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情款款爱上你 / 蜡笔小桃 著 ] 作品仅供读者预览,请在下载24小时内删除,不得用作商业用途;为了让作者 蜡笔小桃能提供更多更好的作品,请您购买请购买正版图书! 书籍介绍: ksw-紫衫 我们终于来到以前憧憬的年纪,却发现已经有人订婚、有人结婚、有人出国、有人生活顺利、有人坚持梦想、有人碌碌无为......就像是一个分水岭,毕业时的那个蓝天早已消失不见,那个和你在操场边说着要一起走到未来的人,也早就不知道去了哪里。看着窗外的天,突然就黑了,感觉像我们的青春,突然就没了。 ------章节内容开始------- 正文 第1章 寸寸微笑都心花怒放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3:54 本章字数:8680   1   第一次见周子言的时候,是在招聘会上。人山人海的。那么多人之中,周子言像是一道光,明亮的直直地照进了我的眼里。   我学的是会计,又考了高级会计师,有许多家公司抢着要。所以,我本是不用来招聘会的,多不过是一是兴起,穿了宽松的T恤跟牛仔短裤就出现在招聘会现场了。与西装革履或是装扮得体的男男女女们格格不入。   心境不同而已。他们想要在这里寻得一份好工作,而我左右不过是来看看招聘会现场而已。   转到周子言他们的台子的时候,我心里似乎有一块地方猛然惊醒,柔柔软软的。后来,我觉得,这简直就是命中注定。我一时兴起的决定,就是为了在这里能遇见周子言。   周子言他们的台子前标着致远广告公司,招聘的职位是平面设计兼职文员。与其他招聘者不同,周子言的装束倒是与我很登对。别人虽不是个个都西装革履,但至少也穿的庄重,独独周子言,粉色的polo衫,一条卡其色棉布裤子,极为普通的装束,可穿在他身上却有那么一股子特别的味道。至少,我没有见过别的男子如他一般把粉色穿的那么得体。   作为招聘者,周子言无疑是成功的。他们的台子前排了长长的队伍,与其他寥寥无几无人问津的公司,对比鲜明。   虽然,前来应聘的人大多数是如我一般的女生。我猜测,她们大概与我一样,是被周子言的美貌给诱惑了。我做了一个很突然的决定,到周子言这里应聘,虽然说我专业与他们的要求格格不入,虽然我连简历都没有准备。   我有预感,我会与周子言一起工作。   在排队的时候我想过一个问题,这家广告公司的老总很会物尽其用。周子言前来招聘,至少人气会很旺。吸引不到男的,女的自定不会少。而且,招聘的职位还要兼职文员,自然是女生来做比较好。   “你的装束叫我耳目一新。”   “你穿粉色也很是得体。”   这是我与周子言之间的开场白,没有俗套的问什么专业,什么大学毕业,或者是有几年工作经验之类的问题。   “我该怎么称呼你呢?”周子言抬起头问我。这个举动叫我心里很舒服,之前我观察过,他一直是低着头翻看应聘者递过的简历的。亦或者是因为我久久没有奉上简历他才抬头的,但至少他抬头与我对视说话了。   “陆玖。理工大会计专业。”   “你这名字倒是特殊。”周子言似乎没有注意到我说自己是哪个学校哪个专业的,一脸玩味,只是对我名字感兴趣,“不知道是哪两个字?”   “大写的六跟九。”   “果真都是数字,看来你天生是要学会计的。”   周子言的一番话逗乐周围的应聘者,本来有些严肃过头的招聘会突然变得有点儿人情味儿了。   “陆小姐,那么,你说说看,你到我们公司来能做什么?”   “平面设计我还算精通,至于文员嘛,自认为还有几分文采,写写画画不在话下,我觉得自己还算精明,待人处事虽称不上绝好的,至少不会叫人挑出岔子来!如你所知,我擅长的是数字,精通的是计算,招聘我,或许贵公司还得了一个了不得的会计师。”   “那如果不聘请你,就是我们的损失了?”   “看来您已经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了。”   “你是之前所有应聘者之中最为有趣的一个。欢迎你来到致远。”   “我的有趣也只是因人而异,至少,是你引起了我对这家公司的兴趣。”   “那我真是荣幸。”周子言并不恼,脸上温和的笑容一如既往。他的这幅样子叫我想起了《喜宝》里面的宋家明。永远都是有条不紊的样子,斯文的精明。   不过,我喜欢。   2   一同被招进公司的还有另外两个人,一男一女。   男的应聘的是平面设计师,月薪六千块。他的专业很出色,据说获得过平面设计的几个大奖。女的娇小温婉,是适合做文员的。   至于我,则没有安排具体职位。周子言说,陆玖,你的职位还有待考虑,不过我会尽快安排。这会儿,我才知道,周子言是致远的当家人。他喊我名字的时候,一字一音,清晰无比,很好听。   致远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五十多个人,各司其职,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周子言式的微笑,得体而不疏离。看来周子言人格魅力很强,驭下有方。   “陆玖,你就跟在我身边吧。高级助理,月薪一万。可满意?”   “自然。”   我去其他公司做会计师,月薪大抵也就这么多了。高也高不出多少,周子言在安排我的职位跟月薪这方面,也算是做足了功夫。或许,他不想埋没我这个人才吧。   策划部的小朱拉着我私下说:“周总这个人很好相处,只不过是对待工作比较严谨,不过我觉得陆玖你应该能应付得来。”小朱是个欢快可爱的姑娘,进公司这几天,她因与我是同一学校毕业的,所以很快便熟络。因而,我得知周子言的助理换了没有十个也有八个了,个个都是名牌大学毕业,精明不得了的人。可是,似乎,没一个人对周子言的胃口。   我自信,我可以当好这个助理的。   周子言喜欢喝咖啡,但只喝正宗的蓝山咖啡。冲咖啡的水不能沸,要保持在80°到90°之间。每次喝咖啡要用同一个杯子跟勺子,他的私人专属,别人是不能随便碰的,即便是我给他冲咖啡,也是要带着一次性手套的,他有轻微的洁癖。   桌子上摆着一盆不知名的小草,右手边是日常工作所需的文件,再有一台笔记本。只有这些东西。而且,每一样东西的为止都是固定的。周子言不仅仅工作严谨,生活似乎也是如此。   我不说什么,只是安分的做好每一样他交代的工作,来日方长。   “陆玖,可还适应这份工作?”   “当然。工作轻松,环境舒适,重要的是老板不错,至少看起来很养眼。”   “嘿,还没有哪个下属跟我说过作为老板我的其中一项职责是养眼呢!”   “那周总是不是该感谢我发现了你的一项优点呢?老板养眼的话,员工工作起来自然会格外卖力,特别是女员工。”   我与其他人不同,大约是因为长时间在周子言跟前,所以,有时候也会讲几句玩笑话。我们之间相处,并不是十分呆板到无趣。我很享受与他一起工作的时间,每件事情都井井有条。不会额外加班,什么事情都在工作时间内完成。   只是不知道工作以外的周子言是什么样子的。通常是下班之后,礼貌地道别,然后分道扬镳。我有跟踪过周子言,奈何每次都因紧张而丢失跟踪目标。这是我十分沮丧的一件事儿。   3   从小朱嘴里知道,周子言三十三岁。看表面情况,还属单身。   三十三岁,比我大六岁,这个差别刚刚好。成熟不失优雅,懂得享受,会生活,偶尔会有二十几岁毛头小子一般的浪漫,又有四十几岁男人的责任感。寻一个这样的人陪伴,生活很精致舒服。   周子言是我看中的猎物,我志在必得。   他对我的欣赏,我一一纳入眼底。   周子言说,陆玖,与你一起搭档工作是一种享受。你总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判断出我所需要的资料,而无需我支使。   不愧是会计专业出身,你做出来的报表永远叫人一目了然,看来我真应该考虑把公司的会计们都请退,独独叫你一个人负责就好了。   诸如此类,周子言夸奖我的次数相当之多。   小朱跟当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般惊奇:“陆玖,你是何方妖孽?竟然降服得了我们周总?每次例会说起你的工作能力,他都赞不绝口。你还真是美貌与智慧并存呢。”   最初进公司的时候,有流言飞传。   “又是花瓶一个。”   “或许是看上周总了吧。”   我是看上周子言了,但陆玖何时做过花瓶?   对于流言,我一直相信一句话,事实胜于雄辩,自然有不攻自破的一天。   渐渐,与我关系融洽的同事多了起来,很多时候,下班的聚会大家都会喊上我。我是乐得这样,这样,会得到更多的关于周子言的信息。   郜林是当初一同进公司的平面设计师,因为工作出色原因,已经升为设计部主管,职位只在设计部经理之下。   “陆玖,你单身,不如我们在一起?”   郜林说话简单明了直入主题。因为是同时进公司的,我对他的了解自然多一点儿。家世丰厚,是个有为的富二代。不依靠家里的能力,自己也算是闯出了一番天地。只是,我不喜欢,他的优秀是张扬的,而不同于周子言的内敛。   “我是因为你,才选择这家公司的。”郜林坦言,“你很吸引我。”   你看,世事皆如此。我因为周子言,他因为我。你在看风景,而别人也在看你。别人是你眼中的风景,而你又何尝不是落入了别人眼里?   “郜林,我们不适合,我清楚自己想要的是怎样的人。”   “是因为周子言?”   郜林言辞犀利,不可否认,他的眼睛也很毒辣。   “无可奉告,我只能告诉你,虽然你优秀,但你不是我的菜。”   “我会打动你。”相对于我,郜林也算是执着的。听问,当时一起进公司的那个文员早已对郜林芳心暗许。只不过是性子柔弱,又不是穷追不舍之人,所以一直未告白而已。   “听说,设计部主管郜林对你告白了?”周子言果然耳目通明,“郜林人还算可以,不过,我个人建议,不赞成办公室恋情。不长久。”   “周总,如你所言,我也是这么觉得的。所以,我拒绝了。”   “杀伐果断,陆玖,你心倒是硬的很。”   我不知可否的一笑,心里叹道,如若是你,那我的心自然柔软的很。   4   迄今为止,我在周子言身边已经一年。   小朱欢天喜地:“陆玖,你果真是女中豪杰呢,竟然在周总身边待了这么久,而且,看起来你们相处十分融洽,如果周总不是这么严谨不解风情的人,那他还真算是个优质男人呢。”   周子言不解风情?错。只是不善于在旁人面前流露罢了。事实上,周子言是个比较闷骚的人。   许久之前,因为一个文件落在家里,而签合同的时候又急用,周子言便打发我去他家里取,就是那时候我发现周子言是个很享受的人。   整整一面的照片墙,记录了周子言走过许多地方。   你很难想象,一向严谨的周子言,在照片里会有那么多搞怪的动作跟表情。在雷峰塔,他扭着身子极力想把自己弄的像蛇一点儿;在某块石头上,他呈倒立状,且动作十分优雅;戴着可爱的帽子办企鹅……如果不是见过这些,我也不会相信,斯文有礼工作一丝不苟的周子言还有这样一面。   而且,周子言家里的装修风格完全不是如他工作中体现出来的那种严谨一丝不苟。他家的风格倒是比较倾向于田园风。其中还加入了一点儿现代元素,一个常常的吧台,还有占据了一面墙之大的酒柜,里面收藏了许多各种酒类,原谅我因为严重酒精过敏,所以向来对酒我都是唯恐避之不及,更别说有什么研究了。   事后我问周子言,他打量着我:“陆玖,每个人都是多面性的,而且,如果生活工作一成不变,自己是有必要找乐子调剂的,别人可没有心思调剂你的生活。”   这件事之后,我与周子言之间除了工作之外谈论的事情多了起来。   我自大学起,就是就是户外运动的爱好者。这一点,跟周子言不谋而合。除了工作,我们甚至会讨论某个户外牌子的登山鞋穿着最舒服,或者哪个户外牌子空有其名而无内里。甚至还相约有时间一起徒步小五台。   周子言说,陆玖,你还有多少能叫人惊喜的东西?现在女孩子向你这般热爱跟喜欢户外运动的可不多了,她们都避之唯恐不及,害怕晒黑她们娇嫩的皮肤,害怕过度运动会使她们看起来肌肉发达。   我反问他:“周总,你是否觉得我肌肉发达或者是很黑?”   “陆玖,你的肤色你的身材都完美到让人嫉妒。”   我是属于晒不黑类型的,身材因为长期运动而保持的非常好,没有赘肉,也不存在有肌肉块的现象。   致远跟某上市公司有一单大业务,对方点名让郜林出席首席设计师。郜林的才华毋庸置疑,周子言对于对方的这个要求并没有反驳什么,只是我的心里隐隐有种不安。女人的直觉对于危险向来是比较敏感的,直觉告诉我,这笔大单子背后肯定会发生点儿什么。   对方的老总姓言,似乎跟郜林扯不上什么关系。而且作为上市公司,多年来信誉良好,在业界口碑也十分不错,按理说,与这样子的公司合作,是最好不过了,不用担心一些杂七杂八的问题,可是偏生我心里就是不安,总觉得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跟周子言说的时候,他笑我跟着他久了,变得太过严谨。   “陆玖,别担心什么,一切有我在。”   而这句话在之前,郜林也跟我说过,在我流露出有些担心这次合作的时候,他说,“担心什么?一切都有我在。”两个人不同的语气,表达了相同的意思。是否,周子言对于我,也有郜林对于我的那种感觉呢?   5   合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着,让我觉得之前我的担心都是多余的。   郜林的设计对方相当的满意,直夸奖道“自古英雄出少年”。郜林就笑,满心欢喜都写在脸上,这便是我不满意郜林的地方,他这个人,心里藏不住秘密,有什么事情全都表露在脸上,或开心,或恼怒,或不放弃,心思缜密却也不乏单纯。若是我是二十出头的姑娘,怕是早就被郜林这般的男人俘虏了吧。   只可惜,我没有那么年轻,而且我还是学会计专业出身的。就如周子言所说的一般,陆玖,你天生就是与数字打交道的,你对于每个细微的变化都了若指掌,你对于每件事的规划都周密的叫人挑不出罅隙。   我说过,我看中了周子言,我志在必得。所以,无论郜林如何优秀,都与我无关,更别说能打动我了。周子言很了解我,杀伐果断,心硬得很。   合作上还是出问题了,而且是大问题。   因此,合作被强制中断。   问题很容易就查出,是与我一同进公司的那个娇小温婉喜欢郜林的女人。她偷偷泄露了合作资料出去,这属于公司机密。照理说,她是没有权利动得这些东西的。周子言一向从容的表情也有不安,这宗大单子几乎投入了致远的所有,如果没有挽回的可能,那么致远只有垮掉。   致远是周子言的心血,他又怎么舍得它垮掉?我对周子言这么上心,又怎么可能舍得他焦急?   找到郜林,很容易便得知事情出自他的手笔。他心思缜密是不错,只是,并不如我所看到的那般单纯。也是,自小在商业圈打打杀杀的环境里长成,即便是耳熏目染又怎么可能单纯?   郜林一直都知道那个柔柔弱弱的女人喜欢自己的,资料也是从郜林手里到了她手里的。因为是郜林吩咐的事儿,她并没有多想什么,也没有怀疑过什么,在她眼里,能为喜欢的人帮上一点儿忙,便是欢天喜地的事儿了,又怎么会顾虑到设计部跟办公室文员向来无文件往来,又怎么可能委派她去给致远对手公司送资料呢?   被爱情蒙蔽了双眼的女人,真是可怜。却不知,她得知只是被郜林利用后的心情会是怎样?是该感谢郜林给她上了一课吗?   郜林什么都没有否认,他只说:“陆玖,我说过我会打动你的,看吧,现在周子言即将一无所有,或者你跟我在一起,我会帮你化解这场危机?还是叫我看着你跟周子言郎情妾意?”   “郜林,你如此大手笔真是抬举了我。我不是周子言的什么人,只不过我喜欢他而已。你若是因为这个要挟我,便太过幼稚了。我从未对周子言说过我喜欢他,相信你也看到了,我们两个的相处从未逾越过什么,是正常的上司与下属的关系。”男人的妒忌心理真是可怕,我也从未想过郜林会如此这般对付周子言。   合作公司的老总只是郜家明面上操作的人而已,而股份却牢牢掌握在郜家或者说是郜林手上,郜林不是扮猪吃老虎,而是真的深藏不露。狠毒的如眼镜蛇一般,对于有敌意的人,一击致命。   “郜林,我可以与你交往。但你必须保住致远。”   6   致远的危机轻松的解决,只是周子言并无太多愉悦。原因在我。   “陆玖,真的要走吗?”   “是,周子言。你这里不适合我,最近猎头公司频频来找我,有公司愿意以三倍的工资以及更高的职位聘请我。”   “陆玖,你不是这样的人。”   “是,我不是这样的人,周子言,你又何曾真正了解过我?我于你,只不过是个办事利落的下属而已。”   周子言,若你肯多了解我,又怎会不知我对你的心意?若你知道我的心意,而装作不知,我是不是也该把你划到郜林那一类?   记下你所有的喜好,与小学生认真完成作业一般,仔细的斟酌。生怕哪一次做错什么惹你不高兴。无论什么事情,只要你不想说,我坚决不问。   一年时间不长不短,我知道你每天几点起来跑步,我知道你跑步都习惯性的先迈出右脚。我知道你喜欢吃甜水街拐角的豆浆跟油条,我知道你对香菜过敏,所以每次叫饭的时候都会嘱咐对方不可放香菜。我知道你的太多太多……   即便如此,我也没有等到能够名正言顺说喜欢你的时候,我对于你志在必得的话,也只不过是过眼云烟,无法实现。   我离开致远,并没有去那家公司。郜林却也没有硬逼着我与他在一起。   “陆玖,我不喜欢现在的你。你的机智你的幽默风趣你的无所顾忌都到哪里去了?”   我并不想回答郜林的问题,他那么聪明,就应该知道,感情这东西,最是勉强不来。我只是在招聘会上一眼望见了周子言就把他装进心里,而他又何尝不是因为我而受了爱情的蛊?所以,即便他逼着我离开周子言,我也无法怨恨他。   “陆玖,我还是失败了,我原以为,把你带离他身边,你的眼里会有我的存在,可惜,我错了。”   7   周子言在酒吧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经面临失去意识。   “陆玖,你是白痴吗?酒精过敏居然还敢喝酒?”这是我失去意识之前听到的唯一的话,气急败坏。   醒来的时候,满目苍白,一股子苏打水味道。   医院。   床边是趴着睡着了的周子言,唇边微微泛了青色,胡子拉碴,想必是一夜未睡的缘故。手轻轻抚上他的脸颊,看着这样的周子言,我心里竟然微微欢喜。不知道他是如何找到我的,亦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我对酒精过敏一事,印象里,我从未提过。   愣神的功夫,周子言醒了。   “你醒了?现在好点儿了吗?想吃什么?”   周子言发觉我醒了,面上浮出一抹喜色,随后又恶狠狠的说道:“陆玖,你要是再敢如此作践自己,我就再也不管你。”   因为过敏的原因,不得已非要在医院待上几天,周子言倒是尽职尽责,一直待在我身边。很有默契的,谁也没有提致远危机差点倒闭的事情,只是周子言倾其所有的对我好。想吃水果,削好了切成小块用牙签叉着给我吃,想喝粥,亲自回去熬了端给我喝。   总之,我想的,他都一一满足我。   陆陆续续有人来看我。先是小朱:“陆玖,你这是怎么了?周总说你休长假,怎么就休到医院里了?你可得赶紧好起来回来啊,不然的话日子没法过了,因为你不在,临时从设计部调了个人过去,无论做什么周总横竖都不满意,搞得那人都快精神崩溃了,听说人家近期准备结婚,因为这事儿,都把婚期延长了呢!”   我不禁有些惊讶,周子言为什么隐瞒我辞职的事情呢?虽说手续还没办妥,但辞职报告我是交上去了的。倒是周子言,听着小朱的抱怨,心安理得的样子,好像说的跟他完全没有关系一般。   那个娇小温婉的女人过来了,她道歉:“陆玖,对不起,是我的错,害致远陷入之前的地步。”   “这与你有什么关系呢?只不过是致远的一个挫折而已。”我笑笑说,“何况,周总也原谅你了不是吗?”   是呀,如周子言,事情发生了,并没有开除她或者要她负责什么。或许,对于这件事,致远知情的也就只有我们几个而已。没有人声张,周子言自然就把这件事压下来了。何况,致远度过危机之后,郜林也递了辞呈。   “陆玖,不如你好了,继续回公司?嗯,职位变动一下,私人助理好了。工资待遇就加上我那份,而且还有福利,送养眼的美男一名,如何?”   我不知道周子言是如何发现我的心怀不轨的,我也不知道他是何时对我同样也有心怀不轨之心的。不过,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的结果,不是吗? 正文 第2章 喜乐安康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3:54 本章字数:10306   1   唐蜜蜜报了个培训班,美丽女人的厨房,上课的老师是电视台美食档栏目的主持人。每周一三五的晚上上课,时间为两小时。   唐蜜蜜本来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姑娘,吃饭向来是吃快餐,心情好了的时候会回家蹭饭吃。每逢唐蜜蜜回家吃饭,家里那阵仗总弄的跟吃年夜饭似的。由此可以推断,唐蜜蜜心情好的时候并不多见。其实不然,其实唐蜜蜜大部分时间心情都很美丽的。不过,心情美丽的唐蜜蜜,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来上课的女人们衣着都很精致,不像是来学习厨艺的,倒像是来选美的。不可否认,这些女人都是优雅的,脸上永远挂着微笑,妆容永远精致。另外还可以确定,这些女人都十分有钱。不然的话,又是凭着什么参加这学费昂贵的厨艺培训班?唐蜜蜜暗自揣测,这些人是不是抱着跟自己一样的目的来学习厨艺的呢?   虽说有些俗套,可是,爱情不就是由理想落入俗套的过程吗?这样的话,即使俗气又有何妨。   唐蜜蜜想着,培训班的课程结束后,自己虽说不会变成厨艺高手,但至少也能烧的几个精致小菜了吧。想到这里,唐蜜蜜心情就大好。   女人若不是天生喜爱烧菜,那便是有了一个能叫她心甘情愿烧菜的人。那个亘古不变的真理不是说,要想抓住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男人的胃吗?   上课的老师姗姗来迟,优雅的跟前来学习的学员们解释。真不好意思,刚刚才录完节目,耽误大家时间了。   唐蜜蜜率先回应,没事儿,大家都是女人。言外之意自是那句,女人何苦为难女人。据说,这句话是出于小三跟正室对决的事件当中,这会儿被唐蜜蜜搬到这儿来,并不显得突兀,反倒是惹了大家一顿好笑。   小插曲过了之后,大家都安静下来。大家一边看老师现场演示做菜,一边在笔记本上记着菜谱。几样色彩鲜艳的蔬菜,不一会儿便成了一道鲜美的汤。盛在白瓷瓦罐里,煞是好看。一股淡淡的香气若隐若现。唐蜜蜜一边咽口水,一边忙着把所有步骤都写下来。   对于会做菜的主持人,唐蜜蜜是十分佩服的。谁若是娶了这样一个女人回家,该是多有福气。真正的可以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女人,丝毫不夸张。   这道素鲜汤不放油,不加荤,是绝佳的养生汤。卖相漂亮味道鲜美,下班回家,一碗汤扫去浑身疲惫,勾起无限食欲。最重要的是,这道汤做法简单味道却不失鲜美,对于刚学习厨艺的大家,是再好不过的。老师一边收拾厨具,一边介绍这道汤。   唐蜜蜜对于这次课程很是满意,简单易学,重要的是味道真的很好。临近离开会议室的时候,唐蜜蜜征得了老师的同意,把那一罐汤全数倒进了肚子里。临走的时候她还拿到了老师的一张名片,简单的嫩黄底色,只印了两个字,车里。唐蜜蜜看过几次美食节目,主持的名字叫阿狸,跟很火的小狐狸一个名字。阿狸自是车里的艺名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唐蜜蜜想,车里长得真像狐狸。   2   唐蜜蜜在超市选购食材的时候遇见了自己的邻居,一个长着娃娃脸叫人看不出年龄的男孩子。唐蜜蜜想着,他看起来应该是比自己小的,所以称他男孩子并无不妥。   又要出去?唐蜜蜜心情好,跟他打招呼。   是啊,采购点儿食物,准备去爬雪山。邻居的男孩子弯着嘴角愉快的回答唐蜜蜜,露出两颗小虎牙,更是显得看不出他的年龄了。他的笑容很是美好,耀的唐蜜蜜心里一阵温暖。   有时间带我一起出去走走可否?   乐意奉陪。   唐蜜蜜本是不屑于邻居男孩子所从事的活动的。工作之余,总会背着大大的登山包,跟唐蜜蜜打个招呼,拜托唐蜜蜜帮忙照顾一下家里的花花草草。唐蜜蜜虽说每次都应承下来,但真正帮忙打理的时候不多。所幸,他家的花花草草大多耐旱,而他每一次的的行程也都时间不久,那些花花草草也没出过什么意外。可能是感动唐蜜蜜对自家花草的照顾,每次出行回来,都会送唐蜜蜜一点儿小东西。   一块有着独特花纹的小石头,一根形状独特的树根,亦或者是手刻的一个小挂件什么的。虽说不华丽,但也足够精致。唐蜜蜜每每收了东西都很开心的道谢。   邻居男孩子总是很骄傲的告诉唐蜜蜜,不用谢咯,这些东西都是在旅途中随手拈来的。回来以后抽点时间打磨一下而已。面对唐蜜蜜的惊愕,他又补上一句,都是独一无二的,也许有一天会升值哦。   唐蜜蜜提着一堆食材回家钻进了厨房,细细的把菜择了,洗干净,分类放好。脑子里迅速回忆车里烧菜的一举一动,仔细对照着记下来的食谱,准备做那道刚学会的素鲜汤。唐蜜蜜心里含着爱,做起这道汤来竟是格外顺手。   唐蜜蜜住的房子很大,厨房也很大。烧好汤的唐蜜蜜,把汤盛进白瓷瓦罐里,坐在桌子边等秦卓过来。   秦卓本来打电话跟唐蜜蜜说,今晚儿不过去了。但是拗不过唐蜜蜜的央求,便答应了加班完了过去。   唐蜜蜜看着满满一瓦罐汤,想了想回厨房取了一只碗,盛了一碗汤端着去了对门。   邻居男孩子开门时候看见唐蜜蜜,眼里闪过一抹惊喜。看着唐蜜蜜手里的汤,犹豫的问,这是给我的?   唐蜜蜜点头,谢谢你送我的那些小礼物。这是我刚烧好的汤,不知道好喝不好喝,如果不好喝的话你可以倒掉的。   秦卓过来的时候已经九点了,唐蜜蜜的汤热了很多次了。   这是我刚烧好的汤,特意做给你喝的。   秦卓皱了皱眉头,唐蜜蜜是从不进厨房的,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吃饭从来都是在外面吃。之前针对烧饭这个问题,秦卓也跟唐蜜蜜探讨过。唐蜜蜜说,厨房油烟重,我是不愿意进的。那会儿,唐蜜蜜跟秦卓刚刚开始恋爱。这个问题并没有深入讨论,秦卓对唐蜜蜜是极为宠爱的,再也没有提这个话题。   怎么样,秦卓,汤好喝吗?   蜜蜜,我在单位吃了。这汤实在是喝不下了。   唐蜜蜜心里一阵懊恼,好吧,那下次再做给你喝吧。   唐蜜蜜留秦卓过夜,秦卓执意不肯。   秦卓说,有工作带回家做,在这里工作不方便,也会影响唐蜜蜜休息。唐蜜蜜没有继续挽留,帮秦卓拿了外套送他出门。   门外站着举着一只手准备敲门的邻居男孩子,另一只手里拿着唐蜜蜜家的瓷碗。   我是来还碗的。   秦卓顿了顿,没有说话,拿了外套下楼去了。   唐蜜蜜接过碗,笑了笑,准备关门回家。   你烧的汤很好喝。会烧这么好喝的汤,那应该开心啊,你愁眉苦脸的样子可一点不好看,人家都说,心情好才能烧出好东西来,你这样子,恐怕以后做的汤都会苦的。   苦就苦吧,没有人喝,即便是苦也无所谓。   唐蜜蜜关了门,倚在门上,是什么时候开始,秦卓对自己冷淡了?面对自己精心烧好的汤,秦卓似乎正眼都没瞧一瞧。   刚恋爱的时候,秦卓对唐蜜蜜无微不至。唐蜜蜜不愿意下厨房,秦卓甚至回家让自己母亲熬了汤带给唐蜜蜜喝。唐蜜蜜在朋友圈里一向很得意,有这么个英俊帅气又体贴多金的男友,是有足够资本得意的。   3   唐蜜蜜第二次去上课的时候,车里问她,那个喝汤的人有没有夸她。   车里的话叫唐蜜蜜很沮丧,本来唐蜜蜜已经有点儿忘记了。他说他加班吃工作餐了,一口都没有喝,而且,我从他眼里一点儿惊喜都没有看见。倒是邻居喝了些,夸我手艺不错呢。   唐蜜蜜,不要怪我多嘴,你应该离开那个人了。面对你精心准备的汤,不闻不问,那么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你已经不在他心里了。即便你学习烧再多的菜,他都看不见了。   怎么会?他很爱我的。唐蜜蜜的反问有些无力,自己有何尝不知呢?突然的冷淡,定是有些问题的,只是自己一直不愿意相信而已。七年的恋爱,已经到了唐蜜蜜的骨髓里了,不说自己会为了这份爱情牺牲什么,至少,现在她愿意为秦卓洗手作羹汤了。可惜,为时已晚,那人似乎已经不领情了。   唐蜜蜜,都说女人的心海底针,很难琢磨。可是,男人的心,清澈的时候一望到底,若是想要高深莫测,那便是谁也看不透的。唐蜜蜜,你没有听过一句话吗?握不住的沙,趁早扬了它。   车里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唐蜜蜜心里跟明镜似的。   秦卓本来是住在唐蜜蜜那里的,这半年来,秦卓的东西一点一点的从唐蜜蜜的房子挪了出去。不是没有问过,秦卓说,我们以后要结婚,自是要住在我的房子里的。现在,我一点一点搬回去,省的到时候手忙脚乱。   开始的时候,唐蜜蜜还是蛮感动的,秦卓考虑的这么详细。后来,唐蜜蜜就发觉不对了。东西都搬出去了,秦卓来的次数也少了。偶尔约会也是例行公事般,没了一点情调。唐蜜蜜知道,秦卓似乎是厌倦了。   唐蜜蜜不是没有寻找蛛丝马迹,她心里想着,如果发现点儿什么,她可以大吵大闹一顿然后放手。这样子,至少自己得到发泄了。她跟踪过秦卓,请私家侦探调查过秦卓。可是结果显示,这真是个好男人,没有不良嗜好,中规中矩的上班下班,也不去情 色场所。身家清白的倒叫唐蜜蜜觉得自己卑鄙无耻了。可是,为什么没有错误出现的情况下,两个人开始疏远。这令唐蜜蜜百思不得其解。   唐蜜蜜,这是爱情综合征的一种,突发性的。往往在长久的温馨平稳的爱情里容易出现。如果可以迈过去,就能修得正果。倘若迈不过去,那你们的爱情毫无疑问的面临着死亡。你们会很困惑,很无助,试图做些什么来改变这种状态,但是结果往往不尽人意。在一段恋情里,这种症状或者出现在男人身上,或者出现在女人身上。无论怎样,都是不可抗拒的。   车里,没想到你除了做主持人,做美食老师,还是个爱情心理专家啊。   唐蜜蜜,你没想到的事儿还有很多。比如说,我是个男人。   车里说的很对,唐蜜蜜是怎么也没有想到车里是个男人。电视上,车里风情万种,语笑嫣然的。甚至,有娱乐杂志上把车里评为性感女神。可是这样一个人,竟然是男人。就算是电视上那个总反串的明星,人家生活里也是男儿装扮啊。可是车里,他看起来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女人,包括讲话。   4   秦卓给唐蜜蜜打电话说公司要派他出国学习,为期两年。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唐蜜蜜平静的很。正常的反映是唐蜜蜜应该难过,或者哭闹,或者央求秦卓不要出国。毕竟,唐蜜蜜年纪也不小了,再等两年,期间的变故谁也预料不到的。更何况,他们的感情现在平淡的很。   唐蜜蜜跟秦卓坐在咖啡厅里。或许是秦卓觉得对不住唐蜜蜜,又或许是唐蜜蜜潜意识里已经接受了她跟秦卓的感情会画上句号这一事实。总之,俩人坐在那里生疏的像是第一次见面。   蜜蜜,不然我们现在去领结婚证吧。   秦卓,跟着你的心走吧,说不定这两年我会后悔呢。这样子的话,结婚证就不是保障,反而是障碍了。   秦卓瞪大了眼睛,似乎有点儿接受不了唐蜜蜜的态度。是的,唐蜜蜜都觉得自己突然冷静的,理性的不像自己了。   秦卓,你还爱不爱我?   爱,很爱。但是似乎又不是那种让我可以起冲动,让我很兴奋的爱了。甚至,看到别的情侣之间甜甜蜜蜜的,我都在怀疑,我们是怎么了。是我自己有问题了,还是你有问题了。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可是答案我却寻觅不到。处在这样一个矛盾的状态,我只能对你愈加冷淡,甚至逃避。其实,是我主动申请去国外学习的。   秦卓,我了解你。背叛你不会,但厌倦自是会有的。就跟我现在,突然不明白,为什么面对你的冷淡的时候,我会想办法弥补。可是弥补的过程中有人给我解了疑惑,我反而觉得没有了方向,甚至,也想要结束这种状态。   秦卓走的时候握着唐蜜蜜的手说,两年以后,如果我们还是老样子,那我们就去领结婚证,搭伴过一辈子吧。   唐蜜蜜说好。   唐蜜蜜没有去送机。虽说两人没有吵闹,但她觉得分别的那一刻她还是会难过的。唐蜜蜜很讨厌眼泪在眼里打转还有心里发堵的状态,所以她也选择了逃避。   车里打电话约唐蜜蜜的时候,唐蜜蜜在整理办公桌上的东西。一个纸箱子,零零碎碎的东西,刚够把箱底盖满。   车里,我把公司炒了。   走出公司大门,穿过一条街,那代表唐蜜蜜上一份工作的纸箱送给了捡垃圾的老太。在老太连声道谢中,唐蜜蜜心情大好。觉得自己好像终于从一个怪圈里跳出来了。甚至她打电话回家,叫嚣着,老唐,晚上我要回家吃饭。   唐蜜蜜在甜品店找到车里,脸上挂满笑容的唐蜜蜜丝毫没有失恋跟失业的沮丧。   嗨,车里,我觉得自己现在很开心。   你会有新的生活的。   但愿吧。   唐蜜蜜吃了好几盎司的蛋糕,然后扔下车里在那儿目瞪口呆。   5   老唐在饭桌上听了唐蜜蜜的经历,差点儿被一块排骨给噎着了。   蜜蜜,我还以为今年你能结婚呢。   曾经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是不是在你准备开始下一份工作的时候,要我养你了。   瞧你说的,怎么会呢,我也算是少有积蓄的人。能不能别把你闺女看成一个蛀虫好不好,算不上新新人类,但至少也是个上进女青年吧。   那你可不可以考虑早点儿把自己嫁出去。   这叫唐蜜蜜倍感压力的谈话以唐蜜蜜吃饱了为由结束了。走出家门,唐蜜蜜摸摸还瘪着的肚子抱怨自己,听听能怎么了,大不了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呗,至少填饱肚子啊。   唐蜜蜜,你要是不结婚,就是大不孝。你说,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执拗闺女。   唐蜜蜜走出很远了,还听到老唐在阳台上的喊话。   老唐啊老唐,不是我不想结婚,只是我们这一代,跟你们不一样,你们可以凑合着就是一辈子。而我们的追求绝不是这样子的。可以什么都没有,但是不可以没有感情没有激情。应该是大多数人都这么想的吧。有爱情有感觉的时候在一起,没有的时候自然而然分开。虽然其中有许多看不开的人,但,就是这么一种趋势。   唐蜜蜜走到家门口的时候,才发觉自己没有带钥匙。是回老唐那里,还是去酒吧疯玩一夜?犹豫之间,唐蜜蜜的邻居开门出来了。   没带钥匙?   可能是没带,也可能是丢了。   那先来我家吧,明天打电话给开锁的就行。   鬼使神差,唐蜜蜜答应了邻居的建议。   跟自己一样的一居室。客厅里有一大块草皮,上面支着帐篷。邻居摸摸后脑勺解释道,因为工作原因,并不是都有时间出去走的,托朋友弄了这么一块仿草皮,支上帐篷,偶尔可以感受一下嘛。   嗯,你应该是个正宗的户外发烧友吧。   是十分爱好。工作压力,烦心事儿,身处怪圈。这些状态全都被我丢在了行走的路上。在这个社会里,这是我寻找一个平衡点的唯一方式。或者你可以试试?   你下一次的活动是什么?   攀岩。   电视里演的那种人造岩壁?   不是,是天然的岩壁。   可以带我吗?   你可以跟我去感受下。   唐蜜蜜在邻居的床上睡了一夜,邻居在帐篷里睡了一夜。   早上走的时候,唐蜜蜜才知道做了许久的邻居的人名字叫丁唯一。   6   车里给唐蜜蜜介绍了好多优质男人,唐蜜蜜开始马不停蹄的相亲。   太矮,太瘦,太现实。眼睛长得太难看,嘴角耸拉着像个老太婆,太理想主义了。   唐蜜蜜,这些男人随便挑出一个都是抢手货,你怎么就不肯好好看看?   车里,没感觉就是没感觉。你愿意跟不来电的人待在一起?   不愿意。   车里显然是没辙了,但又不肯放弃。唐蜜蜜,你喜欢什么样的?我给你找来。   我不知道,到时候遇见了就知道了。车里,我们认识的时间很短啊,你怎么对我这么好?感觉像是闺蜜。大小一起长到大的那种。   唐蜜蜜,这是个很有挑战的问题,我没法回答。也只能用不知道来回答你了。你知道的,有些事儿不是用时间来衡量的。爱情如此,友情也是如此的。   唐蜜蜜寻寻觅觅还没有合适人选的时候,车里告诉她,他要结婚了。在结婚之前,他要带自己的新娘给唐蜜蜜看。   唐蜜蜜一直在猜测,车里会跟一个男人结婚还是跟一个女人结婚。如果是男人的话,那车里岂不是Gay?但如果是个女人的话,她能接受比自己还漂亮的男人作为自己的老公吗?或者,对方是一个像李宇春一样中性帅气的女人?   这个疑惑在唐蜜蜜看见车里未来媳妇的时候解除了。总是女装打扮的车里已经够迷人的了,坐在他身边的人能叫同样身为女人的唐蜜蜜惊艳。你说,这是怎样的倾国倾城?   车里,他还是她?   唐蜜蜜,你很过分唉。这是我未来媳妇,跟你一样的正宗的。你别给我有龌龊的想法,虽然我女装打扮,但这不代表我的性取向有问题。   倾国倾城的女人听了这对话一点儿也不懊恼。   其实,当时我也以为车里是女人。后来,因为我拉他一起去洗澡,他执意不肯,才发现他其实是个男人的问题。虽说,最开始的时候有点儿接受不了,可是后来,慢慢习惯了。可以有个大美女一起逛街,一起煲电话粥。然而他又可以保护你,做你的依靠。这样子想,我倒是觉得没有不妥了。当然,结婚那天,他必须给我恢复男装打扮。   车里的婚礼上,他果然恢复了男装打扮,风度翩翩的穿梭于整个酒席之间。   跟唐蜜蜜一起喝酒的时候,车里问,我帅吗?   唐蜜蜜虽然很想鄙视一把车里,但还是点头。鄙视归鄙视,但是车里的帅气是不能够否认的。   唐蜜蜜看着车里跟他媳妇那甜蜜样,心里萌生了冲动,结婚真好。   7   秦卓离开半年后给唐蜜蜜发了第一封邮件。邮件内容很简单,询问唐蜜蜜过的好不好,有没有遇见心动的人。末了,告诉唐蜜蜜,他又遇见了一个叫他脸红心跳的姑娘。邮件里还附了照片,照片上秦卓跟一豪迈的姑娘在骑马。为什么豪迈呢?相较于瘦弱的唐蜜蜜,那外国姑娘足够壮实。满头细细的小辫子,黑黑的皮肤,白白的牙齿。嗯,看皮相,唐蜜蜜判定,这是一个非洲姑娘。不过,不管是哪国姑娘,至少人家秦卓已经又遇见了心动的人了。她唐蜜蜜还是孤家寡人一个,有点儿说不过去。   唐蜜蜜看着秦卓发来的照片,只有一个感觉,温暖。   这么说吧,唐蜜蜜跟秦卓在一起,外人都夸奖他们郎才女貌,是十分完美的一对。虽然其中也有甜蜜,但有些事儿,只能身为当事人的他俩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状态呢?大约是相敬如宾吧。至少,秦卓对唐蜜蜜是这样吧。虽然宠溺,但是少了那么一点儿味。唐蜜蜜倒是经常撒娇,或者小小的闹一下,但是,那种无端的小争吵是无论如何看不到的。秦卓不愿意吵。   有一档电视节目上说,情侣间不吵不闹是很可怕的。但是唐蜜蜜不以为意,后来,在很多情侣身上,唐蜜蜜见证了这一点。身边那一对对的,往往吵吵闹闹的走的路更远。   你看,不然的话,为什么她跟秦卓会在没有小三,没有距离,没有争吵的情况下越走越远呢?   都想过法子维持这段感情。只是,依然无疾而终。   唐蜜蜜给秦卓回了一封邮件。她说,秦卓你都遇见那个让你有第二春的人,我唐蜜蜜花容月貌的又怎么可能遇不到?告诉你吧,我们都准备去度蜜月了。你要是有时间,就领着你的外国新媳妇回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吧。   唐蜜蜜这么回完信,心里是有一种优越感的。只是,接下来的唐蜜蜜,又进了另一个怪圈,寻找意中人。   车里嘲笑唐蜜蜜,你这个奇怪的女人,估计要一辈子找不到意中人了。   唐蜜蜜很惆怅。虽然自己不愁嫁,但她害怕真的如车里所说,一辈子找不到意中人。   8   唐蜜蜜醒来的时候人躺在医院里。   老唐跟老唐媳妇在床边上抹眼泪。老唐本来是个老帅哥的,可是映入唐蜜蜜眼底的老唐仿佛一下子苍老了十几岁,两鬓都有了白发了。老唐媳妇眼睛都哭的肿了。   唐蜜蜜你个小混蛋,你要吓死我们啊。我们都一把年纪了,可经不住你这么吓。   唐蜜蜜纳闷,自己怎么躺在医院里。   老唐又说,唐蜜蜜,你说你有啥事儿想不开啊。我跟你妈把你拉扯大,可不是为了有一天坐在医院里哭天抹地的。你说你这是要干嘛啊。老唐说着说着,也落泪了。   不就是叫你赶紧儿找个人嫁了吗?你要是真不愿意,那咱就不嫁了。我也没一定说非要你嫁出去啊。   打住,打住。唐蜜蜜一边揉着脑袋一边喊。发生什么事儿了?怎么听你说的好像是我自杀了。   老唐愣了愣,还是仔细的把事情的原委讲给唐蜜蜜听了。本来吧,他就不怎么相信,自己养出来的闺女会这么想不开。   唐蜜蜜是丁唯一送到医院的,老唐他们也是他通知的。   话说,丁唯一去唐蜜蜜那儿找她的时候,是怎么也敲不开门。之前明明看着她提了一堆菜回家的。然后,丁唯一就心思着,不会出了啥事儿吧。丁唯一学过跆拳道,不知道是几段,但踢开唐蜜蜜那扇小门还是绰绰有余的。   结果,可怜的唐蜜蜜晕倒在厨房里。送到医院,医生说是煤气中毒。   唐蜜蜜总是清楚了,自己是煤气中毒,被送进医院了。   老唐,我发誓,我绝对没有自杀,更没有自杀的念头。丁唯一不是也说了吗,我提了一堆菜回家的,哪儿有要自杀的人会买那么多菜回家啊。我只不过是想要烧点儿汤给自己喝啊。   老唐,这绝对是个意外。   这个意外的结果其实很好。老唐说,唐蜜蜜啊,我看送你来的那个小丁很不错。要不是人家送你来医院,估计咱们现在已经阴阳相隔了。说这话,老唐眼圈就有点儿湿润了。   老唐啊,邻居,我们绝对的只是纯洁的邻居关系,纯洁的就跟没装玻璃的窗户似的。虽说我很感激他救了我的小命,可是,也没谁规定要以身相许啊。再说,人还不一定能看上我呢。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关系纯洁,可以发展到不纯洁。再说,这个小丁,看起来人不错,又烧了一手好菜,你这几天喝的汤可都是人家熬得。不是说,吃人家嘴软吗?你吃也吃了,总得报答一下吧。   老唐说,唐蜜蜜,我是过来人,我觉得你那邻居对你有意思。小伙也不错,要不,你就跟了他?   唐蜜蜜耳边都是老唐的声音。要不,你就跟了他?   9   唐蜜蜜到底没跟丁唯一去攀岩。因为丁唯一说,攀岩是高难度运动,像唐蜜蜜这样缺乏运动神经的认识不可能完成的。   那那时候我说跟你去攀岩,你还答应?   我想给自己制造英雄救美的机会啊,我可是接受过专业训练的。   这么说,你是从一开始就打上我的主意了啊。   丁唯一乐呵呵的笑,算是啊。我喜欢你,当然要主动一点儿出击了。再说了,我一个大男人,遇到自己中意的人,不抓紧的话,以后会后悔的。   绕啊绕,转啊转。唐蜜蜜对这结果还算是满意。至少吧,那会儿她给秦卓回的邮件算是实现了。在老唐的干涉下,唐蜜蜜跟丁唯一准备结婚了。   为了弥补唐蜜蜜没有攀岩的失落,丁唯一带着唐蜜蜜去度蜜月。一人一辆自行车,川藏线穿越。丁唯一厉害啊,可怜了唐蜜蜜,一趟蜜月旅行下来,黑了,瘦了。   车里看见唐蜜蜜的时候几乎都认不出来了。唐蜜蜜抱着车里眼泪哗哗的。不带一点儿夸张的。车里问,你后悔啦?   唐蜜蜜哽咽着说,不后悔。可是,真的很累。我瘦了十五斤。跟对丁唯一的感觉一样,我开始慢慢喜欢这项有点儿自虐的放松方式了。丁唯一说,做许多好吃的,给我把这十五斤再吃回来。   对于这个结局,唐蜜蜜很满意。跟秦卓俩也没成了仇人,对于那段爱情,谁也没有耿耿于怀。对于生活,也没有感觉自此灰暗,相反,她觉得以后的生活到处都充满了阳光。   爱情啊都是很奇怪的事情,不按套路走,它跟会不会烧菜没有关系。那个亘古不变的真理被TF了,会烧菜有可能会栓的住男人的心,但是男人的心如果不再你身上了,即便你会烧满汉全席,也赢不回他的心了。那还不如回头,与一个愿你给你烧菜的男人搭伴吃一辈子。   这样,结局岂不是皆大欢喜? 正文 第3章 浅蓝深蓝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3:54 本章字数:7366   我多想看看你的脸,我多想和你肩并肩。每个夏天我回忆一遍,一直从浅蓝想到深蓝天。   ——伍思凯《浅蓝深蓝》   1、【每个人都会在某个深夜做那样一个梦】   周唐,如果没有林紫,我想我会爱上你吧。你的绵软,你的张力,都慢慢的渗入了我的生活。可是,我先爱上了林紫。   梦里,楚慕笙如是说。   这样的梦,我做过很多次,特别是楚慕笙去法国以后,这样的情景,在我睡着的时候总会闯进我的梦中。   梦里的楚慕笙总说,周唐,你是个好女孩。   我确实是个好女孩。好到不争不抢,总是睁大着眼睛看别人的幸福。我是痛恨这样的自己,后来,我一直想,如果那时候,我勇敢的对楚慕笙说喜欢,那么,故事的最后,会不会有不同的结局?那么,周唐会不会成为故事的主角?   楚慕笙是林紫的男朋友。林紫说,周唐,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楚慕笙爱林紫,我爱楚慕笙,林紫或许爱很多很多人,楚慕笙只是其中一个,但也是最得林紫意的一个。林紫这么介绍楚慕笙,呶,这是我的男朋友。   不得不说的还有一个人,章夏。章夏总说,周唐,我爱你,就像你爱楚慕笙一般。一开始的时候,我会劝章夏,好女孩多的是,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后来的后来,我不再说什么了。因为,章夏跟我一样,认定了,便不给自己回头的机会。   林紫跟楚慕笙出去的时候总会喊着我,当然也会喊着章夏。他说,周唐,我不愿意你看着他们的卿卿我我而难过。我在,你伤心的时候还有个人可以依靠。   你看,年少的爱情大抵如此。你爱着一个人的时候,总有另一个人在追逐你的身影。你有多顽强,他就有多坚定。   到最后,即便是林紫去了法国,即便是章夏为了我拒绝了身边所有的女人。楚慕笙也没有爱上我。同样,我也没有爱上章夏。   爱情,依旧没有顺理成章。   2、【最初相遇的美好岁月】   十七岁的我高高瘦瘦。固执,骄傲。   十七岁的林紫高挑明艳,身上有一种十七岁女孩子没有的气质。后来,我知道那是一种迷离魅惑。这样的女孩子,是及其招男孩子喜欢的。   如果说,十七岁的我还是毛毛虫的话。那么林紫便是已经脱离了毛毛虫化成了蝴蝶了,色彩斑斓,到处飞来飞去。   我跟林紫是一个大院里一起长大的,我一路看着她在每个阶段都出落得亭亭玉立。我清丽的时候她已经成熟的像是一颗诱人的水蜜桃,我还在春天想要努力发芽的时候,她已经到了夏天,一朵花出落的美艳动人了。   就是在这样的时候,我们一起遇见了楚慕笙。   十七岁的暑假,我对楚慕笙一见钟情,楚慕笙对林紫一见钟情。而楚慕笙身边的章夏说,周唐,你不知道,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安静的样子让我心动。世上没有一个女孩子可以在十七岁的时候美好的那么动人。   林紫也是喜欢楚慕笙的。   我看到她的眼里闪烁着动人的光彩,那光彩,跟楚慕笙眼里的一模一样。   你好,我是楚慕笙,这是我的好朋友章夏。   你好,我是林紫,这是我的好朋友周唐。   你看,互相介绍的时候,我跟章夏便是以配角的姿态出现的。   有时候,有一种感情不需要多说什么,似乎发生什么都是水到渠成的事儿。第二次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楚慕笙手里就牵着林紫。   很美好很和谐的画面,却看的我眼睛生疼。   我不能多说什么的,关于林紫,关于楚慕笙。他们手牵手的笑,他们肩并肩的走。楚慕笙喜欢林紫,林紫看好楚慕笙。   那时候,楚慕笙的单车前面总是坐着林紫。我是喜欢那样的,可我只能坐在章夏的单车后面。我是不愿意与他那么暧昧的,虽然他极力邀请我坐在他的单车前面。   我们在那个夏天,每天瞒着父母偷偷跑出去玩儿。林紫是为了跟楚慕笙约会,而我是为了看楚慕笙。好在,那个时候,我跟林紫的成绩很好,两家的父母看着我们总是一起出去,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叮嘱要按时回家。   暑假要结束的时候,我们已经很熟悉了。临近开学的时候,楚慕笙对林紫说,我会回来看你的。楚慕笙跟章夏要去上海读大一,我跟林紫要升高三了。   上海是个多物质的城市啊,繁华无比。   林紫泪眼婆娑的对楚慕笙说,你一定要等我考到上海啊。你不可以喜欢上上海姑娘啊。这些话在两个互相喜欢的人耳朵里,是多么动人啊。   章夏说,周唐,我等着你考到上海来。   3、【周唐,楚慕笙是多好的男子啊】   我跟林紫,很多时候都会在一间屋子里睡觉。有时候是我去她的闺房,有时候是她来我家。   我们的话题很默契的变成了楚慕笙。林紫总说,楚慕笙是多好多好的男子。我嘴里应和着,心里说,林紫,楚慕笙的好,我比你清楚。这些,我只能在心里想,我不能说出来。因为,楚慕笙是林紫的。   在十七岁的时候,一个愿意与你分享所有秘密的闺蜜是很重要的。   于是,林紫说楚慕笙的时候,偶尔我会说起章夏。   其实,章夏是个跟楚慕笙的一样好看的男孩子。只是,楚慕笙是张扬的,而章夏则是内敛的。那个时候,张扬的男孩子,总会吸引我们多看几眼。那句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似乎在我们那个年纪便得到了验证。楚慕笙会很多东西,而章夏只会把学习搞好。   所以楚慕笙永远比章夏吸引人。   楚慕笙总给林紫寄包裹。有时候是一小瓶香水,有时候是一件美丽的裙子,有时候是一本厚厚的相册。林紫几乎一个周就能拿到一个包裹。里面的东西,每次都会让林紫心动不已。她说,楚慕笙永远都是最懂她的人。   我偷偷去商场里看了那瓶香水的价格,1800多块。那件裙子,是三宅一生的,也是上千块。林紫当然知道这些价格,像她这样美丽的女孩子,就是要用这些昂贵的东西的。我有些心疼楚慕笙,因为章夏告诉我,他为了给林紫买这些东西,做了好几份兼职。   楚慕笙是爱林紫的。不然的话,他不会这么用心的满足林紫的虚荣心。   我嫉妒林紫。   章夏也是给我邮寄东西的。亦舒,三毛她们的书。全都是精装本,价格不菲。章夏知道我喜欢她们的。   章夏说,周唐,以后,你会是比她们跟出名的作家,我坚信着。   如果没有楚慕笙,我想,我会喜欢上章夏。可是,喜欢又是那么的不讲道理,没有先来后到,没有谁必须喜欢谁的套路。   4、【林紫,你怎么可以这样】   林紫收到了情书,龙飞凤舞的字,飘逸帅气。落款是高扬。   我们是知道高扬的,学习好,人长得好看。重要的是,他是高校长的儿子。   他在信里说,林紫,你是那么美好的姑娘,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你了,我一直隐忍着没有给你写信,我怕打扰到你。可是,现在我忍不住了,对你的想念缠绕的我无法呼吸,我只能给你写信了。   多么动人的句子,像是一首诗。   林紫欢喜不已啊。信上说,如果,你不讨厌我,那么周五傍晚在学校旁边的冰吧里见。   周唐,你说,我是不是要去,你看他这么热烈。周唐,我必须要去,你陪我去好吗。   那楚慕笙呢?你不喜欢楚慕笙了吗?你答应他要考到上海的啊!   喜欢,喜欢啊。可是,这跟我去见高扬并没有冲突啊。而且,没有人说,我只能喜欢楚慕笙一个人啊。   我的心情是愤怒的。我替楚慕笙感到不值,他怎么会喜欢林紫?林紫是蝴蝶一般的姑娘,那就初定,她不会在一朵花上停留太久的时间。可我不敢告诉楚慕笙,他那么喜欢林紫,我怎么舍得叫他伤心。   我到底是陪着林紫去见高扬了。林紫是满心欢喜的。她甚至在见高扬之前换了很多条裙子。她不停地问我,周唐,我是穿这件好看还是穿那件好看?我随便指了一件。天知道,那时候跟楚慕笙出去的时候,林紫也没有这样。她会随便穿一件,她说,她对自己有自信,穿哪一件都是好看的。   可是,今天,林紫忘记了她自己长得好看了。   高扬点了不同口味的冰。他说,林紫,我不知道你喜欢吃哪一种口味,就每一种口味都叫了一种。天,满满一张桌子上全是各种口味的冰。   林紫说,我喜欢荔枝口味的。   高扬就招招手说,除了荔枝口味的,其余的全都丢掉吧。   我看林紫的脸色绯红,她说,高扬,你对我真好。   我坐在一旁,冷眼看着,林紫,你怎么能这样?楚慕笙对你更好啊。   高扬问楚慕笙是谁。林紫回答,一个一直追求我的人,不过,我不喜欢。   我彻底愤怒了,背着书包就走了。林紫,你说过,你喜欢楚慕笙的,很喜欢很喜欢。可是,现在,你怎么这样?你是多么虚荣的人?重要的是,楚慕笙去上海才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啊。两个月,你就可以说不喜欢他了。   5、【我要为了我以后着想】   快要过年的时候,楚慕笙跟章夏回来了。   楚慕笙给林笙带了好多好多的东西,全都是一个一个的牌子。   林紫搂着楚慕笙说亲爱的,我爱死你了。   这句话叫我面红耳赤,章夏跟楚慕笙也是面红耳赤。这么大胆的话,我们无论如何是都不敢说的。   林紫愈发的美丽。楚慕笙总说,他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遇见了林紫。他说,他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林紫幸福的。   楚慕笙很幸福,我更加的不敢把林紫跟高扬在一起的事儿说给他听了。我怕他不信,我怕他会因此讨厌我。我更怕楚慕笙会心碎。因为那天他玩笑着说,如果没有林紫,他会活不下去的。   我决定跟林紫谈谈。   林紫,你不爱楚慕笙吗?   爱。可是,爱能给我想要的一切吗?周唐,我的爸爸没有你爸爸那么有本事。我们住在一个大院里,可是你们家是200多平方的房子,连里面的装修都是欧式风格的,一件家具就顶我们家所有家具。可我们家只有70平方,这是什么概念你知道吗?就是我们一家人住的地方没有你家的卫生间大。他是能打工给我买名牌,可是那才多少?周唐,我们身处的环境不一样,所以你不会明白的。高扬能给我的,楚慕笙一样都不能给我。而且,高扬也是那么优秀。重要的是,我跟高扬在一起,可以被保送。保送你知道吗?就是不用考试啊,直接去国外。保送到国外啊,而且,不需要自己花钱。   我一直觉得林紫有虚荣心,我也一直觉得,每个女孩子都会有虚荣心。就像我自己,很多时候会羡慕林紫的美貌。可是,我不知道,我们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已经不跟彼此分享自己的秘密了?   我们之间的谈话,彼此很有默契的都没有再提起。   楚慕笙约林紫的时候,她依旧会拉着我一起去。好像,从来都没有改变过。   6、【我爱她一如既往】   林紫是在还有120天高考的时候出问题的。   那个问题大的很,是18岁的我所不能理解的。   周唐,我怀孕了。林紫是在我的房间里对我说这件事儿的。   生物课我学过生理知识,我知道怀孕是个怎样的概念。可是,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林紫倒是很镇定。   周唐,我不能要这个孩子。不然的话,我这一生就完了。   那,那怎么办?   你有钱吗?给我一些钱,然后陪我去医院。要到附近城市的医院。   高扬呢?这孩子是不是高扬的?他呢,他应该负责的!   负责?他早就把关系撇的干干净净了。他早就知道我跟楚慕笙在一起的,他不承认。他还说我是婊 子。这笔账,我会跟他算的。但现在,我要处理掉这个麻烦,林紫指指肚子。   我觉得我不认识现在的林紫了。在我还守着心里默默喜欢一个人的小秘密的时候,她已经早早的经历完了之于我们要好多年以后才要经历的事儿。而且她沉稳的不像个十八岁的孩子。   还没有等我们去医院的时候,学校里体检的单子就发下来了。班主任找林紫谈话,委婉的问她问题的始末。   是高扬,他强 暴了我。   我可以想象林紫说这话的时候高昂着头,她从来不是会妥协的人。   