮亮的天空,越来越小,越来越远…… “按紧了……” 我最后听到那个女声,一滴清凉的水珠滴落下来,打湿了心底最后一块空地,意识很快被黑色淹没…… “阿黄,阿黄!” 咦,谁在叫我? 一张脸孔出现在前面,很熟悉,又很陌生,像少主人,又有点像翠儿,还像女主人。到底像谁,我说不明白。 “救我、救我!” 我张开嘴努力叫唤着,声音却堵在喉咙里,像一团软软的棉花,进不能进,出也不能出,只是堵着。 “少主人,翠儿,女主人,快来救我呀!” 我心里发出了吼叫,希望他们能听到,只要他们轻轻伸一伸手,我马上就能脱离这个黑色的牢笼了。 “阿黄,阿黄,阿黄你在哪里?” 脸孔像没看到我一般,转过去,向着别处唤着,渐渐模糊了,不见了。 我一急,奋力一跳。啊,起来了,飘起来了! 我晃晃悠悠浮在一片晴朗的天空中,跟一根羽毛没有区别。对,就是羽毛,我现在成了一根羽毛了! 白云在我脚下飞过,清风在我耳畔吹拂,柔柔的,痒痒的,我感到无比舒适惬意,像是小时候躺在妈妈温暖的怀抱里。刚想到妈妈,前面忽然现出了妈妈的身影,还是那样趴着,歪着头看着我。“傻孩子,你又跑到哪里去了?”妈妈的话语还是那样关切,眼神还是那样柔和温馨。 “妈妈,妈妈!” 我又在心里大叫,尽管知道还是徒劳,但忍不住叫,把埋在心底的那份思念都叫出来了。 “妈妈……” 妈妈的影子淡了,淡到只剩下一抹浮云,很快消失在灿烂的阳光里,再也看不见了。我用力睁大眼睛,想要看到妈妈的去处,可光线太亮了,只是一片白茫茫明晃晃…… “醒了醒了,爸,你快看,狗醒了!” “哪里醒了?我看看,哟,真的醒了!” 光线还是那样明亮,声音却不飘渺,实实在在地响在我的耳边。 这是做梦还是现实? 我的脑子转不过来了,徘徊在一片虚空里。 “妈,快来看呀,狗醒了!” 男孩的清脆嗓音彻底把我拉回了现实。我转过头,儿童的腿脚,白色的运动鞋,还有其它一些家里的什物,很真实,真实得让我能感知到它们的质地。 一个“咯咯咯”的女人皮鞋声自远而近。黑色中跟,纤细的小腿,肉色的短袜,蹲下来,一张白皙的脸孔映入眼帘。 “嗯,看样子第一关过了!” 女人说道,伸手来摸我的身体,很轻柔和细致。 “妈,你真厉害,死狗都被你救活了!” 一张男孩稚嫩的脸也出现在前面,跟女人有七八分相像。男孩看上去十岁左右,黑幽幽的双眼里闪着灵动的光。 “别动!” 男孩刚想伸手来摸我,女人制止了他。 “这只狗还没脱离危险哩,过几天我再帮它放血,把余血清光,如果能够再醒过来,它就算是活了。” 听到她的话,我心里突的一跳,想扭动身体爬起来,但除了头能够轻微移动,身体根本没有知觉,哪里还能起来? 我大吃了一惊,这是怎么了,为什么有感觉却不能动? “你好好休养两天,强子会照顾你的,过几天我再来帮你治伤。” 女人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轻轻拍着我的头顶对我说,说完就起身走了,脚下的皮鞋发出“咯咯”的声音。 男孩一直陪着我,说着话儿,也轻轻摸我。这时我才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不知是喜还是忧。 喝着男孩喂给我的薄粥,我躺在一个暖和的角落里度过了两天两夜,我的耐性再次得到检验。一早一晚还有男孩陪着,整整一个白天只有我自己独自躺着。无聊、孤寂向我袭来,我只能忍着,不能挪动一下。我知道,要想活下去,我只能忍耐,再忍耐。可是,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尽头啊? 第三天傍晚,女人照例来了,后面跟着蹦蹦跳跳的那个叫强子的男孩。奇怪的是,这几天都没看到那个叫文清的男人,不知他在忙什么,似乎只偶尔听到过他的声音。 “强子,你按住它的腿……用点力,别松手!” “好咧!” 刀光一闪,女人又要对我动刀了! 这次我没有任何反抗,因为我知道她是在救我。 热热的液体从我身上的几处地方流出来了,那是我的血液。刀口的疼痛伴着我的疑惑,一阵阵向我袭来,又无法得到缓解与通悟,实是难受之极。 流到后来,我眼皮沉重,迷迷糊糊睡过去了。 “李老师,你抓的那只狗在哪儿?我看看……哟,好东西呀!” 朦胧中我听到有人在说话。 “不是抓的,是从河里捞上来的。” 熟悉的男人声音,是久未露面的叫文清的男人,那个男孩强子的父亲。 “你的运气真好,河里也能捞到这么肥的一只狗!嗯,真不错……老李,给你打个商量,把这狗卖给我好了,听说公狗的那个东西大补的,我弄回去吃吃看。你看行么?” “这个呀……” 叫文清的男人沉吟起来着,似乎有些犹豫,又有些松动的意思。 啊,买我?吃什么东西? 我感到有危机在向我涌来,张嘴就想大叫反对,却只能发出无声的呻吟…… ************************************************************************** 猛狗语录五:没了寂寞,谁陪我? ************************************************************************** (好多天没更新了,抱歉抱歉!呵呵,忙不是理由,实在是有些懒了,后面努力改进。)###第6章 两同心 “爸,这狗是我先看见的,不许给别人!” 脆脆的声音传来,睁开眼,我看到穿着短衣短裤的男孩强子从屋里急匆匆走出来,伸手就来抱我的头。本来我很不愿意被陌生人抱的,现在却没反抗,因为我觉得男孩的怀抱里比不知名的去处要安全得多。 “一个小屁孩儿懂个什么?” 叫文清的男子清清瘦瘦的,戴着一副银边眼镜。他朝向旁边站着的一个身体有些发福的中年男人抱歉地一笑: “吴村长,小孩子说话你别放在心上,我跟他好好说说。” “不嘛,不嘛!” 男孩抱着我不放手,左右摇晃着,我刚刚有些清醒的脑袋又被他摇得晕了。 “我就要跟这只狗玩儿——你说话不算数,你说过的,这次考试考了第一就给我买一只小狗玩儿。现在现成的有了,我不要另外买了……呜呜呜,你说话不算数,骗人是小狗,呜呜……” 强子居然趴在我身上哭起来了,很伤心的样子。 “好了好了,我不要了!”中年男人首先顶不住了,“强子乖,吴伯伯不跟你抢这只狗了,这样总可以了吧?” “真的?你不买狗了?” “真的不买了!你看我这就回村部去了,吴伯伯还会骗你不成?” “好……谢谢吴伯伯!” 强子很快破涕为喜了,用手擦着眼泪。 中年男人说了一声,抬腿就走。叫文清的男子忙送他出了院子,不久又回来了,脸上含着笑。 “你这小子,就你鬼机灵!” 文清拍着强子的圆脑袋,故作生气的样子。强子已经放开我站了起来,被他一摸,不由嘿嘿地笑起来,脸上挂着泪珠也不擦。 “我不这样,这狗不就被吴伯伯要去了?” 父子俩“嘿嘿嘿”笑成了一团,看得我迷迷糊糊的,搞不清他们在玩什么古怪把戏。 我的身体恢复得很快,没过几天,我就能在强子家的院子里四处溜达了。强子不让出去,就是他去上学了,也一定要叮嘱家里人关好院门。我乐得在院子里的一棵苹果树下乘凉,有好吃好喝伺候着,我并不想跑出去。要是那群人还在追我、找我,出去不就危险了吗?在身体完全恢复之前,我不会去冒这个险。那个叫村长的也没再来过,我不必担心很快易主。 “我回来了!” 强子推开院门,甩下书包就来看我。每天他都这样,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看看我,逗我玩一会儿。我们从陌生已经变得熟悉了。尽管还没从心底里完全认同他们一家人,但救护与饮食的恩惠我不会忘记。对于真心爱护帮助自己的人,我们狗类可不敢忘记,这可能是我们的天性决定了的。 我赶紧站起来,摇着尾巴迎上去,伸着舌头舔着他的手,他也高兴地摸着我的头,蹲下来抱抱我。 吃好晚饭,天色还亮堂堂的。强子把作业本一放: “妈,我做好了,你帮我检查一下——大黄,咱们出去玩一会儿!” 强子现在给我取了一个名字,就叫大黄。我也没什么意见,反正名字只是一个符号,阿黄是黄,大黄还是黄,都一样。 “大黄,走喽!” 前面是蹦跳的强子,后面屁颠屁颠的是我。 “记得早点回来!” 强子的妈妈在屋里叫着,他答应了一声,人已经跑出了院子。刚跑出院门,我的眼前一亮,不由站住了,四处观察起来。 一幢幢独立式的二、三层楼房整齐地排成一排,各家都有一个院子,里面透着绿树,还有星星点点的各色花朵。远处低矮的小山,隐约的城市建筑,在夕阳的斜照下,我看到了一个处在大城市边沿的现代农村。安宁,富足,这是我对这个村庄的第一印象。 “大黄,快走啊!” 强子在前面叫着我,我撒腿跟上。 穿过几排房屋,我们一人一狗走进了一块空地。还没到呢,一阵杂乱的狗叫声先传了过来。 “汪汪!” “汪汪汪!” “嘤——嘤嘤……” 各种各样的声音混在一起,高的雄浑,低的尖细,听声音,聚在一起的狗儿不少。 不会是开狗狗聚会吧? 猜想着,我猛一窜,超过强子跑到了前面。现在我的体力都已经恢复了,全身上下力气充足得很。可惜就是侦察力还没有,令我有些失落。从一般的情况来看,我现在是一只颇为威猛的狗儿,半米多高,身强力壮,“卖相”好得很哩! “大壮,辉子,小英,我来了!” 听到强子的高叫声,几个与他年龄相仿的孩子转过头来,几只狗儿也来看我。我停住脚步,让强子先行,自己跟在旁边打量那些狗儿。我们狗类与人类一样,遇到陌生者同样会怀着戒心,必先审视一番再说。 “哟,强子,这就是你说的狗吗?” 一个手里牵着一只白色长毛,样子像狐狸的宠物犬的男孩说道。 “你们看,它叫大黄,壮实吧?”强子有些小得意,拍着我的脑袋。“辉子,我的狗可不像你的,整天用绳子拴着,那多没意思呀!” “有什么了不起的,还不是水里捞上来的野狗,小心有狂犬病哟!” 那个叫辉子的男孩不屑地说道,拉动绳子,把手里的白毛狗拉近自己身边。他们一见面话里就有火药味儿,恐怕以前有过争执或矛盾。 屁大的孩子会有什么过节呢? 正好闲得发慌,我饶有趣味地看着他们。 “强子,辉子,你们别吵了!我们看看强子的狗吧?” 一个穿着红色格子裙的女孩,手里也牵着一只狗儿,我低头一看,嗬,是一只浅灰色的小哈巴狗儿! 几个人与狗都走过来看我。 “嗯,强子,这狗儿不错,真壮实!” 另一个剃着板寸头的敦实男孩上下看了我一通,右手却在自己身边的黑狗身上摸着。他的那只狗其实我早就注意到了,在这群四五只狗儿当中,只有它才让我感到有一些威势与压力。黑色的背纹,灰色的身子和四肢,肌肉结实,仿佛蕴含着无穷的力量,这就是德国黑背牧羊犬,我以前见过。没想到在这里居然看到了一只正宗的德国牧羊犬。 “你是谁?” 牧羊犬用我们犬类特有的方式,向我发出了询问。它的身体并不比我高大,但在它面前,我一下子失去了平日里的优越感。 “我叫阿黄……哦不,大黄,我叫大黄,阿黄是我以前的名字。” 我平心静气地回答它,不再狂傲。 “我叫黑背,是现在的主人给我取的名字,以前也有过别的名字,不说也罢。” 黑背的眼里流露出了一丝忧伤,很快又消失了。 “黑背大哥你好!” 我知道礼多人不怪,狗儿也一样。 “你好!”黑背微微咧嘴一笑,“听说你是从水里来的?” “说来话就可长了……” 没等我向黑背解说我的来历,男孩们争执开了: “谁说的?肯定是黑背厉害!” “我家大黄也很厉害的!” “黑背厉害!黑背厉害!” “大黄厉害!大黄厉害,就是大黄厉害!” 原来他们正在为是我厉害,还是黑背更厉害展开争论呢。 “好了好了,别争了!”一个瘦小的,牵着一只同样瘦小的家犬的男孩劝道,“谁更厉害,斗一斗不就知道了?” “是哟,很久没斗过狗了,今天斗斗吧?” 其他几个站在一旁看热闹,年龄小些的男孩儿也附和道。 “不行不行!”那个穿红色格子裙的叫小英的女孩阻止道,“上回黑背把邻村李大爷家的狗咬伤了,大壮你忘了?不要再斗狗了!” “这个嘛……” 黑背的主人,叫大壮的男孩犹豫起来了,仿佛顾忌什么。 “大壮,你不会是怕输吧?” 辉子却在一旁撺掇起来,用上了激将法。在成人看来,这么幼稚的激将法根本不会有什么作用,可在孩子的眼里一下子发挥出了最大的效用。 “斗就斗,谁说我怕输了?我家黑背从来不会输!我爸说过的,黑背是正宗的德国血统,很厉害的,狼都不是它的对手,还会怕狗么?黑背,加油,打败强子家的大黄,回去我奖励你吃牛肉!” 强子尽管有些犹豫,但一咬牙,也把我推到了前面: “大黄,你肯定行,打败黑背,回家我也给你奖励!” 小英急得在一旁直跳脚,手里的哈巴狗儿也跟着“汪汪,嘤嘤”直叫唤。 不斗可不可以?我看了一眼黑背。 显然是不可以了。 孩子们闹哄哄地退开,空出一块地方,留下我与黑背站在中间。 “我们随便玩玩吧,让他们开心一下就行。” 黑背眼里闪过几分无奈。狗儿一旦有了主人,受到的羁绊自然就多了,像这样进行一些无聊的争斗就是经常会遇到的。 玩玩就玩玩吧。我递给黑背一个“你放心,我明白”的眼神,各自站定,看着对方。 “黑背加油!黑背加油!” 多数孩子叫着,为他们认定的胜利者高叫鼓劲。 “大黄加油!大黄你最厉害!大黄肯定赢!” 强子和格子裙女孩小英为我加油,声音小了许多。看得出来小英一直在帮着强子,站在他旁边挥着手,格子裙一抖一抖的。 要玩就要玩得像那么一回事儿。力气上涌,全身紧绷,我回到现代的第一场非正式打斗就要开始了! ************************************************************************** 猛狗语录六:如果你看到面前的阴影,别怕,那是因为你的背后有阳光。 **************************************************************************###第7章 乌夜啼 “黑背,上!” “大黄,你也上!” 主人已经下令了,再磨蹭就显得太假了。我与黑背嘴里都发出呜呜声,眼神互相示意一下,不约而同地往前一窜,龇牙咧嘴兼凶神恶煞的样子,很是逼真。 “汪,汪汪汪……” 旁边的大小狗儿也一起叫起来,都在为我们营造气氛。 我与黑背挤成一团,你一口,我一嘴,左躲右拼,你来我往,“撕咬”得有模有样,好像两个仇家相见一般。 “加油!加油!” 孩童们叫得更欢了,拍手、跺脚、欢呼。 “你们在干什么呢?还不停下来!” 一个男人的声音传过来,我抽空一看,是骑着摩托车的强子的父亲李文清。我现在已经知道了他的身份,是这个村庄所在小学的校长。 我和黑背赶紧停了下来,不再故作打斗。 “哦——” 孩童们发一声喊,也不看我们的打斗了,四下里跑散开去。大壮、辉子被叫住了,强子和小英自己没走。 “校长好!” 除了强子,三个人都向李文清抬手敬礼问好。对老师,尤其是校长,这些小学生们还是相当敬畏的。 “爸,你、你回来了。” 强子搔着后脑勺,傻笑着叫道。 “同学们好!吃过晚饭了吗?都没吃吧?回去吃饭,省得家里人找。强子,咱们也回去。” 李文清笑眯眯地说着,发动摩托,轰隆隆走在前边。 “嗳,回家吃饭喽!” 几个人遇到大赦一般,慌忙吆喝着狗儿回家。小英与强子招呼了一声,跟着大壮他们跑过空地,一溜烟儿就不见了。看来他们对这个校长真够怕的呀! “大黄,咱们回家吃饭去!” 强子在前,我跟在后面,向家里跑去。 这顿晚饭没了平日里的热闹,气氛很沉闷。 强子的父亲,也就是那个李文清沉着脸,夹菜,扒饭,不说一句话。平常他可不是这样的呀,老是会跟老婆儿子说笑几句的,今天却看也不看强子。强子的妈妈问他是怎么了,他也不说话,只是示意一下强子,让她问儿子。强子低着头不敢说话,站在一旁的我看到他的眼里好像要掉泪花了。 其实我知道一些原因的,但我不会说,也没法说,只在一旁摇着尾巴捡些残羹冷炙。还好今晚的菜不错,有强子喜欢的红烧排骨。他吃得不多,一不留神还把一块排骨连骨头带肉都扔到了地上,吃得我满嘴流油。这个香呀,他妈妈烧菜的手艺真不赖! “强子你过来,跟妈说说是怎么回事儿?” 饭后,收拾好碗筷,强子的妈妈,我听到过有人叫她美娟的,她拉过一张板凳,坐到一直低着头的强子身边。李文清在不远处吧嗒吧嗒抽着香烟,也转头看过来。 “我,我带着大黄去跟大壮斗狗了……” 强子乖乖地站在旁边,小声地说,不敢抬眼看一眼父母。他把经过详细说了一遍。 “你这孩子……唉,当初一定要留下大黄的是你,现在不爱惜它的还是你!”了解了详情,美娟有些责备孩子,“算了,你真不想要大黄了,明儿个我叫吴伯伯拿去,省得惹你爸生气!” “不嘛,不嘛!”强子说着,跑过来抱住我的脑袋,“哇”的一声哭开了,嘴里念叨着不肯把我送人。 “强子,你要记住,自己的东西就要好好珍惜,不能作践了……” 强子的父亲,这位小学校长开口了,对他讲了一通道理,听得强子连连点头,最后总算说好不送我走了。强子向自己的父母保证:以后一定好好待我,不让别人欺负我。 听了他的话,我心里一热,忙转过头舔着他的手背。多好的一家人啊!在我的心里,对强子一家更亲近了,几乎要把他们当做我的新主人。 一场家庭小风波消散了,屋里屋外又充满了强子欢快的笑声。他们逗着我,我也配合地“汪汪”叫上几声,眼睛余光里看到他父母笑眯眯的眼神,不禁有些沉醉其中了。 过了几天,好像是一个什么节日,吃过晚饭,强子一家带着我出了门。 第一次跟着他们全家一起出门,我既好奇又兴奋,绕着强子前后跑来跑去,逗得几个人哈哈直笑,非常轻松。 “到喽,要看演唱会了!” 强子叫着,声音很快汇到了嘈杂的人声里。还是在那片大空地上,一角搭了一个舞台,彩灯闪烁,披红挂绿的,煞是好看。喇叭里放着歌,柔柔的语调弥漫在空气中,溢满了欢快和热闹。空地中间摆满了椅子凳子,四处的人群都往中间走,各自挑选自己中意的座位。 李文清两口子在一个地方坐下来,强子却不坐,说要带我到处看看。 “大黄,咱们去舞台后面瞧瞧。” 穿过人群,我跟着强子来到了临时搭建的舞台后面。一看,这里比前面还热闹呢。除了拥成一堆的大人小孩,还有不少我的同类,几个熟悉的身影混在中间,黑色的黑背,白色的沙狐犬,瘦瘦的哈巴狗。 “强子,你才来呀!” 看到强子,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小英高兴地叫起来,其他几个小伙伴也转头来看我们。打了招呼,男孩们继续伸着脖子朝里面张望。 “你家大黄也来了。” 小英牵着她的小哈巴狗儿走过来。 “他们在看什么呀?” 强子问她,也踮起脚跟看。 “大壮说演员在里头化妆哩!我可没看到,不要看了。强子,咱们去那边厕所吧,我家丁丁要小便了,你陪我去好不好?” 强子看了几下,可能没看到什么,就答应着,跟着小英往舞台外侧的房屋后面走去。我心里痒痒的,本想看看演员是如何化妆的,但人墙堵得严严实实,我现在的侦查力又没有,看不到一丝儿光,索性也跟着他们走。 “待会儿开演不就可以看到了?” 强子与小英说着话儿,走进了一片路灯照不到的地方。 “小英,你叫丁丁拉在路边不就得了,干吗要走这么远?” “不行,那样多不卫生呀!我记得前面有一个厕所,就到那儿吧……快到了。强子,你在外面等我一会儿,我害怕。” 小英牵着哈巴狗儿走进了昏黄的公厕,红色的身影转过隔墙不见了。 厕所门前的路灯可能是因为时间长了,光线很不明亮,更衬出四周黑暗的厚重。加上这里离空地较远,只是偶尔有人从前面匆匆走过去,显得很安静,完全不同于那边空地里的热闹。别说是十来岁的小孩子,就连我也觉得这里有些阴森森的,一股寒气直往身体里渗,在夏夜里也有些凉飕飕。 强子挨着我站着,身体紧紧靠着我。 “啊——” 一声尖利的惊叫把我吓了一跳,听声音是小英。 “小英,小英,怎么了?” 强子也一悚,连忙叫着小英的名字,等着她的回答。 “强子,里面、里面……” 小英跌跌撞撞地跑出来,后面跟着“汪汪”叫唤的哈巴狗丁丁。 “……里面有人,有人……”小英跑到我们面前,嘴里叫着,“有人倒在厕所里,快,快叫大人!” 我跟着两个孩子慌慌张张向空地里跑去。 过不多久,一大群成年人来到了小英所说的厕所。三四个胆大的青年进了里面,不一会儿就都叫着跑出来了: “快来人啊,里面有人死了!” 人群一阵骚动,却没人敢再进去。我也一惊,厕所里怎么会有死人? 很快地,更多的人来了,手电光明晃晃的耀眼。一个被人称作治保主任的高大男子带着几个人进了厕所,抬出来一个浑身脏兮兮的青年。 “是老吕家的三娃子!人没死,还有气哩!快抬去村卫生所,哪个去叫一声美娟来?快去快去,救命要紧!” 治保主任叫着,挥手安排人各行其事。 一群人簇拥着伤者朝村东跑去,有人连忙去找医生。我已经知道强子的妈妈美娟是一名医生,平日里很忙,没想到今晚她又有得忙了。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我刚想跟着人群往前走,回头看看那座厕所,忽然心里咯噔了一下。略一犹豫,离开强子和他的一群小伙伴,我朝厕所跑去。那里,似乎有一个谜语在等着我,不解开它,我总觉得心神不宁。 “呱呱,呱呱……”几声乌鸦的叫声在黑色的夜里特别凄惨。我抬头看了看黑色的虚空,云层重叠,什么也看不清,又继续向前小跑。 昏暗的灯光下,一张大口似乎正对着我敞开了…… ***************************************************************************** 猛狗语录七:强者不是没有眼泪,只是可以含着眼泪向前跑。 *****************************************************************************###第8章 花非花 慢慢走进公厕,我用力睁大眼睛,想看清里面的情形;放低鼻子嗅着,辨识着各种气味。我仿佛又回到了大清追踪贼人的时候,通过努力,我有信心揭开事情的真相,让它大白于天下! 里面的灯光跟外面一样昏黄,光线暗沉沉的。我先走进了左边。你问我为什么进左边,呵呵,你傻呀,“男左女右”你总知道吧?刚才抬出来的是一个大男人,不进男厕,难道还要进女厕? 可是,老天好像喜欢跟我开玩笑似的,在男厕里绕了一圈,我没闻到那个男子的气味。仔细回顾一下,在进门口的地方气味就断了。 难不成是女厕? 想到这个可能的结果,我身上一热,差点就要狂涌瀑布汗。幸亏我们狗儿没有汗腺,否则非把我浑身上下淋湿了不可。 转出男厕,我在女厕门前停了停,听听里面有没有人。咳咳咳,咱一堂堂正正大个儿公犬,怎好随便进出女厕所呢?形象,这可事关咱的形象问题啊,要是让别的狗儿知道了,还不笑死我? 女厕里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儿人声。我回头左右看看,确定没人,赶紧脚下使劲,快速蹿了进去。 哎呀,总算进来了! 按捺住“怦怦”直擂的的心跳,我仔细观察起女厕所。不好意思,“大姑娘上花轿”,公犬进女厕,咱也是头一回! 便槽分为两排,一边四五个分隔开的蹲位,每个都有木门遮挡,跟男厕差不多嘛。那个人的气息弥散在一片大小便的骚臭里,清晰可闻。可能是待的时间不短,在中间一个蹲位前,我找到了气味的集中点。就着灯光,我看到地上有人躺倒的痕迹。嗅一嗅,是那个人身体弄出的痕迹。 他一个大男人怎么会跑进女厕所里呢? 再次闻闻,我闻到了一些酒味儿,但说不准是谁喝的。刚才进来的人有七八个,只要其中有一个人喝过酒,他就会在里面留下气味。 我贴着地面闻着,走着,咦,这是什么? 在不远处的角落里,一根半米多长的带皮树棍静静地躺着。嗅过之后,我判明上面有两个人留下的气味,一个是之前伤者的,另一个人的不熟悉。 “一根树棍,两个人”,这些信息在我脑子里一转,我马上反应过来,这个东西十之八九是凶器! 事情应该是这样的:行凶者拿着树棍与伤者搏斗,把受害者打伤后,慌忙中丢下树棍逃走了。 我脑中想象着这副情景,越想越觉得这就是事实。然而还有一个疑团没有解决,受害者为什么进了女厕所呢?也许是被凶手追得急了,慌不择路吧? “走快点,前面有一个厕所!” 忽然外面传来说话声,而且还是女人的声音! 怎么办怎么办? 出去已经来不及了,听声音人马上要进来了。我一转身,紧跑几步,躬身蹿进最里面的蹲位,缩在角落里不敢动一下。 “你这里,我旁边。” 进来的是两个女人(晕,不是女人难道还会是男人?),各自找好了蹲位。一阵电闪雷鸣般的稀里哗啦,简直惊天地泣鬼神,听得我心惊肉跳。唉吔我的娘呀,今天可糗死我了! 两个女人摆弄好了,走到外面去洗手。我实在忍不住了,赶紧跑出蹲位,向门口蹿去。几乎是蹭着一个女人的裙腿,我“嗖”的一下跑出了公厕。 “哎呀怎么有狗?” 女人叫着,明显吓了一跳。 “死狗乱跑,打死你!” 另一个女人也叫起来,作势要踢我,可她哪里能踢到我?不理会她们,我匆匆跑出去,跑到了水泥路上,心跳这才放慢下来。 今天……咳咳,真囧! 稍作停留,找到了气息,我顺着水泥路向村子的一头追寻而去。 穿过一幢幢房子,跑过了大概有半个村子,前面灯光明亮,一处热闹地方出现在眼前。有十几个人正围在门前说着话,吵吵嚷嚷听不清。 “你们,哎,就你们,说话小声点,不要影响医生救人,要安静哩!” 之前出现过的那个治保主任站在门前说道,挥舞着手示意众人。 “裘主任,老吕家的三娃子现在怎么样了,没死吧?” “你才死了哩!人家活得好好的干嘛非咒人死?去去去,那边演唱会热闹,到那边凑热闹去!” “没死啊……” 几个人说着,好像有些失望,然后一窝蜂向着演唱会的方向走去,很快就不见了。 “这些兔崽子,巴不得人家死……唉哟头痛,吕三娃子犯着谁了,打成这样子……他也活该,谁叫他平日里老干些偷鸡摸狗的事儿,今天报应了……不行,出了事就要查清楚,该怎么查呢?……” 治保主任嘟哝着,慢慢向里面走。我跟在他的后面,把他的话听得清清楚楚,这下更印证了我的判断。这个吕三娃子不学好,肯定是惹下了仇家,今天有人找他报仇怨来了,说不定还是“抱打不平,惩恶扬善”呢! 这样想着,穿过一道门,我跟着走进一间灯火通明的房子,抬头看,门口有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治疗室”三个字。 “嗳,谁家的狗跑进来了?快出去,快出去!” 守在门口的一个年轻人看到了我,挥手来赶我。治保主任转头也看到了我,一起来赶我。 这时,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女人从里面急急走出来,手里端着一个脸盆,正是强子的妈妈美娟。 “裘主任,那是我家的狗!” 美娟说着,“哗”地把脸盆里的水倒在门前水沟里。 “哦,就是这只狗啊?”那个裘主任好像对我产生了兴趣,凑过来看我,“难怪哩,上回村长说你们家李校长从水里捞到一条好狗,念叨了好几天,想买过来补补,不成想被你们家那小子给弄黄了,他都郁闷了好一阵子哩!” 美娟轻笑了一声,没答话,在水龙头下接了水,又端着进去了。我乘机跟在她后面也进去,几个人都没拦我。 来到里面,我看到那个受伤者躺在一张病床上,上面挂着瓶子和细细的管子。闻气味,确定是吕三娃子无疑;凭感觉,我看到他的胸前一起一伏,呼吸绵长,情况还算稳定。 “美娟,三娃子不会有事吧?” 裘主任跟在强子妈妈后面进来,探身看了看病床上的人,转头问道。 “生命已经没危险了,只是好像被什么东西敲过脑袋,现在还昏迷,一时半会儿醒不了。至于脑子会不会落下毛病,我也说不上来,要进城到大医院检查才知道。你看,我们卫生太小,所没那条件……” “死不了就行,以后看他自己的造化了!这小子,吃饱没事跑到女厕所去干什么,醒了得好好问问他不可!” 裘主任放了心,又嘱咐了几句,拜托美娟照顾好伤者,要她放心,费用村里暂时会垫着,以后可以结算。留下那个门口守着的青年,治保主任借故走了。听那个青年抱怨说,他一定是去看演出了。 美娟没有抱怨,脸色平静地整理药瓶,还在纸上写着什么。 我蹲在床边,很希望躺在床上的人能马上醒过来,并且说出那个用树棍敲打他的人是谁,以印证自己的推断没错。毕竟不管怎么样,人类的恩怨与我无关,我只关心自己是否正确。 可等了有一个小时,床上的人还是没有醒来的迹象。床太高,我不能完全看到他的状况,只能干着急。 这边没动静,守在门口的那位却不耐烦了,他开始嘟嘟哝哝地抱怨起来,怪那个主任安排他守护,以致错过了精彩的演唱会。听他嘟哝了一阵,不止是美娟,就连我都有些烦了。 “扬子,你去看演唱会吧,这里有我看着,没什么事儿。” 美娟走过去对他说道。 “真的?嫂子太谢谢你啦,我去了!” 叫扬子的青年一蹦而起,三步两步就不见了影子。没了他的啰嗦,房子里清静了许多,隐隐约约地,远处传来歌吹声,萦绕在村子的夜空里。 “这些人啊靠不得,大黄,有你陪我就行了!” 美娟走过来看了看病人,拍了拍我的脑袋。我伸出舌头想去舔她的手,她却把手一抽,嗨,没舔着。 不舔就不舔吧。我心想,也没怪她的意思。人家做医生的特别讲究,平日里她就不让强子摸我,只是强子不听她的而已,连带着李文清也不听。就为这,我三天两头要洗澡,才得到了她的同意。今天她能摸我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 又过了大约半个小时,里外一片安静,看看外面,夜色更浓了。 忽然,一个轻微的声音从后窗处传来,窸窸窣窣的,不像昆虫,也不会是夜猫子,倒像是人发出来的。 人?后窗有人? 我心里一凛,看看美娟,她没有听到,依然在整理橱子里的药品。 “咯,啦——” 后窗的声音大了,美娟惊得叫出来,声音有些颤抖: “谁,谁在那?” 再也不能犹豫了,我转身跑出了门,绕过砖墙,来到房子后面。一看,后窗台上趴着一个黑影,正在透过缝隙向里面窥探。 “汪,汪汪!” 我朝着黑影张嘴就叫,声音像在黑夜里响起了炸雷。黑影受了惊,飞快地转身,向着房后的围墙跑去,很快没入了黑暗里。 想跑,没那么容易! 我没有多想,撒腿就追上去。 “啊——” 房子里突然传来美娟的尖叫声,含着凄厉…… ***************************************************************************** 猛狗语录八:脑袋空不要紧,关键是不要进水。 *****************************************************************************###第9章 君不悟 我赶紧脚下刹车,转身往房子里面跑。 孰轻孰重我分得清,黑影没追上不要紧,要是美娟,也就是强子的妈妈出了什么意外,我怎么去面对强子?我可不想落个忘恩负义见死不救的骂名! 转过墙角,跑进治疗室,一副诡异的情景出现在我的眼前。 一个穿着短衣短裤的人正在地上爬行,没错,是爬行,就是那种四肢着地不断向前划拉手脚的动作。一边爬着,他嘴里还呜哩哇啦地叫着什么,字音模糊听不清楚。可是,他爬了半天,始终只是在“原地踏步”,居然没有向前行进半步! 我的脚底升起一股凉气。 再看强子的妈妈美娟。她身体瑟缩着,眼睛死死盯着地上的男子,站在那里微微颤抖,手里还半举着一个玻璃瓶子。她似乎呆住了,除了身体的抖动,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来。 这,这是怎么了? 我一头雾水,尽管觉得怪异,却也没被吓到。走上前几步,我蹭了蹭强子的妈妈。 “啊——” 没料到我刚蹭到她的腿,她像是受惊的兔子一般,脚下一跳,竟然蹦了起来,嘴里一声尖叫实实在在吓了我一跳! 我赶紧走开两步,抬头看着她。脸色煞白,手脚发抖,她吓坏了! “汪,汪汪!” 事出怪异必有妖!我张嘴大叫几声,算是给自己壮壮胆,也表达一下我对她的安慰。 “大黄……” 强子的妈妈,美娟医生竟然快速向我扑了过来…… 没法躲,不能躲,我心里哀叹一声,福祸在天,任由她抱住了我的身体! “大黄,大黄……” 瑟瑟发抖的身体紧紧贴着我,我能感受到她所受的惊吓,她心里承受的压力肯定非比寻常! “秦医生,秦医生,出什么事了?” 这时,从外面匆匆走进来一个老人。看到屋里的情形,他也被吓了一跳,慌忙转身又出去了。不大一会儿,脚步踢踏,好几个人涌进了治疗室,年轻一些的按手的按手,抓脚的抓脚,把在地上爬个不停的男子重新抬到了病床上。一番折腾,几个人累得气喘吁吁,床上的人却还在翻滚个不停,只好几人轮流按着。 那个治保主任裘主任也赶过来了,安慰了美娟几句,他叫人抬来一个担架,说要连夜把吕三娃子送进城里的医院。 强子的妈妈已经不抖了,眼神却有些迟滞,怔怔地发着呆。虽然不抱我了,但紧跟在我旁边,像把我当成了她至亲的人。通过她对裘主任断续的讲述,我知道了事情的经过。原来,就在我跑出去追赶偷窥的人时,她看到床上病人的药水要输完了,拿着药水刚要去换。没想到还没到病床边,那个吕三娃子忽然从床上翻滚下地,在地上爬行起来,一边还怪异地叫着。 难怪她被吓成那样,换了谁在当时的情况下都会被吓傻的。明白了她的心理,我与她贴得更紧了,努力用自己的一点点能力安慰她。 可惜我的“殷勤”没持续多久,两声焦急的叫唤,外面走进来强子父子。丈夫拍着妻子的肩头,母亲抱着儿子,他们一家人拥在了一起。 看来这里已经不需要我了。我看了他们一会儿,猛地想起那个躲在窗外偷看的人。再次跑到房子后面,我想找找线索。 窗台是水泥抹面,上面没有留下痕迹,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人留下了气味,这就足够我追踪他了。嗅着地面,找到了他的气味,我循着他可能的来路一直走下去。 到了围墙边,一道敞开的铁门直通外面,那人从这里走上了一条小道。继续走了有一百米,小路一拐,上了水泥村道。气味还在,我紧紧追寻着。 他会走到哪里去呢? 一路追,我一路想着,气味越来越多,越来越杂,几乎闻不到那个人的气味了。一个女人的歌声伴着音乐震响在耳旁,没留意,我来到了演唱会的现场,也就是之前到过的村中空地。 舞台上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正在歇斯底里地吼着,下面的观众跟随着狂热地喊叫,手里彩色灯棒挥舞,声音震动、回响在夜空里。 好一副热闹景象! 但热闹是他们的,我对此不感兴趣,我的兴趣在追寻目标人上。可是,嗅了好一阵子,场中各种气味杂陈,已经把那个人的气味掩盖掉了,很难分得清谁是谁。 我不甘心地低叫了几声,居然没有一个人回头来看我,这些人早就沉醉在自己的天地里了。 我只好原路返回。 回到村卫生所,那里除了强子一家,其他人已经走了。美娟整理着床铺和药品,李文清在一旁帮忙。强子看到我进去了,跑过来逗我玩儿。我与他玩在了一起,暂时把追踪的事放在一边。 我们直接回了家,没去看演唱会,这正是我所期待的。 那个偷看的是什么人?他为什么偷看?与吕三娃子有什么关系?吕三娃子又是怎么一回事? 躺在院子一角,我脑子里萦绕着一个个问题,仿佛又回到了以前抓贼破案的时候。谜团一个接着一个,可没一个我能破解,我开始对之前自己的推断产生了怀疑,想来事情不会那么简单。 一个晚上在反复猜想中过去了。早上,脑袋昏昏沉沉的醒来,一个惊人的消息把我震傻了——老吕家三娃子,也就是昨晚倒在女厕所里的那个人死了! 消息是治保主任一早走进强子家,找到美娟时透露的。与他一起来的还有两个夹着皮包穿着警服的高个男子。看到警察,我心里微微一凛,但很快平静下来,因为他们正眼都没看过我一下。 “美娟,这两位是公安局的同志,找你了解一下昨晚上的情况。” 坐在客厅里,警察仔细询问了昨晚在卫生所里的情况,两个人都在本子上快速写着字。我蹲在一边看着,听着。 当听到美娟说起后窗的声音时,两人中年长的那个王警官来了兴致。 “怎么样的声音,是人发出的吗?” 他看着美娟问道,手里的笔下意识地停住,握紧了。 “好像是嘎啦一声,不像是猫,也不知道是不是人,反正没看到……不过后来我听到我们家大黄的叫声,也是在房后面。” “你是说这只狗吧,它跑到了房子后面?” 王警官指着我问,眼里似乎闪过一抹亮光。 “就是这只狗。” 两个警察互相对视了一下,接着再问情况。 近一个小时后,两位警察在治保主任陪同下走了。临走时,那个年长的王警官再次深看了我一眼,转身走了。 难道他怀疑到我了? 我心里扑通一跳,生怕最担心的事情发生。如果他们真的怀疑我,要抓我走,我该怎么办呢? 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直到吃午饭,我还是没看到有人来院子里,更别说拿着绳索来捉我了。放下心来,我凝神听饭桌上一家人说什么,希望能听到一点有用的信息。 美娟说到过警察勘察卫生所的事,只是一语带过,没说几句。隐隐地,我觉得她心里好像在担忧什么,脸上也不似平日那样明朗了。 晚饭后,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家里又只剩下了我一个。 不行,我要出去看看! 真是事在人为,不,是狗为。在院门的一角,我发现了被堵上的狗洞。我说嘛,怎么会没有我们狗儿的专用通道呢? 刨,拱,抓,顶,推,我十八般武艺全都用上了,总算打开了与外面沟通的这个孔洞。 这,这狗洞也太小了吧? 弓着身子挤出狗洞,我看看自己的身体,不禁哑然失笑,连连提醒自己要节食了,再猛吃海喝下去,非成大肥狗不可! 用力抖一下身体,我感到浑身无比舒坦。迈开四肢,我朝卫生所跑去。 还没到门前,一阵议论声让我止住了步子。 “哈,真是活该,吕三娃子也有今天,该!” “是哟真应验了老话,老天会报应!” “也不能这么说,毕竟活生生一条性命,就这样没了,这下老吕头要伤心死了!” “伤心?他才不伤心哩!你忘了,去年他拿着棍子追三娃子,还说要打死那个害人精哩!” …… 一群围在卫生所门口的村民纷纷表达着自己的想法,乱哄哄一片。 “你们瞎说些什么呢?快散了,散了啊,别影响警察同志的工作!” 又是姓裘的治保主任出来赶开了这些人。村民们退开了,却没有散去,还站在不远处盯着门口。嘿,总有一些人闲得无聊,只要发生点什么事儿,他们关注的程度惊人的热切,而目的只是为了增加一点聊天的话题而已。现实中这样的人总能在各处看到,大清朝也不例外,我怀疑这是不是中国人血管里都流传着一种特性——爱凑热闹。 走近几步,一丝微弱的气味飘进我的鼻子,吸了吸,有熟悉的感觉。哎,这不是昨晚我苦苦追了很久的气味吗? 我精神一振,连忙抬头环顾左右,寻找那个偷窥者。 各式目光落进我的眼里,似乎有两道在躲闪着。 “汪汪,汪汪!” 我张嘴就叫,向着闪烁处猛扑过去! “哎呀狗咬人了!” 一个男人转身要跑,我岂会让他再次逃脱? 一扑,一抖,男人翻了身,被我扑倒在地下。嗅一嗅,就是他! “呜——” 我张开嘴巴,露出尖利的牙齿,牢牢看住了他。男人吓得用手掩住头眼,嘴里哇哇乱叫。 人群四散逃开,一些人叫嚷起来,惊动了房子里面的人。 “你们在干什么,这么吵吵?” 治保主任出了门,看到了我和地上的人。 “大志你怎么惹了美娟家的狗了?……哦嗬,哦嗬,大黄听话,不要咬人……大志还不快走,等着狗真咬你几口啊?” 看着爬起来的男人要走,我急了,又一扑,利用身体的冲力把他撞翻在地。 不能放他走啊,你这个治保主任怎么这样糊涂呢? 我心里大急,又说不出来,只能继续朝着男人汪汪大叫。 “嘘,嘘,大黄放开,让人家走!” 治保主任走过来赶我,又想放男人走。我当然不能放走他,死死咬住他的汗衫下摆,就是不肯松口。 “裘主任,等一等,先别让他走!” 一身警服走了出来,是那位王警官。我心里一阵轻松,看到了一线希望…… **************************************************************************** 猛狗语录九:我想,只要我再稍微具有一些谦虚的品质,我就是一只完美的狗了! ****************************************************************************###第10章 惜余欢[解禁] 那个被我扑倒的男子被王警官带进了卫生所,我也顺便跟了进去。回头看时,那些被赶散了的看客们又围拢上来了。 治保主任不得不守在门口,眼睛却一次次往里面瞟。 “你叫什么名字?” “裘大志。” “职业?” “什么,我没听清楚?” “就是你做什么工作的。” “我,我给人家做做零工。” “家庭住址?” “哦,这我懂。我就是本村人——警察同志,你要给我做主哇,这狗无缘无故咬我,你看看,衣服都咬破了……” “这个以后再说。我问你,昨晚上你都干过什么,说给我听听。” “狗咬人你们总要管管吧——昨晚上?昨晚上我在家睡觉啊!” “只是睡觉吗,还有没有做过其他事情?好好想想,想清楚了再说。” “对啦,昨晚上村里不是开演唱会嘛,我看演唱会去了!到晚上九点多才回家睡觉。” “有没有人给你作证?” “作证的人多了,二麻子,疯子,七喜,这些人都可以帮我作证——警察同志,狗咬人你们管不?” “管呀——中间有没有干过别的事?” “别的事?没别的事!你不知道昨晚多好看,那个,那个,叫刘啥啥的唱歌真好听……” “我不是问你谁唱歌好听!看演唱会的过程中你有没有离开过,例如到别的地方去?” “没,我怎么舍得走开哩!那个舞哇跳得真带劲,我从来没看过那么厉害的,飞一样……” “好了,你先回去吧,谢谢你配合我们的调查!以后有事情说不定还要麻烦你。” 王警官挥挥手让这个叫大志的男子出去,后者却不依了: “啊呀警察同志,我的事情还没完呢,你看你看,这狗咬破了我的衣服,要赔我哩!” 他掀起汗衫,眼睛看着我,愤愤不平的样子。 “大志你得瑟了啊,给你二两油,你还开油坊了?快走快走,哪儿凉快待哪去!一件破汗衫还想要人家赔,赔你一把狗毛你要不要?” 没等王警官说话,站在门口的治保主任走了过来,抓住大志的手臂摇了几摇: “你知道人家警察同志的时间多宝贵吗,你还来耽搁?要是误了事,我可饶不了你小子!” 真是一物降一物,叫大志的男子连忙讨饶,讪讪地抓着衣角出去了。 尽管百分百不想让他走,可我也不知道怎样才能让他说实话,难不成真的咬他几口?那个躲在后窗偷窥的人一定是他,他为什么不承认呢? 郁闷啊,逮到了嫌疑人却没法让他说实话,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走出去消失不见,我的心情要说多郁闷就有多郁闷! 抬头看看王警官,他皱着眉头,也看着出去的大志,好像在思索什么。 不行,不能让那个大志轻易走掉! 我抬腿就跑,追出门。人已经看不见了,可他的气味还在,要找到他并难不倒我。 跑过一幢房子,一个歪歪扭扭的人走在前面,正是那个大志。我连忙躲到旁边的小树丛下,不让他看见。 “妹妹你坐船头,哥哥在岸上走,嗯嗯哎哎……” 大志哼着歌儿,继续在前面慢悠悠地晃,我则小心地跟在后面,一直走到了村西的一排小楼前。这个村子的条件确实不错,多数都是统一规划的二三层小楼,显得干净利索。路旁都是绿树、花坛,每天都有人清扫地面和道路。从这些来看,这个村子还是蛮富裕的。 大志在一间房子前面站住,回头张望了几下,开了门进去,随手关上了门。 怎么办? 我没辙了,进不了房子里,想知道他在里面干什么也不可能。真怀念有侦查力的时候啊,只要往墙根下那么一蹲,里面的情况清清楚楚,还用得着在这里急得团团转吗? 郁闷,还是郁闷! 来回遛了几圈,看看再郁闷下去也不是事儿,楼高墙陡,无法逾越,我只能放弃。 重新回到村卫生所,那里的人都散了,只有美娟正在给一个老年妇女看病。看到了我,她惊讶地叫起来:“大黄,你怎么出来了?” 我有气无力地摆了几下尾巴,在门口躺下,看风景。 正是夏天的午后,太阳白晃晃地挂在天上,不能直视。之前还不怎么觉得,现在一躺下来,热气就冒出来了,我感到口干舌燥,伸着舌头喘粗气。还是不行,我爬起来跑到门前树荫下,希望得到一些凉风也好。 一丝风都没有,树上的叶子一动不动。 热啊,烦啊! 再次爬起来,我左右走走看看,在路旁发现了一条小溪。哦,洗个冷水澡也不错! 我一下子来了兴致,寻找地方下水。溪水哗哗,说是小溪,其实是一道深沟,两边的堤岸高陡,用麻石、水泥堆砌,平整滑溜,无处下去。 走了一段路,岸旁几根挑出的条石依次而下,正是村民用来下到水里的阶梯。我轻轻一跳,跳到了第一根条石上,步步往下,走到了中间。猛然间,我感到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飞快的向我奔来!就在这电石火光之中,我竭力向旁边扭动身体,可是怎能躲得过? “咚!” 一块砖头落在了我的右侧背腹之间,大力砸击,一股剧烈的疼痛霎时涌遍全身。 “啊——” 心里长长地哀号,我懵了,也晕了,脚底虚软无力,竟然直直地向着水面上摔落下去! 猝然之间,无法控制,我也无力控制住自己的身体,“扑通!”落水的一瞬间,浑身又是一阵剧痛,脑子随之迷迷糊糊起来。“中了,中了!”朦胧中仿佛有人在叫,之后全身入水,什么也听不见了…… 醒过来的时候大概是半夜里,因为满天的星星都在对着我眨眼睛,月亮像一把镰刀浮在空中,撒落一地银辉。我知道自己还活在人间,经历的生死考验多了,怎么着也有了一些经验。 忍着身体的疼痛,我挣扎着爬上岸,要不是几块石头把我卡住,谁知道还会在水里漂出多远。暗呼万幸,我匍匐着离开水流,不敢抖动身体甩水,在一处平坦的地方躺下。吧唧几下嘴巴,嘴里竟然还是干渴得要命。娘娘的,白在水里泡了大半夜了! 算了,渴就渴点吧。 休息了一阵,我强打精神起来,慢慢向着岸上走去。好在这里已经出了村,溪流开阔了,堤岸不陡,比较容易爬上去。 用了近十分钟,我才爬到了上面,四处看看,是一片田地。喘着粗气,我在一个草垛旁躺下,又冷又累,微微颤抖,我再也挺不住了。 紧紧缩在乱草堆里,眼皮沉重,身如筛糠,我昏昏沉沉睡过去…… 一片白茫茫在眼前晃动,有细碎的东西在我的身边飞舞,风像一支支细细的绣花针,齐齐扎向我,沁骨的疼痛游遍全身,冷,酸,痛,还有说不出的感觉蔓延开来,把我拖进了冰天雪地里,无法挣脱…… 忽的,情景一变,白色消失了,一大片红色喷涌而来。红,不是一般的红,有些妖艳,在跳跃,在疾窜,铺天盖地笼罩而下,躲也躲不开。热啊!热气随之而来,十个太阳当空也比不过它。我要烧起来了,我要烧起来了! …… 猛一睁眼,耀眼的阳光刺得眼睛生疼,我赶紧闭上,脑子里却一片澄澈清明。不用睁眼,周围的一草一木仿佛就在眼前,异常的清晰。 这,这是? 睁眼,起身,习惯性地抖一下身体,我被自己与周围的景物惊呆了! 疼痛已经无踪,体内好像充满了使不完的力气。目力过处,纤毫毕现;远处两只麻雀的嬉闹声清晰在耳,就像在旁边,其实离了最少三十米。 再看这片田地,红黄各色的花儿盛开着,绿树成行,阡陌交通,宁静而美丽,处处透着祥和安宁的气息。 “我的特殊能力又回来了!” 我一阵狂喜,冲着田野大叫,当然在人类看来只是一阵狗儿的乱吠而已。 回村,找到袭击我的人,破解心里的一切谜团! 确定了目标,我不再犹豫,撒腿就跑,沿着溪流往回走。 “大黄,你是叫大黄吧?” 刚走到村口,一只黑狗挡在了前面,是那只与我“假斗”过的黑背,我记得它的主人叫大壮。 “黑背你好,我是大黄。” 我与黑背互相用狗类的礼节打了招呼,黑背没有表现出纯种猎犬的傲慢,这使我对它的好感增加了不少。通过交流,我知道它主人的家就在这边,现在大壮去上学了,它就自己独自出来玩。 “你不跟其它伙伴一起玩吗?” 我奇怪地问它,那天看到有不少狗儿跟它在一块的。 “它们呀,它们都被主人关在家里,我们只是在主人有空的时候才在一起玩玩。” 黑背眼里流露出落寞的神情。这也难怪它,现在的人养狗养猫,喜则喜欢,就是方式不对。成天把我们这些喜好自由的动物关在屋子里,这哪里是对我们好,简直跟对待囚犯没什么区别嘛。身在屋里,心在外面,不知道是我们猫狗的悲哀,还是人类自己的悲哀? “大黄,你家主人没关你啊?你跟我一块玩好吗?” 我刚想拒绝它,但看到它眼里的乞求,心里一软,生生把想说的话吞回肚子里。寂寞,我曾品尝过很多很多,那滋味曾经钻进过我的骨髓,现在,我无力拒绝一个身处寂寞中的同类。 “好吧。不过……”我沉吟着。 “不过什么?”黑背的眼里一亮,连忙问道。 “我现在遇到了一件麻烦事情,要赶回去处理,恐怕没空陪你玩。” “麻烦事,很严重吗?不要紧,我帮你一起处理,你看行不行?” “有些麻烦……我以后慢慢告诉你,现在我们要赶过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我“看”到几个人慌慌张张地从村里的水泥路上跑过来,嘴里还喊着什么。凭现在的意识,我分明能听到他们在喊:“不好了,出事了!” *************************************************************************** 猛狗语录十:梦想这回事,就是用来破灭的吧? *************************************************************************** (上架了,无比鸡冻中)###第11章 怜薄命[解禁] 等我和黑背来到现场的时候,那里已经围了一大圈人。几辆警车停在路边,车顶的警灯一闪一闪,更显得气氛肃整、紧张。 “出来了,出来了!” 人群小声说着,向两边一分。两个警察抬着一个担架走了出来,担架上面用白布盖着。我一“看”,不由又是一惊,这个人太熟悉了,不是那个大志还是谁? 他怎么……也死了? 怀着疑问,我钻过人群,来到了房子前面,一根横拉的布条拦住了去路。屋门敞开,几个警察正在屋里屋外忙碌着。 “大志,大志怎么了?” 人群再次分开,一个年轻女人走了进来,脸上满是焦急。 “你是死者的什么人?” 一位负责人模样的警察迎上去问道。 “什么,大志……我是大志的女朋友,也可以说是未婚妻。” 负责的警察把她带到担架前,掀起一角给她看。看清了面目,年轻女人“哇”地一声哭了出来,一个女警察赶紧过来把她搀扶住,低声安慰她。围观的人群一阵骚动,不少人轻声议论起来。 “可怜哟,听说他们打算国庆结婚的,没想到发生这事儿!” “昨天还好好的人怎么就死了呢?唉……” …… “冯队,这边有发现!” 一位警察匆匆走出来对负责的警察说,正是昨天见过的王警官。尽管他的声音很低,但哪里能漏过我的耳朵? “去看看。”二人走了进去。 虽然不能亲眼看到,我的意识还是能够跟随他们进去,我于是凝神“看”起来。 二人转过大门,来到左边的房间里。一张沙发床,旁边一张书桌,另一边半面墙镶着一个大柜子,房里主要就是这些,其它就只有椅子、鞋子和堆叠的衣服等小东西了。最为特异的是,在房间的中间,用白色细粉画了一个人形图案,斜卧着,手脚等部位非常清楚分明。 “你看,桌子下面。” 我分明听到王警官在对他嘴里的冯队说,其实是听不见的,是意识里能“听”到。我知道自己的侦查力比以前提高了不少,心里自然高兴。收拢欣喜的心情,我继续“看”和“听”。 “就是这个。” 王警官用镊子夹起一个黑色的圆形的东西,像是一枚纽扣。 “这个有什么特别吗?”冯队问。 “我和小李查证过了,死者家里人都没有这种纽扣,而且据死者的母亲讲,她昨天早上刚刚打扫过这个房间,不会有什么遗漏。” “唔……你是说这可能是凶手留下的?” “很有可能!” 王警官把纽扣放进一只塑料袋里,跟着冯队出来了。 “燕子,你询问一下死者的女朋友。” 冯队对正在安慰年轻女人的女警察说道,又指挥其他警察搜索别处去了。 “玲玲姑娘是吧?我有一些问题想问问你,希望你能配合我们,我们可以早日抓到凶手。” 女警察把那个叫玲玲的年轻女人带进客厅的一角,二人坐了下来。 “你问吧,我知道的都告诉你。” 年轻女人低着头,眼里似乎还有泪水,情绪平复了许多。 “你最近一次是什么时候见到大志的?” 女警察掏出一个本子,边问边记。 “是昨天晚上,我吃好晚饭就来找他,我们一起到村里的文化活动室去玩。” “几点回来的?” “大概八点半左右回来的。” “那你什么时候回家的?” “九点半,哦不,十点左右。” “这一个半小时里你们做了什么?” “没,没做什么……” 年轻女人好像很害羞的样子,头低得更下了,几乎要碰到大腿。 “希望你能说实话,这样对破案有利。” “……还不就是男人跟女人的事呗……”年轻女人的声音像蚊子,我耸起耳朵才听了个大概。 “在这期间有人来过吗?” 女警察明白了的意思,不再追问,换了一个问题。 “没有,没人来过……你知道,昨天大志的爸妈到城里姑姑家去了,家里没有其他人,所以,所以我就迟了些,平常我最多九点钟就回家了。” “你回去是他送的吧?” “是,他送我到我家楼下就回去了。” “路上有没有遇到过什么人?” “路上,路上?有,好像遇到过一个,那个人是谁呢?……”年轻女人沉思起来,嘴里念叨着。女警察也不打扰她,只是静静地看着。 “对了,是二毛,肯定是二毛!” “二毛是谁,真名叫什么?”女警察追问道。 “我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二毛是外省来我们这儿打工的,前些天大志才认识,我见过两回。” “好,我们会去查证的。你再想想,还有没有遗漏的地方,如果有,及时告诉我。你放心,你说的所有内容我们都会替你保密的,绝不会让别人知道!” 年轻女人想了一会儿,说了句“没有了”,女警察就让她出来了。 我再察看了一遍其它地方,没再发现令我感兴趣的东西,就收回了侦查力。还别说,全神贯注使用侦查力很是耗费精神,只是这么一阵子,我就觉得脑袋晕晕的,肚子更是“咕咕”作响。我这才想起自己有二十个小时没吃东西了,难怪肚子会提抗议。 “黑背,这个,那个,有吃的吗?” 看看再无什么可看的,我有些难为情地问蹲在一旁的黑背。黑背正这里看看,那边瞧瞧,一副饶有兴致的样子。看不出来,它凑热闹的劲头不比我低哩。 “哦,啊?”黑背回过神来,连忙转头看我,“吃的,你要吃什么?” “随便什么都行,快带我去吧!” 饿极了不择食,现在就是拿一头猪给我,我都能一口气吞下去。 “好嘞,你跟我来!” 我跟着黑背穿过几排房屋,钻过两条巷子,来到村东的一条小街上。抬眼望去,花花绿绿,高高低低都是商店的牌匾,其中就有好几家餐馆。第一次来这里,我不由好奇地到处看看。在一段围墙上,还残存着“迎接新世纪,争创新业绩”的大字标语。新世纪都过了好几年了,这标语居然还在,令我不得不感叹它的生命力之顽强,人们视线之宽容,要是我,早就看得厌烦了。 墙上写什么跟我无关,我不会无聊到跟它较劲儿,当务之急是温饱问题,现在对我来说,吃饱肚子才是硬道理。小跑着,黑背径直把我带到了一家叫“鸿运酒楼”的餐馆后面。黑背告诉我,有一次它跟着主人一家来这个餐馆吃饭,看到后巷里有很多剩菜剩饭。 我一下子来了精神,很多吃的?太好了! 果然,在餐馆的后门,我闻到与看到了不少美食,饭菜混杂在一起,飘着诱.惑的香气。看看四周没人,我一头扎进去,张嘴就吃,那个爽啊,说也说不清楚,只有亲身经历过才有感受。 “黑背,你不吃点?” 猛吃海啃了一阵,我含糊地转头问黑背,嘴里的一块排骨滴着汤汁,美味极了。 “我,我不饿……” 黑背的眼神告诉我它在说谎,站在一边看我吃,它不嘴馋才怪呢。我知道人家血统高贵,比不得我这等“杂牌货”,没啥形象不形象的,吃饱肚子才是第一要务。 我不管它了,继续我的大餐。 “咻,咻,哪来的野狗?” 没提防,一个沙哑的声音吓了我一跳。抬头一看,一个老头儿拎着一只塑料桶,另一只手挥舞着一把小铲子,站在不远处冲着我们瞪眼乱叫。 我最讨厌别人在我品尝美食的时候打扰我了,刚想叫唤几声吓跑他,可嘴里塞得满满的,哪里还叫得出来? “大黄走吧,他是专门掏剩饭剩菜的。我听说他还掏什么地沟油,加工一下又卖到饭店里去,你说恶不恶心?” 黑背催促我跟上它,我张嘴咬了一块骨头,听它这么一说,差点要把骨头吐了。不过不能吐,上面还有不少肉哩。 跑回村里,我感觉舒服极了,肚子不叫了,头也不晕了。一路上,我把自己如何接触到杀人案的经过以及自己的发现告诉了黑背,当然没说自己有特殊能力的事,说了它也不一定相信。 “破案?”黑背来了劲头,“我们也去破案?对吔,抓住坏人,为民除害。大黄,我跟你一起去!” 为民除害?我不由暗暗发笑,咱可没有那么高的境界,要不是牵涉到强子的妈妈美娟,还有对我的袭击,我才没那份心思呢。天下不平之事多得很,凭我管得了多少,又有多少能力去管?我牢记“知恩图报”,我信奉“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现在两样都齐了,我当然要管管,否则太对不起自己了。 这些我当然不能对黑背说了,我咧嘴努力微笑了一下:“黑背,你的想法很好,那我们就行动吧!” “行动!行动!” 黑背劲头更足了,率先朝案发现场跑去。 “大志,我苦命的孩子啊……” 刚到那幢房子前,一阵嚎啕的哭声传来,甚是凄惨。一个老年妇女正坐在屋前地上,拍着大腿痛哭,旁边不少人在安慰她,要她起来,她却不听,依旧俯来仰去哭着。受她的感染,围观的也有人抹起眼泪来了。 “唉,造孽哟,造孽哟!”有人惋惜地说。 “是啊,好好的孩子就这么走了,命薄噢……”旁边有人附和。 警察已经在收拾东西准备走了,一大群人还围在事发的房屋前面,有的张望,有的劝慰,还有的小声讨论着什么。 可怜西风笑东风,还是东风笑西风?命运,有的时候真不是自己能掌控的。 咦,怎么回事? 我也正在发感慨,心里忽的一惊。因为是站在下风处,在飘过来的诸多气味之中,我忽然闻到了一丝熟悉的气味。快速“看”一遍,不是认识的人,会是谁呢? 慢慢向人群走近,我仔细地嗅着,辨认着,逐渐靠近了一个人,一个目光闪烁的人…… ****************************************************************************** 猛狗语录十一:没人的时候,要看看有人时的自己;有人的时候,要记住没人时的自我。这样,你才知道该怎么做。 ****************************************************************************** (今天第二更了。明天咱们继续。)###第12章 云雾敛[解禁] “辛苦了,辛苦了!警察同志你们好走啊——散了,都散了!还在这里凑什么热闹,幸灾乐祸咧?” 还没等我靠近那个人,一个大嗓门把围观的人吆喝得慢慢走散了。是那个姓裘的治保主任,听黑背说,他是死者大志的堂叔。 警车都开走了。我与黑背紧紧跟着一群人,因为里面有我要找的人。 人群渐渐分散开来,各自走回自己家里。我们远远跟着那个人。那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精壮男子,中等身材,穿着短裤背心,脚下一双拖鞋,背着手踢踢踏踏走着。 “是他杀的人吗?” 黑背悄悄问我,我没回答它,只是示意它小心跟着,不要被前面那人发现了。我现在确定,这人就是在女厕所里的树棍上留下气味的人,十之八九就是伤害吕三娃子的元凶。至于是不是杀害大志的凶手,只有通过进一步验证才能下结论。 精壮男子在一幢房子前停住,回头四处看了看,感到没人注意到他,开了门进去了。“嘭”,门被重重地关上了。 “这下该怎么办?”黑背犯愁了。 “没关系,我有办法。黑背,你到房子后面去看看,看有没有其它的门窗可以进去。”我示意黑背,自己则在房前找了一个隐蔽的角落蹲下来。经过预先的侦查,我已经知道后门窗都关闭了,为了给黑背找点事做,也为了不让它干扰我探察里面的情况,我于是这样安排。 “好嘞!”黑背高兴地跑开了,我也赶紧施展意识去“看”屋内。 那个男子已经来到了位于二楼南面的房间里。他在枕头底下摸了一阵,摸出一个黑色小包来,在手里颠了颠,似乎有些犹豫,又把小包放回到了枕头下面,用手压了压,然后和衣躺在床上,点燃了一支烟,慢悠悠地吸着,看着天花板出神。 他这是干什么呢? 看着他的举动,我迷糊了,想探看一下枕头底下的小包里是什么,可惜遮挡的东西太多,没办法透视进去,只能作罢。我隐隐觉得这样东西肯定与案子有关,特意留了个神。 “大黄,后面的门窗都关上了,进不去。” 黑背悄悄走回来,凑在我耳边说。嗯,它有点儿做暗探的潜质。 “没关系,我们等等吧。”我与黑背一起躺在树荫下,守株待人。 已经过了正午,各家各户都在吃饭的吃饭,休息的休息。太阳光毫不客气地撒着热量,把地上烤得火烫火烫的。黑背躺在我旁边伸着舌头喘粗气,眼睛一睁一闭。看着它身上已经出现的赘肉,我知道它吃不消了。 “黑背你先回去吃午饭吧,我守着就行了。” 黑背推辞了几下,有点不好意思地走了。我继续盯着床上的男子。男子抽完了眼,把烟头一扔,竟然双手在胸前一抱,呼噜呼噜睡觉了。 无聊啊无聊,又有什么办法呢?我只能守着,收回意识,索性也睡觉。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脚步声从水泥路的那头传来,我赶紧抬起头去看,是一个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头上染着两缕黄色的头发。 “疯子,疯子你在家里吗?”年轻人冲着楼上大叫。 “什么事?”床上的人一跃而起,走到床边朝下望,“二毛,你找我啥事儿?” “疯子你躲在家里睡懒觉啊,哈哈,真被我猜对了!”叫二毛的年轻人得意地叫起来,“他们要我问你,晚上去玩桌球么?” “这个呀……不了,我今天有些不舒服,想在家睡觉,你们玩吧。” “哦,这样啊,那我跟他们说你不去了。” 说完,二毛转身从来路走了,不久就看不到了。楼上叫疯子的四下里看看,再缩回房间里去了。进了卫生间,他蹲了半天也不出来,不知磨蹭个什么。 我奇怪他在卫生间的磨蹭,也奇怪黑背这么久还不来。看天上的太阳,恐怕到了下午三四点了。它怎么也不来了呢,会不会出什么事了? 疑惑归疑惑,我还是要继续蹲守下去。亏得在餐馆后面吃饱了,要不饥饿第一个就要逼迫我离开。挪动了地方,忍着干渴,我像一位耐心的猎人,等待着猎物有所行动。 太阳落山以后,在东弄西弄了无数琐碎的事情之后,楼上叫疯子的男子终于下楼来了。临走前,他从枕头底下掏出那个小包塞在右边裤袋里。 “大黄,你等急了吧?” 黑背气喘吁吁地从后面过来,尽管走得很小心,但早就被我发现了。 “真是不好意思,我,我刚回到主人家吃完饭,女主人就把我关起来了。我急啊,又没办法,所以……”它露出了难为情的神色。 “没关系,我不是说有我就行了吗?” 我淡淡一笑,也不追问它。 “现在的情况怎么样?”看我没有责怪的意思,黑背平定了一下呼吸问道。 “那个人还在屋里。”我说。我“看”到男子走进楼下的厨房里,开始烧水煮面。不多久,他端着大碗唏哩呼噜开始吃面,馋得我不住地咽口水,连旁边的黑背都听到了。 “大黄,要不我去帮你找点吃的吧?” 我点点头,它起身就跑,劲头真足,肯定是吃过晚饭了。 等了一阵,屋里人的面条吃好了,黑背也给我叼来了一块大骨头,上面还有些肉。 我匆忙吞下骨头,顾不上品尝滋味,因为我看到那人要出门了。 天已经黑了,路灯发着黄晕的光,那个人在前,我与黑背偷偷跟在后面,向着村子一头走去。恐怕打死他也不会相信,会有两只狗盯了他足足大半天了。 前面的慢悠悠走,后面的悄无声息地追。他好像专挑没人走的地方,一路上我们没有遇到过一个人。其实在这夏天的晚上,不少人喜欢出来外面乘凉、聊天的。 前面的男子东张西望起来,我知道他要行动了,抢先一步超过黑背,猛地向前面冲过去。 男子在一个没有路灯的角落停住了,再次确认了四周没人,他掏出口袋里的东西,蹲下来往旁边塞,我知道那是一只垃圾箱。 不好,他要毁灭证物! “黑背,冲上去,咬他!” 我毫不犹豫地叫着,嘴里汪汪吼叫,直接冲过去。黑背也在后面叫着往前冲。 “谁家的狗……啊呀,妈呀!” 我与黑背刚冲到男子旁边,他急忙站了起来,撒腿就跑,居然反应敏捷,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追,不能让他跑了! 我们两只狗儿心有灵犀般,在后面紧追不舍,还一边“汪汪”吠叫。 现在,村里出现了这样一幅奇怪的景象:前面是一个飞奔的男人,后面是两只大叫不止的狗儿,穿过巷子,跑过乘凉的人群,在一条水泥路上开始了马拉松长跑比赛! “哈哈,疯狗追疯子,妙啊妙啊!” 一路上,看到的人有的惊讶,有的哄笑,有的拿出棍棒准备来赶狗救人…… “快、快打疯狗啊!”男子边跑边叫着,脚下功夫还真不赖,丝毫没有减速。我照顾着气喘吁吁的黑背,与它并排不紧不慢地追着,要是真使劲,嘿嘿。 到了,快到目的地了! “裘主任快来救命啊,疯狗咬我!” 明亮的灯光下,男子看到站在大门口的治保主任,好像溺水的人看到了一根救命稻草,朝着那边猛跑。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疯子?” 裘主任的话音还没落,我示意黑背不要走,自己转身狂奔起来,目标是那个垃圾箱里的黑色小包! 等我咬着那个小包回到村委会门前时,那里已经围了一圈人,黑背在里面“嘤嘤”叫着,似乎满是委屈。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一窜,我钻进了人群。 “啊,美娟家的狗又回来了,小心、小心!” 人群往后面退出了好几米,像躲瘟神一般躲着我。 “你说这两只狗都来追着咬你?” 裘主任好像还不太相信那个叫疯子的男子的话,看看他,又看看我和黑背。黑背看到我回来了,连忙靠近我。我向它微微点头,示意它放心。 “当然是它们咬我啦!主任,你要相信我啊!”男子叫起屈来,嘴里还喘着粗气。 “那你说说,这两狗干吗要咬你?” “我……我也不知道啊,我只在那边散步……反正莫名其妙!” 时机到了! 我向前快跑几步,把嘴里叼的东西放在了裘主任面前的地上。男子吓得倒退了两步。裘主任倒是没怎么害怕,弯腰捡起了黑色小包:“这是什么?” 打开小包,他看清了里面的东西:“这,这不是吕三娃子的那个手机吗?”他好像明白了什么似的,转过头来盯着叫疯子的男子。 “疯子,这两只狗是不是因为这个才追你?” 男子像看到了鬼一般,眼睛直愣愣盯着手机,忽然“啊”的一声,瘫倒在地上,像一只癞皮狗。哦不,说他像狗那是对我们狗族的侮辱。我这里严正地更正一下:这个叫疯子的男子像一只什么一样,瘫倒在地上,作声不得…… “扬子,快,快打电话报警!” 裘主任一把抓住男子的胳膊,大声朝着站在门口看热闹的青年叫道,声音里充满了兴奋。 后面的事情就简单了。那个见过几回的王警官带着人来了,了解了情况,他就地审问了男子,初步确定的案情。把男子往警车里一塞,警笛凄厉,往城里飞驰而去。 值得一提的是,在临走前,王警官特意来看了我们两只“功勋犬”,那对我深深的一眼,让我久久难忘。 第二天,“两条狗追咬一个人,咬出一个杀人犯”的故事传开了,我和黑背顿时成了村里人人皆知的破案明星,把个强子一家乐得整天都合不拢嘴。 具体案情在几天之后的《Q市日报》上登载出来了。报纸用大幅版面报道了这个消息,取的标题挺有趣,叫做《一只手机引发的血案》。报上说,外号“疯子”的犯罪嫌疑人以前因为盗窃罪入狱五年,去年出狱后一直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前些天,他看到同村的吕三娃子买了一只新款手机,强借使用不成,二人闹出了矛盾。在村里举行演唱会的晚上,二人相遇时,因此事再起争执。犯罪嫌疑人恼羞成怒,持木棍追打吕三娃子。受害者慌不择路逃进女厕所,疑犯竟然丧心病狂地用木棍猛击后者头部,致使受害者昏倒。疑犯慌忙逃出,回到演唱会现场。 后来,当他听说受害者在村卫生所治疗,颇有反侦察能力的他用利诱的方式,唆使叫大志的青年帮他去探看情况。叫大志的青年被警察发觉后,疑犯害怕暴露自己,又于当晚潜入受害者家中,残忍地杀害了大志。这从警察在现场发现的纽扣上得到了印证。 报纸后面当然少不了对警察吹嘘一番,什么明察秋毫、耐心细致、破案迅速云云,就是不说我和黑背的功劳。 随他怎么写吧,说了又能怎么样呢? 我心里一阵轻松,然后又感到有些沉重,甚至不舍。 因为我要走了。 是的,我要离开这个留下过一段美好记忆的村子了。我的目标还在很远的地方,这里只是一个临时停靠站,该结束时要果断结束,不能被一些东西绊住了前行的脚步。 这里真的有不少值得我记忆的东西,强子一家,黑背,失而复得的侦查力,抓住杀人凶手…… “就让这些都成为一页记忆吧!” 在晨光中,我再次回头看了看强子家熟悉的小楼院子,义无反顾地迈开四肢,向着城里方向走去…… **************************************************************************** 猛狗语录十二:有些路,走过你就当它是笑话;其它的,刻下来,留到梦里慢慢品尝。 **************************************************************************** (猛狗每天更新,书友们加油啊!)###第13章 梦仙游[解禁] 车流滚滚,现代的城市似乎永远不知疲倦。也许是进入新的世纪了,人们心里的激情还没有消散吧,做什么都显得那么劲头十足,热火朝天。 “嗡嗡,咣咣……” 这么一早,建筑工地上已经响成一片了,移动的塔吊,上下的升降机,翻滚的水泥搅拌机,来回匆匆的黄帽子工人……无不显示着他们高昂的干劲。 站在围墙外看了一阵,我继续向前走。前面不远处的一条公路上,汽车喇叭伴着人流,朝着城里涌进去,涌进去,没有断流。 本来我想直接离开Q市,找个方法回到J市的。但这里还有一个小小的心愿没有了却。虽说是萍水相逢,可在我们这些特别注重报恩的狗类来说,曾经接受过的恩惠不能不去回报。即使力有不逮,做过了终究才能心安。 我说的是曾给我一宿之眠的一老一少。能够看到他们还好好的活着,我心里也就会安定了。 身旁的这条河叫东江,穿过Q市蜿蜒流到太阳升起的方向去。一直沿着河岸上的小路,我知道能找到那座桥,那个桥洞。 时而快跑,时而慢行,走了有半个多小时了,我看到前面有一座大桥。顾不上有些疲倦,我跑着来到桥洞底下,四下里看看,不是那个桥洞。 喝了点水,休息了片刻,我继续寻找。 又经过了两座桥,始终不是那一座。我疑惑了:难道当初顺水漂了很远吗? 再远也要找下去,我不能轻易放弃。 一座斜拉大桥出现在眼前,高耸的巨柱,一条条钢索呈扇形散开。会是这座桥吗? 钻进桥底,不用仔细辨认,我已经高兴起来了,现实与记忆重叠在了一起。 “汪汪,汪汪!” 我兴奋地叫了几声,声音在空荡荡的桥洞里飘忽,没有人响应我。曾经睡过的地方,几张破报纸随着风在地上打着旋儿,地上满是垃圾杂物。 那一老一少两个人呢?难道出去讨生活了? 我知道这样的流浪者要不是乞讨,要不到餐馆甚至垃圾箱里以寻找食物为生,到晚了才会返回住地。 我在桥洞下找个阴凉的角落躺下来,眯缝着眼,静静地等待。河水哗哗,永不疲倦地流淌着,我的心也随着水流渐渐宁静下来,进入了一种空灵的境界…… “孩子,你来了!” 一个慈祥的声音回荡在我的耳畔,我转动脑袋四处张望,没看到一个人影,四周只是白色,雾蒙蒙一片。嗳,什么时候起雾了? “呵呵呵……”声音里透着慈爱和温厚,“不要找了,你看不到我。” “你,你是谁?”我不由有些紧张,对于这种神秘的声音,我总有一种莫测之感。 “别问我是谁,我在只能告诉你,我不会伤害你。”老人的声音说。为什么说是老人,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那只是我的直觉。 “你要干什么?”我追问起来。 “你总是这么急躁,非要马上找到答案不可。孩子,记住,有时候等待也是一种成功的技能。” “你、你认识我?” “当然,我一直关注你的一举一动。” “你为什么要关注我?” “先别急着问我。我来问你,你是如何看待自己的?” 如何看待自己,他问我这个问题有何用意? 我已经不再是当年青涩的毛头小狗了,经历过大清的风风雨雨之后,自然对外在的一切产生了戒备心理。 “呵呵,你别担心,我不是想窥探你的隐私。”见我沉吟不答,老人又是一笑,看穿了我的心思一般,“我只想知道你的自信心指数能达到多少,因为你后面遇到的困难会更多,更大。” “你能预测未来吗?”我惊出了一身冷汗,急急地追问道,尽管根本不可能出汗。 “未来?未来就在你的脚下……” “请你说清楚一些好吗?”我可不想猜哑谜,我们狗类讲的是干脆直接,猜谜玩心眼那是人类喜欢干的活儿,我不喜欢。 “天机不可泄露,到时候你自然知道了。” 这句话怎么这么熟悉啊,好像以前在哪里听到过?我当时没反应过来,后来想想,这不是很多故事里常说的一句蒙人的套话嘛。嗐,一点新意也没有! “老人家,你就告诉我吧!”我当然不能就此放弃。聊胜于无嘛,如果真能知道未来的事情,岂不是可以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那该多好啊! “孩子,你只要记住,未来就在你脚下,就行了……”声音愈发飘渺起来,白色浓雾弥漫在我的周围,我试图瞪大眼睛去看,去找,最后还是徒劳。 “你不要走!”感觉老人要走,我急了,连忙叫道。 “有缘自会再相见……”最后一个见字像一缕风,很快飘散在远处,渺渺茫茫中,说话的老人仿佛蒸发了,我感受不到半点他的存在。 “等等,等一等……”我大叫着,声音空洞无力,像被白雾吞噬了一般,只有自己听得见。 啊—— 猛一睁眼,白雾消失了,桥洞,水流,这些重新出现在我的眼前。我迷糊了,难道是做了一个梦? 白日梦? 我晃了晃脑袋。脑子里好像还飘着一股雾气,分不出何真何假,是实是虚,只有一片白色,雾蒙蒙的捉摸不定。 应该是做梦了吧。我安慰自己,爬起来抖一抖身体,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叫了起来。走出去抬头看天,我大吃了一惊,日头西斜,挂在远处高楼顶上,我竟然在桥洞下面睡了一个白天? 按捺住忐忑的心跳,我跑出桥洞去找吃的。狗跟人一样,以食为天,填饱肚子才是硬道理。我记得很清楚,出了桥洞,那边有一个居民小区,找点儿吃的应该不成问题。 穿过长满杂草的草坪,我来到了上次的那个垃圾箱。这里还是老样子,垃圾满地,蚊蝇乱飞。扒开垃圾袋,我找到了不少剩菜剩饭,开怀就吃。 “呜——” 一个狗儿恼怒的声音在我后面响起,从这三只狗儿出现在我身后三十米的距离起,我就知道他们来者不善。我不慌不忙地吞下一块小骨头,转身去看它们。 “你是谁,为什么来我们兄弟的地盘抢吃的?” 一只黑狗恼怒地瞪着我。缎子般的黑毛,尖耳长腿,身材比我矮不了多少,肩背肌肉鼓起,块块分明,很有力气的样子。它我认识,它却不认识我了。 “你们不记得我了?大黄,上次叫阿黄,从J市来的。”我扬了扬下巴。嘿嘿,不是冤家不聚头啊,上回吃尽了它们的苦头,现在我还用得着怕它们吗?以我现在的状态,我还真没怎么把它们放在眼里。 “我见过它,在那边的厕所外面,我见过它!” 黑狗旁边的小哈巴狗儿叫起来,身上的白色长毛已经变得灰黄了。它不开口,我还真认不出就是那只宠物小狗。它也成流浪狗了?人类的翻手云覆手雨,由此可见一斑。 “哦,你就是上次被我们兄弟俩追得没地儿跑的那只黄狗?哈哈哈……”另一只黑狗得意地大笑起来,嘴里快速出气,咻咻不止。 “来吧,用实力说话吧!” 我不想跟它们废话了,肌肉霎时紧张,做好了战斗准备。 “好,够爽快!”两只黑狗也兴奋地拉开架势,哈巴狗儿退到了一旁。此战,势所难免了! 一黄二黑,三道影子扑向了对方…… *************************************************************************** “大黄大哥,据我打听,那两个人早在半个月之前就离开了桥洞。”黑狗刚子低着头对我说,看我眼里流露出了不满,它连忙补充,“你放心,我还会去找,一定尽快找到他们!” 我听了,这才重新有滋有味地啃着那块大骨头。哈巴狗儿小宝在我旁边直咽口水,眼巴巴看着,又有些怯怯的,不敢开口讨要。 大黄你怎么了,日子过得这般滋润?你可能会奇怪地问我这个问题。请不要感到奇怪,咱的日子很正常,这都是通过努力得来的。你要是问我与两只黑狗的战斗结果如何,不好意思,我不方便说。什么,你说我败了不好意思?错了,你大错特错了!我的意思是说,要是我说了,有人,不,有狗会不好意思的!结果如何,你自己猜去! “猛子,这片小区外面有多少餐馆啊?” 总算啃完了那块骨头,我转头问另一只黑狗猛子,刚子的弟弟。 “大黄大哥,这个我知道。”猛子连忙回答我,“小区外面南面的街上总共有十一家餐馆,其中川菜馆三家,东北菜馆两家,其它的就是本地餐馆了。” “猛子,不错,你做得很好!”我打心眼里佩服猛子,做流浪狗做到这份上,不风生水起都难哪。好像以前听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做一件事做到极致,你就离成功不远了。 “谢谢大黄大哥!”猛子满眼得意,看了看它的兄弟,刚子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就完成我交代的事情来说,它不如自己的弟弟。 “刚子,没关系,你肯定能找到那两个人的!”心里再急,我也不忘安慰刚子几句。收几个手下不容易啊,要是冷了它的心,以后就不会尽心帮我了。 哈哈,我发现自己越来越有做领导的潜质了! “大黄大哥,今天晚上我们去哪里吃饭啊?” 哈巴狗小宝总算插上了话,它摇着小尾巴问我,眼里有讨好的意味。 “就去川菜馆,今天尝尝川菜的味道,看看是咱们怕辣味,还是辣味怕咱们!” 我站起身,抖抖身子,自认潇洒地一摆头:“走!” “好哦,吃川菜辣味去啰!” 小宝迈动着四条短腿,在我身边蹦蹦跳跳地跑着。两只黑狗跟在我的后面,腿脚都有些不灵便。嘿嘿,谁叫它们身上都受伤了呢? 我,新收的三个手下刚子、猛子、小宝,雄赳赳气昂昂,凛凛然开始向辣味进军。耳边传来不知谁家放的一首老歌:“……我不做大哥好多年,我只想好好爱一回……” *************************************************************************** 猛狗语录十三:该出手时就出手,但请记住,有时候等待也是一种成功的技能,时机很重要! ***************************************************************************###第14章 迷神引[解禁] “正宗川菜馆”的牌匾已然在目,门前人车不多,看来生意不怎么地。有没有客人那是餐馆老板的事,用不着我们瞎操心,我们也不可能从大门堂而皇之进去找吃的。 绕过几辆汽车,走过餐馆旁边,我们的目的地是它的后面。 我有一个感觉,好像每个餐馆的后面都有一条小巷子似的。转过墙角,我自然看到了这条巷子。只是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迟到了! 莫道君行早,还有早来狗,两只灰不灰黑不黑的狗儿正在那里吃得欢实哩,完全不理会我们的到来。得到我的首肯,小宝撒着欢儿跑上前,低头找起吃的来。别看它个儿小,食量却大得很,吃得也不慢,想来前世是属猪的。 “呜——” 小宝一靠近,那两只狗儿不高兴了,一只抬头冲着它露出了尖牙,发出恼怒的威胁声。小宝吓得倒退了几步,转头来看我。 该是我这个“老大”出马的时候了! “喂,你们两位可不可以停停?”我走到它们的不远处站定,看着它们。 “你是谁呀,不知道打搅别人吃饭是不礼貌的吗?” 那只吓了小宝的狗儿瞪着我,炫耀似的抖抖身上油光光的皮肉,小腿一抖一抖的。 “老规矩,来吧。你们赢了,我们走;我赢了,你们……你们跟着我。” 我悠悠地扬一扬下巴,眼睛看着天上。这下可激怒了对方,两只狗儿都瞪着我,齐齐向我迎来,眼里噼啪爆着火花。 很快双方拉开了架势,我以一敌二。 “大黄大哥加油!”小宝不忘凑热闹,还是孩童的心性。刚子和猛子却没动声色,我能感觉到它们的眼神。在它们的眼里,面前的两只狗儿早就败了。 “呜——” “呜——” 各自蓄势待发。 其实我倒是没有轻视对面的两只狗儿,我知道,大意一次,结果都将会瞬时改变,后患也将无穷。我虽然没有太多心思去收什么“小弟”,但现在已经有三只狗在后面看着我,它们并没有真正信服我,一旦我落败,谁知道它们会不会帮着其它狗儿来欺负我。即使不反戈一击,离我而去总是难免的,那样岂不是狠狠打了我无数个耳光么? 我决不能输!我也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就是机会也要掐灭在萌芽里! “汪!”“汪汪!” 就在我冥想的时候,对手发动了。一左一右,蹬地,纵身,张嘴,目标是我的脑袋和肚子。我只感到两股阴风向我刮来,速度不可谓不快! 敌不动,我不动;敌若动,我更快。想时迟,脚下快,我全身的肌肉早就进入了最佳状态。把头一偏,让过利齿。身子猛地一扭,躲过威猛的一记攻击。两面应付不如攻其一,四肢瞬间爆发,我朝离得最近的那只狗儿扑去! 那只狗儿刚才想咬我的脑袋,被我躲过后,它要再转过身来才能继续进攻。就在它刚刚完成转身的时候,我的攻击到了,一张嘴,我咬住了它的脖子。前肢一蹬地,我就势把它提起,猛力一甩,“嘭”的一声,这只狗儿被我生生摔倒了路边的水沟里! 一招搞定! 我听到小宝发出“啊”的惊叹声,顾不得炫耀,一错身,又一次躲过了另一只狗儿的利齿。再次跃起,我向着它狠狠地冲去。另一只狗儿明显慌了,侧身想躲开去,但它怎知我的厉害。后肢使劲,上半身扭转,我仍旧向着它纵身扑落。在多次与黑猛它们较量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种很有用的战斗技巧,从上往下扑咬,很容易把对手压在底下,随我任意施为,它都只有承受的份儿。 “汪嗯嗯,汪嗯嗯……” 被我咬伤了后背和脖子的灰狗落荒而逃,却不料前面已经有一只高出它小半个头的狗儿阻住了去路,正是猛子。 “呜——,呜——” 从水沟里爬起来的狗儿湿了半身,瞪圆了眼睛盯着我,眼珠子都红了。 “来吧!” 我扬扬下巴,知道不彻底战败它,它就绝不会罢休,更不会服我。 双双跃起,我们扑向了对方,结果可想而知了。“嘭!”身体相撞,我倒没多大感觉,比我小了一号的对手可就惨了。划了一道优美的弧线,那只狗儿竟然又一次掉进了水沟里! “还来吗?”看着有些吃力地爬上来的对手,我的眼里只有佩服。 它用行动回答了我。前窜,扑咬,它再次冲过来! “哗啦,嗵!”完美的掉落,地方还是那条水沟。过了好一阵子,那只灰狗艰难而又狼狈地爬上来。 “猛子大哥,我认输、我认输!” 被猛子挡住的灰狗见机快,伏下了身子,趴在地上向猛子求饶。这是我们狗族的规矩,服输了就在强者的面前趴倒,等待对手承认与接收。 “我不是大哥,大黄才是我们的大哥,你求它吧。”猛子知趣地让过一边,我感受到了它的诚意。 灰狗走过来在我前面重新趴下,我伸出舌头在它头上、嘴巴上舔了几下,完成了认归的仪式。你瞧,我又收一个“小弟”了!嘎嘎…… “服了吗?” “服了!” “真的服了?” “真的服了!” 三摔而定乾坤,不一会儿,那只完全成了落汤狗的狗儿自然也成为了我的手下。尽管有些悻悻然,它还是老老实实跟在了我的后面。 看着五个“小弟”,我的自信心瞬间膨胀了——啊,做老大的感觉真好! “哪来的野狗崽子在下面打架,炒得老子吃不好饭?” 随着骂声,楼上的窗户一响,“哗啦”一声倒下来无数鸡骨头鸭骨头兔骨头猪骨头,撒落在我们周围。 “快跑!” 顾不上找老大的美好感觉了,我招呼手下们逃离是非之地,当然不忘跑在最后面压阵脚。狗不与人斗,人类掺杂进来了,没是非也会凭空生出是非来。 巷子很长,连接了好几个餐馆的后门。跑出一段,两个塑料圆桶斜靠在墙边,里面散发着酒菜的香气。小弟们站在一旁,等我开口吃了,我们一群狗儿呼啦啦吃成了一团,没谁与我们争抢。 吃饱了,喝足了,我适时站到了旁边,让手下们过瘾。到这时,我才弄明白新收的两只狗儿为何身上会不灰不白的原因了。大半个身子钻进塑料桶里,灰狗想不变成黑乎乎油兮兮都难了。 “都吃饱了吧?” 看到小弟们一个个抬着头看我,我恰到好处地关心一下。 “唔,吃饱了,吃饱了!”大饭桶小宝嘴里叼着一块骨头,含糊其辞地应道。其它狗儿也说吃饱了。 我问两只灰狗叫什么名字,是什么关系。它们告诉我自己没名字,也不是什么亲戚,只是遇在一起就结成了伙伴。 “那你们以后就叫阿大、阿二吧。”急切间我也想不出什么好的名字,随口给它们取了个名字,它们很高兴地答应了,都过来舔我的嘴巴,表示谢意。我忙避开它们的油嘴,一群狗儿都咧嘴笑了。让我没想到的是,我无意中收的这两个手下,日后居然成为我的得力助手,也成为日后Q市地下社会响当当的猛狗。 “刚子,猛子,小宝,阿大,阿二,我们去玩啰!” 等到几个手下互相认识了,我向它们发出了“号召”。老大嘛,本来就有责任和义务带领手下享受美好生活滴。在来的路上,我无意中听到有人说今晚小区要举行露天纳凉舞会,这么热闹的时候岂能没有咱们狗狗? 我们浩浩荡荡向着巷子的一头走去。还没走几步,我心里忽然没来由地一跳,心里像是刮过一缕凉风,悚然收缩了一下。 咦,这是怎么了? 我把收拢了的意识施开一探,前面一个伛着的人影闪入脑中。驼着背,拄着一根拐杖,大短裤,圆领老头衫,干瘦的身子,最醒目的是鼻子上架着的一副墨镜。天色都有些昏暗了,他还戴眼镜干什么?难道是盲人? 没等我仔细探察他的细节,一股无形的威压直直地逼过来,压迫在我的心上,感觉有些喘不过气来。我赶紧站住,全身紧张,竭力抵抗着这股压力,心脏“嗵嗵嗵”剧烈跳动,几乎要破腔而出了。 啊,这是一个什么人,竟有如此威力? “笃,笃,笃,”拐杖一下下落在地上,更像落在我的身上,敲得我非常难受,可又偏偏无法摆脱,我只能忍着,忍着。 干瘦的古怪老人总算从我身边走过去了,走出了四五米,我心头的压力才一松。我张大嘴巴喘了几口气,身体却像跑了长路一样累。缓缓地回过头,老人回头朝我看了一眼,黑色的眼镜发着幽幽的光,极是高深莫测。 “唉——,造化弄人,造化弄人啊!” 老人叹了一声,像是喃喃自语,又像是对我说,声音不大。转过头,拐杖“的笃的笃”,他继续向前走去,没有再看我一下。 “大黄大哥,你怎么了?” 小宝跑过来舔着我的前腿,好奇地看看远去的老人,又看看我。 “没什么,走吧。” 看它们几个的样子,显然古怪老人只对我施加了威压,它们都没事儿。他这样做有什么意图呢? 我抖擞精神,边走边琢磨,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索性不再想。也许只是偶然而已,我又何必为这样的偶然发愁呢? 出小巷,过马路,穿草地,前方音乐阵阵,一个巨大的“热闹”场面正在等着我们的来临…… **************************************************************************** 猛狗语录十四:偶然其实就是必然,必然往往又表现为偶然。重视偶然,你也就能抓住必然。 ****************************************************************************###第15章 四犯令[解禁] “汪汪!” “汪,汪汪!” “汪汪汪,汪汪汪!” …… 小区广场的一角,众狗吠成了一团,唱起了交响曲,有的高亢,有的低回,有的尖亮,有的嘶哑。再看场地里,高大壮实的,苗条修长的,黑的,白的,灰的,各具情态,各有特色。 最吸引眼球的是一只狮子狗,胖乎乎圆滚滚的身子,长毛被主人剪短了,本来应该是白色的,耳朵、眼睛和四肢却被染成了黑色,远点儿望去还以为是一只熊猫幼崽,要说有多逗人就有多逗人。它的周围围满了观赏的人,要不是我施展意识才看到,还真不知道这么多人凑在一块儿干什么。 “好好热闹哦!” 我们一行也到了旁边,小宝尖着嗓子欢叫起来。其它几只狗儿也是异常兴奋的样子。 “你们是谁,来这里干什么?” 一只浑身雪白的拉布拉多犬看着我们,眼里含着戒备。旁边几只狗听到它的话,也转过头来看我们。 “它们是流浪狗!”一只棕色萨摩耶叫起来,“这里不欢迎你们!” “汪汪,汪汪!” 其它几只狗冲着我们大叫起来,警戒的信号引得更多的狗儿叫起来。一时间,众狗狂吠不已。 我一下子火了,不就是品种稀少些受人的宠爱多些吗,犯得着歧视我们流浪狗么? “汪,汪汪汪!” 我毫不示弱,朝着群犬狂叫几声,声音大得出奇。我的叫声就像信号,“小弟们”也争先恐后地叫起来,现场气氛在迅速升温。我们流浪狗平日里都是被这些宠物犬瞧不起的,今天有我带头,它们不发泄一下积累的怨气才怪哩! “你们想怎么样?” “你们又想怎么样?” 步步上前,对方几只身材高大的狗儿走在了前头,我带着手下也逼近它们,丝毫不让。 “切,几只流浪狗也想参加我们高贵狗的聚会!也不找块镜子照照,自己有什么资格呀!” 一只身上毛色错杂毛质粗糙的大狗对我们不屑一顾,仰着头斜着眼睛嘲讽起来。我见识过它这种混血狗的厉害,追逐,抓咬,样样都不赖,难怪它会瞧不起我们。 “你说什么,你、你再说一遍试试?”猛子不依了,阿二也不依了,踢蹬着四肢,死死地瞪着对方。被揭开心底最痛的疮疤,哪只流浪狗都会暴走的。 “就说你们了,又怎么样?”混血狗还是轻轻巧巧地说。 “好,就让你见识一下流浪狗的厉害,”我的怒气更浓了,再忍让下去,我这个大哥不用再当了。 “兄弟们,拿出你们的战斗精神来,为我们流浪狗正一次名!” 我吼叫着,把战斗的号角吹响,身体也瞬时进入作战状态。 “冲,杀——” 一声怒吼,我第一个扑向那只瞧不起我的混血狗。据我侦查,它应该是这群狗里最能打斗的,先制服它再说。 “杀——” 后面的手下们得到了信号,个个向前,就连小宝也蹬着短腿跟在后面。 “冲啊!” 对面的狗群略一惊愕,四五只狗儿反应过来,也快速冲过来。 一场群斗与乱战正式开始了! “嗯——,嘭!” 我与混血狗首先碰到了一起。它哪里会是我的对手?只这么一下而已,一个趔趄,脚下立不住,它被我大力撞倒在地!本来我以为恐怕没这么容易得手的,只是一个成心立威,一个还没反应过来,加上我跑动它站立,以有心算无备,它想站稳都不可能。 “哗——!”高大壮实的混血狗摔出了足有一米远,把另外两只宠物犬也撞翻在地,痛苦得嗷嗷直叫。 再看猛子,它的对手是那只拉布拉多犬。拉布拉多犬也算是猎犬,是一种中大型犬类,天生个性温和、活泼,没有攻击性,但智能高,常被人类选作导盲犬或其他工作犬。作为打起架来不要命的猛子的对手,它实在是弱了点儿。别看猛子在我面前低眉顺眼的,面对敌人,它一点儿都不客气。只是一扑,猛子咬住了拉布拉多的脖子,左右快速扭动,痛得对手汪汪乱叫。猛子刚一松口,那只拉布拉多犬转头就逃,还大声痛吠着。 猛子完胜! 萨摩耶犬以西伯利亚牧民族萨摩人而命名,一向被用来拉雪橇和看守驯鹿,以具有忍耐力与健壮的体格而闻名,据我所知,这种犬很少用来争斗。但今天我们面前的这只棕色萨摩耶不想斗也不行了,因为它的面前冲过来一只“疯子”。阿二后来被我们叫做“疯子”,就是因为这一次。 也许是被人类和他们的的宠物狗欺辱得多了,阿二仿佛疯了一般,拿出了之前与我打架时的疯狂架势。快速跑到棕色萨摩耶前面,阿二张嘴就咬,也不管自己的头上身体露出了多少破绽,如果遇到势均力敌的对手,它非吃亏不可。萨摩耶完全没想到阿二会主动向它攻击,慌忙应战。 “嗷——,”萨摩耶的背上裂开了一道道血口子,都是阿二的杰作。阿二疯狂地撕咬着,嘴里呜呜吼着,流下一滴滴对手的鲜血,却意犹未尽。逃,拼命逃,萨摩耶混入狗群,看不见了。 阿二也是完胜! 其它的手下自然也是连连取胜。养在温室里的宠物犬对战久经风霜磨砺的流浪犬,那只能是一边倒的“被狂殴”“被屠杀”! 蜂拥而上的宠物狗们又像潮水一般退下去了,现场乱作一团,狗追狗,狗撞人,人碰人,人声,狗叫,广场一角正在煮着一锅“大杂烩”。 “哪来的狗东西!”有人大声叫起来,“狗日的流浪狗!快来人,赶走那几只流浪狗!” 人群分散开来,几个人向我们逼过来,有的手里拿着凳子之类的东西。 “不要打了,快撤!” 我连忙呼唤咬得兴起的刚子、阿大,它们放下对手,转头就向我这边跑过来。见机行事,这可是咱流浪狗最优秀的品质之一,是在无数次实践中得出的保命法宝。 “嗵!” 半块断砖落在阿大的身旁,差点就砸中了它。 “兄弟们跑啊!” 我发一声喊,带头就跑,一边照顾跑不快的小宝。我们的队伍落荒而逃,狼狈极了。在强大的人类面前,我们只有逃跑的份啊! 跑出广场,跑进两栋楼房间的绿化树丛里,我们喘息着停住。回头看,没有追兵。 “哈哈……” 我们笑作一团,嘴里咻咻不止,眼泪都要下来了。 “我们还是太弱啊!”笑完了,我喃喃说着,其它狗儿都看着我。“你们说,我们流浪狗怎么才能不会受人欺负,不被其它狗瞧不起呢?”我问它们。 面前的手下都陷入了沉默。流落太久,它们也许从来都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只是默默承受着生活的艰辛与苦涩,直到走向生命的尽头。 看着它们低垂的头,我不禁心里一酸,无数镜头在眼前闪回:第一天流浪时的凄惶,肚子咕咕叫的焦渴,被同类或人类追赶的落魄,风霜雨雪中的痛苦……一桩桩,一件件,像在眼前,真切得深入骨髓痛彻心扉。难道我们就只能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在落魄与痛苦中苟延残喘? 不!我绝不!我也不能让自己的同类再过这样的生活了! 看着眼前的手下,不,应该是兄弟!我暗下决心,只要我在Q城一天,我就要保护它们一天,努力去改变它们的生存状态,让它们做有尊严的狗,过有尊严的生活! 确定了目标,我好像浑身都有劲了,眼里应该闪着兴奋的光。我的情绪变化其它狗儿都感受到了,小宝凑过来舔我的下巴,想要问我什么。 “嘘——,噤声,噤声!” 我的耳旁隐约传来人类的说话声,忙止住了它,示意大家别出声。 “老鲁,你不是跟城管的金队长要好吗?明儿个跟他们说一声,我们这里有很多流浪狗,请他们过来一趟,狗肉可不少哦!” “呵呵,好啊,可值不少哩!咦,明明是跑到这边来的,跑到哪里去了呢?咱们再找找,说不定今晚有狗肉下酒哩!” “是跑到这边来了啊——快四处找找,不会是躲哪儿了吧?” “呜嗬,呜嗬……,”脚步踢踏,几个人吆喝着向我们这边搜寻过来,碰得枝叶沙沙作响。 “快走,有人追来了!” 我领着狗儿们钻过树丛,向另一头跑去。 “在这里,快来,在这里!” 一团灯光白晃晃罩住了我们,我们暴露在很多贪婪的目光里。 糟糕,上当了,我们被前后围堵了! **************************************************************************** 猛狗语录十五:有时候我怀旧,是因为我看不到未来。 ****************************************************************************###第16章 破阵子[解禁] “汪,汪汪……” 我们一群狗儿慌作了一团,狂吠乱叫起来。猛子在地上打着转儿,想要找到出路,却又不敢向前冲。其它狗儿的目光都落在了我这个老大身上。 我迅速判明了当前的形势:前有堵截,后有追兵,我们是在两栋楼之间的地方。这样看来,我们似乎无路可逃了! 我的心“怦怦”狂跳起来,感到从未有过的紧张,怎们办?怎么办? “镇定,镇定!” 我在心里对自己大喊,强自抑制住几乎要跳出嗓子眼的心脏,头脑霎时清明了许多。 对,就这样! 我很快有了决断: “阿二,你照顾刚子和猛子,往前面冲。记住,一定要冲出去,否则我绝不轻饶你们!出去以后,到前面的大桥底下汇合。阿大,你和小宝跟着我,我们从后面出去!” “兄弟们,相信自己,我们一定能冲出去,还有好日子在等着我们呢!” 我不忘给它们打气鼓劲,声音努力豪迈一些,为了这些兄弟,我今天豁出去了! “冲啊——” 没有过多的言语,只是一个眼神,我从它们的眼里看到了坚定与信任。迅速分成两组,我们脚下发力,各自向前猛冲,大有神挡杀神,佛挡灭佛的架势。我心里很清楚,我们这个刚刚组建的小集体如果经受住了今天的考验,以后将无比牢固。 “小心、小心,狗要跑了!” 前后都有人在惊呼,砖石、木棍齐齐上阵,我们的对手不下十个人。 “呜嗯嗯,呜嗯嗯,”有兄弟被击中了。 “啊呀!”有人被我们顶翻了。 …… 我嘴里叼着小宝,扭动身子躲过一根棍棒的大力一击,斜刺里一窜,躲到一株圆球形的绿化树后面,略一停留,马上又向下一个人与人之间的空隙冲去。阿大紧紧地跟在我后面,由于旧伤没好,它实在有些吃力。说实话,要是只有我和小宝,我能不费多大力气跑出去,因为我能用意识探察四周的情况,及早发现空隙。现在带着阿大,要让它跟上我,不被围堵的人截住,速度自然要慢得多。但我不能放弃它,放弃自己的兄弟绝不是我们狗类的性格。 左冲右突,忍着被一棍子砸在后背的痛楚,我掀翻了一个瘦子,踏着他的前胸跑出了包围圈。还好,阿大还跟着,一条腿一瘸一瘸的,被什么打中了。 “唉哟,跑了,跑了!” 一群人蜂拥着在后面追赶,砖头石块哗啦啦落在我们身旁身后。风声呼呼,气息咻咻,跑,玩命地跑,只有跑出去,我们才有活路! 钻树丛,越草地,跳沟渠,我叼着小宝带着阿大渐渐摆脱了追兵。 放下小宝,我急速喘着。阿大喘得更厉害,身体都在颤抖,不知是紧张还是劳累,或者受伤太重。 “大黄大哥,我们跑出来了?” 小宝似乎有些不敢相信,瞪着小眼睛看着我。 “是的,安全了——阿大,你怎么样?” 我凑近去看阿大,吓了一跳,它的左前腿鲜血淋漓,染红了黑毛,还在往地下滴。原来它是痛的,却没吭一声,真是好样的! 心里感慨着,我低头舔着阿大的伤腿。很多人类都知道,我们狗类的唾液能治伤,且疗效不错。 “大黄大哥……” 阿大想挪开脚,被我止住了。幸好它的腿没断,否则要瘸一辈子了。 “谢谢你,大黄大哥!”阿大眼里有晶莹的东西在闪动,低下了头。 “自家兄弟,你客气什么!”我佯装生气起来,“以后不要说谢谢,这是我应该做的。为了兄弟,刀山火海我也会去闯,绝不皱一下眉头!”我把以前听到的人类的豪言壮语照搬过来,但不是虚言。下定了要改善它们的生存环境的决心后,我一直在琢磨该怎么做,现在心里隐约有了些念头,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实现。 “是,我不说了。” 阿大眼里的泪水流下来了,映着朦胧的月光,晶莹透亮,情深意重。我没有刻意去收买它的心,这次之后,阿大成为了我最坚定的追随者之一,为我以后争夺Q城的地下霸权立下了汗马功劳。 “大黄大哥,我也要谢谢你!” 小宝也轻声地对我说,仰着头,眼里早已蓄满了泪水。 “看你们两个,真是婆婆妈妈!”我笑着说,“不要再说了,我都要起鸡皮疙瘩了!” “呵呵呵……”我们笑成了一团,气氛轻松,没了刚才被追打时的紧张感。 “我们走吧,去看看阿二它们。” 我慢慢地走在前面开道,小宝陪着阿大跟在后面。 来到斜拉大桥底下的桥洞里。这里静悄悄的,还是一片脏乱,散发着一股人类的尿骚味儿。刚子它们还没来,我把阿大安排在一个角落里休息,自己走到进来的地方,蹲坐下来守候。 夏夜的月光像旁边的河水一样,静静地流淌着。凝神听听,除了偶尔开过的汽车,没有人类活动的声音。河堤上的草丛里,昆虫在窸窸窣窣鸣叫,唱着欢快的歌儿。 “大黄大哥……” 小宝怯怯地走到我的身旁,抬头看着我。 “小宝快来,躺到我的肚子下面,这里暖和。” 我知道今晚小宝受到了很大的惊吓,之前它没有表现出来,现在完全放松了,恐惧反而占据了它的心灵。小宝乖乖地走进我的身下,倚着我的肚子蜷成一团,不久就睡着了。听着它的呼吸声,我油然生出一股自豪感,一种从未有过的体验涌上心头。 “以前我基本上为自己而活,现在开始,我要为这些兄弟姐妹活着了!”我对自己说,感觉神清气爽,背上挨过的击打也不痛了…… 两条影子向我走过来,有些畏畏缩缩,是刚子和猛子。走近了,我的鼻子一酸,一股热流漫上眼眶。 太惨了,实在是太惨了! 刚子和猛子都一瘸一拐的,头上、背上都是斑斑血迹,只有眼睛晶晶亮,闪着不屈的光芒。 “刚子,猛子,快,快躺下!” 把它们迎进来,我张罗着给它们舔伤口,自然免不了把它们感动得泪水涟涟。 “大黄大哥,阿、阿二呢?” 阿大被惊醒了,瘸着走过来,等我治疗结束了,这才开口问道。 “是啊,刚子,阿二呢,它怎么没跟你们一起回来?”我问刚子。 “大黄大哥,阿二它……”刚子的泪水又来了,平息了一会儿,它接着说,“我们冲过去的时候,很多人来打我们,可是我们没有停下来,一直跑,跑。我们知道你们在这里等,决不能让你们失望!后来,我们咬伤了几个人,总算跑出了包围,阿二为了让我们能够逃脱,故意引走了那些人。它,它真的是疯了一样,见人就咬,把那些人都吸引过去了……阿二真是一个好兄弟啊!” “阿二为了我们,自己却要冒很大的风险,我们,我们……”猛子也在一旁说着。 “阿二受伤严不严重?” “忙乱中我也不太清楚。对了,它的左后腿好像被石头砸中了。”刚子回忆了一下说。 听了它的话,隐隐有些不详的感觉掠过我的心头…… **************************************************************************** 猛狗语录十六:猛狗有所为,有所不为,此为义也!万物皆然。 ****************************************************************************###第17章 情意切[解禁] 一个晚上在为阿二的担忧中还算平顺地过去了,它始终没给我们带来惊喜。天亮了没多久,我嘱咐了刚子它们一番,独自出去打探消息。 在出发之前,我先到河里洗了一个冷水澡。一来是因为桥洞里太脏,更主要的是,经过昨晚的事情,恐怕小区里的人对我们狗类已经有了戒备之心,我再灰头土脸的走过去,一看就是流浪狗,肯定混不进去。 甩干身上的水,在岸边发现一个废弃的狗圈儿,上面还有一截绳子。我灵机一动,唤过阿大,让它帮我叼着套上在脖子上。 “大黄大哥,你这是?”小宝疑惑地看着我,奇怪我为什么要自戴狗圈。它原先有一个圈儿,成为流浪狗后,就想法儿弄掉了。现在看到我戴上这个它认为耻辱的东西,自然难以理解。 小宝从一只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宠物狗变成流浪狗的原因,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其实也不复杂,喜新厌旧是人类的共性,尤其在它的女主人身上表现得彻底些。在有了新的宠物猫之后,小宝就被冷落了。关着,忘给吃的,到最后一脚踢出家门,它从天上掉到了地下,成为百千流浪者中的一员。 “我知道,”刚子咧咧嘴,身上的伤口还很痛,“骗骗那些自以为聪明的人类,这样够了!” 小宝和猛子它们这才露出了恍然的神色。 走出桥洞,我四处看了看,没人注意到我,于是小跑着上了通往小区的水泥路。 “昨天晚上可真带劲儿!”一个头发竖直,黑色中间挑出一缕黄色的青年正在对旁边几人胡侃,“你们没看见啊,那些野狗有多凶,还想冲过咱们的包围圈儿哩!嘿嘿,狗崽子哪里是我们的对手?我拿上了一根长棍,随便往那一戳,它们就只有逃跑的份儿。我这一棍下去呀,砸得它汪汪乱叫,哈哈,骨头都砸断了!”他手里做着动作,很是得意。 这人太熟悉了,就是上回带头逼得我跳河的“怪头”。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我恨不得扑上去咬上几口才解恨。但我忍住了,躲在矮树丛后面不动声色。小区大门口,行人进进出出,怪头一群人就站在一旁的门卫室门口,离我不到三十米。 “刁头,你胡吹吧,我怎么听说你们昨晚上打狗的人被咬伤了好几个呢?”一个浑身肥肉的矮胖子提出了异议,满脸不信。 “谁骗你了?骗你我刁头是小狗!”刁头急了,摇着右手,“他们几个人自己不小心……你不知道的,那几只是疯狗,疯狗你懂不,会咬死人的!” “真的是疯狗啊?”其他几人都问。 “真的疯了!不信你们自己去看,我们捉住了一只,正捆在里面的树底下呢。嘿嘿,先捆着示众一天,晚上再活埋了,吓死那些野东西去!”刁头回手指着小区里面,脸上闪过一丝狰狞神色。 “看看去,看看去!” 几个人争着走进了大门,转过墙角不见了。 我心里一沉,预感变成了现实。 怎么办? 我紧张而又快速地思谋下一步的对策。展开意识尽力探察,只能看到大门右侧聚着一圈人,没法看清里面的具体情形。 豁出去了! 心一横,转出树丛,我尽量放慢速度,施施然向着大门小跑过去。 “这是谁家的狗啊,主人怎么不在?” 刚到门前,从一侧的门卫室里走出一个穿着保安制服的人,手里拿着一根黑色的橡皮警棍。他拦住了我的去路。 “看看是谁家的?野狗可不许放进去了!”另一个保安也出来看着我,“早上刚接到通知,不准放进野狗,要不然扣咱们的奖金哩!” “不像是野狗嘛,你看,还有狗圈儿呢……好像是刘老板家的吧,前些天我看到他牵着一条黄狗出来过的。” “是有点儿像,这么壮实……你早上看到他们家牵狗出去吗?” 趁着他们互相询问的时候,我不再停留,撒腿跑着进了大门。 “哎,哎,怎么进去了?”一个保安想要来拦我,怎么拦得住。 “算了算了,八成是刘老板家的。你看看,有钱人家的狗就是霸道,别拦了,省得他们家找咱们的晦气,你忘了,上回那个朱老板……”另一个劝说道。我可不管,冒充一下也好,我可以大摇大摆进去了。 站到那群人后边,我“看”到了里面的情况,鼻子又是一酸:一圈圈的绳子死死地勒着,身上血迹斑斑,脑袋低垂着,只有胸前微弱的起伏表明它还活着,不是阿二还是谁? “唉哟作孽哟,也是一条性命哪!”有人在惋叹。 “活该!这些野狗就要见一只杀一只!你忘了,上回你家的菜被野狗偷吃了?”有人反驳她。 “狗也会吃青菜吗?” “哈哈哈……”旁边的人都笑起来。 “反正野狗就不能进咱们小区!”那人争辩道,“报上说,野狗会传染狂犬病哩,还是小心一些好!” “也是,也是。”又有人随声附和。 “昨天晚上他们打野狗,好几个人都被这只狗咬伤了,今天一早就说要去打狂犬病疫苗。遭罪哟,要打一个礼拜的针,还不把屁股打烂了!”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笑完各自走散了。因为阿二旁边有一个人在看着,我不敢留下来,也跟着一个提着蔬菜的老太太走开,刚才是她对阿二表示同情的。 “咦,谁家的狗,跟着我干吗?” 上楼梯时,老太太回头看到了我,惊疑地说道。我看了看她,撒腿跑开,不理会她的疑问。 又有不少人围在阿二旁边,边看边指指点点说着。 我钻进一块草坪,在绿化树丛里躲藏起来,前前后后比较了好几种方法,始终觉得不妥。 再等下去也不是事儿,我只能另寻它途。除了树丛,我专挑偏僻地方钻,慢慢来到了围墙边。沿着围墙走了一段,终于发现了目标——围墙下一个破洞,不知什么原因掏出来的,仅容我勉强通过。 缩着身子出了小区,我快步向餐馆后面的小巷跑去,自己,还有桥洞底下的几个兄弟还饿着肚子呢。 小巷里僻静无人,与餐馆前面的热闹迥然不同。在一个倒剩菜剩饭的塑料桶前停下,我赶紧吃起来。不填饱肚子,再伟大的事业也只是一句空话。 吃好了,找到一只塑料袋,我连拱带扒,装了足有四五斤的包子馒头之类的吃的。可惜是早上,没有肉筋骨头那些荤菜,只能凑合一下了。 “嗬,嗬,哪来的野狗!” 门一响,一个戴着白帽子的胖子探出头来冲着我大吼,我连忙叼起袋子就跑。“哗”一声,一片稀粥织成的雨幕洒落在我后面。流浪狗,在人类的眼里,真的是没有任何地位啊! 感慨归感慨,自己的事情不能忘。潜行着回到桥洞底下,小宝它们迎了上来: “大黄大哥,找到阿二了吗?”它们都看着我。 “先吃早饭,我慢慢跟你们说。”放下袋子,看它们互相谦让着,再凑在一起吃起来,我把前后经过说了一遍。 “那、那现在怎么办?”阿大忍不住问道。 “一个字,等!”我说。 “等?”它们都疑惑了。 “对,等待时机,我一定会救出阿二的,因为它是我们的好兄弟!” 阿大、刚子、猛子,还有小宝,它们都看着我,分明感受到了我强烈的自信心,眼里都流露出了坚定。 “我们一定要救出阿二,它是我们的好兄弟!”狗儿们异口同声地说。 等待,说起来容易,实则很难,尤其是当我躲在树丛里看着遍体鳞伤的阿二被捆在树干上的时候,心里受到的煎熬更是令我坐卧不安。但是,再苦再累我也要坚持,以找到最佳的援救时机。说服了其它狗儿,我独自在这里已经守了大半天了。 知了在头顶的树上哀哀地叫着,空气里弥漫着燥热,午后两三点正是夏日里最为炎热的时候。吧唧几下渴得冒烟的嘴巴,我死死地盯着那个坐在大凉伞下面的保安。他正在一啄一啄打瞌睡,口水晶亮亮地流下来。 “魏子,你还是回屋里吧,那边太热了。这大热的天,谁还会来看一只死狗啊!” 早晨见过的那个保安站在远处叫起来,守着阿二的保安听了,忙不迭地应着,跑回门卫室去了。 机会来了! 我精神一振,看看四周没人,身体急蹿而起,向着阿二冲过去。靠近了,我轻声叫着“阿二,阿二”,阿二身子动了动,垂下的脑袋抬了起来。 “大黄大哥,是你么?”阿二迷迷糊糊地问。 “是我,大黄大哥来救你了!”我竭力忍住泪水不流下来,坚定地说道。 “太危险了,大黄大哥你自己快走!”阿二的眼睛睁圆了,焦急地催我,闪着亮光。 “别说了,我一定救你回去!”我不敢耽搁,赶紧行动。眼睛一瞥,大门那边好像有人过来了…… ***************************************************************************** 猛狗语录十七:困难在心里可能有一百米,你真的去做了,可能只剩下十米,甚至更短。 *****************************************************************************###第18章 误佳期[解禁] 我张嘴就咬捆绑的绳子,“咯吱”有声。绳子捆得很紧,每拉扯一下,阿二就会抽搐一下,显然很痛苦。可我管不了太多了,只有咬断绳子,它才能得救,长痛不如短痛。 阿二紧紧咬着牙关,牙齿还在得得直响,却哼也不哼一声。多好的兄弟啊! 我更加用力了,牙根一阵酸痛。“看”一眼大门口,蓝灰的衣服飘动,有人出来了。 “怎么回事,谁家的狗在那儿?”隐约有声音在说。 我更急了,偏偏这个尼龙绳坚韧无比,急切之间居然咬不断! “快去看看!” 有保安出了门卫室了,提着警棍走过来。 糟糕,要坏事!绳子,你快断呀! 我狠命一错牙,“咯拉,”绳子断了! “快,快跟我走!”弄散绳子,阿二瘫在了地上,我却不能容它休息,咬着它脖子上的皮毛,用力拉起来。 “不好了,野狗要跑了,快追,快追!”保安跑起来了,离我们不到二十米。 “阿二好兄弟,你坚持住,我一定带你跑出去!” “好!”阿二一挺身,咬着牙跟在我后面,从慢到快,几乎要把身体最后的潜力榨出来,没命地跑。 头顶是耀眼的阳光,耳边是呼呼的风声,后面是大呼小叫的保安,前面是狂奔的两只狗儿,我们在小区里展开了生死时速。幸亏是下午最热的时候,居民们基本上躲在家里乘凉,没几个人看到我们。要是再有一两个人拦在前面,阿二肯定逃不出去。 钻进树丛里,我领着阿二直奔那道洞口,后面的追兵紧跟不舍,“沙拉沙拉”拨动着枝叶,口里恨恨地咒骂着。 我留了一个心眼,故意绕着一幢房子转了一个圈儿,最后终于甩掉了那两个保安,来到了破洞前。阿二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身上的伤口也崩裂了,开始淌着血。 “出了这里,我们就安全了。来,你先来。”我鼓励着它,用头顶着它的屁股,用力把它顶过去。好不容易过去了,我一蹿而起,后背重重地在砖头上撞了一下,一股剧痛传遍全身。 哪还顾得上喊疼,我与阿二再次跑起来。 “大黄大哥回来了!阿二哥哥回来了!” 还是小宝第一个看到我们,狗影晃动,几只狗儿齐齐迎了出来,个个喜形于色。 “快,快躺下!”阿大眼里含着泪,把阿二让到自己睡过的地方。阿二身体一软,最后一丝力气都用尽了,瘫在地上一动不动,只有嘴巴急速喘着,一团团白沫流出来,打湿了地面。 我们是含着热泪为阿二治伤的。 这是一群怎样心狠手辣的人类哟,阿二的身上几乎没有多少完整的皮毛了!伤口纵横交错,血迹斑斑,混着泥土与灰尘,要不是阿二的胸腹上下起伏,证明它还活着,恐怕人人都会以为它死了。 围在阿二身旁,我们拼命舔啊舔啊,恨不得马上就能把它舔好,回归一个活蹦乱跳的疯子阿二。 阿二还是不吭一声,牙齿“咯吱咯吱”响着。 全身都舔遍了,小宝叼着装早饭的塑料袋过来。我一看,袋里还剩了不少吃的,都在为阿二省着。 “阿二哥哥,你肯定饿了,快吃吧!”小宝柔柔地说着,把食物放在阿二嘴旁。 “吃吧,吃吧!”大家都说,看着阿二。 阿二睁开半闭着的眼睛,徐徐转了一圈,泪水沾湿了脸颊上的毛发。没说话,低下头,它慢慢地吃起来。我们都大松了一口气,知道它的生命应该无忧了。 夜幕降临了,桥洞底下一片漆黑。今晚的月亮躲在厚厚的云层后面不出来,大地被黑暗统治了。 带着伤势较轻的刚子和猛子,我们偷偷溜到餐馆后的小巷子里,先自己急急地吃饱,再用袋子尽量多的带回食物,这样解决了晚饭问题。 “你们都说说,我们下一步怎么办?” 狗无远虑,必有近忧,除了阿二在昏睡,我们五只狗儿躺作一团,商量以后的出路。这次闹出了大动静,恐怕这个小区再不能待下去了。何去何从,我想听听大伙儿的意见,毕竟它们在这座城市已经生活了好几年,情况比我熟悉。 也许都明白今天的决策对我们今后的生存意义重大,几只狗儿都不说话,反而看着我。 “大黄大哥,你拿主意吧,我猛子坚决听你的!”猛子还是那样直率。 “对,大黄大哥,你说去哪儿我们就去哪儿,我和阿二一定跟着你!”阿大更不必说了,自打我救回了阿二,它看我的目光,除了感谢,剩下的就是忠贞。 刚子和小宝也连忙表态,说坚决拥护我的一切英明决策。我苦笑了一下,经历了这两天的事情,我知道自己在它们心目中简直成了无所不能的神,我想不做这个“带头大哥”都不可能了。 我当然不能盲目决策,详细询问它们所了解的关于这座城市的情况。综合它们所说的,到现在,我才大概清楚了自己所处地方的基本信息。 Q城是一个滨海城市,在山东半岛的东南部,东、南面濒临黄海,东北与烟台市毗邻,西与潍坊市相连,西南与日照市接壤。城区有多大狗儿们不清楚,但知道分为市南、市北、崂山等七个区。我们现在的位置是李沧区的北面,是主城区与郊区的结合部,离市中心所在的崂山区还有很远的路程。 “我以前听主人说过,那里靠近大海,有一个什么广场什么沙滩很好玩,那一次她说带我去玩,可惜没有去成……”小宝眼里尽管有些遗憾,但依然遮掩不住内心的向往。 “我知道,那叫五四广场,沙滩好像叫金沙滩。我听一只流浪狗说的。”阿大补充道。阿大和阿二是从市区那边儿过来的,知道的事情要多一些。 “那咱们也去海边吧,长这么大,我还没看过大海哩。”刚子和猛子的意见很统一。其实我也没见过真正的大海,在大清时看过钱江潮,虽说是海水,但那是在江里,还没到海上。对大海,我同样心怀憧憬。 面朝大海,该会是一种怎样的景象呢? 我们都沉默了,沉浸在遐想之中,越发萌生了去看大海的念头。 “好,那我们就去看大海!” 我最后下定了决心,这里已经不适合待下去了,换一个地方或许能有所改变,机会也多一些。 狗儿们的眼里都溢出了笑意,无声地笑了。 但不能马上动身,因为阿二它们的伤实在太重,只能等伤势好些才可以实施计划。 日子在一天天流过,我们躲在桥洞下,过上了昼伏夜出的潜伏生活。没办法,外面的风声似乎没放松过,不得不小心谨慎。四五天之后,看看阿二的伤口基本愈合了,犹豫了一下,想想多一个晚上也没关系,我于是决定最后再在这儿待一个晚上,养足了精神,明天一大早就出发去追寻我们心中的大海。 没料到,就是在这么一个看似寻常的晚上,一场针对我们的大阴谋已经悄悄笼罩下来了,只是我们没有察觉而已…… ************************************************************************* 猛狗语录十八:你不是仙人掌,又何必那么坚强。 ************************************************************************* (周一了,猛狗又开始了一周的旅程,朋友们,加油顶啊!)###第19章 归去难[解禁] 吃过早饭,天色已经很暗了,今晚又是一个阴天,云层很厚,似乎在酝酿着一场暴风雨。 小宝跑前跑后,跟猛子嬉闹在一块儿,其它狗儿在一旁笑眯眯瞧着。我含笑看了一会儿,站起身来,叮嘱阿二他们早点睡觉,然后走到进桥洞口的地方,靠着石壁躺下守夜。最后一个晚上了,小心驶得万年船,我要坚守到最后。 天上白光一闪,一道闪电划过天际,“轰隆隆”的闷雷滚落到地上,与桥上汽车驶过时的隆隆声混在了一起。我扬了扬眉,晚上要是能下一场阵雨,就不会像现在这般炎热了。我们狗儿最怕炎热,白天总要到河里的浅水区游耍一番。 放开意识,凝神探察外面的动静,没人走过来。桥洞底下一片脏乱,人类是不愿来的。偶尔有时来一个拾荒者,看几眼也就走了,不作停留。 我放心地趴下来,闭上眼睛养神。 “轰——” 闪电过后是惊雷,雷声之后,我忽然听到了另外的声音,“沙沙,沙沙,”向我们这边移动过来。 不好,有人,而且不止一个人! 我“看”到一群七八个人快速向桥洞下面走来,手里还拿着东西。来者不善! “汪汪,汪汪汪!”我用狗类的语言大喊起来,“刚子、猛子、阿大、阿二,快起来,有人来抓我们来了!” “汪汪,汪汪……”阿大它们跑了出来,与我一起看着外面。手电闪烁,脚步阵阵,那些人眼看就要走到桥下了! “刚子,快去看看那边有没有人!”我大叫着。刚子转身就往后面跑。 “在下面,在下面!”手电光照到了我们身上,有人高声叫道,“哈哈,今天看你们这些野狗再往哪里跑!”听声音,是老对头“怪头”。 我登时恼了,上次在这里逼得我跳水,差一点没淹死,今天还要来斩尽杀绝,你也太狠了吧。不行,今天我一定要报这个仇! “大黄大哥,那边太高,过不去!”刚子跑回来了,着急地说。没工夫后悔了,我迅速调整好阵型,我在最前,刚子、猛子和阿大在我后面,阿二护着小宝留在最后。 “汪汪汪,汪汪汪!” 我们一齐发声乱叫,人与狗形成了对峙的局面,谁也不敢轻易上前。 “哟呵,跟咱对上了?”还是那个刁头,手里挥着一根棍子,“找了这么久,没想到你们这些狗崽子竟然躲在这儿!嘿嘿,今天咱们来个一网打尽,哥几个有狗肉吃了!” 几个人手忙脚乱地在摆弄什么,我仔细一看,是渔网一样的东西。不好,千万不能让他们展开网! “刚子你们别动,我先上!” 我怒吼一声,一边提醒它们,一边脚下用力,向着对面的人猛冲过去,嘴里汪汪大叫着。我的主动进攻完全出乎那些人的意料之外,他们慌忙应付,这也拉开了今晚人狗混战的序幕。 “呼——”一根棍子向我劈来,我略一闪身避过了。在黑暗里人类的视力本来不如我们狗类,再加上我有特殊能力,他不可能打到我。 亮光一闪,一把闪着寒光的西瓜刀在我耳边削过,带起一丝破空声。又躲过好几根棍子的夹击,我后肢一蹬,扑向了其中一个拿着渔网的人。 “啊呀!”那人躲避不及,被我猛力扑翻在地,“啊呜,”我毫不客气地在他腿上咬了一口,然后跳开,躲过一根木棍的致命一击。 转身,我向着旋着身子的刁头扑去! “啊——” 一声惨呼,刁头的屁股没能逃过我的牙齿。我狠狠地撕咬了一下,扯下一团布块和血肉,心里痛快无比。 “汪汪,汪汪……嗯嘤!” “唉哟!” “唉哟!” 狗叫声,人与狗受伤的痛呼声,木棍石块掉落在地的声音,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桥洞底下人冲犬突,乱成了一团。 “嗯哇!”小宝被一人踢得飞起来了,那人还没来得及得意,腿上已经被阿二咬住了,痛得哇哇乱叫。 刚子快速跳跃着,逗着一人转圈圈,乘那人晕头转向的时候,身体前冲,用力一顶,把那人顶得摔了一个大跟头。 猛子、阿大都与对手战在了一起……手电筒掉落了,棍子丢掉了,七八个人齐齐发一声喊,狼狈地往外面逃去了。 “不要追了!”看到刚子它们想乘胜追击,我连忙叫住它们。因为我看到有汽车的灯光向这边射来,而且不止一辆。仔细看去,竟然跳下来整整两车人! “快跑!”我本能地大叫起来。可是往哪儿跑,出路已经被堵死了,跑过去只能是自投罗网。 “快,跳进河里,憋着气快速往下游走,不要露头!” 我想起了自己的事情,不再解释,催促它们快跳水。 “大黄大哥……”小宝看着我想说话。我知道它有疑惑,来不及解释了,急忙叫着:“快跳,听我的没错,再不跳就来不及了!” “扑通!”猛子二话不说,第一个跳下了水。一个一个,我在最后,嘴里叼着小宝。我们都跳下了水,顺着水流往下漂。 “你们怎么回事儿啊,不等我们就擅自行动?”隐约听到岸上有人在大声说话,“快点,别让这些野狗再逃脱了!”一群人向着桥洞底下跑去。 “野狗都不见了!快看看在哪儿?” 人群嚷嚷着,有手电光照射到河面上了,好似发现了我们,“砰,砰,”有枪声一样的声音响起,“哗哗”落在我们后面,堪堪与我们擦身而过! 我暗呼庆幸,更加用力地往下游划去。水流不慢,我们很快就漂出了手电的照射范围,没入一片黑暗中。 “轰隆隆……”天上电闪雷鸣,眼看暴雨就要下来了。 我奋力游出一大段距离,估计差不多了,找了一个浅水滩,放下小宝,忙着招呼水里的其它伙伴上岸。 一个,一个,又一个,三只狗儿爬到了我身边。“阿二呢,怎么不见阿二?”黑暗中我看得真切,唯独不见阿二。 大伙急了,不顾自己身体疲乏,赶紧分散开来寻找。 “大黄大哥,我在这里!” 阿二声音虚虚地叫着,我一看,它还在河里呢,趴在一根枯树枝上喘着气。 我带头跳下水,与阿大、猛子一起护着阿二,好不容易上了岸。 “大家都没事吧?”我问道。 “还好。”“没什么。” 它们纷纷回答我。其实我知道,除非受了很重的伤,一般的小问题是不愿意麻烦伙伴的,这既是流浪狗长时间生活磨练的结果,现在更是为伙伴着想的念头在影响着各自。 “今天可真过瘾啊!”猛子平复了呼吸,爽快地叫起来。把平日里欺辱我们流浪狗的几个恶人打败了,今晚我们的确创造了历史,我们自己的历史。 大家都露出了会心的笑容,这些天受伤被困,甚至今晚遇险带来的阴影全部一扫而空,代之是无比的欢悦。 “大黄大哥,今晚要不是你……”刚子刚想说下去,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打断了它。 “不用说了,快找地方避雨,肯定是大暴雨!” 我连忙再次招呼大家起身,继续我们的行程…… ************************************************************************** 猛狗语录十九:人生没有彩排的机会,每时每刻都是在现场直播。狗生也一样。 ************************************************************************** (周二继续努力!)###第20章 偶相逢[解禁] 天上电闪雷鸣,地下雨珠乱跳,打在背上有些生疼。我们一行六只狗儿凄凄惶惶,总算在路边一所房子的檐下停了下来。 甩掉身上的水滴,就着昏暗的路灯,我们不说话,看着雨水发呆。还没开始新的生活,又是人类的追劫,又是暴雨的洗刷,这是否预示着以后的道路将会坎坷多厄呢? 大雨下了足有一个小时才渐渐停息。辨明了方向,我们朝南面走去。据阿大说,它和阿二是从南面来的,那里才是Q城的中心。至于为何从市区跑到郊区来,它们没说,我也没问,谁都有保守属于自己的秘密的权力,不能强求必须公开。 “小宝你冷吗?”我问走在旁边的小宝,我感到它在瑟瑟发抖。虽说是夏天,河水雨水把我们都浸透了,风一吹不冷才怪。 “我、我没关系,大黄大哥,真的、真的没关系。”小宝咬着牙结结巴巴说道,牙齿却不可控制地咯咯发抖。 “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我说,吩咐在前面带路的阿大。 这里的房屋逐渐高大密集了,想找个合适的地方不太容易。走了一段,终于发现一处建筑工地,外面有红灯亮着。这样的地方正是我们的乐园,我们加快了脚步,钻过临时搭建的围墙,进入了房子里面。 一盏电灯挂在屋顶上,白晃晃耀眼,照得地上纤毫毕现。 “呜——,你们是谁?” 没等我们找到合适的睡觉地方,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从一扇破门后传来。影子一晃,走出一只高大的狗儿来。黑白灰交杂的毛色,竖起的大耳朵,黑乎乎的鼻子嘴巴,圆溜溜的眼睛瞪着我们。 原来已经有狗儿在这里了,换句话说,是我们侵入了其它狗儿的领地。我们狗类的领地意识一向很强,通常情况下最不喜欢别的狗儿侵犯自己的领地,为此发生过的争斗死伤,不知有过多少。 看看还在发抖的小宝,我决定委曲求全: “这位大哥,我们从远处而来,想暂借这里一角睡一个晚上,明天一早就走,绝不会影响到你!” 那只狗儿看了看我们,眼里的戒备还未消失。“你们已经影响到我了。”它说。 “不好意思,我们不是有意的。你看,我们刚才淋了大雨,一个小弟冷得发抖,再不休息恐怕会生病的。” 我友好的放低姿态,表达着我的诚意。猛子它们想要开口,我示意它们不要动。今晚经受的磨难够多了,我不想再节外生枝,能和平共处就和平共处。 “不要花言巧语了,你这样的花言巧语我大傻见得多了!”大狗却坚持不放松,“说是没恶意,最后还是为了占我的便宜,我可不信你们!” “不信又怎么样?”阿二的疯劲上来了,忍不住反问它。 “嘿嘿……”叫大傻的大狗发出一阵难听的笑声,“打呗!” 我的和平努力付之东流了。要想在这里过夜,看来还得用我们狗族最直接最原始的方式,胜者为王,赢了才有说话权。 我与大狗面对面站在房子中间的空地上,准备战斗。 我调动了全身的每一块肌肉,凝神戒备着。眼前的这只大狗是我目前所见过的狗类中最高大的,本来我还以为自己够高大壮实的了,没想到今晚无意中遇上了一个高出我一截的同类,现在还要通过争斗分出高低,以决定谁去谁留。 “呜——” “呜——呜——” 不想斗也要斗了,瞥到小宝还在那儿发抖,我只能先发动,争取一招制敌,速战速决。只可惜,我的美好愿望落空了。 “呼——,”耳边风声掠过,我急蹿而起,向着叫大傻的大狗扑去。眼看就要扑到了,忽然,眼前的对手竟然失去了踪影。我慌忙来了个空中转身,放开意识搜寻,一面防备它的反攻。 果然,左侧黑影闪过,利齿与尖爪朝我拦腰冲来。 “大哥小心!”小宝惊叫出声。 趁着还未力竭,后腰扭动,空中一摆尾,我堪堪躲过了大狗的扑击。落在地上,我一阵后怕,心急加有些轻敌,一开始我居然吃了一个暗亏。 “嗬嗬,不怎么样嘛!” 大狗嘿嘿笑着,看似憨厚,实则带着些狡狯,好像浑身上下每根毛都在嘲笑我,笑我的骄傲自大。 我有些恼火了,让我在手下们面前丢脸,看我怎么教训教训你! 错身,前冲,我再次发起攻势,与大狗战在了一起。越战我越心惊,今天无意中竟然遇到了一个强劲的对手。扑,咬,抓,顶,蹬,大狗看似笨拙的身子泥鳅一般,在我的攻击下应付得像模像样,还能趁机还击几下,与我斗成了旗鼓相当,难分高下! “加油,大黄大哥加油!” 小宝尖着嗓子为我加油鼓劲,其它狗儿却肌肉紧张,随时可能扑过来帮我。不行,我要尽快解决对手!我决定冒一个险,险中求胜。 头一偏,上半身转到大狗的左侧,避过它的嘴巴;后肢一蹬,后腰一拧,我瞬间移了位,与大狗呈直角对峙局面。如果这时大狗反应快,再与我形成平行态势,我的企图将很难实现。大狗却还没反应过来,仍旧张嘴要来咬我。电石火光之间,四肢再次发力,身体腾跃而起,我快速向大狗砸落。料定它会错身躲避,我的目标却是它的脖子。 转身,交错,大狗的身子一矮,我的嘴巴落到了它的后颈上。牙齿收紧,后肢快速收缩,猛力蹬踢在大狗身上,同时嘴巴一松,自己的身子向后一跃,我稳稳地落到地上。这一系列动作说起来复杂,实则只是转瞬之间。 再看大狗,哪里经受得起我借力打力地大力一蹬,四肢左右交错移动,没几下就拧在了一起,“轰隆,”大狗站立不住,侧身翻倒在了地上的沙堆里。要不是它的身体健壮,体重要超过我,恐怕要被我蹬飞了不可。 “哦——,大黄大哥赢了!”小宝开心地叫起来,我忙瞪了它一眼,示意不要叫嚷。赢了可以,但不能羞辱对手,这样才能真正赢得尊重。 “我输了,我走。” 大狗有些黯然地站起来,眼里满是不信但又无奈。它抬腿就要往外走。愿战服输,它毫不拖泥带水。 “这位兄弟请留步!”我忙说道,“是我们先打扰了你,但并没有逼你走的意思。我为刚才的冒犯深表歉意,请原谅我们的无心之过!”我诚恳地说,生出了招揽之心。看它的情形也是一只流浪狗,多一只狗儿多份力,我不想错过了。 “你说让我……留下?”大狗更是显得不信了,看着我,再看看其它狗儿。 “对,我是这个意思,就是不知道你愿不愿意?你看,我们都是流浪者,聚在一起可以互相照应,不用再受人类的欺负,你说对吗?”我依然态度诚恳。 也许是我最后的那句话触动了大狗的伤心事,它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再抬头时,眼里已是坚定神色:“好,我跟你们在一起,而且,我也尊你为大哥。不过——,”它停顿了一下,看看我的反应,“我有一个条件,将来如果我想离开时,请你们不要阻拦我。” “我答应你!”我高兴了,将来的事情将来再说,现在自己的队伍里新增了强大的力量,以后还会像今晚这样狼狈吗? 互相舔嘴,厮摩一番,我与大狗完成了结交亲近仪式。其它狗儿也过来舔着大狗,很是亲热。小宝蹦跳着,够不到大狗的嘴巴,急得“嗯嗯”直叫,也不觉得冷了。大家又是一阵大笑,刚才的紧张气氛一扫而光了。 “大黄大哥,我这些天就住在这里边。”大狗大傻忙着让进我们。简易门后有一个材料堆,报纸泡沫等东西堆积在一块,是一个不错的栖息地。 我们一群七只狗儿围躺在一起,互相用身体取暖。 我先向大傻讲述了我们的遭遇及打算,听得它大眼瞪得溜溜圆,感到有些不可思议。它却很少说自己的事情,只是说是被主人遗弃,做流浪狗已经有大半年了。 偶而相逢即是缘,能够在一起已是很不容易了。我不便多问,招呼大家睡觉,尽快恢复体力,明天还要出发去看海。于是大家闭了嘴,躺卧下来各自休息。 “刚才我还听到狗叫来着,怎么不见了?” “仔细找找,不要让它给跑了!” 迷迷糊糊中,我好像听到外面有人类说话的声音,心里虽然一惊,但眼皮似乎有千钧重,努力抬了几下都没抬起。 脚步踢踏,几个人向我们越走越近了…… ************************************************************************* 猛狗语录二十:遇上即为缘,千万莫轻觑;相待兼相持,终生珍重之。 ************************************************************************* (我寄愁心与明月,明月问我:你是哪位?)###第21章 风波急[解禁] 我用力挣扎了几下,总算爬了起来,身上却像散了架似的,阵阵酸麻。我知道今天连轴转,又跑又斗,体力已经严重超支,全身放松过后,负面效应马上就显现了。 “到里面看看。”有人在说,脚步声来到了门外。 “不行,不能让人进来打扰了兄弟们!” 我想着,紧跑几步来到门边,后面也有了动静。一“看”,是新兄弟大狗大傻。它悄悄地跟在我后面,也是全身戒备。我示意它做好准备,它微微点头,表示知道了。 猛地一窜,我们越过门板,来到了明亮的外屋。 “吓,在这里!” 我们的出现显然出乎外面几个人的意料,有人惊得一呆,手里的东西都对准了我们两只狗儿。清一色的长木棍,还有一人拿着一截黑乎乎的东西。 四五个人呈扇形包围了我与大傻。 “呜——,”我们发出来低沉的警告音,希望能藉此吓退他们。 “怎么有两只狗?梁子,你不是说只有一只吗?” “是只有一只呀,昨天我还看见的……不会是找了个狗老婆吧?” “哈哈……”一伙人肆无忌惮地笑起来,完全没把我们的警告放在眼里。 “汪,汪汪!” 我忍不住了,冲着他们大叫了几声,大傻也跟着高声吠叫起来。 “伙计们,小心点,别被狗咬到了!”一人提醒其他人,挥动着棍子来试探。 “我来,看我的!”另一人小心走前了几步,手里的黑东西忽然发出“哔啵,嗞——”的尖锐声,倒把我吓了一跳。这是一种我没见过的武器,似乎含着莫大的危险。 “大黄大哥,小心他手里的电警棍,千万别被他碰到!”大傻还算镇定,小声提醒我。电警棍?我暗暗心惊,带着一个“电”字,看这架势,肯定很难应付。 “嗞——,”没等我想明白,那人已经持着电警棍一步步逼上来了,另外的人在旁边做掩护。 我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两步,凝神戒备着。因为我听到了后面的动静。 “汪汪,汪汪汪……”一群四五只狗儿从门后蹿了出来,一齐朝着逼过来的人大叫。 这下又轮到人类吓一跳了。面面相觑着,几个人露出了惧怕的神色。 “汪——,”我与大傻心有灵犀一般,呼噜噜往前一窜,配合龇牙咧齿的神态,好像就要扑上去撕咬。这些人再也站不住了,一人转身就跑,其他人一看,哪里还敢留下,哗啦啦退潮一般,争先恐后往外面跑,脚步踢踏,很快就没了踪影。 “汪汪,汪汪!” 我们一群狗儿大获全胜!最后叫了几下以示庆贺,我们才停了下来。 “大黄大哥,那、那些人被我们吓跑了?”小宝还是睡眼朦胧,不太敢相信地问我。 “是跑了,但是……我们也要赶快走!”我有些黯然地说。大傻第一个表示支持。我奇怪于它的警觉不比我差,如果不是睡梦中留着三分警醒,它是不可能那么快跟上我的。以后要好好留意一下它,我心里提醒着自己。 出了这栋楼,我们七只狗儿朝后面跑去。好在正在建的区域很大,其它地方也能容我们栖身。美中不足的是打断了狗儿们的美梦,本来疲倦的身体又要经受一番折腾。 在靠边的地方找到另一处在建的房子,我们重新睡觉,睡得很不安心,生怕那些人再找上来。到现在为止,我们也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要围堵我们。大傻也不说什么,只是静静地躺下睡觉。我知道肯定与它有关,可它不说,怎好问? 早上天刚亮,我们就起来了,略作准备后,一个个钻出竹片围墙,向东南方向进发。 大傻对这一带颇为熟悉,专门领着大家走偏僻的小道,还顺带着找了一个地方吃早饭,填饱了肚子,补充了体力。 “大家小心!”刚走进一条小巷子,走在前面的大傻回头说道,“大黄大哥,这一带有一群流浪狗,有十几只狗,实力很强,也很霸道,我们尽量别招惹它们。” “不能避开吗?”我问。 “这里的路最近,要绕道过去起码要多走半天。” “那我们小心些,别主动惹它们就是。大家走拢点,小宝,跟紧我,别玩了。”我收拢有些散落的队伍。能顺利通过就顺利过去,惹是生非不是我的性格。 我们放慢速度,穿行在巷子里。 可是,老天好像成心跟我们过不去,怕什么就会来什么。还没转过墙角,前面传来了同类的声音。 “呜——,你们这是去哪里呀?”一个傲慢的身影出现在转角处,斜睨着我们。 我抢先几步走到了大傻前面,站着看它,静观其变。 这是一只杂种混血狗儿,四肢颀长有力,身上的毛发虽然有些驳杂,却掩盖不了它的健壮与秀美。要是不看它的神态,它可以称得上是我们狗类中的“帅哥”。 “我们只是从这里经过,要到海边去。”我不卑不亢地说。 “哈哈,你们要去海边?”混血狗露出了不屑的神情,“就你们也能到海边?不用走了,留下来加入我们,看你们两个好像不错,要是讨得麻头老大高兴了,说不定让你们吃香喝辣的,比去什么海边强多了。怎么样,留下来吧?我带你们去麻头老大那里。” “不好意思,我们不想加入谁的一边。我们要去海边看看。” “哼,别敬酒不吃吃罚酒!”混血狗龇着牙,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对我的回答很是不满。 “请让一让,我们要走了。”我还是尽量保持礼貌。混血狗再看了看我们,眼珠子转了转,身子一偏,让开了拦着的道路。巷子实在太窄,它往那儿一横,我们要挤着才能过去。 “嘿嘿,你们请吧!”混血狗脑袋朝天,看也不看我们一眼。 “我们走。”我回头看看大家,示意小心些,第一个走过了混血狗的身边。后面是大傻,再是小宝。嗯,小宝不是一直跟在我旁边吗? 我的心头刚闪过这个疑问,情况突变。就在小宝跑着经过混血狗的前面时,原先昂着头的混血狗忽然快速一低头,张嘴就咬住了小宝的脖子,别说小宝没反应过来,就连我都来不及做出反应。叼着小宝,混血狗猛地发力,向着巷子的另一头转身就跑。 “嗯啊,嗯啊,大黄大哥,救、救我呀!”小宝的呼救声异常凄惨。 我彻底明白过来了。看来混血狗刚才是假装大方,故意让过我和大傻,却挑我们中最弱的下手,好算计,够阴险! 我目眦欲裂,急忙转身,大傻也跟着转身,想要追上去。这样一来,在狭窄的巷子里,它反而妨碍了我。当我挤过大傻的身边,再向前奔跑时,那只混血狗已经叼着小宝跑出了五六米的距离。我撒腿就追。 “汪汪汪,汪汪汪!”刚子它们也吼叫着,紧紧跟在后面。经过这些天的相处,大家都喜欢上了这个小不点儿,与小宝有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想它受到伤害。 “站住,快站住!”我边跑边叫,脚下拼命发力。前面的混血狗却没有停下的意思,仍旧飞奔着。我更急了,虽然距离在一点点接近,但急切间哪里有那么容易赶上?再说,前面有什么我们一无所知,万一有圈套怎么办? 未虑胜,先虑败,这是保持常胜的诀窍。我一边追赶,一边展开意识搜寻四周的动静。果然,在前方三十米右边的巷子里,黑压压一群狗儿正等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等在那里。而混血狗的逃跑方向正是那边! 我连忙止住脚步,紧跟的大傻差点撞在我身上。我轻跳几下让过,后面的狗儿也停了下来。 “大黄大哥,怎么不追了?”猛子开口问道,眼里一片焦急。 “不能追,前面有埋伏!”我答道,“不能因为小宝把我们大家全部搭进去!” “那小宝怎么办?不能丢下它不管啊!”狗儿们都急了,异口同声地说道。 “不,我们当然不能丢下它!你们中间的任何一个被抓走了,我大黄都绝不放弃,一定会想方设法救出来!”我坚定地说,看着它们。 狗儿们犹豫了一会儿,都朝我点点头,眼里流露出信任。 “好,我们赶快退出这里!弄清楚了对方的意图之后,我们再做打算。我想,它们不会轻易伤害小宝的。”我催促大家赶紧后撤,一边留意前边的动静。 沿着原路跑回巷子,我发现旁边有一条小河,灵机一动,带着大家跳下河岸,涉水走了一段,然后上岸,再钻进了另一条巷子,估摸着对方不可能通过闻嗅气味找到我们了,才在一处荒废了的菜园里停下来。 “你们先在这里休息,我去打探小宝的消息。”我对手下们说道,不容它们开口,“在我回来之前,暂时由大傻负责,它熟悉这一带。” 大傻听了,刚要开口说话,我示意它不用说,投去一个信任的眼神,然后转身就跑。这一带的地形已经印在了我的脑中,我施展侦查力全力察看周围的情况。 紧跑慢跑,迂回了大半个圈,我回到了原先的地方,不过换了一个方向,躲到了那群狗儿背后的巷子里。这个地方小巷横七竖八,房屋都不高,是一片老旧的住宅区。 “老五,怎么还没来?”一只身材高大的灰色混血狗站在狗群的最前面,正在询问手下。它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头上间杂着一缕缕大约四五缕纵向的白毛,显得特异而又怪诞。在它的面前,赫然是刚才捉走小宝的那只混血狗。而小宝呢,正趴在地上瑟瑟发抖…… ************************************************************************** 猛狗语录二十一:如果不是发生在我身上的话,那么这件事可真是太好笑了。 **************************************************************************###第22章 寒连新[解禁] “麻头大哥,我明明看见它们追在我后面的,怎么不来了呢?”混血狗好像很委屈的样子,低着头对头上有白毛的大狗说道。由此看来,这只大狗一定就是它所说的麻头老大了。 “我不管,是你无能,不能把它们引过来!”麻头蛮横地说,狠狠剜了手下一眼,“你们几个,”它用下巴点了几只狗儿,“快四处看看,找到那几只狗,马上回来告诉我!” “是,大哥!” 几只狗儿应着,撒腿跑起来,各自两两一起,朝几条巷子搜寻而去。 “麻头大哥你别急,我看它们可能发现了我们的意图,现在跑掉了。你看,老五不是抓回来一只小狗吗?”麻头旁边一只漂亮的母狗慢声细语地说,有些为挨骂的混血狗说情的意思。 “燕妮,你别为它说好话,这个混蛋,没用就是没用,做什么事情都做不好,不给它一点惩罚看来是不行了!”麻头还是不依不饶,吓得混血狗老五把头低得更下了,大气都不敢喘。 我心里一乐,这样暴烈地对待手下,不会离心离德才怪呢!嗯,说不定我可以钻这个空子救出小宝。 “不要在这里装可怜,快去找,找不到那些狗儿就别回来见我!” 听到麻头的呵斥,老五慌忙转身跑开,三下两下就跑远了。那只母狗看着它离开了,目光还没收回来,如有所思的样子。 这样一来,躲在墙角下的狗群已经不到十只狗儿了。我急速思谋着办法,试图找到一条良策,可保万无一失地救出小宝。 “小不点儿,我问你,你们是从哪里来的,又要到哪里去?”麻头低头看着地上的小宝,龇着牙齿,努力装出“慈祥”的模样。 小宝趴在地上没有做声,睡着了一般。 “汪汪,小混蛋,为什么不说话?再不说话我咬死你!”麻头发狠了,失去了耐性,恶狠狠地瞪着眼,嘴巴就要凑到小宝的身上。 我再也忍不住了,顾不得隐藏行踪,四肢发力,身体疾窜而起,以百米赛跑的速度,向着狗群冲了过去。也许是群狗们都在专心欣赏麻头的“表演”,更可能它们想不到还有不识相的敢捋“虎须”,反正没有一只狗发现我跑了过来。 快到了!不到三米了,我身体猛地腾空,借着冲势,向着正在洋洋得意炫耀的麻头扑去! “啊——,”终于有狗儿的眼睛余光瞟到了我,惊呼出声,但这哪里来得及提醒麻头。“嗵,哗——,”麻头被我生生蹬出三四米,滑行撞到一堵墙上才停住。这下可够它受的了! 我顾不上再看它,低头,叼起小宝,再扭身往回跑,这些动作一气呵成,绝不拖泥带水。 “啊——” “汪汪,汪汪汪……” 狗群一片忙乱,经过短暂的发愣后,反应过来了的狗儿有的跑去探看麻头,有的想来追赶我,反正乱成了一团。 “大黄、大哥,是,是你吗?”小宝惊喜地睁开眼,结结巴巴问道。 我没空回答它,赶紧跑路,因为后面的狗儿们都反应过来了,还传来麻头气急败坏的吼叫:“快,快追!”我这时才跑出了不到三十米,不得不佩服这群狗儿反应够快,应该受过一定的训练。 转过一个墙角,跑进一条窄巷,我事先已经探明这里直通外面。后面狗儿的叫声越来越远了,我绕了一个圈,重新回到了大傻它们躲藏的地方。 “大黄大哥,你们回来了!”大傻看到我,其它狗儿也看到了我,惊喜连连,都围了上来。我放下小宝,深呼吸几下,渐渐平复了呼吸。 “小宝!” “小宝你回来了!” 阿二它们与小宝亲热在了一起,舔着这个可爱的小不点儿,生怕它再丢了似的。小宝也恢复了生气,蹦跳着回应,劫后余生,它开心得不得了。 我看着它们,心里油然生出自豪,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涌上心头。对,真的是这种感觉,好像我们这些狗儿已经是一个家庭中的成员,互相都印在了心上,不可割舍。 “大黄大哥,谢谢你!”狗儿们都围到了我的身边,眼里满是炽热。 “都是自己的兄弟,谢什么?我说过,无论是谁我都会去救,无论谁欺负你们,我都会跟它拼命!”我的豪气依旧,毫无质疑地说道。 静,安静,很安静,静得只能听到狗儿们粗重的喘息声…… “不要发呆了,我们走吧,看海去!”我微微一笑,朝每一只狗儿点头示意一下,率先起步,向我们的目标继续追求。 可是,我们已经不可能顺顺当当地走了。 还没走出几条街道,我们一行就被发现了。很快地,我听到有狗儿的吠叫,那是在呼唤别的同伴。我赶紧带着手下们依样画葫芦,淌过小河,急急地回到原先躲藏的菜园。 把情况向它们说了,一时间,狗儿们的火气都上来了: “太瞧不起我们了!” “大黄大哥,跟它们拼了!” “是啊,我们不一定打不过它们,干吗老要躲着?” …… 猛子、阿二、阿大,甚至一直比较沉稳的刚子也跃跃欲试,小宝更是兴奋,蹦跳着来回蹿,像要决一死战的样子。只有大傻看着我,观察我的反应。我知道自己不能被激愤冲昏了头脑,作为它们的老大,冷静、清醒最为重要。否则一时冲动,说不定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真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再想后悔也来不及了。 “好了,大家的心情我理解,但是——,”我故意停顿了一下,等它们慢慢安静下来,“你们知道对方的实力怎么样吗?如果要斗,怎样才能尽快取胜?如果失败了,我们该怎么办?” 我的三个问题,迅速把狗儿们的激情之火浇灭了,大家不再叫嚷,都看着我。 “我以前听到人类说过,做事情要谋定而后动,还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些话经历了千百年的检验,不能说没有道理。我们现在要跟麻头它们斗,不能只凭一时气愤,要不然输得一塌糊涂了,我们自己还不知道原因在哪里。现在这样,我和大傻出去打探情况,你们先在这里休息,由刚子负责。记住,冲动决不能成大事!等着我们回来,情况清楚了,我们再好好地斗一场,让它们知道咱们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一番教训,几只狗儿都低下了头,为自己刚才的冲动感到惭愧。大傻眼里闪着异彩,看着我,还是不说话。 “大黄大哥,你放心,我一定不会乱跑,等着你和大傻哥哥回来。”小宝走到我的身边,仰起头来舔我的下巴。等它舔够了,我与大傻迅速展开行动。 迂回来到麻头它们聚集的小巷旁的一条巷子,我们小心翼翼地往前搜索。亏得我有侦查力,能够及早发现来回跑动的狗儿,要不然早就被发现了。转过一个墙角,我们刚钻进一条裂开的墙缝,一个人影从前面走过,好像有些眼熟。 咦,在哪里见过这个人呢? 我心里一跳,快速回忆起来。是他,是那个拿黑色电警棍的人! 知道了这人的大概身份,我生出一股好奇心,不由自主想跟上他。因为刚才无意中听到他与另一人说话,似乎提到了“狗”字。他为什么说到我们狗类,难道是……? 我待不住了,示意大傻跟上,朝着那两个人悄悄跟过去。 “哈哈,这回错不了,肯定收获大大的!” “小声点,别让那些鬼东西听去了,这些鬼东西精得很哩!” “好,好,你快去找人,今晚上……哈哈……” 两人说说笑笑,往前面走了。我不再跟着,因为那边巷子里有几只狗儿。琢磨了一阵,我与大傻商量了几句,越商量越感到里边有蹊跷,都感到这些人类的行为里似乎含着莫大的阴谋,而阴谋的对象正是我们狗类。 他们在策划一个怎样的大阴谋呢? ************************************************************************ 猛狗语录二十二:我们总是习惯性地认为脑子是人体最重要的器官,但是别忘了这个判断是谁做的。 ************************************************************************###第23章 解冤结[解禁] “回去再说。” 我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忙带着大傻往回跑。几经周折,我们回到了菜园里。把情况一说,再不会思考的狗儿都能意识到里面的阴谋味道。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刚子问我。 “静观其变,”我说,“当然不是坐等别人来对付我们,我们也要做好应变准备。大傻,你带着阿大、猛子去找吃的。刚子、阿二、小宝,我们一起去找一个更好的藏身之处。” 分配好任务,互相嘱咐几句小心,我们各自行动。 我们所在的这片地方都是平房,很多都是以前的那种老房子、小巷子。房子有的破败了,房顶漏着光,墙壁半塌,斜挂着不少蜘蛛网。看外墙上画着大大的圆圈,里面一个红色的“拆”字,可以知道这是一个等待改造的老住宅区。钻了几个没人的地方,我找定了一处不错的藏身地。前面是两条交错的巷子,后面有一个荒废的园子,前后都能方便出入,万一发生紧急情况可以及时逃脱。 让小宝一路撒尿做好标记,我带着三只狗儿进了房子,等着大傻它们回来。 “大黄大哥,你看它们会有事吗?”小宝显得有点忧心忡忡,仰着头问我。 “别担心,大傻熟悉这里的地形,不会有什么事的。”我只能安慰它,也安慰刚子和阿二。尽管心里也有些着急,但我不能表现出来,我要给手下们充足的信心。 直到刚子在屋里转了不下十个圈儿,我才听到外面有了动静,凝神一“看”,大傻它们三只狗儿叼着吃的,搜索着找到了外面。 我跑出去把它们迎了进来,大家忙着问候,然后吃饭。 “大黄大哥,我们出去还打听到了一些消息,”大傻看我吃好了,走过来对我说,“我听一些人在说,这地方的狗太多了,要开展打狗运动,还说城管的人也会来。另外,那些流浪狗好像都消失了,我们一路过来都没看见过,不知道它们在干什么。” 我迅速展开判断。人类要对我们下手这已经有苗头了,而那些狗儿躲起来,这倒是有些古怪了。它们在筹划什么呢? 想了一阵,我找不到头绪,还是老办法,只能走一步算一步,见机行事了。 各自躺下来,我们闭目养神,养足精神和力气,好应付接下来可能的意外。这些流浪狗随遇而安的能力还是很强的,知道什么时候该干什么。 就在我左思右想不得其解,到了半下午的时候,另外一边却在发生令那些狗儿们心胆皆寒的事情,具体情形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 群犬纷乱不休,叫着跑着,却又不敢向前,因为在它们的前后站着不少人类,不少拿着各式工具的人类。左右两边是高耸的墙壁,不可能逾越。 麻头和它的手下们被堵在了一条巷子里! “汪汪,汪汪!”麻头大声叫喊着,竭力想把群狗安定下来,“不要慌,不要慌!我说你们这些狗崽子不要慌!”情急之下,它都忘了自己也是一只狗类了,狂骂起来。这些手下真是没用,平常时候威风八面,现在到了紧急时刻,个个都失了魂似的,慌乱不堪。 狗儿们终究还是安静下来了,都看着麻头。 “老二,老三,你带着阿福它们往后面冲,到老地方汇合。老四,老五,你们都跟着我,还有燕妮你也跟着我,我们往前面冲。你们都听清楚了,一定要跑出去!谁要是跑不出去,谁就以后不用跟着我麻头了!” 麻头发号施令完毕,马上组织狗儿们准备突围。别看它一副颐指气使的姿态,其实谁都没它清楚,今天肯定是凶多吉少。经历了那么多次人类的围堵追打,今天是最危急的一次,也是最诡异的一次。还真是怪了,居然事先没有听到过一丝风声,以至于才在毫无面防备的情况下,整群狗儿都被堵在了这里。 埋怨归埋怨,麻头毕竟见多识广,很快就判明形势,开始组织手下们一前一后向人类的防线发起冲击。人声吆喝,狗儿狂吠,一场人狗大战开始了! 麻头第一个冲向围堵的人类,后面是老四老五和母狗燕妮,另外五六只狗儿也紧紧跟着。狭路相逢勇者胜,狗儿们也明白,今天只能有两个结果:胜了,能逃出生天;败了,只能成为人类的腹中美食。 “呀——,”拿着棍棒利刃的人类也冲了上来,眼里闪着蔑视与贪婪的光。 “汪汪!” “嗯呀,恩呀……” “小心!唉哟!” …… 混战在不断升级,狗儿被棍棒砸中了,被利刃刺中了,凄惨地吠叫;人类被咬伤了,被顶翻了,手忙脚乱地防守;还有的人与狗都倒在了地上,撕咬抓扯在了一起…… “不要恋战,快跑出去,快,快!”麻头忍着被一个人扫中后背的疼痛,用力把那人顶翻在地,护着燕妮往前跑,边跑边叫。在它的后面,老四被两个可恶的人类联合阻住了,棍棒在它身上一下下狂舞,砸得皮开肉绽,鲜血迸溅。老五也是伤痕累累,但能跟上自己。麻头无暇回救,只能拼命往前冲。 听到麻头吼叫的狗儿急忙忙往巷子的那头跑,后面是紧追不舍的人类。 后面那群狗的情形也差不多。老二老三带着没被人类打倒的狗儿急急逃亡,几只狗儿躺在地上,还在人类的棍棒下苦苦挣扎…… 麻头它们刚跑到巷子口,又被人类堵住了。三四个人手持工具站在不远处,虎视眈眈地盯着它们,却不上前来进攻。麻头它们没得选择,只能冲。 又是一场混战,留下三只伤重断后的狗儿,麻头继续往前跑。在一个十字路口,它们毫无意外地遭遇到了新的堵截。狗儿们跑散了,一只狗儿惶惶然急冲冲,脱离了战团,向着我们藏身的地方跑来。 隔着墙,我听到了同类急促的喘息声,好像要走进里面来。我示意大家别出声,自己守到了门边。 一只“混血狗”急匆匆跑进了门,东张西望着。说是“混血狗”,一来是它浑身上下血迹斑斑,二来是我认出了它——那只叼走小宝的老五。 “你来干什么?” 我与大傻一前一后围住了老五。我们的出现把它吓了一跳,等到看清了是我们,老五身子一软,竟然在我们面前趴倒了: “几位大哥,救、救救麻头大哥它们吧,我求求你们了……” 待问清了事情的经过,我们陷入了沉默。没想到人类这般狠毒,这么快就开始了对我们流浪狗的捕杀行动。 “大家说,救不救?”我看着手下们。事情实在凶险,尽管对麻头它们不忿,但都是流浪狗,唇亡齿寒的道理我们还是知道的。麻头它们要是被人类剿杀了,接下来的很可能是我们。 “救吧?”小宝看着我,同情心早就泛滥了,看老五的眼神也没了怨恨,只有同情。 “我看还是应该救,”刚子说,很有些谋士的味道,“那些人肯定也发现了我们,至于为什么没来围堵我们,肯定是想先对付麻头它们,再来对付我们。” “有道理!”阿大阿二和猛子也说,大傻没开口,眼里也是赞同。 “好,事不宜迟!”我下定了决心,“我跟大傻、猛子、刚子、阿大一起去,阿二,你和小宝照顾老五,大家都小心一些!” 我们五只狗儿按照老五提供的路线,急急忙忙向“战场”跑去。远远的,我听到了人叫狗吠的声音,煞是热闹。 凭着侦查力,我们躲过了几处人类的目光,接近了目标。“咬那些人的手脚,不让他们追打就行。”我嘱咐手下们。 狗儿在前,几个人在后,向我们跑来,越来越近了。 “冲——” 我一声喊,跑在最前面,朝着追赶的人类扑过去! 结果其实很简单,那些人和狗都被我们的出现吓了一怔。等到我们咬伤几个人,吓得他们转身就跑的时候,麻头它们几只狗儿还在那儿发呆呢。 “我们是来救你们的!”我无暇多做解释,让大傻带着浑身伤痕的麻头和三四只狗儿回去,我们继续去救麻头的手下们。 最后,我们带着解救下来的四只狗儿,躲开人类的追踪,也回到了老屋里。走进去,麻头它们正在互相舔伤,阿二、小宝也在一旁帮忙。 “大黄,大黄大哥……”麻头看到我,不顾身上的伤口还在流血,“扑通”一下就在我面前跪下了,竟然行了我们狗类的最高礼节! 那一刻,我清清楚楚地听到,我们之间曾经的那一点点坚冰瞬间融化了,飘散在空气里,再也看不见了…… ************************************************************************ 猛狗语录二十三:每天我都不断地刷新一项世界纪录——我在世界上已经生活的天数。 ************************************************************************###第24章 意难忘[解禁] 麻头也成了我的手下,还有它曾经的手下们也尊称我为大哥。 这一场人狗大战,流浪狗以惨败而告终。据麻头说,它们原本有十九只大小狗儿,而现在只剩下八只,且个个带伤,有两只还很严重。 看着躺在地上痛苦呻吟的狗儿,我的心情非常沉重。同为地球上的生物,人类为什么如此霸道,非要置我们于死地不可呢?难道只剩下你们人类,这个地球就能生机勃勃万古长青?恐怕不是这样吧…… 无暇多作感慨了,现实问题非常严峻:受伤的狗儿需要救治,这里也不是久留之地,下一步该怎么办,都要我赶快拿出主意。 我的脑子里风起云涌,各种念头浮现而出,又一一被自己否决。 天色慢慢暗了下来,有几次我听到外面有人走过,还有人探头进来张望。我让手下们躲进里屋的暗处,不敢弄出声响。人类已经在对我们展开搜捕了,看来现在出去肯定危险重重。 凑合着分吃了中午拿回来的剩饭,我们待在破房子里不敢现身,等着夜色给我们提供最好的掩护。狗儿们都很凝重,互相用眼神交流,忐忑的气氛在漫延,压得心头沉甸甸的难受。 “能不能逃出去?”这是我们共同的问题,答案一时半会却找不到。 时间似乎走得特别慢,终于,夜晚完全降临了,黑暗笼罩了大地,星星点点的灯火在闪烁。我们这里却是黑色一片,幸好我们狗类习惯了黑暗,在黑暗里照样能够看见东西,不致迷了方向。黑暗也是我们最好的掩护,带着十几只狗儿们,我专挑没人的地方走,慢慢离开了那片危险区域。 还是很小心,我们走走停停,因为要照顾几只受伤严重的狗儿。可惜这是在城市里,要是在野外,我可以找一些草药治伤。这里呢,都是钢筋水泥堆砌的森林,还有不知哪里可能跳出来的危险,实在比之野外还要凶险几分。 我示意大家停下来,前面灯火通明,是一条宽阔的小街,街旁店铺林立,就有不少餐馆。 我们要先解决吃饭问题才能继续走。 “扫描”了一遍周围,没有异常情况,附近四五十米范围内的地形也在我的掌握之中。钻进仅容我们狗儿才能进去的墙缝,我带头向餐馆后面走去。不久,到了出口处,我探头张望一番,一切正常。 围在倒剩菜剩饭的后门边,我们一群狗儿胡吃狂嚼起来,好似一群恶鬼找到了天下最美的食物,其它都暂时放到了一边。我不能大意,吃几下,抬头看看四周,留意巷子两头的动静。 “都吃饱了吗?”我问狗儿们。 “吃饱了!”狗儿们齐齐回答我。 “好,我们从右边出去。大傻,你断后,其它兄弟快点!”我指挥手下鱼贯而出,向着巷子的一头小跑过去。 一路顺利。 出了巷子,我们继续钻偏僻的角落,找一个地方暂时休整一下。狗儿们在我面前一只只钻进了一片树丛。我让进大傻,习惯性地往后看了看。这一看不要紧,我的眼前人影闪动,三四个人正在追赶着两个人影,匆匆从我前面三四十米的街道上跑过了。 一高一矮,一老一少,咦,跑在前面的人影为什么这么眼熟? 我呆了呆,脑子里快速搜索起来。不好,是桥洞底下的那一老一少,他们好像遭到了别人的追打!我找了他们那么久,今天竟然在无意中看到了。 我心里一阵激动。 “你们躲好,等我一下!”我匆匆朝树丛里的手下说了一句,撒腿就跑,目标:那被几个人追赶的祖孙俩! “站住!还跑,再跑我们不客气了!” 几个年轻汉子没费多大力气就追上了二人,在这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面前,祖孙俩的确跑不出多远。 “老头,你吃猪油了,敢偷我的烤鸭?”年轻人围住了祖孙二人,一个穿着花格子衬衫的青年拍着手里的木棍,不屑地看着老人。老人还是那副样子,佝偻着背,干瘦的身子,黄中透黑的皮肤,白了大半的头发,月白圆领老头衫,下摆处的破洞更大了。 “你、你,你们想干什么?”老人紧紧护住孙女。 “干什么?呵呵,真好笑!老头,应该是我们问你呀,看看,你手里是什么?”年轻人笑了起来。这时,不少行人都停了下来,围在旁边看热闹,有人还指指点点说着什么。 我看得很真切,老人的右手拿着那根黑木棍,左手抓着一个报纸包,里面是一只烤鸭。 “我这只烤鸭是那个摊主送给我的。”老人扬了扬左手说。 “送给你的,谁说送给你的?” “那个卖烤鸭的老板啊!” “屁!明明我们哥几个在买他的烤鸭,怎么会送给你?放你妈的狗屁!” “你怎么骂人?” “骂你又怎么了?老子还揍你哩!”花格衫青年作势挥着短棍要打,老人慌忙用黑木棍抵挡了一下。这下更激起了青年的火气。 “哟呵,老叫花子,你敢还手?”他扬起了短棍。 “住手!”就在我想要跃起猛力一击的时候,一个穿着短布裙的人急急地跑过来,“不要打,不要打,有话好说!”他挡在了老人与青年之间。 “人家老板来了,你问问他就知道我没说谎!”老人看到了救星一般,忙摊开手里的报纸,“请大伙评评理,这只烤鸭真的是这位好心的老板送给我们的,不信大家问问他。” 烤得焦黄的烤鸭在灯光下散发着浓郁的香气,别说我,就连几个路人都不由自主咽了一口口水。 “这只鸭子呢,嗯,是这样的,这几位先生挑来挑去,觉得太肥了,又说太贵了。我看到这位老先生站在我摊前很久了,那就,那就顺势送给他了。咳,咳,这个,确实不是偷的。”卖烤鸭的摊主嗯嗯啊啊地说了一通,我总算明白过来了。事情也没多少特别的地方,肯定是这几个年轻人嫌烤鸭太贵,价钱讲不下来,就说烤鸭的不是,这也是人类常用的买东西手法——越是想要的东西越把它说得毛病一堆,目的是让卖主降价。可能是摊主被他们说得恼了,看到老人在摊前,顺势就把烤鸭给了老人,意思也很明白:我就是把烤鸭送给乞丐,也不卖给你! 我没想到的是,这几个年轻人不反省自己,现在反而要找老人祖孙俩的晦气,这不是纯粹的欺善怕恶是什么?我的心里一下子来了火气,暂忍着看他们怎么收场。 “谁说过我们不买的?”花格衫不高兴了,声音提高了三四度,“我刚要说买的,这个老东西就抢着把烤鸭拿走了,这不是偷我们的东西么?” “你还没付钱吧?”一个中年路人忍不住开了口。 “是还没付又怎么样?这不是正想掏钱包嘛!”花格衫狡辩起来。 “去——,假动作啊!”围观的人群里传来一阵嘘声,可能他们也看不惯这些年轻人的张狂样子,倒同情起老人祖孙来。 “谁说的……”花格衫急了,眼看要在众人面前出丑,他快速掏出钱包,摸出两张纸钞往卖烤鸭的手里一塞:“老板,你这只烤鸭我买了,快拿过来给我!”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卖烤鸭的看清了眼前的形式,笑嘻嘻地说道,“这只烤鸭已经送给这位老先生了,您想买,那就请跟我到鸭摊去拿,请,请!” “你——,”花格衫语塞了,看看同伴,那几人也看着他,“好,那我们回去挑一只更好的,价钱可要照我说的!” “好,好,会给您便宜的。”卖烤鸭的笑着走在前面,几个年轻人跟着。围观的人看到事情了结了,也都慢慢散了。 “三子,你跟着那个老家伙,手机随时保持联系,老子,老子今天叫他好看!” 忽然,我听到花格衫悄悄对走在后面的一个同伴说道,尽管声音很低,但哪里能逃过我的耳朵? 他还想报复老人?我微微一惊,也就释然,与人类混得久了,自然知道一些人类的名堂。刚才他自感丢了面子,现在肯定想通过报复老人来找回他所谓的面子。 这可怎么办? 看着缓慢地向着街道那头走去的祖孙俩,还有远远跟着的那个青年,我豁然而悟,要帮老人祖孙俩,何不如此如此?我心里一喜,就这么办! 我转身朝着狗儿们藏身的地方跑去…… ************************************************************************ 猛狗语录二十四:有了大脑还要知道该怎么用,那才称得上“智”。只会拿着脑袋撞墙的,那跟长了一块豆腐有什么两样? ************************************************************************###第25章 风敲竹[解禁] “大黄大哥,刚子说,那几个人从烤鸭店出来了。” “阿大说那几个人向这边走来了。” “他们跟在我们后面,离得不远了!” 一个接一个的消息从狗儿们那里接替传来,我一边盯着前面的三子和祖孙俩,一边安排手下们监视的监视,设伏的设伏,大家兴致勃勃地忙着。 人类说过一句有趣的话,叫做“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今天我们就要学着做一回黄雀,而那个倒霉的蝉正在洋洋得意地跟着呢。 祖孙俩走走停停,渐渐地离开了热闹的街道,向一条巷子走去。我示意小宝和燕妮躲到树丛的阴影里,让猛子守着它们和几只受了伤的狗儿,我自己独自行动。 手里拿着电话的三子犹豫了一下,也跟进了巷子,同时拨动电话与同伴联系。 “喂,花哥,我现在到了啤酒巷,对,啤酒就是咱喝的啤酒,啤酒巷,你们快点,这边可以下手了。”三子尽量轻声地说,还四处瞄瞄有没有人,却不会留意到跟在他后面不到五米的我。当然,就是看到了我,他也不会起任何疑心,打死他也不会相信有一群狗儿盯上了他们,想要做“黄雀”呢。 巷子弯弯曲曲,路灯不太明亮,一段暗一段亮的,行人很少,有些阴森可怕。“笃、笃、笃,”老人的木棍在地上敲击,一声声回荡在墙壁之间的空阔里。转过一个三岔路口,往右一拐,前面豁然开朗,露出一片空地。这里人家不多,仅有几盏灯火点着,其它地方都是黑乎乎的。 老人带着小女孩在一座矮房子前面停住了,“吱呀”一声推开门走进去,很快里面亮起了昏黄的灯光。难怪我一直找不到他们,原来他们住到了这里。 三子在另一幢房子的檐下站住,又拨打手机,说了大概的位置。我站在墙角的阴影里,估算了一下,然后转身往回跑。刚跑出啤酒巷,我看到了另外的三个人,正施施然地走过来。我忙闪身躲到一边,让他们过去。他们看也不看我一眼,径自向前面走了。 “大傻,刚子,猛子,阿大,麻头,你们随我去。阿二,老五,你们等在这里,注意一下周围情况。”我吩咐了几句,拔腿就跑。 在三岔路口,我们几只狗儿超过了三个人,擦身而过时,引起了他们的不满:“嗨,哪来的野狗崽子,差点弄脏了老子的裤子!”我们不理会,急忙跑到了前面。现在不跟你们计较,等一会儿……,嘿嘿! 在老人住的房子外面隐蔽好,不久,三个人来了,那个叫三子的忙迎上去,指了指亮着灯光的房子。几人会意地点点头,一声不吭地走了过去。我全身紧张,放出意识,随时准备出击。 “老头,你出来!你干吗占老子的房子?”花格衫青年站在门口叫开了,气势威武的样子。 “你是?这房子是你们的吗?”老人出现在门口,看到了外面的几个人。 “谁说不是我的,难道是你这个叫花子的?” “我听人说过,这里的房子都要拆了,人家房主早就搬走了,怎么会是你的?小伙子,你搞错了吧?” “搞错,谁说搞错了?你才搞错了呢,住了老子的房子还嘴硬,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轻巧!说说,你们住了这么久,该付我多少房租?”花格衫还在强词夺理,不依不饶。 “明明不是你的房子……我没钱付什么房租,就是有钱也不会付的。年轻人,做人不要这么计较,只是一件小事而已,何必盯着我一个老头子不放呢?” “哟呵,老家伙,嘴还挺硬的哩!好,好,看看是你的嘴巴硬,还是老子的拳头硬!”花格衫撸起两只袖子,说着就要动手。我知道他其实就是在找一个动手的借口,马上示意狗儿们准备进攻。 “你想干什么?”老人厉声喝道,手里的黑木棍扬了起来,对着花格衫。 “哟,老头,看不出你还是武林高手嘛,今天哥几个领教领教。弟兄们,上,拆了这老家伙的狗窝!”花格衫抬腿就走,逼向老人。 “汪汪,进攻!” 我眼看情势危急,立即下达了命令。 “汪,汪汪汪……”狗儿们疾窜而出,大声叫着,向着几个人扑了过去! “啊呀,哪来的狗?”几个人登时手忙脚乱起来,“唉哟!”一人被我在大腿上咬了一口,留下一道血口子。以有心算无备,他们哪里是我们的对手?没有几个回合,花格衫在被我咬了第二口,咬掉了手里的短棍后,带头扭身就跑,另外三个也一瘸一拐地跟着跑。 追,追得他们怕为止! 我继续叫着,率领手下们乘胜追击,直到把他们追出了两条巷子,赶到街道上为止。看着几个人狼狈不堪地跑远了,我才招呼大家停步。 “撤,快撤!”我招呼一声,看着手下从我身边跑进来巷子了,才跟着也跑动起来。脚下轻盈无比,好像刚才只是散了一回步似的。 为了防止那些人回来报复,我把全部狗儿都带到了老人祖孙俩住的地方。 “爷爷你看,它们回来了!” 小女孩看到我们出现在灯光下,高兴地叫了起来。我记得她的名字叫淇淇,就是不知道她记不记得我。 我站在最前面看着他们。 “咦?呵呵,难怪哩!”老人首先认出了我,脸上绽开了笑容,皱纹堆成了一朵花。 “淇淇,你不认识这只狗儿了?它就是上回在桥洞底下的那只狗啊。” “真的是那只狗狗?”淇淇还穿着那套花裙子,有些皱和脏。她伸出了右手,好像想来摸我,又有些害怕,老人却不阻止她。 我高兴起来了,像是看见了离别多日的亲人。走上前几步,我摇着尾巴,伸出舌头舔着淇淇的小手,痒得她“咯咯”直笑。 “嘶啦,嘶啦,”小宝用嘴叼着一个什么东西走了过来,那东西太大,它只能拖着。我一闻,一股香气直透鼻腔,是烤鸭。刚才那几个人被我们突然袭击,连买好的烤鸭都丢下了,真是战果辉煌啊! “你们还有伙伴?快进来,快进来!”老人招呼着我们,我也就不客气了,率先跟着淇淇走进屋子里。 屋里并不宽敞,顶上一盏电灯,地上铺着一床席子,除了一些塑料袋装着的东西,就只有墙边搭的简易炉灶了。 “哇,这么多狗啊!”淇淇看着我和我的手下,眼里闪动着亮光,很好奇,也很纯净,不像那些攫取的人。 我接过小宝嘴里的烤鸭,包装还很完整,然后放在了老人面前。他拿起来,打开包装,用鼻子用力闻了闻,脸上笑眯眯的。 “淇淇,你看,狗狗也给我们送烤鸭来了,今天咱们有烤鸭吃了!你不是一直想吃烤鸭吗,今天咱们吃个够!” “爷爷,这是狗狗的烤鸭,咱们不能吃呀!” “呵呵,咱们和狗狗一块儿吃,怎么样?” “好啊!狗狗,咱们一块儿吃烤鸭喽!” 淇淇高兴地拍着手,欢快的气氛感染了我们每一只狗儿。狗儿们在地上各自躺下,都饶有趣味地看着这一老一少。 “你们怎么受伤了?”又是老人发现了异常,他蹲下身子,放下烤鸭,毫不忌讳地摸着几只受伤狗儿的身体,眉头皱了起来,“这么重……唉,作孽啊,连几只狗儿都不放过……” 老人从塑料袋里摸出几样东西,喷着,涂抹着。我知道他是在为手下们治伤,忙示意大家配合。愁了半天,没想到这个难题就这么样解决了。 忙乎了一阵,老人站起身,淇淇赶忙过去帮他捶腰,好一副老少亲情图! 房子里热闹起来了! 人吃肉,狗儿吃骨头,也有肉,我们两个人一群狗正津津有味地吃着,玩着,彼此逐渐放松了,也熟悉亲近了。小宝来回蹦跳着,特别招淇淇的喜欢,把一只鸭腿都给了它,喜得它趴下来就啃,“咔哒,咔哒,”吃得不亦乐乎。 我开心地看着人狗闹在一堆儿,忽然心里突的一跳,似乎有一缕凉风从心头掠过。 这是怎么了? 我迈步走到了屋外,侧耳细听,没听到什么特别的声音;凝神探察,也没看到什么古怪的东西。疑惑着,我缓步向巷子那边走去。 “唦,哗——” 刚走进巷子里,头顶的上方好像有一道黑影一掠而过,好似风敲竹,又像竹荡风。我连忙抬头,没看到什么,只是感觉上面吹过了一股阴风,凉飕飕逼落下来,什么也没有。 怎么回事,到底是什么东西在上面呢? 我迷糊了,又透亮了,感觉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看,却找不到这眼睛的主人。这种无法把握不能控制的感觉,令我十分难受。但要说出这难受在哪里,又根本说不出来,只是一颗心悬浮着,悬浮着,空落落没底。 “就在前面,出了巷子就是了!” 就在我捉摸不透的时候,一个声音从远处传来,是那个花格衫!仔细一“看”,黑压压一群人。糟糕,被我们赶跑的坏蛋又回来了,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事! 我连忙转身往回跑…… ************************************************************************ 猛狗语录二十五:我允许你走进我的世间,但不允许你在我世间走来走去。 ************************************************************************###第26章 一梦金[解禁] 我跑回到老人住的房子,还没来得及招呼大家离开,那伙人已经到了门外。 来得好快! “喂,老头,不要躲在里面,老子又回来了!”花格衫极是嚣张,高声嚷着。 “淇淇,你待在屋里,没听到我叫不要出来!”老人拿起黑木棍,神色严肃地对孙女说道。淇淇点了点头,眼里闪着光。 我招呼大傻它们五六只能斗的狗儿,紧紧跟着老人,唯恐他有什么闪失。老人回头看看我们,脸上竟然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唉,老啰老啰,还要狗儿护着……” 老人嘴里念叨着,拄着棍子走出屋子,神情镇定,没有一点儿担心害怕的样子。 “老头,胆子够大的,还没跑啊,老子以为你已经跑了呢,那样的话,老子今天不就没得玩了?哈哈!”七八个年轻人手拿钢管、长刀,歪着膀子瞧着老人,那个花格衫更是狂得不得了,用手拍着钢管,得意地大笑。 我忙示意狗儿们呈扇形散开,护在老人的周围。看这个情形,今晚又不免要大战一场了。 “年轻人,你父母从小没有教育过你,要懂得尊敬老人吗?”老人语气沉稳,人也沉稳,站在门口一动不动。 “哟呵,还教训起老子来了?嘿嘿,老头,你先给自己拜拜佛求求神吧,明天早上能不能看到太阳都是问题,哈哈!” “哈哈哈……”另外几个年轻人也大笑起来。 “是么?我倒是不太相信。既然这样,那老头子我今天再帮你们的父母教育一下你们,让你们多学一些为人处世的道理。” 老人还是语气淡定,悠悠说着,我发现他整个人陡然间发生了变化。腰一挺,驼着的背不弯了;下巴扬起,脸上发出一层异彩,充满了坚毅与自信。尤其是那双眼睛,不再是昏黄黯淡了,眼神灼灼,竟然射出两缕精光,像是实质化了,直刺对面这一群狂妄的年轻人。 “哟,老头,你还会变魔术啊?”花格衫也感受到了老人的变化,愣了一下,嘴里却不放松,“你看看我们有几个人?就凭你一个糟老头子,再加上几只野狗就敢跟我们作对?哈哈哈……” “是吗?”老人昂起头,眼睛望着天上,目光似乎投入了无尽的星光里,像在沉思什么,“是骡子是马,牵出来遛遛。年轻人,这样吧,要是你们赢了,随便你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如果老头子我侥幸不输,你们就要跪下来向我尊称一声爷爷,以后再也不来骚扰我和这些狗儿。怎么样,答不答应?” “哈哈哈……”一群狂妄的年轻人好像听到了最好笑的笑话,笑得比刚才更放肆了。两个性急的家伙扬起钢管,想要冲上来直接动手。 “没问题!”花格衫倒也干脆,满口答应了。在他看来,今天是不可能输给一个糟老头子的。 “那你们准备好了。” 老人说着,手里一动,黑木棍微微扬起,对着前方。刹那间,我分明感受到了他身上发出来一股强烈的气势,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对了,像极了我在大清时所见到的那位奇人,驼背老人,对,就是驼背老人那种神态! 这时,我知道今晚没有我们几只狗儿的什么事儿了。 再看对战的双方,都开始动了。年轻人急躁,蹬腿摆手,冲上来就是劈头盖脸的劈和砍,三四个人已经冲到了老人的前面。这位老人呢,看似不慌不忙慢悠悠,实则张弛有度,以慢制快,脚下穿花一般,右踏一步,左移两下,在人丛里游刃有余。 “当啷!”黑木棍一抖,一把长刀掉落在地上,跟着是一声痛呼,一个年轻人捂着小腿,尝到了轻敌的后果。 “笃啷啷……,”又有钢管掉了,接连地掉了,管子的主人无一不是抱着手脚蹲在地上,痛得瑟瑟发抖。 没几下功夫,三四个年轻人都败了,败得有点莫名其妙。 “呀——,”看到形势不妙,花格衫在短暂的愣神之后,第一个也冲了过来,手里的钢管乱舞着。剩下的几个人也跟着往前冲。 可惜,冲得越快,败得也越快,又是一阵武器掉落和尖声叫痛的声音。再看“战场”上,除了老人还像一座山一样站着,七八个年轻人蹲的蹲,坐的坐,全在地上了! “太、太厉害了!” 猛子瞪大了眼睛,结结巴巴地低声惊呼,我们几个同类听得清清楚楚,它也说出了我们的心声。除了我之外,狗儿们何曾见过这般怪异的场面?七八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居然全被一个看上去瘦弱不堪的老头子击败了! 我也没想到老人的战斗力会有如此强悍,要是知道他有这么厉害,我那时候还跳河干什么?呵呵,看来我也被他蒙蔽了。 这真是一个谜一样的老人,他为什么会流落到乞讨的地步呢?我看着耸立如山岳般的流浪老人,心里满是疑团。 狗儿们都惊呆了,连叫唤一下都忘了。 “老爷爷,我、我们错了,冒犯了您老人家,请您老手下留情吧!”花格衫倒见机得快,马上意识到自己遇上了高手,“噗通”一下跪倒了,趴在地上连连弯腰鞠躬,嘴里还讨着饶。 “你说,你们真的知道错了吗?”老人还是那么威势十足,很容易让人忽略他的外貌,被他强大的气势震摄。 “老爷爷,我们知错了,真的知错了!” “您老人家大人不计小人过,饶了我们吧!” 这群年轻人从短暂的震惊中醒悟过来了,纷纷趴在地上,嘴里讨着饶。 “年轻人,记住啊,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莫要张狂失了自己,吃了大亏可就来不及啰!你们走吧,记住我的话,希望你们好自为之……” 老人气定神闲地说完,想起了什么似的,转过身缓步走进屋子,再也不看那些年轻人一眼了。 “快走,快走!”花格衫等人捡起地上的武器,互相搀扶着,打着手电,一瘸一拐地走了。我凝神探察了一会儿,他们的确走了,没有丝毫逗留。 “爷爷!”淇淇看到老人进去了,伸着手迎了过来,抱住了他的腰。老人慈祥地笑着,拍拍孙女的脑袋,又恢复了原先的模样,哈着腰,驼着背,是一个纯粹的暮年之人。 通过刚子的讲述,狗儿们很快都知道了外面的情况,它们都不约而同地盯着老人,像是要从他身上看出什么特异之处来,最后又失望地摇摇头。老人浑不在意地说着话,再次替几只伤重的狗儿检查和上药,还是那么细心。 该睡觉了。躺在地上,我与大傻、刚子它们对视了几下,它们的眼里都是不解,还有之前没有消失的不可思议。我朝它们微微一笑,安慰它们不必多想,情况会好起来的。 这晚,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走在一条黑暗的道路上。远处的天或地上,有一团金色的亮光在闪,仿佛召唤着我,可是走啊走啊,就是走不到金光的地方。我浑身走得酸麻不已,始终没有到达想到的地方,一直在黑暗里走走停停跑跑。恍然间,头顶有凉风拂过,抬头看时,那里却什么也没有…… 我是被一阵狗吠惊醒的。 “汪汪,大黄大哥快来,有人来了!”大傻的声音在外面响起,很急迫的样子。 我翻身起来,疾窜而出,看到了站在晨光里的大傻,也看到了前方走过来的两个人。大傻是我昨晚安排在外面守夜的,而走过来的也是昨晚的熟面孔——那个花格衫青年。他今天换了一身打扮,圆领短袖衫和水洗布的牛仔裤,脚下是一双运动鞋,很清爽利索。与他一起来的是另一个年轻人,受伤不重,也是一身简洁干净衣衫。 我与大傻齐齐守在门口,不让他们靠近。 两个年轻人在前方五六米的地方站住了,看着我们。 “两位狗兄,我们今天来没有恶意,你们不要咬我们噢。”花格衫(现在没穿了,叫惯了,还叫这名字吧)向我们摆摆手,很客气的模样,然后冲着屋子里朗声叫起来:“老爷爷,我,我是昨晚做错事的小子,今天特意来给你们道歉来了!” 旁边的青年手里摇了几摇,一个大大的袋子提在他的手上。我眯眼一“看”一闻,里面全是吃的,口水不由流出来了。 “年轻人,我不是说过再也不要来了吗?怎么,你这么快就忘了?”老人的声音从屋里传出来,不温不火。我“看”到他已经起来了,正在为孙女淇淇盖着踢翻的薄毯子,头也没抬一下。 “不是,呃,我没忘,我这就是想向您老人家道个歉,小子有眼不识泰山,请您老原谅!”花格衫的态度已经拐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弯,边说还边弓腰。 “不用了,只要你们能真正知错,比什么道歉都有用。好了,你道歉也道过了,现在可以走了!”老人还是不客气。 “呃,我是想……” “不要说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快走吧,你说了也没用!” “那,那好,老爷爷,我这里买了一些吃的,请您一定要收下。我放在外面,您自己拿吧。” 花格衫从旁边同伴手里接过袋子,又掏出一张报纸在地上铺好,然后把吃的轻轻放在上面。放好了,他抬头看了看屋子,没看到什么,有些失望地摇摇头,没说话,示意同伴回去。 很快地,花格衫二人走进巷子不见了。 “哦,有吃的啰!”小宝蹦跳着跑出来,向着那包吃的跑过去,后面是笑眯眯的老人。他的脸上,似乎升起了一轮金色的阳光…… ************************************************************************* 猛狗语录二十六:巧蕴于拙,伟大藏于卑微,越是稀松平常里,越有你料不到的奥秘。 *************************************************************************###第27章 不思归[解禁] 美美地吃过花格衫送过来的早饭,人和狗儿都打着饱嗝,感到很是舒畅。 老人和淇淇没再出去了。老人为狗儿们治伤,淇淇跟小宝、燕妮玩成了一团,其它狗儿在屋外的檐下躺着歇凉。 我们住的这间屋子很破旧,旁边原先是有房子的,很多都被拆倒了,砖石木块到处都是。仅存的几栋房子上都写着大大的“拆”字,看样子不久也会被拆掉。有人从没拆的房子里出来,走进巷子去,带回来菜啊米啊,几栋还没拆掉的房子里都飘出人类生活的气息。人类其实跟我们狗类一样,只要有一个栖身的地方,就会想方设法过上自己满意的日子,陶醉其中,自得其乐。 半天在无声无息中悄悄溜走了。近午时分,没等我们出去找吃的,那个花格衫又来了,一个人提着一大袋吃的。还是没能见到老人的面,他放下袋子,低着头走了。 我们乐享其成,自然毫不客气地饱餐一顿才罢休。呃,我狠狠地打了一个饱嗝,这样的日子过得也不赖嘛! 让我们狗儿都没想到的是,花格衫像是着了魔似的,以后的三天里居然天天来送吃的,早、中、晚一顿都不拉下,只差送来夜宵了。抱歉抱歉,吃得满嘴流油,有点儿得陇望蜀得寸进尺了! 老人依旧不与花格衫青年见面,只是从他的话语里,我愈发能听出他对这个年轻人的欣赏之意了。 这几天里,我们狗儿除了吃饱睡足,身上的伤也迅速好了起来,这多亏了老人妙手回春,救治有方。还有一个明显的变化,人与狗之间已经开始建立起良好的关系了。同是天涯沦落者,人爱护狗儿,狗儿自然亲近人。淇淇跟每一只狗儿都混熟了,摸着,抱着,除了几只伤重的,每只狗儿都愿意跟她玩儿。她毫不嫌弃我们身上的脏乱,“咯咯”笑着,人与狗儿搂在了一起。 第四天早晨,花格衫青年放下袋子,刚要垂头往回走。 “年轻人,等一等!” 老人的声音在屋里响起,我和大傻让开了门前的通道。 “您、您允许我进去?”花格衫抬起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进来吧。”老人的声音还是那么温厚。 接下来的情形我好像看到过,就是一个诚心学艺,一个满眼赏识,老少二人打成了一团,关系迅速升温。连带着,我们这些狗儿也得到了不少好处,一日三餐不用发愁了,自有人按时送来。 “就这样,对,右手高一些,左脚再左踏半步……” 老人拄着黑木棍,正在指点着花格衫青年,现在知道他的名字了,叫杨滨。他已经埋头在这儿早晚练武一个星期了,用老人的话说,进步神速,是个练武术的好苗子,尽管起步晚些,但前景可喜。杨滨更加兴奋了,一早一晚准时前来,咬紧牙关吃着苦,受着老人的“折磨”,没有说一句抱怨的话。 受伤的狗儿也基本痊愈了,一群十几只狗儿跑来跑去,热闹非凡。亏得这里是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任凭我们怎么吵闹,也没人来干涉一下。趁着这个机会,我开始对手下们展开一些训练,主要练习辨味寻踪、越沟蹿墙、合作格斗、进攻防守等方面的技能。狗儿们兴致很高,练得有板有眼,已经初具雏形了。 我看着手下们在自己的指挥下跑前跑后,进退有据,配合得有条不紊,不禁欣然地笑了。 “大黄大哥,我该干什么呀?”小宝在我旁边蹲着,眼里满是羡慕。因为它实在太弱,我单独把它留下陪我,不让它参加训练。 “你嘛,要不这样,每天多吃点,先把身子长得壮壮的,然后再训练,怎么样?”我不忍看着它失望,给它提了一个建议。 “好啊,我现在就去吃!”小宝高兴地跑回屋里去,寻找早上吃过的剩饭。 “老五,别偷懒,再跳得高一些!”我冲着场地上正在从一堆砖石上越过的狗儿们大叫,“平时多吃苦,战时少流血,你们都记住了!” “记住了!”狗儿们一片欢叫,汪汪吠着…… 快乐的日子过得特别快,又是半个月过去了。我们几乎整天待在破房子这里,只是偶尔晚上出去一趟,打探各种消息。对我们流浪狗的追捕早就没了下文,人类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仿佛没有发生过那件事。街道的各处,别的流浪狗依旧四处蹿着,觅食,抢夺,争斗,无休无止。老的流浪狗不见了,新的又来了,继续觅食,抢夺,争斗,没完没了。 我庆幸有杨滨这个“大善人”每天拿来美味的食物,我们一群狗儿可以无忧无虑地过着神仙般的日子。至于他用不用去上班挣钱之类的问题,那是人类自己的问题,不应该我们管,要管也管不着。 老人的精神比以前好多了,脸上也有了些红润,整天乐呵呵的。淇淇呢,小脸不再是菜色,两只大红苹果挂在圆脸上,越发的可爱了。她一天到晚与狗儿们厮混在一起,逗这个转圈圈,给小宝梳梳辫子,带着燕妮它们到一个水龙头下面冲水洗澡,玩得开心极了。 “小宝,你站住!燕妮,拦住它,快让它回来!”看看,淇淇在后面追着,前面是蹦跳着飞跑的小宝。小宝这些天每天练习跑步,淇淇已经追不上它了。一个要抱着它到水里冲洗,一个不愿成“落汤狗”,追赶着,嬉闹着,欢声笑语回荡在空阔的场地里,伴着几缕远处升起的炊烟,飘飘荡荡飞上了半空中。 我蹲坐着,大傻、刚子、猛子和阿大、阿二、麻头、老五它们也在我旁边蹲坐着,看着这热闹的场面,都不由地笑了。无声的笑容蔓延在脸上,更漫进了彼此的心田里。 “师傅,我来了!” 一个美妙的声音马上把我们的注意力吸引到了那边的巷口,人影一晃,杨滨拖着长长的影子走了过来。“好吃的来了!”我们的嘴里马上湮出了唾沫,眼睛都看着他的手里。 嗳,今天怎么是空荡荡的? “小滨来了。”站在门口的老人看着杨滨,好像没看到他手里是空的,依然淡淡的说话。 “滨滨哥哥你来了!”淇淇跑过去迎接杨滨,拉住了他的手。 “淇淇真乖!来,哥哥抱抱!”杨滨弯腰抱起了淇淇,走到了老人前面,“师傅,今晚上我请你们去下馆子,您准备一下吧。” “只有我们呀,狗狗呢?”淇淇忽闪着大眼睛看着杨滨。 “都去,狗狗也请!”杨滨呵呵笑着。 “不用破费了,你看这些天都让你费心……” “没事儿,开馆子的是我的一位朋友,他说想结识一下您。” “那好吧。” …… 我们一群人与狗儿浩浩荡荡地来到了上次杨滨他们追赶老人的那条街上。街道还是那条街道,人与人、人与狗的关系却大不相同了。进了一家临街的餐馆,我们的到来很容易引起了一场不小的轰动。我约束好手下们,规规矩矩地跟在老人后面,心里却莫名地涌出一股激动。多久没进餐馆了?尤其是带着这么多手下一起进餐馆,那是何等值得纪念的事情啊! 不管食客们异样的眼神,我们十几只狗儿雄赳赳气昂昂地进了一个包间。 这一顿吃得真爽啊!直到肚子不能再塞下哪怕最小的一块肉骨头,我们才恋恋不舍地放下盘子里的美味,躺倒一边去休息。 老人喝了不少酒,话匣子也打开了。我没注意听,只是好像听他说到过什么门之类的话。杨滨和他的两个朋友恭恭敬敬地斟酒,“先干为敬!”大家喝得不亦乐乎。 歪歪扭扭地,杨滨扶着老人,另一只手牵着淇淇,淇淇攀着燕妮,我们往回去的路上慢慢地走着。夏夜的轻风吹来,带来了几许凉意,人和狗都感到惬意无比。 真有点儿不想回去啊! “喝多了,喝多了……”老人喃喃说着,脚下有些踉跄。 “师傅,您的酒量这么好,不会醉的!”杨滨笑着说道,扶住了老人。 进了啤酒巷,离我们的住处不远了。忽然,前面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在幽深狭窄的巷子里分外响亮。一个人影急匆匆地从巷子那头小跑过来,到了我们前面时,略一停留,挤过老人与杨滨身边,又避过狗儿,向着后面走去了,很快就没了声音。 我回头看了看,那人身材高高壮壮的,手里好像还拿着一个大大的袋子。闻了闻,他身上的气味也没什么特别,一个普通男人的汗臭味而已。再仔细辨别了一下,隐约有一丝血腥味。但这也很正常,只要人身上弄伤了,我就能闻出血腥味来。 我们继续走,小宝拖着大肚子,蹦跳不起来了,在我旁边蹒跚着。我放慢步子,照顾着它。 “汪汪,汪汪!” 跑在前面的大傻突然叫了起来,声音很急促。 “啊呀,小心!” 杨滨也惊叫出声,好像看到了什么特别的东西。 我急忙暂且撇下小宝,撒腿就往前面跑。路灯眯着朦胧的眼,巷子那头有风吹来,带着些血腥味儿,似曾闻到过…… ************************************************************************ 猛狗语录二十七:人工智能和天然愚蠢无法相提并论——因为我们主张纯天然。 ************************************************************************ (愿望与现实常常是一对矛盾,耕耘就一定会有收获吗?)###第28章 夜游神[解禁] 一个倒卧的女人躺在我们前面的巷子里。蓝格子连衣裙,蓬乱的长发遮住了脸部,看不清长相。我凝神一“看”,是一个年轻女人,没有声息,显然已经昏迷过去了。 “喂,你怎么躺在这里?”杨滨冲着女人叫道。 “怎么了,干吗不走了?”老人口齿不清地问,用手撑着墙壁。 “有一个女人躺在巷子里,挡住去路了。” “女人?女人躺在这里干什么,不会是喝醉了吧?你快去看看!” “说不定哩。我看看……”杨滨蹲了下来,用手去拉那个女人,“哎呀,怎么有……?” 杨滨的手上,红色的液体沾满了手掌,散发着浓浓的血腥味。 “有、有、有死人!”杨滨慌了,忙不迭站起来,结结巴巴地说,沾着血迹的右手在墙上擦了几下。 “什么,死人?”老人的酒意好像一下子醒了,站直了身子看着地下的女人。淇淇刚想走上前去看,被他一把抓住,拉到了身后。 “杨滨,快去找人……哎,哎,不是,快报警!” 我也猛然醒悟过来,刚才那个人应该就是凶手了,快追! 跟着跌跌撞撞的杨滨,我追到了外面的街上,那个男人的气味混入了来往的人群中,一时间找不到了。杨滨已经借电话报了警,站在巷口等着警察。没过多久,警笛声声,一辆警车呼啸而来,后面还跟着一辆白色的救护车。 “是你报的警吧,人在哪里?”警车刚停住,一个青年警察跳下车,看到了杨滨。 “在巷子里!”杨滨领着几个警察往里面走,我紧紧跟上。我们的后面,几个好奇的路人也跟了上来,但被一个警察拦住了。 回到现场,狗儿们在大傻的照应下靠边站到了稍远的地方,留下老人和淇淇,还有燕妮,仍旧站在原处。 警察们打开明亮的灯光,有的勘察现场,有的询问老人和杨滨,有条不紊地忙开了。 “咔嚓,咔嚓,”白亮的闪光灯一次次闪起。 “快,快送医院,还有气!”几个警察帮助跟在后面的白衣工作者把女人抬上担架,快步往外面跑。巷子太窄,汽车根本进不来。 询问完了,在本子上签字按手印,警察说老人他们可以走了。杨滨还是搀扶着老人,我们一群狗儿跟在后面。 “哟,你们养这么多狗啊?”一个青年警察笑着问。 “是呀,都是我们的狗狗!”淇淇一点都不害怕,仰着小脸自豪地对他说。 “小姑娘真可爱!”警察随口赞了一句,转过身忙自己的事去了,不再看我们。 我们回到住的地方,各自安顿下来,老人倒头便睡,不一会儿就响起了呼噜声。淇淇洗了一把脸,也搂着小宝在席子上躺下。杨滨看看没什么事了,也走了。 安排狗儿们各自睡觉,我躺在门外守夜。 一夜无事,第二天我们听到了一个不好的消息:昨晚遭到抢劫袭击的那个女人死在了医院里。消息是两个警察告诉老人的,他们再次来这里走访调查,又询问了一遍昨晚的所见所闻。我们狗儿当让不会说,是老人说的,断断续续,也算是把过程讲清了。 老人看着那两个警察走了,拍着脑袋连说头痛,走过去水龙头下洗脸了。 早饭却没送来。不知怎么的,今天杨滨没有像往常一样早早过来练武,还有送早饭。好在还有半肚子食物没消化,大家都不饿。 “爷爷,滨滨哥哥怎么还不来呀?” 淇淇倚在老人的身旁,已经是第三次问他了。老人没回答,眼睛看着巷子口,若有所思,饱经沧桑的脸上,皱纹像小沟壑般纵横交错。 太阳快到中天的时候,杨滨才急匆匆赶过来,手里提着一大包食物。他对老人说,警察又找他了解情况了,耽搁了半天。 说完了,他脱下上衣开始练拳,我们一群狗儿蹲在檐下看他。 之后过了两天,我们都以为事情已经过去了,没想到第三天早晨,警察又上门来了。 这次来的三个人中,有两个是我认识的——上回在强子那里见到过的王警官和他的同事。起初王警官没有注意到我,他直接找老人询问情况,说这几天有没有看到陌生人或行为古怪的人在这一带出现。老人一一回答了他,自然是说没看到,他没太出门,确实也没看到过。别说是他,就连我都只看到几个附近熟悉的面孔。通过他的问话,我隐约知道昨天晚上又发生了重大的案件,而且还是在我们这儿附近。 “麻烦你了!”王警官没有嫌弃屋子里的异味,让捏着鼻子的同事先出去,他低下头来查看我们这些狗儿。“咦?”他看到了我,可能认出来了,又不能确定。再看了几眼,他出去了,跟同事说着话走远了。 “加强这一带的监控,我相信……”后面的话听不太清楚了。 这下我可来了劲儿,窝在这里差不多一个月了,想走却不好走,留下来又无聊得心里空落落的,现在有了事情可做,岂不是正好解闷? 我召集众手下,说出了我的想法。狗儿们可激动起来了:能够帮助警察破案,那不是跟警犬一样了吗?就像人类崇拜军人、警察一样,我们狗儿最羡慕的就是军犬、警犬了,在我们心里,那可是神一般的存在啊! 看着狗儿们群情激昂四肢颤抖,我心里乐开了花,嘿嘿,锻炼和检验队伍的时候到了! 很快我们就完成了分工:大傻率领麻头、老五等四只狗儿为一组,负责东面的搜索;刚子带着猛子、阿二等三只狗儿,负责西面的街道巷子;阿大和其它的四只狗儿驻守住处,随时支援各处。两只机灵的狗儿做信息传递员,小宝专门陪伴淇淇。我呢,自然是担任总指挥,指挥、协调与支援各处。 分好了工,我不忘进行“战前动员”: “各位兄弟姐妹,你们不是很羡慕警犬吗?你们不是很想成为警犬那样的神犬吗?现在我们的机会来了!只要我们帮助警察破了这次的杀人案,在那些警察的眼里,咱们就是警犬,不,比警犬更厉害的狗了!大家说,有没有信心啊?” 此言一出,顿时激起了狗儿们的好胜心,狗儿们“汪汪”叫着,情绪瞬间调动起来了,自信心也瞬间爆棚了: “有,有!我们一定能超过真正的警犬!” “淇淇,这狗怎么了,叫得这么欢?”老人奇怪地看着我们,问孙女。淇淇搂着小宝,也莫名其妙的看着,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这下我们更高兴了,汪汪叫着,各组自动凑在一起,各自商讨具体的战略战术去了。 ************************************************************************ 前面一片漆黑,没有路灯,更没有人从这儿走过。别说是这里,就是灯光明亮的街道上,行人也明显少了。原本热闹非凡的夜市摊点和夜宵啤酒屋,做生意的比前来消费的人还要多。这之后又发生了一次抢劫杀人,歹人是在街上跟踪受害者进了一条巷子,趁无人之际快速下手,抢东西,杀人,整个过程不到两分钟。这些情况都是我听那些摊点老板说的。他们说,这个歹人好像成心跟警察捉迷藏,也较上了劲儿,过几天就作案一次,把警方弄得团团转。 这些天里,我们狗儿搜索了无数回,还是没有发现作案者的蛛丝马迹。那个歹人做完案之后好像凭空消失了一般,然后又会凭空出来做坏事。我揣测了很久,他应该就是上回我见到过的那个男人,他身上的气味我还依稀记得,可人却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 现在我走的这样的无人烟小巷,最有可能是他的藏身之处,也最容易被警察忽略。晚饭后,我独自悄悄地出来,一路搜寻过去,听着,嗅着,努力想找到一些线索。 转了一圈,我一无所获,放开意识探察,四周可察的范围内没有人类活动的声音。我掉头朝着前方有灯火的地方跑去。 蹲坐在巷口的一角,我凝神探听起来。远近有人类吆五喝六的声音,还有待在家里看电视、洗澡、聊天的声音。再依次看过去,四五层的房子,街边的行道树,以及几家商店里进出的人,一切都是那么平静,那么正常。 “嗯呀呀,哩咪咪……”从街的那头摇摇晃晃走过来一个人,具体的说,是一个喝得差不多的男人,脚下趔趄地往这边来了,酒气很远就能闻到。我仔细探察了一番,确定他是一个真正的醉鬼。这样的醉鬼在Q市实在太多了。Q市人有一个爱好,特别喜欢晚上呼朋唤友出去吃夜宵喝啤酒,每每尽兴醉酒而归。这些天的抢劫杀人案能吓到那些胆小的人,却吓不倒这些嗜酒如命的醉鬼。你看,这就是一位要酒不要命的主儿。 那人哼着小曲儿进了旁边的一条巷子。我刚把视线从他身上移开,眼皮忽地一跳,一个可疑的身影出现了。高高的个子,浑身裹在一团树木的阴影里,像一个夜游神,慢慢地向着醉鬼进入的巷子走过去。 是他,就是那个男人! 我精神一振,赶紧站起身,也跟了上去。 难道,今晚又可以做一回“黄雀”吗? ************************************************************************ 猛狗语录二十八:一个人如果面对众人批评仍微笑自如,那么他很可能已经找到了替罪羊。 ************************************************************************ (周四了,眼看一个星期又要结束了。每天码字,辛苦啊。咳咳,努力写,不管订阅多还是少,对得起自己才是最要紧的。)###第29章 有梦令[解禁] 前面脚步踢踏,我在后面屏声静气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弄出声响吓跑了那个歹人。 巷子越走越深,越走越暗,前面是一段没有路灯的地段。跟在后面的男人加快了脚步,眼看就要接近那个酒鬼了,我急忙撒开四肢,纵身蹿过去。不好,男人掏出了一根黑乎乎的短棍,高高扬起,就要朝那个酒鬼的后脑砸下去了! 我脚下发力,身体纵跃而起,一边大声汪汪叫了两下,试图转移他的注意力,也能提醒酒鬼,一边向着男人猛扑过去! “呼——,”我腾空而起,全身生风。 就在我身子已经飞在半空中的时候,异变又陡然而生——原本歪歪扭扭走路的醉鬼忽然转过了身,提在手里瓶子一样的东西瞬间发出强烈的亮光,正好照在男人的脸上,射在他的眼里! “啊!”男人惊得一顿,忙用手去护眼睛。说时迟,那时快,醉鬼不知使了一个什么手法,双手一揽一搅,那个高大健壮的男人竟然“轰”地一声摔倒在了地上!而这时,我的前肢也刚刚扑到他的身上。 这一连串的变化说起来复杂,实则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完成的。我扑在男人身上,用嘴撕咬着他的袖子,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我当时咬的是男人的上衣袖子,想要用吓人的气势震住他。因为按照我们狗儿的本性,除非发疯了,否则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主动对人类的身体发起攻击的。如果我这时利用先机制住男人的要害,例如喉咙、面门,那后来的事情就不会再发生了,“醉鬼”可以借机上来制住这个歹人。 但后悔已经是事后的了。 我撕咬着袖子,“嘶啦”一声,半个袖子被我扯下来了,我也顺势往后退了两步。这时,“醉鬼”好像还在掏什么东西,刚要掏出又没完全掏出。地上翻倒的男人一个侧跃,他竟然动作敏捷地起来了,也是一个好手。这个时候,我再想扑上去咬他的要害,“醉鬼”想要再施展巧妙的搏击术,一切都不可能了。 “唰——,”男人右手一甩,手里的短棍向“醉鬼”砸去。后者一闪身,还是被砸中了肩头。短棍掉落在地上,发出金属的“当啷”声。 我在懊恼之下,“呜——嗷”一声,身体前蹿,张嘴就咬男人的大腿,这次毫不留情。哪知男人的反应也不慢,右腿一撤,躲过了一劫,身体奇怪地一扭,左腿瞬间弹起,向我斜劈过来! 我在万分之一的吃惊之后,身体在没有着力点的情况下猛力一沉,“呼——,”一股劲风掠过头顶,把我吓得心里一抖。亏得自己能够探知对手的举动止,否则今天非吃大亏不可! 一转身,男人向着来路跑去; “站住,不许动,警察!”“醉鬼”掏出了东西,大声叫着; 我再次发力猛追,不想让男人逃脱…… 这一系列的动作又是在电光火石中完成的,其中毫无停滞。 一条狭窄悠长的巷子里,前面是一个狂奔的男人,后面是一只不甘失利的狗儿,紧紧跟着的是一个假装醉鬼的警察。跑,脚步噔噔地跑,四肢沙沙地跑,出巷子,上大街,在没多少人的街道上拼命地跑…… 我很惊诧男人跑步速度的飞快,跑出了这么远,我离他居然还有两三米的距离,使劲赶超,就是超不上去! 我没时间郁闷,心里急思良策。前面灯光灿烂,行人多了起来。 “不行,不能让他钻进人群,否则……” 一探,前面路上有一个水泥墩子,可能是用来拦阻车辆的。我灵机一动,想到了好办法。 脚下加力,后肢一蹬,我朝着水泥墩子跳去。前肢抓住上面,后肢再落下,然后四肢一齐出力猛蹬,身体陡然加速,我霎时腾空而起,向着男人扑落下去! “嗵!” 我与男人撞到了一起,把男人撞了个大趔趄,差点摔倒。我趁机张嘴就咬,“嘶啦”一下,连血带皮肉扯下来一块东西。男人闷哼一声,身体一挫一扭,右腿飞起,向我狠狠地踢来。我避无所避,力道已经衰竭,除了被他踢中,没有第二种选择。 “嗵!” 这个声音来自外面,也来自我的体内。我只感到一通一麻,身子再次起飞,像一片被秋风随意肆虐的枯叶,向着地上坠落、坠落。 “咚,哗啦啦——,”我滑出了好长一段距离。酸,痛,麻,涩,烫,五味俱全,躺在硬邦邦的水泥地面上,我一动也不能动! “不许动,警察!不要跑,再跑就开枪了!”那是“醉鬼”在叫喊; “啊——,”这是行人在惊呼; 踢踢踏踏,沙沙沙沙,这是杂乱的脚步声夹着风声在传递…… 躺在地上,我能清晰地听到这些声音,身体却无法动弹,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个男人带着后背上的伤,蹿进人群,不见了。我的意识越来越模糊,大脑里又飘涌出一团团的云雾,渐渐笼罩了整个思维空间,彻底陷入黑暗…… “孩子,你来了!” 一个慈祥的声音回荡在我的耳畔,我转动脑袋四处张望,没看到一个人影,四周只是白色,雾蒙蒙一片。嗳,什么时候又起雾了? “呵呵呵……”声音里透着慈爱和温厚,“不要找了,你看不到我。” “你,你是谁?”我不由有些紧张,对于这种神秘的声音,我总有一种莫测之感,想抗拒又躲不开。 “别问我是谁,我只能告诉你,我不会伤害你。”老人的声音说。这个声音太熟悉了,好像曾经在梦里听过。 “你要干什么?”我忙追问起来。 “你总是这么急躁,非要马上找到答案不可。孩子,记住,有时候等待也是一种成功的技能。” 有时候等待也是一种成功的技能?啊,我想起来了! “你、你认识我?” “当然认识,我一直在关注着你。” “你为什么老是要关注我?” 嗳,这个对话怎么似曾相识啊?冥灵中,我脑子里闪出这个念头,自己把自己吓了一跳。 “磨难是最好的老师,孩子,你辛苦了!”老人的回答好像跟原先不一样了。 “请问老爷爷,您问什么关注我?”我的话也不一样,想知道答案的心思却没变。 “呵呵,以后你就会知道——今天我送你一样好东西,你一定会喜欢的。看,它来了!”一团红色的烟雾像有形有质一般,穿过白色雾气,向我缓缓飘来。我不能动一下,只能任由它飘落到头上。很快地,红色烟雾没入了我的头顶,看不到了。我好像摇了几下摇头,没什么不适的感觉,也就不计较了。 “是什么好东西啊?”我好奇地问。 “天机不可泄露,到时候你自然知道了。” 嗳,怎么又是一句熟悉的话? “老人家,你就告诉我吧!”我当然不会放弃,那不是我的性格。 “孩子,你只要记住,未来就在你脚下,就行了……”声音愈发飘渺起来,白色浓雾弥漫在我的周围,我努力瞪大眼睛去看,去找,最后还是徒劳。 “您不要走!”感觉老人又要走,我急了,连忙叫道。 “有缘自会再相见……” 还是熟悉的这句!最后一个见字像一缕风,很快飘散在远处,渺渺茫茫中,说话的老人仿佛蒸发了,我感受不到半点他的存在。 “等等,等一等……”我大叫着,声音空洞无力,像被白雾吞噬了一般,只有自己听得见。 啊—— 猛一睁眼,白雾消失了,声音消失了,那个古怪的梦境全都消失了。 唉,又是一个白日梦! 睁开眼,眼里所见全是陌生——蓝色的房顶,绿色的墙壁,灰色的地面,还有一块花布盖在我身上。呼吸声此起彼伏,高低不一,环绕在我的身旁。 嗳,我这是在哪儿? 我一咕噜翻身爬了起来,脚下差点一软,用力几下才站住。身上除了酸涩,倒是没感觉到疼痛。我环顾了一圈四周,足足愣神了半分钟,才明白自己如今身在何处。 我竟然是在一家宠物医院里! 宠物医院我以前在J市远远见过,就是专门给人类养着的猫啊狗啊猪啊,以及一些稀奇古怪的宠物进行治病、修饰的地方,有的也兼收留走失的宠物。“宠物之家”,我看到这家宠物医院的牌匾挂在门旁边。 我怎么会到了这里呢,是谁把我送过来的? 我还是迷迷糊糊,站在那里发愣。我的旁边,五六只铁丝笼子里,躺着几只狗儿猫儿,正呼呼大睡,香甜无比,完全没有成为“囚犯”的难堪与不耐。我没有被关进笼子,睡在外面的地面上。 这时,门一开,一个穿着白色长褂的年轻女人走了进来,看到了我: “醒了?快来吃早饭,饿了吧?”她脸上带着甜甜的微笑,把手里的盘子放下,等着我去吃。我看了一下,白色的米饭,香喷喷的肉骨头,我的口水要流出来了…… “咔哒,”忽然,我左边的那扇门响了一下,门开了。一个穿着白色长褂的年轻女人走了进来,看到了我: “醒了?快来吃早饭,饿了吧?”她脸上带着甜甜的微笑,把手里的盘子放下,等着我去吃。我看了一下,白色的米饭,香喷喷的肉骨头,我的口水要流出来了…… 我猛地一惊,又吓了自己一跳:刚才这幅情景不是已经出现过吗,怎么会第二次出现? ************************************************************************ 猛狗语录二十九:如果您需要咨询或建议,我们将免费提供;如果您需要正确的答案,请您另外付费。 ************************************************************************ (中旬即将结束了,成绩不理想嘛,呵呵,我努力,希望书友们也加把劲儿!)###第30章 下手快[解禁] 一模一样的情形出现两次,像是凭空里掉落一道雷电,而且正好落在我的头上,把我击得目瞪口呆:这、这简直太匪夷所思了!电影可以重复播放,现实中怎么可能? 我心里又一动:难道梦里那个神秘老人所说的“好东西”就是这个?一团红云没入我的脑里,让我能够提前看到即将发生的事情?不可能,这怎么可能呢?完全跟我的认知对不上啊!而且,这会是好事还是坏事? 我的大脑里像有两个不同的“我”在讨论,在争辩,在推想,一刻也不停歇。这一天里,我的脑子里乱成了一锅粥…… 就在这猜测与患得患失中,我在这家宠物医院好吃好喝地住了一整天,直到傍晚才找到出去的机会。 不是我不想出去,其实我心里早就急躁难耐了——狗儿们这么久没看到我回去,还不知道会急成什么样呢!可光着急没用,身上酸麻没有消退,我无法穿过三重门户跑到外面。年轻女人虽然笑眯眯的,但管门可认真着哩,走进关门,走出锁门,弄得我没有一点儿机会。 机会当然不是真的没有,我要是强行要出去还是可以的。据我探察,这家宠物医院里外三间屋子,只有两个人,除了在外面接待的一个二十几岁的大男孩,就是这个女孩了。可是,要我对一位温柔可亲而又细致照顾我,给我吃给我喝的女孩下手,我做不出来呀! 我在这间宠物休息室里烦闷地走来走去,也不理会其它猫狗儿。 “红红,那只狗怎么样了?” 一个男子的声音从外面传来,我凝神一“看”,老熟人王警官来了。还没进门,他就问正在门口打扫卫生的女孩。 “王叔叔你来了!”叫红红的女孩笑脸相迎,“那只狗啊,好着呢,能吃能喝,不碍事了。” “哎,这就好了?我听我那同事李立说,它伤得很重嘛,好得这么快?” “是好了!我也奇怪呢,昨晚上送来的时候还是昏迷的,我检查下来内伤确实很重,可是今天早上它就能站起来了,你说怪不怪?我本来打算给它喂药的,现在看来也不用了。” “那我倒要好好看看,这么神奇啊,这个不会是我儿子说的那个忍者神龟一样吧?呵呵……” 两个人说笑着走了进来,我站在原处看着他们。 “你小心!”女孩提醒着王警官,“这些流浪狗一般都不愿陌生人靠近,它们有时候具有攻击性。”她以为我听不懂,对王警官说道。 “没事儿,它不会咬人。你还别说,我跟它早就是熟人了。呵呵,你记得快两个月前我破的那个手机杀人案吗?对,就是因为一个手机杀了两个人的那件案子。那次啊,要是没有这只狗儿帮忙,我想破案还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哩!” “真的啊,这么神奇?王叔叔,你快说说!” 王警官仔细地说了上次那个案件的情况,跟报纸上登的差不多。说完了,他看着我舒了一口气: “后来我再回去找它,它的主人说狗儿已经走了。其实原先他们也是无意中捡的这只狗,他们也不知道狗儿去了哪里。昨天我到城北去走访看到它,还不太相信自己的眼睛,生怕认错了。晚上接到同事李立的电话,说一只大黄狗帮他抓嫌犯,我才确定就是它。红红你说,这狗神奇吧?” “神奇,我从来没看到过这么厉害的狗!”女孩的眼里闪出了小星星,看我的眼神明显不一样了,“王叔叔,那它不会是你们走失的警犬吧?” “不会!我上回就查证过了,我们市局和邻近县市公安局的警犬都没有丢。为了保险,我还请你哥哥打听了驻军那里,也没有军犬流失的情况。” “这就怪了,不是警犬、军犬,它怎么破案这么厉害呢?” “你还别说,民间自有高手在。你侍弄宠物也有三四年了吧,这猫啊狗啊里头,有一些特别本领的不在少数,流浪狗也一样……” “你说对了,上回我这里来了一只小猪,竟然会识字哩……”女孩接过话头,兴致勃勃地说起小猪认字的事情来。我听了,不由心驰神往:真有这样的小猪,交流交流该多好啊! “呵呵,红红,小猪识字那都是主人调教好了的,跟街上那些玩把戏的一样,事先都训练过,没啥稀奇的——呃,现在我把这狗带走可以吧?” 我很想告诉王警官狗狗认字并非骗人,我自己就是最好的证明嘛。可是,我没法说呀,只能在原地里急得跳脚,心里不由对王警官产生了一丝抗拒情绪。哼,瞧不起我们狗狗识字的本领,我才不跟你走呢! 看他们说得热闹,我脚下发力,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斜刺里一冲,我从两个人之间的空挡里钻了过去,向着门外奋力奔跑。他们完全没有料到我会突然逃跑,“哎、哎”叫着,追了出来,哪里还能赶得上我? 冲出外间大男孩的阻拦,我眼前一亮,已经跑到了外面,心胸为之一宽,舒畅了不少。 “嗳,这狗怎么就跑了呢?”男孩女孩都着急地说。 “算了,它本来就是流浪狗,关是关不住的……”王警官的话音渐渐听不到了,我奋力跑出一大段路,跑到了街道的另一边,重获自由的快感令我脚下轻盈了许多。 这条街道很宽阔,两边商店前的霓虹灯闪着红红绿绿的文字,高大的法国梧桐树下,一盏盏路灯也开始发出亮光。行人很多,不少人呼朋携友在逛街,说话声伴着商店里的喇叭声,组成了一副热闹的现代都市夏夜风情图。 “妈妈,我要吃冰激凌!” 前方不到五米的地方,一个与淇淇年龄相仿的小女孩正在缠着妈妈,她手里拿着一个彩色的小皮球。 “好,你在这儿等一下,我去买。”她的母亲是一位打扮入时的年轻妇女。 “你快点哦,我等你!”小女孩高兴地仰起小脸,玩着她的小皮球。年轻妇女看了看不到十米远的冷饮小店,再看看女儿,挎着小坤包快步走了过去。 我看看街上来来往往的车辆行人,想要找个空挡穿过去。这时,眼前一迷糊,我看到小女孩玩着玩着,手里的彩色小皮球忽然掉落在地上,“咕噜噜”向街道上滚去。 “我的皮球,我的皮球……,”小女孩叫着,在后面跟着追赶,很快就跑到了街道上。“嘀嘀、叭叭,”一辆小汽车快速开了过来,小女孩只顾着看皮球,没有顾上看汽车,她向着小汽车斜斜地冲了过去。 “嗞——,”长长的刹车声陡然响起;“啊——,”惨叫声刺破了每一个人的耳膜。 一出惨剧瞬间就在我眼前发生了…… 我猛地摇晃了一下脑袋,前面出现了母女俩。 “妈妈,我要吃冰激凌!” 前方不到五米的地方,一个与淇淇年龄相仿的小女孩正在缠着妈妈,她手里拿着一个彩色的小皮球。 “好,你在这儿等一下,我去买。”她的母亲是一位打扮入时的年轻妇女。 “你快点哦,我等你!”小女孩高兴地仰起小脸,玩着她的小皮球。年轻妇女看了看不到十米远的冷饮小店,再看看女儿,挎着小坤包快步走了过去。 我看看街上来来往往的车辆行人,想要找个空挡穿过去。这时,我看到小女孩玩着玩着,手里的彩色小皮球忽然掉落在地上,“咕噜噜”向街道上滚去。 “我的皮球,我的皮球……,”小女孩叫着,在后面跟着追赶,很快就跑下了人行道,要跑到街道上了。 啊,刚才看到的只是幻觉?哦不,是提前发生的事情! 我一下子醒悟过来,不再犹豫,猛地直蹿向前,朝着小女孩跑去。我不能让跟淇淇一样可爱的小女孩受到伤害! 一扑一咬,我牢牢地抓住了滚动的小皮球,转身往小女孩跑去。 “狗狗,这是我的皮球,你怎么咬我的皮球呀?”小女孩站在那里看着我,不敢再上前来。 “小米,你跑到这里来干什么?让我好找!”她的母亲拿着一个冰激凌过来了,脸上有焦急的神色。 “妈妈,我的皮球,狗狗咬住了!” “啥?谁家的臭狗怎么咬你的皮球?”女人瞪着眼睛看着我。我忙把皮球放在人行道上,退开了几步。 “算了,不要了!”女人拉起了女儿的手,“被臭狗咬过了,脏死了!小米,妈妈再给你去买一个,那个不要了!” 小女孩嘴里念叨着“皮球、皮球”,被她母亲带走了。我心里一阵无奈,接着又是庆幸。失掉一只皮球与丢掉性命,小女孩所得极大,即使她不知道。而我,遭受一次误解与挽救一个生命,前者又有什么值得哀怨的呢? 我心情大爽,重新叼起小皮球,差点乐得笑出声:你不要,我给淇淇去,她不知会高兴成什么样哩!因为据我所知,淇淇很少有自己称心的玩具。就是有那么一个,也是老人从垃圾堆里捡来的破旧货色,可她却玩得很开心,当宝贝一样收藏着。 这个彩色的新皮球给了她,她会怎么说怎么做呢? 我幻想着,钻过人流、车流,向着估计中的道路摸去。在灯红酒绿车水马龙的街道上摸索了半个多小时,我无比自信地发现:自己迷路了。也就是说,我根本找不到回到老人他们住的破房子的路了! ************************************************************************ 猛狗语录三十:我曾经做过很多愚蠢的事情,但是我毫不在乎,我的朋友把它叫做“自信”。 ************************************************************************ (进入11月的下旬了,每天努力码字,腰酸脖子痛的,请书友们多支持一下啊,谢谢啦!咱们一起努力,让猛狗走得更远!)###第31章 日弄月[解禁] 怎么回去? 这是一个让我头疼的大难题。你会说,活人不会被尿憋死,难道我一只大活狗就会被憋死了?当然不会,但那也要有撒尿的机会啊! 我是被人在昏迷状态下送到这个宠物医院的,完全没有看标志性景物或撒尿留记号的机会。在一个偌大的陌生城市,我的本事再大,现在也只是一只茫然无助的流浪狗儿! 老天爷,谁来帮帮我? 没人来帮我,自力更生才是正途。来回徘徊了一阵,我知道要另想他法了。 转身,我离开繁华热闹的大街,专挑小街小巷走。因为我在大街上几乎看不到猫啊狗啊这些流浪者,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人家是问道于盲,我连盲都找不到一个,还怎么去问路? 笑,羞涩的笑,苦苦的笑,没来由的自嘲的笑……我差点被自己的笑给撑死! “哈哈哈……,”我尽情地笑,听在人类的耳中是路旁一只狗儿忽然发出一串古怪的嘘嘘声,要说多难听就有多难听。几个帅哥靓妹从我身旁走过,连忙快走几步躲开,生怕我这只忽然发傻的“疯子狗”对他们不利。 进了一条不宽的小街,我终于找到了我的同行——两只细细瘦瘦的流浪狗正在一个垃圾箱里翻捡着,挑吃着,时而又争抢几下。 “嗯,这个,打扰一下,”我把小皮球在一个地方放好,再走前几步,努力礼貌一些,有求于人,不能太张狂了,“这个,你们知道啤酒巷怎么走吗?” 两只狗儿惊诧地抬起头,看了我一眼,没有一点作为同行的觉悟。“不知道。”一只狗儿冷淡地说了声,然后又自顾自找吃的去了。 我竟然碰了个冷钉子! “啤酒巷,就是有很多啤酒屋的街道那边的巷子。”我还是不死心。热脸孔贴冷屁股,有时候还是需要的。我知道流浪狗的心理,即便是面对同类,放在前面的都是戒备,然后才可能是接近与信任。 “说了不知道就不知道!”另一只瘦巴狗儿头也不抬,低声嘟哝起来,“谁像你们哪,吃饱了没事做,找这个找那个,我们可没那闲工夫……” 我一听,知道它们误会我了,把我看成了人类的宠物。说起来也是,全身干净,毛色油滑,还带着淡淡的空气清新剂的味道,不被它们看成宠物狗才怪呢。没想到宠物医院的待遇这么好!看清了自己身上,我有些哭笑不得。 “你们弄错了,其实我也是流浪狗,我就住在啤酒巷,那里还有我的很多兄弟姐妹,我现在就是要赶回那里去。” 我对它们展开了外交攻势,试图让它们改变看法。 “切,谁信哪!”两只狗儿对我嗤之以鼻。可能是嫌我烦,转身就想走。我这下可不依了。你们侮辱我可以,但是不能侮辱我作为流浪狗的身份! “站住!” 我一声断喝,把它们两个吓得一哆嗦。在身材高大的我面前,它们实在只能是小弟弟。我原本以为,只要它们能够认真听我说完,一定会相信我的。就是真的不知道啤酒巷在哪儿,也会帮我指一个方向。 “哟,生气了?”两只狗儿不但不害怕,反而回过头来,眼里满是讥讽,“不要以为自己长了几斤肉就能作威作福,我们兄弟不怕你!” “真的吗?”我索性恶人,不,是恶狗做到底,瞪大了眼睛,“快告诉我啤酒巷怎么走,我就放过你们。要不然,嘿嘿……” “要不然怎么样?”两只瘦皮狗更来劲了,好像很有依仗。 “要不然就让你们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我“恶狠狠”地说,故意露出了尖利的牙齿,低头盯着它们。 两只狗儿被我吓得退了几步,忽然扬起脖子大叫起来:“大灰哥,快来啊,这里有恶狗欺负我们!”声音尖锐,传出老远。 不大一会儿,狗吠声此起彼伏,我很快看到了它们的依仗——呵,一群足有不下十只的狗儿奔跑着涌来,刮起了一阵风。 “小东,小西,谁欺负你们了?” 打头的一只大灰狗歪着脑袋斜着眼睛看着我,有点明知故问的味道。它的身材在土狗里也算是高大的了,就是毛色有些枯干发涩。 “它!”两只瘦皮狗一齐看着我,异口同声地说。 “你欺负我大灰的兄弟?”大灰狗还是没用正眼看我。 “没有,我没有欺负它们。我只是向它们问路而已,是它们误会了!”我当然不会在它们面前示弱,说实话,它们这群狗数量虽多,真要斗起来,没有一只是我的对手。 “没有?没有它们会说是你?”大灰狗好像蛮不讲理惯了,或者说它以为自己这边狗多势众,没怎么把我放在眼里。 “呵呵,这位兄弟,看来你也误会了!我也是一只流浪狗,也有一班兄弟在啤酒巷那边等着我。我只是迷了路,向你的小兄弟问路而已。”我索性不再遮遮掩掩,说了实话。 “你……?”大灰狗这才正眼看我,“你也是流浪狗?不像,不像。” “那你说怎么才像?”我的玩心顿起,想逗一逗这只看似凶恶实则有点儿傻乎乎的狗儿。 “呃,这个,流浪狗就要像我们这样子,脏,乱,臭。”大灰狗倒也直爽,三个字就概括了流浪狗的基本特征。 “这位兄弟你错了!”我故意逗它,“现在不是进入新世纪了吗,咱们流浪狗也要与时俱进,换一种新面貌。你看我,干净,整洁,没臭味儿,这才是新世纪的流浪狗新形象!”我把“与时俱进”四个字咬得特别重。咳,咳,借用一下某位领导的词儿,您可不要怪我哦! “与时俱进?我怎么没听说过,你们听过吗?”大灰狗左右看看手下的狗儿,满眼疑问地问它们。 “没有,没听过这种新词儿!”一只狗儿回答说。 “没有。”其它狗儿都说。 我心里暗暗偷笑,它们当然不可能听过这个词儿,这个词当年我听得耳朵都生茧子了,那也是要过好几年之后的事儿。现在,提出这个词儿的某位领导人物还在忙着出访,为这个国家操劳呢。前几天我听到旁边居民家的电视里说,某某领导隆重出访某些国家去了。好几年之后他才提出这个全国时髦的词儿来,那也应该叫“与时俱进”吧? “与时俱进的意思就是,不管是谁,都要跟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不能老是原地踏步,那样会被时代淘汰的!”唉,我就来一回思想政治启发引导吧,继续忽悠它们。呃,我仿佛又回到了大清朝时忽悠狗儿们的时候,这感觉,真好! “有,有这么严重吗?”大灰狗被我说得一愣一愣的,小心地问。 “当然严重喽!你看,如果被时代淘汰了,那就没得吃没得喝,连睡觉的地方都会被别的狗儿抢了去。你们说,你愿意这样吗?”牛皮吹破天也不用上税,我索性忽悠个痛快。 “我不要这样!”两只瘦皮狗中的叫小东的第一个尖叫出来,其它狗儿也纷纷附和。 “你,你不会是在骗我吧?”大灰狗有些迷糊的眼神清明了一些,怀疑地问道,眼睛盯着我,想要观察我的反应。我暗呼可惜,本来忽悠得差不多了,狗儿们差点就要顺着我的思路走了,可大灰狗毕竟经历过一些风雨,不会那么容易上当。 “骗你?我会骗你?”我故作镇定,眼睛直视着它,“与时俱进的狗儿岂止是外型上要干净、利索,本领上也要比以前更强才行。不信我给你们露一手。你们看我,身体够强壮吧,那都是练出来的,我的那些兄弟个个都很强壮的。” “这个不能证明什么,先天条件好点,再吃得好点,我们也能长得壮实。”大灰狗越来越不肯上当了,眼里露出了精光。 “这当然是基本的,没啥好说的,还有更厉害的呢!”我豁出去了,决定赌上一把,成败在此一举,“你们看我,身体就不用看了。我告诉你们,我能未卜先知,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事情,你们信吗? “不信!”狗儿们齐声说道。别说它们不信,就是我自己,换作今天之前打死我也不信的。我已经有些明白了,只要我专注于哪个事物,就能很快进入提前感知状态,能够“看到”即将发生的一两分钟里的事情。刚才我偷偷试了一下,居然把自己将要说的话都先“听”到了,所以我信心大增,决心用这个来彻底震服它们。 “好,就知道你们不会相信,那我来证明给你们看!”我自信满满地看了它们一眼,马上集中注意力看着狗儿们和周围的环境。狗儿们都看着我,眼里充满了新奇。 右眼皮一跳,我的脑子里唰的一闪,眼前立刻出现了一幅画面,清清楚楚。 “过一会儿,你会放一个很响的臭屁,”我用下巴指着一只花斑小狗儿,再指了指它旁边的一只黑狗,“你会肚子痛,肯定是晚上吃坏了东西。还有,等下那边会走过来一男一女,女的会对男的说三句讨厌……” “噗——哧——,”我的话音未落,花斑小狗的后屁股马上发出来响亮的放屁声。“臭死了!臭死了!”周围的狗儿赶紧躲开。 “唉哟,唉哟!我肚子痛!肯定是那家餐馆的菜不新鲜,我吃坏肚子了!”黑狗紧跟着叫起来,跑到一边“哗啦哗啦”方便去了。 狗儿们都露出了惊诧的眼神,大灰狗更是直瞪瞪地看着我。 再看那头路上,两个男女走过来了。女的在前,男的在后面跟着,好像在闹别扭。 “不要再跟着我啦!你这个人讨厌、讨厌、讨厌!”女的一副生气的样子,看到我们一群狗儿,忙匆匆绕开,男的嘴里说着“别生气了,我给你买还不成吗?”两人很快就走过去了。 众狗儿的目光收回来都看着我,我分明看见它们的眼里都是星星,而我,就是那个众星捧月的太阳…… ************************************************************************ 猛狗语录三十一:如果你要和老虎比谁更能挨饿,那你赢定了。 ************************************************************************ (今天停电一天,现在才发上来,抱歉抱歉!)###第32章 月儿圆[解禁] “汪汪汪……,”我还没从自我陶醉中醒过来,一串狗儿的吠叫打破了我的美梦。 “大灰哥,不好了,那群烂狗又来捣乱了!” 一只中等体型的黑狗匆匆跑了过来,边跑边叫,很焦急的样子。 “这群烂狗,就是不死心,不狠狠教训教训它们,它们还真不知道我们的厉害了!走,看看去!”大灰狗现出气愤神色,转身就跑。其它狗儿跟着也跑了,“汪汪”叫着,一溜烟都不见了影子。 “哎,哎,你们还没告诉我……,”我拦阻不及,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们走了。真郁闷,白耍了半天酷,结果一天“星星”付之东流! 算了,也去看看是怎么一回事儿吧。 我循着它们的气息跟了过去。转过一个街角,来到一堵围墙下面,抬眼一看,那边正热闹着呢。 两群狗儿正在围墙下的一个垃圾堆前面对峙着。 “米皮,你们就忘记当初是怎么说的啦?”大灰狗昂着头,瞪着一只灰白色的大胖狗,很恼怒的模样,“我们说好了的,以马路为界,你们在路的那边,我们在这边,互相不侵犯。今天你怎么回事,怎么越过界来了?” “大灰,你别心急嘛,嘿嘿,我今天不是来捣乱的,我是来找你谈判的!”那只叫米皮的大狗嘿嘿一笑,浑不在意地歪着脑袋。 “谈判?谈什么判?谈判为什么还要抢我兄弟的食物?”大灰连连发问。 “顺便吃了几块骨头而已,那不是抢。废话不说了,今天我们是来找你们谈判的,内容很简单,以后这条街道和小区都让给我们,你们自己另外再找地方。”米皮还是歪着头,正眼都不看大灰一下。 “啊,你们这不是明抢吗?” “你们这些烂狗,上次输得还不够惨吧?” “咬它,咬得它们求饶!” “对,大灰哥,别跟这些烂狗客气!” …… 还没等大灰狗说话,它的手下就像点燃了的火药桶,瞬间就爆炸了,七嘴八舌叫嚷起来。 大灰狗有些气恼地扫视了一圈,等到狗儿们慢慢静下来了,这才开口: “米皮,你也看到了,我的兄弟可不好惹!怎么,你们觉得能够打赢我们了吗?呵呵,记得上回你是怎么讨饶的么?今天来谈判,恐怕是请到了什么援兵吧?” “当然喽!”米皮得意地昂起头,“今天我也要让你们这些臭屁狗尝尝失败的味道。嗯,输了你们就要乖乖地滚蛋,这块地方以后是我米皮的啦!哈哈……” 狗儿争夺地盘,最终还是以实力论输赢,我看明白了它们的事情,一下子索然无味了。要不是想问路,我早就跑走了。但既然来了,看看也无妨,就当消遣消遣,“看戏”也罢。 “兄弟们,今天都不要客气!” 各自退后准备,双方拉开了战斗架势,气氛变得紧张起来。 米皮那边的狗儿并不多,十只还不到,看身材力气,明显要比大灰狗这边弱。我不知道那个米皮是吃错了药,还是真的有强大的依仗,如果现在斗起来,它们一方必输无疑。很快,随着米皮一声吠叫,墙角那边的树丛后面走出来两只狗儿,看来是它的援兵。 米皮的援兵一出,不但引起了大灰这边狗儿的一阵小骚动,连我也猛地来了精神。高大,健壮,更主要的是身上的气质,沉郁,稳健中含着一抹煞气,透过眼神、耳朵、嘴巴,反正是身体的每一部分散发出来。这是一公一母两只黄狗,毛色比我要浅一些,油光铮亮。 那边儿藏了这么厉害的高手,我居然没有事先察觉?不该,真不该!我暗自责怪自己轻狂骄傲了,忙收拢心神关注场内。 “下面我隆重介绍一下我的好朋友,流浪狗中的至尊杀手,闪电双煞,阴煞与阳煞,夫妻搭档!”米皮走前几步,把两只黄狗迎了过来。 “闪电双煞?你们就是打遍东城无敌手,从来没有失败过的闪电双煞?”大灰狗仿佛吃了一惊,看着黄狗,眼里似乎在闪着光,犹疑的光。 “当然是我们,如假包换!嘿嘿,谁敢假冒我们闪电双煞,它不想活了?!”两只黄狗中的公狗,应该叫阳煞的阴森森恶狠狠地说道。母狗却没开口,只是看着公狗,根本就不看大灰狗这边的狗儿一眼,好像把它们当做了空气。 好狂妄的一对狗夫妻!不过,有点儿实力的常常就是这副腔调,也怪不得它们张狂。我可以预想,真要斗起来,大灰狗这一方肯定不是它们的对手,也就难怪它们会表现出这个姿态来了。 这次,大灰狗的手下们没有嚷嚷,好像都被这对所谓的闪电杀手吓到了,个个噤若寒蝉。看来,这两只黄狗在这一带的名气不小。可惜我来得晚,还无缘预先仰慕一下,今天倒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在这种情况下见到了。 如果我跟它们斗,能不能在十个回合里打败它们呢?我暗暗揣度着,比较着自己与它们的实力。嗯,应该没问题,说不定五个回合就能搞定,现在看看就会心里有数了。 “怎么样,你们是直接滚蛋还是打输了再滚?你们自己选吧!”米皮的眼睛都笑得眯上了,嘴角挂着几分讥诮。 “哼,不战而退?真要是这样,那我大灰以后不要在这一带混了!管你是什么杀手还是双煞,我们绝不会让出这里!兄弟们,你们说是不是?”大灰下定了决心一般,低吼着冲着米皮坚定地说,又转头看看自己的手下。我不由对它有些欣赏起来,尽管之前是傲慢了些,但就凭它不愿放弃自己的地盘,不愿意被强者吓得落荒而逃,我觉得有必要帮帮它。 “好,是你自己找死,不要怪我们手下不留情了!”米皮眼神一沉,脸颊拉得老长,“兄弟们,上!” “兄弟们,没什么好怕的,我们也上!” “冲啊,打败它们!” 猛冲向前,两群狗儿很快撕咬在了一起。那两只黄狗却没有动,好整以暇地看着。两道眼光一扫,看到施施然躺在地上的我。目光一紧,再互相示意一下,两只黄狗的注意力放到了我身上。也许它们以为我是大灰请过来的援兵吧? 我一乐,正好找不到借口帮帮大灰狗呢,它们自己找上门来了! 群狗相斗的形势很快分明了,没有援兵相助,米皮它们哪里挡得住大灰狗它们?看到米皮一伙的形势不妙,闪电双煞中的母狗阴煞脚下一动,疾窜向前,加入了战团,留下阳煞还盯着我。 “汪汪汪……” “嗯嘤,嗯嘤嘤……” 大灰狗一边的狗儿岂是母狗的对手?扑,咬,甩,撞,母狗只是那么轻松随意地做出攻击动作,挡在前面的狗儿无一不触之即溃,带伤而逃。流浪狗中的杀手,果然名不虚传! 我盯着母狗的动作,简洁,没有多少花哨,却又实用有效,这是长期战斗磨练出来的高超技能,非普通狗儿所能比。我估计了一下,阿二发起疯来,大概能跟它战成平手。 “汪——,”大灰狗逼退了米皮,迎着母狗阴煞就扑了上去,嘴里恨恨地叫着。都是嘴巴在前,爪子随后,二狗斗在了一起。灰尘扬起,垃圾乱飞,你来我往,不死不休,这场恶斗只能用惨烈来形容。只不过惨的是大灰狗,烈的是黄母狗。 “嗯嘤,嗯嘤……,”大灰狗终于抵挡不住了,头上,背上都是伤痕,有的地方皮肉外翻,泛着红红的血水。它急急地后退了五六步,才堪堪脱离对手的齿爪攻击,急速地喘着粗气。母狗却不愿放过它,想要乘胜追击。 不行,不能再等下去了! “呃,这个,诸位,我看差不多了吧?” 我翻身站了起来,那只公狗立即提高警惕看着我,母狗也停止了攻击。我的声音很有穿透力,杂乱斗着的狗儿们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都转过头来看着我。我凝神看着场上,脑子里很快闪过一幅幅画面,不由嘴角露出了微笑。 “你们就是所谓的闪电双煞?”我缓缓走上前,站到了大灰狗前面,看着退在了一起的两只黄狗。在明亮的路灯下,它们身上的黄毛泛着油光。 “是我们。你是谁,是来帮大灰它们的吗?”还是公狗开口,母狗看着我,如临大敌,眼里充满戒备。 “呃,这个,不好说,真的不好说,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只好含糊其辞。 “废话,帮就是帮,不帮就是不帮,哪有你这样的!”有些狼狈的米皮恢复了狂态,肯定恼火我出面阻拦,语气里很是不满。 公狗不高兴了,气恼地瞪了它一眼,惊得它赶紧闭口不说。 “你想帮大灰?”公狗试探地问,它肯定看出了我的实力不俗,故此没有刚才的狂傲。 “是有点。”我说。 “真的要斗一场?” “可以这么说。” “你一个斗我们两个?” “请吧。”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 “呃,你的废话好像有点儿多。” “好,那你准备好,我们要来了!” “请——” 今晚的月儿好像特别圆,路灯也白晃晃的耀眼…… ************************************************************************ 猛狗语录三十二: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 ************************************************************************###第33章 立宏愿[解禁] 云朵想要遮住月亮,除非满天乌云,否则月亮总要露出皎洁的容颜。如果只有那么几片云彩,是不可能掩蔽月华的。 不能说这对狗夫妻的战斗经验不丰富,配合不默契,但正如几片轻云遮月一样,它们的失败毫无悬念。六个回合,比我预想中多了一个来回,公狗被我撕咬着压倒在地。而母狗呢,在第三次被我顶翻摔倒后,再也没勇气爬起来拼斗了。 一切归于平静,静得能听到狗儿的呼吸声。杀手夫妻是激战后的喘息,其它狗儿是不敢相信的或者震惊的喘气声。没有谁会相信,闪电双煞这么传奇的角色在我的面前竟然如此不堪一击。 没有狗儿吠叫,没有赞叹或惋惜,只是静静地看着,看着…… “呃,我只想问一下,哪位知道啤酒巷怎么走?我早就说过,我只是路过这里来问路的,有哪位知道么?” 我不合时宜的问话打破了静谧,显得有些突兀好笑。我实在不想再耽搁下去了,手下们一天一夜见不到我,会慌成什么样还犹未可知。我不想让它们过于担心,只能尽快赶回去。 “你……你要去啤酒巷?”已经站起来的公狗阳煞小声地问我。他没了傲气,只有输了之后的心悦诚服,与在强者面前的谦恭。 “是,我想快点赶回那里去,那里有我的兄弟姐妹在等着我。阳煞兄弟,刚才我不是有意要冒犯你们,请你们不要计较,我只想大家能和睦相处。你看,我们都是流浪狗,都受到人类的挤压才能活下去,为什么要自相残杀呢?为什么不能和平共处,大家都过得开心些呢?” 没想到,我的解释和感慨很快引起了共鸣。米皮第一个凑了上来:“这位大哥你说得对极了!你看我们吧,十几个兄弟只有那么一块地方找吃的,实在是吃不饱啊,那些人类还天天轰我们,逼得我们到处躲藏。今天的事情我也是逼不得已,只是想要一个大点的容身之处而已。”看它眼里诚恳的神色,我知道它说的是实话。 “我们也没办法啊!”大灰狗也不甘落后了,走过来向我诉苦,“大黄大哥,你看我们也不容易啊!你看,我们老的老小的小,十几个兄弟姐妹要活下去,我不能让,以前已经让过它们了,再让下去,我们,我们……”眼眶潮湿,它的泪水要流出来了。 “那你们不会合在一块儿,大家一起讨生活吗?”我说。 “难哪!你看,谁当头领,谁愿意屈居第二?”大灰狗的一句话道破了天机。的确如此,要想合在一处,领头者的问题,下面狗儿相处的问题,这些都是很实际的问题。我之前用强力把那些手下招到麾下,也只是让它们口服心不服,要不是最后平等相待,以真情打动了它们,它们到现在说不定也是面和心不和。是我把问题想得简单了,尤其我们狗儿的领地感特别强,很难对外来的同类产生认同感。 “那,那该怎么办?”我一时间没了主意。 “这位大黄大哥,你看这样行不行?”阴煞母狗一瘸一拐走过来了,“你来牵头,我们都听你的,你给我们划分好地盘,大家不就能够和平共处了吗?” “是啊,这样好啊!”大灰狗抢着赞成起来。见识了我的能耐,它迫切需要像我这样的强者做它的靠山了。 “我,我也赞成!”米皮犹豫了一下,也坚决表态,“大黄大哥,你就留下来做我们的老大吧,我米皮和兄弟们一定听你的!” “这个……,”事出突然,我当然不能轻率答应。我知道只要答应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也就落到我的肩上。 “大黄大哥,你就别犹豫了!你想想看,只要你愿意,凭你的本领,你可以把更多的流浪狗统一起来管理,让大家的生存状态得到改善,这样不是为我们狗族做出了一个大贡献吗?” 统一流浪狗?阴煞的话不禁令我怦然心动,只感到脸发热心更跳,如果真的能够这样……我仿佛看到狗儿们在人类面前扬眉吐气,不再卑微躲藏,而我就走在它们的最前面。 一个大蛋糕,无比诱.惑我的蛋糕啊!现在就摆在了我的眼前。 “我、我能行吗?”我不太敢相信地问它们。它们也在看着我。 “行,当然行啦!”阳煞也不沉默了,它的眼里充满了灼灼的热光,“大黄大哥,只要你能统一我们流浪狗,我们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窝囊了!不瞒你说,我们夫妻俩就是因为偷吃了一家饭店的饭菜,才被他们派人追得走投无路,来到这里与米皮合作的。我们流浪狗在人类的眼里,实在是太低贱了,他们想对我们怎么样就怎么样,太憋屈了!” 阳煞的心里话让我也有了一些感动,母狗阴煞眼里泛出了泪花,低下头不想别的狗儿看见。连它们这么强横的狗儿都只能被人类追着跑,别的流浪狗的地位与处境那是可想而知了。我不由想起自己带着手下们这一路来的遭遇,胸中的不平之气更盛了。 “对,都是活生生的生命,为什么人类要占有那么多,而我们狗儿就必须听他们的?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改变一下自己的命运呢?”我豪气顿生,语气激昂了许多,“各位兄弟姐妹,我曾经听过一句很有道理的话,‘命运在我们自己手里,路在我们自己脚下’。大家如果信得过我,我大黄一定带领大家去争取流浪狗的生存权利,通过我们自己的努力,获得好吃的食物,暖和的住所,让人类对我们刮目相看!你们愿意跟着我吗?” “愿意,我们都愿意!”狗儿们喧嚣起来了,一时间群情激昂,吠叫连连,围墙边热闹非凡,二十多只狗儿扬脖乱叫。 忽然,“啪”的一声响,一只黑色垃圾袋裹着一大团垃圾从天而降,摔落在地上,把众狗儿吓了一跳,几只靠得近的赶紧跳开到一边。大家齐齐转头看去,一个光着膀子的胖子扔下一句“这些野狗发什么神经哩!”转身走了。 你母亲的,这个时候来捣乱,不是存心给我们火热的心灵浇冷水么?我不客气地心里咒骂几句,回头再看狗儿们。 “这样吧,事情也不急于一时,”我说道,“我说过的话一定会拼尽全力去实现,只要各位兄弟姐妹齐心协力,这样美好的一天一定能够早点到来。到了那一天,各位都是有功之臣,都要名垂我们狗类的青史的!”这话一出,狗儿们被打压的热情再次释放,纷纷兴奋地说起来,眼里都闪着星星,冒着灿烂的光。 “大家静一静!”等到狗儿们都闭上了嘴巴,我继续说自己的构想,“我们要多联系城里各处的流浪狗,大家组成联盟,服从统一的指挥,这样我们才能有强大的力量,才能去争取我们的权力。大灰,你先带阳煞夫妻、米皮和它的手下去找些吃的,然后回你们的栖息地等我。我去啤酒巷带出那边的手下,我们兵合一处,再想办法扩大地盘,扩充势力。你们看怎么样?” “好,就这么办!”大灰等都表示赞同。 “大黄大哥,我带你去啤酒巷吧,那里我以前去过。”阳煞主动提出要为我带路,我当然高兴了。安排好狗儿们去找吃的,我和阳煞一起出发去啤酒巷。 一路做着标记,七弯八拐,穿街走巷,走了足足大半个小时,我们才来到了那条有很多小饭店的街上。 一只狗儿正站在街边的台阶上东张西望,是老五。 “老五,你在这儿干什么?”我跑过去叫道。 “大黄大哥你回来了!”老五急急跑过来,高兴地叫着。它接着说,昨天我没有回去,狗儿们看不到我,今天一早就四处去寻找了,到了晚上还在找,现在大多狗儿都出去了,约定最迟十点回去碰头。 听了老五的话,看到它见到我时的高兴劲儿,我不由又是一阵感动。替阳煞和老五做了介绍,我们急匆匆往老人住的破房子赶。 “大黄大哥回来啦!大黄大哥回来啦!”刚走出巷子,远远看到我们的小宝蹦跳着大叫起来,燕妮和几只瘦小一些的狗儿闻声忙跑出来。我们又亲热在了一起,好像多年未见的老朋友意外重逢一般。 亲热够了,又与阳煞互相认识了,我让老五带着两只狗儿出去通知其它狗儿都回来。然后进去看淇淇祖孙俩,顺便把那只小皮球给她。 “大狗狗你回来了!”淇淇看到了我,也很高兴,抱着我的头。接过小皮球,她开心地和小宝它们一起扔着玩去了。老人对我的回来没表现出多大的异样,拿着杨滨送他的收音机听得正有味儿。 出了门,看到阳煞疑惑的眼神,我冲它微微一笑,暂时不做解释。 十几分钟后,出去找我的狗儿们陆续回来了,自然又免不了一番亲热。我注意到,阳煞看到我跟手下们亲热时,眼里满是落寞神色,扭头看到别处去了。 我把这两天的经历对狗儿们说了,除了能提前预知的情况外,我详详细细地说了。听完我说与大灰狗它们的约定,手下们的反应各不相同,多数是兴奋,也有怀有疑虑的。 “大黄大哥,你说要统一流浪狗?”刚子小心地看了看激动的其它狗儿,转头来问我。 “是有这种想法。”我含着笑说道,让每只狗儿都能听到我的宏伟壮志。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其中的困难,甚至是不可能?”刚子不愧是我的得力助手,我眼中的“军师”,它能时刻替我考虑,特别是先估计到困难之处,这点很得我的赏识。 “刚子,你别打击大家嘛,有你说的那么难吗?那你说说,到底有什么不可能?”阿大好像不太高兴刚子在这个时候泼冷水。 刚子神色一整,说出一番话来…… ************************************************************************ 猛狗语录三十三:听说,要改变这个社会,就要融入这个世界。