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下载的小说来自 www.sxcnw.org 欢迎常去光顾哦! 本站所有资源部分转载自互联网!请支持正版,版权归作者所有!   ======================================================================    《花无雪》九尾窈窕   你是活在阳光底下的人,活得理直气壮。   而我,活在你的影子里。   只有你知道我的肮脏。   你是我的,要把你身边的女人都清除干净。即便,我叫你爸爸。   ======================================================================   文章类型:原创-言情-近代现代-爱情   作品风格:正剧   所属系列: 民国旧梦   文章进度:已完成   文章字数:271704字    第1章 初见   民国三十年(1941年) 冬   夜上海,雪珠子飘的也是一半一半,不如东北淋漓尽致,就算落了地也积不起来,化成水脏兮兮的,踩上去滑脚,须得小心翼翼,不留神上了年纪的就要摔跟头。   韶华坐在百乐门的包厢里,眼前烟雾腾腾,令他呼吸不畅。然透过这层迷蒙,每个人脸上的表情却甚是犀利。大商洋行的老板一边向百乐门的小姐展示从美利坚进口的金表,一边动手动脚。韶华下意识蹙起眉头。这儿只有做买卖的生意人,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发国难财。他知道自己喜怒于形,唯恐人情得失,冲撞了别人,起身便想走,说话的态度却是顶谦顺的。“顾伯伯,阿妈身体抱恙,侄儿先回去了,望各位叔伯们玩得开心些。”   老顾头撇撇嘴,没说好也没说不好,脸上的横肉却是抖了三抖。毒辣的眼神扫了一圈,在座的有军统高官,有道上的帮会长老,长辈们不说走,做小的谁也不敢先走。当即便拿起一瓶威士忌咚地摆到韶华跟前,“你爹让你跟着我来长见识,我自然是要带挈你,可谁都不能坏了规矩,是不是?!刚来就想走,那也要先敬了叔伯们才对。”   韶华虽面有难色,却仍是拧开瓶盖对着杯子倾倒,他的手指纤长,骨节分明,动作温文细致,全是世家子弟的做派。   青帮的汉子们都在道上混,看不惯他这般小家子气,当即嗤之以鼻道。“跟个娘们似的,又不是让你卖/笑。套着瓶口喝呗!”   琉璃杯中辗转出琥珀色彩,糜/烂眩目。韶华一饮而尽,辣的烧喉咙,他委实喝不惯。   “那顾伯伯,晚生告辞了。”他起身鞠躬,忍住夺门而出的冲动,慢悠悠踱到门边。   就听到身后天青帮长老们的粗放声音,“现在的小猢狲,越来越没有义气,不懂规矩…”   事已至此。韶华也管不了那么多,权当作没听见,踉跄地跑出百乐门,发动引擎,扬长而去。沿着霞飞路行驶,火树银花的夜灯刺眼,他用手指捏了捏眼头,路边景致开始出现叠影,像万花筒不停转动,颠倒。忍住想吐的酒意,方向盘一打,车子驶进了法国公园。   自去年起,霞飞路沿岸就已被划入法租界。韶华的父亲韶觉年被任命为法租界巡捕房厅长,全家一起搬到了公园后边的思南公馆。街两旁栽了梧桐,很有巴黎香颂的感觉。   有意思的是,法国公园虽是富人区,入口处对面却有三排矮楼,住着逃到上海的难民,将公园的前门牢牢堵死,贫穷与富裕的对照之间,像无形被人划了一条线,经渭分明,尤为奇特。   韶华今年不过二十出头,却已经获得了圣若瑟书院的法律学位。从小到大的人生,皆是出自父亲授意,他听天由命,逆来顺受。尚未毕业之时,韶觉年就已属意他从商,让他跟着来往的叔伯们后头捞些生意门槛,学位也就成了一纸空文。   可别人的理想终究是别人的。   日日混迹烟花场所,在这冒险家的乐园里夜夜笙歌,有人甘之如饴,自然也有人苦不堪言。韶华便是后者,每每都只好在心里自嘲,做傀儡就当作的彻底,若是傀儡生出想法,不知是他的主人可悲,抑或是他自身可悲。于是这一番彷徨,失落,和对命运的失控感,化作满腔愤懑,发泄在急速的行驶上。夜风吹不散酒精在脑中的聚集,不经意间,他已大力猛踩油门,转弯处,只听得轮胎和泥地发出尖锐的摩擦。   路过难民窟,穿过公园,思南公馆近在眼前。这一条回家的路线日复一日,然而当枝柯被雪色染白,地面湿透,却突然生出别样的可能。等韶华反应过来之时,已是方向盘打滑,刹车失灵,他的车子就这样直直撞上了公园的铁闸门。   ‘哔——!’喇叭发出长响。   四周熟睡的人打开灯骂骂咧咧地出来张望。韶华的头磕在玻璃上,血流不止。他摇摇晃晃的下车,车轮下一具面目难以辨认的尸体,惊得他楞在原地。   即使很多年后,韶华也一直记得那个冬夜。疏疏的雪花在半空就融化,落地化成水,地面一片污湿冰滑,佝偻的尸体躺在路中央,血肉模糊。冷冽的空气让他经不住微微颤抖,鼻头随之发红。愣了好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回过神来,直到巡捕房的人将他带走。   白炽灯下,他忽冷忽热,酒已醒来,头却还疼的不行。按捺住这一切身体的不适,做完笔录。韶觉年塞了几个银元打点手下人,没过多久他就被放了出来,回到家中洗了把热水澡,天已微明,他辗转反侧。   如果没有喝酒,如果不是心事重重,如果…   可世上哪有那么多如果。   那具冷硬的尸身在他眼前挥之不去,闭上眼都是漫天的飞雪,茫茫一望无垠的白。正因为如此,点点腥红更是触目惊心,深深浅浅,溅的到处都是。他捂住心口猛地坐起身,长时间大口大口的喘气。   因为心中有愧,韶华白天不想睡,夜里也睡不着。持续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向父亲询问后续事宜,韶觉年只敷衍的寥寥带过,并未详述。他决心私下里再作打探。   有钱能使鬼推磨。于这对父子而言,钱财从来都不是费力的事。韶觉年有办法让儿子全身而退,韶华自然也能搞到受害者的信息。   拿着打探来的地址,韶华站在被害人家门前,已是一个月后。他首次踏足这样的难民窟,整幢矮楼散发着腐朽陈旧的气息,各种难闻的味道和各色方言交杂在一起,混淆了五感,只令人烦躁。   铁锈斑剥的大门紧闭,他深呼吸一口气轻轻叩响,长时间无人应答。隔壁收破烂的邻居应声出来张望,他给了一些钞票,得到的消息是:叶家父女相依为命,父亲在码头扛大包,如今死了,女儿被送进孤儿院。   他稍愣,先前怀揣的一股子勇气彻底露了馅,只觉得心底空落落的。他是预备着任打任骂不还手而来,愿意尽一切可能对受害者作出补偿,如今扑了个空,刑期加长,就显得愈发煎熬,一颗心提到嗓子眼来,口干舌燥的继续驱车往孤儿院赶。   褐瓦红墙,基督教会的尖顶,肃穆而沉重。墙壁上爬满绿色的植物,夕照下斑斑驳驳。   女孩十三岁,身材瘦削,只比皮包骨稍强,这令她看起来顶多十岁大。她蹲在地上,双手抱头。一群十五六岁大的男孩子围成圈用石头丢她,齐声高嚷。“脱衣服,脱衣服,脱衣服!”   尽是市井无赖泼皮下作的样子。   韶华初见叶离,是直接目睹了她的脆弱,幼小和孤立无援。然而当她抬起头,满眼却尽是孤注一掷的碎,片片能割伤人的锐利。   他愤怒地冲过去,撩起脚来毫不留情的朝男孩子们的屁股狠踢,这辈子他还未曾这样流氓过。然而好意相帮换来的只有拒人千里。   女孩的目光冷漠无畏,直直射向他,良久眼角勾起很特别的饱满弧度,嘴唇微微上翘,像一只波斯猫。满是嘲弄的神情。   韶华蹲下来,她毫不迟疑地朝他呸了一口,冷笑着咬牙切齿。“杀人犯!”   尽管如此,他还是上前握住了她的手,柔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哈!名字?”她斜了他一眼,“你来之前都不做功课的吗?当然,你们这种有钱人从不把人当人,自然不知道被你杀死的人叫做叶山。”   “我不是坏人。”他虚弱的辩解。   “坏人不会在额头上写字,你就是那个草菅人命的杀人凶手!”   韶华知道她说的没错,只能报以苦笑。   为了挣脱他,女孩低头对着他的手狠狠咬下去,猩红的牙印从底部泛起丝丝血珠。   韶华仍未放手,含着些傻气的执拗,又问了一次。“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她沉默的当口,孤儿院的嬷嬷赶到,这个四十岁出头的修女侍奉上帝,却并不柔和,满脸透露着乖张,冷硬和不耐烦。许是逃走的男孩子们找她哭诉,嬷嬷并不欢迎韶华,在得知他有意领养女孩的同时,麻木冷淡的脸才稍稍有了表情。   “感谢上帝,她终于要走了。”嬷嬷这样喃喃自语。   韶华听得明白洋文,眉头情不自禁蹙起,下意识问道。“您说什么?”   嬷嬷立时噤声,对他的话置若罔闻。   礼拜堂内,耶稣背负着十字受苦受难。白的蜡烛,黑的木椅,所有的一切仿佛无形中拷打着人的罪责,有令人忏悔的震慑力。压迫感从四面八方涌来,编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大网,不断挤压心胸。   女孩坐在祷告的长凳上,不哭也不闹,只是恨恨地盯着韶华,恨不能在他脸上烧出两只窟窿。   韶华被这灼灼的视线看的心焦,回过头问她。“你怎么知道是我?”   她将先前被弄乱的长发绑好,“没有人会来找我。”言辞寡淡,似说着旁人的事。   韶华恍然大悟。——没有人会来找她,除了那个心虚的肇事者。    第2章 收养   有些事情过去了,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轻易抹去。   有些事情却像刻在骨髓里,伤痕历久弥新,时不时牵扯出你的疼痛。   时至今日,离离仍会从噩梦中醒来,大半夜的张惶四顾,一片漆黑。直到眼睛适应了黑暗以后才发现自己不是在孤儿院阴暗潮湿的房间,也不是在与父亲相依为命的狭小蜗居,而是躺在一间宽敞的屋子里,欧式大床,华丽的帷幔,透明的落地玻璃窗。   她爬起来,赤脚在地板上行走,喉咙渴极了,想要喝水,急切的需要水。   窗外淅淅沥沥的下起小雨,是上海的四月,芳菲伊始,韶公馆花园里的树木在静夜里肆无忌惮的舒展着枝桠,迎接甘霖。离离打开了半面窗户,任凉风涌进来,携带着轻微的潮湿,和植物辛辣的香气——那是伤痕撕裂的味道。她闭上眼深呼吸一口,果然,再没有那么不舒服了。   ******   算一算日子,她来到韶公馆,已将近有一百天。   在这一百天里,她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习惯。   习惯新的环境,习惯这里的人和事。   所幸,韶公馆虽然很大,人却不多,确切的说,需要上心的人统共不超过五个。离离自问游刃有余。   首先是韶华的母亲含秋,一个心地善良的女人。   离离到的那一天,含秋站在门槛处迎接她,既没有居高临下的俯视,也没有轻慢鄙夷的态度,反而满眼都是爱怜。替她上药的时候,动作轻柔,唯恐一不小心弄疼了她,一边好声好气的同她说:“韶华对面那间屋子风景很好的,可以看到整座花园,给你住好不好?”   韶华忙不迭附和:“是啊,一般人来作客,我妈都舍不得让人家住的。”   离离点点头,显得茫然又顺从。   ******   管家张妈是个大嗓门,讲一口洋泾浜的上海话,可以絮絮叨叨的说一下午,心地却是极好的。   知道离离和韶华两人空着肚子回来,便去厨房煮了一大锅汤面,还特地往离离的碗里夹了两块红烧大排骨,看她吃的津津有味,便问:“好切伐?”   “嗯。”   “多大啦?”   离离的嘴里还挂着面条,便用手指比划——十三!   含秋笑着掏出手绢来替她擦了擦嘴边的油污,轻声细语道:“慢慢吃,慢慢吃。千万别噎着,好吃的话以后张妈天天给你煮。”   离离被说得有些不好意思,微微低下头来。她想,有钱人家都比较讲究仪态,自己狼吞虎咽着实不太雅观,于是便改为细嚼慢咽,可谁知蓦地就响起一声‘咕噜噜——咕噜噜’,是她的肚子唱起了空城计。顿时,窘的她有些手足无措,脸上也情不自禁飘起两朵红云,惹得在场的人都禁不住笑了。   含秋拉着张妈的手感慨道:“啊呀…真是,家里好久都没有这样热闹了…”   “是呀,太太,有个小孩子就是不一样。”   韶华默默地观望着,不由松了口气。   其实回来之前他多少是有些担心的。因为收养离离完全是他自作主张,并没有事先征得韶觉年的许可。所以一方面他担心此举会触怒老头子,另一方面还要担心离离会不习惯。至少是在孤儿院的时候,她所表现出来的直接,坦白和抗拒,使得韶华不得不防着她可能会与自己的家庭发生剧烈冲突。毕竟是小孩子嘛,情绪亢进突变往往出人意料,若是到时候哭闹起来,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不免叫他难做。可从现在的互动来看,一切的担心都属多余。   饭后,韶华牵着离离的手送她到卧室,顺便同她讲解浴缸要怎么使用,德律风(Telephone)怎么使用……   从头至尾,离离一直睁着好奇的大眼睛看他摆弄,就像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她学的很快,比如说,有红色标记的水龙头出的是热水,蓝色则象征冷水,还有一个塞子沉在浴缸底部,堵住就能盛水泡澡,拔掉之后水就哗啦啦进了下水道。至于德律风那就更神奇了,为什么两根线一通,就能听到彼此的声音呢?对方难道不是鬼吗?韶华拿出一个号码让离离试播,接通的那一刻,一把低沉的男声毫无预兆的从电线那头传过来,离离‘呀’的一声速度跳开。   韶华笑着看她灵巧的身姿,用嘴形无声的对她说——‘小土鳖’,随即拿起听筒装模作样的对另一头道:“洞幺洞幺,我是洞拐,前方伤亡惨重,请求支援,请求支援!”   电话那头沉默一阵后,狐疑的重复了一遍:“洞拐?”   “呃……”韶华心中咯噔一下,知道闯祸了,赶忙解释道,“吴,吴大哥,我…我是韶华,我…和你开玩笑的。请问绪方在不在…”   话还没说话,电话已被切断。   韶华扶额,糟了,吴绪方一定会被关禁闭的…   离离看他出丑心情特别好,两只小手捂住嘴背过身去偷笑。还说她是土鳖呢!她白了他一眼,侬才是戆大咧…   韶华颜面扫地,轻咳一声想给自己找个台阶下,顺便再找个机会好好教育教育这只新来的小土鳖,无奈离离并没给他这个机会,因为她已经什么都学会啦!甚至还逮着他不留神的空档用花洒喷了他一身的水,事后用无辜的眼神看着他,小声嗫嚅道:“我…我初来乍到,什么都不懂,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而后手一滑,又喷了他一脸。   韶华默默无语的退了出去。   虽然遭到了一些意料之中的打击报复,不过无伤大雅。韶公子以为离离就像是一棵从别处移植过来的小树苗,在韶公馆落地生根,他需要做的是在一旁灌溉,施予阳光和土壤,给予耐心和关爱。如此一想,心中顿时充满一种长辈的责任。   ******   此后,离离白天便跟着含秋和张妈料理一些琐事。特别是端午节就要来了,韶公馆里里外外都要大扫除一遍,很考磨功夫。往年这些都是张妈一个人料理,如今有了离离,张妈突然有一种‘如虎添翼’的感觉,逢人便夸离离小姐是‘万金油’!什么事情都能搭把手,万能灵钥来的。韶华觉得张妈这绝对是信口开河,黄毛丫头一个,能有这么能干?   结果有一天韶华忙完了公事回来的特别早,就撞见张妈追在离离屁股后头喊:“小姐啊,我又忘了你说的那个配方啦…”离离转过身去取笑张妈是‘黄鱼脑袋’,一边写了张字条搁在厨房玻璃板下面。韶华偷偷凑过去一瞧,只见纸片上写着,百合、冰片,白芷、白檀香、松香……便问张妈:“这是什么?”张妈稀罕的说:“太太不喜欢闻花露水的味道,觉得太呛鼻子了,离离小姐不知从哪里搞来一张古方,把药材装进砂袋里给太太泡澡,味道好闻不说,现在这个时节用还可以驱虫,老灵光咯。”说完,瞄了一眼楼道口的花盆,直接跳过韶华,向离离征求意见道:“嗳,小姐啊,你说那盆花放在那里好不好啊?”   离离稍微琢磨了一下道:“放到二楼转角那个架子上好了,摆在这里容易踢到。”   “嗯嗯,有道理!”张妈点头如捣蒜,随后便扯开喉咙气贯山河的一吼,“阿忠——把花移到楼上去。”   接下去的半个钟头内,韶华站在自家的大厅中,茫然四顾,发现所有的下人都围着离离团团转,对她惟命是从,相反他这个主人倒不怎么受青睐。想想真是心酸……   另外除了张妈,含秋对离离也是赞不绝口。   由于上了年纪,早晨忙完了之后含秋就习惯去睡个午觉补充一下体力,离离便趁这个空档替她誊抄佛经。她读过书,写一手好字,但并不是所有的字都认得,偶尔遇到念不上来的,就描摹的格外认真,默默记在脑子里,然后再想办法自己去问。含秋将这一切看在眼里,把韶华找了来,指着誊抄本对他说,“你自己看看,多聪明的小囡,老这么闲着也不是办法,你替她找个学校去。”韶华点头应了,谄笑道:“还是妈妈心细,我怎么就想不到呢!”含秋瞪了他一眼,她怎么会不知道韶华打的什么如意算盘!当下用手点着他额头,笑道,“侬呀,小滑头!你哪里是想不到,根本就是怕老头子找你麻烦,就把责任推给我,等我先跟你说,对吧?”含秋理解韶华的难处,事实上,离离到的当晚韶觉年就甩了脸色给韶华看,劈头盖脸的一顿数落:“侬啊是切饱饭了么事体做?当家里开善堂的啊!什么阿猫阿狗都往家里领,不是已经给过教会钱了吗?”含秋想,为了护着离离,往后就让她管自己‘含秋姆妈’吧,老爷子就是再不乐意,也不会专门同一个小丫头过不去的。   韶华的老底被揭穿,便嘿嘿笑了两声卖乖,心底记下了这桩首要大事。只不过这个时候正值五月,已过了报名上学的时间,须要等到夏季过去才可以,所以韶华打算等事情搞定了才去离离跟前挣面子。母子俩各有各的打算,离离却是不知情的。   她正忙着四处笼络人心,就连韶华的司机老赵都说:“我要是有这么个闺女就好了!”   韶华笑笑,不予置评。他怎么会不懂呢?她的所作所为,说到底无非是因为寄人篱下,时有动辄得咎之感,哪怕明知是他欠着她的,也还是担心会惹人白眼,招人非议。所以为人处世,务求尽善尽美,唯恐一不小心,开罪了别人。韶华想她小小年纪,就已经懂得人情世故,平白少了一分天真开朗,为此愈加心疼,这份心疼表现在,从吃的用的,到一些外头买不到的舶来品,他总是想方设法弄回来讨她开心,简直可以称的上是千依百顺了。   作为被呵护被讨好的对象,离离也一直耐心的敷衍着他。说句心里话,她其实一点儿也看不上他,甚至有点儿讨厌他,但在外人眼里,都觉得她能被一个好心的有钱少爷收养实在是天上掉馅饼的事。她自然也不能显得不识抬举。而坦白说,她也着实没有什么底气去争取所谓的尊严,她这样一个无枝可依的女孩子,好好生活下去才是眼下最大的事。因此她即便是再讨厌他,也还是得乖乖的扮演着这个弱者的形象。然而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原来一个人的内疚竟可以影响的这样深远,她根本不必费心开口索求什么,他便会一一达成她的愿望。有时候他送的东西,她是发自内心的欢喜,偏就是不出声,假装无动于衷,非要看到韶华焦急的抓耳挠腮的样子,才暗暗高兴。   韶华绞尽脑汁却总也得不到赞扬,便问她:“嗳,你到底想要什么?想要什么我都买给你!”   离离努着嘴,小声说:“我要去上学。”   韶华轻笑了一声道:“这好办!我早就托人去张罗啦。说道读书,自然数中西女塾顶好,但他们是美国教会学校,收人手续繁琐,等制又严格,我足足花了一百个大洋,才替你争取到了一个入学考的资格。最后能不能进去,关键还得看你自己的本事。”   离离一怔:“一百个大洋?”   “是啊!”韶华故意表现出痛惜。   一百个大洋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但他不能让她知道。   离离果然中计,掰着手指算了一会说:“一百个大洋能买好多东西。”说完抬头感激的望着他,诚恳道,“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你蚀本儿的!”   韶华觉得这大约是他活到至今听过最动人的话了,什么新诗旧诗十四行诗,通通不及這一句‘我不会叫你蚀本儿的’来的悦耳。心情大好之下,便向她敞开了自己书房的大门,允许她以后可以自由出入,不必征得任何人的同意。   离离粲然一笑,像窗外枝头上的白色玉兰花缓缓绽开。    第3章 端午   当是时韶公子以为离离对自己笑了,便意味着两个之间的距离近了一大步。尤其是在求学这件事上,他办的这么漂亮,不免就有些沾沾自喜。从这点上来说,可以看出韶公子真是一个十分容易满足的人,或者说,从小没吃过什么苦的他世界观极其单纯。因而数日之后,当他看到离离对自己的态度又回复到那种万年冰山劈不开的原始光景,就不免深深的,深深的受伤了。   然他心里倒是清楚,这并不是离离的错。她会有今天,全是他一手造成的,因此她讨厌他才合乎常理,若是不讨厌,反倒奇怪了。对此,他表示深切的谅解。只不过小妮子好玩就好玩在,她是人前人后两个样,就是俗话常说的:‘两面三刀’。   有人在的时候,她对他总是恭敬有礼,看到他进出家门都会招呼一句:“慢走哦。”“你回来啦!”脸上挂着甜甜的笑,嘴角的梨涡像一转打着旋的水花。可一旦四下无人,便立刻换上另一副嘴脸,对他爱理不理,无论韶华问什么说什么,通通都是‘嗯’‘啊’‘噢’的敷衍,翻脸比翻书还快。   这绝不是韶华凭空捏造的,而是他经过一系列的打击和碰壁后,总结出的血泪经验。   最明显的案例,莫过于端午节那天发生的事了。   那一天,韶觉年罕见的没有出门,并‘特赦’张妈可以带人进入他的书房拾掇拾掇。至于具体意见么…韶觉年手中的文明棍在地上轻轻一敲,是习惯动作,却带着至高无上的威严。他回头,眯起眼,视线直射向离离。她一下子就像被钉在原地,不敢动弹。韶华的心也跟着提到了嗓子眼。他不自觉往她身边靠了靠,伸出大手来搭在她肩上,呈现出保护者的姿态。她则抿着唇,小心翼翼,怯懦的看向眼前这个上海滩叱咤风云的大亨。韶觉年轻哼一声,带着一丝意味不明的笑意,对张妈和含秋道,“至于具体意见么,你们可以问问这个小丫头嘛。”说着环顾四周,“我看现在厅堂就改的很好,比原来气派多了。”话音刚落,所有人都松了口气。这无异于是给了离离一张通行证,默认了她在这个家庭的地位。韶华顿时有一种心头大石落地的感觉,等韶觉年走后,高兴的对离离说:“算你本事大,我阿爸从轻易不夸人,但是话说回来,你什么时候懂家居装潢这些了?”   她望着他‘咦’了一声:“你房间的书都是这么写的啊!”   韶华颇为惊讶,没想到她竟能看懂他那一堆建筑典籍,不由揉了揉她的脑袋,赞许道:“真聪明!”离离可不吃这一套,歪过头去避开他的触碰,顺便还狠狠白了他一眼,眼神里略有些嫌弃。韶华的手于是停在半空,好不尴尬。   这可叫他气坏了,他又不是病菌!刚才还靠着他,这会儿大流氓走了,他立刻就丧失了利用价值。韶公子为此忿恨难平,简直成了一个深闺怨夫,私底下便给她起了一个外号,‘变色龙小姐’——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变色龙小姐。   同时还默默酝酿出一些和其他青春期顽皮的男孩子相似的念头,就是想要没事捉弄她一下。   刚好午后韶觉年外出宴客,家里的佣人也是各忙各的,只剩下离离和韶公子两个人游手好闲,韶公子便如愿以偿,逮到了一个机会报仇雪恨。   离离当时正在花园里散步,一个人走走停停,有时候蹲在地上看西瓜虫,有时候则站在梧桐树下向上跳,可她个子比较小,无论如何够不着树上的叶子,便泄气的耷拉着脑袋去一旁的长凳子上坐着看小说。   其实由头至尾,韶华一直偷偷跟着她,不过鉴于韶家的花园实在是太大,单是草坪就有一千多平方米,且中间还有一个喷水池,外加一排排梧桐树点缀其中,离离便没能注意到他的尾随。   韶华见她看书看的投入,便从树后绕出来,蹑手蹑脚的走到她身后,凑近了她耳朵吹气,吹得离离浑身发毛,整个背都绷得笔直。接着,他忍住笑将自己的手放在她背上,手指一点一点往上爬,爬到她肩膀,猛地抓住!   “啊!”离离惊得甩掉手中的书,一个弹起,转身见到是韶华,当场气的满脸通红,一手指着他怒道:“你!你——以我为圆心,两米为半径,和我保持距离!不要动手动脚的!!!”   韶华一愣,继而哈哈大笑。   离离白了他一眼,愤愤的往喷水池的方向跑,韶华还是追过去,径自在她身旁坐下,没话找话说道:“嗳,你看什么呐?哦,希腊神话啊。”说着,指向他们身后的白色雕像道,“瞧见没?那个是爱神丘比特!不过我觉得你不该看这个,你该看聊斋。”一边说一边伸手捏了捏她的脸颊,“聊斋里有个故事叫画皮,讲的就是你,昨天还对我笑嘻嘻的,今天就凶巴巴的,你说你的脸不是画皮是什么?!嗯?!”   离离轻哼道:“那又怎么样,我装我的,只要别人看不出来就好啦!”   “我看得出来啊!”韶华不要脸的说,“喏,要骗人呢,就要先骗过当事人,连我都能察觉到你讨厌我,你又怎么能算是成功了呢?!”   离离琢磨了一下,觉得好像有点道理,便望着他虚心讨教:“那要如何?”   韶华大方的解惑:“呐!你不妨对自己说,你一点儿都不讨厌我,还很喜欢我,一直不断跟自己说,直到我再也感觉不到你的讨厌,那才算是真正的成功。”   离离轻轻踹了他一脚:“喜欢你个头啊!”   韶华佯装吃痛,‘哎哟’一声,抱着膝盖一跳一跳的往后退,作状要摔倒。   离离纳闷,她没有踢得很重啊…便伸出手去拉他,结果反被韶华一把拽住,用力一扯,接着自然毫无意外的向他飞扑过去,他正自得意洋洋,孰料脚下一滑,于是两个人便扑通一声,鬼使神差的一同跌进了身后的喷水池里,溅了满地的水花。   韶公子呸了一口水,赶忙将她拉起来,连番告饶道:“嗳,我和你闹着玩儿,闹着玩儿…啊啊啊啊——”话说到一半,后面全是他的惨叫声,因为离离狠狠咬住他的右脸。   可以想见,当天韶公子的下场便是拖着一条被踢过的腿,捧着半张被咬红的脸灰溜溜的回了自己的房间,沿路还在不停的滴水……真是要多惨烈有多惨烈。   伤势虽然不太严重,但他对于自己落得如斯田地可谓是感慨万千。回到房里之后,打开了一本空白的笔记本,在上面写下了一点关于‘变色龙小姐’的小故事……   他一边写,一边画,一边想,一边笑,其实他惹她,倒不是真的想要欺负她或者揭穿她的假面具什么的,而是想到,她对他张牙舞爪也好,张口结舌也好,都是对着他一个人的,像是一种殊荣,绝无仅有。   这样不是挺好么,远远胜过嬉皮笑脸的伪装,小心翼翼的端正。他希望她随心所欲,快乐为上。   如此,他们之间的关系从这一刻起就有了一些本质上的变化,从刚开始时的愿打愿挨,发展成了每天都要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上两句才算正常,斗气斗得峰回路转。后来,战火甚至蔓延到了饭局上,实在叫人忍俊不禁。   一直以来,韶家吃晚饭的习惯都是含秋坐在正中,韶华和离离分坐左右两边,且韶觉年平时基本上都不回来吃,所以乍看之下,就像妈妈带着一个长不大的儿子和一个古灵精怪的小女儿吃饭,其乐融融。   含秋吃素,便一直不停的往离离碗里夹红烧肉。   韶华抱怨道:“妈妈你偏心啊。”   饶是嘴上这样说,一边却还亲自动手给离离盛了碗鱼汤,盯着她喝完,理由是:“你这个年纪,正是发育的时候,吃得这么少没营养以后发僵掉了怎么办,嫁不出去的。”   离离奈着性子不发作,只扁着嘴闷头吃饭,偶尔抬头对含秋眨着水汪汪的眼,无辜的很,言下之意:他欺负我…   含秋拍韶华的手臂,笑骂:“你一个大男人管这种事情干什么,不正经!”   韶华撇撇嘴,斜她一眼——好嘛,有靠山了啊…   离离冲他抿着嘴笑眯眯,得意的样子像捞了好处的猫儿,桌子底下两条腿情不自禁的晃荡晃荡……   韶华挑眉,刚好看到报纸上登了一条花边新闻,便借题发挥道:“唉,这个陆小姐啊,真是…徐先生才去了多久啊,尸骨未寒呐,她就已经和别的人同居了呀!”   含秋立刻命令他打住:“你呀!胡说八道什么,成天看这些乱糟糟的东西,还当着孩子的面说…”   韶华看离离假装镇定,嘴角却压不住微微翘起,摆明了是看自己的好戏,便干脆语不惊人死不休,嚷嚷道:“妈,妈!你听我说完嘛,我的意思是凭什么她陆茵梦和人同居就有人跟前跟后的拍照,还登报,搞得惊天动地的,我和离离同居怎么没人登呢?要不然,我也找人登去?登个头版头条!你说好不好?”   “噗——!”离离一听这话,嘴里的汤全喷了出来,脸上不由自主的浮起两圈酡红。   韶华接着更是变本加厉,取笑她说:“啊呀妈你快看,这孩子多大了居然还吐奶?!咦?喝汤也会醉的啊,你脸干嘛红成这样子啊?”   事实上离离已经在心里将韶华大卸八块了,但当着含秋的面,着实不好发作,于是只能拿起刀叉狠狠插了一块牛排往嘴里塞,桌子底下的脚踏在韶华的脚上,死命的碾。脸上的笑极其狰狞!   韶华抱着双臂看她,忍?我看你能忍多久!   含秋瞪了儿子一眼,拈起餐巾替离离擦嘴:“你不要老欺负她。”   “我哪敢欺负她呀,只有她欺负我。”韶华喊冤。   含秋与张妈对视一眼,露出彼此才懂的笑。   之前她们唯恐离离因为父亲的死而对韶华心存芥蒂,虽然表面上相敬如宾,但大人们心里清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是太平越是不妙,会吵会闹才是真的好。此番目睹韶华和离离拌嘴,便意味着确实是没事了。   含秋当即用手肘推了一下韶华,正色道:“好了,别闹了。提起这个陆小姐就想起来,你阿爸说她与张大千关系很好的,你看看有没有什么门路弄一副张老先生的画回来,好随了老爷子的心愿。你日子也好过一点,是不是?”   韶华摸着下巴,点头道:“有道理。她最近好像正在开画展…唔,我去想想办法。”   当晚,便打了几通电话约好中间人择日碰头。   但这对他而言都不是正事,只是顺便做的,正事是打开笔记本专心致志的写下一篇催人泪下的日记:“变色龙小姐得了母亲的专宠,吾活的甚是艰辛啊…”想一想,光是文字还不足以表达他内心的波动,还须配图一张,画了一条变色龙,专门歌颂她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圆滑本领,孰料美术功底又不过硬,画的歪歪扭扭,变色龙怎么看都像一条壁虎,他想,变色龙也是龙,龙都有爪子的,要不然添两笔爪子?   嗯!就这么办了!   翌日,当离离看完了《希腊神话》到他的房里去还书时,凑巧发现了这本好看的笔记本,一时心痒随手打开,就见到内页上乌漆麻黑的画了一条虫,有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不知道多少条腿,旁边记录着:变色龙小姐的真身!   “呸!”离离大怒,这哪里是龙,是蜈蚣!   由此,韶公子和离离的梁子结了快有一颗粽子那么大了。    第4章 蚂蚁   其后,为了搞到张大千的真迹,韶华一连几天都应酬的很晚,打开家门时,落地钟都已经敲过了十二下。他站在玄关脱鞋时,忍不住抱怨道:“不就是一幅画么…”   微弱的灯光在右前方忽闪,黑暗的长廊尽头似乎站着一个小小的人儿。   “离离?”他压低嗓音询问。   对方不回话,只慢慢向他走来,直到在他跟前停下,韶华发现,果然是她!   “你在等我?”他压低声音问道。   离离仍是不答话,只微微动了动鼻子,一并皱起了眉头。   韶华心道不妙!这满身的酒气,连自己闻着都想吐!离离对喝酒开车是很敏感的。他张口便要解释,可离离一个字没说,转身默默走了,直走到厨房,拉开冰箱取出牛奶,喝完就径自回屋睡觉去了。   韶华觉叹了口气想,还是等她心情好一些再解释吧。孰料他回到自己的房间,竟发现桌子上有两颗粽子,他记得前几天端午节的时候,似乎是听说离离在跟着张妈学包粽子,前前后后煮了一大锅,除去给佣人们分吃之外,眼前这些大概是特意为他留的,韶华不免心头一动,然而伸出手去摸,却发现粽子早已冷透了,硬梆梆的像一块石头。他知道自己前功尽弃了。   ******   隔天起来张妈见到少爷又唉声叹气的,就知道离离肯定又没有给韶华好脸色看,于是颇为同情的说:“这个年纪的小囡都是这样,好话听不进的。”   张妈会有此感慨,皆因她有一个很能折腾的儿子。先前还没来上海的时候,在老家安徽就屡次打伤了人,被学校扫地出门。接着又在扬州剃头店当学徒,把人客的下巴刮出了血。最后送到彪悍的老裁缝手里,还是熨坏了成打成打的衣裳。反正干什么都是一事无成,只把张妈气的食不下咽,三天两头对着观音菩萨祷告:“菩萨啊菩萨,保佑小赤佬不要再闯祸了,否则我就是吃人参都补不回来了。”韶华想,张妈能打自己的儿子,打死也不要紧,他总不能把离离往死里抽吧?唉!   他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刚好又得知张妈小儿子的年纪,恰好与离离一般大,便盘算着同龄人之间或许更容易说话一些,当即提议张妈让自家那个不省心的儿子到韶家来做小厮。一来可以解决老管家的后顾之忧,二来韶华真正的目的是为了笼络一个心腹,好为他做传声筒,缩短他和离离之间的‘距离’。   当然,韶公子若是能未卜先知,大约就不会实践这个馊主意了,可偏偏就是不知道,才有了后来搬起石头脚的行径。因为月晟和离离,可以说,真真是歪打正着啊!   ******   月晟来的那一天,正值六月里,艳阳高照,他赤膊赤脚的站在韶公馆门前,混身污漆麻黑,像在泥堆里打过滚得泼猴儿。还没按门铃,就已经先看到花园里的离离,静静的坐在秋千上看书,穿着一条背带裙,梳着两根麻花辫,惬意慵懒。典型的贵族少女打扮。   张妈出来应门,一看到他这副德行,立刻就揪住他的耳朵骂骂咧咧的将他拽进屋。还没来得及给离离介绍,月晟就如离弦之箭一般窜到了园子里的葡萄架上,手臂枕在脑后大喇喇的晒起太阳。张妈在下面气的直跺脚,嘶吼道:“小赤佬,老爷回来看见了还了得!你给我下来!赶紧跟我去给太太问好!”   离离像是全没听见这番动静,默默的起身回屋,关上门来陶冶情操,端得一副闲人勿扰的架势。   韶华一瞧这情形,就知道自己的如意算盘怕恐怕多半要落空。想让离离和月晟作朋友,简直就是让企鹅和北极熊当邻居,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块儿。如今皮大王登门,请神容易送神难,往后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其实离离当下并没有看不起月晟的意思,但月晟并不知道,只以为离离冷冷清清的是在做脸色给自己看,是瞧不起他这个出身的下人,所以往后离离每次到院子里来散步,月晟就故意抢先一步将秋千给霸占了。   离离发现了以后,确实有点儿不高兴,不过也没放在脸上,只暗暗打定主意决不退让。   恰好这个时节,市面上已经有西瓜卖了,张妈便从上门来兜售水果的小贩手里买了几只。韶公馆上下吃过之后,谁也没想到月晟会用西瓜皮来引蚂蚁,还从韶华不要的旧衣堆里翻出一只打火机,专心致志的烧这种不大起眼,毫无杀伤力的动物。   他趴在地上,丝毫没有留意到离离的靠近。等觉察过来的时候,就觉得离离盯着自己的模样居高临下的,他态度自然不大好,讥讽道:“哎哟大小姐,求您高抬贵脚,要踩着我的蚂蚁喽!”   离离不以为然:“你成天都这么无聊吗?”   月晟撇撇嘴:“小姐,我跟您可没得比,咱们不是一个起跑线上的,您是上等人,我是下等人,小的我这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离离重复了一遍,嗤的一笑。她非但没有要走的意思,反而朝他更踏近一步,作状要踩他的蚂蚁,同时说,“看见了吗?”   只见地下小撮小撮的蚂蚁显然是感应到了危机,正迈着微不足道的步子四处逃窜,可是良久才跑出一些些的距离。另外还有三两只不要命的小家伙仍旧躺在瓜皮下高枕无忧。   她淡淡道:“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这种鬼话你也信!你自己看看,你是要学这些蚂蚁居安思危,死里逃生呢,还是要像这几只,听天由命混吃等死?”   十四岁大的泼猴平时没脸没皮惯了,挨打是常有的,却没谁正儿八经同他说个道理。离离的话此刻便有如平地惊雷一般,将他稀里糊涂的大脑震得稍许得了片刻清明,但要他思索这么有深度的哲理,泼猴儿一时半会儿也有点缓不过来,于是就勉强消化了一半,还有一半卡在肠子里了。   看他盯着地面发愣的样子,离离说:“蝼蚁还晓得苟且偷生呢!你要是还这么混下去,喏,就跟这几只一样,被踩死的命。”说着抬脚一踢,那些还顾着啃西瓜皮的蚂蚁显然是完蛋了,而另一些倒是侥幸逃过一劫。   正所谓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离离说完便转身走了,而月晟只一个劲望着她离去的背影出神。    第5章 广告   同一时间,韶觉年忙完了公务,总算见到了韶华千方百计弄来的《大千观瀑图》,然而老爷子非但没有大加赞赏,反而是嗤之以鼻道:“你以为随便泼点墨就是山水画了?”   韶华本预备指使下人将画作裱起来挂在客堂间,此刻一见父亲的反应,就知道大事不妙,在心里合计一下已经付出去的银元,肉痛不已。   韶觉年摆手道:“唉,算了算了,我也懒得说你了,权当给你交学费罢。”说完,拄着拐杖,咚咚咚地上楼。“真是!什么时候才能学精明点儿啊…”   刚好与从花园里来的离离打了个照面,不知怎么的,老爷子饱经风霜的沧桑鹅喉突然枯木逢春般,洪亮了起来,话虽冲着韶华说的,眼神却是向着离离的,阴阳怪气道,“模仿能做到十足,可惜神髓得不尽,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伪作。你也不打听打听,大千先生如今人在敦煌,还未去过庐山,哪里来的瀑布图啊?!”   韶华一听就知道完了完了,老爹是对的,老爹的眼光实在是太毒了!他是邀功不成,反被奚落,还是当着离离的面,一张老脸顿时红透红透,像极了煮熟的阳澄湖大闸蟹,蘸一蘸醋,就能上桌了。一直到老爷子走上楼再见不着人影,他这才清清喉咙凑过去同她客套道,“丫头,书温的怎么样了?”   “还好。”离离的语气挺自然的,倒没有嘲笑他的意思。   “呐,我说过可以帮你开后门,是你自己不要,说肯定能考得进去,我可是相信你了。”一边说,一边煞有介事的翻着月历,嘀咕道,“还有一个多月就是入学考了,正是最热的时候啊,然后考完了九月就要开学…怎么这么快!该给你做衣裳了。”   离离诧异道:“做什么衣裳?”   “上学穿的呀。”韶华想到便做,当即不由分说拖起她就往外跑。   老赵此时正在洗车,韶华便带着离离沿环龙路先行,吩咐司机随后顺道再去接他们。   一路上,香樟影影绰绰,阳光透着叶缝打下来,像碾碎了一地的金子。   尽管离离平时看起来很沉稳,但下意识踩踏着斑驳的树影这一动作,还是可以看出有几分雀跃。到底是个孩子么…韶华抿着唇无声的笑,默默跟在她身后,一大一小相随的样子,像极了哥哥带着妹妹出来玩儿。   没走多久,就来到一幢独栋别墅前。   韶华之前被韶觉年奚落,有点儿没面子,便要拉个垫背的,指着那幢小白楼同离离八卦道:“喏,告诉你个秘密,陆小姐就住在这里。”   “陆小姐?”离离歪着脑袋想了会儿,同时脑中闪过一连串的桃色新闻,片刻后恍然大悟道,“哦~~就是那个老公尸骨未寒就和野男人同居的啊…?”   “咳!”韶华清咳一声,怎么好像…带坏了她似的。随即一本正经道,“其实陆小姐勉强也算是个才女,画画还是不错的,尤其是她在法兰西学过服装设计,只可惜啊,全中国只记得她那些风流韵事了。”   离离回头看了眼近在咫尺的韶公馆,疑惑不解的问:“既然我们和她住的这么近,你直接找她套个近乎,弄副张大千的画回来也不是什么难事,干嘛劳师动众的那么麻烦。”结果钞票付了,画是假的,酒白陪了,名符其实的竹篮打水一场空。   韶华拳头抵着下巴,不好意思的说:“唔,那个…寡妇门前是非多么。”直接登门拜访,谁知道第二天报纸会不会写:韶公子夜宿陆宅…   离离鄙夷地看了他一眼:“你不会是怕上报吧?”   见韶华几分赧然的模样,她就知道自己猜对了,戏谑道:“唔,陆小姐比韶公子年长了几岁,你们两个若是一起倒颇具可看性,都说‘女大三,抱金砖’。韶公子,你怕什么呀,你又不吃亏咯!”   韶华佯作愤怒的‘啧’了一声:“你这只小人精!”随后伸手捏了捏她脸颊,刚好不远处老赵握着方向盘笃悠悠地邆过来,韶华便捉住了负隅顽抗的离离将她一把塞进了汽车。   ******   陆茵梦的时装店开在贝当路上,名为‘云裳’,取自云想衣裳花想容,单是意境就美的不像话,再搭配上两个老板娘,是世人皆知的传奇‘南唐北路’,就愈加美的熠熠生辉,仙气腾腾了。   韶公子和离离到的时候,唐凝和陆茵梦正在为下一任广告女郎发愁。《纽约客》上的面孔是远水救不了近火,月历上的戏子们美则美矣,却不够高贵。她们久久找寻不到合适的人选,美人脸上阴云密布,像浸了水的黄花菜,蔫巴。   唐凝嘀嘀咕咕抱怨个不停:“啊呀烦死了,整天我拍你,你拍我,再这样搞下去要审美疲劳的呀。”   陆茵梦长叹一口,“要是玲玉还在就好了,现在到哪里去找噶标志的小姑娘。”   “实在不行,还是胡蝶吧?”唐凝妥协道。   陆茵梦摇头,“胡蝶人去了香港你又不是不晓得,前两天一个炮弹打到浅水湾,这个时候别说我们不敢去,就是她自己也不晓得还有没有命回来。”   “唉——!”   叹气声一浪接着一浪,层层叠叠传到了试衣间。离离对着韶华替她挑的一堆裙子,不知道要试到猴年马月,她怯生生地掀开帘子,小声问:“唔,那个…唐小姐,陆小姐,有没有小一号的?”边说边踱出里间,略低着头,有几分不好意思。   陆茵梦顿时眼前一亮,微笑着上前,将她拉出来转了一圈。   鹅黄色的衣裙罩在纤小的身子上虽是大一些,不够熨贴,却将离离衬得像一朵春日的花儿一般,又脆又嫩。   唐凝和陆茵梦对视一眼,心照不宣,明白大家想到一块儿去了。   唐凝热络的掰过离离的身子对着试衣镜,在她肩头捏起一团来。“做个小飞袖如何?像个小公主似的。”   陆茵梦又从柜子里拿来一件旗袍,搁在离离心口演练。“要不试试这个?”   唐凝笑着摇头,“哦哟,她还是个小孩儿,穿高开衩的成什么体统!”说着,回头问韶华,“弄讲是伐,韶先生?”   几个人咯咯咯地笑起来,女孩子对衣服总是特别多讲究,韶华见她们一人一个主意,比麻将馆还吵,干脆插嘴道:“小宁呀,意思意思么就算了。”   离离仿佛正有此意,当即将袖子挽到肘部,比划道:“宽袖小风仙的样式就蛮好看的咯。”   陆茵梦按着她的提议打了草稿,上身短款旗装,宽袖小风仙,手腕处小衩直至肘部,比例刚好是一片荷叶的弧度。   皆大欢喜。   唐凝活泼大胆,说话也较为直接,钻到陆茵梦身旁嘱咐道:“胸襟这里作大点,小孩子长起来很快的。”   韶华起先没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之后顺着她俩的视线看向离离平板一样的胸部,立刻恍然大悟,长长的‘哦’了一声。结果被离离狠狠瞪了一眼。   云裳的价码,大家都心知肚明,定制更是无底深潭,韶华觉得离离既然是要去中西女塾,穿得推般会被人瞧不起,包装肯定要顶好的。可两个老板娘坚持不肯收钱,只一个劲儿互相打眼色。   韶华吃不准她们到底是要唱哪出,惟有等她们自行说出真实意图。   唐凝不停用手肘推搡着陆茵梦的后背,两人好一阵扭捏,最后还是由陆小姐开口,歌颂了长达十分钟的赞美之词,末了终于点题,说是想邀离离替云裳拍广告。   韶华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连连摆手道:“不敢当啊,真不敢当。”生怕她再这么赞美下去,连十四行诗都要朗诵起来了,赶忙打叉,“拍广告是要摆剖思的呀,小驹头来塞伐?再说…”他指了指离离的胸口,半是可惜半是疑惑道,“还没发育赖,拍出来能好看伐?”   话音才落,离离就一脚踹过去。   陆唐二人笑的花枝乱颤。    第6章 荆棘   韶华挠了挠头,问离离的意思,她倒是同意作这个免费的广告,可是却有一个不同的想法,当下含蓄的建议道:“听说陆小姐你是画家啊?”   唐凝玲珑剔透,一点就通,忙不迭给陆茵梦带高帽子。“是呀是呀,正办着画展呢。”说着,一手搭在离离的肩上。“你看,这么好的法子怎么现在才想到呢!若是让陆小姐来替你画一幅画,既能给我们云裳打广告,又不会沾染那些旁门左道的,惹韶厅长不高兴,是不是?”   离离腼腆一笑,终于点头答应了。   三日后,韶华便亲自护送,将离离送到了陆公馆。   陆茵梦本身是模特,现在又是画家,于美学造诣上绝对是经验丰富,离离也很聪慧,循着陆茵梦的指点试了两个造型便渐入佳境。   韶华一个人坐在画室的角落里,翻阅杂志报纸打发时间,偶尔抬头张望一下,谁知越看越来劲,在画作完成以后,还一直追在离离屁股后头,嚷嚷道:“嗳,嗳,再摆几个pose看看嘛。”离离指着他骂‘侬脑子挖特啦!’   韶公子脸皮比城墙还厚,丝毫不以为然,先是买了几本挂历,上面露长腿的旗袍女郎摆着各种欲拒还迎的姿势,巧的是,横看竖看都和某人摆得姿势差不多。接着又再买回来一堆泳衣女郎的海报,个个生的瓜子脸,大眼睛,巧的是,又都和某人的脸有几分神似。以至于一段时间内离离看到韶华就躲的远远的,暗骂道:‘下作胚!’‘不要脸!’   画作完成之后,陆茵梦便挂到了云裳的玻璃幕墙上,正值午后阳光鼎盛,作品顿时大放溢彩,锋芒毕露。贝当路上来来往往的都是文化界名人,一来二去,便有人打听这个模特叫什么名字。   起先,对着这些辗转摸门路而来的关系户,陆茵梦的态度是守口如瓶的,随后转念一想,觉得大可以来个顺水推舟,便将画作移到了自己的个人作品展上,同时给韶厅长家去了一张邀请函。   韶华携离离捧场。甫一露面,模特的真实身分便不言而喻。   离离心里微有些不悦,为了避开众目暌暌的视线,她独自一个人躲到展厅的角落里,对着一块铁皮发愣,很长时间都没有动过。   陆茵梦注意到了,当下摆脱三两个小报记者,抽身向她走去,柔声道:“你喜欢这个?那就送给你好了。”语气里带了三分殷勤。   离离转过头来问:“陆小姐,这是你做的吗?”   陆茵梦笑着说:“当然不是。这是我的老师从星加坡带回来的,迄今为止你还是第一个懂得欣赏它的人呢。”   离离低垂着头喃喃自语,“无名氏么…”   “嗯,刘老师拿回来的时候只说它叫荆棘花冠,其他的就不清楚了。”   离离点点头,再没说什么了。   韶华凑过去看了看,唯一的心得就是,倘若没一点艺术细胞,或者联想力不够丰富的话,基本上都会觉得这东西就是一块废铁,还锈迹斑斑的,无非是造型独特了一点而已。   说道造型,这块铁皮浑身上下布满了坚硬的利刺,如破空利刃,盘桓缠绕着,绞而向上。   然而离离似乎很着迷,她抬起手来,像是想要触摸,但手长久的搁在半空中始终没有落下,而是像钟摆一般又荡回身侧,半晌,小声嗫嚅道:“荆棘花冠。”   陆茵梦凑近她耳语道:“刘老师若是见着你定然很欢喜,他与一般人不同,总是独辟蹊径。还常说,艺术家都是疯子,要敢于离经叛道。今年回国也就只捎了这么一件作品过来,说实在的,我可参不透。你与他倒是心气相通的。”   离离眉头一动,知道她话里有话,突然转过头去用撒娇的口吻对韶华说:“叔叔,我肚子饿。”   韶华一愣,反应过来她是暗示自己想走。当即朝陆茵梦点头致意道:“那陆小姐,我们先告辞了。下回…”   陆茵梦理解的一笑:“嗳,下趟再来噢。”跟着亲自送他们出去。   “拜拜,陆小姐。” 离离一看见老赵,便骨碌钻进汽车。   陆茵梦略显无奈,背过身去对韶华低声说:“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把她引荐给刘老师,韶先生,你们回去好好想想。你是大人,替她拿主意。小宁到底伐大懂…”   韶华郑重的点头,“当然了,多谢你的好意。”   ******   回去的路上,离离只顾着扭头看车窗外,一言不发。   韶公子趁她不注意,偷偷挪了挪屁股,消灭了些许距离之后开口道:“你干嘛给陆小姐脸色看啊?我觉得她的提议挺好的,假如刘老师愿意收你当徒弟,别说中西女塾了,什么学校都抢着要你。唉,真是多少人恨都恨不来的好机会。”   离离依旧不说话。   韶华摸不清她的思路,试探着又问:“你告诉我,到底是为什么?”   这回,离离直截了当的说,“我不喜欢她。”负气似的撅着嘴,“她利用我。”   韶华一怔:“呃,我以为你是喜欢陆小姐的。”   “不喜欢这样的女人。”   韶华皱起眉,什么样的女人?   他上上下下打量这个孩子,只见她食指指甲吧嗒吧嗒剥着大拇指,满怀心事。   他有些明白过来。陆茵梦最近靠着那副油画很是出风头,评论家一致称赞,连带离离也快要出名了,既然如此,被人利用一回又有什么不好?   离离瞥了他一眼,忿忿道:“笨!”   韶华指着自己的鼻子:“我笨?!”   “要不是为你搭桥,我犯的着吗?”离离的声音不自觉抬高,“你又要跟人家搭讪,又怕被人说闲话。嘁!”说完,便再不理他了,刚好车子驶进韶公馆,离离便打开车门跳下去,一溜烟的直奔卧房,看也不看身后委屈的像小媳妇一样的韶公子。   韶华思前想后,觉得她一定是青春期综合症发作——叛逆。他决定不能任由她老是对自己爱理不理,晚饭时间便也攒着一肚子的闲气,故意没上去叫她。   结果离离当天晚上就真的没有下来吃饭。   后来到夜里八点钟左右的样子,韶华发现她总算有了一些动静。猜测多半是出来找东西吃的。只不过她刻意压低的脚步声令他十分不解,便揭开帘子探出头来张望。只见离离背对着他,手里拎了一包东西,蹑手蹑脚的在长廊上走,最后身影消失在楼梯口。韶华心里虽然狐疑,但还是关上了房门,耐心的又等了盏茶的功夫,等脚步声回来了,他才偷偷溜出去,下楼去查看。   客堂间一切如常,她甚至连冰箱都未曾开过。那刚才稀稀簌簌的声音到底是什么?   韶华百思不得其解,视线最终落在了厨房角落的垃圾袋上,瘪瘪的一包,并没有多少填充物。他轻轻拉开,心底忍不住自嘲,自己怎么搞得跟侦探小说里的变态跟踪狂似的?!   袋子里空的华夫饼盒一个,三两张糖纸,其他的就是如雪片一般的东西……   韶华带回了房间,拧开台灯一看……顿时觉得手心里沉甸甸的。    第7章 试镜   隔天大早,彻夜没睡的韶公子顶着一双熊猫眼下楼,毫无疑问,自然又引得韶觉年一通数落。   “你看看你像什么样子,人家老顾的儿子给姓汪的送了一架飞机,现在西药生意越做越大……还有你那个姓吴的同学,他哥哥不是也在当部长吗?”   含秋一听,立刻跳出来护短:“啊呀老爷,你自己也说你做这个是有今天没明天的事,怎么还想拉儿子下水啊…”   韶觉年被老婆扯了后退,气的用拐杖凿地,一边摇头一边叹气道:“唉,都是让你惯得,慈母多败儿啊。”   韶华知道自己又惹父亲不高兴了,估摸着老爷子一时半会儿气也消不了,赶忙开溜,谁知这不过是上半场,韶觉年认为是时候要给儿子洗洗脑了,当夜便提前回来在家里用膳。席间,拐弯抹角说了一通,最后方绕道到正题上,“……黎先生和潘先生要在上海搞电影,估计明天就该到了。”   韶华‘哦’了一声,来就来罢,干他什么事?却不想眼角瞄见离离的手没来由一震。   饭后父子俩一前一后进了书房,韶华问:“听说现在香港很不太平的,马路上都堆着尸体,这个时候他们竟然来得了?”   韶觉年轻笑一声:“正因为这样才可贵,人家大老远冒着危险跑来,你明天带她去试镜,这事是说定了的,不要辜负潘先生和黎先生的一番好意。”   韶华愣了半晌,总算恍然大悟。原来…是看上了离离啊!   不知为什么,他心里有点儿不大爽快。   就好像是一直珍藏的一块宝玉,世人都不明其真正的价值,唯独他奇货可居。可若有一天这块玉要在众目睽睽之下大放异彩,就会有许多人想要将其囊括其中,相形之下,他的那点喜爱也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和韶觉年谈完之后,韶华在离离的房门口站了很久,约摸有一刻钟的时间,好几次他试图敲响她的房门,告诉她:“丫头,有人相中你,你要当大明星了呢。”可话到嘴边,终是没说出口。   他回到房里,独自一人对着《观瀑图》发愣,就连离离进来了也没察觉,直到她的声音响起,说:“你其实根本不在乎这是不是赝品,明明就是自己喜欢才买下来的,对吧?”   韶华蓦地回过神来,就见到离离正倚在门边,一只手扶住门框,理直气壮道:“我敲门了,是你自己没听见。”   呃…有吗?韶华还是愣愣的。   离离白了他一眼,“你发什么呆呀!”说着,冲过来从他手里一把抢过画作,看了一眼道,“我告诉你,其实没人在乎这幅画到底是不是真的,无非是想知道它究竟值不值钱。你随意找个有名望的大家过来看看,鉴定一下,塞些银元的功夫,费事自己还要受气!”   韶华抿了抿唇,似笑非笑的说:“你讲的是不错,可到那时候大家都以为它是真的,都想要抢来着,我该怎么办啊,呵呵。”   离离没想到他会有此一说,下意识抬头看他,只见他眉宇之间有一股浅藏的温柔,倒叫她哑口无言了。   ******   后来,到了与潘黎约定的日子,所有人都起了个大早,张妈尤为兴奋,奔进奔出的喊——离离小姐要当大明星喽!   韶华听这嗓门,觉得不出一周,菜场里那些小贩或者隔壁邻属大约都要晓得了。   含秋张罗着给离离梳妆打扮,将她的头发拆开又编上,编上又拆开。韶华见她被母亲搞得云鬓嵯峨真是哭笑不得。“阿妈,现在都不兴这个了,走出去会被人家笑的。”   含秋站远了些打量离离,横看竖看都是欢喜。“唉,都怪你!谁叫你没生成个小姑娘!”   韶华无奈地扶额,“妈——!”   离离含笑的看着这一对母子,每句话都是饱含情意,你来我往,热闹至极,一不留神自己就显得萧索寡淡起来。   含秋征求她的意见,“离离,你自己喜欢什么样式的,说给姆妈听,我帮你弄。”   她含笑仰头望着含秋道,“我无所谓的。”   “那你阿妈以前都怎么给你弄?喜不喜欢绑蝴蝶结?”   含秋是随口一问,话也是再平常不过的话,韶华却注意到离离一直浅笑着的脸有瞬间的不自然,圆圆的大眼睛线条突然拉长,戒备十足的神态。他赶忙打断,“好了好了,照我说,两根小辫子就可以了,她还是个小姑娘,搞什么呢!外头马路天使已经够多了。”   张妈也来帮腔,“就是呀,太太。上个礼拜还兴胡蝶的卷头发,这个礼拜剃头店里出来的都是周璇的眉毛。”   含秋被逗笑了,细心思量下,觉得有道理,便用手蘸着桂花油在她发梢抹了一把,绑了两条最普通的麻花辫。   韶华在一旁呆呆看了会儿,见她长睫毛掩住乌黑瞳孔,低眉顺目的模样,觉得这其实并不是她的本质,她的身体里有一种潜伏着的倔强,只是不轻易表露出来而已。   他看的太久,一时出神,导致离离抬起头头,刚好与他四目相对,他瞬间就像是做错事被逮住的孩子一样,咳嗽一声,假装低头看表。   ******   离出发的时间还早,离离便一个人在花园里闲逛。不知为什么,自从上次交谈后,月晟对离离就有些小心翼翼的,是既好奇又不敢靠的太近,只好趴到丝瓜棚上,不远不近的看。   韶华起身下楼去找她的时候,大老远的,还隔着一条走廊,就瞧见她玩秋千玩的高兴。长辫子随风摆动,裙摆也是一曳一曳的,曲款成微笑温柔的波浪。她的脸颊上浮起两驼红晕,像风染过后的胭脂。   他情不自禁的笑起来,抬手冲她招了招:“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走吧。”   可谁知话音才落,本来好端端的秋千突然发出一声刺耳的‘吱呀’,接着某一处衔接的螺丝毫无征兆的松开,在韶华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眼睁睁的看到离离被抛到半空,然后摔了下来。木板狰狞的断裂开,之后像雨点般尽数砸到她身上。韶华顿觉眼前一黑,车祸那夜不详的预感将他再度包围。   他疾步向她奔去,将她扶了起来,焦急的问:“怎么样?伤着哪里没有?”   离离垂着头,嘴上说没事,手却捂住了脚踝。   韶华一把将她抱起,送回了房,随后亲自给潘,黎挂了电话,试镜就此取消。   ******   很快,韶家的私人医生理查德匆匆赶来替她清洗了伤口,好在没有骨折,不过是脚踝别了筋,但仍需要小心处理,唯恐伤了韧带。   韶华将医生送走,才回到她身边坐下。   离离之前一直阖眼闭目养神,见韶华来了便睁开眼睛,莫名其妙的问了一句不相干的话,她说:“其实你早就知道那幅画是赝品了,对吧?”见韶华不置可否,又追问道,“那你为什么还喜欢它?”   她说这话的时候,小小声的,毯子盖到鼻翼下面,单单露出一双好看的眼,一眨一眨,像是有几分希冀在里头。   韶华将毯子拉到她下颚,手指轻轻抚上她的脸颊,皮肤上头有被木头刮损的痕迹,微微破皮,浅淡的粉红中夹着血丝,柔声道:“喜欢就喜欢,哪有什么道理。”   离离努了努嘴,似乎是对这个答案不甚满意:“喜欢当然有道理,怎么会无缘无故的。”   “那照你这样说,讨厌一个人也不会无缘无故,你又是为什么不喜欢陆小姐呢?”   离离哼了一声,撇过头去不理睬他。   韶华从裤兜里掏出一张照片,黑白的,隐隐已有些泛黄,相中的女子怀抱着婴儿,笑得很是恬淡。   他便是为了修补这张照片才一夜没阖眼,如今照片是修复了,但撕扯的裂痕犹在,如伤疤一般,深浅斑驳。   他伸手捏了一下她的耳垂道:“你呀,年纪还小,有些东西说扔就扔,说不要就不要,回头再想拿回来,可没那么容易了。”   “不过我以前和你也差不多,尤其是读书的时候,几门功课分数不大好,记分册就很难看,所以一毕业,计分册和书就被我扔了个干净。只是后来年岁渐长,有一次去同学家里作客,看见别人都保存的好好的,我回来再想找,却怎么找也找不到了。那时候,才真的有些后悔。好像平白无故少了些什么。”   离离闷声道:“反正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丢就丢了嘛,留着有什么用。”   韶华抿着唇笑,琥珀色的眼珠漾着如水一般的光泽:“人呀,不能总记着好的。”   见她没有顶嘴,复又耐心的解释道:“即使不够美好,也有它存在的理由。我们不能只记着好的,不记得坏的,若是没尝过伤心的滋味,又怎么会知道开心是什么样的。凡事总得有个前因后果。是不是?”   “再者说,真正的强者可不是成功淬炼的,而是被失败淬炼过后才有了成功。我们接受的教育,是关于成功者的教育。哪个人当了皇帝,哪个人挣了大钱,等等……可从小到大没有人教过我们如何面对失败,挫折和痛苦。但是你看司马迁,他受了宫刑后居然还在狱中写出《史记》,又或者是韩信,假使他当时受不了‘胯下之辱’,回去自尽了,后来又怎么能当得上齐王?”   “你别说了。”离离忍不住打断他,有些哭笑不得。“司马迁都成公公了,韩信最后也没有好下场。”   “咳!”韶华不好意思的挠挠头,“那个…我举得例子不太好啊,让我再想想…想想!唔,其实我说的没错啊,我要说的是,呃,这个,那个…就是,啊呀你关注的重点应该在过程,如何克服…”   离离看他的傻样子,扑哧一声笑出来,同时一边用脚轻轻踢了他一下,不让他再说下去。“讨厌,啰嗦死了。”   然而,不知是病着的缘故还是怎么,她的语气软绵绵的,像江南暮雨中新抽出的嫩芽,透着娇滴滴的亲昵。   韶华笑着将照片塞到她枕头底下,拉灭了灯,四周一下子黑漆漆的,他俯身靠了靠她额头,嘱咐道:“乖,早点睡吧。”   她轻轻‘嗯’了一声,确然是很乖。    第8章 距离   回到自己的房间,韶华将《观瀑图》打开,铺陈于桌面。   褐色山峦磐石,坚硬刚毅。淡墨勾勒的屋舍,临渊而立。瀑布巨涛,倾天而下,银河在墨色中飞舞。   如此恢宏磅礴的画绝对是上乘佳作,却要冠上张大千的名头才能引来关注,委实可惜。   韶华回想起数日前,离离对自己发的一通无名大火,他当时还有些摸不着头脑,现在倒是看的真切。想必是离离料到曝光太多会招致不必要的关注和麻烦,所以才生气的。而连日来发生的种种,此刻也有如电影倒放一般缓慢的在他眼前闪过,她从籍籍无名到意外受伤…所有这一切仿佛都在昭示着这幅画未来的命运。   就像离离说的,若当真找人暗地里做手脚,的确可以哄抬价格。可那些慕名而来的人,根本不是出于真心的喜欢,而是以期有利可图,一旦他们获悉是伪作,这幅画必定遭殃。   韶华觉得,与其这样,倒不如就让这幅画就归于一个爱惜它的主人手里吧,毕竟,真心难求…   ******   在离离休养的同时,月晟为此受到了牵连,被张妈揪住一顿暴打。   谁让他成日在院子里上窜下跳的!张妈一口咬定,院子里的秋千肯定是他造的孽。   月晟起先还想要为自己辩白两句,但随即一想,出来混是要讲义气的,便什么都不说,忍气吞声,扛了这桩冤枉官司。   离离在床上躺了两天之后,着实无聊的很,便起身出去逛逛,刚好撞见月晟在院子里做木工。敲敲打打的,忙得满头大汗。   丝瓜棚修好了,秋千也按结实了,就连美人蕉下面那条长凳月晟都用刨子挫的蹭亮蹭亮的,末了两手叉腰,松了口气道:“好了,都忙完了。”   离离望着他笑:“你也不算是一无是处嘛,至少木活手艺做的就很不错。”   月晟受到表扬并没有骄傲的昂起胸脯,反而是耷拉着脑袋叹了口气。   离离诧异道:“怎么了?没事叹什么气呀?”   月晟满腹委屈的说:“我妈咯,她讲会刨木头没有用,顶多只能给人家做棺材,没出息。”   离离默了默,随后说了句‘你等着我’便颠着脚一跳一跳的回屋,取来了韶华书房里的那本《营造法式》的笔记,一边向月晟扬了扬,招呼他坐到自己旁边来。   《营造法式》对于月晟这样文墨不识的泼猴来说,难度着实不小。但离离很有耐心,将笔记上梁思成夫妇的释义一一讲解给他听,还加了自己的注解。“喏,歇山顶呢有九根脊,在建筑规格上是仅次于庑殿顶的。”   “原来是这样!”月晟傻兮兮的点头,听的很认真。   一个钟头以后,当韶华回到家看到的便是这样一幕场景——月晟紧紧挨着离离,少见的乖顺与安定,离离的脚上还缠着绷带,没有扎辫子,长头发随意的泻在背后,时不时从脸庞侧出来,月晟会替她拨一拨,夹在她耳朵后头…少男与少女就像花树一样静谧和谐的长成。   张妈躲在回廊尽头处的月洞门后面偷偷的瞧,一见到韶华就说:“啊呀少爷,还是你聪明喏,我应该早点让月晟过来跟离离小姐的!个只小赤佬,我说一句他要顶十句,离离小姐说一句,他当是老佛爷的懿旨啊!”   韶华不咸不淡的‘嗯’了一声,转身回房去了。   自此,月晟算是真真正正的脱胎换骨了,每天既不胡乱生事,也不出去打架捣蛋,一拨开眼睛就开始找离离小姐,乖乖听她讲经布道,反正离离小姐说什么都是对的,讲什么都是有道理的,除此之外,空闲之余还会帮张妈搭把手,害得老管家在灶坯间激动地红了眼眶,双手合十抬头向天道:“菩萨保佑啊,老天开眼啊!”   韶华全看在眼里,起初他的确是盼着月晟能让离离更开朗些,可当两个小家伙果真融洽起来的时候,他倒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兴。继而由于韶觉年与潘、黎合作告吹,不得不放弃投机影业的想法,便转而频频与实业大亨黄楚九接触,同行者还包括大商洋行的顾勐勋和华懋地产的沙逊公爵,几人密谋要在爱多亚路搞一个娱乐王国,名字都想好了,就叫‘海上大世界’。韶华便被父亲派去监工,每天忙得团团转,又是采购,又是设计,自然也无暇理会这两个小鬼了。   韶觉年似乎是有意将这个烫手山芋丢给他的,意在磨练一下他,所以韶华就是碰到再多难题,也只能自己闷头想办法解决。   其中一个最主要问题便是出在大世界的造型外观上。   与韶觉年一起的几个合伙人中,沙逊是个犹太人,在英国长大,傲慢归傲慢,对建筑样式倒是没什么特别大的苛求,只是更倾向于古典派而已。老顾却是人如其名,一个彻头彻尾的老顽固,非要坚持用中国古代园林式样的,例如假山廊桥,人工瀑布,亭台楼阁等等。韶华看着自己手上那张被鬼佬,商贩,还有地痞流氓改得面目全非的图纸,气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后来图纸带回家被离离看到,她指着十二根圆柱堆成的六角形乳白色尖塔连番取笑道:“咦,这不是奶油蛋糕吗?韶先生,你是打算以后和这栋房子一起名列中国十大最烂建筑了吗?…不过没关系,流芳百世也好,遗臭万年也好,最重要是出名。”   “……” 韶华被讽刺的一张老脸又红又白,但罕见的没有与她互掐,而是气哼哼的兀自下楼去找含秋要汤喝。   离离没有料到他会就此偃旗息鼓,照理说,他怎么样都要反驳一下的,像现在这样蔫头蔫脑的,还是头一回见。她担心自己话说重了……   饭厅里,张妈将炖好的黄豆猪脚汤端上桌,替韶华舀了扑扑满的一大碗,殷勤道:“少爷这些天忙得都瘦了。来,多吃一点。”   含秋打量了韶华一眼道,“你阿爸都让你干什么去了?忙得居然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   韶华还没来得及答话,含秋又接着续道:“我看你也没什么可忙的,最多就是跟着老顾屁股后头同那些公子哥一样,不是遛鸟就是听戏,四处惹祸。唉……我跟你讲哦,鸦片绝对不能碰哦,还有那个…不要惹得一身病回来啊!”   韶华喝汤喝道一半,险些喷出来。   张妈赶紧打圆场,“啊呀太太,少爷嘎老实的人,不会得咯。”   离离自韶华走后,就一直站在二楼楼梯转角处望着他,像是有些无措。含秋的眼角余光瞥见了,赶忙冲她招了招手,喊她下来一起吃饭,一边指着她对韶华说:“你看看你多久没回来好好吃上一顿了,离离都长高了两公分,还教会了月晟五百个字,你不晓得吧?”   韶华不咸不淡的‘哦’一声,又继续埋头喝汤,等离离在自己对面坐定的时候,才淡淡道:“我房里的书,你喜欢看的,就自己去拿吧。”   离离轻轻一点头:“嗯。”跟着两手不安的摆在大腿上,有几分正襟危坐的意思。   含秋瞄了他们一眼,觉得气氛有点儿不对劲。原本韶华当着她的面,总要伺机欺负一下离离的,两人抬杠几句,才属正常。此番韶华尽顾着喝汤,目不斜视。离离也像是有点难过,只顾着闷头吃饭,一言不发。含秋坐在主人位看着左右手边两个人颇为别扭,下意识脱口道:“嗳,韶华,你该不会是吃醋了吧?”   “噗!”这回,韶华口中的汤是真的喷出来了,赶忙用餐巾一抹,急切的辩白道,“妈,你说什么呐?”   含秋一本正经道:“我想你该不会是看离离同月晟要好,就故意野在外头不回来吃饭吧?”   韶华亲自起身替含秋舀了一碗汤,孝敬地端到她跟前:“阿妈,来,多喝点汤,才能长生不老,青春永驻,老当益壮,力拔山河气盖世…”   含秋嗔怪的笑着拍了一下儿子的肩膊,“十三点!越说越不像话了!油嘴滑舌的,待会儿看你怎么哄你阿爸!”   韶华苦笑着耸耸肩,不经意扫了离离一眼,只见她的脸埋在刘海里,脸色模糊不清。   唉!他在心里一叹,这个丫头,好像又跟自己生分了…    第9章 精明   不过说曹操曹操就到!才提到韶觉年,玄关处便响起老爷子拐杖点地的声音,咚咚咚,韶华十分自觉的往自己嘴里塞了一只鸡腿,便乖乖的立起来跟在老爷子身后去书房报道了。父子俩一边聊天一边玩牌。   第一轮玩的是推牌九,简单的比大小,但韶华的手气真不是一般的背,几乎可以用‘屡战屡败’来形容。到最后,果断赢了一个‘运输大队长’的称号。   期间他也是拿过一副好牌的,是两个六,外加一杂五的组合,点数共七。这是他一晚上手气最好的一副牌,想说就算输,也不至于太丢人。哪晓得韶觉年还是摇了摇头,将牌一翻,竟然开出一副至尊宝,丁三配二四。最大的‘九点’。   韶华当场哑口无言。   韶觉年端起茶杯抿了一口道,“韶华啊,所谓‘山管人丁水主财’,我都让你坐在天门的位置了,你怎么还是逢赌必输?”   韶华挠了挠头。   原以为自己手气差一定是坐的位置不好,小时候看含秋和亲戚打麻将,就时常听到大人们说东南西北什么方位都有讲究。而此刻他坐的是天门,照理说,是占了先机的位置,应该要赢的才对啊,唉~!   韶觉年解释道:“赌钱呢就和打仗一样,都讲究气势,你虽然拿了个好位置,却一直只守不攻,你说,你这样哪里会赢?牌啊,都是随着人走的,再坏的一副牌到了手里只要你会打,一样能赢。你气势上处处弱人一等,好牌自然不会跟着你。做人,也是一样的道理。”   韶华总算知道老爷子叫他来玩儿牌的真正目的了,说到底,还是为了教训他…   韶觉年苦口婆心道:“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这些道理你懂的比我多,可就算书中真有颜如玉也好,亦不过是纸上谈兵,若要改变这个世界,权力必然是掌握在当权者手中。这就叫做‘人定胜天’。乱世之中,抱残守缺是没有用的,三教九流,各式各样的人你都要学着与他们打交道。”   韶华点头:“知道了,阿爸你说的是。”言辞间,目光不自觉的移到韶觉年的腿上,想起父亲早年不过是十六铺的一个地痞小流氓,后来却因为善于结交权贵,使得他黑白两道,人缘极好。没多久加入了巡捕房,更是一连解决了几桩大案,声名大噪。   谈及往日因帮会火拼而受的腿伤,老爷子总结出的经验只有三个字:“快,狠,准。”   韶华想,这不知是夸对方下手快狠准呢,还是说他自己为求上位行事手段快狠准呢?   可见事情从来都是有两面性的。   之后,他们父子俩又玩了会儿黑杰克,形势仍是一面倒,韶公子每每起的踌躇满志,最后总是败得落花流水,渐渐也就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了。   韶觉年将儿子杀的片甲不留,心情大好,点上一根雪茄道:“韶华啊,知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把大世界放在爱多亚路?”   韶华斟酌道,“爱多亚路在法租界与公共租界中间,隔着一条马路就是南京路。阿爸对那里有兴趣?”   “呵呵。”韶觉年坦白道,“说是说公租界,其实还不是由英国人说了算。沙逊这个老家伙如狼似虎,是瞅准了机会要来我们法租界搞几块地。至于老顾么,南京路上的四大百货其中之二,他都是幕后大老板,你知道的。”   韶华想起自己跟着老顾应酬的那段日子,着实是苦不堪言,唯有硬着头皮违心道:“嗯,先施与永安的实力确实不容小觑。”   “听你顾伯伯说,近来你总算有些样子,晓得分轻重,人前人后也照顾的头头是道。如果实在忙不过来需要人帮忙就出声。”   韶华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立刻开口要人:“我看月晟就挺好,人也很机灵,不如以后就让他跟着我吧。”   韶觉年压根就不知道月晟是谁,经他提点方知道家中多了这么一号人物。   “哦,这样啊。养一个闲人也是养,就让他随你去吧。”   韶华心中暗喜,当夜便将这则消息告诉月晟,泼猴立刻跟被开水烫着一般跳起来,一溜烟的跑去告诉离离:“小姐小姐,我涨工钱啦,以后我跟着少爷造房子,你等我给你盖个玲珑珍宝塔出来,啊呀,但是…”说着一半,他顿住了,脸上的表情既踌躇又痛苦,一个劲的挠着头皮。   离离含笑听完,仿佛是早就预料到一般,没什么反应,只不过隔天一大早起来却是亲自站在门槛边送他们。   天气炎热,她穿着水蓝色的短裙,脸红扑扑的。   韶华想,他上班去或者出门办个事可从没有这等礼宾的待遇,自己的档次竟还不如一个跟班儿?   月晟可不知道少爷正在嫉妒着他呢,正傻兮兮的兴奋个不停,好像浑身藏着千百只跳蚤似的,怎么都静不下来。直到与离离告别时才憋着嘴,略有几分失落道:“小姐,我一个礼拜有两天休息,要不周末你还教我读书写字吧?”   离离望着月晟点头道:“好。那个…你…多照应些。”   韶华站在车门边上,无言腹诽:照应?…这样的话要说也该是同他说,怎么竟和小厮客套起来了!   他沉下脸来,‘砰’的一声拉开车门坐进去,摆明了是和她置气。   等月晟也坐定后,才摇低玻璃窗得意洋洋的对她说:“呐,现在月晟是我的人了,所以你一个人好好看书去吧。”哼!   离离无奈的摇了摇头,多大的人了啊,幼稚…她站在门边目送,直到车子转出街角,才转身回屋。   ******   到了大世界,月晟一看到顶楼的六角尖塔便叫起来:“啊呀!离离小姐讲的奶油蛋糕喏!”   韶华磨牙,这丫头到底在背后说了他多少坏话啊…   月晟见少爷脸色不好,挠了挠头,咧嘴一笑:“离离小姐的意思是说,少爷你有品味,这种奶油蛋糕不是什么人都能搭的出来的。”   韶华扶额,这还不是在骂他?   他知道这‘蛋糕’看上去有多可笑,只怕等大世界揭幕了,那些个‘文化人’不知该怎么嘲笑他了。唉!   不经意地,韶华掏了一根烟递给月晟,像是在收买心腹似的,一边还假装正经的问:“唔,她还说了我些什么?”   月晟支支吾吾,一个是老板,一个是朋友,他在衣食父母和友情之间摇摆,煎熬啊…   “实话实说。”韶华挺直了背,摆出一副成年人的姿态。殊不知月晟从小就是在弄堂里打滚的小流氓,遇到这些个公子哥,向来是不买账的,更别说害怕了!不过他不能明目张胆的让韶华知道,老子不怕你,他得委婉些。   韶华哪里能体会到月晟的小心思,权将他当做孩子处理,只想着佯装威严套个话。   月晟眼珠子滴沥咕噜转了一圈,嘿嘿一笑,连连摆手道:“小姐说现在顶红那个男明星,什么张翼的,都不如少爷你帅。”   韶华闻言猛地一怔,随即呛住了,连咳嗽三声才缓过来。   月晟忍住笑,离离小姐说的不假,少爷不单老实容易骗,脸皮还薄,随便诓他一两句,就脸红了。   韶华假装没听到,一本正经的从桌上拿起图纸琢磨了一会儿,列了一张清单给月晟,让他到小东门去把剩余的材料都置办齐全。   月晟走之前,看到韶华心情似乎很好,正对着镜子研究奶油包头,听说张翼最出名的就是奶油包头。他一路偷笑着跑出去…   只不过不出半日,月晟就回来了。东西买全了不说,还另叫了三辆黄包车送货,尚余两块银元。   韶华疑虑道:“你不会买的都是便宜货吧?”他一边点收一边敲了敲材料,声音入耳,醇厚清脆,是上好的木板。   月晟知道韶华好相与,于是直白道:“少爷,你穿成这样去,是要被人家宰得咯!”   谁不宰你谁是傻子…月晟在心里嘀咕,少爷的额头上就写着‘我是款爷我有钱,你们来吧!’   韶华一脸尴尬的低头看了看自己干净整洁的白衬衫,接着又再看了看月晟皱皱巴巴的布背心道:“唔,这也有讲究?又是离离告诉你的啊?”   月晟觉得,这个时候他可以坦白从宽了,赶忙一五一十道:“小姐说,少爷莫知莫觉的,要我看牢你,不要让人家欺负了。”   韶华忆起临出门前她说的那句话,摸了摸鼻子,想笑,不能;想高兴一下,要忍。却禁不住微微翘起的嘴角,被月晟看了个正着。   月晟想,果然坦白交待的是对的。他在心里押了个宝,押离离小姐嘴上总说少爷傻啊,呆啊,讨厌鬼啊,下流呸啊,但一边又嘱咐自己要尽心尽力的伺候少爷,絮絮叨叨了好久,可见她并不如表面上看起来那么讨厌少爷。而至于少爷呢,他就更闹不明白了。明明每天晚上再晚回家,都要去看一看离离小姐的,看她睡着了没有,踢被子的话呢就将她手脚放回去等等…可第二天清早起来,和离离小姐面对面坐着,却跟哑巴似的不开口。偶尔撞见他和离离小姐在花园里看书,还一脸的不高兴。原先他还以为少爷不待见自己来着,可紧接着少爷又在老爷面前提携了他。就在他差点以为少爷讨厌的其实是离离小姐的时候,少爷又别扭的来套话了,问得根本不是什么天大的机密,无非是想知道离离小姐私底下到底是怎么看他的?   月晟想过要做和事佬,连哄带骗得恭维少爷两句,后来想想,反正离离小姐又不是真的讨厌少爷,不如实话实说咯,果然么,少爷更高兴了!   只不过,他们两个是不是有毛病啊?直接问就好啦!   月晟摇了摇头,表示无奈,他决定有机会一定要撺掇少爷变得威武一点,直接用唬他的方式去对付离离小姐,就是不知道能有多少胜算…离离小姐可精了呢!    第10章 惊雷   几天之后,大世界的内部装修基本上已接近完工,月晟又去城隍庙搞了几面哈哈镜,得闲的时候自己对着镜子玩,不亦乐乎。   韶华虽然待人谦和,没什么架子,但工人们也不傻,总晓得要与少爷保持距离。月晟来了最大的好处便是从韶华那儿顺一包烟,挨个儿发一圈,工人们干活也干得卖力。很快,他就同木匠瓦匠水泥匠打成了一片。   韶华省下了气力就埋头呆在办公室里钻研,到底还有哪些地方做的不到位呢?   结果心里那根刺就蹭蹭蹭地冒出来。只记得那谁谁谁用又得意又嘲笑的口吻对他说,“呀,这不是奶油蛋糕吗?”确实,叫他记挂的偏就是六角塔堆上去的那几根柱子,像是蛋糕上插满了蜡烛,难看极了!   月晟跟了他些许天,知道少爷当夹心饼干当的很窝火,遂安抚道:“少爷,其实细想想,奶油蛋糕也蛮好看的呀。哈哈哈……”   韶华无奈的想,沙逊本来要求就不多,其中一项就是吃定了要罗马柱,然而青帮的‘弟兄们’哪里懂得什么艺术样式,一看到柱子就指着自己的裤裆说:“他妈的,这怎么跟老子的屌一样!”   “哟,还屌呢,我看你那点破玩意儿就是小鸡鸡!”   之后老顾更是代表青帮,坚决提出要用中式的圆柱,绝对不要外国的小鸡鸡。   韶华两头都不好得罪,就有了今天这奶油蛋糕的‘美名’。   月晟眼下指着韶华的图纸说道,“少爷,离离小姐可喜欢科林斯的柱子了!”   韶华没想到他竟然已经掌握了一些基本的建筑样式,诧异的问:“她教你的啊?”   “嗯!”月晟重重点头,“离离小姐说,那个…唔,在那个,唉呀,反正老远的地方,有个阿波罗神庙,里头就有科林斯的柱子。”   韶华附和地点头,一边用手在纸上丈量,顿有柳暗花明之感:“罗马柱有好几种,我们之前打算用多立克的样式,柱身较粗,头上也没有装饰,比较原始,一般叫男性柱。的确,咳,有点像那什么。离离喜欢的科林斯更华丽一些,有毛莨叶点缀,像顶着一盆花篮,装饰性很强。骗骗那些门外汉倒正好,沙逊那里也可以交差。”   月晟看着令人眼花缭乱的草稿,诚心佩服道:“少爷,你真厉害。”   韶华笑道:“是你厉害,你要不提,我都给忘了。”说着揉了揉眼头,一槌定音,“就这么定了,算你大功一件。”   ******   岂料这句话才说了不过一天,月晟就当真立了一件大功。   那是周末星期五,大世界开业的当天。艺伶明星们一个个依约前来剪彩,闪光灯此起彼伏,长长的一条爱多亚路被挤得水泄不通。   韶华跟在韶觉年身后,月晟呢,则是跟在韶华身后。   泼猴儿从小到大没见过那么大的排场,尤其是少爷还特别给了他一些置装费,让他买了新衣服和新皮鞋穿,并特许他也整一个奶油包头,可想而知,月晟是有多兴奋!所以当他看见韶华和沙逊寒暄时,便昏了头,自说自话的同洋人公爵打起招呼来:“哈喽!耐斯土密特油!”   韶华快被他的口音给笑死了,不过他没有阻止,反而还挺鼓励的。   可沙逊怎会同一个小厮交谈,当即丢了月晟一个白眼,傲慢的抬头挺胸,转身要走。正当时,却不知从何处突然窜出一个端着鸡尾酒盘的侍者,神不知鬼不觉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柄匕首狠狠地朝沙逊刺去。   沙逊毫无防备之下被戳了一刀,所幸命大福大,戳在他胸口挂着的那块怀表上,‘叮’的一声,被逼的后退两步,人倒是没事。   暗杀者自知失手,举刀欲再补一刺,而韶华刚好这时就在手边,沙逊下意识像找到了盾牌一般将他往胸口一拉,挡在自己身前。   暗杀者哪里来得及收手,又一刀下去,电光火石间,月晟没来得及深思,抢先过去挡在韶华身前,替他挨了这一刀。   韶觉年身后如长龙般的青帮汉子们此时冲过人群阻碍,掏出手枪砰砰几声就将行凶者结果了。   月晟却是整个人失去重心般再也站不稳,鲜血从肚子里汩汩冒出来,韶华赶紧从背后将他架住。那暗杀者手里还紧紧握住刀,轰然倒地之时,刀子从月晟身体里抽出来,血色四溅。   韶华脱下外套紧紧按在月晟的肚子上,往常闹腾不休的泼猴儿此时像一只被戳破的洋泡泡,再没了神气活现。   韶觉年大喝一声,三五个汉子立时冲过去将月晟抬起来,随后小队人马紧急从后门悄然而出。   宴会厅的意外处理完毕,几个大佬很快便恢复镇定,理了理衣裳,又像没事人一样聚到前厅去招呼记者了。   仿佛刚才的事情根本没有发生过。   ******   被送回韶公馆的月晟却是陷入昏迷,嘴里一直喊着:“冷,我冷!”   打过麻醉针之后,才算稍稍安定。   张妈不停的抹眼泪,捉住韶华的衣角,泣不成声道:“少爷,少爷,你要救救月晟啊。”   “放心,放心。”韶华不住拍着张妈的手安慰道,“我不会让他有事的。”   韶家的私家医生理查德已经为韶觉年服务了近十年,很得全家的信任,韶觉年不在,便由韶华拿主意。于是理查德从药箱里掏出一个小瓶子,问韶华:“韶先生,这是盘尼西林,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 ?”   “盘尼西林?”乍听之下,韶华就觉得十分耳熟。   “是的,盘尼西林是一种青霉菌,能从一定程度上抑制其它细菌的繁殖。今年年初才刚出实验室,目前正处于临床试验阶段。”理查德停下来指了指月晟道,“这个年轻人中刀其实并不深,也没有伤到心肺,照常理是不要紧的,可是刀上似乎是被涂抹了细菌之类的东西。”   “细菌?”韶华颇为意外。   他想起曾经听过的一则关于日本人的传言。据说在内陆的一些山区,日本人企图通过细菌实验,研究出比枪炮更狠,更致命的生化武器。   韶华心下不禁骇然,转头问理查德:“你的意思是说,这种叫做盘尼西林的药物可以克制细菌在体内的传播?”   “是。”理查德点头,“但是由于细菌的种类繁多,暂时无法一一鉴别,贸然用药就会有风险。我必须实话告诉你,在欧洲也还是有一定比例的人因为注射不当而死亡。”   韶华吸了口气道:“我们没别的办法了不是吗?用吧。”   理查德点点头:“那就由我为他注射。”   “多谢。”   随即韶华便看到理查德熟练地将针剂推入月晟的血管内。   张妈听不懂洋文,愣神听着他们你来我往的对话,以为一切尚好无虞。而韶华也并不打算告诉老管家月晟的情况有多危急。他将张妈带出去,两人坐在客厅里等着。   离离一直没有出现,为了不给大家添乱,她是直到韶华将大夫送走,才钻进了房间去看月晟。   韶华再次推门而入的时候,就见到她坐在床沿,握着月晟的手,口中念念有词的在说着什么。   他下意识将门又推开一些,总算听清她在说:“我会记得你的好,真的。”   韶华默默的带上门,一个人提着酒瓶踱到露台上。   ******   夜色正好,他在一张椅子上落座,将酒瓶随手一放,便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点了一支烟。   尼古丁和焦油混合营造出的烟雾,迅速在眼前弥漫,使得偌大的花园看起来像被一层薄薄的水雾笼罩着,有一些朦胧的醉意,他沉重的心情总算缓过来一些。   香烟燃尽,他想给自己倒一杯酒,他其实并不喜欢喝酒,但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他需要一些酒精来放松一下。于是便伸出手去摸索,可许久过去,竟仍是没摸到半点儿酒瓶的影子,他记得自己刚才放在那里了呀?   回过头去,却赫然见到离离出现在小圆桌的后面,两手牢牢扒住那瓶洋酒,努着嘴看他。   韶华失笑:“干什么呀。”   离离撇撇嘴,拿了玻璃杯亲自倒了一杯酒,却没有递给韶华的意思,反而仰头一口气饮尽,动作快的韶华都来不及阻止,结果喝得太急太快,便不停的咳嗽,咳得整张脸都红了。   韶华拍了拍她的背:“你呀!”   离离顺了口气道:“我就是想知道这东西有什么好喝!”   韶华望着她:“那怎么样,感想如何?”   离离吐吐舌头,一脸嫌恶:“跟馊水似的。”跟着一把将酒瓶推到他手边,鄙夷道,“正常人谁会喝这个!我虽然瞧不上你的品位,但我觉得你还不至于这么差劲!”   韶华揉了揉她脑袋,“小孩儿。”说着便起身去厨房拿来一只冰桶,往她的杯子里夹了两块,道,“现在再试试,慢慢喝,不要太急。否则睡觉要打呼噜的。”   离离眯了一口后还是摇头:“不好喝,不好喝!倒是没刚才那么恶劣,可还是不好喝。”   韶华终于放声大笑起来,他侧过头来看离离,月光下,她的表情看起来没有往日那么生硬,多了几分孩子气在里头,他本来以为今晚自己一定会喝得酩酊大醉,谁知道恶劣的坏心情仅仅因为她说的几句话就消了一半,真是叫人意外!或许应该说,一直以来,他心里有许多事不可对人言,压抑的太久,一旦有人能陪陪他,允他抒发一下,他就不需要去借助酒精了。   他有些欣慰的笑,笑完又给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举到离离眼前说:“其实不单只有你我觉得它难喝,许多人都是这样觉得的,可或许就是太难喝了,所以大家才要喝。”   离离被他绕的云里雾里,有些不满的盯着他,大有‘你不跟我说清楚我就不放过你’的架势,韶华又被逗笑了,道,“因为人生残酷啊,不能事事如意,喝酒能麻痹自己,晕晕乎乎的,就不记得那些烦恼啊,伤心的事。”   “那醒来呢?还不是一样。”离离嘟哝道,“有句话叫借酒浇愁愁更愁,与其喝酒逃避现实,不如想办法解决问题。”   韶华点头道,“你说的是不错,可不是什么事都有解决的办法,有时候,现实是个死局。无解的。或者那个人是你在乎的,深爱的,你宁可自己难受,也不愿让他难过,便只有耐着性子去敷衍。喝酒的确算不上什么好办法,但喝醉了,敢做平时不敢做的事,敢说平时不敢说的话,哪怕只有片刻的快乐,也是好的。”   离离听完,撅着嘴咕哝道:“明明就是你懦弱。”   “是啊。”韶华望着远方道,“大部分的人都很懦弱。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或者愿意去改变的,狠不下心。”   离离其实知道他在说什么。   自打从她住进韶公馆以来,就没见过韶觉年什么时候给过韶华好脸色看,动辄指挥他做这做那,做了又横竖的不顺心,总之像是在挑刺一般。离离看韶华憋了一肚子的气都快憋出内伤了,却始终隐而不发,说到底无非是顾念着两件事,一是怕忤逆老头子没有好果子吃,二是知道父子俩一旦争得面红耳赤,最后难受的还是含秋。所以一般情况下,他能忍就忍,只要老爷子不要太过分,他是不会破罐子破摔的,而且事实上,韶华通过经年累月的折磨,也早就练就了一副金刚不坏之身,阳奉阴违的成了习惯。他们父子两是表面上一团和气,背地里守着一条三八线,各自为政。   韶华在人前是个快快乐乐,没心没肺的富家子,然而说白了,这也是自暴自弃的一种表现。毕竟谁都不喜欢受制于人,更何况那个人还是自己最亲的人。倘若是旁人,大不了一拍两散,道不同不相为谋,可血肉亲情要怎么割断?这便是韶华的难处了。   见离离这一次没有反驳他,韶华倒有些不习惯了,问道,“那你呢?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做?会不顾一切的去反抗?”   离离像是被这个问题难住了,她凝神屏气般的沉思着,样子很严肃。   韶华见状,不由又笑了,这一次,是被她故作大人的模样给逗的。   离离给他的感觉,一向就不怎么似一个孩子,而更像一个与他年纪相仿的成年女子,他们之间的交流如同两个成年人在对弈,虽然偶尔会有些小插曲,是他的不成熟与她的真幼稚在交锋。但此前韶华并不预与她讨论这么虚无的问题,以为她未必会懂,只是此刻他还是挺想听听她的看法的,或许有火花也未定。   然而离离良久都没有出声,她是真的有点踌躇,眉头紧紧锁着,像堆了一座小山丘似的,嘴唇也固执的抿着,似乎有很多秘密要严防死守。韶华以为她是被这个问题给绕的七荤八素,离离却是知道答案的,她一早就有了答案,她只是不敢说,那是她心底一块不能被揭开的伤疤。于是一来两去,神色就复杂起来了。   韶华见她没反应,便自顾自继续说道:“有时候啊,我真希望我们还住在老西门…”他的声音很轻,自言自语似的,“十岁以前,我们都是住在老西门的,那时候虽然不怎么有钱,但他对我,对妈妈都很好。每天收工都会买一个包子带回来给我吃,周末了还会带我去公园打弹弓。谁料后来我们有了钱,房子越住越大,从老西门换到爱丽笙公寓,又从爱丽笙住到了环龙路来,他却不怎么回家了,你来了这么久,见他回来吃过几顿饭?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在丽花皇宫陪着哪个舞女呢!