这件事突然就轰动起来了,林紫在班里哭,在老师面前哭,在父母面前还是哭。高校长卑微的站在林紫父母跟前,他说,别再张扬了,对两个孩子都不好,我们私了吧。高校长最后是留了很厚很厚的信封在林紫家里。   然后这件事突然就平息下来了,仿佛没有发生过。   林紫来找我的时候,像说别人的故事一般告诉我这些事儿的细节。她说,周唐,这些钱足够我读任何的大学,就算以后我不工作,也会有很好的生活。钱,真是好东西啊。   楚慕笙还是知道这件事了。章夏告诉他的。我告诉章夏的。   我不知道自己是出于怎样的心理,我觉得,如果楚慕笙知道了,那肯定不会喜欢林紫了。   楚慕笙从上海跑回来了,他抱着林紫哭。他埋怨自己没有保护好林紫,他说如果他在林紫身边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儿了。最后,他说,林紫,不管你发生了什么,我都一如既往的爱着你。   林紫在楚慕笙怀里哭得梨花带雨,她说,楚慕笙,还是你疼我。   7、【有些秘密是白瓷上的一小块青痕】   林紫没有退学,学校里也答应把保送名额给她。这是高校长给的承诺,如若不然,林紫便会把这件事张扬开去。林紫说,我们家没有钱没有地位,所以我们不在乎什么。但是高校长您就不同了,你们家会身败名裂,你也会从校长的位子上跌下来。   高扬没有林紫那么想得开,先是退学了,再就是听说,他受不了打击跳楼了。跳楼的高扬没有如愿以偿的失去生命,只是失去了双腿。失去双腿的高扬,似乎看开了很多。他说,他谁也不怪了,这是他自己作孽。谁也怪不了。   林紫终究是没有去国外,她考了楚慕笙在的学校。我也考了去。   有时候,我实在是没有法子理解我自己到底是怎样想的。   明明知晓那么多林紫的秘密,我却无法在楚慕笙面前揭穿她。特别是在看了楚慕笙宝贝一般捧着林紫。他还在自责,没有保护好林紫而让她受了那么多的委屈。   对于我考到了上海的大学,章夏是很高兴的。他说,周唐,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我们怀揣着自己的小秘密,依旧四个人在一起。   章夏说,周唐,你可不可以不要爱楚慕笙了。他是不会爱上你的,我知道你背负着那么多的秘密默默的爱着他,很痛苦。可是,你不爱的话,就什么痛苦也就没了啊。他是林紫的,你明明很清楚这件事情啊。   章夏,如果你再说这些话,那么你就再也不要出现在我面前。   不管楚慕笙爱谁,我都爱他。我,我身不由己啊。   爱就是这么不讲道理,这么荒唐的事儿。   大学里的林紫依旧是焦点。跟楚慕笙在一起的林紫,更是焦点了。没有人知晓她的过去,林紫是公主一般的存在。好多人在宿舍楼下跟她表白,许多人送她礼物。有时候她也会赴约跟追求者们一起去吃饭。可是楚慕笙从来都不发火。   他说,只要林紫你喜欢,怎么样都可以。我不知道,到底是多爱,才会如此包容如此大度。   8、【爱是身不由己的事儿】   林紫是大二那年夏天决定要去法国的。那时候,楚慕笙刚好大学毕业。面临着很多很多的问题。   楚慕笙说,只要她喜欢,他就支持的她的决定。   可我知道,林紫为什么出国。   楚慕笙凑了两万块钱给林紫,他对林紫说,在国外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钱没了就告诉他。   笨蛋楚慕笙,林紫去国外,自然会有人照顾她。你难道不知道,林紫去国外,是跟着那个来这边作交换讲师的法国男人走的吗?   我是哭着朝楚慕笙喊出这句话的。这个时候的林紫,已经踏在了法国的土地上了吧。   周唐,我知道啊,我怎么不知道啊?林紫只是爱玩儿而已,她总有一天会玩儿够的,等到她玩儿够的时候,一转身就会看见我了。我爱她,所以,无论怎样,我都爱啊。   章夏告诉我,其实楚慕笙知道关于林紫的所有事儿。章夏说,他也劝过楚慕笙不要爱林紫了。可是楚慕笙说,爱这东西是毒药啊,一旦中毒了,就没有解的法子了。要么就包容这毒,要么就被这毒毒死。   我也知道,爱是毒药啊。就跟,我爱楚慕笙一样。我也想不爱,可是身不由己啊。身不由己,这是多么苦的一个词。楚慕笙对林紫身不由己,我对楚慕笙身不由己,章夏对我身不由己。   楚慕笙走的时候,我也没有说出对他的喜欢。他有多爱林紫,我便有多爱她。他不介意林紫所做的事儿,同样,我也是不在意他深爱着林紫。可是,自始至终啊,楚慕笙也没有多看我一眼,他的眼里,装着的只能是林紫,也只有林紫。   我记得,那年十七岁的时候,我们在海边。   林紫跟章夏用沙子垒城堡的时候,我问楚慕笙,你爱林紫吗?   他说,爱,爱,爱。爱到骨子里了。这辈子,我不可能爱上别的人,我只会爱她一个人。无论怎样,林紫在我的眼里,都是那么美,那么纯净的女孩子。   那年,楚慕笙说,除非我死掉了,不能爱了,否则一直爱下去。 正文 第4章 绿萝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3:54 本章字数:8839   Start.   绿萝是一个姑娘,喜欢穿绿色的长到脚踝的大裙子。喜欢画绿色的眼影。甚至绿萝的指甲都是鲜绿鲜绿的。   我经常笑绿萝,绿萝,何必去买那些价格不菲的裙子呢?你扯块绿色的棉布来,我也可以给弄模样差不多的裙子。很便宜。   绿萝咯咯的笑,塔塔,我这是波西米亚长裙,料子是亚麻的。喏,摸起来有多么舒服啊。绿萝扯了我的手抚上她的长裙。我是始终不喜欢这种料子的,总觉得没有棉布舒服。可是,它又是那么昂贵。一条亚麻的长裙足以买好多好棉布裙子。   绿萝说,塔塔,棉布裙子是纯白小女生的最爱。你跟我,现在都不是了。   One.   符佳康扯着一个姑娘站在我面前。   被符佳康扯着的姑娘画着夸张的眼影,皮肤上涂了很多种化妆品。身上是短到不能短的吊带跟刚刚可以包住屁股的短裤。吊带是色彩斑斓的条纹状,我脑子里瞬时就跳出了一个词:斑马。   斑马姑娘把玩着手里的手机,看向我的眼神里充满着不屑。仿佛在质疑,原来符佳康的旧相好是这个样子。   顾塔塔,我们分手吧。符佳康扭着头跟我说。大抵他也是觉得对不住我,所以并不敢看我的眼睛。   我跟符佳康认识九年,在一起七年。我顶住所有的压力跟他相爱。他信誓旦旦地发过誓:顾塔塔,我一定要赚好多好多钱,让你做我做美丽的新娘。   忘了说一下,符佳康长我七岁。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所有人都说,顾塔塔,你会后悔的。我倔强的摇头,离开家,离开学校。我相信符佳康说的,他会对我好。十七岁到二十六岁,符佳康没有给我一个稳定的家,我们有的只是四处的颠沛流离。符佳康是流浪歌手,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去酒吧驻唱的那种。有时候拿很多很多钱,有时候只有勉强可以维持最低生活的收入。   从符佳康嘴里说出分手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了我妈。我决绝的离开家的时候,这个美丽的女人跟我说,塔塔,总有一天你会回来的。   我想要歇斯底里,想要破口大骂。可是,我没有。   符佳康,分手的理由呢。   你叫我没激情了。   好了,我知道。那么,符佳康,再见。祝愿你的新爱情可以给你足够的激情。   符佳康塞给我一个信封,里面有厚厚的一叠人民币。我想潇洒的摔在他身上,可是,理智告诉我,没有必要跟钱过不去。   斑马姑娘看我把钱装进包里,眼神一下子明亮起来。我听见她说,你看,给钱就能打发了,你还这么烦恼。由此,我猜想,这个姑娘应该个有钱人家的孩子,符佳康身上忧郁迷离的气质吸引了她。然后她不管不顾的想要把他据为己有。   好吧,符佳康,我成全你们。   我决定去旅行,那一叠钱,足够我有一场旅行盛宴。   Two.   我去了绿萝所在的城市。燥热无比,动荡不安的武汉。这两个词,是绿萝用来形容武汉的。她用词总是很贴切生动。她说她爱这座城市,她说她恨这座城市,她说爱恨兼存,互相包容。   绿萝是我在网络上认识的女人。是她主动跑来认识我的。   忘了说一下,我是极有文字天赋的人。跟着符佳康颠沛流离之后,我就开始写字,且一路顺畅。不停有文章出现在杂志上,甚至还给很多报纸写专栏。报纸的专栏上这样介绍我的:顾塔塔,新锐作家,言语尖锐,感情犀利。   我不知道绿萝是怎样找到我的,因为我的介绍里没有公布我的手机号码。   绿萝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很诧异。我的号码薄里除了符佳康以外,便是几个相熟的编辑的号码。   顾塔塔,我是绿萝。   绿萝说了很多很多话,她的生活,她默默爱着的那个人,每天在办公室里对她献殷勤的年轻同事,还有办公室里八卦的中年妇女。末了,她说,顾塔塔,我在武汉,有空过来玩儿吧。我下次再给你打。   我跟绿萝的相识很奇怪吧。   自始至终,都是绿萝一个人在说话。我握着电话,一直在听。我没有挂断电话,也没有搭话。像是两个相识多年的朋友。一个在倾诉,一个在倾听。   后来,绿萝经常打来电话。绿萝总说,顾塔塔,我开心死了,顾塔塔,我伤心死了。   绿萝的开心跟伤心,都是来源于一个人。那个人叫林森。   Three.   顾塔塔,你跟我想象中完全不是一个样。   这是绿萝见到我以后说的第一句话。那天的绿萝很叫我意外,她那么精致的女子,手里举着一个粗糙的纸牌,上面有三个醒目的大字——顾塔塔。   我面前的绿萝,跟她自己说的一样,栗色的大卷发,豆绿色的长裙,水晶带子的鞋托。绿色的指甲,绿色的眼影。   我问绿萝,想象中的我该是怎么样子。   应该有黑眼圈,头发应该是卷发,唇色苍白但是覆着鲜艳的唇彩,带繁杂夸张的首饰。衣服应该是偏向于复古的,穿夸张的尖头皮鞋,有很长很大的围巾。末了,绿萝补充一句,你们女文艺青年不应该就是特立独行的吗?偶尔偏执,偶尔怪异,偶尔尖锐。   绿萝深色瞳孔里映出我现在模样。   棉布T恤衫,棉布裙子,纯色的帆布鞋,齐齐的刘海,发尾微卷,是简单的梨花。肩上一个袋子似的背包。   顾塔塔,你简直就是一个学生模样。好小好小的女生。   绿萝,我二十六岁了。   我认真的纠正她。   绿萝摇摇头,我真的不知道顾塔塔你是这个样子的。   是啊,我从十七岁开始,就是这个样子。那时候是短直发,现在是短卷发而已。   顾塔塔,我念中学的时候,有一段时间,大约也是这个样子,但是,很快我便就厌烦了。再也没有如此装扮过自己。   我突然想起,分手的时候符佳康说:塔塔,你太干净了,一尘不染。就像一杯纯净水一般。可是,太过美好的东西,该怎么触碰?你在我眼里,十七岁到二十六岁,一直都是一个模样。对于我,一成不变,就是毁灭。   塔塔,你想什么呢?走,带你去我家。虽然你跟我想的不一样,但是,我喜欢。   Four.   绿萝住的是独立小别墅。   玄关的架子上有好多好多的高跟鞋,水晶跟的,细长的金属跟的,褐色的木质跟的。繁多而美丽。鞋面都是深深浅浅的绿色。我很好奇,绿萝是生来就喜欢绿色的吗?   每个房间的色调都无一例外的是深深浅浅的绿色。顾塔塔很是喜欢,绿色的格调,并不显得突兀,甚至叫人觉得舒服。   绿萝,你这里真叫人放松。   我把自己扔进宽大柔软的沙发里,缩成一团。跟绿萝通电话的时候,她不止一次的跟我说起厅里豆绿色的大沙发。果然,一眼我便喜欢上。绿萝在电话里说,顾塔塔,我保证,你见到我的大沙发,你会爱上它。   绿萝带我参观别墅。二楼的所有房间里挂满了海报,画面上都是同一个男子。不同的姿势,同一张面孔,像是天使。   海报上的男子是林森。我不止一次从绿萝口中听说他,也不止一次从电视上看到他。他是个小明星。没有什么名气,却也被一些人知道着。偶尔在哪一部偶像剧里,也会看到他的身影。偶尔也会有一场反应平平的演唱会。   林森是个二线小歌星而已。同时,他还是绿萝深爱的人。   忘了说一下,绿萝的住的别墅,是一个老男人赠予她的。那是一个有钱的老男人。他喜欢年轻美丽的绿萝,他喜欢她身上的活力。于是,绿萝跟了他。   这一次,我见到了他。   他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老,似乎保养的不错。   他很有礼貌很有修养。极力邀请我在这里住下。他说,你可以在这里陪一下绿萝。   他还说,不然的话,绿萝每天盯着电视看那个二线小歌星,我心里会不高兴的。绿萝嗔怒,转身把我拉进房间里。   顾塔塔,你的电话便是我央求他弄来的,你知道,他在报社很有影响力的。还有,他不知道我其实认识林森的。   Five.   林森很喜欢唱歌,读高中的时候,他就得过全国高校十佳校园歌手奖。就有唱片公司要签他,但是他舍不得我,生生给拒绝了。他说他要上音乐学院,那样也可以完成他唱歌的梦想。重要的是,他可以一直陪伴着我读书。   林森对我很好,他不是富裕的人,却从未委屈着我。女孩子爱极了的零食,跟小首饰,他总是时不时的送给我。虽然那些东西加起来甚至不够我现在买一条长裙,可是,我还是那么喜欢。那些东西,现在是我的全部。   他总说,绿萝,你穿绿色真好看,你简直就是个绿色的精灵。   好多好多女生羡慕我又嫉妒我。   他们觉得,林森身边的女生应该是干干净净的公主模样的女生。而不是一个每天穿着夸张不伦不类的女生。   可是,这又有什么呢?他爱我,而我恰恰也爱他。这就足够了。我们坚信,我们可以在一起的。   那些日子,真的很叫我开心。如果,时光可以静止,我希望它可以停在那个时候。   可是,塔塔,你知道吗?老天有时候也会嫉妒你的幸福的。   林森的妈妈得了尿毒症,很费钱很费钱的一种病。林森的爸爸在花光了所有积蓄之后,悄然离去。他丢弃了林森跟他妈妈。林森有多么伤心,你知道吗?知道吗?我一直在他身边,却无能为力。我只能陪着他伤心。知道有一天,他说,亲爱的绿萝,我不能陪在你身边了。我就知道,我跟他的缘分,止于此了。   林森去找了那个当时要签他的唱片公司,他拿到一笔签约费。他把钱塞进我手里了,他说,绿萝,我的妈妈就拜托你了。   我知道,从此以后,我便要失去他了,永远的失去。他是多么善良的人啊,他也只是个孩子。可是,他把自己签给了那个唱片公司。   只是,林森换来的那笔钱,依旧没有挽回他妈妈的生命。葬礼上,林森只是匆匆的露了一面,甚至招呼都没有跟我打,便走了。   塔塔,你知道我有多难过吗?爱人就在眼前,却不敢爱,也不能爱。   我只能默默的关注他的消息。他拍的电视剧,我认真的看,他的演唱会,我是喊的最卖力的那个粉丝。我花钱雇很多很多职业粉丝去带动现场的气氛。   塔塔,你知道的,我现在有很多很多钱,花不完。   绿萝说完,自嘲的笑了下,眼底满是荒凉。   Six.   绿萝上班的写字楼看起来很豪华。办公室里的人也都很友善。至少,绿萝带我过去的时候,他们表现的很友好。我甚至一眼就认出了绿萝跟我说的那个总是跟他献殷勤的小伙子。他夸张地说,绿萝,这是你妹妹吗?长的好可爱。   抱歉,你搞错了,我是绿萝的姐姐。   是的,我确实比绿萝大。大整整两岁。   绿萝领我进她的办公室,桌子上摆着两张照片。一张林森的侧面,深情而缠绵。一张是绿萝被老男人圈在怀里的照片。   绿萝解释,他非要我把我们的照片摆出来的。他老婆远在台湾,是属于相夫教子类型的,断不会飞来武汉探听的。   绿萝的工作很是清闲,或者说,她只是每天坐在办公室里等下班而已。   塔塔,其实我跟林森一样,把自己卖掉了。   我懂绿萝的意思。那时候,林森给的那笔钱,并不足以支付高昂的医药费。于是,年轻的绿萝,便把自己卖给了现在对她呵护有加的老男人。好在,这个男人一直对绿萝不错。听绿萝说,他在家庭之外,也只是有自己一个人而已。   塔塔,我相信,林森的心里,一直都有我在的。只是他身不由己而已。   是的,绿萝,我也相信,林森是爱着你的。你这么好,值得他一辈子记挂。   Seven.   绿萝带我去看林森的演唱会。   她买的票是在中间的位置。可以清楚的看到台上林森的表情,又可以保证自己夹杂在人群里不被林森看到。   林森我爱你。绿萝大声喊着。   林森,绿萝爱你。我也跟着喊。   绿萝在人群中缓缓低下身子,吵杂的音乐声中,我清晰的听见她的哭泣声。长长的卷发垂在她的肩上,遮住她的面庞。周围的人没有人注意哭泣的绿萝。他们在卖力的喊着,林森我爱你。   绿萝说,塔塔,你知道吗?我很累。有时候,我想逃离。   其实,绿萝,很多时候,很多人都会有逃离的想法的。可是,大多数人都只是想想,很少有人真的有那个勇气的。至少,我没有。顶多,我会去旅行而已。   Eight.   我在绿萝的别墅里住了四个月零七天。   绿萝不辞而别。   后来我经常想,不辞而别的人应该是我,那是她的地方,结果却是她逃离了。我没有太多惊异,绿萝想做的事情,自然会去做的。   倒是那个老男人,看着绿萝空荡荡的卧室,出神发呆。他的眼里满是落寞,满是深情。或许,他是真的爱绿萝的。虽然,年龄相差很大。   塔塔。   老男人眼里含着泪,你想听听我的故事吗?   绿萝是个美丽的女孩子,她的美丽一点儿都不含蓄,总是张牙舞爪的样子。可是,你相信吗?第一眼,我就被她震慑住了。她的年轻,她的张扬,她的气场,跟那个女人是如此相像。老男人从钱夹里摸出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女孩儿,跟年轻的绿萝倒是有七八分相像。   她是我的恋人,年轻美丽,不受束缚。我爱她,很爱她。可是,最终,我们没有在一起。你知道的,我生长在一个商业家族,而她只是街头画画名不见经传的小画师,身份地位的悬殊,我们注定不能在一起的。可是,我们相爱了。结果,你肯定猜的到。她离开我了,而且,我再也没有见过她。她留给我的只有这张照片,还有我们在一起的时光。   我曾以为,绿萝会是她的孩子,我甚至想要供养她。多方查证之后,绿萝跟她没有丝毫关系。只是她们惊人的相似而已。   接下来的事情,你该知道的。我对她的爱,全部转移到绿萝身上了。甚至,我不惜在这边发展事业。原本,我只是到武汉出差而已。   我有些惊异老男人的剖白。他把自己的秘密全都说给我听。   塔塔,绿萝走了。我知道她不会再回来了。所以,我也该回台湾了,那里,有一个为我生儿育女的女人。我想,我需要补偿她。   这个,如果,你再有机会见到绿萝,请你给她。   一串钥匙,一本房产证,一张银行卡。   绿萝走后的第二天,我离开了武汉。这个我因为绿萝才来的城市,其实,我并不喜欢它。就跟绿萝所说的,它处处充满着动荡不安。   Nine.   我独自一人去看了一场林森的演唱会。他的歌唱得真不错。彼时,他的名气有些大了。演唱会现场的人比那个时候多了很多。我四处张望,希望可以看见绿萝的身影。可是,那么多人,又怎能发现?又或者,绿萝根本就没有来。她躲起来,重新开始她的生活了。   演唱会结束的时候,我随着人群往外走。有穿着黑衣服的人拦住我,林森先生想要见见你。   好吧,对于林森这个人,我一点儿都不陌生。可是,要见到他的时候,我还是有点儿小小的紧张。   你好,我是林森。   顾塔塔。   你认识绿萝对吧?她现在好吗?   我不知道为什么林森会问起绿萝,我甚至想问他,是不是你每一次都看得见绿萝。可是你为什么不像今天一样,私下留下她?   这些问题在我脑子绕了好几个弯。可是,最后,却没有说出口。有些事情,不该问的。即便是问了,也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好,她很好。   她在哪里?   我不知道,她走的时候,没有留下任何一句话。   哦。林森看起来很落寞。   谢谢你顾塔塔。我想,我会找到她的。   我不知道林森会不会找到绿萝,但是,我知道,我会一直记着这个特别的,我们一起生活了四个月零七天的女人。我记得她说,好想去一个桃花源一样的地方,听说,那里真的与世隔绝。   Ten.   我回去了最后跟符佳康待过的城市。我总是看起来很平静,心里的难过却肆意暗涌。我想,我还是想知道符佳康跟他的斑马姑娘过的好不好。他是否在她那里得到了足够的激情。   古宁小巷,最深处,是我们租住的房子。走的时候,我带走了钥匙。不知道,现在那里会怎样。或者符佳康还住在那里,或者房子已经到期了,也或者,符佳康搬去斑马姑娘那里了。不管怎样,回来了,总该来看看,或者,当做自己最后在这个城市的落脚点也好。   门一打开,便被人熊抱进怀里。   是消瘦了的符佳康。   塔塔,塔塔,我就知道你还会回来的。我到处找不到你,只能在这里等着你。我想总会有一天能够等到你的。   斑马姑娘呢?   斑马姑娘?!   就是你的新女朋友啊。   顾塔塔,原谅我。   符佳康拿着两份医院检查报告给我看,一份是胃癌检查书,一份是胃溃疡检查书。   符佳康很沮丧,跟你分开的时候,我拿到的检查书是胃癌的。你这么善良,我不想你跟着我吃苦受罪的。第二份是后来复查的检查书,是误诊。所以,我拼了命的找你。可是你就像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样,我怎么也找不到。最后,我只能回到这里等你。我告诉自己,你一定会回来。你不知道,我有多害怕,你再也不回来。   那斑马姑娘呢?   她只是我雇来的人,别说演女朋友了,就算是叫她扮演成我妈,她也会演的很好的。这是她的工作。现在有好多人做这个行业呢,专门受雇于别人,协助雇主做一些事情的。   符佳康,你混蛋。就算你死,也得死在我的身边。   顾塔塔,我错了,我不会死的,我们会在一起很久很久的。   Eleven.   符佳康一直很好奇我这四个月跑到哪里去了。对于跟绿萝之间的事儿,我一直闭口不言。只是告诉他,这段时间,我有一段很奇妙的旅程,这一辈子都记忆深刻的旅程。   后来,见我实在不肯说,符佳康也就没有再问。   塔塔,我们回去吧?   回哪儿?   你妈妈那里,她很想你。   符佳康说,找不到我的那段时间,他回去过我们最初离开的城市。她老了,我能感觉出来她很想你。   顾塔塔,对不起,最初是我太过自私,我拥有了你,却把你从她身边带走。我愿意用余下的时间,去取得她的原谅。   好吧,符佳康,我承认,这些年,为了你我舍弃了她,我才是最可恶的人。回去吧,其实,我更想念她。本来打算,旅行完了,便回去陪她的。现在,我们一起回去。   Twelve.   我同符佳康一起回去了。没有人责怪我。   他们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对于符佳康,也没有排斥,他们对他,就像家人一样。或者,从他带走我的那天起,就注定了有这么一天。   符佳康带我去领红本,拍照片的时候,摄像师要求:头往一起靠,再靠一靠,笑一笑,OK,就这样。   红本上的我们,头几乎靠在一起,傻乎乎的笑着。符佳康拉着我的手,顾塔塔,从今以后,你便是我的人了。   符佳康,你记住,从我义无反顾跟你走的那刻起,就注定了我是你的人了。   回去的时候路过商厦,外面的露天电视播放着娱乐新闻。林森的名字突然窜进耳朵里:当红歌星林森在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宣布退隐,唱片公司对外宣称是因其身体原因不得不退出娱乐圈。外界传言众多,但是无人知晓他退出娱乐圈的真正原因。   呵呵。   顾塔塔,你笑什么?   没什么,我开心而已。   手机铃声适时响起,我有预感,是绿萝。   顾塔塔,我现在很好。绿萝清脆的声音传了过来。有一天,说不定,我就出现在你面前了。我依稀听到有人喊,绿萝,慢点儿走。   End.   我跟符佳康要求,想要养一盆绿萝。   顾塔塔,你不是一直不愿意养花吗?   我突然又愿意了,不可以吗?而且,绿萝生的这么好看,放在我们的家里,看起来不也很舒服吗?再说,你可以代我养的。我知道,你养花花草草一直很在行的。   好吧,好吧,那我们去花鸟市场吧。   我挑中了一盆生长的极为茂盛的绿萝,旁边的卡片上写着:绿萝属阴性植物,忌阳光直射,喜散射光,较耐阴,极具缠绕性。   好吧,但愿,林森便是可供绿萝缠绕的。生生世世。   绿萝,我会很想念你。也但愿,你在某一天,真的会出现在我的面前。 正文 第5章 便利店的老板娘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3:55 本章字数:8531   1   宝黎倚着便利亭蓝白相间的小门,嘴里细细吐出了几个字。帅哥,给我拿XX杂志的最新一刊。   被宝黎叫做帅哥男生其实红着脸抽了一本期刊递给她,然后收起了宝黎递过来8块钱。宝黎跟以往一样,拿了书就走。并没有理会男生接下来的话。   ——喂,杂志是7块8毛钱,这是找你的2毛钱。   有时候宝黎会很奇怪自己,小老板脸色黝黑,即便是脸红也看不出来,可是,她总感觉,小老板是在脸红。   宝黎一个月来买两次杂志,每个月的1号,还有每个月的15号。   心情好的时候,她会跟便利亭的小老板聊上几句。然后宝黎知道小老板名叫良生,24岁。然后宝黎知道他这个便利亭是从他叔叔婶婶那里接过来。叔叔婶婶现在经营一个便利店,听说是做便利亭存够了做便利店的钱。   小老板说起这些来,眼睛里的有神采奕奕的光芒。他对宝黎说,总有一天,我也会有便利店的。   噢。这是宝黎通常的反应。她只是简单的应一声,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小老板对宝黎的反应总也不恼,毕竟,她可以安静的听你说完。很多时候,来买东西的人都冷着一张脸,没有人会像宝黎一样,偶尔倚在门上,听自己说话。   ——宝黎,你是这所大学的学生吗?   有一天良生问了宝黎这样一个问题。   ——你不是看到了吗?   宝黎是这样回答良生的。   良生的便利亭是在大学北门西侧,宝黎每次买了杂志,都会向右拐弯走进学校。   ——宝黎,我真羡慕你,可以读大学。大学一定很好吧?   ——我没什么好羡慕的。   宝黎咕哝了一句,拿着杂志向右拐。走了几步,她回头对良生说,这个周六晚上八点钟,在礼堂里有文学讲座,你可以去听听的。   良生真的在周六晚上去了礼堂,很多很多人,但是他没有看见宝黎。一趟讲座下来,良生的脖子又酸又疼,眼睛也发花。一整堂讲座,他都在仰着头四处找宝黎的身影。可是,几千个人坐在那里,看后脑勺的话,只能勉强的分出男女而已。又怎么可能找到宝黎?   况且,宝黎压根就没来。   良生走的时候很沮丧,手里的杂志被被手心里的汗微微浸湿,有点儿起皱了。那是他准备送给宝黎的。谢谢她告诉自己这堂讲座的。   良生稍微记得台上的讲师讲了一个关于婚姻的门当户对的问题,他讲的很深刻,良生没怎么听懂。但是,良生还是很高兴。在礼堂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大学生。   2   良生再看见宝黎的时候,是7月的15号。宝黎跟往常一样,是来拿杂志的。   良生递上一本杂志。   ——这是最新的期刊。   看着宝黎递过来的8块钱,良生摆摆手,这次不要钱。谢谢你上次邀请我去听讲座。   宝黎心里想要笑,但她使劲儿抿住嘴角,没有笑出来。   ——良生,谢谢你。   良生在宝黎心里的印象突然改变了。本来,宝黎只是觉得这是个认真的小老板。现在,宝黎觉得这是个有趣又可爱的小老板。脸庞黑黑的,肤色有点儿像宝黎最喜欢的古天乐。笑起来牙齿白白的。宝黎想,良生如果哪天被星探发觉,一定会先拍牙膏的广告的。   宝黎没有时间跟良生多说什么。她拿着杂志,踩着高跟鞋嗒嗒嗒的拐进学校了。   宝黎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她一天大约要做七八份兼职。很累,但是宝黎没有放弃。虽然很累,可是,每次拿到厚厚一沓工资的时候,宝黎心里都会很踏实。   宝黎偶尔也有闲下来的时候,那时候她就会拿着从良生那里买来的杂志,躲进小树林里静静翻阅。宝黎很喜欢看故事,她很羡慕故事里的人。即便经历再曲折,困难再多,最终的最终,也都是结局圆满的。   8月1号的时候,宝黎去良生的便利亭拿杂志。只是,良生不在。   那个良生一直坐的位置上坐着一个面色绯红的姑娘。宝黎想,大概是天生的高原红吧。   宝黎递过去8块钱,拿了书转身就走。她没有听到那姑娘喊她要找两毛的零钱。宝黎心里想,真是个贪财的姑娘,杂志明明是卖7块8毛钱的。   宝黎走了几步,回头问,良生去哪了?   ——他啊?急性阑尾炎,住院去了。也不知道怎么搞的,一点儿也不会照顾自己,老是叫人操心。   宝黎站在那里思考了一个问题,这姑娘是谁,听着她的语气,似乎跟良生很亲密。宝黎在想这个问题的时候丝毫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宝黎心里咯噔一下,转身折回去,要了医院的地址。   宝黎是提着水果站在去医院的公交上才觉得事情不妥的。第一,自己跟良生不算很熟识。第二,就算很熟,那姑娘是谁也跟自己无关。宝黎有些犹豫了,望了望手里的一兜水果,她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去医院。   季宝黎,你刚肯定是鬼迷心窍了。宝黎心里埋怨自己的反常表现。   宝黎有想过中途下车,可是,心里的另一个声音占了上风。他不是还送了一本杂志给你吗?再说,每次杂志他都会给你单独留出来的。这样,宝黎有些心安理得了,这些水果就当谢谢他了。再说,他现在正生着病。   住院部,二楼,207病室,2号床。   宝黎推门进去的时候,良生正倚着床捧着一本杂志聚精会神的看。是宝黎每个月都看的那本。   宝黎把水果放到床头柜上的时候,良生才发现她来了。   ——宝黎,你怎么来了?   对于宝黎的到来,良生很诧异,但这并没有掩盖掉他眼中的惊喜。宝黎想,估计是没有人来探病,他才会对自己的到来表现出莫大的惊喜。   良生侧了侧身子,示意宝黎坐下,然后拿了一根香蕉,剥好了以后递给宝黎。   ——吃吧,宝黎。   宝黎觉得不妥,自己是来探病的,怎么感觉自己倒像是要被照顾的病人。她摆摆手,把香蕉推回良生嘴边。   ——你吃吧。   ——呀,小顾,这是你女朋友吧?这闺女长的可真俊,叫人看了忍不住就喜欢。   宝黎跟良生互相推让的动作截然而止。宝黎觉得自己的脸在发烧,烫的估计可以煎鸡蛋了。良生张了张嘴想要解释什么,却看见宝黎拿了水果招呼人家。良生把解释的话语都咽了回去。宝黎那样子,真的挺像是自己的女朋友的。   宝黎走的时候,跟良生一个病房的大爷说,宝黎,小顾真是现在难得的好青年,你们真般配,别忘了到时候给我送喜糖啊。   宝黎顶着红扑扑的脸走的,她走的时候都忘了跟良生说再见。   3   宝黎再没去医院看良生。她觉得很不好意思的,害怕到时候自己的脸又红的一塌糊涂。   不过,宝黎每天都会去便利亭跟前转转。可惜,每次在那儿的都是那个高原红的姑娘。一直到8月15号的时候,宝黎发现高原红姑娘不再那儿了。那个熟悉的身影坐在小便利亭里。   拿了杂志,宝黎问,你身体好了吗?   还需要休息。   那你怎么就跑来了。不知不觉,宝黎的声音有些高。   这不是今天你要来拿杂志吗?我想亲自给你。   宝黎心里没来由的雀跃了下,拿了杂志逃也似的跑了。她不敢在继续待在这儿,她不知道该怎么接良生的话。甚至,她连那个问题都没敢问良生。   宝黎想问良生,那个高原红姑娘是他什么人。   一直跑到看不到小便利亭了,宝黎才气喘吁吁的停了下来。她发现自己手心里都是汗,还有被汗水浸湿的钱。宝黎没给钱就拿了杂志跑了。   宝黎想了想,折回去往便利亭走。远远的,看见高原红姑娘在喂良生吃东西,两个人有说有笑的。   宝黎始终是没有把钱送回去。她想着,下次拿杂志的时候一起给吧。她觉得自己没有勇气过去打扰人家卿卿我我。   季宝黎突然的心情变得突然很低落。这导致了,她在做兼职的时候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宝黎有一份兼职是青岛啤酒的促销员,工作地点是酒吧。在那样的地方,基本上是你能喝挣的就多。   很多客人都喜欢用讲条件的方式买啤酒,比如说,你喝一瓶,他们就买一打。宝黎一直是很能喝的,至少,在每次的工作结束,她都还是清醒的。可是这一次,没喝多少,她就有些头晕,跑到洗手间里狂吐。吐完了再回来继续工作,到工作结束的时候,宝黎已经记不得自己吐了多少次了。   宝黎突然就想起一句话,心情不好的时候,酒量再好也不要喝酒,不然的话,等待你的就是无尽的痛苦。头疼欲裂却又思维清晰。这,还真是不好受。   季宝黎又一次鬼使神差了,她又转到顾良生的便利亭那了。   高原红姑娘已经不在那儿了,良生自己在那里整理杂志。   ——顾良生。   宝黎喊他。   良生抬起头,还未搭话,就闻到面前人身上浓烈的酒味。   他皱着鼻子,有些不快。   ——季宝黎,你喝酒了?   宝黎不搭话,反而笑着说了句不着边际的话。   ——顾良生,你皱着鼻子的模样真好看。   良生还没有来得及接宝黎的话,就看见宝黎的身体软软的顺着门就要倒了。良生扔下手中的杂志,赶紧接住宝黎。   ——季宝黎,你喝那么多酒干嘛?   这是季宝黎还有意识的时候听到顾良生说的话。   4   季宝黎醒来的时候,身上一丝不挂。   季宝黎很震惊,但是她没有喊,她一向是个很冷静的人。衣服整整齐齐的叠着放在枕边,穿的时候,她甚至问到了淡淡的肥皂香味。   穿好衣服以后,她开始慢慢打量自己身处的地方。开始回想着之前发生过的事儿。屋子里干净的不像个有人居住的地方,到处都一板一眼的,规矩的像是酒店的客房。   转了一圈,她在桌子的一角发现了一张顾良生的照片。   这是顾良生住的地方。   宝黎的心突然就变得很平静,慢慢的绕屋子转了转,她感觉在这里很安心,这安心的感觉,已经是她好久不曾体会到的了。   季宝黎发呆的时候,顾良生提着菜回来了。   淡淡的问了一句,你醒了?然后提着菜钻进厨房了。没多久,他端着一碗飘着青菜叶子的粥出来了。很香。   给,喝掉。   宝黎没有说话,只是乖乖的把粥喝的一滴不剩。   ——喂,季宝黎,你一个姑娘家,喝那么多酒干嘛?你是倒在我跟前了,如果是在别人跟前呢?   顾良生似乎有些生气,眉头都皱到一起了。   ——顾良生,我的衣服是你脱掉的?   ——你还说呢,吐得我满身都是,你衣服弄得那么脏,只有给你换下来了。不过,是我表妹给你脱下来的。你放心,我没看。   ——表妹?季宝黎满脸疑惑。   ——就是我生病的时候帮我看便利亭的那个,叔叔婶婶家的女儿。   季宝黎突然就心生欢喜,盯着顾良生看。一直看到顾良生红着脸扭过头去。   ——宝黎,你能不能不去做啤酒促销员,很危险的。   原来,顾良生一直知道自己在做的兼职。   ——可是……   ——如果你需要钱,我可以借给你的。   宝黎没有说什么,只是轻轻的摇了摇头,自己心里的苦涩,不需要讲给别人听,更何况对方跟自己没有一点儿关系。   宝黎拎着包从顾良生那里走的时候,只说了一声谢谢。   顾良生,我有太多太多的顾虑说不出口,就算你借给我钱,可是,那是个无底洞,即便我每天做很多兼职,也只能勉强维持的无底洞,又岂能是你帮得了的   季宝黎突然发现,自己是喜欢上顾良生了。那个每次都喊找自己两毛钱的男生,那个总是爱露着白白牙齿小的男生,那个偶尔会跟自己说他梦想的男生。不知不觉,她喜欢他了。   因为喜欢,所以她不想良生看到她阴暗的那面。她也明白了,原来,喜欢是那么潜移默化,连什么时候丢了自己的心都不知道。   5   自醉酒以后,宝黎尽量不经过良生的便利亭了。每次买书的时候,也都是付了钱拿了书匆匆就走了。她不给自己跟良生对视的机会,也不给良生跟她开口说话的机会。   她害怕。害怕顾良生越来越了解自己,害怕顾良生在自己心里越来越重。可是,一个人的时候,思念就像疯长的野草般,满满的填满了自己的心。她在思念顾良生。   顾良生是在酒吧门口堵住宝黎的。   可偏偏那天,宝黎被别人揽在怀里。   ——季宝黎,不是不叫你做这份兼职了吗?   季宝黎不吱声,只是心里默默的祈求顾良生不要误会。陪客人去接个朋友,她会拿到一百块钱的小费。   揽着宝黎肩膀的男人有些恼怒,拽着宝黎就要走。   谁也没有想到,说话斯文举止一直很优雅的顾良生突然跟发了疯似的把季宝黎拽到自己怀里了。   ——这是我的女人。   季宝黎愣了,甚至忘了从良生的怀里离开。   付宝黎小费的男人自然不肯,推推搡搡之中就动手了。瘦瘦高高的良生不知道哪儿来的劲头,把对方打趴下了。   闻声赶来的酒吧经理,问了问宝黎事情的经过,甩了一句话。   ——季宝黎,你不用再来上班了。你这个月的工资,赔给这位先生了。赶紧走吧,不然追究起来,责任不是你们能承担的起的。   宝黎很高兴,又很难过。   高兴是因为顾良生的那句话,难过的是,这个月白忙活了。两千多块的工资,就那么没了。   在顾良生那规矩的有点儿死气沉沉的家里,季宝黎发飙了。   ——顾良生,你掺和什么啊?我的工作,我的工资,全被你搞砸了。   ——顾良生,你不知道工作不好找吗?你不知道钱不好挣吗?   良生一直不吭声,任由宝黎发泄。直到宝黎骂累了,喊道,顾良生,给我倒杯水去。   这句话说出口的时候,宝黎自己愣了,看着良生屁颠屁颠去倒水的身影,宝黎疑惑,什么时候,她跟顾良生这么熟悉了,熟悉到了像是结婚多年的夫妻。   顾良生有些谄媚的端了一杯温水给宝黎。   ——喝吧喝吧,不烫了。   宝黎乖乖的把一杯水都倒进肚子里了,却不知道应该再说什么了。一副扭捏的样子完全没了刚刚骂良生的气势了。   ——那个,良生,我,我回去了,我还有兼职要做。   往前迈了一步,身体却没动。宝黎回头,衣服被顾良生扯住了。   ——宝黎,别做那么多兼职了叫自己那么累了。我,我可以赚很多钱的。   顾良生说话的声音跟蚊子差不多了。但还是一字不漏的飘进了宝黎的耳朵里。宝黎的脸又不可遏制的红了,同时,心里扑腾扑腾跳的跟一粒粒冰雹打在玻璃上样,噼里啪啦的。   宝黎狠了狠心,甩掉顾良生的手。   ——顾良生,你别做梦了,你只是一个小便利亭的老板,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的。   季宝黎出了顾良生的屋子,蹲在楼梯的拐角处哭了。一边哭一边呜咽,季宝黎,你还真有做演员的潜质啊。   6   宝黎再也没去良生那里买书,一开始是觉得不好意思面对良生。再后来,索性就不看书了。宝黎安慰自己,不看多好,每个月还能省下一点儿钱呢。   宝黎有点儿悲哀,每个月十几块钱都要省,这日子。   这样的日子总会过去的,到时候我要买好多好多东西。宝黎又这样安慰自己。   季宝黎,你还真是个两面派啊。   季宝黎把七千块钱送去给小嫚妈妈的时候,这个女人眼里的仇恨似乎少了那么一点。   ——宝黎,真难为你了。   ——小嫚妈妈,这是我们欠你的。   ——可是,你哥哥都已经受到处罚了。我们那时候也不应该那么逼你。   ——就当我是为我哥赎罪吧。   宝黎从小嫚家里走的时候,心情好了一些。因为小嫚妈妈说,小嫚的手指动了几次了。这就代表着,不久的某一天,小嫚说不定就醒了。   小嫚,你一定要醒过来,你醒过来了,我就可以跟顾良生说其实我也喜欢他了。我从来没有嫌弃过他只是个便利亭的小老板。   宝黎的心情很沉重,沉重的并没有发现她离开小嫚家以后,良生敲了小嫚家的门。   宝黎回学校的时候没有坐公交车,她沿着路边一步一步往回数的。数到1372步的时候,有人从后面抱住了她。宝黎没有尖叫,轻轻回头看,抱着她的人是顾良生,满脸泪痕的顾良生。   ——宝黎,我不怕被你连累。   宝黎掰开顾良生的胳膊,盯着他的眼睛看。   顾良生,我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相依为命的哥哥。可是,他犯罪了,他偷了一个女生的手机,被发现,失手把她从五楼推下去了。那女生虽然没有死亡,可是醒过来的几率很小。哥哥也被抓走了。哥哥说他后悔,他偷手机,只是想卖钱给我买生日礼物。哥哥很善良的,可是,因为我们贫穷……   顾良生,我也不是大学生,哥哥出事以后,我就退学了,每次我只是从北门进去从南门出去而已。我只是穿过校园而已。我每天要做很多兼职,赚钱支付小嫚的医疗费,我哪儿还有时间读书?   ——宝黎,我雇你当便利亭的老板娘如何?   宝黎的泪水挂在脸颊上,满脸的不可思议。   ——便利亭每个月的收入,足够支付小嫚的医药费。而且,总有一天她会醒过来的。那时候,你就不用再替哥哥赎罪了。顶多,就是我的便利店晚些再开了。还有,我还可以去工作,你也不用再那么辛苦了。   ——顾良生,你不在意我是一个凶手的妹妹?   ——季宝黎,你是你,你只是你自己啊。而且,你这么好,你哥哥也不会差到哪里,他只是一时冲动而已。   宝黎很多天的压抑似乎一下子找到了宣泄口,蹲在地上号啕大哭起来。从哥哥被抓走的那天开始,她就是孤单的一个人了,那些曾经的同学对她指指点点,仿佛,她也是一个凶手一样。   哭够了宝黎,顶着红肿的双眼问,顾良生,你说的是真的吗?   顾良生轻轻把宝黎揽进怀里,当然,这些都是真的,我连工作都找好了呢。   宝黎一直觉得自己很不幸,可是这一刻,她知道,自己是幸运的,而且是万分幸运的。   7   宝黎每天坐在便利亭里整理书籍,偶尔,高原红姑娘也会过来帮忙。   宝黎一直看的那本杂志很畅销,有人来买的时候,宝黎总是找2毛钱给人家。高原红的姑娘就急了,嫂子,你怎么按进价就卖了啊?你不知道这本书卖8块吗?   宝黎心里霎时被温柔击中。从最开始,良生就给她的2毛钱的温柔。   宝黎也问过良生那个每个女生都会问的问题。   ——良生,你是不是一开始就喜欢我啊?   ——是,第一次你来买杂志的时候就喜欢了,好像是对你一见钟情吧。   ——那你喜欢我什么啊?   ——不知道,就是喜欢你啊。   ——不行,你得说出来。   ——你每次都行色匆匆,叫我没来由的想要保护你,想要替你分担点儿什么。还有,你倚着门听我讲话的样子真的很迷人。而且,感觉这东西,有时候太过奇怪,不知不觉的就情深已矣了。   ——哈,顾良生,你的回答我很满意。还有,我只是倚着门休息而已。   宝黎开始觉得,自己也像书里的人物一样,虽然经历了许多的曲折,可是,结局也很圆满了。不,自己比书里的人物幸福多了。良生给她的幸福,全都是真实的可以触摸的到的。   生活总是很公平的,它不会叫你永远一帆风顺,但也不会永远叫你生活在沮丧里。偶尔,它也会抛橄榄枝给你。宝黎知道,自此以后,顾良生就是她的橄榄枝,不停生长,浓郁成荫。 正文 第6章 路上的爱情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3:55 本章字数:5621   有时候我们愿意原谅一个人,并不是真的愿意原谅他,而是我们不愿意失去他。   妞妞,我原谅你了。   1   高中以后,我的生活就一直在漂泊着。没有继续读书,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工作自然也是换了一份又一份。我做过很多种工作,罐头推销员,网吧管理员,酒吧驻唱歌手,甚至,我也批发过小商品在街边摆过地摊。存够了到下一个城市的路费,我便会动身。我不善于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只能用这种办法逼着自己一步一步往前走,不后退。   我没有手机,觉得那玩意儿对于我这种人是一个累赘。每一个城市都不会待上半年,即使会结交到几个朋友,在我离开以后,也会在最短的时间里被淡忘。谁也不会记得,有一个叫易浅的女孩曾在他们的生活中出现。即便是城市,也不会记得我曾经来过。   武汉是一个慵懒躁动的城市,我坐了两天一夜的火车,随着吵杂的人群踏上这座城市,心里没来由的浮出一个词:动荡。一个动荡的城市。可不管怎样,武汉都是我的必经之路。   不顾身上的劳累,我一头扎进网吧,现在,我急需找到一处落脚地,而偏偏我又不愿意住小旅馆。   我是在近乎绝望的时候,发现妞妞发布的出租信息的。我拿出笔,迅速记了号码,找了公用电话,拨了过去。   喂。是一把慵懒的声音。   我要找住的地方,多少钱一个月?   你过来让我看看,我想让你住在这里的话,再说钱的事儿。   买了一张武汉的地图,我用很短的时间便找到了妞妞的房子。位置很中心,小区很豪华。   妞妞开门把我让进去。天,我可以说这不是房子,至少,不是普通人可以住得起的房子。每一件摆设都透露着豪华,布局跟格调都像是出自大师之手。后来我知道,原来,这大师,就是妞妞本人。   我没有钱租这样的房子。   哦,没有事儿。你在这儿跟我作伴就好了,我也不需要靠租金生活。只是一个人寂寞了。   后来,我问妞妞,为什么是我可以住在这里。她说,来过很多人看房子,可是,只有我身上有那种流离的味道。原来,长期的漂泊,还可以为我谋到一处好的安身之所。   妞妞可能真的是一个人久了,滋生了太多寂寞。她会连着几个小时的跟我讲话。好在,妞妞说话的声音还算动听,她说的事情也不会叫人乏味。我也就仔细听了下来。   妞妞二十八岁,职业是室内设计师。在国外深造过,回国后,是炙手可热的主儿。豪宅,名车,她有。身份,地位,她也有。可是,妞妞唯独没有的就是爱情。所以,她看起来没有那么点儿水灵劲儿。   易浅,我渴望爱情。妞妞总爱跟我说这句话。只有说到爱情的时候,妞妞眼里才会闪现动人的光彩。每每此时,我便觉得妞妞十分动人。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讲,妞妞是美女。眼波流转,便能抛出一丝魅惑,鼻子嘴巴也都生的好看。皮肤白皙,身材高挑,青丝浓密。这样的妞妞,是不该没有爱情的。   可妞妞说,我一次爱情都没有遇见过。   妞妞说的极其认真。我也就相信了。   2   我重操旧业,在老街酒吧驻唱。   我起了个很俗气很纯情的名字,Angel。我很享受台下的疯狂。很多人喊,Angel再来一首。Angel你真是个妖精。甚至有人喊,Angel别唱了,我包你,以后只为我一个人唱。   妞妞经常会随我到酒吧,有时候,她也会尖叫。她喊,易浅,我爱你。妞妞的声音柔柔弱弱的,很快便堙没在那一片呼喊声中。即便有人听到,也没有人知道是在叫我。   在老街酒吧我的人气很高,收入自然不菲。妞妞说,易浅,赶明儿我不做设计师了,我也去酒吧驻唱。忘了说,妞妞的声线跟王菲的很像,她其实也唱得一嗓子好歌。但是,妞妞有正经职业,她还要不染尘埃的等待她的爱情。   白天的时候,我跟妞妞基本就是窝在她的豪宅里。我在纸上写写画画,妞妞在电脑上写写画画。一个周,妞妞只需到公司一次,交上设计稿便可。   妞妞,我挺羡慕你的生活的。我说。   易浅,可我羡慕你,可以到处走,说不定,在路上就遇见爱情了。   可是,动荡不安。   对的,我的生活就是动荡不安的。一路上形形色色的人,形形色色的故事。有时候,兴致好了,我也会说给妞妞听。   妞妞最爱那个回族少年。她总说,易浅,如果我是你,我肯定会跟他再见,而后萌生出一段浪漫。   去呼和浩特的火车上,在我身边坐着的是一个轮廓深邃的回族少年。一路上,这个陌生的少年给了我一个陌生人所能给予的所有温暖。   一夜昏睡,是这少年脱下西装,披在我身上,守着我,把我乱动的手一次次的放回西装里。然而困倦至极的我,竟无法睁开眼,对这少年道一声谢谢。早上醒来,又被这少年填鸭似的喂了饮料和早饭。   临近下车,少年摘下手表,套在我腕上。可他哪里知道,我留给他的,是虚假的手机号码。我们,将永世不见。   妞妞说我心狠。   易浅,你可能错过了一段美好的爱情,甚至是一段姻缘。   亲爱的妞妞,因我深知,纵使千万温暖,我与这少年的缘分,也只够诉这一路衷肠。   3   我拿了我记事本给妞妞看看,上面记录着许多许多大事小事。   易浅,你从不说爱情,你给人的疏离感就像是从骨子里散出来的一般。可你依旧也摆脱不了对爱情的向往。妞妞是看了我写的印象武汉之后说出了这些话。因为,关于武汉,与一个叫林笙的男子有关。   我与林笙,从未谋面。可依靠网络,我们知晓对方的一切。这四年,我的行走,林笙的生活,我们都托付给对方。我跟他说每一个城市的喜怒哀乐,他跟我说生活的柴米油盐。除了我的长相,除了他的长相。我们几乎知晓对方的一切。   林笙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易浅,你就是另外一个我。   我说武汉是我的必经之路,便是因为林笙。我曾经对林笙说过,有一天,我会到你生活的城市去看看。林笙问我,那是否会顺便看看我?看心情,我答。   易浅,你看,你错过了回族少年,那这个林笙,你一定不要错过了。   易浅,说不定,这真是你的良缘。而林笙,便是你的良人。   易浅,如果你见了林笙,然后你们互生情意,你便能留在武汉了,我也便多了个伴。   我不算是个坚定的人,妞妞三言两语便说的我心有所动。其实也不然,或许,我的心底也是渴望见到林笙的,不然,也不会在原来的旅途上生生插进一个武汉。   林笙的公司在国际贸易大厦。几十层高的写字楼,气势辉煌。   妞妞说,我们应该偷偷摸过去,然后暗地里看看林笙的长相。如果,相貌不堪,那么我便没有现身的必要了。如果气宇轩昂,那我定是要牢牢抓住了。妞妞自告奋勇,一个人爬上了十七楼。   等待妞妞回来的时刻,有点儿激动,有点儿不安。   妞妞是一脸沮丧回来的,她扬了扬手里的手机,有一张图片。一个穿西装打领带,其貌不扬的男子。妞妞问我,是见还是不见了?我摇头,这与我想象中的林笙,完全背道而驰,那么,自然是没有见面的必要了。   易浅,总会有段好的感情等着你的。妞妞这么对我说。   4   妞妞最近的工作开始繁忙,她说,易浅,有一个大案子我要亲自参与。   妞妞每每出门之前,都会细致的打扮自己。她说,搞设计的人,最忌讳邋遢了。否则,设计看起来就没灵性了,又怎么会打动人?妞妞穿三宅一生的套装,穿精致的小细高跟,喷香奈儿的香水。   妞妞越发越水灵,越发越动人了。   我依旧是晚上去老街酒吧唱歌,还是一如既往的唱黄小琥的歌。妞妞说,黄小琥的声音也大抵就如此了。   妞妞工作完总会开车去接我,是红色的甲壳虫。   酒吧里渐渐有了传言,唱歌很好听的Angel是拉拉。我说给妞妞听,妞妞就笑,易浅,不然我们两个来段海誓山盟?反正这年头,这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我一本正经的回答妞妞,这个,可以考虑。   妞妞就笑,笑的花枝乱颤,笑的面色绯红。妞妞最近是越来越好看了,好看的动人。   易浅,要么你留在武汉吧?以后,我自己开了设计公司,你可以给我帮忙。   易浅,我的同事圈里,有很多单身的钻石王老五,给你介绍几个吧?有时候,女人的事业就是把自己嫁出去。经营好这份事业,才有心情说别的。   我摇摇头。妞妞,我还有好多城市没有走过。   那么,易浅,如果你有一天不想走了。那么,一定要来武汉,武汉的动荡,武汉的烟火,与你十分贴切。你,似乎就是为了武汉这个城市而生的。   我决定走的时候,是在武汉呆了七个月零十一天。   妞妞抱着我哭得厉害。易浅,谢谢你陪我住了这么久。   其实,是我该谢谢你,是你收留了我这么长时间,给了我一个容身之处。   妞妞拉着我到小吃街,她说,易浅,我还未曾带你来过这里。满目琳琅的小吃,热腾腾升起的热气。我跟妞妞吃的满头大汗,辣的泪水在眼里打转。   易浅,我叫你记得武汉的热辣。我叫你爱上武汉的食物,直到你忍受不住的时候,再跑回来。   我想,我真是爱上了武汉的小吃。可是,我知道,我不会回来。但对于妞妞,我依旧点头。   5   我把这些年在路上写完的记事本都留给妞妞了,我把那一大包东西递给她的时候,我看见了她满目的欣喜。   易浅,我会好好保存这些东西的。   空出来的背包,被妞妞用武汉小吃给塞满了。她说,我不能叫你空着背包走到下个城市。妞妞开车送我到火车站的,本来,她执意要送我机票,说火车太过拥挤。可拗不过我,还是帮我买了火车票。   妞妞在月台上拥抱我。   如果我是男人,易浅,那么我一定会娶你。   妞妞,别这么矫情,你会找到你的爱情,我也会到达我的归宿。这一切,命中注定。   妞妞塞了一把钥匙给我,是她住的大房子的钥匙。易浅,如果你来武汉,直接回家。这个小女人,着实的温暖了我。希望我的到来,足够赶走她的寂寞。   我跳上了火车,捡了靠窗的座位,然后对着月台上的妞妞挥手。   我听见她说,易浅,再见。   火车在轰隆隆的声音中开动。窗外的风景从繁华落入荒凉,让人觉得心安。我喜欢所有广袤荒凉的风景,身处其中,那感觉就像亘古与未来的交错,时间混沌,让人分不清年代,仿佛一切在这个瞬间可以延续至永远。   这个时候,我听得见心中所有的回响。   突然想起《与猫共舞的单身女人》里的一段话:“单身不可怕,变老也不可怕,可怕的只是你无法面对单身和变老所带来的惶恐和不安。任何时候,你只需要优雅的面对生命里的风景,并抱有美好的期待和梦想。”   那么,再见,武汉。   那么,再见,易浅。   是的,妞妞的大名也唤作易浅。   妞妞,武汉,只需要一个易浅存在便可。我伸出手,那把妞妞塞给我的钥匙落入了铁轨旁边的荒草丛里。   6   其实,我有去十七层。   也看到了妞妞给我看的照片上的男人。   我叫他林笙。他礼貌的对我说,小姐,你认错人了。我是这里保安,林总在最里面的总经理办公室。   是的,妞妞给我看的那个人只是穿西装打领带的保安。   妞妞给我看照片的时候,我便知道那不是林笙。因为林笙说过,无论怎样的场合,他都不会穿西装,因为那是他最讨厌的装束。他只穿阿玛尼的衬衣,并且从不系领带。   林笙在MSN上说,易浅,你真美。那时候,我便知晓了一切只不过是一个小手段。   我在MSN上回复林笙,以后,不用这个MSN了。我们之间,再也不需要这个作为联络方式了。   妞妞口里说的大案子,便是林笙。她眼里散发出来的光彩,那是爱情才有的动人色彩。我偷偷跟踪过他们,女的巧笑嫣然,男的温厚纯良。他们挽手走着的时候,那么和谐,周围的一切似乎都成了配角。   妞妞每天出门之前,精致的打扮自己。脸上那抹红晕,是爱情里的女子才有的娇羞。   我不能怪妞妞,因为,她收留我,给我一处容身之所。那么,我用一段情回报她,最是妥当。   为了爱情,耍一点点的小手段,是可以原谅的。况且,若是真没有感觉,那么即便耍了小手段也不会成功。   那些留给妞妞的记事本,也只不过是害怕日后林笙问起的时候,她无法回答。既然给她一段情,那么,就避免掉一切可能发生的枝节。   我背着妞妞给我拾掇的一大包武汉小吃回到了小镇,我生活许久的小镇。我也要安定的生活,或许,不久以后,我也会遇到一段活色生香的爱情。   妞妞在MSN上给我传了一张照片,是她与林笙的婚纱照。   照片上的妞妞很美,照片上的林笙,亦是我喜欢的模样。   妞妞留言说,易浅,谢谢你。 正文 第7章 流年已随时光去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3:55 本章字数:6988   即使是在许多年以后,我依然会想起路小南的模样。单纯,隐忍。喜欢散着头发的她,喜欢穿棉布裙子的她,喜欢穿白色帆布鞋的她,以及喜欢安洛尘的她。   1   像所有青春叛逆期的孩子一样。逃课,抽烟,打架,通宵上网,跟老师作对。所有坏学生应做的事情,我没有落下一样。我在斑驳琉璃的青春里肆意挥霍着。不是喜欢这样的生活,只是看到他们眼里的心痛,心里因报复而释然的快感会蔓延而生。   我叫路小北,水瓶座女生。抽一种牌子叫红双喜的烟。有一帮跟着我厮混的小小少年,他们喊我大姐。喜欢带着他们去一家叫黑猫的网吧上网。然后在天微亮的时候带领着他们大摇大摆的从网吧走出来,从来不付钱。   第一次,我没有付钱上网的时候,被叫住。我一转身,拎起一张椅子砸坏了几台电脑。在目瞪口呆之中我离开了。我清楚的记得,在离黑猫50米的站牌那里,我被警察带走了。   在审讯室里,我看见路齐昶痛心疾首的样子。   “路小北,你怎么能这样子。”   路齐昶从来都不肯正视我现在的样子。他眼里的路小北应该是16岁之前的模样,乖巧,安静。可是,这些都是过去了。   路齐昶赔了黑猫网吧的损失,把做好笔录的我领了回去。