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下载的小说来自 www.66874.com 欢迎常去光顾哦! 本站所有资源部分转载自互联网!请支持正版,版权归作者所有! 《缘昏而嫁》 作者:静如林海(8.1VIP完结) 【文案】  作为一个端庄秀丽的好女子,她已经在上一次婚姻中伤透了心,除了昏头,她绝不再嫁!  谁知,流年不利,小人陷害,降职降薪,还和一个錵錵公子纠缠不清!  一不小心,她竟踏入了豪门三角恋的泥潭,她避之不及,拚命反抗……  可是,命运大神已经对她张开天罗地网的桃花阵——  看尽繁华,历经艰险,英俊公子终於令她昏头转向……唉,看来,唯有一嫁才能泯恩仇!  类别:婚恋爱情 ☆丶第一章 御姐的秘密   六月末,江南已经进入炎热的夏季。   今年的梅雨季节来的晚,也没有多少雨水。成日里,昏黄的天,压抑的空气,形成长江中下游一带着名的桑拿天。   「爱家」公司会议室里空调效果不佳,一圆桌的人都闷得脸色发红。   宋清月更是如此,她脸上渗出细细的汗珠——大老板不在,夥计们都轻松许多,一个意见不和,大家在桌上争执不休。   何必呢?为了制定新的考勤制度吵到天翻地覆,最後还不是老板拍板算数?   都是经理级别,年仅二十八岁的副总宋清月不好开口指责谁,她低着头整理手中的文件。   一抬头,看见对面的金色长发「美男子」——大老板的弟弟冯洪健冯副总,正百无聊赖地趴在桌上。   清月的眉毛皱起:这个冯洪健上个星期来公司上班,老板特地嘱咐自己多多关照他,怎麽关照?这位兄台每天睡觉喝酒打游戏,一周一次的例会也装不出一个正经样子。   宋清月轻轻咳嗽一声,用脚尖踢了他一下。   冯洪健抬起头,剑眉星目对牢宋清月,俊美的脸上浮出一个笑容,桃花眼里光芒四射,将她的提醒当做是调情,向她飞了个媚眼。   清月面皮紧了一紧,赶紧低下头,她怕自己坦白的目光诚实地骂出「花花公子」这四个字。   电话震动起来,宋清月伸手把摁掉,接着电话又狂震了起来,她取出来瞄一眼,是电视台广告部的电话。   清月刚接通「喂」了一声,一不小心触碰了电话免提键,一个尖利如刀片的女声从电话里炸起:「宋清月,原来你离婚都四年啦?!啧啧,都老同学了,还瞒我们这麽久啊!你累不累呀?对了,我昨天在侨鸿遇见了你前婆婆,她向我炫耀说你前夫找了个年轻貌美的大姑娘!不过你放心,我已经帮你教训过她了!——」   清月猛地摀住手机,她瞄一眼四周:真是奇怪了,刚刚嘈杂的会议室安静地像是刑场,所有人停止了交谈,眼睛发亮地看向她。   不就是离过一次婚?做一个单亲妈妈已经足够辛苦劳累,偏偏还有人不愿放过她,时时提醒她勿忘人生之耻,宋清月愤怒大过尴尬,对着电话冷笑道:「顾晓君小姐,您二十八岁高龄,有时间不妨操心一下自己的人生大事,没必要天天盯着别人的隐私不放,何况又是陈年往事,不值两个钱。」说完,「啪」关了手机。   宋清月神态自若地看着周围同事,眼角溢出一丝防备。   「啪啪啪」对面的冯洪健鼓起掌来,薄薄的唇角还挂着微笑。   这个神经病!自己已经够尴尬了,他还雪上加霜!宋清月瞪着那花花公子,那眼光阴冷,如果眼光可以杀人,她相信自己已经将他凌迟。   冯洪健咳嗽一声,打破这尴尬的僵局:「今天的会议到此为止,哎哎,中饭时间到了。」他转头看邻座人,嬉笑道:「中午去喝一杯?」   只有他敢在中午饭时间喝酒,然後脸色红润地在独立的办公室打一个下午的《魔兽世界》,或者乾脆消失。他是特权阶级啊!大家纷纷掉转头,敢怒不敢言地看向他,一时间忘记了宋清月的尴尬。   「好了,散会!」冯洪健拍一下桌子,大家收拾东西,鱼贯走出会议室。   宋清月忍住内心的波涛汹涌,挺直背脊坐在座位上,等同事走出会议室,她才长舒一口气,感觉到一阵寒意从背後传来。   原来刚刚出了一身冷汗,被冷气一吹,这才发现衬衫已经紧贴在肉上。   昨天在洗手间,宋清月听见几个女同事八卦营销部的某女离婚的事情,她皱起乌黑浓密的眉头:现在八卦的对象应该是她宋清月了。   她能想像到那些八婆左顾右盼,眉飞色舞的神情,然後,各种关於她离婚原因的版本,像夏天的蚊虫一般,肆意地从犄角旮旯飞出来,挑战她已经结痂的伤口和渐渐麻木的神经。   她合起笔记本,滚烫的脸压在金属外壳上,心中烦躁不堪:真是烦死人!都是多年前的事情了,还被拖出来重见天日,这些讨厌的八婆这麽喜欢揭人隐私,不去香港做狗仔队真是浪费人才啊!   冯洪健走过来,轻轻拍一她肩膀,她像被电着一般,向一边躲避。冯洪健那深邃的桃花眼内的安慰之情化作惊讶:怎麽,这个女人竟然这样讨厌自己?自己明明舍身相助啊,难道又是不识好人心?   他打量宋清月那张端丽的鹅蛋脸,那灿若晨星的黑眼睛,唉,这样秀丽的女子被比喻成DOG,真是可惜了。   宋清月看见他嘴角扬起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立刻起身走向办公室:你大,你是老板的弟弟,我惹不起你还躲不起你?   刚回到办公室坐定,助理的电话打进来:「宋经理,蒋总经理的飞机今天下午三点到禄口机场,她上机前打电话吩咐你亲自去接机。」   是不是有什麽紧急事情?清月心想:接机这样的小事何必麻烦她这个副总?心中虽然有疑惑,可是手上已经开始安排接机事宜: 「打电话给司机小刘,开公司那辆别克商务车和我一起去南京禄口机场。」   不到十分钟,小刘已经将车停在公司大门口,她一边向助理交代工作事宜,一边匆匆向大门走去。   一个漂亮的漂移,一辆敞篷梅赛德斯停在她面前,银灰色流线型的车身在阳光下闪耀着光芒,鲜红的真皮皮椅上,冯洪健一手扶着方向盘,一手支着头靠在车门上,笑着望着宋清月:「清月,去接姐姐也不喊我一起?」   这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装扮得无懈可击,从皮鞋到手表,没有一样不是出自名家之手,金色长发下,那张英俊的面容可以轻易迷倒众多无知少女。   可是宋清月已经给他下过了评语: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这样的王孙公子生来就含着金汤勺,好过她这样的打工女千百倍。   心里冒着火,她不愿意得罪老板的弟弟,可是仍然温和地说:「那就一起吧。」   三个人,两部车,在车水马龙的道路上慢慢地开着。   清月坐在冷气十足的商务车里,看着前方的敞篷跑车,嘴角浮出一个淡淡的嘲笑:真是脑子不清楚,在拥挤的城市里开这种敞篷跑车,只能以二十码的速度爬行,还不拉上软车顶,不是耍帅又是什麽?在这黏糊糊的桑拿天,真是难为他冯公子了!   银色跑车慢下速度与黑色大车并肩,冯洪健侧头对她露齿一笑,雪白的牙齿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真是一副好皮相!宋清月的心猛然一跳,隔着深色玻璃,她微红的脸没有让人发现。   忽然,黑色大车猛地一个刹车,清月身体猛然向前一冲,她心中一惊,赶紧伸手抓紧扶手,这才没有撞上前排座椅,她定定心神向前看去,只见一个中年妇女缓缓地倒在引擎盖上,再慢慢滑落到地上。 ☆丶第二章 火山爆发   那「受害人」躺在地上,一手捧着自己左腿,大声地呻吟:「啊哟,啊哟喂,撞死人了,撞死了——」   小刘吓得脸色发白,着急地分辩:「我?????我没有撞上你,我……我踩了刹车了,是你自己撞……撞到我保险杠上的。」   「老娘不想要命了,拿人肉往你机器上撞啊?」那妇女披头散发,,张口大哭:「什麽世道,有钱开车就在大街上横冲直撞,撞死人不犯法啊——」   周围迅速围了一大群闲人,那妇女见观众多了,竟肆意哭喊起来。   後面堵住的车辆不耐烦地鸣笛长叫,冯洪健拨开人群走进来,他想开口帮清月解除这个困境,但看见她脸上一脸严峻的表情,於是他双手抱住笑起来:就看一看这个冷美人怎麽处理这个问题吧。   宋清月黑沉沉的大眼睛寒光毕现,紧紧地钉在那妇人的脸上。   她分开人群,走到「受害者」面前,一言不发地盯住那妇人。   那张可憎的面目!自己在内心反覆咀嚼了五年!竟然又遇见了她!宋清月全身的血液燃烧起来,任何语言都无法表达她内心的愤怒,她直接向那个妇女伸出手去。   那妇人见清月面若冰霜,本能地後挪一挪身体,止住了哭喊,脸上带了几分恐惧。   躲?你躲到哪里也不行!宋清月咬牙道:「打得就是你!」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妇人的脸上,这一巴掌力道极大,震得清月的手掌微微发麻,她握拳,身体因愤怒而微微发抖。   那妇人摀住脸,吃惊地望着面前这个怒不可遏的女人,张着嘴巴,却不敢发出一丝声音。   人群沸腾了,大家七嘴八舌的指责像是寒冬腊月里的冰水,泼向宋清月。   宋清月无暇顾及周围人的非议,她紧紧盯住那微微瑟缩的妇人,发红的大眼睛像是要滴出血来,她双手紧紧握拳,克制住自己想冲上前去再打那妇人的冲动。   昏热的空气中,她的脸色雪白,指着那无耻妇人,眼内恨意分明,怒吼道:「大妈,您老人家竟然重抄旧业?您的搭档呢?」   那妇人一手摀住脸,一手摀住嘴巴,脸色凝固住:她想起来了!眼前这个气质出众的女子,就是五年前被她设计的纯真少女!她立刻一骨碌爬起身,连身上的灰都顾不得拍打,迅速地钻进周围的人群。   清月立刻跟在她後面,一面拚命地用手分开人群,一面大声发狂疾呼:「你别走!你给我站住!你告诉我,杨冲到哪里去了!?」   头顶上,地面上无数热浪将她包裹住,她浑身燥热,内心的怒火不住的沸腾,而周围看热闹的人群像是一堵堵肉墙,挡住了她抓捕逃犯的行踪,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妇人逃走。   她内心煎熬,双眼却又乾又涩流不出一滴眼泪,她再也忍不住自己内心的痛苦,放声尖叫起来!   不!不!我不要回忆!我发过誓永远不回忆!我要把一切都埋在心底,仍由它发霉发烂!   可是她偏偏跌入了回忆的黑海,一波波寒冷漆黑的巨浪劈头盖脸向她打来。   一双强有力的手臂抱住她,然後她被纳入一个温暖又坚实的怀抱里。那有力的臂膀轻轻地环绕着她,一双大手轻轻拍打着她,温柔地在她耳边喃喃细语:「没事了,没事了,没事了。」   多奇怪,就这简简单单的三个字「没事了」,像是充满魔力的咒语,她将脸深深埋进那坚实的胸膛,深深地呼吸,一呼一吸之间,她闻到淡淡的茶香。在那双温柔大手的轻轻拍打下,她渐渐地恢复了一些理智与平静。   她留恋这被呵护的感觉,可是这几年来,没有享受过异性拥抱的她感觉不自然,她伸出手臂,轻轻推开那怀抱,抬起头想看清那救她於危难之中的君子。   ——竟然是冯洪健!   她惊讶地向後退一步。   那英俊的脸上的不羁神色消散乾净,那双深邃的黑眼睛担忧地看着她。   小刘一步步地蹭过来,结结巴巴地说:「宋总……那个,还去机场……已经两点了……」他一边说,一边打量着清月的表情:可怕!宋总太可怕了!   清月点头,转身想上车,可因为盛怒之後,腿脚还有点发软,冯洪健伸出手扶她一把,她立刻推开他的手,双手抱住肩膀,整个人散发出「别靠近我」的冷冽。   小刘发动汽车,发动机却呜咽着不配合工作。   清月看一看腕表,已经两点零五分了。她转头看向窗外,冯洪健双手环抱,正斜倚在跑车旁,一群小女生叽叽喳喳地将他围住,七嘴八舌地问着这英俊潇洒的大帅哥,而他脸上带着迷人的微笑,眼光却飘落在清月这个方向。   小刘哭丧着脸说:「宋经理,蒋总的飞机?????」   「没事,我坐冯总的车去。」清月拍一拍小刘的肩膀,下车走到冯洪健的身边,他微微一笑,将左手放在胸口,优雅地鞠了个躬:「愿意听从女王差遣。」说着,为她打开车门。   她皱一皱眉头,嘴唇动一动,但想到他是老板的弟弟,终究还是没有说话。   他们在小女生羡慕的眼光中绝尘而去。冯公子踩着油门,打着方向灯在车群中左冲右窜,如在千军万马之中冲锋陷阵。   她忍不住开口:「市区限行40码,你已经70码了。」   冯公子满不在乎地笑:「对於跑车而言,70码算是刚刚起步。」他的黑眼睛在雷朋墨镜後闪闪发亮:「怎麽,你害怕了?」他侧头看她,那端庄鹅蛋脸已经被吓得雪白,美丽的大眼睛里全是惊恐的表情。   他笑起来,他喜欢御姐慌张失措的时候,好比刚才,他将她搂进怀中——那柔软的触感,还有那淡淡的茉莉香。   他贪婪地深呼吸一口,那不是香水的味道,是天然女人香,他有一点点沉醉。   他咧开嘴笑起来,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宋清月,如果你不总是板着一张脸的话,也算得上个美人儿呢。」   清月不理他,闭上眼睛,克制住自己因为快车速而泛起的恶心。   黑暗中,她只感觉热烘烘的劲风从耳边呼啸着过去,她忽然渴望自己变成一只翱翔在天际的鸟,没有任何回忆与束缚。 ☆丶第三章 天上掉下未婚妻   第三章 天上掉下未婚妻   宋清月再度睁开眼睛,看见冯公子饶有兴趣地侧头看着她。   看什麽?我脸上有花吗?宋清月横他一眼,清清喉咙说:「时间不早,别让蒋总等太久。」   冯洪健凝视她的脸孔,忽然低低地问道:「宋清月,你和刚刚那女人是怎麽回事?还有,杨冲是谁?」   她的心「咯登」一下,像是一块巨石坠落下来,将她一颗玻璃老心得粉碎,她霍然转头看他:他知道了?   太阳照在他的黑色墨镜上,她看不到他的眼睛,只看见两轮耀眼的小太阳反射在镜片上,还有自己惊慌失措的脸孔。   她努力地扼住自己内心那头叫做「回忆」的猛兽,镇静地说:「这是我的私事,恕不相告。还有,冯经理,请不要在高速公路慢行,这样非常危险。」   冯洪健把车开到紧急停车带,踩一脚刹车,伸了伸懒腰,懒洋洋地说:「不知道怎麽了,我觉得累得很,一定是没有睡午觉的原因。」说着,高大的身躯向座椅深处陷了陷。   清月恨恨地看着他,他那英俊的脸上全是玩世不恭的表情,薄薄的嘴唇含着笑,向一边歪着,彷佛在说:「快告诉我呀。不告诉我,我就不开车,急死你。」   她看见自己倒映在他墨镜上的脸孔,愤怒得有点变形:从来没有见过这麽八卦的男人!从来没有见过这麽无赖的男人!她转过脸,怕自己看他看得眼睛滴出血来。   冯公子「哈哈」笑起来:「清月,何必这样呢?难怪大家都背地里叫你『冷美人』,来来,大家敞开心扉聊一聊嘛,你干嘛又要拒人於千里之外呢!」   一个坏人偶尔做一件好事,并不能改变他坏人的本质,宋清月对资深坏人冯洪健刚刚形成的谢意烟消云散,换上热气腾腾的愤怒,对自己充满悔恨:为什麽自己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让一个无赖窥视到自己内心的隐秘?   清月哑着嗓子问道:「为什麽?」   这话问的很突兀,可是冯洪健像是领悟其中深意,他立刻答:「因为我想了解你。我不愿意听别人对你的种种揣测,我想听你自己的解释。」   解释?清月冷哼一声:她需要向谁解释?难道她是犯罪嫌疑人?   不不,她不是罪人,从头到尾,她都是一个受害者。   不,不全是,她是个贪心的受害者,贪恋那甘甜剧毒的男女之情,只一点点却足以让自己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杨冲!她的前夫!她永远不要看见那个人!听见那个名字!   天地间的热浪都包裹在她身上,穿着深色衣服的她感觉自己就是一锅正在沸腾的开水,随时都会将锅盖顶起来。你冯洪健是谁?不过是老板的弟弟,你有什麽资格来观赏我心底这道最深最痛的伤痕?   她闭一闭乾涩的眼睛,「唰」地打开车门,站在车外,面若寒霜道:「冯经理,要麽你一个人在这里,我拦车去机场;要麽,你让我来开!」   冯公子的笑容凝固在唇角:真是个倔强的女人!他想起她刚才害怕的样子,又坏笑起来,马上解开安全带,移到副驾驶位上。   清月迅速坐进车厢,放下手刹,踩踏油门,跑车稳稳地起步,她握住方向盘,不断加速,不过三分钟车速已经升至110码,她冷笑起来,翘起手拍一下方向盘,却衷心地称赞一句:「好车!」   冯洪健吃惊地望着她,这个奇特的女人,一上手竟然比他开得还快!   她侧头望他一下,黑沉沉的大眼睛里也折射出彩虹般的光芒,大声地说:「坐好了,我要加速了!」   还要加速?他的疑问还没有惊叫出口,跑车的引擎轰鸣着,转数表飞快地临近红色域,那车飞快向前,将四周的护栏和车辆抛到身後。   他紧紧地握住座椅:这个女人!   强劲的风拍打着他的脸颊,也吹散了清月的发髻,她那又黑又浓密的长卷发飞扬在风中,反射着阳光的七彩,映衬着她秀丽的面容,生动又凄艳。   他被震撼了,他从来没有被这样震撼过!   他着迷地看着她的脸,握住她的手,那纤细修长的手指冷得如同冰块一样。他大声地呼喊着,声音却被劲风吹散:「宋清月,你冷静一下,我们是在开车去机场接我姐姐!不是坐动车去西天取经!」   清月侧过头看他,眼睛里射出狂放的七彩光芒,像是一只被羁押了许久才重见自由的猎豹。   冯洪健被这不羁的眼神震慑住,收回手,只敢紧紧握住皮椅,他困惑地想:他早该知道,这冷美人是一活火山!今天究竟是什麽事情让她火山爆发,却累得他做无辜的炮火?!   宋清月不搭理他,这车性能卓越,好久没有飙车,反正超速也不用扣爆她的驾照,她一路猛踩油门,猛打方向,风驰电掣般到达目的地。   停下车,她侧身看一眼惊吓得脸色发白的冯公子,脸上浮起一个轻蔑的笑容:和我斗!姐姐我十九岁考到驾照飞车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家中学里做书虫呢!   她心情大好,一个人走进机场大厅。   蒋总显然没有意料到弟弟也会来接机,一点没有生气的样子,反而高兴得老远就向他招手。   冯洪健忘记了路途中的一切,快乐地迈着大步迎上去,将娇小的姐姐揽进怀抱。   「洪健!」一个娇滴滴的女声响起,接着一阵浓烈的香水味扑鼻而来:Chanel NO.5,优雅奢华,可是这位女郎像是在香水里泡过澡,熏得人鼻子抽筋。   清月让向一边,但仍被那张扬女郎撞了一下,她立刻又向边上让了让,留出更大的舞台给这位艳女。   那艳女郎一头灿烂的金发,一件豹纹紧身长裙,裙摆刚及大腿根,一双桃红色的丝袜,墨绿色松糕鞋,更要命的是,大热的天,她竟然套了件宝蓝色的皮草小背心。   冤孽啊,将一身黑白的宋清月生生逼成了尼姑庵化缘的小师太。   这艳丽女郎直奔冯洪健,硬生生地将蒋总从他的怀里拉出,然後贴上去,给他一个热辣辣的拥抱,娇滴滴地用半生的普通话撒娇道:「意大利真热,玉屏只顾着工作,唉,都没有人陪我玩呢。早知道,叫你陪我一起去了。」   冯公子招架不住艳女的热情,一只手隔开她的拥抱,一只手指向清月:「别这样,我未婚妻看着呢!」   花花公子有未婚妻了?也来机场了?   顺着他的手指的方向,宋清月回头想看一看那个不幸的女子,却只看见一根沉默又无辜的柱子,再一看那艳女眼内杀人眼光投向自己,她突然领悟:她宋清月就是那个横空出世的未婚妻! ☆丶第四章 大女人成碎片   未婚妻!宋清月当场石化,呆立在原地!   冯洪健伸过一只狼手,搂住她的腰摆出一副你侬我侬深情款款的表情,可她那一脸震惊加恶心的模样实在是大煞风景。   冯洪健无奈,贴在清月的耳边喃喃道:「拜托,帮帮忙,姐姐你救我於水火之中,我一定加倍报答你!」   作孽哦,和艳女勾搭还不够,还要来骚扰她这妈妈级的大龄剩女!   宋清月摀住自己发红的耳朵,瞪一眼这个拿自己做挡箭牌的死男人。   这样的充满恨意的表情落在那艳女的眼中,竟然被意会成**裸的调情,艳女柳眉倒竖,瞪大一双涂满黑眼影的眼睛,尖叫起来:「你是谁?」   美艳不足,凶悍有馀,堪比河东狮吼,宋清月赶紧向後退了两步,她还年轻,不想被这莫名的醋海淹没死,她打量四周,已经在寻找逃跑路线。   那艳女步步紧逼,眼见宋冯一对新鲜出炉的「情侣」被逼到柱子前,冯洪健突然牵起清月的手,喊一声:「快逃!」   虽然知道这时候逃跑会麻烦多多,但是宋清月看一眼那艳女的狰狞面容,吞咽一口口水,整个人跌跌撞撞地被拖在他身後。   她窘迫地抬头,正迎上冯洪健那双幽深的双眸,她顿时脸颊涨红起来:被这死男人害死了,今年流年不利,遇见灾星了!   还没容她开口,冯洪健大步向机场出口跑去,她拚命挣扎想甩脱那只手,无奈越挣扎越被握紧,她只好叫起来:「你干什麽?!」   「快走!」冯洪健头也不回,拖着她就跑:「让她追上,你就惨了!」   她睁大眼睛:她惨了?还不是托他的洪福,莫名就有了这个未婚妻的头衔?她宋清月同他这花花公子刚认识一个星期,没有半点关系!   正当宋清月浓眉深锁,要发出正义的指责之时,冯洪健回头匆匆一瞥,脸色一沉,低声说:「糟糕!她追上来了!」   她一惊,回头一看,那艳女郎怒气冲冲直奔他俩!清月不由挣扎:「放开我!」她可不想莫名其妙卷入一个烂泥潭里,为了这莫须有的「未婚妻」三个字。   冯公子停下脚步,桃花眼灼灼地看着她。   她被他看得心跳加快,以为他会迷途知返放开她,谁知道他却两只胳膊一用力,将她抱了起来!   「啊——!」一声愤怒的尖叫!   女人的叫声响彻整个机场,行色匆匆的人们停下脚步,好奇地驻足观望。   一天之中遭遇两次尴尬!   「……」清月实在无语:自己作为被挟持者都没有放声尖叫,後面那个艳女郎,鬼叫个啥!   不管她,先搞定眼前这个!她咬牙切齿道:「冯洪健,你这头猪,你快放下我!」   「情况紧急!你总是挣扎,走不快!再说一次,被她捉到,你就死定了!」冯公子无视她的请求,竟双臂再度发力,将她抗在了肩膀上!   「啊——!」这一声尖叫饱含着深深的妒意,艳女郎自後方看见这一场景,双手高举过头顶,放声尖叫起来!(其状可参见大猩猩发怒,清月别过脸不愿多看,多麽美艳的一个女郎,唉,气质全无!)   接着,艳女以上战场杀敌的速度向他们冲来——可怜穿着九厘米的细高跟啊,在地面光洁如镜的机场大厅啊!   清月从倒垂的视角中看见:那艳女的脸蛋已经铁青,像是自己是她不共戴天的杀父仇人一般!   她从倒垂的视角中看见:人们或惊讶或玩味的目光,指指点点的手势。   她从倒垂的视角看见:蒋女士一手摀住嘴巴,眼睛瞪得滚圆,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盯着自己。   她从玻璃门中看见:自己披头散发,像是原始社会战争中,失败部落的女俘虏一样,面目模糊地,被当做战利品抗在肩上!   她的尊严!她大女人的骄傲!她在公司辛辛苦苦花了两年半建立的所有威信!   此刻都被冯洪健一一击碎,化作一地亮晶晶的碎片!她甚至都没有时间下地捡起碎片,愤怒啊!冤孽啊!   作为一名资深御姐,清月没有放声尖叫,後面已经有个疯婆子了!   她低头看着冯洪健露在外面的的肩膀,用手绢擦擦乾净,冯洪健正笑着说「谢谢」的时候,她眯起眼睛,一张口咬住那强健的肩膀!   冯洪健闷哼一声,并没有停住他的脚步,他拍打一下她的大腿,笑着亲昵地说:「别这样,亲爱的!我可是对後面的那位阿姨说,你是我的未婚妻呢!你可要配合一点,这样恩爱的方式,我可受不了!」   未婚妻!宋清月张大嘴巴,浑身汗毛竖起:这唱的是哪一出!她不过是来接上司的飞机!   冯洪健喘着气小心地将清月塞进车里,这才放心地长舒一口气:「好险!好险!幸亏跑得快——不然——」   「啪!」一记响亮的巴掌扇在他脸上上,宋清月满脸怒容:「你和别人的勾勾搭搭纠缠不清,竟然拿我来做挡箭牌!」   真疼!这女人的力气真大!冯洪健摀住脸,再看一眼宋清月,谁知这一眼,竟让他看住了。   她白皙的脸因愤怒而涨红,一向冷漠而理智的表情烟消云散,此刻的她,因为愤怒而变得生动起来,乌黑的大眼睛里喷着怒火,厚厚的嘴唇微张着,阳光下,乌黑的长发随风舞动。   那藏在沉默躯体内的精魂复苏了!她像是希腊神话中美艳而致命的女神——身材也像。   他瞄一眼她的胸口,因为刚刚的剧烈挣扎,她衬衫的纽扣散开,露出一大片柔白细腻的肌肤。   他先看见一片雪白精美的蕾丝花边,然後看见那覆盖之下的货真价实的浑圆,正在随着主人的急促呼吸,高高低低地起伏着。   他迅速转过头,不好意思继续看下去,他居然有点害羞!他一直对穿白色内衣的女人情有独锺,可是这些年来,他见过太多的五彩缤纷?????   「冯洪健!你给我滚出来!你往哪里跑?」一声暴喝,那调色板艳女郎,气势汹汹地从远处冲过来。 ☆丶第五章 落花有意   冯公子一见大事不妙,立刻关上车门,猛地踩一脚油门,车子像箭一样冲出去。   毫无准备的宋清月跌落在他的肩头,他赶紧用手环住她,以免她的头撞到仪表盘,他怜惜地笑起来:这个可爱的冰女郎,其实内心里是熊熊烈火燃烧嘛!   这笑容在宋清月眼内,竟是得意洋洋,甚至带着几分淫邪的标准恶少,她低头看见自己裸露的前胸,巨大的屈辱感自心底升起。   她猛地推开他,紧紧地拉起衬衫,摀住胸口,脸上的红色全部褪去,变得苍白,嘴唇轻轻颤抖。   冯洪健看见眼泪正在她眼底打转,不知怎麽,他有点心疼,深深叹口气,将车停在路旁,从车座底取出一只小小的乌木箱子,小心翼翼地打开,非常珍视地取出一件衣服,轻轻地放在她的膝头。   从头到尾,他没有看她一眼,他忍住自己的冲动。   太正经了,太良民了,太绅士了,太……太不像是冯公子了。   她摀住领口,看着那件丝质的衬衫:民国样式,小腰身,宽大袖口,精致的盘扣,胸口绣着一枝风姿绰约的凤尾竹。   可能年月已久,雪白的丝绸有点发黄,可那竹子一针一线绣得十分精细,彷佛都能听见枝叶在风中相摩擦的沙沙声。   「放心,这是我母亲的衣服,我没有给任何人穿过。」他低声说,然後顿了一顿:「就连我母亲都没有穿过。」他的眼底泛出一丝泪意。   清月惊讶地看着他,可是他却飞快地下车,走到一边,背对着她。   她犹豫了一下,看看自己衣衫不整的模样,迅速脱下衬衫,套上了那件衬衫。   他始终没有回头,清月低头扣好纽扣,看见他在阳光下高大健硕的身躯,内心有点震撼,按下车窗轻轻道:「好了,上车吧!」   冯洪健回过头,却呆立住了,静默间,他的眼光火热滚烫起来:像!像!太像了!   那晶莹的大眼睛,那端庄的神态,那含蓄略带羞涩的表情……   他一动不动地立在六月末的烈日下,隔着车窗看着眼前的这个女子,内心波涛汹涌。   「妈妈,电话——妈妈,电话——」清月低下头接起电话,温柔地微笑,原本清冷的眼睛化作一潭碧清的春水,柔和荡漾。   冯洪健又欢喜又忧虑地凝视着她,内心起伏:是她吗?就是她吧?他轻轻打开车门,坐进驾驶室,并没有急着开车,而是端正坐好,一动不动地贪婪地看着宋清月。   只听得清月柔声细语地安慰道:「英英,不怕,妈妈一会就到,你先和老师在一起玩。」   电话那头,小女童稚嫩的声音里带着几分焦急:「妈妈,天黑之前,你一定会到吗?」   她抬头看天边,金乌西坠,天边已经布满彩霞,她为难道:「英英,对不起,妈妈尽量赶时间哦。乖乖的,我们英英是勇敢的小公主哦!」她的心揪起:爸爸妈妈去吃喜酒,保姆放假,而自己真是坏妈妈,居然忘记接自己的宝贝女儿!   英英抽噎一下说:「妈妈,天黑之前,你一定要到哦。妈妈,我爱你。妈妈,你安心工作吧。」说着,挂了电话。   清月捧着电话,像是捧着宝贝女儿,眼眶湿润,那一句「妈妈,我爱你。」让她的一颗结痂的心春暖花开,柔肠百转。   真的,天天半夜喂奶,洗衣叠被,喂饭看病,接送上下学风雨无阻,担心受怕,数十年如一日,有什麽辛苦?只要看着孩子对你展露微笑,叫一声妈妈,所有妈妈都恨不得把心煲成汤喂宝贝喝下去。   她捧着电话,半垂着眼睛,甜蜜地笑着。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一朵水莲花不胜风凉的娇羞。   冯洪健按捺住激动的内心,内心雀跃:是她吗?就是她吧?   他温柔地问:「去幼儿园吗?」   她抬眼看他一眼,眼内还有不曾消散的温柔,无声地点一点头。   他驾车,不再说一句话。CD唱机里放着张靓颖的低吟:   和你贴心的流浪   刺透遍野的青山和荒凉   有你的梦伴着花香飞翔   今生因你痴狂此爱天下无双   剑的影子水的波光   只是过往是过往   那缠绵悱恻的歌声一寸寸映入他的内心,他像是第一次和初恋女友约会一样,感觉到口乾舌燥。   真不像风流倜傥的冯公子,他想找一个话题打破这沉寂,可又害怕自己说错话,破坏这难得的静谧融洽的气氛。   车内的空气,甜蜜焦灼。   两个人怀着截然不同的情绪,在静默之中,暗涌澎湃。   夕阳西下,将树影拉得长长,晚归的鸽子在天空划出一道道无形的飞痕。   清月将车窗半开,一手支头,感受那带着热气的晚风吹拂着她的面孔,她的心在这一片静谧中渐渐恢复平和宁静。   她想起一句诗:「你可知道,我总是在日暮时分,书影与书影之间,宁静的悲哀里,最想念你。」这还是少女时代,对爱情无限憧憬的时候,写在日记本中的呢喃吧?她抿一抿被风吹乱的长发,凄凉地笑了一下。   转过脸,却正看见冯洪健侧着眼光看着她,她收敛了笑意,冷着脸说:「集中精力,好好开车。」   冯洪健赶紧收回目光,他那嬉皮笑脸的表情消散的乾乾净净,英俊的面孔端正又明朗。   清月端详了他一会,心底暗暗叹息:上天何其不公,竟然赐他一副好皮囊。   他的脸孔被她的目光看得微微发烫,不用转脸去看,他也能感觉到她眼中的讽刺,他很不情愿地解释:「那个女人,是——」   清月笑了起来:「冯经理,个人私事,我不想过问。」   他住口,失落地看向她,只见她脸上似笑非笑,眼底有着深深的嘲讽:「她不过是你众多女友之一,我和你没有半点关系,你又何必向我解释?既然想摆脱她,你又何必拿我做借口?」   她冷冷的目光表达了她全部的思想:她懒得听他解释,她不屑知道他的一切。   一阵阴冷的寒气从他心底升起,他打了个寒颤,伸手关掉冷气。清月突然伸手,握住他的方向盘,火烧火燎地说:「快,快停车!」   他不明白怎麽回事,赶紧踩停车,跑车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停在绿化带旁。 ☆丶第六章 拜见公婆?   宋清月钻出跑车站在马路上,对一辆白色途观拚命招手,那焦虑急切的神态,像是热恋中的少女,遇见了多日不见的情人。   白色途观慢慢停下,一个高大的男子走下来,戴着眼镜,白衬衫,黑西裤,姿态儒雅。清月看见他,满脸都是欢喜的笑意。   冯洪健的心渐渐沉到腹底:这男人是谁?他紧紧地盯着那儒雅男子,双手握紧方向盘。   真热,手心都出了汗,他打开空调,又打开车窗。   那儒雅男子伸手从车内抱出一个粉妆玉琢的小女孩,穿着一袭白纱连衣裙,莹白的面孔像极了清月。   清月高兴地奔过去,一把搂住女儿,对着那柔嫩的小脸蛋亲了又亲:「英英,你怎麽来了?」   「我从实验室出来接她,她在幼儿园哭着找妈妈,我实在没办法,才开车带她来找你。」那儒雅男子微笑着说。   冯洪健把车开近几米,以便更好看清他,更清楚地听见他们之间的谈话。   他真不齿自己:什麽时候变成这样的小人?变得如此不潇洒自若?可是内心有一股火撩拨着他,他就是想弄清楚究竟。   那儒雅男子面容清秀,发际线生得很高,露出宽阔聪慧的额头,金丝边眼镜後的单眼皮十分明净,柔和的目光投在宋清月的脸上,连冯洪健这个大男人也看出那满眼的温柔爱恋之情。   他远远不及自己英俊,可是冯洪健从他身上感觉到一种自己无法比拟的特质,是什麽呢?他说不清。   第一次,自己感觉到挫败,他无所适从,只是怔怔看着那三个人。   清月怜惜地擦去女儿脸上的泪水,轻声责怪儒雅男子:「老王,你真是!万一两人错过了,怎麽办?」   老王,这是女友对他的昵称——年轻的老王笑起来,他想说:冥冥之中,缘分天定,怎麽会错过?他看一看沉浸在甜蜜之中的清月,怕一开口吓退她,只是微笑不语。   老王伸出手理一下她散乱的头发,怜惜地说:「你看你真是,英英我替你接了,你还这麽急,这麽赶干什麽?你瞧你一脸的汗。」一边嗔怪,一边伸手擦去她额头的细密汗珠。   夕阳已经落尽,馀晖仍在天边,一层层云从天边铺下去,远处的地平线化作一道金色红色黑色交错的直线。   晚风的抚弄中,老王与她紧紧地相依着,她的长发随风轻舞,一个天使般的小女童搂着她的脖子,甜蜜地笑着。   多麽温馨,多麽甜蜜的一家三口!   够了!够了!他看不下去了!他不愿再看了!   他的心猛然炸开,一踩油门,车飞快地从他们身後掠过。   清月听见引擎的咆哮声,这才想起还有冯洪健这个人。   可是就这一瞬间,银灰色的闪电滑过她的身侧,她先是一愣,接着对着那车影大声地喊:「喂,我的东西——!」   银灰色闪电留下一道青烟,消失得无影无踪。   王文渊不解地问:「什麽东西在车上?」   唉,她总不好说是她的手机和……衬衫,於是摇摇头,沉默地上了车。   王文渊发动车辆,仍不解地追问:「你的同事?开那麽好的跑车?富二代吗?」   清月从後视镜里无声地瞪他一眼,那眼神中充满警告,像是说:「你怎麽这麽多问题?」   老王立刻噤声,他叹气:不知道怎麽,他就是有点害怕这个喜欢沉默的女子,就是是因为太在意太喜欢,才这样患得患失。   清月将女儿搂在怀中,与她嬉笑起来。   英英紧紧搂住妈妈,甜甜地笑着,小嘴巴里却撒娇:「妈妈,你为什麽要去机场接人啊?」   「这是妈妈的工作啊。」她温柔地笑,吻一吻女儿的额头。   英英真是美丽,雪白的皮肤,我见犹怜的瓜子脸,盈盈大眼,饱满的鼻梁,一头乌黑浓密的卷发,长大後定是一名标致女郎。   可是未来的标致女郎现在还是个懵懂小女童:「那妈妈不上班了,在家陪英英玩。」   她笑起来:「不上班妈妈拿什麽养英英,没有饭吃怎麽办?」   「那不吃饭好了,每天就吃冰激凌。」英英拿脸蹭着妈妈的脸,柔软的小嘴巴在妈妈的脸颊亲了又亲。   宋清月的一颗心都要化了,她溺爱地捏一捏女儿的小脸蛋:「你这『何不食肉糜』的小坏蛋——」   「什麽是『肉泥』?」英英扑闪着大眼睛问。   清月微笑着给女儿开始进行传统文化教育。   老王不时从後视镜里看这一对容貌相似的母女,他的心像是骄阳下的冰激凌,溶化成甜蜜的糖浆——   宋清月不是惊天动地的美女,可是言谈举止间让人如沐春风,让他一颗因年过三十而皱皱巴巴的心渐渐被熨平。   她是单身母亲,但是因为家境殷实,一直不乏追求者。更难能可贵的是,宋清月自己也清楚这点,所以待人大方,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她自己说:「事事算得那麽精,谁肯和你来往?总要给人家好处不是?」她并不精明,却有大智慧,这年头肯吃亏能吃苦的女子简直是秉烛难寻,他被她吸引,留在她身边,一留就是一年。   一年啊,在这样浮躁的时代,简直是奇迹。   王文渊眼神黯淡起来:自己已经三十二岁,家中人逼迫得紧,勒令他带女友回家吃饭。   他看一看坐在後排,标致温柔的宋清月,又看她怀中熟睡的小女童,轻轻地叹一口气。   王文渊将母女两人送到小区大门口,天色尚未完全黑透,天边一弯新月已经挂上树梢。   清月一手抱着女儿,一手挽着公文包,吃力地下车。   他上前要抱过英英,清月轻轻摇头,小声说:「一换人她立刻醒。」说罢,宠溺地看着怀中安睡的女儿。   那温柔又甜美的模样胜过千万自诩美貌的女子,老王脱口而出:「清月!」声音内无限深情。   清月抬头,秀丽的脸孔在暮色之中如同珍珠一般,莹然有光。   他鼓起勇气:「清月,哪天有时间,请你去我家吃顿便饭。」   「啊?」她像是没听懂,愣愣地看着他。   「我父母想见一见你。」老王看着她,真诚地说。   清月低下头,内心忧思万千:到了见父母的时候了吗?有必要吗?她上一次见男方父母,还是六年前,那时年轻貌美,冰清玉洁,尚且被准婆婆嫌弃到无以复加。   如今,她已经是一个四岁女童的母亲,二十八岁的大龄,红颜将老,她深深低头,默然无声。   老王见她沉默,以为吓着了她,於是柔和地说:「我父母亲想见一见你。」 ☆丶第七章 欲望之吻   清月抬头:「我……我还没有准备好。对不起。」她抱着女儿,转身匆匆进入小区。   心里像是有慢火煎熬,脚下也像生了风,直到进家门,保姆赵阿姨接过女儿,她才感觉到双臂又酸又痛。   她垂头看女儿,已经这麽沉了,从出生三点八公斤粉红色的一团肉,到现在的可爱小天使,这期间的年华,到哪里去了?这中间的苦楚,她又是怎麽熬过来?   洗完澡,感觉全身酸痛,爬上大床,脑子里却像是万马奔腾,始终停息不下来。这一天,经历得太多,太多!   那些痛苦的记忆,要怎麽样才能完全抛到忘川?   摇一摇脑袋,像是要甩掉所有的烦恼,可是这些伤痕就像是热带雨林的巨藤,在她心底生长多年,盘根错节,怎麽摔得掉?   她深深叹一口气,从床上爬起,打开书橱,取出一瓶白兰地,将水晶厚底杯倒满琥珀色的液体,一仰头,一口饮尽。   晚风吹开白色窗纱,她垂着头,趴在桌上,晶莹的水滴漫出她的眼,顺着脸颊,滴落在白色地毯上,瞬间化为乌有。   今夜想借酒消愁的人,不止宋清月一人。   冯洪健像是发着三十八度的高热,开着车,在大街上驰骋,经历了一天的狂乱,他仍不知疲倦,宋清月的容貌在他眼前晃动,他内心火热:这个女人,这个奇特的女人!   他停在酒吧前,迷茫地看着七彩霓虹闪烁。   一个艳丽的女子走过来,整个人伏在他的跑车引擎上,挑逗地问:「多棒的车!帅哥,是载我一程?还是请我喝一杯?」   艳女一身艳红,身材惹火,从他的角度看过去,胸前波涛汹涌挤压出一道雪白深深的沟壑,而她,正媚眼如丝地看着他。   不知怎麽,看惯妖艳美女的他竟然觉得轻微的恶心,他在车内摇一摇头。   艳女失望地拍了拍车身,从胸口取出一张粉红色小纸片,夹在雨刮器上,转头对他飞吻一下。   他低下头,看见副驾驶室内的海蓝衬衫,像是一股清泉流过心间,他将它放在鼻端,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他笑起来:回家吧,冯洪健,你纵横人间二十六年,今天被一个单亲妈妈深深吸引了,此刻一切美女在你眼内都如粪土。   这特立独行的女子,从不用香水,她的体香却这样让人沉醉。   他握着这柔滑的衬衫,像是抚摸着她莹白的肌肤,孤独地入睡。   一个穿着白色丝质大衫的清丽女子从一片雾气中向他走来,夕阳西下,河畔的金柳染上一道道金边,柔美得如同待嫁的新娘。   那女子全身也沐浴着金光,雪白端庄的鹅蛋脸上,唇角含着笑,一双晶莹的大眼睛里温柔无限,轻轻地叫他:「洪健——」然後羞涩低头,将垂在胸前的黑色长发夹在耳後。   那宽大的袖口随着她的动作褪到手肘处,露出一段如玉般莹白的手臂。   他看得心神荡漾,直着声音愣愣问道:「你是谁?」   那女子笑而不答,袅娜地走过来,伸出手挽住他的脖颈,轻启朱唇,给了他轻柔的一吻。   他无力思考,吻住那嘴唇,吮吸起来,火热的欲望自下腹燃烧。   长长的头发像是海藻一样,缠住他,他自愿在这欲望的海水中沉溺。   一只湿冷的手滑向他的下腹——   等等!等等!那弯清丽圣洁的新月不会这样做!   他猛地打了一个激灵,从睡梦中惊醒。   黑暗中,果真有一个女人,散乱着头发,赤身缠着他,急切地吻着他,娇喘着,空气内弥漫着一股欲望的炙热气息。   他吓出一身冷汗,浑身冰冷,吃惊地一手推开她,大喝一声:「是谁!?」   清月苏醒过来,不知自己趴在桌上睡了多久,半边身体压得发麻,白色地毯上,已经湿了一大片,不知是眼泪还是酒。   应该不是酒,她看一看桌旁的酒瓶,正端端正正地放着,她不禁惊叹起来:唉,原来自己有这麽多的眼泪。   幼时读《红楼梦》,林黛玉是绛珠仙子转世,为了报答神瑛侍者的灌沐之恩,所以倾一世的眼泪回报贾宝玉。   那麽自己呢?又是为谁呢?   她伸一伸麻木的右臂,揉一揉脸,才三点半钟,睡了这样久,天还没有亮,站起身,走到露台。   晶莹的月亮已经向西倾,天空呈一片深孔雀蓝色。广阔的长江在月夜中,沉静地酣睡着。   她深叹一口气。   夜风清凉,吹拂起她紫灰色的丝质睡裙,露出她雪白的手臂,有一点冷,她双手环抱住自己。   「像你这样美丽的女人,怎麽还会在深夜里失眠叹气?」一个男人低沉声音响起,在夜深人静中格外的清晰,像是在她耳边低吟。   她吃惊地掉转头:隔壁露台一位年轻男子正笑吟吟看着她,虽在夜色中,清月仍清晰地看见对方健硕的身材。   露台间距离只有三四米,那男子光着精赤的上身,筋肉饱满,肌肤映着月光,发出缎子般的光泽。   清月忽然不好意思起来,她偏过头,不敢再去看那美好的肉体。   「说呀,告诉我呀,是什麽伤心事让你脸上印满泪痕?」那男子趴在露台上,将头倾向清月的方向,那张脸在夜色中模糊,可是精赤的肉体却有说不出的诱惑力。   她低头,向後退去,直到自己整个後背贴在雕花栏杆上。冰冷的铁栏杆抵住她滚热的身体,这才冷静下来,抬起头,却发现隔壁的阳台空无一人。   难道自己酒喝多了?她用力地揉一揉眼睛。   还是男狐仙发觉她内心空虚寂寞,特地化作俊男来吸食她的灵魂和精血?   她在夜风中站了许久,隔壁阳台仍是一片空寂,只有几盆枯萎的花草在简陋的花盆中随风颤栗。   唉,有点形象,好不好?难道当真饥渴成这样?   她嘲笑起自己,转身进了房,躺在浅紫色蚕丝被上,还来不及感叹,酒力未散,一翻身,就进入了梦乡。 ☆丶第八章 奇耻大冤   醒来已是日上三竿,她抬手一看腕表,大呼一声不好,赶紧下床梳洗。   客厅内,宋太太正和保姆赵阿姨交代做菜的细节,一见清月立刻拉长脸:「昨晚又喝酒的吧?瞧你那张浮肿的脸。」   清月来不及对着镜子梳妆打扮,湿淋淋地从浴室出来,随手在衣帽间拿了一件新裙子,一边穿一边向大门走去。   宋太太生气了,数落道:「你瞧你什麽形象,一大截腰还露在外面,拉链还没有拉上。」说着走过来帮她拉衣服,定睛一看,叫道:「要死了,这是我送给张阿姨家媳妇的衣服,脱下来,快脱下来!」   「来不及了,妈妈,我已经迟到一个小时了。」清月这才看清身上的衣裙:这不是她的风格,五彩斑斓的颜色,窄窄裙身勾勒出丰润身材,後背还开了细细的一条缝,若隐若现露出雪白的肌肤——可是时间来不及了,她顾不上再换,从鞋柜中取出一双白色镂空凉鞋就跑了出去。   阳光炽热,直射在她胸口那一朵鲜红的抽像花朵上,她觉得自己的心突突跳个不停。   怎麽回事?她摇一摇头摆脱不好的预感,开着车,一路焦急地来到公司。   一踏进公司大门,众人便将目光投向她,她脸有一点红,微微低了头:唉,真的是穿错了衣服。   助理黄芳焦急地跑来,急切地说:「宋经理,你可来了!蒋总正在找你呢。怎麽打你电话也打不通呢?」   她一惊,这才想起昨天她这个「未婚妻」和冯公子在机场扔下蒋总那一幕——她的手机丢在了冯公子的车里。   玩忽职守。   与冯公子「私奔」。   酗酒迟到。   完了,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她的脸发烧一样,低声对小黄说:「我这就去见蒋总。」   走到蒋玉屏的办公室前,再三鼓起勇气,这才敲门。   「进来。」蒋总声音仍然柔和。   她微微放心,走进办公室。   整间办公室设置细腻柔和,女性的痕迹随处可见,墙壁上挂着一束束色彩清淡的干花,青色的纱窗帘垂到地上,在强烈的太阳光照射下,整个房间都反射着淡淡的青色,十分清凉。   清月却感觉背脊有汗,嗓子发乾,她轻轻地喊了一声:「蒋总。」   「嗯。请坐。」蒋总背着落地长窗而坐,太阳光透过青纱,在她身上投下了光晕,她又穿了一件缀满晶片的黑裙,整个人在光中闪烁。   清月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听着声音还觉得轻柔如平时,她吊着的心稍微放平。   「昨晚去哪里了?」   「在家喝酒。」她如实回答。   「哦。难怪早上会迟到。」声音中竟然满是理解的语气:「喝什麽酒?」   「白兰地。」心情不好的时候,喝两杯确实能让她放松,有助入睡。   「为什麽不喝红酒?」   「不够烈。」清月简短地说——自己内心深处永远不是淑女,缰绳栓不住的烈性。   「以後喝点红酒香槟好了,女人喝惯了烈酒,就有失女人味。」蒋总淡淡地说,站起身,她那身亮晶晶的黑色衣裙如此闪烁,衬得她的脸色更加灰败。   只见蒋玉屏紧盯住清月问:「「昨天在机场,我亲眼看见他背着你跑的,然後你们去了哪里?」   不是背,是抗,是抢,像奴隶社会抗女奴,好不好?   一提昨天的事情,清月的整张脸涨红起来,内心充满愤怒不平。   蒋玉屏看她一脸羞涩的红晕,顿一顿继续说:「我知道,昨晚是你陪洪健一起的,能不能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麽事情?」   什麽?陪冯洪健睡觉?!宋清月忽地一下站起来,目瞪口呆地盯着蒋玉屏,大声地叫道:「你乱说什麽?」急切中她忘记了下属的礼节。   蒋玉屏也不去辩解,从桌下拿出一件海蓝色衬衫,淡淡地说:「洪健床上发现的。」   该死的臭男人,带走了她的衬衫,还拿上了床,拿上床干什麽?做手帕吗?她盯着那件衬衫,眼睛都快着起火来。   蒋玉屏见她沉默,以为物证确凿,急切说道:「清月,我不是干涉下属恋爱。可是,你是知道的,我只有他这一个弟弟,你……」   「放心,蒋总,我知道自己高攀不上。」清月打断她的话,平静地接口道。   「我只有这一个弟弟,你……」後面会是:「你很好,但是你结过婚,又是单亲妈妈,所以……」   宋清月心中冷笑:好不好的,她这个单亲妈妈去招惹花花公子?难道她是老寿星吃砒霜,跑去招惹他?   几年来,宋清月已经练出了一套去面对众人的种种言辞的不败方法:自贬身价,防守反击,如果真有人敢随棍而上,她宋清月必然也不会放过他。   她镇定下来,从容地坐下:「蒋总,我向您保证,我没有与令弟有任何感情纠葛,实际上昨天机场事件,我也是受害者。至於这件衬衫,是因为纽扣被扯掉所以我才换了衣服,丢在令弟车上,至於怎麽在令弟床上,我不得而知。」   她一口气说完,感觉自己内心的一口乌气尚未清除,於是继续说:「第一,我有自知之明;第二,我有自尊自爱之心。」简直就差对蒋玉屏宣誓:放心,我绝对不会沾惹你家那位花花公子。   蒋女士脸红了红,她看了看得力爱将的青白交错的脸色:「清月,我不是那个意思,你的苦我全知道,其实我……」   「蒋总,我们讨论正题好吗?」清月再次打断上司的话,不是她肆意妄为而,而是不愿意领一份工资,出力卖命还要出卖尊严。   清月尽量放缓脸色:「冯公子是成年人,他有自由行动的权利,他女友众多,晚上召谁伴驾也未可知。」   蒋女士的眼圈都红了,她轻轻地说:「洪健不是你想像的那样,他……」她将後面的话咽入肚中,怔怔地看着未知的虚空处,眉头紧缩。   长长的沉默。   清月暗暗想:他们姐弟,总像是有无数的秘密和苦衷,像是背着全无产阶级的苦难,却在资产阶级的奢华生活中痛苦沉沦。   所以堕落的二代们好意思吐苦水:你们这些普通人不懂得我们的痛苦与空虚!切,要是让他们一日三餐温饱,保准这些颓废的二代们比谁都正常!   宋清月撇撇嘴,有钱人的生活,她不愿过多地批评,她始终清楚自己的身份:副总也是打工仔,不过略微高级一点而已,所以她保持沉默。   蒋女士深深叹口气,又拿出了一样东西。   这一次,清月一见,惊吓地站起来:一条雪白的毛巾上,布满点点滴滴的血迹,那血迹已经成褐色,十分可怕。 ☆丶第九章 昭雪的彩裙   蒋玉屏的眼泪流下来:「不知道他是怎麽了!电话打不通,车子也失了踪。我一大早急慌慌地进公寓找他,就在凌乱的床上发现了这两样东西。」她指一指衬衫和毛巾,垂泪道:「公寓是酒店式管理,十分安全,怎麽会……」   清月理解为何刚才蒋女士那样紧张又焦虑,她被这样的爱弟情深所打动:「查公寓录像呀,看是谁出入他的房间。」   「啊!是!瞧我,都糊涂了!」蒋玉屏擦擦眼泪,拨打公寓电话,那手指不断颤抖,拨了几分钟,才算拨号成功。   真是爱惜弟弟的好姐姐!冯洪健啊,冯洪健,你何其幸运!   公寓那边也正因为这件事而心烦意乱,经理解释说:「蒋女士,十七楼的摄像头出现了一点故障,我们正在排除技术障碍,稍後一定将视频传到您的邮箱。」   蒋玉屏用手支头,痛苦地说:「我只这一个弟弟,母亲离世时,叮嘱我要看好他,他比我小十六岁,简直可以做母子。」她擦一擦眼睛,突然问:「清月你为何不好奇我和他一人姓冯,一人姓蒋,并且年纪相差这样大?」   清月愣住了:在情绪失控状态下,人容易失常——这样的秘密还是不听为妙,免得日後麻烦不断,又是自己的上司。   於是她说:「每个人都有若干秘密,我也是呀,所以我从来不对人刨根问底。世间最毒的是人的嘴巴,一转头,张三说给李四听,李四又说给何五听,然後全世界都知道,再加上添油加醋,『事实』就是这样被长舌人的口水淹死的。」用秘密换秘密,她才不干这样的傻事,她一口气说完,看向自己的上司。   蒋玉屏像是没有听懂,直直地看着她,眼神有点空洞。   清月忽然紧张起来:爱弟弟爱到这样的程度,她不知道怎麽去安慰。   冯洪健是成年人,完全有能力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不洁身自爱,难道要全世界的人去陪着他一同受苦?   令人尴尬的沉默。   长风将窗帘掀起,一丝一缕的阳光偶尔伸头探进这间沉默的房间,也许是觉得气氛过於沉闷压抑,又悄悄地退了出去。   整个房间的空气都凝固住了。   电脑「叮」的一声响,两个女人都紧张起来,蒋总扑上前去,颤抖着打开邮件。   视频有点模糊,一片雪花点之後,看见一个女子的背影,风姿绰约,穿一件花裙子,贴身的设计勾勒出那苗条的身段,後背还开了细细的一条缝,若隐若现露出雪白的肌肤。   等等!花裙子!两个女人同时将目光转到宋清月身上的裙子!   一模一样!   「是你!果然是你!我弟弟在哪里?!」蒋玉屏忽然抓住清月的肩膀,拚命地摇起来。   蒋女士比她矮一个头,双手扼住她肩膀,其实等於整个人挂在她的肩颈处,坠得她透不过气来。   「冷静!冷静!蒋总!」清月一边叫,一边努力地挣脱她的手。   蒋女士颓然地跌落到椅子上,清月这才缓过气来,仔细观察屏幕一分钟,惊觉道:「你瞧她的腰身胳膊,都比我小一个码,这不是我!」   清月转过头,看着黯然失神的蒋总,斩钉截铁道:「去公寓!还我一个清白!」   两个女人一路风驰电掣来到酒店式公寓,首先直奔前台。   前台小姐努力回忆道:「是,昨天十一点半左右是有一位小姐来找冯先生,她有钥匙,所以我们以为她是冯先生的女友。」   宋清月站在她面前,忽然问:「请问是我吗?」   前台小姐惊讶:「不,不是。衣服是一模一样,可是那位小姐气质不佳,不似商务人员。」   听到这一句,清月长吁一口气:感谢人证,这条该死的彩裙终於可以洗刷冤屈,重见湛湛青天。   蒋玉屏仍然紧追不放:「小姐你可以形容一下那位女子的长相吗?」   「高高瘦瘦,用一块花丝巾将头包起,并戴着一副黑超墨镜。」   等等,小姑娘,你确定不是在拍王家卫的《重庆森林》?   蒋玉屏的脸色已经发白:「他们究竟在房间里做了什麽?怎麽会有染血的毛巾?」   前台小姐甜美地笑着:「客人隐私不容窥探,两位可以去调走廊监控录像。」   一语惊醒梦中人,蒋女士立刻赶去保安室看监控录像:   一切寂静无声,凌晨三点三十分的时候,只见房门打开,冯洪健从房内冲出,状若逃命,十分急切。   接着一位披头散发,衣衫不整的女子跟着冲了出来,张牙舞爪地紧随其後。   蒋女士正要命技术人员调取女子的脸部特写,可是屏幕突然陷入了一片嘈杂的雪花点中。   「抱歉,女士,昨晚三点半十七楼的电路遭人恶意破坏。」经理擦着满头大汗解释。   又是三点半!清月疑惑地想:昨晚此时,是否冯洪健同她一样,也遭遇狐仙吸取精血?   不容她再胡思乱想,身边的蒋玉屏汗如雨下,脸色灰白,看上去要中暑的样子,软绵绵地倒了下去,清月连忙开着车送她去了医院。   「去,去公司,我这里没有事。」蒋女士苍白着脸,低声地说着:「请召我的助理和律师来,我有事同她们商量。」   清月点一点头,回到公司。   公司同事都紧紧盯着她,眼光怪异。她有点疑惑:怎麽了?难道是自己穿错一件衣服?可是早上已经看过了啊。不管它,她继续目不转睛地向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絮絮的议论声从她背後传来,声音极小,像夏日里的蚊子,一个不好听的词眼飘进她的耳朵,她转过身,一脸冰霜地走到那对咬耳朵的女同事面前,沉声问:「谁说的?」   两人大惊失色,慌忙摇手:「不是我,不是我,我是听顾小姐说的。」   「哪个顾小姐?」宋清月脸色阴冷,口气严峻。   一个细细的声音传来:「是电视台的顾小姐。」   是她!清月咬牙切齿:仗着和她是大学同学,对她的事知道一星半点,就添油加醋地到处乱说! ☆丶第十章 明枪暗贱   宋清月缓和一下紧绷的面孔,对女同事说:「以後有什麽疑问,请尽管来问我,我大可告诉你真实事件,那麽辛苦向旁人打听做什麽?」   这样大方,摆明了不怕人议论是非,光明磊落。   女同事面带愧色地点点头,低声说:「对不起。」   清月没有理这对长舌妇,转身进了办公室。   第一件事,便吩咐助理取消和顾晓君的合作。   电视台那麽多家,广告部那麽多人,她看着老同学的面子关照顾晓君的生意,想不到却引狼入室,引火上身。   过不了一刻钟,助理小黄打电话来:「宋总,电视台顾晓君小姐找。」   「说我不在。」她不愿再搭理这样的人。   想忘记一样事情,偏偏有人站在一旁拚命地提醒你这件事情,等你伤口结痂即将愈合,那人站在一旁,手里拿一把锋利的刀,奔到你面前在你伤口上划上一刀,看到你血流如注,堆出满脸恶心的关切表情:「疼不疼?我帮你捉拿当初伤你的凶手?」   清月双手握拳,愤怒地猛地捶一下桌面,这种人!骂她都觉得脏自己的嘴巴,看一眼都觉得污染了自己的眼睛!   她深吸一口气,对自己说:「宋清月!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不能再伤害你分毫,你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无知少女!」   助理的电话又打了进来:「宋经理,电视台顾小姐找。」   「我不是说我不在吗?」她有点生气:这小黄,怎麽越过越回去了,这点小事都处理不好。   「啊,不是,她人来了,在我这里,我挡不住她。」小黄的口气含着莫大委屈。   清月连忙道歉:「不好意思,你让她进来。」   不一会,一个娇小女子蹬着高跟鞋,携着一股香风闯进了办公室:「宋清月,你怎麽回事?大家都是老同学了,你突然取消和我的广告合作,知不知道少了订单,我是要扣奖金的吗?」   清月抬起眼睛看她:小方脸三角眼,高颧骨薄嘴唇,头发烫成大波浪,大热的天,披在肩膀上,穿一件大红色的连衣裙,那浮躁的颜色一看便让人怒火中烧。   清月忍住怒气淡淡地说:「你还需要工作吗?我以为你只要每天八卦一下别人的家长里短就行了。」   顾晓君本是打算来兴师问罪来的,气呼呼地刚坐下,一听这话便瞄一眼清月的脸色,立刻堆起笑容:「哎哟,不就上次说错一句话吗?对不起,对不起嘛。都是老同学了,你跟我这样计较干什麽吗?谁不知道你宋清月大人大量,一直对人家最好啦~~」说着,探过身来,贴在清月胳膊上,撅着嘴巴撒娇。   来了,每次都是这样:先是激怒你,然後道歉,撒娇撒痴。等你原谅,继续践踏你的自尊。   清月觉得自己是那个农夫,同情冻僵的蛇,一次次被咬啮。这次她决定不再妥协,她站起身甩开顾晓君的手:「顾晓君,我们同学一场,曾经也是朋友,自然,你是了解我这人是非常重感情的。」   顾晓君翻着三白眼看着清月,她知道自己一向有本事挽回她的心——只要放低身段,热情加乞求,冷若冰霜的宋清月很快便会瓦解防线。因为宋清月是着名的水瓶,外冷里热,十分容易感动。   可是这一次,清月不愿意再客串农妇,她冷冷地说:「我离过婚,人生已经有了污点,怕玷污你高贵纯洁的形象与人生。对不起,我配不上你这样一个冰清玉洁的女子。」说着,她指向大门,用手摆出一个「请」的动作。   顾晓君脸涨得通红,她一声不吭地走到门口,拉开门,忽然大声说道:「宋清月,不要以为你仗着有点臭钱和一点臭权,就能怎麽样!别忘记你当年被男人无情抛弃的可怜模样!」说罢,她看看门外好奇的员工,得意洋洋地昂着头,挑衅地看着宋清月。   恶毒!她有意说给公司的同事听的!清月的一口气堵在胸口,差点把胸膛炸开了。   「怎麽会有条母狗在这里狂吠?」一个懒洋洋的男声响起。   清月惊喜地转头,是冯洪健!   他一身白,金色的长头发已经剪短,整齐地贴在额前,显得面孔英俊又清爽,双手插在口袋,倚在门边,眼中闪着怒气,可是姿态仍算潇洒。   「你怎麽突然出现了?」清月疾步走到他面前,将他上上下下打量一番,咦,完好无缺嘛。她赶紧说道:「快,快打电话给蒋总,她找你找急死了!」   冯洪健英俊的脸上满是笑意,他看一眼清月,心里暖暖的:她为他着急,为他担心了——这代表他有希望了?他咧开嘴笑了起来,将昨晚的惊心动魄抛到脑後。   可是眼光再转到门边这不受欢迎的女人时,他面容冷了下来:「小姐,你与清月关系从此结束。贵公司与『爱家』的合作关系也宣告结束。 」   顾晓君大怒,刚要使出她的一哭二闹三打滚的必杀技,但看一看这健硕男子,终究不敢造次,於是竖起三白眼猛地一顿脚,指向清月:「你有什麽了不起,不就是傍了一个大款嘛?也不看自己多大岁数,能傍多久?还是把你家女儿养大点,让她来傍吧!」   清月愤怒了,她爱女儿胜过一切!竟然这个无耻的女人这样侮辱她的心肝!她想冲上去对那张尖酸刻薄的脸狠狠扇上两下,但是多年的教养令她站在原地,她双唇发抖,说不出一句话来。   「快滚!趁着我没有破戒动手打女人之前,快给我滚出『爱家』! 冯洪健的脸「唰」的白了,寒霜满面,眼睛里射出愤怒的火光。   顾晓君一见形势不好,立刻夹着包,一阵小跑溜走了。   冯洪健转身对同事说:「今天的事,谁再议论,一律开除。」那口气威严如君王,不容人反驳。   所有员工噤若寒蝉,唯唯诺诺。   他转过身关门,看向宋清月,那眼光充满怜爱,同情以及燃烧的火花,他走上前,握住她的肩膀,咬牙低声说:「你这个傻女人,你对我不是厉害得很吗?为什麽对其他人,你半点反抗的力气都没有?」   清月又惊又羞地挣扎,他却紧紧搂住她,一俯身,一个强硬的吻便覆下。 ☆丶第十一章 强硬的吻   这个吻强硬却温柔,他将她紧紧地搂在怀里,嘴唇吸吮着她的,可是那厚厚的小嘴唇却是紧闭着,她的头不停地左右摆动,鼻子发出闷哼,极力地想摆脱他。   他有点气馁,抬起头,看怀中的清月:她脸颊酡红,眼睛里又是怒火又是含羞,努力想发出厉声的控诉,可偏偏那眼眸已经化作一池春水。   连耳朵都是粉红色的,他不禁真的有点爱上这个容易害羞的女人了。   他松开一只手,而她立刻就想挣扎脱身。   他轻撇嘴角笑了起来:「难道我真的这麽讨人厌?」说着,一只胳膊将她的两只手都固定住,另一只胳膊环住她的脖子,英俊的脸又凑了上来。   清月睁大眼睛:她不得不承认,他是英俊的:深邃的黑眼睛,浓浓的眉毛,长长睫毛,还有那英挺的鼻子,薄唇刚一印在她的唇上,她身体立刻起了一阵颤栗。   一定是很久没有接吻过了,她已经忘记同异性拥抱已经热吻的感觉了,以至於冯洪健再次吻过来时,她木愣愣地站着,眼睛睁得大大的,双唇紧闭。   这一次,冯洪健坏笑着用手捏住她的鼻子——好闷,她透不过气来,嘴巴刚刚一松开,火热的舌头便伸了进来,对她肆意地巧取豪夺。   !本来应该充满羞辱感,可是,可是,她的身体竟然有了反应:颤栗,期待,绵软,她明显地感觉自己的双腿失去了力量,整个人重心向下,可是却被他有力的臂膊搂得紧紧。   冯洪健轻柔地吻着她,闻着她身上淡淡的茉莉香味,软玉温香满怀,他刻意将与她保持点距离,他怕吓到她,可是一股灼热的欲望恰恰从下腹传来。   不行了,自己怎麽真的像一个登徒子一样,他恋恋不舍地离开那张被自己吻得嫣红的嘴唇——有一点肿,可是自己已经很温柔了。   