我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是求太平。可他不怕丢人,我还要脸呢!为什么还非要我这样,好像只有我这样才算正常。”他一鼓作气说了一长串,总算歇了口气再道,“今晚是我没有照顾好月晟。那个洋鬼子拿我做挡箭牌,眼看那一刀就要刺进我身体里了,月晟拼了命的扑过来救我,才替我挨了这一刀。可就算我没事了,我也是他的儿子啊,他看也不看,转身就跑了,还顾着和那个洋鬼子做生意呢,我还不如他的生意…你说他怎么会变成这样?他对我说,命运,是掌握在当权者手里的。呵,是啊,权,有权就有钱,有权在手里,黑的也能说成白的,死的也能掰成活的。就好像,你…”他蓦地顿住,喉咙似被什么东西哽住了,他定定的望着她,“你说的不错,是我懦弱,我这辈子到现在就做过两件特别不和他心意的事,一件是读书时去参加游行,二就是将你带回来了,在他眼里,我这样子特别妇人之仁。但是我只是觉得…”他深吸一口,郑重的说,“我只是觉得,我害得你家破人亡,竟然还这么大摇大摆的从局子里出来,是对你的不公。”   离离被他的一通表白给震的话也说不上来,韶华知道她需要时间消化,便也耐心的等着,等到良久过去之后离离终于开口道:“你没必要将我…将我和月晟的事都揽到自己身上。”   韶华明白她话里的意思,可他觉得,就算车祸当晚是有人逼着他喝酒才导致开快车,撞死了离离的父亲,可说到底,肇事者仍然是韶华,因此,无论如何,他始终欠她一句抱歉。当下便鼓起勇气,诚恳道,“对不起。”   有一阵风轻轻吹过,吹开了离离额前的碎发,韶华想也没想,伸出手去轻轻一拨,他的大掌在路过她的脸颊时显得有些依依不舍,情不自禁的逗留,最后掌心抚在了她的脸颊上。   离离没有回答,像是根本没有听见,这令韶华有些尴尬,他想,车祸这件事是横在他们之间的天堑,他要跨过去,他也这样做了,可离离没反应,他便不知道该怎样继续,然而就在他讪讪的要缩回手的时候,猛然感觉到她不知为何竟微微侧过脸来。嘴唇似是轻轻的,不经意的触碰到了他的掌心。   顿时像有一股电流窜进了他的心里,他有刹那的茫然,而同时离离也是陡的站起身,连气息都有些乱了,匆匆丢下一句:“我觉得你有点理想主义。”便头也不回的跑了,像是后面有什么洪水猛兽在追赶她。   韶华望着她的背影,情不自禁的又是一笑。嘴角那淡淡的涟漪,在月光下,轻渺如水,烟波无痕。    第11章 争吵   她走后,韶华仍是独自坐在园子里,可没过多久,就有一阵风平地而起,带着微微的湿意。继而很快又是一滴水珠落下,掉在他的额头上,他用手随意一抹,再仰起头的瞬间,大雨已经倾盆,连一点反应的余地都没有留给他,他逃也来不及逃。   郁闷的想起了昨天无线电报里的女声说,台风会晚一天才到,如此看来,天气预报着实不可靠,和战报一样不可靠。   园子里的花树此刻被风打得东倒西歪,像是随时会折断了腰。秋千也随之前后摇摆,咿咿呀呀地呻吟。韶华有点儿担心,这次的台风看起来相当厉害……   这样想的当口,又一个闪电劈下来,像神话里的方天画戟划过,黑暗被银色光亮驱散,宛如白昼。震耳欲聋的雷声回音袅袅,朝四面八方弥散。   他起先还在屋檐下避了一会儿的雨,后来眼见雨势越来越大,显然是不可控,便不得不转身回屋。   只是才刚走到房门前,却突然听到一阵剧烈的响动,他愣了两秒,仔细倾听,确定那是来自离离房里的玻璃窗,正哐当哐当的,像要被震碎了。   离离喝过酒,所以睡得沉,韶华便拘起食指,叩响了她的门扉:“离离…离离”   很久都无人应答。   他不放心,想要确保她一切安好,便打开门借着透出的缝隙,探头而入,   屋内漆黑一片,韶华无法确认壁灯的位置,唯有摸索着前行。   离离则像一团小小的暗影,蜷缩在席梦思里,他看不清她的脸面。   哐当!   又一阵强风。   玻璃窗的拉钩正勉力支撑着。   下一刻,花瓶被刮落,碎片割破了白色窗帘,弄得一地狼藉。韶华便用脚将碎片踢到角落里,生怕她半夜起来不小心踩到。跟着缓缓踱到窗前,眼看着雨珠子前赴后继地朝透明玻璃上打来,一颗颗碰壁,最后划下长长的水痕。他放掉搭钩,插上插销,将风雨隔在外头。   没有了闪电雷鸣,屋子里一下子静了下来。   他听到她在说:“爸……爸……”   气若游丝的声音飘飘荡荡的,轻而易举的钻进了他的耳朵。   韶华一怔,以为自己听错了,拉窗帘的手霎那顿住。循声回头向她望去,刚好连下两道闪电,哗啦啦——透着白色窗帘,将离离的脸照得灰白。   她的眉头纠着拧着,似有许多话百转千回的说不出口,双手紧紧扣住席梦思的边沿,睡得很辛苦。   “爸…爸爸…”断断续续的声音还带些暗哑,喉间汩汩压抑着沉闷的哭音。   韶华像被针扎了一下,他想起大世界开业之所以选在今天,是因为明天刚好是七月半,不吉利。   七月半。   他怎么没想到呢…   她父亲死去多久了?法事?头七?——估计都是没有的。   离离从未跟他提过,而就在刚才,他还跟她说什么抱歉,谈什么原谅。   韶华坐在床沿,情不自禁的俯下身去注视她,他看到离离的额头冒出一层薄汗,刘海都粘在一块儿了,嘴里不住的呢喃着:“爸,爸爸…别…”还看到她的手,死死扣住床沿,根根指骨突出,就像一个跌落大海的人一般,紧紧捉着漂浮的木头。   韶华喉中一苦,伸手替她掸去额心的湿润,不留神在碰到离离的手那一刻,蓦地被她一把抓住。离离的指甲在他手背上拉出一条红痕。   “离离。”他轻声唤道,同时用手拍了拍她的脸颊。   离离似乎是被梦魇困住了,怎么都醒不过来,只吓得两手乱抓。“爸爸,爸爸…”   她的爸爸不会再回来了。   韶华看着她的指尖,看她在空中试图攫取些什么,心上顿时衍生出一种温柔的怜悯。   他一把握住她的手道,“别怕。”   “没事的,我在这里,别怕。”   离离的身体一僵,像是感应到了陌生的接触,有一些小心翼翼的矜持,然而或许是出于对温暖的索求,又或许是醒不过来,她并没有抗拒。反而是想要更靠近他一些,同时韶华也觉得有些头疼,干脆和衣在她身旁躺了下来,大手下意识拎过被单,覆在自己身上。而她已蜷缩进他臂弯里,寂静沉稳地呼吸。   ******   隔天,当轻柔迷蒙的白光透过窗帘照进来,屋内开始逐渐逐渐的变得明亮。   韶华此时正是将醒未醒之际,耳边隐隐约约可以听到楼梯地板被踩得咯吱咯吱作响,拐杖点地发出的有规律的声音,继而是一声洪亮的:“韶华——!”   他一个激灵,‘蹭’的从床上挺了起来。   “糟糕!”   他甚至来不及按切切发疼的太阳穴,只看了一眼还在睡梦中的离离,便赶忙翻身下床,一时间六神无主。   “韶华——!”是老爷子的声音。   他听到自己的房门被打开,显然,韶觉年此刻正站在离离的房门口,他当下也顾不得犹豫,以最快的速度打开离离的窗户,一跃跳进了阳台。   园子里一地的残花,树叶散发出阵阵腥香,扑鼻而入。韶华扒住扶手栏杆,俯身向下望去。这高度说高不高,说低不低,跳下去摔不死但骨折就在所难免了。   情急十分,他只好蹲下来,用窗户的纱帘遮住自己,下一刻,离离的房门便被敲响,笃笃笃,三声颇有规律的试探。   韶觉年作为一家之主,自然可以出入任何地方,但顾及到离离是个女孩子,便只是稍将房门拉开一条缝匆匆扫视一眼,便拄着拐杖走了。   至此,鬼祟躲藏的某人才算是松了口气。   出人意料的是,应酬了一夜的韶觉年之后并未直接回房歇息,而是一头闷进了书房。   韶华将自己打理完毕后,也装着若无其事的去给父亲请安,孰料才打开门,却赫然见到老爷子正摊开宣纸默默抄写着欧阳询的九成宫碑帖。   韶觉年早年是个白丁,这些修养类的玩意儿都是发迹之后才开始装腔作势的学。而且书法讲求手稳,心稳,两者协调一致。韶觉年在道上打滚多时,如若不是遇到极端的难题,或者心中有火,轻易是不会出动这一招情绪克制大法的。   韶华暗暗瞥了父亲一眼,有些忐忑地站着,刻把钟过去,才换来韶觉年不咸不淡的一句:“把那个女孩子送走。”   “什么?”韶华一时间还真是没领会过来。   韶觉年搁起笔抬头看儿子,冷硬而不容置喙的说道:“我说!把那个小姑娘送走!”   “离离?”韶华不悦的皱眉,“…她又没做错什么。”   “没有?”韶觉年冷不防抬高音量,“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两个昨天晚上干的的好事。”   韶华面色微红,赶忙解释道:“阿爸,你听我说,不是你想得那样,她还只是个孩子,再说我也不会…”   “那你干什么做贼心虚?!你以为你躲起来我就不知道了?那床上被子乱成一团,明明就是两个人睡…”   “阿爸!”韶华唯恐越说越难听,急忙出声打断。   父子俩自从多年前那场游行事件之后,一直相敬如宾,韶华表面上唯唯诺诺,背地里却是阳奉阴违。老爷子心知肚明,只是不点破而已。但这一声‘阿爸’着实令韶觉年的气焰收敛了不少。老爷子顿了顿,用一种相对没那么强硬的口吻说道,“高门大户的人家都讲究出身,这女娃子出身不好,我不喜欢她。一双眼睛生的花里胡哨,我活了大半辈子是不会看错人的!”   韶华据理力争,“阿爸你不好不讲道理,这件事情说到底还是我做错了,她原本也好端端的,要不是我喝醉酒轧死了人…”   “够了!”韶觉年摆手,“我不想听,收起你的同情心。你可以给她钱,让她有多远走多远,还可以送她去孤儿院。”   韶华知道,韶觉年之所以刻意结交黄楚九这些有声望的上层人物,说到底无非就是为了将家底从里到外彻底洗白。可说句不好听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只要韶觉年一天还在沾着黄赌毒的勾当,即使特地改了个字叫做‘韶庸’,真正的文人雅士也是不愿与之结交的。   在离离这件事上,韶华坚决不予妥协。父子俩一时僵持不下,气氛很紧张。韶觉年知道物极必反的道理,便放软了口气劝道:“韶华啊,你也是受过新式教育的人,该知道葡萄酒这种东西,十年,二十年和五十年的口感截然不同,即使外行人看不出来,内里却是天渊之别的。那丫头出生寒门,装的再高贵也不会是我们韶家的小姐。”   韶华冷冷道:“阿爸,红酒并不是越陈越好的,而是取决于到底在哪一年产出,由环境,气候,土壤,人工栽培,诸多后天因素而成。离离她很聪明,什么东西都是一学就会的,她不会丢我们家的脸,假以时日一定……”   韶华从小安静温顺,从不对任何人和事抱有过分的执着,如今为了一个来路不明的野丫头对韶觉年陈词驳斥,老爷子被呛得哑口无言,当场气得脸红脖子粗,大掌一下下狠狠落在书桌上,怒骂道:“娘希匹!我老头子还在这个家,只要一天没死就轮不到别人做主。你快给我把她送走!”   这一声怒吼,连带着遭殃的还有桌子上的纸镇,砚台,稀里哗啦,通通被扫落在地。   眼见老爷子是动了肝火,韶华即使再不服,也还是怕会火上浇油起了反效果,于是张口结舌,欲言又止,要多憋屈有多憋屈。最后气极了只有撂下一句:“父亲您不能这样。”便怫然而去。   两人之间的这场谈话到底是不欢而散了。   ******   另边厢,离离在韶华走后,便睁着眼睛呆呆望着天花板出神,直到被断断续续的交谈声拉回现实。   虽然无法听清隔壁的人究竟在说什么,但她知道到底是哪两个人在作交谈。   后来声音时高时低,渐渐到了争执不下的局面。恍惚间,零星的词语飞进她耳朵。她鬼使神差地跳下床,赤着脚偷偷摸摸来到书房门边,趴在那里侧耳倾听。   “……我不想听,收起你的同情心。你可以给她钱,让她有多远走多远,还可以送她回孤儿院……”   “娘XX!……老子还没死就轮不到别人做主。给我把她送走!”   离离心头一紧,连忙倒退一步,不想却撞到了书房门边上的青花瓷盘,咕噜噜铿锵落地。她正想开溜,屋内此时又传来更大的动静,砰砰砰,像手榴弹被引爆了,刚好盖过她闹出的响动。   她听到他的声音里蕴含着怒气,苦苦隐忍,一字一顿道:“父亲,您不能这样!”   跟着,脚步声便朝门边走来,离离知道是他,当下撒腿就跑,不小心踩在地上的瓷盘碎片上。“嘶——!”她一边在心里喊疼,一边独脚跳回床边,钻进被窝。   ******   韶华出了书房后便径直朝离离的房间去,推门而入的瞬间,见到她正坐在床沿,脸上闪过百年难得一见的惊慌,但很快又消失不见。   韶华默默的看她一眼,看她是否会主动承认,结果她什么都没说,不但如此,还假装睡眠不足的打了个哈欠,一脸请他快滚的不耐表情,韶华于是一把掀开她的被子。   “嗳——!”离离阻止不及,却见他又拉开床头柜的抽屉,从里头取出几片护伤膏。   她这才反应过来,从门边一路拖曳到她床边的血迹,泄露了自己的行踪。   韶华伸手去拉她的脚,不知为什么,她突然感觉有点委屈,好像昨天还有人对她说过对不起,今天却要来赶她走了,她扁着嘴,死活不让韶华碰她,腿一直往后缩,韶华没办法,便只有强行捉起她的脚,搁在自己大腿上。   她的脚踝纤细,像还未长成的莲花的藕,又软又嫩。   他皱着眉,仔细检查她脚底被割破的伤口,好在并不严重,只是…当他贴完护伤膏后发现,她或许还不止这一处伤口。于是干脆将她的被子彻底掀开,就看到离离的身下,整条床单上都有不规则形状的点点血迹,或大或小,像一团一簇的梅花。   那一瞬间,他僵在那里尴尬的不知如何是好。他…怎么他们睡了一晚,她就出了那么多血?哦不不,韶华在心里打自己的嘴,他们没有睡一晚,他们其实是睡了一晚但不是那种睡…韶华的心里乱的不得了,脸上的表情也是精彩纷呈。他还没有碰到过这种事情,也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解释,只好赶忙站起来清咳一声道,“那个…我去叫张妈过来。”   女孩子的事情,他一个大男人,实在不太方便参与。   可离离好像没听见,直愣愣的盯着床单,神色变幻莫测。半晌,闷闷地问了他一句:“我是不是要死了?”   声音凉凉的,淡淡的。问完之后,还没等到他回答,就像是已经得到答案一般,泄气地垂着肩膀,松松垮垮的。   她虽然是个早慧的孩子,但在这件事上是着实闹了一个大笑话。   她低头怔怔看着床单,只以为自己身上开了一道大口子,血怎么止不住呢?她有点难过。   韶华其实想告诉她真相的,但由于离离总让他吃瘪,所以他也想要趁机捉弄她一下,当即一脸沉痛道:“唉,我去把理查德找来,你节哀!”一边坐下拍了拍她的手背道,“不管怎么样,还是要乖乖的吃药,有一点点希望也不能放弃,知道吗?”   离离愈加难过了,拉住他的手臂,哽咽道:“可是我好痛怎么办。”   韶华被她楚楚可怜的样子吓到了,有些犹豫的想自己是不是玩笑开大了?一边握着她的手柔声问,“真的很疼吗?我让理查德给你开点止痛药?”   “嗯!”离离垂着脑袋,快要哭出来了似的。   韶华真的有些手足无措了,赶忙抱了抱她,劝慰道:“没那么恐怖,真的,你看月晟那么深的一刀进去都活的好好的,你…唔,每个月流点血,这个是正常的。”   离离趴在韶华肩头上,抽咽道:“每个月都要流这么多血,那以后我离开这里,是不是要喋血街头了?”   韶华叹了口气,想她果然是听到了,大手盖在她的背上轻轻拍了拍,哄道:“不会的,不会的。”   离离实在忍不住了,‘噗’一声笑出来,虽然刚开始她的确是懵了一下,但韶华之后的表演也太浮夸了!   韶华愣了愣,也反应过来,他一手握住她的肩头将她送出一些距离,见她笑的收也收不住,就知道自己又被耍了,一张脸顿时黑青黑青的。   离离两只手还圈着他的脖子,干脆凑过去对着他的耳朵狠狠一口咬下去!   “嘶——!”韶华止不住低呼一声痛,却没将她推开,反而是两手在她腰上紧了一紧道,“我不会把你送走的。”   离离松了嘴,咕哝道:“你说了又不算。”   韶华‘嘁’的一声,将她的头发揉成了鸡窝。“让你骗我!”   离离懒得理他,有点脸红的用没受伤的那只脚踢了踢他道:“快去叫张妈呀。”   韶华总算想起正事来了,忙不迭的跑出去。    第12章 戏子   盘尼西林的效果显著,月晟烧退了正处在康复阶段,每天吃药,裹纱布,一切向好的方面发展,唯独还有些昏昏沉沉。   韶觉年来看过一回,说这个小赤佬讲义气,是个混江湖的料,以后给他找个好差事,是不会亏待他的。   老管家心里清楚,月晟这次是因祸得福,以后跟着主人,总不至于杀人放火的,就是真要做什么,也有别人去做,他顶多就是跑跑腿,再不济要是背了黑锅,万事还有老爷出头。况且这泼猴打小混在棚户区,闸北,南市通通呆过,以前还总拍胸脯吹嘘,说自己认识虹口一条龙什么的,三教九流多少见过,总的来说问题不大。   张妈担心的其实另有他人。   自打她来了上海就跟着太太,在韶家帮佣十多年,可以说韶华是她一手带大的。这个小少爷的秉性,她再清楚不过。   小时候男孩子玩泥巴打架,他没少被人欺负,从来都是张妈扛着一把扫帚替他去轰邻居家的孩子。要是碰上月晟,那还了得!非把人打得满地找牙不可。可韶华偏就是属于那种在路上被人踩了一脚,还问人家脚疼不疼的人。说的直白一些,就是门槛不够精。要吃亏的。   但是张妈还是希望月晟能和少爷一样,谦谦有礼。还读过洋墨水,做老师是再好不过了。可老爷并不这么想……   大热天的,张妈为此感慨出了一身的汗。每天看着少爷早出晚归,跟在老爷后头,让他往东他就往东,让他往西他就往西,已经麻木了。替他洗衣裳的时候,看到衬衫上黄黄的酒渍,只好一边叹气一边摇头。心里想,这父子关系其实是到了最紧绷的时候,不知道少爷还能忍多久呢?   七月半过后不多时,有一天夜里韶华回来的尤其晚,动静颇大。这是很少见的。除却一身的酒气,脚步也有些踉跄。张妈初时以为他是喝醉了跌跌撞撞碰倒了东西,赶忙起身看他一眼,却见到韶华的房门虚掩着……   他坐在书桌前,台灯半拧开,昏黄的光照得他脸上阴云沉沉的。他一把扯掉领带,随手一丢,带着些意气用事的味道。衬衫褶皱,仿佛令他嫌恶,碰到了什么肮脏的东西似的,皱着眉头粗暴的脱下来,一把丢进了垃圾桶。   张妈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看他烦恼的样子,颇有些踌躇,最终还是决定不去打扰他罢。   然韶华其实从不会这样掉以轻心,此时却只觉得头脑嗡嗡的,心中翻着洪炉火,愣是没注意到门外站着个人,自然也不晓得他的一举一动早已被人尽收眼底。   两手不自觉抵住额头,他整张脸陷在自己的大手里,头疼不已。   回顾白天,韶觉年曾将他带去与老顾和沙逊碰头,美其名曰股东大会,实际上却是三人暗地里商量要吞并黄楚九的股份。   韶华暗自吃惊,随即又恍然大悟。黄楚九连开业都没来,可以想见病的着实不一般,如今怕是沉疴入骨了吧。   几个大老板坐在包厢里,正虎视眈眈地等着送他们的合伙人上西天。   老顾用大拇指拨开打火机的盖子,“砰”火苗窜了出来,点燃雪茄。肥肥的大脑袋凑过来献宝似的对韶觉年说,“我看,就在这两天了。”   韶觉年哈哈大笑两声,“真有你的呀,老顾。看来你早就通了路子?”   老顾吐了一口大大的烟圈,“说到底还不就是钱嘛。老黄这家伙呀,一个卖药的,能有今天这样的地位也实属不易,不过正天丸不是号称祛百病嘛!怎么没把他给正好?啊哈哈哈哈——!”   沙逊和韶觉年闻言,也一并笑开了。肆无忌惮。   他们自然是高兴得,以前是每人四分之一,现在每人三分之一。不过沙逊要钱,顾韶两人要地。   “Mr. Sasson,你要南市和闸北也没有用,那里都是我们青帮的地盘。”老顾和韶觉年对视一眼,半是劝解半是威胁。   沙逊皱着眉,他想要地,但是更想要钱。南市和闸北都是平民区,不是租界。他一个外国人,强龙难压地头蛇。更何况,就算他强/要了,青帮若是纠集流氓聚众斗殴,时不时搞个破坏,他到时候一样吃不了兜着走。   顾韶二人不肯接手黄楚九的公司,是因为运营一间公司太过麻烦,要自负盈亏。绝计不如捞偏门来得快。闸北和南市到手,意味着新的赌场又要开业了,而且也为鸦片运输提供了有利条件。   韶华听着,知道顾韶二人老早连成一线,给老犹太下套来着。   这样的条件,大家都省事,贪便利。沙逊审时度势,没有说不的道理。三人商妥完毕,老顾犹自嚷着意犹未尽,偏要拖上韶华去梧香楼听戏,说是从扬州请来一个新戏班唱昆曲。一曲终了,戏班班主领着几个姑娘分别送到他们面前。   韶华始知,这是为狎/妓而来。   霎时一张脸白透了。   老顾见状,打趣韶觉年。“我说你儿子啊,总是这副青头模样。我们家老八,在他这个年纪都学会金屋藏娇了。”   韶觉年一边摇头一边挥手,“不提啦,老顾,不提啦。”全然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韶华低头撇嘴,在心里‘呸’了一口,脑子里这坨口水业已狠狠地喷到了老顾的头顶心。真是什么人!连玩女人都要拿来比!   只是韶华本来大约是可以及时脱身的,偏生老顾这番话说得韶觉年不舒服了,硬是要给儿子找个女人让他拎拎清,早点开窍。特意嘱咐戏班挑个水灵的,亲自带人将韶华关进了迷楼的鸳鸯阁。   老子为儿子张罗妓/女。这上下五千年历朝历代也不晓得哪家人有过!   “真是荒唐至极。”韶华哭笑不得,又不好发作,气得坐在圆桌旁茶水一杯接着一杯的喝,火气照旧是蹭蹭蹭,怎么都压不住。   戏班班主也忒地道,听说韶家公子不通人事,特地给找了个十四岁的丫头,向韶觉年邀功,特别推荐。“老板,这还是个雏/儿。”   哪知韶觉年一听,连忙摆手,幅度还特别大。“不行,不行,换一个。”   结果等韶华将一壶茶水喝光,听见推门声,回头一看,发现他老爸居然还专门给他找了个经验丰富的。   这个唱昆曲的戏子,名叫金香柳,如今也算是大世界的半个台柱子了,据说水袖舞的特别好,腰细臀厚,风姿撩人。   戏子以色侍人从来不是秘密,金香柳场子上打滚,驾轻就熟,但看见韶华时还是呆了一呆。本以为是肥头大耳的商客,没想到是个年轻后生,心里大约隐隐欢喜了一把,结果面上就忍不住演出了一场猛虎扑羊。   却是反过来的。   金香柳成虎,韶华是只羊。   香喷喷的母老虎爪子往他心口挠了挠,跟着在他腿上一坐,作势便要解他的领口。   小绵羊吓得跳起来,害得母老虎险些掉地,很委屈的憋着嘴看他。   韶华无法,只好伸手将她扶起来,一扶就像沾上了糯米粉,甩也甩不掉。整个人没了主心骨,只往他身上靠。   小绵羊慌不择路,直向出口逃去。才打开门韶觉年的两个保镖便探过头来,看他衣衫不整的模样,带着一脸猥/琐谄媚的笑。“少爷,您有什么需要?”   言下之意,‘您要什么尽管吩咐,但是没办完事是不能出去的’。   真是前无去路,后有追兵。   大老虎此时又赶上来从后头搂住他的腰,于是保镖们嘿嘿笑了两声,替他再度关好门。   “乓——!”   韶华不得不认命。   他坐在床边上,已经快被金香柳脱的一/丝不/挂,想到自己将为鱼肉,任人宰割便悲从中来,结结巴巴的预备慷慨陈词作殊死博斗了。   “这个…那个…这个…那个…”一边挡开了金香柳的虎爪子。   艳/名远播香柳姑娘何曾受过如此怠慢,还没等韶华说出个什么名堂,她已经泪珠子哗啦啦落了下来,滚烫滚烫的,滴在韶华手背上。   “少爷瞧不起我吧?”声音幽幽怨怨的,话却说的比韶华结实滑溜。跟着又是一阵抽噎。   韶华赶忙摇手,“不是,不是。”   跟着长长叹了口气,解释道。“你听我说,我是真没这个爱好。也是尊重你,不想把你当成…当成妓/女来对待。早前听你唱曲儿,《游园惊梦》就唱得老好的。”   金香柳一愣,跟着噗嗤一声笑出来,松开了箍住他的手。   “可老板会怪香柳服侍不周…”   “咳!”韶华心虚地咳嗽一声,暗暗打量金香柳。“我有个办法,不过…不过有点儿…”   “什么?”香柳问道。   “唔…”韶华从口袋里掏出了所有的钱,决定买个双保险。“我想请香柳姑娘唱曲儿。”   “唱曲儿?”金香柳狐疑的看了韶华一眼,只见他坐在床边上狠狠跳了几下,将床震得咯吱咯吱的。   香柳霎时就明白了,他果真是要她唱曲儿,不过唱得不是正规的曲,而是春曲。   她幽怨地看了他一眼,鼻梁硬挺,眉目俊朗,本该是个上等好的恩客,可惜恩客名曰柳下惠,死活不肯要她,只要用她那如泣如诉的好嗓子唱一回‘嗯嗯啊啊’。   于是,香柳越想越伤心,越想越委屈。一边“嗯……啊…..啊….嗯嗯…”一边哭得稀里哗啦,但是看到韶华认真的坐在床板上跳啊跳的,又觉得这人傻气的可爱,就忍不住笑出来。这唱的一出又哭又笑,时续时断,前后穿插,外人听来格外逼真动人。两个大汉在门外只觉得销/魂,销/魂。   最后韶华总算被放了出去,老爷子看他一脸疲惫的样子竟然比看见他毕业还开心。   这令他气得话都说不出来,又有点儿伤心,回到家里终于忍不住,将一柜子的书丢在地上,暗夜里静静坐着。    第13章 朋友   这乓的一声,谈不上惊天动地,但离离听见了,月晟也听得分明。韶华却始终不大解气。   月晟这个伤病员如今享受着顶好的待遇,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大半夜的被吵醒,自然再也睡不着了。   从床头柜上拿起一把木梳子,新式的。上边有木刺,下边嵌进半片镜子,折叠式的。月晟拧开台灯梳了两下,对着镜子照了照,伤心死了。——他的奶油包头不见了。   大世界开业的时候,他可是挞了很多摩丝上去的,冷了以后头发硬梆梆的,和海报上男主角的发型一模一样。   不知道离离小姐看没看见他的奶油包头?   他像一只醉虾,躺在床上胡思乱想,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冲天花板愣神。白白的墙顶如同扯开的大片幕布,先前发生的所有的事投影在上面走马灯般轮转。   那一刀来的极快,没有给他任何时间思考,没有余地,他只好扑过去了。事后两腿一软,头昏眼花也不记得究竟发生什么事,灯红酒绿像一锅乱炖的粥,糊了。   打过麻醉针之后,他虽然不觉得痛,眼睛也闭着,倒是清醒的,能听见他们说的话。阿妈不停啜泣,太太念着阿弥陀佛,少爷过来吩咐大夫用最好的药,他听到他们摩肩接踵,进出这个房间发出的任何声息,甚至灯的一开一关,叩嗒叩嗒,也清楚明白。   潮水般的人流走后,有一个幽灵潜伏进来,拉了一张凳子坐在他身边,手指头沿着他的发际线轻轻划过,还用棉签蘸了水轻轻擦拭他干巴巴的嘴唇。   她凑在他耳边说话,问他。“你为什么要把木架子都修一遍?”   他只好在心里回答,“我要是不把秋千重修一遍,你拔的钉子,你砍的木条总会被人发现的。”   可不能偏偏只对秋千下手,掩盖一个点的最好办法是将事件扩大到面,他只好将所有和木头有关的东西都修一遍,神不知鬼不觉。   他其实弄不大明白为什么她不要当明星。就像他喜欢奶油包头,喜欢吃从来没吃过的好东西,喜欢别人投来的注目,为什么她不这么想?   不过举手之劳,投桃报李,她教他念书,他替她打两个补丁,也没什么。   幽灵的手握住他的手,温温热热的。“答应我的事,你都做到了。我会记得你的好。真的。”   他看着走马灯,稀里糊涂的想着,不着边际。   天蒙蒙亮时,幽灵属性的人带着两只苹果又来了。   离离拿了一柄水果刀,坐在他旁边安静的削着,青绿色的苹果皮绕着圈圈而下,不久就光秃秃的。   她夹起苹果的两个凹点,俗称头和屁股,送到月晟的嘴边碰了碰他嘴唇。“还要装睡?”   月晟‘嘻’咧嘴一笑,大口咬住苹果。   离离含笑望着他,“怎么样?伤口还疼吗?”   月晟跟饿死鬼投胎似的,不多时苹果就只剩一个核芯。“还好,结盖了,就是有点痒…哎哟,痒死我了。”   离离伸手掀开他的汗衫看了看,“痒就说明要好了!你给我老实点儿,别老想着去碰它,等会儿理查德来了给你换药,我看过两天就好下地了。”   “哦。”月晟答应,眼角余光又瞄向另一只苹果,吞了吞口水。   离离用湿毛巾擦了擦刀口,继续替他削苹果,貌似无心地问道。“有什么打算吗?”   “什么打算?”月晟不以为意。   离离动作很快,一颗苹果剥好皮放到他手里,目光直视他,丝毫不拐弯抹角。“月晟,你想出人头地吗?”   他接过,不假思索。“嗯,当然想啊!”   离离笑着看他不出十秒又消灭一颗苹果,拿起毛巾替他擦手,一根根指头都擦干净。“我想你帮我一个忙。”   月晟嘟哝着,“你不说我也知道。”   离离莞尔一笑,“什么时候成了我肚子里的蛔虫了?”   这话其实算是褒奖。月晟听着有点儿腼腆,不自觉挠了挠头。跟着敛去吊儿郎当,一本正经道。“其实你不说我也会做的。”   离离握着他的手,“我只是觉得这样对大家都好。”   “不错,我想出人头地,他又不喜欢作那些昧良心的事,大家各取所需而已。不过…”月晟像是想要讨糖吃的孩子,“我就是想知道你到底是为了他呢,还是为了我?”   离离恍如没听见,从身后拿出一本书,自自然然就将话题岔开。   月晟看了看封面上鬼画符似的线条,歪歪扭扭,只比蝌蚪好看一些。离离却告诉他,这是一本故事书。作者是个叫做William Shakespeare的英国人。   “大不溜,大不溜…谢克斯…谢喳喳。”   “是W. W for William.莎士比亚”离离纠正。   月晟烦躁地揪了把头发,“啊呀,反正就是个洋鬼子嘛!”   离离被逗笑了,一边笑一边给他说这个洋鬼子写的故事。   月晟皱着眉听完,给予评价。“好狗血。”跟着又锲而不舍地补充一句,“真他/妈的狗血,还有没有更狗血的!!!”   离离咯咯直笑,“我再去他书房里找找还有没有更狗血的!”   月晟两只手拉住自己的脸颊往横里拉,“什么嘛!这个罗什么欧,茱什么叶,他俩就不能大团圆结局吗?非得死来死去的,还死了活过来,又死!他/妈/的!”   离离笑完,解释道。“不是说了有世仇吗?”   月晟还是不屑,“无聊。有仇了不起啊…这叫不打不相识!”   离离合上书本,“我觉得他有句话说得很有意思。——人们可以支配自己的命运,若我们受制于人,那错不在命运,而在我们自己。”   月晟默默听完,又听她继续道。“我觉得写故事的人从来不是在说故事,而是在写命运。月晟,可是它太大了。”   她半垂着脑袋,带着些恹恹的落寞。月晟明白她的意思,点点头。仿佛能看到一条河流在眼前奔腾,那条河的名字叫做命运。宽阔无比,一眼望不到头,望不到终尾。他想起自己是怎么到上海的,坐着吡吡声的小轮船驶入黄浦江。人家都说十里洋场虽然繁华,却是小地方。可他还是被褐色泥土黄的江水吓到了。躲在床舱里,轻易不敢出来。在码头下了船,没钱坐丁丁当当的电车,一路走去韶公馆。   他抬起头看向离离,她已站在落地窗边,镇定的看着外头的世界。她说,“月晟,它太大了。大到我一个人扛不起。”   “礼记有云:差若毫厘,缪以千里。”说着半回过头,阳光打在她浓密的睫毛上,于眼睑下形成若有似无的暗影。“月晟,我需要一个为我打补丁的人。”   他瞬间明白她的意思。   就像阿妈拿着太太的高跟鞋跑到弄堂口的老皮匠那里一样。小榔头敲敲打打,在鞋跟打个补丁,支撑着人的脚力,能走出一条路。   在月晟心中,命运和离离是等高的,她能够轻易攫取自己想要的,紧紧抓住。但是命运这条河流波澜壮阔,诡异迭生,有太多暗流和分支。她每做一个决定都会导致无数个可能,衍生出不同的结局,有一些她或许根本无法控制他们的走向。因此她必须在失控以前,预知危险,及时做出判断。就像掌舵的船长,必须沿着航线行驶,不允许沉没的可能。   她单凭一副半身像,就令老爷子对于她的存在无话可说,却也因此暴露出利用价值,牵扯出后续的麻烦,她不得不选择在秋千上动手脚。变相的软性拒绝。于是,他就为她抹掉秋千上的痕迹。诚如离离所言,她需要一个打补丁的人。   月晟作为一个旁观者,感叹她的强大令人臣服,觉得与她在一起很有安全感,他甘愿听命于她。   “小姐。”他开口唤道。   离离转过身,撅着嘴嗔怪道。“你乱叫什么。”   月晟微微一笑,眼睛眯起来。“我们是朋友吗?”   “当然。”她在他脚边坐下,声音轻轻柔柔的。“我以前没有朋友,以后也只有你一个。”说着,伸出尾指朝他竖起来。“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第14章 拍卖   闷闷热热的夏季临近尾声。   大世界在这个季节结束之前有两条十分应景的碎嘴新闻,一是月晟的黑道升迁史,二就是韶公子情陷金香柳的爱恨传奇。   火热程度与申报上陆茵梦再婚的消息不相伯仲。   离离埋头入学考,处于倒计时的冲刺阶段。对这些全都一无所知,但之后韶觉年在思南公馆的花园草坪上办了一场冷餐会,她就是想不知道都不行了。   月晟病好了以后地位显然是今时不同往日。那一天,充当保镖头子,全场耀武扬威的巡视,屁股后头还跟着几个喽罗,使劲喊着‘晟哥,晟哥’,离离老远看见他的奶油包头,笑死了。   韶华端着鸡尾酒正在和一个贵妇人说话,不知是话题不吸引还是有心事,总是左顾右盼的,一双眼珠子在人堆里搜啊搜,不知道要找什么。   离离自觉不是什么重要人物,若是不合时宜的出现难免显得不知好歹,便从侍者手里取了一只热狗,猫到一棵树下纳凉去了。   那是棵棕榈,毛茸茸黑刺刺的树干粗壮,绿色叶子在头顶散开来,她身子本就小巧,一钻进去就不见了人影。靠在树干上自得其乐,从这个位置,刚好她看得见韶华,韶华却看不见她。   大小提琴乐手在草地上一字排开,没过多久,贵妇人大约便被韶华找了个什么理由给摆脱了,一个人杵在那里落落寡欢。离离看在眼里,轻轻啧了一声。“冷落佳人,真是罪过。”嘴角却是含着笑的。   “叮铃叮铃——!”   演奏停止,乐声消寂。   冷餐会的正中有一张主席台,一个带着白手套的绅士站起来发言。“Ladies and Gentlemen,欢迎各位莅临今天的慈善拍卖会。”   所有人如潮水向主席台涌去,团团包围。   隔着人群,隐约能听到。“吾辈追随革命先驱孙文先生的脚步,时刻以发扬‘民族,民权,民生’这一进步理念为己任。为了所有的孩子都有饭吃,可以进学堂读书,人人平等…今天义卖筹得的善款将全部捐赠至上海市福利院。”   离离掂起脚张望,看到主席台中间还坐着一个穿长衫的白胡子长者,样子像足了前清遗老,双手托起一只茶壶,向众人展示。   “此乃乾隆皇帝御用的描金瓜棱壶。曲柄,瓜形盖,宝珠纽……”   然而人群里却没有韶华的身影,似乎转眼的功夫就这么消失了,神出鬼没的。   “咦?”离离不自觉掀开身旁的树叶,探出头去张望。就在这个瞬间,被躲在一旁的韶华捕捉到了,跟着径自向她走来。手里似乎还拽着什么…   “呀!”离离赶忙蹲下来,像一只小猫在树丛里逃开。   韶华只看见片片的裙角闪烁,在绿团簇里忽隐忽现,移形换影似的,当即便放下手边的酒杯,加快脚步去追。嘴里咕哝着‘小人精’,却也不恼。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拍卖物品上,没人留意他们两个,一个在树后头逃窜,一个假装在树前踱步,玩着你争我夺的捉迷藏。   离离猫腰蹲在草丛里捂住嘴嗤嗤笑,频频回头张望,怕被他逮着就使劲往前跑,却哪晓得韶华早在前头等着她了。一个不留神扑通撞到他身上。   韶华脸上挂着悠哉有闲的笑容,带有几分得意,刚想把手里的东西递给她,却见离离看他的脸色相当不好,他纳闷了半秒,难道又惹她生气了?   却又不是。   那脸色僵的像见了鬼。   韶华还没反应过来,离离已经伸出手使劲将他往自己拉,用足了力道,他一个踉跄,将她扑到在地。同一时间,枪声于背后响起。   ‘砰!’   弹到不远处的树干上,似乎还起了火星。   韶华下意识回头,三两个带着皮帽的流氓面目不清,提着几柄粗劣的枪在他身后五六米远的地方。   显然刚才那一枪是冲着他来的,如今更是争分夺秒的亟亟朝他们而来。   当下的情势已来不及逃跑,韶华不作他想,第一时间将离离的脑袋摁在心口,滚进草丛。   然而暗杀,错过第一次,想要再命中一次,几率等同无限接近于零。尤其是在韶公馆这样事先有安保措施的地方。   月晟第一个赶到,骂了一句。“妈的,王巴羔子!”率先放出第一枪。   要轻松混进韶公馆,对方的人数必然不会太多,不多时就被韶家的人马团团包围,跟着双方便进入一场混战,胜负却是显而易见。   韶华抱住离离的脑袋,不让她看,她倒是不怕,死也要死得明明白白,不能稀里糊涂。下巴搁在他肩上,眼睛眯开一条缝偷看。只见那些乔装混进来的流氓三两下就被韶家的保镖给打死,跟着…微微侧过头,她看到主席台上方正是韶觉年的书房,站在那里能将这里的动静看的一清二楚。她对此反而有些在意。   参会的诸多要人被惊动,拍卖会不得不中断,最后在韶觉年的安排下一一从后门离开。   韶觉年丢了脸面自然是要追究的。月晟被罚跪在天井里一个多小时不许起来。   老爷子知道对方是冲着韶华来的,而且似乎月晟还能认出对方,双方必定不是第一次交手。当即便先将月晟隔离起来,随后坐在客堂间的靠背椅上,像大老爷升堂,一个个亲自审问月晟的跟班儿。   离离和韶华并排坐着,一边听故事,一边让理查德检查身体。   前来刺杀的流氓共三个,手法很业余,月晟的喽罗指认为白永嘉公子的人。   韶华歪着头,“白永嘉?我不认得他呀。”   韶觉年拍了拍椅子扶手,“你不认得他,他倒是认得你。自然不会无缘无故派人来杀你。”   喽罗们哆哆嗦嗦,将之前发生的事儿一股脑儿倾吐。   原来白永嘉其人虽然不学无术,但他老爹却是赫赫有名的前桂系军阀白定均,借着这层关系在上海滩混得一席之地,算是‘四大公子’中的其中一个。某日,他闲来无事看到报纸上大幅介绍昆曲名伶金香柳,还登了一张回眸带笑,含情脉脉的玉照,隔天便一袭青衫,轻车从简,前往大世界听戏也。   戏后回味无穷,着跟班儿去后台给金香柳送了一束玫瑰,一颗钻戒,邀她共度良宵。   金香柳躲在幕布后头打量白公子,觉得他穿的普普通通,实在不像有钱的主,便找了个借口婉言谢绝了。这个借口就是韶华。   白永嘉不服气,啐了一口骂道。“戏子婊/子不分家,他/妈的她还给老子造起牌坊来了。”   金香柳听了气的不行,更落力大肆宣扬她的入幕之宾韶华如何如何,添油加醋,愣是不给白永嘉丁点儿的面子,预备不识抬举到底了。   韶华倒抽一口冷气,难以置信地打断了喽罗们的叙述。“她真的这样说?”   “是,少爷。”喽罗吞了吞口水,继续说道。“金香柳自从上次服侍完少爷之后,在大世界一直公开说自己是少爷的人,谁的面子也不给。有些下人被她欺负了,也不敢出声。”   韶华背上的汗蹭蹭蹭地往外冒。   然而故事还没完,金香柳不知吃错了什么药,某天居然唱错了词,白公子逮到了错处,借题发挥,伙同手下人一起狂喝倒彩,甚至还扬言要教训韶华。月晟护主心切,又听了金香柳的唆摆,于是就把白永嘉和他那伙人打了一顿,扔出了大世界。   韶华听到这里,已是汗流浃背。理查德拿掉放在他心口的听筒说道。“韶先生,心动过速。你Relax,不要紧张。”   含秋气得单手指着韶华。“你——你好的不学!今天有人拿枪杀上门,明天保不准要把你扔到黄浦江里喂鱼!”   “妈——”韶华正欲解释,才喊到一半,却被韶觉年挥手打断。“有什么关系,年轻人逢场作戏,有些争风吃醋,磕磕碰碰是难免的。”   离离一直坐在原处,不动声色。手腕上摔跤弄破的地方已经贴上伤筋膏,别无大碍。只不过眼见一场黑帮仇杀变成家丑不可外扬的风流韵事,她一个外人着实不好在这里继续趟浑水,当下便悄悄地起身离开。然而没有径自回房,却是跑到天井里去看月晟。   泼猴跪在水门汀上,两手揉着膝盖,龇牙咧嘴的,看到她来时更是高兴的嘴巴一直咧到耳根子。以为她是来给他送吃的。谁知离离不过是走过来狠狠瞪了他一眼,‘哼’地一声气呼呼跑了。   紧随其后的是韶华,月晟以为真正的救星来到,食指抵住嘴唇对他作出‘嘘’的动作。“少爷,我可什么都没说。”   韶华重重叹了口气,“唉!你怎么早不跟我说呢!”   继而还是撇下他,尾随离离上楼去了。   “我…”月晟受到双重打击,捶胸顿足。“我做错什么了我,干嘛都怨我!”   楼上离离跑回自己房间,正要关门,韶华追上去伸出一只脚抵在门缝里。“嗳,有话跟你说,开门!”   离离不理他,用手不够他力气大,干脆用屁股抵住房门,整个人往后压。   韶华吃痛,只好收脚,房门砰得关上。   他敲了会儿门,毫无动静,无奈之下惟有蹲下来把要给她的东西从门缝里塞进去,这才离开。   离离坐在床沿,眼睛瞄了一眼,捡起来往梳妆台上一丢。    第15章 离歌   水落石出。月晟多了一个忠心护主的头衔,自然也不必跪了。韶觉年本就无意追究,事后更将他召进书房,一副面授机宜的作派。   按说拍卖会结束,人客也都走光了,此时书房内却还有一个人未走。胖胖的圆滚滚的身子像卡在紫檀木圆杌子里出不来,月晟一眼便认出老顾和他手腕上那块亮闪闪的金表。   韶觉年此时正背着窗户抽雪茄,从他这个位置看出去,花园草坪的景色尽收眼底。月晟才踏进门,老顾立刻指着他说。“觉年兄,这小子我看行,不如就算到我名下吧?”   韶觉年转过身下巴微微一抬,示意月晟。“还不快谢谢顾老板,以后你就要叫他师父了。”   月晟傻了片刻,赶忙跪地磕了三个响头,结结实实叫了一声。“师父——!”   爬起来还觉得难以置信,真是天降的好事。   青帮入会极其严格,首先须要拜一个老头子认作师父,辈分就跟在这个师父名下。月晟记得老顾是‘大,通,悟,学’中的大字辈,已经是高的不得了的辈分了,他随了老顾,自然而然就成了通字辈,那辈分也是极高的。   以前在安徽的时候,无论怎么攀关系都进不了青帮,如今入了帮会不算,还混到了通字辈,几乎是帮里的第三把交椅。往后什么地皮捐,房屋捐,租界里订门牌号,都有他一份子,油水多得捞也捞不完。   月晟在心里一合计,受宠若惊。   老顾哈哈大笑,那笑声从丹田直直冲出喉咙,粗听起来豪情万丈,一点儿花花肠子也没有。只不过眼角却是有意无意地瞥向韶觉年,话里有话。“青帮开香授徒历来都是有规有矩的,改天去了堂会还要恭恭敬敬给祖师爷再上一次香,拿了铜钱才做的准。”   月晟看到老顾食指与拇指间捏着的那枚铜钱,黑黑青青的,很有些年头,正中刻了一个‘大’字。   混黑帮的拿到这枚铜钱就和拿到毕业证书一样。他喜不自胜,好像自己手里已经有了那枚属于他的通字钱了。随即转念一想,离离先前告诉过他,老爷其实是从没有正式拜过师的,完全是因为在上海滩混得最好,整个青帮为了抱老爷的大腿,反掉过头来全部俯首称臣拜韶觉年为老头子,这才平白无故多处一个‘天’字辈。意思是通了天了。   月晟偷偷打量一眼老顾,难怪老爷不好收他。收了他,往后他就和胖老板平起平坐了。   月晟直直跪在那里良久,两个大佬们还坐着,一会儿谈局势,一会儿又转到烟花柳巷的垢腻上。他们不起来,做晚辈没有吩咐便不好起来。落日西沉的时候,老顾终于起身告辞,走前还十分惋惜的对韶觉年桌子上的一件古董念念不忘。“唉,觉年兄真是好手段,这茶壶老弟我寻访多时,最终还是被你给标下来了。”   韶觉年摸了把瓜棱壶的描金面,乐呵呵道。“恕兄台我不能割爱了。”   待人走后只余他们主仆二人,韶觉年这才话锋一转,谈到正事上。嘱咐月晟第二天跟着太太去普陀山祈福,要确保一行人平安的去,平安的回,不得有所闪失。   月晟心里暗忖,果然还是他高兴的太早了。保镖这档子事才是正职。   韶觉年看透他的心思,说道。“月晟啊,这件事我只交给信得过的人去做。”   月晟不明所以,上香,祈福,这有何难?   韶觉年指了指桌子上那张黑白照,“看清楚了,这上头的可是黄楚九,他的讣告看见了吗?我要你带着我给他的牌匾去普陀山开光,路上难免有人捣乱,你要给我结结实实的送去,安安稳稳的送回来,明白吗?”   “是,老爷。”月晟磕了个头,起身出去。   然而隔天却是离离入学考的日子。   韶华紧张了这么久,本意是要陪着去的。偏偏金香柳眼下就如同是他的眼中钉,肉中刺,只要一想到那些被编排出来的绘声绘影的床第风流,小绵羊就寝食难安。踌躇再三之后,韶公子毅然决定先大世界摆平金香柳,永绝后患。   韶觉年破天荒地同他开起玩笑,半真半假的。“韶华啊,一夜夫妻百日恩哪,你也不要打发的太随便,好好给人家一笔钱,免得人家说我们韶家小气,或者干脆阿爸给你在静安寺再买套房子…”   韶华此时正站在车门边和离离道别,被韶觉年的这一通不三不四的话弄得面上五颜六色,又窘又恼。想解释,怕韶觉年知道自己不过是花钱听叫/春,不解释就要憋屈死了,最后看了眼离离,打落了牙齿和血吞,气得将车门砰地一声关上,找金香柳算账去了。   走之前还特意嘱咐月晟代替自己送离离。   韶公馆的车这一天几乎全部出动。月晟在福开森路将离离放下来,跟着才接了含秋和张妈等一起到摆渡口搭船去普陀山。   同行的下人们个个能挑能提,帮的上忙,中午之前他们就到了普陀山的观音道场,还吃了素斋,听完一轮经之后才往回赶。   离离考完第一场饿得头昏眼花,中午在学校附近的西餐馆听侍者介绍吃了一种罗马人的Spaghetti,咖啡灌了两杯再冲进去考试。   所有人都很顺利,唯独韶华。   简直是羊入虎口,逃生无望。   金香柳一哭二闹三上吊,整个上午和下午,口口声声‘我爱你’,涕泪交加。   韶华气得够呛,又不好发作,想不通她和他究竟爱在哪里,旁的人听了很唏嘘,原先恨金香柳的都不恨了,只觉得她作孽,到头来被人抛弃,光景凄凉。   韶华无奈之下扔出两条小黄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金小姐,这是一笔很丰厚的嫁妆,你回到扬州老家找个可靠的生意人,断是要比在这里的日子好过。你好好想想吧。”   其实他口袋里还藏了两块金条,预备等她继续哭诉的时候做追加的筹码,哪晓得金香柳抬头偶然瞥见旁边的大钟,刚好敲响五下,就跟准点收工似的,立马松开了抱住他大腿的手,眼泪一抹,凄美一笑。“多谢韶公子。”说完,金条拿走了,深情款款没了,蝴蝶翩翩飞了。   韶华看着她哭花的妆容,感慨人生如戏!   回到韶公馆已是黄昏时分。   韶华一打开门,映入眼帘的便是韶觉年和含秋正襟危坐着。   含秋看到他这么早回来显然有些意外,仓惶神色在眼底一闪而过。   “妈,你们这么早就回来了?”韶华被金香柳搞得一身疲惫,太阳穴突突的,却隐约捕捉到空气里的一丝不同寻常,还有断断续续的哭咽声忽近忽远,当下问道。“谁在哭?”   含秋叹了口气,“我们回来的时候遇见强盗,月晟掉江里了。”   “什么?!”他不可置信。那个身手矫健的小泼猴?   “真的。”含秋点头,指了指里间张妈的屋子,正是哭声的来源。   韶华循着含秋所指的方向,正欲过去看望,却听到轻疏的脚步声从身后传来,他的母亲瞬间脸上闪过诸多色彩,随之低下头,试图掩盖几分愧疚,赧然。   他不明所以,毫无准备之下回头,赫然见到离离提着行李下楼。   一步一步,穿着她的旧衣裳。怎么来,怎么走。   他大踏步上前捉住她手臂,不解地问。“你拿行李做什么?”   离离不说话。   韶觉年的声音陡然响起,掷地有声。“放手。让她走。”   韶华脑中的一根筋被挑动,“你们干什么?什么意思?”   他不放手,意图夺过离离行李袋。韶觉年却显然早已预见了他的行动,抬起拐杖就往他背后敲去,“我让你放手!”   拐杖随着这命令式的声音一起落下,砸在韶华的背上,他承着满棍子的力道,手一拉一松,离离的行李被拉扯散落了一地。   她默默无语的蹲下来收拾。   韶华突然就明白了,瞠目结舌的转头看向韶觉年。“呵,原来是这样。我就说那个戏子怎么尽说些莫须有的胡话。阿爸你给了金香柳不少钱吧?!让她拖着我,直到现在!”   韶觉年不置可否。   含秋看着离离,觉得很可怜,走过去帮腔。“老爷,只不过多一双筷子,何必呢!我看还是算了吧。”   “算了?!”韶觉年不自觉抬高音量,拐杖将地板敲得嗵嗵嗵。“哼!本来倒是可以算了!可你问问他!”他抬起拐杖直指韶华的脸面,步步进逼。“我给他的钱他是用来干什么的?关起门来串通一个戏子骗我?!你以为我老糊涂了是不是?什么都不知道,都看不见了是不是?你到底想跟这个丫头干什么!”   “阿爸,你究竟要胡说八道到什么时候!”韶华也大声争辩,用从没有的严厉口吻。   “我胡说?我在二楼看得清清楚楚。你小子险些中枪,居然第一时间先去抱她,你问问你自己到底想干什么!”   “我…”韶华显得百口莫辩。   韶觉年的拐杖却在此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指向墙上的一幅画,那是韶华出大价钱收购来的模仿张大千的伪作,后来被他镶起来,挂在客堂间的楼梯转角处。   韶觉年当下冷哼一声,拐杖毫不留情地打到那幅画的玻璃镜面上,哐当一声,画作落地,支离破碎。老爷子无情的走近,大脚踩在那副画上,狠狠碾了几下。“假的就是假的,你以为裱起来了就是真的?这种不值钱的东西也就只有你这样的傻子才喜欢!”   韶觉年素来下手狠绝,不留余地,当即便从脚下抽出画作,将已经残破不堪的画彻底粉碎。   韶华冲上前去伸手阻止,老爷子下意识抬手抵挡,两者相交,互不退让,拐杖便刚好不偏不倚地打到韶华的脸上,他踉跄了几步,与画作失之交臂。   眼看着瀑布图被撕扯至粉碎,片片落得到处都是。   所有人屏息,包括闻讯而来的张妈。   被撕扯的白纸,四处散开,在空气里留下木浆的味道。   一团褶皱的纸片飘到离离的脚下,她呆呆的站在那里,默然失语地盯着自己的脚尖。   果然。   以为运气好到能有人为她搭起一个临时帐篷,有瓦遮头,获取片刻安宁,然而假的就是假的,当这一切都被拆穿以后,遭到迁怒泄愤都是必然,下场终究是毁灭,无可避免。   瞬间她喉头一酸,视线跟着开始变得模糊。   “对不起。”她深深鞠了一个躬,为在韶家短暂的日子告别。“我走了。”   简简单单六个字。   是所有想说的话。   转身逃离。   韶华伸手去拉她,却没能够着,握了一把空虚。   离离拿起仅有的行李,那里头是原本就属于她的衣物。从家到去孤儿院,再从孤儿院到韶家,所包含的一切不过是简陋的几件粗布麻衣。含秋和韶华送的,她一样没带走。   韶华简直无法相信韶觉年的所作所为,那种原先压抑着的,扣在彼此关系临界点上的东西,一触即发,瞬间燃烧出愤怒的火焰,蔓延到五脏六腑,无可遏制。   作为一家之主,韶觉年同样亦无法容忍别人挑战他的权威,当看到了韶华的愤怒,他毫不犹豫,扬起大手一个耳光朝儿子的脸面打下去。“你什么态度!”   韶华什么都看不见,只看到她跑到门边的影子,比刚来时稍稍高一些,头发上闪着微弱的光,随着奔跑一荡一荡。那是他送的粉金色玻璃丝发带,染着颗颗白色小碎花。他从门缝里塞进去给她,也是她唯一带走的属于这里的东西。   韶华朝大门跑去,在离离推门出去的霎那将她截住。   她没有回过头,韶华掰过她的肩膀,看到一张紧绷着的,努力维持冷静的脸,眼底薄薄的雾气,没有落下来的东西,是她最后的尊严。   他摸了把自己被老爹打破的唇角,佯作轻松地对她笑道。“我跟你一起走,到门口等我。”    第16章 私奔   离离站在韶公馆的门牌下面——环龙路18号。   她其实不想这样站着。觉得自己如果等在这里,等他,等到最后是一场无望,那真是傻透了。可脚却像被钉在地上,动不了。   租界里行人本就不多,来来往往的私家车载着美艳的太太,各色锦绣旗袍,车子驶过她身边时,他们看她的眼神,是在打量一只丧家之犬。带着审视。   她只好孤独地站在门外,像秋日凋零的落叶。等待别人施舍怜悯的过程异常艰辛,恍如隔世般漫长。心头焦灼,便不由自主地啃起手指来,啪嗒啪嗒。   月晟,他在哪儿?   遇到强盗被杀?翻江里了?   她不信。   外白渡桥那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她情不自禁陷入冥想。   依含秋和张妈所言,他们一行开头十分顺利,只是在回来的时候遇到阻滞。同船的有几个斧头帮的人,隐匿得很好,之后借故和他们的下人发生冲突,露出了别在腰间的斧子。   月晟为求息事宁人,发了几根烟,但是那些人不肯善罢甘休,愣是要来抢他们的匾额。   离离想,一块用于黄楚九大礼的匾额要来做什么?那上头无非是刻着‘妙手回春,华佗再世’这样的恭维,是韶觉年送的心意和人情,用来给黄老板几天后的葬礼添砖加瓦,赠兴几句而已。抢一块死人的牌匾有什么好处可言?   月晟不解,她也想不明白。   唯一的结论便是,或许,重点并不是牌匾。强盗求财,多半只是顺手牵羊。   含秋的玉镯子,张妈的耳环,都被洗劫一空了。   月晟拼命保护的,唯一安然抵达韶公馆的除了几个人之外,就是那只拍卖会上韶觉年高价弄来的紫砂茶壶,幸免于难。   离离试图在脑中拼凑出一幅梗概的画像,即便线索不多,也要凭借此摸出月晟的形迹。然而推测终究是推测,她不会知道百里之外的月晟,在波涛滚滚的江面上曾经奋力拼搏过。他的口袋里有一只打火机,银色的,镶着一把刀,是韶华从国外买回来的,自从月晟上次拿来烧过蚂蚁之后,韶华便给了他。   这一船的女眷,性命攸关。月晟根据形势判断,要作殊死搏斗。在被踢下船去之前,斧头帮的流氓从屁股后头摸出斧子要来砍他扣在船边沿上的手,危急关头,他想起口袋里的打火机,掏出来之后却已遇到水,很难点燃,试了几次终于冒出火星,他奋力伸长了手去烧对方的脸,脖子…那些人果真被烫到。似乎是有什么东西被烤炙,从对方的身上掉出来,滚落在月晟的手被面上,瞬间形成一块红肿的烫伤。那样的时刻,月晟也感应不到疼了,一手一个,拽住对头的领口,后空翻全部一起带着滚到江里。   离离理解他破釜沉舟的性格,可若说因此而死,她始终不信,她深知他们是同一种人,不会轻易死去。   韶觉年支开月晟是为了要断她左膀右臂,再让金香柳缠住韶华,留她孤军作战,连挣扎的机会都省去。姜,果然还是老的辣。她为此明明白白受到教训,和月晟,终是不够小心。   屋内断断续续传来争吵的后半场,像死人吊着最后一口气,苟延残喘。   韶老爷子扯烂画作的时刻与韶华纠缠之际,似乎是被玻璃割伤了手,正在流血。含秋的声音听起来很悲壮,拉扯着韶华的衣服不让他走。“韶华啊,你阿爸的手流血了,快去看看,别吵了!父子俩没有隔夜仇的。”   她听见了,一字不落。明白他这样的独生子,为家庭羁绊的这样深,大约终究是不会来了。想着想着,手指已被咬出血,脚步松动,就要起行。   一旦决定放弃,是走还是等他的选择题不再棘手,鼻子立刻就跟着发酸。她深深吸了口气,可视线依旧模糊,只好不断告诉自己,鼻子酸眼睛痛不是因为难受,那是太阳太大了。可她抬起头,阴天,乌云,太阳落山了。   原本昏黄的天色变得乌鸦鸦的,似乎是夏季终结最后的告别式,要来一场迎接秋天清凉的雷雨。   她苦笑着伸出手抬到半空,尝试确认会否有雨水落下。“是我的运气到头了吗?”喃喃自语着。如果真是那样,走的时候还要浇一场瓢泼大雨,未免也太凄凉。她暗自祷告,‘求求你老天爷,不要把我的运气带走。’   ‘吱呀’一声。   铁门在身后打开,她不敢回头,兴许是大人带着钱银来打发她这个不要脸的叫花子。   然而手,被人捉了起来,带着丝丝暖意。   她被人牵着逃跑,像私奔一样。   踉踉跄跄的跟着,模糊的视线落在他的皮鞋上,他的裤脚,他的手,他的肩头…眼前这个人已是第二次带她走。   之前放任他带着自己从哥特小尖顶里逃出生天。今时今日,看到两旁的法国梧桐急速倒退,他们沿着环龙路狂奔,向前方冲锋陷阵,他掌心的温热通过手指传递,她便轻轻地,微弱的回握着。   他,到底还是来了呀…   含秋和张妈忙不迭从家里追了出来,沿路在后头追赶他们,声嘶力竭地喊着:“韶华,少爷——”。   却无力回天。   这样的变故令含秋无法接受。她的佛珠掉在地上,跌跌撞撞都站不稳,仿佛朝夕间就失去阔太太的风华,变成无依无靠的老人,只能由张妈搀扶着,互相依偎。她喃喃自语,苍白地质问,也不知究竟质问谁。“月晟没了,离离走了,韶华也走了…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一夜之间都走了。全都走了。”   “太太…太太…”张妈不停安抚着含秋的心口,眼泡皮都哭肿了。   含秋紧紧盯着那一对逃跑的背影,女孩儿刚刚到他的肩头,长发轻微荡漾,飘闪着暗哑的淡金。他们牵着手,步伐凌乱,却出奇的和谐。作为一个母亲,她的视线怎么也无法从儿子的身上收回,只好泪眼婆娑地目送他们越走越远。   还记得事发前,韶华曾带着她去南京路逛街,指着橱窗里的蝴蝶结发带像发现了新大陆。“阿妈,你觉得粉红色好看,还是淡金色?”   含秋立刻就明白他要买给谁,“粉红色有点乡气呀。”   韶华显得很意外,“啊!不会呀,我不觉得么。”   她笑笑拍着儿子的手,拿他开玩笑。“反正离离在你眼里顶好看了,穿什么戴什么你都不觉得乡气。”   韶华微微脸红,别开头去跟售货员说。“麻烦你,那包淡金色的好了。”   此时此刻,含秋似乎明白了什么,不堪重负似的后退两步。她后悔了,后悔在那个雷雨夜去看离离,担心落地窗玻璃会被风吹得一败涂地。然而打开门见到的却是他儿子正酣睡在小姑娘的身边,嘴唇几乎都碰到了对方的脸。离离像只小猫,蜷缩在他肩头。   一个闪电划过,打出含秋心上的千头万绪。隔天便第一时间就将这事告诉了刚回家来的丈夫,韶觉年。   如今,她深深懊悔。“张妈,张妈——你说,你告诉我,我是不是做错了?是不是做错了?”   “太太。”张妈数度哽咽,“太太请恕我多嘴,您的确是做错了…不过,却没有看错。”    第17章 新居   他们一口气跑到亚尔培路才停。   韶华知道不会再有人追来,把行李摆低在转弯口的路灯下,坐在上头喘气。   离离也是一样的狼狈,长辫子参差出细小的碎发,尾端的蝴蝶结也歪了,两脚发软的站着。韶华看在眼里,竟轻声的,没心没肺的笑了。   像推翻帝制后普天同庆又如释重负的笑。   他伸出手,替她将蝴蝶结抽开又重新系上。预料着该会赏他一个白眼,谁知竟也没有,离离不过是头微微向前倾,方便他动作而已。   他调整好呼吸说出一句完整的话,“其实呢,我原本就想走的,不过一直都下不了决心。现在这样也挺好…”说着,从鼻子里发出轻呵声。“多谢你给我这个机会。”   离离想,他这是暗示,要她感谢他!   只是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韶华已抢先用手狠狠拍了她额头。“你就是想法太多!”   她难掩讶异,他竟然首次看透她的想法了。   韶华料定,这回总该白眼了吧?   结果再次出乎他意料,还是没有。离离只是笑笑,腼腆的,一边揉着额头,一边维持站定的姿势,与他面对面。   韶华扶住她的手臂,正色道。“我要问你一件事,你想好回答我。”   “嗯。”她点头。   韶华顺了番条理,声音浅浅淡淡,却是实心的。“其实呢。我有很多种办法可以让你生活的好。比如说,梁老师夫妇在国外,可以送你过去跟着他们,他们游历欧洲,你不是很喜欢建筑吗?跟着他们到处走,见多识广的。很好。或者还有个老同学的爸爸妈妈,在北平教书,四合院里住着,不会像在我们家一样,让你有寄人篱下的感觉。总之,先不去管福利院,也还是有很多条路可以选的。但是我当时没有这样做,没有问你的意思就把你强带走了。现在就是要问你,你愿不愿意跟我在一块儿?我说的‘愿意’就是字面意思,和任何其它因素无关,只想问你,到底愿意,还是不愿意?你好好想想,想好告诉我。”   “嗯。”她几乎是想也没想。   “嗯?”   “嗯。”又点了点头,郑重其事的。   韶华又笑了。   知道她说不出‘好,我愿意’这样的话,能给一个‘嗯’已经很好。当即从口袋里掏出那两条小黄鱼万般庆幸道,“还好没有把最后这点钱给金香柳,否则今晚要睡大街了。”   离离大惊,一改往日的不露声色。“你没有私房钱吗?”   “没有啊。”   “想也不想就跑出来了?”还有底气带着她走!   “嗯。”   离离狠狠瞪了他一眼,大声道。“戆大!”(低能,弱智的近义词)   他如愿以偿欣赏到了每日的白眼,有些恬不知耻的沾沾自喜。“哎哟,你骂我啊!”   “哼!”她气得脸都变色了,急急地去推他拿钱的手。“你快藏好呀!法租界了不起啊,兵荒马乱的,财不露白晓得伐?当心被人抢走!”   韶华老怀安慰了。她第一次和他说这么多话呀!还是一口气的!   于是愈发没脸没皮,连端着金条的手都得瑟。“怕什么啦。”   离离急得跳脚,一把从他手里把东西抢过来,东张西望的,跟着打开自己的行李箱把金条揣在深处,里三层外三层的衣裳包着。关严合之后还不忘一屁股坐上去,狠狠压了两下。   韶华拳头虚掩着唇,轻声笑起来。“财迷。”   两人步行至莫里哀路,尽头处有个人在等着他们。韶华说只要有巡捕房的地方,下头都有一些线人。这些人‘包打听’,从婚嫁丧事到投机倒把,事无巨细,他们全都知道,都要掺和一脚。   等他们的这个叫做张麻子,有些驼背,领着他们走到中间路段的一幢洋房前,抽出钥匙打开门,殷勤的介绍起来。“韶先生,就是这间。独门独院的,三层楼,书房可以用来会客。顶上还有亭子间,老虎窗一开,光线很好的。”   韶华楼上楼下逛了一圈,觉得很不错,转过头去看离离时,却见她板着脸,像喝多了凉开水胃抽筋似的。   张麻子察言观色,知道小姑娘大约是说得上话的,赶忙招呼她坐下。“啊呀这个沙发很干净的,小姐你坐呀。”   离离依旧不动,指着对面的别墅问道。“那家是…”   张麻子一拍大腿,“小姐您真识货。对面孙先生住过的呀,蒋宋就是在那里订婚的喏。”   离离冷冷一笑,“哼。我们住在这种地方,特务都要盯牢我们,总以为我们要么是国民党,要么就是共产党,你说怎么办好。”   张麻子抹了把汗,向韶华求救。“小姐的意思是…”   离离想了想,“我看静安寺蛮好。”   “静安寺住的都是些什么人哪!”张麻子满脸都是鄙夷的神气,“那个谁,包养了一个上海小姐,就住在那里,怎么符合我们韶先生的身份嘛!”   韶华知道她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其实是担心钱不够,住洋房开销大。但是从某些层面上还是同意张麻子的,便劝解道。“静安寺是还可以,但是你上学不方便呀。”   离离凑近他压低声音,“我坐电车就好了么…再说,那里对面有老大房。”   韶华想了想,对张麻子两手一摊。“我没办法,定金都在她手上。她说了算。”   张麻子自讨没趣,只好讪讪一笑,将他们送到百老汇大厦暂住一晚上,约定第二天去华康里看房子。   静安寺与法租界虽然只隔了一座天桥,但显然前者的气质朴实亲民的多。张麻子将他们领到郝德路上,马上连风度都跟着转变,好像从上只角来的,瞬间就变高贵了。   韶华但见离离总也板着一张棺材脸对人,知道她看不惯张麻子,便不由低下头在她耳边说。“你不要总给人家脸色看,以后还用的着他的。”   离离知道包打听耳朵长的很,是吃饭的家伙,天生的技能,便用英语对韶华说。“这些人都是狗眼看人低的,你越对他客气,他越是得寸进尺,不把你当回事。”   果然。走在最前面领路的张麻子对着华康里门前候客的黄包车夫呼呼喝喝:“哎哎,滚一边儿去,脏了爷的道儿。”   转过身对着韶华就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堆起尽职的管家笑脸。“韶先生——当心台阶!”   离离抢先一步,插到他和张麻子中间,回过头对他吐了吐舌头,用嘴形悄然说着无声的语言。“戆大!”   韶华跟上。三人像摇摆的鱼尾,推进铁质的转转门,踏入华康里这条长巷弄堂。   两排带天井的石库门房子,干净利落。墙身由红砖堆砌而成,像瓷器上的釉里红,又有点西班牙人的自由热烈。韶华眼中的石库门都是透着一种市井的昏黄,夹着稀稀簌簌道不尽的蜚短流长,然此地却是闹中取静,且华人居多,成分并不复杂,是现下的上选了。   还没来得及问离离是否也喜欢,已经听到她蹬蹬蹬踩着木地板的声音,转眼就消失在楼梯角落,似乎原本就是属于这里的。   他当即落了定,把钱交给张麻子时,还编排了一通谎话。“辛苦你了,我这个妹妹好令人头疼。从小被我阿爸送到国外去,受了马克思的影响,一回来就嚷嚷着要做无产阶级。”   张麻子长长‘哦’了一声,见钱眼开,也顾不得辨别话中的真伪。“哪里的话,韶先生吩咐,小的一定办妥。不过不知道厅长要是问起来,我要怎麽回答…”   韶华想了想,“你照实说吧。”   他知道眼下韶觉年还不到将他们赶尽杀绝的地步,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其实躲到哪里都是无济于事的。   张麻子走后,离离用脸盆装了水擦玻璃窗,韶华自告奋勇跑去隔壁的五金铺子打算买点锅碗瓢盆,她硬是要帮他把袖子卷到肘部。“你这样去,人家一看就知道你是葱头,要宰你的。”跟着又将他衬衫拉的松松垮垮,活像个地痞流氓。关门之前,又不甚放心的探头出来千叮万嘱。“嗳!记得要从对折的价钱开始谈——!”   “知道了。”韶华无奈摇着头下楼,按照她的逻辑去做实验。   结果铺子老板看他上来就杀价杀得这样狠,吵着不要作他这笔生意,韶华正预备去别家时又被拉住,卖给他不说,还附赠两双筷子。   于是韶华开始懊悔人生前二十年买过的所有东西。   回到家时,桌椅板凳离离也都擦好了,就等着韶华搬家具。   两人饿着肚子忙了三个钟头,五斗橱,书柜,席梦思,全部各就各位,这套两室一厅的小公寓,正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离离往沙发上一瘫,“你出去的时候看到菜场了吗?”   韶华捂住肚子,“嗯,前面三角地那里有一个,不远。”   她勉强直起腰来看了看他手表,自言自语道。“…现在去正好收摊。”   韶华跟着也瞄了眼自己的手腕,“时间不早了,我们今天就马马虎虎外面吃吧。马路口有个新雅…”   离离睨了他一眼,“那明天早上呢?”   “隔壁不是还有卖三鲜馄饨吗?”   “……”   韶华正预备向她介绍新雅的粤菜,却见她手朝自己一伸。“我要去买菜,钱拿来。”   韶华咧嘴一笑,“金条不是在你那里嘛…”   离离闻言,像见到了天字第一号大白痴,满脸沉痛的表情。“哪有人用金条买菜的…”   “……”    第18章 激战   韶先生是个学法律的人,以为凡事要讲究人权,不好别人买菜,要他付钱,还不带让他自主,自动,自觉选择菜品和口味的,这种忽略他感受和味蕾的行径令人发指。他强烈要求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化整个买菜的全过程,并由他实施监督的权力,是作为一个付账凯子最基本的人权。于是离离只好带着这只现成的拖油瓶去菜场潇洒走一回。   “阿婆,鸡毛菜几钿一斤啊?”离离蹲下来挑挑拣拣,专心的像应对大考。韶华被扔在一旁,插不进去话,只好木木的站着。为了寻求存在感,还要适时地装模作样一番,指点江山。“嗳,洋山芋也蛮好的呀。”   “不要。”   “黄瓜?”   “……”   “青椒?”   “买这么多吃不掉的。”   韶华收声,见离离顿步,手伸向番茄,似乎早有打算。   末了,鸡毛菜一斤奉送青葱两把,三只番茄的钱买了五只。一打鸡蛋外加鲫鱼两条。战利品如此丰厚,却还不需一整块银元。尚余些找零角锱,离离放在掌心里拨一拨,拉着他的手去老大房又买了酱牛肉,油纸袋一包,带回公寓。   韶华幡然醒悟,这个时间段去买菜,摊主都赶着收档回家,清货爽快,方便第二天入新,蝇头小利便不予纠缠。   离离回家后一头闷进厨房淘米洗菜,韶华见她动作干脆利落,知道她是做熟做惯的,自己不劳而获,便没话找话。“怎么你买菜不从对折谈起?”   她实话实说,“万一将人惹火了,打我怎么办?”   “……”韶华愣了半晌,“合着是你拿我做实验啊?”   离离埋头打蛋,“你让人打一顿也是该得,省得成天跟不沾人间烟火似的。你又不是嫦娥…”   韶华听了也不恼,打开油纸包先偷了一块牛肉放进嘴里,回头又拿了一块递到她嘴巴跟前。   离离张嘴一咬,提起菜刀将番茄大卸八块。   水开了,锅盖一掀,鲜鱼往里头一淌一串,小火焖着。   到无线电里开始播天气预报的时候,所有菜上桌了,简单而隆重。韶华夹了一筷子时令炒蔬鸡毛菜,兀自品评。“不油不腻,清新爽口。”   番茄炒蛋不加糖,酸甜得当,咸度适中。粉皮鲫鱼汤被笃透了,汁水都煮成奶白色,浓郁清润,入口丝滑。   小小的屋子里蒸腾出一股香甜之气,飘出窗外,是石库门里弄触手可及的和蔼可亲。与花园洋房的味道不同,没有矜贵考究,不用曲意逢迎,熨贴着人心,实惠平凡。   他总疑心自己对她所做的拯救其实是出于个人英雄主义作祟,努力尝试令她可以偏安一隅的,却柳暗花明的,自己早已不知不觉踏入另一个世界。   韶华一边吃着酱牛肉,一边在心里偷偷感慨:这只鬼灵精呀,难怪取笑他是嫦娥。   在家的时候,杀鸡这档子事都是月晟大包大揽的,要一刀割中喉咙,用一个盆子候着放血,这样的事情他干不来。说道杀鱼,要刮鱼鳞,剔骨摘脏,他也全无所知,都是张妈一手包办。他既不会杀鸡,又不会宰鱼,离离要住在老大房对面的用意就再明白不过了。那里卖得都是各式腌肉熏肠,最符合他们的日常需求。为此,实在不得不佩服她的深谋远虑。   但她看起来胃口却不大好,像有心事,埋头对着饭碗,筷子动,嘴巴不动。   他打量她一眼,“你那碗饭有多少粒啊?数清楚了没?”   离离回过神来,选择无视他的嘲弄。   “担心月晟啊?”   “嗯。”   韶华连带着也一同愁云惨雾,不知该说什么安慰她好,干脆回忆起月晟初来乍到时的场景。“他刚到我们家来第一天,我记得似乎是赤脚拎着鞋子走过来的…当时就想,这个孩子真的是蛮调皮的。”说着说着,觉得像在替月晟开葬礼追思会似的,于是就此打住。   离离听了干脆摆下碗,再也吃不进去,垂着头说话。“他也不想的,从码头下船到韶公馆距离实在太远,他没钱坐电车,又叫不起黄包车,只好走过来。怕把鞋子弄坏了回头张妈还要花钱买,所以才赤脚的。”   “啊?”韶华乍舌,又不禁苦笑。“你倒是真了解他,看来的确很谈得来…”   他说这话的时候,心里不大是滋味,腾腾泛着一股不合时宜的酸气,但细想又觉得实在不该和一个死人计较。只不过向来有什么说什么的人,后半断话愣是没给截住,就这么顺应心意冒冒失失地冲口而出。“至少比和我谈得来嘛…”   离离小心地侧了他一眼,咕哝着。“谁说的?”   “难道不是吗?”   “不是啊…”   “你和我说的最多一句话也就三十个字,还是在昨天。”韶华斩钉截铁。   说完这话,左思右想终觉得不妥,好像有指责的意味,便弥补性质地往她碗里夹了一块牛肉,算作五线谱上的休止符。哪晓得离离提起筷子放到嘴边,却还是小声辩驳了一句。“明明和你说的比较多…”   韶华本来已预备打住,听她这么一说,总觉得是在强词夺理,跟着也不依不挠起来,追问道。“什么时候?”这眼看好不容易停战的形势又要再度烽火连天。   离离咬牙切齿,狠狠白了他一眼,将那块牛肉塞进嘴里咀嚼,每一口都像是在啃食着韶华的皮肉筋骨。   韶华‘咦’了一声,“干嘛又瞪我?我到底哪里得罪你了啊?”   离离不说话,只撅着嘴,她性格虽不好亲近,但面目从来都不够凉薄。上唇饱满,弧线柔和,此时翘的高高的,刚好挂一个油壶,神情幽怨,像受了天大的委屈。   韶华拿着筷子乘她不备,对准她嘴巴狠狠一夹,刚好得手。“瞪?还瞪?!”   离离捂住嘴,气的用脚在桌子底下踢他。“你恶心死了!!!”   韶华恶作剧得逞,心情登时大好,咧嘴笑道。“干嘛!谁让你老请我吃白眼!”   离离首次面对此种损人方式,正思忖着如何报复,一时不察,又被韶华得手!于是赶忙也抓起自己的筷子,作状要去夹他的嘴。   两人手忙脚乱,筷子凌空乒乒乓乓,刀光剑影,令人眼花缭乱。   离离不敌,干脆起身将筷子一丢。从鼻腔里发出重重的一‘哼‘,携着冲上云霄的气势,向韶华飞扑过去,一把将他扑倒。   椅子翻向身后的沙发,她使出蛮力,将韶华摁在沙发上,撅着嘴就要将油擦在他脸上。   韶华大喊,“这都可以啊!”   冷不防,温温热热,湿湿软软的触感已经贴上自己的脸颊,韶华用手抹了一把,还挺油腻…   离离冷笑着欣赏自己的杰作,正要逃跑之际,受害人回过神来,嚷嚷着:“那我也来!”紧接着就两手箍住她头颈用力往下压。   “啊——!”花容失色。   两人扭打作一团,战火燎原,几个回合下来可以说是旗鼓相当,不相伯仲,彼此都蹭得满脸是油,敌我不分。   最后韶华坚持不住了,双手高高举起。“我投降,投降!腰快断了!”   离离此时正以武松打虎的姿势坐在他肚子上,闻言,落井下石的在他肚皮上又蹦了几回才下来,取得阶段性胜利。   韶华摇着头,无可奈何。“圣人有云,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你两样都是!”   跟着一骨碌爬起来,推着她到厨房,打水洗脸。   毛巾捂热,绞干,离离一边擦脸一边说道。“月晟没读多少书,大字不识几个。我和他,从来都是我说他听。”   言下之意,他们的交流是单方面的,不算‘沟通’。   她睨了他一眼,饱含深意地说。“明明就是和你说的比较多,你自己忘记了还要赖人。”   韶华用热毛巾敷脸,霎时醒神不少,浑身像过了一通电流,隐约明白过来,接上话。“记得的呀。”   “哼!”离离轻轻跺脚,丢下毛巾,在水盆里化开,转身径自回房,连碗筷也不收。   韶华想,七月半前一天,月晟因为他而受伤,事后他在阳台上喝闷酒,的确和离离说过许多话。只是不知道她气得究竟是他忘记他们说话这件事,还是之后发生的事?   想着想着,脸上的油也舍不得洗了,反倒像是抹上一层桂花糖粥的甜,香喷喷的。他嘴角挂着笑,影影绰绰,若有似无的。自言自语地又重复了一遍。“真的记得的呀…”    第19章 生病   隔天离离起了个大早,粥煲的滚烫,等韶华一醒便撒了把葱花,上桌。   没有了跟在屁股后头鞭策他堕落的老爹,韶公子只觉得神清气爽,由里到外脱胎换骨似的,又闻窗外鸟语花香,顿感这大好春光最适合游手好闲。总而言之,看什么都是好的。水比家里的甜,粥比家里的鲜,就连小人精,也比在家里待他好。   他一口气喝完热粥,意犹未尽。见碗底有些碎料,一舔,是昨夜汤底遗失的鲫鱼。由此得知离离是用纱布包裹着鱼熬汤,再将滚烂的鱼肉拿去煲粥,物尽其用。   他在心底忍不住发笑,认为犹太人的处世哲学和上海女人的生存智慧其实颇有异曲同工之处。一样的聪敏伶俐,却又抠门小气,外行人看着觉得吝啬,锱铢必较的,内行人却又不得不佩服他们的精明世故,眼光独到。他抬眉看了眼小人精,想夸她两句,或者不着痕迹的损她两句,但见她仍是与昨夜一般无二,食不下咽的样子,只是今日尤甚,连面色都隐隐泛着一股青气。韶华疑惑的很,月晟是可怜,但也不至于为他憔悴成这样,又不是相思病!当下便拍了拍她肩头,“怎么了?还吃不下?”   这一拍,动作幅度其实并不大,却将离离的调羹都拍掉了。   韶华开始觉得有些不对劲,当即伸手探向她的额头,微微一愣,温度竟是比自己的要高出许多。   他冲回屋里套好衣裳赶忙将她往臂膀里一夹出了门,“刚想夸你聪明,这会儿就犯傻了,自己不舒服都没感觉的吗?”   离离撇撇嘴,刚好又能挂一件油壶。   今时不同往日,再也没有什么私家医生上门服务,两人火速赶到地段医院,挂了急症。坐堂的是个华人西医,拿一根木条塞进离离嘴巴,横戳戳,竖戳戳,戳的她直犯恶心连连干呕。医生方问道,“咳嗽吗?”   离离摇摇头,说话的嗓音半哑。“就是喉咙不舒服。”   医生点点头,胸有成竹地拿起听诊器对准她心口——韶华却像半路杀出的程咬金,急忙伸手挡住。“哎哎哎哎,你干吗?”话说出口又惊觉其中有点儿兴师问罪的口吻,忙改口道。“那个…能搭脉吗?”   医生白了他一眼,“你到底是看西医还是看中医?我这里是西医部,你要搭脉煎药的话,唔该(麻烦)你出门转左。”   “呵,呵。不是。”韶华尴尬地赔笑。嘴上不说眼睛却不停,上上下下打量这个与他年纪相仿的青年人,妄图借此判断出他到底是色狼一名还是沽名钓誉的大夫?鼻梁上架着金丝边儿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在韶华眼里是道貌岸然,口吻流露出广东腔,又似乎映证了招牌上所写的,是香港西医书院的新晋优秀毕业生。   韶华的视线将仁心仁术的金眼眶大夫惹的极其不爽,“那就麻烦你不要妨碍我的工作,我很专业的,哦K?   “OK.”韶华乖乖地站到一边,任凭差遣。   之后,金眼眶对症下药,开出单据,向他解释道。“先去打退热针,打两天,然后按着药方吃药,有问题再来找我。”   韶华确认无误,点头道‘好’。离离却不肯走,苦着脸跟金眼眶大打友情牌。“医生叔叔,我能不打针吗?光吃药不行么,我不怕苦的,药水药片都吞的下去的。”   金眼眶推了推眼镜,笑得从容又和蔼。“你要是早点来,倒是可以的,现在热度这么高,不退烧的话将来烧坏脑子,要变戆大的。”说着,还摸了摸离离的脑袋。“乖,去隔壁找护士小姐打针,退烧退的快。”   韶华盯着那只咸猪手,一把将离离拉起来往外推,回头向金眼眶点头。“多谢许医师。”   金眼眶‘哼’撇开头去。   注射科就在诊室的斜对面,两者间距不过数步,离离被韶华连拖带拉的拽到门口,听见里面传出婴儿肆无忌惮的哇哇哭声,闻见酒精棉球刺鼻的奇异味道,她的脚就像瞬间被涂上了万能胶,粘在地上拔也拔不动。   韶华指着旁边咿咿呀呀话也说不出的孩子取笑她,“嗳,你不会这么幼稚吧?”   离离抬头看他,嘴角往下弯着,眼眸里有一丝退避,与平素大不相同,可怜兮兮的样子像在无声哀求着什么。韶华想——切!我才不吃你对‘医生叔叔’使的那一套!当下便要将她拖进去。   离离虽脚下虚浮,身子软绵,然而扒住门框的手却用足了力气,根根指头僵硬的弯曲着,连筋都弹出来。   韶华把心一横,干脆单手揽住她的腰,一手托着将她半扛着抱了进去。   白色高台后的护士见到了嗤嗤笑起来,“都这么大的人了,还怕打针呀!”   离离一听见护士的声音,身体的僵硬程度直接朝化石的境界靠拢。   韶华将她放在高台上坐好,空出一只手与护士小姐交接针剂单。   离离半侧着脸看见针头被接上,药水打进小瓶子里摇一摇又抽出来,整张脸都歪了,一手揪住韶华背后的衬衫,嘴里发出‘唔——唔’的声音。   护士小姐拍了拍离离的屁股,“噢哟这样不行的哦,身体这么僵,针头戳不进去的呀!放松!放松!”   离离把头埋在韶华脖子里,使劲地摇。   韶华知道,医生护士见惯这等场面,难免起腻厌烦,于是客气地同人打招呼。“不好意思啊!她那个…平时不这样的。”   护士小姐淡淡一笑,“那你赶紧劝劝她噢,要快。”   韶华拍了拍她的腰,“嗳,一会会的功夫,抓个痒呀。”   离离闷声不说话。   护士小姐问道,“你是她哥哥啊?”   离离闷哼一声,抢先回答。“我爸——!”   “啊!”护士小姐一愣,“这么年轻?”   韶华笑笑,在她腰上拧了一把,知道她是报复自己,暗示别人他年幼偷吃禁/果,种下孽缘,于是干脆也不解释,顺水推舟地叹了一口气道。“唉,我们老家结婚早呀,她妈妈还没上来,我一个人搞不定。”   护士小姐看了眼离离,显得十分体恤韶华。“是呀,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最难弄了。”   韶华像找到了知音一样地看着护士小姐,“对对,打又不好打,骂又不好骂,难管啊!”   护士小姐见离离身体放松下来,对韶华使了个眼色,他大手拍了拍她背脊,轻轻挠了挠,温声哄道。“嗳,等会儿注意我的手,不要想打针这件事就好了。”   护士小姐收到指令,掀开离离的衣裳,将裙裤拉下来一些,酒精棉花在皮肤上打着圆圈儿,凉凉的。   离离腾出一只手捂住韶华的眼睛,护士小姐见了一笑。“小姑娘大了,怕难为情。爸爸不要偷看哦…”   说话间,针头已经戳进肉里,护士小姐动作娴熟,缓缓推进药水。   刺痛感传达至神经末梢,离离情不自禁咬住下唇,韶华感觉到她的背脊再度僵直,一刻不停地拍着,劝解道。“来来,深呼吸,深呼吸。”   离离照做,又听得他不停说话,试图转移她的注意力。“回头请你吃巧克力怎么样?”   “我要牛奶味的。”   “杏仁的呢?”   “不要,还有上次你东洋弄回来的巧克力也不要,难吃死了。”   韶华想到那盒名曰‘Wasabi’的巧克力,忍不住笑出声。“那是人家送的,我也没办法呀。”   离离抗议,“哪有巧克力是辣得啊!你自己嫌难吃才给我吃…”   这番对话将周围的人都逗笑了,护士小姐用棉球抵住伤口,说道。“还说难弄,我看感情老好的嘛。”说着,拍拍手。“好了,自己按住啊。到门口坐一会儿。”   离离在韶华的搀扶下一瘸一瘸地走到门口的长凳上坐下。休息了约刻把钟,正预备起身回家时,护士小姐走出来嘱咐韶华。“她有旧伤口,和别人不一样,回家记得要热敷,否则会很疼的。”   “嗯?”韶华一愣,但仍是点头说好。   离离谢完护士小姐,捂住屁股跟在韶华后头朝门口走去。医院门外有车夫在招揽生意,韶华看她的样子,觉得坐车反而不好,路上颠簸,屁股待会儿更疼也说不定,于是两人决定慢慢踱回家,至多十分钟的路程。    第20章 回忆   回到华康里,韶华买了现成的馄饨,等她吃完后掰了半颗安乃定,离离和水吞了下去,躺在沙发上阖眼假寐。   铜吊里烧着水,开了之后发出吱吱的响声,叫厨房笼上一层雾气。韶华绞了条热毛巾,在她身旁坐定,柔声问道。“怎么会这么怕打针?”   离离翻身朝下趴在他腿上,自动自觉地将衣服拉高些许。“看不到嘛!我脑袋后头又不长眼睛。其实哪怕输静脉针也好,起码我看的到。”   “歪理。”韶华把毛巾往她衣服里一塞,装作若无其事随口一问。“那伤口又是怎么来的?”   离离歪着头,想了一会儿说。“忘了…”   韶华显然是不信的,虽然只是一瞬间的光景,但他看的清楚分明,腰部以下某处有个小小的瘪洞,是个旧患,他明白这就是护士特地跑出来关照他的理由。   半晌过去,离离方再度开口。“那个时候还太小,记不太清楚,好像是针头断在里面了。”   韶华心一沉,“拔/出来了吗?”   “嗯。流了很多血,所以估计以后也只能这样了。”   韶华明白她的意思,这伤疤是好不了了,会一直在皮肤上留下圆形凹陷的痕迹。他有些生气,音量不自觉提高。“你爸爸怎么这么粗心!”带着质喝的口吻。   离离却看不出有任何的喜怒哀乐,面上云淡风轻,叙述不疾不徐,缓慢展开。“那时候生肺病,中医说治不了,他把我背到西医那里去看。洋人大夫说像我这种程度的一定要用那种药水,黄黄的…”她停下来向韶华比划,他点点头表示明白。“我知道。”   “可那种药水很痛...”离离下意识皱起眉头,“我当时还小,痛得受不了,肌肉一紧张收缩针头就被卡住了。后来好不容易拔/出来,却流了很多血,我阿爸哪里懂这么多,总以为没事了。”   韶华听完,想起那张曾经被她撕碎的黑白照,猜想如果她母亲在的话,断不会这样疏忽。他还想到那幢在法国公园前的矮楼,像鸽笼般的难民营,腐朽又肮脏。那种弥散在空气里的臭味,来自于人的呕吐物,夹杂着烟熏,霉菌和过期食品的发酵。住的人也是三教九流,有揽客的妓/女和皮条客,地痞流氓,收破烂的…他仿佛能看到眼前有个小姑娘,母亲弃她而去,父亲出卖劳力,无暇顾及她的死活,她在漆黑肮脏的蜗居里哭泣,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人的防卫机制于此时打开。哭得累了,环顾四周,只余家徒四壁,知道没人会来拯救自己,渐渐沉默,渐渐麻木…如同一条被关在鱼缸里的鱼,屡屡碰壁,习惯成自然,从而摸索出边界,往后就不会再撞板,会在伤疼来临之前折返。他知道离离的个性是过去日积月累的养成。思及此,忍不住一阵心揪。下意识的,他俯身揽住她,像大人抱着襁褓里的孩子。离离微微侧过身子,面对他的拥抱。施与受的姿态,彼此呵护。   他能清楚地感受到,她比在家时要与他亲厚的多,可见,在韶公馆的每一天,她其实并没有真正快乐过,是度日如年,如履薄冰的,只是不说而已。   韶华扪心自问,如果没有带她走而是选择冷眼旁观,她要怎么办?流落街头吗?被他父亲赶出来以后,再度过上颠沛流离的生活?   所以与其说这次生病是因为夏秋季节交替而造成的,不如说多半是被吓出来的。那种被人勒住喉舌,胁迫要抛弃她的恶意,令她生出强烈的不安全感。她总是不自觉咬手指甲也正好说明了这一点。安稳是人最大的心病。   似乎是想要弥补她的童年一般,他像一个‘真爸爸’那样,尝试着说一些小故事哄女儿午睡。确切的说是‘童话故事’。由于不熟悉,好几次都出错,先是把美人鱼和灰姑娘搞在一起,殊不知一条鱼哪怕再美,也是不会穿水晶鞋的。跟着又天马行空的让要吃小红帽的大灰狼跑去抢劫卖火柴的小姑娘......说到最后,连自己都圆不下去了。   离离也不揭穿他,任其自由发挥,吃了药像只醉猫一般,昏昏沉沉,懒懒的,偶尔有一句没一句的附和两声。   韶华看她多半是在敷衍,自尊心大受打击。“你都听过了啊?”   离离睁开眼,看着天花板。“嗯。以前隔壁有个阿婆……”   那个阿婆会给她讲故事,日复一日的重复着《天方夜谭》里的奇异经典。   她的头枕在韶华的腿上,抬眼正对着公寓天花板上挂着的枝型吊灯,独孤的摇摇晃晃,光影昏黄,时空重叠般瞬间就将她带回那座小楼。   破落的门户里可以看见油腻肮脏的厨房,垃圾箱里苍蝇成群结对的飞舞,嗡嗡声不断扰人。她家隔壁住着一位上了年纪的阿婆,推开门走进去,总会看到阿婆睡在阳台的躺椅上,一摇一摇,老人鹤发鸡皮,缠过的小脚触目惊心。   据说阿婆年轻时曾给大户人家做过妾,丈夫死了之后,将一串大锁匙交给长子继承家业,不出一年就将老人赶了出来。   然而或许是战争年代的人对于生活的要求格外低廉,即便是穷困潦倒,走投无路,阿婆也从不怨天尤人,甚至还向她展示小脚,笑说此乃‘三寸金莲’。   在冬天下雪的时节,阿婆会暖一壶黄酒,问她。“小丫片子,你要不要试试…要不要试试…”   离离笑着蹲在她脚跟前,跃跃欲试地小口抿着。   一老一小围着火炉,身上抱着汤痦子,阿婆将满脑子里稀奇古怪的故事倾囊相授,有匪夷所思的鬼狐志怪,有荡气回肠的战争传奇,还有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   那些故事在彼时只有七岁的女童心目中,是包囊宇宙的,是超越平凡的,是这个世间的全部。   离离告诉韶华,“我学会的第一首诗,就是: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这段回忆如同黑暗里的唯一一丝曙光,韶华听着亦觉得心头暖意洋洋,然而却见她顿入魔怔般目光渐渐迷离,眼神丧失焦距,仿佛眺望触不到的尽头……   因为亦是再那样一个雪天,阿婆硬梆梆的躺在地板上,一动也不动了。离离跪在旁边,扯着老人的衣襟。“阿婆…阿婆…阿婆…”   她哭着求老人爬起来,可阿婆笔直躺着,再没起身槌着腿抱怨上海的冷天,阴阴湿湿的,害她膝盖疼…   废旧老楼顶端的枝型吊灯左右前后的摇晃着,光线忽明忽暗,突然‘唧唧啾’的一声长响划过夜空,似乎是炮弹击中了附近哪里,电源瞬间被切断,四周陷入一片漆黑。   她在地上爬行,小手抚上老人的心口,触摸不到任何跳动的痕迹,呼吸脉搏亦停止,浑身冰冷僵硬。窗外雪花簌簌而下,无声无息。她看着生命一点一滴从眼前消逝,无能为力。   离离一手捂住心口,仿佛失去了什么珍贵的东西,很久才回过神来。“我妈走的早,我听过的所有故事都是阿婆讲的。”   她自认与母亲的缘分稀薄,对黑白相片上那个女人的印象更是淡漠,唯一生动的女性象征是一个老人,在寒冷冬夜毫无征兆的离她而去。   她陪着老人的尸体,一天一夜。直到那个因打架生事被抓起来的父亲回家,才将她领走。   然从这时起,她却不再开口说话了。   确切的说,是不会说话。   韶华倒抽一口冷气,“难道是…?”   离离眼睑低垂,轻轻‘嗯’了一声,证实了他的猜测。“弗洛伊德。我也在你房里那本书上看到过。”   韶华点点头,他知道有一种病,患者由于情感受到伤害或巨大刺激,会自发启动心理防御机制,切断与外界的联系,从而导致短暂的丧失语言能力。奥地利一个精神病学家弗洛伊德将之归结为:失语症。   离离的声音一直淡淡的,像无根漂浮于半空的柳絮,此时却对他淡淡一笑,其实根本不能称之为‘笑’,确切的说是类似于强颜欢笑式的扯动嘴角。只不过这笑是为了让他放心的笑,是谢绝怜悯的笑,是伤痛平复后的笑。过去已没什么值得驻足回望。   韶华依稀记得自己当初对她说过,不能因为过去不美好或留有遗憾而选择遗忘,删除记忆,现在他恨不得压根儿没说过那些话,那些旁观者不知轻重不能切身体会的风凉话。   他当下亦不能确定眼前抱着的究竟是现在的她,还是被困在漆黑雪夜里的她,那个瘦小的在角落里双手抱膝,瑟瑟发抖的女童,她脸上的泪流干了,被风一吹皴了,干涩的疼。