走的时候,我听见那个给我做笔录的叹声:“这女孩儿,这么下去恐怕会毁了的。”   我冷笑,你们又知道什么?   自此以后,每每去黑猫网吧,都无需再付钱。反而有了一帮跟我混的小子们。与我一样,都是些叛逆的孩子。   2   不记得这是第几次从黑猫出来都碰见这个男生了。单薄的身体被包裹在校服下,斜跨的书包。有些凌乱细碎的头发附在额前,紧张的盯着黑猫的招牌,定定的站在那里。   坏心思就是看到他那无辜的眼神时候起的。我招招手,低低的吩咐了身边的几个人。他们呼啦一下就散开了。   我数着自己的步子,一步一步走到那少年跟前。   不小心崴脚,不小心身体倾倒,目的便是少年的怀抱。果不其然,在我倒地的瞬间,他用双手扶住了我。我趁机看了看那双手,苍白修长,骨节突出。像整个人一般单薄。   “你没事吧。”是这个年龄的少年该有的声音,清透人心。   按照预定好的,现在应该……   “路小北,你欠我们的钱什么时间还?如果你再敢拖的话,我们就做了你。”看多了古惑仔的少年们,这样的小情景又怎么会应对不来。   “对不起,我真的没有钱。如果我有了钱一定会还你们的。”   这样的情景,该是怎样的楚楚可怜,该是怎样的语气,我都知晓,“你们不要伤害我好吗?”我往扶住我的少年怀里缩了缩。   矛头继而转向他,“她是你女朋友吗?那么,她欠我们的钱由你还了。”   少年或许是想否认的,只是看着他们凶神恶煞的眼神,到嘴边的话生生吞了回去。   “我只有这些了,都给你们。”零零碎碎加起来有几十块吧。他把那些钱放到脚边,拉着我走,走了几步,便又拉着我狂奔起来。他牵着我的那只手不停颤抖,我知道他在害怕。故事没有朝我设定的发展,至少,我没有想到他会拉着我一路狂奔。   或许是没有力气了。少年的脚步戛然而止,我完全没有防备的摔进了他的怀里。强烈的撞击,感觉骨骼都要散开了。   少年微微喘着粗气:“为什么会与他们那样的人扯上关系?”   不知道何时开始,说谎已经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完美的谎言,甚至连我自己都怀疑这或许是真的吧。   “爸爸妈妈离婚了,我不愿意回家住。可是,我又需要钱。”   就一句话,我完全成了一个需要同情的弱者。在少年面前,我不是大姐路小北了。   “大人们都真可恶。”这是少年听了我的谎言后说的第一句话。   “我有房子住,我可以收留你,我跟弟弟住在一起。”这是少年说的第二句话。   “我叫安洛尘。”这是少年说的第三句话。   3   我其实不是无家可归。我有个对我的乖戾一味隐忍却从未曾停止爱我的老爸。有个乖巧的让人心疼的妹妹,可是,我有足够的理由恨他们。所以,我自己带着自己去了安洛尘那里。   两个人住了很大的一间房子。房子里整齐的不像话,根本不像是男生住的。   安洛尘介绍,“这是我救回来的女生路小北。这是我弟弟安洛鸣。”   安洛尘介绍的时候,我发现一个问题,安洛鸣不正常。单纯的像个小孩子一样,不知所措的看着我,甚至眼神里有一丝惊慌。   “路小北,安洛鸣他是智障。”   安洛尘说,他跟安洛鸣是孤儿。这间房子,是他们读书以后,政府可怜他们,号召有钱人士捐赠的。安洛尘告诉我这些的时候,说的风淡云轻的。仿佛在跟我说别人的事情一样。原来,这世界不幸的人很多。而我也不是其中最不幸的。   我想,遇见安洛尘以后是我16岁以来最安静,最乖巧的一段时间。安洛尘教我功课,我们一起跟安洛鸣玩儿。偶尔还会跟我说起他以后的愿望。安洛尘认真的样子那么可靠,让我觉得眼前这个少年可以依靠。   我找到张启,我说我想要安静的生活。   张启是一个地道的小混混,却也对我好的不得了。虽然每天带着我混,却依然会在吃饭的时候买了冒着热气的小包子塞到我手里。有时候,我会很感激张启。   “张启,我答应爸爸以后要好好的读书,所以。”   “所以你要与我们划清关系对吧。路小北,你确定你要回到16岁之前的你吗?”   “嗯,是。”   张启没有再多说一句话,挥挥手领着那些人走了。仿佛,我们之间没有过任何的交集。   4   我回了一趟家,路齐昶很是意外,诚惶诚恐的帮我拿着厨房里好吃的东西。从另一个房间里走出来一个少女,齐肩的黑发,黑框的眼镜,白色的棉布裙子,白色的帆布鞋。她是我的妹妹,路小南。   “姐,你回来了。不要再走了好吗?爸爸很担心你。不要再自己折腾自己了好吗?我知道你很难过的。”   “路小南,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说这些?谁都有资格说我,唯独你没有。”   收拾了简单的衣物,拿着路齐昶给的钱。我又回到安洛尘那里。安洛尘不在家,安洛鸣一个人在门口坐着。   我把东西放进屋子里,陪着安洛鸣坐在门口。一段时间的相处,我跟安洛鸣之间很融洽。我喜欢听他喊我小北姐姐,喜欢看他吃掉我做的饭。话语间,动作间,完全都是小孩子的模样。没有纷争,单纯的快乐。   安洛尘回来的时候,安洛鸣已经靠在我肩上睡着了。   “小北,你回来了。我以为你走了就不会回来了。”   “怎么会呢?这儿这么好。对了,你那天为什么会在黑猫外面呢?”   “外面有贴招聘启事啦,我想要进去试试,可是又有些害怕,便一直在门外徘徊。”   “那里面现在已经不招聘了,你以后不需要再去了。”   “恩,我已经找到另外一份兼职了,是在城东边的糕点屋。”   “哇塞,那以后不是有糕点可以吃了啊。”   “恩。”   跟安洛尘在一起的时候,我仿佛找到了以前的自己。心里没有那么多怨恨了。   “安洛尘,你会恨你的父母吗?”   “会,怎么会不恨。可是,或许他们有自己的苦衷吧。”   “安洛尘,如果我做了妈妈,我会好好疼自己的孩子的。不会让他们难过。”   “我也是。”   5   我想就这样跟安洛尘和安洛鸣生活在一起。这是我生日时候许下的愿望。   安洛尘带着我跟安洛鸣去他打工的糕点屋,亲手做了许多的草莓蛋糕。安洛尘说,他愿意给我过以后的每个生日。安洛尘说,他愿意在每个生日为我做草莓蛋糕。   安洛鸣一手牵着我,一手牵着安洛尘。他说,希望三个人永远在一起。不分开。安洛鸣的眼神纯净的没有一丝杂质,他觉得说了在一起,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安洛尘的家门口,站着路齐昶跟路小南。他们说:“路小北,我们是来给你过生日的。”   路小南喊了我一声姐姐。然后很亲密地跟安洛尘打招呼。她说:“洛尘,谢谢你收留我姐姐。”   然后路小南转过来跟我说:“我跟洛尘在一个学校读书,他是我们学校学习最棒的人了。”   安洛尘很惊奇,“路小北,路小南是你妹妹吗?”   我只能点头。   “走吧。”我挽着安洛尘的胳膊,牵着安洛鸣的手进屋。安洛尘则是对路小南招手,示意他们进屋。我轻易的把路小南眼底那抹慌乱收进眼底。   生日似乎很热闹,路齐昶跟路小南一直在小心翼翼的讨好我。甚至,路小南把一直戴在手腕上的镯子也拿来送我当生日礼物了。我想,我是第一次对路小南笑,而且笑的很虚伪。我说:“谢谢你啊,路小南,你的礼物我很喜欢。”   “小北,不要回家住吗?”路齐昶临出门的时候问我。   “不了,我在这儿住的很好。”   安洛尘出门送了路齐昶跟路小南,我听见他们拜托安洛尘好好照顾我。   6   张启跟那帮人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在安洛尘打工的糕点屋。   “路小北,原来你选择离开的真正原因是这个人啊。”张启叼着烟卷,“原来假戏真做了啊。”   安洛尘看看我,又看看张启他们。显然他不怎么明白我们在说什么,甚至,因为那天在黑猫门口因为光线暗淡的原因,他并没有发现这是那天的那些人。   “看来你还不知道吧?她是我们之中的一员啊。换句话说,她也是个名声不怎么好的小混混。亏了你还当她是个纯洁女生。”   安洛尘几乎是吼着扑向张启的。我从未见过这个单薄的男生有这么大的爆发力,能把张启这样壮实的人扑倒在地。那么多拳头打在他身上,他都没有停止过挥向张启的拳头。   “我不管路小北以前怎么样,可是,现在她一心一意的做个好孩子,我就不允许你侮辱她。”   “够了,张启。有什么就跟我说,你这算是什么!”   张启推开安洛尘,挑起我的下巴,“没什么,路小北,你知道我喜欢你的。回来我身边。”   “不可能。”   “那走着瞧。我会让你后悔的。”   张启领着那帮人走了。我突然觉得世界都要崩塌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安洛尘顾不得身上的疼痛,笨拙的给我擦眼泪。   “安洛尘,你会不会怪我欺骗了你?可是真的是因为你,遇见了你,我才会想要改好。我才会想要变回到过去那个安静乖巧的自己。可是,我不真的不知道,想要变好会这么的困难。”   “路小北,我怎么会怪你呢?我只要你以后好好的就行了。”   安洛尘把我抱在怀里,伏在他的肩膀上,我在街角那里看到了路小南的身影。   7   我是当着路齐昶的面甩了路小南一巴掌的。   “路小南,你口口声声要我做回过去的自己,可是你做了什么?你竟然找了张启他们,你居然让他们去安洛尘打工的地方。你是不是想在安洛尘跟前把我过去的生活揭露出来?让他看到过去那个不堪的我?”   “路小南,你跟你那个狐狸精的妈一样。你妈妈勾引了我爸爸,甚至因为你们的原因,让我妈想不开跳楼了。现在你这是让安洛尘讨厌我是吧?你真恶毒。”   路齐昶不相信的看着我对路小南破口大骂。   他拉着我的手,“小北,怎么会呢,小南不是这样的孩子的。”   “滚,你们都让我恶心。”   “姐,真的不是我。请你相信我。我是喜欢安洛尘,可是,姐姐喜欢他,我可以放弃的。”路小南可怜兮兮的解释,眼里一片雾霭涟漪。可是,这有什么呢?我不会心软,不会难过。我的那颗心,在目睹了妈妈从十七楼落下的时候就碎的七零八落了。   我不顾路小南的哀求,甩开她的手,甚至把她送我的镯子也甩掉了。镯子落在她面前摔得支离破碎。我扯动嘴角,露出一丝冷笑。我知道,这是路小南她妈妈留给她的。   路齐昶一个劲儿的说着怎么可能,路小南呆呆地坐在地上。   很好,我喜欢看到的场景。   我一脸平静的回到安洛尘那里,他做了很多很多的草莓蛋糕。因为我说过,我喜欢吃他做的草莓蛋糕。   8   路小南跳楼的事儿,在这个小城很轰动。一点儿也不亚于那年我妈跳楼的事儿。安洛尘把报纸拿到我跟前的时候,我惊呆了。我恨她,或者只是因为她妈妈我才恨她。只是,没有想到她会用这么惨烈的方式结束我的恨。   安洛尘在我面前深深地把头埋在膝盖上,无声的流泪,对于他,路小南是个单纯的孩子吧,总是喜欢拜托他好好照顾我。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该流泪。   路齐昶呆呆地坐在家里,整个人一下子老掉了几十岁的样子。我知道,他是极爱路小南的。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那些一直积压在心底的恨,似乎应该因为路小南的死而消失。可是,心里却重新填满了内疚,对路小南的内疚,对安洛尘的愧疚。以及,对于路齐昶的愧疚。路小南离开了,我无法继续面对安洛尘,也无法再无休止的挥霍路齐昶对我因愧疚而生的关爱。看着他们,我总会想起路小南的模样。   两个路小南最爱的男人,都陪在我身边。我没有留下任何的言语,只是去跟安洛鸣道了别,只有这个单纯的孩子会让我感到安心。他说,“小北姐姐,我会等着你回来的。”可是,我知道,我回不来了,永远都回不来了。   9   我是恨路齐昶的,恨他让原本温馨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我一直以为那么疼爱我的爸爸,还有另外一个女儿。也就是说,在我跟妈妈之外,他还有心疼的人。他心里还住着另外一对母女。在妈妈离开以后,我开始处心积虑的报复。   路齐昶把路小南接来的时候,路小南的妈妈因为心脏病意外离世。可是,我心里的恨,却怎么也消失不了。那恨,转移到了路小南身上。谁叫她的模样跟她的妈妈的模样那么的像。   其实,有时候,我也会偷偷地想,如果,路小南不是以这种身份出现在我的世界,如果路小南真的是我的妹妹,那该多好。我喜欢她低眉顺眼笑的样子,喜欢她不争不抢喊我姐姐。   我偷偷看了路小南的日记,日记里写满了安洛尘的名字。我断定,路小南是喜欢这个人的。   我找了张启,我知道他喜欢我,对于我的要求,他从来不会拒绝。与安洛尘认识,是一场精心的策划。   我只是想夺走路小南重要的人。事实证明,我真的做到了。路小南眼里的悲伤,我清楚地看到了。只是她那么隐忍的态度,再一次刺伤了我。明明我一直在找她的麻烦,可是她那乖巧的样子,总是对我的胡闹一笑而过。   安洛尘对我说喜欢了,他说想要照顾我。他说,我们在一起,以后会有个可爱的宝宝。以后,我们会把所有的爱都给宝宝。我不知道,叛逆少女为何会让安洛尘喜欢,我以为,安洛尘那样优秀的少年,只能与路小南这样美好的姑娘在一起的。   可是,安洛尘真的说喜欢我了。而且是在我原原本本告诉她我的过去,告诉她我与路小南之间的恩怨以后。他说,他要照顾我的。安洛尘说,他心疼我眼里的无助,他想要把这些无助都抹去。   路小南没有让张启去安洛尘打工的地方,那场戏,依旧是我自导自演。我想,路小南也是知道的。只是她依旧没有拆穿,即使我在路齐昶面前打了她。我真的想要变成以前那么单纯的模样,可是,路小南,安洛尘知道这么恶劣的我以后,还会喜欢我吗?路小南,你是知晓这一切的。   3月15日晚上,我约了路小南在小城西边的公园见的,那个到了晚上就会很不太平的地方。我说我要忘掉过去的一切,重新生活,另外有生日礼物要送她。路小南很高兴,甚至是欢天喜地。   3月16日,路小南跳楼的消息传开以后,报纸上还登陆了一则社会新闻:3月15日晚,城西公园一18岁少女遭遇强 暴。   路小南,如果不是我以为你庆祝生日约你在那里见面,如果不是我刻意放你鸽子,如果不是你执着的一直等我去。一切就都不会发生。可是,即使真相大白以后,却也依旧回不到过去。路小南,你18岁的生日,我送了你最残酷的成人礼。   ——摘自路小北博客《北在北方》 正文 第8章 我是骡子你是马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3:55 本章字数:5570   PART 1   我是骡子,我爱上了马。之所以我是骡子,是因为我平时就比较神经,经常口出妙语,那一阵子特迷恋《藏獒》这本书,以致有些走火入魔,一次大家坐一起吃饭吹牛,久坐不语的我突然来了一句:“我爱岗日森格,因为我是狗。”接下来是长时间的沉默与静滞,然后坐在我对面的种马冷冷地来了一句:“你是骡子。”于是博得满堂喝彩从而奠定了我这个牢不可破的高贵的称呼。   而那个给我如此殊荣的家伙便是本篇纪事报导的男一号:马。   之所以他是马主要是因为他的傲人身材,身高马大还不算,平日里此君就时长跟我们吹嘘他在某方面的功能有多么强悍,多少美女尤物非其不嫁,常年在他家窗户边哀嚎求欢。也就是在其得意洋洋接受周围大家伙的恭维与赞叹的时候,一直保持着冷静头脑的我冷冷地来了一句:“您这不是标准的种马吗?”于是博得满堂喝彩,从而奠定了他这个牢不可破的下贱的称呼。   我跟种马是同一批分进公司的大学生,又不可预料的分在了同一组进行了长达半年的同吃同住的集体培训。为什么说是不可预料呢,因为我当时一点都想不到这个看上去又稳又重的傻大个竟能让理智与美貌并存正义与邪恶俱在的本女侠在活了二十多年以来一直保持着的爱情不败的骄人成绩有朝一日竟会栽倒在他的马蹄之下。   所谓的爱情不败也就是说本人在成年之后从来都没有被这玩意伤害过,而且一向都是爱情之果乖乖地落到我的脚下,是纳入怀中还是践踏为泥全由本女王做主。这样说显得有些无耻,不过如果我说我直截了当地拒绝了那些我对其一点感觉都没有的追求者们其实是为了他们好,因为感情不能欺骗,长痛不如短痛,这样的话,你是不是会感觉我更加无耻呢。   不管你信不信,在我内心深处,对爱情这东西是非常尊重的,也可以说我其实是个十分传统的女性,虽然我豪爽的性格与时不时大放厥词胡言乱语的恶习将这个本质掩藏的密不透风,但事实总归是事实,我只能暗问苍天这个世上能撇开表象看本质的圣人是否存在?注意,是撇开而不是透过。   PART 2   第一次见种马是在新职员的见面会上,这家伙表现的跟孙子一般,见了谁都鞠躬哈腰谦逊得都要钻到地底下去,我很不屑得看了一眼他冲着我打招呼的一脸谄笑回赠了一个假的不能再假的笑容然后就将其迅速在我脑海中按了删除键。见面会完毕就是分组实习了,这家伙的马尾巴立刻露了出来。   实习第一天我们在公司会议室集合等待分配任务,百无聊赖中我拿着手机看起大学哥们儿与我拍的毕业离别照来,突然一颗硕大的脑袋挤了过来,然后就是一股京味儿十足的声音响彻耳旁:“你朋友啊?怎么净是些半身照啊,是不是没有腿啊?”   一霎时,屋内当然也包括我的所有成员都楞住了,如果这话出自我口也不会有这样的爆炸效果,关键是种马先生事先已经给大家树立起了一个那么谦卑的猥琐形象,突然如此大逆不道怎能不令人瞠目结舌?   见我没吭声只是惊讶地看着他,此君可算得势了,嘴角一咧继续投射:“不过以你的条件能找到个残障人士也算不错了,可得抓紧了啊。”   又是宁静了三秒钟,瞬时全屋子都笑翻了天,在打了我一个措手不及的情况下,这厮很不光彩地赢了。   此后,种马喜欢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讥讽与打击他人的基础上的恶劣习性更加展露无遗。同组的静静姐嗓子有点沙哑据说是小时候发高烧烧坏的,这家伙毫不忌讳得就冲口而出:“哎,你有这嗓音干吗来这上班啊,你去唱京剧绝对火了!”要不是我当时眼疾手快抱住静静姐,想必这个姐姐已经从二十层高楼上跳下去了。对于回民组长这厮也胆大包天打趣说要请他去吃清真包子,而包子馅虽说是素的但外形却是一颗大猪头,好在组长宅心仁厚,只是惨笑着告其要注意民族团结,阿鬼的身材有些过于肥胖,这厮便毫不客气地说其老挡住他发短信的手机信号从而让阿鬼绝食一周,差点真成了鬼,圆圆的腿部有点壮实,这家伙就跟人家一脸诚恳地说:“你的上半身跟你下半身完全就是俩人嘛,是不是做过移植手术?”气得圆圆当时就梨花带雨。皮肤姣好的晓雯最害怕被人发现她脸上出现的小细纹但这家伙偏偏就激流勇上:“我说大妈,您是不是改身份证了啊,瞧您这一脸的妊娠纹。”晓雯当时就一拳锤了上去,结果被这家伙灵巧地躲过,还带着一脸调戏得逞的奸笑。就连召哥也仅仅只是因为姓黄,就让他冠以大黄的称号,并时不时抛出去个物件喊着:“大黄,叼回来!”   列举到这,您是不是也跟当时的我一样抱着同样的想法觉得这匹种马不但没有可值得称道之处而且也更不可能会有哪个傻姑娘还会对其大动芳心之美丽传说的发生呢?如果您读到这还没被憋出事儿的话,您就喝口水喘口气继续往下看。   PART 3   对于种马的暴行肆虐,一向嫉恶如仇的本女侠是绝对不能坐视不管的,从此,我们组每天都会上演骡子与马的打斗篇,他来我必往,他躲我就杀,他进我则挡,总之我们基本上把同组成员的所有台词都担当了下来,哪怕就算是午休时间我俩也会不知疲倦的打着激烈的嘴仗,久而久之,大家都已经习惯在我们的吵嘴声中安然入眠,一次,我中间去了趟WC再回到休息室时愕然发现适才趴在桌子上熟睡的同志们全都起来了,追问之下,原来由于室内陡然鸦雀无声,从而令大家倍感不适,于是睁开眼,想搞清楚我们之间是否发生了伤亡。就这样,在与马奋力的搏杀拼斗中时间也过得有趣味起来,而且伴随着斗嘴,大家都发现了我们之间有一个太明显的共同点——我们都是周星驰的超级影迷,经常吵着吵着就变成了星星电影台词大串烧。   场景回放:   一次吵嘴途中我端杯子喝水,种马趁机问我:“怕了吧?”我冷笑不答继续喝水,反应极快的种马立刻模仿着星星的语调来了句:“我靠,怕到笑!?”立时,忍不住笑起来的我将嘴中的水都喷到了这小子的脸上,种马慌忙拿手擦水,我则不慌不忙地说道:“不好意思,我对您的敬仰之情一下子就不可抑制地射了出来。”大家无不为之绝倒。   时间久了,这种喜好也不止体现在吵架斗嘴上,比如我们在大街上行走,此时若从身边走过一美女,趁种马的眼神稍有迷离,我便不失时机地说道:“帮主,品味太差了吧。”种马则会呵呵笑笑然后答道:“哼哼,青菜萝卜嘛。”有时他会突然拍拍我的肩指着前方某个人影问:“那是谁?”我答道:“不清楚,不过他长得好像一条狗哎。”然后种马就会十分满意地乐起来,这个时候从他的眼神中能看到一股很干净的颜色。仿佛一览无余的碧海蓝天。   相处得久了共同点也发现得越来越多,我们都喜好弹吉他,大学时都是许巍的拥护者,同时也都是特纯情的摇滚爱好者,后来集体培训住在单位宿舍的时候他那屋子完全成了我俩的演唱会所,每天屋子里都挤满了听众,要么他弹我唱要么我弹他吼的确过瘾。种马在弹吉他的时候会很投入,而且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他那副英气的剑眉那双清澈的眼眸才能散发出平时被他的吊儿郎当所掩盖住的光芒来。有时候我看着他弹吉他的样子,会不由自主涌上一个很爆炸的想法:如果他就这么一直弹下去,我会不会爱上眼前这个长不大的男人。   他的确像个孩子一样,毫无遮拦地胡说八道,毫无心机的打趣讥损,让人气得牙根痒痒却又无可奈何,因为他根本是无心之过,你把他的话当成深仇大恨,却想不到他根本就没把这事存在脑子里。我对他的态度很不争气得改变着,这种变化令我暗暗心惊,但同时我也以从来没见过这号人,所以难免有些特别的感觉来为自己的慌乱找到了暂时安心的理由。   PART 4   如果不是那个意外插曲的发生,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看清楚自己的内心。   一日,姊妹儿小蕊神秘兮兮地找到我让我帮她个忙,小蕊羞羞答答地说完她的请求,我则呆若木鸡得说不出任何话来。   小蕊要我帮她追种马。   小蕊说我聪明伶俐古灵精怪一定有办法想出好的点子让种马喜欢上她,小蕊说我跟种马关系那么铁一定能给她创造与种马接近的好机会,小蕊说种马这样的优良品种如果不抓紧时间抢先下手早晚就被别人抢走了,小蕊说......   小蕊继续说着什么我渐渐听不清楚,眼睛里只看得见她一张一合的嘴巴在那活动......   我感觉到心脏那里有些发紧,感觉如此清晰。我怎么从来都没有意识到种马会如此受异性的青睐呢,是不是离他太近反而看不清楚呢。   最后,面对小蕊无比期待的双眼,我咬了咬牙,答应了。   从此,我们组有什么活动我都会暗自通知小蕊然后等小蕊来了便尽量自然得拉着组里其他人吹牛扯皮,把小蕊和种马晾到一边,时间久了,包括种马在内的所有人都发现了我的居心。   于是种马有些不开心得私下里找到我:“我说,你是不是更年期到了啊学什么老妈子当媒婆啊。”   我没好气得顶道:“我这是扶贫呢,你这种困难户不抓紧时间找还能找着正常的吗?”   种马一脸不屑:“拉倒吧,只要我一开口,我身后排队的能挤破我家大门呢。”   我更加不屑:“扯淡吧,都是瞎子吧。”   种马突然亮出他的招牌邪笑:“我说骡子,你家有没有BMW啊,如果有辆BMW当嫁妆我可以考虑让你插个队。”   我一拳擂上:“要是这样我宁愿买一百辆QQ排成方阵摆着也不去搞什么BMW。”   种马哈哈一乐:“省省得了,我还没玩够呢,我现在就是坐在百花丛中也不会动心的,我才多大啊干嘛自找牵绊呢。”   我没再接话,心中想,有道理。   现在这个破社会,同样是毕了业的大学生,男的忙着拼事业赶酒场要不就是泡酒吧找乐子成天花天酒地纸醉金迷,女的则没这个命了,拼了命的要把自己嫁出去,成天赶的是相亲场聊得也是要找何方神。所以种马的观点我很理解。不过理解归理解,帮人帮到底,既然答应了小蕊,没搞出结果来那可不是我的做事风格。于是我建议小蕊写封惊世骇俗的情书直接去找种马告白,俗话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嘛。于是,小蕊在完全崇拜于我的才华与头脑的基础上,全权授予了我情书策划的光荣权利。   这辈子我从来没写过情书,收到的情书倒是能出一本《情书大全》了,这种“奇耻大辱”还真是没齿难忘。更加难忘的还是制作情书的过程,连构思到包装再到定稿我是从前一天的夕阳西下一直忙到第二天的东方发白。看着精美闪亮的情书,我突然酸酸得想,如果有人肯为我这么费心设计一份情书的话,我一定会动心的——哪怕他没有腿。   小蕊欢天喜地得拿着情书雀跃而去,本该充满成就感的我却一直站在马路上发呆良久......   PART 5   当天我请假没去公司,我不知道当看到小蕊面对种马表白时,会不会忍不住冲上前去把那封情书夺下,然后冲着种马说那其实是我的一颗心。我没有这个勇气,所以眼不见为净,我是不折不扣的懦夫,当发现自己的真爱时,非但没有勇气去争取反而为他人做嫁衣裳,你说好不好笑。   电话铃声惊醒了睡梦中的我,我没好气得接起来:“谁啊,不知道我病了吗烦不烦啊!”   电话里的声音熟悉又陌生:“对,对不起啊。不过您这真的是病了吗?我听着底气十足啊。”   我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什么事?快放。”   “骡子你真不仗义,成天给我找事,等着你好好安慰安慰你那个姊妹小蕊吧。要不咱这地该闹水灾了。”   我大吃一惊:“安,安慰什么?”   “装什么大头蒜呢,小蕊被我拒绝啦,现在还哭呢。情书也撕了......”   一听情书给撕了我立马火冒三丈:“种马你有没有人性啊,你知道人家小蕊为了准备情书耗费了多大的精力吗?你在那自得什么呢,你有什么了不起啊就这个瞧不上那个瞧不起的,你长了仨脑袋还是俩尾巴啊!”说着说着我竟然眼圈湿了。   “呵呵,少扯了,那情书不是你写的吗,就那风格骗得了别人能骗得了我吗,还藏头文,你当我秋香呢!我倒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就是有双火眼金睛。我本来是想拯救你的劳动成果来着,没拦住嘛。”   我愣住,说不出话来。   “喂?怎么不吭声啊,死了吗?什么病啊死得这么快。”   “是啊是啊,我死了,你打电话显摆什么呢,火眼金睛这么了不起你怎么不捐给研究所做研究啊。”   “呵呵,那不成,我还要用这双眼睛继续拆穿你今后的所有花招把戏呢。”   我不由哭笑不得:“你喝太平洋长大的吗管这么宽,我爱耍把戏与你何干呢!”   “以后一起过日子怎么可能与我无关?”   !!!这话如同一道闪雷劈了我一个措手不及。   “喂?靠,电话聊真不爽,你死了我都看不见,你要还有气出门就出来,我在你家楼底下呢,要死死我车里来。”   我三步并两步得下楼推开大门,种马正倚在车门边等着,脸上带着那副招牌似的邪笑。   后来我问这厮:“你丫不是说你还没玩够吗,不是把你扔在百花丛中你都不动心的吗,怎么又主动给自己找牵绊了呢?”   种马坏笑着摸着我的脑袋说:“是啊,可是百花丛中突然出现了一头骡子你说我怎么可能视而不见呢......”   PART 6   我是骡子。我爱上了马。而且成功驾驭了他。 正文 第9章 物欲横流年代我纯真的爱情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3:56 本章字数:4497   Part 1   物欲横飞的上海,在每个人都卯足劲儿追逐物质生活的时候,我还沉浸于我的小资情结里。幻想着有一天,可以实现我的小资梦。只是梦而已,现实是我每天辛苦的挤公车上班,拿着那少的可怜的薪水。在上海,每个月3000块的薪水凭什么满足我不切实际的小资梦呢?   我只能在深夜里,在我那间租来的80平米的公寓里演绎我向往的风华绝代。   “张曼玉所饰演的那个30年代上海小资女人,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得来的。”我再一次在苏子末面前讲述我向往的小资生活的时候,她扔给了这我么一句话。虽然我心里梗塞的要命,可是我不得不承认,苏子末的话是对的。   我乖乖的放下所有不切实际的小资梦,跟着苏子末去相亲。   穿着苏子末借给我的宝姿,喷了一点儿的她的香奈儿,挎着一个LV的包包。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不算是国色天香,但也够得上小家碧玉的级别了。胳膊上那个LV的限量版包包,花掉了我大半年的积蓄!花了800块做了新发型,我心里暗自较劲,这一次,无论对方怎么样,只要有足够的身家背景,我也就委屈自己,认了!事实上是,如果我的第12次相亲再一次失败的话,不仅仅是苏子末要崩溃,就连我也要崩溃了!每一次相亲的巨大资产投入,我想我再也负担不起了。   我心里有些怨苏子末,明明知道我喜欢的类型,却每次都带一些跟她老公一样圆圆滚滚的头发稀少的人来,我不得不怀疑,难道上海的成功人士全部都是这个模样么?可是,诱人的是,他们都有着雄厚的资产。用苏子末的话说,不要觉得他们的模样配不上你,他们所给你的奢华精致的生活配得上你就足够了。苏子末的言外之意,帅哥有什么用?还不都是跟着富婆跑了?也是,我见证了苏子末的前男友跟着一个大他十几岁的富婆走了。开着一辆红色的宝马跑车。那可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帅哥。   你不得不接受,物质年代是男人以身相许的时代了!   Part 2   坐在卡西巴,这个号称上海最一流、最豪华、最优雅的咖啡厅,我望着对面那个挺着啤酒肚,满面油光头发稀少的男人,他真的如苏子末所说的只有31岁么?可我怎么看都觉得他有40岁了!说了没几句话,苏子末借故离开了。   我正考虑着该怎么跟我对面的男人交谈时,苏子末传过来一条短讯:他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总,他的家产比我老公还要多。看着这条简讯,我没有办法整理我的思路了,比苏子末的老公还要富有,那他有多少钱?   我有一句每一句的应着这个广告公司老总的询问。无非就是“桑小姐你今年多大?”“桑小姐你理想对象是什么样?”之类的问题,我很优雅的回答他的问题。看得出来,他很满意我的回答,似乎也很满意我这个人。   只是接下来他的话让我很恼火,“桑小姐,你有多少财产呢?如果我跟你结婚,我们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家庭的所有开销都要由两个人共同支付。”难道越是有钱的男人就越是抠门么?我克制住想要泼他咖啡的冲动,冷冷的对这个男人说我有事先走一步!我拒绝了他开车送我的提议!拎着我的LV,踩着细细的高跟鞋就走了!   虽然我的想法不是很光明正大,虽然我看上的不是他的人,而是他诱人的财产,可是,他那么冠冕堂皇的话,让我觉得很龌龊。有钱人,我不嫁了行不行?   Part 3   不是上下班的高峰时期,公车空闲的让我觉得很舒服。找了一个双排座,我坐在了里面靠窗的位置!看着不断向后倒退的风景,心里莫名的悲哀!   “你好,可以坐在你身旁的位置么?”心里正烦躁的狠,抬起头刚想要说那么多的位置你坐哪个不行啊!可是看着他温暖的笑容,我硬生生的把这句话咽了下去!很优雅的点了点头!   这是一个很好看的男人,穿着斯文的条纹衬衫,身上有着柠檬的香味,混合着淡淡的烟草味,很是醉人。是我喜欢的类型,我想入非非的时候,耳边再次响起了他的声音:“能给我你的手机号码么?”纵使对身边这个男人很感兴趣,纵使他很好看!但,未免也太大胆了!   看着他递过来的手机,我迟疑着!看着他很真挚的眼神,我的手不自觉的就接过他的手机,一个数一个数的很认真的摁,末了,我还很仔细的敲上了自己的名字“桑上”!只不过鬼使神差,11位数字,我只摁上了10位数字,其中的一个数字被遗漏!不是不小心,是故意!虽然心有所动。只是,在这个物欲横飞的年代,谁还敢相信心动?谁还有勇气相信爱情?   那个男子微笑着对我说再见,我看见他眼里漾起的暖意。   我微微一笑,这样的偶遇与错过,本就太过平常,谁都不会留意。   时光过境,生命里那些曾经纯白的幸福已被渲染,涂抹,变的细腻粘稠。而我,用安静恬淡、谨慎妥协的眼神注视着这个流转万千的生活。对于偶遇,对于生命中乍然的相逢,早已经没有期待。   Part 4   你可以想象,当一个陌生的电话打过来的时候,我听着电话里有些熟悉的温暖声音,是该多么的惊讶。我不知道他要打多少次,多少个电话才能找得到我,如此这般的缘分,近乎执著的傻气,我没有理由拒绝什么!我答应他周末一起喝咖啡的时候,我很清楚的听到了花开的声音,是我的心绽放的声音!   坐在咖啡厅里,虽然没有卡西巴的华丽与情调,但是很温暖,很朴实。藤制的桌子跟椅子,很适合在这样明媚的天气与一个明媚的男子一起喝着卡布奇诺!虽然没有蓝山的纯正优雅,可是卡布奇诺纯纯的奶香,我很喜欢!   我知道了坐在我对面这个好看的男人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孟奇。没有那日与我要手机号码的勇气,孟奇与我说的话有一些语无伦次:“我以为找不到你,可是还是让我打通了你的电话!我以为你会认为我是神经病,可你居然答应与我一起喝咖啡!我都不敢相信,可是我很明白在公车上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你是我想要寻找的女子!天知道,我用了多大的勇气才敢对你开口!”   真是一个可爱的男人。我也是一个可爱的女人,否则,我不会欣然赴约。看着他温暖的笑容,我决定冒险相信爱情一次。   与孟奇在一起,让我找回大学时代恋爱的纯真感觉!美好的让我感觉这真的是发生在这个年代的纯真恋情么?   我开始拒绝苏子末为我安排的一切相亲活动,并对她玩起了失踪。   孟奇每天骑着他的机车送我上下班。知道我喜欢睡懒觉,而且有着不吃早餐的坏习惯,孟奇每天都做可口的早餐在我的公寓下面等。每天早上下楼看着他冻得瑟瑟发抖,开始于心不忍,告诉他,以后可以直接去我的公寓。我给了他公寓的钥匙。   孟奇是个很细心的男人,很认真的照顾着我生活的点点滴滴。看着自己一天天丰腴起来的脸颊,看着我曾经凌乱的房间现在变得整洁,吃着可口的饭菜,我怀疑,难道我如童话故事里一般,我遭遇了“田螺先生”?   Part 5   办公室的同事们都说我最近变得异常美丽,脸上散发着光彩,都一个个问我是不是有什么喜事。我说,最近牙好,胃口好,吃嘛嘛香!这些都要归功于孟奇。看着博客里我跟孟奇出去玩儿拍的照片时,我看到了幸福的模样。   中午准备跟同事一起去吃饭的时候,在公司门口,我看到了孟奇。他手里提着两个大大的方便袋子,说是给我送午餐来了,当然,还顺便帮同事们买了。在同事们一片起哄的声音中,孟奇给了我一个KISS。   “桑上,什么时候找了这么一个温柔体贴的男朋友啊?”   “桑上,你真是太不够意思了,有这么好的男朋友居然雪藏着!”   “怪不得桑上最近的气色这么好,原来是谈恋爱啦……”   更有甚者,“桑上,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啊?到时候我们可都要去哦!”   听着他们的嬉笑,我越发的觉得幸福了。幸亏,没有像以前那么傻,只想像苏子末那样找个有钱的老公嫁了。现在虽然过不上奢华精致的生活,可是,浪漫温馨更是我心底所渴望的。   孟奇紧紧握着我的手,宣誓一般的对我的同事说:“我一定会好好对桑上的!”一句这么简单的话,就引得我泪眼婆娑。孟奇慌了手脚,急忙给我擦眼泪。推开他的手,很认真的对他说:“这是幸福的眼泪,它里面有爱情的味道。”   桑上什么时间变得这么有才情啦……孟奇在众人的欢笑中很可爱的挠了挠后脑勺,给了所有人一个爽朗的笑容,就像那日在公车上一般,很温暖……   Part 6   苏子末找到我的时候,我跟孟奇已经难分难舍,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了。   苏子末很愤怒,“桑上,我的教训还不够么?你居然相信爱情!这么一个穷酸小子能让你过什么样的生活?你的小资梦?这下子该彻底断了吧!”苏子末毫不留情的指责我。说这些话的时候,孟奇正握着我的手,我感觉的到他的手在微微颤抖。   我第一次对苏子末发了火,用很大的声音吼了苏子末!她愣住了,站在那里不知所措!苏子末的眼里蓄满了泪水:“桑上,我只是想要你过很好的生活而已!”我不忍心,上前揽了揽苏子末的肩膀。   苏子末:“你能让桑上幸福么?”   孟奇:“能。”   苏子末:“你有房子么?有固定的收入么?”   孟奇:“有。”   苏子末:“你能让桑上过她想要的小资生活么?”   孟奇:“能。”   苏子末:“你凭什么?”   孟奇:“我爱她,为了她我愿意做任何事情!”   苏子末:“若是让桑上受半点儿的委屈,我跟你没完!我虽然不能让你从世界上消失,可是我有足够的能力让你从上海消失!”苏子末那架势很像黑帮老大。   苏子末:“桑上,若是他对你不好,我继续安排你相亲……”   孟奇:“恐怕你永远没有这个机会!”   ……   在苏子末与孟奇的坚持下,我退了房租,收拾了所有的宝贝,带着自己的爱情搬到孟奇住的地方!那个孟奇第一次请我喝咖啡的地方。那个没有卡西巴华丽却很温暖的咖啡店是孟奇的。我想,我可以继续我的小资梦了,虽然不是华丽的,可是在小资生活里加入了爱情,就像在咖啡里注入了牛奶一样。虽然卡布奇诺没有蓝山的高贵,却也一样香浓诱人!很多人喜欢。   后记:   我跟孟奇结婚的时候,苏子末做我的伴娘。   苏子末在我耳边悄悄说:“桑上,我不相信爱情!但是,这一次,我宁愿赌上我的所有,来相信你的爱情!小资生活,不一定要很多的钱,简单的生活也可以!”   苏子末在我跟孟奇的支持下,很果断的结束了她的婚姻生活,跳出了那个豪华的金丝鸟笼。苏子末说:“桑上,我也要寻找如你一般美丽的爱情。” 正文 第10章 西藏天边,隔着光年相遇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3:56 本章字数:4126   夏末出生的木槿是个生性淡薄的女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背着旅行包四处走着。只是生活的现实让她不得不为了那些很俗的东西奔波着。木槿重复着枯燥的生活,乐此不疲,像置身于无人问津的苍茫沙漠。   每年夏天的时间,木槿都拔掉手机电池,断掉所有的联系,独自外出。木槿有着自己的旅途,自由自在没有方向,去哪里走走完全是随性而起。外出的时候,遇到了感觉对的人就结伴,到了路口就分开,不强求也不挽留,满脸的微笑静静的放开手。木槿一直是一个洒脱的女子。   这个夏天,在所有人都疯狂的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奥运会的时候。木槿与往常一样,断掉了所有联系,背了旅行包,开始她一如既往的外出。这个夏天,木槿想要去西藏,一直以来的向往。   从上海搭乘了火车,木槿开始一点点的接近心中向往的地方。有一种莫名的惊喜,木槿想着,这次的旅途该会遇着怎样的人怎样的事。木槿所有的旅途都是与乘坐火车的,只是喜欢在火车上看沿途的风景。   49个小时的颠簸,木槿在拉萨下了火车。忘记了进藏时身体的不适,贪婪的呼吸着那里的空气。那一刻木槿的心灵似乎升华,有的只是宁静。果不其然,西藏是一个让人可以安静的地方。   木槿打算找一个当地人做向导,可是很多人说的都是藏语,木槿不懂。漫无目的的走着,木槿知道自己现在应该找一个落脚的地方。   木槿出神的望着自己身处的地方,却不小心撞到一个不明物体。木槿急忙道歉,用她仅会的藏语。抬起头,木槿发现一个男子站在自己面前,似笑非笑的看着她。被他这么看着,木槿感到有些无所适从。   “你不用说藏语的,我不是藏族人。”男子温和的声音在木槿耳边响起,“我只是过来旅游的。”   对啊,面前的人干净修长,身上却哪里有着丁点儿藏族人的感觉?   木槿微微的翘起嘴角,给了男子一个很淡的笑容,还有一句对不起。   “你是一个人来西藏的?”   木槿点点头。   男子眼睛里流露出赞赏的意味儿,这个年代,独自一个人外出旅行的人不多了,特别是独自一个人进藏的女孩儿更是少之又少。   “你是第一次来西藏么?”男子又问。   “嗯。”木槿只能点头。   “那我们结伴如何?我也是独自一个人的。”男子向木槿发出邀请。木槿点头。对于旅行中的邀请,木槿很少拒绝。木槿问:“我们要找一个向导么?”   爽朗的笑声,让木槿不知所措。   “我就是向导哦!小姑娘,让你遇着了。我这是第七次进藏了。对于西藏,我想我的了解并不比一些向导少。”   木槿可爱的吐了吐舌头,说了一句很长的话:“那我撞了了您一下,真的是撞对了呢!一个旅伴和向导的结合体。”木槿的话又引来男子一阵爽朗的笑声。男子形容木槿是一个可爱的小姑娘。   木槿一个字一个字的很认真的告诉对面这个要跟她在一起很多天的男子,“我叫木槿。”   “噢?是一种很漂亮的花呢!”木槿的脸微红了一下。   “我叫白舒南。”男子也用同样认真的语气对木槿说。   “白舒南,舒南。”木槿低低的呢喃,“是个好听的名字呢!”   舒南带着木槿到了自己下榻的地方,在自己的隔壁要了一间房,叮嘱木槿,晚上若是有什么事情,就喊他。木槿乖巧的点了点头,心中满是欢喜。白舒南应允她,明天带她去大昭寺。木槿不明白,为什么不先去布达拉宫。木槿的印象里,布达拉宫似乎比大昭寺更有名气一些吧。   旅途的劳顿伴着心中的欣喜,木槿很快入睡了。梦里,木槿看到很高很烂的天,很轻很白的云。   第二天很早,木槿就醒了。出去呼吸了一下新鲜的空气,再折转回房间的时候,白舒南已经在那里了。白舒南说:“木槿小姑娘,我带你出去吃点儿西藏的特色吧。”木槿点点头,肚子很配合的叫了起来。   木槿有些害羞的笑了笑。   白舒南说来到西藏,最先品尝的自然是藏餐。木槿看着桌子上的牛羊肉、糍粑、酥油茶,不仅皱了皱眉头,木槿是个素食主义者,从不吃肉。木槿吃了一些糍粑,喝了点儿酥油茶。安静的坐在一边看白舒南把那些肉吞进肚子里。   白舒南笑笑:“小姑娘是个素食者吧?”   木槿点点头。   白舒南放下手中的肉,说:“我认识一个人,也是一个素食主义者呢!”   木槿莞尔一笑,“素食主义者很多的,并不是只有我一个人。”   “是啊,现在的场景让我想起了她,与她一起的画面,跟现在与你一起很是相似呢。”白舒南的表情像是在说一个故事。木槿的心情突然不平静起来,打断了白舒南的话,“走吧,你说带我去的大昭寺。”   白舒南很自然的牵起木槿的手,点点头,给了木槿一个好看的笑容。木槿发现,白舒南时刻都是在笑着的,眉眼间流露着的都是笑意。很温暖。木槿任由白舒南牵着,白舒南手心的温热附在木槿冰凉的手心。木槿感觉就像是被父亲牵着。温暖,安全的大手包容着木槿的小手。   “你为何喜欢西藏?”   “不知道。”木槿很诚实的回答。   “是啊,喜欢一些地方是完全没有理由的。”白舒南似乎是说给木槿听,又似乎是自言自语。   白舒南说,大昭寺是拉萨的中心。拉萨虽然不断的扩大,但在藏民心中,还是那个有大昭、小昭的只有三平方公里的圣洁之城。白舒南说,很多藏民都来大昭寺转经,这是藏民最仰慕的转经线路。白舒南说,可以看到很多藏民在大昭寺跟前磕长头。   木槿问白舒南,可以帮我拍一张照片么?就在这里。白舒南点点头,用自己手中的相机给木槿拍照。看着镜头里的木槿,白舒南感觉到久违的熟悉。木槿飘起的长发,素净的脸庞,淡然的笑容。白舒南失神了。   木槿说:“白舒南,你问我为什么喜欢西藏,我现在回答你,因为这是个很纯洁的地方,所有的人在这里都变得纯净,没有杂质。”白舒南心微微一颤,七年前,也有一个女孩儿说过同样的话。   白舒南带着木槿随意的转着。一直被白舒南牵着的木槿,纯真的笑容,无暇的表情,初生婴儿一般美好。木槿似乎就是那个女孩儿,或者那个女孩儿就是木槿。白舒南记得,那个女孩儿有个好听的名字:水合。   晚上,回到住的地方,木槿就发起了高烧。   白舒南整晚儿的陪在木槿身边,紧紧的抱着木槿,用自己的温暖的怀抱温暖着一直哆嗦着的木槿。白舒南奇怪,为何吃了药的木槿还一直的高烧不退。木槿喃喃呓语,白舒南听不清楚。   第二天,木槿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在白舒南的怀抱里,木槿悄悄的又闭上眼睛,她很喜欢这个温暖的怀抱。“木槿小姑娘,醒了么?感觉好些了没有?”白舒南并没有松开圈着木槿的双臂。   “我们今天去哪里?”木槿感受着白舒南温热的呼吸喷在自己的脖颈里。   “木槿,你很虚弱,我们今天哪也不去。”白舒南舒缓的语调透露着不容反驳的坚定。木槿在白舒南怀里点点头,“那么我们去吃点儿东西吧。”他们之间熟稔的似乎是多年的情侣。白舒南依旧是牵了木槿的手。   白舒南说,我们去八角街的玛吉阿米。白舒南说,这是拉萨赫赫有名的藏式餐厅。白舒南还是点了藏菜,木槿也还是只吃糍粑,只喝一点儿酥油茶。木槿用心聆听着回荡在餐厅里的悠扬牧歌。白舒南爱怜的看着坐在自己面前的木槿,这是多么熟悉的感觉。   白舒南说:“木槿,你很像水合,我说的那个素食主义者。”   木槿没有打断白舒南的话,安静的听着白舒南讲述。   “我第一次进藏的时候,遇见了水合,那个场景,跟与你相遇是那么的相似。只不过已经是七年前,我们结伴游遍了西藏。我们约定,每一年的夏天,都一起来这里。只是,她从未遵守过约定。”白舒南静静的说,“木槿,我是不是很傻呢?”   木槿摇摇头,“白舒南,带我去你们去过的任何一个地方好么!”   “我在大昭寺的时候就决定带你去我们去过的所有地方。”   白舒南说,其实每一年他都自己转着那年他与水合去过的所有地方。木槿看着面前这个男人,很温暖。木槿说:“白舒南,现在如你一般的男子不多了。”白舒南笑笑不语。   白舒南牵着木槿的手循着多年前的足迹,回忆一点点的清晰。白舒南的笑容越来越多,木槿说,白舒南你笑的真好看。木槿越发的安静,眉间偶尔流露出忧郁。   木槿的夏天时间要结束了。木槿要回到那个繁华的上海了。白舒南递给木槿一个信封,说这是那日大昭寺前为木槿拍下的照片。木槿问:“白舒南,能给我一个拥抱么?”白舒南轻轻的把木槿拥入怀里,力气越发的大,仿佛要把木槿揉入怀里。   木槿心里道:木槿,白舒南各自西东。   木槿在火车上打开信封,一张薄薄的照片。木槿淡定安然的笑容,身后是大昭寺,还有那些磕长头的藏民。照片背后,短短的两句话:木槿花开,淡定安然。   白舒南习惯的把手插入布兜。薄薄的信封。信封上是舒南亲启的字样,署名是木槿。木槿说,水合并没有失约。木槿说,自己的能看见光明,是因为水合的眼角膜。木槿说,水合第一次来西藏的时候,就深深的爱上了西藏,深深的爱上了在西藏偶遇的男子——白舒南。木槿还说,水合来西藏的时候就已经患了白血病。木槿说,水合在上海每天都期盼着有合适的骨髓,因为在西藏她有了一个约定。木槿说,水合终究还是没有等到合适的骨髓。木槿还说,水合是自己的姐姐。水合木槿。   木槿说,自己只是为了完成水合的心愿,只是自己不小心也动了情。木槿说,自此不再洒脱。   白舒南说,水合,木槿。白舒南说,每一个夏天不停的寻走,或许,某一天,某一片天空下,还会见到木槿。 正文 第11章 那年夏天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3:56 本章字数:6421   一分钟虽然很短,但是可以爱上一个人;一夏天很长,长到发生的那些事儿一辈子都忘不了。这句话是宋鹤说的。我笑他有当文艺青年的潜质。只是,笑完了他,我找不到什么话在打破这恼人的沉默。   一、   09年夏天,燥热,荒芜。还有,注定不平凡。   宋鹤,杨小花,赵洁,还有我。经历了高考的蹂躏,我们觉得再没有什么事儿可以DD我们。   杨小花的爸妈正在闹离婚,来势汹汹的,整个小镇上的人都知道。杨小花那段时间特沉默,他说,他在镇子最西头都能听见他家的吵闹声。他家在镇子的最东头。   我们都挺同情杨小花的,却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他。毕竟,大人们的事儿,我们闹不明白。在我们眼里,他们都是那么大岁数的人了,老老实实的过完下半辈子就得了。可他们偏偏就有充足的精力来搞婚外情。   ***,这辈子我要么不结婚,要么结婚了绝对就不离婚,我一定好好对待我媳妇。杨小花说这话的时候还特意看了赵洁一眼。我们都心知肚明的,杨小花喜欢赵洁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只不过是谁也没有捅破这事儿。   虽然厌烦,可杨小花还是决定做点儿什么。他说,他是他们俩的儿子,总要为他们的婚姻做点儿什么。   我们自然是站在杨小花这边。   杨小花看起来颇有经验似的,他说,首先我们得揪出那个小三。我们一致同意,她是杨小花爸妈闹离婚的基本原因。   我们四个开始蹲点。   首选地点是杨小花家门口的矮墙后面,我们要跟踪杨小花的爸爸。屋子里的吵闹声停止以后,杨小花的爸爸摔了门走了出来。屋子里的只能听见杨小花妈妈的抽泣声。   杨小花很气愤,拳头紧紧握在一起。如果不是还要继续跟踪,我相信杨小花能把他爸摁在地上狠狠揍一顿。那时候杨小花长的瘦瘦高高的,像竹竿似的,可是杨小花有劲。我看他一拳头把矮墙上露着的砖头捣成了两半。   我们终于是跟踪到了小三。   杨小花说,长的比我妈俊,可是这也不能成为她勾引我爸的理由。所以,再漂亮也得受到惩罚。   杨小花家里挺有钱的,我们镇上的楼盘有四分之三都是杨小花他爸爸开发的。杨小花也是我们之中穿的最好的。他一身耐克,手腕上的手表都上万块。   杨小华说,我们去把小三住的地方砸了吧。   这个提议得到了我们一致同意。那时候的我们,骨子里血液里都是躁动不安。我们把小三住的地方砸了个稀巴烂。那时候我们是出了口气的,自在的不得了。仿佛,我们已经成功解决了杨小花爸妈的婚姻问题。杨小花领着我们去KTV好一顿潇洒。   第二天,我们以为杨小花的心情应该好了。可是,没有。   杨小花说,砸了有啥用。我听见那小三给我爸打电话撒娇,我爸丝毫没有犹豫,说送她一套别墅。你看,这是我们促成了那狐狸精的阴谋。   那一刻,我们想起了,杨小花爸爸的房子有那么多。他最不缺的就是房子了。   杨小花说,以前他们吵架还顾及着他在,现在都是当着他的面吵了。甚至还问杨小花以后跟谁的问题。   我们问他,如果他们离婚了,他跟谁。   我以为,杨小花会说跟他爸。毕竟那是个有钱的主,离了他,至少在杨小花能自己赚钱之前,他是不能穿耐克了。   老子谁也不跟,他们要是离婚,我叫他们都不得安宁。   二、   赵洁安慰杨小花说,大人们的事儿,做孩子的毕竟是做不了主的。那还不如叫他们自己闹腾去,等累了,就有结果了。   杨小花不同意,杨小花说,再怎么着,他也要挽救他们的婚姻。杨小花说这是为他们好,可后来我们都知道,杨小花是为自己在努力。他不想失去自己的家。   杨小花找我们。   那小三怀孕了。   我不能叫她把孩子生下来。没有她肚子里的孩子,我爸爸对我们这个家还是有点儿留恋的。如果叫她生下这个孩子,那他爸爸会更坚定在外面另组家庭的意图。杨小花说他自己做不了,想请我们帮忙。   我给你们一人两千块,你们帮我。   不知道是钱的诱惑,还是因为我们跟杨小花关系很好。总之,我们答应了。   杨小花说,他知道那个小三的店子在哪里。   杨小花真的是做了充足的准备,他从他爸那里搞到了钥匙去配了一把。然后我们趁着深夜,溜进店子里去把吊顶上的大型灯饰的螺丝都弄得很松,看起来摇摇欲坠的样子。杨小花说,放心,掉下来砸不死人的,顶多能砸个残废。   做好了这些以后,我们各自回家睡觉。   杨小花叮嘱我们,这件事儿谁也不能说,说了我们就麻烦了。然后一人给了我们两千块钱。两千块钱,顶我爸一个月的工资了。   我们是第二天下午知道了。吊灯确实是掉下来了,不过,没有砸到小三,却砸到了去小三店里找小三的杨小花的妈妈。   杨小花妈妈那天去那儿找小三,想劝说小三退出。小三仗着受宠,而且肚子里还有了杨小花的弟弟或者妹妹。嚣张的很。杨小花妈妈的哀求不管用,小三听的烦了,甚至起来动手推了杨小花妈妈一把。   杨小花妈妈就一屁股坐那儿了。本来,吊灯就算掉下来也砸不到杨小花妈妈的。但是,小三推了她一把,不偏不倚,她就坐在了吊灯要掉下来的地方。   警察来的时候,杨小花的爸爸也去了。小三在那儿哭,语无伦次的说自己不是故意的,她说她也不知道吊灯能掉下来。警察说,吊灯是人为弄松了的。而且,上面也没有发现别人的指纹,只有小三的指纹。   小三就想起来,前一阵子她有擦拭吊灯。   我才明白,为啥卸螺丝的时候,杨小花都叫我们带上了橡胶手套。   小三辩解,可是没人听他的。杨小花扑上去狠狠扇了小三几个耳光,觉得不解气,又把小三推到,狠狠朝她肚子踹了几脚。   小三嗷嗷的叫唤了几声,身子底下就有血溢出。   警察赶忙喊了救护车,把小三送医院去了。他们说,杨小花也得跟他们回去。因为他这是故意伤人罪。   令人惊异的是,整个过程,杨小花的爸爸没有一点儿反应。   三、   杨小花的妈妈在医院里抢救,跟小三在一个医院里。   抢救完以后,杨小花的妈妈因为脑袋里有淤血块,失忆了。完全不记得关于丈夫出轨,关于小三的事儿了。杨小花的爸爸告诉她,她是在某家店里吃饭,不小心被掉下的吊灯砸了,造成失忆了。   杨小花的爸爸说,已经起诉那家店了。   杨小花的妈妈说,别起诉人家了,做生意也不容易,再说,我这不是没事儿嘛。杨小花的爸爸感激的看了她一眼。那眼神复杂的很,我们不是杨小花爸爸,自然是不知道那眼神的含义了。   小三的抢救结果是孩子没了,而且以后也没有生育能力了。而面临她的是故意杀人未遂的罪名。小三估计是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事儿,一时间接受不了,精神失常了。警察没法子,医生也没法子,只能把她送到精神病医院了。   杨小花则是很快被警察送回来了。他们说,杨小花还是个小孩子,面对自己母亲被伤害,自然会很愤怒很冲动,而且,调查结果是事先杨小花并不知道小三怀孕的事儿。发生这样的事儿,他们不想毁坏一个孩子的前途,教育了一番,就放出来了。   而事实上,我们都知道,杨小花的爸爸给警察送了很多钱。   杨小花的爸爸搂着杨小花说,孩子,爸爸对不起你们。你原谅我吧,以后不会再有这样的事儿了。你妈妈现在不记得了,那就当这件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吧。爸爸以后一定会好好补偿你们的。   杨小花点点头,人都会犯错的,重要的是,犯错以后知道悔改。   杨小花的爸爸自此对杨小花跟杨小花呵护有加,似乎是在刻意弥补之前犯下的错误。我们都替杨小花高兴,终于,他的家庭保住了。   只是有时候,我们心里也觉得隐隐不安。我们帮助了杨小花,可是,因为我们的原因,一个20多岁的女孩子,被逼成了疯子。   有时候我们都又说,这是她自作自受,谁叫她破坏别人的家庭呢。这么说的时候,我们又沾沾自喜,仿佛自己是大英雄,做了一件多么了不得的事情。只是,赵洁这时候总会沉默。我们理解她,女孩子嘛,心肠总是软的,看不得这样子的事情,也是正常。   杨小花没有烦恼以后,对我们更好了。特别是对赵洁。   他私底下说过,他很喜欢赵洁的,他想让赵洁做他女朋友。可是他又拿不准赵洁是不是也很喜他,害怕一说出口,什么就都变了。   我跟宋鹤揶揄他,杨小花,你不是很能耐吗?不就是表个白吗,至于嘛!   杨小花一脸深沉的说,你们还小,不懂这种爱情。   我跟宋鹤对视一笑,很有默契的把杨小花扑倒在地。   四、   杨小花在我们的怂恿之下,终于决定开口像赵洁表白。   我们去花店包了一束999朵的玫瑰。包好了,我们才觉得不妥。偶像剧里,某个有钱人追女主角,都会送那么大的花束。我们忽略了一点,人家都是有快递送,或者放在车上载着。999朵玫瑰,包在一起,其实不应该叫玫瑰花束,而应该叫玫瑰花堆。   很大一堆,我们要两个人抬着。