我担心的是,我还能找到回来的路吗? ************************************************************************ (周一了,加油!)###第34章 凄凉犯[解禁] “第一,谁知道这座城市里有多少流浪狗?它们一定会服从大黄大哥吗?大家要知道,我们狗族特别看重自己的地域,很难让它们从自己原有的领地里迁移出去。我怕到时候统一没完成,反而陷入了狗群争斗的地步,那就得不偿失了。” “第二,毕竟城市的真正主人是人类,他们会容许我们狗儿跟他们争夺食物和住处吗?恐怕也很难!要知道,惹恼了这些人类,他们动动嘴巴就可以让我们无处藏身,现在拥有的地盘都有可能失掉。这样,还是得不偿失!” “第三,食物从哪里来?住处怎么找?狗儿多了怎么相处?这些问题都很实际,非得解决不可。” “第四,……” “别说了,别说了!”不等我表达我的感想,阿二首先嚷起来了,它不满地看着刚子,好像跟它有仇一般。的确,刚子的话像一颗颗重磅炸弹,把大家火热的心都炸碎了,性情急躁的阿二不毛躁才怪呢。 刚子咧嘴勉强一笑,看着我:“大黄大哥,我绝不是打击大伙的积极性,我也只是想得多了些……” “刚子,你没错!”我神色严肃地说道,看了看狗儿们,“人类常说一句话,未虑胜,先虑败,刚子的担心很有道理,我不会责怪你,反而还要感谢你呢!老实说,我也没有多少经验,考虑问题有不少漏洞。如果等到出了问题再来放马后炮,那时候我才会怪你哩!大家也不要对刚子有意见,它都是为了我们大家好啊!” “没意见,坚决没意见!”阿二又是第一个表态,其它狗儿也忙说不会有什么看法,就连初次加入我们讨论的阳煞都表示能够理解。它看着刚子,眼里流露出敬佩神色。 我很满意狗儿们的反应,不管是真心的还是表面的,这已经够了。一个团体如果不能做到协调一致,分崩离析只是迟早的事,我不希望自己是这样。 “刚子刚才说的很有道理,我们以后肯定会遇到不少问题。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我不想放弃,因为这确实是一件大好事。我们应该如何去应付这些问题呢?大家不妨都来说说。” 狗儿们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都不开口了。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问题,从来没有谁去考虑过,怪不得大家不说话。 “还是我先来说几句吧。”刚子不愧是“军师”,见状率先打破沉默,“刚才我提出的问题,看起来很难解决,其实也不难。为什么呢?大家想啊,以前谁也没做过,虽然没有什么经验可以借鉴,但是也给我们留下来很大的空间,只要我们稳打稳扎,走一步看一步,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肯定能够把这件事做好的。你们说是不是这样?大黄大哥,你看呢?呵呵,我只是一点粗浅的看法而已,大家别笑话我哦。”临了它还谦虚了一下。 刚子的话马上把有些紧张的气氛缓解了,狗儿们都咧嘴笑起来,开始七嘴八舌发表意见。我细心听着它们的想法,好的,有用的,就记下来。对一些异想天开的,跟大伙儿一起呵呵笑一阵。讨论在轻松愉快中进行着。 “狗狗,你们在干什么呀?”一个脆脆的童音打断了我们的集会。我看到淇淇抱着小皮球,后面是屁颠屁颠的小宝,从房子里跑了出来。 示意大家各自散开,我迎上前去舔着她的小手,跟她玩起来。我心里大概有了一些底,只等着以后一步步实施了,现在最要紧的是珍惜与老人祖孙俩在一起的时间,说不定以后会很少见到他们了。我很高兴杨滨对他们的照顾,虽说还不是那么尽如人意,但对他们来说已经不错了,我也能放心去做自己的事情。 原本我以为与这祖孙俩的缘分到这里差不多要结束了,谁知道老天故意捉弄,或者说特意安排好了,我们这些流浪狗儿与他们的缘分还长着呢。此为后话,暂且不说。 我与淇淇以及其它狗儿玩了近半个钟头,已经不早了,老人出来叫孙女睡觉,我们才依依不舍地分开。看看天色,明月偏西,我决定明天一早带领狗儿们去大灰那里,今晚再在这里住一晚。 对阳煞说了我的意思,它表示能够理解。于是,它先回去告诉那边的狗儿,以免它们担心。送走阳煞,我躺在外面的地上,最后一次在这儿守夜。 手下们有的在屋里,有的躺在檐下,慢慢进入了梦乡。我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睡。可惜自己的预见能力有限,不能看到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的事情,否则预先看看,也就不必这样惴惴不安了。沉思迷离中,我仿佛觉得会发生什么重大的事情,对我们狗儿产生极大的影响。有了这个预感,我更睡不着了。 这天晚上却没有任何异常发生,一切还是那么平静,平静得月亮不知道什么时候落山的,太阳又是什么时候升起来的。 鸟儿叽叽喳喳,在外面的空地上跳跃着,欢唱着。一抹阳光透过远处的树梢,斜斜地掉落在乱石上。我不用睁眼就能“看到”这一切。这些天的勤奋练习,我感觉自己的感知力比以前进步了不少。不说别的,距离扩大了,现在周围百米以内的景物,我都能尽收眼底,看得清清楚楚。不说纤毫不漏,也能基本掌握了。我自是高兴,每天早晨的练习从不间断,今天也不例外。 练习了一阵,我站了起来,颇为有些不好意思。因为手下们都已经早早起来了。它们为了不影响我,都只是安静地走动,想玩的也跑到了较远的地方。今天早晨对我们来说意义非凡,我竟然迟迟不醒过来,这怎么说得过去? 我与狗儿们一一示意问好,然后走到水龙头边,用嘴拧开龙头,就着水流簌簌口,喝上几口凉爽的自来水,全身通泰了不少。早饭要等杨滨送过来,看来今天也不例外。 最后吃一回免费的早饭吧,以后可要自己去争取喽!我想着,走回去准备召集全体狗儿们说说昨晚我们商议的结果,然后与老人祖孙告别,正式踏上我们的征程。 这样想着,我刚要开口叫唤,忽然意识里窜进来一道身影,一道狗儿跌跌撞撞的身影。从那边的巷子里歪歪扭扭跑过来,但又不能叫跑,只是有跑的姿势,没有跑的速度。 这是谁呀,一大早在搞什么名堂?我仔细一看,心里悚然一惊。浑身上下血迹斑斑,赫然就是昨晚刚刚跟我们结识的阳煞。它怎么了,怎么会这样? 我赶紧迎过去,感到了异常的大傻也跟着我跑过去。 “阳煞,你这是?”迎住了它,我急急地问。已经是自家兄弟了,我当然要关心它的安危。 “大黄大哥,不、不好了,出大事了!”阳煞喘着粗气,给我带来了一个惊天的消息,一个对我们流浪狗来说不啻于晴天霹雳的噩耗:人类发起了对我们流浪狗的大捕杀行动! 公元2003年的夏秋之交,我们所有生活在Q城的流浪狗遭遇了一次空前的劫难。 “啊,怎么会这样?”我惊叫出声,“现在外面情况怎么样?还有,大灰、米皮它们怎么样了?”我急急地问道,心里乱成一团麻,竭力抑制住。 “很不好!”阳煞平息了一下呼吸,身上的伤口还在流着血。我忙与大傻一起把它夹持住,走回到门前的场地上。其它狗儿闻讯都赶过来了,有几只忙着替阳煞舔伤口,小宝却跑进破房子里叫唤起来,应该是想惊动老人,让他出来给阳煞疗伤。 “我,我们遭到了突然袭击……天刚亮,很多人拿着刀啊棍啊,还有网兜,麻袋,闯进来就下狠手,根本不留一点情面……我们的不少兄弟姐妹都被他们杀害了,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我,我护着阴煞拼命跑,总算跑出来了……我听那些人说,今天是什么全市统一大行动,所以我安顿好阴煞,就赶紧跑过来报信,但在路上又遇到了一些人的追打……你们快,快做准备,他们很快就要搜到这边来了!” 阳煞的眼里闪着惊惧的光芒,还回头看看那边的巷子口,生怕那帮恶魔追上来似的。之前的经历已经带给它深深的恐惧,它心里肯定惶恐不已。 “快,大傻,快召集大家过来!”我不再犹豫,赶紧采取应对之策。我分明感到,一个极大的危机笼罩在了自己和手下们的头上,比以前要危急得多,紧迫得多。 “兄弟们,人类向我们下手了!”看着屏息凝听的狗儿们,我的心里闪过一丝无力感,又不得不强打起精神,“原因目前还不清楚,但是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一定要想办法保住自己!大家不要惊慌,一定要听我的号令,谁都不许擅自行动!听清了吗?” “听清了!大黄大哥,我们都听你的!” “好,现在大家都回到房子里去,等我打探消息回来再做决断。记住了,没事不要出来!”隐约里,我觉得老人应该能够帮助我们,就像前些天一样,他一定不愿我们被别人伤害。凭我这些天对他的了解,他其实很喜欢和我们在一起的。 “大黄大哥,让我陪你一起去吧!”大傻走到我面前说道,猛子、阿大、阿二、麻头,甚至老五都站到了我的面前,眼睛看着我。 “谢谢兄弟们!我自己去就行了。你们放心,我有数,不会有什么事的。”我谢绝了它们的好意,催促它们进去。 这时,那边巷口人影一闪,杨滨提着一个大袋子走了过来。 “狗儿怎么还在这里,快躲进屋里去!”他吆喝着赶我们,狗儿们顺势都进了屋。老人刚刚起床,正在帮淇淇整理小毯子。 “师傅,不好了,今天城管在全市开展捕狗统一大行动,说是要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我来的时候,看到有人朝这边来了。你快想想办法吧,怎么保住这些狗儿。”杨滨的话进一步证实了阳煞带来的消息。 “啊,你说什么,杀狗,谁在杀狗?”老人回过头来问道。等杨滨说了第二遍,他听明白了。 “不行,谁也不许伤害它们!”老人神色一整,斩钉截铁地说道。 *********************************************************************** 猛狗语录三十四:上天替你选择的,一定不是最好的路。 ***********************************************************************###第35章 锁窗寒[解禁] “师傅,你们吃饭吧,我、我还有点事儿,想先回去一趟,今天早上就不练了,晚上再来。” 杨滨说完,小心看了一眼,看到老人点了头,放下袋子,急匆匆走了出去,好像真有什么事情很急迫。我虽然感到有些奇怪,但今天没心思关注他的事,随他自己怎么样。 老人若有所思,看着杨滨的背影,看着门口出神。我们一群狗儿也都看着门口,心里沉沉的,仿佛在等着一座大山向我们压来,自己却无法找到出路,只能在这里等着。 压抑,除了压抑还是压抑,屋里没有声音。淇淇爬起来,看着她的爷爷,再看看狗儿们,大大的眼睛溜溜瞪着,也没说话。 等待是漫长的,也是辛苦的。那座山已经压在了我们的心上,压得大家喘不过气来。 老人默默地折好小毯子,拿起墙边的毛巾和杯子,看了狗儿们一眼,然后出去刷牙洗脸。 狗儿们一阵小骚乱,心里的压力似乎减轻了一些。的确,老人身上释放出来的凛然气势,把大家都镇住了,不敢有一丝妄动。 “小宝,你不要离开我,好吗?”淇淇一把搂住小宝,另外几只狗儿忙着给阳煞舔伤口。 我示意大傻它们都蹲坐下来,神经绷得太紧了可不好。 “兄弟们,大家记住,如果那些人想要伤害我们,大家不要对他们客气!当然,先要考虑保全自己,能逃出去最好。”我们只能采取这样的对策了。我殷殷嘱咐大伙儿,大家默默点了点头。 等待,还是难熬的等待,时间在一秒一秒地流逝,走得很慢很慢。 蹲在那儿,我想起没事时看过报上的一片文章,那也是写人类与我们流浪狗的故事,我曾经为之感动过。文章的题目好像就叫《一只流浪狗》,我清晰地记得全文内容: 那只流浪狗不知是什么时候来到这儿的。 它确实是一只流浪狗,而且是一只瘸了一条腿的狗。狗,尤其是长着长长卷卷白毛的哈巴狗,那是人们争相宠爱的对象,有些甚至享受着超过人类的高级待遇。它也是哈巴狗,也长着长长卷卷的白毛,但并没有主人陪伴在侧。它独自一颠一颠地走出楼前的大门,又独自缓缓地拐着进来。就在丈母娘住的那幢楼前的一个角落里,它独自安了一个“家”。 它是谁家的狗儿?为什么会瘸了一条腿?是主人遗弃了它吗?它能在这里待多久?从第一次见到这只流浪狗的那刻起,我的脑子里没来由地蹦出一连串疑问,竟莫名地猜测起来。 这里的环境真的不适合它久待下去的。旁边的街道车来车往,日夜喧闹不止,连人都不太愿意久住下去。楼上的住户多数都换过了,刚熟悉些的面孔,过些天又成了陌生。现在人们收入高了,换个房子已经不是难事,搬来搬去也是平常。这狗儿会像人一样吗?而且,食物也是个问题,人们连自己的事都忙不过来,谁还会在乎一只流浪狗?还有,城管会允许它住下去吗?月黑的夜晚,会不会有一双手把它捉了去?…… 我凝望着它,无数的念头在翻滚。它好像感觉到我的注视,转过头,看了看我,眼中似乎凝结着深深的忧伤。然后,它又向门外走去,一颠一颠的,身上的白毛也跟着一颠一颠,写满了落寞。 “噢,一只哈巴狗!”刚走下楼来的女儿在我身后叫着。她是有些怕狗的,平时见到狗儿总要躲着走。“别怕,它出去了。”我忙安慰她。 以后每次到丈母娘家,几乎都会看到这只流浪狗。女儿也仍旧怕它,躲它。它却不太在乎我们,依然走自己的路,一颠一颠地进来,一颠一颠地出去。只有与我们的车子迎面遇上的时候,它才一蹦两蹦地躲到一边,望一眼我们,又走开了,姿势还是那么滑稽。 这样过了两三个月,这只流浪狗竟然没有“搬家”。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流浪狗”已经成为我们常说的话题。丈母娘说,这狗确实是人家遗弃的,不知怎么的被车压坏了一条腿,几个月前来到楼前,在房子与围墙间的空隙里住了下来。“现在楼上的住户都很关心它呢,每天都有人喂它剩饭,饿不到它的。”丈母娘有些自豪地说。因为她也是喂饭者之一。 哦,原来是这样。我的心里一阵轻松,仿佛一块久压的石头落了地。 慢慢地,女儿开始跟这只狗儿接触起来,有时候去喂喂饭,有时候端一碗水去给它喝。怕狗的女儿已经不怕它了,还“小狗、小狗”的叫它,经常会去逗它玩一阵。 狗呢?也开始放松警戒,眼里的冷漠变成了热切,主动与我们亲近起来。到后来,只要我们一出现在楼前的大门口,它总是一颠一颠地跑过来,嘴里兴奋地呜呜叫着,蹭着我们的裤脚,在前后绕来绕去。丈母娘说,狗是有灵性的,你对它好,它也就会对你亲。 我们也常常驻足一会儿,享受着与这狗儿亲近的温馨。这只流浪狗似乎又回到了人类的怀抱,看人的眼神已经不是忧伤与怨恨了。 但它也有对我们“凶”的时候。大概这样过了一年半以后,这天正是周末,我们照例去丈母娘家走走。女儿说:“不知小狗怎么样了?上次我看它好像长胖了很多呢。”显然,在她的心里,那只流浪狗已经成为好朋友了。 走到楼前的大门口,以前的“狗迎人忙”的情景没有重现。今天怎么了,小狗呢?我们都很疑惑,站在楼前左右寻找。“外婆、外婆,小狗到哪里去了?”女儿叫着跑上楼去。不一会儿她又跑下来,边跑边叫:“外婆说小狗生孩子了!” 果然,找到流浪狗的窝边,我听到细细的“呜呜”声。走过去一看,一堆旧棉絮圈成的狗窝里,横三竖一的躺着四只还没睁开眼睛的小狗崽。看到我靠近去,趴在窝前的母狗——那只流浪狗猛地站起来,冲着我“旺旺旺”直叫,眼里竟然闪着凶光。我连忙退到三四米外,拉住了跑过来的女儿:“小心!” 我疑惑了:这狗儿怎么变了?晚饭时,丈母娘笑着解释,这是母狗的天性,它怕人去伤害它的孩子呢。于是我们就不去打扰它,喂饭也放得离窝远些。 过了一个多月,我们再次到丈母娘家去。刚到楼前的大门前面,一副让我们惊讶的情景出现了:一只瘸着脚的大狗,后面跟着四只有黑色有白色的小毛狗,“旺旺、旺旺”地叫着,朝我们欢蹦乱跳地跑过来!一时间,人欢狗叫,好不热闹!我的心底涌出一股热流,眼睛也发潮起来。 可是,美好的东西总是那么短暂。再下一次去时,这样的情景居然不再重现。一问才知道,小狗崽都被人偷捉去了。“多可爱的小狗啊!”丈母娘惋惜地说。 再见到流浪狗——那只失去孩子的母狗时,它没有跑上来亲近我,而是用满含忧伤(或愤怒?)的眼睛看了看我,然后又独自一瘸一拐地走开,已经有些发黄发黑的长毛上满载着深深的落寞。一个失去了孩子的母亲,尽管只是一只流浪狗,它的内心该是何等的痛苦啊! 时间依然一天天流逝,任何事情都不能牵绊它的脚步。我们能看到流浪狗的时候却愈发少起来,再去丈母娘家时,已经很难看到它了。偶尔见到一回,它也只是躲在一边,不声不响地从我们身边“蹦”过去。我们也不去逗弄它,照常喂它剩饭,可常常是一两天后,发现剩饭才被吃完。 那只流浪狗也不知是什么时候没有了的。 这天,我有事到丈母娘家去。丈母娘告诉我,已经好些天没见到流浪狗了。这些天为了迎接国家文明城市检查,到处在搞环境大整治,那狗估计已经……我的心底一动,不忍再听,忙找借口走出门去。 一个卑微的生命,又在我们眼前消失了!一个社会,一个城市,小至一个不大的群体,什么时候能够实实在在地关爱那些卑微的生命,那他的文明才算是达到了真正的高度与厚度。我想,我们正在努力之中…… “努力”?一个善良的人类这么关注我们流浪狗,但那些当权者为什么不能容许我们在城市里生存呢?人类,永远是我们流浪狗琢磨不透的啊! 我曾为许许多多同情、关爱我们的人类而感动,就像这篇文章的作者;也为那些用有色眼镜看我们的人而愤慨,在他们的眼里,我们就是低贱的,就是应该被杀死被消灭光的! “淇淇,快,起来洗脸刷牙,等会儿吃早饭。”老人走到门口,神色还算平静。 “哎,我来了!”淇淇翻身爬起来,放下小宝,蹦跳着向门口跑去。就在这时,一阵喧闹声从外面传来,我早就看到一群人从巷子那边过来了。 “那边看看,房子里面应该有!”有一个人大声嚷着,脚步踢踏,几个人向房子走来。 “老头,你在这里干什么?有没有看见流浪狗?”一人问站在门口的老人。 来了,该来的终于要来了! “没有!”老人的回答很干脆,堵在门口不让他们进来。 “你让开一下,我们到里面看看!” “里面是我的家,没啥好看的!” “看了才知道。你让让行不行?” “不行!” “老头你怎么回事,我们这是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你敢妨碍我们执法?”几个人嚷着,强行要挤进来。我们狗儿都站了起来,紧张地看着门口。 “说了不行就不行,里面是我的私人地方,你们怎么可以随便进去?” “嗐,老头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妨碍执法是要吃官司的,抓你进局子也不冤,还不快点让开!” 一方要进,一方堵着不放,气氛愈发紧张起来了,大有一触即发的势头…… ************************************************************************* 猛狗语录三十五:当你开始对一个东西在乎,你就轻松不起来,快乐不起来,勇敢不起来。 *************************************************************************###第36章 声声慢[解禁] “谁敢妨碍咱们执行公务,把他抓起来!”一个男人在外面大声叫着,我看到一个又高又胖的像是带头人的男子抓着一根木棍,气势汹汹地向房子赶过来,后面跟着几个拿着各式工具的人。他们与站在门口的三个人一样,都穿着灰蓝色的城管制服,戴着大檐帽。 “里面有狗,里面有狗!”门口的一个制服男透过空隙看到了我们。房子实在太小,这么多狗儿,老人怎能拦阻得过来? 棍棒纷飞,哀叫连连,死伤一片……我仿佛看到了即将到来的惨状。 拼了,不能在这儿等死! 我与刚子它们对视了一眼,都明白了彼此的心意。 但是,我们有多少胜算?此战下来,我们能够有多少狗儿幸免? 我不知道,没有谁知道! 可是,不知道并不代表我们不敢去做。在这个生死存亡的关头,退,只有一个结果;进,说不定还能抢得一线生机。人类常说,狭路相逢勇者胜,今天我们要用我们的热血,去拼搏一回,即使失败了,到了阴曹地府我们也无怨无悔! 四肢抓地,全身紧张,我们所有的狗儿都做好了准备。高胖的城管制服男眼看就要走到门前了。 “在那边儿,在那边儿!”就在这时,又是一阵喧闹,从巷子里跑出来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还扛着一个什么东西,前面有红色的灯光在一闪一闪。 这对男女快步到了房子前停下来,二人拉开一段距离,女的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的像话筒一样的东西,站在那儿说起话来: “各位观众朋友,现在本台记者来到了一处围捕流浪狗的现场,我后面的就是城管局的工作人员,他们正在忙着工作……” 两个男女的举动很快引起了那些身穿制服的男子的注意,他们的注意力被吸引了过去。高胖的带头男子也转过头去看。“这什么人,干什么呢?”他问身边的一个手下。手下忙走过去探看。他走过去问了几句话,然后赶紧回来。 “孟队,他们是市电视台的记者,说是来采访我们捕狗的。他们还说马上要过来采访你,请你准备一下。” “啊,采访我啊?哈哈,采访我……”叫孟队的男子一下子高兴起来了,“快都停停,停停!”他挥手把手下都召集到自己的身边,“人家市里的电视台要来采访咱们,都精神点儿!” “好咧!”七八个城管笑逐颜开,“没想到咱也能上一回电视了,回头在家好好看看咱的光辉形象!”他们整衣服的整衣服,摆弄工具的摆弄工具,暂时把我们这些狗儿放到了一边。 城管们挺着胸昂着头,正在接受两个记者的采访。 “各位观众朋友,现在大家看到的是城管局下属的一个打狗队,他们专门负责这片地区的打狗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工作要求,他们要在一周之内清除辖区内的流浪狗,还市民一个洁净的市容市貌,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他们能顺利地完成这项事关我市参评国家卫生城市的重任吗?下面我请带队的孟队长谈一谈他的感受。”女记者把话筒递到了高胖城管的面前:“请问孟队长,你们对完成这次任务有什么感想?请对全市的观众朋友说说。” “嗯,呃,”高胖的孟队长再次挺了挺胸,像一只骄傲的大公鸡,对着话筒侃开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工作要求,我们城管中队今天早上开始对辖区内的流浪狗进行捕杀。虽然说时间比较短,范围比较大,但我们中队上下一心,决心坚决完成市委市府的任务,绝不给区里拖后腿!当然啦,困难肯定有一些,不过请广大市民放心,我们一定克服一切困难,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谢谢孟队长!”女记者并没撤回话筒,她的话锋一转,“据一些市民反映,说有的打狗队在捕狗的过程中有一些良莠不分,把市民自己养的狗也误杀了。请问孟队长,你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的?” “呃,这个,这个,”孟队长一时转不过来,但很快又侃侃而谈,“这个问题请市民们放心,我们中队绝不会出现误杀的情况。对于一些误杀的,我们有规定,一定会按照规定给市民一个说法,该赔的肯定赔。当然啦,市民们也请注意一下,这几天里一定要管好自己家里的宠物狗,不要让它随便出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高胖制服男洋洋得意地说着,俨然是一位某政府部门的发言人。 我看着他的表演,心里想笑,可更多的是厌恶。这些伪君子,刚才的样子为什么没被记者拍下来呢?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女记者好像缠上了这位孟队长,话筒一直不肯移开,后者也乐得在摄像机前尽情表演。 “请问孟队长,有群众反映,说有的打狗队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捕狗的过程太过血腥,对青少年的成长很不利。还有的说,你们有的队员对待有意见的市民不够文明,请问有这样的事吗?” “没有,坚决没有!我们中队执法一向文明,工作开展也很讲究方式方法,刚才你说的两个情况一个都没有!不信你问问我们的队员,去年我们还是区里的文明集体哩!”孟队长连连辩解,不像在接受采访,倒像是在面对质询狡辩。 “我们相信在孟队长的领导下,这个中队肯定能做到文明执法,工作细致。好了,我的问题问完了,现在我们来看看打狗队是如何开展工作的吧。”女记者微笑了一下,示意扛摄像机的男的先关掉机器,“孟队长,谢谢你哦!现在没开机了,你不用这么紧张嘛。呃,这样吧,你们现在开始工作,我们的摄像师傅跟踪拍摄一下。注意哟,要文明、细致,明天可要上市台的!” “一定做到,嗯,是文明,细致。怎么做呢?”孟队长后半句明显声音低了,亏得我侦查力强大,那个女记者显然没听到。 “好吧,你们开始吧!”她说。 “哎,你们几个,”孟队长指着几个手下,安排他们跟着自己,“说话小声点,客气点,知道么?文明,细致,要做好!” 几个城管和摄像的向门口走来,那个孟队长走在最前面。老人一直静静地看着,没有说话。淇淇抱着他的腿,也看着。 “哎,老……老师傅,老先生,”那个孟队长结巴着说,“请、请问,你看到这里有流浪狗吗?” “没有,没看到。”老人淡然说道。 “我怎么听说这间屋子里有很多只流浪狗呢?” “你们弄错了,那些不是流浪狗,是我养的。” “你养的?你怎么会养那么多野……狗?” “我喜欢养就养呗。怎么,政府规定不许养狗了吗?” “那倒没有,就是,就是……”高胖制服男一时间“就是”不出来,但还是不死心,“据我所知,这间房子的主人已经搬走了,这里也快要拆迁了,你怎么会住在这里?” “有没有规定这里的房子不准住?” “没有,你……” “我喜欢住在这里,方便养狗嘛!你看,那些高楼大厦里会允许我养这么多狗吗?” “肯定不许!” “所以我就来这里养啦!”老人摊摊手,做出很无奈的样子。这些天好吃好喝,再加上杨滨拿过来的几件干净衣服,怎么看,老人现在都不像一个流浪者,倒像一位退休在家玩鸟逗狗的老干部。原先那个佝偻着腰,瘦骨嶙峋的老流浪汉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进去看看可以吗?”制服男狡猾地改变了策略,想进来抓现行。要是真让他进来了,肯定能发现我们的底细。 “不太方便吧?中央不是说过,要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吗,怎么,你们连中央的指示都要违反?”我心里一乐,哈哈,老人这些天的收音机没白听,这就现炒现卖开了! “不是,咱是政府部门,怎么会违反中央的指示精神呢?老先生你误会了,我只是想看看,看一下就走,你看行不行?”孟队长侧着身子朝房子里面张望。 “就在门口看一眼,看完了就走?” “对,就看一眼,看完就走!” “好吧,你看吧!”老人大声说着,慢腾腾地移动脚步。我一听,忙示意狗儿们都躺下,尽量挤在一起,显得看上去数量少些。 高胖制服男急不可耐地闪身在门口一侧,直着脖子往里面瞅。屋里的电灯已经熄灭了,阳光虽然透过破窗射进来,但地上还是有些昏暗,看不太清楚。那个孟队长还没看几下,老人把身子一转,异常迅捷地把他挤到了一旁。 “这位城管同志,你看好了吧?” “我还没看清呢……” “没啥好看的,就我养的几只狗儿。如果你觉得我在这儿养不合适,过两天我就走,不会给你们舔麻烦了。” 那个孟队长张了张嘴,还想说什么,老人已经重新堵在了门口,不让他再往里面看了。他无奈地看看闪着红灯的摄像机,退出几步,朝几个手下微微摇了摇头。 “观众朋友,刚才我们看到了城管中队的文明执法情况,他们良好的素质让我们广大市民可以放心了!好,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观众朋友们,下次节目再见!” 关闭了摄像机,放下了话筒,那个年轻的女记者却没有马上离开。她走到老人面前,当着一群城管的面,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白色的纸头塞到老人手里: “老先生你好!我是咱们市电视台市民热线栏目组的记者,这是我的名片,如果您发现我们的政府部门在工作中有什么做的不够好的地方,欢迎您随时给我们打电话,我们一定会在第一时间赶到。我们的节目市委书记都经常看,如果哪个单位做得不好,我们就给他曝光,接受市民的批评监督。来,名片您收好了。” 女记者说着,有意无意地看了那些城管一眼,打了一声招呼,和那个自始至终没说过一句话的扛摄像机的男的走了。 再看那些城管,嚣张的气焰不见了,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像一群对眼鸡一般,呆呆地站在那里…… ************************************************************************* 猛狗语录三十六:鄙视我的人这么多,你算老几? *************************************************************************###第37章 丁香结[解禁] 看着那些制服男垂头丧气地走进巷子不见了,狗儿们差点欢呼起来。 可是谁也没有叫,现在不是时候,谁知道他们何时去而复返,杀一个回马枪呢?我们承受不起那个损失。 默默地,大家走回到屋里,都看着老人,眼里流露出感激的神情。我也一样。 “小宝……”淇淇又一次抱住了小宝,小宝舔着她的手。 “淇淇,快去洗脸,吃早饭了!”老人又恢复了慈爱模样,摸着孙女的头,催促着她。淇淇听了,吐了吐红红的小舌头,拿着毛巾杯子出去了。 闷头吃完早饭,老人站在门口,默默看着外面,收音机也不听了,好像在等着什么。 一个上午,我们都待在破房子里,等着风声松下来。阳煞担心阴煞的安危,好几次想要出去,都被我们劝阻住了。凭感知,我发现在我们的周围似乎隐藏着莫大的危险,有几双眼睛一刻都没有放过我们,偷偷摸摸地盯着这边的动静。我不怕他们会再次前来,怕就怕万一我们狗儿露面,他们采用低劣的偷袭手段,那可就防不胜防了。 中午时分,杨滨照常送饭来了。看到我们狗儿安然无恙,他似乎松了一口气,脸上浮出几分微笑。老人也没多问他什么,只是默默地吃饭。 这顿饭吃得有些压抑,人不说话,狗儿们不叫,房子里静悄悄的。饭后,杨滨与老人扯了一阵闲话,再逗玩了一会儿,起身说要走了,有事情要处理。我明显感觉到他心神不属,像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们,又不愿意说出来。 他这是怎么了? 老人没问什么,点点头,看着他走出去,还是默默地看着门外。 人沉闷,狗儿也不出声。淇淇不敢多问,看着没味儿,索性躺下睡觉了。一个下午在无聊中悄然而过,狗儿们都躺着假寐。 晚饭之后,杨滨的神色回复了些,他在老人的指点下打了一趟拳。那一招一式,看在我们狗儿眼里,赫然是虎虎生风,威力十足。 “右腿再踢高些,对,就这样,再来!”老人恢复了严师的苛刻,一遍遍叫他重新来过。这些天看下来,我知道老人做事很严格,一板一眼绝不含糊,直到满意为止。亏得杨滨原先练过什么功夫,基础不错,要不然不可能有现在的水平。 “哈!”杨滨一个扫腿,把一块砖头踢出老远。他开始了硬功夫的练习。老人所教的东西特别注重实用,拳、脚、肘、膝,每一样都能产生攻击力。要是我是一个人,肯定也会想要跟着练习这种功夫的。 “滨滨哥哥好厉害!”淇淇拍着小手叫起来,满脸笑容。 “汪汪,汪汪!”小宝也在一旁附和她。 “再来!”老人低沉着声音,又把一块砖头扔过去。“啪”一下,杨滨用手掌把砖头劈出老远。 “来!”又一块。旋身,踢打,砖石碎落飞溅,哗啦有声。 一块块砖石从不同的角度向着杨滨砸去,一块比一块急,一块比一块呼呼发响,毫不留情地飞向场地中的那个人影。 “爷爷……”淇淇失声叫了起来。今天的情况明显不像往日,她奇怪爷爷这是怎么了,要把滨滨哥哥砸伤吗? “嗵!”终于一块砖头砸到了杨滨的大腿上,他顿了一顿,又继续踢打起来。通过这些天的侧面了解,我发现他其实是一个很倔强的人,不会叫苦,不愿服输,咬着牙齿坚持。用人类的话来说,他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别看他才二十三四岁。 有了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杨滨接连被砖头砸中。幸好老人拿捏得好,不会打中要害,只是把他弄得手忙脚乱起来。在踢飞了一块砖头,身体失去平衡倒在地上之后,老人停止了攻击。杨滨躺在地上喘着粗气,半天爬不起来。 “滨滨哥哥,你怎么样了?”淇淇忙跑过去看他。 “没事,没事……”杨滨说着,用手撑着爬了起来。 “本门功夫,讲究眼疾脚快,全凭苦练得来,你现在明白了吧?”老人依旧沉着脸,看着杨滨。 “知道了,师傅。”杨滨还是那么恭敬。 “那好,我们来过过招。你已经有六七成火候了,缺的只是与人对阵的经验。你不要有什么顾忌,尽管放开手脚,不必留情!”老人拉开架势,开始了每天必备的二人对练。 拳来脚往,没让杨滨休息片刻,师徒二人拼斗在了一起。按老人的话来说,对手不会给你休息时间,在实战中要的就是使出所有潜力,打败对手,保全自己。杨滨这些天练下来早就适应了,二话不说也挺身而上。 十几分钟后,对练结束,杨滨呼呼喘着,连老人也有些气息不稳了。今天他们斗了个旗鼓相当,各自都被对方击中了好几下。我们狗儿没觉得什么,淇淇张大了小嘴巴,惊得忘记了叫出声。今天的情况确实有些怪异,我也感觉到了。 “好,今天就到这里吧。你记住,一定要勤练,苦练,也要巧练,法子你自己多琢磨。”老人整了整有些凌乱的汗衫,回屋拿毛巾洗脸去了。 “是,师傅!” 杨滨休息了大半个小时,起身要走了。这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我觉得时机到了,决定跟着他出去探听消息,顺便看看阴煞的情况。 “师傅再见!” “唔。” “斌斌哥哥再见!” “淇淇再见!” 杨滨在前,我隔了有二十米的距离,跟在他的身后,向巷子走去。临行前,我嘱咐狗儿们不要轻易出门,自己很快就会回来。 挺拔的身子,有些瘸的腿,杨滨不紧不慢地在前面走着。今天的练习是平时的两倍,他不累坏了才怪哩!走着走着,我忽然对他这个人产生了一些兴趣,从嚣张狂傲的花格衫,到如今虚心苦练的杨滨,这是同一个人吗?他每天都来送饭、练武,不用去上班赚钱吗?他的情况别说我们狗儿不知道,就连他的师傅也不清楚,他为什么不愿多说呢,难道有什么难言之隐? 我很少会有对一个人产生这么多的疑惑,今天看到杨滨,想到他有些怪异的行为,不由浮出了一大串疑问,产生了要进一步了解他的念头。 小巷里路灯昏暗,有的地方还没有路灯,显得黑沉沉的。走过一盏灯,前面的杨滨突然停了下来。我连忙在墙角站住,凝神探视前面的情况。 “对面是哪一路的朋友?请让一让。”杨滨对着前面开口问道。我仔细一“看”,一道人影站在他前方十几米的地方,由于光线昏暗,不细看根本看不出来。我放出意识一探,看清了,是一个身材苗头的女人,长相不太清晰,黑衣白肤,一动不动站着,有点儿像那个那个。 黑衣女人还是没有动,只是看着灯光下的杨滨。杨滨见对方不动,自己也就不动,左脚微微往后一撤,我知道这是老人教他的进攻姿势,随时可以用右脚进攻,手上可以防御。 他竟然把一个看上去瘦瘦弱弱的女人当作了敌人? 我心里有点好笑,猛地又明白了过来。在这样一个昏暗僻静的巷子里,遇到一个身份意图不明的人,任谁都会心生警惕,做出他这样的反应的,尤其是在看不清对手的情况下。 “对面的朋友,你有事吗?如果没什么事,请让一让,我要过去了。”等了一阵,杨滨见对方还是没做声,只好再次出言询问,作势要走。 “滨哥……”女人开口了,声音里似乎带着哭腔。 滨哥,她叫杨滨“滨哥”?敢情她是杨滨的熟人啊! “你、你是薇儿?”杨滨的身体一颤,像被电流击中一般,抬腿想跨步向前,又硬生生停了下来。 “是我。”女人的语气平稳了些,看着杨滨,也没有挪动身子。 “你来干什么?”杨滨的语气却忽然冷淡下来了,抬腿就走,不是向前,而是转身向后面走来。 “滨哥,你等等……”女人始终有些犹犹豫豫,现在急忙叫道。 杨滨走了几步,闻言停住了脚步,仍旧面朝我这边。那个女人缓缓地走了过来,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站住了。 “你……真的不愿看我一眼了吗?”女人的话里充满了哀怨。杨滨却不做声,一直沉默着,也不回头去看她。 这对男女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故事呢,为什么现在会这样?我疑惑着,牢牢盯住他们不放,想从言行中找到一些端倪。 一个在前面低着头,一个在后面盯着背影,巷子里像是竖起了两尊塑像,不说一个字,不做一个动作,静默着,静默着,空气似乎在这儿凝固了。我感到心口发闷,闷得喘不过气来。 难道他们就要这样一直站下去? “唉——,”一声叹息在巷子里悠悠响起,飘飘渺渺,不知发自何处。 “什么人?”一男一女的声音几乎同时出口,倏地一前一后,各自戒备和搜寻起来。看他们的模样,二人好像配合得很默契。 我惊讶地也四处探寻。刚才注意力放在前面男女的身上,但是怎么也不可能有人过来而没有一点儿感觉呀? 古怪,真的是古怪之极! 怎么今晚上都是古怪的人和事呢? 尾音渺渺,那声叹息在巷子里飘悠悠散了,好像不是人类发出的声音。但我很清楚,那个声音绝对是一个人类发出来的,至于男女老幼,不好下定论。搜寻了一圈,我没发现周围有任何人的身影与呼吸,那人仿佛一下子凭空消失了。 杨滨与那个女人各自搜出一段路,无所收获,然后走了回来,这次是面对面。 “难道……是他?”女人的声音里充满了疑虑,还有些艰涩。 他,他是谁? ************************************************************************* 猛狗语录三十七:理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幸好还有差距,不然,谁还稀罕理想? ************************************************************************* (周末了,月底了,书友们,我们一起加油!)###第38章 九回肠[解禁] “不会,他,早就死了。”杨滨摇了摇头,眼睛看着自己的脚尖。 “他没死,我听说只是失踪了……”女人接口道,看着眼前的男人,眼里似乎在闪着火苗,散发出一股炽热来。 “失踪,死了?没人知道,现在,也没必要知道了。走吧,你回来只是增加一个错误,我不需要同情。”杨滨的语气决绝,下定了决心一般,迈开脚步,从慢到快,很快就从我身边走过去了,头也不回一下。 “滨哥……”年轻女人的哭声终于出来了,很是无助地看着,看着,任凭泪水在脸上流淌。我现在看清了她的长相,高挺的鼻子,大大的眼睛,白皙的皮肤,竟然是一个难得一见的美女! 杨滨,娇艳却泪流满面的美女,叹息声,幽暗的巷子里……这一切以我无法理解的方式一齐出现在眼前,我不由有些呆了。 巷子里只剩下一个瘦瘦弱弱的女人,还有躲在墙角没人注意的我。“看”杨滨,已经拐入另一条巷子,应该是从另外的出口出去了。 女人站在那儿流了一阵泪,猛地用手一抹眼睛,用力咬紧了嘴唇,一跺脚,转身向后面走去。我也在后面跟着,盯着她的一举一动,也许了解杨滨可以从她身上入手。 出了这条巷子,进入了啤酒巷,女人刚一拐弯,她的前面又出现了一道身影。是一个男子,标枪一样定在那里。男子看上去也只有二十三四岁,却身材高大壮实,很像电视里见过的那种恐怖肌肉男。 “我说过,他不会看你的,现在信了吧?”他轻声说道,看着那个漂亮女人。 “会不会见是我的事,你老跟着我干什么?”女人像一只母豹子,忽然爆发起来,“我早就跟你说过,不要跟着我!你不知道我最讨厌跟屁虫吗?” “薇儿,我、我只是担心你,听说这地方不安宁,前些天出了一个变.态恶魔,专门对单身路人下手……”男子有些陪着小心地说道,生怕惹她生气一般。 “恶魔?恶魔很可怕吗?我看你比恶魔还可怕——我的话只说一遍,快滚,不许再跟着我!”女人还是那么不客气。我很奇怪这个男子为什么对她这么小心翼翼,还怕被她吃了不成?这些人类啊,有时候的行为太古怪离奇了! “薇儿,我、我……”男子还要再说什么。 “薇儿是你能叫的吗?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能叫我薇儿,我现在明确告诉你,那个人绝不是你!”女人恼了,口气里充满了火药味儿。她忽然跨前一步,右脚一提,向着前面的男子飞快地踢去! “嘭!”男子在紧急情况下的反应也不慢,双手一挡,脚下后退了三四步,忙着又应付接下来的攻击。 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奇异的景象:一个苗条漂亮的年轻女人像一只发疯的母豹子,拳脚并用,呼呼生风,向着一个肌肉男连连攻击。男的呢?左挡右避,不敢还手也不愿还手,只能步步后退,不时被女人击中身体。亏得他肌肉结实,反应也快,才没有被打倒。如果再不还击,他只有挨打的份儿,总会被放倒的。 “薇儿,别打了,别打了!”男子急急地叫起来,“我不跟着你了,你快停手好不好?” “快滚!”叫薇儿的女人一脚把男子蹬得后退了几步,不再追击,喘着气靠在墙壁上。 “好,我走,马上走,你自己小心!”男子无奈地看着女人,有些依依不舍地转身走了,边走还边回头看了好几眼。 “呜——,”男子一走,女人趴在墙上大哭起来,哭了足有十分钟才慢慢停下来。整了整衣服,她缓缓地走着,出了巷子,没入来往的行人之中,不见了。 我站在巷子口发了一阵呆,怎么也想不明白今晚这二男一女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做梦,好像也比这个还要容易理解一些吧? 怀着疑惑,我选择僻静的道路,匆匆地跑向阳煞所说的地方。人类的事情我管不了,现在能应对的,也急着要处理好的是我们狗儿自己的事。 穿街走巷钻栏杆,我来到了有一家挂着一个老头像旁边的街口。老头像?阳煞记忆标示的方式倒独特。它不识字,只能这样来记住所在地。通过它的描述,我马上明白那是一家叫“肯德基”的外国餐厅,那里的鸡肉鸡骨头很好吃,我以前吃过一回。但那里根本不允许我们流浪狗靠近,想吃到里面的残羹冷炙很不容易,非有机缘不可。 闪过街口,我进到一侧的一道水沟旁。那里有一个破裂的下水道口,张着残破的嘴巴,散发着阵阵腐臭味儿。 沿着陡峭的洞口,我矮着身子一步步走下去。走了一段路,到底了,下面变得平坦。里面很黑,在人类是伸手不见五指,可是难不倒我们狗儿,更别说是我了。 “阴煞,阴煞,你在吗?”我不敢高声喊叫,轻轻叫着,探视里面的情形。 这里应该是城市的下水道,一米多高的圆孔洞,积水不多,仅能淹没我的半只脚。我跋涉着走进里面,耳旁都是“滴答”“叮咚”的水声,而且有不少的交叉口,整个下水道像一张巨大的蜘蛛网,隐藏在城市光鲜的表面之下。 第一次走进下水道,怀着几分好奇,也有些戒备,我慢慢向前搜索着,呼喊着。 “大黄大哥,是你吗?”一个声音从左侧的一个岔道里传来,是阴煞的声音。 “阴煞吗,是我!”我忙应答,进入了岔道。 在那个没有多少水的岔道里,我见到了阴煞,还有另外两只跟着它一起避难的狗儿。 “你们没事吧?” “没事!” 我放下心来,看看它们,身上都没受伤。 “阳煞,它、它好吗?” “我们都没事,幸亏阳煞来报信!”我把情况简要说了说,又认识了另外两只流浪狗儿。 “大黄大哥,我看这次我们流浪狗要遭大难了!”阴煞忧心忡忡地说。 “是呀,这次很不妙……有多少狗儿能躲过劫难活下来,只能看老天爷了!”我也很担心,尤其是那两群刚结识、收拢的手下,情况堪忧啊! “你们吃过饭吗?饿不饿?”我问它们。 “吃过了,那边下水道里有一些餐馆流下来的剩菜剩饭,我们将就着吃了些,不饿。”阴煞说,“大黄大哥,我们在下面走了很久,发现这个下水道四通八达,有的地方很宽敞。我看呀,要是没地方躲,躲到下面来也不错。那些可恶的人类总不会追到这里来吧?” “真的?”我心里一动,“快带我去看看!” 阴煞在前,我紧紧跟着,也护着它,后面是另两只流浪狗。我们开始探索这个城市的下水道。 果然像阴煞说的,下水道里有的地方很是宽敞,宽到一个中等身材的男人可以不用低头就能走过去。“哗哗”的水声流淌着,越来越大,越来越深,旁边却有离水面半腿多高的台阶,可以让我们自由来去。下面也不是一团漆黑,隔一段就有一个或一道透气孔,向下面洒落丝丝光线,里面才没那么阴森可怕。 “呼——,”忽然一道黑影从我们的头顶飞过,向着远处的黑暗中掠去。阴煞惊得停住了,后面的狗儿也吓得忙向我靠了靠。 “别怕,是蝙蝠。”我安慰它们。这个地方是那些生活在黑暗中的生物的天堂,说不定还会有老鼠呢。 刚想着,“唦啦”一声,后面的岔洞里蹿出一个肥大的圆形身子,一只大老鼠从我们后面急蹿而过,似乎也被我们吓到了。 “大黄大哥,我看,我看还是回去吧?”阴煞低声说道,声音里流露出些许恐惧。连它都这么说,后面的两只狗儿早抖作一团了。 “好吧,以后再来察看。脚下小心,别摔下水!” 我领着狗儿们回到下来时的破洞口,喘息良久之后,一个个爬上去,回到了街道上。眼前豁然开朗,灯光灿烂,有重回人间的感觉,心胸随之一舒,畅快了不少。 “你们跟着我,不要发出声音,我们尽快赶回去!”我叮嘱好它们,领头探路,向着归途前进。 刚走出街口,来到另一条巷子口,我凝神一探,马上发现了异常。 “在那边,快追!”一群人挥刀舞棒向着我们这边跑来,嘴里高声叫着。 糟糕,被发现了! 我们都是一惊,赶紧掉头往回跑。 “快,躲到花坛后面,他们不是追我们!”我连忙叫道,稳住两只狗儿,让它们先钻进低矮的绿化树丛后面,再让阴煞进去,最后才是自己。阴煞还算稳重,没有过多慌乱。 躲进花坛后还没多久,脚步声连连传来。前面是我已经“看到”的三四只流浪狗,后面是五六个气势汹汹的制服男。 躲在暗处的我们不敢有一丝动静,屏气埋头藏着。它们看不到,我能清楚地“看到”这一群人与狗。狗儿都不认识,都是狼狈仓惶,更是凄惨,身上都带着伤流着血。人呢?狂暴,残忍,甚至疯癫,手、脚和嘴巴都不停。一只狗儿被赶上了,很快就淹没在刀锋与棍棒的摧残下,血光迸溅,奄奄一息。另外的,只能拼命跑,跑…… 我心里滴着血,只能看着,一点办法也没有。心里闪过无数个念头,又觉得哪一个都不实际可行。强抑住内心的冲动,我确信现在不是热血上涌,图一时痛快的时候。等,我只能等,等待那个改变我们流浪狗命运的最佳时机。 “大黄大哥……”阴煞的声音在我耳边呻吟,它的牙齿咬得“咯咯”响。 “别冲动,我们,以后、以后找机会,好吗?”我明白它的心情,轻轻安慰着它。 阴煞重重地点了点头,眼里闪过一丝决绝…… ************************************************************************* 猛狗语录三十八:忍无可忍,就重新再忍。 *************************************************************************###第39章 忆江南[解禁] 胆战心惊,辗转往复,东躲西藏,我们回到老人住的破房子里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 看到幸存者,留在房子里的狗儿们一阵兴奋,笼罩在心头的阴霾散失了不少。它们都在等着我们回来,最高兴的当然还是阳煞。看着它们夫妻厮摩在一块儿,我们都替它们高兴。这一处破房子现在俨然成了我们流浪狗的避难所。可是,这种安全还能维持多久? 我从很多狗儿的眼里看到了那份担忧。 不止狗儿们没睡,老人和淇淇也没有睡觉。 “爷爷,狗狗不会被那些坏人抓走吧?”我走进屋子的时候,淇淇正坐在席子上,昂着头问老人,大眼睛忽闪忽闪的。 “不会……,”老人明显底气不足,转而又很坚定的说道,“爷爷和滨滨哥哥会保护它们的!你就放心地睡觉吧,明天,明天我们就能想出办法来。乖,快睡觉!” 老人安顿好孙女,与我们众多狗儿对视了一眼,无声地一叹,关灭电灯,自己也躺下睡觉。 这一夜没有几只狗儿能够睡得踏实。我躺在门口,时刻留意外面的动静,几乎不敢闭上眼打一会儿盹。天将亮时,大傻执意要接替我,我才迷迷糊糊小睡了大半个小时。 杨滨到了八点多才来,比平常晚了一个多小时,平常这个时候他已经练完功在休息了。老人看到他,脸上没有特别的表情,只是点点头,让他在一张凳子上坐下。后者的脸上很凝重,好像有什么话要对老人说。 “师傅,”看到老人和淇淇吃好了早饭,杨滨开口了,“师傅,这几个月来您辛苦了!” “没什么……杨滨啊,有什么话你就说吧,师傅没那么娇气,受得了任何打击。” “师傅您误会了!是我的不对,一直以来我没把自己的情况告诉给您,您不会生我的气吧?” “哪能呢,不说自有不说的原因,师傅是教你这个人,不是为了你的家世而教你。我早就知道,你以前虽然狂傲了些,但你肯定不是一个心地坏的人,这个师傅相信自己的眼睛。” “谢谢,谢谢师傅对我的信任,可我……师傅,我决定了,今天绝不再瞒您,肯定对您说实话。” “傻小子,什么实话虚话,只要做人实实在在,说什么话师傅不会计较。要说起来,师傅也经历过那么多风雨,不会执著于几句话。唉——,有时候知道得太多太明白也不是好事啊!” “师傅,看得出来,您也有满肚子的话想说。这样吧,我先说,您来听,听完了您还有兴致,有什么想说的就只管跟我说,做您的徒弟,总要帮您分分忧吧,您说是么?” 老人默默点点头,杨滨看着老人祖孙俩,又看了旁边的狗儿一眼,慢慢讲起他自己的故事来。 在Q城,还是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初,已经有不少人借着政策的东风,开始在商海里搏击风浪了。逐渐地,优胜劣汰,沙去留金,大多数民营资本的财富集中到了四个家族手里,他们是杨、吴、鲍和司徒四姓。跟许多地方政府一样,Q城的当权者喜欢玩制衡术——不让哪家坐大,以致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经过十几二十年的合纵连横,最后形成了杨家与鲍家联合对抗吴家与司徒家的阵势。两个阵营有时斗得鸡飞狗跳,有时又因利益均沾而兴高采烈、把酒言欢。 对于四个家族的年轻一代,他们承继的东西太多太多了。除了埋头苦读经济、管理之类的书本,还要学习各种实用技能,二十岁之前,无论男女都有喘不过气来的感觉。那些看着风光的背后,他们付出的辛劳比一般人多得多。 杨滨自小就不是一个喜欢循规蹈矩的人。在家里,他排名老三,因为上面有两个哥哥顶着,可以有比较多的时间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例如摄影,例如广交朋友。一台相机,一辆山地车,普通的衣着,彬彬有礼的举止,没多少人会认出他是这个城市里位列龙头的杨家的三少爷。 在遇到那个让他怦然心动的女孩之前,杨滨一直过着平静而又淡然的生活,顺利得像一汪清澈的池水,自顾自映着蓝天白云,舒卷花开花落。然而,一阵偶然刮来的清风,吹皱了水面,吹乱了他的心。 十七岁高中毕业的那年暑期,杨滨和一帮朋友到海边庆祝。晚上,他们一群年轻人在沙滩上开篝火晚会。玩得正酣时,附近的另外一群年轻人应邀加入进来。嬉闹中,杨滨结识了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她文静的外表很快吸引了他。 正在构思一幅作品的杨滨眼前一亮,知道找到了自己心目中的最佳女主角。大海,沙滩,一个静静侧坐的女孩凝视着手里的一个贝壳,用上一些柔光……简直太完美了! 强抑住内心的狂跳,杨滨邀请这个叫薇儿的女孩第二天担任他镜头下的女主角,薇儿微笑着答应了。在她低下头的那一瞬间,杨滨心里别的一跳,只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涌上心头,一股激流传遍了全身。他微醉了,陶醉在这带着咸腥味儿的夜里…… 第二天的拍摄非常顺利,也很令两人开心,因为只有他们两个人在沙滩上奔跑。其他伙伴都在海里尽情畅游,或者乘船出海到一个岛上玩去了。那个半天,成为了他们二人最甜蜜的回忆,以后时常会一起怀念,怀念了四年多。那一组照片,也是杨滨的个人摄影集里摆在最前面的作品,他的得意之作。 如果不是生长在两个经常明争暗斗的家族里,他们二人的生活将会无比美满幸福。可惜的是,杨家与薇儿的司徒家总不太对路,两家近年来在商场上刀来剑往,刀光血影不绝于时。杨滨与司徒薇想顺顺利利光明正大地交往下去,现在成了困难重重的事情。利益,唯有利益是两个家族最看重的,其它的必须为这个目标服务。 “老三,不要跟司徒家的那个女孩走得太近了!”二哥杨聪还是那么直率,不止一次对他说。 “三弟,你最近和什么人来往呀,要留心一点哟!”大哥杨盛颇有老父之风,说话永远不直接表达,总喜欢绕圈子,就像他在生意场上与对手斗智斗勇。 “小滨,你不要老是跑出去,静下心来多学点管理,将来我交一家公司给你打理,不要亏得把裤子当掉了!”外号“杨亿万”的父亲摆出严父姿态,实行“曲线”外交。他没有说出劝阻的话,但意思非常清楚。 “滨滨,来,到妈妈这里来。听说你认识了一个女孩子,有空带回来妈妈看看,让妈妈替你把把关……什么,没有?怎么会没有呢?你大哥认识你大嫂还不到十六岁哩,你都快二十了,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只是,交女朋友要看看人,别被人家骗了……”最溺爱杨滨的母亲也暗示他不要与司徒薇走得太近。 面对家人与女友的选择,杨滨处在最为尴尬的境地。放弃?这是不可能的!这样反而激起了他天生的叛逆性格。耳边清风过,我自潇洒行。 然而,他的潇洒没有持续多久。那一次新年宴会上,他的事情成为了盟友鲍家与杨家争夺“盟主”的攻击武器。 别看鲍家与杨家平日里亲密合作,但在争夺联盟主导权上却毫不含糊。这之前,两家联合作战,盟主一向是杨家人担任。自从鲍家的老家主鲍得仁因病让位给弟弟鲍得义后,鲍家开始向盟主的宝座发起了冲击,想要争夺联盟的主导权,以期获得最大的利益。 “杨兄,听说你家老三跟司徒家的那个丫头好上了?”鲍得义端着酒杯,假装喝醉了,有意无意地凑近杨家的当家人,杨滨的父亲杨亿万,好像随口问道。 杨亿万皱了皱眉,故作惊讶状:“什么,我家老三能勾上司徒家的闺女?鲍兄,你没搞错吧?嘿嘿,当年我想娶一个司徒家的女人做老婆,你也知道,碰了一鼻子的灰。现在我儿子比我有出息了?不信、不信!” 杨亿万还是一个商场老总的时候,曾经向当时的Q城传统望族司徒家求亲,想娶司徒家家主的妹妹司徒燕为妻,没料到人家根本看不起他,连人带彩礼都推出来了。杨亿万以此为耻,下定决心要赶超司徒家,十年不到,他如愿了,成为了Q城首富。然而,这件事情成为了他心底永远的痛,时不时会拿出来自嘲一番,激励自己不能放松。 “呵呵,杨兄还没忘了那事儿啊?不过,我听到外面有风声,说杨家要把司徒家拉进来,真有这样的事么?”鲍得义继续装醉,晃荡着杯子。 “鲍兄,你认为可能吗?当年一个女人他都舍不得,如今会对外我们投怀送抱?那个司徒老头老糊涂了吧?换上是你,你会这样做么?” “呵呵,会做才怪呢!” “哈哈……” 表面上的笑容并没有掩盖底下的争斗,在经过一番没有硝烟的“血斗”之后,杨家以微弱优势在联盟大会上取胜,继续担任盟主。为此,他们付出了不下三个亿的代价。 “小滨,你到我的书房来一下!”连任的杨亿万没有丝毫喜悦,他一回到家,就把坐在客厅里正与母亲聊天的杨滨叫到了自己的书房里。父子俩在里面谈了很久,由交谈变为了争执,由争执演变成了杨亿万的大声吼叫:“不听?不听老子的话你就不要待在老子的家里,有本事你自己出去赚钱养活自己,这样老子就不管你!” 摔门而出,谁也拉不住,二十岁不到的杨滨走出了家门,跑到了常去的一家酒吧,喝得酩酊大醉。 那是杨滨第一次喝醉酒,虽然在Q城大学跟班里同学常会出去,但每次他都有所节制,从来没有喝醉过,今天却彻底放开了。不止是父亲的原因,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同在一所大学,正在外面见习的比他低一届的司徒薇告诉他,家里很反对自己跟他来往。 “我们自己的事情,为什么他们非要干涉,我们得罪谁了?”杨滨不止一次在电话里追问司徒薇。回答他的,只有心爱的女孩伤心的哭泣,还有久久的沉默。 “薇儿,不要离开我,好吗?”杨斌的心在滴血,可话筒那头还是沉默,沉默得让他感到快喘不过气来…… ************************************************************************* 猛狗语录三十九:人生就像一杯茶,不会苦一辈子,但总会苦一阵子。 ************************************************************************* (月底了,争取晚上再更一章。)###第40章 常相思[解禁] 打击远不止于此。 过了几天,一个年龄相仿的青年找上他,见面就向杨滨表明来意:他也喜欢上了司徒薇,现在要跟他公平竞争。竞争方式有两种,复杂点的是打持久战,看谁能最后获得美人的心和身;简单的也有,单挑。杨滨热血上涌,一口答应了。结果不出意料之外,身子本来就有些单薄的他哪里是那个肌肉男的对手?三下两下之后,杨滨鼻青脸肿败下阵来。 在一众年轻人的哄笑声中,杨滨悻悻而去。临走前,他再次与那个叫吴虻的约定,一个月后再比过。天生狂傲的个性,哪里能够忍受这样的侮辱?在之后的一个月里,杨滨尽量少跟薇儿见面,课余时间几乎全部扔进了跆拳道馆。 那天,摸着胳膊上开始隆起的肌肉,他信心十足地去赴约了……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期望越高,跌得越惨。一瘸一拐地从操场的一角走回寝室楼,杨滨的斗志依旧旺盛。见习回来的司徒薇打来电话,问他在哪里,他说在图书馆看书。 男人,成功的时候需要女人捧场,失败了就只能默默躲在角落里独自舔舐伤口,期待下一次的精彩。 一向中规中矩的杨滨这次钻进了牛角尖,为了心爱的女孩,他豁出去了! 训练,训练,再训练;较量,较量,又较量……记不清是第几次落寞地回到寝室了。杨滨尽管还是失利,但身体壮实了,反应速度一次比一次快了,人也越来越成熟了。 “我来了!”杨滨长吁了一口气,看着眼前这个与自己一同在成长的对手,眼里只有平静,“今天不论输赢,都是最后一次了。” “好,一言为定!” 拳来脚往,汗水和着血水,二人扭在了一起。这次,杨滨豁出去了,任凭对手的拳脚落在自己身上,也竭力攻击着对方,给对手造成最大的伤害…… “别打了!快住手!”闻讯赶来的司徒薇三下两下分开他们,哭着扶住血人一般的杨滨,急急叫人帮忙,把两个人送进了医院。 这次,杨滨与吴虻两败俱伤,难分上下。杨滨的拼命进一步赢得了司徒薇的心,她大半个月里都守在他的病床前,悉心照料着他。二人的感情迅速升温,几乎到了难舍难分的程度。 就在他们二人卿卿我我的时候,一道霹雳横空而来:司徒薇家里要送她去法国留学,一个星期之后就要走! 在几番努力,确定无法改变之后,杨滨与司徒薇都沉默了。那一个星期,他们手牵着手走在校园里,毫不避讳旁人的目光。山盟海誓,执手相看泪眼,烛光下的浪漫晚餐,每一样都极为珍惜。二人约定,司徒薇学成之后马上回来结婚。 送走心爱的人儿,无尽的思念开始漫延。那些日子里,电话成为他们最亲密的伙伴,一句遥隔万里的问候成为他们最亲切的天籁。思念,是他们共同的财富,甘美中蕴着几许酸涩。 那天,杨滨在图书馆无意中听到一个让他心神不定的消息:原先跟他争夺薇儿的吴虻也到法国留学了。第六感告诉他,这是一个很不好的消息,似乎预示着将要到来一场风雨。 果然,法国的朋友打来电话:司徒薇后面有了一位“护花使者”,据说是她的家族为她选定的未来丈夫。杨滨傻眼了,预感变成现实,原本对司徒家送走薇儿就疑虑重重的他,完全明白了那家人的用心。 “不行,我们不能任由他们摆布!” 杨滨再也坐不住了,订机票,经过几个小时的飞行,他来到了法国巴黎,薇儿留学的大学就在这里。 在放学时分,他果然看到了自己最不愿意看到的情景:司徒薇在前,吴虻在后,二人说说笑笑地走出教学楼,向着停车场走去。上了吴虻的跑车,二人绝尘而去,留下杨滨站在那里久久没动一下…… 回到国内,杨滨再次听到一个消息,吴家放出风声来,说吴虻与司徒薇将在农历新年举行订婚仪式,遍邀Q城各界名流参加。 “薇儿,你,你在那边过得好吗?”一周没有与司徒薇打电话的杨滨终于忍不住拿起了手机。 “很好呀!怎么了,你一个星期都不给我打电话,是不是很忙呀?”原先他们说定,至少两天通一次电话,而且要杨滨主动打。 “嗯……是有点忙,我想办一个个人摄影展。” “真的呀,太好了!什么时候办呀?到时候我也要回来看……” “不用了,你自己专心学习吧,我的照片你都看过了的——薇儿,你,你最近有没有特别的事情?” “特别的事?没有啊,什么特别的事情?滨哥,今天怎么怪怪的,你想说什么就说吧。” “没事,我没事!好了,我要忙展览去了,今天就到这里吧……” “那好吧,滨哥再见,呜——嗯!”司徒薇在那头响亮地吻了一下。 挂断电话,杨滨呆呆地坐了半天,脑子里涌出无数念头。那个似真似假的消息都快把他逼疯了,他想找一个人来问问,可翻了半天电话薄,却找不到一个放心的人。 摄影展如期举行,如潮的人流没有让杨滨感到怎么兴奋。应付了一干亲友,再接受了《Q城晚报》记者的采访,他一个人躲到寝室里,打开电脑听歌。王杰的《几分伤心几分痴》,哀婉的曲调在房间里回荡—— 哭泣声绝无意义, 它不会扭转分开的心意。 梦似是失去了收结一首诗, 仿佛听别人故事。 今天我岂可关心多一次, 又再让这刺痛一再开始。 到底得几分伤心几分痴, 旧事藏梦里也不再有意思。 谁要你再说那温馨的句子, 到底得几分伤心几分痴。 睡梦如欠缺了你都不可以, 而这晚却说我跟你不可再试。 啊, 分离从来不易,这个你我早已知。 但到这夜方发觉,情与爱何幼稚。 若是热烈地爱多一次,放弃原来更易。 就算以后失去你, 仍笑说, 不介意…… 听着,听着,杨滨的泪水滑落脸颊,滴在手里的照片上:一个含笑的俏丽女孩,侧身坐在沙滩上,手里拿着一个彩色的贝壳,静静地凝视着,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了。这张照片只属于他们两个人,就连今天的展览上也没有。 一个月,足足一个月,杨滨没有打电话给司徒薇,后者也没有打给他。 接下来的打击一样样袭来。 农历年底,吴家与司徒家再次联姻的消息在Q城的上流社会得到证实。 杨滨犹豫再三,拿起手机,拨打那个无数次想要拨打的号码。出乎他的意料,手机里传来一串英语提示音,翻译成汉语就是:“你拨打的号码已经作废,请用其它方式联系。” 杨滨懵了,难道,难道她不想对我说些什么? 拆下手机号码卡,杨滨狠狠地把那张小卡折成两段,远远地抛进草丛,泪水早已控制不住往下流,耳边回荡着另一首歌—— 当你说要走, 我不想挥手的时候, 爱情终究是一场空。 谁说我俩的过去尽在不言中, 别忘了我曾拥有你, 你也曾爱过我。 当你留给我, 我不想接受的伤痛, 爱情到头来还是梦。 别说我俩的世界有太多不同, 就说你已经忘了我, 你就要离开我。 谁能够告诉我, 我是否付出太多? 就当我从来没有过, 还是消失在我心头。 谁曾经提醒我, 我的爱没有把握, 就当我从来没有过, 还是忘了你忘了我…… “忘了你和我,真的能吗?”杨滨喃喃自语,望着校园里满树的黄叶。 两天之后,杨滨陪同父母去了美国,在那里过了一个多月,直到正月十五之后才回到Q城。 “三少爷,你走之后有一个女的打了好几次电话来找你。这是她留下的手机号码,说你回来了一定要交给你。”家里的女佣一见到他,连忙对他说,还递上一张写着一个电话号码的纸条。 “谁打我的电话啊?”杨滨口里说着,其实他心里很清楚是谁。只觉得口干舌燥心里狂跳,他赶紧走进自己的房间,拿出了手机。 “喂,是你吗,薇儿?” “滨哥,真的是你?滨哥你到哪里去了,我找了你一个月……”那头传来了惊喜的叫声,接着是低声的抽泣。 “薇儿,薇儿你怎么了?”杨滨的心里没来由地一痛,慌忙问。 “滨哥,你不知道人家多么想你!上回我去阿尔卑斯山旅游,不小心把手机丢了,回去之后打你的电话,你的手机老是关机。过年前我回Q城来参加堂姐的订婚仪式,打你家的电话,你家里人老是说你出去了……” “什么?薇儿,你、你再说一遍,你回来参加谁的订婚仪式?” “我堂姐呀,我大叔的女儿嫁给吴家的老二,我回来参加他们的的订婚仪式呀!” “啊,怎么是这样……” 杨滨的脑子里霎时一片空白…… ************************************************************************* 猛狗语录四十:人生最大的悲哀,并不在于你得不到或者失去了什么,而是你根本不知道你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 (今天小小爆发一下!11月只剩下两天了,抓紧码字,每天一更肯定有保证。)###第41章 清波引[解禁] 误会消除,杨滨与司徒薇坐在一家咖啡厅里喝着咖啡。咖啡甜中含苦,正像二人此时的心情。 互诉离愁是一般情侣常见的久别重逢方式,或者是抱头痛哭。二人却静静地听着音乐,凝视着对方,久久没有开口说话。他们曾经说过,要享受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 这天,他们一起到Q城著名的一座寺庙去游玩。走进大殿,看着善男信女们在大佛前面虔诚地叩拜,他们相视一笑,牵着手来到殿后的回廊里。热恋中的人儿,有时候喜欢人多的地方,更多的时候愿意两个人独处,尽情享受二人世界的温馨。 “两位施主,居士这厢有礼了!” 一位身着灰色僧衣的人从后堂走了出来,看到二人坐在回廊的木椅上,凝视了一会儿,慢慢地走了过来,向二人稽首行礼。 “大师您好!”杨滨忙站起来,恭敬地打了一个招呼。他素来不信鬼神,但对寺中的僧人还是保持着足够的尊敬。司徒薇一双美目看着眼前这位中年人,眼里流露出奇怪的神色。因为这人虽然穿着僧衣,头发却像平常男子一样,没有剃成光头。 “大师您有何指教?”杨滨也发现了,于是问道。 “指教不敢,只是远观两位施主面上有二气缠绕,居士心生好奇,前来打扰一番,万望两位不要介意!” 听到中年人的话,杨滨与司徒薇不约而同对视一眼,微微笑了。看这人一副道行高深模样,不会也玩弄江湖骗子的伎俩吧? “两位施主请勿见笑,居士乃向佛之人,不打诳语,绝不会虚言相诓。在下对面相之术颇有心得,今日见到两位,因平生罕见此等面相,故而冒昧叨扰。”中年人看出了二人的心理,依然慢悠悠说道。 “所谓面相,乃人之内息所生也。一个人处于不同时候,其性格气质以及运程都会在面容上有所反映,有所预兆。世人对于面相之术多有误解,其实多是偏见,我泱泱中华数千年文化遗存,焉能以一句迷信而蔽之?”中年人似有所感慨。 “大师,我们没有轻视的意思……”杨滨忙辩解道。 “呵呵,年轻人不必介怀,在下没有责怪之意,乃是有感而发而已。” “大师,你刚才说我们的面相很特别,有什么特别的?请您不吝赐教!”司徒薇适时插话,为男友转移了处境。 “是啊,还请大师赐教!”杨滨也诚恳地说。 “在下法号真惠,乃是本寺带发修行的一名居士。缘何带发?尘缘未了罢了。不说了,不说了,还是说说你们吧。”中年人自我介绍完毕,转而说起二人的面相,“由此近观,两位施主面呈喜忧,参杂而现,近期恐有大喜大悲缠身。” “大师你能详细说说吗?”司徒薇来了兴趣,追问道。 “面相仅现征兆,非乃实录,难以呈现具体情貌,这位女施主,恐怕要让你失望了。不过,在下有一言相送,望两位克尽行之。” “大师请讲!” “非议勿议,非持勿持。” “您可以具体解释一下吗?” “事到临头自然悟,莫学居士空烦忧……”真惠居士说着,微一稽首,告一声罪,转身飘然而去,灰色僧衣在早春的冷风中翩然翻飞,转入黄墙碧瓦后面不见了。 “非议勿议,非持勿持。滨哥,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司徒薇挽着杨滨的手臂问道。 “我也不清楚,这佛家的禅语,讲究的是打机锋,棒喝顿悟,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哪能轻易参透哦?”杨滨苦笑一下,眉头却微微皱起。司徒薇看着真惠居士离去的方向,没有注意到他脸上的忧色。 接下来的游玩少了一些兴致。二人走了一圈,转到弥勒殿前,一个小沙弥正在那儿喃喃自语:“这就怪了,真惠居士从来不给外人看面相的,今天怎么破例了?真奇怪!” 杨滨耳朵尖,听到小沙弥的话,眉头皱得更紧了。司徒薇没事人一般,东看看西瞧瞧,饶有兴味。 “这位小师傅,请问一下,真惠居士是你们庙里的高僧吗?”杨滨走上前问道。 “施主有礼了!”小沙弥回了一礼,“这位真惠居士两年前寄居到本寺,说是要斩断尘缘,带发修行。真惠居士可真是神哩,他看面相很准,悲喜祸福一看就能说出来。就因为这个,他跟我们主持大师结成了莫逆之交。可是啊,真惠居士从来不给寺外之人看面相的,今天倒是奇怪,给两位施主看了!如此看来,两位都是有缘之人啊!” “有缘?有缘千里来相会的缘吗?”司徒薇说着,咯咯笑起来,杨滨忙拉了她一把,二人走出寺院大门。他们可能不知道,在庙后的高塔上,一个人久久凝望着他们的背影,灰色的僧衣在初春的冷风中飘飞…… 刚回到家,杨滨就被父亲叫到了书房。 “小滨,你上半年就要毕业了,说说看,有什么打算?” “爸,你不是说拿一家公司给我打理吗?” “我是说过,但你想想,你能不能胜任呢?” “当然能了,我学的就是工商管理……” “别自我感觉太好!书本是书本,实际的操作不会照着书本来——这样吧,最后一个学期不是实习吗?你先到你大哥的公司里积累一些经验。放心,只要你能够胜任了,我说过的话肯定算数!” “那好吧。”杨滨想想,只能答应。 “你还在跟那个女孩来往?自己注意点,我不希望出什么事。”在杨滨走出书房的时候,杨父好像随意地说了一句。 出了书房,杨滨的眉头又皱起了,连母亲叫他吃最爱吃的点心也没听到。 日子在一天天过去,有激情也有烦恼。送薇儿登上去法国的飞机,杨滨自己也要去大哥的公司上班实习了。 “老三,你跟我一起去吧。”杨盛打开黑色奔驰的前门,看到杨滨一身正装走过来。尽管是Q城的首富,杨亿万也没让三个儿子分开住,在Q城最高档的社区买了前后相连的三栋别墅,共用一个停车场。 “不了,我自己去。大哥,咱们可说好了的,我在你公司里只是一名助理,尽量不要让人知道我是你的弟弟。要不然,你的那些手下把我当神一样供着,我学不到什么东西的。” “臭小子,随便你了!爸的约法三章是给你提的,我尽量配合就是了。”杨盛说笑着,上车,发动,开出了大门。 杨滨走到自己那辆宝马前,摸出钥匙开了门。这辆车是去年二十岁生日时,家里送给自己的礼物,平常时候很少用,他最喜欢的还是自己的那辆山地车。 在离大哥的宏盛公司一条街外的停车场放好车,杨滨背着包,步行到了宏盛大厦前面。他不想太过张扬,这不是他的个性。抬头看着这幢十八层的大厦,他的眼光一阵迷离,什么时候自己也能像大哥一样,有一家自己打理的公司呢? 一楼大堂里人来人往,穿着统一工作装的男男女女各自向自己的岗位走去。虽然人多,但没有喧闹的感觉,大家都努力保持着安静。杨滨看了,不禁暗暗佩服大哥管理有方。 由于是第一次来,他先到大堂的接待处询问人事部的所在地。 “人事部在十七楼,您可是乘左边的电梯上去。”得知杨滨是来报到的,接待处一位二十出头的女孩热情地指点他,“左边是员工电梯,右边的是公司高层专用电梯。”看到杨滨也是二十多岁,她很自然地把他看作是新招的普通员工。 “好的,谢谢!” 杨滨搭乘员工电梯来到了十七楼。出了电梯往右,他看到了人事部的牌子。 “你好!我叫杨滨,是来报到的。”杨滨挺胸进了经理室,在办公桌前站定。桌后面一位身着浅灰色套装的女人正在埋头看文件。听到他的话,女人放下文件站起来: “你好!我是人事部经理孙慧,你叫我孙经理就可以了。” 孙慧三十岁左右,化着淡妆,脸上带着笑,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干练劲儿。 “你就是新来的杨助理?”孙慧看了杨滨的报到资料,再看着杨滨,不太相信这个大学生模样的年轻小伙子就是老总所说的助理。 “是的,以后还要请孙经理多多关照!”杨滨很快进入了角色。既来之,则安之,他已经打定主意要静下心来认真学习了。 办好了手续,孙慧带着杨滨去总经理那里,这次他们乘的是右边的电梯。 “总经理,新来的助理来报到了。”进了总经理办公室,孙慧履行公事一般,给双方做了介绍。兄弟俩偷偷相视一笑,也正儿八经地互相打招呼,坐下说着工作任务。 杨滨打量了一下总经理办公室,典雅而又高贵,朝南整面都是落地窗,可以俯瞰半个城市。三十来岁的大哥一向被人称作儒商,从办公室的布置就可见一斑了。 跟着孙慧到各个部门走了一圈,认识了一干头头脑脑,杨滨在总经理室旁边的一个房间坐下,开始了他的实习生涯。 “喂,薇儿,你在干什么呢?”看了一大堆材料,看得头昏眼花,杨滨掏出手机给司徒薇打电话,“什么,你们就要写论文了?……哦,小论文。哪个方面的,要不要我帮你找资料?……呵呵,我今天到我大哥的公司实习了……嗯,做总经理助理,我爸想要我多学点管理经验……你忙啊?那好,你先忙,下次再聊,拜拜!” 挂断电话,发了一会儿楞,杨滨继续埋头在一堆材料里奋斗。他心里暗自感慨,要管理好一家公司,真的不容易啊! 杨滨的心里像是平静的湖面投进一颗石子,圈圈涟漪向外荡漾,久久不能平静,二十多年来第一次对人生,对事业产生了一些感触…… ************************************************************************* 猛狗语录四十一:时间是最好的老师,但遗憾的是——最后他把所有的学生都弄死了。 ************************************************************************* (周一了,也是11月的倒数第二天,包括今天在内,上架还有两天。成绩就不说了,努力码字,相信书友们最后会有公论。)###第42章 东风寒[解禁] “杨助理,这是我们公关部的市场规划书,麻烦你转交给总经理,谢谢!” 一个多月的实习工作,杨滨不但熟悉了一家贸易公司日常经营的每一个方面,而且以自己积极热情的工作赢得了公司上下的一致好评。这不,公关部规划了一个开拓市场的蓝图,特意派出公关部的“一枝花”,公关部副经理李莉来送文本,期望能够得到总经理尽早的批准。 “不要客气嘛莉姐!这就走了,不坐坐?”杨滨由青涩逐渐稳重成熟起来,对美女也慢慢免疫了,开始应付自如。想起第一次见到这位整个公司最漂亮的女性时的情景,他自己都不由暗笑自己“猪哥”。 “不了,事情多着呢,有空再来坐。”李莉不是那种靠姿色吃饭的美女,她工作起来雷厉风行,在整个公司都很有名。据说公关部经理就要退下来了,接任的非她莫属。 “哦,那你忙。规划书我会尽快交给总经理,误不了你们公关部的大事。” “谢谢!”李莉说着,高跟鞋得得地敲着,走出了助理办公室。 杨滨看着她的背影,不由想起大洋彼岸的那个人儿,心里滑过一丝甜蜜。这些天两个人都忙,联系少了,该有三四天没与她通话了吧?嗯,今晚要打一个电话给她。那个小丫头,自己不打电话,她也就不打了。尤其是事情一忙,常常顾不上吃饭睡觉,要不是自己经常提醒她,少不了老是丢三落四。就说上次吧,感冒了还要去爬一座什么山,回到学校就晕倒了,把同学吓得不轻。她什么时候才会改改这个执拗的性子呢…… “杨助理,总经理请你去一下。”随着敲门声,一个白领丽人走进来,打断了杨滨的遐思。 “哦,我马上去,谢谢了灵子姐!”杨滨一看是大哥的秘书金灵灵,一个靓丽端庄的女孩,只比自己大了两岁。作为杨盛的秘书,金灵灵早就知道杨滨是总经理的弟弟,所以对他很是客气。 放下手里的文件,杨滨来到总经理办公室。 “老三,来,坐、坐。”杨盛看到弟弟,亲热地招呼道。对这个比自己小了十一岁的弟弟,他既有大哥的温厚关爱,又有长者的严格要求,现在没有外人,他自然不会摆出上司的架子。 “来尝尝,这是我一个朋友从杭州带过来的明前茶,味道不错。”杨盛亲手给弟弟泡了一杯茶。“老三,在公司里感觉怎么样?”他边熟练地倒水,边随口问道。 “好啊,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东西。”杨滨接过茶杯,闻了闻氤氲升腾的香气,很是惬意。这些天坐办公室,除了学会很多管理上的知识,他还逐渐喜欢上了喝茶这个细致活儿。以前一直喜欢喝可乐饮料,没想到一向被自己看做太费功夫的喝茶还有那么多的讲究。 “我看哪,总公司里的一套你了解得差不多了。可你千万不要以为这就够了,一个完整的商业帝国,不止是上面这些决策和调度,更多要关注的是处于下面的基础部分。你可能也知道了一些,我们的生意要顺畅,必然需要下面的那些工厂、仓库、物流等等做保障,否则只能是空中楼阁,中看不中用。”杨盛对弟弟毫无保留,谆谆教诲道。 “我知道大哥,莫非你想让我们到下面走走?” “你猜对了,难怪爸爸老说你是做块生意的料,将来的成就不会比我和你二哥小。这样吧,明天你就到下面的分公司走走,至于身份嘛,就以总公司巡视员的身份下去。你从企划部、销售部和公关部带几个人一起去,顺带也了解一下每个地方的经营情况,遇到能解决的问题也帮他们解决一下。” “好啊,我这不就是‘钦差大臣’了么?代天巡狩,唔,蛮不错!” “小鬼,想得倒美!我可警告你,不要到下面作威作福,要是被我听到……” “哈,我就要作威作福怎么样,你还能吃了我?小心我告诉大嫂,就说你欺负我!” “你敢!那我不带你去天上人间玩了……” 两兄弟你来我往,边喝茶边贫着,嘴皮子不停。嬉闹了一阵,都感到非常轻松,仿佛回到了小时候互相追逐,大的逗着小的抢夺玩具的时候。 清脆的电话铃声打断了这难得的温情,杨盛走回办公桌接电话,杨滨顺势告辞出去。明天要下去了,手头上的事情要赶紧处理好,该移交的要移交。 下班回到家,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吃过晚饭。杨滨逗着大哥的女儿,五岁的小侄女玩了一会儿,想起给薇儿打电话的事,忙起身回到自己的房间。 “嘟——嘟——,”电话那头传来电话接通的声音,想象薇儿接起电话时的俏皮样儿,杨滨的嘴角翘起了一道弧线。 “嘟——,嘟——,”嗳,今天怎么了,莫非她没听到?自从那次手机丢失事件后,杨滨与她约定,手机一定随时带在身边,那样随时可以接到自己的电话。 可能薇儿暂时有事没听到吧?杨滨心想,挂断电话,等一会儿再打。 第二次拨打电话,那头还是没有接。第三次,第四次……杨滨不记得打了几次电话,直到那头传来“你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的语音提示,薇儿还是没有接电话。 薇儿怎么了,难道出什么事了?杨滨心神不定地猜想着,想给在法国的朋友打电话问问,想想又放下了手机。 这一个晚上,杨滨睡得很不踏实,老是做一个怪梦。梦里自己与薇儿手牵着手走着,忽然手里一松,薇儿竟然掉进了深深的山谷里,自己怎么叫也叫不回来。一急,醒了,睁着眼睛一两个钟头,然后又迷迷糊糊睡着,还是做梦。 睡眼惺忪爬起来,杨滨赶紧梳洗好,急匆匆去大哥的公司,连早饭也顾不上吃了。今天要去下面巡视,他这个“钦差大臣”如果迟到了,跟随自己去的那几个手下不笑话才怪哩。 “滨滨,早饭吃好再走啊,这孩子,还是这么毛毛糙糙……”杨母端着一盘早餐追出门来,杨滨已经发动汽车开出了大门。 来到公司,昨天选好的几个部门的代表已经在等着杨滨了。 “杨助理早上好!”几个人纷纷打着招呼。能够成为总公司的巡视人员,里面所包含的名堂自然很多,他们当然对杨滨能选上自己感到高兴,还有一些感激。 “大家好!”杨滨赶紧回应。 各自准备好了,一行四人乘电梯来到地下停车场,登上后勤部指派的一辆商务车,向Q城的东部驶去。他们上午要去码头视察物流情况,顺便解决几个小问题。 “杨助理,我感觉我们公司物流的速度还是不够快,营销部正在进行系统重新编排,还请你多给我们指点指点!”说话的是营销部的副经理张山,一个非常实干的中年人。 “哦,这个,我也不是很懂,”坐在第二排的杨滨回头说道,“我们还是群策群力吧,众人拾柴火焰高嘛,你说呢张经理?” “呵呵,说的是。”张山也没想从杨滨这里得到什么实际的指导,只是想利用这个机会传递一个信息:我们营销部面对问题已经在开始想办法解决了。那样以后实际开展起来,既可以作为预先的告知,也可以尽可能争取上面的支持。 张山这一开头,车厢里马上热闹起来了,企划部的大刘马上“汇报”自己部门的工作,公关部的小李也热情地请杨助理指导指导……杨滨只好一一应付。实际上这些事情最后都要大哥拿主意,自己顶多做个传声筒罢了。他心里现在想得最多的还是昨晚的电话,薇儿为什么没接电话呢,也不回拨过来? 到了码头,负责仓储的杨经理带着一群手下迎了上来。这个杨经理是杨滨的一位堂兄,因为做事稳重,大哥特意派他来管理码头这一块。杨滨昨天电话通知他的时候,特地叮嘱他不要在员工前面说破自己的身份。 “杨助理,还有各位领导,来,先请到办公室坐坐,喝一杯热茶暖暖身子。”杨经理笑容可掬地把众人请进室内。尽管已是春初,外面的风还是很冷,特别是在海边。 边喝茶边听汇报,然后再到仓库里转上一圈,对仓储中的几个问题做了记录,上午的事情基本完成。回到接待室里,茶水热气腾腾,众人有话没话地聊着,只等到了中午,好去酒店吃午饭。在咱们中国就是这样,国家部门也好,私人企业也罢,工作不忘吃饭,吃饭也是工作,有时候没有饭局就不能开展工作,一些棘手的问题也只有在觥筹交错酒酣脸热中才好解决。 午饭之后,杨滨一行又跑了两家分公司,一个加工厂。别以为这已经很多了,大哥杨盛手下有十几家大小企业,按现在的速度,没个三四天跑不完。 在巡视的过程中,杨滨有好几次想掏出手机拨打那个号码,可最后还是忍住了。他心里似乎有些怕,至于怕什么,自己也不知道。还是晚上回家再打吧,他想。 晚上八点多,杨滨有些头重脚轻地回到家。都怪那几个大哥的手下,不但能喝酒,而且更会说话,弄得自己喝也不是,不喝也不对,接连干了三四杯白酒。自己一向感觉酒量不错,可跟那些人比起来,简直是小朋友跟大人比,根本没得比!他们那叫喝酒么?不叫,只能说是喝水,三十几度的国酒茅台到了他们嘴里就像喝白开水一般! “滨滨,快喝一点浓茶解酒!”看到儿子带着一身酒气回来,杨母赶紧端过来一杯茶。 “谢谢妈!”杨滨一下子躺在沙发上,低头喝了一口茶。 “小心别烫着!还是这么心急,跟小时候一个样……”杨母慈爱地看着小儿子,“早跟你说不要喝那么多酒,你就是不听……”她继续唠叨着。 “知道了,妈——”杨滨喝了几口茶,感觉舒服了些,起身回自己房间。 “洗个澡再睡……”杨母还在后面叫着。 “知道了!” 摸出手机,甩下西服,拨号,“嘟——,嘟——,”凝神听着。 “嘟——,” “嘟——,嘟——,” “嘟——,嘟——,嘟——” “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 还是没人接,不对,肯定出事了! 杨滨心头飘过来一团阴云,感到事情不妙起来。 春天已经悄悄来了,东风正在吹着,可还是寒意阵阵…… ************************************************************************* 猛狗语录四十二:出问题先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别一便秘就怪地球没引力。 ************************************************************************* (今天小爆发一下!)###第43章 弄花雨[解禁] “滨哥,滨哥……”有声音急切地叫着杨滨。 “薇儿是你吗?”迷迷糊糊中,杨滨伸手去拉,好像一个人影站在自己面前,可是拉了个空…… 眼前由暗转亮,人影变得清晰了。 “滨哥,快起来,出事了!”一张胖脸凑到了杨滨眼前,把他的睡意彻底赶跑了。 “旺子,怎么了?一大早大呼小叫干什么?”杨滨摸过闹钟看了一眼,七点刚过,不明白自己的这个发小兼死党为什么这么早跑来吵醒自己。旺子姓鲍,是Q城与杨家合作的鲍家的一个同辈。这个家伙自小与杨滨一起上学、玩耍和闯祸,两个人好得只差同穿一条裤子。同为Q城大学经管系的学生,前些天美其名曰到新加坡去实习考察,还不是乘机跟着来了个新马泰十日游? “滨哥,薇儿出事了!” 胖胖的旺子的一句话把杨滨吓了一跳:“什么,薇儿出什么事了?”他一把抓住旺子的手,差点没把他拉倒在床上。要是换作平时,旺子早跟他开玩笑了,今天却没这个心思。 “我听说,听说薇儿在法国被人绑架了!” 一道霹雳把杨滨震蒙了,他的脑子好像没转过弯来: “什、什么,薇儿、绑架,谁绑架薇儿了?” “薇儿,是薇儿被人绑架了!”旺子急得大声吼了一声,总算让杨滨明白了。 “妈的,什么人敢绑架薇儿?”清醒过来的杨滨猛然震惊,不由自主爆出了粗口。原来,自己一直打不通她的电话,竟然是被人绑架了! “我也不知道什么人绑架了薇儿,今天一早司徒家一个熟悉的人打电话给我,我赶紧打你的手机,可是打不通,这不就马上赶过来通知你……”旺子了解杨滨,连忙把自己知道的情况都说了。 “那,那你看我该怎么办?旺子,你快给我出个主意啊!”毕竟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杨滨明显关心则乱,慌忙向好友讨主意。 “我……我帮你再问问。”旺子拿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喂,威哥,是我……嗯,我在滨哥这里。威哥,现在情况清楚了吗?什么,还是没有消息?……好,我等你的消息……谢谢威哥,下回我请你去天上人间喝酒……好,再见!” “司徒家那边还是没有确切的消息。”旺子看着杨滨,感到他的心在发冷。 “我怎么忘了呢?”杨滨手忙脚乱地摸过床头柜上的手机,想要打电话,按了几下才发现没电了。“靠!”他骂了一句,赶紧换电池。 “喂,布鲁斯,我的老朋友。”(英语,以下皆同)杨滨操着熟练的英语说道,“薇儿出事了,你知道吗?……哦,你在搞研究课题,两天都没见到她了。是这样,我这里听到消息,说薇儿被人绑架了……你别急,老朋友,这样吧,请你赶快去打听一下……好的,好的,我随时等着你的消息,拜托了,谢谢你!” 放下手机,杨滨与旺子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都不说话。杨滨打了一个寒颤,连忙起来换好厚些的衣服。 时间在一分一秒过去,房间里越来越沉闷,平日里最爱嘻嘻哈哈的旺子一脸凝重,有些担心地看着杨滨的脸色。对于杨滨与薇儿之间的情况,他了解得很清楚,现在司徒薇出了这种事,他不由替老友担心起来。 “滨滨,你怎么还不起来?上班要迟到了!”杨母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她最不放心的是这个小儿子,时刻关注着他,还把他当小孩子看待。杨母走进了杨滨的房间。 “是旺子啊,这么早就来了?”看到儿子的好友,杨母笑眯眯地打招呼。 “杨伯母好!”旺子赶紧回应,脸上挤出一丝笑容。 “怎么了你们……怎么都板着脸?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杨母发现了房间里的异常。 “妈,薇儿,薇儿出事了……”看到自己的母亲,忍不住走前几步,像小时候受了委屈总要扑进妈妈的怀里,希望能得到她的安慰。 问清了情况,杨母也有点急了:“那怎么办,要不要让你爸找找法国那边的关系?”虽然她不太支持儿子与司徒薇来往,但那个女孩她见过,温柔可人,要不是因为家族的缘故,她早就撺掇儿子把关系定下来了。她也知道丈夫曾经的那件往事,明白他对儿子的这件事其实怀着很复杂的感情。站在家族利益的角度,丈夫肯定不能支持儿子与司徒家的女人来往,更别说婚嫁这样的大事了。而站在私心上,丈夫何尝不想儿子真把司徒家的女人娶进门呢?她知道丈夫的心里总有一个疙瘩,如果小儿子能解开这个疙瘩,丈夫一定会舒心不少的。所以,这些天小儿子与那个女孩一直来往,丈夫假装不知道,多数还是私心在作怪。 “不用麻烦爸了,我自己会想办法。”杨滨不想自己的私事惊动家里其他人,尤其是一向严苛的父亲。 “好吧,我不跟你爸他们说,”杨母无奈地说,拍着儿子的手臂,“还是先吃早饭吧,你不是说今天还要去视察工厂吗?” “妈,我不想吃,也不想上班……”杨滨拿出了小时候的招数,拉着母亲的手直摇晃,“你帮我向大哥说一声,就说我昨天喝醉了,今天头还很痛,今天的视察就暂缓一下,好妈妈……” “好了、好了,别摇了,我去帮你说。”杨母苦笑着走了出去。杨滨脸上一塌,又恢复了紧张不安的神色。 “哎——,”旺子无声叹了一口气,在房间的沙发上坐下,真皮沙发被他肥胖的身体压得“咯吱、咯吱”响个不停。杨滨也坐在床边等消息。 这期间,杨母拿了一些糕点、水果进来,看到二人的神色,也没多说什么,暗叹着出去了。 时间在难熬中到了中午,总算等到了新的消息,是杨滨的老朋友布鲁斯通过关系探听来的:司徒薇是前天上午失踪的,歹徒似乎与她相识,直接把她从寓所里架上了停在外面的汽车。除了身上穿的衣服,好像什么都没让她带。匆忙中,司徒薇的手机被带落到了沙发底下,很多人打她的的电话都没人接。昨晚九点多,有一个同学到她的寓所找她,发现里面没人。后来询问公寓的保安,保安这才回放监控录像,发现了异常,马上报了警。早晨,有人寄了一封信到司徒薇的寓所,警方拆信后得知,司徒薇被一个叫“星月会”的黑帮绑架了,对方要价五百万欧元,说少一分都不行。 “司徒家派了二号人物司徒昊去法国处理了。”旺子放下手机说,他的朋友威哥刚刚打来电话。 情况基本明朗了,杨滨心里忽然涌出一个强烈的念头:不行,现在薇儿最需要的人就是我,我也要去法国!我要让薇儿获救后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我! 念头一旦浮出来,就像春天草原上的野草,怎么也抑制不住了。杨滨把自己的想法对旺子说了。 “滨哥,我支持你!还有,我陪你一起去!”旺子从小就以杨滨马首是瞻,现在有了表现兄弟情深的时候,他当然不甘落后,况且还可以去法国转转呢。 说干就干,打电话订机票,收拾简单的行李,二人忙作一团。 “什么,你要去法国?”杨母瞪着眼睛看着一脸坚决的小儿子,“那……你们都要小心点,遇事要冷静,千万不要冲动!放心,我不会跟你爸爸他们说。”虽然这么说,但杨滨二人走后不久,放心不下的杨母还是把电话打到了丈夫那里。这一下惊动的就不止司徒一个家族了,很多人开始紧急动起来。 飞机在巴黎戴高乐国际机场降落,杨滨和旺子各携了一只行李箱出了机场,在门口叫了一辆出租车,直接向巴黎市中心奔去。 司徒薇在巴黎第一大学企业管理学院留学深造。说起巴黎大学,它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国际知名大学。巴黎大学的前身是索邦神学院,1261年正式使用“巴黎大学”一词。在13世纪时,巴黎大学的学生已经上万,许多来自欧洲的邻国。在很长时间里,巴黎大学同教皇和国王都有特殊关系。17世纪,宰相黎世留出任巴黎大学的校长,使巴黎大学有了飞速的发展,奠定了他的国际威望。巴黎大学原址坐落在巴黎市内第五区,是个知识密集的地区。因为13世纪的大学里以拉丁文传授知识和交谈,所以该区又称为“拉丁区”。作为文化象征,老巴黎大学周围的地区有五多:学校多、书店多、咖啡馆多、旧书摊多、旅馆多。文化名城巴黎正是因为有了巴黎大学才名扬四海。 巴黎大学有四多。一是学生数量多,总数已达30万,占全法国大学生总数的1/3。二是外国学生多,达到5万,占留学生总数的一半。三是科研机构多,如巴黎十三大即有各类实验室100多个。四是图书馆多,有综合性的,也有专业和分别供各阶段大学生使用的,甚至还有为病残者服务的特殊图书馆。 现在所说的巴黎大学,实际上是13所巴黎大学的联合体。1971年1月1日,新生的13所巴黎大学同时宣告成立,新生的13所大学各自独立没有隶属关系,但共同拥有一个名称“巴黎大学”。编号只代表顺序,与质量以及名望无关。 这13所大学在学科设置上都具有多科性的特点,不过,各校根据各自的条件有所侧重。巴黎第1、2、4、8、10等6校以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为主,兼设其他学科。巴黎第5、6、7、11、12、13等6校兼有文、理、医、法、经济等学科,其中巴黎第11、第12和第13大学还设有工科,巴黎第9大学以经济和管理为主。 巴黎企业管理学院位于巴黎市中心,是享誉盛名的巴黎第一大学(索邦大学)设立的商学院。学院开设的管理课程面向大学生、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自由职业者。19000多名毕业生分布在全球各大企业的管理岗位上,他们是学院教学成绩的最好例证。 一幢幢高楼大厦在车窗外闪过,杨滨无心欣赏,只盼着早点到达司徒薇出事的地方。 手机铃声响起,他掏出手机接通:“喂,布鲁斯,我的老朋友,我现在已经到了巴黎,很快就能到达你们学院了。” “哦,亲爱的滨,你能来我很高兴。但是,但是你最好不要出面……” “为什么不能出面?” “到了再说吧,亲爱的滨。” 杨滨心里一紧,只恨出租车开得太慢,自己不能生出翅膀飞过去…… ************************************************************************* 猛狗语录四十三: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没有的。 ************************************************************************* (11月的最后一天,也是猛狗上架的最后一天了。呼唤支持,呼唤订阅!)###第44章 芳心苦[解禁] 出租车在一座不太高大的校门前停下,付账下车,一位高个子的金发青年已经等在那里了。 “亲爱的滨,你好!” “布鲁斯老朋友,你好!” 杨滨与这位法国青年拥抱在了一起,互相问候起来。介绍旺子与布鲁斯认识了,三人沿着人行道向巴黎企业管理学院东侧走去,司徒薇租住的公寓离这里不远。 布鲁斯一边走,一边把了解到的情况告诉二人,基本上跟上次电话里说的差不多,只是更详细一些。说起杨滨的这个老朋友布鲁斯,还跟五六年前的一件趣事有关。 那年,布鲁斯高中毕业了,他与两个同学决定到神秘的东方国度中国去旅游,想要探访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与人民生活状况,作为他们申请进入巴黎大学的一项社会活动资料。游完了北京之后,他们慕名来到了Q城,正好那里在举行一个国际性的水上帆船比赛。 看着碧蓝的大海,各种颜色的帆影,布鲁斯拿着相机,兴冲冲地到处拍照,走着走着,他竟然与另外两位同伴失散了。背包、手机,甚至连钱包都放在同伴那里,布鲁斯没办法,只好向游人求助。可不知怎么的,无论他怎么说,本来就没几个人的英语达到了会话的程度,加上一些别的原因,周围看着他的人越来越多,可真的伸手帮助的却没有一个。 就在这个时候,杨滨与几个同学也来广场看比赛,看到围成一团的人群,好奇心起,他走过来一看,看到了布鲁斯的窘态。熟练地用英语与布鲁斯交谈后,杨滨得知了他的情况。打电话的打电话,找人的找人,没过多久,杨滨他们帮布鲁斯找到了失散的同伴。 布鲁斯这个感激啊,拉着杨滨的手就是不肯放。后来,两拨人合成一处,游玩,拍照,吃饭,年龄相差不大的几个年轻人结成了好朋友。布鲁斯回国后,顺利地进入了巴黎第一大学企业管理学院。在之后的几年里,杨滨与他经常通过网络联系,各自交流自己祖国优秀的文化历史。前年,布鲁斯大学本科毕业,为了撰写考研的论文,他再一次来到了中国,杨滨特地陪他跑了很多地方,帮助他完成了那篇经济学论文,二人的感情也进一步加深了。去年,司徒薇到巴黎企业管理学院留学后,杨滨想起布鲁斯在那里读研究生,就拜托他关照一下薇儿。 布鲁斯高兴地接受了老朋友的委托,也很尽心尽力地照顾司徒薇。其实他有这个能力办得到。杨滨后来才知道,布鲁斯的父亲是一位驻美洲的外交官,母亲是中学教师,舅舅在巴黎警察局任高级督察,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上层阶级”。 “这个‘星月会’是巴黎的一个老牌黑帮,虽然规模不大,但很隐秘。他们专门干一些绑架富家子弟的勾当,这次就是他们绑架了司徒小姐。”布鲁斯用英语说道,显然他从舅舅那里得来的信息不少。杨滨与旺子边走边点头回应他。杨滨不必说了,旺子的英语水平也不是那些大学六级、八级可以比拟的,阅读、会话毫无障碍,这都是家族从小强化培养出来的。 “那警局采取了什么行动呢?”杨滨问,努力使自己平静些。 “巴黎市警察局已经成立了专案组,正在开展缜密的侦查,相信不久就会有所发现。不过,亲爱的滨,请你放心,我舅舅说这个星月会只索取赎金,一般不会伤害人质的性命。根据警局的资料记载,他们从未主动撕过票,即使人质的家人拿不出他们所要的赎金,他们顶多把人质关得时间长些,最后还是会释放的。” “哦——,”杨滨和旺子都松了一口气。 “你们看,前面就是司徒小姐的寓所。”布鲁斯指着一栋五层的老式公寓楼说道。这种欧式风格的公寓楼在巴黎的老城区比较多,特别是为了给来自各国的留学生提供方便,巴黎大学周围的公寓楼尤其走俏。 “我们就在这里看看吧。”布鲁斯止住了杨滨,“现在警局派人二十四小时守在楼里,我们上去不太合适。” “为什么?”杨滨和旺子几乎又是同时问道。二人相视一笑,看到了彼此眼里的默契。 “这就是我说的你最好不要出面的原因,”布鲁斯看了看不远处的公寓楼,又看着杨鲍二人,“我舅舅在你们刚到巴黎的时候打来电话,要我特意叮嘱你不要参杂进去,他说司徒家已经派人来了,专门督促警局破案。你要知道,司徒家与市政府的某位政要有交情,那位政要给警局来电,说除了司徒家的人,要求警局不准任何人干扰破案,更不许向媒体透露一点绑架案的消息。” “还有,”布鲁斯看着杨滨慢慢发冷的脸,忙又补充,“舅舅隐约说,司徒家的人好像也在找巴黎的地下势力帮忙,据说开出的价码不比星月会的赎金低。” “哦。”杨滨淡淡地应了一句,心思急转,不知在想什么。 “先到我那儿休息一下吧。”布鲁斯说着,带头向街道的另一头走去。杨鲍二人只能跟着。 走了大约七八分钟,三人进了一栋也是五层的公寓楼,来到了三楼朝南的一间公寓里。里面的摆设一般,这里只是布鲁斯上学时为了方便临时租住的地方,他节假日都要回自己家里住。进了门,布鲁斯特地把杨滨寄给他的茶叶拿出来,泡了两杯浓茶款待来自远方的客人,自己却只喝咖啡。 喝着茶水饮料,三个人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中。 “叮铃铃……”一阵手机响声打破了屋里的安静,旺子掏出手机接听:“喂,威哥,是我,我现在到了巴黎……哦,知道了,不要干扰,放心,我会跟滨哥说的……我有数,谢谢你威哥!好,那挂了啊,回头见!” 这次不用旺子转述,旁边的杨滨听得清清楚楚,“不要干扰”,又是这个该死的“不要干扰”!为什么他们不让别人帮忙,为什么? “滨哥……” “不用说了,我知道。”杨滨的语气很淡,也很冷。熟知杨滨的旺子看到他这个样子,知道事情不太妙了。每当看到杨滨这副神态,经验告诉他,杨滨要发飙了,至于他会做出什么事来,谁也不知道。 果然,沉思了一会儿,杨滨拿出手机,犹豫了一下,还是一下一下地拨打号码,仿佛这个号码极其重要。 “喂,爸,是我,”杨滨的语气有些艰涩,很难开口的样子,“你,你都知道了?……嗯,我一路顺利,现在在布鲁斯这里……爸,你、你能请巴黎的朋友帮帮忙吗?我不想薇儿受到任何伤害……好,我在这里等消息。你放心,我没事……好,再见,爸爸!” 放下电话,看到布鲁斯和旺子都看着自己,杨滨强自笑了笑,然后低头喝茶。把头埋在茶水的热气里,他的脸色出奇地平静。 这边杨滨三人在苦等消息,那边的戴高乐国际机场上,一架航班徐徐降落,从班机里走出来几个黑头发黄皮肤的东方人。快速进入接机的汽车,几人向巴黎市区驶来。要是不看那辆车的车牌号,你绝对不会留意到他们。如果是有心之人,看着这辆劳斯莱斯所挂的车牌号,肯定会惊诧巴黎市来了何方神圣,还要巴黎最有钱的人出动座驾去迎接。 劳斯莱斯很快混入车流中,沿着机场高速向市区疾驰而去…… 下一班航班到港后,类似的情景再一次发生。这些东方人的目的非常明确,都是奔着司徒薇的绑架案而来。一个看似简单的绑架勒索案,引来了东西方诸般势力的关注。一时间,巴黎上方风起云涌,事情变得复杂起来了。 “劳克斯先生,有客人找您!” 巴黎市警察局副局长劳克斯高级督察桌上的传音器响了,传来秘书艾米小姐的声音。 “我不是说过吗,现在是非常时期,来客一律不见!”埋头在整理资料的劳克斯有些生气地说道,“啪”地关掉了传音器,然后往大班椅后一靠,揉揉发痛的太阳穴。连续近二十个小时的工作,他已经疲惫不堪了。 没过多久,办公室的门“笃笃”敲响,劳克斯无奈地叫了声“请进”。门开了,打扮得体的艾米小姐走在前面,后面跟着几个身穿西装的男子。 “我不是说过不见客吗……”劳克斯恼怒地一挥手。 “怎么,连老朋友都不愿见了,我亲爱的劳克斯?”没等劳克斯说完,艾米后面闪出一个人来,边走边说。 “莫顿,怎么是你?”劳克斯看到来人,精神一振,赶紧站起身迎上去。这位莫顿先生不但是市议员,更是他多年的好友。等他看清莫顿后面的那个人时,他差点跳了起来:“我的天,这、这是谁来了?!” 三步并作两步,劳克斯绕过莫顿议员,直接握住了后面那位中年男子的手: “亲爱的杨,没想到你会来我这里,怎么不提前打个电话给我?” 看劳克斯的激动的表情,可见来人对他有多大的意义了。莫顿无奈地站在旁边苦笑不已,而艾米小姐早就目瞪口呆了:向来不苟言笑,以刻板而闻名巴黎市的劳克斯副局长这是怎么了? “艾米小姐,请你回避一下可以吗?”劳克斯客气地下了逐客令,尽管是对一向温文尔雅的秘书也不例外。 “好的,先生。但是,不用我泡咖啡吗?” “谢谢,不用了,我自己会泡茶。” 满怀疑惑的艾米小姐走出办公室,顺便关上了门。 来的这几位这是什么重要人物,劳克斯局长干吗这么慎重呢? 不说艾米左思右想弄不明白,她更不可能知道来客与劳克斯谈些什么。总之,足足过了一个多小时,那些客人才出了办公室,在劳克斯的亲自陪同下,握手,告别,上车,绝尘而去。 跟在后面的艾米小姐注意到,那辆银色的劳斯莱斯的车牌似乎非常熟悉,又一下子想不起来是在哪儿见过…… 而在巴黎市区的一个角落,一栋普通的平房里,一个被捆住了手脚的女孩挣扎了几下,无奈绳子绑得太紧,根本无法挣脱。想叫喊,嘴上被贴了透明胶带,除了能“呜呜”挤出一些鼻音,哪里还能呼喊救命? 两行泪水从白皙的脸上滑落,眼里闪烁着苦涩的晶莹—— “滨哥,你在哪里啊……” ************************************************************************* 猛狗语录四十四:让未来到来,让过去过去。 ************************************************************************* (11月的最后一天了。鉴于上架的意义已经不大,已经申请下架了。最后爆发一下下,呵呵!)###第45章 风归云[解禁] 这个被捆绑的女孩正是司徒薇。在她隔壁的房间里,两个金发男子正在喝着咖啡聊天。 “古波,要不要给那个女孩喝一点?”(法语)一个身高一米七左右的矮个子问旁边高出他大半个头的伙伴。 “怎么了米德,怜香惜玉了?呵呵,你小子就是见不得美女,看你,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你可记住了,老大有严令,这是一条东方的大鱼,只能等她家里人送赎金来,其他的事情绝对不许干。要不然老大会拧断我们的脖子的!” “嘿嘿,古波你放心,我绝不会动她!等拿到了钱,我宁可去圣丹尼路找一个小妞,也不会动这朵带刺的东方玫瑰。你不知道,那天我们去绑她的时候,鲁西那个倒霉鬼被她一脚踢中了下面,这两天还在床上哼哼呢!”叫米德的矮个子摇了摇手里的咖啡杯。 “知道就行了——好吧,我去给她喝点咖啡,但愿她能喜欢你买的次等咖啡。”高个子古波倒了一杯咖啡走进关着司徒薇的房间。 “亲爱的小姐,你渴了吧?我现在给你喝咖啡,希望你不要叫喊,可以吗?当然了,你就是叫也没用,这里的隔音效果非常好。”古波用英语说道,等看到司徒薇点头,他才揭下她嘴上的透明胶带,喂她喝起来。喂完了,又重新贴上胶带,然后转着圈仔细检查了一遍,这才放心地回到自己的房间。 “她没问题吧?”米德问道。 “没问题,还能有什么问题呢?米德,你有没有觉得奇怪,这个女孩不像我们以前绑来的人质,她一点也不哭闹,你不觉得奇怪吗?” “是啊,你不说我还真没注意到哩!以前那些人质,不管男的女的,一个个都是哭哭啼啼,这个东方女孩怎么不哭不闹呢,真是奇怪?……” 就在两个看守人质的星月会成员感到不可思议的时候,隔了两条街区的一幢大宅前,一辆最新款的奔驰500黑色轿车停了下来。车门打开,先出来的是两个精壮的黑西装保镖。观察了一下四周的环境,他们才打开左后的车门,请一位矮胖的秃头老年男子下车。这两个保镖的一举一动,明显可以看出几分特种兵的影子。 矮胖男子在保镖的遮护下很快走进了大宅。 “马修先生,欢迎您的光临!”宅子里快步迎出来一位中年人,一米八几的个子,宽阔的肩膀,金发,棱角分明的脸庞,无不透露着他的精干。 “因慕斯,你这次可有点像玩火啊!”叫马修的矮胖男子毫不客气地在沙发上坐下,接过保镖递上的雪茄,点着,浮着鱼泡眼皮看着面前的中年人。 “嘿,这个,马修先生,我也没料到会是这种情况啊!”叫因慕斯的中年人有些尴尬,“这不,我特地请您来商量一下嘛,还要请您帮我拿一个好主意。” “好主意?我说因慕斯,你知道我现在承受了多大的压力吗?”马修还是不客气地说道。 马修的傲慢好像引起了站在因慕斯后面的一个黑发青年的不满,他刚想走上前开口说话,被因慕斯拦住了。递了一个眼色给他,因慕斯继续与马修讨价还价。因为他知道,凭自己一个小小的帮会,根本不可能跟巴黎地下势力的“教父”相抗衡。要不然,自己就不用每年交出大量的金钱给他,寻求他对自己的庇护了。警方早就视自己为眼中钉,要是马修不庇护自己,星月会一天也不可能存在。当然,换句话说,要是自己不是马修的生财工具,他才不会庇护自己这样的三流帮会呢。 “怎么,你有什么意见吗?”马修虚搭的眼皮一抬,盯着因慕斯背后的黑发青年,眼里射出两道精光。他的保镖身形一整,摆出了最佳攻击姿势。 “没有,他一个小字辈哪里敢对您有意见呢?马修先生您说笑了,请千万不要生气。”因慕斯还是笑脸殷殷,挥手让黑发青年下去了,再一挥手,另一个手下提着一只箱子走过来,在马修前面的茶几放下,然后退了出去。 马修微微一示意,一个保镖走过去小心打开箱子,一叠叠包扎整齐的花花绿绿的欧元大钞呈现在众人眼前。 “马修先生,这是一百万,是我们星月会的一点小意思,请您帮我们出个主意吧!”因慕斯恭敬地说道。 马修的眼皮放下去了,摆一摆手,保镖锁上箱子,把箱子提在手里。 “哈哈,因慕斯,来,你也坐呀!”马修像换了一个人一般,招呼因慕斯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下,“我怎么会对后生小辈生气呢,只是跟他开个玩笑罢了。哦,你说出主意?这个,我来的时候想了一下,主意倒是有一个,不知道你愿不愿接受?” “马修先生您请讲,您的主意肯定好,我怎么会不愿意接受呢?” “是这样,恐怕你这次要破一次规矩了,你不介意吧?” “什么规矩不规矩的,当年拿破仑大帝都说过,世间的事情是随时变化的,做人做事都要随着变通。” “很好,你的表态我很高兴——这样吧,你降低一下赎金要求,就收他们两百万欧元,然后马上放人。我呢,尽量去帮你做好安抚工作,让警局不再追究。你看这样处理怎么样?” 因慕斯的脸色变了变,很快又恢复了原样。他心里却咒骂个不止,这个老家伙太贪心了!据自己的消息表明,人质的家族已经由合作伙伴吴家牵线,找上了老家伙,以三百万的代价请他出面斡旋。现在自己给了他一百万,如果只索要两百万赎金,那自己只能落下一百万,大头全被老家伙得去了,你说他黑不黑?但是,现在情势这么紧急,不愿意又能怎么样呢? 因慕斯暗暗告诫自己,下回绑票之前一定要弄清人质的背景,省得像这次这样替人做了嫁衣裳! “您说的主意总是最好的,我哪能不接受呢?”因慕斯还是笑着说道。马修对此很是满意。 “那好吧,我走了,你抓紧时间把事情办好!”马修站起身来,“放心,警察局那边我会帮你摆平!” 说着,马修带着保镖大摇大摆地走了。因慕斯送到门口,看着他的奔驰消失在街道的尽头。 “老大,他这不是明抢吗?” 因慕斯刚回到客厅里,那个黑头发的年轻人气呼呼地走过来说道。看他的长相,黑发黑眼珠,微黑的皮肤,是一个东方人。 “那我们能怎么办呢?”因慕斯双手一摊,“好了,不要说了。密斯李,你去安排,尽快把那个定时炸弹清除掉,我们就不用这么紧张了。还有,在事情解决之前,不许会里的兄弟擅自外出,免得被警方发现了!” “是!”站在客厅里的几个手下齐声应道。 傍晚时分,杨滨听到了一个好消息:司徒薇获救了!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一辆破汽车在一条少有行人的街道抛下一个麻袋,一番挣扎,从里面钻出一个女孩来。正好路过的一个醉鬼吓得赶紧报警,警察赶到后,经过确认,这个女孩正是失踪了三天的司徒薇。 “我们赶快去警察局!”杨滨高兴得跳了起来,拉起布鲁斯就要走。 “哎,哎,亲爱的滨,慢点、慢点!”布鲁斯收起手机,“我舅舅说,司徒薇已经被他的家人接走了,现在根本不在警察局里。” “什么,被接走了?” “是的,我舅舅是这样告诉我的。” “那他有没有说绑架人质的歹徒有没有抓到?” “没有,他没说,我记得舅舅说过,这个星月会很狡猾,从来没有人发现他们的踪迹……” “没抓到?不可能!”杨滨咬着下嘴唇,犹豫了一下,掏出手机按了一下重拨键,电话很快接通了: “爸,是我,嗯,我已经知道了……薇儿已经回国了,这么快?……爸,谢谢你!不过,我能不能再求您一件事儿,一定要抓住绑架薇儿的歹徒……我不甘心他们就这样逍遥法外,谁叫他们绑架薇儿……好,我们会尽快回来……我自己会小心的,嗯,再见!” 杨滨的电话打过之后不到一个小时,巴黎警察局警笛蜂鸣,四五辆警车呼啸着冲出大门,向着目标飞驰而去。杨滨这时还不知道,他的这个电话宣告了巴黎一个老牌的专干绑票生意的帮会的覆灭。 因慕斯到被警察拷上还没弄明白,自己这个帮会从爷爷手里起就没出过事,今天怎么就莫名其妙地被警察抄了老窝呢?是哪个无耻的混蛋告的密? 他不知道,告密的人正是那个他认为最不可能告发自己的人——巴黎的地下“教父”马修先生。当一个人他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重大威胁时,采取丢卒保帅的方法是他当下最明智的选择。马修先生无疑就是这个明智的人。从因慕斯那里诈来的一百万欧元还没捂热,他就收到了一封没有一个字的信。信封里只有一张白纸,纸上画着一个古怪的楔形图案。 “啪嗒”一下,马修的下巴差点掉落到地上,他惊悚地四处看看,感觉有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自己,吓出了一身冷汗…… 这个神秘古怪的图案预示着什么,他非常清楚,被它盯上的人,全世界好像还没有一个人能够逃脱死亡的命运——假如你不乖乖听他的话。 思虑再三,马修颤抖着手抓起电话,拨通了那个他最不愿意拨打的号码…… 一架客机腾空而起,载着一脸开心笑容的杨滨,还有因为没去尽情玩过,满心不愿意离开而又无可奈何的旺子,冲破层层云雾,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飞去…… ************************************************************************* 猛狗语录四十五:如果有自我,就不会游离在暮色里;如果有快乐,就不会刻意去追求。 *************************************************************************###第46章 春闺怨 “什么,不知道薇儿住在哪里?” 杨滨瞪着眼睛看着旺子,好像想看看他是不是在开玩笑。回到国内的第二天一早,杨滨马上让旺子打探薇儿的消息。这个死胖子刚刚放下手机,居然告诉自己不知道! “滨哥,刚才威哥真的是这么说的,”旺子感到有些委屈,“他说家里为了不想让薇儿再次受到刺激,已经把她秘密安排到一处清静地方休养去了,除了家族里的几个主事人,其他人都不知道具体在哪里。” “哦,怎么会这样?”杨滨皱起了眉头,不知道住在哪里,自己就不可能前去探望她了。这可怎么办? 按说司徒家这样做也无可厚非,但他心里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儿,可又说不出问题出在哪里。 “再去打听——旺子,你不是号称包打听吗?我记得你以前说过,只要是Q城的事情,没有你打听不到的。这次就辛苦你了,尽快帮我找出薇儿的住处。事成之后,我亏待不了你的,天上人间或者人间天上,随你挑!” “真的?”旺子脸上一喜,随即又是一塌,“滨哥,人家那不是吹点小牛嘛,司徒家真要把薇儿藏起来,我怎么可能打听得到呢?” “笨蛋,”杨滨拿起手里的杂志“啪”地在旺子的头上来了一下,“还没去做就先说不行?我看不是不行吧,是不是想偷懒了?要不,是想诈一点活动经费?好,拿去!”他掏出钱包,摸了一叠百元大钞就往旺子手里塞。 “真的有活动经费啊?”旺子刚想伸手去接,忽然像一只受惊的兔子一般从沙发上跳起来,一窜老远,这时,他的耳边掠过杨滨手里杂志扫过的风声。 “我就知道没这么好……滨哥,这些钱您老人家自己花吧,我用不起,你看我还是自己掏腰包好一些……我去打听消息了,拜拜了您咧!”说着,旺子紧走几步,慌忙从杨滨房间出去了。 “臭小子,算你跑得快,还敢要我的活动经费……” 杨滨笑骂着,看到旺子走了,脸上的笑容一收,坐下沉思起来。 都怪自己平时把空余时间都花在玩摄影上了,没交几个有用的朋友,要不然现在也能多些消息渠道。亏得旺子不是别人,这些年打打闹闹嘻嘻哈哈,帮自己做事从来没有含糊过。但愿他能尽快传回来好消息,这样就可以早点见到薇儿了。 薇儿,薇儿脱险后一切都还好吗?会不会像报纸上说的留下心理上的后遗症?不会的,肯定不会!别看薇儿一副柔柔弱弱模样,内心里其实很坚韧,完全是那种外柔内刚型的女孩。而且,据说司徒家的人从小就要接受各种家族训练,包括体能、心理、格斗等方面。上次问她为什么一下子就能分开自己与那个吴虻,她笑而不答,肯定是深藏不露了。 薇儿,你在哪里啊,我真的很想你! 就在杨滨的思念如潮水般漫延的时候,在Q城另一边的一处豪宅里,正在上演着一出“好戏”。 “蝶儿,你、你不能这样啊……”一个身材瘦削的男子看着面前二十来岁的丰满女孩,想要靠近又不敢靠近她。 “我怎么样了?”女孩笑嘻嘻地看着这个打心底里厌恶的男人,脸上却只是笑,那笑里隐藏着一丝得意。 “你、你……,”男子说不下去了,好像很悲愤的样子,“我,我和你已经订婚了,你、你就不要再与那个人来往了吧……” “哟呵,这还没嫁给你哩,就开始管起我来了?”女孩还是笑意殷殷,忽然脸上一板,“姓吴的,别以为你就是我的老公了!嘿嘿,管我,你还不够资格呢!我喜欢跟谁来往就跟谁来往,你——管——不——到!”她咬着嘴唇狠狠说道,向前凑了凑,吓得男子连连后退。 “哈哈,我说了你是个窝囊废嘛,真的是名副其实啊!”女孩笑得花枝乱颤,捧着肚子弯下腰,完全没把眼前这个吴家人眼里的宝贝疙瘩放在自己眼里。 “你——,你说什么?”男子白皙的面孔一下子涨红了,“请你放尊重些,我们吴家人不是你家的小狗,可以让你随便骂!”他似乎也有了一些火气。 “哟,生气了?呵呵,窝囊废也会生气啊?真是想不到,想不到。不过,窝囊废生气还是窝囊废,就像狗改不了吃屎一样!我骂你了,你能怎么样?” “你……”男子嘴唇咬得死死的,额上青筋冒起,右手的拳头也握紧了。他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不想被眼前这个无耻的女人激怒。但是,他内心的怒火已经呼呼地生起来了。作为一个男人,竟然看到自己的未婚妻在自己的别墅里与另外的男人卿卿我我,是个瞎子都能看出他们之间的名堂来,谁知道他们有没有做别的龌龊事?以前听说这个司徒蝶十分狂野,自己还不信,想着跟自己订婚了,总会收敛安分吧,哪知道……是可忍,孰不可忍哪! “怎么,还想跟我过几招?”司徒蝶像是一只老狐狸看到小鸡上钩一样,眼里跳跃着挑衅的光芒。 “我……我今天就教训教训你!”男人自尊的血性被激发,怒火终于抑制不住了,它烧毁了最后一丝理智。男子挥着拳头向着司徒蝶冲了过去,速度竟然不慢。 “咦?”司徒蝶一惊,没想到平常被自己看死了的男人居然真的敢动手。她忙一扭身,险险避过了男子的拳头,化掌为刀,猛地劈向男子的肩膀。“好啊,你一个大男人竟敢欺负我一个女人!”她嘴里叫道。 “扑——,唰——,”男子的肩膀被司徒蝶砍中了,痛得滑出去好几步。 “你敢还手!”男子眼睛一瞪,顾不得肩头火辣辣的痛,脚下一动,又冲了上来。司徒蝶这下有了防备,好整以暇地应付着,一边还“废物”“窝囊废”地骂着,气得男子七窍生烟,手脚更快更重了。 “唉哟!”司徒蝶胸前故意一空,被男子的拳头砸中了,她惊叫出声,假装痛极后退,卸掉了大部分力道。男子乘势再冲上来,手下毫不留情,看来他真的是气极了。 “嗵!”司徒蝶哪能被他真正击中,手里一圈一带,一个侧踢,脚底虚浮的男子被他重重地摔在地上。亏得铺了厚厚的全毛地毯,男子没受多少伤,只是站不起来了。这一摔,也把男子摔醒了,自己哪里是司徒家的女人的对手啊! “蝶儿,都是我不对,我不该对你动手!”男子抱住了司徒蝶的左腿,“我是太爱你了,才会这么冲动的,蝶儿你别生气好不好?” “冲动?不是,你这是故意的,就是欺负我!”司徒蝶猛地抽出自己的腿,后退两步,脸上闪过气愤的表情。 “就算我欺负你,你别生气了好不好?” “别生气?”司徒蝶没了年轻女孩的纯真,一抹怨毒浮上脸庞,“一句别生气就算了?姓吴的,你以为老娘愿意嫁给你吗?那些老东西根本不顾我的感受,非要我跟你订婚,说什么为了家族的利益。屁!那都是为了他们自己!我们这些小辈,什么时候能够自己选择想要的生活?做一颗棋子倒还罢了,我还没嫁给你呢,你现在就开始欺负我了……”她越说越激动,“我、我今天跟你没完!”说着,想也没想,司徒蝶的右脚一抬,脚下的尖头皮鞋狠狠地踢向了男子的下体。 “啊——,”一声凄厉的惨呼,不但把别墅外面不敢进来的佣人吓得一哆嗦,恐怕连整个Q城都听到了…… ************************************************************************* 听到医院传来的消息,不管是吴家还是司徒家的几个长者,都露出惊诧的神情,呆住了。因为医院传话来说,吴家的老二,也就是司徒蝶的未婚夫吴宇的阳根废了,据说可能再也难以复原。 “说,这是怎么回事?”司徒家的主事人,现任家主司徒敏盯着坐在沙发上的司徒蝶,厉声喝问道。他旁边是铁青着脸的几位吴家的长者。 “呜——,呜呜——,”司徒蝶身子一颤,更加缩进了沙发里,只是哭,不说一句话。 “蝶儿,你快说啊,到底怎么回事?”她的父亲,司徒家的二号人物司徒德急得嘴巴差点冒火,苦口婆心地询问。 “呜……,是、是他先动手打我的,”司徒蝶低着头,抽抽嗒嗒地说道,“他一个大男人欺负我一个弱女子,那拳头,一点都不留情。呃,他一拳打在我的胸前,好痛呢!不信你们可以看嘛……”她作势要掀起衣服来,她的父亲忙止住了她。 “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了!老二,你带她回去,关进反省室,两天之内只许喝水,不许吃饭,让她好好反省反省!”司徒敏瞪了司徒蝶一眼,转过头不再看她了。 “是,大哥!”司徒德略一犹豫,只能服从。在他们这样的古老家族里,很难有法制可言,家主的话就是最高指示,必须无条件服从。 看着司徒德带着那个闯祸精出去了,司徒敏忙请几个吴家的长者坐下来,商讨接下来的事情。刚把自己的女儿从绑匪手里救回来,还没歇上几口气,现在又出了这档子事,着实头痛啊! “各位,今天的事情我很难过,我代表司徒家向你们表示深深的歉意!”司徒敏无比尴尬,只好腆着脸低声下气些,心里委屈不已。自己何曾这样对他们低声下气过?前有救女儿吴家出大力,现在又有伤害吴家的子弟的事情,自己的司徒家欠吴家的越来越多了! “嗯,司徒兄,你也不必太难过。”还是吴家的家主吴鑫有度量,勉强笑着说。当然,被踢伤的人不是自己的儿子,如果是他的儿子,不知道他还能不能这样大度。他旁边的二弟吴磊却还是一脸悲愤,儿子被废,他这个老子焉能不急? “我们司徒家欠你们的,我司徒敏绝不敢忘记!”司徒敏丝毫不敢露出轻松的神色。他知道,这个事情要是处理不好,家族的利益必将遭到重大损失。有时候一件事情引发的危机,足可毁掉两家几十年来辛苦建立起来的合作关系。对此,他不能不慎之又慎,唯恐引起吴家的不满。 “司徒兄,今天就暂时不说什么了吧,”吴磊向后一仰,靠在沙发上不看司徒敏,“我头很痛,等下还要去医院看宇儿,有什么话以后再说吧。” 司徒敏还能说什么呢,人家都下逐客令了。司徒敏讪讪地打了声招呼,快步走出吴家的别墅。 “回去!”司徒敏重重地关上车门,朝司机吼道。 “滨哥,滨哥,不好了!” 晚饭刚过,旺子肥胖的身子就滚进了杨家,横着向杨滨“碾”来。 “怎么了?”杨家四五双眼睛齐齐盯着这个冒失鬼。 “司徒家刚刚宣布,要把薇儿嫁给吴虻,三天以后就要举行订婚仪式了!” ************************************************************************* 猛狗语录四十六:总想对抗命运,结果是一直屈服于命运;总不想走别人走过的路,结果从来没有走对过。 ************************************************************************* (从12月份开始,我自己主动下架了。以后争取每天更新,书友们请再支持猛狗,谢谢!)###第47章 霜叶飞 “什么,你说什么?”杨滨一把抓住了旺子身上的名牌西装,旺子想挣又挣不脱,索性不动,西装的前襟一下子变得皱巴巴的。 “没错,是威哥第一时间告诉我的,他还偷偷对我说……”旺子把司徒蝶踢伤吴宇的事情大致说了一遍。尽管只是事情的大概,但也把杨家客厅里的一众人惊得一愣一愣的。 “竟然有这样的事?”杨滨的二哥杨聪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瞪圆了眼睛看着旺子。 “千真万确!”旺子肯定地说道,“我托第一医院的哥们儿打听过了,事情的确是真的。现在那个可怜的吴宇啊,还躺在加急病房里哼哼哩!嘿,废了,不就成了那个太监么?……” “旺子,这样的话不要到外人面前去说!”还是杨亿万处事老到,忙止住旺子,“我看事情不会那么简单,两件事之间肯定有联系。” “你认为司徒家为了修补与吴家的关系,又把司徒薇当作了棋子?”杨盛看着自己的父亲。 “很有可能!”杨亿万说着,有意无意地瞟了一眼杨滨。 “这怎么可以?”杨滨早坐不住了,脸上涨得通红,“爸,大哥,你们快帮我出出主意吧,我该怎么办?” 此言一出,屋里马上陷入了沉默,就连平时最爱玩闹的杨盛的女儿也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大人们不说话了。杨母也没说话,只是看着这个最小的儿子,眼里满是疼爱。 “我就知道你们不愿意帮我!”杨滨站了起来,冲着父亲和两个哥哥嚷道,“你们不帮我,我自己想办法,我就不信……”说着,他冲向了自己的房间。 “滨滨……”杨母急忙叫道。 “唉——,先别管他,让他冷静冷静……”杨亿万一声叹息。多少生意场上的风浪都经历过了,唯独拿这个小儿子没办法。也许,经受一些磨难和打击能让他变得成熟一些吧? “滨哥,等等我!”旺子扭着滚圆的身子跟着杨滨进去了。 “都回屋吧。老大,你安排一下,老三这些天肯定不会去你公司上班了,他经手的事情别耽搁了。”杨亿万说着,起身走到自己的书房去。既然事情出来了,就要及早想办法解决,否则真弄出什么乱子来,到时候可就不好收拾了。原以为小三子能圆了自己当年的那个梦,现在看来,不容乐观啊,甚至可以说几乎不可能了。 杨万亿走进书房,从一个暗格里摸出一只手机,开机,拨通号码:“三弟,头疼的事情又来了……什么,你已经知道了?真不愧是……嗯,尽量想办法吧,我就是怕小滨闯出祸来……呃,这样啊?好,就按你说的办,我们做长辈的出足力了,他也没话可说。那就这样,再见!” 关机,放好手机,他又拿出随身使用的手机打了几个电话,似乎在安排着什么。再坐了一会儿,起身回到隔壁的房间。杨母已经等在里面了。 “豪哥,你看这次滨滨能成吗?”杨亿万真名叫杨子豪,杨母叫了他几十年豪哥,到现在也改不过来。 “我们尽力吧,”杨亿万叹了一口气,“这种事情不好干涉啊,难不成真像电影里那样,跑到人家的订婚仪式上去闹吧?多劝劝你的宝贝儿子,千万不要冲动,办法我们可以慢慢想,不是大家不愿帮他,实在是事情棘手,总要想个万全之策嘛!” “我知道,我会跟他说的——豪哥,谢谢你!” “看你,老夫老妻几十年了,还这么客气干什么?” “……” 留下杨氏夫妻在这里叙话不提,再来看那边的杨滨。 “真是的,都不愿帮我……”杨滨气鼓鼓地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后面是一路小跑的旺子。 “滨哥,我看他们不是不愿帮你,是这个事情太重大,他们怎么能马上表态呢?”旺子劝解道。 “那也要说一声啊!” “说一声,你说该说什么?” “说……唉,随便说什么都成……” “呵呵,呵呵……” “旺子,你敢笑我?” “没、没有,滨哥,我怎么敢笑你呢?嘿嘿。” “臭小子,你找死啊!” “滨哥饶命啊……” 两个从小玩到大的发小又一次闹在了一起,从沙发到床上,直到旺子连声讨饶,杨滨才停止了“拳打脚踢”。仰面躺在床上,两个人都喘着粗气。杨滨感到轻松多了。 “滨哥,你打算怎么办?”喘够了,旺子好不容易侧过身,托着下巴问道。 “怎么办?凉拌呗!”杨滨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嘴角向上一弯,笑了起来。旺子顿时感到不太妙,这个表情太熟悉了,从小到大,只要看到杨滨露出这种表情,肯定又想出什么损人的歪主意了,不知道这次的倒霉鬼会是谁。 “旺子,你赶紧出去跑消息,能打听到薇儿的住处最好,打听不到也没关系。但是他们订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一定要弄清楚,听清了没有?要快些告诉我,我好准备。好了,这里没你的事了,快去探听消息吧!” 杨滨推了旺子一把,旺子只好答应一声,爬起来,嘟哝着出去了。不过想想这个任务并不难,脚下也就轻快了许多。 等旺子走了,杨滨从桌上拿了一张纸一支笔,开始写写画画起来,一边还轻声念叨着。花了十几分钟时间,自己觉得满意了,嘴角一翘,掏出手机拨打电话:“喂,辉子,是我啊,杨滨,听不出来了?……你小子不是老说为朋友两肋插刀吗?好,现在有一个机会来了,看你敢不敢……放心,不会真让你插刀,只是帮我一些小忙而已……这样吧,我们见面再谈。老槐树酒吧你知道吧?……嗯,晚上八点半在那儿碰面。好,拜拜!” 换了一身休闲装,杨滨出门发动了汽车,让看门的老伯打开大门,向外面疾驰而去。在他的后面,一辆普通的轿车紧紧跟着,他却毫无知觉。 从杨家的别墅到城北的休闲一条街只不过二十分钟的路程,杨滨很快看到了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在闪烁。在一家并不很大的酒吧前停好车,他走了进去。跟着的车也在不远处停下,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男子走了出来。 这家名叫“老槐树”的酒吧虽然不大,人气却很旺,这都要得益于老板的经营有方。这家酒吧的老板是一个“海龟”,在欧洲留学多年,回国后上了两年班,觉得不合自己的口味,于是开了这家酒吧。这喝过洋墨水的就是不一样,不但把一个不大的空间装饰得洋味儿十足,还经常请一些国外的乐队来表演,慢慢在Q城的休闲街闯出了名头,成为帅哥靓女趋之若鹜的地方。这不,杨滨刚走到门口,里面传出了重金属音乐的震动低音,整个人感觉都要被音波震倒。 “先生您几位?”门口的侍应生优雅地问道。 “两位。你能给我一个包厢吗?” “我帮您看看还有没有,您先里面请!” “好的,你快点!” 杨滨说着,就要往里面走。就在这时,里面快步走出来一个人,手里拿着手机正在说话。可能是因为里面太吵,他出来接打电话。二人差点儿撞到了一块,忙都闪开。 “咦,是你?”杨滨与那人几乎同时叫了起来。 出来的不是别人,正是上次与杨滨没有分出输赢上下的吴虻。 “杨三少,你怎么有雅兴出来喝酒啊?”吴虻看着杨滨,电话也不打了。 “哼,我怎么就不能来?”杨滨想起在巴黎大学里看到的那一幕,气就不打一处来,冷哼一声,昂然走进酒吧里。吴虻碰了个软钉子,脸色一变,倏地又恢复了原样。 “哼哼,手下败将还敢言勇?不知羞!”他反唇相讥道。 “谁是败将?吴虻,你说清楚,谁是败将?我输给你了吗?”杨滨跨进门里的脚步停住了,转身又走了回来。 “没输?嘿嘿,杨三少,你的消息也太不灵通了吧?怎么,连我要跟司徒薇订婚的消息都不知道?那就让我来告诉你吧。三天后,我将会在Q城最高档的锦江之星饭店举行订婚仪式,未婚妻就是司徒薇。怎么样,现在知道了吧?”吴虻得意地不无炫耀地说道,看到有进出的客人看着他,头昂得更高了。 “你……,”杨滨一下子语塞了。 “我?我怎么了?你这么快就忘了,当初我们是怎么约定的?谁赢得了司徒薇的心和身,谁就是胜利者,现在,不好意思,我胜利了!” “不会,薇儿绝不会答应嫁给你的,她、她喜欢的人是我!” “是吗?真的吗?那请问,这一年来谁天天跟她待在一起,谁被巴黎企业管理学院的师生称作金童玉女?对不起,是我吴虻,不是你杨滨!” “你……你无耻,乘人之危!” “不,你说错了,这叫近水楼台先得月!” “你这个无耻之辈……好,单挑,今天我们以单挑决胜负,胜利者才可以赢得薇儿!” “好啊,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到时候可不许反悔噢!” “谁反悔谁是龟孙子!” “一言既出……” “驷马难追!” 一个悲愤,一个面有得意神色,二人竟然就在酒吧面前拉开了架势。旁观的人里有人认出来二人,悄悄对其他人说起来。众人精神一振,都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围成一个圆圈,把二人围在中间。那个跟随杨滨来的黑西装男子看着这一幕,轻轻摇了摇头,赶紧掏出手机拨通,低声说了几句话,然后紧紧盯着场地中间的二人。 Q城的休闲街本来就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见到有热闹可看,凑过来的人越来越多了。酒吧里经常也有些酒客醉后打闹的事情,酒吧老板见怪不怪,只要不妨碍自己做生意,一般都懒得来干涉。 “怎么样,是三局两胜呢,还是以前那样,谁起不来了就算输?”吴虻甩了甩粗壮的手臂,轻巧地问道。 “最后那次那样——不死不休!”杨滨的怒火更盛了,整理一下身上的衣服,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 二人拉开阵势,一场争夺心爱女人的恶斗即将开始了…… **************************************************************************** 猛狗语录四十七:微笑是一种天赋,而我们应该珍惜这种天赋。 **************************************************************************** (周末来喽,加油码字啊!)###第48章 愁倚阑 杨滨原以为,自从上次受伤出院后,几乎每天都要去健身馆训练,无论是体能还是格斗技术,自己都不会输于吴虻多少,毕竟二人上次斗得旗鼓相当,没有分出输赢高下。今天只要自己再豁出去了,吴虻也讨不到什么好去。 “三天后订婚?嘿嘿,你到医院去订婚吧!” 可是,一动手,杨滨就发现自己实在错得厉害。现在的吴虻简直是脱胎换骨了一般,拳势,力道,速度,竟然样样都比自己强了不止一分!难道这小子吃了灵丹妙药? “嗵!” 激烈的打斗中哪里能容许杨滨分心,吴虻的侧踢再一次奏效,重重地踢在他的左肩上,痛得他打了一个趔趄。接着,吴虻的拳风呼呼地袭来,让杨滨应接不暇,手忙脚乱起来。 吴虻决意要速战速决了。 “中!”吴虻一声大吼,运拳如风,击打在杨滨遮挡的双臂上,紧接着脚下一弹,正中了杨滨的膝盖。 “唉哟!”杨滨一声痛呼,踉跄几下,终究还是摔倒在地上。 黑西装男子身形一震,刚想冲上去,又强行忍住了,继续关注里面。 “嘿嘿,这下知道我的厉害了吧?杨家三少爷,也不过如此嘛!”吴虻一脸的不屑,斜着眼睛看着地下的杨滨。 “再来!”杨滨也吼了一声,挣扎着爬起来。 “好,有志气!”围观的人群发出了一阵轰然,有为吴虻叫好的,也有替杨滨加油鼓劲的。这些人正好闲得无聊,能凑上一个热闹,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何况里面还有不少人已经喝得醉醺醺了呢。 不止是叫好,还有人趁势把抓在手里的东西往里面扔,白色的餐巾纸啊,餐厅里顺手牵羊拿的报纸杂志啊……还有一个女孩更搞笑,手里的一支玫瑰花可能是男友刚刚送给她的,她也随手一扔,一支鲜艳的玫瑰飘到了场地中间,差点扔中了吴虻。 “哦,对不起、对不起……嗳,我的花呢?”女孩叫着,手里、地下到处看着。站在旁边的男友想进去捡花,又怕拳脚无眼,被殃及池鱼,徘徊着不敢迈步。 “废物!”女孩眯着醉眼骂了一句,毫无顾忌地快走几步,弯下腰捡起玫瑰,再大摇大摆地回到旁观的队伍里。围观的人群发出一阵欢呼,喊叫声、口哨声响成一片。黑西装男子眼睛一亮,仿佛想到了好办法。 这段小插曲过后,杨、吴二人的拼斗继续进行。 杨滨瘸着腿走前了几步,摆出一个防守的姿势。 “杨三少,怎么了,这么快就不行了?”吴虻一脸嘲弄。 “少废话,来吧!” “看招!” 拳脚来去,二人再次战成一团。 这回杨滨学精明了,左抵右挡,以防守为主,瞅准机会也还击几下。而吴虻呢,还是希望尽快把杨滨打倒。要是再让杨滨搞成两败俱伤的局面,那他这近一年来的苦练都要白费了。不仅如此,家族里那些眼红自己的人会怎么看?家族为了培养自己,花大代价送自己出去留学,还请来几位高手训练自己,如果连杨滨这样只有半瓶水能耐的都搞不定,那几位师傅该要大发雷霆,并且加大训练量了。 想起那几个师傅变.态的训练方式,吴虻只觉得胆边一寒,一股凉气直冲头顶。他不敢再留后劲,手脚并用,向着杨滨展开狂暴的攻击。 杨滨哪里还是他的对手,一下,又一下,身上遭到的击打越来越多。嘴角有血水流下来了,左脸上裂了一道口子。他苦苦地硬撑着,竭力不让自己倒下…… “好,精彩,带劲儿!” “加油,打他,打他!” 围观的也疯狂起来了,大声喊叫着,半条休闲街都惊动了。见状,有人偷偷掏出了手机:“喂,110吗?快来,这里有人斗殴……” 杨滨终于要承受不住猛烈的攻击了,“嗵!”吴虻一脚蹬在他的胸前,紧接着又要乘胜追击,右拳带着风挥了起来…… “咣——,啪!” 就在这时,一道黑影疾速飞来,重重地砸在了吴虻的后脑上,然后落到地上摔得粉碎,是一个啤酒瓶子。“唉哟!”吴虻猝不及防,打了一个趔趄,手脚全乱套了。杨滨哪里会放过这样的良机,右脚弹起,狠狠地一脚踹在他的胸前。 “噔、噔、噔,”吴虻连退了三步才站稳。 “哪个王八羔子在背后偷袭老子?!”吴虻怒了,转过身冲着后面大骂起来。围观的人流水般往后一退,分开一块地方,哪里还有什么人在那儿? 无暇顾及偷袭自己的人了,杨滨已经攻了过来。吴虻慌忙招架,被杨滨的疯狂进攻逼得又退了几步。 杨滨已经明白了形势,再不抓住机会奋力反击,把吴虻彻底打倒在地,自己恐怕要支撑不了多久了。刚开始时觉得那些围观的人很是讨厌,现在看来也有可爱的一面嘛,至少会帮上自己一把,无论他是有意还是无意的。 吴虻不愧经受过强化训练,很快就扳回了颓势。调整身心,他向杨滨发起了最后的攻击,这一次,杨滨不可能再有机会了! 可是老天爷偏偏捉弄他,就在吴虻把杨滨逼退七八步,想要发起致命一击时,一团黑影又从角落里飞了出来。“啪!”脆响依旧,居然还是砸在吴虻的后脑勺上! “他妈的哪个龟孙子阴老子?”吴虻连忙后退几步,防止杨滨借机攻击,一边爆出粗口,几乎要抓狂。他一手摸着后脑勺,转过身来瞪着背后,搜寻那个卑鄙的小人。 “哈哈……”这次围观的人群不再分开了,一些人大笑起来,像是看到了极好笑的事情。吴虻要狂,他们已经陷入疯狂了。 “不要被老子抓到……”吴虻的话音未落,赶紧向旁边一闪,杨滨的一记飞腿落空了。 “姓杨的,老子跟你拼了!”吴虻瞪着发红的眼睛,不退发进,揉身扑向杨滨,在挨了杨滨的几拳之后,成功地抱住了他。 两个人展开了贴身肉搏! “嗵,嗵!”拳头落在各自的身上; “哗——,”衣服被撕破了; “唉哟,你敢咬老子!” …… 两个身体在地上翻滚着,撕扯着,像两只疯狗在拼死搏斗。而观众呢,叫好吵嚷闹成了一片。 “呜呜呜——,”一阵警笛由远而近,两辆警车闪着警灯飞驰而来,几个警察没等车停稳就急跳下来,分开人群扑向地上的二人。 “不要打了!快分开!快分开!” 几个警察一齐使劲,总算把两个疯了一般的年轻人拉开。再看二人,真正是浴血奋战,脸上、手上血迹斑斑。最惨的是吴虻,一只耳朵淌着鲜血,用手捂着,那红色的液体还在往下滴。 “姓杨的,你他妈卑鄙!” “姓吴的,你他妈下流!” 尽管被分开了,杨、吴二人嘴里还在互相骂着。 “快,先送医院!”一个负责人模样的警察连忙指挥手下。 随后赶过来的救护人员把二人抬上担架,分别装进两辆救护车里,闪着警笛飞驰而去。 “快散了,再在这里停留,就以妨碍公共秩序送你们进拘留所!”负责的警察朝围观的人群大声叫道。 “走喽,回家睡觉喽!”大饱眼福的众人见热闹结束了,纷纷四散而去。这一晚注定不会太平,无数张嘴巴都在流传着杨、吴二家的公子哥儿为争女人打烂仗的逸事。 一个黑衣男子闪进汽车,掏出手机:“老板,少爷被送去第一医院了……是,我马上跟过去!”挂断电话,他发动汽车向着救护车尾追过去。 “怎么搞的?快去查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Q城富豪区的一幢大宅里,吴家家主吴鑫听到老管家说小儿子吴虻进了医院,忙吩咐道。 “老爷,事情已经打听清楚了。”吴家的老管家吴德弓着腰说道,他服侍了吴家两代家主,吴虻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刚听到下面报告的消息,他也很心疼,自然叫人去打听了。 “那是怎么回事?吴虻怎么会进了医院的,是不是又惹是生非了?”吴鑫知道这个小儿子一向争强好胜,以前也有过跟人家“比试”进医院的事。可现在不同往时啊,过几天就要举行订婚仪式了,怎么可以出岔子呢? “他跟杨家的老三杨滨在休闲街一家酒吧前打了起来,双方都受伤了。据说,据说是为了争女人的事……” “这个混帐小子,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吗,还要为女人去争风吃醋?”吴鑫恼怒了,刚刚吴家出了一桩丑闻,没想到这个小子这般不争气,还要给自己脸上抹泥巴,由不得他不生气。 “我记得他以前也跟这个杨滨打过,还进了医院的,是不是又是……” “对,老爷,这次还是为了司徒薇。” “什么……,唉——” 吴鑫一声叹息,坐在沙发上不说话了。妻子当年就是因为这小子难产而死的。妻子临终前的话还回荡在耳边:“鑫哥,你一定要好好待老幺,不管你以后娶几个老婆,他,他始终是我们的最后一个孩子……鑫哥,你要答应我……” “答应你,我一定好好待每个孩子,不让他们受委屈!”吴鑫记得当时自己是这样回答妻子的。当然,自己也是这样做的,尤其是对这个小儿子,简直到了溺爱的地步。他也知道这样不对,但每每想起妻子临终前的眼神,自己就狠不下心来教训他,以至于吴虻被人称作“纨绔”、“富二代”。 “我是不是太纵惯他了?”吴鑫像是问自己,又像是问老管家。 “老爷,您爱自己的孩子没有错!”老管家永远向着小辈,“只是,现在该怎么办?过几天小少爷就要订婚了,请柬都发出去了,难道要取消?” “不,不能取消!”吴鑫被老管家的话惊醒了,很快从儿女情长中走出来,恢复了生意人的精明,“只要他还没死,订婚仪式就一定要按时举行!否则,全Q城的人会怎么看待我们吴家?这样吧,你赶紧去医院看看,如果没什么大问题,就把那个混小子接回来,不要再在外面丢人现眼了!” 老管家答应了一声,出去了。 吴鑫把身体埋进沙发里,眼睛盯着天花板下的水晶吊灯,蹙起了眉头,嘴里轻轻念叨起来: “杨家啊杨家,你们到底有什么企图呢?” ***************************************************************************** 猛狗语录四十八:真的超脱,于繁华时,求淡然。 ***************************************************************************** (天气真好,积极码字!)###第49章 混江龙 杨家的别墅里,同样在上演着类似的剧情。不过,尽管杨母心急火燎,杨亿万也没有生气。 “跟周院长说一声,要用最好的医生,最好的药,不要留下暗伤和疤痕。”杨亿万对代表家里要去探望弟弟的杨聪说道。 “我知道。爸,妈,那我走了!”杨聪扶了扶眼镜框,出门开上自己的车,向Q城第一医院驰去。 Q城第一医院地处城区的西部,占地面积很大,是这个城市最好的医院。在一间高干病房里,杨滨已经被裹成了一只大粽子,只露出眼睛和呼吸的鼻孔。本来也用不着这般严实的,主治医生在接到一个电话后,马上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亲自动手,要包扎不要包扎的地方都裹上了,把杨滨弄得哭笑不得。刚想摆手张嘴提抗议,浑身上下触电了一般,痛得他直冒冷汗。 当杨聪来到病房的时候,杨滨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倒把杨聪吓了一跳: “老三,你、你没问题吧?可别吓我……” “没事,死不了!”杨滨的声音比蚊子大不了多少,幸好杨聪凑得近。“嘿嘿!”杨滨咧嘴笑了笑,又痛得直嘘气。 杨聪忙找来主治医生询问情况。 “他没什么大碍,基本上都是皮外伤,还有一些皮下淤血,过几天就可以拆掉纱布。杨老板你放心,现在的疼痛属于正常情况,只是短暂的,我已经用药了,很快就会消失的。”在接过一只大信封之后,主治医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他们也是服务行业,对于大主顾,肯定要小心些照料的,这叫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优质资源适度倾斜嘛,正常得很! “哦……”杨聪松了一口气,回病房里看望自己这个不省心的弟弟。“你呀……,”他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 “嘿嘿……,”这次杨滨笑出了声,又连忙止住。 “二哥,爸那边怎么说?”杨滨小声地问道。 “还能怎么样?”杨聪没好气地说,“把妈急得团团转,你呀,咳,真不省事!” 杨滨只能讪笑了。这时,外面走进来一个黑西装男子,附在杨聪耳边说了几句什么,杨聪听了,起身出去,在走廊上看到另一个黑西装男子,二人走到一旁轻声说了一会儿话,杨聪的眉头皱了好几回。 “那就这样,你先回去,把情况详细对我爸说说,让他定夺。”杨聪最后说。那个男子答应了一声,迅速向外面走去,身形挺拔矫健,可见身手不错。 “这里是杨滨的病房吗?”杨聪刚要回病房,一个二十几岁的瘦高个青年走过来向他打听。 “是的,你找杨滨?” “我是他大学的同学,今晚他约我到老槐树酒吧见面,没想到他到这儿来了。” “哦,是这样。我叫杨聪,是杨滨的二哥,请问怎么称呼?” “我叫贾小辉,你叫我辉子就行了。” 杨聪与叫辉子的青年握了一下手,把他带进病房里。 “老三,你的大学同学辉子来看你了!” “辉子来了!”杨滨这下勉强动了动,眼睛看着来人。 “杨滨你这是怎么了?”看到病床上的杨滨,辉子大吃了一惊,忙走上来探看。 “没事,没事!”杨滨咧嘴笑笑,“那个医生把我当粽子包呢,只是一些皮外伤而已……这个,二哥,你能不能出去一下?” “臭小子,又要搞什么鬼名堂了?”杨聪笑骂了一句,出去了。 “辉子,你先别急着问我怎么回事,”杨滨看到二哥走了,忙止住满脸疑惑的辉子,“我只问你一句话,咱们算不算兄弟?” “我跟你当然是兄弟了!”辉子拍着胸脯说道。的确,四年里同住一间寝室,杨滨为人谦和,而且还很有钱,时常与三个同学一起去下馆子,遇到事情也乐于帮助人。虽然不知道他家里到底有多大的权势,但这已经足够让他成为全寝室的中心人物了。 不仅如此,这次找实习单位,除了一个室友通过亲戚到了一家小外贸公司,辉子和另一人都没落实单位,正在愁着呢,杨滨一个电话就帮他们解决了问题。到那一看,娘吔,竟然是Q城最大的贸易公司!杨滨还说,只要干得好,很有可能就能在这家公司就业。天啊,多少人打破头皮想要进入这家大公司都不能如愿,杨滨一句话居然就能搞定,难道这是他家开的公司?想想,又觉得不太可能,要是杨滨是这家公司的少爷,还会跟自己一起住大学的寝室? 怀着感激与敬佩的心情,辉子与杨滨走得更近了。 “那好,你听我说,我要你帮我做一件事,这件事关系到我的终身幸福,你可要认真去做!” “没问题,保证让你百分百满意!” “好,事情是这样的……”杨滨慢慢对辉子说起来。 “啊……啊……,是这样啊!”辉子的嘴巴越张越大,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记住了吗?”杨滨交待完毕,问道。 “记住了!”辉子这次不拍胸脯了,语气却很坚定,也有些激动。 “好兄弟,你办事我放心!你快点去准备吧,我等你的电话。” “那好,我走了,你自己好好养伤,我会尽快给你打电话!” 辉子出去了,直到走出医院大门,他还觉得自己的脚下轻飘飘的,腾云驾雾一般。叫了一辆出租车,辉子消失在灯火明亮的大街上。 时间说快也快,说慢也慢,两天的时间恍然而过。杨滨死也不肯再在医院里待下去了,解除掉粽子般的包裹,办好出院手续,他回到了家里。除了脸上还贴着一个“邦迪”,他其实已经好得七七八八了。 “喂,旺子,情况怎么样?……老样子?哦,这样也好……明晚六点准时开始,查清了,是这个时间么?……好,辛苦了,你继续盯着就行……”接受了家人的一番“洗礼”后,杨滨躲进自己房间打开了电话。 “喂,辉子,是我……都准备好了?真快!好,到时候等我电话。拜拜!” “花圣公司吗?你好,我要办一个委托业务,是这样的……” …… 五六个电话打完,杨滨把手机一扔,躺在床上遐想开了,嘴角不时露出浅浅的微笑。 “滨滨,在想什么呢?”杨母端着一碗东西走进来,“快来,妈给你煮了极品燕窝,快喝下去补补身子,看你这身子,都瘦了!” “妈,我不要喝这个东西……” “不行,不喝也要喝!” “那少喝一点行不行?” “不行,必须全部喝掉!” “我的妈呀……” 杨滨苦着脸端起了碗…… Q城最高档的锦江之星大酒店,里里外外装饰一新,红的地毯,黄的墙面,无不充满着喜气。今晚,将在这里举行一个盛大的活动,城里四大家族之一的吴家已经把一楼和二楼都包下来了。下午时分,服饰一新的服务人员进进出出,忙着摆放各种器具和果品,有的还站在门口迎客。 太阳刚一落山,城市里的灯光就亮起来了,大街小巷映得一片通明。 “李先生、李太太,你们来了,欢迎欢迎!” 西装笔挺的吴家二号人物吴磊站在旋转门的里向,笑容可掬地迎候客人。不时有高档轿车在酒店前停下来,一个个衣冠楚楚的成功人士走进大堂,里外一片热闹。 酒店最高级的二楼多功能宴会里已经来了不少人。一身正装的男男女女互相攀谈着,伴着舒缓的轻音乐,显得优雅而又热烈。 “王老板,最近生意很好嘛,看你红光满面,一定是顺风顺水了!” “呵呵,杨总笑话了,我这是心宽体胖吃得下,生意啊,马马虎虎而已,以后还要你多多关照哦!” “一定一定!” “杨总,不瞒你说,我最近还真有一个项目,潜力很大呢,有没有兴趣谈谈?” “哦,是吗?说来听听。” “是这样的……” 这种场合在精明的生意人眼里,不止是吃吃喝喝那么简单,其实可以说是另一个生意场。那些人想方设法要来参加此类聚会,看中的就是里面蕴藏的巨大机遇。 当然,也少不了纯粹休闲玩乐,把这儿当作炫耀自己家世地位的人。看那边一侧,几个年轻人凑到了一起。 “东子,最近到哪儿去玩了?快说说有什么好玩的。” “没劲儿,有什么好玩的?奇哥,咱哪像你呀,听说你把到了一个女大学生,今儿个怎么不带来让兄弟们瞧瞧啊?” “甭说了,那小妞早被我甩了!” “为什么?” “嗨,没味道了呗……” 餐厅里的人数渐渐增多了,大家按照要求坐到了自己的位子上。时针指向晚上六点,活动就要开始了。 这时,小型舞台上的高档音箱里传来了主持人的声音,这是吴家专门从市电视台请来的播音员。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大家晚上好!今晚在这里将要举行一个令人难忘的订婚仪式,吴虻先生和司徒薇小姐将在这里开始他们人生的另一段传奇。下面,有请男方代表吴鑫先生讲话,大家欢迎!” 在下面“啪啪”的掌声中,吴家家主吴鑫走上台,开始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内容不外乎欢迎、感谢之类的客套话。说完了,他在掌声中走下台坐下,环顾一圈四周,眼里很是满意。 “下面请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今晚的主角上场!”主持人不无煽情地大声叫道。在欢快的音乐声中,从侧门走进来一男一女,男的是吴虻,女的是司徒薇。 吴虻本来长得高高大大,五官端正,但现在却不太自然。除了脸上有些地方显得青肿,左边的耳朵还包着纱布,尽管是肉色,还是能看出来。 司徒薇穿着一套得体的裙装礼服,外罩薄纱,看上去高雅而雍容。姣美的脸上化着淡妆,更显得精致清新,令人眼睛一亮。可是,来宾们很快发现了异常,因为她脸上一片木然,似乎还隐藏着深深的忧郁和哀怨。 “听说前些天她被人绑架了,是真的吗?” “没错,花了老大的代价才赎回来。” “难怪她会这样子!这法国也没见什么好嘛,我家那小子还成天吵着要去那边念书。” “世事难料啊,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呢……” “吴虻的耳朵怎么了?” “嘘——,这事别说了,免得老吴家忌讳!” “听说又是一出利益联姻啊!” “咳咳,别大声!换作是你,难道你就不会吗?……” 不说宾客中有人轻声议论,为司徒薇抱不平,或者有感而发别的什么。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今晚的主角已经上场了,订婚仪式即将开始,有请大媒人袁副市长上台……” “慢着!”主持人的话音未落,一声吼叫蓦地响起,从侧门里大步流星走出一个人来…… ***************************************************************************** 猛狗语录四十九:我把你的生活毁了没什么,要是生活把你毁了才可怕呢。 *****************************************************************************###第50章 寒松叹 “刷——,”厅里众人的目光全部被来人吸引过去了。 一身休闲装,修长挺拔的身材,高昂激愤的表情,如果没有脸上的那块“邦迪”,可以说这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美少年。 “这不是杨家的老三杨滨吗?”很快有人认出了来的这个人。 “他怎么会……哦,我知道了!”知道一些内情的人露出了恍然的神色。更多的人面带笑意,作壁上观,等着看一出好戏。 “小滨他、他这是干什么?”坐在最前面一桌的杨亿万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忙问旁边的大儿子杨盛,“他不是说自己一个人出去散散心吗,怎么跑到这里胡闹来了?” “爸,你还不明白老三的心思吗?”杨盛感到四周的眼睛都在看着自己,苦笑了一下,低声说道。 “他竟然要……”杨亿万瞬间明白过来,一时无语了。这可怎么办才好?左右两边坐的是大儿子和二儿子,同桌的不是商贾富豪就是政界要人,难不成还能跑上去把这个小子拽下来? 倍感窘迫的杨亿万心思急转,一时间竟束手无策了,只能盯着上面。好在大家都在看前面的热闹,没人会特意来看他。 其实看杨亿万的人确实有,吴鑫就是最留意的一个。 “好啊你个姓杨的,竟然让儿子来这一手了……”吴鑫眼里霎时冒出了火花,死死地盯着邻桌的杨亿万。 再看小舞台上,杨滨已经走到了司徒薇的前面。“薇儿,我来了!”他大声说道,全然不顾这是在众目睽睽之下。 “滨哥……”司徒薇的脸上现出惊喜神色,但很快就黯淡下去了。她咬紧着嘴唇,看着杨滨,脚下想动,却被吴虻一把抓住。 “姓杨的,你想干什么?”吴虻低声吼道,“这里不欢迎你!” “我又不是来看你的,我来找我的薇儿!”杨滨也不示弱,昂着头回应,眼睛直盯着对方。 “你……你是不是还没吃够苦头?怕不怕我再饱揍你一顿!” “嘿嘿,来呀,谁怕谁了?”杨滨说着,走上前拉住了司徒薇的另一只手,“有空再跟你玩,今天没空,下回吧——薇儿,你知道我找了你多久吗?我每天都在想你,今天总算看到你了!走,薇儿,咱们走!” “不行,薇儿你不能走!”吴虻抓紧了司徒薇,“杨滨你快放手,薇儿是我的未婚妻,你凭什么抓她的手?快放开!”他转过身来想要拨开杨滨,后者哪里会被他吓到,紧紧抓着不放。三个人在台上推搡起来,台下的众人看着这一幕都惊呆了,竟然没有一个人想到要上来调解一下。 还是主持人反应快,他紧走两步,拉住了杨滨的手臂:“这位先生请你冷静一下,这里是吴先生的订婚仪式,请你下去好吗?”他的声音通过麦克风传出老远。 “哪里凉快哪里待着去!”杨滨一甩手,把瘦弱的主持人拉了一个趔趄,手里的麦克风也掉到了地上,发出“嗵嗵嗵”的噪音。 主持人一看形势不妙,不再拉扯,顺势走到一边,也看着。 “滨哥,我,我……”司徒薇终于开口了,下了很大的决心一般,“我不能跟你走!滨哥,你、你走吧……”她的脸色更苍白了。 “为什么,薇儿,为什么?”杨滨几乎是喊了起来,“你知道我是多么爱你吗?这些天没见到你,我又是多么想你吗?呃,薇儿你看——”说着,杨滨一按裤袋里的一个东西,“你看外面,薇儿,快看外面!” 随着他的喊声,厅里的人跟着司徒薇一起转过头看窗外。这个宴会厅是朝南的一大间,南面全部都是落地窗。从拉开的窗帘可以看到外面璀璨的灯光,对面大厦上两列霓虹灯组成的文字在不停地闪烁着。 “对面大厦上有字!”有人低声叫了起来,更多的人也发现了。这两列巨大的文字从对面大厦的上方直挂而下,赫然就是杨滨的心声:“薇儿我爱你!”“爱你一万年!” “滨哥……”司徒薇的脸色陡然变化,两片红云飘上脸庞,她不由自主地向杨滨靠了靠。 “薇儿,难道你还不明白我的心意吗?”杨滨露出了笑容,连“邦迪”都在笑,“走吧,薇儿,我们走,我们一起去追寻自己的幸福!” “不行!薇儿,你答应过我,一定会跟我订婚的,现在怎么能反悔?”吴虻没被外面的文字迷住,很快反应过来,用力拉住了司徒薇。 司徒薇脸色一变,站在中间不动了。 杨滨一看,忙又说道:“薇儿,如果你觉得我的诚心还不够,那么让我再来表现一下吧!”他又按了一下裤袋。 “啊门啊前一棵葡萄树,啊嫩啊嫩绿地刚发芽,蜗牛背着那重重的壳呀,一步一步地往上爬……” 一阵悦耳的歌声传进厅内,把众人的目光从窗外拉回了里面。从侧门外慢慢进来一辆平板手推车,推车的竟然是一男一女两个不到十岁的孩子,穿着传统的唐装,粉堆玉砌的小模样,煞是惹人喜爱。车上放着一堆大大的东西,用粉色纱巾蒙着,看不出是什么。 推车到了舞台前面,小男孩伸手一拉,纱巾被轻轻拉下来,一大团“火焰”陡然出现在众人眼前。红,都是红色,红得灿烂,红得动人心魄,红得使人心跳脸热。 竟然是一大束鲜艳欲滴的玫瑰花! “薇儿,这是一万多玫瑰,都是我送给你的,它代表了我的心!”杨滨深情地说道。 “啊——,”坐在下面的众人心里都是一暖,有几个女人差点惊呼出声,忙用手掩住了嘴巴。太浪漫了!太煽情了! “如果我的男朋友能这样……”几个没结婚的女孩不由神思恍惚起来,仿佛眼前就是自己的幸福时刻。 “滨哥……”司徒薇再一次向杨滨靠过来,眼睛湿润了。耳边听着自己小时候最喜欢的儿歌,她怎么能不感动?记得自己只对杨滨说过一次,他竟然记住了!一万朵玫瑰,不是正好跟外面的“爱你一万年”相对应么? “薇儿,你、你难道不为你爸爸妈妈着想了吗?”吴虻急了,使出了“杀手锏”。 “啊……,”司徒薇蓦地也醒了。抬眼看看下面的父母,那焦灼的眼神,那流淌的慈母泪,那众多家族长辈的殷殷目光,彻底让司徒薇醒了! “滨哥,谢谢你!但是,请你,请你放手吧……”司徒薇轻轻地从杨滨手里脱出手来,偎到了吴虻的身旁,脸上只有决绝,不再柔情。 “为什么?薇儿,为什么?”杨滨疯了一般,想要再来拉她的手,又硬生生停住了。 “不为什么,滨哥,你、你走吧……” “你真的叫我走?” “是,请你走吧。” “好,我走!”杨滨脸上变得煞白,那块止血胶布显得更是可怕,“司徒薇,记住,我再也不会见你了!” 杨滨一步一顿,浑身都是萧瑟,慢慢地走下小舞台,走向侧门,把一切都丢到了后面。几个闻声赶来的保安看着他,没人敢上前说一句话。 偌大的宴会厅里,现在只有安静,听得到的只是众人的呼吸,还有司徒薇轻轻的啜泣声。 这一个晚上,注定要让大家久久铭记,就像主持人开始时说的,“令人难忘”。 “后来,我应付完了毕业的事情,在大哥的公司里挂了一个职,多数时候跟一帮朋友在外面瞎混。那天看到师傅功夫不凡,我就想到了拜师学艺,如果以后看到那个家伙,我还想跟他较量一下,不过,我不会再冲动了。薇儿据说回法国继续学习了,至于后来怎么样,我管不着,也不想管……” 杨滨用几句话结束了长长的讲述。他眼里一片平静,仿佛讲的不是自己,那故事里都是别人。 “杨滨,难为你了!”老人悠悠说道,眼里也充满了怜爱。 “滨滨哥哥,你真辛苦!”淇淇好像也能理解大人的心事一般,仰着小脸看着杨滨。 “谢谢你们!”杨滨笑了,从嘴角到眉梢都是笑意。我能清晰地感受到他心里的充实与愉悦。 “那两位记者也是你找来的吧?”老人问道。 “师傅真厉害,什么东西都瞒不过您老人家!”杨滨摸着淇淇的小脑袋,有点不好意思,“我看你们都很喜欢这些狗儿,就托两个朋友跑了一趟,嘿嘿,还真管用!” “你呀……”老人也笑了,会心的笑。 “师傅,不要老是说我了,还是说说您的事情吧。我猜,您的故事肯定很精彩,比我要精彩得多,没错吧?” “我……,”老人闻言,脸色很快沉了下去,仿佛一下子沉入到了某个记忆之中,“我们的故事没有你这么复杂,也谈不上精彩,但肯定要比你惨!” “那师傅您快说说!” “唉——,怎么说呢,我都不知道该从哪个地方说起了……”老人深深一叹,脸上一片沉寂,颧骨突起,皱纹密布,像一棵严冬里的寒松。他身旁的淇淇好像也回到了过去的记忆里,小脸板着,咬紧了嘴唇。 “我先告诉你我的姓名吧。我姓佟,单人旁,右边一个冬天的东,名如海。佟如海就是我的名字,淇淇就叫佟淇。这两个名字有多久没叫起过了呢?大概有三年了吧。杨滨,你可能不相信,淇淇的爸爸,也就是我的儿子,曾经也是身价上千万的富豪。” 我吃了一惊,这位流浪老人曾有过一个千万富豪的儿子? 耸耳细听,老人,也就是佟如海老先生给我们讲起了他的故事…… ***************************************************************************** 猛狗语录五十:哭泣能代表什么?微笑又能代表什么?只是阳光很刺眼。 *****************************************************************************###第51章 乐中悲 在与Q城一海之隔的东北面,也有一座海滨城市,那就是DL市。佟如海老人与儿子一家就住在城区靠南面的一处别墅里。 他的儿子叫佟涛,儿媳妇叫鲍娟,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小名叫淇淇。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四支小蜡烛在一个大蛋糕上闪着火苗,悦耳的音乐回荡在客厅里,与音乐一起回荡的还有全家人欢快的笑声。难怪佟如海会笑得这么开心,今天是孙女四周岁的生日,全家四口人都聚在一起为她过生日,旁边是笑容可掬的保姆。看着儿子一家的笑脸,老人感觉自己要醉了,陶醉在这浓浓的亲情之中。 可是,不和谐的东西总会在快乐的时候冒出来。 “叮咚,叮咚,”一阵悠扬的门铃声响起,保姆忙去开门,走进来两个中年男子。佟涛迎了上去,请二人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 “哟,今天是谁生日啊?”一个男子走过来打招呼,看到了桌上的蜡烛。这人佟如海有些印象,以前到家里来过。 “是我家小孙女四岁生日。来,一起喝一杯!”佟如海连忙张罗倒酒。 “呵呵,老爷子不用忙了,我找佟老板有事,下回再喝吧。”那人说着,回去坐下,与佟涛说起话儿来。佟如海一向不干涉儿子生意上的事情,见状也就不勉强他,自己坐下喝酒,还夹菜给孙女吃。儿媳妇鲍娟说要到厨房再烧一个汤,起身进去了。 “你们怎么能这样?……” 佟涛的声音大了起来,好像与来的两个人发生了什么争执。佟如海看了看他们,除了有些激动,没有特别的情况,也不多理会。做生意有些矛盾很正常,争几句吵几句亦属正常。 可今天的事情好像不简单。说着说着,三个人争起来了,声音越来越大,连专心吃着自己喜爱的炒虾仁的淇淇也放下筷子看着那边。 “怎么了?”鲍娟系着围裙从厨房里出来问道。 “没什么,没什么……彭老板,这事以后再说行吗?你看,今天是我女儿的生日。”佟涛的脸上红红的,不知是喝多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那行!”叫彭老板的男子看看淇淇,“不过咱们说好了,我再给你一个星期时间……佟老板,你看我也有难处不是?希望你能尽快办好。” 彭老板说着,起身跟几人打了一声招呼,带着另一人走了。 “涛哥,这是怎么了?”鲍娟还在问丈夫。 “没什么,生意上有些周转不过来。”佟涛淡淡说道,说完继续回桌吃饭。一连干了三杯啤酒,他的脸色更红了。他平时不是一个喜欢喝酒的人,今天不知怎么了。 看着儿子一杯杯倒酒,佟如海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儿,但没多问,只是默默看着自己这个独生子。妻子早逝,自己只有这个儿子,这些年看着儿子的生意越做越大,他打心底里开心,于是专心在家照顾孙女,颐养天年。 这件事之后,似乎烦恼接踵而来,一个个认识不认识的人走马灯似的来到家里,每次都会跟佟涛发生一些争论,好像有什么事情避着家人。 佟涛的脸色越发不好看了,送走那些人,他总是一个人坐在客厅里闷闷地发呆,有时候一坐就是一个多小时。鲍娟去问他有什么事,他却慌乱地回避开去,好像隐瞒着什么。 让佟如海最为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这天,他正在院子里整理自己种的花花草草,一辆汽车在门前停下,跳下来四五个青皮后生,个个给人怪异的感觉,主要是因为他们的打扮与发型。 “佟涛佟老板在家吗?”一个领头人模样的走进门,看到佟如海,也不讲客气,劈头问道。 “他去公司了。”佟如海记得儿子一早开车出去了,虽有些不悦,但还是如实回答他。 “公司里没人!”那青年语气不善,“你是他的父亲吧?这个,你知不知道你儿子欠了人家很多钱,现在我们受人委托来收这些账,你可不要骗我们!” “欠钱?”佟如海心里一惊,“他生意上的事情我不知道,你们还是找他自己吧。”他对那人说,可看这阵势,知道今天不会这么容易善罢甘休。 果然,没等那人说话,另外几个青年人不耐烦了,一个个吵嚷着。 “宝哥,跟他个老头子说什么,直接进去搬东西得了!” “是呀,今天不带些东西回去的话,老板那边不好交代了……” “……” 说着,几个人就要往里面闯。 “你们干什么?”佟如海一看不对,忙大声喝道,拦在了他们前面,“这里是我们的家,你们怎么可以随便进去?” 他的凛然气势把几个后生镇住了,徘徊着不敢上前。 “我们不跟你一个老头子计较!”领头的说道,“但是,你告诉你儿子一声,躲是躲不掉的,叫他趁早把欠人家的钱给还了,要不然……话放在这儿了,你千万别忘记了!我们走!”说完,他带着人走了。 佟如海皱着眉头看着他们离开的身影,预感到儿子这次的事情不善。 当晚的一番追问,结果证明了他的判断。 “你、你怎么会欠了人家那么多的钱?”鲍娟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不敢相信丈夫说的是真的。 佟涛低着头沉默了半天,经不住父亲与妻子的双重追问,只好说了实情。原来,几个月前,他与几个生意上的朋友谈好生意后,跟着到一家隐蔽的赌场玩了一把。刚开始,他连连赢钱,带过去的五万块几乎翻了一番。这下他高兴了,赌桌上赚钱这么容易,哪像做生意那般辛苦。 “他们这是故意引你上钩啊!”鲍娟插话道。 “我也知道,但是,但是……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后来,经不住他们的撺掇,我又去了……这下,我开始慢慢输了,不仅把赢来的输了出去,还搭上了几十万。我当然不甘心,就再去……不用他们叫我,我自己也找上去,我、我想把输掉的赢回来啊!” 佟如海和鲍娟一阵无语,看过听过那么多因赌博家破人亡的事情,今天竟然发生在自己身上,他们感到深深的无奈。 “你再也不要去了,可以吗?”鲍娟平定了心情,温柔地劝道丈夫。 “我……我不会再去了,可是现在欠了人家三百多万……” “没关系,咱们凑一下,宁可生意上损失一些,把欠的钱给他们,以后别跟他们来往了。这样害你的人,咱没必要跟他们在一块儿!” 鲍娟的话正说出了佟如海心里所想,他看着儿子,始终没有说一句话。 “好,我、我不跟他们来往就是了。” 过了两天,银行借一些,在把家里的积蓄拿出来,压缩流动资金,总算把欠的赌债还上了。全家人都松了一口气,以为这样就可以重新过上平静的生活了。不料,那些吸血鬼哪里会这么轻易放过佟涛? 一个多月后的一天,佟涛跟一位外地来的新客户谈一笔生意。这笔生意要是谈成了,他的船运公司至少可以有四五十万的利润,对于弥补资金上的空缺有很大的帮助。双方在他的公司里你来我往地谈,直到傍晚下班时间到了,还是没能最后在合同上签字。 “李总,晚上我请客,咱们边吃边谈怎么样?”佟涛向对方提议。 “好的。”戴着金丝眼镜的李总爽快地答应了。 乘着车,他们七八个人来到了DL有名的龙凤饭店吃晚饭。饭桌上,经过一番商讨,生意上的事情总算基本敲定下来了,只差明天到公司里签合同了。 “李总,为我们的合作干杯!”佟涛端起杯子,兴奋地与李总喝起来,脸上一片红润。 “干!”双方酒足饭饱,兴尽而罢。 “佟老板,晚上有什么活动安排一下啊?”走在大堂里,李总好像无意地问了一句。 佟涛知道他的意思,生意场上都是这样,生意谈成了,总不免要“活动”一下,也能表现自己一方的诚意。 “你想什么活动?”佟涛问道,尊重客人的意见乃是生意之道。 “我听说你们DL有一个叫龙腾娱乐城的地方很好玩,是真的吗?”李总据说来自东北,他问佟涛。 “龙腾娱乐城?没听过这个地方,有些什么活动项目?” “嗨,管它什么项目,去了不就知道了吗?”李总的一个手下在一旁说道。佟涛想想也是,就给家里打了个电话,然后带头开车往饭店服务员所说的地方找过去。 半个小时后,他们一行人来到了龙腾娱乐城,这是一家新开的五层楼娱乐场所,难怪他不知道。里面酒吧、KTV、桌球、棋牌等等一应俱全,服务员也特别热情。 在二楼的KTV包厢里坐下,佟涛陪客人们喝酒的喝酒,唱歌的唱歌。到了晚上九点左右,李总放下手里的麦克风,往沙发上一仰:“哎呀,这个活动还是不够劲啊!服务员,你们这里还有别的娱乐项目吗?” “别的项目当然有,先生,只要您愿意掏钱,我们娱乐城一定让你满意!”服务员笑着说道。 “哦,有什么好玩的项目?快点带我们去!”李总一听来了兴致,跳起来就往外走,佟涛只好跟着。乘电梯来到最高的五楼,进了豪华的大门,往里面一看,佟涛心里不禁“咯噔”了一下。里面金碧辉煌,人流不少,到处都是各种器具。这些东西他太熟悉了,竟然是一个挺高档的赌场。 “李总,你玩吧,我陪你看看。”佟涛心里提醒着自己。 “佟老板客气了,来了就玩玩吧。”李总说着,把自己兑的筹码给了佟涛几个,自己到赌桌上玩去了。 佟涛左右为难,玩也不是,不玩也不是,踌躇了一阵,想想只要自己克制住也没什么,也就走过去开始玩了。哪知道这一小打小闹,很快就玩出了味道。在一种新的赌桌上,佟涛面前的筹码已经堆成了小山……到晚上十一点钟,佟涛已经赢了近二十万。 兑换好筹码,把现金支票放进口袋,听着李总羡慕的话语,佟涛有些醉了,但他还是保持着几分灵智。 又与一众人吃了夜宵,佟涛回到了家里,心里还是兴奋不已。他曾怀疑过,但李总第二天就走了,除了生意上的来往,他再也没与佟涛去过赌场。 几天之后,借着与客户吃饭的机会,佟涛忍不住了,主动带着客户进了上次那个赌场。这一次,其他人或多或少都输了些,只有佟涛依旧大胜而归…… ***************************************************************************** 猛狗语录五十一:以后的以后,学会用微笑释怀。 ***************************************************************************** (久违了!呵呵)###第52章 蝶恋花 “当我们知道他再去赌博的时候,已经晚了!” 佟如海老人悠悠地说道,眼睛看着远处的房子。这一幕幕情景也许在他的梦里出现过无数回,现在说起来却没带任何感情一般。 “那天,讨债的人又上门来了。问清情况之后,我和淇淇的妈妈都惊呆了,他竟然欠下赌场近五百万的高利贷!流动资金全部被抽走,一些生意停在半中间无法继续下去,因为人心涣散,公司里没人想真正做事!” “我和淇淇的妈妈努力挽救,可是已经回天无力了!债主天天堵着家里的门,我们躲在家里不敢出去,担惊害怕更不必说。可怜我的孙女淇淇,幼儿园不能去了,吓得缩在妈妈的怀里不敢看外面一眼……” 老人轻轻地摸着淇淇的头,淇淇也静静地听着,温顺得像一只听话的小猫。我看见她的眼里有晶亮的东西在闪着,心底也是一酸。她这么一个孩子,小小年纪就遭遇家庭的重大变故,心灵该是受到了多大的打击啊! “那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淇淇的爸爸妈妈呢,他们怎么没有和你们在一起?”杨滨也感受到了那份酸辛,他小心地问道。 “淇淇的爸爸妈妈……”老人有些说不下去了,看了看孙女,“他们已经去世了……那天,淇淇的爸妈说要去借钱,开着车出去了,再也没有回来……后来,交警打来电话,他们出事了……等我们赶到医院,已经、已经没了呼吸……交警说,他们转弯的时候,一辆工程车开过来,刹车不住,就压上去了……工程车司机赔了二十几万,这钱,我们没看到,都被债主抢先拿走了……后来,那些人逼着我们买房子抵债,除了随身带的衣服,我和淇淇没有拿出多少东西来……” 佟如海老人艰难地讲完这些,干涩的眼睛也湿润了,温柔地抚着淇淇的头发。狗儿们和我一样,仿佛都听懂了他的故事,或站或卧,也都不做声。 “太可恶了!”杨滨握紧了拳头,“他们这是趁火打劫,太没人性了!师傅,那你们没有想点别的办法吗,怎么能让那些害人精为所欲为?” “有什么办法呢?他们手里有淇淇爸爸亲手写的欠条,不是写赌博用的,也没写明是高利贷,而写的是为了扩大经营向他们借钱。他们拿出这些东西来,我们没有一点办法啊,到法院去结果也是我们输!”老人说完,摇了摇头,不再说话。杨滨不再追问,屋子里一片沉默。 “好了,不说这些了。”还是老人先开口,“你看,我们不是过得好好的吗?过去了的事情就让它过去,人嘛总要往前走不是?” “你们肯定吃了不少苦吧?”杨滨问道。 “都习惯了。我倒还过得去,就是苦了淇淇这孩子……” “爷爷,我不苦!”淇淇仰起头看着老人,脸上显出坚定的神情,与她小小的年纪很不相称。 “爷爷知道,我们淇淇最坚强了!”老人依旧摸着孙女的头。淇淇“嗯嘤”一声扑进了他的怀里,小肩轻轻耸动着,没有哭出声音来。 “师傅,淇淇今年该有七岁了吧?” “呃,我算算……再过二十几天,淇淇就要满七周岁了。” “七周岁?按国家规定,这个年龄已经要正式上学了。淇淇,你想去学校读书吗?”杨滨看着淇淇。 “想!”迟疑了一下,淇淇抬起头来看着杨滨,脸上还带着一些泪痕,也含着几许憧憬。 “师傅,”杨滨对佟如海老人说道,“要是您信得过我杨滨,我一定尽力帮助你们,让淇淇进最好的学校读书,将来成为一个有出息的人。您看这样行吗?” 老人似乎有些迟疑不决,迎着孙女和杨滨恳切的目光,他最后下了决心:“好吧,我跟你去,不过——,”他停顿了一下,“只要普通的学校就行了。我也不会白吃白喝,你给我安排一个事情,譬如扫地、修剪花草之类的,算是给你们的一点点回报。” “这怎么行呢?你看,师傅您教我功夫,我还没给您付学费哩,怎么能让您再干那些活儿?不行,绝对不行!”杨滨急忙说,言辞很恳切。 “不叫我干活我们就不去了!”老人的倔性子上来了,坚持不肯松口。 “那好吧,我听您的就是。”杨滨一看没办法扭转,也只好退一步。“这样吧,我回去开一辆车来接你们,还有这些狗儿。师傅,您整理一下,我很快就回来。” 杨滨站起身,走到了门口,没走几步就停了下来,眼睛看着远处,仿佛呆住了。我放出意识一“看”,那边巷子口走出一个落寞的身影来,不是别人,是之前见过一回的司徒薇,杨滨嘴里念念不忘的“薇儿”。 司徒薇也站住了,久久凝视着杨滨,二人就这样互相看着,一动不动。 “杨滨,这位就是薇儿吧?”佟如海走到门口,看到了外面的司徒薇。 “是她。”杨滨的语气有些涩。 “快请人家过来呀,这么站着,太阳多厉害!”老人催促杨滨,杨滨却没动。 “唉——,你这小子!”老人侧身出了门,“是司徒小姐吗?请你过来吧,我有话想对你说说。” 司徒薇脸上一喜,刚想迈步过来,“薇儿,你不能去!”一个男子从后面巷子里走了出来,伸手要来拉她。我早就发现他躲在后面,是那个缠着司徒薇的男子,现在我已经知道,他就是司徒薇的未婚夫吴虻。 “我的事情不用你管!”司徒薇一甩手,反而大步走上前来。 “薇儿……”吴虻也忙跟了过来。 “我说过了,我的事情不要你管!”司徒薇猛一回头,冲着吴虻叫道,“还有,不许叫我薇儿,你没资格叫这个名字!” 吴虻哪里肯依她,紧紧跟着,二人来到了破房子前面。看司徒薇,一身紫色的衣裙,袅袅娜娜,更显得肤色白皙。而吴虻下身一条牛仔裤,脚下一双运动鞋,上身则穿着一件背心,精壮的肌肉块块鼓起,显示了他浑身的力量。他们两人站在一起,一柔一刚,倒也挺般配的。 “你们在这里偷看我们有好几天了吧?” 佟如海老人施施然看着这对青年男女,眼神平和宁静。 “你怎么知道,该不是你也偷看了我们吧?”没等司徒薇说话,吴虻抢着开了口。司徒薇侧眼狠狠剜了他一下,满脸愤愤然,又有些无可奈何。 “呵呵,年轻人莫要太傲气,岂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不过,看你走路的样子,一定经过名师指点,说起来也有骄傲的本钱。”老人淡淡一笑道。 “是吗,你能看出我的深浅来?”吴虻似乎吃了一惊,又有些不信,“听说杨滨跟你学了好几个月了。嗯,他的眼界一向很高的,能跟着你学,看来这位老师傅有几下子了。老师傅,我叫吴虻,也学过几年功夫,不知道能不能向老师傅请教请教?”刚一见面,吴虻就提出较量的要求,看来他对自己很有信心。 “请教说不上。我老了,胳膊腿儿不听使唤了,吴先生真要比划比划的话,还是跟杨滨切磋吧,反正你们早晚免不了要动手。” “那好,杨滨,咱们来拼拼,哦不,切磋几下怎么样?” 杨滨没说话,眼睛看着司徒薇,好像有些痴了。 “杨滨先生,我与你过几招怎么样?”吴虻提高了音量,不满地叫道。 “过几招?那就过几招吧。不过——”杨滨还是没看吴虻一眼,语气有些冷,顿了一顿,“拳脚无眼,是点到为止呢,还是决出高低来?我记得咱们还没真正分出高低来,要不今天把这件事了结了,免得你我都耿耿于怀。” “那好啊,我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吴虻扭了扭脖子,摆了几下手臂。 “滨哥,你不要跟他比!”一旁的司徒薇急忙说,“他去年在法国的自由搏击大赛上获得了冠军,你别跟他比!” “是吗,法国冠军?嘿嘿,我还真想跟什么冠军比划比划呢!”杨滨一副轻松模样。 “滨哥,你小心些!”司徒薇看看不能阻止了,柔声叮嘱道。杨滨瞟了她一眼,微微点点头,没有说话。 很快地,双方在屋前的空地上摆开了阵势。之前我听杨滨讲起过他与吴虻较量的事情,现在能亲眼看到,我当然很兴奋。其它狗儿也跟我一样的心态,围在旁边注视着场中的两个人。 “杨滨,记住我说过的,静如古松,动若疾风,放开手脚去打,你肯定能赢!”佟如海老人在一旁提醒着杨滨。 “滨滨哥哥加油,你一定能打败他!”淇淇尖着嗓子叫起来,小宝附和着汪汪叫了几声。 “谢谢师傅,谢谢淇淇,谢谢……我会尽力的!” 你盯着我,我看着你,杨滨与吴虻还没开始,眼睛里早已经火化四溅,现场气氛迅速升温了。司徒薇一双美目紧紧看着杨滨,很是担心的样子。 “嗨!”杨滨一声吼,率先展开攻击,脚下疾动,拳掌呼呼向前,目标是吴虻的前胸。后者当然也不是善茬,一错身躲过攻击,右臂猛挥,擂向杨滨的面门。这一拳要是砸中,非皮开肉绽不可。杨滨拧身错步,滴溜溜一转,顺势攻向对手的侧面……双方没有什么花哨招式,都是简单有效的手上脚下攻击与防御,杨、吴二人战成一团,一时间难分上下。 “嘭、嘭,啪、啪……”拳脚碰撞的声音连连响起,可谁也不愿后退半步; “嘣,哗——”杨滨被吴虻踢中了一脚,侧身翻倒在地上。场外的我们心里一紧,司徒薇掩着嘴巴,只差叫出声来。再看杨滨,毫不犹豫地迅速爬起,更加凶猛地冲向对手…… “哗啦,咚!”吴虻肩上挨了杨滨一拳,又被下面的一脚扫中,重重地摔倒了,杨滨站在那儿朝他勾着小指头:“再来!”“吼——,”吴虻一个鲤鱼打挺跃起,拳头带风,擂向杨滨,眼里溅出了火花…… 不止是围观的几个人,就连我们一群狗儿也不由自主屏住了呼吸,一颗心悬在半空,死死地盯着场地上来回分合的两道身影。 这次,到底谁能成为最后的胜利者呢? ***************************************************************************** 猛狗语录五十二:眼泪的存在是为了证明悲伤不是一场幻觉。 *****************************************************************************###第53章 剑气近 跳下车,一群狗儿欢叫着扑向一大片碧绿整齐的草坪,旁边还有一个水池,有的狗儿跑到池边去喝水。 “哎、哎,哪来的野狗,怎么在草坪上乱跑?” 一个园丁模样的人从那头跑了出来,挥舞着双手冲着我们高声叫起来。看他紧张兮兮的神色,这片草坪很金贵似的,唯恐被弄乱了一根草儿。 “李叔,这是我师父养的狗,随它们玩儿去,老爷那里我会说。”杨滨跳下车,尽管左眼眶一片乌青,但精神很好,他对那个园丁吩咐道。那人听到他的话,只好站在一旁看着,脸上露出心痛的表情。 “大傻,阿大,快叫兄弟们回来,不要弄坏了草坪,也别去水池里喝水了!”我忙吩咐手下收拢在一起,规规矩矩地走在草坪间的水泥甬道上。咱们是流浪犬不假,但要信守规矩,做到入乡随俗,如果一开始人家就厌了你,肯定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待得长久。现在外面的风声这么紧,人家杨滨不嫌弃咱们,特地用车把我们接到这个看起来很高档的地方来,我们应该珍惜才是,至少不能平白无故给他添麻烦。 “师傅,您小心些!”杨滨把佟如海老人搀下车,又一把抱下淇淇,领头向前面绿荫掩映下的一幢别墅走去。他走路时右脚有些不稳,那都是与吴虻交战时伤的。你如果要问我他俩较量的结果如何,这个我倒是可以告诉你:杨滨赢了。这次不是死缠烂打,而是凭他自己的真本事赢的。 拼斗时的紧张激烈我就不再说了,就是想说也说不太明白,总之一句话,在与吴虻斗得旗鼓相当的时候,佟如海老人说了几句话,杨滨就像老虎长了翅膀一样,力量、速度都增加了,最后狠狠一脚踢中对手的前胸,把他踢得摔翻在地。然后,他轻轻地说了一句“你输了”,就昂然站在那里。而吴虻呢,挣扎了几下都没站起来,还是靠司徒薇的帮助才勉强爬起,悻悻地慢慢走了。 临走前,吴虻恨恨地看了佟如海老人几眼,很不服气的样子。那个司徒薇呢,被杨滨的几句话气得哭着走了。几句什么话?好像也没怎么很重的话嘛,不就是“他是你的未婚夫,现在你不去照顾他还要等到什么时候”之类的,我听听很正常,不知道她干吗要哭呢? 反正不管怎么样,杨滨赢了,这是我们这些狗儿们最愿意看到的结果,连佟如海老人脸上都露出了难得的笑容。淇淇更不必说了,乐得拍着小手直叫好。后来,坐上杨滨叫来的汽车,我们来到了这儿,一个每只狗儿都从未来过的地方。 要离开了,老人留恋地看看破房子四周,很有些不舍。我们狗儿也有同感,看了一阵,最后还是要走。 “三少爷,你说的地方已经准备好了,是现在就带老爷子去吗?”一个穿着短袖衫黑裤子,打着领带,管家模样的人迎上来,恭敬地向杨滨与老人打了招呼。 “明叔你辛苦了!”杨滨客气地说,“现在就去吧。我爸他们还在公司里没回来,妈妈肯定又在睡午觉了。你先别吵了她,下午我会跟她说的。” “好的,我知道了。”叫明叔的人在前面带路,把我们领到了旁边的一处房子里。他看到了跟在人后的我们一大群狗儿,脸上却没有丝毫惊讶,不能不让我对他感到佩服,佩服他的沉稳和老练。要是换作平常人,看到这么一大群毛色驳杂且浑身脏兮兮的流浪狗,不躲得远远的才怪哩! “师傅,这里是我家的客房,您和淇淇,还有这些狗儿就先住在这儿,您看行吗?” “你说了就是,不要太客气。记住我跟你说过的话,不要太让我闲着,我可是说到做到的!” “您放心,我记住了,过两天我就让明叔给您派个活儿,这样总行了吧?” “你记得就行。还有,这么多狗儿在这儿,不会吵着你父母他们吧?要是觉得不方便,还得另外找一处地方安顿它们才行。” “不会吵到的,您不知道,我家里也养了两条狗,白天都关在后面的狗房里,晚上放出来看门。我父亲很喜欢狗的,我妈也是,她成天带着一只哈巴狗儿,宝贝得不得了呢!回头让负责养狗的人帮它们洗洗,梳理梳理,肯定个个都精神。您看,这里有几只狗我看很厉害哩,不比我家理养的那两只退役的警犬差……” 警犬?我心里一跳,杨滨说了这么一大通,我听到耳朵里的就只有这两个字最有用。他家里养了退役的警犬?会是怎样的呢? 我与大傻、阿二它们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惊异,它们显然也听明白了杨滨的话。 “只要不麻烦就行。”老人说着,放下手里的包袱,打量起这间客房来。红色木头做的桌椅,地上铺着毛茸茸的地毯,墙上挂着一些字画,什么虎啊花啊,反正我也不懂得欣赏,总之有一股很幽静文雅的味道。 “淇淇,小心狗儿在地上拉屎尿!”佟如海老人毕竟见过世面,看到房里的情景,忙对正逗着小宝玩的淇淇说道。他这一说也提醒了我,我赶紧吩咐狗儿们注意节制,不可乱动乱拉。一下子,我们这些狗儿都不敢动了,乖乖地站在原处。侧眼看那个叫明叔的人,他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似乎松了一口气。 不过,这样站了一阵,我们这些好动的狗儿都有些吃不消了。平常里都难得安静下来,现在这么一紧,不累得慌才怪哩。还是杨滨体谅我们,他叫明叔带我们去后面的狗房整理一下。 跟在明叔的身后,我们都活跃起来,除了不再受到限制,还可以去亲眼看看传说中的警犬,怎能不令我们兴奋不已呢? 穿过一条走廊,钻过圆形墙门,一排平房出现在眼前,我的鼻子一抽,闻到了一股同类的气味。 就要看到警犬了!我心里扑通扑通跳着,竟然异乎寻常地感到一阵紧张,很少有这样的感觉了。看大傻它们,都有差不多的神情。 “汪汪,汪汪汪……” 一阵雄浑的犬吠从平房里传出来,我早就“看”到了里面的狗儿,一黑一灰,高大,健壮,还透着一股凛然的气势。警犬就是警犬,果然名不虚传!要不是有铁链子栓着,恐怕它们要冲出来“迎接”我们这些不速之客了。 随着明叔的叫唤,门一开,一个中等身材的精壮汉子从另一间平房里走了出来。 “阿实,这些是三少爷带回来的狗儿,你给它们打理打理,弄得干净些。”明叔吩咐道,听到精壮汉子答应了,就借口有事先出去了。 “哟哩嗬——,”精壮汉子发出一声吆喝,老练地把狗儿们招呼拢来,赶到一个水池子边,拿起一根水管子帮我们冲澡。得到了我的叮嘱,狗儿们没有急躁逃跑,一个个接受了一番洗刷,连我也不例外。 “嗯,不错,不错!”叫阿实的汉子边冲洗边赞道,尤其是轮到我与大傻几只高大结实的狗儿时。 甩水,梳毛,喷上一些散发着香味儿的喷雾,狗儿们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好像都不敢相信对方就是自己同在一起多日的伙伴。 大伙儿都变得焕然一新了! “汪汪”“呜呜”,几只小狗欢快地叫着,跳着。 “这么多的狗,哪有这么多的绳子啊!”阿实像是自言自语,看着我们犯起了愁,最后还是没有给我们栓绳子,直接带我们回原来的客房去。 佟如海老人和淇淇也梳洗好了,穿着干净整洁的衣裤。没有看到警犬,大傻它们有些失望,我示意它们不必如此,以后机会还多得是,不愁见不到。 果然,太阳刚刚落山,还没吃晚饭,我们就见到了那两只杨滨所说的退役的警犬。 当一阵浑厚的犬吠从客房外面走过的时候,我们这些狗儿都跑出去看。一黑一灰两只高大的犬类站在我们面前的不远处,一只由那个叫阿实的牵着,另外一只被另一人牵着。 “汪汪,呜——,你们是谁,怎么会来到这里的?”黑色的狗儿冲着我们低声问道,语气里含着一股不容反抗的威严。 “我们是你们家的客人!”阿二第一个看不惯它的傲慢劲儿,走前几步,昂起下巴回答道。受它的影响,大傻它们也装出一副不屑的神态,不理会那两只警犬。狗类跟人类很相似,遇到比自己地位高的同类,不是低声下气卑躬屈膝,就是故作高傲假装不屑,很少有能做到不卑不亢的。 “客人?我们家里怎么会有流浪狗客人?你们这些狗崽子不要张狂,在我的眼里你们根本不是什么。记住,别在这里惹事,要不然……”黑色警犬眼里闪出一丝利光。 “要不然怎么样,你还敢对客人没礼貌吗?”阿二反问道,一点也不畏惧。 “呜——,你这个下等东西,不要惹怒我!”黑犬恼怒了,张开嘴巴,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很是渗得慌。 “惹怒你又能怎么样?”阿二索性放开来挑衅,脚下蹦跳,不退反进,向前跑了几小步。 “呜——汪,汪汪!” “哎呀!” 人声狗吠乱成一团,不好,两只警犬竟然强行挣脱了牵着的人,向着我们这边冲过来了! 啊,警犬要发飙了! “汪汪,汪汪!”一恍惚,一阵犬吠惊醒了我。我定睛一看,自己和一众手下正站在客房的门外,只见两个人牵着一黑一灰两只高大的同类走过来,站在我们面前的不远处。 “汪汪,呜——,你们是谁,怎么会来到这里的?”黑色的狗儿冲着我们低声问道,语气里含着一股不容反抗的威严。 啊,第二次? 我很快明白了当下的情形,不等阿二开口,我连忙越众而出,走到了群犬的最前面。 ***************************************************************************** 猛狗语录五十三:我真的不愿意用脚趾头鄙视你。但是,是你逼我这么做的! *****************************************************************************###第54章 霜天晓 “两位大哥,听说你们以前是警犬?”我尽量用尊敬的口吻问道。 “是又怎么样?”黑犬反问我,明显有些看不太起我们这些大多数比它矮小的狗儿。 “真的啊?”我的眼睛瞪得溜圆,“你们真的是警犬啊?太好了,我们兄弟总算见到了传说中的警犬,真是好激动啊!”我强捺住心里的暗笑,继续忽悠:“两位大哥可能不知道,我们这些兄弟对警犬是多么崇拜啊,那崇拜就像是如滔滔江水,要说多远就有多远了!” “是吗,你们这么崇拜我们?”黑色警犬的眼里虽然傲气依旧,但没了刚才的敌意,甚至有了几分得意的神色。灰色犬咧了咧嘴,也露出一抹笑意。 “是真的,我们都很仰慕警犬的!”背后的刚子与我心意相通,上前几步也附和着说道。 “警犬好威猛啊!”小宝夸张地叫道。 “真的吔,警犬大哥哥你们肯定很厉害吧?” “哇,你看它们的毛色,油光发亮啊!” “爪子,快看爪子,它们的爪子真强壮!” “你们肯定破过很多案子,抓过很多坏人吧?那该有多威风啊!” …… 后面赞叹连连,我的那些手下们纷纷抒发着对这两只退役警犬的赞美之情,有附和我们的,也有不少是真心实意的。 “嗬嗬——,”两只狗儿完全被心里的愉悦笼罩了,傻乎乎地笑起来,根本没有了刚才高傲的眼神,看我们时的眼里平和多了。 “肯特,快走,要去巡逻了!”叫阿实的汉子吆喝着手里的狗儿,催促它快些走。他可不管狗儿们之间交流的事,完成自己的任务是第一位的。 “哎,你们怎么会到我主人家里来的?”临走前,被叫做肯特的黑犬回头来问我们。接受了一番逢迎之后,亏得它还记得自己的使命。 “我们是你家三少爷请回来的客人。”我平静地答道。 “哦,是客人……你们不要担心,到了这里没人会欺负你们。要是谁敢欺负你们,告诉我和莱恩一句,我们替你们讨公道!”肯特还不忘显示自己的强势。 我和刚子它们忍着笑,答应了一声,看着它们慢慢走远的身影,心里都不约而同地掠过一丝失望:警犬,也不怎么样嘛!尽管是退了役的警犬,但看这样子,也太那个了吧?…… 晚饭吃得很丰盛,肉骨头管饱,还有散发着香气的浓汤,吃得大伙儿满嘴流油,直到咽不下为止。 饭后,佟如海老人带着淇淇,被杨滨请到前面的别墅里说话去了。我则带着手下们在客房外的树底下躺着休息,顺带着好好消化消化肠胃,减轻一下身体的负担。 难道我们就这样混吃等死? 我的脑子里忽然闪出这样一句话,心里清醒了几分。不行,这样不行!想起那个伤我的坏蛋,还有至今不知生死下落的大灰、米皮它们,我心里变得急躁不安起来。起身召集刚子、阿大、大傻一班骨干手下,把心里所想一说,大家都沉默了。 “这样吧,晚上我再进一趟城,找找大灰、米皮,”我打破了沉默,“你们都待在这里不要跑出去,免得被那些打狗的人看到。” “大黄大哥,外面太危险了!”阳煞担心地说。 “不怕,我自有脱身的方法,这点你们放心,他们伤不到我。” 安抚好一干手下,等到天色黑了下来,我离开客房,向来时的路跑去。来的时候留了心眼,我大概能记得回去的路线。刚走到大门口,我看到那两只看家的退役警犬正蹲在门边,警惕地看着四周的情况。 “咦,你怎么要出去,有什么事情吗?”黑犬肯特看到了我,转头来问我。 “有点事儿出去一趟,”我说,“只是那个,晚上如果回来,我怕大门关上了进不来,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开门?” “这个呀……”肯特眨巴眨巴眼睛,又与灰狗莱恩对视了一眼,看看阿实站在稍远的地方,就凑近我的耳边,小声说:“你是三少爷的客人,我们就不瞒你了,在那边——”它的嘴巴往右边的围墙一努,“那边有一个墙洞,藏在树丛后面,人类进不来,我们狗类应该可以进出,你要是回来晚了,可以从那里进来,不必等开门的。” 我心里一乐,呵呵,这警犬进了富人家,当年的锐气全都被优渥的生活消磨光了,留下来的只是肥胖的肚子,还有了一些些懈怠与放纵。要是它的主人知道了,不知会做何感想,会不会觉得自己花了大代价养的狗儿不值?当然,我肯定不会去告什么密,让它们出丑受罚,只是感慨时过境迁,再大的警惕也会被时间冲淡,直至完全消退。真到了那一天,我想这也是自身失去价值的时候了,最后的命运可想而知。 我暗暗告诫着自己,问清了出去的道路,打了个招呼,小跑着出了别墅大门,向城里方向奔去,一路上还撒尿做着记号。 走走停停,找找辨辨,终于来到了上回见到大灰的地方。躲在一片路灯照不到的树荫下,留意着四周的情况,我仔细寻找那些狗儿的踪迹。鼻子依稀能闻到一些同类的气息,却看不到一只狗儿的身影。人类发起的雷霆扫荡,有多少动物能够侥幸逃脱呢? 我不甘心,尽量往一些不为人注意或者人类不肯靠得太近的地方,例如垃圾箱、阴沟、绿化带的死角这些地方寻觅。找了两个街区,最后还是一无所获。大灰、米皮它们躲到哪儿去了呢?难道真的……我不愿往这个方面想。看看街上的情形,估计现在过了晚上十一点了,路上的车辆行人少了许多,只有一些街边的夜宵摊还在营业,其它地方只剩下彩色的灯光,人影已经不多了。 怎么办,是继续找还是放弃? 我站在那儿发着愣,一时间无法决断。 “呜哇,呜哇……”一阵凄厉的警笛声自远而近,向我这边飞驰过来,我赶紧向树荫下躲了躲,看着街道的那头。 三四辆闪着警灯的警车在我前面快速驶过,然后在离我不到两百米的路边停下,车门大开,急匆匆跑下来十几个全副武装的警察。“快点,在那边!”我依稀听到有人在大声指挥,声音有些熟悉。这人是谁呢? 我好奇心起,连忙往那边跑,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值得这么多警察如此大张旗鼓地跑来。走近了,我看清了那个熟悉的人,是见过多次的王警官。 “王队,这位就是报警的大爷。”一名警察带着一个穿着短裤汗衫的老者来到王警官面前,“张大爷,这是我们王队长,你把情况详细对他说说吧。” 王警官与张大爷握了握手,后者急忙把自己看到的情况告诉他。原来,就在不到半小时前,出来乘凉的张大爷正要回家睡觉,忽然看到前面一条小街里发生两人扭打的事情,本来以为是两个男人在闹着玩儿,没想到一个人发出一声惨叫,倒在了地上,另一人急匆匆跑走了。张大爷年轻时参过军,胆子很大,就赶过去探看情况。这一看不要紧,看了之后吓了一跳,那个倒下的人躺在了血泊里,已经断了气。张大爷还算镇定,连忙跑出来,到路边的小店报了警,然后就等来了这些警察。 “张大爷,您看清了行凶的人的长相吗?”王警官问道。 “没看清,隔得太远了!” “那衣着打扮呢?” “好像,好像是牛仔裤,上身是……是露臂的汗衫,对,没错,是汗衫!” “个子呢,高还是矮?” “看着比较高,至少有个一米七五吧。” “那他是用什么行凶的呢,刀子还是棍子,看清了吗?” “这个没看清楚,实在远了,那个小街又太暗,要不是我的视力还行,连这些都看不到哩……” “好了,张大爷,谢谢您提供的宝贵资料,以后破了案,咱们公安局还要给您发奖状,谢谢了啊!小林,快陪大爷回家休息!” 张大爷跟着一名年轻警察走了,王警官与另外两个警察一边分析情况,一边安排人手勘察现场,还派人去附近调查。他们完全没有注意到我,也没想到,这一切都落入了我的耳朵。 我疑心又是那个伤了我的害人精开始作恶了,心里涌出一股冲动,一股想要把他压在爪下的豪情。对,就这么办! 我小心地走近凶案现场,钻过警戒线,细心地在地上闻嗅着,分辨着。果不其然,我很快抓住了那道熟悉的气味,一种短期内我不可能忘记的气味。 “汪汪,汪汪!”我兴奋地叫着,循着气味往小街的另一头追踪过去。感觉里,我的出现引起了警察们的注意,不少人惊讶地抬头来看我,王警官也是。 “去两个人到那边看看!”王警官叫道。 我可不管这么多了,越跑越快,顺着气味遗留的方向追寻下去。穿过小街,进入一条小巷,前面灯光昏黄,后面脚步踢踏,人似乎越来越多了,气味也越来越浓了。 一堵围墙挡住了我的去路。墙上有门,门关着,我拱不开。 “小马,破门,嫌犯一定在这边!” 王警官带着五六个警察跟上来了,他指挥一个高个子壮实的警察要打开那扇门。“嘭!”门拴被硬生生扭开了,我一马当先冲进里面,因为嗅觉与视觉都告诉我,那个坏蛋就在这道门的后面。 手电光明晃晃地照着里面,这是一栋老旧的房子,里面有一些零散的木制家具,虽然有灰尘,但明显能看出有人活动的痕迹。 “仔细搜查,不要放过一个地方。注意,嫌犯有攻击性武器,大家要小心!”王警官说着,带头在房子里搜起来。我还是跑在最前面,循着气味往里屋走。 “沙拉!”里屋传出一声东西移动的声音,我透过黑暗仔细一“看”,一个人影正要爬上窗户往外跑。“汪、汪汪!”我急了,大叫着往里面猛冲。 “快,在里面!” 人影在手电光下晃动着,齐齐向里屋涌过去…… ***************************************************************************** 猛狗语录五十四:有些失望是无可避免的,但大部分的失望,都是因为你高估了自己。 ***************************************************************************** (祝各位书友圣诞快乐,心想事成,诸事顺利!)###第55章 犯胡兵 “不许动,我们是警察!” 几道白亮的手电光罩住了一个正在奋力搬开东西想要破窗的男子,几个警察双手持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他。 “呜——,汪!”我可管不了那么多,恼怒地吼叫着,脚下用力,身体猛地向前一窜,高高跃起,攻击目标很明确——那个男子的后背。 “哎呀!”那个男子没想到黑暗里蹿出一个我,直到后背被我咬住,才想起要用手来拨打我。“哗啦”一下,我们一人一狗都摔到了地面上,我在上,他在下,终于实现了我把他压在下面的愿望。 人的痛呼闷哼,狗的呜呜撕咬,地面上正在上演着一幕人狗大战,不,是狗咬人的好戏。那些警察只能站在一旁紧张地看着,难以插上一下手。 “嘶——,”灰色的汗衫被我撕破了,一块布片甩落在地上,我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啊呜”一下,来抓我的手背被我狠狠咬住。“啊——,”一声惨叫,又怎么样都摆脱不了,男子鬼哭狼嚎般叫起来。 “好了好了,可以了,快松开!”王警官站在一旁跺着脚,肯定是在对我说。我又胡乱咬了几下,脚下一扒拉,后退几步,意犹未尽啧啧嘴。 总算报了那一脚之仇,感觉就是一个字:爽! 警察们一拥而上,按手的按手,抓脚的抓脚,把地上的男子控制住,“咔嚓”一下在手腕上戴了一个亮晶晶的东西,他再也无法反抗了。 “王队,在他身上找到一根铁棒。” “王队,那边是他住的地方,我找到了一些可疑的物品,很像前几次受害者丢失的东西。” “王队你过来一下,这里也有发现……” 警察们有条不紊地在房子里到处搜寻,只剩下一个我成了没事的。我站着看了一会儿,心里大定,然后悄悄出了门,向着来路跑去。 “王队,那只狗呢,怎么不见了?”隐约听到里面有人在提起我,我停了停。 “对呀,刚才还在哩,这狗可真是厉害——王队,这狗你认识吧,你怎么知道它会带我们找到嫌犯的?” “呵呵,我以前见过……” 我不再听下去,撒开四肢,快速跑起来,很快把那些警察的声音甩到了后面,听不到了。 我的心情无比舒畅! 路过了杀人现场,回到当初与大灰它们分开的地方,路灯依旧,冷清依旧,我的心情又变得沉重起来了。 大灰,米皮,你们都在哪里啊? 又等了大半个小时,我只能回去。钻进墙洞,无惊无险地回到杨滨家的客房,门外,大傻卧在一旁,抬着头警惕地看着外面。 “大黄大哥,你回来了,找到它们了吗?”它站起身迎候问。 “没找到……”我把今晚发生的事情大致对它说了一遍。 “那个坏蛋抓住了?”大傻瞪圆了眼睛,“大黄大哥,你真厉害!”它由衷地赞道,眼里闪着炽热的光芒。 我轻轻一笑,转而问它:“其它兄弟姐妹都睡了吗?” “都睡了,你看,都在那边哩!” 顺着大傻的目光,我看到外面的檐下躺了两溜的狗儿,都呼哧呼哧睡得香呢。 “大傻,你去睡吧,我来守夜。”我对大傻说。 “还是你睡吧,我不累,大黄大哥你辛苦了一晚上,你去睡,这里有我守着,没事的!”大傻坚持让我去睡。我拗不过它,只好自己去睡。 第二天一切照旧,吃吃睡睡玩玩,到了晚上,我还是要出去寻找失去音讯的伙伴。这次我带了大傻和猛子,大家可以互相照应,寻找的范围也能扩大一些。 来到城区,以上次见到大灰它们的地方为中心,我们分为两组,我叮嘱了大傻和猛子几句,叫它们小心些,开始再次搜寻。 我沿着昨天没走过的一条街道寻找着,重点搜寻树丛后和水沟里这些隐蔽的犄角旮旯之处。 走着走着,我来到了上次找到阴煞的那个下水道口,霎时间,我心里闪进一片光亮:其它地方都没有,它们莫非躲进了这个下面?对,它们一定是躲到下面去了! 我心里一喜,扒拉开上面盖着的一块薄木板,露出了黑魆魆的洞口。挤着钻进去,慢慢朝下面挪动,我来到了积水的管道里。水不深,仅仅没过我的上前肢,不影响我搜寻走动。 放开意识,集中注意力,我借着昏暗的光线向前方跋涉。“大灰,米皮,你们在吗?”我边走边叫着,一边听着水道里的回音,生怕漏掉了一点儿。里面滴水声“啪嗒、啪嗒”响着,远处似乎还有水流迸溅的哗哗声,不容易听到狗儿的声音。 我摸索着向前,不时有水滴溅落在我的身上,我哪有心思顾及这些?拐过一个弯儿,一条更加宽大的圆形水道出现在眼前,旁边有一道窄窄的台阶,我勉强可以走过去。水声更响亮了,轰隆隆的声音震动着我的耳膜,白色的水花溅起,一股股冷风飕飕地掠过,阴森森糁得慌。 “沙——,”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仿佛什么东西碾过地面的声音传进我的耳里,就从我的前面闪过。“哗啦,”又有什么掉进水里了,很快就淹没在水道的水声里。 什么东西?我一惊,放开意识探寻过去。里面的光线实在太暗了,模模糊糊隐隐约约中,水里似乎有一个黑乎乎的长条形东西在快速摆动着向我游过来。 危险! 我猛然惊醒,这个东西是向我冲过来的! 全身悚然紧张,面对那个东西,我使出了全部注意力,以防备它的进攻。 “哗啦——,”一团黑影越出水面,向我直冲冲扑来,刮过一阵腥风。太大了!这哪里是普通的水蛇之类的东西,分明是一条大蟒蛇! 生死关头,我不知从哪里冒出一股莫大的勇气,扭身,后蹬,斜蹿而出,“轰隆,”大蟒蛇撞到了洞壁上。这一系列动作说是一个个发生,实则是在电石火光之间接连而动,不容我细想琢磨,完全是我本能的反应。 我惊出了一身冷汗,回头看去,蟒蛇看得清楚了些,调整好身子,不甘心地游动着,再次向我扑来! 小巫见大佛,不是一个等级的对阵啊! 没多少时间感慨,我转身再次逃。要是不想成为蟒蛇的腹中美食,现在只有这个选择了。 莫名其妙地遇到一条大蟒蛇,又莫名其妙地遭到它的攻击,这是怎么回事啊?而且,让我感到无比郁闷的是,今天怎么没有预先“看”到这种情况呢? 倒霉,不是一般的倒霉! 没等我郁闷多久,后面的声音越来越响了,那条大蟒就要追过来了! 顾不上辨明方向,我没头没脑地向前狂奔、狂奔,再狂奔……气息不稳了,“呼哧呼哧”喘得急,“汪汪,”我张嘴大叫了两声,发泄一下胸中的闷气,脚下却不敢丝毫停留。好在下水道里虽然污水横流,但也有路可走,对我的逃命没多大的影响,要不然的话……嘿嘿…… “汪汪,汪汪,”忽然,在我的左方传来一阵犬吠声,听起来还不止一只狗儿。后面追赶的声音倏地停止了,那条大蟒也听到了狗叫声,除我之外的那个狗叫声。 谁会在那边的岔洞里? 我喘着,站定了回头看,“哗啦啦”的水声朝那边去了。不好,大蟒要去找那边的同类了,决不能让它得逞! “汪汪,那边的兄弟快跑,蟒蛇过来了!”我张嘴大叫起来,声音在水道里嗡嗡回响,震得我自己的耳鼓膜也嗡嗡作响。 “汪汪,大黄大哥是你吗?”那边的狗儿也叫着,声音挺熟悉,很像大灰。 “我是大黄,你是大灰吧?” “我是大灰!” “大灰你快走,蟒蛇要过来了!” “我知道,大黄大哥你自己小心!” “好,你们也小心!” …… 我和大灰互相叫着,提醒着,一边还防备着大蟒蛇的攻击。就在我们一停一顿的一问一答中,令我们惊喜不已的一幕出现了——大灰它们在那边叫,大蟒就追过去那边,我赶紧走前一些,叫着把大蟒吸引过来,看到它过来了,连忙又往后跑,跑得远远的;大灰见状,跑过来逗引大蟒,把它的注意力吸引过去,看着大蟒追过去了,我自然要赶过去救援……这样来回了四五趟之后,大蟒泄气了,身子一滚一扭,溅起一些水花,向着另一条水道钻去,很快就没了影踪。 这……这样就摆脱掉了那个黑魔王? 运用意识探明大蟒确实已经走了之后,我简直有些不太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大黄大哥!”大灰第一个扑出来,后面是三四只狼狈不堪的狗儿,它们浑身上下都是湿漉漉的,比我好不了多少。 “大灰,你们都好吧?”我迎上去,关切地问它们。有两只狗儿认识,是原先跟着大灰的,另两只好像是跟着米皮的。 “大黄大哥,我们……我们都好……”大灰有些哽咽了,脸颊上滚落一些水珠,不知是泪水还是沾到了污水。 “米皮呢,还有其它的那些兄弟们呢?”我急忙问起来。 甩掉水珠,大灰嗓音低沉地对我讲起这些天的遭遇来,听得我几乎心胆俱裂…… ***************************************************************************** 猛狗语录五十五:这世间,真心本就稀缺,更该俭省。 ***************************************************************************** (2011年就这么悄悄地到来了!回首半年多来的酸甜苦辣,诸般滋味在心头,难以一言尽述啊。我会努力码字,加快更新,争取在新年里不让书友们失望。最后祝福各位书友新年开开心心、顺顺利利、和和美美、健健康康!!)###第56章 梦魂香 那天,大灰与米皮兴高采烈地召集各自手下的狗儿,讲清了要跟着我一起打江山的想法,得到了众多狗儿的热烈响应。就在它们满怀希望等着我带着手下过去汇合的时候,一场灾祸突然降临到了它们头上——全市统一捕杀流浪狗的行动开始了! 看着气势汹汹的打狗队持棒拿袋四处追赶、棒杀狗儿,精明的大灰马上意识到了危险。还没来得及与米皮商量出一个好的对策,打狗队就发现了它们。 “米皮,你快带着你的手下找地方躲起来,过几天我们再碰头!”见惯了人类对流浪狗的虐杀,大灰以为这次也是像原先那样刮一下“风”,过不几天就又风平浪静了,它赶紧叮嘱米皮,一边自己招呼着手下的狗儿快点儿跑。 米皮答应了一声,慌忙召集手下们四下逃命。一时间,人类的四处追赶,狗儿的汪汪吠叫,充斥着这个小区后面的空地。 左冲右突之后,两三只跑得慢的狗儿倒在了那些人的棍棒下,大灰带着手下剩余的狗儿跑出了包围圈。可是,还没等它们喘顺气,那边汽车轰鸣,又一群戴着大盖帽的灰衣人嚷嚷着追过来了…… 突围,再追赶,再突围,狗儿一只只在减少,大灰的心也在开始滴血。眼睁睁看着朝夕相处的兄弟姐妹在人类的棍棒下挣扎、呻吟,最后没了声息。但它又只能无可奈何,在强大的人类面前,几只流浪狗儿能兴起多少反抗的风浪? 东奔西跑之后,大灰与米皮它们不期而遇。两股伤痕累累的狗儿合成一处,总共只剩下九只狗儿了。好在大灰之前叮嘱阳煞与阴煞另外择路逃跑,只为了要找到我们,告知这次捕狗行动的情况。好不容易挨到晚上,大灰带着剩余的狗儿也来到了阴煞曾经躲藏的那个下水道口。按照大灰所说的时间,竟然是在我接走阴煞之后的不到一个小时里。除了慨叹老天爷不开眼,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这一个小时的差距,又使得它们经历了另一次灾难,米皮也因此而丧生。 “进了这里之后,我们都以为人类不可能发现我们,我们这下肯定安全了。可是哪里想到……”大灰低沉地说,眼里一片黯然。 为了找吃的,米皮带着一个手下进入到下水道里面的岔道去了。可等了很久,还是不见它们回来,大灰担心了,于是带着其它狗儿找寻过去。找到之前我到过的那条水道边,它们看见跟着米皮的那只狗儿躺在一块石头后面喘着粗气,身上又增加了伤痕。一问之后才知道,米皮带着它经过这里时,突然遭到一条大蟒蛇的袭击,为了掩护与救助它,米皮与蟒蛇展开了殊死搏斗,最后竟然被蟒蛇一口咬住,生生吞进了肚子里! 悲愤不已的大灰带着狗儿们撤出了这里,可噩梦不但没有结束,反而因此开始了。那条大蟒把他们当成了捕食的对象,接二连三对它们发起了突然袭击,又被它吞噬了三只狗儿。大灰它们简直如处地狱之中,时刻要防备着大蟒的攻击,却又不敢回到地面去,只能这样苦苦地煎熬着,强撑着…… “大黄大哥,我们一定要给米皮它们报仇!”大灰的眼里喷出了火,其它狗儿也一样。它们看着我,像是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到了我身上。 “人类欺负我们,大蟒蛇也来欺负我们,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心里涌出一阵悲愤,从它们的眼里获得了很大的力量,最后下定了决心,“大灰,还有各位兄弟,这仇,一定要报!但是,我们不能盲目行动,否则只能是自寻死路。这样吧,我们筹划一下,谋定而后动,才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大黄大哥你吩咐吧,你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大灰领头说道,大家都是坚定的目光。 我点了点头,集中注意力,半闭上眼睛遐思了一会儿,心里逐渐有了些底。 “好,我现在有一个初步计划,我们不如这样办……”我把自己的想法一一解说给它们听,它们边听边点头,还补充了一些细节方面。 “我们就这么办,大家按照计划进行,一定要配合好。都记住自己要做的事了吗,有没有信心?”我看着狗儿们。 “记住了,有信心!”狗儿们齐声叫道,声音在水道里回荡,掩盖住了流水声。 “嘘——,”我提醒着它们,“现在我命令:行动开始!” “是!”狗儿们低声应道,各自按照预先的分组开始行动起来。 “大家都要小心些!”还没等我叮嘱好,狗儿们已经纷纷奔入了几条水道,只留下一个我站在原处。 “真是好样的!”我暗赞着,也抬腿走向自己的“阵地”,不久来到了一个岔道口。这里的水流较急,三个水道在此汇成一股大水流,向一个更大的水道流淌而去。 岔道口的那个拐角就是我选定的埋伏地点。按照预先“所见”,我悄悄伏在拐弯处的隐蔽角落,屏气沉身,一动也不动。 “汪汪,汪汪!”左边的水道里传来了狗儿的吠叫声,听起来离这儿不远。果不其然,过了不大一会儿,在水流的哗哗声里,一个特别的声音破浪而过,放开意识,我“看到”那条大蟒快速向左边游去。“汪汪……”狗儿的叫声还在继续,似乎离得远了些。大蟒游得更快了,几乎是疾窜着向那边游去。 可是,没等它游到里面多远,狗叫声又忽地停止了,反而从右边的水道里传来别的狗儿的吠叫。大蟒再追了一段路,看看没法赶上,又转身游回来,朝着右边游动,试图赶上那里的狗儿。大蟒从我身边不远处快速游过的时候,我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生怕被它发觉。也许根本想不到我会藏在这里,也似乎对自己的威势很有自信,大蟒没有停下来探察,很快就从我身边游过去了。 就这样,狗儿们又与大蟒玩起了逗来引去的游戏,一会儿这边叫叫,一会儿那边吠上几声,把个大蟒忙得团团转,左右来回跑。也许是真有些饿了,大蟒急着想捕捉到一只狗儿果腹。来回跑了五六趟之后,大蟒还是不死心,尽管速度慢了不少,依然拼命追赶,追出的距离也越来越远了。好在我对狗儿们叮嘱细致,它们不折不扣地执行着我的嘱咐,叫几下就跑,根本不给大蟒接近的机会。 “十二。”我默默数着大蟒游过身边的次数。意识里,它明显减慢了游速,黑乎乎的身子在污水里不再翻起水花。 “十五。” …… “十八。” …… “二十二。” 二十二次了?真是不死心啊! 我默叹着,既佩服大蟒的执着,也慨叹它的体能的强韧,要是换作其它动物,不知道能不能像它这样坚持下来? 大蟒已经只能慢慢游动了,“二十四!” 时机到了! 黑影在水里淌着,浮着,转身进入到另一条水道,好像想要回到它的老巢去,我心里一喜,知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全身霎时绷紧,调整到了最佳状态。 “呼——,”说时迟那时快,我脚下用力,猛地一蹬,身体腾空而起,瞄准大蟒颈下七寸之处,张开嘴巴狠狠地咬下去! “啊呜!”以有心算无备,我如愿地咬住了大蟒的七寸——它的死穴。入口是坚硬的鳞片,有些滑,也有一股腥臭味,可我管不了那么多,死死咬着不放。 大蟒在片刻的惊诧之后清醒过来,身体拼命扭动,竭力想要摆脱我,但我能松口么?翻滚,水花乱溅,腥臭入口,身体在洞壁上碰撞了不知多少下,可这些都不能让我丝毫松懈! 记不清是第几次沉入水里了,我只感到有些头昏脑胀,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在狂吼着:不能松口,绝不松口!咬,死劲咬,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涌入我的嘴里,我被呛得差点儿要脱口跑开,当然不敢真的这样做。我好像能看到白色的水花已经泛红了,我的头脑也开始模糊起来…… “大黄大哥,大黄大哥!” 朦朦胧胧里,我仿佛听到遥远的地方有声音在叫着我的名字。想睁眼抬头,我只感到自己漂浮在半空中,一团乌云笼罩住了我的全身。 “孩子,你快回去吧,你的伙伴在叫你哩!”一个慈祥的声音似乎就在我耳边说话,很熟悉。 “老爷爷,是你吗?”我心里喊道,自己能清清楚楚听到自己的声音。 “呵呵,是我,孩子,很久没来看你了,你过得好吗?” “老爷爷,你是神仙吗?”我急忙问道,根本不回答他的问题,生怕他像以前那样忽然不见了,那自己心里的疑惑不就无法解开吗? “呵呵,孩子你还是那么性急!”老人的声音响在我的耳边,“神仙?你要是相信,那我就是神仙。不信呢,那就不是,连我也说不清到底是不是。” “你自己怎么会说不清呢?”我急了,“我为什么能够提前看到将要发生的事情,你能说说原因吗?” “没有什么原因,你能看到,所以你就看到了——快回去吧,你的伙伴要着急了!”也是,耳边叫着我名字的声音越来越大,分明是大灰它们的声音。 “大黄大哥,大黄大哥你快醒醒啊!” “可我还有很多疑问呢?”我连忙说道。 “不要问了,以后你自然会明白的。还有,你的能力将会更加强大,你要好好使用它!孩子,快回去吧……回去吧……”老人的声音越来越模糊,渐渐地听不到了。眼前黑云飘散,一片亮光射进我的眼帘…… “大黄大哥醒了!大黄大哥醒了!”几只狗儿的欢呼回荡在我的周围。 我睁眼一看,几束关切的目光出现在眼前,好像还闪着晶莹的泪光,那是兄弟们最美好的欢迎礼物…… ***************************************************************************** 猛狗语录五十六:有些问题没有答案就是最后的答案,有的事情没有结果就是最好的结果。 ***************************************************************************** (再祝书友们新年好!这几天放假,蹲在家里努力码字,刚码好这一章,赶紧发上来,讨个好彩头吧!)###第57章 离别难 大蟒的尸体随着流水不知漂到哪里去了,我和大灰它们也回到了地面上。身上除了有些酸涩,还有几道不大的伤痕,但这并不影响我的行动。 已是半夜时分,城市的灯火依然灿烂,霓虹在闪着各色光芒,告诉人们这座城市的繁华热闹,可又有谁知道这繁华底下隐藏的污浊与险恶呢? 与大傻、猛子汇合后,我们回到杨滨家的客房。大灰它们的回来受到了狗儿们的热烈欢迎,不少狗儿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听着我把寻找的过程讲述完,它们自然唏嘘不已,看我的眼神又炽热了几分。敢于跟大蟒斗智斗勇,并且最后搏杀了它,在狗儿们看来,我无异于神犬下凡,怎能不令它们佩服得五体投地?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带着狗儿们住在富人的别墅里,享受着轻松悠闲的舒适生活。这期间,我回了几次市区,又带回来七八只在人类的棍棒下逃得性命的流浪狗儿。不管认不认识,同病相怜是我们共同的遭际,我不能见死不救。这下子不得了,住到杨家的流浪狗数量达到了三十只,可谓众犬济济,热闹非凡。 看到这个情形,佟如海老人似乎皱了皱眉,一天晚饭后,他又到前面别墅里与杨滨的家人聊天去了。回来之后,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他告诉淇淇,杨滨的爸爸决定在别墅后面买下一块地,建造一个“流浪犬收容驯养中心”,专门收留和训练流浪狗,让我们这些流浪狗能够重新找到主人,为人类提供休闲或看家等服务。 听到这个消息,我和狗儿们又惊又喜。如果真能这样,那也不失为一个好的归宿。不管怎么说,我们不可能长时间这样生活下去,总要有一个出路才行,现在他们能想出这个法子来,也算是为我们着想。我自己还没什么,本来就没打算在这里久待下去,可要我把狗儿们丢在一边,我怎么都做不到。 狗儿们都很高兴,于是,我们开始期待那一天的到来。等待是一种幸福,但也不能说不是一种煎熬。在这期间,我对这些手下们开展了一些训练,主要加强纪律观念和统一行动的操练。而且,我有意识地把大傻推到前台,让它代替我指挥狗儿们。 狗儿们对我的话只能用“言听计从”来形容,它们毫不犹豫地执行着我的命令,很快整体风貌上有了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令出必行,令禁必止,这是我们这群狗儿集体状态的写照。 让我的威望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还是因为协助人类破案那件事。不久后的一天,佟如海老人正在收听广播,一则本地新闻吸引了狗儿们。广播里说,前段时间令市民闻之变色的杀人狂魔已经被警方抓获了。警方说能够这么快抓住这个大坏蛋,跟一只狗儿的大力协助密不可分,他们希望市民能够提供这只黄色狗儿的详细信息,其他还有奖励云云。 知道内情的几只狗儿在众犬面前一宣扬,我不被手下们仰慕得如滔滔江水泛滥都不行了。每天生活在既仰慕又有些畏惧的眼神里,我心里五味杂陈,说不出是喜还是忧。好在这样的日子不会太久了,因为那个“流浪犬收容驯养中心”开始正式动工兴建了。 “大黄大哥,大黄大哥,好消息,好消息!”这天午饭后,刚子兴冲冲地从外面跑进来,一边还大声嚷着,“那个中心开始建造了!”他的语气里充满喜悦。 “真的?是真的吗,刚子?”几只狗儿马上起身迎过去问道。 “是真的!”刚子急急地说道,“我刚才出去玩,在后面的空地里来了好几辆工程车,听开车的人说,他们就是来建造那个中心的。” 哦,这么快就开始动工了? 我有些诧异,按说人类动工兴建什么工程没有这么快的,前几天听到杨滨来练武时对老人说过,建造“流浪犬收容驯养中心”的报告已经打上去了,过些天就会批复下来,没想到这么快就开始建设了,真不愧是Q城首富,办事效率就是高! 我特意去看了一下,果然,“流浪动物收容驯养中心工程部”的牌子挂在一间刚刚搭建的工棚外面,不少头戴安全帽的工人走进走出,正在进行各种准备工作。看来,梦想很快就要变为现实了。 这之后,每天轮流出去看工程的建设进度成为了狗儿们的“必修课”。每次三四只狗儿一起出去,大半个小时后就回来,然后换下一批。回来之后,狗儿们热切地交流、讨论,工程的每一点成长都成为大家关心的话题:地基打好了,泥土被装运出去了,开始建房子了,房子造好了第一层,第二层样子很特别……“流浪动物收容驯养中心”不止是在后面的空地上建起,更在狗儿们的心里慢慢竖起,一天天完善,一点点美好,直到一群人在“噼啪”的鞭炮声中把一条长长的红绸布剪成几朵大红花,一块长条形的木牌在正门前挂上了。 “Q市流浪动物收容驯养中心”正式建成了! 前面是一幢三层楼的综合办公楼,后面三排房屋,有收留室、治疗室、训练室等等专用场室。最后面是一大片空旷的草地,旁边有一个人工水池,池边造了一个六角凉亭。整个中心面积很大,掩映在一片绿树碧草之中,显得格外幽静。 佟如海老人成为名义上的负责人,带着淇淇住进了前面的综合楼。为了便于日常管理,杨滨特地招来了四五个工作人员,协助老人开展工作。 我们这三十多只狗儿成为了中心的第一批“贵客”。为什么说是“贵客”呢?你看看狗儿们享受的待遇就知道了。每天三餐正餐,下午还有点心吃,早晚各一次冲澡,除了上午和下午各一个小时的训练,其它时间都随狗儿们到处玩,这样的日子不是神仙生活是什么? 在这之后,不少其它的动物被送到中心来了,除了狗儿,还有流浪猫、流浪兔,甚至有一天还来了一只胖胖的小猪。这些动物被分别安排在不同的地方,大家一起生活、训练,倒也其乐融融。我不知道杨滨的父亲用了什么办法,能够让城市里的那些官老爷把想要置之死地而后快的流浪动物都送到这儿来。不管怎么样,他们都是在做善事,上天会看到他们的功德的。 我乐得看到手下的狗儿们享受这种无忧无虑的生活,心里这才彻底稳妥下来。我知道,自己离开Q城的时候就要到了。 在倒计时的日子里,我偶然见证了杨滨的爱情结局。 杨滨还是那样,一早一晚,几乎每天都要来找老人练武,他的武技又增进了不少。 那天傍晚,我独自来到后面的草地上散步。不远处有几只狗儿在嬉闹,另外一边是杨滨练武的地方。 “对,就这样踢!”佟如海老人大声叫着,指点杨滨踢腿。他不再拄着木棍,稳稳地站在那儿,旁边跟着淇淇。他指点着杨滨的一招一式,力求做到尽善尽美。 杨滨按他的要求踢完了五十下,停下来休息。 “滨滨哥哥,快喝点水吧!”淇淇递上一瓶水给他,身上的花裙子随风摆动。这些日子的补养之后,她的脸上红扑扑的,像是两只大红苹果。她现在已经在上学了,每天都有专人接送她。听着银铃般的笑声,看着她脸上盛开的笑靥,我们这些狗儿都为她感到高兴。 “谢谢!”杨滨接过水,猛灌了几口,甩一甩头上的汗水,惬意极了。 “好喝吗?” “好喝,味道好极了!” “咯咯咯……”淇淇的笑声飘荡在夏末初秋的爽风里,传得很远,引得正在玩耍的小宝急急地奔过来,“汪汪”叫着应和她。 “再练一趟拳,练完再休息!”佟如海老人永远是一副严师模样,没让杨滨休息多久,马上又开始了。 “嗬——,哈——,”杨滨二话不说,站起身就练开了,动作虎虎生风,干净利落,真有那么几分高手风范。 练完了,杨滨鼓着身上的腱子肉,微微喘着与老人说话。 “嗯,不错!你已经有八分火候了,再加把劲儿,肯定能超过我!”佟如海老人摸着下巴的胡须点着头。 “谢谢师傅的夸奖,我会努力的!这个,师傅,我有一件事想跟您商量一下,想听听您的意见。” “什么事?你说吧,不要太客气。” “师傅,是这样的,最近Q市要组织一个武术交流会,各地的武术界人士都会来交流一下。我记得您说过,要想真正提高,就一定要多与各门各派的高手切磋交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我……我想请师傅与我一起去参加这个交流会,师傅您看呢?” “呵呵,好小子,会用师傅的话来套我了!好吧,没问题,到时候我跟你一起去,这样总行了吧?” “师傅,我没有……”杨滨不好意思地挠挠后脑勺,和老人笑在了一起。 “小子,你的事情来了!”佟如海老人忽然用肘子拐了拐杨滨,眼神示意他看左边。我也忙朝那边看去,一个苗条的身影出现在不远处。 杨滨也转头去看,好像怔了一下,向老人点了点头,有些不太自然地向那边走过去。司徒薇正站在水池边的亭子里看着他。 “你……你怎么来了?”我放开意识,能清楚地把握他们的一举一动。杨滨走到亭子外面,看着司徒薇问道。 “吴虻说你肯定受到了名师的指点,果然没错。”司徒薇的语气淡淡的,反而不看杨滨,看着水池里荡漾的水波,不知心里想着什么。 “我的师傅是一位民间高手——吴虻他没事了吧?” “快痊愈了。他要我带话给你,谢谢你手下留情,他知道自己已经不是你的对手了。” “哦。” “我明天就要回法国了,恐怕短期内不会回来……” “哦……哦?为什么不回来?” “我想好好休息一下,累了……” “那……那你就好好休息吧,什么时候回来了,跟我说一声,我陪你去喝咖啡。” “再说吧……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我调查过了,真惠居士确实没有死,当年说他失踪死了纯粹是一个谣传,据说他现在隐居了,没人知道他在哪里。” “哦。” 沉默,长久的沉默,两人都不看着对方,眼睛看向了虚空处。 “那……,我走了。” “哦……” 苗条的身影渐行渐远,杨滨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看着,眼神复杂变幻,脸上却没多少表情,只是直直地看着司徒薇越走越远,直到看不见。也许他没看见,其实我清楚地感觉到,还没走出二十米,司徒薇的双肩开始颤动,颤着颤着,有清亮的泪水滚落脸颊。 可惜,杨滨没有看到,他的目光看着悠远的天边,那里有通红的晚霞在燃烧。离别,竟然会有如此艰难? 我与狗儿们的离别也来到了。 秋风瑟瑟,吹落一地黄叶,与这季节相同的还有我们一大群狗儿的心情。 “大黄大哥,你不要走啊!”小宝绕着我转圈圈,嘴巴不停地舔着我,眼里满含不舍。其它狗儿也流露出同样的神情。 “不,小宝,我已经说过了,我一定要去J市,希望各位兄弟姐妹能够理解我。”之前我对它们说,J市有十分重要的事情,关系到我的身世,我必须去探寻出一个结果。 “大黄大哥,J市那么远,你怎么去呢?”大傻跟在我后面,关心地问道。 “没关系,我会想办法的,你们放心,我肯定能顺利到达那里!” “大黄大哥,祝你一路顺利!” “大黄大哥,你一定要好好保重自己!” “大黄大哥,我会想你的……” 刚子,猛子,阿大,阿二,阳煞,阴煞,大灰,小宝……一个个熟悉的面容在我眼前停留,然后飘过。我们舔着,亲着,把无尽的情意都揉进了话语里、眼神里。 “再见了,希望你们永远幸福!”我在心里默默祝愿,转身就走,不敢回一下头,生怕它们看到我眼里的泪花。 原来,离别真的很难! “再见!” “再见了大黄大哥!” 直到再也看不见那些依依不舍的身影了,我才回头凝望了一会儿,稍稍平复一下汹涌澎湃的心情。转身,背向初升的太阳,我朝着下一个目标,开始我的另一段狗生征程…… **************************************************************************** 猛狗语录五十七:爱的反义词不是不爱,而是曾经爱过。 **************************************************************************** (猛狗的故事发展到这里,第二卷结束了。感谢书友们的大力支持!咱们期待后面更精彩,我也会把以前留下的坑一个个填平,请大家再给猛狗一些力量吧!)###第1章 误会 J市在哪里,从Q城怎么才能到达? 要是换作以前,我也不知道,但现在已经有些知道了。 那天我跟着杨滨去他家的书房(当然不可能进去,只是跟到外面),我“看”到了墙壁上挂的一幅地图,正是SD省的交通旅游图。 我乐了,想睡觉有人送枕头,正愁没地方打探呢,这就在眼前了? 于是,我蹲在墙根下慢慢研究起地图来。 寻摸了半天,我总算摸到了一些门道。这地图啊是第一回看,还真不知道从哪儿入手哩! Q城在东面,临海,而J市在它的西边,从地图上来看,最起码也有个六七百里地。地图上画着一条黑线(公路)和花杠子(铁路),去那儿的路倒是有不少,只是我走哪条路好呢? 我决定走公路。 不是我不想走铁路坐火车。我在电视上瞧见过火车那玩意儿,很长的一节节车厢,打头的是一个头上冒烟的大家伙,“轰隆轰隆”往前跑,气势很吓人,不,是吓狗。我看着这个大铁家伙心里就犯怵,哪里还敢去靠近它?在我的心底里,这个大家伙似乎脾气很大,要是不小心惹恼了它,不把我碾在脚下才怪哩,我怎么可能自己送上门去? 我知道乘车都要到车站去,现在我就是在寻找这种车站,能够让我有机会混上车,花不了多少工夫就能顺利到达J市。只要到了J市,我回到原先的那个地方……我想象着一幅美好情景,嘴角不自觉地弯出一道弧线…… “嗐,你们看,那边有一条流浪狗!” 一个男子的叫唤声惊醒了我的白日梦,右前方的屋檐下,几个穿着各式衣衫的年轻人朝我指指点点,显然是在说我。 “快点快点,咱们抓住它!”另一人忙指挥其他人,“你们没听说过吗,杨亿万开了一个什么流浪动物收留中心,专门收这种流浪狗,一只狗给二十块哩!这狗那么大,他还不给咱们三十四十的?钱到手了,咱们买一包大中华来抽抽。快去,别让它跑了!” 几个人说着,快速向我跑过来,分别包抄左右,有人还顺势捡起了地上的树枝石块。 不好,有危险! 不怕明火执仗,就怕人心叵测,我知道自己最大的危险还是来自人类。不等他们围上来,我撒腿就跑,跑得越远越觉得安全。跑出两条街道,看不见那些人了,再看看四周,不少人都看着我,仿佛眼里都闪着攫取的光,都要扑上来抓我似的。我着实吓了一跳,慌忙躲进一片绿化树丛里面,半天不敢喘粗气,生怕引来更多人注意。 怎么会弄成这个样子呢? 想起刚才听到的话,我感觉哭笑不得。杨滨他老爸也真是的,怎么弄出个“有奖捉狗”的法子来,这不是要把我们流浪狗彻底从街市上赶尽追绝么? 慨叹着,苦恼着,我在树丛里待了很久,听不到外面喧闹的脚步了。抬头望望透过树叶的阳光,似乎接近中午了。 出师不利,出师不利啊!那个叫孔明的老头儿是“出师未捷身先死”,我呢,差点闹出个“出师未捷身先捉”。莫非,此去J市一路上不会太平? 后面发生的事情证实了我的猜测,岂止是不太平,简直是危机重重、陷阱步步!此为后话,后面再慢慢说。只不过,现在的我以为这只是一个小插曲,后面的路途会一帆风顺。 “站住,快站住,别跑!” 我刚刚钻出树丛,还没来得及伸一下懒腰,急急的叫唤声直冲耳际。糟了,又追过来了!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我头也不敢回,一边跑着,一边心里慨叹。耳边风声呼呼,天上的太阳很亮很亮……叫声始终在我后面跟着,好像要追上我才肯罢休。 跑着,跑着,我听到自己的喘息声渐渐粗了,嗳,怎么还有一个喘气声? 转头一看,我惊得差点儿叫出来,什么时候我的旁边多出一个人来了? 凉鞋,短裤,短袖衫,飞扬的头发,紧紧抿着的嘴巴却阻挡不住鼻息咻咻,皮肤白皙,眉清目秀,年龄大概不会超过十五岁。这就是我第一次见到的小杰,在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留给我的就是这个印象。后来我与他在一起发生了很多故事,现在我却没有过多关注他,因为自己逃命要紧。 “小子,你再、再不停下来,以后就、就别想吃老子的东、东西了!”后面追着的人好像也累得不行了,急喘着嚷道,速度明显慢下来了。 这、这这,这跑了半天,居然不是追我啊? 我脚下一收停了下来。亏了,大亏了,白跑了这么远,竟然是自摆乌龙,闹了一个大大的误会! 那两个一跑一追的人也停了下来,隔着不远说开了话。 “小杰,你,你这是何苦呢?不愿意就算了呗,干吗跑、跑这么远?”后面的“追兵”是一个穿着白围裙的胖子,手里还拿着一把铲子,在阳光下白晃晃吓人。 “再不跑就要被、被你捆住了,傻、傻瓜才不跑哩!”叫小杰的少年喘着,很提防的样子,始终与胖子保持一定的距离。胖子有些无耐,挥挥铲子,又收回去贴在身边。 “我听说你要走了,是真的吗?”胖子问少年。 “我早就想走了,就怕你担心,所以不敢跟你说……”少年的脸上似乎有些黯然,眼睛看着地下。 我不想再听下去了,这没头没脑的听不出什么名堂来,就是听明白了又能怎么样,跟我一点儿关系也没呀!我还有自己的事情,别人的闲事我管得过来吗? 我转身想走,不料胖子的一句话生生拉住了我的脚步。 “你还是要去J市吗?”胖子问少年,声音不再断续。 “是。”少年的回答很简洁干脆。 “J市离这里有五六百里地,你怎么去?” “坐车呗!” “坐车?坐车你有钱么,难道还是混车坐?” “大概吧,反正到时候总有办法……” “这样不行的!你先跟我回去,我帮你准备一下再去,好么?”胖子恳切地看着小杰,很怕他拒绝的样子,“你放心,我再也不会强求你做什么了。” “好吧。”少年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 “那走吧……你看,刚才追啊跑的,这只狗都被我们吓到了,嘿……”胖子指着我笑起来,少年也一起笑了,挠着后脑勺。 “对了,这些天城里一直在捉流浪狗,难怪它会看到我们跑,敢情是一只流浪狗啊!”胖子恍然大悟起来。 好你个胖子,还好意思说,追了我这么远,笑一下就能没事了?我恨恨地想着,灵机一动,既然他会帮少年去J市,我何不跟着他们?我心里一喜,为自己的反应敏捷而得意不已。 跟在他们的后面,我亦步亦趋。 “嗳,这狗跟着我们干吗?”少年回头看着我说道。 “人家白陪咱们跑了那么远,要找咱们索赔哩!”胖子也看了我一眼,眼里似乎闪过一抹意味深长的光芒,嘴里却说着笑话。 “赔就赔呗,反正你店里的骨头多得是!”少年又恢复了轻快地神情。 “好嘞,管保它吃个够!”胖子爽快地说,也放松了很多。 嘿嘿,有骨头吃?我更乐了,现在你们就是赶我,也别想赶我走了! 紧紧跟着,我看到前面一家饭店的招牌在阳光下闪着金光。不,这不是阳光,分明是肉骨头在飘着甜美的香气嘛!我的口水不由自主地流了出来…… (休息了这么多天,今天先发一章上来。各位书友你们久等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猛狗又要开始另一段旅程了,请给它加点儿油吧!)###第2章 纠结 “来,大黄狗,快来吃!” 小杰端着一盆骨头放到店铺外面的地上,招呼我过去吃。我可不客气,低头大嚼起来,又跑又躲的折腾了半天,肚子确实饿了。 我跟着小杰他们走进的是饭店旁边的一家小吃店,门脸儿不大,里面摆着两排桌子,胖子就在门口掌勺,不时热情地还招呼着客人进去。 “老板,来一碗牛肉拉面。”一个中年人走过来,经过胖子身边时说道。 “好咧,您先里面坐,一会儿就好!”胖子挥着胖乎乎的手臂,一边灵巧地拉着一根根细得跟头发丝儿差不多的面条。他这家小店本来就是“兰州拉面馆”,我以前曾经多次看到过这样的小店,想不到今天跟它打上交道了。 骨头上几乎没有什么肉了,干干的全是渣子,嚼在嘴里没多少味道,我却吃得津津有味,咬碎,咽下,不亦乐乎。 傍晚时候,一个女人来到了拉面店里,长相打扮都一般,听他们谈话,是胖子的老婆。 “小杰,你真的要走了?” 女人看着小杰,好像很不放心的样子。 “如凤姐,是真的。”小杰回答说。 “你一个人怎么可以去呢,太不安全了!” “没事儿如凤姐,难道还怕人把我给卖了?嘿嘿……” “呵呵小鬼,总是这么油嘴滑舌,哪一天真让人给卖了可别哭!” “那就卖吧,大不了我这几十斤都送给人去好了!” “哈哈……” 几个人笑成了一团,气氛不再沉闷,小杰走的事情也算是说定了。 晚上九点多,拉面店关门后,小杰说还是住在里面,胖子与他嘀咕了半天后,和女人骑上自行车走了。至于他们说了什么,我没兴趣偷听,自顾自躺在屋檐下乘凉。该是七八月了吧,天气热起来了,我伸着舌头躺在阴凉些的地方,努力感到凉快些,舒服些。 第二天一早,我跟着小杰要出发了。 “小杰,一路上要小心,实在不行就回来,我们这里随时欢迎你……”女人眼圈儿红红的,拉着小杰的手,帮他把一个双肩包背好。 “如凤姐你放心,我以后一定还会来你这里混吃混喝的。”小杰嬉笑着,但也遮掩不住心底里流露出来的不舍之情。 胖子倒没什么,还是那么乐呵呵的,握着小杰的另一只手笑着说:“人家小杰跑过那么多的码头,这也不是头一回跑外面了,如凤你就放心吧。我只是想着等到小杰的好消息回来,要是哪一天听到他的好消息,这才要紧呢。好小子,真有那么一天,你可要第一个打我的电话,我要第一个知道,记住了么?” “记住了,记住了,我怎么敢忘哩!”小杰也笑了,脸上灿烂了许多,“走啦走啦,你们不要拉着我了!” “呵呵呵……” “咦,这只大黄狗怎么还跟着我呀?”三个人走出了几步,小杰回头看到了我,觉得有些奇怪。 “你喂它吃喂它喝的,人家念着你的好,也想着送你一程哩!”胖子依旧笑着,也来看我。 “让它跟着吧,就当是你的保镖,有它陪着你,我们也放心。”叫如凤的女人眼里露出些惊异,停下来看了我几眼。 “随它吧。”小杰没有过多的表情,淡淡地说了一句,不再看我。 胖子和女人送出老远一段路,在小杰的一再恳求后,总算停住了脚步,站在街边望着他慢慢走远,当然我也跟在他的后面。不管怎么样,有一个人类的同行者对我来说利大于弊,尽管他对我不怎么热情,但至少没人来想捉就捉我了吧? 一路上的情形的确证明了这点。离开那条街,路上遇到了好几拨瞪着眼睛四处察看的人,目标似乎就是我们狗类,准确说是流浪狗。要不是我跟在小杰身后,恐怕早就有人上来拿绳子捆我了。从这点来说,我要感激小杰才是,至于他对我的些许冷淡,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们来到一个人员密集的地方,那是一个汽车站,看那上面红色的几个大字,是Q城的汽车西站。 “大黄狗,现在我要进车站坐车了,你不要再跟着我了!”小杰回过头来对我说道,挥了挥手,“你自己玩儿去吧,希望还能再见!”说完,他紧了紧背上的双肩包,迈步走进来来往往的人流中,向售票大厅走去。 我一看知道不能再跟着了,因为那边一个牌子上明明白白写着:“禁止携带宠物上车。” 这下该怎么办呢?满心的欢喜一下子化为灰烬,我像是从云霄跌落到地面,心里隐隐发急,又不能马上想出一个好的法子来。 “哪儿来的野狗,那些捉狗的怎么没看到这只狗?” 一个穿着浅蓝色制服的男子看到了我,拎着一根棍子过来了。我转身就跑,躲过去再说。 跑进车站旁的一条侧巷里,我凝神探视,想找到小杰。找了半天,人群实在太密集,怎么也找不到。他到哪里去了呢? 我在巷子里来回徘徊,跟着小杰一起去J市的目标看来要落空了,难道真的要凭两条腿走到那里去?况且,大方向虽然知道,具体的路线不清楚呀,那得要走多少冤枉路,何时才能到达? 烦啊,躁啊,急啊,怎么办?怎么办?? “去J市么?老板你们是去J市的吧?快跟我走!你们看,车站里面人这么多,票都买不上,怎么能乘到车呢?跟我走,肯定能让你最快到达J市……”无意中,我的耳里接收到一个声音。这人斜背着一个帆布包,有些偷偷摸摸地凑在一些走动的旅客身边,好像有些小心,怕被人发现似的。