他将她揽得更紧实些,仿佛想用自己的温度,去取代她回忆里的裂痕。他的手情不自禁沿着她的脸颊游走,滑过鬓边,眉眼,唇畔…轻巧一吻落在额心,妄图深深烙印在她脑子里。   这吻是安慰,是心疼,是发乎情止乎礼,是没有情/色意味的动容。   离离放在心口上的手转而轻抵着韶华,从不习惯别人的触碰到渐渐与他休戚相关,指尖感受到他的温度和一颗心脏鲜活的跳动,真实,近在咫尺。面庞上的呼吸都是热的。   她学着理查德口吻对他开玩笑似的说,“韶先生,心动过速,你Relax呀!”   韶华大窘,食指轻弹她额头。“什么什么什么——!你个小犹太!”   男人对女人的怜悯是天经地义,而女人有很多种承受的方式,过度接受显得轻浮,闷声不吭又激不起水花,令男人无用武之地,就不会有空谷回声之感。偏生离离的话里含着几分戏谑,几分调侃,让那尴尬不见了踪影,让那情义顺理成章。什么都比不上微微涟漪来的悠远绵长。    第21章 故事   午后的小公寓安宁。她已然没有睡意,仰躺在韶华的腿上,很有些惬然。“换一个故事说说吧,这些我都听过了。”   韶华明白,童话故事是说给温室里的小花听的,是说给卧房里扎满蝴蝶结和粉红床单的女孩子听的,是梦幻的摇篮,对于离离却不具备任何安慰的作用,反而是一种负累,带着些许嘲讽,诱发她情感深处最不愿触碰的东西。   “那你想听什么?”他问道,耐心的像茶楼里恭候客人点播评弹小曲的卖艺人。   离离摇头,“随便。”   “……好歹给个范围呀!”韶华假意抱怨。“随便最难弄了。”   他考虑着是不是该说些有现实教育意义,但本质是温暖人心的故事。搜肠刮肚一番,直后悔离家时匆忙,没把小说书都给带出来。只好与她随便胡诌着,天高地远的,不知怎么,就谈到了罗叉叉和茱圈圈。那是自上次离离和月晟讲故事之后取的代号,分别代表罗密欧和茱丽叶。   韶华觉得这个故事的确很有些浪漫主义的色彩,正符合时下流行的‘罗曼蒂克’,只不过若是让罗叉叉和茱圈圈结婚的话,恐怕经不起柴米油盐的打磨,最后还是分手收场。   离离皱着眉明知故问,“为什么?”   “他们两家是世仇,要是结了婚,罗叉叉的叔叔打了茱圈圈的舅舅怎么办?茱圈圈的爸爸又砍伤罗叉叉的弟弟怎么办?他们要帮谁?”韶华连珠似炮地反问,“不是你说我乌托邦的嘛,这会儿又怪我现实了,唉。”临了,还十分做作的哀叹一声。   离离不服,“他们要是真心相爱,可以远走高飞的嘛。”   “当然,这也是一个法子。”   “再不行…”离离小小睨了他一眼,嗫嚅道。“干脆把亲戚都杀光,只剩他们两个不就好了……”   “哈哈哈——!”韶华听了乐不可支,笑得喘不上一口气。“哎呦,小孩子就是小孩子。”   他笑,是笑她幼稚。离离却是一本正经,觉得自己没说错呀!于是便噘着嘴表示不满,沉默的抗议。   他捏住她脸颊轻轻摇一摇,“喂!”见她不为所动,只好拿出看家本领,献宝似的头探向她,十分谄媚的说道。“最近没看申报了吧?”这口气,还含着讨赏的意味在里面。   离离经他一说,脸微微红。“嗯。”   韶华每天早上都有看《申报》的习惯,看完随手一扔也没有特别留意,直到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离离会等他走后收集报纸的副刊,为的是上面连载的一篇小说,名为《侬本多情》。   就像北平的报纸会登《京华烟云》一样,上海的报纸登的自然就是《黄埔倾情》或者《海上夜莺》之类,只不过离离唯独对《侬本多情》青睐有加而已。   此刻他笑着抬眉,端起架子来。“那想不想听呢?”   她不由自主地扯了扯他的衬衣,“很久没看了,你说吧。”   韶华不再卖关子,将她心水万分的后续故事娓娓道来。   《侬》的剧情其实并不复杂。说的是一个富家公子哥儿爱上了平常人家的姑娘,不顾父母反对,离家出走与她结了婚。婚后男方的家庭停止对他的照顾,两人生活拮据,相依为命。不久孩子出世,日子虽然清苦却也幸福。直至日军侵华,各地失守,流亡的他们辗转之下逃到法租界的收容所,男子不幸染上了重病。某一天,意外降临,男子外出时被巡逻的日本兵捉住,妻子为了救他答应了日本兵的人质交换要求,遭到侮/辱。   离离还记得男主角被日本兵推出羁押小囚室时看到的那一幕,他的妻子衣/衫不整,胸/口大片露/白,东洋人在一旁发出窃窃恶笑,说着淫/秽低俗的话。她苦笑着走过去扶住他,东洋人还不忘趁机在她臀/部上摸了一把。   男子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他想挥拳向敌人,却不住地咳嗽,连站也站不稳,踉踉跄跄地被流泪的妻子拦住,带出日军的视线。   临走前,还有个汉奸丢了两个白馒头给她,捏着他妻子的下巴说道。“大佐对你的表现很满意,这两个馒头赏给你。”   离离就是从这里看不下去的,她的预感一向很准,尤其对于不详的征兆。此刻更是捂住自己的耳朵把脸埋在韶华的肚子上,不敢再听下去。   韶华笑着掰开她的手,“是你要听的呀,现在这样算什么。”   离离辩驳,“我管我捂住,你管你说,我听得见的呀。”   韶华无奈,“你这是掩耳盗铃。”   “你管我!!!”她冷哼一声,脸狠狠地往他肚子上钻,不过耳朵倒是不再捂住了。   韶华拍了拍她肩头,“嗳,你这样透不过气要憋死了。”   见她没反应,只好自顾自继续说下去。   男主角在这件事之后大受打击,之后偶然在街上重遇年少时的好友,与他一起长大青梅竹马的富家女安琪。他的失落和困窘立刻被人看在眼里。   安琪姑娘人如其名,不单是天使,还是圣母玛利亚,滔滔不绝地表达了对男主角境遇的同情,恨不能出一分力。当然,这力气不是白花的,是带上附加条件的。因为安琪小姐的明爱暗恋经此偶遇再度死灰复燃了。   男主角坦言拒绝,悻悻而去,虽然如此,心里却像被播撒了一粒种子,等待时机破土发芽。   离离鼓足勇气听至此处,她自以为男女主人公患难与共,或许没有那么容易被分开,却哪晓得所谓的‘时机’很快就来临。   他们的孩子高烧持续不退,身无分文的夫妻二人走投无路,男主角最终还是投向了安琪的怀抱,不止如此,甚至决绝的带走了孩子,恶言相向,发誓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离离拽着韶华的衣服不停追问,“他为什么不要她?是嫌弃她不清白,给他戴了绿帽子吗?”   韶华拘起食指在她头顶心轻轻一扣,请她吃了个毛栗子。“这么粗俗的话哪里学来的!”   离离急得坐起来,不依不挠。“你说呀!”   韶华叹了口气,明明白白告诉她有一种感情叫做曾经沧海难为水。离离听完顿了半晌直摇头,“我不信,他当初不是为了她和家里断绝关系吗?还陪着她吃苦,怎么就不要她了呢?!你告诉我为什么。”   韶华心里直呼不妙!小人精较真了!   却又无可奈何,只好向她解释。“其实呢,他不是不爱她了。只不过,生活要怎么继续呢?他一个孱弱的书生又不能出卖苦力,难道还继续让妻子养着他?作为一个男人,是有自尊心的。她为他付出了那么多,为他捱生活,为了救他做出卖尊严的事。他应该是比谁都难过的。将自己看作了累赘,妻子的累赘。孩子生病不过是导火线罢了!”韶华说到这里,象征性的摸了摸她脑袋。“离离,光有爱是活不下去的,孩子不能等死,他们这样彼此束缚着继续在一起,互相折磨更痛苦。”   离离跪坐在他旁边,膝盖深深陷入沙发,脑袋低垂着,头发披散着,病怏怏的样子更萎靡了。“他这是在逃避。”声音轻的像蚊子叮咛。   韶华点点头,“是啊,但是逃避也不失为一种办法。”他替她轻轻捋顺头发,单手托握住她的侧脸,面向自己。“怎么了?不就是一个故事嘛!何必这么认真…”   离离抬眼直向他看去,眸子里似藏了说不出的千言万语。这使韶华一愣,她看起来这样难过,嘴角是弯的,眼睛也是弯的,只不过不是向上,而是向下。如同极致盛放过后的花,荼蘼了,衰败了,一蹶不振的。   良久,才从她口中传来如呓语般幽幽的声音。“我想去睡了。”   说完,径自起身,摇摇晃晃的朝自己的卧室走去。   韶华怔怔地目送她,张口结舌半晌说不出话来。自己的初衷明明是想让她快乐,可她现在看起来这样伤心,失魂落魄的,全像是什么梦被打碎了……   原来要让一个人快乐,是这么难的事。    第22章 新闻   韶华追过去替她盖好毯子,出来便气急败坏地给吴绪方挂了电话,毫不掩饰仇恨,将对方狠狠数落了一通,还加了一个名词:“混蛋!”   吴绪方此人,便就是《侬本多情》这则故事的主笔了。   由于这名编辑平时过于直接了当的阐明拥护解放军这一事实,从而引起了南京政府的注意,不久便被调离时事新闻,发配到副刊部份的文学小说一栏。吴编辑至此便引陆游为知己,夜半无人时,酒过三巡后,独自痛哭流涕,恨自己为什么不能效仿辛弃疾,以一己之力,上阵杀敌。一旦他喊着要上前线冲锋陷阵,纺织大亨的老父便催促他早日成婚,预备了三千佳丽的生辰八字供他逐一配对。一旦他喊‘打倒日本鬼子——!!!’他那在伪满洲国当官儿的哥哥又要跳出来指着他鼻子大骂:“你这是六亲不认啊!!!你要家破人亡啊!!!鸡犬不宁啊!!!”于是吴编辑只能化满腔政治抱负爱国情操为白纸黑字,直抒胸臆,不吐不快。   综上所述,可见吴编辑与韶华的惺惺相惜其实是合情又合理的,很有几分难兄难弟的味道在里头。而追本溯源,他们又同出自于圣约翰大学。只不过韶公子是法律系,吴绪方是中文系。   他二人平时倒也不会特别联络,只不过但凡见了面就会有说不完的话,正是像极了古人那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情谊。   此番韶华一改君子形象破口大骂,吴绪方顿时觉得自己又成了窦娥,连喊三声‘冤枉啊——’,这听筒里的声音都变了调。   “老兄,我当初征求你意见的时候,你也没说悲剧不好啊?”吴绪方继而又举证道,“吾犹记得尔如是说,‘月有阴晴圆缺,人事岂能完满。悲剧甚好,甚好…’”   韶华当然记得吴绪方曾因怕得罪沪上诸多妇女,不敢写悲剧终尾而找过自己询问意见,不过为了要拿老吴出气,只好耍无赖。“当时是当时,现在不一样了,吴老弟,你把我女儿弄得很不高兴,她不高兴,我也跟着不高兴,我不高兴自然就要找你晦气,你说是不是?见谅勿怪哈。”   “……”吴绪方很是无语,片刻后回过神来道。“咦?老兄你何时何地与何人珠胎暗结竟有闺女了?怎地不叫上我吃满月酒?”才说完这话又觉得逻辑不通,“嘶…你女儿一夜长大啊?竟能听懂爱情故事?真是天降奇才!天降奇才!!”   韶华笑道,“当然不是,你就贫吧!”   吴绪方嘿嘿两声,“是你那个债主?”   “嗯。”听到‘债主’二字,韶华心又一沉,继而恐吓吴绪方。“我跟你说,你下回给我写个温馨甜美,积极向上,罗曼蒂克,皆大欢喜的文!”   “No,No,No.韶先生,我这叫Critical Realism,批判现实主义好吗?”   “算了吧你!阁下的批判现实主义严重影响到了青少年儿童的心理健康,万一遏制其正常发育,最终在成长过程中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怎么办!当心我叫我爸查封你们报馆!!!”   电话那头的吴绪方向天翻着白眼,嘴上却是满口应承。“Okay!遵命,韶先生。”   两人随即挂了电话,韶华觉得这大约可以在小犹太那里记上大功一件,心情总算阴到多云。下午便吹着口哨独自踱到小区管事那里登记订牛奶,跟着每天便趁喝奶的空档给小犹太讲故事。   继《侬本多情》一事之后,韶公子吸收经验,重新设定了故事范围,好像《茶花女》《雷雨》之类情感纠葛复杂的,有悲剧倾向的一概从候选名单里删除,只余几个颇具黑色幽默的故事,譬如:《木偶奇遇记》里一撒谎鼻子就变长的匹诺曹,《唐吉珂德》里的疯癫骑士,还有根据传说中的大吸血鬼德古拉伯爵改编的《怪鸭历险记》。   离离听完,敷衍似的堆了几个笑脸,算是给了他一个安慰奖。直到之后的一个清晨,离离开门从外头的报筒里取来当日的《申报》,两人围在桌子前吃早餐,突然就见她捂住嘴,跟着猛低下头。   韶华以为她尚未痊愈,关切地拍了拍她的背。“怎么了?反胃啊?”跟着打量桌子上的饭食,大惑不解。   清粥小菜,多为流质,不至于吧…   谁知离离实在忍不住,‘噗’一声笑出来,用手捂住脸。   韶华不明所以然,但见她手边摊开了《申报》的副刊,便拿起来抖开一看。封面上加粗的几个黑体大字,正副标题夺人眼球,正是:   韶公子情陷金香玉!    ——海上浪荡奇男子与美艳侠/妓不为人知的风月秘辛   “Shit!”韶华脱口而出,大手猛拍桌案。“误交损友啊!”   离离用手指着他,似嗔似笑。“你骂脏话。”   韶华咬牙切齿,一目十行的在浏览剧情。   “报复,这是赤/裸/裸的报复。”他气地直嚷嚷,但转头见离离咯咯直笑的样子,是真心在笑,开心的笑,仿佛连日来的阴霾一扫而空,自己的满腹怨气骤然消失了一半,跟着只好耸了耸肩自认倒霉。“算了,让他写吧。”   离离从他手里抢过报纸,一边吃一边看,还时不时地发问,向他求证。“唔,这上头还有你的心理描写,说你初见她时一个劲在心里赞道‘芙蓉面,冰雪肌’……”   韶华起身续了杯咖啡,不屑道。“算了吧,我看她着实马马虎虎。”   “唔,还有这里。”离离指着文章中的某一行,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她歪着脑袋,连起上下文来看,仍旧不明所以然。“什么叫‘一条猛龙入溪涧,横冲直撞不得闲,美人吟哦蔷薇野露,我见犹怜。”   韶华怔住,手跟着剧烈抖动,咖啡就这样肆无忌惮地全泼在自己的衬衣上。转眼间,一个箭步冲到离离身边夺过报纸,“吴绪方这!个!道!德!败!坏!的!东!西!!!”   离离从未见过韶华反应如此强烈,当下便对那句话更好奇了,随即在心里又默默念了三遍。猛龙入溪,蔷薇野露…额…   念着念着,整张脸霎时就红了。   韶华大喊着,“不许笑!”   “噗!”离离赶忙用手捂住嘴,“唔唔唔…”肩头不停上下起伏着,忍得很是辛苦。   “不许笑我跟你说,我和她什么都没干,什么都没干!!!”   离离摇头,嘴上松开两根手指。“我不信。唔,那最少你也摸了。”   “胡说!”韶华双目圆睁,“是我被摸!!!我被摸!”   “哈哈哈——!”她终于忍不住了。   韶华一手指着她,“还笑!”作状就要去捉她,“让我逮住你就死定了!”   离离丢下吃到一半的粥,撒腿就跑,跟着两人便绕着吃饭的小桌子一圈一圈,始终保持面对面的姿势。   韶华试图引开她的注意力,说道:“我们这叫老鹰捉小鸡,我是老鹰你是小鸡。”   离离回嘴,“你才小鸡!”   韶华冷哼一声,手指着离离的胸口。“我这么雄壮威武,你看看你,到现在还没发育,不是小鸡是什么?”   “屁!”离离抓起报纸朝韶华头上丢去,“鸡胸脯肉最嫩了懂不懂啊?!”   说完这话,两人均是一愣,全都不约而同地想到别有深意的地方去。   “咳!”韶华清咳一声含笑蹲下身去将报纸捡了起来,预备转换话题。   “咦?”他指着海上闻人这一栏说道,“昨天黄楚九大礼,有人刻意闹场。”   离离伸长了脖子好奇地探头张望,小心翼翼的,生怕敌人来一招虚晃的出其不意,再三确定韶华正专心致志的看这条新闻后,才慢慢走到他身边。   只见报上登了一张韶觉年和老顾并排而坐的大特写,两人脸上皆有厚重的怒气。文字记述却很简略,大意是说一代大亨离世,排场相当壮观,花圈都能将跑马厅给塞爆了。不过在万国公墓下葬后,却另有一个神秘人打着顾韶二人的名义送来一块匾额,上头题了四个字:药石无灵。   这对黄老板的生平可以说是莫大的讽刺。   葬礼最后便是在一种极度诡异的氛围中结束。   离离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对这条新闻相当感兴趣,拿着报纸凑近了横看竖看,没留神老鹰的利爪正在向小鸡仔靠近,跟着一把被逮住。   “哈!”韶华洋洋得意,只不过还没得意够两秒钟,离离已抢先从他手臂下的空档钻出去,撒腿就往阳台跑去。   韶华在后头追,两人将地板踩得砰砰作响,眼看离离就要抵达目的地,却在关玻璃门的同时,被他大手一把从后头勾住脖子,抵在了阳台的栏杆边上。   “哼!想跑!”他俯身将她圈住,下巴刚好靠在她肩头。   清晨时刻,没有市井喧嚣,惟有三两只麻雀在不远处叽喳,微风里潜藏着丝屡桂香。颇有几分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的感觉。从他们这个角度望出去,可见天井里的夹竹桃迎着旭日,粉色花蕊,略带薄艳。像极了她颊上升起的雾色柔红,淡淡的,透明的。韶华情不自禁微微侧过脸看她,离离亦在同一时间转过头来,两人的唇就这样刚刚好擦过——    第23章 生计   一瞬即逝的感觉,轻轻软软,像落叶飘到心湖上,涟漪若有似无。韶华将这心底深处泛起的异样解释为‘尴尬’。近来他与她总时不时就会尴尬,但又不知如何化解这尴尬。他觉得自己既没有生病,不能喊一句‘啊!我晕了!’,然后逃走。只好等着离离来说这话。   哪晓得她竟没有,墨色瞳孔定定望着他,眼角眉梢的风情是内敛的,尚未开化的。二话不说,用尽吃奶的力气踮起脚来对准他额头撞去。‘砰——’的一声,将他撞退开数步。   “嗷——!”韶华捂住脑门,痛得龇牙咧嘴。“嘶…你!”   “你不会轻点儿啊!”他边说边刻意朝屋内走去,一屁股坐到沙发上,使劲揉着额头。等了半晌还不见离离过来,又觉得空廖,便拍了拍自己旁边的位置冲她喊道。“小犹太,过来。”   离离捂住自己的额头慢慢向他走去,唯恐某些人恶意报复。只不过才在他旁边的位置坐定,韶华便抬手轻轻刮了她鼻梁,离离又用手捂住鼻子,于是一张脸只剩下眼睛和嘴巴。   韶华又勾起食指想去刮她嘴巴,手伸到一半,想到刚才的事心里打退堂鼓,始终觉得不妥,只好作罢。旋即清了清喉咙,正色道。“跟你说正经事。”   “嗯。”她点头应到,乖巧得当。   “前两天的事一闹,你只考了两场,还有一场缺考,这是个麻烦。我想过了,陆茵梦和唐凝都是中西的校友,让她们替你出一封推荐信,问题不会太大。”   离离凝眉想了想,轻轻摇头。“我觉得现在这个情况就不要去中西了,算了吧。”   “为什么?”韶华脱口而出,又立刻猜到缘由,柔声安抚她。“没事的,担心钱吗?”   离离抿着嘴不说话,沉默半晌才再度开口。“其实静安寺这里的中学就可以了。”   韶华笑着揉了揉她脑袋,他想让她学着开口要求,而不是故作坚强。“钱的事情不用担心,我可以帮人去打离婚官司。”   “啊?”离离颇为诧异。她不是没设想过之后日子要怎么过,不过真有他说的这么容易吗?   韶华斜了她一眼佯怒道,“什么意思嘛!看不起我啊!”   离离急忙摆手,“当然不是。只不过…”她身体不自觉向他前倾,试探地问。“打官司好像不容易哎?!”   韶华点头称是,向她解释道:“是不容易,尤其现在局势这样紊乱,不过愈是乱愈是容易钻空子,输赢就全凭一张嘴了。要是再加上点运气,一套流程走下来也没有想得那么复杂。”   他侃侃而谈,她洗耳恭听,两人不由自主越坐越近。“其实呢,辛亥以前但凡遇到诉讼刑罚事件,第一级总是知县官,然后才是知府,再往上是按察司和刑部。但以前的读书人考取功名,当了官,并无所谓的律师制度,自然也不是所有的官儿都通晓律法,从而衍生出辅助之职,就譬如县衙里的幕僚。其中佐理县官法律事宜的人,被称作为刑名师爷。”   “然而辛亥以后呢,标榜司法独立,县官不理词讼,师爷退治,律师便取而代之了。且上海这地方,因利乘便,凡事得风气之先,如今又是外国租借地,内地那些稍有身家的人都向租界跑,本来已是五方杂处,现在加上富商大贾,巨室豪门,就好像一锅乱炖的杂烩,最适浑水摸鱼。你看前些天盛家的遗产纠纷,每一房的子女都请一个律师,出律师信要给钱,见个面谈话要付咨询费……”   离离听他话音,大致已猜到趋向,顿时目露精光,看韶华的眼神就像发现了聚宝盆。   韶华见她那贪财的模样,笑着轻拍她脸颊。“喂,醒醒,别做梦了。”   离离吞了吞口水,又听他十分中肯的向她分析自身情况。“我呢,是圣约翰出来的,不是复旦公学的,再说也没出过洋。与蔡天龙这样的大律师比,只能算是二等的。所以这些复杂的遗产案子轮不到我来办。”   离离脸上闪过稍纵即逝的失望,“嗯,那你为什么没去留洋?”   这些年国内最时兴的就是出洋,好像内地的文凭多不值钱,非要弄个爱丁堡,嘉道里什么什么的前缀,那才是洪炉火炼过的真金,也不管这真金是不是从哪个非洲土坑里刨出来的。正应了那句骂人的话,Holy Shit!连外国的便便都是神圣的!   照理说,韶觉年这样的立身,就算儿子把欧洲美洲大洋洲都玩遍了,对他们家也不过是九牛一毛。   韶华却笑着答道,“还不是你那个含秋妈妈,她怕我娶个洋妞回来,死活不让我走。说若是勾兑出一个鹰勾鼻子抠眼睛的混血小孩她才不认。”   离离抿嘴笑,唇角渗出浅浅梨涡,又听他继续就营生大计向她施展宏伟的蓝图。   “重大案件吃力不讨好,博名气是不错,但亏在时间长,打得是拉锯战。离婚官司却大不同,最简单来钱又最快。那些嫡庶之争,妻妾之斗,离婚,重婚…都属于男女两性间的问题,多数出在富豪之家,剑拔弩张的少,结尾总是以经济解决,律师的报酬,亦是从丰。有的人办多了之后习惯上手,一天能处理好几单,报酬自然…”   韶华看穿小犹太的性格除却悭钱小气之外,还喜未雨绸缪,胜券在握。于是二人一个舌灿莲花,一个洗耳恭听,纵使前途惨淡迷蒙,听起来仍是完美无缺。   “举个例子,有些大老板来上海之后发了财,妻子却还留在老家,上海这繁华绮丽之所,进出交际应酬,一来二去就觉得原配的发妻上不了台面,想脱身找一个洋气时髦的太太。新夫人旧夫人迟早碰头,一见面自然免不了要打官司,这时候律师就各自代表双方当事人,谈所需赔偿额度。原配律师都会教唆当事人开口喊价至少十万,男方却只愿意拿出五万,于是双方律师就会谈斤头,暗地里勾结,将额度定在八万。原配拿到手的实际上就是一早说好的五万,剩下那三万,则是两个律师各自分了。能拿到好处的还有参与其中的经纪人呀,包打听呀,都有钱收。这种打法叫‘树上开花’。”   离离笑着眯起眼打量他,“你要是把这种精神用在讨价还价上,就不会老被人宰了。”   韶华耸耸肩,“我以前的确不喜欢作这类事情,九曲十八弯的猫腻太多,且实在缺德,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的确不失为一个好营生啊。”他说着朝她眨了眨眼睛,“是你说的,务实一点,down to earth,对吧?”   离离靠在他手臂上,孩子气的笑了,眼睛微微眯起来的样子很有些谄媚。   韶华见她默认似的靠着自己,瞬间就忘记曾被小犹太点评为‘乌托邦’,‘不切实际’,‘空中阁楼’的事情,连自己都觉得自己可靠无比,是一根又粗又实心的顶梁柱,脚踏实地,戳天而去的‘大棍子’。不但将留在她脑中的印象洗白了,还彻底翻案了,情不自禁就轻飘飘起来,继续说道。“我想过,撇开这些不谈,给外国的那些大律师当助手也不错。现在的租界各自独立成一国,每区都遵循本国的例法,在中国享有法外治权。即某个英国人在法租界杀了人,就不能用法国的法律来裁判他。到时候英国人法国人打口水仗的时候,我偶尔蹭点儿翻译文书的工作也还不错。”   说着,他背往沙发上一靠,自得其乐。“所以呢,你不用担心钱,我虽然发不了财,但是让你上学吃饭什么的都不成问题,如果一切顺利,你将来嫁人,指不定我还好备一份嫁妆给你咧。”   离离嘴里暗哼着‘切’,不屑地撇开头去,高傲的像只幼年小孔雀。   韶华双手交叠枕于脑后,轻松道:“哎,不管怎么样,总算不用陪酒卖/笑了。”   离离嗤一声,“还险些卖/肉。”   韶华横出一只手搁在沙发背上,“你这丫头,年纪小小,不该懂的也懂。”   “哼!是你说我这个年纪该看金/瓶/梅了,你自己说的话不许耍赖。”   韶华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又听见她继续说道。“我上回在你房里席梦思的夹层里找到过,后来被你转移到五斗橱最下面一个抽屉里,再后来去了哪儿?”   韶华挥挥手,面露难色。“这不适合小孩子看,真的。我之前说的都是跟你闹着玩儿的。”   离离毫不留情的揭穿他,“除了这个,床底下还有穿泳衣的女郎画报……”   韶华倒吸一口冷气,“你怎么能这样!给点面子嘛!”   离离撇撇嘴,“那你告诉我后来它被藏哪儿去了?”   韶华抬眉,“最明显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我换了张《史记》的封皮套上去。”   离离立马露出一脸鄙夷的神情,韶华抬头挺胸,直指她死穴。“干嘛!你敢鄙视我…以后打针我不陪你去,你也别拉着我,抱着我…自己去打。”   “我…我什么时候抱着你!”离离红着脸驳斥他,气势至少比刚才弱了三级。   韶华心情大好,乐呵呵笑着转移话题。“小犹太,头还疼吗?”   她憋着嘴,赌气说,“不知道。”   “这样啊。”韶华揽住她的后颈拉向自己,离离跟着凑过去,两人额头抵着额头,温度相近,融合适宜。   这令韶华想到王献之曾经写给表姐的一句情话。   ——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额之畅。   说的就是额头抵着额头时的欢愉情景。   他为这思绪连带着心跳漏了一拍,分开之后,结案陈词。“如你所愿,不用再打针了。”   离离还带着一丝疑虑,问道。“真的?你确定?”   连她自己都不敢确定已经完全彻底绝对的退烧了。他靠一靠额头就知道?   韶华怫然,“切!那你找你的医生叔叔去。”    第24章 搬家   离离白了他一眼,哼地撇开头去,不再理他。两手撑着沙发,双腿腾空着晃悠晃悠,仿佛在宣告没有某些人的骚扰,她更怡然自得!   可见小犹太哪是这么容易被恐吓的?!   韶华心中恨道,‘这是恃宠而骄!’   他就像养猫的主人,总拿着点心逗弄宠物,可猫不见得总会听话地伸出肉爪子来让他挠一挠,或在主人腿上滚一滚的,大部分时候还是冷眼旁观,更何况还是一只受了伤被遗弃过的小猫!于是韶华就盼着将她惹一惹,回头咬他一口也好。   真是犯贱!他暗骂自己。   但一天不贱又不舒服,当真耐不住寂寞,便用手肘推搡她引她开口。“喂,改天得空了我去把东西都搬过来。”   离离半回头,“怎么搬?”   韶公子得意一笑,“山人自有妙计。”   其实所谓的妙计,灵感来源于《申报》上的那条新闻。   莫名横空出现的匾额虽意在羞辱黄楚九,却用顾韶二人的名义送达,其目的不言而喻自然是要往他们身上泼脏水。   顾韶二人为了撇清,势必要追查到底。率先被怀疑的肯定是道上的敌手——斧头帮,接着韶觉年和老顾两人肯定又是一番互相猜忌,私底下免不了明争暗斗和试探。   韶华以为,如今韶觉年必定在为抓出究竟是谁送的那块匾额而分身乏术,哪还有时间来管他这个逃跑离家的不孝儿子?!   所谓打铁趁热,此时偷偷溜回家实在是再好不过。   除此以外,含秋每个月的初一,十五都要去庙里请香祈福吃斋菜,直到黄昏才回家。   韶华翻了翻皇历,挑了九月十五这个最近的日子,让吴绪方将车子开出来供他搬家之用。   到那一天,果然不出所料,老赵跟着韶觉年,张妈跟着含秋,家里一个人都没有。   韶华大摇大摆的走进门,笃悠悠地将东西理好,打包,扛到吴绪方的车子上。   两人驱车回到华康里,也还不过下午三点。   离离在厨房里正忙着淘米,感觉到背后有人探头探脑地张望,以为是韶华,当即便从水斗里提起一颗还没刨皮的土豆回身丢去,嘴里嘟哝着:“看什么呀!”   吴绪方不幸中招!   “啊!”离离满脸愧疚的神色,一个劲的欠身打招呼。“对不起,对不起。”   边说着边朝对方展颜一笑。   这一笑,令吴绪方险些丢了三魂气魄,没有按常理回答说‘不要紧’,反而脱口而出道:“债主大人久仰。”边说还边学前清老举人双手互托着打了个稽首。   韶华在后头推了他一把,“你神经病啊!”转而对离离道:“你别理他,他犯花痴。”   吴绪方不满的唧唧歪歪,“老衲并非发神经!老衲也不是花痴!老衲只有看到女施主才这样。”   离离心道,真是物以类聚!当即笑着将他们推了出去。   饭点时三人围着桌子,吴绪方看眼前简简单单的几盘精致小菜,色香味俱全,很是感慨,忍不住问韶华。“你还有娃娃吗?”   “啊?”韶华被问得莫名其妙,“什么娃娃?”   吴绪方假装腼腆地睨了一眼离离说道,“喏,娃娃呀!我也要养!多好呀,整个一个田螺姑娘,会洗衣服会煮饭,我们这种单身汉上辈子都是折翼的天使,伤不起啊伤不起…”   离离险些喷饭,含在嘴里忍着笑怎么都吞不下去,结果呛到了自己。   韶华轻轻拍了拍她后背,待她好不容易提上一口气时,吴绪方两手搬动椅子,登登登朝离离挪了挪又坐近一些,掐着对孩童说话的稚嫩口吻细声细气地问道:“你多大了呀?”   离离背上一寒,笑答,“十四。”   韶华补充,“还有四个月。”说着,往她碗里夹了一只鸡腿,嘀嘀咕咕。“多吃点肉,没有营养怎么发育…”   这种事情当着外人的面说,士可忍孰不可忍!离离咬牙切齿,狠狠瞪向韶华,眼风如寒冬腊月的冰雹,砸了他满脸。如此不算,他吃肉,被抢走。他吃菜,被打落。离离的筷子像长了眼睛,如影随形,诚心跟他捣乱,一边还伪善的奉劝他。“你少吃一点,不是老说自己‘精壮’嘛,再吃就不匀称了,变成肥猪头保证你将来讨不到老婆。”   吴绪方呷菜随口接道,“他讨不到老婆,你就给他当老婆呀。”   咯噔——   韶华的心跳停了。   离离的手也停在半空。   满室静默。   空气里只有吴绪方咀嚼的声音,嘎吱嘎吱,几乎听不到来自韶华和离离的呼吸。随即又好像迎来大过年天上爆竹烟花绽开的瞬间,笑声平地而起。   “哈哈哈哈——那个爱德华吴,你最近有什么发财大计没有?”韶华仰靠在椅背上笑得十分夸张。   离离亦是殷勤地往吴绪方碗里夹菜,皮笑肉不笑。“呵呵呵呵,吴先生你多吃一点噢,不要客气。”   “就是就是,多吃饭少说话。”   “食不言,寝不语晓得伐,吃饭说话要咬到舌头的。”   “来来来,喝汤。”   “来来来,吃饭。”   “来来来……”   吴绪方看着碗里堆砌着有如小山的菜肴,想他不过是举手之劳,却受到了上宾待遇,真是受宠若惊。回头告辞时,站在门外仍是回味无穷,留恋万分的问离离。“叔叔以后还能常来吗?”   离离冲他明媚一笑,“可以啊,欢迎你常来。”   吴绪方正兀自高兴着,又听她一本正经道:“不过呢,得交饭钱。”   “啊?”爱德华吴托住险些脱臼的下巴。   离离一脸无辜,纯良无害。“今天呢,谢谢你帮我们搬家,请你吃饭是应该的,就当大家扯平了。不过以后来蹭饭是要给饭钱的。”   韶华站在离离身后,双手环胸,笑得不怀好意。“嘿嘿,还要养娃娃吗?知道厉害了吧?”   吴绪方还没回过神来,离离已率先挥着小手。“叔叔拜拜。”   “拜拜,爱德华吴。慢走——不送哈!”才说完,门砰的关上。   吴绪方下了楼,这才意识到自己是被赶走了,站在弄堂里抬头一手指着他们家的窗户。“韶华你这个有异性没人性的臭东西!!!”   待人走后,只余他们两,收拾完毕,已是夜幕降临。离离拿出一个信封,递给韶华。“白天寄来的。”   他拆开一看,是中西女塾的录取通知书。又交还到她手里,说道:“其实陆小姐待你不错,以后就不要再讨厌她了。”   “嗯。”   说着,韶华起身打开行李包,取出她的衣裳一一摊开在沙发上,摸着下巴像思考什么学术难题。“明天第一天去报道,穿什么好呢?”   离离拿起湖绿淡绸的连衫裙,走到镜子前往身上一比,含笑道。“上学去又不是选美,随便啦。”   韶华望着镜子里那抹柔雾碧色,同她讲了一个关于上海女人‘作’的笑话。   “是这样的。有一对男女朋友呢周末打算去约会,男的问女朋友‘想吃什么呀?’女的说,‘随便’。男的就做主说‘那吃火锅吧’。女朋友说,‘不好,容易上火,到时候嘴舌生疮难看死了。’于是男的又问,‘那海鲜呢?’女的捂住肚子,‘肠胃不好呀。’男的想破了头,没辙,试探了一句。‘那吃馄饨好赖?’女朋友脸马上板起来了,‘小气鬼’。最后,男的没办法,问她。‘你到底要吃什么啦?’女朋友温柔地笑说,‘随便呀。’。”   这话才一说完,韶华立马用手指着离离。“喏!你就是这样的,什么都随便,又什么都不能随便,作天作地的‘作’。我不理你了,关灯!睡觉!”   离离‘嘁’的一声,笑着往他脸上飞了一只拖鞋,韶公子闪身回卧室,砰!拖鞋飞到门上。   这一则笑话就像华康里的夜灯,有光,却雾雾的,暧昧的,说不清道不破的。‘作’自然不是对着什么人都好使,恐怕只有男朋友对女朋友,夫妻之间的,至少是可以依赖的,晓得宠/幸的人,带着撒娇的意思在里头。韶华说出来,不代表真的不理她,离离甩了只拖鞋,又不是真的恼。这一来一去,传了情,达了意,话里的意思究竟是歪打正着,还是捕风捉影,个中余味只怕连当事人自己也分不出个是非曲直。   夜里躺在床上,韶公子心情大好,只觉得好像卸下心头大石。借着月光一桩桩一件件的算近日来的成果,例如离离收到通知书能去上学,他们的东西也偷天换日般从家里挪了出来…正是春华秋实,桩桩件件都有好开头,好结果,他仿佛看到眼前一辆列车,正驶向美好的未来。   却不知当夜韶觉年和含秋到家,俱是一惊,跟着老爷子就气的七窍生烟,险些殃及窗帘一同烧了起来。   将一块上好的歙砚扔到了花园的草坪上,韶觉年怒骂道。“混账东西!好嘛!晓得算计老子了!”   含秋倒了杯茶赶忙递过去,一手轻轻抚着韶觉年的心口。   “老爷莫气,莫气,气坏了身子不值当。”   含秋也懵了,不知该为儿子作何辩解。她天天嘱咐张妈将韶华和离离的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维持原样,只等老爷子气消了,就好让他们回来。可谁会料到韶华竟先一步将东西搬空了,除了留下一柜子的书和家具,衣服,重要证件全都没了。   韶觉年沉下心来,摸着下巴冷笑。“哼!小比样子翅膀硬了!”   含秋颤声问道,“老爷,到底是自家儿子,手下留情啊!你不会找小混混去收拾他吧?我的宝贝儿子可不是流氓,经不起打得…”   韶觉年挥挥手,“胡说什么!妇道人家!他还用的着我对付?!娘希匹!我就等着他自己给我滚回来斟茶认错!”   同一时间,韶公子正临窗晒着月光,平白无故地打了个喷嚏。“啊秋!”不知道是背后有人说他还是秋天伊始的关系。   他自认为吃一堑长一智,已经羽翼渐丰,技高一筹,全然不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在老虎嘴里拔牙,而他正把那根压死骆驼的稻草放在自家老爷子的驼峰上……    第25章 上学   隔天,秋高气爽,晴空万里。正是离离报道的大日子。   清早,韶华就在厅里等着离离出来好送她去上课,等到她好不容易侍弄完毕,刚踏出房门却被他大手拦住去路。   “回去换。”韶华难得用了命令的口吻。   “啊?”离离不知所以然的望着他,低头再看了看自己一身潜绿的连衫裙,正是昨夜比试的那套,她仔细又检查了一遍,确定没沾染什么油渍在上头。   韶华用手指着她的房门,皱着眉说。“快回去换一件。”   “干嘛?”她狐疑地看着他。   韶华言简意赅,“裙子太短。”   “短?”离离张大嘴巴,“这样还短?才过膝盖而已啊!”   韶华用手拉着她的裙摆,“大腿都露出来了还不短?”   离离跳脚,“你近视眼啊!哪知眼睛看到露大腿了!膝盖上去一点点嘛!”   韶华脸色一沉,“我不管,反正不行!回去换,还有时间,否则第一天上课迟到了可别怪我!”   他昨夜没见她穿上身,要是看到了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离离百折不挠,嘀咕道。“女校嘛…又没有男同学的咯。”   “那也不行啊!”韶华将她推进卧室,“不管是坐电车还是走路去,一路上都要碰到好多人。有些怪叔叔就喜欢你这样的,到时候把你抓去大卸八块不算,还要扒皮缝成大衣,血抽光了养玫瑰花。”一边说还摸着下巴配上阴险的笑,“哼哼,少女的鲜血养出来的玫瑰花,那花瓣都是血红血红的…”   离离砰地甩上门,骂道:“变态!”   转眼再出来已换好衣裳,白色绸呢长裙,绝对在膝盖以下,罩上淡天蓝马海毛开襟外套,是属于端庄的时髦。   韶华笑着前后打量,满意地锁门。   两人沿着海德公园一路踱步,梧桐树在头顶铺展,清香扑鼻,身旁偶尔路过晨练的老人,推着婴儿车散步的太太,还有和他们一样形色匆匆的上班族。   穿过天桥进入法租界,走了大约十来分钟,终于转进福开森路的巷子,两人在学校对面的老虎灶一人叫了一碗面,韶华喜欢肉圆面,浓油赤酱的淋在浇头上,甜腻的令人满足。离离叫了辣酱面,配上咸菜,爽快劲道淋漓尽致。   大快朵颐之后,韶华将她送到校门口。   其他女学生鱼贯而入,她们大都是保姆和司机送来的,头也不回的,十分潇洒的步入校园,习惯成自然,丝毫没有感情上的留恋。   离离本也该尾随,却渐渐放慢脚步……   这一路两人都是牵着手过来的,即使吃饭并排坐着的时候分开过,吃完了韶华还是下意识牵起她,结果眼前一道校门轻轻松松就将他们分开了,也是这道门,提醒他们一天之中至少要分开八小时,虽是小事一桩,却又有点别样的味道盘桓在心头。   离离低头眼角轻轻瞟着他,韶华的拇指在她手上情不自禁打了个圈儿,随即慢慢松开放到唇下,清咳一声说道。“进去吧。”   “嗯。”她点头,转身就走。   行至一半,依依不舍似的回过头来……   韶华与她已隔开十米远,正想举起手来做个‘拜拜’的手势,却见她的嘴唇因为吃辣所以有些微肿,红彤彤的饱满,远远望去更衬的脸白如玉。他想起那个玫瑰花的恐吓,心里直发笑,‘再见’的手势突然在半空改道,转而两指触在自己的唇上,向她示意:“你的嘴巴肿的厉害。”   结果,不远处的离离脸倏地就红了。   轻轻对他摆一摆手,回身跑了。   韶华愣了三秒明白过来,她误会了,以为他放在嘴巴上的动作是个‘飞吻’。   他含笑自顾自去律师公会报道,觉得虽然是个误会,倒也是个甜蜜的误会。其实就算是个飞吻,对着孩子也无可厚非…韶公子在心里这样解释。   卓美诗大厦就在和外滩呈直角的华亭路上,上海律师公会在这栋楼的七层,吴绪方所处的申报在六层,是以韶华一领完材料立马跑到两层楼之间的楼道里和吴绪方碰头。   老吴递了根烟过去,“我说韶先生,你从刚才起就偷笑到现在,要是有什么开心事不妨说出来大家同乐?”   韶华接过香烟,又塞到吴绪方的耳朵后头。“没事。”   “没事?!”吴绪方斜了他一眼,“没事你跟赌马赢了头奖一样?!你当老子三岁小孩耍呀!”   “去你的。”韶华笑骂他,“你总这么不正经当心真讨不到老婆。”   “没关系。”吴绪方耸肩,“我要是讨不到老婆,就抢你的小犹太。”   “你敢。”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扯皮,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秘密不在嘴上,全在香烟里。   韶华每了结完一个离婚官司,当事人都要登报宣告‘某某和某某解除婚姻关系’。这登报的事宜就由吴绪方负责,作为回报,老吴同时又会从各路记者手里拿到第一手消息,从中鉴别出有潜力的下家。例如哪个大富豪和大明星搞七拈三,马上就要离婚了。好让韶公子抢先去接下生意。香烟卷纸里藏的就是他们互通有无的第一手资料。   承小犹太贵言,韶公子已步出理想国,离开乌托邦,预备要和吴绪方狼狈为奸,将苦情的难兄难弟关系升华到互帮互助的革命情谊了。   韶华虽然不是特别大手大脚的人,但好歹也算是个时髦青年。二十岁出头,对外来新事物,历来旧事物都有一种尝鲜,挖掘的精神。   是以尽管离婚官司打得如火如荼,洋行存折上的零在翻滚叠加,同一时间好的家私,新鲜的物什也一起被网罗,尽数往家里搬。   先是买了脚踏车,每逢周末韶华就带着离离到海德公园踩着玩,蛋咯路不平整,车子骑过去震的后座的离离下来以后直嚷嚷着‘屁股疼’。   结果第二天结结实实下了好一场大雨。   韶华笑说,“呀!小犹太的屁股是晴雨表。”   往后清早起来就喜欢拿这个开玩笑,整理完衣裳送她出门前都要问一句。“小犹太屁股疼不疼?”   要是不疼,就一把甩掉雨伞。“不带了!肯定不下雨!”   最要命的是居然还百发百中!   于是,隔壁邻属经常能听到从三楼窗户里传出的男子笑声。“小犹太——屁股疼不疼?”   其实根本原因还是出在离离屁股上那个旧伤口,跟别人犯风湿病一样,但凡遇到刮风下雨的恶劣天气,总是像有根针在里头搅拌,捣鼓地发疼。   每当这时,离离就关着门,一个人闷在被子里不出声,韶华心里明白,立刻打了盆热水过去要给她捂屁股。离离孩子气的小手一把捂住他眼睛,韶华总要笑着咕哝两句。“又不是没看过咯。”但总有些东西是不好点破的。   到了十一月,上海进入深秋,天气渐寒,一地的枯黄落叶,脚踏车放在楼道里积了灰。   韶华又去买了一台留声机,几张黑胶碟放在唱盘里,从黄昏时分一直吟唱到灯火熄尽。   韶华拉着离离学交谊舞,说上了高中以后一定是会常遇到。   他这样说是有根据的。   彼时的中国是将守旧走到了头,《南京条约》后,清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史称“五口通商”,于是精华插着翅膀飞进来了,糟粕跟着也耍赖不肯走了。宗教传得迅猛,鸦片也卖得红火。这时候的中国青年是顶时髦的青年,他们全身上下都透露着一个‘洋’字,吸收新鲜事物的速度超越任何一个时代,所有国际化的,有异域风情的到了本土都能落地生根,茁壮成长。   因为云裳,香榭丽的时装上海也有;因为鬼佬,好莱坞的电影上海也有。   留声机,照相机,脚踏车,等等等等,都是这么来的。就连土豆,都潜移默化的改名成了洋山芋,一个土,一个洋,其本质却都是马铃薯。   中西女塾的创始人是一个美国传教士,中国人尚还没弄清基督教,新教和东正教究竟有什么区别,就纷纷信了主。以为只要不信菩萨,不烧香就是破除封建迷信,就能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所以离离上学吃饭,还要和其他同学一齐在饭堂祷告,除此以外,女学生们不过年,却要过圣诞节和复活节,要学交谊舞,会唱圣诗班和灵歌……   韶华自己的求学时代经历过这些,所以他几乎预见了离离成长的轨迹,只不过提前拉着她参与到时髦青年的世界,那个属于他的世界。   刚开始离离还会踩到他的脚,不过韶公子胜在有耐心,又带得好,且小犹太学习能力高于一般,于是很快慢三步,华尔兹,狐步舞……不出一个月,都学的有模有样。   韶华本身是最喜欢华尔兹的,因为圆舞曲旋律润滑平和,涓涓细流式的缓慢,随着唱机金色大喇叭烘托出来的音质,迷迷朦朦,仿佛将怀中小姑娘的脸庞蒸出柔柔雾气,裹上一层纱似的,如幻似真。   这种慵懒会让人上瘾,就像午后在阳光里啜着咖啡,又像窝在阳台沙发上手边泡一壶香片,都是令人沉醉的,惬意至极的。他们的舞步愈来愈慢,身体愈发接近,韶华情不自禁捧起她的脸思度,真是一天一个样呢!好象天天都在长大,天天都在蜕变。   他看着她的眼睛,连眼珠子都在变。有时候深,有时候浅。点漆般的黑,或者柔情的灰褐,流光溢彩有时,烟雨空蒙有时,衬得无边星空也黯淡。   于是时髦青年又萌生出了要买照相机的想法。就是那种一块黑布遮住小箱子,手里握着一个气筒,喊‘看这里,看这里’,随后切准时机一按,将面目刻在胶卷里。   韶华有自信能将离离拍得好看,她一天一个样,这样子是要被留住的,至于为什么要留住,要刻在脑子里,他没有细想。   不过离离的反应就比较剧烈了。   唱机这时正滚着柏辽兹的《幻想交响曲》,乐声迷幻诡异,转变激烈,根本无法跳舞,所以离离两只手挂在他脖子上权作休息,这空档听闻他要买相机的想法,两只脚毫不迟疑地往他脚上一踩,字字铿锵道。“你要是再敢买,我就离家出走!!!”   韶华两手环着她的腰,将她提了个腾空,脚尖不沾地。“又威胁我?”   “败家子!”离离一字一顿,“真是猴子身上摆不住虱子,你袋袋里就算只剩一分钱也要用光!”   韶华知道她悭钱的毛病又犯了,赶忙将兜里所有的散纸都塞给她。“小气鬼。我以后用美金铺满你的床让你在上头睡觉总行了吧!”   离离一旦接触到钞票,立刻闲人勿扰。将可爱的它们当成扑克牌捧在手心,转出一个扇形,大蜡蜡地点起钱来,将韶公子冷落在一旁,也不陪他跳舞了,甚至夜里熄灯睡觉的时候也拥抱着它们,往枕头底下一塞,有金银加持,比佛珠平安符还要让她安心。   韶华半夜起身看她睡得香甜,感慨:钞票对小犹太真是趋吉避凶的神物啊!    第26章 熟人   这段时间,还有一个人是常到华康里来串门子的。   起先,她不过是站在校门内值勤,等着进来的女学生都毕恭毕敬的地喊一句:“早上好,密斯顾。”然后便匆匆从她身旁掠过,像有千百只妖魔鬼怪在后头追赶着。   顾思诺心里明白,学生们不会把新晋的老师看的太重,她对于她们的升学不具有生杀大权,是以赢得的尊重就像鸟儿腾飞之际,爪子在湖面勾起的水线,转瞬已远。   然而,有一个女孩子却和其他人都不同。   每天早上,先是停住脚步站定在她面前,然后才深深一鞠躬,吐字清晰。“早上好,密斯顾。”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举手投足更是气定神闲。她回之以礼,彼此间客客气气,女孩方施施然离去。   而正是这停驻的瞬间,却是独独贡献给她这个新来的老师,是以哪怕只有几秒钟,单凭这一点,她也会另眼相看。   一个偶然的机会,随着女学生们一起涌出校门,她发现有个男子在前方不远处等着这个小姑娘,男人看起来有些面善,她便愣愣的多看了两眼,一时又想不起。之后有意无意的留心,琢磨出男子虽然不是每天都来,但隔三差五的总会现身。有时候在马路口守着,有时候在学校对门的烟纸店等。   她打量他们并肩而行的样子,熟稔亲昵又刻意保持着距离。便在心里揣度,是家长?还是男朋友?   若是家长,那男子委实太年轻了些,身上还有一股子没有消磨殆尽的青涩儒雅。可若说是男朋友,他看起来又太过本分,像是在施予长辈的关心。   但说到底,其实这都不是她该留神的事。只不过因为这女孩的特别和男子的面善,无端端就将她吸引过去,渐渐又顺理成章起来。久而久之,顾思诺便习惯放课后站在校舍的四层,单手支颐托着下巴,有一看没一看的观望着校门外的男子当天究竟有没有来,这闲工夫居然莫名成了每天必备的工夫。   而说到这女孩身上的特别之处,其实是源于一则在校园内沸扬过一阵子的传闻。   据说起初该名学生并不在学校的录取名单上,校长却在开学后陆续收到三封推荐信,同气连枝似的口径,一起提名保荐这个小姑娘。前两封分别来自校友陆茵梦和唐凝,陆小姐还特别在信中提到,这个姑娘是她的学生,未来甚至有可能是刘海粟先生的学生,并且将傅汝霖先生的盛赞一起表了上去。过不了多久,紧随而来的又有律师公会出具的信函,某个名不见经传的律师出面担保,言之凿凿。校长将这封信看了又看,想着就算这个姓韶的律师再不出名,到底还是个律师。于是大笔一挥,给开了个后门。   作为传闻中当事人,一般会有两种反应。要不是特别惶恐,要不就是有恃无恐,这两种特质都没有在她身上表现出来。相反,小姑娘面对各路人马的口风试探,将太极的精髓运用到出神入化的境界。   那些讥笑她开后门的,心里且恨且嫉妒,只不过再多恶语都如同竹篮打水,对她丝毫不起作用,逐渐也就没有了欺负她的兴致。那些溜须拍马,阿谀奉承的往往不过是掩藏了内心的鄙夷,去套取所谓的真相,或是挖掘潜在的利益以此依傍。学校已经像是一个小社会,大熔炉,处处算计,殚精竭虑。然而这些人最后都成了烈士,她们前仆后继,却通通无一例外的拜服在这个姑娘的魅力之下。仿佛形势愈见繁复,她愈是游刃有余;纵使前路再多隐藏的陷阱,她也无非微笑着铺上一层土,轻轻踏过,如履平地。她不像一个学生,倒像一个政客。   微笑的利器,杀人于无形。   顾思诺的留心本是无心,然一旦与这么些蜚短流长碰撞在一起,她的留心就变得有心起来,许是女性天性里的八卦因子作祟,她倒像是要迎合着传言,去求证些什么。   深秋的某一天,黄昏起风。顾思诺仍是照例趴在阳台上,她看到男子又出现了,在校门外久候不见人影,便同门房打了招呼,亲自到班级里来找,手臂上还挂着一件开司米的外套。   瞧!这又是长辈的关心。——顾思诺正想着,‘哔’一声短促喇叭响让她回过神来,是久候在门外的司机在提醒她,于是赶忙收拾东西下楼。却又那么‘刚好’在楼道里与男子狭路相逢,两人皆不约而同停下脚步看着对方。“嗯…你!”   话说了一半,同时笑起来。   如此这般近距离再看来人的眉眼,顾思诺脑子里的灯炮好像瞬间都被点亮似的,那封律师公会的信瞬间就成了线索,答案呼之欲出。试问上海滩姓韶的,有权有势的能有几个?有了这份思量,当下便指着韶华恍然大悟道。“啊!你,你是韶伯伯的儿子吧?”   韶华尴尬地笑着伸出手来,一个劲地‘你好,你好’。他只觉得对方眼熟,却终究没想出是在何处与对方有过一面之缘。   顾思诺看他一脸窘迫的样子,礼貌地伸手回握,顺道自报家门。“你好,顾思诺。”   韶华笑道,“原来竟是顾伯伯的女儿。”   “是呀!我说怎么看起来好像在哪见过。”顾思诺笑着睨了他一眼,却并无责怪之意。   韶华含笑腼腆,半是敷衍地说。“大约是洋行的年会吧。”   “可不就是嘛!”顾思诺的声音甜的直令人起腻。   离离便是被这声音给引了出来,在学校长廊的尽头,三人第一次做了介绍。   顾思诺的视线落在韶华手上,韶华的手又落在离离肩上,轻轻拍着嘱咐道。“跟密斯顾再见呀。”纯粹是大人同小孩子说话的口气。   顾思诺脑中那排灯蹭蹭蹭灭过,一听这话音,又还余下一盏,盈盈亮着微光,她垂眸含笑地与他们告别,像个舞台上的主角在幽暗灯光里,先行谢幕,等候时机再度粉墨登场。   韶华也是十分配合,扮演着坐在底下看戏的人,眼见主角隐去,千般不舍,万般惆怅,临走前还兀自回味似的探头张望着,抽离不了,念念难忘的样子。离离顺着他的视线而去,落在顾思诺的裙角,随风摆动的衣袂,荡漾起的是成年女子的随性;落在顾思诺的手边,根根纤长如水青葱,弹指玲珑,是成年女子的妩媚;落在顾思诺的耳边,仿佛能听见成年女子温柔缠绵的情话,窃窃私语的说着;落在顾思诺的发间,那是成年女子的纠葛,剪不断理还乱的缠着。   成年女子的美,丰腴完满,瓜熟蒂落,顺应天命,秀气所钟。   离离又将视线转回自己,按韶华所言,她还没发育!   于是没发育的黄毛丫头那一日破天荒地主动牵起了他的手,使劲晃了晃。除此之外,回家的路上,亦是格外活泼,时不时踮起脚来,洋洋得意地将五指伸到他跟前,问道。“好看吗?好看吗?”   眼底映出淡淡的粉红,是用凤仙花汁染过的指甲。韶华却只抿了抿嘴角,含笑不语。   途经海德公园,买了两根冰激淋,在长椅上并排而坐。离离的声音不咸不淡飘来,“顾老师蛮漂亮的哦。”   “嗯。”他随口应道。   满肚子想着的却是,上海滩不怕关系复杂,就怕没关系。顾思诺如今也算是半个熟人,往后离离在学校可以多个人照应。   但…这样的巧合真的只是巧合吗?会不会是阿爸派来的间谍呢?   他这样想着,冰激淋没有吃完,却是化掉的,点滴落下,沾污了衣裳。   离离从开始便留神打量着他,是故意没有提醒,偏要瞧他究竟是何时会从刚才那戏梦里醒来,如今见他魂不守舍,纵使心里千般不爽,面上还要端着一派冷静自持,默默地从书包里掏出一块素绢,伸手替他擦拭。   顺着襟口向下,手陡地在腹部被他捉住。   韶华像被烫到一般,干笑着夺过手绢。“我自己来。”   好意不被心领,尽显她多余碍事。   离离二话不说,提起书包就走。   韶华一愣,方才还好好的,这是怎么了?   正想跟上,却见一片黄褐色的东西从她包里掉落,轻飘飘的荡到脚跟前,她却已走开老远。   韶华弓身拾了起来,是一封信。   封皮上深蓝色墨水歪歪扭扭地写着几个字:叶离 <收>。   信的寄件地址是中西女塾。   韶华狐疑,谁会给她写信?   来不及多想,他抬脚去追小犹太。   回到家中,离离却只顾一头闷进厨房,连吃饭都没几句话。   韶华不习惯这样的氛围,扯住她的手没话找话。“嗳,指甲老好看的嘛。”   离离不答,沉默地从他掌中抽出手来。   韶华又打开手边的《申报》问道,“咦?平常你都抢报纸来看,今天怎么不看了?”   离离倏地站起身,“我吃饱了。”跟着又钻进卧室做功课。   韶华苦笑着摇头,这到底是怎么了?   他叹了口气,发现连报纸上的字也不认得了,鬼晓得是哪国文字!低头定睛仔细再望,《申报》竟也跟他对着干,拿反了!!!    第27章 笔友   他将报纸正过来,恰好瞧见上头有一处交友栏。   登着什么性格开朗,欲寻求一名心灵伴侣,进行诚挚的交流,海阔天空云云……   韶华略一沉吟,从衣服口袋里掏出那封还没有还给离离的信,无端端竟有了一个很鬼祟的想法。   小犹太之前每天只要一听到‘玎玲当啷’邮差按自行车头的声音,就蹬蹬蹬冲下楼去领报纸,今天,竟不要看么?   另外,在这世上她除了自己就没别人了,韶华实在想不出谁会给她写信。   尽管如此,内心的良知还在不断提醒着他,切不可侵犯别人的隐私。然而越来越多的理由和借口层出不穷。   小犹太要是被人骗怎么办?骗财还是骗色?人贩子?   韶华一边摇头,试图将想要拆信的欲望甩开,一边又越想越心惊,好一番天人交战。   恰巧离离此时从房里走了出来,韶华便趁此机会将她拦截,轻轻捉住她的手,柔声问道。“又怎么了嘛?”   离离一甩臂膀,“洗澡。”   “……”   他不依不挠地追过去,趴在浴室门口笃笃笃个不停。“小犹太。”   门内只有水声,离离毫无反应。   韶华将信放到鼻子底下,自说自话道。“呐!是你不理我的,不要怪我…”   说着,将信从外壳里缓缓抽出。   平整展开之后,白纸上寥寥几个字,言简意赅。“安好,勿念。”   落款是:日成。   日成?   男人的名字!   韶华蹭——就光火了!   他按住额头,告诉自己要问清楚,不好随便发火,尤其是青春期的小孩子容易叛逆,打了骂了搞不好就离家出走。但是一想到她已经学会和来路不明的‘野男人’通信,登时无名火起。   他将这封信原封不动的塞回离离的书包,又回到浴室门前大力拍门。“小犹太,你洗好了没啊?出句声。”   毫无反应。   “小犹太——!”他砰砰又猛拍两下。   这回,连水声都没了。   “小犹太!你再不说话我冲进来了!”   哗啦。   门开了。   离离站在他跟前,怒目而视。“你烦不烦啊!”   这话可就戳中了韶先生伤心的点了。   俗话说得好,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小犹太还没发育,不过是交个笔友,就已经对他爱理不理,大呼小叫,嫌弃他烦了。将来还得了?想到深处,禁不住悲从中来。   一把将她抵在门边,韶华誓不罢休。“你给我说清楚。”   离离撇开头去,不理他,不看他。赌气似的。   韶华握住她肩头,语气里略有几分执拗。“我到底是哪里惹到你了,好端端的怎么又冲我发脾气呢。”   “没有。”   “没有?”他用大拇指端着她下巴,逼她正视自己。“你看着我说话。”   长长的黑发如瀑布而下,她身上还笼着热气未散,雾雾的,彼此虽是面对面,离离还是不看他,低着头,黑色羽睫像丝绒窗帘,严防死守,窥探不出一丝眸中光彩。   僵持着半晌过去,韶华最后叹了口气,松开对她的钳制,自己也后退一步。“那好吧,算了。”人都有耐心不是吗?他一脸疲惫,耐心被磨光的样子,同时肩头也一并泄气似的垮下来。   此话才出,离离登时就像是一只饱满的气球冷不丁被针扎了一下,骤然爆裂,当即发狠用力抬腿踢了他一脚,大声喊道。“我要打耳洞。”   “啊?”韶华以为自己听错了,这话题也转的太快了罢。   离离却是认真的,不知道为什么气呼呼的,连眼眶都红了,跑到沙发上一屁股坐下去,嘴里不断重复说着:“我要打耳洞,我要打耳洞。”   韶华捧着膝盖,单脚金鸡独立,一蹦一蹦跳回沙发那里,在她旁边坐下。“就为了这个?”他狐疑道。   随即又说,“可打耳洞很痛的呀!你连打针都怕,怎么想起来打耳洞的呢?再说耳朵上好多穴位,弄不好要出事。”   “我不管!我就要打耳洞!”离离两手将沙发拍得砰砰作响,拍出一室的尘。   韶华无可奈何,仍是继续规劝。“就算不用气枪打,老古法都是夹了两粒米,用手磨呀磨,一直磨到耳朵薄了,破皮才算完事。要流好多血…”   他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摸她耳珠,又捏又揉的。“喏!就是这样,人家哪像我这么好,轻轻的。”   离离被他弄得痒了,肩膀微微一缩,韶华顺势将她带进怀里,一手捧着她的脸,中指探到耳朵后头,将耳廓上上下下捋了一遍。“现在这样不是很好么……”   离离趴在他心口,暴风雨暂停了,也不与他争拗了,只一个劲嫌弃他,嘴里咕哝着。“身上都是冷饮雪糕,脏死了。”   韶华见怀中炸毛的小兽有偃旗息鼓的势态,轻笑道:“你答应我先不要急着去打耳洞,我立马就去洗干净,怎么样?嗯?”   “……”   韶公子又顺毛顺了一阵,时钟刚好敲过八点,方安心离去。   回头心中仍是不住感慨: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孔圣真是先知。吴绪方这厮委屈什么,单身汉伤不起吗?带着拖油瓶的单身汉才是真的伤不起。   韶公子不知道,孔圣这番话针对的是宏观层面,着实不够微观,又不够客观。若是缩小到华康里这间小公寓,情况显然又有些不同。因为这个‘女子’和‘小人’除却这两重身份还不够,另外又是一个主人。   这公寓的桌椅摆放是按她的要求,窗帘的颜色是随她的喜好,花瓶的样式是她精心挑选,就连厕所的清洁程度都是由这位把关。   虽然她还不是女主人,只是一个小主人,但这份持家的乐趣是女子与生俱来的,跟君权神授一样神圣。谁要是妄图剥夺,那就跟侵占领地没什么分别。   由此可见,从小主人上升到女主人的过程就像在爬楼梯,只差一口气,离离还不是女主人的原因只有一个——她还没有发育。   于是‘发育’这个问题就成了最不能触及的核心问题。   偏偏顾思诺在这时出现,她的出现就像在提醒所有人,小主人终究还不是女主人。    第28章 进退   作为华康里的第一个人客,顾斯诺登堂入室的理由名正言顺——家访。   当韶华打开门看到她与离离并排而立的时候,稍稍一愣,离离立刻向他使眼色。“爸——爸,请密斯顾进去坐呀。”   ‘爸爸’这两个字,刻意加重了,咬牙切齿似的。   韶华呵呵干笑两声,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将她们迎了进去。   他事前虽然收到校长的电话,但无论如何也没料到家访的老师竟是顾思诺,若说就算校长派头太大,那委派教导主任上门了解情况也属自然,若是教导主任忙不过来,那怎么都该是班主任吧?何以轮到顾思诺一个英语老师?   这就说不过去了。   是以韶华眼中,顾小姐很‘不单纯’。   他的预感无疑是准的。只不过顾思诺的‘不单纯’和他以为的颇有出入。   他不晓得这个猝不及防的家访实际上是顾思诺费了好一番工夫才争取来的,尤其是那一声‘爸爸’,将她脑子里的灯全都点着了,乐得溢于言表,又恐泄露心事,等不及韶华开口已率先将买好的捧花递给他。“喏,第一次上门,实在不知道要买什么。和离离回来的路上刚巧看见公园门口有人在卖,就……”   “何必破费呢。”韶华说着一把接过去,转身就要插到花瓶里,没瞧见顾思诺脸上闪过的绯红,却赫然见到瓶中已有三两枝山茶花。   娇小洁白,脆弱娇嫩,含苞的花骨朵儿,须待些时日才能开放。   他眼角下意识瞄了眼离离,想或许是她之前买的,虽什么都没说,离离却已心领神会,跑过去主动将山茶花拎了出来,空出瓶子来供摆放顾思诺的紫罗兰。   “这山茶花真好看。”顾思诺站在一旁惋惜地说道,“丢了也怪可惜的,先放在水里养一养,等过些时日花开了再放回去。”   离离笑笑,默默地从厨房里取来一个玻璃盆,随后拿到阳台上去,正好留出这空档让大人们谈话。   她离他们不远也不近,隔着一扇虚掩的门,刚好能听见他们断断续续的说话的声音。   顾思诺含蓄的,却迫不及待的问韶华,为什么离离和他不是一个姓,却叫他爸爸?   韶华本来猜不透顾思诺此行的真正目的,很有些坐立难安。因为对方的双重身份,代表她自己,还是代表她的家族,这两者之间的意义天差地别。若是代表她自己来,那作为离离的老师,只须像对待平常人那样对待她即可。可若还代表老顾,等于代表韶觉年,那她就是来探听虚实的间谍。非常时期,韶公子难免杯弓蛇影。   然顾思诺这样一问,却刚好明白无虞地告诉韶华,她对于他们的处境是毫不知情。这令他松了口气,对她也适度殷勤,便将收养离离的实情逐一告知。   投桃报李,顾思诺也将学校的处理意见反馈给他。   离离是开后门进去的,所以初中课程一旦结束,就必须参加统考,而不是像中西的其他学子那样,直接升入高中部。   韶华觉得这个结果很公平,他并不担心离离的学习。   在门后面默默听他们你来我往的小姑娘,看着玻璃盆里含苞待放的花骨朵,无奈又不舍地将耳朵上的东西摘了。她回到客厅,正瞥见顾思诺起身走向新买的留声机,兴趣盎然的样子。目光与韶华交错,他注意到离离耳朵上的珍珠耳环不见了。   由于之前发脾气吵着闹着说要打耳洞,韶华既怕她疼,又怕她闹个没完,于是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趁着上班时间偷溜到先施百货买了一副珍珠耳环。   特别之处在于,并不一定要有耳洞才可以戴,而是做成夹子,靠磁铁牢牢扣住。   既满足了要求,又不用受皮肉之苦,皆大欢喜。   离离上学去时还戴着,韶华记得和顾思诺一起回来,站在门外时也还在她耳朵上摇摇欲坠的,怎么一会儿功夫就摘下来了?   顾思诺转回身来,刚好看到韶华的注意力全放在离离身上,便问道。“唔,离离会跳舞吗?”   韶华是一逮着机会就要取笑小犹太的,立刻抢白。“她总踩我的脚,不知道是真不会还是装不会。”   顾思诺笑着上前,一把拉住离离的手。“很容易的嚰,要不要我示范给你看?”   离离别有深意的看了韶华一眼,顺水推舟地将顾思诺的手过给了韶华。“好呀,老师你就和爸爸跳给我看吧。”   她选择坐在一旁。   乐声响起。   韶华带着顾思诺稍微踩了两步,缓慢适应,磨合顺服,曲子过去一半,他大手带她转了个圈儿。   顾思诺穿的是洋装,裙角花饰繁复,边角叠起波浪纹,像是一直在等待转圈的动作。裙边儿随之荡漾开弧度,露出的小腿纤细中带着饱满,中指上套着红宝石戒指,也是光滑饱满,头发细心烫过,卷曲的程度也是饱满,颧骨也是饱满,花瓶里的紫罗兰,盛放到极致,最是饱满。这个女子身上的所有一切,都是成年女子的丰硕,芳香四溢的,精心策划修饰过,生怕落于人后的美。   韶华像是明白了些什么,偷偷看了离离一眼,她正坐在高脚凳上,目光垂直向下落在脚尖。顺着她的视线,他看到她竖起脚背,伸长了腿去够地板。长辫子解开散落于胸前,头发细软,扎痕微微呈现小波浪。白裙子素洁,掩盖着纤弱的身躯。他终于明白过来,那些平白无故的脾气,喜怒无常的情绪,都是因为他的小姑娘,迫不及待的要长大了。   “唔——啊秋!”韶华侧过脸去,打了个喷嚏。   这一突如其来的动作,令顾思诺下意识伸长头颈微微向后,两人舞伴的姿势彻底被打破。   “真抱歉。”韶华赶忙捂住鼻子,一个劲地后退,退到离离身边佯装寻着感冒药,还不停嗅着鼻子。   “没关系,听说过了这个礼拜天气又要转凉,多注意身体才好。”顾思诺说着,迈开半个步子想要过去帮忙,却止于这半个步子,停滞不前了。话说得倒是很得体,滴水不漏式的善解人意。   这两人一个退,一个进,退得这个是因唐突佳人而归咎于自身,是因冒昧产生的罪己自责,既保全了对方颜面,又退得不着痕迹。进的这个,迈的步子是‘蜗牛步’,进一步停半步,唯恐打草惊蛇,进的也是不着痕迹。   韶华表达的是知难而退,顾思诺领悟的是以退为进,各自心怀鬼胎。   将顾思诺送走以后,韶华再度生龙活虎,哪有半分感冒的样子,一把捉住小犹太,嚷嚷着还要再来一舞。   离离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高傲的别开头去。“恕。不。奉。陪。”   “不跳也得跳。”韶华将逃往厨房的小犹太从后头拦腰一抱,任由她双腿乱蹬,暴力对抗,丝毫不为所动。   离离被他圈住抱得死死的,动弹不得,只好使劲践踏韶公子的脚。“又不是跳贴面舞咯,你这是干什么。”   “我放手你就逃了呀。”韶华如是说道,“那干脆今天就跳贴面舞好了。”   “……”   他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脚,又补充了一句。“你踩吧,我知道你是故意的。不过呢,踩烂了踩坏了更好,那样我就能再去买双新的。”说完,笑得心无城府的样子。“羊皮鞋,三百块。”   离离一怔,乖乖地跳舞,再没踏错一个步子,更别提踩着他了。   舞至一半,韶华只觉得鼻痒难耐,猛地单手捂住口鼻。“唔,咳。”   离离赶忙从口袋里掏出手绢递给他,“真的感冒了吗?”踮脚,仰头,眼里满是真切的关怀。   韶华想到顾思诺先前避之不吉的样子,为之深深触动,搂住她脖子,一个劲用鼻子猛蹭她脸颊。“哎呀,还是我们小犹太好啊,都不嫌我脏的。”   “谁说我不嫌!”离离大怒,像要为这个问题争个面红耳赤似的。   韶华用手摸了摸她耳朵,竟是红到耳根子了,于是愈发笑得开怀。   “啊!”离离瞬间明白过来,一手指着他。“你刚刚是故意的。”   她指的是顾思诺,韶华是故意对顾思诺打喷嚏的。   他听了耸耸肩,不置可否。   转身就跑去将花瓶里的紫罗兰一把都抽了出来,丢进垃圾桶。   “你干嘛啊。”破天荒第一次,离离对他的举动有些不明所以。   韶华抱怨道,“唉,香成这个样子,难道要我打一晚上的喷嚏吗!”说完,还不忘对她咧嘴一笑。“虽然,我们小犹太不嫌我脏。”   “你去死好了!”离离气的一跺脚,跑回自己房里。   韶华追过去,坐在她身旁凑近了耳朵问道。“怎么把珍珠环子拿掉了?”   离离扁扁嘴,“一直夹着血脉不畅,耳朵又红又肿的。”   “是么。”韶华含笑看着她似要滴血的耳珠,“就因为这个?”   “嗯。”   他虽然不信,却也没揭穿她,自顾自开始讲起发现的八卦。“说到耳环呢,我确定密斯顾的耳环是假的。”   “啊?”离离一惊。随即低下头轻轻抿了抿嘴唇,佯装不经意道。“你……你看了她这么久…就只是看耳环啊。”   “是啊。”韶华的声音含了些笑意,却还是刻意维持的四平八稳。“还记得我妈手上那只祖母绿戒指吗?”   离离点头,他继续说道。“那是我们家的传家之宝,老顾为了和我爸别苗头,从一个掮客那里搞来一块上好的翡翠,说要给自家的女儿打一套首饰,作嫁妆用。那块翡翠我见过,的确是稀世珍品。”   “不过在学校看到顾小姐的时候,我总觉得怪怪的,那耳环的材料像是假的。”   离离白了她一眼,“人家戴真的假的是人家的事,要你管得起劲。”   “话不是这么说。”韶华又往她旁边靠了靠,手斜撑在她身后,刚好抱成一个半圆,像极天上那轮月亮。“你想呀,老顾有八个儿子,一个女儿,照理说是不是该最疼她呢?真要是那样,我就要小心了。”   离离挑了眉,隐隐约约猜到他要说什么。   韶华有些赧然,“我总要防着我爸来一招美人计什么的,再说眼下这个节骨眼,搞不好她是间谍。”   离离噗嗤一笑,“算了吧你!还说我是小气鬼,你才是!你是舍不得自家那只祖母绿戒指吧。”   韶华大言不惭,“那是当然!家传宝物,我妈要留着给儿媳妇的,不好落入外人手里。老顾万一想用假翡翠骗我的真宝石怎么办!”   离离嗔笑着瞪了她一眼,“韶先生现在出息了,精明的很,谁也骗不了他。”   韶华笑道,“嗳,反正她不是间谍咯,真的假的也没关系了。只是顾小姐看起来日子也不好过啊,她爸爸没有像说的那么疼她,否则怎么给她戴假货呢。”   “嗯。”离离点头,“是有点…”   韶华随即解答,“老顾还有三个姨太太。”   “呃。”离离看着他,“女人太多,不够分嚰。”   两人嘻嘻哈哈笑作一团,夜深了几分,寒意又重了几分,韶华跑到阳台将那山茶花又带回客厅,离离正在房里做功课,他看了眼从玻璃窗内传来的灯光,照射到手中的洁白山茶,小小的一株株,虽只是花骨朵儿,但总会开花的。   他将它们又插回瓶中。    第29章 红娘   隔天是休息日,韶华不用上班,华康里又是闹中取静,他便想赖床,舒舒服服的过一个周末,却哪晓得随便翻个身都会被吓到。   有个小小的物体匍匐在他的床前,韶华以为见了鬼,蹭得直起身子。   离离趴在他被窝上,抬头笑着望定他。“好看吗,好看吗?”   摇头晃脑的。   珍珠挂在她耳垂,莹润晶白,光华流转。   韶华脱口而出,“好看。”   离离眯起眼,视线在他脸上巡视。“真的?”   保险起见,韶公子托着下巴又看了看,郑重其事地点头。“千真万确。”   离离这才满意的笑了,韶公子松了口气,安心的又睡了会儿回笼觉。   深秋将尽,寒冬来袭。十二月的上海,处处透露着冷冽。连一贯人烟气丰厚的华康里都似入了画一般,时间静止不再走动。娘姨们的碎嘴停了,家家户户的门紧闭着,那些蜚短流长和苍蝇蚊虫都销声匿迹冬眠去也,顾思诺却成了华康里的常客,几乎要将韶家‘父女’住的这间小公寓的电铃给揿破了。每次来还不忘带些干果点心,美其名曰为了离离,纯粹是出自一个老师对幼苗无私爱护的本心。   背地里,韶公子抚额痛苦道:“糟了。”他最不擅长的就是拒绝别人的,尤其对方还是个娇滴滴的女人。   离离剥了一颗顾思诺买来的糖炒栗子,赤色外衣,金黄果核,闻着甘香,吃在嘴里酥糯,心跟着就一软,递了一颗给韶华,他不吃。这抗拒的态度,又像替栗子浇上一层糖霜,甜丝丝的,正是香甜软糯。离离不怀好意地说,“怕什么,照单全收咯。”   “你说得轻巧。”韶华指责她,“你这是‘卖爹求荣’。”   然而即便如此,对于顾思诺殷勤的造访,他总不好拒之门外的。说穿了还不是为了小犹太吗?   离离却和韶华对着干,不仅如此,还变本加厉,变着花样给顾思诺制造机会。   譬如韶华一旦不能接她放学,她便让顾思诺充当护送的角色,抵达华康里之后,邀人客喝会儿茶再走。   一喝就喝到韶华收工回来,与顾思诺刚好打个照面,两人寒暄几句,终至冷场,顾思诺等不来进一步的邀请,方落寞地起身告辞。   离离对韶华说,“她在等你开口留她吃晚饭。”   韶华却答,“要你多管闲事。”   她笑着扑到他身边,涎着脸问。“亲上加亲不好吗?”   韶华冷哼,“你是真心的吗?”   她不甘示弱,昂着下巴,面有得色。“真呀。”   “好。”他咬牙起身,“下回一定成全你。”   下回…   下回便是顾思诺改变策略,不再正面进攻,而是选择‘曲线救国’,一口咬定离离不会跳舞,要与韶华示范给她看。   离离预备了看好戏,煽风点火道。“是呀,贴面舞尤其不会。”   顾思诺一听这话,脸刷得就红了。   韶华忍气吞声,面上维持着绅士风度。“贴面舞就贴面舞咯,怕什么。”说着,落落大方地牵起了顾思诺的手。   只不过逞强是一回事,实情又是另外一回事。顾思诺身上浓郁的紫罗兰型香氛,令韶公子的喷嚏在鼻腔内百转千回,汹涌澎湃,事后抱着小犹太不停哀怨。“都是你害的,都是你害的!”   离离又逃又躲,韶公子干脆将大门反锁,抓到她以后摁在床上也好,围在沙发上也好,总要将脸埋在她头发里嗅上一阵,没脸没皮道。“只有小犹太的味道才能治愈爸爸的花粉过敏。”   离离笑着推搡他,“咄!也不见你对茶花过敏。”   “我只对紫罗兰过敏。”   这番话,面上是玩笑话,里子却是真话。正因为太真,他只能当成玩笑说,她亦只能当成玩笑听。   其实离离存的心眼,再明白不过,是自古以来所有姑娘都有的黑心眼。明明想要,偏说不要。明明是自己的,偏要推给别人。直到被推来推去的当事人从对方身边逃回来,她才乐得接受,还受的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其实心里比谁都欢喜。   顾思诺原本也不是死缠烂打的人,盘算着既不能成事,那便给彼此都留个退路,以后见面还是朋友,结果被离离一搅和,那念头刚灭下去,又给勾了起来。一来二去,倒舍不得放手了。   只不过顾思诺愈是殷勤,韶华愈是回避,他态度愈见抗拒,离离明白某些人非她不可,就愈是高兴。这一场游戏,你追我逐共三人,像谱写了一曲和谐的三角圆舞,只不过个中韵味只有离离懂,她从中尝到了甜头,愈发不肯罢手,愈要撮合他们。   在看到韶华为花粉折磨,苦不堪言时,她找了个看起来很‘偶然’的机会和顾思诺聊天,有意无意地点拨。“唔,我爸爸以前夸过陆小姐,说她身上的脂粉香天然,一点都不造作。”   “原来这样啊。”顾思诺略有所思。   得此耳提面命,知道离离在作顺水人情,再加上之前屡屡相帮,就断定她是站在自己这边的,待她比以往又更好些。   然一番周折之后却获悉,陆茵梦根本不擦香水,对味道素来是很抗拒的。   可作为一个成年女子,顾思诺又着实不肯放过任何一个让韶华对自己印象深刻的机会,左思右想之后,在寒冬腊月的大冬天,身上穿着貂皮大衣,头颈上裹着真狐皮的围巾,手里却持着一柄檀香扇登门造访。   离离摇头叹了口气,心道:“这个女人真笨。”   回头和韶华理冬衣去,暗暗决心以后再不帮她了。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韶华今次的态度却与先前截然相反。   顾斯诺贸贸然到访,事前并没有通知,是以他和离离正忙着收拾夏天替换下来的过季衣物,实在无暇招呼她。家里的尘漫被掀起,浮在空中,箱笼堆得到处都是,毫无讲究。普通人遇到这样的场面多数会退出去说一声不好意思,下次再来。顾斯诺穿的这样盛重,却没有半分大小姐的脾气,当即除了手套,大衣,一手一脚的帮忙。   女人对整理和清洁是自有一套的,顾斯诺也不例外,一边抖开离离的裙子,一边嘱咐道。“离离啊,这种裙子明年夏天都要拿出来晒晒,否则要蛀掉的。到时候东也一个洞,西也一个洞,后悔就来不及了。”回过头去又嘱咐韶华,“记得有空要买点樟脑丸回来。”   “哦。”韶华和离离同时应答。两者之间的口吻却差距颇大。   韶华的‘哦’是下意识的,随口无心的,真是像极了家里丈夫对太太的回应,平凡又可亲。   离离的‘哦’是低低的,压在喉咙里,底气不足似的,倒像是被母亲抓到错处的女儿,入耳都是粗漏疏忽的心虚。   于是三个人同时一愣,相视而笑得却只有韶华和顾斯诺。   待事情忙乎完毕,通通直不起腰来,韶华对顾斯诺就更加过意不去了,当晚破天荒的留人吃了晚饭,如此不算,席间还体贴的斟茶递水,嘘寒问暖。   他开了一瓶葡萄酒,说是天寒让大家暖暖身子,却只肯让离离喝一些些。   离离看着杯中的红色液体,无端端就想起那次她偷听来的,韶华和韶觉年在书房之中的对话。   围绕着葡萄酒,关于女子家世的争论。大意是几十年的酒终归不够几百年的醇。   眼下的情形似乎就巧合的应证了这一说法。   因为一直以来,离离的持家之道凭的是无师自通,是出于生活的本能,顾斯诺却截然不同,是经验主义,是祖祖辈辈遗传下来的妇女心得,去芜存菁,运用起来可谓得心应手,出神入化。   离离的复杂是生活的必需品,顾斯诺却是化繁为简,明明年长一些,却还保留着天真单纯,是乱世中的一抹清流。顺延到情感上,两者的差别就更为明显。离离总是藏一半,露一半,犹抱琵琶半遮面,是要费尽思量去猜的。顾斯诺对韶华却是不遗余力,掏心掏肺的。于是这样一比较,高下立见了。   不知韶华是否也同样发现了顾斯诺的好,饭后无须离离提醒,竟也主动提出要送顾斯诺回家。留离离一个人独自守着小公寓。   她目送他们出门,趴在阳台上看着一男一女沿华康里踱步,并肩而行,言笑晏晏的样子,仿佛戏台上的灯光聚拢一齐打到主角身上,亮得能将那弄堂里的黑都驱散一半,变得模模糊糊的,又迷迷朦朦,道是看得清,却又看不清。还剩下那一半的黑是待他们转了弯,出了她的视线就是彻底的看不清,在那个角落,能发生许多事。谁也不晓得会发生什么事。   她记起就在前天晚上,韶华拿了一支笔按住她头顶在门框上划一条线,用以记录身高,一边还取笑她说。“唉,怎么还长不高呢?”   她踮起脚来,按他的身高比划,也不过刚刚超过他肩头,怎么都上不去了。   “那你觉得多高才好?”她这样问,是因为同龄人里她不算矮呀!韶公子却总嫌弃她,说她小矮子。   然后指着自己的鼻线说道,“当然是到这里啦!”   “为什么?”她不明白他的逻辑。   韶公子解答,“接吻方便呀。”   “……”   对于他的这点儿人生追求,她无语了很久,着实不知道该接什么。如今看到顾斯诺的身量刚好抵至他鼻线,上下浮动着,一如他要求的完美高度。那弄堂角落里看不清的,可能会发生的,就在她脑中稀里糊涂衍生出各种各样的版本。   离离趴在阳台上伸长了脖子张望,可惜四下里黑黢黢的,快要伸手不见五指。   她再也不用掩饰,气呼呼的回到客厅,守着钟点,掰着手指等他回来。   三个小时过去,韶公子终于打开了公寓的大门,一路哼着小调踱进浴室,春情勃发的样子,神也挡不住。   离离在他屁股后头亦步亦趋的跟着,一言不发。   韶华转过身,见她没话对自己说就开口道。“你是打算做小跟屁虫吗?”   离离伸出手去拉他的手,韶华这次是真动了气,被她握住的手待要抽出,她又伸出一只手覆在上面,两只手紧紧握住,仍旧是一言不发。   韶华甩不开,就自顾自向前走,离离使劲往后拖,两个人跟拔河似的一直拉拉扯扯到阳台,他故意往阴影里一站,不冷不热地说。“滴水还能穿石呢,再说我也没有石头那般钢铁的意志,如今这样也好,不用你费心再作红娘了。”   离离扁着嘴抬头看他,眼神无辜,嗫嚅道。“爸爸不喜欢,以后我再不这样了。”   良久,等不到他的回答,离离又捧着他手臂晃了晃。韶华的嘴角终至慢慢拉起些微弧度,掩住笑意,轻轻地‘嗯’了一声。   离离的手冰凉,想必在阳台上呆了很久,适才他全看见了,却故意装作不知道,和顾斯诺在百乐门对面的咖啡厅喝了一杯,把不必要的误会都说清楚,跟着就跑到百货商店里,趁着还没关门给她买了一副手套。   今年的冬天不知会否下雪,先备着吧。    第30章 谎言   关了窗,锁了门,冷风在外面呼啸,任凭它如何顽劣,肆虐人间,屋内自有一股温暖徐徐流动。   离离戴着他买的手套不肯除下来,毛茸茸的爪子放到韶华的脸上,轻轻磨蹭。体温零零星星的传递,微小却足够驱寒。   跃跃欲试的将脸搁在他肩头,她的毛衣触及他脖颈的皮肤,刺刺痒痒,照平日里他该要像触电般的跳开,此时却不过淡然处之,离离发现原来是他又在走神。   她忽然想到一件事,韶华最近来接她的频率着实高了些…   另外,白天当大家一起整理衣物家私时,顾斯诺曾指着角落里一盏台式电风扇,问要如何处置。离离当时预备去取报纸,然后包起来收好。韶华却一个健步冲过去,抢先提到了他的房间。   她心里突然有一种猜测,急需验证。   当即便在他领口嗅了嗅,假意埋怨道。“酒味很重啊!”   因为车祸的缘故,韶华最忌讳别人说他身上有酒味,尤其那个人还是离离,于是二话不说,起身冲向浴室。   离离得以抽身,偷偷摸摸钻进他的卧房,最终在壁橱里找到了那台电风扇。   按下开关,她熟门熟路的将基座打开,那里有她存放的一样‘贵重’的东西。   如今,却不见了。   她再用手掏了掏,以作确认,果真空空如也。   竟是这样吗?   静夜之中,她蹲在地上对着铁质风扇发呆。   突然觉得自己真是可笑,想想也是,韶华怎么会喜欢顾斯诺呢?喜欢到失魂落魄,食不下咽,动辄走神?   他的心绪不宁,全是因为这个吗?——放在电风扇底部的,那两根金条。   从到华康里开始,‘小黄鱼’就一直由离离保管,被她好好的收藏在某处,除了她自己没人知道。   然而现在看来,不但有人知道,还拿走了。   离离听到浴室的水声渐停,赶忙将电风扇放回原位,安然无恙地回到客厅。   待她也洗漱完毕,出来时就见到韶华穿着藏蓝色厚布睡袍,正坐在书桌前一目十行的翻阅,速度惊人。   “看什么呢看的这么入迷?”她走到他身边,两手搁在桌案上支撑着身体,侧过脸来对着他。   韶华笑笑,“专门用来对付你的。”   “嗯?”   他将书举起来面向她,封皮上印有《To Tell A Lie》(说谎及如何辨别谎言)。   她挑衅地抬眉,“有用吗?”   “试试看咯。”他轻咳两声,喊着:“预备开始!第一个问题,唔,你多大了?”   “你不是知道吗?”   “请当事人正面回答,谢谢。”   “十四。”   “发育了没有?”   离离恨得鼓起了腮帮子,已经在磨牙了。韶华为了自己的手指着想,骇然道。“那跳到下一题。”   沉思半晌,又不知道该问什么,想起连日来与顾斯诺的一番曲折,灵光乍现。“要不,给你找个妈妈如何?”   “……”   看到她脸上五颜六色的神情,韶华不怀好意地笑,决定死咬住这个问题不放。“那离离喜欢什么样的呢?温柔的还是能干的?”   “你骨头又轻了是吧?”离离轻叱。   韶华拘起两根手指,夹了一下她脸蛋。“真泼辣。”但依旧不肯饶过她,又问道。“陆小姐如何?现在还讨厌她吗?”   离离摇头,“她虽然算计我,不过是我先算计了她,大家扯平了。再说,读书也多亏她帮忙。不讨厌了。”   “唔。”韶华摩挲着下巴,“言行一致,回答合理,语速正常,真话。”   随即又涎着脸笑问,“那密斯顾呢?喜欢她吗?”   离离咬牙,“密斯顾温柔又能干,知书达理,最适合给爸爸作老婆。”跟着垂头丧气,承认道:“还不错。”   韶华没说真话假话,试验阶段,不妨再听下一题,继续追问:“那韶觉年先生呢?也就是不才本人的父亲。”   离离苦着脸,“不喜欢丫。怎么喜欢的起来嘛。”   “哈哈。”他大笑,“那含秋妈妈呢?”   “喜欢。”   “张妈?”   “喜欢。”   “月晟?”   “喜欢。”   韶华顿了顿,一番斟酌计较之后,轻声问道。“那我呢?”   离离可没有条件反射也一并回答‘喜欢’,而是回过头去眯起眼打量他,撅着嘴一字一顿,口齿清晰。“讨——厌!”   话虽如此,说完,却往他腿上一坐,背靠在他肩膀兀自磨起墨来。   桌案上宣纸摊平,毛笔吸满墨汁,等不及似的落下第一个字。韶华探头一望,是‘刀’。   他两手环着她腰际,下巴搁在她肩上,似乎还在回味刚才的回答,于是又在她耳边问了一遍。“唔…讨厌?”   灼热的鼻息无孔不入,一气往她耳朵里钻。   离离在那‘刀’上顿下一点,变成一个‘刃’字,随即转过头去,脸贴着他的脸颊,直视他双眸,彼此逼近到可以感受对方睫毛掀动的程度,韶华却听到她又一次斩钉截铁的回答。“讨,厌!”   他气的笑了,大手一甩将那本书掷出视线范围,心里怒骂道:他妈的!这书对她没用!   离离倚在胸前,他握起她的手,两人合力揸着一支笔,在‘刃’字下又多加了一个心,最后变成‘忍’字。   跟着一个多小时里,来来回回反复练习着刀-刃-忍的步骤,写了不下数十张纸,满地忍字纷飞,直至夜深离离倦了,累了,躺在他身上睡着了。   韶华看着这一张张忍字,明白心上之刃,伤人亦自伤。叹了口气,将她抱回屋里,熄了灯,暗夜里独自坐在床沿,不肯离去。   手,无意识的刮着她的下颚,是已养成的习惯动作。   良久,轻轻唤道。“离离”。   她睁开眼,静待他的说辞。   彼此对视时,他率先移开目光,斟酌再三,终于鼓起勇气问道。“你…觉得作我女儿怎么样?”   她蹭得支起半个身子,音量不自觉提高。“你要干嘛?”   “我在想,呵。”他干笑一声,喉咙微涩。“现在我们这样的关系,虽然是收养,但是…要不然你看真的作我女儿怎么样?”   他的意思是法律上承认的,真正意义上的父女关系。入他们家的籍,以后跟着他姓,登他们家的族谱,除非嫁人,否则死了都要睡进他们家的坟地。   离离大惊失色,是从没有过的慌张,她用力捉住他手臂。“你胡说八道什么!谁要做你女儿?你才比我大七八岁,凭什么!”   韶华苦笑,颇有几分自伤的情怀。“我以为你会觉得做我女儿还不错……”   离离急得随口胡诌,“你不是说单身汉带拖油瓶麻烦嘛。要是真作了你女儿,你以后怎么做人?谁要嫁给你?”   韶华摸了摸她脑袋,“我只是觉得这样挺好。”   关于他们目前的情况,他无法如实相告。既是说不出口,也是怕她担心。连日来在心里胡乱编排了许多说辞,那些拙劣的借口,粗陋百出的谎话根本经不起推敲,屡屡被打散回炉再造,却始终没能制造出天衣无缝的说法来。自己这关都过不了,更何况小犹太?聪慧如她,一定能从蛛丝马迹里摸索出真相。   其实,从早些日子开始,就已经陆陆续续有人退单,寻找各种莫名其妙的理由将他这个律师换掉。有双方当事人讲和的,有亲朋介绍代为办理的,还有耍无赖发神经病的。他百思不得其解之下,约定和吴绪方在后楼道碰头,却不想偶然听到两三个律师间的秘密谈话。   他们提及自己手头的case多的实在忙不过来,根本原因就是受到‘韶律师’的拖累,当事人饱经压力,被迫不能选择由韶华跟进,等同于变相将韶华手上的案子全部分摊到其他各个人头上,也无怪别人怨声载道。   韶华正疑惑着,又听到那几个律师压低了嗓门小声说。“韶厅长下了命令,谁敢让这小子接案子,后果自负。”   韶华恍然大悟,难怪最近那些包打听看到他就跟见了鬼似的,掉头就走!合着是老头子下了封杀令!   然而在他还没想到任何对策之前,事情已急剧恶化。不出几天,就到了门可罗雀的地步,自然也没有必要再去律师公会了。   他每天清早起来送她上学,然后装模作样的去上班。其实不过是在附近的公园里遛达,有时看人钓鱼,有时看人下棋,随随便便消耗一个下午。等到冷空气一来,他无处可去,只好去泡图书馆。后来偶然间在商务印书馆看到一本书,名叫《To Tell A Lie》,就这样鬼使神差的买了下来。   那天,他带着这本书比预定的时间早回到华康里,离离放学回来觉得意外,随口问道。“咦?你今天这么早?”   韶华惊得出了一身冷汗,支支吾吾道。“嗯,事情顺利就早点收工。”   他由此意识到一个问题——自己对离离究竟还能瞒多久?   一旦她起了怀疑,或者心血来潮去看她存放的金条,事情早晚会穿帮。   韶华在心底苦笑,想起那时两人初来乍到,在华康里这间小公寓做着发财大计的美梦,她靠在他身上,阳光温暖,彼此都有点感动。然而她说的一点儿不错,他就是乌托邦,美梦造的再美,那肥皂泡飘散于空中,阳光下折射出在绚烂斑驳的五色,一旦遇到针尖,立刻被戳破。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他这根顶梁柱再粗大又如何,若是遇到白蚁,顷刻就能崩塌。   可他舍不得点点滴滴好不容易累积起来的信任,那种适然度日的心安理得,将她的尖锐冷硬磨去,取而代之的是笑吟吟的天真模样,这些都得来不易,他不愿放弃,亦不愿摧毁,却薄若蝉翼。   金条当然也是他拿的。   那笔钱在现在这样的条件下固然可以支撑一段时间,但以后呢?   自他们在华康里落脚以来,韶华学到的最基本的一样技能就是未雨绸缪。她要上学,且不是一两年,等到高中毕业至少还有四年。这四年里,他们不吃不喝?嘴巴封起来吗?   他心里明白,韶觉年素来行事狠绝,现在不过是小打小闹,之后不知道会干出什么事来,老头子是盘算着要将他们逼到走投无路,令他自己回去,届时就能提出条件,把离离赶走。   所以当务之急,他必须想一个两全之策,万无一失的计划。   这个计划就是,倘若离离愿意当他的女儿呢……   甚至都不需要出动家里的户口本,韶华只需要带着他自己的身份证明,就能带离离入籍,将她安放在他的羽翼下,且离离以后还具备继承韶家遗产的权利。是眼下最快最安全的办法。   可她显然并不这么想。   夜色中的华康里一丝灯光也无,韶华却觉得她的眼睛里怎么竟有些水光呢。离离一把扑到他怀里,有些语无伦次。“我胡说八道的呀!之前都是乱讲的,我们又不是真的父女,爸爸是随便喊得…随便喊得呀。”   韶华抱着她,彼此都没有再说话,只有粗重的呼吸,良久他才郑重其事的告诉她。“离离啊,其实呢,给我做女儿有个最大的好处。”   她别开头去不想听。   他却自顾自地说,“就是无论发生任何事,我都不能丢下你。除非,是你自己要走。”   这是承诺。承诺只有她能离开他,他却不能抛弃她。   