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sxcnw.org - 手机访问 s.书香中文网.com---TXT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花辰月夕之华丽冒险 作者:时光居 文案: 【所谓恋人→→】 我玩笑道:“放心不是怀孕,我们连床都没上过。” 任樾言眼中划过的不是惊讶,而是担忧,还有……愧疚:“解语……” “怎么,你不相信?” “我不在乎。”任樾言突然抱住我,“解语,我们走吧,去一个没人的地方,重新开始,谁也找不到我们。” 呵呵,真是个孩子,“我们能去哪?” “去哪都行,英国、法国、加拿大……你要是不想出国,我们就在中国一个小城里。你不是喜欢南方吗,我们可以去丽江。” 我轻笑道:“不管去哪,他都在我心里。我还能去哪……” 【所谓闺蜜→→】 那还是大一的时候,再有十天就是我生日,我问小晨:“我快过生日了,送我一套《盗墓笔记》吧。” 小晨从电脑前抬起头,笑道:“好呀!” 我顿时心花怒放,心知这全套《盗墓笔记》可不便宜,到时候哪怕是套盗版的我也能笑纳。 谁知,小晨掏出手机:“来,开蓝牙!” 原来,我是个交友不慎的人(┬_┬)…… 【所谓职场→→】 下次注意?呵!多么法外开恩啊,我在心里苦笑。 何远的脸色略微有些难看,我低着头径直走向会议室的最里端,那里才是我的位置——贫农。可现在,我的位置上居然还坐着一个人,也就是说,我只能坐再靠里的那个位置——贫下农。 内容标签:制服情缘 豪门世家 娱乐圈 悬疑推理 搜索关键字:主角:花解语 ┃ 配角:莫非辰任樾言 ┃ 其它:钟晋顾蔓花桐遇KK林夕识   ☆、第一章   寒冷的空气被隔绝在暖气充足的公寓大厅之外,我安静地坐在接待处柔软的沙发里,看着脚下光洁的大理石地板反着金色的灯光,熠熠生辉。   “花小姐,抱歉,让您久等了。这是您的临时通行证。”前台小姐笑得十分好看。   “没关系。”我道。心中不免燃起一股小资产阶级情调,五星级公寓的服务水准就是不一样,以后等我有钱了,也要在这里买一套。   刚在电梯门口站定,电话就响了。   “解语,真的不需要我下楼接你吗?你一个人能行吗?”   这就是我小姨——花桐遇,法国知名时尚杂志GR驻北京分公司的策划总监。尽管只比我大了6岁,可人小长在了辈儿上,见了面我还是得老老实实地叫她一声“小姨”。   “真的不用,我都已经拿到通行证了,你在家门口等我就行了。”   至于最后是怎么一番功夫说服她的,我也记不清了。只记得挂掉电话时,手机上显示的通话时间是17分42秒。   其实小姨的担心并非多余,因为这所公寓的安保措施严密得令人发指,从进入电梯开始就必须使用配套公寓的钥匙卡,否则你连楼层号都按不了。   所以,在接下来的整整五分钟里,我都在和电梯负隅顽抗。尽管将通行证放在了扫描区,可按下楼层号后电梯门还是没有合上。很快,小姨第三遍电话又打了过来,我狠狠心再次按了静音键。   只是这次再一抬头,眼前闪进了一个人,那人的声音随即响起:“谢谢。”   显然,他是以为电梯里的我看到他走过来,才按下开门键等他的。   我莞尔,轻轻一点头,不予否认。   接下来,我就依葫芦画瓢学着他的样子,将通行证塞进扫描区下面的一个细槽里。原来,这就跟坐地铁是一个道理,有一卡通的人只需扫描磁卡即可,可拿着临时车票的乘客却要在乘车后将车票塞进出闸槽,以便回收,循环利用。真是设计精巧。   正想着,那人突然道:“小姐,请问您去几楼?”   我“啊?”了一声,无意间迎头对上那人的目光。   不得不承认,他有着与好听的声音匹配度极高的外形。一米八五的个头,黑色的PU里是一件浅蓝色的牛仔衬衫,衬着他俊朗的五官。而此刻,一双明眸正似有深意地盯着我看。   “没关系,你去几楼,我帮你按。”可能是看到我手上紧紧握着的行李箱拉杆,再加上自己离电梯按键比较近,那人又善解人意道。   “……14”,我略显尴尬地收回目光,之后,再无他话。   电梯门终于在他按下“14”键之后缓缓合上。第一次,我是如此讨厌高科技,它会让人变得愚蠢。   自顾不暇的我当然没有留意到,在那人帮我按下“14”键之前,它就已经是亮着的。   “叮——”电梯在14层停了下来。   我落荒似的逃出电梯,却在看到小姨惊讶的目光后,再次陷入尴尬境地。   “任樾言?你怎么来了?靖宇没跟你说直接去‘东家’吗?”隔着我,小姨直接对我身后同在电梯里出来的人道。   “就是靖宇让我过来接你们的,他今天机上有点事,待会直接过去。”   我留意到,那个叫“任樾言”的人用的是“你们”,而不是“你”。   小姨仿佛这才看到我,脸色立刻晴转多云:“解语,7分钟了!你从一楼坐到这里居然用了7分钟,期间还挂掉我三个电话!”   小姨对我,真是尽了长辈的责任。从中学起就开始辅导我的学业,高三那年更是无微不至。每天中午无论寒来暑往,都坚持给我送饭,可营养也不知吃到哪里去了,一年下来还是那么瘦。终于在高考那两天,我用实力证明营养都补到脑袋里去了,是所谓好钢要用到刀刃上。我能考上G大,军功章上就有小姨的一大半。   而我对小姨,既有对长辈的依赖,又因两人年龄相仿,还夹杂了一份深厚的革命友情。很多事情,比起父母,我更愿意对小姨说。   所以,面对小姨的“训斥”,我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反倒是在担忧:要是被小姨知道我不会坐电梯,这种级别的弱智错误,足以让这个尖酸刻薄的女人嘲笑一星期的!   “那是……因为,嗯我……”我结结巴巴地开了口,脑子里还在飞快地想着一个能说服得了小姨的理由。   “因为她刚好看到我跑过来,就等了我几分钟。是吧解语?”说话的人是任樾言。   他的亲近让我有些意外,却并没有感到不适。听小姨说,这次去“东家”聚餐,就是为了给我接风,对于我,他可能早有耳闻,这也不奇怪。   奇怪的是,任樾言竟朝我不动声色地眨了下眼,仿佛在说:放心,我会帮你保守秘密。   我一愣,原来他早知道我不是在等他啊,原来他早知道我不会坐电梯啊……完了完了,这下人丢大了。   可小姨关注的重点却不是这个,而是那声亲切的称呼:“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   任樾言却并不觉得有什么失礼的地方。我猜测到,他和小姨是同龄,都长我几岁,跟着小姨叫“解语”肯定不会错,总不至于也叫我“小侄女”吧,这不摆明了占我便宜。所以,即便任樾言听出了小姨语气里略带警惕的质疑,也没有面露尴尬,还是一副沉稳平静的样子。   倒是我先沉不住气了,抢先道:“就刚刚在电梯里。”让秘密永远成为秘密的最好方式就是,牢牢掌握话语的主动权。   可任樾言却并没有想要张口的意思,只是嘴角噙着一抹好看的微笑,无声地接过我手上的行李箱,随着小姨往前走。   进门的一瞬间,我再次吃了一惊,啧啧,资本家就是资本家。房屋装饰以白色为主,客厅被一个博物架从中间隔开一分为二,接着厨房的那厅用作了小饭厅,剩下这大半厅被小姨改成了娱乐室,跑步机,投影仪,台球,麻将桌一应俱全。   小姨直接忽视掉我瞪得浑圆的眼睛,穿过走廊,隔着门把我的行李箱滑进去:“你住这间,被单枕头都是新换的,直接住就行。”   任樾言也径直走向厨房,不一会端出三杯白开水,递给刚在沙发上落座的我们,然后自己也拿起剩下的那杯在小姨旁边的空位上坐下来。整个过程自然地就像是这所房子的男主人,在招待如约而来的客人。   出发前的等待并没有我想象中的沉默和尴尬,而是被小姨和任樾言拉家常一样的聊天填满。这倒令我很是惊讶,朋友间不需要寒暄的开场,这样的情况就只有一种解释——他们之间非常熟悉。   果然,后来小姨告诉我,他们从初中起就一直是同学,连同小姨的男朋友师靖宇,三人关系一向要好。   “东家”是一家颇负盛名的高档饭店。在这之前,我只来过一次。那天是我最好的朋友顾蔓的生日,我们学校研究生院的学长顾明远在“东家”包了一个大包间为蔓蔓庆生,也就是那天,他们两人好上的。   想起蔓蔓,如果计划无变故的话,后天早上我们应该能在LA碰头,开始为期半年的实习生涯。   我们的学校G大是北京城人文社科类最一流的百年老校,实践和学术氛围一样的浓厚。大四上学期,除了完成本专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学分修习外,我和蔓蔓还分别完成了汉语言文学和国际金融的双学位课程,并双双以不错的成绩通过了考试。而本学期,管理学院的学生按规定进入校外实习阶段。实习单位大都是与G大有教学实践合作的政企单位,其中不乏有各个行业的翘楚,比如LA。很显然,只要你实习期间表现的足够优秀,毕业后人家的大门自然优先为你敞开。而实习单位是由管理学院王书记按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分配的。我和蔓蔓作为HR专业最出色的的学生,自然被分到了大家公认的最好的实习单位LA。   等我再回过神来,车已经开到了“东家”。包间是师靖宇提前订好的,此时他正含笑着为花氏拉开大门。   师靖宇,北京最大的航空公司,飞国内线的机长。   这是我第二次见他,他还是给人一种不可亲近的威严,只有在看到小姨的时候,那张千年不变的扑克脸才会露出一点点人类的微笑。可这点小小的缺憾并不影响我对他的好感,因为他和小姨一样,都长了一张惊心动魄的颜。   我对长得漂亮的人,一向宽容度极高,正验证了书上的一句话:人长得漂亮,自然容许有些自己的矜持和骄傲。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章   大抵是今晚的人比较多,任樾言找车位花了一些时间,再进来已经是十分钟以后的事了。刚一推门,就听见小姨正在跟我介绍今晚的来宾。   “喏,樾言你已经认识了。”说着,小姨的头朝推门而入的任樾言一点,接着道:“还有个叫莫凌的,高中时我们就是同学,现在和靖宇他们也是同事。再者就是LA的人资经理(主管招聘培训与开发),你未来的上司——何远,大学时还追过我呢。”   “咳……”正在喝水的师靖宇猛地呛了一口。   我顿时有点同情这个男人。人前他是威风凛凛的机长,不苟言笑,但随便笑一笑,就足以令日月失色;人后却甘愿做一个女人的裙下之臣,这不正是能屈能伸的大丈夫行径吗!这般分析下来,我不由对师靖宇肃然起敬。   小姨却不以为意地继续研究她的水钻指甲:“只有那个女的,叫什么晶的,我没见过。”   “王晶晶。”平复过来的师靖宇顺口接道。只是话音刚落,脸色就变了。   “哦,对啊,是王晶晶。记忆力真不错,怎么考试从来没有考过樾言呢?”   “我去催菜。”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看来,深谙这个道理的任樾言选择了后者。   “我也去。”师靖宇紧随其后。   两人刚一走,屋里冰点般的气温迅速回升。小姨悠闲地夹着开胃菜,仿佛刚才制造冰点风云的人不是她。   我看得一时出了神,因为小姨绝不是那种没心没肺一味索取的人。她认定的爱情是建立在一个两端平等的天平上的,任何一方既不一味的付出,也不一味的索取,没有谁是谁的宠儿,谁是谁的奴隶。而师靖宇不解释的态度不仅仅怀着清者自清的骄傲,也在赌着他和小姨之间长久以来建立的信任。显然,他赢了,也或者,是他们双赢。   