我觉得,赵洁一个人肯定是拿不动的。   杨小花把赵洁约在我们经常去的地方。等我们抬着玫瑰花堆去了的时候,赵洁已经在那儿等着了。   杨小花挺扭捏的,我就觉得他跟之前那个策划了重大事件的人根本不是同一个人。   赵洁,我喜欢你,你做我女朋友吧。我们去读同一所大学,然后毕业了就结婚,你放心,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这几句话跟我们之前排练过的不一样,一点儿也不浪漫。不过,杨小花说的也倒算是流利。   杨小花,对不起,我不能跟你在一起。   赵洁没有说,对不起我不喜欢你,而是说,对不起我们不能在一起。   我清楚的看见她的眼眶里有泪水在打转儿,一脸隐忍的表情。   为什么?告诉我为什么啊?我觉得,我觉得你也是跟我喜欢你一样喜欢我的。   赵洁没有在说什么,扭身就跑了。沿着坝堤跑,我们发现,她的背影在风里颤抖。   杨小花一脚把玫瑰花束踢进水库里了,一屁股坐在了坝基上。看得出来,杨小花很伤心,甚至有点儿绝望的意思。   那会儿他爸妈闹离婚的时候,我们都没看见他这样子。   找不到话语安慰他,我们只能陪他坐着。宋鹤从兜里摸出几根烟来,我们一人拿了一支叼进嘴里。其实,我跟杨小花都不怎么会抽烟,但谁也没有把点着的烟吐了。仿佛,这样子,可以证明我们已经长大了,可以承受任何事儿了。   我们是在杨小花跟赵洁表白的第二天知道赵洁走了的事儿。   镇上的人说,赵洁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了,可是,她把那张通知书撕了。我们是知道赵洁家里不怎么好过的,但是,负担赵洁读大学是没问题的。而且杨小花从很早以前就暗暗决定,赵洁的大学学费由他负担,反正他爸爸有的是钱。   杨小花还决定,赵洁去哪一所大学他就去那一所大学,就算没考上,他可以交赞助费。   可是现在,赵洁走了,她去打工了。可是,谁也不知道她去了哪个城市,包括赵洁的父母。她是有心让谁也找不到。   赵洁留了一封信给杨小花。杨小花看完了以后捂着脸呜呜的哭了。   我跟宋鹤捡起掉在地上的信,看了以后,也流泪了。   五、   亲爱的杨小花:   我是十分喜欢你的,我很想做你的女朋友,如果在这个夏天之前,你叫我做你女朋友,我会毫不犹豫的答应的。可是,现在这个夏天都要过完了,而且这个夏天发生了一些让我一辈子也不可能原谅自己的事情。   某种意义上,我觉得我是对不起你的,也对不起你妈妈的。那个小三,是我的姐姐。你们从来没有去过我家,我也从来没有跟你们说过我有姐姐。当我知道破坏你爸妈感情的小三就是我姐姐的时候,我是多么的伤心啊。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就是那个小三。   我恨我姐姐。可是,我无能为力。我求她,她不听。所以,你提出要报复她的时候,我没有反对。我还参与了那件事情。我以为,我姐姐会收敛,我以为,她会放弃你爸爸。可是,我没有想到事情的结果是那样的。   姐姐最后疯了。你那样做,我不恨你,因为她对不起你。可是我不能原谅我自己。我不要读书了,我需要赚钱支付她的医疗费。我想要把她治疗好。   杨小花,这些话憋在我心里好久了。我决定在走之前告诉你。   另外,那些玫瑰很漂亮,可是,我不配拥有玫瑰。因为玫瑰代表爱情,而我不配拥有爱情。   赵洁亲笔   杨小花跪在地上狠狠的抽着自己,他怎么就没有多动动脑子想一个好一点儿的办法?他怎么就没有想到赵琳是赵洁的姐姐呢?可是,没有想到的事情太多了。赵洁一家子是赵洁读高二的时候才搬来镇子上的。我们又怎么会那么了解她的家庭呢?   杨小花去找他爸爸,他要求他一定得把赵琳的病治好。不管花多少钱。   或许杨小花的爸爸也觉得愧疚,也或许他还对赵琳有点儿情谊,他答应了杨小花的请求。杨小花叫他爸爸立了保证书并把名下所有的资产都转到自己的名下。他害怕,万一赵琳好了,他又跟赵琳在一起。那么,他之前所做的就都白做了。   赵琳是被送到大城市的医院的,听说那边的医疗水平相当发达。   杨小花跟我们说,只有赵琳好了,他才有机会跟赵洁在一起。他说,无论用什么法子,他都会找到赵洁的。不行的话,他就全国发寻人启事。   没过多久,我跟宋鹤就接到大学通知书了。一南一北。   杨小花也收到了,不过他跟赵洁一样,把通知书撕了。他说,反正他读不读书都一样。我们知道,他要一门心思的去找赵洁。   杨小花送我们去车站的时候说,兄弟保重。   他说,等你们寒假回来时候,肯定会见到赵洁的。   六、   宋鹤跟我说过一句话,是在第一次见到破坏杨小花家庭的赵琳以后说的。   高崎,那女的长的那么动人,为什么她要当小三呢?如果她不是小三,那我一定追她,叫她当我女朋友。   我们参与杨小花的计划的时候,宋鹤不想参加,他觉得下不去手。他害怕不小心误伤了她。可是,兄弟义气最后占了上风。他还是参与了。   赵琳住进精神病医院以后,宋鹤还喊着我一起去看过她。可是,她压根不认识我们。更不知道,她是被我们害到这样。   寒假我跟宋鹤是前后到家的。我们去找杨小花,他说他在他爸爸公司里上班,赵洁也在。杨小花请我们去吃饭,席间他说,他现在改名了。   叫杨过。   关于夏天的事儿,我们都很有默契,谁也没有提。只是吃完饭往回走的时候,我们看见了赵琳。她微笑着叮嘱赵洁要早早回家。   赵洁说,她好了,不过忘记了以前的事儿了。   杨过的爸妈去市里买了一套房子,不在镇上住了。 正文 第12章 丢失在风里的浅浅爱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3:56 本章字数:10986   1莫名其妙的,我突然想起了你   2010年的夏天跟秋天,我总感觉这是一个季节。在我没有感受夏天过完了的时候,秋天也已经要接近尾声了。我知道我否认感觉是迟钝的,很多年以前,你就说过,我是个迟钝的小孩。   因为总是炎热,心情也是烦躁的。每天奔波在人才市场,跑的汗流夹背,无非是生活告诉我,我该有一份工作了。在我努力找工作的时候,你的影子总是不断的闪现在脑海里。我想起,那时候,你拼命读书为了获得奖学金的画面。   在我跑了N次人才市场,投递N封简历,接了N个面试电话以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是广告公司的设计员,不是很复杂的工作,也就是发挥我的特长,画画而已。   我脑子总是记着你说过的一句话:何洛辰,你要好好学设计,好好学习墙绘,将来我的新家一定要由你设计。   小侄子在我的房间里翻出了一个箱子,自己坐在那儿饶有兴趣的翻看。我还记得,那是你邮寄给我的。   2你是个小太妹一样的女孩子   你在我心里,从来都不是乖巧的女孩子。   我记得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我才八岁。流着鼻涕,满大院追着小女孩儿跑的一个主。喜欢欺负那些穿着公主裙的小姑娘,运气好的时候,我能揪掉她们辫子上蝴蝶结,然后我像个将军似的高傲的立着,看那些女孩子哭的稀里哗啦。   你是以一个保护者的姿态出现的。你趾高气昂的站在我面前,说的特慷慨激昂。你说男孩子要有保护女孩子的使命感,你说这么大的男孩子还流着鼻涕是很丢人的,你还说再看见我欺负女孩子,就把我揍得满地找牙。   你看起来也就七八岁的模样,可是个头比我高好多,也比我壮实好多,在你面前,我就是一根没有长开的豆芽菜。那天你教训我的结果是我被凶悍的你吓的哭的稀里哗啦的。打那天起,我心里就嫉恨你了。你跟男生能玩儿在一起,你还能充当女生的保护神。因为你的原因,我彻底被大院里的孩子孤立了。   巫小诗,在我心里,你就是个小太妹。我经常感叹,你可惜了你妈妈给你取的这个极具诗情画意的名字。   不过你好像没有嫉恨过我,每次看我孤零零的站在大院一角的时候,你就会招呼其余的小孩过来,你像个山大王一样,撵我回家换干净的衣服,甚至把我的脸按进水盆里,把我总挂在脸上的鼻涕冲去。   然后玩儿我们那时候很流行的过家家游戏,我总是被你强迫,做了你的压寨夫人。长大以后,我才知道,只有女的才能做压寨夫人的。好像从小时候就流行了一个说法,大院里的大人小孩都会说,巫小诗是不是看好何洛辰了?   巫小诗,每当这时候,你都会强行搂着我的肩膀,然后吧嗒的在我脸上亲一口:“我就是喜欢何洛辰怎么了?”全场哗然,我脸上挂不住了。我说过,你比我壮实,每每反抗你我都会失败。我推开你,你就又搂着我。   巫小诗,你全然不顾我的形象,打小我作为男人的尊严就被你捏在手心里。你说,我是不是有足够的理由恨你啊。可是,每次玩儿的时候你都会带上我,我对你的这种恨又经常伴随着感激。我有时候挺无奈的,不过那时候,让我深刻的理解了“又爱又恨”的意思。最终,我选择了默默忍受。   大院里有个女孩子长的特别乖巧文静。在我的世界里,在我的眼里,她是最好看的女孩子了。甚至,大院里所有的女孩子加起来都不如她的一半好。她总是穿着泡泡纱裙,戴着弯弯的小假发,大大的眼睛,小巧的鼻子,还有小小的嘴巴。她就像一个从动画片里走出的小姑娘,漂亮的不得了。我敢打赌,当年,大院里的男生有一大半都暗恋她。   虽然我们嘴上都说着瞧不起她,因为她从来不跟我们这些淘气孩子混在一起。她放学回家就弹钢琴,见了谁都很有礼貌的打招呼。她像个白瓷娃娃一样美丽可爱,她叫徐可婧。我一直以为,她连名字都那么特别那么动听。   虽然你一直蹂躏我,可我一直处于半妥协状态。直到有一次,你又搂着我亲的时候,徐可婧的妈妈牵着她的手从我们面前经过。我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一把把你推开了,你重重的跌在地上,我头也不回的跑回家了。那时候,我真的很勇敢。以至于长大以后,我都会为我那时候的举动而感到自豪。   我只是不愿意被徐可婧看到我被你亲的画面。潜意识里,我觉得,跟我一起玩儿的女生一定要是跟徐可婧一样的女生。   后来你去我家找我的时候,我也不理你。你倒是突然安静了,乖乖的坐在我跟前,说着对不起。我没有发现,你的手上缠着厚厚的纱布。后来,长大以后,你经常指着你右手掌心一道微红细长的疤痕可怜兮兮的告诉我,这是我小时候欺负你的证据。   我不知道你是什么心思,自从那次我推开你以后,你就再也没有亲过我。也不要我当压寨夫人了,倒是你经常跑到徐可婧家里叫着她出来玩儿。虽然你在大院里是最调皮的一个,可是你格外的讨大人们的喜欢,所以徐可婧经常会被你带出来。   每一次你把徐可婧叫出来,我就觉着你很伟大。   要知道,在一个小少年的印象里,形容人最好的词便是伟大了。写作文的时候不是经常会写“伟大的人”“伟大的祖国”之类的吗?那时候,我很大方的便把伟大这词送给你了。我叫了你很长一段时间的“伟大的巫小诗”。   3你像个小坦克一样横冲直撞   大院里的孩子们几乎都是一般大,于是便都在一所学校里读书。几乎每个人跟你都很要好,但是你跟我,还有徐可婧却始终是形影不离的三个人。你在学校里依旧十分闹腾,然而的学习成绩又好的叫人膛目结舌。当然,公主一样的徐可婧也有傲人的成绩。   高中的时候,我的个子像是雨后的竹笋样节节拔高,仿佛只用了一眨眼的功夫,我便比你高出了一个头。小时候看起来比较壮实的你,现在身段跟徐可婧差不多了,在我面前,我甚至觉得你瘦弱了。你的眉眼也舒展开了,虽然没有徐可婧漂亮,但是稍微一点儿的babyfat让你看起来很可爱。   你和徐可婧之间的话题倾向于女孩儿之间的小秘密的时候,我也开始对体育运动情有独钟了。打篮球,似乎成了那时候男孩子证明自己的一个重要途径。我总觉得自己长得还不错,然后打球还不错,然后,我就特臭美的觉得自己有一大堆粉丝了。   打球的时候你跟徐可婧总站在场外,充当我的拉拉队。徐可婧安静的站在球场边,替我拿着外套,还有拿着矿泉水。你则是在球场边上活蹦乱跳的,在我进了一个三分球以后,你估计是太兴奋以至于情绪不能自已,你竟然冲到球场上搂着我吧嗒的就是一口:“何洛辰,你太棒了,我太喜欢你了。”   你不知道,你的举动几乎成为了全球场的焦点。那个还是比较严谨的年代,这可不像是小时候过家家那样随便的亲一口。我几乎是咆哮着把你推开的,不仅仅是因为别人都在看,更是因为徐可婧也在啊,我打小就喜欢的女孩子也在啊。巫小诗,你这个恶毒的女巫,你明明就是知道,我一直喜欢徐可婧的。那一刻,我真的是恨不得对对手掐死你。   放学的时候,徐可婧的爸爸来接她,她就先走了。留下我们两个做伴一起回家。   一路上我都是阴着脸,不说话。我是个小气吧啦的人,因为你当着徐可婧的面亲了我,我便一直生气。无论你怎么做鬼脸,无论你怎么逗我开心,我都冷着脸。现在看个笑话都会笑的翻天覆地的我,那时候是有怎样的毅力而坚持着面对你的鬼脸做到一笑不笑呢?   你摆出了可怜兮兮的表情:“何洛辰,我错了,我只是太高兴了。”   我不理你。   “何洛辰,我请你吃棒棒糖吧。”   我还是不理你,虽然我知道,抠门的你总是把棒棒糖当宝贝一样从来不给被人。   “何洛辰,我帮你抄作业吧。”   虽然我很讨厌写作业,虽然身为优等生的你主动要求为我写作业,我依然不为之所动。   “何洛辰,那以后我帮你盯着对徐可婧有意思的男生吧,我保证帮你打退对她有主意的男生。”   我伸出手,要求跟你击掌。武侠剧里通常做约定的时候都会这样。你急忙伸出手掌,害怕我反悔似的跟我击掌约定了。   我又强调,“巫小诗,你以后不准对我有过分动作。”你使劲儿点了点头,表示一定不会再有了。看着你那认真劲儿,我扑哧一生就笑了。   看着我笑了,你眉飞色舞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你跟我告别,大大的书包在你的屁股后面一甩一甩的,很有节奏感,后来你说,你喜欢甩来甩去的快乐。   4你被人追着骂恶毒,可你满脸的不在乎   巫小诗,你果然是个说话算话的孩子。追徐可婧的男生写的那一沓沓的情书全被你折了纸飞机飞到教室后面的纸篓里了。有不死心的男孩子追着你问,巫小诗为什么你这么恶毒?你发挥你小太妹的气场,用最恶毒的语言骂退了对徐可婧虎视眈眈的男生们。巫小诗,你在男生眼里不再是那个弯着眼笑的可爱的邻家妹妹了。几乎所有的男生都知道了美女徐可婧身边有个母老虎一般的巫小诗。而且是个管东管西的母老虎。你的男生缘突然就黯淡了。   我之前说过,虽然你没有徐可婧那么漂亮,但是你的可爱与直爽,还是有很多男生对你觊觎的。   我约你上街,有些愧疚的给你买冰激凌,买你喜欢的小挂件。小心翼翼的对你表示着歉意,你摇摇头,满脸的不在乎。   你拿着那些东西,一遍一遍的问我,“这真的是给我的吗?”   如果我没有记错,这是我第一次主动给你买东西,原因是因为觉得亏欠你。一支一块钱的甜筒,你把它吃的像是哈根达斯一样。一个维尼小熊被你当成宝贝一样挂在书包上,你一边吃着甜筒一边问我:“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维尼小熊啊?”   其实我不知道你喜欢维尼小熊的,只是觉得你微胖的脸蛋跟维尼小熊很像。只是看着你那兴奋的样子,我又不忍心打破你自己营造的快乐。   “因为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啊。”   你似乎对这个回答很满意。张开双手就想拥抱我,只是张开的双手,很突兀的停在了半空中,你像是说给我听,又像是自言自语,“哎呀,差点儿忘了,不能有过分动作的。”   然后你就又低着头专心舔甜筒了。   我真的不知道,那一刻是怎么了,我有拥抱你的冲动了。   巫小诗,小时候你总是欺负我,总是逼迫着我围着你转,可是现在,怎么就转换了角色了?   5你慢慢脱离了我们的成长轨道,有些悲伤   在你的努力之下,徐可婧似乎也有一些喜欢我了。你总会耍着小聪明,三个人一起逛街的时候,你会突然有事情,剩下我跟徐可婧。学校组织看电影的时候,明明是你跟徐可婧坐在一起,结果却是我跟徐可婧坐在一起。   巫小诗,有时候我就想,你有多少的宽宏大量才会忍着痛把我推向徐可婧?你明亮的眸子里隐藏着的那些悲伤,为什么我就没有发现过吗?我几乎忘记了你也是女孩子,你会痛,我真的把你当成无敌的小坦克了。   徐可婧对于你的总是突然消失,逐渐接受了,甚至,有时候放学回家的路上,也只有我和徐可婧两个人了。没有了你在,我们之间安静许多了。有时候,甚至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我就痛恨自己啊,平时的油嘴滑舌跑哪儿去了?后来,我才想起来,面对你的时候,我才那么的能说,因为我的乐趣之一便是与你斗嘴啊。   倒是徐可婧,她总是会主动说起一些事情,多是小时候我们在大院里的事情。   徐可婧说我那时候被你欺负的,还会说很多很多我们一起做过的事情。明明徐可婧都没有参与过的,可是她说的总是像是身临其境一般。我都怀疑她是不是有超能力。在我的追问下,她红着脸告诉我,她总是躲在她家窗子后面偷偷地看我。   巫小诗,你看,我也是挺有魅力的一男人。公主徐可婧小时候就会偷偷地看我了。我忘记了,其实我的魅力很早之前就在你那儿被印证了,不然的话,为什么你每次都会让我给你当压寨夫人?然后还要亲我?只是,后来明白了这些的我,知道一切都回不去了。   因为徐可婧的坦白,我的胆子大了起来。我壮着胆子牵了她的手,然后扭头看着她,她的侧脸刚好映入我的眼帘,微红,安宁而淡定。那一瞬间,我就爱上了徐可婧柔若无骨的手躺在我的手心里的感觉。多年后,我经常想起的却是我牵着你有些肉肉的小爪子大街小巷溜达的感觉。   你是在大院门口看见我们的,你的目光停留在我们手牵手的瞬间。我似乎看到你眼里的泪光了,就那么一瞬间,我把它归结为你是太高兴的原因。你看,我像是个傻蛋一样,哪儿有人看着自己心爱的人跟别人手牵手还会高兴啊?那时候,我满心的欢喜,完全把你的感受忽略掉了。   你一只胳膊揽着我的肩膀,一只胳膊揽着徐可婧的肩膀。你说:“何洛辰,你以后要是敢欺负徐可婧,看我不揍得你满地找牙。”那句满地找牙,我特熟悉,小时候,你总用这句话威胁我。现在,你用这句话捍卫你小姐妹的爱情。   在你的见证下,我跟徐可婧正式开始恋爱了。   原本我们三个人一起勾肩搭背的时光,变成了我跟徐可婧两个人的甜蜜了。你很知趣,极少找我们俩玩儿了。你又跟班里的人打成一片了,我知道,至少表面你不是个会寂寞的人。你也不想让我认为,因为我和徐可婧的原因才给你造成了寂寞。   原本形影不离的我们三个,有时候,在路上遇见了却变成点头之交了。你总是微微点点头,便跟一起上学的人快步走开了。后来,我知道了,你是不想我看见你眼里的悲伤。   你偶尔也会跟男生勾肩搭背,只是,你依然没有恋爱。   我听说,有个男生对你很好。每天送你回家,给你带喜欢吃的棒棒糖,像你讨好我一般的讨好你。于是,我便自作聪明的找到你,像个大人似的拍拍你的肩膀:“小丫头,有好男人要记得好好把握,别到以后老了的时候后悔荒废了该谈恋爱的大好年华。”你低着头没有说什么。   只是第二天,我便听到你恋爱的消息,对象就是我认为的那个好男人。我心里一紧,有点儿发涩的感觉。   我们又在一起了。三人行变成了四人行。你跟那个男生在一起,似乎很快乐。于是,我真的就当你是很快乐了。   6我对你说,思想有多远,你就给我滚多远   我突然发现,四个人的场景很别扭。通常是一瞬间就冷场了,谁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你总是打着哈哈圆场,效果总是很差。   我有点儿感觉到徐可婧的厌烦了。她总是扭着头看天空,再也不如最开始的时候喜欢扭着头看我的脸了。有时候,甚至对于约会,她会以要弹琴为理由拒绝了。你跟那个男生约会带着我的场景出现了几次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发现你约会了。   你朝我无所谓的摇摇头,一句话便打发了我:“我们性格不合适。”   我当真就以为你们是性格不合适了,却忘了问问你,为什么一开始的时候合适,偏偏在徐可婧不怎么理我的时候就不合适了呢?   公主一般美好的徐可婧站在我面前,她手里抱着一个纸箱子,里面盛满了我送她的小礼物。徐可婧说:“何洛辰,我的钢琴要考级了,妈妈要我好好练琴,以后要到国外发展的。”徐可婧连给我的分手理由都这么冠冕堂皇。如果我不答应分手,那么是不是显得我太小家子气了?   我誓死如归,我大义凛然。反正我就是同意了。我也没有想到,自己居然用了这么惨烈的词儿形容自己分手的决心。   看着徐可婧还回来的东西,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我甚至都有些绝望了,只想把这些东西处理掉。我准备把它们丢进垃圾箱的时候,你拉着我的手:“不要丢掉这些东西,说不定徐可婧只是一时想不开。等她再来找你的时候,你可以再给她啊,她会很感动的。”   你看,巫小诗,你是个笨蛋白痴。你居然说了一个那样的理由让我留着我曾经送给徐可婧的东西。   我就突然想起我送你维尼小熊时候你欣喜若狂的表情,然后我又想起,无论我送徐可婧什么东西,她的脸上总是挂着淡淡的,似笑非笑的表情。   我把那箱子东西扔在你脚边:“你要是喜欢,你就拿去吧。”说这话的时候,我以为你会很生气的走掉。没有想到的是,你脸上的表情跟那时候我送你维尼小熊的表情是一样的。   欣喜若狂。   仿佛,这些东西从来没有送给别人,仿佛,这是一开始我就买来送你的一样。   我感觉很愤怒,莫名的愤怒,我说了很混蛋的话:“巫小诗,你拿着这些东西给我滚。”   说完了以后,我突然想起一流行话,于是我又朝着你的背影喊:“思想有多远,你就给我滚多远。”我把对于徐可婧的愤怒,全部加在了你身上。可到最后,你一句话都没有反驳。就是那么平静的抱着箱子走了。   多少年以后,我才知道,这该是怎样的爱啊,让你在我跟前那么卑微。   7我的话,让你欣喜若狂   我知道你喜欢我,喜欢的近乎卑微。我不知道我是出于报复的心理,还是我也有些喜欢你的心理。总之,我把你堵在楼梯的拐角,有些痞痞地对你说:“我们在一起吧。”你的眼泪就像阀门坏了的自来水一样涌了出来。   我有些手忙脚乱,猜测着自己的话是不是伤害了你。   你哽咽着说:“好。好。好。”一连说了三个好字,然后你把头深深的埋进了我的臂弯。   那以后,我每天牵着你的手上学放学,然后大摇大摆的从徐可婧面前走过。你总是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不安的眼神总是瞟向徐可婧。善良的你,大概是心里对她有些愧疚吧。   那会儿是高三,繁重的学业压的人喘不过气来。你学习向来很好,于是每天除了学习以外必备的功课就是帮我补习功课。有时候面对我的无赖,你气的小脸通红,眼睫毛都微微颤抖。   你看着我,总是很担忧的问道:“何洛辰,你这样子,我们怎么能考到一所学校啊?”   你的目标自然是一流大学,而我则是顺其自然,甚至都没有想过要跟你去一个学校。所以,我依旧整日的吊儿郎当。不过,有时候也会说:“巫小诗,不怕,就算不在一个学校,我也可以做汽车或者火车去看你啊。”   满心担忧的你,有时候听了我这句话,就会很开心。然后要与我拉钩,让我记得对她的承诺。   果真,你考上了你理想中的学府,而我只上了本地的一所二流大学。你攻读法律专业,我学设计。   我开学比你早,你帮我提着一大堆行李,送我去上学。偌大的校园里,你轻车路熟,很快便帮我办理好了一些手续。我问你怎么这么熟悉这儿的环境,你低着头告诉我在知道我被这所大学录取时,你就先跑来熟悉了一下环境。   巫小诗,你知不知道,即使多年以后,想起这件事儿,我依然会感动的有眼泪掉下来。   而你开学的时候,我却没有功夫送你去外地的那所大学。甚至你到学校以后,我都没有立刻打电话给你,更没有问你第一次离家习不习惯。倒是你经常打电话给我,叮嘱我这,叮嘱我那的。   现在想想,巫小诗,那时候,我这个所谓的男友,真的是太不称职了。总是让你小心翼翼的对待着两个人的感情。   8我忘了,自始至终你才是最善良的那个人   大学里面,你依旧努力学习,你的目的是奖学金。我笑话你不会享受大学生活的时候,你总是贼贼的笑,你说,你在努力赚钱呢。   我知道,对于我们来说,每个月固定的生活费只能够维持我们的日常生活,而你来我学校看我的车费是一笔不菲的开支。穷学生,哪儿有那么多钱买车票啊?   坐火车你总是买硬座,坐汽车,你总是坐没空调的车。只因为这些便宜。   有时候我心疼你,你就笑着跟我说,你喜欢两地奔跑的感觉。你说,途中可以看风景。我不是不知道,坐火车有多么的累,谁还有心思看风景?巫小诗,你像宠自己孩子一样宠着我。   你曾经给我看了一个盒子,里面盛满了你每一次的往返车票。你说,这些都是爱的鉴证。   宿舍的兄弟们都特喜欢你,特羡慕我有你这么个贤惠的媳妇。你爱听这话,每一次,都帮我们把乱糟糟的宿舍收拾的干干净净。还会从你紧张的资金里拿出一点儿来请他们吃小吃,因为你的原因,我在宿舍里最有地位了。   巫小诗,你像个不知道疲倦的小超人,打点着我的生活,让我觉得你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大一第一次实践作业,是你陪我完成的。   整面整面的墙上按照你的意思,彩绘了维尼小熊的主题系列。你手舞足蹈,搂着我亲了一口:“何洛辰,以后我们的家,一定要由你亲自设计,一定要有一面墙画满了维尼小熊。”对于你的这个要求,我想都没想的就答应了。   因为我没有想过,我们以后会分开。那个时候,我真的就有一种以后要跟你结婚了的念头。就像,我从来也没有想过,徐可婧会突然找到我。我突然就想起,那时候你叫我保存那些礼物满脸执着的样子。   徐可婧依旧像个公主一般,美丽安静。   甚至连说要再次跟我在一起的时候,都那么平静,我甚至不能感受到她的情绪有一丝的波动。   徐可婧没有读大学,她在我们的城市里开了一个钢琴教室,有很多很多的小孩子跟着她学习钢琴。弹着钢琴的徐可婧依旧那么迷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虚荣,我答应了徐可婧跟她在一起。可是,晚上的时候,我却在电话里哄你睡觉。   那时候,我一点儿也没有觉得自己是个卑劣的人。甚至有时候也会怨恨你。因为徐可婧说,是在看见了你的日志以后,才决定要跟我分手的。徐可婧说,从小就是最好的姐妹,看着你爱我爱的那么辛苦,于心不忍,便跟我分手了。她说她想给你一份你从小便守护着的爱情。有时候我就觉得,你是抓着徐可婧善良了,故意要她看到的。有这么恶毒的想法的时候,我甚至连背着你跟徐可婧在一起都不觉的愧疚了。   我忘记了,自始至终,你才是最善良的人。   9我给你的最残酷的生日礼物   徐可婧说,她从来就没有忘记过我。跟我分手以后,她再也没有爱上别的男人。   徐可婧已经满满的把我的思想给缠住了,我瞬间便忘记了你对我的那些好。只想着在最快的时间里把我们的关系搞清楚了。我还想,反正,我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所以,这也不算恋爱了。   你生日,你依旧没有要求我去,你说你过来找我,仿佛过生日的人不是你,而是我。   我在车站等了你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终于我不耐烦了,甚至没有跟你说生日快乐,而是直接给你发了一条短信。很简单的几个字,却是毁掉了你希望的几个字吧。我们分手吧。   不等待你回短信,我便拿出手机卡,扔进了火车道。动作潇洒的就像是我们在排偶像剧。   我光明正大的跟徐可婧在一起,没有课的时候就跑去钢琴室看她教小孩子弹钢琴。徐可婧现在是个有不菲收入的女孩子。她穿漂亮的衣服,喷淡淡的香水,然后揽着我的胳膊跟我去宿舍。   在舍友们目瞪口呆的表情中,她告诉他们,她是我的女朋友。   我的地位在宿舍里急剧下降。他们都说不明白,为什么我会舍得扔下这么好的你。他们眼里,徐可婧除了漂亮,一无是处。徐可婧有钱,但她不会请舍友们吃饭,甚至,看着乱糟糟的宿舍,她会一甩门走出去。偶尔还会说,这地方狗窝都不如。   我突然就觉得,我记忆里公主模样的徐可婧,已经变得让我有些不认识了。直至那一天,我在钢琴教室里看到一个年轻的家长跟她暧昧的动作,让我确信了,这已经不是那个把手小心翼翼放进我手心的女生了。   没有吵闹,我们平静的分手。徐可婧说,一直爱着你的人是巫小诗,而你一直爱的人也是巫小诗,只是,你迟钝的从未感觉到而已。那时候为什么与你分手?你不觉得,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总是会兴致勃勃的说起巫小诗吗?而一旦话题偏离了她,你便沉默寡言。   徐可婧说:“何洛辰,我恨你。”   可是,巫小诗,我现在,更恨我自己。恨自己,弄丢了你。   10我掉下了眼泪,这是为你而落的泪   我一心想要找回你,可是你却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我问遍了所有的朋友,没有人知道你去哪儿了。我想去你学校找你,可是却发现。我甚至都不知道坐什么时间的车。我没有你身边的任何人的消息。不像你,为了我,身边所有的人消息都了如指掌。你曾经开玩笑说,这样的话,即使把我弄丢了,也可以轻而易举的找到我。   可是,巫小诗,现在是我把你弄丢了,可是,谁来告诉我,该怎么找到你?   打电话回家,妈妈说你们一家都搬走了。关于你,像是没有在我的生命里出现一般,消失的没有踪迹。   后来,我收到过一个大大的包裹。里面是那一年,你从我手里回收的我送徐可婧的礼物,还有我第一次送你的维尼小熊挂件,还有我们一起拍过的照片。   可是我连看的勇气都没有,因为包裹上没有邮戳。我知道,你是伤了心,执意要从我生活中消失了。   那个包裹,被我放在房间的角落。连同你,被我放到了心里最深的地方。   小侄子的声音,把我的思绪从记忆里拉了回来:“舅舅,这是什么?”他举着一个信封问我。洁白的信封,上面是你的字迹。规规整整地写着:何洛辰(亲启)。   我几乎是颤抖着把信封打开了。   “何洛辰,我是多么骄傲的女孩子,可是,因为爱你,我放下了所有的骄傲。只是,直到最后,我也没有后悔过。如果再过一次,我依然会不管不顾的爱你。”   “是不是我对你的爱太沉重了,老天也不喜欢?为什么在我生日的时候给我那么一个大的意外?明明每一次都坐火车的,明明每一次都平安无事的,为什么,偏偏在我生日奔赴你的时候,让我遇到意外?何洛辰,我有多爱你你知道吗?爱到我不允许不完整的自己待在你身边。”   我急忙打开百度搜索,2008年11月5日,整页整页的关于火车出轨的报道,有一条里写着,少女巫小诗因这次事故截去双腿,那则新闻后面,还附着你的照片,那张熟悉的脸上布满了悲伤。   巫小诗,这一刻,我对自己的痛恨达到了极点。   整个人都已经麻木,紧紧的握着你的信跪倒在地。泪水无声的流淌,这是与你分开以后我第一次流泪,为了最爱的你。是我一次一次的丢弃了你,是我把对你的承诺都扔进了风里。最后,上天给了我最严厉的惩罚,它让我彻底的丢了你。 正文 第13章 最惨烈的时光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3:57 本章字数:6617   一.   我是16岁下半年的时候遇见张小未的。彼时,因为中考成绩一塌糊涂的我拒绝了老爸花钱送我去一中事儿,我拎了一个大旅行包踏进了这所名不经传的中专。张小未就是这个时候以惊天动地的姿势出现在我面前的。   她在宿舍楼跟前大声申辩自己是女生不是男生的问题。   说句实话,那时候的张小未,短发,肥大的T恤,肥大的裤子。要命的是耳朵上还有一枚闪亮闪亮的而钻,在阳光下折射出点点的光,性感的不得了。   我就是那时候被张小未吸引住了。这样一个张扬的女孩子,有足够的理由吸引我。看着她,我像是看见了另一个自己。   张小未骂骂咧咧的来了一句国骂,然后提了扔在地上的一堆行李朝女生宿舍楼走去。地上扔着一张纸牌,张小未,男,403宿舍。   我提着行李包呼哧呼哧爬上四楼,找到自己的宿舍。推门进去,看见张小未就坐在门边的下铺上。   张小未对头的床还是空着的,我把行李放在床边,手脚麻利的收拾了自己的床铺,然后抱着枕头坐在床上看张小未手忙脚乱的收拾自己的床铺。床单怎么也扯不平,被套也不能顺利的套上。张小未很沮丧。   “喂。你能帮我下吗?”   “我叫许久。”   “哦。我叫张小未。”   看来张小未跟我一样,都不是太热情的人,言语简短。   张小未很感激我帮她收拾了床铺,从包里扯出来一大袋牛肉干扔给我。然后自己也拆开了一袋,使劲儿咀嚼着。   一直没有仔细看张小未。第一印象就是觉得这女生长的像男生,说话行为也蛮像男生的。但是细看来,我有点儿惊艳。张小未的脸长的很精致,眼睛鼻子嘴巴都完美的恰到好处,眉宇间甚至还有一股魅惑人心的味儿。一句话,这姑娘长的标致极了。   二.   我跟张小未成为好友似乎是顺其自然,也似乎是必然。   我跟张小未自然都不是什么温良安静的女子——虽然我们如花似玉。   张小未抽烟,且不是什么女式香烟。她抽红双喜,因为这够浓烈。她从头到脚散发的都是一股浓烈的气势。   我喜欢逃课,去操场。什么也不干,就是躺在草地上盯着乱飘的白云看。张小未每次都是陪着我。用她的原话说:许久,我们应该早早遇见,一起相互取暖的。忘了说一下,性子火烈的张小未,偶尔会很矫情。   中专的气氛本来就没有高中那么严格。所有人都是散漫的。上不上课极少有人会追究。考试不及格,只要肯交50块的补考费就行了。   我说过,张小未是个极其美貌的女子。即便她总是一副男生的打扮,即便她头发短到不能再短。可是,一个能让女生都惊艳的女子,在一干男生眼里,自然是美得不可方物了。追求张小未的人很多,甚至,我觉得,整个学校的男生都对张小未的有意思。那个时候,张扬性感的女生不多见。而张小未,就是那样的女子。不似红酒那样醇美,而像是白兰地那么火热辛辣。   张小未是喜欢被当做女神的生活的。她会赴约,赴长的好看的男孩子的约。然后会带一堆礼物给我。   我嘲笑张小未是短爱情动物。总是流连在诸多男生中间,却不肯认真的跟其中一个交往。张小未说,他们是美好的单纯的,但是他们没有让她心动的气势。跟他们在一起,心跳永远是那么平稳,没有波澜的。   我没有恋爱过,自然不知道张小未所说的心跳的感觉。也无心去寻找这种心跳加速的感觉,我只想平稳的过日子。   三.   我是在操场晒太阳的时候遇见李蔚然的,距我17岁生日还有23天。   看见李蔚然的第一眼。我突然明白了张小未追求的心动的感觉。心里突然就噼里啪啦的开满了花。是谁说过的?爱与不爱,一眼便就知道了。   瘦高的个子,头发呈淡棕色,有一点儿的微卷。皮肤很白,甚至在阳光下能微微能看到细小的血管。整个人散发着高贵的气质,如王子一般。   细长的眼睛,睫毛长的不像话。   李蔚然,就像是王子一般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我费尽了所有心思,去收集关于他的点滴。李蔚然,李蔚然,我的一颗心完全都被他占满。十六岁的女孩子,心里满满的填满了他的影子。   跟张小未说想谈恋爱了,她笑我脑子终于转过弯了。张小未认为,念书的时候不只要念书的,另一件可以跟念书相提并论甚至可以超过它的事情就是找个自己对味的人一起享受青春。   张小未问我喜欢什么样的男生。我告诉她,要瘦高的,头发微卷的,肤色略微有点儿苍白的,笑的时候有一丝张扬的。这些完全是照着李蔚然的样子说的。从李蔚然开始,以至于,多年以后,我爱的只是这种男人。   张小未很鄙视我,她说这样的男人是小男人。末了,她又补充了一句,不过这样的男人很适合许久你的。   我知道张小未是不喜欢这样的男人的,她喜欢的是如她一般凛冽,散发着浓烈气势的人。只有那样的人能够征服张小未。   我是暗恋李蔚然的,那时候,不管我有多么勇敢,但是,对于李蔚然,我都是胆小的。我迷恋上每天悄悄跟踪李蔚然,模仿着他的小动作。用小指挑一挑附在额上的头发,紧张的时候使劲儿吸鼻子。直到多年以后,这些因为李蔚然而养成的小习惯都一直伴随着我。而我也终于明白了,从遇见他开始,他便住在我心里了。不声不响,坚定不移。   我迷恋李蔚然的所有,似乎变成了他的影子。除了他的私人时间以外,只要有李蔚然的地方,角落里了必然就有我的存在。   彼时,张小未迷上了网络。因为网络那端有了一个让她心动的男子。张小未给我看过照片,是一个四川的男子。是那种坚毅的男人,脸上似有着阳光,眉宇间却又隐隐透出冷冽。看着,就能感觉到冰火两重天。多年以后,在书上看到一句话:他总是那么浓烈,却又极端。像是在一个城市里同时存在了南极跟北极的气候一般。这句话,用来形容张小未与她喜欢的男人,或许是在合适不过了。   四.   李蔚然跟别的男生不一样,他总是安静的,独来独往的一个人。每个周末,他都一个人呆在图书馆里看书。我也会去。李蔚然是去看书,而我是去看李蔚然。   甚至,我偷偷地拿了李蔚然借书证上的照片。这是我唯一一张李蔚然的照片,我把它放在钱包的夹层里。一直到现在,钱包换了许多个。16岁的李蔚然的照片依旧安静的躺在钱包的夹层里。这是我从十六开始固守的小秘密。   每每看到李蔚然的时候,我心里总在猜测着一个问题:这样的男孩子,究竟会喜欢怎样的女孩子?   我的生活,除了偶尔的学习之外,开始以李蔚然为重心。这种暗暗喜欢的小情绪,我喜欢的不得了。   张小未退学,这并不是一个令我多么惊讶的消息。对于张小未,只要是自己喜欢的,怎么做都是自然的。她退学的目的很明确,去四川,守着她的男子。   送张小未坐火车的时候,我想起之前那些日,她总是拽着我去吃辣辣的四川菜。在氤氲的雾气里,辣的直吐舌头,辣的眼泪不停地掉,都没有停止过。这对张小未来说,就像是在习惯自己的爱人一般。一直到她走的前一晚,我们去吃四川菜,她吃的那么自然,偶尔还会批评一句不够辣。那时候,我甚至觉得,她生来就是吃辣的。   张小未打从开始吃四川菜的时候,就打定主意要奔赴四川了吧。这,我想我是知道的。毕竟,张小未的心思我是明了的。   张小未走了以后,我也变成了一个人了。不知道那时候是怎样的心思,是不愿意交朋友还是怎样。除了张小未以外,就连寝室的一起住的人,都是点头而已。   我有更多的时间看李蔚然了。   我的生活开始变得更加单调。上课,看李蔚然,吃饭。晚上的时候写日记。写很厚很厚的日记。内容却很单调,全部是关于李蔚然的。   五.   去了四川的张小未,偶尔会写信回来。从信上可以看出来张小未的生活是那么热烈。她还寄了照片回来,那个男人把她圈在臂弯里。照片上的张小未是幸福的。   记不得是第多少次跟着李蔚然去图书馆了。照样是他选好座位以后,我再选一个能看清楚他却又不被他发现的位子坐好。   李蔚然的脸上多了一股忧伤。淡淡的,若隐若现。但是,我看的却清楚。   那个时候,真的想变成他肚子里的一条小虫,看看他到底为何忧伤。可是,我依旧是只敢远远的看着他。我没有勇气走到他跟前说一句,你好,我是许久。   我自小会画画,尤其擅长素描。李蔚然也擅长素描。这是在我参加了一次素描大赛以后得知的。   学校似乎很看重这件事,挂了大红榜,还贴了参赛的作品。他的名字跟我的名字摆在一起。李蔚然,许久。我的心里瞬间开出了一朵花。顺着名字往下看,是我们俩的参赛作品。   李蔚然画的是一个女生的背影。短短的发,瘦瘦的身体。是张小未的背影。   我画的是李蔚然的背影。   瞬间开成的花朵凋谢的速度更快。   李蔚然也在那儿看,转身的时候看到我,甚至微微点了下头。然后走掉了。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知道那幅画的作者是我。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知道那幅画里的背影就是他的背影。这是我与李蔚然唯一一次的点头之交。那以后,无论我怎么寻找,都也找不到李蔚然的身影了。   李蔚然像是人间蒸发一般,消失的连一丝气息都没有留下。   我的生活开始一成不变,想念李蔚然。   六.   我是在挂了张小未电话以后直奔火车站的。张小未在电话里说,许久,我要死了。   买了去四川的票,站票。   生平第一次出远门,独自一人。火车上形形色色的人啊,有中年妇女骂骂咧咧的教训小孩子,有小孩子哭闹的声音。夹杂着一股莫名的气味儿。可我像是麻木了一般,满脑子都是张小未。   下火车的时候,我的腿已经麻木了,像是个木偶一样挪动着步子。在出站口我看见了李蔚然。是的,莫名其妙突然失去踪影的李蔚然。举了一个大牌子:许久,我在这里。   很多事情都一样,总是会出现很多意外。即使你不愿意相信,它也摆在眼前。在心里想过无数次的问题,在看到李蔚然画的那幅背影素描就知道了。李蔚然喜欢的女生是像张小未那样的。不,李蔚然喜欢的就是张小未。   很勉强的扯了扯嘴角,我努力挤出一个笑容给李蔚然,心里却山崩海裂一般的难受。   李蔚然没有注意到这些吧,只是不停地告诉我张小未怎样怎样了。   义无反顾来到四川的张小未,最初的日子里,确实是很幸福。但,那个主宰着他幸福的男人已经给予另外一个女子幸福了。张小未,始终只是中途的的小意外而已。最终,每个人还是都要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的。   医院里的张小未,眼窝深陷,脸色苍白的犹如一张白纸。看到我,不说话,只顾着流泪。   许久,他不要我了,我是那么喜欢他啊,离开他,我还该怎么活下去?   许久,为了他,我什么都愿意啊,真的啊。可是,为什么他不愿意呆在我身边呢?   许久,他亲手杀了我们的孩子啊,那是我们两个人的孩子啊。   张小未的男人,得知张小未怀孕以后,扔给她一些钱,让她去把孩子做掉。张小未性子那么烈,自然是不肯了。最初的时候,那男人还哄着张小未,后来,大概是没有什么耐心了吧,不管了。张小未一次又一次的找他,终于,有一次爆发,狠狠地踢了张小未的肚子。   那男人送张小未到医院以后,垫付了一些住院费以后,便再也没有出现过。   张小未的绝望,我是不能体会的。即使知道自己一直喜欢的男生另有所爱之人,我也无法体会那种绝望。   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她,这个时候,安慰似乎也不需要了。只能紧紧地抱着张小未而已。   七.   我不知道李蔚然是怎么来到四川的,也不知道他是怎样找到张小未的。   他跟我们一样,也是个坚决的人。   张小未哭闹的时候,他总是一言不发的坐在那儿。偶尔会出去买点儿面包跟矿泉水之类的给我。李蔚然说,许久,你不能不吃东西,你垮了,张小未就真的完蛋了。   我把李蔚然买来的东西全部都塞到肚子里去,不为别的,只因为,这是李蔚然买的。   张小未有时候会很清醒的跟我说着他跟那个男人的事情,那时候的张小未是幸福的。有时候,张小未会像疯子一般,胡言乱语。看着张小未的样子,我是真的心疼啊。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说到底,我们只是孩子呀。   张小未睡着了的时候,李蔚然拉着我去走廊。李蔚然抱了我一下,摸了摸我的头发。   “许久,我知道你喜欢我啊。自始至终都知道,可是,我先喜欢了张小未啊。”   “许久,我本来想着,一直沉默的。我知道,最后,你一定会找到那个陪伴着你的爱人。”   “许久,你每次跟着我的时候我都知道,你的隐忍的喜欢,我何尝不明白?我一直如此啊。所以,最明白这种感觉的人依旧是我。可是,我却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方法让你知道。我喜欢你,你是个好女孩。可是,我爱了张小未,爱到骨子里,爱到可以为她去死。”   “许久,我痛恨自己,我为何没有保护好张小未?为何我让她承受如此大的痛苦?她还只是个孩子啊。”   许久说了很多很多,说到最后,伏在我肩头哭了。李蔚然哭,我也跟着哭。那种感觉撕心裂肺。   李蔚然,张小未是个孩子,可是你忘了,你也只是个孩子啊。   八.   张小未是在我睡着的时候离开病房的,悄无声息。   我以为她是去卫生间了,便出去走廊上寻她。走廊上乱糟糟的,有人说有个少女站在顶楼的边缘,估计是想不开了。   我不知道是怎么样随着看热闹的人群移到医院里最高的那栋楼下。   是张小未站在顶楼的边缘,她换了一件白色的连衣裙。这时候的张小未,头发已经过肩。瘦的厉害。身体包裹在连衣裙里,单薄的要命。   楼下聚集的人越来越多,有人报警了,有人正在往顶楼上赶。   “许久,谢谢你。”   这是张小未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张小未像是蝴蝶一样飞了起来。   病房里,张小未在医药单子背面写了两句话。   “许久,我爱他。许久,我恨他。”   我不知道张小未的家里人的联系方式,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些事情。医院或许是联系不到与张小未相关的人,张小未的事儿,交给了一个类似福利机构的地方处理。我走在这座城市的街上,茫然的走。   我想找到李蔚然。   一栋楼下,有很多大妈在议论。   “这年头,什么事情都有啊。一个十七八岁模样的少年,拿着刀捅了一个三十岁的男人。流了那么多血啊。”   我疯了一样的扑过去,我哭着问那群人,那少年怎样了。她们像是看疯子一样看我,摇了摇头,告诉我被警察带走了。   我在大街中央跪倒,想起李蔚然说过的话:为了张小未,我死都愿意。   李蔚然还说,许久,下辈子如果我能遇见你,我会回报你的喜欢。   九.   我没有再见过李蔚然,也没有回过学校。   回到家里,待了几个月的时间。睡着的时候,会不停的梦到张小未的样子。短短的发,精致的五官。张小未笑的很灿烂,她说,许久,你要很幸福。   我没有梦见过李蔚然,只是每天在纸上描摹他的眉眼。不停的画,一直到想不起李蔚然的模样。   可我知道,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他们。 正文 第14章 我的另一半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3:57 本章字数:6741   我一定会是这个世界的主角。一定会有一个故事是为我而发生。一定会一个最适合我的人在最好的地方出现。   ——摘自张小果博客《果然还是你》   1、   她是一个家境普通,长相普通,个性普通的女孩子。小学,中学,高中,大学,一路按部就班的走来。毕业以后,父母动用了所有的关系,给她安排了一份很不错的工作,机关单位的文件管理员。   办公室里几乎是清一色的女孩子。活泼的,乖巧的,可爱的,妩媚的,每一个女孩子都出众的像是公主。当然,排除她在外。如果非要拿出点儿什么来跟人比一比,她的文笔该是这群女孩子之中最好的。领导们的演讲稿子,文件都是由她起草的。   办公室里的女孩子对她都很友好,因为她的安静,因为她的不会拒绝。也因为,她能更好的衬托出别人的美丽。不出众的长相反倒成了她最大的优势,她是办公室里人缘最好的女生。   没有人担心把自己的男友介绍给她认识会横生枝节。也没有人担心,参加联谊活动的时候她会抢走风采。   办公室里长相最漂亮的雯吟跟她关系格外好。   “张小果,主任要的那份要发在杂志上的稿子,你帮我写一下。”雯吟拜托她。   除了演讲稿以外,她还要负责一些发往杂志上的稿子。这么做,无非是要提高这些人的知名度,以便于他们被更多的人所知道。   她认真的做着每一份交代下来的工作。她知道,努力工作是自己在这里站住的最好的方式。   似乎很顺利的,她帮忙写的那份稿子,被杂志录用了。主任除了获得了名气,还拿到了一笔不菲的稿费。主任很大方,请了办公室里所有的女孩子去吃饭。   雯吟帮她搭配了一身衣服,另外还给她画了淡淡的妆。   “小果,其实你的五官长的都很精致啊。你只是不善于表达自己的美丽而已。”   “小果,你的鼻子长得真小巧,像洋娃娃一般可爱。”   “小果,你的眼睛很漂亮,睫毛很长,以后就别带这种笨重的眼镜了,换隐形吧。”   小果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果然漂亮了几分。   2、   吃饭的地方是位于小城边缘的一间私家菜馆,每天只接待一拨客人。   小果跟办公室的女孩子一起打车过去,每一个女孩子都像是要奔赴宴会一般,打扮的光彩照人。小果看看自己,心里轻叹,还好并不是格格不入。   小果很快就明白了为什么她们每个人都那么用心的打扮了自己。一起吃饭的不仅仅有主任,还有几个看起来身价不菲的人物。   果然,无论什么事情,自己总还是后知后觉。   席间,小果的左手边坐着的是雯吟,右手边是主任带来的人。小果觉得,他是今天这帮人里面最安静,最好看的人了。   倾国倾城。这是小果能想出来的最恰当的词语。小果知道,这本是形容女子美貌的词语。可是,她觉得,用在他身上,再恰当不过了。他有着比女子更动人心魄的美貌,眉宇间也没有脂粉气,相反是多了几分英气。   自然,小果右手边的他几乎是席间最受欢迎的人了。   雯吟在小果耳边私语:“小果,我们交换一下座位。”   小果点点头,站起来坐到雯吟坐过的地方。黑色的天鹅绒椅子,无论哪一张,坐起来的感觉都那么舒服。   席间所有的人都谈笑风生,不善言谈的小果做了最好的听众。不同于别人明媚皓齿的笑,有好笑的笑话讲完了,小果总是抿抿嘴角而已。自己本就是喜欢安静的人,这样子的笑,也是一直以来的习惯。   “这位小姐,我讲的笑话不好笑吗?”是原本坐在小果身边的那个好看的男子,如人一样,一把声音也性感的不得了。   小果的脸忽的就滚烫起来,两颊本就打了些许腮红,现在看来,红晕更深。   “江源,不要逗我们家小果了,她一直这样子。”是雯吟解围。   席间又是一片笑声。张小果抬头看看雯吟,自然,那个叫江源的男人也映入她的眼眸之中。不巧的是,他似乎也在看着她。张小果清楚地看到他一张一合的嘴。你红红的脸颊真动人。   是唇语。   小果低下头,脸更加红了。   3、   酒足饭饱之后,有人提议去唱K。小果推脱,说自己不舒服,先在这里休息一下。一干人没有过多的要求小果去,便留话说等小果休息好了去找他们就可以了。   小果自然不是不舒服。是江源唇语告诉她,先留在这里,半个小时以后他来找她。   半个小时以后,江源果然过来了。   江源像是小果多年的密友,没有一丝的尴尬,没有一丝的不适应。   他说,第一眼看到张小果便觉得似曾相识。他说,她的睫毛美丽的像是普罗旺斯的花朵,一眨一眨都能开出绚烂。他说,她两颊的红晕,性感的不得了。他说,第一眼见到她,就喜欢的不得了。他还说,席间所有的女子加起来都不如一个张小果。   没有经历过爱情的张小果,面对如此的甜言蜜语,又怎能抵挡?殊不知,情场里流连忘返的人,张口便是甜言蜜语,小果自然不是第一个听到这话的人。   张小果觉得自己浑身的血液都沸腾了。   在江源说出那句想要她的时候,张小果是毫不犹豫的便把自己给了他。   在这样物欲横流的世界,像是张小果一般单纯的人很多。江源大抵是见多了,并笃定,张小果一定会上自己的船。   江源说,小果,我一定会让你成为这世界上幸福的女人。这句话里少了个“最”,小果沉浸在心动之中,怎能听的出来?幸福的女人,一个人可以令很多人成为幸福的。但是最幸福始终只有一个。   江源果真送小果一些小女生喜欢的饰品,小果欢喜的不得了。一直是简单的人,一点儿小快乐就足以打动她。   江源还带着小果去参加很多聚会,介绍小果给他身边的人认识。   爱情来的如此突然,张小果完全都沉浸在爱情的美丽之中。   4、   办公室里的女孩子都夸赞小果突然漂亮起来了。   妖娆,性感,点缀了小果原本的平凡。   雯吟嬉笑:“我们小果定是受了爱情的滋润了。无论多平凡的女孩子,遇见爱情之后,便会绽放别样的美丽。”   张小果沉浸在爱情的美妙之中,甚至她计划着,何时带了江源回家给父母看看。   张小果不是没有跟江源说过,只是江源说太早太早。也是,在一起不过就短短的数月。   雯吟告诉小果,自己换了新的男友,而且,是要结婚的男友。   张小果一边恭喜着,一边盘算着是不是要把跟江源在一起的事情告诉雯吟。估计,到时候雯吟会很吃惊吧。   江源开始变得忙碌起来,短信不回,电话不接。就连见了面,时间紧迫的也只剩下了做 爱。   江源解释,因为要调动工作的原因,所以不得不应酬。面对小果的质疑,江源笑着说:“不努力奋斗,怎么能让你成为世界上幸福的女人呢?”   小果于是就相信了,还责备自己,什么时间变得这么不体贴。   小果开始用自己的积蓄帮江源添置衣物。阿玛尼的西装,骆驼的皮鞋,甚至一条领带都要上千元。小果一点儿也不心疼,自己赚的钱极少花,父母也算是有点儿资产的人,根本不需要小果往家交钱。于是,为了心爱的人花钱,成了小果的乐趣。小果,觉得这是应该的。并且,小果觉得能为了自己心爱的男人做点儿什么,总是幸福的。   为了有更多的时间跟江源在一起,小果在外面租了房子。江源有时间的时候,他们便一起过去那边。   小果觉得自己的爱情真美好。   5、   若不是那个女人找到小果出租屋的时候,小果会一直觉得自己的爱情是那么美好的。   一个面容娇俏的女子插着手站在出租屋的门口,小果的脸颊上的指痕,清晰,深刻。女子不顾形象的破口大骂。她说小果姿色平平也敢去勾引自己的未婚夫,她用了很多难听的词语去辱骂小果。   雯吟赶来的时候,小果缩在地上。那女子还在喋喋不休的骂着,围观的人群有很多。   雯吟拉起小果,这个傻姑娘,又怎么是这样泼辣女子的对手呢?   闻声赶来的江源,看着这场面不知所措。   雯吟推开所有人,带着小果离开。临走的时候,狠狠瞪了江源一眼。   小果呆在雯吟的房间里,不言语,不动作。就像是一具木偶一样。   雯吟陪她坐着,找不到话来安慰小果。   最终,只是说了一句,所爱之人,非良人。   小果很快便辞了职,像她这般的女孩子,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背负着第三者,狐狸精这样的名号呆在小城里了。自己受不了,父母的名声她也还是要顾及的。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一旦主人公退场,流言也便会黯淡下去。   恰巧,小果的表姐在别的城市里开了一间内衣店子,人手不够,便邀请小果过去了。   走的时候,小果只跟雯吟道别了。两个人在那家私家菜馆里喝得酩酊大醉。愈是醉了的小果,头脑愈加的清醒。她知道,自始至终,自己在爱情里只不过是扮演了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没有她,自会有另一个跟她相似的人受这场爱情的伤。   6、   小果收拾了心情,开始打理店子。   此时的小果,学会了让脸上的表情变幻莫测,不再是一副安静的模样。   遇见有男士来买内衣,小果甚至不会红脸,而是帮忙仔细挑选内衣。店子所处的地角不错,另外店子里内衣的质量花纹也好。来的人总是很多。当然,多数是女人过来。   这样子,小果反倒对其中一个经常光顾的男士产生了好奇之心。   “先生,给太太买内衣吗?”   那男人有些羞涩,点点头,付了钱,拿了跟以前一样的号码匆忙离去。那号码,是大多数女人的号码,同样,跟小果的内衣号码也是一样的。小果突然觉得,这男人的面容,有些熟稔。而后又想,经常过来,自然也就在自己这里混了个脸熟吧。   小果心下一笑,此人应是良人吧。而后又感慨,何时能遇见良人。   小果不是没有设想过再次遇见江源的情形。只是没有想到,在这个城市里,他携了一张陌生面孔来挑选内衣。不是那日去自己那里闹腾的女人,估计已经是换了人了吧。   江源的表情甚是镇定,选完内衣,付了钱便离去了。留下的小果,心生澎湃。所爱之人非良人,可到底是所爱之人啊。   江源是在小果收好店子里的一切关门要走的时候站在小果背后的。   他抱着小果,低声呢喃。   