离离回过头来,眼里又是感动又是难以置信,但最多的还是不愿认命的执拗。   韶华没心没肺的假装快乐道。“瞧,这世上只有我这样的傻子才会和你签这种利益一面倒的合同啊!”说着,抓起她的手放到自己头上。“你摸摸,是不是颗大寿头?”   离离沉默不语,怏怏地抿着嘴,韶华不忍再看这双眼睛,伸手遮住她的视线,轻声呵慰道。“睡觉吧,晚安。”   为她掖好被子,临去前俯身在她耳边又狠心问了一句。“那…我们说好了?”   “嗯。”她闭着眼,声线里都是浓浓的鼻音。   韶华看到她喉咙起伏,无声哽咽的样子,叹了口气,逃也似的出去。    第31章 入籍   入籍的日子约定在十二月二十五号圣诞节。   平时离离要读书,逢休息日民政局又不开门,唯独这一天学校因为庆典活动而提前放课,是再好不过的机会。   韶华提议放学后接她同去,却意外遭到拒绝,理由是要追求‘自由和民主’,将他搞得哭笑不得。最后才坦白说,是已经与同学约好,圣诞节前夜即二十四号晚去同学家做客,玩时下女学生间流行的Sleepover,就是有点类似于睡衣派对的活动。   韶华本不同意,如今局势正乱,前些天日本偷袭了珍珠港,轴心国是彻底向世界宣战了。别说静安寺,法租界的和平都岌岌可危。但是离离却告诉韶华,和她要好的那个女同学叫做袁淑芬,就住在海德公园对面,也就等于是在华康里的斜对角,走过去不到三分钟。   韶华对那幢顶上插日本国旗的洋房有印象,诧异道。“啊!难怪你说绝对安全,他们家有人在满洲当官?”   “嗯,听说她表大爷在奉天很有势力。”   奉天,其实就是沈阳。   韶华听说那里的孩子现在居然还要学日语,美其名曰‘大东亚共荣’。   他斟酌再三,觉得若是不放人,其他同学会觉得她难交朋友,所以最后还是勉为其难的同意了,晚上亲自将她送过去。   然而到了圣诞节当天,他一个人站在民政局门口等了又等,望穿秋水似的,还是没有等到离离。   担心她出了事,立刻赶到中西女塾,却被眼前的景象给摄住了。   操场上除了簌簌冷风和枯枝落叶外,空无一人,最主要的是整幢教学楼感觉不到有半丝人烟气儿。   他向打瞌睡的守门人询问,“爷叔,今天怎么没人呢?”   老大爷一见是韶华,算得上半个熟人,强撑住眼皮回答,“今天圣诞节呀,上午唱过那个什么哈利路亚就放掉了,下午没课的咯。”   韶华有如五雷轰顶,他记得离离再三告诉自己,今天是提前一小时放学,三点整!   她为什么要骗他?   一边思索,一边心急火燎的往袁公馆赶去。   保姆打开门请韶华进去坐,他在人家的客厅里背着手来回踱步,直到睡眼惺忪的袁淑芬出现。   她告诉韶华,“下午根本不上课,叶离一早就走了。”这个姑娘一头乱发,哈欠不断,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她一下午都在睡午觉,是被人强拖起来的。   韶华用超常的语速向袁家人致谢,道歉,再邀请袁淑芬下回去他们家做客,如此一番寒暄客套完毕,赶紧又奔回华康里。   家里还是他离开时的老样子,离离根本没有回来过。   他简直气疯了,只觉得满肚子的火,噌噌噌往上冒直冲到喉咙口,又苦于无处发泄。   一脚踢开离离卧室的大门,书桌上整整齐齐,他翻箱倒柜也没找出只字片语来,最后不小心带倒床头柜上的两本书,悄然从里面跌出一封信。   他拾了起来,上面写着:哈同花园——日成。   “日成!日成!”他克制不住地高声喊道,随手就将信撕了,也不计后果。   其实韶华大约已猜出她究竟为何要骗自己,多半是为了争取半天的时间偷偷去见笔友。   然而没有时间动怒,他不得不收敛住邪火,起身再度出门。   从华康里到哈同花园其实并不远,走的快至多也就刻把钟的时间。这座坐落于公租界和法租界交壤处的建筑,是上海滩最豪华的一处私人宅邸,完全仿照苏州园林来建造。因为园子的主人是一名叫做哈同的富商,所以人们习惯叫它哈同花园,而不是它的本名爱俪园。   和沙逊不同的是,哈同并非一味只顾吸金敛财,而是同时又做了许多善举,例如修桥铺路,接济穷人,还给前线送过物资和药品,组织各类慈善义卖,甚至有风传说好几次暗杀日本人的行动实际上都是他在背地里一手策划的。   但传闻未经证实,只能算是捕风捉影。却不想没过多久,《申报》突然登出哈同被刺于沪杭高速公路的消息,一时间,这个犹太富商的名字立刻占据了各大报刊的头版头条,仿佛无形间为那些绘声绘影的流传又增添了几分可信度。谁知头七一过,他生前和太太一起收养的众多孤儿立刻就遗产分配问题对簿公堂,将这起家事闹得沸沸扬扬。   韶华一边走一边想,倘若‘日成’约离离到哈同花园碰面,那可以想见,这个人的来头一定不小。   冬季的太阳总是迟到早退,傍晚时分,天色已蒙蔽,只剩下灰黑。韶华步履匆匆,即使路过报亭也没有闲心停下来带一张晚报,耳边尽是小贩们此起彼伏的高声叫卖“号外啦号外——港督投降……”他紧绷的神经因此被挑动,不好的预感突突往外冒,脚下更是健步如飞。   突然‘砰’的一声巨响从前方传来,黑烟平地而起。眨眼的功夫,大批人流就从四面八方向他涌来,步伐凌乱,空气里迅速弥漫开化学品的味道。   人群高喊着,“日本人打进租界啦!”然后大人找小孩,中年人搀扶老年人,背着走的,抱着走的,一个个有如过江之鲫,慌不择路又张牙舞爪的从他身边掠过。   韶华一凛,像大冬天洗了一把冷水澡,从头凉到脚。抬头看前方,那黑烟冒起的地方正是哈同花园!   离离还在里面!   他一想到这个,立刻六神无主,仿佛灵魂失去方向,任凭过往人流将他撞的东倒西歪。   从地上拾起一张被踩踏的七零八落的晚报,上头还有半只肮脏的脚印,黑色大标题‘香港沦陷’四个字,像葬礼上的挽联。   香港沦陷…香港沦陷…他喃喃自语。手心不断冒出冷汗,费力的拨开人流,不顾一切向前方奔跑,朝逃生的反方向奔跑。   黑烟于头顶上空盘旋不去,大地被铁蹄践踏而发出震颤,机关枪扫射的声音时断时续,这些都令韶华意识到情况危急,心底愈加骇然。膝盖因为惶恐而不住颤抖,发出嘎嘣的脆声,每一步都异常艰难。   时间像是由一分钟被掰成一百分钟,漫长的近乎定格,路也似无限延伸,怎么跑都跑不到尽头.周围的人也像在演着默片,有点黑色滑稽,慌乱的慢动作,惊恐的慢动作,脸上惧怕的表情都是被放大了好几倍的。然而人脑这个天生的机器却像被上了润滑油,高速运转。各种思绪纷至沓来,岂是一个心乱如麻能形容的!   待他好不容易靠近哈同花园,发现日本兵已将这座豪宅团团包围,放眼望去都是黄中带绿的军服,密密麻麻成排列队。   或许是危难近在咫尺,乱世求生的本能取代了仓促而来的惊惧,他反而镇定回来,开始思索该要如何应对。   依稀记得那本《营造法式》的笔记上曾拿这座园林建筑中的精品举过案例,似乎还登过部分的建筑图。   韶华揉着太阳穴,试图凭靠记忆,努力在脑中勾勒出一幅画卷。   园林的面目逐渐浮现于眼前,不够清晰,却隐约可辨。它共有三处出入口,分别在东,西,北方。   毫无疑问,一定都有日本兵把守。   所以他必须找一个突破口,同时这个突破口又必须是盲点,能起到掩人耳目的作用,要进得去,又能将离离再带出来。   他心生一计,要不然找条狗,起码能知道哪儿有个狗洞,可临时临急的要去哪儿去找一条胆子大,不怕死,有自杀倾向的狗?   显然是不可行的。   在这刻不容缓的节骨眼上,他束手无策,难免生出几分气馁。终于明白战争面前,人命如蝼蚁一样轻贱。下意识便寄希望于漫天神佛,盼小犹太福大命大。   然而一深思,就不由低呼出声。“释迦精舍!”   释迦精舍正是哈同花园里的一个佛堂,处在东南角落。   韶华只觉的一颗心都要跳到嗓子眼,抬腿就朝那个方向奔去。   日本人笃信神明,有一种近乎虔诚的信仰,一般不敢捣毁佛堂。   他现在全心全意地期盼,盼她一定要记得看过的笔记,盼她一如既往的聪明,盼她无论如何都要往佛堂躲才好,盼他们能够心有灵犀。   上海这座城,由一缎繁花似锦的美艳旗袍迅速被撕扯成一团碎布。就是再醉生梦死都要醒了。   哈同花园就是那鸣响的丧钟,嘀嗒嘀嗒的在倒计时,告诉所有人战争已是近在眉睫的事。   所有权力,财富,阶层,此时都成虚妄。他们人人都是大时代的小人物,身不由己。如果说以前需要面对的是人性丑态,人事纷争,那从现在起,他和离离要对抗的就是命运。诡异多变又无可捉摸的命运。    第32章 赌船   没有人能预料到何时何地会发生何事。   命运的诡秘之处便在于,它不听从任何人的吩咐,以一种近乎天道的方法自由运行。因为反复叵测,所以瑰丽引人。   乌鸦想,人在做事天在看,他死不掉,正是因为苍天有眼。   点了一支烟夹在指缝中静静焚烧,虎口上被烫伤的地方已经结痂,形成一个圆形硬币的痕迹,时间愈久,愈加清晰。乌鸦望着不由冷笑,想自己其实是死过一回的人了。   生还的过程虽然已记不清,濒死的经验却还历历在目。那时,泛着腥味的黄泥水不顾一切的涌入他的口鼻,被人用斧头抵住脖子的他无力反抗,只能反手捉住对方的领襟,另一只手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   火焰的灼烧令对方惨烈痛叫,自己的手也连带被烫伤。两人纠缠着一起滚落到江里。   醒来的时候,脑袋涨的发疼,四肢慢慢恢复气力后,他起来走了一圈,发现身处在一个船舱里,拉开窗帘,竟已驶到了公海。   原来,是上了一艘赌船。   在海上漂泊了三天三夜,他慢慢得知救自己的是一个叫哈同的外国人,这个人同时又是斧头帮的老大。起初他还不信,直到斧头帮的汉子们往老犹太身后一站,恭恭敬敬的喊道:“老板。”他的脑袋立刻就嗡的一声。   试问,明明追杀自己的是斧头帮,怎么最后救他的也是同样一伙人呢?   整件事看起来有太多疑点,他按捺住性子,决定静观其变。   之后有意无意的打探,发现斧头帮不过是同乡会,他们虽然打架,但不打家劫舍。同时,手上的伤口也开始结痂,像庐山真面目被揭开一般,那块圆形硬币的伤疤上竟隐约露出一个字。   他每天用手轻轻抚摸,耐心等待,终于等到痂子脱落,显现出一个‘大’字。   如此一来,先前的疑虑非但没有消除,反而愈加深厚了。因为按照他的推断,这‘大’字应该是青帮的入会铜钱。   也就是说,抢劫韶觉年船只的人,和要置他于死地的人,根本不是斧头帮,而是乔装改扮的青帮。   他心中顿时有拨开云雾见青天的感觉。难怪那些劫匪明明钱财已经到手,却还是不依不挠的穷追猛打。可见金银绝非他们的真正意图,那他们贪图的目标到底是什么呢?   乌鸦想起临行前韶觉年的吩咐,叮嘱无论如何要将送给黄楚九的匾额安全带回,心想,难道是那块匾额?   只是这块木头既不是取材价值万金的阴沉木,那上面的题字‘妙手回春’也并非王羲之的亲笔,要来又有何用!卖到旧货行都不值几个钱!   然对他而言,这却是一个有价值的线索。心中暗暗打定主意,等到船只一靠岸,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黄楚九下葬那天,给他们送一份大礼。包管叫韶老爷子和胖老板拍案叫绝。   哈同询问他的来历,他只一味推说不记得了,开口闭口都是‘得人恩果千年记’,发誓无论如何要效忠于斧头帮。   哈同听了笑笑,抽了一口雪茄,开口是流利的中国话。“那你先替我赌一局吧。赢了就留你下来,输了还把你扔回黄埔江。”   命运到了这样的时刻,已没什么能让他惊吓。只是世事无常,无常到了讽刺的地步。   和哈同在公海上设赌局的对象就是那个曾被踢出大世界的,他的老对头人,白永嘉白公子。   两人一见,彼此都微微吃了一惊,他心里很慌,生怕身份被揭穿,面上却还是强自镇定。   白永嘉冷笑着看他,“好家伙,我们又见面了。”   哈同状甚无意的问道,“哦?你们认识吗?”   他目不斜视,淡淡回答。“不认识。”   “不认识?!哈!”白永嘉像听见了世纪大笑话,口中满是嘲讽的意味。“那敢问阁下高姓大名?!”   “乌鸦。”   “乌鸦?!”白永嘉冷哼一声,却没有立刻揭穿他,而是指着自己的鼻子反问道,“你和我赌?你配吗?你全身上下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拿出来亮亮?”   哈同在他们中间的位置坐下,示意一旁的荷官洗牌。“他的筹码记在我账上。”   然而他却置若罔闻,只一味死死盯住白永嘉,目光如炬,似随时能射出火球,声音却是冷到不行。“我赌命。”他字字铿锵,末了还附上一句。“白公子,你敢吗?”   白永嘉大手一拍赌桌,“他妈的老子奉陪到底!”   他笑了。   性情如此急躁的人,一点儿都经不得激,这牌局还没开始,对方已输了一半。毫无疑问,他一定会赢。   哈同饶有兴致的看着眼前两个年轻人,任他们玩一场赌命的游戏。   白永嘉手风一直很顺,之前更是连着几天赢了哈同不少钱,此时开场照旧气势如虹。面前摊着7和9,又接连拿到三个10,牌面很大。   乌鸦手里揸着一个A,一个10,两个Q,荷官把最后一张牌到递到他跟前。   哈同笑眯眯的问白永嘉,“Young Man,Are you serious?”(年轻人,你玩真的?)   白永嘉冷哼一声,用下巴示意乌鸦翻牌。   最后一张牌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乌鸦却不以为意的轻轻松松丢到赌桌的中间,随手一翻,又一张Q!   顿时,白永嘉脸色煞白,简直没法相信自己的牌面这么大,对方居然还能连拿三个蛋!   哈同大笑起来,声音粗放,拍着手连连道。“Great!Great!”   乌鸦也笑了,脸上竟流露出几分孩子气,对白永嘉说道:“今天你的命要留在这里。”   说时迟那时快,几个彪形大汉立刻从白永嘉身后窜出来,每人手里都提着一柄枪。   哈同的背后也瞬间浮起几排幽灵,刀枪棍棒一应俱全。   这两人数日来为了取对方的性命可谓机关算尽。白永嘉包船,哈同设局,他们将对方诱骗到公海上,因为这里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执法权。生死只有老天见证。所以趁着今天他们之中势必要有个人在这里倒下,或者两个全部倒下。   哈同虽然在人数上占优,但到底上了年纪,行动不便,白永嘉采取的所谓擒贼擒王的政策,最后令这个大亨身上几处中弹,吊着最后一口气躲进了船舱。   而乌鸦作为一个诱杀的棋子本来已经功成身退,但他不能放过白永嘉,这个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放虎归山终成患。   当厮杀进入白热化,双方人马都精疲力竭,紧绷着一根弦作最后的拼搏。白永嘉的手枪里只剩一发子弹,用来直指着乌鸦的太阳穴。   要令一个人害怕,并非靠直接的恫吓或死亡的威胁,而是要给他一半希望,再留他于恐惧和绝望里挣扎。白永嘉深谙这个道理,用眼神示意两个随从对他拳打脚踢,自己站在一边手枪竖在胸前。   乌鸦也不喊疼,只任由他们武力相加,嘴角却始终挂着一抹意味不明的笑。   不多时,白永嘉看到他奄奄一息的样子,终于放心的垂手,那柄枪在腿侧歇息着。   乌鸦不动声色,动作却是电光火石的迅捷,当即从地上拾起一把斧子,银光闪过,白永嘉的脖子被哗啦一声,开了个大口子。   手中的枪晃荡着落下,被乌鸦在距离地面几公分的地方接住。   那两个扈从都看傻了,他们从未见过这样的速度。   乌鸦转过身,毫不犹豫地朝其中一人开了一枪,当场毙命。   另一个连滚带爬的跑走,却被丢过去的斧子砍中脊梁骨,在地上爬行数步,最终还是一个死字。   白永嘉倒地,胸膛起伏着,鲜血从颈部蜂拥而出,嘴巴发出‘厄…厄…’的声音。   乌鸦一把抹去嘴边的血渍,俯身在他耳边问道。“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乌鸦吗?”   白永嘉根本无法回答,眼睛眨了一下,不死心的吸气,一用力血流的更多。   乌鸦轻声笑了起来,“因为乌鸦是报丧的鸟,看到他的人都得死。”   说完,起身抬脚,白永嘉被踢进江水里。   他回到船舱,苟延残喘的老犹太许是回光返照,精神居然还不错。   乌鸦蹲下来对他摇了摇头。   哈同说,“我明白。”   跟着从拇指上褪下一个戒指,交到乌鸦手里,用最后一口气说道。“斧头帮以后是你的了。”   乌鸦皱眉,却还是坦然接受。   直到断气前,老犹太都在赞叹自己的眼光,并且向命运致以崇高的敬意,嘴里反反复复念叨着‘Devil,Devil’,可惜在场的中国人没人明白到底是什么意思。    第33章 夜叉   当乌鸦手里的烟烧到第七根,他等的人还没来。指缝里只剩下一点儿烟屁股,耐心自然也是将要烧绝殆尽。他两指一弹,大脚往地上一碾,干脆灭了个干净。从假山后绕出来,决定亲自到门口去候着。   大门外早早已有两个人在放哨。   猫屎强问吹水,“水哥,究竟是什么样的大人物,要您来陪着我站岗?”   吹水是个胖子,人如其名,圆滚滚的身体像被充满气的洋泡泡,一开口唾沫就如天女散花。“老大让等就等呗,哪儿来那么多废话!”   说话间,一辆黄包车停在他们面前,车内的人有一双白皙纤长的手,正掏腰包付钱。猫屎强看见,不自觉吞了吞口水。   油皮顶蓬被风吹得呼哧呼哧,车里的人弯着腰低头出来,猫屎强倒抽一口气,用手肘顶着吹水的腰。“水哥,水哥,你快看!我/操,那妞儿太正点了!”   吹水一望,赶忙立正——稍息!抬头挺胸!   那女子对他们一笑,正欲开口,却有一把男声率先从两个放哨的马仔身后传来,她听见竟怔住了,忘记开口说话。目光穿过一胖一矮,与乌鸦的视线在半空中交会,张大嘴巴‘啊’了一声。   同时,乌鸦也顿住脚步,呆呆的看着几步开外的少女,发出一样的感叹。“啊!你来了!”   两人相视而笑,她三步并作两步亟亟朝他奔去,一边说道。“对不起,来晚了。”   在对方面前站定,他们伸手捉住彼此的指头,明明不过半年没见,却像隔了半世的恍惚。喉间咕噜咕噜,良久说不出话,最后他才回过神来,笑道。“你烫了头发。”   她用手掂了掂发梢,“为了来见你呀。”   天晓得她为了这发型,搞了一晚上才搞定。   “你是为了来见我干娘。”乌鸦明知不尽然,却还是很高兴,笑起来露出牙齿,一如数月前葡萄架下没心没肺的开朗少年,周身的杀气也在阳光下没了影踪。   离离伸手抚上他脸颊,从鼻子里轻轻呼了口气,庆幸道:“你没死,太好了。”声音轻轻的,又略有点感伤,因为他额角的细小刀疤,粗砾的手,和凹凸不平的结痂。这一身的伤,真不知经历了多少磨难。   乌鸦脸色微红,却只停留瞬息,一闪而过,轻拍她的手安慰道。“没事没事,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   说着,牵起她的手往里带。   他们走后,猫屎强才敢对吹水发表议论,一脸神往的表情。“原来,是老大的女朋友啊。”   吹水面上一本正经,忠心耿耿的样子,心里却也是羡慕嫉妒恨。   穿过九曲桥,乌鸦带离离到哈同太太的屋内等候,老夫人上了年纪,正在午睡。两人便在客厅里轻声细语的说话,声音压得低低的,还不如窗外鸟儿的鸣叫来的爽快。但这气氛却是极好的,炉子里点着香片,他还特地为她泡了一杯咖啡,拿起一块曲奇送到她嘴边。“你试试看,牛油味的。”   离离探头咬了一口,细细碎碎的饼屑落了下来,他伸手为她接着。   一边吃一边随意地闲聊,她问:“你是怎么认哈同太太做干娘的?”   他回答,“我才把哈同的尸体从海上带回来,他们夫妻先前收养的那些孩子就闹着要分家,我估摸着干娘是让我看谁要是不听话,直接砍了!”   她呵呵笑起来,伸出食指轻点他额头。“你呀!”   跟着总避不了要谈到他们分别后的事,乌鸦将落水的过程一五一十的相告,并且张开虎口给她看。“喏,就是这个。”   离离看着那个成形的疤痕,深思了一会儿问。“船上除了那块匾还有什么吗?”   他摇头,“我们就是送那块木头去开光,太太和我妈可都把身上的钱掏了,至于那些挑夫,他们本就没什么家当。”   离离点头,“也是。”随即握住他的手,“要不要想办法通知张妈,她以为你死了,哭得很伤心。”   乌鸦叹了口气,苦笑着摇头。“算了吧,让她以为我死了倒好,往后也没个心事,否则三天两头打架抢地盘,她跟着提心吊胆的,反而不好。”   离离有些担忧的皱起眉头,“天天都要打吗?”   他无所谓的两手一摊,“我不砍别人,别人也要来砍我呀。”   她想想也对,没个安稳觉睡固然折磨人,但被人砍死不如先下手为强。   他却突然上去抱了她,像个孩子。   离离一笑,伸手抚摸他脑袋,知道他嘴上说无所谓,心里却还是累得,毕竟不过十几岁,年龄摆在那儿。   “月…”她刚要开口说话,却被他打断。   闷闷的声音从耳边传来,“我现在叫乌鸦。”   “乌鸦?”她一听就笑了,两指捻起他的一簇头发玩儿。“我瞧你这名字起得好,看你头发又黑又粗,真是相映成趣。”   乌鸦也嗤嗤笑起来,两手围在她腰上紧了一紧,回敬道。“你胖了。”   “哎呀,他把我当鸭子塞,还嫌我不够肥…”   “他对你可真好。”   “我说你这头发怎么乱糟糟的,像个鸟窝,不打算继续做奶油小生了?”   “出来混不够霸气啊!”   二人久别重逢,你一言我一语,问答毫无保留,行致亲密无间。   随后不经意间留意到他颈子上的皮肤有一块地方黑黢黢的,似染了污迹,讶异着不知那是什么。乌鸦干脆扯开领口,上身打赤/膊向她展示。   离离歪着脑袋,眯起眼来细看,发现这是一个绣在肩颈的纹身,丑陋的刀疤成了怪物的獠牙,枪弹取出后留下的洞眼儿是怪物的眼睛。   乌鸦笑得有些得意,“万能的拉比也有不知道的事。”   离离的手沿着那可怖的形象来回描绘着,指尖寒凉,却抵不住他身上的温度,眼看再多冰雪也被融化了。   他向她解释,“这是夜叉,专吃恶鬼的神。我不怕死,更不怕鬼,这世上人比鬼可怕的多,所以…”尽管是吞吞吐吐的,词不达意,却有一颗实诚的心。   “我明白,全明白。” 离离点头,握紧了他的手,心里觉得他是了解着自己的了解,体会着自己的体会,感同身受的。   因为老天发给每个人的牌不尽相同,有些人一出生就得尽先机,活得舒适,恣意妄为,有些人却要步步为营,凡事靠自己争取。但说到底最后能不能糊牌其实全看自己怎么打。万幸的是路上能有个伙伴互相扶持,那原本属于一个人的困苦瞬间就从庞然大物缩到只有一块石头的大小,那孤军奋战破釜沉舟的勇气却是相反,成倍膨胀起来。人生在世,知己难求。他们视彼此为生命里唯一的战友,只觉得前路再无可阻拦,友情能乘风破浪。   下午一点出头,哈同太太终于起身。三人围着壁炉烤火,杂七搭八的闲聊。其实上了年纪的老人家都喜子孙满堂,哈同花园眼下已是人去楼空,再加上纠纷闹得人尽皆知,着实叫人心寒。离离的出现乍一看突兀,承着前因后果却像是及时雨,润物无声,不着痕迹的解了旱。   短短几个小时的谈天说得尽是家庭琐事,细小堆积而成。离离开口闭口三句不离爸爸,反复抱怨:“唉,他这个人真的老戆的呀。”   说是抱怨,语气里却尽是偏爱和赞赏,只不过藏的无影无踪,用心又不露山水,引得哈同太太好奇连连反问,“哦?这是为什么呢?你爸爸是干什么的呢?那他究竟是怎么想的呢?”接着自然而然便引出案例一,二,三,四来佐证韶华的确是戆,但戆的憨,憨的可爱,可爱的讨人喜欢。   当自鸣钟来回晃了三下,离离陡得站起身。“呀!这么晚了,我该要回家了,否则爸爸骂的。”却听外头啪啪啪啪,啪啪啪啪,一连串有节奏的脚步声层叠靠近,连绵不断,像是有军队从外边路过。   同一时间,吹水敲响了门,慌慌张张地冲进来打断他们的谈话。“老大,不好了,日本鬼子往这边儿来了。”   乌鸦皱起眉,问道。“朝我们来的吗?”   吹水急的搓手,“大门已经被围住了,我看这会儿小门也该被堵了。”   乌鸦立刻拉起离离的手,“现在就走,我送你回去。”   离离沉吟半晌,“这里几个出口?”   哈同太太答道,“三个。”   离离摇头,“不行,这三个都不能去,是自投罗网。”   这样一说,方才的融洽瞬间被恐惧取代,气氛跌至冰点。   她想了想问道,“太太,这里可有一个佛堂叫做释迦精舍?”   哈同太太连声道,“有,有。就在我屋子后头。”   离离朝乌鸦点点头,张罗人员往那里跑。    第34章 引诱   释迦精舍不大,四面高墙刚好围成正方,且出于安全考虑,顶端插满了碎玻璃。   乌鸦听到身后闷闷的一声砰然巨响,猜八成是大门入口处那几十吨武康黄石垒起来的假山被人炸开了,赶忙朝吹水伸出手来。“快,把斧子给我。”   吹水从身后抽出一把递给他,跟着让乌鸦踩着自己的肩头攀住墙边,单腿一蹬,成功的上去了,膝盖毫无意外的磕在碎玻璃上。   乌鸦却始终面不改色,只对底下的人轻声喊道。“让开。”   离离揽着哈同太太站远些,他大手一挥,整排的碎玻璃哗啦啦被砍光,稀稀落落掉在墙根。   三人合力先将老夫人托了上去,跟着才轮到离离,最后两个男人互相帮忙一齐翻上墙头。   吹水是察言观色,见风使舵的好手,想自己怎么能碰老大的女朋友呢,于是赶忙勾住哈同太太谄媚道。“夫人,我皮糙肉厚,彪肥肚壮,抱您跳下去包管伤不着您半根汗毛。”   此话一出,方才紧张的气氛顿时化解了不少,连乌鸦也笑了。   果然,吹水跳下墙头,一骨碌在地上滚了一圈,半分没伤着哈同太太。随后乌鸦环着离离,说了一句,“抱好了!”扑通往下跳,落地时似乎有轻微的喀擦一声,离离猜想可能是他的脚踝或膝盖折了一下。   乌鸦仍旧不以为意,伸手将她拉了起来,却见她象牙白的旗袍沾了灰,头发也乱了,便伸手替她理了理。   此时他们正处在茄勒路的小巷中,思忖着该向何处逃去,猛然听见有细碎的脚步声从路的尽头处传来,一时又再度屏息。吹水伸手探向背后的斧子,乌鸦则将离离拉到身后,同时一手按住胸襟的位置,那里有一把枪。   离离紧盯着路口,但见一人身穿黑粗呢大衣,高高的个子,跑得很急,瞬间转进了他们这条巷子。她下意识松开了乌鸦的手,低呼一声。“爸爸!”   乌鸦也见到了,立刻转身躲进角落檐头的阴影里,从胸口掏出一样东西塞到离离手中。“给你的。”   离离低头一看,接过时指头分外用力紧了一紧,笑道。“保重!”   “再见。”   他们各奔东西。   韶华赶到时恰好看到有人影远去,却无心理会,只拉住她的手,将她一卷往大衣里包住,撒腿就跑。像刚从老虎嘴里抢了一块肥肉,怕被人再夺了去。   离离一见到韶华,心头大石立刻落地,任由他裹着走。坦克推倒树木和房屋的声音不绝于耳,韶华一心想着赶快脱离危险境地,带着她沿路飞奔,话也不多说半句。离离却是笑嘻嘻的,像完成了艰巨的任务,轻松的很,全身心倚着他。两人在风里黏成一团。   这情形令她想到条头糕,糯米中间塞着黑阳沙的芯子,最后涂上一层桂花末。   她将这个比喻告诉韶华,他冷着脸说:“只要我们安全到家,过两天就带你去沈大成,让你吃个够本。”   结果好不容易回到华康里,已是夜幕降临,两人几乎虚脱。韶华脱了衣服坐在沙发上,茶水一杯接着一杯,心有余悸。离离灰头土脸,像刚从垃圾堆里滚了一圈,赶忙冲进浴室洗漱。   经历颠簸的一颗心安定,热气蒸至头顶,身体一旦放松,酸疼立刻在四肢蔓延,转瞬却被热水冲刷干净。泡沫一朵一朵,层层叠叠,成群结队,像织出一条云被,铺陈在水面。   离离绞了一块热毛巾敷在额头,斜靠着闭眼休憩,却不敢睡去。大约过了片刻光景,眼角忽然瞥见黑影浮动,她睁开眼见到韶华坐在旁边看着自己,大惊失色。   “干干干…干嘛?”她结巴了。“你你你进来干嘛?”   “干嘛?”韶华托着下巴,“不干嘛,想进来看看要不要我帮你洗澡。”   “啊?”离离恨不得一头闷到水底去,锁着脖子小声说。“你出去呀。”   韶华不语。   “你出去呀!我不要你洗澡。”见他仍是纹丝不动,哭丧着脸喊道。“我就算没发育也是女的!!!你出去——!”   韶华吓够了她终于起身,一本正经道。“我看到你手受伤了,等会儿出句声,我给你洗头。”   离离舒了口气,脸上浮起一层粉红,低头看着泡泡,‘哦’了一声。   片刻之后,白毛巾裹住还在滴水的头发,洇湿了肩头,她跟在他身后走出浴室。   韶华用脚勾了一张凳子坐下,离离趴在他膝盖上,长发在背上散开,在身侧曳下,他手持梳子轻轻的替她顺着三千烦恼丝儿。   不断有头发掉落在地,一圈一圈,纠纠缠缠。   韶华愣愣的看着,手不自觉地停了。   “离离啊。”   “嗯。”   他犹豫踌躇了半晌,像是有什么难以启齿的,良久过后才接着又问道。“你…是不是谈恋爱了?”   “啊?”她抬起头直视他。“什么?”   他的声音沉闷,神色看起来更是气馁。“我说你是不是谈恋爱了?”   她又染指甲,又烫头发,先前还吵着买耳环,现在一身盛装的去哈同花园,这么多的蛛丝马迹全都印证了一句话——女为悦己者容。   离离摇头,“没有。”又摇头,“真没有。”   “那日成是谁?”   “笔友。”她回答,又补充了一句。“女的。”   韶华皱眉,“可这是男人的名字啊。”   离离气定神闲,与他答疑解惑一般娓娓道来。“哈同太太是朝鲜人,他们那里都是这么叫的。”   “你会朝鲜话?”   “不会。但是她会中国话的。”   韶华还想再问两句,却见她手上挂着一串佛珠,其中有一颗是红玛瑙,雕成恶鬼的模样,十分可怖。   “这是什么?”他拉着她的手凑近了看。   离离一边笑,一边脱下来给他。“哈同太太送我的见面礼。”   他狐疑道,“这…是异教吧?怎么会送人这么古怪的东西,像是佛珠又不是佛珠。”   离离不以为意,“这有什么。每天那么多人跟菩萨许愿,跟耶稣祷告,他们忙都忙不过来,哪有那闲工夫搭理我。还是他最好,我只信他。”   韶华灵光一闪,“我想起来了,这是夜叉,专吃恶鬼的神。”   “是呀,佛教里不是有杀劫这一说嘛,就是以恶制恶,令一切归于虚无。”   韶华心中固然狐疑,但见她对答如流,一时不露破绽,也懒得再费口舌,抱着她有一下没一下的顺着头发,手指却在发尾被卡住。   他想她头发一直细软顺滑,如今发尾被烫过,稍显粗重,再不是原本的模样,心里惋惜得很。   离离看穿他的想法,反过来安慰道。“没关系的,以后还会再长。”   韶华叹了口气,“这样下去会伤到发根,还是得剪掉。”   “好呀。”离离双手挂在他脖子上,千依百顺的。却见他目光始终在自己脑后流连,依依不舍的样子,对他说。“我头发长得很快,真的。” 带点哄骗小孩儿的口吻。   韶华挤了挤嘴角,算作回答。   她的头发令他想到《侬本多情》这则故事,其实当时自己是偷偷埋藏了些真实的想法,并没有完全告诉她。例如,感情和头发一样,都很脆弱,经不起外力催折。又像改朝换代的兴替,盛极必衰,爱情自然也会衰败,最终难免成为历史。   离离见他郁郁的不再说话,下巴搁在他肩上,左右晃荡着脑袋玩儿,令鼻尖有意无意碰触他头颈。微弱的女性气息喷涌而出,在他四周荡开。她是在故意引诱他。   照惯例,韶华是要避开的。这一天,却并没有。因为一闭上眼就看到的日本人围着哈同花园,除此之外,还有一小撮穿法租界警服的人。韶华想,哈同花园这件事情来的蹊跷,多半和韶觉年脱不了干系。随即就后悔那夜在咖啡馆,他不该对顾斯诺坦言相告,告诉她自己要带离离入籍的计划。保不准就是她记恨,通风报信的。人心隔肚皮啊。所以眼下他着实累得很,只觉得挫折和疲惫一齐向他涌来,令人动弹不得。此时此刻,只想静静抱着她。   离离一只手爬到他心口,也半寐着眼。‘爸爸,这漫天神佛,不管是菩萨还是耶稣都不曾照拂我,保护我的只有夜叉。’   大冬天,头发湿湿冷冷搭在后背,她不住有些发抖,韶华赶忙敛起那些思绪,用干毛巾替她掖头发,随口好奇问道。“用什么烫的?”   她嘻嘻一笑,眼睛眯成下弦月。“火剪。我帮大家都弄了。”   “难怪姓袁的丫头顶着一头乱发。你拿人家做实验了吧?”   “没有。”她抗议道,“我是第一个弄的,是他们拿我做实验。”跟着咯咯直笑,附在他耳边小声说。“每个人底子不一样嘛。”   “美不死你!”他假意呵斥,跟着回忆起袁淑芬的长相又评论道。“不过嘛,你这个同学长得真是…鼻子怎么会这么塌,像一坨烂泥巴搭在脸上,唉。”   离离笑得更欢,觉得他要么不说,一开口嘴巴就很坏。   两人拿一个姑娘的长相打趣了一会儿,韶华惭愧起来。“唉。都说瘌痢头儿子自家好,我一个大人帮着你作践同学,真是太可恶了。”   他是无心之说,但显然这话可作更深层次的解剖,弦外之音便叫两人听到了不同的层面去。   离离觉得,他的意思是与自己划清界限,告诉她,觉得她好看是因为把她当女儿,没别的意思。   韶华却是说完自己都懵了。   他想,求学时他也是有过女朋友的,但不知为何总提不起什么兴趣,最后大都不了了之。退一万步说,顾斯诺也算是个好的选择,可他还是不喜欢。要说孩子,像离离这把年纪的,他也从没有过什么非份之想,可为什么偏偏就觉得她最好看呢?   常言道情人眼里出西施,如此推敲下去,便觉醍醐灌顶了。   他意识到,自己不是不喜欢成年女子,而且也确定没有什么特殊癖好,他只是喜欢离离而已。    第35章 情史   这个惊人的发现叫他措手不及,连带着抱她的身体也跟着僵硬起来,周身不自在。   离离伸出小手到他跟前,可怜兮兮地讨饶。“爸爸你打我吧。”   为的是欺瞒他临阵脱逃去见笔友。   韶华原本离家去寻她时,是打定主意一旦见到她,回来以后要狠狠抽一顿屁股的。结果当看到黑烟从哈同花园冒起,他什么怒火全都烟消云散了,眼下更是只剩失而复得的喜悦和对上天垂帘的感激,哪里还舍得碰她一下。所以既没有呵斥,也没有打她手心,反而是一把握住,说道。“你的信我撕了,咱们扯平了吧。”   她摇头说,“没关系的。”一边又像爬山虎那样攀上他的身体,手肘是藤蔓勾住他的脖子,枝叶是脸面,紧贴着他的脸,轻微摩挲着,如水一般温柔。她念着他的好,觉得今天这样险峻,是有生命危险的,他不过是看了信,又不能百分百确定她在哈同花园,却还是不顾一切来找她。边想着,边情不自禁牢牢回握。   两人的手默契的转了个半弧,自发十指交扣。   这一无意识的动作,令他心驰神往。他想他们两个真是好笑,她以为他爱上了别人,他疑心她在谈恋爱,各有各的误会,却胜在错有错着,就像人手的五根指头,一前一后,纷繁错落,嵌起来刚好交握。   几天之后,学校正式放寒假。   入籍之事箭在弦上,避无可避。   关于她入籍后的名字,韶华可是费了好一番功夫,连着几晚都手捧中华大字典,将喜爱的单字抄下来拼凑组合,却始终不大如意。   这时候的社会风气是流行三字头的名儿,且多为浪漫体系,与实用主义不搭边儿。比如袁淑芬,段佳仪,郭慧敏。一味的追求贤良淑德,无止境的滥用,到南京路上随便喊一声‘婉君’,都有十来个应和的。   韶华对此嗤之以鼻,决心要替她起一个读起来琅琅上口,却又有深邃情怀的名字。恰好年末的那一天纷纷扬扬的下了一场大雪,他罩了一件外套打开窗户,伸出手接住几片雪花,在掌心化了。就此便决定用单名一个‘雪’字,韶雪。   离离听了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连说几声‘不要不要不要’。   韶华大感意外,问道。“为什么?”   离离说,“我一想到被人喊作‘小雪’或者‘雪儿’,就浑身起鸡皮疙瘩,比婉君还要恶~”   韶华坐在沙发上一脸委屈,“可是我很喜欢呀。”   她对这一声‘喜欢’没有抵抗力,眼看就要弃甲投降,只好不甘心的小声嘀咕了一句。“明明就是烂草,装什么风花雪月。”   从她的侧脸望去,那一尾充满风流情致的眼角此时竟然低垂,弯弯的耷拉着。韶华骤然忆起当初她告诉自己‘离离原上草’,原来竟是自比草芥,心里不免有些难过,揽住她肩头,玩笑似的说。“干嘛!看不起雪花啊!雪花也是花呀!”   语调轻松,一笔带过,话里的珍重却只有他自己知道。   离离肩头一怔,妥协道。“好吧。”此后再没抱怨过这个名字。   到入籍的那一天,为避开韶觉年的耳目,两人先去南京路沈大成一尝夙愿。离离突然饕餮附身,将整大碗的酒酿圆子塞进肚子不算,临走时又多买了十块条头糕,带回家大快朵颐。   出了门坐上黄包车,他们窝在油皮蓬里缩成一团,系紧了围巾捂住半张脸,特意嘱咐车夫绕啊绕,险些来个上海一日游,其实除了他们自己,路人或者车夫暗地里都将他们视做了特务分子。直到正午过后才出其不意的掉头向民政局跑,事情速速办妥之后出来,终于松了口气。   木已成舟。就是韶老爷子再跺脚想来也没办法了。   入九之后天冷得刺骨,韶华意外接到一通电话。   对方自称是哈同太太,操着一口夹生的国语问韶华是否愿意做自己的代表律师。他起先是愣了一愣,随后立刻回过神来约了对方见面详谈。   离离这时从厨房里出来,正端着热腾腾的饭菜上桌,嘴里不住唤道。“啊呀….烫,烫死了!呼!”韶华赶忙放下电话过去,抓起她的手放在自己耳朵上,叮嘱道,“快过年了,不能乱说话。”   离离意识到自己刚才提到了‘死’字,转过头去连呸三口,跟着又说了一声“童言无忌。”   两人相视而笑,会心不远。   窗外天寒地冻,屋内暖意蓬蓬,呵出的气在空中化成白烟,手是凉的,心是热的。人事齐全,都是好的。   他狐疑的看了她一眼,猜想她是不是知道什么了。然而席间离离却说,“爸爸,之前你不是说要买照相机吗?我们要不要买回来拍张全家福?”   这是他们在一起过得第一个年头,总有些特殊意义的。   韶华想铁公鸡要是知道金条不见了,断不会有此提议,当下便觉得可能是自己多心了,笑道。“还是不买了吧。过年我想带你去杭州看雪。这种照相机又不好带着走,干脆到西湖边上让人家替我们拍一张。”   谁知出发那日,两人竟被火车站的壮观景象给惊呆了。   因为大多数人的心情都是差不多的。   日本人一天比一天嚣张,在租界横行无忌,本来不夜城的繁华就是镜花水月,眼下更是能过一天算一天,那安定团结和暂时的和平都是皇帝的新衣,一个炮弹过来,大家随时随地玩完,于是所有人都想着今朝有酒今朝醉,将那日子一天掰成两天来过,带着末世狂欢的心情,玩得乐不思蜀。百乐门本来直开到后半夜,过了凌晨三点才关门,如今干脆通宵营业,夜夜灯火通明。早晨买餐点路过,美国大兵和水军一个个醉成烂泥,脸朝下趴在那儿。后来又有英国人,法国人,还有犹太人。反正只要欧洲战场谁吃了一个败仗,当夜准有该国人士露天睡觉,吸取日月精华。   韶华对此津津乐道,“瞧!咱们报纸都不用买了。欲知战况,请看百乐门。”   离离点头,一脸正色。“挺好,省钱。”   由此可见,国人亦是如此,愈是乱世,愈是癫狂。纵情声/色,无所畏惧。火车站浩浩荡荡的大军都是出来游玩儿的。   他们在杭州呆了三天,处处人满为患,楼外楼里西湖醋鱼都来不及烧,还好两人的全家福未受波及,除了他们和一条平静大湖,倾城飞雪,只有笑颜如花了。   韶华工作累的七荤八素时,手边泡一杯茶,从皮夹里取出照片来细细端详,想起他们初见,她那张脸可真是又臭又硬,哪比得现今天真甜美?果然潜移默化的改变不曾令人察觉,直到凝固后成为永恒的纪念,证据确凿。   复刻了一张给她。离离揣在手里,觉得这相片上的人可真陌生,是自己吗?她会笑的这么白痴?   回到上海,又正值过年,炮仗彻夜噼啪作响,令人无法入睡,华康里的这一对伪父女除了年初五晚喜滋滋的迎财神之外,只有一桩兴趣爱好,就是‘说谎游戏’。   他们在沙发上面对面盘腿而坐,两人身上各驮一条厚棉被,大的那个像海龟,小的那个似蜗牛,均有一个锅盖儿在后头。   离离刷刷翻着《To Tell A Lie》,问道。“韶公子今年贵庚啊?”   “不多不少刚刚好比小犹太长七年零三十六天。”   离离含笑拿他开涮,“唔,韶公子年纪也不小了,可记得要早日娶亲呀,为韶家开枝散叶。”话音刚落,立刻承上启下,过渡自然。又问,“那敢情韶公子如今女朋友可有着落了?”   韶华诚实地回答,“没有。”   继而冲她无赖的一笑,牙齿都露了出来。“我有没有女朋友你不是最清楚吗?”   她仿佛正在专心致志地看书,假装不经意随口一问。“那以前可曾有过女朋友?”   韶华摸了摸鼻子,沉着的说。“没有。”   谁知离离竟立刻拆穿他,“你说谎,说谎。”   “什么呀。”他脸刷的红了。   离离翻到书中某一页指给他看,“喏,书上说这叫‘皮诺曹’症状,人一旦说谎,就分泌一种叫做儿茶酚胺的化学物质,鼻子就会立刻发痒。你刚才摸了,摸了,你摸鼻子了!”   韶华耍无赖,“反对!这是隐私。”   “反对无效。”她一锤定音。   韶华无奈的俯首称臣,这书明明是买来对付她的,怎么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唉,我那两个女朋友其实都是女的朋友,没什么的。”   “不信。”   “喏,其中一个是我刚进大学,她请我看电影,我不能不给面子,就去了。后来想着礼尚往来,也要回请。”   “嗯。”   “我回请她的时候她却已经有新男朋友了。”   “呃,为什么?你傻呀,被人截糊自己不知道么。”   “唉,等我想起来回请她时都已经上大三了。”   “哈哈哈——!”离离笑得被子从身上滑落。   往他身前靠了靠,继续追问。“那另一个呢?”   “另一个啊…”韶华目眺远处,似乎陷入回忆。“好像是一起出去吃过一顿饭,然后我牵她过马路,就…就完了。”   离离抬着下巴不以为然道,“这有什么!爸爸也牵我过马路的。”   “嗳。”   “爸爸还抱我。”   韶华已经开始擦汗。“嗳…嗳。”   离离饶有兴致的看着他,“爸爸还和我一起睡觉。”   韶华满额头的汗擦都来不及,张了张嘴,很久都没‘嗳’出来。   离离将那两个前女友比下去,心情大好,问他。“没了?”   “没了。”   “你是不是做了什么得罪人家?”   “没有吧。”   离离眼珠子轱辘一转,有些了然于胸,向他求证。“你是不是过了马路就放手了?”   “嗯。”   “哈哈哈——!”被子再次从她身上滑落。   离离抬手轻轻扣在他脑门,“二愣子。”   韶华也回请她吃了个毛栗子,“鬼灵精。”    第36章 天桥   一丛烟花闪过,照亮半边眉眼,两人都有些醉了,好像心里的某些东西被点燃,正孜孜冒着火花。将对方怔怔望着,一时谁也移不开眼。离离率先醒过来,将书往他身上一丢,小声说了句‘我去睡了’便逃走。   韶华将《To Tell A Lie》摆到书架子上,笑得心满意足,当初他买这本书只为寻求一个答案,现在有了结果,这书对他自然再无意义。   端午节临近,家家户户门前都插起艾草菖蒲,韶华吵着嚷着要吃粽子,离离去五芳斋买了一些他又不受,非要吃她亲手裹得。   离离瞪他,“我们就两个人,烧那一大锅吃不掉呀。”   他先斩后奏,买了几斤荷叶回来丢给她。“我不管,反正你做了我就肯定能吃掉。”   她无奈,只好整个周末都呆在家里裹粽子,韶华坐在她身后打下手,待小主人一声令下,“肉!”他立刻夹子一筷子酱肉塞进糯米里。   蒸出来整整一大锅,盖子一掀,甜腻肉香掺着荷叶的清气迎面扑来,引人食指大动。白粽肉粽赤豆粽,各有千秋,除此之外离离还骄傲的宣称有外头花钱也买不到的‘韶氏特色粽’,韶华吃了之后发现原来是里头放了两颗咸蛋黄,因为离离知道自己喜欢。   他一气吃了好几个,最后被她喝止住。“你疯了呀!前世没吃过一样的。”   韶华说,“不是前世没吃过,是去年没吃过。”   离离狐疑的抬头,却见他笑得意味深长。“喏,去年某人等我吃她的粽子,结果回来晚了粽子冷透冷透,唉。”   离离脸色微红,低头吃东西一言不发,韶华在她碗里又撒了些白砂糖,两人分食一颗白粽,满口尽是甜糯。   事后将煮好的粽子分门别类,楼上楼下各送了一些,算是和邻居联络感情,余下的让韶华拿回家给含秋。   去的时候自然是掐准了韶觉年不在,张妈打开门一见是他,惊的嘴巴都合不拢,赶紧扯开嗓门朝里头喊‘太太,太太’。含秋接过他带来的粽子,还半温热,险些掉下泪来,一双手摸着儿子的脸,觉得他黑了,瘦了,却愈发结实了,倒也欣慰。临走时要塞钱给他,韶华死活不肯收。   离离趁他回家的空档,将卧室里的电风扇取出来,打开基座一看,那两块金条原封不动,安然无恙的又躺回老地方。她微微一笑,觉得外头阳光灿烂,是一年一度的盛夏已在转角,正步履匆匆而来。   等知了齐鸣了,韶华买回来的冰格里便全是她做的雪糕。人家是普通的赤豆棒冰,她非要绿豆,菠萝都掺进去,搞点儿创造发明。夏天电风扇一开,呼啦呼啦,对着沙发狂轰滥炸。两人各自霸占了沙发的一角,一个坐着一个躺着,躺着的那个嘴里塞了棒冰,长长的腿惬意地搁在坐着的那人身上,他趁机揉揉她的脚踝又顺便摸摸她的小腿肚,嘴里重复的还是那老掉牙的话题。“人家都说东方女性的小腿又粗又短,我看你是又细又长,跟竹竿儿似的,小姐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   离离撅着嘴坐起来,有些不快,只觉得棒冰也不好吃了,形同嚼蜡。   其实他们之间的这番玩笑话已有一段时日了。   离离总是将‘哟,韶公子你还不结婚啊,女朋友还在天上飞啊?’之类的挂在嘴上,韶华的反击无非是,‘韶小姐你怎么还是小不点儿,以后嫁不出去怎么办?’诸如此类。   开始时两人的回答都十分圆融,一个说,‘爸爸陪你一辈子’,另一个说‘我陪爸爸一辈子’,时间久了,便心浮气躁,开口闭口火药味十足。   离离此时是裹了一肚子说不得的委屈,她化妆,烫头发,戴耳环,拔苗助长似的到底为了谁?他还总提醒她自己还小,戳着脊梁骨令人难受,顿时怒火倾巢而出,对着他大腿轻轻揣了一脚,叱道。“我就奇了怪了我长不长大到底关你屁事?!”   他也激动起来,“你说不关我的事我以后就不管了!你别来找我。”   她口不择言,“那我老了也不养你。”   “好!”他气得一把将她的腿拍掉。   两人久久坐在那儿,中间像划了楚河汉界,谁也不开口,谁也不让谁。   韶华知道,他是等不及了,生怕时间走太快,而她也追得吃力,觉得时间过太慢,彼此都怕光阴白白蹉跎了。她知道他在等,他知道她在追,可一个是爹一个是女儿,他们之间的路要去向何处,根本还是未可知的迷途,于是两人只好揣着明白装糊涂,心里焦急无处宣泄,便要不停试探对方,结果遭罪了自己。   但吵归吵,总坚持不过两个钟头,韶华多半会先开口问道:“吃什么?”   她便回答,“清蒸鲈鱼。”   也是他喜欢的。   如此一来,彼此都下了台阶,又和好如初。   过两天,再度掀起新一轮战争,持续重复着争吵,冷战,和好的过程,循环不息,疲惫不堪。   暑假前一天,韶华接她放学,两人走走停停,脚步时快时慢,可无论如何他总在前方等着她,她落后了便也会跑着追上去,最后便是并肩而行,手搀着手荡马路,终点也只有一个去处华康里。当他们意识到这一点,便心安了,也不再吵架了。   从梧桐树底下悠悠穿过,上了天桥,离离的发带突然松了,韶华停下来帮她扎好,她却掂起脚尖,两手挂在他肩上,昂着下巴看他。直将他凝进自己的眼里。   韶华觉得她微微翘起的嘴巴现在看来就是一种暗示,当下心头一窒,呼吸也跟着骤停。   离离笑吟吟地看他,两手在他脖子后头环成一个圆,韶华情不自禁的俯身,手也顺势搭在她腰上,像要压下去,压下去…   若是从后头看,毫无疑问这是一对年轻情侣在接吻的姿势。   他那时脑袋已是空白一片,什么都不知道了,只闻到她胸前的花香,是他刚才买给她的栀子花,扣在衣服的纽结上,如今蔓的全身都是,香得令人着魔。   正值烈日当空,桥下川流不息,桥上别无他人,他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连时间都在这一刻停了——   可惜,天不遂人愿。   有人上前打破了他的美梦。   一个男孩子乍然出现在他的视野,简直是蹦到他们身旁来的,含着眼泪指着他们破口大骂:“你们这对狗!男!女!!!”说完,呜呜呜伤心欲绝的跑了。   离离没什么表情,耸耸肩撇撇嘴,仿佛这是她意料中事,径自向前走了,留韶公子一人愣在原地。   他半晌回过神来,在心底直呼好险,好险。他差点就…差点就…想着便给了自己一个耳光,暗骂自己是禽兽啊禽兽。   离离背着他,听到轻轻的啪一声,含着压抑和自制,嘴角忍不住微微向上弯起,自言自语道。“戆大。”   韶华气的笑了,冲着她背影喊。“喂,臭丫头!你借刀杀人啊!”   离离已走到十米开外,半回头笑着催他。“还不走。”   这回,轮到他向她疾步而去。   一路上追根究底,“这男孩子哪儿来的?叫什么名字?认识吗?”紧张之色溢于言表。   她摇头,实话实说。“不知道呀。放学了总在校门口等着我,有时候说要送我回家,有时候…大概,是附近哪个学校的吧。”   韶华咬牙,“下个学期开学,等我来接你。”   离离的小指头轻轻扣着他手心,歪着脑袋笑。“每天都来吗?”   “每天都来!”他斩钉截铁地嘱咐,“要是我忙得晚了,你就在门房等着我,不许出来。”    第37章 后爹   八月,桂花尚未飘香,台风惯例来袭。   华康里不比韶公馆,有青翠的花园草坪和透明的落地窗玻璃,但胜在小巧玲珑,遇上刮风下雨总不至于手忙脚乱,顶多也就是地板受潮发胀,湿漉漉的,像踩在一块软趴趴半干的毛巾上。   锁上门窗之后,倾天雨势被隔绝于外,室内就愈发显得焗闷,电闪和雷鸣在风雨中你追我逐,依稀透进来,屋里的人就像在耳朵上塞了一坨棉花,除了降低音效,其实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   离离当夜是捂住屁股入睡的,这次的雨着实大了些,所以连脚踝的骨头都疼,酸酸的,一下下从骨髓里钻到皮肤表层。待她好不容易睡着,又立刻撞上了梦魇,如同孤叶扁舟,失散在无边的暗流。   那双手是突然从河的底部伸出来的,一把抓住她的臂膀,白骨枯指,根根僵硬,嵌进她的肉里,蕴含着巨大的力量,要将她往河里拉扯。   “啊——!”她下意识的,便发出尖叫,然而喉咙里冒出来的却是“唔,唔——”压抑的短哼,像被人用手捂住,从指缝里漏出来的喘息。   她知道自己遇到鬼压床了。因为除了思维,也就是大脑可以正常运作外,语言能力已被剥夺,四肢也无法动弹。   明白了这一形势,她不再恐惧,冷静地思索该如何从梦魇里挣脱,她要醒过来,醒过来。   手指最先收到主人的指令,继而是双脚,几番试图拉伸脚背之后,她的四肢终于从冰冷里找回一丝温度,然后一鼓作气的,集中调动起全身的力量,去跟那黑暗里看不见摸不着的鬼作斗争。突破防线的刹那,她得以喘过一口气来,跟着大汗淋漓的直起身子,回到现实。   四周静悄悄的,借着闪电的银光,可见卧室里只有她一人。伴随着雨水冲刷屋檐的钝响,她翻身下床,却猛然看见到地板上有湿嗒嗒的脚印,是男人的脚印,长长的水渍一直延伸到门边。   “啊!”她再度尖叫,向窗户跑去,背靠着五斗橱,能让她生出几分壮胆式的安全感。   刚刚站定,又看到对面的梳妆镜里有一个脸色苍白的女子,黑发如瀑垂于胸前,她的背后竟然——竟然坨着一具骷髅!   已成枯骨的手指正环绕着她的脖子,作势要掐死她一般。   离离害怕的蹲下来,双手捂住脸,低声啜泣着。“不关我的事,不关我的事,是你逼我的!你逼我的…”   一股不知从何处而来的力量瞬间将她掀翻在地,熟悉的声音传来,还夹杂着酒气。“说话!说话啊!让你开口说话啊!”   她看到记忆中的女童瑟瑟发抖,缩在角落里。   “砰!”一个酒瓶又冲她飞过去,撞到墙壁上四分五裂,碎片在她脸上划出一条口子,渗出殷红的鲜血,又立刻止住。   那人嘴里骂骂咧咧,始终不解气的样子。“你跟你妈一样,都是贱货!贱货!这叫有种出种!”   她抹去一脸的泪,跪着爬行,往床底下钻,那人又拖住她的腿将她拉出来,抽出皮带一气将她乱打。皮肤上立刻泛起一条条的红杠子,火辣辣的灼烧。断在屁股里的针头此时尚未被拔出来,似乎是愈打愈往身体里去,直直钻到心脏里,疼得连呼吸都困难了。   她一噎,终于昏了过去,直挺挺躺在地板上。   那人停下手上的动作,跟着一并跌落在地,嘤嘤哭了起来,醉酒的脸色因此愈发鲜红,简直入了绛紫,抱着她幼小的身躯哭个不停。   撕心裂肺的痛仿佛就在昨天,从不曾远离,她跌跌撞撞地爬起来,身体像破碎之后被重新黏合,勉力支撑着,摇晃着,夺门而出。   *   韶华其实并没有睡着。   他还在胡乱想着心事。   嘤嘤呜呜细碎的声音忽远忽近,气若游丝,转瞬即被雷电吞没,是以他就算听见了,也以为那是自己的幻听。等到确定果真是她发出的动静,微弱的声息已经从呜咽升级成了尖叫。   他猛地掀开薄毯想去看她,坐起来又再躺下。几番犹豫,心意不定。   去年这时,他们所作所为皆是无心之举,正大光明,便无畏流言,现在却是每一天都要面对险如临渊的情感激荡,稍走错一步,局面就无法收拾。正如天桥上的那一幕,他知道自己并非时时能掌控所谓的分寸。   但置之不理又着实煎熬,只好用毯子蒙住头,一个人在里面滚来滚去。   脚步声交叠错落而来,踏踏,踏踏,她一把推开他的房门,站在床的对面喘着气。   她要来找他,可见了他又后悔了,露怯了。向着他迈开半个步子,抬腿又放下,是和他一样的踌躇。   夜雨的声音闷闷的,轻轻的,听得人心慌。她颤颤巍巍地开口,“爸爸…”   韶华掀开毯子坐起来,惊讶于她的脸色竟然苍白至此,心防霎那被击溃,举起手来伸向她。“过来吧。”对她,他总是愿意敞开自我世界全心全意的接纳。   离离朝他飞奔过去,半跪在他身边,膝盖瞬间就陷进席梦思。两只手牢牢勾住他的脖子,像找到了救命的绳索。   韶华顺势带着她仰躺,问道。“怎么了?又作恶梦?”   她支支吾吾,“有…有恶鬼追我。”   他替她捋了捋黏在额心的头发,触到湿漉漉的睫毛,没再多说什么,揽着彼此睡觉。   离离浑身冰凉,不住发抖,韶华轻轻拍着她的后背,无声地哄了片刻,又顺了两下脊梁骨,这才感到她的呼吸稍稍平顺一些。然而同时也意识到自己大热天是打赤膊睡得,她又是小背心加短裤,所以只要他一伸手摸到就尽是她大片大片的肌肤。   韶公子不淡定了,两只手放到身侧不再抱她,离离正浅眠,顿觉身后温柔的安定没了,靠山没了,立刻就变得像一条灵蛇,扭动着身体,一个劲往他怀里钻。   哪里有温暖,自然是要往哪里去。   韶公子欲哭无泪,只好又抱紧她。   天亮的时候,雨势经已转小,淅淅沥沥的,韶华一夜未曾合眼,终于有些乏了,哑着嗓音道。“起来吧。”   离离闭着眼下巴磕在他肩头,回答简单明了。“不要。”   对于她像一只小蛤蟆死死趴在自己身上,韶公子只好使出杀手锏,恢复玩世不恭的口吻说道。“哎,要压扁咯。”   离离心道,反正被压扁的是你!   谁知韶公子又道,“我被压扁不要紧,好不容易发育的韶小姐被压扁就不好了…”   离离一凛,蹭坐起来,两手交叉于胸,喊道。“你这只猪!”   韶华一只手垫在脑后,悠哉悠哉道。“韶小姐不好再这样随便出门的,被人家看到多难看啊,让密斯顾陪你去买吧!”   离离恨恨地在他腰上跳了一下,起身离开,走的时候还护着胸,好像韶公子会透视眼似的。   韶华被活活折磨了一夜,刑满释放,立即给顾斯诺打了个电话,拜托她带离离去买文胸。这请求就是再难以启齿也是要说的,他一边吞吞吐吐,一边想跳黄浦江,觉得做人后爹真不容易。   顾斯诺带离离去永安,大小姐光顾,售货员扑心扑命的介绍,格外殷勤。   某个经验老道的上海老阿姨,根本不需要卷尺,一双手就是天然尺子,将离离狠狠往试衣间一拉,直接两手一把抓。   “啊——!”她猝不及防,尴尬的踉跄逃出来。   顾斯诺掩嘴笑,又将她推回去。“第一次都这样,去去,阿姨最懂得。”   当然,事后证明,上海老阿姨的手势的确是很准的,一摸就知道发育中的孩子是什么尺寸,未来几年能发展到什么尺寸,可出来后却见到顾斯诺又看中了另外一套西洋胸衣,粉色丝缎,维多利亚式,嚷嚷着好莱坞的女主角都有这么一件。“喏,这后面是系带子的,大小能自己调,比那种的确凉的材料好的多了。”   离离哭丧着脸小声嘀咕,“那刚才不是被白摸了么…”   顾斯诺捧着华丽的胸衣,沉浸在不知名的喜悦里。“你爸爸一定喜欢…”   离离的脸愈加黑青,“这不是穿给爸爸看得呀。”   无奈最后还是从了。   奇怪的是,韶华整个暑假都没见离离穿过,进进出出还是裹着她那件碎花小背心,好几次看的后爹脸红到耳朵根子。   直到新学期的第一天,他在客厅里等着送她去上学,结果左等右等等不来,就扣了扣房门,喊话。“妖怪精,不要打扮了。”   她没反应,韶华又将耳朵贴在门上,听到里面‘唔,唔’的声音,他们平时无拘无束惯了,当下也没有多想,转动门把手就走了进去。   结果看到的是离离一头栽进被子里,两只手反剪着系带子,却怎么够也够不着,咬牙,蹬腿,好一番折腾。   韶华险些拍桌子大笑,强硬忍住走过去,将她拉起来。“你呀,不合适怎么不早说。”   离离拿枕头丢他,“都怪你。”   转过身来,肩头是大片露白。   韶华敛住眼神,正色道。“好了好了,别废话。”说着,站到她身后,含笑替她拨弄带子,整理到一半又听离离‘嘶’一声,说道。“太紧了。”   后爹伸了一根指头到衣裳里,拉宽松一些调整大小,问道。“这样可以吗?”   “嗯。”她撩了撩头发,半转身。   韶华从这个角度看到她胸前像堆了两座小山,高高隆起的,当场捂住眼角,逃了出去。   之后整整一周,后爹每天早上起来都要负责替女儿穿‘内衣’。   不过他们已找到一条捷径,就是韶华将离离的头发全部拨到胸前挡住,他除了背脊什么都看不到,天下太平。   领略到了顾斯诺的不靠谱,一到周末,韶华便亲自带离离到永安去,给了她钞票让她自己去买,他则站在楼道里等着。   当看到她提着一袋子款式大小不一的文胸出现之时,韶公子笑歪了嘴。    第38章 遗嘱   然而顾斯诺的出现其实并非毫无意义,她还给韶华带来一个消息,即韶老爷子如今正重病卧床。   韶华对此置之一笑,冷哼道:“是为了骗我回去,还是真的病?”   顾斯诺十分诧异,“你们的关系竟闹得这么僵?”   她简直无法相信,世界上本该关系最亲密的人却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互相猜忌到这种地步。随即又觉得这些事无论如何轮不到她一个外人来干涉,于是赶忙撇清道。“我不是听我爸说的,是我哥说的。租界现在一天不如一天,眼看名存实亡了,我看韶伯伯日子不好过,真的,你有空还是回家看看吧。”   韶华琢磨着她的样子真诚,言辞恳切,低头沉吟了片刻,点头道。“多谢你,我知道了。”   回家的那天正逢重阳,秋高气爽,是一年里上海最好的气候,韶华便随手捎上两瓶菊花酒,引得韶觉年连黄梅戏都顾不上听,嚷嚷着要咪两口。在征得了理查德的同意之后,父子俩你一杯我一杯,就着点心,胡乱说了通有的没的,气氛还算热切,但谁也没提那些不高兴得事儿,免得败了兴致。   出门前,韶华特意揣着离离的入学成绩单在兜里,生怕一旦吵起来,自己好拿来当证明,证明当初他的话没错,离离的确是好姑娘,是可以精雕细琢的璞玉。此时此刻,他理解为老爷子大抵是对离离无谓了,忐忑的心也跟着放下,成绩单由头至尾都没用上。   临走时,含秋送他到大门外,韶华忍不住抱怨。“妈,阿爸生病你怎么也不派人通知我?”   含秋无奈道,“唉,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脾气,如果不是你自己回来,他是打死都不会让我告诉你的。”   韶华叹了口气,将律师公会的电话留给含秋,嘱咐道:“妈,白天有什么事,你尽管给我挂电话,晚上就打去华康里好了。”   含秋点头收好,“嗳,晓得了。”   之后他每天专注于哈同花园的案子,对着许多古董,字画,要一一清点,再验明真伪。然而每个当事人又都请一个律师,他还要负责一个个去接洽,调停,忙得焦头烂额,回到家里和离离吃过完饭,再趁夜赶去看韶觉年。往往到的时候,老爷子已经睡下。有时韶觉年也会特别等着他,两人玩一盘棋,尽兴了他才走。是以个把月下来,不管是单位,还是家里,韶华都没有接到过含秋的电话,直到快入冬的某天夜里,电话铃突然乍响,将他从被窝里惊了起来。   打电话的是张妈,含秋一直寸步不离得陪在韶觉年身边,老管家急得语无伦次,洋泾浜愈发重了几分。“老爷病危,少爷你快点回来呀。”   韶华挂了电话,披上一件衣服就跑,离离穿着睡衣追出来给他送一条围巾,韶华摸了摸她脑袋,催促她赶紧回屋。“快进去,当心着凉了。”   离离点头,替他系好围巾。“那你早些回来。”   “嗯。”   他这样答应,却一夜未归。   没有人会料到事态已严重到了如此地步,当他赶到的时候,这位昔日的跛脚大亨已病入膏肓,脸上罩着氧气面具,眼睛半开半阖,只看到上下嘴唇颤动,连声音都发不出。   韶华将理查德拉到门外了解病情,之前老爷子还不过是伤风感冒,谁知后头竟越来越重,咳嗽不止,像是气管炎发作了,久治不愈。而现在理查德告诉他,上了年纪的人,一些小毛小病都会引起致命的并发症,其中韶觉年早期受伤的那条腿感染尤为严重。   韶华问道,“感染?Richard,你还记得去年曾经给我们家那个孩子打过盘尼西林吗?那个方法现在还可行吗?”   洋大夫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韶先生,我也是正要和你商量这件事,如果你确定,明天就可以用药。”   韶华点点头,“先消炎再说吧。”   这当口,含秋打开门,女性在这种时刻往往会迸发出惊人的耐受力,她冷静地对韶华说:“你阿爸让你进来。”   韶华回到屋内,见到韶觉年正费力的张着嘴要说什么,他坐到老爷子身边,将氧气面罩轻轻拎高几寸,听到一把苍老又嘶哑的声音。“遗嘱…遗嘱。”   韶华苦笑着劝慰,“阿爸,我和理查德说过,明天给你打消炎针,过不了几天您的病就会好了。”   韶觉年抬手摇摆了几下,被韶华一把握住。“阿爸,真的,不需要立遗嘱,马上就会好得。”   含秋站在一旁,“听你阿爸的。”   韶华回头喝止,“妈!”   韶觉年用手指紧紧夹住韶华的手,夹的发疼,费尽全力说道。“明天,遗嘱。”   撂下简单的四个字,就陷入无意识的昏睡。   天一亮,理查德就立刻给韶老爷子推入针剂,换来了老人短暂的精神抖擞,虽然脸上那一抹疲态是怎么藏也藏不住。韶华将离离从华康里接来,所有人聚集到老爷子的床前。至此,他才发现原来父亲竟已这么老了,像是一夜之间垮了,彻底垮了…   蔡天龙大律师是韶家这一次遗嘱的执行人,他和韶华其实已不是第一次碰面,双方在哈同花园的案子里一直保持密切的合作,只是此番场景,任谁都是没有料到。   蔡天龙是上海的一则奇葩,家族经营轮船公司,因本身有权有势,所以不需要依附任何势力,帮派,或政治团体,无论谁到了他手里都是一碗水端平,韶觉年出动此人,为的就是借助他身上的威慑力,公信力,和不受摆布的立场。   在交待完家族事务之后,房里只留下蔡大律师,韶华和韶老爷子三人。   韶觉年在蔡天龙递过去的遗嘱上不单签了字,还按了手印,之后示意转交到韶华手上,这才说道。“这份遗嘱是只对你的。从现在开始,和那个女孩子分开。”   “什么?”韶华一愣。   “还是那句老话,和那个女孩子分开。只要你答应,我名下所有的东西,都是你的。动产,不动产,洋行,金铺,绸缎庄…通通你说了算。除此之外,我还会给那丫头一笔钱,一大笔钱。你担心的不就是这个吗?现在你可以放心了,只要你签字,我保证她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韶华仔细地迅速浏览文书上的条款,发现和老爷子的口述无一偏差。   “但倘若你不同意…”韶觉年边说着边剧烈地咳嗽起来,“你要是不同意,从此就再不是我韶家的人,我和你妈也权当没生过你这个儿子。自然,她一分钱也拿不到!你们两个一个子儿也拿不到!”   “阿爸,”韶华痛苦的唤道,他不明白为何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刻,父亲居然还要忌惮一个丫头!“阿爸你为什么那么讨厌她?为什么?”   “为什么…为什么…?”韶觉年怔怔地重复着这个问题,眼睛有一瞬间的涣散,静坐了约半分钟,才幽幽说道。“韶华啊,你还年轻,不懂得看人。深陷泥沼的人会不顾一切的将身边的人拉进地狱,她总有一天会害了你…害死你,我不会看错的。”   蔡天龙见他们父子间的气氛陡然十分不睦,轻轻拍了拍韶华的肩膀,示意他别激动,一边从旁劝导。“韶老爷子,要不要叫韶雪进来,她也有权利知道并作选择。”   韶觉年点点头,离离立刻被带进来。   她走到老爷子跟前,韶华发现,他的父亲竟然对离离笑了,笑得十分和蔼,带几分顽劣得胜的意味开口说道。“我给你一笔钱,你和这傻小子分开吧。从此不要再见面了…”   韶华注意到,尽管离离此刻是背对着他,但很显然她在颤抖。   韶觉年是依靠药物挺到现在的,说完这话像是再没什么气力了,身体逐渐从枕头上滑下去,一双眼无神的直愣愣盯着天花板,仿佛听到了死神的召唤,旁若无人的开始喃喃自语。“我赌钱从来都是赢得,可在你身上竟然输了一次又一次,呵呵,本来以为没希望翻本了,可谁知道,谁知道,老天竟然要来拿我的命,哈哈哈——”他说着,咳了一口血。“总算赢了一回,赢了一回…”   离离一直在旁边默默地听,肩头弱弱的耷拉着,无所依傍的样子。这背影迷惑了多少人,遮挡了所有人的视线,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在那个瞬间对韶觉年轻轻张了张口,没有声音从她口中发出,也没有人知道她在说话,惟有韶觉年看到了!他看到了!   同一时刻,站在不远处的韶华发现他的父亲突然瞪大双眼,跟疯了一般朝离离扑过去,一双手死死扣住她的头颈,掐着她的咽喉。   “唔…唔…”离离被勒的透不过去,连叫救命的力气都没有,只能从鼻孔里发出两声短促又痛苦的呻/吟。   韶华一把冲过去,试图掰开韶觉年对离离的钳制。“阿爸,阿爸。你放手,放手!”   无奈老爷子发狠往死里掐,用性命作孤注一掷的赌博。   “阿爸你这是干什么,你放开呀,你放开呀,我答应你还不行吗?你放开她!”   韶觉年还是不放,老人的手指绷得直而僵硬,一身力气全集中在这一点要置她于死地,然而最终却是以五指呈不自然的利爪模样,硬邦邦的倒在病床上,宣告了他自己的死亡。   离离滑倒在地,在韶华怀里大口喘着气。    第39章 分手   明明已经捡回一条命,本该轻松,可心头却像被大山牢牢压住,压得透不过气。   两人蜷抱在墙角,这一时刻,对死亡的恐惧远远低于对分别的恐惧。   良久,她轻轻挣脱了他的怀抱,惨然一笑。“我可以搬到学校宿舍去住。”   他不吱声,不理她,以为这样就能打消她的念头。   离离摇摇晃晃站起来,“我们非亲非故…”   “谁说我们非亲非故!”他陡地高声打断。   “爸爸…”她的声音听起来虚弱哀婉。“我没那么重要。”   韶华捉住她双臂,柔声劝慰:“不就是钱么,你不用替我担心。”   离离伸出两指放在他唇上,温柔的看他。“可这是你应得的,是你应得的东西。”   “我不在乎!”他不顾一起搂着她。   “你不在乎?”离离反问,“你不在乎那含秋妈妈怎么办?张妈怎么办?韶家那么多叔叔婶婶怎么办?一个家族的生意关系到所有人的饭碗,他们都要怎么办?”   “……我…”韶华一时哑口无言。   离离握住他的手,“爸爸,人活在这世上有很多他不愿意做的事,却必须要做。你我都清楚…”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不就是钱吗?我们之前不也这样挺过来了。”   离离突然冷下脸来,“我们在一起什么都得不到,你不是一直知道我小气又贪财的嘛,就当我是为了钱吧!”她说完就要走,却被韶华一把拉住,他哀求道。“离离啊——!”   “就这么决定了。”甩开了他的手,她独自出门找蔡天龙在遗嘱上签了字,即日生效。   蔡天龙见惯大风大浪,一早练就了一副金刚不坏的铁石心肠,饶是如此,仍然给了他们足够宽裕的时间,限定离离在圣诞节前离开华康里,和韶华从此不得再见面。   分别的那一天,她早早从学校回来收拾行囊,韶华跟在她身后,无声的表达自己的不满。她理好一件衣裳,他就拿出来捏成一团丢在旁边,她再收好,他就再从她手中抢过来。孩子气极了。   当一切整理完毕,她提起行李头也不回的就走,韶华追出去,华康里的地板被他踩得嗵嗵嗵快要穿孔了,在弄堂里将她截住,心里怪她狠,怎么说走就走,也怪自己无能,明明结局只有一种为什么还不放手,为什么还舍不得,为什么还要拖延时间。   他将她按在墙壁上,按得她无法动弹,不让她离开,心知肚明在他们前方已没有路,却想着能晚一分钟道别也是好的。她本打定主意长痛不如短痛,此时却发现自己的意志已在不知不觉间向心靠拢,向心屈服,行李箱砰的落在地上,那沉沉的声音,震得两人耳朵发疼。   他用额头抵着她,哑然道。“你就再陪我跳最后一支舞吧?”   她没说话,手却将他的腰环住了。   这一支舞没有伴奏,从黄昏一直跳到夜深,冬天的寒冷将时间也冻住。   梧桐树的暗影在诉着衷肠,一弯月亮轻轻冷冷,也在委屈的说着温婉的情话,是不该说的,却又藏不住了,他们之间静默,不是无话可说,而是自有一股说不尽的伤怀。   这一方天地的温暖,也只属于他们两人。额头贴着额头,长长的鼻线紧密贴合,惟有嘴唇还留着一丝余地,那是他们感情上最后的克制。韶华要亲她,离离不让,用手肘抵着他的胸口,觉得都已经忍到现在,若在这个时候崩溃,打破最后紧绷的东西,除了徒增伤感之外别无用处。   然而他眼里火热的执著不容拒绝,离离知道避无可避,干脆不再遮掩,那个温柔的她又回来了。说,“如果爸爸一定要Kiss Goodbye,那就我来吧。”   掂起脚尖,身体前倾,她的唇贴近他的侧脸,蜻蜓点水般掠过。却不妨身体被他牢牢禁锢,他用尽所有力气收拢双臂,大手按住她的后脑勺,不让这吻离开。   她只觉得自己的心也被快要被按碎了。世情这样残酷,根本不该做梦,她不该做梦…只好一手揪住他的领子,捉紧倒计时里最后的温暖。   韶华想起去年此时,他们从哈同花园死里逃生,他满心以为他们长此以往都会这样拥抱下去,她的十三岁,十四岁,乃至以后的十五,十六……都会和他生活在一起。只是前一刻还在你追我赶,下一刻已经分道扬镳。世情变幻,她的年岁只怕以后和他再无相干。他意识到,这将会是父亲此生留给他最大的难题。   默然的拥抱直至月上中天,离离伸手推他。“你走吧。”   他无动于衷。   “走呀!”她催促他,要他先走,看着他走。   韶华无奈的松开她,踌躇着不肯迈开步子,夜太黑,融化了她的五官,他伸手想抚摸最后一次。   “走呀!走呀!”她打掉他的手,一边跺脚一边去推他,将他推开一些距离。   韶华咬牙转身,却是一步三回头,慢慢地,晃出街角,脱离视线。   待他走后,她好像瞬间被抽光了全身的力气,突然蹲下去,再也站不稳了。   华康里总是半明半暗的,那一半的光都在他身上,现在被带走了,只剩下无边无际的黑暗,她深陷其中,没有人会看见她一脸的水光滟潋。   隔壁邻居家的孩子被关在阁楼罚抄作业,苦闷的托着下巴咬着笔头,他被窗外黑暗里的那对影子给吸引住了,他们贴了很久很久。小孩的母亲端了甜汤上来,他指着窗外低声喊道。“姆妈,姆妈,有宁相嘴巴。”母亲探头出去张望,那一望无际的黑暗里,什么都没有。    第40章 舞厅   1943年即民国三十二年,正月十九,法国人正式宣布放弃在华租界。公董局,巡捕房通通解散,韶家彻底失势了。   韶觉年让韶华从商的真正用意于此时一目了然,正应了那一句老话:‘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韶家无权还有钱。   不比那些白手起家的买卖人,国难当前,韶华既不囤积米粮趁火打劫,也不参与投机倒把,凡是遇上收租讨债,对方周转不灵的,还允人宽限两日。发家不力,却守财有余,是以家里的钱银虽不见长,倒也不见亏损,表现无功无过,唯一赢得的只有民望。   坐在韶觉年的书房里,他每天重复劳动的只有一件事,就是看合约,签公文。若是遇上推诿不掉的应酬,会十分和蔼的旁敲侧击,提醒对方家中尚有河东母狮一头,久而久之,混迹烟花场所之辈自发过滤,老实本分的生意人也愿与之结交,金铺,洋行,绸缎庄,韶家于全国各地的生意在他手里愈加运转自如,平添一分鲜活气象。   然而每当夜深人静之时,熄灯灭烛,他只觉得心神空乏,周身疲惫不堪,以前不喜抽烟喝酒的人,白日里烟不离手,睡觉前还要小酌一杯,那是属于他自己私人的疗伤时间。   上海这地方什么都是小中见大,讲求情调别致,街道马路窄细蜿蜒,花蕊青草袖珍玲珑,就连那伤心,也是小的,小到像化作一根针,扎进心里,痛却逐渐蔓延,乃至整颗心渐渐麻木。   这伤心,人前没有,人后才有,抽烟时冒头,喝酒时泛滥。倚在父亲书房的窗前,他拉开帘子,草坪一目了然,彼时他与离离在树木青草间躲藏嬉戏,就是这样被韶觉年尽收年底。旁人眼中,情意一早堪破,惟独自身是当局者迷。   想到出神之处,韶华便有如被李太白醉酒附身,对着一纸公文狂草,笔迹遒利,凤峙龙拿,反反复复却只得两个字。   一旁的林秘书实在是看不过眼,轻轻低咳一声,委婉提醒道。“那个…老板…你好像是写错了。”   韶华低头一望,心底大惊,不知林秘书究竟看去了多少,速速将纸揉成一团,投进废篓里。   林秘书保持缄默,本分的退了出去,复又将那文件誊写一遍,再拿进来让他签字。   暮春时节,韶华抽空去了一趟杨浦的工厂,察看货物样板,回家时不巧遇上学生游行,从跑马厅到霞飞路都给堵得死死的,老赵气的拼命按喇叭,碍于韶华在场,又不好骂脏话。   韶华看着这堵车的架势,怕是一时半会儿也好了不,突然灵机一动,说道。“老赵啊,往福开森路走吧。”   老赵不疑有他,兴冲冲的加大油门,惟独韶华的心怦怦直跳,一路上拼命抽烟,恨不得一口消耗掉一根,老赵从后视镜里窥视,觉得老板今日的烟瘾着实大了些。   福开森路至头至尾不过五百米,车辆单行,路人稀少,韶华指着前方小小的烟纸店对老赵说。“车子靠过去,我要买包烟。”说完,心虚的笑笑。“今天抽得凶了。”   往那熟悉的烟纸店去,居然还被店主给认出来了,招呼他。“ 呀!我说你怎么好久都不来了。”   韶华当即要了两包烟,封口一撕,笑着随意和店主闲扯几句,假装对对面的学校视若无睹。   特有的美国铃音“当当当当——!”四下,通知下课放学。女学生们手挽着手,成群结队的蜂拥而出,她们身着白色及膝长裙,头发或长或短,独独一个人编着两条麻花辫,荡悠荡悠,时不时从腰间侧出。   韶华抬手看了一下表,正好4点03分。他回到车上,吩咐老赵。“走吧。”顺便扬手丢了一包烟贿赂司机,只不过老赵由头到尾懵懵懂懂,不作他想。   他假装无意的看着车外风景,见她像是发辫松了,正伸手绞起微微捻着,可爱极了。   韶华心头一动,胸中情感有如涓涓细流,缓缓溢出,温润无声,她最后的动作是停在报摊前买了一份报纸,这景象浮在他眼前如何都挥之不去。   其实离离每天放学路过报亭都要顺手带一份《申报》回宿舍,究其缘由,粗略一想,以为是寂寞之余聊以慰藉,细微处思量,便知那是以往与爸爸一起养成的生活习惯。他总喜欢怪声怪气的念些小故事,胡编乱造一通。她改不过来,也不愿改,心中放任这微小的念想。   圣诞夜从华康里搬到学校宿舍后,她大病一场。身上被扎了很多针,再没人抱着紧哄慢哄,吃了很多药水,也没蜜饯送口或者特地乘车带她去吃酒酿圆子。除却风寒,加上心病,她与床榻缠绵许久。学校同学多为富家子弟,来去接送,从不住读。个别特例成绩殊好,大时大节也要回家团聚,过年的时候烟花爆竹齐鸣,宿舍里只余她一人,无处盘桓,想起两人曾驮着棉被一起玩说谎游戏,心跳眼热,与当下对比有如天渊,她病情愈加跌宕反复。炮仗烧了一夜,便失眠了一夜,早晨起来枕头套湿漉漉的。   任谁都没料到韶觉年给她的这一笔钱到头来竟是最先用来治病,离离躺在床上学着乌鸦的口吻暗骂一声娘,真他妈出师不利!而那些白花花的大洋与黄橙橙的金条,又让她觉得是这凄清冬夜里唯一的温暖,犹如壁炉里迸发的火星,心中希望顿生。正所谓财是人的胆,当霸气与豪气相携而来,困难艰苦眨眼不见,元宵过后,她病情大好,终至痊愈。   顾斯诺起先看她咬牙死忍的模样,就觉得十分可怜,总是时不时上门来探望,得知离离是被韶觉年赶出来后,更是出于愧疚,出于补偿,出于怜悯,待她愈发好了。   韶华隔三差五的会将顾斯诺约出来,不言自明,是将密斯顾当作鹊桥仙,好探听离离的消息。顾斯诺也是心甘情愿作传声筒,好有个借口与他出去。关于离离的一切,事无巨细,一一向‘爸爸’禀告。唯独离离的病情,却是知情不报。   皆因年前她病的最厉害时,烧得七荤八素,吃什么都吐,顾斯诺于心不忍,问道:“要不要叫爸爸过来看看?”   离离脸色大变,百般央求说不能告诉爸爸。顾斯诺无法,只得由她。   时间一长,顾斯诺在与韶华谈话之间,会选择避重就轻,故意绕开离离扯一些别的由头说开去,可却总惹不来韶华的反应,似乎只有说离离,他才有耐心一句一句的往下接,至于其它别的什么,始终漠不关心的样子。于是兜来转去话题又回到离离身上。   几次尝试失败,谈话冷场之后,顾斯诺终于忍不住问道,“倘若不是为了离离,你是不是就不来找我了?”   韶华料想自己终究是做得太明显,赶忙否认道:“当然不是,我们是朋友,来找你是再自然不过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边在心里默默向《To Tell A Lie》这本书的作者致谢。   顾斯诺见他否认的如此急迫,当下以为他果真是对自己有意思,瞅准了时机便放开胆子邀他同去百乐门。   韶华根本不喜灯红酒绿,但是对顾斯诺生日舞会的邀约总不好意思拒绝,谁知到了之后却发现一个大大的好处,那就是舞厅的一角独辟小窗,正对着华康里的屋顶,弄堂深巷一览无遗。   这简直是一个渴极的旅人在沙漠中找到了绿洲,尽管那绿洲是海市蜃楼。   对韶华而言,与其在家里一个人喝闷酒,不如去百乐门,那里人人跳舞寻开心,他独自偷偷站到窗前,不近不远的眺望,小心翼翼的呵护心底不为人知的柔软。   顾斯诺见他终日流连此地,以为摆脱了离离的紧箍咒,找到一个可以经营的共通点,关系面临脱胎换骨,几乎韶华每次过去,都是她同行作陪,自然将见面看成了一种约会。   可这约会一点儿不划算,甚至可以说极其昂贵。这样的年代,物价飞涨,白砂糖都贵了三倍,但凡高级点的舞厅门票都要一块大洋一张,百乐门更是三块大洋起跳,仍然紧俏,一票难求。身价和社会地位于此时成了附加值,顾斯诺和韶华通行无阻。   霓虹灯光,也与票价一样奢侈铺张,璀璨夺目到极致,竭尽所能绽放夜色的美,但在韶华心里,非但没有身价百倍,反倒被对面半明半暗的弄堂给彻底比了下去。他长时间站定在窗前,被夜风吹得凝成化石般,一心向往彼方市井里的暗,是自我摧残生活里的唯一念想。   长此以往,竟渐渐生出一些期盼,比如离离会不会偶尔经过这里,或者想他的时候回来看看呢,究竟会不会想他呢?   大约是老天终于听到了他的呼唤,深秋的某一天晚上,他循例在窗前发呆,突然看到华康里弄堂口的小馄饨摊前有一个姑娘,她的眉眼在心里百转千回,怎么会认不出来!披起外套,韶华忙不迭往外奔去。   “你去哪儿啊?”顾斯诺在后头一边追一边喊。   他都没有听见。    第41章 报摊   柴爿小馄饨是这街头巷尾的一道奇观,是旧世界的遗留,到了新世界又上不了台面,于是只好躲在黑暗的角落,靠一张老桌,几张旧凳,拼凑出一份营生。天黑出现,黎明收档,外国人雾里看花,不能体会其中的滋味,只有中国人才会在大冬天端着钢中锅子趿着棉鞋跑出去买宵夜,搓通宵麻将的人们也靠这份廉价的美味才能支撑到天亮。   韶华赶到馄饨摊前,只有零星几个中年人呼哧呼哧大口咀嚼着鲜肉馄饨,他问摊主:“刚才那小姑娘呢?”   摊主被问得莫名其妙,“什么小姑娘?”   他一边用手比划一边说道,“长头发,大大的眼睛,个子约摸到我这里,刚才站在你炉子前头。”   摊主长长‘哦’了一声,恍然大悟道。“她买了生馄饨带回去,没在这里吃。”   韶华四顾张望,黑黢黢的街道,数百米之间的距离人烟杳渺,他沿着郝德路狂奔,依稀看到前方有几辆黄包车,却怎么也追不上。   他撑着膝盖大口喘气,顾斯诺踩着高跟鞋跑到他身后,拍了拍他的背。“你到底怎么了?”   韶华直起身子,苦笑道。“没什么。”   两人沉默不语地往回走,路过馄饨摊时,韶华突然停下脚步,说道。“其实是我饿了。”   顾斯诺斜睨了一眼简陋的桌椅摆设,“我们去别的地方吃吧,这里…不干净。”她的声音很轻,但那股嫌弃的神色是无论如何都掩饰不了的。   摊主充耳不闻,知道这种高贵的‘上等人’自己伺候不起,俯身往炉子里加着柴火。   韶华却撩了衣摆径自在木凳子上坐下,不咸不淡的说。“这么晚了哪里还有店开门。”跟着,向老板要了一碗馄饨面。   摊主吆喝着应答了一声,不多时,热腾腾的汤面送到韶华面前。   顾斯诺掏出一块手绢,垫在木凳子上,这才敢落座,她要了一碗小馄饨,吃的时候优雅极了,小指微微翘着,引得旁边两个上夜班的工人浑身不自在。   韶华想起以前在华康里的时候,离离不止一次嚷嚷着肚子饿,要到弄堂口买馄饨吃,都被他以‘脏,不干净’为由,拒绝了个彻底。   更有一次,她周末了和同学约好出去玩儿,临行前他十分不要脸的抽出一张一百块作她的零用钱,离离本来笑着伸手去接,哪知他突然心血来潮,手收回一半,说:“ 叫一声好听的。”   离离突然脸色大变,一言不发的收回手径自出门了。   韶华愣了半晌,意识到自己玩笑开过头,无形之中伤了她的自尊。他的本意,不过是想让她‘意思意思’,亲他一下。   之后一连几天,离离嘴巴上就像装了拉链,无论如何都不肯开口,甚至到了饭点,他都没有听到熟悉的声音,喊他:“吃饭啦!”   韶华为此十分忐忑,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忍到第三天,趁夜摸到她床边,蹭啊蹭,险些钻到她被窝里。   离离冷哼道,“走开。”   他赶紧求饶,“以后再不开这样的玩笑了,你就原谅我吧。”   离离‘嗤’的一声,笑着推他。   此时韶华看着顾斯诺的反应就像是从离离的眼睛里在看自己,明白她为何会讨厌他,讨厌陆茵梦,因为像他们这样的人,从小锦衣玉食,哪怕并非出于故意,言谈举止间也自有一股高人一等的神气,是天生的优越感。总在无形间就贬低了旁人。   这些日常琐碎,都有她的影子,牵动他心里的那根针,引起的疼痛又令他愈发警醒,将他变成一个猎人,跟踪她的形迹,嗅着她的气味,往后每夜守候在百乐门的窗前,死死盯着对面的弄堂。只是整个冬天过去,那个姑娘再没有出现。   既然苦苦守候等不到她的来临,他只好主动出击。来年春天,发掘出一个新的爱好——去大杨浦视察工厂。   每次回来都从福开森路走,他看着她放学,手里提着书包一晃一晃的,漫不经心的走路,惯例去买报纸,然后掏出零食去喂路边灌木丛里的流浪小猫,连身边那个跟班袁淑芬也还是老样子,塌鼻子,大嘴巴,顶着乱糟糟的卷发。   车子与她擦身而过,韶华在心里笑,猜想离离一定是故意的,找了这么个跟班儿作陪衬,好将自己显得格外灵动美丽。真是个坏丫头!   他不知道,离离绝对不是故意的。女子间的友谊,尤其是第一名和第二名之间的友谊,是永远的你追我赶和惺惺相惜。   这第一名是袁淑芬,第二名才是离离。   每个学校都会有许多女生群体,她们同进同出,挽着手一起上厕所,仿佛有同生共死的情谊。这当中,领头人必然是最有权势的那一个,另外还会有一个甘居幕后的,充当团体中的‘军师’,这个人不抛头露面,看起来既重要,又不重要。所有人听命于女王,而女王私底下却听命于‘军师’。   袁淑芬的家世背景和学习成绩决定了她在团体中的地位,就是那个呼风唤雨的‘女王’,拥有排挤其他人的权利。然而她的丑陋又令她自卑,一方面从权力中找寻征服感,一方面又渴望美女的友谊,仿佛跻身美女的行列,自己也会变得美丽起来。她对离离简直言听计从,从吃的穿的用的,到神态动作,举手投足无一不是模仿离离。外人眼中,她们要好得像连体婴。   然而就在不久前,袁淑芬突然意识到或许她们的关系绝对不是表面上看到的那样。   起因是高中升学考的那次决定性测验之前,她向叶离虚心求教复杂的三角函数题,离离毫不吝惜,倾囊相授。   可事后分数榜一经贴出,袁淑芬却呆住了,离离以几分之差败北,不偏不倚的还是安安稳稳的屈居于‘老二’的位置上。   袁淑芬一直担心被第二名赶超,但私心里对彼此的实力是一清二楚。尤其在看到离离国文和英语高于自己,仅在数学上落后,更是难以置信。   她找到离离对质,离离的解释是,自己把至关重要的大题想的太复杂了,以致被误导,最后计算出错。一边还跺脚,懊恼地说。“真是阴沟里翻船,太倒霉了。”   袁淑芬冷笑,“你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话虽如此,她其实根本不信,离离几天前才教过她解法,怎么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她心里忽然有了一个猜测,自己这个第一名,或许是别人拱手相让的。   这令她感到悲哀,唯一值得骄傲的东西没有了,由此对离离的爱慕便也转变成嫉妒,背地里不顾一切的打压对方。   女学生们一入高中,分班皆以成绩为排列顺序,毫无疑问,袁淑芬和韶雪是一个班,新的环境里也只有他们两个是旧识。   别的同学都叫离离‘韶雪’,她们不知道她原来的名字。唯独袁淑芬,似乎像抓到了离离的小辫子一样,总是带着恶作剧的心态,当着众人的面叫她‘离离’。   班级里人人都有英文名字,艾玛,索非亚放在嘴边是常事,起先大家都以为韶雪的英文名字是‘Lily’,也没有多想。而后却渐渐起了些风言风语,说韶雪是来路不明的孤儿,根本不是什么大老板的女儿,又过了不久,说她是某个明星的私生女,被丢弃了不要的。当得知她住在学校宿舍里,并且节假日都不回家时,传言愈演愈烈,五花八门,渐渐走向失控。   有一回离离在女厕的小隔间,听见几个姑娘嘻嘻哈哈的追打进来,站在水槽边说话。   其中一个压低嗓门,向众人耳语道。“你们晓得伐,听人讲,韶雪是韶老板和一个女明星厮混生下来的。”   “真的假的?”问这话的女生有些一惊一乍。   “哼!”又多出一把尖锐的嗓音插进来评论道,“我就说她看上去很骚,装模作样的假正经,还真当自己高贵的不得了。什么东西!”   之后,那几个姑娘又交头接耳,神秘兮兮的互相对着口供:“你们听谁说的?可靠吗?”   “还有谁?跟她最要好那个袁淑芬呀!”   “她的确怪怪的,你看开学典礼和家长会,她家里没来过人。”   “你一说好像真的是…”   离离一直呆在隔间,默不作声,直到几个女生将闲话说尽兴了,散场了,才敢出来。   谣言四起,连顾斯诺也有所耳闻,只不过对着韶华时,向来是报喜不报忧,是以当某一个傍晚,韶华的车子再次路过福开森路时,他被眼前发生的那一幕深深刺激到。   那一天,袁淑芬没有陪着离离,借口家里有客来访,早早被司机接走了。离离落单,一个人往宿舍走,被几个女孩子围住,将她困在中间推推搡搡。   韶华老远看见,以为是姑娘们闹着玩儿,后来竟看到离离的头发也被她们扯开了,散在背后颇显凌乱,车子驶过她身旁,他听到她们嘴里不干不净的谩骂。   “噢哟,你妈不是电影明星吗?戏子要露要骚,懂伐啦!”说着,伸手去扯离离的领襟,脖子锁骨立刻暴露无遗。   离离用书本挡在胸前,“你们干什么?”   “干什么?”她们仗着人多势众,其中一个抢过离离的书放在地上踩了几脚,另一个看上去是大姐头的人狠狠甩了离离一巴掌,‘啪’清脆的一声。“野种!”   韶华惊呆了,车子却已风驰电掣的驶过,他大怒,对着老赵喊道。“停车!停车!”   老赵给结结实实吓了一跳,赶忙踩下刹车,韶华猛推车门跑了出去。   他回到刚才离离被打的地方,那里却一个人都没有,好像那些事都是他凭空想象出来的,从未真实发生过。   “离离——!离离!”韶华沿着福开森路奔走,一边高声叫喊。   没有人应他。   四下里张望无果,他来到校门口的报摊前,店主正在整理没卖光的晚报,预备收档。   韶华掏出一根烟递给店主,“麻烦借问一声…”   话还没说话,就被店主粗鲁的打断,一边用手驱赶他。“跑开跑开,关门了!”   韶华无奈的叹了口气,慢慢走开去,脚步异常沉重。   待他走远了,报摊的店主悄悄的向身后说道。“离离小姐,他走了。”   离离正蹲坐在报亭的角落里,一手捂住嘴,身前有一大堆杂志刊物,还竖着一张马路天使的海报以作遮挡。   吹水将报纸扎成一捆,回身看见她眼眶有些红,愤愤不平的问道。“离离小姐,要不要我帮你教训她们?”   离离摇头,“不要轻举妄动。”   