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倾城之恋 / 雅妤 著 ] 作品仅供读者预览,请在下载24小时内删除,不得用作商业用途;为了让作者 雅妤能提供更多更好的作品,请您购买请购买正版图书! 书籍介绍:   事实就是这样,我在十二岁的时候,就爱上了陈亦凡。   (一)   我的故事从1983年的那个夏天开始讲起。   记忆里的那个夏天,特别的闷热,特别的漫长。闷热得好像要把人蒸出水   来,漫长得好像永远也过不完似的。那天早上,我很早就醒了,却不愿起床,躺 ------章节内容开始------- 正文 第一章 灰姑娘的心事(1)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05 本章字数:2785  事实就是这样,我在十二岁的时候,就爱上了陈亦凡。   我的故事从1983年的那个夏天开始讲起。   记忆里的那个夏天,特别的闷热,特别的漫长。闷热得好像要把人蒸出水来,漫长得好像永远也过不完似的。那天早上,我很早就醒了,却不愿起床,躺在床上,听着窗外桂花树上“知了”的叫声,在为等会儿穿哪条裙子去学校看榜而发愁。   阳光透过半旧的蓝底白花的布窗帘,照到我的大腿上。我看了看五斗柜上的闹钟,已经9点半了。我磨磨蹭蹭地从床上爬起来,洗漱完毕,打开衣柜,盯着那条绿色的连衣裙犹豫了片刻,果断地拿出一条大红花的喇叭裙,换上,拿着一顶草帽出了门。   那条绿色的连衣裙是妈妈为我十二岁的生日特地去裁缝店定做的,裙摆上有一圈荷叶边,是当年龙城刚流行的式样,前天生日时我穿着去照相,连那个见多识广的摄影师都说很漂亮。但今天是去看榜,我希望穿得喜庆一点,在我的经验里,我穿红色衣服的那天,运气会比较好。   红裙子果真给我带来了好运气,我被我们这个城市最好的中学——龙城一中录取了。班主任陆老师将那张粉红色的录取通知书发给我的时候,笑眯眯地抚摸了一下我的头发。我知道,我的学习成绩一贯不太稳定,时好时坏,她从未把我列入肯定能考入一中的种子选手。现在我的超常发挥,对她来说也是一个意外之喜。   回家将通知书交给妈妈,妈妈自然喜笑颜开,吃饭的时候,罕见的往我碗里夹了一个荷包蛋,这让我有些受宠若惊。吃完午饭,又带着我到单位办公室给在新疆某部队当团长的爸爸挂了长途,向他报告这个好消息。我听到妈妈的笑声,在用一种很兴奋的声音和爸爸说话,因为兴奋而让她脸上浮现出一种光泽,这种光泽让妈妈变得年轻了,也更好看了。看着母亲的模样,我不禁有些感动,能让妈妈这么高兴,我这最后一个月的发奋苦读,每天早上5点半起来背课文,还是很值得的。   妈妈叫我接电话。电话里传来爸爸不怒自威的声音:“小学考初中上了重点有什么好骄傲的?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考上重点高中是第二步,考上重点大学才是目的!你懂不懂?”我“嗯”了一声,把电话还给妈妈,跑了。   我一面对我的父亲,甚至于一听到他的声音,所有的快乐都会跑掉,所有的自信都会坍塌。父亲是这个世界上最让我生畏的人。   父亲带来的打击不久就忘记了,我很快就又高兴起来。黄昏的时候,家里来了亲戚。我的小舅妈带着表弟来了。听说我外婆生育过八个子女,却只活下四个。我妈妈是长女,下面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也就是我的大舅、小舅和小姨。因为他们兄弟姐妹之间隔了几个没活下来的兄妹,所以他们之间的年龄都差别挺大。我的妈妈比我的大舅大六岁,比小姨大九岁,比小舅大十一岁。因此我的小舅妈只比我大十三岁,我的表弟瑞瑞只有一岁半,是个刚学会走路的孩子。   小时候,总是很高兴家里来亲戚,这意味着我将得到亲戚带来的小礼物,一般是糖果饼干之类的零食,偶尔也会得到一些诸如气球或风车之类的玩具。更重要的是晚饭肯定会加菜,红烧排骨或梅子烧鸭。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这些对一个小孩子来说足以构成诱惑和开心的理由。   我和瑞瑞玩得很开心,我一个简单的鬼脸就把这个刚学会说话的小家伙逗得“咯咯”直笑。晚上我和小舅妈、瑞瑞睡在一张床上。我们家那时住的是两房一厅,妈妈住在大房,我和弟弟住在小房,十二平方的房间摆着一张一米五的大床和一张一米二的小床,平时我一个人睡大床,来了女亲戚就和我睡,来了男亲戚,我就和弟弟换床,让他和亲戚睡。   第二天,小舅妈说要去看望她的小叔,问我去不去。我和瑞瑞正玩得难舍难分,自然是跟着去了。   就这样,我第一次见到了陈亦凡。   小舅妈的小叔家离我们家不远,就在我们小学后面,走十来分钟就到了。那是一片工厂的宿舍区,一排排外观毫无二致的红砖砌的平房。他们家住在第一排的中间。   小舅妈的小叔我跟着表弟叫叔公,其实他和我的父亲同龄。在这家工厂当工会主席,一个很和蔼可亲,让人一见就感到信任和放松的人。和我的父亲正好相反。   叔婆(其实她才四十多岁)剪着齐耳的短发,用两个黑色的发夹夹到耳后,穿着浅蓝色的短袖衫,浅灰色的裤子,显得很清爽,举止中带着知识分子的优雅。小舅妈介绍说她是这个工厂子弟学校的英文老师。   从屋子里冲出来一个小姑娘,大叫表弟的名字,“瑞瑞,瑞瑞!”把他高高抱起,用力扭他的小脸蛋,直到瑞瑞用大哭来抗议。这是他家的小女儿陈亦梅,一个冒冒失失的小丫头,比我小一岁。   小舅妈把我推向前,向他们介绍说:“这是海棠,大姐的女儿。”   “海棠?很好听的名字呀。”叔公和叔婆都笑了。   每一个第一次听到我名字的人都会把我的名字重新念一遍,然后笑一下。和我同龄的孩子由于在文革期间出身,名字叫“文”啊,“红”呀的居多,像我这样直接用花卉的名称来做人名的倒不多见。我的名字是外公起的,据说是看到院子里一棵正在盛开的海棠随口叫开的。   我并不喜欢我的名字,觉得太土气,而且容易成为别人开玩笑的对象。每到秋冬季节,我们这个城市的居民就会去国营水果店排队抢购“海棠果”。一种表皮通红比鸡蛋要小的果子,果肉是黄色的,吃起来又酸又甜,还很脆口,又叫“小苹果”。当时我们这个城市很少种海棠,大多数人对海棠的认识是,这是一种又酸又甜的果子。于是我在学校就被同学们叫做“海棠果”。而且常被男同学恶意地连叫几十遍,让我羞愧难当。   叔公叔婆要留我们下来吃午饭。大人们到厨房忙碌去了,剩下我和亦梅带着小瑞瑞在房间里玩。亦梅是个热情大方的女孩,不一会,我就消除了拘谨,和她成为好友。她先对我身上的绿裙子大加赞赏了一番,又拉着我去厨房,让她妈妈仔细看看我的裙子式样,要求照样做一件。谈论完裙子,亦梅就带着我和瑞瑞到门外玩去了。   我们家住四楼,每次下楼都要妈妈批准,所以我特别羡慕住平房或一楼的人家,他们家的孩子活动的范围比我们宽阔得多。亦梅家屋子前面有一条水沟,外面是一片很宽阔的平地。此刻在不远处有女孩子在跳橡皮筋和“跳房子”,男孩子在踢球或玩“甩陀螺”。   我和亦梅跳了一会“房子”,亦梅又带我去摘花。她家门口种了几株大红色的美人蕉和粉红色“指甲花”。亦梅告诉我把指甲花和明矾一起捣碎,晚上睡觉的时候把它们敷在指甲上,用纱布包好,第二天,指甲就会呈现鲜艳的粉红色。我看亦梅伸出来的双手,那双又白又胖的小手的指甲果然娇艳无比,有了一丝妖娆的气息,与她的年龄和表情很不相称。但也因为这不相称,而有了一丝神秘的快乐。 正文 第一章 灰姑娘的心事(2)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06 本章字数:2820  亦梅让我摘一些回去。又说,旁边几户人家种的“指甲花”颜色都不同,有紫红色,还有大红色,她去帮我摘一点过来。   我掏出手帕,自己在亦梅家门口摘花。突然一个男声在耳边响起:“你们在干吗?”   我吓了一跳,手帕里的花从手里抖落,我有些手足无措地看着眼前这个少年。   这是一个比我大几岁的少年,穿着白色的运动衫,蓝色长裤,手里拿着一个飞机模型,正睁大眼睛盯着我看。   “哥,你回来了!你的航模比赛得第几名呀?”亦梅从旁边跑过来了,拉着少年的手兴奋地问。   “当然是得第一了,那还用说。”少年用满不在乎的口气说。   “哥,你太棒了!”亦梅拍着手跳起来,看样子比得了奖的哥哥还要高兴。   “哦,哥,这是海棠,是瑞瑞的表姐。”亦梅转身拉着我的手,给她的哥哥介绍。   “你叫海棠?这是一种花的名字,我在画报上看过图片。海棠,是一种很好看的花。”少年看着我说。   这是第一次有一个少年对我说,“海棠,是一种很好看的花。”而不是说,“海棠,是一种又酸又甜的果。”   我的脸突然像被火烧灼了一样,一下红到耳根。   “海棠姐,这是我哥,陈亦凡。是我们家最聪明的人,会做各种模型,小时候把我们家能拆的东西都拆了,没少挨妈妈的骂。现在是我妈的骄傲。他昨天把我们家的收音机全拆完,又给装回去了,声音倒比原来更好听了。所以,我这个哥哥呀,将来一定是一个出色的工程师!”亦梅挎住哥哥的手腕,骄傲地向我介绍了一大通。   “你胡说些什么呀,让人家笑话,以为你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丫头。”亦凡打了妹妹的头一下,把手挣脱出来,对我笑了一下,进屋去了。   亦梅对我吐了一下舌头,问我:“怎么样,我哥棒吧?他刚考上龙城中学的高中,是全市第一名哟,厂里还奖励我们家二百块钱呢!”陈亦凡和陈亦梅原来都是这个工厂子弟学校的学生。这种子弟学校升学率一贯不高,几年才会出这么一个出类拔萃的学生。   看到人家十五岁就可以为父母争得这么大的荣耀,想到自己昨天看榜回来的得意洋洋,我不禁有些羞愧。   这时大人叫“开饭了”。亦梅拉我进屋,说:“这些指甲花,走的时候再掐吧。先吃饭去。”   大家洗了手,围着饭桌坐下。亦凡从屋里出来,还是穿刚才那件白色运动衫,只是裤子换成了白色的运动短裤。他一坐下来,原来陈设简陋的房子立即有了一种高贵的气息,因为这个英气勃勃的少年。   吃饭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大雨,雨水甚至飘进了屋子,亦凡妈妈忙起身把门关紧。但我们的饭还没吃完,雨就停了。夏日的午后,常常要下这么一场雨,毫无征兆地来,毫无征兆地走。大雨过后,天气立刻凉爽起来。不久,太阳就出来了。   先放下碗筷跑到外面的亦梅最先叫起来:“快看,彩虹,彩虹!”于是所有的人都起身出去看。大人看了一眼很快就回屋了,只有我们几个孩子还在那里赞叹不已。在夏日里,彩虹常常可以看得到,但因为我家住楼房,视线不开阔,看到的彩虹常常只有一小截,而现在彩虹却毫无遮拦地呈现在我面前。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么清晰这么鲜艳的彩虹。后来,在以后的二十多年里,我再也没有看到过这么绚丽的彩虹,因此,它才作为珍贵的记忆保留下来。   这段关于彩虹的记忆之所以久久难忘,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和我并肩站着看彩虹的人是——陈亦凡。   从那时起,我就预感到,这个叫陈亦凡的人会和我的生活发生某种关联。   那天下午,我们还进行了很多活动。先是亦凡拿报纸折了很多小船,船上还被安上炮筒插上红旗,被称为“军舰”。在船上用钢笔写上各人的名字,然后放入门前的水沟,称为“下海”。看着小船顺着水沟向前开去,各人盯着自己的小船,看谁的小船先沉没。我的船“下海”不久就和亦梅的船撞到一起,很快就沉下去了,最后当然是亦凡赢。   后来我们又去他家后面那块空地放风筝。风筝也是亦凡临时做的,用去年的旧挂历,几片竹片,再加上长长的渔线,一个个漂亮的风筝就做好了。我简直用崇拜的眼光看着他,他的确是我认识的最聪明的人。   放风筝的时候,他先把亦梅的风筝放上去,然后叫我拉住线头,跟着他快跑。我只顾看天上的风筝,没注意脚下的路,被一块石头绊倒了。他急忙拉我起来,我们在那一瞬间靠得如此之近。他的鼻息已经热热地吹到我脸上,我能看到他额头上和鼻子上细密的汗珠,嘴唇边刚开始冒头的青色的胡茬和脸上浅黄色的绒毛。   我一下子慌乱起来。   现在回想起来这一幕,我依然脸红心跳,继而又有些羞愧。我的情窦初开是不是太早了点?我是不是个过于早熟的姑娘?   但事实就是这样,我在十二岁的时候,就爱上了陈亦凡。   9月,学校开学了。我成了龙城中学初中一年级的学生。   当我得知,我小学的同班同学没有一个和我分到一个班时,不禁有些惶恐,仿佛一只羔羊被抛到一块陌生的草地。但没过多久,这种不安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因为我很快就交上了新朋友。   当我按照老师排的位置,走到第三排,看到一个穿花裙子的女孩已经坐在那了。她没等我走近,就主动站起来,帮我把椅子拉出来,还用课本扇了扇椅面。   然后望着我笑,做出欢迎的姿态。   我坐下,把书包放进抽屉里,对我的同桌回报了一个笑脸。   “我叫林晓君。”穿花裙子的女孩首先开口。   “我叫岳海棠。”我答道。   我和林晓君从第一天见面就开始建立我们的友谊,这份友谊一直延续了二十多年,直到现在她依然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是一个不容易和另一个人建立感情的人,但一旦对一个人产生感情,就会变得特别执著,不容改变。我的朋友一直不多,就算是多年后我成了X行最年轻的支行行长,周旋于各种社交场合,众星捧月,被称为“X行一枝花”,我的闺密也只有她一个。   晓君长着一张圆脸和一双圆圆的眼睛,这让她看上去总是很天真的样子,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小一些。加上她喜欢把头发剪成童花头,额头前的刘海像刀切过一般整齐,配上圆圆的小鼻子和薄薄的嘴唇,有点像卡通画里的人物。我们俩走在一起,我明显的比她成熟,其实她比我还大一个月。   晓君说她喜欢我是因为她觉得我好看,这让我大为感动。因为她是这么多年来第一个夸我好看的同龄人。事实上,自从上了小学之后,就很少听到别人夸我好看了。一般大人见我都是说:“海棠,你怎么这么瘦?”我从小都被长辈批评严重挑食,嘴巴太刁,所以面黄肌瘦。小学毕业体检,我身高149厘米,体重24.5公斤,严重不合比例。 正文 第一章 灰姑娘的心事(3)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06 本章字数:2468  只有我外婆一直固执地认为我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女孩。但外婆看问题一贯带着强烈的感**彩,一点也不客观的。所以虽然我认为她的怀抱是世界上最温暖的港湾,但她的夸奖并没有给我增加多少自信。我自己照镜子,也没有得出自己好看的结论。   在小学五年里,每到“六一”文艺汇演,我都是站在第二排。只有老师认为长相漂亮,模样可爱的同学才有资格站在第一排。晓君竟然能从我黄瘦的面容看出“好看”来,不能不让人感叹她超前的审美能力。   我们俩常常在一起互相夸奖,都想成为对方,觉得对方的一切才是好的。她说:“海棠,你的眼睛多漂亮啊,眼珠黑黑的,睫毛长长的,眼角还往上挑。”   我说:“晓君,你的眼睛才好看呀,眼珠是褐色的,眼睛圆圆的,看上去好精神。”   她又说:“海棠,我最羡慕你的鼻子了,那么高,那么挺。而我却长着一个蒜头鼻,真让我自卑了。”鼻子是晓君的死穴,她最痛恨她的圆鼻子。在她面前,蒜头这两个字是绝对不能提的,会被她认为是在暗讽,是要马上翻脸的。但在我看来,她是过分悲观了。我说:“晓君,你鼻子其实很好看的。你的鼻梁还蛮高的,只是鼻头有点圆而已,但是不大呀,和你的五官很相称。要不,我们俩换换吧,我把我的鼻子给你,你把你的鼻子给我。”   我们常在一起说着这样的傻话,说得两个人都笑起来。我们俩人都只有一只“酒窝”,她的在左边,我的在右边,我们俩相视而笑的时候就互相用手点着对方的“酒窝”,然后大笑。   两个人在这样一份友情面前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我们两个的好,别人是插不进来的。有同学看我们这样要好,也想加入进来,但都被我们拒绝了。少年时代的同性友谊其实是类似恋爱的。一样的要求对方专一和忠贞,容不得背叛。看到一方和别人亲密,一样妒火中烧。我们曾经因为嫉妒而发生争吵,互相说着狠话,发誓与对方绝交。但不过一个夜晚,思恋和懊悔就会吞噬我们的心,第二天就会给对方带上一个小礼物赔罪。两人一笑泯恩仇,重归于好。   在我们同桌的初中三年里,每学期的老师评语里都会写上这么一条缺点:“不注意团结大多数同学,搞小团体,希望以后能改正,和大多数同学打成一片。”   但是我们俩一点都不想和大多数人打成一片,而只想我们俩自己好成一团。   我和晓君在学校形影不离还不够,放了学也要千方百计地待在一起。我们两家距离不近,步行至少要半小时,但丝毫不影响我们的来往。每天放学,不是她去我家,就是我去她家,一直呆到天黑,家里开晚饭了才告别。   她家住在一个大型工厂的宿舍区,在一楼,因而有一个挺大的院子。他们家在院子里搭了一间房,平时她和大妹妹就住在里面。她下边还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小妹和弟弟跟父母和奶奶住在正房里。   我喜欢去她家的原因就是因为她家的这个院子,可以呆在她的这间小房里,而不用去和大人打交道。处于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总是有很多的秘密不想被大人知道,家长任何的询问都会被视为干涉,招来反感。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经历过这个和父母关系最糟糕的阶段。孩子要想真正理解父母,懂得爱他们,要到很多年以后,真正长大成人甚至自己也做了父母之后了。而,少年的时候,父母是几乎被当成对立面来看待的。   我们俩在她家违章建造的小屋里写作业,背课文,交流对老师对同学的看法。但如果我们真的有秘密要交流的话,她的这间小屋还是不够安全的,她的大妹妹也在这屋里走动。晓君的大妹妹叫晓早,对这个只大自己一岁的姐姐有着无条件的依恋与服从。我很诧异平时温柔的晓君对妹妹怎么会这么厉害,常常看到她用恶狠狠的口气训斥着妹妹,而妹妹却从不还口。这让我又有些羡慕,因为小我三岁的弟弟从来也不听我的。   晓早放了学也要写作业,晓君再厉害,也不好把妹妹赶出去的。只有我们自己转移到一个更为隐秘的地方。   这个更为隐秘的地方就是他们家院子里的下水道。   这个下水道在院子的角落里。掀开铁盖,可见一个高一米,宽半米的小坑,正好可以蹲下两个我们这么大体积的孩子。这大概是晓君小时候和弟妹们玩捉迷藏发现的地方,现在成了我们的密室。   两人钻进去,要调整一下体位才能让两个人都蹲得舒服些。我们有时还要把铁盖拉起来,只留一条小缝。仿佛只有在这个逼仄黑暗的天地里才获得足够的安全感和出卖秘密的勇气。   那天,晓君声称要告诉我一个惊天的秘密,又吞吞吐吐不肯说出来。后来又要我发誓,绝不告诉任何人,否则天打雷劈,不得好死。我的好奇心被高高吊起,心里有无数揣测,又不得要领。我只好发了毒誓,等待她告诉我这个绝密的消息。   她来“例假”了。   这个秘密虽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但也足以让我震惊。从上学期开始,就有些女同学开始不去做早操了,上体育课时若是需要跑步她们就站到一边。老师说她们不舒服,可看她们的外表并没有生病的迹象。问她们,她们的表情扭扭捏捏,支支吾吾,这就更让人起疑心。前两天班主任还当着   全班同学的面说,有些女同学太娇气了,来了“例假”连早操都不去做了,这是不允许的。从今以后,除非病得动不了的人,所有的人都要出早操!当然了,   病得动不了,也就不能来上学了。也就是说,只要你能来上学,就一定要去出早操!   班主任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女人到了中年都会变得那么粗粝,那么冷酷无情。反正我们当时的班主任对我们说话从没有循循善诱,诲人不倦的模样,而是打击挖苦,极尽奚落之能事。她会让被她抓住把柄的同学站到讲台旁,面对着全班同学听她训话,这种训话能持续半堂课,足以摧毁一个人的自尊心和自信心。被她训过话的同学走下来,不是想自杀就是想杀人。   对这个我初中的班主任,在这么多年过去后,我回想起来,依然不能对她产生半点敬意。 正文 第一章 灰姑娘的心事(4)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07 本章字数:2751  但当时她的关于“例假”的训话,还是让我们吓了一跳。当时大多数女同学都还没有发育,也是第一次听到“例假”这个词,不懂得是什么意思。于是大家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我问晓君“例假”是什么?她摇摇头,表示不知道。但从班主任的表情来看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但到底是什么事情,我们却想象不出来。   生理卫生课是要到初二才上的,我又没有姐姐,妈妈还把我当成孩子,没有对我进行过这方面的教育。所以我这方面的知识是一片空白。   现在晓君告诉我她来“例假”了,不得不让我感到震惊。我忙问,“例假”是什么?虽然在这个逼仄的下水道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她却还是把头凑过来,对我耳语。   真的啊?听了她的话,我大吃一惊,没受伤也会流血?我觉得不可理解。但隐隐觉得这并不可怕,因为晓君的样子一点也不痛苦。   我到现在还是那么认为,我的初潮是被晓君传染的。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梦。梦见我在田野上奔跑,手里拿着风筝,风筝的图案突然变成了陈亦凡,他从天上轻飘飘的飘下来。然后风筝又变成了彩虹,我刚要叫他看,身边的人又变成了晓君,她告诉我,她来“例假”了。   第二天早上起床,我在我的床单上看到了拇指大一块的血迹。   那一天,我差一个月就满十三岁。   进了中学才知道他原来是那么的大名鼎鼎。校门口的橱窗里用红纸贴出来的   光荣榜,常常可以看到他的名字。   热烈祝贺我校陈亦凡同学获得全市航模比赛第一名!   热烈祝贺我校陈亦凡同学获得全省中学生物理竞赛一等奖!   热烈祝贺我校陈亦凡同学获得全国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二等奖!   ……   每次看到这样的喜报,看到他的名字用毛笔楷体写出来高高的挂在红纸上,我的心就狂跳不已,仿佛这样的荣誉和自己也有某些关联。这样的联想又让我面红耳赤。   青春期因为有了这样的秘密而变得鲜活起来。   能在学校偶尔碰见陈亦凡,是上学的乐趣之一。   我们偶尔能路上碰面。地点不定,时间不定。有时是在上学的路上,有时是在学校的操场上。运气好的话,一天能碰见两回,而有时,一个星期才能碰见一回。   上了中学以后,男女同学的界限突然划分得很清楚。不到万不得已,男女同学之间绝不交谈,否则就有早恋的嫌疑。其实我们是亲戚,说话是没有关系的,但因为自己心中有鬼,所以每次碰面都是严肃地点一下头,没等对方的笑容绽开,就把头摆正,目不斜视地走过去了。   只有自己知道,那一瞬间自己的心跳至少在150下以上。   如果你去问教过初中的老师,他们一定会说二年级的学生是最难带的。那是一个人由孩童向青年的蜕变时期,身体开始发育,性的意识开始觉醒,性格开始变得叛逆,喜怒无常,摇摆不定。   开始懂点男女之间的事了,但又懵懵懂懂不甚明了。因为不甚明了而更加激起了探索之心。但终归还是处于启蒙阶段,非常好奇但隐约又感到这是件羞耻的事情。   有一天,晓君又把我拉进那个下水道,告诉我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我们宿舍区一个比我大三岁的女生怀孕了!”   “天呀!多么不要脸呀!她怎么会怀孕呢?”我惊呼。   “我问我妈了。我妈说,她是有一天放学时被一个男人拉进一个黑屋子打了一顿。后来就怀孕了。”   “哦,太可怕了!以后我们放学一定要一起走,而且千万别走夜路了。”胆小的我立即得出结论。   “是呀,我妈也是再三这么交代的。”晓君说完,又问我一个让她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为什么被男人打一顿就会怀孕呢?我常常被我爸爸打,为什么我又没有怀   孕呢?”   “那是因为你爸爸打你和那个男人打的地方不一样吧?”我隐约觉得肯定是不一样的,但怎么不一样,我也不知道。   这个“打”字和我们平时说的“打架”的“打”含义也是不同的,但到底不同在哪里,我们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生活原来有这么多秘密和陷阱啊!黑暗中两个女孩紧紧依偎在一起,无端地恐惧起来。   当时班上同学交流的最大秘密就是传谁喜欢谁了,谁和谁好了。但大多是捕风捉影,纸上谈兵。绝大多数所谓恋情不过是暗恋而已。那个年纪的孩子谁没有暗恋过呢?暗恋好像是心里暗暗流过的蜜汁,上面爬满了蚂蚁,虽然心痒痒的,但并不打算拿出来给别人看况且,这青春少年的心事哪里就说得准呢?今天喜欢这个,明天可能就觉得他讨厌了,转而觉得另一个似乎更好。今天因为张三打篮球投中了一个三分球而喜欢他,明天也许会因为李四穿了一件灯芯绒衬衣显得很帅而改变主意。   晓君喜欢的人在一个学期里变了三次。每次都把我叫到那个下水道郑重其事地告诉我。   但,我一直都只喜欢陈亦凡一个人。从未改变。   放假的时候,亦梅来找我玩。她没考上我们龙城一中,在她妈妈那所子弟学校念初一。亦梅自己也说父母偏心,把聪明全遗传给哥哥了,而让她成为一个笨蛋。其实依我看,亦梅也挺聪明的,她的聪明表现在别的地方。她对唱歌跳舞感兴趣,很有表演天赋,我看过她模仿印度电影《大篷车》里那个美丽的丽达跳肚皮舞,模仿得惟妙惟肖。   亦梅自从认识我之后,就常常来我家找我玩。若按辈分算,我得和表弟瑞瑞一样叫她“姨”,但她毫不在意地叫我“海棠姐”。她这种落落大方的态度打消了我和他们兄妹交往的顾虑。说实话我也喜欢这个活泼可爱的妹妹,于是我们在假期里就常常玩在一起。   亦梅喜欢来我们家玩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我们家的“三洋”牌收录机和“日立”牌24寸彩色电视机。那是我妈妈托朋友在广州买的。当时虽然已经是1985年,但我们家这两大家用电器在这个小城还属于领先水平,是少部分家境好、有门路的人家才享有的奢侈品。亦梅常常来我们家看电视,听音乐,跟着收   录机学唱歌。我记得,当时的很多流行歌曲,比如《踏浪》、《我的中国心》、《外婆的澎湖湾》都是和亦梅一起学会的。   亦梅每次从我们家告别的时候,都邀请我下次去她家玩。我心怀鬼胎,自己并不敢去。每次都是等亦梅来我家玩了一阵,我又找借口去她家。只有和亦梅一起,我才有胆量走进他的家门。   去了他家,也并不一定能见到他。高二了,明年就要高考,假期是徒有虚名的,几乎天天要补课。   只有一两次,能碰见他。 正文 第一章 灰姑娘的心事(5)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08 本章字数:2095  有一次我和亦梅在门外踢毽子,他从房间走出来,也要和我们一起踢,说是学习累了,换换脑子。   男孩子踢毽子多少是有些笨拙可笑的,在亦梅的大笑中,他很快认输,把毽子还给我们。踢毽子是我的强项,我能单脚连续踢两百多个,还能跳出各种花样。当时流行的比较复杂的踢法叫“八接”,顾名思义一共有八种花样,由易到难,有单腿踢、侧踢、穿花、钓鱼、打拐等,每种花式至少得踢八次,看谁能最快通过这八道关。每次和班上的女同学比赛我都能大获全胜。   那天,我把这“八接”表演了一遍,因为陈亦凡在旁边,我把这小小的毽子踢出花来了。我用余光就能看到,除了亦梅在旁边用羡慕得近乎崇拜的目光看着我,陈亦凡也在点头微笑,目光带着欣赏。   还有一次,妈妈的单位发了好几箱椰子汁,正好亦梅来,我就送她一箱,并雇了个三轮车和她一起运到她家。他正好在家,亦梅拿了一罐送到他房里,他就出来了,打开喝了一口,然后对我说:“海棠,谢谢你。”   他跟我说话总是很慎重的样子,一点也不像两个孩子在说话。因为他的这种慎重,而让我暗暗欢喜。   我依旧不敢和他多说话,甚至不敢在他家久留。每次说不了两句话,我就要走。那天正好他的妈妈在家,热情地留我吃晚饭。我说妈妈不知道我出来,下班不见我,要责怪的。他妈妈说:“我们早一点吃,吃完叫亦凡和亦梅送你回家,跟你妈妈解释一下就好了。”   我心里狂跳起来。嘴里却说妈妈今天晚上要加班,交代我早点回家做饭的。   他妈妈也只好作罢。   我逃似的离开他家,在路上心里却后悔得要死。心里在一遍遍幻想,若是留在他们家吃饭,一定会说几句话吧。会说什么呢?夸他们家的饭菜好吃吗?这太俗气了,而且这饭菜又不是他做的,好吃不好吃和他没有关系。问他的学习吗?   谁不知道他的学习好呢?学校等着他明年考上清华或北大,为学校增光呢。那么,我还有什么话题和他聊呢?总不能说我们班那些破事吧?他已经是高中生了,对我们初中生的事情不会感兴趣的。   怎么搞的嘛,平时在心里不是有千言万语要告诉他,怎么现在一句也想不起来了呢?   他妈妈说吃完饭叫他和亦梅一起送我回家。多好呀,他还没来过我们家呢。   我可以带他到我的房间,让他看看我生活的地方。他还可以看见我的书架,上面有好多中外文学名著。我告诉他,这些都是我读过的,他一定会对我刮目相看,不会把我当成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初二年级的小女孩了。唉,这么好的机会我怎么放过了呢?   没有见到他的时候日思夜想,为什么见了他反而想逃开呢?为什么这么急着和他告别呢?这一次走了,下一次见面不知又要等到几时?   我是那样的痛恨自己,却又不能自己。   我从来没有向任何一个人透露过这个秘密。我对自己最为珍视的东西一贯守口如瓶。   不是怕别人抢夺,不是怕别人嘲笑。而是本能地觉得,他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是不能被讨论的。   一说出来,就不是这个味了。不是薄了,就是厚了,不是深了,就是浅了,不是浓了,就是淡了。就像是一盘美味佳肴,在还没有入口时,是不能拿出来展览的,就算只是打开盖子看一眼,香味也会跑掉了不少。   晓君用她的无数个秘密,也没能从我嘴里换得这个秘密。有时被她逼不过,我就瞎编一个人,说我喜欢我们班的班长。   班长是我们班学习成绩最好的,也是长得最帅的。是很多女同学暗恋的对象,我说我喜欢他,还是比较可信的。这就把晓君敷衍过去了。   告诉完晓君这个“秘密”时,我心里同时在说,班长算什么?十五岁了还长着一副肉肉的苹果脸,《闪闪的红星》里潘冬子那样的长相早过时了。事实证明那样的孩子长大了大多不好看。几年前,我在火车上偶遇过我们当年的班长,他果然成了一个长相平庸的男人。   而陈亦凡这样星目剑眉,轮廓分明的人长定型了就会成为一名俊朗的男子。   再说了,班长学习好,好得过陈亦凡吗?谁不知道陈亦凡是龙城中学明年要放的卫星?他代表学校参加全国的各种比赛,哪次不为学校争得沉甸甸的奖杯?也许他连高考都不用参加,就直接被保送上大学了。   后来晓君知道了我的这个秘密,,她伤心地说:“海棠,你太阴险了,这么大的秘密竟然把我瞒得滴水不漏。根本没把我当成知心朋友,以后我还怎么相信你?”   当时我正悲痛欲绝,陈亦凡和他的女同学一起考上了清华大学,彻底地离开了我的视线。我决心告别这场无望的暗恋,才把这个秘密告诉了晓君。晓君的话让我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噼噼啪啪”地落下来。   我的眼泪让她心软了,她紧紧抱住了痛哭不已的我。我们和好如初。   当时这个秘密不敢透露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我觉得陈亦凡不会喜欢我。他当时优秀得像一个神话,而我平凡得像一株小草。他是一个骄傲的王子,而我只是一个瘦弱的相貌平平的灰姑娘。 正文 第一章 灰姑娘的心事(6)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08 本章字数:2132  我现在开始介绍我的家庭。前面已经提到我的父亲是新疆某部队的现役军官,母亲是一家银行的干部。我们家属于军属,小时候,每年春节,居委会都会在我们家的大门上贴一副横联,红纸黑字,用毛笔楷体写着“光荣之家”四个字。我的父母是真正的牛郎织女,一年只能见一次。   母亲一个人无法兼顾孩子和工作,因此我生下来九个月后就被送往外婆家——郊县的一个小镇。我在那里度过了我的童年。   外婆把我从母亲身边接过来时,我刚刚断奶,突然离开母亲熟悉的怀抱,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我无比愤怒,也许还有被抛弃的恐惧,我捏紧小拳头,双脚乱蹬,日夜啼哭,吵得全家人都不得安宁。百般无奈之下,外婆急中生智,掀起自己的衣襟,让我吮吸她的**。这一招还真管用,我立刻就安静下来,吮吸了几下,就睡着了。以后外婆的**就成了我的安定剂,每天晚上我都要含着它才能入睡。据说外婆那早已干瘪的**被我吮吸久了,还真的吸出了一些稀稀的乳汁。这件事,后来被编成故事,在亲戚和街坊间广为流传,成为外婆宠爱外孙的一个例证。   我最早的记忆是从外婆的怀抱开始。半夜从梦中醒来,发现依然睡在外婆的腋下,便一点也不害怕,轻轻扯扯外婆的衣袖,外婆便醒了,弯腰在床底摸索出一个瓦罐,让我坐上去小解,完后,将瓦罐放回床底,再将我抱上床继续睡觉。外婆家的大瓦房,屋顶上有两片玻璃做的瓦片,当地人叫“亮瓦”,在有月亮的夜晚,月光从那里倾泻进来,在屋里形成两道淡黄的光柱。我依偎在外婆宽阔的怀里,看着在那两道光柱里飞舞的粉尘,抚摸着外婆肥大柔软的耳垂,很快又睡着了。   当时家里只有我一个孩子,大舅参军去了,小姨和小舅都还是少年,因此我得到了足够的照顾和宠爱。我在那个小镇长到七岁,和那里的孩子一起打猪草,拾柴火,爬树摘果,下河摸鱼。大多数情况下,在外表上我和那里的农家孩子已经没有区别。只有当我换上新衣服时,才看出我和他们有些不同。比如春节时,我的新衣是妈妈从城里给我买的红棉袄、格子裤,而他们过年的新衣裳也是黑色或蓝色的,为的是耐脏。还有夏天的时候,我是唯一有裙子穿的女孩,而且我还有一对玻璃丝的红头绳,这也是这个小镇上的女孩所没有的。就凭这些,让我成为了这个小镇的公主。   那时外婆家在小镇算是大户人家了。大女儿在城里的银行上班,大儿子在部队提了干,每个月都有汇款单寄来。那时我拉着外婆的手走在小镇的街上,感受到的都是别人羡慕的目光。   “王婶啊,您这是和您的外孙女赶集去啊?又买什么好吃的了?数遍整条街,就数您最有福气了!儿女各个有出息,连外孙女也长得这么水灵,看你们家海棠的机灵模样,能唱会跳的,将来不定能出息成什么样呢,您老就等着享福吧!”   外婆笑眯了眼,答:“承您吉言,就是不知道等不等得到那天了。”   那时的我,是小镇上的小明星。70年代中期,小镇上的居民对电视机这种电器还闻所未闻,电影队每个月来放两场露天电影,那两天便是小镇居民的节日。虽然放来放去都是那八个样板戏,但也丝毫不减他们观看的热情。偶尔一次的县文工团的慰问演出更是把晒谷场挤得水泄不通,连屋顶都站满了人。文工团的演员被乡民们看成大明星,走到哪里都被人用羡慕的眼光追随。我的小姨当时就县文工团的台柱,常常演女一号,不是“李铁梅”就是“小常宝”。那时的小姨被我看成天人,对她的崇拜无以复加。小姨在回家探亲的时候,我便缠着她教我一些唱段。外婆说,那时如果在堂屋找不到我,我就是躲到小姨房间对着镜子练习去了。   夏季的傍晚,公社门口的晒谷场坐满了乘凉的人们,这是一天最休闲的时候,常常有大人叫:海棠,给我们来一段吧!五六岁的孩子正是表演欲望最强烈的时候,还不知道害臊,听到有人鼓掌,我就兴高采烈的表演起来。我属于人来疯,人围得越多,我表演得越卖力,说唱念打,一丝不苟。于是常常出现几十个人围着看一个小孩子表演的情况。我最常演的是李铁梅和白毛女。演“白毛女”的时候,我特地回家找一件旧衣服穿在身上,那件衣服的袖子已经破了,我一用力,就把袖子撕成几条,再把我的头发披散下来,偷偷去厨房抓一小把面粉抹在上面,这样“白毛女”的感觉就出来了。演李铁梅的时候,我把辫子梳成一根独辫,穿上妈妈去北京出差给我买的红底印白梅的对襟衫,这件衣服上的标签写的名称就叫“铁梅衫”,和电影上李铁梅穿的大同小异。这件不仅小镇上绝无仅有,就是在城里也少见的衣服让我收获了无数艳羡的目光。   很多年后,因为给外公外婆上坟,清明节时我和母亲回到那个小镇,遇到认识我的老人,还提到当年我在晒谷场演出的盛况。   “这不是春梅吗?回来给老人上坟啊?这是海棠吧,果真出落成一个大美人了。还记得你小时候在晒谷场上演‘李铁梅’,穿着那件红衣服,叫什么‘铁梅衫’,演得多好呀。看的人围了好几层呢,一点也不怯场,当时我们就说这姑娘将来一定有大出息的,果然没错……”   因为童年的那段光阴,我历来把那个小镇当成我的故乡。   直到现在我都认为那是一段非常幸福的时光。   但回城上学后,情况就变了。 正文 第一章 灰姑娘的心事(7)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09 本章字数:2409  我没上过幼儿园,直接进小学后,首先遇到的难题是发现自己不会讲普通话,而且连龙城话也讲不好。郊县小镇的话和城里话还是有差别的,龙城人讲话喜欢把最后一个字的尾音往上“挑”,并把尾音拉得长长的。这样女孩子讲话听起来就很“嗲”,像在撒娇似的。而我的小镇话就没有这种风情,听起来土里土气的。这让我在刚上学的头两年被同学打为另类,班里那些漂亮的家境好的同学都不跟我玩,选班干部也没有我的份,这深深挫伤了我的自尊心。   那时我们这个城市有许多“上海人”,他们大多数是五六十年代大学毕业后被分配来我们这个小城“支援边疆建设”的。他们把自己的孩子从小就寄养在上海的爷爷奶奶家或外公外婆家,上学了才不得已回到龙城。这些孩子在家和父母说“上海话”,在学校说标准的普通话,身上穿着带蕾丝花边的白衬衣配黑色金丝绒马甲,脚上穿着红色或黑色的丁字皮鞋来上学。她们在学校有着特殊的地位,娇气而傲慢,但老师对她们却客客气气的。每次学校文艺演出都让她们站在第一排。   她们才是小城的公主,而我成了灰姑娘。   母亲热爱自己的工作远甚于自己的小家。这让她把一切家务都当成影响工作和生活质量的琐事。她把我和弟弟送给祖辈抚养,自己在单位吃食堂。我回到城里上学后,从小学一年级起就知道放学直接去饭堂打饭,吃完饭,洗好碗才回家。晚上妈妈常常出去开会,就是在家也是忙自己的事,不允许我去打扰她。我每天晚上都是独自在自己的屋里写作业,自己洗澡洗衣服,然后自己上床睡觉。   躺在床上,我常常想念在外婆家度过的时光。那几间大瓦房,永远那么热闹,每天早上外婆去买菜的时候,都会问我想吃什么。外出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把我抱在怀里亲一下。晚上睡觉的时候,还会给我讲故事,虽然她只会讲那个田螺姑娘的故事,虽然那个故事我听了不下八百遍,但我还是愿意听,总比我现在孤单的一个人睡觉强百倍。   我曾跟母亲提出,我要回小镇上学,被妈妈一口否决,屁股上还挨了两巴掌。   我知道妈妈并不是不爱我们,她也很爱我和弟弟。但她的爱是理论上的、抽象的爱,而不是像老母鸡一样把孩子搂在怀里,落实到具体生活上的爱。我一直觉得一个“事业狂”母亲远不如一个普通劳动妇女的母亲能让孩子感到温暖。这一点,我就很羡慕晓君,她的妈妈只是一个普通女工,但他们家不仅让他们姐弟四个温暖,连我这个客人都觉得温暖。   当然,这是我小时候的想法。后来,我长大了,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都得到妈妈的大力相助。我开始明白,一个在事业上精明能干的行长母亲和一个生活上精明能干的家庭妇女的母亲还是不同的。   但是,当时我对妈妈是有怨言的。她出差的时候倒是没忘记替我和弟弟买新衣新鞋,所以我和弟弟都有几件时髦的质地很好的衣服。但她一年出差的机会只有这么一两次,我和弟弟当时正处于长身体的阶段,衣服裤子穿不到一年就短了。新衣服、新鞋子如果洗了,我就被迫穿着捉襟见肘的旧衣和露出大脚趾的鞋子去上学。每次都是她看到我们的狼狈样了才匆匆忙忙带我们到商场去买。新鞋常常当场就换上了,那破了洞的旧鞋就扔进商场的垃圾桶。   妈妈说我小时候是个倔强的不会讨父母喜欢的孩子。回城上小学时是小姨送我来的。几个月没见妈妈了,她以为我一见到她会高兴得扑到她怀里撒娇,没想到我竟然对她漠然得很,一直爱理不理的。当晚,竟然宁可跟小姨挤一张床也不愿和她睡,这大大地伤了她的心。   为了不让这一幕在弟弟身上重演,不久她特地去湖南奶奶家把弟弟接回来上幼儿园。虽然上的是全托,但一个星期总有一天可以在一起啊。   母亲说我对父亲的态度一直让他耿耿于怀,以致我们父女之间的感情一直很淡漠。   我有一个当解放军的爸爸,而且还是一个团长。这是一件让我感到十分骄傲的事。小时候每当家里有客人来,我都拉着他们,指着客厅墙上挂着的镜框,告诉他们那个穿着军装,十分威武的军人就是我爸爸。   遇到有小朋友欺负我,我就虚张声势地说等我当团长的爸爸回来收拾你们!   这一招经常就把小朋友镇住了。毕竟一个在新疆当团长,可以对上千人发号施令的爸爸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他们的爸爸最多当个什么科长,手下只有十几人。   但这种对爸爸的感情只存在理论上,我实际上很怕我的父亲。在我的记忆里我从来没有和爸爸亲热过,被他抱在怀里,举过头顶“嘎嘎”笑的记忆更是没有。直到现在,我和他单独在一起都感到不自在。   这种疏离感让我感到羞愧,而又无能为力。   在我七岁以前我当然是见过父亲的,但我真的不记得了。在我的记忆里我第一次见到父亲是我七岁那年的夏天,我刚刚回到城里准备上小学一年级。那天晚上,我已经睡着了,突然又被母亲用力摇起来,蒙眬中我听见她在叫:“海棠,快起来,你爸爸回来了!”   我睁开眼睛,看见一个穿着军装,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站在我的床前,正十分严肃地看着我。   我一眼认出来,他就是照片里的爸爸。   我该跳起来,扑到他怀里叫“爸爸,爸爸!”才对,可不知为什么,我竟胆怯了,不仅没有往前扑,反而缩到床的那头去了。   “海棠,叫爸爸呀!”妈妈在旁边催促。   我缩得更小了,恨不能钻到墙角去。   我看出来,爸爸不高兴了,他皱着眉头看着我。   我害怕得哭了起来。   正在僵持的时候,弟弟醒了,他一睁开眼,立即“爸爸,爸爸!”地大叫起来,一“咕噜”爬起来,就往爸爸怀里扑,吊住爸爸的脖子不肯下来。   爸爸的注意力完全被弟弟占据了,他不再看我,把弟弟高高地举起来,大声地唤道:“我的乖儿子咧,爸爸回来了!” 正文 第一章 灰姑娘的心事(8)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09 本章字数:2588  第二天,爸爸要带我和弟弟去公园玩,条件是我要喊他爸爸。但是,他越是逼我,我越是喊不出来。他拿出从新疆带来的葡萄干给弟弟吃,又给弟弟一把玩具冲锋枪。他做这些事的时候故意不看我,我知道他在利诱我。但我的小嘴闭得紧紧的,就是出不了声。   最后他把弟弟放在脖子上,两个人去公园玩去了,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   大门一关,我的眼泪就下来了,我大叫:“爸爸,爸爸,等等我,我也要去!”可惜,他听不到了。   我开始以为他不过是吓唬吓唬我,一会就会回头把我带出去的,没想到他把房门反锁了,和弟弟玩到天黑才回来。   妈妈下班回家,看到几乎哭断气的我一个人缩在墙角,连忙把我抱起来。我一见妈妈,更哭得撕心裂肺。   过了7点钟,才听到他们父子俩的笑声从门外传来,他们一进门,妈妈就责问爸爸:“怎么能把海棠一个人留在家里呢?她哭得嗓子都哑了。”   “不听话的人,就要被关禁闭!”爸爸掷地有声。   “海棠,你以后要乖一点呀,听爸爸的话啊,要不然要被爸爸关禁闭的。”   妈妈转过头来劝我。   爸爸看了我一眼,说:“我不稀罕这个丫头片子叫我爸爸,有儿子叫我就行了。”他转头对弟弟笑道,“对不对?儿子?”   弟弟高兴地叫道:“对!爸爸,爸爸!我最喜欢爸爸了!”   爸爸把弟弟高高地举过头顶,“哈哈”大笑。   我和爸爸的别扭在第一次见面就留下了。   在他休假的一个月里,我后来当然是叫他“爸爸”了,但叫得不响亮,不亲热。他也不再逼我,只和弟弟玩,对我很冷淡。   他的假期满了,要回新疆的部队了,妈妈带着我和弟弟去火车站送他。临上火车时,他把弟弟抱在怀里亲了又亲,胡子扎得弟弟又叫又笑。我在旁边看着,心里很羡慕,很想他也抱我一下。如果他抱我了,我一定会很亲热地叫他“爸爸”的。但是,没有。   他把弟弟放回地上,和妈妈挥了一下手就上车了,都没有特地看我一眼。   火车开的时候,我哭了。   以后,我和父亲每年见一次。在他回家探亲的一个月假期里,我和他之间连话都不多说。我们只有在吃饭的时候坐在一起,而他在家的时候,是用军营的要求来要求我们的。吃饭的时候要坐端正,不能说话,吃一碗饭的时间不能超过十分钟。在他的威慑下,我倒是改掉了“含饭”的毛病,低着头,连菜都不敢多夹,不到十分钟就吃完一碗饭,然后躲回屋里。   晚上,爸爸不是去战友家串门就是和弟弟下棋。他对我说话总是用严厉的口气,而且言简意赅。而我也总是恭敬地回答,简单扼要。   我们之间从来没有坐在一起聊过天,也不开玩笑。   等我长大成人之后,我才发现,这种和父亲关系的冷淡是人生的一种缺憾。   童年的经历让我成为一个不自信的女孩。敏感,脆弱,内心甚至有些自卑。   因此,我那么狂热地喜欢陈亦凡,却从不敢奢望他会喜欢我。这种暗恋让我痛苦而又绝望。   转眼到了1986年,我进入到初三最后一个学期,我面临着中考,而他马上就要高考了。   学习空前的紧张。在应试教育制度下长大的孩子早早失去了天真,知道中考的重要性,关系到将来能不能上大学,是国家干部还是待业青年(老师语)。班上的同学都忙着低头苦读,笑声和打闹声已经很少听见了。   那个下水道,我和晓君也很久没钻过了。   我的学习成绩原来一直处于中游,这时却突飞猛进,一下越到班上的前五名了。   那段时间我常常得到老师的表扬。班主任看我的表情和善了很多,还在开家长会的时候对我母亲说了许多好话。妈妈喜不自禁,回家后夸奖我懂事了,并买了一块精工表作为奖励。   只有自己知道,我学习的动力来自哪里。   陈亦凡的优秀让我把压力变成动力。他学习成绩这么好,断然不会喜欢一个学习成绩糟糕的女生。只有变得和他一样优秀,我才有信心面对他。我一直幻想,等我考上重点大学那天,我就向他表白。我要告诉他,从第一次见到他,我就开始喜欢他。这么多年,一直没变过。   他会是什么反应呢?是先惊讶,后狂喜,然后张开臂膀拥抱我吗?   还是先惊讶,后冷笑,然后无情地拒绝我呢?   不,他不会拒绝我的,因为我已经和他一样优秀了啊!   这种想象让我心潮澎湃,面红耳赤。让我的身体一直处于亢奋之中,成为一个不知疲倦的学习工具。我们中考的时间是六月底,我们考完之后,7月7号—9号才是高考。当最后一科考完,我就知道,自己一定能升入龙城一中的高中部。   考完试那天晚上本来约了晓君去看电影的,但吃晚饭的时候,小舅妈又来了。而且带来一个令我大吃一惊的消息:陈亦凡住院了!小舅妈说她来龙城办事,本来今晚就要走的,听到这个消息,决定晚上去医院看看这个堂弟。   “什么病呀?怎么会住院了呢?他马上就要高考了呀!”我着急地问。   “就是呀,所以现在我婶婶急得掉眼泪。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发烧一个星期了,怎么也降不下来。烧了几天,他也不告诉家里,后来撑不住了才去的医院,一去就住院了。”小舅妈说。   我的心狂跳起来。心里在一遍一遍呼喊,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你马上就要高考了呀!   我和小舅妈匆匆忙忙吃完晚饭,就到医院去了。   到了人民医院内科病房,看到他的病床竟然在走廊里。病房床位紧张,他住的是临时病床。   我看见他躺在走廊的角落里正在打吊针。床前围着一大群人,除了他的父亲和妹妹外,还有一些我不认识的人。   我走近看他,他的脸烧得通红,人瘦了一圈,连胡子都长出来了。他看见我们来,还挣扎着想坐起来,强行露出一丝笑容。   看到他憔悴的模样,我的眼泪立即涌了出来。为了怕别人诧异,我借口去卫生间,逃开了。   我躲在卫生间用了三张纸巾才把眼泪擦干。为了不让别人看出异样,我特意洗了个脸。 正文 第一章 灰姑娘的心事(9)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10 本章字数:2331  我回到走廊,看到小舅妈拉着他妈妈的手,正在说什么,表情肃穆。他妈妈不时用纸巾搽着眼泪。   我听到他妈妈说:“因为退不了烧,医生怀疑是免疫系统的毛病。今天又抽了好多血,去做化验,结果过两天才出来。刚才一中的校长和亦凡的班主任都来了,问能不能参加高考?我说我现在根本不想高考的事了,今年考不了就明年考。我是祈祷他千万别得什么严重的病,要是血液方面的毛病,可怎么办啊!”   我吓了一跳,只听见小舅妈在安慰她:“不会的,不会的!说不定明天就退烧了呢。我们家都没有人得过这种病,亦凡也不会得的。”   为了不影响他休息,小舅妈很快就把我拉走了。我走时回头看了他一眼,他用已经通红的眼睛对我眨了一下,算是回应。   路上,我问小舅妈:“刚才亦凡妈妈说什么,什么血液上的病?”   小舅妈说:“现在医生怀疑亦凡得的是白血病。”   “不可能!怎么可能!”我惊叫起来。   “只是怀疑,检查结果还没有出来,我婶婶是做最坏的打算,”小舅妈说。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只觉得自己的心都快碎掉了。   经过一个晚上的彻夜无眠,第二天早上我决定不能这样坐以待毙,而应该帮陈亦凡做点事。   我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孩,能做些什么呢?我只知道,若医生告诉我,把我的血换给陈亦凡,他就能健康的话,我毫不犹豫就会换的。若医生说我的骨髓可以救陈亦凡的话,我毫不犹豫就会抽给他的。   我想起了那部山口百惠主演的电视剧《血疑》。想到美丽的幸子十八岁就因为得了白血病痛苦的死去。难道陈亦凡十八岁也要死吗?   这个念头让我肝肠寸断,我不禁大哭起来。   哭了很久,我突然想起,小舅妈说现在只是怀疑,结果还没出来,也许根本只是虚惊一场呢?   我要阻止这样的结果发生!   我砸碎了从小学就开始存钱的小猪储蓄罐,数了数铺了一床的零钱,竟然有二百多块,我用一根丝巾把它们包好,然后出了门。   我去了青翠山。   青翠山是我们这个城市最大的一座山,在龙城市民心目中有着重要的地位。   山上有一个著名的庙宇,一直被传说“很灵”。每一个月的初一、十五上山进香还愿的人络绎不绝。年初的时候,我在报纸上读到一条新闻,说大年三十的夜晚,从晚上9点通往山上的路就开始堵车,都是赶着在大年初一进香的信男善女。据说,新年的头一拄香已经竞拍到万元。   那时,我还没有开始信佛。但我决定去庙里为陈亦凡向佛祖求情。请求佛祖让陈亦凡快点退烧,血液检查结果一切正常。   从那时起,我理解了宗教对人的意义。当人们感到凭借自身的力量解决不了问题时,就会把希望寄托在一种超能量上。希望借助宗教的力量来化解困难或得到庇护。   那天并不是初一、十五,来庙里进香的人寥寥无几,庙里很清净。我把丝巾里的钱全部捐给了观音菩萨前面的功德箱,然后虔诚地跪在观音菩萨的法身面前,开始诉求。   我告诉菩萨,陈亦凡是我喜欢的一个男生,他是一个很聪明很善良的人,马上就要参加高考了。可是现在他却躺在医院里,发着无名高烧。若一定要有一个人遭受苦难,请菩萨把他的苦难转给我,我愿代他受苦。请求菩萨让他赶快退烧,恢复健康,顺利参加高考。   我说完,抬头看着观音丰润慈祥,秀丽端庄的面容,庄重地磕了三下头。   从庙里出来,我继续爬山,中午的时候,终于爬到山顶。山顶上有个矗立的宝塔叫凤凰塔,始建于明代万历年间,距今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它既是青翠山的象征,也是龙城的最高点,从这里可以俯瞰整个城市的面貌。   我登上了凤凰塔,整个塔上只有我一个人。巨大的山风把我的长发吹得飞舞起来。我对着医院的方向,大声地喊道:“陈亦凡,你一定要快点好起来!”   我一遍遍地喊着,山风把我的声音吹走,传到远方。四周一片寂静,只听见满山的松树林发出海涛般的声浪。   这时,我比任何时候都希望天上真的有神仙存在。我希望能让神仙听到我的声音,大发慈悲。   黄昏的时候,我从山上下来,嗓子已经哑了。   那天晚上,我真的发起烧来。   早上妈妈上班前来到我的房间,看到我满脸通红,用手摸了一下我的额头,吓了一跳:“海棠,你怎么烧的这么厉害!”连忙去抽屉里找出体温计,给我量了一下体温,40度!她不禁责备道:“你昨天干吗去了?天黑才回来,去吹风了吧?看你昨天回来时头发那个乱!”   我没作声,昨晚又是一夜没睡,我已经没有力气讲话了。   妈妈让我吃了退烧药,又要带我去医院。我不愿去。心想,一定是菩萨显灵了。只有我发烧了,陈亦凡才会退烧。他退烧了,就不会是白血病,就可以去参加高考了。   我催妈妈快去上班,说自己睡一会就会好的。妈妈上午有一个重要的会议,她只得走了。出门时不放心地回头交代:“如果一直不退烧,就给我打电话,我回来送你去医院。”   我没有给她打电话。中午妈妈下班回来时,我已经烧得快昏迷了。被妈妈送进了医院。   我在医院躺了两天。当我能够起来走路的时候,我偷偷去了陈亦凡住院的医院。   我看到走廊上他原来的床位空了,以为他转入病房了。但我一间间病房找过去,也没有看见他的身影。只好找护士打听:“那个原来睡在走廊上的陈亦凡去哪里了?” 正文 第一章 灰姑娘的心事(10)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10 本章字数:2497  “那个陈亦凡呀,昨天出院了。”一个护士答道。   “出院了?他好了吗?”   “好了,退烧了。回学校了,他家里人高兴极了,可以参加高考了。”护士笑道。   “他好了,意味着他没有得白血病?”我不放心地问道。   “当然没有,如果这样怎么可能出院?”护士肯定地答道。   啊!太好了!我高兴地跑出了医院。   一路上,我蹦蹦跳跳,身轻如燕,病也全好了。   高考发榜了。陈亦凡考得很好,虽然没有成为卫星,当上高考状元,但分数也过了当年清华大学在我们省招生的录取线。结合他平时的学习成绩和高中时参加全国数奥赛取得的良好成绩,清华大学给他发了录取通知书。   消息传来,我喜极而泣。   陈亦凡要走了,要到北京上大学去了。在他要走的那几天,我矛盾重重。他考上了清华大学,我应该高兴才对。但想到在校园里再也看不到他,再也没有了那种不期而遇的期待和甜蜜,我又有些怅然。   我问妈妈要了钱,在街上逛了两天,才决定买一支“派克”金笔送给他。我想,他每天用我送给他的钢笔写字,是不是就会每天想起我?若他有心,就会明白我对他的心意,也许就会用这支钢笔给我写信。   那几天,我们家阳台上的海棠花开了。这是去年外公特地从老家带来的树苗,我和他一起种在大花盆里的。外公说:“你叫海棠,家里怎么能没有海棠花呢?海棠是一种多贵气的花呀,是花里的‘贵妃’呢!旧时的大户人家的庭院里是一定要种海棠的,而且多和玉兰、牡丹、桂花一起配植,取的是‘玉棠富贵’的意思。你不知道外公给你起这个名字的含义,你的八字命格贵得很呀,只有海棠才配得上。”   “外公封建,现在哪里还有什么贵妃?”我不高兴地说。   “不是说你要当贵妃,而是说你将来的命很贵气,绝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子。”外公说。这话我爱听,我也觉得自己将来一定不会甘心成为一个平庸的女子。对未来,我充满了许多美妙的幻想。   那时,我和外公都没有想到有什么样的命运在等着我。在我二十八岁那年,我因为情人高枫的自杀而身败名裂,被开除党籍,撤销了支行行长职务,顶着“**”的头衔从省城回到龙城,跌入命运的低谷。我在夜深人静时常常想起十五岁时和外公在阳台上这次的谈话。   我当时庆幸的是,外公,外婆都已经去世了,没看到他们的外孙女这副模样。   我不知道海棠开花竟然是那么的美。我考试那几天,才看到它刚长出花蕾,就这么几天工夫,就已开得灿若朝霞了。我第一次认真的观察起这株海棠来。海棠的叶子多为长椭圆形,边缘有平钝齿,表面深绿而有光泽。开花的时候花团锦簇,花序近伞形,楚楚有致。一般是5朵到7朵簇生,未开时为深红色,开后渐变为粉红色,所以书上描写它“初开时如胭脂点点,开后则渐成缬晕明霞,落则有若宿妆淡粉。”是再准确不过了。   我端详着这株海棠花。它虽无梅花的素净,却比梅花丰满,不及桃花娇艳,却比桃花淡雅。花姿潇洒,重葩叠萼,兼有垂柳的婀娜。我心里叹道,海棠原来这么美呀,把这么多优点集于一身,难怪得到这么多人喜爱,历代文人墨客对海棠花题咏不绝,连唐宋的皇帝都对它青睐有加,把自己最喜爱的妃子的美态比作海棠。我不再觉得自己的名字土气,开始爱上海棠花。我们家的阳台因为这盆海棠而变得春意盎然。   那个假期正在读《红楼梦》。看到大观园里的才子佳人们对海棠也是钟爱有加,还特地起了个海棠诗社,以海棠为题,每人作了一首《咏白海棠》。黛玉作的那首诗深深地打动了我。   半卷湘帘半掩门,碾冰为土玉为盆。   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   月窟仙人缝缟袂,秋闺怨女拭啼痕。   娇羞默默同谁诉?倦倚西风夜已昏。   想到黛玉作这首诗的年龄和我相仿,我更是心神驰荡。   反复默念着那句“娇羞默默同谁诉?倦倚西风夜已昏”,人已经痴了。   我摘下海棠的花瓣,用笔在花瓣上写道:“陈亦凡,我喜欢你。”并不在乎字写上去看不看得清楚,只要那个痕迹就够了。七个字,七瓣花瓣,我把它们装到一个玻璃瓶里,去了江边。   黄昏的龙江一片宁静,只有几个老人在江边垂钓。夕阳把最后的余晖温柔地洒向江面,微风吹拂,江水像撒了金粉一样金光闪闪。我找了一个僻静处,打开玻璃瓶,把里面的海棠花瓣倒到水里。看着它们一片片的散落在水面上,随着水流渐渐向前飘去,终于看不见了。虽然拼命忍住,但泪水到底还是流了下来。   此刻正是彩霞满天,夏日最美的时光。   我鼓起勇气去了陈亦凡家,准备把那支派克笔送给他。   他们家好热闹,一大群同学在他家里说说笑笑。他看见我进来,笑着叫了声:“海棠。”   面对着他的一大群同学,我没有勇气把那支笔拿出来,小声地说了声“恭喜你”,就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好去找亦梅。   亦梅正在厨房里摘菜,见了我,高兴地说:“海棠姐,你来了,好久不见你了。”   “是呀,前一段时间我也生病了。”我答道。找了张小凳子坐下,和亦梅一起摘。   “什么病呀?”亦梅关心地问。   “发烧。”我答道。   “怎么也是发烧呀?高考前我哥发烧,把我们全家都吓死了。以为得了什么严重的病,我妈哭得眼睛都肿了。没想到突然又退烧了,连医生也检查不出是什么原因。反正不管什么原因,退烧了,就阿弥驼佛了。”亦梅说着自己也笑了。   “就是呀,管它什么原因,病好了就万事大吉了。要不怎么考得上清华大学呢。”我说。   亦梅告诉我,他哥明天就要走了,这一大群同学是来给他送行的。   “看到没有,那个女同学也考上了清华,明天他们一起走。”亦梅指着一个穿红衣服的女孩的身影给我看。 正文 第一章 灰姑娘的心事(11)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10 本章字数:1358  我从厨房往客厅看过去,看到他们那群同学正在热烈地聊天。陈亦凡不知说了什么笑话,一群人正在大笑,那个女孩更是笑得伏在桌子上。我认识那个女孩,龙城一中的人,谁不认识才女杜娟呢?她在学校的风头比陈亦凡更健,去年她荣获全国“优秀中学生”,还上主席台对着全校的师生做了一次报告。难得的是她并不是只知读书的书呆子,她还会拉小提琴。每年学校的文艺汇演,杜娟的小提琴独奏是保留节目。她长得虽然算不上美女,但姿色也在中等以上,带着一副无框眼镜,斯文秀气。她是龙城一中很多女生,当然也包括我在内的偶像。我想起来了,在校门口的红色喜报里,第一个就是杜娟的名字。她是我们学校今年考上清华的唯一女生。我的心里突然泛起了酸水。我断定他们俩一定会发生故事。现在他们就已经相处得很和谐了,明天两人在一起坐一天一夜的火车去北京,这样的朝夕相处,耳鬓厮磨,两个人怎么会不产生感情呢?都说大学是产生爱情的温床,在清华的校园里,两个中学同学成为恋人,不是顺理成章的事吗?   我在他家待不下去了,匆匆告辞。   “海棠姐,别走呀,在我们家吃午饭吧。”亦梅挽留道。   “不了,我还有事呢。”我搪塞道。   在我踏出他家门口的时候,我好像听到他叫了一声:“海棠,怎么走了?”   我没有回头。我飞速地走着。我能感觉到心里有一团火在燃烧。我知道,那团火叫——嫉妒。是的,我在嫉妒。我嫉妒那个叫杜娟的女孩。嫉妒她能和陈亦凡这么自然地相处;嫉妒她明天将和陈亦凡一起坐一天一夜的火车;嫉妒她和陈亦凡将在清华校园里成为同学。陈亦凡怎么会喜欢我呢?杜娟和他才是天生的一对,两个人都是那么优秀。就算没有杜娟,清华校园里还有那么多优秀的女生,他怎么会想起我这个中学生呢?我原来对他的念想不过是痴心妄想。   我又来到江边,来到昨天倒花瓣的地方。江水依然那么平静,不急不缓地向前流去。这条流了千年的龙江,见证过无数的悲欢离合,早已宠辱不惊,对一切习以为常了。昨天我倒入的那七片海棠花瓣,早已被它带到远方,或许已经成为鱼儿的腹中食了。   那么,就让这一切都过去吧。   我拿出那支派克笔,看了一眼,轻轻地把它扔进了江里,看着它一点点地沉下去,很快就看不见了。   江水吞噬了一切,却不留痕迹。   我绝望地哭了起来。   经过一个晚上的思想斗争,第二天,我还是决定偷偷去火车站送他。   我想看他最后一眼,然后就埋葬这段无望的暗恋。   我躲在站台的柱子后面,看到他的父母和妹妹,还有几个同学在站台上和他说话。   后来杜娟和她的父母也来了。我看见杜鹃把陈亦凡介绍给她的父母,她父亲热情地握住了陈亦凡的手,陈亦凡裂开嘴笑着,不住地点头。   我酸酸地看着这一切,发狠地在心里说:陈亦凡,你这个傻瓜!三年了,你都不知道我的心事吗?   天上的神仙知道海棠喜欢你,脚下的大地知道海棠喜欢你,连水里的鱼儿都知道海棠喜欢你。只有你不知道——海棠非常非常喜——欢——你!   看着列车缓缓驶出站台,我对自己说:再见,陈亦凡。再见,这段苦涩的暗恋。 正文 第二章 化蛹成蝶(1)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11 本章字数:2290  她已不再是那个毫不起眼的灰姑娘,而是一只正在破茧而出的蝴蝶。虽然还没有成为后来那只色彩艳丽,五彩斑斓的花蝴蝶,但已不再是一只毛毛虫,至少是一只清纯秀丽的小蝴蝶了。   1986年是我的人生中最重要的几个年份之一。   那一年重要到可以称为我人生的分水岭。这一年之前,我仅仅是一枝刚长出几片叶子,毫不起眼的海棠树苗,而这一年之后,我开始长出花蕾,因日趋娇美而逐渐令人瞩目。   我们家在这一年好运连连。我的母亲被任命为X行龙城分行的行长。一个刚满四十岁的女人成为一家地市分行的一把手,这在二十多年前还是少见的,母亲这么多年来的努力工作得到了回报。   也是在这一年,我的父亲从新疆转业,成了市委组织部的一名处长。   我们家搬离了原来的老房子,住进了母亲单位新起的“行长楼”。   我顺利地升入龙城一中的高中部,弟弟也考入龙城一中的初中部。   一年里发生了这么多好事,外公说这是风水开始发挥威力了,是我们家的祖坟葬的位置好,祖宗在保佑我们这些后代。   我父母表面上不信这一套,对外公的话不置可否。但以后的每年清明节,他们工作再忙也要请假回老家祭祖。   从初二下学期起,我的个子开始疯长。晚上经常做同样的梦。梦见自己站在高高的楼顶上或山顶上,然后开始飘落,却总也飘不到底。像拉了降落伞,只觉得风从耳边“呼呼”吹过,身体在缓缓往下坠,心跳开始加速,然后突然就惊醒了。   我把这个梦告诉妈妈。妈妈说,你在长高。   突然就变得不再挑食了,而且开始爱吃红烧肉和猪蹄。以前吃一碗饭还要妈妈强迫,现在能吃两碗饭了,去游泳回来甚至能吃三碗。但即使这样,营养还是跟不上。   有一天晚上,梦中的我突然小腿抽筋,痛得大叫起来,把父母都惊醒了。妈妈来到我屋里,着急地问我出了什么事?我指着我的小腿,痛得说不出话来。妈妈帮我揉了半天腿,疼痛才慢慢消失。第二天,妈妈特地请假带我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是生长性缺钙,开了钙片,嘱咐我每天记得服用。一到夏天,我就变得特别嗜睡。放暑假的时候,每天下午我都睡得好像要昏死过去。醒来时,一般都是下午4点以后了。   我每次醒来,都发觉自己的胳膊大腿好像又长了一点。   妈妈对爸爸说,海棠比草长得还快。   这种身体的疯长到我十七岁后才减慢下来。那时我的身高已经已经有167厘米了。在我们这个南方小城,这样的身高足以引人注目。   一个夏日的夜晚,爸爸妈妈不在家(自从他们当了领导后,晚上便很少在家)。弟弟去湖南的奶奶过暑假了,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洗完澡,穿着睡裙回到自己的房间。   我在衣柜前的穿衣镜前停住了。   镜子里那个少女披着浓密的黑发,头发湿漉漉地搭在肩上,更衬得脸的白净。我的皮肤一直叫晓君羡慕不已,进入青春期,许多同学脸上都开始长“青春痘”,晓君整天为消除自己脸上的小痘痘而绞尽脑汁。我的脸却一直像白瓷一样光洁细腻,连汗毛都看不见。自从身体开始发育后,我的皮肤神奇地变得白里透红,小时候的面黄肌瘦已经成为历史。   我把睡裙脱掉,赤身**地站在镜子面前。这是我第一次认真审视自己的身体。   我有一个被晓君称为像芭蕾舞演员一样细长的脖子,脖子下是两块深深的锁。锁骨下面的胸部已经不再是平板一块,两个如白面包一样的胸部已经骄傲地生长出来。从胸部往下,身体线条渐渐地收下去,在肚脐的地方达到最小,再往下,经过平坦的小腹,又渐渐地扩展开,在臀部的地方形成一个饱满的半圆形。然后,线条开始分成两支,是两条笔直修长的大腿。我的下半身明显比上半身要长一些,晓君告诉我这叫“黄金比例”。   我把身体向右转了45度,有意地挺胸收腹。从侧面看,从肩部到臀部已经形成一个明显的S形。从脊梁到腰部向内凹下去,到臀部那里又高高地翘起来。难怪我现在睡觉感觉身体已经不能贴住床板,平躺变得很难受,只能侧身睡了。   我再转回来,看着镜中这个少女的面容。眉目如画,漆黑的眸子好像饱含着水分,鼻子端正笔直,人中又深又长,下面的嘴唇饱满而红润。嘴角稍一牵动,右脸颊便出现一个椭圆形的“酒窝”,给本来就俊俏的小脸更添了几分生动和甜美。   这个少女是美丽的。我在心中赞道。   她已不再是那个毫不起眼的灰姑娘,而是一只正在破茧而出的蝴蝶。虽然还没有成为后来那只色彩艳丽,五彩斑斓的花蝴蝶,但已不是一只毛毛虫,至少是一只清纯秀丽的小蝴蝶了。   我在学校成了引人注目的人物。   我的母亲现在常常有机会去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大城市出差,她还去过新马泰和香港旅游,每次都没忘记给我带回几件做工精致、款式新潮的衣物,在这些衣物的打扮下,我成了当时龙城一中最时尚最漂亮的女生。班级和学校的文艺晚会,常常由我来做主持人。当然,这时我的普通话已经说得很标准了。   晓君和我依然是同班同学,却不再同桌。我们不再像初中时那样整天腻在一起,两人都长大了,懂得适度的距离会让人更舒服。但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收到男孩子的情书,依然会告诉对方。   那时,我就常常收到男孩子的情书。写情书的人有本校的,还有外校的。大多数情书的署名是陌生的,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是谁。他们在情书里赞美我的美丽,抒发对我的一片深情。 正文 第二章 化蛹成蝶(2)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11 本章字数:3037  第一次收到情书时我面红心跳,把它当成一件大事。把晓君叫到我家里,反锁了房门,偷偷把信拿给她看,和她分析写信这个人,商量要不要写回信。每个女孩收到生平第一封情书心里都是慌乱和快乐的。嘴上在咒骂这个写信的人的大胆和荒唐,内心却是虚荣的满足,为自己终于长成一个被人爱慕的女子而感到安慰。   后来情书收得多了,就不再当回事,自己看完就扔了,或转给晓君看。晓君对我的情书特别感兴趣,认真地把它们收集起来。晓君是个言情小说迷,是琼瑶和三毛的绝对崇拜者,收藏着这两人的全部作品。她的理想是当作家,将来也要写出这样感人肺腑的言情小说。她收集我的情书是想在将来用来做素材。作为她最好的朋友,对她这个美好的理想当然应该鼎力相助,况且我觉得晓君这么感性,是块当作家的好材料。   我记得收到过一个外校男生的情书。他说他每天上学的路径正好和我相反,我和他经常擦肩而过。他已经注意了我一年,每次擦肩而过都让他心跳不已。在一封信里,他还提到他的一个同学是我小学的同班同学,为了取得我小学的一张合影,他不惜被那个同学敲诈,送给他两张外国邮票。他最后说,我现在比小学时好看多了。   这封信让晓君足足笑了5分钟才止住。   “这个男生太可爱了!这个情节太妙了!是绝好的小说题材,我将来一定要写到我的小说中去。”晓君好不容易止住笑,对我说。   “是呀,现在怎么还有这样的傻小子。我还没想到是谁呢?每天上学都匆匆忙忙地赶时间,根本没注意过路的人。”我也笑了。   “海棠,你真的是越来越漂亮了,你知道吗,很多男同学在背后都叫你校花呢。”晓君说。   “去你吧,我才不想当什么校花。”我不好意思地嗔道。其实我早就听说了,海棠是龙城一中的校花,这不是指教学楼前种的那些海棠花,而是指高二(一)班的女生岳海棠。我表面上不好意思承认,但心里是高兴的。   “你就别谦虚了,我想当还当不上呢!唉,我这该死的青春痘,把我的光彩全遮住了。你说怎么这么灵呢?我昨天不过吃了三颗荔枝,今天就长了三颗痘痘!喝了三杯‘王老吉’都没有把这火气压下去。烦死了!”晓君说起了青春痘,连忙从书包拿出小镜子照起来。   “晓君,你别喝这么多‘王老吉’了,这么苦,亏你也喝得下去。你看你,现在脸色变得这么青,就是这‘王老吉’闹的。”我说。   “王老吉”是一种凉茶,在街角巷尾的凉茶铺都有得卖,一毛钱一杯,非常的苦,喝完一杯得鼓起很大的勇气。很多年后,“王老吉”做成了易拉罐,成为一种甜滋滋的饮料,在超市里热卖,但清热败火的效果差多了。   晓君偏爱吃油炸食品和荔枝、芒果等容易上火的水果,吃完又拼命喝凉茶,说什么“以毒攻毒”。喝得小脸都变色了,白里透青的。“有什么办法呢?唉,老天太不公平了!怎么你也吃那些东西,可就不长痘痘呢?”晓君撅着嘴,第一万次向我抗议。   “我也不知道呀,可能是我们皮肤的质地不一样吧。你的皮肤偏油性,我的偏干性。”我答道。的确,我和晓君一起吃那些东西,皮肤却一点事没有。   为了转移晓君的注意力,我把话题又转到那封情书上。   “晓君,我现在还没想到我这个小学同学是谁呢?怎么这么敢开口,一张小学时候的合影敢敲诈人家要两张外国邮票?”   “就是呀,谁这么有经济头脑?”晓君果然把镜子收起来,和我一起讨论起来。   “不仅有经济头脑,而且心狠手辣。”我说。   “是个做生意的奇才,将来一定能在商场上所向披靡。”晓君断言。   我把小学的男同学全部筛选了一遍,也没想出是谁。小学的男同学那时都还是小孩,忙着玩弹弓和赌“三角”(小学男生爱玩的一种游戏,把烟盒叠成三角,放到地上拍,谁把“三角”拍得翻过来,这张烟盒就归谁),看不出谁有经商才能,将来能在商场大展宏图。   后来,我动了恻隐之心,为了不让这个人再胡思乱想,我改了上学路线。   有一段时间,我每天都收到同一个人的情书,这引起了我的注意。他在信中详细地描述我当天穿的衣服和装束,但他说,我不会知道他是谁。   我开始观察我周围的男生,和晓君分析了几个怀疑对象,但都不太肯定。从来信分析,这个人是我们学校的,但不是我们班的。他在好几封信中提到在篮球场上看到我从旁边走过,我猜想他也许是校篮球队的人。   一天下午,我这个英语课代表捧着刚收上来的全班的英语作业,向教师办公室走去。经过篮球场的时候,看到球场边写着年级篮球赛将在5点开始。我特地向球场望去,此刻,一群刚换上球衣的男生正在球场上做赛前准备,一个高个子的男生正在练习投篮,只见他稍一瞄准,随手一投,一个三分球便进了。   球滚到我的脚边,他过来捡球,我们的眼睛对视了一下。   很快他把球捡起,回到了场内。   但在对视的一瞬间,我确定,他就是写信的那个人。   他的情况晓君很快就帮我打听清楚了。他叫韩勇,和我同级,是理科(三)班的学生,身高189厘米,是全校最高的男生,所以有个比本名更响亮的外号叫“高韩”。曾经上过少年体校,因为有打篮球的特长,作为特长生招进龙城一中的。现在是学校篮球队的队长,校队的绝对主力,我们学校在前两届的全市中学生篮球联赛中均获得冠军,他功不可没。   我开始注意观察他。他除了个子高外,身材也是很不错的。宽宽的肩膀,肌肉的块面很有力度,有些像西洋的雕塑。只是有点驼背,不够挺拔,个高的男生好像都有这种毛病。他长得一般,卧蚕眉,小眼睛,单眼皮,高鼻梁,厚嘴唇,皮肤黝黑,头发永远剪成“板寸”。这种形象,要是叫外婆来评,一定是被说成“粗坯”的,但照晓君的标准,也可称为“男子汉”。   知道了写信的人是谁,我松了一口气。因为知道自己不会喜欢上他。我还是喜欢陈亦凡那种玉树临风,斯文秀气型的男生。而且经历了初中三年的苦恋,我很怕自己再次坠入情网。知道韩勇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我放下心来。   “这个韩勇看上去五大三粗的,没想到也会给你写情书。”晓君说。   “难道身体健壮的人就没有感情吗?写情书难道是小白脸的专利吗?你这是什么逻辑?”我有些不满地质问道。   “我是说,他看上去冷冷的,一副对什么事都不在乎,什么人都不放在眼里的模样。他是男生的头目,身后总是跟着一群小兄弟,他虽然学习成绩不怎么样,但在学校却能呼风唤雨,是个无人敢惹的角色。看上去不像是会给女生写情书的人。”晓君解释道。   “是吗?我原来怎么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呢?自从那天认定他就是写情书的人之后,才发觉原来在学校经常能碰到。”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如果你对一个人不感兴趣,他就是和你擦肩而过一万次,也不过是像空气飘过。但你认识他之后,就会发现,原来你们几乎天天可以碰面。   “哼!”晓君用鼻子发出哼声,“你海棠的眼角长到额头上了,怎么会注意人家。”停了一会,又问,“你对这个韩勇怎么看?”   “我喜欢看他打篮球的样子,真的很帅。”我说,这是实话,我喜欢热爱运动的男生,特别是韩勇投三分球那份自信的样子,真的潇洒极了。 正文 第二章 化蛹成蝶(3)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11 本章字数:2445  “他可是有很多球迷的,很多女生都喜欢他,他比赛的时候,拉拉队里大多是女生。”晓君知道得可真不少。   “是吗?原来他还是个大众情人呀。可惜,我不是那些女生。”我说。   “为什么?”晓君好奇地问。   “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答道。   “嗯,我猜到了。你不会看上他的,我也觉得他和你不般配。”晓君说。虽然我不喜欢韩勇,但也不讨厌他。没有哪个女人真的讨厌自己的爱慕者,只要他的追求对自己的生活不构成威胁,他们的存在其实是给女人带来愉悦感和成就感的。   女人就是这样一种虚荣的动物。   所以我虽然知道了韩勇就是每天给我写信的人,却并不点破,也不回信拒绝。在校园里相遇,目不斜视地走过去,绝不给对方目光交接的机会。但走过去好远,我都还能感觉到背后那双眼睛的注视,那炙热的眼神让我的皮肤也有了热度。   知道校园里有一双爱慕自己的眼睛在随时盯着自己,我越发注意自己的形象,人也愈发美丽起来。   那时,我没有住校,每天上完晚自习自己骑自行车回家。从学校到我家骑车大概十分钟,要经过一个立交桥。有一段时间,桥的路灯坏了,听说最近在桥底发生了好几起抢劫案,所以过桥的时候我总是特别紧张,没有同伴自己是不敢独自过的。有一天,无意间我发现韩勇跟在我后面,和我保持着五米左右的距离。   看见了他,我感到安全了很多,过桥的时候不再害怕了。刚开始,我以为他家也住这个方向。但后来我发现他是住校的,才明白他是特地送我回家然后又返回学校。   这一行为他坚持到高中毕业。   这个发现,让我大为感动。他让我想到几年前的自己,对陈亦凡那种不求回报的痴迷。我深深地懂得这种痴迷给内心带来的痛苦和甜蜜。因为了解这种感受,所以对韩勇产生了一丝怜悯。因为怜悯继而对韩勇产生了亲切感。我不再把他的信给晓君看,而是自己收藏起来。   1988年初,也就是我读高二的时候,龙城一中出了一宗前所未有的丑闻。   高三文科班的女生李丝丝在体育课跳远的时候,跳出了一个孩子。   据说当时正在进行体育课的期末考试,老师要求每个学生都要跳,于是李丝丝就跳了。跳完,就躺在沙堆里,鲜血很快就染红了沙池。没等送到医院,一个男婴就已经出生了。   这个李丝丝是学校学生会的副主席,班上的学习尖子。出了这样骇人听闻的丑事,让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当时正值冬季,每个人身上都穿着厚厚的棉袄,无论是她的父母、老师还是同学都没有发现她身材上的异样。   多年后我想起这件事仍感到不可思议。当时我正在怀孕,从怀孕三个月起,我的身材就开始变形,原来的裤子就穿不下了。到了五个月以后,就已经是大腹便便,七个月时走路都有些困难了,别人从背后看,就知道我快要临盆了。我不知道当时李丝丝是怎么做到连朝夕相处的父母都没看出端倪。也许少女的身材本来就娇小,加上李丝丝拼命用布带勒住肚子,才蒙混过去了吧。但这并不是好事,若她身材的异样早一点被父母发现,被母亲带去医院引产,也许她后来的命运就不是那个样子了。   李丝丝的这个孩子把她父母和老师吓坏了。大家审问了她一晚,也没从她口里得出孩子父亲的名字。便断定这孩子是一起**案的孽果,于是报了警。   警察审问的结果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李丝丝并没有遭遇**。肚子里的孩子是她和男朋友偷吃禁果的产物。而她的男朋友是同班同学,校长的大公子王刚。   丑闻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全市。社会各界议论纷纷,很多家长义愤填膺。因为他们想尽办法才把孩子送进龙城一中,以为这是一所学风正派的学校。他们的孩子在这里就像进了保险箱,几年之后就会接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现在竟然出了这种丑事,有家长上书教育局,要求严厉处理这种伤风败俗的行为,杀一儆百,整顿校风。校长在教育局被点名批评,不久被调离校长岗位。   校长离任前,把惹祸的大公子转学到省城另一所中学。而对李丝丝的处分是:开除学籍。   放寒假的时候,我去李丝丝家看望她。我也是学生会干部,和李丝丝在组织学校文艺晚会时常打交道,彼此的印象不错。李丝丝是个身材娇小,长相甜美的女孩,小时候练过体操,身体特别柔软。因为在一年多前的“国庆”晚会上跳“孔雀舞”而闻名全校,成为许多同学心目中的“孔雀公主”。她出生军人世家,从小跟着父亲在部队大院长大,前几年才随父亲转业回龙城。