大约十分钟后,等师靖宇和任樾言再进来时,带齐了所有的客人,期间菜也上的差不多了。   “好了,人都到齐了,咱们开始吃吧。”师靖宇略尽地主之谊地说道。当然还不忘介绍我。   只是,一个从未走出校门的大学生,面对一群在各自领域内颇有成就的社会精英,不紧张是说大话。所以,现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对着满桌的美食大快朵颐。   小姨是时尚圈的,借口听不懂专业术语渐渐退出了聊天。我知道,其实她是怕我一个人插不上话无聊。   “有中意的吗?莫凌也行啊。”小姨边给我夹菜,边颔首笑道。   我一愣,马上就明白小姨不喜欢那个王晶晶,因为刚才莫凌也介绍说那是他女朋友。   我苦笑:“别闹了小姨,这都是你同学,我还是个学生。”年龄差似乎大了点。   虽然小姨没有听见我咽在肚子里的后半句,但她还是很快抓住了重点:“你是在提醒我辈分问题,还是年龄问题?”   没等我反应过来,小姨抓住众人话题的空挡,娇媚的女声就如改革春风般吹遍了神州大地:“何远,以后我小侄女就交给你了,你可不许欺负她。”   桌子底下,我狠狠掐了她一把,这算什么?相亲大会?对象还是我素未谋面未来近半年工作的老板?虽然何远是个青年才俊,但看着也30好几了吧,比我爸也差不了十岁啊!   刚才那下因为震惊的确下手有些重,小姨疼得眼泪都冒了出来。可人精就是人精,脸上依旧笑得风和日丽,万里无云。   听闻,何远忙举杯和小姨的碰了一下,笑道:“放心,你侄女就是我侄女。”   额……一瞬间石化的应该不止我一个。这人情商太低,怪不得当年没追上小姨。   显然,小姨也发觉了:“你想的美!”   “其实,解语要是不想去外企,到我们单位也不错啊。”声音来自于我斜对面,师靖宇右手边,是任樾言。   对上他眼睛的那一秒,我便再无坚持的勇气。他的眼神很特别,HR专业的我即使能在里面读到温柔,包容,冷静,真诚……起码十余种感情,却都被他的黑眸晕成一潭,化作深邃,分辨不出他所要表达的究竟是哪一种。   这样的人太可怕,如果他再学点心理学的话,完全可以通过眼睛任他所需地传递任何感情,控制你的情绪和思绪。幸好,他是个机长。我匆忙将目光移开。   “呦,解语?才见过一面就亲热上了?”莫凌一副戏谑的口吻,却酸得身旁的王晶晶一挑眉。   “任樾言,这么快就挖墙脚了?”何远也搀和道。   “是啊解语,要不你就去做空乘吧,靖宇在那我也放心。”小姨不知是真的放心,还是在气那个情商低的何远。   师靖宇也正色道,但语气里略带有附和的成分:“原先我就跟桐遇商量让你过去,但后来听说你想去外企,就把这事搁下了。樾言,你机上还收人吗?”   任樾言放下酒杯,明明回的是师靖宇的话,眼睛却看着我:“收是不收了,但解语过来,没有问题。”   什么是一语激起千层浪,这次我算是见识了。任樾言话音刚落,众人就起哄起来,尤为王晶晶笑得最大声。可我听来,更像是一种看不起人的嘲笑。   莫凌则完全没察觉到自己女朋友的这番心里变化,只贫道:“樾言,我看你是上赶着去给靖宇当侄女婿啊!”   何远也笑道:“排队排队啊!等人在我这实习完了,你再下黑手。”   ……   虽然学校里一直不乏男孩子的追求,他们或含蓄或直接,但被拒绝后就再也没有骚扰过我。换句话说,都在我可以控制的范围内。而像今天这种情况,众人合力把你推向风口浪尖,已经远远超过了我的可控范围。到底是单纯的学生,几句话就把我的脸说红了。   可早已脱离了校园环境,并且很好地适应了复杂社会生活的小姨,显然不能理解我此刻的心情:“你们抢什么,还得看解语怎么说。解语,你说呢?”   这个雪球终于滚到了我手里。好吧,我拿出壮士断腕的气魄,从果汁里抬起头,尽量平静的看向任樾言,如同我看不穿他一般,我也不想轻易被他看穿我此刻的紧张:“多谢你的好意,但实习单位是学校分配好的,我们学生做不了主。”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矛头无一例外再次指向任樾言——原来所向披靡的任大机长生平居然也会有被女人拒绝的时候。   而此刻,难得的,我在他眼睛里只捕捉到一种感情——失落。   两个小时后,服务员送进来最后一盘水果拼盘,大家酒酣饭饱,空姐王晶晶提议道:“咱们来玩真假游戏吧。”   众人也觉无事,便一致同意。   几轮下来,东家不管在他们之间轮到谁,都没有输过,看来都是游戏老手。   我是大学时才接触这个游戏的。通过观察发言者的语言、微表情、微动作,判断他讲话内容的真假。   刚开始,我并不得要领,只是按照管理心理学专业课老师教的理论知识生搬硬套,去揣测别人的内心。但蔓蔓就不同了,她不仅能及时抓住对方肢体、语言、神态上的破绽,抽丝剥茧,跟着迅速而准确地判断真假;反之,还能灵活运用这种心理,逆向思维,故意表现出对方所期待的神态去迷惑他们。总之,蔓蔓这种人不仅能识破别人的伪装,更擅长自我伪装。而我仅仅练就了第一层。   这一轮的东家是莫凌:“上次在浦东吃饭,服务员一盘清蒸龙虾上了30分钟愣是没上来,最后我一拍桌子,把老板叫了过来,摔了一搭啤酒,大叫‘龙虾不要了,单子也不清了!’然后带着弟兄们就走了。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此语一出,大家都在沉思。因为听小姨说,莫凌平时说话就有点言过其实,但他的脾气也确实不好,一时间还真说不准这事的真假。   只有王晶晶眨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娇嗔道:“假的,绝对是假的,你不结账,老板会让你走人?净瞎吹!”   “真的!”小姨一挑眉,就是要跟王晶晶唱反调。   “理由?”莫凌接道。   小姨一听,心里便有了底,故作暧昧道:“因为我了解你。”   王晶晶果然正中下怀,气得连假睫毛都耷拉下来,只拿眼睛狠狠剜着莫凌。因为小姨,她惹不起。   “莫,到底是不是真的?”师靖宇开口救了场。   莫凌一点头:“我自罚一杯。”说着,便将面前的红酒一干而尽。   “到我了。”小姨就跟没看到王晶晶那张越来越青的脸似的,给了我一个似有深意的眼神:“你们当中,有人喜欢我小侄女。”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刚罚了一杯酒的莫凌不愿意了:“犯规犯规!人家都是说自己,你怎么说别人,这不算啊!换一个!”   “我说的就是自己啊。你没听见‘我小侄女’吗?”   “这个算擦边球,我先猜……真的。”师靖宇马上配合道,说罢,还拿目光看看身边的任樾言,不知是在暗示他,还是在提醒该他猜了。   任樾言大大方方地接过:“我猜也是真的。”   “我猜假的!”莫凌当然要跟小姨对着干。   “假的!”王晶晶也不耐烦道。   接着,众人把目光看向了我。   我尴尬地笑了笑:“这个……我就不用猜了吧。”   “那怎么行,你又不是东家,当然要猜!”莫凌使坏道。   如果微笑可以杀人,那么莫凌已经在我的笑容里死了几百回了。   “我猜是假的吧。”我硬着头皮道。   “这该怎么弄?没人知道真正答案啊。”猜过“假的”之后的何远说了话。   “这还不简单?服务员,拿四根笔和四张纸。”既然擦边球是小姨打的,聪明如她,自然一早就想好应对之策。   说话间,高效的服务员就拿齐了东西。   小姨将纸和笔分给在座的几位男士:“如果你们当中有人喜欢解语,就画对勾,否则,就画圈。你们背过去写,写好后放在抽纸盒里。”   “好!这主意不错!”何远率先背身写了起来。   接着,师靖宇、任樾言、莫凌跟着照做。   片刻,小姨打开纸盒,将纸条倒出来。看时,有两个圈,两个对勾。   “凌,是不是你?”王晶晶吃酸地问道。   莫凌瞅了纸盒一眼,不以为意道:“这里面当然有我写的。”   小姨却是最大的赢家:“喏!刚才猜‘假的’,快点自罚一杯!”   游戏又闹了半个钟头,我们才三五成群地出了饭店,这才发现,外面竟然下雨了。本就拥堵的街道,现在变得更堵了,汽车一串串塞的跟糖葫芦似的,开车或者打车回去肯定是不行了。   “要不先去我家吧,反正我那也大。”离家最近的小姨建议道。   尽管王晶晶还在闹脾气,但众人都觉得不错,便买了4把伞,两两结伴,过了条马路,就到了。   回到家,王晶晶吵着要吃水果,莫凌非要打麻将。于是,协商之下,留师靖宇、何远、莫凌,还有王晶晶凑一桌,余下我们三个步行去了附近的超市。   水果卖场在二楼,小姨推着手推车,上了电梯。我紧跟其后,接着,任樾言也跟了上来。   半人近的距离,我很快觉察到他身上那股迷人的古龙水味,不由地做了个深呼吸。   现在虽然已经是春天,但很多水果都还没下来,超市倒是有一些反时令的水果,可价格都贵的吓人,也就自然过滤掉一大批顾客。   我是“无产阶级”,目前一切开销几乎都要花小姨的钱。虽然以我们的关系以及小姨的经济实力,确实没有替她省钱的必要,可我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劳动最光荣,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花别人的钱总是可耻的。   所以,在任樾言礼貌地开口问我喜欢吃什么水果时,我飞快地扫了一眼价签,找出最便宜的那个,笑道:“橙子。”   任樾言微笑着走过去,取下一个保鲜袋就开始挑橙子。他的手指非常漂亮,又细又长,皮肤上没有多余的褶皱,只有右手的指尖上结着薄茧。   我不好意思站在那里闲等,也帮忙挑。   直到收银台付账时,小姨才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任樾言主动接过她手中的推车,走到最前面,小姨也没什么反应,似乎对任樾言买单的行为已经习以为常。   回去的路上,雨小了很多。任樾言提着东西走在后面,我跟小姨走在前面。   刚一进门,何远便喊着小姨接场。公司有急事,何远不敢怠慢,连钱都没拿就匆忙走了。   现在赋闲的就只剩下我和任樾言。我有些尴尬,趁任樾言洗水果的空档,偷偷逃回卧室收拾行李。   等我收拾好房间再次出来,已经是11点之后的事了。期间,任樾言还给我送了一个刚买的40多块一斤的青蛇果,我寻了半天,还是没找好第一口金咬在哪,终是一叹气,供在床头柜上。   娱乐室里,那两对小夫妻还正打得热火朝天,任樾言只是坐在师靖宇身后安静地观战。见到我,抬头冲我一笑,拉开身边的椅子,我识趣地过去坐下。   麻将我也会一些,但从未上过正式的牌桌,过年时也就是陪长辈们练练手,凑个牌搭子。   这会儿看师靖宇不动声色的淡定样子,纤长的十指翻飞间,该碰的碰,该吃的吃,其他人连摸牌的机会都没有,而对面王晶晶的柳眉拧作一团,还有莫凌微微皱起的俊眉,小姨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便明白,今晚的赢家是师靖宇。   果真,王晶晶一摔牌:“不干了!”原因就是钱都被师靖宇赢光了。   这空姐脾气大,众人哄不住,又不想散,师靖宇只能无奈地起身:“解语,你来接吧。赢了是你的,输了算我的。”   “可是……我不太会。”我也实在不愿意这个时候说出如此扫兴的话,可这是实话。但很快,就有人帮我想好了法子。   王晶晶笑道:“不是还有任樾言嘛,让任大机长给你指挥着呗。”   