吹水低低道了一声‘是’,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玩意交到她手上,说道。“老大让我带给你的。”   离离接过在掌中把玩,是一只用木头雕的算盘,表层刷了一层金漆,玲珑趣致。   她笑了,脑中显现出乌鸦坐在葡萄架下刨木头的样子,嘴里还不停抱怨着。“唉,我妈说干木工没出息呀,可我读书实在读不进去。”她从报亭里探头探脑的出来,走之前再度关照吹水。“麻烦你,先别告诉乌鸦。”   吹水皱眉想了会儿,点头说‘好’。   她又说道,“唔,帮我谢谢他的金算盘,我很喜欢。”   吹水憨憨地笑了,想还真是名副其实!   哈同花园之后,乌鸦曾鬼鬼祟祟的将吹水拉到一边说话,问他。“你愿不愿意替我做一件很重要的事?”   吹水立马拍胸脯保证,上刀山下油锅,唯老大马首是瞻。   可谁知道,乌鸦竟是叫他去中西女塾门口卖报纸!   “我操!”他当时在心里这样骂了一千遍。   可当夕阳西下,一群漂亮的女学生穿着短裙子从校门里出来时,吹水心里的天秤立刻倒向另一边,觉得老大是世界上最好的老大!太善解人意了!   没过几天,离离小姐就来他的摊位前买报纸,一边挑挑拣拣,一边问他。“《国民周刊》和《华商报》哪个好看些?《小说新编》有没有?”   最后她买了一份《申报》。   等她走后,吹水发现离离小姐刚才随手翻过的《国民周刊》里夹了一封信,他马上贴身收好,回去交给乌鸦。   理所当然的,吹水以为这是情书。作为忠心的下属,理智告诉他不该偷看老大的信件。可作为一个没尝过女人味道的单身汉,他的忍耐力实在有限。   于是从老皇历上挑了个大吉的日子,他烧了一壶水,将信封凑到壶嘴上,胶水立刻被蒸汽融化,只不过书信的内容实在是令人大失所望。   里面根本不是什么情书,而是歪歪扭扭的画了许多线条,写着‘虹口’二字,他觉得那像是地图。   期间斧头帮一直销声匿迹,然而就在乌鸦收到信后的三天,据说日本鬼子在虹口的一个小村落里遭到埋伏,全部被人砍成稀巴烂。   吹水事后听帮里的兄弟们吹嘘,如何将鬼子放倒,如何缴了他们的械,如何砍得他们哭爷爷告奶奶的,心中十分热血。   而后乌鸦喝醉酒,将雕好的算盘给吹水让他转交离离,嘴里叽哩咕噜念叨着。“拉比就是金算盘,那地方九曲十八弯的,要不是事先给我地图,就是他妈的神仙进去也绕不出来。”   吹水这才恍然大悟,多少猜到了事件的核心。   皆因如此一来,非但抱了国仇,他们还不花一分钱就得了日本人的军备!真是神机妙算!   往后他看见离离小姐难免都带点钦佩的眼光,只是又忍不住深思,这…她到底是不是老大的女朋友呢?    第42章 赛马   韶华回去之后,越想越不对劲,觉得事情和顾斯诺交待的实在是相去甚远,于是赶忙挂了电话约她出来。   顾斯诺听完韶华的叙述,面有难色,最终还是支支吾吾的承认了。将离离在学校里的一些困窘全都倾吐了出来,包括谣言的各种版本。   韶华大怒,“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顾斯诺被吼的没了主张,“我…”   “你什么!”韶华没好气地质问她。   “我…离离不让我说!”   韶华一听更火了,“她不让你说你就不说了?!她是孩子你是大人,你连这点判断力都没有吗?”   见韶华凶神恶煞要吃人的样子,顾斯诺终于是忍不住要哭了,低着头抽咽。   韶华鲜少发火,对着女人发飚更是第一次,赶忙从兜里掏出手绢来递给她,连连赔不是。“真对不起,我口气不好。实在是抱歉。”   顾斯诺低着头不说话,心里又恨又委屈,凭什么自己要夹在他们父女中间受这份闲气!   韶华将心比心,觉得站在顾思诺的立场的确左右为难,坦白道。“其实你已经帮我很多了,没有理由要你做这做那,只不过我想我们是朋友,素来都把你当自己人,所以…真是对不起。”说着,站起来向她鞠了个躬。   顾斯诺被他弄得又气又笑,觉得自己怎么摊上这么一个傻子!   “你笑了我就当你不生气了?!”韶华一边说一边往她的咖啡里夹了一颗方糖,跟着将事情的缘起向她娓娓道来。“你只知道我收养离离,却并不知道我为什么收养她。”   他说着,轻轻叹了口气。“离离的爸爸是我害死的。”   “啊?”顾斯诺惊讶的张大了嘴。   “三年前,有一次和顾伯伯出去应酬,席间喝多了,回家的路上开车速度太快…”他顿了一顿,才继续说道。“离离的爸爸就这样被我轧死了。”   “我知道没理由要你理解我的心情,但还是希望你能谅解。离离很可怜,如果不是我阿爸非要赶她走,我是无论如何不会放她一个人在外头的。”   顾斯诺点点头,“我明白了。”   “谢谢你!”韶华捉住她的手,“真的谢谢你。”   *   这一年的夏天来得特别早,不过农历五月,天空已赤红一片,按古书上记载,绝对是兵戈之象。同盟国与轴心国的战争进入空前胶着,谁都有可能反败为胜。然而星条旗的主人却已迫不及待,坚称自己一定会赢。放暑假之前,美国领事馆邀请中西女塾的圣诗班,去跑马厅唱美国国歌。   开幕典礼上亮相完之后,女学生们便集体盘踞到休息室里玩耍去了。   大堂里因此十分喧哗,离离在小卖部买了支橘子水,倚着栏杆上悠哉悠哉的看着窗外。她对比赛的规程一知半解,所以只能靠马场上主持人的英文赛况播报略知一二。   中场休息的时候,身旁贵宾室的门打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两个人。离离背对着他们,并不知道来人是谁,却听到一把熟悉的声音。   “听说你买了一匹马,今天会上场吗?”   那把声音淡淡回答,“带会儿下半场出来。”   “叫什么名字?速度怎么样?好的话我等会儿可就在老兄你的宝贝身上押注。”   他浅笑,“还没有名字。”   离离手中的玻璃瓶险些跌碎了,她有好几年没有这么近距离的接触他,仿佛此时此刻他和以前一样,正从后头抱着她,热热的呼吸在头发丝里乱窜。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波动,她猛地回头!   霎那间,他也看到她了!   白色的学生裙,长发略为向内弯曲,他买的金色玻璃丝发带正绑在她头上。   离离不动声色,将橘子水一气喝光,塑料吸管发出簌簌的声音,她回到柜台前将瓶子还给小卖部的店员。   韶华赶紧靠过去,站在她身旁,同时从兜里掏出一百块钱递给店员。“全帮我买第7场24号。”   店员眉开眼笑的接过,他的手垂下之际,故意碰到了她的手,轻轻勾了一下她的指头。   韶华的友人也跟过来向店员打听,还有哪几匹状态特别好,赢面特别高?   两人的手指一滑而过,为了不引人起疑,离离正欲转身离开,身后却赶来几个女同学,叽叽喳喳的问她。“韶雪,下个礼拜六我们去安慈敬老院好不好?大家说好一起去替老人家打扫。”   离离显得有些赧然,不好意思地低头。“这个…我和淑芬约了去海德公园,说好她教我骑脚踏车的。”   韶华心头一跳,离离根本就会骑脚踏车,他一早教会她了!   几个女生对视一眼,面上挂着嘲笑,冷笑,尽在不言中的神情,有一个嘴快没忍住,损了离离一句。“整天淑芬淑芬的,跟在袁淑芬屁股后头,你就是被她卖了也不知道,还傻乎乎帮着数钱呢。”说完,又是一阵暗暗的讪笑。   “说什么呢!”袁淑芬从不远处赶来。   韶华和袁淑芬打过照面,于是赶忙拉着友人离开,去马场前排观赛了。   女学生们又说了一通有的没的,不知是谁提议也要去看比赛,于是所有人便顶着大太阳坐到露天的观众席上了。   第六场比赛平平无奇,高大挺拔的英国纯种马夺得了冠军,毫无悬念。   待到第七场,却似乎是暗流汹涌,仿佛之前的人都是为了保存实力,留待这一刻一决胜负。根据投注的金额来看,呈现平均的趋势,几乎匹匹马都有赢得可能,而最有可能赢的马集中在3号,16号,29号身上。   赌徒和女学生们的观看点很明显是不一致的,索非亚赵就指着马场中的24号喊道,“啊呀,那匹小马驹太可爱了,全身雪白雪白的,好想要啊!”   所有人顺着她的手势看去,纷纷表示这匹马绝对是人间尤物,但又惋惜的很,它这么小巧玲珑怎么可能会赢?在各种骏马面前,实在是太弱小了!   然而她们不知道,第七场并非障碍赛,光是高大挺拔是没有用的,等跑了几圈下来,大热门3号和29号已经体力不支了,小马驹24号呈现出了非凡惊人的体力,这种马在古代是最适合跑‘长途运输’的。   一时间观众席上沸腾了,人群自发分裂成两股势力,投注的赌徒自然希望24号这匹小马输,最好摔断腿什么的,女学生们则气势如虹的高声助威。“Pony!Pony!”   “Twenty-Four!Twenty-Four!”   离离的目光始终热切的盯着前方,却不是那匹小马,而是坐在前排贵宾席的某人。   韶华回过头,含笑的看了一眼群情奋勇的女学生们,招呼了一个侍者过来,附在对方耳边说了两句。   当比赛进入尾声,是属于16号和24号白热化的冠军争夺战,孰料16号的骑手急于求胜,最后竟老马失蹄,摔得惨不忍睹,在马场上扬起半边尘烟。   女学生们眼看24号冲入终点,顿时放声欢呼,互相击掌。   韶华深深看了她一眼,起身和友人离开。   胜负已分,场下的英国裁判抄起喇叭不断重复着:Winner No.24,Owner Shaw Yip Li.   有一个侍者向女学生们走去,穿过人群到达离离身边,礼貌谦和的唤道。“韶小姐。”   “嗯?”离离抬头。   侍者将一只金哨子交到她手里,离离不明所以的接过,将哨子放到嘴边随意试吹了一下。   却不想那哨音异常嘹亮,穿透人群,‘吡’的一声直抵场下,小马驹立刻抬体蹄子,‘呜——’发出长长的嘶叫,应和着主人。   侍者在一旁提醒,“韶先生说了,这是生日礼物。”   女学生们全都一脸艳羡的望着她,恍然大悟原来广播里喊得那个小马驹的主人Shaw Yip Li就是韶雪。   “原来今天是你生日呀?”圣诗班的指挥讨好的凑近离离。   她低头一笑,“嗯。”   连她自己都忘记了,她的十六岁生日。   有人偷偷惊叹道,“韶雪怎么叫这个名字?”   离离直言不讳,“我是爸爸收养的,原来叫叶离。”   大家没想到她承认的这么爽快,瞬间都有点不好意思,扭捏起来,又有人小声嘀咕了一句。“韶雪,你爸爸对你可真好。”   索非亚赵拿她开玩笑,“韶雪,把两个姓氏叠在一起,好像韶•叶离这种做法在古代可是女子出嫁从夫才会弄的。”   “就是就是。”指挥掰着手指附和的举例,“好像什么张李氏呀,龙胡氏…”   说完,全都嘻嘻哈哈的笑作一团。   离离心里闪过一丝甜意,自言自语道:“只有他才做这种无聊的事。”   得奖者是要牵马绕场一周的,离离让侍者引路,转头问其他人。“你们要不要一起去看?”   “当然去!当然去!”一个个争先恐后的。   袁淑芬冷着脸,沉默不语的跟着大部队。   白马的脾性素来不太和顺,不能与黑马棕马相比较,但这匹马在离离手里却十分贴服,她揽着它的脑袋,亲它,抱它,替它梳理鬃毛,一边还和它说话。“你说你叫什么名字好呢?嗯?”   女学生们全都上前又抚又摸,最后离离在绕场一周的仪式结束时,告诉裁判,决定叫它‘Chesty’。   “Chesty,Chesty!”她温柔的唤它,一边将头上的发带扯了下来,把金哨子绑在上面,挂在头颈里当成项链。   傍晚时分,女学生们虽然依旧乐此不疲,但兴奋之情已随着体力耗尽而消失不见,只剩下疲倦。她们陆续钻进汽车,启程回学校。   天气闷热,一个个都恹恹欲睡的样子,累得谁也说不动话。离离摇下车窗让风吹进来以作缓解,她的声音浅浅淡淡,随着风一起钻进了所有人的心里。“那一年,妈妈死在南京,爸爸带着我好不容易逃到上海,跟着不久也病死了,现在的爸爸收养了我,才不用流落街头。”   空气于此时陡然凝滞,简直令人无法呼吸,女学生们集体沉默,她们都想起,有一年的夏天也曾热的不同寻常,天边满布红光,如血的颜色,正是一九三七年南京城破。   离离是一个战争孤儿,祖籍南京的故事让几个心软的女学生率先红了眼,她们仿佛看到横尸遍野的南京城,万人坑里男女老幼无一幸免。而在座的所有人不仅好好的活着,还都一起说过韶雪的坏话,或者冷眼旁观的煽风点火,她们虽然没有将‘对不起’三个字直接说出来,却都在心里内疚,自责。   相比之下,袁淑芬不仅气焰嚣张,平时待人又骄横跋扈,最重要的是,她们家为日本人卖命,是名副其实的汉奸!卖国贼!   没有人愿意再与之为伍。    第43章 怀柔   往后的日子,如果不是离离,袁淑芬恐怕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独行侠。同学们表面上看起来一如既往,待她客客气气的,但眼风里的鄙夷到底是藏也藏不住。   袁大小姐何曾受过这样的冷遇?因此非但没有忍气吞声,反而变本加厉的飞扬跋扈,说话跟开大炮似的,非要夹上三个英文单词骂人。明里没人敢招惹她,暗地里却都变着法子整她。例如趁她不注意将女厕的门反锁了,留她在里面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又或者在她课桌椅上涂点万能胶什么的……   离离的情形却是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人缘水涨船高,课间休息坐在草坪上,台阶前,总有大把女生围着,绕着;课桌里也尽是各方孝敬的小零食,只要韶雪肯收,肯吃一口,送礼的人仿佛无上荣光。和韶雪作朋友成了一种潮流,是证明自己内心良善的手段。   然而离离总是在人最多的时候,大煞风景的问一句。“咦?淑芬呢?我们叫上她一起去吧。”   “嘁!”“哼!”“嗤!”“她!”“哈!”是所有人的反应。   袁淑芬听见了,瞧见了,内心世界逐渐崩塌,一个人跑到女厕偷偷的哭,抹着眼泪咒骂。“谁要你施舍,呜呜,谁要你可怜!”   可她不能任由别人欺负不还手。于是哭完了,便开始琢磨下一步的作战对策。   试问这世界上谁没有弱点?袁淑芬打定主意非要找出蛛丝马迹来,狠狠扒下离离那张善良美丽的皮!   周五是暑假前最后一天上课,放学的时候,袁淑芬故作亲热地挽着离离的手往外走,提出要去参观离离的宿舍。   路过报摊,离离雷打不动地停下来。“老板,下个月的《小说新编》来了没啊?”   吹水将当天的《申报》递给她,“哪有那么快,5号以后才出呢!”   离离微笑接过,把钱给他。   袁淑芬问道,“你的诗歌下个月在《小说新编》上发表了?”   “是啊!”离离看起来兴高采烈的,“第一次,难免有点儿紧张。你别笑话我。”   袁淑芬扯了扯嘴角,默不作声。   两人沿着福开森路走了一段,拐进宿舍楼时,她突然注意到离离手上似乎少了什么,便脱口而出。“离离,你的投稿信呢?刚才还拿在手里的!”   离离一经提醒,好像乍然想起有那么一回事,赶忙摸了摸口袋,又翻翻书包。“咦?好像是…刚才还在的!”   袁淑芬凝神想了片刻,提醒道。“是不是…刚才遗漏在报摊上了?”   离离‘呀’了一声,撒腿就往外跑,嚷嚷着:“我去找回来!”   袁淑芬拉住她,“算了,大概是我记错了。”   离离眼中闪过一丝狠戾,转瞬即逝,回过头亲热的挽起她的胳膊往宿舍里带。“我另写了一部小说,打算投去《申报》的,好淑芬,你帮我瞧瞧,提些建议吧。”   “哦?叫什么名字?”   “鸳鸯蝴蝶梦。”   ……   袁淑芬在离离的房里坐了一会儿,两人相安无事,见外边天色已晚,便预备回去了,此番深入虎穴,却落得一无所获,袁淑芬走时难免冷着一张脸,连做戏也懒得做。   第二天下午,离离依约出现在袁公馆门前,保姆出来应门时显得颇为意外,说:“小姐一早就出去了,到现在还没回来,韶小姐你先进来等吧。”   离离笑着说了声‘好’,顺便也和袁淑芬的父母打了声招呼,便跟着保姆到袁公馆的花园露台上,这是她们经常聊天聚会的地方。   佣人备了茶点招呼她。离离一边品着咖啡,一边趴在栏杆上俯瞰街景,对面的海德公园因为周末而比平时热闹许多。   梧桐树荫里,韶华坐在海德公园的长凳上不停看表。   年轻的情侣踩着脚踏车从他面前经过,男孩子托住后座,嘴里不住提点。“看前方看前方!保持一条直线,别看地下!”   女孩子将车骑的歪歪扭扭。   他含笑望着他们,忆起离离每一次从车上下来就捂住屁股扑到长凳上哀嚎。“哎呀,疼……”   骑车的姑娘迎风,眼里吹进了沙子,扑通摔倒在地,眼看就要哭了,男孩上前扶起她,捧着她的脸吹,细细碎碎的亲昵耳语,听不真切,他们相携站到树荫里,影子交叠在一起,旖旎动人。这令韶华想到他们分别的那一夜…   还有,周末休息日,他赖床不肯起来,小不点趴在他被窝上一边笑一边摇头晃脑地问他。“好看吗,好看吗?”   珍珠挂在她耳垂,莹润晶白,光华流转。   韶华脱口而出,“好看。”   离离眯起眼,视线在他脸上巡视。“真的?”   保险起见,他托着下巴又看了看,郑重其事地点头。“千真万确。”   她这才心满意足,让他又睡了会儿回笼觉。   金灿灿的阳光透过梧桐树叶泻下,一如回忆里的旧时光,百般珍贵,却无论如何摸不着,抓不住,任凭它近在指尖。   其实韶华一大清早就来这里守候,那时晨练的老人自发组织打太极,他看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人群散去。正午时分,不远处的石桌上有人摆开棋局,观战的人群稀稀落落的围着,还有用大毛笔蘸了清水在地上练字的学者,他从满怀希望等到心急如焚,觉得下一刻,下一刻她肯定就要来了,待到最热的时候是下午两点,有冷饮车吆喝着路过,他买了棒冰等她,自己吃一根,给她留一根,结果白白化了。一轮红日终于慢慢由金色变赤橙,夕阳西下,他心里最后的一点希望也被磨灭了。   韶华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她明明暗示自己到海德公园来,为何从头至尾都没有出现?   叹了口气,他落寞的起身,一个人沿着老路踱出公园,站在大门口,他还不死心的左顾右盼,希冀着,迟到的那个姑娘会气喘吁吁的跑过来,连声道歉说:爸爸我来晚了。   可,终究没等到。   离离在阳台上,温情脉脉的看着。她伸出一根食指,点在那人影头上,像在与他玩耍。眼见那个身影从梧桐树荫里缓缓站起来,在公园门前探头探脑的张望,眼看着太阳的橙色愈发暗沉,已经喝了四杯咖啡,不能再喝。他们明明靠的这么近,却见不着,想到这里她眼中无声无息的团起一层雾气,聚拢,盈满眼帘,摇摇欲坠的却始终不肯落下。如果不是袁淑芬,他们本来可以有一次神不知鬼不觉的会面!   她的手指紧紧抓住栏杆,一字一字从嘴里蹦出来,是压抑极了的心声。“爸爸,你要等我。”   这时,身后却传来急切的脚步声,她不得不从情绪里抽离,保姆惊慌失色的跑过来。“韶小姐,韶小姐!我们小姐出事了,老爷麻烦你过去一次,帮帮忙,哎哟,太太哭得昏过去了。”   离离一脸不知所措地站起来,“究竟怎么了,你慢慢说。”   “哎哟,你跟我过去,跟我过去。”保姆一把拉住她的手,急匆匆将她带到袁淑芬的父亲面前。   袁家的这一对中年夫妇好不容易稳定情绪,终于交待清事情的大概原委。   离离下午来找袁淑芬时,这对夫妻才想起女儿一早出门到现在没回来,当即便发散人手去找,家门口,图书馆,公园,常去的地方都去遍了,也没有女儿的踪影。跟着打电话去巡捕房报了案,不想电话才挂没多久,闸北就传来了消息,说是有一架自行车在那一带的贫民窟里被发现,连带找到的还有一具女尸。   警察语焉不详,却让袁家的人去认尸,顺便叫上亲朋好友,相干人等过去了解了解情况。   离离看着挂了一脸泪珠的袁母,安慰道。“袁妈妈,你别哭,既然让你去认,就是不能确定是淑芬,我们先去看看吧,你别怕。”   “就是就是!”袁父赶忙帮腔,“你看你!见识还不如一个孩子,咱们擦擦脸,赶紧走吧!”一家之主发话,总有些安定人心的作用。袁母不再哭泣,可背过身去袁父的手却抖个不停,他的内心也希望这一切是个误会,但不知为何,心底有一层萦绕不去的阴影,是不安的预感,很不安。    第44章 怀疑   巡捕房的警官将他们三人带到停尸间门口,离离咬唇站定了不动,似乎是害怕的不敢迈步子。   袁父理解的说,“这些事情我们来就好了,你就不用进去了,把知道的都跟警官说说吧。”   离离点头。   其中一个警官,高高瘦瘦的,有点仙风道骨,人称老崔,将离离带进了一个小隔间。   “韶小姐是吧?”老崔在她面前坐定,摊开一本簿子。   “嗯。”离离埋头拨弄着手指,看起来很害怕的样子。   老崔笑着露出一口烟牙,“你别怕,没事儿,循例问问。”   “嗯。”她还是只说了一个字,害怕中又多了一层羞怯。   “你和袁小姐是同学?”   “是的。”   “很要好?”   “我们是好朋友。”   “好到什么程度?”   “常一起玩,我以前老睡她们家。”   “哦。”老崔淡定的记上一笔。   房间的隔音不大好,门外撕心裂肺的痛哭声依稀传进来,是袁母的情绪骤然失控,离离因此吓得肩头一动。   老崔抬起头来直视离离,目光里有种穿透人心的力量。“你也听到了,如此看来,想必那具尸体就是袁淑芬小姐了。”   离离不说话。   “嗯,是这样,你知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去闸北?”   离离摇头,她终于不再回避老崔的目光,一双眼带着不解和无辜看向这个警察。“她从没提过要去那里,我们说好了,今天到她家碰头,她带我去公园骑脚踏车,然后Picnic。”   老崔是个粗人,一听这种中不中洋不洋的说法就挠头。   离离补充一句,“野餐。”   他摸着下巴,“约了下午?”   “嗯。”   老崔似乎有什么问题想不通,很头疼的样子,一直不断的喃喃自语。“究竟为什么要去闸北?为什么要去闸北?为什么是闸北?”   因为韶小姐和袁小姐这种满口夹英文单词的‘上等人’是不会贸贸然跑到下只角的闸北去的,除非那里有什么认识的人,或者非去不可的理由。   离离被晾在那儿很久,足有刻把钟,终于忍不住怯怯地问道。“那个…还有别的问题吗?”   “啊?!”老崔像是突然想起还有她这个人,“对不起对不起,我一思考问题就容易走神。说完这句,又继续走神,埋头在小簿子上画各种曲线直线图。   离离尴尬的苦笑,刚刚好做到三分无奈,七分茫然,却还是趁他不注意,偷偷看了一眼,只见簿子上画着箭头,写到:人?动因?   突然,他大掌一拍桌子,居高临下的站起来俯视离离。“你要不要去见她最后一面?”   “啊?”离离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他一把拉起来往门外拖,直拖到停尸间门口。   恰好这时迎面走来一个人,西装笔挺,手里夹了一只公事包,抬手正和老崔打招呼的瞬间,看到他身后的离离,当即‘咦’了一声,问道。“你抓着她做什么?”   离离一看,是吴绪方!   她立马甩掉老崔的手,躲到吴绪方的背后,小手捉住他的西装下摆。   吴绪方反手揽住她,如同铜墙铁壁般形成包围圈,又问了一遍。“老崔,你干嘛抓着我家闺女?”   老崔睁大了眼睛,“你家的?”   “是啊!你小子也不打听打听她是谁,胡乱抓人!”   老崔嘿嘿一笑,掏了一根烟递给吴绪方。“谁抓她了?!胡说八道,韶小姐是我请回来帮忙的,不信你问她!”说着,下巴朝离离抬了抬。   袁家夫妇此刻也从另一个小隔间里出来,老崔又指着他们说道。“你看!就连当事人的爹妈我们也是要问的,这是负责任,我可没有为难你家闺女。”   吴绪方半回头,“他说的是真的?”   离离勉强的轻轻点了下头,跟着捉着吴绪方的衣角晃了晃,小声嗫嚅道。“那个…吴叔叔,你陪我进去吧!”   吴绪方还没问去哪儿,老崔已第一时间打开停尸间的大门。冷气,死亡之气,通通扑面而来。   离离亦步亦趋的跟在两个男人身后。   老崔拉开一格抽屉,“喏,你自己看。”   离离哆哆嗦嗦靠近,吴绪方伸出一只手揽住她肩头。“别怕别怕。”   离离飞快看了一眼,就别过头去。   “是她吗?”老崔问道。   离离咬住嘴唇,老实的回答。“我…不知道。”   “她爹妈都认了,你不知道?”   “我…我不知道她脸被划花了,看不出来呀。”   老崔点头,似乎对这个答案很满意。“那倒也是,这胳膊这腿,她爹妈认得,你未必认得。”说着关上了抽屉,领他们出去。   告别时,他对离离说。“可能还会需要韶小姐你再来帮忙,请多多包涵。”   吴绪方抬眉,“喂,你知不知道她是谁,她爸爸是…”   离离一把拉住他衣裳,不让他继续说下去,吴绪方只好撇撇嘴,揽住离离的肩头说。“走,我送你回去。”   离离点点头,看了老崔一眼,后者又露出一口烟牙,冲她挥手致意。“再会。”   站在巡捕房门口,望着他们离去的身影直至再也看不见,一个包打听方突然窜到老崔身旁刺探道。“崔爷,您为什么怀疑她?”   “胡说!”老崔赶忙否认,“谁说我怀疑她?她哪里值得怀疑!”   “呵,不怀疑她?不怀疑她您盯着一个黄毛丫头这么久做什么?还神神道道的,一会儿困着人家等露出马脚,一会儿又居高临下的唬人?”   老崔白了他一眼,“哟,你对我的办案手法倒是很了解嘛。”   “嘿嘿,这不…崔爷您平时就是这么对兄弟的嘛…”   忽冷忽热,威逼利诱,虚张声势。——这一套流程是老崔惯用的查案手法。先将嫌疑人晾在一边冷着,心虚的人会表现得坐立难安,之后就很容易被突破心防,随即找准时机,突然大喝一声,拍案而起,用气势压倒对方,以便察看对方真实的反应。   “嘿嘿!”包打听笑得十分猥琐,“那要不然就是您看上这丫头,要单独多和人家处一会儿。”   老崔歪着头想了下,觉得十分在理,难道今天这么反常是因为自己好色?   他笑笑,并未作答。   其实韶雪表现的很正常,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   她害怕,这害怕中还有一丝对陌生人的戒备,对警察无能的藐视,通通恰如其分。说来有些可笑,如果非要说韶雪有什么地方可疑,那便是出自老崔多年来办案的直觉,他以为韶雪至少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害怕,在他拉着她的手硬往停尸房拖的时候,她的手一点儿不抖,也没有朝反方向拉扯,而是顺着他的力道走,甚至连手汗也不出。倘若用这个点作为疑点的话,似乎有些太牵强了。于是在停尸房的时候,他故意问她为何不肯定尸体就是袁淑芬?她的回答诚实合理。   假设当时韶雪坚持肯定说是或者不是,老崔相信,自己以后一定会死死咬住她不放。可她说不知道,是的,就是不知道,因为凶手犯案自然对袁淑芬面部遭到毁坏知情,韶雪看来对此一无所知,所以老崔便不得不暂时将她从可疑人物名单中剔除。   而这个问话的包打听,便就是老崔安排在闸北和虹口的线人,就是他第一时间发现了袁淑芬的尸体。   “我看哪,不是青帮就是斧头帮。”包打听说道,“多半是寻仇的。”   老崔默然片刻,问道。“你那么肯定?”   包打听压低声音凑近老崔的耳朵,“袁家可是为日本人卖命的,多少道上的人盯着呢。还记得几年前那个风光的上海市长?”说着一手护住嘴巴神秘兮兮的,“前些日子被人用电线给勒死了,枪都来不及掏,尸体丢在了极司菲尔路上。”   老崔知道他说的是傅筱庵,37年日本人占领上海后,傅公开投靠日本人,第二年在日本人的支持下,出任上海特别市市长。   老崔点头,“这件案子行事的确像帮派里的作风,可是…”为什么要毁容?   毁容绝对是出于私仇,这种泄愤的行为用在报国仇这个概念上似乎太可笑了点吧?   “算了!”老崔摆摆手,叮嘱包打听。“这段时间你道上多留意留意,就算真是帮会干的,怕也是收人钱财替人消灾。”   “是。”包打听一拱手,溜烟似的跑了开去。    第45章 跟踪   夏天暮色不显浓重,月亮在头顶洒下银辉,吴绪方和离离两人并排穿过天桥,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   “吴叔叔,你怎么会去警察局?”离离随口问道。   吴绪方指了指公文包,“有个记者发回来一个案子,当中有点细节我觉得有问题,来找老崔核实下,总不能胡乱把死因登上去。”   离离‘咦’了一声,“你不是负责小说板块的吗?怎么跑社会新闻那里去了?”   吴绪方有些赧然,“这个嘛,咱们这种离家出走的,吃了上顿没下顿,总要想办法填饱肚子啊,多管两块地方,稿费多一点,再加上版面费杂七杂八的,还算凑合吧。”   离离咯咯笑起来,想他真是心无城府,问什么答什么,和韶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吴绪方被她笑得不好意思,挠了挠头,假意怒道。“咳,别笑别笑,我和韶华是脚碰脚,想当年你们两个还真是不容易啊……”   这一句想当年叫离离当场静默下来,吴绪方自觉失言,赶忙转移话题,拍了拍她脑袋。“别怕,我会和老崔打招呼的,咱们也经常合作了,他不会为难你,你把你知道的都告诉他就成了。”   离离点头,“嗯,不怕。”随即转过头来盯着她,瞳孔里流荡着蛊惑人心的神采。“吴叔叔,你别告诉他吧。”   吴绪方沉吟片刻,明知故问。“谁啊?”   离离无奈,“还有谁,你的老友,韶公子啊!”   “为什么?”   离离挥挥手,显得不愿多谈的样子。“我跟他没关系了,告诉他做什么。”又怕语气太过生硬,补充了一句。“最近发生很多事,就别给他惹麻烦了。”   吴绪方讪笑两声,没答话。   离离为了缓和气氛,冲他调皮的眨了眨眼睛,嘻笑道:“那吴叔叔,你好人做到底,就再帮我一个忙吧?!”   吴绪方为她的神情心中一荡,想小犹太长大了啊!当年就是个小美人胚子,如今更是亭亭玉立,隐隐流露的娇媚,搅得人心神恍惚。当下便浑浑噩噩的答道。“呃…嗯,哦!”   离离噗嗤一声,忍不住再度轻笑起来,夜色里尽是她银铃般的声音。   笑够了方停下来同他说正经事,“是这样的吴叔叔,我写了些东西,唔…谈不上是什么…其实不太入流,想让你看看,给些建议,如何?”   吴绪方睁大眼睛,颇为吃惊。“当然可以,走走,现在就去。”   离离嗔笑着白了他一眼,“改日吧,都这么晚了,舍监才不放你进门。”   “呃…对哦!”   说话间,他们已转进福开森路,吴绪方将她送达目的地后,约定过几天再来看她。   回头立刻阳奉阴违,冲到韶公馆,丢了一本《小说新编》在韶华的桌案上。   韶华拿起来一瞧,抬头看他。“干嘛?”   吴绪方努努嘴,“喏,你们家小犹太的。”   韶华看起来没什么表情,‘哦’了一声随即便放到手边。   这让吴绪方心里不是滋味,想难怪小犹太不让他告诉韶华,敢情韶公子如今是春风得意,早就把赎罪这件事抛到九霄云外了!   他气哼哼的为小犹太打抱不平,“她那天被带到巡捕房了!”   “啊!做什么?”韶华一惊。   “她一个朋友死了,死的挺蹊跷。我事后问过老崔,据说脸都被人划花了。”见韶华愁眉深锁的样子,吴绪方知道自己已经成功引起了对方的注意,当下加油添醋的好一番渲染。“唉,可怜哟,我去的时候,小犹太被隔离在小房间里,孤零零的一个人,老崔问东问西,吓得她一张小脸白寥寥的。”   韶华冷着脸目光定在书桌上,显得很不高兴,沉声问道。“什么时候的事?”   “就前两天,周六。”   “周六…..”韶华喃喃重复着,猛然惊觉正是他等在海德公园的那天!霍地抬头,急急问道。“那个朋友叫什么名字?”   吴绪方吞了吞口水,捂住自己的脖子。“姓袁,就是郝德路上那幢别墅的主人家,顶上插日本旗子的。嗳,你说像我哥那样给小鬼子干活的,哪天黑道白道想要泄愤会不会也把我也给咔擦了?”   韶华只听到前面几个字,后面吴绪方的唠叨压根儿就没听进去。心里隐隐有些不安的躁动,却摸不着头绪。   吴绪方推了推他,“嗳,兄弟,你去看看小犹太吧,偷偷摸摸不给人知道不就成了吗?”   韶华捋了把额头,强摁下担忧的心思,婉言道。“不了。”   吴绪方没想到是这个答案,正想开口再多劝两句,却已被韶华打断。“你替我照顾着吧,她要是有什么想买的,想吃的,全都麻烦你了,到时候算在我帐上。”   一听这话,吴绪方气的转身就走,走到门边冷哼道。“想不到你是这么一个人,就当我看错你了,你就抱着你的荣华富贵好好过日子去吧。小犹太不劳您费心!”   砰!——大手一把甩上了门。   韶华无奈苦笑,伸手缓缓打开那本《小说新编》,吴绪方虽然没告诉她离离发表的究竟是哪篇文章,但他一眼就能认出来。   “L小姐。”他轻声念道。看着作者的名字,比照目录翻到对应的那首诗歌,没有旁人在场,他的欣赏,赞许可以无所保留,全都贡献给L小姐。情不自禁的,心底那抹柔情再度缓缓涓溢而出,盈至满脸,在唇角荡开。“臭丫头,现在会写十四行诗了啊。”   *   这段时间,离离每天的生活起居异常简单,几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正值暑假,左右无人打扰,她一个人关在房里,安安心心的揣摩写作。当吴绪方前来验收成果时,她扭扭捏捏将《鸳鸯蝴蝶梦》这部手稿送到编辑大人手里,忐忑的等着他的评论。   吴绪方看的很认真,一脸严肃,离离已经准备好挨批,却哪晓得老吴对这篇文章评价颇高,当然也指出其中不足之处。“立意很好,结构也工整,就是文字还需要润饰,看起来锋芒毕露,比如说配角的命运,这些小人物若是能够磨得再柔和一些就更好了……”   离离细细回想,觉得他的意见果然是一针见血,当即闭门思过去了。   苦了一帮乔装改扮守候在外的警察们,三伏天轮流监视了韶雪好几日,个个晒的像红头阿三,却发现除了学校的教工和吴绪方之外,压根儿就没别的人来找过她,更别提能发现什么线索。   一个礼拜下来,所有人都疲了,好几个警官躲在不远处的树荫下连连问老崔。“头儿,究竟要盯到什么时候?”   老崔叹了口气,“袁家有动静没有?”   小警官摇摇头,“筹备身后事呢,除了哭还是哭。”   离离此时正从宿舍楼里出来,老崔突然就像鹰隼见到了猎物,一双瞳目精光毕现,死死在少女身上流连。   离离顶着一双熬夜后的熊猫眼摇摇晃晃的去买了一袋可可牛奶,接着去报亭买报纸。   吹水见到她很激动,离离小姐这些天一反常态,人影也不见,他有点疑惑,立刻回去报告了乌鸦。老大的表情很严肃,想了片刻嘱咐他静观其变。   离离站在报摊前,冷冷的从兜里掏出硬币丢给他,接过一份《申报》,压低嗓门说。“转告乌鸦,全线埋伏,警察盯得紧,最近什么都别做。”   吹水连忙点头,见她脸色不好,吓得大气不敢一喘。他是第一次见到离离小姐这么生气的模样,虽然表面上淡淡的,但浑身上下有一种近乎冷酷的气息,他想了许久,想不出形容词,只觉得像刀!刀!!!   “还有…”离离临走前,瞥了他一眼。“以后做事记得手脚干净点。”   “是。”吹水竟以和乌鸦才有的恭敬口吻答话,不知为何,背上凉飕飕的,像结了一层冷霜。   老崔在街对面,目睹韶雪买完报纸笃悠悠的荡回宿舍,对着几个身后的便衣一挥手。“收工吧。”    第46章 相亲   放弃,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老崔即使有再多怀疑,也不能任由自己的情绪和直觉来主导案情。因为人心有盲点,只有证据才能说明问题。   这个时候的巡捕房,不再是租界时代的巡捕房,到了七月底,整个地区已经由汪精卫收回,袁家在汪政府内的势力决定了案情的走向,他们几乎出动所有警力,全员打击帮派组织。   只不过斧头帮竟销声匿迹了。   原本他们的标记很好认,就是腰后别有两把斧子,如今任何码头,戏院,甚至包括地下赌场都找不到任何随身带斧头的人。而另一边青帮有老顾,沙逊等坐镇,巡捕房只好眼睁睁看着,却动不得。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无论人们有多同情袁淑芬这个少女的香消玉殒,到最后都被袁家的蛮横作风给磨灭耗尽。警察也是人,更是中国人,事情虽是落力着手去办的,线索也是一条条排查的,但人心却是怎么也控制不住。为汉奸出头,是不可能,只有杀之而后快。是以到了中西女塾新学期开学,基本上巡捕房已不再有人追查这件无头公案。   秋日里,海德公园里的枫叶迎来了第一场雨,全都不言而喻的转成火红,L小姐的《鸳鸯蝴蝶梦》也于此时拉开序幕,一周一期,在《申报》开始火热连载。韶华期期必买,跟着小心翼翼的剪下来,粘在摘抄本上。   他本就生的清静白皙,忙碌之余,便愈见瘦削,独自进出,落落寡欢的样子全映进了含秋眼里。   她找了个合适的机会问儿子,“我看你和老顾家的幺女蛮合的来,要不改天带回家让我瞧瞧?”   韶华笑笑,“朋友。”简单两个字就将她打发了。跟着一个人回到书房,大门紧闭。   含秋叹了口气,回头找张妈商量对策。   平常人家这个年纪的公子,小孩都会拷酱油了,韶华眼看就要二十三岁,还是孤家寡人一个。   张妈也莫可奈何,只一个劲安慰说。“少爷老实呀,不会花小姑娘。”   含秋没来由想到往事,心酸道。“其实别人家的小姑娘我也不喜欢,我就喜欢离离。也不晓得老头子作啥噶讨厌她。”   张妈附和,“是咯,离离小姐从来没有看不起阿拉月晟。”   含秋坐在院子里的竹摇椅上,以前这里处处是孩子们的笑声,现在安静的只有风声,偌大的韶公馆没有了幼稚的生气和韶华的欢欣笑语,愈加冷清空旷。   人事凋零,要这么大的地有什么用?   含秋长叹一声,“唉——都怪我嘴巴快,其实她还小,和韶华睡在一起有什么大不了的。我自己的儿子我比谁都清楚,他嘴巴上不怪我,心里是怨我的。他都已经很久没和我好好说过话了。”   张妈往含秋的膝盖上罩了一条毛毯,“太太,还记得离离小姐刚来的时候,端午节和我们一起裹粽子。那天晚上我半夜里起来,看到她屋里还亮着灯,后来才晓得是等少爷回来吃她裹的粽子,结果少爷那天深更半夜才回来。”   含秋听着,嘴角情不自禁浮起一抹笑意。“是啊,这丫头平常对他忽冷忽热,爱理不理的,其实对他是真的好,还以为我们都不知道…唉,最先我还担心她为了她爸爸的事,一直怪他的。”   主仆二人径自在回忆里找寻温暖,没人留意到身后的韶华一直站着,默默在听。   事后含秋找了说媒的替韶华张罗相亲,他竟也没有反抗,坦然的遂了母亲的意,这令含秋大感意外。   只不过相亲的结果就令人啼笑皆非,几乎每个小姐都说韶公子是好人,好人,大好人…然后就没了下文。   含秋不解,人人都说她儿子好,怎么就没人愿意跟他谈朋友呢?   她不知道,这些姑娘都读过书,会看报纸,韶公子和她们唯一谈得拢的就是《鸳鸯蝴蝶梦》的剧情,结果姑娘们的情史也一五一十的全都告诉他知道,甚至还请他出谋划策。韶公子俨然成了上流社会的‘妇女之友’,谁还好意思和他谈朋友?   风闻不胫而走,在中西女塾洋洋洒洒的流传。   离离是最后一个知道的,还是一知半解。   那一天,索非亚赵和几个姑娘在楼梯间唧唧咕咕的耳语,一看到韶雪来了,立马将人遣散,要和她单独说话。   离离满腹狐疑,索非亚赵倒也爽快,直接问出口。“韶雪,你爸爸,唔,其实呢,是我表姐来让我问你,你爸爸到底有没有女朋友啊?”   离离不动声色的反问,“干嘛?”   “我表姐上个礼拜和你爸爸一起去看了场电影,不过据说你爸爸还和其他很多小姐都去看了电影,所以她有点儿…有点儿,心里没底。”索非亚赵干脆一口气说完,“我表姐吧,和你爸爸其实早就见过了,前两年韶公馆不是举行过一次拍卖会嘛,当时表姐就觉得好像是她单相思似的。现在么,就更…韶雪,你有空替我打听打听呗。”   离离想起以前在草坪上办的冷餐会,期间韶华一直被一个头戴英国贵妇帽的佳人缠得脱不开身,怕且多半就是索非亚赵的表姐。她扑哧一声笑出来,“原来那个美女就是你表姐啊!”   索非亚赵王婆卖瓜自卖自夸,“韶雪,我表姐可是英国留学回来的,和你爸爸很般配。”说着拉起离离的手撒娇,“好姑娘,你就帮帮忙吧,否则我快被我表姐烦死了。”   离离笑眯眯的说道,“好好,我知道了,一定替你表姐多多美言两句,将她夸的天上有地下无。”   索非亚赵见完成任务,开心地一蹦一跳而去,待她走后,离离一个人站在楼梯间,气得直跺脚,然后径自到教师办公室去找顾斯诺。   密斯顾正收拾东西准备下班,见玻璃窗外有个姑娘探头探脑,立马走出去。“咦?你找我吗?”   离离一把拉住她的手将人拖到角落里,“密斯顾,你要加油呀!”   顾斯诺一头雾水,“我怎么了?”   离离揉着衣角,“你怎么这么久还没搞定那个二愣子!”   顾斯诺笑了,摸了摸她脑袋。“你是不是听了什么闲话?”   离离扁着嘴,“她们都说我爸和不少女人出去幽会,你怎么也不管管?”   顾斯诺挥挥手,“尽听人瞎说!”   “真的!”   离离亲热地挽起顾斯诺的手,“我爸爸几年前就问过我了,‘让密斯顾给你当妈妈好不好呀?’!”   顾斯诺脸一红,“他真这么说?”   “是呀!”离离跺脚,“真是皇帝不急急太监,他说这话都是好久以前了,你们怎么还慢吞吞的。”   顾斯诺捂住火辣辣的脸,害羞的用手指轻轻戳了戳离离的肩膀。“晓得了,你这只鬼灵精。”一边还不忘替韶华解释,“唔,他跟我说过这事儿,主要是他妈妈着急,他就敷衍的去看看,没别的什么。”   离离稍稍松了口气。   然而当天回宿舍的路上,却破天荒的忘记买报纸,任凭吹水怎样使劲朝她眨眼,都没注意,独自闷头拿小石子撒气,东踢一块西踢一块,如此不算数,夜里做完功课,还精神奕奕地趴在书桌上涂鸦。铅笔一圈一画,勾勒出一个瘦削的青年,挺拔的鼻梁,头顶上却被人写了一个字:猪!   跟着自言自语道,“你就不懂拒绝吗?你可以找借口呀!”   就连躺下睡着之后,还不忘使劲撒气的蹬被子,嘴里梦话连篇。“韶公子是猪!大笨猪!”   顾斯诺嘴上说不急,事后回想起来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差不了多少。她仔细盘算良久,觉得为了巩固韶雪后母这个角色,万万不可坐以待毙。于是找了个风和日丽的下午约韶华去外滩的瞭望塔喝下午茶。   从他们这个角度远眺,江边景色一览无遗,各国建筑沿外滩曲线排列,自成一格,又和谐融洽,海关大楼的英式大笨钟敲了两下,午后的阳光遍撒,晒得人懒洋洋的。   顾斯诺指着不远处一块空地说道,“沙逊和我爸将那块地吃下来了。”   “哦?”韶华抬眉,“那真是恭喜你了。”   顾斯诺没听出他话里的嘲讽,继续说道。“沙逊打算在那里盖一座饭店,初步决定叫华懋饭店Cathay Hotel,他同意交由我来设计。”   “啊!”韶华一惊,这的确是他没想到的。   顾斯诺腼腆的看着他,“你也知道,我不太懂建筑,所以找你出来参谋参谋。”   韶华面有难色,“其实我也不懂。”   顾斯诺不信,“大世界不就是你筹划的嘛。”   韶华一边摆手,一边摇头。“大世界造的那是相当之恶俗。”   顾斯诺笑了,“是我爸爸为难你了吧?”   韶华只好跟着苦笑。   由于她的坦诚,两人的气氛一时好了起来,关于建筑的东西也是越谈越深入。   顾斯诺见机行事,试探的问他。“你喜欢什么样式的呢?”   韶华心里竟莫名浮起一样东西,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的一样东西,就是陆茵梦画展时那块名为‘荆棘花冠’的废铜烂铁。当下便脱口而出,“我喜欢哥特式。”   “哥特式!”顾斯诺有些意外,“很尖锐啊,那不是很多人都会喜欢的。”   “呵呵,是不太大众。”他想起那个流连在荆棘花冠前的小影子,轻声说道。“尖锐的东西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喜欢,但是却…很有性格。”他的声音温柔,像在和谁说着情话,瞳孔里闪过一丝炙热,紧随而来的是汹涌的伤怀。   天上白云漂浮,却不敌他心底的柔软,映在脸上,温柔无双。   顾斯诺心中一凛。不知为何,竟萌生出打退堂鼓的念头。   她很清楚,这不是一个普通的神情,尽管韶华先前一直掩藏的很好,但那稍纵即逝的爱与伤骗不了人。   韶华回过神来,问她。“你听说过LALIQUE(拉力克艺术)吗?”   顾斯诺摇摇头。   韶华有些显摆,得意洋洋的说。“我开始也没注意,是那只小人精告诉我的。”   “那时候我们还在华康里,有一天拍卖行的人来电话请我们去,反正闲来无事,去就去吧。我们手里虽然有金条,但我爸那时候把情况搞得非常复杂,怕出纰漏,她平时都很省钱。你爸爸那天标了一尊古董花瓶回去,怎么看都是青花瓷的升值空间大,也牢靠一些。但她却坚持非要买一块来路不明的玻璃,好在没什么人看中,八百英镑就能到手。”   顾斯诺诧异,“八百英镑那时候对你们也不少钱了。”   “是啊。”韶华捏了捏喉咙,学着离离当年说话的样子装腔作势道。“她是这么说的——爸爸,你别看这玻璃不值钱,作的这个人叫做Lalique,他十几年前在巴黎的国际艺术品博览会上轰动过一次,国内的人还不知道。我们先买下来,等以后一定挣好多钱。”   当时韶华质疑的问她,“我怎么没听说?”   离离耐心的解释,“你相信我,未来的一百年,这个人一定大红特红。他在烧制过程里,加入了锑,砷和钴,能做出一种很迷幻的颜色。分透明和磨砂两种。远看是乳白色,近看就变成暗蓝色,迎着光看又呈鲜红色,像一团火。”   顾斯诺笑得爽朗,“所以你就这么被说服了?”   “嗳。”彼时他闻言大为震惊,二话不说便掏了钱,之后把那东西带回家放在台灯下细细打量,果真如她所言。   韶华问顾斯诺,“你知道这东西现在值多少钱吗?”   顾斯诺摇头。   韶华竖起两根手指。   “两千?”   “两万。”   顾斯诺低呼,“两万英镑?”   “嗯。”韶华不理会顾斯诺的吃惊,继续说道:“拉力克现在是美国最流行的装饰,离离要买的那副作品还比较小,如果大一些,当真能发比小财。”   他轻轻笑起来,“当然,这东西看多了也就那样,不过她倒是很喜欢的。”   顾斯诺点点头,脑中对华懋饭店未来的样子已有了一个大概的雏形。   但有一缕阴影在她心中无论如何都散不去。为了证实这个猜想,下午茶之后她再没主动联系过韶华,当然韶华也没有主动联系过她。日子平静如水,晃眼到了圣诞节。顾斯诺鉴于韶华对自己的冷淡表现,一直踌躇着要不要邀请他参加新年派对。   傍晚时分,离离从剧团里出来的时候,两人刚好在门边遇见。   “密斯顾。”轻轻拍了拍顾斯诺的肩头,离离将她从苦情的愁绪里拉出来。   “哦。”顾斯诺回头淡淡一笑,看到离离手里捧着剧本,顿时有了一个主意。   “离离啊,那个…我有话问你。”   离离点头,乖巧的跟着她沿回廊出去,鹅卵石铺就的小径被阴冷的寒气打的湿漉漉的,她们走得很慢。   顾斯诺替离离裹紧了围巾,赧然的问道。“你爸爸是不是早就有喜欢的人了?”   “啊?”离离心头一跳。   顾斯诺越走越慢,停下步子,纠结的咬着嘴唇。“我觉得他心里有人了。”   离离的失态只一瞬间,当即不露声色道。“说实话,我也不清楚。他…”   “他以前有过女朋友吗?”这是顾斯诺唯一能想到的可能性。   “有,听说过两个。”   “叫什么,干什么的?”顾斯诺急急追问。   离离为难的摇头,“我真的不知道,只听说是他大学里的学妹,毕业了就再不联络了。”   “这样啊…”顾斯诺沉吟半晌,“离离啊,我在想,新年你的汇报演出要不要叫他来看?”   离离陡的双目圆睁,“你们今年不去百乐门了吗?”   顾斯诺微微叹了口气,“我想,他该没兴趣了吧。”说到后来,声音越来越轻。“反正每次去,都是我一个人玩…”   离离想了想,把剧本往顾斯诺手里一塞。“密斯顾,这是英文版的剧本,我先前给唐小姐看过了,她修改了一遍,我在想…你也是英语系的,你要不也看一遍吧,然后…韶先生要是来看他女朋友负责改编的戏剧,蔡大律师应该管不着。”   顾斯诺一惊,她没想到离离心思如此细腻。这是一石二鸟之计,和韶觉年的遗嘱打了个擦边球,另一方面,韶华要是肯来,等于是承认了顾斯诺女朋友的身份。   顾斯诺感激得看着离离,“谢谢你哦。要你一直帮我做这么无聊的事。”   离离释然一笑,“没什么的。”   顾斯诺打起精神,“改编人家的作品,这件事你们申请原作者同意了吗?”   “嗯!”离离点头,“《申报》帮忙联系的原作者,她同意了。”   “那就好。”顾斯诺看起来踌躇满志,一扫先前的颓丧。翻开剧本看了看,“唔,L小姐…她最近真红,好多人说起。”   离离微笑着看顾斯诺兴奋的样子,心头一阵绞痛。回去的路上,不停咬着指甲,没有人比她更清楚,韶华一定会来……    第47章 芭蕾   《鸳鸯蝴蝶梦》第一幕第一场   爱——始于一场意外   Love began from an Accident.   ------------------------------------------------------   一月一日新年。   稀稀落落的薄雪漫天纷飞,将黑褐干枯的枝柯覆上一层银霜。   与万物萧肃的寒冷成对比的是中西女塾的熙熙攘攘,人群聚集在一起,握手言欢,嘘寒问暖,每个人嘴里交谈发出的热气一圈圈蒸腾到半空,令园子里的花草树木裹上一层云雾,宛如置身仙境。   各界社会名流,校方教工,学生家长,都在听到入场的管弦乐之后,一齐蜂拥到格致楼的大剧场。   一年一度的学生汇报演出,正式拉开帷幕。   整个上午的安排包括校方致词,校友代表祝贺以及学生会主席演讲。离离自袁淑芬离开后就接任主席的位置,但无论如何都不肯出这个风头,最后惟有让副主席况安琪顶上。   况小姐在校长和校友一番冗长的说话之后上台,其言语活泼生动,立刻赢得满堂喝彩鼓掌,况先生和况太太于台下连连点头,一直对着旁人骄傲的指着台上,说道:“我女儿,那是我女儿。”   中午时分举行一场小型的冷餐会,学生家长个个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自然免不了互相交换名片,你来我往。   离离站在后台掀开红色幕布的一角,目光在人脑群里来回搜索,却始终没有看到韶华,一颗心悬在半空,忽上忽下。   况安琪轻轻拍了拍她肩膀,低声问道。“韶雪,你不去吃饭吗?”   离离摇头,随口敷衍。“我不饿,你去吧。”   况安琪看了眼台下,“你是不是因为下午的歌舞剧紧张?没事的,放心吧,你看我刚才不是挺过来了嘛,你把观众当鸭子就行了。”一边说还学着鸭子叫,“嘎嘎嘎!”   离离不由莞尔,心头稍稍松了三分。“我真的不饿,你去吧,别管我。”   况安琪点点头,“好吧。”走之前还看了她一眼,不知为何,韶雪今天看起来怪怪的。   顾斯诺和韶华是直到冷餐会的尾声才抵达现场,所有人眼前一亮,齐声交口赞道:真是朗才女貌,珠联璧合。   有几个认识韶华的洋行襄理拿他开玩笑,“韶先生,我们什么时候有幸能喝你的喜酒啊?我老婆一直念叨着你去年从香港给她带回来的礼物好用的不得了,谁嫁给你谁有福咯!”   顾斯诺挽着韶华的手含羞带怯,笑而不语。   韶华随意的敷衍了两句场面话,看起来并无不妥,手心却起了一层冷汗,眼睛时不时瞟向舞台。   悠扬的小提琴和着低沉委婉的大提琴骤然响起,灯光齐暗。   舞台上涌起一阵白烟,迷蒙之中有个姑娘缓缓踏进众人的视线。和况安琪不同,离离并没有刻意打扮,头发是随意弄得,不曾卷出波浪,手指干干净净,也找不到首饰如开宝戒的痕迹,只有一身阴士丹林的旗袍,蓝中带青,简简单单。珍珠耳环在耳朵上像细小的白蕊,画龙点睛。白雾和浅弱舞台灯效里,她美的像从画上走出来。   当行至观众近前,他们发现她背后突然张开一对翅膀,待定睛一看,原来是两只手,柔软的上下舞动着,随后就好像分裂一般,两个芭蕾舞演员优雅地从她身后旋转而出,宛如幽灵般轻巧。   小提琴的音色于此时突然变调,直向高音而去,尖锐刺耳。同一时间,象征性的,那两名芭蕾舞者其中一个便以孱弱的姿势倒地,另一个颤抖的站在近旁。白色纸片做成的雪花在工人的配合下从顶上降落,以假乱真,观众席上的众人几乎以为外头的雪,当真灌了进来。   《鸳鸯蝴蝶梦》一开场便是死亡,是灰烬,要涅磐重生。冷冽,是这场歌舞剧的主题。   离离走到话筒前站定,灯光打在她的脸上,所有人听到她缓缓叙述的旁白:Scene 1- Love began from an accident.   爱,始于一场意外。   看过小说的,没看过的,此时此刻都会知道,那两个芭蕾舞者,因一场命中注定的意外而狭路相逢。   哀伤的大提琴音贯穿始终,命运起伏波诡的暗流敲打着人心。舞蹈借由身体表达出的气氛,时而春暖花开,轻歌曼舞,时而芭蕉雨露,私语萌动。   唐凝在台下看着,不住点头,欣赏之情溢于言表。虽然这套剧本号称是由她负责改编,但实际上离离送手稿给她的时候,已经将大部分内容翻译完毕,她要做的无非是润饰修辞,以保准确。而顾斯诺更是只挂个名,没有实质行动。   所有人都随着歌舞剧的进程心潮起伏,他们知道,那两个舞蹈演员是故事的载体,是真正的主角,可不知为什么,竟情不自禁被声音牵着走,觉得那个叙述旁白的‘她’才是灵魂,是操纵皮影戏的幕后机关手。   视线,灯光,前所未有的明亮集于一身,她却不喜欢曝光于众目睽睽之下,然而有太多话想和他说,想说的,不能说的,这是唯一倾吐的机会。   舞台下的一双双眼睛都沉没在黑暗里,每个人的面目都是模糊的。离离却知道韶华坐在哪个角落,也知道自己的目光该去往何处。不用寻找,自能感受。   只不过她每看他一次,他的手就颤抖一次,此时此刻,哪怕是有一点光,一丝亮,都会让别人发现他的失控。有生以来唯一一次,韶华庆幸,他能够隐藏在黑暗里,肆意忘形的看她。   当年十三岁的小姑娘已经长大了,尖细的下颚,乌黑的瞳人,狭长的眼线,明眸皓齿,妩媚动人。   和那个时候不一样…太不一样了。   那个时候,外面在下雨,漆黑的夜,凶烈的风,她吓坏了冲进他屋里,在他犹豫要不要去找她的时候,一举突破他的克制。她忸怩着向他靠近,委委弱弱的喊了一句,‘爸爸’。一只脚不安的踩在另一只脚上。   原来,不过一声雷,就让她吓得发抖,平时的刚强不知去向。他抱了她,彻底的拥抱。   触手可及的是她大片大片的肌肤,他一边拍她的背,一边不断勾到她上滑的背心,手,情难自控地伸入其中…弧形的腰线,凹陷的脊梁,细长的脖颈…眼看自己就要伸向不该去的地方,他慌忙打住。还有弯曲在他腰上的腿,纤巧的脚踝,圆圆的膝盖,通向幽秘境地的大腿内侧…他不小心就…   他知道自己不是不小心,是下意识的,是明知她睡着了,就为所欲为。他因此厌恶过自己,觉得竟然生出这样的遐思,做了这样的动作,一整夜直到天亮,都在失眠。   那个时候,天蒙蒙亮的夏末初秋,不冷不热。清晨时分,他替她穿衣裳。黑色的长发全部拨到胸前,从腰际乃至整个背脊,空白的,坦露的,一览无遗。他系带子的时候异常仔细,穿针引线似的,慢慢的动作,恨不得再慢一些,指尖在她身上划过,是每天最好的时光。   “好了。”完成时,他略带遗憾地口吻,怎么都掩饰不了。   “嗯。”   他却没有像以往那样出去,而是壮着胆子从后面抱她,告诉自己就一会儿…一会儿。如果她生气,怒叱他,就立刻放手。   然而她没有。   任凭他捉住她的手,任凭他趴在她肩头,任凭他唇舌有意无意触碰她耳垂,任凭他忘形地亲吻她头发…面对所有的一切,她只是轻轻靠在他胸口了。   彼此心知肚明,有些话没说出口,不代表从未发生。   现在,因为《鸳鸯蝴蝶梦》,韶华被彻底惊醒了。她要说的话他已明白无误地接收到。当演出于高潮过后迎来华丽的大结局,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仓皇而逃。   灯光都熄灭了。结局,她放弃了任何西洋乐器,选择了二胡演奏的《梁祝》。每个她亲手剪的纸蝴蝶悬在半空,它们被擦上药水,灯光灭了之后集体发光发亮,一晃一晃的摇摆令台上台下沉浸在一片梦幻里,是月朦胧,鸟朦胧的影影幢幢。   这层迷朦中,她看到他不顾一切逃走了。   他竟然逃了?   一直以来,都是他去找她,等她,即使打仗了也不顾危险去救她,这样的人竟然在关键时刻退缩了…   胃,传来一阵抽搐。   她从中午到现在就没有吃过任何东西,喝过一口水,如今这样的关键时刻,只好用手死死按在肚子上,硬撑完全场。   在观众眼里,她那一把气若游丝的声音与结局却是相得益彰。令人唏嘘的,完美的结局。   久久地,没有人离开礼堂内场,随后全部站起来,一齐热烈地鼓掌。   有些报馆的人冲到第一线举起相机就对她拍。离离吓了一跳,后退两步,努力保持着风度堆起合宜的笑容,她支撑着身体和舞蹈演员鞠躬致谢。   韶华站在剧场外狠狠的抽烟,有些事情可以逃避,唯独感情是万万不可。他必须做一个决定,如果要和她在一起,就必须打点好一切,家里的上上下下,每个人的着落,尤其是母亲,必须能安度晚年,然后心甘情愿的抛弃所有跟她远走高飞。如果舍不得荣华富贵,从此以后就无谓多想,当断则断,安安分分找个女人结婚生子,与她老死不相往来。   好像他们现在这样,互相挂念,彼此撩拨,根本没有必要。   这是一个男人该有的担当。   残忍吗?   有时候残忍是最大的仁慈。   络绎不绝的掌声从礼堂内传来,韶华也已做好决定,当即掐灭烟头,毫不犹豫地离开。    第48章 失踪   记者们在中西女塾的出现是个大麻烦。演出之后,《羊城晚报》立刻抢先登了一张关于《鸳鸯蝴蝶梦》英文版歌舞剧的介绍,因为几年前唐凝和陆茵梦一起演过中国的第一出英文改编剧目《西厢》,今次便将离离渲染成了唐小姐和陆小姐的接班人,花了不少笔墨和口水吹捧她。过了几天,《南京日报》又不甘落后,登出一副离离的半身像,称呼她为‘海上名媛’。   跟着,各路八卦小报也一齐哄到中西女塾的门口等候她放学,时不时还会有人翻墙进去,在林荫道上将她拦住,问东问西。例如祖籍哪里,父母何在,爱好是什么,身高,体重…气得离离回到宿舍将报纸撕得粉碎,丢进垃圾桶,眼不见为净。   吴绪方看到这些记者不负责任的将各种光环强加在她头上,巧立名目,也坐不住了,亲自写了一篇讽刺性报道,指责众人为何不去关注芭蕾舞演员,而去拥护一个报幕人员,难道是‘色令智昏’?   可群众的热情,尤其是窥视豪门的心态决不是一支笔一张嘴就能掐灭的。报道愈来愈多,各种切入点和猜测都有,已经有人开始怀疑,难道L小姐就是韶小姐本人吗?   为此,几家报馆唇枪舌剑,吴绪方直觉不好,再这样下去,离离的身世就要被挖出来,到时候一定拿去大作文章。无奈之下,他暗地里找到几家报社的主编,发了些红包,当作掩口费,可结果无一例外都打了水漂。兜兜转转,最后还是不得不去找韶华。   春节即将来临,除了年货行,大都公司都歇业放假了,吴绪方站在韶华办公室门外犹豫要不要进去的时候,却听见林秘书电话一个接着一个,刚挂完又再拨。“这事…我们老板说了,全报社上下,人人有份。……不用客气,不用客气…哪里的话,是我们要多谢黄总,多谢应书记。不知道黄太太对我们老板送的金丝燕窝还满意吗?要是喜欢的话,往后我们定期给您府上送货。”   吴绪方笑了,不再犹豫,推开门大踏步走了进去。和小林比划了个手势,门也不敲,径自冲进韶华的房间。   韶公子也在电话上,看到吴绪方进来,对着听筒说了最后一句,“唔,多谢方局长关照,也请转告汤司令,他要我办的事,我一定义不容辞。”跟着若无其事的问吴绪方。“你找我?”   吴绪方不答反问,“文化局的方局长?”   尽管韶华不承认,吴绪方也已猜到了七八成,又说道。“汤司令为了搞几架飞机拍美国人马屁这么久,心里别提多憋屈了,正筹军备的时候,我们韶公子就像那及时雨似的慷慨解囊。这次打算捐多少钱?话说,有你这种爱国大商家,真是我们全国人民的福气啊。”   韶华递给去一支烟,笑道。“你真恶心。”说着,拿起架子上的外套。“走吧,我请你吃牛扒。”   “哟!”吴绪方夸张的喊道,“红房子。”   “嘴这么叼。”   吴绪方耸耸肩,“跟你客气什么,我现在正穷,你有钱。”   吃牛扒的时候,老吴的一张嘴也不老实,絮絮叨叨的说个不停。“你那天去了吧?嘿嘿,我们家小犹太好看吧?”还特别强调了‘我们家’三个字,得意地摇头晃脑。   “……”   “哎,你别冲我瞪眼哦,我们上次已经交接完毕了,是你自己不要小犹太,我才接手的的。”   “……”   “我跟你说,每天都有很多男孩子等她放学的。喏!那天有人送了她一封情书,她夸那个人写的很好…”   见韶华脸色黑的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吴绪方顿时胃口大开,继续添油加醋。“还有啊,那天福开森路上,两个男孩子为了她打架,争得头破血流,说她到底在看谁,一个说肯定在看他,一个说必定在看他…咦,韶公子,你的牛扒才三分熟,怎么你切了这么久?切不开吗?还是手脚无力?”   韶华‘当’放下刀叉,“Edward Wu,你真是无聊。”   “哎哟,Wallace Shaw,你真是可爱。”   韶华从西装里掏出支票本,撕了一张给吴绪方。“你一个人在外面也不方便,这次为了她的事情花了不少钱吧?”   吴绪方笑笑,并不推拒,伸手接了过去。“我要是知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才不管这闲事。咱们这种小职员送的钞票还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韶华正色道,“总之,这段时间全靠你照顾她了。”   吴绪方骂他,“神经病。”心里觉得这对‘父女’当真是神经病,一个不论受了什么委屈,都打落了牙齿和血吞,另一个呢,做了好事不留名。两个人看起来全无关系,实际上却是千丝万缕的。吴绪方感慨的是,如此看来,他们的感情要比自己和家里人好多了……   饭后回到办公室,韶华本来还有一大堆的事情要做,喝了两杯咖啡之后,精神却怎么都集中不起来,只好匆匆叮嘱了林秘书几句,就先行离开了。   小林狐疑的看着老板,埋头继续打电话。   回想韶公子刚接手公司那段时间,每天苦大仇深的,日子过得浑浑噩噩,反正有底下人做事,老板只管收钱,当然是作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但这段时间又突然勤奋起来,像吃错药了,每天神力附体般一头栽进工作,不忙到深更半夜不罢休。最夸张的是,前天早上,小林上班时发现,韶华居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猜想他可能一夜都没回去。   林秘书担心要是韶公子这种亢奋的状态一直持续下去,难免会惹得下头人怨声载道,尤其是在过年时节,谁都无心做事。好在老板和吴绪方出去之后,回来又变成稀里糊涂的二世祖。这下所有员工放心了,不必担心加班了。   年后,忙碌的工作终于告一段落,韶华回家时,将股份分配表交到含秋手里。   “这是…”含秋接过,有些莫名其妙,随手一翻,狐疑道。“咦?你阿爸不是通通交给你了吗?”   韶华笑笑,“我觉得还是交给妈妈保管比较可靠。”他看起来若无其事,指着其中几个人名说道,“我做了些变动,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妈妈只管坐着收红利就好了。”   “哦。”含秋不觉其中有古怪,拿回房收好。   半年后,华懋饭店破笼而出。   为此,英国人还特别请了卓别林来剪彩,一时间在上海风头无二,几乎占据了张张报纸的头版头条。策划该起事件的顾斯诺顾小姐身价跟着水涨船高,‘海上名媛’的头衔自然也移到她头上。至于之前冒出来的韶小姐就如昙花一现,早被广大群众抛到九霄云外了。   有报纸采访顾斯诺时问道,“请问顾小姐设计华懋饭店的灵感来源于何处?”   她正襟危坐地回答,“在国外留学的时候,正好有幸参加了巴黎的国际品艺术展览,深受启发,所以在设计华懋的九国套房时,特别引入了一种新的艺术形式。”   跟着,她得意洋洋的邀请韶华前去华懋听爵士乐,顺便带他参观九国套房。韶华发现原来华懋饭店的特色就是拉力克,除了每间房里有花鸟屏风之外,天顶还有鱼翔浅底,和飞鸽展翅的花式玻璃。每天24个小时,随着太阳升起降落,月亮昼伏夜出,跟着光线变换呈现出不同的颜色,美轮美奂。   他不单不惊叹,反而对顾斯诺愈加鄙视了。   因为设计的灵魂在于原创,她完全没有这种精神。   顾斯诺却想不通,全世界都在夸这幢楼,为什么他一副吞了苍蝇的表情,自己到底哪里招他讨厌了,怎么做什么都是错?回家关起房门来狠狠哭了一通,老顾嘴里含着烟斗,踢开了女儿的房门看好戏,还冷潮热讽的赠兴两句。“不要怪我说你没本事,花了这么多时间在一个二楞子身上,结果得到了什么?”冷哼一声又道,“好好跟你二哥学学,得不到就抢,还怕抢不到?”   顾斯诺抹干了眼泪,觉得有理,要是什么都得不到,那之前花的心机不是都白费了吗?   然而其实备受冷落的不止顾小姐,韶小姐也是如此。   整整半年多,韶华不再出现在离离的生活,无论她如何含沙射影的问吴绪方,都得不到任何正面回答。   生日的那天,离离一早就赶到跑马厅,工作人员却说,除了她这个主人,从没有别人来看过Chesty。   离离一边替小马驹顺毛,一边自言自语。“他不要你了吗?”   马儿甩了两下蹄子,喘了口粗气,似乎也在替她不值,却终究说不出半个字。   秋天过后,顾小姐和韶小姐才一同发现她们受到冷落的真正原因,而且还是从报上得知的。   这一次,距离韶公子第一次和戏子扯上关系,已经过去了三年。   吴绪方那篇狗血的八卦故事《韶公子情陷金xx》说到底是和韶华开玩笑,而今次铺天盖地的可都是韶公子的纪实新闻。   之所以如此备受瞩目,乃是因为消息里的女主角争议程度不亚于陆茵梦,所以韶公子立刻就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许多人猜测,孟小姐这一次,是铁定要嫁入豪门了。也有人说,孟小姐搭上韶公子纯粹是为了报复梅兰芳,总之,各种版本的八卦都有,风月的,艳/情的,传的神乎其神。   事情的起因归根结底,却还是要从《鸳鸯蝴蝶梦》说起。   L小姐这则轰动的故事,其实掺了些不/伦的因素在里头,其中有这么一句——他是一棵树,而我是寄生在他身上的藤萝,因他沐浴阳光之下,也连带着我得享此福荫。   报馆收了钱,不能写韶小姐,便无事生非,将枪头掉转向写故事的L小姐,甚至还有人专门成立了一个评论团体,指责她故事写的阴暗,一定是有心理问题。   然而这则故事却有一个忠实读者,就是和梅兰芳梅老板离婚的二太太,孟小彤。   韶华本来一直沉迷于工作,那一天偶然间看到了诸多文人对L小姐群起而攻之,口诛笔伐,心里着实郁闷,就和友人一道去了大世界。   离婚后的孟小彤,自力更生,挂名玉露春,在大世界驻唱。由于她是坤旦,再加上多数去大世界的,都是去看大腿舞,或者找舞女消遣的,所以即使是京剧女皇,也一直半红不黑。   见门可罗雀,玉露春闲暇时便筹谋了一出新戏,即为京剧版的《鸳鸯蝴蝶梦》。   韶公子出现的那一天,正逢玉露春试水首演。   世事就是这样奇妙。有些人你暂时不能去想,不能去见,将自己搞得忙忙碌碌,没有时间喘息,没有时间挂念,可她偏偏无处不在。   韶华坐在寥寥无几的观众席里,明知台上是玉露春在唱戏,可他看到的全是新年汇报演出时的某人。   望梅止渴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他一天一天,工作完毕之后就和人约去大世界听戏。   玉露春推陈出新,自然也日渐红火。   有些军政要人开始频频向单身的孟小姐示好,当然也有利用职权威逼利诱的,唯独韶华什么都不做,每天下班准时报道,静静的坐在下面听戏,了不起就给孟小姐送个花篮,上面的题字也是正派的不得了。   后台的工作人员开玩笑说,“彤姐,韶先生可是我们大世界的其中一个老板。”   玉露春笑笑,“他是懂戏的。”   几个月过去,韶华安安分分的当着墨守陈规的座上客,偶尔有几次忙的无暇分身,来不及赶到,玉露春当天必定大失水准。   当深秋时分的上海处处洋溢着浪漫气息,玉露春终于在一次演出之后,壮着胆子约韶老板喝咖啡,韶华同意了。   刚开始,没人留意到他们的交往,渐渐的,越来越多的人看到韶家的私家车等在大世界门口,流言蜚语顿时四起,狡猾的记者嗅到了气味,不费吹灰之力就跟拍到孟小姐和韶公子一起看电影,隔天登了个头版头条,哗啦啦将事情张扬开了。   韶华自觉问心无愧,并不多作解释,又正好遇到一个大侨商看中旗下的贸易行,有意入资。他便忙的昏天黑地,商量与对方合作的事宜。等到再有空去大世界时,却发现玉露春,居然失踪了……    第49章 黑夜   韶华去后台找到管事的安伯,老人家说。“玉露春一失踪,我们就去巡捕房报了案,可都两天了,也没人来通个消息。”   韶华问道,“那有没有人上门来要钱?”   若是要钱的话,问题就不大。   可安伯却摆了摆手,“没有。”接着叹了口气,打量了韶华一眼。“就怕人要的根本不是钱。”   韶华被这道视线看的浑身不自在,“安伯,你有话就直说吧。”   “唉,韶老板,你也知道,那些个什么大帅啊,司令的…这些人不差钱。”   韶华沉吟半晌,觉得有些古怪。“话是不错,但,谁也不敢明目张胆在这里闹事吧?到底是青帮的地头,打狗还要看主人呢。安伯,你好好想想,最近这段时间,可有什么人闹场子,或者奇怪的人?”   安伯两手一摊,“那可多得去了!比如那个什么司令前脚才到,他老婆马上就跟过来破口大骂,揪着耳朵把人带走。那话骂得可难听啦,什么臭/婊/子啦,人尽/可夫啦,勾引男人的。唉,玉露春白白受了不少委屈。”   韶华点点头,“我明白。”其实风月场上,也就那么点破事儿。   安伯又说,“韶老板你好些日子没来了,我看玉露春最近也唱得马马虎虎,提不起精神。可前两天突然唱的那叫一个绝啊,花腔耍得像是跟谁炫耀似的,您没来真可惜。”   韶华轻笑,“哦?那么好?”   “是啊,又没人和她比赛,这么拼命做什么!尤其那天还是星期二,人客特别少,所以我记得很清楚。本来大家也就随便应付应付,过个场。因为就算加上临开场前突然来的一帮女学生,上座率也不过五成。”   韶华一凛,“女学生?”   “嗳!还是我亲自引到包厢里的。本来没注意,但玉露春让我往包厢里送一个水果篮,说什么‘青出于蓝胜于蓝’,是她请客的。我起先还不明白为何要特别照顾那些丫头,后来呀,我猜多半是玉露春的妹子。”   韶华的心噗嗵噗通跳起来,“为什么这么说?”   “那帮女学生里呀,有一个姑娘和玉露春生的一模一样…哎这么说好像不恰当,因为…啊呀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那姑娘生得可好看啦!进场的时候是我检的票,当时另几个女孩子穿的都是花枝招展的,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女儿。可那姑娘就随随便便套一件大衣,躲在人堆里,用围巾遮住大半张脸,所以起先我没注意。直到进了包厢,她拿掉围巾我才发现。”   “不过嘛,您别说我不厚道,虽然是像,而且玉露春还年长些,但反倒…”安伯一把年纪,扭扭捏捏的不好意思。   韶华替他把后半句说完,“玉露春反倒像是个做坏的模子,对吧。”   “嘿嘿!”安伯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嗳,我琢磨着这两个人也有六成像,但玉露春的眼睛分得太开,不如那姑娘机灵,一双眼睛像会说话似的,我不好意思多看,送了篮子就赶紧出来了。”   “那姑娘什么反应?”韶华状似无意的随口一问。   “也没什么。”安伯回想了一阵,“不过我出来了以后,像是房里谁的茶杯打碎了。”   “哦。”韶华给了安伯一些赏银,“我看这段时间梧香楼里没有台柱,自然不会有什么赏钱,拿去跟大家伙分了吧。玉露春,我看…怕和安伯您说的一样,希望老天多眷顾些,让那个司令待她好些吧。”   安伯拿了赏银,喜笑颜开的低头哈腰。“谢韶老板,我代大家伙多谢韶老板。”   韶华出了大世界,在风里站了会儿,一时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只好回到韶公馆。   当天的报纸正安安静静的躺在他桌上。   《鸳鸯蝴蝶梦》——他是活在阳光底下的人,活得理直气壮。而我,不过是一个影子,依附着他生长。要把他身边的女人都清楚干净,因为,他是我的!   韶华像被抽光了力气,猛地往椅背上一靠。他的手里还紧紧抓着那张报纸,捏的起了褶皱,指头上满是铅字的油污。   事实摆在眼前,虽然他之前怀疑过老顾,但脑中越来越多模糊的东西逐渐清晰,汇聚到一起,他离真相似乎也越来越近。   冬天的夜,格外的黑。身处阳光里的人,总也看不清那浓墨里究竟有什么,又隐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东西。   *   中西女塾的宿舍楼还有几间屋子亮着灯,韶华把车停靠在福开森路上,决定碰碰运气。   他轻轻按了几声喇叭,见无法引起注意就一直按着,哔——!刺耳的声音在夜里格外突兀。   “神经病啊!”有些住户探出头来骂道。   离离掀开帘子一角,看到车牌之后又惊又喜,赶忙起身穿戴整齐,蹑手蹑脚的下楼。   舍监之前在打瞌睡,此时被喇叭声吵醒,心情看起来不大好。离离弓着背从门房前弯腰溜出去,对韶华打了个手势,指向前方一条小弄堂。   韶华将车开到福开森路和格罗西路的交界处停下,离离四下里张望,确定左右无人之后,拔腿飞奔过去,拉开车门,一骨碌扑进他怀里。   “爸爸。”她仰起头,满眼希冀。   韶华只静静看着她,看她眼里的神采从惊喜,到疑惑,再到失望…他幻想过很多次再见面的场景,但绝不是像现下这样,这么不美好。   “爸爸。”她试探的又叫了一声,跟着双手揽住他脖子,鼻子一个劲蹭着他脸颊,讨好的很。   韶华吸了口气,问道。“她人呢?”   “谁啊?”   “玉露春。”   离离松开他,正襟危坐。“不认识,我怎么知道她在哪儿。”   “你要骗我到什么时候。”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离离转头看向车窗外。   “不知道?”韶华从鼻子里发出一声闷哼,跟着拉住她手臂面向自己。“我跟你说话,你看着我。每次说到不想谈的事情就这副样子。”   “你干什么!弄疼我了。”离离试图挣开他的手。   韶华却死拽着不放,“我再问你一遍,玉露春人呢?”   离离从没见过他这么凶过,尤其是此刻竟然为了一个戏子跑来冲她发火,心里又气又急,也跟着高声嚷嚷。“我说了我不知道,你的女人你自己不管好,跑来问我做什么!”   “哦?那要我去问月晟吗?”   离离手一震,这细节没能逃过他的眼睛。   韶华发现,一直以来自己都太相信她了,其实只要稍微细心观察,就会发现她的破绽。离离此刻的反应毫无疑问已经证实了他的猜想。   “我真傻。”他苦笑着叹了口气,“日成,日成,两个字加起来,就是一个晟,我竟然是到今天才发现。”   “什么狗屁笔友,还哈同太太,朝鲜人,你是把我当傻子耍吗?”   “我问你话!”他高声吼道。   离离一瑟,手情不自禁的放到嘴里咬起指甲。   “黄楚九大礼那天那块匾额其实就是月晟送的,他之所以那么做,是为了给你通风报信,告诉你他还活着,对吧?”韶华想起那天她看到报上那则新闻的表情。   “之后你在报上登征笔友的消息,留下通信地址,好让他来找你。”韶华顿了一顿,嘲讽道。“真聪明。一张报纸每天登那么内容,谁也不会注意到你们在交换信息,神不知鬼不觉。嗯,是不是,韶小姐?你的聪明都用在这上头了吗?”   面对韶华的质问,离离只一味低着头,等同于默认了他所说的全部事情。   韶华泄气了,认命了。“那一天你在哪儿?让我去海德公园的那一天。”   离离咬着唇,半晌才说道。“她家里。”   “所以,你看到我了吗?”韶华难过的问。   “嗯。”她发出轻轻的鼻音,颤抖着承认。   “我一直在等你,从早上到傍晚,坐在我们以前吃棒冰的凳子上。”说着,他深吸一口气。“你不能来,是因为临时决定要把袁淑芬干掉,要有不在场证明,对不对?如果来了,就交待不清楚,总不能对别人说是和我在一起。”   他痛苦的抚住额头,不敢相信却不得不信。“你到底让月晟帮你干了多少见不得光的事?嗯?”   离离不知道该说什么,伸手过去想要抓住他的手,和以前一样,然而才刚碰到他的指尖,韶华却如遇蛇蝎一般避开。   他正色道,“玉露春是无辜的,她怎么样了,你现在带我去找月晟。”   离离抬起头,眼眶泛红。“你就那么喜欢她吗?”   韶华无奈呼了口气,“你不要胡闹。”   正欲开口解释,离离却已抢先一步,像是要将心中积压许久的怨气一次性发泄个干净,口不择言道。“玉露春就是个唱戏的,她有什么好,你脑子有病吗!她结过婚的你知不知道!”   韶华冷着脸,“我有病?我是你长辈,户籍上是你爸爸,你这么跟我说话的吗?”   离离气的推开车门跳下去,韶华紧追而出,指着她喝道。“你给我站住!现在是什么态度。”   “你凶什么凶!”离离转过身,眼里含着一汪泪。   韶华不明白她委屈什么,现在做错事的是她,怎么还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样子!   他拉住她,“真不知道什么时候学得那么坏!”   离离一听,顿时像炸开的炮仗。“我不要你管!你这只猪!”   “不管就不管!”韶华也火冒三丈,“你再叫啊!大半夜的把人都叫来!到时候我们一拍两散,以后你走你的,我走我的!”   这话才说完,离离一颗眼泪已经掉下来。   韶华愣住了,“离…”   他伸出手,长发从指尖滑过,她转身跑开。   眨眼间钻进了浓重的夜,不见了…    第50章 教堂   ‘砰’!——他一拳打在车顶上。   长出了一口气,跟着赶忙抬脚去追。   黑暗的弄堂里他看不清,所以只能靠听,零零碎碎地脚步声犹如鬼魅飘荡在前后左右,时刻扰乱他的判断,没过多久,便把她跟丢了。   上海的弄堂九曲十八弯,并非直来直去,如果不是常住客,即使白天走进去也一样给绕的稀里糊涂,更何况是夜里?人于此时若有心躲藏,只要一钻进石库门的门洞,就等同于隐身了。   韶华不能高声叫嚷,只好一直压低嗓音唤道。“离离,离离…”   “喵——!”只有墙头上的流浪猫回应他。   好不容易穿过弄堂来到大马路,前方不远处总算有一盏夜灯,可视之处却连人影也无。   他在上阶沿坐了下来,扯掉衣服领口的两粒扣子,大口喘着粗气。   回到中西女塾宿舍楼前,韶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吴绪方的名片,再次打搅了舍监的美梦。   “麻烦你,我是《申报》的编辑,想找一下韶雪。”   舍监近视的利害,眯起眼一会儿拿到远处看,一会儿又凑近了端详。   韶华解释道,“真不好意思,都这么晚了,还来打搅。实在是因为明天一早要坐飞机赶去北平,来不及把稿费交给她,所以只好趁夜来。”   舍监表示理解的点头,“做你们这行的真辛苦。如果是其他东西倒无所谓,钱的话我们门房不好代收,到时候说不清楚。”跟着指向六楼的某一个窗户。“你看就是那一间,灯关着,大概睡觉了,我去叫她,你等等。”   “好好。”韶华忙不迭点头,心里盼望她一定要回来了才好。   然而舍监气喘吁吁的跑下来,却说。“哎,这丫头不晓得跑到啥地方去了,这么晚了也不回来,她从没有过。唉,急煞人了。我要去报告奇亚娜嬷嬷。”   韶华愈听愈着急,手心跟着出汗,又无计可施,只好坐回车里,一直等到天亮。   小小白色的点子落在车窗玻璃上,安安静静的,没有雨点砸下的声音,因为那是雪花。天寒地冻的,韶华想不出,她能去哪里。整整一夜,记挂着那一滴眼泪。   如果追溯到最初的最初,他们之间起始于一场雪,纷纷扬扬下得不受控制,车轮的速度不受控制,自己的思绪不受控制…   他打起方向盘,往法国公园去。   前门。小贩已经推出早点摊卖起糖膏和豆花,韶华穿过油腻的一条羊肠小道,站在多年前他到过的贫民窟,那幢矮楼和那股腐朽的气息啊…一成未变。   叶家的旧屋子如今被一个妓/女霸着,听到敲门打开一见衣着光鲜的韶华,着实愣了一愣。她的客户多是厨子和挑夫,还没这样高级的货色。   韶华再次失望,连招呼也不打,径自回到车内傻坐着。   他毫无头绪,不知道该去哪里找她?   这些年,她和谁要好,还喜欢吃甜食吗,爱看什么书,他都不知道了。   她认识的人不多,能找的除了自己,就只有月晟。她从不任性,面对那些粗鲁的施/暴的女孩子,没有生气,反抗,不过是杀了始作俑者而已。因为一旦她决定放弃一个人,一段感情,一片真心,就断绝的彻底。然而她只对他任性,只对他发脾气,结果他却说,‘我们一拍两散,我走我的,你的你的。’   无怪她要哭。   “我真是个混蛋啊。”韶华一手伸出窗外,湿漉漉的一片雪花落在手心,他自言自语道。   突然,想起他们的最初或许并不是车祸,而是...孤儿院。   他用最快的速度赶到那里,褐瓦红墙,碉堡一般的教堂直插入天际,异常孤寒。   这里已是废弃的荒地,韶华不费吹灰之力就打开铁门,径直朝里走去。雪越下越大,地上湿漉漉的,他的步伐沉重又缓慢。   穿过草坪,再没有以前茂密的野花和小草,只露出土黄色的泥地,光秃秃的贫瘠。   “脱衣服,脱衣服,脱衣服!”当时他第一次见到她,就是她埋头,咬牙切齿的忍受着一群恶形恶状的男孩子朝她丢石头。额上因此青一块,肿一块的起了包,回到韶公馆张妈心疼的给她涂药水。   紧跟着是教堂,钟楼……全都空无一人。这里没有她,那里也没有她。   最后,韶华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终于在后院的受洗池,看到一个孤独的背影,僵直的身子,一动不动。   他飞快地朝她奔去,一把从后头将她抱住。却像抱住一根冰棍。   她的脚,木木的僵直,手指也无法弯曲,浑身上下没有一丝热气。在这里坐了一夜,身体已彻底麻木,因此不是不想动,而是根本动不了。   韶华用手护住她的手,努力揉/搓着,费力地将她的身子掰过来,轻轻拍她的腿。一抬头,看到她满脸的水珠……   活了这些年,韶华从没见过一个人能流这么多眼泪。不是一滴一滴落下,而是汹涌着,夺眶而出,像积压过后的崩溃反弹,干涸过后疯狂的泛滥。   她就这样静静的流泪,一句话也不说,眼神溃散使整个人看上去神志不清。   韶华伸手拂去一层水帘,又是一层。他想,她从没在自己面前哭过,即使以前再辛苦,事与愿违的时候都没有,她唯一一次红了眼眶,是以为他喜欢顾斯诺,之后则是以为他看上了玉露春。   他张口要解释,又被她抢了先,喉咙里像有什么堵着,含糊不清。“…爸爸你别不要我。”深吸一口气后,抓着他的手又重复一遍。“我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爸爸你别不要我。”嘤嘤呜呜的,深重的哭音不断。“你要是不来,我会被他们玩弄的。”   他的心咯噔一下。   那一年,他要是不来,会怎么样?   教堂后门有一间柴房,直通受洗池。   柴房,是用来关她的。一半在地上,一半在地下。终年阴冷潮湿。   她每天的光明,仅仅只有从铁窗里看外面,看到的是来来往往的脚后跟,踏在她头上。   嬷嬷不喜欢她,骂她是Slut。幼时虽然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可以肯定是骂人的话,她的父亲说她是贱货,和妈妈一样。所以嬷嬷即使骂得再肮脏,也无非是骂她贱货,娼/妓吧。这世上和野草一样可怜的,就是人卑弱的灵魂。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生的好看有什么用,无非是惹几句脏话,不能给她带来面包,水和光明。   她用劳动换取食物。   孤儿院的衣服都是她洗。大冬天的,一双手泡在冷水里,全是冻疮,溃烂了也要洗。   每天睡下之后浑身酸疼,骨头都要裂开了。还是一刻不得松懈。   夜里,那些稍微懵懂的男孩子会摸到她的床边。开始,是趁她不注意,后来胆子渐渐大起来,用手捂住她的嘴,摸她的身体。   她在枕头下面藏了一把刀,刻意关了灯,假装熟睡,等人压在她身上以后,一刀插进那人的大腿里。   男孩子哭着跑了。   她举着刀像个疯子在屋子里乱刺,一刀,一刀,砍着空气,多希望能将那些丑陋的灵魂全都带进地狱啊。   嬷嬷事后用藤条抽她,那上面有细小的荆棘刺,钻进肉里再拉出来,连带着她的血。   浑身都是伤的她匍匐在地,向天祈求。耶稣基督,如来,观世音…谁能来救她呢?怎么他们都听不见她的呼喊?   万望…望那个肇事者还心存悲悯,来找她吧。   此时此刻,眼泪一滴滴,全落在他的胸口,打湿了他的衣襟。“我一定会被他们玩弄的。”她的神情恍惚,语无伦次。“爸爸,我已经十七岁了,求求你,不要现在丢下我。你养我到十八岁吧,到那个时候,我一定不烦你,真的。”   “求求你,是你说的,雪花也是花呀。”只有他将她当作花,而不是草,狠狠的践踏。   韶华的手无法遏制的抖动,他紧紧拥抱她,哽咽道。“不会不要你的,我带你走,现在就带你走。”   他终于知道第一次见她,为什么她会是那个眼神,那么凶狠的咬他。为的就是要激起他的同情,如若不然,自己真的会带她逃出那个人间地狱吗?   那时候,他的手搁在她肩上,穿过一排排木制长椅,推开沉重的教堂大门,长期处于幽暗的眼睛不适应热烈的日光,他下意识伸手遮挡,而她却是多么享受的抬头迎向那个太阳,原来,是这个意思。   离离似乎还有话要说,“…玉露春…玉露春。”   几度张口,气息却越来越弱,反复念叨着这个名字之后,是一阵剧烈的咳嗽,跟着沉沉喘息,像要断气似的。   韶华吓坏了,轻轻顺着她的背。“别说了别说了,我先带你走。”他一把抱起她,往车子奔去。    第51章 雪花   华康里的小屋子还在。   整整三年,他一直保留着,续租这间屋子。   每到周末或者闲暇时,就一个人来坐坐,生一壶水也好,翻翻书也好,总之,等着她,想着她,揣测她会不会来…屋子里到处都是她的味道。   韶华把车开回华康里,抱她进了房,给医院打了电话,请一个大夫上门急诊,愿意出三倍诊金。   没曾想来的竟是个熟人。   金眼眶大夫姓许,和韶华不对盘那个,两人一见面都愣了愣。   许国伦推门而入,喃喃自语道。“不会是她吧…”跟着急匆匆跑去看离离,一坐下就赶忙掏出听诊器。   韶华不敢出声,在一旁看着,就听见许国伦絮絮叨叨的数落她,略带责备,又含着心疼与不忍。“你呀,要我说多少次,嗯?每个月都感冒,千叮万嘱让你小心,小心,怎么总也不晓得照顾好自己?还想屁股上再戳两针?”   离离虚弱的扯了扯嘴角,连眼皮都撑不开,半阖半张。   许国伦为她推入针剂之后,离离总算稍微安定,闭上眼休息。   韶华则和大夫到客厅说话。   他问道,“你说她每个月都生病?”   许国伦推了推眼镜,“她是敏感体,伤风感冒对她来说都是大事,春秋冬,一年有三季她都要感冒,你说严重不严重?还有,她有哮喘,原来是潜伏的,怎么竟发出来了?我关照过她,她一定要比别人小心小心再小心。”   韶华一惊,“以前从没听她说过!”   “有一年病的特别重,就前两年吧,也这个时候,大过年的,天天去医院报道,打针吃药,病了几个月才好,那时候哮喘就险些发作,好不容易硬压下去,结果现在又冒出来,你们到底怎么做大人的!”   韶华一脸愧疚,“她昨夜..一晚上冻着了。”   “还有…”许国伦欲言又止,“问句不该问的,你既然能出三倍诊金,看起来也不像没钱的,怎么要她自己挣钱付医药费这么可怜?”   韶华张大嘴,不可置信。“啊,你说什么?”   许国伦没好气的看着他,“我说她没钱,每次来找我看病,都担心医药费。”   “怎么可能,她身边有一大笔钱!”韶华想不通。他爸的确是留了一笔生活费给离离的。   “怎么不可能?”许国伦怕离离听到,压低声音说。“就我所知道的,她在学校图书馆做兼职,还写诗歌什么的挣稿费,这像是有一大笔钱的吗?”   韶华愣了半晌说不上话。   将许国伦送走之后,他冲了两个热水袋塞进她被窝,跟着坐在床边,搓揉着她僵硬的手指头。见她眼角还卡了半滴残留的泪,便用拇指轻轻揩走,谁知竟越流越多,越流越多,在脸上汇成一条蜿蜒的小溪,斜流进她头发里。   “唉。”他深深叹了口气,俯身在她脸上印下一个吻。   食髓知味。一路从眼睛,鼻梁,到嘴唇,吻干所有泪水。她的唇冰冰凉凉的。他想,好在他够热,她总会慢慢温暖。   “为什么不用那笔钱?”韶华柔声问道。   