他说,小果,我最爱的女人一直都是你。   他说,小果,你离开以后,我一直都在找寻你。   小果转过头,那个女人怎么解释?   逢场作戏而已。   那么请你也当我是逢场作戏吧。   小果忍住心中疼痛,想要从江源怀里挣脱出来。不料,这人似乎笃定了,小果会再一次上了他的船,并不松手。   7、   有巨大的冲击力冲着江源而来。小果从江源的怀里跌入另一人的怀里。江源朝着小果相反的方向倒下。   抱住小果的男人,小果认识,是一直在店子里买同一个号码内衣的男子。   待小果稳住了身子,那男人扑到江源身上,狠狠一顿打。小果站在那里,不顾江源的呼喊声。原来,再好看的男人,挨揍的时候都是一样的狼狈。   那男人揍了江源一顿,牵着小果就走了。末了,扔下一句话,这是我的未婚妻,如果再看你来纠缠,便不会像这次一般手下留情了。   小果任他牵着走出了很远,然后抽出手,礼貌的道谢。   “你是有家室的人了,别来招惹我,我不是个清白的女子。如你所见,那人,便是之前与我有瓜葛的人。”   “是谁告诉你我是有家室的人了?”男子挑眉反问小果。   “你常常来我的店子里买同一号码的内衣,难道不是给同一个女人买吗?”   “是给同一个女人买,可那也不代表我便是有家室的人。”   “没有家室,会有男人坚持不懈的帮女人买内衣吗?”   “我是买给你的。”   又是想生出一段暧昧的男人。也罢,即便如此,那就拆穿吧。   “既然是给我买的,那为何不带我去看看。”   小果跟着这个叫林风的男人去了他住的地方。屋子里布置的简洁大方,似乎在昭告着这是单身男人的住的地方,小果在屋子里转了一大圈,没有找出应该有的女人气息。   林风搬了一个大纸箱子过来,满满的一箱子都是内衣。他说,这些都是照着小果的尺码买的。   8、   佛曾经说过,你心心念于一人的时候,必定有另一人对你心生恋念。   那日,在私家菜馆与江源缠绵的时候,因为紧张,走的时候小果的内衣上那块标记号码的布头竟然脱落在那里,原本用剪刀剪都不易脱落的东西就在那次掉在那里。本来走之前是仔细的检查了有没有落下什么东西的,可是那么细小的不引人注意的东西自然是不易让人发现了。   林风是打扫屋子时候发现的。   那日,借故晚走的张小果,以及中途折返的江源,想都不用想是什么原因。   只是两个人的你情我愿,旁人是说不得什么的。   只是巧的很,张小果倾心江源的那日,见了张小果的林风也是倾心于她了。张小果在他眼里,干净温暖的就像是一捧阳光。一大帮说笑的男女里,默不作声的张小果本应该是最不起眼的一个,可是,林风眼里,那样的张小果,安静的气息蔓延,却蔓延出了风情万种的味道。   而后张小果与江源的恋情,林风一路关注。到那日不堪的场面,到张小果辞职,到张小果离开小城。林风自是事无巨细,全部知晓。   张小果前脚离开了小城,林风后脚便摘了私家菜馆的招牌,奔赴张小果来了。本想大方的站在她面前,又害怕像她这样貌似坚强的女人被吓跑。便频频开始光临她的店子。   张小果问:“若店子里卖的时候女性卫生用品,你也来?”   “来,自然是来。顶多,被人当做神经病而已。可是,为了爱,神经又何妨?”   9、   张小果把店子还给表姐的时候,表姐很诧然。问道,是寻着了新的工作吗?   小果点头又摇头。   “要回原来的小城。”   关于小果之前发生的事情,表姐不是一无所知,面上有些担忧。若是想了,回去看看再回来也好。   小果换上一副笑颜,“回去定居。”   然后引见了一直站在店外的林风。简单的三个字:未婚夫。   回去以后,小果便迫不及待的约了雯吟,俩人找了一间咖啡馆叙旧。   小果看见雯吟的无名指上环了一枚戒指,雯吟笑笑,说是接受了某先生的求婚。   “知道吗?江源毁容了。”雯吟欲言又止却终究是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原来,那日闹腾小果的女子,江源并未离开她。小果之后,江源愈加变本加厉的留连于不同的场合以及不同的女子之间。那女子也算是性情刚烈之人,拿了浓硫酸泼了江源,一张脸惨不忍睹,曾经小果以为的倾城容颜已不复存在。   雯吟良久又开口。   “你与江源在一起的时候,我也与他在一起。”   你看,生活之中竟是些荒唐的桥段。雯吟那日所说的“所爱之人非良人”,不只是说给小果听,也是说给自己听。所幸,她们回头早,没有继续痴缠下去。   小果约了雯吟吃饭,林风亲自下厨,做了一道卖相色泽皆精美的菜。   小果问,这是什么菜。   林风说这是特意为小果创作的菜式:MyHalfApple。小果知道,翻译成中文的意思是:我的另一半。 正文 第15章 高跟鞋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3:57 本章字数:6609   1.张细细:哎,我失恋了   有一段日子,张细细都是在反复地掷硬币中度过的。正面,他爱我;反面,他不爱我。正面,反面;反面,正面。   张细细终于受不了高大伟所说的等待了。自己怎么说也是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何必为了一个男人变这样啊?于是,张细细就意气风发起来,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自己有些惨白的面容,就气势汹汹冲到高大伟那儿去了。   话说,高大伟是何许人?把一个脸蛋身材加智商都不错的张细细整到这副模样,那他的道行自然也就不低了。用张细细的话说,她跟高大伟那可是指腹为亲,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这么说吧,高大伟眼珠子一骨碌,张细细就知道他想吃啥,高大伟嘴皮子动一动,张细细就知道他想喝啥。   要说美国总统奥巴马对华友好那是新鲜事,可是在这所学校里绝对比不上张细细跟高大伟的恋爱来的新鲜。这年头,都是男生把女生放在手心里捧着,宠着,疼着的。可这个在张细细跟高大伟这儿可不好用,他们正好是反过来了。所以,张大伟是众男生羡慕的对象。   中午吃饭的时候,别人都跟抢黄金似的奔向食堂。高大伟却总是迈着优雅的步子,优哉游哉不紧不慢地移向食堂。急啥?张细细早就买好饭菜候着了,这个速度过去,饭菜温度刚好。   别的男生都在卫生间为女友洗衣服的时候,高大伟正从张细细手里接过散发着柠檬香味,洗得干干净净的衣服。   按说,有此女友,还不应该乐得屁颠屁颠的?可高大伟不,他对张细细那叫一个冷漠劲儿啊,看的整个商学院的男生心里都不舒服。他们都诅咒高大伟被张细细甩。咒来咒去,张细细没甩高大伟,高大伟却跟张细细说分手了。   所有人都替张细细喊冤,他们觉得张细细比窦娥还冤。   张细细站在高大伟跟前的时候,高大伟正搂着个小鸟依人的女生,张细细的好脾气终于被磨光了。   高大伟,你不是人,你甩我就甩我吧,起码你找个比我强的接班人啊。你看她,脸上粉擦了这么多,一摇头都能簌簌的往下落,整个就是一僵尸脸。   高大伟说,她比较像个女孩子。至少,她懂得向我撒娇,懂得像我发脾气。在她面前,我觉得自己更像个男人,而不是像个被人照顾的儿子。   高大伟,你可真够贱的!   2.张细细:我要做个女王   张细细跑到酒吧,把一杯杯颜色各异的液体灌进肚子里。她一边喝一边咒骂。高大伟,要不是临上大学那会儿,你妈拉着我的手说要我好好照顾你,我至于装得像古代小媳妇那样伺候你吗?   张细细到现在还特清晰地记得高大伟他妈说的那一番话。   她说,细细啊,你可是我们高家认可的准儿媳妇啊,大伟你可要好好看着点儿啊。   她说,细细啊,大伟打小就是娇生惯养的啥都不会,你可要好好照顾着点儿啊。   去你的高大伟,因为你妈的话,我就成了你的私人专用保姆。现在你居然把我甩了,还大言不惭的说我不像女人。我张细细是哪根神经搭错线儿了天天低声下气地讨好你啊?告诉你,姑奶奶以后要做女王。   张细细摇摇晃晃地出了酒吧。走了两步,就不小心崴到了脚。张细细嘀咕,怎么连破鞋子都欺负我?看着脚上那双高跟鞋,张细细的气呼的就上来了。高大伟说穿高跟鞋的女生有气质,她就克服了种种困难把高跟鞋穿的像运动鞋那么稳当。   去你的,张细细抬起脚向后使劲儿一甩。她决定,以后再也不穿高跟鞋了。至少不会为了高大伟穿高跟鞋了。   张细细是光着脚丫走回宿舍的,她要改头换面做个女王张细细,而不是女佣张细细。   3.张细细:李苏阳,你要赔我个男朋友   当李苏阳提着两只高跟鞋找到张细细的时候,她正听音乐听得眉飞色舞。看着李苏阳手里的鞋子,张细细反问李苏阳为什么偷她的高跟鞋。李苏阳张了张嘴,发觉自己无语了。明明就是她大晚上的脱了鞋子乱丢,而且还不偏不倚的两只鞋子都丢到自己脑袋上的。   李苏阳耐着性子跟张细细解释。张细细这姑娘吐了吐舌头有些不好意思,她说什么也要请李苏阳去吃饭作为补偿。   吃饭的时候张细细跟李苏阳解释了为什么乱丢鞋子的原因。李苏阳一边大口大口吃饭,一边颇为同情的安慰张细细。他说,这世界上,好男人多的是,你犯不着因为一个不懂得珍惜你的男人而买醉。这鞋子多么无辜啊,你说丢就给丢了,浪费。   张细细不住的点头,好男人多的是。   李苏阳满意地抹抹嘴,他说,张细细谢谢你的款待。   张细细扭扭捏捏的盯着李苏阳看,李苏阳被盯得满脸通红。张细细同学,你这样盯着人看是很没有礼貌的。张细细咽了咽口水,清清嗓子说,李苏阳,我没有带钱包。李苏阳脸上的表情迅速转换,他那个懊悔劲儿啊。弄来弄去,自己无缘无故被鞋子砸就算了,现在却还要请肇事者吃饭。   李苏阳一边大呼遇人不淑,一边不情愿的掏钱付账。张细细对满脸怨言的李苏阳说,真是抱歉,这双鞋子就送给你表达我的歉意了。   李苏阳凶凶地说,这双高跟鞋就是我卖给你的。你现在又送给我,是不是表示我的设计很差劲啊。   张细细恍然大悟般拍着脑袋说,怪不得总觉得你很眼熟,感情这破高跟鞋是你卖给我的。   李苏阳用手指着张细细,你,你,你的好久没说出完整的话。估计是快被张细细气晕了。   张细细见状,连忙摆摆手,其实你设计的鞋子也挺好看的,式样独特。听了这话,李苏阳的脸色才有所好转。   李苏阳是商学院旁边一家DIY鞋店的老板兼设计师,他设计的鞋子从来都只有一双,而且只做37码的。李苏阳这家伙还有一个习惯,卖出的鞋子都要做一张回访卡片,记录顾客的所有信息。张细细想,李苏阳能这么快找到她,肯定是因为这个原因了。   李苏阳说,这双鞋子是他最得意的设计,本来打算用来跟女朋友求婚用的。李苏阳打算亲手为女友穿上这双他设计的鞋子。可是,李苏阳还没有来得及实现这计划的时候,他女朋友就跟一香港来的小子跑了。   李苏阳忿忿地说,丫的,跑的可快了,我追都追不上。   后来,李苏阳心一灰意一冷,就把这鞋子给卖了。再后来,这鞋子就被张细细买了。再再后来,李苏阳就跟张细细认识了。   张细细挖苦李苏阳,说这双鞋是不祥之物。李苏阳的女朋友跟人跑了,她被高大伟给甩了。张细细拎着这双鞋,一使劲儿,就扔进护城河了。李苏阳满脸的惋惜跟心痛。   张细细不依不饶要李苏阳赔她一个男朋友。她说的理直气壮,如果不是因为你的鞋子,我就不会被高大伟甩,如果我不被高大伟甩,就不会意志消沉的去酒吧……   李苏阳算是听明白了,说来说去,张细细是把所有事儿都算他头上了。   李苏阳特后悔来找张细细。你说被砸就砸了吧,忍气吞声就完事儿了。现如今,还给自己找了个麻烦!   4.李苏阳:张细细,要不咱俩就将就吧   张细细果真就赖上李苏阳了,没课的时候就往李苏阳的小店跑。在李苏阳跟前念经似的要李苏阳赔她一个男朋友。   可怜的鞋店老板李苏阳除了每天照顾生意外,还要照顾这个以失恋为由天天赖在店里的张细细。李苏阳觉得张细细就像是个女巫,除了要男朋友,还不停的从生活上压榨他,吃喝玩乐。   张细细会说,李苏阳,我饿了,你带我去吃东西。李苏阳,我想逛街,你陪我。若是李苏阳稍有不从,张细细就会嘟着嘴说,李苏阳,再怎么说我也是失恋的人,而且我的失恋是与你有一定关系的。你现在撒手不管,你忍心吗?李苏阳想,我也是失恋的人啊,可是谁管我了吗?   最开始的时候,李苏阳还会有一点儿罪恶感。用张细细的话说,自己跟她的失恋是有那么一点儿的关系。于是,李苏阳就尽量满足张细细的一些不算过分的要求。   后来的后来,张细细把自己的脏衣服都提到李苏阳这儿了。还大言不惭地说,如果她有男朋友的话,这些都是男朋友负责的,现在的话,只能委屈下李苏阳了。   李苏阳一本正经地说,张细细,我觉得我们很有必要坐下来谈谈了。   张细细就搬了一张凳子坐在李苏阳跟前,眼睛不眨巴地看着李苏阳。   李苏阳清了清嗓子,深吸了一口气。他说,张细细,我承认你的失恋跟我是有那么一点儿关系,我承认我很小气,被砸了还特意去找你,我承认你失恋了赖着我是你看得起我。可这样下去,我基本就成了你的男佣了。说到这儿,李苏阳顿了顿,我想了许久,你这样压榨我根本就是言不正名不顺的。干脆,我把自己赔给你当男朋友得了。反正现在我也是名草无主的人,我委屈点儿便宜你好了。   李苏阳觉得,张细细肯定会被这些话吓跑,不再这么非人般虐待自己了。可他没想到,张细细几乎是没有思考就点头答应了。她说,那现在你可以赶紧儿给我把衣服洗了吧。这会儿可是名正言顺了。   其实,凭心讲,李苏阳的小模样长的真不赖。再者他现在说什么也是个小老板,自己跟他在一起,虽说做不了什么女王,但至少能做个小老板娘啊。张细细的小算盘打的啪啦啪啦响。而且,自从偶然遇到李苏阳,张细细彻底找回了尊严。李苏阳对她的要求从来没有说过不字。这样的男人不早早收了,以后还不知道遇到什么瓜瓜枣枣呢。   这下子,李苏阳彻底郁闷了。本来想算计一下张细细的,却反倒被这个小妮子给算计了。李苏阳想,自己肯定是上辈子欠了张细细的这辈子来还了。要细说起来,自己对张细细还是有点儿心动的。张细细这姑娘总是不卑不亢仰着头像一辆无敌小坦克样。   李苏阳决定,以后就将就将就吧。   5.李苏阳:张细细,我们扯平了   高大伟回头找张细细的时候,张细细跟李苏阳这种奴役与被奴役的小日子正过的有滋有味儿呢。   高大伟满脸深情地望着张细细。   亲爱的细细,我错了,我现在才发现你对我有多么的重要。   亲爱的细细,回到我身边吧。   张细细反问,别说这个了,你说跟我在一起找不到做男人的感觉,我可不想你一直委屈的跟做儿子似的。   不,我愿意一辈子都当儿子。   不知道为啥,现在张细细听这话觉得特别扭。而且她闹不明白的是,高大伟怎么会突然发现她的好。张细细拉着李苏阳的手说,看见没,我有个把我宠在手心的男人,高大伟,你赶紧从我面前消失吧。高大伟很不情愿地走了,还不忘说句,细细,我不会放弃你的。   张细细回头看看李苏阳,觉得有点儿对不起他。她扭扭捏捏的跟李苏阳说抱歉,李苏阳搂着张细细说,别介,这只是证明了你很有市场。   张细细一边哈哈大笑,一边挥舞着爪子狠狠掐李苏阳。   没有任何征兆的,李苏阳的手机响了,铃声透过大气层传到他们的耳朵里。张细细停止了手里的动作,看着李苏阳摁下接听键。张细细觉得自己修炼成白骨精也发不出那样甜的腻人的声音。她觉得要是天天听这声音,连糖都可以不用吃了。   电话那边说,苏阳,亲爱的,我回来了。去了香港才发现只有你对我最好。我知道,你肯定很想我,别着急,我现在在机场,立马就打车回去了。   李苏阳还没来得及说话,电话就被切断了。他抬头朝张细细笑,你看,我们扯平了。张细细那小脸迅速变换了几种颜色,李苏阳拉着她的手说,放心吧,我这人向来都是有始有终的。   当李苏阳那长的娇媚可人的前女友指着张细细的鼻子问她是谁的时候,李苏阳一把就把张细细搂怀里说这是他的准老婆。末了,还不忘了说结婚的时候一定会请上她。   张细细就这么看着李苏阳的前女友哭得梨花带雨的走了。她搂着李苏阳吧嗒就是一口,李苏阳那个乐呀。   6.张细细:李苏阳,你别在这儿碍事   那一边李苏阳迅速跟前女友划清了关系。这一边高大伟对张细细是死不放弃。   李苏阳说,细细啊,这高大伟是发现你的好了,咋办?你说,我还真怕你们重修旧好,把我给抛弃了,那我真的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张细细就捏着李苏阳的鼻子说,你把心放肚子里去吧,我张细细可不会始乱终弃,铁定对你负责任的。说这话的时候,张细细在心里感慨,高大伟也不过如此啊,自己死心塌地对他好的时候他不当回事儿,现在回头也晚了。张细细觉得,现在跟李苏阳好好过日子才是真的。   李苏阳真的像是对女王那样对张细细了。他说,以后咱家就是垂帘听政。这话让张细细乐得尾巴都翘天上了。李苏阳觉得张细细随便一甩鞋就砸中自己,这是注定的情缘。他埋怨张细细那时候不该那么轻易的把鞋子扔进护城河。   张细细笑李苏阳傻,李苏阳不以为然。他说,这么富有戏剧性的桥段发生在自己身上,感觉真像是做梦呢。李苏阳计划,张细细一毕业就把她娶回家当老板娘。张细细一脸正经的要李苏阳为她设计一双独一无二的高跟鞋。   临近放假的时候,张细细计划着领着李苏阳回家见见二老。李苏阳乐得就跟朵菊花样,笑的满脸都是褶子。   可还没到放假就出事儿了,张细细失踪了。李苏阳跑张细细宿舍问,她们说,张细细跟着高大伟回家了。李苏阳这才想起,张细细曾经告诉自己她跟高大伟那从小是定了娃娃亲的,两家父母为了方便彼此感情交流,愣是在同一个小区买了同一楼层对门的房子,这张细细回自己家跟回高大伟家没啥两样。   李苏阳觉得自己被雷劈中了,不是劈得外焦里嫩,是彻头彻尾焦了。他把自己关在店里没日没夜地画图,想做好鞋子以后去找张细细。   李苏阳提着鞋子在楼层上转过来转过去,他不知道该摁哪边儿的门铃。愣神儿的功夫,一扇门打开了,探出头的正是张细细。李苏阳那个乐,看来还是要到未来的媳妇家。   可是李苏阳的脚还没迈进去,张细细就又把门关上了。一句话都没给李苏阳。   李苏阳心想,这女人太狠了。他还在门外犹豫,张细细的短信就来了。她说,李苏阳你回去吧,高大伟在我家呢。你要是进来就太碍事儿了,说都说不清楚了。   李苏阳那个委屈啊,自己千里迢迢来找张细细,还没进门就被下了逐客令。李苏阳看着手里的高跟鞋,心就像被揉碎了一样不舒服。李苏阳仰天一笑,他吼,李苏阳你个傻帽,怎么两次都拿着鞋子送人。这下好,两次恋爱都失败。你注定一辈子孤家寡人,你送人家鞋,摆明了是让人穿着鞋离开你嘛!   李苏阳想把鞋子扔掉,可始终没有舍得。他把鞋子包好,放进店子的最里面。眼不见为净嘛。   7.张细细:老板,给我一双37码高跟鞋   张细细回来了。   李苏阳铁着脸问她回来做什么。   张细细一脸灿烂,老板给我拿双37码的高跟鞋,你知道我想要哪一双。   看着张细细的脸,李苏阳的眼泪就吧嗒吧嗒掉下来了。向来都是女生掉眼泪,李苏阳这个大男人哭起来也是风情万种的。张细细都看呆了。她拉着李苏阳的手解释,李苏阳跟变脸似的换了一副笑颜。   张细细说,自己跟高大伟回去是因为高大伟他妈突然染病。李苏阳去找她的那会儿,高家跟张家正乱着呢。一个是高大伟***病,一个是因为他俩的事儿。所幸,最后该解释的都解释清楚了,高大伟妈妈的病情也无大碍。   这些乱事儿处理好了,张细细就迫不及待的往回赶了。她还说,高大伟也想开了,祝她跟李苏阳幸福呢。   李苏阳把张细细按在凳子上,叫她别动。他则是取出那双鞋子亲手给张细细穿上了。后来李苏阳说,原来上帝安排他被抛弃是为了让他遇见最对的另一半。   张细细也很庆幸高大伟移情别恋。   他们说,原来失恋也不见得是多么不好的一件事儿。说不定,到头来就成好事儿了。就像他们一样。 正文 第16章 青梅竹马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3:57 本章字数:5615   1   睡了好久好久,醒来看手机的时候,有七个未接来电,都是张晶这个小妮子的。我犹豫了一会儿,还是给她打回去了。   电话接通了,张晶有些慵懒的声音:“曲艺,我跟他分开了。”   他,是张晶的青梅竹马,林陌。至今为止,我已经记不得张晶这是第多少次告诉我他跟林陌分手了。总之,张晶这种类似分手的话,在我这里已经不足为奇。   我随便说了几句不要伤心之类的话,就想挂掉电话,要知道,睡眠时间对我来说是相当宝贵的,宝贵到可以跟王子相提并论。   “曲艺,我还有话要说。”张晶刚刚还慵懒的声音突然变得神采奕奕,“你跟王子怎么样了?”   “一个周没有打电话了,你知道,他很忙的。”   “曲艺,你相信王子吗?”   “嗯,我知道,他不会背叛我的”。   张晶还想说什么,我突然有些不耐烦了,扔下一句“我要睡觉”,就匆忙挂了电话。不知道是张晶的话对我产生了影响,亦或者是张晶分手以后的情绪感染了我。   2   张晶是个美貌的女子,做事情果断利落,风风火火,总像个女王一样高高在上。而事实上,她也是学校里众多男生心目中的女王。有多少人愿意臣服在她的石榴裙下,数都数不过来。张晶也从未辜负过自己作为女王的称号,大小活动,甚至包括学习,她总是让人惊讶。令人惊讶的还有她选择的男友,林陌。   所有人都看不好这段恋情,他们以为,张晶这样的女孩子,能配得起她的是跟她同样优秀的人。而林陌在张晶面前,犹如丑小鸭一般。个子甚至比穿了高跟鞋的张晶还要矮一点,家境跟他本人一样,一穷二白。如果真要说林陌有什么出众的地方,那大概就是他的眼睛吧,清澈的如一滩湖水般,褶褶生辉。   这段恋情最让人吃惊的是,张晶倒追的林陌。张晶从大一开始追大三的林陌,一直到林陌毕业,张晶才追上了林陌的脚步。   我永远记得,那天张晶拽着林陌站在我跟前的样子。她说:“曲艺,你看,这是我的男朋友,以后陪我过一辈子的男人。”那天的张晶,格外好看,脸上的红晕久久不曾散开。站在她身边的林陌,也不如传闻中的那么一般,有一种王者的气势。   他揽着张晶,看起来很般配。   3   张晶跟林陌的爱情轰轰烈烈的展开了。优秀的张晶在学校里更加的耀眼,这耀眼的成分里添加了他们爱情的甜蜜。而闲下来的时候,张晶更多时候是与我诉说她与林陌的种种美好。而这美好,亦逐渐被所有人接受。   他们会说,张晶与林陌真的是好般配啊,走在哪里都是无懈可击的一对。   自始至终,我都觉得他们是般配的一对。张晶的轰轰烈烈,林陌的低调行事。每个周末雷打不动的接张晶下课,不定时的小礼物,还有那些被林陌处理的很好的小细节,都在彰显他们的幸福。   张晶曾经拉着我爬到这座城市最高的山顶。她用尽力气喊着:“张晶爱林陌,一直到老的走不动了。”   我相信,他们会幸福的。   我也记得,林陌拉着张晶的手在我跟前说:“曲艺,你给做个见证,张晶毕业后一年,我要她成为我最美丽的新娘。”   我相信,他们会好的。彼此守候一辈子。   4   跟张晶是在大学报到的第一天认识的,交学费时候因为健忘而记不得那一沓子人民币被我放到哪里了。面对收款员的催促,我手足无措,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   “老师,她的学费你从我的卡里一并刷了去。”   老师愕然,我也惊呆了。身后漂亮的女生朝我眨眨眼睛,“同学,你找到了以后还给我就行了。”   因为这件事,很快便与张晶熟络起来。虽是富家女,却也没有沾染那些张扬跋扈的习惯。固守着自己骄傲的张晶,很快便成了我的挚友,形影不离。   很多人会奇怪,一冷一热的两个女生,为什么会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张晶说她不知道,我思索了许久,也未得出答案。继而开始相信,女人的友情是一种奇怪的情感。   我们一起逛街,一起购物,然后一起拒绝送玫瑰花给我们的男孩子。   张晶说,那个陪伴他一生的男孩子,一定要是最特别的。我笑她,那么多帅气的男孩子她都看不上,真不知道她的特别是什么。   偶尔张晶也会问我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我笑而不答。问急了,就会用一句青梅竹马回答她。她总是朝着我眨巴眨巴眼睛笑。   当张晶偷偷的把那个男生指给我看的时候,张晶的眼神让我知道,她是真的要轰轰烈烈来一场了。她说,这辈子,非此人不嫁。此人便是林陌。   不小心撞到林陌。偷偷跟随他去图书馆,把他借过的书统统借过来看。像情窦初开的小女孩一样每天为了林陌写日记。关于林陌的任何消息都不会遗漏,张晶的执着,让我似乎看见她的幸福之花已经开放。   只是,张晶追的越紧,林陌逃的越快。很多人都不明白,林陌有什么理由拒绝骄傲的女王呢?只怕是林陌自己也不知晓,只是一个逃,一个追。   5   张晶勇敢的追求自己认为的幸福,我也在小心翼翼的维护自己心中所想的那个人。我对张晶说过的,青梅竹马。是的,青梅竹马。从小在一个院子里长大,小学,初中,高中。一直在一起的。直到大学才分开,他在这个城市东边的大学,而我刚好在与他方向相对的学校里。但是,这并没有阻碍我每个周跑到他学校里找他。   高贵如王子般的人,名字亦是王子。   我固执的认为,我们是青梅竹马,即使没有说爱,那也一定是爱的。   我喜欢去的时候做好吃的点心带过去,惹得王子的室友一片唏嘘。他们说:“王子,好福气啊,有这么好的媳妇。”   王子从来不肯定,也不否认,他脸上的表情总是那么的平淡。似乎,任何事情都无法让他表露出喜怒哀乐。我以为,这种平淡的表情会永远属于我。   因为王子捏着我碎碎的头发说:“曲艺,你对我真好。”   是的,我对王子是真的好,掏心掏肺的好。后来的后来,张晶说,曲艺,你真***是个笨蛋,然后她会用更大的声音说,我更是个大笨蛋。然后两个笨蛋就抱在一起大笑,笑到眼泪都掉下来了。却依然不承认自己哭了。   6   张晶说,林陌接受她看电影的邀请了。   张晶说,林陌对他微笑了。   张晶说,林陌的眼睛真好看,像是湖泊一样,我掉进去了,便不想再出来了。   我经常会笑张晶矫情。学校里众多男生心中的女王,怎会变得如小女孩般矫情?林陌的一举一动会牵引到她的情绪。每每这时候,张晶便反驳我,这是一种可遇不可求的幸福。争辩不过她,便只能依了她的说法,可遇不可求。   我们经营的,似乎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幸福。   张晶见过王子。她皱了皱眉头,吐出一句让我笑掉牙的话:“曲艺,这个男的目中有桃花。”我简直是拼尽了全身的力气在笑,我说,张晶,你什么时候变身成了吉普赛女郎?张晶的话,我只当是笑话听过了,没有放在心上,亦没有在意过。   我相信,青梅竹马,郎情意切。终究我跟王子会有幸福的结局。就像,张晶坚信自己跟林陌会有完美的结局一样。我们都固执的认为,深爱的男人,会给我们幸福。   7   张晶打电话来说:“林陌搬走了。”我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张晶的落寞与不舍。   恋爱,开始的时候总会是轰轰烈烈的。就像幸福,总是要昭告天下一样。   我赶到张晶住所的时候,她散乱着头发坐在地板上,脸色苍白的如同白纸一般。面前这个女人,我已经无法把她与我认识的张晶放在一起了。这只是一个失去心爱东西的女人。因为丢失了重要的东西,极度悲伤而已。   “曲艺,我以为,这一次还是说说而已。我以为,林陌会一直陪着我。”   “我是那么爱他啊,我有多爱你知道吗?”   “林陌说,他会照顾我一生一世的,可是他怎么能够离开?”   “曲艺,我是不是真的错了,我不想跟他分开啊。我只是说说而已。”   “我说过,要爱他一辈子,可是,他怎么可以说走就走啊。”   一直比较能说的我,此刻像是被剥夺说话能力的人偶样,只能紧紧的抱住张晶。一句安慰的话也说不出。因为,曾经我也是一直以为他们会在一起的,一直在一起的。   我只能说:“张晶,别哭,我帮你找他。”可我心里也清楚的知道,即使找到林陌又能怎样?如果有挽回的余地,那么,就不会消失的像是不存在一般。   张晶依旧是每日失魂落魄的坐在她跟林陌打算用来结婚的房子里。只是,现在,只剩她一个人了。   8   我把张晶跟林陌的事情告诉王子,他摇摇头,“你们女人总会如此,要死要活的。殊不知到,男人爱的时候就是爱,不爱的时候就是不爱。”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王子,这个一向平静如水的男人,可以说出如此激烈的话。   良久,发现我表情不对的王子急忙说:“曲艺,我知道你不会如此的。”   这一句,我知道你不会如此的,敲散了我一直固守着的幸福。   去林陌的公司找了他好多次,终于他答应见我跟张晶了。   张晶在镜子跟前打扮着自己,多少天以来,她的脸上终于有了生机。   “曲艺,我会舍下面子跟他道歉,告诉他再也不任性,再也不说分手。”   “曲艺,你说林陌是不是会原谅我?他总是那么宠溺我的。”   “曲艺,你说,我穿哪一件衣服好呢?”   看着张晶高兴的样子,我的心里,却又一丝的不安。事情,会朝着我们所希冀的方向发展吗?光彩照人的张晶拉着我奔赴越好的KTV——好聚好散。   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很久,我们坐在包房里等待,甚至,张晶点了那些他们曾经一起唱过的歌曲认真的练习。   包房的门被打开,多日不见的林陌依旧神采飞扬。他拉过身后的两个女人一一介绍:“这是我的同事,这是我的女朋友。”我看着他挽着那个娇小的女生,眼神里充满了爱怜。一如当初他挽着张晶一样。   张晶整个人都呆在那里了,她设想过无数种她跟林陌的结局,唯独,没有想到这种吧。我拉上张晶,匆忙离开的包房。我说,林陌,对不起,我们还有点儿急事儿,你们在这儿玩儿吧。我知道如果不走,张晶真的会在那里声嘶力竭。   我回头看了一眼,KTV的名字叫做——好聚好散。真的是好聚好散。   9   张晶不说不笑半个月,神情呆滞。只是偶尔会我,“曲艺,你说,林陌真的不会再回来了吗?”   不等我回答,便又自言自语:“男人爱你的时候,纵你有千般不好,他也当你是好的。可是,一旦不爱了,纵你有万般好,那在他眼里也都是一文不值了。甚至厌烦到死。”   她又转过头来说:“曲艺,我知道,你也不好受,那个王子,也不配你爱。”   “曲艺,你无须瞒我,我早就知晓。”   是的,我一直自欺欺人,我一直觉得,只要我对他好,他便能看见我的好,便能回报我的好。只是,我忘记了,像是王子一般平淡的人,一旦激烈起来,那便是永远不回头的。亦或许,他也会觉得亏欠吧,甚至,离开的时候也是短信告知的。“曲艺,我遇见了让我热血沸腾的人,所以对不起。我以为,我们能平淡到老的,可是,我发现,我做不到。所以,我决定跟随着她,天涯海角。”如果换做以前,我是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王子会说出这番话的。按部就班,所有的事情都规规矩矩的王子,始终也有疯狂的一面,只是这一面不是为了我。   我终于也理解了,那天他说的“你不会如此的”。他知道,我不会如张晶那般反应强烈,便心安的离开。   直到最后,我也未曾见到那个让王子疯狂的女子怎样的魅惑。怎样的让我亲爱的王子追随她而去了。只是这已经不重要了,张晶说:“曲艺,感情这事儿,大抵如此了。并不是所有的青梅竹马都能在一起的。青梅竹马这个词,大多时候还是欺骗意义较大的一个词。都是一厢情愿的。”   我想张晶大抵是放开了。几个月的折腾以后,瘦了许多。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瘦人真好,依旧性感。   而我,也只能随着她笑。   10   看着信封里薄薄的支票,我想,这辈子,我与那个叫王子的男人都没有交集了。那些牺牲睡眠时间打工连同省吃俭用只为送他心仪的礼物的钱被他兑换了现金,全都给我了。这样子,是不是就与我没有任何瓜葛了。他可以心无牵挂的轰轰烈烈了,追随他心中的热情了。   我想起,张晶说,曲艺,这个男人目中有桃花。我终是信了。我从未了解过王子。即使,我们是一起长大,在彼此的生命里度过了那么多年头。   我想起,那时候我说喜欢的时候,他皱了皱眉头,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他只是说,曲艺,跟你在一起,我很安心。因为这句话,我便不管不顾的爱了。连同很小时候的感情一起付诸于他。   我是那么喜欢别人说,看,他们,青梅竹马。   可是,最初的最初,到最后的最后,都没有一个爱字。   所以青梅,竹马。还可以是青梅无竹马。豆蔻年华,还可以禁不住时间。 正文 第17章 我用铅笔勾勒出你的模样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3:58 本章字数:8188   我把铅笔勾勒的很重,在另一张纸上留下深深地划痕。然后,重新勾画你棱角分明的脸。直到,你的影像跃然纸上。   Chapter1   初秋的阳光透过树叶懒懒地洒在地面上,风一吹,那些映在地上的小影子便活跃的开始动起来。沙筱蓝靠在树下,支起画架,用铅笔细细地勾勒着周围风景的轮廓,她要把自己喜欢的地方全部留在纸上。   “喂,那位同学,请你闪开点好吗?你挡住我的视线了。”沙筱蓝不禁有些怒了,那个人一直站在那里挡着自己的视线,并且还一动不动。本来公园就是大家的,人家爱站哪儿就站哪儿,可也不带这样的,偏偏站在那里做挡风板,把教堂遮了个严实。   一直背对着沙筱蓝的背影听了沙筱蓝的话迅速转过身,“敢情你不是在画我啊?害的我一动不动站在那里都要累死了。”   沙筱蓝额头上直冒汗,甚至她看见乌鸦从自己头顶上“呱呱呱”地叫着飞过。这可真是今年最大的冷笑话了。   “这位同学,我说你自恋也不用自恋到这种程度啊?你说说,你哪儿值得我动笔了?你哪儿点与众不同到本小姐要画你了?如果你硬是要我给你画像,那我就给你打个八折好了。二十块。在这儿遇见,也算是我们的缘分。”   沙筱蓝噼里啪啦说了一通,也不管人愿不愿意,索性起身把站在那发愣的人拖到自己面前,重新换了张素描纸就开始画。一边画,还一边强调着不要人家乱动。   “呶,画好了,付钱吧。”   沙筱蓝的素描功底不是吹的,整幅素描基本上就是一气呵成。   “啊!”这叫声虽不算是惨绝人寰,却也称得上惊天动地。沙筱蓝没料到会有这么一嗓子,吓得手一抖,那张画好的肖像飘落在脚边。   “啧啧,长的真不赖,真不枉费我给你画了一张肖像画。”   “这么说,我长成这样,还要多亏你给我画肖像画?你不画我就长不到这样了?”   沙筱蓝可不管这些,既然不付钱,那么画就带走了。她吹着口哨,一路小跑离开了倒霉者的视线,留下那个人在那儿忿忿地咒骂。   Chapter2   踏进大学,沙筱蓝像是一尾找到了大海的沙丁鱼。每天都兴奋的吐着泡泡。期望着发生点儿轰轰烈烈的事情。   当团支书宣布选择社团的时候,沙筱蓝像个泡泡一样瞟了起来。在众多的社团名单,沙筱蓝一眼就相中了美术社团。屁颠屁颠的报上名等着考试了。   看着手中的号码牌,沙筱蓝开始忿忿不平,不就是一个破美术社团嘛,招人居然还要面试,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忒倒霉,居然抽中了最后一个号码牌。看着进进出出的新生们,要么欢天喜地,要么哭丧着脸。欢天喜地的肯定是被招进社团了,另一种表情的则不用说了。   走廊里有暖暖的阳光洒进来,靠着长椅,沙筱蓝不禁开始迷糊。   “沙筱蓝。”   “沙筱蓝。有没有叫沙筱蓝的女生?”一个女生把头从教室里探出来。   做着美梦的沙筱蓝就这样被尖锐的声音从美梦中扯了出来。   偌大的美术教室除了喊话的人跟自己,就只剩下一个主考官了。   “以我为模特画幅素描画吧。”那人坐在桌前头也不抬的就说道。   沙筱蓝坐到准备好的画架跟前,不时地抬头看那个低着头的男生。从这个角度来看,刚好看到的是45度的侧面,很完美。画好了,沙筱蓝习惯性的签上自己的大名,递给主考官。   “是你——”   “是你——”   几乎是异口同声。   沙筱蓝在心里感叹,世界太小这句话终于得到验证了。面前的主考官居然就是那个被自己强行占有了“肖像权”的男生,沙筱蓝窘得头都要抬不起来了。进美术社团指定是没戏了。谁让自己那么倒霉,还没进的时候就先把主考官给得罪了。   那人丢下一句等通知吧,便出了美术教室。   Chapter3   当学习委员把美术社团的入团档案表放在自己面前的时候,沙筱蓝以为自己眼花了。看来,那个主考官并不小心眼,没有因为自己不小心的冒犯而把她挡在社团门口。沙筱蓝用最快的速度填好了档案表,便盼着下午三点钟早点到来。   社团新生见面会上,只有十几个人。沙筱蓝记得,面试的时候的号码牌可是排到了57位啊。看来,这个美术社团进的都是有一定素描基础的人。果不其然,在随后推出的展览板上,沙筱蓝看到了素描功底不弱的很多幅素描画。画里面都是那个主考官。   “大家好,我是美术社团的社长,纪正烨。”   好听的声音把沙筱蓝从天马行空的想象中拉了回来。主考官原来就是社长,社长原来就是被自己不小心“占有”过的人。沙筱蓝使劲儿低着头,害怕社长突然就从这十几张面孔中发现自己。   “因为工作需要,要从你们当中选一位社长助理。沙筱蓝同学,你的素描功底不错,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   报复,报复,这纯粹就是报复。在别的社员羡慕的眼光里,沙筱蓝极不情愿地接过纪正烨递过来的社长助理名牌。   “接下来的时间,大家互相认识一下。以后社团活动,都会有沙筱蓝同学传达给大家的。”纪正烨挑了挑眉毛,看着沙筱蓝宣布了这一个消息。临走的时候,还拍了拍沙筱蓝的肩膀,“沙筱蓝同学,我看好你哦,好好干。”   纪正烨一走,社员便呼啦一下围了上来。   “沙筱蓝,你是不是有关系啊?一进社团就当上了社团助理。”   “我听说,美术社团的助理都是校花级别的美女啊,可我怎么看你也不够标准啊。”   “据说,社长助理可是下一任社长的候选人呢。当上社长的人,可以被保送到美院深造呢!”   沙筱蓝奋力挤出包围圈,哪儿来的这么多小道消息?当上社长助理,唯一的解释就是纪正烨想要借着工作为理由来报复她。   Chapter4   沙筱蓝开始抱怨学校太大了,美术社团的社员分属于不同系别。第一次集体写生通知,便把她累得半死不活。   等到所有社员都召集起来的时候,老天却不作美,淅淅沥沥下起小雨来。   沙筱蓝无奈地看着纪正烨。脸上写着“我已经按照你的意思把人召集齐了,现在怎么办我可不知道了。”   “今天我们来个室内写生,沙筱蓝同学作为我们的模特,协助大家完成社团的第一次作业。”纪正烨好似对这种情况很不以为然,随口便下达了命令。沙筱蓝愣愣的站在那里,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   “那,社长,我的社团作业怎么办?”   “你的?哦,把你给我画的第一幅画给我就算你的作业了。”   沙筱蓝很无奈的站在窗边,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自己还能反驳什么?再怎么说,纪正烨也是自己的顶头上司。怪就怪自己的运气太不好了,先得罪了他,然后自己又乖乖送上门去给他报复。   十几双眼睛不停的看向沙筱蓝,包括纪正烨。   漫长的犹如一世纪般长的时间,终于在一片收拾画架的声音里结束了。沙筱蓝晃了晃身体,麻木感稍稍有所缓解。   “沙筱蓝同学,麻烦你把素描收起来交给我。另外,美术社团的第一次聚餐,你统计一下,有谁去。”   沙筱蓝一边收一边看,不同角度的自己,原来还有不同的风情呢。沙筱蓝很喜欢其中一张,画里的自己,侧着脸微微仰着头。这个角度,让沙筱蓝觉得很美,她不自觉地抬头朝画的主人笑笑,看他的社员名牌上写着李西落。   沙筱蓝奇怪,纪正烨明明也画了,可是为什么不交给自己。疑惑之后,沙筱蓝拍拍自己的脑袋,纪正烨可是社长啊。   Chapter5   聚餐地点是一家川菜馆。酸菜鱼,水煮鱼,每一个菜都辣得要命。这一次的模特经历,让沙筱蓝与社员之间迅速熟悉起来。特别是李西落。   “西落,你的素描可真不赖。那是,我可是打小学习素描的。想当年,我还获过奖呢。”几杯啤酒下肚的李西落,完全没有羞涩的模样,大大咧咧地回应沙筱蓝的话。   沙筱蓝抬头看看纪正烨,身边围着几个女社员,还有面前堆成小山似的菜。“人长的帅,待遇就是不一样。”李西落凑在沙筱蓝耳朵边说,“也没有人给我夹菜。”   “看在你把我画的那么美的份上,我就夹一块水煮鱼给你吧。”沙筱蓝嬉笑着把一块鱼肉扔进李西落面前的盘子里。那家伙小眼迷离的来了一句话:“沙筱蓝,我吃了你用筷子夹得鱼,我们可就是等于间接的深吻了!”   李西落的话像是一枚原子弹,在整个酒桌上炸开了。炸得所有人鸦雀无声,表情黯然。而沙筱蓝,突然之间不知所措。   有人起哄,“李西落,难道你是在跟沙筱蓝表白吗?”   沙筱蓝看看在座的人,看看李西落,最后望了望纪正烨。眸子里居然有向纪正烨求救的意思。   纪正烨坐着不动,只是说:“看样子大家都吃饱了喝足了呀,西落同学居然来了兴致把妹了。接下来,我们去K歌怎样?”他的提议得到众人的全票通过,一行人浩浩荡荡的朝着KTV奔去。   进去的时候,沙筱蓝无意瞥见了KTV的名字。幸福时光。心里就突然蔓延出一种莫名的情愫。   Chapter5   美术社团第一次聚餐完毕后,整个社团的气氛变得亲密起来。甚至产生了几对情侣。沙筱蓝打趣,“纪社长可真会控制人数,七男七女,刚好可以凑成七对。咱们社团以后可就出名了。”   纪正烨虎着脸训斥沙筱蓝,说她这是严重扰乱大学风气。   看着纪正烨一本正经的样子,所有人都笑岔了气。   一段时间的相处下来,沙筱蓝发现很多很多问题。   比如,那天面试时候喊自己进去的女生似乎喜欢纪正烨。比如,李西落似乎总是找自己的麻烦。比如,纪正烨这家伙从来都不画素描。比如,纪正烨总会以各种理由支使她做事儿。比如,李西落找自己麻烦的时候,纪正烨总会充当正义的一方来解救自己。   “李西落,我怎么你了?总是跟我过不去?”沙筱蓝拿着一张署名李西落的素描画气呼呼地质问,“你居然把我的头像按在猪身子上!”   “这个,这个。”李西落摸着脑袋一步步向后退,虽然沙筱蓝脾气还不错,可看她这次火大的样子,自己似乎做的真的很过分了,“沙筱蓝,我请你吃饭作为道歉可以吗?”   李西落发誓,自己绝对没有想到,上一秒还怒火冲天的沙筱蓝,下一秒就像是温顺的小兔子一样。沙筱蓝的眼睛眨巴眨巴的,似乎在传达一个讯息:李西落,这可是你说的哦,不准反悔!李西落开始感叹,女人变脸真的是比翻书都快。   李西落看着面前捧着鸡爪狂啃的沙筱蓝,开始心疼起自己的钱包。这个奇怪的女人,点了许多的鸡爪:泡椒凤爪,红烧凤爪,香辣凤爪,虎皮凤爪……   沙筱蓝心满意足地抹了抹嘴,朝李西落笑笑:“我吃饱了。”   “人家都说吃啥补啥,难道你除了鸡爪还喜欢啃猪蹄吗?”   沙筱蓝狠狠地踢了李西落一脚:“要你管。”   看着沙筱蓝离去的背影,李西落嘀咕着,不管是鸡爪还是猪蹄,我都想牵着不放。   Chapter6   李西落追沙筱蓝的事情,在美术社团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了。一个马不停蹄地追,一个诚恐诚惶地逃。   沙筱蓝自己也不明白到底是为什么。话说,李西落也算是学校里排的上名的男生。长了一副好皮囊,家境也算殷实,重要的是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可自己心里总是有些忐忑,说起来,似乎对李西落缺了一种感觉。但到底是什么感觉,她总也说不出来。   在沙筱蓝第二十七次拒绝李西落的时候,他问:“沙筱蓝,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还是我哪里做的不好?”看着李西落可怜兮兮的表情,沙筱蓝无奈地摇头,为什么是这种情形,自己也摸不透。   “那好吧,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就不信我追不到你。”   “嗯,没事儿,冲着你总是请我吃鸡爪的份上,我也永远当你是哥们。”沙筱蓝大大咧咧地拍了拍李西落的肩膀,然后屁颠屁颠往宿舍跑,宿舍里有一大堆李西落买的鸡爪。沙筱蓝想,自己这辈子就两个爱好了,一个是素描,一个就是啃鸡爪了。   纪正烨打来电话,沙筱蓝以为他又有什么工作要交代自己。不成想,纪正烨在电话里约沙筱蓝吃东西。对于吃,沙筱蓝向来都是来者不拒。   约定的地点,沙筱蓝老远就看见纪正烨坐在靠窗的座位上了。阳光沿着玻璃铺洒在纪正烨的脸上,刚刚好勾勒出他完美的侧脸。沙筱蓝迅速拿出素描本,专心致志的开始勾勒纪正烨的轮廓。   “沙筱蓝。”再抬头看的时候,纪正烨的面孔被放大了许多倍出现在自己眼前,似笑非笑的神情,明亮的眸子里居然还有一丝宠溺。看着纪正烨的表情,沙筱蓝感觉心跳漏了半拍。从意外给纪正烨画像到同在美术社团,沙筱蓝从来没有如此近距离地看纪正烨。   “你有病啊,突然出现在人家眼前。”沙筱蓝迅速推开纪正烨,向后退了几步,仿佛慢一慢,就会被纪正烨的目光穿透一样。   Chapter7   沙筱蓝开始有意无意地躲着纪正烨。实话说,她并不讨厌对纪正烨的感觉,甚至,有些喜欢纪正烨靠她很近时给她带来的那种甜蜜感。她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总是对李西落没有感觉。她的那份感觉,给了纪正烨,只是迟钝如她,一直没有发现而已。而且,纪正烨并没有说什么。重要的是,考试时候喊话的学姐曾经在所有社员跟前说,纪正烨是她的男友。   在意识到对纪正烨的感觉的时候,沙筱蓝迅速的做出了一个决定,答应李西落的追求。   这可乐坏了李西落,非要请全社的人吃饭。任凭沙筱蓝怎么反对都无效。   所有人看着一大桌子的鸡爪,都呆住了。哪儿有人请吃饭的时候全部吃鸡爪?   “李西落,你脑袋里塞沙子了?”   李西落挠挠头,“蓝蓝喜欢吃鸡爪,我不自觉就……”   一桌子人很无奈,却也没办法了。回头瞧瞧,除了沙筱蓝吃的不亦乐乎以外,纪正烨也在津津有味儿的啃着鸡爪。   “社长,没想到你的口味跟沙筱蓝的一样啊。”   “我从小到大都爱的食物,没办法呀。”纪正烨抬起头来,还意味深长的看了沙筱蓝一眼。这话,在沙筱蓝耳朵里怎么就这么熟悉?好像很久以前听过,却又想不起来什么时候听过。   Chapter8   日子不紧不慢的过着。   李西落除了每天带一大堆鸡爪陪沙筱蓝画素描,就是在沙筱蓝跟前说些社团的事情。自从发觉自己对纪正烨有感觉以后,沙筱蓝就辞掉了社长助理的职务,除了按时交素描以外,她基本是不踏进美术教室的。而社长助理一职,自然而然的就由李西落担任了。   “蓝蓝,社长下个周就要走了。听说是被学校保送到美院了。”   “哦。”   “社长最近失魂落魄的样子,有时候还拉着我去喝酒,他……”   “西落,我们一会儿去吃鸡爪吧。”沙筱蓝打断李西落的话。她现在有些害怕听到纪正烨的消息,那种莫名的感觉不停的在心里疯长。沙筱蓝担心有一天自己会被这感觉撑破,伤害了李西落,纪正烨,还有她自己。   沙筱蓝叫了啤酒,她曾一度很讨厌这些液体。可现在,她把这些液体一杯一杯灌进肚子里。有些苦涩,就像她的心情。   如果早一些发现自己对纪正烨有感觉,那么她定会在那个女生说喜欢之前,在李西落说喜欢之前说出那份喜欢。可是,现在,微妙的关系,让沙筱蓝不知所措。   原来,真的连喜欢你都来不及说。   纪正烨,你的靠近,霸道的让我无法分辨这是什么。   Chapter9   “社长,你喜欢沙筱蓝对吗?”李西落约了纪正烨在美术教室,“我知道的,你看她的眼神有干净的宠溺。”   “你不知道,我有多么的喜欢沙筱蓝。从很早的时候开始到现在。可是这个小丫头,完全都不记得我。”李西落不等纪正烨回答,自顾自地说。   “小时候在幼稚园,我总是会欺负她。小学也是,我不知道那就是一份喜欢。我只想让她知道我的存在。可是现在,她完全都不记得我了。”   “还好,她现在答应与我在一起了。只是,我感觉不到她的喜欢。这些没有什么,我只要能在她身边就好。”   “社长,蓝蓝喝醉了的时候,口中念的是你的名字。我知道她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她是个善良的好姑娘,为了不伤害任何一个人,她愿意独自承受那份喜欢。”   纪正烨拍拍李西落的肩膀,“李西落,男孩子有你这么婆婆妈妈的吗?你喜欢她就要让她完全接受你的爱,让她的生活只充满你的气息。我怎么会喜欢她呢?那样看她,只不过是觉得她长的很像住在国外的小妹而已。李西落,好好对沙筱蓝哦。我被保送到美院,很快就可以跟妹妹团聚了。”   看着李西落走出美术教室,纪正烨用几乎听不到的声音呢喃。   李西落,你不也是一样忘记了我吗?那一年,我们三个住在一个大院里。多少年后,我认出了你们,可你们都忘记了我。我喜欢沙筱蓝,或许时间跟你一样久吧。可是,我要离开,那陪在她身边的人自然是你了。我知道,你会好好对她。   Chapter10   或许纪正烨永远不会想到,李西落跟他的谈话都被躲在窗后的沙筱蓝听到。   沙筱蓝觉得,生活真的是很奇妙,转来转去,总会相遇。小的时候她喜欢纪正烨,纪正烨埋头学习。李西落每天都想着法子欺负自己。原以为,大院拆迁分开的三个人不会再见,可是终究还是见了,纠缠了。   沙筱蓝有些欣慰,至少知道,纪正烨也是喜欢自己的。可是她不能说的是,对于李西落,她不能伤害。长相漂亮的李西落有一点儿小小的瑕疵。如果仔细看他走路,会发现他的身体总会向一边微微倾斜。   沙筱蓝永远记得,在那个起火的仓库里李西落奋力把她推到窗户上。李西落却因为力气用尽而被落下的横梁砸到左腿。那以后,大院拆迁,便没有音信了。多少年以后的相见,眉眼都变了模样。   沙筱蓝觉得,有时候一些事情昭然若是以后,心里反之会坦然了。   现在,她只需要装作不知道,所有便就美满了。   既然再一次遇到了李西落,既然李西落喜欢自己,那么便好好在一起就好。   Chapter11   纪正烨走的时候,沙筱蓝送给纪正烨一张画。是那次在餐馆外沙筱蓝偷画的。   纪正烨一手搂着李西落,一手搂着沙筱蓝。他说:“以后结婚的时候一定要通知我呀。”   李西落脸红红的不知所措,倒是沙筱蓝很爽快地答应。   “社长,以后要让我们知道你的消息。”沙筱蓝冲着走向安检的纪正烨大声喊。那个身影怔了一怔,背对着他们狠狠地点了点头。   “喂,李西落,我们去吃鸡爪吧。”   李西落傻傻的点头。他始终不明白,为什么沙筱蓝会突然变得热情。   晚上,橘黄色的灯光下,沙筱蓝铺开素描本,循着之前的留下的印子一笔一笔勾勒出纪正烨的模样。那眉眼有着浓浓的笑意。   沙筱蓝知道,这一辈子,这个眉眼明朗的男子会一直印在脑子里。   桌子上李西落揽着她照的的照片端端正正地摆在那里。   沙筱蓝突然就觉得自己是这么的幸福。这幸福,是三个人的幸福。 正文 第18章 我们没有在一起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3:58 本章字数:7095   偶然。   2010年三月最末的那天,方格在街上听到音像店里放奶茶的新歌,我们没有在一起。听着听着,她在大街上就落泪了,泪珠子成串成串往下掉,溅在地上起了尘土。   “你那傻气,我真是想念……”   方格感叹,奶茶的歌里还有着陈升的味道。自己的世界里不也还是保留着夏江跟小五的气息吗?方格有些自嘲,加快了脚步朝店里走去。   看着店外面的向日葵,看着店里面熟悉的一切,方格的眼泪慢慢涌起,一滴一滴落下,在桌子上溅开一朵一朵的泪花。反射在眼睛里,似乎有了夏江跟小五的影像。那时候,自己,夏江,还有小五,多么亲密的三个人。现在,只剩下自己一个人。   方格觉得,只有在店里,自己是个完整的自己。   初见。   方格初见夏江那天,青岛正弥漫起不小的沙尘暴。方格为了躲避沙尘暴转身进了路边的咖啡酒吧。换做以前,方格知道自己是无论如何不会进这种看起来奢华,实际上也奢华的地方。一杯卡布奇诺要72块。方格心疼口袋里的钱,却也不能跟侍者说,这杯我不要了。   方格坐在位子上祈祷,沙尘暴赶紧停下来吧。不然的话,今天就血本无归了。方格喝一口卡布奇诺,看一下表。   夏江就是在这个时候注意到方格的。他从未见过喝卡布奇诺的女生有这种奇怪的举动。好奇心作祟,夏江走到方格对面的位子坐下。没有任何言语,就那样盯着方格看。方格觉得很囧,这种高级的地方,自己从未来过,莫不是自己喝的方法不对?   方格看周围的人,他们都跟很优雅的拿着有着细细长颈的勺子轻轻搅拌。偶尔有人会抬手招呼侍者,请帮我续杯好吗?   方格于是也抬手,请帮我续杯好吗?   夏江确定,这是自己听到的最有意思的事情了。咖啡酒馆里,只有高级蓝山可以免费续杯的。当然,咖啡的价格也是昂贵的。周围人发出很大的笑声,方格不知所措,夏江朝站着的侍者点头。   ——好的,小姐,请你稍等一下。   夏江站起来解释说,这是今天对第一百位顾客的优待。夏江朝方格眨了眨眼睛。咖啡酒馆里又泛起一阵笑声。这一次,方格听了很悦耳。   于是,侍者真的给方格续了一杯卡布奇诺了。   这没有什么,整个咖啡酒馆都是自己的,更何况一杯卡布奇诺呢?方格意识到夏江替自己解了围。朝他微微点了点头。   ——为什么你一边喝卡布奇诺,一边看表?在等人?   ——我要去打工,只是在计算今天是否能来的及。不过,看样子,沙尘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你每天都要打工?   ——没有课的时候都会去打工。   ——有兴趣来这里打工吗?   方格睁大眼睛看着夏江,眼里满满的疑惑。自己向来没有这么幸运的,那份一直很珍惜的兼职也是同学介绍的。何况,方格确定自己进来的时候并没有看到有招聘启事的。   ——还没有来得及发布招聘信息,前天有个侍者辞职了。所以刚好有空缺,而且不需要你做全职哦。没课的时间来就行。   方格确信自己是遇见大神了,忙不迭的点头。来这儿工作环境不错,而且也比穿越大半个岛城去健身俱乐部打扫卫生强多了。   方格笑的那个花枝乱颤啊,她说,我叫方格。就是小时候那种田字本的方格。这次换夏江笑了,没有笑到方格那样花枝乱颤,但也明媚了一下方格。方格看着那笑容,不小心就腻进去了。就像是香甜的卡布奇诺。   那天方格没有等到沙尘暴停下来,便由夏江开车送回去了。夏江临走时候要了方格的身高体重之类的,他说,方格,帮你订做工作服。还有,明天你如果没有课便可以来上班了。那一晚上,方格做了整夜的梦,梦里都是夏江的明媚的笑容。   方格觉得自己像花骨朵一样,遇到了想要绽放的理由。   向日葵。   向日葵是夏江的咖啡酒吧的名字,名字连起来就是向日葵咖啡酒吧。方格正式成了这里面的侍应生。天气好的时候,客人寥寥无几。反之,则会有大把大把的人来这里消磨掉时间。他们都是有钱的人。喝卡布奇诺,喝高级蓝山咖啡。   人少的时候方格便捧着一本书坐在角落里看。那天帮自己续卡布奇诺的男侍者会招呼所有客人,他叫小五。   夏江跟方格,跟小五都相处的很好。不像是老板跟员工的关系,倒像是多年的好友那般。人实在多的时候,夏江也会帮忙招呼客人。方格很满足这种状况,而且夏江给自己很丰厚的工资。   夏江不在的时候,小五会同方格说许多话。比如说,咖啡酒吧后面的那一大块空地,每年都会种满向日葵,全都盛开的时候很美丽。比如说,向日葵不仅是向日葵。比如说,这个咖啡酒吧有重大意义的。   当然,小五还会说些别的。   他说,方格你的眉毛好细。他说,方格你是明媚皓齿的模样。他说,方格我会做木头格子的手链,等我送你一条吧。   方格后来知道,小五跟夏江其实是朋友。从咖啡酒吧开始营业的时候他就在了。   夏江更多时候会同方格讲,方格,你真像我故友年轻时候的模样。他说,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像。方格就反问,故友,像你一样大吗?夏江就摇头,不是的,很老很老的人了。方格会撇撇嘴,我有那么老吗?   小五会和夏江同声说,不老不老,方格最年轻了。   后来,夏江同小五都喊方格,格子,格子,格子。   方格也就答应了,她觉得这样很亲昵。   方格知道自己的心思,慢慢的,满满的,被夏江所填满了。