小姨白了她一眼,宁可让任樾言指挥,都不让他直接上,她还真是输怕了。   任樾言见我依旧为难,便安慰道:“放心,有我呢。”   打了一轮之后,我才明白,他们打的是会儿牌。   任樾言坐在我右手边,帮我看着牌,该出哪张,什么时候出,他都帮我算好了。几圈下来,我不是赢的杠底花,就是会儿调,这种高超的赢牌技术,是我为数不多的5年牌龄中从没遇到过的。   有时我都怀疑,任樾言是不是有透视眼?否则他怎么知道出一张会儿皮六饼,对门王晶晶就会捡呢,她捡之后又必定会打出五饼给我点杠,接着我就在尾巴墙上揭起最后一张七饼,推了牌。   说也巧,今晚给我赶牌的总是上手小姨,而给我点杠的总是莫凌夫妻,我再次严重怀疑是不是任樾言抽老千了?当然,这么怀疑的不止我一个。   “樾言,你不要老让解语在那磨指头,也给人家个机会出牌啊。”王晶晶捏着腔对任樾言开了炮。   任樾言大方一笑:“好。”然后,好看的手指在我面前的四张牌上轻轻一点:“这两对,随便拆一张。”   这是一对一万二万的嘴儿,和一对一条二条的嘴儿,半天了都没有接到第三张牌。   我将食指在牌沿上滑了一圈,最后定格在一条上,抬眸询问任樾言,他只轻轻地一眨眼。   我打出一条,小姨碰,我再接,是三万。天呐,神了!不由和任樾言相视一笑。   “还打不打了?公共场合注意影响!”莫凌咂着嘴,正欲继续冷嘲热讽,却被小姨剜了一眼,乖乖闭了口。   我慌忙红着脸打出二条,小姨再碰,我揭牌,是会儿,又赢了。   最后的战况是,我坐上后的二十圈下来,赢了十五圈,莫凌赢了三圈,小姨和王晶晶各赢一圈。   清完场后,王晶晶又哄着看电影,我实在熬不住,就先去睡了。只是第二天起床时,被吓了一跳。   镜子里的人头发有点乱,牙膏也挤多了,泡沫都掉到了下巴上,跟眼袋一样。   我半合着睡眼,拿起梳子,胡乱梳了两下,取下手腕上的黑皮筋,熟练地扎起一个蓬松的丸子头,拖着拖鞋朝厨房觅食。   路过卧室的时候,似乎听见房间里手机响了一下,但能分别出那是微信的声音,便没去管它,继续拖着沉睡的脚步,朝厨房走去。   “早上好。”一个清亮却不失温柔的男声突然在头顶响起。   我顿时睡意全无!不断放大的瞳孔里呈现出的竟是任樾言那张俊颜。   “早……早上好。”我木讷地回应着,心里却平地一声雷:他怎么会在这?难道我还在做梦?可为什么梦见的是他?Oh No!我一定是疯了!   任樾言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解释道:“我下午4点的飞机,桐遇说你……不太会做饭,所以就留我在这儿做半天保姆。”   尽管任樾言小心地措着辞,我也不难想象小姨的原话是:“她除了开水泡面,什么都不会。”   说话间,两杯豆浆,两份夹着煎鸡蛋的切片面包就摆在了桌前。   餐桌上,任樾言很礼貌地等我先动餐,自己才拿起豆浆喝了一口。   家里的暖气开的很足,我虽然只穿了一套毛绒睡衣,可脸颊还是染上一层绯红。嗯,一定是暖气的原因。   “你是学什么专业的?”任樾言突然开口问道。   “管理。”我怕表述不清,又赶紧补充道:“人力资源管理。”   任樾言表示尊重地点了点头,又问道:“可我听桐遇说,你还选修了汉语言文学,并且是个网络作家。”任樾言的语气不是在向我确认,而是在肯定。   我赶紧将嘴里的面包咽下,解释道:“不是作家,只是个写小说的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章   其实,我心底里很不愿意别人知道自己这个身份,更不情愿向任何人解释这个事情,尤其是向任樾言这种有正经工作并且事业有成的人。因为在我的潜意识里,写小说并不算一个正经工作,只是自己的一种兴趣爱好而已,而我并不愿将自己的这个爱好曝光于大庭广众之下。   可任樾言却似乎很感兴趣:“写的什么?我可以看看吗?”   我一愣,天呐,他是认真的吗?可我写的是言情小说,受众自然不是男性,更不是一个早过了青春期的成熟男性。   “算了吧,我小说的读者群不是你,你……不太适合。”   “怎么不适合?你是觉得我老了,读不懂你们90后的文章了?”有时候,他洞察人心的本事还真是让人毛骨悚然。   被人当面戳穿了心思,我只能讪讪地否认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觉得,你那么忙,就不用浪费时间在这些无聊的事情上吧。”   任樾言放下手中的杯子,突然认真起来:“我自觉还是一个可以妥善管理好自己时间的人,而且,我并不认为这是无聊的事。”   我从没想到会是这样一种答案。在我的生活里,只要遇到自己不想面对或者继续的人和事,总能找出各种各样让人无法拒绝的托词,敷衍了事。可是今天,用这招来应付任樾言显然失败了,败给了他的认真。   “嗯……有一本叫《愿得一人心》。”我无意识地拨弄着发梢,有点语无伦次,“是个穿越的故事,民国。”   “好,我会看的。”   早饭过后,任樾言提议一起看电影,但影片却是我选的,是个韩剧,叫《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   拉上厚厚的窗帘,投影仪打在电视墙上,我们两人舒服地窝在沙发里,进入效果跟电影院不相上下的家庭影院模式。   故事如题,比悲伤更悲伤。男主K在得知自己身患绝症之后,一如往常地和女主Cream过着平静的生活,并且帮助Cream寻找值得她托付终生的人;影片最感人的部分莫过于最后半个小时,看似不明就里的女主实则一早知道K的病情,而且采取了和K同样处理的方式——隐瞒,所以整个故事就显得双重悲伤。K在身心交瘁的寻找代替他的人,Cream在全力配合K的表演,并在K离世后随他而去。   观影室昏暗的光线更加剧了这种悲情效果。末时,我对着屏幕泪如雨下:“如果我是Cream,我会不顾一切的嫁给他,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钟。”   半晌,任樾言接道:“如果我是K,也会选择同样的做法。他的爱很伟大。”   “为什么?难道相爱的人不应该在一起吗?哪怕只剩下最后一天,也应该相守在一起度过。”   任樾言却看向我,眼睛里却是我看不懂的东西:“但如果明知道自己的结局,还要赔上自己心爱女人一生,这样的在一起,还不如提早放手。相爱不一定相守,只要爱的人过的幸福,那自己就是幸福的。”   “可最后Cream还是死了,还是跟着K走了。”我不甘心,眼睛追着任樾言走向窗户的身影,“那他们之前的那些牺牲不就白费了?”   任樾言拉开窗帘,又将窗户打开一条细缝,这样低沉的空气让受过专业训练的他都有些招架不住。背对着我,他开了口:“没有白费。起码,他们都走的很安心。”   2点多钟吃过午饭之后,任樾言该走了,我跑回卧室换衣服送他。他在客厅等着,没有拒绝。   拿手机时,我留意到一条未读的微信,是早上小姨发来的:“我上班了,任樾言下午的飞机,所以我就留他给你做饭了,晚上见。”哎,如此温馨提示,我要是早看了也不会吓一跳。   走出房间,任樾言已经穿好了外套,目光在我身上一滞:“这身很适合你。”   我低头看了看他的称赞,只是一件宽松的长款浅咖啡色开衫毛衣,里面一件黑白条的内搭,被驼色格子围巾盖去大半,下面一条蓝色小脚牛仔裤,塞在白色绿边的雪地靴里。   我抬头笑道:“谢谢。”   地铁站离小姨的住处很近,大约十分钟的路程。   我一直把任樾言送到地下站里的入口。这一路上,他从没开口叫我回去,这种感觉就好像以后我们再也不会见面了。不过想想也是,他是小姨的朋友,比我大6岁,又是个机长,这次只不过是凑巧跟师靖宇吃饭,才有机会认识的,以后还真的是天南海北,各置一方了。   进站前,任樾言终于转过身:“那我走了。”   “嗯。”我点点头,不再去猜测这次他眼睛里盛满的是什么,因为我总是猜不透。   “再见。”   “再见。”   3月的阳光慵懒地附在大气层上,偶尔探出个小脑袋,却足以令路上的行人为之一振。   蔓蔓眯起眼睛,冲暖阳灿烂一笑,抬脚迈进LA的写字楼。   LA,美国著名IT行业。自第三次科技革命以来,一路稳步前进,21世纪初一跃成为全球IT业的龙头老大。6年前,LA在中国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城市设立了多家分公司,凭借多年对中国市场的跟踪分析,今年年初年利润产值位居中国外资同行类企业第一位,一直是众多名牌高校毕业生梦寐以求的最佳职业发展地。   “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前台小姐亲和的微笑,让蔓蔓紧张的心情放松不少。原本紧紧攥着简历的右手,也渐渐舒展开来。   “您好,我叫蔓蔓,是G大管理学院的实习生。”很好,继续保持微笑,蔓蔓暗暗在心里给自己打气。   “顾小姐您好,我帮您向总监确认一下,请您稍等。”   “谢谢。”   蔓蔓慢慢退回到前台旁边的休息区,安静的站着。裁剪合体的宝石蓝套装,包裹着她玲珑有致的身材,淡淡的一层职业妆,让本就精致的面容更显得神采奕奕。蔓蔓站在休息区的短短2分钟,就吸引了来往7位男士的目光。   “顾小姐,您久等了。何总监让您现在到3楼HRD办公室报到。祝您好运。”   “谢谢。”   进了电梯,蔓蔓才感到僵直的脊背传来的酸痛,原来她还是紧张,尽管从映在电梯内壁上那张精致得近乎完美的面容里,寻不出任何蛛丝马迹。她总是那么擅长伪装,差点连自己都被骗过。   进门之前,蔓蔓收到我传来的简讯:“别担心,我在里面,何远是自己人。”   “Come in!”声音从屋里传了出来,可何远却没有从办公桌上抬起头。   我得空赶紧朝蔓蔓一眨眼,示意她一切安好。   蔓蔓莞尔。   “何总监您好,我是G大的顾蔓。”说着,蔓蔓大方地将简历双手递给何远。   何远却压了下去,并没有核查,似乎对蔓蔓很放心。   虽然只是个小小的动作,却被蔓蔓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劳资双方的信任就这样无形地建立起来。   发了工作牌,何远又亲自做了个简短但具体的入职培训。总结下来,百分之三十的内容是“在LA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剩下的百分之七十则是在讲“企业文化”。简单地说,就是“洗脑”,让你从心底里接受并且践行某种价值观。   我们两个刚出校门的大学生,自然被何远忽悠的一愣一愣,顿感“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当下立志——“为人民服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何远的目光却越听越暗淡,似乎有什么东西走样了。   从办公室出来,我和蔓蔓便分开了。   LA是大企业,分工明细,做HR的不需要多面手,只要求术业有专攻。蔓蔓由于有国际金融的专业背景,直接被抽调到了薪酬管理小组,紧靠企业的核心大树。我的心理学成绩不错,再加上何远的默许,得偿所愿被分派到了招聘小组,是HR里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第一环。   我的直接主管,也就是招聘主管,是一个二十□□岁的漂亮女人——贝拉。   