等了很久,等不到答案,知道她又要回避,于是改道儿去亲吻她的耳朵,隔靴搔痒一般的触感直抵心脏,热力四散。“为什么,不用那笔钱,嗯?”   她闭着眼,哽咽道。“…我怕,用了那笔钱,他就再也回不来。”   韶华的心顿时像被针扎了一下,明白那笔钱其实是买走了她的‘爸爸’,也就是自己。他轻轻抚着她的额头,“不会的。他既然答应你,就不会食言。”   叹了口气,又道:“你呀,真是倔,固执起来十头牛都拉不住。”   离离却于此时陡的睁开眼,“我饿了。”   韶华轻笑,“我到楼下给你买艇仔粥。”   她摇头,“我要吃红宝石。”   他哄道,“太腻了,现在这样连吃馄饨都嫌味道太重,喝粥吧。嗯?”   她还是摇头,负气道。“我就要吃红宝石!”   韶华投降,“好好!我现在去买,你乖乖躺着。”   他将热水瓶搁在床头柜上,唠叨不断。“嘴巴干了自己倒,不要起来乱跑。天冷…”   “晓得了。”离离堵住他。   韶华披上大衣,匆匆出门。   外头的雪渐渐止住一些,屋檐上原本积着的也开始融化,嘀嗒,嘀嗒,顺着房梁流淌,像下起小雨。   红宝石蛋糕店在上海数量不多,就那么几家,奶油小方更是每天限定,一般过了中午就卖完了。   好在韶华开车,在法租界和华康里之间打个来回也不过十来分钟。买到之后,他一手捧着塑料盒子,一手掏出钥匙打开房门。   屋内静悄悄的。   仅仅十分钟,她又不见了。   韶华摆下东西刚要奔出去,却见到楼梯地板有沾着水渍的脚印,向上盘桓而去。他看了眼弄堂里湿漉漉的街道,顺着脚印爬到阁楼。   离离蜷缩在角落里,双手环抱着自己,头埋得低低的。   韶华蹲下来,“你当我这么笨,会被你引出去?”   然后她就能真的开溜。   离离苦笑。她好像又被自己的脚印给出卖了。   韶华前脚刚走,她就穿上衣服准备开溜,谁知跑到外头却发现自己根本走不了,浑身没有力气,天气又恶劣,淅淅沥沥下着小雨,她只能半路折回,心里盘算着,韶华若是发现她不见了,追出去,一定不会想到她其实还躲在楼梯间。   沉默了半晌,她开口。“我…是真的想走,不是跟你故弄玄虚。”   “我知道。”   在他来之前,她已整理好情绪,如今一片平和,再看不出半丝先前的痛苦和迷惘。“我想过了,我们还是算了吧。”   “爸爸…”她挣扎着起身,指着窗外的雨夹雪。“你看,雪融化了以后,多脏啊!”   从他给她起了一个单字‘雪’开始,她就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男人的心里都有一个白雪公主,天真无邪,心地善良,所有一切美好的物事集中在她身上。   可她不是呀!   她回过头看他,眼里有深沉的哀恸。“可它根本不是你看到的那样洁白无瑕啊!我也根本不是你喜欢的那样,不是呀!”   她说完无力的靠在窗框上,“爸爸,我知道你很累,我也是…为了变成爸爸喜欢的样子,我每天都很累,现在你知道了我有多坏…”   她背过身去,不想面对他,没有姑娘愿意让人看到她不美好的时候,谁都不例外。雪色洁白的表面下是肮脏的败絮。这下,他全都知道了。   “当时在孤儿院的时候,老爷子已经给过我安置费,其实你早就不欠我什么了,这些年你养我的钱,我以后会逐一还给你。”   韶华站在她身后,紧盯着她背影。“怎么还?”   “我会去找工作。”她淡淡说道。   只是一秒钟,韶华的脑子里就衍生出很多后续的故事。她即将十八岁,毕业了就可以出去找工作。她会遇到心仪的男子,彼此相爱,然后结婚,生孩子…他们亲吻,拥抱,甚至…仅仅这一秒,一秒的幻想就让他度过有如一生一世那样长。心像被丢进油锅,兹啦兹啦的煎熬,生出漫天的嫉妒,觉得那样的事怎么能容许发生。   “我从没说过要你还。”他急切的上前,一把揽住她的腰。“你知道我不喜欢玉露春,你明明知道的。我想你,每天都像你,吃饭也想,走路也想,睡觉做梦都在想。我签公文,纸上写的都是你的名字,合同浪费了一份又一份。每个礼拜六,我都在这里等你,左等右等等不来。怎么都见不着你,你让我怎么办,怎么办!”他亲吻她的耳朵,带着些闲气。“你倒是走了,我怎么办。”   离离忍不住转过身,噙着泪跺着脚。“可我就是不想让你看别人,哪怕是替身也不行!”   韶华笑了,想,其实他们都一样,都有着孩童的占有欲。   他对她有,她对他有。   如果说他们之间有一条路,从很久以前开始,为了能够一直走下去,即使假装父女也在所不惜,那些亲吻,拥抱,都假装无知无觉,那么现在挑明了,还要怎么装下去,日子早已过不下去。   他猛地将她摁在窗框上,狠狠覆上她嘴唇,离离睁大双眼,惊异非常,一时不查,便被他的舌尖轻易闯入。她心底的怆痛依然,却又有一丝抚慰,两种感觉交融在一起,酸酸的,涩涩的。半开半闭的窗户摇曳,轻轻拍打着,雨丝斜斜飞入,随着冷风,吹在他们脸上,和炙热的呼吸形成奇特的对比。   积压许久的情感终致爆发,任何道德上的,理智上的东西尽数剥落。韶华跟入了魔怔一般,双臂紧扣,几乎将她掐在怀中,叫她陷进去,出不来。纠缠的唇舌仿佛幻化出糖霜,令人屡尝不止,久久恋战。在她上唇咬了一口当作惩罚,韶华轻笑道:“鸳鸯蝴蝶梦。我这只老蜘蛛候着你这只小蝴蝶好久了,今天还不被我逮住。”   离离听了这话,瘪着嘴又要落泪,韶华连忙哄道:“别哭了。我已经把酱油园和橡胶园都分出去了,对外引资做成股份制,以后妈妈坐在家里收红利,我就能带你走。嗬,我以为我算是很着急的了,谁知道有人比我还沉不住气。喂,你不是很厉害的么?”   离离在他心口推搡了一把,最终被韶华半扶半抱带回了屋。    第52章 戏水   吃过蛋糕之后,和水吞了药片,手脚终于恢复气力,却还有些冰凉,韶华说。“要不然放点热水泡泡?”   “嗯。”她起身走进浴室。   韶华在客厅里呆了还不到两分钟就听到扑嗵一声,不大不小的动静,他赶忙跟进去,就见到有个人狼狈的跌进浴缸里,浑身湿透,不远处还有一块肥皂…   他无语的摇头,嘴角挂着一株忍不住的笑。“手脚无力,打滑了吧…”伸手便要捞她出来。   离离的指头搭在他臂膀上,轻轻一拉,韶华顺水推舟,自己跌进了浴缸,还恬不知耻的问:“你这是故意的吗?”   离离瞥了他一眼,“还不知道是谁故意,我手脚无力,能拉得动你嘛!”   他旦笑不语,眼中如有一团火焰,一触即发,奋不顾身的朝她扑过去,叫离离险些怀疑他是否学过擒拿手。   点点滴滴的吻密不透风,她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背靠在瓷壁上,无处可逃。身体不住下滑,韶华却总觉得不够,不够,还是不够。水慢慢淹没至颈项,她黑色的长发散开,像海藻浮游着。两人的身体顺着瓷壁陷入水中,空气顿时被隔绝,窒息感围追堵截。韶华还是不愿放过她,像是要将这些年连本带利追讨回来。彼此唯一的依附就是对方呼吸之间的氧气,唇舌因此绞缠的愈加紧凑,剧烈,情难自控,仿佛要到断气的那一刻。水铺天盖地,眼睛看不见,耳朵听不见,终于支撑不住的他们一起冒出水面,大口喘着粗气。   离离的脸色绯红,胸膛随呼吸起起伏伏,湿透的象牙白旗袍瞬间透明,衬得她曲线玲珑。她已不再是青涩稚嫩的少女,身体像是快要从衣裳里蹦出来。   他的声音听来嘶哑,“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离离却什么也没说,只默默伸手解开他衬衣的纽扣。   韶华一把就将自己扯了个干净,眼见她的脸色从粉红转变成桔红,头也抬不起来。他抱着她坐到自己身上,手沿着她的脚踝,一路从膝盖,到跨边,是他以前就摸索过的路径。旗袍的衩被推至腰间,少女莹白修长的双腿一览无遗。   他伸手解开她的扣子,‘啪’一拉,旗袍飞出去覆盖在他的衣服上,湿嗒嗒的缠在一块儿。   遥想当年,再看如今他们这副样子,韶公子终于一偿夙愿,感慨道:“这回我们是真没距离了。”   他含着她的耳朵,轻嚼慢咬,温柔的吞噬着。   眼前陡得浮起受洗池水面冻结的样子,薄薄的一层霜,像心上凝起的冰花。他捧了一掬水,浇在她心口,问道。“还冷吗?”   离离仰靠在他胸膛,感受到从四面八方传来的温热,微微一笑,摇了摇头。   舌尖滑过头颈,触感难以言喻,她被亲得痒了,一闪想躲开,却被他大手一把捉住胸前,指尖在上面且搓且揉,团团打着转儿,她半嗔半笑得回过头,一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又被他一口含住嘴巴。吐息间,两个人四只脚,摩挲着脚背玩得不亦乐乎。   水花四溅,他的脚包裹着她的脚,不一会儿,她的脚又踩着他的脚。韶公子虽然老实一些,却不傻。趁机不动声色的单腿穿梭于她双膝之间,跟着抬腿一弯,某个自认精明的家伙还以为占了上风,舒服的将腿搁在他膝头上,浑然不觉自己已被人分了个大开。他一手穿过肋下,沿着腰线,探向更深处。   在那柔软的禁地轻轻拂过,他的手指随意一摁一挑一抹,离离被亲得浑浑噩噩之际,只觉得遍体酥麻,冷不丁嘤咛了一声,比猫儿还弱,登时令韶公子觉得胸中烘炉火被人淋上一把汽油,熊熊燃烧着。他起身用浴巾将她一裹,抱着向卧房去。   床上,洁白的绒布摊开,她白皙的肌肤因热水的浸润而微微泛起一层粉红,像一株尽情盛放的玫瑰,花瓣盈盈舒张。韶华的手抚过她身体的一屡一寸,动作轻柔,眼神却张狂。离离赧然的伸手欲遮,又不知该遮何处。   千言万语化作无声,尽在唇间流连,不比方才剧烈凶猛,却更绵密,细致,考究。离离的手情不自禁环住他脖子,彻底的依附。   她就像一根小藤蔓,缠啊绕啊绑着他。他的身体是树干,腿是须根,手是虬枝,心甘情愿的被她束缚。一起绞而向上,始终分不开,再也分不开。   此情此景,将他们一起带回那个暴风雨的夏夜,她的小手搁在他胸口,像猫爪子挠啊挠,令他湿了满背。   所谓纯洁,无非是挂羊头卖狗肉。他以抚慰的名义拥抱她,触摸她,从头发丝儿到脚趾缝全都摸了一遍,丁点儿都不放过。她只好假装睡着了,然而待他的手移动到后背深处,她无法遏制的打了个激灵,这令韶华醒觉,及时克制住,也闭上眼假装睡着了。离离胆怯的同时又有点兴奋,在他身上攀爬,手指淘气的顺着他的下颚游走,嘟起了嘴巴轻轻碰他的唇,来回搓揉着。   韶华忍得辛苦,‘嗯哼’一声,离离以为自己吵醒了他,赶忙定住不敢再动。   五分钟过去,其实只有五分钟,但装睡得二人都觉得时间已过去很久。窗外的雨停了,天开始蒙蒙放光,韶公子哑着嗓子说,“起来了吧。”   “不要。”   当年的他们,面对着道德感边缘的诱惑,有点儿羞耻,又跃跃欲试。这一层遮羞布如今随同身上的衣物一同被揭开,身体赤/裸相对,情感坦荡直白。   她微微眯起一条眼缝打量他,见韶华正埋头专心的吮/吸着自己的味道,心无旁骛的样子有点儿童真,须臾间,他就感受到她的不同,停下来喘了一口气道:“专心。”   离离笑着说,“我那个时候还这么小,你一个劲乱摸什么。”   韶华佯作不知,“什么时候?”   “那年夏天嘛。”   “哪一年啊?”   “台风…”   “哦!咦?”他挑眉,似笑非笑的看着她。“你不是睡着了吗?”   “被你摸醒了。”   “哦~~~”他恍然大悟,“那你醒了还让我摸?”   “……!!!”   韶华看到她为之气结的样子开心无比,抵着她额头轻笑起来。   彼此对视,两人四目,黑色瞳孔的迷离,令人沉醉。   离离第一次感受到,原来爱真的是互相的,她从未真心爱过这个世界,因为这个世界从不曾庇佑过她,然而有一点她始终坚信,尤其当她在韶华眼里看到那个缩放的自己,她坚定地相信,‘哪怕有一天,即使我身在地狱,这个人,我唤作爸爸的人,他也会奋不顾身跳下来救我…’   肌肤相触,战栗不止。韶华单手托起她的腰,一边握着她的手,想让她觉得安全,安定。可连他自己都紧张,更何况她?活到二十四岁的韶公子第一次开荤,意识到无论看多少画报也不过是纸上谈兵,他是理论的巨人,实践的矮子,急得汗都要出来了……   离离也是一脸无措。   他进入她身体时,听到压抑着的低呼,‘嘶’…惟恐弄伤她,他的动作已轻到不能再轻,是忍着满心的欲/望,缓慢推进。   离离的性子紧绷,已做大能为他放开的最大程度,还是控制不住,只觉得全身的疼痛集中在一处,四肢僵硬,想挣扎又无力。韶华柔声哄道,“你别这样,会疼得。放松…”边说,边埋首嗅着她发间的香,是淡淡的花香,如今还带着奶油和冰激淋的甜腻。   那一阵疼痛过去之后,慢慢平复,麻木,随之而来的竟是习惯!他韵律的动作,身体的摩擦引起一股异样的感觉,离离情不自禁轻轻哼了出来。   韶华一愣,脱口而出。“金香柳这个大骗子!”   “啊?”离离睁开眼。   韶华老大不高兴,“真是的,白白浪费了这么多钱!”   他以前对金银没概念,自从和离离在一块儿,凡事都学会了计较,他给了金香柳两根金条啊——!如今想来,肉痛的紧。   离离还是不明白,狐疑的望着他。韶华自顾自又说道:“她嗯啊啊的,还真当唱戏了,太夸张了!!!难怪我爸不信,谁信谁傻啊!”末了,小声嘟哝一句。“唔,你都不是那样的。”   离离满脸通红,“你拿我跟她比啊!!!”   韶华故意一脸惋惜又沉痛的表情,“唉,早知道别浪费嚜,那晚就该找金香柳伺候,不单要伺候,还要翻来覆去的伺候,日日夜夜的伺候,把什么十八式都给练习一下,经验丰富了,也省得你现在疼……”   离离简直目眦欲裂,“你敢!我情愿疼…”   韶华嘿嘿一笑,但见离离立刻双手噼里啪啦拍着他的背,嘴里嚷嚷道:“你出去你出去,我不让你那个了…”   这个时候让他出去?   谁肯啊!   韶公子当然不肯,一个挺身,完全进入。   离离浑身发软,丁点儿力气也使不上来,只觉得自己是砧板上的鱼肉,已被宰的羔羊,还像BBQ必备食品,那些被一根根针串起来的鸡排,猪排,牛排,放在火上烤啊烤……烤得肥油满地,蜜汁横流。   岂是一个煎熬了得!   韶公子以为这个假想真是确切的不得了!当下伸手在他们那地方摸了一把,伏在她耳边叽里咕噜告诉她,“水蜜桃和凤梨还有甘蔗有什么共同点呢?答案是,都和你一样。”鲜嫩多汁。   离离无语凝噎,两手捂住脸,呜呜呜的不肯见人。   韶华掰开她的手,死死按在她头顶,动作愈发迅猛。   一阵剧烈的灼热冲破所有阻碍,离离觉得既快乐,又折磨,忍不住哼哼唧唧,像鸟儿孱弱的啾鸣。   韶华看着她,觉得她撒娇的时候,是美的,她头发湿漉漉的时候,也美,他在她身上耕耘,她睫毛半掩,扑烁扑烁,嘴唇微张的样子,最美。   原来,他空出整颗心,只为等她这个人。   如同被抛上云端,脚不沾地,他们一起迎接巅峰的时刻。手指弯曲着,交缠。两眼一黑,五感尽失,不知自己身在何处。迷蒙中,他趴在她肩头喘息。拥抱,是唯一的归宿。    第53章 磨合   睡了不知多久,醒来的时候,韶华去客厅打电话安排工作,离离则偷偷摸摸从卧室里卷起床单,再鬼鬼祟祟的钻进浴室。   韶华后脚跟进去,发现她正埋头搓洗,还背对着他,企图遮掩。他从后面抱住她,“干嘛?”   离离垂首不说话,韶华定睛一望,床单上那坨鲜红煞是明显,是处子的血。他这个始作俑者也不好意思起来,轻咳一声,附在她耳边小声说。“给我点时间。这两天你要不先住这里?等我安顿好就接你过去。”   离离想了想,“我回宿舍吧,万一被人瞧出来。”   韶华点点头,“好。”   他这个‘点头——好’的动作,一直维持了很久。   比如之后到公司上班,无论小林秘书说什么,提什么建议,他都一概接受。   加工资?   好。   周年庆?   好。   员工福利?   好。   春天里来百花开,韶公子喜气洋洋,逢人就笑,来者不拒,异常风骚。   离离开学也是这般状态。   索非亚赵说,“韶雪,一个寒假不见,你越来越好看了?我表哥上次来看鸳鸯蝴蝶梦,吵着嚷着要我把你介绍给他。”   离离呵呵干笑两声,遁走。   况安琪又说,“韶雪,怎么你的皮肤这么好,擦得什么雪花膏?我怎么就这么糙!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不知哪个好事者随口开了句玩笑,“安琪,你缺少滋润,要找个男朋友好好阴/阳调和一下。”   离离的脸情不自禁的抽了抽,再遁。   这期间韶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贿赂了一个金发碧眼的老外,让她到中西女塾去露了个脸,声称自己乃‘韶雪的表大爷的三舅公的外侄甥的重孙女’,早年飘洋过海,如今全家定居英伦,等韶雪一毕业,就要带她回去认祖归宗。   学校没理由不放人,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吃人不吐骨头的夜里,韶公子的车又出现在福开森路尽处,心急如焚的等着小蝴蝶主动投怀送抱。   几天没见,离离发现韶公子突然变种了,变得好像爪哇岛的亲吻鱼,抱着她么么么,么个不停!干柴烈火,你侬我侬。   离离好不容易推开他喘过一口气,这才一路驶向西郊。   上海的西郊靠近虹桥机场,很有些门庭冷落,处处深宅大院,高墙铁门来做脸面,将内情遮得严严实实,滴水不漏,谁也不知道谁的事儿,谁也管不了别个的闲事儿。   比如左边那家挂牌为‘爱庐’,右边的叫做‘俪华园’,实在看不出主人是谁。韶华便有样学样,十分风骚的将他买的这幢别墅命名为‘幻雪小筑’。   他们到的那天夜里,韶公子甚至急得连窗帘都不拉,直接将某人摁倒在床上。   唱机里放着波莱罗舞曲,韶华挥汗如雨道:“书上说,波莱罗舞曲能将滚床单几率提高12%。”一边说,一边辛勤劳作。   离离从喉咙里闷哼一声,半梦半醒的回答。“那个…不是已经在滚了嘛…”   “呃,好像是哦!”   韶公子于脑中回味了一下新买的入门级闺房指导秘技,自行揣摩着该要如何精进修为。比如说舞曲由长笛展开,最适合前/戏。他和离离上一回皆属新手,还比较生涩。此时追求的境界则是‘更上一层楼’。彼此身体一旦熟悉对方,自发融合,心随意动,不知不觉就随着调子共同进退。   铃鼓一经敲响,节奏变得轻快热烈,韶华判定是时候该要进行所谓的‘九浅一深’了。当下改变速度,全力俯冲。离离就跟被灌了迷魂汤似的,神志不清,咿咿呀呀,韶公子观摩良久,大受鼓舞,连夸自己领悟力卓绝,真是天降英才。   两人初窥门径,尝到其中乐趣,怎能轻易罢手,每天奇思妙想,变着法子努力往深处挖掘。   安纳金路是上海出了名的古玩市场,韶公子一有空就往那里钻,貌似附庸风雅,其实根本是为搜罗春宫图。什么清朝合/欢椅啦,瓷玉如意枕啦,鼻烟壶和雕花骨牌啦,琳琅满目,应有尽有。若是运气好搞到几本意趣与画功俱佳的作品,两人夜里就钻进被窝把头一蒙,打了手电筒细细揣摩。没过多久,号称难度极高的,飞天遁地的,弯过来折过去的二十四式,甚至包括‘猛龙过江’,通通都不在话下。   当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呈现齐头并进的势态,韶公子学会了举一反三。一般于当天夜里,就开始琢磨着第二天该怎么吃小蝴蝶。   是煎炸,葱爆还是炭烤呢?   至于玉露春,他早就忘了。忘了自己其实是为了追查此人生死下落才找离离的,结果却在吃饱喝足以后,压根儿就不记得这回事。真是罪过。   后来还是离离主动向他坦白,一边用脚掌磨蹭着他的膝盖。“喂,你的玉露春给月晟当女朋友了。”   “啊?”他有些吃惊,随即否认道:“什么我的!”   离离面色如常,“…报上说,她是你的人。”   “呵呵呵呵。”韶华赶忙赔笑,谄媚的将她抱在怀里紧了一紧“胡说八道。”   跟着十分八卦的问,“月晟?女朋友?压寨的?”   “嗯。”   “她从了?”   “嗯。”   韶华猜想,其实过程大半就是月晟把孟晓彤给绑了,然后威逼利诱,然后就…大约跟他们一样干爱干的事吧。   离离一边打量韶公子的神情,一边还要绘声绘色的复述一遍。例如月晟是如何凶猛的冲孟小彤吼说,“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跟着又晓以大义,“好象你这样的破鞋,也没个正经人家会要你的,不如跟了我…”   韶华听完只说了一句,“她比月晟大三岁啊。”   离离在他手臂上咬了一口,“哼!就许她对你情根深种,不许她移情别恋啊。”   韶华轻笑着在她腰上拧了一把,“哟,好大一阵醋味儿。”   离离噘起嘴,韶华识相的凑上去‘啵’,却听她一股脑儿自说自话。“其实月晟也不错呀,年轻力壮嘛,身体好啊。”   韶华的眉头不自禁动了动。   “虽然我不喜欢他的奶油包头,不过他还是很英俊的。你说是不是…咦?”离离转过头看韶华,见他一脸严肃地皱起眉头,点了点他眉心道:“怎么了?”   韶华吸了口气,“唔…我在想,月晟连你的‘替身’都毫不犹豫地接收了,你和他就只是朋友这么简单吗?”说完,直视着她的眼睛。   离离笑道,“我是他的拉比。”   “哟!还拉比,真高级啊!”   离离翻了个身,大腿搁到他腰上。“嘻嘻,那个谁,你才好大一阵醋味儿。”   “那咱们扯平了。”韶华的亲吻鱼功能自动开启,一个冗长的KISS之后,他于心中回味道:真甜。既然又酸又甜,那今晚就‘糖醋’小蝴蝶吧。   其实他除了发明葱爆,煎炸,糖醋之外,还有白灼。   这是他最喜欢的。   所谓白灼,就是将某人扒光之后,一起钻进窗帘,然后把她搁在窗台上,正是清风明月两相宜,又坦荡又朦胧。手感好,口感更好。   后来韶公子又买了一副雕花骨牌,上面的一幕是一男一女对坐在秋千上,衣裳不整,狂放肆意。他想起韶公馆花园草坪上的秋千,是以前离离最喜欢呆的地方,立刻浮想联翩,然后郁闷的捶胸顿足。   他跑去试探的问离离,“要不家里也安个秋千?”   被她红着脸踢出卧室,一并丢给他一条羊毛毯,曰:今晚你睡沙发好了!    第54章 触礁   什么?   一个人睡沙发?   韶公子苦着脸,“孤枕难眠啊。”惹了离离‘嗤’的一笑。   刚好电话铃这时响了,韶公子灵机一动,过去接起来对着听筒大声嚷嚷:“噢,小林啊!嗯…老何请客?….嗯,嗯…哦,到长三堂子别相啊?唔…今朝有点夜了,不过不去么像是不大好,对伐?”   离离一听到长三堂子四个字立刻就变脸了,没等他把话说完,就一把摁掉电话。   韶华回过头见到她唬着一张脸,笑嘻嘻的说。“我今晚有个应酬,出去一下,侬自家早点困觉噢。”   离离不由分说一把揽住他的腰,嘟着嘴。“月晟说他上次去长三堂子,花了一百六十块大洋,连个嘴都没亲到。”   韶华忍着笑装作很吝啬的样子,“这样啊…价钿蛮辣手的嘛!不过老何请客呀,他给我们绸缎庄拉了好几笔生意,顶多我去露个脸,一歇歇就回来。”   离离见好言相劝收效甚微,干脆一把扑上去咬住他嘴巴,两人跟着滚到床上,交颈相缠,耳鬓厮磨直至天亮。   往后她发现这个叫小林的甚是讨厌,专门隔三差五的来电撺掇韶华外出应酬。不是去长三堂子喝花酒,就是去大世界看脱衣舞,恶俗的不得了。   小林也很委屈,觉得混口饭吃着实不易,就连收工了还要往老板家里打电话,念晚报上的天气预告。什么多云转阴,有时有阵雨,往往度数还没念完,电话就被强行挂断了,而且老板还神神道道在电话另一头自言自语…   高兴得唯独韶华,每天下班后回到别墅,待与离离一吃完饭,便手拉手埋头研修‘专业课’。偶尔小林来一两通电话,势必令当夜的气氛异常火爆,折腾到天蒙蒙亮才睡是常有的事。导致一个学习成绩从第一名降到第三名,完全无所谓。另一个则是休息个把钟头直接去上班,然后猛灌咖啡。   周末更夸张,什么事也不干,就裹着一张棉被,贴在一起磨磨蹭蹭,没完没了。从天黑到天亮,又从天亮到天黑,昼夜不分,岁月不晓。   待毕业前夕,同学们各谋出路,大部分都选择继续读大学,小部分人则听从父母安排回家做生意,还有个别的远渡重洋。   离离认为时局动荡,暂时没有读大学的打算,但对外宣称说是出国。韶公子眼见胜利在望,乐开了花,盘算着将来有大把时间精修‘专业课’。   毕业典礼前一天,由于韶公子热情过头,无法做到收放自如,以至于离离脖子上满是吻痕,头发遮也遮不住,气得直追着他打。“你说现在怎么办,明天要拍毕业照的呀。”   韶公子一头钻进她脖子里,边笑边狠狠的咬。“来,再盖一个章。”   “去你的。”   “私人印戳。”   离离踢他,“怎么办呀?!!!”   韶公子想了想,深吸一口气,从药箱里找出一团纱布。“那…就说扭到脖子了。”   离离欲哭无泪。   韶公子继续亲,呢喃着说。“你是我的。”   她怔了怔,亲回去。“爸爸也是我的。”   于是,象征和青春告别的毕业典礼上,韶雪再次大出‘风头’,脖子上围了一圈白纱布,尴尬的站在那里。于一群精心打扮,浓妆艳抹的女同学中鹤立鸡群。照片冲洗出来以后,人手一张。韶公子美滋滋的将之压在桌子的玻璃下,炫耀说。“这绝对是别出心裁的爱的证据。”   “……”   吴绪方许久不见韶华,适逢金秋,便相约一同去吃阳澄湖大闸蟹。席间捧着韶公子的俊脸,好一番‘深情’凝视之后,连连叹气,摇头不已。   韶华一阵恶寒,“你又犯什么毛病!”   吴绪方指着韶公子眼睛下方两坨青色的黑眼圈,痛心疾首的说。“从实招来,你是不是有女朋友了?这一脸菜色,就跟被女妖怪吸光精/气似的。”   韶公子的手一抖,心虚的咳咳两声。亏得当年说谎游戏练就的一身好本事,如今睁眼说瞎话的技艺愈发炉火纯青,根本不用打草稿。   任凭吴绪方百般刁难,旁敲侧击,一番说辞圆的是滴水不漏。   老吴心有不甘,过了几天又再约离离,夸张地说。“哎哟,你爸爸呀,太可怜了,小身板儿跟纸片似的,风一刮就要倒了哟。我们吃顿饭一个钟头,他喝了四杯咖啡,肯定有鬼,家里藏了个女人不让我们晓得。”   离离打了个哆嗦,将这尊难缠的菩萨送走。   回头等韶华到家时,主动扑上去抱抱亲亲,趁机摸了把他的腰,觉得果然不够粗壮,再摸他手臂,也没有硬邦邦的像石头,如此说来,的确算不上孔武有力,至于他的眉毛鼻子嘴巴,那根本就是个小白脸儿的标准版。综上所述,她暗暗做了一个决定…   韶公子软玉温香在怀,智商瞬间压缩为零,完全没注意到她奇怪的举动,古怪的视线,但之后一系列的事情就令他郁闷的很,简直是忍无可忍了。   起因是连日来韶公子突然觉得口干舌燥,频频喝水也无济于事。最后越喝越多,越喝越多,就勤快的常跑洗手间。   韶华以为大约是离离和秦嫂做饭时盐下的重了,但菜的口感又十分之正常,细心再一探究,终于发现原来是菜式上出了问题。   比如说周一吃生蚝,周二换成甲鱼汤,周三贝蓉海参,周四周五连带周末,就是蒜香鹿茸,陈皮牛鞭和核桃猪肾等轮番上场。吃得他浑身燥热,喝多少菊花茶都灭不了火。干脆冲完澡直接去压小犹太,倒是次次见效。第二天再度如此,周而复始。   离离见韶华屁股不沾凳子,碰不碰就去洗手间,心里咯噔一下,转身便翻开民间食疗偏方大全,在上面圈圈画画,认真地做笔记。   韶华怀疑她是不是藏着以前哪个男孩子写给她的情书,又或者月晟的信件之类,等她跑开便立刻从书架上抽出来一看,只见其中一页夹着书签,‘尿频’两个字被划了个圈,‘治疗肾亏’四个字更是触目惊心的特别用红色标注。   他疑惑了,谁?肾亏?   后半夜,当韶华还在看文件的时候,离离推开书房的门送宵夜给他,居然是人参鸡汤加冬虫夏草,他终于忍不住问道。“你…觉不觉得最近吃得油腻了些?”   “啊?有吗?”离离眨巴着眼睛装傻。   “没有吗?”韶华用调羹尧了一口汤送到离离嘴边,“要不我们一起吃,人参补气,对你也有好处…”   “呵呵呵呵!”离离干笑着婉拒,“你吃你吃,工作辛苦。”一边说还看了眼桌子上的合同,“这个耗脑子,费神,你多补补。”   韶华觉得怪怪的,看了她一眼又道:“还没到冬天,这么早进补?”   离离反问,“有什么问题吗?秋季好像也需要进补的呀?”   韶华从抽屉里取出一张纸,推到她跟前。“喏,你看,这是你一整个礼拜的菜单。”   离离面上端的一派冷静,“我就问秦嫂,吃什么最补,她说这些最好。”   韶华的眼皮抽了抽,“秋季进补讲究清润…但你的鹿茸,猪肾,牛鞭,甲鱼…你知不知道这些是补什么的?”   “知道啊,你放心,我不会单听秦嫂说,事后还特地查过书的,保证你吃下去身体好,没坏处的。”   离离以为‘食色性也’四个字里包含了三样元素,后两样他们贯彻的很好,但最开头的一个字,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字,‘食’,他们却偏偏给疏忽了。所以,从现在开始要好好弥补韶公子。   韶华老脸一垮,“你觉得我身体不行?”一字一字,从牙齿缝里蹦出来。   “…不是啊!”离离在心里顺了一遍措辞,往他腿上一坐,委曲道:“可是绪方说我是女妖怪!!!我觉得他嘴巴虽然坏,但你也确实瘦了,而且还有那么多杂七杂八的事情要打理,每天睡不了几个钟头…”   “你嘛,又不比月晟,他糙惯了,逛十次八次窑子,回头还是生龙活虎,满身肥肉的。”   韶华咬牙切齿,“月晟逛窑子你也知道,他身体比我好吗?”   离离嘻嘻一笑,将月晟第一次逛窑子的趣闻原原本本道来。   彼时乌鸦刚刚接手斧头帮,还没到二十岁的黄毛小子为服众,拼了三天三夜的酒,喝垮了一帮老江湖。完事后一伙人就集体去澡堂子厮混,江湖规矩,出来混自然是要找些人‘服侍服侍’的。   月晟十分老道的将一个窑姐压在身下,只不过霸气归霸气,稚气也是自然而然流露,那窑姐扑哧一笑,“竟是个童男子。”跟着乐呵呵的醉酒行凶,等醒来之后,发现不但没人问他收钱,那个窑姐反倒给了他钞票,外加一根红线,说让他压压惊。   月晟恼羞成怒,仰天长啸。“妈的,老子让人给嫖了!”往后,隔三差五的都要去寻那个窑姐,就是为了要嫖回来。   离离想,她都把月晟诋毁成这样了,韶公子应该没什么理由可醋的了吧?全然不知此番话听在他人耳朵里,有多么刺耳,效果更是立竿见影,不过却是反效果。   韶华一张脸拉得老长,“你的意思是说,我身体不好,月晟身体好…”   难怪秦嫂最近看他的眼神十分古怪,敢情在人家眼里,他韶公子的额头上写了四个大字:本人肾亏!   他猛地欺身压过去,对着她嘴唇又啃又咬。“我身体不好?!”愤恨低吼的同时,大手伸到她裙子里。   离离跨坐到他身上,彼此贴着胸膛起伏,呼吸滚烫,却突然!   哪儿…似乎…湿湿的…   她睁开眼睛一望,不好!正有一绺鲜血从韶公子鼻子里淌下来。   “糟了糟了!”她惊慌失措的拿手帕替他抹掉。   韶华居然还有些幸灾乐祸,“看吧,让你再做这种无聊的事,这哪好乱补的。”说着起身将她打横一抱,恶狠狠的说。“让你见识见识我的大鹏展翅!”   离离一哆嗦,直觉今夜在劫难逃。因为大鹏展翅顾名思义,一旦冲上云霄,就没那么容易停了。   果然,彻夜马不停蹄的折腾,直到天亮她才沉沉入睡,浑身又酸又疼又涨,连翻身的力气都没有,不动如挺尸。   韶华根本就没打算睡,单手撑着脑门对着她的睡颜看了良久,起身的时候才发现手被她捉着,捉得牢牢的,死死的,一点松动不得。他又不敢用力,怕吵醒她。   不知不觉,竟自顾自笑起来,埋头到她耳边蹭了蹭,轻声说道。“你就是女妖怪。”   他的自言自语引得某人撅着嘴转过头来,“美不死你,你又不是唐僧肉。”   这话将将出口,说话的人立刻就脸红了。声音嘶哑的程度,显然是一夜纵情的后果。   韶华咯咯直笑,伸手挠了挠她的腰,挠得她在被窝里乱扭。半晌翻身将她一压。   离离也不抗拒,彼此靠在一起磨蹭了一会儿,韶华似乎是留恋不止,抬头看了看钟,却又是非走不可。   离离伸手在他心口画着圈圈,小声说。“还要吗?”   韶华俯身轻舐着她的下颚,含笑呢喃道。“嗯。你不是普通的妖怪,我扛不住。”   离离唇角挂着笑,一边抬腿用膝盖摩挲着他的腰。“那我是什么?”   韶华俯身而入,灼热瞬间散开,如燎原之火,焚烧着她这株小草。浅浅弱弱的呻/吟随着他的攻击断断续续,半哑的,慵懒的,旖旎至极,比之昨夜更为诱惑,又有一种暗藏的张狂。   他的舌尖滑行,顺至耳珠,挑/逗拨弄着,呢喃道。“你是希腊神话里有的海妖,叫做塞壬Siren,专门用美妙的歌声引诱航途之人,最后船只…嗯…”   触礁。   他已抵达至深,却没有撤退的意图,反而更为凶猛,反复的在她逼仄的身体里进出。   一切。都是为了触礁。   享受颠覆,沉沦的美妙。   韶华说,“我遇到冰山礁石不会回头,直接撞上去,要沉大家一起沉。”   席梦思深深凹陷,他的力道承载着意气,全数冲入她的身体,在礁石上不断撞击,逼得她无处可去,全身像要碎裂一般,声音也随之逐渐高亢。   “那..你又是什么?”她追问。   韶华按住她肩头,喘着粗气。“酒神巴克斯。”   离离神志不复清明,良久才反应过来,酒神巴克斯以淫逸享乐闻名,最重要的是,这个神祗最大的特点乃‘器大活好’。   她忍不住笑出来,觉得他坏得要命,不像从前还装装样子,现在倒好,最喜欢跟她讲荤话,不要脸!   这似哭似笑的声音令他抓狂,彼此占有的老毛病又犯了,韶华抱着她说。“所以…我可不想让人听见你的声音。”   离离明白他说的是哪件事。   毕业的时候,有些广播公司来问她是不是有兴趣做播音员,她回答考虑考虑,事后征求韶华的意见,他一直含糊其辞,不置可否的样子,如今倒是回的干脆。   “这算哪门子歪理,我…我播音,又不,又不那个,哪儿来那个声音听。”   韶华霸在她身体里不肯出来,“当然,那个声音只有我才能听到……”   离离笑着任他为所欲为,她不知道彼此占有的结果是什么,但悲伤的味道似乎是不再熟悉了。拥抱的身躯紧密贴合,仿佛是直到世界末日亦如此。这便是沉沦的魅力,同生共死,快感无与伦比。   迷蒙间,感到自己的脸被人小心翼翼的捧着,逐寸逐寸的亲吻。她听到他说:我爱你。我的所有的暗的情绪都和你有关。征服欲,占有欲……我爱你,所以总是一边无私着,一边自私着。   那一刻,她闭上眼,任由他引领去向,哪怕粉身碎骨。    第55章 睡衣   韶华走时,轻轻拨开缠在他手背上的头发,注意不打扰她的沉睡,却取了一张小纸片,于上面写下一行字:私人珍藏,恕不对外开放。   离离睡的不省人事,直到傍晚才起,醒来后一直用手捂住肚子,脸色郁郁。   韶公子回来一见,揉着她的脸问道:“怎么了?面色这么差。是不是…我太…”   离离摇头,跟着又点头,半晌才告诉他,她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有了,但是怎么都找不着他。无奈只好一个人去给孩子登记户牌,人家问,“孩子的爸爸为什么没有一起来?身份证明呢?”   她答不上来。   人家又问,“孩子姓什么?”她说,“姓韶。”   人家指着她,“你不就姓韶吗?孩子怎么跟你姓?”   她支支吾吾的说,“孩子的爸爸姓韶。”   “怎么你们两个都姓韶?”   “怎么你们两个都姓韶?”   “怎么你们两个都姓韶?”   梦里这话一直反反复复,简直震耳欲聋,她吓得逃走了,后头有很多人追她,说这是乱/伦,是犯法的,怎么好和爸爸生孩子?!   韶公子沉默的听完,问她:“是不是肚子疼?”   这回,离离肯定的点头。   他尴尬极了,知道多数是自己力气过大,不知哪里弄伤了她,所以才有这个梦。   离离先前目睹韶公子流鼻血已是心有余悸,觉得再这样下去大约要走火入魔。如今虽明知梦境为虚,却也是心有隐忧才会如此。两人像一同被泼了冷水,霎那清醒不少,决定往后还是自制些好…   气氛一时肃然,谁知当离离看到韶公子出门前留下的纸条,噗哧一声笑了出来。韶公子立即卖乖,抱着她表白。“此乃情书也。”   离离瞥了他一眼,“这算哪门子情书?!”道似嫌弃,却又珍而重之的压在桌子玻璃下。   “我不管。”韶公子想到绪方以前说离离曾夸某个追求者情书写得好,当即提要求。“既然我写的不好,那你写给我好了。”   离离答得爽快,“好。”   “要十四行诗。”   “要求这么高!”   韶华嘿嘿一笑,“那是,对你不能太宽松。”   离离仍旧说好。   于是禁/欲与情书两件背道而驰的事一并谈妥,他们决心要效仿乌托邦,谈一把精神恋爱。   熟料过了两天,吴绪方这厮又来捣乱,嚷嚷着非要韶华陪他去买分别礼物,送给即将远渡重洋的小犹太。   这是个假话,无奈韶华不好对绪方直说,惟有答应作陪。   两人到先施逛了一圈,本以为吴绪方在派克钢笔柜台看了这么久,大约是要送一支笔给离离,结果竟没有,而是跑到女士柜台看服装。   韶华看中了一顶白色贝雷帽,脑子里想着,若是离离戴上,头发稍稍烫一烫,定然是洋气的不得了。结果吴绪方还是一脸意兴阑珊。   最后鬼使神差的逛到内衣柜台,吴绪方童心未泯的指着一件粉色睡衣,对店员说道。“喏喏,就要那个,就要那个!”   韶华黑着脸,“你买睡衣干嘛?”   吴绪方气定神闲,“可爱嘛。你看上面那只猫咪,像不像她?”   像!   但是一想到有男人买睡衣给她,韶华立刻气得肺都要炸了。   吴绪方嘿嘿一笑,指着左手边另一个柜台。“韶公子,你看那里,看到没?那件淡紫色的,怎么样?也顺便给你女友买一件如何?”   韶华抬头一看,咯噔!好像的确很不错。   “嘿嘿!”吴绪方笑得十分猥琐,“别不承认了,小哥我买单,送给韶公子你做人情。”说完,豪气的掏出钞票。   当夜,韶华将礼物带回去送给离离,她的脸色可谓相当之精彩,堪比雨后的彩虹,缤纷的很。   韶华不悦道,“怎么,你不喜欢?”   离离小声问了一句,“你…要我穿这个?”   韶华一把夺过来,“不喜欢就丢掉。”   “没有没有!”离离拦住他,红着脸低着头说。“那…我去穿给你看。”   韶公子这才满意的笑了,像大爷似的摇摆着晃回书房,继续手上的工作。   半晌,离离轻轻推开门,探头探脑。   韶华笑说,“穿好了?神神秘秘的干什么,过来让我瞧瞧,我今晚怕是要通宵,你别等我…自己睡。”   话音刚落,离离走了进来,韶华见了当场倒抽一口冷气。   离离微微别过头去,“是你让我穿的。”   韶华吞了吞口水,从抽屉里找出一块布条,用钢笔沾了墨水在上面写了两个字:禁——欲!跟着往脑门上一绑,满脸破釜沉舟的痛苦表情。   离离嗔笑道,“神经病!”   骂完转身就要走,却又被他再度制止。“别走别走。”   “干嘛?”她半侧过身子,高高隆起的胸部在轻薄丝绸下凸出微小的触蕊。半透明的白色蕾丝纹边儿,遮不住里面一片大好春光。   韶公子哀求道,“过来先让我抱抱。”   离离走过去往他腿上一坐,两手环住他脖子,温言耳语。“那就只能抱抱。”言罢,情不自禁的用鼻子蹭了蹭他下巴。   韶华沉沉的呼吸,一双大手在她身上游弋,于深秋初冬,略有微寒的天气里,带着掌心的热与肌肤碰触,令她浑身一凛,全身心往他怀里缩。他抚着她的脊柱,那是她最喜欢的动作,觉得世界纷繁,都敌不过一双手的温柔。   离离半侧过头,扫了一眼书桌,发现上面摊了十几份买卖合同,好奇之下便拿起来一看。“咦?怎么来来去去都是这几家公司?”   韶华有些吃惊,她竟一眼就看出来了!“小林可是抄了好几遍才发现这里头有问题。”   离离在他脸上亲了一口,“是为了那件事吗?”   “嗯。”他反过来吮着她嘴巴,流连忘返,一而再再而三。   她的回应迟缓,因心中有一股不好的预感,当下提议道:“要不然查一查吧?这事要说凑巧都说不过去,为什么翻来覆去都是这几家小公司在买你公司的股份?”   如果韶华只是一家家门面出售,或许早就发现这其中的猫腻,然问题偏偏出在韶华急着出手,大批量一起上,所以是直到今天才觉察出不妥。   韶华笑笑,“我找人查过了,这几家小公司都归在一个名叫启丰洋行的下面,没什么问题,作正经生意的。再说…我怕你等急了。”   离离心头一甜,体贴的说。“我不急,慢慢来就是了。”   “嗯。”   他们明明说的是正经事,韶公子却只顾着埋头于她胸前,手也似要进犯一般,淘气的试探着揉那浑圆的边。   离离下意识扭了一扭,嗔怪道:“不是说禁/欲嘛!”   这动作令人迷乱,如跳跃的火焰,韶华一把扯掉头上的白布条,大手一按,令她紧紧贴着自己。“这衣服怎么这样,太不像话了!这欲还怎么禁,这色要怎么戒。”   离离分跨而坐,死死贴牢他,撅着嘴,半是撒娇,半是耍无赖的说。“那你让我在上面。”   韶华笑得意味深长,“好啊,我于上于下都没什么讲究。”   那肩带像听得懂人话,顺从的往两旁垂落,修长的颈脖,优美的体态,睡衣卡在腰间,切合着曼妙的弧度。她一只小手滑进熨贴的白衬衣。   韶华往后靠在老板椅上,任她摆布。   离离学什么都快,于此道自然也一样驾轻就熟。她将重心都保存在上半身,力道自然往下沉,狠狠压在他身上,让那灼热的欲望逼仄,紧凑,濒临崩溃的边缘。而他也享受这一触机,手放在她身后,努力施压,令她轻盈的身躯更沉一些,力道在彼此之间转换,全部压在一触即发的临界点。爆发前的压抑最具有夺魄勾魂的快意。   衣裳半开半闭,身体遮遮掩掩的隐约,是中庸的,难以取舍的,又略有放荡。月光下的情事丰盈热烈,湖水一波波,一重重,推向深处,荡漾无边。   韶华抱着她回房,还是任由她主导。床头柜的台灯氤氲一圈暧昧的昏黄,于方寸间,映出他脸上的阴影,照出她如玉的妖娆。   韶华装作若无其事,其实是引君入瓮。   这个丫头现在好像比以前傻了!   因为于此种角度,他可以肆无忌惮的欣赏着她没有遮掩的身体,一览无遗,是最彻底的盛放。离离脸色潮红,两手撑于身后,微微向后仰,韶华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如何交接,自己如何在她身体里驰骋。她包涵着,他耸动着,那紧密联合的地方是无所遁形,他欣赏着如此美景,是他为主导时所看不到的旖旎风光。这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她全然不晓得。   身体的韵律奏出声响,是跨部用力快速相合的下场,离离终于明白症结在何处,郁闷的趴在他肩头,连声问:“为什么呀?!”   韶华笑着说,这和男女的生理结构有关。   离离的性子像刀,长于攻击,但无论她如何尖锐锋利,造物主决定了她只能环抱他,承受他,用女性柔和的圆弧。而韶华其实不论在上在下,都会是进攻的那一个。   说完,翻身将她带到身下。   离离明白于这件事上,自己没得挑,好像一把刀刺进了枕头里,软绵绵的,使不出力,割不出血,毫无用武之地。于是只好咬他,大力咬他的肩头,放出豪言壮语。“下辈子我要做男人!”   韶华宠爱的点着她鼻子,“真是,从小就爱咬人。”   这话别有深意,因为她的腿还挂在他腰上。   离离又羞又气,干脆较上劲,嘴上不放,身下也不放,死死咬合。   韶华背腹受敌,在她湿润黑暗的甬道里进退不得,大手轻轻拍了一下她的屁股,纯属无心之举。   却不防离离一个激灵,身体不由自主收缩。   灭顶的快感瞬间于两人体内同时四散游走。韶华觉得自己像是要被夹成两半,恋恋不舍的揉着刚才拍打的地方,轻声问道。“可以吗?很舒服的。”   离离点点头,又迎来‘啪’的一声。   情潮翻涌,一浪高过一浪,室内温度翻腾,热流滚滚,他们一起想到,这个冬天,雪也要受不住化了。   隔天天方微明,不过晨曦初现的样子,突然一声“Sweetheart,Sweetheart!”横空出世,叫得抑扬顿挫,富涵深情,离离以为是韶公子叫她,还未睁眼,先亲了他一口。   韶华同时悠悠转醒,愣了三秒,哈哈大笑起来。“看,它不是哑巴吧。”   离离撇撇嘴,转身预备继续睡,孰料那小东西又开口了!   “嗯…嗯…啊…啊,爸爸,慢一点…嗯…”   离离反应过来,气红了脸,韶公子则是笑得连连咳嗽,对着窗边那只鹦鹉竖起了大拇指。   “你说你原来就是一只小笼包,怎么现在一只手抓也抓不住,居然这么大了…”   “想我吗?…这两天想不想?不想?我不信,你嘴上说不想,那里说想了…”   离离大怒,蹭得从床上一弹而起,被单下酮体尽露,韶公子又大饱眼福,却见她赶忙捂住胸口,弯下身子拿起一只拖鞋朝鹦鹉丢去,大吼:“你这只臭鸟,破鸟,烂鸟!”   飞鞋一击即中。   鹦鹉扯开嗓门,“啊——!杀鸟啦!救命——!”   韶公子赶忙起身护犊,“你说你,我前两天买回来逗你玩儿,你非说我被人宰了,认定它是个哑巴,如今它开口了,你倒这么凶!”一边还往鹦鹉架子上的小杯子里加了些水,好生伺候着。“哈哈!乖,你真聪明。来来,跟我念,爸爸真厉害,爸爸真威武…”   “爸爸真威武!爸爸真威武!嗯…啊…嗯嗯…”   这只鹦鹉要么不开口,一开口则一鸣惊人,跟着又在韶公子的教育下,连连歌颂主子的威武,将他哄的乐不可支,离离只好用被单掩面,恨不得投了黄浦江。   待韶华上班后,她实在受不了,干脆乔装打扮一番,出门去了霞飞路。   一路鬼鬼祟祟,好不容易进了大药房,店员又不大知情识趣,一个劲跟她讲解某种特色商品的具体使用方法。离离是压根儿半个字都没听进去,一把抢了过来,赶忙付帐走人。   回到家将这形似小帽子的橡胶物什套在指头上把玩,研究半晌也不知道该如何使用,只有等韶公子回来。   韶华回到公司之后,也是端着一样的心思,利用洋行打掩护,从国外引进了一种新药,由于数量有限,无耻的私藏了一箱。当天带回家,恰逢离离将橡胶帽子拿出来问他,韶公子立即拍案叫绝,说这绝对是心有灵犀啊!一边从箱子里掏出说明书念起上面的广告词:“健乐蜜与避/孕帽合并使用,为您的生活保驾护航,为目前最可贵之方法。”   离离看着脚边,“你买了一箱?”   “是啊。”   “一箱多少?”   “一打十二支,一箱四打,就是四十八支。”   离离乍舌,“四十八支?你买这么多干嘛,过期了怎么办。”   韶华笑嘻嘻看着她,“你还怕过期啊?”   “用不完多浪费,又不是便宜货。”   韶公子步步紧逼,笑得十分之诡异。“呵呵,用不掉,你居然还怕用不掉?”   离离节节败退,‘砰’跌坐在床角,当场被一把推倒,就听见他说。“那我们赶紧的,要不然过期了用不掉,多浪费啊——!”   鹦鹉也来凑热闹,“嗯…啊…嗯…啊…”    第56章 梦境   七月,日本已是强弩之末。   八月,一颗原子弹在广岛开了花,没过多久,投降的消息传来。   冰封了许久的上海一扫颓势,处处桃红柳绿,犹似春回大地,人们一边感恩,一边重新谋求生机。妇女们不再担惊受怕,手挽着手蜂拥上街,各色时装于此时揭幕,顷刻间人流如织。   洋装供不应求,主导潮流。中山装穿出了新味道,又保留着复古的格调。旗袍的下摆改的短了,腰间收束紧了,华丽古典与美艳,莫衷一是,风情万种。   韶华与离离深深受到感染,常常偷溜出去幽会。一人一辆车,分别抵达目的地。趁着夜黑,去外滩散步,微风中情侣们一对对喁喁私语,缠绵悱恻的如同不湍不急得水流。有时候去看电影,黑灯瞎火的,抚摸着身旁另一个人的模糊轮廓。   情爱之事本就无法做到所谓点到即止,因为拥有,便恨不得叫全世界都知晓,都分享这快乐,唯独他二人人前须扮作陌生,人后才在密不透风的别墅里相遇,用夜里的光阴弥补白昼的缺失。在繁华的城里守着一份不能让人知晓的情意是既温馨又疲累。   韶华有时愧疚,却无法说出来让她知道,怕引起更深重的不快乐,离离亦装作无知,墨守陈规的在他画的圆圈里行走,安分守己。   他不断寻找新的乐趣。秋天带她去崇明岛,岛上荻花正好,或紫或白,迎风瑟瑟摇曳。朋友出国,留了庄园的钥匙给韶华,离离很喜欢这地方,在花园里穿梭,像只翩翩起舞的蝴蝶。他的目光亦随她四处游览,带她到开凿的小河上泛舟,她闭目休憩,他随意爻着水,安静宁和,彼此呵护。冬天带她去南京泡温泉,几个小时的车程,一路上她半卧在他膝盖上,故意撒娇说。“晕车,想吐。”韶华取了颗话梅送到她嘴边。   司机阿良插嘴道,“我老婆刚有那阵,也是成天想吃酸的…”   离离一脸纠结,想解释,张了张嘴,决定还是不要越抹越黑。韶华听了只看着她笑,半晌,还是看着她笑…   先前给某司令捐钱的另一个好处便是,今次可以下榻在人家的官邸,四周警备森严,三步一哨,五步一岗,但最重要的是这里远离上海,没人能认出他们。   两人泡完汤在官邸的大床上滚作一团,离离要他和小时候一样,随口掐两个故事来听听。   韶华捂住脑门哀嚎,“我真的已经是黔驴技穷,求求你放过我吧。唔,报恩的时候到了,你是不是也该反过来说故事给我听听啊?最近还有人问鸳鸯蝴蝶梦的后续,就说这个好了。”   离离眨巴着眼睛,认真答道。“有个地方堵住了,暂时写不下去。”   “那换换脑筋,别的角度去想呢?”   离离点头,“嗯,那就回到过去,设定一个‘假如’好了。”   “假如?”   “嗯,假如她没有碰到邵先生的话,会是什么结局。”   韶华正思索着,旦听她说道。“大概…她砍了孤儿院的男孩子一刀,日本人又正好打来,再没有多余的粮食,嬷嬷便将她赶走。她在巷子里和一只野狗抢包子,然后…被咬死了。”   “呸呸!”韶华挥着手,“你这比我讲的《卖火柴的小女孩改行卖口红》还要烂,赶紧换一个换一个!”   离离愣了一会儿又道,“那…就再回到前面一些。她没被送进孤儿院好了。”   “嗯,这可以。”   “她…”离离深吸一口气,“她爸爸再也养不起她,考虑是不是要将她卖到窑子里,好换烟换酒。”   韶华揽着她无奈道,“你就不能让她上学途中遇到两个流氓调戏,然后邵先生路过英雄救美?”   离离一笑,“忒俗了些。”   “我就喜欢大俗。”   “好吧。”她略微妥协,“那就让她被卖到长三堂子,挂牌的第一天…”   韶华立马接口,“正好遇到邵先生和友人去喝花酒,于是果断将她救出火坑,从此…”他扑过去用下巴蹭着她的脸,“爱干什么干什么。”   离离的手掌抚住他下颚,摩挲着隐隐冒出来的胡渣。“你今天忘记修面了?”   “嗯。”韶华尽量让自己显得自然,他可不想让她知道,是因为她曾经提过月晟豪赌三天没刮胡子很有男人味的事情。   吻一路顺延而下,吞吐着心间的茱萸,她的身体被唤醒,胡渣的触感微痒又古怪,舌尖拌动,令红色鲜艳欲滴,像一枚刚刚结起来的果,甸甸的等他采摘。   韶华按着她的腰时想到,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他从前种了一个小丫头,开垦,耕耘,浇灌,他默默等待,一夜春风过,迎来成熟,绽放,结果。现在是他的小女人。   离离不愿意被动,坐起来与他对视,好随时准备反攻,韶华托着她,抱着她,却不肯倒下,两人身体缠斗,靠胸腹你推我搡,呼吸交换之间,他发现她的身后有一座梳妆台,架起的镜子刚好现出她的背脊,葫芦一般的线条,中间窄,下边宽,撩起背上的黑发,脊梁因她的动作而变化,时而凸现,时而凹陷。   一旦入魔,整个冬天便不再停歇,他们将周边的地方都玩遍了,那里没有人认得他们,跋山或者涉水,彼此为伴,都是快乐,还隐隐有偷情的意味。他们之间各自最后的一线余地眼看就要消弭,犹如脱缰的野马,一发不可收拾。旅馆也好,别墅也好,处处都是旖旎风月的碎片。   新年除夕,韶华是必定要回韶公馆去陪寒秋过年的。离离对此并没说什么,绝口不提留他。   然而一整个白天,韶华全陪着她,一起做蛋饺,裹圆子,直到傍晚时分,都没有走的意思。离离忍不住催促他,“快点去吧,天都要黑了。”   韶华点点头,在她额心亲了一下。   离离等他走后从枕头底下找到一个压岁红包,心想他今夜断是不会回来了。   秦嫂告假,阿良也是一早提前回乡,都要等元宵过后才会返工,除夕夜仅她一个人吃饭,习惯了冷清,倒也没什么,就是无端端脚步虚浮,像是体内被抽走了一块,她晓得那失去的部分是什么。   环顾四周,发现这间别墅还真是大的可以,远比华康里气派,但她并没花多少心思布置过,相比之下,华康里倒更像一头住家,这里像极了…呵。她苦笑,自言自语道。“金屋藏娇么。”   然除她以外别墅里其实还有另一头活物,离离便去找它玩儿。   窗外烟花爆竹此时一齐窜上天,惊得鹦鹉下意识扑动翅膀,险些从架子上掉下来。   离离用手指轻轻点了点它脑袋,那鹦鹉像是从指尖感觉到了主人低落的情绪,便担负起要让她高兴的使命,卖力唱道。“新年快乐,新年快乐。”   离离嘴角一弯,拿了小米逗它。“你说你,成天被关在这里,难受吗?要不要我放你走?”   鹦鹉听不懂,咕咕两声,无辜的看着她。   离离走到窗边,掀开帘子,嗫嚅道。“鸟笼都是用来关金丝雀的,你说你一只鹦鹉,又没有鸟笼关着你,怎么自己不走?”   鹦鹉还是咕咕两声,埋头喝水去了。   咻——!   一丛亮丽的烟花闪过,于天际绽放,灿烂过后归于寂静,夜色显得愈发冗长黑暗。   鹦鹉像收到了接头暗号似的,发了疯的喊道。“我爱你,我爱你。”   离离轻笑,转过身来,面带几分释然。“也是,碰到个爱你的好主人,就算他关着你,也还是比飞出去日晒雨淋强,指不定哪天被人射杀了。”   鹦鹉站在架子上狂跳,引吭高歌。“韶公子爱小犹太!韶公子爱小犹太!小犹太新年快乐,我爱你——!”   她笑嘻嘻顺着鹦鹉毛,“别跳了,摔死你。真是的…他还教了你什么,说来听听。”   *   韶公馆内,一派其乐融融。   含秋夹菜,张妈添饭。   韶华看着她们笑说,“噢哟,慢慢来,我一样一样吃。”   含秋又拣了个鸡腿放在他碗里,“你瘦成这副样子,平常多抽点时间回来喝汤,张妈一煮一大锅,我喝不掉咯。”   韶华笑笑,“晓得了。”   “少爷,弄做啥啊,这么久不回来,住在外面总归没有家里的好…”   含秋打量了韶华一眼,心里晓得他在外面养了女人,否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不回来,住到哪里去?但好歹要给家里一个交待啊!“不是我说你,阿妈又不是拎不清的人,你还不打算对我说实话,要我自己问咯?”   韶华做贼心虚,呵呵两声。“妈妈英明,不要问了,吃饭吧。”   含秋锲而不舍,“你这么遮遮掩掩的,我倒也猜到几分。”   韶华正盘算着说辞,听见含秋又道。“是不是报上登的那个女人?戏子?我知道你看不起阿妈老古董,封建残留,但我也晓得新社会,进步改革了,她离过婚么也不要紧,你喜欢就好。反正你爸爸…”说到此处便是眼眶一红。   “哎,妈,妈…”韶华赶忙取了手绢递给含秋,令她打住。“妈妈,大过年的。”   “是是!”含秋强打起精神,“过年要说吉利话。”   韶华覆着她的手,“妈妈我以后会经常回来看你的。至于她么…”韶华决定将计就计,“没人知道她跟着我,就是报上再登,到底还是没证据。所以实在不太方面抛头露面。”   含秋老派,说要讨吉利,便要做到底,半分眼泪都不掉,再加上听见儿子承认有女人的事情,心里定了三分,红过眼眶之后精神愈加抖擞。   韶华心里琢磨了一下,当着张妈的面嘱咐道。“这事可千万不能说出去,不能让顾家小姐知道,否则以后不理我了。”   张妈取笑道,“哎哟,少爷,侬现在滑头了。那四个字怎么说的…呃,左右啥…”   “左右逢源?”   “是是。”张妈点头如捣蒜。   “还左拥右抱咧。”韶华暗笑,想小犹太谨慎,不吃溜须拍马谄媚这一套,但时不时刺激一下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所以回头告诉她这个一并将顾斯诺和孟晓彤收作大太太,二太太的谎话,她一定指着他骂,‘美不死你!’然后醋劲大发,夜里伺候的特别用力。   含秋更高兴,没有一个母亲嫌儿子女人多,魅力广的,一手捻者佛珠连声道:“阿弥陀佛,阿弥陀佛。”潜台词是,‘我们韶家开枝散叶有望了!三年抱两指日可待了!’   “咦?少爷,你晓得离离小姐现在到哪里去了伐?”张妈的问话打断了母子二人的神游。   “英国。”韶华答得有条不紊,“她一毕业就用阿爸给她的钱申请到英国去了。听说是伦敦,我也不清楚,只有蔡律师晓得。唉,就算不来往么也可以寄张明信片回来呀,这丫头忒没良心。”   含秋说,“没事,她平安就好。”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红袋袋,“你帮我交给蔡律师,看看能不能寄给她,我也没什么能替为她做的。”   “好。”韶华二话不说,立马接过。   *   当天夜里,离离已睡下,半梦半醒的,沉浮在浅眠的境地。   突然感觉到身上若有似无的触感,一双手攀过,温柔的将她腾出些空距,搁在她颈下,轻轻一揽入怀。   他的手虽热,却犹带着外间寒冷的气息,一时半刻还没有缓过来。   她想自己一定是做梦了,梦见他回来,一睁眼这海市蜃楼就会消散,这温暖就会逃开,所以始终不曾转醒。只呢喃的问了一句,“怎么回来了?”   韶华凑近她脸颊,“我想了想,还是要回家睡。”   这一声‘回家’两个字,叫她更不愿清醒了。   因知道此地别墅可不是家,只是暂时的寓所,但因为有他,倒也可以勉强称其为‘家’。   她翻个身,钻进他心窝,呓语道。“别叫醒我。”    第57章 镜子   天明破晓,晨光里,他们忘情的拥吻,离离是直到此时才确信他昨夜果真是回来了。韶华却忽然停住,动了动鼻子道。“有血腥味。”   她讶异,“这你都知道?”   他的鼻尖像鸟儿的椽,轻轻蹭着她鬓边,笑道:“当然啊!你的味道我最熟悉。”   离离见他一双手还箍在自己腰上,没有更深入的动作,低头小声说。“你…如果真的想要,我可以帮你的。”   韶华一愣,随即翻了个白眼。“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离离打量他神色,咕哝道。“我知道你想…”   韶华深深望着她,“所以我在你心里就是只顾着和你做那档子事?”   她摇头,抿了抿嘴,唇上有他的余温。   韶华揉着她的后腰凹陷处,那里正隐隐泛酸,离离被按得极舒服,惬意的趴在他心口,听见他说:“不是不想要你,而是不想让我的欲/望平白玷污你。男人若是连自己这个都管控不好,可见他与谁在一起都无分别,和动物交/配是一个道理。”他说到此时,将她紧紧搂住。   “哦。”她轻声应和,心底无限柔情,在他暖和的怀抱里,再次沉沉睡去。   年后,韶华买了两张电影票,预备带她去看葛丽泰•嘉宝的息影之作《双面女人》。   临近出门,她还在为穿什么而发愁,百般挑选之后决定穿粉色的旗袍搭配呢绒大衣,韶华推门而入正欲开口催促,看到她长腿搁在床沿,由下往上推着玻璃丝袜,两只手在大腿根部比划着,话语顿时卡在喉咙里出不来了。   离离闻声转头看向他,并不知自己动作引诱。   韶华深吸一口气,看那粉色旗袍上绣着丁香花和蝴蝶,赶忙上前制止,抱着她哄道。“乖,换一件,换一件。”   离离甩手不干,“来不及了嘛!”   韶华拉开大橱的门,取出一件土耳其蓝的长裙递给她。这颜色老气横秋,能将少女无端端便作咸菜陈皮。离离穿上身后,韶华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至少她头颈到心口处镶着的一大片黑色蕾丝边儿,衬得肌肤若隐若现,叫他立刻就后悔不迭,头摇得像拨浪鼓。   离离气呼呼的指着大钟,“这是你挑得呀,真的来不及了…”   韶华抹着脑门的汗,劝慰道。“乖啊~乖~再换一件。”   最后挑中了离离口中的‘黑寡妇’,一件暗紫色旗袍,长直款,黑色丝线绣的花,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韶华左右打量,觉得她怎生能将这种颜色都穿得如此明媚?!奸计落空,再看了看时钟,彻底投降,只得急匆匆出门。   此次上街,不再偷偷摸摸,而是正大光明的手牵着手走在霞飞路上。   离离几次想躲都被韶华重新拉回怀里,虽然事务尚未办妥,但他已决心不再遮掩。霞飞路的市口热闹,又正逢大时大节,他盼望能遇见熟人,把消息传开去,传到蔡天龙律师那里实在是再好没有。   他们没有勇气去主动曝光,只好寄希望于旁人,等待被揭露,被逼到绝处便可逢生。两人揣着破釜沉舟的心态一路惴惴而行,只是行人匆匆,各自欢欣,无人留意他们。甚至到电影放映结束出来,都没碰见半个熟人。   国泰电影院门口候着几个小报记者探头探脑的望风,等到一个女明星走出去更是蜂拥而上。韶华便干脆拉了离离过去想蹭两个镜头。   “你干什么呀,非要搞个世纪大丑闻呀!”离离急忙掰他的手指,转身欲逃。   韶华却是豁出去了,将她往腋下一夹,大大方方从记者眼皮底下横着走过去。   谁知人家根本不买帐,全部集中火力围攻大明星。   如意算盘再次落空,韶华无计可施,离离陡得松了口气,两人晃到亚尔培路的三角花园时,她拉着他的手坐在玉兰树下。他抚着她的指节,一起看花,看人,消磨时间。   外国妇女带着蹒跚学步的幼童,跌跌撞撞朝他们走来。孩童摔倒了,母亲不扶,他也不哭,只睁着好奇的眼睛打量离离。   她与之对视,觉得外国小囡金发碧眼,像波斯猫一般,可爱至极,便蹲下来与之玩耍。   孩童的母亲骄傲的说,“He can speak Chinese.”一边就指着离离问孩子,“She is ?”   “姐姐。”稚嫩的声音带着西方口吻,略显古怪,却悦耳动听。   离离鼓掌,接着指向韶华问道。“And he?”   “叔叔。”   离离被逗笑了,手肘推搡着韶华。“听到没,人家叫我姐姐,叫你叔叔。”   “怎么?”   她一手点着他,“你呀,老牛吃嫩草。”   他‘嘁’的一声,“我再老,你再嫩,你不也还是我的么!”   这话听着拗口,他却说得顺溜,理所当然。她的眼睛不自觉弯成了下弦月,温柔得靠在他肩头。“嗯。”   鹅卵石小径上走来一群穿制服的,看样子像是战胜后还未归国的空军,傲人的姿态和特有的鼻音无形中告诉世人他们来自美国。其中有几个路过离离身边时,驻足侧目,吹起口哨来,眼神亦十分大胆。   韶华二话不说,一把将她揽入胸怀,俯身吻了下去。   满眼尽是玉兰花树,白的炫目,她喘过一口气来,脸红发烫,揪着他西装的一角,赶紧拉走。身后还有稀稀落落的掌声和口哨…   两人沿着高恩路晃荡,有个约十岁的卖花姑娘眼神凌厉,拨开芸芸众生,径直朝他们而来。“先生,买支花儿吧。”   韶华放眼望去,见到篮子里各色品种的花卉应有尽有。玫瑰娇艳,百合高贵,还有小盆的风信子,可以带回去栽养。他一时心猿意马,不知选择哪一款好,时不时侧过头去打量离离,心中想着什么与她最是相配。   离离倒是无所谓,只含笑看着这一切。   街上谋生的孩子大都识得察言观色,女孩儿当即从篮子里挑了一支百合花递到离离跟前,甜声恭贺道。“祝先生小姐百年好合!”   韶华与离离同时一怔。   他高兴得赶忙掏口袋,待女孩儿千恩万谢的走后,摘掉花茎,轻轻插入她旗袍的衣缝,琵琶扣刚好定住,浑然天成。   Lily,离离…   如果可以,他不希望她再自比无名小草,更不希望她经历所谓的荒野大火,他只希望百合百合,与他百年好合。便好。   长街尽处,一眼万年。来时路已模糊,去途更是生死未卜。此时这朵花仿佛来自九天之上,是老天的恩赐,是某种预言,鼓舞人心。   之后一连数日,韶华买了各种报纸,细细查看,一点犄角旮旯的地方也不放过,结果发现还真没有人撞破他们的‘好事’。   他一拍桌子,“不让他们跟的时候尽给我胡说瞎拍,真要派他们用场了,一个个都不知道死哪儿去了。”   离离冲完澡出来,含笑趴在他膝盖上。“顺其自然吧。”   韶华叹了口气,“嗯。”轻轻擦拭她的头发。   他抱她进房,早春料峭,她衣着单薄,难免瑟缩,他除去衣物的繁琐,覆在她身上,体温灼烧,一层毛毯都显得多余。   长舌的鹦鹉被赶了出去,他大手一掀,布帘子落地。离离眼角余光瞥见那面正对着他们的落地玻璃镜,直白的映射出交缠的酮体。   他的灵感来源于南京官邸那面小小的梳妆镜所释放的妖媚,回来以后,便立刻找人上门突击装修。她一直拿来当穿衣镜照,此时方知原来竟是别有用途…   肢体缱绻绞缠,亲吻忘乎所以,他一遍遍念着她的名字,如同布施魔咒,牵引她的一举一动。她无知无觉,任人摆布。指尖触及蒸腾出汗水的肌肤,犹如在丝绸上滑行,湿腻,无阻。   男性阳刚的身躯笔直,像密宗里的大胜欢喜天,而她是他的明妃,双手环绕着他的头颅,令他靠近自己,吮吸自己。而他双手扶住她纤弱的腰肢,借此固定,令她独坐于他身前,彼此半侧过脸,寻找正确的位置互相索吻。   身体遵循原始本能取悦对方,手指用力紧绷掐陷的一刻,迸发巨大能量,进入她的身体,如同裂帛的仪式,撕扯的痛快直击灵魂。她不敢正视那面镜子,羞耻心油然而生。   他却分开她的双腿,令她脚跟置于他膝上,无遮无掩,门户大开。   他也有狰狞的一面,带着灼热的火焰,烧烫她的红莲,鲜嫩欲血。那纤毫毕现的分明,交缠着旖旎银丝,急速穿梭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割舍不断。   “看呀,为什么不看?”韶华舔噬她唇边,声音轻柔如风。   她轻微摇头,抗拒。因知道爱他越来越浓,便不忍直面自己的内心,不愿剖白。低喘间歇,望着他,眯睎着眼,迷蒙水光里是求饶,求助的困顿之魂,陷进他无边无际的爱/欲之海。   倘若爱是精神,是光明。那欲便是诱惑,是堕落。   爱是修持,为日常生。欲便是本能,为身所驱。   爱与欲鲜少共存,因其冲击力巨大。过分刚猛沉重而显得摇摇欲坠,会导致摧毁。   爱欲面前,生命如此苍白。   韶华不止一次跟她说过我爱你,这三个字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到了她这里却只换得一个微笑。无论他如何拼尽全力,将她带至怎样的高峰云端,不断诉说衷肠,情话绵绵,她听后也还是含笑脉脉望他。   他心知她内心寒凉,情爱无法轻易消融,但他要的不多,亦能读懂她眼中的真情,是以无论如何不死心,不罢休,非要逼迫她,得到那三个字。   “看呀,看看你有多喜欢我…”他吹着耳边风,蛊惑她。   离离怯怯望了一眼,只一眼便定住,她无法相信镜中那个披头散发,嘴唇红肿的女人是自己。眉间快乐又痛苦的表情如幻似真,脸色洋溢无法言喻的光彩,浑身以一种美妙的韵律在他身上蠕动,不单单是他,她更是全力配合,一旦他稍有疑虑,摇摆,停顿,她立刻显得挫败,彷徨,不耐,急切地要截取他。明知他在攻陷自己,可她的所作所为,令她不解,她究竟是要捉住他不放,还是要将他逼挤出去?   镜子赋予的独一无二的视觉享受,让她的羞耻心溃不成军,逐渐泯灭。刺激卓然,如吸食鸦片,欲罢不能,无可转移。   他们愈加疯狂,身体缠斗,势均力敌,性/爱产生的无望的求死欲忽明忽灭,直到用完最后一丝气力,她瘫倒在他怀里,维持开放的姿势,任凭处置。   韶华定定望着,那隐秘的莲花圣地,绚烂盛放,触蕊细密,是通往她心间的唯一路途,此时已被他完全掌握,尽在指尖。   他不欲再逼迫她,因为爱的凭证,一目了然。她是爱他的,他已收获这讯息。    第58章 就医   夏天,别墅里的荷花散发出徐徐清香,韶华接到绪方的来电,出门赴约。   吴绪方因国内局势紧张,一改平日的戏谑搞笑,显得沉稳内敛。韶华自然清楚,这才是吴绪方的真面目。一个古板严肃的老学究。   两人寥寥数语,尽述概况。   绪方拿出一叠资料,转入正题。“你让我查的事情有眉目了,自己看吧。”   韶华随手一翻,愣住,然后抬头,向吴绪方求证道。“真的?”   吴绪方点头,“千真万确,还记得那个司徒辉吗?巡捕房不干了以后就转去做私家侦探。如果不是他,包打听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告诉你,这个启丰洋行的后台是个姓顾的女老板。”   难怪他百般打听都问不出个所以然来。“顾斯诺。”韶华轻声念叨这个名字,真是既陌生又熟悉。   那女子穿着洋装,款款从记忆中走来。挽过他的手,共同出入过舞厅,曾有一段时间亦算是知己良朋。   然而如今,她的目的是什么?   韶华有些发虚,商场上的历练告诉他此事必然不寻常。   吴绪方看在眼里,问道。“要帮忙吗?”   韶华笑笑,“如果需要我会告诉你,不会同你客气。”   “嗯,这样吧,我最近有些忙不过来,我把司徒辉的联系方式给你,这人黑白两道都吃得开,讲义气,靠得住。有事尽管麻烦他。”   “好。”韶华接过绪方递来的纸条,转而关心道:“你最近都忙什么呐?还说我瘦,你都快成人干了,看来吸精/气的女妖怪这回找上你了。”   吴绪方失笑,“我哪有那艳福呀,忙着盯牢斧头帮呐。”   韶华一听斧头帮,当下不动声色的追问。“斧头帮怎么了?”   吴绪方沉吟片刻,理了理思绪答道。“都是些风言风语,说汪某人其实不是病死的,而是被斧头帮的人行刺。”   韶华一惊。   吴绪方又道,“咳,我动用了些关系,大约都是这么说的。一个江湖门派,若是牵涉到政治斗争中去,那想要的就不是一般的东西了,胃口似乎也太大了些。”   “如果没猜错,他们的生意应该做的也挺大。韶华你开公司,对钱应该最清楚,从去年到现在,粗略估计,货币至少涨了六倍…”   韶华点头,“我知道,市面上投机倒把的商人实在太多。”   “如今老蒋毁了双十协定,我看呐,还要打仗…”吴绪方打开一包烟,递给韶华一根。“之所以怀疑到斧头帮头上,是因为前些天码头那里浮起来一具尸体。”   “尸体?”   “嗯,帮派嘛,斩手斩脚,群殴互砍,或者丢黄浦江里一了白了,无非这么几种。但好玩的是,尸体发现的早,打捞上来腐坏的不算厉害,就是泡的有点肿,勉强能看清手腕上的花纹。之前不是抓不到斧头帮的人吗?他们身上都不带斧子了,自然不好认。原来是改纹身去了,都纹在手腕里面,那地方一般人谁会瞧去?”   “原来如此。”韶华恍然大悟。他不禁寻思,这方法也是‘拉比’教的吗?   两人吃完饭从王宝和出来,走到四马路转角口,都没再交谈,天上骤然阴云密布,像是要落雨的样子,吴绪方站在卖笔墨笺扇的商店屋檐下,状似无意的问道。“其实…你和她是不是有什么?”   韶华一愣,随即明白他说的是谁,沉默良久,点头道。“嗳。”   吴绪方之前一直疑惑,种种蛛丝马迹,不敢置信,但此刻听他承认反倒释然,心底说不上来什么感觉。“那,想过以后怎么办?”   韶华抚着额头,觉得顾斯诺一事没那么容易解决,微微摇头,略显疲惫。“不知道。”   雨,滴滴答答,不大不小,吴绪方摘下眼镜,低头默默擦拭镜片。“女孩子家跟着你没名没分的也不是个事儿,喏,这里随便买张红纸头带回去哄哄她也好,你说是伐。”   刚好老赵的车到,鸣了一声喇叭,两人先后上车,吴绪方坐定后摇下车窗,看着四马路的街景,声音略显模糊。“你这个人呀...看着老实,有时候还真残忍。”   “啊?”韶华心不在焉,干笑两声,算是做答。   抵达申报报馆,吴绪方拉开车门,单跨出一只脚,又回过头来,神色晦暗道。“先别急着做什么,我有些事情要再查一查,回头找你。”   “好。”韶华拍了拍他肩膀,默契无须言明。   回到别墅,决口不提工作上的事。却接到了小林来的紧急电话。告诉他酱油园的陈老板携家带口在公司里等他,哭得撕心裂肺。   韶华捏着眉头,“都这么晚了,你找个地方让他们住下吧。这事明天再谈。”   “好。”小林应了着手去办。   韶华挂上电话,觉察到腰上轻轻软软的触感,是离离从后面搂着他。“怎么啦?好像很累。”   韶华回过头,强颜欢笑。“没事。”说着,捉起她的手放到自己肩上,“你给我捏捏?”   离离娇媚一笑,顷刻被他抱起,两人躺在床上絮絮说着贴心的话,离离讲了几则报上的桃色新闻。“那个郑萍萍,喏,就是前几年良友画报的封面,老出风头的那一个,她销声匿迹原来是去做了丁默村的情妇,我看报上写的地址,跟我们还很近咧…”   韶华含糊的‘唔’了一声。   “本来嘛,是要刺杀姓丁的,结果都说她真的喜欢上那个人了…前天报上登了她的死讯,说是被人用电线勒死在床上,还补了三枪,唉…”说完叹了口气,却发现韶华听着听着,不知何时居然已经睡着了。她伸手手轻轻抚着他脸颊,想他真是累的可以。   隔天,韶华一大早起身,便急匆匆赶回公司,听陈老板详述内情。   原来他之前引资,替酱油园添了好几个股东,是为了能有更好的发展。然而谁知那几个股东如今联合一起,威胁说要卖掉酱油园。   陈老板从祖上传下来的手艺,家族世世代代做酱油,看起来是小买卖,却也有百来个工人,佘山后山腰一大片地都是陈家的。   那几个股东,不用说自然是顾家的‘连档模子’,看中了佘山那块肥沃的风水宝地。   陈老板不卖,就纠集流氓上门闹事,前两天干脆在陈家仓库放了把火,烧个精光。陈老板一年辛苦劳作,颗粒无收,到了交货日期又无货可交,违约还要赔付,简直血本无归。   眼看这六十花甲的老人在自己办公室里老泪纵横,韶华自责不已。   “韶老板,我之前与令尊合作几十年,彼此除了诚信还有恩义。你年轻有为,诚厚可信,我才应允你改革,眼下股东们一个个如狼似虎,要将我们逼进绝路,除了我陈家,还有世代为我打工的村里人,都要断了人家衣食,这可怎么好?!”   韶华写了张支票递给陈老板,“伯父这笔钱先拿去赔偿,之后的事情我来,万不叫您和家里人吃亏。”   陈老板长叹一口,重重握了韶华的手。“孩子啊,千万要小心,这些人都不是善类,必要时不可心慈手软。”   “嗳,我晓得。”   送走陈老板没多久,小林又冲进他房间,说刚才接到谭老板的电话,南京路上的绸缎庄被查抄。不仅如此,所有分店也一并跟着遭殃,没有明令,不得开张。   韶华火速去了趟巡捕房,一朝天子一朝臣,那里的人现今他是一个也不认得。   巡长收了钱带他到牢房,指着一个被打得半死不活的人说道。“这就是你们绸缎庄的会计,斧头帮的人。”   韶华解释道,“我们与帮派是决计没有关系的。”   巡长不可一世,“他都认罪画押了,现在就等他说出谁是幕后主使,别以为你们能撇个一干二净,请人时怎么不看一看?再说,他是你们的二当家,管钱银的,这可有得查了。”   韶华压着一腔怒火,气哼哼出了巡捕房。   回到家又不能告诉离离。男人的自尊心不容许他在她面前显得无能。尤其是还有一个月晟在暗处护着她,默默无闻。有些话,有些事,只能藏于心中,暗暗较劲,一开口尽显得他小气,落了下乘。   整整三个月,他疲于奔命,被缠得分/身乏术,即使秋桂飘香,红枫满山,亦没有欣赏的心情。身体支撑不住,难免有些小病小痛。   离离煞是紧张,陪着他去医院挂急诊,查出他低热的缘由,紧跟着打针,吃药自然是免不了的。   并排坐在注射室门外的长凳上,韶华等着护士小姐来给他作皮内试验,看到哭闹撒泼打滚的孩童,还有无奈的父母,便取笑她说。“喏,以前某些人也是这个样子的,现在居然轮到她来陪我了!”   离离看着那个放声大哭的小孩,嘟哝道。“哪有这个样子,尽胡说八道。”   他凑到她耳边说话,声音暧昧模糊。“还好这段时间没有那什么,要不然毛病全要过给你了。”   离离又羞又恼,家里说说也就算了,还跑到外边来说。当即白了他一眼,“你就是恨不得给全世界听到。”   韶华呵呵笑着,脸色苍白,离离心下不舍,坐近了挽住他手臂。护士小姐过来完成手续,两分钟后,韶华的手背居然肿了一个小疙瘩。    第59章 画画   “咦?”离离颇为讶异,取出注射纸看了看,上面写着‘青霉素’,她狐疑道。“我是过敏的,所以不好打青霉素,怎么你也是?”   韶华接过随便扫了一眼,显得无所谓。“那有什么,只许你过敏,不许我过敏?”一边上前环着她的腰,“唔,你也算是久病成医了,都晓得凭单据提出质疑,厉害厉害,佩服佩服。那不晓得你最近可有什么头疼脑热不舒服没有?”   离离摇头。   在她腰上的手紧了一紧,韶华又道。“哇!你看!胖了!这绝对是阴阳调和的好处。”   离离见他愈是大庭广众愈要丢人现眼,干脆也豁出去了,笑嘻嘻的仰头赞美他。“嗯,那是,爸爸‘养’的好嚰。”   呃…   韶华始料未及,一时笑岔了气,猛地咳嗽起来。   离离一边顺着他的背,一边将他揪回主治医生那里。   青霉素就是盘尼西林,既然不能打就只能换另一种药,效果明显慢了许多,韶华在家休息好些天,药水药片天天往肚子里灌,苦不堪言。   虽暂时得以撇开琐事,但心绪仍为之牵挂,他有时将自己关在书房里,离离不敢出言询问,只从旁斟茶递水,默默守候。病愈后,韶华惟恐先前冷落了她,便令她做模特,任自己画画。   离离斜躺在沙发上笑说,“我还不晓得,你有这一手。”   韶华竖起画架子,“油画不会,素描还是可以的。”   她不时变换姿势,先前单手托着额角,过不一会儿又躺平。“手麻了。你画好了没?”   “没有。”他怔怔的站在画纸前,只描了轮廓。   忽然想起彼时她站在小白楼里听凭陆茵梦的吩咐,而他坐在小圆桌前喝着玫瑰茶。   阳光射进透明窗帘,她不小心向他望了一眼,发觉他一直盯着自己瞧,目光大胆直白,肆无忌惮,她微微垂下头。   离离眨着迷蒙的眼看他,“我一直想问你,你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我的…”她咬着唇,脸红心跳,不知怎么描述。   见韶华但笑不语,追问道。“华康里那时候?”   他摇头。   往前推,回溯到韶公馆的枪击事件,她又问:“买发带给我的时候?”   他笑着想了想,还是摇头。   “那么早啊…”她其实挺意外。   韶华走到她身边坐下,认真地说。“其实我也不知道,好像,很早就…喜欢上你了。”   “那时候你不让我抱,不让我摸,手也不让牵一下…”   离离听到他苦情的表白,咯咯笑起来,笑完伸手环着他脖子,主动献吻。   韶华轻轻解开她胸前的扣子,离离嗔怪的看了他一眼。“你到底要画什么呀!”   韶华含着她耳珠,动情地呢喃。“Nude.”   离离脸上一阵火烧,用手推他心口。“亏你想得出。”却是眼波流转,半推半就。   亲吻时时热烈明快,时时轻柔温和。呼吸之间,衣衫褪尽。   他的吻一路向下,去往一早就觊觎的,想要吞噬的红莲,顶礼膜拜。   舌头轻轻扫过两腿间神秘又神圣,携带着羞耻原罪的禁地,如蜻蜓掠过湖面,触动至灵魂深处。温热湿濡的感觉交互,令她痉挛不已。他像一只勤劳的蜜蜂,吸食着她的芬芳,舌尖卷起勾动带着如暴风肆虐的别样快感。   这是她始料未及的一幕。   离离开始哭起来,身上的衣服没了,心上的窗纱也被揭去了,连至关重要的秘密也暴露了。她像一只倒挂的垂丝海棠,随风摇曳,轻颤不已。   同样被震慑还有韶华,他要面临的是比镜子倒映更强烈的,近在眼前的冲击,那粉嫩的童稚慢慢深邃,充斥眼帘的是红石榴般的鲜艳,颗粒饱满。   身体是绷到极致的弓,一触即发。他喘息着松开她,却见她两手紧捉着沙发巾,似苦苦隐忍,她哀求的看着他,细腰弯作拱桥,凑近他,触碰他,不断地引诱。   韶华意识到,她也需要他,迫切的需要。   身体间不存在阻碍,一路勇往直前。   他们契合着,紧凑的律/动,犹如龙归大海,酣畅淋漓。韶华抚着她的鬓角,鼻音里透出浓浓缱绻。“…给我点时间。”边说,边拭去她眼角的泪。“酱油园出事了,有点麻烦,不要急好么?”   离离呜咽着点头,“嗯,我可以等的。”   他微笑着,伸手向掉落在地的画纸,凑到她眼前。“画的还行吗?”   离离看了一眼,知道画画是假,这绝对是个圈套。她老马失蹄,中计了!   韶华还不忘自吹自擂,煞有介事的点头。“嗯,抽象派。你看不懂也是情有可原的。”   “……”   “画画呢,是一种情操。除了要有情绪,还要有‘操’行。情绪呢,是突如其来的。操行呢,嘿嘿。”他顿住,大手配合的在她身上游曳,犹如滑行的笔刷。“操行呢,是要练习的。温故而知新。常常练习才能如臻化境。”   “……”   *   韶家的生意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如果说韶华原先还有些紧张焦虑的话,那现在可以说是完全置之不理,坐以待毙了。小林打电话来报急,韶华刚好和离离在床上,便脱口而出。“我在遛鸟。”离离怒不可遏,一脚将他踢下了床。鹦鹉立刻高呼:“啊呀!好痛!”小林在电话那头默默垂泪。   隔了两天,见韶公子还不务正业,小林又打电话来催。韶华掏出怀表看来看,态度轻慢的答道。“我现在要去国际俱乐部打桥牌。”小林伤心欲绝,挂了电话之后,开始托人找下家预备跳槽了。   然而韶华其实并非无所事事,而是太熟悉老顾那些不择手段的做法,与其被人牵着鼻子走看笑话,不如静观其变。老顾既然没出杀手锏将他一锅端,自然是另有目的,要来和他谈条件的。那他又何必自乱阵脚。   果不其然,见韶华这边连日来一派败家子作风,死猪不怕开水烫,顾家终于忍不住露面。出乎意料的是,却不是顾斯诺出面,而是老顾这只狡诈的狐狸亲自登门造访。   韶华明白,顾斯诺大约是不会再来找他了,他们之间的情份早已用完,现在是要对他来硬的。   老顾在韶华的办公室里逛了一圈,左一口贤侄,右一口贤侄。韶华也不怠慢,拿出威士忌,奉上雪茄烟,好生伺候着。   两人互打太极,寒暄客套,谁都不入正题。   待门外小林与众人下班后,老顾才翘起二郎腿,抽出一根烟,笑眯眯的问道。“听他们说你现在都不去大世界玩儿了。”   韶华掏出打火机伸到老顾面前,啪嗒扣开。“唉,大腿舞实在是太油腻。”   老顾接上一口火,吞云吐雾。“你随你爸的口味,爱听昆曲京戏那些个玩意。”   韶华忙摇头,“我可没那个细胞,主要是西欧女人块头太大,腿粗的跟什么似的,估计是汉堡吃太多了。”   “哈哈哈哈——!”老顾放声大笑,手里夹着烟,指着韶华。“好,你比以前有趣了。”笑够了又道,“我看你不去大世界恐怕是另有原因,多半为了一个叫玉露春的台柱吧?!”   “顾伯伯切莫信报上那些。”韶华嘴上否认,态度却暧昧,叫人听了无从辨别真伪。   老顾敛去笑意,“我今天来是想问问你,觉得我们家思诺怎么样?”   韶华想也不想答道:“自然是好的。”   老顾摸着下巴,“唔,外头也有些风言风语,说你们交往了些时候,我老了,你们年轻人兴的自由恋爱我是不懂,你爸爸若在,我便径自找他谈去。可如今他不在了,我当然是要来问问你有什么打算。”   韶华啜了一口茶,抬眼,神色淡然。“敢问顾伯伯一件事。”   “说。”   “为什么是我?”他直言不讳,“外头条件好的人大把,顾小姐这样的人才追求者也不在少数。”   老顾目露精光,“我们明人不说暗话,原因有三:一,我老顾头商场上打滚这些年,黑的白的,好的坏的来来去去看了不少,论才能,你是顶尖的,论手段,却是马马虎虎。好像你阿爸留给你的生意,明明是一本万利,你偏偏凡事留三分余地,叫人无端钻了空子。”   韶华点头,“顾伯伯说的极是,所以我这才让人打了七寸。”   老顾不理会他的讽刺,继续说道。“心慈手软看似是个缺点,却也是优点,至少是女儿家托付终生的好对象。”   韶华一笑,不置可否。   “其二,上海滩商贾云集,门当户对的不少,纨绔子弟却是多数,我家的宝贝女儿是万不能落入那些狼崽子手里的。你的品性我素来清楚,那些时日跟在我后头厮混,暗地里没少咒顾伯伯吧?若不是还有玉露春这码,我都要怀疑你是不是不喜欢女人。”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思诺喜欢你。我这个当爹的,无计可施,何不成全。”   “话,我今天撂在这里,你是聪明人,自己回去好好琢磨琢磨。做了我老顾的女婿,那些个老陈老谭老张的事儿就全是小事儿,自家人有商有量,什么都好摆平。”   韶华想,这是威胁!   面上却仍是端的冷静自持,微笑着将老顾送走。   办公室里都是烟草气味,韶华也不管冬至将近天气寒冷,打开窗户,频频挥手好让那些味散出去。   沉吟片刻后,打了个电话去申报找吴绪方,赫然被告知绪方已经好些天不去上班了,音讯全无。   找不到绪方的情况下,他也不知道下一步该要怎么走,唯今之计,只有靠司徒辉了,当下便拉开抽屉按照对方名片上的号码,拨了一通电话过去。   韶华知道老顾眼线广布,鹰犬爪牙满街,玉露春在月晟身边,八成没有危险,然离离曝光却是极有可能,为免惹来祸端,他当夜与司徒辉急匆匆碰面,从皮夹里掏出他们的合照,嘱咐道。“她进进出出你都跟着吧,保护好,有什么人靠近一律直接向我汇报。”   回到别墅后,只字不提。    第60章 旅行   春节前,韶华带着离离誊抄的金刚经送到含秋手里。这是他趁着出国办公时特别坐了几个小时的火车赶到伦敦,找了个信箱投递,寄给蔡天龙,再从蔡天龙手里拿回来的。兜一个大圈儿就为了上面小小的邮戳,颇费周折。   含秋感念离离孝顺,捧着经文,手指沿着白纸黑字默默念诵。信封放在手边被张妈瞧见,认出了上面的邮戳似乎和家里的一封信来自同一个地方,当即提醒韶华道。“少爷,上个月也有你的一封信,你一直没回来拿,我就放在你书房里,现在给你去取来。”   “哦,没关系,我自己去吧。”韶华说着起身踱步往书房走,岂知片刻后噔噔噔奔下来,一个箭步冲进灶坯间,拉住张妈。“这是谁送来的?”   张妈不以为然道,“邮递员咯。”   信封上黑蓝色钢笔墨水写了几个外文字母:Ed. Wu.   吴绪方。   韶华不禁狐疑,有什么事需要查到国外去?还不能明说,特地绕了这么一个大圈子?   他撕开信口,里面有一份文件,Autopsy Report.   验尸报告?   韶华惊讶不已,谁的验尸报告?   他细细阅读起来,内容如下:   Name::Yip Shan   COD:Poison   韶华心头一跳,叶山?!离离的爸爸!   跟着目光移到COD.   他略一沉吟,料想COD就是Cause of Death的缩写,即致死原因。   致死原因是中毒?!!!   叶山死于中毒?!   怎么可能!   叶山明明是被他撞死的,就算他再醉,也认得那双死亡的瞳孔,倒在他的车头灯前的躯体,一动不动。   韶华按捺住狂跳的心,实在是不敢置信。验尸报告后部还画了一具人体骨架,写明dimethyl-dichloro-vinyl-phosphate.   韶华翻阅大英字典,确定是一种杀虫剂的全名,俗称‘敌敌畏’。   手中的信掉落在地,他顿觉头晕目眩,脚步几度踉跄,最终跌坐在椅子上。漫天的窒息感袭来,犹如一双无形的大手掐住他的喉咙。   “不可能,我不相信。”   星河迢迢,夜已降临,他枯坐于斗室之中,重复的喃喃自语着一句话。“不可能,我不信。”   *   要找到吴绪方,这是当务之急。   可无论用什么方法,吴绪方就好像人间蒸发一般,再无零星半点痕迹。司徒辉很不乐观推测,“绪方说过,汪伪当政时很多高官和亲眷都遭到暗杀,他也曾担心因为兄长的关系,自己会牵涉在内,哪一天遭到泄愤…或许…是被人秘密处决了。”   韶华端着咖啡的手抖个不停,颤声说。“不会的,不至于…不至于。”   是去查斧头帮遭到杀身之祸,还是顾家和青帮的关系惹了麻烦,亦或者…威胁来自于那横空出现的尸检报告。——韶华内心有一个声音,一个想法,隐隐蛰伏,令他害怕,不敢面对,只愿逃避。   当夜,离离久等他不来,忍不住往他公司挂了个电话。韶华握着听筒的手心出了一层冷汗,强自镇定道。“我不回去了,妈妈不舒服,我要去陪着。”   离离柔柔道了声‘好’,嘱咐他几句贴心的话,便挂断了。韶华其实没甚听清她说什么。   在韶公馆住了几天,不但没有宽松下来,心绪反而愈加紊乱。韶华知道疑惑一旦在心里扎根,必然会生出天崩地裂的后果。所以,他必须调查清楚。   吴绪方给他寄来的信封里除了一份验尸报告之外,还有一张明信片,上面只有一句话:Happy New Year!   韶华反复又看了几遍,确定邮戳不会假,说明绪方当时身处伦敦,或许是被人跟踪了,所以不敢将这些东西直接带回来,而选择寄回来给他。另外,验尸报告上的签名是Peter White白彼得,也就是说当时是由这个人负责验尸的,是重要人证,如果没有猜错,绪方去伦敦就是去找这个人。但是伦敦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要找白彼得简直是大海捞针。   韶华揉了揉额头,随手将明信片翻过来。   不出他所料,明信片的印制多取用当地的风景名胜,只不过绪方没有挑中最具代表性的伦敦桥或是大本钟,而是一座教堂。   壮观的圆形屋顶,典型的巴洛克风格。韶华认得,那是泰晤士旁的圣保罗大教堂(St.Paul's Cathedral)。   答案呼之欲出。   他的手情不自禁握拳,和绪方的往事历历在目,浮于眼前。他们明明不同系别,却选修了一门共同的课程:建筑。由此开始友谊的长途跋涉,彼此照应,惺惺相惜。   绪方一定是意识到了危险,故而暗示他,要他去圣保罗大教堂,找一个叫做白彼得的人。   韶华整理行囊,立刻动身去虹桥机场。   路过别墅的时候,看到高高围墙里的玉兰树,光秃秃的枝丫。他没有停留,车子卷起一阵风,径自驶离。   候机大厅内,他买了一张申报,上面没有任何人的讣告,就连社会新闻也细细浏览,亦没有发现突如其来的死亡或者刺杀。他为此松了口气,因为没有消息其实就是最好的消息。偶然一瞥,看到《鸳鸯蝴蝶梦》竟然有了最新的一篇章节,名为Conspiracy,阴谋。   落座后,他闭目养神,飞机起飞时带动的巨大气浪令椅背震动,他睁开眼,发现邻座居然是顾思诺。微微走神的瞬间,顾斯诺率先开口讲话。她的语气淡淡的,再非从前一样热络,却也并不冷漠。“你不会以为我是故意追到这里来的吧。”   韶华说不,“我也是临时起意。”   