他见她蹙着浓眉,以为弄痛了她,立刻松开了手。   刚一松开,一记耳光就拍向他的脸颊。   她握着有点发麻的手掌,脑子里飞快地组织着词语,完了,自己一定快要老年痴呆了,半天也搜不出一句像样的骂人的话,总不能说:「你欺负我!」这是十几岁少女的薄怒含羞的嗔怪。   二十八岁,一女之母,三十八度的下午,自己的办公室里,被一个花花公子吻得心醉神迷。   她垂下头来,心中一阵阵的挫败感大过愤怒。   「喂,怎麽了?」他见她眼角有泪花,立刻紧张起来:「怎麽好好地哭了起来?」   她抬眼瞪他,大眼睛里雾气迷蒙,十分的楚楚可怜,可是口气依旧很恶劣:「你这只知**的登徒子!」   这样倔强又顽强的样子,眼泪还挂在脸上呢,真是可爱的俏模样——他心情好了起来,想逗弄她一番:「清月,你的嘴巴上是什麽味道?甜甜的像涂了蜂蜜一样。」   她脸颊红到不能再红,嘴巴却恶毒:「是砒霜,专门毒你这样的草包。」   「那就让我再尝一尝这砒霜吧,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他笑嘻嘻地欺身向前,头又靠近来——脸颊上还有一个大大的掌印呢,这男人,真是登徒子!   清月慌张起来,她退後一步,已经靠在办公桌上,两只胳膊抱在胸前:「干什麽!这是办公室!」   她确实害怕,这只熊身高一米八四,体重目测估计有八十公斤,真的发起熊疯来,两个宋清月也拗不过他。   冯洪健半空停住,就这样倾着身体,带着坏笑看着她。   随着他的眼光看去,她低头,看见雪白丰盈的前胸,被挤压出深深的沟壑。   她大窘,脸颊红透,赶紧松开胳膊,摀住胸口的衣服。   冯洪健脸上的笑容愈加深刻,他想到那一日在车内的风光旖旎,又想到昨日的梦境,那柔美的女子,可不正是现在清月的娇羞的模样!   「洪健!」一声急切的叫声,大门被突然打开,蒋玉屏急匆匆地快步走了进来,後面还跟着她的助理潘育龄。   小潘一见室内的暧昧场景,立刻脸红出去,体贴地带上门。   蒋玉屏吃惊地看着这一幕:宋清月坐在办公桌上,缩着身体,一脸羞愤惊恐的表情,双手死死地抓住自己衣服的胸口;她的弟弟则是一脸的坏笑,一只手撑在办公桌上,前倾着身子,像是调戏良家妇女的恶少。   等一等!她的得力爱将丶英姿飒爽的宋清月怎麽会畏畏缩缩似一个小女人?蒋玉屏疑惑地看着他们。   冯洪健见是自己的姐姐,站直身子,大大方方地说:「姐姐,你怎麽来了?」   宋清月恨不得能有个地洞钻进去,今天中午还大言不惭:不会与花花公子有半点瓜葛,现在却被抓个正着。   完了。这回真的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宋清月像是旧社会被捉奸的不贞女子一样,脸色苍白,低着头,不敢看自己的上司。   蒋玉屏走近两步,看见冯洪健脸上的红印,脸色一惊,心疼地问:「是谁?竟敢用这麽大力气甩你耳光?」说着便抚摸他的脸颊:「疼不疼?」   冯洪健歪歪头,避开姐姐过度的关爱,笑着说:「不疼。」   蒋玉屏依旧紧追不舍地问:「是谁?是谁下的毒手?」   毒手。清月眼皮一跳,想起蒋玉屏的爱弟情深,红透的脸颊渐渐变白。可是她是敢作敢当的大女人,她轻轻地说:「是我。」   「为什麽?你为什麽要打我们洪健?」蒋玉屏有点失态,冲上来就要和她理论:「难道你不知道,连我母亲都舍不得打他一巴掌吗?」   冯洪健立刻站在中间架住姐姐,解释道:「姐姐,是我不对,我强迫清月,她不愿意,所以反抗。」   「强迫?」蒋女士回想起进门看见的那一幕,脸色立刻刷白起来,她指着宋清月,不确信地说:「强迫她?」   那不可置信的语气彷佛说:强迫她这朵昨日黄花?   不知怎麽,怒气与勇气回归到清月的内心,她双腿一伸便稳稳当当地站在地上,挺直胸膛对着这对不分是非的姐弟:「是,巴掌是我打的!因为他强吻我,所以我出手反抗。放心,我不会宣扬这件事,也不会告他骚扰,做完这个月,我立刻辞职。」   说罢,她起身大步走出办公室。   还好,已经下班,一个个格子间空无一人,清月的眼泪「唰」的便流了下来。   太屈辱了,被人抱在怀里肆意**。   太不值了,为了这一个花花公子断送了她两年半的心血。   太莫名了,这对奇怪的姐弟。   她低着头,看脚底黑白相间的地板,盘算着:再去哪家公司呢?市道坏成这个样子,家家公司都是裁人多请人少,总不能回去啃父母的老本。   父母,从与前夫恋爱起,就一直累二老多多——自己真是不孝。   想到这,她长长叹一口气。   办公室的门打开了,冯洪健探出半个身子,笑着对她说:「清月,忘记告诉你:高级行政辞职,最少必须提前三个月打辞职报告。」   清月气急,这麽急着让她走?她立刻咬牙道:「我晚上就给你发辞职报告。」说着,一顿足便往公司外走。   冯洪健着急了,跟在後面喊:「喂,你别走!我的意思是不同意你辞职。」   佳人如虹,那五彩身影一眨眼便消失在他的视线中,他着急要追上去,蒋玉屏伸手拉住弟弟:「洪健,昨晚那个女人是谁?」 ☆丶第十二章 多少恨   冯洪健像是被落入冰窟之中,整个人一颤,脸色立刻灰白。   蒋玉屏并没有打住,她焦虑地说:「那个女人是你我都碰不得的!我宁愿你和宋清月在一起,也不愿意你和那个女人在一起!」   冯洪健的浓眉纠结起来,脸色难看得很:「姐姐,你说这话什麽意思?清月哪一点不好?」   蒋玉屏叹息:「不是说她不好,只是你是否做好准备去接纳一个单亲妈妈?你不仅要爱她,还要爱她的孩子,更要去愈合她那颗受伤的心。」   冯洪健不语:这是一项浩大且历时弥久的工程,他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这个能力。   「你以为宋清月一生下来便是这冷若冰霜的样子?她内心有巨大伤口,可能至今仍在汩汩流血。」蒋玉屏坐下,担忧地看着弟弟。   「瞧你这话说的,你很了解她吗?」他笑,虽然对她有莫大好奇,可是他仍吃不准她的性格,对她的过去更是一无所知。   蒋玉屏将办公桌上鼠标垫下的「纸」翻过来给弟弟看:   那是一张旧照片,照片中的清月二十岁出头,穿一件白色连衣裙,斜斜地坐在一架爬满花藤的秋千上,雪白的鹅蛋脸上,红唇微微嘟起,像是在和谁赌气。可并不是真的生气,因为那双美丽的大眼睛笑得如月牙弯起。   那一头标致性的乌黑的长卷发正随风扬起,没有半点不羁和野性,而是温柔地拂在她光洁的脸上。   那样的天真。那样的娇憨。那样的不食人间烟火——冯洪健眼睛酸涩了:这些年究竟发生了什麽,让这样一位不识人间愁滋味的少女,变成如今凝结冰霜三千里的强硬女子?   他手指颤抖着抚上照片上那笑得如花月春风的佳人。   彷佛通灵一般,他看见照片上,少女清月竟然微微地侧过头。   啊,原来是自己眼中贮满泪水。他眨眨眼睛,努力将眼泪收回。   蒋玉屏惊讶了:「洪健,你动了真情?」   自己的姐姐竟然也不了解自己,冯洪健有点气馁:「姐姐,别人指着我的背脊称呼我为『花花公子』也就算了,你怎麽也对我这样误解?」   蒋玉屏沉默一会,才轻轻说道:「感谢你为我牺牲这样多。」   冯洪健轻轻一笑,将这句辛酸的道歉置之不理,他继续看着手中的照片:「姐姐,你觉不觉得她像一个人?」   蒋玉屏紧盯照片看一会,疑惑摇头。   是啊,那个人,姐姐你或许已经忘记,可是她永远在我心里,永不磨灭,刻骨铭心。他看了那照片一眼,轻轻地将它放入怀中。主人将它随意丢弃,可见已经不再重视它,可是自己会将它当做宝贝。   **************************************************   清月回到家,已经是暮色四合时分,想起这一天的际遇,不禁将所有的坏运气归咎到这件花裙子上,可是宋太太却称赞:「你穿这件衣服还真漂亮,有点像旧上海的女明星。」   清月没好气:「是,像专门在舞厅陪客的货腰娘。」   「死丫头,乱说什麽!」宋太太作势要打她,她连忙躲避。   这对母女正在嬉闹时,英英踏着门铃声蹦蹦跳跳进入饭厅,一下便扎进妈妈的怀抱,大声嚷着大学一日游的新闻:「小白鼠是活的,好可爱哦,会吱吱叫嗳!」一会又说:「我见着真的机器人,会跳舞的机器人嗳!不过它只会说你好。」说到这里,稍稍感觉失望,忽而又兴奋起来,拖着外婆去一边展示她的收获。   清月对跟在身後有气无力的王文渊笑道:「今天真的辛苦你了。」王文渊端起餐桌上一碗老鸭汤一饮而尽:「是累,小公主真难伺候。唉,这麽活泼娇俏,是不是像你小时候?」   清月点头随即又摇头:「我小时十足十男生模样,怎麽像英英这样爱撒娇?」   「唉,那一定是大家将她宠坏。」老王哀叹。   「那你还雪上加霜?」清月一边笑,一边给他盛饭。   家常菜,但清淡可口,尤其是一味红油抄手,王文渊直呼过瘾。   厅内灯光柔和,墙角一大盆栀子花碧绿雪白,香气浓郁。   从饭厅的落地长窗向外看去,一轮火红的落日正停留在江天一线之间,留恋着不肯告别,整个西天都是艳粉色的一片。   带着江水微腥的晚风夹着热气,撩开白纱窗帘,她忽而恍惚起来,放下碗筷,看向窗外,脸上带着微笑而不自知。   王文渊被这温柔的笑容与恍惚的眼神所蛊惑,大胆开口道:「清月,後天是周日,我邀请你去我家吃饭。」   清月吓一大跳,立刻摆手道:「不,不,不,不行,我怎麽可以去你家?」   「你为什麽不可以去我家?我们一起也有一年了,我父母连你什麽模样都不知道,整日追着我问。」   清月想开玩笑道:「那我给他们一张照片好了。「但见王文渊一脸焦苦的模样,不禁正襟危坐严肃起来。   「清月,我再一次正式邀请你。」王文渊一脸汗,鸽灰衬衫汗湿了又干,泛起一层盐花。   唉,怎麽看都不像一名博士後,可是在酷暑天气服侍小公主整整一日,谁又能完好无瑕呢?何况这名长工正坐在对面恳切地看着她。   罢,罢,罢,就当是回报他,想到这里,清月点头道:「好吧。但我们出去吃饭,老人家年纪已大,这麽大热的天,不好意思麻烦二老烧饭。」   王文渊大喜过望,汗湿的脸上泛出光亮,连镜片後的眼睛也晶亮起来:「那好,我去订馆子。」   「不,我来吧。」清月说。   「不行,一定是我来,哪有让女方破费的道理。」老实人犯起牛脾气来,也执拗的很。   宋太太带着工人来收拾碗筷,宋先生抱着英英笑呵呵地走进饭厅,保姆赵阿姨跟在後面捧出一盘切好的水果。   真奇怪,人一下子涌了出来,清月看见王文渊向宋太太挤了挤眼,瞬间全明白了。她叹一口气:何必呢?如果一早与老王这样的老好人有缘,为什麽又要出现前夫杨冲,白费这麽些年?   想到前夫,她打了个寒颤,走到露台,七月初闷热的空气将她整个人吞进口中,江风吹来淡淡水腥气与浓浓的燥热。   夕阳已经落尽,天色尚未黑透,东方一弯单薄月亮,整个天空呈现出近似透明的深孔雀蓝色,深一块浅一块,明一线暗一线,汛期已至的长江便在这块巨大的水晶下奔腾向前。   她双手撑在露台上,经过一天炙烤的栏杆仍有馀热,呵,就是这双手,陪她走过那一段极其艰苦的日子,她叹息起来,忽然感到身侧一道灼热视线。 ☆丶第十三章 御姐的渴望   宋清月转头,发现隔壁露台那位年轻健硕的男子正笑吟吟看着她——好一张惊人的俊俏面孔!   她呆住了,那一夜不是梦境!   那男子抬起肌肉饱满的胳膊对她摆一摆手,紧身运动衣上满是汗渍,与老王的汗湿相比,却多了几分潇洒。   她直直地盯着那张魅惑的脸孔看,一时竟忘记自己的失态。   英英从饭厅走过来扑在她身上,撒娇道:「妈妈,快给我讲故事嘛。」   她回过神搂住女儿,一抬头,露台上的男子又消失了。   她有点心神不宁,王文渊以为她下班後疲倦,於是非常体贴地告辞:「清月,你早点休息吧,我後天来接你去吃饭。」   她站起身,送王文渊去门口。   王文渊靠在门口看她清丽的面孔微微发红,心中一暖,握住她的手,便要放在唇边亲吻。   这一亲昵的举动吓清月一跳,她立即抽回手,飞快地转身看父母——他们的注意力仍被小公主所吸引,她正色低声说:「王文渊,你尊重点。」语气十分严峻。   王文渊委屈了,他与女友吻别也是天经地义,何况只是吻一吻手背?他看一看清月义正言辞的模样,默默无语地走进了电梯。   清月看他有些疲惫的背影,心头不禁也微微震动:怎麽了?自己不是一直视王文渊为最好的归宿吗?他高大儒雅,文质彬彬,人品上乘,职业高尚。最重要的是,他喜欢英英,英英也喜欢他。   可是她偏偏想起那登徒子的罪恶的嘴脸,她大力摇头,关上大门。   她刚一关门,宋太太忙问:「後天去哪里吃饭?」   清月笑道:「他不是同你商量好了吗?干嘛巴巴地又来问我?」   宋太太脸上不好看,沉下脸道:「一番苦心都是为了你!你这死丫头,这般不知好歹。」   一直埋首读大江晚报的宋先生抬头为女儿解围:「夫人,你不要催她,又不是小孩子了,婚姻大事她自己晓得作主。」   「这麽大一个女儿养在家里,能不急嘛?眼看都要三十岁的人了,还这麽挑?王文渊这样厚道的一个人,家世清白,又是一个读书人……」宋太太絮絮叨叨,清月却笑了起来。   快三十怎麽了,已经育有一女的她早已不是老小姐,可妈妈的语气仍是大女愁嫁一般,唉!可怜天下父母心!也可怜天下儿女心好不好?迫於父母压力随便嫁人,就一定会幸福吗?清月苦笑。   宋太太放过女儿,集中火力向丈夫开炮:内容广泛,事无巨细,从温室效应导致天气炎热到新请的女佣做菜太咸。   可怜宋先生,只得放下晚报洗耳恭听。   真厉害,谁说家庭妇女最可怜,关起门来俨然女皇陛下,可是前提是有一个视你为女皇的丈夫。清月看看恩爱的父母,转身上楼,自怜地想:唉,自己就没有做过一天的女皇,真可怜。   正躺在床上发呆之时,英英跳上床来:「妈妈,抱抱亲亲!」一团粉红色的嫩肉扑进了她的怀抱。   咦,这当中的四年怎麽这麽快就过来了?   清月搂住怀中的小小安琪儿发愣,保姆赵阿姨随後跟进来:「英英,妈妈上了一天班,辛苦极了,乖,让妈妈早点休息。」   小英英歪着头讨价还价道:「那好,妈妈你给我讲个故事。」   清月将女儿搂在怀里,讲起了《豌豆公主》的故事,安徒生王尔德豪格通话她烂熟於心,那几篇着名的公主篇章,她几乎可以逐字逐句地背出,尤其是《海的女儿》读一次便泪水涟涟,她爱极了那尾连名字都没有的美丽善良的人鱼公主。   可不知道怎麽,她不敢对女儿讲这个故事。怎麽解释呢?   「英英,千万不要学习小人鱼公主,用牺牲自己的方式去成全爱情,而是要在爱情中不断成长,直至成为独立的个体,享受爱情。」   这样深奥,怕是十四岁的少女也不一定懂的,何苦去为难一个四岁的小女童?   果然,听完《豌豆公主》之後,英英眨巴着灿若星辰的大眼睛问道:「妈妈,为什麽公主能够感觉到许多羽绒被下的那粒豌豆?」   「因为她娇生惯养啊。」清月想了想,继续说:「就是因为太娇气了,所以她的妈妈和外公外婆都不再爱她,她才会在倾盆大雨中流浪。」   「可是那位皇后最後收留了她,因为她是真正的公主。」英英不服气地辩解道。   「是啊,但是婚礼之後,王子和皇后都发现这位公主好吃懒做,骄纵爱哭,所以他们决定放弃这个公主,重新娶一名大方得体,聪明善良又勇敢的公主。」清月抚着女儿的一头乌黑长发,一本正经地撒谎。   「像《野天鹅》当中的爱丽丝那样的公主?」英英相信了,仰着脸,小小的脸蛋晶莹发亮。   「是的。」清月点头。   爱丽丝的纯洁可以让巫婆皇后下了毒咒的癞蛤蟆化为罂粟,她的勇敢隐忍可以让变为野天鹅的十一个哥哥恢复人形,她的美貌温柔令国王对她一见锺情,她才是真正的公主。   清月希望自己和英英都有这些美好的品质,不,不,希望英英的道路一帆风顺,不似她命运乖张,所以,她要教好女儿,这样,才不致让社会和挫折去教育无知少女。   英英低下头,似在沉思,良久抬起头说:「妈妈,我绝对不要成为豌豆公主。」   够了,能有这样的成效就够了。   清月笑了,丝毫没有篡改童话的罪恶感。   英英亲亲妈妈的脸蛋,爬下床,自己去房间睡觉了。嘿,这样乖巧懂事,看来还要找几个童话献身说法。   看着深蓝丝绒般的天空上的一弯月牙,她深深地吐出一口气。   一到晚上,经过一天劳顿的身体像是报修的机器,到处都发出酸痛的信号。   正用按摩仪按摩腰部时,王文渊的电话打来了:「清月,我已经订好了饭店,城市花园咖啡馆顿河间,明晚七点整。」   「咦,不是说是周日再见吗?」   「我妈周日有社交活动,抽不开时间,就请你迁就一下了。」老实人一味道歉。   老人家,迁就一下就当行孝,只是王太太六十多岁还社交繁忙,她心里暗暗惊讶。   王文渊还想再叮嘱女友什麽,只听得话筒那边传来柔和的呼吸声,他叹一口气:「上班这样辛苦,不知为谁辛苦为谁甜。」说罢,轻轻挂上了电话。   清月这才呼出一口气,披上外衣,捧一杯冰冻啤酒,坐到露台的藤椅上。   经过一天炙烤的江面与地面散发出阵阵的热气,被这凉风一吹,四散殆尽,只剩下一点点馀音的尾巴,轻轻地抚摸她的脸。   白天那一番拥吻,勾出她内心沉寂已久的孤寂,她一手环抱自己的肩膀,一手抚摸自己的双唇。突然渴望一只大手抚摸她乾裂的身躯,渴望有一具火热的胸膛与有力臂膀将她紧紧拥抱。 ☆丶第十四章 鸿门宴   宋清月闭上眼睛,贪婪地呼吸着夏日午夜的幽凉的空气,鼻尖忽然闻到一阵幽幽的印度香,睁开眼睛:   正是傍晚时分那名壮男,也站在卧房的露台上,精赤着臂膊,正向她招手。   清月怪不好意思,胡乱点头便退回房间,那男子手犹举着愣在原地,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过一会,一个着红裙的苗条少女走进露台将那男子拉回房间。   一个热情的男人,而且名草有主,热情过了分。   清月用头抵住玻璃门,笑了起来,心中有几分苦涩,一口饮尽啤酒,倒头便进入了梦乡。   刺眼的阳光将她惊醒,王文渊穿着雪白的西服来接她,清月笑:「老王,这麽大年纪,还穿白色,真显摆,不如穿灰色或深色,那才显得大方端正。」   王文渊憨厚地笑:「我晓得,但是今天是我们结婚的日子,我当然要穿白色,我是新郎啊。」说着从身後拿出一大捧深红色的玫瑰花,,鲜血一般扎眼。   清月被吓得连连退後摆手:「不行,不行,我还没有考虑好。」   老实人生气了,脸色阴沉下来:「宋清月,双方家长订的婚期,你怎麽说反悔就反悔?难道我这麽久都是做无用功?」   「那是我误导了你。」清月垂下头,声音细不可闻:「我有错,是我自己不甘寂寞,贪图一时温情。王文渊,我一直当你手足,我没有爱你到那个程度。」   说完,她闭上眼睛,等待一场暴风雨的降临。   许久,无声无息。   鼻尖飘过印度香飘忽的香气,她睁开眼,只见一名健硕男子从缭绕的烟雾中走出,她看不清他的脸,但直觉他高大英俊,那男子温柔道:「来,进我怀里,忘记一切烦恼。」   像是被眩晕的蛇,清月一步步向他走去,身心舒泰,心中像长着一颗熟透的水蜜桃,吮吸一口,蜜汁便四溢。   那男子双手搂住她的腰肢,那臂膀温柔有力,火热滚烫,清月呻吟一声,喃喃道:「紧紧地抱住我。」   男子忽然笑起来:「宋清月,你老大年纪,怎麽还是这样幼稚可笑?还贪图**?」   声音好不熟悉,她忽地睁开眼,前夫杨冲年轻时的脸容呈现在面前。   心中的那颗水蜜桃腾地炸开,她大叫一声醒过来,满身是汗。   大口喘气,待擂鼓般的心跳平息下来,她下床拉开厚厚的帷幕,火红的阳光箭似的射进屋内,她被这热辣的金箭刺得头昏眼花双目流泪,坐在沙发上半晌才有力气站起。   偏偏电话又响了,她接通苦涩地「喂」了一声,竟还是王文渊:「清月,你醒了吗?不好意思,打扰你了。我妈妈说:晚上七点太晚了,能不能改吃中饭?我们在金鹰大厦对面的泰国餐厅见面,好吗?」   短短一天之内,老太太连改两次,她问:「你确定不再改变?」   王文渊并没有听懂语气中的讽刺意味:「现在已经是上午九点半,离十二点只有几个小时,我妈应该不会变。对不起,清月,老人家请你迁就一下。」   清月不言语,「啪」地挂断了电话。   迁就也是有条件的,这样一味的迁就,一旦嫁入他王家,一直要迁就到什麽时候?想到以前那段婚姻,忍气吞声,割地赔款都换不来家庭和睦,她的心似万针齐扎。   还没有见面,老王太太就给了她这样不好相处的印象,不是好兆头。   盯着窗外金灿灿的阳光看了一会,想起昨夜的梦境。   她怔怔地想:是她不甘寂寞?是她贪图温情,贪图被关怀的感受?是她误导了他?都是她的错?   一年,王文渊在她身边,已经快一年。这一年,他们牵手拥抱接吻,老王的拥抱与吻都十分平和,像是早春那清淡的阳光,只在她心间投下淡淡的影子。   她从未为老王疯狂过。一直以来,她认为这样理智的朋友之爱,足以支持他们一起生活三十年。   不,不是她不相信爱情,而是:在和前夫的那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战争中,她已经消耗掉自己所有的热情;在被那一家折磨中,她已经磨灭了对婚姻的憧憬;在旷日持久的离婚大战中,她已经内心结痂,不愿再为任何人大开心门。   她深深叹气,还是要结婚,因为父母期盼,社会压力……离婚的单亲妈妈比大龄剩女更多了许多枷锁。   走进洗手间,看见镜子中一个憔悴苍白的影子,眉宇间竟有瑟缩的气质。她吓一大跳,这是大方坚强勇敢的宋清月吗?   不是!她捧起清水用力搓揉着自己脸,水滴滴落,淡定从容之气重新绽放在她秀丽精致的脸上,深深吸一口气:宋清月,勇敢一点吧,即使是一场鸿门宴又如何!   七月七日的这天,温度高达三十八摄氏度。   清月装扮完毕,开着父亲的车到达餐厅,只见王文渊站在门口等得满头大汗。   她停好车迎上去:「怎麽不进去等?」   王文渊穿着灰西裤,浅粉色短袖衬衫,显然好好打扮了一番,他一边擦着汗,一边焦急地对清月说:「清月,对不起,我不知道事情会这个样子——」   她狐疑地走进门:天!一连三个女士,个个都盛装打扮,端坐在大厅内,目光如炬地盯着她,像是陪审团的无私评审,随时都能判定她宋清月有滔天罪行。   她眼皮跳了一跳,但立刻堆上笑容。   王文渊走进来介绍:「这是我母亲,这是我小姨。这是我大姨。」   清月带着笑,一一问候。   三位女士将穿着海蓝色衣裙的清月从头到脚打量一番,迅速用眼光交换了意见。   娇小的王太太有一张喜气洋洋的圆脸,笑着说道:「是个美人儿。」   是,海蓝色套装将她的肤色衬得如贝壳般晶莹有光,一套小巧的白色珍珠首饰更是将她装扮的温润雅致,高挑丰盈的身段令来往的人驻足,更别提她精致的五官与出众的气质。   王文渊看着自己的美丽女友,深深陶醉。   小姨闻到餐厅里辛辣之气:「文渊,怎麽带我们约在这里,老太太吃泰国菜,笑掉人大牙。」说着,放下她长而尖的脸,不高兴了。   清月察言观色:「去华馆吧,我请客。」   「不,我们请客,怎麽好意思让你破费。」王太太客气道。   清月嫣然一笑,将车开过来,王文渊伺候四位太太上车,小姨惊羡:「奥迪A6,宋小姐好气派,家庭条件不错嘛?」   清月一边驾车一边解释道:「这是我父亲的车,接待长辈,自然要大方舒适。」   王太太和王文渊窃窃私语,坐在副驾驶的大姨问道:「你平时开什麽车?」   「一辆小POLO,代步工具罢了。」她笑一笑,对这位文雅的大姨倒是有几分好感。   大姨点点头,微笑不语。 ☆丶第十五章 非男女关系   清月将车停在华馆停车场,陪同三位太太走进朴素无华的水磨石大门,小姨咕哝道:「并不十分出色嘛。」   扑面而来一阵凉爽之气,厅内绿意浓浓,小桥流水假山,几尾金色锦鲤在水晶般透明的玻璃地板下游弋,大姨「呵」的一声,蹲下身来:「还有细白沙滩和鹅卵石呀!」   清月笑了起来,想不到这位老人家竟还有几分童真。   穿月白旗袍的迎宾小姐迎上来,认出清月,热情道:「宋小姐,你来竟然不打一个电话,哎,我这就让红云姐来见你。」   清月笑着摇手:「小兰,先不忙着打扰你们经理,请帮我好好招待这几位太太。」   小兰巧笑倩兮:「也只有你宋小姐,才能随传随到,旁人都提前几天打电话预定。」   清月笑道:「承蒙红云姐瞧得起。」   小姨打量大厅片刻,突然道:「想起来了,这是一家私人会所,收费昂贵,而且是会员制,一般人轻易订不到桌子。」   王太太脸上露出几分得意之色,随即狐疑问道:「清月,你经常来这里吗?」   清月不敢再笑,正色道:「这里经理,华红云同我是多年的朋友。不过我很少来这里消费,总不能让朋友再三破费。」   王太太松一口气,走了两步回头问:「清月,你怎麽不一同上去?」   清月解释道:「我在这里等一等老板,三位阿姨请先进去坐。」   三位太太跟着小兰上楼了,清月这才松一口气,坐在一棵雪松盆栽旁的红木太师椅上,冰冷的触感令她身心冷静下来。   一名艳丽的卷发女郎一路笑着快步走过来:「清月,我的老友,什麽风把你吹来了?」   「喂,别动不动就称我为老友,人家花月正春风呢!收起你那老板娘见人一脸笑的功夫,不要同我耍手段。」她沉着脸,可是眼睛里都是笑意。   艳丽女郎笑着揽过她的腰,仔细端详一番,啧啧有声:「打扮这麽漂亮,相亲?」   「一言难尽。」清月拉住好友的手:「你最近倒好,又丰满了许多。」   「谁说不是,天天喝酒,小兰用四个字形容我:雪白肥硕。」红云一件黑色镂空纱衣,隐隐约约透出雪白的肌肤。   清月愣了一愣,随即大笑起来。   红云也笑吟吟地坐下,侍者立刻端上一杯鸡尾酒,粉红的色泽,晶莹透亮。   「大白天就喝酒?」清月惊讶。   「已经是中午了,当然喝一杯放松一下。我这人吧,你知道的:一天不吃饭不打紧,一天不喝酒,浑身便觉得没力气。」红云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雾沉沉的大眼睛发出几分光彩来。   别人是越喝酒越昏沉,她是越喝越清醒。   可是清月看着老友:太阳下山不喝酒的习惯已经被打破,并提前到中午——是不是她近来遇到什麽烦心事?可是她不说,自己不好冒失地问。   一杯酒喝完,又举起一支烟。   清月皱眉,红云立刻笑道:「你是良民。」随即转头吩咐:「两杯爱尔兰咖啡。」   「咦,酒肆还卖咖啡?」清月打趣。   「当然,养家糊口。你怎麽坐在这里等?」红云拨一拨厚重的卷发,斜着眼睛看向楼上:「不上楼吗?」   清月为难道:「等礼物。只准备了一份,来了三个,你要我怎麽办?」   红云睁大眼睛,厚厚的嘴唇张成一个O型:「行行好,宋清月小姐,你要是想嫁入他家,千万不要把姿态放得这样低:包接包送,请吃喝,再献礼物,到时候小心那些嘴巴恶毒的长舌妇笑你倒贴上门!」   红云是社会大学毕业,摸爬滚打吃过亏栽过跟头,流过血褪过皮,说话爽直犀利,清月一直喜欢她这点。   清月叹一口气,大眼睛里全是失落的表情。   红云忽然懂了,笑道:「原来是想做足面子,风光下场。乾脆直截了当说再见就是了。你这样费心思,当事人也不会感激你,只会说你这人心机太深,幸好没有娶你回家做老婆。」   「这几年的朋友,总不能说散就散。」清月无力地辩解。   她轻蔑地笑了一下:「你认为男女之间有真友谊?他对你有所要求,所以才会千依百顺。一旦他希望落空,你做得再漂亮,他也会对你躲得远远。你们读书人真奇怪,书读多了,头脑就迂腐。」   清月不想与她分辩,她与她生活经历完全不一,艳丽如红云,凭借的是女人的原始资本在这世界搏杀出一番天地,有这样的见解,清月完全理解。   似乎意识到自己言辞过於锋利,红云笑了起来,嘟着嘴吻了一下好友的脸颊:「对不起哦,我的月公主。」   「去去去,一嘴巴黏糊糊的东西擦我脸颊上。」清月夸张地推她。   侍者们在一边捂着嘴巴偷笑。   红云嗔道:「谁还去搽唇膏?我这是今年最流行才绣唇色,巴黎之夏。」   果然,那红唇分外娇艳欲滴,令那妩媚的脸蛋更加勾人心魄,清月点点头:「小心致癌。」   「你!」红唇主人鼓起腮帮佯装生气。   助理喘气跑进来:「宋经理,你要的东西。」清月感激地接过礼盒:「呀,怎麽只有两份?」   小黄一身是汗,喘气道:「没有了,一模一样的只有两件。」   清月不忍心责怪,只道:「你辛苦了,休息一下,我给你报销车费。」   红云立刻唤人:「带这位小姐找一个凉快的地方,喝杯饮料,休息一下。」   到底是年轻好奇,小黄被这神仙般的洞府吸引,立刻跟着走了,只剩下愁眉不展的清月。   红云探头看一下礼物,道:「也不难,那位大姨潇洒自如,也不是贪恋这些俗物。」   清月眼睛一亮,笑道:「多谢好友提醒。」   红云哼一声:「我不陪你缠了,做生意要紧。」说着,摆弄着腰肢走了。   王文渊一头汗走过来:「清月,让你久等了。」忽见回眸一笑的红云,他楞了片刻:「那个女人是谁?」   清月正要介绍,只见小姨站在那里,抱着手臂不耐烦道:「文渊,你怎麽才到?一桌子菜都上了,都饿死了。」   王文渊立刻拉起清月的手:「马上就来。」   那一手黏糊糊的汗渍,清月退後两步,轻轻挣脱他的手。   王文渊没有意识到,他小姨看得清清楚楚。 ☆丶第十六章 罪无可恕?!   一进澳门厅,一大把白莲花便映入眼帘。红云好心思,在室内安置了一池莲花,窗上悬挂的是湘妃竹的竹帘,一架云母屏风绘制的正是嫦娥奔月的图景,清新雅致中带有几分忧伤幽寂。(唉,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小兰在一旁亲自伺候,美酒佳肴,时新蔬果,甚至还进来两位古装女子抚琴歌唱。   红云拿出私家珍藏的美酒,王文渊喝得尤其多,有美在旁,他握住清月的手,软绵绵地看着她,那目光足以让人溶化。   清月微笑以对,轻轻地将手从他手中抽出,给几位长辈斟酒。   老王的电话铃大作,他出门接电话,是重要事件,歌女一首曲子唱完了,他还没有回来。   小姨坐在一边只用冷冷的目光打量着清月,清月有些坐不住,起身借口找老王,便离开澳门厅。   她才不找老王,包厢内凝重的空气让她险些窒息,她走到拐角处,站在一蓬碧绿的葡萄架下呼吸新鲜空气。   忽然见小兰板着一张脸走过来。她惊讶道:「小兰,你怎麽出来了?」   小兰立刻愤愤道:「宋小姐,那几个死老太婆不值得你对她们这麽好!」   「怎麽了?」她十分惊讶。   「你一离开,她们便支走我,说你的坏话!「小兰撇撇嘴角,不屑道:「这帮八婆!」   「你偷听她们说话?」