她是个聪明的姑娘,懂得进退。懂得观察。她觉察到,很多时候,小五看她就跟她看夏江一样。   夏江会是她的劫,而她则会是小五的劫。   木头格子手链。   小五真的送了一条木头格子手链,都是空心的精致的小格子。上面栓了一个实心的小方格,上面就刻了方格的名字。小五还送了一条给夏江,上面刻了向日葵的名字。方格跟夏江都很欢喜。小心翼翼地套到手腕上。   小五就咧着嘴笑,露出两颗虎牙。他说,手链是用上等桃木雕刻的,可以辟邪,还有,可以招桃花。   夏江就搂着方格跟小五嘻哈道,希望都遇见自己的桃花。   小五确信自己真的是遇见桃花了,就是方格。方格知道自己遇见桃花了,但夏江不会是属于她的桃花。夏江在想什么,方格不知道。方格还有一件事情不知道,夏江也不知道。这件事情只有小五知道。   小五送方格的手链,每一个空心的小格子内壁都刻着自己的名字,他愿意被圈在格子里。遇见方格的小五,觉得自己有了一个特别的灵魂。整个人都鲜活了。   盛开的向日葵。   咖啡酒吧后面的向日葵开了,来这儿的人愈来愈多。方格,夏江,小五变得忙碌起来。来来往往的人喝了咖啡,都要去看看那一大片向日葵。很多人都说,怎么看着这向日葵没有幸福的感觉,方格觉得也是。她总是觉得向日葵是向着太阳的,每天都沐浴大把的阳光。至少该是温暖的。可是这儿的向日葵真的让人感觉不到温暖。   方格临回学校的时候,绕道屋后剪了一朵向日葵。她想放在宿舍里。   小五推出机车要送她的时候,刚好夏江出来。他看看方格,再看看她手里的向日葵。眼里慢慢用满了悲伤,还有愤怒。   小五急忙说这向日葵是他送给方格的。小五说,正准备向方格表白呢。觉得玫瑰花太俗,配不上方格,便偷偷剪了一朵向日葵送她。夏江眼里的愤怒慢慢隐去了,他说,向日葵本就是给爱的人。   路上,方格问小五,为什么夏江会那么在意那些向日葵。   小五回答她,那些都是夏江用心栽培的。   方格在小五的车坐后面低语,我也是用心喜欢他的。   小五没有听到,因为机车骑得太快,风的声音盖过了方格的声音。   小五用很大的声音问方格,你喜欢我吗?方格就用同样大的声音回答小五,喜欢。两个声音交织在一起,飘在青岛七月的海风里。方格是真的喜欢小五的。明亮的眸子,总是盛满着阳光,一眨一眨的就能温暖人。   小五又问,方格,你会爱我吗?   好久,方格用很小的声音说,或许吧。   或许,小五没有听到方格的回答。或许,小五觉得只要喜欢就够了。   凋零的向日葵。   暑假开始了,方格开始做全职。每天每天都待在店子里。她征求夏江的意见,把向日葵剪几朵,放在店子里。她说,那几个落地的大玻璃瓶配着向日葵点缀很好看呢。夏江眼里明暗交织,最终定格的是明亮的色彩。他朝方格点头。   方格跟小五挑选开的饱满明艳的向日葵小心翼翼地剪下来,插到透明的玻璃瓶里。方格跟小五都很高兴,夏江看起来似乎也心情不错。   可是,就算小五跟方格换水换的很勤,那些瓶子里的花朵还是很快打蔫儿了。   夏江看着那些枯萎了的向日葵,若有所思。方格从夏江的眸子里看到向日葵的影子,像是重新鲜活了一般。   夏江说,向日葵离开阳光生命就到尽头了,就算是有再多的水分,再多细心地照料,也不能逃离枯萎的命运。   夏江还说,方格你身上散发着一种向日葵的气息,很平静,很温暖。   方格若有所思的点头,她多想告诉夏江,自己也像是向日葵一般,在他身边才会鲜亮如向日葵一般。可是,这话,方格总是说不出口。心思细腻的方格,隐隐觉得,夏江心里的向日葵已经有所属之人了。   方格更加细心的照料向日葵,只希望它们可以绽放的久一些。   离开。   夏江告诉方格跟小五,他要走了。   小五问他是不是会回来,他说不知道。   方格问他为什么要走,他说去寻找向日葵。   方格不明白,明明身边就有一大片向日葵啊。   小五答应了替夏江照顾店子。夏江说,如果我不回来,那么,店子便赠与你们了。你们经营的会比我好多了。   方格的眼里涌满了泪水,夏江就抱抱她,说,小丫头,别这么伤感啊,或许以后还会再见到呢。   夏江在离开之前,说了很多很多话。要知道,很多时候,夏江都是沉默的。夏江说起他小时候,说起他的故乡。说那里有很多很多的向日葵,那里家家户户都种植向日葵。他说很喜欢青岛这座城市,可终究不是向日葵的故乡。   夏江还说,方格就像一朵向日葵,稚嫩的努力地向着太阳生长。   夏江还说了很多很多,喝了点酒的夏江,好像要把所有话都说完一样。   扶着喝醉了的夏江进店子里面卧室的时候,方格在夏江耳边说,你知不知道我爱你?从第一次见面便爱了。夏江说,我知道啊,一直知道,可是我已经有向日葵了。夏江还说,小五喜欢你啊,我是个沧桑的人,不适合被爱。你该爱的人是小五啊。   方格轻轻踮起脚吻了夏江的额头。   夏江摸摸方格的头发,叫她傻姑娘。   夏江说,方格,我是喜欢你的。   方格知道,就像她也是喜欢小五的,可是那不是爱。   夏江走了,走的义无反顾。没有告别。   向日葵的秘密。   夏江走后,小五告诉方格,其实,向日葵不是向日葵。他说,夏江眼里的向日葵是个姑娘,是夏江心心念念一直爱着的姑娘。   小五说,他是跟夏江一起认识向日葵的。向日葵是个跟方格一样明媚皓齿的姑娘。他很奇怪,为什么有女孩子会叫向日葵。夏江可是不管不顾,他说,第一眼便爱上了这个叫向日葵的姑娘。巧的是,这个姑娘也爱上了夏江。他们说,没有差一分一秒,就彼此爱上了。   名字叫向日葵的姑娘,是美术系的学生。笔下会盛开大片大片的向日葵。   名字叫向日葵的姑娘,向着太阳不停追逐。   名字叫向日葵的姑娘,她离开了,去追逐她艺术的太阳了。离开青岛,离开夏江。   名字叫向日葵的姑娘,就像是爱着自己名字一般爱着那些在太阳底下盛开的向日葵。于是,夏江便在咖啡酒吧外面种了许多许多向日葵。他说,看着那些向日葵,就像看着自己爱的那个人一般。   夏江一直在想,是否追逐着向日葵一起离开。直到看到方格那一刻,夏江觉得自己该去找向日葵了。夏江说,方格很像他一个故友,很老的故友。其实不然,那个人便是向日葵。说很老,只是她在自己心里扎根,那种感觉很老了。   小五说,格子,你真的是个好姑娘。比向日葵要温暖。   向日葵卡片。   整个暑假,青岛都笼罩在一种温暖的气息里。   方格跟小五,经常受到夏江的明信片,向日葵明信片。夏江在上面写着,这是向日葵手绘的明信片。夏江的字写的很好看,字里行间都是暖暖的。果然,向日葵可以还给夏江温暖。而自己,是无论如何做不到的。   夏江写,亲爱的方格,是你让我坚定了寻找向日葵的心,如果不曾遇到过你,我可能会一辈子都看着这片向日葵想念我的向日葵姑娘了。   夏江写,方格,你知道小五喜欢你吗?就像我喜欢向日葵一样,他会在跟我一起看向日葵的时候嘴里念着你的名字。   夏江写,方格,你是我生命里,记忆里一朵明媚的向日葵。   方格有时间的时候就会翻看那些夏江写的话,有时候,她会觉得,遇见夏江,就像遇见了一阵风一样。   小五几乎包揽了店里所有的事情,他说,他力所能及能做的,便都要做。他要方格幸福。   打理店后面那片向日葵的工作便由方格接手了,方格喜欢那些向着太阳的花。她总觉得,向日葵在,就可以感觉到夏江的气息。   栈桥下的波浪。   夏江最近的来信上说,他跟向日葵要结婚了。以后就定居在日本了,不会再回来。夏江还说,希望小五跟方格可以幸福的在一起。   方格看着那些字,眼里氤氲开水汽。夏江很幸福,向日葵也很幸福。夏江说,以后便不再写明信片了。夏江还说,向日葵咖啡酒吧就留给小五跟方格了。   小五跟方格求婚,他说他想照顾方格一辈子。   方格看着面前的卡布奇诺,点点头。小五是个会对她好的人。   方格说,自己想要一枚珍珠贝,很漂亮很特别的那种。小五说这简单,他会拿来最独一无二的珍珠贝给她。   于是方格便在店里等着。   方格等了许久都没有等到小五回来。   傍晚的时候,有电话打进来。是陌生的号码,声音也不是方格所熟悉的。   方格赶到医院的时候,没有看到小五。有人告诉方格,小五是从栈桥上冲进海里了。小五为了躲避栈桥边玩耍的小孩,连同机车一起掉进海里了。很不巧,刚好是涨潮最厉害的时候。他们还说,在小五口袋里发现了这个东西。   一个闪着七彩颜色的珍珠贝。   方格一滴眼泪都没有。只是紧紧拽着珍珠贝,任由边缘在手心里留下痕迹。方格觉得,小五跟夏江都像是一个梦一样,醒来了便没有了。   向日葵咖啡酒吧。   方格退学了,所有人都不明白为什么。方格知道,她只是想好好守着向日葵咖啡酒吧,守着有小五跟夏江气息的地方。   仿佛,向日葵酒吧在,他们就在。只要呆在向日葵酒吧里,便是和他们在一起。夏江寄回来的明信片跟小五曾送她的木头格子手链被方格塞在一个木头盒子里。没有客人的时候,方格总是拿出来看。看着看着,眼睛就湿了。   方格有想过告诉夏江关于她跟小五的消息,她想告诉夏江,小五走了。可是邮寄出去的信,都被辗转的退了回来。信封上盖着“查无此人”的印戳。方格想,是不是老天想要把自己重要的人都从身边收回去呢?小五去了一个她到不了的地方,夏江也失去了消息。或许,这一辈子,都不能再见了吧。   关于小五,关于夏江,都只能种在心里了。   方格就想起那时候小五送她木头格子手链时候的情景。她记得小五说,手链会招来桃花。可是现在,花都谢了,就连向日葵都没有以往的那种光彩了。   我们没有在一起。   “你一直说的那个公园已经拆了,还记得荡着秋千日子就飞起来,漫漫的下午阳光都在脸上撒野,你那傻气,我真是想念,那时候小小的你还没学会叹气,谁又会想到他们现在喊我女王,你哈哈笑的样子倒是一点没变,时间走了,谁还在等呢?”   方格在店里放奶茶的《我们没有在一起》。   方格说,小五,你看我爱夏江。   方格说,夏江,你看我答应小五嫁给他了。   方格说,你看,到最后谁也没有跟谁在一起。   方格说,小五,真想念你哈哈笑的样子。   方格说,小五,傻气的小五。 正文 第19章 我也曾经喜欢过你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3:58 本章字数:9022   一。   戏剧社跟话剧社比起来,那热闹程度真的是差好远。一个地上,一个天上。这是夏小暮得出的结论。   戏剧社是夏小暮费了老大劲才说服系领导批准组建的,当时系领导就说不会给戏剧社多少经费。现在,招社员成了一个难以逾越的难题。不论夏小暮的宣传海报做得有多么精致,不论夏小暮拉住每一个过来看热闹的同学费尽口舌讲戏剧有多么多么好,依旧是没有人报名。夏小暮有些气馁,难道要这么放弃么?   看着对面同是在招社员的话剧社,夏小暮眼珠子一转,突然就有了主意。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大家来看看啊。今年戏剧社跟话剧社将要合作演出啊,有意参加的同学赶紧来报名吧。错过了可就没机会了啊。”这一喊,果真吸引了一大票人呼啦地围了过来。   进话剧社在形象上有很高的门槛,要求男俊女靓,或者长得有特点。夏小暮这边的戏剧社没有那么多杠杠条条,基本上只要是人就收。夏小暮心里是这么想的,唱戏都要化妆。男的都能化成女的,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夏小暮登记每个社员的资料,累得手发软,可是心里美滋滋的。人多了,就有足够的理由申请多一些的经费。这个,系领导看到如此壮大的戏剧社,该不会拒绝了吧。   夏小暮想,能招到二十个人就谢天谢地了。结果却大大超出夏小暮的想象,总数算起来有五十七个人。这数目着实把夏小暮吓了一跳。   二。   话剧社的社长沈西凉站在窗边听好友赵岐抱怨。   “那个创立戏剧社的小姑娘,可真行啊,居然公开叫板,说什么今年话剧社要跟戏剧社合作,整的一大票人都呼啦地跑她那边去了。还把不把我们话剧社放眼里啊?身为副社长,我怎么就不知道话剧社要跟戏剧社合作啊?光天化日,一个小女生脸皮能这么厚,我还真是见识了!”赵岐气呼呼地在话剧社的排练房走来走去。“西凉,你倒是说句话啊?该怎么办?”   沈西凉回过神来:“赵岐,你堂堂一副社长,连这点小事都搞不定啊?气什么啊?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呗。”   沈西凉突然想起,陈筱朵今天要回国了。久未见面,那种想念,让沈西凉顾不得跟赵岐再啰嗦下去了。   “我还有事情,先走一步了。新入社的社员登记就交给你了。”   沈西凉撂下这句话就闪人了,留下赵岐在那儿唉声叹气地埋怨好友总是把什么都推给自己,他那个社长当的倒是清闲,可以到处潇洒。   赵岐招呼新社员过来登记,尽管做好了心理准备,他还是倒吸了一口凉气。竟然一个男生都没有,清一色的女生。虽然说看美女一向是赵岐的爱好,可是自从担任了话剧社的副社长之后,这一爱好就逐渐消失了。或者说,这一爱好慢慢石化了。赵岐从最开始看到美女就流哈喇到现在看见美女无动于衷了。这转变,对于一个男人来说,真是不容易啊。   “赵岐社长,今年我们话剧社会上演哪一出浪漫的剧呢?”   “赵岐社长,沈西凉社长是不是还会出演今年的男一号啊?”   “请问今年的女一号会从新入社的社员中挑选吗?”   “我倒是很希望今年的男一号由赵岐社长担任,我还是喜欢赵岐社长这种类型的。”   ……   赵岐满头大汗,应付女人真是麻烦。都说男人是豺狼虎豹,赵岐现在觉得面前的一干美女比豺狼虎豹还厉害。每个人都有足够的实力去当八卦新闻的记者了。她们参加话剧社,单纯的就是为了话剧社的两个镇社之宝——正社长沈西凉,副社长赵岐。这两个男人,堪称是商大的“绝色”。   三。   沈西凉从排练室外看赵岐辛苦地应付这一大堆女人,嘴角泛出了笑意。这场面,也就赵岐还能撑起来,换作自己,恐怕早就落荒而逃了吧。自己打小就不擅长跟女人打交道,何况还是一大堆女人,能让他不脸红的女人只有几个而已。   手机上跳出一条短信,让沈西凉暂时收了心思。   “西凉,我在机场。你过来接我吧。”发信息的是沈西凉的女朋友陈筱朵,是不让自己脸红的女人之一吧。   如果说沈西凉在商大算是个传奇,那么陈筱朵在商大算是绝对的传奇。无可挑剔的容貌,温柔的性格,多才多艺且学习好得让人嫉妒。这一次,也是作为商大跟日本某所大学的交换生出国学习。   “筱朵,你找个地方坐一下,我很快就到。”沈西凉急忙朝校外跑去。   坐在出租车上,沈西凉心里并没有激动。筱朵经常作为商大的学生代表外出学习,这样的场景,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了。自己的女朋友如此优秀,也应该骄傲吧。但是沈西凉生性平和,还是比较愿意过平淡点的生活。不需要像现在一样,被学弟学妹们当做是偶像。就连恋爱,都被称作是模范恋爱。   陈筱朵坐在机场旁边的一家餐厅,在脑子里勾画沈西凉的轮廓。有一个月没有见着了,这一个月,除了偶尔的电话之外,基本上是毫无联系。自己在外面挺忙的,沈西凉的话剧社该也是招人的时候,也挺忙的。   沈西凉在出租车上就看见坐在餐厅里的陈筱朵。每一次她都会坐在那家餐厅的靠窗位置,是为了让自己一来就看见她。   掏钱,准备付车费的时候,沈西凉才发现钱包不在口袋里。要命的是所有的口袋里都没有钱,一分都没有。   沈西凉很无奈,打电话给陈筱朵,示意她出来。   看着司机大叔期待的眼神,沈西凉很小声的对陈筱朵说:“筱朵,我的钱包找不到了……”   陈筱朵把行李放进出租车里,跟沈西凉一起坐进车里,“我们一向稳重的沈社长怎么也犯这种错误啦?”   在司机大叔的笑声与陈筱朵的戏虐声音中,沈西凉的脸红的可以媲美番茄了。可就算如此,他还是记不起来一向不离身的钱包哪儿去了。   四。   夏小暮伸了个懒腰,合上登记完毕的社员名册。夏小暮心里美滋滋地想,原来幸福的感觉可以这么简单。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幸福就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她觉得自己的心情绝对可以这么形容的,忒幸福了。   那么更幸福的事儿就是现在去吃碗牛肉拉面了。   夏小暮背着她那个大大的包包朝校外走去。夏小暮确信自己是走出了五步,然后又倒退回去的。一个棕色的皮夹躺在草丛里。夏小暮不得不佩服自己的运气好极了,先是社团招新的工作顺利结束,现在是捡到钱包。明天,一定要去买张彩票,说不定还能种个大奖呢。   夏小暮面前摆着一大碗牛肉拉面,还有那个皮夹。不知道自己是真的这么幸运还是走了狗屎运,这个皮夹的主人竟然是沈西凉。就算商大所有的人自己都不认识,也不会不认识他。   自己读高三的时候,在爸爸的办公室里看到过一张照片,上面有个眉目生得好看的男生。夏小暮还记得自己那个时候问老爸那个男生是谁。   “是我最得意的学生,沈西凉。”   可能是从那个时候起,沈西凉就烙进了夏小暮的心里,也改变了夏小暮的决定。本来一心想要考中文大学的夏小暮考了老爸的学校,本来一直视理科为头号死敌的夏小暮就读了商贸管理。原因就是沈西凉。   现在,夏小暮看着沈西凉皮夹里的合影,眼睛有点湿润。这是多么美的一张照片啊,原来,模范情侣看起来是这么和谐。夏小暮心里虽然嫉妒,但是也忍不住祝福。   夏小暮低着头使劲往嘴里塞拉面,居然连自己最讨厌的香菜都塞进嘴里了。而且,她并没有发现。   吃了一大碗牛肉面的夏小暮,还是觉得心里空空的。夏小暮努力考到这所学校的时候,有一个心愿,自己可以一脸明媚的站在沈西凉身边。现在,夏小暮看着那张照片发呆。珠联璧合,原来就是用来形容照片上的两个人的。   可是,沈西凉到现在还不认识自己吧。真是悲哀,夏小暮无力地撇了撇嘴。   五。   当夏小暮拿着皮夹出现在沈西凉面前的时候,沈西凉吃了一惊。他知道自己认识这个小姑娘,她叫夏小暮。关于她的影像,他曾不止一次在校长的桌子上看见过。那张全家福,她笑容灿烂地站在校长夫妇中间。   他记得自己看得出神的时候,校长告诉他,这是他的宝贝女儿夏小暮。   原来,她考了这所学校。笑容浮现在沈西凉的脸上。   “西凉,就是这个女生,我们招社员的时候就是她喊话剧社跟戏剧社要合作的,结果吸引走一大票人。”赵岐看见夏小暮,就开始嚷嚷。这个干瘦的女生当时喊得特有气势,赵岐都怀疑那么大的声音真的是这干瘦的女生发出来的么。   沈西凉脸上的笑容更深了。   “这位同学,你是来还我皮夹的么?”   “明知故问,我拿着皮夹自然是来还你的。放心,不会给你私吞了的。”夏小暮自小牙尖嘴利,“但是有个条件,如这位大叔所说,我说过你们话剧社会跟戏剧社合作,这个作为你报答我还你钱包的条件。”   “好,理所应当的。而且话剧社总是一成不变的表演让人很乏味。合作自然是好说。”沈西凉一口答应下来。   “你居然叫我大叔,你居然叫我大叔……”一旁的赵岐气急败坏,一句话重复了好多遍。   “怎么了,就是叫你大叔。老男人。”夏小暮做了个鬼脸。   “西凉,你看,这样的人你怎么能答应跟她合作啊。不用管她,让她自己收拾烂摊子,应付她的社员吧。”   “可是赵岐,我已经答应了啊,答应了再反悔,有损我的名誉吧。”沈西凉很认真地对赵岐说。   最后的最后,赵岐眼睁睁地看着夏小暮跟沈西凉签订了合作协约。协约上写,编剧跟策划分别是夏小暮、赵岐。   六。   话剧社跟戏剧社合作表演的节目定在元旦校内联欢上。现在距离联欢的时间只有两个月了,而现在是剧本跟演员都没有着落。赵岐主张现代剧,夏小暮则觉得整点儿京剧戏曲之类的挺好。   两个人谁都不肯让步。赵岐强调:“这年头怎么会有人唱京剧啊?而且京剧剧本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熟悉的。”   夏小暮就说:“我这是戏剧社,总不能让我们演话剧吧。”   两个人闹来闹去,就闹到沈西凉跟前了,各执一词,就是没人肯让一步。   沈西凉看着面前的两个人,一个是多年的好友,一个是很特别的女生,而且还是校长的千金。真是不知道该帮谁。估计,赵岐如果知道夏小暮是校长的千金,就会后悔跟她如此争执了吧。   “这样吧,我们来个穿越剧吧。前半部戏剧为主,后半部分话剧为主。”沈西凉笑吟吟地对争执不休的两人说。   两个人各自考虑了一会儿,都点了点头,算是妥协了。   “那剧本怎么弄?”夏小暮跟赵岐异口同声。互相看了对方一眼,就执拗地别过头了,谁也不看谁。沈西凉感叹,真是一对活宝。   “这样吧,我们来个穿越剧吧!夏小暮,前半段的由你们戏剧社负责,后半段的穿越由我们话剧社负责。”   关于剧本的事情,在沈西凉的调解下,由夏小暮跟赵岐负责商定。   夏小暮很不情愿,她想跟沈西凉商定剧本。现在,因为不能跟沈西凉一起讨论剧本,夏小暮的心情很是低落的。   “夏小暮,你知道楚霸王项羽跟虞姬的凄惨爱情吧?”赵岐完全不理会夏小暮低落的心情,“我们改一下,不要他们那么悲惨的结局了吧,就让虞姬自刎的时候发生穿越,穿越到现代吧!”   “只要虞姬穿越,那楚霸王怎么办啊?”   “夏小暮,你笨蛋啊?怎么会只有虞姬穿越啊?楚霸王自刎的时候自然也会穿越啦,不然的话,谁跟虞姬演绎这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传奇啊?”   赵岐的话,迅速把夏小暮从低落的心情里拉了出来。要知道,夏小暮喜欢唱戏,尤其西喜欢唱的是项羽跟虞姬的段子。   在这件事请,夏小暮跟赵岐迅速达成了共识。   剧本商定了以后,接下来就是找演员的事情了。最开始,夏小暮觉得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这年头,会唱戏的人寥寥无几,会唱京剧的更是少之又少。当时赵岐讽刺她肯定找不到会唱戏的人时,她还挥舞着拳头跟赵岐说走着瞧。结果,现在……   夏小暮自己会唱京剧,但是,还缺一个男主角。她愁得不行,感觉自己的身体都快爆开了。托朋友四处打听,结果是,商大还真有个会唱京剧的男生。不是别人,正是沈西凉。可是,沈西凉作为话剧社的社长,能倒戈吗?   可是除了他,真的再也找不到别人了。夏小暮心里不停地猜测沈西凉会不会跟自己演对手戏,那感觉,就像是心里揣了一百八十只小兔子样。夏小暮想,这样下去自己肯定不能在商定的时间里搞定自己负责的那段戏了,那个赵岐肯定会幸灾乐祸的。   夏小暮横了横心,决定去找沈西凉,心里却也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   七。   当夏小暮站在沈西凉面前的时候,他正跟陈筱朵坐在拉面馆吃拉面。男的一脸温柔,女的一脸幸福。夏小暮远远地看着,心里面又酸又涩。   沈西凉招呼夏小暮坐下的时候,夏小暮正犹豫着是不是坐下。赵岐抱着一叠东西匆匆赶来,看都没看夏小暮一眼,就一屁股坐下了。夏小暮觉得这个人真的是很不知道看场合,人家情侣在吃东西,他跑来凑什么热闹。夏小暮忘了,自己也是坐在他们两个人的天地。   夏小暮问沈西凉可不可以做前半段的男主角,因为学校里只有他一个人会唱京剧。   赵岐在一旁嚷道:“西凉是后半段的男主角,你能不能不要来抢,我发现你这个人真喜欢抢!”本来在剧本的问题上,赵岐的提议让夏小暮稍微改变了对他的看法,现在赵岐的一句话要夏小暮对他的态度又发生了改变。夏小暮心里想,赵岐真是个小气吧啦的男生。   “赵岐,有什么呢?反正穿越,按理说整部剧的男女主角都不需要换的。”沈西凉赶紧打圆场。   “那前半段的女主角是夏小暮,后半段我原定的女主角是筱朵呢。这样子跟你说的整部剧不换男女主角是有冲突的。”赵岐小心翼翼地看了陈筱朵一眼。果真,这个完美的女生脸上有一丝不悦。   沈西凉看看夏小暮,又看看陈筱朵,也没了主意。   “沈社长,按你们原定的吧,你做前半段剧的男主角,后半段剧的女主角依旧由陈筱朵学姐做吧。反正电视上演穿越剧的时候经常是变换容颜的。这样,大家可能会更喜欢。”夏小暮多么想整场剧都是自己跟沈西凉一起演呢,可是,这是不可能的。所有人都看在眼里的是沈西凉跟陈筱朵的完美幸福。自己从一出场,就该是个配角吧。   楚霸王项羽跟虞姬的戏本是个悲剧段子,现在被他们一捣鼓,成了穿越的皆大欢喜结果。不知道她夏小暮对沈西凉能不能是个皆大欢喜的结果。   八。   他们几个人努力地排演,赵岐充当剧务,什么事情都要管上一管。   沈西凉夸赞夏小暮,说她小小年纪京剧唱功不凡。两个人虽说是初次合作,却也配合得天衣无缝。一字一句,腔正字圆。   一干配角都夸赞夏小暮跟沈西凉京剧唱得真不错。也怪,听惯了流行乐的时候,偶尔来段京剧调子,自然是另一种韵味。   陈筱朵在排练的时候倒是不经常在场,问沈西凉,他无奈地笑道:“她总是很忙。”   排练起来,时间过得那么快。夏小暮感觉,这些时间里,自己过得很愉快。每天都可以看到沈西凉,每天都可以跟他演对手戏。她不止一次地祈祷时间过得慢一点。在夏小暮情窦初开的季节里,她的心思全被沈西凉填满了。   校内联欢,话剧社跟戏剧社的合作做为压轴戏登台。联欢一开始的时候,一干人就坐在后台化妆。夏小暮自己对着镜子,浓浓的油彩一点一点儿在她的脸上晕开,陈筱朵则是为沈西凉画着。夏小暮心里狠狠地抽搐,这般爱恋,自己恐怕是不会有的吧。可惜的是,最终,沈西凉也不会明白自己的心思。   夏小暮唱:   ——如此这般的喜欢,我愿意一辈子……   ——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   夏小暮知道,自己该是没有机会在沈西凉面前说出这些话。那么,唱出来便好。   沈西凉唱:   ——自古宝剑酬知己,你愿作我的红尘知己吗?   【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声……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如若有来世,我们相遇,再携手。   夏小暮想,沈西凉唱的真好。可是她不知道,沈西凉唱这句的时候,心里波涛汹涌。他知道,夏小暮永远不会成了他的红尘知己。他与她,也只能在台上唱唱罢了。   夏小暮拿了宝剑,在脖颈处一旋,倒在了沈西凉怀里。明明只是演戏,却逼真的很,沈西凉自己都有些恍惚了。台下唏嘘一片,竟无人鼓掌,都怕惊了台上的人。强光过后,夏小暮独自坐在后台,台上该是沈西凉跟陈筱朵的天地了。   她细细地给自己卸妆,卸了装之后,她还是夏小暮,沈西凉还是沈西凉。真正感觉离沈西凉很近很近的时候,就是倒在他怀里的那一瞬吧。她知道,戏完了,就是现实。就算再怎么喜欢沈西凉,也只能是在心里了。   夏小暮听见台下雷鸣般的掌声,果真,很成功。夏小暮还听见老爸宣布:沈西凉跟陈筱朵作为交换生将要去日本。夏小暮真的觉得浑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从遇见他到现在,无论怎么努力,都未曾追上他的脚步。   夏小暮多么想很大声地喊:沈西凉,我喜欢你。   九。   话剧社跟戏剧社的庆功宴上,沈西凉喝了好多酒。从未喝酒的夏小暮也跟着喝了几杯。一旁的赵岐埋怨:“你个小姑娘,喝什么酒啊?”可是夏小暮像是听不到一样。   夏小暮隔着桌子看着并排站在一起的沈西凉跟陈筱朵。她听见自己说:“沈学长,陈学姐,祝你们幸福啊。”   陈筱朵微笑着说谢谢。她的手,始终挽在沈西凉的胳膊上。   他们,真的是很完美的一对。   可是她夏小暮的感情,应该随着那场戏的谢幕而谢幕了吧。一个真实存在的沈西凉占据了夏小暮两年的心思。现在,该是掏空的时候了。   夏小暮不停地喝酒,一旁的赵岐不停地挡酒。庆功宴结束的时候,夏小暮没有醉,赵岐倒是醉了。   沈西凉先送陈筱朵回宿舍,夏小暮扶着赵岐等沈西凉回来。   全身重量都压在夏小暮身上的赵岐说:“夏小暮,我没有醉。夏小暮,我喜欢你。从跟西凉在你老爸的桌上看到你照片的时候,我就喜欢你了。我装作不认识你,装作凶巴巴的样子,我多么怕你会不喜欢我啊。那时候,你是一个笑容多么明朗的姑娘啊。可是,现在你的眉间总有忧伤。”   夏小暮摇摇头,她觉得自己是喝多了,出现了幻听。这个一直跟她作对的赵岐居然说他喜欢自己。感情,总会在不经意间生出意外的枝丫。   把赵岐交给沈西凉的时候,夏小暮知道自己的脸很红很红。   沈西凉说:“夏小暮,很久很久以前,我跟赵岐在你爸爸的办公室里见到过你的照片呢。很美好的女孩子,当时赵岐的眼睛都看直了。赵岐说,如果可以见到你,一定会跟你表白呢。”   “沈西凉,你胡说什么啊?我要回宿舍了。”夏小暮丢下沈西凉跟赵岐就匆匆跑了。她根本来不及好好消化沈西凉的话。   看着夏小暮渐渐模糊的背影,沈西凉说:“其实,那时候,我看着你的相片也直了眼。笑得那么灿烂的女孩子,该是没有一点烦心事儿吧。其实,我也想说,那个时候好喜欢你。虽然只是看了你的照片。可是,我始终配不上你呀,还有一个那么爱我的筱朵。所以,夏小暮,我对你的喜欢,只能在心里了。”   可是,夏小暮的身影离着沈西凉很远很远,远得听不到沈西凉的任何话。   十。   送沈西凉跟陈筱朵去机场的时候,夏小暮一脸严肃,无论赵岐怎么逗她,她都是铁着一张脸。   赵岐搞不懂,为什么一向伶牙俐齿的夏小暮突然这么一副模样。   夏小暮知道自己很伤心,可是又不能表现得太明显,只能用这么一副严肃的表情来掩饰。   沈西凉在快要登机的时候使劲儿抱了抱赵岐,这个多年的好友,此刻分开,竟有许多不舍。   瘦小的夏小暮被沈西凉抱在怀里,那么用力。沈西凉想,这是自己唯一一次拥抱夏小暮的机会吧。沈西凉的怀抱那么温热,沈西凉抱得那么用力,以至于夏小暮可以清楚地听见沈西凉的心跳。   夏小暮依稀听见很微弱的声音:“我曾经喜欢过你。”那紧紧的怀抱就松开了。   夏小暮呆呆地站着,看着沈西凉牵着陈筱朵过安检,心里突然就释怀了。原来,这场单纯的角逐里,终究不是孤单一个人。她,沈西凉,赵岐。   飞机起飞。夏小暮重复沈西凉说的话:我曾经喜欢过你。沈西凉,我也曾经喜欢过你。只是,曾经。   赵岐看着夏小暮一脸干净单纯的样子,朝着天空喊:“夏小暮,让我以后都喜欢你好不好?”   赵岐说这句话的时候,夏小暮脑子里浮现出了好多画面。   比如,赵岐在排练剧本的空隙逼着没有吃饭的喝下一大包温热的牛奶。比如,明明是戏剧社找不齐演员,赵岐却跑来跑去为自己找人,还说不想因为戏剧社的原因耽搁整部剧。比如说,赵岐凶巴巴的告诉自己沈西凉跟陈筱朵的感情很好很好,让自己打消对沈西凉的非分之想。比如说,赵岐在庆功宴上红着眼给自己挡了一杯又一杯的酒。比如,赵岐一直都是个可爱的男孩子。   夏小暮不自觉的扯动嘴角,她跑出好远好远对赵岐喊:“那要看你的表现了,大叔。” 正文 第20章 爱到极致成伤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3:58 本章字数:4465   1.   戈冰冰很喜欢看天空。仰着头,45度角的视线。她固执的认为,那个角度看天空最完美了。无论是晴天还是阴天,戈冰冰总能从空旷的荒芜之中发现一些质感。比如,有着动物形状的云彩,亦或者是黄昏时候大片的火烧云。   不论什么时候,戈冰冰总是微微仰着头,她是个骄傲的姑娘。戈冰冰在博客上写,有一天,如果我低下了头,那么,定是遇上了那个能让我低头的人了。到底谁能让这个骄傲的姑娘低头呢?   戈冰冰会摄影,这听起来可真是个不错的事情。   戈冰冰的镜头里总会有大片大片的天空重叠。偶尔,也会捕捉到飞鸟掠过天空的镜头。戈冰冰感慨,天空跟飞鸟真是最完美的恋人,飞鸟永远都是在天空的怀抱里飞翔。   戈冰冰拍的那组飞鸟掠过天空的镜头被送去参赛。据说,每年流浪在外的诸多摄影家的作品都会在这个大赛上出现,在这里得奖,是对自己摄影技术的肯定。   例行公事般的大肆报道,历时二十几天的摄影展终于要结束了。戈冰冰在家里等待通知,好把自己的那组片子拿回来。被放在那里展览了二十多天,戈冰冰有些想念它们了。   通知终于还是等来了,是主办单位打来的电话。电话里的声音,让戈冰冰觉得像是掉进了粘稠的水彩当中,极不舒服。“戈冰冰小姐,恭喜你,你的作品《晴空》获得摄影展的一等奖,作为摄影界的新人,我们邀请你参加颁奖典礼……”   戈冰冰听着这些话,本有些愤怒。她想骂,骂这些王八蛋用了她的片子。最后戈冰冰咕嘟咕嘟咽了咽口水,也把那些骂人的话吞回肚子里去了。因为主办方说,同时获奖的还有沈穆青的《湖面》。   这个消息让戈冰冰兴奋了很久。   2.   戈冰冰跑去买了一件银灰色的小礼服,抹胸、泡泡裙摆的设计,优雅可爱。戈冰冰觉得这件衣服很适合自己。   颁奖典礼上,所有人对戈冰冰都很好奇。这是多么年轻的女孩子,居然可以拍出这么好的作品。来自不同人的恭维声一一传进戈冰冰的耳朵,戈冰冰觉得这些话快要把自己淹没了。   主持人这样介绍戈冰冰:   戈冰冰,女,二十二岁,业余摄影家。   戈冰冰觉得主持人这么介绍很是喜庆。的确,在场的摄影家毫不掩饰的哈哈大笑。那笑声里有嘲笑跟揶揄的味道。可是这些,戈冰冰不在乎。   主持继续介绍:   另一位一等奖的作者,沈穆青,资料不详。   这一次的反应也很大。都在奇怪,今年的摄影大奖为何都被名不经传的人拿走了?   大屏幕上,戈冰冰的《晴空》跟沈穆青的《湖面》并排展出。   戈冰冰拍的是掠过天空的飞鸟。   沈穆青拍的是月初湖面的银鱼。   戈冰冰觉得这两幅作品放在一起很和谐。她知道,自己跟沈穆青站在一起也很和谐。   主持人说。沈穆青在地震灾区拍摄,赶不回来参加颁奖了。在场的人一阵唏嘘,有声音传来:真可惜。说话的正是戈冰冰。   戈冰冰想,这种场合,多一个人少一个人都是无所谓的。戈冰冰仰着头听那些摄影前辈们说教。   他们说,小姑娘有前途。   他们说,小姑娘很有灵性。   戈冰冰觉得,原来,自己前途无量。   3.   戈冰冰不总是仰着头的。   她说过,遇见那个能让她低头的人,她自然就低头了。而沈穆青刚好就是那个人,让戈冰冰低头的男人。   戈冰冰十九岁的时候遇见了二十三岁的沈穆青。戈冰冰是个活泼的大学生,爱说,爱笑,爱看天空。沈穆青是个故作深沉,总是背着一台摄像机满世界游荡的人。   戈冰冰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沈穆青说,美丽的姑娘,你给我当模特吧,我可以教你摄影。   戈冰冰看着沈穆青明亮的眸子,不自觉就点了点头。看沈穆青的眼睛,似乎有种魔力,一下子就能把人吸进去。更重要的是,戈冰冰喜欢上了沈穆青喊她姑娘时候绵长的鼻音。戈冰冰一直认为,那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   于是,姑娘戈冰冰便每天出现在沈穆青的镜头里。镜头之下的戈冰冰是个快乐的姑娘,镜头之外的戈冰冰更是个快乐的姑娘。因为,她和沈穆青恋爱了。   她爱沈穆青漂亮灵巧的手指,爱他总是盛满阳光捕捉镜头的眼睛,更爱他那颗敏锐的心。   沈穆青说,亲爱的姑娘,你是我心口的一枚朱砂痣,永远鲜红。戈冰冰爱极了这句话。她觉得摄影家沈穆青还是个会说漂亮句子的诗人。   总之,她爱他。他也爱她。   4.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沈穆青还是走了。这是戈冰冰意料之内的,他琥珀色的瞳写满了漂泊,那颜色正是不断行走所赋予他的。戈冰冰很大声地哭,撕心裂肺。她说,沈穆青,我会等你的。   沈穆青离开后,戈冰冰索性不读书了。她是个骄傲的姑娘,更是个倔强的姑娘。她学着沈穆青的样子,拍很多的照片,大片大片蔚蓝的天空都是她镜头里的美丽。戈冰冰总会觉得自己就是沈穆青,拍下一组组镜头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完全跟沈穆青融合在一起了。   戈冰冰喜欢看天空,拍天空。因为沈穆青说过,他愿意一辈子做戈冰冰的天空。沈穆青不在,那么天空便是沈穆青。   戈冰冰总是会收到沈穆青从世界各地寄回来的照片。每一张照片上的背后都写着:致亲爱的姑娘。沈穆青还会写很多很多旅途中听到的看到的事情。   比如,在姑苏平原上,他听牧民说,有两头牛一起私奔了。沈穆青便写,姑娘,请与我一起私奔吧。   比如,他说杂志上说爱尔兰的法律规定结婚以后就不可以离婚。沈穆青便写,亲爱的姑娘,我们去爱尔兰结婚吧,然后一辈子都在一起。   比如,他说听说阿拉斯加的太阳永远不会落下。沈穆青便写,姑娘,我们可以选择在阿拉斯加生活,每日我们的眼睛中都只有彼此。   戈冰冰看这些的时候就笑,笑得花枝乱颤的。她会在博客上写,沈穆青,我等你带我实现这些。戈冰冰想给沈穆青回信,可她发现,没有一个地址可以到达沈穆青哪他就像是一阵风,四处飘动,哪里有空气,哪里就有沈穆青。   5.   戈冰冰发觉自己越来越的想念沈穆青。她在这种想念中开始苍老,她觉得无限的恐惧要把她包围。她想要去寻找沈穆青,告诉沈穆青她爱他。可是她又不能离去,她害怕沈穆青突然回来会找不到她。   戈冰冰拍很多天空的照片,更多时候她仰着头,眼也不眨地望着天空。她希望沈穆青从天而降。   戈冰冰在沈穆青寄回来的照片上写,沈穆青,你快回来,如果你再不回来,我就跟别人去私奔去,然后我跟别人去爱尔兰结婚,然后跟别人到阿拉斯加去。戈冰冰把这些话写了好多遍。可是,沈穆青依旧没有回来。   她在博客上写,沈穆青,我快变成望夫石了。   6.   戈冰冰没有变成望夫石,沈穆青也没有回来。   戈冰冰结婚了,跟一个温淡如白开水的男人结婚了。那人不会喊戈冰冰姑娘,自然也就发不出戈冰冰喜欢听的绵长的鼻音。他总是冰冰,冰冰地叫她。   他对戈冰冰很好。   他会把戈冰冰抱在怀里,用带着温度的掌心拍她的背,哄她入睡。他会很早便起床为戈冰冰做可口的早餐。他会给戈冰冰买漂亮的衣服穿。他会把戈冰冰每件衣服都洗的干净,熨得平整。他会轻声说,别怕,有我在。   戈冰冰总是很调皮,她会在每天早晨醒来对那个为她准备早餐的人说,你是谁?怎么会在我家里?   他总是不回答,接而把早餐放到戈冰冰面前,满脸温柔地看她吃下所有。   然后我们的姑娘戈冰冰便出去拍天空了。她出门之前总是在墙上贴一张粉色的便利贴。   便利贴上写,沈穆青,快点回来,回来我们结婚吧。   戈冰冰每天都这样的兴高采烈,她总觉得,沈穆青就要回来了。   7.   我是林贵宝,我爱戈冰冰。从很久以前,到很久以后。我便是娶了戈冰冰的那个男人。没有婚礼,没有戒指,只是我照顾她而已。   我十二岁的时候,遇见十一岁的戈冰冰。那时候,我便萌生了要娶她的念头,并且这个念头随着我们的长大而不断膨胀。即使是在戈冰冰与沈穆青恋爱的时候,这个念头都不曾停止过。   戈冰冰总是一脸笑容的在沈穆青镜头下奔跑。她长长地裙子,干净的脚踝。她的所有都令我着迷。   于是,沈穆青跟戈冰冰成了我镜头下的时光。他们的快乐被我记录下来,纵使看着他们我会被苦涩所包围。我不知道,会不会有那么一天,戈冰冰发现总是站在她身后的我。我为她学习了摄影。   不过,发现也罢,不发现也罢。只要我能陪在她身边就好。痴情的人有许多,多我一个也无妨。   那一天,是我跟戈冰冰一起接到包裹的。那是一个没有署名的包裹。我跟戈冰冰都一眼就认出了那是沈穆青的包裹。一沓厚厚的照片,每一张上都是戈冰冰如花的笑脸。一架有些破损的相机。还有一本通讯录跟一封信。   信上写道,沈穆青拍摄的时候遭遇余震,被埋在了深深的瓦砾之中。救援的人挖出沈穆青的时候,他怀里紧紧护着几样东西。他们根据通讯录上唯一的地址就把这些东西邮回来了。   我使劲儿拽着戈冰冰,我怕她想不开,做出什么举动。   戈冰冰微微一笑,说了一句,沈穆青,我想你了,便直挺挺的向后倒下。   醒过来的戈冰冰把沈穆青死亡的信息自动从脑中过滤掉了。她只记得她有一个很爱的人,叫沈穆青。沈穆青在地震灾区拍摄,不久就会回来。糟糕的是,戈冰冰忘记了我。她的脑中,只有一个沈穆青了。   戈冰冰每天都带着沈穆青的那架相机出去。她每天都在拍天空,乐此不疲。或许,这台相机附着了沈穆青的灵魂,戈冰冰拍的每组镜头都那么有灵性。我把她拍的天空送去参展,同时送去的还有我拍的作品,银鱼跃出湖面的瞬间。   我用了沈穆青的名字参赛,因为戈冰冰看了会高兴。我告诉他们,就说沈穆青在灾区拍摄回不来。   我想,我一辈子都会在戈冰冰身边。我希望,有一天,戈冰冰会记起我。   我盼望着,有一天戈冰冰会知道那组《湖面》是我拍的。   我坚信,总会有那么一天的。   8.   戈冰冰始终相信,沈穆青就要回来。沈穆青会带她离开,去爱尔兰,去阿拉斯加。 正文 第21章 段小楼,我的地老天荒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3:59 本章字数:8660   Part1   我叫陈洛兮。   小的时候,段小楼总是牵着我的手跟别人介绍:这是我媳妇,陈螺丝。   段小楼的门牙漏风,总是把我这风情万种的名字叫成陈螺丝。引得众人哈哈大笑,段小楼也一边跟着傻笑。我总是窘得抬不起头来。   我说,段小楼,你如果再不能清楚的的叫出我的名字,我就不当你媳妇了。   可是,我没有办法让段小楼的门牙不漏风,就像我始终没有办法让段小楼清楚的说出陈洛兮这三个字。于是我就生气,那个气呀,好多天没有理段小楼。就算是段小楼拿了我最爱吃的棉花糖来找我,我也只是一把夺过棉花糖,还是不理他。   终于有一天,段小楼屁颠屁颠的跑来找我。隔着很远的时候,他就扯着嗓门喊我,螺丝,螺丝。其实,是洛兮。   近了,段小楼因为重心不稳。扑通一下摔倒了。这下可好,一摔摔倒石头上了。段小楼的门牙从此不是漏风了,而是压根没了门牙。段小楼趴在地上哭,我看见地上有一滩血,还有两颗洁白的门牙。   后来听段小楼他妈对我妈说,小楼窝在家里好几天非缠着我教他写洛兮的名字,这个笨小孩最后居然学会了。估计这么着急跑着去找你家洛兮,就是想告诉她自己会写她的名字了吧。最后,我从段小楼嘴里认证了这个事实。那天,他只是想告诉我自己会写我的名字了。以后,再跟别人说我是他媳妇的时候,就会把提前写好的我的名字给人家看。   可是,没了门牙的段小楼真难看。不过,听妈妈说,以后会长出来的。所以每次吃棉花糖之前我都会悄悄的对棉花糖说,赶紧让段小楼的门牙长出来吧。   那一年,段小楼五岁,我也五岁。   Part2   上小学了,第一天分班级的时候,我在一年级一班,段小楼在一年级二班。那么多小男孩,我乐呀,很快就把自己是段小楼媳妇的事情抛到脑后了。我挥舞着自己小色爪,很快就抓了一个长的白白净净的小男生坐在自己身边,并时不时的捏捏人家的小脸。小男孩眼里有泪水在打转转。我可不管,反正我这么捏段小楼的时候,他总是笑。   最后的最后,那个长相白净的小男孩放声大哭。老师就把他从我身边调开了。   上学的第一天,我自己孤零零的坐一张桌子。有点儿想念段小楼了。   第二天,妈妈送我去学校的时候,在我们班教室门口看见段小楼在地上撒泼。他说,我不要去那个班,我媳妇不在哪个班,我要跟我媳妇在一个班。   段小楼远远的看见我,像是看见了救星。爬起来就搂着我。   我跟段小楼的妈妈说,阿姨,就让段小楼跟我一个班吧。段小楼的妈妈没有办法,找了老师,把段小楼调到一班,并且让他跟我坐在一起。   那一天,全校的老师都知道了,陈洛兮是段小楼的媳妇。下课的时候,总有小男孩围着我喊,段小楼的媳妇叫陈螺丝。他们不是门牙漏风,只是觉得这么叫起来很好玩儿。   我有些后悔,不该为了棉花糖就答应帮段小楼的说让他跟我一个班。   段小楼从地上爬起来搂着我的时候在我耳边说,陈螺丝,你要是让我跟你一个班,我就天天给你棉花糖吃。   段小楼确实天天带棉花糖给我吃,可是,我也天天被人叫做段小楼的媳妇。没有小孩会叫我陈洛兮,他们都跟着段小楼叫陈螺丝。他们可不懂我风情万种的名字有多好听。   我的小学时光就在段小楼的媳妇陈螺丝跟棉花糖中度过了。   我发誓,上国中的时候,一定不要跟段小楼一个班了。   Part3   不知道是我的祈祷被棉花糖记在心里了,还是我虔诚的态度打动了棉花糖。国中的时候,我真的没有跟段小楼在一个班了。段小楼也没有哭叫着喊我要跟我媳妇一个班了。我们都长大了,他不好意思哭了。   段小楼只是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警告我说,陈洛兮,你是我媳妇,不准跟别的男孩子玩儿。   彼时的段小楼,干瘦干瘦,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这样的段小楼,真难看。比小时候没有门牙的时候还要难看。我飞起一脚,段小楼,要你管,我就是找好看的男孩子玩儿。   段小楼咬牙切齿恶狠狠的冲我喊,陈螺丝,陈螺丝。   我追着段小楼跑,一边跑,一边喊,去你***,段小楼。可我怎么也追不上段小楼。于是就踩着夕阳从段小楼身上投下的影子跟在他身后跑着。   段小楼一边跑着一边喊着,陈洛兮,明天早上我带棉花糖给你吃。   段小楼的门牙长的很齐,很白,很好看。他终于可以清楚的喊出我的名字,可是他喊起来一点儿风情万种的味儿也没有。可是,可以清晰的喊出来的时候,他更愿意叫我陈螺丝。   段小楼,你***就是一混蛋。   不过,段小楼也挺好的。他吃早饭的钱,全部变成棉花糖塞进我肚子里去了。   Part4   国中升入高中。依旧还是跟段小楼一个学校。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我朝着镜子里的自己咧着嘴笑。身后的段小楼说,陈螺丝,你照什么照,再照也就还是一根螺丝,除了我段小楼一直坚贞不渝的要你当我媳妇,没人会要你的。   我笑着笑着,转身飞起一脚。   段小楼,你去死。   段小楼还是那副模样,只是由当年的营养不良变成了营养过剩。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段小楼足足比我高出一个头了。   段小楼喊,陈螺丝,你再不走的话,就自己跑步去学校吧。   段小楼,再给我五分钟的时间,你到楼下等我吧。   手忙脚乱的套上那条棉布裙子,把乱糟糟的头发理顺,我才跑下楼去。   坐在段小楼单车上的时候,那家伙居然脸红了。我笑他,段小楼你害羞什么。段小楼用不屑的口气说,谁害羞了,是你太重了,我蹬单车累的。停了好一会儿,段小楼又说,陈洛兮,裙子不适合你啦。你穿裙子,别人会以为我载着媳妇呢。   去你的,段小楼,你不是一直喊我媳妇么!   空气里有棉花糖甜甜的味道。还有,段小楼认真骑单车的样子居然很好看。   那年我十五岁,段小楼也十五岁。   Part5   身边那个白净白净的男孩长得真好看,我的手又不知不觉想要捏人家的脸蛋。他一下子捂住了脸,大喊,陈洛兮,你这毛病怎么还没有改啊,看见好看的男生就要捏人家的脸啊。   我突然记起了,这个跟我坐在一块儿的好看的男孩子就是小时候被我捏哭了的那个小男孩。我还记得他叫路小北。小学的时候,段小楼来了我们班,他就去了隔壁班了。   国中的时候,我没有在学校里见过他。像是消失了一般。没有想到,现在又坐在我身边了。   嗨,想什么呢?路小北伸手摸摸我的脑袋。路小北掌心的温度像棉花糖一样,我的脸哗哗的红了。   路小北说,因为小时候我捏他脸,现在特别害怕别人把手伸向他的脸。我不好意思的笑笑,跟路小北说,那我以后再也不捏你的脸了。   路小北嘿嘿的笑着,他说,陈洛兮,你穿裙子真好看。   于是,傍晚的时候,我坐在了路小北的单车上。我把段小楼忘记了。干干净净的忘记了。   我问路小北,为什么国中的时候没有见到他。他说,国中的时候,因为爸爸工作调动的关系去了外地。那为什么现在又回来了呢?因为,有个陈洛兮在这里啊。   坐在路小北身后,我的心扑通扑通的跳啊。   段小楼在后面奋力的骑着单车追赶,他喊,媳妇,媳妇你怎么不等我。   Part6   因为段小楼在路小北面前喊我媳妇,我好久好久没有理他。   每天都是路小北骑着单车载着我,段小楼骑着单车在后面追赶。段小楼一边骑车一边喊,陈螺丝,你生气了?   我扭过头不看他。   段小楼又说,陈洛兮,我再也不喊你陈螺丝了。我还是不理他。   段小楼又说,陈洛兮,你不吃棉花糖了吗?   我仿佛看见棉花糖在朝我招手,已经好久没有吃棉花糖了。因为我一直没有理段小楼。   路小北是个多么好看的男生啊,说话温温吞吞的,从来不叫我陈螺丝,会很温柔的告诉我要吃早饭。同样他会告诉我,陈洛兮,吃多了棉花糖会牙疼的。因为,路小北的这句话,我就不吃棉花糖了。虽然我想棉花糖想的都睡不着觉。   反正,每天跟我一起上学,放学的人换成了路小北。段小楼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不再出现在我面前。   这样也好,不会有人再喊陈螺丝你不准跟别的好看的男生一起玩儿,因为你是我媳妇。   路小北会很温柔的喊我的名字,陈洛兮。   Part7   高中三年,段小楼在学校的名声越来越大,好多女孩子都喜欢段小楼。她们说,段小楼打篮球的时候真帅啊。她们说,段小楼眯起眼睛看人的样子真像是个王子啊。她们说,段小楼笑起来好迷人啊。她们说,段小楼的牙齿好整齐好白啊。   我笑着跟路小北说,你知道么,她们说路小北的门牙很好看,可是他的门牙那时候摔掉了呢。他眯着眼睛看人,是因为他近视眼又不肯戴眼镜的原因。路小北就跟我一起傻笑。   段小楼有一大堆粉丝的时候,我正跟路小北牵着手在校园里走来走去。   路小北说,陈洛兮,我们要考同一所大学。   我点点头,心里突然想,段小楼会考哪一所大学呢。   嗨,陈螺丝,高考的时候要好好加油哦!段小楼站在我跟路小北面前,举着一支大大的棉花糖笑嘻嘻地说。不知道怎么了,看着段小楼举着棉花糖站在我面前的时候,心里酸酸的。如果是以前,那支棉花糖肯定是在我手里。可是,我已经有三年没有吃棉花糖了。我跟段小楼,也已经有三年没有好好站在一起了。   除了每天跟路小北在一起,就是每天跟学习打交道。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陈洛兮变成了安静的陈洛兮。   因为路小北喜欢。   Part8   如愿以偿,跟路小北考上了同一所学校。   坐在火车上,我看着不停后退的房屋跟树木,多像是溜走的时间,还没有等着我去靠近,就已经匆匆走远。路小北坐在我身边,眯着眼睛睡着了。路小北的睫毛好长好长的,路小北的皮肤真好,比我的都好。路小北的嘴唇有点儿像段小楼。   我突然就记起,我还不知道段小楼去了哪所大学。高考完了,只顾得跟路小北到处玩儿了。我又一次忘记了段小楼。   大学的日子跟高中比起来真像是进了天堂。   最初的时候我依旧跟路小北牵着手招摇过市。可是慢慢的慢慢的,优秀的路小北在大学里面混的风声水起。从一名小小的学生会干事到学生会副主席;从每天有大把的时间陪着我到每次吃饭的时候我等来等去等到他说,陈洛兮,我有事儿,你自己去吃吧。   陈洛兮依旧还是那个陈洛兮。可是,路小北已经不是那个路小北了。他依旧还是那么温柔,可是不在是对我一个人温柔,他要对很多人温柔了。   我开始一个人穿梭在偌大的校园里,开始有些想念段小楼。并开始吃好久都没有碰过的棉花糖,我发现我依旧是那么迷恋棉花糖的味道。   Part8   我找到路小北的时候,他正抱着一个娇小的女生深情的吻着。那么专注,以至于他并没有看到我来了。很奇怪的是,我并没有很难过。也没有歇斯底里的冲上去给那对男女一个耳光,我只是静静的看着,一直到他们吻累了。我惊讶自己的平静,仿佛我只是在看某段电视剧一样。   如所有桥段一样,路小北发现了我,扔下了怀里的女生。他说,陈洛兮,你别误会,我们只是在排练即将上演的话剧而已。   我把食指放在路小北的唇上。我问,路小北,你爱我吗?他迟疑了一下,扭头看了看站在那里的那个女生,朝我点点头说爱。我说,那就好,路小北我相信你。我揽着路小北的胳膊大摇大摆的走了,把那个娇小的女生留在了排练室。我才发现,我居然也是个恶毒的女生。   走出好远好远,远到看不见排练室。我松开路小北的胳膊。我说,路小北,我不爱你了,你可以走了。   路小北拉着我的胳膊说,陈洛兮,你怎么了。我解释了,我们只是排练而已。   我点头,路小北,我相信你的话,可是,我是真的不爱你了。路小北松开我的胳膊,放我走了。   Part9   当我拨通那个电话号码的时候,我已经哭的泣不成声。   电话那头的段小楼吼着,陈螺丝,你哭什么哭,真是没出息。我不理段小楼,只是一味儿的哭。哭得昏天地暗,以至于宿舍里的姐妹没有一个敢上来安慰我的。   电话被切断了,话筒里传来嘟嘟嘟的声音。连段小楼都不理我了。我抱着那只发出嘟嘟嘟声响的话筒哭的更加响亮。   陈螺丝,陈螺丝,你给我下来。   当我泪眼婆娑的走下楼的时候,段小楼正举着一支大大的棉花糖靠在灯柱上喘息。   我接过棉花糖,一边哽咽一边问,段小楼你是怎么来的?   段小楼重重的敲了我一下。白痴陈螺丝,难道你打电话问你妈妈,然后让你妈妈又问我妈妈我的电话的时候,你没有顺便问下我在哪个学校吗?难道你拨打我的电话号码的时候没有发现你拨打的号码是校内网的连号吗?   我细细的回想,果然是呢。妈妈给我的号码跟自己宿舍的电话号码差不多呢。   我很白痴的说了一句,段小楼,原来你跟我在一个学校,可是我怎么从来没有看见你呢?   段小楼哭笑不得的说,第一,陈螺丝你是个笨蛋。第二,你的眼里光有路小北了,怎么还会看见我段小楼。   棉花糖吃完了,我也哭够了。段小楼说,陈螺丝,赶紧上楼去,你穿这么点儿下来,不怕冻成冰棍吗?   我才发现,我是穿了睡衣晃下来的。   Part10   我在学校的公告栏上看到段小楼被记过的通告的时候,段小楼顶着一只乌青的眼睛站在我身后。那模样像是一只独眼的大熊猫。   段小楼居然还跟我炫耀,他成了国宝级保护动物。   我一边给他擦药水,一边数落他。段小楼,你白痴吗?居然会去找路小北打架,被记过感觉是不是很爽啊!   段小楼嘿嘿的笑,谁叫他欺负我媳妇啊。   我一怔,眼睛里有了泪水。段小楼有三年多没叫我媳妇了。   我加重手上的力道,重重的给段小楼抹药水。段小楼哇哇大叫,说我谋杀亲夫。   我找到路小北的时候,他顶着两只熊猫眼,嘴角还有很大块儿的淤青。那日跟他一起拥吻的小女生跟他在一起。我说,路小北,你过来。路小北乖乖的朝我走过来,我一甩手给了他一耳光。便转身离去。原来打人的滋味这么爽。   跟我一起去吃饭,一起在校园里晃荡的人不再是路小北。换成了总是屁颠屁颠跟在我身后喊我媳妇的段小楼了。   段小楼依旧会在早上给我送来一大支棉花糖。然后乐呵呵的问我高中三年早上没吃棉花糖,有没有觉得头晕啊。段小楼说,丫的,陈螺丝,你的贫血啥时候好啊,难道我要一辈子给你买棉花糖吗?   我白了段小楼一眼,怎么,感情你还不愿意啊。   段小楼那家伙贼眉鼠眼的说,怎么你也得给我一个名分啊。   Part11   我在段小楼的QQ签名上看见一句话,青春丫的就是一卷卫生纸,没用的时候觉得很多,用着用着才发现不够了。我段小楼混到大学毕业了。   我觉得段小楼这话特经典。   不知不觉,大学四年就完了。路小北跟那个小女生分分合合,到最后还是孤家寡人。段小楼整天在我面前咧着嘴笑,整个阴魂不散。他说,陈螺丝,看在我这么多年都对你忠贞不渝的份上,你就嫁给我吧。   我抓着段小楼的手问,段小楼你这是在跟我求婚吗?段小楼睁圆了眼睛,目光温柔的点头。可是我怎么看怎么像是灰太狼可怜兮兮的对着红太郎的场景。结果,不小心笑翻了。段小楼很无奈的白了我一眼。他说,陈螺丝,我是在开玩笑的,你别当真哈。   该死的段小楼,我说了几百遍了,我叫陈洛兮。美女陈洛兮,风情万种的陈洛兮。   段小楼眨巴眼睛可怜兮兮的说,可你就是我的陈螺丝啊。   毕业典礼的时候,段小楼拉着我逃掉了。他说,咱们规规矩矩的大学四年。最后就疯狂一回吧。段小楼牵着我去看电影。到了影院我发现上演的是很古老的影片——《霸王别姬》。看着看着,我发现,这里面的主角居然叫段小楼,那个把故事演绎的风情万种的男子叫段小楼。原来,段小楼的名字也是这么的风情万种。段小楼,陈洛兮。蛮配的名字。   我扭头看段小楼,段小楼咧着嘴朝我笑,黑暗里,露出两颗洁白的门牙。   我突然就想起小时候段小楼大声叫着我螺丝并跑向我的场景,重重的一摔,摔掉了两颗门牙,鲜红的血液里两颗门牙。   我问段小楼,小时候你摔掉门牙痛不痛。段小楼说,陈螺丝,你怎么这么矫情啊。我就笑了,陈洛兮,你干嘛这么矫情啊。