她不再交谈,埋头看小说,是易卜生的《玩偶之家》,待眼睛酸胀了,将书搁在腿上,阖眼休憩。   眼看十几个小时的飞机,他们必须互相照应,韶华想着要与她说些什么,又不知该说什么,动了动嘴,还是作罢。   半夜里逆风遇到一个气流,飞机剧烈颠簸,顾思诺捂住心口,难受得紧。韶华从包里掏出话梅递给她,那是他时常为离离准备的。   顾思诺道了一声谢,含在嘴里,盖上毯子再也睡不着了。   头上的应急灯亮着,她幽幽的声音传来。“你想我帮你?”   韶华愣了三秒,明白她的意思,笑道。“你放心,我也不是特地追你到这里。”   顾思诺不住莞尔,静默的,无声。   抵达伦敦,蒙蒙细雨不停,空气里湿度很大,顾思诺在风里站了一会儿,冷得发抖,方才意识到自己将围巾落在飞机座椅上了。   正后悔着,一只手伸到她跟前,围巾缠着那人纤长的指骨,她再熟悉不过。   回过身,冷雨斜飞,细密的水珠在韶华的额头布满,她大方的将雨伞撑在他头顶。“我忘拿围巾,你没带伞,倒是正好。”   韶华接过,说。“我来吧。”   他们一起去旅馆下榻,由于韶华急着出门,事先并没有做预定,旅馆挤不出空房,叫他一时也不知何去何从。   顾思诺看他为了替自己撑伞,淋得浑身湿透,颇显狼狈,坦然道。“就住一间吧。”   韶华狠狠一愣,直直向她看去,瞳孔之中没有令人尴尬的深情凝视或者期待,只有落落大方,他谦然点头道。“麻烦了。”   他们到房间整理行李,顾斯诺问:“我来做生意,你别告诉我你也来做生意?”   韶华背着身苦笑,“我来旅游。”   “啊?”她颇显意外。   “怎么?”他耸耸肩。   “不像。”她坐在床沿,笑得落寞。“你不说算了。”   韶华和她面对面,诚恳道。“我没有骗你,真的只是旅游。”   顾思诺说,“我十七岁时就一个人走遍欧洲了,你这样不做准备就冒冒失失跑出来,怎么看都像是有急事。”   韶华直言不讳,“我和你不一样,我不管做什么,去哪里,和谁见面,阿爸都要管。他不在了,我难得放纵。”   顾思诺,“我们家是孩子太多,上头八个哥哥,就我一个赔钱货,老头子才不高兴管我。”   说完,两人一起笑起来。   韶华总结,“人真有意思。我觉得是禁锢,你觉得我受宠爱,我羡慕你自由,你认为自己不受重视。”   顾思诺笑道,“是啊,咱们是河东与河西,你看我好,我看你好。”   没有利用与试探,交谈流利顺畅,仅凭直觉与意识的对话令彼此卸下心房。韶华觉得顾思诺一直待自己很好,不该将这次的事情归咎于她,毕竟,她没有能力左右老顾生意上的决策。而顾思诺通过短短几句便找到他们之间的共同点,后悔当初爱意表达的太过明显,反倒将他推远,否则或许可以少走许多弯路。咽下心头的感慨,顾思诺笑着提醒韶华。“落汤鸡,快去洗洗吧。”   韶华微笑,若有所思的走进浴室。    第61章 伦敦   资整完毕,他们各自偏安一隅,顾斯诺睡床,他睡沙发。   因为时差,韶华一直没有睡着,有一种近情情怯般的思绪油然而生。之前迫切急于知道真相的心意在抵达伦敦后陡然变得复杂起来。倘若找到白彼得,倘若验证了什么,那时,他该要怎么办呢?他其实后怕。   暗夜里,顾思诺像一片羽毛,缓缓直起身子,跪在他身旁,韶华叹了口气也跟着坐起来,还没开口先看到她眼里闪烁的泪光。   “我到底哪里不好?”她终于问出口。   一直以来,极尽可能的主动,后来发现光是一个人努力其实根本没有用。她的自尊和骄傲不容许她继续前行。在飞机上看到他的那一刻,她几乎以为他是故意找机会来亲近她,好让她对酱油园手下留情。因为之前的几年,说到底韶华是故意利用她的,她从来都明白。为此愤怒过,不甘心,然而冷静下来一想,根本不用试探,就知道韶华今次的出现是偶然,他没有这样的心机。   韶华抚摸着她的头顶说,“你没有不好。”   “真的。你很好。”   她扑进他怀里,带着怅然和愁绪,在这异国他乡,没有刻意引诱,仅有淡淡的失落。   韶华闭上眼,不忍看她伤怀的面庞。人世间最大的无奈,便是明知有人对自己一往情深,偏偏不能回报。   他们蜷在沙发上,顾思诺第一次靠他这么近,近在咫尺的。她知道自己不能再近一步,不能表现出急迫,不耐,尽管她明明已失去耐心,但是却要用更大的耐心去捕获,才能成就谋算的气度。   要得到他,不必急于一时。她已突破他的心房,只要在必要的时机,一举截获,便可。   翌日,雨停,雾蒙蒙。顾思诺问韶华有什么打算,他说,沿着泰晤士河,去圣保罗教堂看看。她便陪同。   在河边享用完正宗的英式下午茶,他们一起抵达教堂。   广场上有街头艺术家在画素描,韶华装模作样的照相留念,还学其他游客那样买一叠明信片。   顾思诺以前就来过这里,并没有多大兴趣,和韶华分开去找合作伙伴谈生意,韶华心喜,却不敢表露,待她走后,小心翼翼的绕着教堂外围又走了一圈,这才入内。   询问牧师有没有叫做白彼得的人,被告知在忏悔亭里的那位长者便是。   他不由松懈三分,忏悔亭私密,正好方便做个人谈话。   韶华一进去就表明来意,告诉他自己来自中国,有一件重要的事要与他确认。   白彼得一听‘中国’二字便狐疑的掀开帘子,韶华递给他吴绪方的照片,问道。“请问这个年轻人有没有来找过阁下?”   白彼得低着头,沉声问道。“他和你什么关系?”   “他是我最好的朋友。”韶华不假思索,“但却失踪了,给我留下这里的地址和您的名字,我必须找到他,请你帮助我,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白彼得吃了一惊,“他失踪了?哦,上帝啊,愿主保佑他。”   “他来找你究竟为了什么事?”   白彼得回忆道,“是这样的。前些年我一直呆在中国,为教会作医生。最近才回来。”   韶华点头。   “那时候,公董局希望我能为法租界巡捕房解剖一具尸体,是一个中年男性,死相非常恐怖,是被剧烈撞击造成的。但是解剖后竟然发觉,他其实是被毒死的。”   “敌敌畏?”   “是的。”   “你肯定吗?”韶华问这话时,心如擂鼓。   “百分百的确定。我以上帝的名义。”白彼得作出了起誓的动作。   韶华赧然,“对不起,我不是质疑你,只是这起案子当时没人知道死者是被毒死的。”   “噢!”白彼得捂住额头,“我不会说中国话,当时我尽一切可能告诉他们,这人是被毒死的,并且还写了下来,但是那些警察完全不明白我在说什么。”   韶华取出验尸报告,给白彼得过目。“就是这个?”   “没错。”牧师点头,“当时你的朋友也是带了这个来问我,我告诉他,这个叫做Yip Shan的被撞飞前已经断气了。”   韶华不得不面对现实,他起身向牧师鞠了一个躬。“真的非常感谢您。”   “没关系,我很乐意帮助你。”白彼得握住韶华的手,“你不远千里而来,希望你能找到你的朋友。”   “我会尽一切可能。再见,牧师。”   他转身离开教堂,站在广场上,看街头艺术家们陆续散去,夕阳西下,太阳没入地平线后,天地连接成一片,没有光明,他的心灰了。   旅馆内,顾思诺正在打包行李,见到韶华问。“怎么样?”   他浑身疲惫,思绪却异常活跃,话到嘴边,却又只能拼出个三言两语。“很雄伟,也很悲壮。”   “悲壮?”顾思诺回头,“兄台你何处此言呐?”   玩笑的口吻顿时令韶华再次想到绪方,他一时更为感伤,肩头垮下来,坐在那里,良久沉默。   顾思诺看出来他大约有心事,也不追问,只淡淡征询他的意见。“要不你休息一下,我帮你收拾?”   “谢谢。”韶华和衣在沙发上躺下,一觉睡到隔天下午。   搭乘飞机回上海,在虹桥机场分道扬镳,顾思诺丝毫没有纠缠韶华的意向,他心里不免感激,轻松,还有淡淡的温暖萦绕。   此时此刻,他没有多余的心力为其他人事分神,打电话叫老赵来接,径自回去韶公馆。却不想才刚踏进家门,就听到含秋转述吴绪方的消息。说昨天晚报上的头条,绪方被人一枪毙命,随后装进蛇皮袋,丢到了四行仓库。   韶华呆住,站在原地,不敢置信。   张妈劝道,“少爷你别这样,人都去了。唉,但愿吴少爷下辈子投个好胎,去清清白白的好人家,别再…”   韶华气的浑身发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知道四行仓库的意义,37年日本攻打上海的时候,那里曾是中国人对抗日本人的据点。选择将尸体拜访在那里无非是想告诉世人,吴绪方家族有人为汪伪卖命,是汉奸走狗。可这和绪方有什么关系!死了还要败坏他的名声!   韶华心知肚明,绪方绝不是因为这个才被人残忍杀害,他是被灭口的!!!行凶手法简直和袁淑芬如出一辙。   张妈见他脸色惨白,泡了一杯茶给他,却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少爷你别多想,缓一缓,来,喝口茶。报上说,吴少爷被人一枪打在这里——”她指着自己的太阳穴,“还没反应过来就去了,所以没吃多少苦。   “好了,张妈,你不要再说了。”含秋见使眼色不拐用,干脆直接出言打断。   韶华腾得从椅子上站起来,拎起未拆封的行李就往外冲。   含秋指着张妈,“啊呀,我说你怎么老拎勿清呐,叫你不要说了呀!”   张妈苦着脸,“哎哟太太,你看我这张嘴…”    第62章 真名   离离早些时候打开报纸想看看鸳鸯蝴蝶梦刊登的情况,冷不防被那条骇人的消息冲入眼帘,自此便再也无心理会杂事,套上大衣,匆匆出门。   到了高恩路,她让黄包车停在路边自己下来步行,随后转入一条小巷,从后门进入东湖公馆。   沿着玉兰小径向议室厅去,一路有断断续续的念白和唱词相伴,似乎是苏三起解,开嗓的那一声‘苦啊’太尖锐高亢,只不过孟晓彤的版本还带些悲戚,一声一声有如杜鹃啼血。   她抬眼看到乌鸦,或者说月晟,就站在二楼的窗台边上看着自己,愈加脚步连迭朝他而去。   月晟最初看到孟晓彤其实是有些意外之喜的,他没料到会从天而降这么一个宝物,并且是离离小姐亲自介绍给他的。   他对于窑姐没有感情,像他这样的混混,要说欲望,还太浅薄,更多的是出来跑江湖,要夺人眼球的名堂。所谓扛过枪,嫖过娼,分过赃的,那才是亲兄弟。   他是在那一刻,哈同花园门外,看到离离转身向韶华奔去,丝毫不带犹疑的扑进韶华怀里时,一股淡淡的失望,灰心,和难受,从心底浮上来。   他觉得自己像一个影子,附在离离身后,只有凝视她背影的权力。   将孟晓彤绑票之后,离离教他如何驯化一个女人。先让那些流氓对她恶言相向,甚至可以动用轻微的武力,让她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恐惧之中,随后才由他出面,去解救她,好言好语的相劝,给与安慰和帮助。   果不其然,孟晓彤很快就软化了。   他不费吹灰之力就与之住到一起。   孟晓彤是结过婚的,月晟于这上面也不讲究,但是同居之后,彼此沟通需要,产生快感与情愫是自然而然。尤其是孟晓彤的脸,虽然说只有半成多的相似,对他来说却也已足够。然而这快感是短暂的,情绪也是虚幻。月晟每每趴在孟晓彤身上,看到那张脸,逐渐失去兴奋和想象。   他开始揣测,少爷和离离小姐是不是也在做这样的事?嫉妒滋生,灼烧肺腑,月晟一把推开孟晓彤,气愤而出。仅仅一年时间,他们就分居了。孟晓彤仍旧被软禁在东湖公馆,不自由却安全。   离离每次来,都能听到各种京剧选段。   然而这一天,她没有半分风月心情去欣赏什么苏三起解,直接冲到月晟的办公室。“为什么?”她色厉内荏的责问他。   月晟指了指皮沙发,“坐。”   “我问你为什么?!”离离固执的站在那里,不动。   “为什么?”月晟看着窗外,“嗬,他知道了不该知道的,就这样咯。”   “你投机倒把我不管你,你开赌场走私鸦片我也不管你,甚至卖药倒军火我都没管过你,可你不该碰我的朋友!”离离是真动了气,音量不自觉提高。   “朋友?”月晟眯起眼来打量她,吼道。“我记得有个人跟我说,她在这世上只有我这一个朋友!”   她沉默,望定他眼睛。“是的。”   “那我做这些到底为了谁?!!!”他拼命喊出心里话,大声质问她,气得将桌子上的东西都扫到地上,全是为了讨她开心四处网罗的小玩意儿。   离离无可辩驳。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原则?嗯?全都是跟他学得吧?!他那套有用吗?能保护你吗?”月晟步步逼近,“你那些破事能让他知道吗?让他知道你对自己亲爹也下得了手!他知道了还会不会要你!!!”   字字诛心。   离离被打击得踉跄,伸手扶住门框。   往事如潮水一幕幕向她涌来,她闭上眼睛,不堪回首。   一次次虐打,浑身都是瘀青,还断过肋骨。白天将她寄放在隔壁阿婆家,阿婆死后就让她呆在屋子里自生自灭,她找不到吃的,经常饿昏过去。病重时,花去了家里的大部分积蓄,再没有钱送她去上学。父亲每天放工后喝的醉醺醺,将她看成母亲大打出手,辱骂各种难听肮脏的语言。   她十二岁的时候,父亲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女人,对方死活不接受他的儿女,并提议将她卖掉,换来的钱刚好够给彩礼。她知道父亲心动了,承受鞭笞的时候咬牙忍痛不敢出声。谁知没过多久父亲又迷上了抽大烟,整天混混厄厄,连码头的临时工也不去干了。她抱着父亲的腿哭着求饶,“爸爸,你别把我卖掉,我可以出去给人家洗衣服。”   “洗衣服能挣多少钱?呵呵,够不够爸爸娶老婆,买烟?”父亲虽醉犹清醒,托起她的下巴细细打量。“和你那个狐骚婊子的妈一样,天生勾引人的下贱货,卖到窑子里能给老子争光,哈哈哈哈!”骂完,酒瓶丢到墙上,满地的碎片。   离离拿了一块藏在手心。   他们对面住着一女支女,经常大清早就站在楼道里搔首弄姿,每天马不停蹄的接客,明明只有十八岁,看上去却有三十,一身粗俗廉价的香粉气,眉毛画得歪歪扭扭,口红溢出唇边。离离看不惯,觉得这人的存在无形中提醒着自己的父亲将女儿卖掉。   冬至,极寒,人心凉薄。   她被父亲送到妓女那里,让她好好观摩着如何接客,因为像她这样十二三岁的丫头,不再需要人教授弹琵琶唱曲什么的,直接分开大腿干活。省事。   离离哭着被推入女支女的房门,那个妓女面带讥诮,“你也会有今天,叫你再看不起我。”   她无话可说,坐在角落里啃手指甲。   时局不好,已经连续一个礼拜没客上门的女支女在这一天夜里终于招揽到一个样貌凶恶的大汉,离离被塞到衣橱里,女支女叮嘱她。“你好好躲着吧,贼丫头,千万别叫人给发现了,否则今晚就得被开苞。”   离离又回到黑暗里,伸手不见五指,她想起阿婆死时的凄凉晚景,内心恐惧无比。外面的动静又让她怕的不敢出声,于是只好用食指轻轻顶开柜门,透出一条缝,引进微弱的光亮。   她看到女支女在那污秽肥胖的身躯下如水蛇般蠕动,时不时有男人的低吼声和淫/秽的笑,索性这样媾/和的画面很快草草结束,离离松了口气,却不想男人并未离开,而是用绳子绑住了女支女的手脚,将她放到椅子上,正好对着衣柜。   离离第一次正视那令人羞耻的女性私/处,鲜红肿胀,有一种凶恶残暴的美。她看到男人抓住女支女的头发向上拎,怒喝道。“刚才叫的老子不爽,再来!”边说,边点着了烟对准女支女的乳/头压下去。   女支女疼的龇牙咧嘴,撕心裂肺的惨叫,像杀猪一般,面目扭曲,毫无美感可言。她想冲出去救这个女人,可是却被妓女的眼神威慑住。那眼睛里有深深的绝望,还有堕落,心灰意冷,视死如归,以及一丝一毫尚未燃尽的生命之火。离离瞬间四肢冰凉,躲在衣柜里,用手捂住嘴,默默流泪。   烟头遍布女支女的全身,甚至连她的私处也不放过。离离眼睁睁看到那朵花凋零,焦作,枯萎,原来这世上人与人的差别是在于钞票究竟在谁手里!   她们被蹂躏只是因为,贫穷?!   她握紧拳头,不甘心且愤恨,凭什么!   男人最终抛下一张一百块,踏着轻蔑的步子离去,都没有解开女支女的绳子。离离跌跌撞撞的从柜里里爬出来,轻手轻脚的替妓女松绑,两个人面对面一起哭。离离捧着她的手,轻声问道。“你疼不疼,要不要我给你揉揉?”   那女支女摇头,泪水生生将五官割裂,成了一张碎脸。摇摇晃晃的蹲下身子从地上捡起那张一百块,珍而重之的收在饼干盒子里。   她们一起度过漫长的一夜,离离天亮走之前,女支女塞了一些碎纸钱到她手里,拼拼凑凑的大约有十多块,让她带回去给她父亲。“就说是你挣的,好保上你一段日子。”   离离点头收好,问。“你叫什么名字?”   女支女扯了扯嘴角,“小红玉。”   离离摇头,“我说真名。”   女支女脸上突然出现一种天真,答道。“雅芙。文雅的雅,芙蓉的芙。”   离离郑重地说,“我叫叶离,叶子的叶,分离的离。”她清楚女支女早就知道她的名字,但还是执拗的要再介绍一遍,仿佛是在为她即将所做的决定辩解,而妓女是第一个听众。   这世上不是每个人都能有幸活得像花儿一样明媚,受到细心呵护,但假如命运注定将人事割裂的支离破碎,那么,离离以为,意志最大,大过生死,她必将通过外力将之拼凑起来,使之完整。她要摆脱所谓宿命,不惜一切代价。    第63章 行李   韶华匆匆回到别墅时,门吱呀一声被推开,离离如惊弓之鸟般弹跳起来。   “你回来啦。”她勉强堆起一个微笑。   韶华冷着脸走向她,砰的一声将行李箱丢在地上。   离离抿了抿嘴,低下头。见行李箱由于被用力一掷,皮带微微扯开,行囊眼看要掉出来,她弯下身子蹲着替他收拾。   韶华的衣物摆放整齐,一样样取出即可。然而离离却发现有一团异物被塞在角落里,她轻轻地抽出来,是一条白色透明蕾丝女内裤。   款式大胆,暗示的含义更大胆。   韶华这时正坐在沙发上,用手捂住额头,他疲惫极了,头隐隐作痛,有很多事情想问她,话到嘴边又不知怎么开口,翻来覆去只说了一句。“你到底想怎么样?”   良久,等不到她的回答,韶华抬眼一望,立马定住,想起从伦敦出发前行李是由顾思诺整理的,大概也就了然于心,只不过破天荒的,并不着急解释,反而开口说道。“哦,顾思诺的吧。”   离离的手一顿,“你们一起出差吗?”声音四平八稳,听不出情绪。   “嗯。”韶华心里有气,故意抹黑道。“在一起住了几个晚上。”   “一间房?”   “嗯。”   “没有空余的吗?”   “忘记订了。”   他看好戏般的双手环胸,背靠着沙发,等待她发作,谁知她不过是低头默默整理,神色晦暗不明,韶华终是忍不住开口试探:“怎么不问我是不是有别的女人?”   离离停下手中动作,头转向他,眼里闪过一丝慌张。“那你是有了别的女人吗?”   韶华看着她乌黑的瞳人,不知为何,违心的话是半句都说不出来,良久,缓缓摇摇头,否认道。“没有。”   离离过去趴在他膝盖上,握紧他的双手,想告诉他,‘其实你这么久不回来,我一个人在这里很害怕。’可她不习惯诉说,闷闷的,哑哑的,只字片语通通烂在肚子里。   头顶上传来韶华的声音,“我要是真有了别的女人你怎么办?”   她小声说,“你要是有别的女人,我会离开你的。”   韶华听到她细小微弱的字句,手指托起她下巴,见她脸色苍白,面庞瘦削,心里不忍。   离离垂下眼睑,“你要是有别的女人,我自己会走。”说完,双手在他脖子上围成一圈,凑近亲吻他。   含着她的唇瓣,韶华很难过,感觉不到一丝一抹甜蜜,满嘴皆是苦涩。   原来,从车祸到收养,都是一个圈套,彻头彻尾的圈套,而他,就是那个倒霉蛋。他的父亲和底下人虽然不懂洋人说什么,但隐隐约约是察觉到的,所以才一直阻止他收养离离。他倾尽全力栽培她,只是到头来,竟是种了一朵恶之花。   韶华心底酸楚,不可对人言,真相更是犹如血淋林的伤疤,令人不忍睹视。想到绪方的死,他不禁眼底泛红,颤声说道。“你怎么能这样呢。”   “怎么能这样…绪方对你这么好。他保护你,照顾你,教你写文章…你们怎么能这样对他。”   离离哽咽,手指描着他的眉目。“对不起,对不起…我也没办法,我…只是想活下去…”   她真的,只是想活下去而已。   那个极寒的雪夜,人命薄且脆。父亲如往常一般喝的酩酊大醉,红色血丝布满眼球,踢了她一脚,喝道。“去,再给我拿一瓶来!”她从厨房灶底取出酒瓶,用扳头撬开盖子,出去替父亲满上,然后回到床旁边的角落里继续抱着双膝发呆。   就这样一动不动的坐着,直视前方,也不管父亲嘴里咕噜咕噜到底说着什么,已经没必要在乎了。窗外雪愈下愈大,无风,她转过头看了一眼,竟情不自禁露出天真笑颜。“雨夹雪。”她自言自语,眼里踌躇满志。   砰!   那一刻,父亲的头磕在桌子上一动不动,正如计划以内。   她站起身,慢慢靠近,注视着他,看到父亲的嘴角溢出白沫,她随手拿起一块抹布轻轻擦拭。   厨房里的竹篓是现成的,一直用来堆放换洗衣物,她拖出来挪到桌子边儿,站在父亲背后将他一推,一塞。   床底下的破床单可以废物利用,她抽出来双手一绞,拧成一股比麻绳还粗的布条,在竹篓边上打了个结,往肩上一扛。   小心翼翼的打开门,张望。后半夜的楼道里空无一人。   她拖着竹篓缓缓往下,吃力得满头大汗,全凭着意志,咬牙完成这所有步骤。   一步一步,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竹篓终于被拉到了法国公园的门前,父亲沉重的身躯从竹篓里跌出来,趴在冰冷的地面,奄奄一息。   原先还担心雪下的太大,拖曳竹篓造成的地面痕迹太过明显,但南方降雪细软,落地化成水,将一切罪证湮灭。   这样的时代,马路上天天都有死人。自杀的,错杀的,斗殴的,应有尽有。走投无路者的死因,更是大同小异。没有谁费尽心思去调查。   她带着竹篓,头也不回的奔到不远处一个角落里坐下,像一只幼年的花豹,隐于暗处,伺机而动。她知道父亲还没有咽气,为了符合醉酒冻死街头的条件,她放的剂量不过是刚好用来制服一个成年男人而以,之后被认定为冻死还是饿死,则不是她说了算的。她尽人事,听天命。只不过,接下去发生的事情却大大出乎她的意料。   一辆车不知从什么地方窜出来,霎那就冲到眼前,轮胎打滑,与地面急速摩擦,发出短促的‘吱’一声之后,用力撞到了公园的大门上,一切尽在瞬息之间。   突如其来的变故令她惊讶万分,两秒钟后,她回过神来,带着所有东西逃离现场。从屋子里的窗户向下看,刺眼的车头灯光里,一个年轻男子捂住额头摇摇晃晃的走出来,四周陆陆续续有电灯拉亮,人们不断过去围观,眼见尸体血肉模糊,最后,男子被巡捕带走。   她将竹篓和床单一起烧掉,火焰将它们变成灰烬,她用手靠近火烘烤,丝毫不觉得温暖,还是那样的冰凉。双脚因踩踏路面的污水而泛黑,她打开水笼头,水柱喷射下来,她发了疯的用手搓洗,嘴里不停念叨着。“怎么这么脏,怎么这么脏…”仿佛永远都洗不干净似的。她是直到这一刻才哭出来,一边洗一边哭,哀悼自己的清白与良知,从此缺失。   出发去孤儿院的那一天,她特地买了一张卡片,恭恭敬敬的写了两个字:雅芙。随后和那十块钱一起,往妓/女的房间门缝里塞进去。   从此以后,她孑然一身,天大地大,必须孤身上路。   韶华找到孤儿院来的时候,她是真的用尽气力咬他,心里的各种委屈,不甘,难堪,通通化作牙齿上的毒液,宣泄一无所有的恨。尽管遭到这样的对待,他还是俯下/身,轻轻摸了摸她的脑袋,柔声说。“跟我走吧。”   一句话四个字,将她心上筑起的荆棘铲平。   华康里相依为命,他总拿她当孩子对待,因她瘦小纤弱,每次讲完故事,就两手一夹将她抱回房间,说。“小熊熊睡觉觉咯。”   她笑斥他说叠字好恶心,等他走后,夜里躺在床上,掀开领口看自己的胸部,平坦毫无起伏,知道自己身体不好,先天不足,所以发育迟缓。每每看到一个个成年女子在他身边像花蝴蝶围绕,她就难过得不得了,难过得好像快要死掉。   她爱他,然而他太好太温柔,他是活在阳光里的人,活得无所畏惧,理直气壮,而她则身陷泥沼,与黑暗为伴,爱在心口难开。靠近他,必须将过去幽禁,不能为人所知,她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生命继续前行。摆脱过去容易,却摆脱不了阴影。她每个夏天都作噩梦,传说七月半鬼门大开,她怕睡着了胡言乱语让他晓得,关了灯坐在黑暗里,独自警醒,独自承受。   绪方的死,令韶华知道,她到底有多脏,一双手上有几条人命,背后有多少幽灵。   他抱着她,眼泪顺着她的脸庞滑落,流到锁骨,喃喃说着。“绪方是无辜的呀,他是无辜的,就算让我知道了又有什么关系。你怎么这么坏…怎么这么坏。”   “对不起…对不起。”她连连道歉,不知道该说什么,没有借口,知道他难过,却找不到任何可以抚慰的方法,只好俯下/身去埋头到他的胯间。   韶华伸手想推开她,离离却很固执。他说过,不想让自己的欲/望平白玷污她,可她偏偏用欲/望控制他,这一刻,韶华是恨她的,他的弱点轻易就被她截获,他这个人也被她牢牢握在手心,拽得死死的,他不能逃离。爱,真是可恨的东西。   身体灼烧,快感一波接着一波。韶华屈服于自己的欲/望。离离抬起头,脸上泪痕未干。“爸爸,只要你开心,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做的。”   韶华无话可说,翻身压在她身上,肆意驰骋。他原先认定她是爱他的,可现在…她爱他吗?他不再确定了。   看到离离的眼角流出的泪,他想,他不会再相信她,那是鳄鱼的眼泪。即使彼此身体契合,密不可分,韶华仍旧觉得是无尽的空虚。    第64章 痛爱   韶华走了,离离不敢阻拦。   含秋见他连着一段时间都东奔西跑,跟着又干脆搬回来住,猜测多半是和孟晓彤吵架,吵得水火不容,两两相厌,才会回家避风头。于是午后趁着韶华休息的空档,便端着点心去安慰失恋的儿子。   韶华听了不置可否,只木然道:“不住在自己家里,老是住在外头,到底不像样子,也不方便和顾小姐见面。”   含秋一怔,跟着长长‘哦’了一声,心道‘原来如此’。   隔不了几天,顾斯诺便拎着大包小包上门来了,左一口‘伯母’,右一口‘伯母’,叫得含秋心花怒放,眼睛眯成一条缝。张妈接过那些顶级的鲜贝,燕窝,回头对含秋说:“太太,喝过洋墨水的姑娘就是不一样,老懂道理额。”   除此以外,每逢初一,十五,顾思诺还特地包车带着自家母亲,姨娘和含秋一起去寺庙烧香,吃斋念佛,其乐融融。   韶华也时时出入顾家,和顾斯诺的哥哥们聚在一起打扑克,喝老酒,嘎三湖(聊天),顾公馆里的佣人们初初在背地里叫他姑爷,后来当着面也这么叫,韶华从没流露出任何不妥和反感的情绪。   他们正大光明的约会。   看戏,吃饭,逛街,甚至包括商务见面,都形影不离,谁也落不下谁。   然而唯独一桩事情,韶华不带着顾思诺,就是出去寻花问柳。   韶公子现如今各式各样的艳舞都看过了,喝花酒,赌钞票也全不在话下,每次非要玩到深更半夜,衣裳不整才肯悬崖勒马。   借着酒精刺激,他动身去西郊别墅看离离。自绪方死后,他基本上一个月才去一次,除了给离离生活费,就是找她亲热,带着满身刺鼻的香水味和脂粉气。   身体是欲望的容器,打开,释放,从深夜一直到第二天的黄昏。期间花招百出,他还不停拿她的样貌,身材和其他女人做比较。离离由始至终默不作声。   两人心里都清楚,他和那些女人都是点到即止的。韶华有时候想,干脆一不作二不休,但关键时刻总是会浮起她的脸,随后无论如何都进行不下去。   为此他气馁,怨愤,恨自己不争气,恨自己到头来还是只要她这样一个女人,当即便用手捏着她的下巴说。“你是不是心理变态啊?所以才一直叫我爸爸,爸爸…”   这是一柄利刃,将她推到油锅里,反复煎熬。   离离最想忘掉的事,却被他一遍遍揪出来鞭尸,乃至于闭上眼都无法忘却。   闻言,什么东西在她眼里深深沉了下去,喉头几度哽咽,到底还是什么都没说。无论如何,她是舍不得放掉他的。只能用手紧紧捉着他肩膀,连指甲都嵌进肉里。   韶华浑然无觉,皮肉伤远比不上心口的疼,只是他爱上了自虐,看她伤心,自己跟着伤心,还要在伤口撒一把盐,就为了伤心至极的痛快。   愈痛愈爱。   有一次,他玩得狠了,放任一个舞娘在他大腿上扭腰磨蹭,使劲拱他的垮部,衣服一件一件脱,看的周围的人眼睛都直了,他倒也配合,大手在那女人背上搓揉,玩得十分放荡。   女人媚笑两声,解开他衬衣的口子,舌尖在他头颈里流连,吮吸。   韶华突然一个激灵,酒醒了大半,赶忙起身告辞。   回到别墅,离离已经睡下,他不由分说地压上去,她本就睡不好,一直开着黄黄的床头灯,见他回来,两手绕着他脖子,习惯的回应他,温柔无限。   只是暗淡的灯光里,她猛地就看到他脖子里的吻痕,霎那定住,浑身僵硬,甚至还微微的颤抖。   他无法进入她的身体。   好像突然找到了她的弱点,他的忿恨终于一股脑宣泄出来,对她恶言相向。“连这种事情也做不到,你还有什么用。”说完,像是碰到了什么晦气的东西,他悻悻的从她身上爬起来。   出了房门,刚才的气焰陡然消失,他落荒而逃一般的冲进洗手间,用冷水浇灌面部,如此反复,直至冷静下来。看着镜中自己伤心又懊悔的样子,他心知刚才言语十分恶毒,思来想去,决定回去跟她道歉。   只是走到房门前,将门推开一些些,瞥见她整个人钻进被子里,将头蒙住,暗夜里,轻轻的呜咽着。啜泣的眼泪,一滴一滴,全落进了他心里。   韶华的气力仿佛瞬间被抽的一干二净,他颓然得靠在墙上,难过得自己也要落下泪来。   最终,跌跌撞撞的冲出别墅。   外头果真在下雨,他淋了一会儿,不知何去何从……   这样吃喝女票赌却屡屡半途而废的事情,总有些人笑他,他却说。“我已经被套牢了,不好玩的出格。”   那些纨绔子弟听了,知道说的是顾家小姐,传到顾思诺耳朵里,也回了一句。“逢场作戏,生意场上难免的。”   坊间猜测,顾韶两家联姻看来势在必行。   卖酱油园的事情再没人提起,绸缎庄也恢复正常营业,先前抓到牢里去的人通通因一句‘证据不足’全给放了出来,回头一个个对韶华千恩万谢。   绸缎庄的掌柜挑了几匹最好的料子,送到韶华的公司,恰逢顾思诺也在,韶华便十分大方的说:“你挑几块带回家给你妈妈和阿姨吧。”   顾思诺放下咖啡杯,扫了他一眼道:“人家送给你自然是你先挑,挑剩下的才轮到我。”   韶华笑笑,“什么时候跟我这么计较,还分先来后到,你啊我啊的。”   眼下之意,我的就是你的。   顾思诺听了,没说什么,却始终坚持要他先挑。   韶华托着下巴,来回踱步兜了好几圈,显得十分头疼的样子。“你们家都喜欢穿西式的,这种旗袍料子好像不大受欢迎。”说着,指向鹅黄的和玫红的料子说。“那我就留这两块好了。”   顾思诺先前就瞥见韶华数次偷偷瞄向其中两块料子,如今这种先发制人的做法更是早就在她的意料之中。她面色如常,淡淡说道。“你妈妈素来喜欢洁净的颜色,我看这匹宝蓝的最适合她,鹅黄的,玫红的颜色这么跳,你就是做好了,恐怕也是放在大橱里吃灰,她定是不会穿的。”   韶华讪讪一笑,“对嘛,我就说…你们女人这种东西,我是不懂得,你做主吧,你挑的她一定喜欢。”   顾思诺抽出一匹粉红的拉到胸前比了比,“总穿西式的我也腻了,最近倒想试试本地款的。”   韶华耐心的左看右看,帮忙给出意见。“粉红的和鹅黄的你各做一件吧,穿在身上都很好看。”   顾思诺莞尔一笑,当夜挽着他的手去红房子吃牛扒,然后各自回家。   隔了几天,韶华带着两匹料子去西郊,离离一个人呆在屋子里,窗帘缝漏进来的点点阳光,照得她脸色过分白皙,几近透明。   韶华见了心口一窒,说。“有空自己出去玩玩吧,别老呆在屋子里,多晒晒太阳。”   离离抿了抿嘴,轻轻点头。   她不是不想出去,而是韶华许久没回来,她生怕自己一旦出去了,与他错开。所以每天最多也就是在园子里给花浇浇水,修修叶子,鲜少出门。偶尔去做头发,也是过不了多久便匆匆赶回来,一进门就问秦嫂。“先生回来过没有?”   秦嫂尴尬的摇摇头,她笑笑,不说什么,照旧做一桌子菜。   韶华将那两块料子放到她跟前,心虚的垂着眼眸。“颜色不大好看,你将就将就吧,以后再给你拿好看的。”他说这话,自己也觉得很僵硬,不敢去看她的眼睛。   离离的手指在缎面上抚过,是暗紫色和象牙白的衣料,她一早就有这两种颜色,韶华是知道的,并且知道她不喜欢,不过她还是说。“蛮好看呀。”   韶华上前抱了她,亲亲她脸颊,洁净的,纯粹的吻。    第65章 重生   他看到她的黑眼圈,如同两个青青的半月悬在眼睫之下,她的腰纤细,脸色苍白,韶华顺了顺她的后背,温言道。“我不走,你睡吧。”   离离不敢正视他,顺从的外表是胆战心惊的畏惧,怕短暂的温柔又是为挑衅她而设的陷阱,是镜花水月,是漂浮的气泡。韶华按着她的后脑勺贴近自己的脸颊,“真的,我今天不走。”言罢,他感到一滴温温热热的东西顺着耳根滑落,滚进身体里,在心口附近干涸。   冬风一起,是进补养生的时节。离离去医院配膏方,许多人交头接耳都在传,中医科那里有一个‘妇科圣手’,照理说该人满为患才是,可惜却是个男大夫,不太好‘接近’,多数女子都选择‘远观’罢了。离离每个月肚子疼得厉害,便慕名而去。   轮到她的时候,大夫抬起头来,下意识推了推金丝边儿眼镜,四目相对,均是一愣,离离讶异道。“许先生你不是西医吗?”她清楚记得当年许国伦对韶华言之凿凿的说:“你要看中医,唔该你出门转左。”   许国伦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耳朵根子都红了,解释说。“咳,那个…”   离离反应过来,“哦,我懂了,他那个人的确讨厌。”   许国伦讪讪一笑,跟着一本正经的为她搭脉。   片刻之后,离离将方子交给窗口,在长椅上等了近两个小时,她将随身带着的书翻出来阅读,看看停停,一个人自得其乐。来来往往的各路病号从她身旁经过,有的人步履蹒跚,一看就是命不久矣,离离却觉得他命不该绝。还有一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似乎偶感风寒,显得面黄肌瘦,离离却觉得他气数已尽。她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   许国伦搭脉的时候数落她,“我真不知道该如何说你,你这身体要是年纪大的,肯定受不住,两脚一蹬就去了,你倒好,稀里糊涂得过到现在。”   她笑,“只要阎王一天没收我,我就是千疮百孔的也要活啊。”   作为一个看惯生死的医生,许国伦早已放下所谓执念。他明白,救死扶伤并非万能,如果以为靠医学仪器或者药物就能拯救生命,扭转乾坤,那是不可能的。他清楚地感知到,生命何时会坚挺,何时会流逝,死神何时何地会降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宿命。   离离说这话的时候,是笑着的,到了他耳朵里,却比哭还凄怆,他觉得她活得异常明白,清醒。意志最大,大过生死。他站在不远处看着脸色苍白的美貌女子,古典的瓜子脸,身形瘦削,委弱的肩,她的皮囊已经破败,而今不过仅靠着意志,在支配她的身体前行。是坚固的附着其上的灵魂,令其行尸走肉。   他无法挪动脚步,视线在她身上胶着,他听到窗口叫号,她上前,领完膏方,优雅的转身,他想着她说的话,心底发酸,眼神怔忡,不知不觉尾随。   冬日太阳沉的早,天空暗淡沉蔽,象灰色的灯罩。她没有叫车走,而是沿着街道独行。世间众生,通过各种方法自我救赎,或阅读,或歌唱,或行走,她一步一步,坚定地迈开步子,竟然已经走了有两三公里路。街道两旁树木凋零,褐色的枝柯,光秃秃的没有鲜花点缀,她是冬季里唯一的颜色。   天空有雪,她在过马路的时候抬起头。一辆车开来。   “当心!”许国伦冲过去,一把搂住她。   “寻死啊!”车子及时刹住,司机探出头来怒骂。   许国伦牵着她走到上街沿,“你没事吧?想什么呐?!”   离离低头,“谢谢。”   许国伦接过她手上的负重,“走,我送你回去。”   她没有异议。   许国伦平时不算话多,但遇到一个惜字如金的,活络气氛的任务自然交到他手上。一路上,他侃侃而谈。“其实呢,中医和西医是各有千秋的。”   离离笑,“你一个留洋的西医师,还做老中医。由此可见,它们也是殊途同归的。”   许国伦点头,“是啊!西医嘛,讲求效果,讲求快。几针下去退烧消炎。但外面看上去病好了,里面内脏器官未必。中医进程缓慢,一年半载,短期内是看不到效果的,但内在机体会逐渐强韧。这就是治标和治本的区别。”   你一言我一语,沿路做伴,不觉得乏味,离离其实这些并不感兴趣,但倒也听得自在,她想,是自己寂寞太久了,没人和她说话。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和韶华两相静默,和月晟无话可说。   许国伦一直护送她到别墅门口,才发现两人居然走了这么长时间的路。   告别的当口,他伦欲言又止,最终问道。“这些年…你好吗?”   离离已习惯重复那些谎言,流利的答道。“嗯,就这样。英国无趣便回来了。”继而故作轻松的笑笑,“既然不打算嫁给蓝眼睛鹰钩鼻子的,总不能老呆在那里。”   许国伦暗自心喜,推了推眼镜,点头道。“也是。”   离离打开门,回过身就要说再见。他吸了口气,壮着胆子说。“我还没结婚。”   离离似乎并不意外,“嗯。”   “那…再见。记得来复诊。”他冲她挥手。   “好。再见。”她关上门,脸色微微红。   隔天,收到一盆风信子。   卡片上写着花语:Rebirth.   重生。   送花的小厮还交给离离一张字条,许国伦写道:我送你一颗种子,静候其花开,或粉,或白,或紫,未可知。   离离以前也种过风信子,花期短暂,没多久花瓣便片片掉落,只剩下像大蒜一样的身体。她剪去多余枝干,试图挽回它的生命。最后却只能任其在院子的一角,自生自灭。她为此难过了一阵子。   许国伦获悉她得疑惑,又送上字条。他说,这是一个轮回的过程,它只要熬过三个季节,就会迎来重生。你信我吗?再次去复诊时,他直视她的眼睛,这样问道。   离离点头。   后来,风信子开了花,是紫色的。离离将它放在韶华的书房里,捂着心口问自己,真的可以重生吗?真的能重新再来一次吗?   最后一次去复诊,许国伦带她去吃西餐。未曾想红房子生意太好,门外排起长龙,轮到他们不知该猴年马月。离离说,“算了,你上班要紧,我们随便吃点别的什么,不一定非要这里的。”   许国伦歉然道,“我想带你吃这里的牛扒很久了。”说完,塞了一些钱给领位的红头阿三。   对方显然是很想收的,但却还是推拒了,解释说。“真的太多人了,你不是第一个这样的。”   许国伦有些泄气,却猛地看到餐厅里面有一个自己的熟人,赶忙对阿三说。“我有个认识的人在里头,你问问她,可不可以拼桌?”一边说,一边将那个熟人指给侍者看。   侍者朝里面张望一眼,微有不悦,眼神轻蔑的上下打量许国伦,质疑道。“你真的认识她?”   “当然。”许国伦为之气结。   侍者进去询问,许国伦便对离离说。“放心,我朋友正好在里面。”   “要紧吗?会不会打扰人家?”   “没事的。很熟。”   说话间,侍者来带他们进去,一改先前的倨傲,对他们恭敬谦卑的不得了。   许国伦有些异乎寻常的兴奋,第一次牵起离离的手,不由分说将她往里带,一边喊道。“阿姐,阿姐。”   那人站起身迎来的瞬间,离离情不自禁的停下脚步,脱口而出。“密斯顾。”   顾思诺亦是一愣,“啊!离离。”   坐在顾思诺对面位子上的男子,本来半侧着脸,闻言下意识回头。   一时间,空气停止流动,如遇冰点。   韶华看到离离的手被握在别人手里,视线上移,与许国伦四目交接,彼此都十分意外。   许国伦最先打破沉默,指着韶华笑问顾思诺。“这个…就是未来姐夫?”满是调侃的意味。   离离的手一颤,无人留意。   冰点被击破以后,迎来沸点。   顾思诺交待侍者在他们桌前拉起屏风,形成一个小隔间,多了几分私密的味道。   他们交谈起来,互相交换信息。知情者如坐针毡,不知情的好像顾思诺和许国伦,则频频感慨人生何处不相逢。   顾思诺以女主人的姿态替离离斟满咖啡,关切的问道。“你回国了,现在住哪里?”   韶华打断,“别问了吧,被蔡律师知道不好。”   顾思诺拍了拍韶华的手背,满是情人间的爱昵。“没事的。我们不说,你们不说,没人会知道。”一边征询离离的意见,“吃完饭让爸爸送你回去好不好?”   离离不知如何应对,端起咖啡抿了一口,低声说。“谢谢。”   许国伦看看韶华,再看看离离,瞬间明白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心里生出更多狐疑,面上却不动声色,只将离离的餐盘拉到自己跟前。“来,我帮你切。”   离离抬头对他笑,感谢他的打救。   韶华一直只顾着和顾思诺讲话,眼角却始终留意着许国伦,尤其在看到那种宣誓主权的行为,心中十分烦闷。   许国伦一边切牛扒一边状似无意的问道,“听说你们已经在选地方了?”   顾思诺笑得更甜了,看向韶华的眼神充满柔情,点头道。“是呀,跑了很多地方,现在看下来就锦江饭店最好,爸爸喜欢那里的大厨。不过么…”她说着,手又情不自禁的叠在韶华的手上。“韶华喜欢低调一点的地方。”   离离看到顾思诺无名指上有一颗钻戒熠熠生辉,不自觉往咖啡里加了第三块糖。还是苦。    第66章 花语   许国伦握住她的手,关切的问。“嘴巴没味道?”   离离苦笑着默认。   他将咖啡移走,“这个不要喝了,糖放太多也会苦的。喏,喝我的罗宋汤。”   韶华的一只手在桌子底下握成拳头,脸上却是波澜不惊,笑意挂在嘴角,一半讽刺,一半嘲笑,不知道是对许国伦,还是对自己。尔后心存一丝恶意,对顾斯诺说道。“其实有个地方我一直蛮喜欢的,不过嘛,现在在装修,怕你等不及。”   顾斯诺嗔了他一眼,“谁等不及!”   许国伦说,“噢哟,你一说我就晓得,国际俱乐部对伐?装修一段时间了,之前英国人大张旗鼓的招标,现在好像定下来了。”   离离只觉得眼前一片漆黑,她小口吞咽着汤,甜中带酸,连带着鼻子发酸,眼睛发酸,怕一抬头泪水啪嗒啪嗒就要涌出来,他就这么当着她的面和别的女人讨论订婚宴或是结婚宴的场地,将她打得措手不及。   一顿饭吃的浑浑噩噩。   午后细雨飘飞,天地成灰,他们四人从红房子出来,顾思诺硬将许国伦拉走了,留韶华送离离回去。   她看着许国伦和顾斯诺一起钻进车子的身影,心想,密斯顾可真大度啊,或许蒙在鼓里的人始终比较幸福。然而她并没有上韶华的车,只一个人摇摇晃晃径自向前走。   韶华过去拉她,被狠狠摔开,细密的雨滴在头发上,像一粒粒晶莹的糖霜,闪着碎玻璃的光芒。韶华心气上涌,拽住她一把将她往车厢里塞。   离离又推又挡,手脚并用,只准他生气,她不可以吗?   两人在车箱内一阵扭打。韶华碰到她脆弱的肩胛骨,不敢用力,直到她一阵拳打脚踢发泄的差不多了,他不由分说将她按倒,抵着她的鼻尖。“不要闹了,我没有那么多耐心。”   她撇开头去不看他,半晌,冷笑起来。“你对我不必有耐心,对她有就行了!”   韶华恨恨的咬住她下唇,结果只觉嘴上一痛,下意识松了口,用手再一抹,满嘴的血。   离离费力的试图越过他逃出去,反被他紧紧揽住,用勒的姿势压在心口。窗外的雨作大了,她开始哭了,两行水珠顺着脸庞滑落,韶华轻轻的吻干,唇舌相抵,她温柔的舔过方才被她咬过的地方,破了皮,她心疼得很。   韶华的手指抚着她的眼眶,“我不会和她结婚的。”   她还能说什么呢,静静地坐在靠在他心口,想听一听,这是否是他的真心话?   “我不会和她结婚的。”他又说了一遍,叹了口气。   她感觉到他的热度,任他亲吻着耳珠,像一匹柔软的缎子贴着他的皮肤,却伤心难奈,难道说他们之间只剩下身体上的联结?   韶华的手安抚着她冰凉的身体,一边问。“你有没有让他碰过?有没有..”入魔般的语气,一直在这个问题上打转。   路上无行人,车内却热如火,水汽在玻璃上蒸出一层云雾,她身着寸屡,哀哀的被他圈在怀里,他像个年长的父亲,拥抱婴儿的姿势,顺着她的头发。她悲从中来,哽咽道。“我到底算是什么东西…”车外雷声大作,砸地有声,不知他可曾有听见。   离开红房子的那一对表姐弟却一改先前的热络,显得没什么话说。许国伦酝酿许久,开口道。“阿姐,我老早就认得他了。”   “哦。”顾斯诺看向车外,雾蒙蒙的,一如谁人的脸面,始终看不清。   “他们到底什么关系?”许国伦问道。   顾斯诺像梦游一般将离离被收养的事情和盘托出。   听完,许国伦推了推眼镜,斟酌再三道。“有些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不过你是要和他结婚的,我觉得你有必要知道。”   “嗯。”顾斯诺仅出了一个鼻音,算作回答。   “他们不是最近才见面,也不是一直没见面,这一点是肯定的。至于是不是父女,阿姐,你也该搞搞清楚了。”   顾斯诺淡淡的阖了一下眼眸,在医院门口将许国伦放下车。   海棠花红的时候,嫁妆都筹备的差不多了,顾思诺和韶华挑了一个日子去试婚纱,中装三套,洋装五套,连上宴客时穿的衣裳,足足十多件,韶华笑她跟作时装模特似的。   顾斯诺挽着他的手,高兴得踱出店门,阳光磊磊,万里无云,他们在街上站了一会儿,一时间还没想到接下去要干什么。   韶华说,“第一次结婚真没经验啊。”   顾斯诺笑着推他,“你还想结几次。”   正说着话,突然一盆油漆从头顶上泼下来,顾斯诺尖叫一声往韶华身上扑,他带着她踉跄后退几步,索性人无大碍,不过是顾斯诺的一身行头毁了,裙子被红油漆溅得一塌糊涂,十分狼狈。   “谁这么没公德心!”南京路上人来人往,路过的纷纷指责。   韶华抬头往时装公司顶层望去,那里一个人也没用,他微微蹙了眉,哄着发脾气的顾斯诺回了家。   车子一路疾驶,安然无恙,他握着她的手放在膝盖上,一拍一拍的劝慰道。“好了,不要生气了。红颜色好啊,富贵荣华嘛。”   话音刚落,司机突然开始低声咒骂,韶华问道。“怎么了?”   “刹车有点问题。”司机一边说着,一边抹汗。“他妈的,见鬼了!”说着,方向盘急转,驶入莫里哀路。“小姐姑爷你们坐好。”   韶华闻言拉住顾斯诺,面色越来越凝重。   顾家的司机可不是什么人都好当的,能当着主人家的面骂脏话,估计也是急得上了火。   就在开到顾公馆的门前,司机一个劲踩刹车,却怎么踩也踩不住,车子就像在滑板上行进,完全不受控制,司机只能操作方向盘,以免撞到哪里来个车毁人亡。   韶华额头上溢出一层薄汗,对顾斯诺说道。“我抱你跳出去,继续这样,速度越来越不受控制。老钱,我们跳出去你也跳。”   司机点头,吓得一言不发。   “一!二!三——!”   韶华喊完,推开门,抱着顾斯诺跳出车厢,在地上滚了两圈,路口刚好有消防龙头,护着他们。司机也在车子撞到电线杆前一并跳出去,略有损伤,并无大碍。   三人互相搀扶着回到顾公馆,佣人里里外外奔忙,打水,老师傅要给韶华上跌打酒,他一直板着脸,确定顾斯诺只有手肘擦伤以外,就匆匆告辞了。   客厅里,顾思诺站在黑色窗帘后头,拉开一条缝,用眼神示意花园里的几个小厮‘跟上去’。楼梯上有踢踏的脚步声,由远及近传来,顾家的老二叼着烟斗下楼,笑道。“哟嗬,好大的动静。”   顾斯诺气哼哼道,“二哥你做事可不可以稍微牢靠一点,叫你动个保险丝,你弄得刹车失灵,我差点没命。”   顾家老二挑起眉,“这不正好,他在车上经历这么惊心动魄的一幕,怎么也怀疑不到你头上,妹子,做戏要逼真。”继而吐出一口烟圈,冷声问道。“人可去了吗?”   “嗯。”   他们望着花园,该是收网的时候了。   韶华的背受了挫伤,却仍自马不停蹄的去了西郊别墅,离离近排闲来无事,跟着秦嫂后头学织绒线,平针,钩针,也算分的清楚,正乐在其中的时候,门砰的被踢开,她料想除了韶华也没有别人,已经习惯他每次来都是气呼呼的质问,要不是就是冷言冷语的嘲讽,不过今次大为不同。他的怒气更盛。   韶华一把将她从沙发上拽起来,“你疯了是不是?”离离本想解释,刚开口说了一个‘我’字,韶华并没有给她这个机会,兀自怒吼一通。“又是淋油漆又是改刹车,还有什么事情是你做不出来的!”   离离愣了一愣,随即恨声道。“我就是这么坏的,你刚知道吗?逼急了我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你!”韶华抬起一只手作状要打她。   离离不可置信的看着他,红着眼哽咽。“你打呀!”   “你打呀!”声音异常尖锐。   韶华的手举在半空,良久没有落下,气得话也说不出,最后将桌面上的东西全部扫落地,像框,书本,盆栽,碎的到处都是。   他看到了那盆风信子,想起许国伦饭间曾经问过她。“花开了没有?”离离轻轻‘嗯’了一声,略显羞涩。许国伦忐忑的搓着手,“什么颜色?”她笑答:“紫的。”   许国伦顿时心花怒放,“紫的好,紫的好,我就担心是白的。”   他们之间的互动,韶华尽收眼底。事后他特地去问了花店的人关于风信子的花语,白的是‘暗恋’,紫的是‘Beloved’——‘得到我的爱,你一定会幸福’。   韶华怒火中烧,一脚踩在风信子上,狠狠碾碎。   离离睁大了眼睛,踉跄的后退两步,跌坐在身后的沙发上,她看着风信子,谁说可以重来的?全都毁了!她抬起头,怒视着韶华,冲上前将他狠狠一推,抓起桌子上的东西不管三七二十一通通朝他丢去。“你走!你走!我不要看到你!”   韶华气急败坏,“凭什么!这是我的房子!要滚也是你滚!”   离离转身就走,韶华一掌拍到桌案上。“不许拿任何东西!你的衣服都是我买的,身上的也是,给我脱下来再走!”   离离的眼泪刷啦啦流下来,她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他为何这么生气,只觉得无尽的委屈,在心中翻江倒海,而今,所有他给过的东西都成了威胁她的砝码,令人心寒。   韶华看到脚边风信子的残骸,那一口气怎么也咽不下去,继续口不择言道。“反正有大把男人排队等着要替补,月晟,许国伦…外面搞不好还有多少,你去好了,找他们去!”   离离羞愤至极,抓起桌案上的水晶纸镇朝他狠狠一掷,尖角在韶华的额头划开一条大口子,顿时鲜血如注。   离离呆住了,站在原地,踯躅不已,她颤巍巍的拿出手帕要上前,被韶华喝住,他指着她一字一顿道。“你给我呆在这里好自为之,不要去搞她,听到没有?!不许去找顾思诺麻烦!她少一根头发我唯你是问。”说完拂袖而去。   原来是为了顾思诺…离离心头一阵抽痛。她看着满地的狼藉,有她辛辛苦苦的种的花,想等到花开拿给他看,现在叶瓣在地上被他踩得焉成一团,还有像框,她伸手拂去表面碎掉的玻璃,里面是他们的合照,他曾经视若珍宝,现在看也不看一眼。离离想着他临去前说的话,哭了一夜。    第67章 冷月   转眼到了夏至,杜鹃花迎着残阳朵朵泣血。   韶华对离离不闻不问,权当作没这个人,他额头的伤也痊愈了,不过留下一道几毫米的小疤,掩在头发里,几乎看不出来。   含秋和张妈里里外外的张罗,等差不多核对好婚宴的宾客名单,这才上楼小憩片刻,韶华忙里偷闲一个人在花园里散步。桐花馥,凌霄结,香樟脉脉不语,他不知不觉的踱出韶公馆,来到了环龙路,沿着法国梧桐漫无目的前行,心神飘摇。   邻居里有几户外国家庭,母亲带着孩子在花园的草坪上奔跑,欢声笑语,令他驻足观望,不料竟看到对方玻璃窗户上有个倒影,怯缩的,像个影子尾随在他身后。他回过头,沉声道。“出来吧。”   半晌,离离从对面一条巷子的栏杆后探出半个身子,她踌躇不前,两只手不安的拽着衣鬓,待韶华走过去,她急忙解释道。“我,我就是想来看看你,没别的什么,我…不会让她瞧见的。”她的头低低的,弓着身子,长发从肩上垂落。   韶华淡淡‘哦’了一声,“那你现在看到了,可以回去了。”   离离咬了咬唇,“嗯。”缓缓地从他身旁走过。   她一路踏着香樟树的芬芳,眼前浮起当初他们携手狂奔的样子,脚步越来越慢,不舍的回头,发现韶华竟还站在原地看着她,梧桐树下的身影纤长挺拔,她有些惊讶,瞳孔微微一张,韶华立刻转身走开了。一辆车子从他们身旁飞驰而过,离离发现韶华已出离了视线。   韶公馆内,顾思诺下了车后便径自走进客厅,一个人坐着喝茶。她的车子沿环龙路驶来时,司机老钱说,“咦,姑爷喏。”顾思诺似乎一点不惊讶,只不过淡淡瞥了一眼,刚好见到隔了不远的两个人遥遥相望,她嘴角微微一弯,略带轻蔑。“不用停,直接开进韶公馆。”司机应了声‘是’。   韶华进门时,顾斯诺刚好站在那幅庐山飞瀑图前头,闻声冲他回眸一笑。   “爸爸今晚请了主婚人到家里来坐坐……”她牵住了他的一只手,“你今晚就住我那里吧?”   他扶了扶她的肩膀,笑得温和。“好。”   给含秋留了口信,两人绝尘而去。当夜一干人等在顾公馆笑闹直至深夜,韶华酒量渐长,始终不见醉意,人客走了之后在沙发上蜷了一会儿,天亮了直接到公司上班。   才踏进办公室,小林就站起来:“老板你家里一早来了通电话。”   韶华点点头,回拨过去,是张妈接的电话,有点儿语无伦次,说含秋今天起得晚了,她便去敲门,谁知里头一个人都没有。   韶华安抚道,“莫慌,到佛堂里找找看。”   不说还好,一说张妈更急了。“少爷啊,佛堂里么宁额呀。”(佛堂无人)   韶华不免心慌,随即又觉得是自己神经过敏,家里那么多人看着,又是保镖又是管家,或许只是跑出去晨锻练了。“张妈啊,你等等吧,搞不好她下午自己就回来了,要是晚上还不回来,我们再看。”   张妈嗳嗳两声,叹了口气道。“只能这样了。”   韶华等到下午,每隔一个小时给家里打一个电话,含秋始终没回来,他着急的在屋里踱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他信不过巡捕房的人,想来想去只有找司徒辉,然而对方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   夜深的时候,华灯初上,公司里的员工陆续下班走人,韶华穿好衣服亟亟推开门,却见到离离站在门外。   他皱着眉将她拉进房间,“你来干什么?”   离离垂着眼眸,“我想你。”   韶华眯着眼上下打量她,冷哼一声。“是你对不对?”她从不跟他说这样的话,现在是跟他玩同情,扮示弱?更何况!他猛然想起,昨天就是她先出现在环龙路,极有可能是给别人打掩护,拖延他回去,好趁机劫走含秋。   韶华的眼里迸出狠戾的光,拽住她手腕,低吼道。“是不是你?!说!”   离离看着他莫名其妙,“我又怎么了!你不要什么事都算在我头上好不好?!”   “不是你是谁?”韶华想不出其他可能,“你带我去找月晟,你们到底要什么,我给你们还不行吗?”   “真的不是我呀。”离离甩开他的手,“你为什么就不相信我呢?”   “相信你?”他一字一顿,“你的信用早没有了。”   离离扁着嘴,泫然欲泣,这模样看的他烦烦烦!他捂住眼睛,疲惫不堪的摇头。“你要什么,你到底要什么…”他的嗓子哑了,“你要什么我都给你,要钱吗?妈妈对你们没有用啊,你们带走她做什么?你和月晟说,放她回来,多少钱我都给。”   离离抱住他手臂,声音如泣如诉。“真的不是我呀。”   她似乎明白过来,“我没有让月晟带走过含秋妈妈…真的没有。”   韶华捧着她的脸,望进她深邃的瞳孔,为什么眼神这样无辜,做出来的事情却这样狠毒。他什么都可以忍,连是非观都抛弃了,不管是袁淑芬还是吴绪方,他装聋作哑,欺骗自己,当作什么都不知道没看见,甚至包括被骗这么多年,怨恨也如水珠入海,激不起惊涛巨浪,可这世上唯一的妈妈,她也要夺走吗?“你是不是要逼死我?”他难过得闭上眼睛,“是不是?我真的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再给你了,除了我这条命。”   离离踮起脚尖仰头亲吻他,身体的重量一齐压向他,紧紧贴复,韶华踉跄后退一步被推倒在沙发上,她呢喃着。“爸爸,我真的没有,真没有…”一边跨坐到他腿上,圈住了他的脖子,轻舔慢咬,细小的舌尖触动着他的嘴唇。只是无论如何韶华都没有反应。   “你不是最喜欢我的么?”她急切的问。   人家都说,喜欢的时候,看什么都是好的,不喜欢的时候,怎么看都是不堪入目。离离最最担心的,就是韶华变了心,是不是…已经…喜欢上了别人?那个人,又会不会是顾斯诺?   她害怕,慌张,亲吻的动作就跟着失去章法,破碎凌乱,她已经想不到任何别的办法去留住他的心,只要他还想要她,只要他能高兴起来,怎么样都可以…   她孤注一掷,她破釜沉舟。手却微微颤抖。解开了韶华衬衣的口子,一边拉着他的大掌放到自己裙子里,韶华登时张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她,“你真的疯了,疯了…”他一把推开她,“你把你自己当什么,又把我当什么?!!!”   离离抱着他,“爸爸…”   韶华的怒火彻底被点燃,猛地跳起来。“你就只会对我这样!!!就想用靠身体控制我!你以为我离开你就活不下去了是不是?!全天下就你一个女人?”说完,一把捏住了她的下巴,离离痛的话也说不出。   他将她拉到书桌前,狠狠一推,压着她的背,离离动弹不得。韶华的眼里闪过绝望,“既然这样,那我成全你。”   在她腰间重重一拉,离离的裙子便褪到膝盖以下。窗外寂静无声,如死水般孤绝,他像一个刽子手,反剪着按住她的手腕,几乎能听到骨头在哀鸣和痛吟。彼此上身衣物完整,他是故意将她当作妓/女在对待。一阵撕心裂肺的痛,如利剑穿透身体,直达心脏,她浑身颤抖,疼得无以复加,却始终咬牙,不出一声。眼泪一滴滴滑落,掉在桌子上如冷茶被碰翻。   没有旖旎情思,没有缱绻温柔,他们草草了事。韶华松开手,离离失去气力,倏忽倾倒在地,他故意没有看她的脸,径自大步离去。   冷月如霜,透进屋内赠送一地的冰凉,她衣衫不整,脸上泪水横溢,静静的躺在那里,一颗心四分五裂。    第68章 分手   问不出结果,韶华惟有做好万全的准备。   先是通知了巡捕房,跟着在黑道上广布消息,甚至登报悬赏三千大洋以获取有价值的线索。只要能找到含秋,他不惜一切代价。然而就目前而言,含秋还在他找不到的地方。   订婚宴如常,流水席滚动了三天三夜,不单是沿海的名流,京中的达官贵人和海外华侨也陆续有来,顾韶联姻声势浩大。正式的结婚宴却因为含秋的下落不明而推迟了几个月,被挪到新年前后举行。   顾思诺对此毫无异议,体贴的说。“我没关系,找到妈妈最重要。”她的头靠在他肩上,温柔如水。   韶华听了心里更难过,为什么同样是女人,她们相差这么多?   槐花黄,桂子添香,日子一天天过,含秋仍是杳无音信。韶华愈加肯定了是离离作的手脚,他吩咐小林,只要是西郊别墅来的电话,一概不接!虽然急着找到含秋,但妈妈生命暂无大碍,他就不会妥协,要等到月晟主动亮出底牌,来和他谈条件。   斧头帮的心太黑太大,天知道月晟要利用妈妈来威胁他做什么!   韶华想过,若是月晟当真做出什么,他也绝不会心软,必要时会联合老顾和巡捕房将斧头帮一锅端…   然而那一天,秋风起,树叶掉落,小林忍不住敲开了韶华办公室的大门,昂首挺胸,视死如归的谏言。“老板,我有话要说。”   韶华抬头,“怎么了?”   “老板你接一接西郊的电话吧,我都快要烦死了,这些天不停的打,每天好几个,我受不了了啊,那个老太太今天还哭了…”   前面半段韶华是预料到了,后面则…他有些意外,狐疑的问道。“老太太?”   “是呀,说自己姓秦,都不让我说话,一接起来就在电话里叽哩哇啦的哭,说什么找不到了找不到了,怎么办?”   韶华早料到离离会打电话过来,不过没想到还出动家里的佣人,让秦嫂上演苦肉计,他嘴角轻轻一勾,略带鄙夷的苦笑,对小林挥手道。“我晓得了,你出去吧。”说完,停顿了几秒,给别墅拨了一个电话。   听筒是立刻就被接起来的,秦嫂的声音从另一端传来。“先生,是先生伐?”   “…嗯。”韶华答得敷衍。   谁知一听到他的声音,秦嫂立刻就哽咽了,尔后真哭了起来。“先生啊,小姐宁么了呀,宁么了呀…哪能办啊?…我寻伐着呀!”   韶华一愣,身体立刻僵住。“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秦嫂又重复道,“小姐找不到了呀,不晓得跑哪里去了…好多天了…”   韶华的手微微颤抖,电话听筒险些都握不住。“你怎么不早说?”他的声音哑的不像话。   秦嫂埋怨道,“我天天给你办公室打电话,那个男孩子一直说你不在,你不在,后来前天是个女的接的,我告诉她了,她说她会转告你的,我还给警察局打过电话,他们上门看了看就走了,我担心出事啊…小姑娘…”   最后这几个字像一颗炸弹,在韶华心里炸开,令他的脑袋轰鸣,久久不能回神。   是了。他从含秋失踪开始,考虑的可能就是如果这一切都是离离干的,于是忽略了另一种极端的可能,那就是——倘若不是离离干的呢?   只是,除了她还会有谁?   韶华不安的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妈妈不见了,司徒辉不见了,离离不见了…原来普天之下,他一无所有,只剩自己了。   匆匆吩咐了小林几句,韶华一路飞驰回别墅,好几次拐弯险些撞到人,他心存一分侥幸,就算没有司徒辉,离离还有月晟保护,她一定没事的。   别墅的院子看起来晚景凄凉,盆栽东倒西歪,树木凋零,枯枝落叶一地,许久没收拾的样子。他冲进客厅,秦嫂正杵在那儿,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急的团团转。一见他回来,立刻跟见到救星一般,拉住他。“先生,先生!”指了指楼上。   他不由分说,径自向离离的房间奔跑。还没到门前,就听到‘砰砰砰’几声剧烈的闷响,像是锤子敲打墙壁的音效。   有人在说话,从房里断断续续地传出。   “……小娘婢!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东西!告诉你,我和他什么都做了…听到没有?!我能给他的东西你能吗?我能帮他你能吗?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你懂不懂?”随后是一阵歇斯底里的尖叫。“不要脸的骚货!”   “呵…”一声嘲讽的笑横空而出,有些咳,有些喘。“…密斯顾,你终于装不下去了啊…”   韶华推门进来的那一刻看到的便是离离在说完这句话后被顾斯诺一把揪住头发,狠狠往墙上撞。   他瞪大眼睛,“你干什么!”   顾斯诺恨恨的转过头看他,双目狰狞,一手指着他,高声喊起来。“你们这对狗男女!狗男女!不要脸——!她是你带大的啊,你变态吗?”说完不解气,抬腿又对离离踹了两脚。   离离疼得在地上弓起身子,她的腿细白,此刻从裙子里露出大半,布满青青的淤痕,额头上有冷汗冒出,伸手捂住腹部,张嘴用力呼吸着。像一只,像一只离了水的小鱼…   韶华喝止道,“够了!”   顾斯诺闻声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嚎啕大哭起来,她是打人的那个,并不是挨打的,可却比谁都哭得委屈。   韶华没有先去扶离离,反而是一把拉住顾斯诺,沉声道。“你先回去,我迟些再找你。”话语里辨别不出更深的含义,立场不明,于是顾斯诺哭得更凶,韶华叹了口气,拉住她的手往门外送。   顾斯诺期期艾艾得看了他一眼,抹干眼泪径自走了。   韶华回过身,见到离离正撑住桌角缓缓站起来,她的发丝凌乱,脸庞浮肿,嘴角挂着一抹血。他的视线上下打量她,最后落在手指,他看到一样东西,气得不住颤抖。一路上的担忧,懊恼全部化作虚无,乘风而去。   她的爱太苛刻,已将他身边的所有人宰割,韶华每每回想,都觉得是自己害了袁淑芬,害了吴绪方,害了孟晓彤。他感到有一只手时时扼住了自己的喉咙,令他不能透气,快要窒息,手的主人正是他爱的姑娘,以爱之名,实施伤害,将他捆绑。他包容过,却不能再纵容。爱既然不能回收,便要斩断。他决心要和她分手,给彼此一条生路。   离离头脑发昏,眼睛疼得厉害,顾思诺的话一直嗡嗡嗡的在耳边旋转。“我们该干的都干了…你算什么东西…”   她脸上的表情扭曲成一团,转过头看向韶华,两人就这么隔着几米远的距离,静静相对。   “你和她做了没有?”这是她说的第一句话。   “嗯?做了没有?”   “我问你话呀。”离离的目色里有浓浓的哀求。“告诉我,你们做了没有?”   韶华沉默良久,手在背后握成拳头。   “你说呀…”她的喉咙汩汩的,有水浪从心底涌上来,被强力吞咽着。迟迟等不到回答,其实相当于默认,她的手一点一点凉,心一寸一寸灰…   韶华知道这是他唯一脱身的机会,轻轻呼一口气,抬头直视道。“嗯。”从鼻息里泄露出来的承认。   离离瞬间被打垮了,她站不住,站不稳,摇摇晃晃的。事实上,她心里早就猜到,如果不是什么都做了,顾思诺怎么会找上门?一个大家闺秀撕破脸不顾一切的谩骂,必然是韶华和她一早发生了关系。要不然,那条内裤是如何到他的行李箱的?她真傻,真傻。时不时的挑衅,冷淡,她早就该知道是因为他有了更好的,厌倦了她。   可她还是难受,心像被拉到众目睽睽下五马分尸,眼里的水气聚拢,堵在眼眶,硬憋着不落下,韶华明明近在咫尺,却面目模糊,她觉得爸爸离的好远,好远,他在河的对岸,他的承诺是上空飘散的雾气,出晴了就要消散…   慢慢朝他走去,她就像一株幽魂,身体是拼凑起来的碎片,经过他身边时,扯了扯嘴角,淡淡的说。“爸…爸,我二十一岁了,你终于可以摆脱我了。”   说完,从手上褪下戒指,是含秋的祖母绿,韶华说过,这是传家之宝,母亲要留给儿媳妇的,离离将它搁在五斗橱的柜面,转身。   一室的冷风,韶华遍体寒凉,跌坐在床沿,神魂尽失。   他不知道离离是怎么走的,何时走的,只知道自己没有追出去,放任她走是他要的结局,为了重获自由。然而他并没有想象中的高兴,心像被蛇咬住不放,毒液渗透全身,只好捂住胸口,一遍遍告诉自己,‘我解脱了’‘故事结束了’,‘就这样罢’…   就这样吧。    第69章 幻像   离离站在别墅的台阶上,能看见不远处停着三两黑色的轿车,是月晟在等她。   他们中间隔着一场珠帘般的雨,淅淅沥沥的。   离离强撑着气力对秦嫂说:“对不起啊,秦嫂,你再去找一份工吧…这里…”她的声音已哑到不像话,说完头也不会的冲入雨幕。   秦嫂目送着她的背影,含泪道:“小姐啊,你走好,走好啊…”   上海滩的交际花,金丝雀都是这样的下场,她们绚烂过,美丽过,到头来全是为了给别人的生命锦上添花。   彼年站在环龙路18号门前,天幕也是这般低垂,她难过极了,觉得这样的离场真是凄凉,她向天祷告,同老天赌最后一星运气,结果是她赢了。可到现在才知道,原来遇见韶华,从车祸开始,竟是将这一生的运气都用光了。原来该发生的还是要发生,不是不报,是时辰未到…   唯一不同的是,当年带她走的人,现在选择抛弃她。   她在雨中漫行,那些往事一幕幕,甜的,苦的,相爱的,争执的,通通化作眼泪,随着雨水流个干净。   月晟在后面默默尾随,一言不发,现今的局势是几边的人马互相角力,平稳的表面下是一张绞到极致的弓弦,随时崩断。他特地来这里等她,不单单是预知到了结局,更是怕顾家人心狠手辣。至少他在这里,谁也不敢碰她。所以黑色的轿车里坐满了人,扛着枪支弹药,贴着他们徐徐而行。   也不知走了多久,她终于回过身来:“月晟啊,你瞧,我并不是总是赢得,也有输的时候啊。”她哽咽着,万幸眼泪被大雨所掩盖。“月晟啊,他不要我了…”   他抹去她脸上的水珠:“没事,我们走吧。”   他们各说各的,也不在乎对方是否听见。   别墅里死一般寂静,像一座宽敞的墓穴,韶华却不那么安宁,他的手微微发抖,像是被人拿走了三魂七魄。浑浑噩噩的躺倒,才一沾床,便作了一个梦。   梦里,父母亲还健在,吴绪方也在,所有人都安然无恙。   他心爱的姑娘也没有离开,每天在他出门的时候与他吻别,黄昏的时候等他回来一起吃饭。   他们离开了上海,去了一处有山有水的地方,或许是湖南,或许是广西…他们住在山脚下,从山上汇下来一条小溪,绕到他们屋前。   院子里种着山茶,丹桂,海棠,一年四季,扑鼻的香。   他看到她穿着白棉布及膝的长裙,赤脚在地上奔跑,孩子在前面逃,她在后面追,一大一小玩得不亦乐乎。而后孩子摔倒了,啃了满嘴的泥,她心疼的将孩子抱起来,边哄边说:“哦哟,哪能戆憨憨额啦…”   孩子太小,不能领会字里行间包含的宠溺,只以为‘戆憨憨’是骂人的话,母亲骂他傻乎乎的,当即扯开喉咙大哭起来,跟着冒出几个鼻涕泡泡。   离离被逗乐了,孩子哭得越是大声,她笑得越是大声。   韶华见状,无奈的摇头,他想啊,她自己也还没长大呢!于是将两个孩子都搂到了怀里,躺在院子里的藤椅上,离离怂恿儿子将鼻涕蹭到爸爸的脸上去,三个人打打闹闹疯作一团。   他亲吻她,风吹过来,能闻到她头发上树叶的清香,孩子的奶香,还有只属于她的芬芳。孩子一边嘬着手指,一边好奇的盯着嘴对嘴的爸爸妈妈,他们在干什么…   好不容易,等到孩子被接到爷爷奶奶那里去,他和她终于能有一些私人的时间。   午后锁紧了门窗,一起爬到床上,竹床发出一种挠人心肺的吱吱声,他将她翻过来,亲吻她的头颈,雪白的皮肤,孩童般细小的绒毛,他用食指挠着她的背脊,轻笑道:“嗳,你说你是不是兔子精变得呀…”   她被他弄得一头的汗,头发微微打结,黏在一起,撅着嘴不想理他。   有时候,他也会牵着她的手一起到山顶去看日出,鹅卵石铺的小径上,她脱下鞋子赤脚走路,说像踩着水里一样,凉凉的舒服。他将她拽过来,言辞温柔的责备:“你这种习惯真不好,地气凉,钻到身体里,以后又要肚子疼。”   她笑嘻嘻的跳到他身上,脚踩着他的脚,两手环着他的脖子:“那我这样走路…”   “那我怎么走啊…”   “我才不管呢…”   竹林里的雾气慢慢上升,明明前一刻她还搂着他的,怎么下一刻雾散了,她的人就跟着不见了?   他在梦里担心的张煌四顾,现实中,他也一样害怕自己快要醒来,他用手背压住眼眶,希望借此回到梦里去…   可他早就醒了不是吗,窗外的雷打得那么大声,根本无法继续蒙骗自己。他难过的拿掉手,彻底醒过来。   这时候是凌晨四点三十五分,天还没亮,寂静幽暗的卧室里,五斗橱上的宝石戒指泛着幽幽的绿光,提醒他,看,是她害死了你的母亲,证据就在这里!他悲愤至极,是啊,她害死他身边所有的人,然而她前脚才走,他已经开始想她,想的不行,他又气又难过,冲进洗手间将流理台砸了个稀巴烂。   然后等到天一亮,灌了几杯咖啡就去上班。   他比以前更加拼命了,像是要与时间赛跑似的。   在别人眼中,他的这种状态和原来没什么不同,甚至比以前更加精神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开始依靠药物才能睡眠,每晚上和水吞一点安眠药,睡的不省人事。   为了寻回从前那个自己,他还找到顾思诺,直截了当的告诉她:“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要和你结婚。”   顾思诺愣了愣:“可你妈妈还…”   “我妈妈不会回来了。”韶华沉痛道,脸上的痛转瞬又被阴沉所取代,他冷冷道:“她不就是想让我这样吗,越是这样,我越是要过的好。婚期不必为了我母亲延后。”他甚至迫不及待的将婚期提前。   顾思诺温顺的点头:“好,我都听你的。”   他是如此肯定含秋已经亡故,他万念俱灰,只等待着有人上门通知他去领尸,可万万没有想到,他等来的是一通莫名其妙的电话。   对方说:“韶先生,我有你母亲的消息…”   没等他说完,韶华便冷笑道:“乔月晟,你想威胁我什么?没有用的,你直接把我妈妈的尸骨送回来吧,我或许考虑放你一马,否则…”   听筒里的男声闻言愣住,片刻后竟叹了口气道:“韶先生,我…我是…”   韶华蓦地觉得听筒里的声音有些似曾相识,他想了许久,没想起来。   对方又道:“韶先生,你相信我,你自己一个人来,到虹口来,晚上海宁电影院有一场夜戏,你买好票进去,我会去找你的。”说完,匆忙挂掉了电话。   韶华将信将疑,但还是一个人没告诉,到了指定的时间买好了票钻进了漆黑的电影院。   《麦克白》放到一半的时候,他旁边突然多了一个人,对方弓着背拽住他的胳膊将他从电影院后门带出去,借着昏黄的路灯,韶华发现来人竟是失踪了多时的司徒辉!    第70章 保镖   司徒辉带着一顶鸭舌帽,遮住大半张脸,眉角有损伤,像是被烙铁烫到的。   韶华有很多疑问,却都被他伸手打住,在司徒辉的带领下,他们穿过许多油腻肮脏的羊肠小道,走了近一个小时,才抵达目的地。东余杭路上的一座小宅院。   破破落落的,看起来无人居住。   司徒辉示意韶华噤声,翻身一跃跳进了墙面之后,才从里面给他开了门。   他压低声音说:“人都已经撤走了,不过我还是不放心,怕他们跟着你,但好像没有。”   韶华面无表情:“他们觉得我傻,发现不了什么。”   随后两人一起上了二楼,司徒辉蹲在墙角点燃一根火柴,指着地上的血污说:“我就被他们关在这里,和离离小姐一起,关了好几天。”   韶华心头一跳:“你…你和她关在一起?”   他的疑惑愈发浓稠了,难道离离不是去投奔月晟了么,怎么…是…真的被绑…?   韶华的手微微有些颤抖,他捕捉到了一些微弱的信息,一些之前他早就怀疑的漏洞。还记得,当时在电话里,他听见秦嫂哭哭啼啼的声音,特地问了秦嫂一个问题,“家里的东西还在吗?小姐的衣服,首饰?”秦嫂没想到他会有此一问,愣住了,良久之后才回道,“东西都在。”如果离离是去投奔月晟,自然会带点私己。可秦嫂说离离的衣服首饰聚在,所以韶华才会急急忙忙赶回西郊别墅去,当时,他是真的担心离离被抓走了,可一到那里,看到的是顾思诺和离离扭打在一起,事后据顾思诺交待,她是担心含秋的安危,因此问哥哥借了一帮人去乔月晟的老巢要人,双方火拼过后,底下人将离离给劫了出来,旨在用以交换含秋。顾思诺甚至还指责韶华,“如果不是你和她不清不楚,早可以狠下心来拿她当人质要挟乔月晟,就不会沦落到今天这样被动的局面!”还试图说服他,既然到了今天这步田地,已然都确定含秋过世了,为什么不干脆杀了离离?   韶华被她说的无言以对,他是恨离离,但要她杀了离离,他没有想过,也绝对不会这样做。   但他的确是后悔的,后悔因着自己和离离千丝万缕的纠缠,错过了救含秋最好的时机。他对顾思诺说,张妈还在我手里,不急。顾思诺冷冷的看他,“那又怎么样?你连一个玩腻了的女人都舍不得下手,又怎么会杀死那个带大你的老管家?”   韶华知道,顾思诺说的不错,他不是乔月晟,不是老顾,不是那些亡命之徒,无论月晟做了什么,张妈是无辜的,不该将无辜的人牵扯进恩怨里来。   现在想想,韶华不免有些心惊,皮肤上也泛起一层凉凉的湿意。顾思诺要他杀了离离,要他杀了张妈,其目的再明显不过,就是为了惹毛月晟,后果自然是不堪设想。好在韶华彼时存着一丝理智,并没有被激到。   此刻听完司徒辉的叙述,韶华睁大了眼,一把抓住司徒辉的手臂催促道:“快说!后来呢?”   司徒辉看着他,斟酌着不知道怎么开口:“他们…”   韶华深呼吸一口:“先说说都有些什么人?”   “青帮的,还有日本人,不过我没有见到,只听到鬼子在外面说话的声音。”司徒辉答道,“离离小姐被抓来那天,我本来是想去通知你的,可他们发现了我,就将我一并抓了来。”   韶华点点头,他记得自己给过司徒辉离离的照片,让他无论如何都要跟在后面保护她。   司徒辉叹了口气:“他们把她绑起来,不给她吃喝。离离小姐熬了三天,想来是有些熬不住了,整个人被吊着往下垂,在那儿晃…”   韶华走到屋子正中从房梁上悬下来的一根绳索面前,他想起她身上的淤青和破损,就是因为这样被他们绑着,折磨了好多天…他不自禁双手握拳。   司徒辉看出韶华脸色很差,安抚道:“不过你不用担心,他们有求于她,倒真的不敢把她怎么样。只用我吓唬她,说若是不老实交代,也会这样对她。”   韶华蹙眉:“他们到底要什么?”   司徒辉想了想:“其实我也不是太清楚。当时我们看到那些日本人搬了几个纸箱进来,离离小姐说那是吗啡。”   “吗啡?”韶华环顾四周,“这间屋子的确很像是囤货的仓库。”   “嗯…”司徒辉回忆,觉得离离一直都很嘴硬,可看到吗啡的时候,脸上的惊惧一闪而过。   “离离小姐说这样下去不行,他们可能会用吗啡对付我们,所以吩咐我无论如何,得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把身上的绳子弄断,其余的事情交由她来做。”   “也就是说,她知道了?”   “嗯。”司徒辉点头,“应该是的。”   他说到这里顿住,努力斟酌着后面的事情要怎样向韶华叙述,事实上由于过程太过惨烈,他根本无从说起。   那一天傍晚,他们的囚室突然来了一个人,肥胖的身躯,满脸横肉,嘴里叼着雪茄烟,每走一步都能感觉到他身上的肉像是要掉下来。   那人走到离离跟前,没有开口说话,反而用手托起她的下巴,端详许久。   司徒辉骤然火起,是人都知道这个时候那颗肥硕的大脑袋里在勾勒着什么下流场面。作为一个男人,他自己没能力逃出去求救不说,甚至还可能会在之后目睹她受辱,便用尽了气力咒骂对方,希望将注意力都吸引到自己身上来,可除了换来几顿鞭子,那个胖老头由头至为对他是压根不在意。   但是司徒辉好吃惊,他从没有见过一个女子像离离那般镇定。   离离似乎完全不受任何外界事物影响,就这么直勾勾的看着肥老头的脸,半晌轻轻笑起来,那种笑,司徒辉毕生都无法忘记。   美艳不可方物,冷冽绝至倾城。   犹如地底里渗出来的曼陀罗,根须都沾满了毒液。   那一瞬间,胖老头脸色大变,就连见惯风浪的老江湖在看到这样慑人的笑都无法维持脸上的镇定,开口说道:“难怪那两个小子被你迷的神魂颠倒,就连我那傻女儿也跟着被玩儿的团团转,留你这样的丫头在身边,确实是个麻烦。”一边说,大拇指轻轻刮着离离的下颚,视线不断下移,在她的腰上停顿,眼看手也要忍不住去摸索一番。   离离却是一点不害怕,弯起嘴角,笑道:“顾老板是聪明人,如果知道我手里有什么,就会明白若是碰了我会有多大的麻烦。”   老顾哈哈大笑:“你不会以为我怕乌鸦那个毛还没长齐的小子吧?”顿了顿,又道“或是韶华那个书呆?”   “都不是。”离离笃定的望着他,“你不怕他们,你怕我。”   “怕你?”老顾停下手中的烟,“你也太自大了吧,姑娘。”   离离异常平静,淡淡道:“顾老板,不妨考虑同我做一桩买卖。”   “买卖?”老顾摸了摸鼻子:“你死到临头了还要与我说什么买卖?”   离离眼中含着得意的笑:“那敢问顾老板把人抓来这么久,可有撬开她的嘴吗?你觉得她会告诉你吗?”   老顾不由一怔,随即兀自沉吟着。   离离看到他等同于默认的行为,知道自己是猜对了,心下顿时兴奋不已,然而要缓缓诱捕猎物,此刻最为关键,便不动声色的放出诱饵:“我知道你想要什么,而我也能替你弄来。”   老顾从鼻子里发出轻哼:“我凭什么要信你?”   离离像是听了什么千载难逢的笑话,嗤道:“顾老板不是这么没胆色吧,我的命还在你手里呢。想来顾小姐必定是很愿意要我的命的,可是顾老板呐,您是生意人,应该知道什么买卖能做,什么人不能得罪。我这个人呢,说出来也不怕人见笑,就是贱命一条,没什么可失去的。你们要弄死我,那是分分钟的事。要不就是把我丢出去给那些个男人玩,也不过是折磨折磨,三两下的功夫。既然横竖都是这个下场,那我若不高兴起来,干脆一拍两散,就让这个秘密陪我下地狱好了。”   “只不过…”离离边说边打量老顾的神色,尽管老顾极力掩饰,但离离晓得,自己说的话处处都在点子上,老狐狸心动了,于是再接再厉:“顾老板,要知道那样东西对我一点儿用处也没有。但对你就不同了。你说是不是?”   老顾也明白她说的都对,但还是问:“你…会出卖韶华?”   离离笑道:“都这时候了呀顾老板,没有什么比自己更重要了。”   “好。”老顾斩钉截铁道,“我把人弄来,你打算怎么做?苦肉计?只要东西一到手,我立刻就放了你,保证不伤你一根毫毛。”   离离笑得璨烂:“那我便演一出好戏给您瞧。”    第71章 悔恨   不消片刻之后,老顾果然依言将一口大水缸送进了囚室。   两个看守为离离松绑,还没等她站稳,便将她一推,推的她一个趔趄扑倒在了水缸前头。   她伸出一只手攀在水缸壁的边沿,缓缓坐直了身子,将将抬头,便看到了水缸里面的人。可那人却没有看见她,因为脸上两个黑黢黢的窟窿里再也没有一双悲天悯人的眼睛。那双眼睛曾温柔的注视过她,给过她难忘的抚慰。韶华的眼睛就是完全遗传自含秋。顿时一股悲痛从心底涌上来,她死死咬住下唇不让自己哭出声,可眼泪还是哗啦啦的不受控制。   水缸里的含秋木木的像一具活死人,她的眼睛已经被人挖了,并受到告诫,倘若继续这样不合作的话,接着就是要割掉她的舌头,刺聋她的耳朵,再剁掉手脚…为了保住含秋的性命,他们还为她续了生理盐水。   可由始至终,含秋一直咬紧牙关,默不作声,只在事后说了一句:“你们这样是会堕入阿鼻地狱的。”   司徒辉以前在巡捕房干过,见过各种各样对付顽固敌人的招儿,什么坐老虎凳,刷阴,是应有尽有。但活生生的人彘还是第一次看到,尤其是含秋那一张曾经饱满慈祥的脸如今干瘪枯瘦,还有干涸的血污遍布在脸颊四周,十分渗人。   囚室里静默着,没有一个人说话,无声的窒息感拷打着所有人。   离离抹干眼泪,刚要开口,含秋却像是感觉到了什么,低声问道:“离…离离…是你吗?离离?”   “是我,含秋妈妈,是我。”离离握住她的手,捂在自己的脸颊。   “是你啊…是你。”含秋笑了,有些欣慰,又很感慨。   “原来是你啊,我就知道是你…”絮絮叨叨的,老人不停自言自语。   司徒辉在心中纳闷,老太太脑子已经不清不楚了,看来撑不了多久。但他十分好奇,离离没有开口,含秋怎么知道是她呢?   很快,他就有了答案。   因为含秋继续说道:“你呀,你们两个啊,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呢…东躲西藏了吧。唉!”她深深叹了口气,“你身上有他的味道啊,我儿子的味道,你们骗不了我。”   离离哽咽道:“对不起,含秋妈妈,对不起…”   “他怎么样,还好吗?”含秋问道,只有谈到自己的儿子韶华,她才会流露出关切。   “嗯,他没事。”离离回答,静默了片刻,趁人不注意赶紧压低嗓门对含秋说了一句什么。   含秋闻言愣住,而后是又哭又笑,怎么都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良久才点头道:“那就好啊,那就好啊。我韶家总算还有…”她放心的长舒一口气,话音戛然而止。   离离蓦地觉得下巴突然有些痒,而后发现是含秋正小心翼翼的用手指尖挠着她的脸颊,于是她便做了一个假动作,貌似很无意的闪避到旁边一些,刚好看护们的视线被挡住。   她附耳到含秋嘴边,听了几句嘱咐,顿时脸色大变。   离离死死看着含秋,她在犹豫,在斟酌,在为难。含秋吩咐她做的事情,自己真的能做到吗?   容不得她多做权衡,时间分秒必争。   可以的吧?!她在心里这样想。反正她罪孽深重,不在乎多背负一些。   下一刻,便回过头去冲司徒辉使了个眼色。   同一时间,司徒辉愤而暴起,在看护们还没回过神来的时候,抄起身下的椅子朝他们飞去,两人下意识抬手去挡,也就是这个空挡,被司徒辉夺去了他们腰间的枪。一共两把,其中一把司徒辉迅速丢给了身后的离离。   她一把接住,随后从含秋的手上取下戒指,只听含秋声嘶力竭的喊道:“记住我的话!”   离离含泪点头,一口气冲到窗边,半身跨坐在上面,等司徒辉冲过来之后,两人就要往下跳。   好在有个雨棚架在下面,跳下去多少可以卸去一些力道。   两个看护抬脚就要追来,门也被狠狠踢开,日本人叽里呱啦的摸着腰间的枪。   司徒辉揽住离离,而她则是举起手枪,对准眼前的种种——千钧一发之际,所有人的第一个反应都是躲开枪眼,然而子弹并不是冲他们去的,在离离从窗口跳下去的最后一个瞬间,她咬牙闭眼,把枪口对准了含秋,砰——!   子弹打在含秋的额心,老太太含笑九泉…而离离的虎口却被震得发麻发疼,一股难闻的气味在她的鼻翼四周散开…   ————————————————————————————————————   司徒辉搂着离离,两个人自雨棚滑下去,在地上滚了两圈,司徒辉赶忙站起来,及时扶住离离,而后拉起她飞一般往外跑,子弹在他们身后密密麻麻,像下了一场暴雨一样,司徒辉为了保护离离,身中一颗流弹,所幸不是伤在要命的地方,总算最后捡回一条命来。他们不顾一切的逃,期间离离一直用手捂住肚子,脸色惨白惨白的,额头都渗出虚汗,好在老天开眼,很快他们就出了虹口的地界,终于死里逃生。   后来在离离的带领下,司徒辉去了乌鸦那里养伤,等形势不那么紧迫了再出去。可她自己,却死活一点都不肯妥协,非要在风口浪尖上回去找韶华,月晟怎么劝都不听。   司徒辉说:“乔老板就差派人将离离小姐给锁起来,尤其是我们都受了伤,离离小姐一直在生病,可她死活不肯,非说你要是找不着她,会着急的。且她有很紧要的东西,一定要尽快交到你手中。乔老板拿她没办法,只好找人护送她回别墅,可我后来听斧头帮的人说,青帮和我们派去护送的人马在海格路杀了起来,离离小姐最后被顾小姐抓回了别墅。”   韶华想起那天他回去,顾思诺正在殴打离离,心中一阵内疚。离离在出生入死的时候,还顾念着他,可他在那段时间,还在办公室里和顾思诺半真半假的打情骂俏。这样想来,他觉得自己很幼稚,刻意的冷落她,故意不接她的电话,不问她的消息,但也说明,他其实从来没有考虑过她的感受,总是专注的以自己的情感为先。   韶华扶额默了片刻,旋即恨声道:“他们对我妈妈用刑,甚至不惜一切追杀离离,到底我们韶家有什么秘密,是连我不晓得的?”   司徒辉想了想,认真道:“虽然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秘密,但是我想,有一样东西,一定是你妈妈临死前交到她手上的,所以无论如何,她都要回去找你。”   韶华扶住窗框,冷风吹到脸上,冻痛了他的皮肤。他仿佛看到离离曾经怎样千辛万苦从这里逃出去,又怎样拖着病体去找他,只为了将‘东西’交给他。   脑中浮起他们那天分手的场景,当韶华看到她手上的戒指时,曾鼓起勇气问过她,“妈妈呢,妈妈是不是回不来了?”离离点头。韶华咬牙切齿的追问,“是不是你干的?嗯?是不是你?!”离离痛苦的闭上眼,没有否认,亦没有解释。韶华心中的愤怒盖过了所有的情绪,他真是恨她恨得要死,只想要离开她,离她远远地,远远地逃开,从此老死不相往来。他觉得即使他的心会痛,也是暂时的,总有一天他会痊愈。可时至今日,明白整件事的来龙去脉,铺天盖地的懊悔顿时向他席卷而来。那件他用来证明她罪恶的证据,那件使得他憎恨她的证据,其实是他母亲的遗物啊…她千辛万苦,冒着生命危险回到他身边,只是为了将秘密交到他手上。而他,却将她赶走了…   同时,韶华也终于明白为何他的父亲韶觉年一直对他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因为他什么时候都狠不起来,男人大丈夫,行事不能犹豫寡决,而他总是在后悔。他后悔纵容离离,后悔对母亲不够仔细,后悔爱上了她,又后悔失去了她,他的人生一直在后悔。所以说他的父亲将他看的很透,韶华此时也对自己也产生了一种厌弃。可即便如此,在关键时刻,韶华肩负着家族的使命,无论如何都不能选择逃避,他必须要拨乱反正,必须要找到离离。   窗外,是浓的化不开的夜,像幽深的古井,像叵测的人心。韶华回过头来,紧紧盯着司徒辉问道:“离离人呢?你知不知道?”   他相信那一天她离开自己,投奔月晟,是唯一的选择。   司徒辉却摇摇头,坦白道:“离离小姐确实回来过一次,是乔老板亲自去接回来的,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下了很大的雨。但第二天早上离离小姐就不见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韶华的心一沉,但随即道:“走!带我去找乔月晟。”    第72章 打架   他们到杜美路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韶华这才发现,原来这幢他和离离经常路过的豪宅,就是乔月晟的老巢。他还曾在门口,买过一朵花儿给她。   司徒辉带着他熟门熟路的进去,似乎是有人通报过了,月晟在大厅里等着。   头顶上水晶灯灿若琉璃,照出月晟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使得他看起来有些冷峻。   