清月大惊,立刻站直身体。   「你来!」小兰拖着她的手,从楼梯的另一侧上去,进入香港厅,轻轻打开中门,啊,中间只隔着屏风与几棵齐人高的橡皮树。   从疏密相间的绿色枝叶间望过去,王太太那张喜气洋洋的小圆脸上笑容尽失:「漂亮是漂亮,气质也好,可惜毕竟结过婚,又有一个孩子。」   小姨冷笑道:「我看文渊是落花有意。宋小姐怕是不喜欢他。」   「她有什麽资格不喜欢他?他配得上文渊吗?一个结过婚的女人,又带着一个女儿!」王太太语气急促,刻薄之气从眼里飞出来。   清月的心猛地跳动一下,像是呼吸暂时停顿了:来了,一切嘲笑都来了。   果然,小姨接上去:「二婚头对感情都淡漠些,有句话说的好:男子重後妇,女子爱前夫。我看她对文渊也是带理不理的,这事怕不得好。她又带一个拖油瓶,文渊过去就当後爸,你倒好,白得一个五六岁的孙女儿。」满脸都是嘲笑之情。   王太太气得眼角都红了:「小妹,你胡说什麽!再胡说,你把那枚金花生给我还过来。」   「不就是一颗金花生,我还得起!」小姨拿出小小丝绒礼盒拍在仿明的花梨木餐桌上,转头对王太太说:「二姐,这门婚事我不同意。到结婚那一天,别的新娘穿白纱,细腰细胳膊。她呢,粉红婚纱,身材一看就知道是生过孩子的。」   清月只感觉火辣辣的耳光一下下地抽在她脸颊上:她还有条件嫌弃王文渊?人家母亲阿姨不知把她嫌弃到什麽程度!   因为离过一次婚,又有一个孩子,她便罪无可恕,活该被男友的长辈无情唾弃。   她的心麻木得感觉不到任何痛楚,小兰握住她手示意她离开,她竟然浑然不知。   「大姐,你怎麽看?」王太太掉转脸问。   「身材丰腴打什麽紧,杨贵妃不也是四大美人之一吗?宋小姐相貌出众,气质高贵,家世殷实,除去有过婚史,我看,是文渊配不上她,再说,爱情不幸婚姻坎坷不是她的错,哪个女人愿意走这一遭?」大姨缓缓地说,她背对着清月而坐,清月看不见她的面部表情,只觉得那声音温柔动听,似炎夏一道甘甜的清泉。   刹那间,一口又沉又闷的浊气从她胸口释放,眼泪顺着脸颊滴落下来。   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够了,有人理解她懂得她就够了。她悄悄站起身,走出香港厅,头抵住门框,忍住泪意。   她知道今天难捱,但想不到竟然是送上门受侮辱,好好的,自己这麽作践自己干什麽。也好,是她们践踏她尊严,总好过她开口拒绝那老实人,白白背一个愧疚的十字架。想到这里,她露出一个极其凄凉的微笑。   小兰站在一旁不知所措,只得低声道:「清月姐,不要这样,都怪我不好,不该拉你来听墙角。」   王文渊刚好上楼,,看见女伴面带泪痕,惊讶问道:「怎麽了,清月?」   清月别过脸,沉默不语,总不能告诉老王自己听墙角找气受,已经打算同他分手,何必要撕破脸大家今後难做人?她止住要插舌的小兰,仍是苦涩地笑。   老王拉住女友,转身走向包厢,刚要推开厅门,只听得小姨高而尖刻的声音道:「也不错,虽然是二婚头,但家底子厚!真要结婚的话,给我们文渊多要一些嫁妆做补偿!」   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清月浑身冰冷,不愿再听,转身下楼,差点撞上闻讯赶来的红云。   红云见好友脸色惨白,惶惶如丧家之犬,一把握住她的手臂:「谁欺负你?告诉我,我去收拾他!」立刻挽起头发,又将蕾丝袖子挽起,露出雪白滚圆的胳膊:「他妈的,竟然敢在老娘的地盘上撒野,欺负老娘的姐妹,不想活了!」说着,便要冲上楼去。   清月一把拉住她,面容苍白,摇头道:「不关他的事。」   红云放下衣袖,无奈道:「我总不好为难几个老太婆。」   清月拖着她下楼,一路疾走,险些碰倒一架锦缎屏风,慌忙站定,深呼吸几口,镇静下来:「答应我,待会安排车辆送他们回家。」   红云不高兴了:「宋清月,我就是不喜欢你这点,你曾经跟我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我看王文渊的面子,从头到尾,他没说我一个不字。」清月掏出手帕,擦乾脸上的眼泪,也擦掉了脸上大半化妆,恢复素颜,感觉如释重负。   「真受不了你。」红云道:「好吧,我答应你。」她放下头发懒洋洋道,又恢复慵懒艳丽的模样。   清月「呸」一声,骂道:「翻脸比翻书快,你这二皮脸。」   「我可是认真想替你出口乌气。」说着红云又柳眉倒竖起来。   清月摆一摆手,她走向停车场,回头向好友道歉:「我先走了,改天把你家儿子带来和我家英英玩耍。」   红云送出来,关切地问:「要不要我送?」   她已经将车倒出车位,摇下车窗,比一个「OK」的姿势,一踏油门,便驰走了。 ☆丶第十七章 不能没有你   卓红云站在阳光下,只觉得火辣辣的太阳将她心底的霉气都晒出来,她甩一甩手臂,宽边的金手镯发出耀眼的光芒,她响亮地骂一声:「他妈的,真不容易!」随後,想到自己便笑了起来:「我也不容易。」   走进店堂,只见王文渊急匆匆地奔下楼,一脸焦躁的神色。红云冷眼道:「别追了,她走了。」   老王转脸看这美艳老板娘,惊慌失措:「没留什麽吗?」   「有,要我叫车送你们。还有,你别再去找她。」红云坐下,慢腾腾地说。   「她果真这样说吗?」老王的脸色灰白,汗如雨下,看样子要中暑。   「是我要你不要去找她。什麽意思?说是见父母,带来这麽多尖嘴姑,三堂会审?你是没说一句责备的话,但是你纵容自家亲戚欺负女友,就是你的错!不懂得爱屋及乌,说明你不是真心爱她!」红云一顿抢白,语气激烈,彷佛在为多年前的自己伸张正义。   「你说得对,说得对。」老王低下头,蹲下身,抱着自己的头,肩膀抖动,像是哭了起来。   咦,真没出息!果真书念多了,就迂腐。跑起来追她就是,拉住她的手,当她的面把那些三姑六婆统统大骂一顿,告诉他们:谁瞧不起宋清月就是在侮辱他王文渊,这辈子死也要娶她!   红云想同他说,但一见他这模样,立刻把话咽进肚里,她可不想好友嫁给这个瘪三做老婆,天天跟他收拾残局。   她转脸对小兰说:「快去把他妈妈小姨大姨尖嘴姨,统统请下来安慰他那刻受伤的心灵。」   王太太铁青着脸下楼,看来刚刚才和谁争吵过,一见儿子这副模样立刻上前搂住:「乖儿子,怎麽了?」   小姨恨恨道:「文渊的心被那女人勾走了!」   老王抬头大吼一声:「不许你们说她!」   咦,转性了!红云在旁看着心里喝彩,於是出声说:「去追呀,难道要她来找你?」   老王像是大梦初醒,立刻拔腿去追。   第二天,华红云带着儿子熊熊来看清月。   小英英一见着熊熊立刻扑上去又是抱又是叫,熊熊却很有哥哥的架势,拉住英英,防着她摔倒。   清月立刻笑道:「瞧你将儿子教育得多好!我女儿跟一个小野人似的。」   红云哈哈大笑:「女孩子活泼娇俏一点好,男孩子将来时要顶门立户的,怎麽能娇惯啊!」   保姆带着一对小宝贝去隔壁间玩耍,红云探头看看楼上,小声问:「你爸妈呢?」   清月答:「两人手挽着手去喝喜酒了。这麽大年纪还是这般恩爱的样子,真不知道要刺激谁。」说罢,耸耸肩,捡起几枚提子放进嘴巴里。   红云这才放松下来,歪着身子躺进松软沙发,「擦」地点燃一根烟:「和父母住真不自由!什麽时候才能在你家自由地吸烟?」   清月瞪她:「小心吸出肺结核,躺在床上不能动,熊熊哭着喊着要妈妈。」   华红云闻言,脸色大变,立刻将香烟猛地摁熄在烟灰缸里,咬牙切齿道:「宋清月!」   清月自知自己失言,颓然躺进沙发,长叹一口气:「唉!」   红云知道好友心绪不佳,便不和他计较,问道:「你和那老实人怎麽样了?」   清月凝神,思绪转回昨天:   下午两点半钟,三十八度的高温,火红的烈日将光与热毫不吝惜地洒向人间,丝毫不考虑这汗流浃背的城市是否经得住这样的热情。   路面上人流稀少,偶尔看见的几辆车都窗门紧闭,车身在强烈的阳光下泛着冷峻的金属光芒。   宋清月开着车在这酷热的午後穿行,车内冷气十足,车厢内甜美的女声如泣如诉地唱着《我只在乎你》。   是邓丽君,上个世纪的凄清女神,为爱生为爱死为爱轰轰烈烈过一生,可是现在这个「朝闻财,夕死可矣」的时代,真爱何处可寻?   这样荡气回肠,又这样不顾尊严,唉,是为了什麽呢?她内心震荡,停下车,双手伏在方向盘上,额头对住那冰凉的冷气出风口,忍住满眼的泪意。   有人大力地敲打车窗,她抬起头:是王文渊,一向斯文的他此刻形象全无,满头满脸的油汗,头发乱蓬蓬得似稻草窝,五官揪在一起,一脸心急如焚的表情,隔着车窗喊着:「清月,你怎麽了,是不是不舒服?」   宋清月打开车门,只见老王脸色惨白,眼角透红,一副要是中暑的样子,她惊讶道:「你怎麽来的?」   老王钻进车厢,指一指远去的摩托车,倒在座位上呼呼直喘气。   清月看他那模样於心不忍,於是责怪道:「怎麽不叫一辆出租车?」   王文渊拿起矿泉水,一口气喝光,这才缓过气来:「我的大小姐,这麽大的太阳,连个人影子都难找,还打的?就这辆摩托车我还是哀求他好半天才来的。」   车内凉爽的空气让他心情平静下来,他望着宋清月,诚挚地说道:「对不起!清月,我代我的家人向你道歉。」   烈日下奔走这麽急切,只为向她说一声对不起,清月不是不感动,可是她转过脸不去看那张温和又儒雅的脸,轻轻说:「你并没有说什麽。你是你,她们是她们。」   老王抓住她的手,急切地说:「不是这个意思,你一定要原谅我,不不不,一定要原谅她们,因为你和我,我们以後总要一起去面对大家。」   看来老实人真的是着急了,话都说不清楚:「我妈妈很喜欢你,只是……」   清月的心像是被一把细细的钢针狠狠刺了一下,她立刻反驳道:「只是我结过一次婚,有一个女儿是不是?这难道是我的错?我有隐瞒过你吗?喂,王文渊,难道你就是一个冰清玉洁的男人?你家人既然抱着那样的思想,就不应该喊我见面,好好的我送上门去让人作践!」她生起气来,伶牙俐齿,连珠炮似地发问。   老王看着她那张因为生气而泛着红晕的脸,生动而美丽,他一时欢欣鼓舞起来:以他对她的了解,肯生气,说明她还在乎,说明事情还有挽回的馀地。 ☆丶第十八章 旧的结束   王文渊掩盖住内心的兴奋,脸上做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是是是,都是我的错,我罪该万死,我不应该在没有处理好家庭问题之前就急着介绍你和父母见面。」   清月看他俯首称臣,低声下气的样子,心中一口乌气出的七七八八,她长叹一口气道:「老王,不是你的错,是我们不适合。」   那语气冷静,老王闻言呆住,再看向她,她脸上的红晕已经消散一空,只留下寂寥的表情。   只见她低下眉眼,萧瑟道:「你是个好人,又那样喜欢英英,曾有一度,我认为你就是前路。我从来没有奢望过在第二次婚姻当中找到激情与战栗,我只是想找一个肩膀靠一靠,让我和英英同有一份家庭的温暖。」   他的心像是从上万里的高空飞机失事,一下子坠落湖底,冰冷的湖水让他无法呼吸,他抓住清月的肩膀,又是心疼又是充满希望地喊道:「我给你依靠,我给你温暖!」   清月被这灼热的语气所震撼,看那镜片後的眼睛,平日的理智已燃烧一空,只剩下急切和狂热。   她不由得害怕,挣开老王的怀抱:「不要这样,老王,我们都不是十几二十岁的少男少女,不要再把自己当做煤矿一样燃烧,拜托,冷静点,理智点。」   见他平静下来,她继续说:「是,你是好人,比我前夫好上千百倍,可是我在前一段婚姻当中,深刻的体会到:婚姻不是我们两个人事情,是两个家庭的事情。你妈妈对我心存芥蒂,婚後必然会对我冷言冷语,而在中国的家庭里,婆媳关系至关重要,我已经经历过人间炼狱。对不起,王文渊,我也有尊严,不愿摇尾乞怜。一次失败的婚姻不是刻在我胸口的红字,拜托你让我保持住残留的尊严吧。」   她一口气说完,侧脸看向窗外,眼中有泪,那烈日在空中被幻化成雪白莹亮的一圈光点,车内冷气打得过低,让穿裙子的她手足冰冷。   *******************************************************   红云拍一拍好友,清月眼神的空洞让她惊讶,她连忙问:「怎麽了?清月,你不要紧吧?」   清月回过神,对她笑了一笑:「没什麽。真难为他,竟找你做说客。」   「咦,你倒知道?」红云惊讶。   「现在晚上八点半,华馆正是门庭若市客似云来的时候,再说谁又见着你规规矩矩穿衣服还上门拜访?」清月打量好友一身中规中距的打扮。   红云笑着看女友:这一门亲事就此告吹,清月不是不伤心,只是她拿捏得非常好,让人看不出她内心有丝毫裂痕,只是清丽的眉眼间流露着幽微的哀伤。   红云长长叹一口气,道:「老好人。」   谁说不是呢?老好人的爱藏在心里,绵密而深情,爱你十分只能表现出三分,剩下的七分憋在胸膛里,将自己燃烧殆尽,只剩下苍白的灰烬。   可是,被爱的那个人犹觉得寒冷。   红云突然说:「如果我要再婚,首要条件便是能善待熊熊。」   「怎麽可以只是善待,一定要真心爱。」清月否定道。   「嘿,後爸不疼继子女大都放在心里,不像後妈,把晚娘脸当做标志,巴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她心胸狭窄。」她停顿一下,忽然又自嘲:」我这个情况谁又敢娶?」说着,点一根烟,那神情,落寞又悲怆。   这一次,清月没有阻止好友抽烟,她好言安慰道:「别这样,你还有熊熊爸爸。」   「那又怎样?人家又不肯承认是我老公。」她冷笑:「我年老色衰,又没有出身,怎麽有资格在他身边陪伴?只不过跟过那样一个男人,又怎麽甘心能跟别人?」她语气忽然变得平稳,听不出任何情绪:「更何况这麽多年来,即使分手,从生意到生活,他样样照顾们母子,也不算是亏待。」   「强大的好男人才会对爱过的女人负责一生一世。」清月安慰道,内心却涌起一股悲凉:她也离过婚呀,也是单亲妈妈呀,可是她的前夫呢?她颤抖了一下。   红云伸出炽热的手搭住她肩膀:「你还有机会,我这辈子就只能以权某人的前妻身份终场了,真他妈的凄凉。」   清月缓缓摇头,低声说:「我相信有不歧视离婚女人或单亲母亲的男人存在,但如果想他家庭一并接受我们,真的很难。你瞧,王文渊便是鲜活的例子。」   红云想自嘲一句:「你倒是遇见了一个王文渊,我呢?」但不知怎的,她感觉女友今天特别寂寥,便狠狠地吸了一口烟,深深吐气,整张脸在烟雾里模糊起来。   两个小孩在房内吵起来,妈妈们起身张望:只见小英英站在地板上,两只雪白的小腿蹬着散落一地的积木,带着哭腔嚷道:「你赔我,你赔我的东方明珠塔!」   清月走上前扶起女儿,为她整理一下衣服,嗔怪道:「英英,怎麽可以对小哥哥这样没有礼貌?」   英英扑向妈妈的怀抱,撒娇道:「妈妈,他推到了我的东方明珠塔,人家可是搭了好久的。」说着,嘟着嘴巴,眼睛里犹有泪水在打转。   那熊熊当真憨厚可爱,迈着肥肥壮壮的腿,举着一只玻璃球,一脸认真地对英英说:「妹妹,东方明珠塔上面串着是一只球,不是钟,我只是帮你修改一下。」   「废话,你那个玻璃球抓在手上都滑手,怎麽放到我的塔顶?」英英反驳道:「你叫熊熊,难道真的是一只熊嘛?哎呀,笨死了,笨死了!」   妈妈们都笑了起来,红云抱住儿子,狠狠地在他胖嘟嘟的面孔上亲了一下:「我的傻儿子哎!」   英英从妈妈的怀里探出头来,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一脸不高兴地说:「肥仔!肥仔!小胖墩!」   熊熊也不生气,慢吞吞地回答道:「我长大後就会瘦了,事实上,我已经瘦了很多了。」   大家都惊奇地看着他——基本上,熊熊小朋友就是一只球,可以为米其林轮胎做代言人。   熊熊举起那圆滚滚肉墩墩的胳膊:「瞧,这里可以看到骨头了。」另一只肥肥的胳膊努力地弯过来,一脸骄傲地指出瘦的地方。   大家顺着他那小胖手指的方向看去,原来是——原来是——胳膊肘。   「哈哈哈——」两位妈妈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两个小人看见妈妈们这麽开心,也都咯咯地笑起来。   命运大神啊,在你向我们洒下痛苦的酸雨之後,幸亏有这帮天使,不然,这麽些苦涩的日子怎麽熬得过来? ☆丶第十九章 艳女寻仇   周一上午刚要出门上班,电话便响起,冯洪健笑嘻嘻道:「宋清月,你的辞职报告被打回,请你务必来公司上班,参加周一例会。」   她挂断电话,喃喃地骂一声。   这部手机是新买的,旧的那部在他那里不翼而飞。唉,不知道给他看到多少个人秘密,她烦恼地想:最多的都是育儿知识。   开完例会已经是上午十点半,清月走出会议室,只听得一个高而尖的女声喊道:「宋清月在哪里?快叫她来见我!」一连叫了几遍,那语气中蕴藏着深深的怨恨,让清月不由得转头去看。   咦,那美而骄的面孔有点眼熟,身段高佻,为了更好的展示自己得天独厚的资本,那艳女郎特地穿了一件黑色镂空的针织短衫,雪白的皮肤若隐若现,细细的腰肢盈盈一握,深紫色的小热裤下,两条雪白的腿又直又长。   如果不是那一头乱蓬蓬的金黄长发与过分浓艳的化妆,足足可打九十分。   就算是这样,大家也看直了眼睛,有几个年轻的男职员蠢蠢欲动。   那艳女郎见无人答应她,浓眉倒竖起来,一脚将靠在墙角的一盆虎尾兰踢翻,大声地骂起来:「叫宋清月那个女人来见我!」   这样没气质,咦,不正是那一天机场的暴走女郎吗?   来了,都是该死的冯洪健为求脱身,污蔑她宋清月是花花公子的未婚妻,人家前来寻仇了!   清月正想上前阻止,一只手将她拖住,她回头一看,是总经理助理潘育龄。   小潘向她使了个眼色,将清月推进一旁的办公室,沉稳地走上前,笑着问道:「这位小姐,请问你找宋经理什麽事?」   「你才是小姐!你们全家都是小姐!」那艳女拨开面颊前散乱的碎发,气呼呼地看着小潘,突然尖刻地笑了起来:「你就是宋清月?」   艳女抱起胳膊,上下打量着相貌平凡的小潘,歪着嘴巴轻蔑道:「宋清月号称『爱家』第一气质美女,啧啧,不是你这又黑又粗的圆桶!」说着,用手摀住嘴巴,笑了起来。   小潘在公司人缘极好,大家听见这话,都心中不满,原本围绕在艳女身边的那几个年轻小伙子一下子散得乾乾净净。   好个潘育龄,只见她面不改色,不卑不亢地说:「我是总经理助理。请小姐移步说话。」说着,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周围的人用不屑和厌恶的目光投向那女郎,可她却浑然不觉,或者毫不在乎。   唉,这麽漂亮的女郎,却打着赤脚,将一双平底单鞋踩成了拖鞋的式样,裸露的脚後跟上还有污垢。   清月转身吩咐助理小黄打电话给总经理蒋玉屏,话音未落,便听见会议室里传来「哗啦啦」似山崩般惊天动地的声音。   众人大惊,立马手忙脚乱地跑向会议室,只见那艳女一只脚踩在倒掉的椅子上,一只手指着潘育龄,瞪着眼睛,狠狠地说:「叫宋清月来,去叫那个贱人来!」   只见潘育龄迅速地倒退出来,把门反锁起来。   大家都惊讶地看着潘育龄,两年多来,这个女孩沉默寡言,办事勤勤恳恳,克勤克俭,从不张扬一丝半分,却有这样大的忍劲,这样大胆的决断。   只见她冷静地将钥匙放进口袋,对张口结舌的同事说:「她因为个人琐事,跑到公司里来大吵大闹,伺机报复。好了,等老板回来说话。」   女郎见自己被锁,一张俏脸气得血红,她披头散发,在屋内砸东西泄愤,一边砸着一边喊:「放本小姐出去,等老娘出来要你们好看!」   潘育龄在门外扬声喊道:「老娘小姐,你砸坏的东西,照价赔偿。」一只手却一直捂在额头上。   有同事看不过了:「这是谁家养的母狗,来这里撒野?主人呢?」   小潘看他一眼,慢慢道:「冯公子的绯闻女友之一。」   大家沉默了。   「之一」!这话听在宋清月耳朵里,内心一震:冯洪健,他不是表露过喜欢自己吗?可是那一时的兴趣是承诺吗?即使是承诺,对花花公子而言,承诺又算什麽呢?   宋清月掏出一块雪白的手帕——这手帕还是老王留下的,她想起那老实人,满心的酸涩,叹口气,走上前摀住潘育龄的额头,一面转头吩咐:「快打电话给蒋经理冯经理。」   小黄答应一声,随後迟疑道:「万一那疯女人出来後,怪罪我们将她关起来怎麽办?」   「是我关她,与大家无关。「潘声色平静,声音平稳,毫无惧色,,一滴血顺着她黑黑的小方脸滴落在雪白的衬衫的前襟上。   沉默的同事们终於沸腾了:   「从没有见过这样的疯女人,她是老板的女人是上等人,我们打工的是下等人,该应受她侮辱?」   「面若桃李,心如蛇蝎。」   「活生生的一个二百五,神经病,不清头。」   ……有人将玻璃杯砸到地上,溅起一地玻璃渣;有人将一桌的文件洒到地上;还有人将原本摆放整齐的桌椅放倒。那被踢倒的虎尾兰更是无人扶起,可怜兮兮趴在地上像是摔倒的无助孤儿。   宋清月一时吓住,回过神来,立刻握起双拳大喊道:「冷静,大家冷静!」   众人停手,一齐看向清月,有人气愤叫道:「宋经理,这账本都算在那个泼妇头上,是她无理取闹在先!」   不知道是谁打电话报了警,警察到达公司要带走艳女,那女郎一见警察立刻火焰更盛,脸色由红转青,大声地叫起来:「去让冯洪健来见我,还真反了天了,你们一群员工竟然敢报警抓老板娘!」   众人一时静下来,都看着宋清月。   清月不负众望,从人群中走出,一手指着潘育龄渗血的额头,一手指着那艳女对警察说:「我们都不认识她,她闯进公司又冲又砸,还打伤了员工!」   那艳女一见清月,眼中凶光猛然一闪,五官都暴怒起来,大喝一声:「你这个狐狸精!」冲上前便要打清月耳光。 ☆丶第二十章 两女争一男?   宋清月吃惊地向後退一步:不,不是她不敢反抗,而是这一反抗,真正落了他人口实:两个女人为争夺冯洪健大打出手,岂不是便宜那只色猪,然後再让自己的尊严扫地?   一个孔武有力的警察立刻拦住艳女:「小姐,请你配合一下,去派出所一趟。」   那女子美丽的面孔因气愤而扭曲变形,眼睛似乎要滴出血来,拚命要挣脱警察的胳膊,无奈力气有限,只馀一双长腿在徒劳地蹬着。   会议室内一片狼藉,那女子的豹纹高跟皮鞋残留一只躺在地上,房间内挥之不去的是浓浓的香水味。   真是一点尊严都没有,一个女子要到什麽地步,才做得出这样的事情?清月有点迷惑,本应处理残局的她,站在窗前,对着一天一地滚烫的阳光,只觉得头晕目眩。   潘育龄走上前,提醒地叫一声:「宋经理。」   她低头看一看手表,已是十二点,立刻道:「吃饭时间到了,大家去吃饭吧,不要因为这件事而失了胃口。」   同事们鱼贯而出,一边小声地议论着,小黄站在一边小声道:「蒋总冯总的电话都打不通。」   清月点点头,温和地说:「你去吃饭吧。」   她转过头对潘育龄说:「育龄,今天这事情真谢谢你,可是你这样做实在危险,不是把自己往风口浪尖上推吗?」一边说,一边怜惜地为她擦乾额上的血迹。   潘育龄笑一笑,平凡的面容有说不出的平静宁和之气:「清月,你看不出她是冲着你来的吗?你会和她争吵吗?这样的无赖,你能争得过吗?刚才你也看到了,骂人撒泼砸东西,赖地打滚,她哪样做不出来?」   「即使我争不过,你也不必往枪口上送啊。」清月担心地看着她被抓伤的额头,更担心冯洪健对这件事情的後续处理。   「我怕什麽?小小一名职员,单身一人,无牵无挂,大不了辞职走路。」那语气何其伤感。   清月握住她的手,眼睛有点湿润:「放心,还有我。」   潘育龄笑了笑,握住她的手:「谢谢你的关心,我自有出路。清月,工作上的纠纷都好说,最怕的是她一口咬定你和冯公子有什瓜葛,那你真的百口莫辩了。」她忧心忡忡地看着清月叹口气,转过身:「我还要去吃午饭,我先走了。」   清月的眼光投向窗外,偌大的公司在午间安静无比。白亮亮的阳光像是燃烧的火,从天上倾泻而下,将人的眼睛烫伤。   和冯洪健的瓜葛,她闭眼,这段日子的点点滴滴涌上心头:没有也有了,她怎麽剪得断理得清?   还没有下班,冯洪健就冲进她的办公室,英俊的脸涨得通红,额角青筋暴起,压低自己的声音吼道:「清月,真的是你报警将LILY抓进了派出所!?」   宋清月抬眼见他焦虑的表情,内心酸胀:难道那个女人真的是他的女友?那麽自己算是什麽?只是寂寞时被调戏的对象?   她低下头整理手中文件,强迫自己镇静下来,反问道:「是谁让她来公司大吵大闹的?」   冯公子焦急在办公室转圈,一迭声地说:「你不知道,这个女人我们根本惹不起!」   「惹不起你也惹了,而且还连累我一起惹了!」她霍地站起来,指着冯洪健控诉道:「你的女人受了委屈来拿我出气,你受了委屈也拿我出气,我受了委屈拿谁出气去?公司请我究竟是请我来做事的呢?还是来做出气筒的呢?或者二者兼做的呢?」   冯洪健听话中语气不好,抬头看清月,只见那端庄的鹅蛋脸上此刻浓云密布,黑沉沉的大眼睛里充满失望与愤怒。   他内心百味交集,走过来牵住她的手:「你听我解释,我和她不是那种关系!」   清月猛地抽出自己的手,愤怒地说:「冯公子,你和她什麽关系和我无关!古人有句话说的好,叫娶妻当娶贤,她口口声声以老板娘自居,不知道能不能担得起那个称呼?」   冯洪健正要张口分辩什麽,清月已经拿起公文包:「下班时间到了,我要回去陪孩子。」说罢,扔下孤零零的冯公子径直走出办公室了。   同事们站在门外等待她,一见她来,立刻鼓起掌来,清月竖起食指,放在嘴唇上「嘘」了一声,大家瞄一眼紧跟其後脸色阴沉的冯公子,悄无声息地散了。   做一份工,卖时间,陪笑脸 ,没必要还出卖尊,清月把车停好,走出小区地下车库,长长呼一口浊气。   傍晚时分,夏日的骄阳仍不愿放过对大地的炙烤,晚风四起,吹来地面昏热的空气,她解开衬衫的前两粒纽扣,散开头发,一头漆黑的长卷发在晚霞的辉映下飘荡。   「这天真热,是不是?」那声音磁性十足,像是在她耳边呢喃。   她转过头,看见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子在他身後,潇洒地挽住一只网球拍——不,不只是英俊,那男子古铜色的肌肤,棱角分明的脸部轮廓,白色的T恤紧紧地贴在肌肉分明的胸膛上。   是隔壁的阳台的俊男!想不到贴身看,更加的魅惑,宋清月一时脸红,白皙的脸庞在夕阳的照射下泛出粉红色的光芒。   「我是你的新邻居,请多多关照,郭允权。」郭允权伸出右手,那黝黑有力的大手像似散发无限热力,清月的手似被灼伤,只轻轻碰一下便收回。   郭允权笑了,白灿灿的牙齿在黝黑的皮肤对照下十分的醒目,褐色的眼睛里射出霓虹一样的光芒。   自己这是怎麽了?已经快三十岁,结过一次婚,又有个四岁的女儿,竟在这样一个年轻男人面前姿态全失,像是第一次和男生约会那般忸怩不安。   「宋小姐,你怎麽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那小郭俯下身来,微微的汗气夹着一股异香,浓烈的气息将她整个人吞没下去,她无力地用理智来平衡自己这只**中的小船,徒劳地挣扎。   「哥哥,原来你在这里,让人家好找嘛!」一个少女娇俏的声音响起,小郭闻声抬起身体,清月似大赦一般,转过脸,大口地喘气。   那少女一身血红的紧身衣裙,头发剪得极短,贴在小巧的额上,浓妆,巴掌大的脸庞像是宝石一般灿灿发光,年轻的身体像是一条灵蛇,柔软地缠上了郭允权的胳膊。 ☆丶第二十一章 魅惑之夜   「这位姐姐是谁呀,哥哥你介绍一下嘛,人家好好奇的嘛~」那少女眨着涂满黑色眼影的眼睛,扑闪着看着清月,笑意盈盈:「好有气质的姐姐哦~」   郭允权笑着说:「我们的邻居,宋太太的女儿呀。」   那少女立刻缠上清月,奇怪,她的身体竟没有一丝夏日的温度,冰冷得让清月瑟缩一下,那少女的红唇微微地嘟起,亲昵地撒娇道:「姐姐,我叫罗咏春,最喜欢和漂亮姐姐一起玩了,有空一起去逛街哦。」说罢,撒开清月,又缠上小郭,两人一起嬉笑着走了。   夕阳在天边被隐没得只剩下一条线,一阵强风贴着江面吹过来,带来热腾腾的暖气。清月回过神来,看向那青春年少的一对人,灰色的阴影缠绕在一起,像是两条交欢的蛇。   宋清月打了个寒颤,日本阴阳道中将黄昏时刻称为逢魔时,是人与鬼怪同时出现的时刻,她抚摸一下自己燃烧的面颊,犹感觉被那少女触碰过的半边身体微微发凉。   她魂不守舍地上楼,面对家人的问候只挤出一个笑脸,便瘫倒在沙发上,她摀住脸:自己这是怎麽了?是不是太累了?。   夏夜明净如水晶,一切喧嚣都渐渐平静,酷暑的利爪暂时放过了这个秀美的小城,空气中出现了丝丝的凉气。   清月将一支香槟斜斜地插进冰桶,取出一支水晶高管杯,坐在露台享受天然凉气。   风很大,她只穿了一件白色丝绸睡裙,样式较为保守,可是那丝质柔滑似人的皮肤,贴在她的身上,酒冰凉爽口,她却感到莫名的躁动。   「这麽好的兴致,分我一杯酒。」那磁性声音魅惑似催眠,她偏过脸看他,那张黝黑的脸容,在银色的月光下更加惊心动魄,他只穿了条沙滩裤,精壮的胸膛映着淡淡的月光,闪闪发亮。   清月困难地咽下一口唾沫,她无法拒绝这样的要求,便伸出右手,水晶杯里琥珀色的液体散发出迷人的果香,郭允权在隔壁伸出强壮的胳膊,接过香槟。   他的手在她的手心停留了片刻,又湿又热,令她感到莫名的悸动。   「很美的月光,是不是?你是叫清月是不是?」那磁性的声音继续催眠着她:「多麽清冷,不如叫明月彩霞。」他伸直胳膊,清月看见他腋下浓密的腋毛,不知怎的,她竟不觉得猥琐,只觉他充满男性的原始魅力。   他仰头喝香槟,柔滑的酒顺着喉结落肚,然後偏过头看着清月:「我最喜欢香槟被打开的那悠长的『丝』声,相传那是法王路易十六妻子玛丽王后的幽幽叹息。」   「断头艳後。」她像是被他催眠,喃喃自语般地说。   他眯起眼睛笑,眼中火花闪烁:「你不觉得她活得尽兴吗?吃过喝过,尽情的享受过,醇酒情人,宴会享乐,这才是一个美丽女子应该享受的一生。」   他说着,伸出手触碰她,虽然只有指尖可以触及她的臂膀,但那指尖似乎藏着微电流,令她感觉到臂膀一阵阵酥麻难耐,直传心间。   「妈妈——」英英忽然在梦中喊叫起来,清月一个冷战,从那沉醉的状态中惊醒,大梦初醒一般,她向後退了两步,秀丽的脸上犹带着残梦,那隔壁阳台的男子站在月华之下,高大健硕,眉目间是说不出的魅惑。   