因为从小在北方长大,她的普通话说得和播音员一样标准。她的理想是考北京广播学院,毕业后成为一名播音员。那时还没有主持人这个概念,电视台的新闻播音员在国人心中有着崇高的地位。在老百姓的眼里,那是最体面的职业。   按李丝丝的学习成绩和外在条件,无论老师还是同学,都认为她考上的几率是很大的。但没想到她却在离高考只有半年的时候,因为生了一个不该出生的孩子,而被开除学籍。   我常常想,如果真的有上帝,那么很多时候他对一些人命运的安排是有失厚道的。开始的时候他让这些人一帆风顺,以为自己前面的道路开满鲜花,却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通过一件小事突然让命运改变方向,把他们抛向丑陋的泥潭,让他们深陷痛苦而不能自拔。这些人本性善良,并没有犯下大恶,因为这意外一击而跌入深渊,很多人没能再爬起来。   上帝的居心常常十分可疑。   我见到李丝丝的时候,差点认不出她了。本来就娇小的她此刻瘦得像一个孩子,脸色苍白得没有一点血色。她静静地躺在床上,原来顾盼生辉的大眼睛已经呆滞,深凹进去,像两个深洞,已经流不出眼泪了。   像她这种情况,是没有“月子”可坐的。父母嫌她辱没家门,让他们在外面抬不起头来。回家就叹气,连话都不愿和她说,仿佛她得的是瘟疫。 正文 第二章 化蛹成蝶(4)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11 本章字数:2440  看她这副模样,我不禁流下泪来。问她,那个孩子呢?她说被她父母送人了,送到哪里没告诉她,她也不想知道。那个孩子好像是她身体长出来的肿瘤,她只有厌恶,没有一丝留恋。   我问她,打算怎么办,是不是找父母想办法,转到另外一所中学上学,明年再参加高考。听了我的话,她的嘴角牵动了一下,大概是想笑一下吧,表情却是无比凄惨:“上学?我还有什么脸去上学?我想到学校就恨不能找一地洞钻进去。我让父母和学校丢尽了脸面,我还有什么脸去上学?我已经没脸活在这个世界上了。这几天,我一直在想,怎么死才能死得干脆些。”   “不,丝丝,你千万不能这么想,你才十八岁,前面的路还很长,还有大好前途等着你呢!”我连忙安慰她,但自己都觉得这话说得底气不足。   “大好前途,我不会有什么大好前途了,我知道,我的前途全毁了!我只是不甘心就这么死去,那个和我甜言蜜语,海誓山盟的人在出了事之后,连面都没有露一下就逃走了,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独自面对这一切。我恨,我好恨呀!”丝丝用手用力拍打着床沿,终于大哭起来。   我上前紧紧抱住了她。她在我怀里哭得撕心裂肺。这么多天来,我是第一个来看她的同学,让她掉进冰窟的心得到一丝温暖,也让她的痛苦得到宣泄。   李丝丝告诉我,王刚说要和她做一个游戏,她懵懵懂懂地答应了。第一次两人都害怕极了,后来刺激和冒险的念头战胜了恐惧,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尝了那个游戏。第二个月李丝丝就发现“月事”不来了,她害怕极了,每天把肚子勒得紧紧的,天天去跑步,跳跃,想把这个孩子跳出来,但这个孩子就是牢牢地长在她的肚子里,直到那天上体育课跳远终于跳出来了。   我走的时候,李丝丝拉着我的手对我说:“海棠,你记住,男女关系的错误我们女孩子是不能犯的,这种错,犯了就再也改不过来了。一失足成千古恨呀!”   这是我第一次目睹一个因为男女关系而身败名裂的女性的惨状。我亲眼看一个原来在人们心目中美好正派的女孩因为禁不起诱惑而偷吃禁果,事情败露之后如何被世人用最丑恶下流的语言啐骂,弃之如草履。   原来从“公主”到“轻贱的女人”只有一步之遥。只因她和男朋友偷食了禁果,而且生下一个孩子,对她的评价就从天上降到地上。没有一个人同情她,包括她的亲生父母,都觉得她是自轻自贱,咎由自取。   李丝丝给我上了重要的一课,让我把男女之间的那种行为和罪恶联系起来。在以后的很多年里,我对男女之间的身体接触都很谨慎,并对怀孕有了本能的恐惧。就算在和韩勇婚姻存续的五年之间,我都小心地没让自己意外怀孕。   李丝丝不久就离开了龙城,据说是去深圳打工了。但不久就听说,她在深圳成了夜总会小姐。过了几年,又有消息说她染上了病。还有人说,因为有人为她争风吃醋而大打出手,伤了人,她也被送去劳教。   我再也没见过李丝丝,无法验证这些消息的真假。但我知道,她已经被毁掉了,被少女时代懵懵懂懂的好奇心毁掉了。   没想到,十年之后,我遭到了和李丝丝一样的命运。因为犯了“男女关系”的错误而前途俱毁。从一个高不可攀的“X行一枝花”沦为“被人唾弃的女人”,成为人们饭后茶余津津乐道的对象。   在那样一个个需要独自面对的夜晚,我一次次想起了李丝丝,体味着她当时的心情。我庆幸时间已经过了十年,我已经二十八岁,而不是十八岁。我已经有了一定的心理素质,能对自己的人生价值作出判断,没有自暴自弃,自轻自贱。   我既没有自杀,也没有堕落成一个人尽可夫的女人,反而更加珍惜自己的羽毛,爱惜自己的身体。   上帝的居心虽然可疑,但我并不打算就范。   时光流到了1989年,又到了我们家的考试年。我面临着高考,而弟弟也要中考了。   我的弟弟岳爱国(这是我爷爷起的名字,寓意是希望他像我们家的祖先岳飞一样爱国)是我父亲的骄傲,我们岳家的长房长孙,爷爷***命根子。我那远在湖南老家的爷爷,把这个长孙的相片放成杂志大小镶到镜框里,挂在堂屋的墙上。每当遇到不开心的事就把相片拿下来,抱在怀里,一边抚摸着弟弟的面容一边安慰自己:“你有一个这么好的孙子,还有什么想不开的呢?”   爷爷每次来信,首先都是问候这个“乖孙”,嘱咐父母一定要好好培养他。   “爱国将来必成大器。”爷爷断言。   这个被爷爷断言“必成大器”的爱国弟弟,这时还看不出什么特别,只是淘气得很。上小学时,妈妈不止一次被老师叫到学校要求赔偿被岳爱国同学砸坏的玻璃窗,上了初中还不时有被他打破头的同学来家里告状。但没有人否认,爱国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也不见他读书怎么用功,但考试却常常能拿到高分。所以他虽然淘气得让老师头疼,但老师看在他的学习成绩的份上,常常对他网开一面。   弟弟因为调皮没少挨父亲的打,但那种打多是虚张声势,含着恨铁不成钢的意思。连我都看得出来,父亲的发怒多半是假装的,底子里对弟弟的淘气其实是带着几分欣赏的。   弟弟仗着有父亲撑腰,从来就没把我这个姐姐放在眼里,我在他面前也从来没有树立过姐姐的权威。三岁的差距正好是一个代沟,加上女孩和男孩的差别,我们从小就说不到一块去。我对他表面上的不屑一顾其实隐含着对他独占了父爱的嫉妒。但我这个大大咧咧的爱国弟弟却浑然不觉。   弟弟的身体像几年前的我那样正在疯长。每天踢足球回来,把那双能熏死一头大象的臭球鞋(母亲的原话)一脱,就嚷着肚子饿,一顿能吃下半斤米饭。自从我们家搬到宽敞的“行长楼”之后,家里就请了小保姆,负责打理家务。那时的小保姆叫秀英,才十六岁,是外婆从乡下找来的。人很勤快,但做菜的水平一般。妈妈怕秀英做的饭菜不合我们的口味,特地把外婆接来,让外婆定菜谱,秀英给她打下手。 正文 第二章 化蛹成蝶(5)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12 本章字数:3584  妈妈每天给外婆五十块钱,要她照这个标准给我们姐弟做好吃的。外婆就天天上菜市场买一只土鸡,和各种贵重的药材、菇菌一起炖。外婆坚信鸡汤是最有营养的,要不坐月子的产妇为啥天天要喝鸡汤呢?外婆还信奉吃哪补哪的传言,换着花样给我们做“鱼头”,什么红烧鱼头,清蒸鱼头,上汤鱼头……我和弟弟一人一只,不吃完不给下饭桌。天麻炖猪脑是夜宵,每天晚上我们一下晚自习就端出来,看着我们姐弟俩吃掉。   吃了一段时间,弟弟坚决抗议了,说再吃就要成“猪脑”了。我连吃了几天后,也是一闻到这味就恶心,乘外婆不注意,偷偷拿去卫生间倒掉了。   后来外婆又听说吃水鱼对提高免疫力有帮助,每天去菜场买一只一斤重的水鱼,放到蒸锅里隔水蒸三个小时,蒸出来那么一碗汤让我们姐弟俩分来喝。   在考试前的几个月,睡前一碗“王八汤”成了我们的保留夜宵。   那时一种号称可以提神的口服液“太阳神”正在铺天盖地的做广告,妈妈托人到医药公司批发了好几箱,说要给我们补充能量。弟弟对这些口服液是不屑一顾的,这些“太阳神”大多进了我的肚子。高三开始,我每天早上6点起床背英语单词,晚上下了晚自习回到家还继续复习到12点以后,每天只能睡五六个小时。所以我对一切号称可以提神的东西来者不拒,乖乖喝下各种营养汤和口服液以补充消耗过大的精力。   那段时间,每个高三的学生在高考这根魔棒的威慑下,成了一个机械的学习工具,许多同学眼圈发黑,面容消瘦,晓君已经瘦了快10斤了。只有我不仅没消瘦,反而因为营养过剩而长胖了。   高考的前一个月,我因为来“例假”,请假半天在家休息。青春期的“例假”不像后来成年后,来“例假”的前几天就有预兆,比如下腹下坠或心烦气躁等。那时的“例假”总是静悄悄地来,等自己感觉到了,常常就已经十分汹涌了。常常有女生因为被经血弄脏了裤子而狼狈不堪。冬天还好处理,把上衣脱下来围在腰上,用衣服下摆遮住臀部。但夏天就有些麻烦了,我曾经见过一个女同学来了“例假”浑然不觉,穿着染红的白裤子在校门口给单车轮胎打气。这一幕在龙城一中成为一个流传甚广的笑话。为了自己避免犯这种尴尬的错误,我每个月提前几天就把卫生巾放到书包里。   青春期的“例假”汹涌得很,一天一包卫生巾还不够,还伴着严重的痛经。我们女生私下里都把那几天叫做“倒霉”的日子。我每次来“例假”的第一天,都觉得自己智商和记忆力严重下降,什么事也做不成,常常只好请假半天。   我躺在床上,心里烦躁得很。外婆看我痛得直皱眉,就帮我拿来一个热水袋,放在我的小腹上。   我问外婆:“是不是每个女人来月经都会这么痛苦呢?”   外婆说:“小姑娘多是这样的了,等你结婚生孩子以后,就会好了。”   “啊!还要等这么久呀?这么多年我可怎么熬呀?烦死了!”我叫道。   “有什么办法,当女人就是要比男人麻烦,也要比男人承受多一些痛苦。”   外婆摸着我的头安慰我。   “真是的,我下辈子不想当女人了,我要投胎当个男人,像爱国那样,什么也不在乎,快快乐乐的多好。”我说。   “好呀,那你这辈子好好做女人,下辈子说不定就做不成了。”外婆爱怜地拍拍我的脸,说。   “外婆,什么样的女人才算好女人呢?”我问。   “女人嘛,如果她能嫁给一个好男人,有一个好家庭,有一个好儿女,不仅家里人爱她,在外面也得到别人的尊敬,有着清白的名声,那她多半可以称为一个好女人。”外婆说。   “哦,为什么要别人肯定才能算好女人呢?很多时候,舆论并不公平。”我想起了李丝丝。她就是被舆论给毁了。   “唉,这有什么办法呢?所以我们女人才要更加小心翼翼,千万别被人家抓住把柄。做女人比男人难就难在这里,没有了好名声,女人就怎么也活不好了。”外婆答道。   我正在回味外婆的话。听到有人敲门,外婆去开门,原来是晓君来看我了。   晓君来到我房间,她一进门就问:“海棠,你是不是‘倒霉’了?”   我答:“可不是嘛,我在床上躺了半天了,小腹疼得要命。外婆给拿热水袋敷了好久,这才好些了。”   “照这么推算,下个月‘倒霉’的日子正好是高考那几天呢。”晓君说。她的经期和我相近,我们曾经开玩笑我们真是一对好朋友,“有福同享,有倒霉同当”。   “真的哟,很可能就是那几天。怎么办呢?”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若真的是那几天来“例假”,一定会严重影响我们的临场发挥。晓君说:“我推算了一下,我也是那几天‘倒霉’。所以我就向别人打听有没有推迟经期的办法。”   “是吗,打听到了吗?快告诉我。”我着急地问。   “我问了我们家属区的一个姐姐,她去年高考的时候就是用这个办法推迟经期的。”晓君答道。   晓君打听到的办法是:吃避孕药。   她不知从什么渠道搞到一瓶避孕药,分了一半给我。我刚开始还犹豫要不要吃,女孩子吃这种药多少有些心理障碍。但为了避免在考场上“倒霉”,影响发挥,我硬着头皮吃了。没想到这药的副作用这么大,吃下去后只觉得头晕想吐,像晕车一样,一整天都提不起精神。我坚持吃了十多天,临近考试的前一周,为了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就停药了。我想吃了这么多天,至少也可以推迟几天吧,只要不是考试那几天来就好了。   高考终于来临了。   第一天,我考得很顺利,该答的都答出来了。心想,照这么考下去,考上大学是没问题的了。   事情出在第二天。在考数学时,刚做了不到一半的时候,我来“例假”了。   我感到小腹在一阵阵的疼痛,经血在不断涌出。我一下心慌起来,暗暗叫苦:今天真的倒霉了!因为我没有一点准备,卫生纸、卫生巾都没带。怎么办?怎么办?!   小腹越疼越厉害,我头开始冒汗,思想开始走神,连题目都看不清了。心里在一遍遍地抱怨晓君,怎么搞的嘛,不是说了吃药可以推迟吗?怎么还是来了,而且比平时更汹涌,也更疼。经血很快渗透了我的内裤,裙子。糟糕的是,我那天穿的是一条白色的连衣裙,我站起来,把裙子拉开,发现裙子已经染红了一大片。我这一动,血更加汹涌而出,沿着大腿流到了地上。   已经有考生注意到我。我听到有人在偷笑。我羞得低下头,恨不能找个地洞钻进去。   监考老师注意到我的窘态,她看了看地上的血,看到我马上要哭的样子,同情地摇了摇头,问我是不是想提前交卷?我哭着跑出去了,背后传来一阵笑声。   高考的结果可想而知。即使后面几科我勉强去考了,也完全没有发挥自己的水平。   我落榜了。   考完试,我大病了一场。被外婆的营养品喂出来的那几斤肉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比原来更瘦了,鹅蛋脸变成了小瓜子脸。病好后,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想见任何人。也不准家里的人提高考的事,谁要问我那天的情况,我就翻脸。家里的人也不敢惹我,由着我去了。   幸亏弟弟考得很好,顺利地拿到龙城一中的录取通知书,让我父母得到一些安慰。   同学们纷纷接到录取通知书,要到全国各地去上大学了。晓君考得不错,但志愿没报好,只被省城的一所大学录取了,但所幸专业是她喜欢的中文系。   走的时候,她来我家和我告别。   “都怪我没有交代你,这个药是要吃到考试那天早上的,谁知道你提前停药了呢。”晓君拉着我的手,愧疚地说。   “也不怪你,这是命运的安排。”我低着头说。   “别这么说,你明年再考,也许考得更好,考上北大也不一定呢。”晓君安慰我说。   “不,我不想回学校补习了。我想参加工作。”我答道。   这是我思索了几天的结果,我对学校生活突然厌倦了。我没有勇气再承受一次高考的压力,也觉得再回到原来的学校补习是一件丢人的事。我怕面对原来的老师,我怕听到别人议论我高考失败的原因。那是我一辈子都忘不掉的奇耻大辱。   我跟妈妈说出我的打算时,她吃了一惊。看了我坚定的表情,她没有过多的劝我,只说和我父亲商量一下。   过了一段时间,妈妈告诉我,银行准备向社会招一批干部,让我参加考试。   这样的考试对我来说轻而易举,我当然被录取了。   在那些上大学的同学开学不久,我成为一名银行职员,在离家不远的一家储蓄所上班了。 正文 第三章 海棠初绽(1)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12 本章字数:2741  年底行里评先进工作者,每个办事处只有三个名额,我的得票是第一。我还被授予“业务标兵”的称号,得了一个镀金的奖杯,被母亲放在客厅的电视柜上。   我开始了另外一种全新的生活。   储蓄所的工作很简单,不过是记账和点钞。我很快就掌握了要领,但要做得“快”和“准”,却还要多多练习。   在刚刚参加工作的那一年里,我几乎没有任何娱乐活动,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和工作上了。我每天早上6点钟起床,下楼跑步。从我们家一直跑到江边,对着江面做一套体操,然后再跑回家。回家后洗漱完毕,吃完早餐,不到7点就出门。   我是每天第一个到达储蓄所的人,当8点钟同事来上班时,所里的卫生已经被我打扫干净。地扫了,桌子擦了,开水也已经烧上,而我已经在自己的桌子前练习珠算半小时了。下班回家后,我很少再出去,吃完晚饭后,就把自己关在屋里,拿出练习簿,继续练习珠算和点钞。   我好像在跟自己赌气,憋了一股劲要在工作上干出一点成绩来。   妈妈对我的表现感到很欣慰。她特地找我谈了一次话。   “海棠,妈看出来了,你是个有头脑有上进心的孩子,这让我很高兴。你很像我年轻的时候,有这么一股倔劲。你进银行,虽说是凭自己的本事考进去的,但因为你是我的女儿,就会有很多眼睛盯着你,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会被特别关注。不过,别怕,妈妈相信你,会让那些嚼舌头的人闭嘴的。妈妈也是从最基层干起的,是从储蓄员一步步走到今天这个位子,银行的每一个岗位我都干过。现在没有一个人在业务上能欺骗我,就因为银行的每一个环节我都熟悉。你没去上大学,早早参加工作也有好处,等你的同学毕业出来,你已经有四年工龄,在业务上都能独当一面了。你好好干,前途不会比那些上大学的同学差。”   “妈妈,我知道了。我不会给你丢脸的,我要让全行的人都知道,王行长的女儿同样优秀,我要让你以我为荣。”我一字一句地对妈妈发誓。   妈妈有些激动地抱住了我。在我的记忆里,这是童年之后,我们母女俩第一次拥抱。   不久我又报考了电大,几乎每天晚上都去上课。周末也不出去玩,在家看书或练习银行业务基本功。   我第一次感觉我真的是妈妈的女儿,身上有着她的遗传基因。我对银行的业务有一种天生的感觉,工作起来得心应手,如有神助。   行里经常举行业务考核,我每次都取得良好的成绩。两年后,在全行举行的业务技能竞赛中,我获得珠算和点钞比赛的冠军。   这一成绩把全行都震动了。要知道参加比赛的成员有许多老员工,他们已经工作了十几二十年,每天都在和算盘和钞票打交道,而我是刚刚上岗两年的新人。   因为我是王行长的女儿,这一成绩就更加引人注目。我成了别人奉承母亲的话题。   常常有人到母亲面前提起我,夸奖我是如何聪明能干,谦虚好学,母亲如何教子有方,甚至有人说我将来的成就一定会超过母亲。   明明知道是奉承,母亲听了还是很高兴,我在行里的表现给她的形象增添了光彩。她笑眯眯地答道:“海棠才二十岁,前面的路还长着呢。谁知道将来会怎么样呢?就是比我强,也是应该的。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嘛!”   我所属的办事处的主任叫王霞,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大姐,见了我比见了亲妹妹还亲切。拍着我的肩膀,把我从头夸到脚,我的相貌穿着和工作都是她夸奖的话题。   她常在开会的时候表扬我:“别看海棠是王行长的女儿,却一点干部子弟的骄矜都没有,对长辈彬彬有礼,对同辈热情友善。头脑清醒,手脚麻利,刚参加工作两年,业务水平就已经超过了许多老同志。大家要好好向她学习。”   在私下的场合里,她常常对同事们说:“没想到王行长的女儿这么漂亮,身材气质一流,穿什么衣服都好看,就是穿着我们银行的制服都像个明星。”   她主动和我交朋友,常常叫我去她家玩。她家有个六岁的女儿,特别喜欢我,每次见了我就缠住我不肯放手。每过一段时间,王霞主任就对我说她女儿“海棠阿姨”了,闹着要见我,于是我就跟着她回家。   我们所的其他同事也对我很好,所主任对我更是客客气气的,从来不用领导的口气和我说话。   但我并没有因此就得意忘形。我对所有的同事的态度都是友善的,不卑不亢的。不仅自己分内的工作做得无可挑剔,还常常主动帮助别的同事。   我不觉得王霞主任和同事们对我的友好是因为我是行长的女儿。或许刚开始有这方面的原因,但交往久了,就会露出真性情,付出真感情。我觉得他们对我的好,是真诚的。我对他们也一样。   年底行里评先进工作者,每个办事处只有三个名额,我的得票是第一。我还被授予“业务标兵”的称号,得了一个镀金的奖杯,被母亲放在客厅的电视柜上。   不久,我被调到一个新开的储蓄所当所主任,还入了党,介绍人就是我的办事处主任王霞。这一年,我刚满二十岁。   一天傍晚,我下了班,走出储蓄所的大门,看到一个穿警服的高大男子等在门口。那人见了我,迎了上来,叫了一声:“海棠。”   我定眼一看,认出是韩勇。我想起来,当年他考上的是警校。两年过去了,他已经毕业,成为一名警察了。   “海棠,还记得我吗?在龙城一中的时候,我和你同一届,是理科(三)班的,有印象吗?我叫韩勇。”我想起来,我们在学校时从来没有说过话,他以为我不认识他,所以才有此一问。   我笑了,故意说:“没什么印象了,但有点面熟。”   “面熟就好,你相信我们曾经是校友就够了。你当时在学校骄傲得像个公主,走路目不斜视的,能让你面熟,已经很荣幸了。”他笑着挠挠头,样子很高兴。   “校友,找我有什么事吗?”我问。   “真是巧啊,我刚分到城东派出所,你们这个储蓄所正好在我的辖区内。既然这样,我就有责任到我的辖区了解情况呀。”   “是吗,那我们的安全就拜托你了。要是发生银行抢劫案,你们可得在三分钟之内赶到哟。”   “那当然!要是真的有人敢来抢劫,只要你们一按警报,我们保证三分钟之内赶到!”   “那我就先谢谢了。有你们的承诺,我们和劫匪斗争起来也有勇气了。”那段时间,全国一连发生了好几起银行抢劫案,银行职员在和歹徒的斗争中有死有伤。两个月前,我们行的一个储蓄所就遭到持枪歹徒的抢劫,所主任在和歹徒搏斗中身负重伤,到现在还没醒过来。 正文 第三章 海棠初绽(2)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13 本章字数:2652  “海棠,我可要提醒你,若真的遇到抢劫,千万要保护好自己,不要逞强。歹徒就是把钱抢走了,也逃不掉的!破案和惩治罪犯是我们警察的责任,不是你们这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的责任。”韩勇郑重地跟我说。   他的这番话,深合我意。那个所主任在歹徒把钱箱抱走时,不顾自己的安危,抱住了歹徒的大腿,被歹徒近距离开枪,击中头部。要不是抢救及时,就壮烈牺牲了。行里把那个受伤的主任当成英雄,号召全行的员工向她学习,将来遇到同样的情况,要像她一样勇敢。保卫国家财产要把个人安危抛到脑后,甚至不惜牺牲生命。   这种宣传让我心里不太舒服。面对持枪歹徒,去抱住他的大腿,这种行为明明就是螳臂挡车,有勇无谋。国家财产固然重要,但人的生命更重要。有几个银行抢劫犯最后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我们只要拖延时间,记住歹徒的特征,将来协助警方破案就够了。没必要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那个受伤的主任现在成了植物人,把全家都拖入痛苦之中。她的女儿才两岁,也许再也享受不到母爱了。她现在每个月的医药费就要好几万,而且不知道她何时才能醒过来。行里为她支付的医药费早已超过歹徒要抢走的金额了。   我曾将自己的想法和母亲交流过,却遭到她的严厉批评。她说:“海棠,你不懂政治。”   现在韩勇的这番话,让我对他有了好感。那天我们一路走一路聊,像是相交很久的朋友。   “海棠,两年不见,你变了好多。”韩勇说。   “是吗,哪里变了?”这两年我过着和同学们完全不一样的生活,我很想听听老同学对我的看法。   “气质变了。在学校的时候,你像个傲慢的公主,但神情还是天真烂漫的。   现在你变得那么干练,那么优雅,完全是一副职业女性的模样。刚才我看到你穿着银行的制服走出来,差一点认不出你了。”   “是吗?是好看还是难看呢?”我问。   “当然是好看。我在心里叫了一声,太漂亮了!没想到穿上制服的海棠也这么漂亮。”韩勇大胆地说。   我脸红了一下,看了他一眼。两年不见,他也成熟了不少,原来那副睥睨一切、吊儿郎当的模样不见了,整个人看上去稳重多了。而且身材高大的他穿上警服还真的有点英俊威武的样子。   “没想到,两年不见,你的脸皮变厚了,是不是警校锻炼出来的?”我落落大方地说。   “哪里,哪里。”轮到他脸红了,忙不迭地说。   到我们家院子门口了,我和他告别。没等他把下次相邀的话说出来,我就进了门。   回到家,我想起没问他怎么知道我上班的地点。又想,不用问了,一定是找同学打听来的。看来,两年过去了,他对我依然念念不忘。我想起了高中时他偷偷给我写的那几十封情书,下晚自习偷偷送我回家的往事,心里涌上一股暖流。   工作两年来,我从来没有和男孩子约会过。因为我是王行长的女儿,单位里的男同事没人敢追求我,也不太敢和我开玩笑。妈妈说我年纪小,谢绝了许多上门前来做媒的阿姨。我自己也不想考虑这个问题,我对未来的那个他,有着太多美好的幻想。   小时候,听外婆说,每个人的姻缘都是天注定的。有一个“你”,老天就会给你配一个“他”。你们不管距离有多远,都会遇上的。这段话被我牢牢地记在心里,一直在等那个“他”出现。对未来那个他,我心中并没有具体的形象。不知道他多高,多帅,多好,多坏,不知道他在哪里,做什么职业。但我知道,只要他一出现,我就会把他认出来。   陈亦凡已经成为过去。自从我们家搬家后,就和他们家断了往来。去年,听小舅妈说他取得了奖学金,到美国留学去了。我们现在生活在地球的两端,他的一切和我已经无关了。他不是我的那个“他”。   这个韩勇也不是。   但我却不愿和韩勇断交。自从晓君他们上了大学后,我就没有朋友了。和同事们虽然有说有笑,却无法真正交上朋友。心心相印、肝胆相照的朋友大多只能在同学或战友中产生。而且,我一点也不讨厌韩勇,甚至有一点喜欢他。我希望我身边能有一个这样的朋友。   女人都是自私的。就像当时正在热播的电视剧《渴望》里的那个刘慧芳,明明知道宋大成对自己的感情不是兄妹之情,却装糊涂,没给他希望,也不让他绝望,就让他像一条忠实的狗一样守在自己身边。在碰到困难的时候等他帮忙,在遇到烦恼的时候找他倾诉。   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身边有这么一个宋大成。   我现在就想把这个韩勇当成宋大成。   韩勇常常在下班的时候到所门口等我,然后我们一起吃晚饭,大多是去大排档。我坚持轮流请客,他请一顿,我请一顿。我这种坚决的态度,让我们之间的关系不至于太密切。我们也一起去看过电影,但我在电影院很注意和他保持距离,没让他有机可乘,做出暧昧的举动。当他鼓足勇气想表白时,我就顾左右而言他,把他的话打断。   次数多了,韩勇自己也明白了,我只想和他做朋友,而不想和他谈恋爱。若他非要把话挑明了,我们之间就连朋友也做不成了。   于是,他便聪明地保持沉默。   1992年初,我和几个从市行选拔出来的业务尖子组成一个代表队,去省城参加省分行举行的金融知识和业务技能大赛。   经过几天激烈的竞赛,我们龙城分行获得“金融知识竞赛”第一名,我个人获得业务技能“全能冠军”。   妈妈来到省城领奖。她一见我,就把我搂在怀里:“好闺女,不愧是妈妈的女儿。你不仅为了我们行,也为了我,更是为你自己争了光。你还这么年轻,将来的前途不可估量。”   在颁奖仪式结束后的晚宴上,妈妈满面春风地带着我在宴会上穿梭,把我介绍给省分行的领导们。   “李行长,这是我们行的岳海棠。”妈妈把我拉到省分行的李行长面前,为我们介绍。   “哈,你好,你就是全能冠军岳海棠!刚才还是我给你颁的奖,小小年纪不简单呀!”李行长和蔼地和我握手。   “岳海棠就是我们王行长的女儿。”跟在后面的龙城分行的办公室姚主任不失时机地补充介绍道。   “啊,你就是王行长的女儿呀?难怪长得有点像呢。了不起,了不起!王行长有一个这么能干的女儿了不起,而且这个女儿还这么漂亮,这就更了不起了!”李行长拍着我的肩膀,哈哈大笑起来。 正文 第三章 海棠初绽(3)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13 本章字数:2872  “哪里,哪里!李行长过奖了。小女还年轻,今后要走的路还长着呢!”妈妈笑盈盈地说,敬了李行长一杯。   李行长一饮而尽。   妈妈看了我一眼。我举起酒杯说:“李行长,我也敬你一杯,行吗?”   李行长笑道:“行,当然行了!我只有两个儿子,小时候淘得很,我和老伴做梦都想要这么一个漂亮乖巧的女儿呀!”   这时旁边的人起哄,姚主任说:“李行长既然这么喜欢海棠,何不就认了她做干女儿?”   “好!如果王行长没意见,我就认下这个干女儿了!”李行长豪爽地答应了,笑着看着母亲。   母亲笑道:“承蒙李行长抬爱,以后小女多了一个需要孝敬的人。海棠,叫干爹!”   经过两年多职场上的历练,我已不是小时候那个羞涩扭捏的小姑娘了,知道这种场合该怎么应对。我恭恭敬敬地叫了声:“干爹。”   “好!好!”周围一片掌声。   在大伙的起哄声中,我成了李行长的干女儿。   李行长酒会后让我去他们家玩,我答应了。   第二天母亲和我提了礼物去了他们家,正式拜见李行长夫妇。我和妈妈进了门,看见一个四十多岁,气度不凡的妇女迎了出来,没等妈妈介绍,我便知这是李行长的夫人了,于是脆生生地叫了声:“干妈。”   “哎!”李夫人高兴地应了。一边把我们让进客厅,一边说:“昨天老李回来跟我说了,说我们认下了一个漂亮乖巧女儿,把我高兴得一晚上都睡不着!今天就等你们来了,看看这个老李赞不绝口的女儿是什么样的。我一听是春梅的女儿就放心了,这春梅这么漂亮能干,她的女儿能差吗?”李夫人是另一家银行的一名处长,和妈妈也是老相识了。   李行长也从书房出来了,他爽朗地笑着说:“王行长和海棠来了,欢迎,欢迎!我和老伴等了你们老半天了。”   李行长夫妇热情的态度让我原来有些紧张的心情放松下来。我发觉这些在工作场合见到的一本正经,表情严肃的领导,原来私底下是这么平易近人。   我们在李行长家吃晚饭,席间大家都不谈工作,只唠家常,气氛亲切而融洽。李行长夫人详细问了我的情况,然后对母亲说:“春梅,这个女儿算是让你给养着了,漂亮得像个电影演员还不说,难得的是这么懂事,肯上进。这样的孩子可不多了。要不是我那两个傻儿子,一个去了美国读书,一个在上海开公司,又都有了女朋友,我非让海棠做我们家媳妇不可!”   李夫人的话把我弄了个大红脸。屋里一阵笑声。   饭后,李夫人拿出了一根金项链,说是送给我的见面礼。我怎么也推不掉,看妈妈轻轻地点了头,只好收下了。   我们走的时候,他们夫妇一直送到门口。李夫人再三交代我以后常来玩,我点头答应。   路上,妈妈有些喝高了,情绪很亢奋。她搂着我的肩膀,我们像小姐妹一样攀肩搭背地在街上走着。自从我参加工作后,和母亲的关系亲密多了,她对我的关心远远超过了对弟弟的。我们家不知不觉已经形成这样一种格局,母亲好像更看重我,而父亲眼里只有弟弟。   “海棠,你是妈妈的好女儿,妈妈一定要好好培养你。你将来的成就一定会超过妈妈。”   “妈妈,我什么也不懂,好像我不是当领导的料。”对妈妈的期许,我感到有些惶恐,我并没有什么野心。   “慢慢你就会懂了,只要你肯学,什么都会懂。你今天的表现就很不错。”妈妈搂着我,对着我的耳边说。   从这以后,母亲和李行长的关系更密切了,他们之间不仅仅是上下级的关系,而且多了一份朋友间的随意。   以后我和妈妈每次来省城,都要去李行长家拜访。我是李行长的“干女儿”,成了全行皆知的秘密。   回龙城的前一天,我抽空去晓君的学校看她。在路上,经过一家免税商店,进去挑了一个“爱华”牌的随身听。这次比赛我得了一笔丰厚的奖金,便想送给晓君一份贵重些的礼物。晓君的父母只是普通的工人,要供四个子女上学,她的生活费是绝对不宽裕的。晓君上大学时,我因为自己落榜心情不好,什么也没送给她。她放假回来找我,我工作忙,也很少有时间陪她。她倒是毫不在意,常常写信给我,而我是她来了两三封信了才抽空回一封。   来往不密切,并不表示我忘了她,和晓君的友谊一直是我最珍惜的,她在我心中的地位无人取代。   这两年半,我们生活在完全不同的环境里,我积攒了许多话要对她说。记得晓君爱吃香蕉,在校门口我买了一大串去了她们宿舍。我的到来,让她惊喜得跳起来,冲过来抱着我转圈。   “天呀,海棠!你是九天仙女下凡尘吗?怎么一点预兆没有就来了?简直太让我激动了!”看她意外的样子,我高兴地笑了。   瞒着她偷偷来,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她把我介绍给她的同学:“这是我最好的朋友,岳海棠。大家看漂不漂亮?”   “漂亮!真的是大美女哟。在哪里上学?”宿舍的几个女生一起围过来。   “人家现在是银行的白领,不是学生了。”晓君说,一边把我带来的香蕉分给同学们。   “哦,难怪气质这么好,穿得这么漂亮。”一个女同学一边吃着香蕉,一边过来摸我身上的大衣。   这件乳白色的羊绒大衣是母亲在香港为我买的,裙式,下摆很宽,小圆领,领子下飘着桃红色的飘带,腰间有同色的腰带。穿在我身上,既娇艳又大方。   “这件大衣要多少钱呀?”她问。   “三百多吧。”我听妈妈说好像要几千港币,但我不敢把这个价格如实告诉这个女学生。   “哇,我一个月的生活费才一百块咧!我不吃不喝要三个月才买得起呀!”   女生夸张地叫起来,这个价格还是把她吓了一跳。   “是呀,我这个朋友已经是资产阶级了,哪能跟我们这些穷学生比呀!”晓君笑着说,然后把我拉出了宿舍。   “海棠,你来看我,太让我高兴了!我们有好几个月没见面了,我想死你了!昨晚还梦见你了呢,今天你就来了,怎么这么神奇呀!”晓君兴奋地拉住我的手说。   “真的假的?你昨晚真的梦见我了,这也太神了吧?”晓君这种无拘无束的快乐让我轻松,也觉得很温暖。   我本来想请晓君去饭店吃顿好的,然后我们好好聊聊,晓君却说要带我去参观他们学校,就在学校的饭堂吃饭 。“海棠,你每天山珍海味的也吃腻了,不如换换口味,体验一下我们穷学生的生活嘛。”   晓君挽住我的手,带着我走了校园一圈。她指着一幢四层的楼房说,那是学校的图书馆,里面藏有几万册图书;又指着一幢白色的球形的楼房说,那是刚建成的实验大楼。那是大礼堂,每个周末晚上都会放电影;那边是篮球场,那边是足球场,还有网球场,游泳池……晓君热情地介绍着,好像很为她的学校感到骄傲。 正文 第三章 海棠初绽(4)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14 本章字数:2452  下午的大学校园里一片喧闹,到处是背着书包三三两两走在一起的同学,其中还有好些穿着球衣准备去运功的体育爱好者,他们大声地说笑、争论,毫无顾忌,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青春的光泽。   我被这种生气勃勃的校园景象迷住了,突然觉得自己没有上大学是一种遗憾。我和晓君打了饭,在校园里边吃边走。时光好像倒流到了高中时光,那时我们也是常常捧着饭碗,边吃饭边在校园里游荡。   “海棠,告诉我,你有男朋友了吗?”晓君问。   “没有,我的那个‘他’还没有出现。你呢?”我反问。   晓君突然扭捏起来,“有一个人,想叫你帮看看,行不行?”   “当然行呀,快告诉我,他是谁?”我忙问。   晓君把我带到足球场。我们刚在球场边站了一会,就有一个穿着红色球衣的男生跑过来。   “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好朋友海棠。”晓君对他说。   “你好!常听晓君提起你,知道你们是最好的朋友。我叫许志军。”男生落落大方地说。   我打量他。他个子不高,但挺结实的,一看就知道是个运动型的男生。虽然是冬天,但他穿着短袖短裤的球衣却还在冒汗。他笑起来,嘴角拉得很开,笑容很有感染力,给人一种爽朗坦荡的感觉。   前几年,我看一部《像雾像雨又像风》的电视剧,老觉得男主角陈坤好像在哪里见过,想了好久,终于想起,他就像晓君的爱人——大学时代的许志军。说了几句话,晓君便叫他回去打球了。他和我们挥挥手,一转身,把球高高地踢向空中。   “怎么样?他是我们班的同学。他说他喜欢我。”晓君说。   “挺好的,笑容挺阳光。”我答道。   “是呀,我也是被他的笑容迷住了。中文系的学生穷酸的多,像他这样健康阳光的男生不多。”   “好好珍惜吧。晓君,祝贺你。”我握紧了晓君的手。   “谢谢。”晓君搂住我的肩膀对我的认可表示感谢。   “我虽然不了解你的这个许志军,但我相信直觉,第一印象不错。”这是我的一贯风格,对一个初次见面的人在十分钟内就作出判断,把他归类。我对自己的直觉非常自信。   “能得到你的认可不容易,你的眼光这么高。说真的,我原来一直有点犹豫   呢,想让你帮我看看。现在听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晓君如释重负地笑了。   “海棠,你这么漂亮,怎么会没有人追你呢?”晓君解决了自己的问题,开始关心我了。   “不是没有人追,是我没有看上。”我把韩勇的事告诉了她。   “啊,就是高中时那个常常给你写情书的那个‘高韩’呀?”晓君想起来了。   “对,就是他,他已经从警校毕业了,就在我们所辖区的派出所工作。”   “哦,他倒是对你一往情深。你看不上他也正常,我也觉得他有点配不上你。”晓君说。   我没有答话。我对韩勇的感情有点复杂。随着我们的交往,我能感觉他对自己的一片痴心,而且他人品很不错的,算得上是一个正直诚实的人。但我还是无法接受他就是我的男朋友。   也许是他太平凡了吧,还不具备吸引我投入的魅力。   “他其实挺好的,只是我对他没有那种触电的感觉。”我停顿了一会说道。   “对,海棠,别着急,你条件这么好,将来一定会遇到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的白马王子。”晓君安慰我说。   “我身边没有白马王子,优秀的男孩都在大学校园里。”我说。这是实话,我身边的男孩都太平凡了,没一个让我动心的。而刚才在晓君的校园里,我就已经看到几个很不错的男生,包括晓君的男朋友许志军。   我要回行里的招待所了,晓君送我到公共汽车站。我想起刚才给她买的礼物,就从包里把那个随身听拿出来。   “晓君,送给你吧,可以用来学英语和听音乐。”   “怎么送我这么贵重的礼物呀!”晓君惊喜地笑了。拆开包装,拿出随身听左看右看,爱不释手,又有些不好意思。   “我不是上班了吗,银行的待遇好,我妈又不要我交伙食费,我的钱用不完。这次来参加比赛又得了一笔奖金,这是用奖金给你买的。”我说。   的确,当时我每月的工资和补贴已经有几百块,我吃在家里,住在家里,没什么花钱的地方。   “海棠,真羡慕你。工作不到三年,都当上所主任了,都领这么高的工资了。我却还要叫父母养活。”晓君叹息道。   “不,晓君,我羡慕你。今天下午,看了你们学校,见了你的男朋友,我有点后悔我当初没回学校补习了。”我说。   没想到,机会这么快就来了。春节过后不久,妈妈告诉我,省分行有两个去中央金融学院进修的名额。报考的要求是:年龄在三十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是业务骨干或得过市级先进工作者。参加考试的人员要由行里推荐,报省分行审批。考上后,去北京脱产学习两年,毕业后取得中央金融学院的本科文凭。学习期间,工龄照算,工资照领。   听到这个消息,我兴奋地抱住了妈妈。   “妈妈,太好了!我前段时间去晓君的学校看她,参观了她的学校,当时我心里酸酸的。我好羡慕大学生的生活哟,对当年没听你的劝告回学校补习后悔了。没想到现在又有机会了!”   妈妈爱怜地拍着我的肩膀,说:“妈妈知道,当年没考上大学对你是个大打击,你在储蓄所工作其实并不快乐。现在这是个好机会,你好好抓住它吧。”   “我知道了,妈妈。我不会让自己第二次失败。”我在妈妈耳边轻声发誓。   我当时条件与报考要求基本相符,唯一麻烦的是,我的电大还要几个月才毕业,大专文凭还没拿到。妈妈说,行里会替我出证明,这大专文凭以后补上。于是我顺利地报上名,取得了考试资格。 正文 第三章 海棠初绽(5)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15 本章字数:2295  从1986年到1992年这六年间,每隔三年就是我们家的考试年。这次是我和弟弟一起考大学,家里的气氛比三年前还要紧张。   两年前,外公外婆就回了老家,后来身体也一直不好,就不肯再进城,说要在故乡终老。好在这时秀英已经得到外婆的真传,烹饪水平大有长进。现在由她去菜场买鸡和水鱼,给我们炖“营养汤”。提神的口服液这时已经变成了“鹿龟精”,“太阳神”早已不知所终了。   爱国肩负着为岳家光宗耀祖的重任,父亲期望他能成为我们岳家第一个大学生。父亲每天晚上睡前都要到弟弟房间,看看正在复习的儿子。但不说话,只是重重地拍拍他的肩膀,就走了。这个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动作让原来满不在乎的弟弟紧张起来,越发神情凝重地看起书来。   父亲是从来不进我房间的,只有母亲常常进来看看我,为我送来宵夜或递上一个削好的水果,提醒我注意休息,别累坏了。这次考试比三年前更让我紧张,进修的名额只有两个,但有资格参加考试的人员有几十个,竞争比当年的高考还激烈。   虽然很多人都说,不论我考得多少分,去北京上大学的名额都会有我一个。   但我想凭自己的本事,让自己的大学梦圆得光明正大。   复习时间只有三个多月,既要上班,又要准备电大的毕业考。我一天只能睡三四个钟头,营养汤、口服液喝得再多也长不胖了。身高167厘米的我,那段时间体重只有50公斤。   1992年夏天的那场考试好像把我的精力都用光了,以后我对考试再也提不起那样的热情。   时隔多年,我想起那个夏天还心有余悸,佩服自己当时怎么有这么大的毅力。有个作家说得好,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要紧处常常只有几步。尤其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我清楚地知道,上大学将是我命运的转折点,我拼了命也要去争取这次机会。   我们姐弟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   考试发榜了。我们家的爱国弟弟考上了上海一所著名的理科大学,我则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毫无悬念地收到了中央金融学院的录取通知书。   喜讯传来,全家都处在喜庆的气氛中。父亲要请假带弟弟回湖南老家,爷爷要在村里大摆宴席。   “爷爷说了,这是我们岳家的大喜事!正好过几天是他老人家的七十大寿,要在村里开流水席,请全村人吃饭,到时他要向全村人宣布,这个小时候在村里长大的孙子现在考上重点大学了!”父亲用力拍着弟弟的肩膀,兴奋地说。   父亲这时已经当上了市委组织部部长,他平时不苟言笑,让人望而生畏。只有面对弟弟他才会露出这么轻松和蔼的笑容。他虽然已是高级干部,但对儿子的态度却和普通工人农民没什么两样。在心里把儿子当成传宗接代、光宗耀祖的工具,为儿子取得的任何一点成绩感到骄傲自豪。   他对我大概还是老观念,认为女孩子终归是别人家的人,我取得任何成绩都不能引起他的兴奋。   倒是妈妈兴奋得很,立即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外公外婆。外婆听说我要去北京读书,怕我冻着,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替我打了一条毛裤,托小舅妈给我带来。   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在同事们的再三要求下,我请了我们办事处的全体同事吃了一顿饭,饭后又去歌厅唱了一晚卡拉OK。   王霞主任一直坐在我身边。既祝贺我考上大学,又表示了依依惜别之情,还提醒我将来别忘了本。   “海棠考上了中央金融学院,既是她的光荣,也是我们办事处的光荣!还是那句老话,将门出虎子,龙生龙,凤生凤。海棠不愧是王行长的女儿!中央金融学院,那不是一般的学校,是我们金融界的最高学府呀!省分行的处长、市分行的行长,好几个都是从这个学校毕业的。海棠这么聪明能干,去进修回来,将来前途不可估量!我们这些人将来可能都要靠她关照呢。海棠,你别忘记你是从我们办事处出去的,将来发达了一定要关照我们啊!”   大家纷纷向我敬酒,好像我不是去上学,而是马上要升官了似的。   我一遍遍向他们保证,自己绝不忘本,况且读书回来还要回原单位工作的,将来还要一起共事,大家都要互相关照。那天我心里很高兴,对这些同事也有几分感激之情。我准备考试那段时间,他们帮我顶了很多班,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复习,要不我也不会取得这么好的成绩。我不仅喝下他们敬过来的酒,还回敬了王主任和一些老同志。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喝这么多酒,喝到最后,人都有些飘了。是王霞主任送我回家的。   在我要走的前几天,韩勇请我到龙城宾馆的旋转餐厅吃饭。这是我和他第一次到这么高级的地方吃饭。他说要为我好好祝贺一下。   “海棠,祝贺你!”韩勇举起酒杯,没等我回应,就一饮而尽。   “谢谢你。当年没考上大学一直是我的遗憾,没想到还有机会弥补。”我笑着说,也干了一杯。   “你现在这样去上大学,比当年直接考上大学的同学还要好得多。这么好的学校,带工资去读,又不用担心毕业分配。”   “是呀,当初我也没想到有这么好的机会等着我呢。我真幸运。”这是真心话。从接到录取通知书起,我就一直在感谢上苍,感谢幸运之神的眷顾。那时,我真心地觉得自己是个幸运的女孩。   “海棠,你太优秀了,我怎么努力,都赶不上你。我一直在努力缩短我们之间的距离,但现在这个距离却越来越大了。我只要你记住,有我韩勇这么一个朋友,当你需要他时,他会为你赴汤蹈火,在所不惜。”韩勇借着酒劲,鼓起勇气望着我,认真地说。 正文 第三章 海棠初绽(6)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16 本章字数:1895  面对韩勇的表白,我心里不禁有些感动。也认真地对他说:“韩勇,我记住了,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将来如果我遇到困难,一定会找你帮忙。”   “好!一言为定!”韩勇给我和他的酒杯倒满酒,我们碰了一下杯,仰头干了。   接下来,他却不知道说什么了,一直低头吃菜。我想说点什么,打破沉默,却觉得现在说什么都有些虚伪和言不由衷,便也低头不语。   那天两个人都各怀心事,却又欲言又止。那顿饭吃得有些沉闷。   从餐厅出来,韩勇不肯开车,说要和我一起散散步。我知道他还有话和我说,便默许了。   我和他就那么慢慢地在龙城的大街上走着。很长时间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看着街道两旁不停变换着颜色和图案的霓虹灯,看着从身边经过的一个个说着龙城方言的人们,我突然涌起一股留恋之情。   我就要离开龙城了,这是我生活了二十一年的城市,我熟悉它的每一条街道,喜欢它的每一种小吃。我曾经觉得龙城太小,对自己没有出生在上海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感到遗憾。但现在却觉得它是那么亲切,这个城市已成为我的背景。   龙江水喝了这么多年,已融化到我的血液里。   “韩勇,我第一次觉得我是这么喜欢龙城。”我打破沉默,开口说话。   “我在省城读警校的时候,也常常想念龙城,觉得它是最好的城市。但天天生活在这里时,又没感觉了。也许这就是人的心理吧,要失去了才想到它的好。”韩勇答道,声音有些伤感。   “韩勇,到北京以后我会想念你的。”为了安慰他,我说。交往一年来,我对他已经有了一丝依恋。   “你真的会想我吗?”韩勇停下来,盯着我问。   我被他的目光盯得有些慌乱,躲闪着答道:“会的,我们是好朋友嘛。”   “我们是好朋友!海棠,有你这句话就够了。你在不断前进,我也不能原地不动,我一定会好好努力,争取把我们的距离缩得短些。”韩勇激动地说。   我被他这几句话弄得有些感动,不禁握住了他伸出来的大手。   这次暑假,晓君把许志军带回来了。不仅带他给父母过目,还带着他出席各种同学聚会。这表示他们的关系已经定下来了,明年毕业分配的目标是设法让两个人分到一个城市工作。   她带许志军来我们家,一进门就对我能带工资去北京上学表示羡慕。   “海棠,你怎么这么命好呀,把我嫉妒死了!去这么好的学校上学,不用交学费还不说,还带着工资去!我和妹妹的学费和生活费让我父母愁死了!”她妹妹小早也考上了大学,同时供两个大学生的确让只是普通工人的父母感到吃力。   “这是命运的安排。你不记得当年我高考落榜的情景,当时连自杀的心都有了。”我说,给他们每人冲了一杯咖啡。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命运会这么安排,所以舍不得死呀?”晓君笑着说。然后朝许志军眨了一下眼睛,许志军也跟着笑起来。   她和许志军进了我家门后,就一直这么甜甜蜜蜜的,到现在两个人还拉着手舍不得放开。一个人说话的时候,另一个就那样温柔地看着对方。两人不时目光交接,用眼神传递千言万语。   看着他们俩这副模样,我突然嫉妒起来。   “晓君,你别太得意了,以为有了许志军撑腰就敢来打趣我!”我说。   晓君到底是我相知多年的好友。她看出了我的不快。把手从许志军的手里抽出来,转而拉住我的手,说:“开玩笑嘛,我怎么敢打趣你!我这是嫉妒你,你知不知道?”   晓君说完这话,又偷偷地在我耳边说:“别吃醋,等你以后恋爱了,就知道了。”   “哼,我才不像你们这么肉麻,这么重色轻友。”我掐了她一把,不屑地说。   “我才不信,你海棠恋爱起来说不定是个花痴呢!不仅是朋友,我看连父母都抛到一边呢!”晓君被我掐痛了,恶狠狠地说。   我急了,又要掐她,嘴里说:“你才花痴,你现在就是花痴呢!”   晓君连忙跳起来,逃到许志军背后。   许志军笑道:“你们说什么,谁是花痴呀?”   我和晓君吐了一下舌头,笑而不答。   他们临走的时候,晓君偷偷对我说:“海棠,我预感到你到北京上学一定会恋爱,到时,你就明白其中的滋味了。”   晓君说得不错,在大学里好好谈一次恋爱,也是我对大学的向往之一。我预感到,会在那里遇到一个让我动心的人。 正文 第四章 爱情谬论(1)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18 本章字数:2719  我十分享受我的大学生活,那段既丰富又单纯,既紧张又活泼的日子成了我一生最怀念的时光。   一转眼,我的大学生活已经开始一个多月了。   中央金融学院当时是央行的直属院校,是金融系统最著名的一所大学,也是新中国最早设立的金融人才培训基地。从这里毕业的学生,大多已经成为各家银行的业务骨干或分管领导,因此这所学校被称为金融界的“黄埔军校”。学校里除了高中毕业直接考入的学生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像我这样工作几年后来进修的在职干部。   我非常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我高中毕业直接进了银行,做着最简单最基础的储蓄员工作,金融理论知识可以说是一片空白。现在能有机会在这个最高学府聆听到著名教授和经济学家的讲课,填补这片空白,我觉得十分幸运。   来到学校才知道,在我们班五十二名同学里,来自央行的学生占了差不多一半,剩下的一半来自几家商业银行,他们原来的岗位也大多是在行里机关,信贷或计划等重要处室,只有我原来是一个储蓄员。当同学了解我原来的岗位后,对我能来这里进修感到惊讶。我告诉他们,我是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考进来的,绝没有走什么后门。   面对同学们将信将疑的目光,我愈发感到这次学习机会来之不易。   这是我第一次来北京。来到这个从小就向往的神圣首都,心里激动不已。刚开学那段时间,一到周末就兴致勃勃地和同学们结伴去逛北京城。学校并不在北京市内,而在一个郊县,离北京市还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在参观完故宫、圆明园之后,我就对进城失去了兴趣。北京,对我这个从小生活在龙城的人来说,感觉太大了。我站在北京的大街上,根本就分不清东西南北。有一次在tam广场前和同学走散,我急得快哭出来,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要到哪里坐车才能回到学校。后来还是同学找到了我,但我已经失去继续游玩的兴致。   当十五年后,我怀着九个月的身孕,坐在我们家的花园里,看着满园盛开的海棠,回想起当年那一幕:二十一岁的海棠,穿着白衬衣,红底白花带荷叶边的裙子,手里拿着一串糖葫芦(就是因为买糖葫芦,才和同学走散了)站在宽阔的tam广场,急得眼里含泪的模样,不禁涌起无限怜爱。   那时的海棠,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女孩,但是,多么的可爱。   我更喜欢待在学校里,我喜欢学校那种安静而又生机勃勃的氛围。在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里,校园都很安静,学生和老师都在安静地上课、安静地看书,下午五点之后,学校才突然变得喧嚣起来。操场上正在进行各种球赛,挤满了围观的观众,不时爆发出一阵阵叫好声或起哄声。宿舍的走廊上、洗漱间里不时传来美声唱法或民族唱法的歌声。仔细听,或许还会听到有人在用吉他弹奏《爱的罗曼史》。   开学不久,我就发现学校的图书馆是个好去处。这里不仅有最新最全的专业书籍,还有数量可观的文学名著。上了高中之后,我就没有时间再读文学作品,工作以后也是忙忙碌碌,业余时间几乎全交给了电大课程。现在终于有时间静下心来读自己喜欢的文学作品,对我来说,是个意外之喜。   在北京读书那两年,我每周去图书馆借两回书,图书馆里的文学书籍几乎被我读遍了。学习并不紧张,除了上课,还有许多自由支配的时间。空闲的时候,同学们聚在一起玩扑克。   那时正流行一种玩法叫打“拖拉机”,是由原来的“升级”演变而来。和“升级”一样,牌局采用四人结对竞赛,抢分升级的方式进行,基本规则也和“升级”相似。只是由原来的一副牌增加到两副牌,取消了对底牌压分的限制,使牌局的变化更为丰富,竞争也更激烈。   我们宿舍就常常在李梅的倡议下开牌局。我们班女生只有十二个,学校照顾我们这些进修生,每间宿舍只安排四个人住,正好够开一桌牌局。原来我是不会玩牌的,但在李梅的培训下,很快就可以和她们对垒了。   我们宿舍四个女生,李梅来自四川,当时二十七岁,是我们宿舍唯一已经结婚的女生。她精明干练,极具领导才能,上学前在行里已经是副科长了。刘萍来自辽宁,当时二十五岁,有着东北人所有的优点,热情豪爽,乐于助人。另一个是和我来自同一个省,我们省分行计划处的叶明丽。   叶明丽当时二十四岁,身材娇小,皮肤黝黑,但五官长得很端正,高高的鼻梁,饱满的嘴唇,笑起来的时候,那双细长的眼睛会眯成两道弯弯的月牙,长长的睫毛上下颤动,像两只振翅欲飞的蝴蝶,很有点摄人魂魄的味道。   我和叶明丽因为来自同一个省份,自然就走得比较近,无论是去饭堂吃饭还是去教室上课,我们大多一起行动。因为我们的身材一高一矮,皮肤一黑一白,走在一起就比较引人注目,那时同学们给我俩起了个绰号叫“双色娇娃”。明丽个性活泼开朗,善于调节气氛,爱笑爱闹,只要有她在的地方,就绝对不会冷场。我虽然是班里年纪最小的女生,但天性的矜持让我无法像明丽那样放得开玩闹,加上身材娇小的女孩总显得年轻些,所以我们俩走在一起,别人常常看不出我们俩谁大谁小。   我们常在星期天下午打牌,晚饭的时候就去校门口的“小四川”饭店打牙祭,由刚才输的一方付账。打“拖拉机”不仅成了我们的娱乐方式,也成了我们宿舍交流感情互通情报的场合。   大家一边打牌一边闲聊。   “能来这里上学真是幸运,原来我上班忙死了,差不多天天加班。”刘萍说。   “我也是。如果没来上学,我现在肯定在审核报表呢,咋会在这里打扑克呢?”李梅说。她说话一不小心四川口音就会露出来。   “就是,我来这上学,我们处的人嫉妒死了,拿到录取通知书那天晚上,我做梦都笑醒了。只是我的男朋友不高兴,怕我变了心,要我写保证书才能放我走。”说这话的是明丽。   “真的呀,你写了没有?”我们三个异口同声地问。   “我才不写呢!女人呀,就是不能给男人吃定心丸,就是要让男人觉得你把握不住,这样他才会对你死心塌地。”明丽面带得色地说。   “哟,看不出你娃蛮聪明的哈,你不肯写,他咋个也放你走了?”李梅问。   “我和他说,我们俩天天腻在一起,也快烦了,我这一去北京,距离产生美感,说不定会更爱他了。再说写写情书不是也挺浪漫的嘛。”明丽道。   “算你小妞会说话。”刘萍道。   “其实来上这个学,我也是克服了很多困难的。我女儿才两岁,正是需要妈妈的时候,现在托给我妈妈照顾。虽然没什么不放心的,但还是想得慌,自从来到北京,我几乎天天梦见女儿。”李梅说完叹了口气。 正文 第四章 爱情谬论(2)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19 本章字数:3328  “海棠,你怎么不说话呀?你有什么情况?”明丽问。   “我什么情况也没有,我来上学我父母高兴得很。”我说。   “海棠还小,莫得男朋友也正常。刘萍,你呢?”李梅问。   “我也没有男朋友,原来那个对象吹了,我发狠才来上学的,为了换个环境。”刘萍说。   “不管咋说,我们能来这里上学,能住在一个屋里,就是我们的缘分!我们要好好珍惜,大家和和睦睦地过完这两年。”李梅道。   “就是,就是!我们今后就以姐妹相称吧!”刘萍道。   “耶!我赞成,我赞成!李梅是大姐,刘萍是二姐,我嘛,就是三姐了,海棠是四妹!”叶明丽拍着桌子欢呼起来,迅速就给我们排了位。   那天,没等打牌分出胜负,大家都按捺不住激动之情,丢了扑克,相拥去“小四川”喝酒庆祝去了。   在北京进修那两年,我除了学会打“拖拉机”,还学会了跳交谊舞。   叶明丽和李梅两个是“舞林高手”,我和刘萍是菜鸟。为了让我们四姐妹能一起在舞场上翩翩起舞,晚上下了晚自习,我们就关了宿舍门,开始练习跳舞。   叶明丽负责培训我,李梅负责培训刘萍。我比明丽高半个头,我跳男步,她跳女步。本来应该是男的带女的,现在我们正好反过来,由明丽带着我跳。女孩子学舞天生就不难,只用了两天,我就把基本步子学会了,开始学“穿花”,我把手一抬,明丽就像一只花蝴蝶一样转一个圈,轮到我转,却有些困难,明丽的手不够长,我一转圈她的手就碰到我的头,我一避让就踩到她的脚或撞到她的身体,两个人笑作一团。   1992年的圣诞舞会我至今记忆犹新,那是我生平第一次正式参加舞会。   那年的平安夜,学校在大礼堂组织一场大型联欢舞会,我们四姐妹决定集体亮相,去那里一展身手。   吃完晚饭,我们就开始化妆打扮。   “姐妹们,大家打扮得漂亮一点哈,等会我们要艳压群芳!”李梅一边描着眉毛一边对我们说。   “我以前看小说,女孩子到了十八岁家里就会为她举办一场舞会,表示她已经成年,可以参加社交了。我都二十一岁了才第一次参加舞会,是不是太晚了?”我说。我正在挑选舞会穿的衣服,第一次参加舞会难免有些激动。   “二十一岁,也不算太晚。海棠,你这么漂亮,等会说不定能成为舞会的皇后呢!”刘萍说。她正在往她那肤如凝脂的满月脸上搽胭脂。   “什么叫舞会皇后啊?”我问。   “就是这场舞会最受欢迎的女士,男士们抢着邀请她跳舞。”明丽说。她正在翻箱倒柜地找衣服,衣服已经凌乱地堆了一床。   “那怎么可能是我呢?一定是明丽,她是我的老师呀!”我说。我决定穿那件粉红色的毛衣,配同色的丝巾。   “你已经出师了!凭你的身材和气质,谁也抢不了你的光彩。”明丽说。继续在衣服堆里翻着。   那天晚上,我穿着粉红色的毛衣,粉红和黑色相间的方格呢裙,黑色的长筒靴。脖子上系了条粉色的丝巾,头发披散下来,系上粉红色的发带。   我化了淡妆,脸上薄薄的上了一层晶莹散粉,嘴唇涂成桃红色。在我二十出头的时候,我的脸上总是泛着自然的红晕,所以从来不用涂腮红。   打扮完毕,对着镜子端详,自觉形象焕然一新。   还在行里上班的时候,我都是照银行规定的职业打扮,把头发全部向后梳拢,用一个带发网的头花夹住,把下面的头发严严实实的塞进发网里面,额前一根刘海也不留,露出光洁的额头,再穿上银行的制服套裙。那样打扮虽然显得干练,却毫无个性。   现在终于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随意打扮自己了,我喜欢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女学生,和自己现在的身份相符。   我在镜子前转了一个圈,裙子的下摆像伞一样张开来。   “哇,海棠这一打扮,像是琼瑶剧里的女主角!不知要迷倒多少人呢!”刘萍首先叫起来。   “真是的,海棠这么打扮,像个娇嫩的公主。粉红色也只有海棠这个年纪能穿出品味来。我要是这么穿,就是装嫩了。”李梅说。   “海棠穿粉红,我就穿大红吧。我穿大红最自信。”明丽说。明丽的肤色是那种健康的小麦色,穿上大红的衣服立刻光彩照人,真的很“明丽”。   “你们穿红,我穿绿。我就做一片绿叶来衬你们这些红花。”李梅说。   “不,我要穿绿,我穿绿色好看。”刘萍说。刘萍皮肤白,像许多东北女子一样喜欢画浓妆,那张满月脸被她勾勒得红红白白,楚楚有致,穿上那件青葱绿的毛衣,真的十分动人。   “那我就只好穿黄色了。”李梅说。   “李梅,你就该穿黄色的,黄色多贵气呀,也只有你这个大姐今天配穿。”明丽说。   于是那天我们四个人,穿着颜色艳丽的毛衣,长呢裙,每个人的头发上都系着和毛衣同色的发带,手拉着手一起去了大礼堂。   大礼堂的房顶上悬挂着五颜六色的彩带,墙上也挂满了彩带和花球,水泥地板上打上了滑石粉。每个墙角都放着一棵高高的圣诞树,树上挂着红红绿绿的小灯泡,闪闪烁烁,明明灭灭,仿佛一树的星星。四周边摆着小茶几,上面堆放着糖果、花生、瓜子之类的食物,茶几后面摆着两排凳子。   已经有很多同学坐在里面了,门口还不断有打扮一新的同学涌入。   我们四人的入场,引起了很多人的注目,我看到有人在交头接耳,还有男生朝我们吹口哨。   我们找好位子坐下。我对明丽说:“等会第一支舞,我们两个跳。我还有点紧张。”   “没问题。”明丽笑吟吟地回答。她把胸前的红丝巾扎得像红领巾一样,看起来像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妩媚而明艳。   舞会开始了,第一曲是《春之声圆舞曲》。音乐一起,我看到有几个男生同时向我们走来,便赶紧拉着明丽滑向舞池。   在宽敞的舞池里跳舞和在宿舍里跳,是完全不同的感觉,在欢快优美的圆舞曲的伴奏下,我很快找到了感觉,踏准了脚步,和明丽跳起了花样,我们俩像两只蝴蝶一样在舞场上翩翩起舞,我快乐得快要飞起来。   一曲跳终,我和明丽回到场外,我兴奋地对明丽说:“没想到跳舞这么让人快乐!下一曲我还和你跳吧?”   “还是换人吧,这样你才能进步得更快。”明丽笑谑。   第二曲是《蓝色的多瑙河》,我正想拉明丽,两个男士已经来到我们面前,对我们做出了邀请的手势。   我看明丽对我眨眨眼,回头对面前的男士嫣然一笑,欣然接受了邀请,被该男士拥着走向舞池。   我也只得作罢,握住了面前这位穿灰色西服的男士伸出来的手。   换了个男士做舞伴的确不一样,跳女步比跳男步轻松多了,只要跟着男伴跳就行了,按照他的暗示转圈,只要他不出错,自己就不会错。   这一曲快跳完的时候,穿灰西服的男舞伴说:“和你跳舞是一种享受,下一曲,还能继续有这个荣幸吗?”   “看吧,如果你第一个邀请的话。”我不卑不亢地回答。   我回到原来的位置坐下,她们三人也回来了,每个人都带着笑。   “海棠跳得不错,进步神速。”李梅夸了我一句。顺手挑了一颗糖放进嘴里。   “跟着音乐跳,容易多了。”我说。   “对呀,在这宽敞的礼堂里,跟着音乐的拍子,比我们在宿舍跳舒服多了。”刘萍也是一脸的兴奋。剥了个橘子分给我们。   “我说的没错吧,我看你和刚才那位男士跳得多默契呀,怎么也看不出是第一次参加舞会。”明丽过来拍了我一下,笑着说。   第三曲开始了,没等刚才那个舞伴上前,另一个穿黑西服的男士已经捷足先登了,我只好朝那位灰西装男士抱歉的一笑。第三支舞是慢四步,音乐如流水般柔和,节奏舒缓而优雅。我沉浸在让人心醉的音符中,跟着舞伴缓慢的移动脚步。 正文 第四章 爱情谬论(3)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20 本章字数:2622  突然音乐一沉,换了个三四拍,新的旋律一响起,全体男女一起松开了手,全部同时换舞伴。我接住了另一位男士伸过来的手,一看正是刚才那位穿灰西装的男士,不禁微笑。   “可不可以请问同学芳名?”灰西装开口了,话说得别别扭扭的,让我又想笑。   “我叫岳海棠。”我大大方方的答道。名字没什么保密的。遇到别人问姓名我总是很大方的回答。   “岳海棠,真好听。是海棠花的海棠吗?”   “当然。”   “你是那个系的?”   “我是进修班的。”   “你也是进修班的?看不出来,我以为你是一年级或二年级的本科生。你看起来如此年轻。”他有些惊讶地说。   “进修班的学生也不一定就老呀。”我答。   “我也是进修班的,但看起来至少比你大十岁。”   我这才仔细打量他一下。戴着一副近视眼睛,皮肤白皙,面容消瘦,看起来应该有二十七八岁了。   “我叫沈力。沈阳的沈,力量的力。来自山西太原,是91级进修班的学生,今年二十八岁。”他像背书一样流利地做着自我介绍。   他这番介绍把我逗笑了,我说:“你是山西人?那可是我们国家金融意识萌芽最早的地方,近代中国最大的票号就在你们山西。你们晋商在历史上可是占有重要地位的。”   “那是我们山西人引以自豪的历史,但现在情况已经变了,山西的优势已经不存在,金融的开放程度反而不如沿海地区了。需要我们努力……”我因为刚学了金融史,听到他说到山西,随口把课堂上学到知识说了几句,没想到引出来他这么多感慨,好像我们在进行学术讨论。   还没等我说什么,音乐拍子又变了,变成了快三,又到了换舞伴的时候。他无奈地松手,看着我接住了别人伸过来的手,迅速地转到舞池的中央。   舞会结束后,我们四个人结伴回到宿舍。   一进宿舍门,明丽就叫起来:“啊,多么美好的舞会,多么激动人心的夜晚!”她拉着我在宿舍里又转了一圈。   “是啊,没想到跳舞这么有意思,这么让人快乐,跳快三的时候,我快要飞起来了,多过瘾呀!”我说,还沉浸在舞会让人兴奋的气氛里。   “舞会的确让人兴奋,去了一两次就会上瘾。我原来是为了应酬客户去的舞会,后来自己就上瘾了,一有舞会就去参加。”李梅说。刚才见识了李梅的舞姿,的确娴熟得很。   “我从来没有跳过这么久的舞,刚才一曲都没歇。遇到一个我们辽宁老乡,他也个舞林高手,音乐一起,就邀我跳。我的舞艺今晚长进了不少。”刘萍说,红扑扑的圆脸在绿毛衣的映照下春意盎然。   那晚的舞会,我们四姐妹同样受欢迎,每一曲都有男士等着邀请。学院里本来就男多女少,怎么轮到我们四个美女做“壁花”呢?   圣诞一过,没几天就到了新年,一月中旬就要期考了。因为我们的成绩单要寄回给行里的人事部门存档,成绩单上的成绩事关我们的面子,所以大家很快收了心,专心准备期考,不仅没有再去参加舞会,连周末的牌局都取消了。   一考完试,大家便归心似箭,第二天便纷纷离校回家了。   我一下火车,看到站台上的妈妈,兴奋地扑到她怀里,大叫:“妈妈!妈妈!我回来了!”   妈妈把我抱在怀里,拍了拍我的肩膀:“好呀,我的海棠回来了!这几天我做梦都梦见你呢!掐着指头算你回来的日子。几个月不见了,来,让妈妈看看你,变样了没有?”   我仰起脸,对妈妈调皮地笑着。“看吧,一根毫毛也没少的回来了!”   “哈,变白了,也胖了些,气色很好,看来你在学校过得很愉快。”妈妈仔细端详着我,高兴地说。   “当然了,这是我过得最愉快,最轻松的几个月!学习不算紧张,心里没有压力,我这学期体重增加七八斤呢,要准备减肥了。”我说。   “减什么肥?你现在这个样子至少还可以再重十斤!女孩子要丰满一点才好看。”妈妈说。   “啊,再重十斤就真的成大胖子了!我可不要!妈妈,还是你的身材最好,不胖不瘦,我小时候你就是这个样子,现在我都成大人了,你还是老样子。”母亲平时很注意修饰自己,四十七岁的人了,脸上还看不到明显的皱纹,身材依然挺拔,玲珑有致。她身高虽然只有160厘米,但很注意仪态,走路挺胸收腹,看起来永远精神饱满。   “看到你,妈妈就觉得自己老了,有这么个大姑娘在身边,妈妈不服老都不行呀!”妈妈爱怜地摸摸我的头,把我耳边的一缕头发夹到耳后去。这时一直站在妈妈后面的司机李师傅插了一句:“王行长和海棠走在一起,不知情的人肯定会以为是姐妹俩呢!”   “对,还是李师傅会说话,我们就是姐妹花!赶快回家吧,大姐!”我笑着拿起了行李,调皮地回头对妈妈说。   “你这丫头!去北京读了几个月的书,学会耍贫嘴了!敢拿你妈来开玩笑!”妈妈笑嗔道。我过去搂着妈妈的脖子,对她做了个鬼脸。   上了车,我问妈妈:“爱国回来了没有?”   “回来了,昨天刚到家。他原来也想来车站接你的,但我是从行里出来的,来不及去家里接他了。他一定在家等你呢!”妈妈答道。   我和妈妈一起坐在汽车的后排,一路上妈妈都拉着我的手,没有松开。   上到我们家的楼梯口,看到我家的大门开着,我的爱国弟弟站在门口,对我来了一个九十度的鞠躬:“欢迎海棠小姐回家!”   “妈妈,你去哪里找来的这么帅气的门童?”我仰首挺胸地走进家门,然后故意回头问妈妈。   “小费呢?不知道要给门童小费吗”弟弟跟进来,向我伸出手。   我拿出一块钱,放到他手里,“拿去吧。”   “哈,从首都回来的银行家原来这么小气呀!至少要一张‘四伟人’!”弟弟把一块钱装进口袋,又向我伸手。   “不能嫌少,不得主动索要,这是门童的职业道德,你懂不懂?”我打了一下他伸出来的手。   “小气鬼,以后别叫我替你服务了啊。”爱国悻悻地收回手。   “你敢!不随叫随到就开除你!”我做威胁状。   爱国回敬给我一个鬼脸。 正文 第四章 爱情谬论(4)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20 本章字数:2471  “好了,别闹了,爱国,你姐姐坐了几十个小时的火车,刚回家,让她先放下行李吧。”妈妈一直微笑着看着我们姐弟闹,现在开始替我说话了。   这时爸爸回来了,据说是推掉了应酬,特地回家吃晚饭的。在我印象里,除了过年,我们家很少能聚齐在一起吃晚饭,不是爸爸不在,就是妈妈不在。   今天难得他们两个大忙人都回来吃晚饭。我知道是因为我的归来,这让我有些感动。   我拿出了给他们买的礼物。给爸爸买的两瓶二锅头,给妈妈买的真丝围巾。   这是我第一次给他们买礼物,这些小礼物让父母喜笑颜开。   给爱国的礼物是羊毛围巾和风雪帽。爱国立刻拆了包装,戴起来,跑到房间里对着镜子照了照,回头问我们:“我是不是比江口洋介还帅?”   “江口洋介哪有你帅!你头顶锅盖,身披麻袋,你是天下第一帅!”我打趣他。   爱国这个学期至少又长高了两厘米,有180厘米了。他长得完全像父亲,浓眉大眼鹰钩鼻,但嘴唇没有父亲那么厚,眉宇之间也没有父亲那副不怒自威的神情,而遗传了几分母亲的秀气。经过一个学期大学生活的历练,中学生的青涩已经腿去,脸上的青春痘消失了大半,神情中多了几分稳重和坚定。看上去是一个俊朗的青年了。   “江口洋介是谁?”妈妈一直在笑着看着我们姐弟斗嘴,见我们提到一个外国人的名字,好奇地问道。   “是日本的一个电视明星,《东京爱情故事》和《101次求婚》里男主角。”我解释道。但看妈妈一脸茫然的样子,想起她是一个从不看电视剧的人。   爱国对着镜子摆了几个造型,依依不舍把围巾和帽子取下来,回来和我们坐在一起,笑着说:“姐姐去北京读了几个月书,大变样了嘛,会开玩笑了!这就对了,这才可爱嘛,不要像以前那么老气横秋的。”   “我原来老气横秋吗,妈妈?”我问。   “哪里,别听你弟弟胡说。你原来是端庄稳重,在银行工作就是要这个样子。所以很多老同志都在我面前夸你,说你小小年纪难得那么稳重踏实。但从你今天下火车我就感觉到了,你活泼开朗多了,这才像你这个年纪的女孩子的样子。”妈妈笑吟吟地说。   “年轻女孩子嘛,还是活泼些好,年纪大了再稳重也不迟。”爸爸开口了。   从他一进家门我就发觉了,爸爸今天对我很和气,看我眼神也有了几分慈爱。这种眼神原来是看爱国才有的,这不禁让我有些受宠若惊。   看来亲人间适当的分离是有必要的,分离的日子会沉淀原有的不和谐和龃龉,而让亲情浮现上来。   经过这几个月的分离,我第一次强烈地感到我原来是那么的爱我的父母和弟弟,我们是牢不可分的一家人。   那个寒假我过得愉快而忙碌。回行里打了一转,到人事科打听我的期考成绩,考得还不错,每科都在80分以上,没给自己丢面子,也对得起行里为我交的学费。去王霞大姐家拜访,送给她几盒北京果脯和一袋全聚德的北京烤鸭,给她女儿买了一个会拉小提琴的洋娃娃。王霞以办事处的名义把几个同事叫出来一起吃了一顿饭。   这个假期我没见到晓君,她去许志军家过年了,看来已经确认自己是许家的媳妇了。   大年初二,我和弟弟去外婆家。妈妈原来也要回去的,后来又要和市领导去养老院去慰问孤寡老人,只得塞给我们两千块钱,让我们交给外婆。   外公外婆见了我们自然笑逐颜开。外公在我们进门后,刚寒暄了几句,就到后院挑选等会要宰杀的鸡鸭去了。   外婆这几年身体一直不好,尤其是这两个月,觉得做什么事都提不起精神,整天恹恹地躺在床上。现在见我们来看她,高兴地从床上爬起来,在我和弟弟给她拜年之后,塞给我们一人一个大红包。   我把在北京给她和外公买的羊皮背心拿出来,还有我在同仁堂为他们买的滋补品,花花绿绿地摆满了一床。外婆高兴地一样样摸着,说:“还是我的外孙女疼我们呀,在北京都想着外公外婆。”   “外婆,我是你从小带大的嘛,还记得小时候我要摸着你的耳朵才能睡着。   醒来不见你,就大哭。”我说。   “是呀,别的小孩一哭都是喊‘妈呀’,只有你是喊‘婆呀’!”外婆摸着我的手,无限爱怜地说。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童年的往事历历在目。   我还见到了大舅、小舅一家人,瑞瑞表弟已经上小学五年级,长得有我肩膀高了。这家伙对我已经有些疏远,不像小时候那么缠我,转而崇拜爱国,成了爱国的小跟屁虫。   看见他,我才觉得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已经过了快十年。   晚上,我和外婆睡一张床。我们祖孙俩说话说到半夜。   我向外婆介绍我的大学生活,介绍我的校园、我的老师、我的同学、饭堂的伙食……   而外婆最关心的是我的“个人问题”。   “海棠,过了年你就二十二岁了,有对象没有?”外婆问。   “没有,不着急。二十二岁还不是老姑娘。”我说。   “怎么能不着急呢?女人的青春没多少年的,一下就过去了。我像你这么大,都生了两个孩子了。”外婆悠悠地说。   “没遇到合适的。”我实话实说。   “找男人,最重要是找对脾气的,对自己实心实意的。不要贪图外表条件。”外婆说。   “嗯。我记住了。”我听话地点点头。   “外婆也许活不了几年了,就想看着你结婚,嫁个好人家,然后生个重孙子给我抱抱。但是我可能等不到这一天了。”外婆说。声音透出几分伤感和沧桑。   “不会的,外婆你一定会长命百岁的。不仅看得到我结婚,还看得到瑞瑞结婚呢!”我急忙说,向外婆身边靠了靠,依偎在她怀里。   “能这样当然好了,就怕阎王爷没有这么慈悲呀。”外婆摸着我的头发,叹了口气。 正文 第四章 爱情谬论(5)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20 本章字数:2715  我和弟弟只在外婆家住了一晚,第二天就赶回城了。我没有想到,这竟是我和外婆的最后一次长谈。   几个月后,外婆被检查出患了肝癌,在龙城人民医院住了一个多月后去世。   外婆去世半年后,外公在洗澡的时候不慎摔了一跤,突发脑溢血,在医院抢救了两天后,宣告不治。   外公外婆同岁,去世时都是七十三岁,正应了以前他们常挂在嘴边的那句老话,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两位老人去世时,我在北京赶不回来,没有给他们送终。这成了我心中永远的遗憾。   第二个学期开始了。   我十分享受我的大学生活,那段既丰富又单纯,既紧张又活泼的日子成了我一生最怀念的时光。   我每天背着书包去教室上课,去阅览室查资料,去图书馆借书,周末在宿舍打“拖拉机”,若学校举行舞会,我们四姐妹就盛装出席。   但这样的局面并没有维持多久,就被打破了。   最先出现状况的是刘萍,她渐渐脱离我们,开始单独行动了。周末的牌局因为她的缺席,只得去别的宿舍借人,若借不到,这牌局就开不成了。晚上的自习她常常在教室坐一会就走了,熄灯以后才回宿舍。   不久我们就知道,她恋爱了,对象就是在舞会认识的辽宁老乡。   我们这种进修班的学生,来上学前都和原单位里签了合同,毕业后要回原单位服务的。因而在这里恋爱,最后能成功的极少,除非能忍受两地分居,并有门路将来能调到一起。但青年男女朝夕相处,不发生点情感故事是不可能的。   很多人都抱着享受过程的态度去恋爱,毕业就分手。同学们把这种恋爱叫“找相好”。   不仅刘萍找到了“相好”,连明丽也开始出现状况了。   来自山东的大个子李明浩在帮明丽提了几次开水后,两人就开始出双入对了。   有一天,趁身边没人,我偷偷问明丽:“你和李明浩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我们相好了。”明丽用一种满不在乎的语气答道。   “你可是有男朋友的人,要是他知道了怎么办?”我听明丽说过,她的男朋友是省分行一个处长的儿子,在另一家银行工作。一次儿子到行里来找父亲,在走廊里和明丽相遇,竟一见钟情,托了行里的一个大姐介绍,这才认识了明丽。   两人已经恋爱了一年多,若不是明丽来北京上学,他们已经结婚了。   “他怎么会知道?就是因为他三天两头写信叮嘱我,不能去舞会,不要和男同学多说话,我才和李明浩好的。他这么不相信我,我就偏偏要弄点状况出来,气死他!”明丽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用力把头一点,好像她的男朋友就在旁边似的。   “你既然说他不知道,怎么会气死?”我有些好笑。又问:“不过你真的喜欢李明浩吗?”   “真的喜欢,越来越喜欢,他和我的男朋友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和李明浩在一起,我感到很快乐。”明丽答,脸上突然泛起了红云。   “你怎么能同时喜欢两个人呢?”我问。从未真正恋爱过的我,把爱情看得无比神圣。我不能理解,既然已经有了爱人,怎么还会为别的男人动心。   “海棠,你喜欢吃苹果吗?”明丽突然这样问。   “喜欢呀,怎么了?”我莫名其妙地答道,我不明白为什么明丽突然转移话题。   “好像你也喜欢吃水蜜桃?”明丽又问。   “对呀。”水蜜桃这种水果原来我在龙城很少吃到,来到北京后才有机会大快朵颐。昨天还和明丽到校门口的水果摊上买了十几个回宿舍,我一口气就吃掉了三个。   “那不就行了,你可以同时喜欢两种水果,我也可以同时喜欢两个人。对我来说,我原来的男朋友是苹果,而李明浩是水蜜桃。我喜欢他们,因为他们是完   全不同的两个人,各有各的好。”明丽认真地答道。   对明丽这种谬论,我瞠目结舌,一下找不出话来反驳。   当时已经二十二岁的我,还没有真正恋爱过。从十五岁开始,我的身边就没缺少过追求者,但还没有一个人走进我的心里。   对爱情,我从来不相信日久生情这一说,而坚信一见钟情。   我固执地认为,如果,我在第一面没有爱上对方,以后也不会。   上次在圣诞晚会上见过的沈力,在以后的舞会上也常常碰到。他不仅在舞会上热情邀我跳舞,而且开始找各种机会接近我。他不知怎么认识了李梅,就找各种借口来我们宿舍玩,常被李梅抓来顶缺,和我们打扑克。   对他的种种暗示,我装作不知,常常和李梅联合起来开他的玩笑,故意问他家里的有没有老婆孩子,他连忙否认。又问他这一年多找了几个相好了?