放下手头的雪茄烟,月晟从沙发上站起来,手抄在西裤的口袋里,人显得更为修长挺拔。他再也不是过去那个跟在少爷屁股后头看人脸色的莽撞少年了,褪去身上那些机灵的狡黠之气,隐隐约约,开始具备一种无形的张力,令人望而生畏。虽然很久以前,韶华就料定月晟必然不会是池中之物,但他不会想到月晟有朝一日会像今天这样,浑身上下的锋芒,锐利的像一柄出鞘的刀。   两人以一种不远不近的距离相互对视着,不是想要从对方脸上辨认出过去的痕迹,而是想借此向对方施加一种压力,之所以这么做的理由是下意识的,是出于本能。因为这些年来,他们就算出现在一些可能会照面的公开场合,也会尽量避开,不做正面接触,他们只活在离离虚幻的口述里。比如离离会说,月晟如今怎么了,月晟又干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或者对着月晟抱怨,韶华最近又做了什么傻事,又买了什么东西给她…哪怕离离每一次的言语,字字句句都是是刻意的避开了自己的情绪,可她有意无意间表现出的对月晟的维护,情不自禁间流露出的对韶华的爱意,这两个当事的男人,都是心知肚明的。   他们在对方看不见的地方默默绞力,争夺在她心中的地位。   此刻,这种压抑多时的情绪终于破茧而出,他们要面对面来争夺,看到底谁比谁更有资格拥有她。   于是下一刻,没有寒暄,没有问候,没有试探,突如其来的,他们就像对方挥拳而去,不顾一切的扭打开来。   雄性之间的争夺是粗暴而直接的。可以想见,两个原本看上去风度翩翩,潇洒英俊的青年男子就这样赤手空拳的互殴,场面有多么难看。   他们都是使尽了全力的。   他们都有各自动手的理由。   月晟的心中是早就存着一口恶气,他自问如今自己有权有势,到底还有哪里比不上韶华?如果离离只是想找一个庇护,一座靠山,那么韶华能给她的,他乔月晟一样可以,甚至能做的更好。他性格执拗,想不明白便心中不忿,意气落到拳头上,狠狠那么一下就击中在韶华的下颚,痛的韶华踉跄后退一步。当然,很快,月晟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一直以来,韶华看上去都是文质彬彬,但他不是不会打架,他只是不想动手而已。一旦确定只能用武力解决问题了,那么韶华下手其实也很重。他先是一脚踢中月晟的膝盖骨,而后趁他痛的弯腰之际,手肘用力向月晟的背脊一压,月晟被打的咳嗽连连,险些咬了自己的舌头。   四周没有人敢插手,月晟的手下不敢,司徒辉哪怕担心韶华吃亏,也不敢莽撞行事,一来这是在人家的地头上,二来,周围的所有人都心里清楚,这是韶华和乔月晟之间的私怨,新仇旧恨,今天是要一并清算的。所以即便两个人打得不可开交,旁观者也只能继续旁观。   月晟没想到韶华能和自己打个平手,不得不改变战术,选择攻击韶华的下盘。孰料韶华也不傻,高抬腿狠狠朝月晟的腹部顶去,月晟就觉得一阵恶心,苦胆水都要吐出来了。   韶华适可而止,让月晟歇了口气,问道,“她人在哪儿?你让她出来,我有话跟她说。”   “呵!”月晟抹了把唇角的血丝,反手推了一把韶华,“你还有什么能跟她说的,让她等你吗,你骗鬼啊!你以为你是上帝?施舍她,她就该感恩戴?”一边说,一边又抡起一拳朝韶华的脸上招呼。   韶华的鼻子被打中,鼻血汩汩的往下流…但他似乎不在意,只用手指抹了一把,抬起头直直望向月晟,诚恳道,“我想见她,我真的有话跟她说,她是不是…生气了,不想见我?”   “神经病!你他妈的就是一个神经病!”月晟破口大骂,“你把她赶出来就问我来要人?她不在我这儿,不在!”   韶华摇头:“不会的,你骗我,她一定在你这里,除了你,她没有别的地方可去。”   “你也知道她没别的地方可去?”月晟的嘴角挂着一抹残忍的嘲笑,随后冲上前对着韶华的肚子就是一拳,接着揪住了他的领子,将他按在墙壁上,咬牙切齿道,“妈的!你摸摸自己的良心,她跟着你,什么时候过过一天好日子?以前困难的时候,没有钱,怕伤害你可笑的男人自尊,跑去求我干妈,让她请你打官司,结果差点被炸弹炸死!你倒好,日子好过了,买幢房子将她关起来,你当她什么?金丝鸟?交际花?玩腻了就用钱打发了是吧?妈的,给人做姨太太也比跟着你强!”这段话,月晟几乎是嘶吼出来的,字字句句都跟针一样,往韶华的心上戳,韶华知道他说的不错,一时间哑口无言,月晟见状,更是打个不停,“你还手啊,你这个孬种!你还手啊!”   打的手都发麻了,月晟还是不解气,他退开一步死死看着韶华,心怀恶意的说:“她怀孕了你不知道吧?”他知道这话一定能刺伤韶华,果不其然,他如愿了。   韶华抬起头,震惊的看着月晟:“你说什么?”这一刻,他连手指都在颤抖。   “我说她有了。”月晟一字一顿道,“你见过她害怕的样子吗,你知不知道她逃回来的时候,浑身都在发抖。她被他们折磨了三天,怕他们会给她上吗啡,那样一来,孩子就保不住了。她还怕她从阳台上跳下来,孩子会掉,难过的一个人偷偷掉眼泪。这些你都不知道吧?她吵着要回去找你,你呢,顾思诺打她的时候,你帮过她没有?你没有,你把她赶走了,你如今又来我这里要人,韶华,你凭什么?!”   “你总以为她会来投奔我,你也不想想,她从来只把你当成唯一的依靠,你不要她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明明是为了刺伤韶华,可月晟说着说着,也难过起来,难过的不自禁垂下头,良久,哑着嗓子道,“她是来过我这里,可她后来自己悄悄的走了,我还能去哪里找,才能把她找回来。”   没有人知道此刻的月晟,内心有多么自责,因为若要说韶华将离离赶出去,那么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月晟最后也成为了帮凶。    第73章 影子   那一天,他们从西郊别墅出来,两人都淋了雨。   离离怀孕的事,月晟起初也不知道。   他想,她那么伤心,自己应该要给她一些时间疗伤,然后趁此机会好好安慰她,呵护她,总有一天,她会被他打动的。   可离离就是那么奇特的一个人,到了东湖公馆之后,一改先前伤心欲绝的模样,呆在月晟替她预备的客房里,乖乖的喝姜汤祛寒,跟着很早就上床睡了。   临睡前,还不忘叮嘱月晟,明天想吃酒酿小圆子。   月晟哭笑不得,心想,怎么会有人恢复的那么快,她的伤心呢?吃一碗小圆子就可以弥补了?普通人怎么都该痛不欲生个两三天吧!   他唯恐自己酝酿的一腔深情来不及表达,有落空的危险,恨不能现在就告诉她,自己愿意照顾她一生一世。   而就在他思索的当下,离离竟然已经睡着了!   躺在他的手边,发出若有似无的轻鼾。   她睡觉的时候,有一种孩子气的天真,还是一个蛮不讲理的小孩。   月晟看着她,情不自禁的笑起来,一边握住她的手自言自语道:“你放心,我会保护你的。睡吧。”   离离努了努嘴。她其实浑然无觉,她是哭得累了,身体疲累,心也累,所以一下子就入了梦,哪怕那是一场噩梦,她也醒不过来。可这一切在月晟的眼里,完全是另一回事,他以为她迷迷糊糊的,或许是听见了,那细微的动作是在回应他。一下子便方寸大乱,再也按捺不住,长久以来,压抑在心中的情感使得他不顾一切,忘乎所以的凑上去,用一种近乎虔诚的态度,小心翼翼的在她的唇上啄了一下。   食髓知味,他快乐的要飞起来。那么多年,他在她背后看了她那么多年,像一个幽灵一样,等待着她有朝一日能回头看看自己,一眼,只一眼就好…这是他有史以来第一次离她那么近。他颤巍巍伸出手,想要碰碰她,抱抱她,她的睡颜如此烂漫天真,他恨不得眼睛都不要眨一下,永远的记住这一刻。   心里想着,便下意识靠过去,用侧脸蹭了蹭她的脸颊,她的皮肤光滑,如同上好的丝缎,他脑中紧绷的那根弦一下子就断了,他再一次大胆的吻上那浅粉色的唇瓣,甚至还伸出舌头来轻轻舔了一下。   就像蜜蜂采到了花粉,他欲罢不能。闭上眼,一口气含住了她的嘴唇。那柔软的像云的感觉,激发了他内心火热的欲望,身体也随之不受控制。   恍惚中,离离感到有人在亲吻她,她以为是韶华,被动的回应了一下,随即又觉得不太对劲,哪怕她还没醒过来,也意识到这种逼人的攻势太过火热,如同在扫荡一般,她下意识有些抵触。然而不管她再怎么抗拒都没有用,她像是被重重包围了似的,无处可逃。那种滚烫已经从唇舌开始向其他地方蔓延……   月晟这个时候其实已差不多完全丧失了理智,他在唇舌间尝到了甜头,身体上的欲望就占了上风。虽然之前他也与其他女人有过欢愉的经验,但他们之间只有肉体上的交流,宣泄完毕就结束了。他时常觉得空虚。此番趁她迷糊之际,他的爱得到了一点晕眩的回应,那种心灵上的快乐传递到身体上,仿佛到达一种无与伦比的巅峰。他迫切的想要攻陷她,占有她。一双手,肆无忌惮的伸进了她的裙子里。   离离就是在这一刻醒过来的,她睁大了双眼拼命挣扎。   月晟呢喃道:“是我…别怕,我会待你好的,给我好不好…给我吧!”   离离惊慌失措,举起手来捶打他:“你放开我,月晟,你放开我。”   她在用尚存的气力说话。   可月晟却像是没听见,完全不顾她的意愿就那么扑了上去,离离没办法,只得手脚并用,又踢又打,高声喊起来。   神志不清的月晟哪里管得了这么多,伸手便把她的嘴捂上,一边扯开了她的裙子。   透过衣裳,离离能感觉到他滚烫的身体。   她的眼里顿时聚起一团水雾,顺着眼角缓缓落下……   月晟在那一瞬呆住了,他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一直以来,他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赢得她的赞赏,她的爱慕,可此刻她眼里除了对他的失望之外,还有一种绝望……他突然就害怕起来,浑身一个激灵,醒了,像被兜头浇了一盆冷水……   他粗声喘了几口急气,慢慢松开她,可他觉得有点不对劲,到底是哪儿不对劲?他低头一看,被刺目的红色给震慑到了!   她的身下开始溢出大片大片的鲜血,逐渐蔓延……   月晟顿时惊慌失措,颤声道:“我…我没碰到你啊!”   离离已完全说不出话来了,她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死了一般,呆呆的看着天花板,眼神毫无焦距,如果不是还有呼吸,几乎都无法证明她还活着。   月晟用手轻轻拍打她的脸:“离离…离离…”   她气若游丝的,眼睛半开半阖,像是随时随地要昏过去。   月晟一把将她抱起向外冲,喊道:“人呢,备车!备车!我要去医院。”   ******   大半夜的,车子在路上飞速行驶。   期间月晟一直抱着离离,不停的喊她的名字:“离离,离离…求求你别睡,求你了,千万别睡…”   离离虚弱的张了张嘴,好疼……可她喊不出声。   到了嘉道理妇婴保健医院,离离立刻被推进观察室,月晟被拦在门外。   虽然迷迷糊糊的,可她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她看见医生们在她身旁进进出出的忙碌,有的拿针管,有的准备热水。她们掀开她的衣裳检查,叹息道:“唉,真可惜,看来是不行了,预备手术吧。”   离离闻言,蓦地睁大双眼,‘啊——’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   撕心裂肺的,将所有人一下子唬住。   她拼了命的挥舞四肢,将周围的东西全都甩到地上。   医生们迄今为止还没碰过这样的事,虽然有时会遇到难缠的病患,但…离离的状态太可怕了,像是要杀人,不,确切的说是吃人!她双眼圆睁,蹭的跳下了床,在医生们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冲出去,赤脚在走廊上狂奔,像是后面有洪水猛兽在追她。   “啊——!”她发了疯的尖叫,披头散发的,比女鬼还要可怖。一路上撞倒了不少行人。   有夜里来看急症的病患躲闪不及,被她狠狠一把推倒在地,她的力气大到简直不可思议,就连月晟都无法将她制服,她就像一头野兽,谁碰她,她就要将对方撕碎,有个护工还被她咬伤了,若不是她急着逃跑,只怕要将那人的手都咬下来。   终于有人回过神来,喊道:“抓住她!快抓住她!”   一群医生跟在她身后追逐,试图将她制服,他们怀疑她是不是疯了……   可她好不容易跑到医院门外,却突然定住了。   漆黑的深夜,开始下起大雪。   那小之又小的白色从天上飘下来…   她抬起头,眼睁睁的看着,看着那白茫茫的雪花,再看着它们落地化成水。她赤脚站在那里,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迷惘。她该去哪儿呢…   他已经不要她了呀,他说的字字句句历历在目,就算此刻她能逃得掉,逃到他的身边去,可他拥着别的女人,不会再对她过问。而她受的那些苦,这一路来,她受了那么多的苦,他在别的女人怀里,又怎能知道呢……   她其实早已无路可去……   脸上的泪越流越多,冰冰凉凉的,身上的血也越流越多,滚烫的,顺着她的大腿根往下,义无反顾的滑落。一切,都意味着一个小生命即将从这个世上彻底消失。   她保护了他那么久,她的小孩子,应该已经成形了吧…她从阳台上跳下去,怕伤害了他,她被人痛打的时候,也怕伤到了他,但无论如何,她都已经用尽了所有能力去保护他。而此时此刻,她终于是无力回天了。明白到这一切,她站在雪地里放声痛哭,用尽所有的力气尖叫,在这一声又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之后,她再也支持不住了,浑身脱力,重重的向后倒地。   倒在雪地里。   眼中看到的最后一幕,是乌泱泱的天,如同魔术师手里的黑布,一打开,散落点点白雪,洒向人间。   好冷啊……    第74章 照片   月晟从后面冲上来,一把将她抱住,四周的医生也如潮水一般,蜂拥而至,而她已放弃挣扎,如同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一般,任凭他们折腾。   在她做手术的时候,月晟去东湖公馆将她的贴身衣物取来。   他自觉无颜面对她,下意识选择逃避,可他也是知错能改的,所以不久之后又来找她道歉。可终究是晚到了一步,离离已经先于他走了。医院里的人甚至都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走的。   月晟之后又派了不少人出去找,可始终毫无音讯。   韶华不相信他的说法,执意要去那家医院求证。   月晟说:“随你吧。”   他用手掌揉着发疼的额角,偃旗息鼓的样子,像一只斗败了的野兽。   孟晓彤见他俩浑身都是伤,便去拿了一些伤药和纱布来替他们包扎。月晟龇牙咧嘴的抽着冷气,抓住孟晓彤的手腕道:“轻点儿,轻点儿…咝!”韶华却是避嫌似的往后一退,婉言谢绝了。   ******   到达嘉道理妇婴保健医院的时候,刚好是第二天下午医生与护士休息的空档。   韶华先去找了医生,得知离离流产的事的确是真的,而医生一看韶华的穿着打扮和气度,就知道他非富即贵,当下叹息道:“真可惜啊…小朋友没福气来到这个世上。”   即便是早就有了心理准备,韶华仍然是很难过,医生心里也挺愧疚的,将他带到离离住过的病房,说:“那位小姐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走的,大概走的比较匆忙,她的东西还留在屋子里。”正说着,一个小护士突然跑过来,说是前方有急症,医生于是将韶华一个人留在了病房里,道:“先生,那你先随便看看吧。”   韶华点头致意,深呼吸一口气之后,推门而入。然而面对雪白的墙壁,他之前所做的全部心里建设一下子都崩溃了,他简直是举步维艰。   不知道其他男人在面对这种事上能否做到淡然自如?   但是很显然,他不能。   空气里飘散着淡淡的酒精味,像是在无形中告诉他,她曾经受过怎样非人的待遇。   他的小女孩啊,他一手带大的小女孩,是真的很怕疼…她曾经为了能避开打针,还哭着求过他…可今时今日,她就任由那锋利坚硬的仪器刺穿她的身体吗?   不,不单单是她的身体,还有他和她的孩子。   一个小小的胚胎,被刺破,搅碎,再用钳子拉出来,丢在白色的瓷盆里,成为暗红色的血块。   她一定哭了。韶华想,她一定在等着我,可我没来…   他的心,无可遏制的疼痛起来,就像被猛兽一口衔在嘴里,用利齿慢慢的厮磨,那痛是缓慢的,自心灵深处扶摇直上,而后才冲到了他的神经。   他再也站不稳了,伸手扶住近在咫尺的病床。   那上面铺着雪白的床单,已经洗到有一些发黄,而他的眼睛在那一瞬间却仿佛透过时空,看到了白色床单上曾沾染过大片大片的血迹,正汩汩的从她的身体里流出来……   他猛的扑过去,一把伸出手,想要抓住她,可病床上空空如也,只有那若有似无的血腥味,通过错落的时空传过来,令他连呼吸都困难。   转过头去,又看到床头柜上有她留下来的两样东西,一顶小帽子和一张照片。   韶华颤巍巍的伸出手去,将小小的绒线帽子拢在掌心,脑中电光火石的,记起了她曾经给他看过这样小东西。   那时他们还在冷战,有一天回到别墅,看到她正忙着织绒线,专心致志的,连他进来的脚步声都没有听见,直到他到了身边。   许久不见韶华,离离的脸上闪过一丝惊喜,站起来道:“你回来啦。”   韶华淡淡的‘哦’了一声,问:“你在干嘛?”   离离将织了一半,尚未完工的小绒线帽递到他跟前献宝似的说:“我跟着秦嫂学的,好玩儿吗?”   韶华懒懒的瞅了一眼,不大感兴趣的样子。   离离微微低下头,小声说:“我…刚开始学,还织的不太好。不过…”她又抬起头,望着他勉强的笑了一下,讨好的说:“等今年天冷了,我给你织条围巾好不好?那时候我一定能学会的。”   韶华仍是没有回答,只自顾自的从口袋里掏出一袋钱,往桌子上一丢,冷冷道:“这个月的生活费。”   离离的脸霎那雪白,韶华看着挺解气的,冷笑着转身就走。可当他到了门边,眼角余光却瞥见她一直站在原地,依依不舍的,又怯怯的望着他,手中紧紧握着那顶小帽子…那个时候,她就知道了吧?   知道有了孩子,所以想告诉他,想找个合适的机会,与他破冰。   可惜他并没有回头。   他一旦死心眼起来,就没心没肺的,什么都看不见了。   而此刻即便他视线模糊,他也还是看的很清楚,看到她留下的另一样东西,那张照片……他甚至不用拿过来看,都知道照片的背面写了什么。   那是他们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合影,在西湖的小桥边。   离离把头靠在他肩上,笑的傻兮兮。   韶华的手搭在她的腰际,还趁机挠了她的痒痒。   后来他们在一起,她磨着他把照片贡献出来放在家中的相框里,谁知道却被他和风信子一起摔了个粉碎…   韶华用手指轻轻摩挲着相片,上面有稀稀拉拉不少的刮裂,还有一些是红色的血痕…   她,应该是将照片从一堆玻璃里抽出来的时候,弄伤了自己吧……   此时此刻,这张照片又回到他手里,但他却不敢将照片翻过来……那上面,有一封他从没有寄出去的信,字字句句,他比谁都熟悉,曾经在夜里无数次的默默念诵。   To my dear sweetheart:   你和我一起的502天,长高了6公分,生过1次病,亲过我2次,还有…稀里糊涂的叫过我几次爸爸。以后,我恐怕是再也听不到了吧。   你亲爱的Daddy   他的字迹很潦草。因为在被韶觉年的遗嘱逼到了绝路之后,知道他们不得不分开,他无能为力,只能选择自言自语。他从没有告诉过离离,自己写过这样的一封信,但她肯定是知道的,所以才会在其后数年的时间里,默默的守护着这几句话,哪怕是她离开了别墅之后,也还是带走了这张照片不是吗?   这是她最后的希望,她一直在等着他。   可她终究是不能再等了。   她要活下去。   诚如她曾经所言:“如果你有了别的女人,我一定会走的。”   真的,不用他赶,她自己会放弃的。   在她失去了所有可以依傍的东西以后…   韶华想到此,痛苦的闭上眼,将头埋在自己的双手里。   泪水,顺着指缝一点一点的溢出来。   窗外的阳光那么好,可那又如何,太阳再大,再好,也终究是冬天,它的温度暖不了谁的人心。    第75章 婚礼   韶华就在这间冰冷的病房里进行自我惩罚,直到走廊上传来零零碎碎的脚步声,他听见几个小护士交头接耳的在说:“你们晓得伐,今天又有一个男人来找她,看样子还挺有钱的…”   另一个接着道:“我就说的吧!像她那样的女人,年纪轻轻的跑来打胎,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做皮肉生意的,要么就是给有钱人当小老婆的。”   韶华听出她们在说谁,顿时怒不可遏,一脚踢开房门,冲出去吼道:“她是我太太!”   小护士们全都吓住了,愣在当场,反应过来之后一溜烟的跑了。   韶华气的死死握住拳头,低着头固执的向外走。   在穿过花园的时候,没想到,竟遇见了一个老熟人!   韶华稍稍愣了一下,随即向不远处的陆茵梦颔首致意,陆小姐当然也看到了他,朝他微微一笑,点了点头。韶华发现她的怀中有一个小孩子,想起几年前上海滩的一桩大事,就是陆茵梦改嫁了。所以这个孩子,想必是和现在的丈夫生的吧?!   他不由喉中一苦,也顾不上前去和陆茵梦寒暄了,径直就朝着大门口冲。   才出了嘉道理,就看到医院的门前停着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   顾思诺正靠在车门前死死地盯着他。   韶华走上前去,拢了拢她的衣领,问:“怎么?等我很久啦?冷吗?”   顾思诺冷哼着拍掉他的手,阴阳怪气道:“我就知道你和她余情未了。”   韶华闻言轻轻笑了一下,并没有急着解释,反倒是慢悠悠的从裤子里掏出打火机,再慢悠悠的把烟给点上,跟着自顾自的抽起来。   顾思诺于是更生气了,转身就要走,韶华这才一把将她拉住,开口道:“好了,我是来和她谈生意的。”   “谈生意?”顾思诺回过头,韶华接着说,“她肚子里有了,是我的。我总不能不管吧?我给了她一笔钱,让她把孩子做了,省的将来夜长梦多。”   “那…她同意了?”顾思诺半信半疑的问。   “为什么不同意?”韶华挑了挑眉,“她跟着我不就是为了钱嘛。”   顾思诺抿着唇没再说话,似乎是在思考话里的真实性。   两个人就这么在风里站了一会儿,直到韶华把烟给抽完了,才问她:“怎么,要不要进去看一看?”   顾思诺撇了撇嘴,闷闷不乐道:“没意思。我才懒得管你的那点儿破事。”   韶华知道她嘴上这么说,事后肯定还会找人来查的。不过他最好顾思诺去查,须知连乔月晟都查不到离离的踪迹,倘若顾思诺能查出来,那还真是替他省了不少事。   他对着顾思诺赔笑道:“那好,既然没事了,我们就回去吧?不知道顾小姐,我今晚能不能留宿呢?”   顾思诺脸一红,捶了他一拳道:“你要死啦!”说着,钻进车子里,一路疾驰回顾公馆。   韶华陪顾家的几个哥哥打完扑克以后就到顾思诺的屋子里去睡,为此,几个哥哥起哄道:“哎哟,也就剩这最后几天了,看把妹夫急的,忍不住了。”   韶华厚着脸皮道:“大家都是过来人,就不要取笑我啦。”   顾思诺穿着一件特别性感的丝质睡衣来开门,听到几个男人下作的话,作势就要把韶华往外推,不让他进来。   韶华硬是冲了进去,高举双手道:“我保证,我睡沙发,这总行了吧?”   顾思诺便去卧房里拿了一个枕头来,韶华刚刚才放到脖子下面垫好,顾思诺就趴到他的身上去,盯着他瞧。   韶华喝了很多酒,睡眼迷离的,看到她那个样子,像是有几分撩拨的意思,便也顺势用手刮着她的脸颊。不一会儿,又移到了嘴唇上,揉一揉再点一点,尽是风月场上调情的惯用伎俩。   顾思诺媚笑了几下,一只手有意无意的摸进了他的裤裆。   韶华笑着说:“好啊,你淘气是吧!”说着,就咬住她的耳朵,要将她压到身下去。   顾思诺却突然摆起谱来,一边用手推他,一边理了理头发说:“嗳,刚才可是你自己说要睡沙发的。”   韶华道:“不算,谁让你先招惹我的!”   顾思诺抿唇笑了一下,别有深意的说:“不过就是想试一试你的定力。”   “哪有这样的!”韶华不悦的扯着衬衫的领子。   顾思诺讨好的去帮他,一边说:“你呀,现在总算像个人了。”   “……什么意思,我以前不像人啊!”   “不是不像人。”顾思诺咯咯笑起来,“说白了吧,我倒情愿你这样。至少我哥,我爹都是这样的。男人嚒!可你以前那副样子,高高在上的,搞不懂你在想什么,要什么。”   韶华明白了她的意思,笑了一下道:“你以为我不想吗?我又不是傻子。但那时候她和我住在一起,成天穿着短裤在家里走来走去,夜里又脱光了爬到我床上来,我也是个正常的男人,总归是没忍住。倒也想过跟你坦白的,又怕坦白了你要瞧不起我,想想还是不说,越是不说就越不想说,最后就觉得自己配不上你,不想来见你了。”   顾思诺轻声道:“这样啊……”   韶华双手圈住她,凑在她耳畔低声道:“那今晚一起睡吧。”   顾思诺觉得有点痒,躲开他道:“才不要,你当我是她,那么不值钱啊?”   韶华说:“没有嘛!”   “唉!”他长叹了一声,痛苦道,“好吧好吧,我不碰你,结婚前都不碰你,我会一直坚守到最后一刻。”说完,拉起顾思诺的手亲了一下,“尊重你,是最起码的。”   顾思诺快乐的在他脸上亲了一下,回房去了。   韶华一脸颓唐的往浴室走,在里面洗干净了之后再出来,去看了一下顾思诺,她已经睡着了。   他便也回到沙发上,一觉睡到大天亮。   事实上他都已经失眠好一段日子了,坦白说,自从离离走了以后,他压根就没睡过一天安稳觉。可不知为什么,或许是目前一切都尽在他掌握的关系吧,在即将到来的,最关键的时刻,他反而镇定下来了,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冷静。   第二天是12月31日,年度的最后一天,也是他和顾思诺婚礼的前一天。   韶华一大早就起来忙碌了,事无巨细,都要一一检验,到了下午,他还得亲自去复核一下婚宴的场地,确保所有安排都妥当无虞。   可谁知他还没出门,就接到了国际俱乐部的电话,说是请韶华延迟一些时候去,他们那边可能会有点麻烦…   “麻烦?”韶华强压住心中的怒火,“你们干脆跟我实话实说,到底出了什么事?”   顾思诺看韶华的脸色,也急了,问道:“怎么了?怎么这个节骨眼上有麻烦?唉,就知道英国佬靠不住,都什么时候了,可千万不要喇叭腔啊!我丢不起这个人的!三千张请帖都发出去了,来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们要是给我捅娄子,以后我肯定不让他们好过!”   韶华连忙安抚道:“没事没事,你别生气!我去一趟,现在就去,还怕他们连人带房子一起跑掉啊?你呀,就在家里给我好好呆着,敷脸做头发,准备当新娘子吧。”说完,他就急急忙忙的出门了。   其实关于他们的婚宴场地选在黄埔滩的国际俱乐部,韶华是有点后悔的。当初老顾本人看中的是Okura,后来也想过要用沙逊的华懋饭店,可韶华当时发神经病的在吃离离和许国伦的醋,就把自己心仪的国际俱乐部给说出来了。   而国际俱乐部其时正逢易主,英国人拿到这块地之后公开招标,请人重新设计和修缮,并不对外开放,老顾考虑到宾客人数实在太多,至少得有3000人,国际俱乐部的确是个不错的选择,就特地去见了英国的领事把这件事给谈了下来。   英国人在中国的势力虽然大不如前,但仍是野心勃勃,想要趁机拉拢,因此当韶华和顾思诺的结婚日期确定之后,便把再度开放的日子定在了他们结婚的这一天。也就是说,来参加婚宴的宾客,将会是最早见到这幢大楼庐山真面目的幸运儿。    第76章 钥匙   韶华赶到了国际俱乐部门口,就见到一堆人围在那里。   英国领事本人是没来,但下了道死命令,今天无论如何,都要把门给打开。   管事的是个南洋人,一见韶华便迎上来说:“韶先生你来的正好,我们正想办法撬门呢。”   韶华狐疑得问:“撬门做什么?”   “唉,不瞒你说。是这样的。”南洋理事娓娓道来。   韶华总算明白过来,原来问题的最根本是出在钥匙上。   据南洋理事交待,英国人一直口口声声要坚持所谓的‘安全性和私密性’,说什么:“只要是在我们的俱乐部里,无论你是什么国籍,什么肤色,哪里人,俱乐部都会尽一切所能保障会员的利益。在这里,不谈政治,快乐为上。”   说穿了,其实就和大世界差不多,负责给来这里吃喝嫖赌的达官贵人们把风。   为了契合这一主题,大楼便只配备了一把钥匙,由南洋理事本人亲自保管。   可谁知道,好死不死,南洋理事今早起来发现不知怎么的,钥匙竟然从中间断裂了!   他想了很久,难道是自己不下心碰坏的?   想来想去,没琢磨出个结果来,而这边厢,韶华他们还等着进场布置婚宴,可谓是分秒必争。所以南洋理事才会让韶华晚点来,他先去想办法。   韶华也不想为难人家,他一向觉得先解决问题比较重要,便问道:“只有一把钥匙吗?就没有备用的?”   南洋理事抹了把汗道:“没有,就一把。唉,那个设计师脾气很怪的,这栋楼从里面到外面,从壁画到地砖,全是她一个人设计的,钥匙也是。”说着,从口袋里掏出钥匙递给韶华看,“喏,就是这个,您看看!设计的花里胡哨的,可中看不中用呐,这么容易就断了。我还特地叫了锁匠来,人家都说没法修好。”   韶华放在手里掂量了一下道:“嗯,普通的锁匠恐怕是没法修,你看这里,精密程度不亚于一种机关。”说到此,韶华顿了一顿,喃喃自语道,“这种设计…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哪里?”南洋理事是随口一问,他还真不相信韶华能见过。   韶华想了想说:“这个原理好像是和达芬奇手稿上的一样。”   “达芬奇?”南洋理事愣了一下,挠了挠头道,“呃,这我倒不清楚。我就知道这个设计师是英国人千挑万选给选出来的,特别看的起她。”   韶华抿着唇笑了一下道:“确实是个有心人,心思挺妙的,可惜达芬奇的那份手稿里有很大一部分还没来得及付诸实践,都只是奇思妙想,先记录了下来,这钥匙大概也是如此。”   南洋理事苦着脸道:“那我们可怎么办呐?唉,我还是找人撬门吧!这回可真被这个叫L的女人给害死了。”   韶华一惊:“你说什么?”   “嗯?”   韶华追问道:“你刚才说什么L?”   “哦。”南洋理事道,“就是那个设计师啊,叫做L,英国人成天都把她挂在嘴边,说这个L is really a genius!”   韶华的心怦怦直跳,他低下头,又细细看了一下手中的钥匙,再看了看国际俱乐部门前的两头狮子,英国雄狮,叫做Lion,他好像顿悟了什么,赶忙对南洋理事道:“别撬门!千万别!我想想…”他托住额头,在俱乐部门来回不安的走动,随即道,“我去去就来,你们不许撬门,等我回来!”   南洋理事追在他后面喊:“韶先生,韶先生!!!”   可韶华没理他,头也不回的跑了。   ******   他回到别墅去。   像疯了一样的冲进离离的书房,翻箱倒柜,寻找蛛丝马迹。   那里有很多她的私物,书籍,画报,种的盆栽等等……可出乎他意料的是,在她书桌的案台上,就光明正大的放着国际俱乐部的设计图。从早期的粗略大概一直到最终的定稿,每一笔每一划都是她亲力亲为的。   她曾日日夜夜的在这里伏案工作。   韶华握着这一叠又一叠的图纸,心里呐喊着:你到底要干什么……   最后他在她的笔筒里发现了一把钥匙,和南洋理事手里的那把几乎一模一样。   不同的是,这把钥匙不是由普通的材料做成的,而是用黄金锻造出来的,以花体英文字母L为形状的钥匙。并且在顶端还雕刻了一朵六角形的雪花,上面镶着一粒粒璀璨夺目的钻石。   韶华认得,这是自己送给她的。   当时他不希望离离去上班,正好又见到报纸上说法国人正在兜售一颗叫做‘太阳之火’的钻石,就想搞来哄她开心。可离离拿来报纸上的图片看了看,说她不喜欢黄钻。韶华于是便从俄罗斯人手里买了七颗小的钻石,摆在一起叫做‘满天星’。   现在回想起来,他立刻就明白‘太阳之火’是黄钻,再配上黄金,确实不太好看,离离想必在那时就已经想好要做这把钥匙了。   他不能在别墅里多呆,便拿起钥匙立刻赶回国际俱乐部。南洋理事依他说的,按兵不动,没有强行撬开俱乐部的大门。   韶华道:“今次只是解个燃眉之急,这钥匙还是得还回去的,我看等婚礼结束,你们还是把这大门的锁给改了吧。”   “是是!”南洋理事连连点头,他很知趣的并没有问韶华这钥匙到底是哪里来的。反正上海滩能人异士多了,鱼虾蟹皆各有门路。   事情到此,余下的手续也就顺利多了。韶华和家里的一众佣人,还有专为婚宴请的管家把场地布置好之后,便独自一人回到韶公馆去。   因为是婚礼的前一天,他这个新郎和新娘不能再见面了。   回去的路上,他没有选择自己开车,或者坐车,而是一个人顺着南京路步行,他以前也经常散步,尤其是压力大的时候,就那么不管不顾的在街上莽撞的走着,不用担心路上的行人将他看穿。他的表情可以是伤心,忿恨,亦或麻木,反正大家谁也不认识谁,谁也不在意谁,多好。   他们彼此行色匆匆,很快擦身而过,快得甚至没法看清大对方脸面,只留下一个模糊的影像。韶华走到时装公司的时候,这种感觉尤为强烈,那些个妙龄女郎,搔首弄姿的走来走去,就像一朵朵用心打出来的纸花。有的穿着貂皮大衣的一看就是阔太太,闲极无聊出来逛街买东西,有的则是穿着高开衩的性感裙装,亲热的挽着男人的手臂,想必是敲竹杠的舞女正在哪个花冤大头的钱。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是愿打愿挨的过着自己的小日子,有一种进退有据的气度。   可也有例外的,比如说他浑浑噩噩的想着事的时候,眼前突然闪过一个影像,那影像淡的就像冬天沾染在窗玻璃上的白色透明雪花,转瞬就消逝不见了。他迅速反应过来,发疯的跑出去。那象牙白的旗袍,及肩的长卷发,是他的姑娘啊!   可他没有想过,这种在路上偶遇的缘分究竟是几十万分之几?他只是条件反射的,有点丧心病狂的想要抓住她,闻一闻她发间的香。   然而那女人就像是一滴掉进大海里的水珠,一绺蒸发在空气里的淡雾,飘渺的再也找不到了。   韶华不甘心的高声喊起来:“离离——离离!”   “离离——!”   路上的行人纷纷向他投去目光,他仍是不管不顾的喊着:“离离——离离!”   他已经好久没有那么正大光明的喊着她的名字了,所以有一些歇斯底里。   路上的行人嘟哝了一句‘神经病’,便全都心有灵犀的绕开他走,好像他真是一个神经病。   韶华的视野一下子开阔起来,他于是拼了命的在人群中搜索,狂奔,只是他都已经跑了老远,都再没能再见到那一身象牙白的旗袍了。   其实细想想,大冬天的时节,谁会只穿一件单薄的衣裳就出门了呢?   她不得冻死嘛!   韶华当然也想到了这个问题,可他不觉得是自己眼花,他想到的是,现在这个当口不比往常,蒋经国打老虎失败了,物价高的吓死人,8000块才能看一场京剧,10000块才能洗一趟热水澡。离离走的时候是身无分文的呀!她一定没有东西吃,没有衣服穿……关于更细节的东西,韶华都不敢深想,每次一想到她孤身流落在外,他就怕的要死!   此时他跑到了王宝和的门外,不得不停下来喘口气,心里已经知道刚才多半是自己的幻觉了,因此一时间不知道何去何从,只能呆呆的站在那里。   刚巧王宝有人在办婚宴,是一对外国的年轻夫妇。   他们的亲朋好友自然也都是外国人。   见韶华失魂落魄的站在那里,又一直喊着离离,他们以为他的意思是‘Lily’,便走过来送了他一朵百合花。   韶华拿着这多花,脑子里想到的是自己当年送她的那一朵‘百年好合’,心里一下子有一种前所未有的绝望了。   夜深的时候,回到韶公馆,这种绝望就愈加像浓的化不开的墨,将他团团包围了。   他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长长久久的把玩着那把钥匙,直到天亮。    第77章 钟楼   将将才晨曦微露,韶华便开始动手整装了,穿好他的西服,打好领结,跟着兴高采烈的去接他的新娘。   说是接新娘,其实也不尽然。   韶华此番全像是个倒插门的女婿,除了把穿的用的,一家一当都搬到顾家去了之外,婚后也仍是和顾家的人住在一起,因此所谓的接新娘不过就是走个过场,让顾思诺和韶华坐在豪车里饶上海兜一圈,再到一些标志性的地方去拍个照,好叫众人都知晓,顾韶联姻了。   顾思诺的情形和韶华也差不多,从早上天一亮起就跟打仗似的,连东西都没来得及吃,就啃了几片面包。韶华见她脸色灰白灰白的,便在车子到了跑马厅的时候,下去买了蛋糕和咖啡给她。   跟拍的小报记者们一个劲的按相机快门,韶华发现了他们也和气的笑笑,从兜里掏出一早准备好的红包塞到人家手里,说一声:“各位辛苦了,晚上国际俱乐部的偏厅有酒水招待,请大家早点到,玩的开心。”   记者们喜滋滋的收下,连番说着贺喜的话。隔天的报纸不用猜也知道,肯定全是夸韶先生温柔体贴的溢美之词。   走完了这一长串的流程,到了下午,顾思诺总算是得了点空闲,可以呆在华懋饭店里不出去,任由侍女们替她梳妆打扮。而韶华却还是像个陀螺,忙得不停转,得在国际俱乐部的大堂里和一众亲朋寒暄。   好在人虽然多,但韶华之前已做出了一些适当的安排,比如给太太们提供了英式下午茶,让她们自己说长道短去;爱打麻将的,可以到旁边的小房间去搓几圈。至于先生们,那就更容易了,韶华专门辟了几个房间供他们抽雪茄烟,吞云吐雾的时候打扑克牌,赌点小钱,自得其乐。这些人都很好打发,三言两语的说点场面话,基本就搞定了。麻烦的是那些上了年纪的长辈,围着韶华说个没完没了,而绕来绕去,说到底也全是祝福他早生贵子,三年抱两的,有些个还特别地道的塞了独家秘方给他,搞得他哭笑不得。但事后想了想,人家也是好心好意,而且……他最后还是把那几份听说很有效的独家秘方塞进了胸前的口袋。   终于,在送走第三波家族的长辈们后,韶华总算可以松口气,到靠窗的沙发上去坐着喝一口橙汁。   他还叫了一份沙拉,吃完之后,起身到外面去抽一根烟。   就站在两头英国雄狮旁边。   对于这个设计,中午他们来开门的时候,英国领事是这样解释的:“你们中国人不是都笃信风水吗?我们动工的时候,就按照设计师的要求,在这两头狮子下面埋了8888串铜钱,说也是风水学上的一种。”   韶华听了不由笑起来,想这的确是她的风格。财源广进嘛!   而后他便牵着顾思诺的手站在大门前掏出钥匙,伴随着一声清脆的‘咔嚓’,韶华看到点点碎金的阳光被引到楼里,像破开了一道旧时光。   他们正要进去,英国领事却还不肯罢休,对韶华说:“啊,这里可是有trick的呀!”   韶华笑道:“trick?”   英国领事指着韶华正踏着的一块大理石地砖说道:“韶,Look!”   韶华挪开脚,低头一看,只见地砖上刻着一句很有意思的话:L stands for what Lie or love?   韶华的心一痛,像被人当头棒喝拷问了一遍似的,他的手掌微微潮湿。   顾思诺含笑望着他,脸上爬满了羞怯的红,韶华凑到她脸庞边上亲了一下,随即一脚踏在了LOVE四个大字上。   后面的朋友们见状一阵起哄,韶华冲他们道:“你们就看好戏吧,你们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的!”说着,没等众人要求,就率先一步抱起顾思诺,走进了这栋大楼。   饶是之前已经看过设计图,有一个初步的概念,可当他真的见到实物,并行走在其间的时候,还是会为之大加赞叹。   那是一种用言语无法形容的冲击。   包括顾思诺也是一样,以为自己走进了一座美仑美奂的古希腊殿堂。   而韶华一整个下午都徘徊在爱奥尼克的廊柱下与人应酬寒暄,每次抬起头见到穹顶上的壁画,宙斯居高临下的俯瞰着全人类,就更有一种时空倒错的感觉。   他记得离离小的时候就特别喜欢看《希腊神话》,所以他完全可以理解她这么设计的理由和动机,然而就在刚才,他坐在靠窗沙发上吃东西的时候,钥匙突然从口袋里跌出来,他俯身捡起的刹那,神奇的事发生了!   他看到阳光穿过钥匙上六角形的雪花,照印着上面的钻石在地上投下一些花纹的暗影,使得本来光滑如镜的大理石地砖上蓦地浮起一些若隐若现的文字。   他才不得不思索,难道这其中还有他不为所知的原因?   此刻,他抽完了一支烟,又站在那块石砖之上,问自己,L stands for what?究竟是Lie 还是Love?   用手按住心口良久之后,他义无反顾的踏在了LOVE之上。   手中的钥匙,在太阳的照射下发出一种奇异的光芒,打在地砖上,显示出一个→的符号,韶华顺着箭头的指向走,来到大厅。   八角形的穹顶在上,宙斯在上,他就像站在世界的中心。   韶华继续玩弄着手中的钥匙,这是离离留给他的,开启秘密之门的钥匙。   果然,雪花和钻石又像变魔术一样,在地面上打出一个六角形的影子,韶华数了一数,除去最中间那颗钻石对应头上的宙斯神像之外,其余六颗,刚好占了地面上六块大理石砖。而上面浮起的文字也刚好是六句话。   韶华将顺序理清楚之后,是:   L stands for what, lie or love?   Love is the key to the palace,   In the palace sets the fire,   In the fire rises the hope,   In the hope fires the love,   In that love colors the night.   韶华明白,只有理清楚顺序,然后站在你认为是最后一句话的地砖之上,再次转动钥匙,才会给出下一个→的符号。   他顺着箭头的指引,来到大堂向北走廊的最深处,在那里,有一道旋转楼梯。   只是他站在这个位置良久,都没有等到更多的提示。   因为这里没有窗户,没有阳光,没有任何其他的照明工具。   他不得不自己动手寻找机关。   好在他有一定的建筑认识,因此很快就发现从走廊到旋梯,墙壁的深度一直是持平的,而就从旋梯开始,墙壁的深度突然缩短了,也就是说,在旋梯的背后还隐藏着另一条暗道?   他靠着直觉在旋梯的扶手这里摸索,终于,他的中指触到了一个圆形的凸起。   他朝四周围张望了一下,确定没有人尾随他,这才用力按下去。   而后就看到旋梯的后方,一道暗门悄无声息的打开,韶华飞快的冲过去,暗门关上的霎那,墙壁上的灯亮了。   他毫无意外的看到一条无限向上盘旋的楼梯在自己的眼前铺展开来。   这条路要带他去哪里?   他不是不狐疑的,但他知道这是离离要他走的路,当即便不顾一切的向那里去了。   有意思的是,即便他身处黑暗中,他也能听到各方的响动。比如说他爬到三分之一的地方,听到一个太太高兴的喊起来:“自摸!胡啦!来来来,把钱都交出来!”而后到了一半的地方,又听到两个男人在说悄悄话:“那狐狸精又勒索你了?唉,叫你不要胡乱玩,现在搞出事了吧?我看早点和你太太坦白。”“不不,不行,那只母老虎知道一定会扒掉我一层皮。”   韶华有一种感觉,好像自己是《基督山伯爵》似的,不不,确切的说,更符合《剧院魅影》的形象,他偷偷笑了一下,为离离这恶作剧的小心思。   如果此时她在的话,他应该会点着她的鼻子说:“你呀!真是个小八婆。”   而当他到了旋梯接近顶端的时候,便再也听不到多余的嘈杂之声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机械的摆动,滴答滴答,似乎是钟表在走。   韶华愣了一下,随即明白——原来是钟楼啊!   据他目测,此处应该是在钟楼和下面一个楼层中间挖出来的空地,离离用了障眼法将这个空地遮了起来,作为私人藏宝的圣地。   他抿着唇,无声的笑了起来,心道她是个不折不扣的鬼灵精!   不过,这仍不是此次旅程的终点。因为在他现今所处的地方,其实空空如也,并没有堆置任何的物品,唯有他的正前方竖着一块石碑。   孤零零的,看起来有些凄凉。   他怀着朝圣的心情走过去,发现石碑上什么都没有,仅仅是在下端有一个小孔。   他将钥匙插了进去,果然,转动钥匙的那一刻,石碑沉了下去,同时将一个小小的盒子从地面上拱了起来。   韶华一眼就认出那东西,那是他曾经非常熟悉的一样东西,她的梳妆盒。   确切的说,是一只法贝热工艺的妆奁。   名字叫做潘多拉。    第78章 礼物   面对这昔日的旧物,韶华的手情不自禁的抚摸着盒盖,就像在抚摸着她的脸庞,那点点滴滴深邃又隐忍的怀念一下子全都涌到了指尖上。   他慢慢地打开,几乎是数着自己的心跳声。   而叫他意外的是,当中并没有什么贵重的首饰,仅有两张字条,两张非常普通的字条。   其中一张写着:私家珍藏,恕不对外开放。   另一张上只有短短数行,写着一首情诗。   L stands for what, lie or love?   Love is the key to the palace,   In the palace sets the fire,   In the fire rises the hope,   In the hope fires the love,   In that love colors the night.   PS. I LOVE YOU   韶华的手紧紧握着这纸条,眼眶湿润了起来。   这是她写给他的情书啊!   就像他曾经要求过的那样!   一直以来,令韶华耿耿于怀的一件事,就是她从来不曾对他说过一个爱字,哪怕说一声喜欢,都是吝啬给予的。他不知道她在别扭着什么?而今他才明白,她其实一直在用自己的方法告诉他,她是爱他的,正如她写的那样,PS.I love you.这个PS,不是‘附言’的意思,而是对他的称呼,Prometheus——普罗米修斯。   这个神话里的男人,为了给人类带来温暖和光明,违逆了万神之王宙斯的命令,私自将火种带到了人间。宙斯为此勃然大怒。先是将普罗米修斯锁在了高加索山上,至少得承受三万年的酷刑。接着,又创造出一个具备一切天赋的女人潘多拉,在为她注入祸水之后,宙斯将她送到了陆地之上。   男人们为潘多拉的美貌倾倒,趋之若鹜。却不知道,潘多拉的嫁妆是一只盒子,她将会交给那个将来娶她的男人。而盒子里装着的是祸害,灾难,和瘟疫。一旦打开潘多拉的魔盒,所有的灾祸便会一起飞出去,大地会被邪恶笼罩,热病与瘟疫横行,死神在陆地上狂奔,收取人命。   人们怨恨潘多拉,怨恨这个叫做潘多拉的女人。   她带来了不幸。   可潘多拉有什么错?   她不能抵抗神的旨意,她只是一个美丽又无辜的女人,却要成为装载所有厄运的容器!   她抗争过,可怜她抗争不过。这是她的宿命。   此时此刻,韶华捧着她的魔盒与信,心里想着,我不是你的普罗米修斯呀!我不配当你的英雄。   我根本就是那个爱着潘多拉,想要娶她却又怨恨她的渺小凡人。   可他也不愿就此向命运低头,哪怕离离已经先于他放弃这段感情了。因为假如他此刻关上了潘多拉的魔盒,那么盒底最后一样东西——希望,将会被永远的被禁锢了。他不愿向宙斯低头,更不愿向命运低头。   钟表声滴答滴答,越走愈快了,催促他赶紧回到大厅里去,他还有一场婚宴要继续。这钟表声是快的已不同寻常了,韶华想,或许是还有什么机关。   很快,真相就揭晓了。   就在他将将抵达大厅的时候,‘嘭’的一声巨响,一簇烟花在他们的头顶绽开,五颜六色的,像银河倒灌,像天上的星星都一齐陨落了。   从他站的这个位置望出去,烟花就像是盛放在他的指尖,是触手可及的,可伸出手,能抓住的,却只有冬天里零零星星的雪花,被他的温度融化后,似是谁掉的眼泪一样,而后那烟花疾速凋落,快的都来不及为它唱一首挽歌。   人们涌到大门外,纷纷为这独具匠心的设计惊叹着,他们想,这恐怕是有史以来最美的一场盛事!全是韶家的公子为顾家的小姐安排的,真是再浪漫不过了!只有韶华知道,这栋耗费四千万俩白银建造的,从苏伊士运河到白令海峡最雄伟的建筑,是她送给他的,爱的礼物!   他的心都揪起来了,可他脸上笑着,他拉起顾思诺的手,在众人艳羡的目光里,宣着誓词,说着此生非你不可,至死不渝!他说的时候,甚至有几度哽咽了,逼真的叫人动容,把顾思诺都给惹哭了,若是换着以前,韶华肯定要内疚的,怎么能当着神父的面撒谎呢!可他如今疲惫的没空对别人施以怜悯的心,这弱肉强食的世界,他不动手,别人就要将他们赶尽杀绝了!他只能狠下心!   来往的宾朋一一敬酒,喝得他神志不清,好在顾家有几个哥哥可以为他挡酒,韶华便跑到厕所去吐了,一边吐,一边哭,那哭声时断时续,从厕所里传出来,听上去阴森森的,哭完他又继续吐,吐完开始莫名其妙的笑,比哭还难听,镜子里的他的脸也是可怕的像从地狱里来讨债的恶鬼,他自己都不认得自己了。   顾家的哥哥追进来,道:“怎么样,我的好妹夫!你还行吗?要知道今晚的夜还长着呢,别告诉我你已经…嘿嘿嘿!”   韶华用冷水冲了把脸,啐了一口道:“你才不行呢!”   他们哥俩好的互相搀扶着走出去,亲朋们也是见机行事见好就收的,看韶华连走路都摇摇晃晃的,便不再劝酒,一一告辞了。   韶华留下管家和几个最得力的佣人留在饭店里善后,自己和顾家的所有人都回到顾公馆去了。一路上,顾思诺都趴在他的大腿上,她也喝多了,头疼的不行。   韶华摸着她的脸,柔声道:“回去喝点解酒的汤,我是一早就为你准备好了。”   顾思诺坐起来搂住他的脖子道:“还是你好,你总是这么好的。”   韶华抿唇笑了笑,没有说话。   顾思诺又叽里咕噜的嘟哝道:“我还以为你是不愿意与我结婚的呢,没想到你今天能说出这番话来。”   她指的是他结婚时的誓词,那可是韶华毫无准备,临场发挥的。顾思诺此前宣称自己信基督,要韶华与她一起遵循一夫一妻制,虽说时代不同了,男人不可以再公然的三妻四妾,可即便是那位德高望重的前任大总统,他的儿子现在也还有一个二太太呢!所以顾思诺担心韶华就算同意了,也难免对她不满,可韶华不但答应了,还答应的很有诚意。这是叫她当真喜出望外的。   韶华见她怔怔的看着自己,笑道:“你还是不信我?”月光下,他的侧脸单纯的就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年。   顾思诺摇头道:“不是不信你,就是感觉像梦一样。”   韶华俯身亲了亲她的眼:“放心,明早醒来你会发现所有的所有都是真的,就算是一场梦,明早我也还在你的梦里。”   顾思诺闻言甜甜地笑了一下,刚好车子到了顾公馆。韶华便亲自将顾思诺抱出来,两个人嘻嘻哈哈的上楼去了。   顾家的几个哥哥也各自回房,不去打扰新人。   韶华将顾思诺放到沙发上便去里面的房间取来解救汤,端到顾思诺的跟前说:“快点喝了它吧,很快就没事了。”   顾思诺才嗅到了汤药的气味就说:“好难闻呀,怎么一阵药味?”   韶华说:“就是加药的呀,要不然明天早上起来肯定还闹头疼。”   顾思诺使着性子道:“我不喝嘛,难闻死了。”   韶华轻声笑了一下,端起碗来抿了一口,而后不由分说的捉住她的下巴,嘴对嘴一气全渡给了她。   顾思诺没忖着他会来这招,着实是怔了一下,连反抗都忘了,等意识过来之后两个人已经吻的难分难舍了。   韶华于是将这一整碗的汤全都用嘴渡给她了。顾思诺一开始还欲拒还迎的玩着小心思,到后来就被亲得彻底懵了。   韶华不想被看见他眼底的清醒,故而闭上了眼睛,使自己看起来忘情极了。   顾思诺很快就招架不住,哼哼唧唧的直犯晕乎。   韶华便松开了她,将她的身子放平道:“我先去洗个澡。”   顾思诺‘嗯’了一声,再没了下文。   韶华跑到洗手间,拧开笼头连灌了几口冷水下去,接着就是一阵狂呕,什么酒啊汤啊苦胆汁的,全都吐出来了。然后他坐在马桶上抽了一根烟,等脑子里那股冲上来的晕眩过去之后,才用脸盆盛满了水,兜头往自己身上浇下去,连续来回那么好几次,直至全身都湿透了。   根据他的计算,外面的顾思诺此时已差不多睡憨实了,他轻轻的打开门走出去,把顾家里里外外所有人住的房间都给打探了一遍。   幸运的是,如他所料,全都歇息了。   接着,他跑到顾家大宅的外面,把一早就藏在角落里的汽油桶给拎了出来,沿着顾家的大宅外围走了一圈,边边角角都给淋上汽油。   至于屋子里面,韶华专挑木质的家具下手,用汽油全都浇了个遍,只留下一条预备给自己逃生的路。   所有的事情都准备的差不多了,韶华站在顾家的花园里朝外面张望,见到一片漆黑之中,顾家大宅门外停着几辆小车,不仔细看的话还真看不出来。   韶华走过去,在其中一辆车前停下。   乔月晟打开车门,按照他们的约定,把一个蛇皮袋丢在韶华跟前。   韶华打开一看,里面被绑住手脚许国伦嘴里被塞了一团抹布,已经失去了意识。   韶华拿掉抹布,拍了拍许国伦的脸。   月晟说:“放心,弄晕了,你把他打成骨折他都醒不过来。”   韶华点点头。   月晟又问:“你行吗?要不要我帮忙?”   韶华冷冷道:“不用。”有些事他必须亲自动手。   月晟移交完许国伦这个肉票之后,便开车走了。   韶华则扛着许国伦独自回到顾家的大宅。   他其实本可以放许国伦一条生路的,可惜。   韶华看着这个年轻人的脸道:“可惜你太多嘴了。”   如果不是许国伦说了不该说的,顾思诺不会那么快起疑找到离离,韶华的计划不会那么快破产,而离离受的那些苦,也大可以不必受的。   所以他不能原谅许国伦!    第79章 地狱   为了使自己和许国伦看起来一般无二,韶华在婚礼前,还特别好意的借顾思诺的荫头给这个表弟重新定做了一套西装,再加上他们两个本就年纪相仿,恐怕大火之后还真没人能分辨的出来。   韶华把许国伦带到顾思诺的卧房,丢在了她的脚下,随即蹲在沙发边上深情的望着顾思诺道:“亲爱的…”   他一连叫唤了几声,顾思诺始终没有反应,韶华这才放心大胆的提起油桶,哗啦啦的往她和许国伦的身上淋,直到油桶空了为止。   随后他取出一根火柴蹭的擦亮,然而之前一直睡得死死地顾思诺却在这一时候突然跳起来,从墙壁上抽出挂在那里的一把武士刀朝韶华狠狠的砍过去。   韶华下意识后退一步,火柴没能点燃。   但顾思诺毕竟是个女的,且事前还喝过韶华下了药的汤,因此浑身乏力,头重脚轻,不但没能刺中韶华的要害,反而被韶华给一把给握住了刀。   紧要关头,顾思诺为了活命是拼尽了一身的力气,怎甘心被掣肘?当即持刀横向一抽,韶华的手中顿时涌出大滴的鲜血!   武士刀的控制权又回到了顾思诺的手中。   她朝韶华又是一刀,这一次,韶华没那么幸运,被割中了大腿,他甚至能听到皮肉破开的声音。   好在他反应灵敏,赶快躲闪了一下,武士刀没能刺中他的大动脉,算不上致命的一击。   而顾思诺完成这一套两个大动作,已经浑身脱力了,她伏在地板上,大口喘着粗气,一边咬牙切齿的恨声道:“你别忘记,刚才的汤你也有份喝,哈哈哈哈…….你逃不掉的,我就是死,也要拉你陪葬!”   她的声音尖锐,活脱脱是个疯婆子了。   韶华想这其实也很好理解,任谁死到临头大概都是这个德行。   而且诚如顾思诺所言,韶华刚才为了哄她上当,也的确是亲身上阵喝了那碗动过手脚的汤,以致于他从洗手间出来还有些头晕,不过…他有些自嘲的说:“谢谢你刺了我一刀。”他看着自己的大腿,“疼痛使人清醒,我现在一点也不晕了。至于你要和我一起死?呵,做梦吧你!”   顾思诺‘呸’了一口,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被韶华一脚踢到了角落里,离房里唯一的电话机是十万八千里远了。   韶华说:“你们姓顾的还真是狡猾,都到这份上了,还对我留了心眼,关于这一点,我真是心服口服。”   “你知道最开始,是我和她对不起你。我对你一直是愧疚的。但…”他一把揪住顾思诺的头发,向上拎了起来,恶狠狠道,“但你千不该万不该去碰她。”   “碰我的宝贝。”   顾思诺听了哈哈大笑起来,形同疯了一般,张开她的血盆大口,狂笑不止。   “你的宝贝?”她的神态中带着鄙夷,“你的宝贝都快被我给玩死了!哦,不,不是被我给玩死的,是被那帮男人给玩死的,哈哈哈哈!我就知道你喜欢她,你舍不得她,我就让那些男人把她关在房间里,轮流玩了她三天三夜,哈哈哈哈!她一直哭啊,哭着喊:‘爸爸,救我啊,爸爸…’哈哈哈哈哈——!”她笑到最后,咳嗽了起来,眼角却是挂着一株不甘心的泪。   韶华彻底被激怒了,揪住她头发的手下意识不断收紧,疼得顾思诺直抽气,而后他按住她的头往地板上猛力砸了好几下,砸得顾思诺口吐白沫,再不能嘴硬。   韶华深呼吸良久,总算平复下来道:“想要激怒我,让你死的干脆点?呵呵…”他干笑了一下,“你确实是很有本事,撒谎也很有一套,不过,你实在不太了解她。”   顾思诺听见韶华这样说,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韶华凑到她耳边低声说:“你以为我会信吗?你不知道她的爸爸是怎么死的吧?”韶华说道这里,一侧的唇角止不住微微勾了起来,“让我来告诉你,她爸爸可不是我撞死的!是她自己动的手,往她爸爸的酒里放了敌敌畏。怎么样,没想到吧?”   他居高临下的望着她。   顾思诺没想到真相竟然是如此,猛的吃了一惊,双眼圆睁,嘴里‘呃呃呃’的发出一些干音,是被她自己的恨和不甘心驱使所发出的苟延残喘的声音。   韶华说:“我的姑娘,是我一手带大的。没人能比我更了解她。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她一定不会回来见我。她会将那些男人全都杀光,然后自杀,要么她根本不会让那些男人有机会碰她,她会抢先去死。反正不管怎么样,她都不会背叛我的。”   说完,他咬牙从腿上把武士刀拔了出来,放在顾思诺的眼前,道:“现在,我们开始来好好来算一算这笔帐吧。你还记得那天你是用哪只手碰她的吗?右手吧,我记得是右手。”他一边说,手中的刀一边缓缓落下,砍在顾思诺的手上——一根指头…两根…   他故意切得很慢,是存心在折磨她。   顾思诺放声大叫起来,脸上痛哭流涕,她是不甘心求饶的,而且知道求饶也没有用,韶华一定会杀了她。   韶华把她右手的指头一根一根都切下来以后,从口袋里拿出火柴盒,往顾思诺身上一丢。   ‘轰’的一声,金色的火焰自她身上窜了起来,韶华懒的再看一眼,又划出一根,丢在了许国伦身上,随后快步冲了出去。   其后,顾家的每一个房间,从卧室,厨房,到客厅,全都陷入在一片火海之中。   韶华用湿毛巾捂住嘴,一路向外逃,但火势太大,渐渐失去控制,眼看都快要到大门了,韶华突然感到背后一股灼热,他飞身扑到草地上,连续打了好几个滚,才将背上的火星给灭了。   他躺在那里大口喘着粗气,心中直呼好险。   他迅速的爬起来,拖着受伤的腿一瘸一瘸的走到门外的一辆车前,打开车门钻了进去。   车里面显然是已有人在了,但不是乔月晟,那会是谁呢?   韶华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冷冷的开口道:“顾伯伯,你好。”   老顾此时正以一种极其诡异的姿势坐在那里,脑袋歪歪斜斜的耷拉在肩膀一边,像是随时随地要掉下来的样子。两只手,一只手紧紧抓住膝盖,一只手放在方向盘上,想要按喇叭,却又怎么都够不着。他的双眼凸出来,恨啊……   韶华指着火光中的顾家大宅说道,“怎么样,顾伯伯,亲眼看着你的儿子,女儿,老婆,姨太太,全都死在一起是什么感觉?”   “你不是挺得意的吗?黄老板死的时候,我记得您可是说了好多赠兴的话。我呢,是没有你那样恶劣的趣味,我只是来和你算账的。”   “你一定在想,理查德去了哪里,对不对?”韶华平静的说,“我想我必须告诉你,他已经先你一步去见阎王了。喏,给你下的药就是从他家里拿来的,他死前也已经什么都交代了,关于你指使他干的那些事,包括怎么害死黄老板,又怎么害死我爸爸的…..”   韶华说道这里顿了一顿,脸上被浓浓的悲伤笼罩着:“顾伯伯,我想我爸从来没告诉过你,我其实最早是学医的吧?就因为他总觉的身边有人要害他,常对我说,‘韶华啊,别的人我都信不过,我只相信你啊!’这话他从我小的时候就开始说,一直说到我长大,听的我很烦。所以等我好不容易考进了医学院,不过才一年,就瞒着他偷偷的转去读建筑了,他知道以后大发雷霆,差点把我给赶出去。不过很快他又改主意了,把我弄到了法律系,说是为了将来做生意方便。”韶华看老顾的脸扭曲着,继续自顾自说道,“可最最气人的是什么,是到了毕业的时候,他突然又说要我去做生意,要知道,我这么些年学什么都没能学个彻底,唯独法律,算是有始有终了,谁知到头来还是用不上。”   “我那时可真是气坏了,凭什么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呀?我一心一意只想和对着干,哪怕撕破脸了也不怕,干脆离家出走。你就是趁我不在家的那段时间,让理查德给我爸爸下的药,对吧?他是又烟又酒没错,但他的支气管炎来的实在太蹊跷了。当然,致命的一击,还是最后的盘尼西林。我之所以会发现,是因为后来有一次我生病去做皮下测试,医生告诉我有过敏反应,我的体质是不能用盘尼西林的的。也就是说,我遗传自他,照常理反推,他应该也不能用盘尼西林。但我记得很清楚,他去之前,理查德给他用的,就是盘尼西林!当时我们都不知道,但理查德肯定是知道的。你们大概也已经准备好了,就算被人撞破了也不要紧,可以用过敏这个理由来推脱,更何况,我们压根没人注意到。”   “后来我时常想,如果我要是能好好的把医学读下去,事情大概就不会发展到那个样子。我一直以为是他对我不好,可原来是我对不起他啊。”韶华说着,重重的叹了口气,“我对不起很多人,一直在暗中保护我的人。我的爸爸,妈妈,还有我太太….最开始我想不通,你要钱我可以给你钱,为什么非要逼得我们走投无路?直到我太太把戒指交给我。”   “我想,必定是我爸留了一些东西,一些足以威胁你的东西,所以你无论如何都要把东西拿到手。为此,你不惜把女儿嫁给我,只要我和你女儿结婚了,我就不得不把家传宝物交出来,就算我不想交,也是说不过去的。真是…顾伯伯,您的如意算盘打的真好。我猜你可能开始就没想留着我这条命,不过考虑到我看起来懦弱又无能,留在手下当个傀儡也好,我说的没错吧?!”韶华说着,睨了他一样,“怎么?很难受啊?要我给你一个痛快?”他冷笑了一下,“你害的我家破人亡,害死我爸爸,害死我妈妈,还害我老婆…你害的我连孩子都没了,我总不能这么轻易就放过你,好好看着吧!顾伯伯。”韶华指着烈火中的顾家大宅,“我要让你尝尝我的滋味,那种眼睁睁看着亲人死在眼前的滋味。”   其实老顾这个时候,早已大小便失禁了。   他是有糖尿病的,每天都要用老粗一根针管往自己身上戳,韶华虽然自认是个半吊子,但好歹他对于药品的认识,绝对高于常人。而且今天大婚,老顾就算再不能喝,也要破例一次,碰上几杯的。韶华为此专门从理查德那里偷来了药,对付这只老狐狸。他说了那么长时间的话,老顾就受了那么长时间的折磨。那药使得他的心像被一只手捏住了,随时有被捏爆的危险,而且浑身痉挛,根本动不了的,只能任凭韶华为所欲为。   韶华其时也大可以任由老顾在车上慢慢的死,他有的是时间,但他心里的恨没法找到一个出口,尤其在说完这所有之后像是突破到了顶点!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根针管,对着空气抽了两下,随后戳在了老顾的身上。   “呲!”   轻之又轻的一声,几乎听不见。   没几分钟,老顾的心脏就停止跳动了。   给人打空气针就是能有这种立竿见影的效果。   只是韶华明明确定已经得手,他的动作仍是没有停下,而是一下,又一下,再一下……不断重复的用针戳在老顾的身上。   心理学上将这种行为称之为‘过度的杀戮’,overkilled!   韶华很清楚自己现在处于这个状态是很不对劲的,可他控制不住。   直到良久以后,他才冷静下来,趁着老顾的尸体还没有完全僵硬,把他的头和手都放好,再用一根棍子抵在油门上,这才跳出车去。   而后他就一个人站在路边。   看着老顾的车子缓缓地向前移动,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直到最后撞到路边的护栏上,车子翻了过来。   他把身上的衣服扯开,用来绑住受伤的腿,慢慢的向事发地走去。   路上没有行人,就算有,他也不怕被人见到。   他一瘸一瘸的走到可以允许的最近范围,听见汽油从车子里滴答滴答的流出来,用最大的耐心数着:一…二…三…   “砰!”一声巨响,车子炸的四分五裂。   韶华亲眼目睹火星四溅,他想,这是他有生之年见过的最美的烟花了,用人命当做燃料点起的烟花,有一种诡异的可怕,绝望的怆然,可却是美,惊心动魄的美。   那和离离为他放的烟花不一样。她的烟花,像是全为了证明她来过这世界,曾那样为他绽放过,这就够了。可之后呢?再绚烂再壮丽的烟花,也总有消散的一天。那之后他们还能剩下些什么?   他抬头仰望夜空,硕大的天际就像一块黑布,低沉的笼罩着,覆盖着,连一点星光也无。   他难过的扯了扯嘴角,原来杀人就是这样的感觉…   一点也不好。   就像被人用枕头捂住狠狠揍了一顿,不但没有手刃仇人的畅快,反而是一种筋疲力尽的虚脱。   她一定很难过的,这种在地狱里行走,永不见天日的感觉。   不过韶华还是松了口气,因为至此一切都结束了。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本小册子,是他的父亲留给他的‘保命书’,只怕是知道现在的执政党终究要完蛋,而老顾做的那些脏事儿即便韶觉年是不赞成和不同意的,可也已经被拉下水了,所以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老顾的罪行记录下来,然后交给儿子,等新政府上台了,韶华可以交给上面的人,求个宽大处理。   韶觉年是无论何时何地都在为儿子打算的。   等韶觉年死了之后,这个秘密就由含秋把手。   含秋垂死之际,又把秘密移交到了离离手上。   离离用最快的速度把戒指交还到韶华手中,韶华却是不明就里。直到他和乔月晟就当年去下海庙路上被追杀一事进行盘点之后,心中才有了个大概。   他记得母亲说过,这只戒指其实并非韶家的家传宝物,而是她们钟家的东西。钟家的祖上有一人曾当过清朝的大官,娶了皇族中人。结婚的时候,钟家的老祖宗为了表示诚意,专程把求亲的戒指,和嫁妆中的一件物品打造成了一对。没承想,戒指在钟家世代流传,那一份宫廷嫁妆却被不争气的后世子孙给卖了,流落在外。   韶华虽然不知道卖掉的到底是什么,但他依稀记得韶觉年曾经通过一个慈善拍卖会标了一件古董回来。于是他把戒指拿出来放到那只宝珠纽的茶壶上一按,咔哒一声,盖子打开了,里面果然有那份韶觉年留下的小册子。   不过对韶华来说,这东西现在已毫无用处了。因为从今以后,他再不能在上海滩立足,他必须死于今夜这场大火之中。   当然他也无所谓,事已至此,他把那本小册子丢进了火中,看着他们烧个干净,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不是普罗米修斯也没关系,我不能给你带来光明的话,我总可以去地狱里陪你。   他看着黑色夜幕下的长街尽头,一个人默默的走着……    第80章 尾声   1949年1月27日农历大年夜   这一天,照理说,应该是中国人聚在一起,闲话家常,吃团圆饭的大日子。   可对于上海来说,由于国共谈判的又一次破裂,全城顿时陷入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带着全副身家,避走海外。仅有很小的一部分人仍旧乐观的认为,上海会是一座永远的黄金城,无论仗怎么打,呆在这里总好过去别的地方。   由此,黄浦江上的船是一日也没有停过。本来是一天一班,后来变成了一天两班,接着一天四班,船票也还是供不应求。   韶华拿的是头等舱的票 ,可以不用排队,直接走特别通道。那一天的清晨,他很早就到了黄埔滩,安排车夫将他的东西一件一件搬下来,送到舱里去。而他要带的东西又实在是太多,除了一些古玩字画之外,还有几个沉甸甸的箱笼,里面装的都是黄金。为此,他着实是忙活了好一阵子。   期间,他看到了太平轮的吃水线比规定的要下沉很多,可见船上的货物是严重超载了。除此之外,人员也过于饱和。从甲板上,到楼梯间,但凡是空的地方,都挤满了人。就连韶华的头等舱亦不例外。然而这个时候大家都忙着逃难,哪里还顾得上安全不安全,也容不得多做犹疑,只怕是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韶华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他回到他自己的舱门前,拉开一条缝闪身钻了进去,动作迅疾又鬼祟,像是这屋里藏了什么见不得光的秘密。   而后他一进去,便立刻将门给反锁了,咔嚓一声,轻轻的,没有打扰到屋里的另一个人。   那人此刻正坐在靠窗一头的床沿上,双手抱臂,自顾自的看窗外的风景。   “离离…”韶华轻声唤了一句,缓缓的向她走去。   然而她并没有回头,像是根本没有听见,仍是维持着原来的姿势一动不动,直到韶华在她的对面坐下,复又向她挪了挪,才使得她警惕的望了他一眼。   韶华的心突地往下一沉,他本就忐忑,一如他们初见时那样,张口结舌的不知该说些什么好,可看她今天的表现,又觉得她不是在单纯的生着他的气那么简单,而像是……   他心里很慌,隐隐有一种不好的预感。特别是记起了陆茵梦曾对他说过话。她说,离离受了很大的打击,一度痛不欲生,连东西都不肯吃,医生为了稳定她的情绪,给她打镇定剂,但长此以往,对她身体的伤害是很大的。陆茵梦自己也是女人,见到离离形销骨立的模样,便动了恻隐之心。   说来也巧,自从嫁给了蔡天龙,陆茵梦便不再露面于沪上的社交圈,专心当起了一个家庭主妇。那一天,她是为了带小儿子去看病,才目睹了离离被按在病床上打针的样子。而离离一见到她,就像见到了亲人那样,扑到她怀里哭个不停。陆茵梦其时对韶华和离离的事情一无所知,但她从自己的丈夫那里或多或少的听过一些关于韶家的往事,而她本身和离离也算有过一些交集,所以便自作主张,将离离带了回去,交给蔡天龙安置。   韶华在得知离离下落的那一刻,对着陆茵梦是千恩万谢,他其实应该要第一时间赶到离离的身边去,可顾思诺跟的那样紧,他的计划不容有失,便只有先耐下性子,按兵不动。   为了离离的安全,他还拜托陆茵梦在一段时间内保护好她,不要让人知晓了她的行踪。陆茵梦是个好人,或许是之前有过几次失败的婚姻吧,陆茵梦对韶华就是再不满,也还是希望离离在吃了那么苦以后,能和他有个结果。因此她瞒了她现在的丈夫蔡天龙,替韶华弄来了太平轮的船票,欲送他们远走高飞。   须知当下的局势,即便是给了钱也未必能保证走的成。但蔡天龙蔡律师是太平轮的船主,那样一来,对别人来说难如登天的事,对陆茵梦来说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的。   韶华和顾思诺结婚的那一天,陆茵梦也去了。趁着没人留意他们的时候,陆茵梦向韶华说了离离的近况:“你说怪不怪!那丫头以前挺讨厌我的,怎么现在那样黏我?前些天小儿子要我抱,她站在旁边看,还有些吃醋。今天我出门的时候,她也闷闷不乐的,拽着我的衣角不让我走。”   韶华一听就明白了,解释道:“她…她并不是讨厌你,只是…”他轻轻的叹了一下,“只是因为你长得很像她的妈妈,她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抛弃了她,所以她看到你有些别扭,并不是讨厌你。”   “难怪!”陆茵梦恍然大悟,失笑的摇头,“竟是将我当做她的妈妈了!”   韶华当时听了陆茵梦的叙述,心疼归心疼,对离离的病情究竟恶化到了什么程度,其实并没有太多的了解,直到他见了她本人,才发现情况原来已经那么严重,竟是老毛病又发作了!   而且失语症这种病,不像身体上的虚弱可以靠营养品慢慢滋补,慢慢调养。这种病是霸道且不讲理的,只知道是她的根源是精神上受了打击,撑不住,便崩溃了。可要想找到根治的法子,完全是毫无逻辑可言。   思及此,韶华顿时没了方寸,一把拉住她的手道:“离离,是我!你看看我!是我呀!”   离离完全不认得他,对于他如此莽撞的行为,吓得张开嘴就要喊救命,可喉咙里发出来的声音却是:“唔…唔!”像被人从后面给捂住了嘴一样。   韶华急的额头上的汗都出来了,他不顾一切的抓住她的手臂,连声道:“是我呀!你别哭,你看看我,你看看我,还认不认得我?”   离离哪里听得进去半个字?她的眼里写满了恐惧,只拼了命的要挣脱他,嘴里不断发出‘呜呜呜’的声音,眼泪也顺势而落,掉在韶华的手背上,烫得他一缩手,松开了她。   她于是躲到了身后的角落里,用被子将自己团团裹住。   韶华看她瑟瑟发抖的样子,心上泛起一阵浓浓的苦意,他放软了声音,哄道:“我不碰你,我不碰你,乖,你别哭!我不过来就是了。”   她又抽噎了一会儿,直到确定他真的不再靠近,才彻底停了下来。   韶华颓唐的坐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什么,该怎么办,空气里一阵异样的沉闷。后来,见她的状态终于稳定了一些,韶华便从西装口袋里取出一样东西,慢慢的放在床沿,离离先是抖了一下,随即发现韶华并没有要靠近她的意思,才缓缓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   韶华手里拿着的,是一张红色的纸,趁离离被鲜艳的色彩吸引住了,定定的,没有说话,也没有动。韶华便解释道:“这是婚书,我们的婚书。”   跟着,他把红纸一点一点推到她跟前。   上面有他和她的名字:韶华,叶离。   另附几个公证人的签名,全是韶华花了大价钱‘打点’来的。   反正他们以后不在上海,趁着当局混乱,赶紧钻个空子,把两个人的收养关系给解除了,再恢复她的本名,这是他们目前唯一能合法结婚的手段。   离离怔怔的看着婚书,眼神迷迷瞪瞪的,韶华却是万分期待的看着她。   半晌过去,离离总算伸出手,怯怯的从床边拿起了那份婚书。   可惜,她好像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她只是纯粹觉得好玩儿。把这张红纸拿在手里横过来折过去,叠成了一只纸鹤,接着又拆开来回复原状,如此还嫌不够,开始思索接下去叠什么好呢…   后来想必是有主意了,并且是个坏主意,她偷偷摸摸的打量了他一眼。   韶华摸了摸鼻子,想,由着她去吧。   可谁知道离离竟是从床头柜上拿了一把剪刀过来,要裁剪纸玩儿。   韶华差点跳起来,好不容易忍住之后,一脸的肉疼道:“那个,你…你别玩坏了,婚书就一份…”   离离闻言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无辜的看着他。   韶华叹了口气道:“这是我们唯一的一份婚书,你要是弄坏了,就没法证明你是我老婆了。所以,你乖好不好,别玩儿了。”   离离拿着那把剪刀,扁着嘴。   韶华跃跃欲试的靠近她,柔声道:“把剪刀给我……”   离离垂着头,没有说话,但显然是默许了,韶华便从她的掌心里把剪刀给弄了出来。   只是那张红纸依然大喇喇的躺在她眼前,韶华想了想,跟哄孩子似的对她说:“我…我替你收起来。”一边打量了一下她的神色,一边慢慢的伸手替她把红纸收好,跟着又靠近她一些,当着她的面把红纸给叠成四方形道:“以后,要仔细的收好了。”   离离乖巧的点头。   韶华便把婚书放到她手上。   低头的那一霎那,他看到她手腕上的骨头都凸起来了,真是比之前瘦了许多。他心疼极了,趁她接过那张婚书的同时,猛的一把将她拉到了怀里。   离离怔了一下,随即放声大哭。   韶华用力的箍着她道:“是我呀!我来了,你看看我,别哭…别哭!”   可她哪里停的下来!   他的怀抱太熟悉了,还有他的味道,顿时就触动了她记忆深处的东西,那些她承受过的委屈,铺天盖地涌出来,要趁此机会,一一哭给他听。   韶华的泪意也涌上来,用一种近乎哽咽的声音道:“不要哭,相信我,一切都会好的。真的!我们一起去台湾,我们到那里重新开始。好不好?”   一切都会好的。   她听到这一句,便愈加把头深深的埋在他的怀里不肯出来,她的哭声闷闷的,听起来十分惨然。   韶华愧疚道:“是我不好,都是我不好,你打我吧,随便你怎么打我!可是别不认我,别不理我……”他吻着她的鬓角,将她锁在了自己的怀里,恨不得把心里话一股脑全都说给她听,“本来,本来我是要带你去香港的。他们都说,那里和上海一样,是个小上海哩!我把东西都寄过去了,交给祺叔看管。可那儿也有些认识我们的人,我想,我们还是得先去台湾,在那儿呆上两年,你说呢?”   他低头看了她一眼,只见她哭的累了,正趴在他胸口低低啜泣着,或许她内心深处潜意识里也是认得他的,所以不敢哭的太大声,怕惊动了外面的人。   韶华抱着她,在这摇摇晃晃的船上静坐着,拉开了窗帘,外面已是一片海天茫茫的薄雾,如同在梦境中航行。   他让她趴在自己身上平躺下,她的眼泪便一下子全都落进了他的头颈里,蜿蜒的向心底而去。他道:“我知道你疼,我知道。”他捧着她的脸,将那湿漉漉的泪水一一吻干,“可我们还年轻,以后总会有的,我们还会有的。”   他试图安慰她,可这是她心上的一根刺,经他一提,痛的她全身都麻木了,张开嘴咿咿呀呀的说着什么,他全都听不懂。她便扑上去一口咬住他的头颈,一边哭一边咬。眼泪,是早就不能供她发泄心底的不甘了。   韶华红着眼眶道:“我懂,我明白的。”他用手扶着她的后脑,轻轻的揉着。   待她哭的累了,这才拍了拍她的背,道:“看,这一路长着呢,你要是累了就先睡一下好不好?”他把手搭在她腰上,“我在的。”   话音落下没多久,她果真就发出了轻轻的鼾声。   韶华看到她手里一直死死的拽着那份婚书,心里稍稍松了一口气。   ******   可谁说他不累呢?   他比谁都要疲惫。   尤其是在他亲手报了仇之后,夜再深,他也睡不着了。   记得以前读过一句话,是尼采说的:When you look long into an abyss,the abyss looks into you.   你在看着深渊,深渊也在看着你。   他是很有体会的。   那种无时无刻起伏的心境,像要窒息一样,哪怕是在梦里,也一直被人扼住了喉咙,往深深地湖底拖,反正无论他怎么挣扎都没有用。直到他醒过来为止。   此刻他抱着离离,好像终于找回了一些往日的勇气,渐渐有了睡意。   再次醒来的时候,都已经是夜里十点多的光景了。   迷迷糊糊中,他感到有人在触摸着他的下巴。指尖拂过,轻柔而舒服。他听到她说:“你真邋遢。”   她太久没有说话了,声音略有些低哑。   韶华为此心里一阵激动,若是开着灯的话,怕是会觉得他的表情有些扭曲。   良久之后,他才平静下来,握住了她不安分的指头,放在唇边亲了一下道:“因为你不在家,没人替我刮胡子。”他也有他的委屈,说完了,便用下颚去蹭她的脸颊。   她觉得痒痒的,刺刺的,却也不逃。   寂静的暗夜中,他们的呼吸声交错,韶华很珍惜这难得的清净,可他总想着要开口说些缓和气氛的话,便故作轻松道:“以后,我们的儿子就叫泽元,女儿就叫敏玲,你说怎么样?”   离离没有回答,他便催促道:“好吗,韶太太。”   她用手玩着他的耳廓,仍是不想搭理他。   他们就这样静静地依偎在一起,数着时间慢慢的过。   一直到夜里十二点之前,一切都是安宁的。然后突然间就起风了,四周有一些不同寻常的声音,窸窸窣窣的,再仔细一听,恍惚又是错觉,大概只是水面互相撞击产生的波纹。   接着,又有一排低沉而急速的脚步声跑来跑去,韶华侧耳听了一下,觉得不对,好像出了什么事。但他看了一眼离离,又沉默了。   周围的喧嚣声越来越厉害,韶华听到房门外有三三两两的人聚集在一起,低声说着什么,随后,这种犹如蚊蝇一般的嗡嗡声逐渐蔓延开来,变成了肆无忌惮的争论。韶华俯身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道:“你呆在这里别动,我出去看看。”   离离睁开眼,虽则有一些茫然在里头,但更多的是清明,她的感觉素来是很敏锐的,所以捉住他的手不肯放。   韶华道:“那好吧,我们一起去。”   他牵着她的手走到外面。   这个时候,船身已经开始剧烈的摇晃,周围的人像小丑一样奋力的挥舞着四肢,歇斯底里的大喊:“放救生船!放救生船!”   几个男人用最快的速度冲到甲板上去抢船只,他们不是专业的水手和船夫,动作不够利落,或许也是太害怕的缘故,所有人的手和身体都在发抖。   韶华朝船头张望了一下,道:“糟糕,是建元轮,我们撞上建元轮了。”   照常理说,太平轮和建元轮是决计不会相撞的,但特殊时期,大家为了逃避宵禁,都选择不开航行灯,两艘旗鼓相当的大船便阴差阳错的撞到了一起。   而更要命的还在后头,太平轮不但和建元轮面对面相撞,它的尾部同时又触到了暗礁,整艘船因此被卡在了中间,不得动弹。再加上船本身的负载过重,便不可避免的由侧面朝海里翻去。   韶华见形势不容乐观,赶忙拉着离离的手飞快的回到房间,从箱子里拿出几根金条塞在口袋里,又把一柄迷你的小手枪递给她,离离抿着唇,点了点头。而后,他给自己留了一把刀。   再回到甲板上的时候,韶华发现由于他们所在的头等舱里有许多专业人士,包括大法官和警察什么的,所以外面的情况比他预想的要有序一些,起码救生艇已经放了下来,部分的妇女和孩童也在相关人员的指挥下被陆续的送到小船上。   然而人心向来只在太平盛世才受控,一旦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大家只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奔忙。   正当韶华要把离离也送到救生船上去的时候,不远处的一个男人咒骂了一句:“他娘的,船是我们拿来的凭什么给别人上!女人和孩子是人,我们就不是人吗?”   “就是,他们都是有钱人,他们一定先把自己的人送到船上去,妈的我们算什么,大家不要理他们,赶快去抢船啦!”   话音才落,一群人高马大的汉子便应声而起,纷纷从摇晃的船上跳下去,徒手游向救生船。   场面一时间极其混乱,女人们不够男人凶悍,被直接推落到水里,船上的小孩子放声痛哭,又被男人们挥拳打落。   韶华心道不妙,情况失控便再难收拾了!   果然,那些大法官和警察眼见人人争分夺秒的逃命,哪里还顾得上维持秩序,自己也开始抢夺起仅有的救生器材。   韶华回头看了一眼离离,只见她异常的冷静,脸上有一种类似于宿命的表情,她穿着一身黑披风,像一则传奇一样,立在那里。   韶华捏了一下她的手,也从船上跳了下去。   在他的附近有一个男人,之前就眼明手快的扒拉住一块木板,此刻正飘在水面上。   韶华用刀抵住他的腹部,跟着递过去一根金条,道:“跟你换。”   男人脸上的表情很复杂,深吸了一口气道:“性命关头,我不要你的钱。”   韶华笑了一下:“你确定?”   男人吞了吞口水,竖起了两根手指道:“那,这个数?”   韶华冷冷的说:“只有一根,马上就会有法国的军舰路过,到时候,你别说一根金条,屁都没有一个。”   男人一听,脸色咋变,赶忙从他手里抢过金条,唯恐他变卦似的。韶华便很顺利的从他手里夺过木板,跟着抬起头朝离离招手:“下来!”   离离站着没动,默默地看着他。   韶华眼见船身上的火已经快要烧到她身后,气的朝她大声喝道:“你快给我滚下来听到没有!”   离离咬了咬唇,跳了下去,韶华接住她的同时,把她按到木板上。   她浑身都湿透了,样子很狼狈,却只顾着用手勾住韶华的脖子,一边拂去他脸上的水珠。   韶华勉强笑了一下道:“真烦人是不是?怎么就没完没了了呢。”   说完,他佯装无谓的要拨开她的手。   离离摇头,他道:“你勾的我快要透不过气来了。”   离离还是摇头,韶华只得妥协道:“好吧。”   此时没有人知道到底是几点了,不知道还有多久才会天亮,海面上本来一片哭声,到后来就渐渐低弱了,韶华心想,那是因为越来越多的人在死去,而活下来的那些也没有多余的力气去哭喊了,只能不停的划水,尽量坚持到有人来救他们为止。可会不会有人来救呢?也仍是一个未知之数。这大冬天的人泡在水里,别说女人和孩子,就连男人,都支撑不了多久的。   刚才拿了韶华钱财的那个男人又回来了,他哭喊着要来抢离离的栅板:“我把黄金还给你,还给你!”   韶华不想和他多废话,他现在只有一个信念,就是要让她活下去,于是从离离手里接过枪,瞄准了那人的额心,‘砰’的一声。   枪声在寂静的海面上显得格外响亮,至此之后,就连交谈的声音都没有了。只剩下零星的呻吟与哀嚎,喃喃不断的重复着:“救命…救命…”   离离不顾一切的用手抱住韶华的头,韶华能感受到她浑身上下都在颤抖,便用手拍了拍她的肩膀道:“别害怕。”   他的舌头已经开始打结了,腿也已经僵硬,却仍自顾自说道:“台湾,他们说台湾气候宜人,四季如春,有很好吃的水果,哦,还有阿里山,那里的日月潭你该要去看一看。”   离离‘嗯嗯’点着头,她想说什么,但还没来得及开口,韶华又抢白道:“我记得以前你跟我说过,等你长大了,就会把出去找工作,然后要嫁一个靠得住的男人,对吧?”   “呵!”他苦笑了一下,“当时我很吃醋的,现在想想觉得倒也不错,等你到了台湾以后,记得找个老实的男人,不必太有钱,不用太英俊,只要他肯好好地照顾你就行,知道吗?”   她的眼泪‘吧嗒’掉下来,不管他说什么,她都一如既往的捉住他的肩膀。为此,她的整个身体从木板上倾斜下来,摇摇欲坠的。   韶华说:“放手吧。”   “松开我。”他看到她的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狠下心道,“放手,不然我会弄疼你的。”一边说,一边便用力的掰开她的手指,一根,两根……   离离此时是只能够到他的领口了,她知道,就连这最后一点的希望,转眼也要失去。   她的眼里不断涌出泪水来,韶华看着她,难过的说:“对不起,我总让你哭,所以你忘了我吧,我又食言了。”说完,便从她的手里彻底滑了出去,沉向一望无际的大海。   那一刻,她像一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撕心裂肺的喊道:“我不要!我不要——!”   她扑通一声,也跟着跳进水里,没有任何的犹豫。   她不要什么木板,也不要钱,她去不去台湾更是无所谓,她只要他。   在漆黑的水下寻找他,几次想开口喊他的名字,却只有昏黄又污浊的水不由分说的涌进了她的喉咙。   幸运的是,她终于摸到了他的身体,她比谁都要熟悉。   放弃挣扎的韶华感受到了她的触碰,猛的睁开了眼睛,黑黄色的海水里,他仿佛看到了一朵白色的花,他以为自己是回光返照了,哪里晓得下一刻,她便覆上了他的嘴唇。   瞬间,脑中闪过许多零零星星的画面,拼凑出一副关于他们的前程往事。   例如,那一年,她对他说:“离离原上草,我叫叶离。”   他之后又告诉她:“可是雪花也是花呀。”   而最最关键的那一句,韶华始终不解。那是在韶觉年弥留之际,他把他带到了父亲的病床前,她究竟是说了一句什么样的话,以至于他的父亲会突然狂性大发,想要不顾一切的置她于死地?   而今,他顿悟了!她一定是告诉他的父亲:我死都要和他在一起。   我死,都要和他在一起!   想通了这一点,韶华心里仅剩下的那一丝凄凉也被释然所取代了。他想,他们现在这样的收场,未必不是一个好的结局。尤其是她的人生迄今为止一直在颠沛流离。所以与其让她继续一个人孤苦伶仃的活在这世上,倒不如……他伸手紧紧揽住了她的腰,他还是情愿他们两个一起,一起下地狱好了。   一个浪打过来,盖在他们头上,自此,四周一片平静了。   <全文终> 您好!您下载的小说来自 www.sxcnw.org 欢迎常去光顾哦! 本站所有资源部分转载自互联网!请支持正版,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