高高盘起的头发,一身干练的黑色职业套装,还有那张完美得像是分分钟补上的妆容,都彰显着这个女人强大的气场。   踩着5厘米的细跟高跟鞋,我有些不适应,每一步不得不踏的小心翼翼,才能勉强维持平衡。可是不穿又不行,我一米六六的身高,再加上5厘米的高跟鞋,还是矮了贝拉整整半头,而贝拉仅是LA女性员工身高的平均水平。这是一个“巨人”的王国。   正在前面走的贝拉突然停了下来,我来不及刹车,险些撞在她背上。但为什么最终还是刹住了车,我事后总结道,是被她强大的气场给震了回去。   “花解语。”贝拉转过身,语气和人一样没有任何感情。   我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得罪过她,连回应“嗯”的勇气都没有,只剩双眼呆呆地仰视着这位摸不清路数的女上司。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   9点的人力资源部还不是很忙,闲散在开放办公区的同事可以将走廊上经理训斥新人的这一幕尽收眼底;再想想自己当初也是这么过来的,便更不愿假以援手,以示“公平”。这也是LA强悍的美式企业文化之一。   贝拉在胸前交叉双臂,借着身高优势或者本身强大的气场,居高临下的睥睨着我:“G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资优生,尤以管理心理学和演讲与口才专业课成绩最为突出,虽然厌恶薪酬管理与绩效管理,却还是获得了90多分的优异成绩,并且选修了汉语言文学专业,成绩依旧可圈可点。你在骄傲什么?”   “嗯?”我没有想到,贝拉不仅熟记我简历上的学生成绩,甚至连我个人喜好也了如指掌。看来年纪轻轻就坐上经理的位置是有原因的。只是……她好像对我很不友好。   不等我回答,贝拉接着道:“你很擅长考试,总能抓住老师讲课的重点,这是因为你心理学学得不错;可为人任性骄傲,随心所欲,习惯逃避问题而不是迎难而上。你在骄傲什么?”   我被呛得彻底愣住了,不争气的眼泪开始在眼眶里打转。   贝拉的话字字珠玑,好些年没有被人如此彻头彻尾地戳痛过了。这个下马威给的很结实。原本以为有何远的照顾,能安稳度过实习期,可现在情况显然不是这样,我们之间还隔着一个招聘经理——贝拉。   恍惚间,我听到贝拉离开前附在我耳边说的最后一句话:“在外企,最严重的行为之一就是越级,我想你应该清楚。五分钟后,到会议室集合。”   贝拉的话我听明白了——不要妄想找何远帮忙,这是越级!   而蔓蔓那边,情况和我天差地别。   “蔓蔓,这是近五年LA的薪酬明细表格,包括公司基层、中层还有部分高层。规矩你懂。”HRD(主薪酬与绩效管理)办公室里,顾明远近乎宠溺地看着坐在他对面精明干练的蔓蔓。这些年,她成长的更成熟了。   “放心。”   面对这些平日只在教材案例里被一笔带过,现在却完完整整放在她手心里的核心机密,蔓蔓贪婪地吸收着,简直不想移开眼睛。甚至没有注意到已经从办公桌后走出来,站在自己面前的顾明远。   “现在,我在你面前已经是个透明人了。”顾明远移开蔓蔓手里的数据,迫使她转移注意力,“蔓蔓,你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对我敞开心扉?”   蔓蔓笔挺的脊背突然一僵,脸上却还保持着较好的微笑:“明远,我一直就是这样的啊。”   顾明远褐色的眼眸里划过一丝苦涩。两年了,他们在一起两年了,他一直对蔓蔓掏心掏肺,倾其所有,哪怕只能换回她多一次的注意,多一分的微笑,他就知足得像个孩子。   可是最近,他却渐渐变得贪婪起来。他是一个事业有成的成功男人,却在感情上一贫如洗,他渴望得到蔓蔓更多的关注与关心。可每一次的热切期待,回报他的总是淡淡的苦涩。蔓蔓心里有一扇门,他敲开了,却进不去。   蔓蔓起身,踮起脚尖在顾明远嘴唇上轻轻一吻,踩着7厘米的高跟鞋摇身出去了。   顾明远苦笑,她总有办法让自己甘之如饴的闭嘴。   当我推开会议室厚重的大门,才明白,贝拉的刁难才刚刚开始。   椭圆形的乳白色面试桌前,坐着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大学生,不难看出是个求职者;面试桌后,HRD何远正居其中,挨着会议室大门的左手边坐着贝拉,靠里的右手边坐着一个我不认识的胖女人。   我一愣,马上意识到,迟到了。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五分钟前贝拉在走廊上跟我分手的时候,就是正要去面试现场,那时的时间该是刚刚好。可贝拉却故意告诉我五分钟后集合。   果真,贝拉冷静的声音穿透我的耳朵:“迟到了五分钟,下次注意。”   下次注意?呵!多么法外开恩啊,我在心里苦笑。   何远的脸色略微有些难看,我低着头径直走向会议室的最里端,那里才是我的位置——贫农。可现在,我的位置上居然还坐着一个人,也就是说,我只能坐再靠里的那个位置——贫下农。   贝拉的提问精准凝练,难度层层递进,显得既亲和又有专业水准,彻彻底底、完完全全把那个面试者征服了。何远和那胖女人不约而同地朝她流露出赞许的目光。   虽然贝拉的个人素养远在平均线之下,但专业素质还是让我默默在心里给她点了三十二个赞。我只能拼命的记,只恨不能多长出几个脑袋几只手来。   相比之下,我身边的这个“贫农”就显得淡定多了,跟着贝拉精彩的提问时而点头,时而在笔记本上记上几个重点,寥寥几笔,却句句抓住要害,甚至还抽空照顾了一下某个“贫下农”。   面对从天而降的笔记本,我是这样形容当时的感觉:就像是一口气吃了十几个大包子,正噎得印堂发紫的时候,突然有人递来一瓶矿泉水。   只是“谢谢”还未道出口,脸上的笑容就在对上“贫农”那张脸的时候僵住了——莫非辰。   三年前,我还是G大高中部的学生,和莫非辰一个班。   为了提高升学率,我们学校高中部每年都要按成绩重新分班,可三年来,不管怎么分,我和莫非辰始终都在一个班——A班。   虽然两人都是文科生,但还是要学数学。高三时,我的数学成绩并不好,150满分我只能考到120,而莫非辰每次都能轻轻松松得到140分。所以年级上就出现这样一个怪现象:年级第一的总分总比年纪第二的高出近20分。这20分,就是差在数学上。   一向任性又骄傲的我自然不肯服输,于是常常在夜里,窝在被窝打着手电筒分析试卷,找出考题背后考察的知识点,查漏补缺。   有时,班里偏数学科目的男生,也会主动把自己整理的笔记给我看。这在当时那个龙争虎斗的A班,是一种非常珍贵的、可歌可泣的壮举。所以,为了弥补对这位同学的亏欠,我也会主动把自己整理的地理笔记借给他看,男生当即泪如雨下。因为地理真的很难,对他们来说。   终于,在高三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我的数学考到有史以来的最高分137分,而莫非辰那次,只有135分。虽然仅仅只高了两分,但我的虚荣心还是得到极大的满足,整个一寒假,都精神抖擞,神清气爽。   直到有一天,我跟几个朋友去唱K,半途出门上洗手间,在洗手间门口,我看到了莫非辰,身边跟着那个曾经借给我数学笔记的男生,还有一个清清瘦瘦的男同学,他们一同进了男洗手间。   男女洗手间只有一墙之隔,他们的声音就跟魔咒一样,飘进我的耳朵。   “诶胖子,你不觉得蹭非辰这顿受之有愧吗?”   “怎么有愧?”   “非辰,你还不知道啊?花解语为了感激他,还把自己整理的地理笔记借给他看了,那可是我们伟大的地理啊!要不他这回地理能考进前十?!”   “非辰非辰……你听我说,是花解语硬塞给我的,我不要……多不给人家面子啊!”   “切!她硬塞给你?!你怎么不跟她说那数学笔记是非辰的啊!”   “我也想啊,是非辰不让我说,是吧非辰?”   “嗯,这事就算了,以后不要再提,尤其是……”   “不能在花解语面前提!我们懂!”   当时的我很任性,很冲动,做了一件到现在想想都觉得瞠目结舌的事。   我发疯似得冲出洗手间,拦在他们面前,所有人都愣住了。   “莫非辰,你以为你是谁,谁稀罕你的施舍?留着你的同情心给别人吧,我不需要!”我怒气冲冲地指着莫非辰的鼻子。   那时,我们有很多地方都是一样的:一样的年少,一样的优秀,一样的倔强,一样的骄傲。   “我施舍你什么了,你有什么地方值得我同情?”莫非辰双手环臂,语气中满是鄙夷和不耐烦。   突然觉得视线被什么东西模糊了,却还是不肯罢休,我甚至听到自己的声音在颤抖:“我都听见了,是你让他把笔记借给我的。我能考出那样的成绩全凭我自己,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哼,少自作多情,我没有让胖子给你什么笔记,是你听错了。还有,你考的怎么样的确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因为——你从来都不是我的对手。”最后一句话,莫非辰说得很轻,但却化成做重锤,狠狠敲在我心口上。   两个小时的面试,我听得不知味,好容易送走了总监,提耳领会了贝拉的“一个小时后把今天上午的面试总结email给我”的中心任务,我近乎小跑着夺门而出。   交完总结,我活动一下酸痛的脖子,起身摇晃到茶水间。   淡绿色的墙壁和外面办公区黑白灰相间的风格完全是两个世界,我捧着刚泡的普洱茶,坐在紧挨着巨大落地窗的靠背椅子里,轻松地呼出一口气。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章   阳光融进玻璃,散发着股股暖意,实在是太舒服了,我不自觉地合上了眼皮。   不知眯了多久,一股熟悉的味道渐渐笼罩而来。尽管过了一个寒假,可它留给我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这辈子恐怕都忘不掉。   猛地张开眼睛,果然,眼前这个西装笔挺,或许能通过这幅皮相倾倒众生却骗不了我的人,正是莫非辰。   自动忽视掉我一脸的警戒,莫非辰不请自来地在对面坐下。不得不承认,他穿西装的样子还真像书上说的:玉树临风,衣冠禽兽。   “老朋友见面,你就打算这么一直盯着我看,还是继续在心里面骂我?”莫非辰端起咖啡悠然地喝了一口。   “咳……”我被刚送进嘴里的茶猛地一呛,莫非辰绝对是故意的故意的,找准了我喝茶的时间。   “我没有。”傻子才会承认呢。   “解语,这么多年了,你觉得你能骗过我吗?每次你心虚说谎的时候,左手总会不自觉地磨嘴唇。”   我一愣,缓缓移开嘴唇上的手指,尽量显得不动声色,云淡风轻,可这不过是在安慰自己。莫非辰是什么人,我最清楚不过,在他眼里,我根本就是透明的。   多说无益,反正说什么错什么,做什么也错什么,我干脆起身离开。“逃”是我的强项。   莫非辰的魔音却从身后传了过来:“对了,贝拉让你到她办公室一趟。还有,她的脸色不太好。”   我脚步一滞:“谢谢。”   实在想不出我才到人资部不到半天的时间里,做了什么让贝拉大动肝火的事,除了刚才的“迟到”和面试总结。   面试笔记是我照抄莫非辰的,他速记和抓重点的功力自然不在话下,再加上我职业写手的语言文字组织能力简直可以说是让这份面试总结如虎添翼。所以,唯一能让贝拉挑毛病的地方就是“迟到”。可天知道,这事真不怪我。   果真,我猜的一点没错。