经常来我们女生宿舍转悠,是不是看上那位姑娘了,要不要我们介绍?李梅仗着自己已婚妇女的身份,常常把话说得很露骨,让他招架不住,面红耳赤。   我们故意和他很熟的样子,以他的姐妹自居,弄得他反而不好开口了。   他不知道,他每次走后,我和李梅都大笑不已。   终于有一天,在饭堂打饭的时候,他偷偷塞给我一个小纸条。我展开一看,上面写着:“海棠,今晚8点请到校门外左边第二课树下等我,我有话要对你说。请务必来,因为这事很重要。若你不来,我就去宿舍找你。沈力。”   我考虑再三,决定赴约。我能猜到他要和我说什么。我想,我们捉弄他也捉弄够了,若他向我表白,我正好和他把话挑明。   晚上8点,我准时到达约会地点,远远就看见他已经等在那了。   看见我,他有些激动地说:“没想到你真的来了,而且还这么准时。”   “你没想到我会来吗?”我问。   “不,我预感到你会来,但越接近8点,我就越不自信。看着手表,一分钟好像一年这么久,我快要绝望的时候,就看见了你,好像看见了救星。”沈力语无伦次地说。   每次听他说话,我都想笑,这也是我不能用生硬的态度对待他的一个原因。   他提议我们去散散步,我同意了。   我们慢慢地向校外走去,很久两人都没有说话,我知道他在酝酿勇气,而我在考虑怎么措辞才能委婉拒绝,不伤他的自尊心。   走到一个僻静处,他停住了。问我:“海棠,你是怎么看我这个人的?”   “怎么看你这个人?”我愣住了,一下不知道怎么回答。   “对,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他抬头看着我。 正文 第四章 爱情谬论(6)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21 本章字数:2211  我被他的目光盯得不自在起来:“你,你这个人挺好的呀!脾气随和,热情大方,心地也很善良。”   “是吗?还有呢?”他盯着我,继续问。   “还有?还有什么?我们认识时间不长,我还不太了解……”我有些慌张地支吾道。   “时间还不长吗?从圣诞节第一次见到你,已经145天了!要是换算成小时就是3480个小时,换算成分钟就是208800分钟!自从那天晚上见到你,和你跳第一次舞以来,我就完蛋了!我再也没有心思做任何事,心里想的全是你!一闭上眼,你那粉红色的身影便出现在我脑海里,你的一颦一笑,是那么的迷人,你的一举一动,是那么的优雅!我不知道怎么才能接近你,只好去和李梅套近乎,这样才有借口去你们宿舍和你待在一起,你以为我不知道李梅在拿我开玩笑吗?我像个傻瓜一样忍受着你们的玩笑,我的心里像刀割一样痛苦!但我不能不见   你,我一天见不到你,就像失了魂魄,惶惶不可终日,怎么办?海棠,你说,我该怎么办?”沈力突然激动地说了这么一大堆话。   没想到他对我们相识的时间换算得这么清楚,看来这些话早已在他心中滚得烂熟了。   我被他的这一番表白给吓住了。我没想到他对我的感情是这么强烈,刚才想好的委婉拒绝的话一下说不出口了。   “沈力,我没想到你会有这种想法。虽然有很多同学在找相好,来陪伴自己过完大学生活,但我不想这样,我不想做任何人的相好。而且你再过两个月就要毕业了……”   没等我把话说完,他一把拉住了我的手,大声地说:“海棠,我不要你做我的相好,我想要你做我的妻子!做我永远的爱人!我想永远和你在一起!”   “这,怎么可能!你在胡说什么!你疯了吗?”我真的吓了一跳,没想到沈力这么疯狂,还没答应他的求爱,他就直接求婚了。   “对,我是疯了,一想到两个月后就再也看不到你,我就疯了!我爱你,海棠!我真的爱上你了!”   “不,这不可能!这根本不现实!”我挣扎着说。   “只要你同意和我结婚,我会想办法的!我们行长很看重我,知道我找了一个这么优秀的媳妇,一定很高兴,会接受你到我们单位工作的。海棠,你来太原吧,太原是个好地方,你会喜欢它的!”   “我们行根本不会放我走的!”   “女孩子都要嫁人的,你要调到你爱人工作的地方,这个理由很充分。行里不会不同意的,我们去拜访你们行长,我想他会通情达理的……”   “行长就是我的母亲!你以为她会放我走吗?”我打断他的话,他也太异想天开了,现在就想到调动问题,好像我已经同意嫁给他了。   “是吗?那就更好了,我去拜访你母亲,请求她把你嫁给我!我已经是科长了,用不了几年,我也会成为行长,我会让你幸福的,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我会对你很好很好的,只要你开心,你想干什么都可以!我会让你一辈子都快乐幸福的!”他紧紧地握住我的手,急促地说。   “沈力!你头脑清醒一点吧!现在不是我母亲同不同意我嫁给你的问题,而是我根本没有爱上你!”我挣脱了他的手,清楚地告诉他。   “海棠,是我太心急了,把你吓住了吗?你可能没有思想准备,但这些话已经在我心里滚过了一万遍!你在我心里,已经很亲很亲了!我每一次想到我的未来,就想到你,我的每一个未来都有你!海棠,我真的不能没有你呀!答应我吧,海棠!”他又拉住了我的手,单腿跪下,哀求道。   “沈力,你真的太离谱了!我不能答应你,你快起来!我要回去了!”他的这个举动真的把我吓住了,我不知怎么应付。我想把他拉起来,但我一靠近他,他就用力抱住了我。   当一股带着烟草味的热气喷到我脸上,我才意识到他的企图。他竟然想吻我!我恼羞成怒地躲开了,用力挣脱了他,转身跑了。   沈力是我长到二十二岁以来第一个向我求婚的人。但他的求婚在我看来过于荒唐,没有一丝考虑的余地,就拒绝了。   沈力后来又写过几张纸条,约我见面,我没有再去。   他的表白需要勇气,我拒绝他也需要勇气。我的态度那天已经表达清楚,不想再说什么绝情的话来伤害他了。   他毕业离校的时候,我和李梅去车站送他。   在一大群同学面前,他也没有机会和我说什么。上车的时候,他和我握了握手,说了句:“谢谢你来送我,海棠,祝你幸福!”   回来的路上,李梅对我说:“海棠,没想到你年纪虽轻,却有定力,能理智地处理感情问题。   那些找相好的,开始都以为自己到时能潇洒地抽身,但有几人能对自己的感情收放自如呢?除非你是抱着游戏的态度,但若你投入了真感情,分手时难免会受到伤害。”   “我不是有定力,我是没有爱上沈力。”我说。   李梅笑了:“我知道,是他在痴心妄想。我一直在想,海棠将来会爱上谁呢?什么样的人才能俘获海棠的芳心呢?”   “我也很好奇呢,那个他到底什么时候出现呢?”我也笑了。   是呀,那个人迟迟不出现,我都有些心急了。   送走了沈力,没过多久,学校开始放暑假了。   我第一学年的大学生活就这样结束了。 正文 第五章 初恋之痛(1)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21 本章字数:2315  就这样,岳海棠,这个十二岁就情窦初开的早熟的姑娘,在二十二岁的时候终于献出了自己的初吻,开始了第一次恋爱。   那个人并没有让我等太久就出现了。   第二学年一开始,我就认识了胡兮之。   当他第一次走进我们班教室,走上讲台的时候,原来嘈杂的教室突然安静下来。他那样从容不迫地站在那儿,用神采奕奕的眼神扫射着全室。他的微笑是温和而亲切的,眼光却有镇压全场的力量,他就这样站在那儿,没开口说一句话,整个教室就已鸦雀无声了。   “同学们。”他终于开口了,是纯正的北京普通话。带着儿化音的北京普通话是我觉得最好听的一种语言。一段话用方言说和用普通话说是完全不同的效果,说标准普通话的人莫名其妙地就让我觉得高雅和可信。   “这是我和大家的第一次见面。同学们来这里上学之前就已经是银行里的业务骨干,你们中间有许多人是科长、主任,还有人是县支行的行长,都是单位里的中流砥柱。而我只是大学毕业前到银行实习了几个月就到这里教书。银行的业务你们都比我熟悉,我不认为我有资格做你们的老师,却很想和你们交交朋友,然后我们大家一起来研究一下货币银行学,你们会发现这是一门很有意思的课程。”他顿了顿,“在我们开始上课之前,我想我们应该认识一下。我叫胡兮之。”   他转过身,在黑板上写下“胡兮之”三个字,笔力雄强圆厚,是标准的颜体。又在名字旁边写下一串数字,然后回头:“这是我的电话号码。若同学们有问题要和我探讨,或有事要找我的话,欢迎打这个电话。”   我看到很多同学在交头接耳,然后低头记下他的电话。除了班主任,他是第一个这么做的任课老师,他这种坦率的态度给了我们新鲜感,不觉对他有了好感。   “现在该我认识你们了。”他拿出点名册,“我念到名字的人,就站起来答应,好吗?”   同学们在底下大声的答应“好!”于是他一个个名字念起来,当念到我的名字时,我站起来答应。他的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片刻,眼里漾出笑意。   一堂课在轻松的氛围中很快过去了,他用他的风趣、幽默,标准的普通话及亲切的作风,立即征服了全班同学。下课铃响后,有许多同学涌上去,陪着这位年轻的讲师走出教室,和他不住地交谈着。   “这个胡老师真有一套,对吗?”明丽过来对我说,“我就喜欢上这样的老师的课,轻松愉快,不像一些老教授,说话口音极重,不好懂不说,课讲得也枯燥得很,不强打精神就要瞌睡了。”   明丽的话也是我的心里话,但我只是简单的应了声:“嗯。”   第二天下午没课,我在阅览室翻看了新到的杂志,又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小说,看了看表,快5点了,就往宿舍走去。   刚走出教学楼不久,突然下起了大雨。北京的秋天很少下雨,那天下午却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起雨来,我抱着我的书包和刚借来的书往宿舍的方向跑,没想到雨越下越大,不一会就淋湿我了的裙子,看路边有一个公共电话亭,我就躲了进去。没想到电话亭还有人,我一头钻进去,差点撞到他。   “胡,胡老师?”我惊讶地发现这个人正是昨天给我们上课的胡兮之老师。   “刚走到这里,呼机响了,我进来回电话。没想到突然下雨了。”他解释了几句,看了看我,微笑着说,“你叫岳海棠?”   我有些意外地望着他,没想到昨天点了这么多人的名字,他竟然能把我的名字记住。   我点了点头:“胡老师的记性真好。”   “是你的名字比较特别,岳海棠,‘月上海棠’是一个词牌名,我昨天念到你的名字时就联想到这个词牌,所以一下就记住了。”他微笑着答道。   我对古诗词没有研究,完全不知道有这么一个词牌,更没想到只读过几天私塾的外公给我起的名字竟然和一个词牌名契合。   “是吗?我不知道这个词牌,这个名字是我外公起的。”我有些赧然。   “东风扬暖,渐是春半,海棠丽烟径。似蜀锦晴展,翠红交映。嫩梢万点胭脂,移西溪、浣花真景。濛濛雨,黄鹂飞上,数声宜听。风定。朱阑夜悄,蟾华如水,初照清影。喜浓芳满地,暗香难并。悄如彩云光中,留翔鸾、静临芳镜。   携酒去、何妨花边露冷。”他一字一句地念起一首词。念的时候,眼睛并不看我,而看着亭外。这时雨已经小了,变成了濛濛雨,只是没有黄鹂的娇啼,只有雨滴打到屋顶上的声音。   念完了,他回头一笑:“这是宋代曹勋的《月上海棠慢》,没读过吗?”   后来我读到一个女作家写的一本书,书里有一句话这样写道:我在十分钟之内,就知道我和某个男人会不会有故事。的确,爱上一个人,十分钟,就够了。   1993年的秋天,在中央金融学校操场边的那个小小的电话亭里,当胡兮之用富于磁性的男中音念完那首《月上海棠慢》,对我微笑的瞬间,我就不可救药地爱上他了。   那首词,在我们恋爱后,我叫他写给了我,他还用漂亮的颜体抄写了很多关于海棠的诗词一起送给我。这是后话。   那个电话亭是一个可以移动的小木屋,不过两平方米,里面安装了两部投币电话,仅仅容得下两人,而且身体还要靠得很近,一转身就很容易碰到。他念完诗,笑着看着我,有好一会我没有回答。四周变得很安静,电话亭里的空气突然变得暧昧起来。   我有些脸红地摇摇头,心跳得很厉害,心想以后一定要把古诗词这一课补上。   “没想到胡老师的古诗词造诣这么深。”我顿一顿,说道。 正文 第五章 初恋之痛(2)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22 本章字数:2955  “我父母都是语文教师,我三岁起就被他们强迫背诵唐宋诗词三百首。小时候,一有人来家里做客,他们就叫我表演背唐诗宋词,听客人夸奖我是神童,他们脸上就觉得有了光彩。嘿嘿,很可笑吧?”他笑着问我。   “不,这是人之常情。”我答。我想起我小时候,在外婆家那个小镇生活的情景,那时我不会背诗词,但会在晒谷场上表演革命样板戏。   “小时候,并不懂这些诗词是什么意思,为了得到别人的夸奖就这么背了,等我长大能理解这些诗词的意义了,就真的喜欢上了它们。浩瀚的中国文学史上,这些优美的诗词熠熠生辉,闪烁着永不磨灭的光芒。我觉得古人已经把所有的意境都写尽了,我们现代人只能继承和欣赏,再也写不出新意。”他缓缓地说,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你对古诗词感兴趣吗?”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我对这些韵律优美,意境深远的古诗词是喜爱的,也读过不少,但要像胡兮之这样随口就能一字不差地背诵出来,我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个境界。我对席慕容和汪国真的诗记得更清楚一些。   他看我支吾着不回答,便笑了:“像你们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很少会喜欢这些古诗词了。”看我手里拿着一本书,便转移话题,“你手里拿的是什么书?”   我把手里的书打开。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濛丽濛伏尼契的《牛虻世家》。   他有些惊讶地看着我:“你怎么会喜欢看这种书呢?我以为你只会读琼瑶和三毛。”   当时我借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想太多。因为中学时读过《牛虻》,非常喜欢,无意中在图书馆看到作者还写过另一部关于牛虻的先辈的书,被简介上面那句“作者的立意所在是想追溯牛虻性格形成的根源”的话打动,一时好奇借来的。   “你读过这本书吗?”我问。   “在大学时读过了。牛虻的曾外祖母比阿特丽斯是一个非凡的女子,喜欢读这本书的女孩,必也不同寻常。”他接过我手中的书,翻了翻,又还给我。   当我花了两个晚上读完这部长篇小说后,我同意他的看法。比阿特丽斯成了最经典的文学形象活在我的心中,那个非凡的女子成了我的偶像。《牛虻世家》也成了我最珍爱的一本书,直到现在,我的生活几经跌宕起伏,历次搬家,它都一直好好地待在我的书架上,每隔几年就被我拿出来重读一遍。   但十多年后,当我已走过青春岁月,成为一个已近中年的女子,回望来路,不禁感慨自己和这个叫比阿特丽斯的女子有着云泥之别。   而胡兮之也远远不是我当时想象的那个人。   当时的胡兮之像一道闪电照亮了我的生活,他在那个小小的电话亭对我表现出的儒雅和才华,让我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   那是一个在现实生活中很少会出现的场景,一个风度翩翩的男教师对自己的女学生背诵了和她名字有关的一首古诗词,因为她手里拿着的一本书,对这个女生说她“不同寻常”。   后来,我一遍遍的回忆当时的情景,觉得我和胡兮之的恋爱是必然的。那个下雨的下午,不论哪个女生跑进那个电话亭,都会在劫难逃。   那天,从那个电话亭和他告别后,我自己一个人慢慢走回宿舍。心里已是千树万树梨花开。   有一个声音从心底缓缓地升起,在一遍遍地说:那个我等待已久的人终于出现了。我要恋爱了。   他的课每周两次,安排在周二和周六的上午。于是这两天对我来说就有了特别的意义。我像小时候盼望过节一样盼望着周二和周六的到来。   那两天的早晨,我比平时更早地起床,去操场跑步。这是我中学起养成的锻炼习惯,每天早上在学校统一做早操之前沿着操场跑三圈。但在周二和周六的早晨我会跑四圈。我也说不清是为什么,只觉得还有力气再跑一圈,就跑了。似乎是为了以更饱满的精神出现在他的面前。   那天的着装是精心挑选过的,从头饰到鞋子无不搭配得当。我对穿衣打扮这些女孩子的小伎俩是无师自通,有着极高的天分,只要我稍一装扮,就能成为人群中瞩目的焦点。   恋爱中的女孩,这些潜力更是被无限激发出来。那时,我最常听到的赞扬就是:“海棠像是从电影画报上走下来的女子。”   我不想被任何人,特别是他看出异样。所以衣服款式挑选的是内敛而绝不张扬的,口红涂得淡淡的,香水用的也是清甜的花香味。   我精心准备而不动声色。   那时我喜欢的衣服的颜色多是粉红、粉蓝、鹅黄这些娇艳的颜色,也只有在那个青春得没有一点皱褶的年纪才配得上这样的颜色。   后来,在我们如愿成为恋人后,他对我说:“你像一个新鲜娇艳的水果,发出诱人的光泽和香味,让每个男人都想咬上一口。”   上课时,我可以毫无顾忌地大胆地盯着他看,当他的目光有意无意向我扫过来时,我立即把眼帘垂下。我也常常发现,当我把目光转向他时,他也正在注视我,在我们目光对视的一瞬间,又立即闪开。   我们在这样的目光躲闪中有了默契。   两人都在等待机会。   这样的情形维持了半个月后,终于有了突破。   星期五的晚上,我接到母亲的电话,告诉我外婆去世了。   虽然暑假回家时,外婆已经住院,对她的不久人世已经有了预感,但这一天终于来临时,我还是无法接受。   我不禁泪如泉涌。责怪母亲为什么不早告诉我,让我回去送外婆最后一程。   母亲说,是外婆的意思,不愿影响我学习。母亲还说,外婆临走前,交代她说,海棠是她最疼的外孙女,也是她最放心不下的人。她把她的玉镯留给我做嫁妆,希望我能结一门好姻缘,她会保佑我幸福快乐。   听了母亲的话,我更是悲伤不已。那对玉镯是外婆家的祖传玉器,是外婆出嫁时最贵重的嫁妆,从来没从她手上摘下来过。记得小时候,我每次想拿来玩,都被她拒绝。她摸摸我的头,保证说等我做新娘子时,就把它们送给我。   没想到外婆还记得自己多年前的承诺,真的把它们留给了我。当时只觉得世界上最疼我的那个人去了。想到再也看不到外婆那慈祥的面容,再也不能依偎在她怀里撒娇,我肝肠寸断。   我不知道外婆当时是不是有了预感,预感到她从小带大的外孙女的情路会很坎坷,否则她不会在生命终结前留下这样的遗言。   而当时,没有任何人,包括我的母亲有这样的担心。   在龙城,像我父母那样的夫妻组合,并不多见。春节时,有人给我们家送来一幅尺寸巨大的苏绣,图案是开得如火如荼的红牡丹。那人说,岳部长和王行长站在一起就是一幅牡丹富贵图。   像我这样一个女孩,有出众的相貌,体面的工作,在加上那样的家庭背景,   怎么会有人担心我的婚姻问题呢?母亲在这个问题上胸有成竹,她不动声色,是在等待合适的人选出现。   那天晚上,我一夜都没睡着。一闭上眼,小时候和外婆在小镇上生活的情景就浮现在眼前,泪水不觉又涌上来,一滴滴打湿了枕头。   第二天看到镜子里自己红肿的眼睛,就跟李梅说了一声,叫她替我请假。 正文 第五章 初恋之痛(3)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23 本章字数:3295  那天,我睡了一上午。中午起来吃了饭,心情逐渐平复下来,接受了外婆去世这个事实。   周六下午没课,同学们开始各奔东西。去找老乡,串朋友,或结伴去北京市玩。   周六的晚饭,饭堂的师傅只要准备平时的一半就足够了。   那天,李梅原来单位的一个同事来北京出差,她要去宾馆和同事见面,中午一起床就走了,交代说要星期天晚上才回来。   刘萍是晚饭前就不见了踪影。而明丽在陪我吃了晚饭后,也抱歉地对我说:“海棠,我和李明浩要去看电影,不能陪你了。”   “去吧,我不用你陪,我正想安静地待一会。”我答道。   “海棠,别太难过了。外婆已经年过七十,不算短寿了。老人终有一天要离开我们的,这是自然规律。”明丽拍拍我的肩膀,轻声地安慰我说。   虽然我对明丽这种脚踏两只船的行为不予赞成,但喜欢她的善良和热心。因而我们能一直保持着友谊,并让这友谊存续了很多年。   “我知道。明丽你好好去玩,不用担心我,我自己待一会就好了。”我也拍拍她的肩,催她快走。   明丽换了一件大红的风衣就出门了,出门时体贴地替我把门给带上了。   明丽走后,宿舍里安静下来。   我一个人静静地躺在床上,突然觉得有些寂寞。   为了赶走这种感觉,我拿出收录机,调到收音机的音乐台,反正宿舍就我一个人,就把音量开大,让里面传出来的音符充斥这间小屋,给这寂静的宿舍增加一点人气。   我靠在床头,拿出前几天借来的《呼啸山庄》接着看。   读到卡瑟林在和埃德加结婚前夕对女仆艾伦迪恩吐露真情:我对埃德加的爱像树林中的叶子,当冬季改变树木的时候,随之就会改变叶子。我对希克厉的爱却像地下水久不变的岩石……我就是希克厉!他无时无刻不在我心中,并不是作为一种乐趣,而是作为我的一部分。   我完全被艾米莉濛勃朗特创造的那狂飙般猛烈的情感所震撼,大脑也跟着混乱起来。   我好像听到了敲门声。开始我以为是幻觉,仔细一听,真的有人在敲门。我穿上鞋子去开门,门一打开,看到胡兮之站在门口。   看到他,我并不意外,好像今天晚上就在等待他的到来。当时心里转过一个念头:终于来了,来得正是时候。   “我敲门敲了好几次都没动静,若不是听到屋里传来音乐声,还以为屋里没人呢。”他一边走进来一边说。   “不好意思,我没听见,可能收音机的声音太大了。”我把他让进屋里坐下,并把收音机关了。   “胡老师,喝咖啡还是白开水?学生宿舍比较简陋,只有这两样招待老师。”我说。   “还有咖啡?这就不简陋了。”胡兮之坐在我床前的凳子上,尽量以随和的语气说。其实,我感觉到了,他对这样在周末的晚上造访女生宿舍也有些紧张。   “我喜欢喝咖啡,每天饭后喝一杯咖啡已经成为习惯。”我答道。没征求他的意见,就给他冲了一杯“雀巢”速溶咖啡。我想,他应该和我有相同的口味。   “谢谢。”他接过咖啡,轻轻喝了一口,“我也是,在备课和读书的时候,每晚至少要喝两杯咖啡。”   “很多人都说喝咖啡会睡不着,我倒很少这种情况,到了睡觉时间自然就睡   了。你呢?”我问。   “我也是。虽然最近常常失眠,但绝不是咖啡的功效。”他又喝了一口,然后把咖啡放在桌子上。   我一时无语。隐约感到这个话题是个陷阱,我不能问他失眠的原因。   有这么半分钟,两人看着桌上还在氤氲的咖啡,谁都没有说话。   “海棠,你今天为什么没有去上课?我以为你生病了,刚才一个人在校园里散步,想起你今天上午的缺席,不放心,上来看看。”他首先打破了沉默,解释了他今晚造访女生宿舍的原因。   “昨晚接到母亲的电话,外婆去世了,我很难过,一夜都没睡好,今天上午没心情去上课。”我向他坦白。   “哦。”他听了我的解释,点头表示理解。然后问了我一些外婆的情况,我如实说了。   “海棠,你什么地方人?”他又问。   “我家在龙城,一个南方小城。”我答道。   “哦,我知道这地方,有一个电影不是在你们那里拍的吗?我很小的时候就看过了。”   “是的,我一提到龙城,很多人都知道,就是因为那部电影。”六十年代初期,有一部家喻户晓的电影提到龙城,那个女主角凭借这部电影成了著名表演艺术家,虽然她这一辈子就只演过这部电影。这部电影在“文革”后重新公演,依然万人空巷,里面的歌曲至今被人们传唱,经久不衰。   “这部电影里面的插曲很好听,歌词也很有意思。我母亲非常喜欢这部电影,七十年代末重新公演时,她为了学唱里面的歌曲,连着带我看了七遍!”他笑着说。   “里面的歌曲,我们龙城人个个都会唱。”我也笑着说。   气氛开始轻松起来。   “哦,对了,海棠,你原来在行里是干什么的?”他问道。   “我在储蓄所工作。”我答。   “是吗?能来这里进修不容易啊。你们班上很多同学在行里都是中层干部,我看你如此年轻,不像是当了领导的样子。”   “我高中毕业就直接参加工作了,刚工作三年,当然不是什么领导。”我答。怕他误会,又解释道,“我可是凭本事考进来的,没走后门哟。”   我们后来又聊了一会各自的情况。从谈话中我得知,他当年三十岁,省籍河南,父母至今仍在河南一个县城中学教书。他在中央金融学院读完本科后,又读了三年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后留校任教。   “我看到学院在起新住宅,有你的份吗”我问。这是一个非常技巧的提问,我想知道他是否单身。   “学院的分房政策你还不知道?分房的依据是看你结婚没有,和工龄职称无关。我这个单身汉,当然没有份了。我一人住一间小房,不足十二平方米。”他聪明地领会了我的意图,清楚地交代了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这不单单是学院的政策,全中国差不多都是这个政策。”我满意地笑了。   却不好将这个问题再讨论下去,于是转移话题,看了看表说道:“啊,都快10点了,怎么我们宿舍这些人一个都没回来?”   他也看了看表:“啊,时间过得真快。我已经在你这里待了一个多小时了!   我该走了,你早点休息。”   我没想到我这个无意间转换的话题却起到了逐客的效果,不禁有些懊悔。但看他已经站起来,向门外走去,却也不好挽留,只得和他和他一起向外走去。   在宿舍门口的走廊上,他停住脚步,望着我,我也抬头看着他。他沉吟了一下,突然俯身过来,在我的耳边轻声说:“海棠,你很好。”然后转身走了。   我站在走廊上,看着他的背影,泪水夺眶而出。我觉得外婆在天上看到了这一幕,在颔首微笑。   接下来的那两天,我像踩在云端里,前所未有的轻盈飘然起来。   他的那句“海棠,你很好”一遍遍地在我耳边回响,我把这句话当作是爱的告白,我在等他进一步的表示。   我在等待幸福的降临。   但现实却不是我预想的那样。   周一,是李梅的生日,她说要请我们去吃西餐,于是那天晚上我们来到学院附近一家西餐厅。   那家餐厅有一个让人浮想联翩的名字,叫“爱琴海”。从外面看门庭冷落的,没想到其实生意那么好,本来我们想上楼的,明丽说二楼靠窗的位置最好。   但我们进去后,被那个身着白衬衣黑马甲,领口扎着黑领花的男招待领到一楼靠楼梯的一张桌子,说是楼上已经满座了。   只得将就坐下。 正文 第五章 初恋之痛(4)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23 本章字数:3110  “李梅,祝你生日快乐!”落座后,我们拿出各自的礼物交给李梅。   我的礼物是和明丽一起去买的,她买了一条鹅黄色的真丝围巾,我买了一个与之相配的丝巾扣。刘萍则送给李梅一个彩绘的杯子。   李梅高兴地把礼物收下,然后叫我们点餐。   西餐就是比中餐快,不到十分钟,我们点的餐就送上来了。   “其实西餐有什么好吃,还不如‘小四川’的菜呢!还这么贵。”刘萍用不锈钢叉吃着意大利通心粉,抱怨道。   “‘小四川’是吃味道,‘爱琴海’是吃情调。你没看这里装潢得多么高雅。”明丽用刀切了一小块牛肉,左手持叉优雅地放进嘴里。   “‘小四川’我们四个不是去过很多次了吗?我想请你们来一个新鲜点的地方。西餐偶尔来吃一顿也不错,享受一下这里的氛围嘛。”李梅说。   我是第一次来到这家餐厅,正探究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明明天花板装了很多吸顶灯,却给人一种幽暗的感觉,灯光反射到光洁如镜的大理石地板上,好像天上的星星在地上闪烁。餐厅四周摆了很多花草,大厅中央还有一个喷水池,立着一个白色塑像,是一个头发微卷,脸上带着调皮微笑的小男孩在撒尿。我知道这是模仿“布鲁塞尔第一公民”小于连撒尿的雕像。水池旁边摆着一架白色的三角钢琴,一个云鬓高挽,身穿白色礼服的女孩正在演奏《水边的阿狄丽娜》。   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暖洋洋的香气,让人不知不觉就放软了身段,言行也轻柔起来。   “明丽,你是不是常常来这里?这是谈恋爱的好地方。”我对明丽说。我看到食客多是成双成对的青年男女,他们在亲密的私语。   “嗯,来过几次。”明丽大方地承认。   “这种地方最适合明丽这种狐狸精来,你看人家刘萍和王大鹏就没来过。来这里吃一顿,比在学校食堂吃一个星期还贵。”李梅开玩笑地说。王大鹏是刘萍的男朋友。   “我和大鹏是实际的人,才不来这种地方浪费钱。我们交往是认真的,都希望这段感情能有结果。”刘萍说。   “狐狸精就狐狸精。”明丽一点不生气。“女孩子的青春如昙花一现,不好好享受一下,老了就该后悔了。你们知不知道,做个娇媚魅惑的狐狸精是我的人生理想?只是本人目前道行还浅,只迷倒了一个李明浩,对他也动了真情,我们之间不存在谁欺骗谁的问题。”   对明丽这样一边和男朋友一周两封的通着信,一边明目张胆地和李明浩谈恋爱,我知道李梅和刘萍都是不赞同的。但明丽对自己的事情从不藏着掖着,她觉得这两段感情都是光明正大的,就像她对我说过的那样,她同时喜欢他们两个,就像同时喜欢苹果和水蜜桃。   “明丽,李明浩既然这么喜欢你,你不怕他缠着你要和你结婚吗?”刘萍问。   “他在老家也有女朋友了,是他母亲的结拜姐妹的女儿,两家是世交。女方连嫁妆都准备好了,就等李明浩毕业回去成婚。明浩说,我们的命运早已被决定了,我们现在是为自己而活,为了在将来庸常的生活中留一段美好的回忆。将来在我们感到孤独寂寞时,想到远方还有一个深深爱着自己的人,就会觉得安慰和温暖。”明丽缓缓地说,声音充满了感情。   听了明丽的话,我们三人好一会都没有出声。不管赞不赞同,但我们至少应该尊重他们的感情。   “海棠,我今天听说上周六的晚上,胡老师来我们宿舍了,是吗?”李梅转移话题,突然这样问我。   明丽和刘萍显然也对这个话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忙问:“是吗?他去我们宿舍干什么?是去找你吗?”   没想到两天前胡兮之造访女生宿舍的消息已经传了出去,而且成了人们感兴趣的话题。我不知道那天晚上在走廊上,他俯身在我耳边说话的那一幕被别人看到没有,又以什么样的形式流传开来。   我愣了一下,答道:“那天上午我没去上课,他以为我病了,来看看。”   “是吗?他这么关心你啊!”刘萍说。   我脸红了一下,正想解释。这时,我看见了胡兮之。   上帝一定是一个顽皮的大叔,他常常安排一些巧合,在人们正在议论一个人的时候,就突然让这个人出现,所以中国才有那句成语“说曹操,曹操到”。   就在我们刚把话题转移到胡兮之身上,他的名字刚被提起时,他就出现在我们面前。   他并不是一个人,身边还有一个年轻的女子。当时我们看到的情景是,西装革履的胡兮之手挽着一位身穿格子风衣的女子,正从楼梯款款走下。   “胡老师!”明丽热情地站起来打招呼。   他这才看见我们,把手臂从那位女子手中抽出来,微笑着过来和我们打招呼。   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那一瞬间,我觉得他有些慌乱和尴尬。   他和我们寒暄了几句就离去了,没有向我们介绍身边那位女子的身份。但他俩刚才的亲密情形已经被我们尽收眼底,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   目送完他们离去的身影,她们三人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转向我。   在她们的目光中,我看到自己像阴天里的向日葵,无论怎么强打精神,都掩饰不了突然暗淡的容颜。   我不知道如何应付这一场面,只有低头对付那块还带着血丝的牛排。   “还没熟,我要再煎一下。”我招手叫服务生过来,让他把我这块牛排拿去厨房煎成九成熟。   于是话题转为各人对牛排生熟程度的喜好,没有人再提胡兮之的名字。   第二天,在课堂上,他依然潇洒自如,谈笑风生,把本来枯燥无味的课程讲得风趣生动,得到同学们热情追捧。我看着他的笑容,突然涌出一丝恨意。既然已经有了女友,为什么还要来招惹我?周六晚上的造访,明显地超过了一个老师对学生的关心程度,突然俯身过来说的那句“海棠,你很好”也不是一个男老师对女学生讲的正常话。   那么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想把我当成艳遇来消遣吗?   我觉得受到极大的侮辱。   两天后,便是中秋节了。   学校的橱窗里贴出了红色海报,当晚将在小礼堂放电影,大礼堂开舞会,并祝所有的同学过一个快乐的中秋之夜。   刘萍和明丽晚饭没在饭堂吃。在这样的节日里,不去和恋人来一次烛光晚餐,就太不浪漫了。   李梅叫我去和一群朋友聚餐,然后一起去大礼堂跳舞。   “海棠,听说今晚学校请了乐队来表演,去玩玩吧。”李梅对我说。   “不,我不想去。”我恹恹地躺在床上,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致。   “海棠,你怎么了?是不是病了,还是有什么心事?”李梅走到我的床头,关心地问我。   “没什么。只是身体有点不舒服。”我搪塞道。   “我看你有点不对头,两天了你都没有笑过,神情萎靡,好像遭受了什么巨大的打击。能不能跟我说说,看我能不能帮上忙。”李梅说。   是的,胡兮之给我打击太大了,他让我滚烫的心一下掉进冰窟里,我的每一块肌肉都僵硬了,连说话都觉得吃力,更别说强作笑颜了。   但我怎么能跟李梅说呢?因为胡兮之前几天来过我们宿舍,我们聊了一个多小时,就以为对他有了某种权利,看到他和女朋友在一起就觉得受到了欺骗?   他并没有说过他爱我,那句“海棠,你很好”可以解释为老师对学生的赞美。   一切不过是自己自作多情。 正文 第五章 初恋之痛(5)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23 本章字数:2724  我正不知怎么回答李梅,正好门口有人叫她,我连忙说自己今晚另有安排,把她推走了。   我能有什么安排呢,不过是想自己独自度过这个中秋之夜。   在这样一个中秋之夜,一个人在宿舍待着也太寂寞,于是在天黑之后,我还是决定出去走走。   我已经独自在学校里溜达了半个多小时了。小礼堂的电影已经开始,大概是喜剧片,不时传出阵阵笑声;大礼堂的舞会正进行到高潮,悠扬的舞曲伴着歌手抒情的歌声从里面飘出。校园在这两种声音的渲染下更显得寂静。   我心烦意乱,于是向校门外走去。   我们学校在郊外,出门不远就是一大片的农田,从农田穿过去,走半个多小时,就可以到达江边。   这条路,是个散步的好地方。吃完晚饭,我常常和明丽,明丽和李明浩相好后,我就和李梅到这里散步。走到江边正好看到落日西沉,赏完夕阳后原路返回,回到学校夜幕已经降临,就直接去教室去上晚自习。   这是我第一次晚上来到江边。夜晚的江岸并不寂寞,有一群人在江边开篝火晚会,他们围坐成一圈,玩击鼓传花的游戏,不时发出掌声或起哄声。   还有三三两两的人在江边漫步。他们大多是恋人,亲密地依偎着,呢喃地说着情话。   我在江边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来,望着被晚风吹起层层皱褶的江水,心里涌起难言的伤感和孤寂。   我没吃晚饭,出门的时候带上了一个学校发的月饼。此刻,看着天上渐渐升起的明月,我拿出月饼,掰了一小块放进嘴里,慢慢地吃起来。   我想起小时候,在那个小镇过中秋的情景。当夜幕降临,月亮升起来后,外公和外婆就开始张罗。把一张长桌搬到院子正中,摆上月饼、瓜子、花生、糖果等吃食,长桌的四个角摆四个柚子,柚子上面插上高香。全家人在外公外婆的带领下先拜了祖宗和月亮婆婆,然后,围坐在一起,一边赏月一边分吃月饼。   我自然不会老老实实地坐着,在举行完跪拜仪式后,就迫不及待地拿着小舅替我糊的兔子灯笼,跑到晒谷场上和小伙伴汇合,唱儿歌做游戏去了。   玩累了,休息的空当,溜回来吃一个月饼,又跑出去。   月饼是外婆自己做的。那时每家都有一个做月饼的模具,外婆家的模具是一个老鼠偷油的图案。中秋前一个星期就开始动手制作,把芝麻、花生、瓜子、核桃仁和白糖拌在一起,再加一把郁香扑鼻的桂花丝,把这些馅包进和好的糯米粉里,搓成扁圆形,再用模具一压,放到平底锅里慢慢烘烤,直至它们成金黄色,这月饼就算做成了。   第一锅月饼做好,外婆就叫我过来尝第一口:海棠的嘴最刁,她说好吃就一定好吃了!   对一个未满七岁的孩子来说,这样的月饼简直是天下第一美味,怎么会说不好吃呢?   童年的记忆多么美好而温馨。   渐渐地,不知从哪一年开始,中秋的时候,没有人家再自己做月饼了,商场里的月饼包装华丽,品种繁多,随便买一盒回去,就够全家享用了,用不着再劳心劳力地亲手制作。   每到中秋,我们家的月饼就成了“灾难”。父母单位分的,别人送的,堆满了半个房间。每年母亲都托人把这些月饼带回小镇,让外婆分给亲戚邻居们。   我吃过各种各样的月饼,记得有一年有人给母亲送了一盒包装华丽得令人咋舌的月饼,里面装着百元一个“鲍鱼月”。我好奇地尝了一口,就吐掉了。   我多么怀念外婆亲手做的月饼啊,那个印着老鼠偷油图案的月饼才是真正的月饼。   望着天上的明月,想到外婆已经永远离我而去,去了那个阴阳相隔的地方,再也不得相见,我难过极了。   心里在一遍遍默念:外婆,外婆,我好想你,好想你……   “海棠,你怎么了?”一个男声在耳畔响起。   我吓了一跳,回头一看,胡兮之不知时候来到我身旁。   我惊愕地望着他。   他温和地说:“怎么了?海棠,为什么一个人在江边流泪?”   我这才发觉,自己刚才已经泪流满面。   “我想起了我外婆,不知不觉就哭了。”我低着头嗫嚅道。被他看到自己一人在江边流泪,不知会产生什么联想呢。   我转头想走,却被一双强有力的走拉住了。   “别走,海棠,把眼泪擦擦。”他抽出一张纸巾,递过来。   没想到眼泪却越擦越多。我终于放弃,用双手捂住脸,眼泪从指缝里不断涌出。   “哦,海棠,你真让我心痛。”他发出一声轻轻的叹息,然后把我拉进怀里。   他的怀抱是那么的温暖,我仿佛被施了魔法,没有拒绝。   他开始吻我脸上的泪痕。我闭上眼睛,任他炙热的嘴唇从我脸上滑过,当他的嘴唇贴近我的嘴唇时,我战栗了一下。他更紧地抱住了我,深深地吻了下去。   我不能形容我当时的感觉,只觉得天地在旋转,像坐云霄飞车那样耳鸣目眩,周身的血液在燃烧,心跳得快要停止了。   我们的唇紧紧地贴在一切,磨蹭着,纠缠着。我不觉张开了唇,迎接他那早已蠢蠢欲动的舌头……   两人的舌头终于搅在一起,像两条火苗在纠缠。他的身体紧贴着我,这种让人心慌意乱的压迫让我感到窒息和紧张。我听到他的心跳,那么猛烈,那么狂野。我分不清这是梦境还是现实,头脑一片空白。我已不能分析,不能思想,在这一刻,天地万物,已成混沌一片。   “海棠。”不知过了多久,我听到他在我耳边轻轻地呼唤。把我从遥远的远古时代拉了回来。   我慢慢地睁开眼,首先看到的是天上的一轮圆月,然后是圆月下他那双含情脉脉的眼睛。   “海棠,这一天,我等了很久了。自从那天你穿着被雨淋湿的红裙子,跑进那间小小的电话亭的之后,我就幻想着这一天的到来。”他的声音像梦幻般的好听。   我看着他的笑容,突然清醒过来。我挣脱了他的怀抱。挺直了身体,看着他说:“胡老师,你不觉得自己很荒唐吗?你已经有女朋友了!”   “我没有女朋友,除非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他又把我拉回来,用胳膊搂住我。   “那,那天那个女子是谁?”我挣扎着说。   “那已经是过去了,你别管了,从今天起,我的女朋友是你!”他更紧地搂住了我,又吻了下去。   我想说什么,被他的嘴堵住了,什么也说不出来。   他再次用吻软化了我,让我对那个女子不再追究。 正文 第五章 初恋之痛(6)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24 本章字数:2585  其实我那个女子的模样我一点都记不起来了,只记得她穿的格子风衣。   “海棠,我三十岁了,不可能没有恋爱过,谁叫你这么晚才出现在我面前呢?”这句话多么有说服力,我被说服了。   “我刚开始并没有确定自己的感情,毕竟我们才认识不久。可那天,在西餐厅碰见你,看到你的容颜在瞬间变色,我的心不禁哆嗦了一下。第二天,再看见你,那双原来总是含着笑意的眼眸仿佛挂了寒霜,冷得让人心颤。可爱的小酒窝消失了,从那天起,我没有见你笑过。仿佛一朵娇艳的花儿突然枯萎,让我心痛得不能自己。我审视了自己的内心,确信自己爱上了你了。”他捧着我的脸,看着我的眼睛说。   “你,真的确定吗?”我依然有些不放心。   “我确定。胡兮之真的爱上了岳海棠。而且很爱很爱。”他微笑着肯定地说。   我满足地笑了,依偎在他的胸膛。   我突然想起什么,问道:“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今天晚上,我心烦意乱,迫切地想见到你,向你表白。可我到了你们宿舍楼下却不敢上去,我不知道你今晚有什么安排。正在徘徊,犹豫不决中,就看见你出来,于是我就一直跟着你,跟着你在校园里兜圈,又跟着你走到江边。我一直默默地注视着你,后来看到你哭了,忍不住就现身了。”他把我搂在怀里,轻轻地抚摸着我的长发。   “哦。”我颔首笑了。   “现在该我问你了。”他把我的肩膀扶正,看着我说:“你呢,你爱我吗?”   “我不告诉你!”我挣脱了他的怀抱,笑着跳到了一边,朝前跑去。   他在后面追逐着我,我跑到一个小山坡时被他捉到了。他从后面抱着我的腰,嘴里说:“我捉住你了,我捉住你了!我不会再放手,我要海棠为我绽放。”   我慢慢地转过身,看着他,露出一个微笑。   “啊,太美了!海棠,你真的太美了,这一笑足以倾城倾国,那个古代的美人怎么比得上你呢!你现在是真正的月下海棠,简直风华绝代!天呀!你怎么可以这么美丽,你怎么可以这么迷人!”他赞叹着,又对着我的嘴唇狂吻下去。   我永远不会忘记,在江边第一次和胡兮之亲吻的感觉。那种山河变色,时间顿止,四周万物全都消失的感觉。啊,我从来不知道,原来接吻可以那么惊心动魄,情话可以说得那么甜蜜动人。   我感觉自己像一块奶糖,在爱的喜悦中融化了。   就这样,岳海棠,这个十二岁就情窦初开的早熟的姑娘,在二十二岁的时候终于献出了自己的初吻,开始了第一次恋爱。   中秋的月亮已经悄悄地爬到当空,散发出越来越清亮的光芒,见证了这一切。   海棠是会在一夜间绽放的,你们相信吗?   生命是会在瞬间变得绚丽的,你们相信吗?   世界会突然变得充满了诗情画意,你们相信吗?   第二天早上,我在镜子前端详着自己。   一夜没睡,镜子里的自己竟然神采飞扬,翦水双瞳(这是他形容我眼睛的形容词,真好听,我一下就记住了)顾盼生辉,皮肤晶莹透亮,肤色红润,昨晚刚经历过热吻的嘴唇,像樱桃一样红艳欲滴。并没有笑,但整张脸就是感觉有按捺不住的喜悦,右嘴角那个椭圆的酒窝不时调皮的闪现。   我穿了一件白色的刺绣衬衣,外边套一件鹅黄色的开襟羊毛衫,胸口别了一朵乳白色的胸花,下面是咖啡色的A形裙,裙子的下摆有一圈银色和金色相间的刺绣,当我走动的时候,它们便在我的小腿上隐隐闪光。   我拿起书包准备去教室,一转身,就看到她们三人奇怪的目光。   “你们怎么了?我有什么不对吗”我问。   “你太不对了!”她们三人异口同声地答。   我又回头照了照镜子,没发现什么异样。   “你今天怎么变得这么神采飞扬,神采奕奕?昨天还萎靡不振的呢!快说,昨晚12点多才回来,去那里了?”她们三人开始审问我。   昨晚我蹑手蹑脚地溜回来,以为没把她们吵醒呢,原来她们都没睡着啊。   “我去和朋友赏月了。”我答。   “和谁?如实招来!”她们三个不依不饶。   “这个嘛,以后再告诉你们!”我可不想这么快就把这个秘密披露,卖了一个关子,笑着拿起书包出了门。   可这样的恋爱是瞒不了人的,不是吗?   我变得那样活泼,那样快乐,那样的生趣盎然。脚步从来没有那么轻盈过,全身像上了发条一样充满活力,一点点小事就能让我开心的大笑。   走在路上是轻声的哼着歌,而在卫生间便是放声歌唱了。   那天,我一边洗衣服,一边在唱《洗衣歌》。   哎!是谁帮咱们翻了身哎?是谁帮咱们得解放哎?……哎!我们的生活变了样哎,我们幸福乐无疆哎。呷拉羊卓若若尼格桑梅朵桑呃……我一边唱一边用脚打着拍子,衣服洗完了歌还没唱够,看见明丽的床头堆着一件昨天换下来的衬衣,便随手拿来洗了。   等我晒完衣服走进屋子,就看到她们三人笑谑的模样。   “海棠,大姐这里还有一件外套,你怎么不洗啊?”李梅手里拿着一件外套问道。   “二姐这里也有一条裤子,一起洗了吧?哪有只帮老三洗,不帮老大老二洗的道理?”刘萍也举着一条裤子说。   “海棠,谢谢你,明天继续啊!我明天多换两件衣服下来给你洗。”最可恶的是明丽,得了便宜还卖乖。   “没问题,如果你们不感到惭愧的话,你们的衣服我全部洗!好不好?”我放下提桶,看着她们说。   “坐下!姐姐们好好审问一下你。”李梅指着凳子,命令我坐下。   “啊,你们要干吗?三姐会审吗?小妹没犯什么事呀?”我坐下,一脸无辜地说。   “老实交代,你是不是恋爱了?”刘萍发话了。   “那人是谁,快说!”明丽也端起了三姐的架势,开始逼问。   “干吗,干吗,你们想严刑逼供啊!我哪有恋爱了?”我还想抵赖。   “你把我们当傻瓜吗?海棠?”李梅慢悠悠地说。 正文 第五章 初恋之痛(7)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24 本章字数:2459  “就是瞎子也能看出来你在恋爱。”说这话的是刘萍。   “我就是用脚指头猜也能猜出你在恋爱。”明丽的话更夸张,用脚指头猜,亏她想得出来!   “你们既然这么聪明,那还问我干什么!”我被逼无奈,只好承认。   “是谁?”明丽急切地问。   我沉吟着不想回答。   我不想这么快就暴露这个秘密。和自己的老师谈恋爱好像也不宜昭告天下。   “是胡老师吗”李梅问。到底是大姐,火眼金睛啊,这么快就猜到了。   我默认了。   “怎么是他?海棠,那天在西餐厅,我们不是看见……”刘萍说。   “那是过去的事了,他说了我现在是他唯一的女朋友。”我没等刘萍说完,便替他解释道。我不能让别人怀疑他的人品。   “哦,是胡老师啊,不错,听说胡老师是学校有名的大才子,和我们海棠倒是一对,才子佳人嘛!”明丽说。   “海棠,我承认胡老师是个很有魅力的老师,但你确认他和那个女朋友分手了吗?”李梅不放心地问。   “我确信。”我肯定地说。我没有再问过他这个问题,他已经爱上了我,当然和那个女朋友分手了,我有这个自信。   “好吧,你们都恋爱了,周末只剩我一个人了,好寂寞啊!”李梅叹了一口气,走开了。   “周末我和你打牌,不会扔下你一个人的。”明丽最会讨巧,谁不知道一到周末她就没影。   “你要是想我陪你,就告诉我一声,我也不一定每一个周末都出去的。”刘萍也开始献媚。   “拉倒吧,我不要你们陪。其实我玩的地方多着呢,才不需要你们假惺惺。”李梅说完在每人的头上拍一下。   “我只祝福你们这些恋爱中的宝贝快快乐乐,别被爱情伤着了!”李梅又补充了一句。拿着那件外套和提桶向卫生间走去。   我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命体验。   我第一次觉得早晨的空气是那么的清新甜蜜,天上的蓝天、白云是那么的让人心驰神往,黄昏的落日是那么的深沉美丽。连校园里光秃秃的老树干我也觉得美极。我对胡兮之说,在暮霭中,你看着这些向上斜伸的树枝,会不会想起一幅中世纪的油画?   爱情,的确是造物主赐给人类最仁慈、最神奇的礼物。沉浸在爱河中的人,看周围世界的一切都变得诗情画意。这场爱情,我已经等待了太久太久。   许是因为太久的等待积蓄了过多的能量,我对爱情投入的激烈程度,连自己也感到吃惊。真的应了晓君的话,海棠恋爱起来,和一个“花痴”差不多。   没有故作矜持,没玩欲擒故纵,欲拒还迎这些小把戏,我把自己的整个身心都交付了出去。胡兮之毫不费力地就占据了我心灵中最显要的位置。白天,他在我的眼前,夜晚,他在我的梦里。下午如果没有课,我就到他的宿舍去,他备课的时候,我就看书,或做功课。   但常常这种情况没有维持几分钟,他就放下手中的教案,过来抱我。   “你在旁边,我什么也干不了!你怎么可以这么可爱,你怎么可以这么迷人!我就想抱着你,亲吻你!”他捧着我的脸,一路吻下去。   我“咯咯”地笑了:“嫌我耽误你工作了吗?那我走了,再不来打扰你了。”   “你敢!不许你离开我!我怎么舍得你走呢?每次听到你的笑声,看到你这迷人的笑靥,我就恨不能淹死在你的小酒窝里!哦,海棠,你这个坏东西,这么多年来你躲到哪里去了,怎么现在才来到我身边啊!”他热烈地抱着我,在我的耳边说。   每次听到这样情话,甜蜜就从心底升上来,我愈发笑得花枝乱颤。   是啊,我也觉得,在没有遇到他之前,自己的生活是多么的黯淡无光。   晚饭我们常常在一起吃,他去饭堂把我们俩的饭都打回来,我们就在他的那间小屋吃。晚饭后,我们坐在他那张小小的沙发上,一人手捧着一杯咖啡,听音乐,或聊天。   我和他说起我小时候的事,说七岁前在外婆家那个小镇的生活。当我说到,我五六岁的时候,就会表演样板戏,穿着“铁梅衫”拿着一盏油灯在晒谷场上扮演李铁梅时,他不禁大笑。   “我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演过李玉和,因为我的个子在班里最高,符合英雄人物‘高大全’的形象。我们班最胖那个老庞演鸠山,演李铁梅那个叫,叫什么来了?那可是我们班最漂亮的女孩,哦,我想起来了,叫陈晶晶!她发育得早,当时穿上那件对襟的铁梅衫,胸部都有些起伏了,把我看呆了,暗恋了她好久。”他兴致勃勃地回忆道。   “你这个小色狼,那时你几岁啊?”我拍了他一巴掌,问道。   “那年是十二岁吧,那时身体还没发育呢,什么也不懂,懵懵懂懂的,但就是喜欢看她,觉得她长得真好看,偶尔和她说一句话都非常紧张。我们俩演戏的时候,有一个场景是要把手握在一起,每一次握她的手,我的心都狂跳不已,手心都出汗了。现在想起来可笑得要命!”他说着忍不住笑起来。   “长大以后,你见过她没有?”我问。   “五年前,我刚留校当老师,回老家参加过一次同学聚会,见到她了。如果不是她叫我,我根本认不出她了。她没考上大学,在县百货大楼当售货员,才二十五岁,人就发胖了,戴着金项链,金耳环,浓妆艳抹的,俗不可耐,把小时候的美好印象全破坏了!所以说,千万不要和初恋情人见面,那简直就是对当年美好感情的亵渎!”他结束了对他的初恋情人的回忆,转头问我,“海棠,你呢,你恋爱过吗?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一定从小就是男人追逐的对象。”   “我小时候是个丑小鸭,又黑又瘦,毫不起眼。我十二岁的时候,也暗恋过一个男孩,但长大后,我们再也没有遇见过。”我把陈亦凡的故事告诉了他。   “噢,你情窦初开的年龄和我一样嘛,后来呢,后来你恋爱过吗?”他用手环住我,让我靠到他的肩上。 正文 第五章 初恋之痛(8)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25 本章字数:2984  “没有。一次也没有。你是第一个吻我的人。”我在他耳边轻轻地告诉他。   我是一个触觉很敏感的人,特别是对异性之间身体的接触。不论那个男人是以长辈、老师还是兄长的面目出现,无论当时他们的脸上的表情是多么亲切或庄   严,他们装作无意地靠近我,拍我的背,或摸我的手,我的皮肤都会瞬间做出反应,我会不动声色地立即和他拉开距离。   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自我保护意识,并不是因为遭遇过什么才得到的经验。   我在男女关系上从不是一个天真的人。如果我不愿意,没人能亲近我。   听了我话,他很激动,抚摸着我的脸庞,深情地说:“是吗?海棠,我竟然得到了你的初吻!哦,我是一个多么幸运的男人!”   “那么,你呢,你谈过多少次恋爱?”我问。   “没算过。”他答。   “什么!多到算不清了?你是一个花花公子吗?”我挺直了身子,离他远了一些。   “我哪有资格当花花公子?我不过是穷教师。海棠,你应该可以理解,人的一生很漫长,不可能只遇到一个值得爱的人。我爱过各种类型的女性,我保证每一段感情都是真诚的,我不会欺骗任何人,也绝不会同时爱上两个人,复杂的感情关系是我厌恶和轻视的,我喜欢简单明了。”他坦率地望着我说。   我不知道如何回应,一个三十岁男人的感情世界对我来说太复杂,但他的话无可挑剔。   他看我沉默,便靠近我,把我搂在怀里,抚摸着我的脸庞,温柔地说:“小傻瓜,别胡思乱想了。我爱你,我现在每一个细胞都在爱着你!你像一个散发着诱人光泽和香味的苹果,我有时真恨不得把你吞下肚子里,让你和我融为一体,我才心安。”   他甜蜜的情话把我软化了。纠缠过去是没有意义的,只要他现在爱的人是我就好了。谁叫命运现在才安排我们相遇呢?   这样想着,不禁微笑,一朵红云飞上了我的脸颊。   他热烈地吻上来,急促地说:“海棠,海棠,你太美了,每次看到你嫣然一笑,我都控制不住自己。你外公给你起的这个名字太合适了,只有你配得上海棠这个名字,‘嫣然一笑竹篱间,桃李满山总粗俗’,今天才知道苏轼所言不虚啊!”   我被他的赞美弄得飘飘然。   “这两句诗也是赞美海棠的吗?”我问。   “当然,是苏轼写的赞美海棠的诗里,最著名的一首。江城地瘴蕃草木,只有名花苦幽独。嫣然一笑竹篱间,桃李满山总粗俗,也知造物有深意,故遣佳人在空谷。我读过这么多诗,对赞美海棠的诗情有独钟,不知是不是预感到在我生命中会出现一株真正的海棠?”   我笑了,心里再次感谢外公为我起的这个名字。外公一定是个喜欢花的人,所以把自己的长女叫做“春梅”,为自己的外孙女起名叫“海棠”。   我想起那天他在电话亭里吟诵的那首《月上海棠慢》,便叫他写下来。   他站起来,走到书桌前,摊开一张宣纸,准备好笔墨,沉吟了一下,娴熟地一蹴而就。   几分钟后,他把写好的诗词给我看。   他的颜体书法已经到了一个相当的境界,笔力沉着雄健,字体端庄浑厚,在我看来,有着无与伦比的美感。   我仰望着他,眼里有无限的爱慕。   后来,他又把很多赞美海棠的诗词写下来,装订成册送给我。   我至今仍保留着这本册子。   这是胡兮之留给我的唯一爱情信物。   生物学家说,爱情是一种化学反应,不过是一种叫巴比胺的物质在起作用。   心理学家说,爱情是一种近乎幻觉的主观感受。很多时候,我们爱得死去活来,以为爱的是那个人,其实爱的是自己对爱情的想象。   我们用自己的想象编织了一件名叫爱情的霓裳,披在我们喜欢的人身上,把他打扮成世界上最可爱的人。我们看着披着这件霓裳的他,举手投足都是那么潇洒自如,富有美感,一言一行都是那么不同寻常,富有深意。   我们为此心神荡漾,如痴如醉。   当时过境迁,那件霓裳羽衣一点点地脱落,我们悲哀地发现,那个曾激起过我们无数梦想的人,不过是滚滚红尘中一个普通人。   这是爱情最常见的结局。   在以后的十多年中,我又有了多次感情经历,当我以一个成熟女人的眼光,回头审视这段感情时,对我的这个初恋情人充满了感激。   失去了爱的羽衣的胡兮之,依然是一个激情澎湃,才华横溢的优秀男人。   他给我的青春添上了绚丽的一笔,让我像鲜花一样美丽绽放。   时间就这样在甜蜜和喜悦中飞逝而去了。   新年就要到了,这是我们恋爱后迎来的第一个新年。我想给他送一个礼物,让他一看到这件东西就想起我。   难道我已有预感,我们会分手,天各一方,要靠睹物才能思人吗?   不,当时我还没想到这些,我正处在热恋当中,胡兮之占据了我的整个心灵,我以为我们会永远这么爱下去。   分手?这两个字在我脑海里连闪都没闪过。   我和明丽逃了两节课,上午10点两人就溜出校门,乘车进城,在王府井大街逛了三四个小时,才把礼物给买到了。   明丽给李明浩买了一条皮带和一个钱夹,包装在一个木盒子里,看上去很漂亮。这样的礼物一定让男人觉得很温馨,这是男人每天出门的必备用品,当他使用它们的时候,便会记起这个女人的细致和温柔。   我给胡兮之买的礼物是一个闹钟。当我第一眼看到这个闹钟时,我就爱上它了。钟体是天蓝色的,做成一个屋子的形状,有白色的屋顶和白色的窗户,时钟上的数字是十二生肖图案,做得很巧妙,既生动又可爱。还有夜视功能,在黑暗的地方时钟会发出荧光。最特别的是它的闹铃,不是平时常见的那种刺耳的铃声,而是在一段悦耳的音乐过后,就有一个娇嫩的童声从里面传来:“宝贝起床了!宝贝起床了!”   那声音让我和明丽大乐。   于是付钱叫售货员给我包起来。   明丽也想买一个,被我制止了。   “不许和我买同样的东西!你的礼物已经买好了!再说李明浩住的是集体宿舍,放这个不合适。”我说。   “我买给自己不行吗?我太喜欢了!”明丽拿着那个闹钟爱不释手。   “不行!你和我的男朋友拥有一样的闹钟这算什么!你另外挑别的款式吧。”我霸道地说。   “算了,不和你争了,等我结婚再买一个放在家里。”明丽依依不舍地离开柜台。   “等你结婚,我一定送一个和这个一样好看的闹钟给你。”我安慰她说。   那时,我们都没有听过“送钟”是不吉利的话,就是听过也不信这个邪。   12月31日那天晚上,学校开迎新晚会,在大礼堂举行文艺汇演,每个系都要出几个节目。我和李梅、明丽都参加了干修班排演的小品,小品讲述的是一对老夫妻到银行取钱,但忘记了密码,银行的职员一起帮助老人回忆,终于把钱取出来后,又热心把老人送回家的故事。 正文 第五章 初恋之痛(9)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25 本章字数:2637  明丽和李明浩演那对老夫妻,我演银行职员之一,李梅演所主任。明丽和李明浩一出场,就赢得满场的笑声。没想到明丽饰演老太太会这么惟妙惟肖,她把头发染成白色,穿着农村老太太的对襟大褂,扎着裤腿,摇摇摆摆地走上台,咧嘴一笑,露出两颗染黑的门牙,真的有几分宋丹丹的风采。排练的一个多月里,她一有空就叫刘萍教她说东北话,所以她一开口,那土得掉渣的东北话就把观众逗乐了。   李明浩大概想学黄宏,装出一副傻乎乎乐呵呵的样,他们俩在台上一唱一和,一逗一捧,配合默契。这台戏他们是绝对主角,我扮演的银行职员不过是陪衬,不断地启发和提示这对老糊涂了的夫妻,帮助他们回忆存折的密码。他们终于记起他们的密码是结婚纪念日,又为是阴历和阳历争论不休,期间还有对五十年前那场婚礼的回忆,笑话不断,包袱迭出。最后,终于在下班前把钱取出来了,李梅又担心两个老人的安全,和我一起护送两位老人回家。   演完下台,在后台化妆间里,我指着明丽笑道:“没想到你和李明浩这么有夫妻像,你们俩老了肯定就是这模样!”   “可惜我们没有福气一起老去啊,只能演戏过过瘾了。”明丽一边卸妆一边说。   “你要是老了变成这样,我可不要你了。”旁边的李明浩笑着说。把白胡子摘下来。   “我老了,你还会年轻吗?你还不是一个糟老头!”明丽敲了一下李明浩的脑袋,把白胡子重新粘到他下巴上。   李明浩躲闪着,两人闹成一团。   我不好意思看他们打情骂俏,走开了。换了衣服回到班上继续看演出。台上一个穿着红毛衣的女生正在抑扬顿挫的朗诵王蒙的《青春万岁》的序诗。   所有的日子,所有的日子都来吧,让我编织你们,用青春的金线,和幸福的璎珞,编织你们。   ……   我被这首满溢着青春的骄傲而自信的诗感动得热泪盈眶。一种置身其中的巨大的幸福感传遍全身。   噢,那样的青春可惜只能有一次。演出完毕,便是新年舞会。   舞会一开始,胡兮之便走到我面前,轻轻鞠了一个躬:“海棠小姐,能请你跳第一支舞吗?”   我微微屈了一下膝,颔首微笑,右手握住他伸来的手,左手轻轻搭在他的肩上,相拥着滑向舞池。   这是我第一次和他跳舞,没想到他跳得这么好,身体端正挺拔,舞步娴熟,很有绅士的派头。我们配合默契,他稍一暗示,我便心领神会,仿佛我们是配合多年的舞伴。   我们相拥着在舞场里蹁跹,听着《维也纳森林的故事》那悠扬欢快的音乐在礼堂上空徘徊,我们相视而笑。他感慨地说:“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1993年就要过去了。”   “是的,但是这一年过得有意义。我们不是在今年相识的吗?”我含情脉脉地看着他,温柔地说。   此时此刻,我比任何时候都感谢命运,感谢它安排我与胡兮之相识。对这个此刻正在和我相拥的恋人,我柔情万种,心怀百结。   “你说得对,我们的相识是今年最大的收获。”他微笑着回答,扶在我腰上的手加了些力。   第二支舞的舞曲是那首著名的《山楂树》,我们跟着音乐缓缓移动脚步,沉浸在优美而忧伤的音乐氛围里,很久没有说话。   我望着他,此刻他的脸在昏暗的灯光下呈现出一种沉思的神情,看不出在想什么。见我看他,便回过神,对我微笑,把我搂紧了一些。我把脸轻轻地靠在他肩上,心里突然涌起一阵不可抑制的哀伤。我希望这支舞曲永远也不要终结,那样我就可以永远和他这样相拥着跳下去,跳下去……   跳完这支舞,他看了看表,已经11点了,还有一个小时便是新年。他叫我15分钟后在校门口等他,他回宿舍拿点东西,然后我们另外去一个地方。   我也回宿舍拿了那个用天蓝色包装纸包好的小闹钟。我已经把闹钟闹好,想到明天早上6点,他突然被“宝贝起床。宝贝起床”的声音惊醒,脸上诧异的表情,我不禁“扑哧”一笑。   我穿上那件乳白色的羊绒大衣,向校门走去。刚到校门口,胡兮之也到了,   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的袋子。   “我们去哪里?”我问。   “去江边。”他简单地答了一句,对着我抬了抬胳膊,我便把手伸进他的臂弯,我们亲密地向江边走去。   半个小时后,我们来到江边。只见江面一片寂静,只有远处闪烁着点点渔火。不知从哪里传来毛宁的歌声,是那首正在流行的《涛声依旧》。   我看快到12点了,便把口袋里礼物拿出来。他接过,打开包装,欣喜地笑了:“啊,好漂亮、好温馨的礼物。亲爱的,你是想提醒我每分每秒都想着你吗?你放心,只要时间不终止,我永远都想着你。”   他拥抱了我,在我耳边说:“海棠,闭上眼,我也要送给你一份礼物。”   我乖乖地闭上眼,感觉他离开了我,跑开了。   我大声地问:“你在干吗?”   “千万别睁开眼啊,听到我说好了,才能睁开眼。”他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我闭着眼,不知他要耍什么花样,心里有些紧张。   好像过了一千年这么久,又好像只过了两三分钟,终于听到他说:“好了。”   我睁开眼,看到一幅今生难忘的画面。   我看到一枝枝焰火带着夺目的光芒正在升空,它们似一颗颗明珠在空中开花,发出清脆的爆炸声,火花闪闪,叫声连片,如彩蝶飞舞,然后有白色降落伞在夜空中徐徐落下,似朵朵鲜花在空中旋转,纷纷飘飘。   他过来,在我额上轻轻一吻:“现在已经是1994年了,祝你新年快乐,亲爱的海棠。”   我惊喜地拍着手跳起来:“你是怎么想到的,太美了!太美了!”   “小时候过年,最喜欢放烟花了,我几乎把所有的压岁钱都拿来买烟花,为这还被母亲责怪。工作以后,很少回家过年,烟花也就没机会放了。今天,我   想把这烟花送给我的海棠做新年礼物,让你开心快乐。”他扶着我的肩膀温柔地说。   “谢谢,谢谢!我太开心了,太快乐了!”我感动得眼睛都湿润了,给了他一个深情的吻。   “还有好多烟花,要不要一起放?”他笑着问。   “好呀,好呀!”我惊喜的答应。 正文 第五章 初恋之痛(10)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25 本章字数:2385  那天晚上,我和胡兮之放了很多烟花。我拿着一根根烟花棒,点燃,看着它们呼啸着飞向天空,在空中开出五彩斑斓,绚丽无比的花朵,开心地大笑。   在我的记忆里,童年之后,我就没有这么大笑过了。我笑着,跳着,跑着,幸福得像个穿了新衣过年的孩子。   1994年元旦的烟花就这样永远地开在我的心中。直到现在,我只要一看到烟花,脑海里就浮现出当时和胡兮之一起放烟花的情景。那晚的烟花,无比璀璨,永远的定格在我的心中,永开不败。   我要回家过寒假了,不得不与胡兮之分别。   他送我到火车站,我依依不舍的拉着他的手,想到将有一个月见不到他,心里难过极了。   他有五年没有回家过年了,前段时间收到家里的来信,说母亲身体不太好,于是他决定今年春节回家看望一下母亲。在送我走后,过两天他也将踏上回家的旅程。   他将我送上卧铺车厢安顿好,把我的行李放到行李架上,看我闷闷不乐的模样,摸摸我的头发,温和地说:“路上注意安全,晚上睡觉的时候留点神,贵重物品要随身带着。回家好好和家人团聚,出去找同学朋友玩玩,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我想你了,怎么办?我一定会想你的。我可以给你写信或打电话吗?”我拉着他的手说。   “我过两天就回家了,写信不太方便,家里也没有电话。你把你家的电话留给我,我方便的时候给你打吧。”他说。   我把家里的电话写给他。他把写着电话的纸条放进口袋就下了车。   火车徐徐开动了,我紧贴着车窗,向他挥手告别。   看着他变得越来越小的身影,我的眼睛开始模糊,当他的身影终于看不见时,泪水终于滚落下来。   这个只相识了几个月的男人,我是这样的爱他。   那个寒假我过得神不守舍,干什么都心不在焉的。回家一个多星期了,连门都不敢出,天天盯着那部枣红色的电话机,生怕自己不在错过了他打来的电话。   我一回家就向妈妈提出,要在我的房间里装分机,理由是假期里会有很多同事同学打电话来,在客厅接不方便。   妈妈同意了,电信局也终于在春节前把分机接进了我的房间。但我却一直没有接到胡兮之的电话。   我被思念和猜疑折磨得形销骨立,茶饭不思,夜不能寐。   一天晚上,在吃晚饭的时候,妈妈看我心不在焉地扒着碗里的饭,吃了两口就放下饭碗,便问:“海棠,你怎么了?吃这么少。”   “我在减肥。”我答。站起来准备回房。   “你减什么肥,你看你都瘦成什么样子了!”母亲说。   “对呀,姐姐,我看你比上学期回来瘦了不少,虽然现在流行骨感美,但太瘦也不好哟。”弟弟也说。   “我的偶像是赤名莉香,我觉得自己还没有她瘦呢。”为了不被他们看出端倪,我便信口瞎编。   “你的偶像也是莉香呀,她也是我的偶像哟!上学期我发现外语系一个女同学长得特别像她,正准备发起进攻。”弟弟兴致勃勃地说。   “你谈恋爱了?”妈妈立即紧张地问。   “没有,不过是爱情撞了一下腰。”弟弟笑嘻嘻地说。   “你们在大学里谈恋爱一定要有分寸啊,第一不能耽误了学习,第二不能越过界限,闹出什么不体面的事来。听到没有?”妈妈严肃起来,开始教训我们姐弟俩。   爸爸也放下饭碗,用严厉的目光扫射着我们:“年轻的时候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恋爱观,这样才能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怎么能让什么外国明星影响你们的行为和判断呢?海棠、爱国,你们说说正确的恋爱观应该是什么?”   弟弟一看这架势,立即起身:“老爸,老妈,这是在家里,不是在你们单位,我和姐姐也不是你们的下属,你们不要摆出一副领导的面孔好不好?什么是正确的恋爱观,哪天我给你们交一篇论文,好不好?我今晚和同学约好了,我马上要出去。”   爸爸正想发作,弟弟连忙说:“爸爸,妈妈,你们放心,我们是你们的好孩子,知道分寸。”   我也连忙答:“我也是,我知道分寸。”   妈妈还想说什么,这时电话响了,我脸色一变,连忙飞奔回房接电话,匆忙间被桌角撞痛了腰。   电话却不是我期望的那个人打来的。是行里办公室姚主任有事找妈妈。我无心和姚主任寒暄,回头叫妈妈接电话。   自己都听出了,我的声音因极度失望而有气无力。   大年初一的早晨,电话铃响的时候,我还在梦中。除夕之夜看完春节联欢晚会后,又和爱国玩“斗地主”,凌晨才入睡。当我迷迷糊糊的拿起电话机,听到话筒里传来他的声音,立刻就清醒了。   “海棠,新年好!给你拜年了!”他那富于磁性的男中音在我耳里仿佛天籁。   “新年好,兮之!你终于来电话了。”我激动地说。   “回家后,一直很忙。家里出了点事,乱糟糟的,心情不太好。”他解释道。   “家里出了什么事?你母亲的身体怎么了?”我着急地问。   “母亲的身体没什么事,你别担心了。海棠,回家后开心吗?”他转移了话题。   “我们家都挺好的,就是想你,天天盼着你的电话,你却现在才打来。”我说着,委屈的泪水又涌上来。   “对不起啊,海棠,我也想你啊,要不也不会在大年初一的早晨就来邮局给你打电话了。”他的声音温柔起来。   每次听到他用温柔的口气和我说活,我就觉得温暖无比,所有的委屈立即烟消云散。   “兮之,你什么时候回北京?”我恨不得立即就能见到他。 正文 第五章 初恋之痛(11)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25 本章字数:2180  “还没这么快,家里还有事要处理,要等假期满了再回去。海棠,你好好在家过年,多陪陪父母,出去走走亲戚吧。我不多说了,挂了。再次祝你新年快乐!”他说完这句话,就把电话挂了。   虽然我还有千言万语要对他倾诉,但听到话筒里传来“嘟嘟”的声音,也有无奈地放下电话。   胡兮之的电话让我兴奋不已,大年初一接到他的电话,多日来的郁闷一扫而光,我立刻觉得神清气爽起来。穿上妈妈新买给我的红色羊绒大衣,出去给亲戚朋友拜年去了。   以后的十来天我都在数着日子度过。以前是抱怨假期太短,没在家呆够就被迫返校了,现在则是盼望假期快点过去,赶快开学,好让我见到我日思夜想的爱人。   我特地去书店买了一本《唐宋诗词三百首》,认真地读着,把那些缠绵悱恻的艳丽诗句背诵下来。   我对着家里的卡拉OK机,练习唱歌,他喜欢的《红莓花儿开》和《小路》我已经唱得很好了。   我就像一个侍姬,在苦练技艺,好去博取主人的欢心。   开学第一天,就知道一件大喜事,刘萍和王大鹏结婚了!   刘萍穿着红棉袄,喜气洋洋地在宿舍里发喜糖,我们吃惊得一下没反应过来。   “吃糖,吃糖!等国庆节我们办喜酒的时候,欢迎你们来沈阳啊!”刘萍提着一个红色的袋子,从里面抓出五颜六色的糖果,给我们每人塞一大把。   “恭喜!恭喜!恭喜你和王大鹏修成正果!”李梅最先反应过来,拥抱了一下刘萍。   “恭喜,恭喜!刘萍现在是新娘子了,我也要拥抱一下,沾点喜气。”明丽也跳起来,抱住刘萍。   “刘萍,恭喜你,祝你和大鹏永远幸福!”我也拥抱了刘萍。一个寒假不见,刘萍漂亮了许多,眼睛明亮,肤色红润,全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喜气。   “刘萍,怎么突然决定结婚了?事先也没给我们透露一点风声。”李梅问。   “春节的时候,我们去拜见了双方的父母后,才决定的,结婚证前几天才办好。”刘萍说。   “你好勇敢哟,刘萍。”明丽羡慕地说。   “怎么不等毕业了再结婚呢?过完这学期我们就毕业了。”我问。   “就是要趁现在两人感情好得谁也离不开谁的时候结婚,要是毕业分开了,怕又会有变数。”刘萍坦率地说。   “你对你们的感情没信心吗?”我问。   “不是对我们的感情没信心,而是不想给意外机会。感情到了可以结婚的地步,就该结婚。而且,现在我们结了婚,这个学期我们就可以跑调动了。争取   我一毕业就直接到沈阳分行上班。”刘萍是锦州分行的,能调去沈阳分行是好事。   “有希望吗?”李梅问。   “大鹏有个同学在沈阳分行人事处工作,可以帮忙。”刘萍说。   “太好了!刘萍,真心祝福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明丽再次拥抱了刘萍。   “谢谢。你和李明浩怎么打算?”刘萍幸福的笑了,关心地问明丽。   “没有打算,毕业后各人回各人的地方。我们恋爱的时候就没想过要什么结果。”明丽说,但声音听起来并不快乐。   “海棠,你呢?你和胡老师怎么打算呢?”刘萍转头问我。   “我,我们还没有开始打算。”我支吾着说。   “应该打算了,还有几个月就要毕业了,你该和胡老师商量一下。”刘萍说。   “我,我不知道怎么办。”我低着头说。   “海棠,你该问问胡老师,有没有办法把你留在北京。虽说很困难,但事在人为,总要试一下。”刘萍说。   “我们行前几年有一个来进修的同事也是和这个学校的老师谈恋爱,后来他们双双去了深圳,那个老师也是硕士毕业,去深圳分行的条件就是要把爱人也调去。胡老师是个人才,只要肯离开学校,会有大把单位抢着要他,他可以提要求,把你也调去。”李梅说。   离开龙城,我母亲一定不会答应,她对我毕业后的工作已经有了安排。但若是能和胡兮之在一起,我有勇气反抗母亲。   问题是,胡兮之从来没跟我提过这些,我自己怎么好主动问他?即使再爱他,主动求婚的事我还是做不出来。   “海棠,把握住自己的幸福,没几个月的时间了。”明丽拍着我肩膀说。   刘萍的结婚带给我剧烈的冲击,我开始认真考虑我和胡兮之的未来了。   经过一个月的分离,我清楚自己爱他爱到什么地步,我再也离不开他,我想永远和他在一起。   三月初,一个春光明媚的上午,我和胡兮之去颐和园游玩。   我挽着他的胳膊在昆明湖边漫步。   眼前的一切春意盎然。岸边的柳条鹅黄轻染,桃花含苞欲放,春风徐徐拂过,送来沁人心扉的玉兰花的香味,让人心旷神怡。   我们在湖边找了一张长椅坐下。   “我最喜欢北京的春天,一冬的阴霾被春风吹散,心情也舒畅起来。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总是给人带来美好的希望。”兮之的心情看起来十分愉快,对着绿波浩渺的湖面感叹道。   他的情绪感染了我,我也愉快地笑了? 正文 第五章 初恋之痛(11)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26 本章字数:2823  “还没这么快,家里还有事要处理,要等假期满了再回去。海棠,你好好在家过年,多陪陪父母,出去走走亲戚吧。我不多说了,挂了。再次祝你新年快乐!”他说完这句话,就把电话挂了。   虽然我还有千言万语要对他倾诉,但听到话筒里传来“嘟嘟”的声音,也有无奈地放下电话。   胡兮之的电话让我兴奋不已,大年初一接到他的电话,多日来的郁闷一扫而光,我立刻觉得神清气爽起来。穿上妈妈新买给我的红色羊绒大衣,出去给亲戚朋友拜年去了。   以后的十来天我都在数着日子度过。以前是抱怨假期太短,没在家呆够就被迫返校了,现在则是盼望假期快点过去,赶快开学,好让我见到我日思夜想的爱人。   我特地去书店买了一本《唐宋诗词三百首》,认真地读着,把那些缠绵悱恻的艳丽诗句背诵下来。   我对着家里的卡拉OK机,练习唱歌,他喜欢的《红莓花儿开》和《小路》我已经唱得很好了。   我就像一个侍姬,在苦练技艺,好去博取主人的欢心。   开学第一天,就知道一件大喜事,刘萍和王大鹏结婚了!   刘萍穿着红棉袄,喜气洋洋地在宿舍里发喜糖,我们吃惊得一下没反应过来。   “吃糖,吃糖!等国庆节我们办喜酒的时候,欢迎你们来沈阳啊!”刘萍提着一个红色的袋子,从里面抓出五颜六色的糖果,给我们每人塞一大把。   “恭喜!恭喜!恭喜你和王大鹏修成正果!”李梅最先反应过来,拥抱了一下刘萍。   “恭喜,恭喜!刘萍现在是新娘子了,我也要拥抱一下,沾点喜气。”明丽也跳起来,抱住刘萍。   “刘萍,恭喜你,祝你和大鹏永远幸福!”我也拥抱了刘萍。一个寒假不见,刘萍漂亮了许多,眼睛明亮,肤色红润,全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喜气。   “刘萍,怎么突然决定结婚了?事先也没给我们透露一点风声。”李梅问。   “春节的时候,我们去拜见了双方的父母后,才决定的,结婚证前几天才办好。”刘萍说。   “你好勇敢哟,刘萍。”明丽羡慕地说。   “怎么不等毕业了再结婚呢?过完这学期我们就毕业了。”我问。   “就是要趁现在两人感情好得谁也离不开谁的时候结婚,要是毕业分开了,怕又会有变数。”刘萍坦率地说。   “你对你们的感情没信心吗?”我问。   “不是对我们的感情没信心,而是不想给意外机会。感情到了可以结婚的地步,就该结婚。而且,现在我们结了婚,这个学期我们就可以跑调动了。争取   我一毕业就直接到沈阳分行上班。”刘萍是锦州分行的,能调去沈阳分行是好事。   “有希望吗?”李梅问。   “大鹏有个同学在沈阳分行人事处工作,可以帮忙。”刘萍说。   “太好了!刘萍,真心祝福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明丽再次拥抱了刘萍。   “谢谢。你和李明浩怎么打算?”刘萍幸福的笑了,关心地问明丽。   “没有打算,毕业后各人回各人的地方。我们恋爱的时候就没想过要什么结果。”明丽说,但声音听起来并不快乐。   “海棠,你呢?你和胡老师怎么打算呢?”刘萍转头问我。   “我,我们还没有开始打算。”我支吾着说。   “应该打算了,还有几个月就要毕业了,你该和胡老师商量一下。”刘萍说。   “我,我不知道怎么办。”我低着头说。   “海棠,你该问问胡老师,有没有办法把你留在北京。虽说很困难,但事在人为,总要试一下。”刘萍说。   “我们行前几年有一个来进修的同事也是和这个学校的老师谈恋爱,后来他们双双去了深圳,那个老师也是硕士毕业,去深圳分行的条件就是要把爱人也调去。胡老师是个人才,只要肯离开学校,会有大把单位抢着要他,他可以提要求,把你也调去。”李梅说。   离开龙城,我母亲一定不会答应,她对我毕业后的工作已经有了安排。但若是能和胡兮之在一起,我有勇气反抗母亲。   问题是,胡兮之从来没跟我提过这些,我自己怎么好主动问他?即使再爱他,主动求婚的事我还是做不出来。   “海棠,把握住自己的幸福,没几个月的时间了。”明丽拍着我肩膀说。   刘萍的结婚带给我剧烈的冲击,我开始认真考虑我和胡兮之的未来了。   经过一个月的分离,我清楚自己爱他爱到什么地步,我再也离不开他,我想永远和他在一起。   三月初,一个春光明媚的上午,我和胡兮之去颐和园游玩。   我挽着他的胳膊在昆明湖边漫步。   眼前的一切春意盎然。岸边的柳条鹅黄轻染,桃花含苞欲放,春风徐徐拂过,送来沁人心扉的玉兰花的香味,让人心旷神怡。   我们在湖边找了一张长椅坐下。   “我最喜欢北京的春天,一冬的阴霾被春风吹散,心情也舒畅起来。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总是给人带来美好的希望。”兮之的心情看起来十分愉快,对着绿波浩渺的湖面感叹道。   他的情绪感染了我,我也愉快地笑了。   “海棠,唱首歌吧!”兮之笑着搂着我的肩说。   “不,我想念一首词。”我说。   “好呀,念一首什么词?赞美春天的颐和园的诗词太多了,你要念那一首?”他问。   “我不想念赞美颐和园的诗,我要念冯延巳的《长命女》。”我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轻轻地念道:“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   这是冯延巳以妇人的口吻写的一首词,写春日开宴,夫妇双方祝酒陈愿。末两句以梁燕双栖喻夫妻团圆,天长地久。我念这首诗的时候,有些脸红,不敢看他。   这首词虽然此时念并不贴切,但我的心迹已经明明白白地表示出来了,他应该了解我的意思。   没想到,他听完竟哈哈大笑起来:“你什么时候学会背这首词的?不错,有进步,海棠也开始读古诗词了,不过这首词太浅白,没有什么美感。你看宋祁这首锦缠道才写得好。燕子呢喃,景色乍长春昼。睹园林万花如绣。海棠经雨胭脂透。柳展宫眉,翠拂行人首。”   他念完,笑着问我:“是不是比你刚才那首好多了?海棠经雨胭脂透,多么传神!”   我不知道他是无心还是有意,轻易地就把我鼓起勇气要挑明的话题转移了。   虽然这句赞美海棠的词非常美,但并不让我感到高兴。这不是我此刻想听的话。   过了一会,我又问:“兮之,你将来有什么打算,你想永远留在学院当老师吗?” 正文 第五章 初恋之痛(12)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26 本章字数:3001  “不,我最近正在考虑挪动一下。大学老师的待遇太低了,我的很多同学在银行里都干得很好,有些已经当上了行长处长,我和他们的收入差距不是一星半点儿,而是越拉越大。我想如果能申请到奖学金,我就去美国读博士,然后在世界银行谋一个职位。美国若是去不成,可能就去央行总行,我原来的导师在那里,他动员我也去那里工作。”他兴致勃勃地说着他的计划。   听着他的话,我的心一点一点凉下去。他的未来有很多选择,每一种都一片光明。但这只是他的未来,和我没有关系。   我想起沈力那天晚上对我说的话:“我每一次想到我的未来,就想到你,我的每一个未来都有你!”   但胡兮之的未来却没有我。   