他的样子引起了我的注意,这人在干什么?似乎说到了J市,他也去J市? 我耸起耳朵,仔细“看”着他,不肯漏过一丝有用的信息。 “你们的车是去J市吗?”一个背着大包的老人像是有了些兴趣,停下来问这人。 “去呀,我们的车就是去J市的。大爷您放心,我们是正规的客车,票价跟站里一样,不会多要您一分钱!”这名男子看到有人询问,忙不迭地说道。听到他的话,另外又有几个人围着他询问情况,不外乎哪里上车,票价多少之类的。这人一一耐心回答,颇有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正当商人模样。 “好,我们跟你一起去!”几个旅客背的背、扛的扛,跟在这人的身后向车站外面走去。 “J市,去J市,马上发车了,要去的旅客请跟着我一起走。”男子边走还边对旁边的人低声吆喝着。 对,是J市! 这下我听明白了,这名男子要带着一些旅客到外面的某处去乘车,目的地就是我想要去的J市! 好,我也要跟过去! 跑出巷子,我远远地跟在那一群人的后面,走出了车站广场,向着旁边的一条街道走去。让我没想到的是,这样走了很长一段路,只听到男子在说“快到了,快到了”,就是不见有什么客车。 “哎呀你这是蒙人吧?走了这么远都不到,我都累死了!”最先响应男子的老人停了下来,把行李往地上一扔,坐在上面不走了。 “到了,真的到了,你们看,前面那辆蓝色的客车就是了!”男子不再控制声音,亮着嗓子对同样犹豫的其他五六位旅客叫道。看那边的街道旁,果然停着一辆蓝色的大巴车,好像有人在向这边招手。 “偷偷摸摸地走出来这么远,谁知道是不是正规的客运,我还是回去车站坐车算了……”坐在行李上的老人低声嘟哝着,慢慢起身向来路走去,瞟了我一眼,昏黄的眸子一掠而过,没在我身上多做停留。 一边是兴冲冲赶过去的那一群人,另一边是蹒跚而去的老年旅客,我犯难了,站在远处两边看,向前还是往回走? 纠结啊纠结,我现在面临着一个两难选择…… (兔年到了,咱先给大力支持猛狗的书友们拜个年,祝愿大伙儿健健康康、顺顺利利、开开心心、红红火火!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本书,最近由于过年等众所周知的原因,码字慢了些,以后争取更新快一些,呵呵……)###第3章 变故 “阳光如此灿烂,我却如此狼狈……” 车外,夏日的阳光烤着地面,股股热浪从下往上升腾,没一丝儿风。 闷热,气喘不过来,又没有多少光亮,车身摇摇晃晃,底下发出“嗞咯、嗞咯”的声响,我几乎要随着声音昏昏欲睡了! 趁着客车装载行李的机会,我从另一边钻进了下面行李车厢的一角,躲在一只大皮箱后面,没被人发现。本来我也不想上车的,在最后犹豫的关头,我看到小杰与其他一些乘客都上了这辆车,想想应该不会错,怎么能错过这样难得的良机呢? 不知道行驶了多久,车子时走时停,上面已经塞得满满的了。在乘客们的催促声中,司机总算把车开上了一条宽阔的马路,速度快了不少。“看”着小杰坐在后排歪着脑袋打瞌睡,我不禁笑了,感觉待在下面也没那么闷热无聊了。 还是无聊! 汽车开啊开啊,枯燥重复,仿佛从一个无尽中驶向另一个无尽中。我趴伏着,闭上眼睛睡午觉,打发这无尽的枯燥。 “嘭!” “嗞——” “啊——” 猛然间,一连串的声音骤然传来,车身剧烈地震动着,在路上扭起了秧歌,车厢里的行李“唦啦啦”移动起来,一夹一挤,压得我浑身发麻。 啊,这是怎么了? 我竭力挤出箱子的夹击,爬到了一个大行李袋上面。这时,汽车慢慢停了下来,一颠一顿,最后不动了。 “快看看怎么回事儿?” 车上有人大声嚷嚷着,下车的下车,上面却乱成了一团。 “车胎爆了!”有人在大声说道。 “这可怎么办啊?” “倒霉哦!” “快点儿修理吧!” …… 乘客们七嘴八舌地说着,有的抱怨,有的催促,还有几个人跑到路边去解小便,乱哄哄的一片。 “大伙儿别心急,我会尽快修好的!” 一个司机模样的人拿出工具,走下车来开行李厢。我赶紧跳下来躲到箱子后面。“吱呀”一声,行李厢打开了,一片白晃晃的光亮射进来,亮堂了许多。这人从里面拿了一只轮胎,到右前方换胎去了。 想了想,我还是呆在原处不动,凝神“看”着上面。 小杰从瞌睡中醒了,伸了个懒腰,喝了一口矿泉水,然后跟着一些乘客一起下车到车外活动活动手脚,他的背包始终背在身边。 “哐当!” 大半个小时之后,司机把破胎扔进行李厢,关上门,让乘客们上了车,汽车继续行驶。 又回到了枯燥与无聊之中。 也许老天爷不肯让我们的行程如此安安稳稳,想要成心折腾一下。车子开了不久,忽然又是“嘭”的一声,车身一抖,像是撞上了什么东西,猛地停住了。这次比爆胎还要出乎意料,我都被吓了一跳,更别说车上的乘客了。 “啊——”有人拖着长长的声音发出尖叫,似乎也有行李架上的东西往下掉落,砸出另一片惊叫。 “唉哟!” “妈呀!” “哦哇哇——” 大人叫,孩子哭,整个上面的车厢里一阵混乱! “不好,出事了!出事了!” 定了定神,仔细往前面一看,可不是,我们的这辆车扎扎实实地撞在了前面一辆大货车上面。玻璃碎裂,那个年轻司机头破血流,正在忙不迭地爬起来,却又被夹住了双脚,无法脱身,急得直叫唤,可在满车噪杂声中没人能听到,更没人去帮他一下。 车厢里的乘客们也是慌乱不堪,各自在呼唤询问,还有的吓得傻愣愣不知所措。 小杰,小杰呢? 我心里一紧,赶忙找起来。虽说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我心里已经对他有了一些牵挂。别看他年纪不大,似乎满怀着心事,这次去J市,他好像要寻找什么要紧的人,对他的意义很大。能够看到他顺顺利利地达成所愿,这是我最希望的结果。 小杰……小杰不见了! 车厢里人与东西乱成一片,我找了几遍,竟然没有看到他。 “哎,小心点儿,别弄脏了我的包!” 熟悉的声音在几个倒在过道中的人里传出来,凝神一“看”,我哑然失笑,小杰被一个人压住了。他挣扎着爬起来,还不忘扯出他的背包。看着他狼狈的样子,似乎没受什么伤,我总算松了一口气。 这次事故的影响是巨大的,尽管没造成大的伤亡,但小伤、轻伤的乘客不少,尤其是司机受了较重的伤,要不是救援的人用一种什么工具把座位拉开,他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脱身出来。救出来之后,他是被人抬着走的,据说双脚骨折了。 “走吧,另外找车去!” 你争我抢地退了车费,乘客们三三两两地走着,我远远地跟着,主要还是跟着小杰。这车不可能再乘下去了,在乘客拿行李的时候,我也跑出了车厢,居然没有一个人对我从里面跳出来感到奇怪。 回头看看挤成一堆的两辆车,还有正在吵吵嚷嚷争论谁有责任的几个人,我颇有些无奈,去J市的路还没走多远吧,怎么就如此不顺呢? “快看,那边有车!” 众人一窝蜂地跑过去,争着上车。可惜除了三四个幸运者,大多数还是要继续等待和寻找。小杰,我,都是不幸者。 好在路旁绿树成荫,一边走着,一边回头张望,乘客们走走停停,有几个索性坐下来死守,喘着粗气擦汗。 “前面是一个岔路口,别的地方去J市的车子也有的……”有人说着,拖着行李往前面赶。我和小杰赶紧跟上,我已经走到他后面不到两米了。 “嗳,大黄狗,怎么是你?” 偶一回头,小杰发现了我,他停下来惊讶地叫道。我索性紧走几步来到他的面前。 “嗯,好吧,你跟着我,咱们一块儿走!” 小杰仿佛明白了我的心意,伸手摸了摸我的脑袋,眼里闪着信任的光芒。 “汪,汪汪!” 我高兴了,欢叫几声,舔着他的手,有知己之感。 “那就快走吧,咱们再找车去!” 十几分钟之后,我们一群人和狗来到了一个三岔路口。 等待是一种煎熬,特别是对于心急如焚的一群赶路者来说,站在烈日下等着遥遥不可及的客车,天上的热量与心里的急迫都在煎熬着他们。 小杰不止十次地抬手张望远处的公路,每次都是失望地放下手。汽车不是没有,但是在那群身强力壮者的挤压下,好几次小杰都被挤下来了。他都没能上去,我更不肯上去了,何况人家也不会放我上去呀! 怎么办,难道要这样一直等下去? 当路边只是稀稀拉拉剩下几个老弱妇孺时,一辆农用车开了过来。 “师傅,我们搭个车行吗?” 那个后来又回到客车上的老头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拦住了车,憨厚的司机竟然同意了,不过他说只能乘到前面的集镇上。 跳上后车厢,我和小杰紧紧靠在一起,阳光好像不再毒辣,风儿带着我们乘兴向前。 “突、突、突,”农用车欢唱着。 “呼、呼、呼,”夏风阵阵,树木快速向后面跑去。 看不到前面的道路,我的心还是悬在半空中,惊心之下,前面不会再出现什么波折了吧?我可不想再那么狼狈了! 我始终有些忐忑……###第4章 凄惶 农用车到达一个集镇之后,我跟着小杰下了车。小杰去打听车站的走法,我边走边看着这个不大的集镇。 看街边的招牌,我知道这个小镇名叫古巨镇。听一位卖香烟的老人说,这里离J市还有一百多里路,交通倒还方便,镇上的车站定时有车去J市。 “谢谢啦,大爷——大黄,咱们先吃饭再说。” 小杰说着,带着我朝街边的小吃店走去,背包在后面一颠一颠的。我一听有饭吃,连忙跟上。不说还真有些忘记了,早饭吃得不多,其实我已经饥肠辘辘腹内空空了。 太阳升到了头顶上,毒辣辣的白光撒在地上,柏油路面像烤熟了一般,软软的,烫得我不敢久留,蹦跳着撒开腿超过小杰。 “好家伙,比我还心急哩!” 小杰笑骂着,在一个卖点心的小店前停住。“老板,肉包子,来四个。”他对系着围裙正在里面揉面团的小店老板说。 “五毛一个,两块。”小店老板把热气腾腾的包子装进塑料袋,一手接过小杰递过去的硬币。 “走,咱们到那边吃去!” 小杰带着我来到一棵街边的树下,拿出一个包子扔给我。我们一人一狗站在树下吃东西。 简直就是狼吞虎咽,没几下吃完了一个包子,刚刚塞了我的牙缝。我看看小杰,他慢慢地吃着,看我瞧着他,又扔了一个过来,这样我才勉强吃饱。 吃好了,看到街边有一个水龙头,征得主人的同意后,小杰去洗手,我在旁边舔水喝。呼噜呼噜喝了一阵,肚子总算是真正饱了。 继续走,目标应该是车站。小杰在前,我在后,顶着晃眼的太阳朝前走。 看着小杰背上的双肩包,我眼前一阵迷糊。 “哎,你小子怎么回事儿呀?” 一个光头斜着肩站在小杰旁边,周围还有几个歪斜着的。 “撞了人还想走,你小子蛮霸气嘛!” 另一个穿着花格衫的叼着一支烟,双手扭来扭去(为什么不干正事的人总喜欢穿花格衫呢?我至今还没弄明白)。 “我、我可没碰你!”小杰避了避,躲过光头的口水,想要离得远些。可是几个人已经把他围了起来。 “没碰?呵呵,你看看这是什么?” 光头弯腰从地上捡起一只破碎的手机,伸过来给小杰看:“你把我的手机撞到地上了,摔成这样,你说说该怎么办?” “我走我的路,哪里撞到你的东西了?”小杰还是不肯承认,他可能已经意识到了眼前是怎么一回事。 “嗬,小子你能啊!”花格衫不干了,烟头一甩,一把抓住小杰的背包,“撞坏了人家的手机就想跑,你小子吃了豹子胆啦?” “放开,你放开我!”小杰竭力挣扎着,可哪里还能挣脱…… “大黄狗,快点儿走呀!” 一声呼唤把我从迷糊中惊醒,啊,刚才是怎么了?小杰回头看着我,额上有汗,阳光笼罩着他,整个人似乎在蒸腾。街上行人很少,路过的人都匆匆走过,只有商店外空调机发出嗡嗡的噪音。 我明白了。 疾走几步,我跟上了小杰的步伐,眼睛留意着四周的情况。出了Q城以后我有些松懈了,为了这一路的安宁,必须打起精神来应付,不出其它意外才好。 我的愿望是美好的,现实往往不尽如意。 前面的小杰刚走过一个巷子口,里面急匆匆跑出来一个人,光头,短袖衫,鼓起的肌肉。 “哎,哎哎……” “啪,哗啦——”一个亮晶晶的东西在石板路上摔成四分五裂,散落在地上。 “哎,你小子怎么回事儿呀?” 光头斜着肩站在小杰旁边,后面跟上来好几个。 “撞了人还想走,你小子蛮霸气嘛!” 另一个穿着花格衫的叼着一支烟,双手扭来扭去。 “我、我可没碰你!”小杰避了避,躲过光头的口水,想要离得远些。可是几个人已经把他围了起来。 “没碰?呵呵,你看看这是什么?” 光头弯腰从地上捡起破碎的手机外壳,伸过来给小杰看:“你把我的手机撞到地上了,都摔成这样了,你说说该怎么办?” “我走我的路,是你自己不小心撞过来的,怎么能怪我?”小杰还是不肯承认,他可能已经意识到了眼前是怎么一回事。 “嗬,小子你能啊!”花格衫不干了,一甩烟头,一把抓住小杰的背包,“撞坏了人家的手机就想跑,你小子吃了豹子胆啦?” “放开,你放开我!”小杰竭力挣扎着,可哪里还能挣脱? 不好,这些人明显是有预谋的,我的心里冒出一股无名火——绝不能让小杰吃亏,豁出去了! “汪,汪汪,呜——” 我扒拉了几下前爪,全身肌肉瞬间绷紧,后肢用力,腾空而起,目标是花格衫的手臂。 “唉哟!”一股腥味钻进我的齿缝,花格衫像一只受惊的兔子般,一窜老高,“妈的,狗咬我了!” 站定,转身,下一个目标!我的动作行云流水一样,丝毫不作停留。 猝然之间,光头和另外几人被我顶撞几下,加上尖利的牙齿,一时间手忙脚乱,慌忙躲避。 小杰看了,也清醒过来,他撒开腿就跑,还一边回头叫着我:“大黄,快跑,快跑!” 还用他说? 在光头长满黑毛的小腿上咬了一口,不等力气用老,我见好就收,顺着小杰的方向追赶下去。 “唉哟,唉哟,别让他跑了,快追!” 不知是追我还是追小杰,光头瘸着腿第一个追了过来,其他几人也跟着。 我和小杰沿着街道往前跑,后面呼啦啦跟着几个人,还在大呼小叫着,倒像是我们做了坏事,他们是好人似的。 可是,没人出来过问一下。沿街有不少人探出头来看,看是看着,却没人出声,只是那么看着。有人指指点点,但也只限于指点,对象多数还是小杰跟我。不用说,追我们的这几人不是什么好东西,没人敢惹他们。我只能无语,叫也懒得叫唤几声了,埋头跑我的路。 后面的追兵越来越近了! 小杰回头看了一眼,嘴里呼哧呼哧喘着粗气,汗水打湿了他的短袖衫后背。 怎么办,这样跑下去也不行啊? 我猛地停住,转身,冲着追兵“汪汪”大叫起来。 “小心小心,这恶狗咬人厉害的!” 光头被我唬得赶紧收住步子,几个人齐齐盯着我,如果眼神能刺穿东西,我恐怕早被他们刺了个稀巴烂了。 “找家伙揍它!” 花格衫顾不得手上鲜血淋漓,蹲下身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手一扬,砖头砸了过来,我轻轻一闪躲过。有了恶的开头,接下来的恶事不足为奇。 人类有句话叫“双拳难敌四手”,我怎么可能阻挡住棍棒与石头?没给小杰争取多少时间,我自己也不得不落荒而逃,狼狈谈不上,呃,再怎么也要保持那么些跑路的风度。 “快追快追!”追兵紧追不舍,我瞥着小杰的背影狂奔。 咦,小杰怎么钻巷子了? 东弯西拐,左躲右藏,急喘着气,我和小杰蹲在一间旧房子的房门后,注意力却放在外面的声响上。 午后很静,似乎只有阳光落在地上开花,噼啪窸窣作响。几根光柱透过瓦缝射在满是灰尘的屋子里,似乎告诉我们这是一间荒废了很久的破房子。 谁会想到我跟小杰躲到了这样的破房子里呢?光头他们更不可能。 呼吸逐渐平息了,小杰摸出矿泉水喝了几口,再倒了一些给我喝。他不说话,只默默看着我,眼神很是复杂。看情形,他还没有出去的打算。 好不容易过了几天在阳光下从容不迫的日子,没想到躲藏的时候来得这么快! 有风在屋外吹起,树木的枝叶抖动着,萧瑟着,像我们此时此刻的心情。 仓惶而逃,凄然而避,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一个尽头?难道只是因为我是一只狗? 恐怕不止是。作为高级动物的人类有时也难逃这种命运,比如我身边的小杰。###第5章 诡异 一直以来,我为自己拥有特殊能力而自矜,经历多了以后,才认识到它其实有好处也有坏处。就拿之前小杰遇到的事情来说,要是我没有预见到他会遭遇光头几人的讹诈,能够及时解救他出重围,现在的结果还真是很难说。而识破了又怎么样呢?不必遭受恶人的欺辱,但却要遭受老天爷的作践。 风越来越大,吹得屋顶哗啦哗啦作响,天空不一会儿就变成了阴沉沉的,像一只大铁锅罩在头顶上,压缩得心头闷乎乎,喘不过气来。 破屋子里一下子暗了下来,阳光没了踪迹,风钻进缝隙,带来几丝异样的气息,渗着阴森味道。 我四处看了看,再放出意识在屋内屋外探察一遍,周围几十米的范围里没发现特别的事物,那几个追寻我们的小混混也不知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小杰想走,噼啪从天砸落的雨点阻挡了他的脚步。 雨点从稀疏到稠密,不多久就在屋檐下连成一条线。哗啦啦的雨声应和着沉闷滚落的雷声,交织成高低起伏的二重奏。几道白晃晃的闪电映在灰暗的墙壁上,白得耀眼,转瞬间又消失了。 外面下着大雨,屋里也下起了小雨,滴滴答答的水珠从屋上的破缝里漏下来,由点到串,激在满是灰尘的地上,溅起团团水花。小杰连忙朝门后面躲了躲,捂住背包。我倒是无所谓,靠墙边站着,陷入迷蒙的无思索状态。 只有大自然的声音在尽情展现,我和小杰谁也没出声。 暴雨持续了不少于一个钟头,屋檐上的雨滴稀稀落落的时候,阳光重新投进破屋里,已经是夕阳西下了。 “走,咱们赶快去坐车!” 小杰伸了伸胳膊,从门背后出来,脸上不再晦暗。他背好包,推开那扇旧门,抬腿就要走出去。 “呼——,嘭!” 就在这时,一股冷风忽然平地而起,狠狠地把旧门关上了! 啊!? 不止是小杰,就是我也被吓了一跳。哪里来的一阵风?当真是来得莫名其妙,没有任何的预兆。 屋里似乎一下子又暗了许多。看外面,明明有橙黄的太阳光挂在树梢上啊! “嗨,这是怎么回事儿?” 小杰重新拉开门,左右看了看,脸上露出难以理解的神情。 我放开意识四处探寻——这个,这个是什么? 在破房子里间的一个角落,似乎有一团灰蒙蒙的东西笼在一起,我想要“看”得清楚些,却怎么也看不透,只是那么灰色一片。而且,这团灰色好像还在轻轻地挪动,里面有一双“眼睛”一直盯着我们。 这是眼睛吗,为什么没有一点儿活的气息,只是冷冷地看着我们?我心里不期然地一颤——天,这到底是什么? 我只觉得头顶的毛发陡然耸起,一丝凉气从地下顺着四肢钻进身体里,像要把我冻住! 人类曾说我们犬类能够“看到”他们所不能看见的“东西”,甚至有的还绘声绘色地描绘过一些奇闻异事。的确,在我们高度发达的鼻子和感应力面前,很多细微或者幽冥的东西都很难隐匿行迹。我自信自己的侦查力不会骗我,现在感应到这个灰暗的一团,怎能不令我心生警惕? “汪,汪汪!” 我忍不住叫了起来,冲着里屋的那个角落,提醒小杰有所戒备。 “怎么了大黄?” 小杰回头看着我,我无暇顾及他,跟着他倒退着走出旧门。 还好,还好! 出了破房子,那团灰影还在那里,没有追出来的迹象。我暗暗松了口气,转身追着小杰跑过去。 巷子狭窄而又悠长,我跟着小杰已经转了好几个弯,始终没看到进来时的街道。来时匆匆,没留意走的是哪条道,现在只有边摸索边走了。 又转过了一个岔道,我心里猛地一惊:咦,这个地方怎么那么熟悉?对,不会错,一扇上圆下方的小门,两级旁边长了苔藓的青石台阶,黑瓦,灰白的墙面,如此眼熟,不是刚走过没多久的老地方吗? “嗳……走回来了?” 小杰好像也发现了不对,打量了一下巷子两头,犹疑着是否继续向前。看一看,他捡起一块小石头在一面的墙上划了几下,然后再往前走。 我抬腿在墙根撒尿做记号。今天的情形有些不太正常,早做些准备为好。我脑子里又浮现出那团灰影,甩也甩不掉。 抬头看围墙上面的那方天空,光线渐渐暗了下来。 走,继续走,一路做着记号;绕圈,还是绕圈……当我们第四次回到那扇小门前时,长着苔藓的青石台阶,还有墙上小杰做的记号赫然在目! “这、这是怎么回事啊?!” 小杰已经没了当初的镇定,看着那个记号叫了起来: “喂,有人吗?有人帮我指个路吗?” 声音传出去老远,飘忽在幽深的巷子里,像有很多人听到,又没有一个人应答,消失了。 惊恐,慌乱,不止是从少年小杰的眼里流露出来,我的心里也有那么一点点,当然,只是一点点。见识过那么多怪异的事情,我心里早就知道这个世界有很多东西不是我能理解的,例如我迷迷糊糊跑到大清朝,又迷迷糊糊回到现在。这哪一次不透着怪异,不令我惊诧莫名? “今天邪乎了,真是见鬼了!” 小杰嚷着,似乎是大声给自己壮胆,他把背包抱到了胸前,拿出矿泉水猛灌了几口,喘息着放回去,眼睛死死盯着前面的那扇小门。 难道他想进去? 我被他吓了一跳,赶紧跑到他的前面挡住他。因为我已经探知过,里面灰蒙蒙一片,根本看不透有些什么。在太阳底下,有什么骇人的东西都不会产生威吓效果,怕就怕这种情形——天色昏暗中,里面又是昏暗迷蒙,仿佛隐藏着极大的危机,对,是危机,我已经感受到了! “呜,呜呜……” 我竭力用头顶住小杰的大腿,不让他靠近那扇小门。 “怎么了大黄?你,你不让我进去?” 小杰低头看着我,用手摸着我的头。我依旧“呜呜”叫着,苦于接触时间太短,他还不能理解我的心意,更苦于无法向他说出我的担心。 “没关系的,大黄,没关系!”小杰拍拍我的头,反而不那么惊慌了,“我们进去问问,看看怎么走出这该死的巷子,你看行么?” 我能说出不行吗?小杰已经走到了小门前。“啪,啪啪,”他用手拍着门:“喂,有人吗?有人在家吗?” 无声,无人应门,更没人来开门。除了小杰的叫声和拍门声,巷子里一片死寂,仿佛一百年一千年以前就是这样,没有活物的踪影。 “有人吗?咦……”随着小杰的惊疑声,“吱呀”一声,小门居然被他推开了! 我的心里一阵狂跳,死死盯着里面,守在小杰旁边,生怕昏暗中蹿出一个无名怪物来。 没人,也没有什么怪物,小门静静地立着,像没打开时一样。 静,寂静,里外都是一样。 莫名惊诧,看看里面,又看看外面,小杰眼里的惊惧也是原先一样。 我抢先走进了门里,走了没几步又停住。 放出意识,最大范围搜寻。灰暗,混沌一片,有房屋以及各种摆设的影子,飘在灰色的笼罩下,无法探得真切。 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四五间房屋,院子中间一个椭圆形水池,似乎还有假山荷叶。这样的建筑样式有些熟悉,我好像曾经见过,又一时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请、请问有人吗?” 小杰壮着胆子叫起来,声音不由自主地在颤抖。 哪里有人回答他,别说声音,就连一丝灯光也没有。诡异,无比的诡异! 这是一个透着神秘气息的宅子,难道会是人类所说的“鬼屋”吗? 我心里又很快否定了自己的念头,也许只是没人住的旧房子罢了,何必自己吓自己? “呜——,呜——” 没等我把自己说服,一个细细的有些呜咽的声音飘进我的脑子里,柔中含刚性,是钻进耳朵无法拒绝地飘进来! 这是什么声音?我的心一哆嗦,猛然沉落,掉进了谷底……###第6章 乾坤 轻微的呜咽声断断续续,像一条无形的钩线,有人在某个地方一下一下把我和小杰不动声色地往里面拖曳…… “有人吗?有人在家吗?” 小杰看样子没听到那个呜咽声,仍旧在那里叫着,脚下一步一步向里面那片更浓黑的雾气移动过去。 我猛地一甩脑袋,鼻子痒痒,打了一个喷嚏,心里清醒了不少,小杰、小杰,你不知道危险吗?不能让他再往前走了! 阴霾重重,灰雾中有东西在向我们靠近,没有高矮胖瘦方圆红绿,飘飘悠悠地靠拢过来,带着明显的危险意味。 我竭力站住了,全身肌肉高度紧张,死死盯着雾气中的那团东西。现在是夏天,怎么会有这么浓厚的雾气呢?借着雾气的掩护,古怪的事物往往难以捉摸,它对我们肯定没有好意! “汪汪,汪汪!” 放出最大的音量,我狂吠出声,提醒小杰,警告那个东西兼而有之。 无色无味无形无声,那团东西停住了。冷,极冷,一双或者是很多双眼睛盯着我。我好像掉进了千年寒潭,胆边又是寒气直冒,菩萨啊,上帝啊,路过的各路神灵啊,伸一伸手吧,这、这到底是什么鬼东西? 模糊,迷蒙,雾气透进毛发,从四肢迅速向身体蔓延、蔓延,没感觉了,软了软了——我无法控制四肢,瘫倒在地。 不行,不能昏睡过去! 心里在呐喊,知道事情要糟,我拼命睁着眼睛,灰白,依旧是灰白,小杰的身影剩下一个黑影,摇摇晃晃,同样不能稳定。 从没有的状况,从没有的恐慌,眼皮张合,雾气弥漫,慢慢笼罩了我,只有一张模糊的脸庞在我的脑中一晃而过,没有任何表情,我闻到了死亡散发出来的味道…… 渴,渴得要命,这是我最大的感觉,仿佛被放进了一个压榨机,全身的水分都被榨干了,挤尽了,只留下一个轻飘飘的躯壳浮在半空中。 “孩子你来了!” 一个温厚的声音在我耳边回荡,那么熟悉,那么亲切。 “你、你,是你……” 我结结巴巴说不出来,太久了,似梦似幻中的那个声音竟然在我耳边响起,怎能不令我心里激动莫名?听到这个声音,我至少知道自己还没有死(我什么时候怕死了?)。 “是我。” 语气依然像和煦的春风,吹得我心里暖暖的实实的。 “好久没见了,老爷爷,你、你……” “别心急,孩子,你想说什么我知道,别急。” 有一抹阳光般的笑容透过白云撒落到我身上。四面是明亮的白色,云气氤氲,我漂浮在一大团白云的怀抱里,舒服极了。 “老爷爷,我现在在哪里,怎么会昏过去的?” 我有很多话想问老爷爷,这么久未见,心里积累下来的疑问已经快挤爆我的嗓子眼,我急着找到宣泄的出口。越是急切,越是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决定还是从当下入手。从未有过的恐惧和迷蒙,让我对那个雾气弥漫的宅院充满了复杂的感觉,既怕,又有些迫切想知道其中的缘由。 “呵呵,孩子,你怕了?” 声音似乎能感知我内心的恐惧与急迫,透着关切,好像还有一些戏谑,让我琢磨不透。 “老爷爷,你、你……” 我简直要无语了。我这厢迷雾重重,不知身处何境,他却是慢慢悠悠,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俯视众生”,万物皆蝼蚁,不值他一哂? “莫急,莫急嘛!”语气没有过多的起伏,温厚柔软,像一床暖和的大棉被包裹着我,“万事万物皆有缘,岂在俯仰呼吸间?当劫之劫乃你所劫,你且静心等待,待我慢慢道来。” 嗐,还别说,几句似懂非懂的话儿那么一说,我的心里居然平和下来了,就像浮在一汪温泉里,全身舒泰,近乎无喜无悲地听着他的话。 奇了怪了? 念头快速掠过我的心头,很快抛过一边,专心听着他的述说。 “我知道你想要去干什么,然世事难料,晴空万里尚偶有霹雳降临,你的前程并不平顺啊!想要达成心愿,必得有缘人相助才成……” “别急着问我有缘人在何处,你现在已经遇上了,对,就是那个少年小杰。助人者人恒助之,要他帮你,你现在先要帮他。他要去做的事情我暂且不告诉你,以后你也会知道的。现在你要做的就是帮他走出当下的困境,此次遭际是他的一个行厄,必得疏通才能见坦途。他自己无法渡过,你助他一回,今后必能两两得益,各得其大自在。” “劫者,有人劫、物劫、神劫、鬼劫诸般之分,又可终得生劫与死劫。你们当下所临之劫乃是鬼劫,找准劫口才可顺利渡过……” “劫口在哪里呢?” 我基本上听懂了,还是忍不住插了嘴。 “呵呵,莫急莫急!”声音没有什么恼意,循循诱道,“你去找到房子里的一样物品,把颠倒的乾坤立回来,此劫立刻可解!好了,我要说的都说了,你快去吧,助人就是助己,牢记牢记!” 声音飘飘渺渺,越飘越远,四周的白云也跟着暗下来,最后变成一片黑色。 “老爷爷你等等、等等……等等再走嘛!” 我紧叫慢叫还是不管用,一肚子的疑问没地方寻找答案,你说郁不郁闷? 知道那个声音暂时不会回来了,我无奈地吧唧吧唧嘴,眼前又是一亮。嗳,回来了? 果真是回来了,灰白的雾气笼罩在我的周围,朦胧的房屋、水池、树木浸在透着寒气的灰雾里,说不出的诡异。转头看看,小杰在我前面不到一米的地方躺着,胸口起伏,应该还有活气。 我四肢用力站了起来,再仔细放开意识搜寻了一遍四周,除了雾气,那团灰影不见了。没有了冷冰冰的眼睛盯着,我感觉舒服了不少,身上的力气也恢复了七八成。 “‘把颠倒的乾坤立回来’,什么意思?这是指什么呢?” 我心里默念着老爷爷的话,一时难以理解具体所指。 对我的考验来了! “管他是什么,找找再说,这个劫我无论如何都要过去!我就不信我没这个本事,人类常说车到山前必有路,路就在我的脚下!” 打定了主意,我不再迟疑,迈开步子朝着屋子前面的水池跑过去。由外而内,这是我定好的探察方向。 椭圆形的水池并不大,中间一座灰白的假山,旁边一个漆色暗红的六角旧亭子,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我刚想转身离开去察看别的地方,忽然感觉这里有什么东西不太寻常,脑子里倏忽一转,咦,是什么呢? 仔细再看了一遍,我的视线落在水池上面。可能这里的雾气最为稀薄些,在雾气里,一团团的绿色直晃我的眼,中间还夹杂着点点红色。 好一池碧荷红莲! 待看清楚了,我心里暗暗赞叹起来。只是我当时并未往深处想,在这样一个破败颓废的古怪宅院里,为何会有开得如此茂盛的莲花,后面发生的事情才让我明白其中的缘由。 凝视片刻,我再次四处找寻,找寻能代表乾坤的东西。就我以前从书中所知,人类所说的乾坤是八卦中的两爻,通常代表天地,衍生为阴阳、男女、国家等人生世界观,这些都是一些大而无当的概念性的东西。在实际生活中,乾坤还可以赋予在一些细小的事物上,例如有的地方习俗,吃饭的桌子也分为上乾下坤,筷子大头乾细端坤,等等。老爷爷所说的“颠倒乾坤”里的“乾坤”具体指的是什么呢?既然能够“立回来”,我猜想必定是一样具体物品。 我边搜寻边捉摸、比较,慢慢向屋子走去。预感越来越强烈地告诉我,我要找的答案就在这间已经破旧不堪的屋子里面。 乾坤,乾坤,到底是什么呢? (本来打算五一节坐下来认真码字的,可惜计划不如变化快,最后还是没能达成目标。赶紧的把刚修改好的一章发上来,后面接着干革命!)###第7章 伤逝 越是靠近屋子,雾气越发浓厚了。我走走停停看看,留意每一样不同寻常的东西。 外面很干净,地上是青砖铺成,连落叶、纸片都不见一点儿。 “吱呀——” 顶开厅堂的门,我小心走了进去。亏得没上锁,否则又要费一番功夫,或许还要爬窗户。 除了靠墙有一张旧桌子,一把破椅子,墙角斜搭着一根木棍,厅堂里显得空荡荡的,像是很久没人来过的样子。地上依然干净,没有久无人居后的灰尘满地。 没有人的气息,地上却又没有积满灰尘,这可真是怪了? 这时我才注意到,除了有些昏暗,屋里并没有雾气。堂屋的大门像一堵无形的墙阻挡了雾气,外面雾气缭绕,里面却清清爽爽。 我更加觉得屋里不同寻常了。 放出意识,一点点探察过去,从厅堂到两边的厢房,再到后面的卧室、小天井,直到把后院的那棵老槐树上下摸了个遍,还是没有发现我心目中的“乾坤”! 怎么会这样?难道我疏忽了什么? 静,很静,屋里屋外静得可怕…… 不好,有东西在偷窥我! 冷冷的感觉逐渐强烈起来,那双阴冷的“眼睛”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了,在后院的某个角落里幽幽地盯着我! 我的心马上凉了半截。我知道自己不是它的对手,之前莫名其妙昏迷就是明证。难道故伎还要重演? 抬腿,力气很快流失了大半,水泻一般,软软麻麻酥酥,我摇晃着走了几步,实在无法再次迈开步子。 两眼迷离,眼皮沉重,昏睡过去只在须臾间。 我恼啊,又悔,今天怎地这么倒霉,遇上这样一个“变.态”? “孽障,又在骇人了!” 一声断喝像是平地起惊雷,在屋子里嗡嗡回响,震得我的耳膜生疼,头脑却一下子清醒过来。 随着喝声,紧紧卡住脖子的紧箍咒倏地消失了,呼吸顺畅不少,力气又回到了我的身体里。 脚步踢踏,外面走进来一个人影,在厅堂中央站定,双手飞快地拿捏着,猛地朝后院一甩,一道白光一晃而没,像穿透墙壁刺向那团灰影。灰影陡然一缩,迅速后移,很快就没了踪迹。 我看清了走进来的这个人。黑衫,黑裤,黑色的阔口布鞋;板寸的白发,颌下一缕白须;眼神炯炯,满脸肃然,嘴角抿得紧紧的。看相貌,白发老人年纪不下古稀,精神却好得很。 老人低头看了看我,嘴里发出“咦”的惊异声,然后转身出去了。 我赶紧跟着。我大致看清了,他只是拿捏了几个手势而已,那团灰影就避之而去,破解这处宅院谜团的关键应该在他身上。 老人走到院子里,俯身在小杰身上捏拍了几下。嗐,神了!小杰像是被人从梦中叫醒了一样,睁开眼睛悠悠醒转,骨碌着眼睛看着老人,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躺在地上。 雾气消散,一抹夕阳的余晖落在水池边的亭子顶上,散着暖暖的光晕。 真实的天地又回来了! “孩子,你先起来,地上躺久了要着凉的!” 老人扶起小杰,脸上含着温和的笑容,跟刚才的严肃截然不同。 “老、老大爷,这是怎么回事,您能告诉我这是哪里吗?” 小杰还是惊疑地看着白发老人,又四处看了看,目光最后回到老人脸上。 “我们到那边坐着说话。”老人说着,搀扶着小杰向亭子走去,好像无意中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神颇有深意,“这只狗是你带来的吧?”他看似随口问道。 不用他提醒我,我也要跟着过去探听的。老人的眼光太过复杂,难道他对我看出了什么? “嗯,是……算是我带来的。” 白发老人扶着小杰在亭子里坐下,我蹲在旁边,正对着一池的碧叶红花。现在看得清楚了,池水微微泛着波纹,一漾一漾荡开去。水里几尾青色红色的鲤鱼快活地游动,水底有墨绿的水草漂浮着,池水竟然很是清澈! “这座老宅子是我祖上留下来的,”老人开口了,目光看着水池中的假山,又好像没有看,涣散着,亦如他这个人,迷离,飘逸,让人难以捉摸,“到现在有差不多一百年了吧?” “你看,这池子还是当年挖的,房子也是那时候造的……都有好几十年了……” 老人说着说着又停了下来,仿佛陷入久远的回忆之中。小杰看着他,没有再问话,静静地等着下文。我也听着,看着。老人像是很久没说起心中埋藏的秘密,现在找到了两个虔诚的听众。 再次缓缓叙说,白发老人讲起了一个深埋于时光中的老故事…… 一百多年前的清朝末年,古巨镇程家出了一个声名远播的人物。千年小镇古巨镇地处鲁中地区,东临大海,西依泰山余脉,环抱于齐鲁文化腹地,受千年儒家文化浸润,粗犷中含着细腻,形成了独特的鲁地风土人情。 程家是镇上的第一大家族,其先祖曾做过明朝时的高官,到了大清朝,堂下三房各有所长。长房继续走仕途,子孙出仕为官者近十人,京里、地方皆有守牧者。二房、三房却一反常道,除了长子秉承祖训耕读持家,其他子孙相继经商,踏上了“拨算盘珠”的发家之路。不得不说,无论是读书出仕,还是经商赚钱,程家子孙几乎没有弱者,经过数代人呕心沥血的经营,到了清朝末年,古巨镇程家已经成为鲁中地区赫赫有名的望族。 按说这样一个大家族是不太容易颓败的,大家族总有保全血脉、延佑族人的不传之秘。可是,一个人物的出现把程家的声望提升到了顶点,也迅速把家族拖进了衰败的深渊。 这个在后人眼中难辨功过的程家子孙名叫程致远。 程致远自小聪颖,作为程氏家族嫡系一房的次子,他少了很多承担支撑门墙方面的束缚。读书,学习经商,样样他都很出色。那年,在京为官的大哥给他带来一个好消息:为他争取到了留洋日本国的名额。 走下渡海的客船,踏上异国他乡的土地,程致远的人生从此翻开新的一页。在东京,他开始结识其他大清留学生,其中据说就有后来鼎鼎大名的周树人。他那豪爽大方、活跃好动的本性得到了尽情展现。 留学日本的第三年,程致远加入了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团体,成为骨干之一。 在这里,他也遇到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他的日本妻子樱子。第四年,一封书信带回了他将回国返乡的消息,也带来了他在日本结婚的讯息。欣喜,震惊,家里霎时炸开了锅。哪里有未经媒妁就私自成亲的道理?讨一个东洋婆子为正妻,岂不要坏了门风、混了血统? 在一片隐忍与蠢动中,程致远携妻回到了家乡,一场暴风雨早就在等着他了。 像很多大家族里发生过的故事一样,斥责,争执,辩论,纷乱,最后差一点拳脚上阵。程致远没有屈服,他竟然带着日本妻子摔门而去!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本来就没想在家里久待着,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在等着他呢。 的确是有更重要的事要他去做。 进京城,下广州,跑武汉,程致远暗地里干起了惊天动地的大事——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他的异常表现引起了朝廷鹰犬的注意,没有意外的,他被官府抓捕入狱,连带他的大哥也入罪丢官。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家族再次被震动了。程氏族人特地开祠堂,一致要求把他踢出族谱,以免牵连族人受累。 还是老父怜惜儿子,悄悄卖地售房筹集了一大笔金银上下打点,总算把他从牢狱中救了出来。就为这,家中光景陡然窘迫,财物散去大半。不止如此,他这一房在族中的地位一落千丈,处处遭受族人白眼。无处安生的大哥回到老家,守着一家老小凄惶度日。 还没等族里决断下来,“不知悔改”的程致远把日本妻子往家里一丢,自己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老父着人四处寻找,还是杳无音信,问他那个粗通汉话的日本老婆,这个女人也只是暗暗流泪,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一时间说法四起,“无颜以对,羞愧离家”啊,“被革命党勾走了”啊,“被朝廷暗中捉了去”啊,沸沸扬扬,在古巨镇上传得有鼻子有眼儿,轰动了近一年才慢慢平息。主角都不在了,族里只好作罢,惩罚之举草草收场。 就在人们快要忘记程致远这个人的时候,孙中山领导的起义事件频频发作,最后竟然推翻了清朝政府的统治,成立了中华民国。很快,一封民国政府的公函打破了小镇的寂静:程致远在一次起义中牺牲了,被追封为烈士! 古巨镇轰动了,程氏家族轰动了!程致远成为人们交口称赞的英雄,族中长老暗暗庆幸当初亏得没把他从族谱上除名。 然而,就在举族欢庆的时候,有一个人却躲在后院的一间小屋里低声哭泣,她就是程致远的日本妻子樱子……###第8章 横祸 “荷园”是程致远起初带着日本妻子回乡时住的院子。因为妻子喜爱荷花,他便在院子里请人挖了一个水池,堆上从太湖运来的假山,再修了一个“赏荷亭”,作为自己陪伴妻子临水赏荷的地方。 只是陪妻子在院里住了半个夏天,程致远就去忙自己的伟大事业了。此后,这个院子家里一直为他保留着,反正家里房产多,不在乎空着这样一个地方。 程致远去参加起义之前回到乡里,住的还是这处院子。其时已是仲秋,落叶遍地,荷花早已凋谢,只留下半池残叶。 陪着妻子坐在池旁的亭子里,程致远久久无语。瑟瑟秋风吹来,他搂紧了微微颤抖的妻子,虽不忍心,但知道自己必须尽快决断,因为“大业”需要他。 “樱子,你、你听我说,好吗?” 他在妻子的耳边轻声说道,努力让自己的语调平和。 “嗯。” 樱子温柔地一笑,看着他的眼睛。她穿着中国妇女家常的素色衣裙,端庄而又稳重。习惯于服从丈夫的她,对他的想法从来都是支持。回到家里的这些天,看到丈夫寝食不安的样子,她明白他内心的感受。 “我、我还是想回去……” 程致远不由放低了声音,几乎微不可闻,但樱子听到了。不是他不敢对妻子大声说,实在觉得心中愧疚。回国后这几年,自己东奔西跑,连带着妻子跟着颠沛流离,不像是一个丈夫所为。真正的丈夫应该给妻子一个安宁稳定的生活环境,开开心心过日子,生几个子女,享受天伦之乐。可是,自己做到了多少?就连孩子都还没来得及生一个啊!过去老说等几年,须知妻子一个日本女人身处异乡,没有子女绕膝左右,内心会是何等寂寞! “你,你不愿意?那我就不去了……” 看妻子没有说话,眼里似乎有泪光泛起,程致远慌忙后撤。妻子爱自己,难道自己不需要为她想想吗? “没有……”樱子强自一笑,“只要你喜欢,你就去做吧,我、我不要紧……” “真的没关系?” 程致远心里一暖,手里搂得更紧了。 “嗯,你去吧。” 樱子坚定地点点头,转过脸去,泪水已经偷偷滑落…… 秋风吹来,吹落了水池旁的几片黄叶,连叶子也在为他们感慨不已。 程致远跟着来接他的人在一个深夜走了。知道他要走的除了妻子,只有从小疼爱他的大哥,就是老父老母都不知道。把妻子托付给大哥,程致远决绝地离开了家,强忍着没有回头,谁料到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程致远牺牲的消息传到古巨镇,传到程氏家族里,樱子的世界轰然倒塌了! 多少次梦里泪湿枕席,多少次睁着眼睛熬到天亮,只盼着丈夫能早日回来,现在等来的却是这样的噩耗,她的一腔企盼化为流水,怎能不叫她欲哭无泪痛彻心扉? “弟妹,你、你想开些!” 大哥程立常无奈地在一旁劝慰她,他自己也觉得没有气力。 樱子只是低着头啜泣,红肿的眼睛不肯看人。 “唉——” 程立常只好叹息着走出屋子,让服侍樱子的小丫头悉心照顾,有什么要求尽管满足她。自打弟弟出走后,弟媳的日子很不好过,面对父母的质问,还有族人的白眼,她一个异国的弱女子承受了太多太多的压力。现在弟弟过世了,虽然舆论转了向,但她今后的日子会更难过。 不出程立常所料,樱子在程家愈发难以生活下去了。 不是说家里短了她的吃用开支,而是那份来自周围的无形压力让她受不了。 程致远的英雄光芒渐渐淡去之后,回复到油盐酱醋、家长里短中的人们慢慢对樱子开始挑剔起来。也是,一个外国地女人,而且是寡妇,身边没有一儿半女的,凭什么给她好吃好喝的少奶奶待遇?别人没对她说,她自己也应该知道进退呀……千年积累下来的乡民的劣根性化为各种各样的风凉话,一点点传到樱子的耳朵里。 但她只能忍,忍到酸楚难耐时就一个人躲在屋里哭,三五天都不愿走出去,程立常来劝也不行。 三五年之后,樱子的日子愈发艰难了。 事情起于一件小事。那天,不知怎的,邻居大嫂家的一只母鸡跑进了荷园。服侍樱子的小丫头赶了几回都没赶出去,索性捉了这鸡放到门外,正好大嫂四处找鸡。把鸡带回家没多久,那只下蛋的母鸡浑身抽搐,在地上转了几个圈,头一歪,死了。 这下可好,心疼不已的邻家大嫂抱着死鸡找上门来,硬说是樱子指使下人打死了她的鸡,闹腾了半天才在程立常的干涉下悻悻地回去了。没过几天,古巨镇又有流言传出来,说樱子是扫把星,命硬,克死了自己的丈夫。后来还有人有鼻子有眼儿地说,外国来的洋婆子怎么耐得住寂寞呢,某夜某人看到某某某偷偷进出荷园的侧门,等等等等。一时间流言污语满天飞,把樱子说得龌龊不堪,连带着程家人都成了“伪君子”“帮衬的”。 樱子气极了,哭诉到大伯程立常那里。程立常也怒了,好好地发作了几个嚼舌头的下人,可怎么能堵住悠悠之口呢? 樱子更加不敢走出院子了,除了自家的几个人,外人几乎看不到她的身影。原以为这样就能消除流言,可更大的灾难发生了…… 夏末秋初的一天上午,樱子正坐在水池边的亭子里,一边做着绣活,一边欣赏池水中的鲤鱼嬉戏。 “二奶奶,二奶奶,不好了,不好了!” 贴身小丫头秀儿慌慌张张地跑过来,气喘吁吁。 “怎么了秀儿?” 三十岁不到的樱子已经看不出是异国女人,从打扮到气质都像一个纯粹的中国妇女。她抬起头来看着秀儿,眼里满是疑惑。 “有、有人来了,说、说要、要……” 秀儿涨红着脸,结结巴巴欲言又止。 “说什么?别急,慢慢说。” 多年的磨练,樱子显得不急不躁,神色平静地看着秀儿说道。 “他们说、说,说要绑你去浸、浸猪笼……” 秀儿犹豫着还是说了出来,小脸更红了。虽然服侍樱子刚刚一年,但对这个和善的二奶奶已经有了好感,她怕樱子受不了。 果然,听了秀儿的话,樱子的脸色霎时变得煞白,“浸猪笼”三个字的含意她很清楚,这是对于那些不守妇道的女人最大的惩罚啊,怎么会来到自己头上? 没等樱子理清这事情的头绪,一大群人蜂拥着走进了院子里,其中就有程氏宗族的老族长。几个壮汉一拥而上,用绳子把樱子捆成了“大麻花”。 “你、你们干什么?” 樱子颤抖着问道,望着满脸恼怒的老族长。 “干什么?贱妇,你自己做的事情还要问别人!”老族长用拐杖在地上重重一顿,“带走,开祠堂,执行族规,浸——猪——笼!”他恨恨地咬着牙吼道,转身率先朝外面走去。 不管樱子怎么挣扎,没人怜惜她,她被扭到了程氏宗祠里,跪在祖宗牌前接受族人的审判。到这时,她才明白自己犯了什么“错”——有人举报她勾搭家里做杂事的光棍陈三,还想要谋夺程家的财产! 尽管樱子一再叫冤,被押来对质的陈三也抵死不承认跟她有私情,但在群情激昂的族人面前,他们的话会有谁相信呢?只不过是狡辩的托词罢了! 好在外出访友的程立常及时赶到,樱子差一点被推落池塘变成水鬼。在程立常的再三恳求与保证下,脸色青紫,披头散发的樱子回到了荷园。 “弟妹,你、你别哭了,保重身体要紧……都怪我,我对不起二弟,没有照顾好你……” 程立常愧疚地低声安慰樱子,知道自己的话很难平息她的恐惧。 樱子只是埋头哭泣,饭不吃一口,水不喝一杯,人变得病怏怏的,没几天就瘦了一大圈。 在这飞来横祸面前,她一个女子,尤其是异国女子,能有多少力气去辩驳、反抗呢?这次事情对她的打击实在太大了! “李大夫,我弟妹的身子怎么样?” “大少爷,请恕小老儿医术浅陋,俗话说心病还需心药医,难啊!” 程立常看着镇上最好的郎中的神色,心里一点儿办法都没有……###第9章 飞灰 事情的转机因一个日本人的出现而到来。 就在“浸猪笼”事件发生后半个月的一天,镇上忽然来了一大群县里的官老爷。这是县长大人陪着日本国的经济顾问下乡视察来了。日本经济顾问听说古巨镇有一名日本女子,特意让县长领路来探看。 程氏老族长连忙带着尊贵的客人来到荷园。秀儿看到一群人进来,以为又有什么祸事临头,吓得躲到里屋不敢出去,要不是听到程立常叫她,她无论如何都不肯离开樱子半步。 樱子听到程立常说有日本同胞来访,勉强拖着病弱的身子,将信将疑地走出去。一番叽里咕噜的洋话之后,樱子咕咚一下跪坐在地上,抱着日本顾问的大腿痛哭诉说起来。日本顾问拍着她的后背,脸上露出关切与痛惜的表情。县长和族长一群人在旁边看得莫名其妙。 后来,经过日本顾问的解释,大家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原来,日本顾问竟然是樱子同一个家族的远方堂兄,你说巧不巧? 不过,日本顾问是沉着脸气冲冲走的。临走前,他低头对县长嘀咕了一阵,县长边听边点头,嘴里“嗯嗯”应着,脸色却黑了下来。 “日本顾问说你们大大的不好!”看到手下陪着日本人先出去了,特意走在后面的县长大人昂着下巴扫视了程立常和老族长等一干人,撇着嘴说道,“他说,你们对他的堂妹很不好!你们这些人哪,不是一向号称仁义道德么,怎么连一个友邦的女子都容不下?更何况——”他的声音陡然提高了八度,“樱子小姐是国民政府追认的烈士的遗孀,你们怎可如此不知好歹?” “没有,没有哇县长老爷!” 老族长第一个站不住了,膝盖一弯,“咕咚”一下跪在县长面前,磕头如捣蒜。民不与官斗,看到县长老爷发怒了,他怎能不惊惶呢? “哗啦”一下,跟着老族长的一些族里的长老、长辈都跪了下来,纷纷磕头讨饶。只有程立常没有下跪,略微诧异地看着眼前的闹剧。 另一个没有下跪的是樱子。她扫了一眼众人,不发一语,反而转身回自己的院子去了。 “好了好了,都起来,现在是民国了,不兴这一套!”县长扬了扬手,没好气地说道,“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人家日本顾问说了,他要向国民政府提出抗议,抗议中国人虐待日本女性,人家日本女性在家族里都很受尊重的,没想到咱们中国人会欺负她!哎呀你们这些人哪,知道自己闯了多大的祸吗?要是被上头知道了,非把你们都下了监牢不可……” 一阵言语的恐吓把刚刚爬起来的老族长吓得又要下跪,旁边一个长老搀住他的胳膊,俯身耳语了几句,他连忙诚惶诚恐地向县长道歉,并邀请他到自己家里喝一杯热茶。县长好像犹豫了一下,还是同意了。后来的事情到底如何,很少有人知道,只是看见县长一步三摇地走出老族长家,脸上也没那么难看了。 不过,终究没有人被捉去吃牢饭,这样过了些天,程氏宗族的人才暗暗松了口气,知道事情算是平息。 可是事情远远还没有结束。 日本顾问走了大约两个月后,程家忽然传出消息:樱子不见了! 没人知道樱子是怎么失踪的,只有服侍她的小丫头秀儿大概有些觉察。秀儿对前来查问的程立常说,那天晚上很奇怪,本来她睡觉很警醒的,因为随时要伺候二少奶奶起夜、喝水什么的。但是那晚她一点感觉都没有,一觉睡到大天亮,等她爬起来进里屋去看时,樱子已经不见了。屋里也不显凌乱,樱子的一应生活用品都在,只是一个小行李箱和几件换洗的衣服不见了。 “哪有这般轻巧的事?给我打!” 气极了的程家老太爷命人捆起秀儿,用鞭子狠狠地抽打,非要她说出樱子在哪里不可。秀儿苦求说真的不知道,最后晕了过去。 还是程立常冷静,叫人设法打开樱子收藏贵重物品的红木箱,里面已经空空如也。 “爹,不干秀儿的事,是弟妹自己走了。”程立常对老父说,“或许,是有人帮她走了。” “帮她走了?谁帮她走了?”程父不解地问道。 “您忘了,几个月前弟妹来了一位堂兄,就是那个日本国的顾问……也许是他吧。算了,爹,她走了也好,总比一辈子待在荷园里强……” “算了?怎么就能算了?不告而走,你二弟死了不会瞑目,咱们程家也丢不起这个人哟!找,快叫人去找,无论如何都要找回来!” “还是不必找了吧?” “谁说不用找?愚笨,甚是愚笨!快去,不要再啰嗦!” “爹……” “这个家是你当家还是我当家?” “是……唉!” 樱子失踪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古巨镇,有好事者也跟着程家的下人一起去找人,可折腾了好几天,多方打听,最终还是一无所获。那个日本女人就像平地里消失了一般,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这还不算,樱子的失踪除了引起人们的议论,还带来了一片恐慌。 要说这事,还要说到一个叫程非的人。 程非也是程氏宗族的一员,按照族谱,他与程致远平辈,算是隔房的一个堂弟。他的年纪只比程致远小三岁,却是一个浪荡子。仗着父母有些家产,这个程非好吃懒做,整天里东游西逛,不务正业。他还有一个毛病,好说大话吹大牛,扯天谎也不红一下脸。 早些年的时候,程非跟在程致远的屁股后面跑过一些时候,后来程致远去日本留学了,二人的关系疏远起来。程致远回国后,在家待的时间不多,偶尔跟程非打个照面,也没什么话好说。程非不满了,不就是到东洋去喝过几年倭国人的洗脚水吗,有啥了不起的?他最眼红的还是程致远带回来的那个东洋婆子,你看那皮肤,那脸蛋,要是…… 程非沉迷于想入非非之中,嘴角不由自主地流出了口水…… 然而,他却没有程致远的好福气。别说东洋女人,本地的女人都瞧不上他。眼看过了二十岁,家里好不容易才给他说了一门亲。对方是小户人家,姑娘的长相一般般,反而有些瞧不太上程非。程非只好强忍着憋屈,低声下气地求人说好话,诅咒许诺,总算把亲事定了下来。 婚后的日子平平淡淡,程非没拘束了几天,很快又回到了婚前到处闲逛的老样子。老婆不乐意了,从小争执到大吵闹,整天不给他好脸色看。 看着老婆拉长的驴脸,程非心里忽地想起见过两回的樱子。听说人家东洋婆子温柔似水,对老公百依百顺,要是我老婆是这样该多好啊!他的口水又要流出来了…… 也许是上天听到了程非的心声,没过多久,程致远的那个东洋婆子竟然又回来了,而且是住在家里不再出去。程非兴奋极了,于是寻找各种借口往荷园那边跑,有时远远地看到过一眼樱子,他都可以开心好几天,好似那个日本女人成了他的婆娘。 终究只敢想想而已,程致远尽管死了,但头上顶着一个“烈士”的名号,族里宝贝着呢。况且程立常做过京官,四乡八里应付自如,更不可能让家宅有隙。 然而事情总是那么奇怪,流言起来了,说程致远的东洋老婆耐不住寂寞,红杏出墙了。在流言满天飞的时候,程非的胆子也大了,他开始在晚上偷偷摸到荷园的外面,躲在墙根下探听讯息,也是寻找机会。 樱子不再露面,没有任何蛛丝马迹漏出来。程非心里有些失望,不过还是照常晚饭后又溜达过去。 这天,程非发现荷园的侧门有一些古怪。 天色已经暗了,十步外就看不清人的脸。程非靠在离侧门不远的一个岔巷口,嘴里叼着一个竹签,哼着看年戏时听来的曲调,眼睛瞄着侧门那边。 “咕噜噜,咕噜噜,”一阵胶轮车的声音从巷子那头传来。不久,一辆马车停在了侧门边,几个人跳下车,搬了一个黑乎乎的大东西进去。马车不久就走了。 过了一会儿,侧门再次“吱呀”打开,有人探头往外左右张望了几下,然后又关上门。 “这是搞什么幺蛾子?” 程非好奇心起,更加专心注视着那边。 夜色渐浓,就在程非打了四五个呵欠,想要回家睡觉的时候,胶轮马车的声音又响起了,在寂静的巷子里显得特别清晰。马车停在侧门外没多久,门开了,有人搬出了一些东西,依稀中人影腾挪,却没发出什么声音,一切悄无声息地进行着。 程非本想靠近些探看,最后还是没那个胆。马车走后,程非回到了自己家,习惯性地跟老婆绊了几句,脑子里却是疑惑重重。 第二天就传来樱子失踪的消息。听到这个消息,程非坚信,昨晚的古怪事肯定跟那个东洋婆子的失踪有关!可是,他却不把自己的猜想告诉任何人,反而更加勤快地到侧门那边去守候了。 哼,这次再有马车来,我一定冲过去抓现行!程非得意地想道。 还真让他遇上了。 大概是樱子失踪后的第五天晚上,二更时分,侧门“吱呀”一声开了。程非瞪着眼睛看着,生怕漏过一个人。等了足有半柱香功夫,就是不见有人出来,门也没再关上。 程非一蹭一蹭地靠近了侧门。好像有烛光亮着,里面没有人。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程非踏进了梦寐以求的荷园。刚走了几步,他愣住了。 一副奇景呈现在他的眼前。 灰尘,一大片灰尘从地上飘起,慢慢地向上凝聚,逐渐成了一团,化成了一个人形影子,缓缓地向程非飘来。“人”的头上射出两道冰冷的目光,一下子刺穿了程非的大脑。 灰尘怎么会自己飞起来? 程非的脑子里只来得及闪过这个疑问,嘴里已经发出最大的惊叫: “啊——”###第10章 阴阳 “我那时候刚出世没多久,还是小不点儿,当然不可能知道这些事情。”白发老人停了停,接着说道,“这些情况都是被人们叫做非疯子的程非偶尔清醒的时候说的,但他终归是疯了。我十几岁的时候曾经在街上多次看到他,一副邋遢模样,他老婆早跑回娘家了,只是捡别人丢的剩菜剩饭为生。” “唉,为祸不浅啊!” 老人叹了口气,目光下移,看着水池里游来游去的鲤鱼。 “你们肯定想不到,程非最后会死在这个池子里。是的,人们都说他是饿了,想要抓池里的鱼来吃,我知道其实不是,他是被那个东西害死的。它又何止害过一个两个人呢?我们整个程家都是败落在它的手里……” “夜半时出来,每回都把人吓得半死,个个疯疯癫癫如见鬼魅。它好像跟姓程的有仇,专门找程氏族人作怪。请了那么多的术士上门,谁也治不了它,它反而变本加厉,骇人越来越重,越来越放肆无忌……我的父亲就是因为它的惊吓,导致生意失误,把家当赔了个精光!族人们也一样,家家都像沾了霉运一般,大小灾祸不断,吓得陆续搬走,程氏族人的祖宅一间间空了,败落了……” “我曾发誓,要把这个坏东西杀死,至少也要赶跑。可那次我进到这里,还不是跟别人一样?兴冲冲进来,第二天早上被人抬出去……在家里躺了大半个月,我决定出去寻访高人,不学到真正的捉鬼降妖之术,我绝不回来!后来,我遇到了师傅老人家,他告诉我,那个东西是东洋阴阳师布设的阴魅,不知就里的一般术士根本拿它没办法,反而会受其暗害,消减了自己的功力。到这时,我才明白那个东西的来由,知道肯定跟樱子有关。” “说起来,樱子其实是我的嫡亲叔祖母。是,我的父亲是程立常的长子,我也是他的长子。家门不幸,何足道哉?唉——” 沉默,白发老人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之中。我抬头仰望,阳光的最后一抹余晖眼看就要消失在院墙的背后,黑暗渐渐笼罩下来了。黑夜来了,那个灰暗的东西会不会再来? “阴阳师,也可以叫占卜师,或是幻术师,其实起源于咱们中国。在隋唐时候,这种异人就出现了。他们不但懂得观星宿、相人面,还会测方位、知灾异,画符念咒、施行幻术。” 老人抬头看了看天,打破沉默,继续他的讲述。 “对于人们看不见的力量,例如命运、灵魂、鬼怪,阴阳师深知其原委,并具有支配这些事物的能力。我们国家的很多地方仍然有阴阳师这个职业,人们常说的崂山道士就是其中的一个分支。师傅老人家也是道士,江西龙虎山的掌门大弟子,遇到他是我的福气!” 老人眼里闪着光,人也精神了不少。或许是想起自己敬爱的师傅,让他有了精神的力量吧? “阴阳师聚集在一起而形成的组织称为‘阴阳道’。日本的阴阳道起源于我们中国百家争鸣时期的阴阳五行学说。战国时代,有一支主张提倡阴阳、五行学说的学派被称为阴阳家,当时以齐国人邹衍、邹爽为主要代表。‘阴阳说’是把‘阴’和‘阳’看作事物内部的两种互相消长的协调力量,认为它是孕育天地万物的生成法则。这正是老子所说构成世界的概念:‘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随着世界的复杂多变,当一切事物二分法的简单思考方式,已经无法解释眼前发生的现象,遂衍生出新的思考模式,像‘八卦’是用来表示阴阳的移动与变化,代表着各种自然现象,可以用在推算时间的推移、自然的变化以及人生的各种际遇。充满智慧的古人于是将这些现象的诠释整理成‘易’,从周朝流传至今的参考典籍就是《易经》。‘五行说’则是由金木水火土五种基本物质‘不断循环并从而变化’的理论发展出五行相生相克的观念。研究阴阳五行说,能从天体运行的计算来制订历法,掌握世间万象。到后来,发展出专门研究天体的‘天文家’、研究历法的‘历数家’以及‘五行家’。” “唐朝时期,当时的阴阳五行学说混和了道教咒术与密教占术,传入日本。在日本登陆后,又渗透了一些当地文化,于是便形成了独特的‘阴阳道’。不过当这个名词正式出现在日本史料上时,已经是四百年后的事了。此时的阴阳道已有别于早期的中国阴阳思想,它兼备了占卜、祭祀、天文、历法等等应用,上至国运皇命,下至庶民之事,都可运用它来解释。推古皇朝的圣德太子就是运用这门知识的佼佼者。笃信佛教的他在制定‘冠位十二阶’及服装颜色时都曾考虑到阴阳五行的配合,对日本社会造成了极大影响,从此阴阳师成为热门职业,转入全面兴盛时期。” “为了消除天、地、人、鬼间的矛盾,阴阳师们常大显身手。他们借包罗万象的卦卜和神秘莫测的咒语,驱邪除魔、斩妖灭怪,成为上至皇族公卿、下至黎民百姓的有力庇护者。不过阴阳师的饭碗可不是好捧的,在尔虞我诈的宫廷中生存,他们必须熟稔一切风雅事,和歌、汉诗、琵琶、笛,还有香道或者茶道,样样都要涉猎。此外,还必须有看穿人心的本事及不泄密的职业道德。所以能成为阴阳师的,俱是当时一等一的俊彦之才。” “阴阳师在日本经历了一个有起有伏的发展过程,由最初的鼎盛,随着政权的更替逐渐衰落。到日本战国时代,皇权没落,武士阶级治世,阴阳师逐渐从历史舞台消失。不过,各地大名身边军师的前身大部分仍是阴阳师。阴阳师们虽然官阶并不高,但却多受权臣贵族的仰仗,其地位远远凌驾于一般官员和武士之上。而当时位居阴阳师第一把交椅的贺茂忠行,更在世人讶异的目光下,收了一个面目清秀的年幼童子为徒。这名俊雅的灵犀少年,就是后来鼎鼎大名的阴阳道一代宗师──安倍晴明。” “安倍晴明生于平安朝中期的公元921年,卒于公元1005年。他明是著名的遣唐使安倍仲麻吕的第八世孙,据《尊卑分脉》、《安培系图》等史书记载,他是右大臣安培家第九代大膳大夫益材的子嗣。师从贺茂忠行,是平安时代极富盛名的阴阳师。安倍晴明的传奇故事在日本家喻户晓。论长相,他貌似潘安;论才智,他文武双全。他是民众眼中的英雄、无数少女心目中的偶像,现在很多文艺作品、电视节目以及各类野史异说中都浮现着他的身影。现在日本阴阳师常用于降妖伏魔的‘五芒星’符号,就是安倍晴明发明的。” “阴阳师能操纵式神,式神是能够按照阴阳师主人的命令而行动的鬼神。据说日本的式神始于安倍晴明,他一直在自由驱使着式神。曾经有一个围绕着式神的流传很广的故事。 某日,安倍晴明与宽朝僧正在僧房谈话,年轻的公卿和僧人充满好奇的问道:‘您操纵式神,但能在瞬间杀死人吗?’安倍晴明回答:‘虽不能那样简单地杀人,不过,如果略施力道也不是没有问题。可是,因为不知道使之复活的方法,那就成作孽了。’ 恰好此时庭院中有只青蛙,看到它,公卿便说:‘请给我看看如何杀死那只青蛙吧。’晴明一边说着‘作孽啊……’,一边又说:‘如果亲身试验的话……’他随手摘下一片草叶,念诵着什么咒文后往青蛙的方向投去,草叶落在青蛙身上的同时,它竟然呈被压扁貌而溃烂至死了。你说,如果真的能够具有这等能力,这世上还有什么是他的对手? 好在操控式神极不容易,安倍晴明之后没几个人能做到。后来的阴阳师由于功力等原因无法操纵式神,就退而求其次,开始熬制阴灵,借阴灵之力实现自己的害人之心。” “师傅说,阴灵是阴阳师把自己生命的一些源力施放出来,通过特定的方式培养成一定的形式,再赋予它一个执念,让它自动自觉去实现某个目标,无休无止。如果不能毁了它的根本,阴灵可保持千百年不灭。” “经过多方了解,我才知道樱子的先祖是一个阴阳师,传到他们这一辈,会使用阴阳之术的人已经不多了。在当时的政府暗中支持下,不少有异能的阴阳师集中在一起为天皇效忠,其中不少人被派到了中国,从事各种阴谋活动。樱子的那个远房堂兄就是借着经济顾问的名头,到处勘察中国的地形和地质情况,为以后日军的侵略搜集情报。可笑当时的国民政府还以为人家是来帮自己的,对他们比对自己的老子还客气。” “悄悄把樱子接走后,那个堂兄恼怒我们程家人待樱子不好,就在荷园里熬制了一个阴灵,藏在樱子的床下,可破解之穴却不在那里。师傅说,只要找到破解之穴,把颠倒的乾坤翻转过来,就能灭了那个东西。原本师傅说要亲自来破解的,可天不从人愿……唉,我找了一辈子,守了一辈子,到现在还是找不到……什么时候能灭了这个坏东西呢?难道我只能带着这个遗憾去见师傅吗?他老人家在地下也会不心安啊!”###第11章 消散 “颠倒的乾坤?”我心里一惊,“白发老人也知道乾坤?看来老爷爷说的没错,只要找到代表乾坤的东西或地方,就有可能把那团灰暗害人的坏东西灭掉。不管怎么样,我一定要帮助老人实现这个心愿!” 下定了决心,我不再趴着。站起身,我伸出舌头舔着老人的鞋面,嘴里“嘤嘤”哼着,一边还抬头看看他。 “咦?” 老人低头看着我,眼里闪过一丝惊讶神色。小杰也看着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会这样。 “难道……?哦,我想起来了!” 老人一下子抱住我的头,右手拇指在各个手指上快速掐点,然后往我头顶一按。我只觉得有一股无形的气息透过毛皮钻进我的脑子里,在我的身体里面快速游走,像在检视什么。 “好,好,好!” 老人一连叫了三个好,放开我,仰头看着灰暗的天空,非常激动的样子。 “师傅,您老人家说的灵媒来了,来了,来了,总算来了……” 他嘴里念叨着,我也抬头看着。分明能看见两行清泪从他的脸颊上滑落,掉到地上,似乎还能听到“吧嗒”声。 “老、老大爷,您怎么了?” 小杰站在一旁手足无措起来,他也感觉到了老人的异样。也许他被老人讲的东西镇住了,现在又来了这么一出,更加增添了他内心的不安。 “没什么。呵呵,孩子你不用担心,我没事。” 老人擦了一把泪水,很快恢复了正常。 “你有一只好狗啊!” 老人拍了拍小杰的肩头,不无夸赞地说,又似在给他鼓劲。 “老大爷,”小杰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我骗了您,这、这只狗其实不是我的……呃,怎么说呢,那天我在街上,这狗就跟在我的后面,我要去J市,它也一直跟着我……” “哦,有这事?”老人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惊讶地确追问了一遍,确定自己没有听错,是我主动跟着小杰的。 “呵呵,好啊!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陈,叫陈杰,人家都叫我小杰,您也叫我小杰好了。” “哦,小杰。小杰,你记住,咱们的先人早就说过,狗认主,猫记家,这只狗自己跟上你,可见你跟它有缘,这是好事哩!” “嗯。” 小杰用力点了点头,转头看了我一眼,脸上露出笑容,比刚才轻松多了。 “好,现在咱们说正事。小杰,我想借你的狗儿去找到阴灵的破解之穴,毁掉它的根本,彻底断了这个害人的东西,你愿意吗?还有,为了避免它害你,你也要一直跟着我,你没什么不方便吧?” 白发老人郑重地对小杰说,其实也是在对我说。 “没关系的!老大爷,我和大黄都听你的!” “好,那咱们准备一下。” 说干就干,老人左手一缩,手里不知怎么的就出现了一个不大的包裹。我心里连连称奇,知道这样的民间高人都有异于常人的本领,也就不去探究底细。 老人打开包裹,先从里面拿出了几个包子、馒头,递给小杰,也放了两个在我面前: “来,你们先吃一点儿,垫垫肚子。” 我和小杰不客气地吃起来。嗨,神了,包子居然还有热气! 老人陪着我们吃了一个馒头,各自喝了他带来的矿泉水,肚子都不空了。 把吃的收拾停当,两个人一老一少,再加上我这只猛狗,我们就要开始坚定的征程,目标——找到阴灵的破解之穴,消灭这个害人精! 我的心里涌起一股豪气——多久没有这种激情澎湃的感觉了? 白发老人在院子的中央布设了法坛。中间一个阴阳太极图,四周摆上香炉、木剑和黄纸。点好檀香,烟雾缭绕中,老人坐在地上快速掐起了手指,嘴里还念念有词。 我和小杰在旁边看着,都是第一次实地看见道士作法,不觉得新奇是不可能的。 “敕敕如律令,追——” 老人右手一挥,一道细微的火线直射而出,向着堂屋里蹿去。我忙放出意识去追寻,眼前好像有一根白色的光线在疾走。 “大黄,快跟过去!” 老人抽空对我说道,示意我跟上他施放出的火线。但当他看到我凝神专注于前面时,脸上现出讶异的神情,不过一闪而没,马上又收回心神用心作法。 还用得着我亲自跟过去吗?我心里也有些小得意,瞄到他的神色,也赶紧收拢心神,专心追踪。 白色的火线像有灵性一般,不但会拐弯,还会停下来原地探寻。它是一个“导游”,指引着我在屋里屋外搜寻,找到一样,再甄别,然后向下一处前进…… 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半柱香的工夫,我把整个荷园找了个遍,就是没有找到能够代表乾坤的东西或地方。有几处似乎很像,比如厨房里的扁担、灶具、刀把等,最后还是否定了。 难道不在这里? 老人与我心意相通,对视了一下,明白了对方的心意。 扩大范围,继续! 我追着白色火线来到了外面的巷子里。这条巷子让我和小杰吃尽了苦头,转了那么多遍也没有走出去,其中缘故我现在约莫知道些,总之还不是阴灵搞的鬼? 现在的巷子在我脑子里成了一幅平面画。 天上看不到星月,地上笼罩着黑暗。静,死一样的安静,夏夜的昆虫在这儿也销声匿迹了。灰墙,条石,青苔,孤苦地互相依靠,沉默中孕育着爆发…… 弯弯曲曲,岔道连着岔道,有的走到底就没了,是死胡同;有的蔓延向前,连接着一片片的古旧建筑群,大多是黑瓦灰墙的老房子。不看不知道,一看让我吃了一惊,没想到程氏族人的祖屋这么多,一时半会儿搜不完。 老人指挥着火线一块区域一块区域地搜寻,我乐得配合。中间休息了两次后,我们向东北角的程氏宗祠“进军”。 说是追寻,看似简单,实则很是耗费心神,不是靠脚下走走,而是集中注意力“神游”。约莫过了两个钟头,我感觉老人的呼吸重了,脸色由红润而转苍白,累得够呛的。 但没有谁愿意退缩,我们都急着达成愿望,唯恐夜长梦多。倒是小杰颇为担心,点香,递水,尽量帮些小忙。 不对,这里有情况! 火线刚刚钻进宗祠的脱漆大门,我分明感到里面透着不一样的气息,灰蒙蒙,阴沉沉,笼着淡淡的雾气。 就是这里了! “急急如律令,寻!” 老人抓起木剑,扎了一串黄纸在蜡烛上点燃,向前一抖,“蓬”的一股火光瞬间涨大,搜寻的火线明显变粗了。 火线钻入雾气,像是走进了一团混沌之中,我竭力想要看清,却很难看清具体的东西。 老人嘴里念念有词,张嘴朝烧着的黄纸一喷,火焰“呼”地一下涨到了原来的两倍以上,我的视线也清晰多了。 “吱——” “嘭!” 还没等我看清里面的状貌,交锋不期而至。一道灰乎乎的阴影不知从哪里蹿了出来,猛地与火线撞在了一起! 火线扭动,火星四溅! 我的脑子里像被针狠狠地扎了一下,痛,不一般的痛! 灰线消失,火线散乱,第一个回合各有输赢。 “呢哩嘛啦,哞嘘叽哩噜……” 老人的念咒声陡然加大,火线像听懂了他的意思,再次凝聚成形,向着灰暗中挺进。 强忍着喉咙里冒出的恶心感,略一调整,我也再次跟随而上! “嘭!” “嘭嘭!” 交锋在一次次进行,一根根钢锥插进我的脑子,脚下站不稳了,泪水不受控制地涌出来了,模糊了我的双眼。 忍,我再忍! 前进,再前进! 恶心难受加上精神上的损伤使我陷入了一种迷离的状态,不是我不想放弃,实在是我不忍心白发老人失望,更不想让那个阴灵为祸下去。 血气涌上了头顶,我紧咬牙根硬挺着。 “嘭——” 一声巨震,火线刺入灰影,扎扎实实把灰影刺穿。那团灰影爆炸了,尘土飞扬四溅,撒落在地上、墙上,灰乎乎一片。 “阴灵消散了!” 老人一声大喝,萎靡的身躯霎时挺直,眼里闪着灼灼的光芒…… “叽——” 一个凄厉的声音尖锐地响起,落花一般,星星点点,散落在满地的灰尘里。 依稀中,我感觉好像有一点星芒向东北方向逸去,想仔细看清,又什么也没有,只是灰暗混沌。 脑仁儿一阵剧痛,我只感到眼前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第12章 除根 我是被架在火炉上烤吗,怎么会这么渴热难耐? 就在我挣扎的时候,天上降落一滴滴甘霖,洒在我的头上身上,浸入我的四肢百骸,凉滋滋,通畅爽快无比。 “嗯——” 一个呻吟从肚子里顺着气管向外面涌,出了喉咙,无声无息地消失在空气中。一睁眼,我回到了现实。夜色如浓重的水银,把我淹没在它的怀抱。 重,脑袋涨裂了一般,根本不受我自己支配,硬挺几下也没有抬起来。 “老大爷,大黄醒了!” 小杰的声音在我耳边回响,分外亲切。他手里拿着一只矿泉水瓶,正在一下一下地往我头上、身上洒水。 晃了几晃,小杰焦急关切的脸盘出现在前面,显得特别大。移开了些,我发现自己还躺在荷园的院子中间,白发老人端正坐在法坛上,脸上汗水淋漓,手里、嘴里却没停。 “快给它吃一点。” 老人看向我,眼神也流露出关切,他吩咐小杰道。 小杰依言给我喝水,还掰了一个包子塞进我的嘴巴里。我慢慢吃了,感觉力气又回到身上,头也不那么胀痛了。 一翻身,我站了起来,猛一抖身子。啊,真舒服! “快走,我们去祠堂!” 老人也站了起来,收拾好地上的各种物件,带着我和小杰去程氏宗祠。 出了侧门,顺着巷子向前走。原先黑漆漆的巷子里亮堂了不少,至少可以看清地上的石板路。抬头看天,接近圆满的月亮躲在淡淡的云层后面,光辉透过云彩撒落在地上,宁静而祥和。 看着前面虚弱但坚定的老人,我好像明白了什么…… 不多久,目的地到了。 宗祠在整片建筑群的北面,高大的门楼和防火山墙,虽经风霜剥蚀而未倒,黑沉沉耸立在那里。 白发老人伸手推了推门,门上有锁,没了原本颜色的一把老式锁横在中间。 “我来!” 小杰自告奋勇地走上前,捡起地上的一块砖头用力一砸,“啪嗒”一下,旧锁应声而落。 “吱——,呀——” 厚重的木门缓缓地被小杰推开了,朦朦胧胧的景物呈现在我们的面前。 灰尘,满地都是灰尘,院子里,屋檐下,在白色的月光下泛着惨白的光,仿佛踩上一脚都会沾上地狱的阴煞之气。 白发老人拿出一面八卦镜,护在胸前,抬步走了进去。我和小杰紧紧跟上。 “扑哧,扑哧。”脚下灰尘飘起,迷了我的眼,我赶紧抬高脑袋,一边观察里面的环境。前院,正堂,两边是厢房,后面应该还有几进,跟以前看到过的宗祠相仿,结构都差不多。 我们先进了正堂,“啪,”老人打着了一个火折子,忽闪的火光下里面的情景尽收我的眼底。 正面是一张大大的供桌,上面摆满了高低的木牌;桌旁各有两个三足的香炉,里面残存着香灰;厅的两旁有一排木椅子,可能是时间长了,歪歪扭扭倒斜着,不堪一坐。抬头看,墙壁上有挂过帐幔、画像的痕迹,现在只剩下空荡荡的翘起的墙皮,斑驳的泥块诉说着岁月的无情。 “阴灵盘踞在这里该有四五十年了,我记得宗族里最后一次祭祖是在文化革命前。那次祭祖……”老人的声音低沉,像是又勾起了什么伤心的往事。果然,他接着往下说。 “因为政府不许搞祭祖活动,那次祭祖是偷偷进行的,参加的人不多,十几个人吧。我受族长的委托,专门负责应付阴灵。本来还好好的,可就在快结束的时候,那个坏东西出现了,一阵阴风,灰雾弥漫……四五个人疯了,都怪我无能啊……也许就是在那以后,它占据了这里,可我却没留意到……祠堂里有这么多的祖宗牌位,它竟敢长留于此,唉!我怎么会想不到呢?没人敢再来,它就可以为所欲为,筑巢生息啊!” 老人的失落情绪感染了我和小杰,我们谁也没出声。 “现在好了,阴灵消散了……可它还没灭亡,阴灵的那一缕残魂还躲在某个地方,我们一定要找到那个颠倒的乾坤,从根子上毁了它!” 老人在地上坐了下来。好在里面的灰尘不多,他也顾不上那么多。 设坛,点烛燃香,黄纸飘飞,木剑上下划动,一串串咒语在老人嘴里念诵,追踪的程序很快启动。 我也迅速就位,心神合一,跟在火线后面一步步搜寻起来。 正堂,没有;两旁厢房,没有;二堂,没有;三进,继续…… “奇怪,怎么会没有?” 老人拧着眉头,收回火线,双脚交叉端坐着,陷入了沉思之中。除了表面,连墙壁里、地下三尺都搜过了,就是没发现可疑之处。 “难道不是在这里?不对,一定是这里!” 我与老人互相从对方的眼神里看到了相同的答案。 是不是遗漏了什么地方? 我心里一动,假如我是那个阴阳师,在这里设下阴灵的致命之穴,会放在什么地方呢?什么地方才会是被人忽略或者意想不到的? 放出意识,我快速把祠堂的里里外外过滤了一遍。对,应该就是这里! 我把目光朝向了正堂迎面的那一排排木牌,也就是老人说的祖宗牌位。这里的牌位足足有上百块,之前我并没有一块块查看过,而且,即使是打理祠堂的人也不会去逐块细看。人类有一句话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对那个日本阴阳师来说,最容易看见的地方肯定是最会被忽略的地方。 好缜密的心思!好高明的手段! 我都要为那个日本人喝起彩来了。想通了,我越发坚定了自己的判断。 马上行动! 在桌前站定,我眼与神合一,逐排仔细察看起来。很快,第二排左侧第六快木牌落入我的意识里。怪异吗?粗看没什么,细看问题出来了——你见过把字倒过来立着的牌位吗?这块就是!亏得我识字,否则根本想不到会有人把原先的牌位倒过来立在底座上! “汪汪,汪汪!” 我冲着那块牌位大叫了两声,凭老人的经验,他肯定会明白我的意思。 “小杰,快去看看!” 老人抬头看着我,再看看牌位,忙叫小杰跟上我。我把小杰带到那块牌位前,示意他取下来。 “嗳?” 小杰拿下那块牌位,有些疑惑地看着我。“汪汪!”我高兴地叫着,舔着他的手背,领着他走向白发老人。 小杰,你真是个粗心鬼! 我暗笑小杰不细心,索性张嘴把牌位一咬,叼着跑到老人面前,放下,摇着尾巴。嘿嘿,我高兴啊! “原来如此!” 老人拿着牌位,手不由地颤抖起来,眼里露出恍然的神色。 如法炮制,我继续努力,第二块,第三块。再察看一遍,没有了。 三块被倒过来的牌位摆在白发老人身前。 “颠倒的乾坤”原来是这个意思! “各位先辈,请恕晚辈眼笨力拙,到现在才给你们正位!” 一一把牌位竖正,摆回原处,白发老人恭恭敬敬地在牌位前跪下,行三拜九叩的大礼,做得一丝不苟,缓慢而又庄严。小杰帮忙在香炉里点着香烛,神情也很庄重。 “呼——” 这时,一股旋风平地而起,在正堂里转着圈儿,带起片片纸灰和缕缕白烟。 “叽——,叽——” 那个凄厉的尖细叫声又出现了,好像就在屋顶上,声音里透着恐惧绝望。 “各位程氏先祖前辈,倭人害了我们族人近百年,如今晚辈找到了破解之穴,你们尽可放心,咱们如今再也怕不受那贼人的祸害了!” 话音未落,旋风更急,直直地窜上屋顶。一个个,一道道,蒙迷的身影在舞蹈,跃动,散发着逼人的气势,冲向那个声音。 难道程氏祖宗真的显灵了? 无法解释,也说不清看不明,我与小杰都怔住了。 “呀——” 一声绝响,余音渺渺;一抹明灭,亮而终灭。屋里屋外再也没有任何的动静…… “结束了,都结束了……” 白发老人嘴里喃喃说着,身子一矮,委坐在地上。两行清泪沿着堆满皱纹的脸庞慢慢淌下,他整个人仿佛又老了十岁,肩塌了,白发更白了,刺痛了我的眼睛……###第13章 收徒 夏日早晨的太阳竟然这么美! 远处的小山顶上,一个浑圆的橙色火球挂在一丛树木的上方,光线有些刺眼,但还不热。母鸡在屋檐下“咯咯”鸣叫,麻雀三五成群活跃在枝头,说着人们听不懂的喜讯。 是的,当然是喜讯。笼罩在古巨镇上方的阴云散去了,人类的气息更加浓厚,四处飘着“活”的影子。 站在白发老人住的小屋前,我第一个看到这幅生机勃勃的情景,怎不令我心生自豪? 老人的屋子处在程氏老屋与住人的街道之间,守护了一辈子,他太累了,我“看到”他躺在屋里的木板床上呼呼大睡。 昨晚直到半夜我们才回到这里休息,小杰住在我身后的另一间屋子里。不过,他现在已经起来了。 “哦,啊——,很晚了吧?” 打了一个大呵欠,小杰念叨着走出门,像在问我,又像是问自己。他没忘了自己的目的,看他尽早起来,可想重新出发去J市恐怕就在眼下。 “看什么呢大黄?” 顺着我的目光望向远方的太阳,小杰不说话了。每天太阳都在升起与落下,像这样静静地观赏它,可能很多人都不会去做吧?人类啊,问什么不放慢你匆匆的脚步,停下来看看太阳、想想自己生存的意义呢?在睁眼与闭眼之间,过程最重要啊! 心头涌过一连串的感慨,我几乎忘了自己是一只狗…… 过了不久,白发老人起来了,神态上还有些恹恹的,眼神却亮。 吃早饭的时候,小杰这才来得及把自己来到古巨镇的经过告诉老人。 “哦,是这样。” 老人的语气平淡,眼里闪烁了几下,似乎还有话没说出来。过了一会儿,看他吃好了,老人也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小杰,你是个好孩子!”老人摸着小杰的头,眼里充满慈祥神色,“一个人在外面不容易啊!这样吧,老汉我一辈子再没牵挂了,师傅教给我的那些东西也不想全部带进黄土里去,你我遇上实属有缘,我教你几招防身之术,免得你以后再受人欺负。” “啊,真、真的?” 小杰睁圆了双眼,满是难以置信。我看着他们,心里也是莫名的兴奋,为小杰感到高兴。 “你愿意学吗?” 老人笑眯眯地看着小杰。 “愿、愿意,当然愿意啦!”小杰的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了,双腿一弯,他在老人面前跪了下来,“拜、拜见师傅!” “呵呵,快起来,起来!我也不是要让你做道士,算是收你做一个俗家的记名弟子吧。你是我的第一个徒弟,以后要是再收了弟子,他们都要叫你大师兄。” “谢谢师傅!” “咚、咚、咚。”小杰认认真真地磕了三个头,这才站起来,脸上洋溢着喜气,又努力想要严肃些,说不出的有趣。 “嘤,嘤嘤。” 我伸出舌头舔着他的裤脚和手背,也为他高兴。 “哈哈哈……” “嘿嘿……” 一老一少笑在了一块儿,欢畅无比。 ***************************************************************************** 白发老人住的屋子里。 盘腿坐在地上的席子上,小杰与老人面对着面。 我呢?趴在门口,吹着暖暖的风,伸出舌头直喘气,耳朵听着里面的动静。说实话,尽管以前在大清的时候接触过白胡子道士,但他的强势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对道士总有些敬而远之,觉得太神秘,怕他们看穿我的底细。现在看来,白发老人和蔼可亲,对我也没有猜疑之心,我反而想要接近了解他了。 “小杰,为师先给你讲讲道士的情况。”老人开始了授徒的功课,脸色平静,看不出昨晚消耗那么大所造成的过多影响。 “道士之名源于战国、秦汉时的方士,即有方术之士。道教创立之后,道士则专指从道修行的道教神职教徒。隋唐前后,道士习惯上男称道士、黄冠,女称女冠、女真。较晚至今,则分别称男、女道士为乾道和坤道。南北朝时代奉道之士增多,对在家修持的人,则称为火居道士,以区别出家道士。 道士分为多个流派,而且各个流派的道人也有不同的职务,这里我就不多说了。我们现在经常在一些电影电视里看到的道士多数是茅山道士。茅山道士来源于道教的茅山宗一泒,是以茅山为祖庭而形成的道教派别。它宗承上清派,是上清派以茅山为发展中心的别称,茅山宗的弟子就被称为茅山道士。它的实际开创者是南朝时的名道士陶弘景。” “道士所从事的活动内容十分庞杂,有坛蘸、布道、符箓、禁咒、占卜、祈雨、圆梦、驱疫、祀神等。像人们常说的画符捉鬼就是驱疫中的一种仪式,只是世人无知,夸大了这种仪式。现在许多电影电视剧中常见到茅山道士蓄着胡须、裹着腿、穿着大襟大袖的道袍,如何如何地擒妖捉怪,如何如何地使用灵符咒语,神通广大得很,其实难免有些误解。” “古时道士执著于炼外丹,以期吃丹后能白日飞升,那么多的皇帝追求长生不老,经常寄希望于道士给他炼出真正的仙丹。这个,你也知道,历史证明不太可能。后来,修道之人又开始注重内丹的修炼,以期内外兼修,相互促进。内丹作为道士的一种修炼方术,是相对于外丹而言。作为道士们的主要修炼功法之一,内丹修炼术不同于外丹修炼术之处,主要在于其不是以金石铅汞等药物在炉鼎中冶炼成金丹来服食,而是以修炼者自己的身体为炉鼎,以身体中的精、气、神为药物,通过一系列特殊的修炼功法,在自己的体内炼成金丹。因这种修炼主要是在修炼者自身的体内作业,故称为内丹修炼。修道之士认为,通过这种不假借外物的自我修炼,便能收到如服食金丹那样的功效,获得金刚不坏之身,寿蔽天地,不死成仙。” “古来道士里长寿之人不少,但要真正炼成不死之身,何其难也!师傅他老人家享年八十有五,已经算是高寿之人了,最后还不是魂归太虚?唉——” 老人深深叹了一口气,暂时停住了。 “师傅是江西龙虎山天师座下的大弟子。龙虎山位于江西鹰潭市西南向的贵溪县境内,是道教正一派的祖庭。东汉中叶,正一道创始人张道陵祖师曾在此炼丹,传说‘丹成而龙虎现,山因得名’。张道陵祖师于龙虎山修道炼丹大成后,从汉末第四代天师张盛天师始,历代天师均居于此地,守龙虎山寻仙觅术,坐上清宫演教布化,居天师府修身养性,世袭道统,沿守至今。两宋时期,张道陵祖师的后嗣渐受朝廷重视,龙虎山道教随之兴盛,期间龙虎山除各代嗣教天师外,又出现了大批有名道士。其中,元代是龙虎山道教的鼎盛时期。龙虎山地区在道教兴盛时,先后建有十大道宫,八十一座道观,五十座道院,十个道庵,其繁荣景象可见一斑。然自汉至今,桑海靡常,多数宫观早已废圮,保存者唯有天师府。” “那年,我到崂山去求学道术,不料人家说我道心不纯,不愿收留我。绝望之下,我坐在那个道观外不肯走,这样两天两夜,饿得头昏眼花。就在我以为再无希望时,师傅正好来寻访道友。他被我的诚心打动,于是收我为俗家弟子,就是火居道士。你看我未着道士衣衫,不避荤素,那也是师傅说的,他说我俗心重,不必恪守清规。但我怎么能不遵守呢?五十多年了,我还记得师傅说的戒律,从不敢违背分毫。不过,小杰,你只是我的记名弟子,道士的清规戒律你可以不用遵守。为师这一辈子守着这个地方,很多事情都没来得及去做,你去经历一番吧,三千红尘走过,也不枉投生一场!” “坛蘸、布道、符箓、禁咒、占卜、祈雨、圆梦、驱疫、祀神等术,师傅毫无保留地教授给了我。我知道你有要事去办,你我在一起的时日短浅,为师选些紧要的教给你。其它方术我写在这个本子上,你有兴趣就去看看,如若有得,也就不枉我一番心血了。” 老人说着,从旁边的一个紫铜箱子里拿出一个布包,打开来,一本蓝色封面的线装书托在手上。 我不觉眼睛一热:“哦,竟然还有秘笈?” (明天带队去上海,早出晚归,恐怕很难更新了。)###第14章 回报 “大黄,咱们走!” 郑重地给白发老人磕了三个头,小杰一抹脸颊,转头对我说。三天时间不长不短,对很多人来说恐怕只是一晃而过,但对小杰而言,足可让他牢记一辈子。 因为就在这三天里,他废寝忘食地听啊练啊,如饥似渴地学习着老人教给他的各种道术。不止如此,老人还教了他一些防身之术,一再叮嘱他要勤于修炼,达到熟能生巧的境界。 “师傅,您不要再送了,再送,我就不想走了!”小杰笑着回头对白发老人说道,“等事情办好,我一定马上回来陪您,您那个藏包子的方术我还不太熟练呢,下回您多指导指导我。” “好啊。小杰,记住师傅的话,万事多动脑筋,你是个聪明的孩子,肯定能很快心想事成的,师傅就在这里等你回来。” 老人似乎也不舍得小杰走,但脸上保持着淡淡的笑容,腰板挺直,不像一个七十多岁的老者。 “好,一言为定。大黄,走!” 小杰昂首走在街道上,不再回头,我却分明看见他的眼圈早就红了,只是他硬挺着不去擦拭涌出眼眶的泪水罢了。 今天的小杰不一样了啊! 走出一大段,在街口要拐弯的地方,我和小杰都不由自主地停住,回头看去。老人还在屋檐下远远望着,高大的身躯也变得矮小萧索多了。那神情,要说多落寞就有多落寞! “师傅……” 小杰喃喃叫着,泪流满面。 唉,人生伤别离,何必要有此一遭呢? 我感叹着,跟在小杰的背后朝车站方向走去。 太阳已经老高了,白花花的一片火焰落在地上,石板路面开始发烫,我蹦跳着向前。小杰后面的背包一颠一颠的,他东看看,西瞧瞧。毕竟是少年心性,片刻的伤感之后,他的情绪好转了不少。 走了两条街,转过一个街口,前方人来人往,汽车鸣着喇叭进进出出,古巨镇的车站到了。 “上车了!上车了!直达J市,去J市的赶紧上车了,马上就走!” 一辆蓝色中巴车缓缓开出车站,车门敞开着,一个斜背着帆布包的女人手里举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大大的地名,正在卖力地招揽顾客。 “等等,我去J市!”小杰喊着,一边回头来,“大黄,快,咱们上车!”说着,他开始跑起来。哪知道,偏偏在这时候,不和谐的声音出现了。 “嗳,这不是那个小子吗?哈哈,看你往哪儿跑!” 语音未落,两三个歪斜的身子挡在了小杰面前。花格衫,一副痞气,真是冤家路窄啊,竟然是几天前追赶我们的那几个二流子! “你、你们想干吗?” 小杰一哆嗦,往后退了几步,下意识地四下瞄瞄,想要找一个逃跑的空隙。 “想跑?没那么容易!” 这回的确不容易了。三个人呈品字形把我和小杰围在了中间,手脚戒备着。 今天要糟! 我瞬间紧张起来,全身肌肉充满力量,准备放开一搏。 “呜——” 我恼怒地向他们发出警告,足底紧紧抓着地面。 “小心那狗!” 几个二流子嘴里嚷着,各自后退了两步,但还是不肯放松,防备我们逃跑。一个在地上捡起几块石头,瞄了瞄我,随时可能砸过来。 旁边来来往往的行人都停了下来,站在远处看热闹。 “几位大哥好!”慌乱之后,小杰反而平静下来了,他脸上浮现出甜甜的笑容,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你们找我有事吗?我要坐车去J市,有什么话请快点说,你们看,车要开走了呢。” “小子,嘿嘿,坐车?嘿嘿,上回的账咱们还没算过呢,你就想跑?”头目模样的花格衫嘴里叼着香烟,眼里闪着得意的光芒,“把账算好了,你想干吗干嘛——你自己说,怎么办?” “那这样吧,这里太阳大,咱们到那边去说。” 小杰笑得更甜了,他指着马路另一边的树荫说,丝毫没有想要逃走的意思,倒像是在热情邀请一般。 “算你小子识相,走!” 花格衫把香烟往地上一扔,恶狠狠地瞪了一眼小杰,警告的意思非常清楚。那神色分明在说,你小子要是再不识相,今天有你好看的。 “好,走,各位大哥先请!” 小杰被挟裹着向前走去。我疑惑了,小杰这是怎么了?打,打不过,逃也很难有机会,难道他就这样束手待毙?万一…… 我不敢再想下去了,赶紧跟上去。呃,小杰回头看我的眼神是什么意思?难道……哦,我有那么一点儿明白了。 没人跟过来,多数人散了,有几个还远远望着这边。这些人啊,别人的痛苦那不叫痛苦,因为没有发生在他们身上。对一些麻木的人来说,别人的痛苦反而是他最大的快乐。唉,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啊! 感叹归感叹,我还是小心提防着,怕三个二流子骤起发难,要是小杰有个三长两短,我可要伤心的。这些天相处下来,说没有感情那是假话,有小杰相伴,我想去J市也会顺畅些。 “说吧,怎么办?” 几个人都在树荫下站定了,花格衫盯着小杰,得意地问道。显然他认定小杰要服软了,防备之心松懈了不少。 “各位大哥,你们大人有大量,大人不计小人过,小弟先给各位大哥赔罪了!” 小杰说着,弯腰向几人拱了拱手,脸上笑容更盛。 “哼,这就算了?嘿嘿,没那么容易!” 几个人都露出不屑的神情,显然对小杰的表现不满意。 “拿一万块出来,老子就放过你,还有你的狗!”花格衫伸出手指,做了一个数钞票的动作,眼里贪婪的光芒在闪动。 “一万?”小杰惊诧地叫出声,脸上垮了下来,“太多了吧大哥,我怎么有这么多钱啊!” “一万没有,五千也行!”旁边另一个穿着粉红T恤的小青年接口道。 “五千也没有啊!”小杰的脸苦得可以拧出胆汁来。 “小子,你到底愿不愿赔钱?没钱是吧,好,咱们哥几个好好给你松松骨头,然后把你扔到河里洗个冷水澡,这样也行。” 花格衫没耐心了,咬着牙齿,脸上寒得可以刮下半斤霜来,两只手掌摩擦着,想要动手的样子。 “唉,唉,别介、别介!”小杰连忙摆手,“五千没有,三千倒是有,可是……” “三千?够了、够了!” 没等小杰把话说完,花格衫的脸色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弯,伸出手掌:“快点拿来!” “我是说……唉,等等嘛……” 小杰显出很无奈的样子,看着放射出攫取眼色的几人,下定了决心一般。他把背包取下移到胸前,拉开拉链,在里面掏摸着。 小杰有那么多钱吗? 我的心里疑云顿生,以前看他买吃的都不舍得多花钱,怎么可能有那么多的钱? 放出意识,我仔细在他的包里一探察,差点要笑出声来。小杰哪里是在拿钱哟,他这不是在摆弄白发老人给他的东西吗?呵呵,几个二流子倒霉的时候要来了。 “喏,给你们!” 小杰的左手从包里拿出来,手掌上托着一个黑黑方方的东西,轻轻晃动着,右手垂在身侧,快速地掐点着手指。 “这是什么,小子你……哦,唔……” 奇怪的一幕出现了。随着小杰轻声一句“疾”,三个人忽然像喝醉了酒一般,又像是被无常勾走了魂魄,摇着头,抖着手,眼睛发直,傻愣愣地看着小杰,说不出话来。 咦,这就是白发老人教给小杰的道术? “你,打他!” 小杰向着粉红T恤,朝花格衫指了指。粉红T恤像奉了圣旨,毫不犹豫地抬手就是一巴掌,“啪!”清脆的声音把我惊呆了——怎么会这样,太神了吧? “你也打他!” 小杰吩咐花格衫打粉红T恤,前者也照做了。 就这样,你打我,我打你,三个人在小杰的指挥下打成了一团。不止是我,路过的人,还有闻讯过来的,个个惊得目瞪口呆,只差把眼珠子掉到地上。 “你们不是喜欢洗冷水澡吗?你们三个,”小杰一指不远处的小河,脸上笑意盈盈,“都到河里洗澡去,快!” 看着小杰的笑容,我心里猛地一阵恶寒,天啊,小杰你太变.态了吧?简直就是一只笑面虎啊! 后来我才知道了,只要小杰脸上露出人畜无害的笑容,那一定是他想到了折腾人的点子,肯定会有好戏看。此为后话,暂且不说。 “哈哈哈……” 看着三个人争先恐后地往河边跑,围观的人再也忍不住了,有的跺着脚,有的捧着肚皮,有的眼泪都笑出来了。 “太厉害了,小兄弟太厉害了!你把我们古巨镇的三个刺头都给治了,高,高手的高!” 不少人伸出了大拇指,对小杰佩服得五体投地。 “呵呵,一般一般,天下无双……” 小杰晃着脑袋笑眯眯地说,众人笑得更欢了。 我不禁为花格衫几个感到悲哀起来,人类说“偷鸡不成蚀把米”,说的就是你们吗?本来想报复小杰的,结果却落了个这样的下场!唉,希望你们能够在河水里认认真真反思,千万不要光凭外表来评判一个人啊,尤其像小杰这样的“笑面小虎”……###第15章 变道 中巴车飞快地向前奔驰,两旁的树木纷纷向后退去…… 趴在中间的走道里,我的身子在小杰的小腿上磨蹭着,痒痒的,酥酥的,很是惬意。本来卖票的女人不许我上车的,后来不知怎么的,小杰答应付半个人的票钱,还暗中做了一下小动作,那个看上去精明的女人就点头答应了。 唉,又一个人中了“笑面小虎”的招! 我摇着脑袋,不管其他乘客诧异的神色与躲避的动作,自己在后排的中间走道蹲下。小杰也在我旁边坐下,掏出矿泉水来喝。 乘客差不多坐满了,司机启动车子,向西北方驶去。中断了的行程又要开始了! “妈妈,这只狗狗好可爱呀!” 坐在前面一排的一个小女孩侧过头来看着我,对旁边女人说。她头上扎着小辫子,别着个红色的蝴蝶夹,衬着圆圆的红脸蛋。 “别看,狗身上有虱子的,小心痒痒……” “真的吗?” “真的!” “哦……” 小女孩忙转过头去,好像还向旁边的女人那里缩了缩。 我心里暗暗好笑,不多理会她们。 “是啊是啊,怎么能让狗上车呢?” 另一边的一个胖子斜着眼睛瞥了我一眼,对同排的瘦子说道。看样子他们是同伴,一胖一瘦,两人刚好凑成了滑稽的一对儿。 “是嘛……你看开车的,为了多赚几块钱,什么狗啊猫啊的都往车里装。这车不叫客车,叫动物运输车算了!” “呵呵呵……” 胖子附和地笑起来,似乎很好笑的样子。 前排的乘客都回过头来,看看是怎么回事。二人更得意了,东拉西扯地说起了笑话,逗得另外的人都跟着笑起来。 “你自己不是动物吗?肥猪,瘦猴!” 小杰不满了,想站又没站起来,嘴里嘟哝着,只有我能听清他在说什么。 我心里一乐,没想到小杰也有这么好玩的一面,我和他以后在一起不会寂寞了。 中巴车轰轰隆隆继续向前。外面烈日炎炎,车里有空调,凉意阵阵。 “吱——” 车子忽然停了下来,原来是中途有人要上车。 走上来两个男人,二十出头三十不到,一个高些,一个矮点儿。都是黑色圆领汗衫,胸前印着卡通图案,背后是英文字母,写的什么我不认识。 走在后面的手里拿着一个半米长的包裹,黑黑的,里面不知是什么。我一探,不禁一愣,怎么是这个东西? 我再次看了他们一眼,他们却没理会我,各自在前后找了一个位子坐下。拿包裹的坐在司机旁边的发动机盖板上,另一个空手的在最后一排。两个人神色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略略松了口气。 旅途实在是无聊。听乘客们说,到J市还有一个多钟头。 我闭上眼睛趴着打瞌睡,耳朵有意无意地留意车里的各种声音。 “呼噜噜,呼噜噜……”胖子靠在椅子背上睡着了,鼾声差点要盖过汽车的噪音。瘦子呢?脑袋倚在胖子肩上,也打起了瞌睡。 再“看”车上,其他乘客都开始瞌睡起来,小鸡啄米似的,有几个还口水涟涟…… 只有两个人特别,非但没睡觉,反而眼神闪着精光! 谁?就是中途上车的那两个男子。 坐在前面的紧紧抓着手里的黑色包裹,眼睛滴溜溜朝两边看。后面那位看似不动声色,眼睛早瞪得溜圆,左右看看,抿着嘴角,一丝笑意浮上脸颊。 他们想干什么? 我疑惑着,留意着,等待着。 然而,中巴车在飞驰,乘客们在打瞌睡,那两个人迟迟不见动静。 难道是我误会他们了? 记得以前看到过一个“疑邻窃斧”的故事,说的是从前有一个人丢了一把斧子。他怀疑是邻居家的儿子偷去了,就悄悄观察那人走路的样子,觉得很像是偷斧子的人;看那人的脸色神色,也像是偷斧子的人。在他的眼里邻居儿子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一不像是偷斧子的人。不久,丢斧子的人在山谷里挖水沟时,掘出了自己丢掉的那把斧子。这时候,他再留心察看邻居家的儿子,就觉得他走路的样子,嗨,一点儿不像是偷斧子的;看他的脸色表情,也不像是偷斧子的;他的言谈话语,更不像是偷斧子的了。这时候那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根本都不像偷斧子的了。 后人从这个故事里得出一些经验,认为人的心态往往会影响他的眼光。其实邻居的儿子没有发生变化,而是他自己的心态在不断改变。变的原因也没有其他,是被偏见所蒙蔽了。 难道我对这两个人也预存了偏见吗? 正想着,坐在前面的男子就在这时开始发动了。 “别动!” 他靠在司机座位的背后,右手拿着一把雪亮的马刀,架在司机脖子上,身子挡住后排乘客的视线,低声对司机说。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他在跟司机小声聊天呢,其中苦楚只有司机自己知道。 司机的身子一僵,手上一滑,中巴车一晃,在路上扭了一个S。 “嗳,这是怎么了?”有稍微清醒的乘客抬头来问。 “没事、没事!”坐在后面的另一名男子接口道,右手伸进了裤袋里。 但司机很快稳定下来,紧紧抓住方向盘,他竭力镇定,脚下也没松劲。“你,你想怎么样?”他轻声问黑衫男子道,“兄弟,大家都是在道上跑的,没必要这样吧?” “少废话,按老子说的做,否则……” 黑衫男子低沉着声音威胁道,手里一点也不放松。 “好、好,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哼,算你识相!听着,前面往右是林官庄,你就往那边开!” “这可不是去S市的路啊……” “少废话,老子好话不说二遍!要不然,嘿嘿!” “好,我照办,照办就是!兄弟,你手里松一些,我还要开车呢……” “哼!” 分明地,我“看到”黑衫男子的脸上一片阴翳,牙齿咬得紧紧的。 中巴车改变了行驶的方向与道路。 车子还在往前行驶,却没人留意到已经偏离了路线,拐上了右边的一条乡村柏油马路。远远的,有山的影子在移动,层层叠叠。 车上,胖子的呼噜声依旧,瘦子的口水打湿了他的半个肩。小杰斜靠在椅子背上,也迷迷糊糊睡着了。 我悄悄起身,蹲坐着,防备接下来将会发生的变故。是的,后面的事情大致能够猜得到,只是不知道这两位“好汉”会采取怎样的方式,想要达到什么效果。对于小杰,我只有极力保全,不使他受到伤害就是。要我“惩恶扬善”,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中巴车驶入了一条山道,速度慢了下来。 “哎,司机师傅你怎么回事啊,这又不是去S市的路,你开到这里来干什么?你……” 坐在前面的一个中年人首先发现了异常,转头来问司机,话头生生地被三道寒光逼住了。两道像冰一样冷的目光加上白色的刀光,就是让他说都不敢说了。 “司机,你怎么开车的?” 中年人的话提醒了其他乘客,清醒过来的众人纷纷责问起来。小杰也醒了,睁着眼看前面,没有说话。 “哈哈,没错,这不是去J市的路!” 坐在后面的另一个高个黑衫男子站了起来,右手一抖,“哒”的一声,一把弹簧刀出现在他手里。 “都不要动,老实坐着!谁动老子就对他不客气!” 高个黑衫男子扬了扬弹簧刀,扫了一眼车里。坐在中间车门旁的卖票女人一哆嗦,差点从小板凳上摔倒在过道里。其他乘客也不敢动了,大气都不出。 紧张,窒息,中巴车里一片死寂,空调的风好像变得冷多了。 “嗯,嗯,怎么了?” 胖子醒了,浑浑噩噩地抬起头来张望,刀光晃花了他的眼。“啊……”,惊愕地一声叫,他忙又捂住了自己的嘴巴,然后双手飞快地抱住了胸前的黑色皮包。他旁边的瘦子早已呆住了,眼睛发直,口水“吧嗒、吧嗒”往下流,他却丝毫没有察觉…… “各位老少爷们,咱们兄弟手头有点紧,今天向各位借那么一点儿!”高个黑衫男很满意车里人的反应,装模作样地抱拳作揖,“老子说了,大家伙儿客气,咱们兄弟绝不会伤害你一根毫毛!不过,丑话说在前头,谁要是不老实,老子手里的家伙可不是吃素的!” “你、你、你想怎么样?” 胖子好像非常紧张自己的皮包,结结巴巴地问道,一边死命把包往下塞。可惜肚子太大,怎么也塞不下去,反而引起了高个黑衫男的注意。黑衫男向前几步,一探身,伸手抓住了胖子的胳膊。 “怎么样?很简单,把你的包给老子就行了!” “不行……” 胖子像被踩住了尾巴的猴子一般叫起来,死命推挡着,挣扎着……###第16章 交锋 “你小子找死不是!” 高个黑衫男一声大喝,弹簧刀顶住了胖子的脑袋。胖子吓得一动也不敢动了,眼睁睁看着黑皮包到了黑衫男的手里,眼里露出绝望的神色。 胖子旁边的瘦子瞪大了眼睛,眼皮都没眨一下,傻了! 黑衫男拉开拉链,往皮包里看了一眼,眼里一亮,瞪圆了。难怪他会吃惊,也难怪胖子会不肯撒手,我“看到”包里装满了一扎扎的红色老人头纸币,把一个不大的皮包撑得鼓鼓的。 黑衫男脸上一喜,忙拉上拉链,把包往腋下一夹,开始在车里从前往后逐个搜摸起来。 “大哥,你手下留情啊,这是我给生病的老娘买药的钱哪……” 那个乡下人打扮的中年人捂住背包乞求道,脸上满是哀求神色。 “拿来吧死老头!”高个黑衫男毫不犹豫地夺过背包,在里面翻查,然后又搜中年人的身,从身上摸出了一叠钞票,塞进早已准备好的布袋里。 “别拿我的项链……这是我的结婚戒指啊……您行行好吧!” “你别摸我……好、好,你摸,你摸就是。别这样拿刀对着我,我、我有心脏病的……” 更多的人只是默默忍受黑衫男肆意的掠夺,畏惧而又无奈,连卖票女人都抖抖索索地交出了帆布背包,尽管她一百二十分的不愿意,脸上涨红着。我不禁替这些人感到悲哀,二十多个人面对的只是两个坏蛋而已,如果能齐心协力奋起反抗,岂容他们这般猖狂?可惜,没有一个人站起来,他们这些人类实在太没血性了!从这点上来说,连我们犬类都不如啊!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犬类宁可战死,也绝不会听之任之或者委屈求全的! 不容我多想,一步一步地,高个黑衫男向车厢后部逼近过来…… 小杰已经从震惊中完全清醒了。他把包放在前面,双手放在包里,正在紧张地准备着。我也紧张了,替他担心起来:“这次你能行么?加油啊小杰!” 显然,小杰的准备工作还没做好,黑衫男很快就要走到后排来了。我决定帮小杰一把。 “汪!汪汪汪!” 惊天动地的一阵响,我把喉咙放到了最大! “呜——” 全身肌肉绷紧,四肢牢牢抓住车厢地板,我做好了随时攻击的准备。 “呀,还有不怕死的?” 被我一惊,高个黑衫男停止了搜刮,瞪着我,弹簧刀指向我的脑袋。一人一狗,我们在车厢里对峙起来! 吃惊,非常吃惊!我明显感觉到全车人眼里表达出来的惊诧之意,尤其是那两个黑衫男子。 “明子,快点儿!” 前面那个劫持司机的矮个子回头叫道。 “知道了——妈的,谁家的野狗?” 高个子答应着,一面防备我冲上去咬他,焦躁地四下里寻找着什么,我猜他想找一样大点的东西来对付我。果然,他抬脚一踢,把卖票女人踢到一边,抓起了她坐的小板凳。 不好,他要进攻了! 再也不能一味防守了。 后肢用力……身体蹿起……目标:黑衫男握刀的左手臂! “唉哟!” “咚,啪!” 我的后背一麻,巨大的痛楚霎时传遍全身。但我顾不上舔舐被板凳砸伤的地方,一紧,一甩,一顶,黑衫男被我撞翻在中间走道上! “唔——” 有血腥味渗进齿缝,黑衫男的手臂上至少留下了一道血口子。 站定,退回,守在小杰旁边。 “啊——” 尖叫,绝对的女高童音尖叫,刚才还被妈妈捂住嘴巴的小女孩放声尖叫起来,刺得我的耳膜嗡嗡发痛。 车里也是一阵骚乱。 “把、把我的包还给我……” 不怕死的胖子嗫嚅着想要叫,又不敢放开声,眼睛死死盯着地上的袋子。黑衫男在摔倒前把装东西的袋子掉在了他的座位旁。好几双眼睛都盯着袋子,想拿又都不敢动手,犹豫着。 “妈的,老子宰了你!” 高个黑衫男用力一挣,很快地从地上爬起身,握着刀子就要向我冲来。 就在这时,小杰发动了。 “疾!” 一声轻喝,黑色方正匣子托在手掌上,另一只手捏着手势挥向黑衫男。 “咦?” 黑衫男明显顿了一下,凶狠的瞬间眼神变暗,有些木然,脚下却是一个踉跄,被小板凳一拌,差点摔倒。他忙抓住座椅后背,看向我的眼光露出些许茫然神色,好像在想干什么。 “明子,你没事吧?”前面的黑衫男放开了司机,拎着马刀走过来,扶住了高个子的肩。“开车的,停车,快停车!”似乎发觉了不太对劲儿,他高声吆喝起来。 “我,我没事儿。” 高个男的眼神渐渐清明了,他捡起地上的袋子,像是还要搜寻财物,倒是没有再来针对我。 小杰的道术这算是有没有作用呢? 我不敢疏忽大意,继续高度戒备。 “算了,明子,差不多了,咱们下车,今天够了!” 矮个子说着,对着司机又叫:“快停车,你没听到老子说的吗?” “哎呀,糟、糟糕!”司机却在前面也叫起来,“刹车失灵了,车刹不住了!” 中巴车的速度并不快,在弯曲的山路上爬着,我看到司机手忙脚乱地在打方向盘。 “什么,刹车失灵了?”没等黑衫男开口,胖子“噌”地站了起来,带着恐惧,“快停、停车,我、我可不想死呀!” “对啊,快停车,我要下车!”旁边的瘦子也嚷起来,没有一点刚才的胆怯萎靡模样,手忙脚乱地扒拉行李架上的大挎包。 “啊,怎么会……” “停车呀……” 七嘴八舌,车厢里乱成了一团! “哇——”小女孩也来凑热闹,张嘴大哭起来。我的耳膜又是一阵痛。 不少人站了起来,拉扯着自己的东西,作势要下车。 “都、都给老子站住!” 矮个黑衫男一声吼叫把所有人都镇住了。在寒光闪闪的马刀面前,乘客们恢复了意识,知道这个东西同样危险。 “要下车也是咱们兄弟先下!”矮个子恶狠狠地叫道,脸上都是狰狞,“谁都别动!否则,嘿嘿!开车的,快点想办法停下来,要是再不停下来,老子第一个宰了你!” “我、我在想办法……” 穿着一件浅黄色T恤的司机还在忙着,他看上去三十出头,高高瘦瘦的,与卖票的女人应该是一对夫妻。 “快点!” 这回,连高个子也叫了起来。他推开卖票的女人,站到了车门旁,而矮个子扬起马刀在他身边,二人都做好了下车的准备。 “大家抓住扶手,当心!” 司机叫着,趁着中巴车爬坡的时候,一阵操作,右手猛地一拉,“吱——,”车停住了。 没等车门完全打开,两个坏蛋挤下车,仓惶跑起来,几个转弯,很快消失在山间小路上,被一片墨绿掩住了。 “唉,还是没拖住他们!”司机叹息了一声,站起身来看着车内,“大家都不要慌,汽车没事,你们坐着就是,我已经报了警,公安很快就会来的!” “噢——,该死的,抢走了我的买药钱,这下我该怎么办呀!” 前排的那个中年人嚎啕大哭起来,跺着脚擂着胸,眼泪鼻涕打湿了白色的圆领汗衫。 “是呀,真是挨千刀的,连我的结婚项链和戒指都抢走了……”另一个妇人也跟着嚎起来,用手帕抹着眼睛。 车里一片叫骂声,听那意思,恨不得马上就要扒了那两个坏蛋的皮,抽他们的筋喝他们的血似的。 早干什么去了? 我不满地看了看这些“表演者”,回头看小杰。他没说什么,抿着嘴唇,但脸上明显带着懊丧,似乎还在为自己没能制住抢匪而自责。我想舔一舔安慰他几下,想想还是算了。无论成功还是失败,这都要他自己去经受,才可能吸取经验教训,以后做得更好。 或许是刚刚开始尝试运用,他还不太熟练吧? 我猜想着,蹲了下来,背上传来一阵酸痛。之前没觉察,现在松弛下来,被小凳子砸中的地方疼起来了。娘娘的,那两个坏家伙,别让我再碰到你们,下回遇上的话,嘿嘿,我非连本带息讨回来不可! 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晚了,那两个人已经逃了。可是高个子也被我咬伤了,那道血口子也够他受的了,看看地上零星的血迹,你就可以想象他是多么惨了……嗳,打住打住!血迹,地上留有血迹? 我心里一阵兴奋,还有机会啊! “呜哇、呜哇……” 声音由远而近,转过山角,一辆警车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 “快看,警察来了!” 乘客们也兴奋地叫起来,像是看到了大救星。 司机三步并作两步,腾地跳下车,向警车跑过去…… (今天还是大图推,咱要说得过去不是?抽空码字,争取多发)###第17章 高手 “唉哟我的高鸣大兄弟,总算盼到你了!” 警车刚停下,从车上跳下来一个警察,司机往他胸前一擂:“快,那两个家伙往那边跑了。还没跑多远,应该能追上!” “小景,你带队去追人,我留下来看看乘客。” 先下车的那个叫高鸣的警察也是三十来岁,他指挥着后面下车的三四个警察,马上分派任务。 “是,高所长!”另一个年轻警察答道,“高所长,你自己也别太累着,你的腰伤还没好,身体要紧!” “知道了!”高鸣板着脸催促道,“你是领导还是我是领导?啰嗦!快点去追,别让那两个兔崽子再跑了!”他的声音低了下来,好像是自言自语,“作案好几次了,我一定要把你们抓住!” “是!” 几个年轻警察应着,朝着两个抢匪逃跑的方向追了下去,很快也转过树林不见了。 “怎么,这两小子是惯犯?”司机看着叫高鸣的警察,“难怪,对,没错!作案手法娴熟,胆子大,心也够狠,不可能是生手!” “大胆?谁还有你大胆?”高鸣也擂了司机的肩头一下,“磊子,你可够大胆的,马刀架在脖子上还敢给我拨电话,你难道不怕劫匪发现?真要发现了,还要开车,我看你这个高手怎么去应付!” “高手个屁!”叫磊子的司机苦笑着应道,“真要是高手就不会向你求救了!我也就像那些个大侠一样,随便那么几下一弄,坏蛋都瘫在地上,那才叫高手哩!” “呵呵呵……” 两个人都笑了,看样子关系极为熟悉。 “好了别说了,看看乘客们怎么样。那两个兔崽子鬼精得很,只抢钱财,一般不伤人,但愿今天的损失能够少一点儿!”高鸣说着,走向了中巴车,速度不快,似乎有些不太方便。 “你真的受伤了?”司机磊子忙扶住他,“刚才听小景说,你的腰是怎么回事儿?” “唉,别说了!”高鸣边走边说,“前几天去追几个偷车贼,不小心弄伤了。没事儿,一点小伤而已,休息几天就好了。” “哦,那就好。不过,你小子可别逞强,记得那一次吗,我们连进行实战演习,你为了节省时间,特意去翻那道山,谁不知道那是一个绝地?你呀,就是这种犟脾气,不知道爱惜自己……” 二人说着,走上了中巴车。上了车,高鸣忙着记录乘客们的损失,不时还安慰几句,司机磊子在一旁协助他。 登记好了,两人在车上坐下聊天。不少乘客下车活动,有的还跑到路边去解小便。 我跟着小杰下了车,他站着看山里的风景,我却还留意着车里二人的谈话。 “今天这事要啥时候处理完?”司机磊子问道。 “不忙,等小景他们有了回音再说。” “不忙?你不忙我可忙着哩!你没看见一车人要去J市?耽搁了大伙的时间你来负责?” “呵呵,当然是我负责啰!配合调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嘛。你呀你,还是这副急脾气。谁能想得到,当年红军团的王大高手为了赚钱,老老实实开起了中巴车?” “哧——,高手能当饭吃啊!谁像你,老婆在J市的政府机关做公务员,吃喝不用愁。你看我,老婆跟着我辛苦不说,儿子要读书,爹娘每个月要给钱,哪里都是要钱的口,不自力更生怎么办?” “好了好了,别叹苦经了,我的耳朵都要起茧子了——磊子,还是那句话,你到我们所来吧,咱们兄弟联手,这一片还不保管太太平平?” “我也还是那句话:免谈!要我当一个治安协管员,每天跑动窜西的,我可做不了!别说我俗,柴米油盐酱醋茶,那是样样都要花钱的,我的大兄弟!” “你呀,怎么说你呢?完全变了一个人喽……” “嘿嘿,现实逼的呀……” 接着二人又互相询问了一些各自的家庭情况,什么孩子学习怎么样,家里老人身体如何如何,细细碎碎,我也不想再听下去了。 抬腿在路边撒了一泡尿。再看小杰,他正盯着远处山上发呆。 “你说是那只狗?” 忽然车上的对话又吸引了我的注意。狗?是说我吗? “就是那只狗。你别说,这狗有灵性哩!要不是它帮忙,乘客们的损失还要大,那两个兔崽子也不会这么快下车。说起来,你们还要给它评一个见义勇为奖呢。呵呵,好像没听说有给狗评这奖的吧?” 高鸣没回答,探出头来看着我,眼里有思索的神色。 “你看这狗,”他指着我对司机说,“体格这么高大强壮的狗还真是不多见,我记得咱们部队上的军犬也不过这般大吧?可惜不是黑背,要是浑身白毛,背上再来一些黑毛,那可是纯种的德国黑背的架势呀!” 咦,黑背?他说我像黑背? 第一次听到有人对我的长相身材发表议论,而且听起来好像对犬类有所了解的样子,否则也不会张口就说出“黑背”这么专业的词来。似乎,我跟黑背有那么些牵连,以前模模糊糊听妈妈说到过,难道跟我那从未谋面的父亲有关? 我耸着耳朵仔细聆听,生怕错过了一个字。 可是,他们没有继续往下说,只听高鸣说了一句“也许是打猎人家养的猎犬吧”,然后又说别的了。 “嘀嘀嘀,嘀嘀嘀……”高鸣的手机响了,他接起来,对方是那个小景,小景说没有追上劫匪,问怎么办。“回吧!”高鸣说,叹了一口气,“娘的,要是我没受伤,今天一定不让他们跑了!” “下回再抓吧。”司机磊子安慰他,“他们肯定还要出来作案,跑不了他们的,你就等着揪住他们往牢里送吧!” “但愿借你的吉言。” 高鸣走下中巴车,望着远处。不久,几个年轻警察都回来了。看着空着手的他们,乘客们一片失望之声,有两个又啜泣起来,警察们不免要安慰几句。 “高所长,我看那两个小子恐怕跑远了,我们实在追不上啊!” 小景有些泄气地对高鸣说,眼里也是不甘的神色。 “这两小子滑溜着呢,下回再追吧。”高鸣反过来安慰他,拍拍小景的肩头,“你们也辛苦了,回去再说。” 他们这就要回去了? 之前没有细想,放开意识探察过去,我似乎嗅到一丝不一样的气息。感觉告诉我,那两个劫匪并没有跑远,怎么警察会找不到呢?不行,我要去看看! 撒开腿,我循着稀薄的血腥味跑起来,第六感引导着我向目标接近。 “大黄,你干什么去?”小杰在后面叫起来。我无暇答复他,埋头朝前赶。 气息越来越浓了! 转过一片树林,我的眼前出现了两条路,脚下的山路比较宽,另一条山间小道隐没在绿丛中。气息是向着小路而去的,难怪警察追不上。 “汪,汪汪汪!” 不能再耽误了,我大叫着,提醒后面的那些人,也惊动一下隐匿在树丛中的坏蛋。我坚信自己的判断不会错,也相信那些警察能够理解我的意思。 果然,过了不久,后面脚步踢踏,几个警察的身影转过来,司机磊子赫然也在里面。他手里拿着一把扳手,兴冲冲的。 “是在前面吗?” 带队的小景看了看我,又回头问另外的警察。 “应该是这只狗发现了线索吧。”另一名警察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说。 “狗的嗅觉灵敏,发现了劫匪也不是没有可能。”司机磊子走上来看着我,“小景,我看肯定没错,快追吧!”他蹲了下来,仔细在地上搜摸,叫了起来:“快看,地上有血迹,是向那边去了!” 磊子指着小路方向,第一个跑了过去,超过我进入了丛林里。 “磊子哥,慢点儿,注意安全!” 小景叫着,忙带头也钻进小路的绿色里。 怎么能让他们因为我冒险呢?我的身子一扭,疾窜而出,穿过竹枝树根,很快超过了几个人。 追,追上为止! “汪汪,汪汪!”我边跑边叫,闻嗅着路上遗留的气息。气味越来越浓,目标已经不远了! 小路在林间蜿蜒弯曲,时而开阔些,时而被一片片茂盛的竹木遮掩住。我还好,后面的人可就吃苦头了,枝枝杈杈横竖凌乱,不时划过人的身上手脚上,大小的口子留下不少。但他们没有退缩,紧紧跟在我的后面。 “就在前面!” 磊子叫着,速度陡然加快,向前面山坳里的一大片灌木林扑过去。 真不愧是高鸣所说的“高手”啊!我也刚发现不久呢。一边感叹着,我的脚下不停,也扑向百米外那丛晃动的枝条。 枝条丛里,两个身影正在竭力向前闯,无数“鞭子”抽打着他们……###第18章 建功 “站住,快站住!”磊子大声叫道,“再不站住就开枪了!”他的嗓门真够大的,回音在山谷树林间回荡。 晕,拿着一把扳手也说“枪”,你是猪鼻子里插根葱,还想装象啊! 树丛里的身影一滞,似乎停了一下,犹疑着要不要真的站住。然而,没停几秒,那两个人又快速向前移动了,真可谓披荆斩棘,狂冲向前! “快追!” 小景急了,喊了一声,指挥另两个警察分路围堵。 枝叶哗啦啦作响,没有人停下来,但个个都气喘吁吁了。林中柴草杂乱,早已经没有了路的踪迹,要说路,那也是人强行闯出来的。 我也不好受。背上被一条长长的带刺的荆棘拖过,几道小血口子碰到东西就撕扯似的火辣辣作痛。意识里锁定前面的两个身影,我脚下未停。 一方拼命逃跑,一方竭力追赶,双方在山谷里展开了拉锯战,时而接近,时而拉远。 司机磊子依旧边追边叫,可前面的人丝毫不见减慢,他气得用扳手胡乱劈打枝条,一时又追赶不上。 几个警察有经验得多,分路包抄,逐渐接近了目标。 “站住,不许动!” 两个黑色身影终于就在眼前了,小景挥着警棍厉声喝道。几个人猛地冲向劫匪,磊子尤其勇猛。 那二人岂会轻易束手就擒?回转身来,两个黑衫男子挥舞着手里的长短刀与警察展开了对峙。双方紧紧盯着对方,反而都不敢轻举妄动了。 现场陷入了僵局状态。 “别过来,别过来!”高个男子紧张地叫道,“再过来老子不客气了!”他还是那么色厉内荏,强自挣扎。 “我警告你们,不许乱来!”小景大声喝道,“放下武器,你们还只是犯的抢劫。要是胆敢对抗,下场怎么样,你们自己很清楚!” “快放下武器!”其他人也跟着喊起来。 “明子,不要放武器!”矮个男与高个子背靠着背,右手握刀,左手拿着那个包裹,里面还有几把刀具。他掏出一把马刀塞给高个子,二人瞪大着眼睛,防备警察靠近。 形势愈发严峻起来。 这是山谷里的一块空地。其实也不大,大概十几二十个平方,周围都是草木。四个警察加一个司机磊子,五个人围着两个劫匪。从武器来说,劫匪手里都是闪着寒光的马刀。警察呢,三个人是警棍,另外那个握着一根从地上捡来的树棍,两片叶子还在一颤一颤地抖动呢。只有司机磊子有铁家伙,但扳手太短,对上马刀明显吃亏。我们这方唯一的优势恐怕就是人多,不会让两个劫匪逃走。真要拼斗起来,看黑衫男凶悍的架势,绝非弱手,谁赢谁输都在两可之间。 该我建功的时候了! 我把目标锁定在高个男身上。左臂上缠着布条,手里是弹簧刀;右手举着马刀,眼睛盯着对面的磊子,高个黑衫男一副凶狠模样。在两个人里面,他的身体更加强壮,是一块难啃的“大骨头”。 就从他下手!可是,怎么办才稳妥呢? 我围着二人悄悄转开了圈儿,寻找他们防守中的漏洞。 我一动,黑衫男也不由地跟着动了,他们的眼神也留意到了低处的我。我动了,他们也动,始终是高个子对着我。我心里一喜,正合我意! 一圈,两圈,三圈! 我越跑越快,还大声吠叫着,干扰他们的心神。两个劫匪乱了,乱了,脚下有些犯拧,哪里还能跟上我的速度? 机会,机会来了! 奔跑中我来了一个标准的“侧空翻”——后肢用力蹬起,身体在空中扭转,目标:高个男的右手臂。 我飞起来了! 没有悬念,当我的牙齿咬上手臂的时候,手臂的主人,这个倒霉鬼才反应过来,想要抽回手劈砍,可惜太迟了!与左手差不多的位置,我狠狠地一咬,身体前冲,制住马刀和撞翻人同时进行。 “唉哟!” “当啷!” 吃痛与马刀掉落共响,身体和我同飞! “哗啦——,咚!” 高个男斜斜地摔倒在地上,压倒一片柴草,摔得七荤八素。 堪堪避过一边,脚下一跃,我稳稳地站住,嘴里喘着粗气。 磊子也是一个很善于抓住时机的人。高个男刚翻倒,他也发动了。揉身而上,目标是被撞了一个趔趄的矮个子。 “当!” 火花溅出,扳手劈中了马刀,顺势一磕,矮个子的手里一松,马刀落地。 踢腿,击肘,扭臂,按倒,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干净利落,矮个子被磊子死死地按在地上! 果然高手风范啊!再看司机磊子,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全身笼罩着凛然的气息。 那边,几个年轻警察也一拥而上,抓手的抓手,按头的按头,把高个子摁在了地上。“咔嚓”一声,挣扎不休的高个劫匪被反拷上了。 不过,这家伙不甘被抓,在顽抗中咬了一个警察的胳膊一口。气得小警察张口大骂:“妈的,你属狗的啊,咬得这么狠!” “哈哈……” “属狗也是属疯狗的!你看人家大黄,那才是真的好狗!” 另外几人不怒反笑,踢了高个子几脚才放过他。 矮个子也被拷上了,马刀也被捡拢来了。 大功告成! 可我似乎想得还是天真了些。 “嗳,你们抢的东西呢?” 四处查看了一圈,磊子盯着两个垂着头的黑衫男问道。转眼间,他又恢复到了原先那种俗庸的样子,好像对方偷走了他心爱的宝贝。 “对呀,怎么不见了赃物?” 小景也发现了问题。地上除了收缴的几把长短道具和那个装刀具的包裹,搜了二人的身,就是不见被抢的财物。我记得他们明明用了一个布袋子的,现在却不见踪影。 “说,赃物藏到哪里去了?”小景俨然一副审案的架势,看着二人,“政策你们应该清楚,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快点说出来,说不定可以减轻一点儿罪责!” 两个人却一言不发,只是低着头。 “你说还是不说?”