一进门,贝拉就义正言辞、面不改色,不带一个脏字地纠正了我“懈怠的时间观念”。   正所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谁让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呢,这个哑巴亏我只能自认倒霉地吃下。末了,还要毕恭毕敬地向组织保证同样的错误绝不二犯。   中午吃饭的时候,终于和蔓蔓在餐厅碰了面,我便将今天上午的遭遇跟蔓蔓大致说了一遍。谁知蔓蔓听后,非但没有安慰我,反倒恨铁不成钢地数落起我来。   “你呀,就是儒弱,活该被欺负!这事怎么不跟何远反映?”   我知道蔓蔓的脾气,嘴巴虽然毒了些,但心肠总归是好的。哪次遇事不是先把我骂个狗血淋头,再贴上几副管用的虎皮膏药。这些年磨练下来,我的脸皮也跟着学厚了,早就对她的尖酸刻薄习以为常,甚至感觉对的时候,还能跟她切磋几句。   “怎么反映?口说无凭的,人家会放弃跟随自己多年的HR经理而相信我一个报到不到半天的实习生?况且,你又不是不知道,职场最忌讳越级,尤其是外企,我可不想混不到半天就搬箱子走人。”   蔓蔓白了我一眼,显然不屑于回答我第二个问题,但其实那一眼也算是答案了,我立刻知趣地一抿嘴,表示全听您老指示。   “我又不是让你去告状。实习生每天不是都要交一份工作总结吗,你把今天贝拉通知你开会晚五分的事以时间记录的方式写进总结里,比如说你们开会的时间是9点整,你就写贝拉通知九点五分开会,不要掺杂个人感情,就像一个时间轴将今天你做的所有事情串起来,何远一看自会明白。”   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可还有一个疑问:“那发给贝拉的那份呢?按哪个写?”   “你傻呀!如果你还想再听那老女人给你讲时间观念的话,就如实写好了。”   我一寻思,是这个理,不过这不成背后捅人家黑刀了嘛,到时候万一何远找贝拉一谈话,那我铁定逃不了。便将这个顾虑告诉了蔓蔓。   蔓蔓却盯着我胸口看了半天,看得我脸一红不自觉伸手盖了上去,这才幽幽地开了口:“都说胸大无脑,可你胸也不大啊,怎么脑袋还是小的跟个叉匙一样?”   贫归贫,蔓蔓还是给我讲明这其中的是非曲直,听到我一愣一愣,却很是受教。   “人家一堂堂的HRD整天不是运筹帷幄就是香车美女,会跟你一个跟他没有半毛钱利益关系微不足道的实习生身上发生的鸡毛蒜皮的小事斤斤计较?就更不可能因为这个去兴师动众地质问与他加官进爵或者安全退休息息相关的HRM贝拉的责任了。所以,你这份总结的价值就在于,给他一个暗示,表明你的清白。如果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又铁面无私的上司,必定会对你的数据上心,以后他就可能派助理群发日程安排Email,如此一来,日后你就可以避免像今天这种不必要的陷害。”   “那要是他没有你说的那么心思缜密铁面无私呢?”   “那你就自认倒霉咯!不过,这就需要你平时多下些功夫,和周围的同事搞好关系,从他们那里得消息。总之,万事小心,先平安度过实习期拿到实习证明再说。”   一说同事,我倒是想起另一件事,忙向四周看看有没有熟人,确定没有后,才低声开口道:“你猜我今天碰见谁了?莫非辰!”   蔓蔓也多多少少知道些我跟莫非辰经年累月的陈年旧账,只被她简单概括为:棋逢对手,欢喜冤家。所以现在听到这件事,蔓蔓倒没有很惊讶,反而觉得一切都是缘分使然,迟早的事。   “他还跟我一个部门!”我又加重了语气。   蔓蔓终于不舍地从卤肉饭里抬起头:“所以呢?”   所、以、呢?以蔓蔓的智商不可能不理解我的意思啊:“你不觉得莫非辰一个经管的学生出现在HR部门很奇怪吗?”   “乍一听,还真是觉得奇怪(我赶紧配合地点点头),不过转念一想,也不足为奇。莫非辰喜欢你这件事,估计是除了当事人——也就是你之外,人尽皆知。有你的地方自然就会有莫非辰。”   我在心里苦笑,他喜欢我?呵……如果那也算喜欢的话。   那是过完年的新学期开学。   “解语,莫非辰的笔记本你还了没?”教室里,我的同桌小黎问道。   “还没,正打算现在去。”这是寒假开学的第一天,我就迫不及待地想要把这碍眼的东西物归原主。   “那让我去吧。”小黎笑嘻嘻地蹭着我的胳膊。   我知道,小黎喜欢莫非辰已经很久了,这个机会我正巴不得送给她呢:“好。”说着,将书包里的笔记本拿给她。   可十分钟后,小黎却满脸惊慌地跑了回来:“解语怎么办啊,我送给非辰的情书忘写名字了!”   我埋在练习册里,连头都没抬,不以为意道:“那就再写一份。”   “可是……可是……我是夹在笔记本里送过去的。”   当时我只觉浑然一震,身体里所有的血液似乎一瞬间都冲上天灵盖,猛地直起身:“你说什么?”   “哎呀,都是我一时糊涂,现在可怎么办啊!非辰八成认为那是你写的了!”   小黎也知道那时我跟莫非辰的关系,针尖对麦芒,一触即发。   我腾地从凳子上站起来,这件事必须解释清楚。径直走到莫非辰座位前,尽量放低声音,因为此时教室里还有不少同学在自习。   “那封信不是我写的。”   莫非辰从书里抬起头,瞥了我一眼,声音不高不低,正好够教室里所有的同学听到:“是吗,想着你也不会自取其辱。”   我发誓,如果当时再用力一点,我的指甲会全部扎进掌心的肉里。连瞪他的必要都没有,我坚决地转身,感受着背上一道道灼人的目光,走出教室。   这就是他对我的爱。   这人还真是不敢想,一想他就来。直到蔓蔓笑着跟莫非辰打过招呼,我才回过神。此时,莫非辰已经在我旁边坐下。   大家虽不在一个学院,但都属于学校里长得漂亮成绩又拔萃的那类人,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所以平日里接触的机会自然就多,比如说校庆策划节目、资优生培训等等;再加上我和莫非辰是旧识,而蔓蔓又是我学校里最好的朋友,三人自然而然就认识了。   莫非辰坐下后并没有搭理我,而是和蔓蔓聊了起来,这让蔓蔓有些受宠若惊。在颜控这一点上,蔓蔓丝毫不输我,这也是我俩能手拉手一起愉快玩耍以及蔓蔓接受顾明远的原因之一。   见他俩聊得都是薪酬账目上的一些事,我不便也不想插嘴,便在一旁默默吃饭。幸好不过十分钟,莫非辰就起身离开了,否则我非得把盘子刮出原材料不可。   蔓蔓笑道:“呦,您这胃酸消化的可真快,盘子一会就见底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章   我抬起头,一本正经道:“这叫积极响应组织号召——光盘行动,你懂不懂!”说着,朝蔓蔓晃了晃手上跟餐盘一样干净的勺子。   蔓蔓哧地一声笑出声来:“这里是外企,组织那一套在美国佬这儿可不管用。要想生存,还得学学人家莫非辰。”   “他怎么了?叛变了?”   “哈……”蔓蔓白了我一眼,显然不屑于跟我玩这种低级的文字游戏。   尽管我自己更愿意认为是蔓蔓自知我是学汉文的,斗我不过。当然,这种自欺欺人又一厢情愿的想法,我也只敢在心里想想,过把干瘾。   蔓蔓接着道:“知道人家刚才来找我什么事吗?”   我摇摇头,刚才刮盘子刮得太专心,还真没听太清楚他们具体说什么,只大致知道是关于薪酬报表。可这干他招聘方向的什么事?   也不管我是真没听见还是装不关心,蔓蔓神秘道:“他问我借近两年公司专员到总监级别的薪酬报表。”   我一惊,如醍醐灌顶,立刻会意。怎么跟蔓蔓关系这么好,我就没想到近水楼台先得月呢!   在外企,一个人所有的价值和地位都明明白白地体现在薪酬上,而HR偏偏又是一个和各个部门都要打交道的职务。如果能事先搞清楚在这个公司里,哪个部门、哪群人是核心大树,换句话说,就是最能为公司挣钱的,那么以后遇到他们,也好适当应对,避免吃不必要的亏。说白了就是告诉你,这里谁跟你一样,谁不能小觑,谁得捧到天上。看来这莫非辰真是越来按越猴精了!   看我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蔓蔓低声道:“就知道你短路,东西早给你发私人邮箱了,找个没人的时间再看。”   我痛哭流涕地朝她做个了抱拳状。   整个下午我都被贝拉支呼得团团转,净干些与业务无关的跑腿工作,不过看莫非辰也没闲着,被技术部叫去做了支援,心里竟莫名得到些许安慰。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还好老外的时间观念还是不错的,朝九晚六,中间一个小时吃饭时间,算下来每天正常工作日时才8小时,可后来我才发现,什么叫“正常”。   等我磨磨唧唧收拾完东西,同事们早已不见踪影。说实在的,新人上班第一天,的确应该和前辈们打声招呼搞好关系,可今天我所有时间几乎都忙着应付贝拉了,真怀疑她是故意让我脱离群众的。   打开私人邮箱,果真看到蔓蔓发来的邮件,内容很是简单,却一目了然。   原来蔓蔓并没有直接把薪酬报表整个发过来,而是单单发了份名单,将各部门主管及其以上级别人员由上到下依次排列,清晰明了,很适合我这种对数据天生迟钝的人。   正当我聚精会神研究名单的时候,反光的显示器屏幕突然映出一个人影。   我心下一惊,顷刻只觉头皮发麻,掀了一背冷汗,脑子里闪现出各种凶杀后又解尸的电影画面,双腿早已软的没了知觉。   这样的僵持不知过了多久,一道熟悉的声音突然从背后传来:“整理的很精细,但有两个人的顺序颠倒了。”   是莫非辰!我在心里深深缓了口气,顺便问候了他祖宗。但绝不能让他看到我吓瘫的样子,被他耻笑,我宁可死。   我尽量放稳呼吸,却不转身,佯装伸手去揉眼睛,实则擦去额头上的虚汗,道:“哪两个?   莫非辰靠了过来,隔着椅子上的我指着屏幕道:“顾明远和何远。”一股熟悉的薄荷香顷刻萦绕鼻尖。   我不动声色地吸了口气,又仔细看看二老的头衔,都是人资总监没错啊,要说不一样也只是分管方向的区别。难不成在LA里重薪酬轻招聘?那我岂不是也被边缘化了?随即便将我的考虑跟莫非辰说了一遍。   “那倒没有,六大模块在HR中都是平等的,相互依存,互为补充。”   见他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意思,我紧问道:“那是为什么?”   莫非辰却反问道:“你跟顾蔓关系那么好,她没有告诉过你吗?”   “你少在这挑拨离间,我跟蔓蔓关系好是我俩的事,跟顾明远有什么关系?你以为女人都得围着男人转啊!”   “我不是这个意思……算了,反正你以后留心顾明远就是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两个只要一说话,就各有把气氛搞僵的本事。可能在我们更深的意识里,将对方当做了假想敌,又或是患了被害妄想症,以至于每次见面都要分个高低胜负,斗个你死我活。   但也不全是如此。   高二秋季运动会上,莫非辰是400米男子接力跑的最后一棒。   那天的天气并不算好,阴沉沉的,随时都有可能下雨的样子,可操场上却是气氛一片火热,呐喊声,哨声,加油声……响成一片。   当莫非辰握着短棒,飞奔在最后一百米跑道上时,突然右脚崴了一下,跟着一个踉跄翻了个滚儿,狠狠摔倒在旁边的跑道上,身后B班的选手正朝他疾驰而来。   比赛并没有停止,终点就在他面前不到10米的地方。我知道,好胜如他,就是爬,他也要第一个爬过去。   