胡兮之说完,看我没有反应,便问:“海棠,你怎么了?怎么突然不高兴了,身体不舒服吗?”   我冷冷地说:“我想回去了。”   一连几天,我情绪低落,神情木然地来往于教室和宿舍之间。胡兮之的宿舍我没有再去了,他也不来找我,我们的关系就这么僵住了。   宿舍的姐妹们都猜到什么,但顾忌我的自尊心没有追问。   一天,刘萍请假说去医院看病,回来后脸色苍白的躺在床上。我们在卫生间的纸篓里看见很多带血污的卫生纸。   李梅悄悄告诉我,刘萍刚去医院做了流产手术。   下午,我去校门口的“小四川”饭店叫了一罐鸡汤,端回宿舍给刘萍喝。   刘萍有些不好意思:“谢谢你啊,海棠,你的心地总是这么善良。我没想到这么倒霉,不到三个月怀孕了两次。”   我有些吃惊地望着她,因为她和王大鹏结婚还不到三个月。   刘萍喝了几口鸡汤,停下来问我:“海棠,你和胡老师怎么样了?”   “没怎么样。”我低下头。   “海棠,我是真的关心你,你别见怪。你爱胡老师吗?”刘萍问。   “爱,非常爱。”我清晰地答,这是事实,我不想否认。   “像胡老师这么优秀的男人也值得你爱。你想过未来吗?”刘萍又问。   “想过,但我不知道他怎么想,我猜不透他的心思。”憋了这么久了,我也想找一个人倾诉,刘萍是过来人,跟她谈谈也无妨。   “海棠,我问你一句话,你别不好意思。你们俩好到什么程度了?”刘萍问。   “好到什么程度?这有什么标准吗?”我不解地问。   “就是,就是,你们发生关系没有?”刘萍有些着急地解释道。   我的脸刷一下红起来。   我面红耳赤地摇摇头。   刘萍不放心的看了看四周,确认此时宿舍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后,拉着我的手轻声说:“如果下次他要求,就给了他吧。”   我吓了一跳,望着刘萍的脸。   “海棠,你一定还是**吧?”刘萍问。   “当然。”我点点头,脸变得滚烫。   “把身体给了他,他会对你负责的,男人都看重这个,只要他不是品德败坏的人,看到了落红,一定会向你求婚。我和大鹏就是这样,我们发生关系后,他立即就同意结婚了。”刘萍附过身来,在我耳边悄悄地说。   刘萍的话在我心中激起了万丈狂澜,我一时消化不了,只得沉默。“海棠,既然这么爱他,认定了他是今生的爱人,就不要害怕,反正早晚都是他的人。其实和自己的爱人做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只是避孕比较麻烦。”刘萍在我耳边继续说着悄悄话。   一连几天,我都在考虑刘萍的话。刘萍说得有道理,既然这么爱他,愿意永远和他在一起,那么和他发生行为是早晚的事,坚守并没有多大意义。兮之绝不是道德败坏的人,在我成为他的女人之后,他一定会对我负责,重新设计我们的未来。   如果成为筹码,成为一种为达到目的而使用的武器,这又让我感到有一种被玷污的感觉。   这样的念头让我觉得自己不够纯洁。我为此鄙视自己。   就在我摇摆不定,在痛苦中挣扎的时候,胡兮之被央行总行借调,和他的导师去搞一项调研去了。   “海棠,这段时间我会很忙,我要和老师跑很多地方,你若打我的传呼,我没有回复,就是不在北京了。你有事可以给我留言,我有空会回来看你的。”在胡兮之临走那天晚上,我来到他的宿舍,看他正在收拾衣物。他要搬到总行招待所去住了。   我看着他,心里涌起一阵不可抑制的悲哀,预感到他将离我而去。   他没有注意我的情绪,收拾完衣物,又开始整理书籍和材料,突然他想起什么,拍了一下脑袋:“糟糕!这份材料明天就要教给老师,我怎么忘记整理了,看来今晚又得熬夜了。”   我轻声地说:“兮之,我走了。”   他这才觉得冷落了我,过来搂住我说:“海棠,对不起,我最近太忙了,顾不上你,你看,我今晚一定得整理完这份材料。”   “我知道。你忙吧,我走了。”我强忍住才不让声音哽咽。   “好吧,海棠,想我了给我打电话。”他在我额头上亲吻了一下,放开我。   我独自离开了他的小屋。   楼梯间的路灯不知什么时候坏了。下楼梯的时候,我一脚踏空,差点滚下楼,紧急中抓住了扶梯,止住了跌势,却被崴了脚。   我坐在地上,不知是因为脚痛还是心痛,我泪如泉涌。   我感觉得到,他对我已经失去了以往的热情。我不知道原因,我对此无能为力。   兮之走后,我很少得到他的音讯。我打过他的传呼,总是很久才有回音,说自己很忙,说不了几句话就挂了。有时根本没有回音,他说过,没回音就是他不在北京了。   春天过去了,五月就要来临,北京的天气开始渐渐热起来。   我们还有一个多月就要毕业了。   一种离别的情绪在悄悄的蔓延。同窗两年,分手在即,再见时不知是何年何夕。大家都有些依依不舍,同学间的聚会开始多起来。尤其是那些恋人们,知道在一起的时候已经不多,现在更要争分夺秒地待在一起。   明丽回宿舍的时间越来越晚,表情也变得凝重,那银铃般的笑声已经很久没有听到了。   刘萍和王大鹏偷偷在校外租了房,过自己的小夫妻的日子去了。   宿舍里常常就只有我和李梅两个人。   “海棠,听说胡老师准备调到总行去,是吗?”李梅问。   “可能吧,他现在是借调,不知什么时候能正式调过去。”其实,我对他的工作调动并不比李梅知道得更多。   “胡老师是个很有才华的人,前途不可估量。海棠,你有福了。”李梅说。   “他是他,我是我,他前程似锦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没好气地说。   “怎么没关系,夫贵妻荣嘛!你是那个成功男人背后的女人,军功章有你的一半嘛。”李梅笑着拍着我的肩膀说。   “我们不会结婚,我要回龙城,我妈妈一定要我回龙城。”为了将来分手的消息传开时,自己不过于难堪,我先给自己找了一个台阶。   李梅看了看我的脸色,叹了一口气,没有再说什么。 正文 第五章 初恋之痛(13)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26 本章字数:2476  夜深人静时,我回想起和胡兮之恋爱的点点滴滴,不禁潸然泪下。难道他也把我当成“相好”,爱了几个月之后,就想潇洒地抽身吗?不,兮之,你不能是这样的人!你不能在俘获了我的心之后,又毫不留恋地把它丢弃!   我爱他,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每一个细胞都在爱着他!我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的失去他,失去我的第一次爱情。   “五一”前夕,我给他的传呼机留言。“兮之,我很想你,你能回学校一趟吗?”   这次他很快就回复了,他说他第二天晚上就回学校。   我仔细地洗了头发,用的是他喜欢的柠檬香波洗发液,他曾无数次把脸埋在我的长发里,贪婪的吮吸着我的发香,说这是世界上最好闻的味道。   我在淋蓬下冲洗着我的身体。雪白的皮肤被热水冲得通红,我抚摸着自己的身体,想到也许等会这具酮体将要裸露在他面前,我不禁搂住了自己的双肩……   我在耳垂和手腕上轻轻的点了几滴香水,是他喜欢的栀子的香味。   我在做这一切时,手在微微地发抖。我知道,是太紧张的缘故。   我慢慢地向他的房间走去,仿佛走向祭坛。   当我举手敲门的时候,才发现我的手心已经汗涔涔。   门开了,胡兮之微笑着站在门口。   他把我让进门,拿出一瓶矿泉水递给我:“刚回来,没有烧开水,不能给你冲咖啡了,只能喝这个了。”   我接过,没有喝,把它放在桌子上。   我仔细打量着他。一个多月没见,他瘦了很多,神情中少了一些原有的超然俊逸,而多了一份精明干练,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这段时间和老师一起搞调研的结果。   “兮之,你瘦了,工作很辛苦吗?”我望着他,柔声地问。   “辛苦谈不上,不过比较忙。这一个多月我和老师跑了几个地方,找人座谈,整理资料,晚上还要写报告。总行对这个课题很重视,压力比较大。”他答。   “听说你要调走?”我问。   “嗯,调令可能过几天就下了。”他简单的介绍了他这一个多月的境况,然后把话题转移到我身上。   “海棠,你也瘦了很多,是学习太紧张了,还是因为想我?”   听了他的话,泪水立即不争气的涌了上来,像断了线的珍珠劈里啪啦地从脸颊滚落。   我的眼泪让他有些慌了,他过来把我抱在怀里。   “你这个坏蛋!一个多月了对人家不闻不问的,你不知道人家有多想你!”我用力捶打着他的背,紧贴住他的胸膛,委屈地哭了起来。   “对不起,海棠,是我不好,别哭了,每次看到你哭,我的心就疼。我胡兮之何德何能,能得到你这么多眼泪啊。你的眼泪太纯洁了,我怕自己担当不起。”他抱着我,轻轻拍着我的背,温柔地说。   “兮之,我爱你,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我哭着说。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我也爱你,海棠。”他回答。然后捧住了我的脸,开始吻我。   “海棠,让我吻干你的眼泪吧,我不想看到你哭,我喜欢看你笑,你笑起来的样子真迷人,我常常在晚上梦见你,你在我怀里千娇百媚的笑着,让我激动不已。”他吻完我的眼泪,开始寻找我的嘴唇。   他的话让我感到温暖,以为离去的爱情又重新降临。我紧紧地抱住他,开始回应他的热吻。   他的吻,软化了我的身体,我感觉自己渐渐失去重量,正在融化在他的怀里。   他的身体却变得坚硬起来。呼吸越来越急促,越来越狂乱,他开始解我腰间的皮带,那条红色腰带被他扔到地上。他摸索着解我胸前的扣子,我的心猛烈地跳动着,这心跳被他感知,他的手不停地颤抖,每颗扣子都要解好几次才解开。   我默不作声地由他支配,紧紧咬住自己的双唇,我听到自己上下牙齿相撞的声音……   裙子上的扣子终于全部解开,他将裙子脱去,把我的长发向后撩去,露出额头和脸颊,我只穿着内衣的身体便暴露在他面前。然后他将我抱起来,放到床上。   他并没有马上过来,反而退后了几步,退到一个合适的距离欣赏我的身体。   我静静地看着他,在他的目光中感到自己的皮肤在燃烧。   他开始脱衣服,将自己脱得只剩下一条内裤后上了床,将滚烫的身体盖在我身上。   他重新开始亲吻我。我想回应,却因为太紧张,做出的动作反而是用力推开他,他与我纠缠着,左手用力抓住我的双手,右手伸到背后解我胸罩的钩扣。当我终于袒露在他眼前时,他发出一声低吟……   他的手继续向下摸索,在把我的内裤褪下的刹那,我用力抓住了他的手。   “你会和我结婚吗?”我听到自己颤抖的声音这样问。   他大概没有听清,那只滚烫的手正在企图挣脱我的手的束缚,想继续。   我用力蜷住了自己的身体,再次问道:“你会和我结婚吗?”   这次他听清了,用力呻吟了一声,把身体伏在我身上,一动不动。良久,慢慢地从我的身上爬起来,穿好衣服。清晰地答道:“不会。”   我从床上坐起来,目不转睛地望着他。   他打开刚才我放在桌上的那瓶水,一口气喝了半瓶,然后放下。又拿出一包烟,取出一支,点燃后抽了起来。这是我第一次见他抽烟,也许是在分离的这一个多月里抽上的。   “海棠。”他长长吐出一口浓烟,开始说话。声音好像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听起来那么的不真实。   “你知道我这次寒假回家干什么了吗?”他顿了顿,并不需要我的回应,继续说下去,“我回去促成我父母离婚。我从来没跟你说过我的家庭情况,只告诉过你他们都是中学教师,对吧?其实我对任何人都没提过我的家庭,因为他们不是我的骄傲,而是我心中的隐痛。”   我依然一动不动的看着他,他的脸正被烟雾笼罩着,看不清表情。 正文 第五章 初恋之痛(14)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26 本章字数:1818  “从我上小学的时候起,就目睹他们的争吵,目睹他们用刻薄甚至恶毒的语言咒骂对方,多年的夫妻,知己知彼,吵架时都专挑最能打击对方自尊心话来说,毫不留情地揭对方的短处和伤疤,两人常常恼羞成怒的厮打在一起。小时候,我和妹妹常被他们的模样吓哭。但他们在外人面前却装出恩爱夫妻的模样,一副为人师表的样子。我觉得他们虚伪透顶。从初中起我就住在学校,工作以后也很少回家,因为我不愿意面对他们。这几年,他们闹得更厉害了,矛盾已经公开化,再也无法伪装成恩爱夫妻的模样了。因为我父亲有了外遇,他爱上了一个比他小二十多岁的女人。父亲有记日记的习惯,他把和那个女人的交往过程详细地记录下来。这本日记被我母亲窃取,她把日记复印了好几份,一份交给父亲学校的领导,一份寄给了我。可以想象她的这种举动让我父亲多么无地自容,他无颜面对学校的领导和同事,也无颜面对他的孩子,他被逼到了绝路,只得去法院起诉离婚。母亲却坚决不同意,她发誓只要她活着,父亲就别想如愿。他们都是快六十岁的人了,却三天两头闹得鸡犬不宁。原本两人在县里都是受人尊敬的名教师,现在却成为街坊邻居的笑炳。他们闹得两败俱伤,身体也全跨了。那天开庭,母亲昏倒在法庭上,父亲犯了心脏病也差点丧命。我这次回去,就是做母亲的工作,让她同意离婚。母亲指着我鼻子大骂,骂我没有良心,和父亲一样混账。最后我给她跪下了,我说我希望母亲能多活几年,也请她放父亲一条生路。他们终于离婚了,但我父亲也已经名誉扫地,只得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母亲的日子也不好过,一下老了十岁。我并不同情他们,我只心疼妹妹,夹在他们中间两头为难,还要忍受知情人的议论。她向我哭诉,她在老家待不下去了。但我也给不了她实际的安慰。”他平静地叙述着,像在述说别人的故事。   一支烟已经燃尽,他碾灭了烟头,又喝了一口水,继续他的叙述:“我听父亲说过,他和母亲年轻的时候也曾十分相爱,也有过甜蜜的日子。婚后日复一日庸常的生活在磨光他们的激情之后,又把他们变成仇人。我厌恶婚姻,在我看来,再没有什么比婚姻制度更虚伪更丑恶的了!”最后一句话他说得有些激动,提高了一点声量。   “海棠,我知道你想要什么,对不起,我不能给你。我不想结婚,我想我这辈子也许永远也不会结婚。”他把目光转向我,低声说。   我在他平静的叙述中感到自己的心正在一寸寸成灰。却还想为自己的幸福做最后一次努力。   “兮之,你父母的婚姻只是个案,世界上还有很多幸福的婚姻。”我艰难地开口了,发觉自己的声音竟然是嘶哑的。   “我看到的大多数婚姻都是貌合神离,两人早已没有感情,却因为所谓的责任和惰性生活在一起。我没有见过真正幸福的婚姻。”他摇了摇头缓缓地说。   “兮之,你告诉我,你和我交往,从来也没有想过婚姻吗?”我已经绝望,但还是问了最后一句。   “没有,从来没有。”他看着我,肯定地回答。   我听到自己心碎的声音。   一种巨大的屈辱感涌上来,我这才发现自己还半裸着身体。我站起来,迅速地穿上衣服,准备离开。   在我走到门口的时候,他拉住了我。   “海棠,对不起,希望我没有伤害你太深。”他低声说。   我推开他的手,离开了他。   这是我和胡兮之的最后一次见面。   他的调令果然在“五一”之后下到学校,他走后没有再和我联系。   我的初恋就这样结束了,以这样一种不堪的方式。   它像一把带钩的利剑刺中我的胸膛,因为猝不及防,刺中那一刻,痛觉没有立即反应,而当利剑抽出后,带走了心头的一块血肉,那痛感才铺天盖地的涌上来。   我的心被刺成一个大洞,那伤口血淋淋,黑黝黝,在无数个夜晚里朝我狞   笑。那一晚的记忆成了一片带刺的玫瑰园,每次穿越都伤痕累累。   它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陷入悲愤和狂乱之中。一度我曾希望电闪雷鸣,天塌地陷,让我和这一切同归于尽。   它将我的自尊心击得粉碎,使我从自我感觉良好变得妄自菲薄。在没有给自己足够的时间调整心态的情况下,就作出了轻率的选择。   初恋的失败给我的人生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它间接促成了一段错误的婚姻,我的人生从此偏离了幸福的轨道。 正文 第六章 被爱而爱(1)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27 本章字数:2959  我站在穿衣镜前,镜子里那个披着雾一样的轻纱,穿着缀满亮片的白色礼服,戴着亮晶晶的耳环和项圈的女子,是多么的美丽,但这美丽让我感到陌生。好一会儿,我不敢相信镜子里这个新娘就是自己。透过这个浓妆的新娘,看到第一次参加舞会自己在镜子前的神采飞扬;看到献出初吻后的那个早晨眼睛漾着盈盈春水的海棠……   我像行尸走肉一样度过了我大学生活的最后一个多月,在毕业典礼结束后,登上了回龙城的列车。   上火车前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是家里新来的小保姆阿芳接的,她说,王行长去欧洲考察去了,岳部长在省城开会,过两天才回来。我想起上周给家里打电话时母亲好像提过自己要出国的事。   放下电话后,我想了想,又给王霞挂了一个电话。她前几天给我来了一封信,说非常想念我,日夜盼望着我毕业回去和他们一起工作。听到我的声音她很高兴,我告诉她,我明天就回到龙城了,回去后立即去看望她和同事们。   龙城终于到了。我提着旅行箱刚跨下车,箱子就被一双大手接住了。当我看清这人是韩勇时,惊讶地叫起来。   说实话,这两年我几乎把韩勇忘记了,只是在第一学期的时候和他通过几封信,后来因为自己回信疏懒,他也渐渐不再来信。没想到回到龙城第一个见到的人会是他。   “韩勇!怎么这么巧,在这里遇见你?”我以为他正好到火车站送人。   “我是特地来接你的。”他笑着说。   见我不相信的样子,他解释道:“是王霞主任告诉我的,我昨天碰巧遇见她了。”   我知道事情没有这么简单,他不会这么碰巧遇见王霞,一定是特地去找王霞问的。但我不想戳穿他,由着他提着我的箱子一起向出站口走去。   “海棠,终于毕业了,回到龙城是不是很高兴?”韩勇问。   自从下了火车,踏上龙城的地面,置身于家乡耀眼火辣的阳光下,我已感觉到北京及那里发生的一切变得那么遥远,遥远到恍如隔世。   一阵不可名状的悲哀涌上心头。   但我却用平静的语气回答韩勇:“回到家乡的感觉真好,我日夜盼着这一天呢。”   我去取了托运的行李,上了韩勇开来的警车。   “韩勇,你还在城中派出所吗?”我问。一下车就见到他还是觉得很亲切的。   “对,还在。”他开着车,回头对我笑了一下。   “干得怎么样?”我随口问道。   “我已经被提拔为副所长了。”韩勇有些羞涩地说,神情像一个刚拿了奖状回家等待夸奖的孩子。   “是吗,恭喜你,看来你工作很努力啊!”我高兴地说。   “为了和你缩短距离啊!”他说。   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他又问:“海棠,你进修回来不会回储蓄所工作了吧?”   “按常规是不回了,可能到办事处上班。”我答。   我家到了,他替我把行李一件件搬上楼,然后便要走。   “韩勇,进去坐坐吧。”我客气地挽留。   “不了,你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一定累了,好好休息一下。我还要赶回所里上班呢。”他推辞道。   我也不再强求,只说:“谢谢你了,韩勇。”   “你忘了我们是好朋友吗?这点小事还用谢,就太见外了。”他憨憨地笑着,又问,“海棠,你应该休息几天,不会这么急着上班吧?”   “我还有一个星期的假,在家歇几天再去。”我答。   他正要下楼,想起什么,又回头,掏出笔纸,写了一串数字给我。   “这是我的新传呼号码,有事呼我。”   送走了韩勇,我进了家,和阿芳一起把从学校带回来的行李打开,交代她把被子拿到阳台晒,自己把衣物从箱子里取出一件件挂到衣橱里。   刚收拾好,电话便响了。是王霞打来的,说今晚要替我接风,欢迎我学成归来。   我答应了。   那天晚上的晚宴很热闹,不仅办事处的主管和我原来那个所的同事都来了,连行里好几位科长也来了,他们不断对我说着恭维话,在他们的嘴里,我前程似锦。   我应酬着他们,嘴里不停地说还请大家多多关照。   饭后又去卡拉OK厅唱歌,看到王霞和信贷科的李科长声嘶力竭地唱那首莫名其妙的《纤夫的爱》觉得很好笑,看到几个女同事装腔作势地轮番演唱王靖雯的《一个容易受伤的女人》更是几乎笑出声来。   我推说嗓子痛,一首歌也没唱。我坐在沙发上,看着他们唱,每个人唱完都热烈鼓掌,不时和他们开玩笑。   那天晚上,我一直在笑,笑得嘴角都累了。   只有自己知道,那笑容有多么虚伪,我其实一点也不快乐。   回到家,洗漱完毕,已经是午夜12点多了,我躺在自己的小床上,却毫无睡意。   一闭上眼,往事便像电影胶片一样一幕幕浮现上来。   不过这次是倒过来放映。   我看到自己半裸着身体问他:“兮之,你和我交往以来,从来没想过婚姻吗?”   他决绝地答道:“没有,从来没有。”   我看到自己在往胡兮之的屋里慢慢走去。   我看到自己在莲蓬下冲洗身体,在镜子前精心打扮。点香水的时候微微颤抖的手。   我看到了元旦之夜璀璨绚丽的焰火。   我看到自己和他相拥着在曼舞,忧伤的《山楂树》在耳边回响。   我看到在江边他第一次拥我入怀,一场让人窒息的热吻过后,我睁开眼睛,看到的朗朗明月,和明月下他那双含情脉脉的眼睛。   他用富有磁性的男中音说:“我确定。胡兮之真的爱上了岳海棠。而且很爱很爱。”   我看到在“爱琴海”餐厅,西装革履的胡兮之挽着一个穿格子风衣的女子从楼梯款款走下。   电影在这里结束了。   我突然记起了这个女子的相貌,记起了她白皙的皮肤,细长的眼睛,当时正温婉地笑着,站在胡兮之身后,看着他和我们打招呼。   我不知道胡兮之用什么理由和她分手,她再也没有来打扰过他。   她是否曾经和我一样绝望?   我就这样在辗转反侧中看着白色窗纱外的天空由靛青一点点变浅,迎来了黎明。   我缓缓的起床,来到洗漱间,呆呆地看着镜子里自己因多日失眠而发黑的眼圈和苍白的面孔。觉得周身没有一丝力气。   理智告诉我,我不能这样下去了,我不能带着这样的情绪走上工作岗位。   我必须忘掉这一切。   这时电话响了,是韩勇打来的。   “海棠,你的假期准备怎么过?”   “还没打算好呢,我想出去散散心。”   “想去哪里?”   “去海边吧,很久没看到大海了,在北京特怀念北海那片雪白的银滩。”   “我正好也有假,我们一块去吧?我好想去海边冲冲浪。” 正文 第六章 被爱而爱(2)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27 本章字数:2802  韩勇的要求让我犹豫了一下。但想到一个人去海边也不太方便,有他在旁边陪着,说说话,也许心情更容易开朗。   我沉吟了一下,同意了。   坐了三个小时的汽车,下午我们来到海边。   还没看到大海,闻到带着腥味的海风热醺醺地吹来,我就已经有些兴奋。当真的来到海滩,看到一望无际的湛蓝的大海和雪白的沙滩,我已经按捺不住。我脱下鞋子,顾不上和韩勇打招呼,就迫不及待地向海边跑去。   海风把我的长发吹得飞起来,火辣辣的阳光照在皮肤上,似乎可以听到皮肤发出劈啪的声音。白色的浪花一层层地卷过来,亲吻了我的双脚后又悄然退去,留下无数涟漪和泡沫。   一个阴影遮住了我的头顶,我转头一看,韩勇撑着一把太阳伞站在我身边。   “海棠,海边的太阳很毒辣,你这样站一下头要晕了。”他温和地说。   我的心被温暖了一下。韩勇,这个外表粗犷的男人原来那么细心。   我在海边跑着,一会和海浪追逐,一会蹲下拣贝壳,一会拣了一根树枝在沙滩上画画,无论我怎么运动,那把伞都好好的在我的头上。   这时我看到一条条白色快艇正在海面飞驰,便说:“我也想坐快艇去兜兜风!”   于是我们登上一只快艇。看着快艇飞快的向大海深处驶去,感受着飞翔的快感,我兴奋得发出尖叫。韩勇紧紧握住我的手,我任他握着,突然觉得这个身材高大,有着宽厚肩膀的男人可爱起来。他能带给我一种安全感,在他面前,我可以毫不顾忌地袒露自己真实的一面,即使任性霸道也会得到包容。   巨大的海风迎面吹来,吹散了我心中的阴霾,我的心情豁然开朗,觉得选择来海边散心还真是来对了。   我的长发在风中飞舞,不时吹到韩勇的脸上,他一遍遍地替我整理,此刻的我们在外人看来就像是一对情侣。   从快艇下来,我们换上泳衣,准备下海游泳。   当我穿着红色的泳衣从更衣室出来时,看到了韩勇惊艳的目光,我低头看看自己白得耀眼的皮肤,不禁脸红了一下,用浴巾把自己包裹起来。   韩勇穿着黑色的泳裤,露出黝黑的皮肤和健美的身材,胸肌和肱二头肌高高凸起,看起来像个健美教练。   我们向大海走去,他过来拉我的手,我没有拒绝。他靠近我的耳边说:“我现在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你看,沙滩上有这么多嫉妒的眼光看着我们,他们一定在想,这小子何德何能,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   我笑着打了他一下:“你想得美!谁是你的女朋友?我们不过是普通朋友,你要胡思乱想我就回去了!”   “别,千万别生气!算我没说!开开玩笑也不行吗?我会耐心等待你愿意做我女朋友那一天!”韩勇忙不迭地说。   “你就耐心等着吧,不知道有没有那么一天啊。”我甩开他的手,向海边跑去。   他追上来,我们下了海,随波逐浪,在海滩上洒下一片笑声。   我们向前游去,远离了沙滩,向着远海。   我漂浮起来。   韩勇递过来一个泳圈,给我套上。我仰面躺在海水上休息。   我累了。   看着蓝得发亮的天空,我疲惫地闭上眼睛。   过去的一切已死。海棠要重新开始。   游泳上来,我们换好衣服,到沙滩旁一家饭店吃饭。   我们上到二楼,这里有一个大露台,每一张桌子都面朝大海,可以一边吃饭一边欣赏海景。   韩勇一口气点了白灼基围虾、葱蒜炒青蟹、清蒸鳊鱼,粉丝带子,红烧海参,高汤白花菜,还想再点的时候,被我制止了。   “够了,两个人吃不了这么多。”   “好吧,那就这些吧。吃海鲜一定要喝酒,海棠,你想喝啤酒还是白酒?”   他翻看着菜单,抬头问我。   我的酒兴不知怎么被勾起来了,突然想大醉一场,于是说:“喝白酒。”   韩勇兴奋地对站在旁边的服务员说:“再来一瓶孔府家酒。”   菜很快上来了。韩勇打开酒瓶,拿来两个喝啤酒的玻璃杯,将杯子倒满,把一杯放到我面前。“海棠,你今天若能把这杯酒喝完,我就服了你。”   我的酒量不超过二两,那个玻璃杯的容量至少有三两,但我毫无畏惧地举起杯子:“没问题,赌什么?”   “你若喝完这杯酒,我韩勇就归你了,你想要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他笑着说。   “哈,我要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我要你上天把月亮给我摘下来。”   “立即去找梯子。”   “我要海龙王家最大的那颗珍珠。”   “立即跳下海去为你找来。”   我还想说什么,却又一下想不起该说什么了,正在停顿时,听到韩勇说:“不论你说什么,只要是你海棠的事,我韩勇即使下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即使你要我的命,我也毫不犹豫地献出来。”   即使知道当不得真,但这样的话仍然会感动大多数女人,尤其是正处于失恋中的我。我知道,忘掉一段恋情的最好方法就是开始另一段恋情。   我正急于从上一段噩梦中摆脱出来,想从另一个人那里寻找安慰,韩勇恰好是第一个向我表达爱意的人,于是,我抓住了他。   我笑吟吟地答道:“我要你的命干什么,我要你好好活着,一起去感受美好的生活。”   听了这话,他高兴地咧开嘴笑起来:“为了你这句话,我立刻死了也值了。”   “干吗老说死呀,死呀的,真丧气。”我嗔道。   “好,好,不说了!现在有你在旁边陪我,我才舍不得死呢!来,为我们美好的未来干一杯!”他把大玻璃杯的酒倒进小酒杯,递了一杯给我。   “好,干杯!为了我们的新生活干杯!”我举起杯。   酒杯在空中相撞,发出一声轻响,我们一饮而尽。   “海棠,我喜欢你。”韩勇放下酒杯,望着我说。   “我知道。”我低下头。   “你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吗?”   我摇摇头。   “高一的时候,有一天下午我们正在比赛,你从篮球场边经过,正好有一个球滚到你脚边,你捡起来用力抛给我,还对我笑了一下。就是那一笑把我镇住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笑容。我呆呆地看着你向前跑去,风吹起了你的长发和裙子。那天你穿着一条红色的裙子,飘起来像一团火,从那天起,那团火就一直在我心中燃烧,从来没有熄灭过。大概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吧。”   韩勇说的这一幕我一点印象也没有,我是高二才知道有他这么一个人。 正文 第六章 被爱而爱(3)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27 本章字数:2645  “那时你在龙城一中像一个明星,常常看到你主持学校的文艺演出,我们男生私下里都把你称为校花。我们一群男生还打过赌,看谁能追上你。那时你一定收到过很多情书吧,全是我们那帮男生写的,我也写了,但没敢署名。听说你一封信也没有回过,我们私下里都在骂你,骂你太傲,但其实我心里挺高兴的,海棠若是这么轻易被追上,就不是海棠了。后来我不许他们再写信给你,也不许他们说你的坏话,有一个不听话的还被我揍了一顿。”韩勇的叙述把我带回了少年时代,我这才明白当年那些情书的来龙去脉。   “你那时可真有派,后面整天跟着一群人,呵五幺六的,林晓君说你像黑社会老大。”我说。   “嘿嘿。”他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右手用力挠挠自己的“板寸”,这是他的习惯动作。   “林晓君,就是你的死党吧?在学校看见你们形影不离的。现在她怎么样了?”韩勇问。   “她去年毕业后,分到省城一家中学当老师,他的男朋友进了市机关,两人在等房子结婚呢。”我介绍到。这两年,我和晓君是通信最多的,基本上保持两星期一封的频率,最后这几个月因为自己的原因才渐渐少了。   “海棠,你现在没有男朋友吧?”韩勇犹豫了一下,鼓起勇气问。   “没有,当然没有。”韩勇的话像一根针刺痛了我,我哆嗦了一下,脸上却笑出花来。   “我若有男朋友,还要你陪我来海边吗?”   “对,对!我真傻!我自罚三杯吧。”韩勇高兴地笑了,一连干了三杯。   “那,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借着酒劲,韩勇大胆地问。我犹豫了一下,说:“我们现在不是在交往吗?”   韩勇兴奋得脸上发出光来。   “对!我们现在可不就是正在交往吗?我真傻!来,我们再干一杯!”   后来,我们开始玩“棒子,老虎,鸡”的游戏,老虎吃鸡,鸡吃虫子,虫咬棒子,棒打虎。谁输了谁喝酒,我们俩输赢概率差不多,不知不觉,那瓶酒就喝光了,而我,也真的醉了。   韩勇扶着我回酒店,一路上,我们兴奋地大声说笑,韩勇还唱起了歌。我紧紧的挎住韩勇的胳膊,否则一不小心就要摔倒。   一回到房间,我立即奔到卫生间狂吐起来。韩勇在门外一直问:“海棠,海棠,好点了吗?”   我洗了脸,漱了口,从卫生间出来,韩勇递上一杯刚泡好的热茶:“海棠,今天喝多了吧?喝杯茶会好受一些。我接过,喝了一口,身体突然变得很疲倦。对韩勇说:“谢谢你,韩勇。你   先回房吧,我困了,想好好睡一觉。”   “好吧,你好好休息。”韩勇答应着,却不走。他走过来,搂住我的肩膀,看着我的眼睛说,“海棠,今天你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吗?你答应做我的女朋友?我怕明天早上你又反悔了。”   “是真的,我不反悔。”我恍惚地说,真的很困了。   他一把抱住我,激动地说:“我简直不敢相信,你答应我了!我爱你爱了这么久,爱得一点希望都没有,以为今生只能做那个远远看着你的男人了,没想到,你竟然答应了!”   他把我用力推到墙边,让我背靠着墙,开始吻我。   我想推开他,但一点力气也没有,只得闭上眼睛承受。   我感到他的身体像一个充满欲望气球,迅速膨胀起来。   他已经把我挤到墙角,双手用力箍住我的腰,好像要把我嵌进他的身体。   我有些害怕起来,把头用力向后仰去,想推开他,谁知越推他抱得越紧。   当他把我抱起来的时候,我好像上了云端,软绵绵,轻飘飘的,舒服极了。   我们俩都倒在了床上。   那一刻我有些晕了,酒精的作用加上刚才的热吻,我的身体渐渐燥热起来,竟也涌起一丝渴望。   我没有过多的反抗,闭着眼任韩勇摆布。   当他进入我身体的一瞬间,剧烈的疼痛让我清醒了。我尖叫起来,想用力推开他,但已经来不及了。   我没想到会这么痛,一种从未体验过的辣痛让我痛哭起来。他的每一次抽动都让这种辣痛加剧,我哭着推着他:“快停下,快停下!”   我觉得自己快要死了,他的每一下撞击都像撞到我的心口。我的痛哭和哀求丝毫也没让他停止动作。不知过了多久,就在我快要晕过去的时候,他低吼了一声,终于停下来,瘫倒在我身上。   我推开他,拿起衣服跑到卫生间,反锁了门,痛哭起来。   我把莲蓬头的水调到最大,让冰凉的水冲洗着我的身体,我用力搓着刚才韩勇接触过的地方,想把他的痕迹搓去。   但我知道一切都无可挽回了。我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   从此刻起,我已经不是姑娘,而成为一名女人。   我有些茫然,有些痛心,但又不知所措。   我慢慢地从卫生间走出来,看到韩勇已经把短裤穿上了,他坐在床边,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床单。   我走过去,看到床单上那团血迹。那团血迹开在白色的床单上,像一朵罂粟花,猩红刺目。   听到我的脚步,他回过头来,眼里是不可置信的狂喜。   “海棠,我们结婚吧!”他过来一把抱住我,大声地说。   我迷茫地望着他,一时不知做何反应。   “我曾无数次祈祷,让老天把你安排给我,让我独自拥有你。今天老天终于听到了我的心声,真的把你给我了。幸福来得太快了,我简直不敢相信!啊,海棠,你真是我的好海棠,这么多年了依然白璧无瑕。现在你已经是我的女人,我不会让任何男人再碰你一下,我要把你娶回家,好好爱你。”韩勇激动地说。   一切发生得太快了,我好像在梦游。   那天晚上,韩勇没有回自己的房间,我们躺在一张床上,他搂着我,在我的耳边发下千般愿,炙热地表达着他对我的爱情和得到我的狂喜。每隔十分钟就向我求一次婚,在黎明来临之前,我答应了。   对于他的再次要求,我拒绝了,他也怜香惜玉地答应了。   于是我昏昏睡去。一夜无梦。   第二天,当阳光透过窗纱照到我身上时,我醒了。   看到身边还在熟睡的韩勇,我吃了一惊。努力寻找昨天的记忆,几分钟后,昨晚发生的一切才慢慢浮现出来。 正文 第六章 被爱而爱(4)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28 本章字数:3520  我渐渐明白发生了什么。   韩勇也醒了,他一睁开眼,便欢叫道:“老婆,你起来了?”   “老婆?”这个称呼吓了我一跳。   “你叫我什么?”我生气地问。   “老婆啊,你不是我老婆吗?你已经答应嫁给我了,你已经是我的女人了,你想反悔也来不及了。”韩勇过来抱住我,兴高采烈地说。   我想起来了,我已经答应这个人的求婚,现在是他的未婚妻了。   韩勇亲了我一下,庄重地说:“海棠,我知道你比我优秀,我也自知自己配不上你。虽然我有很多缺点,比不上追求你的那些男人优秀,也没有他们成功,   但我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那个人。我是在用我的生命来爱你,你要相信,做我的老婆,一定会幸福。”   我感动地点点头,把头靠在他的胸前,听着他的心脏在有力地跳动,心里一片安宁。   我们换好衣服,到大堂去退房,韩勇买下了那张床单。   一路上,韩勇都紧紧拉着我的手,对我温柔体贴,照顾有加,好像我是一个还不懂事需要照顾的小女孩。我安然地享受着他的呵护,心里甜滋滋的。这是一   种全新的体验,是和胡兮之交往的时候没有感受过的。   “怎么又想起他了,不许再想他了!你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你不可以再想那个人了!”我在心里命令着自己。   我们到一家茶楼喝早茶,韩勇叫我在楼下等着,他先上去探探环境。过了一会,他从楼梯探出头来,大声地叫我:“老婆,上来吧!”   看到很多目光在看我,我窘得想找个地洞钻进去。连忙走上楼,掐了他一下:“你乱喊什么!这是公共场所!”   “怕什么,我恨不能对着全世界宣布,你是我老婆!”韩勇大声地说。   我捂住他的嘴,他大笑起来。   为了不再引人注目,我找了一个偏僻的位置坐下。   “今天真是个好日子啊,是我韩勇有生以来最为高兴的一天!我要永远铭记这一天。老婆,今后我们就把这天当成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好不好?”韩勇笑嘻嘻地说。从今早起床到现在,他的笑容就一直挂在脸上,笑得都有点傻了。   “韩勇你正经一点好不好,我现在还不是你老婆呢。”我嗔道。   “马上就是了,我们回去就去领结婚证。”韩勇武断的说。   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韩勇又叫起来:“哎呀,海棠,我忘了告诉你一件很重要的事了!”   “什么事?”我吓了一跳,忙问。   他忍住笑,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那件事就是,海棠,我很爱你。”   我的脸腾地烧起来,拿起筷子打了他一下:“真讨厌!哪有这么开玩笑的。”   “我哪有开玩笑,我是说真的。我韩勇就是为了你岳海棠才来到这个世界的,爱你,照顾你,是我最大的责任。海棠,你相信吗?”   我的眼睛湿润了,没想到这个外表粗犷的男子说得出这么动人的情话。我无法不感动,心里涌上一股暖流。   被爱的感觉是这么美好。   回到龙城,已是下午3点。我和韩勇分手前交代他,明天晚上以前不要联系我,我已经两天没好好睡觉了,要好好休息一下。   我回到家,拉上窗帘倒头就睡,嘱咐阿芳晚饭不要叫我。   我睡得很沉,做了很多梦。在梦中我被人追赶,我拼命逃跑,跑到一个深林里。我东奔西撞,慌不择路,就在茫然不知所措间,突然看见韩勇站在我面前,在向我招手,我于是向他跑去……   醒来时,全身汗涔涔,衣服全湿透了。看看床头的闹钟,已是第二天的上午10点。   我出了卧室,来到客厅,阿芳告诉我,妈妈刚才来电话了,她已经到达龙城机场,过一会就到家。   听到这个消息,我兴奋起来,忙进浴室洗了澡,换了一条裙子,就到楼下去迎接母亲。十多分钟后,妈妈乘坐的那辆金色轿车就徐徐驶进大院。车停稳后,李师傅下来打开后面的车门,妈妈就出现在我面前。   见到几个月未见的妈妈,我激动地扑过去,一把抱住她,把她吓了一跳。   “妈妈,你终于回来了!你不知道我有多想你。”我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赖在妈妈怀里撒娇。   “啊,是海棠啊,怎么跑下楼来了?吓了我一跳,以为是哪个调皮鬼呢!”妈妈笑着说。   “阿芳说你回来了,我就下楼来等你。我想早一点看见妈妈嘛!”我伏在妈妈的肩膀上说。这是真话,我现在比童年和少年时代更加依恋母亲,我对母亲的感情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日益深厚。   “海棠,妈妈也日夜盼着你回来,不巧你回来时,我又不在家。我在欧洲时就老想着你,回来两天了吧?”妈妈轻轻拍打着我的肩膀,爱怜地说。   “嗯。”我点头。两天来发生了多少事啊。   吃过午饭,妈妈把我叫到她的卧室,给我展示她这次去欧洲考察给我们买的礼物。给爸爸的是一套登喜路的西服,给弟弟的是一套DIESEL的牛仔服,她给自己买了一套银灰色的西服套裙和同色的丝绸睡袍,后背绣了大朵的鸢尾。妈妈对服饰的鉴赏力是我佩服的,她的着装一直都是考究而内敛的。只有真正有品位的人才会选择那些款式普通、质地高贵的服饰。   她给我买的礼物最多,两件衬衣,两条连衣裙,一顶帽子,一套同款的睡袍,不同的是,我这套粉红色的。我穿上那条天蓝色的连衣裙,带上那顶白色的像椰菜花一样的宽边帽,顿时变成一个具有欧洲风情的古典少女。我对着镜子,看着自己的新形象,欣喜地笑了。   妈妈也从镜子里端详着我,微笑着说:“海棠,你真漂亮!还记得小时候你又黑又瘦又爱哭,你爸爸第一眼看见你,就说,这丫头怎么这么丑啊!没想到,一眨眼你就这么大了,变成一个大美人了。”   “妈妈,你这样夸我,是不是想变相夸自己呀?别人都说我们母女俩越长越像了!”我调皮的笑了,幽了妈妈一默。   妈妈笑着打了我一下。   我看见妈妈的箱子里还有一瓶香水,拿出来一看,是著名的夏奈尔5号。我知道这款香水,是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过,当年玛丽莲濛梦露接受记者采访,被记者问到她晚上穿什么睡觉,她回答:我睡觉时只穿几滴香奈儿5号!于是这款香水便闻名全球了。   我忍不住打开香水瓶盖,对着手腕轻轻喷了一下,整个屋子便弥漫在一种神秘的香气中。我对妈妈说,“这个也送给我,好不好?”   妈妈笑着点点头,我高兴地抱了一下她:“谢谢妈妈。”   看完了礼物,妈妈把东西收拾好,来到书房,在书桌前坐下,表情严肃起来。我知道她有重要的事情找我谈,便老老实实地坐在她旁边的椅子上。   妈妈简单地问了我在学校的情况,我一一说了。   “海棠,你毕业后的工作安排我和几个副行长商量过了,还是不要上机关来,我们母女俩在一起上班有些不太方便。你还是先回办事处工作吧,过两年办事处要改成支行,相对比较独立,对你将来的发展也有好处。”母亲说。   “我也这么想,我愿意回办事处上班,我和王霞他们相处得很好。”我答道。   “嗯。好好干吧,妈妈相信你的工作能力。”妈妈点点头。然后话锋一转,说:“这次去欧洲考察,同行的几个企业家听说我有个二十三岁还未婚配的女儿,都很关心,要给你介绍对象。他们给我提了好几个人选,条件都不错,有公务员,有企业干部,还有一个是刚从美国留学回来的工程师,我没表态,回来后,要他们把资料提供得详细点,先把照片拿过来,让你先看看,觉得哪个顺眼了,我再去详细了解他各方面的情况。”   我看着母亲,想对她说,晚了,我已经是别人的未婚妻了。却难以启齿,妈妈刚坐了这么久的飞机,还是别拿这么惊爆的问题来刺激她,让她好好休息几天再说吧。   我低着头说:“妈妈,我不喜欢这种形式,感情的事还是让它自然发生比较好。”   “婚姻是很现实的,除了感情外,两个人的教养、脾气、文化素质、家庭背景都要相配,这样的家庭才稳固。自由恋爱比较盲目,只注重当时的感情,以为有了爱情就有了一切。两人结婚几年后,特别是有孩子之后,感情渐渐就会变得平淡了,这时,矛盾就会显露出来,上述条件般配的夫妻往往能较好的协调这些矛盾,把婚姻维持下去,而不般配的夫妻,就危险了,往往没有什么好结果。”妈妈语重心长地说。 正文 第六章 被爱而爱(5)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28 本章字数:3006  我无语。   我已经没有选择了,昨天已经答应做韩勇的老婆,我不能反悔。   我到办事处上班了。   韩勇尽心尽责地扮演我的未婚夫的角色,每天下班,不管我加班到多晚,他必定等在门口。我下班后,走到哪,他就跟到哪。他说他必须每时每刻都要知道我的行踪,除了上班和晚上回家睡觉,其他时间他都必须和我在一起。   “我是你的一条忠实的狗,看好你是我的责任。”对于他这种孩子气的霸道,我无奈,心里也有些甜蜜。被一个男人霸道地爱着,会让一个女人产生认命的念头。   就是他了吧。他这么爱我。   他的派出所离我们单位不远,有时上班时间他也过来,拿来一个大西瓜或几罐清凉饮料,若碰到我们工作不忙的时候,他就进来和同事们打招呼,他每次来,同事们都很高兴的,因为不仅有东西吃,还可以和他开开玩笑。   韩勇用他的爽朗大方和风趣幽默,很快赢得同事们的好感,没几天,全办事处的人都知道了,韩勇是我的男朋友。   王霞过来问我:“韩副所长真的是你的男朋友?”   “嗯。不相信吗?”我问。   “你回来那天,他来问我你的车次,那时还不是吧?”王霞问。   “第二天就是了。”我答。自己也觉得有点滑稽,男女之间的界限一旦越过,就会进展神速。   “你们发展还挺快的哈。看得出韩所长对你很好,女人能找到一个懂得疼惜自己的男人也不错。”王霞体惜地说。   “是的,我对男朋友要求不高,只求他真心对我好。”我低声答道。   “你妈妈知道吗?”王霞又问。   “还没跟家里人说呢。你见了我妈妈,也先别跟她说,好吗?”我对她说。   “嗯,我知道了,我保证要是王行长知道了这件事,一定不是从我这里听说的。”王霞拍拍我的手,说。   其实,我知道这件事也瞒不了妈妈多久的,韩勇迟早要出现在我家里,接受我父母的检阅。   没等我考虑好怎么跟家里说,韩勇的父母就已经对我发出了邀请。   那天,下午下班的时候,下起了大雨,我一出办事处的门,就看到韩勇拿着一把伞站在门口,心里一暖,笑着钻到他的伞下,挎着他的胳膊向前走。   他几乎把整个伞都倾斜到我这边,不久自己的肩膀就全湿了,我把伞推过去一点,他又移过来。   “我湿一点算什么,只要别让你淋湿了就好了。你要是淋雨感冒了,我这个护花使者不就失职了吗?”他搂着我的胳膊,在我耳边说。   “韩勇,你不要对我太好了,会把我宠坏的。”我甜蜜地笑了。   “宠你也是我的责任,把你宠坏了才好呢,谁都受不了你,你只好乖乖做我老婆了。”韩勇扭扭我的脸颊,笑着说。   “你的用心原来这么险恶啊,我再也不上你的当了!”我假意推开他。   他用力把我搂过来:“老婆,你的公公婆婆想见你。”   “谁是我的公公婆婆啊?”我竟然一下没反应过来。   “我的父母不就是你的公公婆婆吗?连这都不懂?”韩勇用手指在我脑门轻轻弹了一下。   “他们为什么要见我?”虽然已经答应韩勇的求婚,但其实自己内心并没有准备好,婚姻不过是纸上的蓝图,上面的公公婆婆,大姑子,小叔子对我来说是那么遥远,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们会和我发生联系。   “他们的儿子都快结婚了,却连媳妇是谁还不知道,这合理吗?”韩勇说。   我低下头,不知说什么才能拒绝。   “海棠,你是不是不敢去呀?别担心,我父母都很和气很开明的,特别是我的母亲,更是个善良热情的人,她见我给她领回一个这么漂亮的媳妇,不知会高兴成什么样子呢!”   我依然不做声,用沉默抗拒着。   “老婆,丑媳妇总要见公婆的嘛,何况你又不丑,怕什么?从海边回来,我就告诉他们,我要结婚了!他们就急着要见你,我想给你一点时间,太快了怕你接受不了。他们天天催,我推不过去了,只好把你领回家了。”韩勇耐心地做着我的思想工作。   “我,我什么也没准备。”我嗫嚅道。他说得在情在理,我找不出理由拒绝。   “你什么也不用准备。家里都准备好了,妈妈今天调休,在家准备了一天呢。”韩勇不容我再犹豫,拉着我就走。   我坚持要去商场给他父母买些礼物,即使韩勇说了一百遍没必要,我也不能在第一次登门的时候就失礼。   在路上,我第一次听韩勇介绍自己的家庭。他们家祖籍山东,父亲也是部队转业回龙城的,现在一家外贸公司当经理,母亲在龙城商厦做会计,上面有一个姐姐在小学当老师,已经结婚。   我听了,暗暗松了一口气。他的家人都是清白正派的人,家庭成员也不太复杂,比较符合自己的要求。虽说自己并不看重家庭条件,但总是希望对方家世清白,至少将来不会成为自己的负担。   进了他家门,看到一对五十多岁的夫妻热情地迎上来,便知是韩勇的父母了,于是叫了声:“伯父,伯母,你们好。”   “好!好!你是海棠吧,快请进,快请进!”他父母点头答应,脸上露出和蔼的笑容,尤其是他母亲更是笑得脸上成了一朵菊花。   我小心地在他们家客厅的沙发坐下,把刚才买的营养品放到茶几上。   “哟,海棠,来玩就来了,还买什么东西呢,太见外了。”他母亲和我并排坐下,给我倒了一杯橙汁。韩勇的母亲比我母亲年长一些,也比我母亲胖得多,齐耳的短发,胖乎乎的圆脸上总是挂着笑容,一看就知是那种爱孩子爱到骨髓里,对孩子无限纵容的慈母。   “第一次拜见伯父伯母,一点小礼物,不成敬意。”我也客气地说。   “韩勇那天跟我们说他要结婚了,把我们吓了一跳,从来没听他说过有女朋友,怎么现在突然要结婚呢!听他介绍了你的情况,我们才放下心来,天天催他带你来家里,今天总算把你给盼来了!没想到,韩勇这个傻小子这么有本事,找了一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又是个大学生,还是在银行那样的好单位上班的!”他母亲笑容可掬地说,从茶几上的果盘里拿起一个苹果削起来。   “哈哈,就是,没想到韩勇这小子闷声不响地就找了个这么好的女朋友。”他父亲也乐呵呵地说。韩勇的父亲身高至少也有180厘米,和韩勇像是从一个模具里铸出来的,可以预见三十年后的韩勇就是这副模样。但他们父子虽然五官长得相像,气质却不相同,韩勇看上去很粗犷,一副大大咧咧什么都不在乎的模样,而他父亲就严谨得多,和气中又不乏精明。   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韩勇坐到我身边,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怎么样?我给你们找的媳妇不错吧?以后海棠成了我们家的人,你们要好好对她哟!”   韩勇的话让我更加尴尬起来,我红着脸不知说什么才好。   “当然,当然,海棠进了我们家,我们一定把她当女儿看!”她母亲拉着我的手,把削好的苹果递给我。   他父母去厨房准备晚餐了,我这才松了一口,对韩勇责备道:“看你刚才胡说什么,让我多不好意思!” 正文 第六章 被爱而爱(6)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30 本章字数:2882  “怕什么,我在我们家有着绝对的主导地位,你做了我老婆,他们一定会像爱我一样爱你的。”   我没作声。对做韩勇的老婆,成为这一家的儿媳妇,我真的还没有准备好。   我开始打量韩勇的家。三室两厅的房子看得出是经过精心收拾过的,窗明几净,一尘不染,难怪韩勇说他母亲今天准备了一天了。从这点也可看出他父母对我今天的造访的重视程度。他家是按照当时龙城最流行的样子装修的,天花板上全部装上了吊顶和繁复的石膏花边,玄关进客厅的地方立着两根罗马柱,地上铺的是花岗岩的地板。客厅摆着34寸的彩电、VCD和组合音响。此刻他妈妈把所有的灯开了,客厅被粉红色和天蓝色的灯光笼罩着,显出喜气和隆重的气氛。   我们家是按照父亲的品味布置的,他绝不允许家里出现任何花哨而不实用的东西。六年前我们家搬进行长楼时,因为行里已经替我们做好了基础装修,我们家没做任何改动就直接搬进去住了,只是买了一套很厚重的实木家具。去年,妈妈有意向把房子重新装修一下,但因为父亲的强烈反对而作罢。第一次造访我们家的客人,对我们家简朴的布置都会感到有些意外。连晓君   都说,你们家除了面积大点,有几样电器外,和80年代的家庭没什么区别。吃饭的时候,他妈妈一个劲地往我的碗里夹菜,我的碗堆得都快装不下了。这个未来婆婆的热情让我有些招架不住,不知怎么应付才好。   “韩勇明年一月份就满二十五岁了,你们的婚礼就定在春节吧。我明年底就退休了,可以给你们带孩子。”他母亲又往我碗里夹了一块扣肉。韩勇因为从少年体校转学到龙城一中时留了一级,所以比我大一岁多。   我跟不上她跳跃得太快的思维,不知如何回答,求救似地看了一眼韩勇。“妈妈,婚事我们自己商量吧,商量好了再告诉你们。”韩勇替我解了围。送我出门的时候,他母亲约我有空去她工作的商场逛逛,看看最新的家居用品和家用电器。我答应了。   去了韩勇家,拜见了未来的公公婆婆,这门婚事就算定下一半了。   而我的父母对此还一无所知。   我知道就是想瞒也瞒不了多久了,母亲若是从别人那里听到这个消息,一定会更生气,不如自己向她坦白。   一天晚上,我看母亲坐在沙发上看报纸,心情不错的样子,便过去挨着她坐下。为了给她一个适应的过程,我只是说自己有男朋友了。   “你有男朋友了?是谁?”母亲吃了一惊,立即放下报纸,神情专注起来。   “他叫韩勇,是我的高中同学,现在城中派出所工作。”我简单的介绍了韩勇的情况。   母亲的表情有些意外:“你的高中同学?你们谈了多久了?”   “高中时他就对我有好感,我参加工作后,我们也一直来往,有好几年了。”我当然不能告诉母亲我们一个月前还是普通朋友。   “他是什么学历,家庭情况怎么样?”母亲接着问。   “他是警校毕业的,只是中专学历,但在警察这个行业里看的并不是文凭。”我答道。他的家庭情况我也一一向母亲汇报了。   母亲仔细听完我的介绍,沉默了一会,然后抬头看着我:“海棠,你让我有些意外。不过这是你第一次向家里提起的男孩子,我们要好好看看,哪天你把他带到家里来吧。”   于是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韩勇来到我们家。他穿着警服,一改平时大大咧咧的模样,表情严肃,举止端庄,对我父母的问题有问必答,态度恭敬。我父母也挑不出他什么毛病,这关也算过去了。   母亲本来有些不满意的,这源于她对女婿有过太多的想象。韩勇离她的想象差得太远,简直可以说是南辕北辙,她心中的失落是可以理解的。   但她不满意的理由被我父亲一一批驳。   母亲嫌韩勇长得太粗犷,不够斯文。父亲说这正是他的优点,历史证明小白脸从来靠不住。   母亲嫌韩勇的学历没有我高。父亲反驳的理由和我一样,在警察这个行业里看的是业绩,而不是学历。   母亲对韩勇的家庭的遗憾也被父亲的一席话打掉了。父亲说:“像我们这样家庭,亲家绝不能也是在仕途上走的,这种裙带关系是作茧自缚,后患无穷。我们也不需要亲家来提携。将来爱国找对象也是一样,最好找平民百姓家庭的子女。韩勇的父亲还是个经理,在我看来是个工人更好。不过他父亲和我们不是一条线的,工作上不会有什么往来,所以没什么关系。”   父亲的话让我有些意外,没想到韩勇会这么中父亲的意。后来我才明白,父亲说这番话,并不是他有多么喜欢韩勇,这是父亲按照自己的思维得出的结论,他认为婚姻是我自己的事,只要这个未来的女婿和他的家庭不会给我们家带来负面影响他就不会反对。   母亲问我:“海棠,你真的爱韩勇吗?”   我点点头。其实心里有些茫然。   “我虽然觉得韩勇和你不太般配,认为你完全可以找到比他更优秀的对象。   但婚姻讲的是缘分,你和韩勇是高中同学,感情基础比较好,韩勇也有韩勇的长处,虽然不够优秀,但看得出来他对你一片痴情,女人很容易被这种痴情打动,这也是一种幸福吧。既然你爸爸没意见,我也不反对了。婚姻问题,父母的意见只供参考,最后的主意还得你自己拿。”   1995年春节一过,我迎来了生命中的第二个本命年。在韩勇及他父母的催促下,我和韩勇在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就去领了结婚证。   凭着结婚证,我立即在行里分到一套两房一厅的房子,当时我因为工作忙,加上婆婆的主动请缨,就将装修事宜全权委托给她了。婆婆通过熟人介绍,请了一个装修队,在我们的新居忙了一个多月,就大功告成。我只在施工的过程中去了几次,将吊顶从图纸中取消,确定把墙壁涂成豆蔻色,家具刷成乳白色,地板选了淡青色的瓷砖。   当时人人都以买日本进口的电器为荣,我们也不能免俗,于是电视机、电冰箱、VCD、音响、洗衣机、空调买的都是日货,而且都是最新的款式。不足60平方米的空间被家具和家电塞得满满当当,卧室只剩下一条窄窄的过道。   我和韩勇都是几乎没有储蓄的人,所有这一切都是两家的父母赞助的,我自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对韩勇说:“这些钱就算是我们向父母借的吧,等将来我们有了钱就还给他们。”   韩勇不屑地说:“你若是跟我妈提还钱,她一定要生气的,这是她的心意,我们照领就是了。等他们老了,我们好好孝顺他们就行了。”   我一时无语。将儿子的新房布置成当时龙城一流的水准,是他母亲坚持的结果。新房布置好后,她母亲几乎把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带来参观过,这套新房连同我这个新媳妇都是她炫耀的对象。   虽然应付这些七大姑八大姨是一件很累的事,但我每次都尽量保持亲切温和的笑容,来接受他们翻来覆去的提问。对我工作的提问,对我家庭的提问,对我的工资福利的提问。然后接受他们带着羡慕的祝福。 正文 第六章 被爱而爱(7)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30 本章字数:2251  对新房的装修和摆设我把功劳全部都记在婆婆身上,虽然,我父母也出了一半钱。但这几个月来婆婆几乎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我们这套新房的建设上来,比我和韩勇都要热心,从装修监工到家具家电的采买,事无巨细,样样操心,出钱又出力,体重都降了好几斤。她图什么呢?除了因为爱自己的儿子,不就是等着这一天听别人的好话吗?   人的一生有几次这样炫耀的机会呢?看到别人羡慕得咂吧嘴,听到别人用天下最吉祥最好听的话奉承自己,婆婆的脸上笑开了花。   每次看到婆婆那拼命掩饰却怎么也掩饰不住的得意之色,我在好笑之余,也有一点感动。   婚礼定在1995年的5月2日举行。   晓君特地从省城回来担当我的伴娘。她一见我就抱着我转了一圈:“海棠,接到你的信我吓了一跳,没想到你这么快就结婚了!”   “我也没想到会在你和许志军之前结婚。你们时候结婚啊?”我问。   “我们没有房子啊,我和他现在都住在单身宿舍里,不知道要等到哪年才能分到房子。哪像你们银行福利这么好,一结婚马上就能分到这么好房子。”晓君说。   我带晓君参观我的新房,她羡慕完后,悄悄问我:“海棠,我总觉得你这婚结得有些匆忙,你真的爱韩勇吗?”   “晓君,西方有句谚语,为爱而爱是神,为被爱而爱是人。我做不了神,至少可以做个人吧?韩勇很爱我,我想我也会慢慢爱上他的。”我缓缓地说。   “海棠,你说得有道理,我知道韩勇很爱你,他其实也是个很好的人,祝你们白头偕老,永远幸福。”晓君拉着我的手,给了真诚的祝福。   这几个月来,我一直在为婚礼做准备,布置新房,订购礼服,照婚纱照,为了在婚礼那天更加光彩照人,每星期还坚持去美容院做皮肤护理。但当婚礼一天天临近时,我也日益恐慌,意识到这不是一场演出,不是一场游戏,而是一桩由法律保证的婚姻。   这种恐慌让我不安。我不敢深思,只是用加倍的热情去做着该做的工作,在所有的人眼里我都是一个快乐的新娘,没有人知道夜晚自己是怎样的辗转难眠。   这种不安,我不敢跟任何人提起,就是面对晓君也无法启齿。   婚礼如期举行了。   那天是多么紧张又忙乱的日子!   我清晨6点钟就被叫起来化妆,经过婚庆公司派来的女化妆师两个小时的涂抹勾画,这新娘妆才算完成。我穿上纯白的婚纱,然后又由发型师上阵,把我的长发高高地盘起来,发梢扭成一个个小圈,像一朵朵的云堆在头上,然后在头顶插上两朵百合,再戴上头纱,手里捧着一束花球。我便变成一个标准的新娘。   我站在穿衣镜前,镜子里那个披着雾一样的轻纱,穿着缀满亮片的白色礼服,带着亮晶晶的耳环和项圈的女子,是多么的美丽,但这美丽让我感到陌生。好一会儿,我不敢相信镜子里这个新娘就是自己。一层轻雾蒙上了我的眼睛,我定了定神,问妈妈:“这妆是不是太浓了?”   妈妈在旁边看了看:“新娘妆都是这样的,这样才显出喜庆。”妈妈穿了一套玫瑰红的西服裙,化了淡妆,更显得端庄秀丽。   晓君过来拥抱了一下我:“噢,海棠,你今天美得像仙女下凡。”晓君穿上了为伴娘特制的粉红色小礼服,脸上也被化妆师精心勾画了一番,比平时更加妩媚动人。   我整理了一下婚纱,觉得浑身燥热。今年天气热得早,才五月初,就热得好像盛夏,听天气预报说,今天的气温最高达到32°呢。此刻满屋子都是人,大舅妈、小舅妈、小姨、从湖南老家赶来的婶婶、姑妈、表妹、堂妹,以及其他各种亲眷,把我们家客厅挤得水泄不通,还有小孩子在旁边窜来窜去,他们的大呼小叫让我的头都快晕了。   门开了,爱国伸头进来(难为他特地坐飞机回来参加我的婚礼),大声说:“摄影师来了,迎亲的车队也快到了,你们准备好了吗?”   “快了,快了!”妈妈答应着,拍了拍手,提醒喧闹的人们注意,开始指挥大家排队。   “大家排好队,海棠,你抱好捧花,站在中间,老岳你站在我旁边,爱国站在你姐姐的旁边,其他人自己找好位置站好,摄影师,先给我们这里照几张。来,大家一起喊‘田七’!”   照完集体照,我又和父母弟弟单独照了几张,和晓君及几个好朋友照了几张,和各种亲眷照了几张。镁光灯不住地闪烁,不停的闪烁,闪得我眼睛都花了,旁边还有人拿着摄像机,在跟着我不停地摄像。   一阵喧闹声传来,其中夹杂着喜悦的叫嚷:“迎亲的喜车队来了!”   “新郎来了!快让开,快让开!”   韩勇穿着一套黑色的礼服出现在我们家门口。他显然很不适应这种过于正式的服装,全身不自在,一会耸耸肩,一会拉拉袖子,但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喜悦。   我们一起跪拜了我的父母,父亲和母亲端坐在沙发上,喝了我们敬上的离别茶。父亲那天特地去理了发,换上那套登喜路西服,看上去年轻了几岁。   喝完茶,我就该上喜车了,爸爸妈妈送我们到门口。看着父母的模样,我突然难过起来。我知道出了这个门,我就是嫁出去的女儿,虽说可以随时回来,但意义不同了。   我不再是岳小姐,而成为韩家的媳妇。我的婚姻前途未卜。   我拉住爸爸妈妈的手,突然哭起来。   妈妈抱住我,轻轻拍打着我的背,眼睛也湿润了。 正文 第六章 被爱而爱(8)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31 本章字数:2993  父亲在旁边说:“好了,海棠,结婚以后你就是大人了,要学会独自思考和处理问题。和韩勇互相谦让,和他的家人和睦相处。不要再任性耍性子了,懂吗?”   妈妈用手给我搽了搽眼泪,说:“不用你嘱咐,我们海棠是个懂事的孩子,一定会处理好这些关系的。女孩子临出门,舍不得父母和家里是应当的。海棠,这里永远是你的家,爸爸妈妈和弟弟永远都在这里,你随时都可以回来。”   我哽咽着点头答应。   晓君过来,拿出粉扑给我补妆。我对着镜子,努力做了一个笑容。   今天是我大喜的日子,我该高高兴兴的,不是吗?   韩勇笑盈盈地在旁边看着我,问道:“海棠,可以走了吗?”   我点点头。走吧。   他俯下身来。我趴上他的背,用手搂住他的脖子。在一片喧闹声中,我被韩勇背出了家门。   楼下停着八辆由奥迪和宝马组成的迎亲车队,车子被鲜花装饰一新,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芒。   终于,我在亲戚朋友的簇拥下,在邻居的围观下,进了喜车。   我端坐在车里,手里紧捧着花束,旁边的韩勇喜滋滋地在我耳旁说:“海棠,你穿上婚纱真漂亮,你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新娘。昨晚休息得好吗?今天你会   很辛苦,一整天要应酬很多客人,晚上还要闹洞房。你一定要坚持住啊!”我昨晚几乎一夜没睡,凌晨刚迷糊一阵,就被叫起来化妆,但今天,无论如何是要坚持住的,今天是我大喜的日子,不是吗?我又一次提醒自己。   “你放心好了,我坚持得住。”我轻声答道。   到了新房,韩勇的父母和亲戚早已在那里等着了,老老少少挤满了一屋子。   我们进屋的一刹那,人群倏地喧腾起来,掌声、笑声、叫声快把屋顶掀起来,抛过来的彩条彩带红绿纸屑拂了我一身,镁光灯不失时机地在不停地闪烁。   我和韩勇在他父母前跪下,我恭恭敬敬地敬上“媳妇茶”。公公婆婆笑眯眯的受了。   我懵懵懂懂地做着这一切,模糊的领悟到,自己的女孩身份已经结束,从今天起,我将是韩勇的老婆,韩家的媳妇。   我奇怪自己并无喜悦的心情,只有麻木和疲倦。这一定是太累了的缘故。   我们的婚宴定在龙城唯一一家五星级酒店——龙城大酒店。那天整个酒店被我们包了下来,楼上楼下全部摆满,一共58桌。楼上29桌是韩勇家的客人,楼下29桌是我们家的客人。   这个数字是婆婆和我母亲商定的。29,是希望我们能天长地久,58,又契合了国人要“发”的心理。不论分开和是合起,这婚宴的数字都是吉利无比。   李行长夫妇特地从省城赶来参加我的婚礼,并充当我的证婚人。   “干爹,干妈,谢谢你们这么远特地赶来参加我的婚礼。”我握住他们伸过来的手,感激地说。   “我们的干女儿出嫁,我们能不来吗?”李行长乐呵呵的说。   “恭喜,恭喜!没想到海棠这么快就结婚了!”李夫人过来轻轻的抱了一下我。   李行长拍着韩勇的肩膀说:“新郎官,你好福气呀,可以把我们这朵海棠花娶回家,今后一定要好好爱护她哟,你可别忘了,她有两个娘家给她撑腰!”   “一定!一定!我们一定会是世界上最恩爱的夫妻!”韩勇笑嘻嘻地答,又恭恭敬敬的叫了声:“谢谢干爹、干妈来参加我们的婚礼,我一定不会忘记,我有两个岳父岳母需要孝敬。”   韩勇的话把大家都逗乐了,李夫人笑道:“难怪海棠会看上你呢,嘴巴挺会说的啊!”   婚礼在司仪的主持下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在婚礼进行曲中,我挽着父亲的手,缓缓地走向新郎,被父亲交到韩勇的手上。然后便是新郎新娘相对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交换戒指,对父母长辈鞠躬,对征婚人鞠躬,对所有来宾鞠躬,证婚人致辞,主婚人致辞。礼成!酒宴开始……   我换上大红的旗袍,开始在伴娘和伴郎的陪同下,一桌一桌的敬酒。若不是韩勇的姐姐有经验,出门前给我们煮了一碗面,让我们填肚子,那天我一定顶不下来。   我根本没有坐下来吃饭的时间,举着酒杯(其实里面装着的是矿泉水),程序化的一桌桌走下去,不知道时间是怎么度过的,也不知道这酒是怎么敬完的。这些客人大多数我都不认识,有韩勇父母的同事、朋友,韩勇公安局的同事,他的同学、朋友,我父亲的战友、市委的领导、母亲的朋友、同事……每桌客人都敷衍地站起,又敷衍地坐下,只有敬到我的同学、朋友这一桌,我才觉得有些亲切。   明丽带着她的丈夫邝健也来了,她已于春节时结婚,现在的身份是邝太太。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明丽的丈夫,邝健长得瘦瘦高高的,带着一副度数不浅的眼   镜,斯文有礼,有一种儒雅的风度,和健硕开朗的李明浩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   明丽还是老样子,活泼俏丽,丝毫看不出已为人妇。   “海棠,恭喜你!祝你们相亲相爱,白头偕老。”明丽笑盈盈地说。   “谢谢,也祝你和邝先生永远幸福!”我笑着回应。毕业还不到一年,却已经物是人非,想起在北京同窗的情景,好像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走到韩勇的同学和同事那几桌,还有我银行的同事那几桌,就没有这么容易过关了,即使有伴郎和伴娘挡驾,也还是被灌了几杯货真价实的白酒。   这几杯白酒下肚,我和韩勇都面若桃花,更像一对新人了。   58桌走下来,我的腿早已麻木,脸上的笑容也已经僵硬,加上酒精的作用,我都快站立不住了。在休息室,我抱着晓君说:“借你的肩膀给我靠靠。我累极了,像演戏一样。”   “看你婚礼这排场,这架势,我都替你累。我结婚一定不会这么麻烦,去旅行一趟,回来给你们发喜糖就算了。”晓君抱着我,同情地说。   我想说,这一切都不是我的心愿,我就像个木偶,心有不甘,又身不由己。但这话到底没说出来。   我们没去度蜜月。韩勇他们派出所的所长胃出血住院了,所里人手不够,因此,婚礼后韩勇只在家待了一天就去上班了。我一个人在家也没什么意思,休息了两天也回单位上班了。   婚后的生活并没有多大的改变,我也没有成为一个需要操劳很多家务的主妇。我们在自己的小家基本不开伙,轮流回两边的父母家吃饭,吃完饭两人再回家。不用操劳一日三餐,这家务就简单了许多,我负责收拾房间,给阳台上的花浇水,隔日更换餐桌上的鲜花。洗衣服由全自动洗衣机代劳,谁顺手了就把衣服放进洗衣机里,一小时之后,就可以拿到阳台上晾晒。拖地板这种体力活由韩勇承包了,刚结婚那两个月他干劲十足,每天一下班就拖地,看见一根头发丝都要捡起来,后来渐渐懈怠,改为隔天一拖,再后来就变成一星期一拖了。   我对我的婚姻说不上满意,也无所谓不满意,也许婚前就没对韩勇有太高的要求,所以,婚后也没有太大的失望。虽然韩勇的毛病很快就暴露出来了,比如他不爱学习,一摸书本就打瞌睡;比如他不讲卫生,常常在大街上随地吐痰,冬天不洗脚就上床睡觉;比如他粗鲁蛮横,说话常常带粗口,在酒桌上爱讲黄段子…… 正文 第六章 被爱而爱(9)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31 本章字数:1615  但这并不是什么不可容忍的缺点,人无完人,谁还没有一点缺点呢?婚前我就知道他不是一个知识分子,他的爱好是打篮球和看球赛,再说他也不是什么书都不爱看,武侠小说和侦探小说他还是看得津津有味的;中国人的素质本来就有待提高,在大街上吐痰的也不止他一个,不洗脚就上床这个毛病是不好,但在你的催促下,他不也老老实实去洗了吗?说话常常带粗口,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缺点,他若讲话慢条斯理,文质彬彬,在他工作的环境里就会被视为异类,现在连电视剧里的男主角说话还常常带脏字呢,这叫个性。再说粗话他只是在外面说,回到家里,和我说话他从来没说过,连“我靠”这样的口头禅也只是偶尔激动时才冒出来。当警察的,不粗鲁蛮横点,能镇得住那些坏人吗?黄段子是这几年流行的酒桌上的兴奋剂,我们银行的很多领导不是也喜欢听和讲吗?听说很多高级领导和文人也热衷此道呢。   我尽量放大韩勇的优点,忽略他的缺点。婚姻问题专家告诫说:“婚前要睁大眼睛,婚后要闭上眼睛。”既然我婚前没有睁大眼睛,如果婚后再来挑毛病,那就是自己和自己过不去了。   这点理性我还是有的。   韩勇的优点还是很多的,他为人仗义,热情豪爽,肯为朋友两肋插刀,外表凶蛮,其实内心善良。而且他是一个没有心机的人,熟悉他的人一眼就能把他的心事看穿。和这样的人生活,其实是很有安全感的,不用担心他有什么事瞒着你,更不用担心被他欺骗或算计。   1997年一个夏日的夜晚,我们去看电影,风靡全球的《泰坦尼克号》。那天我们买票的时候只剩情侣座了,所以我们可以依偎着看电影。看着银幕上演绎的这段惊天动地鬼神的爱情故事,我被深深地震撼了。不仅泪流满面,而且体内有一股热流在涌动。我紧紧抓住韩勇的手,身体生出渴望,渴望一次真正的交融。   从电影院出来,坐在车上,我还一直沉浸在刚才的氛围里,那首《我心永恒》的旋律一直在耳边回响。我哼着这首歌的旋律,突然温柔地对韩勇说:“我爱你!”   韩勇立即兴奋起来,吻了我一下,用力一踩油门,把车开得飞快。   一回到家,他反手关了房门,就开始拉扯我的衣服,理所当然得有些无耻。   这和我的期望有些距离,我希望我们能在沐浴后,舒服地躺在床上,他对我说一些湿漉漉的滋润人心的情话,然后慢慢进入状况。   但这是不能表述的,也来不及表述,他已经把我用力抛到床上,迫不及待地进入了。这次他比平常更来势凶猛,我刚才给他的暗示让他更加雄起。他高昂着头,赤红着眼,紧皱着眉,随着身体的抽动,表情变得痛苦异常,像是一匹暴烈的野马。我不忍多看他那变形的脸相,只有把眼睛紧紧闭上。   预期的高潮没有来临,野马已经奔腾过去,把我留在一片狼藉里。   他翻身下床,拿着裤头到卫生间冲洗去了,几分钟后,他出来,我拿着睡衣进去。站在莲蓬头下,我有些沮丧,意识到我和韩勇的不和谐。我的慢热,他的急进,让我们总不能同时到达目的地,如果真的有那种目的地的话。   我回到卧室,韩勇依然睡着了。是那种满足的、放心的、酣畅的入眠。鼾声此起彼伏,时大时小,不时还吹着气,像在吹口哨。一滴亮晶晶的唾液噙在嘴角,欲滴不滴。   我看着身边这个酣睡的男子,觉得熟悉而又陌生,亲切而又疏离。为排遣睡前的空虚,我拿起一本书来读,是那本永远也读不厌的张爱玲。读着读着,不时转头看看他,一个念头不自觉地升起:我真的爱这个人吗?   此念一起,我立即摇头,要将这个问题挥去。我不敢深究,不敢细想,我害怕自己的答案。   我把书合起,小心地躺下来。睡梦中的韩勇翻身过来,用胳膊搂住我,嘴里呢喃地叫了声:“老婆。”我紧贴着他,闻着他强烈的男性的气息,听着他此起彼伏的鼾声,我以为我会睡不着,但不久,倦意就涌上来,我阖上了眼睛。 正文 第七章 在红尘中摇曳(1)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32 本章字数:2663  成功不仅是男人的壮阳药,也是女人的化妆品。我有时自己在穿衣镜前流连,都会被镜子里那个明眸皓齿的女子吸引。腮不敷而粉,唇不点而绛,眼睛透出自信的光芒。少女时代的青涩早已褪去,海棠已经变得仪态万方,艳光四射。   1997年的秋天,母亲从省分行开会回来,找我谈了一次话。关于我的前途。   我到办事处上班不到一年,就被任命为城中办事处副主任,成了王霞的副手,当时我还未满二十四岁。那次任命在所有人的意料之中,没有引起任何非议。我和王霞搭档默契,工作认真负责,每年年底评先,我依然高票当选。   妈妈语重心长对我说:“海棠,我对你的工作表现是满意的,你知道吗?不仅是我,还有你的干爹李行长,对你的前途都充满了期待,希望你能走得更远。但你在龙城分行,我和你的关系,反而成了你的障碍,你在我手下提得太快是要受到非议的,也不符合现在的亲属回避的政策。因此,李行长决定把你调到省城去,你在省城会有更好的发展。我今年五十一岁了,再过几年就退休了,到时你再回来,有了在省城的工作经历,对你会很有帮助。现在都提倡干部年轻化,全国最年轻的市分行行长还不到三十岁,你今年才二十六岁,只要你努力,前途无量。”   母亲的话让我有些惶恐。我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是出于一种本能,在事业上其实我并没有什么野心。但我又觉得不能辜负母亲和李行长的殷切希望,不让爱自己的人失望,也是人的一种本能。于是我重重地点了点头。   对我的调动,最有意见的是韩勇。他气咻咻地说:“干吗要人为地制造两地分居?”我把国家的回避政策向他解释了,并安慰他说:“省城到龙城不过四个小时的车程,周末我会回来看你的。”   韩勇虽然不愿意我调到省城,但调令下达后,也就接受了现实,只要我保证每星期都得回家一次。我答应了。   婆婆听到这个消息,第一反应是她抱孙子的愿望又得推迟了:“海棠,你调到省城,这几年是不是不打算要孩子了?”我默认了。   “唉,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从你们结婚那天起,我就日夜盼望着早点抱孙子,我现在退休了,身体又还硬朗,正好给你们带孩子,你们却迟迟没有动静。   现在你又要调到省城,等你回来,我也老了。”婆婆不满地叹息道。   我对生孩子,做母亲还完全没有心理准备,总觉得那是一件离自己很遥远的事。在自己都没有足够成熟之前,就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是不负责任的。   对婆婆的不满,我无动于衷,只空洞地安慰了几句。   做完工作移交,我来到省城,被任命为新城办事处的副主任,和韩勇开始了两地分居生活。   来到一个新环境,我刚开始有些不习惯,这里的人我一个都不认识,一切都得重新开始。   原来对韩勇承诺的每个周末都回家,我并没有做到。有时因为加班或有应酬,赶不上回龙城的火车了,我就留在省城过周末。韩勇这时调到刑侦队了,工作比我还忙,因此我们常常一个月只能见一两次甚至更少。   如果我周末没有回龙城,李行长常常就会打电话来,叫我去他们家吃饭。他们的两个孩子都不在身边,需要我这个干女儿解解膝下的寂寞。   和李行长一家的关系,在我调到省城工作的那两年变得很密切。   李行长常常带着我参加一些非工作应酬。比如周末和朋友们去度假村钓鱼,他就喜欢把我带上。   能和李行长做朋友,一起参加这类活动的,多是省里各单位的头头脑脑,也有一些私企老板。他们平时公务繁忙,周末聚在一起放松放松,当然也为了联络感情。这种私交无论对在官场上行走还是在商场上驰骋的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我跟在李行长身边,行使的是平时办公室主任行使的职责。替他协调一些琐事,跑跑腿,传个话,他钓鱼的时候,递个毛巾递个水什么的。对我这个干爹,我既有下级对上级的敬畏,也有晚辈对长辈的爱戴,他对我的和蔼可亲,让我这个从小受父亲冷落的孩子对他产生了父女之情。   李行长把我带在身边,另一个意图是为我打开社交局面,在这种场合认识了这些人,就算是有了私交,对我将来的发展大有好处。这也印证了母亲说的干爹对我的未来也有很高的期许的话。   当时银行对下属机构和员工的考核最重要的指标就是存款额。从总行到省分行、市分行,再到办事处,指标层层下达,存款指标最后落实到个人。每个员工身上都有任务,完不成,年终奖金就要泡汤,年底考核还会通不过,直接影响下一年度的聘任。   存款是银行的生命力,也是银行员工头上的紧箍咒,一到年底,各家商业银行便开始了拉存款大战,从行长到普通员工都使出全身解数,动员单位和个人把存款存到自己所在的银行。其实这种大战的结果,并不会增加整个社会的绝对存款额,不过是存款搬家而已。一个单位肯从一家银行改到另一家银行开户,自然是和这家银行有了交情或得到了这家银行的好处。   因为跟着干爹钓鱼,认识了一些单位的负责人,当我带着礼物去拜访他们的时候,事情一般都会进行得很顺利。存款存在哪里都是存,为什么不选择一家信得过,有私交的银行呢?   但办事处的存款额还是不稳定,当其他银行开出的条件比我们更好时,他们又会把钱转走,我得时刻盯着,和这些单位的主管搞好关系。这让我有些倦意,因为有些人太贪婪了,属于喂不熟的狗,得了好处,签过协议的,不久又变卦,照样以各种理由把钱转走。   我需要找到一个优良的客户,既有巨额的存款,又有良好的信誉,还没有经营风险,而且能长期合作的。这样客户在哪里呢?   辖区里的几个大客户都已被其他银行瓜分了,省日报社是农行的老客户,报社的办公大楼是农行贷的款。最有钱的大户电力局是工行的客户,我曾经去做过工作,但听说局长的小姨子就在工行工作后,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知道这份工作是做不通的,除非局长和他老婆离婚。   我把目光盯上了社保资金。当时社保资金还不能入市,主要还是存放在银行,一年十几亿的社保资金成了各家银行争夺的对象,我如果把它拿下,就可以一劳永逸了。   我先对社保所的所长做了一个调查。所长姓黄,原来是劳动厅的一名副处长,硕士研究生学历,当年不过三十五岁,正是意气风发,踌躇满志的时候。对他这种人来说,小恩小惠是打动不了他的,礼物太重的话银行的制度又不允许。 正文 第七章 在红尘中摇曳(2)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32 本章字数:2730  我去求干爹帮忙,由他出面请黄所长出来吃饭。李行长的面子是不好驳的,于是他来了。黄所长的态度不卑不亢,说话滴水不漏,看得出是见惯大场面的。我只是热情招呼,对这次请客的意图只字不提。   按干爹的嘱咐,先交朋友,再谈工作,大家成了朋友,工作就好做了。吃完这顿饭,我们就算认识了。   每逢节日,行里都会搞些联谊活动和客户联络感情,那年“六一”,我们行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定了自助餐,还请了木偶剧团来演出,给各个孩子还在童年阶段的大客户发了请柬,邀请他们带家属出席。   这种邀请很有吸引力,客户们都很愿意带着家属来参加。一来可以让孩子高兴,二来可以让配偶看看自己被尊敬的程度。这是自己为家庭赢得的福利。平时自己整天在外面应酬,家里那位难保没有怨言,现在正好可以抚慰他们一下。   