再怎么矫情,段小楼的两颗门牙也没有了。现在段小楼的的两颗门牙其实是假的。后来才知道,段小楼那一摔,医生说了伤了神经,长不出门牙了。   我说,段小楼对不起。   段小楼说,有什么呀,我觉得两个假门牙很好看。难道你不知道有多少女生迷恋我这两颗假门牙吗?   Part12   看完电影以后,段小楼一本正经的问我,陈洛兮,你觉得电影里面的段小楼好看不?   嗯,好看。   那陈洛兮你觉得我好看不?   嗯,好看。   那陈洛兮,电影里面的段小楼好看还是我好看?   段小楼,你幼稚啊你。我白了他一眼。心里说,段小楼,你比电影里的段小楼好看。   段小楼牵着我的手,慢悠悠的晃在马路上。   段小楼,我想吃棉花糖。段小楼抬头望望马路对面卖棉花糖的大妈,说,你在这儿等着,我去买。我摇头,段小楼,你在这儿等着,我去买给你吃,我们一人一支。段小楼松开我的手,看着我笑。我朝马路对面跑去。   突然,我听见段小楼喊,陈螺丝,陈螺丝,车,车,车。   我回头看见段小楼疯子一般的的向我冲过来,将我推开。我听见刺耳的刹车声,段小楼的身体在空中划过弧线,重重地摔在离我很远的地方,有大片的血迹散开。比那年段小楼摔掉门牙时候的血迹浓重许多。人群的吵杂声,救护车的鸣笛声,我像是一朵飘起来的棉花糖,渐渐没了知觉。   Part13   当我醒来的时候,段小楼不在身边。   病床边上妈妈红肿着双眼,看我睁开眼睛,狠狠的把我抱进怀里。   我问,段小楼呢。没有人回答我。   拽掉手上的输液管,我问,段小楼呢。   重症监护室里,段小楼安静的躺在那里,身上插了许多跟管子。除了监护机的滴滴声,我感觉不到一点儿生命迹象,第一次感觉段小楼离我是那么的远。   段小楼,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安静啊,你丫的,这样我不习惯啊。段小楼,你赶紧给我起来,我还等着你给我买棉花糖呢。段小楼,你不赶紧起来我就成了别人的媳妇了啊。段小楼,其实你长的比电影里那个段小楼好看多了……   监护室外,我哭得撕心裂肺。被护士和妈妈拖走的时候,我才发现没有段小楼跟在身后我是这么的孤单。我终于明白,我是这么的害怕失去段小楼。我才知道,段小楼对我是这么的重要。可是,我明白的时候,已经晚了。   两个月后,段小楼被转到普通病房。医生对我说,或许他很快就会醒过来,或许永远不会醒来,这需要是奇迹。   我不在哭泣,每天安静的守在段小楼身边,就像他一直守着我那么多年一样。我每天都会去买一支大大的棉花糖,一边吃一边跟段小楼说要他赶紧起来给我买棉花糖吃。   我把段小楼很小时候写的那张有我名字的纸板找来,幼稚却清晰有力的笔迹。原来,从他写下我的名字的时候,我们就注定纠缠不清了。这世间不会再有哪个男孩子因为叫不清喜欢的女孩子的名字就拼命的学会写她的名字了吧。   我每天都跟段小楼讲我们那些最初的繁华的日子,那些日子,只有段小楼跟陈洛兮笑靥如花。   所以,段小楼,我要你醒过来,我还要做你的媳妇。   段小楼,我的地老天荒只有你能给。 正文 第22章 如若不曾相遇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3:59 本章字数:6554   假若,我不曾遇到过你。   假若,你不曾遇到过我。   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各自在某个人身边扮演那个不可或缺的角色?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做彼此的路人甲?   『一。』   “那个,同学,你是不是白舒南?”我红着脸站在你面前。   你挑着眉毛反问:“有什么事吗?”   “那个,这是别人拜托我递给你的信,请你一定要看呀。”把那封折成心形的心塞进你手里,我就匆匆跑开了。我害怕你会当着我的面拆开那封信。   确信你看不到我了,我才慢下脚步思索,如果你看了信会不会来找我?如果你来找我,我该怎么回答?想来想去,我得出一个我很满意的结论:白舒南不会来找我。得出此结论的条件是:据说,白舒南极少有看“情书”的习惯,倒是有随手扔信的嗜好。   我在心里祈祷,白舒南,你一定要保持你的“良好”嗜好呀。一抬手,很不小心就把信扔到某个角落吧。所以,白舒南,当你站到我面前似笑非笑地盯着我看的时候,我第一次感觉世界原来也不是这么的美好,上帝也会有偶尔打盹的时候。   “昨天给我信的女生是你吧?”我不敢抬头看你,不知道你此刻的表情,更不敢吱声。   “喂,同学,跟你讲话你怎么可以不理人呢?这样是很不礼貌的行为。”你的声音陡然提高了一度。好像很不高兴的样子。   “我不叫‘喂’,我有名字的。你叫我‘喂’,也是不礼貌的行为。”我鼓起勇气抬起头看着你说。或许,你没有想到我会这么说,你愣了一下。   “那好,你叫什么?”你算是对我的的回答做了回应。   “简一。简单的‘简’,一二三四的‘一’。”我很认真地说给你听。   “那好,简一同学,昨天是不是你塞了一封信给我?”你开始重复你找我的真正目的。   “是。”   “那,我想请你解释一下,你真正的意思是什么?”你有些咬牙切齿的问我,“难道玉树临风的白舒南是一只猪吗?”   白舒南,昨天,只是我跟同学打赌而已。只不过,输了的人要完成对方提出来的要求。很不幸,我成了执行特殊任务的人。本来,知道信的内容后我是死活不肯去的。可她们说你没有看信习惯的时候,我壮着胆子就去了。   当我尽量用很简单的语言给你解释完事情的原委后,你那张好看的脸变得很委屈:“简一同学,难道因为你们的赌注,我就要当一只猪吗?”   呵,我记得信上写的字,那是我亲手写上去的:白舒南,你是一只猪。   你就那么站在我面前跟我僵持着,带着满脸的委屈,就像我做了特对不起你的事情一样。最终,我心里的负罪感作祟,我答应请你去吃拉面。   坐在拉面馆,你熟练的把你碗里的香菜都夹到我碗里。那情景,像是我们不是第一次见面,而是一对感情很好的情侣。我这样给我们之间定义。因为,你是一个好看的男子。刚好,属于我喜欢的那种。   白舒南,你就这么的走进了我的世界,带着些许的荒唐色彩,霸道的占据了我生活的一大部分。   『二。』   “简一,你请我去吃拉面吧。”你经常站在我的教室门口不顾形象地喊。   当我红着脸跑到你跟前的时候,你就会伸手牵着我,一直把我拖到拉面馆。两个人面对面的坐着,我看你把香菜一根一根的都夹到我碗里。然后你很享受的的大口大口吃着拉面。我奇怪,既然不喜欢吃香菜,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拉面师傅,不要放香菜。你的回答是,如果不放的话,就没了那种香味,拉面便不好吃了。因为这个理由,我成了你的香菜回收机。   你总是心安理得的看我去柜台付账。我有些不情愿,于是我在心里告诉自己,拉面是很便宜的食物。不过,每次回学校的路上,你总送给我一个小挂件,很可爱,很别致。你告诉我,那是你亲手做的,独一无二的。我通通喊它们“小白”。   “简一,你怎么那么喜欢脸红?”   “简一,你怎么会叫这么奇怪的名字?”   “简一,你怎么能是这么安静的女孩子?”   “简一,你怎么总是喜欢不眨眼地盯着我看?”   这些都是你经常问我,而卧却没有给你答案的问题。   那么,白舒南。我现在告诉你吧。   “因为我喜欢你,所以在你面前,我总是脸红。或许是因为你的某个专注的眼神,或者是因为你某个不经意的动作,也可能是你随口说的某句话。或者,你所传达的任何一个信息,都可以让我轻而易举的脸红。”   “如果我的姓氏一般,爸爸希望我做一个简单的女孩。一辈子守候着一份简单快乐的幸福。有一个很好的人疼我。”   “白舒南,你没有发现,在别人面前我是多么活泼的一个姑娘。只有在你面前,我才是那么的安静。虽然,每次跟你在一起,我的心都是雀跃着的。”   “关于我总是盯着你看的事情,我需要做个解释。不排除你总是很自恋的把我盯着你看归结于你长得好看的原因。但是,最大的原因是因为我不是一个健康的姑娘。虽然说,别人眼里,我是个家庭好,学习好,人缘好的好姑娘。可是,我的耳朵有小小的不完美。不像饶雪漫笔下的那个好姑娘李珥一样,她只是左耳有一点小毛病。而我是两只耳朵都有瑕疵。简单的说,我弱听。很多时候,我听不到别人的声音。为了不错过你的每句话,我只能认真的看你说话时候的嘴型。这就是我总是盯着你看的原因,其实,就这么简单。”   白舒南,你看,你现在知道了。可是,是不是有些晚了?   白舒南,我想,关于打赌的事件,她们应该是预谋好的吧。比如,她们很不小心看到我在白纸上关于你名字的涂鸦。比如,发现我手机上存了一个你的号码,却从未使用过。比如,关于你不喜欢看信的嗜好也是她们捏造的吧。总之,成功的让我跟你的生活有了交集。并让我一辈子都想要守着我们生命重叠的这一小段时间。   『三。』   我记得我问你为什么第二天能找到我?   你很狡猾地告诉我,你接到过许多女生递给你的信,可是,从未遇见过一个像我一样的脸红害羞的。根据你的描述,那天,我像做贼一样,把信塞给你以后,转身就跑。你曾一度怀疑,是不是自己不够好,把我吓着了。你的好奇心驱使你,一直跟在我的身后,一直到我走进教室。   你说,看我忽快忽慢的脚步,你一直以为自己被发现了。可是,结果却是,一直到我走进教室,都没有回头看一眼。这让你很郁闷。   于是,你选择了第二天去找我。你说,你觉得我是个可爱的姑娘。   你一直这样说:“简一,如果要你做地下党工作者,咱们国家肯定不能解放。”   我问你为什么。   你一本正经地说:“地下党工作者的手里总有机密情报,所以做这份工作的每个人都很机警,不容易被跟踪。可是,你看你,我跟踪了你那么久,你都没发现。那么,由此可知,如果你做地下党个的工作,情报估计都被敌人弄去了。”   我总是笑着追着你打,追不上你的时候便蹲在地上,把头埋在膝盖上,等着你回来拉我。我想,如果那天我不是给你信,我就不会那么紧张吧。那么,或许我会发现有人跟踪呢。可是,我忽略了一点,我的耳朵不会配合我,让我听见身后微小的声音的。   所以,注定,我不知道白舒南你就在我身后。就像那个女生哭哭啼啼来找我的时候一样。   她说:“简一,你离开白舒南好吗?”   她说:“简一,你是个幸福的姑娘,你拥有那么多美好的东西。”   她说:“简一,我的世界就只有白舒南,没有他,我便一无所有了。”   她说:“简一,我求求你了,你可以跟别的男孩子在一起。”   她哭得梨花带雨,哭得让我觉得自己很恶毒。于是,我听见自己对面前的这个女孩子说:“我不喜欢白舒南,我没有跟白舒南在一起。他是你的,我又怎么会抢呢?”   她笑着说:“简一,你真是个善良的好姑娘。”她欢天喜地的走了,留下我在原地悲伤。可是,她不知道,我拥有再多,没有了你,也是一无所有。再多的男孩子,也都不是白舒南。明明就在昨天,我还在日基本上写:简一喜欢白舒南,简一想要一辈子跟白舒南在一起。可是今天我就说谎了,重要的是,我又一次没有发现你站在我身后的不远处。   白舒南,我真的是个大笨蛋吧?怎么可以这样把自己重要的人拱手相让?   可是,白舒南,虽然你天天找我。可是并没有说过关于喜欢的话吧。所以,我又变得心安理得起来。   『四。』   你拖着我站在周大福的柜台前,很霸道的把一枚戒指套在我的无名指上,就像你没有跟我打招呼便跌跌撞撞的闯进了我的生活一样,你不给犹豫的时间,你很痛快的的付款。我看见店员小姐羡慕的眼神。   我摘下戒指放在你的手心。你很疑惑。   “白舒南,你是什么意思?你从来不解释什么,一直都是你对我做什么,从来不听我说我是否愿意接受。”我突然暴躁起来,那张哭得梨花带雨的脸浮现在脑海里,“你问过我是否愿意被你拖着去拉面馆吗?你问过我喜欢吃香菜吗?你问过我喜欢你没有?你问过我愿意接受这枚戒指吗?”最后,我声嘶力竭,大颗大颗的泪珠顺着脸颊流淌。   白舒南,你慌了神。紧紧地把我拥在怀里。   你说:“简一,你从未拒绝,所以我以为你喜欢。”   你看,就这么一句话,让我柔软下来,不再像是一只愤怒的刺猬。是的,白舒南,我明明就是喜欢你的。这一刻,我也坚定的相信,你如我喜欢你那般的喜欢我。那么,那些不相关的,都可以放在一边。我只要知道,我们彼此喜欢就好。   我不需要时时都做个善良的好姑娘。因为白舒南你说:“我只喜欢简一一个人。”   那天,我左手的无名指上套着那枚细细的戒指,被你牵着晃在校园里。我是多么的幸福,我们是多么的幸福。   那个女孩子跑到我们面前,狠狠地甩了我一巴掌。她尖叫着喊着:“简一,你是一个恶毒的女人,你没有做到答应我的。白舒南,你是个混蛋,我那么的喜欢你,你怎么可以不喜欢我。”   最后,她捂着脸哭着离去。原因是白舒南你抬手很利落的给了她一巴掌。   你说:“够了,我从未喜欢过你,从开始到现在,我都只喜欢简一一个人。到将来,我也只喜欢简一一个人。”   你说:“简一是我的女人,那么,你打她,我会加倍的还给你。”   你看,白舒南,你为了我打了一个漂亮的女生。你紧紧德牵着我,穿过人群。   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漂亮女生的老爸是我们学院的院长。后来的后来,我才明白,我们的两个人的专业课总是不过关不是因为我们笨的原因。   白舒南,我们就这么一直牵着手走下去。不离不弃。   『五。』   白舒南,你站在我面前,对我说出分手的时候,我以为我的耳朵在捣乱。可是,我清楚地看到你的嘴型传达的就是这个意思。有那么一瞬间,我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脑子里涌现出那些你对我好的片段。你背着我,你牵着我。你温柔的对我笑,你擦掉我嘴角的面包屑。可是,这些片段就要消失,我却怎么也抓不住。   你说:“简一,你是个好姑娘。”   你说:“简一,我给不了你想要的幸福。”   你说:“简一,我配不上你。”   你说:“简一,会有别人代替我给你幸福的。”   你说:“简一,忘记我。”   白舒南,可是没了你,我怎么会幸福?   白舒南,我想,我肯定是太愤怒了,所以没有发现你眼中隐忍的泪水。我想,我对你的爱不够坚定,所以才不会辨别你突然的这番话的真伪。明明昨天你还跟我一起规划着将来,我怎么愚蠢到相信你的这番话呢?   我甩开你的手,跌跌撞撞地走,耳朵在嗡嗡作响,我似乎听不到声音了。我又一次没有发现你跟在我身后的不远处。而这一次,居然成了最后一次。直到你冲上来把我推开,直到我看见你倒在血泊中对着我说:“简一,我爱你。”   你看,白舒南,多么搞笑。我们就像悲情电视剧的男女主角。生命是如此的脆弱。我天真的以为,这也是演戏。我以为,我一转身你便会安然无恙的站在我面前。我以为,演故事的人卸下一身装束依旧还是自己。   可是,最后的最后,只剩了我。   白舒南,我承认我是个笨蛋了。只有我会这么轻易的相信你那么蹩脚的谎言。我任性的的用你的生命换了自己的生命。   ——毕业了,我可以用双手养活简一了,我会努力的赚钱,买一所大大的房子。我可以给我们的爱情一个幸福的家。   ——简一是多么美好的一个女孩子,我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守护她。   ——简一总是容易脸红的样子让我忍不住疼惜。其实她不会知道,那一年,关于那封信的事情是我一手策划的。还好,这个小傻瓜被我骗到手了。当然,我知道从最开始她就对我图谋不轨了。那么,这个秘密,等到我们都八十岁的时候再说吧。   ——简一的父母找到我,他们光鲜的衣着,犀利的语言,很清楚的表达了一个意思。我不能给简一他们所认为的幸福,所以,请我离开简一。他们说,简一的耳朵不好,以后还需要治疗。他们说,他们会替她找到一个最合适的的人来爱她。   ——我才发现,在简一的父母前,我对简一的爱是那么苍白。那么,简一,对不起,我离开。我们就这样,谁也不要怪谁,好吗?   那,白舒南,一直以来你都没有跟我商量过。你霸道的出现,用最残酷的方式离开我。你一直说我是笨蛋,可是,有谁比你还笨?你才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笨蛋。没有你爱我,那么你认为会有最合适的人来爱我吗?   你看,生活总是如此,由不得我们。我把你送我的小白摆在窗台上,每天下午都跟它们说说话,彷佛你在一样。   可是,白舒南,我们之间是这样的结局,我宁愿,我们从未遇见过。   假若,我不曾遇到过你。   假若,你不曾遇到过我。   我们是不是各自好好的?谁也不是谁的谁。   假若我不曾遇到过你。   假若你不曾遇到过我。   那么我是不是就可以闭上眼睛自己走完那大片大片繁花满地,你是不是也可以独自终结那段无从延续的梦境。   『六。』   白舒南,对我而言,即使你只是一个再不复存在的幻影,对我依旧重要。   难受的时候就大喊你的名字,那时候我清晰听见我的声音坚定向前,我希望它可以延伸到你面前。我会一个人在喧哗吵闹的拉面馆里捧着面把香菜吃掉,周围的声音嘈杂夹杂谩骂抱怨我通通只当自己听不见——我又确实听不见了。   我把自己的快乐悲伤通通都放在别人的眼里,把自己的生活彻头彻尾改变,虽然有些晚,可是,无论如何,都多像一个失去你的玩笑。可是有的时候又觉得自己就像一只黑色的鸟,把习惯当成最后的强硬的留下的记忆,用羽毛掩盖所有血色,扑扇着翅膀,却总是被现实生生的划伤。   有人对我说,简一,你要回到过去。回到原来的干净快乐的你。   可是我的过去,我的过去。到底是什么样子呢,是有你之后的才是我的过去吗?在你出现之前,那些记忆仿佛一幕发黄的旧片子,拍的拙劣而且胶片残破不堪。在你出现之后,却什么都没有,连默剧都算不上。   斯人已逝,我是否可以放弃追逐对你的梦。   你说,从没有假若。 正文 第23章 你说陪我一起到老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3:59 本章字数:5197   ---周小宝,这是我写给你的。   ---杜小齐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周小宝,不知道你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情景呢?我蹲在香樟树下抹眼泪,心里愤愤的咒骂着教练:不就是倒桩总是学不会么?至于那么凶的对我吗?   越想越委屈,终于哭出声来了。   “这么大的女孩子了,居然会在这里哭鼻子?”你拍拍我的肩膀,递给我一条干净的手帕。   我接过手帕,在脸上胡乱的抹了一通,你干净的手帕变得脏兮兮的。我把手帕甩给你,凶巴巴地扔给你一句:“要你管。”   其实,很感谢你关心我。那么多学车的人,只有你过来安慰我。我那么凶你,只是因为我在抬头的时候发现,你有着那么好看的眉眼,那么温暖的笑容。而我却在你的面前哭鼻子,多丢人啊!为了掩饰,我只能努力摆出那凶巴巴的样子了。   周小宝,那时候你一点儿也不生气。还笑嘻嘻的对我说:“嗨,我教你倒桩好了。”   就那么一瞬间啊,我听见我的心啪啦啪啦的开花了。   那天,你成了我的专属教练。那天,我知道了你叫周小宝,是教练的儿子。那天,我决定要喜欢你。   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一直学不会的倒桩,你一教我就学会了。连你那个“周扒皮”老爸都夸奖我,说我倒桩的很熟练了。   你揉着我短短的头发说:“杜小齐,你这不是蛮聪明嘛!”   我心里嘀咕,周小宝,你知道什么啊,因为我怕学不会你不高兴嘛。   你教会了我倒桩就走了。你一走,我又开始心不在焉。于是,我又被你老爸凶。我没哭,因为我知道,没有人会递给我干净的手帕了。也不会再有男生随身携带一条干净的手帕了。也不会再有一个眉眼跟你一样干净的男生出现了。   以后学车的日子,我再也没有看见你。因为,你不是这儿的学员。   我开始屁颠屁颠的讨好你老爸,偶尔从家里拿老爸的上等名茶塞给你老爸。你老爸总是笑眯眯的夸奖我“懂事”。下了N多功夫以后,我终于知道关于你的点点滴滴。比如说,你害怕蟑螂。比如说,你喜欢吃棒棒糖。比如说,你篮球玩儿的很棒。我还知道了,你要去外地念大学了。我还知道了,你要到哪里念大学了。   那个离我们小镇很远的地方,不仅成了你的归属地。也成了我努力向往的地方。   那年,我18岁,高三。那年,你19岁,大一。   【周小宝,你一定要等着我啊】   我的驾照顺利拿到手了,老爸很是欣慰。不停地夸赞你的“周扒皮”老爸,还约好了改天一起喝酒。你老爸倒也是没有抖露我在驾校里的笨蛋表现,反而夸奖我乖巧懂事儿。看来,那些茶,你老爸真的没有白喝。不过,这些都与我无关了。我的心里满满的被那个遥远的有你的大学盛满了。我要努力,跟你站在一起。   我开始拼命的学习,每天埋头在那一张张白底黑字的卷子里。累了,那卷子上就浮现出你的干净的面容。于是,我就又有了动力。所有人都奇怪,那个总是偷懒的杜小齐怎么变得这么勤奋了?没有人知道,我的勤奋来自周小宝。这是我的小秘密。虽然很甜蜜,可是偶尔还是会伤悲,周小宝你也不知道这个小秘密啊。   原来,专注的做某件事,时间就会过的很快。转眼,变换了一个季节了。夏天遇到你,秋天也在我对你的思念里溜走了,有些寒冷的冬天来了呢。我掰着手指计算,还有多少天高考?我睡觉前默默的祈祷,一定要我考到周小宝所在的学校。   我在日记本上重重的划下你的名字。偷偷告诉你,已经写了好多个了。每想你一次的时候,便会写下“周小宝”这三个简单的字。现在已经有好多好多个你的名字了,你的名字,我写的潇洒大方。恐怕,连你自己都写不出这么好看的名字。我偷偷许愿,总有一天我要光明正大的当着所有人的面写下你的名字。   三年的高中生涯随着三天高考的结束而画上句号了。我知道,周小宝,我离你又进了一步了。在意料之中的,我拿到了你所在大学的通知书。没有人明白,为什么学习成绩不错的我报考了这所二流学校。   有你周小宝在的地方,就是温暖的地方。   【再一次见到你,温暖如春】   你打电话回家,听教练说我考了你所在的学校,很高兴。你跟教练说,今年的暑假会回家来。等到时候带着我一起回学校。   我心里像是装了几百只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还是在驾校,还是在香樟树下,我又看见了你。你还是一如那时候的干净面容,上扬的嘴角,露出好看的小虎牙。   我盯着你的嘴,看着你说话。你说:“杜小齐,这么久没见,好看了许多呢。不再是那个哭鼻子的小女生了。”   “周小宝,你怎么老记得我哭鼻子的事儿啊!”好不容易见到你,你又提起了我哭鼻子的事儿。   “印象深刻嘛!那天,你都不知道你是多么吸引人的‘风景’呢!”   我是多么的懊恼,多么的沮丧。没有给你留下一个美好的画面,却偏偏给你留下哭鼻子的记忆。   第一次觉得假期很漫长,总是盼望着过得快一点儿再快一点儿。你偶尔来我家楼下喊我,每一次,都是妈妈告诉我,你在下面叫我。我总是站在镜子跟前仔细的整理好已经过肩的长发,然后小心翼翼的下楼找你。   你总是抱怨,杜小齐,你怎么像上轿的大姑娘啊,这么慢。   跟你并排走着,我总是侧着头盯着你的脸。你会突然转过头,看着我说:“杜小齐,你怎么老是盯着我看呢?我有这么好看吗?”   我总是红着脸低下头。你揉揉我的头发,喊我小丫头。   你陪我去选购大学生活的必需品。你说,杜小齐,这个买吧,在学校那边儿没有卖的。你拿起一瓶风油精,说,杜小齐,这个也要带着,武汉的蚊子很毒的。你说,杜小齐,不用买厚衣服的,武汉那个地方用不着的。你告诉了我许多,结果我带着你的帮忙准备的东西跟着你去了武汉,真的是不多不少,刚好用的到。   宿舍的小姐妹们都大包小包的,最后只能看着空间有限的储物柜叹气。   杜小齐,你真是个细心的男孩子。   【这是我的妹妹,杜小齐】   你拉着我的手在校园里逛荡,遇见一大帮如你一样的男孩子。你揽过我的肩膀,对着那一大帮人说:“这是我妹妹,杜小齐。”我的心小小的失落了一下子,是呀,我只是你的妹妹。我们之间就是这么简单的关系。虽然,从见到你那天起,我就喜欢你了。   我看见你的朋友笑眯眯的说:“杜小齐,你怎么有这么好看的妹妹啊!”   后来,你盯着我看,你自言自语:“是比以前好看了,可也不是‘这么好看’啊。”   跟所有书里的桥段一样,你带着我在你的朋友圈子里玩儿。你跟我说,你喜欢了一个女生,我陪你给她选礼物,然后微笑着看你们欢天喜地的离去。   然后,某一天,你替你的哥们递给我情书。我听见我的心哗啦啦的碎了一地。从此,你的身边有个她,我的身边有个他。还是一起玩儿,两个人变成了四个人。   你的朋友对我那么好,你对那个女生那么好。一切看起来是这么的完美。我对自己说,杜小齐,就这样吧,所有人看起来不是都很幸福么。   宿舍里的姐妹看我失魂落魄的样子,都说,杜小齐,我们去给你收拾收拾周小宝。甚至,连跟我在一起的男生都问:“杜小齐,你是不是喜欢周小宝啊。”周小宝,你看,我对你的喜欢,明显到所有人都能看出来,只有你看不到。   我们一起出去吃饭,你牵着她,我被他牵着。虽然知道我喜欢你,可是跟我一样傻的男孩儿,依旧是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连说话,都会站在我的对面跟我说。   过马路,我挣脱了他的手,旁若无人的走,绿灯,没有什么不妥。可是,就算是绿灯的时候,也会有车不管不顾的冲过。   车紧贴着我过去的时候,周小宝你抓着我的手叫。我看清楚你说的什么,你说:“杜小齐,你个笨蛋,难道你听不到喇叭声吗?”看着你这么紧张我,我心里偷偷笑,即使是被你骂做笨蛋。我用眼神阻止想要解释给你听的他。他很无奈,把头扭到了边上。   我们吃川菜,我辣的直吐舌头,眼泪在眼睛里打转。你喜欢的女生,也辣的掉眼泪。我看着你温柔的给他擦眼泪,细心的给她倒凉白开。眼泪掉到了面前的碗里,抬起头,我接受那个男生对我的好。他也像你对那个女生那样对我。   结账的时候,我抢着替你签账单。我扭头对你们说:“我写字最好看了,所以账单要我签啦。”我一笔一划的写下“周小宝”这三个字,心里默默地说,是呀,我写周小宝这三个字是多么的好看。终于,我光明正大的在你的面前写下了你的名字。   【杜小齐,你怎么不告诉我】   看着成绩单,英语听力是零分呢,我有些伤感。你笑我,你说:“杜小齐,你怎么连一个题都没有听对啊,真是个笨蛋呢。”他在你身后握紧了拳头,却又无奈的松开。这不怪你,周小宝,没有人告诉你什么。   我们依旧是这样的在一起。你偶尔会跟我说,你喜欢的女孩子并不怎么善解人意。可是,这有什么呢,你喜欢她就够了。   你喜欢的女生有自己的车子。那天,你说:“杜小齐,你开吧,让我看看你学的怎么样。虽然说,你有驾照了,可是从来没看见你开车呢。”   我紧张的摇头,“周小宝,我不想开车的,我压根就不喜欢开车。”你咄咄逼人。你说:“杜小齐,怕什么,我们都在你边上,就算有什么也可以帮助你的啊!”无论你怎么说,我都只是摇头。   周小宝,可是,我就是怕啊。   终于,他忍不住了。狠狠的给了你一拳头,吼着:“周小宝,够了,就算你不知道,就算杜小齐一再要求我保守秘密,我也忍不住了。”   周小宝,你被他一拳打懵了,愣在那里。你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他说:“周小宝,你什么都不知道,你就取笑她英语听力是零分。你什么都不知道,你就非逼着她开车。你知道不知道,她多么的喜欢你啊。我们都知道,可是就你这个傻瓜不知道。”   周小宝你很无辜的样子让我看了真心疼。我忍不住了,又像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天,蹲在地上呜呜的哭了。可是,这一次,你没有递给我干净的手帕。这一次,你呆呆的站在那里听他数落你。   是的,周小宝,我每次都盯着你的脸看,只是不想错过你说的每句话。我过马路差点儿被车撞着,只是我听不到喇叭声而已。还有,我英语听力是零分,也是因为我听不见声音而已。我拒绝开车,只是因为我已经没有开车的资格了,即使我手里跟你一样有驾驶证。   是的,所有的所有,仅仅是因为我失去了听力而已。拿到驾照的第一次驾车,我就很不小心的把自己的听力弄丢了,我真是不适合驾车呢。从那一天起,我就在一个无声的世界里面了。我必须盯着你们的嘴仔细的看,才可以不漏掉你们说的任何一句话。   你蹲在地上,使劲儿摇着我的肩膀,我抬起头,看见你在说:“杜小齐,你怎么不告诉我啊,杜小齐,你怎么可以不告诉我啊?我一直都不知道的。我一直都以为,你不喜欢我的。”   可是,周小宝,我那么爱你,该怎么跟你开口呢?   【陪你过这个冬天】   周小宝,你不再跟那个女生在一起。他也不再找我了,我们之间又回到了最初的模样。你拉着我的手招摇过市,你揽着我的肩膀说:“这是杜小齐,我老婆。”我就窝在你的怀里开心的笑啊,笑的花枝乱颤。   周小宝,你会拉着我的手过马路,会每次说话的时候都故意转过头对着我说,你会在我假装哭泣的时候递给我一条干净的手帕。你说,你的手帕只给杜小齐一个人准备。   周小宝,你会凶巴巴的对我说:“杜小齐,你不准这样,你不准那样……”   周小宝,我追逐了你几年,终于跟你站在一起了,你也以我喜欢的模样陪伴着我。我终于修成了正果。宿舍的姐妹们也都说:“杜小齐,你变得真好看,终于看到你明媚的样子了。”   是呀,连我自己在镜子里都看到了一个笑靥如花的女子了。周小宝,我真的变得温暖起来了,即使在这个冬天。虽然从失去听力的那个冬天起,我就开始害怕冬天。可是,今年不一样,你握着我的手,盯着我的眼睛对我说:“杜小齐,我愿意陪你过这个冬天。不,我愿意陪着过完所有的冬天。”   嗯,周小宝,从最初到最终,我都愿意陪你过完所有日子。 正文 第24章 如果时间允许,请别错过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3:59 本章字数:8195   12月29日大雪   不是很冷。   真的不是很冷。穿了黑色呢子大衣,顶着大片的雪花出门。路上很少有车行过,这大雪,连公交也停了。有想赚钱赚疯了的出租司机在身边停下,讨好般的问,到哪里去。那大雪,见着缝隙就钻。说话的功夫,雪便落在司机的脸上,瞬间融化。他脸的温度,还真是温暖。   有些犹豫,还是拉开车门坐上去。这种天气,赚钱不容易。那我也做次救世主,至少,在这特定的天气,做一下这个司机的救世主。我能给他钱,把身上的钱都给他。我想,我是疯了吧。我自己也是个穷人。可我偏偏给了自己一个做富人的机会。   给他一张薄薄的钞票。喜人的粉红色。他的脸被这粉红色映的似乎更加温暖。   下了车,依旧是迎着雪花。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下车。   只是想出来走走吧。见鬼,选择了这么一个鬼天气。   电话响,屏幕上闪动着熟悉的号码。烂俗的铃声,满大街都能听到。   好好,文件已经做好了,明天早会上就拿给您。我总是这么卑微。   转身回家。沿着刚刚出租车走过的路,我想,我今天还真是神经病了。   转动钥匙开门。   落在身上的雪花早已经凝成了水珠。换上拖鞋,摘下眼镜。巨大的温度反差在镜片上凝了一片水雾。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如果跟公司那帮女人一样,戴着隐形眼镜,会怎么样。那凝成的水雾是不是能把隐形眼镜从眼睛里冲出来。   妈妈在厨房里忙活,有饭菜的香味传出来。两个女人的生活,即使再怎么鲜活,也总是缺少了点什么。   饭桌上,两个人低着头,各自忙活自己面前的饭菜。   “卉卉,工作还顺利吗?”   “唔,还好。”嘴里含着饭菜,说话自然有些不清楚。   就这么两句,一天的对话结束了。   12月31日大太阳   雪没有融化。太阳大的耀眼,却只是光亮,感觉不出什么温度。   任谁都知道,昨天飘飘摇摇了一天的雪花,不可能一夜之间化掉。除非是做梦。   走路去公司。手里握着一个煮白薯,暖着手,散发着热气。在到达公司的时候,刚好吃完。手也不那么僵硬。有来的早的男男女女,已经在楼下扫起了雪。这幢写字楼有很多家公司,所以看到很多陌生的面孔。脸上没有表情,大概与这冷冷的天气有关吧。   踩着他们扫除的道路,踏进写字楼。我是十七楼的员工。我不需要扫雪,因为我是秘书。秘书总有许多事情要忙活。况且,这么多人扫雪,少我一个,没什么影响。   手忙脚乱的准备早会要用的材料。才发现,给欧阳小姐准备的市场调查报告落在家里了。回家取,来不及了。   公司的人陆陆续续的到齐了。   每个人都装模作样的拿着文件夹走进会议室。都心知肚明,厚厚的文件夹里有用的资料没有多少,甚至可以说,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信息。   欧阳小姐照例坐在总经理的旁边。她是部门经理,却总是强调我们要叫她欧阳小姐。   总经理扫视了一下我们,简短的几句话总结了上个周的工作。这个周的计划,依旧是由欧阳小姐公布。   我低着头,故意装作看不见欧阳小姐频频扫来的目光。   短暂的沉默,没有人说话。   “总经理,我的市场调查报告忘在家里了。”小心翼翼的语气,说话的声音很低,像是害怕惊扰了什么一样。   “什么?”英俊的脸上浮现一丝怒气。只是来不及发作。   “总经理,我做了市场调查报告。”   “那你去影印几份,分发给大家。”   “不用了,我可以这样把重点说给大家听。”   那份市场调查报告是自己的心血,更何况,我一直拥有骄人的记忆力。看得出,总经理很满意。这个男人的脸上浮现出喜悦。毫不掩饰。   我还是平静的表情,欧阳小姐脸上已是掩饰不住的怒意。可是怎样?虽然一直卑微着,可我知道,要怎么抓住一个机会。那么多报告都给你了,我只是适当的拿回自己的著作权利而已。   早会顺利的结束。我被任命为总经理助理。这,似乎是一个肥差。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午餐的时候,小雅跑过来祝贺。这个傻傻的心直口快的丫头在我的耳边说:“卉卉,终于有出头日了,那个欧阳老女人再也不能作威作福的占用你熬夜写的报告了。”   “小雅,小心点儿,欧阳小姐在看我们。”   “怕什么?以后有你罩着我。还怕她么?”   不值得奇怪,一个公司的勾心斗角,往往比一个国家的还要厉害。踏上了社会,习惯了便好。   1月4日阴天   最近一直下雪,只不过断断续续。   三天的元旦假期,倒是清闲。窝在家里,听听音乐,看看书。没有什么报告要写。那份本应该交给欧阳小姐的报告书安静的躺在写字桌上。想想,顺手掀起写字桌上的茶色玻璃,把那份报告压在下面。   还是走路去公司。   电梯间有公司的人跟我打招呼,这些人一下子似乎与我熟络起来。他们叫我“童小姐”。挺美的称呼。以前,大家都是低着头沉默不语的。   办公桌换了位置,隔着总经理的办公桌有两米开外。换句话,我跟总经理共处一室了。   欧阳小姐进来赵总经理,说是有话说,看他们有些复杂的眼神,我很知趣的走了出去。非工作上的事情,知道的越少越好。我一向都是懂得分寸。   在门外面,隐约听到质问。欧阳小姐尖锐的声音有些刺耳:“为什么要让童卉做你的助理?”   “她的工作能力很强。”   “就因为这个吗?工作能力强的还有很多人!”   “够了,欧阳雪,工作时间,我是你的上司,你没有权利这么跟我说话。而且,你已经占用了童卉那么多的报告,已经足够了。”   “你还是没有忘记她!”   欧阳小姐眼睛含着泪冲了出来,并没有看一眼伫立在门边的我。很奇怪的对话,令人不解,虽然似乎有提到我,但是没有人明确的指出,那就不关我的事情。   敲门进去,总经理的脸色不太对。也怪,刚刚那番可以归为争吵的对话,放在谁身上都会不舒服的。   去休息间泡了咖啡断了进来,放在总经理的桌子上,安静的坐回自己的座位,处理面前一大堆的文件。总经理助理远远比一个小小的秘书来的麻烦。不知是该庆幸还是该抱怨坐上了这个职位。   1月5日天晴   阴霾了许久的天终于放晴了。   心情格外的好。起床,把自己收拾利落。越发的精明干练了。   手机上有条短讯,是一凡发的。说是晚上接我下班,一起吃饭。还没有告诉他我升职了呢。刚好晚上吃饭的时候正式告诉。   挤上公交车,看着有些皱的衣服,开始后悔自己怎么不坐早半个小时的那班。   突然想起,走的时候忘记给妈妈把豆浆热上了。   只有两个人的办公室总是很冷清的。偌大的公司,该是这里最安静了吧。工作间,低低私语的声音总是四处飘荡。安排总经理的行程,处理一份一份的文件。虽说工资多了许多,可是琐碎的事情也随之而来。   “童卉,帮我端一杯咖啡来。”   咖啡间里听见两个女同事八卦:“总经理要跟欧阳小姐结婚了呢。”原来不论在什么时候女人总有心情八卦呢。   “总经理,你要结婚了吗?”把咖啡放到总经理面前,我问。原谅我,我也是女人,也有好奇心。   “童卉,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   “记得什么?”很奇怪,摸不着头脑。   “没什么,是的。要与欧阳雪结婚了。其实……”电话铃声响起,打断总经理的话。   工作又如平常那样,有条不紊的继续着。唯一让我感到有些梗塞的便是早上与总经理的那段对话,没头没脑。也罢,没头没脑的事情多着呢。如果每件事情都有追究起来,那还不是要累死人。   就像是我跟一凡,我都记不得什么时间与他在一起的。可我们不还是要结婚了吗?   下班的时候,一凡开车在公司的楼下等我。一辆不算好也不算坏的车,一个不算优秀也不算平凡的男人。刚好,跟我这个平凡的女人很登对。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在车上,告诉一凡,我的顶头上司要结婚了。他很奇怪的说了一句,终于要结婚了。   去吃的川菜,辣的我直流眼泪。   1月8日天晴   请了一天假。家里要来一个很重要的客人。不,是以后要跟我们一起生活的人。   跟妈妈很早就起床,特意又把家里收拾了一番。其实,一直都是很整齐的。看得出妈妈很紧张,握了握她的手,让她知道我陪在她身边。其实,要来的人也不是什么陌生的客人,明明都是熟悉的,却搞得那么拘谨。那些大人们,有时候也真的让人看不透。   门铃响了,跑去开门。把林叔让了进来。今天的重要客人。其实,我一直知道的,他对妈妈好,对我也好。   妈妈很羞涩,林叔很拘谨。两个人像是害羞的小孩子。   终究还是要我开口:“两个人都是过来人了,如果觉得可以的话,就凑合着盖一床被子取暖吧。”妈妈很感激的看了我一眼,约莫天下如我这般懂事儿的女儿不多吧。这个把青春都给了我的女人,我能为你做什么?只是给你追寻幸福的权利罢了。   没有什么繁文缛节,林叔当天就搬了过来。住进了妈妈的卧室。我没有改口,依旧喊他林叔。倒也没有人在乎什么。   只是我该开始习惯,多了一个人的生活空间。   1月9日多云转晴   早上起床,桌子上摆着热气腾腾的早餐。厨房里忙碌的身影不再是妈妈,换成了林叔。这个老实木讷的男人,会对妈妈好。三个人围着桌子,有说有笑,很和谐温馨的画面。看起来,倒也像是一家三口。   去了公司,桌子上放了一张请帖。   翻开看来,是欧阳小姐跟总经理的结婚请帖,时间是2月14号那天,情人节结婚,还真是浪漫。收好请帖,盘算着到时候该带一个多大的红包去。   对着桌子上的一大堆资料发呆,这些繁琐的工作啊。   电话震动,一凡的简讯:卉卉,咱妈跟林叔在一起啦?恭喜。   回简讯:别总是咱妈咱妈的,我还没有把你给转正呢。   几秒钟的功夫,简讯又传了回来:嘿嘿。   没有理他,乖乖的工作。   中午跟小雅一起去餐厅吃饭,急忙的抢进要关门的电梯,才发现只有欧阳小姐一人在里面,气氛顿时有些尴尬。欧阳小姐先开了口:“童卉,总经理助理做的还习惯吗?”   “还好,还好。”心里盘算着,这位准总经理夫人以后会不会给我小鞋穿。抬头看见她脸上洋溢的笑容,一个快要结婚的女人,心情总是不错的。该不会对我这样的小职员报复什么了吧。   “那个,欧阳小姐,祝福你。”   “谢谢,谢谢童卉你的祝福。”   出电梯门的时候,头有些眩晕。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最近头总是眩晕。不分时间,不分地点。突如其来眩晕,站了好一会儿才稳住。小雅问我用不用去找医生看看。我摇头,可能是因为最近工作量很大的原因吧。不知道为什么,说起医生,竟有一种厌恶。可能所有人都不怎么喜欢医生吧。毕竟,说起医生,总与生病有关。   1月12日天阴   日子还是不慌不忙的过着。整理文件,写文案,作报告。做的得心应手,熟练了吧。   总经理跟欧阳小姐,经常忙碌的除外奔波。结婚这等大事该有很多要忙的吧,可是偏偏时间又那么紧迫。搞不懂,为什么连结婚都要这么紧促。可能是适应了大城市的快节奏了吧。不知道自己什么时间可以适应。   一凡这几天倒是对我格外的关心起来。不定时的短讯问候,下班的时候总是开车来接我。起初有些不适应,后来也就习惯了。哪个女人不欢喜着自己的男人如此在乎自己。   坐在副驾驶座上,看一凡专心的驾车。不是特别优秀的男人,可是却是一个能给我安全感的男人。   告诉他,最近总会莫名的眩晕。本来直行的车掉转方向,开往医院了。   检查,拍片。弄得像是得了什么大病似的。总觉得眼前给我做检查的医生有些熟悉,却好像又不认识。   坐在休息室,一凡去医生办公室,说要问问我拍片子的结果。   半个小时的时间,他走出来,笑着告诉我,医生说只是最近过于劳累而已。   回家的路上,一凡突然说:“我们结婚吧。”   “不是把婚期定在五一了么?怎么突然又说起了?”   “我想你早点儿做我的新娘。”   “专心开车,怎么不正经了起来了。”   1月20日大太阳   白花花的太阳有些刺眼。早上出门的时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最近总是睡不好觉。一直做一些奇怪的梦。梦见自己披着婚纱,却总也等不到新郎。   应该是一凡突然说要把婚期提前的结果吧。   在写字楼下看见总经理跟欧阳小姐挽着手一起步入写字楼。很和谐的背影,心莫名的狠狠的刺痛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   站在办公室的窗边向外看。天空凝成一抹浓重的蓝,看了让人心里有些压抑。   “童卉。”   转身回头,总经理站在我的面前。不知怎地,他的眼里似乎隐藏着一抹忧伤。   “怎么了?”   欲言又止的样子,说出来却是一句:“工作的时候别太累了,你总是这么拼命。”说不清楚心里是什么感觉,似乎是有些期待。真是不明白了,最近自己变得有些莫名其妙。   小雅敲门进来,手里捧了一大束百合。   “卉卉,这是你的花,我替你签收了。”把花放在我办公桌上的时候她还不忘调侃我一句,“你们家一凡可真是浪漫呢。”   呵,知道他的心思,总想着要把婚期提前。其实,到五一,也不就还有三个多月么。可是看样子他并不想等到那个时候呢,总想着立刻就举行婚礼呢。   征求妈妈跟林叔的意见,他们也都赞成一凡的提议。于是,顺了一凡的意,去了领了那个证。婚宴订在2月10号。看来紧促的不是总经理跟欧阳小姐的婚事了,倒是我自己的了。居然跑到他们前面了。   2月9日天晴   这几天总是紧张的睡不着觉,觉得脑袋里像是有什么东西要冲出来。   把睡不着的原因归为快要结婚了,这种症状被小雅归为婚前恐惧症。她说,现在适应了大都市生活节奏的白领女性们在结婚前都会有这种感觉的。妈妈也是这么说的,可是总觉得她看着我的时候那么凝重。   可是自己有什么理由恐惧呢?什么都没有用自己操心。之前的买房,装修,到现在的婚宴。完全都是一凡操办的。我根本没有累着,也没有操心。小雅总是嚷:“卉卉,你能嫁到一凡这样的好男人可真是幸福呢。”   或许吧,我是幸福的。可是总感觉少了些什么。我依然记不起自己从什么时间跟一凡在一起,纵使一凡告诉我,我们是在大学的时候就相爱在一起的。虽然那些细节一番描述过很多次,可总觉得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一凡急了就敲我的脑门,说我是个笨蛋,怎么什么都忘了。   可是,我的记忆力,一直是那么好啊。   2月10日天阴   举行的是西式婚礼。来了很多朋友,公司的人也都到齐了。耳朵里充斥的都是祝福的声音。   很庄重的仪式。   神父说:在婚约即将缔成时,若有任何阻碍他们结合的事实,请马上提出,或永远保持缄默。   神父问:童卉小姐,你是否愿意这个男子成为你的丈夫与他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我听见自己回答:我愿意。   神父又问:李一凡先生,你是否愿意这个女人成为你的妻子与他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李一凡说:我愿意。   还是一番说辞,在主的面前发誓。最后交换戒指。这类似的桥段,在那些泡沫剧里看了不知道多少遍了。   就这样,我嫁给了李一凡。婚礼结束,我从今以后就成为他的女人了。明明该是很幸福,心里却总是有强烈的不安。   2月14日天晴   天气好的不得了,似乎也是为了祝福欧阳小姐跟总经理家明的婚礼。   他们的婚礼举行在这个城市最高级的酒店。为了让自己看起来跟婚礼和谐,把所有的衣服都找了出来。在衣柜的最里面,看见一件浅灰色的小礼服。莫名的熟悉感,却怎么也记不起什么时候买的这件衣服了。   直觉这件衣服应该很适合自己穿,与今天的婚礼也应该很搭。   决定了穿这件灰色的小礼服,头发绾成一个髻。在镜子前转了一圈,却看见身后一凡复杂的表情。   “不好看吗?”   “好看,好看。”   “不知道为什么一眼看见这件小礼服就很喜欢呢。一凡,这件小礼服是什么时间买的了?我怎么也记不起来了。”   “我也不记得了。”   跟一凡一起去了酒店,很盛大的婚礼,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跟公司的人坐在一起,说说笑笑。新郎新娘过来敬酒,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所有的人都举着酒杯说着祝福的话,那莫名的眩晕却又一次突然袭来。站不稳,就要倒下的时候,是总经理扶住了我。那一瞬间,记忆像是一股洪水宣泄而来。   一下子记起了所有。可是我知道,只能这样子,祝福了。酒杯里鲜红的液体,一饮而尽。泪水顺着脸颊滑下。   2月15日天阴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自己得了一种怪病。受不得惊吓,否则就会选择性失忆。   原来,我一直记不得跟一凡之间的种种,是因为我们之间并没有那些点滴的浪漫。这个男人,一直默默的爱着我,从大学到现在。而我一直是与现在身为我顶头上司的家明相恋。与那些滥俗的电视剧情节一样,家明的家人并不看好我,他们理想的儿媳人选是欧阳雪。于是,就发生了车祸,在那一瞬间,巨大惊恐导致了我失忆,关于家明,完全从我的脑子里剔除了。   顺水推舟,妈妈与一凡一直瞒着我。一凡代替了家明在我生活中的位置,直至现在成了与我相伴一生的人。   关于那件小礼服,那是生日时候,家明送的礼物。关于家明总是欲言又止的神情,那是因为妈妈拜托了他不要再打扰我的生活。妈妈笃定,家明再爱我,也无法逆转家里人的意思,在他们的商业王国里,牺牲两个人的爱情,是多么的微不足道。何况,欧阳小姐也是爱着家明的。   聪明如我,记起了,又怎么能理不顺这些事情呢?   关于那句“你还是没有忘记她”,有了归宿。只是已经成定局。   你娶了她为妻,我嫁了他为妻。一直都有爱,可是并没有成为彼此的归宿。   那么,只能装作还是失忆。我并没有记起。你依旧是我的上司。而我只是你的助理。各自有了家庭,那么就要这么平淡的走下去。继续,选择性失忆吧。   生活,便就是如此了。 正文 第25章 深情款款爱上你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4:00 本章字数:5234   「壹.」   钟童茜在专辑《我想深情款款地爱上你》里唱“我准备好了我的左臀右胯,我呕吐出了我的心肝腑脏,亲爱的,如果我的脸蛋还不是你所想要的,那么你一定要跟我说啊,我还有别的办法。”水样说她正坐在电脑跟前,塞着耳麦,午后的温暖阳光碎落在她的肩膀。   她在QQ上跟我说,你看钟童茜唱的多好啊:如果我的脸蛋不是你所想要的,那么你一定要跟我说啊,我还有别的办法。我也想跟澄澈这么说呢,如果我的脸蛋不是他所想要的,那我的身体该是他想要的吧。彼时,我坐在电脑这一端,花大把大把的时间看她用文字骚扰我。   水样,偶然在网络上认识的一个女人,相谈甚欢,于是加了QQ,每天都天南地北的扯。熟悉了以后,水样跟我扯的最多的就是澄澈。我知道,澄澈是一个男人。水样喜欢的男人。两个女人聊一个男人,无非就是爱与不爱的问题。偶尔,水样也会打车到我住的向阳街。把我从不见阳光的屋子里拖出来,到附近的咖啡厅坐坐。依旧是闲扯,话题依旧离不开澄澈。一人一杯咖啡,两个低眉顺眼的女子,毫无顾忌的大笑。跟咖啡厅的格调,格格不入。水样总说,死女人,不要总是要你的牙齿晒太阳,晒得多了,就会变黑的。水样说,我嫉妒你那一口白森森的牙齿。我的后背就无端的起了一阵凉气,哪儿有人会用“白森森”这个词形容牙齿白?   澄澈,据水样描述,是一个深情款款的人。在我理解,深情款款是用来形容多情的。如果,用这个词来形容一个男人,那么,这个男人肯定是个多情的人。如果,再一不小心,这个男人又有着好看的眉眼,得体的装束。那,他还会是个滥情的人。   水样总是跟我争辩,澄澈不是这样的男人。   嗯,是。可以一天换一个女人去约会,可以今天挽着你说爱你,明天就睡到别的女人的床上的人。难道我还要说他是一个专情的人吗?我尖利的话总让水样慢慢低下头,然后小声的哭泣。可是,每一次。水样都还是擦擦脸,很坚定的对我说:我还是爱澄澈。那一刻,水样精致的妆容有些模糊。可这并不妨碍她的,美丽。美丽如斯,水样依然只能远远的看着澄澈。   我记得水样说过,澄澈说他不喜欢水样那张清纯的脸,太无害的东西,往往最有害。水样也说过,我是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可是澄澈不给我机会让我展示我的魔鬼身材。   水样是被澄澈折磨的女人,倒不如说,她是被爱情折磨的女人。   「贰.」   水样十八岁的时候遇见澄澈。   澄澈是本市小有名气的摄影师,每天为不同的美女拍摄写真。那些女人或风骚韵味,或青春荡漾。总之都是些美丽的女人。水样说,十八岁那个夏天,她在回家必经的胡同里遇见澄澈。澄澈正在给一个搔首弄姿的女人拍怀旧写真。而那条古老的胡同似乎就是不错的背景。女人的眼睛里波光流转,一直就没离了澄澈。躲在不远处的水样,同样的是眼神没有离开澄澈。这一遇,便到了心底。这一看,便再也没有忘记。   摄影师,大多是孤傲而又多情。特别是想澄澈这样的每天记录女人美丽的人。想必是早已练就了无敌神功,能够轻易挡住女人的进攻吧。可是,这不代表他不会接受主动送上门的女人。   从遇见澄澈起,水样的眼里自此再没了其他男子的身影。十八岁,到现在。七年。我不知道,是怎样的爱恋可以让水样这么美好的女子坚持了七年。最好的时光都给了这段不知名的爱恋。可水样依旧是水样,澄澈依旧也还是澄澈。他们并无交集。说到底,水样还是如遇见他的时候一样,远远的躲着看着。偶尔的接触,也是同行之间的交流。   如果说,爱情能让人失去理智。那么,它还可以激发人的潜力。   水样说,遇见澄澈的时候,她是去学校报志愿的,报的是自己喜欢的中文专业。可是遇见澄澈以后,她跑回学校,改填了摄影专业。只是为了有朝一日,可以跟澄澈站在一条线上。   大学四年,水样拼了命的吸收那些理论知识。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可以拍摄的机会。这样四年过去,倒也不错,水样磨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摄影师。有人说起摄影,会说,那个总是署名水样的人拍的东西很有感觉,跟澄澈有的一拼了。不同的是,澄澈总是拍一些美女写真。水样则只是拍风景,即使有人出现在她的镜头里,那也只是背影。   我问水样为什么,为什么不拍人。她说,我只是给杂志配图,那些文字杂志,用不到那些红颜。可我知道,她怕刺疼自己的眼睛。澄澈总是那么热衷于拍美女写真,七年前是,七年后也是。仿佛一切都不曾改变过。可水样,从18岁那年的夏到现在。枕着对澄澈的爱恋,一路走了过来。   始终不明白,爱一个人,能做到如此。只是看着,就可以这么多年。   「叁.」   央求水样,给我拍一套写真吧。她拒绝,你去找澄澈吧。美女,只有在他的镜头下才更有韵味。我拍不来那种感觉的。于是,真的去找了澄澈,拉了水样一起。一直都是在水样的描述中勾画这个男人的轮廓,不曾想,看到了,让人如此惊艳。是,惊艳。五官美的像是雕塑。每一条线条,都刻画的恰到好处。我捏捏水样,这个男人美的太不真实。   水样瞟我一样,低声说,迷上了?   不,都说女人是毒药,那如此的男人更是毒中之毒了。我会欣赏,但不会迷恋。何况我很现实,我有谈婚论嫁足以给我向往的生活的男人。我不会为了这般镜花水月毁了自己的。   果然,澄澈是多情的。   总是火辣辣的眼神,在我的身上扫来扫去。澄澈说,美女,我给你拍独一无二的写真。   水样一直陪在我身边,我也如同一个木偶人一样任澄澈摆弄。总是不适合镜头吧。终于,澄澈低吼,该死,没见过你身体如你一般僵硬的女人。我笑,水样随手给我拍的几张照片,都是和谐自然呢。   离开的时候,我伏在澄澈耳边说:原来你也不过如此。我想,这个男人,整日听着夸赞,一时半会儿该消化不了这句话吧。   挽着水样离开的时候,我看到澄澈惊愕的目光。   数天后,水样拿了厚厚的一些照片给我。最上边一张居然是我挽着水样离开的画面。两个女人并肩而行,很和谐的画面。不得不佩服,澄澈的摄影技术很棒。随意翻看了那些写真,美丽的让人感觉不真实,这还是我吗?   水样说,怎么样,是不是看到照片,比看到澄澈这个人还要觉得惊艳。   实话。我点头。   澄澈为什么总是吸引女人的眼光?那是因为他总是能够轻而易举的挖掘每个女人的美。可以说,澄澈的镜头下没有丑女人。或者说,每一个女人到了澄澈面前,都会散发出她美丽的一面。这就是一个男人的可怕。一旦这样,那么,他就不会再属于任何一个女人。我知道,他不会属于我。可是,我依旧没有办法说服自己不去想他。我想要他的爱情,或者,他要了我的身体。   水样说,我的身体只为澄澈绽放。可是,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机会绽放。   「肆.」   想起张爱玲说的一句话:不爱的爱情,永远不会变坏。所以,我们调情,我们暧昧,却永远不要相爱。   劝水样不要再继续爱下去了。找一个疼爱自己的男人嫁了,好好的过完一辈子。就这样过去吧。水样固执,摇头。说很久以前我爱澄澈,很久以后我还是爱澄澈。多么深情款款的句子,可是那个深情款款的男人不配拥有。   听了水样的劝告,退了之前约好的影楼。找澄澈给我拍摄婚纱照。因为水样说,女人一辈子最美丽的时候,应该留下的是独一无二的景致。而不是影楼那千篇一律的婚纱照。   婚纱照,依旧是水样陪着去的。依旧还是能感觉到澄澈火辣辣的眼神毫无顾忌的在身上游走。依旧低低的吼着,你这个女人怎么这么僵硬。   水样愈加美丽,也愈加苍白。这个被爱情折磨的女子,该如何解脱?   取了婚纱照,邀了水样一起看。她只说很美,很美。   我说,水样,你也很美很美。   可是美丽的人终究会老去。可美丽的景致被定格以后,却会永存。水样感叹。   盛大的婚礼,邀请了水样,也邀请了澄澈。