可最后的结果是,他站了起来,蜷着疼得没有知觉的右腿,用左脚单脚跳着,赶在B班选手前一秒,跳过了终点线。   顷刻,观赛台上爆发出阵阵雷鸣般的掌声,可从他盯着我的目光中不难看出,他耳中一定还回荡着刚才那个激励他从地上爬起来的声音。   “莫非辰,别让我看不起你!”   敢这样说他的,就只有我了。   后场休息室,我递给他一瓶矿泉水,然后在他旁边坐下:“你……没事了吧?”   他没有回答,而是伸了伸右腿,表示还活着,和我相视一笑。   两年了,我们终于偶尔能坐下来好好说会话,但只是偶尔。   莫非辰突然提议道:“想不想出去?”   “去哪?”   “外面。”   那个时候,我们学校管得很严,每周周末回家一次,中间是不允许出学校的。   这个提议显然刺激到了我这个王牌好学生,其实好学生如果疯起来,比那些不学无术的孩子要可怕的多。   看到我重重一点头,莫非辰兴奋地站起来,拉起我的手就往外跑。   那天是全校运动会,门卫很松,我们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只记得那天他了件白衬衫,卡其色休闲裤,而我穿着碎花连衣裙。他牵着我,在细雨中一路奔跑,有些湿漉漉的长发在雨中起舞,我们都笑得很开心。   穿过闹市的马路,压过斑马线,跑向透着自由、清香的油菜花田,我们一路谁都没有喊停,只是开心的笑着,欢快的叫着。那天的花海很美,那天的我们都很美……   “还不走?”莫非辰站在门口朝我喊道。   这才发现,他已经替我关好所有的灯和窗户,只剩下我面前孤零零的电脑显示屏还亮着。我抬头看了他一眼,西服外套挂在手臂上,上身只穿了件干净的白衬衫,一时间我有些恍惚,仿佛又回到高中时代。   “就走。”我轻轻道。迅速关上电脑,抓起背包,朝回忆走去。   锁好门,并肩走在空荡的大厅,莫非辰似乎也有些异样,安静得让我不习惯,却也享受着这份难得的美好。   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们能在对的年纪相遇,他不再年少,我也不是无知,今天的我们又会是怎样的关系?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我笑了笑,摇头晃掉脑子里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这个世界本就没有如果,即便是有,那也不会是我跟他。毕竟,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虽然现在的我们都不像高中那会锋芒毕露、剑拔弩张,但骨子里的骄傲是改不掉的。其实贝拉对我的总结一点都没错,只不过真实得连我自己都不敢承认罢了。   大厅不过三五分钟的脚程,我想着事情,走得极慢,莫非辰似也心不在焉的样子,不停地瞅着门口。很快,当我收回思绪回过神来,就也明白他刚才一直盯着门口看的原因了——大门落锁了。   我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边跑边祈祷希望只是距离太远光线太暗我看错了,可上帝却实实在在地跟我开了个玩笑,真的落锁了,并且是从外面。   一时间,我方寸大乱,第一反应是小姨还在家等我,今天我要是敢夜不归宿,明天她就敢把我打包扔回家(我自己家)。   “怎么办?”我无助地看向身边跟我同病相怜的人,要不是他替我关灯善后,又等了我这么长时间,说不定他这会都到家了。心里不免有些愧疚,却也觉得侥幸,否则,现在六神无主、独守空楼的人就只剩我自己了。   谁知,莫非辰却完全没有我这般担忧:“既关之,则安之。”   “嗯?”现在都什么时候了,他还有心情逗我?   “不然呢,你有保安科电话吗?”   我摇摇头,上班第一天,连正式的入职培训都没做,哪来的保安科电话。   “不过……楼上办公室肯定有花名册!”我顿时兴奋起来,转身就往楼上冲。   却被莫非辰一把拦住,一副看白痴的目光:“楼上的大门,是你亲手锁上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章   “咣当”一声,心中某盏微弱的灯火……碎了。   LA是外企,可能是那群老外不放心我们,在每道门上都设了防盗监控系统,平时只要楼下大厅的门开着,员工凭工作牌里的芯片扫描就可以自由出入办公楼的任何地方,可一旦大厅正门落了锁,其余各小门一关即锁,工作牌就成了摆设。   我绝望地看向莫非辰,这下,可能真的要夜不归宿了。   莫非辰却突然朝楼道走去,身影很快与昏暗的大厅融为一体。我心里不禁害怕起来,嘴上问着:“你去哪?”脚下生风似地跟着他走去。   “楼道里有声控灯。”说着,莫非辰一屁股坐在楼梯三层的台阶上,这样正好可以将他的大长腿安置在底层;又将公文包横放在身旁,示意我过去坐下。   莫非辰的心是出了名的细,这个情我不领白不领,便自然而然地坐在他四位数的公文包上,一点都不觉得烫屁股。   坐下刚理好裙子,一件还带着体温的外套便将我整个包了个严实。我有些吃惊地看向莫非辰,外套的温度透过皮肤穿过心脏,顺着血液流向四肢,须臾整个人都暖和起来。   再看看他,只一件内加绒的白衬衣,就是再结实的身体也抵不住北京初春刚零上的夜温啊。手指紧扣着外套,犹豫着要不要将衣服还给他。   莫非辰的目光似是不经意地扫了我一眼,只一句便让我彻底打消这个念头:“穿着吧,像你这种身材还是眼不见为净。”   呼……淡定,淡定!可我身材怎么了,一米六六的个头,50公斤的体重可能……是重了点,但肉都长到该长的地方了啊!   我别过脸去,不再理他。   可莫非辰却不是一个看人脸色的人,从西服裤子里拿出一盒烟。(我瞥了一眼,是个不认识的牌子却有点眼熟,但看包装就知道一定价格不菲。)本以为他会点上一支,可他没有,只是放在鼻子下闻了闻。   这让我又想起一件事来。   那是大一新生寒假返校,我作为大二的学姐又是校学生会组织部副部长,迎新纳新,忙得晕头转向;而身为正部长的莫非辰却连着两天不见踪影,我气得七窍生烟,直冲男生公寓楼,(我们学校有个不成文的规定,男生止步女生公寓,但女生却可以自由出入男生公寓,前提是夜里12点之前必须离开)问了他寝室所有人,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我不甘心,从公寓出来后,我竟一鼓作气将学校27栋大楼跑了个遍,终于在中文系教学楼楼顶找到了他。   那天他也是穿了一件白衬衫、黑裤子,立在楼顶风口处,面朝还盖着白雪的校园,右手手指上夹了一根抽了一半的烟。   看到如此悠然的画面,再想到我这两天的焦头烂额,火气就不打一处来。   我三步并作两步跑上去,一把掰过他的胳膊,声音已经被寒风吞没了大半,但气势却不减分毫:“好啊莫非辰,我在部里忙得要死要活,你却在这里吹凉风,你还有没有良心?”   如果我当时肯留心观察的话,不难发现他的眉眼里全是悲伤,眼睛似乎还有些发红。可我没有,我完完全全被气昏了头,只顾着宣泄自己的情绪。   莫非辰只看了看我,又别过头去,没有说话。   其实,他如果跟我吵上两句,说不定气说着说着就消了,可他没有。这种可有可无的态度让你觉得自己就像个跳梁小丑,在圣人面前丑态百出,人家还不领情。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践踏,我不允许。   “怎么,看你半死不活的样子,是死了人吗?”我口不择言道。   莫非辰眉心突地一紧,似是被戳到痛处。   一时间,暗爽和后悔开始在我心里纠结,竟分不清两者究竟哪个更多一些。   莫非辰没有再看我,头也不回地转身走了。   我不明白,以他的个性怎么可能就这样轻易认输,这绝不是我认识的莫非辰。都说好奇害死猫,我不甘心,到处托人打听,终是无果。可是后来,那件事我还是知道了。   说来也巧,那是纳新的最后一天,我在办公室安置完器材正准备离开,却突然听到后门楼梯口莫非辰的声音。自从三天前楼顶一面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按耐不住好奇心,蹑手蹑脚走过去,却发现他正背对着走廊,站在楼梯拐角的阴影里接电话,如果不出声的话,还真发现不了这里有人。   我屏息凝神,只听莫非辰道:“他还是没回来?”   接着是一段很短的静默,电话那头应该是很简明地回答了他的问题。   莫非辰接着道:“那就不用等了。告诉我哥,明天直接墓园见。”   这次,不止是电话那头,我也静默了好一阵。   墓园?谁过世了吗?我满腹疑惑,继续听着,可莫非辰始终没再开口,也没有挂掉电话。   约摸又过了两三分钟,莫非辰才开了口,语气冰凉得让人不寒而栗:“我妈的忌日,我不希望有不相干的人去,尤其是玄秘书。可以的话,我更希望她永远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跟着便是莫非辰下楼的声音。   我一惊,忙后退一步闪进办公室,半天都没有缓过神来。   他的母亲居然过世了?难道这几天他的不知所踪都是因为这件事?那那天在楼顶,他的一反常态也是因为母亲的忌日?天呐!那天我做了什么?真想狠狠抽自己两巴掌!   待脚步消失后,我慢慢挪出办公室,走到莫非辰刚才接电话的暗处,地上一闪一闪他刚才没抽完的烟。跟他同学这些年了,我知道他并没有抽烟的习惯,可一旦抽上,一定是心情极度不好或是出了什么事。如果那天在楼顶我也能意识到这点,就不会说出那么伤人的话。   我叹了口气,蹲下去,捡起那半截烟头,发现它的味道很特别,闻起来并不呛人,反倒散发着一股淡淡的玫瑰花香。我并不懂烟,也不知道这是什么牌子,只是闻着它不由地就让我想起自己的母亲。   渐渐收回思绪,我看向莫非辰,他还是老样子,像和尚入了定一样,闭目嗅着香烟,一动不动。   莫非辰绝不是一个矫情的人,他做什么事都有自己的原因,换句话说,他从不在无谓的事情上浪费一丁点时间。如果上一次他母亲忌日是在新年开学后不久,那么也就是3月初,而今天是3月3号,难道……今天就是他母亲的忌日?   我被自己这个念头吓了一跳,如果真是这样,我该怎么安慰他?是先跟他为两年前我的出口伤人道歉,还是坦白我偷听了他的电话?或是干脆什么都不说,装不知道?   不管选择哪一种方法,都不能使我的良心好过一点。每个人都该为自己曾经的任性付出代价,但却依然要成长,不是吗?   我定了定神,深吸一口气,做好一切心理准备,待会不管他骂我也好,不理我也好,我都要为他做点什么:“我跟你讲个故事吧(他没有理我,我自顾自地讲下去)。从前森林里住着三只小松鼠,松鼠爸爸每天披星戴月为自己的妻儿找吃的,松鼠妈妈则照顾丈夫和孩子的起居,任劳任怨,看着自己的孩子一天天健康长大,就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了。可好景不长,突然有一天,松鼠妈妈生病快要过世了,而松鼠爸爸还在外面奔坡劳碌,并不知情,家里只有小松鼠一个人,他既害怕又伤心,一面抱着妈妈不停的哭,一面喊着爸爸怎么还不回来。松鼠妈妈撑着最后一口气,摸着小松鼠的头笑道:‘乖孩子,别怕,将来我们都会死,只是妈妈走得有点急。你要乖乖的,等爸爸回来。’小松鼠哭道:‘妈妈,你是不要我了吗?为什么走那么急,等等我我要和你一起。’