黄所长带着妻子和儿子一起来了。我早早等在门口,一见他们的身影,便迎上去,握住了黄所长的手。   “欢迎,欢迎!欢迎黄所长一家光临!”   然后把一个气球送给他儿子。   “好可爱的孩子哟,告诉阿姨,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我笑吟吟地对着这个虎头虎脑的孩子说。   “我叫黄宇哲,今年五岁!”孩子一点不认生,大声地回答。   “哇,你叫黄宇哲啊,是哪两个字啊?”我弯下腰,饶有兴趣地问。   “是宇宙的宇,哲学的哲!”孩子老练地答道。   “好聪明的小朋友,宇哲,好有气魄的名字哟!”我站直身子,挽住了孩子妈妈的手。“孩子真可爱,也很有礼貌,看来你们教育有方啊。这位一定是黄夫人了,请问怎么称呼您?”   “我姓赵。”黄太太穿着一件白色的真丝短袖衫,银灰色的西服裙,看上去很朴素,气质温文尔雅,应该是从事教育行业的。   “哦,我忘了做自我介绍了,我叫岳海棠,是新城办事处的副主任。请问赵姐在哪里工作?”   “我在一所中专当老师。”黄太太答道。我果然没猜错。   那天我把其他客户交给其他人,专门陪黄所长一家人,替他们照顾孩子,让他们安心吃饭,看演出。两个小时相处下来,孩子已经喜欢上了我,跟在我后面“海棠阿姨,海棠阿姨!”的叫。我偷偷叫过一个工作人员,交代他去玩具店买一套变形金刚,在联谊结束时送给了黄宇哲小朋友。   我将他们家一直送上车,分别时黄宇哲小朋友抱着我依依不舍的样子,把大家都逗乐了。   经过这次联谊,我和黄所长的关系密切一些了,不久社保所在我们办事处开了一个账户,存进了一千多万。   但我并不满足,我知道这不过是九牛一毛,我要的远不止这些。   我要把社保所的主要账户拉到我们办事处。   这件事操作起来有很大的难度,像社保所这样的客户是每家银行都要争取的   对象,按照银行的规定,又只能做一些优质服务方面的承诺,这些承诺各家银行都差不多,我要把这样的客户完全拉过来,就要给他一些其他银行给不了,或还没想到要给的东西。   我决定从黄太太身上下手。一个周末,李行长又要和他的朋友们去度假村钓鱼,我向黄所长发出邀请,并强调这是家庭活动,一定要带家属。在电话里,我最后说了一句:“好久不见,我都想念黄宇哲小朋友了。”   度假村位于城郊,离市区三十多公里处,那里依山傍水,绿树成荫,一幢幢别墅倚山而建,里面娱乐设施齐全,分别建有网球场,羽毛球馆,乒乓球馆,西面还有一个小型高尔夫球场。东面有一个面积颇大的人工湖,湖面上建有五座供人垂钓的水上木屋,湖边种着一排垂柳,风光秀丽,景色宜人,的确是个休闲的好去处。   男人们都坐着乌篷船到湖心的小木屋钓鱼去了,赵老师对钓鱼不感兴趣,又担心调皮的孩子到湖心不安全,便带着孩子留在湖边。   我和黄宇哲小朋友在草地上吹肥皂泡,一串串五彩缤纷的泡泡从我嘴里吹出,引得他四处追逐,发出“咯咯”的笑声。赵老师坐在柳树下看着我们,脸上露出微笑。泡泡吹完了,黄宇哲小朋友又发现了一只绿蜻蜓,跑去追逐它去了。   我走到赵老师身边,轻轻坐下,和她一起看着正在草地上兴高采烈奔跑着的孩子,感叹了一句:“孩子真可爱。”   “是呀,世界上只有孩子是最天真可爱的。”赵老师用无限慈爱的目光看着孩子,温和地说。   “和孩子在一起,自己也会变得简单快乐。”我笑着说。   “岳小姐好像很喜欢孩子啊,你还没结婚吧?”赵老师问。   “我已经结婚两年多了。”我答。   “是吗?一点都看不出来,我以为你才二十出头呢。”赵老师的表情有些意外。   我笑了笑。   “你一定还没孩子吧?”赵老师又问。   “没有,这几年暂时不考虑生育问题。”喜欢孩子是一回事,自己生孩子又是一回事。   “赵老师,孩子在哪里上幼儿园?”我反问。   “在省机关第二幼儿园。”赵老师答。   “哦,这是省城最好的幼儿园了,但好像离你们家远了点啊,每天接送孩子够辛苦的。”我说。   “我哪有时间接送啊,都是由保姆接送。我上班的地方离我们家更远,每天不到七点就得出门,否则就赶不上校车了。”赵老师说。   “你们学校里市区太远了,坐公车得一个多小时吧?”我知道赵老师那所学校在西郊,离市区有十多公里。   “就是啊,每天花在路上的时间太长了,有时回到家累得都不想说话。”赵老师叹了一口气说。   “怎么不想办法调到一个离家近一点单位呢?”我问。   “怎么不想,宇哲他爸爸说要调就要调一个好单位,既要稳定,福利待遇还要好,但这么好的单位哪里这么容易调?”赵老师说。   一个主意在我心里形成了。   我对赵老师说:“或许我可以帮你的忙。”   当天晚上,我就把这个主意对李行长说了,把赵老师调进省分行科教处,条件是社保所要把主要账户转到我们行。   李行长当即同意。于是我又和黄所长沟通,他自是喜出望外,于是一拍即合。半个月后,赵老师到省分行科教处上班,社保所也将主要账户转到了我们办事处。   年底考核的时候,我们办事处成为全行存款额最高的办事处,超额完成了任务。办事处被评为先进办事处,我个人当然也成为先进个人。 正文 第七章 在红尘中摇曳(2)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32 本章字数:2730  我去求干爹帮忙,由他出面请黄所长出来吃饭。李行长的面子是不好驳的,于是他来了。黄所长的态度不卑不亢,说话滴水不漏,看得出是见惯大场面的。我只是热情招呼,对这次请客的意图只字不提。   按干爹的嘱咐,先交朋友,再谈工作,大家成了朋友,工作就好做了。吃完这顿饭,我们就算认识了。   每逢节日,行里都会搞些联谊活动和客户联络感情,那年“六一”,我们行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定了自助餐,还请了木偶剧团来演出,给各个孩子还在童年阶段的大客户发了请柬,邀请他们带家属出席。   这种邀请很有吸引力,客户们都很愿意带着家属来参加。一来可以让孩子高兴,二来可以让配偶看看自己被尊敬的程度。这是自己为家庭赢得的福利。平时自己整天在外面应酬,家里那位难保没有怨言,现在正好可以抚慰他们一下。   黄所长带着妻子和儿子一起来了。我早早等在门口,一见他们的身影,便迎上去,握住了黄所长的手。   “欢迎,欢迎!欢迎黄所长一家光临!”   然后把一个气球送给他儿子。   “好可爱的孩子哟,告诉阿姨,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我笑吟吟地对着这个虎头虎脑的孩子说。   “我叫黄宇哲,今年五岁!”孩子一点不认生,大声地回答。   “哇,你叫黄宇哲啊,是哪两个字啊?”我弯下腰,饶有兴趣地问。   “是宇宙的宇,哲学的哲!”孩子老练地答道。   “好聪明的小朋友,宇哲,好有气魄的名字哟!”我站直身子,挽住了孩子妈妈的手。“孩子真可爱,也很有礼貌,看来你们教育有方啊。这位一定是黄夫人了,请问怎么称呼您?”   “我姓赵。”黄太太穿着一件白色的真丝短袖衫,银灰色的西服裙,看上去很朴素,气质温文尔雅,应该是从事教育行业的。   “哦,我忘了做自我介绍了,我叫岳海棠,是新城办事处的副主任。请问赵姐在哪里工作?”   “我在一所中专当老师。”黄太太答道。我果然没猜错。   那天我把其他客户交给其他人,专门陪黄所长一家人,替他们照顾孩子,让他们安心吃饭,看演出。两个小时相处下来,孩子已经喜欢上了我,跟在我后面“海棠阿姨,海棠阿姨!”的叫。我偷偷叫过一个工作人员,交代他去玩具店买一套变形金刚,在联谊结束时送给了黄宇哲小朋友。   我将他们家一直送上车,分别时黄宇哲小朋友抱着我依依不舍的样子,把大家都逗乐了。   经过这次联谊,我和黄所长的关系密切一些了,不久社保所在我们办事处开了一个账户,存进了一千多万。   但我并不满足,我知道这不过是九牛一毛,我要的远不止这些。   我要把社保所的主要账户拉到我们办事处。   这件事操作起来有很大的难度,像社保所这样的客户是每家银行都要争取的   对象,按照银行的规定,又只能做一些优质服务方面的承诺,这些承诺各家银行都差不多,我要把这样的客户完全拉过来,就要给他一些其他银行给不了,或还没想到要给的东西。   我决定从黄太太身上下手。一个周末,李行长又要和他的朋友们去度假村钓鱼,我向黄所长发出邀请,并强调这是家庭活动,一定要带家属。在电话里,我最后说了一句:“好久不见,我都想念黄宇哲小朋友了。”   度假村位于城郊,离市区三十多公里处,那里依山傍水,绿树成荫,一幢幢别墅倚山而建,里面娱乐设施齐全,分别建有网球场,羽毛球馆,乒乓球馆,西面还有一个小型高尔夫球场。东面有一个面积颇大的人工湖,湖面上建有五座供人垂钓的水上木屋,湖边种着一排垂柳,风光秀丽,景色宜人,的确是个休闲的好去处。   男人们都坐着乌篷船到湖心的小木屋钓鱼去了,赵老师对钓鱼不感兴趣,又担心调皮的孩子到湖心不安全,便带着孩子留在湖边。   我和黄宇哲小朋友在草地上吹肥皂泡,一串串五彩缤纷的泡泡从我嘴里吹出,引得他四处追逐,发出“咯咯”的笑声。赵老师坐在柳树下看着我们,脸上露出微笑。泡泡吹完了,黄宇哲小朋友又发现了一只绿蜻蜓,跑去追逐它去了。   我走到赵老师身边,轻轻坐下,和她一起看着正在草地上兴高采烈奔跑着的孩子,感叹了一句:“孩子真可爱。”   “是呀,世界上只有孩子是最天真可爱的。”赵老师用无限慈爱的目光看着孩子,温和地说。   “和孩子在一起,自己也会变得简单快乐。”我笑着说。   “岳小姐好像很喜欢孩子啊,你还没结婚吧?”赵老师问。   “我已经结婚两年多了。”我答。   “是吗?一点都看不出来,我以为你才二十出头呢。”赵老师的表情有些意外。   我笑了笑。   “你一定还没孩子吧?”赵老师又问。   “没有,这几年暂时不考虑生育问题。”喜欢孩子是一回事,自己生孩子又是一回事。   “赵老师,孩子在哪里上幼儿园?”我反问。   “在省机关第二幼儿园。”赵老师答。   “哦,这是省城最好的幼儿园了,但好像离你们家远了点啊,每天接送孩子够辛苦的。”我说。   “我哪有时间接送啊,都是由保姆接送。我上班的地方离我们家更远,每天不到七点就得出门,否则就赶不上校车了。”赵老师说。   “你们学校里市区太远了,坐公车得一个多小时吧?”我知道赵老师那所学校在西郊,离市区有十多公里。   “就是啊,每天花在路上的时间太长了,有时回到家累得都不想说话。”赵老师叹了一口气说。   “怎么不想办法调到一个离家近一点单位呢?”我问。   “怎么不想,宇哲他爸爸说要调就要调一个好单位,既要稳定,福利待遇还要好,但这么好的单位哪里这么容易调?”赵老师说。   一个主意在我心里形成了。   我对赵老师说:“或许我可以帮你的忙。”   当天晚上,我就把这个主意对李行长说了,把赵老师调进省分行科教处,条件是社保所要把主要账户转到我们行。   李行长当即同意。于是我又和黄所长沟通,他自是喜出望外,于是一拍即合。半个月后,赵老师到省分行科教处上班,社保所也将主要账户转到了我们办事处。   年底考核的时候,我们办事处成为全行存款额最高的办事处,超额完成了任务。办事处被评为先进办事处,我个人当然也成为先进个人。 正文 第七章 在红尘中摇曳(2)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32 本章字数:2730  我去求干爹帮忙,由他出面请黄所长出来吃饭。李行长的面子是不好驳的,于是他来了。黄所长的态度不卑不亢,说话滴水不漏,看得出是见惯大场面的。我只是热情招呼,对这次请客的意图只字不提。   按干爹的嘱咐,先交朋友,再谈工作,大家成了朋友,工作就好做了。吃完这顿饭,我们就算认识了。   每逢节日,行里都会搞些联谊活动和客户联络感情,那年“六一”,我们行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定了自助餐,还请了木偶剧团来演出,给各个孩子还在童年阶段的大客户发了请柬,邀请他们带家属出席。   这种邀请很有吸引力,客户们都很愿意带着家属来参加。一来可以让孩子高兴,二来可以让配偶看看自己被尊敬的程度。这是自己为家庭赢得的福利。平时自己整天在外面应酬,家里那位难保没有怨言,现在正好可以抚慰他们一下。   黄所长带着妻子和儿子一起来了。我早早等在门口,一见他们的身影,便迎上去,握住了黄所长的手。   “欢迎,欢迎!欢迎黄所长一家光临!”   然后把一个气球送给他儿子。   “好可爱的孩子哟,告诉阿姨,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我笑吟吟地对着这个虎头虎脑的孩子说。   “我叫黄宇哲,今年五岁!”孩子一点不认生,大声地回答。   “哇,你叫黄宇哲啊,是哪两个字啊?”我弯下腰,饶有兴趣地问。   “是宇宙的宇,哲学的哲!”孩子老练地答道。   “好聪明的小朋友,宇哲,好有气魄的名字哟!”我站直身子,挽住了孩子妈妈的手。“孩子真可爱,也很有礼貌,看来你们教育有方啊。这位一定是黄夫人了,请问怎么称呼您?”   “我姓赵。”黄太太穿着一件白色的真丝短袖衫,银灰色的西服裙,看上去很朴素,气质温文尔雅,应该是从事教育行业的。   “哦,我忘了做自我介绍了,我叫岳海棠,是新城办事处的副主任。请问赵姐在哪里工作?”   “我在一所中专当老师。”黄太太答道。我果然没猜错。   那天我把其他客户交给其他人,专门陪黄所长一家人,替他们照顾孩子,让他们安心吃饭,看演出。两个小时相处下来,孩子已经喜欢上了我,跟在我后面“海棠阿姨,海棠阿姨!”的叫。我偷偷叫过一个工作人员,交代他去玩具店买一套变形金刚,在联谊结束时送给了黄宇哲小朋友。   我将他们家一直送上车,分别时黄宇哲小朋友抱着我依依不舍的样子,把大家都逗乐了。   经过这次联谊,我和黄所长的关系密切一些了,不久社保所在我们办事处开了一个账户,存进了一千多万。   但我并不满足,我知道这不过是九牛一毛,我要的远不止这些。   我要把社保所的主要账户拉到我们办事处。   这件事操作起来有很大的难度,像社保所这样的客户是每家银行都要争取的   对象,按照银行的规定,又只能做一些优质服务方面的承诺,这些承诺各家银行都差不多,我要把这样的客户完全拉过来,就要给他一些其他银行给不了,或还没想到要给的东西。   我决定从黄太太身上下手。一个周末,李行长又要和他的朋友们去度假村钓鱼,我向黄所长发出邀请,并强调这是家庭活动,一定要带家属。在电话里,我最后说了一句:“好久不见,我都想念黄宇哲小朋友了。”   度假村位于城郊,离市区三十多公里处,那里依山傍水,绿树成荫,一幢幢别墅倚山而建,里面娱乐设施齐全,分别建有网球场,羽毛球馆,乒乓球馆,西面还有一个小型高尔夫球场。东面有一个面积颇大的人工湖,湖面上建有五座供人垂钓的水上木屋,湖边种着一排垂柳,风光秀丽,景色宜人,的确是个休闲的好去处。   男人们都坐着乌篷船到湖心的小木屋钓鱼去了,赵老师对钓鱼不感兴趣,又担心调皮的孩子到湖心不安全,便带着孩子留在湖边。   我和黄宇哲小朋友在草地上吹肥皂泡,一串串五彩缤纷的泡泡从我嘴里吹出,引得他四处追逐,发出“咯咯”的笑声。赵老师坐在柳树下看着我们,脸上露出微笑。泡泡吹完了,黄宇哲小朋友又发现了一只绿蜻蜓,跑去追逐它去了。   我走到赵老师身边,轻轻坐下,和她一起看着正在草地上兴高采烈奔跑着的孩子,感叹了一句:“孩子真可爱。”   “是呀,世界上只有孩子是最天真可爱的。”赵老师用无限慈爱的目光看着孩子,温和地说。   “和孩子在一起,自己也会变得简单快乐。”我笑着说。   “岳小姐好像很喜欢孩子啊,你还没结婚吧?”赵老师问。   “我已经结婚两年多了。”我答。   “是吗?一点都看不出来,我以为你才二十出头呢。”赵老师的表情有些意外。   我笑了笑。   “你一定还没孩子吧?”赵老师又问。   “没有,这几年暂时不考虑生育问题。”喜欢孩子是一回事,自己生孩子又是一回事。   “赵老师,孩子在哪里上幼儿园?”我反问。   “在省机关第二幼儿园。”赵老师答。   “哦,这是省城最好的幼儿园了,但好像离你们家远了点啊,每天接送孩子够辛苦的。”我说。   “我哪有时间接送啊,都是由保姆接送。我上班的地方离我们家更远,每天不到七点就得出门,否则就赶不上校车了。”赵老师说。   “你们学校里市区太远了,坐公车得一个多小时吧?”我知道赵老师那所学校在西郊,离市区有十多公里。   “就是啊,每天花在路上的时间太长了,有时回到家累得都不想说话。”赵老师叹了一口气说。   “怎么不想办法调到一个离家近一点单位呢?”我问。   “怎么不想,宇哲他爸爸说要调就要调一个好单位,既要稳定,福利待遇还要好,但这么好的单位哪里这么容易调?”赵老师说。   一个主意在我心里形成了。   我对赵老师说:“或许我可以帮你的忙。”   当天晚上,我就把这个主意对李行长说了,把赵老师调进省分行科教处,条件是社保所要把主要账户转到我们行。   李行长当即同意。于是我又和黄所长沟通,他自是喜出望外,于是一拍即合。半个月后,赵老师到省分行科教处上班,社保所也将主要账户转到了我们办事处。   年底考核的时候,我们办事处成为全行存款额最高的办事处,超额完成了任务。办事处被评为先进办事处,我个人当然也成为先进个人。 正文 第七章 在红尘中摇曳(2)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33 本章字数:2730  我去求干爹帮忙,由他出面请黄所长出来吃饭。李行长的面子是不好驳的,于是他来了。黄所长的态度不卑不亢,说话滴水不漏,看得出是见惯大场面的。我只是热情招呼,对这次请客的意图只字不提。   按干爹的嘱咐,先交朋友,再谈工作,大家成了朋友,工作就好做了。吃完这顿饭,我们就算认识了。   每逢节日,行里都会搞些联谊活动和客户联络感情,那年“六一”,我们行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定了自助餐,还请了木偶剧团来演出,给各个孩子还在童年阶段的大客户发了请柬,邀请他们带家属出席。   这种邀请很有吸引力,客户们都很愿意带着家属来参加。一来可以让孩子高兴,二来可以让配偶看看自己被尊敬的程度。这是自己为家庭赢得的福利。平时自己整天在外面应酬,家里那位难保没有怨言,现在正好可以抚慰他们一下。   黄所长带着妻子和儿子一起来了。我早早等在门口,一见他们的身影,便迎上去,握住了黄所长的手。   “欢迎,欢迎!欢迎黄所长一家光临!”   然后把一个气球送给他儿子。   “好可爱的孩子哟,告诉阿姨,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我笑吟吟地对着这个虎头虎脑的孩子说。   “我叫黄宇哲,今年五岁!”孩子一点不认生,大声地回答。   “哇,你叫黄宇哲啊,是哪两个字啊?”我弯下腰,饶有兴趣地问。   “是宇宙的宇,哲学的哲!”孩子老练地答道。   “好聪明的小朋友,宇哲,好有气魄的名字哟!”我站直身子,挽住了孩子妈妈的手。“孩子真可爱,也很有礼貌,看来你们教育有方啊。这位一定是黄夫人了,请问怎么称呼您?”   “我姓赵。”黄太太穿着一件白色的真丝短袖衫,银灰色的西服裙,看上去很朴素,气质温文尔雅,应该是从事教育行业的。   “哦,我忘了做自我介绍了,我叫岳海棠,是新城办事处的副主任。请问赵姐在哪里工作?”   “我在一所中专当老师。”黄太太答道。我果然没猜错。   那天我把其他客户交给其他人,专门陪黄所长一家人,替他们照顾孩子,让他们安心吃饭,看演出。两个小时相处下来,孩子已经喜欢上了我,跟在我后面“海棠阿姨,海棠阿姨!”的叫。我偷偷叫过一个工作人员,交代他去玩具店买一套变形金刚,在联谊结束时送给了黄宇哲小朋友。   我将他们家一直送上车,分别时黄宇哲小朋友抱着我依依不舍的样子,把大家都逗乐了。   经过这次联谊,我和黄所长的关系密切一些了,不久社保所在我们办事处开了一个账户,存进了一千多万。   但我并不满足,我知道这不过是九牛一毛,我要的远不止这些。   我要把社保所的主要账户拉到我们办事处。   这件事操作起来有很大的难度,像社保所这样的客户是每家银行都要争取的   对象,按照银行的规定,又只能做一些优质服务方面的承诺,这些承诺各家银行都差不多,我要把这样的客户完全拉过来,就要给他一些其他银行给不了,或还没想到要给的东西。   我决定从黄太太身上下手。一个周末,李行长又要和他的朋友们去度假村钓鱼,我向黄所长发出邀请,并强调这是家庭活动,一定要带家属。在电话里,我最后说了一句:“好久不见,我都想念黄宇哲小朋友了。”   度假村位于城郊,离市区三十多公里处,那里依山傍水,绿树成荫,一幢幢别墅倚山而建,里面娱乐设施齐全,分别建有网球场,羽毛球馆,乒乓球馆,西面还有一个小型高尔夫球场。东面有一个面积颇大的人工湖,湖面上建有五座供人垂钓的水上木屋,湖边种着一排垂柳,风光秀丽,景色宜人,的确是个休闲的好去处。   男人们都坐着乌篷船到湖心的小木屋钓鱼去了,赵老师对钓鱼不感兴趣,又担心调皮的孩子到湖心不安全,便带着孩子留在湖边。   我和黄宇哲小朋友在草地上吹肥皂泡,一串串五彩缤纷的泡泡从我嘴里吹出,引得他四处追逐,发出“咯咯”的笑声。赵老师坐在柳树下看着我们,脸上露出微笑。泡泡吹完了,黄宇哲小朋友又发现了一只绿蜻蜓,跑去追逐它去了。   我走到赵老师身边,轻轻坐下,和她一起看着正在草地上兴高采烈奔跑着的孩子,感叹了一句:“孩子真可爱。”   “是呀,世界上只有孩子是最天真可爱的。”赵老师用无限慈爱的目光看着孩子,温和地说。   “和孩子在一起,自己也会变得简单快乐。”我笑着说。   “岳小姐好像很喜欢孩子啊,你还没结婚吧?”赵老师问。   “我已经结婚两年多了。”我答。   “是吗?一点都看不出来,我以为你才二十出头呢。”赵老师的表情有些意外。   我笑了笑。   “你一定还没孩子吧?”赵老师又问。   “没有,这几年暂时不考虑生育问题。”喜欢孩子是一回事,自己生孩子又是一回事。   “赵老师,孩子在哪里上幼儿园?”我反问。   “在省机关第二幼儿园。”赵老师答。   “哦,这是省城最好的幼儿园了,但好像离你们家远了点啊,每天接送孩子够辛苦的。”我说。   “我哪有时间接送啊,都是由保姆接送。我上班的地方离我们家更远,每天不到七点就得出门,否则就赶不上校车了。”赵老师说。   “你们学校里市区太远了,坐公车得一个多小时吧?”我知道赵老师那所学校在西郊,离市区有十多公里。   “就是啊,每天花在路上的时间太长了,有时回到家累得都不想说话。”赵老师叹了一口气说。   “怎么不想办法调到一个离家近一点单位呢?”我问。   “怎么不想,宇哲他爸爸说要调就要调一个好单位,既要稳定,福利待遇还要好,但这么好的单位哪里这么容易调?”赵老师说。   一个主意在我心里形成了。   我对赵老师说:“或许我可以帮你的忙。”   当天晚上,我就把这个主意对李行长说了,把赵老师调进省分行科教处,条件是社保所要把主要账户转到我们行。   李行长当即同意。于是我又和黄所长沟通,他自是喜出望外,于是一拍即合。半个月后,赵老师到省分行科教处上班,社保所也将主要账户转到了我们办事处。   年底考核的时候,我们办事处成为全行存款额最高的办事处,超额完成了任务。办事处被评为先进办事处,我个人当然也成为先进个人。 正文 第七章 在红尘中摇曳(2)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33 本章字数:2730  我去求干爹帮忙,由他出面请黄所长出来吃饭。李行长的面子是不好驳的,于是他来了。黄所长的态度不卑不亢,说话滴水不漏,看得出是见惯大场面的。我只是热情招呼,对这次请客的意图只字不提。   按干爹的嘱咐,先交朋友,再谈工作,大家成了朋友,工作就好做了。吃完这顿饭,我们就算认识了。   每逢节日,行里都会搞些联谊活动和客户联络感情,那年“六一”,我们行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定了自助餐,还请了木偶剧团来演出,给各个孩子还在童年阶段的大客户发了请柬,邀请他们带家属出席。   这种邀请很有吸引力,客户们都很愿意带着家属来参加。一来可以让孩子高兴,二来可以让配偶看看自己被尊敬的程度。这是自己为家庭赢得的福利。平时自己整天在外面应酬,家里那位难保没有怨言,现在正好可以抚慰他们一下。   黄所长带着妻子和儿子一起来了。我早早等在门口,一见他们的身影,便迎上去,握住了黄所长的手。   “欢迎,欢迎!欢迎黄所长一家光临!”   然后把一个气球送给他儿子。   “好可爱的孩子哟,告诉阿姨,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我笑吟吟地对着这个虎头虎脑的孩子说。   “我叫黄宇哲,今年五岁!”孩子一点不认生,大声地回答。   “哇,你叫黄宇哲啊,是哪两个字啊?”我弯下腰,饶有兴趣地问。   “是宇宙的宇,哲学的哲!”孩子老练地答道。   “好聪明的小朋友,宇哲,好有气魄的名字哟!”我站直身子,挽住了孩子妈妈的手。“孩子真可爱,也很有礼貌,看来你们教育有方啊。这位一定是黄夫人了,请问怎么称呼您?”   “我姓赵。”黄太太穿着一件白色的真丝短袖衫,银灰色的西服裙,看上去很朴素,气质温文尔雅,应该是从事教育行业的。   “哦,我忘了做自我介绍了,我叫岳海棠,是新城办事处的副主任。请问赵姐在哪里工作?”   “我在一所中专当老师。”黄太太答道。我果然没猜错。   那天我把其他客户交给其他人,专门陪黄所长一家人,替他们照顾孩子,让他们安心吃饭,看演出。两个小时相处下来,孩子已经喜欢上了我,跟在我后面“海棠阿姨,海棠阿姨!”的叫。我偷偷叫过一个工作人员,交代他去玩具店买一套变形金刚,在联谊结束时送给了黄宇哲小朋友。   我将他们家一直送上车,分别时黄宇哲小朋友抱着我依依不舍的样子,把大家都逗乐了。   经过这次联谊,我和黄所长的关系密切一些了,不久社保所在我们办事处开了一个账户,存进了一千多万。   但我并不满足,我知道这不过是九牛一毛,我要的远不止这些。   我要把社保所的主要账户拉到我们办事处。   这件事操作起来有很大的难度,像社保所这样的客户是每家银行都要争取的   对象,按照银行的规定,又只能做一些优质服务方面的承诺,这些承诺各家银行都差不多,我要把这样的客户完全拉过来,就要给他一些其他银行给不了,或还没想到要给的东西。   我决定从黄太太身上下手。一个周末,李行长又要和他的朋友们去度假村钓鱼,我向黄所长发出邀请,并强调这是家庭活动,一定要带家属。在电话里,我最后说了一句:“好久不见,我都想念黄宇哲小朋友了。”   度假村位于城郊,离市区三十多公里处,那里依山傍水,绿树成荫,一幢幢别墅倚山而建,里面娱乐设施齐全,分别建有网球场,羽毛球馆,乒乓球馆,西面还有一个小型高尔夫球场。东面有一个面积颇大的人工湖,湖面上建有五座供人垂钓的水上木屋,湖边种着一排垂柳,风光秀丽,景色宜人,的确是个休闲的好去处。   男人们都坐着乌篷船到湖心的小木屋钓鱼去了,赵老师对钓鱼不感兴趣,又担心调皮的孩子到湖心不安全,便带着孩子留在湖边。   我和黄宇哲小朋友在草地上吹肥皂泡,一串串五彩缤纷的泡泡从我嘴里吹出,引得他四处追逐,发出“咯咯”的笑声。赵老师坐在柳树下看着我们,脸上露出微笑。泡泡吹完了,黄宇哲小朋友又发现了一只绿蜻蜓,跑去追逐它去了。   我走到赵老师身边,轻轻坐下,和她一起看着正在草地上兴高采烈奔跑着的孩子,感叹了一句:“孩子真可爱。”   “是呀,世界上只有孩子是最天真可爱的。”赵老师用无限慈爱的目光看着孩子,温和地说。   “和孩子在一起,自己也会变得简单快乐。”我笑着说。   “岳小姐好像很喜欢孩子啊,你还没结婚吧?”赵老师问。   “我已经结婚两年多了。”我答。   “是吗?一点都看不出来,我以为你才二十出头呢。”赵老师的表情有些意外。   我笑了笑。   “你一定还没孩子吧?”赵老师又问。   “没有,这几年暂时不考虑生育问题。”喜欢孩子是一回事,自己生孩子又是一回事。   “赵老师,孩子在哪里上幼儿园?”我反问。   “在省机关第二幼儿园。”赵老师答。   “哦,这是省城最好的幼儿园了,但好像离你们家远了点啊,每天接送孩子够辛苦的。”我说。   “我哪有时间接送啊,都是由保姆接送。我上班的地方离我们家更远,每天不到七点就得出门,否则就赶不上校车了。”赵老师说。   “你们学校里市区太远了,坐公车得一个多小时吧?”我知道赵老师那所学校在西郊,离市区有十多公里。   “就是啊,每天花在路上的时间太长了,有时回到家累得都不想说话。”赵老师叹了一口气说。   “怎么不想办法调到一个离家近一点单位呢?”我问。   “怎么不想,宇哲他爸爸说要调就要调一个好单位,既要稳定,福利待遇还要好,但这么好的单位哪里这么容易调?”赵老师说。   一个主意在我心里形成了。   我对赵老师说:“或许我可以帮你的忙。”   当天晚上,我就把这个主意对李行长说了,把赵老师调进省分行科教处,条件是社保所要把主要账户转到我们行。   李行长当即同意。于是我又和黄所长沟通,他自是喜出望外,于是一拍即合。半个月后,赵老师到省分行科教处上班,社保所也将主要账户转到了我们办事处。   年底考核的时候,我们办事处成为全行存款额最高的办事处,超额完成了任务。办事处被评为先进办事处,我个人当然也成为先进个人。 正文 第七章 在红尘中摇曳(2)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33 本章字数:2730  我去求干爹帮忙,由他出面请黄所长出来吃饭。李行长的面子是不好驳的,于是他来了。黄所长的态度不卑不亢,说话滴水不漏,看得出是见惯大场面的。我只是热情招呼,对这次请客的意图只字不提。   按干爹的嘱咐,先交朋友,再谈工作,大家成了朋友,工作就好做了。吃完这顿饭,我们就算认识了。   每逢节日,行里都会搞些联谊活动和客户联络感情,那年“六一”,我们行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定了自助餐,还请了木偶剧团来演出,给各个孩子还在童年阶段的大客户发了请柬,邀请他们带家属出席。   这种邀请很有吸引力,客户们都很愿意带着家属来参加。一来可以让孩子高兴,二来可以让配偶看看自己被尊敬的程度。这是自己为家庭赢得的福利。平时自己整天在外面应酬,家里那位难保没有怨言,现在正好可以抚慰他们一下。   黄所长带着妻子和儿子一起来了。我早早等在门口,一见他们的身影,便迎上去,握住了黄所长的手。   “欢迎,欢迎!欢迎黄所长一家光临!”   然后把一个气球送给他儿子。   “好可爱的孩子哟,告诉阿姨,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我笑吟吟地对着这个虎头虎脑的孩子说。   “我叫黄宇哲,今年五岁!”孩子一点不认生,大声地回答。   “哇,你叫黄宇哲啊,是哪两个字啊?”我弯下腰,饶有兴趣地问。   “是宇宙的宇,哲学的哲!”孩子老练地答道。   “好聪明的小朋友,宇哲,好有气魄的名字哟!”我站直身子,挽住了孩子妈妈的手。“孩子真可爱,也很有礼貌,看来你们教育有方啊。这位一定是黄夫人了,请问怎么称呼您?”   “我姓赵。”黄太太穿着一件白色的真丝短袖衫,银灰色的西服裙,看上去很朴素,气质温文尔雅,应该是从事教育行业的。   “哦,我忘了做自我介绍了,我叫岳海棠,是新城办事处的副主任。请问赵姐在哪里工作?”   “我在一所中专当老师。”黄太太答道。我果然没猜错。   那天我把其他客户交给其他人,专门陪黄所长一家人,替他们照顾孩子,让他们安心吃饭,看演出。两个小时相处下来,孩子已经喜欢上了我,跟在我后面“海棠阿姨,海棠阿姨!”的叫。我偷偷叫过一个工作人员,交代他去玩具店买一套变形金刚,在联谊结束时送给了黄宇哲小朋友。   我将他们家一直送上车,分别时黄宇哲小朋友抱着我依依不舍的样子,把大家都逗乐了。   经过这次联谊,我和黄所长的关系密切一些了,不久社保所在我们办事处开了一个账户,存进了一千多万。   但我并不满足,我知道这不过是九牛一毛,我要的远不止这些。   我要把社保所的主要账户拉到我们办事处。   这件事操作起来有很大的难度,像社保所这样的客户是每家银行都要争取的   对象,按照银行的规定,又只能做一些优质服务方面的承诺,这些承诺各家银行都差不多,我要把这样的客户完全拉过来,就要给他一些其他银行给不了,或还没想到要给的东西。   我决定从黄太太身上下手。一个周末,李行长又要和他的朋友们去度假村钓鱼,我向黄所长发出邀请,并强调这是家庭活动,一定要带家属。在电话里,我最后说了一句:“好久不见,我都想念黄宇哲小朋友了。”   度假村位于城郊,离市区三十多公里处,那里依山傍水,绿树成荫,一幢幢别墅倚山而建,里面娱乐设施齐全,分别建有网球场,羽毛球馆,乒乓球馆,西面还有一个小型高尔夫球场。东面有一个面积颇大的人工湖,湖面上建有五座供人垂钓的水上木屋,湖边种着一排垂柳,风光秀丽,景色宜人,的确是个休闲的好去处。   男人们都坐着乌篷船到湖心的小木屋钓鱼去了,赵老师对钓鱼不感兴趣,又担心调皮的孩子到湖心不安全,便带着孩子留在湖边。   我和黄宇哲小朋友在草地上吹肥皂泡,一串串五彩缤纷的泡泡从我嘴里吹出,引得他四处追逐,发出“咯咯”的笑声。赵老师坐在柳树下看着我们,脸上露出微笑。泡泡吹完了,黄宇哲小朋友又发现了一只绿蜻蜓,跑去追逐它去了。   我走到赵老师身边,轻轻坐下,和她一起看着正在草地上兴高采烈奔跑着的孩子,感叹了一句:“孩子真可爱。”   “是呀,世界上只有孩子是最天真可爱的。”赵老师用无限慈爱的目光看着孩子,温和地说。   “和孩子在一起,自己也会变得简单快乐。”我笑着说。   “岳小姐好像很喜欢孩子啊,你还没结婚吧?”赵老师问。   “我已经结婚两年多了。”我答。   “是吗?一点都看不出来,我以为你才二十出头呢。”赵老师的表情有些意外。   我笑了笑。   “你一定还没孩子吧?”赵老师又问。   “没有,这几年暂时不考虑生育问题。”喜欢孩子是一回事,自己生孩子又是一回事。   “赵老师,孩子在哪里上幼儿园?”我反问。   “在省机关第二幼儿园。”赵老师答。   “哦,这是省城最好的幼儿园了,但好像离你们家远了点啊,每天接送孩子够辛苦的。”我说。   “我哪有时间接送啊,都是由保姆接送。我上班的地方离我们家更远,每天不到七点就得出门,否则就赶不上校车了。”赵老师说。   “你们学校里市区太远了,坐公车得一个多小时吧?”我知道赵老师那所学校在西郊,离市区有十多公里。   “就是啊,每天花在路上的时间太长了,有时回到家累得都不想说话。”赵老师叹了一口气说。   “怎么不想办法调到一个离家近一点单位呢?”我问。   “怎么不想,宇哲他爸爸说要调就要调一个好单位,既要稳定,福利待遇还要好,但这么好的单位哪里这么容易调?”赵老师说。   一个主意在我心里形成了。   我对赵老师说:“或许我可以帮你的忙。”   当天晚上,我就把这个主意对李行长说了,把赵老师调进省分行科教处,条件是社保所要把主要账户转到我们行。   李行长当即同意。于是我又和黄所长沟通,他自是喜出望外,于是一拍即合。半个月后,赵老师到省分行科教处上班,社保所也将主要账户转到了我们办事处。   年底考核的时候,我们办事处成为全行存款额最高的办事处,超额完成了任务。办事处被评为先进办事处,我个人当然也成为先进个人。 正文 第七章 在红尘中摇曳(3)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34 本章字数:2963  不久,办事处改为支行,原来的主任调走,我被任命为新城支行的行长。   春节前行里照例开团拜会,全省支行以上的负责人全部参加。在李行长做完全年的总结和第二年的展望后,便是颁奖,表彰过去一年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我们新城支行和我个人都是表彰的对象。   会后,妈妈拉着我的手说:海棠,你真让我感到骄傲。   宴会上,妈妈带着我满面春风地在席间穿梭,给各个行长们敬酒,一杯杯酒敬过去,真心赞美或曲意奉承的话便扑面而来。   “王行长,恭喜你啊,小岳行长现在是我们行的明星了,到底是你教导有方啊!”   “哪里,海棠现在的一切都是她自己努力的结果,和我这个母亲一点关系都没有。”   “那是,那是,小岳工作是很努力的。现在银行的工作不容易做,能有此成绩十分难得。海棠,算得上是我们行的一枝花啊!”   省城市分行的吴行长是和母亲差不多年纪的女士,她拉着我的手说:“我还记得几年前你在一次业务竞赛上得了全能冠军,那天,看到你上台领奖,我就在心里惊叹,多么漂亮的小姑娘啊!没想到,现在你比以前更加漂亮了,真的出落成一朵花了。”   我不好意思地答道:“我不过借年轻的光,我更羡慕像吴行长这种靠文化底蕴孕育出来的雍容华贵。”   这顶恰到好处的高帽回过去,让吴行长乐得哈哈大笑起来。“哈哈,海棠,不错,才貌双全,前途无量!”   母亲在旁边笑着看着我们,拉着吴行长的手说:“海棠还要请你多多栽培。”   “没问题,海棠现在是我们行的明星,连李行长都把她当成宝贝,我当然更没有话说了,这样的青年人不栽培,栽培谁?她现在已经是我们行最年轻的支行长了,大家都叫她X行一枝花呢!”吴行长拍拍妈妈的肩膀,笑着说。   妈妈笑容可掬地说了声:“多谢大家的厚爱!”然后举起手里的酒杯。   “干杯!”盛着“五粮液”的小酒杯在空中相撞,发出悦耳的脆响,大家一饮而尽,脸上露出会心的笑容。   那时,世界在我看来是多么美好,荣誉和职务像挂在树上的苹果,我只要走过去,轻轻伸出手,便会自动落到我的怀中。   成功不仅是男人的壮阳药,也是女人的化妆品。我有时自己在穿衣镜前流连,都会被镜子里那个明眸皓齿的女子吸引。腮不敷而粉,唇不点而绛,眼睛透出自信的光芒。少女时代的青涩早已褪去,海棠已经变得仪态万方,艳光四射。   成为岳行长的我,变得更加忙碌。除了处理行里的业务外,还得和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在母亲的言传身教下,我已经锻炼成一个杂技演员,可以同时接住和抛出很多球。   我对此乐此不疲,并渐渐在工作中品尝出乐趣来。   但有时在参加完一个宴会,觥筹交错,杯光盏影之后,我独自回到住处,内心却涌出一股难言的寂寞。   那些在工作场合上相识的人,即使再熟,也只是泛泛之交,只表示在以后的商业合作中可以采取较为宽松的态度,而不可能真的成为莫逆,成为可以交心的朋友。   纯粹的友谊,只有在学生时代,大家在无背景无条件之下因性情相投而孕育出来。   在省城,我最好的朋友仍然是林晓君。   寂寞时,我便呼晓君出来。   晓君和许志军早已领了结婚证,只是因为房子问题没解决,所以一直没举行婚礼。去年底许志军终于在单位分到一套房,我以为他们好事将近,还主动提出借钱给他们装修房子。可年初一纸调令,将许志军调到县里去挂职,这婚期又拖了下来。   晓君对我的呼唤是随叫随到,反正她也是一个人,乐得陪我。我常常买好一大堆美食,一个电话过去,她在半小时之内一定会出现在我的宿舍门口。两人半躺在我的布艺沙发上,一边品尝美食,一边聊天,有时还会喝点红酒。聊晚了,晓君就在我那里过夜,第二天早上再乘车回学校。   一天下午,我还没下班,就接到晓君的电话。“海棠,今晚有空吗?”   我看了看桌上的记事本,只有一个可去不可去的饭局,便答道:“没什么重要的事,你有什么安排?”   “不知为什么,我今天嘴特别馋,好想念中山路的香辣鸭下巴哟!”   我笑骂了一句:“你什么时候嘴不馋?就没见你胃口有不好的时候。好吧,我今天下班可能会晚一点,你7点钟在中山路口等我吧。”   等我到达中山路口的时候,看见晓君正拿着一个油炸鸭下巴站在路边啃着,见我来了,便递一个给我。   “你这个人民教师,注意一点自己的形象好不好?怎么能在路边站着吃东西?”我笑谑她一句。   “就你会装模作样,每时每刻都惦记着自己的淑女形象。这里本来就是小吃一条街,无论站着吃还是蹲着吃都太正常了。”晓君回敬我一个白眼,见我不接,又把它放回去,继续啃着手里鸭下巴。   “好了,就算我装模作样吧,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慢慢吃,是不是吃得舒服一点?”我息事宁人地说。   “人家刚才不是在等你吗,肚子饿了,才先吃一点填点肚子。”晓君也笑了,把吃了一半的鸭下巴放回袋子里。   那天我们从街头走到街尾,老友粉、炒田螺、牛杂串、龟苓膏,一路吃过去,我的肚子早已吃撑了,看晓君还意犹未尽的样子,便制止她:“你是不是饿了三天啊?这么吃下去,你一定会变成大肥婆不可,到时又拉我去减肥,我可不奉陪啊!”   晓君此刻正对着一个烧烤摊咽口水,根本不理我,径直走过去,买了十串羊肉串,装进袋子里,又到一个卖酸品的摊子买了一大袋酸萝卜,才依依不舍地跟我回住处。   我洗完澡,穿着睡袍从浴室出来,看见晓君已经把那十串羊肉串吃完,正抱着那碗酸萝卜吃得津津有味。   我在沙发上坐下,笑着说:“晓君,我真佩服你的好胃口啊,我看你最适合的职业是去当餐馆老板娘。”   晓君答:“这也正是我的理想。等过几年,当老师当腻了,我就去开餐馆,不过不知道许志军肯不肯做老板。”   “你们许志军是从政的料,要是听你的,中国人民也许少了一个好公仆了,这个损失无可估量啊。”我笑着说,也夹了一块酸萝卜放进嘴里。   提起许志军,晓君叹了一口气:“男人的心里永远只有事业,爱情只能退居二线了。这个周末他又不能回来。”   “才一个星期没回来,看把你想得跟怨妇似的。真羡慕你们,谈恋爱都谈了六七年了,还这么难舍难分。”我说着拍了一下晓君的背。   “海棠,你多久没回龙城了?”晓君问。   “春节之后就没回去过,有一个月吧。”我想了想,答道。   “这么久了,你不想韩勇啊?”晓君问道。   “想他干吗?老夫老妻了。”我无所谓地说。   “你少来,你们结婚才三年。”   “三年,还不久啊?你以为人人都像你和许志军啊,永远在热恋之中。”   晓君看着我说:“海棠,你和韩勇的感情到底怎么样?” 正文 第七章 在红尘中摇曳(4)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34 本章字数:3411  “没什么问题啊,很正常。”我敷衍着答道。   “何谓正常?我觉得你并不在乎韩胤勇。我和许志军只要一分开,我就每时每刻都想着他,如果他不能回来,我就会想办法去看他。这才是相爱的人正常的反应。但有时候你是自己找借口不回去。你真的觉得应酬客户比和爱人团聚更重要吗?”晓君严肃地问。   面对晓君的责问,我有些慌乱。最近,行里的事情挺多的,为了迎接总行的检胤查组,有时周六也要加班,的确不好回去。龙城最近发生了几起恶性案胤件,上级要求限期破案,韩胤勇他们刑侦队已经几个月没有放假了,我就是回去,也难得和他说上几句话,他抽空回来,除了行使丈夫的权胤利外,就是抓紧时间睡觉。我不是对他有什么怨言,做警胤察的妻子这点觉胤悟还是有的,我是对这种没有心灵交流的做胤爱厌倦了,他让我觉得自己不过是个发胤泄性胤欲的工具。   我支吾道:“不是不在乎他,而是大家都太忙了,最近行里的事情挺多的,好不容易盼到周末想休息一下,不想来回奔波。”   “你一个月没回去,韩胤勇没说什么吗?”晓君问。   我一忙起来就忘记通知他,有时周五晚上深夜了,韩胤勇打电胤话来问我,我才轻描淡写地告诉他,这周不能回去了。韩胤勇一听,立即挂了电胤话。我知道他生气了,但心里并不在意。   我是在忙工作嘛,你有什么资格生气。   听晓君这么说,我觉得自己的确过分了一点。   “我这个星期会回去。”我说。   晓君缓和了口气,搂住我的脖子说:“海棠,原来你们结婚的时候,我并不看好,觉得韩胤勇和你不是一路人,你在内心其实从来没有看重过他,所以你对他的一切都无所谓。他心里怎么想的,你从来不放在心上。但是你们已经结婚了,而且从韩胤勇婚后的表现来看,他是真的爱你的。还记得你结婚时对我说的话吗?   为爱而爱是神,为被爱而爱是人。你说你做不了神,至少要做一个人。但你做得怎么样呢?”   晓君的话在我心里激起阵阵波澜。晓君说得对,我内心里从来没有看重过韩胤勇,所以对他的一切都不在乎。来到省城后,我从来没有强烈的思念过他,也没有主动关心过他。知道他母亲会把他照顾好,我连他的生活起居都没有过问过。   很多人都说看不出我是已经结了婚的女人,大概是我身上没有表现出一点为人胤妻的气质吧。我对韩胤勇从来也没有那种贴心贴肺,相濡以沫的感觉。   我的心,他看不懂。他的心,我没有探究的好奇。   结婚不久,我就明白这是一桩错误的婚姻。午夜梦回,我曾为自己当初轻率的决定后悔过。但韩胤勇已经是我的丈夫了,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大的矛盾,只要我对自己宽容些,不再去想那些形而上的问题,主动和他沟通,试着在心里接受他,我们的婚姻是可以经营下去的。   我低头沉思了一会,想和晓君就这个问题探讨一下,抬头看见晓君已经把那碗酸萝卜吃完,正在喝酸水呢。   “哎,晓君,我觉得你最近有些不正常哟,你的胃口也太好了吧!”我疑惑地说。   话音未落,晓君“哇”的一声,捂住嘴,跑到卫生间呕起来。   我吓了一跳,跟过去,看她什么也没呕出来,不过吐了几口黄水。我拍着她的背,问:“怎么了?是不是刚才吃的东西太杂,反胃了?”   晓君捂住胸口,抬着眼,好像在计算着什么,突然叫道:“天呀,我可能怀胤孕了!”   “啊?多少天没倒霉了?”我急忙问。   “四十天了。我说这几天身胤体怎么有些怪怪的,嘴巴也变馋了呢!”晓君说。   “那我明天陪你去医院检胤查一下吧。”我对怀胤孕一点经验都没有,觉得这是件大事。   “借你电胤话用一用。我得把这事告诉许志军!”晓君说着,回到客厅,拿起电胤话就拨。   电胤话通了,只听晓君叫了声:“喂,志军吗?现在干吗呢?”声音温柔得不得了。   “我现在海棠这里,刚才我们去中山路吃东西,你猜我吃了多少?一碗老友粉,一盘炒田螺,五个鸭下巴,十串羊肉串,还有牛杂和龟苓膏。没吃坏肚子,养胤不胤起我,也要你养!还要你多养一个呢!嘿嘿,你猜猜我为什么能吃这么多吗?讨厌!才不是呢!你今胤晚好好想想,我明天再告诉你吧!”晓君打电胤话的神态好像许志军就在眼前,笑得甜甜胤蜜蜜的,整个人变得妩媚起来。   这是深陷在爱河中的女人才会有的表情。四年前的我给胡兮之打电胤话时大概也是这个样子吧。   此念一起,我心里一惊,好像被一根针胤刺了一下。四年过去了,难道还没有忘记他吗?为什么一想起这个名字,还是会觉得心痛?胡兮之,当年我有多么爱你,现在就有多么恨你。是你将我打入万胤劫胤不胤复之地,我恨你,胡兮之。   隔着四年的光阴,回想起自己当年像花痴一样恋爱的情景,那样的心灵悸胤动,那样的苦苦守候,竟然觉得恍如隔世。我转过头去,不让晓君看见自己突然泪水滂沱。   眼泪一滴滴滑落,打湿胤了身上华丽的睡袍。   第二天,我陪晓君去医院检胤查,半小时后,拿到了化验单,看到上边写着“阳性”二字,晓君长吐了一口气,笑开来。   “恭喜你,晓君,你要做妈妈了。孩子生下来,我当仁不让的要做干妈!”   我高兴地说。   “当然了,有一个当行胤长的干妈,干吗不要!以后给干儿子封红包要封大一点啊!”晓君笑眯眯地说。   “你少得意了,你怎么知道是儿子?我更喜欢小女孩。”我说。   “我觉得多半是儿子,我喜欢虎头虎脑,调皮捣蛋的小男孩,像许志军小时候一样。”晓君面带得色地说。   我正想说什么,这时我的手胤机响了,我一接听,听到许志军的声音:“海棠,你好!我是许志军,晓君现在是和你在一起吗?你们现在哪个医院?好,我十分钟之内赶到!”   我转头对晓君说:“你儿子他爹来了,十分钟之内就到。”   我们才走到医院门口,就看到许志军从越野车上跳下,向我们跑来,一见晓君就说:“我猜得没错,我要当爸爸了,对吧?”   晓君骄傲地点头,问:“你怎么跑来了?”   “我昨晚想了一夜,终于明白你是什么意思了,今天一大早就请假回来了,这样的好消息,我当然要第一时间见证。”许志军乐哈哈地说。   “瞧你这智商,这种问题还要想一夜?”晓君娇嗔道。   “嘿嘿。”许志军继续傻笑着,过来拉住晓君的手,“辛苦你了,小妈妈。”   “小爸爸,以后你责任重大哟,要照顾我们两个人。”晓君挎着丈夫的胳膊,娇胤媚地笑着。   “那当然,责无旁贷啊!”许志军兴胤奋地拍着胸胤脯保证,然后又低头温柔地问:“小妈妈,你想吃什么,我现在就给你买去!”   我站在台阶上,看着他们两人恩爱的模样,既羡慕又感动。   心想,这个周末无论如何都得回家一趟了。   周五的时候,我提前了一会下班,赶上了下午6点的那趟火车,4个小时后,我回到家中。   事先给韩胤勇打了电胤话,他说他们在忙一个案子,已经到了收尾阶段,不知几点钟才能回家。我说没关系,我会等你,我们好久没见了,我有点想你了。   韩胤勇在电胤话里大笑:“难得我老婆想我一回,我是天天都想着你。今胤晚不管多晚,我都会回去。”   打开房门,韩胤勇果然没有回来。只见屋子里一片狼藉,衣服、袜子扔得到处都是,地板、桌子上积了厚厚一层灰,看来这屋子自从我春节回省城后,韩胤勇就没打扫过。   我放下行李,开始收拾屋子。把他的脏衣服、臭袜子塞胤进洗衣机,拖地,擦桌子,一切收拾停当,已经午夜12点了,韩胤勇还没有回来,我洗完澡,自己上胤床睡了。   半夜时,我在蒙眬中听到门响,便知是韩胤勇回来了,连忙起来迎接。他跌跌撞撞地进来,说了声:“困死了,我已经两天两夜没睡觉了。等我睡一觉起来再和你说话啊。”说完就倒在床胤上,闭上眼睛。 正文 第七章 在红尘中摇曳(5)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35 本章字数:2878  我推推他:“先去洗个澡再睡。这样舒服一点。”   回答我的是一阵鼾声。   我看着熟睡的韩胤勇。他一定是劳累过胤度了,脸色铁青,眼睛下面一圈黑影,胡子也有几天没刮了,密密麻麻地长出了一大截。   我轻轻地摸了摸胤他的胡子,心中涌上一股柔情。警胤察的工作既危险又辛苦,大家都不容易啊。   为了不影响他休息,那晚我到书房的沙发床胤上去睡了。   第一天一早起床,我看韩胤勇还在酣睡,便自己去菜市场买菜。我买了一只乌鸡和一些药材,准备炖鸡汤给他补补身胤体。回来的路上,经过花店,又买了一把香水百合。自从我调到省城,我们家已经很久没有鲜花的芳迹了。   回到家,韩胤勇还没有醒。我插好鲜花,到厨房把鸡炖上,然后给父母家打电胤话。   “妈妈,我回来了。昨晚上到的。”   “海棠回来了?晚上回家来吃晚饭吧?”   “韩胤勇现在还在睡觉,他们忙一个案子,已经两天两夜没睡觉了。等他起来,我们就一起回家。”   “好,我这叫阿芳去买菜,给你们做好吃的。”   放下妈妈胤的电胤话,我又给婆婆家打了一个电胤话。   “妈,我是海棠,昨晚回来的。”   “海棠啊,有一个多月没见你回来了,工作就这么忙吗?”   “是的,最近工作比较忙。以后我会尽量争取多回来一点。”   “这就对了,你不回来,韩胤勇有想法,以为你看不起他了,老婆既漂亮又能干,现在省城又当上了支行胤长,他难免有些自卑。他的同事常常和他开玩笑,叫他行胤长先生,他心里很难受。你又常常不回来,他以为你有外心了。我劝他,别管人家说什么,海棠不是这种人,从你第一次进我们家的门,我就喜欢上你了,一直把你当女儿看待,我知道你是个有情有义的孩子,不会做出那种事。”   婆婆的话让我大吃一惊,我从来没想到韩胤勇会这种想法,他在我面前也从来没有表露过。也许自己太愚钝,根本没去留意过他的内心吧。   “妈,你说这种话真让我吃惊,这是从何说起?我这个月没回来的确是因为工作忙。为了迎接总行的检胤查组,全行的人都忙得四脚朝天。看不起韩胤勇?这是绝对没有的事!韩胤勇工作也很努力,一个人的价值并不是由他的职务决定的。”   我连忙对婆婆解释。   “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你们今天晚上回来吃饭吧。我给你们做好吃的。”婆婆的语气缓和下来。   “我已经答应我妈妈,和韩胤勇回家吃饭了,吃完晚饭我们去看电影,韩胤勇这段时间太累了,让他放松一下。我们明天中午回去吃午饭吧。我晚上再回省城。”我说。   “好吧。那就明天再过来吧。”婆婆说完,又补充一句,“海棠,你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啊?”   每次和婆婆说话,她必然要绕到这个话题,好像孙胤子不出世,我这个媳妇就不太牢靠似的。   “等我调回龙城再说吧。”我依旧这样搪塞过去。   放下电胤话,我回卧室看看韩胤勇,只见他侧着身胤体,把被子抱在怀里,一只腿伸出来搭在被子上,嘴里不停地蠕胤动。我以为他在讲梦话,就俯身下去听。我一靠近他,就被他一把抱住,翻身压在身下。   我吓了一跳:“你醒了?”   他不回答,把我的裙子高高撩胤起,便开始脱自己的衣服。我不愿意了,我不愿意这种没有任何前奏的夫胤妻生活。我挣扎着起来,把裙子扯好,对他说:“韩胤勇,你先去洗澡,我炖了鸡汤给你喝,喝完我们回我妈家吃晚饭,然后去看电影,好不好?”   韩胤勇一把将拉我回去,推胤倒在床胤上:“这些事等会再说。我都憋了这么久了,你先让我胤干完。”   韩胤勇的话激怒了我,我气愤地责问:“你说什么?你把我当什么人了?干完?我是夜胤总胤会的小胤姐吗?”   “你是我老婆,我不能干吗?那要怎么说,做胤爱?”韩胤勇冷笑起来,又把我   的裙子撩胤起来,人便爬上来。   我用胤力挣扎,推开他,想逃离。   “怎么,你不是说想我了吗?怎么连碰都不能碰?你别忘了,我是你老公,你是我老婆!让老公干,是老婆应尽的义务,你懂不懂!”韩胤勇狠狠地把我摁在床胤上,拉开我的内胤裤。   “韩胤勇,你是个畜胤生!”屈辱的泪水涌上双眼,我咬胤牙胤切胤齿地对他喊道。   几分钟后,他像一堆烂泥瘫倒在我身上。我厌恶地推开他,准备翻身下床。   他拉住了我,突然哭泣起来。   “对不起,海棠,原谅我。我太想你了,这段时间神胤经绷得紧紧的,既想着案情,又想着你,我都快崩溃了。海棠,别离开我,别离开我。”韩胤勇搂住我,把头埋在枕头上,啜泣着说。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韩胤勇哭泣。当一个大男人像孩子一样在你面前痛哭的时候,那种悲伤格外让人怜悯。   我的心软胤下来,用手轻轻摸胤着他的头发,轻声说:“你别胡思乱想了,我这个月没回家的确是因为工作忙,以后我会尽量多回家的。我怎么会离开你呢?你从哪里得来的这种念头?”   “你真的不会离开我吗?我们的距离现在越来越大了。你是行胤长了,每个月的收入有几千块钱,而我只是一个小警胤察,每个月的工胤资不到一千块。同事朋友在一块聊天,常常拿我开玩笑,说我何德何能,找了一个既漂亮又能干的老婆,还有这么有权有势的岳胤父母,要我一定看好你,别让你跑了。这种话听起来,对一个男人的自尊心有多大打击,你知道吗?”韩胤勇停止了哭泣,抬起头来望着我说。   我有些哭笑不得:“你就为这些没影的话伤心成这样?你傻不傻啊?”   “你答应和我结婚的时候,我就像做梦一样,不相信这么好的运气会落在我身上。刚结婚那几个月,我每天早上醒来,就看看你还在不在身边,生怕你有一天会离我而去。你调去省城后,这种不安加强了。你很少主动打电胤话给我,我觉得你并不把我放在心上。我天天想着你,却克制着不过多的联胤系你,怕你对我厌烦。我每天都盼望着你回家,只有见到你,把你压在身下,进入你的身胤体,我才觉得你确确实实是我老婆。好不容易盼到周末,却不见你的身影,你不回来,有时连招呼都不打,我打电胤话过去,你竟然若无其事地说忘记了!你知不知道,当时我都快气疯了!恨不能立即赶到省城找你问个明白!可我还要工作,我要是不好好对待我的工作,在事业上没有进步,你会更加瞧不起我,我会更快地失去   你。海棠,你明不明白我的心?!”韩胤勇摇着我的胳膊,大声的责问。韩胤勇的话给了我强烈的震撼。我从来没有想到韩胤勇和我结婚后会有这么大的压力和烦恼,我以为他像外表所表现的那样,是个粗枝大叶,对什么都不在乎的人。原来他心里还隐藏着这么多没有示人的痛苦。 正文 第七章 在红尘中摇曳(6)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35 本章字数:2905  是我忽略了他,我若稍微把目光在他身上停留一下,就不难察觉他的痛苦。   一股愧疚之情涌上心头,我原谅了他。我替他轻轻擦去眼泪,柔声说:“韩胤勇,对不起,是我太自私胤了,忽略了你的感受。我不会离开你,但你要保证,以后不许这样对我了。刚才那一刻,你不知道,我有多么仇胤恨你,那一瞬间我甚至起了要永远离开你的念头。”   “对不起,海棠,我错了,以后我再也不这样了。你也要答应,永远不离开我。”韩胤勇握住我的手,怯怯地说。   “我答应你,永远也不离开你。”我向他保证。   厨房里飘来一股焦味。   我惊跳起来。我炖的鸡汤!   我飞奔到厨房,打开锅盖,一股浓重的焦味散发出来。只顾和韩胤勇纠缠,根本把这锅鸡汤忘记了。   “今天好不容易想贤惠一下,给你炖一锅鸡汤,现在吃不成了。”我把那锅鸡肉倒进垃胤圾桶,遗憾地说。   “真的很遗憾,这是你第一次炖鸡汤给我喝,我却没有福气喝。”韩胤勇从背后用双手环住我的脖子,低声说。   我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快5点了,我们回我父母家吃饭吧?吃完饭我们去看电影,好不好?”   “好呀,很久没有和你看电影了。”韩胤勇高兴起来,放开我,回卧室去穿衣服。   当我们收拾停当,准备出门时,韩胤勇的手胤机响了。   他接完电胤话,对我说:“我不能和你回家了,刚才队长来电胤话,为庆祝刚刚侦破一起大案,我们小组要聚一聚,大家为了这个案子辛苦几个月了,现在要犒劳一下我们。”   这种聚会是不能不去的。我遗憾地说:“真不巧,那我自己回去吧。你别喝太多酒,尽量早一点回来。”   “嗯,我知道。”韩胤勇答应了一声,转身走了。   那天晚上,我在父母家吃完晚饭,早早就回家了。我想等韩胤勇回来,我们好好谈一谈,有些问题是需要沟通才能明白的,夫胤妻之间只有坦诚相见,才不会让矛盾越积越深,直至不可收拾。   我看着墙上的钟,10点钟的时候,我想给他打电胤话,但忍住了。我想他应该快回来了吧,再等等。   11点钟了,他还没回来。我忍不住打了电胤话,他说,大家正聊得高兴,可能还要一会才散。   我拿出一本书边看边等。   12点钟的时候,再打电胤话。他说,就散了,半小时之后就到家。   1点钟的时候,打电胤话过去,他说,他们正在打扑克,玩一会就回去。   3胤点钟的时候,再打电胤话,他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去。你不要老打电胤话了,自己睡吧。你老打电胤话过来,同事都笑我了。   我把电胤话挂断,躺在床胤上,欲哭无泪。   我和韩胤勇,是世界上最亲胤密的夫胤妻关系,却总是那么话不对茬,文不对题。   我体会不了他的想法,他感知不了我的内心。我们是两股道上的绳子,永远拧不到一块去。   天亮时,韩胤勇才回来,回来后,倒头就睡,不到两分钟就发出酣畅的鼾声。   我没有耐心再等他起床了,坐上午的火车回了省城。   晓君和许志军决定不举行婚礼了,把房子简单装修了一下,买了一套家具,就住了进去。晓君笑称等孩子满月时,请我们吃红鸡蛋就算交代了。   晓君成了孕妇后,便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肚子里这个孩子身上,“耳不闻非言,目不观恶胤事”是晓君信奉的胎教之一。她不再来我的住处聊天了,我去看她时也只能说一些高兴的事,不好拿自己的烦心事去和她讨论。   寂寞难耐时,我没忘记,在省城我还有一个朋友——叶明丽。   透过“老树”咖啡厅的玻璃墙,我看见叶明丽停好那辆崭新的红色雪弗兰跑车,轻胤盈地跳下,朝大门走来。只见她穿着一件大红软缎的吊带衫,下配白色的热裤,脚蹬一双银色镶钻的高跟拖鞋,脚趾甲还涂上了猩红的蔻丹。活脱脱一个时髦摩登的小胤姐摸样,哪里看得出是个三十岁的已婚妇女?   看她推门进来,我向她招手,她取下遮住了半边脸的墨镜,对我嫣然一笑,向我走来。   “明丽,你真的越来越明丽了啊!不认识的还以为你是二十出头的时髦小胤姐呢!”我嘱咐服胤务生先给她倒一杯柠檬冰水,忍不住夸了她一句。   “你少来了,谁不知道你海棠现在是赫赫有名的X行一枝花!常有人向我打听你,岳海棠是你同学?能不能帮我约她出来,我们一起喝杯茶?我说,我又不是开婚介所的,想认识她,自己上门自我介绍去啊!听说你已经结婚了,人家脸上那个失望的表情啊,我都不忍心看!”明丽一落座,便快言快语地说了一大通。   看着明丽夸张的表情,我不禁笑了:“你干脆改行演小品去算了,在计划处做统计真是委屈你了。”   “这可不是奉承,海棠,你真的是越来越漂亮了,现在你比学生时代更有味道,一举手一投足带着一种风情,这种风情让你变得迷死人,难怪这么多人会被你迷住。”明丽喝了一口冰水,笑着说。   我笑着嗔了她一句:“我觉得你才变得更迷人了呢,看你这身打扮,十足一个性胤感小野猫的模样,不知道迷倒了多少人呢!”   明丽耸耸肩膀,朝我抛了一个媚眼,我们同时大笑。   这时服胤务生过来,我便嘱咐:“来两杯国宝蓝山,一碟松饼,一碟腰果,一个小果盘。”   看明丽暂时安静下来,我便问:“你的邝先生在家吗?”   “前两天说在青岛,现在不知道在哪里,他一个星期要换几个城市,我都懒得问了。”明丽说。   邝健三年前辞了职,下海经商,自己办了个贸易公胤司,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去年他们就把小家搬进一套200多平方米的楼中楼,还买了这台跑车。有了老公强大的经济后盾,明丽上班不过是打发时间,对自己的工作应付了事,照她的说法,反正她也不想进步,犯不着这么卖命地工作。及时行乐,享受人生,才不辜负这大好的青春年华。   “邝健还真是很能干啊,短短几年就把公胤司发展成这个规模。他这么辛苦赚胤钱,让你在家挥金如土,你可要对人家好一点哟。”咖啡送上来了,我轻轻呷了一口,对明丽说。   “唉,怎么对他好?商人重利轻离别,他一个月没几天在家,就是人在省城,晚上也是有应酬,不到半夜不回家,回到家也多半是喝得醉醺醺,我们夫胤妻连静下来好好说话的机会都少有。记得小时候,我和父母睡在一间房子里,在他们的大床边搭了一个小床,我有时一觉睡醒,听到父母还在聊天,他们躺在床胤上,有一句没一句的唠着家常,我听一会,又安心地睡了。我特羡慕我父母那样的相处方式,这才是真正的夫胤妻。我有时觉得我一个人住在那所大房子有什么意义?连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那个家,对我来说是牢胤笼,对他来说是旅馆。外头人看着好,其实哪里知道我心里的苦处。”明丽叹了一口气,端起咖啡喝了一大口。 正文 第七章 在红尘中摇曳(7)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35 本章字数:2590  真是的,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外人看我岳海棠,不是也以为我过的是锦衣玉食,花团锦簇的好日子,哪里想得到我内心的痛楚?   “明丽,看来人生是没有美胤满的,老天给你一样,必收回另一样。比起那些需要为柴米油盐操心的夫胤妻,你又幸福太多了。”我轻轻地说。   “我有时宁可回到从前的日子。我们刚结婚那年,为了攒钱给我买一部摩托车,他连行里发的购物卡都转卖给同事,而原来我是打算用这购物卡给他在‘百盛’买一套西装的。可现在呢,就是生日礼物他也没心思替我挑了,总是说,反正卡里有钱,你自己看中什么就刷卡吧。”明丽幽幽地说,然后叹了一口气,转而问我,“唉,不说我了,说说你吧,你和你的警胤察先生过得怎么样?”   “不怎么样。我越来越觉得我的婚姻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我和他想不到一块去。”我低声说。   “第一次见到你老公,我就感到意外,觉得你们不太般配,他和胡老师差得太远了。你和胡老师分手后,这么快就决定结婚,是太仓促了。”明丽看着我说。   明丽的话刺痛了我。如果不是因为和胡兮之分手后常常做噩梦,我不会和韩胤勇去海边散心,就不会发生在宾馆那一幕,我也不会这么匆匆忙忙把自己嫁出去。   最近这两个月,我坚持一个月回家两次,但和韩胤勇的关系并没有改善。他现在热衷于陪他们队长打牌,周末不玩到一两点不会回家,他回来的时候,我早已经睡着了。他说,他不会像以前那样对什么都不在乎了,他也要进步,缩短和我之间的距离。而要进步,除了努力工作外,还要和领胤导搞好关系。打牌,便是最好的沟通感情的渠道。   我知道,我和他都在努力维持我们的婚姻,但努力的方向却是南辕北辙。   对他,我是越来越失望了。   “上个月我去北胤京出差,遇到一个央行总行的同学,听他说胡老师去美国了,在世界银胤行谋到一个职位,干得挺不错。”果盘上来了,明丽用牙签挑了一块梨子放进嘴里,然后告诉我这个消息。   他的目标果然一步一步地实现了,但是,和我有什么关系?   “他怎么样与我无关,也不是我关心的范畴。”我淡淡地说。   “这个胡老师也是,既然是个不婚主胤义者,就不要和女孩子谈恋爱嘛,这不是害人吗?”明丽愤愤不平地说。   毕业的前一天晚上,我们宿舍四个姐妹谁也没睡觉,大家在一起彻夜谈心。   两年的同舍之缘就要结束,大家都恋恋不舍,心里充满了伤感。我在她们的追问下,终于把和胡兮之分手的原因说出来。当时我抱着明丽痛哭失声,明丽因为和李胤明浩的分手也正伤心,便陪着我痛哭了一场。   那样的痛彻心扉,至今想起来还不寒而栗。   “海棠,你和原来的同学还有联胤系吗?”明丽的话打断了我的沉思。   “不常联胤系了,不久前,李胤梅给我打过电胤话,她当上分行副行胤长了。”   我说。   “是啊,一转眼,毕业四年了,听说很多同学都干得不错。很多人都当上行胤长科长了,刘平的老公也当上副行胤长了。”   “刘平的儿子有三岁多了吧?她儿子满月时她给我寄过一张相片,长得很像王大鹏,挺可爱的。”   我们回忆起同窗的日子来,谈起同学们的近况,觉得很温馨。自然而然地,我问起了李胤明浩。   “你还和李胤明浩有联胤系吗?”我问。   “没有了。寂寞时,我常有给他打电胤话的冲动,但都克制住了。联胤系了又能怎么样?他的女儿都三岁了,他当上了信胤贷科长,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我不想让他知道我生活得其实不如意。”明丽说,语气带着惆怅。   是啊,不让旧情人知道自己生活得不如意,还对他念念不忘,这是虚荣心和自尊心使然。   “大家看到的都只是表象。就像人们常说的‘婚姻像鞋子,合不合脚自己自己知道’,其实,一个人是不是幸福快乐,也只有他自己知道。旁人不过是按照自己的思维胡乱揣测罢了。”我说着,轻叹了一口气。   “是啊,内心的感受只有自己明白,自己的问题也只有自己才能解决。我们俩的婚姻都不算美胤满,但也不是一无是处,没到要决裂的地步,能维持还是维持下去吧。你说呢,海棠?”明丽问我。   没有强大的外力,一桩婚姻是不容易打破的,在婚姻关系中造就的千丝万缕,皮肉相连的关系,即使已经千疮百孔,也仍有巨大的吸附力,不是想脱身就能脱身的。   打破一个旧世界,建立一个新世界,谈何容易。   “对,能维持还是维持下去吧。”我用胤力吸了一口气,又重重地把它吐出来,轻轻地答道。   功夫不负有心人,韩胤勇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因为在一起大案的破获中,韩胤勇表现突出,立了二等功,不久由队里推荐,被保送到刑警学院学习一年。   韩胤勇临走时,我请了两天假,回家为他送行。   我们约好了去婆婆家吃饭。韩胤勇到队里办事去了,我一个人先去他们家。   进了婆婆家的大门,看见婆婆和大姑子韩芳正在屋里收拾东西,见我进来,忙唤:“海棠,你快来帮我想想,看看还漏了什么?”   我看到床胤上放着一个特大号的皮箱,已经塞得满满当当,是韩胤勇的四季衣服和生活用胤品,而且全是崭新的,便说:“妈,韩胤勇都是快三十岁的人了,又不是第一次离家上学的中学生,他会自己照顾自己的,再说他要去的是沈阳,那里什么东西都有卖,缺什么到那里再买也不迟。”   “小勇哪里会照顾自己?他是个马马虎虎的人,你不帮他准备好,他就会随便应付。再说,妈妈为他准备的这意义也不一样啊。他要明白,这个世界上,妈妈才是最关心他的人。”婆婆这话让我听起来有些刺耳,我便不再吱声,由着她自己去收拾了。   大姑子韩芳看我脸色不好,便搭讪道:“自从听到小勇要去上学的消息,我妈就兴胤奋得像个陀螺,转个不停,到处广播,生怕别人不知道她的宝贝儿子要去刑警学院学习了,听到别人奉承,就当真。昨天,楼上的王阿婆说将来的公胤安局胤长一定是你儿子了,把妈高兴得立即给了她的孙胤子一个一百块的红包。” 正文 第七章 在红尘中摇曳(8)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36 本章字数:2553  婆婆打了女儿一下:“你知道什么!你弟胤弟有出息,你这个姐姐不高兴啊?   我们老韩家就指望小勇了,小勇将来能混个一官半职,清明时我们回老家给祖胤宗扫墓也有个说法。”   我和韩芳便笑。   这时韩胤勇回来了。婆婆连忙放下手里的东西,到厨房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可乐递过去,又去卫生间拧了一条毛巾给他擦汗,把电风扇转到他那边给他吹风。   “小勇,沈阳那个地方冬天的气温得在零下了吧?要不要多带一件羊绒衫?”婆婆问。   “那里冬天有暖气,在室内暖和得很,用不着带这么多衣服。”韩胤勇答。   “那要外出呢?”婆婆还是不放心。   “外出我们有警胤服大衣。妈,你儿子身胤体好着呢,你不用操这么多心了。”韩胤勇说。   “妈不替你操心,谁替你操心?这下好了,你也去上大学了,回来一定能提拔,不用怕你老婆了。”婆婆抚胤摸胤着儿子的肩头,情不自禁地说。说完才想起来,我就在跟前,不禁有些尴尬,连忙说:“哦,我去厨房准备晚饭了,你再检胤查一下行李,看看还缺什么。”   婆婆进了厨房,大姑子看了我一眼,也跟着去了。房间里只有我和韩胤勇两个人,我静静的看着他,等他说话。   他在我的注视下有些不自在,便开始翻看那个大箱子,看到一瓶洗面奶,便叫起来:“我妈怎么搞的?这么连这种东西都塞到箱子里?我又不是女人,用这种东西干什么?”   “你该感到知足,你有一个这么关心你的妈妈。”我说。   “她关心得有些过分了,我又不是小孩,有些事情,我自己会处理。”韩胤勇说,把那瓶洗面奶放到一边。   “在母亲眼里,你永远是个孩子,需要她保护,她还生怕有人欺负你了呢。”我说。   韩胤勇走过来,看着我说:“海棠,你多心了,妈妈是为我高兴。望子成龙,这是父母的正常心理,你要理解。”   “我当然理解,我也希望你能有更好的前途,这一点我和你母亲的愿望是一致的。我只是不喜欢你母亲刚才说话的态度。你怕我什么?”我问。   “我怕你?我为什么要怕你?我韩胤勇是堂堂男子汉,怎么会怕你?”韩胤勇强辩道。   “那你胤妈那句话是什么意思?”我不肯罢休,婆婆刚才说那句话的语气刺胤激了我。   “老婆比老公强,老公会觉得抬不起头来,他们怕你瞧不起我。”   “如果你将来比我强了,你会瞧不起我吗?”   “我是男人,你是女人,女人就该比男人弱一点,男人心里才不会觉得压抑。这个道理可惜我明白得太晚了。”   “你是说,你也觉得我们结婚是个错误?”我问。   “你也觉得?难道你早已这么想了吗?”韩胤勇逼视着我。   我自觉失言,但也不甘示弱,便说:“不管时间前后,你现在是不是这么想?”   “我追求你,是遵循自己的内心,你是我喜欢的第一个女人,我费劲心思终于把你娶回家,以为便是胜利了,没想到你并没有把我放在心上。我们都在龙城的时候,因为我对你好,你源于感动,对我也还不错。你调到省城后,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你对我越来越心不在焉。我知道,我只有努力工作,在事业上有所建树,才会赢得你的尊重。所以我会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学一点真本事回来,我要你岳海棠看看,我韩胤勇是个男子汉,不会永远屈于你之下。”   “韩胤勇,我从来没有看不起你!我们之间的问题根本不在这里!”我不禁叫起来。   “那你说,我们之间的问题在哪里?”韩胤勇向我走近一步,逼问道。   “在,在……”我一时语塞。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说,我和韩胤勇的问题不是因为社胤会地位的差距,而是我从来没有真正爱过他。   我以为,婚后我会慢慢爱上他的,但是,很遗憾,至今没有。   但这句话,我没有勇气说出口。   韩胤勇看我不做声,便用胤力“哼”了一声,摔门而去。   婆婆听到门响,便从厨房出来问:“韩胤勇怎么了?你们俩吵架了?”   我背起我的挎包,对婆婆说:“妈,我也要出去一下,就不回来吃晚饭了。”   婆婆追问:“那小勇呢?”   “我不知道,你自己打电胤话问他吧!”我回了一句,也出了门。   出了韩胤勇家的门,我却不知道要往哪里去。我不想回自己的家,也不想回父母的家,便自己在街上漫无目的地乱走。每当我情绪不稳定,觉得狂躁不安的时候,我常常自己一个人在街上乱走。看着街上熙熙攘攘的人流,鳞次栉比的广告牌,我便会渐渐平静下来。   但那天,我在街上走了两个多小时,从黄昏走到晚上,我的心情不仅没有平静下来,反而越来越烦躁。   我来到龙江边,看着倒影在江面上不停变换着图案的霓虹灯,心潮起伏。   结婚四年了,这是韩胤勇第一次摔门而去,这或许表明他对我也已经忍无可忍?我和他的矛盾已经激化,我们的婚姻何去何从?   离胤婚?理由呢?法胤院判胤决离胤婚的唯一理由是夫胤妻感情彻底破裂。而我和韩胤勇的感情显然还未破裂彻底,我若贸然提出离胤婚,别人一定把我当成一个势利的女人,瞧不起事业发展得不如自己的丈夫,搞不好“女陈世美”的绰号就要被冠在头上。先别说韩胤勇肯定不会同意,就是我的父母也不会赞成。从平时的言胤论中可知他们对当下越来越高涨的离胤婚率是如何的不满。   但就这么过下去,我又不甘心。我和韩胤勇的关系已经越来越淡漠,维系我们之间的那根感情的纽带已经岌岌可及,两人都心知肚明,不过是谁都不肯先挑胤起话头。同床异梦,貌合神离。这两个词用来形容我们俩的婚姻再合适不过了。这样的婚姻还有必要维持吗?又能维持得了多久?我想到头痛欲裂,也没有想出头绪,心里一片惘然。   手胤机铃胤声把我从冥想中拉出来,我打开包,拿出手胤机一看,是韩胤勇打来的。   “海棠,你在哪里?”韩胤勇的声音有些焦急。 正文 第七章 在红尘中摇曳(9)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36 本章字数:1542  “我在江边散步。”我淡淡地说。   “好,你等一下,我去找你。”韩胤勇说完,挂了电胤话。   十多分钟后,韩胤勇身影出现在桥头。看着身材高大的他匆匆向我走来,脸上分明挂着焦急与不安。我就明白,我和他的缘胤分还没完,我们还得继续纠缠下去。   他很快找到了我,拉着我就走:“什么也别说,我们回家。”   我上了他的车,将眼睛转向窗外,看着车外胤流光溢彩的广告牌,沉默不语。   他亦不说话,只将车开得飞快。   进了家门,他开始说第一句话:“吃饭了吗?”   我摇摇头。他拿出一个饭盒,递给我:“就知道你没吃,从家里带给你的。   先吃饭吧,别饿坏了。”   我打开饭盒,看到里面装着满满的鸡鸭鱼肉,心里有些感动,却一点胃口也没有,我放下饭盒,问:“你怎么跟你父母说的?”   “我说你有急事出去了。他们也没细问。”韩胤勇给我拿来碗筷,把饭盒的饭菜倒出来。   “我没有胃口,不想吃。韩胤勇,我想和你谈一谈。”我推开碗筷,对他说。   “好,谈什么?”他坐下来,看着我。   “谈谈我们的问题,你没觉得我们的婚姻有问题吗?”我说。   “我们的婚姻有什么问题?要有问题,也是你的问题,我对你的心从来没有改变。”韩胤勇看着我说。   “你觉得我们的婚姻幸福吗?”我问。   “我觉得很幸福,感到不幸福的是你,你觉得我配不上你?”韩胤勇的语气沉重起来。   “我从来没有觉得你配不上我,要不,当初也不会嫁给你了。我觉得夫胤妻之间应该有默契,我和你的问题在于我们不能互相感知。”我缓缓地说,努力想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   “说到底,你还是觉得我和你不是一个层次上的人,你是这个意思吧?”韩胤勇冷冷地说。   “不是的!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在很多问题上我们缺乏共同语言,因此常常话不对茬。”我不知道怎么表达才恰当,既能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又不伤他的自尊心。   但他的自尊心还是受伤了。他的脸变得通红,站起来,逼近我:“你到底说出来了,我们缺乏共同语言!你觉得我不爱看书,说话粗胤鲁,不能和你谈高雅的文学艺术,对不对?或者你觉得我只是一个小警胤察,让你这个支行胤长对我无话可说?”   “不,不是的……”我有气无力地辩解,真的不忍心伤害他。   “你别虚伪了,你就是这个意思!可我韩胤勇本来就是这样的人,你要我变成另一个人,我办不到!我没有你这么好命,有一个当行胤长的母亲,一个当部胤长的父亲,但我会凭借自己的努力,做出一番事业,不会永远让你瞧不起!”韩胤勇大声地说。   我看着激动的他,想说什么,但什么也说不出来。我从来不是善于语言表达的人,尤其是面对韩胤勇。   我总不能顺畅完整地把自己的感受对他表达出来,这也是造成我们婚姻裂隙的原因之一。   他看我不做声,渐渐平静下来。   他扶住我的肩膀,看着我说:“海棠,明天我就要走了,我不想和你吵架。   我只想请你耐心地等待我一年,好不好?”   “嗯。”我不敢和他对视,低下头,轻声答应了。   那天晚上,我们睡在一张床胤上,却谁也没有说话。   两人各怀心事,却不约而同地在掩饰。他明明没有睡着,却闭着眼假寐,连翻身都小心翼翼。   我背对着他,睁着眼睛看着天色一点点由深变浅,直至天明。 正文 第八章 爱与死的缠绵(1)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37 本章字数:2357  他的手仿佛有一种魔力,我的身胤体一经他的抚胤摸,体胤内的荷尔蒙便如春雨后的山坡,片刻之间,莺飞草长。   翠鸣山庄2号楼521号胤房。   我慵懒地躺在那张宽大的粉红色心形床胤上,不想睁开眼睛。刚才的激胤情还留有余温,我的身胤体依然温暖而湿胤润。赤胤裸的皮肤贴在丝质的床单上,滑滑的,凉凉的,舒服极了。我用手轻轻胤抚胤摸了一下自己的身胤体,如丝缎般光滑柔胤软。我伸了个懒腰,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抱着被单,蜷曲着身胤体,翻了个身。   卫生间的门发出轻响,我转过身来,睁开眼,看到只在腰间围了一条浴巾的高枫向我走来。   他走到床前,抚胤摸胤着我的脸,把一缕遮住前额的头发理到耳后,轻轻问道:“好吗?海棠?”   我用手臂搂住他的脖子,懒懒地笑了:“好,从来没有这么好过。”   他露胤出一丝微笑,眼神里有骄傲和自豪光芒:“你说好,我就满足了。”   然后将身胤体重重地压下来,亲胤吻着我的嘴唇,两人又纠缠起来。高枫是我的情人,我们好了一个多月了,这是我们第一次来这个度假村幽会。   第一次见到高枫,是四个月以前,在我的办公室里。   那天早晨刚上班,我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坐下不久,手里捧着一杯刚泡好的玫瑰花茶,正对着冒着热气的茶杯沉思。   韩胤勇已经走了两个多月了,这两个多月来,我们只通过几次电胤话。在电胤话里,他除了向我汇报一下他的学校生活和学习情况,就没什么话说了。我除了问候一下他的生活起居,也不知道还该说些什么。两个人突然变得客气起来,说话都小心翼翼的,唯恐触犯了什么。这种感觉让我的心情变得很糟糕,我又开始失眠了,夜里数绵羊数到一万只也没有用,常常睁着眼睛到天亮。   到底比不得二十出头的时候了,压力过大和长期失眠的后遗症已经开始在我的身胤体里显现出来。皮肤变得越来越干燥,用再高级的保湿精华液效果也不明显,月事也不太规律了,不是提前就是推迟,而且痛经越发严重。母亲和我说了几次,等我回龙城的时候,要带我去看一个老中医。但自从韩胤勇走后,我就更加懒得回去,反正妈妈每个月都要来省城出差几次,常常可以见得到。周末我宁可窝在自己的房间里看书或看碟,而不愿再来回奔波。   这包玫瑰花茶还是明丽给我的,说是常喝花茶不仅可以美胤容养颜,还可以调理内分胤泌。我姑且信之,拿来试试。   这时传来轻轻的敲门声,打断了我的沉思。