磊子按捺不住了,揪住了高个子的T恤领子,“嘶”的一下,领子的布片被他扯下来一块。原来,在慌不择路的逃跑中,两个劫匪身上的衣服裤子早被树木挂得到处是窟窿了,还有血口子,红红的。 再看其他人,也都好不到哪儿去,衣裤上都有不少口子,手脚上留下了划痕。 “呸!” 磊子吐了一口唾沫,随手把布片扔了。黑色布片打着旋儿,飘落在地上,被风一卷,挨挨停停,飞到灌木丛上去了。 看他们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小景止住了磊子,让其他警察在附近找了一遍,没有。 “边回去边找,肯定就在这一路上!”小景说。 于是押解着黑衫男,我们一行往回走,一路找过去。小景打通了高鸣的电话,报告了这里的情况,那头听了也很高兴,要求小景他们一定要仔细些,务必找到被劫的财物。 听到电话里传来乘客们的欢呼声,我心里无比自豪。 好狗做到底,帮忙也帮到底吧。想着,我跑在最前面,闻着,嗅着,辨识着,沿着原路返回。 在一棵大树底下,我停住了,因为要找的东西就在这里。大树根部裂开了一个大口子,像张开了嘴巴的老太太。树洞底下黑魆魆的,正躺着一个布包。 我扒拉着树根,冲着口子叫了几声,磊子跑过来,伸手从树洞里摸出了布包。 “大黄,真有你的!”磊子高兴地摸了摸我的头,“原先我还不太相信警犬、军犬有说的那么厉害,今天一见,你可比他们强多了!” 我的心里也乐开了花,任由他摸着,觉得他特别亲切,仿佛多年的老朋友一般。 这时,两名劫匪的脸上彻底成了土色。高个子横了我一眼,眼神复杂。 “报告高所长,赃物找到了!”小景再次拨通了电话,眼角眉梢都溢满了笑容。 穿过树林,爬上山丘,一行人回到了中巴车那里。 “哦——”乘客们欢呼着,原先的沮丧之气一扫而空。 “太好了!太好了!”小女孩蹦跳着,拉着妈妈的手转圈圈儿,咯咯的笑声回荡在山林间。 卖票女人乐呵呵地接过司机磊子的扳手,看到他身上的伤痕,又心痛地赶紧上车找来止血胶布,给大家贴上。胶布数量有限,只是把几个还在渗血的大口子贴住,其它的留着以后处理。 “大黄,你回来了,可把我担心死了!” 小杰迎过来,抱着我的头,在我身上摸来摸去,看到几处伤口,心痛地轻轻抚摸着。我心里暖暖的,像是回到了多年未见的主人的怀抱,尽情享受着他的爱抚。 “今天真是多亏了你的狗,小伙子,你有一只好狗啊!” 高鸣过来了,磊子过来了,小景过来了,很多乘客也过来了。他们围着我和小杰,眼里闪着光芒,炽热而又激动。 多久没有享受到这样的关注了? 我一阵恍惚,仿佛回到了某个熟悉的时候,浮游在目光的海洋里,醉醺醺的——这种感觉真奇妙! (昨晚批卷到八点多,回家赶了这一章。)###第19章 路窄 中巴车跟在警车后面,半个小时后到了山下的一处集镇。开进派出所的时候,太阳正好高挂在头顶。 司机磊子说的“刹车失灵”当然是假的,目的是为了麻痹两个劫匪,好趁机悄悄报警。高鸣要求乘客们协助作证,大家开心地答应了,谁叫人家高所长还说请大家吃午饭呢。 车子在派出所的院子里停下,几个留守的过来,押人的押人,招呼乘客的招呼乘客,忙乱了一阵后,院子里总算恢复了平静。 “大黄,吃饭了!” 小杰端着两个盒饭走到我身边,在我旁边的长椅子上坐下,打开饭盒给我吃饭。饭菜不错,特别是有我喜欢吃的红烧鸡腿。一阵大嚼,面前的饭菜全部下肚了,我意犹未尽地看了一眼小杰。他正细嚼慢咽地吃着,也看了看我,有些吃惊。 “这么快就吃完了?”看看地上的空饭盒,他又看看自己手里的饭盒,“我这里还有,给你吃吧。”说着蹲下来就要倒饭。 “小杰你自己吃吧,我这还有饭,”说着话,高鸣从屋里走到檐下,“怎么能让咱们的大功臣饿肚子呢?来、来,大黄,这里有大鸡腿,给你吃个饱!” 两只香喷喷的鸡腿摆在了我的面前,高鸣笑眯眯地看着我。 闻了闻,好香啊! “吃吧!”小杰也说。 我不再客气,开始展开“狂轰滥炸”,美美地啃着,嚼着,品味着。吃完了,抬起头左右一看,咳咳,人还不少嘛! 笑眯眯地,有警察,也有乘客们,都在周围看着我,笑意溢满脸盘、嘴角。 “能吃,真是一只好狗啊!”有人在感叹。 “大黄,你吃饱了吗?”有人在询问。 “呃——,”一个饱嗝告诉了他们答案。我不好意思了,跑到院子一角的水龙头底下喝水。旁边有人殷勤地打开龙头,我尽情喝了个饱。如果说用星级来表示我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五星是最高级的话,现在的情形显然是五星级。 “小杰,你要好好照顾大黄哦!”胖子又出现了,提着他的黑色小包,红光满面地对小杰说,“来,拿着,这是叔叔的一点小意思,替我多买几个鸡腿给大黄吃!”他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红色的纸币塞到小杰手里。 这个胖子是一家私营企业的小老板,瘦子是他的手下。他们这次到J市去购买一批紧俏的原材料,为了贪图方便,胖子携带了不少现金,不料撞了“大运”。要不是追回了劫匪,他这回肯定损失不小。 看到他的举动,其他乘客也纷纷行动了,大小的纸币塞过来。 “不行不行!”小杰连忙摇手推辞,态度非常坚决,“各位叔叔伯伯,我不能要大家的钱。照顾大黄是我的责任,怎么还能麻烦大家呢?不行,我不会要的,请你们都拿回去吧!” 推来挡去,忙乎了一阵,在高鸣的协调下,大家总算把纸币收回了。乘客们看着小杰,还有我,眼神更加炽烈了。 没过多久,全车人重新登车,继续我们中断的行程。这回的待遇好了,小杰被安排坐在司机旁边的位子上,我躺在一侧,抬头就能看到前方的情景。 “小杰,给。”上车前,高鸣把小杰叫到一旁,递给他一张纸条,“你到了J市以后可以去这里,他会帮助你的。” “谢谢高叔叔!” “别客气,是我要谢你才对呀!好了,客气话就别说了,记住我说的话,有困难就去找他。还有,你自己也要当心,注意保护自己!” “嗯,谢谢高叔叔,我记住了!” “不是说不用客气嘛,你这孩子……” ***************************************************************************** 中巴车一路欢歌,车厢里更是欢声笑语。 换了一件白色的T恤衫,司机磊子,哦,全名应该叫石一磊,是我从车上贴在玻璃上的一张纸片上看来的。吹着轻松的口哨,他熟练地操纵着方向盘。中巴车仿佛变成了一条游鱼,在车辆中穿梭前行,超过了一辆辆别的车。 叫灵灵的小女孩趴在座位上,一会儿听前座的老伯伯讲一个故事,一会儿又到妈妈怀里撒个娇,喝几口牛奶,欢快的笑声充满了整个车厢。看着这个小精灵,乘客们也都互相攀谈起来,像是一家人。 只有胖子除外。 上车没多久,胖子的脑袋开始“鸡啄米”,一点一点的,不多一会儿,他睡着了,发出呼噜声。一旁的瘦子这次没有响应他,转着干瘪的小脑袋参与大家的聊天,不时还看看胖子手里捂着的皮包。 “唉——,”瘦子露出“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把胖子歪了的脑袋扶扶正,再摊了摊手,做出滑稽的表情,逗得旁边的人都笑了。 小杰看着前方闪过的景物,偶尔答应几句旁边乘客的问话。我呢,眯缝着眼,留意着车内情况,也算作是另一种方式的休息。 时间随着车轮滚滚而过,司机磊子一声“进城了”,把大家的情绪撩拨到了最高点。乘客们七嘴八舌说着以后有空联系的话,做好了下车准备。 “再见!” “再见!” “有空到我那儿走走!” …… 别情依依,终究要各奔东西;人群散去,一种情绪飘在心头。 “小杰,来,这是阿姨送给你的。” 卖票的女人,也就是司机磊子的老婆小娟,她把一个鼓鼓囊囊的塑料袋放在小杰手上,不容他推辞,又帮着放进了背包里。 “听说你要去找你爸爸,阿姨也没什么能帮上你的,这点儿吃的你带着。”小娟的眼圈儿有些红了,“孩子怎么能没了爸妈呢?阿姨祝你能早些心想事成,下次要是再回Q城啊,你还坐我们的车,好么?” “好的。谢谢你阿姨!” 小杰也颇为动情,感受到了母亲般的关爱,不再拒绝。 “大黄,你是好样的!” 磊子却抱住了我的头,轻轻拍拍背上涂了药的地方,再摸摸我的肚子。 “人生何处不相逢,大黄,咱们有缘再见喽!” 我舔着磊子的手背,心里也是不舍。 小杰他们互相挥着手,我小跑着在前面。回望车站,磊子夫妇的身影渐渐淹没在来来往往的人潮里。 顶着毒辣辣的大太阳,我跟着小杰走在街边的绿荫下。法国梧桐树的影子斑斑驳驳,滤掉了大部分热量。还好,不算太热。 我边走边观察这个既熟悉又有些陌生的城市。 说熟悉,因为根据我的记忆,我是在这个城市出生的,而且后来还在城里流浪过近两年。说陌生呢,我现在已经知道,自己所处的年代比我出生至少还早两三年。也就是说,如果有机缘,我还能看到自己是怎样出生的! 奇妙么?就有这般奇妙! 恍惚之间,我产生了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似乎自己不是真实存在的,只是一个时间里的过客而已。以前在大清时我曾有过这种感觉,现在这感觉越来越强烈了。看看地上的影子,理智又告诉我,我还是我,真实地活在当下。 是的,当下的我还是我自己! “大黄,你怎么不走了?” 小杰的声音把我从冥想中拉回现实。定了定神,我紧跑几步,跟上了他的步伐。 不管过去与将来怎么样,做好当下的自己才是最要紧的! 走过一个十字路口,小杰问清了路,我们走进了一条巷子。 无数次的经历证明了这一点:只要我一进巷子,十有八九会有事。这不,事儿来了! “呜——,”犬类恼怒的声音钻进我的耳朵,间杂着低沉的吠叫声。不用我去探查,转过巷口,四五只狗儿出现在我的眼前。 “小子,你想清楚了没有,加不加入我们?” 问话的是一只杂毛狗,身上黑白灰三色间杂,看年纪,是一只老狗了。它的身边跟着三只大小各异的青年犬,它们显然是一伙的。对面是一只半大灰狗,不超过两岁犬龄。看它毛色晦暗的模样,处境肯定不好。与人类一样,“优胜劣汰”的规律同样适用于流浪狗。 一瞥之下,我知道遇上了常见的“站队”问题,就是一群流浪狗想要拉成单的狗儿入伙。这是它们之间的事情,与我无关。 然而,没来由的,我心里浮上了一种奇怪的感觉,总觉得与那只半大灰狗有似曾相识之感。在记忆里搜寻一遍,没有找到对应的狗儿。况且,在这个年代我是第一次来到J市呀! 疑惑着,我再一次仔细看了看灰狗。正好一抬头,灰狗与我的眼神遥遥碰上了。这是什么眼神啊,有屈辱,有担忧,也有愤愤,更有一种隐藏在心灵深处的倔强与坚韧。 这……这眼神,为何感觉这么熟悉,熟悉得隐藏在我的心底里? 我呆住了,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 电石火光之间,记忆里的一道眼神与眼前的眼神重合了——是它,居然会是它! (天气难得凉爽了,努力码字!)###第20章 不遇 “它”是谁? “它”就是眼前的半大灰狗,“它”又似乎不是眼前狼狈的灰狗。 不是我说话不利索,实在是没有想到,我今天在这里竟然会遇上它。就是它,当年逼我加入它的狗群做它的手下,我不愿意,它就竭力排挤我,咬伤我。最可恶的是,正是由于它,我莫名其妙地跑到了大清,现在又莫名其妙地提前几年回到了J市。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拜它所赐! 它就是当年令我深恶痛绝的“大坏蛋”,那只“霸王”灰狗。 可是,眼前的它显然又不是那个大坏蛋,至少看上去有些怯怯的眼神证明它还只是一个弱者。 “小子,你到底想好了没有?我们老大的耐性是有限的,再不说话,别怪我们兄弟不客气了!”杂毛老狗旁边一只精壮的狗儿不耐烦地问道。另外的两只配合它,向灰狗发出“呜呜”的威胁声。 灰狗低下头,好像在思考,又好像在用沉默表达拒绝,就是不说话。 杂毛狗它们不耐烦了,眼看着就要发作。我知道自己必须马上做出决断:帮还是不帮? 从心底里来说,我宁愿希望灰狗被虐待、蹂躏,最好跟很多流浪狗一样,最后无缘无故“失踪”了,那不是连萌芽都被掐掉,没有了以后的忧患?这个念头刚一冒出来,我被自己吓了一跳,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冷血无情了? 不行,我不能这样做! 帮了它吧,将来它会怎么对待我呢? 对了呀,我现在帮助它,与它交好,那不是“善因种善果”,它也会对我好吗?我怎么会想不到这点呢?甚至还可以…… 我嘴角一翘,拿定了主意。 “汪汪,汪汪!”我叫着,跑到了狗群前面。 “各位,幸会幸会啊!”我看了几只狗儿一眼,站到了灰狗旁边,无形中表达了对它的援助。 “你是谁?”杂毛老狗歪着脑袋看着我,“你想干什么?” “不干什么。”我淡淡一笑,“我只是来找我的小兄弟而已。” “小兄弟,谁是你的小兄弟?” “它呀。”我冲着比我矮一头的灰狗一仰下巴,神情笃定。 “它是你的兄弟?”杂毛老狗眼里满是疑问,“我怎么不知道?” “呵呵,现在不就知道了!” “怎么可能?我都了解过的,它根本就没什么兄弟!” “谁说没有,我不就是?” “你?你不像!” “不像?怎么才算像?” “这个……” “什么这个那个的。小灰灰,你还站着干什么,走,咱们回去啊!”我记得以前听到过同样不满“大坏蛋”的狗儿私下里说起过,它的小名叫小灰灰,只是没谁敢公开这样叫它而已。 “小灰灰?它叫小灰灰?臭皮蛋,你什么时候叫小灰灰了?”杂毛老狗旁边的那只精壮狗儿忍不住了,冲着灰狗嚷道。 “我、我本来就叫小灰灰的,不叫臭皮蛋……” 灰狗,也就是小灰灰抬起了头,眼里竟然潮湿了。它看看我,一丝感激快速掠过眼底,然后又低下头。 “不行!臭皮蛋你不许走!”精壮狗儿有些气急败坏的样子,显然不满我破坏了它们的好事。 “是吗,为什么不行?”我斜着眼睛看着它。嘿嘿,很久没跟同类斗上一斗了,好怀念以前争斗的日子啊!今天要是能放开来拼一场,肯定能过瘾。看这几只老少狗儿,应该可以过足瘾的。 可是我的愿望无法实现了。 “这位大兄弟,既然它是你的兄弟,就请你带它回去吧,我们正为找不到它的家人发愁呢。”杂毛老狗顺势说道。好狡猾的老家伙!看看形势不妙,它乐得做好人,不对,是做好狗。 “老大,怎么……”精壮狗儿还想说什么。 “走,咱么也走!”老狗不等它说完,转身就走。其它狗儿跟着它,不久转过墙角消失了。 “这、这位大哥,谢谢你!” 小灰灰抬头看着我,感激之情溢出眼眶,化作流淌的泪水。它现在还太弱了,弱到任凭谁都可以欺负它。 “不过,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我好像不认识你呀?” “不要问我怎么知道的,反正我就知道。”我高深地一笑,努力显得和蔼,“小灰灰,现在你已经没事了,我也要走了,你看……” “这位大哥,我跟你走!”小灰灰的反应很快。没有了眼前的威胁,它很快恢复了灵性,我知道它一向都是有勇有谋的。 “真跟我走?这个……”我心里在窃笑,表面上却装出为难的样子。 “你放心,你就是我的大哥,现在是,以后也是!”小灰灰下定了决心,眼里很是坚定。在这个弱肉强食的时代,它的决定无疑是最明智的,我不由为它能够迅速做出决断感到欣慰。这就是那个能够霸占一大片地方,说一不二的强者风范,尽管现在还很弱,只要假以时日,谁能否定它不会一飞冲天呢? “好吧,那我们走,别让小主人等久了。”我向远处站着的小杰努努嘴,“我叫大黄,现在跟着那位叫小杰的小主人,你也要听他的话。还有,你的名字太女性化了,我给你改个名吧,叫大灰。你看怎么样?” 小灰这个名字已经有狗儿叫了,它在我心里有不可替代的位置。小灰灰呢又太肉麻,为了让自己以后少一些鸡皮疙瘩,我决定充分运用我“老大”的权力,先帮它改了再说。有机会问问它,哪个恶趣的人为它取了这么个搞笑的名字! “大灰、大灰,好,我以后就叫大灰了!”小灰灰,哦不,应该叫大灰了,丝毫不以为意,兴奋地叫道,“谢谢大黄大哥!” 大灰凑过来,伸出舌头舔着我的嘴巴、耳朵,完成了一只狗儿归认从属的仪式。咱们狗儿就是这么简单,一旦认定了领袖,绝不会再有反悔。 我也高兴了,舔舔它,然后带着它向小杰跑过去。看到大灰,小杰也伸手摸它的脑袋,表示欢迎它。 大灰蹦跳着,舔着小杰的手,在他的身边转着圈儿,亲热得不得了。我有些迷糊了,收留大灰,是福还是祸呢? 我还是暗暗有了一些警惕。 我们一人二狗走过长长的巷子,在一扇门前停住了。门是旧式的双扇门,围墙里面的房子看上去也有些年月了,爬山虎长到了窗户上方,一片墨绿。 小杰拿出一张纸,仔细核对了上面的地址,这才上前敲门。 “谁呀?” 没过多久,一声问话,有人从屋里走出来。我透过门缝看去,一位老人拄着拐杖缓缓地出来开门。“吱呀,”门开了。 “你找谁?”老人看着外面的我们,长满老人斑的脸上现出探询的神色。 “请问这里是魏新生的家吗?”小杰好像有些激动,定了定神才开口问。 “魏新生?没听过。”老人摇摇头。 “老爷爷,您看,我这个信封上写的就是这个地址。”小杰把发黄的信封递给老人,老人接过来看了,再回头对了一下门上的门牌号码,点点头。 “地址没错,可是我真的不认识你说的那个姓魏的人。”他又摇摇头,看眼神不似作假。 “这怎么会呢?明明写得很清楚的……”小杰刚想再问,这时从院子里传来了脚步声。 “爸,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你腿脚不方便,开门这样的事叫我就行了。” 说着话儿,一个穿着短裤背心的中年人走了出来。他看到了门外的我们。 “姓魏的?”问明了情况,中年人皱着眉思考起来,“这处院子我们买了快十年了。当初买的时候,我听卖主好像说起过,他是从一个姓魏的人手里买的。对,不会错,是姓魏的!这样吧,我帮你打打电话,看他还知不知道姓魏的情况。”说着,他回身向屋里走去。 “打电话也不急啊,请人家进屋去坐坐,太没礼貌了!”拄着拐杖的老人却不依,客气地邀请小杰进去,小杰连忙推辞,说在门口等等就行。 中年人看小杰真的不愿进去,就快步走回去了。没多久,他又走了出来。 “我打过电话了。”中年人说,“卖给我们院子的张先生也联系不上了,他的电话号码已经换了。实在抱歉,让你空跑一趟!” “联系不上了,怎么会这样?”仿佛一盘冷水从头到脚把小杰浇蒙了,他站在那儿,看着手里的信封发呆。 “小杰你也别急,办法总是有的。”中年人已经知道了小杰的名字,他招呼着我们,“进来再说,你看这大太阳的,你不进去,我爸也不肯进屋了。” 中年人扶着老人,小杰跟在后面,我和大灰也进去,一起走进了这座小院子。 院子不大,但很干净,各种物品收拾得整整齐齐。靠东面一架葡萄藤,青青的果实挂在架下,随着风一荡一荡的。 “来,小杰,快请坐!” 中年人张罗着茶水,然后在老人身边的椅子上坐下,看着对面的小杰。我和大灰趴在葡萄架下,没有太阳,一片阴凉。 “你找姓魏的先生有事吗?他是你的什么人?”中年人问道,眼里充满了探询的问号。 “我、我……,”小杰欲言又止,看看老人和他的儿子,眼里流露出痛苦的神色,这是我从来没见过的……###第21章 身世(一) “孩子,你慢慢说。”躺在竹制凉椅上的老人开口了,饱经风霜的脸上都是慈祥神情,“你说出来,有什么为难的地方,我们尽量帮助你!” “爸……”中年人似乎对老人的表态有些着急,想要叫住他。 “忠诚,你别说了,我有数!”老人脸上变得严肃起来,看着自己的儿子,身上散发出一种说不出来的威严气息。 “姓魏的,叫魏新生的人是我的亲生父亲……” 小杰看着二人,也许是他们的眼神鼓励了他,亦或是他憋了太久,想找一个人倾诉自己内心的苦闷。他慢慢地开始叙说,我也第一次知道了他的身世,原来他也是一个苦人儿。 二十年前,也就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在J市的某知名大学里,曾经活跃着三个年轻人——魏新生、楚楠和沈傲霜。他们是两男一女,虽然所学专业不同,但都是同样的阳光向上,充满朝气与干劲,对新闻宣传的热爱把他们联结在了一起。 他们创办了这所大学的“学生新闻通讯社”,把一群年轻人聚集在一块儿,采访,写作,报道,发表,干得不亦乐乎。 像很多年轻人的故事一样,他们三人之间也产生了一段凄美的故事:魏新生和楚楠都爱上了沈傲霜。然而,结局的不圆满并非由于两个男生之间的竞争,而是来自于他们各自的家庭。 先有必要说说他们各自的家庭情况。 沈傲霜的家庭最简单,父亲是一个小县城的中学教师,母亲在图书馆做管理员。从小在书香的熏陶中长大的她,文静又有才气。魏新生呢?乘着国家政策的东风,他家里办了一个食品加工厂,有工人一百多人,在当时算是先富起来的中等家庭。只有楚楠最模糊,父母是谁,干什么工作的,他都是三缄其口,无论别人怎么问,就是含笑不说。辅导员那里呢?有人试探着去问,本来就严肃的辅导员一瞪眼:“人家的私事你关心那么多干吗?管好你自己吧!”可以说,楚楠的家庭情况恐怕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领导和老师知道了。 当然,年轻人在一起不是看重对方的家庭,讲的是一个志趣相投、性情相合。魏新生和沈傲霜没有因为楚楠的隐瞒而疏远他,几个人嘻嘻哈哈玩在一起,似乎无忧无虑。 大四第二学期刚开学的一天,魏新生找来两位好友,脸上显出担忧神色:“家里要我找一家国有大企业去实习,说能学到更多的东西,如果混得好,说不定还可以在那里落实工作。可是你们也知道,我想考研究生的,连名都报好了。现在怎么办?你们帮我出出主意吧。”他学的是经济管理专业,成绩优异,很受老师器重,甚至有传言说他可能留校任教。 “魏老板啊,这可要你自己拿主意喽!”楚楠还是一贯地喜欢开玩笑,因为家里的缘故,他向来习惯叫魏新生“老板”。 “好你个‘处男’,不帮我出出主意,还来取笑我,你找死啊!”魏新生在楚楠肩上擂了一拳,后者连忙躲避,身手甚为矫健。 “处男”是魏新生报复楚楠老是取笑自己,所以给楚楠取的外号,他也含笑接受了。不过,这个外号仅限于在三人之间,别人是不能乱叫的,因为他还有另外一个公认的外号——楚大侠。别看楚楠是个白面书生,平常戴副金边眼镜显得文文弱弱,其实他的身手很好,据说从小就接受过严格的跆拳道训练,拿过几段几段的腰带。再加上他爱打抱不平的性格,喜欢管点儿闲事,而且还颇有效果。一来二去,同学们就给他取了这个“大侠”的外号。 他的外号也不是白叫的,大家最为乐道的自然是他的“扬名之战”。 大一的时候,一天下午,楚楠正在足球场上和同班的同学一起踢足球。就在这时,从校外走进来一群穿着球衣的人,他们也向球场走来。其中一个人走了过来,要求楚楠他们马上让出场地,说自己要打比赛。 “为什么要让给你们?”楚楠班上的体育委员李强据理力争。自己同学玩得好好的,怎么能随随便便一句话就让出来?都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身强力壮的李强当然不愿意了。 “妈的,叫你让就让,废话这么多!”那人本来就是混混,不由张口就骂,脚下扬起,一个蹬踢把毫无防备的李强踢翻在地。 “你、你怎么打人?”李强气极了,爬起来指着对方。 “打你小子又怎么了?”那人毫不退让,挥着手又要冲上来。 “干什么,干什么?” 这时,楚楠他们一群同学赶过来了,拦在二人前面。对方也不示弱,一群人迎了上来。 “现在让出场地,我们不跟你们计较,否则……”对方一个身高一米八多的健壮青年嚣张地说道。在他眼里,这些文弱的小男生根本就不必放在眼里,自己霸占足球场也不是一天两天,哪回来不都得乖乖让位? “凭什么要让你们?”吃了亏的李强也不示弱,讲身手,自己练过武,刚才要不是没防备,怎么会丢这个脸? “凭什么?凭我们比你们强!”健壮男握着拳头,鼓了鼓胳膊上的肌肉,炫耀似的做了几个拳击动作。“哈哈!”他的同伴也得意地笑起来。 “我们先来的,况且,你们又不是我们学校的学生,怎么可以来抢我们的场地?”李强说,语气有些弱了下来。对健壮男他的确没有必胜的把握,能讲理最好。 “不是这里的又怎么样?你们这些毛头小子还是快点滚吧!”健壮男身旁的一个小个子不耐烦了。别看他个子小,但胆子奇大,打架敢于往前冲,在同伙里得了一个“拼命三郎”的绰号。他一指操场外面:“向右转,齐步走!快滚、快滚!” 学生们一阵骚动,个个脸上涨得通红,作为天之骄子,他们何曾受到过这样的侮辱?有两个冲动的几乎要冲上去了。对方也拉开架势,眼看一场群殴就要发生。 “慢着!”一声大吼镇住了在场的所有人。大家转头一看,平常不显山不露水的楚楠拦在了前面。 “你们,”楚楠一指对方,“派一个最厉害的出来,跟我单挑。赢了,场地让给你们;输了,你们滚!”他的脸色沉静得吓人。 “哟呵,小子,胆子够大的嘛!”健壮男看着比自己矮了近半头的楚楠,颇为不屑,“就你也想跟大哥我练练?好,成全你!” 双方拉开了架势,在草地上开始了较量。众目睽睽之下,众人这回开了眼界,一致认为不可能是健壮男对手的楚楠好整以暇,轻轻巧巧地把对手摔在了地上。不服,再来,结果还是一样,气得健壮男拿拳头直砸地,又没有办法。 换了两个人,对方依旧败得一塌糊涂! “你、你小子等着……” 说着硬气话,一群耀武扬威的混混灰溜溜走了。 “哦——,”学生们开心地把楚楠围在中间,个个扬眉吐气。 不知怎么的,后来那些混混再也没有来大学抢过场地,连身影都看不到了。据有人听来的小道消息说,他们好像受到了什么人的警告,闻之噤若寒蝉,躲都来不及,哪里还敢再来报复? 楚楠的大侠行为却不减,这天帮帮这个,那天打抱不平一下什么的,总之“楚大侠”的名声很快就传开了。在一次社团活动中,他结识了经管系的魏新生和文学院的沈傲霜,很快因为共同的爱好成为了朋友。 “我看,你家里的意见也要尽量尊重。”文静的沈傲霜还是那样微笑着,看着两个男生在那儿打闹。 “不行啊,要是尊重了他们的意见,我自己的愿望不就落空了吗?”魏新生停了下来,苦着脸看看沈傲霜,“我说傲霜同学,你一向主意多,今天怎么也出这样的馊主意了?” “你听我说呀!”沈傲霜嗔怪地说道,故意给了魏新生一个“卫生眼球”,然后低下头,耳根有些发红。 “快说快说,我也听听。”楚楠看了心里一动,凑趣道。 “你把自己的想法跟家里说说,分析一下两者的得失。还有,据说学校想让你留校,这个也可以说嘛。”沈傲霜的声音低了许多,她知道两个优秀的男孩子都盯着自己,心里不禁扑通扑通跳起来。二人喜欢自己她是明白的,要说自己对他们哪个更喜欢些,她现在也说不上来。 “留校的事儿八字还没一撇呢,不好说。至于其它方面,我想是得坐下来跟家里说清楚。现在要是不说清楚,将来后悔可是我自己的。”魏新生是一个意志坚定的人,一旦自己认定的事情很少能被别人左右。 “我看也只有这样了。”楚楠插话道,故意耷拉着脸,“不过,魏老板你要是不做老板了,将来咱们到哪里去混吃混喝呀。哎,你还是勉为其难,听家里的,接班做老板吧!”他又开起了玩笑,惹得魏新生又要追着他“掌嘴”。 在图书馆后面的空地上,三个人嘻嘻哈哈笑成了一团……###第22章 身世(二) 魏新生最终没能实现考研究生的愿望,也没有留校。 问题还是出在他自己的家里。 回家之前,他原以为自己只要平心静气地与家人交流,肯定能得到家人,尤其是父亲的支持的。从小到大,父亲对他的影响最大,他对父亲也最为佩服。能够果断辞掉原先在国营企业的工作,回家自己创业,这样的父亲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可以说无人能比。魏新生觉得自己像一个虔诚的教徒,看父亲的眼神就是在瞻仰,在膜拜。即使快要大学毕业,他也有了自己的想法,父亲的话对他还是常常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什么,你还是想考那个研究生?” 年过半百的魏父魏振翰透过眼镜片看着自己的大儿子。作为家里的第三个孩子,上面的两个姐姐已经出嫁了,他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魏新生身上,要不然当初也不会让他去学经济管理,儿子从小的理想是做学医的。 “爸,我是想……” “想什么想?想那么多还不如实际一点!新生,听我的没错,我做了这么多年的个体,经历得多了,说来说去还是国营企业好!你学的专业现在正吃香,我联系了几家大企业的老总,他们肯定会要你的。你就听我的吧!” 平素看上去文质彬彬的魏振翰打断了儿子,他也是说一不二的性格,这些年管理自家的厂子,更是养成了独断的个性。比之于儿子的倔强,他有过之而无不及。对儿子的前途,他早已有了安排:进一家国企,吃上国家皇粮,不但自己吃香喝辣,还可以反过来再帮一下家里。公私兼有,自己这个家族才能越来越兴旺。而且,魏新生下面还有一个弟弟,他做大哥的总得为弟弟留出空间吧? 每个人都会有些私心,魏振翰看着聪明的大儿子出息了,现在想得最多的是怎么为贪玩不爱读书的小儿子谋一条出路。想起小儿子魏新辉的种种“劣迹”,他摘下眼镜揉了揉太阳穴,也不看大儿子是什么反应。 “爸,进国企哪里比得过做大学老师?我要是能留校呢,你还是要我进企业吗?”魏新生还是不死心,尽管敬畏父亲,但他还是想为自己争一下。 “大学老师?说得好听!”魏振翰戴上眼镜,“第一,能不能留校还是一个未知数。第二,就是真的留校了,就那么点儿工资,够你吃还是够你喝?还不如直接进国企。凭你的本事,我再出把力,很快就能升上去,难道还会不如老师好?你没听人家在说吗,造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 “可是……” “可是个啥呀!好了,我还有事。这事就这么定了,回头再商量细节问题。”说着,魏振翰走出了书房,留下魏新生一个人在那儿发楞。 一跺脚,魏新生决定“曲线救国”,到厨房找母亲,寻求她的支持。可一向软弱的母亲听了他的话,不但没说帮助他劝说父亲,反而让他听父亲的。 魏新生恹恹地走出厨房,在客厅里坐了许久,连母亲叫他吃饭都没听到…… 灰心丧气地回到学校,把情况对楚楠和沈傲霜一说,他们也替他鸣不平起来,说了一大堆话安慰他。 晚饭的时候,魏新生和楚楠两个男生喝了一箱啤酒,前者是满腹不平,后者则心事重重。沈傲霜劝他们少喝点,二人就是不听,一杯接一杯地碰,倒水一样往嘴巴里面灌。 沈傲霜只有不理他们,坐在一旁生闷气。今晚的两人怎么都变了,一点也不听自己的话了呢? 楚楠喝着喝着,嘴里喃喃自语起来,平时压在心底的话像嘴角的啤酒一样冒了出来,旁边的沈傲霜一听,脸上霎时红了。 原来,楚楠说的是自己喜欢沈傲霜,这次家里要他出国留学,但他舍不得离开沈傲霜,执意不肯听家里的,所以心里很苦恼。 唉,又是一个深受家庭“压制”的大好青年! 如果旁边有人在场,一定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可惜除了一个也在胡言乱语的魏新生,就只有沈傲霜面红耳赤地低头坐着了。她几次想走,看看两个醉鬼,又不放心他们,只好强忍着给这个倒水,帮那个拿碟,用忙乱来冲散心里的羞意。 “傲霜,我、我……”魏新生举着酒杯凑到沈傲霜面前,“来,陪我喝、喝一杯……你,你知道我、我喜欢你很久了吗?” 脚下一个趔趄,魏新生差点摔倒,沈傲霜连忙扶住他。 “你说什么呀,大醉鬼!”沈傲霜佯作生气地推开酒杯,“你不知道我不会喝酒吗?好了,你们都别喝了,醉酒伤身体的!快,放下,别喝了好吗?” “我、我又没喝醉,没、没关系……”魏新生大着舌头又要往嘴里倒酒,被沈傲霜一把夺下了酒杯。 “喝、喝、喝,喝酒就能解决问题吗?”沈傲霜真的有些生气了。她把楚楠的酒杯也拿到一旁,倒了一杯水给他。楚楠趴在桌子上,嘴里还是喃喃说着话。 没办法,看着两个醉鬼,沈傲霜只好走到饭馆的服务台借电话,让学生通讯社的几个男生过来帮忙。 几个男生很快从学校赶了过来,看着平日里的两位“老大”醉成一滩泥,再看看桌上、地上的酒瓶,他们也咋舌不已。沈傲霜结了帐,陪着男生们把二人搀上三轮车回学校。 “我没醉,我没醉……”一路上,魏新生和楚楠都在异口同声嘟哝着,逗得大家笑个不停。沈傲霜却皱起了眉,不知想到了什么。 醉酒的事情之后,魏新生和楚楠竟然都一个多星期没见到沈傲霜。二人知道她恼了,肯定是那天喝醉酒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要不,咱们去向她道个歉?”魏新生看着楚楠,征求他的意见。他们在沈傲霜最喜欢待的阅览室找了一圈,没看到她的身影。 “人都找不到,怎么道歉?”楚楠白净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但又似乎心事重重。的确,他昨晚接到了家里的“最后通牒”:必须在这个月底办好手续,去英国留学,因为家里已经给他拿到了公费出国的名额。 “楚楠,你是不是有啥事?”魏新生看出了他的心情,也不叫外号了。 楚楠把自己的情况简要地对魏新生说了。 “这是好事啊!”魏新生眉毛一扬,“你家里多好,还想着让你继续深造。你看我,想考研究生也不让……唉!” “可是我……”楚楠欲言又止,看看这个老友兼对手,犹豫了一下,还是没说下去。其实,他也知道魏新生的心思。作为一个难得的朋友,他不想撕破二人之间和谐的面纱,反目成“仇”,这不是他的作风。要是真让他选,他现在宁可放下感情,也不肯断了魏新生这个朋友。而且,自己现在的情况也不允许他谈感情问题,这样伤害的恐怕就不止一个两个人了。 “我先去找傲霜,找到了再告诉你。”魏新生说。 “好吧。辛苦你了,我也有一些事情要办。” 楚楠说着,与魏新生打了一个招呼,去找学院领导办理有关材料了。 看着楚楠远去的背影,魏新生嘴角浮上了一丝苦笑。他又何尝不是这样?那天本想借着喝酒的机会向沈傲霜表白,最后还是没能一鼓作气。不行,在毕业之前一定要找机会把心里话说出来! *********************************************************************************** 北方的初春时节,柳条将舒未舒,风里还带着些寒意,吹得行人缩起了脖子。太阳懒洋洋地晒着,似乎还没从梦乡里走出来。 J市火车站,站台上人来人往。 “楚楠,你怎么这么急着就要走?”沈傲霜好像还没从楚楠要先走的震惊中清醒过来,看着背着挎包的楚楠。 楚楠勉强笑了一下,扶了扶眼镜架,看着两位好友,眼神复杂。 “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看到你了!”魏新生也是伤感不已。本来应该高兴才对的,现在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他知道楚楠已经在心里把机会留给了自己,想到这些,他只觉得胸口闷闷的,像塞了一大团棉花。 “别介,魏老板,别搞得跟生离死别似的!”楚楠倒是又开起了玩笑,“你放心好了,你这个老板的光,我一定要多沾的。说不定哩,我哪天不请自来,狠狠宰你一刀,看你心痛不?” “好啊,欢迎你来宰我!”魏新生也轻松起来,笑着说。 沈傲霜看着仿佛恢复了常态的二人,也跟着笑了。 广播里开始催促旅客上车了,乘客们纷纷与送行的人告别,然后登车。 “好了,我也上去了。”楚楠一一与魏新生、沈傲霜拥抱,脸上没了笑容,眼睛湿润了。 “我,我祝福你们!” 说完这一语双关的一句话,楚楠快走几步上了车,没敢回头再看。他实在不想让两位好友看到自己流泪的模样。从小到大,家里人都告诫自己不要轻易流泪,他也做到了。可是今天他怎么还能忍住呢?尤其是要离开“她”,这个在自己心里留下了深深印象的女孩。 “我祝愿你们幸福、美满!”楚楠再一次在心里说,掏出手帕擦去了泪水。 回到学校,魏新生本想问沈傲霜晚上去不去图书馆,但看她心情不佳,又把快到嘴边的话咽下去了。 刚走到宿舍楼前,那边正好有人在叫他。 “魏新生,快,你家里的电话!”宿舍管理员挥着手远远叫道,“都第三个电话了,快进去接吧!” 有什么要紧事吗?好像从来没有这么急过……想着,魏新生匆匆跑进去接电话。 啊,怎么会这样? 电话里的一个消息把他震住了,他握着话筒站在那里,呆了……###第23章 身世(三) 魏新生搭乘最快的一辆客车回到了郊区的家里。 “新生,先去换一件衣服。”母亲王春兰把儿子迎进大门,她已经在自家别墅的大门前探看好几回了。 “换什么换,我才不稀罕哩!”魏新生站在院子里看看客厅,感觉很是别扭。路上他已经拿定了主意,回来应个景儿,把态度表明,然后赶回学校去,明天还想着邀请沈傲霜去外面散散心呢。 “你这孩子,看你说什么胡话!”王春兰拉着儿子从侧门进了后面的卧室,打开衣橱找衣服。找了一阵,最后还是选定了那套过年前刚买的黑色西装给魏新生换上。 “快走,你爸他们在客厅。”看着高大挺拔、风度翩翩的儿子,王春兰露出满意的微笑,又不忘催促儿子。 “妈,”魏新生却不动,对母亲说道,“我回来见那个人只是完成你们的任务,话要说在前头,我对她可没多少兴趣。实话告诉你吧,我、我在学校里已经有了女朋友,别人我不会再有兴趣了。” “什么,你有女朋友了?”王春兰睁大了眼睛,“什么时候的事,怎么以前没听你说起过?” “嘿嘿,刚定下来的……” “大学还没毕业就偷偷摸摸找对象,看你爸不骂死你!” “妈,你最关心我了,这次你可要帮我哦!” “帮你,怎么帮你?你自作主张……” “妈,难道你就忍心看着我被爸臭骂一顿吗?” “好了好了,别摇了,再摇我的骨头都要被你摇散架了!我可以帮你,但你也要好好去见武叔叔他们,别冷落了客人。做好了,我才会帮你说好话。再说了,我看武妍这孩子确实不错,不但人长得漂亮,还文文静静的,一点也不像她爸……哎、哎,你这么急干吗,我还没说完呢……” 看到儿子快步走出房间向客厅走去,王春兰眯着眼睛笑了。知子莫若母,新生这小子打小就喜欢漂亮女孩子。记得幼儿园中班的时候,班上新转来一个瓷娃娃一样的小女孩儿,他整天跟在人家后面,还说要人家做他的“老婆”,逗得家长老师都捧腹大笑。 王春兰端着果盘跟着来到客厅,里面笑语酽酽,几个人正在互相介绍。 “几年没见,新生都这么大了!” 发出粗豪声音的是魏振翰的老战友武淳飞,他现在是J市文化局的局长,平常很忙,难得上门来做客。这次带上了小女儿武妍,似乎有相亲之意。当年在战场上,魏振翰曾救过他的命。大难不死的武淳飞与魏振翰约定,将来有了孩子,如果有年龄相仿的,一定要结为儿女亲家,使得战友之情再上一层楼。武淳飞有一儿一女,可惜大的儿子小时候摔伤过,落下了残疾,他不好开口娶魏家的女儿为媳。这两年看着女儿出落得亭亭玉立,觉得可以了了心愿,今天特意上门来,名为拜访老战友,实为特地考察一下魏家的长子。 “武叔叔好!”魏新生彬彬有礼地打过招呼,在父亲旁边坐下,看着对面的文静女孩,眼睛一亮。 武妍比魏新生小两岁,早两年师范毕业后在市区的一家小学任教。她鹅蛋脸,小巧的鼻子,白皙的皮肤,长长的黑发披在红色的高领毛衣上,显得特别优雅。感觉到魏新生看着自己,武妍低下了头,像一个犯了错误的小学生。父亲带她来说是拜访老友,其中的缘故她约莫听母亲说起过。现在看到小时候一块儿玩过的魏新生盯着自己看,她既羞涩,又有些恼意。这个臭小子,小时候只会欺负自己,长大了还是这副德行…… “妍妍,你看你,你新生哥也不认识了?”武淳飞乐呵呵地说道,“你还记得吗?那时候你们两个最喜欢在一块玩了,简直是形影不离,怎么大了反而生疏了?呵呵!” “是呀,是呀。”魏振翰应和着,难得地露出几分“慈父”模样。 一旁的魏新生反而觉得不舒服,挪动了一下屁股,不再盯着武妍看,嘴里却说着:“妍妍妹妹来了?” “嗯。”武妍低头应着。 魏振翰一看气氛有些沉闷,朝王春兰使个眼色。王春兰忙张罗大家吃水果,然后坐下来拉着武妍的手,称赞她漂亮啦,衣服很得体啦,身材好啊,说得武妍连耳根都红了。魏振翰和武淳飞也在一边凑趣,不时说些小辈小时候的趣事,气氛慢慢又热了起来。 “妍妍,我记得你很喜欢看外国名著吧?前些天一位朋友去香港出差,帮我带回来一套西方名著。新生,你带妍妍去书房,就在书架下面的柜子里。”魏振翰像是刚想起的样子。 “好的。”魏新生站起来,带头向书房走去。眼睛的余光中,好像看见父亲向母亲眨巴了一下眼。再看,又很正常。 武妍跟着魏新生进去了,三个大人坐在那儿乐开了。 “淳飞,你看妍妍这孩子,被你养得这么秀气,真是好福气啊!”魏振翰感慨地对老战友说道。 “呵呵,模范不模范,从西往东看,西头吃烙饼,东头喝稀饭,你也不差呀!两个儿子两个女儿,我哪有你的福气好!”武淳飞摸着有些发福的肚子,喝了一口茶,看着魏振翰夫妇。 “谁让你当初东挑西拣的,早点结婚不就可以多生几个了?唔,嫂子的身子好些了么?她的身体需要静养,操心不得的!” “我哪敢叫她操心哟,她自己要想这想那的,我有什么办法?别的不说,女儿刚二十二,她就急着要我帮她物色对象……你看,我今天是特意上门相女婿来了!” “哈哈,那你满意吗?” “满意,怎么会不满意?新生这孩子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他身上有几颗痣我都一清二楚,不比你们做父母的知道得少!” “好呀,你早就‘居心叵测’了,难怪打小就爱叫我们家新生去你那儿玩,原来打的是这个如意算盘!” “呵呵呵……” 三个大人笑成了一团,好像已经看见两个孩子成了一对,他们成了亲家一般。 不说这边的热闹,再来看那边的两个年轻人。 领着武妍进了书房,因为没有了大人的注视,两人慢慢话多了起来。毕竟二人小时候在一起的趣事很多,经过互相的提醒,现在一下子就想起来越多。尽管自从上初中以后见面越来越少,最近更是三四年没见了,但那种熟悉的感觉很快又回到了二人心头。 一边说着话儿,一边翻着崭新的外国名著。书是香港出版的,繁体字对于他们来说都不成问题。 “你教三年级了,学生有趣吗?”魏新生看着武妍洁白的脸,越看越觉得跟小时候不一样。这个女孩变得容易脸红了,没说几句话就低下头,文气多了。记得小时候她是自己的“小尾巴”,因为只有姐姐和弟弟,自己一直把她当妹妹看。可笑父母还想着搞什么“指腹为婚”,哈哈,简直滑稽死了! “我的那些个学生呀……”说起学生,武妍抬起了头,眼里亮晶晶的,讲起孩子们的趣事,自己都把自己逗乐了。魏新生陪着也笑开了。 晚饭魏新生是在家里吃的。本来他打算下午回学校,理由是毕业论文没写好,需要找资料。可家里哪里肯放他走?看看武妍精致沉静的脸庞,魏新生不好继续坚持,陪着又说了会儿话。 饭后,坐了没多久,武淳飞父女起身告辞了。从双方家长的脸上来看,彼此都十分满意,只差把话直接挑明了。 魏新生却有些烦躁起来,他的眼前不时浮现出沈傲霜哀怨的眼神,仿佛自己在做什么对不起她的事,辜负了她什么的。乱糟糟的一堆念头在脑子里纷纷扰扰,只觉得太阳穴生疼,见到武妍的高兴劲也弱了许多。 “傲霜在干什么呢?找不到我,她会不会埋怨或者生气?” 苦于没法跟她联系,魏新生想着,往自己的房间走去。那时别说手机,就是电话也少,每个学生宿舍楼只有管理员那里有。自己家里虽说装了电话,但那是方便父亲做生意用的,平常很少打。现在如果说要给女朋友打电话,父亲会不会跳起来? “新生,你等一下。”魏振翰叫住了儿子。 “爸,什么事?”魏新生看着父亲,感觉他今天特别精神。 “你觉得武妍怎么样?”魏振翰注视着儿子的眼睛。 “不错啊!” “不错,不错是什么意思?” “不错就是不错嘛!” “说明白一点,你喜欢她吗?” “当然喜欢了。不过,是喜欢妹妹那种喜欢……爸,我,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什么?”魏振翰明显吃了一惊,不敢相信地看着儿子,“怎么以前没听你说过?” “是……是刚刚确定的关系。” “不行!”魏振翰坚定地说。 “为什么不行?” “不行就是不行,没有为什么!” “我不干!”魏新生的倔脾气也上来了,梗着脖子叫道。 “不干也得干!听清了,那个什么女朋友尽快断了,你的婚事家里会安排!” “现在又不是旧社会,干吗还要搞包办婚姻?我不干!”说着,不等父亲说什么,魏新生一甩手自顾自回自己的房间了。 “你……”看着儿子的背影,魏振翰的呼吸粗重起来,站了一阵,在沙发上坐下,点着香烟抽起来。不一会儿,客厅里烟雾弥漫,王春兰赶紧打开门,泡了一杯茶给丈夫,坐在旁边不说话。 客厅的门开了,一个十六七岁的男孩子背着书包走进来。看着沉默不语的二人,他问道:“妈,你们这是怎么了?不看电视也不说话……” “新辉,快来,妈给你留了好吃的!”看到小儿子回来了,王春兰连忙把他拉进厨房里,放低了声音,“别惹你爸,他正为你哥生气呢……” “哥回来了?生气,生什么气?” 母子两个在厨房里说起了悄悄话…… 坐在床沿上,魏新生心里一阵轻松,为自己说了想说的话,也为自己第一次敢于顶撞父亲。原来,不听父亲的话的感觉竟然这么好,以前怎么不知道呢?###第24章 身世(四) 第二天乘第一班车回到学校,魏新生赶紧去找沈傲霜。没料到沈傲霜的同班好友,也是室友陈玲告诉他,沈傲霜昨天下午接到家里的加急电报,已经回家去了。 “她有没有说是什么事情?”魏新生一听急了,急忙追问道。 “我也不知道。其实傲霜也不清楚。电报我也看了,只是说家里急事,速回。你呀,昨天回什么家,我看傲霜急成那个样子,找你又找不到……唉,一个出国了,一个回家了,傲霜她好可怜哟!”陈玲故意说着,脸上装出凄苦的神情。 “我、我……”张嘴想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魏新生懊恼地低下头。总不能实话实说,我昨天回家相亲去了。真要是这么说了,陈玲她们这些女孩子非用唾沫把自己淹没了不可!要知道除了陈玲与沈傲霜特别要好之外,沈傲霜是她们的班长,与班上同学很合得来,同学都很拥护她。 “我,我什么,说不出来了?”陈玲白了魏新生一眼,“你呀,现在这么好的机会,你要是再不抓住的话,人家傲霜可就要飞走了!给,这是她留给你的信,拿去吧!”她把一只白色信封递给魏新生。 “啊?”魏新生赶紧接过来,也不管是在阶梯教室外面,旁边不时有人经过,他撕开信封就看起来。陈玲则故意摇着头进教室上课去了。 “新生,我家里有急事,我要赶回去,找不到你跟你说,留了这封信让陈玲转交给你。我已经请了两天假,如果不够,还会打电话请假。你要是有事找我,可以打这个电话,这是离我家不远的一个公共电话,你让管电话的阿姨叫我一声就可以了。”信不长,下面还写了一个电话号码。 魏新生课也顾不得上了,快步向公共电话走去。反正快毕业了,学校抓得不紧,上午只是几节选修课,下午是自己找资料写论文。 与管电话的老伯打了个招呼,递上十块钱押金,魏新生拨通了电话。 “喂,您好,找哪位?”对面传来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魏新生忙说要她找沈傲霜接电话。“好,你等着啊!”对方搁下话筒走开了。 没过多久,中年妇女回来了。她告诉魏新生,沈傲霜不在家,家里一个人也没有。 “什么,没人?”魏新生更是急了,“阿姨,请问他们家发生什么事了?” “我也不太清楚。这一早的,我刚开门你就打电话来了……” 放下话筒,魏新生的心里忽地一沉,总感觉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他的整个心思都被沈傲霜带走了,站在那里好久没挪窝,如果不是同班的章晓晓叫他,他都不知道自己的肚子早就咕咕叫了。 和同样逃课的章晓晓一起吃了早饭,魏新生回到宿舍里,整个人无精打采,提不起精神来。 中午又打了一个电话过去,沈傲霜家里还是没人。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呢?” 魏新生的眉头皱起来了,念叨着,连下午学校的一个重大活动也不想参加了。晚上再打电话,依旧是家里没人。 不行,我明天一定要去傲霜家! 拿定了主意,魏新生只盼着时间快点过去,一个晚上心神不宁,感觉夜晚太黑,时间也跟蜗牛一般走得太慢太慢。 第二天是周六,魏新生一早就起了床。背一个包,他急匆匆向长途车站赶。昨天已经问清了,沈傲霜的家在一百五十公里外的南部一个县城。 客车走走停停,中午时分终于驶进了小县城的车站。下了车,乘坐人力三轮,魏新生来到了城西的河坊街。沈傲霜家就在河边的一条小街上。一路上,魏新生无心欣赏古朴的小街风情,一心只想着快点到达目的地。 “小伙子,你是第一次来我们县吧?” 骑车的中年人却还是慢悠悠踏着,边走边找话题聊天。 “嗯。”魏新生随口应了一声,不忘催促快点。 “呵呵,莫急嘛!”中年人不温不火说道,“有时候快不一定好,慢点儿,细心点儿,说不定能把事情做得更好呢。” 魏新生一愣:“大叔,你说话挺有哲理的嘛!” “呵呵,说笑了。”中年人乐呵呵地说道,“你们年轻人不一样啊,做啥都是心急慌慌的,有干劲,我们可比不了!但是啊,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心急了,事情往往就做不好了……” 魏新生品味着三轮车夫的话,心境慢慢平静下来,看着沿街的景物出神。 一条小河横贯县城中间,把不大的城区分为南北两半。小桥、流水,开始泛出嫩芽的柳枝,魏新生有一种置身江南的感觉。 “小伙子,到了,这里就是河坊街。” 付钱下了车,按照车夫的指点,魏新生来到了小河街。 “你就是那个打电话的小伙子吧?”在街口的公用电话亭,魏新生刚一开口,管电话的大嫂就认出了他。 “是我。”魏新生点点头,笑了一下,“大嫂,沈傲霜……她的家在哪儿?” “就在后面。你看,走过去两间房子,第三间就是傲霜的家。你是她的同学吧?” “嗯。” “今天早上我看到傲霜她弟弟回来过一趟,没说几句话就出去了。听他说,他爸妈出交通事故了,现在住在医院里。小伙子,现在她家里也没人,你也不用去了。我帮你问过了,傲霜的爸妈住在人民医院,你去那里找好了。”大嫂很热情,把魏新生想问的问题都解说了。 “谢谢大嫂!”魏新生赶紧道谢,然后往回走。走到河边,那个三轮车夫还坐在车上等客,魏新生又乘上了他的车。 二十分钟后,人民医院到了。 住院部……骨伤科……病房,一楼西首。站在一间病房前,魏新生犹豫了。心里的急切已经化成了无数个念头:见到傲霜说什么?对她父母又该怎么说?万一……怎么办?而且,这两手空空的,哪里像是探望病人呀! 就在魏新生进退两难的时候,病房门开了,一个女孩端着脸盆走出门来。她一抬头,“呀”的叫了出来:“魏新生,是你,怎么是你?”正是满脸倦意的沈傲霜。 “傲霜……”魏新生几乎也同时叫起来,顾不上回答她,一把抓住了沈傲霜手里的脸盆,自己的背包却滑了下来。 “你干吗呀?”沈傲霜脸上浮现一片红云,手里挣扎着,眼睛看着魏新生,充满了惊喜,还有一些别的意味。 “你、你是特意来的?”感觉到他的目光炽热地看着自己,沈傲霜忙低下头,轻声问道。 这次魏新生听清楚了,“嗯”了一声,问道:“你爸妈怎么样了,没大碍吧?要不我进去看看……” “快进来吧,外面风这么大——傻瓜……”沈傲霜嗔怪道,瞥了他一眼,转身进了病房。 “可我……”魏新生犹豫着,还是跟着进去了,双手一阵忙碌,把坐车弄皱的衣服理理平顺。 病房里并排放着三张床,各自躺着病人。在靠窗的床边,一位年近五十的中年妇女正在为床上的一个男子喂水。男子年龄与她相仿,头上、手上都缠着白纱布,显然受伤不轻。 “爸,妈,这是我的……同学,他来看你们了。”沈傲霜走到靠窗的床边,对二人说道。 “叔叔、阿姨,你们好!”魏新生上前打招呼,心下有些惴惴,“我叫魏新生,是傲霜的好、好朋友。” 中年妇女,也就是沈傲霜的母亲忙站起来招呼,病床上的沈父艰难地转过头来,微微点了点头,脸上露出笑容,没说话。 “你就是魏新生?”沈母看着魏新生,看得他心里直发毛。显然她之前听说过魏新生,所以才会这样问。 沈傲霜是怎么介绍自己的?会不会……魏新生忐忑着,面上却不显出来,客气地应答着。 “真要感谢你们这些同学对傲霜的照顾啊!傲霜这孩子,整天唧唧喳喳大大咧咧的,跟我说起过学校里的事,她说你,还有一个叫楚楠的同学吧,一直很照顾她的。” “哦……应该的,应该的!” “大学生就是不一样,说话做事都是这么得体!” “阿姨您过奖了……” 魏新生一边与沈母聊着,一边偷偷观察沈傲霜。这个“臭丫头”,还唧唧喳喳呢。我只听过他们班同学说她是“黑脸班长”,把一个班级管理得井井有条,深得班主任的器重。在父母的眼里,子女再大也永远是孩子啊! 通过一番交谈,魏新生得知了沈父沈母车祸受伤的详情。 昨天早上,沈父像往常一样,骑自行车载着妻子去上班。行到一个十字路口,一辆货车斜冲过来,眼看就要撞上了。这时,沈父赶紧一打轮头,用自己的身体挡在前面保护妻子。结果,沈父摔倒了,沈母只是软组织挫伤,并无大碍。 送到医院一检查,沈父的情况不容乐观,除了左腿左臂骨折,医生还担心会有内出血,随即把他转进了高危病房。一天的观察期过后,沈父总算没有出现恶化的迹象,现在又转进了普通病房。 “真是万幸啊!”沈母拍着胸口,深情地看了一眼病床上的丈夫。 “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沈叔叔一定会很快好起来的!”魏新生也放开了,心里平静了许多,嘴里利索起来。 “托你的吉言,这孩子真会说话!”沈母笑盈盈地说道,看魏新生的眼神似乎不太一样了。 “9号病床,你们的费用不够了,请你们快点去续费!” 这时,一个护士走进病房,拿着一张单子交到沈母手里。 “哦,预存的钱就没了?”沈母惊讶地看着单子,眉头皱了起来。 “傲霜,来,你来……”她把沈傲霜叫到面前,轻声说了几句话,后者点着头应着,眉头也皱了起来。 “魏新生,我要回家一趟……”沈傲霜对魏新生说,看了他一眼,说完就要出去。 “傲霜,我陪你一起去!”魏新生说着,忙与沈母、沈父点点头示意,也跟了出去。 他的身后,沈母看着他的背影,嘴角一弯,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赶了一章,双手奉上,呼唤支持!!)###第25章 身世(五) 魏新生先拉着沈傲霜把住院的预付款交了。 亏得他昨天早晨回学校时向母亲要了两百块钱,原本打算带着沈傲霜出去玩时用的,没想到正好用上。两百块钱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举个例子说,沈父工作了二十多年,现在的月工资也就三十多点。但在魏新生家里,两百块钱却算不了什么。 可沈傲霜死活都不肯要魏新生的钱,说自己家里有钱,可以回去拿。还是魏新生说只是借用一下,不必跑来跑去太麻烦,她才一再对他说以后一定还给他,这才没有再纠缠这个问题。 “新生,不要再买了!”沈傲霜拉住魏新生的手,不让他再买东西了。两人的手里已经拿了好几样吃的罐头、水果,魏新生还特地买了一束康乃馨。 “再买一样就好了!”魏新生拿起一个痒痒挠,付好钱。 “第一次见到你爸爸妈妈,你就开开恩,让我客气一点儿吧!”看见沈傲霜沉下的脸,魏新生讨饶似的说。沈傲霜看到他的样子,“扑哧”一下笑了,春风回到了她的脸上。看着她秀气的脸庞上飘飞的红晕,魏新生痴住了…… 二人回到病房,把东西放好,沈母看魏新生的眼神更不一样了。能够细心到买一个痒痒挠的男孩子,她知道绝对差不了。 ******************************************************************************* “新生,昨天我、我真的是吓坏了……” 借口回家拿东西,沈傲霜带着魏新生回到家里。刚进屋,她一把抱住魏新生的胳膊,把头靠在他的肩上,身体微微颤抖,女孩子柔弱的本性暴露无遗。看来,这两天她一直在硬撑着,现在见到魏新生,不由自主地释放出来。 魏新生一愣,又是一喜。不再犹豫,抱住了沈傲霜,轻轻拍着她的后背,静静享受着这意料之外的惊喜。愿本他以为看上去高傲得像只小天鹅的沈傲霜会“考验”自己一段时间,没想到今天…… 就这样静静地站着,仿佛过了一百年,又好像只是一瞬间。二人的心贴得更近了,无形中突破了原先的好友关系,自然而然升了一级。 沈傲霜渐渐平静了,她抬头看了一眼魏新生,“嗯嘤”一声,忙又低下头,脸上红得像一块大红布,好看的小嘴嘟了起来,惹得魏新生“嘿嘿嘿”傻笑。 “你好坏哦!”她用小拳头擂打着他的胸膛,一下比一下轻。 魏新生脱口而出:“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你什么时候喜欢上徐志摩的诗了?”沈傲霜埋头问道。 “因为你喜欢所以我喜欢啊!” “贫嘴!” “不贫嘴你怎么会喜欢呢?” “哎呀,坏蛋魏新生,你欺负我……” “我就欺负你了,怎么样?我要欺负你一辈子哩……” 县人民医院,骨伤科病房里。 看到女儿和魏新生一起走进来,还有女儿娇羞的表情,沈母冲着床上的丈夫眨了眨眼,二人会心地笑了…… 魏新生陪着沈傲霜在医院里照顾了三天,与她的家人慢慢熟悉了。沈傲霜有一个大哥,下面还有一个读初三的弟弟。大哥早些年上山下乡,已经在邻县结婚安家,生了一个女儿。期间他带着妻女回来过两次,是一个很朴实的人,对魏新生也客气。 只有沈傲霜的弟弟,一个半大小子,还少不了顽皮,缠着魏新生讲大学里的事情,俨然把他当做了未来的姐夫。好在魏新生自己也有一个差不多大的弟弟,知道这个年龄的男孩的喜好,只是一天,二人就打成了一堆。 回到学校,在同学的眼里,魏新生和沈傲霜正式成为“一对儿”。 时间过得不快不慢,魏新生找了一家中型企业实习,沈傲霜也在市区一所中学做实习教师。毕业在即,每个人都想为自己找一个满意的工作。这个时候的大学生是“铁饭碗”,国家包分配。但想要工作单位达到自己的要求,还是需要不少另外的因素,例如家庭背景、人情关系等等。 楚楠来信了,他说自己很想念他们,但又抽不开身回来看看。他的留学事宜已经办得差不多了,五月份就会出国,学期三年,放假可以回国来看他们。得知二人确定了关系,楚楠也由衷地为他们高兴,并祝福他们永远幸福。 “楚楠这小子,真有他的,说什么‘早生贵子’啊,一个字,俗!”魏新生拿着楚楠的信递给沈傲霜,“你说,咱们什么时候能把他的祝福变成现实啊?” “好啊,魏新生,又皮痒了?” 沈傲霜可不依了,发挥了一向的“彪悍”本色,挥着小拳头就擂。 “饶命啊,饶命啊!” 魏新生装作害怕的样子,连连讨饶,乘机一把抓住她的手不肯放。 “干吗呀你……”沈傲霜抽了几下,没有抽出来,只好任由他抓着,脸上已经红彤彤。 春天已经完全来到了人间,桃杏之后,各色花朵竞相开放,湖滨公园里人来人往,湖边、山下一片热闹景象。躲在树丛后的一角,二人享受着这周末难得的温馨。 只是摸着手,魏新生没有再进一步。不是他不想,当时的风气使然,沈傲霜也不许。改革开放已经七八年了,东风吹遍大地,带来了各种各样的新气象新事物。然而,老的思想观念在人们的头脑里根深蒂固,想要突破还需不少时日。沈傲霜说,不到真正结婚的时候,魏新生最多摸摸手、亲亲脸。想进一步?没门! 魏新生只好空嗟叹,眼神却愈发炽热。 “傲霜……”他的手摸上了她的脸,“啪”一下,又被沈傲霜打下。 “要死啊你!这么多人……”沈傲霜很快恢复了彪悍,屁股向右边挪了挪,离魏新生远了些。 魏新生只好苦着脸,拿出矿泉水给她喝。沈傲霜抿嘴一笑,看着不远处的花花草草,还有远处的大明湖水,一副欣赏的样子。 这里是J市的一处繁盛之地,为三大名胜之一。四顾而望,景色优美秀丽,湖上鸢飞鱼跃,碧绿的荷叶满塘,一只只画舫在湖上穿行,岸边杨柳荫浓,繁花似锦,游人如织。其间又点缀着各色亭、台、楼、阁,远山近水与晴空融为一色,犹如一幅巨大的彩色画卷。大明湖一年四季美景纷呈,尤以天高气爽的秋天最为宜人。春日,湖上暖风吹拂,柳丝轻摇,微波荡漾;夏日,湖中荷浪迷人,葱绿片片,嫣红点点;秋日,湖中芦花飞舞,水鸟翱翔;冬日,湖面虽暂失碧波,但银装素裹,分外妖娆。 走近了看,湖水澄碧,堤柳夹岸,莲荷叠翠,轩榭点缀其间,南面千佛山倒映湖中,形成一幅天然画卷。沿湖的亭台楼阁,水榭长廊参差有致,湖的南面有清宣统年间仿江南园林建造的遐园。遐园内曲桥流水,幽径回廊,假山亭台,十分雅致,被称为“济南第一庭园”。湖边假山上建有浩然亭,登临其上,大明湖的景色一览无余。湖对面北岸高台上有元代建的北极阁,依阁南望,远山近水,楼台烟树,皆成图画。清代书法家铁保留下的“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的名句,绘声绘色地道出了大明湖的佳绝之处。 久居J市的人,几乎都知道大明湖里有“四怪”——青蛙不鸣,蛇踪难寻,久旱不落,久雨不涨。这四大谜由来已久。明末的诗坛巨擘王象春,就曾经在自己所写的《齐音•大明湖》中有过详细的记载:“湖在城中,宇内所无,异在恒雨不涨,久旱不涸;至于蛇不现,蛙不鸣,则又诞异矣。” 在民间,对于大明湖的蛙不鸣蛇不现的奇怪现象,有着一个美丽的传说。相传在清朝乾隆年间,乾隆皇帝下江南路过济南,游览了趵突泉、千佛山等名胜后,于中午来到了大明湖畔的历下亭休息。真龙天子降临大明湖,自然也就惊动了大明湖里的各路神仙,于是百蛙齐鸣,众蛇会聚,大明湖上空更是鸟飞虫跑,一众生灵都希望能够一睹天子龙颜。但已经非常疲惫的乾隆皇帝此刻正想休息,偏偏窗外的蛇啊、蛙啊、鸟啊的不知趣的在这里凑热闹,于是龙颜大怒,一拍桌子,颁下一道圣旨,命令:“蛇归洞,蛙不鸣。”众生灵见龙颜大怒,于是立刻慌慌张张的溜掉了。从那以后,大明湖里就再也见不到蛇了,也听不到蛙鸣了。 魏新生绘声绘色地讲着这个民间故事,沈傲霜也听得津津有味。 “真的是因为乾隆皇帝的缘故吗,恐怕是后人杜撰的吧?”沈傲霜眨巴着好看的眼睛,望着波光粼粼的湖面。 “管它是真的还是假的,总之还真有那么一回事儿。那年暑假,我和几个同学特意来验证四怪里的蛙不鸣现象,你还别说,真有这样的情况呢。”魏新生说。 “是吗,真的是青蛙不鸣叫?” “是真的,几乎听不到青蛙的叫声,而在别的地方却是照常叫的。” “哦……那、那我们以后也找时间来听听?” “好啊,不过——,”魏新生话题一转,“你不是说还想去趵突泉玩吗,要不我们先去那里?” “嗯,我是想再去看看。大一的时候匆匆忙忙去了一次,后来总想再去仔细欣赏一下,就是没成功。新生,这回你一定要陪我好好玩一玩。” “没问题的啦!”魏新生学着港台腔说道,逗得沈傲霜一阵娇笑。笑声回荡在树林间,飘荡到魏新生的心间,魏新生的心醉了…… (刚码好,马上发上来,够给力的吧?)###第26章 身世(六) 第二天,魏新生和沈傲霜相携到趵突泉游玩。 趵突泉位于J市中心区,南靠千佛山,北望大明湖,面积158亩,是以泉为主的特色园林。趵突泉位居J市“七十二名泉”之首,被誉为“天下第一泉”。 专家根据河南安阳出土的甲骨文考证,趵突泉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可上溯至商代,长达3500多年。趵突泉是古泺水之源,古时称“泺”,早在2600年前的编年史《春秋》上就有“鲁桓公会齐侯于泺”的记载。宋代曾巩任齐州知州时,在泉边建“泺源堂”,并写了一篇《齐州二堂记》,正式赋予泺水以“趵突泉”的名称。该泉亦有“槛泉”、“娥英水”、“温泉”、“瀑流水”、“三股水”等名。 趵突泉水分三股,昼夜喷涌,水盛时高达数尺。所谓“趵突”,即跳跃奔突之意,反映了趵突泉三窟迸发,喷涌不息的特点。“趵突”不仅字面古雅,而且音义兼顾。不仅以“趵突”形容泉水“跳跃”之状、喷腾不息之势,同时又以“趵突”摹拟泉水喷涌时“卜嘟”、“卜嘟”之声,可谓绝妙绝佳。 趵突泉水清澈透明,味道甘美,是十分理想的饮用水。相传乾隆皇帝下江南,出京时带的是北京玉泉水,到济南品尝了趵突泉水后,便立即改带趵突泉水,并封趵突泉为“天下第一泉”。 现在的趵突泉公园以观泉、赏鱼、品茶、山石、文化为特色,以小巧玲珑、步移景异,清洁幽静、古朴典雅而著称。 魏、沈二人携着手,漫步在来鹤桥上,不时引来游人各异的目光。 在泉东西之间的这座南北向的小桥原为木桥,明代万历初所建,天启末年重修,解放后扩建公园时将其改建为石桥。桥南首的彩绘木牌坊是原来的样子,牌坊匾额朝南的一面上刻“洞天福地”,朝北的一面是“蓬山旧迹”。 “你看,‘洞天福地’四个字会是谁的书法?”沈傲霜指着牌坊上面说。 “我也不知道。” “真是个大笨蛋!” “好啊,你敢骂我?” “骂你又怎么了?” “嘿嘿,等着瞧……” …… 中午,出了公园,找了个饭馆吃过午饭,意犹未尽的沈傲霜拉着魏新生四处闲逛。他们来到了公园后面的一条老巷子里。看门牌,这里就叫“泉后巷”。 青瓦灰墙,苔藓爬上了台阶;石板路,斑驳的门,静静地袒露着,无不述说着这里的古旧,似乎与世隔绝。跟趵突泉公园里的热闹截然不同,巷子里散发着一种优雅的空灵之气,时间仿佛在这里凝结了,停滞了。 “好美!” 沈傲霜悠悠一叹,站着也不动了。 “这里很好吗?”魏新生不解地问道,四处看了看。 “真是个大木头!”沈傲霜点着他的额头嗔怪道,“文学里最讲究对比,反差越大就越能突出某一个方面。你看,跟在喧嚣的城市里比起来,你觉得这里有什么不同?”她考问起魏新生来。 “这……”魏新生搔了搔头,再看了看,露出恍然的表情,“哦,我明白了!闹中取静,静得让人的心境平和。好,确实好!” “咱们要是能住到这样的地方该多好啊!”沈傲霜生出无限向往之情。 “行啊,那我们就在这里买一个院子,种种花,养养鱼,再生几个孩子……”没等魏新生说完,沈傲霜两个“卫生球眼”砸过来:“要死啊,你又说胡话了!……我也只是说说而已,怎么可能实现呢?……” 魏新生笑着跑开了,沈傲霜在后面追赶。踢踏的脚步声在巷子里响起,惊起了几只觅食的麻雀。 ***************************************************************************** 生活回归日复一日,似乎在一条固定的轨道上行驶,激不起多少浪花。但有时又风云变幻,波诡浪涌,强行改变生活着的航向。 实习不到一个月,这天早上刚上班,魏新生正在自己的办公桌前整理材料。昨天公司里送来一些上季度的数据,要求他和另外两个实习生共同整理出来。昨晚忙到九点多,总算基本弄好了,现在只要归纳一下,就可以交给财务科了。 “魏新生,你来一下。”一个人探头进来,朝他打了个招呼,是财务科的办事员小刘。 “好的,我马上就来!”魏新生把手里的资料交给同学何翔,起身出去。 “于副总叫你去一趟他那里。”小刘说完,点点头,自己忙去了。 “于副总?”魏新生心里一愣,这个于副总是主管人事的常务副总,自己只在进公司实习时见过他一面,他叫自己有什么事呢?算了,见了再说吧,猜来猜去也是白费心思。 乘电梯来到三楼,魏新生在一间“副总经理”办公室前站定,平稳了一下呼吸,轻轻敲了几下门。“请进!”里面有人说道。 “于总,您找我?”魏新生推门进去,向坐在办公桌后的中年人问了声好。 “哦,是小魏啊。来,过来坐。”于关山站起来,热情地招呼魏新生,并泡了一杯茶放在他面前的茶几上。 “谢谢!”魏新生礼貌地欠了欠身。 “小魏啊,最近工作怎么样?”于关山在另一张沙发上坐下,看着魏新生。 “挺好的——谢谢于总的关心!”魏新生诚挚地说道。 “没什么问题就好。不过,年轻人不要怕犯错,在工作中发现一些问题也是好事,逐渐改进嘛!”于关山脸上含着笑,使人有如沐春风的感觉,“听说你业余时间也挺忙的,是不是毕业论文还没完成啊?” “嗯,论文已经写好了,只差答辩……我自己有一些事,是忙了些。”魏新生疑惑起来,领导关心下属的工作很正常,这问起私事来,好像没太听说过。 “呵呵,你也不要误会,我和你父亲是老交情了。作为老友之子,关心一下也很正常嘛!” “是这样呵……嘿嘿,我之前真的不知道,于总您别介意!” “你就不要再叫我于总了,叫一声叔叔吧,别显得生分了。” “好,于……于叔叔,您在公司好多年了吧?” “唔,嗯,有十多年了!” …… 聊了一阵公司的事情,于关山话锋一转:“小魏,男子汉大丈夫事业放在第一位。看你爸爸,这几年厂子越来越红火,生意都要做到国外去了。我们这些老朋友都很羡慕他,大家伙说了,要不是当初舍不得一点眼前的蝇头小利,早就学他下海自己创业了。那样的日子多惬意啊,自己做自己的老板,滋润哦!你要多向他学习学习,将来的成就必定不会在他之下!” “我怎么能跟他比呢?能学到一两成恐怕就不错了……” “小魏啊,年轻人志气最要紧,别说丧气话!就说我吧,那年要不是听了你爸的话,坚持留在现在的这个公司,是不可能有现在的位子的!我的另外几个同学,坐不住,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还不是没多少出息?你只要多听你爸的,肯定错不了!” 于关山推心置腹的样子,说话越来越恳切。 “记住,男子汉大丈夫要知道什么时候该取,什么时候该舍!”他强调了一句,似乎有所指。该说的都说了,他靠在沙发背上,揉了揉太阳穴。 “谢谢于叔叔,我记住了!您忙,我先回去了。” 出了于副总的办公室,魏新生琢磨着于关山的话,隐约明白了些什么。轻轻叹了一口气,他回到自己的办公室继续忙活。 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下班前他还收到了武妍的来信。 “新生,听说你在实习了,工作上习惯吗……”武妍的信洋洋洒洒两大张,除了问候他的现状,还讲述了自己的工作、生活情况,特别提到学生的可爱啦,顽皮啦,搞得像是汇报工作似的。 “这个武妍,还是那个孩子心性,啰里啰嗦一堆,浪费纸张!” 魏新生没往深处想,把信收起,埋头抓紧干起了工作。 第二天是周末,当他把前一天的事情跟沈傲霜说起时,沈傲霜一反常态,低着头没有做声。 “傲霜,你怎么了?”魏新生忙问。 “没什么……新生,我感觉、感觉……” “感觉怎么样?” “感觉有点不舒服……今天就不出去玩了吧,我要回学校去……” “好,我送你回去。” 暴雨未来风满楼。平静的海面下,仿佛正在酝酿着惊涛骇浪,浪花冲击的对象,正是这对处于甜蜜中的小情侣……###第27章 身世(七) 一辆崭新的黑色桑塔纳轿车停在魏新生实习的公司楼前,魏振翰从驾驶室走了出来。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能够拥有一辆轿车那是很荣耀的事情。一般机关干部根本不可能有专车,就是做局长、书记的也大多骑着自行车上下班。轿车的品牌也少,桑塔纳最为常见。魏振翰的厂子现在越来越红火,为了好跟外商打交道,他一咬牙,掏钱买了这辆桑塔纳。 “魏新生就在一楼,要不要我帮您叫出来?” 公司的门卫殷勤地问魏振翰。平常除了总经理,他很少看到有人自己开车来公司。更何况,崭新的轿车,笔挺的西装,油光锃亮的皮鞋,一看就知道来头不小。 “哦,不用了。我是来拜访你们于关山于副总的,顺便问一下魏新生。你忙吧,我自己上去。”魏振翰说完,锁好车走进了大楼。 他刚进去不到五分钟,魏新生和一起实习的同学何翔从楼里走了出来。 “你看,一辆新车!”何翔看到了魏振翰的轿车,不无羡慕地称赞道,“啧啧,好车!咱们这辈子要是能开上这样的车,死了都值了!” 魏新生一拍他的肩头:“何翔,你的志向也太小了吧?咱们国家以前提出‘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目标不是早实现了吗?社会在发展,我们也在发展,将来肯定会比现在好,你可要有远大志向哦!” “嘿嘿,咱是小老百姓,志向还是近点好,老婆孩子热炕头,再加一间房子,一辆车子,吾心足慰矣!” “呵呵,你呀你呀……” 二人说笑着经过门卫室。门卫看到了魏新生,忙叫住他:“魏新生,刚才有人问起你,喏,就是开那辆轿车来的!” “谁呀,我没有开轿车的朋友嘛,难道是……”魏新生说着,脑子里浮出武淳飞胖胖的身影。 “谁开车来找你啊,是大干部还是大老板?”何翔在一旁问,很感兴趣的样子。 “我、也、不、知、道——快走吧,办事情要紧,晚了回来午饭都没得吃了。快走,快走!” 魏新生拉着何翔出门走了。门卫看看他的背影,又看看不远处的轿车,仿佛想找出二者之间的联系。可惜魏新生肖母,五官显得清秀,与魏振翰的脸部棱角分明不太像。 半个小时后,魏振翰出来了,驾着轿车绝尘而去,门卫隐约看到他脸上含着笑,肯定是与于副总相见甚欢。 “领导的事咱操个啥心啊……”门卫自嘲地自语道,拎起洒水壶接上水,忙着侍弄自己种在门卫室旁边的花花草草去了。 ********************************************************************************** 五月最后的一天,傍晚时分,J市振华中学校门口。 魏新生架好自行车,倚靠在后座上看着三三两两的学生走出来,然后四散而去。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他特意提前来接沈傲霜。 六点左右,几个女老师说说笑笑地从门口出来,正是沈傲霜和她的几个一起实习的同学。 “傲霜!”魏新生从车上跳下来,挥手叫道。 几个女孩子不约而同地看过去,沈傲霜的眼睛亮了,脸也红了。 “快点儿去吧,人家‘王子’都等急了!”旁边的“死党”陈玲推了她一把,“咯咯”笑起来。 “去你的!”沈傲霜郝然一笑,白了她一眼,与几人打了个招呼,穿过马路走过去。 看着魏新生载着沈傲霜渐渐远去的背影,几个女孩都露出羡慕的神色,各自又互相打趣几句,嘻嘻哈哈走了。 耳边风声呼呼,初夏白天的暑气还未散去,坐在车上骑行最为惬意。 “今天去哪里啊?”沈傲霜在后面问道,右手紧紧抓着车架,“新生,慢一点儿,慢一点儿,我都要晕了!” “保密!”魏新生得意地说着,脚下却没松劲。车子飞快地驶进一条小街,穿过之后,继续朝前行去。沈傲霜无奈,犹豫了一下,伸手抱住了他的腰,不敢松开。 “到了!” 车子“吱”地停住,魏新生潇洒地飞身下车。他们的面前是一家小饭馆。 “这是哪里……嗳,怎么来这儿了?”沈傲霜看清了路牌,蓝底白字,分明写着“泉后巷”三个字。“新生,我们来这里干什么?”她奇怪地问。 “我不是说了吗,保密!”魏新生说着,带着她走进这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小饭馆。 “来了。”饭馆老板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看到他们进去,迎上来招呼,“里面的雅座给你留着呢小伙子,请进、请进!” “谢谢大爷!”魏新生带头往里面走,沈傲霜虽有疑惑,也只好跟着。 小菜不久上来了。青椒肉片,韭菜炒蛋,清炒豆芽,还有一个三鲜汤,普普通通的家常菜,却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喜欢吗?”看着沈傲霜眼里的亮光,魏新生微笑着问道。他知道沈傲霜肯定喜欢,因为这些都是她爱吃的。上回她的父母出车祸后,沈傲霜在生活上更节俭了。看到她俏丽的脸庞有些瘦削,他心痛不已,尽量利用相聚的时候给她补一补。 “喜欢……”沈傲霜抬头看着魏新生,眼神变幻着,“新生,谢谢你!”声音低了许多。 “你呀,说这么客气的话干什么?小心我的鸡皮疙瘩都要掉一地了!好了,啥也别说了,吃,今天我们的任务就是把这些菜吃光!” 就着白开水,二人开始了“扫荡”,不时还互相夹一口菜给对方,甜蜜的气息笼罩着他们,充溢了整个房间。好在这是一个小雅座,那个老人也不来打搅他们,一顿饭吃得有滋有味儿。 饭后,漫步在长长的幽深的巷子里,沈傲霜实在忍不住了,拉着魏新生的胳膊问道:“新生,今天到底有什么事情你要保密的,现在可以说了吧?” 魏新生嘿嘿一笑,刮了一下她的鼻子:“猜猜看?” “我猜不出。”沈傲霜索性做“无赖”状,摇着他的胳膊。 “好了好了,别摇了,我说,我说还不行吗?”魏新生只有投降的份儿,“今天啊是一个特殊的日子,那就是——我的生日!” “真的啊?”沈傲霜惊喜地叫起来,“哎呀,你怎么不早说呢,我连生日礼物都没买!” “你就是最好的礼物啊!”魏新生平稳下来,脸上显得无比庄重,“老天爷把你送到了我身边,我不要别的,只要跟你在一起,比什么礼物都珍贵!” “新生……”沈傲霜神情一呆,扑进了他的怀抱,久久不动。 “对了!”她忽然又从魏新生臂弯里出来,打开随身的坤包,“我今天下午灵感来了,写了一首小诗,送给你,作为你的生日礼物,行吗?”说着,把一张折叠得方方正正的白纸放在他的手里。 魏新生就着路灯昏黄的光线读起来。这是一首题为《走过》的短诗,用娟秀的字体写在方格稿纸上: “有时侯 你的一缕笑靥 投在平静时空 让日子多了 烦忧也多了 没有月色的夜晚 风是我的执着 扑入跳跃的梦 梦醒却快 走过走过 走过一段过程 逝去的色彩 没有重现的理由 走过就走过吧 挥挥手 为自己种植 另一片风景……” “好诗、好诗!傲霜,我喜欢,真的,我打心底里喜欢!你记住,只要是你送给我的东西,我都会好好珍藏起来……” “谢谢……新生,我是不是不够格?连你的生日都不知道……” “小傻瓜,在我心里你永远都是最好的、最美的傲霜,没有任何的不够格!以后可不许说这种话了,知道吗?” “新生!”沈傲霜“嗯嘤”一声,再次扑进魏新生怀里,抬起头来,眼睛在路灯下特别有神,又有些迷蒙,“新生,我想……”她低声喃喃说着。 凝望着这双幽深的眸子,魏新生心里一阵悸动,浑身一颤,像被一道雷电击中,瞬间传遍了全身。慢慢地,他俯下了头…… 夏夜的清风柔柔地吹着,宁静的巷子里,两个身影站成一幅剪影,成为此时最美的风景。两片滚烫的唇,还有两颗火热的心,此时此刻贴得更紧更紧…… 魏新生家的厨房里。 “这个混小子!”魏振翰冲着王春兰低声叫道,“你昨天不是打过电话给他吗,叫他今天回来吃晚饭,怎么到现在还不见人影?” “我怎么知道他为什么不回来,说了让你去接一下的,又不去……”王春兰委屈地说,然后端着果盘走出厨房,来到客厅。 客厅沙发上,武淳飞正慢悠悠地喝着茶,他旁边是女儿武妍。 武妍双手绞着衣角,眼神不时瞟一下客厅的门,脸上没有明显的表情,又似乎心事重重…… (今天就是五月的最后一天了吧?呵呵,猛狗呼唤你的支持!)###第28章 身世(八) “您好,请问您找谁?” J市文化局的办公室主任是一个长相不错的女人。三十来岁,白皙清秀的面容,加上得体的西装套裙,显得稳重又不失端庄。她看到一个年轻人急匆匆走进办公楼,忙迎上前去招呼。 “我、我找你们武局长。” 年轻人正是魏新生。他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办公楼里的冷空调让他身上一松,凉爽了不少。 “我们局长现在很忙。您提前跟他打过招呼吗?” “没有。” “那就不太好办了……要不这样吧,你先跟我到办公室去,有什么事情先跟我说,我再转告局长。” “我的事情必须当面和你们局长说……哦,看我这急的。你放心,我不是来找茬闹事的,是真的有事情找你们局长。我爸跟武局长是老战友,我跟他也很熟悉。不信,你带我去就知道了。” “熟悉的?那好吧,请您跟我来,我带您去。” 说着话,魏新生跟在女主任后面来到了局长室。 “局长,有人找您。”女主任敲了敲门,略等片刻后再轻轻推开。 武淳飞坐在办公桌后面,看到了进来的人,淡淡地说了句:“是新生啊。来,过来坐吧。”手里翻着一份文件,屁股动也没动一下。 女主任给魏新生倒了一杯茶,然后出去,随手关上了门。 “新生,你找我有事吗?”武淳飞看了一眼低头喝茶的魏新生,视线又回到文件上。 “武叔叔,我……我想请您帮帮忙……” “帮忙?我能帮你什么忙?” “能帮的。武叔叔,我知道您能帮的……我知道您还在生我的气,以前的事都是我的错,是我做得不好……但是,但是请您大人有大量,原谅我的过错……” “过错?你有过错吗,我怎么不知道?你魏新生不是本事大得很嘛!”武淳飞的声音陡然大起来,“啪”地把文件摔在桌上。 魏新生苦笑了一下,低下头不说话,等着武淳飞的“雷霆风暴”。 果然,武淳飞站了起来,叉着腰吼开了:“你小子长大了啊,翅膀硬了不是?哼,瞧不上我们家妍妍了!大学生又怎么样,大学生就不吃五谷杂粮了?以为自己成了神仙不是?小时候看着挺乖巧的一个孩子,长大了反而变得不认识了!妍妍有什么不好?人漂亮,还对你……哼,都是她自己瞎了眼,我们也瞎了眼,会看上你这个不知天高地厚也不知好歹的小子……算了,你走吧,不要在我眼前惹我生气。看到你,我就一肚子的火!这还是在地方上,要是赶上打仗那会儿,老子早就一枪把你给嘣了,你还没地方说理去!” 武淳飞的大嗓门震得桌上的文件瑟瑟发抖,隐隐约约透到外面。刚刚走出不远的女主任停住了脚步,怀疑是自己听错了。这个武局长一向待人和气,虽然有军人那种干事风风火火的急性子,但从不对人乱发脾气。这个年轻人怎么了,怎么惹得他发这么大的火? 算了,这似乎不是公事,领导的家务事不是自己能插手的,还是躲开点好,别的同事也别让他们靠太近,免得局长不高兴。 不说女主任如何去履行自己的职责,再看局长办公室里。 吼了一通,武淳飞似乎爽快多了,他重新坐下,盯着低头不语的魏新生。 “说吧,找我什么事?”语气又变得淡淡的。 “我、我想请您……”魏新生抬起头看着他,脸色发窘,“请您帮帮傲霜,把她留在J市,不要回老家去……” “什么?”武淳飞又站了起来,“你……你小子没药可救了!念在你爸妈的情分上,我还想着帮你一把,你倒好,蹬鼻子上脸了不是?走,马上走,我不想看到你!”他用手一指办公室的门。 “武叔叔……”魏新生还想再说。 “别说了,走!”武淳飞气呼呼地坐下,屁股下面的旋转椅一转,背向魏新生,再也不看他一眼。 魏新生看着武淳飞,嘴唇抿紧了,喉结一阵咽动,眼神凝结在了一起。顿了顿,他一咬嘴唇,转身开门出去了。 等他的脚步声听不见了,武淳飞转过身来,眉头紧锁。他幽幽叹了一口气,看着桌上的文件,一动不动了…… 在楼前推上自行车,魏新生顶着八月中旬的烈日,感觉像站在熊熊燃烧的火炉前。走到大门外,又回头看了一眼办公楼,然后骑上车向街道一头驰去。 “不行,我一定要请武叔叔帮忙,现在只有他能帮上忙了。为了傲霜,再多的委屈我也要经受住!” 一边骑着车,一边给自己打气,这两个多月来的一幕幕快速在他脑子里回放。 因为不愿放弃沈傲霜,他现在已经跟家里闹成了僵局:父亲的独断专行,自己的倔强固执,无异于针尖对麦芒。要不是母亲偷偷劝解和帮衬,不知会闹到怎样的地步。父亲说要他自己独立,不要再用家里的一分钱,但是自己能办到吗?不能,至少现在还不能。 实习的那家公司本来已经确定了可以进的,后来实习结束了,那个于关山副总竟然对他说,公司现在暂时不缺人手。嘿,不缺人手?鬼才相信呢! 傲霜的工作也还没着落。按照规定,她要回老家的县里就业,但如果能够在别处找到接收的单位,同样可以不受限制,包括J市。那么多人都在想方设法留在J市,探路钻营。凭傲霜优秀的条件,原本还以为会不成问题,可找了那么多家单位,人家竟然只是摇头。难道,难道关系真的就这么重要? 没办法,现在他自己和一些没有定下接收单位的毕业生一起,还住在大学的宿舍里。可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啊,早两天宿舍管理员说了,月底之前自己这些人必须搬出去。工作没着落,住处又成问题了,难道非要租房住不可吗…… “哎、哎,小心!” “嘭!哗啦——” 还没从沉思中清醒过来,猛烈地一撞,人也飞了出去,魏新生在地上翻了几翻,停住了。 痛,彻骨的疼痛瞬间传遍了魏新生的全身,他挣扎着爬不起来。 “小伙子,你没事吧?” 一个中年汉子从一辆货运三轮车上跳下来,魏新生的自行车躺在旁边。原来是他太专心了,一不小心撞上了人家。 “没事,没事……”魏新生说着,用力一挣,总算站了起来。 “我看看……唉哟不行,你看手上都擦破皮了,赶紧上医院,看看还有没有别的伤!”中年人扶着他,焦急地说道。 “不用了,大叔,真的不用了!一点小伤不碍事的,何况是我撞的你……” “怎么能这么说呢?我也有责任,没注意到你——还是赶紧去看看好!”中年汉子不依,看得出他很淳朴,也很热心。 “好了……要不这样吧,我自己去看看就行了,你忙你自己的……” “不行不行,还是我陪你去,要不人家要说我这人不负责任!”中年汉子还要坚持,他看了看四周围观的人,态度明确地告诉魏新生:我一定会负责的。 魏新生心里一热,身上的伤痛减轻了几分。两多月来到处跑单位,看到的都是冷淡甚至白眼,哪里遇到过这么热心的人? 可是,傲霜还在等着自己的消息,要是知道自己上医院了,还不担心死了?算了,也没什么大伤,不必麻烦这位大叔了。 一再说明没事之后,送货的中年人这才将信将疑地放魏新生走。临走前,他留下了自己地址,还执意给了魏新生两块钱,说是修车用。从中年人留下的香烟纸壳上,魏新生知道了他叫鲁道生。 不敢快骑,魏新生慢慢地骑着车回学校。进校前,他先到门口一家诊所里看了看,手脚上涂了一些红药水。擦了把脸,活动几下手脚,感觉没什么问题,这才进了校门。 学校里冷清多了,见不到以前步履匆匆的场面,平常热闹的操场上也只有几个半大小子在树荫下玩足球。 在女生宿舍楼下支好车,魏新生走进宿舍里。管理的大妈坐在檐下打蒲扇乘凉,看了他一眼,没说话,任由他进去。放假了,尤其是对他们这些滞留的毕业生,她才懒得理会呢。大家都是成年人,做啥事要自己负责。 “傲霜,你在吗?”来到一间寝室门前,他敲敲门。 门开了,沈傲霜迎了出来:“新生,你回来了……事情、事情怎么样?”她紧张地看着魏新生。多日来的希望与失望交杂,使得她憔悴了不少。 “应该,应该有希望……对,希望还很大哩!”魏新生说着,走进去在一张床沿上坐下。 “真的?”沈傲霜欣喜地抱住了他的胳膊。魏新生眉头一紧,随即舒开。 “当然是真的啦,傻丫头,我还会骗你吗?” “什么单位?他有没有说……” “现在还说不定,要具体研究过才知道。” “哦,那就好了……新生,你自己的单位落实了没有?” “也快了……傲霜你放心,事情很快就能柳暗花明又一村的!” “你呀你,穷酸,掉书袋……唔、唔唔……”她的唇被封上了。 年轻恋人热情的火焰瞬间点燃,寝室里很快就氤氲着炽热的气息,融化了最后的那一点点担忧,只是尽情浸润在爱的甜蜜里…… J市文化局,局长办公室。 武淳飞想了想,还是拿起电话机,犹豫了一下,拨通号码。 “喂,老魏吗?呃,是这样的,刚才新生那小子到了我这里……嗯,嗯,好吧,我尽力而为……” 挂断了,他又拨起另外的号码…… (今天“六一”了,愿天下的孩子们健康快乐!)###第29章 身世(九) “魏新生,快点,把这里的垃圾清理干净!” 一位穿着帆布工装,看不出腰身的中年妇女指着地上的一堆碎布对魏新生说,然后走到一边忙自己的去了。 “好咧!” 魏新生也是一身脏兮兮的工装,他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拿着扫把和畚箕,三下两下就把碎布装进了麻袋里。他背后的厂房里,十几台缝纫机轰隆隆地响着,一些女工正在紧张地缝制布偶之类的工艺品。 是的,这个在一堆“娘子军”里忙碌的人的确是魏新生。你要问,魏新生不是堂堂大学生吗,怎么会来到这么个街道小厂工作? 原因真不好说,也没人说得清,至少魏新生自己就感到莫名其妙。去年八月底,在连续去了两次之后,武淳飞这才松了口,答应替他和沈傲霜解决工作分配的事。不过他说了,帮忙会帮忙,至于分到哪里就不是他能决定的了。听了武淳飞的话,二人哪还会想那么多弯弯绕绕?结果,沈傲霜被分到西郊的一所村小任教,而魏新生则留在了城里,却莫名其妙地来到这个街道福利厂,干起了打杂工! 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走进来,看见了魏新生。 “新生啊,忙呢。”他朝魏新生打了个招呼,不等他回应,就走到缝纫机那边查看起来,不时还指导几下女工。他就是这个厂子的厂长,姓苏,据说是上海人,上山下乡到了这里。 “苏厂长好……”魏新生把说出一半的话咽下,看看老头,继续低头干活。这老头好像跟他有仇似的,老是喜欢挑自己的错,什么地上不够干净啦,工具摆放不够整齐啦,鸡毛蒜皮的事情都能挑出一大堆的不对来。要不是傲霜几次开解,他早就顶上牛了。一个堂堂大学生落到人人都可以吆来喝去的地步,你说悲哀不悲哀? 要不是为了傲霜,我才懒得理你们呢! 魏新生想着,把一只装满了碎布的麻袋捆好,双手一扛放到肩上,搬到外面的杂物间里。还别说,这大半年的杂事干下来,他的身体健壮了,原本白净的脸庞也黑了,棱角分明了,与他的父亲魏振翰倒有了几分相像。 “新生,过来休息一下吧。” 厂里专司搬运送货的强子朝他招了招手,掏出一支香烟。强子名如其人,身体不是一般的强壮,身上的腱子肉鼓鼓的,都是常年干重活的结果。他今年还不到三十岁,却是厂里的老员工了。十八岁那年顶替父亲进厂,一直干到现在,连工种都没换过。对于同样被那些女人们呼来喝去的男人,他自然很关心魏新生,时常会帮帮魏新生。他不明白魏新生这么个白净小伙子为啥会进厂,问过几次,魏新生只是笑而不说,他也就多不问了。 “强哥,别抽了,我刚才看到苏厂长进去了!”魏新生走过去,止住强子划火柴的手。 “怕啥?苏老头纯粹就是个纸老虎,你越怕他,他就越欺负你。新生,听我的,你别那么小心好不好?有啥事,你跟我说,哥替你顶着!” “谢谢了强哥!没事,我习惯了……” 说了几句话,强子忍不住烟瘾,躲到外面抽烟去了,魏新生回去继续干活。不过,刚才强子的一句话让他心思活泛起来:“对呀,明天是星期天,该怎么安排一下呢?还是……”想着又可以见到傲霜了,他的脸上浮出了微笑。 “魏新生,你笑什么,这么戆戆的,傻乐啥呢?”苏厂长走到他的身边,背着手看着他。 “没什么,没什么。”魏新生明白这老头说的“戆”是什么意思。那次听他骂一个出错的女工“戆猪”,自己没弄明白,后来还是强子解说,才知道那是上海人骂人的话。这老头,以为自己还是上海人哪! “小伙子,好好干活,总有一天你会出息的……”说着,看了魏新生一眼,苏厂长出去了。 “出息?就这样的小麻雀厂子也能有出息?”魏新生自语着,埋头干活,省得被那几个娘儿们催促。他的心早飞出去很远了…… “叮铃铃,叮铃铃!” 通向西郊的马路上,一辆自行车骑得飞快,魏新生像一只出笼的鸟儿,一早就朝沈傲霜工作的小学赶。每周这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一段甜蜜之旅,因为那头有一个人在等着他。 “吱——”魏新生忽然刹住车,一个看着眼熟的身影在他前面。 “鲁、鲁,鲁大哥,真的是你!”他惊喜地叫道。 “你是?”对方看着他,确定魏新生是在叫他,却好像不认识。 “你是鲁道生大哥吧。”魏新生笑着说,看着三轮车上的人,“你忘了?去年暑假,我骑车撞上了你的车,你还一直叫我去医院呢……” “哦、哦,想起来了,小伙子,是你呀!”鲁道生跳下车,豪爽地拍了一下魏新生肩膀,“你医院去过了吗,没啥事吧?” “没事儿,你看,健康着呢!”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我后来想找你,就是找不到,可急人了。” “这不遇上了吗,有缘自然会见面的。” “说得对,咱们真是有缘哩……” 二人站在路边聊了起来,像分别多年的老友,一见如故。 当听说魏新生大学毕业只分在一个街道小厂,鲁道生也为他抱不平。他说自己干个体,专门给人送货,收入比一般厂里的职工高多了。鲁道生还说,魏新生要是有兴趣,可以跟他一起干,反正自己正缺人手,就是业余时间也行。魏新生听了不禁心动,自己的收入不高,不想依赖家里,现在只靠自己,什么时候才能与傲霜成家?是得多动动脑筋不可。 答应了业余时间去帮忙,魏新生与鲁道生告别,飞身上车向前骑行。 进了西郊小学的大门,魏新生朝后面的教师宿舍骑去。这是一所农村小学,也就十来个班级,三四百学生,条件一般。好在给路远的老师留了宿舍,沈傲霜才有了栖身之地。 “傲霜!” 远远的,魏新生看到沈傲霜正在宿舍门口的水龙头下洗衣服,欢喜地叫了一声。沈傲霜抬起头望着他,俏丽的脸庞上荡漾起幸福的光彩。 “新生你来了!”沈傲霜甩干手上的水,笑盈盈地接过魏新生给她买的早点,感到一阵温暖。初春的寒意把她的手冻得红通通的,魏新生心疼地捂住她的手指。 回到屋里,看着沈傲霜开心地吃着早饭,魏新生笑了。 沈傲霜心有灵犀地一抬头,二人相视一笑,无尽的情意尽在不言中。 “傲霜,我、我想跟你说个事儿……”看到沈傲霜吃完了,魏新生犹豫着,说出了心底里早想说的话。 “什么事?”沈傲霜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似乎明白他的心意。 “咱们,咱们什么时候去、去办结婚证……” “……”沈傲霜的嘴巴张得大大的,两行泪水缓缓地流下来。 “傲霜你怎么了,是不是我说错话了?”魏新生慌了,忙拥住她。 “不是,你没错……是我自己太高兴了……”沈傲霜躲在魏新生温暖的怀抱里,让泪水尽情流淌,幸福地流淌,再多的苦和累也随之而去了…… ****************************************************************************** “二姐,怎么是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听到有人叫自己,说外面有人找他,魏新生走出厂房,看到二姐魏新苗推着自行车站在路边。 “新生,你怎么这个样子?”魏新苗吃惊地看着他,不敢相信自己的弟弟成了一个垃圾工人。脏兮兮的工作服,黑乎乎的解放鞋,头上还挂着一块碎布片,哪里像以前意气风发的大弟弟?她只觉得鼻子一酸,眼睛发潮。 “姐,没事儿,真没事儿!”魏新生笑着,露出一口白牙,“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不是说要留在南方吗,怎么回来了?”魏新苗的丈夫是福建人,去年年初她随丈夫搬去了老家。 “我们回来办斌斌的户口迁移,是要在南方定下来……你是怎么了,有事情也不给我写信,怎么搞成这个样子?”斌斌是魏新苗的儿子,她看着自己的弟弟,连连追问,语气里透着些不满。 “这样不好吗?呵呵,毛主席老人家不是说要自力更生的嘛!” “自力更生也不要搞成这个样子,你知道爸妈多心疼吗?” “爸才不会……算了,不说了。二姐,你等我一会儿,还有半小时下班,我请你吃午饭!” “不用了,我还要去办事……新生,你有空多回家看看,爸妈想你……” “我自己有数……真不吃饭了?” “不吃了。听说你处女朋友了?” “嗯。” “啥时候带回家见个面?” “爸不欢迎的。今年过年我原本想的,后来想想又算了。” “你放心,爸妈那里我会做工作,只要你记着回家就行!” “谢谢你,二姐!” “说啥客气话呢……好了,我走了,你记着常回家看看!” “嗯。二姐你慢走!” 望着魏新苗的身影消失在街道的转角,魏新生站了一会儿,不知想了些什么。 魏家别墅,客厅里。 “爸妈,新生过得肯定不好!”说完与弟弟见面的情况,魏新苗的眼圈儿先红了。 “新生这孩子,一向要强的……”王春兰也忍不住了,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新生他爸,你、你就想想办法吧……” “唉——,”魏振翰叹了口气,眉头紧锁,沉思不语…… (每天码字,辛苦啊,呼唤你的支持!)###第30章 身世(十) “来,大家吃糖!” 魏新生笑着抓起一把喜糖,一个个分给女工们。 “呀,魏新生你结婚了?恭喜恭喜!”一个年轻女工笑嘻嘻地剥开一粒糖放进嘴里,嚷嚷道。 “嘿嘿……”魏新生不好意思地抓抓后脑勺,脸上喜气洋洋。 “好哇新生!”强子一把抓住他的手,捻起一颗糖也吃起来,“结婚也不告诉我一声,怕我喝光你的喜酒吗?” “没,强哥,我还没办酒席,只是领了证……现在条件不太好,以后有条件再补办一个……”魏新生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右手抓着一把糖,手背上青筋绽起。 对,我以后一定要好好操办一下,让傲霜风风光光地成为我的新娘!魏新生暗暗下定了决心。 女工们都用同情的目光看着他,有的还露出怜悯神色。 “好兄弟,以后我再吃你的喜酒!”强子拍了一下魏新生的肩膀,“当初我跟你嫂子也很简单,两家人坐在一块吃个饭就算数了。喝酒?屁个酒,才没呢!你还年轻,以后有的是好日子!”刚到三十的他装出一副老气横秋模样,逗得魏新生也乐了。 “真有你的,强哥!”他也拍了强子一下,两人哈哈笑起来。 “都站着干啥呢,不干活了?”一个声音幽幽地响起,苏厂长来了。 “厂长,来,吃糖,吃糖!”魏新生抓起一把糖迎上去。 “魏新生你的证办好了?唔,不错,很甜!这个,你要是有什么困难,尽管提出来,咱们厂里一定尽量帮你解决!” “谢谢厂长,我没什么困难。” “唔,好,好——那就别站着了,快去干活吧!” ******************************************************************************** “傲霜,我回来了!” 魏新生推着自行车走过长长的巷子,在26号停住,边推门边叫着。 这是泉后巷的一个小院子,原先的主人因为买了商品房搬走了。四个月前,魏新生寻找住处时正好租下,现在这里已经成为他和沈傲霜温暖的小窝。 “马上就好了,新生。” 厨房里传来沈傲霜的声音,还有铲子碰着锅沿的叮当声。 魏新生走进厨房,一把搂住了她的腰。 “别乱动!”沈傲霜拍了一下他的手,把菜盛进盘子里。“好了,可以开饭了!”她说着,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光彩,当年青涩的女孩已经成长为含娇带嗔的美少妇。 二人坐在院子里吃晚饭。吃着吃着,他们不由自主地停下了筷子。 夕阳的光线落在葡萄架的顶上,几根倔强的枝条在秋风里摇摆着,一片发黄的叶子飘飘忽忽往地上掉落。青瓦灰墙,苔藓爬上了台阶;石板铺成的地面,斑驳的门,显示着这里的古老,似乎是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 安宁,飘逸,散发着古典诗歌的意境和韵味,二人沉醉在这难得的静谧里…… “新生,”沈傲霜轻声打破了宁静,“我有一件事要告诉你……” “是上回的公开课评比结果出来了?” “不是,校长说还要等些天。” “是楚楠还是陈玲来信了?” “都不是。” “傲霜,别打哑谜了,快说吧!” “新生,我、我……我有了。” “有了,有什么了?” “就是那个……医生说,要注意休息……” “医生?啊,我知道了,这、这是真的吗傲霜?” 魏新生跳了起来,抓住沈傲霜的手,开心得像个孩子。 “是真的!”沈傲霜肯定地点点头,任由他抓着,尽管有些生疼。 “太好了,太好了!”魏新生一把抱起沈傲霜,高兴地转了一个圈,才又想起什么似的,赶紧又放下。 “傲霜,以后家里的活我都包了,买菜、做饭、洗衣服,全都让我干。你呢,好好休息,把咱儿子养得白白胖胖的!” “傻瓜,还早呢……谁说一定是儿子,要是女儿怎么办?” “女儿我也喜欢,长得跟她妈妈一样,做一个漂亮的小仙女!” “你呀你……”沈傲霜点着他的额头,依偎在魏新生怀里,幸福地闭上了眼。魏新生的唇轻轻地啄在她的脸上、唇上、鼻子上…… 这天一下班,魏新生到菜场买了菜,然后匆匆回家。沈傲霜现在每天也回家,要坐大半个小时的公交车才能到家。 刚进巷子口,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女人身影映入他的眼帘。身体一震,魏新生连忙跳下车。 “妈,你怎么来了?” 来的人正是魏新生的母亲王春兰。她看着这个日夜牵挂的大儿子,拉住他结起了茧子的手掌,眼泪控制不住流了下来。 魏新生静静地看着她,没有说话,一丝内疚涌上心头。 过了四五分钟,王春兰收住泪水,掏出手帕擦了擦:“你看我这是怎么了,要做的事情差点都忘了。来,新生,拿着,这都是你爱吃的。”她把放在身边的一大包东西递给魏新生。 “妈,总是你对我最好……”魏新生深情地说着,抱住自己的母亲,就像小时候躺在她的怀里一样。 “妈,到我家去坐坐,傲霜很快就会回来,咱们一起吃晚饭。” “不了,我也要回去做晚饭……新生,你们结婚的事,你爸一直很生气。不过,你还是回去跟他认个错,他不会计较的……唉,你们父子俩都是倔脾气,谁都不肯服软……你有一个多月没回家了吧?” “嗯,我,我会回去的。” “回去就好……其实,其实你爸也很想念你,昨天还对我说起过……” “妈,你别说了!他想念我?我才不信呢!哪有老子看着儿子落魄一点都不管的?好了,我也不多说了……” “唉,新生……算了,以后你就会明白的。差点忘了,喏,这个给你!”王春兰说着,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大信封,“这是妈的一点心意,你拿着。天不早了,我要回去了。” “妈,你这是干什么?” “叫你拿着就拿着,难道你自立了就不是我的儿子了?” “好,好,谢谢妈!” “这样就对了。好了,我走了,你自己忙自己的事吧。” 魏新生执意把母亲送到外面的马路边,看着她在深秋的寒风中渐渐远去的背影,只觉得眼睛发酸,痒痒的,有东西要涌出来。眼前仿佛浮现出小时候自己缠在母亲跟前的情景,那时候多么自由快乐啊! “新生,你在这里等我吗?”一个声音惊醒了魏新生,沈傲霜走到了他身边。 “哦,傲霜你回来了!”魏新生脸上一扫颓气,笑着接过沈傲霜的背包,和她一起回家。 进了院子,魏新生随手把大信封放在桌上,沈傲霜看见了:“新生,这是什么,你们发工资了吗?不对,工资袋没这么大……” “你看我着记性,”魏新生一拍脑袋,“你回来前我妈来过了,这是她给我的,我也没来得及看呢。” “你妈……婆婆来过了,你怎么不留她吃饭呢?” “我留了,她说要回家做饭,走了。你看,还有这些东西,她说都是我爱吃的。” “新生,咱们是不是该回去看看你爸妈他们?以前我不敢说,怕你伤心,可是今天你妈都来了,咱们不能失礼呀……” “这个……这个事情以后再说吧。来看看,都有些啥东西。” 魏新生打开塑料袋,一样样拿出里面的吃食,有腊香肠、酱牛肉等等,在桌上摆了一堆,都是他从小爱吃的。 “呵呵,我妈真是的,大老远的送这些吃的来!好,那咱们就美美地吃个够,别让她老人家的好心落空!” 沈傲霜打开那个大信封,又忙递给他:“新生,你看!” “怎么是这个?” 除了一叠整齐的十元纸钞,还有一本酱紫色的房产证。打开来看,房子的地址就是他们现在住的院子,户主的名字是魏新生。 “怎么会这样?” 互相看着,二人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惊讶,还有激动,久久不语…… 离魏新生家不远的另一条马路上,王春兰坐上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 “都给他了?”司机回头问道,是魏振翰。 “给了。” “他说什么没有?” “说了,他说有时间会回家看我们。” “但愿吧,不要把好心当成驴肝肺就行,要不这个儿子白养了……” “你怎么能这样说儿子呢?” “不这么说怎么说?自己偷偷摸摸结婚,有这样做儿子的么?叫人家知道了,我这个做老子的脸面还往哪儿搁去?我那些朋友问起我们的家庭情况,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大的是这样,小的更不争气,唉——” 魏振翰发动汽车,车子很快融入来来往往的车流人流。 泉后巷,魏新生家的院子里。 “新生,我们尽快去你爸妈那里一趟吧,他们,他们也不容易……你别生他们的气了,好吗?”沈傲霜依偎在魏新生怀里,摸着他的手,觉得凉凉的。 “好吧,找个周末时间去一趟。” “最近我想得很多。咱们自己也要做父母了,我更能理解上一辈的一些想法了。”沈傲霜把魏新生的手按在自己肚子上,轻轻抚摸着。 “嗯,咱们以后要让孩子多学知识,多懂道理,不要像他老子这样生个倔脾气,吃不开的……” “你呀你,总算是开窍了!” “傲霜你真好!我记得的,我还欠你一个盛大的婚礼,一定会补回来!” “傻瓜,说这种话干什么?” 沈傲霜一点他的额头,二人相视一笑。萦绕在四周的温馨把寒气统统驱赶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只留下一个春天在这里……###第31章 惊雷 “我原本以为……以为接下来的日子会越来越幸福,自己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可是,可是万万没想到……” 一口气细细地讲完几年来的往事,躺在病床上的魏新生大口喘着气,疲倦地闭上眼睛休息。他好像一夜之间老去了十岁,脸色灰暗,由于几天没收拾,嘴唇上的胡子茬黑黑的醒目。 他的旁边,一边站着的是神色肃穆的楚楠,另一边坐着的女人却是沈傲霜大学的好友陈玲。 听到消息,回国休假的楚楠匆匆从北京赶过来,正好遇上Q城赶来的陈玲,二人已经在医院陪了一天一夜。在这段时间里,魏新生固执地要对他们讲述自己与沈傲霜的故事,讲到现在,他已经疲惫不堪了,不得不在二人的劝导下休息。 “新生,你好好休息吧。”楚楠替他掖好被角,满脸沉重,然后转头看了一眼也听得出神的陈玲。 “不,楚楠,你一定要帮帮我!”魏新生一把抓住楚楠的手,睁开眼,满眼都是乞求的的神色,“我知道你肯定能帮我找到傲霜,还有小杰的!” “你放心,我会尽全力而为!”楚楠拍着魏新生的手背,“你也不要多想,现在的任务是好好休息,快点把身体养好。说不定傲霜很快就会回来,等到他们回来,可不想看到你这个样子啊!” “嗯。”魏新生重重地点点头,再次闭上了眼,呼吸渐渐平稳,睡了过去。他确实需要好好睡一觉了,两天来他几乎没有合过眼,嘴里念叨的总是妻子沈傲霜和出生刚刚四个月的儿子小杰。 “我们出去走走。”楚楠朝陈玲点头示意,轻声说道。陈玲点点头,站起来随他出了病房。 外面是寒风呼呼,屋里因为有暖气,并不觉得冷。来到走廊上,寻了一个少人的角落,二人坐下来,捂紧了身上的大衣。 “怎么会这样呢?”楚楠嘘出一口气,眼里带着些血丝。 “是啊,难道老天爷真的是在捉弄人吗?”陈玲也满是感慨。 不由自主地,两人都想起了魏新生说的变故,完全是出人意料之外。除了老天爷,恐怕没人能够解释眼前发生的一切了。 魏母到魏新生在泉后巷的家后,隔了一个来星期,魏新生带着沈傲霜回家看望父母。 这是魏父魏母第一次见到大儿媳妇,虽有些陌生和拘束,双方最后都觉满意。看着大大方方的沈傲霜,尤其是得知她有了身孕,魏家上下都很高兴。 当然,似乎有一个人不太高兴。 这人是魏新生的弟弟魏新辉。 说起这个小儿子,不止是魏振翰头疼,连教他的老师都称吃不消。不爱读书不求上进倒好,贪玩,爱花钱,吃穿样样都要最好的,把家里家外折腾得鸡犬不宁。要不是有魏振翰严厉的管教,恐怕这小子早飞上天了。 磕磕绊绊地读完初中,魏振翰把魏新辉弄进了一所职业高中,学的也是财经类专业,其中的意图不言而喻。 进了职高的魏新辉更加如鱼得水了,很快就与一帮同样不要读书的小子打成了一片。他待在教室里的时间屈指可数,常常溜出去玩电子游戏,溜冰,上舞厅,而且出手阔绰,俨然一副有钱人家的大少模样。 “一个那样,一个又这样,这是造了什么孽哟!”魏母叹息着说,但又狠不下心来,小儿子一伸手要钱,她还是会满足。也许这就是做母亲的通病,偏爱小的,简直到了溺爱的地步。魏振翰几次告诫她不要太宠魏新辉,效果却甚微。 魏新辉的骄横愈发放纵了。去年职高毕业后,勉强拿了张文凭,他被安排进家里的公司学习管理。这几年魏家的厂子发展很快,从原先的一百多人猛增到现在的近五百人,厂子也一分为三。为了便于管理和发展,魏振翰成立了公司,租了高级写字楼办公。就规模与产值来说,他的公司已经成为J市当时民企中的佼佼者,产品远销欧美了。市里很看好他的企业前景,各种大小的荣誉也纷纷落到魏振翰的头上。 二十岁不到的魏新辉又有了“发挥”的空间。 尽管水平不怎么样,但往办公室里一坐,二郎腿一架,他马上找到了做老总的感觉。挥舞着铅笔在纸上胡乱画了几下,大有挥斥方遒的模样。不过,坐了没半天,他再也坐不住了,偷偷打电话邀约以前的玩伴,寻个什么名目出去玩了。 这样玩了几天,被魏振翰发现了,叫进办公室狠狠骂了一通后,魏新辉只好老老实实待着。 玩乐不成,他把精力洒向公司的业务,一下看看这个,挑挑那个,横挑鼻子竖挑眼,搞得员工敢怒不敢言。他还专往长得漂亮的女员工那里跑,黏黏糊糊不肯走,吓得女员工缩成一团,他却在旁边得意地大笑。 魏振翰没办法了,趁着市里举行一个企业管理高级研修班的机会,把魏新辉送进了宾馆,让他到那里折腾去,来一个眼不见为净。魏新辉结交的范围越来越广了,整天与一帮人群进群出,好不威风潇洒。 “新辉他爸,别心急,孩子还小,等过两年长大了,肯定就懂事了!”魏母反过来安慰魏振翰。 “要是新生,他会这样子么?”魏振翰没头没脑地问出一句话,不等她回答,叹了一口气,忙着处理公司的事情去了。 “是呀,新生会怎样呢?”魏母念叨着,眼睛怔怔出神,“我看还是让他爸想想办法,调到好些的大厂子去,那里太辛苦了……” 魏新生没有调动,因为他也找到了施展的空间。 在工作中,细心的他发现自己所在的这个街道小厂存在着不少问题,设备老旧,效率低下,产品更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无新意不说,还浪费不小。针对问题,他试探着给苏厂长提了几个改进的建议。厂里按他说的一实施,效果立竿见影,乐得那个“上海佬”合不拢嘴,愈发看重他了,他也由打杂工升级为技术员。魏新生的干劲也更足了…… “新生,你今天还要去吗?” 沈傲霜挺着八个月的大肚子,从厨房里走出来问道。由于妊娠期反应过大,她的身体比较弱,现在已经请假在家待产。看着魏新生换上从家里带来的黑西装,他知道丈夫又要利用休息时间,出去跟鲁道生一块儿搞货运的事了。 鲁道生的货运规模也越来越大。在魏新生的提议下,他联合一些同行组建了一家“货运合作社”,业务蒸蒸日上。对于魏新生所起的作用,他心里很清楚,于是委任魏新生做业务经理,负责拓展业务。魏新生也不含糊,搜集信息,分析市场,策划新业务,每样都能收到良好的成效。尽管只是兼职,货运社里的每个职工对他都是心服口服。鲁道生曾劝他干脆辞职下海,与自己一起创更大的业,挣更多的钱。魏新生总是笑而不应。 鲁道生明白了,魏新生的志向恐怕不止于此,也就不勉强他了。只是实心实意地把魏新生当好友,当兄弟,待他愈发实诚。 “我今天有一笔大生意要做!”魏新生换好衣服,仰着脖子。沈傲霜帮他打好领带,边整理衣服边问:“看你高兴的,有什么大生意呀?” “南城有一家加工厂,他们每个月都要外运五个车皮的产品,我正在跟他们谈,货运业务我们全包了。呵呵,一年六十个车皮的运量,近三十万的运费哩。今天是签约的日子,你说是不是大生意?” “还真不小呢!那你快去吧,晚饭我等你。” “好的。”魏新生在她肚子上轻轻拍了拍,“儿子喂,你爸去挣钱了,你在家陪你妈妈,可不许调皮哟!” 沈傲霜“哧”的笑了,把他推出门去…… 产房里传来婴儿哇哇的啼哭声,产房外的魏新生正在团团转。他的旁边是母亲王春兰,还有远道赶来的岳母和小舅子。 “谁是魏新生,来,看看你的儿子。恭喜你啊,母子平安!” 一个助产婆抱着孩子走到门口,脸上挂着职业性的笑容。接过魏母偷偷塞过来的红包,她让众人一一看了婴儿,然后又抱了进去。 几个人早已笑不可抑了。魏新生更是兴奋得满脸通红,恨不得马上进去慰问辛苦了大半天的妻子…… “新生,来,我敬你!”满面春风的强子端着酒杯走了过来,与魏新生一碰,仰脖喝下去。 一家中等规模的饭店里,四张圆桌一字儿排开,魏新生儿子小杰的满月酒就在这里操办。来宾除了魏、沈两家的亲戚,就是二人的同事、好友。 “恭喜、恭喜!”鲁道生也过来敬酒了,魏新生满杯而尽。 你来我往,桌上气氛非常热烈。 就在这时,一个人从外面走了进来,边走边嚷:“怎么就开始了,也不等我一下!”来的是魏家的老幺魏新辉。 “新辉,你怎么才来?”魏新生醉眼朦胧,看着这个不安分的弟弟,心里也不太舒服。 “你问我,我还要问你呢,也不等我一下!”魏新辉看着意气风发的哥哥,愈发觉得他脸上的笑容是在嘲讽自己。 “客人这么多,怎么能为了等你……你看看,现在几点了?”魏新生把手腕伸到弟弟面前。这只表是魏振翰送给他的,也是魏振翰最为心爱之物,因为那是当年他在部队里积攒了一年的津贴才买到的。 “几点了?我自己有表!”魏新辉看着父亲最喜爱的手表戴在哥哥手上,觉得分外刺眼。一甩袖子,他坐到了一个空位上。 “新辉,你又到哪里去玩了?”一旁的魏振翰低声问道,眼睛瞪了他一下,“连你亲侄子的满月酒也迟到,太不像话了!” “我……”魏新辉张了张嘴,不敢反驳,拿起筷子朝一条鱼戳过去,好像要把一肚子的气撒在鱼身上…… “新生,快来,找你的电话!”鲁道生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叫着正在与几个职工研究事情的魏新生。魏新生正在一个货运仓库里,跟几个负责具体营运业务的组长讨论加快流程、节省成本的问题,现在基本上有了实施要目。 “鲁哥,什么事?”魏新生抬头看着大老远从办公室跑过来的鲁道生,一时间还没有转过弯来。 “找你的电话,好像说你家里出了什么事……” “什么,我家里出事了?” 魏新生这才反应过来,跟着鲁道生跑向办公室。几个职工露出惊讶的神色,从来没看到过两位经理这么慌张,难道是真出什么大事了? 真的是出大事了。 今天一早,沈傲霜发现儿子小杰有点感冒,对魏新生说了。本来是星期天,魏新生想陪她一起去医院,因为放心不下货运社的事情,中途决定还是沈傲霜一个人带着去,毕竟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看着妻子带着儿子坐上公交车,魏新生也跨上新买的摩托车往货运社赶。 中午的时候,魏母专程来看孙子,在泉后巷等了一阵,就是不见一个人。回去之后,放心不下的魏母打了几个电话,还是找不到魏新生他们。等到下午三点钟,电话响了,竟然是派出所的询问电话,问沈傲霜是不是他家的媳妇,有没有一个叫魏杰的婴儿。听到电话,魏振翰感觉不妙,连忙驱车赶到派出所。 一个接待的警察告诉他,下午一名环卫工人在垃圾箱里发现一个背包,里面有沈傲霜的身份证,还有一些婴儿用品和一本妇儿医院的病历,上面的名字是魏杰。这个警察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沈傲霜母子肯定是遇到了麻烦,暂时定性为失踪。至于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要进一步调查才知道。 魏新生赶到派出所已经是四点多了。听了警察的分析,他急了,恳求警察一定要快些找到妻子和儿子。出了派出所,魏新生不顾天气寒冷,骑着摩托车开始了疯狂地寻找,只要是沈傲霜可能去的地方,他都仔细地找了一遍。他深深地责备自己,为什么就不能陪着一起去呢?要是傲霜和小杰有个三长两短,自己该怎么办…… “轰隆隆……”天际一串闷雷声滚滚而来,打破了冬日的宁静。 “冬天里打雷,真是怪了!” 陈玲抬起头,看着白色的天花板,嘴里喃喃说道。 楚楠心里一惊,赶紧起身往病房里走去…… (上午在监考,午觉后赶紧码字。很久没写四千字的长章了,一个字:非常累!)###第32章 犹豫 “这些情况你怎么会知道得这么详细,是谁告诉你的?”凉躺椅上的老人支起了身子,看着小杰问道。 “是我妈妈告诉我的……”小杰低着头回答他。 “你妈妈?你妈妈是谁,叫什么名字?” “她叫,叫陈玲。” 啊,怎么会这样?我听了一惊,看看小杰的脸,一点儿也不像在说假话。老人父子也露出不敢相信的神色。大灰呢,歪着脑袋,晕乎乎地看着小杰,好像被他说的弄傻掉了。 “这些事情都是我的妈妈,至少在今年四月之前,我一直认为她就是我的亲生母亲,是她亲口告诉我的……”小杰脸上现出几分痛苦。接着,他又开始讲述陈玲的亲身经历…… 陈玲跟着楚楠走进病房,魏新生还在沉睡中,呼噜噜打着鼾。二人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来,默默看着这个心力憔悴的男人。 这时几个人走了进来,是魏振翰和几位家人。嫁到东北的魏新生的大姐回来探亲,正好赶上这事儿,也替他着急。 “新生现在怎么样?”大姐走到床前,问楚楠,眼里也有血丝。早两天她在医院陪护弟弟,也累得够呛。 “刚睡没多久。”楚楠答道,转向魏振翰,“魏伯伯,派出所那边怎么说?” “还能怎么样,说是在全力寻找,我看哪……唉!”魏振翰摇着头,几天之间似乎也老了不少,两鬓的白发更加醒目。他老了,也累了。得知儿媳和孙子失踪,他四处托人打听消息,可人家怎么会把一个普通的失踪案过多的放在心上?那个派出所长说了,这些天辖区的盗窃案、抢夺案发生了好几起,人手忙不过来,找人只能尽力而为了。 明白了他的意思,楚楠眼神闪烁,不知在想什么,也沉默了。 “走出去几天而已,干吗都这么着急上火呢?” 有人在一旁很轻巧地说道。陈玲不用回头就知道是魏新辉,在她的感觉里,这人说话总有那么点阴阳怪气的味道。对于大嫂和侄子失踪的事情,他看上去也很着急,但仔细观察,似乎又不是那么一回事儿。她不好把自己的感觉说出来,毕竟这是人家的家事。 “在这里浑说什么,一边待着去!”魏振翰低声吼道,瞪了魏新辉一眼,不再理他。别人也不理他,过了不久,这个魏新辉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反正没人在意他。 “你们来了。”魏新生醒了,挣扎着爬起来。 “新生你醒了!”魏母和大女儿忙着给魏新生弄水、吃饭什么的。陪着坐了一会儿,跟着安慰几句,楚楠对魏新生打了声招呼,示意陈玲跟他出去。 “我们去哪儿?”出了医院大门,陈玲问楚楠。 “派出所。”只说了三个字,楚楠似乎拿定了什么主意。 招手叫来一辆出租车,二人来到了城关派出所。 “你们有事吗,是不是报案?”门口一个接待的年轻警察递过本子,让他们自己登记。 “我找你们所长,有要紧事。”楚楠说道,不接笔。 “我们所长跑案子去了,不在。” “那指导员呢?” “指导员?指导员好像在,我问问看。”年轻警察深看了他一眼,抓起电话拨通内线。“指导员在二楼的第三间,你们自己上去找吧。” 陈玲犹疑地跟着楚楠来到二楼。 “您就是李指导员吧?” 楚楠进了办公室,与坐在桌后埋头写字的一个中年警察打招呼。 “我就是,你是……”城关派出所指导员李坚站起来,颇为熟络地招呼二人坐下,还泡了两杯茶放在面前。 楚楠对他说了沈傲霜母子失踪的事情。 “这个案子已经有专门的同志在负责了,毕竟她是市政协魏振翰委员的儿媳妇嘛!”李坚习惯性说着应对的话。他感觉眼前这名男子气度不凡,所以显得很客气。 “那能不能问问负责的同志,现在进展得怎么样了?”楚楠也客气地说。 “这个啊,不太好办哪!”李坚推脱道,“你看,天气这么冷,我们的同志事情多,老是催促也不好。况且,最近案子特别多,比这更重要的案子也不少,你看这……”他显出为难的样子。 “怎么能说不重要呢?人命关天的事情……算了,请问我能借用一下您的电话吗?”楚楠忍住气,指着桌上的红色电话机。 “可以,你用吧。不过,打市话可以,长途不行。”李坚大方地拿过电话机,然后礼貌地退开去。 楚楠拨通了电话,轻声说起来。陈玲听到他好像在与一个什么伯伯通话,提到了魏新生,还有沈傲霜。 放下电话,楚楠沉着脸对李坚说,过一会儿会有电话过来。 果然,不到十分钟,电话响了,李坚接起来,没说几句,马上站直了。 “……是,局长请放心,我马上组织最强的力量办这个案子!你放心,不破此案,我们绝不撤兵!你就等着听好消息吧……是,是!” “这个,请问您贵姓?”只是一个转身,李坚像换了一个人似的,脸上堆着笑容,异常热情地给二人续上水。得知了二人的姓名,他坐在楚楠对面:“楚先生,您放心,我们马上组织力量,全力侦办沈傲霜失踪的案子,一定能很快破案,找到失踪人员!” “李指导员,那就快点吧,事不宜迟呀!”楚楠面无表情地说,眼睛看着茶水,他的耐性似乎随着飘荡的热气在慢慢消失。 “好、好!”李坚忙不迭说着,抓起电话开始忙开了,叫人,指示,催促。 很快地,四五个警察来到了李坚的办公室,李坚说要分析案情,务必抓紧破案。 楚楠留下了自己的BP机号码,与陈玲一起出了派出所,打的回医院。 “楚楠,你、你是何方神圣,怎么、怎么……”陈玲还没从震惊中醒过来,前倨后恭,态度变化如此之快,就只是一个电话而已,这楚楠也太厉害了吧? “没什么奇怪的。我找了我爸的一个老朋友帮忙,恰好他就是负责S省治安刑侦工作的。”楚楠的脸色恢复了正常,“这些人啊……希望能快些找到傲霜,就是被我爸骂几回也值了。” 回到医院,魏家人还在,说了派出所正在全力办案子的事,大家都松了一口气,暗暗祝愿能早点见到失踪的母子俩,他们能平安无事。 可是,祝愿再美好也只是一厢情愿,事情并没有多大起色。 随着楚楠的BP机一遍遍响起,案情一点点反馈过来了。有人看到沈傲霜母子进了妇儿医院,医生护士都能证明。出了医院后,一家水果店的老板说有一个长相符合的女人抱着孩子进过店,问了几种水果的价钱,但没买。还有一个破烂王反映,他在位于东街的垃圾箱里翻到了那只背包,刚要打开,被环卫工人看见了,就交给了环卫工人。