松鼠妈妈好笑道:‘傻孩子,妈妈怎么会不要你呢,只是妈妈有些累,先到一个地方休息。孩子,你的路还很长,妈妈希望你好好走下去,健健康康成长,不要为我伤心,照顾好爸爸,毕竟他是你唯一的亲人了。’”   编完这个故事,我偷偷瞄了莫非辰一眼,他不知何时已经张开了眼睛。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他的声音是我不曾听过的低沉,竟像来自另一个世界。   好吧,该来的总会来,我决定坦白:“有一次在办公室门口,我听见了你……打电话。”   本想再补充一句“我不是故意的”,可推卸责任的话到嘴边竟变成一句惭愧的“对不起”。天呐,难道这才是我心底的声音?   “你对不起什么?真正该道歉的人现在正逍遥快活呢。”   我一时哑然,他说的应该是他的父亲。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我离这“清官”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当即决定沉默是金。   莫非辰缓了口气,显然也觉得跟我聊这些一点用都没有,便掏出火机,将香烟燃了起来。顷刻,一股熟悉的玫瑰花香萦绕鼻尖,我不禁贪婪地多吸了两口。   莫非辰似乎也很享受这个味道,但却不吸,只是看着它一点点地燃烧,缓缓开口道:“这是我母亲生前最喜欢的牌子,每次她写作的时候,都会抽上一两支。”   他这样一解释,我才留意到这是一款女士香烟,烟的体型偏细长,女人抽起来应该很优雅。再看莫非辰的样子,便不难想象他母亲抽起来绝对比张爱玲更倾国倾城,勾人心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气氛难得如此融洽,我不能浪费这个机会,将话题继续下去:“原来阿姨是个作家啊,可以拜读一下她的作品吗?”   莫非辰突然笑了笑,语气也跟着渐渐回温:“算是吧。但她并没有发表的作品,都是写过之后放在一个箱子里。”   “啊,为什么?”同为作者,虽然谈不上作家,但也明白作品发表是成名的第一步啊。难不成莫非辰的妈妈不求名利,只是兴趣使然?   “我也不清楚。有一回我问过她,她只说‘庄周梦蝶,不知是自己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变成了自己,有些东西太真实了反倒不好’。”   庄周梦蝶是一个哲学故事,说的是庄子对梦中变化为蝴蝶和梦醒后蝴蝶复化为己的事,提出了人不可能确切的区分真实与虚幻和生死物化的观点。的确,作家是一个筑梦的职业,有时候我们都太入戏了。   我道:“那阿姨的作品呢?你读过吗?”   莫非辰又点了一支烟,放在二层的台阶上,似是一个小香薰:“没有。”   “为什么?”我有些吃惊,凭莫非辰对他母亲的感情,应该对她的作品倒背如流才对。   莫非辰淡淡道:“因为我母亲跳楼自杀之前,把自己所有的稿子都烧了。”   我愣住了,这算不算窥探别人的秘密?不难想象,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作家,在烟雾缭绕的玫瑰花香里,回眸冲世人最后一笑便倾身飘零窗外,凄美而又迷离。不知道莫非辰当时看到的又是怎么样一幅画面。   “不过她的房间还在。如果你还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带你参观。”   莫非辰的话不像是在开玩笑,我微笑着点头答应。   香烟又烧了两支,我看看表,已经9点了。   胃开始感到微微的刺痛,我知道可能是胃炎又发作了。心想,再忍两三个小时,等睡着就没事了。   可这次却没那么走运,只过了不到十分钟,胃就开始剧烈绞痛,连着肠子一起,疼得我直冒虚汗。不由地拉了拉外套,将自己裹紧一些,一手在衣服里按住胃和肚脐之间的地方,上下打着圈来缓解疼痛,是所谓久病成良医。   冷汗越冒越多,渐渐地胃开始翻腾着似乎想从嗓子里跳出来。我想可能是没吃晚饭的缘故,对于正常人饿一顿是不会饿死,但对于我饿一顿完全可能胃绞痛而死。   莫非辰似乎发现了我的异样,在我耳边问了句什么,我没听清,视线也开始渐渐模糊。朦胧中感觉到,似是有人拿毛巾在帮我擦汗,还听到一阵窸窸窣窣像是拆包装袋的声音。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嘴唇突然碰到一个硬硬的东西。   “张嘴。”似是莫非辰在说话。   我费力地张嘴咬了一口,味蕾一下就醒了——是巧克力!   很快,两块43g的德芙巧克力就被我风卷残云地吞进肚子,胃痛也渐渐得到缓解。我这到底是好养活,还是不好养活?   一得口气,脑袋便开始条件反射地运作起来:莫非辰怎么会随身带着巧克力,他又怎么知道我是饿了而不是病了?连蔓蔓第一次见我这样都吓得手足无措忙打了120,难不成莫非辰还是个医学硕士?   “你怎么知道……我……”不知是我们之间对这种关心难以启齿,还是胃痛作祟,我的声音听起来竟如此虚弱无力。   莫非辰好像刚打了个电话的样子,听到我说话匆匆收了线,再看我时眼睛里竟带着一种……后悔与亏欠?我忙睁大眼睛,定睛一看,那种感觉转瞬不见。   昏黄的感应灯下,我看的并不真切,莫非辰也绝非一个肯轻易让你看穿的人,今天晚上之所以他能坐在这里跟你说这么多他自己的事,纯粹是气氛作祟,同病相怜,再加上正巧是他母亲的忌日,才让他一时开了心门。而现在,他又戴上玩世不恭的面具,将自己深深藏在厚厚的荆棘之下。真不知到底是怎样的家庭环境才能造就出这样一个人来。   想着,莫非辰又拿起手帕帮我擦汗,我忙接过来。让他服侍我?我还不想死那么快。   “记得你大一时在医务室输液那次吗?”   我一愣,马上反应到莫非辰是在回答我刚才的问题,忙点点头。我身体一向不错,能让我躺在医务室病床上输液的也只有胃炎犯了。   莫非辰似乎有些反常,我也说不上来,只感觉他有事情瞒着我,可却找不出他说话的破绽:“那天我刚好也在医务室,听到了医生说的话。”   “所以你知道我有胃疼的毛病,才会在包里放上两块巧克力,以备不时之需?”当然,这话我也只在心里想想,打死也不信他是专程为我准备的。说不定是今天公司哪个犯花痴的阿姨送的,他一时处理不及,刚好碰上我这饿死鬼借花献佛罢了。   “哦。”我表示听到了。   莫非辰低头又看了看表,突然道:“保安科的人马上就到,可以回家了。”   “啊?”我猛地吃了一惊,突然想起他刚才是打电话来着,难道就是打给保安科的?“可你不是说你没有他们的电话吗?”   莫非辰一顿:“刚问贝拉要的。”   话音落,就听见前面大门“哗哗”开锁的声音。   我突然有种如获大赦的感觉,也来不及揣测他刚才话里的端倪,几乎喜极而泣地朝可爱的保安大叔奔去。   出来时,天已经黑透了。   莫非辰不放心我一个人回家,硬要开车送我。于是我又跟他讴歌了一番可亲可敬的出租车师傅们的故事,但还是被他强行塞进副驾。除了刚上车时问我家住哪里外,一路无话。   直到小姨公寓楼下,看着我进了电梯,他才离开。   回到家,已是夜里十点十分。   我蹑手蹑脚溜进厨房,打开冰箱开始找吃的。实在是太饿了,连灯都来不及开,就着温水连吃了两大块三明治,这才有点起死回生的感觉。其实,如果能再热杯牛奶就更好了,想着便将冰箱里的大桶牛奶倒一杯出来,又摸到案台最里边,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里应该放了只微波炉。在这种情况下,微波炉就比天然气方便多了,一来加热速度快,二来噪音小,应该不会把小姨吵醒。   可等我打开微波炉盖子,才发现里面竟有一盘外带的绝味鸭脖;一摸温度,有点凉 。难道是小姨留给我的晚饭?可心里又觉得哪里不对,是鸭脖凉了,还是什么……   摸出手机,打开里面的手电筒功能,一瞬间的亮光让我很不适应,再加上做贼心虚,忙又将手电筒关上,手指划过手机屏幕时,不小心带下了任务栏,余光一瞥,除了时间,空空如也。   空空如也……我一愣,是小姨!   以前放学路上塞车回来晚了20分钟,小姨就催命似的打了不下六七个电话;可今天,我起码晚归了4个钟头,小姨居然一个电话都没有,心里迅速升腾起一种不好的预感。(这也是我的一个毛病,遇事总先往坏的地方想。)   快速打开壁灯,才发现厨房原来是这个样子。案板上的青辣椒只切了一半,还有几片碎片掉在地上;天然气上的米汤也是一种水米上下分隔状,显然刚煮上没多久就熄了火;所以微波炉里的鸭脖应该是热过之后又放凉的。现在是初春,公寓温度起码有二十六七度,食物又是放在密闭的高温容器里,鸭脖凉成现在这样,起码也得六个钟头,也就是说,小姨大概四五点的时候就离开了。   “小姨?”我喊着朝小姨卧室走去,里面果然没有人。一时间,小说里各种悲情桥段在脑中闪过,我吓得几乎哭出声来。   就在这时,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是小姨?我忙抓起来看,却是莫非辰的一条短信,问我到家了没。   现在我的心情糟透了,可身边又没个能分担的人,不得不打起精神,还得靠自己。   于是,先给莫非辰回了短信,报声平安;然后开始给小姨打电话。看厨房的样子,应该是小姨正在做饭,突然有事出去了,说不定是小姨的朋友出了事,并不一定是小姨。   我只能想着好的情况安慰自己,可希望却一点点被扑灭,因为小姨的电话没有通。   我接着不停地打、不停地打,边打边哭,把屋里所有的灯都打开,蜷在沙发里,眼睛死死盯着手机屏幕。心里暗暗定了个期限,如果到12点,小姨还是没有消息,我就报警。   11点44分,在我打了第26通电话的时候,通了!   “喂,小姨?”我慌忙抓起手机,兴奋道。   “解语?”接电话的却不是她。还不等我猜测这个熟悉的声音是谁,电话那头便自报了家门:“我是任樾言。”   我有些吃惊,可现在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忙抓住这根救命稻草:“小姨呢?”   “你别慌,桐遇没事,在机场休息。”   我终于松了口气,可随即想到小姨怎么会去机场,还不接我电话?便问道:“小姨去机场干什么?”   电话那头突然沉默了片刻,显然任樾言对下面要说的话有所顾忌。我怕他瞒我,心急道:“你不说也行,让小姨接电话。”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章   电话那头却叹了口气:“桐遇刚才晕倒了,现在还在休息……”   我一听,急了,气冲冲地打断任樾言的话:“你刚不还说她没事?你们到底在哪?”   “解语你别急,桐遇真的没事……”   这次任樾言的话也没说完,不过不是被我打断,而是被莫凌抢了过去:“别这么婆婆妈妈的,让我跟她说。”接着便是莫凌清晰干脆的声音:“出事的不是花桐遇,是靖宇!他的航班失联了!”   听到这话,我悬到嗓子眼的一颗心总算落下。师靖宇对我来说,毕竟只是个见过几面的外人,我并不能像小姨一样设身处地地担忧他的安危。   “你们现在在哪?我去找你们。”尽管出事的不是小姨,可听任樾言的语气,再加上小姨跟师靖宇的关系,不难想象小姨现在的境况。   莫凌倒是爽快,二话不说就把地址直接发到我手机上。我拿起外套,锁好门,便匆匆赶了过去。   下车后,不等我想着怎么打听员工休息室在哪,远远就看见任樾言还穿着机长的制服朝我招手。