我一抬头,看见办公室主胤任老王领着一个高个子的青年男子走了进来。   “岳行胤长,这是刚分到我们支行的小高,刚从武胤警部胤队复胤员,到我们支行担任保卫工作。”老王介绍道。   支行没有保卫科,几个担任保卫的人员划归办公室,也是老王的属下。   “你好,岳行胤长,我叫高枫。”青年男子有些拘谨而害羞地笑了笑,低声自我介绍完,看我一眼,又立即将眼睛垂下去。   他的英俊让我有一种惊艳的感觉。他是那种放在人群中不起眼,但单独站出来,立即能吸引人的眼球的那种人。高高的个子,称得上完美的身材比例,精致的五官可以和金成武媲美,但最吸引人的是那份羞涩的笑容。看惯了很多不过是看得过去,就以为自己是帅哥,整天耍帅玩酷,行为潇洒不羁的男人,今天看到一个绝对称得上美男子的人却挂着不自信的笑容,倒让人起了怜惜之心了。   分行人事科已经和我打过招呼,说有一个刚从武胤警部胤队复胤员的人分到我们支行做保卫,看来就是他了。   我站起来,和他握了握手,说了几句欢迎和好好胤工胤作的客套话。这时办公桌上的电胤话响了,我拿起来接听,是分行通知我去开胤会。   放下电胤话,我对老王说:“行里的车在吧?我要去分行开胤会。”   我们支行只有一辆商胤务用车,没有专职司机,我要外出,常常是由办公室的小李担任我的临时司机。   “车子在,但是今天小李休息。小高也有驾照,就由小高送你去吧。”老王说。   我拿起自己的皮包,一边往门外走,一边对站在原地不动的高枫说:“我们走吧。”   从支行到分行只有十多分钟的车程,在车上我接了两个电胤话,第二个电胤话还没说完,目的地就到了。我下车的时候只对高枫点了点头,打着电胤话进了分行的大楼。   散会的时候,都已经过了中午下班的时间,我头昏脑涨地从分行大楼出来,这才想起,早上下车的时候没有交代高枫,是在原地等我还是先回行里,他一定不知如何处置。正想打电胤话给老王问问,就看到我们行那辆别克无声地开到我面前。   高枫下了车,替我拉开车门:“岳行胤长,请上车吧。”   我上了车,对他说:“你一直在这里等我吗?早上忘了告诉你,先回行里,散会时我再通知你来接我。没想到这会开这么长。”   “我打电胤话问王主胤任,他说岳行胤长没有交代的话,就让我在原处等。”他回头对我笑了笑,露胤出整齐而洁白的牙齿和右嘴角一个椭圆形的酒窝。   早餐只喝了一杯牛奶,现在我已是饥肠辘辘。便对他说:“让你等这么久不好意思,你现在回去,行里饭堂也没饭吃了,我请你吃午饭吧。”   “不用,不用!这怎么可以?我等会随便找个地方吃碗米粉就行了。”他忙不迭地说。   “我自己也要吃午饭啊,你就当作陪我好了。”我依然坚持。   我叫他开到教育路,那里有一家叫“绿茵阁”的自助餐厅不错,我和晓君光临过好几次了。我们各自取了食物,在一个靠窗的小桌子旁坐下。 正文 第八章 爱与死的缠绵(2)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37 本章字数:2721  他依然很拘束,小心翼翼的吃着碟子里的食物,眼睛都不敢看我。为了消除他的紧张,我尽量用随意的口气和他聊天:“小高,你是哪里人?今年多大了?”   听到我的提问,他立即放下筷子,正襟危坐地回答:“报告岳行胤长,我是临江县人,今年二十四岁。”   我连忙摆摆手:“小高,别这么紧张,你不要用原来对你们部胤队首胤长的态度来和我说话,随意些,好吧?再说我又不是什么大领胤导,你这么紧张,我都不好意思了。我们现在是同事,我也只比你大三岁,你正好和我弟胤弟同岁。”爱胤国大学毕业后去了北胤京,在中关村投身到自己喜欢的IT行业去了,我们已经有快一年没见,这么一说起来,倒真的有点想他了。“哦。”他动了动身胤体,应了一声。   “临江县离省城蛮远的啊,要坐六七个小时的车吧?家里父母身胤体都还好吧?”我继续和他聊家常。   “我十岁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跟人走了,我是在叔叔家长大的。”他的脸色暗淡下来。   那种被人无意刺痛的表情我太熟悉了,我想他的童年和少年时代一定有着不堪回首的记忆。   他脸上那种忧郁而隐忍的表情打动了我,我的心好像被什么东西触动了一下,变得柔胤软起来,一种类似母性的东西慢慢滋生出来。   “对不起,小高。我不知道……”我向他道歉。   “哦,没什么,岳行胤长,你不用道歉。都已经过去了,现在我已经长大成胤人,又在省城有了正式工作,一切都不同了。”他急忙安慰我。   “对呀,你在银胤行好好干吧,会有前途的。”我鼓励他。   “谢谢岳行胤长。”他抬头起来看着我认真地说。   “别这么客气,现在不是工作场合,不用叫职务,你可以叫我海棠,行里的员工都这么叫。”我笑着对他说。   “可以吗?今天早上第一次看见你,我吓了一跳,行胤长怎么这么年轻,这么……”他大概想说“漂亮”之类的词,却不好意思说,支吾着说不下去,脸变得通红。   “哈哈,在你的印象里行胤长都是中老年人,是吗?”他的模样把我逗乐了。   “也不是,只是从来没有想到行胤长还可以是这个样子的,比在电影电视里看到的还漂亮。”他终于把这个词说出来了,松了一口气。   被别人恭维自己的容貌,是常有的事,但被今天这个刚认识的美男子恭维,却让我特别高兴。   “那是因为你刚从部胤队回来的缘故,我们金融系统美胤女多的是。”我笑着说。   “不是的,你特别……”他想说什么,最后又没说完,难为情地笑了笑,低下头,垂下长长的睫毛。   我看着面红耳赤的他,笑了。   从那天起,我和高枫逐渐熟悉起来。他又充当过几次我的司机,和我说话已经没有这么紧张了,但仍然不敢叫我的名字,每次都恭恭敬敬的叫我“岳行胤长。”   我们银胤行在社胤会上算是福利比较好的单位,除了奖金比大多数单位高以外,行里还常常发实物。泰国大米、食用瓶装油、四季瓜果这些入口食物及洗发精、沐浴露、洗衣粉之类的生活用胤品每个季度都要发一次,这些东西我领回来,大多数都是等母亲来出差时叫她带回去。她也是替我暂时保管,等我回龙城时再拉去我婆婆家。   我们支行的办公楼是前几年刚建的,原来的旧办公楼只有三层,现在除了一楼拿来做饭堂,二楼和三楼都改建成宿舍,给行里那些单身青年居住。我因为把省城当成临时居住地,所以没有购房,为了工作方便,也住在这里。我住在三楼一套改造的两房一厅里,高枫则住在二楼一个小单间里。   春节前,行里发年货,水果、大米、糖果发了一大堆,平时这些东西都是由办公室的小黄替我扛上楼,那天高枫主动要求帮忙,借着扛东西,他进入了我的房间。   他放下东西,观察了一下我的房间,犹豫了一下,朝我的书架走去。   “岳行胤长这里有这么多书啊!”他用手轻轻地触胤摸了我的书架,感叹道。   “这都是这两年来省城才买的,我在龙城的家书才多呢,我做了整整一面墙的书架,还有一部分放在我父母家。”我笑着说,开了一罐饮料,递给他。   “难怪看岳行胤长的气质,就是读过很多书的人。像别人说的腹有诗书气自华。”他接过饮料,喝了一口,转头对我说。   这样的恭维无法不让人高兴。我笑吟吟地问:“你也喜欢读书吗?”   “喜欢,非常喜欢。小时候,在我们那个小村庄里,除了学生课本,没有哪家有其他书的,只有我们老师家有几本小说,只借给他认为表现好的学生看,于是我就努力做个他喜欢的好学生,不仅上课坐得端正,认真听讲,放学后还去他家帮他干家务,这才换来借阅小说的机会。”高峰说。   “你借了他什么书呢?”我仿佛看到一个少年为了读书,放学后去帮老师劈柴挑水的情景,让人感动。   “像《水浒》、《三国演义》、《红楼梦》、《西游记》这些古典名著啊,还有一些童话故事。”他答道。   “四大名著里,最喜欢那一本?”   “《红楼梦》。”   “是吗?”这个答胤案有些出乎我的意料,很少听到男人说喜欢读《红楼梦》的,他们大多对《水浒》和《三国演义》更感兴趣。   “我喜欢读言情小说。后来到了部胤队,营地附近有一家出租小说的,我几乎每隔两天就去租一本书。”   “都读了那些作家的书呢?”   “琼瑶、三毛、亦舒、李碧华都读过,我喜欢读悲剧,每次看到悲惨的结局,都把自己想象成主人公,和书里的人物一起悲伤不已。”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看来你是个多愁善感的人,情感丰富,但敏感脆弱。”我这么说他,其实对他的好感又多了几分。   一个外表如此英俊的男子若只有一副空皮囊就太让人遗憾了。   “也许是吧。”他又脸红了。   每次看到他脸红,我就心里一动。一个爱脸红的美男子在我看来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魅力。   我坐在沙发上看他。他正站在书架前翻看着一本书,夕阳的余晖从窗口胤射胤进来,正打在他的身上,给他披上了一件金色的衣裳。长长的眼睫毛自然地垂下,在脸上映出两排小小的阴影。不知为什么,每次看到长睫毛的男子都让我觉得心软,若是再有一双美胤目,那魅力就更叫人难以抵挡了。   他察觉出我在看他,便抬起眼。在和那双清亮的眼眸对视的刹那,我移开了眼睛。 正文 第八章 爱与死的缠绵(3)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37 本章字数:2671  他问:“我可以向你借书看吗?”   “可以啊,喜欢哪本就拿吧。”我说。   他仔细看着书架上的书,说:“我以前很少看外国小说,现在看你这里有很多,想看看,先看那一本呢?”   我抽出一套《飘》:“这本如果没看过,就先看这一本吧。非常好看。”   他高兴地接过,便告辞了。   两天后,他又出现在我的宿舍里,是来还书的。在我这里坐了半个多小时,走时自然又借走了一本书。   以借书和还书为借口,高枫常常来到我的宿舍,随着我们之间越来越熟悉,他在我宿舍里逗留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春节过后不久的一个周末,为了迎接总行审计小组的到来,我和会计科的几个同事加了一个通宵的班,回到宿舍已是第二天上午9点。我换上睡衣倒头睡,一直睡到下午才醒来。刚睁开眼,就听到电话铃响“喂,岳行长吗?休息好了吗?”电话里传来高枫的声音。   “嗯,刚醒来。”我说。   “一天没吃东西了,肚子饿了吧?”他说。   我吃完早餐就睡了,现在已是下午5点,听他这么一说,还真的觉得饿了。   “嗯,是有点饿了。你也没吃饭吗?我们去外面吃吧?”我以为他来提醒我吃饭,有一点感动。   “外面天气很冷,又下起了小雨,还是不要出去了,我刚才去超市买了很多火锅料,想叫你一块吃。”   我拉开窗帘,果然看到窗外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小雨,天灰蒙蒙的。一阵寒风吹过来,我打了一个寒战,连忙关了窗户。   这样的天气,在家里吃一个热腾腾的火锅,是一件惬意的事情。   “好吧,你把东西拿上来吧,我这里宽敞一点。”我说。   几分钟后,高枫提着几个食品袋和一把红玫瑰来到在我房间。   我把他让进来,问道:“外面是不是很冷?”   “是啊,气温可能只有两三度,好久没有这么冷了。”他嘴里哈着白气,将玫瑰花递给我。   看着玫瑰花,我有些意外。“高枫,你买花来干吗?”   送给异性玫瑰花代表什么,他不知道吗?   “我从超市出来,看到一个小女孩在屋檐下躲雨,面前摆着几束玫瑰花,她小脸冻得通红,不停地搓着长了冻疮的小手,看着面前的花急得都快哭了,便想帮帮她,于是就买了一束。”   “哦,你真是个心地善良的人。”我接过花,找出花瓶,插了进去。   原来寒冷的屋子因为这束红艳欲滴的玫瑰,立即变得温暖起来。   他将食品袋拿到厨房,我跟进去,从消毒柜里拿出碟子,把他买来的食物分别倒进去。我看他买了半只鸡,还有猪肝、牛肉、豆腐、香菇和几种青菜,便说:“你挺会买东西啊,买得恰到好处。”   他腼腆地笑了笑,没回话。   我找出了电磁炉,把半锅清水放上去,端到客厅里的茶几上,插好电源。这电磁炉还是行里发的,我从来没用过,这回总算派上了用场。我回到厨房看他,他叫我去客厅坐好,其余的事由他操作。他洗净砧板,拍了一块黄姜和两根大蒜放进那锅清水里,再把那半只鸡斩成段,等水沸腾后,将鸡肉倒了进去。   我将碗筷摆好,两人在茶几前坐下,不一会,锅里的水便沸腾了,一股鸡汤的香气弥漫了整间屋子,顿时觉得暖和起来。   他为我盛了第一碗汤,我谢了一声,接过,喝了一口,不禁叹了一句:“好香啊!”   他自己也盛了一碗,喝了一口:“嗯,看来这回买对了,是正宗的土鸡。从养鸡场出来的那些饲料鸡简直没法吃。”   我有些饿了,便一口气喝了一大碗。饥饿的肠胃在接受了这碗香气溢人的汤后,满足得从心里舒服到脸上来。   喝完汤,看到他含笑看着我,不禁有些不好意思:“这汤真好喝,也没见你放什么特别的配料,怎么会这么好喝呢?”   “那是因为你饿了。”他笑着说,把一勺烫好的猪肝放进我的碗里。   那顿晚餐,两人吃得都很舒服,高枫的细心体贴和分寸感,深得我的欢心。   吃完饭,我起来收拾碗筷,被他止住了:“你坐着吧,这些杂事由我来做。”   我便也不再争,由着他去了。   我打开电视机,看中央台正在播出的《新闻联播》。听着厨房里传来的碗筷的轻微相撞声,恍惚之间有一种家庭的感觉。   结婚以后,我和韩勇一直都是回父母家吃饭,小两口从未在家里这样相对进餐。潜意识里自己是不是也渴望过这样的小家庭生活?   我为这个想法红了脸。   高枫从厨房出来,我笑着招呼了他一声,让他在我的身边坐下。“谢谢你啊,高枫,让我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我说。   “是我该谢谢你。刚才那顿晚餐让我有了一种家的感觉,能和你这样吃饭,是我很久以来的梦想。”他静静地看着我说。   他的话让我有些心乱,掩饰着说:“你是不是很久没有和家人吃饭了?想起了以前和家人一起进餐时的温暖?”   他依然静静地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我的家庭从来没有温暖。”   我抬头看着他,被他眼里的忧伤打动。我轻轻地说:“高枫,说说你的故事吧,我想知道你的童年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你的眼睛现在依然充满了哀伤。”   于是他开始了叙说。   高枫的故事在中国广大的农村里,并不少见,也不特别离奇,只是因为故事的主角是高枫,一个情感丰富,而又敏感脆弱的美男子,这个故事在我听来便格外的让人心酸。   高枫出生在一个离县城一百多公里,离最近的镇也有几十公里的小山沟里。   那里缺水,靠种地的收成连温饱问题都无法解决,村里年轻力壮的人都出去打工了。高枫的父亲去的是一个煤矿,干了几年后,便得了肺结核,在把家里的钱都花光后,就去世了。留下两间空空的瓦房和一万多元的债务。母亲抱着他们姐弟俩痛哭,在一个早上,在给他们煮了一锅白米饭和一碗红烧肉之后,不辞而别。   叔叔婶婶把他们的房子卖了,还了债务,并收留了他们。叔叔家有四个孩子,有点顾不过来,孩子之间打架争吵是常有的事,高枫被欺负了,只有向姐姐哭诉,姐姐总是要他忍耐,要是惹叔叔婶婶生气了,他们就会被赶出去,成为流浪儿了。这是婶婶常常威胁他们的话。 正文 第八章 爱与死的缠绵(4)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38 本章字数:2747  姐姐鼓励他努力读书,将来出人头地,为他们这一房争口气。高枫也的确争气,学习成绩一直面列前茅,中考的时候,是他们那个村唯一考上县中的人。但是,叔叔说交不起学费,让他辍学,去城里打工。他痛哭了几天,差点把录取通知书烧了,准备放弃。几天之后,叔叔又改变了主意,同意替他交学费,供他读完高中。   “当时,我高兴得都不敢相信,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叔叔突然改变主意。我去告诉姐姐,姐姐高兴得哭了,陪我去了一趟县城,参观了我们学校,又和我去逛商店,替我买了新衣服,新书包,新文具,还有毛巾牙刷香皂等洗漱用胤品。我问姐姐哪里来这么多钱,她说是向别人借的。我问她,将来拿什么来还给人家,她叫我别管,我只要好好读书就是对得起她了。几天之后,有人来叔叔家接亲,我才知道,姐姐要嫁给隔壁村一个三十多岁还瘸了一条腿的男人,换来一万元彩礼,交给我叔叔,要他用死去的爷爷和父亲的名义发誓,用这一万元供我读完高中和大学。我这才明白这些钱的来历,我拦住姐姐不让她走,和接亲的人打了一架,要叔叔把钱还给人家,把姐姐留下来。我姐姐只有十八岁啊,长得比仙女还漂亮,怎么能一万元就把自己卖了,嫁给那个瘸子呢?”   “后来呢?”我被他的故事吸引了,从高枫的长相不难想象他姐姐有多漂亮。   “后来,别人把我拉开了,姐姐还是走了。走时抱着我痛哭,要我好好读书,别辜负她的一片心意。”高枫的声音哽咽了。   我轻轻地拍了拍他的手背,安慰他。他停顿了一下,继续他的叙述。“高中三年里,我拼命读书,发誓一定要考上大学,等我找到工作,买了房子,就把我姐接出来,不让她再受苦了。但高考时,我因为压力太大,没考好,只考上一个普通大学。但这学也没上成,叔叔说,姐姐那一万元早已花完了,没有钱供我读大学了。我知道,他不是真的拿不出这笔钱,而是他的亲儿子去年高考没考上,他心里不平衡。我跟他说,上大学的钱算我借他的,将来工作后还给他,他还是不答应,我也只有无奈地放弃了。在农村,想要成为城里人,只有两条路,一条是考学,另一条便是参军。上学的路被堵死之后,年底我就当报名参军,在武胤警部胤队服役几年后,复胤员进了银胤行。”   “你胤妈妈一直没有音讯吗?”我问。我不能理解一个忍心丢下自己亲生骨肉的母亲。让自己的孩子在别人家寄人篱下,受尽白眼,她不心疼吗?   “没有,听说她嫁到河南去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你恨她吗?”我问。   高枫摇摇头,缓缓地说:“我很想念她。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天早上那顿白米饭和红烧肉的滋味,我和姐姐狼吞虎咽的样子。自从爸爸病了,我们家就没有吃过肉,那天可把我和姐姐高兴坏了,顾不得问妈妈今天不过节不过年的为什么有肉吃。妈妈笑着看着我们吃,自己连筷子都没动一下。那时,她心里一定很难过吧。吃完饭,我和姐姐去上学了,放学回来就不见了妈妈胤的身影,叔叔婶胤婶说妈妈不要我们了,自己去嫁人了。我不相信,和姐姐四处寻找,哭得嗓子都哑了。   我不能接受,早上还对我们这么好的妈妈怎么忍心丢下我们不管呢?我真的那么让她讨厌吗?为什么要抛弃我们?”高枫说着眼里又噙满了泪水。   听了高枫的叙述,我不禁潸然泪下。   我明白了。明白了高枫这个如此俊美的男子,眼神为什么总是那么忧伤,脸上总是挂着不自信的笑容。这是少年时代寄人篱下在他身上烙下的印记。   我擦去泪痕,安慰他说:“你胤妈妈走不是因为你不好,也不是成心要抛弃你们,她一定有不得已的苦衷。”   他低头不语,在控胤制着自己的情绪。   我递给他一张纸巾:“好了,高枫,一切都过去了,别提这些伤心的往事了。说点别的吧!”   我起身去拿了几个苹果,到厨房洗净,回到客厅削起来。削了一会,我抬头   看了一下他,正遇上他凝视我的目光,心一跳,忙垂下眼帘。   “海棠,我喜欢你。”他坐得靠近了我一些,清晰地说。   高枫的突然表白让我措手不及,我心一慌,刀便偏了,削到了手指,血立刻渗出来。   我“呀”了一声,正想起立,两只手便被一双大手握住了。   他紧紧地握住我的手,用胤力掐住那根受伤的手指,看着上面渐渐渗出的血珠,突然把我的手贴在他脸上,然后,轻轻地吮胤吸起那根手指。   他的举动虽然突兀,却并没有把我吓倒。因为他的动作实在太温柔了,我只觉得心颤,并不生气。   许久,他抬起头来,看着我。   他有一张多么真挚的脸啊!两道乌黑的剑眉下,是一双细长而清亮的眼睛,此刻那双如梦如幻的丹凤眼,正含情脉脉地看着我,黑成雾状的瞳仁闪着爱慕和祈求。   我被这样的眼神击中了。没有哪个女人能抗拒这样的眼神,我,也不例外。   我在这样的目光中战栗起来,每一根神胤经都在颤胤动。我感觉自己的身胤体正在溶化,变得软胤软的,轻轻的,体胤内有一股热流正潺胤潺流下峡谷,整个子胤宫都变得充盈起来。   原来,柔情才是最最最刺胤激的。   刀口并不深,血很快就止住了。他放开我的手指,一把抱住了我。   一切便顺理成章地发生了。   高枫成了我的情人。   有人说:“做胤爱,也要找到对手的。”那么,我和高枫便是棋逢对手了。   在我和韩胤勇四年的婚姻里,我得到的结论是自己是一个慢热的、干枯的、难以进入的女人。我对性的态度是可有可无的,把性胤生胤活当成是妻子不得不尽的义务。我从中很少得到快胤感,有时甚至觉得是在忍受。   但是,和高枫,一切是那么的不同……   高枫和我竟是他的第一次,最初的紧张慌乱之后,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便引导了他。但是他的柔情和蓬勃,却激起了我的情胤欲。几次交锋过后,我们便配合默契,如鱼得水。   高枫是那种在床胤上更美的男人。修胤长的身胤体完美得堪比米开朗琪罗的塑像体型虽然偏瘦,但肌肉结实有力。最让我动心的是他的柔情,他在床胤上表现出来的温柔和体贴让我第一次觉得生为女人是那么矜贵而又幸福。   我常常感到惊讶,没想到高枫这个白天看起来害羞腼腆的男人,到了晚上却变得这么勇猛自信。他一次次把我送入快乐的巅峰,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这到底是单位的宿舍,我从不敢留高枫过夜,高枫最晚10点半就要离开我的屋子。就是这样,也还担心被别人看见,传出闲话来。 正文 第八章 爱与死的缠绵(5)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38 本章字数:2041  我们是昨天下午到达这个度假村的,在餐厅里吃完晚饭,就一直待在521号胤房,现在已经是中午了。按理说肚子有些饿了,我却不想起床,仍然像懒猫一样躺在高枫的怀里。   高枫此刻正用细长的手指,轻划着我的肌肤,这种似有似无的触胤摸,让我的全身处于放松状态。他的手仿佛有一种魔力,被他抚胤摸过的肌肤,毛孔便张胤开来,舒服极了。若是抚胤摸胤到敏胤感胤部胤位,人都会轻轻战栗起来,由舒服变成酥胤痒难耐。   “饿了吗?要起来吃点东西吗?”他在我耳边轻轻地说。   他嘴里的热气喷到我耳里,痒痒的,我不禁笑起来。   “真不想起床啊,真想永远这么躺下去。”   “没想到,我们能够这么好。”高枫的手又开始在我肌肤上滑胤动。   “是啊,真的没想到会这么好,我第一次感到做女人是那么的幸福。造物主在造人的时候把男人和女人的器官造得不一样,原来是要他们深深相爱,紧紧地结合在一起,才能体会到这些器官的妙用。我以前都不明白这个道理啊!”我感叹道。   “是不是因为遇到了我,才有这种想法?”高枫的手在我腰间停住,稍一用胤力,将我的身胤体顶向他。   “是啊,你是我的魔星,第一次见到你,就有异样的感觉。”   “什么感觉?”   “你像一个落翼天使,一个被遗弃在人间的天使。我从没有见过长得像你这么好看的男子,但你眼神却是那么的忧郁而哀伤,你的脸上混合着一种无辜和无助的神情,让我着迷,让我不自觉地被你吸引,想要对你好。”我想了想,尽量用比较准确的语言来描述对他的感觉。   听了这话,他感动得哭了起来。   “你才是天使,你是我的观音菩萨!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对我这么好过,从来也没有人说我是天使!以前,住在叔叔家,我总是小心翼翼地看别人脸色,唯恐惹别人讨厌。我常常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人,有时我真恨我的父母,为什么要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来?只有你说我是天使!”   我抱住他,说道:“噢,高枫,你真让人心疼。”   他紧紧搂住我,把头埋在我的胸膛,呢喃道:“你会抛弃我吗?你会永远对我这么好吗?”   “当然不会,我会永远对你这么好。”我抚胤摸胤着他的头发说。   这不过是情人之间的情话罢了,在此时此景,我情不自禁地说出了“永远”   这个词,并没有细想这是一个承诺,而且被高枫当了真。   洗完澡,我披着浴巾来到穿衣镜前,仔细端详自己。这段时间皮肤的改变连自己都感觉到了,由前一段时间的干燥变得滋胤润而有光泽,皮肤变得更细腻白净,脸颊上消失了一段时间的红晕,又重新回来了。身胤体的曲线比原来更明显,肢胤体柔胤软胤了许多,肌肤也更有弹胤性了。   我微笑着在心里说:连月事也正常了呢。   我对自己的身胤体的改变感到惊奇。是这段时间充满激胤情的性胤爱让我的血脉畅通,促进了荷尔蒙的分胤泌而滋胤润了皮肤吧?   高枫走过来,从背后环住我的脖子,和我一起看着镜子,赞叹道:“你真美。”   “是吗?”我笑了,反手抚胤摸了一下他的下颚,“这都是因为你的缘故。”   “你这么说,真让我受宠若惊。是你让我体会到了从没有过的爱,我爱你。”他在我耳边深情地说   “我也爱你。”我回应道。   “你要永远爱我,不许变心。”他看着我说。   “我永远爱你,不会变心。”我照他的话说了一遍。心里却突然涌起了一种隐约的不安。我和高枫,这算这么回事啊?我是他的领胤导,他是我的下级,我已经结婚,年纪还比他大三岁,要是被别人发现,会怎么看我?   原来外表端庄的岳行胤长私底下是个荡胤妇啊!一定会有人这么说。   我的心里变得不舒服起来,推开他,匆匆穿上衣服,对高枫说,我们走吧。   高枫莫名其妙地说:“这就走了?”   “你还想逗留到什么时候?现在已经是下午,我们已经在这间房里待了24胤小胤时了!就算现在回到城里也已经是晚上了,明天还要上班呢。”我沉着脸说。   我态度的突然转变,让高枫不知所措,他连忙穿上衣服,跟着我走了。   我的肚子饿了,却不愿意到山庄的餐厅吃饭,因为突然而来的心虚,我怕会碰到熟人,虽然这种概率很小。但这里不是市区,在市区被人看到还可以解释是来这里办事。这是度假村,被人看到我和高枫两人在这里吃饭,怎么也解释不过去。为了能一整夜地待在一起,周末时我们来到距离市区三十多公里的翠鸣山庄。后来我看到金城武的电影,才明白他为什么会让无数亚洲女性如痴如狂,原来他亦有这样清亮迷离的眼神,一如当年的高枫。   那样一双美胤目,真的会让人沦陷。 正文 第八章 爱与死的缠绵(6)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38 本章字数:2086  我叫高枫开车,在临近市区的一家快餐店停住,两人各吃了一份快餐,填饱肚子了事。   “发生什么事了吗?”高枫小心翼翼地问我。   “我突然觉得不安,我们的事要是被别人发现就糟了。”我说。   “怎么会呢?不会被发现的。”高枫不自觉地环顾了一下四周,低声说道。   “我们还是要小心,在行里,你和我说话的态度一定要注意,千万别太随便了,免得被别人看出端倪来,懂不懂?”我提醒他。   “我懂。”高枫点点头。   “我不打电胤话给你,你不能到我的宿舍来,知道吗?”我不放心地又嘱咐了一句。   “嗯,我知道了。”他又点点头。   看他恢复了在行里拘谨小心的模样,我又有些不忍,伸出手去拍了拍他的手背,算是安慰。   我知道,我和高枫的关系是为社胤会伦胤理所不容的,这段恋情只能算一段不伦之恋。理智的做法是趁别人没有发现的时候,就主动终结这种关系。   我开始故意冷落他,不再叫他出车,不再让他进我的宿舍,尽量减少和他单独相处的机会。   高枫很快领悟了我的意思,他不再来我的宿舍,也不再打电胤话给我,在行里遇到,仍恭恭敬敬地叫我岳行胤长。   但他的眼神越来越忧郁,人也越来越瘦了。我重新开始失眠,体重也开始急速下降。周末回家时,妈妈一见我吓了一跳,叫道:“海棠,两个星期不见,你怎么瘦成这样了?上次见你气色还好得很,病了吗?”   “没什么了,一场感冒而已。”我敷衍道。   “你一个人在省城也够可怜的,没有人照顾你,下班回到那套冷冰冰的屋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想想也觉得凄凉。”妈妈心疼地说。   “是啊,妈妈,我有时真的觉得很寂寞,寂寞得我都受胤不胤了胤了,我真想回家啊!”听了妈妈胤的话,我更觉得委屈,索性就发胤泄胤出来。   “我懂,我懂。快了,过一两年你就可以回来了。主要是韩胤勇也不在,你们小夫胤妻离得这么远,半年才能见一次,觉得寂寞是正常的。当年我和你爸爸分居了这么多年,一年才能在一起一个月,我知道这种滋味,要不是把注意力都转移到工作上,还真是很难熬呢。”妈妈抚胤摸胤着我的头发说。   “妈妈,我可能没有你那种定力,我快熬不下去了。”我靠在妈妈肩膀上,虚弱地说。   “海棠,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妈妈搬过我的头,疑惑地问我。   我清胤醒过来,这种事怎么能和母亲说呢?连忙掩饰说:“没什么,这段时间工作压力太大了,我觉得有点累了。我不想干这个行胤长了。”   “胡说!怎么能拿工作开玩笑呢!你不知道我和你干爹对你期望吗?”妈妈拍了我一下。   “妈妈,我恐怕会让你们失望了。”我低声说。   妈妈离开了我,让我坐直,表情严肃地说:“海棠,工作上的压力,生活上的难题,每个人都会遇到。有时是会让人产生倦怠情绪,我也有过不想干的时候。但人生就像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若松懈下来,就会被别人取代。有些牢骚胤情绪在家和妈妈发胤泄一下就算了,回到单位还得努力工作,知道吗?”   “嗯。”我有气无力地应道,觉得没意思透了。   “海棠,你知道为什么世界上男女的比例差不多,但女干胤部、女科学家的比例比男的少这么多吗?就是因为女人有自身的弱点,容易被情感和情绪左右自己的行为,无法胤像男人一样专注自己的事业。女人要在事业上取得成功,要比男人付出更大的代价。”妈妈语重心长地说。   看我不做声,妈妈缓和了语气说:“海棠,我看你是太累了,好好休息一下吧。要不找个学习的机会出去走走?我包你离开几天后,就会想你的工作了。我有这种体会。”   我听了妈妈胤的话,决定出去走走。暂时离开一下,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待上一段时间,有助于梳理一下纷乱的思绪。   正好有一个去杭州培训一周的机会,我便去了。   这种培训,其实带着福利性质的,不过是请老师给我们上了四天课,其余三天便是去旅游。在游玩了杭州西湖,观赏了苏州园林,领略了周庄的水乡风情后,我回到了省城。   飞机晚点,到达省城已是晚上10点。出机场的时候,我就在猜想办公室会派谁来接我。我不希望是高枫,经过这段时间的分离,我觉得自己已经能够控胤制住自己的情绪了,只要我们不再单独在一起,两人渐渐便会恢复正常的关系。大家都知道这是一段不该发生的情缘,及时刹车对两个人都好。   但当我看见是高枫等在门口时,便知道自己是在自胤欺胤欺胤人。其实,我内心是那么的想念他。   高枫接过我的行李,对我轻声说了句:“辛苦了。”   我跟着他走到停车场,上了车,一声不吭地看着他发动汽车,将汽车向市区驶去。   我想说些什么,但觉得说什么都是那么虚伪,便继续保持沉默。 正文 第八章 爱与死的缠绵(7)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39 本章字数:3236  车里的气氛变得有些紧张,这种沉默形成一种压力,又有些暧昧。让我呼吸急促起来。   我突然发现汽车行驶的方向不对,我们已经偏离了大路,而开上了一个僻静的山路。   “高枫,你要去哪里?”我开口问道。   他头也不回,良久才答道:“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也许我们也该好好谈一谈了,把道理说清楚,大家做一个了断比较好。   我便不再出声,由着他去了。   汽车开上了山,在靠近山顶的一个林阴处停了下来。   他下了车,开了后车门,坐到我身边来。   “海棠。”他轻轻地叫了我一声。   “嗯。”我应了一声。看着他。   “海棠。”他又叫了一声。声音变得有些哽咽,“怎么了?”看他这个样子,我也难过起来。   “你不要我了吗?”他的眼圈突然发红,泪水蒙上了他的眼睛。   “不,不是的。”我慌乱起来,我受不了他那样的眼神,那像受伤的小鹿一样哀伤的眼神。   “那你告诉我,你还喜欢我。”他像孩子一样的哀求。   “我,我还喜欢你。”我艰难地说出了这句话。   他一把抱住我,说:“太好了,我一直以为我惹你讨厌了,你不喜欢我了。”   我在他怀里挣扎了一下:“高枫,我们这样是没有结果的,你知道,我已经……”   “我不要什么结果,只要你喜欢我,像我喜欢你一样。我不在乎你把我当成什么人,只求你别抛弃我……”高枫紧紧地抱着我,哭着说。   高枫的眼泪软化了我,我回应道:“我不会抛弃你,我也喜欢你。”   “真的?”高枫破涕为笑,欣喜地问。   “真的。”我不想说胤谎。   于是便是一阵让人喘不过气来的热胤吻。高枫将手伸进我的衣服,轻轻胤抚胤摸胤着,我拒绝着,挣扎着,但是防线却在一点点地崩溃。   他的手仿佛有一种魔力,我的身胤体一经他的抚胤摸,体胤内的荷尔蒙便如春雨后的山坡,片刻之间,莺飞草长。   他将我放倒在座位上。这时天空突然狂风大作,不久,大颗的雨滴便下来了,“噼噼啪啪”地打在车窗上。这突如其来的暴雨更激起了我们的激胤情。既然命中注定要我遇上这个花样男子,既然抵御不了他的魅力,那么,就让我和他一起堕胤落吧!   那次,我们比任何一次都尽兴,比任何一次都疯狂。我用胤力咬住高枫的肩膀,在他的身上留下我的一排排牙印。   我们和天地一起颤胤抖,让汽车也和我们一起颤胤抖。为了人类这该死的情胤欲,就算此刻要下地狱,我也认了!   当他终于停下的时候,天空响起了一个炸雷。   我惊得紧紧抱住他。高枫也吓得脸色发白,搂着我一动不动。良久,我惊魂未定地说:“高枫,我怕我们会遭天谴。”   “不会的,就是下地狱我也不怕,只要你陪我。”他强打精神安慰我。   我们紧紧地拥胤抱在一起,很久都一动不动。   我和高枫恢复了情人关系,比原来更加热烈。原来矜持拘谨的身胤体一经打开,在享受到人类最原始的乐趣后,欲胤望便变得不可抑制。在我宿舍的床胤上,沙发上,客厅里,浴胤室里,到处都留有我们做胤爱的痕迹。我们每个月到翠鸣山庄两次,每次都住在521号胤房间,我们还在“五一”假期的时候,一起去海南旅行了一次。   白天,我坐在办公室里,高高在上,举止端庄,高枫见了我得毕恭毕敬地叫我“岳行胤长”。   夜晚,我却成了一个百媚千娇的在他身下呻胤吟的女人,高枫成了我君临其上的主人。   无数个夜晚,我们紧紧纠缠在一起,撕咬、翻滚、撞击。当高胤潮来临,我在欲胤仙胤欲死中看见火花四溅,星光满天。   天堂的门开着,地狱的门也开着。   我分明感到自己在堕胤落,却在这堕胤落中享受到罪恶的快胤感。   我深陷其中,欲罢不能。   三月份,行里的饭堂要重新装修,高枫对我说,他叔叔的儿子,他的堂胤哥现在省城做装修,当上了一个小工头,想接这个工程。   我奇怪地问:“他们消息很灵通啊,是你告诉他们的?”   高枫低着头答:“前几天,叔叔和哥哥来找我,说我进了银胤行这么好的单位,要我帮帮他们,替他们找点活干。”   我盯着他问:“你愿意帮他们吗?”   “我愿意。当年若不是叔叔收留我们,我和姐姐就成了孤儿了。我想还他们这份情。”他嗫嚅道。   “我明白了。”我理解他的心情。即使在叔叔家寄人篱下,受尽白眼,也还是比成为孤儿强很多,叔叔毕竟供他读完了高中,他才能有今天。   这在我看来不过是小事一桩,这个小工程,给谁做都是一样,能帮高枫的堂胤哥一把,报答一下当年叔叔的收留之恩,也是一件好事。   只是这种事一直是由办公室主胤任管,我从来没插过手。我想了一下,叫他堂胤哥直接去找王主胤任,我再和老王打个招呼就是了。   事情进行得很顺利,高枫的堂胤哥顺利地拿到这个工程,一个月后饭堂便装修完毕。高枫高兴地对我说,叔叔、婶胤婶和堂胤哥亲自来谢谢他,说他真能干,刚进银胤行就这么有办法,将来他们就靠他提携了。   我看他的兴胤奋的样子,觉得有些好笑,想了想,又觉得心酸。被当年欺负自己的堂胤哥这么恭维,是不是心情特别爽?   “他们想当面谢谢你呢!”高枫说。   “什么?”我吓了一跳,“你和他们说了什么,他们为什么要见我?”   “没有,没有,我怎么可能和他们说什么呢!他们连你是男是女都不清楚呢。他们想见你,是我叔叔和婶胤婶想承包行里的饭堂。”高枫忙不迭地解释道。   行里饭堂的确是要重新找人承包,只是,高枫的叔叔婶胤婶有没有这个资格?   “你叔叔婶胤婶做过饭堂吗?”我问。   “虽然没做过,但我婶胤婶做菜做得很好吃的,面食也会做。职工饭堂不就要求饭菜的味道好,分量够吗?”高峰说。   “说的也是。不过职工饭堂是不能赚什么钱的,饭菜还要保证卫生可口,若被职工投诉多了,就要换承包人。这点你要和你叔叔婶胤婶交代清楚。”我说。   “他们不想赚多少钱,只求能在城里有个落脚处,有一份稳定的收入罢了。”高枫说。   “好吧,我和王主胤任说说看。你记得交代你的叔叔婶胤婶,在行里一定不要暴胤露和你的关系,这会引起别人的闲话。也千万不要让你的叔叔婶胤婶来找我,知道吗?”我嘱咐他。   高枫点头,“我记住了。我替他们谢谢你。”   高枫的叔叔婶胤婶顺利地承包了饭堂。他们的饭菜做得还真是不错,卫生可口,分量也足,看来这对夫妇还算是老实人,我也就放心了。   只是不知道他们从高枫那里知道了些什么,每次我去饭堂打饭,他们的笑容都让我不舒服,过于殷勤了,还带着一点神秘。给我打的菜明显地超出正常范围,让我每次都要倒掉一半。   自从他们承包饭堂之后,我便很少去饭堂吃饭了。   六胤月的一个夜晚,高枫对我说,叔叔的小儿子今年从银胤行学校毕业了,问我能不能安排他进我们银胤行。   那时,银胤行进人已经对学历要求很高了,就是到储蓄所做储蓄员也要求是大以上学历,中专学历一般不考虑了。但也有例外,银胤行学校的毕业生每年总有几个能分进银胤行的,这些人不是领胤导干胤部的子女,就是大客户的亲戚。反正是有很过硬的关系的,人事处才会开这个口子。 正文 第八章 爱与死的缠绵(8)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40 本章字数:2731  “这是我叔叔最小的一个儿子,叔叔期望他的孩子里也有一个在城里工作的人,这样全家人在村里便有了地位。你不知道,在我们那里,能出一个人到省城工作是多不容易啊!我能进银行,叔叔说是我们家祖宗的福荫被我占去了,若他儿子也进了银行,这才公平。”高枫见我犹豫,便解释道。   我不禁失笑。这个叔叔也太贪心了吧,莫不是侄子有的他也要全有,这才算公平?   “这个事不容易办。每年行里的进人指标只有几个,你知道多少关系户在盯着吗?哪个处长科长手里没捏着一大把要帮忙的条子?直接找到李行长的人也不少呢!这些人大多数还都是大学生,像你堂弟这种中专学历,根本没有希望。”   我沉吟着说。   高枫的脸色暗淡下来。“我知道了,海棠,我不为难你了,我去和他们说,这事办不到。”   看了他的脸色,我又有些不忍,问道:“你真的很想帮他吗?”   “嗯。所有的堂兄弟里,我和这个弟弟最亲。他比我小六岁,小时候我常常背着他玩,他对我也最好,有一次堂哥欺负我,我们俩打了起来,婶婶不问青红皂白就罚我不给吃晚饭,是他偷偷拿了一块烙饼给我,这是他从自己的晚饭中省下来的。我永远记得这份情谊……”高枫低着头说。   我的眼睛湿润了。“好吧,我来试试看,成不成,看他的造化了。”   高枫激动地抱住我:“海棠,你太好了,只是我老让你为难,太过意不去了。”   我拍拍他的肩:“谁要我遇上你呢,我的落翼天使?我不忍心看着你难过。”   我给人事处长打电话,说我一直资助的一个贫困山区的孩子今年从银行学校毕业了。他能吃苦耐劳,品学兼优,若能安排进银行工作,对他的家庭和他本人都是一件大好事,我也就功德圆满了。   “杨处长,我也就资助过这么一个孩子,看着他长大的,特别想让他有一个好的前程。你能帮帮我吗?”我瞎编了一段话,自己也有些脸红。   “海棠啊,难得你这么好心。每年到我这里来打招呼的人不知有多少,都是些皇亲国戚,个个都把这些人说得很重要,好像我不接收,便会对我们银行造成损失似的。只有你是为一个不相干的贫困山区的孩子来找我,我也是从农村出来的苦孩子,知道能出一个在城里银行工作的人对一个家庭意味着什么。看在你这么善良的份上,我就帮你达成这个愿望。我们行每年接收这么多干部子弟,也该进一个农民子弟了!”杨处长说。   “谢谢杨处长,改天我请你吃饭!”我没想到事情会进行得如此顺利,高兴之余,又对欺骗了善良的杨处长感到愧疚。   “好啊,能和我们行大名鼎鼎的‘一枝花’海棠吃饭,不胜任荣幸啊!”杨处长在电话里哈哈大笑起来。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高枫,高枫兴奋得两眼发光:“真的!太好了!海棠,真是太谢谢你了!你改变了我堂弟的命运。”   “一块烙饼换一份工作,你堂弟这交易也太划算了吧?”我笑着说。   “谢谢你,海棠,我知道你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我不会忘记的。”高枫吻着我说。   看着高枫高兴的样子,我觉得无论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高枫一连替叔叔家办了这么多事,让他在叔叔家的地位大为改变。不仅叔叔一家对他感激不尽,他的名声还传回了村里,他成了村民眼里在城里混得开的“能人”。   高枫在床上告诉我这一切时,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得意,让我有些不舒服。第一次觉得他有些小家子气,和我给他定位的“落翼天使”的身份不太相符。   他没看出我脸色的异样,搂住我说:“这一切都是因为你,海棠,没有你,便没有我的一切。你是我的观音菩萨,是我命里的福星。我爱你,我愿为你做一切事。”   “你愿意为我去死吗?”我随口问了一句。   “愿意。我高枫的一切都是你的,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高枫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   听到这句话,我打了一个寒战,看了一下他,他正神色凝重地看着我,看样子不像是开玩笑。   我打了他一下:“你胡说些什么!这话是古时那些贞节烈妇说的,不是你这样的男子汉说的。”   “我是想表达自己对你的心意,我不知道怎么才能表达我对你感情,只有这句话最合适。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他又重复说了一遍。   这样的爱情宣言听起来应该感动才对,我却觉得不安起来。我捂住了他的嘴:“不要这么说,你的心意我知道了。”   那天晚上,无论高枫如何努力,我都无法像往常一样投入。我预感到和高枫的关系是一段危险的关系,他对我这种强烈的依附感,让我感到窒息。   一个星期天,我到分行参加完一个临时会议,散会后,看时间还早,想起晓君的儿子快满半岁了,就决定去看看她。   我叫高枫把车带到商场,先去挑选一些孩子的衣物和玩具。我在商场三楼的儿童用品专柜前流连,被琳琅满目的婴儿用品吸引,每一样东西都拿起来看看,爱不释手。高枫在离我几米远的地方等着。   “海棠!”我听到有人叫我,抬头一看,看到明丽正在朝我笑,旁边站着她丈夫邝健。   “明丽!这么巧!怎么你们也来逛商场啊!”我欣喜地应道。   明丽跨着丈夫的胳膊,笑眯眯地说:“怎么了,海棠,你也来买婴儿用品?”   “我是买来送人的,你们呢?”我问。   “我们嘛,是来看看,现在还不买,过几个月再说。”明丽笑着说,说完看了老公一眼。   邝健搂住明丽的肩膀,笑容可掬地点头:“对,对,我们是先来这里看看。”   我注意看了一下明丽,穿着一件娃娃装上衣,腰身好像粗了一点,便恍然大悟:“恭喜你们啊,要做父母了吧?什么时候的预产期?”   “还早呢,现在才刚刚三个多月,要到明年才能出世呢!”明丽抚摸着自己的肚子,笑着说。   “真是太好了,恭喜,恭喜!”我笑着说。   “谢谢。海棠,好久没见你了,我们过那边坐坐吧,我有点累了。”明丽指着旁边那一排休息区说。   “好啊。”我应了一声,跟着他们到休息区坐下。   “海棠,怎么办啊?我现在变得这么难看!”明丽一坐下来就向我抱怨。   “哪里难看了?我看你和原来一样漂亮。”我说。   “你看看,连雀斑都长出来了,还说不难看!”明丽指着自己的颧骨让我看。果然在眼睛下面看到一点点的雀斑。 正文 第八章 爱与死的缠绵(9)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40 本章字数:3434  “这是正常现象,等生完孩子自然便会消失。”我觉得明丽有点小题大做,笑着安慰她说。   “但愿如此吧。腰身也变得越来越粗了,我要是变成一个大肥婆怎么办?”   明丽皱着眉担心地说。   “哪个女人不要过这一关呢?像你这种小巧玲珑的身材,最容易恢复了。”我说。   “海棠,好羡慕你哟,你永远这么漂亮,怎么我每次见你都觉得比你上次更漂亮了呢?”明丽看着我说。   “你别这么夸张,好不好?我还不是老样子,哪有什么变化?”   “不对,你的气色比上次见面的时候好了很多,而且,我觉得你有了一种妖气。告诉我,你用了什么保养品?”   “你才有妖气!”我可不想把这个秘密告诉她。便说:“是你送给我玫瑰花茶有效啊,我每天泡来喝,气色真的就越来越好了。”   “是吗?原来这么有效啊,看来我生完孩子后,也要坚持喝。”明丽说。   “好啊。明丽,没想到你也要做妈妈了。”我转移话题。   “都三十岁了,还不该要啊,没有孩子牵着,有人根本就忘记回家了。”明丽说着斜着眼睛看了旁边的丈夫一眼。   “最近我不是一直在家陪你吗?”邝健好脾气地笑着,讨好地摸了摸明丽的头发。   “嗯,最近表现还不错。我告诉你哟,书上说了,孕妇的情绪对肚里的孩子影响很大,你想要一个漂亮聪明的儿子,就别惹我生气,知道没有?”明丽盛气凌人地说。   “知道了,知道了,不敢惹孕妇大人生气!”邝健忙不迭地表态。   邝健的模样把我们都逗乐了。   坐了一会,我们起立,我去买了两套婴儿服和一台手推车,付完款,叫高枫过来,把车子拿走。   明丽一见高枫,便问:“他是谁?”   “我们行办公室的,我的临时司机。”我答道。   “长得真帅啊!我怎么不知道我们行还藏着这么个花样美男?不光五官长得完美,身材也一级棒!”明丽赞叹道。   “你可真够色的,明丽,你老公就在旁边啊!”我掐掐明丽的胳膊,笑道。   “这有什么,只许他看美女,不许我看美男吗?”明丽毫不在乎地说,“海棠,我要是你,一定把他搞掂。”   “搞掂什么?”我不明白地问。   “就是让他当你的情人啊!有个这么帅的情人,也不枉做女人一场。”明丽说。   明丽的口无遮拦吓了我一跳,我的脸腾地发起烧来。我打了她一下:“看你这张嘴,我要向你老公告状了啊!”   “哈哈,开个玩笑嘛。只准男人花天酒地,左拥右抱,就不许我们女人左右逢源吗?”明丽在我耳边笑着说。   邝健在旁边看我们笑:“你们两个说什么?”   我把明丽推过去:“好好对你老婆,别让她生气啊!你们一定能生一个既漂亮又聪明的孩子。”   我和高枫上了车,向晓君家驶去。   “刚才那个是你同学?我看你们有说有笑的,看样子很亲热。”   “哦,她叫叶明丽,是我在中央金融学院进修时的同学,我们同一个宿舍,当时关系就很好,她就在我们省分行计划处工作。”   “她为什么一直看着我,她对你说什么了?”   原来明丽对高枫放肆的注目已经引起他的感觉了。   “她,她说你长得很好看。”我答道。   高枫脸红了,停了一下说:“我不喜欢别人这么说我。”   “你本来就长得很好看,她才这么说。”   “我不希望你只是因为我的长相才喜欢我。”   “当然不是了,我怎么会只因为你的长相而喜欢你呢。”我答道。说完这句话,在心里又反问一句,难道不是吗?在和高枫的关系里,难道就没有一点虚荣心在作祟?他若不是一个花样男子,我和他怎么会发生故事?   但要承认这一点,是多么的不堪。   晓君家到了。高枫扛着那辆手推车和我一起进了晓君家的门。   晓君抱着儿子在门口迎接,她摇着儿子胖乎乎的小手,嘴里说:“看看谁来了?漂亮的干妈来看我们濛!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我张开双臂:“来,让干妈抱抱!我们宝宝又长胖了不少,越长越好看了啊,成了小帅哥了!”   晓君把我们让进屋。我把高枫介绍给晓君:“这是我们行办公室的小高,我叫他替我把车子扛上来。”   晓君打量了一下高枫,热情地招呼他坐下:“谢谢,谢谢了。你请坐.”   高枫有些拘谨地坐在沙发上,看我和晓君一边逗着孩子,一边聊天。   晓君生完孩子,整个人胖了一圈,脸圆圆的像个白面包,穿着圆领体恤衫,素花的绵绸裤,十足一个大嫂模样。以前那个一小时照不到镜子就不放心,最爱美的林晓君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她成了一个整天围着孩子转,“有儿万事足”的孩子妈。   我记得上次来,许志军还跟我投诉,说晓君生了孩子,就像变了一个人,眼里只有儿子,没有他的地位了,对他的工作和生活起居不闻不问。当时晓君抱着儿子啐他,说他没出息,和儿子吃醋。   我问晓君:“许志军不在啊?”   “出去给孩子买奶粉了,一会就回来。”晓君在给孩子喂苹果,拿着一个小勺子,把苹果一点点的刮下来,喂进孩子的嘴里。   “许志军调回来了,当上了科长,你又生了一个这么可爱的儿子,现在你好幸福啊!”我摸摸孩子的头说。   “你也该生个孩子了,有了孩子你才知道什么是幸福!韩勇下个月就毕业回来了吧,你们可以考虑要个孩子了。”晓君说。   “这个问题,这两年先不考虑。我有干儿子玩就行了,还不想自己生。”我看孩子正冲我笑,便朝他眨眨眼。   “韩勇去学习回来,肯定也能得到提拔。你也想办法调回去吧,一家人在一起这日子过得才踏实。”晓君继续说。   晓君的话让我有些尴尬,我看了一眼高枫,正好与他的目光相撞。我回避了他的眼神,回答道:“调动的事,得由组织安排,不由我想不想。”   晓君还想说什么,这时许志军回来了,便打断了这个让我不安的话题。   许志军拿着几罐奶粉进来,见了我们便热情地招呼,又张罗着去厨房做晚饭,我借口晚上还有应酬,便告辞了。下楼梯的时候,我穿着高跟鞋的脚被崴了一下,差点摔倒,高枫连忙扶住   我。我动了一下脚,脚被扭伤了,于是我便挎着高枫的胳膊下了楼。没想到这一幕被晓君看到了。   晚上11点,我就要上床睡觉的时候,接到了晓君的电话。   “海棠,今天你带来的那个小高是干什么的?”   “在我们行干保卫的,怎么了?”   “他长得也太好看了吧,好像我最喜欢的那个日本明星木村拓哉哟!”听晓君这么一说,高枫和这个红透半边天的“日剧”天王还真的有点相像,尤其是脸型和嘴巴。   “是吗?我没注意。”我觉得晓君这个电话有些蹊跷,这么晚打电话来难道为了讨论高枫的长相?   “天天和这样的帅哥在一起,没擦出点火花吗?”晓君的声音变得怪异起来。   “他是我的下级,我是他的领导,怎么可能?”我小心翼翼地否认。   “真的吗?既然这样,两人紧紧地挽住手一起下楼,这总不太好吧?”晓君终于亮出了底牌。   “你到底想说什么,晓君,我们之间不用这么卖关子吧?”我心里一惊。   “海棠,今天你和高枫来我家,我就感觉你们的关系不那么单纯,你们俩对视的眼神不像是上下级关系。你们告别后,我在门口看见你挽着他的胳膊下的楼。你不要告诉我,这是正常的同事关系。”晓君说。   “你既然已经看见,我就不否认了。”我沉默了一会,承认了。   “海棠,你怎么能这么做呢?你没想过后果吗?我知道你和韩勇的感情不好,但在你们没离婚之前,你不能这么做。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想用什么道德之类的理由来谴责你,我只是觉得你和下属发生这样的关系是很危险的!”晓君语气严肃地说。 正文 第八章 爱与死的缠绵(10)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40 本章字数:2645  “我,我知道……”我支吾地说。   “海棠,你别怪我直率。有一句话我早就想对你说了,你是个很聪明的人,但在感情上却是糊里糊涂的,你好像不知道自己应该喜欢什么样的男人,不知道什么样的男人合适自己。你和韩勇就已经是一个错误,这个高枫也绝不适合你,你不要一错再错。”晓君继续说。   “晓君,只有你会这么坦率地和我说话。我知道,这是一段不该发生的感情,我抗拒过,但是没有成功。我和他,大概是前世的孽缘,我抵御不了他看我的眼神,我知道自己在堕落,但我无法自拔。我,我也许本来就是一个坏女人……”我虚弱地解释道,内心十分痛苦。   “不,海棠,我从不认为你是一个坏女人,无论你怎么样,你都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知道,高枫很有魅力,这种忧郁型美男子的魅力,没几个女人抵挡得了,我不是谴责你,而是替你担心,我担心你们不会有好下场。”晓君语气软下来,说出自己的担心。   那天晚上我一夜未眠,想着晓君的话。没想到,晓君竟一语成谶。我和高枫果然没有好下场,只是这下场,比我和晓君想象的还要惨烈百倍。   韩勇在刑警学院的学习结束了,已经从沈阳回到龙城一个多星期。我以工作繁忙为理由,一直拖延着没有回去。   我不知道怎么面对韩勇。我不知道其他有了外遇的男人和女人,怎么能做到在外面和情人缠绵后,又若无其事地回家和配偶一起吃饭睡觉。我做不到,我不能在和高枫有了那种关系后,还装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像一个正常妻子一样欣喜地迎接久别的丈夫。   母亲来省城开会,会后来到我的宿舍。   “海棠,韩勇回来了,周末你怎么不回去呢?”一见面,母亲就直奔主题。   “工作太忙了,周六还要加班。”我支吾道。   “你们差不多有半年没见了,工作再忙,也该回去一趟,要不说不过去。韩勇一回来,就去了我们家,昨晚又去家里与我和你父亲谈了一晚上。”母亲在沙发上坐下。   “他和你们谈什么了?”我挨着母亲坐下,连忙问。   “他要我们想办法,把你调回龙城。”母亲答道。   “他有什么权利这么做?回不回龙城由我决定,他说的不算。”我有些急了。   “你们夫妻感情是不是出什么问题了?”母亲问。   “没有啊,韩勇怎么说的?”我有些慌乱地反问。   “他没说什么,只说他们做警察的,工作很忙,无法照顾家庭,你又不在龙城,这个家就更不像家了。他快三十岁了,他母亲也一直催他,他觉得你们该要个孩子了,有了孩子,才有家的样子,希望我们能理解他的心情。但我从他的语气和神态里看得出,你们之间一定有问题。你老实告诉我,你和韩勇到底怎么了?”母亲看着我说。   “我和他不是同一种人,我们说不到一块去。我们夫妻的感情早已经淡漠了。”我预感到和韩勇的婚姻早晚都要结束,索性现在就给母亲打预防针。   “我早看出来了,你们之间并不和谐。当初你第一次把他带回家的时候,我就觉得你们不般配,但你自己坚持要嫁给他,你父亲又喜欢他,我才不好过多的反对。后来,看到你们那个样子,我常常后悔当初为什么不坚持自己的意见,让你再慎重考虑一下。不过按当时韩勇追求你的劲头来看,我反对也没有什么用。”母亲叹了一口气说。   是啊,我也常常想,如果母亲当初坚决反对,我和韩勇还会结婚吗?大概还是会的。这是人的逆反心理,越是有人反对,自己越是坚决。除非妈妈像戏文里演的那样,用断绝母女关系或自杀来威胁。但韩勇并不是那么一无是处,母亲也不是个性那么偏执激烈的人,所以,这门婚事,是注定要结的。我和韩勇,是注定的姻缘,不过是时间长短罢了。   看我沉默,母亲拍了拍我肩膀,问我:“海棠,其实大多数婚姻都是不美满的。你觉得,我和父亲是同一种人吗?”   我抬头看了一下母亲。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孩子对父母的关系很少有探究之心,因为从小就看着他们这样,已经习以为常。但母亲这么一问,我才发觉,我的父母同样面临着婚姻问题。父亲个性严肃冷漠,母亲则热情活泼,父亲严谨得有些呆板,而母亲其实是个有着浪漫情怀的人。从小,我看他们说话都是那么理性,没见过他们吵架,也没见过他们亲热,他们更像是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同事或战友,而不像平常的柴米夫妻。   “你和爸爸其实也合不来,是吗?”我小心地问。   “妈妈年轻的时候谈过一次恋爱,因为一点误会分手了。当时我很痛苦,别人给我介绍了你父亲,只见了几面,不到一个月就结婚了,因为他的假期到了。婚后,我们也是一年见一两次。我都生了你和爱国两个孩子了,有时还觉得他是个陌生人,你父亲是个城府很深的人,将自己包裹得紧紧的,从不轻易表露自的感情,就是再热情的人在他面前也得冷下来。所幸我们俩工作都很忙,大家独处的机会不多,而且都懂得互相尊重,这才相安无事。”妈妈缓缓地说。   “妈妈,你觉得遗憾吗?”这是我第一次听母亲说起自己的感情问题,不禁好奇地问。   “我们都是事业型的人,都明白一个稳定的家庭对事业的重要性。人不能太贪心,什么都想要最好的,事业成功,家庭又幸福美满的人毕竟如凤毛麟角。夫妻之间能和平相处就算不错了。”母亲说完,有些苦涩地笑了笑。   “可我不甘心就这么过一辈子,妈妈。”我轻声地说。   “海棠,这也是我要找你好好谈谈的原因。你还年轻,又这么漂亮,一定会遇到很多诱惑。你知道妈妈对你的期望,希望你能在事业上有一番作为。你现在正处于上升阶段,一定要把持住自己,千万不能在私生活上犯错误。上级要提拔一个干部,对他的考察是多方面的,工作能力是一方面,私生活是否检点也会影响上级对你的印象。尤其是女干部,这方面更是不能让人传出闲话,否则即便你的工作能力再强,也不能取得别人的信任。”   我被妈妈的眼神看得慌乱起来,连忙点头答应:“我知道了,妈妈。”   妈妈临走时拉着我的手,意味深长地说:“海棠,你是个聪明的孩子,好好想想妈妈刚才说的话,你就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送走了妈妈,我陷入了沉思。我不知道妈妈是不是听说或预感到了什么,才对我发出这样的警告。也许我和高枫的事已被别人察觉,传出闲话而自己并不知道? 正文 第八章 爱与死的缠绵(11)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41 本章字数:2562  我感到深深的不安。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一看,是高枫打来的,便摁断了。这种时候,我不想接他的电话,我需要自己静一静,好好想想母亲刚才说的话。   高枫那晚却特别执著,被我摁断了三四次后,依然不肯罢休,我无奈地接了电话。   “什么事?刚才我母亲来了。”我虽然有些不耐,但还是解释了一下。   “你母亲来了?常听你说起她,真想见见她。”高枫好像没觉察我的不耐,高兴地说。   “见见她?你为什么想见见她?”   “因为她是你的妈妈呀,自然也是我的妈妈,我当然想见见她。”   高枫的话吓了我一跳,我没好气地说:“我妈妈怎么会是你妈妈?这是永远不可能发生的事!高枫,我正想和你说,我们以后不要再来往了,这对大家都不好。以后别随便给我打电话,也不要单独上我这里来了,知道吗?”   我没听到高枫的回应,电话便断了。我正对着挂断的电话发愣,这时门铃了。我起身开门,高枫闯了进来。   “你怎么上来了?”我有些吃惊的看着他。   “你刚才说什么?我们不要再来往了吗?”高枫摇着我的肩膀,着急地问。   “对。”我摆脱了他的手,清晰的答道。既然他找上门了,我们就好好谈谈,大家做个了断吧。   “为什么?!”高枫激动地问。   “你别激动,我们好好谈谈。”我指了指客厅里的沙发,示意他坐下。他看了我一眼,听话地坐下了。   “高枫,你听我说,我们之间的关系是很危险的,如果被行里知道了,大家都会身败名裂。刚才我妈妈已经对我发出了警告。”我给他倒了一杯水,尽量平和的语气对他说。   “你妈妈已经知道我们的事了?”他接过杯子,问。   “不知道。她可能听到了一些传闻吧。”我说。   高枫喝了一口水,看着我,试探着说:“我们可以结婚吗?结了婚,就不会有人说闲话了。”   “结婚?这怎么可能?你明明知道我已经结婚了。”为了和他保持距离,到另一张沙发上坐下。   “可你并不爱他!我知道,你的婚姻并幸福。”高枫放下水杯,立即坐到我这张沙发上来,想拉我的手。   我躲开了他伸过来的手:“你以为结束一桩婚姻是这么容易的事吗?我不可能轻易离得了婚,他也不可能轻易放了我。他现在已经回到龙城,若被他发现我们俩的关系,依他的性格我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举动。所以我们还是分手吧。”   “分手?你说我们分手?你已经是我的生命,不,是比我的生命更重要的人!我对你的爱已经嵌进我的骨头里,流进我的血液里,你告诉我,我们怎么分手?!”高枫用力捉住我的手,激动地说。   “我们之间是没有前途的,这样下去,两个人都会受到伤害。你长得这么英俊,会有许多女孩喜欢你的,好好挑一个,和她恋爱结婚,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去,比和我这样要幸福得多。”我看着他,缓缓地说。   高枫搬过我的肩膀,凝视着我的脸,说:“海棠,你说过,你永远也不会抛弃我。现在你变卦了吗?”   我不敢和他对视,回避了他的眼神,无力地说:“高枫,让我们面对现实吧。”   “我不管什么现实,我只知道我离不开你。海棠,告诉我,你爱我,你爱的人是我!”高枫摇着我的肩膀说。   “高枫,别逼我,不管我对你的感情怎么样,我们都必须分手了。”我狠心挣脱了他的双手,站起来。   “不!”高枫拉着我的手不放。我被迫坐回沙发上,我无奈地看着他:“你想怎么样呢?”   高枫突然在我面前跪了下来。我吃了一惊,忙伸手去拉他,他按住我的手,红着眼睛看着我,不停地说:“求求你,求求你了,海棠,别离开我好不好?”   他说着,大滴的眼泪从脸上滚落。我伸出手来,想替他搽去,他将我的手贴在脸上,低下头,伏在我的膝上痛哭起来。   本来就知道高枫是个性格敏感脆弱的人,但没想到脆弱到这种地步。   看着这个伏在我膝上哭泣的男人,我的心中充满着怜悯。对他的,对自己的。   我的心在高枫的哭声中抽紧了,不禁也落下泪来。   在泪水中,我们的身体又纠缠在一起。当和高枫拥抱着滚到床上的那一刻,我无耻地发现,我的欲望竟比往日更加强烈。   高枫那天晚上疯了,我也疯了。我们贪婪地索要着彼此,一次又一次。   当一切归于平静,我们俩躺在床上,谁也没有说话。   我听到高枫在抽泣。我转过身,将他抱在怀里,轻轻地抚摸着他的头发,心里涌起一阵难以言语的哀伤。   我知道,这是我和高枫的最后一个夜晚,这具年轻健美的身体将是最后一次这样躺在我怀里。   “别哭了,堂堂男子汉,这样哭多没羞啊。”我轻声地说。   他赧然地看了我一眼,擦了擦眼泪。   “海棠,我爱你,我真的很爱你。”他呢喃着说。   “我知道,我知道。”我吻了一下他的眉毛。   “那么,别再说分手的话了,好吗?”他抬头看着我。   “这个问题,我们以后再谈吧。今天已经太晚了,你先回去吧。”我说。并起身披上睡袍。   “海棠,你还没有答应我,不要离开我。”他拉着我的手,哀求道。   我将手抽出来,下了床。将高枫的衣服扔给他。   高枫穿好衣服,坐在床沿看着我。   “走吧,已经很晚了。”我催他。自己先往客厅走去。   “不!你不答应我,我就不走!”高枫将我拉回来,盯着我说。   “你先回去,好好想想刚才我说的话,就会觉得我说得有道理。”我劝慰道。   “不!不管有没有道理,我只知道我不能离开你!”高枫提高了嗓音。   高枫的倔强和固执让我无奈,这毕竟是单位的宿舍,周围住着的都是行里的同事,要是让别人听到我们争吵,明天我还要不要工作了? 正文 第八章 爱与死的缠绵(12)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41 本章字数:2481  “高枫,让我们都理智一点吧!”我压低嗓门说。   “我理智不了!没有你,我活不下去,你难道忍心看我死吗?”高枫一点没领会我的意思,依然提高了嗓门对我喊道。   我终于有些不耐,冷冷地说:“你怎么会死呢?你以为死是这么容易的事吗?每对恋人分手时都会痛不欲生,但时间会冲淡一切。就像我当年被初恋情人抛弃,我也以为自己会活不下去,但我现在依然好好地活着。你也一样,也许,明年你就要请我去参加你的婚礼了。”   这是我第一次用这种语气和他说话。他有些不可置信地望着我:“海棠,你真的要和我分手吗?”   “和你分手我也很痛苦,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希望你理解我的苦衷。”我狠着心肠说。   听了我的话,高枫突然安静下来,狂热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平静如水。他看着我,许久没有说话,脸变得通红,眼里透出绝望。我被他的样子吓住了,伸手摸了摸他的头,问:“你怎么了?”   “海棠,你告诉我,我真的这么让你讨厌吗?我真的是个很糟糕的人吗?你这么决绝地要离开我?”他的眼圈又红了。   “不,不是这样的!不是你不好,是我不好,是我对不起你。”我的心软下来,也变得很难过。   “你别安慰我了,我知道是我不好,所以我爱的人才会一个个离开我。我妈是这样,我姐是这样,现在连你也这样。我是这个世界上多余的人。”大颗的眼泪从他脸上滚落,他哽咽着说。   看着流泪的高枫,我想,若我和高枫是前世的孽缘,那么他前世一定辜负过我,让我哭干了眼泪,所以老天罚他今世用眼泪还我。“高枫,你千万别这么想。你这么说,让我有犯罪的感觉。和你分手,不是因为你不好,而是我们没有缘分。你心平气和地想一想,就明白,这也是为你好。”我替他擦着眼泪,自己也不禁落了泪。   “可是海棠,我根本离不开你啊,怎么办?我们不是也分开过吗?那三个星期里我生不如死,我真的忍受不了那样的痛苦。海棠,你能不能再考虑一下,我们能不能不分手?”高枫哀求地看着我。   “好吧,我再考虑一下。”我只能点头答应。   送走了高枫,已经是半夜了,我却毫无睡意。夏日的夜晚闷热难耐,我来到阳台上,看着天上的繁星闪烁,心里更是纷乱。但无论如何,得理出一点头绪来。   和韩勇的婚姻还得维持下去,即使将来维持不下去,不得不离婚,我和高枫也不会有结果。   我和高枫社会地位的差距太大,父母绝不会同意我嫁给一个年龄比我还小的保卫科的科员,如果我真的和高枫结婚,便会成为整个金融系统的笑话,还会影响我在行里的威信。“原来我们行里的一枝花岳海棠因为贪图色相嫁给了她的临时司机!”我能猜到别人会这么议论,也许还有比这更难听的话,就算这些我都不在乎,高枫也不是做丈夫的好人选。高枫的个性太脆弱了,像一个需要照顾的孩子,和他生活在一起会很累。每日在职场上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我的身心早已疲惫,我也想找一个能让我精神放松的人来依靠一下。   那么还是下决心分手吧,和他纠缠下去,我怕真的像晓君说的那样,没有好下场。   但高枫这种个性,怎么才能说服他呢?态度过于强硬,会伤害了他,他若在办公场所失态,该怎么办呢?   但如果态度暧昧,他便以为还有希望。藕断丝连,更是危险。   我在阳台上站到天明,想得头痛欲裂,也没有想出一个稳妥的办法。我对自己陷入这样的矛盾之中,感到无比的悔恨。   第二天中午,母亲约我一起吃午饭,给我带来一个消息,替我作出了决定。   李行长要调走了。按照总行干部交流的精神,他将调到海南当行长,新行长从别的省调来。   “最近行里人事也会有变动。”母亲说。   “是吗?”我对这个消息一时还消化不了,不知道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新行长上任,一定会对干部重新调整,新行长我们谁都不熟悉,等着他调整,不如现在就把你安排好。李行长调走了,你一个人留在省城我也不放心,我跟李行长提了,把你调回龙城,正好也满足了韩勇的要求。”母亲说。   “我回龙城吗?”这个消息对我来说有些突然。   “对,我们龙城分行刚在高新区成立了一个高新支行,是我们分行最大的支行,你去做行长。过两年我就退休了,不会有什么影响。”母亲说。   “哦。”我应了一声。   “这件事要在李行长走之前办好,调令很快就会下达,你做好思想准备,先不要声张。知道了吗?”母亲嘱咐我。   “我知道了。你回去告诉韩勇,我最近就不回龙城了,叫他等我正式调回去吧。”我对母亲说。   母亲带来的消息虽然意外,却也替我摆脱了烦恼。离开省城,就顺理成章地和高枫分手了,这样的结果,也不会太伤他的自尊,这是两个人都能接受的结局。   但我不想把这个消息马上告诉高枫,昨晚高枫的表现让我疲惫不堪,我不想和他再重新上演那一幕。我想等调令下达,临走前再告诉他,到时他再难过再不舍,也得接受这个现实。   事情的确办得很快,几天后,调令就下来了。我开始移交工作,准备一星期后就回龙城报到。   行里准备给我开欢送会,我要调走的消息在行里传开了。   我接到了高枫的电话。   “海棠,听说你要调走?”电话里传来他焦急的声音。   “是的。调令已经下达。”我沉着地答道。   “为什么?是为了摆脱我吗?”   “怎么会呢?这是组织上正常的工作调动。连李行长都要调走了。”   “这太突然了,我要见你,晚上我去你那里。”   “不,你千万别来。这几天我妈妈在省城开会,晚上我要过去陪她睡。”我急忙说。和他见面会发生什么我很清楚,我不想让自己再陷入混乱。 正文 第八章 爱与死的缠绵(13)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42 本章字数:3125  妈妈这几天的确在省城开会,我一下班就去她住的分行招待所。在行里,我尽量避免和高枫碰面,外出要用车的话,也点名要办公室的小李开车,我不想再给自己和高枫单独相处的机会。   高枫打来电话,我都推说正在忙,说不了两句就挂断。   既已下了决心,便不想再给他幻想,我必须快刀斩乱麻,斩断这段孽缘。   我万万没想到,这么做的结果,是在将高枫推向绝路。   事后,我无数次回忆那天的情景,为自己的愚钝而忏悔。当灾难即将降临的时候,为什么我竟没有一点预感?   那天下午,我正在办公室里整理资料,准备移交。听到敲门声,我抬头一看,身穿警服的韩勇出现在我面前,正笑着向我走来。   “你怎么来了?”我吃惊地问。更吃惊的是我在见到他的一刹那,竟有一种陌生的感觉。   “我来帮你搬家啊!听到你要调回去的消息,我兴奋得睡不着。和队里请了两天假,先来替你把行李拉回去。”韩勇笑呵呵地说,脸上满溢着喜悦。   “怎么来之前也不先打声招呼?这么突然出现,吓我一跳。”我站起来,对跟着进来的王主任介绍道,“这是我爱人。”   王主任立即热情地伸出手:“你好,我是办公室主任王志,你叫我老王就可以了。”又转头对我说,“刚才看见一个穿警服的人说要找岳行长,我就跟进来看看,没想到是你爱人。”   韩勇握住了老王的手:“你好,王主任,我来替海棠搬家。”   “好,好!你们忙,我就不打扰了。岳行长,今晚的晚宴已经安排好了,在‘连升大酒楼’订了一个包厢,你爱人来了,正好一起去。”老王一边往外走,一边回头对我说。   “好的,我知道了。”我点头答应。今晚这个宴会是告别宴,行里的主管们为我送别,这是前几天就订好了的。   老王走后,韩勇笑嘻嘻地对我说:“我是想给你一个欣喜,故意搞的突然袭击,想看看我老婆工作时候的样子。我发现你在办公室里和在家的样子完全不同,原来,你这个岳行长还蛮神气的嘛。”   我发现今天韩勇的心情甚好,一直都在笑嘻嘻的说话,恢复了当初我们刚刚交往时候的形象,好像我们之间从未有过芥蒂。   他的态度影响了我,我也变得自然起来。   “我在家就是个受气的小媳妇,是不是?”我调侃了一句。   “哪里,哪里!谁敢给你气受啊!以后你就是我们家的领导,我绝对服从你的领导,将来若生了孩子,你还可以多领导一个。”韩勇笑着靠近我,摸了摸我的头发。   我连忙躲开他的手:“你正经一点,这是在办公室呢。等会有人进来看见像什么话!”   “好,好,好!我们回家再说。今晚怎么安排?我本来想和你好好吃顿饭的,但刚才王主任说你今晚另有安排?”韩勇把手缩回来,搓着手说。   “是行里的主管为我送别。你也一起去吧。”我沉吟了一下说。   下班后,我和韩勇一起出来,看见高枫正站在办公室门口看着我们。我不敢和他对视,跟在韩勇后面,上了他开来的汽车。   吃完晚饭,已经晚上10点多了。我和韩勇回到行里,下了车,往宿舍的方向走。韩勇一下车就搂住我的腰,我躲不过,就由着他了。这时,我们看起来像一对恩爱夫妻正在回家。   我发现远处有个身影,正站在院里角落那棵桂花树下。从身形来看,像是高枫。我有些慌乱,下意识地想和韩勇分开,我的挣扎却让韩勇的手加了力,我摇晃了一下,头便倒向韩勇的肩膀,韩勇发出笑声。这情景,从远处看,更像小两口在打情骂俏。   上楼梯的时候,我分明感觉到了背后有目光在注视,如芒刺在背。   我骤然起了寒意。   那寒意直到我进了房间才消失。   我叫韩勇先去洗澡,自己先收拾一下房间。韩勇进卫生间后,我接到了高枫的短信:“海棠,我爱你。你不能这样对我。”   我吓了一跳,连忙把这条短信删掉了,并关了机。   我突然感到深深的不安。   我想象得到高枫此刻痛苦得发狂的样子,但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他会采用那样一种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韩勇出来后,我进了卫生间,发现自己来例假了,不觉感到庆幸。这几天可以避免和韩勇的亲热了。   在这套房子里和他亲热,会让我有犯罪感。   当我把自己的身体情况告诉韩勇时,韩勇泄气地长叹了一声,自己翻身睡了。   当枪声响的时候,我正在做噩梦,一个没有具体影像,鬼魅重重的噩梦。我被那声闷响惊得一下从床上坐起来,发现自己已经大汗淋漓。   “什么声音?”我惊魂未定的摇着韩勇。   “是枪声,好像就在附近。”韩勇也惊醒了,准确地出了判断。   “怎么会有枪声?出什么事了?”我的心狂跳起来,立即下床穿衣服。   几分钟后,我宿舍的门被拍响。   “岳行长,出事了!出大事了!”   我跌跌撞撞地跑下楼,进到值班室,看到一脸血污的高枫伏在桌子上,一股   黑红的血还在从太阳穴汩汩涌出。   在发出一声不可抑制的惊叫后,我昏倒在地。   高枫在值班室用值班佩枪开枪自杀,留下用血写成的遗书:岳海棠,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   高枫的自杀和留下的遗书,将我和他一起带向地狱。   我不记得那些日子里我接受了多少次讯问,多少次审查。有公安局的,有保卫处的,有分行调查组,后来还来了总行调查组。   我对与高枫的交往及利用职务之便为他的亲属谋取利益安排工作供认不讳。   我将自己关在屋里,为自己犯下的错误一遍遍地写着检查,不知道此时自己已经成为“名人”。   在本世纪的最后一年,我的名字及故事以各种形式在金融系统传开了,高枫留下的那封戏剧化的遗书,让这桩自杀事件成为当年省城最劲爆的桃色新闻。   关于我的故事有多个版本在民间流传。有些版本过于荒诞离奇或淫秽不堪,将我描绘成潘金莲似的人物,而高枫则成了于连。   在所有的版本中,都有一个核心内容:我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女人,凭借家庭背景和社交手腕年纪轻轻就当上了支行长。高枫是我包养的面首,因为不能忍受被抛弃的命运而开枪自杀。   我那个“X行一枝花”的绰号被人频频提起,成了我的代名词。只是这个绰号已经成为贬义,有了轻浮、放荡的含义。我成了一个类似交际花一样的人物,貌美如花,心狠手辣。   高枫的相貌也被人津津乐道。他的相片被无数人传阅,在他挂在橱窗里的工作照被拿下之前,曾引来许多好奇的人前来参观。和高枫合影过的人奇货可居,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成了言谈的中心,仿佛这也是可以炫耀的资本。   翠鸣山庄521室也被曝光。我这才知道原来521是“我爱你”的谐音,于是去“521”开房成为当时男女之间暧昧的玩笑。李行长也不幸被我连累。我是他的干女儿,这种关系被演绎成其实我是他的情人,靠着他的提携我才能成为最年轻的支行长。   对李行长,我深感愧疚,以致后来我们再也没有联系。想必他对我卷入这样的丑闻在震惊之余,也是无比的失望。   一个月后,对我的处分出来了: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下放到储蓄所留用察看。 正文 第八章 爱与死的缠绵(14)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42 本章字数:1945  我的痛觉早已麻木,对什么样的处分都不在乎了。高枫的自胤杀让我觉得自己罪胤孽胤深胤重,无论什么样的处罚都无法弥补我内心的悔恨。我一遍遍地回想起那天晚上在桂花树下徘徊的高枫,看到我和韩胤勇亲胤密归来时的眼神,分明充满着怨恨和绝望。   没有人知道那天晚上高枫内心经历了怎样煎熬,在写下那样的血胤书后将子弹射胤进自己的太阳穴的瞬间在想些什么。   高枫,你生没有成为我的人,死了真的成为我的鬼了。   你成了我一生都无法摆脱的噩梦,一闭上眼,就见到你那双长着长长睫毛的美胤目,眼里仿佛藏着一汪泉水,总是那么清亮。我没见过第二个男人有你那样的眼睛,它们仍然像以前那样看着我,黑成雾状的瞳仁闪着爱慕和祈求。   我的一生都无法抗拒这样的目光,我在你的目光中沦陷,和你一起跌入这万胤劫胤不胤复的深渊。   我很庆幸自己当时的昏倒,当我醒来你的遗体已被移走,你死后的惨相没有留存在我的记忆里。当时你那满是血污的脸已被我强胤制地从记忆中删除,在我的心里你永远是那个和你对视三秒钟就想流泪的花样男子。   自从你死后,我除了在昏倒后醒来失控地哭了一场,就再也没有流过一滴眼泪。很多人据此推断我对你并没有真感情,行里很多暗恋你的小姑娘特别恨我,她们都说我是个狠心的女人,替你不值。他们不懂得人哀痛到极致是不会流泪的,眼泪是在释放悲伤,而上帝觉得我的罪孽太深,不允许我释放,要让我痛在心里,让我背负这罪孽直到死去。   有时我是那么的恨你,恨你为什么这么脆弱,这么不负责任。你知不知道,你的自胤杀不仅毁了我的前途和名誉,也毁了你叔叔婶胤婶一家。因为你的自胤杀,叔叔婶胤婶不能再承包行里的饭堂,刚上班不到一个月的堂弟也被退回了。他们好不容易在城里开始的新生活被你打断了。   当想到你的生命已经消失,我对你又恨不起来。叔叔婶胤婶的饭碗,堂弟的工作,我的前途和名誉,和你的生命比起来,不过轻如鸿毛。   你是在报复我吗?报复我背弃了我们之间的诺言,报复我的无情无义?那么你达到目的了,我已经受到了惩罚,从原来被人艳羡的岳行胤长成为被人啐弃的坏女人。   我用我的前途与名誉给你陪胤葬。   我知道这并不是你的本意,你从没想过要伤害我。那么你想用自己生命证明什么呢?证明你有多爱我?这是我早就知道的。   我不知道的是:原来,我也爱你。   是的,我爱你。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爱上的你。   我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你的外表,你的身胤体,我将我们之间的交往看成是堕胤落,一直在抗拒自己对你的感情,却不知我的身胤体早已做出了诚实的反应。   我的身胤体比我聪明,它早已知道我爱上了你,才会在你的触胤摸下做出强烈的反应。它一遇到你,就仿佛鱼儿遇到了水或久旱的田野与甘露相逢。它原来是那么的矜持而枯涩,是你让它像鲜花一样盛开,让它懂得生为女胤体是多么的幸福。   我若没有爱上你,怎么会喜欢和你做胤爱?人的心常常会说胤谎,但身胤体不会。   在和你一次次共赴人类快乐的极致时,我就已经爱上了你。   高枫,我的落翼天使,虽然已经晚了,但我还是想清清楚楚的告诉你:我爱你。   这会不会让你的在天之灵好受一点呢?这是你用生命换来的觉胤醒,值不值得,你自己判断。   母亲来看我。当看到突然之间老了几岁,变得又黑又瘦的母亲,我到底还是哭了。   