脸颊像是火烧一般赤红,她转身回房间,匆忙之中打翻了冰桶,那即将融化的冰块带着冰水,滴滴答答流了一地。   像是用尽全身的力气,她跌坐在床前,多亏女儿那一声呼唤,才让她拾起了一个做母亲的尊严。   她将冰桶里尚未融化的冰块放在手心,接着把整张脸埋进双手中,那冰冷的触觉让她迅速冷静下来,可是黑暗中,那双充满诱惑力的眼睛,仍是如影随形。   月光透过白纱泻在她美丽的脸上,寂寞而清冷。   *******************************************************   夜已深,酒店公寓的阳台上,一个高大的男子握着一瓶冰啤酒,趴在栏杆上,俯视着这灯火阑珊的夜景。   他掏出一个手机,有点旧,黑色的机身,屏幕上是一个秀丽的女子抱着女儿,笑靥如花。   他用大拇指轻轻地抚摸着那女子的笑脸,叹一口气:「清月,所有事情不是你想像的那样,你要我怎麽开口向你解释,这错综复杂的一切?」   背後传来轻轻的掌声,他吃惊地回头:是姐姐蒋玉屏。   蒋玉屏一件钉满黑色亮珠的吊带晚礼服,设计大胆,露出雪白的背脊和前胸。她一边鼓掌,一边笑道:「不错哟,会说成语了呀。」说着,走过来取过弟弟手中的冰啤酒,喝一大口。   冯洪健看着姐姐,已经入夜,她仍是打扮得滴水不漏,化妆纹丝不乱,他叹口气:「姐姐,你已经四十二岁了。」   蒋玉屏挑起一边眉毛一边大口喝酒:「怎麽,你这从美国留学回来的人,反过来教导我要贤良淑德,也不想想你当初在国外怎麽和洋妞泡成一片?」   冯洪健的脸色沉寂了一下:「她不是洋妞,她是混血儿,有四分之三华人血统。」   蒋玉屏笑了:「不要再提过去,好好的没事给自己添堵干嘛?」她瞄一眼他手中的手机:「怎麽?又是宋清月?」   冯洪健把手机塞进口袋,接过姐姐手中的酒,长长叹气:「我是落花有意,人家是流水无情。」   蒋玉屏再度鼓掌:「又是成语,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宋清月是公司出了名的冷美人,你怎麽打动她的心?而且,她是个单亲妈妈,据说离婚几年,她半个约会都没有。」   「你对下属的工作倒是关心。」冯洪健惊奇道。   「当然,我是奸恶老板,最喜欢这样的员工,不为感情琐事束缚,工作起来卖力投入,一个人抵得过三个。」   「是啊,还只发一份薪水。」冯洪健对姐姐翻起白眼。   「最得力的爱将,也被你骚扰,导致她最近工作状态大幅下滑。」她叹气。   冯洪健瞪大眼睛,这几天姐姐根本不在公司,怎麽对这些情况了若指掌?   蒋玉屏偏一偏头,短发遮住她的半边容颜:「洪健,你怎麽办?你被LILY搭上,你怎麽摆得脱?」   「姐姐,你一定要帮我!」冯洪健一听那名字,大惊失色,抓住姐姐的胳膊,直接求饶:「不如你打电话给老头子,让他召LILY回国?」 ☆丶第二十二章 两度惊魂   蒋玉屏松开弟弟的手:「算了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见到老头子如临大敌,看他一眼都觉得呼吸困难。让我打电话给他?不如你去,你同他倒是能够谈笑甚欢。」她面容冷寂。   夜风阵阵,他抬头,只见一弯银月清新可人,温柔地散发柔光。   二十七楼的阳台,离月亮那麽近。可是冯洪健觉得离清月的距离,有十万八千里。   一向潇洒的他,垂头搭在自己的胳膊上,沉默不语。   蒋女士看见弟弟这样落寞的样子,想要开口安慰,电话响了,她看一眼屏幕,微笑立即在脸上绽放。   那是热恋中的少女才会有的神态,她接通电话,语气甜蜜轻柔得让冯洪健毛骨悚然:「是~在我弟弟这里~嗯~我马上就来~你等我~亲爱的~」   冯洪健站直身体瞪大眼睛看着自己的姐姐:「姐姐,你已经四十二岁了!」   「四十二岁就应该拿福尔马林溶液泡制起来,然後放进办公室做标本吗?」蒋女士对镜整理妆容,不屑地说。   「可是,你的一双儿女——」冯洪健低声说。   蒋女士霍然起身,沉下脸怒视弟弟:「洪健,他们现在正在他们父亲那里度假,你总不认为我会当着自己一双儿女的面谈情说爱吧?」   冯洪健垂下手,他知道自己戳到姐姐的痛楚,又低下头。   蒋女士继续说:「洪健,你有你的逆鳞,我也有我的。我们各不触碰为妙。」说罢,理一理晚礼服,婀娜地走向门口。   唉,到底不是同父同母的姐弟,总有点隔阂。他叹气,继而惊觉:自己怎麽学会宋清月的习惯?   那声声轻柔悠长的叹气,含着无限的幽怨,如丝如缕,每一次都听得他的心都微微泛酸。   想到清月,他笑了起来:那样一个矛盾的女人:脆弱又坚强,骄傲又自卑,谨慎又狂放,她的内心如同一只万花筒,五彩缤纷。   蒋玉屏走到门口回头,见弟弟一脸陶醉的笑容,感觉奇怪:「晚上睡觉请一定锁好门,不然再次发生上次的夜半惊魂的事情,你就是搬到三十七楼,也没有办法。」   冯洪健的笑容立即垮下来,他低声说:「千万不可以向外透露我仍然住这家公寓。」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蒋女士点头,她打量着弟弟,这小子果真俊朗,从小就惹得桃花不断。   她突然歪着头笑起来:「忘记告诉你一件事,下周起LILY来『爱家』上班。」   「什麽!」冯洪健惊叫,甚至夸张地跳起来。   「老头子的意思。不知道被吹了多少枕头风。」蒋女士耸耸肩。   「我辞职!」冯洪健立刻说,说着便急忙开始收拾行李。   「咦,你本来就是副总经理,直接对董事负责,董事不同意,你怎麽辞职。」蒋女士笑吟吟地说:「从下周起,宋清月的位子由LILY来坐。」   !!冯洪健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吃惊地看住姐姐:清月!这最关键的时候,他怎麽忘记了清月?他这一走,留下那看似强悍实则柔弱的清月任人宰割?   他将提包里的东西一股脑倒空,坐在床头颓丧地说:「姐姐!你想想办法!」   「我怎麽想办法?」蒋女士靠在门框,双手绕起,戏谑地说:「从零八年金融危机开始,我就陷入负债,这家公司还是在老头子注资下才成立。我就当还老头子一个人情。」   冯洪健张口想说什麽,蒋女士的电话又响了,她笑得如春花初绽:「我立刻下楼~亲爱的~不要着急~」   说着,打开门,一阵烟消失了。   真不容易,穿着八厘米高跟鞋,可以健步如飞,原来蒋女士也有资格做艳女郎,即使有点超龄。   冯洪健小心锁好门,瘫在床上:夜半惊魂,这才是夜半惊魂!   他用枕头摀住头,痛苦地呻吟:腥风血雨!他的清月,不知要面对怎样的腥风血雨!   他忽然猛地起身:早知道就批准清月的辞职报告了!   第二天早晨,一夜浅眠地宋清月在大楼电梯口遇见冯洪健,她一愣:今天倒好,他没有迟到,还来这麽早? 她退後一步,打算坐下一班电梯。   冯洪健叹一口气: 他特意在公司门口等她,而她却根本无视他存在,目不斜视地走进公司。   两人一前一後走进公司,又同样是浅蓝色的商务打扮,又都不约而同地挂着大大的黑眼圈,同事不禁又交换眼色,窃窃私语起来。   宋清月没有看见,她一头钻进办公室恶补昨天留下的功课。唉,还是单身年轻好,二十岁出头的时候可以趴在桌前用功整夜,没有任何牵挂,不像现在,一到七点不回家,奴隶主英英的夺命连环CALL便一个接着一个。   助理小黄的电话打进来:「宋经理,马上召开高层会议。」   周五一大早,没有任何通知,好好的开什麽高层会议?她惊讶,但立刻回答:「我马上到。」   收拾东西,走进会议室,刚一打开门,她便吃了一惊。   『爱家』的会议室向来是以简洁清爽着称,雪白的墙壁,原木色的地板,绿色的盆栽,象牙色的圆桌,同色书橱中是一摞摞的藏书,可是现在——   粉红色的墙壁,粉红色的会议桌,深红色地板,每个窗口都摆着一只金黄色欧式雕花柜,花瓶里里面插着嫣红的洒满金粉的塑胶牡丹花——用的还是仿宋的青瓷。   白纱的窗帘被风吹起,搭在牡丹花上,更加显得不伦不类。   她震惊地退後一步,却退进了一具温暖的胸膛内。   冯洪健扶住住她的肩膀,她红着脸挣脱,一旁的潘育龄低头装作没有看见。   她按捺住内心的厌恶,坐在粉红色的会议桌前——太过分了,竟然用梳化椅来充当会议室的椅子,那粉红的丝绒缎面上还嵌着一颗颗晶莹的玻璃珠子,亮晶晶的直晃人眼。   她抬头一看,头顶竟然是一只坠饰累累的粉红色水晶吊灯!   明明只是吩咐整理一下被那艳女郎破坏的会议室,怎麽被糟蹋成这样?她再也忍不住了:「谁的主张?把会议室弄成这个样子?怎麽适合办公场所?」   财务经理打着哈欠说:「宋总,这几天装潢公司没日没夜加班做的,瞧,新墙纸还没有乾透呢。今天一大早来找我报的销,说是蒋总特批的。」   「什麽事情这麽着急?连夜装潢?还要这麽急着在刚刚装潢一新的会议室开会啊?不怕咱们甲醛中毒啊?」销售经理一边说,一边打开窗户,他看见那口味奇特的插花,撇嘴道:「乖乖!这麽重的口味!」   其他几个经理纷纷摀住嘴巴笑。   潘育龄咳嗽一声,众人将目光投向会议室大门,往日此时,蒋玉屏会满面春风准点推门而入,   这一次,宋清月格外渴望。 ☆丶第二十三章 不祥的预感   可是屏气凝神之後,大门仍然紧闭。   潘育龄打开投影仪,平静地说:「蒋总今天不来了,召集各位经理来,是要给大家看一个新人的制作的宣传片。」   宋清月遂收回渴望的目光,转头看投影。   白纱窗帘根本遮不住室外的阳光,无奈中众人围坐一圈看电脑:只见影片色彩绚丽,还夹杂着特效动漫,眼花缭乱了三分钟之後,低沉的男音响起:   长江明珠,百年商埠——江城。   这座昔日的商业重镇鱼米之乡,孕育过潘玉良,王莹,袁枚等俊秀女子,古老又年轻的拥有半城山半城水的秀丽小城,在改革开放的温柔抚慰下,慵懒地醒来……   宋清月啪地按停了电脑,皱眉道:「这是什麽?市政府的宣传片吗?」不像啊,如此绚丽,倒是像娱乐产品。   潘育龄面无表情地说:「这是介绍我公司的宣传短片。」   销售经理嗤之以鼻:「说这麽一大通,『爱家』呢?我们销售要是这样说半天不到重点,还卖什麽东西?」他伸手合上笔记本:「好好地让我们看这种垃圾干吗?」   「这位新人下周会来『爱家』上班,这是她的成绩单。」潘育龄尽量平静地说,她额角的创口贴随着青筋的暴起动了一动。   众人惊讶了:这样一个毫无水准的新人!   人事经理第一个发难:「没有经过公开招聘,他坐哪个位置,我怎麽命人造工资表?」   「就是!不会又是关系户吧?」销售经理一边说,一边拿眼睛翻向冯洪健:他年年销售满额完成,对副总的位置垂涎久矣,偏偏凭空杀出个冯洪健。   冯洪健背着光而坐,一双深邃的眼睛忧伤地凝视着宋清月,清月坐他对面,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只好装作不知:「人事调动要大会讨论再做决定。」说到此处,她随即住口,上次宣布冯洪健坐副总时候,也是直接空降,没有任何与会讨论的迹象。   家族公司,弊端丛生。她叹一口气。   想不到,对面的冯洪健也深深叹气。   她抬头,看见冯洪健的眼光由忧伤变为怜惜,等等——怜惜?他可怜她?   只见潘育龄站起身来,一字一句的说:「下周来上班的新人:郦晟小姐。美国可奈儿大学管理系肄业。」说着,她打出幻灯片。   强烈的自然光之下,大家仍看见投射屏中女子的浓烈化妆,众人集聚在电脑前倒吸一口冷气:这不是前几天大闹公司的艳女郎吗?   宋清月第一个反应过来,她心中一惊,双手握拳:大事不妙。她的左眼皮疯狂地跳动起来。   销售经理眯眼笑道:「这小女子漂亮倒是漂亮,瞧着一双灵光大眼,和我一起去做公关吧,保准一年就红。」   人事经理皱起眉毛:「美国可奈儿大学是什麽大学?管理系肄业,说明还没有学士证书。我们这里,谁没有一张文凭?像宋清月,南大的硕士。就连冯经理,也是宾大文学士。」   潘育龄咳嗽一声说:「郦晟小姐是董事直接任命的。」   众人立刻陷入一片死寂之中。   沉默之中,宋清月感觉自己的眼皮跳动地更厉害了。   潘育龄见大家沉默,沙哑着嗓子说:「有关这次人事变动,大家有什麽问题可以直接向蒋总反馈,这是我最後一次代替蒋总给大家传达意思。」   了悟的众人低头,皆沉默无语。   销售经理因日前出差,不知道个中缘由,但从大家的脸色也可以猜出:黑实沉稳的潘育龄得罪了新贵,即将被正法。   多残忍,由当事人宣布自己即将下台。宋清月从梳化椅上站起,转身要走出会议室。   唇亡齿寒,她太懂得这个道理。   潘育龄拉住她,对她摇头,缓缓地说:「清月,没有用的。」   众人在沉默中一个个走出会议室。   宋清月相信:其中有人已经开始计划怎麽讨好新贵,或者另谋高就。   悲愤中,她忽然想起上个月猎头公司伸来的橄榄枝,她对潘育龄说:「我还有事。」   「我知道什麽事。」潘育龄抬起黑黑的小圆脸平静地看着她:「没用的。你以为郦晟辞退了我吗?」她摇头苦笑一下:「她派我去乡镇做产品推广员。」   清月震撼了:连辞职的机会都不给人?难道要人负荆请罪外加切腹自尽?喂,你不就是给人家开一份薪水?   潘育龄微笑着说:「有什麽可怕的?我当年不就是一个小小的销售员,由你和蒋总一路提拔才做了总经理助理。」   「可是你确实努力勤奋,外加谨慎谦虚。」情急之中,清月紧紧握住她手:「我们一起去找蒋总,实在不行,我带你一起走。」她愤怒又焦灼,在公司打拼数年,竟眼睁睁看得力夥伴受人排挤,自己却无能为力。   小潘摇头,拍拍清月的手,安抚她激动的情绪,诚恳地说:「清月,不要走。『爱家』需要你。蒋总已经大权旁落,你这一走,她真的是四面楚歌。」   清月想起数年前的那个冬天:阴云密布,她在人群拥挤的人才招聘会上,张望徘徊。   那时她刚刚结束哺乳期,硕士毕业,没有一点工作经验。刚刚离婚之後的她,穿着一身灰衣,面目浮肿,表情僵硬,双眼黯淡无光。天气阴冷,她却一头一脸的汗,不知是热的,还是急的,抑或是麻木的。   没有一家公司敢要她这样一个落寞灰败又绝望的女人。   是蒋玉屏女士将她从那个寒冬解救出来,给她一片天地绽放光彩,并对她深信不疑,而且从不过问她的私事。   宋清月重新坐下来:是,她不能走。蒋玉屏对她有知遇之恩。她在「爱家」卖力快三年,她对「爱家」充满感情。   她双手紧紧握住西服下摆,坚定地想:如果「爱家」是命悬一线的赵氏孤儿的话,那麽就让她做忍辱负重的程婴吧。   想到这里,她抬头平静地问:「那个女人给我的职位是什麽?」   小潘摇头:「我不知道,我所知道就是这次会议内容。这次会议之後,我就不再是行政管理人员。」她低头看昔日夥伴,眼中含泪:「绿水青山,後会有期。」说罢,收拾好物品,离开了会议室。   小潘也走了——清月打了个寒颤,从此整座公司就是她一人去孤军奋战新贵了吗?想到那一日,郦晟眼**出的仇恨目光,她心中一冷,打了个寒战。 ☆丶第二十四章 我的女人   冯洪健走到她面前蹲下,握住她的手:「清月,你放心,我会好好护着你。」   清月抽回自己的手:谁要卷入他那理不乱的恋爱的漩涡中?偏偏就是他将她拉入这个泥潭,她心中有气,口气十分冷冽:「感谢你让我做那无中生有的未婚妻,承受郦晟小姐的百万火力。对不起,我现在最不想看见的人就是你!请你远离我!」一口气说罢,站起身就要离开。   冯洪健空着被她甩开的手,内心五味陈杂,他望着她那坚定背影,痛心道:「郦晟要坐你的位子,你要当心……」   清月浑身一颤,她转回身,看着他:「那麽我的职位是什麽?为什麽不在刚刚的会议上宣布?」   冯洪健没有回答,只是深深地怜悯地看着她,她忽然领悟——这就是她的厉害之处:让你宋清月在焦躁中等待,看小潘走後的背影,兔死狐悲,战战兢兢。她知道你对「爱家」有莫大的责任感,不会一走了之。所以——   清月完全明白了:这位外表艳丽张扬的女子,要麽城府极深,要麽就有奸恶军师替她出谋划策。   只是她宋清月怎麽有这个荣幸,劳动她的大驾?真可惜了,这个英文名叫百合的女子,竟然半点都没有百合的气质风度。   她看一眼冯洪健无奈又愤怒的表情,突然同情起他来:他会不会饱受那LILY的荼毒?所以才这般浓眉紧锁,连双手都紧握成拳?   但是她没有出言安慰,她现在是泥菩萨过江。   她转身回办公室收拾物品。   宋清月没有想到,自己这个未雨绸缪的举动,会为自己带来更大的打击。   周一,新任副总郦晟小姐,在全体管理层的陪伴下,一身靓丽艳妆,趾高气昂地驾临宋清月的办公室,看到的却是收拾的乾乾净净的屋子。   郦晟化妆精致的脸立刻垮了下来,她所设想的是:自己高傲地当场宣布宋清月的退职,看见那位以冷静着称的宋清月当场崩溃,然後再由美艳的自己上前狠狠地碾碎她残馀的自尊——多麽完美的计划!   可是现在,宋清月穿着一身素白的女装西服,面容沉静地站在收拾一空的办公桌旁,等待调令,那悠然平静的神态令随行的人都暗暗称奇——这小女子临危不惧,不简单。   郦晟立刻发作起来,挑眉怒道:「是谁?是谁提前泄露了董事的决定?」   「是我。」冯洪健从外面走进来,站在清月身後。   他一身清爽商务装扮:白衬衫丶黑西裤黑皮鞋,金色头发已经全部剃光,圆圆的脑袋上全是黑色的发茬,多亏得他五官出色,顶着一个光头,只觉清爽。   郦晟一见她,立刻娇滴滴软了半边身体起来:「哎呀,洪健啊,你怎麽剃了个光头哦?光秃秃的多难看呢,一头金色长发多漂亮多潇洒呀!」   那声音又酥又麻,清月低头看自己脚尖。   冯洪健摸摸自己的头,笑道:「这样清爽。在公司做事,染发给人轻浮的感觉。」说着,看一眼清月。   清月的心微微震撼,她曾经无意之中说过这样一句话,想不到被他牢牢记住。   她抬头,看见他温柔的目光正看过来。   不知怎麽,她感觉内心一阵温暖。刚刚那种独自面对千军万马的孤独无力感消失一空,莫名的,她相信:他会一直站在她身边。   她奇怪起来:自己什麽时候,开始相信这个花花公子?   还没有让她继续想下去,郦晟再度发作,她指着自己一头金发说:「你的意思是说我轻浮喽?」   「我不是这个意思。晟姨,你现在可以颁布你的懿旨了:我们各自是什麽职位?」冯洪健扬起薄唇,露出一个讽刺的笑容。   「什麽!你喊我姨?冯洪健!你搞清楚,我只大你……大你几岁而已!」郦晟瞪大眼睛,指向宋清月:「你都能同这个单亲妈妈都搞在一起,为什麽就不能接受我?论才貌论出身,我哪点比这个女人差!」   「搞在一起!」宋清月怒视这狗血喷人的女人——来了,又把自己卷入他们这个烂泥坑里来了!她不是不生气,但是她不想同这样一个女人争吵,太掉自己的身份!   宋清月心中刚刚升起的那点暖意,瞬间消散得乾乾净净,她迅速朝门口退去,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所有陪同视察的经理们都退了出去,郦晟却回头喝住清月:「宋清月,你给我站住!」   傲慢又无礼!清月想摔门而去:众生平等,你又不比我高贵,凭什麽对我颐指气使?   想到那一天对潘育龄的承诺,她忍耐地站住。   「你!」郦晟指着她,怒气冲冲地说:「给我去文昌县做推销员,还有,你一个月内给我重新装潢好市区内的卖场。做不好,提着人头来见我。」   等等,大姐你《武则天》看多了吧?动不动就以为自己是操持人家生死大权的女皇?   清月站得如雪中青松一样笔直:「对不起,分身乏术。两个工作我只能接受一个,不然你另请高明!」   「你敢顶嘴!你知不不知道:蒋玉屏已经给我踩下,现在『爱家』都听我说话?」郦晟走近,叉手怒视她。   郦晟身材高佻,又穿着七八厘米的高跟鞋,穿着平底鞋的清月显得矮她一截,可是气势上,冷美人的名声怎会浪得虚名?   清月仰着脸对视着艳女郎,仔细打量着她:已经不算十分年轻,眼角已经出现几根细细的皱纹,浓妆之下,浮躁的表情更是给她添上几分俗气。   青春终将逝去,唯一能修炼的只有内心,所以有的女人越老越美丽,有的女人则是在皮相松弛之後,只剩下一堆苍白的内心。那麽郦晟呢?她的内心可是暗灰色?被欲望之火焚烧後的颜色,什麽都想要,最终便一无所有,宋清月怜悯地看着她,冷笑不语。   郦晟见面前这女子傲如青松,眼中还带着讽刺之情,无名火腾腾升起,不过是个无名小卒,有什麽资格嘲笑美丽又高贵的她?她怒从中来,举手便要打向宋清月。   半空中,高高举起的手臂被冯洪健抓住,他脸色阴沉地挡在清月身前,认真地说:「晟姨,请不要碰我的女人。」   他的女人?等等?自己什麽时候又成了他的女人?清月在他身後瞪大眼睛。   林海:为什麽又加个「又」呢?不禁让人浮想联翩啊!   旁白:你这样虐女主,不知会不会心中有愧啊?   林海:没有一番寒彻骨,哪有梅花扑鼻香! ☆丶第二十五章 不伦之恋?!   郦晟吃惊地张大嘴巴,继而尖叫起来:「冯洪健!你这个负心汉!」一边娇哭,一边双手握拳在他胸膛捶打起来。   !这个烂泥塘!宋清月,你此时不走,还想陷得多深?站在原地等没顶之灾吗?清月打开门,头也不回地走了。   冯洪健跟在清月後面也要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不想刚迈开脚步,却被郦晟一把拖住,哭闹着用身体黏住他,无奈中,他转身解决这个麻烦。   刚出办公室,在一旁等待的三四个经理围住清月,纷纷道:「宋总,你说怎麽办?我们跟着你走。」   真奇怪,当年自己坐上副总这个位置,这些人不服气,议论她和单身美貌的总经理是蕾丝边,现在这种情况,他们反而要跟着她走。她眯起眼睛笑起来。   销售经理是个直爽的汉子,大手一挥道:「跟着这种骚包女人後面有个什麽出路,蒋总又不知被打压到哪里去了,公司这样迟早要完蛋。我上有老下有小,一家子都指望着我。宋总,你到哪里,我跟着!」   他这样喊着,又有五六个员工走过来,围住清月,用期待的目光看着她。   这样怕是不好!   「爱家」不过是个一百八十多人的小公司,「人和」一向是公司在江南地区站稳脚跟的法宝。   清月清清喉咙,众人安静下来,她温和有力地说:「大家不要急,蒋总一定会回来的。」   「你有把握?」人事经理问。   「没有,但是潘育龄走的时候,非常从容。还有,你们各自的位置没有动。」她冷静地分析:「遭到打击的,不就是我和育龄吗?因为我们得罪过她。是,她是心胸狭窄,但她也需营利,也要向董事负责。所以需要人为她工作,那就是你们。」   她环视一下安静下来的同事,继续说:「『爱家』品牌奋斗了近十年才做出了成绩,这两年又在我们共同努力下在江南一带大放光彩。她就像是我们的孩子,我们不能放弃她!」说到这,她的鼻尖发酸,她向大家鞠躬:「我代蒋总向大家道谢了。」   提到蒋玉屏,同事们沉默了。   每一个「爱家」的员工,都受过蒋玉屏女士的恩惠:或是物质上的,或者是精神上的。   娇小俏丽的蒋玉屏,像是慈祥慷慨的圣诞老人:帮助这个贫困的大学毕业生偿还助学贷款;给那个失意的人工作机会展露才华;还温柔慈爱地劝慰每个失恋的小女生:「不要伤心,是他没有福气。」   大家都眼睛都有点湿润,看着宋清月——她也是好上司啊,有功劳从不一人抢,总是拉上同僚,带上下属;有苦有难有重活也不往後躲,身先士卒;出了纰漏从不退缩,总是勇於承担。   看见一群人围住清月,郦晟眉毛倒竖从办公室内冲出来,气势汹汹道:「宋清月,你还站在这里干什麽?快给我滚去文昌县!我请你来吃闲饭,聊天的吗?」   真是,脸上泪水还没有干,唱罢青衣唱刀马旦,郦晟真正好功夫。清月都懒得看她,只是沉默。   销售经理大怒,卷起衣袖刚要出言反驳,清月伸手按住他,不卑不亢地对郦晟说:「我立刻去。」说着,转身走向大门。   冯洪健匆匆跟在她身後:「我和你一起去。」   「冯——洪——健!」郦晟在身後顿足大叫,歇斯底里。   冯洪健头也不回,紧紧地跟在清月身後。   清月一直走进电梯,才正眼看他一眼——这一眼,让她差点叫出声来。   冯公子英俊的脸上被划出一道长长的伤口,殷红的鲜血,沿着他的右颊滴在白衬衫上。   这郦晟小姐是野猫吗?为什麽这样喜欢用爪子伤人?不知怎的,一点细细的疼痛涌上清月的心头,她皱眉:如果蒋玉屏看见,不知多麽心疼弟弟。   冯洪健用手背擦擦血迹,满不在乎地说:「习惯了,每次遇她,都会吵架,然後都会被她抓伤。」说着,咧嘴一笑,像是安慰清月。   清月看着他那个幼稚的举动,心里微微抽动。   二十年前,当他还是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时,是不是也是这样安慰自己的母亲和姐姐?   她想起上次蒋玉屏说过:他的母亲早就离开人世,这可怜的孩子!   她的心软糯起来,从手袋里取出一张湿纸巾为他擦净伤口。还好伤口不算深,她细心地一连用三张云南白药创口贴,才勉强遮住抓痕。   动作连贯而轻柔,他看着她端庄温柔的面容,眼睛湿润起来:「清月,真想叫你一声妈妈。」   宋清月吓一跳:好不好的,自己多了个二十六岁的儿子。停停停,宋清月,你日行一善,帮人包扎伤口,不代表要给这样一个人高马大的超龄儿童做母亲,献爱心,更何况是一个花花公子!她觉悟地向後退缩一步。   他却向前一步,桃花眼水波一片,白皙的面容上浮起一层粉色的红晕,低头无限深情地看着她:就是她了,这样温柔的动作与表情,就像当年——他握住她的手,放在唇边。   触电一般,清月赶忙甩开那只手,他那一脸春情荡漾的表情看得她内心毛骨悚然,不禁惊呼:怎麽又陷进这个泥潭中了?人间最理不清便是三角关系,而且第三方,还是那样一个彪悍的女人——   「叮」电梯停在一楼,她赶紧跨出电梯门,想了想还是回头说:「去找郦晟吧,谈恋爱就好好谈,不要讽刺人家比你大,几岁而已,有必要叫她阿姨吗?女人都忌讳这点。」   说完这话,她佩服起自己的胸襟来:宋清月,你还为那等悍妇辩白解释?一定是想摆脱面前的花花公子,挣脱这个烂泥潭!   冯洪健眼内的艳丽水光一下消失乾乾净净,脸上的红晕却逐渐加深,他深沉地看一眼清月,哀怨道:「你真的以为我和她是情侣关系?论亲属关系,我真真切切要叫她一声阿姨!」   轮到清月惊讶了!这一对人,瞧她爱他这麽深,缠他这样紧,怎麽看也不是阿姨和侄子的关系!她就这样吃惊地夹在电梯口,任由电梯门开起,合上——如此三次,她才领悟过来:   难道是不伦之恋?!   冷飕飕的,她打了个巨大的寒颤。 ☆丶第二十六章 御姐的命门   冯洪健伸出手将她拉回电梯,关切地问:「怎麽了?可是被电梯夹痛了哪里?」一边说着,一边搜索她手臂上的伤痕,只见雪白柔嫩一片,连个毛孔都没有。   不自觉的,手上的动作转为抚摸,他眯着眼睛陶醉地笑起来,不怪乎白居易在《长恨歌》中写「温泉水滑洗凝脂」,美人光滑柔腻的肌肤,可不就是凝脂吗?   被轻薄了好一会,宋清月才反应过来自己被人吃了豆腐,她立刻像拍打蚊子一下,打落那一双狼手:这个男人,真是狼中之狼,同事不放过,连阿姨也不放过!   她抖了抖,表情由惊讶转为恶心再转为恐怖,拎着公文包挡在胸前,一步步向後退去,眼看就要退出电梯,一直微笑看她丰富表情的冯洪健长手一伸,又将她捞了回来,接着又合上电梯门。   她怒起来,声音却有点抖:「喂!上班时间,大庭广众之下!」   切!有什麽要紧,他不是一次在上班时间以及大庭广众之下对她进行骚扰了。等等?骚扰?他为什麽也跟从用这个词?   再看看怀中女人,她紧紧将公文包挡在胸前,眉峰聚起,长长的睫毛抖啊抖地出卖了她的内心,他好笑地抚平眉间那纠结的「川」字,不想却换来她鹅蛋脸吓得雪白一片:「不要用你的脏手碰我——」   此刻,在她心中,帅气的冯洪健与头上长角的禽兽的区别是:前者是两脚直立行走动物,後者是四脚走路的动物。   花花公子,她可以理解,因为有些男人天生就是精虫上脑,见到稍有姿色的女人便五官抽筋,内心发骚,好好的男人不做,偏偏以做种马为荣。   可是,和自己的阿姨在一起!她咽了咽口水:而且,刚刚,刚刚他还想喊她妈妈!   她抬眼看见他一脸忧伤地看着自己,忽然了悟:是不是因为年幼失母,所以对年长女性产生莫名的好感,於是在放纵的道路上一再沦陷?   ——她眨一眨眼睛,不禁担心起来:她的宝贝女儿,会不会因为童年失父,缺乏父爱,然後在成长的过程中,对成熟男子产生倾慕之情进而成为「恋父癖」患者呢?   一想到少女英英有可能会被四十岁左右丶道貌岸然的衣冠禽兽所欺骗,她美丽的脸由雪白一片又转为浓云密布。   冯洪健玩味地看着面前的这个女人:短短几分钟,她脸上的表情变化了十几种,他真想打开她那颗五彩缤纷的水晶心,一探究竟。   可是——她对他百般设防。   他叹一口气:他真怀疑,那一日三十八度高温的下午,被他搂在怀中吻得迷糊嫣红的女人,是不是宋清月?   他只想认认真真地谈一次恋爱,和这个独特又矛盾的女人!   可她那防备的身体语言,还有那一脸「不要靠近我」的厌恶又恐怖的表情,令二十六年来从未被女人拒绝过的他,内心轰然倒塌了。等等!恐怖!她为什麽要恐怖?自己从来没有这样去关心在乎一个女人!而她,将这片片真心视为恐怖!   他皱起眉头,伸出手要拉下她挡在胸前的公文包,却引来她的尖叫与抗议:「别碰我!你这变态!」   变态?等等,他怎麽变态了?他吃惊地瞪大桃花眼,无辜地指着自己:「你是在叫我?」   「和自己的阿姨在一起……」想想就觉得恶心,清月忍住不断上涌的胃酸,一字一顿地说:「你休想同我有什麽瓜葛!叫我妈妈!你不觉得那是对你亡母最大侮辱!她若在天有灵……」   他的脸霎时变得冷若冰霜,眼内水光凝结成冰光一片,他伸出两只胳膊,将她抵在电梯角落,低下头,语气非常恶劣却认真地说:「女人,请你不要含血喷人!」   第一次听他用这样的语气对自己说话!她沉默,抬头仰角呈四十五度,看着这个英俊又霸气的男人:太帅气了,简直不像是反面人物。   她无法将花花公子丶变态狂丶或者暴力男同这样一个英俊的男人放在一起相提并论——即使面前的帅哥是个光头,右脸上又贴着三张创可贴。   看着他的脸越贴越近,灼热的气息喷在她的脸上,那双深邃的眼睛里波涛暗涌,她的脑子渐渐昏涨起来。   她承认:一定是太久没有和异性亲密接触了,她是不是该尝试一下红云提倡的异性疗法,来提升一下自己对异性的抵抗力?   她的背脊紧贴着电梯的金属壁板,冰凉的触感令她无法冷静下来,她只觉得脸颊发热,双膝有点发软:自己怎麽了?