那个陆姓环卫工人看到里面的身份证等物品,觉得很要紧,就把东西上交给了管理处,管理处再报到了派出所。 事情过程基本清楚,但是沈傲霜母子是在什么时候失踪的,没人说得清,派出所也说还需加大调查力度。现在不止是派出所在操办这个案子,市局也组织了专门的办案小组,重点在车船码头、城郊结合部和流动人口中搜查,防止沈傲霜母子被带离J市。 “已经三天了,要带离恐怕早就带离了……”尽管为警方的出力而欣慰,但毕竟经历见识得多了,魏振翰还是不免担心。 “他爸,别尽说丧气话好不好?”魏母不高兴了,白了他一眼,再看看楚楠和陈玲,“你看人家小楚和小陈都在替咱新生出力,你这个做爷爷的怎么说起这种话来了呢?我们的小杰不会有事的!” “我说什么了?只不过就事论事而已……”魏振翰也不满了,嗓门大了起来。几天来心情急切,他的火气也变得大了。 “你倒好,向我发个什么火……我可怜的孙子啊,小杰,我的乖孙孙,你在哪儿呀,奶奶想死你了……你这个死老头子,早就叫你把孙子接回家……要是接回家了,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说着说着,魏母啪嗒啪嗒抹起了眼泪,啜泣出声。 众人忙在一旁劝解、安慰。魏振翰则气呼呼地出了病房,说上厕所去。 消息还在传来,可就是等不到那个让大家高兴的。 时间在焦灼的等待中过去,一连三四天,大家都处在苦苦的煎熬中。城里就有传言说了,几天前一伙人贩子流窜过J市,半骗半抢,掠走了三个男童,现在已经逃之夭夭了。至于孩子的母亲,有的说被打晕了,有的说也被带走了。反正传得沸沸扬扬,一时间有婴幼儿的家庭不敢出门。为此,市公安局专门召开了一个通报会,说这都是谣言,市民们不必惊慌。 那天,市公安局长亲自上门,登门拜访了政协委员魏振翰,向他一家说明了案件侦办情况,再次表达了必破此案的决心。 已经回到魏家别墅休养的魏新生自然感激不尽。可楚楠却不满意,又打了一次电话,他的BP机更是叫得欢了。 案情没有进展,陈玲却要返回Q城了。她的假期已满,单位催得紧,再想留下去已经很难。 告别了送行的魏新生、楚楠等人,陈玲踏上了回去的客车。 汽车开出去一个多小时,在一处休息点停车休息。刚走下车,一个瘦小的男子凑到陈玲身边。 “你是叫陈玲吗?”他低声问道。 陈玲点头应是,警惕地看着这个人。 “有人要我给你带话,请你到这个地方去一趟,有很重要的事情。那人说,希望你一定要去,因为跟一个女人和一个男孩有关。”男子说完,塞给她一张纸条,转身就走了。 陈玲一看,纸条上写着一个地址,问问熟悉地方的乘客,是在离这里不远的一个小镇,名叫古巨镇。 去还是不去?陈玲犹豫了…… (今天豁出去了,把刚刚码好的这一章也发了,够给力吧?呼唤支持!!)###第33章 托婴 “原来,我跟古巨镇的渊源早在十几年前就注定了!”小杰感慨地说,抬起了头,“妈妈没有犹豫多久,她决定还是去,因为那里可能有她的好友,还有我。” 陈玲找了一个地方呼叫楚楠的BP机,可是不知怎么的,他竟然没有回电。 不再等楚楠的电话,陈玲换乘一辆车,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了古巨镇。 那时的古巨镇不大,建筑也是以低矮的旧房子为多。刚出了车站,一个妇女迎了上来。 “陈玲是吧,跟我来。”穿着灰布棉袄的女人用围巾遮住了大半边脸,她对陈玲说,顺手帮她提起行李袋。 “你——,”略犹豫了一下,陈玲咬咬牙跟上。北风呼呼地吹着,路旁的树木在风里哗哗作响,路上行人很少。 走了一段路,陈玲跟着那个女人来到一个小旅馆。 “你先在这里住下,有人会找你的。”女人说着,放下行李袋,不等陈玲问她,转身出去了。 陈玲无奈,想找电话跟楚楠联系,这里居然没有电话。既是老板又是服务员的小旅馆主人说,这个镇上除了镇机关和邮电局,恐怕只有学校里有电话了。可钥匙都握在领导手里,普通老百姓根本没法用上。要联系一般都是写信,事情急的话可以发电报,费用贵不说,速度也不快,慢腾腾误事。 陈玲心里更惶恐了。那些人专找这样一个地方把自己引过来,难道只是沈傲霜的事情吗?她下意识的摸摸挎包,里面有自己这两个月的工资。 特意要了个单人间,躺在床上,陈玲一下子想到这,一下子又想到另外的可能,一颗心起伏不定,午饭也不想吃了。 下午一点左右,小旅馆老板上楼来,交给她一张小纸条,说有人让他转交,请陈玲去这个地方,可以见到她想见的人。细心的陈玲发现,这张纸条与前面的那张无论是纸质、写字的人都不一样。 “大叔,这是个什么地方?”陈玲问旅馆老板。 “这个地方啊……”旅馆老板脸上浮现出几分古怪神色,“也就是个地方吧。” “会不会有危险?” “瞧你说的,这大白天有啥危险?你快去吧,晚了可不行,带话的人说,你要是去晚了,可就见不到要见的人了!” “哦,那我现在就去……大叔,要是我晚饭前没回来,麻烦你帮我打这个呼机,还有这个电话。拜托您了!” “唉——,好吧,大闺女,你自己小心!”旅馆老板似乎有话想说,最后还是没有说出来。 问明方向,陈玲朝古巨镇的西北面走去。 天上的太阳发着惨白的光,在呼呼的寒风里,热量流失很快。裹紧大衣,用围巾包住头,只留下两只眼睛,陈玲有些艰难地向前走着。感觉后面好像有人跟着自己,回头看去,空荡荡没有一个人影。 一大片样式相同的旧房子出现在陈玲面前。这应该就是纸条上所说的程家老宅。陈玲躲进一个门洞,风力小了许多。 接下来是漫长的等待。不知传纸条的人怎么回事,还是忘记了这件事,任凭陈玲在门洞里左等右等,就是不见一个人来找她。 一个钟头过去了,陈玲感觉自己的双脚开始麻木了。 两个钟头过去了,身上开始打寒战,冷气直逼肺腑。 三个钟头过去了,陈玲知道,要是再不回到温暖的地方,或者烤烤火,自己恐怕再也回不了家…… 艰难地四处看看,陈玲告诉自己,现在必须回去了。 她自己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当她看到小旅馆红色的门楣时,心里暖和了许多。 经过一楼小店堂的时候,陈玲发现柜台后面的人换了,不是那个四五十岁的小老板,换成了一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很精明的样子。 “您好,回来了?”小伙子主动上来迎候,“我爸临时有事,我来代替他。您有事尽管下来,招呼一声就可以了。天这么冷,要不要来点儿热水?” 陈玲点点头,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 好不容易回到房间,躺在床上,陈玲觉得自己像一片风中的枯叶,全身上下都在抖,想止住又无论如何也止不住…… 门一响,管店的小伙子提了两个热水瓶进来,关心地问了几句需要什么的话,然后退了出去。 挣扎着爬起来,脱掉大衣,用热水洗漱了一番,她这才感到自己活了回来。 “咕咕……”肚子开始提意见了,午饭没吃,现在已经腹内空空。 陈玲下楼,好在柜台上兼卖些日常用品,还有方便面。买了两包,回房泡好,她一口气吃下去,感觉舒服了不少。 再次躺在床上,陈玲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笃笃,笃笃……”敲门声持续而又执着地响着。 “谁呀?”陈玲一翻身爬起来,揉揉眼睛,眼前一片黑暗,再看窗外,天已经黑了。 “笃笃。” 没有回答,只有敲门声依旧。在这黑暗的世界里,这声音是那么清晰,又那么低沉,像含着某些危险的气息。 “谁、谁呀?”陈玲不由自主地声音颤抖起来,仿佛有一种巨大的压迫在慢慢临近,门外隐藏着一团巨大的黑影。 拧亮床头灯,亮处亮,暗处暗,明暗交织的空间里,有什么在流转、在变幻? 穿衣下床,按捺住狂跳的心脏,陈玲鼓足勇气,轻轻走到门边,侧耳细听。敲门声消失了,没有脚步,没有人声,似乎连空气也没有了,空荡荡,渗人。 等了一会儿,陈玲拉开门。外面什么也没有,只有昏黄的路灯挂在顶上,睡眼朦胧的样子。 来到楼下,那个小伙子趴在柜台上打瞌睡,大门已经关上了。 “老板,买方便面。” “您有什么需要吗?哦,方便面……”听见陈玲的声音,小伙子抬起头,揉着眼睛。 “刚才,你敲过我的门吗?”陈玲边付钱边问。 “没,我一直在下面。” “谢谢!” 回到房间,陈玲锁好门,觉得还不够牢靠,又搬了一把椅子堵在门后。 吃好面,简单洗漱了一下,陈玲再次和衣躺在床上。第六感觉告诉她,今晚一定会发生什么,现在自己只有耐心等着。 台灯静静地散发着光线,室内很静很静,静得能听到清晰的呼吸声和心跳声。抬腕看了看手表,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这个小旅馆里似乎也没有其他客人,整个二层小楼笼罩在一片肃静之中。寒风刮过树木枝条,沙拉沙拉作响,像有鬼怪在外面撕扯着什么。 在黑暗的怀抱里,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包括恶事、惨事。 “笃笃,笃笃。” 陡然间,一阵敲门声毫无前兆的响起,陈玲惊得打了一个哆嗦。 来了,总算来了! “谁,谁呀?” 不知是紧张还是激动,陈玲颤抖着声音问道,随即跳下床走到门边。 “出来吧,有事找你!”一个男子的声音在门外响起,浑厚,不容反驳。 打开门,陈玲心里一突。 高大,壮实,浑身黑色,甚至脸色也是黑的,一个高出她近一个头的男子站在陈玲面前。 “走吧。”男子不看她,语气却不容置疑,率先走在前面,似乎知道陈玲一定会跟上去。 陈玲拢了拢大衣,随身的挎包藏在里面。定定神,她一咬牙,跟上了。 转一个弯,陈玲跟着男子来到另一边的房间,在最后一间前停下。 “进去吧,有人等你。”男子的话还是那么干冷,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 陈玲回头看看,走廊里安静如旧,不会有人过来。轻轻推开门,她只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蹿出胸腔,扑腾扑腾乱跳。 房间里灯光昏暗,只能看清一个大概。 一个穿着灰色风衣,同样高大的男人背着手站在窗前,一张床上的被子隆起,好像睡了人。 “你来了,坐吧。”男子回转身,冷峻地看着陈玲,脸上没有表情,示意她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 陈玲小心地坐下来,也看着他。男子刀削似的脸庞一片冷峻,看不出喜怒,看来是一个很善于掩藏自己内心的人。 “今天请你来,是有一件事要麻烦你。”男子继续说,俯视着陈玲,像是在吩咐手下做事,“床上的孩子是你的故人之子,从现在开始,他就是你的儿子了。” 陈玲身子一颤,看着床上起伏的被子,原来、原来是沈傲霜的儿子小杰!但是,沈傲霜呢,她在哪里? “不要问太多的问题,我只能告诉你,她在另外一个地方。”男子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我还要先提醒你一句,今天的事情,包括以后的事情,只限于你自己知道,绝对不许告诉任何人,就是你的男朋友也不准!” 男子逼视着陈玲,一种上位者常有的气势压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陈玲点点头表示知道。 “你不要以为我在开玩笑!”男子说着,缓缓地说出了陈玲的个人及家庭情况,详细到她床头上摆的那个花瓶什么时候买的,多少钱都一清二楚。要是让他说,恐怕连陈玲的三围都能准确地报出。 陈玲一下子有掉进冰窟窿的感觉,身体不由颤抖起来。对方这么清楚自己的情况,自己却连对方是什么人都一无所知! “你不要怕,我们一般不会伤害你的。但是,如果你不安分,动别的脑筋,不听我的话,那后果……”男子的语气严厉起来。 “我、我一定听你们的,你怎么说,我、我就怎么做……”陈玲只觉得牙关咬不住了,格格发抖。 “唔。”男子点点头,很满意她的表现。接着,就后面怎么做的安排,他一一对陈玲做了讲述,直到她完全明白为止。 孩子说是自己的,医院证明也有了;自己的工作调动了,从原先的Q城西面调到东部的一个海岛上;男朋友必须断绝来往,父母那里也要少去;孩子改名叫陈杰,户口已经弄好了……心里默念着这些,一股从心底里冒出的寒气笼罩了她的全身。天啊,能够做到这些的人,会是一些什么人? “记住,一定要安分,我们会一直监控着你!”男子最后警告了一次,扔下一个大信封,开门出去了。 陈玲傻呆呆地看着床上,仿佛在梦里。那团小小的被子一起一伏,这、这就是傲霜的儿子小杰? (今天端午节,祝各位书友开开心心健健康康,又顺顺利利红红火火!)###第34章 谜团 “就这样,妈妈带着我一直生活在海岛上。我也一直以为,妈妈就是我的亲生母亲,因为她是那样的疼我爱我……” 小杰说完,埋下头,眼里有泪水悄悄滴落。 老人父子对视了一眼,似乎还没从震撼中清醒过来。还是老人开了口:“那,你妈妈为什么告诉你这这些,她自己为什么不陪你来找你的亲生父亲?”他问出了我心里的问题,我耸起耳朵听小杰怎么说。原先一直觉得他不简单,现在知道了他的身世,我才有恍然之感,原来他一直要做的事就是找到自己的亲生父亲。 “妈妈她……”小杰啜泣起来,捂住了脸。中年人忙走过去递给他一张餐巾纸,还轻轻拍着他的后背,像对待自己的亲人。 过了一会儿,小杰平静下来了,擦掉眼泪,他看着老人父子。“谢谢你们,老爷爷,大叔!”他诚挚地说。 “孩子,别客气,你我能够相识就是一种缘分。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尽力帮助你达成心愿。哦,你不是说到十几年前公安局全力侦办沈傲霜,也就是你的亲生母亲的失踪案吗?我姓国,国家的国,我就是那时的公安局长……不过,很惭愧,我到退休都没能破了这个案子,实在是堵在我心头的一根刺!天可怜见,今天你竟然找回来了,破案的希望又有了!” 什么什么?不止是小杰,连我也呆住了,世界上竟有这样的巧合? “那年退休后,我心里一直对这个案子耿耿于怀,特意叮嘱接任的局长不要放弃,有了线索一定要追下去。老实说,当时可能是因为省里那位领导的缘故,后来我去了你祖父家里,这才明白失踪的人对于他们有多重要!”老人接着说,神情也颇为激动,“刚才你说到的魏新生,我一时间没有想起来是谁,现在我知道了,他就是信杰集团的老总魏思远。对,魏新生是他原来的名字,自打你们母子俩失踪不见后,他就改了名。思远,思远,思念远方的人,他的心意可见一斑啊!” 除了小杰的亲生母亲沈傲霜不知在哪里,现在一切情况都清楚了。仿佛拨开云雾见日月,我高兴地站起来,跑过去,摇着尾巴舔着小杰的手。既然知道人在哪里了,那就快去见面相认啊! 大灰也屁颠屁颠地跟过来,有样学样舔起来。瞧它那个恶心样儿,竟然舔小杰的运动鞋,我晕! “孩子,你别心急着去找你的亲生父亲!”老人止住了刚想站起来的小杰,“父子相认很容易,但是现在还有问题没有解决,心急了反而不好。你想想,那些人能够把你安排给陈玲做儿子,十几年来没有露出马脚,这份能耐就很不一般。实话说,我就是在任的时候也做不到!还有,你母亲沈傲霜现在在哪里,那些人现在为什么又允许你来找你的父亲?你先坐下,我们好好研究研究。对了,你说说看,你妈妈陈玲怎么了?” “妈妈她、她已经去世了……医生说是癌症。今年四月的时候,妈妈住在医院里,可能是知道自己的病情,她特意叫我去医院陪她。就在去世前的三天,她忍着痛,一点一点地把我亲生父母的故事告诉了我。她说,她说这辈子最高兴的事情就是能做我的妈妈,自己有了我这个儿子,她死也无憾了……”说着说着,小杰又开始啜泣,中年人还给他餐巾纸,我和大灰则在一旁努力安慰。 “哦,是这样!”老人说着,靠在躺椅上沉思起来。 “爸,你看会不会是国安的人?”中年人打断了他的思索,轻声说道。 “恐怕只有他们的人能够做到了。可是,他们为什么这么做,魏家难道有什么隐情吗?不对,我当年了解过了,魏家很简单清白,没什么值得特别关注的。奇怪了,是什么原因呢?我现在就是这点想不通。国祥,你帮我想想看。”老人看着儿子说,眉头紧锁。 “我也想不明白这点。这样吧,我找国安的朋友打听一下。” “恐怕只有这样了。国安现在的局长是叫赵毅刚吧,北京来的?” “是北京调过来的,好像背景很深。” “那你要客气些,他们这些人一向瞧不起地方,又很不喜欢地方过问他们的事情。” “我会的……” 父子俩商量好了,再劝解了小杰一番,说肯定会帮他解开所有的谜团,小杰这才平静下来,听从他们的安排,就在小院里住下来。 这个院子就是当年小杰的亲生父母住过的? 我带着大灰里里外外溜达了个遍,很快熟悉了里面的一砖一石一草一木。院子的确是小,两间卧室,一个小厅,会客兼作吃饭,厨房卫生间都不大。好在有一个院子,所以才不会显得那么逼仄。 吃过晚饭,小杰陪着老人在院子里乘凉,那个叫国祥的中年人饭后出去了。 大灰原想跟我玩闹一下的,我瞪了它一眼,它才老实下来,乖乖跟着我躺在一旁听老人和小杰说话。 老人告诉小杰,他父亲的信杰集团是J市数一数二的大企业,总公司下属十几个子公司,产业涉及房地产、物流、食品进出口等多个领域,是J市民营企业的一面旗帜,据说资产上百亿。 “那我的爷爷奶奶呢?”小杰问道。 “跟我差不多,在家里颐养天年喽!”老人风趣地说,“我听说你父亲的房产公司已经把我们这一块儿都买下来了,打算进行开发。不过,不是那种全部推倒了造高楼,说是‘改旧如旧’。我想,也许你父亲心里还惦记着这里,想要保持原貌吧。” 小杰不说话,起身这里看看,那儿瞧瞧,似乎也想找寻一些自己当年留下的痕迹。他在这里住过三四个月,那时太小,不大可能有印象。也许,他能感应到一些亲生父母在这里留下的气息,安慰他当下急切的心灵。 一夜无话,睡得真香。 起床后,叫国祥的中年人回来了,不但带来了热气腾腾的包子,还带来了他探知的消息。 “什么,他们也不知道?”老人惊疑地看着儿子。 “是,我那朋友也说不知道。查了档案,也没这方面的记录。” “这可就复杂了……”老人一手拿着包子,一手端着粥碗,陷入了沉吟之中。 后来的情况证明,事情的复杂程度的确在我们的估计之外。 我和大灰跟着小杰在老人这里一住就是三四天,每天的生活简单而又有味。陪着老人,我们也到趵突泉去看过了。老人边走边介绍各处的风情典故,小杰听得津津有味。我却不觉得怎么样,不就是一滩儿泉水,几块石头吗?还不如我跟大灰你追我赶玩闹有趣儿。 这些天里,我也对大灰进行了一番调教,从撕咬扑击到循迹追踪,目的是把它培养成我的得力助手。当然,最主要的是给它强化一种意识,第一听我的,第二再听小杰的。嘿嘿,防患于未然,未雨绸缪,打预防针嘛!别说我自私,咱可不想以前被它追得无处藏身的“悲剧”重演! “大灰,跳过那道矮墙!”看,我又在对它进行“重点培养”了。我告诉过它,我有好几十个手下,现在看你小子资质不错,嗯,是棵好苗子,所以,决定对它“重点培养”。大灰听了可高兴了,绕着我拼命拍马屁,直到把我绕晕了,也相信自己说的就是真话了…… “是!”大灰纵身一跃,不折不扣地执行了我的命令。我高兴了,“汪汪”叫了几声,以示对它的表扬。 不过,我是高兴了,矮墙后面就炸锅了。 “啊,有狗,有狗!”几个躲在矮墙后乘凉的游客作鸟兽散状,都被我俩给吓到了。 “大黄,灰灰,快回来!”小杰正听得有滋有味儿呢,不得不停下来唤我们,还“恶狠狠”地白了我们一眼。这几天他真正尝到了我俩的“厉害”,常常要顾着我们,不让我们“闯祸”。 唉,白眼就白眼吧。训练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反正都是训练,在哪儿训练还不一样?某领袖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歌儿里也唱: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以此自勉哪! 我带着大灰活蹦乱跳地跟上小杰。没安分几分钟,我抽空给大灰一个眼色,它马上心领神会。走着走着,我和大灰又“溜之大吉”了,结果呢,当然又是小杰把我们赶回去。公园里留下一串人欢狗吠的热闹,引得不少游人都不看风景看我们。 哈哈,咱魅力足吧?都超过那些个山山水水花花草草了! 惬意的日子总是太短。这天一早,中年人国祥匆匆走进院子,附在老人耳边说起了悄悄话。 “什么,有这种情况,是真的吗?”老人惊叫出声。 “我反复核实过了,不会错。”国祥倒还沉得住气,轻声说道。 “不行,我要亲自去一趟,当面问问他,他总会给我这点老面子吧。”老人做出了决定,坚定地说。 “爸,我看你就……” “国祥,你的意思我知道,但这件事我心里有数,我这把老骨头要是在进悼念厅之前能办好这件事,我会笑着进去的!” “爸……那好吧,早饭后我会安排车子。”说完,国祥深深地看了一旁的小杰一眼,有些无奈地出去了。正啃着骨头的我和大灰望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外,觉得他买过来的骨头粥味道不错,他这人怎么总觉得有那么点儿神神叨叨黏黏糊糊呢?他的身上似乎藏着不少谜团,就跟他办的事一样。 “国爷爷,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小杰放下粥碗问道。 “哦,是有点事。我会处理好的,弄清楚了我再告诉你,好吗?你现在安心在这住着,事情应该很快就会有一个结果了。到那时,我陪你去认你的亲生父亲!” “谢谢国爷爷,我会耐心等待的!”小杰重重地点了点头……###第35章 追寻 我是临时决定偷偷跟上国姓老人的轿车的。 “大灰,你好好陪着小主人,我去去就来!”看着老人向一辆黑色轿车走去,我用命令的口吻对大灰说。它摇着尾巴答应了。 幸好车子开得不快,可能是因为街道上人多车多,也可能是为了照顾国姓老人。 我用意识锁定那辆车,不紧不慢地在后面跑着,抽空还观察了一下路线和四周的景物。凭印象,高高的楼房,熙攘的人群,这里应该是在J市的市中心。进入新世纪好几年了,这个城市也在飞速发展,与我以前所见几乎没多大区别。 黑色轿车在一幢四五层的楼房前停住,老人下了车,在国祥的搀扶下走进大门。我想跟着进去,可门口站着一个全副武装的士兵,警惕地看着外面。 绕着围墙转了一圈,在后面一个阴凉的角落里趴下,我赶紧“看”里面。 一楼,没有;二楼,还是没有……直到最高的五楼,我才发现了老人的身影。 在东头的一间大办公室里,老人和他的儿子刚刚落座。 “国老今天怎么有雅兴到我这里来坐啊?”与老人说话的是一位中年人,他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戴着一副金边眼镜,看上去挺斯文,又透着几分精明强干。 “赵局长,我这人说话不会拐弯抹角,今天我来,是有一件事情想要麻烦一下你。”老人开门见山的讲明了来意,语气不卑不亢。 “哦,国老您请讲。”中年人应该就是那个国安局的赵局长,他扶了扶眼镜框,似乎很客气地说道,“您是我们的前辈,有事情您说一声就是了,用不着这么热的天跑来跑去嘛。” “呵呵,我跑一趟没关系,只要你赵大局长愿意帮这个忙,我感谢还来不及呢!上次我去拜访海晏老,他就对我说过,赵局长为人不错,能力又强,前途不可限量啊!” “哦,海晏老这么说过?”赵毅刚的脸上难得地露出笑容。 “我来的目的,赵局长已经知道了吧?”老人没作正面回答,反过来问他。 “唔,这个,国老,这件事我也不太好说啊。”赵毅刚的脸色很快恢复到原先的水波不兴状态。 “赵局长,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我想你也清楚了。陈杰,也就是魏杰,那个孩子现在就在我那里,你也不会不知道。说句心里话,此事不弄明白,我死也不会瞑目啊!不说别的,你就算圆了一个古稀老人的心愿吧……” “国老,这个事情我的确不是很清楚,你知道我来J市只有两年,很多以前的事情都不是那么了解。况且,有些事情弄明白了也不一定是好事,这点您是老前辈,相信比我更明白。实在抱歉,您要我说,我真的说不出什么来。要是随便糊弄您几句,那是说假话,我做不到,您也不会高兴不是?” “赵局长……” “国老,下午市里还有一个重要的外事活动,我们要负责安全问题,请恕我不能久陪了。”赵毅刚一按桌上的按钮,“闻秘书,你帮我招呼一下国老先生。” “好的,局长。”桌上的扬声器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不久,门开了,一个穿着西装套裙的年轻女人走了进来。“国老,请随我去休息室。”她礼貌地伸手邀请。 “不用了!”老人站了起来,看了一眼赵毅刚,气呼呼地走出门去。国祥连忙跟上。 “国老慢走,我就不送了。”赵毅刚扬扬手,坐着没动。 等老人父子走了,赵毅刚拿起桌上的一叠纸一摔,满脸的鄙夷神色,愤愤道:“老家伙,以为你还在位啊?一个退休的公安局长,也想来我这里摆老资格?要不是看在海晏老的面子上,门都不让你进!哼——” 这人太狂了吧?我也愤愤起来,为他对老人态度的不恭,可又无可奈何。不过,这也让我对权势的高低、世人的势利眼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赶紧转过去“看”老人父子。他们已经乘电梯下了楼,不理会那个闻秘书的挽留,坐上车走了,行驶的方向不像回家的路。 他们还要去哪里?我疑惑着,连忙起身往前追。 汽车七弯八拐,开向城西的一片建筑物。那里的房屋都不高,都是红红绿绿掩映中的一幢幢别墅。在门岗处停留了一下,车子开进去了。 我犯愁了。 看那几个保安的架势,只要我靠近大门,他们一定会挥舞着手里的黑色橡皮棍驱赶我。四处看看,高高的围墙,瞪着眼睛的探头,上面还有铁丝网,无论如何也过不去。这个地方不是一般的保卫严密呀。 我只好在离大门不远的树丛里蹲下,凝神探察老人的去向。可惜距离太远,很难“看”到汽车的踪迹了。 等待最为无聊,尤其是不知道要等多久,这样最能磨练心性。就当是一次特别的训练吧,我自我安慰着。 一个多钟头过去了,“叭、叭,”黑色小轿车总算出来了。确认是老人父子,我紧忙跟上,跟着他们回了泉后巷的小院子。 我抢先一步跑进院子,小杰和大灰正在翘首以盼呢。 “事情怎么样?”几乎是同时问出。不过一个是大灰问我,一个是小杰迎上去问老人。 我没回答大灰,注意着老人。老人的脸色好了一些,慈祥地拍了拍小杰的肩膀:“到屋里再说。” 三个人,还有我们两只狗儿都进了院子,老人带着小杰进客厅,我与大灰蹲在屋檐下。 “小杰,爷爷不瞒你,现在事情遇到了一些阻力,看来一时半会儿难以水落石出。不过你放心,我们不会放弃,你也要做好耐心等待的准备,行吗?”老人在沙发上坐下来,看着小杰,眼里有探询的神色。 “国爷爷,您放心,我会等,不会让你们失望!”小杰眼里闪动着坚毅的光芒,“谢谢你们帮我!” “小杰,你是好样的!”国祥走过去拍拍小杰的肩膀,似乎在安慰他。 “谢谢你,国叔叔!” 接下来的几天里,老人父子总要出去,小轿车在城里的一些地方进进出出,他们似乎在与什么人交流。因为多是些守卫严密的地方,我很难跟进去,具体详情也就不得而知。 只有这一次例外。 那天,老人和儿子进了一家高档休闲场所,不一会儿又出来了。我原以为他们是无功而返,要打道回府了。汽车一个转弯,向西城外快速开去。我撒开腿就追,勉强能跟上。 汽车在一个农庄模样的地方停下,老人父子下车向里面走去。我一看这里没有戒备森严,几个保安歪歪扭扭地站在树荫下溜达。 好,有机会了! 绕过篱笆,穿过树丛,我迂回穿插,靠近了一大片绿色的草坪。草坪上有几个人正挥着一根下面带把的杆子,悠闲自在地走着、聊着,不时“啪”地打一杆子。后来我才知道,这就是人们所说的高尔夫球,据说是高级休闲运动。 “国老,你来了!”一个同样两鬓斑白的老人笑呵呵迎上去。国姓老人紧走几步,握住他的手。“老伙计,你的身子还是那么硬朗嘛!”他也笑着说。 “你还不是一样嘛!”被国姓老人称作老伙计的老人带头走着,走到树荫下的椅子上坐下。 “黄伯伯好!”国祥忙过去向他问好。几个人一阵寒暄,从他们的闲聊中我才知道这个黄姓老人是国姓老人的老同事,以前的公安局政委。 “听说那个案子有些眉目了?”黄姓老人看着国姓老人问道,目光也在闪动。 “眉目是有了些,但进展不顺利……”国姓老人把小杰是怎样找上门,他讲的魏新生的往事,陈玲的遭遇,以及自己这些天在找人探听消息的情况一一告诉了黄姓老人。后者听了,禁不住唏嘘不已。 “接下来该怎么办,我想听听你的看法。老伙计,你这次还是要给我当好参谋长哦!” “我看,现在只有去找海晏老了。在咱们S省,能够让国安那些小子听话的,恐怕只有他了。” “可我听说海晏老这段时间身体不太好,已经谢绝外人打扰了。我去找他,合适吗?” “你忘了海晏老与楚家的关系了?”黄姓老人看着一脸犹豫的国姓老人,明白他的担心所在。 “楚家?嗯,不知道楚家与魏家现在的关系如何?当年他们好像闹出过不愉快,后来楚楠说不管案子了,其中的隐情到现在都不明朗,楚家会管魏家的事吗?”国姓老人还是担忧。 “国老,这可就是你落后啰!”黄姓老人依然笑呵呵的,“前些天,咱们省里不是举行了一个高规格的国际性会议吗?楚楠教授来了,还专程去探望了魏大董事长,这你不知道吧?” “呵呵,我整天在老巷子里修心养性,外面的事情都不打听了。哪像你,瞧你时髦的,可不像七十岁的人哟!”国姓老人转忧为喜,指着黄姓老人开起了玩笑。 二人哈哈大笑,喜悦的情绪感染了我,我也一阵轻松。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把小杰的事情当成了自己的事情,热切希望事情能够快些有一个圆满的结局。我本来也想着去办自己的事,但记忆模糊,跑出去过几次,每次都是扫兴而归,于是索性置之一旁,看机缘了。 又聊了一会儿,国姓老人起身告辞,黄姓老人送他们出去。 老人的汽车往城里方向驶去。已经记住了来路,我不想再拼命追赶了,慢悠悠在后面跑着。 嗳,嗳,这是怎么回事儿? 眼前一阵迷糊,一幅幅画面快速在脑中浮现——很久没有出现的预感又出现了。 不好,有情况! 我撒腿就跑,朝着汽车行驶的方向狂奔而去……###第36章 故地 看见了,看见黑色小轿车了! 老人乘坐的汽车正行驶在一座桥上。由于路面变窄,人车不少,他们走得不快,随着车流缓缓向前开,离那个十字路口不到两百米了。 顾不得嗓子里冒出的干火了,我脚下发力,左躲右闪,竭力向汽车靠近。 “谁家的狗呀,跑这么快干吗?” 耳边传来路人惊讶的声音,不少人都看到了我。 “前面有耗子呗,大狗,快追、快追!” 有人在瞎起哄,鼓扬着双手给我打气,引得别人嘻嘻笑起来。 人命关天哪,谁跟你们胡闹?我鄙夷了他们的上下好几辈,脚下却不敢松劲。 总算赶上了! 我毫不犹豫地猛地一跳,挡在了汽车前面。 “吱——,嘎——”刹车声连连响起,一串车子在路中间停了下来。 “怎么回事,怎么停车了?”后面有人在大声问。 开车的国祥下了车走过来。 “嗳,怎么是你?大黄,你在这里干什么?”他看着我,感到非常奇怪。 大哥,你也太没眼力了吧?自己看看,你的车头离我都不到三十公分了,还问我想干什么?你该不会认为我吃饱了撑的,想跟你的汽车玩碰撞游戏吧?去,我才没那么傻哩! “怎么了国祥?”坐在后排的老人探出头来问道。 “爸,是小杰的那只大黄狗,突然跑出来挡在车前面,要不是我刹车及时,恐怕要撞上了……” “哦,有这种事?”老人也下了车,慢慢走过来。 “大黄,呃,小杰是叫你大黄吧。你拦在路上干什么?来,快跟我们一起回去。”老人朝我招招手。 我当然不能动,昂着脖子向他们叫了几声,还回头朝那边的十字路口扬扬下巴。真是苦了我了,只能用这种方式告诉他们。能不能理解,听天由命吧,反正我不会放他们过去。 “这狗怎么了?”不止是父子俩,旁边不少看热闹的人也都糊涂了,好奇地议论起来。 “国祥,我们走!”看了看百米外的路口,老人的脸倏然一沉,低声对儿子说,自己转身上了车。 “爸,那这狗……”国祥还迷糊着,看看我,再看看父亲。 “快走,狗不会有事!”老人在车里叫道。 上车,掉头,老人的小轿车向旁边一个巷子开去。 我全身一松,舒了一口气。前后左右看看,特别关注前面的那个路口。几个神色各异的人似乎紧张了,忙着低头来回联系,匆匆走开。再看老人他们,已经从另一条路走了。 好险啊,预感中的那一幕总算躲过了! 什么什么,你还不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儿?让我告诉你吧。就在不久前,预感告诉我,在这个路口将会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工程车失控撞上了一辆小轿车,工程车从上往下狠狠地压在小轿车上面……嗯,你明白了?对,那辆遭到蹂躏的小轿车就是老人乘坐的黑色轿车! 没空闲聊了,回去要紧! 我一转身,钻进人群里,撒腿往回跑,顾不上那些有意无意的目光。 回到老人的小院子,我马上感到里面的气氛很压抑,因为几个人都沉着脸。 “他们,他们竟然敢、敢这样……” 老人的嘴唇哆嗦着,手脚也在抖,显然气得不轻。 “爸,我看不至于吧……他们再怎么样,这种事应该做不出来。我看是你过于敏感了。”国祥安慰着自己的父亲,尽管脸上也不好看。 “不敢,还有什么他们不敢?要说起来……算了,有些事情你还是不知道为好……国祥,你马上跑一趟,找鸣非说明这个情况,让他查查,尽快回报给我。” “好的。爸,你先歇着,我这就去。”说着,国祥匆匆出去了。 “国爷爷,发生了什么事吗?”小杰在一旁小心翼翼地问。 “没什么。小杰,你先出去吧,我想一个人静静,有些事情要好好想想。”老人没了平日里的慈祥,挥一挥手,让小杰出去,自己坐在客厅里沉思起来。 小杰看到了我,没说话,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带着我和大灰在院子里坐下来,尽量不发出大的声音。 我看看呆坐在那儿的老人,知道他的心思所在。唉,遇上这样的事,谁的心情会好呢?人心之险恶,也许这是一个很好地注脚吧。 午饭直到下午两点才吃上。 我很奇怪老人为何一个人住在这里,只是让儿子国祥来照顾他。请一两个保姆对他们来说看上去并不是难题,就是不明白其中的缘故。老人自己基本不做饭,都是由儿子买菜做饭搞卫生,或者从外面带吃的回来。国祥难道不用像别人那样,要早八晚五的上班吗? 后来我才知道,国祥是一名作家,就是整天坐在家里,写了改,改了再写的那种。他照顾年迈的父亲,也是出于一片孝心,当然还有别的缘故。他们的那个故事讲起来很长,下回有空我再讲讲,因为现在又有事了。 “爸,鸣非了解过了,是他们。”放下饭盒,国祥低声对老人说。 老人明显身体一颤,脸上沉得像一锅墨水。默默地点起一支烟,老人笼罩在白色的烟雾里,久久不说话。 “国祥,你在为我担心?” 也许有半个小时,老人总算开口了。他掐掉了第三支烟,人从烟雾里浮现出来,看着坐在一旁不说话的儿子。 国祥默默点了点头。 “咱们共产党人一贯的宗旨就是,知错能改,有错必改。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少同志似乎忘记了这点。错了,装作没看见;要改,也要领导说了话才改。这不好,真的不好!”老人的语气高亢起来,“我相信,绝大多数党内的同志都不愿看到这种现象维持下去,咱们J市S省是这样,全国也是这样!国祥,刚才我犹豫过,担心过,甚至害怕过,可现在我不怕了。作为一名老党员,党培养我多年,我要带好这个头,拿出革命烈士视死如归的劲头来,把过去的某些错误改正过来,把某些同志不愿改正的错误改过来!国祥,你愿意支持我吗?” “爸……”国祥的眼睛湿润了,咬着嘴唇点点头。 “好了,咱们开饭,都饿了吧?干革命也要填饱肚子才行!”老人如释重负的样子,忙着张罗饭菜。 吃好饭,小小的客厅里很快变成了“工作室”。老人和儿子在厅里商量着怎样进行,先干什么,后干什么,有什么要注意的,有些话也对小杰讲明。 老人首先进行了自我批评:“小杰,有些事情是爷爷顾虑太多了,反而显得缩手缩脚。如果当初直接让你认了亲生父亲,有他这一层因素在,事情应该更顺利些。不过也好,现在还来得及。” 说完,就怎样与小杰的父亲相认的问题,他们坐在一块儿细细商量了一番,基本有了统一的思路。老人抓起电话机,一个一个拨打着电话,好似在跟一些熟人聊天,但看那架势又仿佛是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在发号施令,说不出的威武昂扬,完全看不出是一位年届七旬的古稀老人。 谈笑风生中,各种安排都已妥当。“呵呵呵……”三个人相视而笑,炎热的下午也充满了和煦的春风,整个小院里清风拂面,凉爽了不少。 晚饭后,一阵悦耳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小院的宁静。老人接起电话,爽朗地笑着,与来电人约定去一个茶馆喝茶。 难道只是喝茶这么简单?我当然不信。 看着老人父子和小杰走出院子,我确信自己的判断不会错。 “大灰,你在家里守着,不许贪玩开小差!”我命令大灰守家,它绕着我还想施展马屁功,我一瞪眼,它连忙耷拉着脑袋乖乖听话。小样儿,还反了你不是,敢不听老大的? 紧紧跟上老人的轿车,过桥,穿街,又跑了一段不短的路。在我有些气急猛喘的时候,车子在一个霓虹闪烁的地方停下了。“同和茶楼”四个大字一闪一闪的,再看旁边,唉、唉,隔了不远的那边是什么? 一个大大的鸡腿悬挂在半空中,散发着诱人的焦黄! 啊,怎么是这里? 桌子下的撕咬,挥舞的棍棒,撕心裂肺的痛楚……很远,又很近;很飘渺,有很实在。是这里,就是这里! 这是哪里? 就是我被大坏蛋小灰灰逼得莫名其妙跑到大清的地方! 是激动还是畏惧?我自己也说不清现在到底是哪种心情,只是呆呆站着,四下里看着,既熟悉又有些陌生——回来了,我回来了! 可是,我真的回来了吗? 心底冒出的一个大问号硬生生把我拉回现实。空间似乎还是这个空间,可时间呢? 老天,你为什么要玩我啊!要是没有那个狗屁的时空错位,我还会这么尴尬地出现在这个不上不下的时候吗? “嘀嘀,”一阵汽车喇叭把我从怨尤中惊醒。抬头望去,车灯晃动,三辆黑色轿车鱼贯驶入茶楼前的停车场,小杰他们早就进去了。 “面对现实吧!”有一个声音在告诉我,我四处看看,路边空空如也,没有一个人。也许是心里发出的声音,或者有谁躲藏在暗处。 是啊,面对现实才是我目前应有的姿态,抱怨永远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全身用力一抖一甩,我把所有的顾忌、失落、怨艾统统抛开,抖擞抖擞精神,撒腿跑过马路去。前面,还有战斗在等着我……###第37章 父子 三辆轿车上的人下了车,说着话走进了茶楼。看模样,有老有少,七八个人。 茶楼里面铁定是不让进去的,我绕着跑到了侧面的墙根下,凝神竖耳,仔细探查小杰他们的去处。 茶楼有三层,外面装修得古色古香,还挂着两排红彤彤的大灯笼,要不是知道现在是二十一世纪,我差点以为又回到了大清,在西湖旁边陪着少主人喝茶会客了…… 收拢心神,我一层一层往上找,很快在三楼东面的一个雅间里“看到”了小杰和老人父子。他们在服务员的引导下刚刚坐定,喝着茶等人。 一群六七个人也上了楼,走向小杰那边。仔细看,其实真正的客人只有三个,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年人,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旁边那人年纪与他相仿,中等身材,戴着一副眼镜,多了几分儒雅。三人给我的感觉是器宇轩昂,全身上下的气度不在国姓老人父子之下。其他四人个个高大干练,应该都是陪同的,后来我才明白是助手兼保镖。 “田方兄,你来了,请坐请坐!” “国豪兄,我迟到了,久等久等!” 国姓老人看到进来的人,连忙起身迎接。来者中的老人也紧走两步,二人把臂在上首落座,其他人都纷纷互相问候、寒暄,似乎挺熟悉。 四个保镖两个守在门外,两个走到里面,四处看了看,互相点头示意。然后一个站在前侧,一个站在戴眼镜的中年人旁边,手搭着手,警惕地注视着茶室内,看上去颇为专业。 等到众人都落座了,国姓老人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扫视了一下大家,视线在戴眼镜的男人身上略一停留,又移了开去,最后在小杰身上一顿,再收回了。 小杰就坐在老人一侧的客座上,看上去有些拘束,有些紧张,不敢看人,又忍不住偷偷打量后面进来的三个人,目光在两个中年人身上逡巡,似乎在比较,在辨别。难怪他这么激动,其实我已经猜到了,今天这里肯定要上演一出“父子相认”的催情戏码。 果然,放下茶杯,国姓老人看着另一位老人说话了:“田方兄,今天咱们来这儿的目的你很清楚,也不说那些虚话了,现在开始吧。” 那个被他称作田方兄的老人显然以前很有权势,他随意地点点头,流露出的上位者威严颇为肃然。他看了看小杰,也放下茶杯。 “思远,”他转向那个戴眼镜的男子,“你可能还在奇怪,今晚上我为什么请你来喝茶,现在我告诉你,一切的安排都是为了你,还有他。”说着,他用眼神点了一下小杰,小杰一哆嗦,目光已经黏在了眼睛男子身上。 “为我?孟老,您开玩笑吧……”眼镜男子,现在已经可以肯定就是小杰的亲生父亲魏新生,不,应该叫魏思远了。他看着被他称作孟老的老人,微微有些惊诧。 “呵呵,对,就是为了你,还有你的儿子。”孟老收拢了笑容,郑重地点点头,“你看看,这个孩子你认识吗?”他伸手指了指小杰。 魏思远看着坐在对面的小杰,上下打量了一番。小杰被他看得低下头,脸上泛出红潮,好像眼睛湿润了。 “孟老,我不认识他。还有,我儿子小霆在家里,好像没什么事情吧?”魏思远说道,看向那个孟老。我清晰地感觉到,小杰的泪水终于下来了。他的头埋得更低了。 “让国老告诉你吧。”孟老似乎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一直关注着这一切的国姓老人再也忍不住了,想站又没站起来。略微平复一下心神,他开口了:“思远,你应该会认识他的。这孩子几天前找到我住的小院子,呃,泉后巷,就是你以前住的那个。他说他从Q城来,他的养母叫陈玲。注意,是他的养母!他说养母去世前告诉他,他的亲生父亲叫魏新生,亲生母亲叫沈傲霜……” “什么,你说什么?”国姓老人的话还没说完,魏思远已经跳了起来,他旁边的保镖忙扶住他。 “他、他……他叫小杰,是魏杰吗?”魏思远死死地盯着小杰,又看着国姓老人,目光闪亮。 “没错,他是这么说的!”国姓老人伸手从儿子手里接过一样东西,“你看,这是这孩子从小带在身上的一个挂坠,还有你写的信的信封。” 不等保镖动身,魏思远连跨几步走到老人前面。 “是小杰的,是小杰的!信封也是我写给陈玲的……” 魏思远浑身颤抖起来,快步走过去,一把抓起小杰的双臂:“你、你真的是小杰吗?”他哆嗦着嘴唇,看着这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眼里满是迫切的探询,还有激动。 小杰早已泪流满面了,他咬着嘴唇,用力点点头,全身都僵硬了。 魏思远伸手摘下眼镜,仔细端详着小杰。还别说,他一把眼镜摘下来,本来的面貌马上显现出来。不看不知道,一看,小杰与他有六七分相像,只是一个稚嫩,一个成熟些。而且,他们眉眼之间尤其相似,不必猜就可以断定,二人应该有某些血缘上的联系。 “你是小杰,对,你就是小杰!小杰……” 也许是父子心意相通吧,齐齐张开手臂,二人紧紧抱在一起,久久不愿分开! “小杰!” “爸爸……” 小杰终于喊出了心里久违的称呼。魏思远连连应着,拍着儿子的后背,止不住也泪水纵横。被阻断了十几年的血缘重新连接,其中甘酸只有当事人自己最能体会。 “太好了,太好了……”国姓老人喃喃说着,用手背擦了擦眼睛。国祥在一边帮他扯了几张餐巾纸,自己的脸上其实已经悄然滑落了。 孟老,还有另一个中年人始终微笑着,看着父子相拥的场面,脸上也已动容。 只有那两个保镖不解风情,脸上没什么表情,搭着手看着,似乎是两块大木头,不知道人间情为何物一般。我鄙夷了他们几下,想想也算了,还是擦掉自己的泪吧。 我抬起前爪一扒拉,感到眼睛酸酸的。咳咳,狗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感动时嘛! “小杰,你、你妈妈呢?”松开了,魏思远看着日思夜想了十几年的儿子,慢慢平定了情绪,手里却没放。 “陈玲妈妈已经去世了……”小杰看着这个生育了自己的男人,似乎还在寻找梦中的影子,泪水一直流淌着。 “你怎么会叫陈玲妈妈?不、不,她不是你的妈妈。我是问你的亲生妈妈,沈傲霜,这才是你亲生妈妈的名字……我都糊涂了!小杰,好孩子,别哭了……快跟我说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魏思远拉着小杰回到自己的座位边,保镖已经在旁边另外放了一张椅子。父子俩坐下,有点儿促膝谈心的味道。 小杰把从陈玲那里听来的,从她返回Q城时的遭遇说起,到怎样搬到海岛上,如何无微不至关爱自己,接送自己上放学,直到今年四月去世前告知他真相,自己于是利用假期前来寻找亲生父亲,得到国姓老人的帮助,所有的事情原原本本说了一遍。魏思远随着他的讲述一下子惊讶,一下子感动,一下子又咬牙切齿,脸上的表情丰富极了。 孟老,还有那个看起来应该是他的儿子的中年人也唏嘘不已,最后是满脸严肃,静静地坐着不说话。 “原来,原来是这样的……”魏思远吐出一口气,抓着儿子的手,生怕他再次消失不见似的。 “思远,你明白我为什么到现在才让你们父子相认的原因了吧?唉,我一个老头子,没法跟他们斗啊……”国姓老人擦干泪水,略带歉意地看着魏思远。 “国老,我应该感谢您才是,怎么能怪您呢?大恩不言谢,这事以后再说。不过,我魏某人自问行事无愧于天地良心,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弄得我们父子离散,傲霜到现在还下落不明……”他面向孟氏父子,“孟老,鸣非,你们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思远,真的抱歉,我也不清楚。昨天国祥来问我,我也很吃惊。查了早些年的档案,那里也没有任何记载,就连当年你的妻子儿子失踪的事情也没记。”那个中年人点着头对魏思远说,也是在对在座的人说。 “嗳,不对?”孟老忽然插话道,“鸣非,你刚才说,档案里面连沈傲霜母子失踪的事情也没记?” “是的,我也觉得奇怪呢……” “有问题,这里面一定有问题!”孟老一拍大腿,“当年这件事轰动一时,因为涉及到政协魏委员,还有省里那位也发了话,所以市里很重视。当时的市委张书记亲自批示,要我这个政法委书记亲自督办,这点国豪兄也清楚。你们说,这么大的一件事,国安局竟然没有记载,这不是有那么一点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爸,你说得对!”叫鸣非的中年人不无崇拜的看着父亲,父子俩相视一笑。 几个人冷静地一分析,再细细回忆,很快就发现当年的事情里存在着不少细微的漏洞。小杰也不哭了,坐在旁边认真听着,一只手还握在魏思远手掌里。 我一看乐了,除了那两个木头一样的保镖,屋子里正好是三对父子,正围绕着小杰的事情展开探讨,商量接下来该怎样应对…… 呵呵,父子同心,其利断金,古人诚不欺我也! “老板,外面有情况!” 站在门边的保镖突然打断了众人的讨论,快速做了一个手势。大家都停下来看着他。 我一凝神,连忙把注意力施放开。刚才太过关注屋里了,没注意外面的情况。 三四个人快步从楼下走上去,脸上装满严肃,个个二五八万似的。 我心里一惊。是他们,难道他们要…… (父子相认了,故事向纵深发展,后面会更精彩!)###第38章 暗示 三四个沉着脸的人很快上了三楼,向小杰他们的雅间走来。 “几位,对不起,我们老板在里面喝茶,未经他的同意,请不要打扰!”门口的保镖伸手拦住了他们。 “李一刚,男,现年二十七岁,S省H市人,前国家队队员,曾获全国自由搏击比赛冠军。”打头的人正是那个国安局局长赵毅刚,他像是在背履历似的,张口说出了面前这个彪悍的保镖的情况。“啧啧,金钱的力量就是大啊,魏思远什么时候成你的老板了?我记得,你的老板应该是国家才对嘛!” 赵毅刚说着,不管保镖的阻拦,脚下不停,带着人就要向前闯。保镖却不放松,依旧拦着,脸上没有表情。 “对不起,我们老板没说请你们进去,请不要打扰他!”另一个保镖也伸出了手,拦在前面。 “哟呵!”赵毅刚不怒反笑,“这J市什么时候成了民营资本家的地盘了?嗯,阻拦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我还是第一回见到。只不过,下场可不太好哟!陆标,你不在部队里好好待着,啥时候也跑去当人家的狗了?啧啧,可惜了一个好好的特种兵!” “你,请你尊重……”被他称作陆标的另一名保镖攥紧了拳头,上面的青筋鼓涨起来。顿了顿,他还是忍住了,松开手掌。 “哈哈哈,这不是赵大局长吗?”魏思远的及时出现打破了僵局,他走出门来,“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难得难得,赵局长,请进,快请进!”说着话,他向保镖使了一个眼色,把赵毅刚让进里面。 “特别纠正一下,不是所有给资本家当保镖的都是走狗……” 赵毅刚得意地朝门口的两个保镖一扬下巴,示意跟着的手下在外面等着,气昂昂地走了进去。 门口的两个保镖脖子上的青筋都绽起了,咬着嘴唇强忍着。赵毅刚的三个手下则站在一旁看着,脸上的得色显露无疑。 这几个特殊机关的人狂得够可以的,特权催生狂妄,此言不虚啊!我心里感叹着,继续关注楼上的一举一动,看看魏思远他们会如何应对这个赵局长。 “哟,什么风把我们的赵大局长给吹来了?”看到走进门的赵毅刚,孟老笑呵呵地打了个招呼,坐着没起来。国姓老人犹豫了一下,也坐着没动,只是点头致意。小杰跟着孟鸣非站起来,后者迎上去热情问候,小杰不知道该怎么办,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呵呵,孟老,国老,你们真是好雅兴呀!”赵毅刚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看看坐在上首的二老,各自招呼一句,站着不动。 “赵局长快请坐啊!”魏思远客气地让座,“服务员,来一壶好茶,再加一些新鲜水果!”他冲门外的侍应生说道。穿着蓝色工作装的侍应生被保镖拦在门外,茶水也由门口的那个保镖负责倒。 “哦,不必客气了。”赵毅刚还是不动,看了一眼对面的小杰,又转向二老,“孟老,国老,最近市里不怎么太平,有人想弄出一些乱子来,这个你们可能听说了吧。不过,中央的政策很明确,一切以稳定为重中之重。作为职能部门,我们国安局会全力维护J市的安定。听说你们在这儿,我过来打声招呼,还有事情要办,就不坐了。” 说着,点头示意一下,他阔步走了出去,头也不回。魏思远又忙着把他送出去,鸣非跟在后面。 “赵局长,您慢走!”挥挥手,送走赵毅刚一行人,二人回到了雅间里,脸上已经没了笑容。 “他这是示威,也有点儿警告的味道。”孟老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淡淡说道,“这样的花招见得多了,大家伙儿别理会他。不过——”他顿了顿,脸上严肃起来,“大家都知道他们,手段多得很,我们以后千万要小心些。在弄明白事情真相之前,不要暴露了意图。国老今天的遭遇我看也是一个预警,图穷匕见,我不希望真有这么一天!” “孟老,看来他们已经知道了我们的意图,您看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魏思远的神情还是有些紧张。在国家机器面前,财富再多恐怕也只是一层浮云,予取予夺,不在自己。 “国豪兄,思远,赵毅刚今晚上弄这么一出,我反而多出了几个疑问。”孟老沉声分析道,“根据国豪兄所言,之前他去过赵毅刚那里,赵某人并不愿意对沈傲霜母子失踪一事多谈,显然是在逃避。由此可以推断,国安的档案里肯定有过记载,只是有人不愿被人看到,故意把档案转移或者消除了。能办到这个的人会是谁呢?此其一。第二,事情真要是国安所为,那也是当年的前任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几年,时过境迁,松懈在所难免。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小杰现在来找思远,没有人阻拦的原因。那么,当年是谁主事实施这个计划的呢?在J市,还是别的地方?我们暂时都无法下定论。第三点,事情与这个赵毅刚有什么关系?谁会让他现在这样做?他想达到什么目的?这些都是我们亟待要探寻的谜题。我看,仅靠我们几个,事情的真相恐怕没那么容易显露。思远,你结交的朋友多,是不是可以请合适的人帮帮忙?” 大家都点头,表示孟老说的很有道理。魏思远也说会请得力的朋友帮忙,只是没说具体的人。 “好了,我看今天就到这儿吧,再不走的话,怕是有人要着急喽!” 商定好了,孟老又恢复了风趣语气,喝了一口茶,站起身来。大家也跟着站起来。就在这时,楼下忽然传来一阵喧闹声,沸沸扬扬的,打破了茶楼的平静。魏思远略一点头示意,一个保镖连忙下去探看究竟。 这是怎么了? 我也赶紧往下看。在二楼的大厅里,一群人正拥在一起,有人挣扎,有人呼喝,闹得正欢实。 “不要动,再动不客气了!” 叫着的正是赵毅刚带的手下中的一人,他和另一人一起死死按住一个胖子。那胖子不愿屈服,拼命挣扎着,嘴里含糊地嚷嚷着,不知说些什么。 “我们是国家安全局的,执行公务!”赵毅刚掏出一个小本子,朝闻讯赶来的茶楼保安晃了晃。一旁围观的人都惊奇地看着这一幕。 “发生什么事情了,怎么吵吵嚷嚷的?” 三楼上两个人匆匆下去,看样子是茶楼的老板。他看到了赵毅刚,马上换了另一幅神色:“唉哟,是赵哥啊,哪阵风把您吹来了?这是……哦,我明白,我明白。”转而保安命令:“大明,刘辉,你们快去疏散客人,配合国安的同志执行公务!” 两个保安忙着劝导、疏散围观的茶客,不久大厅里就剩下国安的四个人,押着被拷上的耷拉着脑袋的胖子,和站在一旁的茶楼老板二人。 “安子,你看看,你的茶楼里混进了通缉犯都不知道,你是怎么搞的?”赵毅刚居高临下地看着那个叫安子的茶楼老板,看着他的窘样。 “赵哥,小弟愚笨,安保做得不够,请您多多指点指点!”安子弓着腰,讨好地说道,“要是您有空,请到楼上坐坐,小弟我泡一壶好茶请您尝尝……” “不用了,我还有事。安子,你可记住了,叫你的手下眼睛亮一点,仔细盯着,别让人浑水摸鱼,弄得不好搞臭了你的茶楼,我看你的生意还怎么做下去!好了,别送了,我走了。” 赵毅刚说完,一挥手,带着手下押着胖子往外走,不理会站在那里擦汗的安子。安子马上又跟着送出来,嘴里连连道谢,还热情邀请他下回来喝茶。 站在楼梯口的保镖看着他们走下楼去,不再停留,转身回到小杰他们所在的雅间,详细把看到听到的述说了一遍。 “难道这个赵局长真的是来抓通缉犯的?”孟老和国姓老人都皱起了眉头,陷入沉思之中。 二人都摇摇头,没有新的答案。不久,众人再次起身下楼。 动身前,魏思远先跟小杰轻声说了一些话,听得小杰连连点头。父子俩说完了,魏思远请求国姓老人,说让小杰再在他那边住几天。 “为什么你不带他直接回家?”老人奇怪地问道。其他几人也看着他。 “国老,您知道我爸爸的心脏不太好,前些天因为新辉的事,气得住进了医院,昨天刚出院回家。要是我现在带小杰回去,我怕,我怕他老人家一激动,心脏病又犯了。”魏思远解释说,大家听了表示理解,说要让老人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我过两天来接他,行吗?”魏思远诚挚地说道。 “没问题,我们还舍不得小杰走呢!”国祥笑着说,拍拍小杰的肩膀。小杰摸着头也笑了,看着自己的父亲。 “小杰交给你们,我放心!”魏思远说着,招手叫过门口那个叫陆标的保镖,嘱咐他跟着过去照料一下。国姓老人想要推辞,孟老却赞成,他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我也高兴,这样也好,省得我追着他们跑,小院毕竟熟悉,猝然离开的话,说心里话,真有点儿舍不得。 一行人走着下了楼。刚到一楼与二楼相交的楼梯上,从下面走上来四五个人,拥在一起,没有礼让的意思。 “唉,你们怎么回……哥,是你呀!”走在前面的一个瘦高个叫了魏思远一声,扒拉着让后面的人让开。其实不用他扒拉,走在最前头的高个保镖几乎要推开挡在魏思远前面的人了。 “魏总好!” “魏老板好!” “魏哥好!” 一时间各种各样的称呼此起彼伏,楼梯上热闹非凡。魏思远看上去不太愿意理会这些人,只是礼节性地点点头,侧身护着两位老人下楼。那些人赶紧让开来,又是一番称呼道好声。 我的注意力放到了那个穿着灰色短袖T恤的瘦高个身上。他刚才分明很是亲热地叫了魏思远一声“哥”,难道他就是那个魏新辉? 当故事里的人物活生生出现在眼前时,我也迷糊了,几乎分不清哪是现实,哪是故事…… (明天要去参加中考监考,这活儿不好干。晚上争取码一章,明天能够正常更新。本月目标是全勤,努力完成!)###第39章 新辉 看着几辆小轿车先后驶离茶楼的停车场,我却没走。我决定留下来探察一下这个魏新辉。 瘦长脸,白净的脸庞,看上去三十岁出头的样子;身高超过一米八,比魏思远高出小半个头;脚底虚浮,灰色的T恤罩在没多少肌肉的身板上,尽管衣服很熨帖,但总有种空荡荡不协调的感觉。这就是魏新辉给我的第一印象。 魏新辉和几个同伴一起进了三楼的另一个雅间,各自坐下。跟着他来的一个小胖子招呼侍应生上茶,叫水果点心什么的,跑前跑后,忙得不亦乐乎。显然,这些人都以魏新辉为中心,都围着他转。 “辉哥,你看这茶怎么样?”一个戴着金丝边框眼镜的男子从侍应生手里接过茶壶,“你看,叶子碧绿,汤色透明,香气淳而不浓,正宗的雨前龙井哩!”他卖弄似的介绍着,先给魏新辉倒了一杯。 魏新辉喝了一口,砸巴几下嘴巴:“唔,好茶、好茶!小贵子,你小子不错,有好东西总忘不了辉哥,下次好好赏赏你!” “谢谢辉哥!”眼镜男忙不迭地道谢,得意地向其他人眨巴眨巴眼。然后,他很快地换了一副“苦瓜脸”:“辉哥,您看就别等以后了吧?眼下小弟就遇到一个难题,还请辉哥……” “你小子一撅屁股,我就知道要放屁还是拉屎。说吧,今天又要我帮你什么?”魏新辉挥手打断了他,很大方地说道。 “我就知道辉哥好,是一个干大事业的人!”眼镜男还不忘吹拍一句,脸色瞬间变晴,“就是,就是三道桥那边的工程,您给我弄一个吧,我手下那帮子泥腿子都快揭不开锅了。您老人家吃肉,赏小弟喝口汤也行……” “三道桥的工程啊……”魏新辉皱起了眉头,“那边我大哥亲自在抓,我也只弄了点儿基础工程,别的我指画不上啊!” “哪能呢,都是你们集团的工程,你这个副总怎么会插不上手呢?辉哥,别不舍得嘛。嗯,我想起来了,昨天我一个哥们弄了一幅字画,说是什么明朝江南四大才子唐伯虎的真迹。辉哥,我知道你喜欢那玩意儿,过两天我给您弄过来玩玩怎么样?” “好你个小贵子,又来哄老子了!”魏新辉笑骂道,捏着一颗开心果一扔,正好砸中眼镜男的脑袋,后者嘿嘿笑着,不躲不避。 “你小子上回搞了一幅什么郑板桥的竹子,不是打包票说是真货吗?人家访古斋的行家一瞧一摸就露陷了,害得老子空欢喜一场,面子丢到姥姥家去了!现在你又说什么唐伯虎,你小子找死不是?看老子不捶死你!”魏新辉说着,抓起一把开心果,不理眼镜男的求饶,天女散花般扔过去。眼镜男手忙脚乱的躲避着,逗得众人哈哈大笑。侍应生站在一旁无动于衷,也不出声制止,显然看惯了这种场面,见怪不怪了。 嘻嘻哈哈闹够了,魏新辉这才停下来,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 “辉哥,说实话,我觉得你的水平一点都不比你大哥低,你老爸为什么把公司交给他,不交给你呢?”理平头的小胖子说道,替魏新辉抱起不平来。 “是呀,都是一个爹生的,凭什么要分出高低远近来?”其他几人也七嘴八舌说起来,个个正义凛然的样子。 “都别说了,烦!”魏新辉把杯子重重地往桌上一顿,“哪壶不开提哪壶,哥好好的心情都被你们这帮小子给埋汰了!服务员,换茶,来一壶毛尖,浓一点儿!” 几个小子见机得快,看他这个样子,吆五喝六地又叫了其它吃食,刚才提到的话题很快消失于无形。 听着他们聊一些吃啊玩啊的东西,我没了继续待下去的兴致。正打算离开,这时魏新辉从口袋里摸出一只手机,看了看屏幕,走到外面去接听。 “我在喝茶呢……嗯,嗯,我马上过来。好,一会儿见!” 接完电话,他朝里面的几个人叫道:“哥几个,走了,我有事。” 一群人乱糟糟地出了雅间,小胖子跑去结账,其他人也不等他,自顾自下了楼,向停车场上的一辆越野车走去。 我犹豫了,跟还是不跟? 没等我拿定主意,越野车已经发动,慢慢开出停车场。我脚下一蹬,赶紧追着跑过去。不管怎么说,多了解一些情况总不会错。 我的天,可累死我了! 越野车亮着灯,在街道上快速行驶,有两次还闯了红灯,速度一点也不减。这是谁开的车,怎么一点规矩也不讲? 等到搭车的一个一个下了车,感觉车里只剩下一个人时,我才知道这个不守规矩的家伙就是魏新辉。看他长着排骨样,开车怎么这般“勇猛”呢? “吱——,”越野车在一家宾馆前停住了,魏新辉下车往里面走。顾不上把气喘平顺,我耷拉着舌头靠拢去,寻找最佳观察点。 还是一侧的围墙下方便些,我躺卧下来,一边喘气,一边追着魏新辉向楼上走。一层,两层,三层……应该是六层吧? 我迷糊了,楼层越往上,“看”到的景物越模糊。六层以上至少还有两层,但都像笼着一层白雾一般,朦朦胧胧看不清。 是我的意识用得久了,出现疲倦了吗? 再次收拢心神,我凝神向上一探。 啊,痛,刺痛! 我差点儿叫出声,大脑里像被人狠狠地拿针刺进去,一股尖而酸的痛感霎时传遍全身,冲击着身体百骸……我只觉得浑身一软,大口喘着气,陷入了暂时性麻木状态。 这、这是怎么回事? 休整了片刻,我不死心,小心翼翼地再探了两回,最后失望而止。楼上似乎设了一道迷障,不但无法感知里面的事物,还具有反制功能,会发出一种无形的刚性气息,阻扰我的探察。 我明白,今天遇到此道中的高手了! 我骇然,很久没感受到神秘力量,自己疏忽大意了。世界之大,什么隐秘的东西都可能存在,时空穿越,我的超能力,神秘的道士和阴阳师,小杰的迷魂术,这些都无法用现在的认知去解释清楚,我怎么就忘记了呢? 回到眼前,是什么人在这个宾馆的六楼以上设置了迷障?他想掩盖什么?问题一大堆,可惜我一个也回答不了! 等啊等,不会少于一个小时吧,魏新辉的身影再次出现在宾馆大堂里。打扮照旧,神态上却变化很大。他似乎心事重重,出门时差点撞到旋转门上,连自己的越野车停在哪里都想了一阵才找到。 看着魏新辉的汽车渐行渐远,最后看不见了。我回头望了一眼这个名叫“辉煌”的宾馆,脑子里回想着魏新辉凝重的脸色,疑云越集越多。他在楼上肯定知道了不一般的事情,谁在与他打交道? 我发现自己对这个看似文弱的魏新辉越来越有兴趣了。 一路猜想着,走走停停找找,我回到了泉后巷的小院子。刚靠近院子,一股略显熟悉的人的气息透入鼻子。嗳,是谁躲在院子里? 一“看”,是魏思远的那个保镖。葡萄架下,他趴在那儿,一动不动,像是睡着了,其实没睡,眼睛还闪着警惕的光。 他可真够尽职尽责的! 院门已经锁上,我只能躺在外面。轻轻呼了几下,躺在院子里的大灰听到了我的声音,起身快步跑到门边,跟我小声地交流起来。从它的话里,我知道了小杰他们回来后的基本情况。 打发大灰自己去睡觉,我放出意识探寻屋子里面。小杰还在原先的小卧室,老人呢? 灯光昏暗,另一间卧室里,国姓老人父子正对灯而坐,促膝而谈。 “爸,你分析的有道理,这件事恐怕跟魏新辉有关系。”国祥说。他说的是谁?是魏新辉! “这也不过是我的猜测,情况到底怎么样,还要进一步调查。”老人沉声道,喝了一口茶。 “别伤脑筋了,慢慢查,总能查出来的。爸,很晚了,睡吧。”国祥起身,帮老人整好床铺,扶他上床躺下,自己则睡在一张凉椅上,伸手关掉了落地灯。 屋里屋外隐没在黑暗之中,我的脑子里却是一片空明,像外面朦胧的的月夜。 魏新辉?老人父子也提到了这个魏新辉,他的身上到底隐藏着什么呢?伤脑筋啊伤脑筋! 月亮从云层里出来了,一把厚重的镰刀挂在空中。明月清辉照大地,一地银光耀古今。 恍惚中,一阵酸麻传遍全身,我好像又遇到了一个“迷障”…… (一章总算码好了,弄个定时发表,嘿嘿!)###第40章 玄机 早晨,我和大灰正在门外啃着骨头的时候,有客来访。 来者主要是三个人(另外的隐藏在暗处)。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迈着稳健的步伐走在前面。他后面跟着一男一女两个半大孩子。女孩十二三岁,举止文雅,长得很秀气;男孩不到十岁,虎头虎脑,透着可爱与顽皮。 中年人是魏思远,那两个孩子应该是他的一双儿女。他们相携沿着小巷的石板路缓步走来,像是在晨间散步。 “他们怎么来了?”大灰附在我的耳边小声说道。这几天的情况我已经大致告诉了它,它既为小杰认了亲生父亲高兴,也不免有些担心。现在看到魏思远带着后妻生的儿女上门来,自然站在小杰这边,替他操心起来。嗯,大灰这家伙还算有良心,不亏我教导它这么久,力气没白花。 “老板!”叫陆标的保镖第一个看到了魏思远,他迎上去恭敬地叫道。魏思远向他点点头,说了句“辛苦了”。 “小雪,小霆,快来,这里就是我对你们说过的那个院子,咱们今天去看看。”魏思远回头对两个儿女说,站在门口等着他们。 “真的呀!”叫小霆的男孩叫着,眉眼活了起来,“爸爸,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夏天也不用装空调的院子吗?” 魏思远点点头。 “这个就是你跟沈妈妈住过的院子?”小男孩似乎还不太相信。他四处张望着,想要找什么东西。 “臭小子,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快进去,人家主人要等急了!” 魏思远说着,牵着儿子的手,女儿小雪跟在后面,三个人走进门去。我和大灰也不啃骨头了,起身跟进去。 “这位是国爷爷,小雪、小霆,快问好!” “国爷爷好!” “国爷爷您好!” 看到坐在院子里吃早饭的老人,魏思远招呼孩子上前问候。看见他们,小杰忙放下碗筷站起来,想开口叫,却被魏思远一个眼神止住了。 “这是小杰哥哥,快叫哥哥。”魏思远有意无意地介绍道。 “小杰哥哥好!”小男孩清脆的童音在院子里响起,女孩小雪却看着小杰,没有开口。 魏思远熟练地到屋里搬出几把椅子,安排孩子们各自坐好,完全是一派慈父模样。 小杰看着两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眼神有些怔怔,要不是老人让他进屋倒茶,他都不知道该怎样坐在那儿了。 我不禁为他感叹,同是一个父亲,他到昨天才重新感受到父爱,而这两个孩子已经享受了多年。看魏思远的意思,似乎只是偶然来到这里,好像没有兄妹(弟)几个马上相认的打算,难怪他会触景伤情了。 一边喝茶吃点心,一边聊着天,老老少少之间很快熟络起来。 “国爷爷,这里真的不用空调吗?”小霆眨巴着大眼睛问国姓老人。他的姐姐小雪不关心这个问题,转着脑袋看着院子里的摆设,目光从墙角的花盆到葡萄架,然后看到了我和大灰。 “国爷爷,这是您养的狗吗?好威风!”她颇为淑女的问,声音柔柔的。 “……嗯,嗯,不是,不是……”老人被小霆可爱的样子逗乐了,刚反应过来,回答小雪的提问,“这狗是你们小杰哥哥的,不是我的。” “到底要不要空调啊?”小霆迷糊了,托着小下巴。 “嗯,是这样的。”老人自己也被自己弄得啼笑皆非了,“我说的是狗不是我的!空调嘛,小霆你看,我这里有空调吗?” 小霆抬着小脑袋上下看看,再跑进屋里张望一番,高兴地跑出来:“没有,真的没有空调——爸爸,你没骗我!” “谁说我骗你了?浑小子……”一直作壁上观的魏思远笑着“骂”道。 早已忍耐不住的小雪也起了身,向我和大灰走过来。“小杰……哥哥,你的狗不会咬人吧?”她回头问小杰,一声哥哥好像很难叫出口。 “不会咬人,它们很乖的!”小杰忙站起来介绍,“大的叫大黄,小的叫灰灰……你还是别摸它们了,几天没洗澡,身上怪脏的……” 谁说我脏了?我正想抗议呢,小雪的手已经摸到了我的头上,我不禁一僵。 好白嫩的手掌,好纤细的手指! 任由她摸着,我的骨头都要酥软了,口水止不住流下来……晕,第一回被小美女摸,这个、这个,不好意思,出小洋相了! “真的很乖!”小雪赞道,“比我妈养的美玲乖多了。大黄,你真乖!” 什么什么?脑袋里“轰”的一下,我瞬间被震住了,全身麻木了! “美玲”,她说的是“美玲”? 呵,这个称呼埋在我心底多少年了?它是我心里一块最柔软的禁地,是我痛彻记忆捂了多年的珍宝,是我最不愿意想起又最为难忘的一个名字! 因为,“美玲”——是妈妈的名字。 “大狗真的乖啊!”小霆也跑过来了,一下摸摸我,一下摸摸大灰。大灰本来不喜欢他们摸的,但看我没什么表示,也就任由他们施为了。不仅如此,这小子还比我“更上一层楼”,伸着舌头舔着他们的手,摇头晃脑撒着欢儿,简直一副奴才相! 我还未从震惊中平复下来。不管是同名巧合还是真的是它,我一定要找机会去看看!有道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说的难道就是我吗? 我心里一阵激动,心潮起伏不定,盼望是真的,又怕不是。在这患得患失中,表现自然不如大灰了。唉、唉,怎么两个人都跟大灰玩,不逗我了? 小雪还在那儿说呢,“真是一只木头狗!”我啥时候变“木头狗”了? 抗议,严重抗议!你可以瞧不起我的长相,但你不能侮辱我的尊严!我要为捍卫我的“狗权”向你严正声明、抗议,再考虑一下反制裁…… 还没等我把抗议发表出来,那边魏思远起身了。 “小雪,小霆,我们该回去了。”看看差不多了,魏思远见好就收。与老人和小杰客气地告别,他们父女几个走出院门。小杰在后面送着,眼里有不舍之情。 “再见,有空来玩!” “小杰哥哥再见!大狗再见!” 小霆蹦蹦跳跳跑在前面,隐蔽处现出几个身影,警惕地四处观察。 望着魏思远几人的身影消失在巷子里,小杰还站在门口,低头看着墙上的苔藓出神。 “小杰,别怪你爸爸,他有他的苦衷。”老人轻轻走过去,按着他的肩膀,“他也不容易,家大业大,多少人盯着他,要注意的东西太多了。慢慢来,我看很快就会接你回家的……” “国爷爷,我没怪爸爸,”小杰幽幽说道,“我是在想,要是妈妈在,会是怎么样呢?” “你要有信心!我有一种预感,你的妈妈沈傲霜还在人世。”老人也看着院墙出神,脸上的皱纹里装满了对世情沧桑的洞察。 “真的?”小杰惊喜地回过头,眼神一亮,瞬间又黯淡下去,“可是,可是为什么这么久都没消息呢?国爷爷,你是安慰我吧……” “好孩子,相信爷爷准没错。好人老天爷会特别关照的,你妈妈吃了那么多苦,会有后福的。但愿国祥他们一切顺利,我相信那一天不会太远了……” 说着话,老少二人走回院子里。那个保镖陆标在门外看了看,回手关上了门。 小院里又恢复了平日的宁静。 老人兴致颇高,拉着小杰在葡萄架下摆开阵势下象棋,陆标旁观,我和大灰也在一边凑热闹。看了没一盘,呵欠连连,我索性趴着打瞌睡,与周公到梦里下棋去。 “孩子你来了!”一个声音幽幽的响起,飘飘渺渺传入我的脑里。我只觉得自己浮在一团云层上,浑身使不上力气。周公没见到,竟然又见到那个奇怪的“神仙老爷爷”了。 “老爷爷,你、你在哪里?”我赶紧大叫,四下里搜寻。白云弥漫,触眼皆是云气,根本看不清东西。 “我在这里。” 眼前金光一现,一缕亮光越来越大,放大成一堆泛着金线的光团,里面似乎有一个人形的黑影盘腿而坐。再想看清,迷离恍惚,似远似近,只是那么一团。 “老爷爷,你能告诉我你是谁吗?”我着急了,赶紧问,生怕他又很快消失不见。断断续续地见到老人,每次他都给我指点迷津,我已经把他当成了一个“亲人”,心里还有很多问题想要问他。不过,知道他的身份是我目前最迫切的。 “不能。”老爷爷的声音还是那么和煦,却含着一种不容质疑的威严,“天机不可泄露,这句话的意思你应该懂。孩子,世上之事,有太多玄妙之处,别说是你,人类也一样难以破解。我只能告诉你,我在你的身边,又不在你的身边。我是你见过的一草一木,又不是你见过的那些东西。自然的玄妙,无人勘得破啊!” 我越听越糊涂了,索性换了一个问题:“老爷爷,小雪说的美玲是我的妈妈吗?” 沉默了一会儿,老人肯定地告诉我,这个美玲是我将来的母亲。 我心里一下就安定了,那个念头愈发强烈。 “不过,孩子,”老爷爷的声音又响起,“你要切记,现在的时间是在你出生之前,切不可草率行事,以免破坏自然既有平衡,影响到将来的你自己。” 我点头表示理解。时空交错,她还不一定认识我呢。 老爷爷最后的一句话吓了我一跳。他说道:“孩子,我这是最后一次来见你了。因为我私自破了潜则,让你流失于时空,太上罚我匿形思过,恐怕日后你我再无机会相见了……” 我一听急了,想要张嘴呼喊,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我虽不能来见你了,但会时时注视你,尽力助你达成心愿。不过,事在己为,顺于流水之势,未来之事,仍需你自己去争取。最后送你一句话:有为莫为在乎心,善为恶为在乎真。珍重吧,孩子……”声音随着金光渐渐渺茫,白色一晃,眼前一亮,我看到了大灰的毛毛脸。 “大黄大哥,你怎么了?”他关切地问道。 “大灰,晚饭可以吃了吗?我饿了……”我含含糊糊地问他,眼底已经泛起潮水……###第41章 重伤 “爸,好消息,好消息!”国祥兴冲冲地走进院子,边走边嚷,脸上激动得通红,完全没有平日里斯文沉稳的模样。 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落在院墙的最高处,泛着金黄色的光彩。一天的暑气渐渐消散,风里还含着几分燥热的气味儿。 “什么好消息?”老人和小杰都迎上前去,旁边还有一个陆标。当然,脚下我和大灰也眼神灼灼地盯着他,心里满是热切。 “有两个消息,”国祥抑制住自己激动的情绪,“第一,小杰妈妈的下落有线索了,目前我们正在全力追查。第二个嘛,楚楠到J市了。你们猜他在哪里?呵呵,他现在正在赶往国安局。” 楚楠来了?之前故事中的主角,魏新生已经见到了,陈玲不可能再看到,沈傲霜下落不明,只有这个神秘的楚楠,之前来过又走了,始终吸引着我。 众人也很高兴,喜悦都挂在脸上。尤其是小杰,听到自己的母亲有了下落,从心里到脸上都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很快就能找到我妈妈吗?”他问国祥。 “应该不久了。”国祥笑呵呵地说,拍拍小杰的肩头,“小杰,记住一句话,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我知道这副对联,上联是: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小杰俏皮地接口道。 “哈哈……”欢快的笑声在小小的院子里回荡,我和大灰也凑热闹地欢叫几声,增加一点儿喜庆色彩。 ******************************************************************************* 晚饭过后,大灰一连看了我好几眼,我知道它一定有事。 “大黄大哥,我想出去一趟……”它小心地对我说,观察我的反应。 “你想出去干什么?”我问它,满意它对我的尊重。 大灰告诉了它要出去的原因。这些天里,我已经知道了他的身世。大灰的遭遇跟很多流浪犬相似,出生后兄弟离散,新主人由初始时的喜爱,后来慢慢疏远。遇到一个偶然也可以说是必然的倒霉时候,被主人嫌弃,扫地出门了。流浪于街头,吃尽各种苦头自不必说,两岁不到的大灰徘徊在饥饿和死亡威胁的边沿上。在这样的困境里,它得到了另外两只流浪狗的帮助,这才得以勉强度日。那天,他实在是太饿了,自己出去找吃的,不料遇到那一片的“霸王”,它们强行拉它入伙。要不是我及时出现,它自己也不知道会是怎样一个后果。 “这些天我吃得好睡得香,可我心里总是惦记着文子和大兵,忘不了在我饥寒交迫的时候,它们真诚地帮助我,照顾我。大黄大哥,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回去找它们?”大灰眼里闪着泪光,无比真诚地看着我。 “对,是很应该。”我也被大灰打动了。平常看它嘻哈玩闹,有时还特会拍马屁,心里难免有些酸酸的,会找机会嘲笑它。今天一看,大灰其实很讲义气,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好伙伴儿。这样的要求如果不支持,我大黄还能自诩仗义吗?那这个大哥尽早别做了! “可是,你自己去我不大放心啊,万一那几个霸王再来欺负你怎么办?而且,那两个伙伴会不会在原先的地方呢,找不到怎么办?”我不无担心地分析道。 “大黄大哥,你放心,你看——”大灰四肢在地上扒拉几下,鼓起身上的肌肉皮毛,“多谢你这些天训练我,你看我现在强壮多了,本领也大多了。就是打不过它们,我跑总可以跑回来吧?”经过这些天的安心休息加饮食调养,还别说,他的灰毛顺了,不再晦暗干涩。技能方面就更不必说了,大灰成长的速度着实令我吃惊。 看它信心满满的样子,我不想再打击它,细细地叮嘱它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它边听边点头,认真记下来。 “自己小心,别逞强!”看着大灰的身影消失在巷子的那头,我心里总感觉空落落的,预感将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天色逐渐暗了下去,四周都是黑乎乎的暗影。院子里陆标还躺在葡萄架下,我则趴在门口,执意不肯进门。小杰唤了我几回,看我实在不愿进去,自己回屋去了。 大灰,你一路顺利吗?要不是要守护小杰,守护院子,我还是非常愿意陪你一起去的,你不会怪我没和你同行吧? 夜晚很漫长,等待更是难熬。时间一分一秒走过去,大灰的身影始终没出现。我多想它像平时与我玩闹一样,突然从哪个角落跳出来,故意吓我一下。尽管早就知道它在何处,我肯定会装作“吓了一跳”的样子,让它以为计谋得逞,开心地蹦来蹦去…… 没有,什么都没有。寂静的巷子里连一个行人都没有,燥热的风扫着树梢,哗啦啦直响。黑暗像一只大怪兽,瞪着大眼睛,张着大嘴巴,在等着什么自投罗网似的。 大灰,你在哪里啊? 大灰,快点回来吧! 迷迷糊糊中,不知什么时候,一阵吭哧吭哧的喘息声传入我的耳中。我一惊,忙抬起头,脑袋清醒了不少。唉,没有什么啊,难道是在做梦? 屏息静听,细微的喘气声隐隐约约传来。是大灰,我马上做出了判断。起身,发力,我朝巷子那头快速跑去。 喘息声越来越大了,转过一个墙角,在昏黄的路灯下,我看到了这辈子看过的最为惨烈的情景。 谁见过一只几乎浸在血水里的狗儿?没人见过。 我的眼前就是这样一副情景。 灰毛已经变成了红色,凌乱不堪,左耳耷拉着,差一点就要被撕下;浑身颤抖,胸腹起伏不定,气息忽高忽低;只是那么一团,软软地瘫在墙根下。巷子那头的石板路上,一条血迹斑斑的拖痕突兀地刺着我的眼…… “大灰……”眼底一酸,我的泪不由出来了。跑到它的身边,轻轻舔着它身上的伤口,可是哪里舔得完舔得住? “呜……”大灰迷迷糊糊地呻吟着,强忍着身上的伤痛,好像听到了我的呼叫,感受到了我的热度。 “大灰,好兄弟,你、你要撑住,大黄大哥帮你回去……” 噙着泪,我用爪子,用脑袋,用浑身的力量去搀扶大灰。它似乎知道我在帮他,勉强支撑着,挣扎着,配合着。这样走走停停,一步三歇,不知道走了多久,总算挨到了院门前。 我的呼吸粗重了,急促了。不知道那么远的路程,他是怎样咬着牙坚持下来的,那一路的血迹就是明证。 “快躺下,好好休息!”我轻轻把大灰放下,靠着台阶,这样能舒服些。 “大黄、大哥,真、真的是你吗?”大灰半睁着眼,眼神迷离地问道,语气里充满喜悦。 “大灰,是我,你回来了……别担心,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的……”我一边说着,一边急速考虑救治之法。大半夜的,人类靠不上,只能我自己想办法。伤药?哎,我怎么忘记了呢?我自己能辨别伤药的呀! “大灰,你等着,我去找药,很快就会回来……” 我转身就跑,跑向趵突泉公园。不久到了,钻过围墙下的一个洞,我直接向那个小山跑去。上次与大灰在山上玩闹时,我隐约看到过山上有不少杂草,其中应该有能治伤的药草。 站在山腰上,我眼与神并用,朦胧的月光下,一切呈现在我的眼前。不看不要紧,一看清楚了我差点要骂娘。这里哪里还有什么草药,全部只剩下光秃秃的一片! 妈妈的,这些个员工也太积极或者说太尽职了吧! 此路不通,我该怎么办? 只能先回去了。 回到院子门口,大灰还在那里喘息着,呼吸还算稳定,暂时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可要是再拖下去,恐怕……我不敢想了,心里一阵阵发冷。 “呜——,呜——,”我没办法了,围着大灰打转,企盼着老天爷开开眼,能够派一个救星下凡来。要是能救好大灰,我以后多受它欺负几次也无所谓了。 “吱呀,”就在这时,院门开了,门上的路灯也亮了。那个保镖陆标走了出来,看到了我和大灰。 “怎么会弄成这样?”他说着,翻查着大灰的身子,眉头皱起,“啧啧,伤成这样也没死,你比小强还厉害,命可真够硬的。你运气好,今天遇到我,保你想死也死不了!” 陆标从身上摸出一个小包,拿出针线,飞快地在大灰身上缝补起来。随着他的动作,大灰一下一下地抽搐,我的心也跟着一下一下抽搐…… 我呆住了,他哪里是一个精悍的大男人,简直就是一位技艺娴熟的绣花娘嘛!在他的手底下,一个个流血的伤口合拢了,染血的皮毛理顺了……最后在伤口上撒了一些黑色粉末,陆标拍了拍手,表示完成了。 “嗯,不错,不错!”像是在欣赏一件亲手制作的工艺品,陆标脸上浮现出满意的笑容。 把大灰抱进院子里,放在一个柔软舒服的地方,陆标洗手、关门,躺下继续睡觉,很快就没了声音。 看着他做完这些,我的心里只有感激,感激再感激。 “大灰,你好些了吗?” 我轻轻伏在大灰耳边,感觉它的呼吸绵长而稳定。 “唔……”大灰含糊地答应一声,然后又昏睡过去了。我想再叫醒它,问它到底是怎么回事,犹豫了一下,还是没出声。 是谁把我的兄弟伤成这个样子的?不管怎么样,我一定要帮它讨回这个公道,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让那些伤害大灰的家伙在我的面前战栗! 热血上涌,我抬起爪子在地上狠狠一抓,青砖的地面上出现了几行浅浅的抓痕,就像那些伤害大灰的坏蛋流下的泪痕……###第42章 欺负 早晨起床后,看到大灰的样子,小杰也吓了一跳。 “这,这是怎么了?”他像是在问我,面朝的却是陆标。 “狗咬狗呗!”陆标轻巧地说道,“只不过输了而已。它运气好,输了还活着,要是人,结局可就没那么幸运了!”他似乎是有感而发,神情很淡漠,脸上绷得像一块切菜板。这是看多了生与死之后的宁静——表面上风平浪静,内心里波涛汹涌。 “优胜劣汰,每种动物都一样……”小杰也似乎伤感起来,念叨几句,然后端着骨头粥喂大灰,直到它吃完一大碗为止。 大灰在天放亮时就醒了。看着它眼神迷蒙浑浑噩噩的样子,我感觉不太妙。凑近一闻,一股热腥气直冲我的鼻孔——它发高烧了。 没办法,还得麻烦陆标。陆标倒是不嫌弃,拿了些粉末灌进大灰的嘴里,还用白酒浇满全身散热。大灰又睡了一觉,醒后热度慢慢降了。路标说它已经度过了危险期。 “陆叔叔,你给灰灰喝酒了?”小杰神情古怪地问陆标。 “呵呵……”陆标举起酒瓶扬了扬,“物理降温,你懂的。” “哦。”小杰一笑,转身回屋了。 趴在大灰身边,感受着它平稳的呼吸,我放下心来。 “痛吗?”我问它。大灰点点头,眼神清明了许多。慢慢地,轻轻地,它对我讲述了昨晚的遭遇,听得我血气不断上涌,目眦欲裂。 大灰出了巷子,朝以前和同伴文子、大兵栖身的一个桥洞跑去。穿过两条街,在一家小餐馆前面,它看到了大兵和文子。 “大兵,文子。”大灰叫起来,撒着欢儿跑过去。三只狗儿开心地互相舔着,转着圈儿亲热着。 “灰灰,这些天你到哪里去了?担心死我们了!”刚刚成年的大兵关心地问道。 大灰把自己如何被我救下,教导它,一起玩乐的情况详细告诉了两个老伙伴,听得它们也眼神闪烁羡慕不已。 “我们也跟你一起去,可以吗?”瘦弱的文子抬着头问大灰,眼里满是希翼。 “这个……嗯,这样吧,我问一下大黄大哥,相信它肯定会同意的。问好了,我再回来找你们,你们看这样行吗?” 大兵和文子点点头。 三只狗儿像以前一样,在一块儿玩闹着,追逐着。 不幸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 “它们在那边!”一个尖细的嗓门叫着,五六只大小不一的狗儿从后巷里跑出来,朝着大灰它们冲来。 没有过多的交涉,一方要收小弟,一方不愿意;一方早已怀恨在心,一方自感实力大增。就这样,“用实力说话”,拼斗不可避免地开始了。 为了掩护两个同伴逃走,大灰留在最后,与对方五只狗儿战成一团。 扑抓,撕咬,顶撞……吼叫连连,鲜血四溅,吓得行人纷纷躲避。 没过多久,大灰吃不消了,因为咬对方一口,自己却要被咬三四口! “咬死它,今天不能让它再跑了!”老杂毛狗恼怒地吼着,舔舔被咬伤的左前肢,痛得龇牙咧嘴,“咬死这个臭皮蛋!”它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不顾自己的伤势,跳着又冲上去,狠狠地咬住了大灰的一只耳朵,拼命地摇晃,拉扯…… 大灰被几只狗儿压在地上,几乎没有了还嘴之力,只能尽量躲避,躲避,尖利的嘴巴爪子落到了它的身上,很快血糊糊一片…… “老大,这小子完了!”一只精壮狗儿看了看大灰,甩掉嘴边的一撮毛。 “嗯,这个好了,我们走!追上那两只跑掉的,一定要斩草除根!” 迷糊中听到狗群离开了,等了一会儿,大灰挣扎着想起来,脚下蹬了几次才勉强站起。辨明方向,它竭力往回走,一个声音告诉它,想要获救,它必须回去找大黄大哥。 “我知道你一定会等着我……”大灰喘着粗气说,我忙叫它不要说话了,好好休息,养好身子要紧。 问明了情况,我的心里很快有了主意。 “大灰,你放心,我大黄绝不会让自己的兄弟吃亏!”我在它的耳边说,“谁欺负你,我就找它报仇,管它是一个,还是十个、百个,我都会为你讨回公道!” 吃过午饭,不顾头上的日头如何毒辣,地上的热气如何火烫,我毅然决然地走出院子,向大灰说的方向跑去。 街道上行人很少,两旁的空调外机轰隆隆发着声响,阵阵热气喷出来,让我不敢靠得太近。 这样的时候,狗儿们最喜欢待的地方就是桥洞、没人住的旧房子、深巷子的阴凉处,这些地方可以说是流浪狗逍遥自在的“天堂”。 一座跨江桥出现在我面前。真是巧了,我以前流浪的时候也在这下面躲过。后来因为大灰的一个手下告状,它跑过来吓了我一通,我才不得已离开这儿。现在倒好,我为了帮它,又来到了这里。看着桥洞,我有一种不知身在何时何处的迷离感觉。 “大兵,文子,你们在吗?”我叫着跑进桥洞,其实已经发现最深处藏着两只狗儿,我只是提醒它们而已。 没有动静,两只狗儿躲在里面一动不敢动,生怕被发现。 我又不由感到酸酸的。弱者受欺负,在我们狗类中尤其突出。只有练就了一身强悍的本领,或者有一个强大的主人,你才不会被人随意欺负。否则,生存的艰难很真实地摆在你的面前,无处可逃。 “大兵,文子,我是灰灰的好朋友大黄,我回来找你们来了,你们快出来吧!”我叫着,靠近那团破烂的旧棉絮。这么热的天,它们躲在里面也不怕中暑。 棉絮中一动,一个黑色的大脑袋露出来:“你是大黄大哥,真的是灰灰叫你来找我们的?”不用介绍,我知道它就是那个大兵。这么一只看上去颇为强壮的狗儿,在那些不讲理的“土霸王”面前也只有逃跑的份儿。 “我就是大黄。”我冲它点点头。 “憋死我了!” 两只狗儿钻出棉絮,抖一抖身体,然后凑过来。 “大黄大哥,你好强壮啊!”弱弱的文子舔着我的嘴巴,极尽讨好之意。 我也向它们表达了善意,很快与它们熟悉起来。听了我讲述大灰的情况,它们既悲愤又高兴,很想马上随我去看望大灰。 “不急,”我说,“你们知道杂毛它们在哪里吗?我要好好教训教训它们!” “它们啊可不好欺负的……”文子怯怯地说,眼里还闪着畏惧的光,“它们有七八只狗,经常都在一块儿。很凶残的,去年我看到它们咬死了一只不听它们话的狗,好惨哦……” 大兵也点头表示同意它的说法。 “是吗,真有这么可怕?”我一看不对,还没出师先已胆怯,这仗没法打,必须先稳定它们的心理,增强信心才行。 “大兵,文子,来,你们听我说。”我示意它们蹲下,它们照做了。 “你们知道它们为什么能独霸这个地方吗?我想你们可能会说它们狗多势众,这话对,也不全对。一个集体,团结是必须的,但如果只有团结,没有能力与信心,它一样会像一堆散沙,大水一冲马上离散。你们要记住,对手再强都不可怕,可怕的是你面对它时没有敢于一搏的勇气和信心。没有打,其实你已经输了。实力是很重要,可是信心与勇气更加不可缺少。如果能够二者结合,那我可以说,你将会罕逢对手!” 两只狗儿看着我,好半天才点点头,似懂非懂。 “没理解不要紧,只要你们跟着我,你们很快就会明白我的话。好了,走吧,带我去找那些狗儿,今天大黄大哥教教你们,什么才是欺负的最高境界!” 大兵犹豫了一下,起身跑在前面带路,他已经相信了我。 我们三只狗儿来到了一片拆迁房工地。一边正有人在“咚咚咚”砸墙,另一边还有不少空着的房子,上面用红笔写着大大的一个“拆”字,大圆圈分外醒目。 “它们就住在那里。”大兵小声地说道,用下巴指了指不远处的一间二层楼房。绿树掩映,僻静而又安全,是一个不错的栖身之所。 “我们走!”我走在前面,它们紧紧跟着。 “站住!你们来干什么?”一声警告声从一丛绿化树后传来,枝叶一动,一只灰毛狗儿钻出来。 “去叫你们的老大老杂毛出来,就说有人上门欺负你们来了!”我傲然站住,昂着下巴,正眼也不瞧它一下。 “汪汪,汪汪,老大,有敌情,有敌情!”灰毛狗从惊讶中醒过来,张嘴大叫,撒着腿儿往房子跑。 我带着大兵和文子在树荫下蹲坐下来,好整以暇地等着。“打起精神来!”我命令它们道。它们听了,强自镇定,身体却微微发抖。 “谁敢来找死?”一声苍老的怒吼,几只狗儿飞快地奔出来。老杂毛在前,后面是它的虾兵蟹将。 两帮狗儿面对着面。 “不用介绍了,我想你应该知道我来的原因吧。”我斜着眼睛看着杂毛狗,完全没有把它瞧在眼里,“你们欺负灰灰,现在我来欺负你们,够公平吗?” “你算哪根葱,敢上门来挑战,不怕死吗?”我的态度激怒了杂毛狗旁边的一只黑色强壮狗儿,它瞪着我低吼道。 “找死?呵呵,你知道死字怎么写吗傻瓜?”我哧地一笑,嘲讽它道。 “你、你……” “别说了!”杂毛狗打断它,看出我是来者不善,“你是替那个垃圾狗报仇来的?”它问我,眼神闪烁。 “这还用说吗?”我瞟了它左右的狗儿一眼,共有六只,意识里房子中还有两只,总共是八只狗儿。 “你们经常欺负别人,我想也就早有了被别人欺负的思想准备。说吧,是一只一只来,还是一起上?”我瞬间做好了战斗准备。 “你自信能够打败我们所有的狗?”杂毛狗也是信心足足的样子。难道它有什么依仗? “试了就知道。”我淡淡一笑。不管那么多了,欺负也好,受它们欺负也罢,今天必须要有一个干净利索的结果。 “那好吧,实力是最好的证明!”杂毛狗一扬下巴,两旁的狗儿迅速散开,摆出进攻的阵势,蓄势待发。 一场“欺负之战”即将展开……###第43章 黑背 “大兵,文子,你们退后!” 安顿好它们,我迅速观察了一下战场形势。杂毛狗在正对面,旁边是那只强壮的黑狗,应该是它的副手兼护卫。另外四只分成两拨,各自卡住了我的两边,既可进攻,又可防止我落败逃走。不得不说,它们的阵势摆得不错,攻守兼备,可以随时转换。看得出来,这是它们在无数次的厮杀战斗中演练成的最佳组合。 不过,再好的阵势也需要实力做保障,遇到比它们高出一大截的对手时,它们还是只有放手的份,败散只是时间问题。 看准了这点,我决定擒贼先擒王,从杂毛狗身上突破。 “呜——” “呼——” 周围似乎刮起了一股风,战意正炽,一触即发! 我凝起注意力,意识收为一根线,“轰”的一声,脑子里像有炸弹爆炸了,眼前霎时变得明亮、清楚了很多。啊,难道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爆发”? 在这样的情境下,我竟然难能可贵的得到爆发,实力猛增三分。最明显的感觉就是,眼前狗儿的动作好像变慢了,我能在它做出动作之前预感到它的动作走向,先于它一步做出反应。 天助我也! 真是太好了,今天必胜无疑了! 用力,纵身前扑,不再犹豫,我狠狠地扑向了杂毛狗这个罪魁祸首。它们的反应也不慢,杂毛狗脖子一扭,与黑狗形成夹击之势,朝我的身体两侧攻来。 可怜啊,它们今天注定要倒霉和失败。 轻轻一晃,我躲过了黑狗的利齿;腰身一扭,前爪腾空,踢蹬,它被我重重地撞开;优美的一个旋转,四肢落地,阻在了杂毛狗的面前,清楚地看到了它眼里的恐惧。 毫不留情,我咬在了杂毛狗的脖子上,连连甩动,压得它不停地后退…… 不好,后面有狗来袭! 一只灰狗趁我后方空虚,想要偷袭攻击我的臀部,它的如意算盘注定要落空。一扭,一蹬,灰狗直直地飞了出去,我也顺势把杂毛狗扑翻在地。齿间的血腥味浓了,杂毛狗在拼命挣扎,其它狗儿想要救援,一只只被我巧妙地用强有力地后肢踢蹬倒地。没办法,它们实在太弱,根本没有与我一战的实力。 “呜呜——,”像是在哀嚎,又像是在哭泣,杂毛狗慢慢停了下来。在强者面前,无谓的反抗只能增加它的痛苦而已。 我放开杂毛狗,转而进攻其它狗儿。不必详叙,剩下的纯属垃圾时间,结果早已注定。看着一只只在地上抽搐、哀嚎的狗儿,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快意! “房子里的那两个,你们不出来吗?” 我冲着房子大叫,那里正有两只狗儿在发抖,都是母的。 “这、这位大哥,您行行好,放、放过它们吧!”一只灰毛母狗跑了出来,肚子几乎要拖到地上,原来是一只身怀六甲的狗儿。她后面跟着一只两岁左右的小母狗。 我退后几步,任凭她们去一一探看地上的狗儿。“呜——,呜——,”小母狗伏在杂毛狗身边,哀哀地哭着、舔着,声音凄切。杂毛狗用呻吟回应着她,连头也抬不起了。在我的含怒攻击之下,它没有当场毙命已经是奇迹了。 我身体一松,毛发也从竖立变为倒垂。哭声的穿透力竟然如此之强,把我的心都哭软了,气也消了大半。 “大黄大哥,你、你赢了!”大兵激动地在我身旁跳跃着,文子更是围着我转圈圈儿,舔着我身体的每一部分。 “嗯,赢了。记住,欺负的最高境界就是——我一个欺负它们一群!你们要努力,要是以后还被人欺负,那就别说跟我大黄混过!” “哦!”两只狗儿开心地应着。 雄赳赳气昂昂,我带着新收的两个小弟回家去,留下一个烂摊子在后面。 “你们也要记住了,欺负别人,也要做好随时被别人欺负的准备!”扔下这句话,我头也没回地跑了。 刚穿过一条街,前面围着的一群人挡住了我们的去路。人们指指点点,低声说着什么。 发生什么事了? 我听了一下,知道了他们说的大概内容。原来,前面发生了案子,警察已经拉起了警戒线。不远处的街口,几辆闪着灯光的警车停在那里,几个荷枪实弹的武装警察来回巡查,如临大敌一般。 看来,这里发生大案子了。 我刚想另外找路回去,忽然,鼻子的感觉里有了一种不同寻常的味道——是同类,不同一般的同类的气息! 近了,越来越近了! 一辆三轮摩托车突突突开来,停在警车旁,从上面跳下来一人一狗。人,年轻、干练,一身警用迷彩服,腰上配着枪。狗,高大、威猛,背部为黑灰色,腹部四肢为灰白色;黝黑发亮的脸庞,厚厚的毛,竖立的耳朵,杏眼,肌肉结实,四爪锋利,背脊笔直;身体雄健,各部位匀称和谐,看上去端庄美观。 我马上认出来了,这可是正宗的德国牧羊犬啊! 心里一阵激动,我紧盯着大狗不放。德国牧羊犬又称为“狼犬”,被誉为“世界犬类之王”。由于酷似野狼的外表,曾一度被人臆测它可能是野狼的直属后代,其实它原产于德国。关于它的历史,我曾经关注过。就像人类关注帝王一样,我们狗类自然也关注自己的王者。 1890年,德国育犬家史蒂芬尼斯与马艾尔开始改良繁育德国古老的牧羊犬——艾尔沙奇亚犬。戎马出身的冯斯蒂法尼茨当时梦想着培育出一种既不咄咄逼人,但又不胆怯怕生的犬。他首先在自己的桌子上描绘出了他心目中的牧羊犬,然后才用多种优良犬进行配种,直至达到理想的原型为止。1899年4月22日,德国牧羊犬正式诞生于德国西部的卡尔斯鲁厄。当年,在一个犬类展览会上,一位名叫冯斯蒂法尼茨的骑兵队长首次向人们展示了他经过无数次的配种试验,精心培育出的优良犬种。养犬风源于英国,当时在上流社会把养犬视为时尚和富贵权势的象征。但牧羊犬的培育者冯斯蒂法尼茨却反潮流而行,他认为养犬不应该只成为一种观赏和消遣,更重要的是为社会服务。本着这种精神,他在同年成立了“德意志养犬业余爱好者协会”。 德国牧羊犬于是成为当时极受人们欢迎的最优秀军、警犬和牧羊犬,许多国家都将它用来帮助军、警搜杀毒品、缉捕逃犯、边防巡逻等。此外,它还是极优秀的牧羊犬和护院犬。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大量的德国牧羊犬引进英国,尔后又迅速输至世界各地,成为分布最广,也最受欢迎的品种之一。但最钟爱牧羊犬的还是德国人,目前全国共饲养有大约五十万只,其中九成由家庭饲养,成为居民的好伙伴和守卫者,其余的则由警署、海关、救援组织等机构驯养。 不过,牧羊犬也曾有过一段不光彩的历史。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牧羊犬被派往前线作战;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希特勒曾命令他的军队招募二十万只牧羊犬,这些经过严格训练的德国牧羊犬成为护送炸药的牺牲品和纳粹集中营的看门犬。再后来,在柏林墙筑起之后还充当了东西德边境的守卫者。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和平年代中,德国牧羊犬成为影视明星,在许多电视系列片中担任重要的角色,深受人们喜爱,特别是令青少年朋友痴迷。 我现在看到的这种牧羊犬被俗称为“黑背”,它的感觉极为敏锐,警惕性高,素有“天然警犬”之称。它的听觉灵敏,通常比人强十六倍。行动时胆大凶猛,机警灵活,敏捷轻快,追踪衔物欲高,奔跑的速度可达每小时六十公里。静态时安稳沉着,富于耐性,刚柔相济,依恋性强,易于训练。它聪慧、忠诚,与主人配合默契。因此,现在德国牧羊犬已被广泛地应用于各个领域,特别是军、警用犬,在追踪、救护、搜毒、护卫等方面屡建奇功。 “大勇,坐下!”年轻警察低声呼喝道。 大狗乖乖地在他脚边坐下,转着脑袋看着四周。恍惚中,它好像也看到了我,略一停留,又看别处去了。 咦,这眼神似乎有些熟悉呀? 再看了看,我确定这是第一次见到这只牧羊犬,也就是警犬。为什么会有熟悉的感觉呢? 我迷糊了。 年轻警察与守卫的武警交谈了几句,然后两个警察出来迎接他。叫大勇的警犬也跟着进去了。 “大黄大哥,我们现在走吗?”大兵在旁边问道。 “你们先回去,我还有事,等一下再回去,看到大灰告诉它一声。”讲解了详细的路线,我看着两个手下钻进巷子走了。 我决定留下来探个究竟,不是因为好奇警犬办案,而是那份熟悉的感觉令我惊异。没有弄清楚情况,我不会稀里糊涂回去的。 黑背——大勇,大勇——黑背,你到底是谁,为何会这么熟悉呢?###第44章 意外 钻过人群,悄悄穿过警戒线,我靠近了那个案发现场。在一个角落里蹲下,我凝神施展侦查力。 三四十米外的一片居民住宅区里,来来往往的警察正在忙碌着。有的蹲在地上找着什么,有的在两个倒在地上的死人身上翻查着,还有的拿着相机“咔嚓咔嚓”拍照片。那只警犬黑背大勇在年轻警察的指挥下,这里闻闻,那里嗅嗅,紧张地探察。 看来,有人在这里闹出的动静可不小呀! “汪汪,汪汪!”大勇在一条水沟里发现了东西,叫了起来。 “局长,快来看!” 穿迷彩服的年轻警察,也就是大勇的训练员用一根木棍从沟里挑出来一片布头,几个警察涌过去察看。 “这是重要线索,快收起来!”一个领导模样的中年警察指挥着,另一个戴着白手套的年轻警察拿着一个塑料袋要把布头装进去。 “等等,”大勇的训练员招招手,“大勇,来,再闻闻!”他把布头凑近大勇的鼻子,让它再嗅了嗅。 “汪汪,汪汪……”大勇吠叫起来,作势要往旁边的巷子里跑。我明白它的意思,它发现了有人往巷子那边去了。 “局长,大勇有新发现,追不追?”训练员也明白了,摸着大勇的脑袋安抚它,然后转头问那个中年警察。 “追呀,怎么不追?”中年警察招呼了几个人过来,“快,你们跟小项一起去追,务必找到新线索!不过,小项,你们千万要注意,这次的疑犯不但人数多,而且很可能有杀伤性武器,一定要小心,安全第一,记住了吗?” “是,局长!”几个人纷纷回答,有的拔出了腰里的枪。 “李队长,你负责带队,一定要注意安全!”中年警察又指了指一位高个子壮实的警察。 “好,我们走!” 人跑狗吠,一群人沿着巷子向前追寻过去。我起身跟在后面。 不由自主地,我对警犬破案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尤其是对我们犬类的王者德国牧羊犬,以前只在资料上看过,它的真实本领到底怎么样呢?今天眼见为实,自然见分晓。 跑跑,停停,嗅嗅,辨辨,大勇始终跑在最前面,后面是那个叫小项的训练员。另外的警察与他们保持三四米的距离,紧张地盯着。 “汪汪,汪汪!”大勇朝一扇门叫唤着。这是一条不宽的街道,行人不多,高大的法国梧桐树栽在两旁,房屋有新有旧,他们现在就在一间旧房子前面。 “小李,敲门!”那个带队的李刚指挥道,“大家注意,散开!” 一个中等身材但很结实,皮肤较黑的年轻警察右手握枪,侧身来到门前,用左手敲了几下门。等了一会儿,里面没人开门。 “大强,破门!”李刚又叫道。 另一个铁塔似的汉子毫不犹豫地往门上一撞,“嘭”的一声,那扇门被撞开了,汉子顺势侧身闪到一旁。警察们都用枪指着门里面,大勇却叫了一声,撒腿往里面蹿。 “跟上!” 一群人涌进门里,警惕地四处搜索。 其实里面什么人也没有,我早就探知清楚了。 搜了一阵,众人纷纷说没有发现。大勇没停下来,嗅了几处地方,好像发现了别的东西,带头又往外跑。 “李队,疑犯在这里停留过。你看,檐下有人坐过的痕迹。”小项说着,喝住大勇,等警察们看过那地方,接着又向外面走。 继续跑,继续跟,渐渐靠近了一片旧居,这里更寂静了,似乎很久没人来过。 “小心,里面有人!” 听着大勇的吠叫声,小项弯下腰,在一个墙角停住,看着前面的那幢旧房子。跟在后面的警察们都各自停住,虽然警戒着,但没有特别防备。 不好,情况不妙! 我清楚地“看”到,旧房子里藏着四个人,一个在前门边,两个各自守住两旁的窗户,另一个则守在后面,显然分工明确又协调一致。最要紧的是他们的手里,竟然也有警察们一样的手枪! 外面是五个警察一只警犬,里面是四个躲得严严实实的凶徒,实力相当。可是警察们不知道里面的情况,这样硬冲进去非吃亏不可…… 没等我想清该怎么办,那边已经开始行动了。 “小项,你带大勇守在这里。大强,老规矩,你撞门。小李、小丁,你们掩护,我主攻,你们协助!”李刚用手势比划着,很快做出了安排。 “李队,我怎么能躲在后面呢?况且,大勇可以发挥作用,扑咬、追踪样样行。不行,我也在前面!”小项不干了,马上提出异议,看他蠢蠢欲动的样子,比大勇还积极。 “好吧,你自己小心,叫大勇也当心!”李刚吩咐着,“都准备了,行动!” 警察们交替向前,很快冲到了旧房子门前。 “嘭!”门被撞开了。 “叭!叭!” “有情况!” 随着门的敞开,两声清脆的枪声炒豆子般传来,那个撞门的大强捂着肩头一翻身,躲到了一个石墩子后面。 “小心,疑犯有枪!”李刚叫着,抬手冲着里面也连开了两枪,自己躲到了一旁。我看到里面开枪的人早已经闪身藏在墙后,他的两枪放空了。 一边掏出手机报告情况,一边比划着让大家躲藏好,李刚忙得不亦乐乎。 “里面的人听着,我们是警察。你们已经被包围了,赶快放下武器投降,我们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 “叭、叭、叭……”回答小丁喊话的是一串子弹,打得离他不远的墙壁“噗嗤、噗嗤”掉灰土。小丁连忙缩了缩身体,不敢再接着喊。 狠,里面的人真够狠辣的! 抬手就放枪,好像子弹不要钱似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别说他们,就是我也不敢轻易往里面冲啊!子弹不长眼睛,以前看到电视里冒出这样的台词,以为不过演演而已。今天一看,现实比艺术要残酷得多,稍有不小心不留意,子弹钻进身体里,绝不会好受,小命说不定丢到十八层地狱去了! “汪汪,汪汪!”大勇大叫着,很不服气的样子。 “大勇,大勇……”小项摸着它的头,轻轻安抚几下,它这才老实多了。 嘿嘿,年轻就会气盛,人是这样,狗也是这样。看大勇沉不住气的模样,恐怕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情况。难怪它会急躁,想冲又不敢冲出去。 场面暂时陷入了僵持状态,警察不敢往里面冲,里面的人也不敢跑出来。不过事情的转机很快到来。 “呜呜呜——,”警笛声越来越近,一大群全副武装的警察跑步过来了,形成了一个大的扇形包围圈。 “报告局长,疑犯就躲在前面那幢房子里,人数不详,但有枪,而且子弹应该很充足。”李刚跑过去向那个中年的局长汇报,“还有,大强左肩受伤了,暂时没撤下来。” “那赶快组织力量救回大强——马队长,你组织好狙击手,有机会就开枪,绝不要手软!”局长有条不紊地安排人手,临危不乱的果决神态让我心生佩服。 “是!” 不断有武警乘车赶来,包围圈渐渐成型了。可是当我把注意力放到旧房子里时,不禁大吃了一惊,啊,房子里的那四个人呢,到哪里去了? 不能说我的吃惊不让我心惊,在我的眼皮子底下,那几个人竟然会无声无息地消失不见,难道他们能够上天遁地? 今天遇到高手了! 我感觉今天遇到的人绝不是泛泛之辈,极有可能也掌握了特异的技能,或者说本来就是异能者。 “汪汪,汪汪汪……”大勇又叫开了,挣脱小项向前跑去,不是房子,而是一侧的小巷子。 “大勇,你去哪……”小项追着上去,明白了它的意思。“李队,疑犯已经逃走了,我们快追!”他回头叫道。 “哎,小项等等……快跟上!”李刚指挥着警察们急急跟上去。 又是前面跑狗,后面跟人,向巷子里追去。 我边跑边佩服起大勇来,它居然发现了那几个人何时离开,以及离开的方向。唔,王者就是王者,有两把刷子,的确不简单。我确信它没有我这样的特别本领,能够感知到细微的变化,说明它自身的能力非比寻常…… “叭、叭!” 忽然,两声枪响传来,接着有人呼喝的声音,大勇愤怒的吼叫声,全部交织在一起。由于不能跟近,我离前面有些远,只能感知到前面人影晃动,似乎有人与狗在搏斗。 “快,小项受伤了!”一个警察叫着。 “注意其他疑犯,小李、小丁你们戒备,我带人去救人!”李刚趴在墙后,果断地跑过去,后面几个武警腾身而上。 “叭、叭,”“嗒、嗒、嗒……”枪声猛然密集起来,双方在巷子里展开了枪战。 不行,我再也不能隐藏在后面了。之前由于怕暴露自己,我只是跟在后面,其实抱有看热闹的念头,以为凭这么多的警察肯定能手到擒来。但是没料到会出现意外,接连几人受伤,现在看来我错得太厉害了! “除恶务尽”,想起这四个字,我心里一阵羞愧——自己的正义感什么时候被明哲保身遮蔽了?那个勇闯杀手盟的阿黄哪里去了?那个不惜与歹人同归于尽的忠仆哪里去了?…… 不再犹豫,我疾窜向前,朝着巷子里跑过去……###第45章 合作 “噼噼、啪啪”,枪声在巷子里分外刺耳。 用意识锁定那片区域,我选择了从另一条巷子过去。谁都不傻,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子弹不长眼,稍有不慎必然招来杀身之祸。 近了,近了……咦,怎么只有两个人? 靠在墙角,我发现与警察们对射的其实只有两个人。互为犄角,他们占据了两堵矮墙,且战且退,不时变换着方位,爬高伏低,不紧不慢地开着枪,没有一点儿着急逃跑的样子。看他们娴熟的动作,还有对警察枪击角度的估计,绝不会是一般的歹徒。 我陷入了为难之中。有道是一力降十巧,在这样的对手面前,任何的大意或花哨都将带来灭顶之灾。 该怎么办才好? 必须出奇制胜才能一击成功! 我仔细探察了周围的地形。房子都是那种老式的瓦房,大多是一层结构,前后都是砖墙院子相连。墙不高,高手一跃就能跳过,比如前面的这两位。 我心里一动,他们站在高处,不会留意下面,我何不匍匐过去,来个突然袭击,说不定能起奇效呢? 说干就干,我蹲下身子,慢慢匍匐着身子,向着前面挪动过去。如果有人看到我现在的样子,肯定要笑掉大牙的。一只肥大的黄狗,躬着身子一步一步向前爬,要说多滑稽就有多滑稽了。没办法,安全第一嘛! 接近了,眼看就要接近了! 一个斜背着一个黑包,身穿灰色无袖衫、牛仔裤,脚下是旅游鞋的人离我不到五米了。他一边警惕地看着前头,一边还腾挪跳跃,手里握着枪,不时朝外面射击。 就是他了! 接近,无限接近中……四米,三米…… 四肢用力,腾空而起,耳边风声呼呼,我扑向了目标! “嗯……哎呀!” “噗通!” 咬住了,咬住他的右手了! 一甩,一顶,我心里狂喜着,却不敢丝毫放松——人与狗一齐摔翻在地上! 手枪掉了,好!他懵了,更好! 可我的喜悦没有持续多久。 “老猫,救我!”这人大声叫着,还竭力想从我的爪下脱身,左拳在我身上擂着,擂着……痛,闷闷的痛,麻麻的痛…… 决不能放松! 不好,有情况! 不能不放掉了,因为另一个歹人蹿到了墙这边,意识里,他的手一低,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我! 我闪,不闪就没命了! 一个翻滚,我迅速地躲到一个石台子后面。“啪、啪!”两道火花在我刚才待过的地方溅起,似乎还有火药的气味。 好险哪! 我暗叫幸运,不敢再耽搁,疾窜而起,向着院墙外冲去——生死之地,不可久留! “啪、啪、啪!”三颗子弹追着我飞过来,要不是我跑得快,每一颗都会在我身上留下一个血窟窿! 喘息着,我躲到一个转角后面,大口喘着气,身上酸麻不已,还隐隐作痛。妈呀,就这么短短的几分钟时间,简直比跑了半天还累! “老萨,快走!” 我听到另一人招呼着被我咬翻的那人,“看”到二人匆匆离开院子。不好,他们要跑了! “啪!” “唔……” 这时,一个矫捷的身影闪进巷子,朝着二人离去的方向抬手一枪。我看到叫老萨的身体一抖,大腿上中弹了。哈哈,先被我咬伤手,现在腿上又挨枪子儿,他可真够倒霉的! 但是,二人没有丝毫停留,很快就钻进七弯八拐的巷子,不见了。 “快追,疑犯跑了!” 开枪打中歹人的李刚指挥着警察们追了过去,杂乱的脚步声从我身边跑过,没人看我一眼。我站起身,猛地抖了一下身体,肌肉放松,感到无比轻松。咱皮糙肉厚,又不是第一回了,那几拳算得了什么?只是遗憾功亏一篑,没有抓住歹人…… “你好!谢谢你的帮忙!” 一个浑厚的声音在我的后面传来,我知道那是大勇,之前已经感觉到它走过来。 “没什么。”我淡淡地说,转身看着它。现在看得更清楚了,从头上到尾巴,一抹黑色像染过一般,腰腹部以下是灰白色。只是毛发有些凌乱,可能是与歹人搏斗造成的。嗳,它怎么出血了? 在大勇的脖子上,一道血痕正在往外渗血,皮毛翻起,红红的很糁人。 “你受伤了?”没来由的,看到它的伤口,我心里一痛,似乎自己多年的好友甚至亲人受伤了,涩涩的不好受。 “没关系——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要帮我们?”大勇也是淡淡的,神态中带着一种天生的傲气。它的个头比我只高不矮,肌肉却要结实得多,不像我,身上已经出现不少赘肉了。我不由对它健壮匀称的身材羡慕起来。 “我叫大黄。”不知怎么的,我老老实实地说出了自己的名字,没想过别的。这在以前可是从来没有过的呀,难道只是因为它是我们犬类中的王者? “帮你们也说不上,就是看不惯他们的狂傲,不把别人的生命放在眼里。”我愤愤地说。 “嗯,他们的确有狂傲的资本。”大勇砸吧了一下嘴,“刚才你的处境很危险,虽然说你很强壮,但是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这样的冒险以后还是少做为好!”它的口吻里带着些教训的味道。我心里一暖,没有反驳它,答应了一声。 “不过,对这样的坏人绝不能放过!你不知道,他们已经杀害了两个人,还打伤了四五个警察,就连我的主人也……”说着说着,大勇低下了头,眼里流露出一丝悲伤神情,“主人受了重伤,现在被送去医院了。但是我不能后退,我一定要抓到那两个坏蛋,为主人报仇!”它坚定地说道,身上散发出一股王者之气。 王者就是王者啊!我暗暗叹道。 “我帮你,可以吗?”我小声地问道,心里打定了主意。对,帮它抓到坏人,就为它对我的关心,也对得起那种前世今生就有的熟悉感觉。 “你……能行吗?”大勇反问我。 “你看呢?”我亮了亮自己的爪子。犬类看能力,身材、肌肉是一方面,四肢是另外的一个重要方面,健壮锋利的爪子是对敌时的有力保证。“我还知道,你的左后肢关节曾经受过伤,每逢刮风下雨会隐隐作痛,没说错吧?” “咦,这个你怎么知道?”现在轮到它惊讶了,左后肢不由自主地在地上刨了两下。 “嘿嘿,我能做你的搭档了吗?”我微微一笑,不回答它。 “好,我们走,别让坏蛋跑远了!”大勇很快做出了决断,“不过,你要听我的,特别要注意安全,我可不想你……”王霸之气又冒出来了。 “好吧,快走!”我答应了一声,撒腿跑在了前面。 “哎,我还没说完呢……”大勇说着跑上来,很快超过了我,回头扫了我一眼,继续跑。我心里暗笑,要是我真的放开来跑,它能不能追上还说不定哩。 嗅着,辨着,我们在巷子里一前一后跑起来…… 不对,那两个人分开了! 我把自己的判断告诉了大勇,它再次在地上来回嗅了嗅,点头同意我的看法。 这是一个三岔路口,右边是受伤的老萨,左边是另一个叫老猫的人。 怎么追? 我与大勇对视了一眼,一致决定从弱的入手。那个老萨腿上受了伤,跑得肯定不会很快,反抗的能力也自然会下降。在这样的有利情况下,不打落水狗,呸、呸,说错了,他怎么能跟我们狗比呢,不追落难的伤者还追谁去? 跑,继续跑,追得他无处藏身,乖乖束手就擒才算完! “小心,前面有情况!” 大勇忽然回头说道,脚下小心地迈着,贴近了砖石墙。 喂,大哥,你谨慎过头了吧?不就是一件灰色的无袖衫披在一块石头上吗,至于这么小心翼翼吗? 我想着,从它身边跑过,向着敞开的门后跑去。 只不过是故布疑阵而已。 “从屋子后面跑了!”我对大勇说,它也已经明白了眼前的假象。 “你怎么知道没人?”它问我。 “快追吧,再耽搁就晚了!”我憋着没笑出来。大哥,总不能让我告诉你,我有特异能力吧?嘿嘿,做一只“异能狗”好爽啊! 我们一前一后跑出院子,向屋后跑去。不过,现在是我在前面,大勇在后面了…… (周末反而更忙。刚刚码好的一章,双手奉上!!)###第46章 偶遇 屋子后面也没有人。一扇门还在微微颤动,那个人的气息很浓。 “大黄,你留在后面!”大勇“蛮横”地把我挤到后面。 “为什么?”我问。 “不为什么。”它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神明白的告诉我,它是专业的,而我只是业余的,我没有资格跟它争锋。 我不高兴了:“喂,大勇大哥,貌似你受伤了吧?让我在前面不是……” “不行,我说过,不能让你冒险!”它用无可置疑的口吻说道。 怎么不行了?我索性站住不走了。今天不把这个问题弄明白,我还就不走了。 “大黄,你怎么不走?”它又回头来问我。 “你不让在前面,我就不走!”我赌气地说,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会这样。 大勇不得不跑回来。 “我只是一点小伤,不碍事的。你呢,没有受过训练,遇到紧急情况很容易发生危险,知道了吗?”它耐心地说道,“别耍小孩子脾气了,快走,坏蛋要跑掉了!” “不走!”我索性耍起了无赖,四肢一松,在地上趴下,不过马上又跳起来。地上被太阳晒得发烫,差点没把我烤熟了。 “你不走我可要走了……”大勇一个转身,撒开步子跑起来,头也不回。 哎、哎,怎么会这样?我的眼底一酸,竟然有流泪的感觉! 今天这是怎么了? 我自己也为自己感到吃惊,什么时候变得婆婆妈妈起来了? 跟上还是不跟上? 脚底下已经告诉了我的选择。紧跑几步,我牢牢地跟在大勇后面。它似乎知道我会跟上去,没回头,也不开口,埋头追踪。 地上,有一行稀稀疏疏的红红的液体,那是大勇脖子上的伤口崩裂了…… 追着追着,我们跑到了一条大街上。街上人来人往,各种气息混杂在一起,追踪的难度陡然增加。 “怎么办?”我问大勇。 它看也不看我,仍旧低着头在地上闻着嗅着。 哟,生我的气了? 我也只好低头认真干活。咳咳咳,刚才,刚才是不是我错了? “那边!”几乎是同时判明了方向,我们异口同声地说道。说完,相视一笑,僵局消融于无形之中。 呵呵,大勇不装严肃的样子还是蛮可爱的嘛! 大勇在前,我在后,我们朝一座大厦跑去。感知着它伤口的血水,我很想提醒它,不如先回去包扎一下,心里一犹豫,还是没有说。 每跑一步,全身肌肉使劲,都要牵动着脖子那里,它会很痛吧? “大黄,快点!”大勇的声音惊醒了我,它回头看着我,一脸严肃。 “哦、哦,对不起……”我赶紧把脚步加快。这是怎么了?为什么在它身边我总是想得那么多,而且还禁不住会想这想那?…… “宏远大厦”四个红色大字出现在我们的眼前。 十层以上,玻璃多于砖墙,反射着明晃晃的白光。前面是一个很大的停车场,大部分车位都停着车。人却没几个,大概都吃不消毒辣辣的太阳,躲到房子里面凉快去了。 我们沿着车位一辆一辆探察着,气味越来越浓了。 不好,就在前面! 我似乎看到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我们,一挤一顶,把大勇撞歪,“咻——,咻——”,两道细微的声音飞快地从我的耳边掠过。蓝幽幽的两根细针插在地上,尾部还在颤动。 好险啊,我和大勇差点各中了一下! “汪汪,汪汪!大勇,你到车后面,我到左边!” 我大叫着,提醒大勇,脚下毫不吝啬力气,向前面的那辆黑色小轿车扑上去。 “轰,呜——”没等我跑到,那辆车快速地启动,一个摆尾,一道弧线,掉头,起动,轮胎在地上磨出一股白烟,迅速地驶离停车场,绝尘而去。 “汪汪,汪汪……” 我和大勇叫着,追着,最后只能望尘莫及。跟机械比起来,我们差得太远了。一击未成,马上跑路,这个对手够果断,反应也够快,丝毫没有迟疑。 互相看了看,我和大勇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担忧。 没办法了。我们垂头丧气地往回走,天气太热,找个地方凉快凉快再说。 “呼——,”不好,有敌袭! 我一个翻滚,刚想提醒大勇,只见它猛地腾身而起,“噗”的一声,一团黄黄的东西与它的嘴巴亲密接触在一块儿。 糟了,大勇中招了! 我心里一颤,连忙起身,不愿看也只好看过去。 没有我预想中的惨不忍睹,更没有剑拔弩张,大勇站在那儿,嘴里叼着一个黄色的球形物品,正怔怔地看着我的身后,一动不动。 怎么,它被人施了魔法了? 我一回头,只一眼,瞬间也石化了…… 金毛犬,全名叫金毛寻回犬,是一个均称、有力、活泼的犬种,稳固、身体各部位配合合理,腿既不太长也不笨拙,表情友善,个性热情、机警、自信。金毛寻回犬在18世纪由英国苏格兰的LordTwadmouth于苏格兰河近郊开始繁殖,用以狩猎及巡回被猎枪射落的水鸟。原来的品种是由不知名的黄色寻回犬及苏格兰长耳獚交配而成的。因此金毛寻回犬有很强的游泳能力并能把猎物从水中叨回给主人,是人类最忠实、友善的家庭犬及导盲犬。金毛猎犬体格健壮,工作热心,用来捕捉水鸟,任何气候下都能在水中游泳。深受猎手的喜爱,现在有的被作为家犬饲养,为中型犬。 对于金色猎犬的原出生颇有争议,改良的品种大致可以认为在19世纪后期。最初的名字是苏俄追踪犬,后来加入佛乐寻猎物犬种,寻血猎犬种,水猎鹬犬种的基因。配种的结果产生了此天生具备猎物取回能力,善于追踪及具有敏锐嗅觉的犬种。1908年首次展出以后,深受人们的青睐,现在世界各地仍颇受欢迎。 