我这个她曾灌注无数心血,寄予无限希望的女儿,现在已经身败名裂,前途俱毁。   还有比我更不孝,更让她伤心的孩子吗?   我泪如泉胤涌,跪倒在母亲面前。   母亲什么也没说,将我扶起来,交给我一纸调令。   我接过一看,调令是龙城保险公胤司来的。有些惊讶地抬头看了看母亲。   母亲平静地说:“回去吧,海棠,换个岗位重新开始生活。”   我原来的调令已经作废,留在省城,带着这样的处分到储蓄所上班,我的确没有这样的勇气。   我已经打算辞职,到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生活。   我抱着妈妈,啜泣着说:“对不起,妈妈。我不想工作了,我想离开这里。”   “海棠,不要绝望,你还这么年轻,今后要走的路还很长,不要因为这次意外而自暴自弃。这张调令是我费了很多心思才弄来的,你别辜负妈妈一片心意。   坚强些,回去重新开始吧。”妈妈抚胤摸胤着我的头发,轻声地说。 正文 第九章 零落成泥(1)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42 本章字数:2756  第九章 零落成泥   这句话将他击倒了。他脸上的表情也像被狠狠打了一记耳光。他揪住我的前襟,咬牙切齿地喊道:“岳海棠,你这个狠心的女人!我恨你!”   我跟着母亲回到龙城。   在龙城,有一个我最无法面对的人——韩勇。事情发生后,我的精神处于崩溃的边缘,对当时周围的一切记忆已经模糊。后来我被隔离审查,他什么时候离开省城我都不知道。我恢复自由后,一个人关在屋里写检查,也没有接到过他的电话。   从事情发生后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我们还没有说过一句话。   回到龙城,我没有回自己的家,而跟着母亲回到自己婚前的小屋。   “我先在家里住下,等我和韩勇办好离婚手续我再回去。”我对父母说。   父母相视了一下,没说什么。   晚上韩勇来到我家,父母将他拉进书房,说要和他好好谈谈,他们谈完后,我们再谈。   在他们谈话的时间里,我在自己的房里起草离婚协议书。家里的存款和所有的电器全部归韩勇,房子归我。   我不想和韩勇在财产上有任何争议,要那套房子是因为我需要一个独处的空间。当韩勇走进我的房间时,我将协议书递给了他。   他接过,看也不看,盯着我,一点一点地把它撕了。   “你,你怎么把它撕了?”我吃惊地问。   “你以为离婚了,就解决问题了,你就可以摆脱我了,是吗?”他一步步地逼上来,红着眼说。   “我不想解释,也不敢乞求你原谅,我犯下的是不可原谅的错误。我知道你连杀了我的心都有,为了让你摆脱痛苦,我们只有离婚。”我吃力地说。   “离婚,我就摆脱痛苦了吗?你既然知道我会痛苦,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韩勇提高了音量。   “对不起,韩勇,你想怎么骂我都行,只是我们不可能再做夫妻了,离婚吧。”我低声地说。   “不,我不会离婚。我不会为一个一厢情愿爱上我老婆而自杀的男人离婚。   这是为别人的错误而惩罚自己,我不会这么傻。”韩勇突然缓和了口气说。   我意外地看着他,揣测他的意图。   “海棠,让我们都把这件事忘了吧,我们重新开始,好好生活,好吗?”韩勇过来拉住我的手说。   韩勇的大度出乎我的意料,我疑惑地看着他。他难道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不,韩勇,出了这样的事,我们不可能生活在一起了,这道阴影永远横在我们中间,你不可能忘记,我也不可能忘记,我们不会生活得好。”   “不,我会忘记,你也要忘记。你不要告诉我你和那个男人之间的任何事情,我也不想知道。我永远不会提那个男人的名字,我们就把这件事忘了吧。”   “你真的愿意原谅我?”   “刚才你爸爸对我说,人的一生这么漫长,谁还能不犯一点错呢?犯过错误,栽过跟头的人才会成熟,得到教训后不会就再犯相同的错误。再说,这件事错不在你,是那小子纠缠你。”   “不!我是有错的,我……”   “别说了!不要再提那个人!”韩勇打断了我的话,继续说,“你回来了,这就好,你不是什么岳行长了,这更好。我更喜欢你是一个普通的女子,这样更让我放心。”   “韩勇,这是你的真心话吗?你真的决定了吗?”我不放心地问。   “当然,这是我的真心话。我依然希望我们能继续一起生活。”韩勇答道。   “你怎么跟你父母交代呢?”这也是我的担心之一。公公婆婆若是知道我的事,我还有什么颜面去面对他们?   “他们什么也不知道,我对他们说,你工作上出了一点差错,所以调回来了。他们都是退休的老人,对发生在省城的事一无所知,只要你我不说,他们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们对你调回来很高兴,对你出了什么差错根本不在乎。”   若我真的是因为工作上的差错被撤职,婆婆说不定还高兴呢,终于被她儿子比下去了。   “可是,韩勇……”对这样的结果,我没有思想准备,我没想到会轻易的得到韩勇的原谅,还能回到原来的生活中。   被轻易地原谅,反而让我不安。   “别说了,跟我回家吧。回我们自己的家,好吗?”韩勇拉着我的手就想往外走。   “不。”我挣脱了他的手,“韩勇,你先回去,让我再想想吧。”我说。   “还有什么好想的!难道你还不愿意?”韩勇涨红了脸。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今天的事让我有些意外,我现在心里很乱,我需要静一静好好想想。”我坚决地说。   “好吧,你好好想想,想清楚了我们才能好好过日子。我明天再来接你。”   韩勇放开了我的手。   韩勇走后,我来到父母的房间。   父亲正坐在沙发上抽烟,见我进来,咳嗽了一声,起身出去了。   自从我出事后,一想到家人,我发觉和母亲比起来,我对父亲的愧疚更大一些。虽然我从来就没得到过他的宠爱,但我后来的努力工作,有一半原因是为了向他证明自己并不比爱国差,希望得到他的赞扬。   虽然他从来没有赞扬过我,但对我的态度已经是越来越和蔼了,我曾经一度认为我在他的心目中的地位已经和弟弟相差无几了。   当我想到父亲听到我出事的消息,内心对我的失望,我就觉得心痛,觉得无法面对他。   回家后我发觉,父亲一直在回避我,他没有正面和我说过一句话。   我让他蒙羞了。   我羞愧得抬不起头来。   妈妈问我:“你和韩勇谈得怎么样了?你怎么没跟他回去?”   我看着妈妈说:“你觉得我和韩勇还能在一起生活吗?”   “只要你们不再提过去的事,当然可以。”   “不提,就真的可以忘记吗?就真的可以当这件事不存在吗?”   “韩勇刚才跟我们保证过了,他不会计较你的过去,那件事他永远不会再提。”   “你们刚才和他谈了些什么?他为什么会这么大度?”对韩勇不符合常理的大度,我总有些疑惑。   “没说什么,只是要他正确对待你的错误,要是因为这件事毁了你们的婚姻,我们会很遗憾。你父亲说很欣赏他,仍然希望他能继续做我们的女婿。他也表示对你还有感情,不舍得和你离婚。”妈妈说。   “可是,我对我们的婚姻没有信心。”我低着头说。 正文 第九章 零落成泥(2)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43 本章字数:2916  “海棠,婚姻不过是搭伙过日子,把心态放平和一点,这日子就过得下去。刚才韩胤勇还提到孩子,我也觉得,你尽快生一个孩子会好些,有了孩子,你的心就会踏实起来,不会想那些不愉快的事了,大家也都会忘了那件事。”妈妈抚胤摸胤着我的头说。   第二天,我跟韩胤勇回了家。   我到保险公胤司的财务科上班了,每天和数字报表打交道,工作枯燥而单纯。   在这里我意外地遇到一个熟人,我的小学同学——米莉。她正好也在财务科工作,她一见到我便尖胤叫起来,给了我一个热烈的拥胤抱。米莉是个热情爽朗的人,小时候我们常常在一起跳橡皮筋,她还记得小学毕业时我送给她的礼物是两张印花手帕。上中学后我们就分开了,这么多年都没有来往,没想到现在却成为同事。米莉以公胤司的老员工自居,对我处处关照,我们很快成为好友,在单位几乎形影不离。有了米莉做伴,我在公胤司不再孤独,其他同事好像也不知道我过去的故事,对我十分友善。   我的心情渐渐平静下来。   唯一让我有些困惑的是公胤司的总经理——杨总。杨总五十多岁,身材高大,气宇轩昂,年轻时代的英俊现在依然有迹可寻。他以严肃认真,对下级严格得苛刻而著称。他在公胤司里是个令人生畏的人,只要他的身影一出现,正在喧哗的办公室便会立即鸦雀无声。   财务科和总经理室在同一层楼,我们常常在走廊上相遇。每次见到他,我都停下来,有些紧张地和他打招呼,他对我却不像对其他员工那样只是严肃地点头答应,而是每次都回应一个温和的笑容。一次还停下问我:“工作还顺利吗?”   我点点头,他说了一句:“别担心,好好胤工胤作。”   杨总对我的特别关心让我有些惶恐。他看我的眼神分明是友善的,不是上级对下级那种居高临下的和蔼可亲,更像是一个熟悉的长辈对晚辈的真切关怀。我的过去是瞒不了他的,档胤案里记载着我的处分,他能接收一个刚被严厉处分的员工,已经算是破例了,为什么还要对我特别关照呢?   我回家问母亲,她是不是和杨总很熟,怎么以前从没听说过他们有来往。母亲先问我,杨总对我怎么样?我答,他对我很和气,也很关心。母亲松了一口气,告诉我杨总是她原来的同事,她刚进银胤行时,曾经和他在一个办事处工作,他后来去了央行,几年前才调到保险公胤司任总经理。   “哦,原来你们是同事啊,以前关系不错吧?”我问。   “嗯,当时他很关照我。难为他还记得以前的情分。”母亲轻声答了一句。   本来我还想问详细一些,母亲却好像不愿多谈这个话题,转身进书房去了。   我过上了一种非常有规律而宁静的生活,每天按时上班,下班,吃饭,睡觉。我家离单位有两公里,要经过龙江大桥和一条繁华的街道,大约需要步行二十分钟。我很少坐公车,总是步行上下班。每天早上走在龙江大桥上,吹着凉爽的江风,看着闪着粼粼波光的龙江水,我常常变得非常恍惚。仿佛我从来没有离开过龙城,我依旧是那个每天早上跑步到龙江边做操的少胤女。在省城的那两年仿佛是上一世的事情。   这种恍惚的心情,一直伴随着我,直到现在。有时,在有月亮的夜晚,我一个人坐在家里的阳台上,看着遍地的月光,觉得一切故事可能都没有发生过。我从来没当过什么岳行胤长,也不认识一个叫高枫的人。在省城发生的一切都是我对着月亮的想象而已。   回到龙城后,我回避了一切社胤会交往,就是父母家和婆婆家也去得少了。除了周末,我不再回父母家吃饭,而开始在自己家做饭。在财务科上班的好处是可以准时下班,每天下班铃一响,我便和米莉提着包出来,结伴去菜市场买菜,然后步行回家。韩胤勇从刑警学院学习回来三个月之后,被提拔为城中分胤局的副局胤长,除了工作比以前忙碌外,应酬也更多了。除了周末,一周里难得回家吃一次晚饭。我常常一个人吃完简单的晚餐后,便半躺在沙发上靠看电视打发时光。央视八套的海外剧场每晚都在放韩剧,我很快成为这些肥皂剧的忠实观众,每天晚上都要看到午夜才上胤床睡觉。   韩胤勇晚上几点回家的,我常常不知道。只是每个星期总有这么三两次,在睡梦中被他弄醒,履行妻子的义务,然后又迷迷糊糊地睡去。   我和韩胤勇成了一对奇怪的夫胤妻,他依然对我很好,早上起床仍然记得替我挤牙膏,也真的没有在我面前提起高枫的名字,好像那件事从未发生过一样。   但他却避免与我交流。除了去父母家我们为了扮演一对恩爱,多说几句话,在自己家里,我们很少说话。有时我想和他说些什么,但看他那副故意回避的样子,也就紧紧地闭上了嘴。   半年后,我怀胤孕了。   当那个妇科主胤任笑眯眯地对我说:“恭喜你,你已经怀胤孕六周了。”时,我竟没有一丝喜悦之情。经历过了那样一场剧变之后,我的感官变得迟钝了,不再觉得悲伤,自然也没有喜悦的快胤感。   我恍恍惚惚地往家走,走过菜市场的时候,市场的旁边有一个新胤疆人卖羊肉串的烧烤摊,此时正烟雾腾腾,带着羊臊气的香味和浓郁的油烟迎面吹来。   我突然一阵恶心,“哇”的一声在路边狂吐起来。   我的怀胤孕让全胤家人都很高兴。韩胤勇为终于证明了自己的男性能力,让自己的种子在老婆的子胤宫里着床而如释重负;公公婆婆为终于可以在九个月之后抱上孙胤子而欢欣鼓舞;我的父母为我终于又走上了生活的正轨而感到欣慰。连爱胤国也从北胤京打电胤话来恭喜我,为自己要当舅舅了而洋洋自得。   他们通通认为,这个孩子会将我拯救。   他们希望,以一个孩子的重量,让我重新沉到生活的河流之中。忙乱不堪的养育孩子的生活,能让我彻底忘掉过去,成为一个正常人。   母亲后来告诉我,那半年多来我的安静和温顺让她觉得心痛。   原来一直蛰伏的身胤体被怀胤孕唤胤醒了。我没想到自己会有这么剧烈的妊胤娠反应,我几乎吃什么吐什么,婆婆精心准备的富有营养的饭菜全浪费了,它们在我的胃里停留不了几分钟又被吐出来。   我的嗅觉变得异常灵敏。油烟味、烟草味、汽油味、化妆品的香味,书本纸张味一概闻不得,闻了就恶心,肚里直泛酸水,一点食欲都没有了。   为此,我和韩胤勇不得不分居。他身上的烟草味和深夜带回来的酒精味,常常成为我呕吐的诱因。叫一个刚刚走上领胤导岗位的人戒烟戒酒是不现实的,于是我搬回娘家住。   母亲吩咐小保姆按照孕妇食谱给我做饭,鼓励我将怀胤孕当仗打,将饭当药吃。我真的像吃药一样,皱着眉闭着眼,扬起脖子,吞了一口饭,立即喝一大口果汁冲下去。这方法是米莉教我的,当年她妊胤娠反应严重的时候,就这样干过。   一碗饭终于吃完,我刚刚松了一口气,一阵恶心又涌上来,我立即冲到卫生间,“哇”地吐起来。在吐出了好不容易吞下去的饭菜后,我又吐出了黄的胆汁和粉红的胃液。在呕吐的过程中,我突然奇怪地想:是不是我的身胤体在排斥这次怀胤孕呢? 正文 第九章 零落成泥(4)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43 本章字数:2958  原来我的身胤体是那么的自尊自爱,不愿增胤加一丁点的不是与生俱来的部分。   原来我是那么的不愿改变我自己,我的身胤体对那个种在子胤宫胤内膜上的别人的种子是那么的抗拒。   我被妊胤娠反应折磨得形销骨立,体重下降了5斤,腹部比原来还瘪。去医院检胤查的时候,医生说严重营养不良,要求立即住院。   我在医院住了整整一个月。大部分时间躺在床胤上,每天输一次营养液,其余时间便是昏睡。在那一个月里,我仿佛要将前几年缺失的睡眠补回来,一天睡十几个小时,而且睡得很沉。   那一个月里,我像一朵云一样游离在时间和生活之外,完全不知道外边发生了什么。   那一天,是注定要出事的。仿佛是命运的引领,那天清晨,我很早就醒了。不想在床胤上赖着,于是起床去医院的花园里散步。一个月的昏睡,我的身胤体已经壮实了许多,小腹也已轻微凸起。但因为还没有胎动,我对肚里的胎儿还没有感觉,我依然没有自己要做母亲了那种真切的心情。   我突然想回家去取一本书。我已经快一年没有认真的读过一本书了。孕妇该读什么书呢?读一些优美的诗歌散文吧。泰戈尔的《采果集》买回来就没好好读过,也许我该将它取来,每天下午在花园里读给我的孩子听?   这是我第一次将肚里那个胚胎称为孩子。其实他还不能称为孩子,只是一个比草莓大不了多少的胚胎。   于是,我回到病房,脱胤下病号服,换上呢大衣,拿上皮包,悄悄向医院门口走去。此时,刚过早上7点,医生护胤士都还没有上班,正是看胤守最松懈的时候,我顺利地就溜出了医院的大门。   那天早上真冷。我将大衣领子立起来,好抵挡呼呼直往脖子里灌的寒风。今年春节温暖如春,没想到三月份却来了一个倒春寒,冷得路边刚长出新叶的丁胤香树都挂上了白霜。这一个多月我过着几乎与胤世胤隔胤绝的生活,对时间失去了概念,完全不关心今天是几月几号,星期几。我从包里找出手胤机,打开看日历,才知道那天是星期六。因为担心手胤机辐射对胎儿不好,我已很少用手胤机,家人打电胤话问候,都是直接打到病房里。我突然想起,昨天韩胤勇没有给我打电胤话。自从我住院后,韩胤勇下班后都要来医院看看,若是太晚来不了,也会打电胤话问候几句。   当我走到家门口,还在想昨晚他是不是半夜才回来,今天不定要睡到几时呢。   当我拿出钥匙,在钥匙孔里转了几圈都没把门打开的时候,还没有意识到一个被影视文学作品描写过无数次,俗气到极点的“捉奸”故事正发生在自己身上。   钥匙反复打不开,我折腾了几分钟后,开始敲门。很久都没有人开门。我想这家伙是不是睡得太死了?便拿出手胤机打家里的电胤话,电胤话就在床头,睡得再死也会被吵醒。   当我的电胤话打到第五遍的时候,门开了。衣着整齐的韩胤勇出现在我面前。他穿着夹克和牛仔裤。一个刚被吵醒从床胤上爬起来的人一般是不会穿得那么整齐的。他的头发好像都梳理过了,鬓角还带着潮胤湿。   我疑惑地看着他。他的表情有些尴尬和慌乱。我看到我的家里还有另一个穿戴整齐的女人,她正低着头,躲在韩胤勇身后。我径直走到卧室,发现床铺已经收拾得异常整齐,一床大红色印着喜字和牡丹花的羊毛毯平整地铺在床胤上。而平时韩胤勇一个人睡觉的时候,床铺都乱得像狗窝。   这一切都是那么的不正常,不用想也知道发生了什么。   我从卧室出来,来到书房,到书架上拿了一本书,就走了。出门时回头对韩胤勇说了一句:“我是回来拿书的。”   出了门,我一个人慢慢地往回走,满脑的蜜蜂在飞。从进门到出门,我在家待了不到四分钟,但已足以改变我的生活。   我觉得自己刚才的表现不太正常。一大早看到另一个女人出现在自己家里,我怎么和他们一样觉得不好意思呢?好像对因为自己突然回家,让他们这么尴尬和慌乱还感到抱歉似的。只说了一句话,还这么客气。   正常的反应该是怎么样呢?我该扑上去,打韩胤勇耳光,扯那女人的头发,大哭大骂,痛斥他们的无胤耻?   或是冷笑着看着他们,让他们好好解释一下昨晚发生了什么,然后鄙夷地看着他们语无伦次地撒谎?   这些事我都做不出来。我悲哀地发现自己是一个平庸得在极度悲哀和愤怒时都不会大哭和大骂的女人。从小到大,我连哭诉都不会。记得几年前回湖南老家参加***葬礼,我们一大群子孙后辈跪在棺胤材前痛哭。这时哭声越大,表示这位老人在世时越仁心宅厚。长一辈里数二婶哭得最响,平时她们婆媳关系并不融洽,此时她却哭在号啕大哭。只是哭得没有什么章法,上气不接下气,嘴里念叨什么也听不清楚。孙胤子辈大多在默默流泪,不时发出一声低号。哭得最精彩的是我的表妹,她虽然还是个未出阁的姑娘,却能哭出胤水平,哭出境界。她一哭三叹,一边哭,一边诉说,将老人生前待人做事的好处一一哭诉出来。从小时候买糖给她吃到去年端午还不辞辛苦给全胤家包粽子。我跪在表妹旁边,注意力完全被她吸引,对她能这样酣畅淋漓地表达自己的情感无比的羡慕。   我对此时思绪竟然飘得那么远,想到这些不相干的事而感到愕然。   我意识到自己并没有真胤实的愤怒,连该有的醋意也没有,反而有些如释重负。   我再也不欠韩胤勇什么了,我们之间扯平了!   我低头看了看,我手里拿的书竟是《孕妇必读》。这是大姑子韩芳送给我的,我一直放在书架上,还没翻看过。我轻笑了一下,看见一个收废旧的人走过来,便将书给了他。   回到医院,我没有回病房,而是去了妇科门诊。   那个年轻的女医生例行公事的问我:“已经十三周了,发胤育正常,你确定你要做掉吗?”   我肯定地点头:“我确定。”   我木然地躺上手术台。当冰冷的器械进入我体胤内时,泪水还是涌了出来。我知道,并不完全是因为疼痛。   我的生活,我和韩胤勇之间的恩怨不是一个孩子就能拯救的。   我的身胤体总是比我的心先知先觉,它早就知道我在抗拒这次怀胤孕,才做出这么剧烈的排斥反应。   做完手术,我打电胤话给米莉,叫她来医院替我办出院手续。出院后,我到宾馆开了半天房,关了手胤机,睡到晚上才回家。   母亲一见我,便焦急地迎上来:“海棠,你跑到哪里去了?韩胤勇到处找你,说你已经出院了,怎么回事?我打你的电胤话也不通,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父亲也说:“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该和家人商量,你这样让家人着急是不对的。”   我答了一句:“我已将孩子打掉了,我要和韩胤勇离胤婚。”   听完我简单的叙述,父母相视对望了一下,不约而同地沉默了。过了一会,母亲先开口了:“事情既然到了这个地步,我们尊重你的决定。离胤婚就离胤婚吧。”   父亲却表现得义胤愤胤填胤膺:“这个韩胤勇太不像话了!没想到他竟是个言而无信的小人!不行,我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他,我要找他好好谈谈!” 正文 第九章 零落成泥(5)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43 本章字数:3131  父亲的话让我感到意外:“什么言而无信?你和韩胤勇之间有什么约定?”   父亲没有回答,看了看我,叹了一口气,转身回书房去了。   我将疑惑的目光转向母亲,妈妈犹豫了一下,告诉我,在我回龙城之前,父亲找韩胤勇谈过一次话,希望我们的婚姻能够继续维持。并暗示韩胤勇,他和公胤安局胤长关系不错,可以找局胤长提一下对他工作的安排。韩胤勇答应父亲,永远不提高枫的事,并会好好待我。   母亲的话让我感到震胤惊。父亲是个原则性极强的人,平时最恨别人跑官买胤官。我的印象里,他还没有利胤用职权为哪个亲戚朋友开过后门,没想到他会答应韩胤勇做这种事。   让一个正直了一辈子的人破例,是多么不容易啊。这都是为了我这个不孝的女儿。   一直以为自己是个被父亲忽略的孩子,没想到父亲冷淡的外表下深藏着一颗爱我的心,为了我这个犯了错误的女儿,不惜违背自己做人的原则。   我哭了,心里涌起对韩胤勇的恨意。   这时,韩胤勇的电胤话打来了,我平静地对他说:“我在父母家,现在很晚了,我们要休息了,明天早上你在家等着,我去找你谈。有什么话我们明天再说。”   第二天,我吃完早餐就准备去找韩胤勇谈判,母亲要和我一起去,我拒绝了。   我和韩胤勇的恩怨应该我们自己解决。   妈妈不放心地嘱咐我:“大家夫胤妻一场,还是好说好散吧。都到了这个地步,多说无益,反倒伤了自己的身胤体。”   我点头答应。   进了家门,看到韩胤勇正坐在沙发上抽烟,烟灰缸里已经装满了烟蒂,至少抽胤了一包以上了。   见我进来,他连忙灭了烟,站起来将窗子打开,拿起一张报纸扇了扇屋子里的烟味,讨好地对我说:“你来了,快坐,吃早餐了吗?想吃什么,我去买。”   我在沙发坐下。看着他说:“我吃过了,你不用忙。今天我回家是要找你好好谈谈。”   “好吧,你谈吧。在你谈之前,我先为昨天的事跟你道个歉,对不起。我昨晚想了一夜,决定和她分手。”韩胤勇说。   “你们好了多久了?”我问。   “三个多月了。”韩胤勇低下头。   几乎和我怀胤孕是同时了。我冷笑了一声,觉得事情实在有些滑稽。岳海棠,这是你的报应。   “为什么把她带回家,睡在我的床胤上?”这是真正让我感到愤怒的地方,我不能容忍另一个女人睡在我的婚床胤上。   “前天晚上我们喝酒喝得太晚了,我又有点醉了,所以就带她回了家。”韩胤勇嗫嚅道。   “她是干什么的?有家庭吗?”我还是有一点好奇,想知道这个和自己丈夫偷胤情的女人是谁。   “是我们下面派胤出胤所的内勤,还没有结婚。”韩胤勇答道。   “那就对人家负责吧。我们尽快办完离胤婚手续,你们就可以结婚了。”   我说。   “我已经决定与她分手了。”韩胤勇说。   “因为被我发现了吗?”我又冷笑起来。   “对不起。是我不好,让你在怀胤孕的时候看到这样的事。我很内疚,我知道生气对胎儿影响不好,你看在肚里的孩子的份上,别太动气了,好吗?孩子生下来,你再打我骂我都可以!”韩胤勇试图过来拉我的手。   我站起来,让他的企图落了空。   “已经没有孩子了。所以你不要有什么顾虑,明天我们就可以去办手续。”   我清晰地对他说。   韩胤勇看了我的肚子一眼,疑惑地说:“你说什么?孩子怎么了?”   “我已经将孩子做掉了,没什么能成为你追求幸福的绊脚石了!”我提高了声量,再次清晰地说。   “你!你真的把孩子做掉了?”韩胤勇失态地叫起来。   我肯定地点点头。   他看着我脸上的表情,相信了。他的脸变得酱紫,眼里快要喷胤出火来。此刻如果他的眼神就是子弹,那么我一定被射杀了一百次了。他那么仇胤恨地盯住我,突然扬手给了我一个耳光,咆哮道:“你,你有什么权胤利这样做?你怎么能把我的孩子做掉?”   这个耳光打得如此之重。我一下跌倒在沙发上,耳膜嗡嗡作响。我捂住火胤辣辣的左脸,盯着他,一字一句地说:“因为我不想生一个有你血缘的孩子。”。   这句话将他击倒了。他脸上的表情也像被狠狠打了一记耳光。他揪住我的前襟,咬胤牙胤切胤齿地喊道:“岳海棠,你这个狠心的女人!我恨你!”   我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用一条深紫色的长围巾,遮住还有些肿的脸颊。我先到了,站在民政局的走廊上等韩勇。民政局的办公楼还和五年前一模一样,连院子里那棵丁香树也没长高多少。还记得五年前我和韩勇来这里办结婚证的情景,那天我穿着红色的风衣,围着鹅黄的丝巾从单位过来,老远就看见韩勇在门口等着。他一见我,就笑着向我挥手,说我穿得这么艳丽,半里之外就能看见。   韩勇当时穿着新警服,怀里还揣着一包烟和一包糖,一进去就把糖和烟放到那个办事员的桌上。当时他那按捺不住的兴奋把那个办事员都逗乐了,一边和他开玩笑,一边给我们办手续。   对过去的回忆让我有些惆怅。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现在这身装扮,苦笑了一下。   韩勇终于来了,他依旧穿着警服。我发觉他这几年长胖了很多,肚子都凸起来了。他的家族有高血压病史,他再不控制体重,加强锻炼,也许不到五十岁就会被高血压困扰。   在即将分手的时候,我对韩勇却真切地关心起来,并对一直忽略了他而感到愧疚。   韩勇对我却没有一丝留恋。他见了我,一句话也不说,面无表情地进了房间,我也跟了进去。   因为大家对财产分割没有异议,所以手续办得很顺利。半小时后,我们各自拿到一本蓝皮的离婚证书。   出了民政局的门,他往东走,我往西走,两人都没有回头。   就在我和韩勇婚姻解体的那段时间,龙城发生了一起惊动全国的金融诈骗案。   一天下午,一个企业的出纳拿着印鉴到银行取钱,却被告知余额不足,她大吃一惊,因为他们的账面上明明还有几百万的余额,怎么会余额不足呢?通过对比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得知是有人私刻了他们的印鉴分多次转走了他们的存款。   于是立即报警。   却不知这仅仅是揭开了冰山的一角。   几天之内,很多企业纷纷报案,存在银行的存款被人冒领。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涉及的银行越来越多。随着公安部门调查的深入,一个龙城有史以来最大的金融诈骗案渐渐揭开了面纱。   诈骗案的主谋是一个被称为“女能人”的女子,名叫麻小玲,时年三十五岁,面容姣好,社交手腕过人,在龙城社交界享有盛名。她注册了几十家公司,自任法人代表,经营范围涉及餐饮、时装、房地产、制造业等等。每一个公司都得到了银行贷款,但依然满足不了她多度扩张的需要。为了取得更多的银行贷款,她和银行私下协定,得到了由她出面拉存款,银行再贷款给她的承诺。于是她以高额回扣做诱饵,吸引了一些企业将钱存进她指定的银行,并和企业签协议,存款在一定的期限内不得提前支取。得到贷款之后,依然满足不了她的资金需求,于是她私刻印鉴,冒领对方的存款,本来只是想拿来暂时周转,但她并无经商的头脑,没有哪个公司经营得当,于是拆东墙,补西墙,资金缺口越来越大,直至案发。 正文 第九章 零落成泥(6)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44 本章字数:2477  她犯罪手法并不高明,却能在两年之间频频得手,一个根本的原因是行贿。   据说她去拜访银行的负责人的时候都是扛着现金去的,一大包人民币摆在那些支行长或信用社主任的桌子上,让这些每天和金钱打交道,见过巨额现金的人也动了贪念。麻小玲出手特别大方,银行下面的主管和办事员全都多多少少得过她的好处。她自己的供词里有一句,我和银行的那些工作人员就像一家人一样,只要是我的事,他们都争着给我办。   麻小玲一案,在龙城金融系统引起强烈地震。被专案组找去谈话,后来被双规的涉案人员多达几十人。结案后按照他们收受贿赂的金额大小而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但这些违规发放的贷款大多已无法收回,几乎龙城的每个商业银行和信用社都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其中母亲所在的银行损失最大,下面两个支行行长被逮捕判刑。母亲虽然不认识麻小玲,但要负领导责任,被调离行长岗位,成为一个处级调研员。说是调研员,却没有任何课题让她调研,她每日在办公室里靠喝茶和看报纸打发时光。   这件事给了母亲巨大的打击。她说自己在银行工作了三十多年,兢兢业业,如履薄冰,时刻提醒自己别犯错误,眼看着还有一年就退休了,万万不想却在这时栽了跟头。我知道母亲其实对这么多年忙碌的工作生涯也心生倦意了,她曾对我描述过期待退休的心情,希望能像其他退休老人一样每天去公园跳舞,打门球。还说我小时候她没好好带过我,退休后就好好带带外孙吧。   现在这次工作调整,相当于一种处分,将母亲几十年的工作成绩全部抹杀,让她光荣退休的想法破灭了。   事情还没有结束。在法庭上,当法官宣读判决书,麻小玲一审被判处死刑时,她发出了歇斯底里的尖叫:“我要检举揭发,立功赎罪!”   麻小玲要揭发的人是龙城的一把手,原来的市长,刚被提拔为市委书记的刘一鸣。   麻小玲在狱中一直坚信自己不会被判死刑,就因为以为刘书记一定会救自己,她曾经向刘一鸣行贿一百多万,却一直没有坦白交待,留着他做自己的救命稻草。一看希望落空,求生的本能让她在法庭上脱口喊出。   不久,刘一鸣果然被双规,继而逮捕,当然还查出了他其他受贿行为。   终审麻小玲依然被判处死刑,不久被枪决。刘一鸣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刘一鸣的倒台轮到龙城政坛地震了。新市委书记一上任,便做了大面积的干部调整,父亲由组织部长变成政协副主席。   他们都被自己退休前的遭遇弄得心衰力竭,情绪低落,无暇顾及我的事情。   我自知无法给他们安慰,便也很少去打扰他们,下了班,回到自己的小窝,靠看电视和小说打发时光。   我发现公司里的男士突然对我热情起来。在上下班的路上或公司的走廊里,常有男同事热情地和我打招呼,并找话题和我搭讪。原来我们财务科除了发奖金的时候热闹一下,其他时间都是静悄悄的。现在却常有男士喜欢来这里溜达,在报完账以后却不离去,找张椅子坐下,天南地北地胡侃。出差回来,常常拿着当地的特产和小礼物分给我们。那天我和米莉正在分吃一盒孝感麻糖,我对米莉说:“怎么最近我们财务科变得这么重要了,常常有东西吃?”   “这是冲着你来的。”米莉说。   “啊?为什么?”我奇怪地问。   “他们是在和你套近乎,用这种方式引起你的注意。他们在这里闲扯谈,眼睛却总在瞥着你。我们科的人都知道,只有你自己没有知觉。”米莉说。   我沉默了。来保险公司上班快一年了,除了米莉,我和其他同事几乎没有交往,也不关心身边的人和事,总是沉浸自己的世界里。原来其他同事对我也并不特别重视,不过是碰面时点头微笑而已,现在这些男同事突然对我这么热情,莫不是因为我刚刚成为单身女人?   开始不断有男士向我靠近,和我说些暧昧的话,我的手机上常出现一些很黄很色的短信或热辣辣**裸的爱的表白。更有些大胆的人直接就向我发出约会的邀请。对这些追求者,我一概拒绝得不留余地,并不怕伤了和气。他们的已婚身份让我觉得受到了侮辱,难道他们竟然以为我离婚后就会急不可耐的做他们的情人?   我的心情变得很糟糕。岳海棠啊岳海棠,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啊,你已经沦落到在别人眼里成了情人的最佳人选了!   连米莉也来雪上加霜。   “海棠,我老公的一个朋友离婚两年了,他的条件不错,在公司是个部门经理。今年三十八岁,不过有一个七岁男孩跟着他。你要不要考虑一下?”米莉用很关心的语气对我说。   “谢谢,我现在还不想考虑这件事,对当别人的后母更是没兴趣。”我答。   “你别太挑了,女人离了婚还想找一个理想的对象不容易了,再说你都快三十岁了,哪里还有既年轻条件又好,还没孩子的男人等着你挑?虽然你长得漂亮,但那些条件好的男人更愿意找没结过婚的姑娘,而不是你这样离过婚的。你要认清现实,再拖几年,连这样的对象都找不到了。”米莉自以为语重心长,对我推心置腹地说。   米莉的话让我从此不再将她当成朋友。有一些人仗着和对方熟稔,就肆无忌惮地把一些自以为是的观点强加给别人,侮辱了对方而不自知。   我强压住心中的怒火才没有让自己拂袖而去。   快下班的时候,主管财务的邵副总走过来,交代我写一份财务分析报告,今天就要交给他,他在办公室等着要。   时常对下属布置一些不合情理的任务,是当领导的特权。我什么也没说,当即就埋头写了起来。当我终于写完的时候,发现天已经黑透,同事们早已经下班,整间办公室里就剩下我一人。   我揉了揉有些发涩的眼睛,拿着那份报告向邵总的办公室走去。   走廊里的日光灯白得刺眼,整幢大楼空无一人,只听见我的高跟鞋的嗒嗒声,安静得有些瘆人。   我轻轻地敲响了邵总办公室的门,很快就传来回应:“请进。” 正文 第九章 零落成泥(7)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44 本章字数:2208  他接过我花了三个多小时才写完的报告,装模作样地看了一眼,就放到一边。继而从写字台背后的展示柜里拿出一个蛋糕和一瓶红酒摆到我面前。   “饿了吧?来,吃点东西,这是特地为你买的。”他将蛋糕往我面前推了推,又拿出两个高脚玻璃杯,往里面倒酒。   我吃惊地看着他。   “来,别紧张,过来一点,让我们干一杯吧!”他递给我一杯酒。   我立即向后退了几步。   “邵总,报告已经写好了,我要回去了。”我说着向门口走去。   他抢先一步,在门口拦下我。   “别走,海棠,今天我等了好久了,我喜欢你。从你第一天来我们公司我就喜欢你,但有你那个警察老公挡着,我没敢多想。现在,你终于离婚了,多好啊,那个小警察根本配不上你,你和他在一起就像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可惜了。你和我好吧,我一定会好好待你。”他说着要拉我的手。   我立刻闪开。太可怕了,原来这个满面油光大腹便便头发稀疏道貌岸然的中老年人竟然藏着这么无耻的念头!   我掩饰住内心的厌恶,强作镇定地说:“邵总,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我真的要回去了,请你让开。”   “你没听清楚吗?那我再说一遍,我喜欢你!你和我好吧,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答应你。”他涎着脸凑过来,一步一步地向我靠近。   我一步步后退,一下退到了墙角。   他脸上露出色迷迷的笑容,向我张开了手臂。   “啪”的一声,我扬起手给了他一个耳光!   这个耳光不仅吓坏了他,也吓坏了我。这是我第一次打人耳光,我怔怔地看着自己的手。手掌被震得有些发红,而且好像沾上了他脸上的油脂,黏黏的,让我想立即跑到水龙头下冲洗。   “你敢打我!你这个小婊子,你装什么正经!谁不知道你在省城干的那些烂事!你还装什么圣女!不是你妈来找杨总这个老情人,你能进我们公司吗?还装得挺无辜的,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敢打我!”他捂住被打的右脸,破口大骂起来。   “你说什么!不许你侮辱我母亲!”我被他的话震惊了,愤怒地向他逼近一步。   “我说要不是你妈来求杨总这个旧情人,我们公司能接受你这个受了这么重处分的人吗?你进公司后态度还挺平静,装着什么事也没发生过。我观察了你好久,怎么也不能把你和传说中的那个‘X行一枝花’对上号,但这也正是我对你感兴趣的原因,床下是淑女,床上是**,这才更有味……”   “啪”的一声,他的左脸又挨了我一巴掌。比刚才那一掌更响。   我趁他没反应过来,冲到门口,打开门,跑了。   雷电哪!你为什么不化作利剑,劈开椰林寨?五指山,你为什么不把五指握成拳,砸死南霸天?——这是《红色娘子军》里的唱段,把一个女人的愤怒表达到了极致。   我此刻就是这种心情,恨不能天空突然劈下一道雷电,正好将刚才那个无耻之徒劈死。或者我突然获得超能量,一拳能将他砸扁。   我的一生从没有遇到过如此的奇耻大辱。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原来,我的事早在公司传开了。原来,我能进公司,还扯进了母亲的情事。   我想起母亲把调令交给我时说的话:“这是妈妈费了很多心思才办下来的。”   想起妈妈问我杨总对我怎么样,我回答后,她说:“难为他还记得以前的情分。”那时妈妈的脸上的表情分明是欣慰而又惆怅的。   虽然我当时受了很重的处分,但凭父母的权势,要为我重新安排工作,还是有很多选择的。母亲选择让我进保险公司,大概是想将我交到一个她信得过的人手里,希望我能得到他的庇护。   我突然想跑回家去,扑到母亲的怀里痛哭。然后再问问她和杨总到底有没有关系?   我疾步向家里走去。   但随着离家的距离越来越近,我的脚步却越来越慢。走到院子门口时,我停住了。   我抬头看了看家里的窗户。书房的灯黑着,卧室和客厅还亮着灯。他们一定在看电视。被调任闲职以后,他们的工作不再忙碌,不需要再加班,应酬也少了。特别是母亲,几乎天天按时下班回家做饭,吃完饭就看电视,从新闻联播看到午夜剧场。真感谢现在电视剧行业的繁荣,好看的电视剧层出不穷,伴随了多少无聊的男女度过一个个寂寥的夜晚。   母亲把家里的小保姆辞了,现在家里就剩他和父亲两个人。他们结婚三十多年来,第一次有这么多时间单独相处,很快两人性格上的差异便显现出来。母亲说,最近她和父亲老是吵架,说不上两句话就要吵。连看电视都的趣味都不一样,爸爸要看军事和战争题材的,母亲要看反应现实生活和都市题材的,于是两人只好分开,一个在客厅,一个在卧室,一人看一台。   我这对骄傲了一辈子的父母自认为跌入了人生的低谷,对周围的一切充满了愤懑。   我还该拿这样的问题去骚扰他们吗?   我转身走了。   第二天,我写了辞职信。   即使没有发生我打邵总耳光的事,在我知道杨总和母亲的关系后,我也不愿在他的庇护下工作了。   于是,在我二十九岁那一年,我成了一个失去家庭,没有工作的单身女人。 正文 第十章 霓裳艳影(1)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44 本章字数:2749  日子不紧不慢却毫不犹豫地裹挟着每一个人向前走去。童年的梦想,少年的理想,青年的抱负,对浪漫的憧憬,对幸福的幻想,一件件地被丢失在路上。生活,渐渐地对每个人揭开了谜底。   2005年重阳节前夕,在省城最繁华的七星路,一家叫“贵夫人”的时装店开张了。   我就是这家时装店的老板,这是我在省城开的第三家时装店。另外两家分别叫“霓裳艳影”和“明照依然”。“贵夫人”专营中老年妇女高级时装;“霓裳艳影”的客户则锁定二十到四十岁之间的妙龄女子,里面摆放着我从全国各地收罗来的当年最流行最时髦的服饰;“明照依然”则是我代理的一个服装品牌的名字,以桑蚕丝或全棉的中式服装为主。   开这家时装店是我母亲的主意,连店名都是她起的。她一直批判服装设计师和经销商的目光短浅,把注意力都放到年轻人身上。“其实,最有财务自由的人是谁?是我们这些中老年人!我们最有资格将自己打扮得体!可市面上适合我们的衣服太少了,商场里中老年服装专柜都是些款式陈旧,色彩暗淡的衣服,要不就是俗气到极点的大花大朵,用料也不高档,裁剪也不精致,这些衣服我们能穿得出去吗?能显出我们的气质和身份吗?我那些朋友们常常为找不到合适的衣服烦恼,听说你是做服装生意的,都叫你开一家专为我们服务的时装店。你放心,   只要衣服好,她们是不计较价钱的,省城有多少像我们这样的老人啊,生意差不了!”   母亲退休后,和父亲两人整天鼻子碰鼻子脸对脸的,实在是很痛苦。他们悲哀地发现,他们的兴趣爱好竟然无一处相同,对世事的看法也大相迳庭。但没有一方愿意做出妥协。他们谁也看不惯谁,谁也不服气谁,常常说不到三句话就要吵架,有一段时间甚至闹到要离婚的地步。后来在我和爱国的协调下,将他们两人分开,父亲去北京跟爱国生活(爱国已经结婚,在四环边上买了一套三居室。能去祖国的首都,那个政治氛围浓厚的北京生活,正合父亲的心意),我则将母亲接到省城与我同住。   这才保全了父母的婚姻。   那天看一档婚姻问题心理分析节目,把老年婚姻破裂当成是人生最大的不幸之一。据说晚年离异的老人,寿命至少要减少十年。看完这档节目,我庆幸我和爱国为父母的健康和长寿做了实质性的补救。   母亲现在是一个多么健康的老人。每天早上7点钟准时起床,步行到附近的公园,打完一套太极拳后,在大榕树下练香功。9点钟离开公园,顺道去菜场买菜,回来的路上在报刊亭买当天的早报和证券报。回家后打开电视看一会股市,然后边听昆曲边做午饭。吃完午饭午休一会,3点钟拿出电话约今天的牌局。然后穿衣打扮,背起坤包去赴约,临出门不忘喷上几滴CD香水。牌局是轮流设在各家的,每周至少有一次设在我家。有时我晚上从店里回来,看到母亲穿着桑蚕丝的中式立领对襟衫,前襟绣着桃红色的牡丹花,一边打牌一边和朋友们谈笑风生,左手无名指上那只三克拉的钻戒在灯光下熠熠生辉。不禁微笑。母亲真是个懂得与时俱进的人,以这样的心态生活,长命百岁也不是什么难事。   至于我,我该怎么描述我这五年的生活呢?   从保险公司辞职出来,我没有去任何一家公司应聘,为了维持生活,我开了一家时装店。   我每周去广州进货。坐一个通宵的长途汽车,凌晨的时候到达广州。交给汽车站看守卫生间的大婶一元钱,就可以用卫生间的水龙头洗漱。然后找地方吃早餐,在路边小店吃完一碗米粉后,再打包两个馒头做午餐。吃完早餐后,天就大亮了,慢慢地往白马服装批发市场走,站在门口买一份《羊城晚报》看着。8点钟开门后,从全国各地赶来进货的人便像潮水一样涌进去。在批发市场逛一天,一层楼一层楼地逛,一间铺子一间铺子的比较,然后讨价还价,下单验货。到下午的时候,就将自己带来的蛇皮袋塞满了。找个三轮车,将这个蛇皮袋拉回汽车站,办好跟车托运,然后找地方吃晚饭,揉一揉走了一天变得浮肿的脚。晚上7点又坐上回程的汽车,第二天清晨回到龙城,立即将货拉到店里,一件件熨平整,挂好,给模特穿上,以便在9点半开门后迎接顾客的挑选。   我这样跑了一年,赚了一点钱,就开始寻思如何把生意做大。我来到苏州考察,偶然认识了“明照依然”的厂商,他叫我试穿他们的衣服看看,我当时只试穿了一件湖蓝色的旗袍式连衣裙,他们便说我就是这个牌子的最佳形象代言人。我很少穿中式服装,看到镜子里的自己突然有了婉约的气质,端庄而不失妩媚。   这个形象让我心仪,也看到了商机。于是我成了他们的省级代理商,并将专卖店开到了省城最繁华的商业街上。   我用几年的时间专心经营“明照依然”,在全省几大城市的商场都设了专柜。“明照依然”当时还是个新厂,由于经营管理得当,这几年得到了飞速发展,他们推出的服装面料精致,裁剪得体,受到许多喜欢中式服装的消费者的追捧。我作为这个品牌最早一批的代理商,也得到了厂商给予的很多实惠。可以说,我的事业是和“明照依然”一起发展起来的。天生的审美能力和对时尚的感受力,让我在这一行干得得心应手。省城文艺团体的演员、写字楼里的白领丽人、把扮靓当己任的阔太太,很多都是我店里的常客。行业里称我为“超级买手”,我已经成为省城服装界的知名人物。   我在省城买了一套湖景房,将母亲接来居住。母亲很快在省城找到了生活的乐趣,她通过以前认识的老朋友,打入了省城“上层妇女”的社交圈。都是一些退了休的女干部或企业家,她们常常在一起活动,借着搓麻将交流投资信息,炒房、炒股票、买卖基金。母亲这几年在投资上的收益,远远超过我辛辛苦苦做生意的成果。   母亲真是越活越年轻了。花白的头发染成深栗色,烫成大波浪,每周定期去美容院,除了做fans,还做全身按摩。早上坚持吃安利的蛋白粉,临睡前从不忘喝完一杯牛奶才上床。那天她从美容院回来,拿回一个小瓶子,口气神秘地对我说,里面装的是可以口服的精油,每天喝一滴,可以调理女性的生殖系统和内分泌,达到美容养颜的效果。看到母亲脸上按捺不住的兴奋,我问她这么一小瓶要多少钱?一万八。母亲的回答让我倒吸了一口冷气,天呀,天呀!你别这么小家   子气,这一小瓶可以喝半年,一天不过一百块而已。母亲不以为然地说。不过母亲的皮肤倒真的变得白皙起来,而且气色极好,红润而又光泽,上个月据说还来了淡粉红的月经。母亲的身材一直保养得极好,从后面看不过四十岁,从正面看最多也就五十岁,而其实母亲六十岁的生日已过。她最喜欢人家夸她年轻,若和我走在一起,被人恭维成姐妹花,母亲脸上便真的笑出花来。   和活得正在兴头上的母亲相比,我的生活就平淡多了。 正文 第十章 霓裳艳影(2)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45 本章字数:2978  做服装生意,是没有节假日的,我的店一年开门营业三百六十五天,越是节假日生意越忙。头两年除了除夕,我没有休息过一天,就是生病,在医院打完点滴也还要去店里看一下。这两年,事业步入正轨,金钱和时间才宽裕起来。在商场销售的服装由商场管理,我只需按时和商场结算。三个店的管理我交给店长,给她们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销售提成制度,店长是我从优秀员工中提拔上来的,经过我严格的培训,尽责尽职。我发现,每段日子都不是白过的,在当岳行长时取得的管理经验让我在管理自己的时装店变得很轻松。现在我只需每天去店里巡视一下,看看销售单和库存,了解一下情况即可。更多的时候,我待在家里读书。除了小说,我开始读哲学和古诗词,床头永远放着厚厚的一本《历代优秀诗词选编》。   除了因为工作不得不打交道的人之外,我几乎没有社交。偶尔的应酬变成难耐的事,大多数时候我都是沉默。我对饭桌上的那些虚伪的客套已经很不适应了,对别人的侃侃而谈不知如何回应,更怕自己成为众人的焦点。   于是只有回避。   我喜欢一个人去旅行,每年都要抽出一个月的时间去各地走走。我一个人去看了乐山大佛,龙门石窟,丽江古城。去新疆看火焰山,爬泰山观日出,还在内蒙古的草原上住了几天蒙古包。   在西藏的日子最令我难忘。在大昭寺的金顶下,我一个人呆呆地坐了半天,看着天上蓝得透明的天空,缓缓游走的白云,觉得我的前世也许就生活在这片土地。   那些变卖了家产,磕长头去拉萨朝拜的信徒,有着黑红脸庞和淳朴笑容的藏民,让我觉得无比亲切。   喝酥油茶,吃奶酪,和藏胞一起跳锅庄,我在西藏待了一个月,将自己的脸晒得黑红。   在郎木寺,我还看到了天葬。看到秃鹫从蓝天上俯冲而下,又迅速升空,片刻之间就将一个人在世上的痕迹消灭得干干净净。   在这里,死亡不仅意味着生命的结束,也意味着新的开始。生命是一个轮回的过程。   我对生死有了新的认识。   我买了一个藏银的手镯,上面刻着六字真言,我一直戴在右手上。   我一直单身,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单身女人。五年里,从未和任何一个男人有过亲密关系。   并不是说没有男人对我有兴趣。“明照依然”的老板就表示过对我的好感,被我巧妙地将这种好感转化为良好的商业合作。就是在飞机上,也常常遇到向我献殷勤的男人。从男人看我的眼光里,我知道自己依然是一个美丽的女子,对男人仍旧有足够的吸引力。   但我一直单身。   母亲说:“海棠,你还在等什么呢?韩勇的儿子都四岁了,再拖下去,你就错过了生育期了,没有孩子你的晚年会很难过的。我常常想,我和你爸爸的婚姻,最大的成果就是生了你和爱国两个孩子,就冲着你们姐弟俩,我也不该太恨他。”   韩勇和我离婚后,立即便和那个小内勤结了婚,不到一年一个大胖儿子就出世了,全家皆大欢喜。韩勇现在是龙城城中分局的局长,事业有成,身边又有娇妻幼子相伴,也正活在兴头上。只是听说韩勇在家常常打老婆,也不知是真是假。   我对妈妈说:“如果婚姻最大的成果是带来孩子,我更不能轻率结婚了,因为我没发现哪个男人配做我孩子的父亲。”   母亲叹了口气:“海棠啊……”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   我突然想问母亲一个藏在我心中已久的问题:“妈妈,在和爸爸结婚以前,你恋爱过吧?”   母亲看看我,确认我的态度是认真的之后,她的表情陷入回忆之中。   第一次给我讲述她的初恋。   那是六十年代末期,我的母亲王春梅刚从财经学校毕业,分配到银行的储蓄所工作,认识了杨先明。他是母亲的师傅,所里唯一的大学生,风度儒雅,相貌英俊。他手把手地教母亲学业务,对母亲相当关照。当年二十三岁的母亲也算得上一个美女,留着长及腰际的大辫子,有一双黑黝黝的大眼睛。青年男女待久了当然会互相吸引,他们顺理成章的恋爱了。母亲说,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非常美好的时光,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日子几乎可以算是她一生最幸福的时光。   恋爱谈了一年,他们决定结婚。母亲把杨先明带回小镇给父母过目。刚开始看到女儿领回来一个清清爽爽的小伙子,外公外婆还笑眯了眼。就在要请未来女婿上桌吃饭之前,外公问了杨先明一个问题:“你家的成分是什么?”   杨先明低下头,嗫嚅地答道:“是地主。”这个回答将全家都惊呆了。外公当即就翻了脸,说我们家的女儿就是死也不会嫁给地主的儿子,叫他赶快离开我们家。   母亲说她也是第一次知道杨先明的家庭成分是地主。因为他父亲在解放的第二年就死了,他母亲的成分是中农,他向我妈介绍家庭情况的时候,只介绍了他母亲,没提死去的父亲。不知为什么,他对第一次见面的未来岳父坦白承认了。当然,这种事是隐瞒不了的,我母亲是党员,若他们真的提出结婚申请,组织上也会告知实情,并出来干涉。   母亲当时也气懵了,觉得好像受到了欺骗,眼睁睁地看着他被外公赶走,没有替他说一句话。   在那个家庭出身可以决定一个人的政治前途的年代,母亲答应外公和杨先明断绝往来。   回到城里后,他们真的有一个多月没有往来,在单位遇到也互不理睬。这一个多月里,母亲在做激烈的思想斗争。要爱情还是要前途,两种选择意味着两种命运。   母亲最后决定忠于自己的爱情,当她终于作出这个决定时,她觉得自己很伟大,也很幸福。但当她要把这个决定告诉杨先明时,却发现杨先明已经移情别恋。母亲亲眼看到他和另一个姑娘去看电影。   杨先明的背叛给了母亲沉重的打击。她在心碎之余,作出了轻率的决定,为了报复杨先明,她决定快速结婚。   正好有人给母亲介绍了我父亲。现役军官,家庭出身贫农。听了这两个条件,母亲连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她和我父亲只认识了三个星期就结婚了,结婚后一个星期父亲就回了部队。   听到我母亲结婚的消息,杨先明来找母亲,告诉母亲那个姑娘是别人给他介绍的对象,他为了刺激母亲,才和她来往,现在他们已经分手了。   母亲只有苦笑,他和那姑娘可以分手,母亲和父亲却不可能离婚了。   两人相拥痛哭了一场,彻底分了手。杨先明后来很晚才结婚。   听完母亲的故事,我一阵阵心痛。在这个故事里,我分明看到了我自己。原来自己的命运不过是母亲的重叠。   “你们后来有来往吗?”我问。   “没有。”母亲肯定地说。“我们那个年代,把男女之事看得很严重,我和他不可能有什么来往。你出了事之后,为了你的调动,我是第一次去找他。他很爽快地答应了。”   “为什么要把我调到他手下呢?”   “因为,他是我唯一信任的人。”   日子不紧不慢却毫不犹豫地裹挟着每一个人向前走去。童年的梦想,少年的理想,青年的抱负,对浪漫的憧憬,对幸福的幻想,一件件地被丢失在路上。生活,渐渐地对每个人揭开了谜底。 正文 第十章 霓裳艳影(3)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45 本章字数:2627  晓君的儿子在三岁的时候被检查出患有地中海贫血。这是一种遗传病,查起来,原来遗传基因来自许志军,他的母亲患有重度地贫,在许志军很小的时候便去世了,许志军自己为地贫基因携带者。当年两人因为同居多时才结婚,认为婚检多此一举,办结婚登记时,就省了这道程序,找熟人开了张证明了事。   儿子的病成了晓君的一块心病。她比以前更加宠爱儿子,几乎到了溺爱的程度,但同时对儿子健康和前途的担心,又让她无比忧虑。许志军这时已经当上了副处长,仕途上正春风得意,和中国大多数有一官半职的人一样,他也是把家当成是个睡觉地方,只要养足了精神,立刻就不见了踪影。晓君所在的学校是重点中学,管理很严格,她常常被冗长的评估和残酷的升学率压得喘不过气来。在日复一日单调工作和独自照顾孩子的过程中,晓君的脾气变得尖锐暴躁起来。当许志军深夜归来,晓君把白天积攒下来的焦虑和不忍心对孩子爆发的愤怒通通倒向   丈夫。而许志军的脾气也见长了,对她不再谦让,两人常常唇枪舌剑地交锋。两个中文系毕业的高才生,吵起架来也旗鼓相当,分不出胜负,常常将熟睡的儿子吵醒。   只有儿子的哭声能让两人恢复理智,暂时偃旗息鼓。   晓君家还住在原来那套旧房子里,不过由两房加成了三房。这种改造过的房子布局很不合理,客厅和卫生间都太小。而且晓君家那套房在西边,夏天的时候西晒很厉害,下班回到家,屋里温度高得好像桑拿房。晓君去年终于下决心在城东买了一套三居室,首付花掉了两人的全部积蓄。房子还没交付,房贷却已经开始扣了,两人的工资加起来不到五千元,扣除房贷和生活费,每月所剩无几。晓君为了攒出装修费,对日常开销卡得很紧,每花一笔钱都要思来想去,为此引来许志军的不满,最近两人常为了钱闹矛盾。   “海棠,你说,下个月新房就要交付了,我们的存款还不到两万,拿什么来装修?结婚时我们买的那套家具本来就是便宜货,用了这么多年抽屉都关不上了,还被我家小宝用蜡笔画得乱七八糟。电视机和洗衣机也都是老型号的了,这都等着换呢,但就算不换电器,这基本装修和换家具加起来怎么也要五六万吧?   还差这么大一截,我这急得心里上火,他却好像事不关己似的。最可气的是他弟弟上个星期结婚,他也不跟我商量,就给了五千!我这两年为了省钱,每天的早餐都是吃一个五毛钱的馒头,他却一出手就是五千!你说说看,有这种不顾家的人吗?我气急了,昨天和他大吵了一场。”   晓君在和我诉说这一切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依然是愤懑和不耐的。七年的婚姻生活将一个聪慧,富有灵气的女孩变成一个满脸无奈,没有幻想,对形而下的物资斤斤计较的女人。   其变化之大,让我这个旁观者也不甚唏嘘。   “他弟弟结婚,做大哥的给五千也不为过,他错在不和你商量。不过也是怕你不同意,所以先斩后奏了。他在省城当副处长,是家里最有出息的,给少了没面子。”我劝解晓君。   “死要面子活受罪,男人就是这么个虚荣的玩意!”晓君依然气愤难耐。   “好了,晓君,钱都给了,也要不回来了,不要整天再拿这件事在许志军面前唠叨,这只会减轻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分量。夫妻间为钱吵架是最不值当的了。   你们装修还差多少,我借给你。儿童房的家具你们不用买了,我送给小宝。”我拍拍晓君的手,安慰道。   “谢谢你,海棠。”晓君的样子轻松些了,转而叹了口气,“唉,还是你能干啊,自己创业也闯出了一片天地。和你比,我差远了。这几年,我的心很累,觉得自己已经老了,没了锐气,没了想法,只想安安稳稳地过日子。”   “谢什么,谁叫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呢,我还是小宝的干妈呢。你也别羡慕我,我这是被生活逼到这一步的,我也羡慕你们这些有稳定工作和福利的公职人员啊。和许志军好好过日子吧,别吵架了,当年你们是多么恩爱的一对,好好珍惜这份感情,别等失去了才来后悔。”我说。   “嗯,我知道了。我也不知怎么了,这几年脾气变得这么坏,有时吵着吵着,自己都觉得自己面目可憎。以后,我会注意的,想吵架的时候控制一下自己。”晓君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   这是她今天第一次露出笑容。这一笑,我原来熟悉的晓君又回来了,我也不禁展颜一笑。   晓君和许志军的婚姻不过是在经历“七年之痒”,还没到要破裂的程度。毕竟他们有坚实的感情基础,特别是还有一个需要他们照顾的儿子。   爱情能转换成朴素的亲情,这就是比较正常的结局了。我们小时候,谁没听过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吵架呢?   许多婚姻在吵吵闹闹中,修修补补也是可以到白头的。   而叶明丽的婚姻却破碎得很彻底。明丽生了一个漂亮得惊人的女儿,整天乐得走路都带着风。老公的生意也做越大,又在湖边买了一幢三层楼的别墅,家里请了一大一小俩保姆,年纪长的负责做家务,年纪轻的负责带孩子。那几年明丽的态度真的有点嚣张,对谁都一副颐指气使的模样,让人想起旧社会的地主婆。   但幸福很快就结束了。女儿三岁的时候,老公的另外一个家曝光了。那是一幢半山别墅,面积并不比明丽住的小,里面也有一大一小俩保姆,当然还有一个比明丽更年轻更明丽的女人,和一个已经一周岁的男孩。   巨大的惊愕过后,一种好像被人当众剥了衣裳似的感觉让明丽失去了理智,她被嫉妒和挫败感击垮了。她竟然拿出打火机点燃了窗帘,叫嚣要将这个贱女人和小贱种烧死。若不是救得快,不仅那幢别墅被毁灭,连明丽也要坐班房。   离婚后明丽将女儿放到外婆家,自己过着放荡不羁的生活。离婚不到两年,我知道的和她有过关系的男人就不下五个。他们中有已婚的,有未婚的,有比明丽小三岁的,也有比她大二十岁的,职业有商人,有大学教师,还有一个是现役军人。在和他们的关系中,只有一件事是不变的,就是交往不到三个月就分手。   明丽是我时装店的老顾客了,她一年里在“霓裳艳影”和“明照依然”里花掉的金钱数以万计。她对服饰的喜好因恋爱对象的不同而改变。和商人谈恋爱时,她打扮得妖艳性感,吊带裙便成为主打;和现役军官交往那三个月,她喜欢打扮成白领丽人。有一次,“霓裳艳影”进了一批套裙,她一下买了七套。她说他们每天都要约会,一周里总不能穿同样的衣服吧? 正文 第十章 霓裳艳影(4)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46 本章字数:2755  因为我对她的身材和喜好了如指掌,进货的时候很多衣服就是特地为她进的,她只要一试穿就很少有不喜欢的,付了钱还要感谢我:“谢谢你啊,海棠,还是你最了解我,不愧是我的形象顾问。”   买完衣服,明丽都要在我那里坐一会。我在“明照依然”那间店的一角辟出了一个小茶室,墙角种了一棵竹子。虽然是假的,但郁郁葱葱的足以乱真。竹下摆放一张根雕茶几和几张根雕小凳。那天明丽在“明照依然”将所有的旗袍几乎试了个遍,因为最近相好的那个大学教师喜好古典气质的美女。最后,她买了四件旗袍和四条与之相配的披肩。叫店员包好后,我们坐在竹下,泡上一壶我从云南带回来的70年代的普洱,慢慢喝着,听朱哲琴用天籁之声唱《阿姐鼓》。   “海棠,你这里好像是世外桃源,可以平心静气地坐一坐,如果没有你这个地方让我安静一下,我可能真的要疯掉了。”明丽叹了一口气,感叹道。   “那你就常来吧,你活得这么热闹,偶尔来我这里清净一下也好。”我轻抿了一口茶,说。   明丽拿出一根烟,看了看我,又放回去。   “海棠,每次见到你,我就觉得自己仿佛太颓了。你不抽烟,不熬夜,不谈恋爱,有时想叫你去酒吧你也不去,说自己一定要在12点之前睡觉。我可从来没在两点之前睡着过。你说你比我还小三岁,正是女人情欲最高涨的时候,怎么就能像修女似的,这么长时间独守空房?我可不行,我一个人睡觉睡不着。”   “你真无耻。”我笑着羞了她一下。   “这是正常人的生理要求,有什么可耻的?”明丽不以为然地回敬我。喝了一口茶,又说,“人总得生活下去啊。那天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一句话,说得棒极了。”   “什么话?”我问。   “生活就像**,你如果不能反抗,就闭着眼睛享受吧。”明丽抿了抿嘴,特别正式地说。   “噗”,我一口茶笑得喷了出来。“真绝,不是一般的人想得出来的句子。”   “这是我看到的堪称真理的句子之一。我不过是普通女子,对生活强加给我的一切没力量改变,就只好闭着眼睛享受了。”明丽翻着白眼说。然后转头问道:“海棠,你实话告诉我,夜深人静,你就没有孤枕难眠的时候?”   这个问题,属于绝对隐私,我很不习惯别人将性问题拿出来公开讨论,于是便转移话题。   “别说我,说说你吧,你恋爱了这么多次,就没一个结婚的对象?”   “结婚?我再也不会结婚了!我也不再相信什么永恒的爱情,我觉得现在挺好,活得自由自在,不受任何人约束。遇到看得顺眼的男人就和他谈谈恋爱,没感觉了就分手。现在我理解邝健了,喜新厌旧是人性啊,每天对着同一个人,就算她是天女下凡不久也厌倦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可爱之处,燕瘦环肥,各有各的好,人不可能一辈子只爱一个人。”   “这种论调还在北京上学时就听你说了,你把邝健和李明浩比作两种不同的水果,你都喜欢。”我笑着说,想起了多年前在宿舍里和明丽那场关于水蜜桃和苹果的谈话。   “就是啊,我决定在有生之年再多尝几种水果,直到自己老得吃不动为止。”明丽大笑起来。   明丽就是这个样子,就算她做再出格的事,说再出格的话,都给人一种率真的感觉,让人不仅对她讨厌不起来,反而有些喜欢她。   “你可真够色的,前世一定是妖精变的。但愿你运气一直这么好,别遇到坏人。你还是要小心些,吃水果之前,要把对方的背景了解清楚了再吃,别不小心吃了一个烂梨子,坏了肠胃。”我提醒她。   “我知道。看男人我比你有经验。当年也是你倒霉,遇上高枫这么个烂梨子,长得像个男子汉,却比女人还脆弱,说分手就自杀,还写那样的遗书把你害得这么惨。这种事要是搁在现在,也不会给你这么重的处分。”明丽说。   “你错了,高枫不是烂梨子。我不恨他,在那件事上,我是真的有罪的。和他的生命比起来,我受什么处分都不为过。”我缓缓地说。六年了,高枫死了六年了。六年的时光带走了太多的东西,当我提起他的时候,语气已经能够平静。   在夜深人静的夜晚,有时我也会想起他,但不再那么痛彻心扉了。   我像想念我死去的亲人一样想念他。那个地方并不可怕,我们很多亲人都先去了,几十年后我们也要去。   如果死亡意味着重生,那么我希望高枫能投胎到一个幸福的家庭,得到父母很多很多的爱,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的那种宝贝,弥补前一世受到的亏欠。   明丽沉默了,一时间我们谁也没有说话。空气里只飘荡着朱哲琴的声音,她一遍遍的唱着“嗡嘛呢叭咪哞嗡嘛呢叭咪哞”。   “这唱的是什么意思?”明丽问。   “阿姐鼓在西藏的文化传统中,是一面以纯洁少女的皮做的祭神的鼓——人皮鼓。嗡嘛呢叭咪哞,这六个字是藏传佛教中的六字真言,包含了世间的万物。   在西藏人的心目中,死并不可怕,它如同诞生新的生命一样,是回归大自然。作为轮回的一部分,生与死是平等的,只有幸福吉祥才最重要。”我答道。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张唱片,我常常几个小时反复听着它,“天边传来阵阵鼓声/那是阿姐在对我说话”。   阿姐是谁?她为什么从小就不说话?她不说话,是因为她看尽了人世间的沧桑苦难与变迁,她不说话,是因为洞悉了一切而悲悯,已无话可说。   我想我懂得了阿姐。懂得也许是梦想中的爱情带走了她,也许是幻想中的幸福带走了她,还将带走我们每一个人。   “海棠,你真的决定就这样一个人过下去吗?”明丽沉默了一会问我。   “不,我在等一个人出现。等那个上天安排给我的那个人出现。冥冥中有人告诉我,我前面走的都是弯路,只有等那个人出现了,我才能得到一次真正的爱情。”我看着茶杯里淡褐色的茶,一字一句地说。   “噢,海棠,真想拥抱一下你,你这个样子真美丽。经历了这么多,你还保持着这样的信念,了解你的人才知道,你有多么纯真多么执著,想当年你却被很多人说成是**……”明丽说到这里,意识到失口,看我并没有生气的迹象,便吐了吐舌头,反手搂住我,“你心目中那个真命天子是什么样?”   “我心里有他的模样,却描述不不来,但我知道,只要他一出现,我就会将他认出来。”我从明丽的手中挣脱出来,将那杯茶喝了。   “嗯,海棠,我祝你早日找到那个真命天子,早日找到幸福。”明丽也将杯里茶喝了一口,对我祝福道。   “谢谢。”我答道。给了明丽一个笑容。 正文 第十一章 唯有时光(1)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46 本章字数:3042  答应宝剑锋的求爱,必定会有一段甜蜜欢畅的日子。但可以预见的事,很快两人就会陷入争吵、嫉妒和谎言之中,彼此伤害,将原来的一点爱意挥霍至尽。   一天下午,我正在店里巡视,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岳海棠,猜猜我是谁?猜对了有奖!”一个陌生男声传出。   对这种幼稚的游戏我已经没有兴趣玩了:“你是何方神圣?快快报上名来!”   “哈哈,我是谁,包你猜一百遍也猜不出,你要往远处想,往二十年以前想。”   二十年以前?我吓了一跳,哪里跑出来的青梅竹马?   “你到底是谁?我的小学同学我都叫不出名字了。”   “哈哈,算你聪明,我真的是你小学同学,我叫王海,还记得吗?”   “王海?”脑海里映出一个穿着脏兮兮的鞋子,常常用袖子搽鼻涕的男孩。   “王海!记得你那时常常抄我的作业,还有一次捉了一只青蛙放到我的抽屉里,害得我跳到桌子上!是不是你!”   “是,是,是!就是我,没想到你全记得啊!太好了,我还以为要帮助你回忆半天呢。”   “你在哪呢?怎么突然冒出来给我打电话?”   “嘿,我就在省城啊!来省城三年多了,前几天回龙城正好碰到米莉了,她告诉我你也在省城,我就问她要了你的电话,这就打给你了。你有空吗?出来聚聚嘛,找到了二十多年没有音讯的老同学,这心情和找到失散多年的亲人感觉是一样的,你不知道我现在有多激动……”   我被王海的话给逗笑了:“好,我们聚聚,你说,在哪?”   “今晚6点半在金海渔村,我定好包厢通知你,不见不散。”   晚上6点半,我准时来到金海渔村208包厢,推开门,看见里面坐着两位男子,他们看见我,眼睛一亮,同时站起来。   “岳海棠!你变化不大嘛,还能一眼认出来。不过这是因为事先知道你要来才敢这么叫,要是在大街上遇到肯定不敢认了。”一个穿着白衬衣,扎着蓝白条领带的男子先说。   我认出来,他就是王海。说得对,因为事先知道王海在这间房里,才敢这么认,在大街上就是遇到也认不出来。   二十年的光阴,将一个拖鼻涕的小脏孩变成一个穿着名牌白衬衣腆着肚腩的男人,其中发生了多少故事啊!   另一个穿黑衬衣的男子没有说话,在旁边看着我们。   王海转身向我介绍:“这是我的老板,也是我的中学同学保剑锋。”   黑衣男子对我点头微笑了一下,递过一张名片。   “保利房地产公司董事长,保剑锋。”我轻轻念了出来。   “对,现在正卖得火热的保利花园就是我们公司开发的。”王海插了一句,也递过一张名片。   上边写的是:保利房地产公司销售总监王海。   保利花园,我当然知道,最近一段时间每天打开报纸都可以看到保利花园的销售广告,这是位于江心半岛上的一个大型项目,前几天我还听母亲说准备在保利花园投资两套房产呢。   “你好,我叫岳海棠。”   “久闻大名,今日得见,不胜荣幸。”他将左手放到胸口,微微弯了一下腰。   我把这话当成了客套,在生意场有时会遇到特别讲究礼节的人,礼多人不怪,倒给人一种诚信的感觉,倾向于和他们合作。   于是我也回了一个礼。   “海棠,我们老板其实早就认识你,不过今天第一次和你面对面。”王海在一旁说道。   “是吗?”我意外地扬了一下眉。   这个保利花园的董事长竟脸红了,他有些赧然地笑了一下,掩饰着说:“是的,听王海说起过。”   我疑惑地看了一眼王海,王海连忙说:“是啊,听我说起过,我常把我们小时候的事说给他听。来,先别说这些,我们先坐下吧。”   这是一个仿照日本榻榻米做的包厢,为了坐得舒服,在中间挖深了两尺,将桌子放到里面。   王海殷勤地给我们铺好蒲团,我们三人坐了下来。席间,大部分时间都是王海在说话,他和我回忆起小学时代的趣事,这些记忆原来已经模糊,现在一经提起,立即变得清晰起来。原来破碎的记忆被重新串起,当年的蒙昧无知变成天真无邪,调皮捣蛋变成聪明才智,连被老师拉到讲台前罚站都成了可以炫耀的事情。   我一边笑一边想,记得当年王海可是有些自卑的,也不受女同学欢迎。因为他家太穷,衣服脏兮兮的,脸上常常沾着鼻涕,他的恶作剧也没有什么创意,他不过是跟在身材高大的男生后面助威起哄的小角色罢了。   谁说岁月无情?没有时光的雕刻,他怎么能成长为现在这个风趣幽默,左右逢源的男子,怎么能成为房地产公司的销售总监?   我们在说笑的时候,旁边的保剑锋在一旁听着,不插嘴,只是偶尔微笑。   我瞥他一眼,心想,这个董事长今晚怎么这么闲,愿意陪下属和小学同学叙旧?   吃完饭,下楼的时候,王海接了一个电话,然后不好意思地对我说:“不好意思,海棠,家里有点事,我要立即赶回去,不能送你了,让我们老板送你好不好?”   我连忙说:“不用了,我打车回去就可以了。”   “不用客气,大家都是龙城老乡,能送岳小姐回家,是我的荣幸。”保剑锋开口了。   “好,剑锋,海棠就交给你了。我先走了,拜拜!”王海亲热地拍了一下保剑锋的肩膀,朝他挤挤眼,向他的车走去。   保剑锋把我带到一辆黑色的奔驰面前,按了一下遥控器,打开车门,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我只好上了车。   他问了地址,我告诉了他。他便不再多言,沉稳地将车向前开去。   为了打破沉默,他打开汽车音响。恩雅仿佛天籁般澄明清澈的歌声回荡在车里。   “原来你也喜欢恩雅。”我开口说了一句话。   “非常喜欢,她的歌声很清澄,能让人安静下来。”他答了一句,没有回头。   我不再说什么。车厢里再次陷入沉默,只有恩雅在唱那首百听不厌的《Only Time》。   在我家楼下,他停好车,从驾驶室出来,站在车外与我道别。   “认识你很高兴,希望你也能记住我。”他说。   “我也很高兴认识你,若有女眷需要添置新衣,欢迎光临小店。”我笑着开了一句玩笑。   “一定,一定。”他也笑了,和我挥挥手,上车走了。   回到家,我前思后想,觉得今晚的事有些不对劲,王海带着老板一起赴约,饭后又突然离去,让保剑锋送我回家。凭着女性的敏感,我感受得到保剑锋看我时特殊的眼神。   我正想打电话给王海,王海的电话就来了。   “海棠,到家了吗?”   “嗯。到了一会了。”   “没想到还能和你联系上,刚听说你就在省城的时候,我激动得不得了。”   “不至于吧。小学时我们并没有结下什么深厚友谊,我还去老师那里告过你的状。”   “哈哈,现在回想起来,简直就是美好的童年啊。我激动是因为我拿你赚过钱。”   “你说什么?你拿我赚过钱?” 正文 第十一章 唯有时光(2)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46 本章字数:3022  “你还记得吗,我们小学最后一个学期的春游,在河边我和你照过一张合影?那张合影我一直留着,后来被一个人看见了,拿了两张珍藏的外国邮票换走了。”   “换给谁了?”我的心怦怦跳了起来。   “保剑锋。就是我现在的老板保剑锋。那两张邮票被我拿到集邮市场卖了一百块钱,顶我两个月的生活费啊!”王海的声音有按捺不住的得意。   原来是他。我记得高中时收到过这样的信件,信中提到他每天和我擦肩而过,用邮票从我小学同学手里换了我一张相片。   青春时期的谜底原来都会揭开。   “今天这个饭局是你安排的吗?”我问。   “当然啊,得到你的消息我很兴奋,立即就告诉他了。他听说你就在省城,也很高兴,立即要我联系你。于是就有了今晚的会面。”   “保剑锋是个什么样的人?”   “不是我奉承,保剑锋是我佩服的为数不多的人之一,他绝对是个有能力的人,做哪一行都能成功,我们公司转到房地产才不过五六年,就已经成为省城排得上号的房地产公司。他不仅是我的老板,也是我的好朋友,我跟了他多年,他从来没有亏待过我。”   “所以你来替他说好话,将你二十多年没见过面的小学同学介绍给他?”   “嘿嘿,你是他少年时代的梦中情人嘛,认识一下又何妨,大家成为朋友,以后有什么事可以互相帮忙。”   “也是啊,如果买你们公司的房子有没有优惠?”   “当然,没问题,如果你看上我们公司的房子,相信我们老板一定会给你一个最优惠的折扣。”   “我开玩笑的,现在还没置产的打算。”   “买来投资也可以呀,现在很多人炒房产,比做传统生意还赚得多。”   “好的,如果我有这个打算再去找你。”我谢了王海,挂了电话。   我拿出相册,怎么也找不到王海说的那张照片,倒是找到一张小学时的毕业照,我穿着白衬衣,背带裙,扎着红领巾,一脸严肃地看着镜头。这个小女孩,和现在的我毫无相像之处,只有眉宇之间那份神情是不变的。   我记得,那个年代,中学生正兴起一股集邮热,我曾经为了集邮,把父母藏在柜子里的信件全部翻出来,用剪刀将信封上的邮票剪下来,为此还被母亲责骂。那时邮票就像硬通货,可以和同学换任何喜欢的东西,而外国邮票尤其受青睐,因为罕见,所以特别珍贵。那时,得到一张外国邮票,哪怕只是香港邮票也是值得炫耀的。   保剑锋当年竟然用两张珍藏的外国邮票和王海换一张这样的照片,这样的少年情怀让人欷濛。而王海的销售手段也够狠,所以现在让他当销售总监也算是物尽其才。   都说见到少年时代的梦中情人多半会失望,不知这个保剑锋今晚怎么想?我想了想,摇摇头,自嘲地笑了笑。洗漱完毕,上床睡了。   三天以后,我接到了保剑锋的电话。他说他刚从云南回来,有一份小礼物要送给我。   我正在店里,便叫他送到店里来。   当他从黑色的轿车下来时,我心里是暗暗赞叹了一声的。他那天穿了一件深灰色的衬衫,黑色的西裤,虽然夜夜笙歌,却没有像王海那样有了不雅的肚腩。   他身材修长,骨骼匀称,从动作的灵敏度来看,是一个常常参加体育运动的人。   从服饰的搭配上看,他的着装品位不低。见过很多有钱人将千元以上的名牌衬衣穿成地摊货的效果,如今看到一个将名牌那种低调的高贵完美地表现出来的男子,不禁颔首。   他大步流星地向我的店走来。胯部间的摆动是那么流畅优美。只有绝对自信,对自己的生活运筹帷幄的男人才会有这样的步伐。   我站起来迎接。   他将手里的包递给我。是一包普洱和一套茶具。   他看了一眼墙角的竹子下的茶几,说:“我猜到你喜欢喝茶。”   “茶是这几年才喝的,原来我只喝雀巢咖啡。”我接过礼物,谢了。   “我也是这几年才改的习惯。岳老板如果忙完了,能不能赏光和我去喝一杯茶?”他问。   “保董事长今天这么空闲吗?”我反问一句。   “刚出差回来,还不想工作,想找人喝杯茶放松一下。”   “好吧。那我也跟着董事长放松一下。”   我们来到一家茶庄。因为是下午,茶庄的客人很少,我们没有要包厢,就坐在大厅靠窗的位置上,看着夕阳从暗红色的花窗斜照进来,在阴暗的大厅里打出一道道光影。   “海棠,真的没想到会遇上你。你知不知道……”   “我知道。王海告诉我了,你当年用两张邮票换了一张我和他的合影。”   “哦,你知道了。你还记不记得我曾经给你写过很多信?当时只署了宝剑二字。”   “我记得。当年收到过很多这样的信,却记住了你的,因为你字写得很漂亮。我想你一定是一个书法爱好者,写信都不时变换着字体,有时是行书,有时是隶书。还用过楷书和魏书。   “没想到你真的记得。高考完后,我到处打听你上了哪所大学,却听说你落榜了,后来又听说你参加工作了,但没打听到你的联系地址。就这样失去联系十多年,没想到现在又遇上了。”   “听王海说起,我也有些惊讶,我不记得我和王海有过什么合影。”   “那天晚上送你回家后,我翻出相册,把那张照片找出来了。”保剑锋打开皮包,拿出一张照片。“就是这张。”   这是一张已经发黄了的照片。照片里我穿着白衬衣,蓝色的背心裙,拿着一棵青菜,对着镜头笑,嘴咧得有些开,都可以看见牙床了。可能当时正在河边洗菜吧,老师拿着照相机走过来,说要帮我们照相,于是我站起来,王海拿着一根棍子跑过来,在我后面做了个孙悟空挠腮金鸡独立的动作。大概旁边的同学都在笑,我撑不住了,才会笑得这么开。我想起来了,好像照片洗出来后,因为有王海在背后捣乱,所以这张照片我没要,被王海抢去了。没想到被他换了一百块钱。   “你被王海敲诈了吧?”我笑着说,“当年的王海就是个销售奇才。”他也笑了。   “那是一个少年瑰丽的梦。现在想起来依然非常美好。”他将照片收好后,说了一句。   “是啊,哪个少年不做梦呢?等我们长大之后,发现这个世界和我们少年时代的想象完全不同。”我说。   “那天在等你来的时候,我心情非常紧张,不知道你现在变成什么样了。当你进门的那一瞬间,我非常激动,你长得和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在我心中,海棠就是这个样子,非常的清丽,又带着成熟女人的优雅。”他看着我说。   我被他看得脸红起来,心开始怦怦直跳。   “海棠,我是一个商人,我工作很忙。没有时间再玩年轻人的爱情游戏,我今天约你出来,是想向你表白心迹。我喜欢你。”他捉住我放在桌上的手,目光炯炯地看着我说。   我慌忙想抽出我的手,被紧紧握住,没有成功。   “请你相信我的诚意。我不会轻易向一个女人表达感情,若表达了,就一定是真的。你可能觉得太突然。没关系,我会给你时间考虑。明天我又要去出差,一星期以后回来。到时,你再给我答复。” 正文 第十一章 唯有时光(3)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47 本章字数:2592  在送我回家的路上,保剑锋接了好几个电话,看来他所言不虚,他的确非常忙碌。   他说话的语气是不容置疑的,简洁有力。“照我说的做。”他用这句话结束了几个电话,这大概是下属打来的。“我的意思已经表达清楚了,不会有任何改变。”这大概是和生意伙伴通话。   这是一个意志坚定,目标明确,很有掌控力的人。   我在背后看着他。他有着宽宽的肩膀,看上去很沉稳,头发很整洁,不油腻,也没有头皮屑,修剪很精致。   这是一个追求完美,注重细节的男人。   车在我家那幢高楼前停下。他依然从驾驶室出来,替我打开车门,站在车外和我告别。中国男人很少这么绅士的,他们一般只对上级或生意伙伴阿谀奉承,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是懒散随意的。见过许多所谓的成功人士,虽然已经拥有巨额财富,但在社交场合却不自觉地露出贫贱时辛苦挣扎时的痕迹,非常低俗自私。   就是追求女人也不一定在细节上做得这么完美。   从他的衣着品位和言行举止来看,这个保剑锋,一定出生在一个教养很好的家庭,要不,就是他自己特别有领悟力。“海棠,一个星期后我来接你,希望你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他说。   “好的,我会认真考虑你的话。”我答了一句。和他告了别,转身进去。   在门口正好遇到母亲,她刚和朋友吃饭回来。   “刚才送你回来的那个人是谁?”母亲问。   “一个刚认识的朋友。”   “什么朋友?他是干什么的?”母亲目光犀利地看着我。   “他是保利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   “保利房地产公司?就是保利花园的开发商吗?”母亲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我点点头。   “太好了,刚才吃饭的时候我的朋友们还在说,保利花园地理位置好,户型也不错,极具投资价值,就是几乎打不了折。正在想办法找人看看能不能拿到一个低一些的折扣呢。你和他熟吗,问问他能不能打个低一些的折扣,我们要好几套呢!”母亲兴奋地说。   “不熟,今天是第二次见面。”   “没关系,你以后要多和他交往,搞好关系,像他这样的人一定很多人求他,不会轻易就给人折扣的。你怎么认识他的?”   “通过一个小学同学。”我不愿和母亲多说。电梯到了,我走进去。   回到家,母亲还对刚才那个话题感兴趣。   “我刚才只在远处看了一下,觉得这个董事长好像很年轻啊。”   “和我同岁。”   “是吗?现在的年轻人真了不起,我前几天刚看了福布斯2005年中国富豪榜,排名前十的有一半不到四十岁,都是这十来年自己创业发展起来的。啧啧,后生可畏啊,这个保剑锋不过三十四岁,就能成为这么大的地产公司的董事长,看来必有过人之处。”   “那是当然,谁也不能随随便便成功。不过,他和我们没多大关系。你想买房子,最好去找别人打折扣。我和他开不了这口。”我说完,进卫生间洗澡去了。   以后的每一天,都收到他发来的短信,大多是在路上发的,告诉我他现在哪个城市,准备去干什么。看得出他真的很忙,这一周要去几个城市,和很多人谈判。但他能见缝插针抽空给我发短信,可见他的诚意。   “我很想念你。这几天脑海里想的都是你,若此时你在我身边该有多好。”   收到他的这条短信,是下午5点,我正在书房上网。他被生意伙伴请去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游览,看到遍地的落叶正在被秋风吹得高高飞起,像漫天飞舞的蝴蝶,突发感慨,抽空给我发来短信。   “这个景象,我多希望能和你一起看到。能感觉到你是个心思细腻的女子,对这一景象一定有比我更好的诠释。”   他的短信,我很少回,但这一条我回了。   “这表明落叶心有不甘。但即使落叶将自己的心事飞舞成漫天的蝴蝶,它也回不到树上去了。很多事情过去了,就再也不可能回到原样。”   “只要你愿意,我们能以另一种方式达到永恒。”过了两分钟,他又回了一条。   这条短信,我没回。   我打电话给王海,约他一起吃晚饭。   简单的寒暄过后,我直截了当地问:“保剑锋太太是个什么样的人?”保剑锋左手无名指上的钻戒我第一次见面就注意到了。   王海并不觉得我问的突兀,好像他早就知道我要问这个问题:“他的太太是他大学同学,他已经结婚十年,有一个儿子,今年八岁。”   大学一毕业就结婚,可见当年也是爱得如火如荼。   “他们夫妻感情怎么样?”   “很正常,他太太这几年在家做全职主妇,全心全意培养孩子。他的儿子非常聪明,长得也很漂亮。”   妻贤子孝,是个幸福的家庭。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我不再问了,专心吃饭。   见我沉默,王海又说:“他的岳父原来是国土局的局长,他的第一桶金是在岳父的帮助下赚到的。他太太在公司持有的股份和他相同。”   原来是靠岳父起家的,难怪他太太这么放心地在家带孩子,光是凭自己手里的股份,就足以让自己的地位固若金汤。   我更没什么话可说了,夹了一块鱼肉,小心地把鱼刺剔除,放入口中。   王海也不再说话,专心对付一条螃蟹腿。   我看着他,心里不禁冷笑。他这么热心地将我介绍给保剑锋,对保剑锋的心思一清二楚,现在对我说这番话,是要我找好定位,不要觊觎不可能得到的位置。   他们俩真是配合默契啊。看来他已经不止一次地扮演这类角色了,所以才会这么驾轻就熟。   不过也可以理解为他对老同学的好心提醒,别不知深浅地就陷进去。   趁王海去上卫生间的工夫,我把账结了。等他回来,我就推说店里有事,要先走。他也说还有应酬,于是我们一起走了。   告别时,王海意味深长地对我说:“海棠,多保重。”   “谢谢,我会的。这么多年,我就学会了保重自己。”我笑着自嘲了一句。 正文 第十一章 唯有时光(4)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47 本章字数:3395  保剑锋回来了,约我到一家饭店的包厢见面。   我的床上摆着两套裙子,一套是黑色的套裙,一套是红色的连衣裙。我在为穿哪一套而犹豫不决。   我先穿上那套黑色套裙,镜子里的我变得非常冷艳而精干,不过太像去参加谈判了。我脱下来放到一边。   我换上那套软缎的红裙,披上白色的羊毛披肩,把长长的直发披散下来。   女人味加适度奢华,出席这样的晚宴正合适。   当我走进包厢时,分明看到保剑锋的眼睛亮了一下,便知这套衣服穿对了。   两人都知道将有一场重要的谈话,吃饭并不是重点。所以菜上来后,两人都没有动筷,只是默默地喝了几口木瓜炖雪蛤。   “海棠。”他终于开口了。从包里拿出一个红色的缎锦盒,让我打开。   黑色的金丝绒底衬上,是一对绿盈盈的玉镯,在灯光在闪着温润的光泽。   “这是上等的和田玉。我看到你脖子上戴着的玉佩,知道你喜欢玉,像你这样的女子,也只有玉才配你。”   我脖子上那块玉佩是双面佛的图案,也是和田玉,是几年前我去新疆旅行时买的,价值过万。这只玉镯这么通透,成色还在我这块之上,可知它价值不菲。   我将盒子向他推了推。“我外婆留给我一对玉镯,虽然不是和田玉,但对于我有特殊的意义,我要戴玉镯的话,只戴那一对。”   外婆留给我的玉镯因为过于珍贵,我用绢帕把它包好,藏在箱底,只有中秋和春节拿出来戴戴。   “我送的,就没有意义了吗?你可以换着戴。”   我笑笑,没有说话。   他又拿出一个文件夹递给我。我疑惑看了他一眼,将文件打开。   是一份购房合同,上门写着我的名字。   “这是我们保利花园第一期已经交付的现房,临江,顶层,已经做好精装修,随时可以入住。你明天去售楼处补办手续。”   真是商人作风,谈判前先将筹码准备好。先将诱惑抛出,不怕你不上钩。   我合上文件,看着他。灯光下,他浓眉下的大眼炯炯有神,英气逼人。   这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子。抛开他的财产不说,他的气质和外貌已经够摄人。   五年来,追求自己的男子一直不断。但,保剑锋的条件无疑是最好的,开出的条件也最诱人。   我叹了一口气,将文件还给他。我承认,内心是有过轻微挣扎的。   这么个俊朗的男子,会发那么诗意而温情的短信,可惜与我无缘。   “你可能觉得我太直接,没用更浪漫的方式追求你。请原谅,我实在太忙了,没有时间按部就班的追求女人,因为不想再浪费时间。我们已经浪费了这么多的时间,错过了这么久才遇上,就让我们好好珍惜,把时间用在好好相处上面吧。”保剑锋看着我说。   我也看着他,心想,这是一个值得我记住的夜晚,连同这个男人。   “我爱你。也许你不相信,但是我知道,我爱你。你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子,外表温柔,内心桀骜。十七岁那年第一次见到你,我就被你吸引了,我当时就发誓,一定要让你成为我的爱人。但命运却让我们失散了这么多年。现在总算有把你找到了,我不会再让你溜走。我相信你一定也会爱上我。”保剑锋再次开口。   “如果你的左手没有戴婚戒,我也许真的会爱上你。”我轻声地说。   他的表情有些尴尬,看了一下手上的钻戒,将钻石那一面转向下。   “婚姻并不是爱情唯一的结局,对两个真正相爱的人来说,也不该拘泥于那一张证书。我以为,你不会太在意的。”   “你这么说,大概是因为听过我过去的故事?”   他点点头,“我并没有因为那件事而轻视你。那是人生的一次意外。”   “那个意外摧毁了我的生活,将我的人生改变了方向。”   “可你现在依然生活得很好。对不起,这段时间,我调查过你,你这五年的历史清白无瑕,让我对你肃然起敬。”   哈,这符合他的作风,找情人也得摸清底细。没有这份小心,怎么能短短几年就成就这么一份事业?   “谢谢你。这样的赞美让我听了很受用。”我轻笑了一下,“这五年来我没有和任何男人交往,你知道为什么吗?”   “你在等待。等待那个与你匹配的男人。”他看着我说。   我扬了扬眉毛。   “一段好的男女关系,男女双方必须是匹配的。就好比演戏,演对手戏的男女演员必须般配,必须是一个重量级的演员,才能激发出火花和潜能,这演起来才过瘾,才能演绎出爱情的美妙。恕我直言,你原来的丈夫和情人都配不上你,他们都没能让你体会到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你为此深感遗憾,不敢再次轻易尝试,你一直在等待那个与你匹配的男人出现。现在我已经站在你面前,你还等什么呢?”   “你真骄傲。”   “是的,我和你一样骄傲。别的男人爱上你,多是因为你的美貌。但我不是。我身边不乏年轻美貌的女子,从外貌看,你并占优势。我爱你,是因为你的骄傲,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傲气。”   “那你应该明白,我们之间不可能。”我坚定地说。   “为什么?”   “你该明白我今天的一切都我自己奋斗出来的。我的店铺、我的房子、我在这一行的名声,还有我平静的心态。我喜欢我现在的生活状态,不想轻易改变。   和你交往,我将失去我的骄傲。住在你的房子里,我会睡不着,我会担心有一天你太太会打上门来,我还担心她会带人来砸我的店,担心她用粗言秽语辱骂我抢了她的丈夫。不,我永不会让这一幕有机会发生在我身上。人必自辱而后人辱之。”   “你说的那一幕不一定会发生。我太太的性格并不泼悍。我保证永远不让你们俩碰面。”   不泼悍就可以欺负她吗?你当初可是依仗她的父亲才出头的啊。我对保太太添了几分同情。   “你若真的了解我,就该明白,岳海棠的骄傲让她永不可能作妾,哪怕被封为贵妃对她也是侮辱。”我一字一顿地说。   “看来我做了件蠢事。我太自信了。今晚的求爱失败了。我虽然难过,但并不意外,来之前,我就忐忑不安,所以临时加了一套房子,指望这套房子能让我的赢面更大一点。但若海棠看在房子的份上跟了我,还是我想要的海棠吗?”   回去的时候,我本来想自己打车走的,但宝剑锋坚持再送我一次,我也没再坚持,上了他的车。   车上,两人依然没有话说。该说的都说完了,再说什么也是画蛇添足。于是不约而同地选择沉默。   幸好恩雅的歌声及时传出,使气氛不那么让人窒息。   他轻轻地跟着哼起来,   Who can say where the road goes(谁能说出道路伸向何方)   Where the day 1)flows(岁月流逝何处)   Only time...(唯有时光……)   And who can say if your love grows (又有谁能说出爱之成长)   As your heart chose (是否如心之所愿)   Only time... (唯有时光)   Who can say why your heart sighs (谁能说出,当爱已飞走)   As your love flies 你的心何以叹息   Only time... (唯有时光……)   And who can say why your 3)heart cries(又有谁能说出,当爱已不再)   When your love dies(你的心为何哭泣)   Only time... (唯有时光)   我坐在后排,听他用有些沙哑的声音一遍一遍地哼唱Only time,Only time……突然间热泪盈眶。 正文 第十二章 爱的恩慈(1)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48 本章字数:3176  我告诉他,我有多幸福,我有多感激,他是上天对我最大的恩慈。   2006年如期而至。   从圣诞到春节这一个多月是服装业的旺季,这段时间的营业额要占到全年的四分之一强。很多年会、答谢会、嘉年华会都在这时召开,需要被邀请的人盛装出席。   辛苦工作了一年的人们,也习惯在这时给自己添置一两件新衣,让自己在新年的时候以新的形象示人。   这时你若到时装店最集中的朝阳路和七星路走一走,便会看到接踵摩肩在忙着血拼的人们。很多人手上已经提着两三个购物袋了,仍不知疲倦地走向下一家时装店。   母亲的朋友徐阿姨一大早就打电话来,下星期要参加女企业家协会组织的团拜会,要到我店里挑选衣服。   我来到“贵夫人”等她。   这时店里正忙着,两个试衣间前都排起了队,见我进来,一个太太便向我抱怨试衣间太少了。我忙给她端上一杯茶,请她稍安毋躁。向她解释,在这个租金昂贵的繁华大街上,拥有两个试衣间的时装店并不多,平时绝对够用了,这种需要排队的情形不过偶尔遇上。安慰好她,看着她抱着五六套挑好的新衣老老实实地坐在沙发上等待,我心里暗笑。当初母亲给这个店起名“贵夫人”时,我还嫌太直白,现在看来这个直白店名还真打出了名气,很多“贵夫人”真的把这里当成了私人衣橱,每次逛街都要进来看看,遇到合适的下手决不手软。   徐阿姨来了,我专门招呼她,让她试了几套事先准备好衣服。女人一到中年,一般都腰粗臀肥,腰间都堆了一圈不雅的赘肉,这需要设计师在设计上动脑筋,还需要一些饰物巧妙遮掩。试了一个多小时,徐阿姨最后终于选定了一套黑色金丝绒的套裙,一条黑色的貂皮披肩,我替她挑了一个金色的胸花亲自给她佩上。   “徐阿姨,你穿上这套衣服,真是贵气逼人,就是作为第一夫人出国访问也绝不会输给任何人。”我还没开口,我旁边的店员就已经把一顶高帽子给她戴了过去。   这顶帽子高得有些过火了,我有点不安地看看徐阿姨。只见她笑得咪了眼,毫不客气地说:“那些第一夫人还不都是普通女人,不过撞彩嫁了个好丈夫,她们的身材气质未必就最好。不过海棠替我挑的这套衣服还真不错,把我的气质显出来了。”   “对,徐阿姨的气质本来就很高贵,衣服只是陪衬,这叫相得益彰。”我暗笑一声,补充了一句。   徐阿姨满意地走了,我坐到沙发上休息,给自己倒了杯水,慢慢喝着。说了一上午的话,嘴都累了。   一个男子走了进来。   “这位先生,请问您想找什么样的衣服,是买来送人吗?”店员连忙上去招呼。   “我随便进来看看,想买一套衣服给我母亲。”男子回答。   “请问您母亲多大年纪,衣服的尺寸知道吗?”   “她今年六十五岁,尺寸不太清楚。”   “请问您母亲的身材,偏胖,偏瘦,还是中等身材?”   “中等身材吧。”   “想买什么类型的衣服呢?毛衣、套裙还是外套?”   “我还没想好,都可以吧,只要好看。”   听着店员和这个顾客的对话,我站起来,准备给他一些建议。一个会为母亲买衣服的男人并不多见,这样孝顺的男子已赢得我的好感。   “请问这位先生,您母亲原来的职业是什么?这可以为我们替她挑选服装提供参考。”我问。   “她退休前是一名中学英语教师。”男子转过身对我说。   当我们的眼神交汇的一瞬间,两人都呆了几秒,然后同时叫起来。   “你是海棠!”   “你是陈亦凡!”   “怎么你会在这里!”   “怎么会在这里碰见你!”   “这是我开的店。你呢,你不是出国了吗?”   “我已经回国了。过几天是我妈妈的生日,我想买一套衣服送给她。”   “十多年没见你父母了,他们都还好吧?”   “父亲去年去世了,母亲的身体时好时坏。”陈亦凡脸色暗了一下。   “哦。”我也静默了一下。这次相遇太过意外,我根本没有做好思想准备,心跳得都快蹦出来了。我偷偷掐了一下自己的食指,努力使自己镇静下来。   要说的话太多太多,现在先替他母亲选衣服吧。   “你母亲的身高我知道,她的身材没有大变吧?”我问。   “没有,体重还和原来差不多。”看得出陈亦凡也对这次巧遇惊讶得有些不知所措,说话时在强作镇定。   我挑了一件枣红色的立领盘扣丝棉袄,面料上织了一些金线,前襟用桃红衬底,绣上两朵黄的和粉的蟹爪菊。老人家穿来做寿非常喜庆。   我又挑了一套银灰色的两件套的毛衣,一条深灰色的西裤,叫店员装好,递给他:“算我送给叔婆的。”   “这怎么可以呢?”他忙不迭地推辞着,拿出钱包。   我扣住了他的钱包,看着他说:“别说了。留着这钱请我吃饭。”   他看了看我,收起了钱包,“走吧,海棠。”   他叫我在原地等一会,他去停车场把车开过来。   在等待的那几分钟里,我感觉得到自己的身体在轻微颤抖。   我仰望天空,看见辽阔的蓝天,白色的云朵。正好有一群附近广场饲养的鸽子飞过,听得见翅膀煽动发出的“扑哧”声。   一辆白色的帕萨特在我身边停下,他伸头出来,叫了一声:“上来吧,海棠。”   我上了车,刚坐好,他就问:“去哪里?”   “随便。只要能找个安静地方说话就行。”我说。   他不再说话,专心开车。   几分钟之后,我们来到一家饭店,进了一间装修雅致的包厢。   他在我对面坐下,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我们快二十年没见了,海棠。”   二十年!多么可怕的数字,听起来真让人心惊。有这么久了吗?躲在火车站的柱子后面偷偷相送的那一幕还历历在目,那一别竟有二十年这么久了吗?   “是啊,你上大学后,我们就没有见过面。”   “我记得堂姐说过,你进了银行工作,怎么现在成了时装店老板?”   “这个故事太长,我以后再告诉你。你什么时候回国的?带家眷一起回来的吗?”他开车的时候,我已经看到他的左手没有戴戒指,但也有很多已婚男人不戴戒指的,我不敢奢望他现在还是单身。   “我回来快半年了。一个人回来的,没有家眷。”他看了我一眼,“你呢?   你的先生和孩子呢?”   “我现在是一个人,没有先生也没有孩子。”   分明感到两个人都松了一口气,气氛变得轻松起来。   既然大家都是单身,这个话题就不着急继续了,以后再聊吧。有的是时间,不是吗?   我转移了话题:“你妈妈和妹妹还住在龙城吗?”   “对,母亲和亦梅住在一起。亦梅生了一对龙凤胎,已经七岁了,妈妈替她照顾孩子。”   “是吗?亦梅的孩子都七岁了!我的印象里她还是个小姑娘呢。”   “嘿嘿。”他笑了一下,“在我的印象里,你也是一个小姑娘呢!”   “真奇怪,其实你变了很多,怎么还能一眼认出来。”   “你也变了好多,但眼睛没变,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还记得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吗?” 正文 第十二章 爱的恩慈(2)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48 本章字数:3285  “当然记得,是我考上大学那一年,临行的前一天,你来我家玩。但我们没说上几句话,你就走了。在火车站时,我还以为你会去送我呢,直到火车开动,也没见你的踪影。”   我想告诉他,那天我去了,偷偷的躲在柱子后面看他,被嫉妒折磨着。搬家后,和他们家断了往来,也刻意不向小舅妈打听他的消息。   但我不想现在就告诉他这些。   “告诉我你上大学以后的故事吧。”我说。   “在清华读完五年大学,我就考取了奖学金,去美国攻读硕士学位。毕业后就留在美国,进了一家公司工作。”他三言两语交代了这二十年的经历。   “为什么回国?”   “因为我父亲的去世。父亲病了很久了,我却一直没有回国看他,直到病危通知书下来后,我才买飞机票回来,回来时父亲已经火化了。母亲抱着我痛哭,说父亲一直不肯闭眼,就想等我回来见最后一面。父亲的最后几年,是在对我的思念中度过的,住院的时候,把我的相片放在床头,有空就拿出来看,常常和她回忆我小时候的故事。参加完父亲的葬礼回美国后,我就动了回国的念头。但杜鹃不同意,这事就耽搁下来。”   “杜鹃?就是那个和你一起考上清华大学的女生吗?”   “是的。”他看了我一眼,有点惊讶我怎么会记得她的名字,“我们从大学三年级起开始恋爱,后来又一起考取奖学金,去了美国。我找到工作后我们就结婚了。她又继续读博士,现在还在和她的导师一起做研究。她不愿意回国,她已经习惯了美国的生活方式。为回不回国我们常常发生争执。去年夏天,母亲得了一场大病,这促使我下决心回国,我想在母亲晚年时,尽一点孝道,在她想我的时候,我能出现在她面前。我和杜鹃不能取得一致,所以我们分手了。”亦凡用平淡的语气交代完这段婚姻的开始和结束。   “你现在做什么工作?”我问。   “开了一间软件开发公司,刚步入轨道。”   我看着他,这个我十二岁就认识,后来又失散了二十年的人,已经被岁月雕刻成一个沉稳从容的男子。眼角和额头已经有了深深的皱褶,笑起来的时候,这些皱褶像菊花一样散开,但丝毫没给人老气的感觉,反而让笑容有了感染力,看上去很舒服。   他看起来那么干净温情,牙齿依然像少年时那么洁白。   我突然有一种想流泪的感觉。   “海棠,你呢,说说你的故事吧。”他停下来,看着我说。   “我的故事比较长,也比较复杂,你有兴趣听吗?”我迎上他的目光,轻轻地问。   “当然,非常有兴趣。”他的眼睛亮了一下。   我开始慢慢述说我的故事。从高考落榜开始说起,我进了储蓄所上班,后来去中央金融学院进修,和胡兮之恋爱,分手后草率的和韩勇结婚,后来调到省城,当上支行长,与高枫那一段婚外情,高枫自杀后我受到的处分。怎么离的婚,后来怎么来省城创业。我一一向他说了一遍。   这是我第一次将我的历史向外人这么详尽的交代,在交代的过程中,我不分辩,不解释,只是将基本事实阐述了一遍。   我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子,由他自己判断。   他耐心地听着,没有插话。   我说完了,低头喝了一口水,等待他的表态。   他沉默了好久,在等待的过程中,我好像是在等待宣判。   “海棠,过几天是我母亲的生日,你想跟我回去看看她吗?”他终于开口了。   我抬头看他,想确认他的意图。   “你是不是好久没回龙城了?回去看看吧,我妈妈和亦梅见到你一定很高兴。”他再一次慎重地发出邀请。   我看着他,脸上一点点绽开笑容。   “真的吗?我可以和你一起回去给你母亲拜寿吗?”   “当然,母亲的生日不请外人,就我们家里人一起吃顿饭,热闹一下。”   从饭店出来,陈亦凡送我回家,在路上问了一下我家里的情况,我一一向他告知。   在我家楼下,他下车和我告别。   “能够再次遇到你,真是太高兴了。”   “我也是,现在都还有些不敢相信呢。”   他笑了,眼角的菊花又开始伸展。“把你的电话给我,我明天再和你联系。”   我将号码报给他,他拿出手机拨了过去。我的电话响了,他储存了电话,然后再次和我告别。   “晚安,海棠。做个好梦。”   “晚安,亦凡。”   直到那辆白色的汽车的影子消失不见,我才转身进了大门。   夜里12点的时候,我正在读《古诗源》,手机响了。   “海棠,睡了吗?”是他的声音。   “还没呢。”   “在干什么呢?”   “在读书。”   “平时都睡很晚吗?”   “噢,不。一般都在12点之前睡觉。”   “我也是。在美国养成了早睡早起的习惯。我也要睡了,想和你再说声晚安。晚安,海棠。”   “晚安,亦凡。”   挂了电话,我微笑着安心睡去。一夜无梦。   我跟亦凡回到龙城。   他的家还住在原来的地方。不过这片工厂的宿舍区已经大变样了,原来一排排的红砖平房已经拆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幢幢整齐划一的楼房。我对亦凡说:“你们宿舍区所有的楼房外观和高度都一样,我来这里一定会迷路。”   “我出去这几年,回来也差点找不着家了。变化太大了。”   “我记得你们家门前有一个大水沟,前面还有一大片空地。我第一次来你们家那天下雨了,我们还在门口叠纸船玩,后来又去放风筝。”   “呵呵,你还都记得啊。现在那些空地全变成了楼房,找不到了。你看,那就是我们家原来住的地方,现在成了俱乐部。”亦凡指了一处地方给我看。   “那些往事还历历在目,好像就发生在昨天,真不敢相信已经过去二十三年了。”我感叹道。   “是啊,没想到我们能再次相遇。这是不是上天的刻意安排呢?”亦凡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我笑了笑,低头不语。   我跟在亦凡后面进了他的家门。他家仍然住在一楼,有一个小小的院子,种了两棵丁香,经过的时候,闻到沁人心扉的花香。   两个七八岁的孩子冲出来。“舅舅,舅舅!”   亦凡将行李放到地上,用手臂环住了两个孩子。   “正正,好好,你们想舅舅了吗?”   “想了!”两个孩子像唱歌一样拖长了声音回答。   “来,这是海棠阿姨,快叫。”亦凡向两个孩子介绍我。   我看着这两个孩子。女孩扎着羊角辫,额上剪着齐眉刘海,穿着红毛衣和牛仔背带裤,扑闪着一双黑眼睛,用探究的眼神看着我。然后冒出一句:“阿姨,你好漂亮哟。”   男孩穿着蓝毛衣,同样的背带裤,有着和女孩一样的黑眼睛。他看了我一眼,就问:“舅舅,她是舅妈吗?”   我措不及防地给弄了个大红脸。看了一眼亦凡,他竟然在大笑。   “现在先叫海棠阿姨。”   “海棠阿姨好!”两个孩子听话地同时叫道。   “你们好!‘正好’小朋友。”我笑着应了。   我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一套图书送给他们。   “谢谢海棠阿姨。”两个孩子欢喜的接过,跑进屋里去了。   这时一个三十多岁的少妇迎了出来。   “哥,你回来了,我们正等你呢。”   “亦梅,你看看,这位是谁?”亦凡将身体侧了一下,让我现身。   “海棠姐!”亦梅叫了一声,热情的抱住我。 正文 第十二章 爱的恩慈(3)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49 本章字数:2629  “亦梅,好久不见。”我感慨地说了一句。   “海棠姐,我们有快二十年没见了吧?要不是哥事先打了招呼,说在省城遇见你,这次你也回来给妈妈过生日,我真的不敢认你了。”   我端详起亦梅来,亦梅其实没什么大变,小时候的轮廓还在,依然是圆脸短发,脸上的气色很好,看来生活得很滋润。   “亦梅,你没什么变化啊,只是比小时候更漂亮了。”我说。   “哪里,我看海棠姐才真是越长越漂亮,小时候就是个小美女,现在是名副其实的大美女了!”亦梅亲热地挽着我的胳膊往屋里走。   亦凡在旁边微笑着我们。   我跟着兄妹俩进去。他的家房间很大,三室两厅,装修普通,整齐洁净,布置得温馨和谐。   在客厅,我见到了他们的母亲。   “叔婆,祝您生日快乐。”我恭恭敬敬地叫了一声。   “海棠,你好!这么多年没见了,没想到你能来给我过生日。不用叫我叔婆了,你和亦凡亦梅差不多大,叫我伯母吧。”亦凡的母亲头发已经花白,脸上也长出一块块的老人斑,但精神还不错,依然保持着一个知识女性的整洁和优雅。   “伯母。”我改口再叫了一声。原来叫叔婆是跟着表弟瑞瑞叫的,我们两家并不是真正的亲戚。   我将自己买的礼物拿出来,是一尊白瓷观音像。   “祝伯母健康长寿。”   “谢谢,谢谢。”伯母接过,交给亦梅,亦梅将观音像放到五斗柜上。五斗柜上放着已经去世的亦凡父亲的遗像。   亦凡拿出在我的店里挑选的衣服交给母亲:“妈,你试试吧,这些都是海棠送的。”   伯母笑着看着我:“听说你在省城开了好几家时装店,还有一家店是专门卖中老年妇女时装的?”   我微笑着点头。   伯母试穿了那件枣红色的丝棉袄,款式和尺寸都十分合适。   “真好看,妈妈,今天就穿这一套吧。”亦梅在旁边说。   伯母微笑着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对我说,“海棠,你真有眼光,这么多年没见,替我挑的衣服还这么合适。”   “亦凡说您的身材没有大变,我就能想象现在的您大概是什么样。小时候第一次见您就觉得您非常优雅,现在依然这么觉得。岁月让您添的这些皱纹,不过是让您显得更睿智更慈祥罢了。”我替伯母整理着衣领,笑着答道。   “海棠真会说话。”伯母笑了,回头对我说:“看来我们有缘,你第一次来我们家我就喜欢上你了,那时你还是个小姑娘,躲在你小舅妈后面,还有些害羞,脸红扑扑的,笑起来有一个小酒窝,多可爱啊。后来你常常来我们家找亦梅玩,每次看到你我都很高兴,你们家搬家后,你就不来了,每次我见到你小舅妈都问起你,那个海棠现在怎么样了?没想到隔了这么多年,我们又见面了。那天亦凡打电话给我,问我还记得海棠吗?我说怎么不记得,就是那个笑起来有酒窝的很漂亮的小姑娘。他说他在省城遇见你了,你们很谈得来。听说你也要来给我过生日,我真的很高兴,谢谢你,海棠。”   伯母的话让我十分感动,我真诚地说了句:“能来给您拜寿是我的福气,祝您身体健康,长命百岁。”   亦凡陪母亲在房里说话,我到厨房帮亦梅做饭。   “你真有福气,生了这么一对可爱的龙凤胎,这名字也起的好,正正,好好,可不就是正好!”   “好是好,就是孩子太淘了,他们爸爸的工作又比较忙,若不是母亲帮忙,真看不过来呢。”   “你爱人做什么工作的?怎么没见他呢?”   “他在税务局工作,今天是到单位办事去了,吃饭的时候会回来。”   “税务局?这可是个好单位。你呢,你现在厂里做什么工作?”   “在财务科做出纳。工作倒是挺闲的,就是没什么钱。”   “你现在这样就挺好,有一份稳定的又不算太忙的工作,可以有时间做些自己喜欢做的事,又可以兼顾家庭,这是很多人求也求不来的呢。钱这东西,够用就行。   “是啊,我也这么想,我这人没什么远大志向,只想要一个温馨和睦的家庭。只要老公好,孩子好就知足了。”亦梅剥着一颗葱,看了我一眼,腼腆地笑了一下,“海棠姐,我是不是特别没出息?”   “哪里,拥有一个温馨和睦的家庭是每个女人的最高理想,我很羡慕你呢。”我说。这是真话。   有一个知心的爱人,一双出色的儿女,这难道不是绝大多数女人的理想吗?只是命运安排给每个人的际遇不同,有些女人轻而易举便拥有的东西,却要另一些女人穷其一生费劲周折也无法得到。   亦梅满足地笑了,转而问:“海棠姐,你现在也是一个人吗?”   “嗯,我离婚五年了。”   “为什么呢?”   “因为我和他不是同一种人。”我淡淡地解释了一句。   “我哥也是一个人。他为了回国和嫂子离婚了。原来我哥在美国已经进了一间大公司,收入和前途都很好。嫂子一直在读书,读完博士,又做博士后。但他们的感情一直不好,回国不过是离婚的契机。”   “他们为什么感情不好呢?”我按捺不住好奇又问了一句。   “可能是性格合不来吧。杜鹃是一个很好强很理性的人,我哥比较感性,内心深处是个有浪漫情怀的人,他们在很多事情上都有分歧。嫂子不能理解哥哥为什么要回国,放弃在美国发展得很好的事业回国重新开始,她觉得不可理喻。像你说的,他们也不是同一种人。哥哥把在美国的房产留给了她,自己回国了。”   这时亦凡进来了,“你们两个说什么呢?”   “正说你呢,海棠姐问你为什么回国,我正告诉她呢。”亦梅说。   我有些脸红地看他一眼,他也正在看我,目光交汇时两人都慌忙移开。   客厅里传来正好兄妹俩的吵闹声。   “我去看看那两个捣蛋鬼,哥,你来帮一下忙。这个汤再过五分钟就可以熄火了。”亦梅把围裙解下来,匆匆忙忙地对哥哥说。   “你去看孩子吧,厨房的活由我来干就可以了。你们就等着吃现成的吧。”   亦凡把围裙挂到脖子上,笑着说。   亦梅走后,厨房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正文 第十二章 爱的恩慈(4)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49 本章字数:2302  “没想到你还会做饭。”我说。   “在美国的时候,我常常自己做饭。中国城卖的原料不好,所以回国后每次去菜市看到这么丰富的品种,更激起了做菜的兴致。”亦凡一边切菜对我说。   我在旁边看他熟练地操作着,蒸、炒、煎、焖,一个个菜肴喷香出炉。他做菜的神情是那么的专注而有条不紊,好像是在实验室做实验。   他连菜都做得这么好。我在心里赞叹道。   亦梅的先生回来了。他提着一个大蛋糕,一进门,两个孩子就扑上去,好好往怀里钻,正正则跑到后背箍住脖子,看来这是正好兄妹的老把戏了,闹了好一阵才让他爸爸坐下来。   亦梅笑眯眯地看着父子三人闹,这时走上来介绍:“这就是海棠姐,和哥哥一起回来给妈妈拜寿。”他见了我,热情地打招呼:“我叫黄家明,是亦凡的妹夫。”   我心里明白亦梅为什么这么满足了。黄家明长得很不错,但不是那种很招人的漂亮(那样男人其实不适合做老公),端正的五官,中等个头,衣着整洁得体,脸上挂着好脾气的笑容。这种人无论在单位还是在家里,都是很受欢迎的,性格阳光,办事稳重,又肯上进。从他对孩子的态度来看,还是个爱孩子的父亲。   “你好。我和亦梅从小就认识,只是多年不见。今天来给伯母拜寿,见到你们和这对孩子很高兴。”我笑着回应。   正寒暄着,这时亦凡在厨房叫道:“开饭了!”   那天亦凡做了白切鸡,醋血鸭,梅子蒸鲫鱼,红烧排骨,油爆大虾,麻婆豆腐,鱼香茄子,腊肉炒重阳笋,鸡蛋炒蒜苗,汤是从上午就开始煲的无花果煲老鸽。   主食是肉丝鸡蛋面。   都是一些家常菜,但味道很好。   吃饭的时候,大家围坐在圆桌前,一边吃一边唠家常,“正好”兄妹俩不断地举起杯子用橙汁当酒敬外婆,说着吉祥话。亦凡母亲心情很好,乐呵呵的应着,不时爱怜地摸摸孩子的头。亦梅小夫妻很会关照人,照顾到了席间的每一个人,偶尔默契地交头耳语几句。   这种和谐的家庭气氛对我来说久违了,只有小时候住在外公外婆家时才有。长大以后,在我自己的家里,不是父亲不在,就是母亲不在,一家四口聚在一起吃饭的时候都少有,就是在一起,由于父亲的严厉,吃饭的气氛也是很沉闷的。   亦凡母亲不断地招呼我:“海棠,别客气啊,吃菜,大家都是一家人,放随意些。”   “就是啊,海棠姐,我们都是一家人嘛,别客气,我哥做的菜还可以吧?”   亦梅也在旁边说。   “非常好,比我想象的还要好。”我夹了一块鱼肉,赞了一句。   她们说的一家人这句话让我心里暖暖的。这家的每一个人都善良随和,既守着天伦次序,又互相尊重关心。这种家庭的磁场是强大的,强大到让亦凡从地球的另一端不甘做海外游子,义无反顾地归来。   能成为这个家庭的成员是有福的。   吃完饭,大家坐在沙发上聊了一会,我便告辞了。   全家人都起身送我到院子门口。   亦凡妈妈微笑着抚摸我的手:“海棠,常来玩啊。亦凡也在省城,你们互相关照一下。”   亦梅热情地说:“海棠姐,下次我去省城一定找你陪我逛街。你帮我挑几套衣服,让我也美一美。”   我笑着点头:“一定,信得过我的话,我就做你的形象顾问。你也可以带正好兄妹去省城玩,在我那里住几天。”   正好兄妹扯着我的衣角,正正说:“海棠阿姨,你什么时候再来看我们?”   好好则一本正经地问:“海棠阿姨,你什么时候做我们的舅妈?”   孩子的话引来一阵笑声。   黄家明拍拍女儿的脑袋:“好好,别心急啊,海棠阿姨一定会常来看我们的。”   亦梅则说:“等放假,我带你们去省城,叫舅舅和海棠阿姨带你们去动物园玩,好不好?”   我红着脸答应了。   亦凡送我出来。我们默默地走着,一时谁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海棠,在我们家过得愉快吗?”在路口,他停下来问我。   “很愉快,我喜欢你们家的每一个人。”我清晰的告诉他。对他,我不想再拐弯抹角,只想坦率的告诉他内心的感受。   笑容再次在他脸上绽开。每次看到他笑,内心便没来由的觉得安定愉悦。   “妈妈让我转告你,她很喜欢你。”他对我说。   “能让她老人喜欢,我很荣幸。转告你母亲,我也很喜欢并且尊敬她。”我看着他轻声说。   内心的喜悦在一点一点的增长,对这个可能和自己发生密切关系的老人,我心里充满了尊敬,而且感激。   我向他告别。   因为店里有事,我第二天便得赶回省城,而亦凡要再陪母亲两天才回去。   “海棠,过两天我回省城再和你联系。我有很多话要对你说。”   “再见,亦凡,我等你。”   他向我张开臂膀,我们第一次拥抱。   这不过是一个礼节性的拥抱,很轻,时间也很短。我闻到他身上淡淡的古龙水的香味。   这是一个无论哪方面都十分妥当的男子。   再次见到亦凡是三天以后。那天晚上我看书看到12点,关了灯,却怎么也睡不着。心里想着亦凡,想他说话的样子,走路的样子,做事的样子,还有他笑起来像菊花一样散开的鱼尾纹和身上淡淡的古龙水的味道。 正文 第十二章 爱的恩慈(5)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50 本章字数:3072  我这样想着的时候,心里像流过一汪清泉,甜滋滋的,清凉而又透亮。   亦凡,他就是我要寻找的那一个人。我确定无疑。   从亦凡看我的眼神,我相信他对我怀有同样的心意。   我预感到,我的生活里有重大的事情要发生了。我充满期待而又有些紧张。   凌晨1点的时候,手机铃声响了。   接听的时候,手在轻微发抖。   因为,正是我思念的那个人打来的。   “海棠,把你吵醒了吗?”他的声音低沉富有磁性,普通话应该算很标准了,但我还能听出轻微的龙城口音。   “没有,我还没睡呢。你呢?”   “我睡不着,心里一直在想着你。就冒失地给你打电话了。但愿没让你觉得唐突。”   “我没觉得唐突,心里正预感着你也许会给我打电话呢。”   “是吗?为什么?”   “因为我也正在想念你。”我大胆回应着他。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我回国或许就是为了与你相遇。”他停了一会,清晰地说。   “认出我的那一瞬间是什么感觉?”我问。   “惊喜,然后觉得安慰。那天你穿着绿色的丝棉袄,胸前绣着淡黄的荷花,长长的直发垂到腰间,特别是你脚上那双绿色的绣花鞋,给我极大的冲击力。   我觉得,你好像从我的梦境中走下来,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你比我想象的还要好。”   “你想象过我吗?”我不敢相信地问。   “当然,在美国,我常常想起国内的亲人朋友,你是作为少年时代的梦来想象的。我无数次想过,那株海棠不知道长成什么样了。”   我沉默。这二十年来,我也是想过他的,但只是一念之间。自从他出国后,便对今生相逢不做奢望,将他打入记忆的深处。   但重逢的刹那,那巨大的惊喜将过去的记忆翻滚上来。我依然记得,他是我十二岁就爱上的男人。   心里明明是欢喜,泪水却涌了上来。   “海棠,认出我的瞬间,你在想什么?”他没听到我的回应,便再问。   “我只觉得无限欢喜。”我悄悄擦去眼泪,轻轻地答道。   那天晚上,我们拿着手机通了三个多小时的电话,他在电话里告诉我他上大学时的趣事,去美国留学初期的艰辛和孤独。还谈了他的朋友、导师及在他的生活中出现过的重要的人,当然还有和杜鹃的感情,如何由热烈转为平淡,最后成为陌路。   我大部分时候在听,偶尔插上几句,我的故事上次已经交代过了,若他对哪一部分感兴趣,我再补充。   过去的历史交代完了,我们好重新开始。   我的手机热得发烫,他的话变得越来越不清楚。终于什么也听不见了。   我的手机没电了。   我连忙找出电池,刚换上,电话铃声便又响起。   “手机没电了,刚换了一块电池。”我解释道。   “已经凌晨4点了,你还想睡觉吗?”   “不,我不想睡觉了。想去散步,看看微曦中的城市和被露水打湿的小草。”   “不如我们去看日出吧?”   “去哪里看?”   “我带你去。”   半小时后,我上了亦凡的车。   他将车子开上高架桥。凌晨的天空还未破晓,是一种夹杂着灰紫和淡青的深蓝色。   大朵大朵灰白色的云朵在天空从容游走,桥两边的高楼大厦鳞次栉比,依然灯火闪烁,天上的星星正在淡去。   我打开车窗,晨风夹着清凉的露水吹在脸上,身子为之一凛,顿时神清气爽起来。   他把车开到郊外,那里有一片宽阔的平原,远处是一条河,岸边开着许多粉白粉红的野花,不远处种着许多松树,竟然可以看到几只松鼠在晨曦中跳跃。   “你怎么找到知道这个地方的?”我好奇地问。在省城居住多年的我竟然不知道还有这么个好地方。   “刚来省城的时候,我一个人开着车到处转。有一次转到天明,在这里看到   了日出。”他走下车来。   我也开门下来。一阵凛冽的寒风吹来,扑在脸上让人一下无法呼吸。   他脱下外套给我披上。   我呼吸着带着他的体味的外套,看着他。   他新剪了个平头,短短的头发让他更具活力。他穿着藏青色的毛衣外套,灯芯绒的裤子,一双白色的跑鞋。出门虽然匆忙,但还是做了准备,看得出刚刮了胡子,青青的下巴上还有柠檬香型的剃须水的味道。   他弯腰摘了一把野花,递给我:“拿着,海棠。”   我接过,嗅了嗅,笑着问了一句:“这花真漂亮,常在野外见到,就是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这种花叫万秀菊。生命力特别强,悬崖边,溪谷旁,都能见到它们的身影,属于给点阳光就灿烂的那种植物。”   “万秀菊?这名字真好听。”我端详着手里的花,上边有晶莹的露珠在滚动。我摘下一朵,别在衣服的纽扣上。   这束野生的,有着旺盛的生命力的花朵让这个清晨变得愈加美丽而浪漫。   我们拉着手向河边走去,在河边找了一块石头坐下。   他很自然地搂着我的胳膊,而我,也非常情愿地将自己的头靠在他的肩上。   我们开始接吻。   一开始吻得很轻,生怕破坏了什么。渐渐地呼吸加重,两人的舌头搅在一起,吻得天昏地眩,不知今夕何夕,天上人间。   “我爱你,海棠。”他呢喃着说。   “我也爱你,亦凡。”我热烈地回应。   他放开了我,认真地看着我:“我想和你结婚。你愿意做我的妻子吗?”   虽然预感到他会向我求婚,但这么快,还是出乎我的意料。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亦凡?”   “我要和你结婚,你愿意做我的妻子吗?”亦凡再次清晰地说了一遍。   泪水突然蒙上眼睛,是谁说过,求婚是对一个女人最大的尊重和赞美?何况这赞美来自一个这么美好的男子——这个我十二岁就爱上的男人。   “海棠,嫁给我吧,让我好好照顾你。”亦凡将我搂在怀里,抚摸着我的长发,温柔地说。   “你确定吗?我已经将我的过去告诉你了,你确定自己不在乎,仍然要娶我为妻?”我盯着他问。和高枫的往事是我的心结,我不确定他真的能够做到完全   释然,我已经输不起了,在没有弄清他的态度之前,我不会再一次走进婚姻。“海棠,那天听你说起你的过去,我好心疼。好在已经过去了,命运把还是单身的你送到我身旁,已经是对我最大的恩慈了,我还苛求什么。”亦凡紧紧搂住我,在我耳边说:“海棠,相信我,我会让你幸福的。让你永远忘记过去,让你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我相信你。亦凡。”我伏在他的肩头,清晰地说。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红色的首饰盒,打开,里面有一只白金戒指,简单的式样,上面的钻石在灰白的天空下熠熠生辉。   他将戒指轻轻的戴在我左手的无名指上,大小正合适。   “这个戒指是你去给我母亲做寿的第二天在龙城买的,那天我就认定了你。 正文 第十二章 爱的恩慈(6)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50 本章字数:3474  嫁给我吧,让我好好照顾你。”   我静静地看着他,泪水不争气地又涌上来。   我重重地点了点头。   那天,我和亦凡看到了一生中最美的日出。一轮红日从地平线跃起的时候,我和陈亦凡正十指紧扣,紧紧相偎。   我们相视而笑,再次热烈相吻,让那美得无与伦比的朝阳的光辉照耀在我们身上。   我将亦凡带回家的时候,天刚亮,母亲正坐在餐桌前吃早餐,看到我带着一个男人回来,吃惊得说不出话来。   “妈,这是陈亦凡,是我决定要嫁的人。”我向母亲介绍我的未婚夫。   “阿姨,您好。我刚才向海棠求婚,她已经答应了。我很快就会成为您的女婿,我会好好照顾海棠,请您放心。”亦凡仓促上阵,但还算镇定,三言两语已经将意思表达清楚了。   当过多年行长的母亲到底见过很多大场面,没被我们吓倒。她很快镇定下来,放下碗筷,离开餐厅,来到客厅的沙发前坐下。   “海棠,你慢慢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大清早起来就不见你的身影,回来就要结婚了?”   “是的,我们彼此已经等待得太久。”我拉着亦凡的手,站在妈妈面前。   “你们认识多长时间了?”母亲看着我们问。   “二十三年了。”我们异口同声地答道。然后相视而笑。   我向母亲介绍亦凡是小舅妈的堂弟,她有些意外。亦凡将自己的简历一一向母亲汇报,母亲认真地听着,脸上的表情在慢慢变化,由警惕到放松。在听完亦凡的介绍后,她脸上露出和蔼的笑容。   “亦凡,我听你姐姐说起过你,你是你们家族的骄傲。只是没想到你会和海棠走到一起。既然是知根知底的人家,我就放心了。海棠这几天神不守舍的,我正在猜测出了什么事呢,原来是这么一件大喜事。海棠这么多年来对什么事都是淡淡的,第一次看到她这么兴奋,我也替她高兴。既然你们都商量好了,我也没什么意见,祝福你们。”母亲笑容可掬地说。   “谢谢妈妈。”我和亦凡异口同声地说。   亦凡走后,母亲拉着我详细地问了我们交往的情况。我将我们重逢的时间交代得语焉不详。毕竟相处一个多星期就决定结婚还是太快了,我怕把母亲吓倒。   母亲摸摸我的头,爱怜的说:“海棠,总算给你等到了。亦凡是一个很好的男子,这样的男人现在可以称为稀世珍宝。刚才看到你们手拉着手站在一起,我就感叹,多么般配的一对!这是天赐良缘,海棠,恭喜你。”   “噢,妈妈,我现在幸福极了,亦凡他是我等了这么久的人,终于来到我身边了。”我伏在母亲怀里呢喃。   “海棠,妈妈也替你高兴。妈妈老了,唯一的希望就是看到你能再组建一个家庭,过上幸福的生活。虽然你什么也不说,但妈妈知道你这几年过得很苦。现在你找到了好归属,我也了结一桩心事。”母亲轻拍着我背,缓缓地说。   妈妈的话把我眼泪都引出来了。我知道这几年妈妈为了操了不少心。   “好了,海棠,你的好日子就要来了,过去的事情永远不要去想了。以后和亦凡好好过日子,抓紧时间生个孩子,你的生活就圆满了。”妈妈为我擦去眼角的泪水,继续说。   “嗯。”我认真地点头。   “准备什么时候办喜事呢?”妈妈问。   “具体日期还没定呢。亦凡说先去买房子,等把房子布置好就办。”我说。   “好,有什么需要妈妈帮忙的说一声。”妈妈说。   我依偎在母亲怀里,撒娇地说:“我找到好丈夫,你觅得良婿。这嫁妆是不   是得丰厚一点啊?”   “没问题,女方家该置办的东西,我一样也不会委屈你。酒席也由我包办了!”母亲大方地说。   “我们结婚不打算办酒席了,这是我和亦凡自己的事情,不劳这么多人参加了。找个时间让你和亦凡的母亲见个面,大家认识一下。”我说。   “这样也好,我也很想认识一下他母亲呢,把孩子教育得这么好,她一定是一位了不起的母亲。”母亲说,然后拍手笑道,“太好了,我们家今年又要办喜事了!我这就去告诉我那些朋友们,她们该羡慕死我了。好了,我出去打牌了,等会你自己打电话给你爸爸啊,他也会高兴的。”妈妈乐滋滋地换好衣服,兴冲冲地出去了。   我笑着看着母亲的身影,觉得她越活越回去了,在我的记忆里,当行长时期的母亲从来没有这么活泼过。   我确认自己要结婚了。   我要嫁给陈亦凡,这个我十二岁就爱上的男人。   首先要做的事,便是要买房子。我和亦凡达成共识,第一要买现房,因为我们要立即住进去,第二新居一定要有花园,亦凡说他要在里面种满海棠花。   我们开车看遍了省城所有的楼盘,最后选定了位于郊区的一个小区。   一百八十平方米的复式楼,因为地处小区最边缘,开发商赠送同等面积的花园。   我们没有贷款,房款一人出一半。   新房的装修由亦凡亲自设计,他不仅表现出非凡的设计才华,而且亲自动手,很多创意都由自己DIY完成。我和亦凡一有空就去逛家装市场,为我们的新居挑选材料。我们选了暗红色的檀香木地板,花鸟图案的丝织壁纸,古典风格的欧式家具。将卧室和隔壁的房间打通,定做了整面墙的书柜,买了两张大书桌,上面摆着我和亦凡的电脑。   那些卖家居饰品的小店是我最喜欢逛的地方,每天去时装店巡视过后,我便一个人去逛那些小店。青铜烛台、水晶花瓶、造型精巧的果盘、白色蕾丝做成的餐巾盒……我几乎每天都掏到一两样搬到我的新房去。   在“巴黎春天”百货我还买到两只白骨瓷的茶杯,小巧的把手,上边画着一朵深红的玫瑰,是我非常喜欢的古朴大方的式样。我想,周末的下午,我和亦凡坐在院子里喝茶,端起这个杯子的时候,一定会嗅到玫瑰的清香。   我第一次有了女主人的心态。对我和亦凡即将组建的小家庭注入了极大的热情。   花园的建设和房屋装修同时进行,春天的时候,亦凡在院子的两旁种了两排西府海棠,在我的提议下,又在门口种了一棵桂花树,树下安了石桌和石凳。我希望等我们有了孩子,可以在树下为他读书。   “明照依然”的老板听说我要结婚,从苏州给我寄来一床被面。大红的缎面,上面绣着百子图,四周是缠枝莲的图案,非常的精致,透着真真切切的喜庆。   我知道这份礼物的价值,心里记下了这份情义。决定结婚那天就把它铺在喜床上。   我向老板定制的旗袍也同时寄来。上等的织锦缎面料,很正的红色,从前襟到胸部绣了一只凤凰,显得非常隆重而精美。我试穿上身,设计师的水准的确令人尊敬,旗袍裁剪得十分得体,把胸部和腰部的曲线完美地显露出来,顿时让我显得高挑了不少。   我和亦凡去照相馆照相,去的是传统的老照相馆,而不是照时尚婚纱照的那种。我穿着那件红色的旗袍,将头发高高挽起,画了淡妆。亦凡穿了一套深色西服,系了一条丝质的红色领带。我们并排坐着,在闪光灯闪烁的瞬间,发出由衷的微笑。   这张相片被我们放大成三十寸,放进油画框,挂在我们新房的卧室床头上。   注册的前一天,亦凡带我去了珠宝店,要替我买首饰。我本想谢绝,首饰我已有不少,多是母亲去香港出差时买给我的,都收在抽屉里。这几年,我已经很少出入那些需要戴贵重首饰的场合。常戴的只有胸前的玉佩和外婆留给我的玉镯。而且我知道亦凡并不是很富有,他的事业刚起步,买房和装修房子已经花掉了一大笔。但亦凡坚持这是丈夫应该送给新婚妻子的礼物,可以留着做纪念,将来传给女儿或儿媳。   亦凡先替我挑了一个红木描金的首饰盒。   “我们的婚姻每过五年,我便会送你一件首饰,等你老了,你这个盒子也装满了。”   亦凡的心意让我欢喜。我便欣然挑了一对祖母绿的耳环。   我替亦凡挑了一个和我的戒指相配的钻戒,自己刷卡付了账。   注册那天,已是春末,天气已经热起来。我穿了一件白色的绣花衬衣,长的红色印花蚕丝裙,大红的绣花鞋,上边绣着鸳鸯戏水的图案。耳朵戴着那副新买的祖母绿耳环,手腕上戴着外婆留给我的玉镯。亦凡依然是白色棉布衬衣,粗布裤,白色跑鞋。 正文 第十二章 爱的恩慈(7)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50 本章字数:3268  巷口有一个小姑娘在兜售丁香花,用红线将花穿成项圈的模样。亦凡买了两串,挂在我的衬衣外面。   在丁香花的陪伴下,我们手挽手走进了民政局。   那天真是一个黄道吉日,宜嫁娶。一大早注册的人就排起了长队。我们对照门口公示的文件,检查了一下要带的文件,确认无误后,便安心排起了队。   我的红绣鞋和胸前的丁香花让人侧目。我看到很多准新娘在看我,然后和准新郎窃窃私语。   亦凡一直拉着我的手,一刻也没有放开。   两个小时之后,我们拿到两本鲜红的结婚证书。   从民政局出来,我觉得渴了。便叫亦凡开车去了一家冷饮店,叫他给我买了一只哈根达斯。   去年的时候,哈根达斯首次登陆省城,在报纸上做了半版广告: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   当时我和明丽看了大笑,明丽称之为拙劣的商业炒作,我的心却动了一下。   因为我从小就喜欢吃冰淇淋。我期望有一天找到一个爱人愿意请我吃哈根达斯。   亦凡只喝冰柠檬水。他看着专心致志地吃冰激凌的我,便微笑:“真的有这么好吃吗?”   “嗯。非常好吃,这美妙的滋味可以成为热爱生活的理由之一。”我头也不抬地答道。   “你这么喜欢吃冰激凌,以后我给你做。用奶油、鸡蛋、巧克力和香料,再配上时鲜水果,就可以做成你想吃的冰淇淋。”   我睁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他。我竟然嫁了一个连冰淇淋都会做的丈夫!   “亦凡,还有什么是你不会做的?”   “有啊,生孩子我就不会啊!”亦凡笑起来。   听到我结婚的消息,晓君和明丽先后好奇地跑来,借参观新居想见识一下我的夫君。我大方的将亦凡介绍给她们,大家又一起吃了一顿饭,亦凡很快征服了我的这两个闺蜜。   晓君说:“你这个阴险的海棠,当年将这个秘密瞒得我密不透风,没想到时隔二十年,还是让我认识了他。恭喜你,终于找到那个与你匹配的人。”   我笑得花枝乱颤。   晓君已经搬进新居,今年年初公务员和教师的工资又涨了一大截,她和许志军的矛盾已经缓和,她最近心情甚佳。   经过那次重创,明丽已经收敛了许多,虽然依然“明丽”,但神情已多了几分庄重。   她拉着我的手,说:“海棠,你知道我有多嫉妒你吗?我的梦中情人就是像陈亦凡这个样子的啊!到底给你等到了,祝福你。”   说这话的时候,我分明看到明丽眼睛潮湿了。   “谢谢你,明丽,你是个好女人,也会等到那个真正爱你的人,只是你一定要有耐心。”我轻轻拥抱了一下明丽。   “好,我会慢慢等。没等到之前,绝不尝试任何水果了。”明丽在我耳边说。   我们会心一笑。   父亲和弟弟特地飞回来,看看我要嫁的人是何方神圣。父亲和亦凡下了一盘棋,爱国和姐夫在电脑前联手打了半天游戏,便确定我们家从此增加了一名优秀成员。   所有见过亦凡的人都向我夸奖他的好,我嘴里不附和,却甜到心里去。   他的好,还有谁比我更懂得?   婚宴就摆在我们的新房里,这也是我们在新居吃的第一顿饭。   参加的成员,只有两家的家人。我的婆婆,我的父母,小姑子,小姑父,爱国夫妻,正好兄妹。   这更像是一顿团圆饭。   我的父母和亦凡母亲相谈甚欢。尤其是母亲,和亦凡母亲更是有许多共同语言,她们喜欢一起回忆六七十年代的往事,当年匮乏的物质生活,**的社会制度,孕育了许多让她们难以忘怀的故事,让今天的她们津津乐道。   两个母亲还喜欢回忆我们小时候的趣事,没想到母亲的记忆这么好,连我几个月开始长牙都记得这么清楚。在母亲的回忆中,我小时候是个磨人的孩子,昼夜颠倒,白天呼呼大睡,晚上彻夜啼哭,让母亲疲惫不堪。而亦凡小时候则是个有恋物癖的孩子,特别依恋母亲,睡觉时一定要抓住妈妈的睡衣,一放开就立即惊醒。妈妈常常等他睡着后,就轻轻脱下睡衣给他抓着,然后自己就去做事了。   这些回忆常常引起一阵阵笑声。   “我们能成为亲家,真是缘分啊,谁能想到海棠和亦凡能成一对呢?”我妈妈笑着说。   “是啊,姻缘真是很奇妙的事,亦凡从美国这么远的地方回来没多久就遇到了海棠,你说,省城有这么多时装店,怎么就偏偏去了海棠开的那一家呢?海棠又正好在店里!这不是缘分是什么?海棠能成为我家的媳妇,这是天赐良缘。”   婆婆乐呵呵地应道。   “这叫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见面不相识。哥哥和海棠姐的姻缘是老天注定的。”亦梅也附和。   “姐姐能认识姐夫,真是幸运。姐夫,我姐是个有点笨的女人,但心地很善良,拜托你照顾好她。”爱国举起酒杯给亦凡敬酒。   这个爱国,什么意思嘛,虽然测起智商来,我肯定没有他高,但也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我笨呀。   我正想说什么,亦凡按住了我的手。   “海棠是上天赐给我的最好礼物,我们会互相珍惜,互相照顾。能成为爸爸妈妈的女婿,爱国的姐夫,是我的荣幸。”亦凡喝了爱国敬过来的酒,又斟了一杯,敬给我的父母。   “亦凡,你是个很优秀的男人,我很欣赏你。这些年,我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海棠,现在海棠嫁给你,我也放下了一桩心事。希望你们在未来的生活中,互敬互爱,互相包容,相互理解,一起走完人生路。”父亲仰首干完一杯酒,拍着亦凡的肩膀说。   父亲今天情绪高昂,已经喝了好几杯,脸都有些红了。他的话让我的鼻子酸酸的,我为这么多年来,竟成了父母的心事而愧疚。   母亲也爽快地将杯里的白酒干了,对亦凡说:“海棠是我女儿,她的心思我最清楚。她对你,对和你将要建立的小家怀着非常美好的期待。我相信你们,一定不会辜负我们的期望,会成为一对互敬互爱的夫妻,会有一个幸福的小家庭。”   全体起立,大家都举起了手里的酒杯,为我们的婚姻祝福。   我和亦凡给大伙鞠躬,感谢他们的祝福,保证尽我们最大的努力经营我们的婚姻,让它幸福长久。   吃完饭,他们便告辞了。母亲邀请亦凡母亲去我们家住几天,婆婆则坚持和亦梅全家住到亦凡原来的宿舍去。我请求婆婆从龙城搬来和我们同住,婆婆说舍不得正好兄妹,等我们有了孩子,她再来省城定居。我知道婆婆这个决定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就是希望能给我和亦凡一段独处的时间。对婆婆的通情达理和睿智,我钦佩并且感激。   我和亦凡将碗筷收到厨房。我出去擦桌子,收拾房间,他留在厨房洗碗。我们刚才说好,这也是将来我们各自需要承担的家务。   默契地做着这一切,仿佛我们已经是多年的夫妻。   我在浴室里已经待了半小时了。躺在宽大的浴缸里,任温润的水在身上荡来荡去。我抚摸自己的身体,对即将发生的事情有些紧张。   我和亦凡从相逢到现在,已经快五个月了,在一起的时候,除了拥抱和接吻,并没有更亲密的接触。亦凡对我从未有过轻薄的举止,他是一个内心浪漫的人。我知道,他在期待和我有一个真正的新婚之夜。   我从浴缸爬起来,擦干身体,在镜子前打量着自己。   这具已经荒芜清净了五年的身体依然年轻。**饱满而富有弹性,腰肢纤细,小腹平坦,皮肤光滑紧实,在灯光下闪着健康的光泽。   我披上浴袍,回到浴室。看见亦凡坐在床头看电视,见我进来,便将电视关了。又按了一下遥控器,房间里的音乐响了,轻轻淡淡的,仿佛从很遥远的地方飘来,千回百转,百转千回地从天边逶迤而来,一下子充满了整个空间。 正文 第十二章 爱的恩慈(8)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51 本章字数:2916  亦凡将被子打开一角,让我上去。我钻进被子,他用胳膊搂住,问:“好听吗?”   “真好听,是什么曲子?”   “这一首是《假如爱有天意》,下一首是《婚礼进行曲》,再下一首是《爱的誓言》,最后是《快乐生活》,是我选录的,为了今天晚上放给你听。”   我轻轻地将嘴唇贴过去,吻了他。   “我爱你,亦凡。”说这话的时候,内心充满了感激。   “我更爱你,海棠。”他搂紧了我,将身体轻轻地覆盖上来,开始吻我。   他轻轻地解开我的睡袍,小心地脱去,我的身体一点一点地暴露出来。他一边脱,一边温柔地亲吻我。我的身体在他的亲吻下渐渐变得温热而柔软,却还有些羞涩和紧张,我闭上眼睛,面红耳赤,心率加速。当我完**体的时候,我紧紧抱住了他。   他抱住轻轻发抖的我,呢喃地叫了声:“哦,我的海棠,我的心肝。这一天终于来了。终于可以这样抱着你了,终于可以好好亲亲你了。”   他将我平放在床上,关了灯,就着朦胧的月光开始亲我。   我翻身起来:“我的哥哥,让我也来亲亲你吧。”   他被我按在床上,我看着他。他的眼睛微红,正无限怜爱地看着我。我轻轻将他的眼睛阖上,开始亲他。   这是我第一次亲吻一个男人的身体。一具无比美好的身体。   我亲了他浓黑的眉毛,微颤的睫毛,挺直的鼻子,棱角分明的嘴唇,青青的下巴,吻了他的耳朵他的喉结他的锁骨他的胸毛他的肚脐,轻轻地吻下去。   他发出一声欢叫。那声音在我听来是那么的动听,那么的激越,是人类最本真的喜悦,是发自内心的欢呼。   我更深地吻了下去。   在我的叫声中,他果断勇猛地闯入了我。   我们紧紧相连。   我喜欢我们这样紧紧相连。喜欢他对我的深入,对我的探索,喜欢他的温柔,他的粗暴,喜欢他发出的沉醉的呻吟。他好像永远不会停止,我也不让他停止。我们心有灵犀,配合着对方的节奏,没有一丝紊乱,没有一丝不如意,仿佛我们上辈子就做了夫妻,默契和谐到天衣无缝。   他在我耳边低吼了一声:“海棠,我的好妹妹。”的时候,我周身像被电流通过,瞬间失去了知觉。   我好像被带上了云端,看到一朵朵金色的祥云,隐约还听到仙乐的声音,然后我又轻飘飘地落回人间。   我慢慢地睁开眼睛,看到亦凡正伏在我身上,一动不动。我紧紧地抱住了他。   一种巨大的幸福感将我包裹。   亦凡那声“妹妹”唤醒了我沉睡已久的幸福感。是的,我感到幸福,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幸福。   那声“妹妹”一直在我耳边回响。我喜欢亦凡这样在我耳边叫唤,叫得那么天真,那么情急,那么亲切,好像我们是血脉相连的亲人,是两辈子三辈子的亲人。   我从那时起懂得为什么说一夜夫妻白日恩,懂得什么叫夫妻间的恩情,懂得情欲与恩情的不同。   懂得为什么《圣经》上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我看着他,这个给了我恩情的男人,热泪盈眶。   他温柔的将我眼角的泪水拭去,轻声地说:“小傻瓜,从今天起我们就是亲人了,我们再也不会分开。”   他平躺下来,看着我,向我伸出一直胳膊。我靠过去,顺着他的胳膊滚进他的怀里,用头靠在他宽厚的肩膀窝儿。他搂住我,用下巴顶住我的头发。   “我的胳膊窝儿就是专门为妹妹留着的,你看,大小正合适。”   “哥哥,你为什么这么久才出现在我面前啊,我等你等得好苦。”我轻轻地咬了他的胳膊一口。   他笑着缩了一下,抚摸着我说:“妹妹,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嗯。”我轻轻抚弄着他**上那几根曲卷的黑毛。   “你知道我什么时候爱上你的吗?”他被我弄痒了,轻笑道。   “不知道。”我抬眼看他。   “十五那年,我第一次见到你,就爱上你了。”亦凡清晰地说。   “你说什么,你第一次见到我就喜欢上我了?”我意外地睁大了眼睛看着他。   “很意外吗?我清楚的记得,第一次和你见面的情景。我从市里参加航模比赛回来,老远就看到一个小姑娘在我们家门口,你穿着一条绿裙子,像一棵生气勃勃的小树苗,手里捧着一条手绢,在专心致志地摘花,连我走进都没有察觉。我叫了你一声,把你吓了一跳,手里的花撒了一地。你那么手足无措地看着我,那双像小鹿一样明亮湿润的眼睛让我的心动了一下,就好像宝哥哥见了林妹妹,那种曾似相识的感觉我至今记忆犹新。”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等着他说下去。   “后来亦梅过来介绍说,你叫海棠,是和堂姐来我们家做客的,我舒了一口气,原来,我们竟然还有点亲戚关系,那么,我就可以常常见到你了。那天,我很高兴,和你玩了很多游戏,我永远记得,我们一起去我们家后面那块空地放风筝的情景,你拉着风筝在阳光下跑着,发出咯咯的笑声,小脸红扑扑的,额头上还有亮晶晶的汗珠,真想亲自替你擦去。我正这样想着,你突然摔倒了,我连忙过去扶你,那一瞬间,我们离得如此之近,我看到你在我怀里脸红了,眼神慌乱地不敢看我,我也脸红了。我想,我就是在那一刻,爱上了你。”   我不可置信地看着他,原来,原来,我们竟然是在同一刻爱上对方。   “我只要在文艺作品看到,或听到别人说‘两小无猜,青梅竹马’这两个词,我就回想起这一幕,我也有过‘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恋人啊,那个穿着绿裙子,笑起来有着可爱的小酒窝的海棠,就是我的青梅竹马啊,是我喜欢的第一个女孩子啊。”他微笑着说,轻吻了我一下。   “可我怎么一点没看出来呢?”我问。   “我不敢告诉你啊。那时注定只能是少年的暗恋。每次在学校碰见你,我都心慌意乱,手足无措。有时看见你来我们家找亦梅玩,我很想出去和你说话,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记得高考前我发高烧,你和堂姐来看我,我高兴极了,病一下好了不少。接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后,我特别想和你好好谈谈,但总没有机会,临上火车的时候,我一直在等待,奢望你能来送我,但直到火车开动,也不见你的身影。刚上大学的时候,我还想给你写信,但又怕影响你学习。不久你们家搬家了,我们失去联系,我也将这段暗恋压在心底。后来我和别人恋爱,结婚,但从来没有忘记你,在美国的时候,我常常思念在国内的亲人,回忆我在国内度过的时光,你伴随着我少年时代的记忆常常浮现在我脑海里,我常揣测你的生活,那个长着小酒窝的小姑娘现在怎么样了?回国后,有一次见到堂姐,我还向她打听你的消息,她简单地告诉我,你也在省城,但她也有很多年没有见过你了,不清楚你的近况。偶尔我在路口等红绿灯的时候,看着身边熙熙攘攘的人流,就想会不会有一天会遇上你,只是不知道,你还记得我吗?没想到,我们真的遇上了,而且我们一眼就认出了对方。” 正文 第十二章 爱的恩慈(9)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51 本章字数:3027  亦凡的话让感慨万分。原来,当时并不是我一个人被暗恋折磨,就在我苦苦爱恋对方的同时,他对我亦怀有同样的情意。   “你呢?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亦凡看我不说话,问道。   “和你同时。”我轻轻地答道。   我静静地躺在他的怀里,开始述说。   我告诉他,我第一次见到他就喜欢上了他,那场十二岁就开始的暗恋折磨了我三年。我告诉他,当他高考前发烧的时候,我砸了存钱罐,去青翠山为他祈福;告诉他,我在观音像面前许下的愿望,在凤凰塔上的呼喊,用海棠花瓣写下的七个字,看到杜鹃后的嫉妒,将送给他的派克笔扔进龙江时的痛哭。我还告诉他,他去上学那天,我去送他了,躲在柱子后面,酸酸的看着他和杜鹃,对着渐行渐远的火车发誓要忘了他。高考落榜,自觉和他的距离越拉越大,内心充满绝望。听小舅妈说他去了美国之后,更觉得我们之间没有了再见的可能。后来我忙着工作,升职,恋爱,结婚,离婚,和别人上演一幕幕悲情戏,我将他忘了。最近五年我才有时间反思自己的生活,对自己的感情经历感到遗憾。我发觉自己没有经历过一次真正的爱情。和老师恋爱,其实是一个女学生对一个才华横溢的老师的崇拜,我对他根本就不了解;我不爱韩勇,却把他当成失恋后疗伤的工具,草率地嫁给他,结果不仅害了我,也伤害了他。和高枫是一段孽缘,因为意志薄弱被他的外貌吸引,开始一段不伦之恋,不曾想却害他丧命。这是我一辈子都无法救赎的罪孽。五年来,我没有和任何一个男人交往,就因为明白自己再也没有资格犯错,若是等不到真正的爱情,我就打算自己过一生。没想到,上天会把他带回我的身边,而且给了我这么丰厚的爱情。   我告诉他,我有多幸福,我有多感激,他是上天对我最大的恩慈。   他听完我的话,紧紧将我抱在怀里。   海棠,你也是我的恩慈。只有见到你,看着你清亮的眼睛和你的笑靥,听着你的呼吸,我的心才安静得下来。在我和杜鹃在一起的十年间,我都感到莫名的烦躁不安,我和她怎么努力,都不能弥补这不安。这种感觉像鞭子一样驱赶着我,让我对我的生活永远都不感到满足。我曾经想叫杜鹃生个孩子,以为孩子能让我平静下来,可杜鹃拒绝了,她借口正忙着课题,没有时间生孩子。其实她是看穿了我,一个孩子解决不了我们之间的问题,她早已看出我们不会走到头。父亲去世后,我决意回国,和杜鹃也平静的分了手。那天在店里遇到你,我就明白你就是我等了这么久的人,当你说自己也是单身的时候,我是多么的欣喜若狂,那一刻起,我就决定娶你为妻。海棠,我们会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我们彼此等待已经太久,太久。   我深信不疑。我在他耳边吹了一口气,轻轻地说。   他重新兴奋起来,翻身上来,和我一起共赴那人间快乐的极致。   我就是在那个晚上有了恩慈。   这次怀孕的感觉如此不同。   我除了变得嗜睡,见到油腻食品轻微恶心外,竟没有什么不适。这次怀孕成了美妙的享受,我过上有生以来最为惬意的日子。   每天早上睡到自然醒,走到餐厅,餐桌上用碗盖着一碗鸡丝或猪肝面,上面有绿色的青菜和红色的番茄,还有一个打散了的鸡蛋,红黄绿白搭配着,煞是好看。这是亦凡早上起来为我做的早餐。旁边的水晶果盘摆着洗好的苹果和草莓,还有一瓶牛奶。   吃完早餐,我打车去我的店里巡视。店里的生意很正常,店员们也很尽力。   “明照依然”新推出的款式很受欢迎,无论是商场的专柜还是专卖店,销售势头都很好。今年不能亲自出去采购,依靠原来建立的关系和渠道进货,他们发过来的货都还不错,“贵夫人”和“霓裳艳影”的营业额没有受到明显的影响。   我巡视完商店,便去亦凡的公司吃午饭。亦凡的公司在电脑城的二楼,有十几个员工,专门请了一位阿姨替他们做午饭。这还是我的提议,原来他们天天叫外卖,既容易吃腻,卫生也不太保证。我建议他在电脑城旁边的住宅楼里租了一套房子,给单身的职员做宿舍,中午的时候,还可以在这里开午饭。   请来做饭的阿姨厨艺很不错,不仅家常菜做得够味道,还会做各种小吃。我常说,她若是有资金,完全可以开一家小饭馆。   自己做饭,可以保证每天能喝上一碗热汤,夏天的时候,还能喝上绿豆海带汤或酸梅汤。因此员工们都比较满意,亦凡说我为员工办了一件好事。   我在亦凡公司的员工面前,从不与他过分亲密,和阿姨一起招呼员工们吃完饭,我就回家了。   睡午觉起来,是我的看书时间,每天两小时的阅读,是我保持了多年的习惯,只是现在由晚上改到了下午。   对亦凡买的大量的胎教方面的书,我只读了一个大概。我理解的胎教是,父母身体健康,相亲相爱,母亲心情愉快,孩子就一定会聪明健壮。   我上网订购了很多书籍,大部分是现代文学和一些古典名著。我开始重读《红楼梦》、《战争与和平》、《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我在和书中的人物一起   经历人生的种种,亦希望能将心中的感悟传导给肚里的孩子,我希望他能从中领悟到人性的真善美。   读完书,我开始做晚饭。三菜一汤,我做得很精心,想到这是为自己的爱人做饭,这饭菜便有了情意。   亦凡总是按时下班回家,他不喜欢应酬,这是在美国培养的观念,我亦赞同。   算准了他下班的时间,我摆好碗筷,然后洗手更衣,到门口迎接。   6:45,他的车准时出现在门口。等他下车,替他接了公文包和外套,一起进屋,在他洗手洗脸的当间,我将汤盛好,等他一坐下,就捧到他的面前。我做这一切的时候,是那么自然,且内心欢喜。   晚饭后,我们一起去散步,看天边的晚霞,聊一些感兴趣的话题。晚上,他继续在书房工作,我在客厅看电视,10点钟上床睡觉。   有时深夜醒来,看到自己的手被他握着,心里涌起无限柔情。看到身边熟睡的他,用另一只手摸摸他的脸,轻吻他的手背。对这个愿意拉着我的手睡觉的男子,我实在是存着巨大的感恩之心。   怀孕四个月之后,我的食欲大增,刚吃完饭不到一小时,又觉得肚子饿了。   于是亦凡在家里给我准备了很多食品,给我买了一只有很多层次的“妈咪袋”,里面随时放着面包、牛奶、水果和松子花生等坚果,等我饿的时候拿出来吃几口。   星期天,亦凡会亲自下厨,给我煲一锅需要煲十几个小时的老火靓汤,做复杂、需要耐心和火候的菜式。   看我像一个饕餮之徒,大口地吞咽,他脸上露出满足的微笑。   我真的吃到了他亲手做的冰淇淋,丝毫不比哈根达斯逊色。我笑称,为了他这手艺,将来我和孩子可能都会面临体重超标的问题。   他说,他是养猪专业户,家里养着两头猪,长得越胖,他越有成就感。   我想起,自己是属猪的,肚里这个孩子也将和我是同一属相。回味过他的话,我不禁大笑,在他的脑门上狠狠地弹了一下。   2007年来临的时候,我已经怀孕八个月,体重达到了70公斤,穿着宽大的毛衣和背带裤,像一头大象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因为B超显示,胎位不正,医生嘱咐我要多走动,还要求我做一套纠正胎位的体操。 正文 第十二章 爱的恩慈(10) 更新时间:2011-10-13 9:24:51 本章字数:3937  我常常一个人在小区里散步,小区里有一个人工湖,里面养着许多锦鲤,每天我都带着一个面包,撕碎了喂它们。看着鲜艳肥大的鱼儿你争我抢地觅食,心里无比地愉悦。   妈妈每天来看我,为了让我安心在家休息,主动提出替我去巡视店面。对王行长的管理能力我自是一百个放心,店里事就交给她暂时打理。   我知道我结婚后,母亲一个人住在那套屋子里会觉得寂寞,便背着她给父亲写了一封信。信中我第一次和父亲敞开心扉,回忆了我缺乏父爱的童年,表达了渴望父爱的心。告诉他我婚后的幸福及对婚姻的感悟,希望他能和母亲从归于好,一起度过幸福的晚年。   我还给爱国打了电话,叫他帮忙做做父亲的工作。春节前,父亲回来了,而且决定和母亲定居省城。   大年初一的时候,父亲给我一个红包,红包上写着:祝女儿健康快乐!   爸爸。   父亲就是这样一个骄傲而含蓄的人,但他所要传达的心意我已经接收到了。   我的生命不再有遗憾。   2007年的春天,是我有生以来看到的最美的春天。我看到此起彼伏,如浪潮席卷而来的花朵。在我家小区的围墙边,南湖的湖畔上,路边的人行道旁,深红的玫瑰、粉红的蔷薇、黄色的迎春花,仿佛比赛似的热烈开放。早报上刊登了一幅幅游人的照片,据说今年大明山水月庵前的桃花开得特别早,石门公园里的樱花也是开得前所未有的如火如荼。   接近预产期的前一星期,除了去医院做检查,我已不再出门,医生说孩子已经下到盆腔,随时可能出生。母亲不放心,每天白天都过来,晚上等亦凡下班才回去。   亦凡每天下班回来,必先将耳朵贴在我的肚子上听孩子的心跳。肚里的孩子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常常在里面踢腿、翻身,伸懒腰、做鬼脸,看到因为孩子在里面运动,我的肚子突然凸起一块,然后又迅速平复,他惊奇地大笑。每天晚上,亦凡会给我和肚里的孩子读书。   我躺在床上,听亦凡用温和低沉的嗓音读泰戈尔的《采果集》,席慕容的《时光九篇》,有时也读《诗三百》。   胎教书上说,肚里的孩子已经有了听觉,对经常听到的声音会觉得亲切,一出生便能辨识这些声音。   后来恩慈出生后,果然如此。   肚里的孩子对古文不感兴趣,每天我都在“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或“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濛”中睡去。白天我常常坐在石凳上读书,耳里的MP3传来恩雅或卡兰的歌声,我抚摸着自己如鼓的肚子,常常热泪盈眶。这个我和亦凡共同创造的小生命,给我带来前所未有的幸福感和责任感。   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是如此强大,我想我可以做到世上任何一个母亲能做的事。   一天清晨,我早早起来(怀孕后期,已无法安然入睡),拉开窗帘,想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惊讶地发现院子里的海棠花开了。昨天还看见它们在树上打着绯色的花蕾,经过一夜春风的吹拂,今晨已悄然开放。   我欣喜地叫醒亦凡,他起床看见了也是无限欢喜。   “海棠花开了,是个吉兆啊,看来我们的孩子就要出生了。我希望她是一个像海棠花一样美丽的女孩。”亦凡搂着我说“我倒希望是男孩呢,像你一样聪明的男孩!”我依偎着他,心里无限向往。   生一个像亦凡一样的儿子是我的梦想,这个源于自私,我渴望得到两个优秀男人的爱。   “海棠,给孩子取好小名了吗?”亦凡问。   “叫恩慈。无论男女小名都叫恩慈。”我不假思索地答道。   恩慈,这个孩子的确是我们的恩慈。   我的丈夫立即理解我的意思,轻轻地抱住了我。春风轻拂,拍打着白色刺绣的窗纱,送来一阵清香。岁月如此静好。   亦凡叫我站在花前,他要给我照相。我到洗漱间仔细洗了脸,将长发编成一根辫子。原来就很黑亮的头发因为怀孕变得更加漆黑,除了脸有些浮肿,外貌上并没有大的改变,皮肤甚至变得更有光泽了。我穿上一件红毛衣,又拿了一条白色的羊毛带流苏的披肩披上。   亦凡摘下一朵粉色的海棠给我别在发髻上,我对着镜头,露出微笑。亦凡说我的样子真美。他说没想到我会这么像一个母亲。脸上的笑容简直可以用慈祥来形容。   亦凡去上班了,说处理完事情就回来,我要是有什么不对,立即给他打电话。   送走了亦凡,我站在院子里,看着满树重重叠叠的粉白花朵,如云蒸霞蔚。   我摘下一枝,放到鼻下轻嗅,清香扑鼻。   那天,我一个人坐在石凳上,想了好久。   从十二岁那年夏天第一次见到亦凡,到三十六岁的我怀着即将临盆的肚子坐在海棠花下,期间发生的一桩桩故事像电影一样在我脑里闪回。   我看到我和晓君在她家院子里的下水道里交换成长的秘密,两个小女孩认真地指天发誓,永不背叛。   我看到自己在观音像前许愿,在凤凰塔上呼喊。   看到自己躲在火车站的柱子后面妒火中烧。   看到高考时自己被经血弄脏的白裙。   看到自己为上大学而彻夜苦读。   看到第一次去tam和同学走失,拿着一串糖葫芦眼中含泪的模样。   看到在中央金融学院的电话亭里,胡兮之给我背诵《月上海棠慢》。   看到自己和韩勇盛大的婚礼。   看到在高枫自杀现场昏厥过去的自己。   看到打了副总一个耳光从办公室冲出来的自己。   看到自己和宝剑锋在车边告别。   在时装店和亦凡邂逅,两人惊喜不已的表情。   去亦凡家给他母亲做寿,和全家人一起吃饭的情景。   亦凡拿出钻戒替我戴上,两人一起看正在升起的朝阳。新婚之夜两人敞开心扉交谈。   亦凡在高潮来临时在我耳边情急地叫唤。   和亦凡拉着手散步,看夕阳西下,彩霞满天。   刚才两人并肩看着海棠花开,亦凡在我发髻插花。我对着镜头慈祥的微笑。   我突然想,我可以写一本《海棠之恋》。一个普通女人的恋爱故事。   一股热流从我的大腿流下来。   我意识到是羊水破了。镇定地打电话给亦凡和母亲,然后慢慢走回屋里,小心地躺下。   一阵阵剧烈的腹痛向我袭来,像潮水一样将我淹没。一小时之后,我住进了妇产科。医生检查后,胎位正常,但考虑到我是高龄产妇,又已经破水,建议我剖宫产。   我在书上读过剖宫产的坏处,固执地认为自然生产才是正道,胎儿出生还是得有一个相对缓慢一些的过程才好适应人间。我早就想好了,只要胎位正常,我就自己生。   但我从上午10点疼到下午4点,**口还没开全。助产士在旁边教我在疼痛时哈气。我照着做,却发现根本不顶用,一阵阵剧烈的腹痛好像要将我撕裂一样,我疼得毫无尊严地大叫起来。   只准一个亲人进来陪产,我要母亲进来,而让亦凡等在外面。我不愿意让亦凡看到我这副如母兽一般的样子,希望在他心里永远保留一个像花朵一样的形象。   母亲在旁边紧紧握住我的手,不时给我擦汗,对我说些鼓励的话。我在心中不断地呐喊:无所不能的上帝,大慈大悲的佛祖,求求你们,求求你们,让我的孩子出来吧!   叫了六个小时,我精疲力竭,声音也已经嘶哑,叫声越来越弱,护理我的医生过来检查,听了胎音后脸色一变:“情况不好,胎心加快!胎儿在宫内窘迫,必须马上进行剖腹产!”   我刚才六个小时的疼痛白疼了!   护士们小跑着将我推向手术室,在走廊上,我热泪滚滚。对肚里的孩子无比的愧疚。   对不起,孩子,妈妈没有本事自然生下你,让你还没出世就已经窘迫了。但愿这一次窘迫能抵消你一生的窘迫,但愿你永远健康平安,顺顺利利。   四十分钟后,孩子出世了,是一个女儿。当婴儿响亮的啼哭在产房响起,一个全身通红带着血污的女婴被助产士抱到我面前时,我微笑着昏睡过去。   两个小时后,我醒来,已经躺在病房里,天已经黑了。我看到亦凡正在小床前目不转睛地盯着里面的孩子看,便轻轻地叫他一声。   他回过头来,惊喜地说:“妈妈醒了,快看,这就是你妈妈。海棠,你真伟大,生了一个这么漂亮的孩子。”   “是吗,刚才我还没看清呢,快推过来,让我好好看看。”我手上打着吊针,下身插着导尿管,除了手指,全身都动弹不得。   亦凡将孩子的小床推过来。一个粉妆玉琢的婴儿出现在我眼前。乌黑浓密的头发曲卷地贴在脑袋上,淡淡的眉毛,高高的鼻子,小小的嘴巴,像玉器一般透明纤细的手指。   我看着这个精致的小人,一时间竟不敢相信她是自己的孩子,心里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   “她真漂亮。”我轻轻地说了一句。九个多月的怀孕,今天六个小时痛苦的挣扎,后来又挨了这一刀,在这孩子面前都不值一提。   “恩慈。”我叫了一声。   孩子仿佛有第六感应,原来沉睡的她突然睁开眼睛。   那是世界上最纯净最清澈的眼睛。   “恩慈,欢迎你来到人间。”亦凡轻轻对女儿说。   新生儿睁着黑漆漆的大眼睛,新奇地看着这个世界,嘴角溢出一个纯洁无邪的微笑……    本站提供的一个人的倾城之恋版权属于作者雅妤。一个人的倾城之恋情节内容,书评属其个人行为,与网站无关。 作品仅供读者预览,请在下载24小时内删除,不得用作商业用途;为了让作者 雅妤能提供更多更好的作品,请您购买请购买正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