她标志性的冷静理智呢?   「叮」一声,电梯门被打开,一个带着黑框眼镜的娇小女孩准备进来,一抬眼:一个光头帅哥正将一个满脸红晕的美人搂在怀中,意欲不轨,他的唇已经碰上她的鼻尖。   一阵清新空气被释放进狭小的电梯空间,脑袋昏沉的清月回过神来:「小黄!」像是见到救兵——她的助理,虽然她不再是副总,但小黄看在这几年她礼贤下士的情分上,喊几个同事来解救她於水深火热之中,总是可以的。   小黄刚想出声,抬头看见冯经理冷若冰霜的眼神,她打了个寒战,悄悄退出电梯。   宋清月哀怨地看着小黄如同老鼠见猫一般逃出电梯:什麽助理!人走茶凉!   冯洪健也意识到电梯不是谈情说爱的场合:这次进来的是助理黄,下次是魔女郦晟呢?   他放下胳膊,牵起清月:话说,这个冰女郎现在在他面前是越来越容易展现小女人的娇态了:脸红,瑟缩——等等,他有希望了?   他喜滋滋地看着清月,笑容牵动了伤口也浑然不觉。   拉出清月,在一楼大厅快步走起来。   清月跟在身後,不住地反抗:「松开我,你这变态!」   「你再反抗一下,我要麽扛起你,要麽当众吻你。」冯洪健回头威胁,她立刻噤若寒蝉,他眼睛里含着笑意:他终於握住这个女人的命门了:   即——大女人的尊严。 ☆丶第二十七章 恋爱噩耗   明明内心深处是个脆弱的小女人,渴望被爱渴望到要死,偏偏又装出无欲无求的金刚的模样。   她知不不知道,她有时不经意的低头,那低垂的脖子像是风中摇曳的无依垂柳?她知不不知道,她偶尔的凝神不语,眼睛里盛满了深深的寂寞孤独?她知不不知道,她声声的幽幽长叹,早已将他的心叹得绵软?   一个勇敢坚强的女人偶尔流露出的脆弱无依,是那样的牵动人心。   冯洪健回头爱怜地看着她:像,静默不语的神态,美丽的大眼睛。   可是又不像,她紧闭的骄傲的嘴唇,还有她眼底的那份执着与坚定。   他的目光闪烁,整张脸柔和又温情。   他这样的表情,在清月眼中,看上去恰似「发情」:如果机场那一幕在公司楼下重现,她宋清月可以直接去龙华墓园直接搭个地铺,长伴外婆,青灯墓碑,永不回归公司。   她最大的忌讳之一,同事恋爱:办公室恋情造成种种不必要的麻烦。成功,不分白天黑夜都要见那张脸,多乏味;失败,恭喜你,那张脸你更不愿意看。   之二,和比自己年幼的男人恋爱:她身为单亲妈妈,没有闲暇再去照顾嗷嗷待哺的成年男人。   之三,搭上花花公子:女人遇此一次,要麽粉身碎骨,万劫不复;要麽,重整旧山河,看破红尘,找一个老实巴交的男人共度馀生。   之四,碰上变态:但是——你听过有谁爱上变态?   她一面胡思乱想,一面任由着冯洪健将自己拉进他的跑车,丝毫没有注意到周围人的好奇目光:怎麽,那冷若冰霜的美人——终於有人敢以身试冰吗?   直到跑车开出地下停车场,她那暂时混沌的大脑才再度恢复工作:她怎麽想到恋爱条例!   恋爱!?   她恋爱了吗?!   不,这不是真的!她看着驾驶座内无良帅哥,内心轰鸣。   快要下雨了,天空阴沉,气压低得厉害。清月挣扎着要下车:「快下雨了,我要回家。」   山雨欲来风满楼,她的叫声被狂风吹得七零八落,长发被风吹得拍打在脸上,有一点点疼。   冯洪健偏过脸看张皇失措的她,眼睛笑成一条缝:「我这就送你回家,忘记了要去文昌县报道?我陪你回家收拾东西。」   「你不要上班的吗?天天黏着我干什麽?」她又惊又怕地指控。   「为员工服务是每个高层的工作宗旨。」他笑嘻嘻回道,笑得眉眼弯弯。   去他的!曾同为高层的她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宗旨。她呆了一呆转而怀柔:「洪健,你不和你的郦晟『阿姨』谈恋爱吗?你就这样抛下她,她多可怜啊,那样一个美娇娘——」不知怎的,这娇嗔的话语说得她自己皮肤都发麻,想到曾和这个恋母的变态有过身体接触,她想去汤山温泉泡个三天三夜,以洗涮堕落的躯体。   「她,谁敢碰她?」冯洪健专注开着车,皱眉道:「一早就和你说过,这种女人我们惹不起。她和她的姐姐都是老头子那边的人。」   老头子!宋清月的眼睛瞪得老大,吸了一口冷气!   想不到他的口味这麽重!居然和唐高宗李冶一样,他竟然也和父亲的女人郦媚娘有染!   原来,他不仅仅是变态!   听见那声长达一分钟的吸气,冯洪健将车停下,正对着尊汉白玉雕刻的天使喷泉,一见清月惊恐惶惑的表情,他立刻低声吼起来:「女人!你乱想什麽!?」(是啊,还是在纯洁的天使面前 = =)   清月手忙脚乱地解开安全带,一面语无伦次地道歉:「冯先生,实在对不起,我……我实在无意冒犯。」   冯洪健咬牙,一把将她按在座位上,为她绑好安全带,引擎咆哮着,车子像箭一样冲出去。   清月一个不稳,又倒向他肩头,这一次盛怒中的他没有体贴地扶住她,她的额头碰到仪表盘上,真痛!   她揉着撞痛的额头,生起气来:这样的蛮不讲理,和强盗有什麽区别?是你挟持我的好不好?凭什麽还要做出一副被侮辱的样子?弄得和被人栽赃的柳下惠一样!   冯洪健的脸色比天空还要阴暗,大雨前的风肆虐而张扬,将他的白衬衫吹鼓起来,像一只白帆。   他转脸看清月,浓眉紧紧打结,双眼幽深如深潭:「女人,这些话我只说一遍。你给我听清楚。这是我的逆鳞,不可触碰。」那英俊的脸上呈现前所未有的严肃与郑重,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条线——她的心轻轻抽动起来。   「像是受到命运诅咒,我母亲和姐姐的婚姻都充满不幸,我母亲这一生结过两次婚,当年,她面对别人的闲言碎语,心碎痛楚,惶惶不可终日。」他咬牙,白皙的脸孔上青筋抽动。   不知怎的,清月想伸手抚平,可理智让她握紧双拳,只静静地坐着听他倾诉心事,可是无法抑制的,她的面孔一片柔和,眼中闪出月光一般的清辉。   沉浸在回忆中的冯洪健没有注意到她的变化,停顿一会,艰涩地开口:「我口中的老头子,就是姐姐的生父,我母亲的前夫,我同他没有半点血缘关系!那个老头子,我是充满了怨恨!因为他,我十岁就失去了母亲!但是,为了姐姐,我只有百般忍耐——他掌握着姐姐的经济命脉!」他猛地用手击打方向盘,汽车鸣笛尖锐。   他整个人烦躁不安,车子在滨江大道上疾驰,灰沉沉的天空像是一块饱含墨汁巨大的幕布,随时都会倾落在他们身上。   清月有点害怕又有点心疼,用手抚着他的胳膊,轻声安抚道:「洪健,都过去了,你已经长大,请你安静一下,安静一下。」   那声音温柔而低沉,被风吹得零零落落,但冯洪健渐渐松开油门,跑车失去动力,慢慢地停在路边,他用手扶住额头,沉默不语。   豆大的雨滴砸在清月脸上,很快,密密的雨滴从天空坠下,她的白色西服很快被雨打湿,紧紧地贴在身上,勾勒出她丰腴的身材。   她担心他脸上伤口感染,伸出手摀住他的右脸颊,他却伸出手捧住她的脸。 ☆丶第二十八章 狂热在雨中   冯洪健凝视着清月的清丽容颜,那美丽的大眼睛里雾气一片:整天装成熟的大女人,却有一股怎麽也去不了的天真无邪的气质。   他回想第一次见到她,她穿着一套暗紫色的衣裙,那忧郁的颜色衬得她肌肤如玉一般凝白,虽有着端庄秀丽的面容,可是年轻的她,眉宇间隐隐约约透露着说不出的哀伤。   「不,我永远不要你忧伤。我要你快乐,要你永远同忧伤告别。」他将她揽进怀里,紧紧地抱住她,在她耳边喃喃自语   风雨之中,她听不清他的话语,只感觉自己一半身体在滚烫的怀抱中,一半身体在肆虐的凄风冷雨中。   她无法呼吸,可那一双火热有力的手,仍将她越搂越紧,滚热的唇舌在她的发鬓脸颊上急切的搜索,她挣扎着说不,但那微弱的拒绝声很快便淹没在绵密滚烫的热吻中。   迷茫之中,她向那个火热的怀抱钻进去,想借此抵挡外界的风雨,理智大堤已经决堤,她心中呢喃:抱紧我,再抱紧我,吻我更多,更多。   明明是正午,天空却漆黑似墨。风在车外,肆意地席卷大地。   暴雨之中,两个人在车厢中热吻,冯洪健拉上了软车顶,黑暗中,她只感觉一双火热的大手与热切的嘴唇,在她冰冷的身体上摸索,所到之处,她的皮肤像是点了火,无力思考更多,只是渴求热吻更多更多。   她西服的纽扣已经被解开,他火热的唇舌已经印在她的胸前,她瘫软在他怀中,无力去推开他,只能低低呻吟:「不要——」   「啦啦啦——」冯洪健的手机在此时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忽然,那点火之人戛然而止,一把将她抱紧,一遍又一遍亲吻她的额头:「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冒犯了你。」   清月回过神来,从倒车镜中看见自己:头发散乱,脸颊酡红,眼睛之中全是情欲未息的波澜,胸前还印着他的吻痕。   她就这样让他轻薄了去,而且十分的享受?   而且最後悬崖勒马,克制住自己的,不是端庄理智的她,竟是那狼性浪行的花花公子?羞耻感突然复苏,铺天盖地地向她袭来。   哦,原来,原来她也不是个冰清玉洁的好女子,内心纷乱一片,转眼看他,他正低头地看手机短信,白玉般脸上红晕全部退去,只剩下一丝丝清冷。   果真是情场高手,前一秒热情如火,下一秒便能沉静如水。她忽然嘲笑起自己来:宋清月,你以为你是谁?他真心爱的女人吗?你不过是他一场赶往一场的空档,本以为内心平静如古井水,不再起波澜,想不到今天被他几句话,一个拥抱,一个热吻便晕头转向——她整理好散乱的衣服,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她听见自己用异常镇静的声音说:「没关系,请送我回家。」   黑暗的暴雨之中,汽车在静静地滑行,他瞄一眼自己的手机,脸色阴沉,一言不发,眼圈通红,眼角像是噙着眼泪。   咦!你一个大男人,哭什麽?该哭的是她宋清月才是!   她的眉再次纠结起来:怒火+挫败感+耻辱感齐齐涌上心头,再次将她大女人的尊严砸得粉碎,她转过脸去看模糊成一片的雨景。   下车後她一路狂奔,直到楼梯才站定,转过看见冯洪健的银色跑车,像是融入了铺天盖地银色雨帘中一般,清月矗立在廊下,双目红红地看着他。   他坐在驾驶室中,瞄一眼被设置成静音却不断闪亮的手机屏,郦晟的召唤咒在一遍又一遍地敲打着他的心。   刚刚撕裂他心的短信,只有一个名字:蒋玉屏。他太明白姐姐的处境:生或者死,只凭郦晟姐妹一句话。   他自倒车镜中望着那雪白的身影,浓眉深深打结:冯洪健,你准备好,准备好给这样一个脆弱女子幸福吗?   窗外雨瓢泼一片,他内心却烈火熊熊,终於按捺不住,打开车门,却发现那原本矗立的人儿不见影踪,湿淋淋的他颓然叹气,发动跑车,消失在茫茫雨幕之中。   清月这才从阴影中走出来,抬头望天,满天都是手指粗的雨条,电光霍霍,暴雨中,树木在狂风中翻滚着,树叶在电光中闪烁着眼泪,每一片树叶都似在嘲笑她:宋清月,你这个不知羞耻的女人。你这个失败的女人。   抬起脸迎接那冰冷的雨水,期望这一天一地的暴雨可以熄灭她内心莫名的火焰。   半夜里,宋清月在一片焚身火热与焦渴中醒来,看见妈妈正坐在床头,为她敷着冰袋,一双美目红肿地看着自己,而爸爸坐在一侧藤椅上,脸色阴沉如黑夜,原本豪气的眉目间溢着说不出的焦虑。   真是不孝,多大的人了,还累及父母,一如当年离婚——前情往事一下涌上心头,她紧紧枕着妈妈的大腿,嚎啕大哭起来,坚强的大坝一朝决堤,这积蓄了许多年的眼泪破堤而出,这一哭哭得气息微弱,一根根乌发都黏在汗湿的身上。   宋太太不禁心如刀割,泪如雨下:「月儿,有什麽心事,说出来给妈妈听,不要这样撕心裂肺的哭,哭得妈妈心都碎了。」   闻言,清月慢慢止住哭泣,一下下地低声抽噎起来。   宋太太心痛地理顺女儿的长发,用热毛巾为她擦一把眼泪与汗水,慈爱地说:「我知道,王文渊是个好孩子,对你和英英都是一片真心。你不同他来往,不要说你,连我和爸爸都觉得可惜。」   一直沉默的宋先生开口了:「这样吧,我和你妈妈商量过了,我们家就多出点嫁妆,妥协一下吧。」说罢,长长叹一口气。   王文渊?嫁妆?妥协?清月一时哽咽住,竟不知如何开口,不,爸爸妈妈,不是这样,而是,而是——她理不清自己的思绪,愣愣地看着落地窗,夜风正掀起白纱窗帘,飘进一丝丝清冷雨意。   宋先生走上前,关上窗,沉声道:「那就这样了。霞儿,你明天去找王太太,你们女人家好沟通,如果谈得差不多,就让我和老王先生碰面吧。」   清月拉住妈妈的手,嘶哑着嗓子说:「妈妈,别去!别去自取其辱!」情急之中,眼泪又流了出来。   宋太太赶紧抱住她,安慰道:「好,月儿乖,我们不去,不去!来,吃了退烧药,好睡觉——」   她低头吃药,很快,痛哭之後的乏力感加上药效,沉沉睡意向她袭来,她叮嘱妈妈一句:「别去——」然後,便陷入黑甜梦乡。   第一部分完 未完待续 ☆丶第二十九章 骄阳下的思念   文昌县城。小而秀丽的县城,其规划格局模仿江城,已有**成相似。   宋清月开车将整个县城城中心绕了一圈,用了八分钟的时间。又绕两圈,她还是没有找到「爱家」的销售点。   无奈之中,她只好拨通潘育龄的电话:「育龄,文昌的『爱家』销售点在哪里?」   「在火港镇,距离县城有二十公里,一小时路程。你开GPS导航吧,不过你要戴好口罩。」小潘那边噪声震天,匆匆说了两句,她便挂上了电话。   二十公里,要开一个小时?清月疑惑,照着GPS导航的指示,发动车辆。   !她终於知道为什麽要开一个小时了!   这段路程简直可以用千疮百孔来形容!   坑坑洼洼的路面,一个又一个的水坑,路面连着水面,水坑当中还有无数大小不等的石块。   为了躲避一辆超载的大货车,她的小POLO被逼进了水坑之中,车光荣触礁,撞上一块大石头,搁浅在水泊之中。无论她怎麽发动,发动机只是发出一阵阵呜咽。   她焦躁地打开车门,车外是三十七度的高温,一阵热浪扑面而来,病後的她立刻感到一阵头昏眼花,一个不稳,便踏进了泥水坑。   完了,她的白色凉鞋!她从黄泥中拔出脏兮兮的凉鞋,恶心地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距离那天大雨已经两天了,暴晒都没有晒乾这一个个深深浅浅的水坑,真不知道市政公司干什麽去了!   她顶着骄阳,徒劳地想打开引擎盖,却不得其法,再看一眼这辆陪伴自己快七年的老车,它见证了自己的恋爱、结婚丶离婚,宝蓝的车漆已经黯淡无光。   她轻轻抚摸一下老化的车面,感叹一声:「你也该寿终正寝了。」   一辆朱砂红的十六轮货车轰隆隆地开过来,路面都震动起来,尘土飞扬,那卡车上载满石子,车轮都被压得塌陷,小石子还不断地从车身上掉落。   她眯着眼睛愤怒地看向它:就是这些无良老板,一味追求经济利益,一辆载重七吨的货车,可以拉上一百吨货物,超载破坏路面,还造成无数安全隐患!   货车开过她身边,溅起泥水,她尖叫着躲过,可是白色西裤上已经泥迹斑斑。完了,她的西裤,可以媲美斑点狗。   她怒火中烧,高声指责:「拜托!有点素质,好不好!」   卡车停下,一个高大健壮的男人走下车,蓝色牛仔裤,白色背心下棕色肌肉饱满,她立刻想到《欲望号街车》上的马龙?白兰度。   她见他笔直而沉默地向自己走来,沉默而英武。她素闻文昌县民风彪悍——怎麽?他要打她?她吓得向後退一步,不料又退进了刚刚的那个水坑里。   她看着那大汉背光向她走来,棕色的脸膛似乎有点眼熟。   大汉在她面前站定,她这才回忆起来,脱口而出:「郭允权!」   隔壁阳台的魅惑男子!   郭允权吃惊地抓抓後脑勺:「小姐,你认识我?」   呃,这回换清月无语了,弄得她像是找帅哥搭讪的女色狼一样。总不好这样自我介绍:我是宋清月,我曾在数个暧昧的月夜,差一点被你魅惑。   咦,不知道怎麽,郭小生在白天看上去十分的俊朗阳光,一面孔的单纯无害。   有种人就是有两面性的,比如她宋清月,冷起来是座冰山,一冻三千里;热起来是座火山,火山岩浆喷得满天满地,一燃三千里。   还有冯洪健。   那家伙,有时候是恶魔,有时候,又像个未长大的孩子,温柔的牵动人心——怎麽,又想起那个混蛋了?   自那一日热吻之後,他已经两天没有音讯,怎麽,当她是什麽?想到这里,她不禁咬牙切齿起来。   郭允权伸出黑黝黝的大手一把便将清月从水坑中拉出,接着检查汽车引擎,只看了几分钟便摇头无奈道:「小姐,发动机过热,我修不了。这样吧,我给你拖到镇上的汽车修理厂去,老板跟我比较熟,我车都在他那里修。」说着,去车上取拖车工具。   他身材健硕,黝黑的皮肤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只要身体轻微用力,胳膊与胸膛便隆起一块块肌肉——雄性的力量。   她忽然想:冯洪健是否也是这样呢?他的胸膛温暖而有力,又厚实又绵软。   等等!自己怎麽又想到那个混蛋!他都已经将自己抛诸忘川了!拜托,有点骨气,好不好?   三十七度的骄阳下,她哀叹起来:一定是被酷暑引发出莫名的情绪!   不怪师太用那支尖锐的笔写道:每个女人内心深处都是个**!   她脸颊涨红,愁眉苦脸,眼内却是愤怒而狂热。   郭允权吓一跳:「小姐,车送去修车厂很快就能好,放心,老板同我是朋友,会算给你便宜的。」   装吧,你就装吧!宋清月白他一眼,钻进了自己的车,跟在大卡车後面。   男人都是这样:有求於你的时候,百般手段,都使出来,就怕不能将你哄得舒服贴心。对你不再有兴趣之时,对不起,小姐,你是哪一位?   并不是啊,也有女人和自己的男人,甜甜蜜蜜如胶似漆——就像自己父母,恩爱一辈子还不够,大有缘定三生的趋势。   那一定是她自己的问题了,宋清月,有哪个男人能一直守候在你身边的?从初恋男友,到前夫,再到老王,再到冯洪健:从书呆子,到滑头仔,再到老实人,再到花花公子,她宋清月,始终没有能力留住半个。   她将头伏在方向盘上,一定是太热了,她已经热得神经错乱了,才会整天的「男人」,「男人」。   明天一定要去医院检查一下内分泌,搞不好是因为更年期提前报到,所以才会整日胡思乱想。   阳光无情地在头顶射出万道金光,窗外灰尘四起,看不见路,凭借有节奏的震动感,她感觉到路面由残破的水泥道变由成了坑坑洼洼的石子路,路旁没有半点绿色植物——足以解释,火港为何灰尘满天,初来乍到,会以为来到了沙漠。   车内残存的冷气消耗完毕,整个车像个巨大的蒸笼,她热得头发都黏在脖子上。那个人的影子,却在她心头越来越清晰,自己,这是怎麽了? ☆丶第三十章 冰女的关心   难道自己出师未捷先热死,岂不是让那个女魔郦晟笑得泪满襟?   唉,上个月坐冯公子的跑车,太阳比这还烈,也不见她热成这样。   唉,怎麽又想到那个混蛋了?   唉,路竟然这样漫长。   郭允权踩住刹车,货车慢慢地停下来。   灰尘四散乾净,清月才看清火港镇:一排排高低错落的灰色别墅,灰色的墙面,灰色的玻璃,灰色屋顶,不是优雅的矿石灰,而是那种发白的灰,给人脏兮兮的沉重感。   好奇怪的口味,和「爱家」那间重口味的会议室有得一拼,她再一看路边无精打采的道旁树,立刻明白了:   道旁树也是灰蒙蒙的,挂着几片沾满灰树叶,耷拉着脑袋。   这不是火港,是灰港!   她呻吟一声,怎麽了,脑袋昏沉,整个人感觉燃烧着,眼睛也渐渐视物不清了。   门被打开,一张熟悉的脸孔出现在面前:是冯洪健!   他一脸担心焦虑地将她抱下车,口中不住地念叨着。   真烦,让人家再睡一会。   是的,他的怀抱又温暖又厚实——她抚摸他宽厚的胸膛,鼻子酸酸地想:明天去医院,检查完内分泌後,再检查一下眼睛,不,检查大脑,好端端的,为什麽产生幻觉——   她皱着眉毛,嘴角却挂着笑,靠向他怀内,沉沉地睡去。   不知睡了多久,她才昏昏沉沉地醒来,一抬胳膊,唔,右手刺痛。她定睛一看:原来自己在打吊针。   她环视四周,一片雪白,是卫生所吗?   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一身白衣的高大医生走进来:天啊,这个医生怎麽这麽像冯洪健?   不行了,她一定是发烧把脑壳烧坏了,所以才会见到男人都像冯洪健,她困惑地揉揉眼睛。   「冯洪健」站在病床前,一脸怒容:「宋清月,你在发高烧,不去医院,跑到文昌来做什麽?工作对你而言,就那麽重要吗?」   那个语气,那个神态,还有那张贴着创可贴的脸!   真的是冯洪健!   关於那天暴雨中的记忆,如同海啸一般向她汹涌而来,她脸颊涨红,恨不能有个地洞钻进去。   地洞是没有,所以她很果断地拉起薄被将脸蒙上,心中懊恼不已:都已经躲到这个地方了,怎麽还躲不掉这个瘟神?   冯洪健拉下她的遮羞被,好气又好笑地问:「为什麽要躲我?」   她将脸埋进枕头:「你管我!」好不好的,那天你强吻了我,你还哭!难道是我玷污了你的清白?切!你这花花公子有何清白可言?   她恨得牙齿痒痒,好吧,不止是恨,还有害羞。   冯公子坏笑起来:「你抬起头来——不抬是不是?好吧,老实告诉你,卫生所的床单和枕头有一整年没有换过。」   「!」宋清月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弹起身来。   「哈哈哈!」冯公子大笑起来:又找到她一个命门。即:洁癖。   清月瞪他一眼:我是病人啊!你有没有公德心?她掀起被子,准备下床穿鞋。   !混蛋!谁脱了她的西裤!她的两条雪白的长腿,晶莹发亮地呈现在她面前,她立刻捂上薄被:管它几年未换,贞洁要紧!   冯公子见面前这个小女人,用薄被将自己裹得像粽子一样,满脸通红,眼中充满怒火地盯着自己——太喜欢这个样子的宋清月了:生动而美貌,含蓄的性格将她钳制,不能破口大骂,可是那眼睛中的精魂明明流露的是:狂揍他一顿。   他决定捉弄一下她:「刚刚给你脱西裤的时候,我已经见过那旖旎风光了。」说着,眼睛盯着那薄被之下,用手抚摸一下下巴,奸笑起来。   「你这个男流氓!」清月的脸颊都要沁出血来。   「是呀,流氓还有女的呀!对了,忘记告诉你,你昏倒之前,一双不安分的手在我胸膛上摸来摸去,你忘记了吗?」他促狭地看着她,还眨一眨眼睛。   「……!」快给她一个地洞吧,她要钻进去,永远不要再出来。   冯公子却坐到床沿,一张俊脸靠近她,低声地说:「女人,你想逃到哪里去?爱神的金箭已经射中你我,你刚刚在昏迷之中叫的是我的名字。」   恶心!她最讨厌听的便是这样的情话:什麽,我爱你爱到骨髓你!呸,那麽急着献出你的骨髓干吗,你的骨髓吃了可以补钙吗?   还有,爱你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喂,你能活多久,想永垂不朽,与日月争辉吗?   爱别人就算了,爱这个花花公子?她老寿星找砒霜吃。   她愤愤抬起头,想辩白一番,可是目光触及他的脸颊,立刻疑惑起来:「冯洪健,不对啊,你的抓痕应该只在右脸颊啊,怎麽创可贴又贴在左脸颊啊?」   还有,大夏天穿着长袖衬衫,不热吗?她眼尖地看见他右手手腕处有紫药水的痕迹。   冯洪健的目光黯淡一下,立刻嘻嘻笑着说:「没事,不小心碰到而已。」   捉住他躲避的眼光,清月在他的眼睛里看到谎言和愤怒,她猛地伸出手,捉住他的胳膊。   他惊道:「清月!」   「是郦晟对不对?」她的脸瞬间凝结成了冰块,又恢复了冰女郎的本色,可是眼神里充满的痛惜之情。   他点点头,心头温暖——很久,很久,他都没有过这样被异性关心的感觉了,除了母亲和姐姐,就是清月了。冰女郎的关心更加的炽热难得,他笑了起来。   清月解开他衣袖的纽扣,轻轻卷起袖子,吸了一口冷气:深深浅浅的抓痕,像是被野兽用利爪撕裂,一排排牙齿印,印在饱满的肌肉上,整只小臂都涂满了紫药水,十分可怖——那郦晟小姐难道是美国大山猫转世,念念不忘前世口爪并用的技能?欺负人家没有妈妈的孩子,没有姐姐的弟弟!   清月放下冯公子的胳膊,青着脸,冷冷吐出一句话:「打狗还要看主人面!这个女魔头!」   冯公子醉心的笑容凝固在脸上:等等!他没有听错吧?她叫他为「狗」? ☆丶第三十一章 都是肉身惹的祸   冯洪健沉下脸:「喂,宋清月,你怎麽说话的?」   呃,怎麽一时气愤没有藏住内心的话?她看见他愤怒的表情,一时意识到自己的失口,立刻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他转过身子,宽厚的肩膀轻轻抖动。   !不会吧!这样一句话,竟然触伤了他那颗脆弱又无耻的黑心?好吧,她承认,缺少母爱的孩子是比较容易受伤。   於是她轻轻地拍他的肩膀,温柔地说:「洪健,对不起,我说错话了,触及了你的尊严。好吧,你说怎麽样做,你才可以原谅我?」   冯洪健转回头,俊朗的脸上全是坏笑,眼睛里闪烁着狡黠的光芒:「你说的,补偿我!」   她愣住:这个混蛋,欺骗她那颗善良单纯的老心!   她刚想收起脸上温柔的表情,他的脸已经靠近——毫无准备的,在病床上,宋清月,又被她最讨厌的花花公子掠夺去一个吻。   嗯——这一次,他的吻温柔而细密,他轻轻地吮吸她的唇,舌尖在她的唇上一遍遍的画圈。   好痒,好热,好闷,她的身体缩在他的怀里,鼻前的空气被他抢夺一空,无意识的,她微微张开嘴巴。   「唔。」冯洪健笑了起来:现在学乖了。他撬开她紧闭的贝齿,纠缠她的舌。   感觉到怀中的身体越来越绵软,自己的身体也渐渐发热发烫,他生生地将自己的唇舌离开她的,头抵住她的肩膀。   半晌,他才哑着喉咙说:「女人,你真是点火高手!」   她已经化作一池春水,躺在他怀里,眼中朦胧一片,长长的睫毛不停地抖动着,在羞得粉红的脸上投下一片阴影。   他感觉一片灼热从下腹升起,还是在这样一个敏感暧昧的地方——床上!   在没有犯错之前,他毅然放开她,向门外走去。   可是那位被吻得神志不清的病佳人控诉了:「冯洪健,你又弃我而去了!难道我玷污了你的清白了吗?」   这个不知死活的纵火高手!他慢慢地转身,眼睛射出危险的火光。   宋清月见到那双**高涨的眼睛,才知道自己刚刚是多麽的胆大愚蠢,她咬住自己的舌头,往薄被中缩了又缩,只可惜自己快一米七的身材太不娇小,无处可缩。生平第一次,她恨起自己的身材来。   冯洪健走到床前,伏下身体,危险地看着她:她衣衫不整的,脸颊醉红,双眸如星,嘴唇红润微肿,难得一见的小女人的娇羞模样。   冯洪健,你已经找到你的女郎,何必急於一时,要将你们宝贵的第一次,浪费在这间简陋的卫生所里吗?他深深吸气,按捺住自己心底的欲望,沙哑着喉咙说:「今天先放过你。」   放过我?难道我是你的猎物?清月张开嘴巴,想质问他,但又害怕引狼上病床,生生地将问句吞进肚里。   冯洪健进来,将一件白色衣裙交给她:「快穿上,你原来的衣服已经全是泥浆,等会我们要去销售点。」说罢,他再度出门,留一个封闭的空间给清月。   日久见人心,她了解冯洪健多少?这又是个神出鬼没不按理出牌的男人。清月一边想,一边展开那件白色的衣裙。   这是件做工考究的丝绸旗袍:料子丝滑柔软,月白的底色上绣着一枝清荷,菡萏粉红,莲叶碧绿,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说不出的风韵雅致,清月几乎立刻爱上这件旗袍。   裙身略微宽大,但虚虚实实之间更加能体现女性的曲线美,她扣好精致的盘扣,内心纳闷起来:这个冯洪健怎麽有这样浓重古意?   她起身下地,却找不到自己的鞋子,这才出声:「我的鞋子呢?」   「在这里。」冯洪健应声,从外面进来,惊喜地看着她:太像了,那雪白的鹅蛋脸,那晶莹的大眼睛,那端庄的神态。   他一动不动地看着她,眼神复杂。   她脸颊微红咳嗽一声:不知道这个花痴又要发什麽神经。   冯洪健回过神来,用一把珍珠发钗将清月一头黑亮的卷发盘起,接着又蹲下身来,将她的脚踏在自己膝上,小心翼翼地为她穿上清洗乾净的白色凉鞋。   清月双手贴在胸口,吃惊微微张开嘴巴:除父亲之外,她从来没有男人这样呵护过,她的前夫,那个混蛋……而今天——   她内心震撼,嘴唇微微颤抖。   他表情从容,眼神清澈,像是在做一件最自然不过的事情。   难道花花公子都是这个模样?曲意逢迎,甚至不惜伏地伺候?   直到他站起身来,她仍是这样的表情,冯洪健坏坏一笑:「你那微张的红唇是在诱惑我的热吻吗?」   清月慌忙闭上嘴唇,她瞪他一眼,突然说:「同我在一起,不要油嘴滑舌。」   同她在一起,是怎麽在一起?是答应他的追求了吗?冯洪健心头雀跃,刚想张口发问,清月却自己拔掉吊针头,径直走出门外。   不涉及感情,她仍是个冷静理智的女子,冯洪健惊呼:「你的点滴?」   清月回头,指一指空空如也的瓶子:「你想我因吊空气针而死吗?快去销售点吧,已经快到中午了,工作要紧。」   他走到她身边,抓起她手:「不要紧吧,你的手上还有血点。」说着,竟然要伸过头用嘴巴为她吸去。   光天化日之下,门外还站着几个看热闹的村民,清月吸一口气猛地抽出手:「别动不动就像发情的种马一样?」她不愿意时时处处都上演爱情戏码,上午已经过半,此刻的她只想快快投入工作中去。   「!」他惊讶地看着眼前的女子:怎麽这样快就转了性?不可以再同她嬉皮笑脸了,而刚刚在卫生所内那个脸红娇弱的女子,可真的是宋清月?   他紧紧跟在清月身後,没有注意到她如释重负的表情:总算做回了理智冷静的自己。难道真的要因为花花公子的几个勾人的吻,就丢兵弃甲,一败涂地?   她深深地自省:肉身,都是肉身惹的祸,一定要用自己顽强的意志,牢牢地控制住自己的肉身。 ☆丶第三十二章 冠军的真相   走出门,发现冯洪健换了一辆普通的越野车,黑色朴实,清月点头道:「你总算是返璞归真了。」   冯洪健装作愁眉不展的样子:「没办法,姐姐吃苦,我只好跟着一起受罪,总不能我还是『五花马,千金裘』——」他故意拖长尾音。   清月内心有点惊喜:这个假洋鬼子什麽时候学会了诗词?   像是知道她心思,冯洪健叹息:「唉!交了个文学士女朋友,只好每日捧着古诗词读读读,都能快上京参加殿试了。」   「是呀,顺便再拐一个公主回家,过一过你的驸马瘾。」她翻他一记白眼。   「不要,我这一生只要宋清月替我煮饭洗衣,共度贫贱。」