抛花的时候,故意扔到水样的怀里。调侃,水样,明年这个时候结婚的该是你了。澄澈与水样也算是旧识,微笑的说,谁能娶到水样这样的人,那可真是修了几辈子的福了。不经意,却发现澄澈眼底有一丝忧伤,满满的沧桑。这个一直游离于不同女人之间的男人,也倦了,累了吧。   水样说,我也想把自己嫁了。可是没有人要。眼神坚定的看着澄澈。只是,却没有寻到可以对视的目光。   「伍.」   很欣慰,那日与水样天南地北的扯。如若不是,不会有这么一个美好的女子与我相伴。面对背叛的时候,我也不会如此平静。水样说,背叛有着另一张嘴脸,不是不爱,而是太爱。我始终不明白这句话,只是依旧平静的生活。我跟水样讲,我可以假装幸福,不会离婚。   水样说,或许没有背叛,你看到的只是蒙蔽双眼的灰尘罢了。   对,只是灰尘。两具交织在一起的身体,我可以当他们是灰尘。可是,水样该有多么难过。她该是第一次看到澄澈的身体吧,只是,却是伏在一个男人身上,那个整日与我共眠的男人。我不难过,我不难过,可是分明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泪水滑落。   爱,不爱。只是一字之差而已。可,都是真真切切的爱着的。   依旧煲汤给那个男人喝,依旧跟他做 爱。可是脑子里却总是浮现那一幕。我恶心的想吐,那些蠢蠢欲动的东西,被我生生咽了回去。   水样更加消瘦。   彼此间更加惺惺相惜,我给不了眼前这个女子疼爱,我只能陪伴。   终有一日,忍不住。爆发。那张薄薄的纸结束了两个人。一张床从此分为两张。转身决绝的离开,假装看不到那个男人眼里的心疼。   「陆.」   自此便真的是与水样相依为命了。两个女人。   不再天南地北的扯着,不再说起澄澈。彼此小心翼翼的过活。总是绕开那个男人在楼下等待的身影。我可以装作看不见。   日子波澜不惊的过着。直到看到那则新闻,我只记得,水样只看了一眼便昏了过去。澄澈,始终是长在她心里的一根刺,拔不掉。强制拔出,却是致命伤。那则新闻说,著名的摄影师澄澈于凌晨四点死在家中。再就是大篇幅的关于澄澈的介绍,报纸上感叹他是摄影界的天才,可惜,天妒英才。   水样醒了,却只是呆呆坐着,不吃不喝。终日如此。   那个男人,终于找上门了。紧紧的抱着我,好了,澄澈没有了,你该回到我身边了。   他说,他与澄澈,很久之前就认识了。他还说,那一幕,只是为了让我们看见而已。两个对爱情有着洁癖的女人,无论多爱,都会忍受不住。他说,知道亨丁顿舞蹈症么?澄澈一直都有这种病。他说,澄澈二十二岁那年就知道自己不可避免的遗传上了这种家族疾病。他说,澄澈也是在那一年,胡同口看见一个美好的水样。遇见了,便爱上了。可是自己,有什么资格去爱这么一个美好的女子。那可恶的舞蹈症,注定要剥夺他的一切。他说,澄澈一直都知道水样的喜欢。可是他给不了水样什么,所以只能做一个让水样讨厌的人,可是却没有想到,水样这样冷冽的女子,一直一直的喜欢着。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明明是荒唐的故事情节,却偏偏可耻的是现实。   水样说,我以为他不喜欢我。   那个男人说,男人的喜欢,可以掩饰的滴水不漏。那是因为太爱而已。   「柒.」   水样终究是嫁了,一个疼她的男人。我深知,这一辈子,水样都忘不掉澄澈,这个她在最美的年华里深爱的男子。我曾经说他是一个滥情的人,却不曾想到,自己一直是误会了,所有的表面,都是掩饰。   就像水样说,背叛有着另一张嘴脸,不是不爱,只是太爱。   水样,水一样的女子。终归有一处海敞开怀抱等她。她依旧对我说,我爱澄澈,很久以前到很久以后。我不知道,水样的很久以后是到多久。   我知道,水样每天抚摸着一个小男孩儿的头,宠溺的叫着“澄澈”。   水样依旧还会说,他连我的身体都没有要过。我说,不要不代表不爱。只是太爱吧。只是这份爱,来的沉重,来的苦涩。走的时候,却强大的能够带走一个人所拥有的温暖。水样说她感谢这个陪伴她的男人,这个肯给予她温暖的男人。有感激,却没有爱情。水样说,会有很深的亲情。   我知道,水样的爱情,在十八岁那年给了一个叫澄澈的男人。这一给,便真是一辈子了。 正文 第26章 爱,毒药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4:00 本章字数:5426   认识杜林,纯属偶然。经不住苏暖的软磨硬泡,以及她答应做我的人体彩绘模特。从不健身的我,第一次去了杜林的健身房。我怀疑,身材匀称到身上每一块肉都恰到好处的的苏暖频繁去健身房与这个健身教练杜林有莫大的关系。   我坐在休息椅上,看苏暖饶有兴趣的听着杜林的要求健身。杜林的双手纠正苏暖的某些不正确的动作,即使杜林板着脸训斥苏暖,她都眉眼舒展,开出花一样的笑着。我猜测,苏暖对杜林有兴趣。   苏暖休息的时候,坐在我身边喋喋不休的告诉我杜林的双手是多么的温柔,声音是多么的有磁性。说话间,苏暖冷眼看着杜林为其他来健身的女性做指导。那些人如苏暖一样,身材匀称的无可挑剔。如苏暖一样眉眼舒展,笑容像花一样的绽放。   这个叫杜林的男人身上似乎有一股魔力,吸引着像苏暖这样的女孩子。于我,却没有一点儿的吸引力。我不是苏暖一样精致的女子,在我眼里,苏暖追求的一切,远不不上彩绘颜料或者是一顿丰盛的大餐。   苏暖问我,秦戈,你说,我要是嫁给杜林,将会享受怎样的生活呢?彼时,苏暖有一个正在交往的男友,能给她宝姿、香奈儿。给苏暖一切她想要的浮华。可是苏暖,居然在问我,如果跟杜林在一起是怎样的。   皱一皱眉头。苏暖,我们该走了。我还有事情没有忙完。苏暖尖叫,秦戈,你什么时候能像个正常女人一样,不要再迷恋你的彩绘,不要每天都那么邋遢的过日子。至少,你也了解一下女人该知道的东西。男人,喜欢的都是精致的女子。   低头看看自己,棉布裙子上沾了些许的颜料,散乱的头发,随身携带的包里不是如苏暖一般装的是化妆盒,你很难想象,我包里装的是颜料盒子,以及那一大把的画笔。   看着苏暖有些歇斯底里。我平静的说,苏暖,你答应做我的人体彩绘模特。   二.   苏暖的身体很精致,精致的不需要做彩绘,就是一件无暇的艺术品。苏暖曾说过,搞艺术的男人会有不同于其他男人的魅力,而搞艺术的女人,却有一种让人不舒服的悲凉。甚至是莫名的惊悚与惆怅。   在我的众多的彩绘模特之中,我找不到一个人的身体能与苏暖相比。只是,苏暖不是我的彩绘模特。她是我的闺中密友,一直极力反对我搞人体彩绘。苏暖的说,秦戈,你他妈就是一个变态女人。这样的话,苏暖只会当着我的面说。   苏暖是第二次为我做彩绘模特。而第一次,用苏暖身体做的彩绘,被拍成了作品集。获了奖。那是我第一次做人体彩绘。也是从那时候起,我疯狂迷恋上了人体彩绘。苏暖幽幽的说,或许你迷恋人体彩绘,与我有莫大的关联。   是的。我只是想找到一个有着跟苏暖的身体一样完美的人体模特。   苏暖兴冲冲的跟我说,她与杜林约会了。她说,他要与杜林在一起。她还说,杜林看她的眼光很暧昧,深邃迷离,自己都快被他的目光给吞噬了。她还说,只与杜林对视,就有怦然心动的感觉。   苏暖说,要与所有男人撇清关系,专心的与杜林在一起。她相信自己的魅力,相信这个男人如同自己喜欢他一般迷恋上了自己。否则不会频频的约会自己。原来,遭受爱情的女人都是如此的疯狂。   我问苏暖,那个给你精致生活的男人你也不要了么?苏暖坚定的点头。   我断定,那个做健身教练的人给不了苏暖精致奢华的生活。我断定,用不了多久,苏暖就会离开他,或者,他会抛弃苏暖,他迷恋的也仅仅是苏暖的身体而已。我清晰的记得,他在健身房为苏暖做动作纠正时候迷离的眼神。他的手在苏暖的身体上停留的时间那么长。   闲暇时间,苏暖会跑到我的工作室,一屁股坐在我那还算干净的大沙发上。一脸幸福的样子,与我诉说与杜林的种种。她说,为了杜林,我愿意去死。我不知道,杜林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   我注意到,苏暖依旧是衣着光鲜。她说,她现在只穿张天爱,只用资生堂。她还说,这些都是杜林给的。她说,杜林喜欢自己精致的样子。她说,原来,杜林只是一个业余的健身教练。她说,原来杜林会做很美味的东西。她说,原来杜林经营着一家高档餐厅。她还说,那家餐厅叫“左左爱”。   关于“左左爱”,关于那里的美食,关于“左左爱”那个能做极品美食的老板,我有着狂热的兴趣,并不亚于我对人体彩绘的痴迷程度。虽说,去过几次“左左爱”,可是对那里我一无所知。热衷美食的人,知道“左左爱”,却没有人清楚它的底细。神秘如百慕大一样。所以,关于“左左爱”算是个传说。   而现在,从苏暖嘴里,我知晓了“左左爱”,我知晓了杜林,我知晓了一个天大的秘密。苏暖,却不以为然。在她眼里,杜林仅仅是一个男人。   健身教练。“左左爱”的老板。会做极品美食的人。也是一个男人。杜林。   三.   苏暖开始穿旗袍。华美的旗袍包裹着苏暖完美的身体,裸露的臂膀如荷藕一般精致,白嫩。苏暖腕上戴着精致的玉镯,可是裸露的臂膀总是让人感觉缺少了什么。苏暖不断的找一些小饰品。可是看起来总是与身上的旗袍以及整个人的气质不搭调。   我说,苏暖,给你的左臂做一个人体彩绘吧,类似于纹身的人体彩绘。苏暖没有像以前一样激烈的指责我,反倒是很主动的配合我做人体彩绘。彩绘完毕,我问她原因。她有些羞涩的告诉我,杜林喜欢人体彩绘。   我笑,不语。原来被爱情击中的女子,什么都可能做出来的。从此,苏暖不间断的跑到我的画室要求我为她做彩绘。有时候甚至是在乳 房,肚脐这些私密地方。看着苏暖兴奋的神情,我没有告诉她做这样小面积的彩绘,由于不涂隔离的油料,对身体是有一定的害处的。只能尽可能选用对身体伤害小的颜料。   因为杜林的喜好,苏暖对彩绘乐此不疲。而我,忽然就觉着厌倦了。   苏暖约我,说是请我吃饭。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苏暖,几天不见,竟有些许的瘦弱。原本匀称的身体似乎变得瘦弱不堪。   一如既往优雅的苏暖,小口的喝着咖啡。我也如她一般安静的喝着咖啡,等待着她开口讲话。果不其然,咖啡喝了一半。苏暖变得歇斯底里,她说,杜林有了别的女人了,她说那个女人没有她漂亮,没有她有气质。苏暖甚至说,那个女人甚至不喜欢杜林,可是杜林却疯狂的迷恋着她。她的歇斯底里只与杜林有关,甚至,苏暖还把喝了一半的咖啡洒在了丝绸旗袍上。咖啡迅速的渗透,一个个狰狞的咖啡渍迅速散开。   开始同情苏暖,这个光鲜的女子,此时看起来没有一点儿的气质可言。可怜的苏暖,男人不止杜林一个啊,何苦把自己弄的如此糟糕?现在的苏暖看起来比一直邋遢的我还要糟糕。   苏暖幽幽的说,男人难道没有一个是好东西么?   四.   三个月没有见过苏暖了。不曾见她跑到我的画室,去她的房子里居然是一层灰尘。那所房子里似乎许久没人住过了。打苏暖的电话,冰冷的女声提示:您拨打的号码不在服务区。慌了神,突然记起,杜林。还有“左左爱”。   我把自己弄的很干净。也如苏暖一般画了淡妆。果然镜子里的自己美艳如花。苏暖曾经说过,如果我把彩绘的技术运用在化妆上,或许我会成为一个出色的化妆师。只是,我对化妆没有兴趣而已。只是现在要去杜林的“左左爱”,我想我有必要把自己弄的看起来跟这家餐厅比较般配。   我运气很好,杜林居然在。只是似乎并没有认出我来。我有信心,杜林认不出我来。此时的我与当日的那个邋遢女子没有一点相像。杜林的确是个有魅力的男人,他优雅的与我打招呼,不露痕迹的夸赞我漂亮。   我知道,我成功的引起了杜林的注意力。   杜林说,自己刚研制了一道菜色,想与我一起品尝。杜林说,我是第一个品尝这道菜的人。果然,传闻中的“左左爱”美食,绝不一般。只是一道看似普通的肉丁,居然这么美味。享受的过程,我听见杜林在我耳边说,如果我愿意,他可以一直为我烹饪美食。心里冷笑,一个轻浮的男人,不知道苏暖当初怎会看上这样的男人。   我每天都把自己弄的很精致,踩着细细的高跟鞋去找杜林。这个迷恋彩绘的男人,总会在我耳边细语:秦戈,你真是个妖精,要人命的妖精。   我开始搜集大量的有关杜林的材料,包括他做美食的材料。我把那些东西拿去一个做医师的朋友那里,从他那里得知,那些肉丁是女人的股肉。我一身冷汗。我依旧不动声色的跟杜林打情骂俏,依旧迎合杜林,在自己的身体上做彩绘,甚至不惜用一些有毒的颜料。   杜林依旧说,秦戈,你真是个妖精,你看,跟你在一起我总是眩晕的感觉。我嗔笑,你是不是纵欲过度。杜林就抱着我喊我秦戈小妖精。   不在杜林那里的时间,我依旧游走在不同女子之中,为她们做着人体彩绘。只是,我没有遇到一个人有着苏暖一般精致的身体。我想,世间再无一个女子能有苏暖那样精致的身体了。现在,我不仅给女人做彩绘,也开始给男人做彩绘。那个男人只是杜林,做彩绘的颜料里我加入了大量的雌性激素,画在女人的身上没有什么,画在男人身上,则会一天天的渗入他的身体,一点一点的侵蚀他做为男人的能力。   不得不说,杜林做为一个健身教练,身材完美的让我无话可说。我甚至想,可以媲美苏暖的身体的彩绘模特又出现了。那就是杜林,一具完美的男人的身体。杜林的身体真的完美的如苏暖一般,我想,苏暖不仅是喜欢上了有着好看面庞的杜林,或许也是喜欢上了杜林的身体。   做了彩绘,我给杜林拍了很多的照片。就如当时给苏暖做彩绘一样。那些看似完美的照片,每一张都跟苏暖的重叠着。我在心里说,苏暖,这样你跟杜林就在一起了。   我去苏暖的房子里,帮她打扫房间,我幻想着有一天苏暖会再一次出现在这个房子里。我常常注视着苏暖房子里的那张照片发呆,我想,这该是苏暖留给我的一些无言的话。   五.   我能感觉出杜林的身体一天一天的虚弱。我暗喜,苏暖,我可以为你报仇了。此时,我已经断定,苏暖已经被杜林做为美食材料了,甚至,那些我曾在健身所见过的漂亮女人是不是也都如苏暖一样呢?   我决定离开杜林。因为我知道,不久以后,他的味蕾会慢慢消失。以及,他将不再是一个男人。   搭乘上飞往马尔代夫的飞机,我心里想,苏暖,你看我是不是做得很好,为你报仇了?在那里找了房子住下,偶尔做做彩绘,偶尔想念一下苏暖。我抚摸着自己已经隆起的肚子,也会偶尔想起杜林。   在海边,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我疑惑,喊了苏暖。转身,果然是。   苏暖似乎有些慌张,似乎也有些解脱了的神情。还是坐在咖啡店,只是,这一次是我把咖啡洒在身上了。苏暖的每一句话都像是刀一样,狠狠的划在我的心上。苏暖说,杜林第一样在健身所看见我,就喜欢上了那个邋遢的我。苏暖说,杜林不停的向她打探关于我的消息。苏暖说,是女人的嫉妒,让她不顾多年的姐妹感情,一直隐瞒着我。甚至,在杜林准备向我表白的时候捏造了我已有未婚夫的谎言。甚至,甚至她还离开了,制造了自己死亡的假象。   我拿出包里那本苏暖的日记。原来一切都只是个阴谋。苏暖写杜林餐厅的那些话,她甚至用黑笔重重的描绘了“特殊材料”。苏暖说,以她对我的了解,以及我极端的个性,肯定会把问题想的很糟糕。也一定会找杜林,或者会为她报仇。原来这就是她离开的原因。只是为了制造某种假象而已。   那么,这张照片呢?我把那张苏暖的照片推到她的面前,照片上的苏暖,依旧是那么漂亮,素淡的旗袍,明媚的笑容。只是旗袍旁边裸露的大腿惨不忍睹,似乎是被人一刀一刀的剜掉了肉,狰狞的伤口,触目惊心。   苏暖沉默了许久,这些只不过是画出来的。原来,偶尔跟我学习过的彩绘技术,被苏暖运用到这上面,制造了一张真实却又虚假的照片。而且,似乎所有的一切都那么的巧合。偏偏我送往做医师的朋友那里用来检测的材料,不小心被他的助手弄错了。结果,那些肉丁成为了“女人的股肉”。   苏暖的嘴还在一张一合的说着什么。可是,我已经完全听不到了。到底是怎么了,天旋地转。醒来以后,苏暖坐在床边,满脸的歉意。这些已经不重要了。苏暖说,会跟杜林解释清楚一切。我摇头,从床头的电脑调出大篇大篇关于杜林,关于“左左爱”的消息:国内著名美食餐厅“左左爱”由于一场大火,顷刻化为乌有,餐厅的老板杜林也丧生火中。据说,那场大火是杜林自己引起的。因为不堪舆论的压力而选择这一种方法结束自己的美食生涯。   我看见苏暖僵硬的表情,她爱着杜林。只是,我没有告诉她,我也爱着这个男人。只是,从未说出口。   我没有告诉苏暖,离开的时候,我把一些我搜集的资料匿名给了一家刚起步的小报社。并且,同时递到了警局。杜林身体的压力,以及接下来大量的针对自己的报道、调查。他又怎么能承受得了?只是,他永远不会知道,所有的这一切居然是那个他爱着的女人做的。   我抚着自己隆起的肚子,还好,这里面里有一个小生命存在。我想,他会有着杜林一样的眉眼吧。 正文 第27章 旅行的悲伤请不要兀自蔓延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4:00 本章字数:3820   我叫允一。所有人评价,我是个奇特的女子,不食人间烟火一般清淡。只是,终究我还是俗人,经历的还是俗事。   与楚江的婚事已经敲定,我在所有朋友的祝福里开始变得惶恐不安。楚江安慰我:“允一,你太紧张了。”是吧,我只是太紧张了,我心里如此安慰自己。我实在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去对待楚江,他的好是所有人公认的。近似完美的楚江,偏偏倾心于有些奇特怪异的允一。这或许真的是上天的安排。   随着婚期一天天的逼近,我的不安,愈来愈强烈。夜里,睡不着觉,白天精神恍惚。楚江看着,满脸的心疼。   “允一,我给你放假,你出去走走。”楚江如是说。   楚江,我的上司,这家广告公司的老总。我大学毕业,应聘到这家公司做总裁秘书的时候,24岁。我的上司楚江,28岁。没有繁琐的面试,没有等通知之类的敷衍。楚江只看了我一眼,就说你明天来上班吧。   一切发展似乎顺理成章,儒雅多金的楚江,追求性格有些怪异的允一。终于,在楚江32岁的时候,我接受了他的戒指。只是,心中并没有期许的快乐。楚江给我的爱,我总是无法兑换成相等的快乐。   在我的一再坚持下,楚江退掉了已经订好的机票,给我订了一张去云南的火车票。在站台上,楚江吻了吻我的发梢:“允一,真抱歉,我无法陪你一起旅行。”看着楚江眼中的愧疚,我笑了笑,伸手抚平他紧皱的眉头。“楚江,我只是去散心,我会在婚礼之前赶回来的。”   我拎着楚江给我收拾的旅行箱,坐上了火车。看着楚江一个人站在站台上,有些落寞的身影。我的心狠狠的纠结。   一路上,看着风景,心情变得出奇的好,即将结婚的那些紧张和烦恼,一扫而光。或许,早就应该出来走走了。   下了火车,辗转到了丽江小镇。凭着记忆,我找到了纳西妈妈和她的老城东门客栈。远远的就看见纳西妈妈在客栈门口忙碌的身影。纳西妈妈在丽江是位善良淳朴的老人,在当地很有威望和地位,她与她的老城东门客栈更是丽江的一抹最为独特亮丽的风景。古朴怀旧的建筑风格,温馨典雅的室内修饰,以及纳西妈妈的盛情的款待,丽江之行绝对难忘。   纳西妈妈,是多年以前,我与卓立来丽江旅行,偶然找寻到的。当时我们约定,以后度蜜月,就一定要到纳西妈妈这儿。我记得,那个时侯卓立说过,一定邀请纳西妈妈做我们的证婚人。只是多年之后的第一次丽江之行,我独自一个人。时光荏苒,很多事情很多人都已经不是原来的模样。   “允一丫头。”纳西妈妈看见我了,用她独特的称呼喊着我,“卓立小子呢,没有一起来么?这么多年,你还记得我这儿。这次,就让纳西妈妈好好招待你……”   “纳西妈妈,我们不在一起了。”我不知道该怎么跟纳西妈妈说,她眼中那个淳朴的小子,也很俗套的为了前程投奔了别人的怀抱。我记得卓立那个时侯语无伦次的说着一些话,眼里透露着一种深深的伤感,我看不懂的东西。我想,或者毕业,或者工作,一切都只压力造成的。   卓立说,允一请你相信,我爱你。允一,什么时间我都不会忘记你的。允一,我不会忘记丽江,也不会忘记纳西妈妈。或许,卓立说的是真的,他什么都没有忘记。唯独忘记了对我说的话。卓立说,允一,我会娶你的。   纳西妈妈揉了揉我的头发,“允一丫头,先休息吧。”   在纳西妈妈为我准备的房间中,我睡了这些天以来最好的一次觉。没有失眠,没有噩梦,很安详。   第二天,坐着纳西妈妈的车,在纳西妈妈儿子的陪同下去了束河。那里的保安和售票员还是如当年一样,对着纳西妈妈的车辆鞠躬敬礼。纳西妈妈的威望不减当年。四方街,还是如当年一样,很多当地人围着篝火跳民族舞。   所有的一切,都很轻易的勾起我当年的回忆。   蓦然回首,一个很熟悉的身影一闪而过。或许,是我沉浸在回忆中,才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吧。多年之后,我们又怎么可能再在丽江相遇?我甩了甩头,加入了他们的行列,跳起了民族舞。那种全身心放松的感觉,真的是好久不见了。   晚上回到客栈,纳西妈妈准备了很丰盛的晚餐。全部都是当地的特色食品,看着这么多美食,我食欲大增。纳西妈妈一边看着我吃,一边安慰我说,“允一丫头,过去的事情,不要再想了。”   “纳西妈妈,我这次来,只是婚前放松,忘了告诉你,我快要结婚了。”   “那就好,那就好,能娶到允一丫头,那个人还真是艳福不浅。”   在房间里,听着纳西妈妈为我准备的纯正纳西族音乐。我的心情很平静,有些事情,我真的已经忘记了。一阵敲门声,打断了我的思绪。开门,那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面前。   卓立。   我欠了欠身,把他让进房间。原来,那个身影并不是幻觉。   良久沉默。卓立先开了口:“允一,我以为,我看见你只是幻觉,没有想到是真的。”   “嗯。”   我不知道,现在见了一直在我心底的他,为何会如此平静。   “允一,这些年来,我很想你。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会来丽江。走遍我们去过的每一个地方。”卓立动情的说。   “嗯。”   “允一,请相信我,我是爱着你的。允一,那时,离开你是不得已的选择。那个时侯,我的爸爸需要30万换肾,她能够给我30万。”我一怔,我以为,卓立,只是为了前程而离开我。多少年,心中多少总有着抱怨,现在释然了。   我庆幸,卓立离开是对的。我无论如何拿不出30万的,我给卓立的,只有我的爱,可是爱能换成救命的药么?爱能挽救卓立爸爸的生命么?所以,一切只是注定。   “允一,只是爸爸终究还是离去了。我也离婚了。”   “卓立,我要结婚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何有这么大的勇气,把这个消息说与卓立听。或许,是刚刚看着楚江为我收拾的旅行箱,那么细致。想想,这些年来,楚江一直照顾着我的生活,我总是笨拙的把自己弄得一团糟。我记得曾经我戏称楚江“田螺先生”。   卓立愣在那里。房间的气氛僵硬起来。   “卓立,我们出去走走吧。”   古镇的夜生活,总是让人沉醉其中不愿自拔。与卓立并肩而行,一如当年。只是,我的手插在布兜里,不再与卓立十指相扣。   卓立絮絮叨叨的说了许多。   我只是安静的听着。   卓立说:“允一,能给我一个拥抱么?”   我愣了一下。卓立说:“只是一个单纯的拥抱而已。”   卓立轻轻的抱了我一下。旋即,放开双臂。“允一,结婚吧。楚江是个值得你托付终身的人。”   我满脸的疑惑,我并没有告诉卓立,我要与楚江结婚。   “允一,其实,离婚以后,我一直生活在你的城市。你与楚江的点滴,我都知晓。他是个好男人,这些年,因为他在你的身边,所以我一直没有打扰你。我相信,他比我更能给你幸福。”我的泪水就这么不可遏止的流了出来。原来,我是这么的幸运。两个爱着我的男人。   手机铃声适时的想起,是楚江。   “允一,我还是不放心你自己在外面。你等我,我要过去。”   “嗯。我想你了,亲爱的。我在丽江等你。”   抬头,已经不见了卓立身影。我怀疑,我是否真的见过他。在纳西妈妈那里,我拿到了一个大大的包裹。纳西妈妈告诉我,这是卓立留给我的。纳西妈妈还说:“允一丫头,其实,卓立小子每年都到我这里的。我没有告诉你而已。”   “纳西妈妈,能抱我一下么?”在纳西妈妈的怀里,我肆无忌惮的流着眼泪。   楚江按着我说的地址找到了纳西妈妈的客栈。那个时侯我正在帮纳西妈妈招呼客人。楚江跑过来紧紧的拥着我,很大的力气。我使劲儿挣了挣,只是徒劳,便放弃了。   “允一,你离开的时候,我的心很乱,总觉得你不会回来了。”   “傻瓜,怎么会呢?我答应了要做你的新娘。”   我看见纳西妈妈看着我们微笑。   “楚江,我们在这里举行婚礼吧,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婚礼,然后在这里度蜜月。”   楚江使劲儿点点头。   在纳西妈妈的见证下,我们举行了简单的婚礼。纳西妈妈对楚江说:“好好对允一丫头。”   新婚之夜,我跟楚江一起打开卓立留给我的包裹。我跟楚江说,这是在这里遇见的一个老友送我们的新婚礼物。氤氲的灯光下,一对水晶天鹅。   我记得,那一年我对卓立说过,结婚的时候一定要有一对水晶天鹅。   离开丽江的时候,纳西妈妈说:“允一丫头,卓立小子不要我告诉你的,可是,我认为你有权利知道,他离婚的时候患了肝癌。现在已经有几年了,估计坚持不了多久了。”我一怔,卓立。   楚江揽着我的肩,“允一,你的身体怎么这么僵硬?”   “楚江,那个送我们水晶天鹅的朋友,肝癌,时日不多了。”   楚江感叹,世事弄人。我说,是啊,真的是世事弄人。 正文 第28章 爱情战争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4:00 本章字数:4514   有男人和女人的地方注定有艳遇,有女人和女人的地方必定有战争。   --题记   找上门来的正主   我仔细看着李梅的脸,虽然不精致但是却也绝对不糟糕。作为一个三十岁的已婚女人来说,她保养得算是相当好的,皮肤还很白,眼睛还算清澈,主要是高挺的鼻子下一张嘴看起来真是性感得不行。此刻她正用那张樱桃小嘴在我面前破口大骂,双手叉腰的姿势看起来真是像极了我小时候见过的大妈骂街。   我懒懒的将头靠在沙发垫上,眼睛微闭着,静静等李梅骂完。大概一刻钟过去之后,李梅停止了骂我,房间顿时安静了下去,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才发现李梅居然在哭。她的肩膀抖动得厉害,连带着身体也在发抖,可是却一直没有哭出声来,我能体会这种绝望的抽泣。但是,我不能给予她同情,或者说我根本没有资格同情她,我不过是介入她婚姻的小三儿罢了。   李梅突然问我:“你真的爱他吗?”他指的是陈子昂,李梅结婚五年的丈夫,我初中时候的暗恋对象。   我望着天花板想了一想,轻轻嗯了一声算是回答。   她若有所思的看着我半天,然后说了一句:“那我祝你们幸福。”然后起身很潇洒的离开。从李梅到我家再到她离开不过半个小时的时间罢了,期间她的表情变化莫测,从隐忍到愤怒到大骂最后到哭泣直至平静也不过半个小时而已。   你看,婚姻总是容易把一个人弄得疯疯癫癫,五年的婚姻也不过换来半个小时的失常而已。我拿起电话给陈子昂发了个信息:她走了。   那场无关痛痒的初恋   陈子昂是我初中时候的班长,白面书生类型的,那个时候的我正沉迷在琼瑶阿姨的小说中,而陈子昂就是绝对符合小说男主角的面相。什么唇红齿白、什么温文尔雅、什么眉目温良、什么纤细修长的手指,什么清秀斯文的楷书,这些词语仿佛天生就是为了修饰陈子昂而存在的。更主要的是,他品学兼优,乐于助人,我初中三年的作业有一大部分都是他帮我解决的,如此的尤物怎能不让人心动呢。   作为他的同桌,我有了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但是我却没有办法得到他的爱情。   我每天屁颠屁颠的为他端茶送水,寒冬腊月操着小手给他织温暖牌的围巾,偶尔也会学着电视里那些娇小姐们洗了素手做了羹汤大半夜的送到他宿舍去。可是这一切似乎都没有让陈子昂对我动心。   那个骄傲的陈子昂对我说:苏小小,我觉得咱们现在都还小,不太适合谈恋爱。   没错,我叫苏小小,虽然不是那个才高八斗的名妓,但是我对陈子昂的一片真心却绝对不比苏小小对阮郁的爱减少半分。   陈子昂说我们小,那么我就等吧。这一等竟等来了各分东西,十多年未再见过面。   同学会上的暧昧   要不然人家都说同学会就是一夜 情的催生地呢,多少年少的爱情哟,大多都夭折在了时光和琐碎的生活里面。偏生多年后再见,将你那些年的暗恋的明恋的单相思的甜蜜和痛苦连根拔起,历历在目。在这样的情况下,怎能不心旌摇曳,明媚中全是暗流涌动。   我跟陈子昂再次勾搭在一起就源于同学会的重逢。彼时的翩翩公子如今显得落魄不堪,已婚,据说已经失业在家半年,每月有固定的房贷压得他喘不过气来。而妻子刚刚打掉一个孩子,原因只是因为生活艰难。我眼见着他坐在KTV的角落里面郁郁寡欢,心里竟然冒出那么一丝丝的疼痛。   穿过一长排的咸猪手,我以女神的姿态降临在陈子昂的面前,低胸晚礼服恰到好处的突出我丰满却不油腻的胸部,腰部的修身设计让我的水蛇腰显得更加诱人。黑丝袜,高跟鞋,我相信任何一处都会成为男人不可抵挡的诱惑。   陈子昂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男人而已,他看着我眼睛一亮,欢喜的叫道:苏小小,怎么是你。   “当然是我了,陈子昂,我敬你一杯呀。”故意将身子倚在他的身上,听着他渐渐紊乱的呼吸我在心里自鸣得意。   酒一杯接一杯的喝着,喝得我心猿意马起来。最初过来跟他打招呼的时候不过是为了让他见识见识本小姐如今的魅力,而现在我却那么渴望他的拥抱,满眼里都是初中时他低着头认真做题时候肃神情,这想法竟让我下身变得湿润起来。   酒店里的一池春色   有男人和女人的地方注定就会有艳遇。我拖着陈子昂来到市中心的酒店里开了房,然后就急不可耐的想要将他剥光吃净。他结婚了,我不在乎,他失业了,我也不在乎,他以前结实而平滑的腹部如今显得有点松弛臃肿,我统统都不在乎。   我心里眼里身体都只是想着要他,要他偿还我初中三年的整个时光,偿还我那些费尽心思的羹汤围巾,偿还我这些年来念念不忘的悸动。   我和他热烈的拥吻,他的舌头湿润而俏皮的划过我的额头、眼睛、嘴唇,到我的脖颈……他吻我的表情那些认真,就好像当年对待他手里的试卷一样,我在他的眼睛里读到了那一抹炽烈的渴望和最明媚的春色。   我咬牙切齿的说:陈子昂,要我。   声音尖而细利,带着情 欲味道的撒娇更容易让人面临崩溃。陈子昂的呼吸越渐沉重起来,他将我抛到床上,迫不及待的解下我浑身的束缚,哪怕是小内裤都不能幸免。我与他撕咬在一起,闭上眼睛想象着初中时候的他是多么的英俊潇洒呀,想着那个时候的他我就止不住的颤抖。   他还没有进入我的身体,我竟然就达到了高潮。   我使劲咬着他的肩膀,估计是因为我太过用力,陈子昂那双被情 欲迷糊了的双眼突然变得清亮起来。他看了看我,再看了看已经所剩无几的自己,突然大叫了一声跑进了卫生间。看着这样的情景我的眼泪突然就流了下来。   十多年后的今天,面对已经蜕化为白天鹅的我,陈子昂依然选择的是舍弃呀,他就那样昂扬着自己的坚挺躲进了洗手间,直到洗干净了整个的欲 望才穿戴整齐的出来见我。   而我,已经穿好衣服坐在床边点燃一支烟安静的看着窗户外的风景。   一场可笑的阴谋   陈子昂也坐在我的旁边点燃了一支烟,他说:对不起。   嗨,说什么纳,我们都是成年人了。我故作轻松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两个人就这样沉默着,任烟头的明灭在这黑夜里面显得愈加清晰。“苏小小,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呀?”陈子昂突然对我说。   “什么?”   “演一回我的情人。”他说得很是认真,虽然在黑暗中我看不清楚他的脸,但是我就是知道他说的是真的。   陈子昂,你还真是好笑啊,我送上门你都不要现在居然提这样的要求,你说说,你这明显不就是在侮辱我嘛。我掐灭了烟头开了灯,盘腿坐在床上,等着陈子昂回答我刚才为什么落荒而逃。   苏小小,我很爱她。他看着我的眼睛说,我们从大学就开始谈恋爱,一毕业就结了婚,跟我在一起,她吃了很多的苦,我眼见着她从当初那个骄傲的美丽的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如今一步步因为生活的困苦成为一个市侩的抠门的女人,这一切的根源都在于我无法给她更好的生活。   苏小小,你能理解一个男人的绝望吗?你能知道他指着我的鼻子骂我软蛋时候的感受吗,苏小小,疼痛才会使人清醒,我想要让她痛!我想要让她尝一尝我这些年来所经历的屈辱和疼痛,苏小小,只有你能帮我。他的语气近乎接近于哀求。   我想,我更不能理解一个男人面对活色生香的诱惑选择拒绝的坚定,我很简单的拒绝了陈子昂的要求,我想象不出更好的借口,我总不能告诉他,我是因为刚才你没上我心里很不爽吧,虽然事实如此。   6、那场情 欲的表演   最后,我还是帮了陈子昂的忙。我妖艳性感的在他家登堂入室,我看着他寒酸的破落的家,鼻子里陡然很酸楚。这个我爱了这么多年的男人,如今竟然对生活如此委曲求全。他笑得很腼腆,礼貌的问我喝什么。   我摇了摇头,然后问:她什么时候回来?这个她自然是陈子昂的妻子李梅。   陈子昂答:六点半,她回家都很准时。   六点二十的时候陈子昂和我进了他们的卧室,我一颗一颗揭开身上的纽扣,完全感觉不到丝毫的羞涩,在酒店的那一晚陈子昂扔下我逃开的时候我的身体就对他再也不抱希望。我甚至是很悲壮的完成了这一系列的动作,躺在他们的床上,闻着陈子昂和李梅曾经交欢时候的气息,我想着等下要制造的一场悲剧。   陈子昂将DVD里面的声音调得非常大,外国的AV总是如此,生猛的肉搏战,女主角一个叫得比一个大声,我的脸颊有些微红,想来隔壁的人估计都能听见这香艳的偷情。李梅的脚步声响起在客厅的时候,他也将自己剥了个精光钻进了被窝里。我的手指触摸到他还算年轻的肌肤竟生出一片瑟缩,这个为了自己爱的女人无所不用其极的男人,终究不是我的呀。   我们努力装作很享受的样子,在李梅打开卧室门的时候。她的眼里全是羞辱和不堪,她愤怒的望着我们,指着陈子昂的鼻子说不出一句话来。我心里偷偷笑了,陈子昂拥着我,对李梅介绍说:这是我的初恋,苏小小。   我觉得这个场景很好笑,但是我笑不出来,因为我看到了陈子昂眼里的痛苦。就在李梅摔门离开的时候。   迅速穿好衣服离开是我唯一能做的事情。   谁的爱情战争那么悲凉   不知道是谁说过,再温婉靓丽的女人在苦日子面前也会日渐被磨成怨妇,变得尖酸刻薄。我是见识过李梅的刻薄才答应帮了陈子昂的忙。那一天在街上,我看见陈子昂被李梅大声羞辱的场景,李梅扯着嗓子喊:500块钱不是钱吗,我赚钱容易吗,你自己这样在家里混吃等死,居然还告诉我不就是钱吗。陈子昂,你到底有没有良心,我跟着你吃了多少苦遭了多少罪,你居然可以背着我偷偷给你家里钱。这日子你到底还过不过!   陈子昂默然站在一边,过往的人群在他们身边来了又走,唯独我站在很远的角落竟默然垂泪。人生无非如此,我看着这个女人姣好的身段,陡然的为陈子昂悲哀。因为几乎是同一天,我曾看到她从一辆奔驰车上下来,那个时候的她眼里满是甜蜜和知足。   男人大多不能同甘,而女人大多不能共苦。我同情陈子昂,所以配合他表演了一场欲 望的戏码,我只是希望能够帮助他找回一丝尊严罢了。   可是后来陈子昂告诉我说:苏小小,其实我早就知道她在外面有了人。是他们公司的副总,有钱,有权,最重要的是能给她她想要的一切,别墅豪车,不用再提心吊胆的等着别人上门来收煤气水电、物业费。苏小小,一个人爱另外一个人的方法有很多,我和她这么多年的感情让她舍不得丢弃我,但是我不得不丢弃我自己啊。苏小小,爱情里面总是不缺乏战争的,男人和女人之间除了艳遇,一样需要在爱情里面披荆斩棘,直到让自己遍体鳞伤。   原来,除了艳遇和情 欲,还有一个词叫爱情呀。我的眼泪悄然掉了下来。 正文 第29章 姑娘,姑娘你慢点儿老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8 10:04:01 本章字数:8596   今天下午,我陪着未婚妻去了婚纱店,琳琅满目的婚纱撩拨得人也渐渐觉得幸福起来。婚纱店里的营业员非常热情,拖着未婚妻试了一套又一套衣服,我端坐沙发上,捧了一杯茶,恰好有微弱的阳光照在了沙发边,我的心底陡然就想起了你,亲爱的樱桃姑娘。   未婚妻是个漂亮的姑娘,她勇敢、乐观、聪明,在这个大城市里混得如鱼得水。她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杀得了木马、打得过流氓,是思想上的女金刚,行动上的好姑娘。我们相识数载,我一步一步眼见着她从最初孱弱的小绵羊变成如今的都市新女郎,看过她哭,看过她笑,看过她落魄委屈,看过她日渐成长。看着她试穿婚纱时眼底的那一抹光华,真是像极了十五岁的你啊,我亲爱的樱桃姑娘。   --题记   初遇见的一刻,你便是我心上的一粒朱砂   遇见你的那一年,你才十五岁罢。头发随便扎了个马尾,蹦跶着担了一挑子的樱桃蹲在学校门口的路边上卖。   你咧歪着嗓子叫卖:“樱桃咯,又甜又大颗的樱桃,5块钱一篮。”我走近细看,樱桃确实颗颗晶莹剔透,像极了你认真而内敛的眸光。   你小心询问着每一个路过的人:“买樱桃吗?自己家里摘的,可甜了呢。”   说最后一个“呢”字的时候你嘴角扬起,非常的神气。偶尔有路过的女孩子蹲下身来细细的挑拣,你也不怒也不恼,端了张小凳子给人家坐着,一边仔细帮着挑拣,一边低低回答人家的问题。   姑娘问:“这樱桃甜吗?”   你歪着脑袋想了想说:“我给你尝尝吧。”像是变戏法一样,你从旁边的框子里端出一小盆清澈的水来,随便抓了一把放在水里,仔仔细细洗了干净,然后递给对面姑娘几颗。姑娘心满意足的接过樱桃,吃在嘴里,明显是甜的。可是一把吃完之后,姑娘竟然装出很恼火的样子说:“酸得不得了,谁要吃你的樱桃。”   她就这样骗了你一把樱桃后扭捏着走开。我站在旁边一直看着这个场景,你微愣了一会儿,竟然也不恼,慢慢将剩下的樱桃放在嘴里,细细嚼着,我看着竟然心里就流过了一丝甜蜜的味道,于是走过去装作不经意的样子说:“呀,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颗的樱桃,我全买了,你可得给我算便宜点哦。”   你开心得手舞足蹈的赶紧给我打包,满满两大筐子樱桃哟,你居然就收了我三十块钱。你扬着笑脸说:“本就是家里摘的,也不为赚钱。”   怕是这一刻,你就在我的心里留下了印记,是艳红的樱桃亦或者是嫣红的朱砂,我不得而知。   再次遇见,你竟剔透得如同玻璃碗里的樱桃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再次遇见你,我想着你不过是浮光掠影般的过客,却成就了我此生的蹉跎。   距离我们第一次见面已经过去差不多半个多月了。我偶尔会打开冰箱看看那些艳红的樱桃,终归舍不得吃。这一年我18岁,谈过两段无疾而终的恋爱,面临高考的压力,有着父母的期待。   我在图书馆里面再一次看见了你,你端坐在窗边,手里拿了一本杜拉斯的《情人》,是适合你这个年纪看的书。窗边很写意的开着几盆碎花,很是不起眼,偏生你往那里一坐,就美得不像样子。   我装作不经意经过你的边上,然后坐在了你对面。   我轻声对你打招呼:“你好。”   你礼貌的回应。今天的你没有扎马尾,头发刚好到了肩膀下面。嗯,我还能闻到你身上淡淡的洗发水的清香。   你的右手边放着一个透明的玻璃碗,碗里盛了通红通红的樱桃,配上几勺子乳白色的奶昔,是晶莹中的一点剔透,也是婉约中的一抹明艳。我几乎可以确信,我喜欢上了这样美不胜收的你。   “你这样看着我,会不会很累?”突兀的你对我说话。   “啊?”我大惊失色,被你发现了,我有些不知所措。   “嗯,你的书一直都拿倒了,同学。”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我只是一直在研究你碗里的樱桃罢了。”为了不至于太过让自己跌了面子,我扯了个谎。   “哈哈,你也喜欢吗?这可是我自创的哟。奶昔的甜配上樱桃的汁水,然后加一把银勺子,就跟生活一样诗意呀。”不知道为什么,她说话的时候总是喜欢加一个感叹词,比如啊、哦、嗯、哟,呢。   或者我正是喜欢上了她这种自言自语的语气词,樱桃姑娘,我决定了一定要追到你啊。   谁曾想,一入魔障深似海   自从决定追求樱桃姑娘之后我就开始了一系列的谋划。   首先一定要打探出她的真实身份来,利用学生会的职务,花了半天的功夫,请花痴学妹吃了一顿肯德基,我就弄到了她的全部资料。   季嫣然,15岁,高一文科班学生,6月10号生日。性格孤傲,成绩斐然。最重要的一点是没有男朋友!   真是天助我也!像我这样文质彬彬、才高八斗的高三大师兄对付这类的小师妹简直就是手到擒来啊!我暗自庆幸着。   师妹在哪里呀,师妹在哪里,师妹在那师兄的怀抱里!   得意洋洋的我拿着她的资料表在操场上转圈圈,却没曾想,今天再一次遇见了你。   “这不是图书馆拿倒了书的师兄吗?你怀里是躺着哪位师妹呀。”像是晴天里的霹雳,老天,你是有多爱开玩笑啊,我这才貌双全的形象今天算是彻底给毁掉了。   不过你好像也没有逃过命运的捉弄呀,樱桃姑娘这次的造型也是让我大跌眼镜,满手都是五颜六色的油漆,衣服上面也沾了不少。为了挽回点面子,我腆着脸笑着说:“小师妹,你这是从哪里逃命出来的吗?”   “多谢师兄关心,我不过是刚好去上了那么两节美术课而已。”她耸了耸肩膀,不在意的说完就走。   看着你潇洒的转身走开,我的心底竟噼噼啪啪的炸开了锅。今日一见,明显颠覆了你在我心目中的印象,我的樱桃姑娘,你怎的突然一变就让我不认识了呢?   可是这又怎么样呢,那个时候的我内心竟然狂喜,我的樱桃姑娘哟,你当真是百变女神吗?我的心里竟再也容不下任何女子的侵犯。是在这样的一刻,我就对自己许下了此生非季嫣然不娶的诺言吧。   陈幕生疯了99碗樱桃的悲剧   眼见着季嫣然的生日越来越近,我兴奋得睡不着觉,心里一直谋划着一场别开生面的告白。亲爱的樱桃姑娘你必定不知道,计划还未开始实施,我就已经沉醉了。   在我的计划里面应该是这样的,我跑遍了全城的大街小巷收罗着那些依然红艳招摇的樱桃,收罗得越多越好。然后,我虔诚的将每一颗樱桃洗了干净,找寻了99个玻璃碗,每个碗里放上99颗樱桃配上你钟爱的乳白色奶昔和银勺子。   当然,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我希望你能看到我将这些玻璃碗摆放成一颗心形的样子,在婉约的月光下面,这样的场景必定会让你感动。   亲爱的樱桃姑娘,你都不知道为了在6月里还能有新鲜的樱桃,我甚至都跑到乡下舅舅家的树上去摘树上最顶端的剩余的细小的果子,虽然很不幸,我摔了下来,左小臂骨折。   可是我想着樱桃姑娘看到这些玻璃碗的样子,想着其他人羡慕她的样子,我是不是就可以抱得我的樱桃姑娘归了呢。   6月10号天还微凉,我早早收拾妥当一切,找了学弟帮忙在季嫣然宿舍楼下布置好一切,静静等着天光微曦的那一刻的到来,那时候的季嫣然刚刚起床,朦胧中或者还带点梦幻的色彩。看到我的良苦用心,她又该会有何种光彩呢?   天微亮了,渐渐有上早自习的同学从宿舍楼出来。他们一个个像是看怪物一样的望着我,有议论,有倾羡,更多的则是围观。   可是,直到日上三头我都没有等到我的樱桃姑娘,她像是突然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样,没有如我想象般童话似的走到我面前来。我的心一寸一寸沉了下去,沉至谷底,满地狼藉。   等不来季嫣然,却等来了学校的保安。   我愤怒的跟前来搬走玻璃碗的学校保安吵着,闹着,甚至动了手。我像个疯子一样赶走那些企图破坏我童话般美好告别的人群,我像个小丑一样在全校几千个师生同学面前给自己狠狠一个耳光。   陈幕生疯了!肯定疯了。所有认识我的人都在这样传着。我想着,我肯定是疯了罢,坐在那一个桃心的最中间,我用我仅存的完好的右手一个一个砸碎了那些玻璃碗,就像是砸碎了我第一次的心动一般。   我的樱桃姑娘,从此后再无瓜葛   学校给了我一个严重警告的处分,爹娘被匆匆从外地招了回来。我一味沉默下去,因为砸碗太过用力,我的右手破了很多口子,全身负伤的我被父母逼着住院。而此时,距离我参加高考只有十天不到的时间。   在这场闹剧中,我始终没有见到季嫣然的身影。十八岁的我,渐渐把心动和喜欢转换成愤怒,难道她听说了我的事迹后连一点点的感动都不曾给予过吗?   从此以后,我陈幕生将与她再无瓜葛,出院的时候我就恨恨的想。   没曾想,刚想完就看到站在门外徘徊的季嫣然,她着了素白的裙衫,在人来人往的医院门口,忐忑不安的左右徘徊。   我努力稳了稳脚步,在一大堆同学的簇拥下刻意从她面前走过,神情像一只骄傲的公鸡一样直直走过了她的身边。我多希望她在背后叫我一声,哪怕只是一句无关紧要的问候都行啊。   可是,她没有。我的内心再次片片跌碎,碎成了一地的玻璃渣。   这十天的时间里面,我化耻辱为力量,艰难熬着过日子,内心只希望早日离开这所学校,这个城市。期间曾经收到过樱桃姑娘托人送人的信,只有简短的两句话:拿倒书的师兄,请你好好高考。   这一刻我恍然明白,从来都是我一个人的一厢情愿,我的樱桃姑娘终于在她生日那天因了她的冷漠让我狼狈不堪。再见,樱桃姑娘。   从高考考场上下来,我就急吼吼的订了前往外地的车票,我急切需要一场旅行来忘记这一段时间的荒唐,也忘记曾经让我砰然心动的那个卖樱桃的姑娘。   有很多的故事,我们其实都是旁观者   后来的事情,我都是听旁人告诉我的。有我的父母、同学,当然还有樱桃姑娘自己。她微笑告诉我所有故事的时候,轻轻叹了一声:有很多事情,我们其实都是旁观者,可是就是这样,却越发不可收拾的让人心痛。   我从外地回来的时候,父母遮遮掩掩的告诉我,有人送了一筐上好的樱桃来,本不是樱桃结果的季节,那樱桃却水灵得像是刚摘下来一样。   我听了后征了一下,难道是季嫣然?没错,真的是她,我考试结束后第二天她就亲自送樱桃过来了,可惜的是,那会儿我已经踏上了去往他方的火车。   母亲有些怯懦的说:我记得你上次住院就是吃樱桃给祸害的,所以我把这一筐子樱桃送人了。”   正是因为这样的错过,我没有看到季嫣然留在框子底部的信件。那封据说被折叠得很漂亮的信件,给亲戚家的小孩子糟蹋得不成样子,就好像我将季嫣然一直的沉默好心一味糟蹋一样。   出门的这段时间,我突然想得透彻,喜欢一个人从来都是自我的事情,我凭什么要求人家也喜欢我呢。难道就因为人家卖给我便宜的樱桃,偶尔那么几次给过我笑脸,我就非逼着人家喜欢我不可吗?   可是这些话我没办法告诉妈妈,也没办法告诉季嫣然。   时间驶向了九月,新一个学期即将开始,而我也将如我所愿的离开这个城市。可是,我的心里有那么多的不舍。我最后一次来到学校,企图寻找一下她生日那天我为她所作出的疯狂。我想祭奠一下我曾经义无反顾的时光。   可是我在这里遇见了季嫣然,她坐在他们宿舍楼底下,阳光毒辣的照在她的身上,看起来疲惫不堪。   “嗨,师兄。”她抬起头来对我打招呼。   “季嫣然,这么烈的日头,你在这里做什么?”我很生气,我觉得我的樱桃姑娘该是一直水灵才对,怎可以变成如今这般憔悴呢?   “我路过学校,所以来这里看看。”她似乎有些漫不经心。   “这里有什么好看的,光秃秃一片。”我挨着她身边坐下来,心里其实是很想问她:“你是想来看看那天我的狼狈和不堪吗?”可是终究没有说出口,明天,我就要离开这座城市,去很远的地方念大学。   “我想看看,那个据说是为我疯了的男子。”她突然冲我笑了,然后眼泪流了下来。   我所不知道的,樱桃姑娘的樱桃往事   面对突然哭泣的季嫣然,我居然没了话语,她抽抽搭搭的模样让我的心那样疼痛。   “陈幕生,你真的很喜欢我吗?”她突然问我。   “或许是吧,我也说不太清楚。”我含糊着回答,心里也默默问自己,陈幕生,你真的很喜欢季嫣然吗?   “陈幕生,你都不知道,你是第二个说喜欢我的男生呢。”   “陈幕生,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她挪了挪坐的姿势,然后将头靠在我的肩膀上。   像是很久远的时光轨道一样,季嫣然带着我回到她的故事中,我作为一个旁观者竟越发在故事里面无法自拔起来。就好像我喜欢上季嫣然一样,完全因了一场莫名其妙的樱桃奇遇,而季嫣然的樱桃故事,却让我内心黯然。   我上初一那年,父母因为车祸双亡,随着外公外婆来到了乡下老家,也是在那一年,我认识了乔宇。因为家里的变故,我变得不爱搭理人,暴躁,而且叛逆。   打架、斗殴、逃课都是家常便饭。甚至不小心跟社会上的小混混凑在一块儿,经常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我从来都没有觉得我的人生会那样混乱过。   外公外婆因为我的不自爱已经对我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而老师,他们从来都觉得我不过是一个城里来的叛逆的野孩子,我有一次甚至听到我们的语文老师说:“没有父母家教的孩子大多都是这样的,咱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行了。”如果不是被乔宇拉住,我当场就想揍那个人模狗样的老师。我在那个学校没有朋友,除了乔宇之外。   陈幕生,我甚至差点被人强 奸,你知道吗?那天晚上,我跟那群混混出去喝酒唱歌,一直到半夜都没有回家去。其中一个所谓的头头当天因为打牌输了很多钱,所以想找点什么乐子发泄。   那天的我,恰好要死不死的穿了一件低胸的衣服。那个头头抱着我强吻我。那个时候的我,哪里容得下别人这样的侵犯呢,抬起手就是一巴掌扇了过去。   说到这里的时候,季嫣然抬起头来看了看我的表情,我朝她笑了笑,没有说话。她满眼的平静,又低头靠着我继续叙叙说道。   你想啊,我只是一个姑娘,怎么可能打得过他呢。而且他身边还有那么多个帮手呢。我打不过就只能跑,可是跑也跑不过人家呀。所以呢,我就闭上眼睛只能认命。我那个时候想着,***要谁来救我,我以后再也不这样混乱的过日子了。   陈幕生,你知道么,真的有人来救我了呢。而且还是弱不禁风的乔宇哦。他一个人,扛了一把大大的铁楸,一下子就敲在了那个头头的头上,温热的血都喷了我一脸纳。你看,他多么勇敢,我从来都不知道乔宇他那么勇敢,力气那么大。   哦,对了,我好像还没告诉你乔宇是谁吧。他是我外婆他们家的邻居,一个三好学生哦,门门课都考第一。而且呀,乔宇家种了两颗樱桃树,每年到樱桃成熟的季节他都会摘一大筐子樱桃送给我吃哦。而且,他从来就没有讨厌过我,他跟我们班上的那些同学不一样,他懂得我内心的苦楚。   那次乔宇救了我之后,我就开始变得很乖,跟他一起上学放学。我想着,我什么都没有了,我不能再失去乔宇,我要做一个乖孩子,跟上乔宇的脚步,这样才能永远跟他在一起。   可是,陈幕生纳,事情怎么可能会像我们想象的那样走呢。   初三那年的4月份,樱桃都大得不像样子呢,颗颗都很饱满,让你看见就忍不住吃呢。但是乔宇一直都没有送樱桃给我。   直到,我生日那天。他提着一大篮子樱桃急匆匆赶往学校想要给我惊喜。可是,他在半路上就被那个当初的头头给结果了。陈幕生,你知道什么叫结果了吗?就是再也没有了。他一个人很孤单的躺在半路上,周围是已经被踩烂了的樱桃,樱桃汁还有他的血混在一起,还有他哭得死去活来的父母。   我在那场混乱中只来得及拣走那个樱桃框子和框子底部乔宇写的那张纸条,他的字真是好看,他仔细写着:季嫣然,我喜欢你。   季嫣然说得很慢,像是垂暮的老人一般,而我听得句句惊心,如芒在背。   时间总是往前在走,就好像我们要告别   季嫣然讲完这段故事就走了。她没有告诉我,乔宇的父亲因为乔宇的死一病不起,一个月后就已经去世,而乔宇的母亲则精神失常了。   我还只有一天的时间,可是我去了季嫣然说的那个小镇的乡下,看到了待在樱桃树下的乔宇的母亲,她笑着看我说:“乔宇,你回来了吗?”   “是啊,妈妈,我回来了。我好想吃你种的樱桃呢。”我梗咽着说。乔宇的母亲带我来到他们家里,家里很干净,她从冰箱的冷冻室里拿出一筐子腐烂的樱桃来说:“吃吧,妈妈给你留着呢。”   看着那一筐子已经烂透了的樱桃,我的鼻头一酸,眼泪就掉了下来。   樱桃咬在嘴里,一丝丝的悲伤扩散开来。   明天,我就要离开这个城市了,我知道樱桃姑娘的故事该告一段落了。时间总是往前在走,就好像我们要告别一样。   每年樱桃成熟的季节我都会回到乔宇的老家,看望他已经神志不清的母亲,偶尔我也会碰到季嫣然,她爬在乔宇家的樱桃树上,一颗一颗摘了樱桃拿去集市卖。我一直很想问问她,我高考那年,她是怎么样让樱桃保存了一个多月都没有腐烂的。可是,我没有勇气。   偶尔我会趁季嫣然不在的时候帮乔宇的母亲摘了樱桃,仔细洗了干净捧给乔宇的母亲吃。我唤她妈妈,她一直以为我是乔宇,我在外地上大学,每年回家一次。   我善意的维持着这个谎言,我用这样的方式在赎罪。如果我不曾打扰过季嫣然,那么她是不是就不用那么悲壮的将自己的伤口统统向我敞开。   四年一晃而过,季嫣然已经出落得更加的水灵,乔宇的母亲去世了,家里的那两颗樱桃树因为修路而被砍掉。   这一次,我想我再也无法阻挡告别的脚步,我们所有的牵挂都在乔宇母亲的去世和那两棵樱桃树的倒下之间被切断。我的樱桃姑娘,我们都是无从告别的人。   故事的结局,谁都无法预测   我不敢谈恋爱,我的内心始终记得那个8月的最后一天季嫣然的眼泪和微笑。我的樱桃姑娘哟,时过这么多年,每次想起你,我的内心依然柔软一片。   我毕业两年后来到上海,这是个光怪陆离的城市,隐藏着晦暗的欲 望和深深浅浅的不安。又是五月樱桃成熟的季节,看着路边上那些大棚种出来的鲜艳欲滴的樱桃,我微笑着摇了摇头。突然身后竟然响起一句熟悉的问询:“先生,要买樱桃吗?”   头发依然扎成了马尾,脸上依然是淡淡的微笑。樱桃姑娘好像十五岁那年一样站在我的身后。她冲着我笑,那一刻,我仿佛看到时光逆转,慢慢悠悠的摇回了我的18岁。   是了,如你们所看见的。我的樱桃姑娘突然出现在我的生活里,这些年来的心心念念,终究算是老天开了眼。   “嗨,师兄。”她跟我打招呼。   “你怎么又在卖樱桃?”   “那你呢?今天书怎么又拿倒了?”兜兜转转这么久,我的樱桃姑娘长大了,虽然美貌不改,俏皮不改。可是我已经清楚从她的眉间看到,曾经过去的种种伤害,终于随着时间渐渐散去。她眼底里的眸光,虽依然有着倔强和执着,但终归是多了一抹明媚。   大抵一段故事的启程都会伴随着一段故事的结局,这么多年后我们再次重逢,我亲眼看着我的樱桃姑娘从一个柔弱的任人欺负的小女子一步一步走向坚强和坚定。是那些故事曾经给予过的恩赐,让我的樱桃姑娘日渐成熟。   在这个城市的凄冷下,我们互相依偎,互相鼓励。走在接近幸福的边缘,我的樱桃姑娘哟,她的一颦一笑都深深浅浅印在我的每一滴血液里。此时,她正安稳睡在我的身边,嘴角微微翘起,过不多久之后,她将成为我陈幕生的妻子。   季嫣然一直维持着那样一个秘密,她不愿意告诉我是如何让樱桃长久保鲜,也许这个方法是乔宇告诉她的秘密,不然她生日的时候又怎能收到新鲜的礼物呢。   故事无从知道结局的,就好像季嫣然永远都不会知道,乔宇是我的表弟,我亲舅舅的儿子。他去世的那一年,我曾经去过乡下乔宇的家,远远的见过季嫣然一个人孤独落寞站在门外的样子。   或者是那一刻起,我就爱上了她的吧。    本站提供的深情款款爱上你版权属于作者蜡笔小桃。深情款款爱上你情节内容,书评属其个人行为,与网站无关。 作品仅供读者预览,请在下载24小时内删除,不得用作商业用途;为了让作者 蜡笔小桃能提供更多更好的作品,请您购买请购买正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