苏格兰金毛寻回犬能够风靡世人,当然除了它一身金黄色的皮毛吸引众生外,同时也因它们天生温驯的个性,令人对它爱不释手。要追溯金毛寻回犬的历史,大概要穿梭到1865年的时候,那时苏格兰流行打猎,因此擅于捕猎野生动物的中型犬种就大受狩猎家欢迎,当时就有一只毛长耳垂的浅猪肝色的拉布水猎犬,经常在苏格兰出没,但现在这种犬种已绝足迹了。 其后苏格兰有一位贵族,名叫lordtweedmouth,就尝试以黄色的拉布拉多寻回犬,及现在已绝种的拉布水猎犬混合繁殖,经过多次的品种改良,渐渐成为了今天人所共知的金毛寻回犬了。 直到十九世纪,金毛寻回犬已于英国风行一时,知名度不断提高,广受英国人的欢迎,在1903年第一只金毛寻回犬在英国狗会正式登记,八年后英国金毛寻回犬会成立,可谓名噪英伦。其后有一些到英国旅游的游客,更把金毛寻回犬带返美国及加拿大等地,作为打猎之用,直到1925年11月,金毛寻回犬在akc注册,但那时只被承认为寻回犬而已。直到1927年,加拿大率先承认金毛寻回犬为独立犬种,而在1932年,akc亦成立了金毛寻回犬会,至今会员已多达五千名。五十年后,金毛寻回犬更获得akc犬只服从比赛中连续三届冠军,而在2001年金毛寻回犬更被akc选为十大最受欢迎注册犬种之一,排名仅次于拉布拉多猎犬,风头可谓一时无两…… 我们的眼前现在就站着一只金毛犬。金黄的毛发上深下略浅,毛发很长,肚子上的几乎要拖到地上,但又没有臃肿的感觉。黑眼,黑鼻,下垂的大耳朵,感性而美丽。特别是那双黑葡萄一般的大眼睛,闪着纯净的光芒,正好奇地看着我们。不,主要是看着大勇。 “你,你是黑背?”她开口说话了,声音很好听,天上的仙乐也不过如此。 “嗯……哦,我、我是……”大勇略显有些慌乱,连忙点点头,“这个球是你的吧?还给你。”它冲着这只金毛犬努力微笑了一下,把嘴里咬着的黄球放在地上。 “谢谢!你、你真厉害!”声音依然动听,而我的眼里早已蓄满了泪水。 “黑背,你是警犬吗?” “是的。” “那你叫什么名字?” “大勇。” “哦,大勇、大勇,名字真好听,就像你一样。” “谢谢……那,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美玲,你就叫我美玲好了,大勇大哥。” “美玲,美玲,你的名字也很好听……” “是吗?这个名字是我的女主人帮我起的。你的名字也是主人起的吗?” …… 一时之间,我有一种时空错乱不知何处的感觉。自己仿佛置身其外,只是一个看客,看着他们愉快地交谈着,越来越熟悉。 是的,你想的没错,这只金毛犬就是我的妈妈,只是记忆中的她如果说是一个垂垂老妇,那么眼前的她完全是一个清纯女郎。但眼神,还有那种给我的感觉不会错,妈妈的名字就叫美玲……至于为什么会对金毛犬的资料这么熟悉,那都是我费尽心思苦苦搜寻来的啊! “我们要回去了——大黄,快走吧!” 大勇的话打断了我的感慨。它们这么快就谈完了? 我心里忽然一动,它们,它们……难道,难道是? 我的泪水终于流了下来…… (呵呵,一家终于相遇了!后面的故事会如何发展,敬请期待)###第47章 威风 “大黄,你怎么哭了?”一个温柔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美玲走近了我,看着我。 “没、没什么,灰尘飘进去了……”我连忙低下头,不想被她看到我的样子。明明知道这是一个非常蹩脚的理由,但我能怎么样?难道说你是我的妈妈,我是你的儿子,我从几年以后穿越来看你来了?我就是真的这么说了,它们会相信吗?不骂我脑子有毛病才怪哩! “大黄很不错的!只是,只是我有一个问题,大黄你是什么品种的犬类?我见过很多种犬类,就是没见过像你这样的品种……”大勇看着我,说出了它可能已经憋了很久的疑惑。 美玲也看着我,好看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 “哦,这个呀。”我故作淡淡地说,“呃,我也不太清楚。我只记得自己小时候就是这样了,应该是少见的品种吧。你们也知道,人类不也有一些稀有品种吗?前些天,我在街上看到一个棕色皮肤的人,把我给吓了一跳,还以为是看到怪物呢?” “呵呵……”听我这样一说,它们都笑了起来。话题轻轻被我转移了。 我暗暗松了一口气。要是它们一再追问,我该怎么说?难道告诉它们,我是你们共同生的孩子呀,不笑死、骂死我才怪! 心里还是有些酸酸的,亲人相见不能相认,其中的苦楚与谁说去? 不过,我很快就被另外一个古怪的念头吸引了。现在它们刚刚相识,那以后会怎样发展下去呢?万一有别的什么因素干扰,它们不能结合,岂不是…… 我惊出了一身冷汗。 “美玲,美玲,怎么还不回来啊?” 一个脆脆的童音从大厦里传出来,门一转,一个八九岁的男孩儿跑了出来,后面跟着一个花季少女。 “美玲,你在这里干什么?哦,好多大狗,黑的大狗,黄的大狗……哎,大狗、大狗,你们不要走啊……” 看到有人出来,而且目光放在我们身上,大勇跟美玲打了一个招呼,率先跑开去。我也赶紧跟上。 男孩和女孩我都认识,正是小杰的弟弟小霆和妹妹小雪。对他们,我似乎还没到主动跑上前去亲热的程度,索性还是避开些为好。 “谁叫你把球扔到外面来的,你看,美玲都让太阳晒黑了。要是被妈妈知道,你又要挨骂啰!”我听到女孩小雪在责怪着弟弟,也像在逗他。 “大狗跑掉了!美玲,你去追它们,看看谁跑得快……”小男孩不为所动,竟然怂恿美玲跟我们比赛。 “美玲,别听他的,快点,我们回去了……” 女孩的声音渐渐听不到了,我和大勇都舒了一口气。回头望去,二人一狗已经走进旋转门里了。 “快走吧,还有很多事情要忙呢。”大勇说着,第一个跑起来。看着它的背影,我的眼前一阵迷离——它,就是我的父亲? ******************************************************************************* 泉后巷,小院子门口。 两只狗儿正蹲坐在门前,眼巴巴地望着巷子。看到我跑过去,它们开心地跑过来迎接我。 “大黄大哥,你可回来了!”大兵和文子亲热地舔着我。我和它们一起走进院子。 “大黄大哥!”看到我,大灰挣扎着想站起来,精神头好多了。 “大灰你快躺下!”我忙过去,责怪地看着它,不让它起来。它只好乖乖地躺着。我和大兵它们在它前面蹲坐下来,一块儿说着话。 “大黄大哥,谢谢你!”大灰说着,眼里竟然流出了泪水,“大兵都告诉我了……都是我没用,被人欺负不说,还丢了你的脸……” “大灰,什么都别说了,过去了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只是,我希望你能记住,自己强大才是永远不被欺负的最大保障!”我安慰道,转而对大兵、文子说,“你俩还记得我说过的吗?以后你们就跟着大灰,一起训练,一起战斗,做最强者,做好兄弟!” “大黄大哥你放心,我们一定听你的,做最强者,做好兄弟!”它们异口同声地叫起来,神情激动。 我满意地点点头,问起这大半天时间院子里的情况,因为我没有看到小杰,那个保镖也不见了。国姓老人独自在屋里捧着一本书,躺在凉椅上迷迷糊糊打瞌睡。 大灰把它知道的情况告诉了我。 我走后不久,国祥又回来了,不知他对老人说了些什么,老人又对小杰和陆标说了什么。总之,三个人匆匆忙忙出去了,到现在还没回来。 “哦,是这样。”我点点头,陷入沉思。到底是什么事情让他们这么匆忙出去呢? 可惜,我不是天上的神灵,没法达到无所不知的境界。思考没有结果,只能在院里等待。 阳光有脚,一点点在葡萄架下移动,爬上了石台子,爬上了长着青苔的砖墙。一行蚂蚁在阳光里匆匆爬着,搬运着它们找到的食粮,一只绿头死苍蝇。“扑啦啦,”一只麻雀飞到了葡萄架上,停住,左右张望一番,没有发现危险,就在上面蹦蹦跳跳唱起来,欢快的歌声把我心里的阴翳扫掉了不少。 追踪无果,我与大勇分别,约定了来这里见面,它回去探望主人,我回到了小院。 可是,总有一些东西堵在我的胸口,闷闷地很难受。想要大叫几声发泄一下,我又提不起这个激情,只好作罢,胸口依旧闷闷…… 有人来了! 我的耳朵一耸,意识很快罩住整条小巷。五六个人快步从那头走来,隔一段留下一个人,迅速找地方躲藏起来。小巷太老旧,房屋、院墙都低,到处都可以藏人,要不是我,恐怕很难发现他们躲在哪里。 他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这么神神秘秘?一串问题浮上我的脑海。不再犹豫,我迅速爬起身,跑到了门口,站在那里留意情况。 过了十分钟左右,又有脚步声响起,三四个人向这边走来。 近了,走在前面的是国祥,似乎是在引路。他的后面跟着一个四十来岁的男子,高大、健壮,浑身笼罩着一种干练的气息。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使得白净的脸庞多了一些文雅之气。 这人是谁?为何国祥和小杰他们会前呼后拥地请他来? “这就是我父亲的家。”国祥指着小院向男子介绍。男子站定了,上下看看,目光的余光瞟到了我,不过很快就移开了。 “没有变,还是老样子……真难得,一晃就十几年了……”男子很是深情地说,看着门牌,“当年我来过两次……物是人非啊!” “楚教授,外面太阳毒,还是请到里面吧。”国祥说着,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楚教授?啊,他就是楚楠?我一下子知道了男子的身份。 几个人进了院子,陆标守在门边,国祥领着楚楠走进客厅,小杰也跟着。 我跑进门,轻声地、简要地把情况对大灰它们说了说。它们听了也很兴奋,只是由于我的要求,它们只留意屋里屋外的动静,没有表现出特别的样子。因为我告诉它们,巷子里藏着五六个身份不明的人。要是国祥他们不知道这个情况,说不定要吃亏。之前追踪失败,我心里已经处处设防,比之以前谨慎了许多。现在关系到小杰,我更是不敢掉以轻心了。 “大黄大哥,他们会不会打起来啊?”大兵附在我的耳旁小声地问。看它神神秘秘的,我还以为它有什么重大发现呢,原来是这么八卦的问题。看来,它也是一个惟恐天下不乱的主呀! “小心提防,不要胡思乱想!”我命令道,把它的小小好奇心压了下去。好奇害死猫,你再多一些这种莫名其妙的好奇,说不定也会害死你个狗。 客厅里客套好了,几个人落座,说着一些院子如何如何的话,好像都是来聊天的。一边说着,楚楠一边站起来四处打量,里里外外全看了个遍。我总觉得他不是在欣赏,而是在检查。对,就是在检查,因为他还会翻动一些物品。老人父子看着他的举动没有制止,只有小杰疑惑地看着,却也没有说话。 楚楠点点头,重新坐下。 “国伯伯,谢谢你!”他真诚地说道,“要不是你……” “请问,你们找谁?”陆标大声的一句问话打断了楚楠的话。我转头一“看”,巷子那头走过来三四个人,虽然隔得远,但能看出是朝小院来的。刚才只顾着听屋里谈话,竟然忽略了外面。我感到一阵惭愧,自己经验还是不足啊! 陆标已经站到了门口,迎向那几个人。来人我几乎都“见”过,走在前面的是J市国安局局长赵毅刚,后面是他的手下。 “陆标,你什么时候跑到这里守门来了?哎呀,资本家就是有魄力啊……”赵毅刚正眼也不瞧陆标,说着话就要进院子。 “对不起,私人住宅,未经许可,请勿入内!”陆标板着脸拦住了路。 赵毅刚嘿嘿冷笑一声,挥手一拨,试图拨开他的手臂,不料非但没拨开,自己反而被震退了两步。 “陆标,你竟敢阻扰国安办事,想进去吃几天牢饭吗?”赵毅刚涨红着脸,声音严厉起来,直盯盯看着陆标。后者仍旧板着脸,不为所动。 赵毅刚后面的几人拔出腰里的手枪,齐齐对着陆标。 “让开!”他们一起叫道,眼睛像要吃人一般。 “不行!”陆标笔直地站在门口,丝毫不让。 空气陡然升温,眼看着一场冲突就要发生了。就在这时—— “哦,国安又怎么样?挺威风的嘛……” 说着话,楚楠施施然走了出来,后面是脸色很不好看的老人父子,小杰则咬着嘴唇瞪着外面的人。 “赵局长,咱们不是刚见面不久吗?怎么,还有什么话没说完,一定要追上门来说?”楚楠站到了门口,没有请赵毅刚进门的意思。 “楚楠……楚教授,我跟你说过了,还是不要掺和为好,你怎么不听我的呢?”赵毅刚看着楚楠,脸上已经恢复了平静,金丝眼镜闪着光。 “情感,责任,义务,当然还有权力!”楚楠毫不退让,坚定地说道。 “情感我能理解,至于责任义务的,我看你大可不必扯上去。权力嘛,从何说起?” “从大处说,公民有监督国家部门的权力。小处嘛,嘿嘿,你别装糊涂,心里比谁都明白……” “可惜,楚教授,我真的不明白,要不,你告诉我一声?”赵毅刚的话里明显带有戏谑的意味。 “是吗?那你自己看吧!”楚楠说着,一挥手,四五个身影很快出现在赵毅刚等人的后面。是那几个提前隐蔽的人,他们往那里一站,身上流露出一种别样的威风凛凛,仿佛带着死人的气息。 赵毅刚回头一看,瞬间变了脸色……###第48章 曙光 楚楠又一挥手,那几个神秘的人迅速后撤,很快又隐藏起来了,只有我知道他们躲在哪里。 自始至终,这些人没有说一句话,脸上也好像没有任何表情。 “你、你怎么能指挥他们?”赵毅刚像看到鬼一样看着楚楠,一脸的难以置信。原本就白皙的脸,现在变得更白了,苍白。 对于那些人的出现,场上除了这个赵毅刚,其他人好像都反应不大。赵毅刚的手下都摸不着头脑的神态,看着他们的头儿,眼里都是惊诧。 但我还是发现了一个人的不同。 他就是保镖陆标。 当那些神秘人出现的时候,陆标的身体一颤,眼睛死死地盯住他们看,有吃惊,有羡慕,还有一丝痛苦。 他这是怎么了? 我知道,陆标是特种兵出身,好像是自己主动从部队退役。回到老家后,工作上不如意,老是借酒浇愁。一次他喝得半醉,与人发生冲突,一出手就放倒了三四个人。机缘巧合,正好魏思远路过那里,赏识他的本事,就请他当了保镖,据说待遇挺好的。现在看来,难道那些神秘人跟他的过去有关? 我只是疑惑,无法求证。 “真的没想到,你竟然是……”赵毅刚看着楚楠,欲言又止。 “赵局长,你心里知道就好,说就不必说了。另外,还请赵局长不要告诉别人,行吗?”楚楠还是斯文神色,看着赵毅刚。 “你太不相信我的党性了吧?”赵毅刚忽然涨红了脸,“自从二十岁那年进入这个部门开始,我就知道什么可以说,什么不能说。楚……楚教授,请你相信我!” “嗯,我相信你。但是,当公权变为私器,或者被人售卖的时候,难道我还相信他会为国利民吗?” “你说错了,在我这里,公权永远是公权,绝不会变为私器!如果不相信……” “好了,我说过相信你。不过,你为什么要阻拦我?” “奉上级之命!” “上级之命?我不信!” “没错,是上级之命!你也别想问我详细情况,你知道我不可能告诉你。” “就在这个‘不可能’里了!赵局长,你能确保自己知道的情况是真实的,或者说是完整的吗?” “不能。但是,上面的指令绝不会错!” “你错了!赵局长,不止是错了,还错得厉害!难道你忘了,‘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只为理’这句话是谁提出来的?” “呃——我说不过你。可是你也知道,服从上级是我们的天职……” “算了,我也不跟你争这些两难的东西了。赵局长,我只有一个希望,在我调查期间,希望你能积极配合我们,能做到吗?” “这个,不好办哪……” “一点都不难办,我想你马上就会得到指示了……” 楚楠的话音未落,“叮铃铃”一阵音乐声响起,赵毅刚从口袋里摸出手机,侧身接听起来。“嗯嗯、啊啊”几句后,他挂断了电话,脸上变得怎么不好看。 “楚教授,你放心,我们不会干扰你。” “那好啊,谢了!”楚楠微笑着,挥挥手,“我还有事,不送了!”说完,他转身走回院子去。 “我有一事不明,请楚教授赐教!”赵毅刚站着没动,冲着楚楠的背影问道,“你不是特种材料研究所的吗,怎么会……” “哈哈哈,”楚楠的笑声从院子里传出来,朗声说道,“研究什么还有比研究人更高级吗?” “哦,我明白了……”赵毅刚一转身,“把枪收起来,还在这里丢人现眼干什么?咱们走!” 余音渺渺,一场唇枪舌剑的交锋很快消弭于无形。他们的话,有的我能听懂,很多还是半懂非懂。人家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却是“当局者清,旁观者迷”。 三四个人很快就消失在巷子的那头,不见了。在他们经过的时候,那些隐藏的神秘人一动不动,放任他们就这样走了。 我疑惑着,朝旁边的狗儿们一使眼色,带头回到院子里。 “楚叔叔,你真厉害!”刚刚坐定,小杰看着楚楠,满脸的崇敬之色。 楚楠微微一笑,不说话。国姓父子看他的眼神也明显发生了变化。 “我估计,今天之后,国安明面上不会再阻扰我们了。但是暗中的小动作肯定会有。不过,只要他们不故意干扰,事情应该好办些。”楚楠深吸了一口气,目光灼灼,“我们要抓住这个时机,尽快找到小杰的妈妈。国伯伯,在J市,各方面情况你是最熟悉的,我想有些事情还要请你出面。” “楚教授你客气了!”国姓老人摆摆手,“那都是过去的了,现在我也是聋子的耳朵——摆设。不过请放心,只要你需要,我肯定出面去协调,再怎么说,公安这一块,他们面子还是会给我一点的。” “国伯伯你过谦了,谁不知道你当年的英勇事迹?说起公安局长亲自上一线破案、抓疑犯,你可是首屈一指啊!” “呵呵,瞧你说的……”老人笑了,国祥也笑了。只有陆标嘴角咧了咧,很快恢复了平常模样。他坐在那里基本上只听,很少开口说话。楚楠看了他一眼,没有让他回避的意思。 客气话说完,他们开始商讨如何着手追查当年的线索,决定还是从档案开始入手,从中发现蛛丝马迹。 又说了一会儿话,楚楠起身告辞,老人父子送他到门口。在楚楠的一再感谢下,他们看着他渐渐走远。 那些隐藏的人很快也消失不见了。 “爸,这位楚教授到底是什么身份,为什么会有那样的手下?”回到厅里,国祥疑惑地问老人。 “其实我也不太清楚,以前好像听说过公安部有一个特殊的部门,它直接向部长负责,执行一些特殊的任务,具体情况我还真的不了解……” “我知道。”没等老人说完,很少说话的陆标开口了,他的脸上一如既往地冷酷,很难看出喜怒哀乐来。 “他们叫猎豹小组,人数大概有二十人。可以说,这些人都是精英中的精英,全部是从每个军区的特种兵里面层层选拔出来,再进行专门训练,在特殊情况下被派遣执行任务……他们绝对服从指挥官的命令,能够完成别人不能完成的任务,可以说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陆标侃侃而谈,脸上开始变得生动起来,充满了向往之情,“你们可能奇怪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么机密的事情。不瞒你们说,我也曾经去参加过猎豹小组的选拔,只是可惜,在最后一轮比赛中因为一个小失误,被淘汰了……也因为这个,我意志消沉,没过多久就主动转业复员了……” 陆标仿佛沉浸在回忆中,老人他们也不打扰他。过了一会儿,陆标咧嘴一笑,一抹凄楚挂在嘴角:“好了,这些话我憋了很久了,说出来舒服多了!这件事请你们替我保密,毕竟这也是国家机密……你看,我还是说漏嘴了!” 老人父子严肃地向他保证,绝不会把他的话传给第三个人。陆标道了一声谢,出去了,站在门口看着外面,不知在想些什么。良久,他才回到院子里,坐在葡萄架下发呆。 午饭后,老人他们都出去了,只剩下我们四只狗儿留在院里。 事情在一点点明朗化,曙光初现了。 晚上,通过他们的谈话,我了解到,当年与沈傲霜失踪的有关记载已经找到了不少。例如,当年城东一个派出所曾经接到过群众报警,说在一处无人居住的院子里,接连几天晚上有亮光出现。派出所的片警接到报警后,第二天去探看了一下,发现已经没人了,但有人为活动的痕迹。因为没造成什么影响,所以这个片警也没把这事情放在心上。后来发生失踪案,片警无意中说起这事儿,亏得所长机警,马上报到局里。主管刑侦的副局长专门派了两个刑警过去察看,回报说,的确有四五个人在那所房子里住过两晚,可是没人见到过人。档案下的结论是流浪汉临时住宿,再也没往下查。 另外,据后来调查中一个出租车司机反映,沈傲霜失踪的第二天晚上,他曾从城东载过二男一女三位客人。奇怪的是,女的好像生病了,大围巾围着,病恹恹的不说话,手里好像还抱着一个孩子。坐在前排的一个高个男的解释说,女的是他的老婆,身体不太好,他们打算乘车回家去。至于去哪里,他也没说,在一家小旅馆前下车后,司机再也没见过那几人。 线索在一个个串联、组合,再推演。我真的非常佩服人类的细致与智慧,时隔十几年了,那么多细小的事情都能挖出来,并且还能扯上关系。 这期间,楚楠又来过两次,每次的阵势都不小。他隐约说起过,自己这次来,不止是为了沈傲霜的事,还有另外的重要任务。任务是什么,他也没有说。 突破往往是无意中到来的。 “嗯,这条线索很重要,我马上让人去查!”楚楠指着摆在桌上的一张纸,用手指敲了敲桌子。他们已经在客厅里研究了半天,从一叠叠纸片中梳理出有用的信息。 “说不定,突破口就在这里了……” 听到他的话,众人精神一振。小杰更是两眼放光,闪着兴奋的光。这些天在希望与失望的交织下,他的脸上明显消瘦了许多……###第49章 西山 “快,小杰,我们去西山医院!” 一大早,楚楠匆匆走进院门,没说几句话,马上催促小杰跟他出去。国祥本来也想去,被老人用眼神制止了。 看着楚楠带着小杰走在石板路上,陆标紧紧跟着。我忽然产生了一个强烈的预感:这次十之八九愿望能成真! 匆忙叮嘱狗儿们几句,我也撒腿跟了上去。 小杰他们坐上了楚楠的小轿车,向着城西飞驰而去。这下可苦了我了,奋力追赶才勉强能跟住,还要用意识锁定汽车,以免它混在车流里找不到。好在是早晨,太阳还没出来,要是艳阳高挂的大太阳,非把我晒成焦炭不可! 正跑着,我发现后面若有若无地跟着三辆车,都是黑色轿车。仔细探察,怪了!一辆是楚楠的那些手下,第二辆车里的人也算熟悉,是赵毅刚的两个手下。最后那辆车就颇为费解了,距离拉得远不说,还开开停停,似乎是跟踪,又像是一辆同向行驶的普通车辆。 不过,越来越灵敏的感觉告诉我,后面这两辆车一定是跟踪楚楠他们的,只不过一辆明显些,另一辆隐蔽罢了。 嘿,今天又有趣了! 我记得楚楠要求过赵毅刚不阻挠他做事,后者也答应了。现在看来,这个赵局长还是不死心,派了手下跟着。也难怪,别人跑到自己的地头上来,如果自己不知道他在干些什么,心里肯定不会踏实的。至于会不会干扰,我暂时不清楚。 有疑问的还在最后那辆车上。由于距离远,我难以探知车里坐的是怎样的人。可是看他小心隐藏行迹的样子,肯定不会是“新手上路”。 我故意放慢速度,慢慢靠近那辆车。 看清了,我心里一惊,是他们! 车里的是谁? 前些天被警察围捕的四人中的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那个差点要了我的小命的老猫。有道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我脑子一热,几乎想要扑上去撕咬一番。可惜,他们躲在钢铁造的“乌龟壳”里,还是移动的大家伙,我想去咬无异于蚍蜉撼树,滚滚车轮就可以把我压成肉酱。 我才没那么傻哩! 忍了忍,我跟定了这几个歹人,想要看看他们到底意欲何为。也许没有发现我,他们还是一下快一下慢地开着,与前面的车辆若即若离。 出了城,路上的车辆行人渐渐少了。车子拐上一条上山的水泥路,路边有牌子写着大大的蓝色字:J市精神康复中心,一个箭头指向山顶。 山上草木葱茏,郁郁葱葱的树木遍布各处,中间一条路,七弯八拐地向山上延伸。看来,今天又要来个登山运动了。 “呜——,大黄、大黄!” 刚要抬腿跑路,一个声音叫住了我。嗳,谁在叫我? 是同类的声音。 路旁的草丛里一阵晃动,一只大狗出现在我的面前,原来是大勇呀! “咦,大勇你在这里干什么?”我奇怪了。几天没见,大勇的毛发有些凌乱,毛色也暗淡了许多,与前些天的意气风发比起来,简直就是落魄了。 “我还要问你来这里干什么呢?”它咧了咧嘴,勉强笑了笑。 我简要地把自己跟来的前因后果说了一遍,说完就要撒腿追车。 “别急嘛大黄!”大勇却一动不动,一句话就让我停了下来。“我知道他们要去哪里,我会带你去的。”它说。接着,它也告诉我来这里的原因。 那天回去后,大勇赶紧去探望自己的主人。到了医院才知道,主人被送进了高危病房,抢救了半天都没脱离危险。在外面守了两天,里面传来的消息把它震懵了:训犬员小项,也就是大勇的主人,由于头部中弹,陷入了深度昏迷之中,什么时候能醒来还是个未知数。这就是说,它的主人成了植物人! 伤心,追悔,愤怒,大勇几欲发狂,其他训犬员想拉都拉不住它。它跑出了医院,发誓要找到伤害主人的坏蛋,为主人报仇,为自己雪恨……没日没夜的寻找,终于被它发现了那些人的踪迹。这些人竟然住在J市最高级的五星级宾馆里,难怪警方一时找不到他们! 大勇伺机想要报仇,可是那些人却非常谨慎,除了偶尔出来买些东西,绝大部分时间都躲在房间里。大勇空有一身力气没地方使,只能急得团团转。 上天不负苦心人,呃,是狗,还是让它等到了机会。 今天一早,它看到那个老猫出了宾馆,到地下车库开出了一辆黑色轿车。接上一个人后,汽车开上了大街。跟踪,反跟踪,在一个路口,它偷听到另一辆被跟踪的车里的国安局人员说起要去西山医院,经验告诉它,坏蛋们肯定也会去那里。所以,它特意抄近道赶到这里等着,没想到看到了我。 “你就这么肯定他们会跟着来山上,万一他们不来呢?”我问它。 “不,他们一定会来!”大勇坚定地摇摇头,“我的判断不会错,而且——”它停住了,望了望正在蜿蜒的山路上爬行的几辆车。这里的山势颇为陡峭,山路弯弯曲曲,又不太宽,车速不快。 “大黄,你不知道,这伙人好像也是针对楚楠他们来的……” “这怎么可能?”我追问它。它点点头,说这是它的第六感觉,应该不会错。 “那我们快走吧,晚了可就来不及了!”我急了,催促它赶紧动身。 “别急,这里我很熟悉。两年前,我在这座山上训练了大半年,我知道一条小路能直通山顶的医院。” 果然,顺着一条一尺来宽的林间小道,上跃下跳,气喘吁吁,我们很快爬上了山顶,朝下一望,三辆车还在慢悠悠拐着弯儿呢。 嗳,还有一辆车呢? 我把自己的发现告诉了大勇。我们站在上面张望了一阵,山路上始终只有三辆车,已经快到山顶了。 “不行,我要回去看看!”大勇说,“你放心,这座山我熟悉,找到了我就会回来。大黄,前面那些房子你看到了吗?这就是精神康复中心,老百姓叫它西山医院。J市的精神病院在市区,这里是它的分部,专门为给一些高危病人治疗、康复而建造的,据说已经有很多年了。” 说完,大勇一蹿,跳下站着的岩石,向山下奔去。 我转身跑向山顶的西山医院,很快来到了大铁门前。黑色的铁门锈蚀得厉害,上面一把大锁牢牢锁住,缝隙很小,难以钻进去。绕了一圈,我没能找到进去的孔洞。围墙很高,上面拉着同样生锈的铁丝。 放出意识探察,墙里面树木森森,草坪碧绿,白墙黑瓦掩映在其中。静,很安静,除了鸟儿的叽喳声,没有人的身影,仿佛这里是一处荒芜的院子。 “叭、叭,”两辆黑色轿车从拐角处出现了,我忙躲进一旁的树丛里。 汽车在铁门前停下,陆标从第一辆车里走出来,走到门边看了看,然后按响了旁边的一个按钮。“叮铃铃,叮铃铃……”一阵清脆的铃声打破了周围的寂静。过了两分钟左右,里面传来脚步声,一个中年人出现在门里。 “你们,你们是三院那边过来的?”中年人问道,显然已经有人跟他打过招呼了。 陆标点点头,也不说话。 中年人摸出一串钥匙,开了锁,再推开门。铁门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像是一个衰老的人在依依呀呀叹息。 汽车开进去了。趁着中年人关另一扇门的时机,我疾窜而进,冲到了旁边的树底下,跟着车子来到一幢房子前。 房子前已经有人在等着了。 中间一个秃顶的胖子,五十岁上下,穿着圆领汗衫和西装裤;两边各有一男一女,都是三十多岁模样,穿着短袖白大褂。男的戴副眼镜,很斯文的样子。女的化着淡妆,长相清秀,弯弯的眉毛如远处的山峰。 “你好,欢迎欢迎!”胖子看到楚楠他们下了车,脸上堆着笑迎上去,握着楚楠的手,说着“欢迎指导”之类的客气话。楚楠一一与他们见面、握手,做了自我介绍,他竟然说自己是北京精神疾病研究所的教授。 “欢迎楚教授来我们中心光临指导!”胖子热情地说着,“我是中心的主任,姓马,你叫我老马就行了。这位是负责技术的刘副主任,”他指着男子介绍道。“这位是负责日常事务的吴副主任。”他又指着另一个女人。 楚楠也介绍了陆标,只说是自己的副手,而小杰是自己一位好友的孩子,假期跟着自己长长见识。至于另外的人,他只说是自己研究小组的工作人员,没有具体介绍姓名、职务。 见面、客套好了,一行人走进两层的房子里。楚楠的那些手下都留在外面,有意无意地守住了各个通道,还有一人身形一晃,三下两下就不见了踪影,真不愧是国家级的高手。 我绕着圈跑到了房子后面,那里有一排低矮的绿化树,正好可以藏身。 屋里的人都落了座,端上茶水。楚楠说着一些“这里的风景真不错”之类的话,左右打量会客厅里的摆设。 “哪里哪里,楚教授过奖了!穷乡僻壤,除了有些山山水水,哪里能跟首都比哟?还请多多指导啊!” 胖胖的马主任笑咪咪说着,开始介绍这个中心的情况。 西山医院的前身是文革前的一个老干部疗养所,文革中由于斗争的需要,关押了不少政治上有问题的人。后来,大部分人都平反离开了,冷清了一段时间。上世纪八十年代初,J市第三医院(即精神专科医院)成立,为了便于管理一些重症病人,有利于他们的康复,市政府决定把这里设置为一个分部。由于是建在西山上,群众习惯性称这里叫西山医院,其实正式的名字应该叫“精神康复中心”。 “目前,我们中心共收治了重症病人十七人,有员工十二人。我呢,是这里的老员工了,上山十年,资格最老,用我们这里的话说,是个老西山了。呵呵呵,说笑话、说笑话……我听总部说,楚教授在特殊病症方面有很深的造诣,希望你能给我们传经送宝啊!”马主任结束了冗长的情况介绍,最后谦虚地说。 “马主任你过谦了,我听说你们在攻克臆想症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我们这次是来学习的,取经的。”楚楠也似模似样地说道。我疑惑了,他不是来找人的吗,怎么还有时间在这里听报告、聊天扯闲篇?不知道他怎么会有这么好的耐心和演技,难道这就是人类所谓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呵呵,这都是我们刘副主任的功劳,具体情况请他向你们汇报吧。”马主任把话语权交给了旁边的刘副主任。 斯文的刘副主任微笑着,客套了几句,开始侃侃谈起自己的成果来,脸上神采飞扬。 我没心情听他们瞎掰了。跑出树丛,向后面的一排房子跑去,我开始探察这个有些神秘的西山医院…… (明天据说猛狗有看书网的首页字推,无比鸡冻中,加油加油!)###第50章 怪叟 西山医院有两排房子,前面一幢两层小楼,后面的是平房,白的墙黑的瓦,隐藏在树木的怀抱里。 我从东头开始探查。一间一间看过来,我的心脏一阵阵抽搐。在这里,我看到了从未见过的景象,甚至有些情景我做梦也想不到。 “哦嗬——,哦嗬——,咪哩嘛啦,呼哩呼啦得呀——”第一间房子里的情景就吓了我一跳。一个身穿格子衫裤的人正在床上跳来跳去,嘴里含糊其辞地念叨着,手里胡乱做着手势,好像在比划什么。仔细观察他的眼神,竟然是直的,就是那种直勾勾看着前面,似乎眼珠子都不转一下。房门口,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强壮妇女抄着手,笑眯眯地看着这个跳跃的人,像是在欣赏一出好戏…… 另一间里,一个人正在走正步。他“嗵嗵”迈两步,然后举手敬一个礼,嘴里嘟哝着,好像在接受检阅。如果不是穿着同样的病号服,你从他脸上很难看出一点异样来。这人循环走着、敬着礼,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疲倦,什么叫无聊,自个儿乐在其中…… 更让我糁得慌的在后面。 在一个房间里,我看到了怪诞的一幕。一个被捆在门板上的人(经过再次确认,那确实是门板)正在房间里蹦着。怎么个蹦法呢?呃,有点像电影里僵尸跳跃的样子。他往上一蹿一蹿地跳,“嘭”一下撞到了墙,“呀”地叫一声,然后马上转身又跳,直蹦向前。“嘭”又一下,撞墙了,叫一声,转身,再蹦…… 这些都是男的,房子里也有女人,我重点留意的也是女的。 “这个女人在梳头。”看到这个年轻女人的时候,我脑子里第一个反应是她正在梳妆打扮。只见这个二十来岁的女人左手举着一面圆镜子,右手握着一把木梳子,正一下一下在为自己梳头。梳啊梳啊,她怎么老是梳不完呢?忽然,年轻女人放下梳子,“咯咯咯”笑了起来。看她脸上,一片惨白,有笑声却没有一点笑容。笑了一阵,她又忽然停住。顿了一顿,拿起镜子和梳子,她继续梳头、梳头…… 诡异啊,太诡异了! 我感觉到身上的毛发都要根根竖起了。要不是知道这里是精神病院,我差点以为自己来到了地狱,看到的都是奇形怪状的恶鬼。看不下去了,我慌忙转移视线,搜寻下一个。我的目标很明确,寻找四十岁左右的女人。虽然不知道小杰的妈妈长相怎样,但如果看到,我自信还是能辨认出来的。这不是胡吹,这是自信,相信自己的判断力。 可是,十一个男的和六个女的全都看完了,竟然没有找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女人。那些女人要不是五六十岁的老女人,要不是二三十岁的年轻女人,就是没有四十来岁的! 嗳,难道小杰的妈妈不在这里? 不对!我很快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常规性错误——只顾着注意病人了,遗漏了这里的工作人员。从头看起,一个一个检视、比较和评判,没有,还是没有。除了前面的那个女的副主任,这里还有五个女的员工,基本上都是三四十岁,高矮胖瘦都有。可是经过一番比较,我把这些人都排除了。凭感觉,小杰的妈妈绝不在她们里面! 我迟疑了,是楚楠的消息有误吗? 在搜寻的过程中,我还见识了那个国家级高手的风采。 他的速度可以用矫健来形容,身手敏捷地在各处探察,他竟然没有被一个人发现,隐藏、借机的水平非同一般。 偷偷跟着他,我把西山医院找了个遍。回到前面,这个中等身材的汉子附在另一人耳边说了几句话,后者点点头,看到楚楠在马主任陪同下走出来。路过面前时,他向楚楠暗暗比划了一下,楚楠微微一点头,又跟马主任说话去了。 他们的这些小动作要不是我特别留意,恐怕会很容易忽略,其他陪着的几个人根本察觉不到。 默契与专业,这二者都在楚楠他们身上显现出来了。 “楚教授,这边请!”马主任三人陪着楚楠和小杰、陆标到后面去参观。楚楠说其他工作人员自己随便看看就行了。 除了车里的司机,楚楠的另外四个手下看似很随意地走开了,手里指指点点,好像对那些花草树木很感兴趣的样子。我知道绝不会那么简单,悄悄跟上了那个小头目模样的人。 三个人在前,一个人在后,他们慢慢靠近了二层小楼,似乎有所图。 看看四处无人,二人迅速腾身而上,进了二楼的一个房间。我看到门上有一个牌子,写着“档案室”字样,马上明白了他们的意图。没找到人,现在要从档案资料入手了。 “看”着两个人戴着手套在房间里有条不紊地翻查,我转身去跟楚楠和小杰。这里除了他们几个人,一个别的人也没有。可能认为这样的地方不会有人来,也可能觉得安保措施够得力,医院的员工没一人来这边。 “大黄。” 刚钻出树丛,大勇从后面冒了出来。 “你是怎么进来的?”我奇怪了,看看它,身上没有伤痕,难道又开大门了? “你这样看着我干什么?”它也奇怪了,反问我,很快明白了我的意思,“呵呵,我是从那边进来的。”它回头朝东面的围墙扬扬下巴,“你看到了吗,那边长满了爬山虎的围墙下有一个洞,几年前我就发现了。你进来费了一番心思吧?” 我把进来前后的情况简要告诉了它。 “嗯,人没找到。”大勇点点头,“资料里面可能会有线索,就看他们能不能发现了。”接着,它详细告诉了我自己返回去的情况。 大勇从山顶回到半山腰,仔细查找起来。找了一阵,被它发现了隐蔽起来的黑色轿车。那两人把车子开到了一个岔道上,藏到了树林里面。二人正站在那里说着话。 “老猫,这次行动你看能不能成功?”另一个长相普通的汉子问道。通过他们的谈话,大勇得知他叫老鹰,估计他们的名字都是外号或代号。 “你放心吧,就这几只菜鸟,小菜一碟啦!”老猫信心满满地说,摘了一片树叶放在嘴里咀嚼,“呸”地一下又吐掉。 “你可别麻痹大意,我看那人的几个手下绝不是庸手。前天我去跟踪他们,没走多远就被发现了。你说说看,这样的事情什么时候有过?只有我老鹰追别人的份儿,从来没有人能反追我……” “安啦老鹰,你什么时候变得胆小了?最迟明天,我们就能把他们全部搞定,你就别担心了!” “老猫,我可一向都听你的。这次你要接这单私活,我也没说什么,要是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我看还是趁早放手,要赚钱以后有的是机会。否则,要是误了正事,老大那里可不好交代……” “老鹰你小子退化了!”老猫指着老鹰嘻嘻一笑,“前怕狼后怕虎,这可不是你的风格哟!好了好了,不说了,你快点上去看看,那些人跑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干什么。老规矩,我在下面做准备,你速去速回,今天先把这些人干掉再说!” “好吧。”老鹰答应着,到车里换了一身迷彩服,背着一个包就往山上走,速度飞快,那些沟沟坎坎在他脚下跟平地没什么两样。 看着老猫在车里摆弄一些东西,再看看老鹰离去的方向,大勇决定先回来再说。听二人的语气,肯定要对楚楠他们不利。 “我进来的时候,那个老鹰还在外面找地方,进来只是迟早的事。你看,要不要马上提醒楚楠他们?”大勇说。 “先等等吧。”我说,思考了一下,“凭楚楠他们的能力,不会没有发现后面有人跟踪。但是他们为什么没采取行动呢?这只能说明,他们有足够的信心和能力应付,所以我看暂时不要提醒为好,免得打乱了他们的计划。” 大勇听了,认为有道理,就与我一起去探看究竟。 “楚教授你看,这里是我们的病房,全部实行单人单间,一对一治疗。”马主任领着路,一行人来到了后面的平房病区。 楚楠他们透过门上的玻璃,一间间看着,评说着,讨论着,俨然在进行现场的科学研究。还别说,楚楠嘴巴里常常冒出几个专业术语,听得马主任和刘副主任连连点头,只有那个女的副主任来脸色平静,看不出喜忧来。 干净的地面,整齐的摆设,走廊里隔几步一个花盆,种着各色植物。白色的墙上或挂或贴,一幅幅山水画衬着外面的风景。如果不是房间里那些不正常的人,你可能会以为这里是一个修心养性的好地方。 跟着看了一阵,大勇觉得没趣了,说要到处看看。我也正有此意,转身刚想离开,楚楠的一句话把我给拉住了。 “马主任,我记得你说过,你是这里资格最老的员工,难道没有比你干得更久的了?”他好像是无意说了一句话,眼睛瞟着马主任。 “没错,我就是最久的。不瞒你说,再过两个月我也要下山了,总部说,我已经超时间了,必须调回城里去。说实在话,待了这么久,每天面对青山绿水,我对这里有了很深的感情了,实在有些不想走。但是总部的规定又不能违反。哦,我们有这么个规定,中心的领导任期最多十年,普通职工最多在山上干五年,时间一到,一定要调回城去,这也算是对员工的关心嘛,毕竟多数人的家属都在城里……”马主任絮絮叨叨说着。 “是这样。”楚楠点点头,脸上似乎露出一丝失望神色。 马主任没注意到他的脸色变化,仍旧边走边介绍,走到了平房的最后一间。 “这个病人……”他刚要介绍,忽然,一个沙哑的声音打断了他。 “主任,大领导,总算找到你了!”树枝一动,一个人从房子前的树林里闯了出来。 说时迟,那时快,原本跟在后面的陆标身子一扭,很快挡到了楚楠和小杰的前面。 “你是什么人,想干什么?”他看着那人低声喝问。 难怪他会这么紧张,那个人一出来,连我也吓了一下。为何这么说呢?看看这个人就明白了。 这哪里是一个人哟,破烂的衣衫,一个洞连着一个洞,满头满脸花白的毛发打着卷儿,眼睛和鼻子几乎都看不到了,像是一个杂草丛。要不是他还像人一样站着说话,你肯定要把他看成一个野人。看着他,我总有一种怪怪的感觉,说不出他身上隐藏着什么。 “不要怕,这是一个老疯子。”马主任退了半步,似乎忍受不了那人身上的气味,“疯子,你干什么?吓着了客人你负责得起么?”他大声呵斥道。“说吧,找我有什么事?” “主任,大领导,我、我三天没吃饭了……他们,他们都不给我饭吃……”叫疯子的老人嗫嚅着说,很怕马主任的样子。 “吃饭?你要吃什么饭?饿不死你的!”马主任厌恶地瞧了他一眼,“自己到厨房去问问,有剩饭就要一点。记住了,不许进去,不许吵闹,否则不给你吃!” 马主任挥挥手,打发那个被他叫做疯子的老人走开。老人看了一眼小杰他们,忙不迭地向厨房那边走去。楚楠他们没说话,只在一旁冷眼看着。 “这个老疯子啊,讨厌得很……就这么个干巴老头儿,饭量还大得吓人,也不知道长了几个胃……”马主任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向客人们解释,讲起了这个浑身脏臭的怪老头的事情……###第51章 鬼林 “这个人叫丰子明,据说是五十年代毕业的大学生,还是研究什么古文化的。文化大革命的时候,他被发配到这里改造思想,开始挺老实的,没听说出过什么特别的事情。” “后来,右派们都平反了,人家都高高兴兴回城了。可是这个丰子明很怪,就是不愿意离开这里,他说家里已经没了人,又在这里住惯了,不想走了。精神康复中心成立后,当时的主任为了照顾他,特意安排他做门卫,负责开开门扫扫地什么的。本来也做得好好的,就在十几年前,他忽然一夜之间就疯了,胡言乱语起来,医生赶紧把他关进病房,检查来检查去也查不出他是什么问题,只好归到疑难病症里面。因为他叫丰子明,大家也就干脆叫他疯子。他也不像别的疯子那样会恼,会生气。” “要说他疯,可他又不吵不闹,也不打人砸东西,大部分时间里都正常得很,就是疯疯癫癫说疯话,不洗澡,只会吃饭睡觉,也不理人。有人就说了,恐怕是因为待在精神病院里久了,传染了疯气。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总部决定这里的所有员工每隔一段时间必须轮换,也怕像他那样,好好的人变疯了。” 马主任说完了,客气地对楚楠他们致歉。 “这个疯……疯子,他住在哪里,刚才好像没看到他吧?”楚楠好像对那个老疯子产生了兴趣。 “他呀,”旁边的刘副主任接口道,看到马主任没有不快的意思,他接着往下说,“他就住在那边,你看——”他指着房子后面的一片树林,那里是医院的后山,一个山包耸立在一侧,成为一堵天然的后墙。 “他住的地方没人去过,只知道是在后面的树林里。十几年了,他一个人住在里边,除了出来要吃的,很少到中心来。我曾经对他做过检查,想要查明病因,但是他很不配合,身上又有那股子味儿……我也就算了。楚教授,你认为他可能会是什么问题呢?”刘副主任看着楚楠,一副虚心求教的神色。 “这个啊,没有系统全面地检查过,不好轻易下结论。”楚楠看着老疯子住的地方,好像在思索,“你们说他大部分时间正常,只是偶尔说胡话,是这样吗?”得到马主任他们的肯定后,他接着说,“时而清醒,时而糊涂,这与臆想症的症状相似,我个人的看法是,他应该还是臆想症。” “有道理,有道理,我也是这么想的!”刘副主任仿佛找到了知音,高兴地说道,“我打算把他作为一个典型的臆想症案例来研究,马主任,你可要大力支持我哦!” “当然支持了,你的成绩就是咱们中心的成绩嘛!”马主任笑呵呵地说,拍了拍刘副主任的肩头。旁边的另外一人脸上却变了变,想说什么又没有说。 楚楠看着这三位主任的样子,含着笑也没说话。 “楚教授,请到那边看看吧,那里是我们的后勤基地,也请多提宝贵意见!”女的吴副主任脸上带着笑,趁着短暂沉默的机会热情地发出邀请。 “好的好的,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良好的后勤保障也是非常要紧的——吴主任请!”楚楠点点头,跟着走起来。似乎是无意,他回头看了看那片茂密的树林,正是那个老疯子住的方向。 “我们去那边看看怎么样?”看着一行人渐渐走远了,我对大勇说。 “好。”大勇点点头。 撒开双腿,我们跑进了树林子里。 从亮处进入暗处常常会出现短暂的白茫茫失明状态,看不清眼前的东西,等到适应了,眼睛才会恢复正常。 跑进去没多远,我的眼前更黑了。奇了怪了,这是怎么回事儿? “大勇,你看见什么了吗?”我忙站住,用意识“看”着大勇,问它道。 “看不见东西。”大勇说,“这里怎么会这么黑呀?”它也停住了,用力眨巴几下眼睛。 不对,这不是正常现象! 我心生警觉,感觉有什么在盯着我们,在提防着我们。 这个树林子里面有古怪! 我悄悄地把自己的判断告诉了大勇。它点点头,嘱咐我要格外小心,我们互相照应,探出这里的底细来。 我们小心翼翼地走动,防备有任何的风吹草动。 怕什么来什么,刚走了几步,“嗡——,”头顶上传来闷闷的声音,有东西快速从上面落下来。 不好,快躲! 我用力一顶大勇的身子,自己顺势在地上一个翻滚,我们齐齐在地上翻倒。感觉里,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从头顶上掠过去,带着风声飞远了。 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不对,说错了,郑重更正一下。应该是,在这个伸爪不见四肢的地方,我和大勇遭到了不明物体的偷袭。好在我反应快,没有遭受损失。不过,“没有”只是暂时的,以后会怎样,我也很担心。 “我看,还是出去吧。”我对大勇说,心里担心它受到伤害。因为它受伤害同样是我自己受伤害呀。外面阳光灿烂,树林里却一片黑暗,稍微动一下脑子就知道这里有名堂。“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样的人不是傻帽就是没有退路了,我才不会那么干呢! “先等等。”同样趴着,大勇的眼睛在黑暗里闪着光,“这里面很古怪,一动不如一静,我们静观其变……”他悄声说。 大哥,哦不,那个什么什么,你这马后炮也太迟了吧?我在心里小小埋怨了一下下。既然它要搞清真相,那我只有舍命相陪喽! 趴着,只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树林里静得可怕。那些蹦跳叽喳的麻雀哪里去了?那些呼呼吹动的风声哪里去了?那些夏天应该出现的活的死的都到哪里去了……我们不能动,怕万一动了,什么奇怪的东西再来个第二次、第三次袭击,招架不住了,砸个头破血流可没地儿说去。还是大勇说的对,静观其变,以不变应万变,咱就可以变它一变……我脑子里冒出一大堆稀奇古怪的念头。 不知过了多久,死寂被一个黑影打破了。 说是黑影,真是黑影。模模糊糊黑咕隆咚的,那个黑影缓缓走进来,没错,是走进来!我高兴了,“走”,意味着这是一个人,还是活人。 凝聚起注意力,我堪堪看到了那个人。在这里,我的侦查力大打折扣,勉强能看到周围四五米以内的事物,还是朦胧的。 “咦,怎么会有狗?唔,是了、是了……” 黑影走近了我们身旁,嘴里嘟哝着。我努力想要看清他。突然,一股大力猛地压下来,像是一块千钧巨石从天而降,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没头没脑的,一阵阴凉的怪风平地而起,“哗——,”刮得我无法睁眼。我感觉自己飘了起来,像有一种力量把我硬生生托起。耳边风声呼呼,身体不受控制地飘飞,我的眼前陡然一亮,自己掉落在了地上。 闭上眼睛适应了一会儿,我转头一看,自己已经出了树林,回到了平房病区的前面。 那人是谁? 是他,肯定是他! 飘出来之前的那一下凝神探察,让我很肯定那个人是谁了。 他是谁? 他就是那个老疯子! “他是人还是鬼?”我被自己冒出的这个念头吓住了,半晌才回过神来。明白过来了,环顾左右,我很快发现一个更加严重的问题:大勇不在我旁边,它不见了! 我全身一悚,一股凉气瞬间传遍四肢百骸。 爬起来抖抖身子,我感觉自己没事,四肢灵活,力气很足。 “大勇,大勇!”我汪汪大叫起来,也顾不上隐藏行迹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大勇,其它别的什么都不重要了。 来回跑着、找着,树林边上没有大勇的身影,更没有回答。我再次把目光放在树林上。 进去还是不进去? 望着黑魆魆的树林,我稍微犹豫了一下,马上撒腿往前冲。 管你什么妖魔鬼怪玉皇上帝,不救出大勇,我绝不罢休! 黑色依然,像墨一般的黑色吞没了我。我微屈四肢,仔细探察,一点一点向前搜,嘴里还轻声叫着大勇的名字。 “嗡——,”来了,又来了! 一闪一躲,我避开了头顶那个东西的袭击,这次没有翻滚。我觉得这个东西似乎是一个机关的一环,只会按照设定的路线攻击。如果是活的,它一定不会放过第二次进攻的机会。 走了一段路,还是没有找到大勇。前面黑影重重,一大片直立的东西横在我的面前。 一闪,又一闪,那是什么? 在极黑暗之中如果出现几点闪亮的东西,你会认为那是什么? 闪,极快地闪,并且向我移动过来。我立马全身紧张,盯着这个闪着的东西看,心里万分戒备着。 停住了,亮点停住了。一点,两点,三点……天啊,亮点越来越多,移动速度越来越快了。 亮点向我扑过来了! 飘飘悠悠,忽上忽下,似一个个亡灵,更像一盏盏鬼火,靠拢了,靠拢了! 这、这到底是什么鬼东西? 瞪大眼,在黑暗的树林里我成了瞎子和聋子,根本无法探知亮点的真实面目。 我吸了一口凉气,感觉全身开始麻木,麻木感从脚底往上升,再升。意识也开始模糊,模糊……亮点近了、近了……缠住了我……啊,我无法呼吸了…… (故事逐渐走向明朗,猛狗也将走向尾声,请用你的支持让它精彩收尾吧!)###第52章 仙谷 我还活着吧? 睁开眼,我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句话。 眼前斑驳一片,绿的、黑的、黄的,还有红色,一齐晃着我的眼。各色杂乱,我来到了一个色彩缤纷的地方。我的另外一个感觉就是这里很凉快,不像太阳直晒的城市,热气腾腾,让人喘不过气来。 这是哪里? 我努力转动脖子,想要看得更清楚些。没办法,身上还是酸麻,心有余而力不足,想站也站不起来。 慢慢看清楚了。我躺在一座茅草屋前面的空地上,四周树木笼罩,远处有山的影子,茅草屋应该是在一个山谷里。鸟儿在树上叽叽喳喳跳跃,花草的清香飘进我的鼻子。“鸟语花香”,可以用这四个字来形容这里的环境,一点也不为过。 难道我来到了神话中的仙境? 正疑惑着,一阵轻微的脚步声惊动了我。声音是从山谷下面传来的,从低到高,慢慢走近我。 “喵呜!”一团雪白的影子直蹿过来,原来是一只猫。 不对,那声音绝不是猫发出来的!我竭力想要看过去。 果然,不一会儿,一个灰色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是一个女人。 女人走近了,我仔细一看,呆住了——她、她,她不是那个谁、谁吗?我只感到自己的脑子不好使了,转不过劲儿来,只会傻傻地看着这个姿态优雅的女人一步步走近…… “喂,大黄狗你醒了?”一个柔柔的声音在我耳边飘荡,我没有任何反应,作不出任何反应。 “醒了也不理我,哼!”声音好像生气了,白色一闪,跳到了一个石台子上面。 哦,哦,是那只白猫啊! 被它一干扰,我从震惊中清醒过来,转头看了看白猫,它正蹲在石台上自得其美地梳理胡子呢。 “狗儿醒了?”优雅的女人俯下身来看着我。目光对视,我愈发坚定了自己的判断,她就是小杰的妈妈,故事里听过无数回的女主角沈傲霜! 我一激动,脚下一蹬,站了起来。 “呵呵,丰叔说还要半天才会醒,没想到这么快就醒了……”沈傲霜说着,伸手在我的头上抚摸着,很轻柔很轻柔,像是在摸着自己的孩子。 我再次打量她。 一身灰色的衣衫,布料看上去已经很旧了,但很整洁,给我一种清爽舒服之感。长长的黑发随意在脑后挽着,脸上白净,只有眼角细细的几条鱼尾纹暴露了她的年龄。整个人看上去也就三十来岁,一点不像四十多岁的人。她的长相与小杰有七八分相像,给我的感觉更像,难怪我一看到她就能认出她来。 “饿了吧,我去给你拿吃的。”沈傲霜的声音很纯,又含着一股柔性。说着,她走进茅草屋里去了,顺手把挽在左臂上的一个竹篮子放在门口。 看着她的背影,一阵狂喜涌上心头。我明白自己是真正见到了小杰他们苦苦寻找的人,要是小杰看到他的妈妈,该会多么高兴啊…… “哼!”又是一声不满的哼叫,那只白猫跳了下来。 “你看什么看,看够了没有?”它开口了,圆圆的大眼睛看着我,眼里的不满流露无遗,似乎被我抢走了心爱之物。 “你好,我叫大黄。”我低头看着它,客气地自我介绍。 “我叫咪咪。”它的神色缓和了些,“大黄,你怎么会跑到树林里去?”白猫很快露出了活泼的本性,凑近我问道,一点也没有怕我的样子。 “咪咪,这位……是你的女主人吗?”我看着从屋里走出来的沈傲霜,借故转移话题。不是我不想向它打听那个古怪的树林,现在最要紧的是了解沈傲霜的情况,其它的都可以放到一边。 “当然是啦——你还没回答我呢,怎么会跑进丰爷爷的树林里去的?”白猫咪咪的好奇心似乎泛滥了,抓住问题不放。 “呃,这个,我等一会儿告诉你。你能告诉我,你的女主人为什么会住在这里吗?” “嘁,我的女主人不住在这里还住在哪里呀,看你提的傻问题,真是一只大笨狗!不过可以告诉你,我从懂事起,就跟着女主人住在这里了。” “那你们出去过吗?” “没有,从来没有……” “狗儿快来吃饭,别饿坏了!” 沈傲霜蹲下来,把一个盆子放在我的面前,一股香味直涌我的鼻孔,飘进了肠胃里,肠胃下意识地咕咕咕回应起来。 “这是我的饭盆!”一声尖叫扑了过来,是身影,白色的身影。 沈傲霜一把抱起白猫,脸上含着歉意:“咪咪乖,我们家没有别的盆子了,只好借用一下你的饭盆,你不会生气的哦!” 咪咪用愤怒的眼睛瞪着我,没有了刚才的温柔样。这时我才注意到,它原来是一只母猫,年龄估计在四五岁上下。对猫的年龄我没有研究的兴趣,因为还有更吸引我的事情在等着我。 我毫不客气地张嘴大吃起来。 少量的大米,大部分是一种绿色的野菜,二者熬在一起,香甜可口,把饥饿的肠胃涨得满满的,说不出的舒服。 啊,真爽! 我把盆子舔得干干净净,简直可以照出我的影子了。 “别舔了,别舔了!”咪咪还在那里愤愤地叫着,声音轻了许多。见我看着它,它瞪了我一眼,圆圆的大眼睛里含着杀气。 这个、那个大姐,我又不是在舔你的屁股,你这样看着我干吗?我也愤愤起来。当然这样的话不能说出来,自己想想就行了。要是真说了,恐怕再想在这里待下去可就难了。 “谢谢你的盆子,咪咪小姐!”我努力挤出三分笑容,心里却骂它小气鬼。 “这还差不多。”白猫眼里的“火焰”渐渐熄灭了,已经成了事实,它也只好认命喽! “吃饱了吗?我们这里吃的不够多,只能这些了……”沈傲霜像是在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不知道丰叔那里怎么样了?有人要闯进来,会是什么人呢?咪咪,我们也去看看,你看行吗?” 白猫喵喵叫了几声,那意思我很清楚,是赞同的。沈傲霜抱着咪咪,起身向屋前走。我赶紧跟了上去。听她的意思,她要去某处看一个人。如果我猜得没错,那个人就是那个疯老头。 沿着有些陡峭的石阶,我一级级往上攀登。回头凝神四处探察,直到这时我才真正看清了山谷里的情况。 前面是一座不高的山峰,后面是深深的山谷,沈傲霜住的茅草屋在半山腰的一块平地上。四周树木茂盛,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屏障,把茅屋包在里面。难怪那里十分凉爽,而且花草开得正盛,是大自然赋予了这一切。 仙谷不仙,自然才是最伟大的仙者! 感叹归感叹,脚下却不能放松。走了一段,山路拐了一个弯,沈傲霜在一面光溜溜的石壁前停住了。她蹲下来,在地上一块石头上转了一下,“轰隆隆,”石壁竟然动了,露出了一道小门,仅容一个人通过。 我跟着进了石门,沈傲霜在地上一摆弄,石门又关上了。不仔细看,很难看出这里有一道门。我不禁佩服这门的设计建造者,如此精心巧妙,把沈傲霜住的地方与外面隔绝开来。 为什么说石壁后面就是外面?看看就知道了。 一片墨绿的树林出现在我的面前,似乎还含着黑色素,氤氲在树木中间。 树林旁,一个“野人”赫然站在那儿,是那个老疯子。 “丰叔,情况怎么样?”沈傲霜走过去问道,我也跟着。 哎呀,什么味儿?走近了老头,一股怪味道飘进我的鼻子。我很快找到了气味的源头,是那个老头身上发出来的。沈傲霜却没有闻到一般,站到了他的身旁。 “你怎么上来了?”老头看着她,埋在毛发丛里的眼睛灼灼有神,声音也不沙哑了,很浑厚。 实在忍受不了那股子怪味道,我退后几步,感觉才好些。 记得以前在大清时,看到书上一个姓孔的老人家说过这么几句话,大概有现在的那么点儿相同的意味。他说:“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琢磨了很久,后来我总算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是在说,和品行优良的人交往,就好像进入了摆满芳香的兰花的房间,久而久之闻不到兰花的香味了,这是因为自己和香味融为一体了。和品行不好的人交往,就像进入了放满臭咸鱼的仓库,久而久之就闻不到咸鱼的臭味了,这也是因为你与臭味融为一体了 现在沈傲霜与这个怪老头待在一起,算不算是“如入鲍鱼之肆”,“与之化”了呢?我有些替小杰担心起来。不行,一定要想办法让她出去,我想她肯定也很想见到小杰吧? “嗬,这狗醒了?” 我感觉老头的目光罩住了我,似乎有一种力量在逼压我,强行要我屈服。我不由又后退了两步…… (好事多磨嘛,别急别急,您想要的答案在后面。)###第53章 相认 老头的目光没在我身上停留过久,转向了沈傲霜。 “这次来的人不简单,好像有一位道中之人,只是道行还浅,破不了我的阵。不过,我就怕会引来更厉害的高手,那样恐怕守不住了……”老头的话里含着担忧。 “怎么会这样,他们、他们有恶意吗?”沈傲霜忙问。 “目前看没有,但是如果进来了,我也不能肯定有没有……不过傲霜你放心,他们想要进来没那么容易,我的五昧阵加上五鬼搬运法术,不会让他们轻易进来的!”老头的眼神闪亮,似乎很有信心。 “这样就好。丰叔,你还没吃过午饭吧,我熬了菜粥,我去盛给你吃。”说着,沈傲霜转身想走。 “傲霜,不用了,我吃过了……上午我去找主任讨要吃的,在厨房吃过了。就是在那里,我看到了这些陌生人,他们不像是病人,也不是家属。听那个主任说,他们是什么贵客。喏,你后面的那只狗,应该就是跟着一起来的。只是奇怪,两只狗都偷偷摸摸的……现在在闯阵的人就是那些人……不好,他们破了沢木了!” 老头说着,转身走到树林边上,拖动几根树枝,黑色的树林里隐隐传来风雷之声。同时,还有人类的呼喝声。 “请问是何方同道来闯阵?”老头沉声喝问道,似乎知道里面的人能够听到自己说话。 “请问是何方高人在此布阵?”里面的人反问道,听声音是楚楠。 楚楠他们来了?我忙耸起耳朵,楚楠来了,意味着小杰也来了,他们母子相见有望了! “汪汪,汪汪!”我兴奋地大叫起来,盼望他们能听到,快点进来。顾不上那个气味了,我跑上前,跑到老头身边,冲着他也叫唤着。 “这狗是怎么回事?”不止是老头,沈傲霜也吃了一惊,被我的举动闹糊涂了。 “大黄狗,你乱叫干什么呀?”白猫咪咪跳下来,跑到我前面嗷嗷直叫,对我的举动很不满。 “这个,咪咪,你听我说,”我连忙低头应付它,怕它的爪子在我脸上留下几行血痕。对母猫,咱更要客气点儿。 “说什么,快点说!”咪咪扬了扬爪子,示威似的看着我。 “哎呀说来话长,我就长话短说吧,你们,你们女主人的儿子来找她了,现在就在树林里……”我急得差点要跳脚。 “什么什么,你说什么?”咪咪好像糊涂了。 “你们女主人的儿子来找她了!”我重重地强调了一遍。唉,碰到这种头脑简单的家伙,真是浪费我的口水啊! “我的女主人的儿子来找她了?”咪咪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重复了一遍我的话。 “对呀,快点告诉你的女主人吧!”我焦急地说,生怕说迟了,小杰他们在树林里吃亏。我自己现在还心有余悸呢。 “你说的是真的?”咪咪还傻乎乎地看着我。 “是真的,小姐!”我恼了,第一回碰到这么个反应慢的,你想急死我呀! 咪咪略一犹豫,跳起来,扑进沈傲霜怀里,“喵呜、喵呜”地叫起来,那意思我明白,“女主人啊,快让丰爷爷停下吧,那里有你的儿子啊”,反正意思就是这样。我高兴地看着,多么希望她能马上明白过来,赶紧制止疯老头,母子团圆,皆大欢喜啊…… “丰叔,你看咪咪……”沈傲霜不得不打断忙乎着的老头,那句我呼之将来的话儿眼看着就要说出来了。 “咪咪怎么了?”老头忙里偷闲问道。 “咪咪可能是被吓到了,你看它很不安,要不我先抱它回去吧。”啊,啊,怎么是这样的话?是不是我听错了?我忙耸了几下耳朵,目明耳聪,我大黄没毛病呀! “咪咪,你、你说的怎么,怎么她听不懂啊?”我大叫着,听在沈傲霜他们耳里肯定是一阵犬吠。 “楚叔叔,大黄在里面,我们快点!”小杰的声音从树林里传出来。“破!”他又叫了一声。恍惚中,面前的黑树林似乎整个儿抖了一下,笼罩在上面的黑气飘散开去。 “不好,他们破了馗门了!”老头说着,忙不迭在地上拖动一些树条。看来,这林里林外的斗法正斗得欢实呢。 “我说了,她听不懂呀!”咪咪不服气了,“噌”地跳下地,向着树林跑去。 “咪咪快回来,危险!”沈傲霜忙叫着追过去。 “傲霜,别过去,那里危险!”老头也急了,大声叫着,想要拦住她。他的这一句话很快引起了连锁反映。 “沈傲霜,沈傲霜你在里面吗?”楚楠的声音再次传来,明显带着惊喜,“我是楚楠啊,沈傲霜你没听出来吗,我是楚楠,我找你来了!” “楚楠……”沈傲霜的身形一震,生生站住了,“楚楠,真的是你吗?” “是我,沈傲霜,是我,我是楚楠!”楚楠在树林里大叫着,满是欣喜。 我看到老头的身体好像也抖了一下,手里不由停下了。 “楚楠?就是你说的那个楚楠?”他问沈傲霜。 “是你,真的是你!”沈傲霜没有回答他,但是惊喜的声音已经回答了他。“丰叔,快停下,他是楚楠,我听出来了,是楚楠……”她的声音似乎哽咽了,说不下去。 老头不再犹豫,手里连连滑动,随着他的动作,黑色的树林慢慢清明起来,黑色在消退,阳光在照射进去…… 人影幢幢,几道身影从树林里走了出来,正是楚楠和小杰、陆标,后面还跟着楚楠的两个手下。小杰手里拿着一把短短的木剑,那两个手下却握着手枪。 “楚楠!” “傲霜!” 隔着近十米,这两位当年的好友彼此都认出了对方。沈傲霜走了两步又停下,好像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楚楠没走,一拉旁边的小杰,朝前一推:“小杰,快去,这就是你妈妈呀!” 小杰怔怔地看着眼前的女人,似乎也不敢相信她就是自己的母亲——自己盼望了多年,找了这么久的母亲。 “小杰?”沈傲霜的身体猛地一颤,眼睛转向小杰,死死地看着他,“你,你是小杰?……你、你是小杰!” 我从来没看到一个女人什么时候跑得这么快过,今天看到了,因为面前是她的亲生儿子,失散了十几年的亲生儿子。像一股热切的风,沈傲霜飞快地向前跑过去!小杰还站在原处没动呢。 “妈妈!” “小杰!” 紧紧地拥抱,泪水早已滂沱如雨…… “妈妈,我找得你好苦啊……”小杰搂着自己的母亲,嘴里喃喃说着。 “小杰,小杰,我的孩子,真的是你吗,真的是你吗……”沈傲霜摸着儿子的后背,又扳过脸庞细细看着,抚摸着,一遍遍地问,嘴里说着话。得到了小杰的明确答复后,她还要问,不停地问,似乎怕是在梦里,自己稍微一松手,日思夜想的儿子就会消失一般。 “孩子,想死妈妈了,我还以为你……多少年了,妈妈没有一天不想你……想我的小杰饭吃饱了没有,衣服够不够,个子长高了没有……那么多回,妈妈在梦里看到你,妈妈想抱住你,可是你飞走了,飞走了……妈妈哭啊,喊啊,没人来帮我……现在好了,我的小杰飞回来了,回来了……” 如泣如诉,似喜似悲,沈傲霜的一字一句敲击着现场每一个人,还有我和咪咪的心。我们的心仿佛跟着在颤抖,忽高忽低,起伏不定…… “小杰……” “妈妈……” 千言万语也没有这简单的称呼分量重,在这简单里,包含着多少人间亲情啊!酸甜苦辣咸,五味杂陈,细细品味一下,多少是甜,多少又是酸! 一晃神,我的眼前浮现出美玲那柔美的眼神…… 妈妈啊…… 周围异常宁静,没有谁发出声音,只有这一对历经离散,经受了无数思念之苦的母子相拥在一起,互相注视着,说着话,久久不愿松开…… 我感到眼里热乎乎的,有液体流了下来。看那边,楚楠背过身去了,陆标他们也红了眼圈。只有那个老头,傻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幕,脸上看不出表情,因为都被毛发遮盖了…… “咳、咳,”老头不合时宜地咳嗽了两声,明显是没事找事。我气愤地看了他一眼,一旁的咪咪眼里也冒出了火,它刚才掉的泪水比我还多呢。 “我说,呃,各位,别站着了,找个地方说话吧。”老头总算说了一句像样的话儿。嗯,冲你这话说得在理,我大黄原谅你了! “如果不嫌弃,请各位到我住的地方去,坐下来慢慢谈,行吗?” 老头说着,带头走在前面,朝树林的一侧走去,大家都跟上。尤其是沈傲霜母子,手拉着手,目光黏在对方身上,生怕一放开就会再次离散似的。 转过一丛灌木,眼前豁然一亮,阳光撒落在草地上,比树林那里明亮了许多。这里才是正常的自然状态嘛。 一栋茅草屋出现在草地上,绿草,各色的花,这里的景色也很好。 “各位请稍等片刻。”老头说着,独自走进茅草屋,过了大约十分钟,脚步踢踏,一个人走了出来。 嗳,原先的那个老头呢? 走出来的也是一个老头。矍铄清瘦的面容,脸上有一些老年斑;灰色的衣裤,飘飘的长发和胡须;虽然有些干瘦,但给人的感受是……是什么呢?我迷糊了,这分明是一位道骨仙风的世外高人嘛! “嘻嘻……”咪咪在一旁看到了我的疑惑,笑着为我解答了疑问。原来,那些杂乱的毛发和破衣烂衫只是老头的伪装,现在才是他的本来面目。 哦,我恍然大悟!另外的疑问又浮上脑海,不过没有说出来。 “快请进,请进!寒舍简陋,请各位不要见怪!”老头笑着把几个人让进屋里,请大家在竹椅木凳上坐下,再给每人倒了一杯茶,只是没人拿起来喝。 “呵呵……”老头笑着,自己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瞟了一眼站在门外的楚楠的那两个手下,微微点一点头。刚才进屋时,那两人自动站在屋外,看似随意,实则守住了前后两侧。 “小杰,来,喝茶,丰叔,不,你要叫丰爷爷,他泡的茶很好喝。快喝了解解渴,跟妈妈说说,你这些年是怎么过的,怎么会找到这里来的……”沈傲霜拿起茶杯递给小杰,眼里闪着慈祥的光。 小杰下意识地看了楚楠一眼,见他点头,这才乖巧地把茶喝完。润了嗓子,他开始娓娓讲起来……###第54章 较量 “原来是这样……” 听到这句话,通常是故事的主角把过去发生的事情详细讲述了一遍,听的人嘴里心里自然会冒出这句话来。 我是在心里带着感慨说这话的。因缘际会,世事难料,路口的一个小小拐弯可能就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你能不为之感慨万分吗? 小杰说的我都熟悉,他妈妈沈傲霜讲的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所以听得特别仔细。 “那年的那天,我抱着小杰去医院看病……”沈傲霜慢慢说着,仿佛又沉浸到了回忆之中…… 沈傲霜抱着儿子看完病,走出医院大门,想要坐公交车回家。想起儿子有些上火,就到水果店去问问有没有水果可以降火。老板说没有,她就出来去车站。就在这个时候,厄运降临了。 “你是沈傲霜吧?”一个穿着风衣的高个男子挡在她的前面。“你不认识我了?我是教委人事科的林科长,找你有点事。”男子说,半边脸包在大领子里。 “哦……林科长,您找我有什么事?”沈傲霜奇怪地问,这个科长好像见过,是在自己分配工作报到的时候。真要是有事,也不至于休息天来找,上班的时候不是更方便?但没有过多的疑虑,习惯于服从领导的她还是听从那个叫林科长的男子的建议,跟他到教委去一趟。 坐上一辆出租车,他们在街上跑起来。可是过了没多久,男子说要下车买点东西,让她也跟着下了车。二人走到一个巷子口,忽然从后面又走上来两个人,快速用一块布蒙住沈傲霜的嘴巴,把她抬进了巷子。沈傲霜顿时感觉天旋地转,迷迷糊糊中,孩子被抱走了,自己的背包被拿走了,她知道事情不妙,想要喊救命,又怎么也叫不出来,头脑越来越昏沉…… 醒来的时候,沈傲霜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床上,身上盖着被子。慌忙摸了自己的身体,感觉没发生什么。但是,儿子小杰呢,孩子在哪里?她大声叫唤,没人理她;想跑,门窗紧闭,窗帘密封,根本出不去。她绝望了,趴在床上大哭,哭得昏天黑地,始终没人来看她一眼。 后来,有人给她送来饭菜。也是一个男的,黑沉着脸,对沈傲霜的问话毫不理会,任凭她或质问或哀求,都不开口说一句话。 饭后,沈傲霜被带到了另一个房间。一名穿着灰色风衣的高大男子正在等着她。 “沈傲霜是吧,你看看这是什么?”男子劈头就甩过来一叠纸,刀削似的脸庞一片冷峻。 沈傲霜犹疑地拿起纸翻看起来,纸上记载的都是她与魏新生日常的一些言行,单位的,甚至家里聊天的都有。 “你、你是什么人,这是什么意思?”她畏惧地看着男子,心里七上八下。 “干什么?你自己难道还不知道干什么吗?看看你们的言行,已经够得上关进去了!”男子厉声说道。 沈傲霜一个哆嗦,知道他话里所说的“关进去”是什么意思。 “我、我们又没做什么犯法的事……”她还想为自己和魏新生辩解。 “这些还不够吗?”男子的神色依然严肃,“我告诉你,现在我是在挽救你,更是在挽救你的丈夫和儿子。你们难道想背上一个‘反革命’的罪名,让你的儿子在别人面前永远抬不起头来吗?” “反革命”?沈傲霜懵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还没过去多少年,这个名词在人们的大脑里还有很深的印象。不是么?邻居小陈的父亲被打成反革命分子,一家人到现在还没落实好政策,生活啊,孩子入学啊,工作啊,每一样都困难重重…… “我们,我们没做坏事,我们不是反革命!”沈傲霜尖叫着为自己辩白,急得要冒汗。 “哼,凭你们的这些情况,完全可以定性为反革命分子!”男子却不为所动,抓着那叠纸不放。 “求求你了,我们真的不是坏人……”沈傲霜的腿脚一弯,就要给男子跪下。 “不许跪,跪下也改变不了事实!”男子的脸色有所放松,“不过,只要你听从我的安排,也许就不用背上这个罪名了……” “你说怎么做,我就怎么做,只要不……怎么样都行!”沈傲霜像溺水的人抓到了救命稻草,热切地看着男子。 “嘿嘿……”男子把自己的安排告诉了她。 “什么,你要我离开新生和小杰?”沈傲霜急了。 “怎么,不愿意啊,那我也没办法了……” 沉默了半晌,沈傲霜咬着嘴唇,下定了决心:“好,我答应你……不过,你一定要保证新生和小杰都能平安。”她的嘴唇都出血了。 “你放心,只要你服从安排,他们肯定没事!”男子说着,脸上浮出满意的笑容…… “……那时候我真傻,怎么就相信了那人的鬼话呢?以至于被送到这里,一住就是十几年,连小杰也没法照顾,让他吃了这么多苦……”沈傲霜说着,抚摸着小杰的手,眼里的愧疚显露无遗。 “要是没有丰叔照顾我,恐怕我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小杰,来,快来谢谢丰爷爷……”沈傲霜说着,拉着小杰一起向“老疯子”跪下,慌得老头儿连忙扶起他们,不让跪下。一番忙乱,总算又重新落坐了。 “那些人利用了你,逼着你自己离开,好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至于目的何在,我想很快就能查清楚了。只是,丰……丰叔叔,您怎么会过着这样的生活呢?从树林里的布置来看,您应该是一位道家的高人吧?” 大家把目光转向了坐在那儿的老头儿。老头儿似乎有些害羞,低着头犹豫了一下,然后抬头看着楚楠:“这位楚先生,我想你并不是真正的精神病研究方面的教授,能告诉我你的真实身份吗?” 楚楠也看着他,似乎在考虑。过了一会儿,他微微一笑:“不瞒您说,我的职业是公安部下属的一个特种材料研究所的研究员,教授也是货真价实的教授。不过,我另外还兼任了一些事情。这样告诉你吧,我做的事情可以直接向部长汇报,也能接受他的直接指示。不知道这样说您满不满意?” “可以了,谢谢你的坦诚!”老头儿也是一笑,随即脸色暗淡下来,“至于我,实在不值一说。”他也陷入了回忆之中。 “我是研究古文化的,57年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入北京一家研究所工作。确切地说,我研究的是神秘文化现象,比如道教的法术,蜀地的赶尸、丧葬习俗等等。文革的时候,我理所当然被打倒,来到这里改造。西山医院成立,领导安排我做门卫,我一边干着工作,一边进行喜爱的研究,倒也乐在其中……” “那年,傲霜被人送上山,我感觉她不是病人,就接近她,她也慢慢信任了我,告诉了她的遭遇。我劝她慢慢来,以后有的是机会下山。本来还好好的,可是半年后的一天晚上,有人要来把她带走。那些人刚进门的时候,从他们的谈话里,我听出他们要对傲霜不利。所以,我装作不小心,把热水瓶碰破了,烫伤了两人的脚。趁他们去敷药的空当,我把傲霜领进了后面的树林。” “这个树林是我仿照道家阵势摆的一个五昧阵,所谓五昧,取五官蒙昧之意。再辅以五鬼搬运法,主要是想阻止外人进来扰了清静,也能防止傲霜被人发现。没想到小杰竟然是龙虎山掌门大弟子的传人,虽然修行时间短,却也破了我的几个机关,真正是后生可畏啊!”老头儿感慨地说,结束了他的讲述。 “丰爷爷,您是故意装疯的,是吗?”小杰问道。老头儿点点头,笑着看着他。 “傻孩子,丰爷爷要是不装疯,他还怎么保护得了妈妈呀?”沈傲霜拍着儿子的手,怜爱地看着他。 “丰叔叔,我看您的研究很有价值,不知道愿不愿意出去,国家需要您这样的人才。”楚楠插话说。 “还是算了吧……我老了,折腾不了几年了,这里山清水秀,是个终老的好地方!我,不想再折腾了……不过,我会把研究的那点东西传给小杰,也算是送给他的一点礼物吧。他年轻,将来的修为定在我之上!”老头儿悠悠说道,引得沈傲霜差点要落下泪来。苦劝无效,一众人只好干坐着。 “呜——,嘤嘤!”一阵狗儿的声音打破了沉默,我听着耳熟,一看,大勇从里屋走了出来。它迷迷瞪瞪地伸着懒腰,忽然看到外面坐着的人,猛地一愣。 “大勇!”顾不上礼不礼貌了,我跑着迎上去,舔着它,心里喜悦万分,一切尽在转着圈儿的亲热里。 “呵呵……”老头儿笑了起来,“楚教授,你们带来的这两只犬真不错!”他居然称赞起我和大勇来。“我看着它们进了阵,能够坚持那么久,真是想不到。傲霜说要黄的陪着她,我就把黑的带到这里来了。你看,好在没受伤,呵呵呵……” 大家也跟着笑了,楚楠没有多做解释。 原来是这样啊!我心下恍然,为大勇没有受到伤害而高兴。只是,那些白色光点是什么呢? 又说了一会儿话,说着说着,沈傲霜的脸色沉了下去…… 收拾好东西,沈傲霜依依不舍地与老头儿告别,她要跟着楚楠他们下山了。 “丰叔……我,我有空一定来看你……”她哽咽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拉着老头儿的手不放。小杰在一旁陪着,眼圈儿也红了。 树林里的黑气已经消散了不少,我们顺利地走了出来。迎面几个人正站在那里,脸上焦急的神色显露无遗。 “楚教授,你们总算出来了,没什么事吧?”胖胖的马主任迎上来握着楚楠的手,上下打量着。 “没事没事,谢谢你的关心,一切都好……”楚楠说着,向另外两个副主任一一道谢。看向手下的那个小头目时,双方的眼神一交,各自微笑一下,其中意味不言自明。 “这位是?”马主任看到了后面的沈傲霜,眼露疑惑。为了避嫌,老头儿没有跟出来。 “哦,这是我的一位故交。”楚楠含糊地说着,看向手下那人,“都准备好了吗,可以回去了吧?” “准备好了……”那人回答道。就在这时,远处匆匆忙忙跑来一个人,是楚楠那辆车的司机。 “队……教授,那边出了点事情……”他的神色有些紧张。 “别急,什么事?”楚楠看向他,眼里似乎有些不满。 “我去看看。”那个小头目说着,使了个眼神,和司机一起快步走了。 “呵呵,小事情。”楚楠说道,朝向马主任等人,“马主任,承蒙你们的热情接待,我们今天着实受益匪浅!这个,城里还有一些事,我们就不再打扰了,就此告辞,谢谢你们!” 各自说着一些客气话,马主任等人送楚楠他们离开。有意无意地看看沈傲霜,几位主任眼里的疑问更大了。 刚来到二层楼前,我发现这里的气氛很不寻常。做司机的那个手下倚在车门上,另一人手里也举着枪,正在紧张地戒备着,另一个小头目却不见踪影。 “这、这是怎么了?”马主任惊诧地看着他们,尤其是黑乎乎的手枪。 “叭、叭,”两声枪响回答了他,枪声是从大门那边传来的,那里似乎正在进行生死的搏斗。 “小心,警戒!” 楚楠后面的两人叫着,拔出手枪,挡在了众人面前。 气氛陡然升温,一场较量就此展开……###第55章 情浓 “大黄,我们上!” 大勇一声呼喝,率先向大门跑去,我立马跟上。同时,我迅速放出侦查力,先探明外面的情况再说。俗话说,不打没准备的仗,今天的情形委实透着凶险。 前面的情形尽收眼底。 那个小头目正趴在门前一个土包后面,握着手枪,警惕地观察对面的情况。他对面不远处的石块背后,一个身影藏在那里,我“看”得不太清晰,好像也在窥视这边。 嗯,这里只有两个人在对峙。我确定了基本情况,对大勇说了。 “有他在这边吸引,我们分两路包抄过去,杀他个措手不及,怎么样?”大勇的提议让我怦然心动,建功的机会又来了! “行。”我点点头,与大勇一起跑出了大门,身上的肌肉瞬间鼓涨起来,充满了力气。 不对,对面那人为什么只守着而不行动?我忽然有了一种不踏实的感觉,这种感觉常常会在遇到古怪的时候出现。那人与楚楠的手下在这里对峙,不进也不退,似乎不合常理啊。 “大勇,别急着走!”我唤住大勇,把怀疑一说,它也感到了不正常。我们决定先分头侦查一下再说。 果不其然,当我把注意力放到左边的围墙时,很快发现了异常。离我不到百米的墙根下,正蹲着一个身影。他在那儿忙活着,拿着东西在墙上钻洞。不久,钻好了一个拳头大小的洞。只见他从背包里拿出一个长条盒子,打开来,一样一样地装配着什么,很快,手里的东西装好了,竟然是一把带瞄准镜的长枪! 不好,他的枪口对准了院里二层楼前的那群人! 不能再犹豫了,“汪汪,汪汪!”我放声大叫起来,提醒着众人,也传递信息给大勇。脚下发力,我义无反顾地扑向那个人…… “大黄小心!” 一声喊叫,大勇连声音带身子撞了过来,我被它一撞,脚下一个趔趄,歪倒在柴草丛里。“噗、噗,”脚边子弹溅起的泥土在地上跳着舞。 危急关头,大勇救了我一命。 娘娘的,谁在背后打我的黑枪? “快躲起来!”大勇又喊,像一道黑色的闪电,飞快地钻进了灌木丛里,没有停留,向着树林里猛跑。 我马上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后面有人开黑枪,前面那人也把枪口调转过来了。 吾命休矣! 当然不能坐以待毙,关键时刻,我良好的反应速度发挥了至关重要的的作用。扭身,加力,快跑,我也蹿进了树林里。“噗、噗,”树干被子弹击中,树皮在乱飞,我的心脏跳得比它还急促! 跑一段,子弹追着我,有好几次都差点钻进我的身体。一股怒气从脚底冒上来,你母亲的,欺负我大黄不是?我欺负别人还没几天呢,现世报来得这么快。大黄我不发飚,你当我是毛毛狗呀…… 洒家跟你拼了! 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一个新词儿,随着火气一起,呼啦啦把我点着了。我撒开腿朝围墙根下的那人冲过去…… “大黄,不要犯傻啊!”大勇的声音好像在耳边回响,我顾不上回答它了,只觉得耳边风声呼呼,左跳右蹿,凭着意识避开了致命的子弹,向着仇敌冲锋而去! “叭、叭……”杂乱的枪声响着,楚楠他们也出击了。 没等我冲到那人身前,他已经捂着肚子连滚带爬地摔下山坡去了。楚楠从围墙上冒出头来,抬手朝着敌人逃跑的方向连开几枪,隐约中又传来痛哼声。 赶到山坡边沿,一道被人压翻的痕迹延伸到下面,柴草上还有点滴的血迹。我仔细闻了闻,又焦急地转起圈来。山坡太陡峭了,我没把握,不敢往下跳。 “大黄,不要去!”大勇跑了过来,“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我没事,可是,坏人逃走了!”我愤愤地说,却看到大勇身上血迹斑斑,“大勇,你受伤了?” “没关系,都是小伤。真没想到,他们竟然杀上门来了。这都是我的失职,没有及时提醒楚楠他们……”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是他们自己失察!”我替它抱起不平来。它没说什么,低头闻嗅着地上的气味,尽着警犬的职责。 楚楠他们赶过来了,搜查现场,收起坏蛋遗留的东西,做得有条不紊。 回到医院里,那里聚了一群人,原先躲在屋子里的人都出来了,都是些医生、护工什么的,围成了一圈。原来,那个马主任胸部受伤了。 “本来是要打我的,马主任在前面一挡,就打到他了……”沈傲霜低着头对楚楠说,后者脸色沉静,安慰了她几句,然后吩咐手下去楼上打电话,让城里派人来。 受伤的还有楚楠的两个手下,一个是那个司机,另一个是在外面阻击的小头目,左臂上扎着染血的纱布,正在忙前忙后。 受伤的送到病房里去了,楚楠亲自带着两名手下追了出去。陆标守着小杰和沈傲霜,遵照楚楠的要求待在客厅里。 我和大勇就守在外面。 含着泪,我轻轻舔着它的伤口。上次的伤口还没好利索,又增加了新伤,怎能不令我伤怀? “大黄,瞧你的怂样!”大勇笑着,看着我,“流血受伤对我们警犬来说是家常便饭,没什么大不了的!好了,别伤心了,你看我不是没事吗……” 没事,怎么能说没事呢?荆棘上的刺扎得那么深,还能叫没事吗?我不管它怎么说,继续舔啊舔…… 回到城里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下来,路灯一盏盏亮了,照着我和大勇斜斜的身影。 “大勇,你和我一起去泉后巷吧。”我对它说,希望到那里找陆标帮忙,把它身上没有舔出的几根刺拔出来。 回来时我们没有追着汽车跑。楚楠他们等到城里的大队人马过去了,又在山上搜索了一遍,除了血迹,没找到人,连国安的那两个人也没看到。从他们的谈话里,我得知他们对被跟踪其实早就知道,只是没料到会有人在山上突然发难,想置他们于死地。 通过遗留物,他们判断这是一个纵横于东南亚的杀手集团派来的人,目标是他们,又不完全是他们。当然,这都是我偷听来的。躲在车里商讨情况,他们能防备到人,却没想到要防备我。 “赶快向总部报告,‘老鼠’已经出洞了,要各方面密切注意情况!”楚楠最后对手下的小头目说。我本来以为这是他出发前的最后一句话了,没想到他还有话说。“这次幸亏有两只狗提醒,我们避免了重大损失。让总部也派人查一查,这两只狗是哪里来的,有情况及时传过来!” 哟,他提到我和大勇了? 我心里一阵兴奋,能够被人重视,看到了你的付出,这也不枉我们辛苦一趟啊!不过,大勇好查,至于我嘛,呵呵,恐怕你们没地方去查喽! 我和大勇一起回到了泉后巷的院子里。 看到我们回来,狗儿们别提有多高兴了,围着我俩转圈圈,就连大灰都站起来了。呃,这个,客观地、准确地、实事求是地说,它们是围着大勇转圈圈,毕竟人家是犬中之王嘛! 我鄙视了一番这些重“大王”轻“大哥”的家伙,跑到水龙头下面喝了个饱。 “大勇大哥,你好强壮啊!” “大勇大哥,你破过很多案子吧?” …… 呸、呸、呸,你们这帮马屁精还有完没完啊! 院子里没有一个人,等到有人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 脚步踢踏,一群人从巷子那头走了过来。我一看,是国姓老人父子,后面是小杰母子俩,最后也是两个人,一个是陆标,另一个是“见过”一面的保镖李一刚。哟呵,魏思远把自己的两个贴身保镖都派来了? 他们没太说话,看脸色似乎都不好,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雨前的天空。 在客厅里坐了一会儿,沈傲霜连叹了三次气。老人父子连忙安排他们母子休息,沈傲霜住在卧室里,床边的凉椅上是小杰,老人住在客厅的沙发上。本来沈傲霜不愿住卧室的,推辞了一阵,没能拗过老人。国祥出去了,应该是找其他住处去了。那两个保镖一个躺在院子里,一个蹲到了屋后面,也不知道他怎么能睡得着。 陆标终于没有帮大勇拔刺,他自己忙着呢,没工夫顾及我们这些狗儿。随意地躺在院子里,我们五只狗儿各自睡觉。 第二天,老人搬出了院子,留下沈傲霜母子住在这里,那两个保镖也留在这里。小杰的爸爸魏思远一直没有出现,看沈傲霜的脸上,没了刚下山时的兴奋,多了一丝愁云,真的有点儿“挂霜”了,尽管这只是炎热的夏天七月。 大勇最终抵制不住对主人小项的思念,在院里待了一天就走了。从这天以后,我有十几天没看到它的身影。再次见到的时候,已经是那个伤心的上午了。 沈傲霜带着小杰在院子里住了十几天,期间楚楠来过几回,每次都是匆匆来匆匆去。据他说,自己有重要的事情在办,现在正在紧要关头。每次进出院门的时候,他总会有意无意地看我一眼。 “傲霜,他说,请你们去。”这天上午,楚楠又来了,见了面就对沈傲霜说。 “他、他有决定了?”沈傲霜眼里一闪,似乎很怕问出这句话。 楚楠点点头,脸上看不出表情。 “我知道了……”沈傲霜默默地收拾着自己的东西,再帮小杰整理好,前前后后看了一遍院子内外。 她这是怎么了?这些天她每天精心打扫院子,每一处都看过了,难道还没看够吗?我疑惑着,感觉她今天的举动很是古怪。其实她是一个好女主人,每天对我们这些狗儿照顾得无微不至,你看,大灰已经活蹦乱跳了,每天都要绕着她的脚边拍马屁,恶心死我了! 他们母子难道要走了? 我越看越像这么回事,忍不住把猜测告诉了狗儿们。 “不会吧,女主人不是住得好好的吗?”大兵睁着大眼说道。唉,真是眼大无神哪,你自己不会观察吗? “可能是要走了,你看,女主人把衣服都拿走了。”文子还不错,看出了问题的关键。 “那我们该怎么办?”大灰像在问我,又像是问沈傲霜。好不容易摆脱了流浪狗的生涯,过上了有主人呵护的好日子,它不舍得再次失去。 “我们跟着去看看,看了就知道了。”我最后做出了决定。 一群狗儿跟着沈傲霜他们出了院子,向外面走去。幸亏他们的汽车开得不快,不到半个钟头,我们来到了一幢高大的大厦前面,“宏远大厦”四个红色大字在阳光下分外耀眼。 这不是我见到妈妈美玲的地方吗? “快看,那不是大勇大哥吗?”大兵兴奋地叫起来。 不用它说,我早已经看见了。两只狗儿,一黑灰,一金黄,正在大厦前面的停车场上快活地跑着,追着,玩闹着。看那郎情妾意的味道,它们已经陷入了爱河,正是情浓之时…… 狗儿们都欢叫着跑过去了。 我为什么不跑过去? 因为我已经看得傻掉了…… (已经定好了,30日收官,本书完本!)###第56章 真相(一) “大黄,大灰,你们都来了!” 大勇迎了过来,后面跟着美玲,似乎还有那么一点点害羞。 “你的主人现在怎么样了?”我故意避开话题,问它另外的情况。 “不太好……”大勇的眼神瞬间黯淡下去,“还没醒过来。医生说无法判断,如果好转,三五个月能醒;万一恶化了,三年五载也不一定能醒过来……可怜的主人,他连女朋友都还没找呢,就这么……”说着说着,大勇的眼里流出一丝羞意,不说了,回头看看美玲。 “快走吧,女主人要进去了!”大兵叫嚷着,追着沈傲霜他们。 “慢一点,你们进不去的……”美玲柔柔地喊着它,大兵没听见,撒着腿跟了过去。 “嘁,哪里来的野狗?”玻璃顶的大门廊下,一个身穿保安制服的人拦住了大兵。他挥舞着手里的黑色橡皮棍赶着,不让它靠近。 唉,真是“人眼看狗低”啊! “我来吧。”美玲说着,“汪汪汪”尖声叫了起来。听到它的叫声,从旋转门里面跑出来一个小男孩,穿着一身短装。 “美玲、美玲,谁欺负你了?”男孩小霆跑过来,边跑边喊。跑近了,看到了我们。“哈哈,这么多的大狗啊!好玩,好玩!”他兴奋地叫道。 美玲在前面领路,还不时回头来叫唤我们。后面有小男孩押阵,我们一群狗儿浩浩荡荡地进了旋转门。那个阻拦大兵的保安干瞪着眼睛,又无可奈何。 哼,小样儿,气死你! 记得有个成语叫“狗仗人势”,貌似现在就是这个样子吧?嗯,不过我们都是好狗,不是恶狗,仗这么点小势应该不为过吧? 进了门,里面的金碧辉煌耀花了我们的眼,震撼了我们的心。 一盏巨大的水晶吊灯悬挂在大堂的正中间,四周是一条条彩色垂幔,上面都是精美的图案,花啊鸟啊什么的。贴金的墙壁,古色古香的桌椅摆设,拱卫着中间的一个大台子。台子上一头硕大的青铜公牛躬着背,像在奋力向前奔跑,肌肉一块块鼓起,充满了力量。 啊,好有气势的一头奔牛! 站在铜牛雕像面前,我感觉自己小了许多,弱了许多,身上的那点肉简直比不过它的一个蹄子。原来,我其实很渺小…… “有什么感觉?”大勇在一旁轻声问我,“震撼吧?我第一次看到时也惊呆了,觉得自己太弱小了。但是后来一想,它是死的,我是活生生的,我比它要幸运得多。因为我们活着,可以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它永远也不可能有生命的感受!” 嗳,大勇啥时候变成哲学家了?不,是哲学犬! 大勇的一番话让我豁然开朗。对呀,我活着,可以经历各种生命的精彩,尝遍世间百味,看遍世间百态,这比什么都重要呀! 我感激地看了大勇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跟着继续往里面走。 它又一次拯救了我,从思想认识上救了我! “小霆,你怎么把狗都带进来了?看妈妈不骂死你!”一个少女走了过来,看着兴高采烈走在后面的小霆说道。 “妈妈才不会骂我呢,她那么喜欢狗狗……” “嘘——,快别说了!今天家里有事,你赶紧把狗儿带到犬屋去,别让它们到处跑。妈妈心情不好,别惹她生气,好不好?”小雪像是在恳求弟弟,低声说道。 “好的,我就去。”小霆懂事地点点头,“美玲,咱们去犬屋吃东西,你带路!” 美玲轻吠一声,表示知道了,拐一个弯,向一条走廊跑去。 “你熟悉大厦的环境吗?”我赶紧问大勇。 “你问这个干什么?难道……” “对。”我朝它点点头,“快带路,迟了就来不及了!” 大勇略一犹豫,脚下一顿,向左一扭,带着我跑向另一条走廊。“唉、唉,”小霆在后面叫着,又不敢大声,眼睁睁看着我们跑远了。 拐过一个路口,我找到了电梯。电梯上红色的数字正一个一个跳动,最高的是十八楼。 “走楼梯!”我忙招呼大勇。 我们朝旁边的楼梯跑去。一层,两层……我们气喘吁吁地跑到了十八楼。一路上遇到了好些个人,他们看到我们,都惊异地盯着我们看。当然,最后都客气地让路了,不知是不是因为小霆的妈妈爱狗的缘故。 “到了,总算到了……”我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稍微休息了一下,沿着走廊,我们偷偷摸摸地向中间位置靠拢。按照常识,一座房子里重要的地方常常设在中间。 好在这里人少,除了提前探知,避开偶尔出来的两个人,我们基本没有阻碍地到达了目的地。估计没错,中间的一个大房间里聚了七八个人。“看”摆设,那是一个宽大的会客厅。门两边有两个大号的花盆,正好给我和大勇提供了躲藏的绝佳之地。 客厅里的人刚刚落座、喝茶,有一句没一句地寒暄着。从东面看过去,扇形坐着小杰母子,楚楠,魏思远,一个白发老人,一位姿态雍容的中年妇女,一个花白头发的高个老人。另外一个搭手站着的青年,像是服务人员。他站在那儿,一副目不斜视的样子,像一根木头。 奇怪的是,魏思远的那些保镖一个都不在这里,反而留了一个年轻服务员。 我开始猜测不认识的那三个人的身份。 靠近魏思远的那个白发老人长相与他相像,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魏思远的父亲,我早在故事里“认识”的魏振翰。另一位老人是谁,我无法妄加推测。对于坐在那里抚弄着一只白色京巴犬的中年女人,不用说,肯定是魏思远的现任老婆,小霆和小雪的妈妈。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的猜测没错,至于另一位老人,现在暂且不说。 客厅里的气氛其实有些沉闷,几句客套话也显得很虚,完全是为客套而客套,没话找话而已。 “思远,妍妍,还有小楚,今天我请你们来,是想大家坐下来好好谈谈。事已至此,抱怨已经没有意义,有问题还是解决为好。”白发的魏振翰坐正了,放下茶杯,扫视了一眼众人,缓缓说道,声音浑厚有力,一点都看不出老态。 魏思远和楚楠都不约而同地放下茶杯,沈傲霜和小杰本来就没喝茶,也转头看着魏振翰。只有那个保养得很好的中年妇女还在抚弄着小京巴,没有抬头,也不说话。 花白头发的老人看了她一眼,似乎无声叹了一口气,目光转向了对面的沈傲霜,打量着她。 “魏叔叔,您说怎么办才好?”楚楠问道,神色复杂。 “要我说——就是不知道思远和妍妍的意思……本来皆大欢喜的事,为什么弄得这么僵呢?唉——”魏振翰好像满腹心事,想说什么又没说出来。 “武叔叔,您说呢?”楚楠转向了花白头发的老人。 姓武?我一惊,那个妇女叫“妍妍”?哦哦,我知道了! 故事中曾出现过的另外两人活生生在我面前——武淳飞和他的女儿武妍。不出所料,武妍最后还是嫁给了魏思远。 我不禁对魏思远不满起来,顺便鄙夷了他十几个来回:意志不坚定的家伙,现在沈傲霜回来了,看你怎么收场! “我?楚教授,你叫我怎么说呢?好好的家庭,总不好破坏吧,这个事情难办啊……” 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客厅里陷入了沉默。沈傲霜看着魏思远,眼神很复杂。 外面走廊里传来脚步声,我看过去,一个中年男子匆匆走了过来。走到门口,他朝那个站着的服务员招招手,示意他过去。 “金助理,大峰公司那边来人催问,说合同什么时候签。要不你问一下董事长?”中年男子轻声说道。幸好他们说话目不斜视,否则很容易发现躲在花盆后面的我和大勇。 “齐经理,董事长现在、现在有要事,这事你还是等等吧。”被称作金助理的青年也轻声说,回头看了一眼客厅里。 “好吧,我去转告一声,不过,最好快一些。这样吧,董事长这边你提醒一下,谢谢啦!” “小金,齐经理,有事吗?”那边魏思远看到了他们的小动作,扬声问道。 金助理只好走过去对他说了事情。 “我不是说过了吗?我这里有要事,任何事情都不要来打扰!”魏思远大声说道,很生气的样子,“齐经理,你自己去处理,不要再来打扰我。还有——”他一指那个金助理,“你也到门外站着去,没我叫你,不要进来!关门!”魏思远好像找到了一个发泄口,把怒气都发泄到手下身上去了。 两个人乖乖地出去,一个走了,一个守在门外,站得远远的,耷拉着一副苦瓜脸。 被二人一干扰,客厅里的沉闷气氛暂时打破了。 “咳,咳咳,”魏振翰干着嗓子咳嗽几声,“亲家,小楚,你们都不愿说,那我来说几句吧。傲霜,你能回来,我和思远他妈都很高兴,特别是小杰,也长这么大了。咱们都是魏家人,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思远也不是有意要怎么样,他的苦衷希望你理解。你也看到了,咱们家大业大,要注意在社会上的影响,有些事情呢就不能闹出去,让别人看笑话……” “爸……爸爸,请允许我还叫您一声爸爸,”沈傲霜打断了他的话,站起身来,“爸爸,我想您是误会了。我今天来,不是要向你们讨要什么……十几年了,我早就想开了,不想也不会为难你们……那时候我在山上就想,如果有一天能下山,能见到新生,能看到小杰平平安安,我就心满意足了……这些天我一直在想,我回来了,新生该怎么办,小杰该怎么办,我又该怎么办……您不要再说了,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您放心,我绝不会破坏新生的家庭,我、我会走……”说着说着,她的眼睛湿润了,似乎有些哽咽。 “傲霜,你……”魏思远也站了起来,手动了动,又无奈地放下,眼里满是愧疚之色。 “新生,知道你心里曾经有过我,我就知足了。你现在有美满的家庭,有儿子女儿,也该知足了。我和小杰都是你曾经的……家人,你好好珍惜眼前人吧,不要到了失去才懂得珍惜……”沈傲霜拉住了小杰的手,“小杰,我们走吧,外公外婆那里还在等着咱们呢。” “傲霜,你,你就留下来吧!”魏思远近乎哀求了,“为了小杰,你也要留下来,你难道不希望我们的孩子幸福吗?” “不!”沈傲霜缓缓地摇摇头,看着小杰,“小杰,你愿意留下来吗?你快成年了,已经有自己选择的权力。如果你想留下来,妈妈绝不阻拦你……” “不,妈妈,我不要留下来,我跟你走!”小杰也站起来,看着自己的母亲,眼里不再有别人。 “那我们走吧。”沈傲霜拉着儿子的手,拿着自己的东西,向大门走去。 “傲霜,小杰,你们别走!”魏思远快走几步拦在前面,眼圈儿也红了。 “新生,你到现在还不知道我沈傲霜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吗?”沈傲霜看着他,泪水已经滑落,静静地说,语气里却充满了坚定。 “傲霜,怎么说走就走了呢?”满头白发的魏振翰也走了过来,“至少,也要让思远给你们一些补偿,我们会心不安的……” “不用了,魏老板!”沈傲霜的脸色瞬间变得涨红,“请你不要用你的钱来侮辱我和小杰!” “哐啷”一声,沈傲霜拉着小杰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客厅,很快消失在走廊的尽头。 好一个有志气的女子! 我心里赞着,想要钻出来跟上去。那边走廊里又匆匆走来一个人,是楚楠的一个手下。 “爸,你,你怎么能这么说呢?”追到门口的魏思远赶紧打发那个金助理去跟着沈傲霜母子俩,让他有情况及时汇报,自己却回过头来不无埋怨地对魏振翰说道。 “我那不是,不是想给他们一些生活费吗……”魏振翰似乎有些委屈,又有些生气,回到座位闷头坐下。 楚楠和武淳飞父女只是看着这一切,没有说一句话。 “教授,有最新消息!”楚楠的手下走到门口,手里拿着一叠纸。楚楠走过来接过纸,翻着,看着,眉头越皱越深,怒气像要从眼睛里冒出来。他猛地一回头,怒视着正悠然喝茶的武淳飞…… (明天两章,本书全部结束!)###第57章 真相(二) 快速浏览完楚楠手上的内容,我一下子恍然了。我也不急着走了,打算留下来看看楚楠会怎么做,事情最后会有一个怎样的结局。 “我知道沈傲霜当年是被谁指使人绑架的了!”楚楠沉着脸走进客厅,把纸头折好放进裤袋。 “谁,是谁?楚楠你快说啊!”一语惊起千层浪,魏思远等人的目光都投在了他的身上。 “魏、新、辉。”楚楠一字一顿地说。 “不可能,新辉他怎么会绑架自己的嫂子和侄子……”魏思远惊诧地说。 “怎么会不可能?”魏振翰却肯定地说,“对,是有可能!小楚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了。那年我把最心爱的手表送给思远,他就跟我作过,还说一定要把属于他的东西抢回来……这个畜、畜生,真要是他做的,看我不好好收拾他!”他的脸上露出悲愤神情,咬着牙骂道。 “没错,我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当年魏新辉有充足的理由绑架沈傲霜母子。他为什么这样做?因为他不甘心父母看重哥哥而轻视自己,更不甘心他自以为十拿九稳应该传给自己的产业被哥哥拿去。所以,他联合外人,想要借助外人的力量打击哥哥,让他没心思回家接受产业。” “他联合了谁?”魏思远追问道。 “长胜集团的顾世奇,德发贸易的魏德发,还有一个袁浩,信诚乳业的老总。”楚楠报出了三个人名。 “哼,这些人,每个当年都是我的竞争对手,难怪会跟新辉混在一起,他们是想借他的手搞垮我啊!”魏振翰恍然大悟起来,“思远,这些人你记住了,以后慢慢收拾他们!” “他们一起合谋,计划请人暗中绑架沈傲霜母子,再向魏叔叔索要巨额赎金,不但能搞得你们焦头烂额,还能打击你的产业,计划不可谓不狠毒。而且,他们连怎么分赎金都谈好了,魏新辉四成,其他人各两成。”楚楠自顾自说下去,眼睛瞟着天花板下的吊灯。 “这个畜生!气、气死我了!”魏振翰喘着粗气,胸口一起一伏。魏思远忙走过去拍着他的后背,轻声安慰几句。 “魏叔叔,你先别急着生气。其实魏新辉他们的计划并没有真正实施,绑架的另有其人。”楚楠悠悠说道,继续背着手看灯。 “啊……”几个人都惊讶了,那个坐着逗京巴狗的武妍也显出关注的神情。之前她对沈傲霜母子的离去并不关心,好像已经知道会有这个结果。 “小楚,事情到底怎们样?你就别卖关子了,快点说吧!” “魏叔叔,其实魏新辉只是一只螳螂而已,他后面还站着一只黄雀,那只黄雀在操纵着一切。事情是这样的,魏新辉的心思被另外的有心人知道了,他趁机谋划一番,计划暗中帮魏新辉一把,当然也是帮他自己。” “那年的那天,魏新辉他们请过来的人刚要下手,不料被人从中作梗,不但没能绑架沈傲霜母子,自己三个人反而被关进了一处秘密地方,从此再也没有出头之日了。后来,沈傲霜母子还是被绑架了,魏新辉他们想要联系这三个人,可是怎么也找不到,他们自己都吓坏了,生怕事情败露。这么些年过去了,沈傲霜母子没有出现,也始终没人拆穿他们的计划,他们也就心安了。” “谁有这个能耐把事情做得天衣无缝呢?现在你们也知道了,是国安的人。但是你们想过没有,国安为什么会绑架沈傲霜,还把小杰送到陈玲那里抚养?这些其实都是背后的那只黄雀搞的鬼。他为什么要这样安排呢?请问武局长,你能帮我解答一下吗?” 楚楠的目光像两把利剑,牢牢地盯住了武淳飞。来了,他的发难要开始了! “这个,这个,我怎么会知道……”武淳飞变了脸色,端起杯子喝茶,掩饰自己的失态。喝了几下,这才发现杯子里只剩下一些茶叶。他的手微微抖动起来,心里很紧张。 “不,你应该知道!”楚楠的目光转向了魏振翰,“魏叔叔,武局长是你的老战友,您了解他吗?” “当然了解了,我们一起滚过战壕,一起冲锋杀敌,是出生入死的好兄弟,现在又是好亲家……”魏振翰看着武淳飞,仿佛想起了二人在战场上的一幕幕,却没留意到楚楠为什么会突然改变了对武淳飞的称呼。 “可你知不知道,他父亲有一位老战友是前国安总局的高官?” “这个,有吗,怎么我不知道?” “就是因为你不知道,他才可以做这只黄雀啊!” “小楚,你是什么意思?请说明白点,我越听越糊涂了,淳飞怎么成了什么黄雀了?” “好吧,事情其实很简单——有一位非常爱女儿的父亲,他看到自己的女儿为了一个男子吃不下饭睡不好觉,决心帮助女儿实现她的心愿。可是,那个男子已经结婚了,而且有了四个月大的儿子。怎么办呢?那天,当他听到男子的弟弟想要对付哥哥的计划时,他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自认为绝妙的主意。他动用了父亲在国安总局的关系,指使人实施了绑架和威吓,扫除了障碍,最后让自己的女儿如愿以偿地嫁给了那名心仪的男子……” “胡说,你在胡说!”沙发上的武妍跳了起来,手里的京巴狗也扔到了地毯上,“爸爸不是这样的人,你在污蔑!”她尖叫着,指着楚楠。 “是不是胡说,你问问令尊就知道了。当然,我也有充足的证据。”楚楠冷冷说道,掏出了那叠纸,往茶几上一摔。武妍连忙拿起来翻看,看着看着,手脚开始发抖。 “爸爸,你说呀,这不是真的!”她把纸头递给武淳飞。 武淳飞早已脸色苍白地缩进了沙发一角,看也不看她一下。 “我早就知道,纸终究包不住火,这一天总要来的……”武淳飞喃喃说着,头上的白发似乎一下子全白了,整个人颤抖着缩成一团。 “妍妍,爸爸错了……” “爸爸!”武妍抱着自己的父亲嚎啕大哭起来,那只京巴狗也跟着叫起来。 “唉——,”魏家父子一齐叹了口气,就这么看着他们,不知说什么好。楚楠呢,转身走出客厅,也是头也不回地走了…… ************************************************************************************* 我和大勇出了旋转门,都是垂头丧气的样子。外面阳光正灿烂,我们却感觉心里暗沉沉的,难受。真相就是这样,有时让人欢天喜地,有时却给心里添堵,比如现在。 “接下来怎么办?”我问大勇。它说等美玲出来找它,至少要告诉一声,否则美玲会着急。 我想了想,决定还是去找沈傲霜母子。 追到停车场,看见楚楠进了一辆商务车,后面跟着一名手下。我跑了过去,蹲在车后“偷听”。 “事情都解决了?”楚楠问。 “报告队长,全部解决了!”那个手下毕恭毕敬地答道,虽然坐着,也努力挺直上身,“七名杀手无一漏网,打死五人,重伤、活捉两人。除了他们的武器,还找到一张瑞士银行的信用卡,据初步调查,这是一张不记名的借记卡,里面的五百万美元还没动过。” “谁有这么大的手笔,花五百万美金请他们来呢?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国际性会议而已,难道还有别的隐情?你们继续去查,一定要细致,务必找到相关线索,把幕后主使人揪出来!”楚楠身上的杀伐之气油然而生。 “是,我们这就去办!” “先别急着走。还有一件事查清了吗?除了破坏这次会议,他们另外追杀我们是怎么回事?按理来说,这种国际性的杀手组织不会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多惹事的,他们那天为什么要追杀我们呢?” “根据初步调查,那天追杀的我们只是其中两个叫老猫、老鹰的,其他人并不知情。而且,这两个人也不知道我们的真实身份,似乎只是顺带做事。由此可见,买凶者也不一定知道我们的身份……” “不对、不对,想要买凶杀人,又不知道我们的身份,这怎么可能?再去查,好好查,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否则,背后被人算计,这个滋味可不好受!” “是,队长,我马上去办!” “那好,你去吧。” 楚楠的手下走了,他坐在车里思索了几分钟,然后吩咐司机开车,追上沈傲霜他们。 跟着他,我来到了J市的长途汽车站,很快找到了沈傲霜母子。老办法,躲到一个没人的角落,我远远地“看”他们。 “傲霜,你真的要走吗?”楚楠恢复了文质彬彬的样子,看着沈傲霜,周围是来来往往的乘客,还有几个警觉的人。 “楚楠,谢谢你!我……我决定了,回我爸妈那里去……你放心,我自已有手有脚,不稀罕人家的施舍!” “那……”楚楠不知该说什么好了,“好吧,你们路上小心。这是我给小杰的一点礼物……你别推辞,再推辞就看不起我们这些年的感情了!” 小杰接过楚楠塞过去的信封,交到母亲手里,眼圈有些红了。 “小杰,你已经是大小伙子了!”楚楠拍着他的肩头,“以后要好好照顾妈妈,听妈妈的话,自己也要认真读书,知道吗?你可记住了,要是有一样你做得不好,楚叔叔可对你不客气哦!还有,有什么事情你就打我的电话,楚叔叔一定在第一时间过来帮你,记住了吗?” “知道了。”小杰小声说着,低下头,泪水不受控制地掉落。楚楠一把搂住他,让他伏在自己肩上尽情哭个够。 检票的广播通知响了,沈傲霜母子要离开了。叮咛再叮咛,祝愿再祝愿,看着他们消失在人流中的身影,楚楠挥动的手臂僵住了,久久没有放下…… ********************************************************************************* “大黄,我要请你帮个忙!” 秋风瑟瑟的时节,我正带着一帮狗儿们在草坪上玩耍,很久没见到的大勇找到了我。它一见面就说要我帮它的忙。 “遇到什么难题了吗?不会吧……”我知道它现在已经回到了队里,换了一名训犬员,正在接受强化训练。不过它经常利用空隙偷跑出来,有时见见我们这些老朋友,多数时候还是陪着美玲。 美玲现在的日子不好过了。沈傲霜母子走后,我带着手下占领了上次被我欺负的杂毛狗的地盘,把它们都收做了“小弟”。美玲却被赶回到魏家别墅,和另外几只曾经受宠的狗儿一起。据说它们的女主人不喜欢狗儿了,要不是小霆和小雪留着它们,它们恐怕早已经或送或卖了。 大勇却得了方便,常常溜进去与美玲相会。我跟着去了两次,看着熟悉而又陌生的别墅,我自然是感慨万千。不过,感伤归感伤,有主人也好,做流浪狗也罢,日子还要照常过下去,至少我的那些手下要跟着我过下去。所以,自然少不了觅食、争斗、欺负别的狗儿,生活的精彩时时在展现…… “这件事情只有你能帮忙,”大勇看着我,神态很恳切,它放低了声音,“美玲,它、它怀孕了……” 啊,我一听惊呆了——美玲怀孕了,怀的是谁? “明天我要去进行封闭训练,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来……我想请你帮我照顾美玲,毕竟你是我的好兄弟嘛!” “好兄弟”?大、大哥,呃,或者别的什么,我可承受不起你的这个称呼哟! 我脑子里一片混乱,胡乱点了头,连大勇什么时候走的都不清楚。 不行,我要多去美玲那边看着点儿! 嘱咐大灰照顾好下面的一众兄弟,我撒开腿就往魏家的别墅跑去…… ******************************************************************************** “美玲,再加把劲儿,快生出来了!”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如果问那些女人,生孩子的时候最希望的事情是什么,她们一定会大声说:老公陪在身边!母犬生小狗的时候也有类似的心理,美玲就念叨了好些回。可惜,几个月了,大勇的身影始终没出现过,只有我和其它狗儿陪着它。 “加油,加油!”别的狗儿也在一旁给它鼓劲,我嫌它们太烦,把它们都赶开了。 我要亲自见证自己是如何出世的,不想被打扰。 出来了,马上出来了! 一个灰色的小脑袋先露出来。嗳,怎么是灰的? 美玲自己咬断脐带,把小灰狗儿拢在脚边。 这就没有了? 我站得远远的,不敢上前探问。 还有。 美玲露出痛苦神色,用力挣了几下,腹下又出现了一个黄黄的小脑袋。 啊,“我”出世了! 看着这个小小的黄色身子,我一阵恍惚,感觉自己如在梦里…… (下午最后一章大结局,敬请捧场!)###第58章 浮云(大结局) “宝宝,贝贝,不要乱跑,小心被女主人看到了!” 美玲追着两只小毛狗儿,叫唤着,叮嘱着,还一边四处看看。 我蹲在不远处的树丛里,看着他们母子几个在草坪上欢快地玩闹,心里说不出是喜还是忧。只是淡淡地看着,看着,像欣赏一幅亲子图画,看别人,也是看自己。 美玲给两个孩子取了好听的名字,大的姐姐叫宝宝灰,小的弟弟叫贝贝黄。是的,我小时候的名字就是贝贝黄,那个留在记忆深处的爱称。 另一边,小霆逗着白色京巴狗儿,正在草地上翻跟斗,不时还哈哈笑出声。 多么和谐美好的一副图景! 可惜,美好总是太短暂,有人偏偏不愿看到这样的景象。 “小霆,还在那里胡闹什么?看你,身上全弄脏了,还不快回去洗澡!整天跟几只死狗待在一起,你都要变野了……死狗,哪里偷来的野种,竟然还敢生下来……” 一个女人高声叫着,把小霆拉进别墅去了,嘴里还嘟哝着,狠狠地看了美玲它们几眼,吓得两只小毛狗躲进母亲腹下,大气都不敢吭一下。 我厌恶地看着女人的背影,心里替她悲哀。一个女人,在丈夫面前不得志,她怎么能把气撒在我们狗儿身上呢? 我不禁替美玲它们担心起来,这种担心已经很久了。 起身,我回去照看我的那些手下们。南城新来了一群恶犬,它们四处争夺地盘,快要霸占到我的领域来了,我必须尽早解决它们! 回到将要拆除的二层楼房那里,大灰正在对狗儿们进行训练。自从受到我的专业训练后,它对训练上了瘾,时不时要训上一训,把那些狗儿练得有模有样,能顶一阵子。 “大黄大哥,南城的今天早上过界来抢食,被我们赶跑了。但是,它们咬伤了我们三个兄弟……”大灰凑近我说。 “大灰,我早说过了,这些事情你去处理。我嘛,关键时候会出面,打它们一个落花流水!”我谆谆教诲它,对它耳提面命,放手让它去应付各种情况。万一我不在的时候,它也可以独挡一面了。 “好,我们一定打得它们讨饶为止!”大灰兴奋地跳着,伸出舌头来舔我。 第二天早晨,我照常去看望美玲母子。钻墙洞来到魏家别墅前,那里一片安静,没有一个动物的影子,连人也没有。我预感到有事情发生了。 我在地上闻着,嗅着,发现美玲的气息已经出了大门。不再犹豫,我赶紧追踪出去。一路紧跑慢跑,来到了一个开放式的公园里。 “美玲,快回来,别追了!” 一个男孩的声音吸引了我,那是小霆在唤着美玲。看过去,公园大门边的树林旁,狗追人,人追狗,正忙作一团。 “汪汪,汪汪,快放下我的孩子,放下我的孩子!”美玲在竭力追赶,前面模模糊糊有一个人影闪进了树林里,它的后面是一团黄色的毛毛球。 啊,真的出事了! 我加快速度往前冲。跑到了,我赶紧问美玲是怎么回事。 “大黄,快,快,有人偷走了宝宝!你,你一定要帮我救回它啊!”美玲气喘吁吁地叫着,还要往前追。 “你看好贝贝,我去追!”我说着,奋力向前跑,循着宝宝留下的气息向前追下去。 可是,追了很长一段路,在一条小溪处,气息消失了。再上下找了一阵,还是不见宝宝的踪迹。我只能原路返回。 到了大门前,我的脑子“嗡”地一下发懵了:美玲它们也不见了! “美玲,贝贝……” 我大叫着,顾不得公园里游人们惊诧的眼神,到处寻找它们的下落。 出了公园大门,我隐约听到狗儿的吠叫,连忙跑过去。两只哈巴狗儿正在马路边你追我赶地玩闹着。 “你们看到了……”我把美玲母子的长相向它们描述了一遍,还提到了小霆。 “它们去那边了!”一只灰白色的哈巴狗冲着马路那边说道。 我道了谢,撒腿就跑。 看见了,看见了!一团黄色的毛球跑在前面,后面跟着美玲,小霆蹲在路边喘粗气,看来是累坏了。 “美玲,贝贝!”我叫着冲过去。 就在这时,一幕我最不愿意看到的情景出现了。 “嘀嘀……”一辆蓝色的小轿车飞快地驶过来,没有减速,直直地向着黄色毛球压过去…… “贝贝!”我与美玲一起惨呼起来…… 眼前一迷糊,我清醒了过来。啊,原来这只是我的预感! 不好,贝贝已经跑到马路中间了!看路的那头,一抹蓝色的车影出现了! 根本没有考虑的时间,我把全身的力气都用出来了,瞬间爆发平生最快的速度,向着还稀里糊涂地站在路中间的“自己”疾冲而去! “贝贝小心!”耳边有美玲的惊叫声。 叼住,带着韧劲儿一甩,把它轻悠悠地滚落在路边的绿化带上;四肢用力,迸发最后的潜力,我也想跑到中间隔离带上去。可是,晚了,根本来不及了——眼睛的余光里,一道蓝色向我冲来,冲来,无限接近,接近…… “嘣——,”没有痛苦,没有喜悲,我感觉自己在飘,飘在半空中。竭力回头向下望,两双惊恐的眼睛瞪着我,定格了,然后随着一股轻烟消散了…… ****************************************************************************** 一阵噪杂的声音把我唤醒,还没睁开眼,眼前是白晃晃一片。 这里是天堂还是十八层地狱? 但是,天堂或地狱有这么吵吗,该不会那里也人满为患吧? 缓缓睁开眼,我发觉自己还在人间。 美玲呢?贝贝呢?我悚然一惊,想起昏过去前的那一幕,很近,似乎又很遥远。 一个翻身,我站了起来。唉哟,身体怎么这么酸? 顾不上身体了,尽管有些四肢打颤,我还是忍住了,察看贝贝的情况要紧。可当我看清四周的景物时,我愣住了。 怎么回到这里来了? 这是哪里?是我以前流浪时临时栖身的桥洞。看清楚了,桥还是那座桥,河水还是那些河水,几乎连桥上的车流人群都没有改变。 难道……难道我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不,还是有变化了的。 我已经改变了。身上健壮的肌肉可以作证,自己已经不再是原先那只任人呵斥,任由“土霸王”欺辱的瘦弱的流浪狗了! 走出桥洞,我朝一栋大厦上面一看,巨幅广告明白无误地告诉我,我回到了2009年的J市,现在是深秋初冬时节。 我恍然了,自己又回到了以前的那个时间、那个城市。 我的心里涌出一股愤怒的火焰:老天爷,你真的是在玩我啊,为什么转了一大圈,你又把我送回到从前?你当我是穿越专业户啊…… 埋怨没有一点点作用,我回到桥洞下继续睡觉。这全身的酸麻只有睡觉才能治愈,别的暂且丢到一边去。 太阳西斜的时候,我醒过来了。腹内空空,先找吃的要紧。 跑过街边的草地,小心穿过马路,一只硕大的鸡腿勾引着我的食欲。 你好啊,大鸡腿,我又回来了! “喂,你是谁,为什么来我们的地盘?”一只瘦瘦的狗儿从一个垃圾堆后面转出来,小眼睛看着我。 我一看乐了:“文子,是我呀,大黄大哥你都不认识了?” “什么大黄大哥,我不认识!”它警惕地看着我,“快走吧,这里是我们大哥的地盘,不要被它看见你,小心它撕烂你!” 什么,文子竟然不认识我了? “文子,这是谁啊?”另一只大狗钻出垃圾箱,头上挂着一只塑料袋,很是滑稽。这不是大兵吗? “大兵哥,这位老兄说它叫大黄……” “什么大黄小黄,快点走,不许在我们的地盘找吃的,否则我们大哥来了,要你好看!”大兵还是那么毛糙鲁莽,大大咧咧地低声吼道。 它们怎么都不认识我了呢? 我上下看看自己,没变啊,可是……我明白了。我没有变,它们也没有变,变的只是时间这个小偷,它偷走了记忆,甚至偷走了我们共同的梦。也许某一天,它们会在梦里记起我,但是现在,它们把我当作了一位外来闯入者…… 还能说什么呢?曾经的兄弟已成陌路,狗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此! 我默默地离开了。凭着以前的印象,到一个少有狗儿光顾的餐馆后面,随便找了些吃的,草草填饱肚子。 出了巷子,我站在街边,放开意识探看这个久别的世界。 彩色的广告灯牌依旧闪烁,街上的人流还是那么多,高大的楼房一栋连着一栋,巨幅广告随处可见。这个城市变了,这个城市还是原先那样…… “快看这则新闻,‘训练员昏睡五载,忠心犬执著守候’,嘿,你看看,多么有情有义啊!要是做人都有做狗这样,天下早就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喽!”一个等公车的男人扬着一张报纸,不无感慨地对同伴说。 “是呀,报纸上说,五年前一个警犬训练员受伤成了植物人,他驯养的那只叫大勇的警犬守候了他整整五年,真是不容易!现在好了,心想事成,这就叫做‘守得云开见月明’,一段人间佳话啊!”同伴也很有感触。二人聊着,看到公车来了,把报纸一塞,也像其他人一样,手脚并用地挤上车去了。 我听着他们的话,打心眼里的高兴溢出体外。是的,“守得云开见月明”,大勇等到了。那么,妈妈呢? 脚下随意地走,我逛着,看着,把一切都留在眼底。不知不觉中,一抬头,我的前面是一个高档社区。 我不由自主地来到了魏家别墅。 房子还是那座房子,草坪还是那个草坪。在冷冷的秋风里,草儿黄了,干枯了。 在草坪的一个角落,我看到了无数次在梦里出现,想要看到的那个身影。 “妈妈……” 走近了,我只在心里喊着,所有的记忆重新唤醒——人类的呵斥,同类的嘲笑,反抗,出走,一个个场景在眼前放映…… “你是贝贝?” 转过头,苍老的面容出现在眼前,这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空茫,沧桑,愁苦,以及瞬间迸出的惊讶。 “妈妈……”有声音从我嘴里发出,很轻。 我轻轻地在它身边躺下,依偎着它,努力给它一点温暖。 抬起头—— 西方的天空,红色的夕阳正慢慢沉落到山后,留下来的只是几片浮云。 对,是浮云,我眼前的都是浮云…… (全书完)=========================================== 阅读更多章节请登录看书网 http://www.kanshu.com 看书网 - 原创小说网站 ========================================== ======================================================== 本书下载于国内最大的电子书下载网站【书香电子书网】(http://www.sxcnw.org) 看完整版请到【书香中文网】(http://book.sxcnw.org) 手机阅读更多全本电子书,请搜索【书香小说阅读器】应用安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