他嘻嘻笑,开玩笑的语气,黑玉一样的眼眸却一动不动地看着宋清月。   被这样一双含情脉脉的眼睛凝视着,清月的心有一点点悸动。平凡的夫妻生活,最让她向往的幸福之一:阳光温热,岁月静好。在春天周日的午後,阳光蒸得花香一片,她牵着女儿,斜倚在丈夫宽厚温暖的怀抱里,吟诵一句「花气袭人知昼暖」。   可是,这样温馨而美好的片刻温馨,她在第一次婚姻中不曾享受过,她还敢奢望第二次婚姻吗?   她抬起头看一眼天空中白亮的骄阳,叹一口气:做什麽白日梦,宋清月,你已经不是十八岁少女了,而且面前这位公子也不是那可以共度平凡一生的人。   冯洪健听见那低沉幽怨的叹息,一颗心轻轻皱起,一手握住方向盘,一手握住她的手,轻轻地说:「女人,以後你每叹息一次,我就吻你一次,一定要你改掉这个爱长吁短叹的毛病。」   清月闻言,立刻将嘴巴摀住,大眼睛含羞带怒地翻向他。   「哈哈哈。」冯洪健大笑起来。   正说笑之间,「爱家」文昌县销售点到了。两人在一片尘埃散漫中下车,宋清月咳嗽起来,她有点慢性支气管炎,最闻不得灰尘和烟味,这女魔头不知是不是有意使坏,将她发落到这里来受折磨。   冯洪健有点担忧地看着女伴,还未容他发问,清月已经快步走进了销售点。   他看了那其貌不扬的三间平房,惊呆了!   这就是四座县城中销量第一的销售点!灰突突的墙面没有丝毫装饰,连「爱家」这个名号也是刷在在一块木板上,歪歪斜斜地挂在墙面上。   宋清月并不震惊,因为她一向不以外表来判断人或物,可是当她踏入大门时,她也惊呆了:整间屋子展示的家俱寥若晨星,一夥人光着上身,围着一张红木桌子,红着眼睛大声地吆喝着,身边一堆堆的红色人民币随意地摊放着。   宋清月被那一屋子混浊的空气和烟味呛得连连咳嗽,震惊地说不出话来:他们在聚赌!光天化日之下!   「大大大!妈的,怎麽就不开大!他妈的,老子今天手气真霉!呸呸!」一个满脸横肉光头男往手心里吐了两口吐沫,眼露凶光:「老子叫你再输!」   这胖大汉伸出肉腾腾的手抓住骰子,正要往盅里放,旁边一个精瘦的山羊胡子拦住他:「石子大王,你今天带的钱已经输光了,哪有本钱啊?」   被唤作「石子大王」的胖大汉粗鲁地一转头:「老巴子,借我点钱翻本!」说着,从侧畔的钱堆里抓一把钞票,胡乱地用手整理一下,塞给一个穿白衬衫戴黑框眼镜的年轻男人。   宋清月一见那年轻男人,气不打一出来:这不是「爱家」的业务员吗?他倒是好大出息,在赌场做起了宝官!她忍无可忍:「戴明!你在干什麽?」   戴明看一眼宋清月,嘴巴里胡乱应一声,但是手上工作不停,他用一把尺将两摞钱量一下,笑嘻嘻地对那班赌徒说:「老板,差不多厚,亏不了多少,都是崭新的票子!」   钱数都不数!宋清月震惊了!   那个「石子大王」看见清月,立刻笑得双眼眯成一线:「哟,好漂亮的小姑娘,来来,坐老子的边上,给老子招点财运!」   宋清月气得眼角发红,冯洪健冷冷开口了:「你嘴巴放乾净点!」   「山羊胡子」笑了:「这麽漂亮的姑娘当然是火柴盒子的火柴——有头了!『石子大王』,你今天钱输多了,眼睛也输掉了吗?」   那「石子大王」满不在乎地「哼」一声:「怕什麽!」   那脸上有道伤疤的黑大汉瓮声瓮气地说:「抓老子一把钱,什麽时候还?」   「石子大王」点一根烟:「明天到老子矿上拉一车货,便宜你这黑巴子!」   宋清月听不下这粗鲁的话了,一屋子的男人的目光带着几分淫邪将她上下打量着,冯洪健走上前,将她保护在身後,挡住那些邪恶的目光。   戴明一见冯洪健,立刻点头哈腰地走过来:「冯总您好,什麽风把您给吹来啦?快请坐,快请坐!」说着端过来一张红木太师椅,小心翼翼地用手擦乾净。   宋清月心下一片澄清:这戴明是出了名的见风使舵,自己降职才不过数日,他便这麽人走茶凉。人情冷暖!   冯洪健牵过清月的手,冷冷地说:「清月陪我一起来巡查。」   只这一句,将戴明脸上的笑容僵化住了,他那绿豆小眼睛随着脑子飞快地转动着:宋清月这个冰女人什麽时候搭上冯总了,看来咸鱼翻身指日可待啊,唉唉,自己怎麽棋错一招?   思及此,戴小人急忙又端过另一张太师椅:「宋?????宋总,快快请坐,你大人不计小人过,不计小人过啊。」说着,自己伸手轻轻在自己脸上打了一下:「瞧我,有眼不识泰山,该打,该打!」   宋清月白他一眼:这死男人穿越去清宫做太监简直是暴殄天物,演技这般炉火纯青,真可以去角逐金马奖。   「石子大王」见戴明在这里做奴才状,赌桌上没有人伺候,立刻横眉一竖,伸出一只黑糁糁的胖手在桌上猛地一拍:「小戴子,不过来给老子们摇骰子吗?老子们又没少给你打赏钱!」   小戴子!果真是御膳房的无品小太监!清月的脸上露出了鄙夷之色,同时也深深疑惑着:怎麽了,这个销售点已经沦为赌场,怎麽还年年荣登四县销售冠军? ☆丶第三十三章 挣钱才是王道?   清月正在皱眉沉思之时,小戴子已点头哈腰地走过去伺候那黑胖大汉:「老板!您瞧!咱们公司老板来了,咱不能不招呼,是不是?咱还靠着那份工作才能给各位大爷继续服务呢!」说着,勾着腰上前给那「石子大王」点上雪茄烟。   「石子大王」「唔」一声,美美地吸一口,再喷出浓浓的烟雾,那副暴发户的表情让清月别过头去,他却浑然不觉:「好,你去吧,叫阿花来给老子服务!」   「哎哎!阿花!阿花!」小戴子听得圣旨,立刻扬声叫道。   「鬼叫什麽!」一个嗲声嗲气的声音响起,只见里屋门一开,一个穿着暴露,浓妆艳抹的年轻女子扭着腰肢走过来。   「花!来!坐老子大腿上,给老子招点财运!老子赢钱了给你买漂亮衣裳!」那「石子大王」一脸淫邪的笑,眼睛全都陷入了肥油油的肉中。   !清月震惊了:只见那名女子,娇笑着坐进那胖大汉的怀中,还勾着他的脖子,贴着他的耳朵便是一阵撒娇。   不仅仅是赌场!清月愤怒了,她再也看不下去了!一转身,走出了小平房,砰地一声关上大门,那轰然一声宣泄出她高涨的怒火!   冯洪健见女友状态不对,知道这一场景犯了她的大忌,立刻也跟着她出了门。   小戴子大惊,他看一眼阿花,想叫她下来又怕得罪「石子大王」,於是一跺脚,还是跟在副总後面小跑出去:「冯总!冯总!宋总!宋总!听我解释!」   宋清月霍地回头:「听你解释什麽?解释你怎麽样把好好的销售点变成赌场和淫窟吗?难怪我说这房屋简陋成这样,家俱少成这样,你都没有心思打理,原来天天一门心思在弄这些东西!」说罢,她也自责,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文昌销售点一直以销售额遥遥领先,原来她做副总之时,也从来没有想过认真来检查考核。   小戴子急得满头是汗:阎王好见,小鬼难挡。现在在他面前的秀丽女子就是那难缠的小鬼,以认真谨慎而闻名公司。如果就她一人,又是下野前总,他完全可以横眉冷对:「挣钱才是硬道理!」可是却拖上一个冯总,他怎麽解释呢!   话说重了怕惹大小姐生气,说轻了又解释不了!正在着急之时,「山羊胡子」走了出来,精瘦的脸上带着明了的笑意:「小戴子,给我送一张仿明的花梨木的八仙桌来。」   小戴子立刻明白这是老板在为他解围,马上堆满笑意:「好勒!什麽价位?您老要不要看看样本?」   「不要啦!你小戴子我信得过!」「山羊胡子」一边说,一边走进赌场。   清月明白了,原来这就是小戴子的销售之道!她站在他面前,眯着眼睛问他:「你就是这样卖家俱的?」   小戴子见这高佻女子一脸寒意,吓得向後退一步:「宋总,宋总,邓爷爷说得好:管它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挣钱才是王道嘛!   宋清月怒喝起来:「你这是在丢我们『爱家』的脸!」不如你开个怡红院,做龟公去算了!这後面的话太又伤风雅,以她的素质她是万万说不出口。   冯洪健一把握住她的手,柔声说:「清月,不要生气,有话好好说。」   说你的头!宋清月瞪一眼他,当然这一切都符合你花花公子的习性,可是这叫什麽销售之道?亏得每次大会都拿文昌销售点做典型来讲,难道叫其他销售点都学习这样的不正之风吗?   小戴子内心呻吟:刚上任的郦总大大啊!您老就说过气宋总来我处报道,要我好好修理她,可是您老从没有说过在任冯总也一同伴驾,这让我怎麽办是好啊!究竟是谁修理谁啊?   「说话!」宋清月一脸怒气。   小戴子期期艾艾地说:「宋……宋总!」虽然她不是总,可是作为冯总的女人,离总也不远了。高层的纷争他不想多介入,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想留住这个肥差,多挣点银子。   房内又喧哗起来,那「石子大王」的污浊声音响起:「小戴子!快来给老子们倒水点烟!」   宋清月刚要转身进去,被冯洪健拦住,他深知此处民风彪悍,弄得不好真的会发生械斗,他们两人势单力薄,而眼前这个唯唯诺诺的软骨头也不堪大用。   冯洪健和颜悦色地对小戴子说:「戴明,你进去先让各位老板回去休息,等一会我们吃过午饭再过来。」   说着,他揽住女友的腰,向车上走去,而那戴明在後面鞠恭敬礼:还是冯总好!懂得审时度势,体贴下属。   宋清月不乐意了,她不高兴地想挣脱那双魔爪:「为什麽不让我去制止他们?」   「小姐!」冯洪健一边搂住女友,一边劝道:「你以为这是公司由你的性子?大不了我给你撑腰?」   切!这是什麽话?她的性子?难道她是蛮不讲理的女人吗?她瞪着他。   他叹气:「这里是文昌火港,民风彪悍,打起架来家家户户拿着菜刀都能上阵,你非要弄得那样,怎麽收场?」   !清月的眼睛瞪得更大:还好!不然依着她的爆脾气,火上来了说不定就把桌子给掀了。可是嘴巴上仍然不服输:「那你说怎麽办?」   「先去体察民情。」他低头啄一下她红红的脸蛋——生起气来真可爱,真忍不住想吻她一下,可是大庭广众之下,周围还有几个放学的学生在围观他们呢。   清月摀住自己被他亲的地方,脸更红了:这登徒子越来越放肆了!转头一看,身边有一群背着书包的学生正笑嘻嘻地看着他们。   这是一群纯朴的孩子,黑黑的脸上两颊透出健康的红晕,白白的牙齿又健康又醒目,显得笑容格外的阳光。   清月被感染了,对他们也报之一笑。   一个戴眼镜略为成熟的女孩子走过来:「阿姨,您是从外地来的吗?」   清月点头。那女孩取出一张纸:「请加入我们『植树造林,美化火港』的公益活动中来吧。」她一边说着,一边将纸片递给清月。   那是一张油印的纸张,没有缤纷的色彩,黑白简笔画勾勒出一片荒芜的土地:乾裂的土地上,一棵枯死的树,一个大腹便便的老总模样的男子伸手向上天渴求着什麽,手中拿着一只碗,那只碗上还刻着文字:「康熙年间」。天空是一派阴霾,男子身边堆满了金钱,却一脸痛苦的模样。 ☆丶第三十四章 妒火燃起   这画叫做《乾渴症》,画风简洁,破坏自然换得一身财气再向被践踏的大地母亲要粮食吃——清月深深被震撼,一个初中模样的孩子能画出这样立意深刻的作品,实属不易。她立刻说:「我们要怎麽样帮助你呢?」   一个胖胖的小男孩走上来:「叔叔阿姨,有钱捐钱,有力出力!」那稚嫩的脸上一副认真的表情。   清月忍不住微笑起来。起先的大女孩掏出一本签名册:「我们是火港初中的学生,您瞧,这是我们的社会实践活动。阿姨您放心,我们不是敲诈骗钱的儿童。」她一边说着,一边掏出学生证。   清月接过:韩敏——她的心微微颤动了一下,她的大学室友也有个韩敏,是个冰雪聪明的女孩,曾经再三提醒过自己要提防前夫,可是自己却沉浸在爱河之中不能自拔,视父母与朋友的劝告为砒霜。   白亮亮的阳光从天空倾泻而下,冯洪健撑着一把阳伞站在女友身後,看她的一双明眸蒙上一层雾气,心知这妮子又神游,於是出声:「清月——」   清月回过神:「啊,对不起,小朋友。我全力支持你们的工作。」说着,掏出钱夹便取出一叠钞票。   「不,阿姨,太多了!我们不能要!」韩敏接过一张百元大钞,一边後退:「李老师说:贵在心意,让更多的人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我们不能接受这麽多的捐款!」那女孩着急中脸色更红。   小男孩骨碌碌转动着眼珠:「叔叔阿姨,你们真的想多捐钱,可以联系我们李老师。」说着,他飞快地报出一个手机号。   清月同冯洪健对看一眼,迅速交换意见:人生地不熟,那麽就从这个李老师身上找到了解火港的切入点吧。   冯洪健有着过耳不忘的记忆力,一瞬间已经将这行数字牢牢记在心里,取出手机正要拨打,清月的手机却响了,她接通,一个豪爽的声音传来:「喂,美女!你的车修好了,快过来取车啊!算你七折哦!」   忘了车送去修理的事情了,宋清月忽然记起那个邻居郭允权——多亏他伸出援助之手。等等,她突然想起,这冯公子怎麽突然间跑来这里?   冯洪健收起电话,脸色不太好看:刚刚就看见清月同那个粗犷帅哥一起,那帅哥无端帮助清月令他心生不满与嫉妒——是的,那帅哥穿得十分简单甚至是邋遢,可是那一身令男人都嫉妒的原始资本——他瞄一眼清月,果然,她又陷入了沉思之中。   「你认识那个背心壮男?」他靠近她怀疑地问。   清月睁大眼睛:怎麽回事?面前这个男人竟然一脸捉奸在床的悍夫模样?   「那个背心壮男是谁?」冯洪健靠近她,伸手搂住她腰,眯起眼睛危险地问。   这和平素嬉笑的花花公子大相径庭,清月一边用手隔住他,一边转头看着那些瞪大眼睛的中小学生们,涨红脸道:「冯洪健!小孩子们看着在!」   女朋友都快保不住了,还管这些小孩子看什麽?他伸出手,将她搂得更紧。   宋清月生气了:这是典型的是大男子主义的表现,怎麽,还没有成为他的女人,就这样管东管西了吗?万一哪天嫁给他了,岂不是要像中东妇女一样,整天黑纱蒙面?甚至要像宋朝的贞妇一样,被男人碰一下胳膊就以「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狗屁理由挥刀自断,来报答他的知遇之恩?   思及此,她脸颊更红,双眼冒出火花:「冯洪健,你这个混蛋!放开我!」   周围的中小学生齐齐围住他们,眼睛瞪得大大:俊男美女,哇!真的接吻哎!以前在电视上才能看到,现在是真人版的!他们看着帅蜀黍越靠越近的脸,呼吸都屏住了。   那大眼睛的小胖子握住双拳,嘴里轻声念着:「加油!加油!」竟然给冯洪健打起气来。   「你们在干什麽?放学不回家,围在路边看什麽呢?」一个温和不失威严的声音响起,小学生们立刻垂头丧气地散开,笔直站好:「李老师好!」   清月被他搂在怀里,从侧斜的角度看见一个高瘦男子,皮肤黝黑,戴着一副眼镜,咦,那容貌神态竟有几分像朱自清先生。   冯洪健松开女友,但手还是紧紧地握住她的:没办法,老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他尊重老师,尤其是在这个恶劣的自然环境下丶浮躁的社会环境下仍然能一心教书育人的好老师,他笑嘻嘻地问好:「李老师好!」   李老师看一眼他俩:这一对吵架的情侣也分不清轻重,当着小孩子面就卿卿我我,难怪世风日下!他看一眼满脸通红的清月:这年轻女子倒是有几分羞耻之心!   韩敏走上前介绍:「这就是李老师!漂亮阿姨,您和我们李老师谈一谈吧!」说着将捐款塞给李老师,恭恭敬敬敬一个礼:「回家吃饭去喽!」   那一群小孩子不甘心地跟在她身後,那小胖子还不住回头:唉!好好的一场戏,给李老师破坏了。   李老师低头看一眼捐款:「感谢你们加入到我们『植树造林,美化火港』的公益活动中来,我们缺的不是钱,而是支持力和响应力。」他看一眼他们的装扮,迟疑地问:「你们是——」   「我们是『爱家』公司的职员。」宋清月飞快地说,从小到大她也是尊重老师的好孩子。   冯洪健想要拦住女友,已经来不及了。只见李老师怒气上涌,脸上蒙上一层黑气:「你们就是那个日日聚众赌博的『爱家』公司?哼,这脏钱我们不要!」说着,将那一张百元扔到地上,一甩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饿死不吃嗟来之食」的气节也像朱自清先生,宋清月跟在身後急急解释:「李老师,我同他们不是一样的人!」可是李老师哪里听她的解释,瘦高身体似一阵风飘走了。   「别喊了,清月,你这实心眼的孩子!谁叫你那麽飞快地自曝家短。戴明那人在此地作风这麽恶劣,你指望有多少正人君子能喜欢『爱家』?」他一边说,一边拾起百元,塞进她的手袋。   咦,这花花公子倒是像一个勤俭持家的模样呢,宋清月回过头来凶他:「要你管!如果不是你刚刚那麽轻浮的模样,人家怎麽会一开始就对我们抱有成见?」   啊,对了!刚刚的帐还没有算清!冯洪健又回到刚刚的话题上:「你认识那个背心壮汉!?」伸手揽住她的腰,俊脸逼近她,试图以美色拷问。 ☆丶第三十五章 妒火终燎原 一   「神经病!」宋清月挣开他的手,转身就走,不想多搭理他,一刻都不想!   冯洪健赶紧撑着阳伞跟在後面,生气归生气,可是让他的女人再次中暑的事情发生,他的心可会心疼成一片片的。   「跟着我干什麽?」她回头瞪他,语气恶劣。   「陪你去取车,以免你被那背心壮汉拐走。」他嬉皮笑脸地说,对付这个冰女郎,严刑逼供是行不通的,只能迂回战术。   「你以为我像你一样人尽可妇?随便来个男人都能将我拐走?」她斜眼看他,嗤之以鼻。   咦,这小女子也学会防守反击了!可是他心情大好:说明自己已经对她影响渐深,他喜笑颜开:「走呀,去修理厂。」说着,打开车门。   「不,我走着去!谁要坐你的车!」她站在车下,难得一见地发起了小姐脾气。   一辆载满石子的大货车晃晃悠悠地从远处开来,身後扬起滚滚黄尘,清月尖叫一声,钻上了车:要知道,路边还有一个大水坑呢,她怕再被溅成一只母斑点狗。   冯洪健哈哈笑起来:这样可爱的清月,真的不多见呢。   那辆大货车从他们身边呼啸而过,压过水坑,溅起混浊的泥浆,那飞溅的泥浆隔着车窗玻璃向清月扑来:清月不禁向後缩着身子,正中狼意!   冯色狼伸出手拥佳人入怀,在那嫣红的嘴唇上印上计划已久的热吻。   「唔……」清月无力地挣扎,她迟早要被这男人吻得丧失理智不可。   冯洪健放开她,用额头抵住她,鼻尖厮磨着她的:「说,你只爱我,只准爱我。」他沙哑着喉咙用着命令的语气。   片刻失神後,她不满於这样命令的语气——你以为你是谁?宋清月的浓眉皱起,立刻要出言反驳。   冯洪健威胁着说:「如果你不答应,我立刻鸣笛长叫,然後放下车窗,在一群人围观下深深地吻你!」   !她瞪大杏眼,看着那色狼一脸「淫笑」,他这不要脸的说到做到,她立刻点头。   好女不吃眼前亏,先答应他再说!爱他?她老寿星找砒霜吃!她垂下头,心中计算着,等一回公司上天入地也要找到蒋总,将这个登徒子调离到西伯利亚去。   那麽,宋清月,你被她吻过的那麽多次呢?她怔住了:那是多麽美妙的体验,虽然内心之中有着深深的怀疑和抗拒,可是身体却做出忠实的反应!她忽而悲哀起来:自始至终,再坚强的寂寞女人都要败给寂寞的肉体吗?   冯洪健见小女子又是一脸伤春悲秋的表情,知道她又开始胡思乱想的良好习惯了,当下便发动汽车,两个人一路颠簸地来到汽车修理厂。   一个穿着大红色汗衫的大汉叼着烟卷走过来,打量两人:「咦,小美娘你就是小郭介绍来修车的吧?」   原来那背心壮男叫小郭。冯洪健打量着面前这个一身油污的汉子,漆黑的皮肤,高大威猛的身架子,一部络腮胡倒是显得他威风凛凛,他不禁有点自卑起来:自己这一身奶油色,在他们面前只能算上奶油小生了。   那大汉将手在身上擦两下:「我是小郭兄弟,叫我胡子洪就行了。你放心,小郭跟我再三叮嘱要我好好给你修车,哎,他很少对女孩子这麽上心哦!」   胡子洪对面前这秀丽端庄的女子印象极好,小郭这人木讷,甚少同女孩子接触,他越看这个女孩子越喜欢,比上次那个穿高跟鞋小短裙的好太多了,他笑着伸手:「哎,你小郭上次带回来的女孩好太多了!好好和小相处,这小子虽然老实一点,但是老实人靠得住嘛!」说着,熊掌一样的大黑手就伸向宋清月,试图拍上她的香肩。   天啊!胡子洪你不知道「死」字怎麽写吗?或者你想教会我「死」字怎麽写吗?宋清月瞄一眼身边脸色阴暗得媲美子夜的男人,不着痕迹地向後退一步。   很好!总算你懂得安守妇道!冯洪健对她一点头,立刻伸出手接住那只熊掌:「多多指教,我是她未婚夫!」   胡子洪闻言一惊:什麽,已经有男人了!但看一眼那小美娘一双眼睛瞪得大大,敢怒不敢言的表情立刻知道其中有猫腻,那大汉哈哈笑起来了:「没关系,公平竞争!公平竞争嘛!未婚夫妻而已,男未婚女未嫁的,给我们小郭一个机会!」   冯洪健听得心中怒火如星星之火,他在手上加了一把力气:「阁下在开设汽车修理厂的同时,也做婚姻介绍所吗?不是抢三姑六婆的饭碗吗?阁下没有听说过:『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吗?」   咦,这假洋鬼子什麽时候懂得开始用民谚了?宋清月一脸惊讶地看着他:连婚都出来了,哪个鬼答应同你结婚的?   这副怨而不怒的表情看在大胡子的眼中,心中大乐:这样温婉的好女子就是应该同小郭兄弟做夫妻,女人温柔似水最能治愈男人心中的伤痛!他立刻也在手上加了一把力气:「好说,好说!兄弟,俗话说:瘦田无人耕,耕开人人争。好女人就是大家抢着要的!」   !你这粗鲁的大胡子,好好的将本姑娘比作田地!宋清月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瞪着住这大汉。   大胡子无暇顾及到那愤怒的眼神,手似被一把铁钳紧紧握住:看不出这面皮白白的小子有这样大的力气,他涨红脸也使劲加力!   一白一黑两只手像是在打架的公牛,紧紧地缠着不肯放松,一白一黑的两张脸都涨得通红——只不过那白脸是红色,黑脸呈紫色。   没一个好东西!就让他们狗咬狗一嘴毛去了!宋清月背着手,去找自己的小POLO,既然他们这麽多的雄性荷尔蒙与精力无处宣泄,那麽就在此尽情宣泄吧,最好能真的打一架,打得那登徒子头破血流,那真是阿弥陀佛,保佑她宋清月脱离苦海一个月!   想到这里,她双手合十,微笑起来。   可是,菩萨没有听进去她邪恶的祷告,一把醇厚又磁性的声音在她身後响起来:「洪大哥,你干什麽呢,和客人怎麽掰手腕呢?」   那声音——正是郭允权! ☆丶第三十六章 妒火终燎原 二   三个人齐齐回头:只见一个穿着白背心蓝牛仔裤的壮男走过来,得天独厚的好条件!连自诩美男子的冯洪健也嫉妒起来——高大健硕,那一身肌肉饱满,可并不像健美杂志上那样的面目狰狞,棕色的肌肤似缎子一样闪亮,那一脸坚毅的线条,每一根都刻画着一个词:型男!   条件反射,冯洪健立刻转脸看清月,只见她厚厚的小嘴唇都已经张成了O型,眼睛闪闪发亮,看见帅哥竟然成这个样子!妒火终於燎原了!他大吼一声,使出全身力气用在右手上。   「哎哟!」胡子洪叫出声来,触电似的要甩开他的手,无奈那手像是黏在自己手上,他只得苦笑着说:「兄弟!大哥认输了!比力气你赢了!」   宋清月回过神来,走过来:「冯洪健,人家已经认输了,你适可而止吧!」   现在知道和我说话了吗?迟了!他迅速回头,低吼道:「闭嘴!看我回去怎麽和你算账!」   !这个神经病!怎麽一脸吃醋的丈夫的表情,像呵斥自己贱内一样呵斥自己?和他无亲无故的!她赶紧瞄一眼郭允权:希望这小子不是大嘴巴,要不回家和妈妈一念叨,自己又要受紧箍咒的荼毒了。   这一眼落在冯洪健的眼中,如同燎原大火上浇了一千公升的汽油,他猛地甩开胡子洪的手,伸手给郭允权:「冯洪健,请多指教!」   这个男人雄性荷尔蒙多得可以去发电了吗?挑战完这个,再去挑战那个,是不是应该把他投进古罗马的角斗场,放两只狮子三头公牛与他一决生死?宋清月一边想,一边拖过他的手:「好了,别弄得像小孩子一样!」   小孩子!「我不是小孩子!」他低头猛地盯着宋清月:「我再告诉你一遍,我是成年男人!现在是一个妒火中烧的成年男人!」说出自己内心的秘密,他反而有如释重负的感觉。   是的,吃醋!他确定了对眼前这个眼睛睁得大大,嘴巴再度呈O型的小女人的热烈感情,顾不得有人在场,他低头吻上那因吃惊而微微张开的红唇:他要用身体语言向大家宣告:这个女人是他的!永远都是!   !宋清月的尖叫被他吞落在肚子里:这个假洋鬼子在风化教养方面,足以和真正的洋人相媲美,居然当众表演!   虽然身体诚实地做出反应,可是毕竟当着人前,她大脑中残存的理智与冷静命令她双手挥拳向那色狼锤去,大眼睛向身边的人求助:「救我!」   郭允权平静又羡慕地看着面前这登对的情侣:他记得数个小时之前,那个男子是怎样焦急地将这女子抱出车厢,又怎麽痛心疾首地责怪自己,他爱她一定很深(唉,就像自己爱着她一样),想到那个无情的女孩,他转头沉默不语。   胡子洪激动起来:「小郭,这可是个好姑娘,怎麽,你不试一试吗?」他急得抓头,真想过去拽开这个正在强吻的男人,可是又害怕他那一身力气,无奈之下,他只能抓住小郭游说。   郭允权笑了一下,老老实实地说:「人家小两口吵架,我们这些外人跟在旁边看什麽热闹?」   这话停在冯洪健耳中,他的怒气消了一半,刚要松开怀中佳人,不想唇舌一阵痛楚:这个女人!她咬了他!   吃痛之下,他松开她,却不想她挥手便打过来「啪」!   宋清月握住双拳,愤恨道:「这一掌是告诉你,请你对我放尊重!」   他的嘴唇滴着血,脸颊一片火热,尚未来得及做出反应,胡子洪喜笑颜开:「小郭!小郭!这小美娘与他并没有关系,你还来得及!」   两个刚分开拥吻的人一起转头,用愤恨得可以置人於死地的目光盯住他:你这八公(注:仿造八婆)!还嫌我们吵得不够吗?   胡子洪被四道目光盯住,整个人缩小一圈:干什麽?人家只是希望引入公平竞争的机制而已!再说,多这样一个美小娘做自己的弟媳妇,以後什麽修理厂代言人就不愁找了。他哀怨地想着,双手不禁放在胸前:啊,自己一颗红彤彤的老心啊!   郭允权看他一眼,再看那一对怒气冲天的情侣,平静地解释:「二位,不要生气,我大哥这人虽然外表比较的威武,但是长着一颗三八的心。每次一看到漂亮的女孩子,就想着给我介绍做女朋友,不要误会!千万不要误会!」他一边说着,一边摇起了手,那一脸老实巴交的样子让冯洪健放下了戒心。   胡子洪不干了:「喂,死小子!什麽叫『威武的外表长着一颗三八的心』?哥哥我是看你老大不小的了,该娶个媳妇照顾你了!」   郭允权呵呵笑着,宋清月奇怪地看着他:这个郭允权是有人格分裂症还是怎麽的?以往见面,他是多麽的魅惑多麽八面玲珑,怎麽今天怎麽像个郭傻子似的?   她皱一皱眉头,她不愿惹是生非,既然他已经忘记所有,又不是多麽光彩的事情,她记住干吗呢?提醒自己是一个身心寂寞的女人?想到这里,她抬头看一眼冯洪健,只见他的双眸已恢复平静,正紧紧盯着自己,那神情像是猫盯着鲜鱼一样。   她忽然想起自己还在生他的气,掉转头不去理他。   大胡子仍在一旁哇哇叫:「死小子!罚你中午请哥哥我喝老酒!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郭允权憨厚地笑:「当然行,再请上这两位新朋友!」   宋清月已经转身去找自己的小POLO去了,她问洗车的工人说:「洗好了吗?」   哗哗的水声中,工人听不见她说什麽,只是抬头对她笑笑。   冯洪健的电话响了,他接通,戴明在那边低声下气地说:「冯总,各位老总已经休息了,有位老总说请两位总中午去吃个饭。」   冯洪健望一眼远处的宋清月,知道她一定是一万个不同意,於是出声说:「我们没有时间,我们已经有饭局了。」   「什麽?有饭局了!老子请你们吃饭,你们还敢摆架子!他妈的!老子马上就把这里冲得一XX糟!」一串污言秽语从电话那头传过来。 ☆丶第三十七章 美救英雄   这混浊不堪的声音,除了那「石子大王」不做他人想,冯洪健将电话拿远,皱起眉头。   郭允权却听见了那声音,他上前摀住电话,对冯洪健说:「这位兄弟,你怎麽惹上了『霸王石』?」   话音未落,电话那头响起戴明的哀嚎:「冯总救命!宋总救命!咳咳咳……」   那混浊声音又响起:「小白脸,老子警告你,快点给老子出现,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这句说完,电话便「啪」的挂断了。   社会主义国家,朗朗乾坤,怎麽还有这样彪悍无礼的土匪?冯洪健震惊了。   可是郭允权却十分平静:「兄弟,你摊上事了,信得过我的话,请告诉我这究竟怎麽回事?」   冯洪健本对这个男子是抱有警惕之心的,但是人在屋檐下,焉能不低头?何况他又是一副无公害的忠厚模样,於是捡要紧处说了几句。   郭允权听後沉吟一会,才开口:「没什麽大事,只不过扫了这赌棍的赌兴罢了,他请你们吃饭,一定是要给你们难堪的。无妨,我和洪大哥陪你一起去。」   胡子洪在一旁摇头:「别喊上我,我还是带小美娘一起回家吃饭好,谁烧的菜都比不上我媳妇烧的人间美味!」说罢,他呵呵笑起来。   「行,回头我就告诉嫂子,说你和隔壁超市的大嘴眉来眼去。」那郭允权也不是好相与的,立即笑呵呵地回敬。   老实人的话人人信,他和大嘴女没什麽也能给他描得面目全非,胡子洪气得大胡子一翘一翘的:「你这臭小子,胳膊肘子朝外面拐,帮着外人打劫你哥哥来了!」   郭允权搂住哥哥肩膀,拍两下,爽朗大笑起来。   冯洪健被这眼前一幕所感染:多麽像美国西部片中的孤胆英雄!一对黑壮大汉加一个白壮大汉!唉,自己就是晒不黑!清月是喜欢黑壮壮的男人的!他不禁有点怨恨起自己来。   宋清月从那边走过来,见三人握手言和,一副有难同当的兄弟模样,不禁好奇起来:这男人就是奇怪,荷尔蒙升的快散的也快!她开口发问道:「你们去哪里?」刚一开口,她的肚子「咕咕」的叫起来。   她的脸红起来,都十二点半了,当然饿了,上午还晕倒过一次嘛。   「哈哈哈!」那三个男人都笑起来。冯洪健毕竟是心疼女友,最早止住笑:「月儿,肚子饿了怎麽办?」   这个恶心的男人!宋清月瞪他,可是不争气的肚子叫得更响了。   **************************************************   宋清月闷闷地吃着饭,一脸郁闷地看着窗外白亮的阳光。方缠那「黑白汉子组合」潇洒地走了,留下她一人在胡子洪家「享受」洪大嫂的美味。   她低头扒饭,这洪大嫂的菜式用一个词的比较级便可以概括:咸丶很咸丶非常咸,让清月直觉她是不是盐贩子,或者是非典时期囤积了大量盐亟待消耗。   那洪大嫂是个胖大女人,同胡子洪十分相配,只差一把威风凛凛的大胡子便可以直接冒充丈夫,当下拚命给宋清月夹菜:「吃吃吃!唉,你们城里的小姑娘就是这样,都饿成小鸟腿了,还拚命减肥!」   宋清月看着碗中堆成山的猪蹄丶猪腰丶猪心丶猪肝丶猪腿肉,深深叹气:没胡子嫂嫂,难道您家和猪有不共戴天之仇恨,必须要将猪的全身食之而後快吗?   那洪大嫂一边将红烧猪大肠夹入她碗中,一边爽朗地说:「吃吃吃,多吃点!吃胖点!你瞧你瘦成什麽样了!我就不懂了,那瘦得前胸贴後胸了,没胸没屁股的,有什麽好看的?!男人嘛,都喜欢丰满的!」说着,骄傲地挺了挺她那宽阔的胸膛。   清月看一眼自己的身材,内心疑惑:怎麽说自己也不是贫乳系女子,好歹算是一个生育过的妈妈,她望着碗上那红彤彤的一节节的猪大肠,联想到它生前的功能,顿时没有了胃口。   「阿姨阿姨!」胖胖的小男孩满头大汗地推门而入,清月放下碗筷:咦,这不是那个给冯洪健喊加油的小胖墩吗?   那小男孩一脸焦急地说:「郭叔叔要我来叫你们去『五浪大酒店』,快,去迟了就出大事了!」说着,那豆大的汗珠顺着那肥嘟嘟的胖脸滴了下来。   大事!宋清月的手一个颤抖,差点打碎了桌上的碗,她颤声问道: 「怎麽了?什麽大事?」菩萨保佑啊!千万别让这冯公子出什麽事,不然十个宋清月也不够爱弟成瘾的蒋总劈的!   那小胖子擦擦脸上的汗:「我没有看见,总之是很大很大的事!」   清月的脑海中霎时闪出刀光剑影鲜血淋漓的场面,她吓得脸色雪白往向洪大嫂。   洪大嫂则是一脸平静:「能有什麽大事啊?别听着小子嘘声一片!一定是酒喝多了,来找救兵了!」她一边说,一边豪迈地撕下一大块猪腿肉,塞进口中大嚼。   喝酒!清月从不知道冯洪健的酒量是多少,当下就站起身来:「洪大嫂,一起去吧!」   「不急!哈哈哈!不急!」洪大嫂一边说,一边撕一块猪腿肉送到清月的嘴边,那黑黝黝的手上还泛着油光,清月转过头。   「咦?快吃!不然肚子里没有油荤,等会要你喝酒,你怎麽办?你不喝酒怎麽救你男人?」她纹成墨色的柳眉倒竖,豹眼圆睁。   无法,清月咬了一口猪腿肉,哀怨地吞进肚中。没胡子嫂嫂哈哈大笑,将油手往自己黑色直筒连衣裙上擦擦,挽起清月的手:「走!嫂子带你去救男人去!」   二十一世纪是「她」世纪,男人们越来越婉约柔弱,将女人们生生逼得豪放有为,英雄救美已经不再有市场了,现在火热流行的是美救英雄——哀怨呐!   清月被洪大嫂携着,站在「五浪酒楼」门口:果真是豪华酒店!那通身的气派!鸡黄琉璃瓦,朱红墙,碧绿窗棂,朱红大门,店内又是一派中西夹杂的装修风格,无一不透露着高阶版暴发户的气质。   她一路皱眉来到最豪华的包厢,望一眼里面状况,便知道为何那小胖墩要跑得气喘吁吁了。 ☆丶第三十八章 江湖规矩   清月四下找冯洪健的身影,只见桌上那「石子大王」穿着一件色彩糜烂的花衬衫,油亮的头发像赌神一样全部後梳,叼着雪茄烟,自以为派头十足的斜着眼睛看着自己。咦,他以为他是小马哥,在拍《火港风云》?   她心中冷哼一声,掉转脸,「山羊胡子」乾瘦枯槁的脸上,涌起阵阵潮红,像是肺结核病人那般——显然酒醉多时。   胡子洪早已喝得七荤八素,倒在桌上,口中仍不住呐喊着:「没醉!……还要喝!……」   洪大嫂一见便气,上去便是一巴掌招呼:「死鬼!喝得就跟烂泥似的!」那大胡子抬头,哈哈大笑:「老婆!来得好……来,陪我喝酒!」说着,便搂过自己的孪生——好吧,孪生妹妹。   郭允权倒是一脸平静,清亮的眼中没有丝毫酒气,他低头指了指桌下。   清月弯腰:天啊!废了她这双美人眼吧!平日里英俊潇洒的冯公子坐在地上,趴在椅子上,正酣睡着,嘴巴还不时地咕哝着,好一个天真无邪的海棠春睡醉鬼图!   她咬牙,走过去扶起他,那八十公斤的重量让她险些摔倒。郭允权从一旁协助她扶起。   郭允权身上没有一丝酒味,清月立刻冷冷地说:「郭先生,你不替洪健挡酒就算了,连自己的把兄弟都不帮一把,可见你何等凉薄!」不知怎的,看见醉得不省人事的冯洪健,她内心涌起一丝心疼一丝哀伤:这没娘疼的孩子!   冯洪健听见清月声音,立刻睁开他那双迷人的桃花眼,醉意朦胧地喊一声:「月儿……妈妈,你来了!健健好想你!」说着,便张开双臂扎进她的怀中,又甜甜地睡死过去,那黑长浓密的睫毛在白玉般的脸上投下一道阴影。   !清月有一丝惊艳,可是被这样大的「儿子」熊抱,一个踀趔差点摔倒,好在郭允权眼疾手快,自动献上胸膛做人肉垫子,他一边扶着清月,一边幽幽地解释:「宋小姐,不是我不喝酒,而是……我年少时因饮酒误事,从此便滴酒不沾。」说着,他伸出自己的左手,那黝黑强壮的手掌仅存四指,看上去十分诡异。   原来你是这样一条铁血汉子?既然滴酒不沾,那你那夜在阳台为何要找我要香槟喝?清月斜睨着他,神色中几分疑惑几分不屑,刚要张口质疑,那「石子大王」喷着酒气,睁着血红的小眼睛开口了:「小美娘,今天你要救你男人也无妨,先陪老板我喝酒!」   「哦?」清月抱着冯洪健这头醉熊,吃力地坐下,挑起浓眉问道:「不喝呢?」   「啪!」那胖大汉一手拍在桌上,桌上的酒杯都震了三震,那粗肥手指上戴满了黄灿灿的金戒指,手腕上是两指头粗的金手链,晃得人眼发涨,清月别过头去。   胖大汉认为自己的威慑力已经达到,便仰头哈哈狂笑起来:「告诉你,小美娘,这是我们火港的规矩!你男人既然酒量不行,那麽你必须帮他喝了,才能把他带走!」说着,他转动肥短脖子对洪大嫂说:「嫂子,是吧?」   洪大嫂连连点头:「是,『石子大王』说得全对,我们行走江湖讲的就是个『义』字,义薄云天!」   还行走江湖,义薄云天?宋清月嗤之以鼻,但四下打量,整间包厢里是这几个人,可是方才进来的时候,一排各色花衬衫笔直站着,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老板养的狗,还都清一色戴着黑墨镜。   这「石子大王」港人的精明强干没有学会,轧台型到学了十足十!   那胖大汉见她不言语,深觉自己威严不可挡的大男子主义受到了威胁,又再次拍打桌子,努力瞪大小眼睛:「不喝不准走!」   清月抬头斜眼瞧他:这也算江湖的大佬?   洪大嫂堪称女中豪杰,当下便举起面前的高脚杯:「『石子大王』我敬你!」说着,一仰脖便喝乾了杯中酒。   「好!洪大嫂不愧是响当当的一条女汉子!」「石子大王」一仰头也乾了杯中物。   响当当的一条女汉子,洪大嫂是能衬得起这句话是不错,但是这男人真的是腹中没有半点墨水了吗?这样形容一个风华正茂的女子?   红旗袍的服务小姐袅袅上前倒满酒,胖大汉一挥手,她便乖巧地站一边去了。   清月松一口气,俗话说:风流茶说合,酒是色媒人。她实在害怕这色大王在酒精的催动下,做出比坐大腿还下作的事情来。   那服务小姐走过来替清月倒酒,清月一手搂住冯洪健,一手挡住酒杯。   「石子大王」肥墩墩的脸「唰」地便放下了:「小美娘,你怎麽这麽不上道?说多少遍你才懂?江湖规矩!」   清月浅浅笑着,那清淡笑容实在是温婉可人(她内心都觉得自己做作):「不是不喝。第一,这酒我喝不来。第二,这杯子太小,我怕不能过瘾。」   那胖大汉微张大厚嘴,说不出的恶心万种,半晌才说:「小美娘,你说喝什麽酒?」   「白兰地,威士忌……洋酒种种皆不限。」不过,她转动着眼珠,叹一口气:「可惜……洋酒都比较贵,而且正宗的不太好买到。」   所谓请将不如激将,这「石子大王」生平最痛恨别人质疑他腰中不鼓,只见他气得哇哇直叫,脸红脖子粗地叫门外手下:「那个谁谁谁!去给老子把老子家里最好的几瓶洋酒拿来!」   那个叫谁谁谁的儿子点头哈腰没出去多久,只见一个矮小精瘦的男人蹩进来,满脸的笑容用勺子能刮下来三斤半:「『石子大王』,我『五浪酒店』虽称不上星级,但好歹也是火港镇最豪华的大酒店,您怎麽能叫手下回家取酒?这传出去老板们该笑我五浪招待不周了。」   唉,五浪——话说哪五浪?清月记得一部恶俗的港片中泡妞绝招中这样诠释:浪子丶浪费丶浪漫丶浪花丶**。眼前这位老板只能诠释一浪:即浪费。唉,怎麽浪费法?宋清月是有素质的人,不愿损人太狠:唉,做人真浪费——不过衣料不浪费。   那「浪费老板」拍拍手,几个红旗袍小姐便捧着几瓶洋酒鱼贯而入,最後一个手中拿着几只喝水的玻璃杯,这几位女子放下酒与茶杯後立刻低首出门,头都不敢抬一下。   同是女人的宋清月却潇洒百倍,伸出纤长玉手,取出一只玻璃杯,做出请的动作,加问一句:「『石子大王』,请问规矩是什麽?」 ☆丶第三十九章 软禁小美娘   「石子大王」脸一横,斩钉截铁道:「男女平等!」   「好!」清月转眸一笑,爽快点头。   服务小姐打开洋酒正欲倒酒,那「山羊胡子」捋着胡子,红着一张灰脸说话了:「这位小姐是刚刚喝酒,而『石子大王』已经喝了不少白酒了,常言道最怕混酒喝,小姐,这似乎有违男女平等之理吧?」   瞧他一副乾瘦的模样,说起话来倒是慢条斯理。清月直觉他十分难缠,正要开口分辩,那边洪大嫂的铁砂掌便拍了过来,这一掌把这灰脸瘦老头差点拍到他面前的碗里去。   洪大嫂爽朗大笑着:「老烟鬼,你不是觉得寂寞吧?没事,姐姐我陪你喝个痛快!」说着,举起手中的酒杯,再一次先乾为敬。   「山羊胡子」恨恨看一眼这「成事不足败事有馀」的洪大嫂,江湖规矩在此,无法,只好仰头喝了一杯,他本是不胜酒力之人,加上多年来吸「大烟」伤身已久,这一杯急酒喝得他胃气上涌竟要吐了出来。   郭允权连忙一把扶住他:「烟老,你不要紧吧!」   烟老!真是创意的称呼!清月含着笑看着面前这一幕。   只见「山羊胡子」咳得脸色嫣红,如晚期肺结核病人一般,连连摇手,郭允权连忙一把架住他:「石老板,我送烟老板回家,去去就来!」   「石子大王」不耐烦地摆手:「去去去!」这壮大小子居然不喝酒,实在令人讨厌!还不如消失的乾净!不喝酒,哼,算什麽汉子!   清月看看桌面,除了自己,坐着的便是这位石老板和洪大嫂了,洪大嫂同自己一样,女中豪杰一般将男人搂在怀里——唉,如今的女人,真是作孽啊!   她深深叹气,缓缓开口道:「烟老板说的有理,这样吧,我也不为难石老板。」她示意服务小姐倒大半杯白兰地,又将桌上的五粮液倒满茶杯,右手举杯,含笑道:「我先乾为敬!」说着,小口小口地将一茶杯的酒喝完,旋即倒转手腕,茶杯中一滴酒都没有滴落。   「好好好!真是女中豪杰!」击桌而叫的不仅仅是「石子大王」一人,连洪大嫂也拍着老公的虎背喝起彩来,直拍的那胡子洪一阵狂咳嗽。   「石子大王」也举杯喝尽茶杯中白兰地,咂咂嘴:「唉,这洋酒就是没咱们中国酒绵柔醇厚。」   「是,要说绵柔醇厚,当属绍兴花雕酒。」清月侧头问「浪费老板」:「五浪大哥,您这里有黄酒吗?」   听得这样一个高贵美女软绵绵地叫自己大哥,「浪费老板」笑得牙仁开花,点头哈腰道:「有,有,有!」   不一会工夫,花雕酒便送上了桌。   清月倒满,举杯道:「请。」   「石子大王」脸色发潮,看不出这小美娘竟是真人不露相,一瞬间喝完三茶杯,面不改色心不跳,他直觉自己心跳如擂鼓,一阵阵胃酸加酒液上涌:明明酒前服过药,还吃过一大片黄油!他一双血红的小眼睛看着杯中深褐色的黄酒:这样子混酒喝真不是办法,眼看自己就要倒下。   清月见他面色迟疑,於是浅笑着开口道:「石老板可是不胜酒力?」   「呢?不胜?」「石子大王」立刻脖子粗了一圈:「胜!我胜得很!」说着,眼睛一闭,拿出小时候喝打虫药的勇气仰脖喝下了这杯黄酒。   清月也慢慢喝完,准备示意服务员小姐倒酒,只见「石子大王」笑嘻嘻地咕哝道:「胜,我很胜!我十分胜……胜」说着,头一沉,便趴在了酒桌上,不省人事。   太好了,清月心中大喜,正准备起身走过去在他肥壮身躯上狠狠拍上两拍,无奈怀中「孩儿」将她搂得太紧,动弹不得。   她只得示意服务员小姐:「小姐,请你帮我抱一下『儿子』。」   那服务员小姐当场震撼,这麽年轻貌美的女子,望去不过二十四五岁,竟有这样这样英俊的成年儿子!她颤巍巍地伸出手扶住冯洪健的胁下,准备扶起他。   冯洪健睁眼看见一张陌生脸孔,立刻鬼叫起来:「你不是我妈妈!」然後转头看一眼宋清月,钻到她怀中撒娇道:「妈妈抱,妈妈抱健健!」   服务员小姐心痛了:真是悲剧啊,这麽保养有方的美妈妈,生了这麽英俊的儿子,竟然是个傻子!   清月拍拍他,温柔哄两句:「乖,贱贱乖,等会带你回家。」那冯公子方才将头埋进她的怀抱,再次睡死过去。   服务小姐感动地眼中泪光闪烁,问道:「阿姨,怎麽办?」   阿姨?清月讶异地望着她:妹子,我喝了这麽多酒尚且未醉,你滴酒未沾,怎麽闻一闻酒气也醉了吗?当下她便开口:「叫一声大姐就行了。你站在他身後扶住他,帮我站起来。」   那服务小姐恍然大悟:美人迟暮最怕人将她叫老。她连连点头,伸出一双手帮助清月将冯洪健扶起。   那边洪大嫂丝毫不费力地将胡子洪架起,五个人一起走向大门。这边刚一开门,一个凶巴巴的红花衬衫便伸头:「去哪里?」   「回家啊。」清月回答得理直气壮,难不成还在你这里过年?   「我要请示老板!」那红花衬衫走到「石子大王」面前卑躬屈膝道:「老板,他们要走了,可以让他们走吗?」   一连说了几遍,只见「石子大王」伸出一只金光闪烁的肥手,咕哝道:「不……不准走……陪我喝……喝酒!」   那红花衬衫立刻立正站好,一秒钟内奴才相尽失,威严地对清月一行人说:「老板说了:统统不准走,陪他喝酒!」   「他喝醉了,说的是酒话,唉,我说小兄弟,你这也分不清吗?」洪大嫂陪着笑解释道。   「不管什麽!老板说不准走就是不准走!」那红花衬衫对他们这等「草民」可没有对老板那份耐心,只见他挺腰凸肚:「总之,等老板醒了说你们可以走了,你们才准走。」   咦,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软禁?想不到她宋清月活了二十八个年头被一个矿山老板给软禁了,其原因竟然是喝酒! ☆丶第四十章 救赎与黑手   「这是哪里的规矩?」清月怒极反笑:「他难道是皇帝,一句圣旨我们就等在此等候?」   那红花衬衫面色稍霁:「咦!这位小美娘你不知道,整个火港镇的皇帝就是我们「石子大王」吗?他跺一跺脚整个火港都抖三抖!好啦,看你长得不错的份上,暂且放过你这一回。」转脸又蛮横地对「浪费老板」命令道:「五浪,好好陪这几个!」   那「浪费老板」连连点头,谦卑道:「是是是,大哥吩咐的是。」   那红花衬衫满意地扫视全场一眼,满意地将门带上。   清月愤怒了,冯洪健的大半个身体倒在她的肩上,她的肩膀又酸又痛,她力撑不住,只能扶着墙慢慢坐下。   洪大嫂暴怒之中砸碎一只酒瓶,那黄褐色的花雕酒飞溅出来,整间房屋里酒气四溢,红花衬衫闻声推门,只见「浪费老板」急急解释:「失手打碎的!莫要怪,莫要责怪!」   红花衬衫冷哼一声,又立即合门。「浪费老板」急得在包厢里来回踱步,他穿着玄色的香云纱褂裤,这来回一走,只觉得那风将他空荡荡的衣服撑得满满,整个纸片人一般。   清月盯着他看一会,认为他是可以争取的盟友,於是开口:「眼看快下午四点了,晚饭的客人快似云来了,这被闷在屋子里,耽误多少客源啊。」说着叹口气,抚一抚冯洪健汗湿的额,幽幽地说:「五浪大哥不像我们这些女人,没有事情可做,在哪里呆都是一样。」说着,她转脸对洪大嫂使了个眼色。   那洪大嫂正因为被软禁而焦急得要命,见清月如此说,立刻拍着大腿道:「妹子说的是,我啊,天天给这死鬼催的不是修理厂就是家里忙,脚下就像安了陀螺似的歇不得,今天倒好,嗯,我看看我最喜欢的电视剧吧。」说着,打开电视,抓一把瓜子磕起来。   「浪费老板」想到开门迎客做生意,急得抓耳挠腮,他双手对击,对着「石子大王」连连鞠躬作揖:「哥哥,我的哥哥,我的爹爹,我的爷爷……你快快醒来,放我们出去吧。」   那「石子大王」睡得鼾声如雷,不停咂嘴,还一味的咕哝道:「酒……好酒……」   清月一旁冷眼瞧着,心中默默数着: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九鞠躬,永垂不朽!   礼成!她这才开口道:「办法倒是有,就是不知道五浪大哥愿不愿指我们一条明路了。」   「浪费老板」双眼一亮,立刻将那服务小姐支出包厢取水瓶,走到清月面前搓手道:「不知道这位小美娘有什麽妙方,可以解救我们三人?」   清月微微屏住呼吸,唉,这麽乾瘦的半老头,竟然有狐臭,难怪刚刚房间里一股怪味,她示意他站远一点慢慢道:「这『石子大王』当真没有一点弱点?或者特别敬畏的人?」   那「浪费老板」黄浊的眼珠转了两转,面有难色道:「有倒是有,但是那人同他不大往来。也不大同我们这些人往来。他……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不知怎的,五浪在说起那人时候,腰伸直了直,脸上的奴才相也少了几分,多了几分人样。   清月点头道:「你且详细地说一下,我是外乡人,又是个弱女子,那位大哥或许会伸出援助之手。」   外乡人是不错,可是你是弱女子?五浪瞄一眼她,但见她那冷冷的面容与一双碧清妙目,不禁如实招来:「这『石子大王』幼时父母早逝,是他大哥一手带大他,又做父亲又做母亲,十分辛酸。後长大成人後,大哥一心希望他能学有所成光耀门楣,不想他刚满二十岁便因罪劳改,大哥仍未放弃他,教他一心向善。等他三年出来,又倾全力资助他做生意。可惜啊!天不遂人愿!他大哥这样情深义重的好汉子,也被这『石子大王』生生辜负!」   五浪皱眉顿足,长叹一声继而沉痛道:「这『石子大王』坑蒙拐骗样样齐来,做生意发家致富,雄霸一方,作威作福,他大哥一怒之下与他断绝关系。但是他怕大哥怕得很,他大哥住镇西头,他从不敢去放肆半分。」   他缓一口气,用探询的语气道:「小美娘,您说,这无父无母的孤儿成长是何等不易?这兄弟情深二十馀载,一朝断绝,又是何等伤心?」   这「浪费老板」有朝一日如果饭馆倒闭,完全可以去做说书的,口齿清晰外加声色俱备,手势丰富,连洪大嫂这个本地人也掉转头听这个耳熟能详的故事。   清月听完故事,心中震撼,低头看冯洪健睡得死甜的脸:你可会因年幼丧母而性格孤僻?她再一次抚一抚他额前的汗,温柔凝睇。   「小美娘?」五浪轻轻发问。   清月抬头,眼中温柔波仍流转:「五浪大哥,你能不能给我这位大哥的电话,我打电话向他求救?」   「这这这……」五浪那刚刚恢复的人样消散了,连连点头哈腰:「我怎麽敢?这霸王醒来还拆碎我的排骨!」   清月的浓眉蹙起:感情你就是一说书的!   正烦恼时,只听得门外十几条汉子同时齐声喊道:「老板大哥!」   老板大哥!那救命人来了!清月霍地转脸,惊喜地紧盯门口!   ***********************************************************   「哗啦——」一阵文件倒地的声音,「哗啦——砰——」玻璃碎裂的声音。   一个靓妆女子脸色铁青,雪白的胸脯随着怒火在布料稀少的衣裙下强烈地起伏,让人遐想无限。   但——只要看一看她眼中阴毒的目光便会立刻感到冰雪覆顶。   老祖宗教训得好:娶妻当娶贤。像这般白雪公主後妈似的人物,谁愿意娶回家闹得家破人亡?   这位狠毒美人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致命缺陷,纤手按住桌上电话,恶狠狠道:「叫黄狗进来!」   黄狗?现代化的写字楼里会养狗吗?   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娇小女子战战兢兢地走进办公室:「郦……郦总……找我……什麽?????事?」她觑一眼老板的晚娘面孔,立刻低头看地板。   「你-他-妈是结巴吗?我问你,宋清月是哪一天去的文昌销售点?还有,你知不知道冯总也和她一起去了?!」最後一句,郦晟是咆哮着叫出来的。 ☆丶第四十一章 金色小铃铛   黄芳吓得浑身一震,眼泪都出来了,她使劲咬了下嘴唇克服自己的恐惧:「报告郦总:宋清月今天上午去的文昌,因为前两天天她在家发高烧,请了病假。至於冯总怎麽一起去,我并不知道。」   「高烧?为什麽不烧死她这个贱人算了!」郦晟狠狠诅咒,眉毛皱起,厚厚的粉底之下,脸部的细纹因盛怒而毕现:冯洪健有手有脚的一名不羁男子,无论自己如何织网都栓不住他一颗飞扬的心。可是如果不是宋清月,她坚信自己有朝一日终会网住那条美男鱼!   她将满腔的怒火发现到面前这个小助理身上:「给我滚出去!看你那怂样就想起宋清月那贱人,只有那贱人才会能接受你这样的贱人!」   黄芳垂头,两滴晶亮的眼泪滴落在衣襟上,清月姐从未这样侮辱过自己——放眼整间公司,没有哪位领导会这样肆意侮辱自己的下属,即使是脾气火爆的销售经理也不会。她深深垂头,掩住眼中愤恨不甘之色。   「晟晟,你怎麽这样的火爆脾气?对下属要和颜悦色才能让她心悦诚服。小美女,对不起哦,我们晟晟心情不好,所以请你多多谅解。这个月的奖金给你双份,以做补偿。」一把娇滴滴的女声从办公室屏风後传过来。   黄芳诧异抬头:是谁?认为钱可以买来人的尊严?   那娇滴滴女声轻笑一声:「晟晟,还不快请黄小姐出去?」   郦晟狠狠剜黄芳一眼,後者头也不敢抬地逃出办公室,在背手关门那一霎那,黄芳用镜片的反射看见一个矮小的女子从屏风後走出,她用眼睛馀光迅速看一眼:那女子脚上戴着一只脚环,挂着金色的小铃铛。   黄芳立刻疾步走到自己的格子间发短信给清月:清月姐,小心背後黑手,尤其是脚上戴金色铃铛的女人。发完之後,她长舒一口气,将短信删除,默默为清月姐祈祷:好人一生平安!希望冯总可以呵护你安全!   「嘀铃铃」清月的手机短信提示音响起,她低头看到小黄的那条短信,当下哂笑:托命运大神的洪福,她宋清月身後的黑手何曾断绝过?以前是她前夫,现在是女魔头郦晟小姐——都是外表无懈可击,内心阴毒。   等等,脚腕戴金铃铛的女人?她在脑海中迅速搜索:郦晟自命不凡,视黄金为俗物,整日里只肯佩戴各色宝石以示矜贵。她将这句话印入内心,当即却也删除此条短信。   「老板大哥,老板在包厢里喝酒,我给您老人家叫醒他!」这诚惶诚恐的声音正是红花衬衫的声音。   宋清月看一眼五浪老板,心想:此人同你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做人都显浪费。   门外一把清冷的嗓音说道:「不用了,我这就进去!」   那五浪老板喜得脸上皱纹叠起,连连搓手道:「救星来了!救星驾到!」那样子似乎马上就要跪地行三跪九拜大礼。   门被推开,一个高瘦黝黑的汉子傲然挺立在门口,国字脸上一派正气凛然,深度眼镜後的眼睛冒着怒火。   清月猛地站起:这不是李老师又是谁?   冯洪健冷不防被清月推到地上,睁开醉桃花眼,刚要张口说话,却被清月一把摀住:她知道李老师这样的男人,最最重视男女之大妨礼义廉耻,万万不可让这混世魔王说出什麽惊世骇俗的话来。   冯洪健见佳人伸手摀住他嘴,心中欢喜,便在那手心连连吻上几下,无奈脑中昏沉加上鼻中缺氧,又沉沉睡去。   李老师见清月主动站起行礼,看着她便问:「你就是被李向武扣住不准走的女子?」   不待清月点头,一旁的洪大嫂急急举手:「李老师,还有我,还有我!」   见五大三粗的洪大嫂也在被软禁之列,李老师不禁眉毛松弛,露出一丝笑意:「咦,洪大嫂,你怎麽也在这里?」   「没法子,和这位小妹一样,为了救自己的汉子。这位小妹的汉子是外乡人,初来乍到得罪了您的弟弟,被邀请来斗酒。您知道的,我这汉子是个实诚人,陪着这小兄弟一起来了,想不到,两个男人都被喝倒了,没法子,我们女人家只好按规矩来,想不到石老板量不如这位小妹,反而下令不准我们走。」说着,竟声泪俱下。   清月诧异地看着原本女中豪杰状的洪大嫂此刻正做出备受欺凌的弱女子模样,那满口的豪迈之语化为毕恭毕敬之词,不禁目瞪口呆。   洪大嫂转头装作擦眼泪,向清月使一个眼色,她立刻心领神会,低首垂目,期期艾艾答道:「是,我们是总公司派来整顿『爱家』销售点的,不想冲撞了令弟赌博的雅兴——」她流不出眼泪,唉,那几年已经将泪水流乾。   !一阵剧痛从腰间传来,她痛得眼泪喷薄而出,抬头,只见洪大嫂挤眉弄眼对着她——感情是她在用那只铁砂掌给自己在催泪?   李老师浓眉皱起,严肃问清月:「是总公司派来整顿『爱家』销售点的?」   清月含泪点头,那梨花一枝春带雨的模样令人心痛,李老师不禁和颜悦色几分:「那个销售点是需要整顿了。小姑娘,我已经不知道打了多少投诉电话给贵公司反应真相,不想都石沉大海。」   清月脸红,以往她这副总居庙堂之高忘江湖之远,被表面现象蒙住眼睛,她指一指依偎在自己腿上的冯洪健:「这是我们副总,他上任不过一个月。」   李老师点头,忽然问:「也是你的丈夫?」   清月骤然脸红,不知道如何回答,只听得那本应睡死的冯洪健大声地「嗯」了一声。   他醒了?在装睡?她睁大眼睛审视他那张俊脸,只见那张脸上扬起天真无邪的笑容,咂咂嘴又睡去。   李老师眉头完全舒展开,他心下十分喜欢这个端庄秀丽的小女子,既然是夫妻,他完全可以理解年轻小夫妇情到浓处不可自抑之情,於是开口道:「以後要分清场合地点。」   清月的脸红透,她知道李老师意为何指,迅速点头。   李老师见她扶着「丈夫」十分吃力,於是上前帮她一把,道:「走吧。」   五个人走出包厢大门,五浪跟在身後一味点头:「李老走好!」   那红花衬衫结结巴巴道:「老板大哥……这……」   李老师回头,镜片後冷光闪烁:「你叫李向武酒醒後直接来找我李向文要人!」 ☆丶第四十二章 瘦弱的脊梁   「不敢!不敢!」那红花衬衫卑躬屈膝,头差点就垂到膝盖上。   一行五个人走出富丽堂皇口味独特的「五浪大酒店」,只见郭允权靠在车前抱胸望着他们,笑道:「还是李老师厉害!老将出山,抵得过千军万马。」   李老师伸出手揉一揉郭允权发顶,几乎用宠溺的声音说:「臭小子,这麽多年就会哄你老师开心。」   真是奇怪,高大健硕的郭允权不知道比高瘦的李老师大数个SIZE,此刻却低眉垂眼做善财童子状,由佛祖为他行摩顶之礼。   不知怎的,这般尊师重教的场景让清月见得眼中有点湿润。   那洪大嫂爽朗的小声笑道:「好了,脱离虎口了!今晚去我家吃饭!李老师,有好酒哦!」   一听「酒」字,清月便觉得心中一阵恶心,方才在紧张的环境下,精神高度集中,此刻松弛下来,便觉得胃中翻江倒海一般,脸色惨白。   「小姑娘,你怎麽了?」李老师注意到清月的不适,关切问道。   「唔……没什麽……」清月一阵恶心,将冯洪健推给郭允权,走到路边扶住一棵树干呕起来,胃中本无多少粮食,空腹喝了这麽多种酒,酒精入胃,迅速被吸收,能吐出什麽来?   见清月一阵乾呕,洪大嫂恍然大悟,拍一拍额头道:「妹子,妹子怀孕了!」   !清月红着脸抬眼瞪她,被洪大嫂认为是新妈妈的害羞,她哈哈大笑着搂过清月:「妹子,你真是爱你的汉子爱得紧啊,怀着身孕还这样喝酒!唉,不知道对孩子有没有影响?」说着,担忧地看了看清月平坦的小腹。   姐姐!你活这麽大活成了奇迹,成长为一朵奇葩!清月用手帕擦一擦口边的污秽,慢慢解释道:「没有怀孕,是我腹中饥饿,又喝了那麽多酒,所以才会干呕。」   「?哈哈哈!那赶紧回家去吃饭,啊?李老师!」洪大嫂哈哈大笑掩饰尴尬,赶紧钻上车。   四个人加上两头睡死的「猪」奔赴修理厂,路并不很长,但是那路面颠簸难行,每颠簸一下,清月就感觉自己的心和胃一齐要跳出口腔,她死死地摀住自己的嘴巴,脸色煞白,浓眉皱起。   李老师缓缓开口:「这就是真实的火港镇,人人都被它巨大的经济利益所蒙蔽,殊不知它是以生态环境为代价换来经济腾飞!」   清月忍住恶心,缓缓开口道:「吃祖宗饭,断子孙路。」   李老师眼中闪耀惊喜:「是!小姑娘,你所言极是!我每一年都去政府上访,可是无人问津,这里矿石丰富,人们靠山吃山,你瞧!」他伸手指向车窗外。   清月顺着那青筋毕露的黑手向外望去,只见一座山已被炸平,一座山中间被炸成一个中空的大洞,还有一座已被削去山头,原本绿茵茵的山被剥去外衣,露出黄澄澄的肌肤,像被肆意掠夺的母亲,在漫天的黄色灰尘中好不凄凉,真真是一个黄埃散漫风萧索。   她心中凄冷,缓缓吸一口气气,问道:「为什麽?」   李老师颓然道:「这里石矿丰富,炸山采石做石料或者炼水泥。你瞧!」他又指远方。   穿过浓浓的黄尘,清月依稀看见远方一股浓黑烟柱直冲云霄。   「那便是水泥厂,二十四小时永不停工,向全国各地输送水泥。」李老师摇头痛心地说:「虽然家家都三层小楼胜别墅,出门便是宝马车,可是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能有健康可言吗?正如你所言,这样恶意开采,留给子孙後代将会是一个怎样残破不堪的火港?」   「李老师,您应该带宋小姐去码头看一看。因为多年过度盗采江山,整个江面惨不忍睹。」一直沉默开车的郭允权突然开口,那语气中浓浓的悲愤之情令清月恻然。   连一直爽朗的洪大嫂此刻也黯然了:「整个火港,凡是有出息的都离开了,只剩下我们这些故土难离的,在这样一个灰港挣扎。」   清月双目炙痛,她说不出话来:她不过是小小一个职员,她能做什麽?   抬头见李老师期待的目光,她疑惑道:「李老师,我能做什麽?」   李老师微笑,指一指她怀中的冯洪健:「请你和你的丈夫副总,支持我们的植树造林事业。」   清月看一眼沉睡的「丈夫」不由脸红,不知怎麽解释才好。   洪大嫂疑惑出声:「李老师,石老板以前捐款,你为什麽不收呢?」   李老师微笑尽收,露出几分傲气:「谁要他的臭钱?谁不知火港的石子厂全是他的,炸山的炸药是他买的,让始作俑者出两个臭钱就洗涮罪行,太便宜他了!」   清月苦笑一下,轻轻开口:「这年头,无钱寸步难行,有钱能使磨推鬼。令弟生活并不因为您的拒绝而有半点不适。」   李老师坐得笔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