如果不是情况不允许,我真想由衷地称赞一声,这个衣架子真帅。   任樾言的耳朵红红的,看样子应该在这里站了有一段时间。我看他穿的单薄,可能是挂了电话直接从休息室出来的,心中不免泛起一股暖意,刚才在电话里拌嘴的气,顷刻间烟消云散。   “冷不冷?”任樾言边走边问,仿佛现在只穿了一件单衣的人是我一样。   我摇摇头,很想再反问他一句,但现在关心的重点显然应该是小姨和那个失联的家伙才对,便问道:“小姨还好吧?”   “嗯,莫说她已经醒了。”   任樾言走得不快不慢,和我的步调刚好一致,但我知道他是在有意等我,不由地加快了脚步。   “那师靖宇呢,有消息了吗?”其实这句话根本就是废话,要是联系上了,还用得着大伙在这耗着吗?话一出口,我便在心里后悔。   幸好任樾言并没有跟我计较,还是耐心解释道:“目前还没有,最后一次和站面联系是下午四点。”任樾言似是怕我听不懂,又解释道:“(其实我也真对他们的工作一窍不通,甚至长这么大连飞机都没坐过)我们平时出任务,每隔半小时和站面联系一次。靖宇的航班应该是下午4点30分到本站,可……”   我马上表示听懂地点点头。任樾言和师靖宇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哥们,现在师靖宇出了这种事,任樾言心里一定也不好受,怎么能再去戳人家痛处?但事实是,我已经这样做了。   这件事,如果任樾言不跟我说,那就必定是小姨,我绝不能让小姨再痛苦一次。这样想着,心里便得到些许安慰。毕竟于我,小姨是亲,任樾言是疏。   当我踏进休息室的时候,并没有看见莫凌,只有小姨一个人盖着毛毯半躺在沙发里,眼睛肿的不像样子,不知哭了多少回;素颜本就白净的皮肤,更显苍老,仿佛一下老了五岁。   我走过去,坐在小姨身边,也不知该说些什么;也或许这几个小时里,小姨已经听够了安慰的话,见我坐过来,只看了我一眼,便继续沉入一种呆滞的状态。   我从没见过小姨这个样子,平日里那么趾高气昂的女皇,现在竟憔悴得仿佛风一吹就散了。我握住小姨的手,眼泪跟着掉下来。   那个时候,我还不明白失联背后的含义,也不知道为什么小姨会是这样一副好像师靖宇再也回不来的样子。中国不是有句古话,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之前我看过一期节目,叫《灾难瞬间》,有一幕讲的是一个飞行爱好者开着自己组装的直升机在空中进行无动力自由落体表演,根据他的描述,只要把握好熄火的高度,在飞机自由落体至地面某个距离时,重新点燃发动机就可以了。可当飞机直冲云霄,还来不及进行第一个熄火步骤时,机身突然一歪,开始不受控制地飞速下跌,幸好驾驶座上安装的有自动弹出装置,将飞行员连同降落伞一同弹出机外,终于有惊无险,平安着陆。所以在我的印象里,机长是一个危险系数低、社会地位高、工资福利好的职业,蓝天白云上什么都没有,还能追尾出车祸啊。   可接下来我才发现,大错特错,电视剧看多了果然没好处,人还是得活在现实里。   大概又过了三四个小时,小姨哭得昏昏沉沉睡了过去,我也起身到外面透透气,发现任樾言也在外面大厅的座椅上,身上多了一件驼色的大衣,我跟着坐过去。   我知道现在问这些问题不太好,可又按耐不住好奇心,开了几次口,也没绕到空难这个问题上;终是任樾言发现我的异样,道:“想问什么就问吧。”   我心中又惊又愧,再次怀疑他是不是大学辅修了心理学;可机会摆在面前让我看着它白白溜走,我显然不是这么浪费的一个人:“如果,我是说如果,空难发生了,你们机长座椅上是不是有那种自动弹出的安全装置?”   任樾言看着我,表情介于发愣和好笑之间:“你听谁说的?”   “从……电视上看的,怎么了,没有吗?”   “一般没有。你说的应该是经私人改造的飞机。”   我期待他能多透露一点,接着问道:“那总该有降落伞吧?”   任樾言道:“有是有,就看你有没有时间打开。”   接下来,他就跟我讲了一个真实的例子。我听后心有余悸,同时也对他们这个职业肃然起敬。   “有一回,一个同事飞北京至海南的航线,路上不巧发动机出故障,几乎是一瞬间的事,机身就失去平衡,快速朝右翼倾斜的同时,也在飞速下坠。身为机长,飞机上所有生命都是他的职责范围,于是他和他的乘务组开始和死神争分夺秒。先将所有乘客安排跳伞,不敢跳的就由空姐陪着一起跳,终于十几分钟之后,所有乘客均已安全跳离;接着是乘务组,幸好他们平时训练有素,6个人只花了不到3分钟的时间。可这个时候,飞机已经离山头很近了,即使现在跳伞,除非风向走运,能让机长背离飞机坠落的方向,否则飞机坠毁爆出的强大热气流及机身残骸还是会让他烧成炭灰。机长没有犹豫,立刻背上装备跳了下去,可连降落伞都来不及打开,头顶的飞机便突然一声巨响,爆炸了。”说完,任樾言就陷入了沉默。   我立刻反应过来,这也就是说,在空难发生的时候,抢救顺序是:乘客、机务组、机长。机长身为这架飞机上的最高指挥,享受最大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着最重的义务和风险,他必须等所有人都安全撤离后,自己才能离开。期间,一旦哪个环节发生纰漏,比如说有的乘客不敢跳浪费了时间,一个两个三个四个地加起来,最后所有累加后果都要由机长来承担。   我似乎突然明白为什么空难这个问题是大家的忌讳。飞机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出事率低,可一旦出事,死亡率却是最高的。我暗自下定决心,以后就算再好奇,也绝不能问任樾言关于空难的事。   可我还是小看了他。任樾言是个身心素质极佳的飞行员,也是个很好的谈话者,只消沉了一会便恢复过来,继续陪我聊天解闷。   阳光慵懒地洒在地板上,我看见贝拉正穿越束束光粒朝我走来,脸上露出一种几近狰狞的微笑,看得人心发毛。   我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一定又有什么把柄落她手上了。   想着,贝拉已站到跟前,唇角一边上扬,冷笑道:“你——被开除了。”   “为什么?”我几乎脱口而出。   可贝拉的脸却一点点往后退,我一惊,猛地发现倒退的不是她而是我,正被一股力量死死地往后拽,我一时挣脱不开,又不甘心这样的结果,只能拼命冲贝拉喊:“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   我猛地张开眼,坐了起来,仿佛终于摆脱那股力量的束缚,可眼前的景象却令我大吃一惊。   没有贝拉,只有机场的休息室。我半倚在沙发里,身上盖着之前小姨盖过的毛毯,而任樾言则一脸疑惑地望着我,一手正扶着我的胳膊。   难道……刚才都是梦?抓我的人是任樾言?   我揉揉眼睛,将额前的头发顺道耳后:“其他人呢?”   任樾言收起疑惑的目光,边帮我递水,边道:“靖宇今天凌晨回来的,桐遇带他先回家休息了。”   我接过温水猛喝了几大口,只觉热流通过气管,接着是胃,然后流向四肢,才舒服地放下杯子。   原来师靖宇已经没事了,那小姨也太放心我了吧……把我一个人扔在这。正想着,偷偷瞄了任樾言一眼,只记得昨晚最后是和他一起聊天来着,难道聊着聊着我睡着了?那……我是怎么回到休息室的?是哭得自顾不暇的小姨背起比她还重了六斤的我回来的,还是……他呢?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一章   任樾言收拾好水杯,又将外套递给我。   一切发生的太匆忙了,我都没时间好好观察一下。自从上次地铁站分开以后,还是第一次见他;不过,他还是老样子,棱角分明,气质干净,像阳光一样温暖,让人不由自主地想靠近。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亲和力吧。   我不由贪婪地多看了他几眼,谁知道下次见面又会是什么时候?又或者,还有没有下次。多看一眼赚一眼。   任樾言似乎发现了我阴魂不散的目光,有些发愣地摸摸脸颊道:“怎么,我脸上有东西?”   他或许不知道,当他作出“疑问”这个表情的时候,脸上呈现的却是“呆萌”,竟能和他平日里的沉稳气质相得益彰,真是造物主的偏爱。   我笑着摇摇头,毕竟他比我大了好几岁,也还没到可以随便拿来开玩笑的关系,我只能将矜持进行到底。   任樾言也轻轻地笑了,站在沙发边低头看着我,右手微微抬起又放下。一瞬间,我竟有种他要摸我头的错觉。   如果让时间静止在这一秒也未尝不好,可上帝的信条是好事多磨。马上,我便方寸大乱。   “对了,早上你的手机一直响,是不是有急事?”任樾言突然道。   急事,我能有什么急事?从外套口袋摸出手机,刚一点开屏幕,莫非辰的名字便迫不及待地跳出来。我一数,晕,居然有23个未接电话,22个都是他打的,还有一个是贝拉。   糟了!我像条弹簧一样猛地从沙发上弹起来,撒腿往外冲,后面任樾言紧张地声音传了过来:“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我头也不回地边跑边喊:“我上班迟到了!回见!”   我以为,任樾言已经听明白我的意思了,可他还是追了出来,挡在我面前:“等一下。”   脾气一下冲上来,没看见我十万火急,有什么事不能以后再说!   任樾言却拉着我朝出口方向走,边走边道:“我开车送你,这样快些。”   额……我想我当时的面部表情一定很丰富,简直就是暴风雪转晴。幸好刚才只是腹诽,腹诽而已。   不知道任樾言飞机开得怎么样,但车技绝对一流。在导航输入目的地之后,我们几乎一路畅通无阻,他就跟掐好了点似的,每次碰到十字路口都是绿灯;黑色的牧马人在川流不息的马路上灵活穿梭,最后竟比导航预计的到达时间快了整整15分钟。   我拉开车门跳下车,跟任樾言说了声“谢谢”,便飞快闪进LA大楼。可前方战况未明,我得先知己知彼才行。   偷偷躲进一楼楼梯口,(我们部门在5楼,平时大家都坐电梯)摸出手机跟莫非辰打了个电话。   忙音只响了一声,电话那头便接了起来。连莫非辰都这么紧张,我开始渐渐预感到事情的严重性。   “你在哪?”他的语气很不好。   我压低声音道:“我现在已经过来了,就在公司一楼。现在上面是什么情况啊?”   莫非辰似是沉默了片刻,我知道他是在压着火气,先紧重要的事说,以后什么时候骂我都行。   “你现在走楼梯上来,我给你三分钟。”   “楼梯?三分钟?喂……喂?”   搞什么啊,三分钟?人力资源部可是在五楼C区!走楼梯上也只能到A区,我还得再穿越AB两区,起码也有400米吧。莫非辰究竟搞什么鬼,到底是帮我还是整我啊?   哎,不管了!我仰头看了一眼望不到头的云梯,屡起袖子,抬脚就往上冲,边跑边在心里计算:大学时800米测试成绩是3分40秒,现在折半,需要2分10秒,那么爬完五楼就只剩50秒,平均一层10秒。   1、2、3、4、5……我开始在心里默默计时,一步跨三个台阶,尽量弓着身子,放低重心,数到第48秒的时候,终于看到了五楼的安全门。   我来不及刹车,凭着惯性直接撞上去,也不管撞得生疼的胳膊,又马不停蹄地以最快的速度冲刺,远远就看见莫非辰一脸气定神闲地靠在拐角无人的茶水间门口。   当我最终呼呼歇歇在莫非辰面前站定的时候,抬腕看了看表,竟比某人要求的三分钟还快了两秒。   上气不接下气地喘着粗气,内衣已经黏在身上,很不舒服;刚一弯腰,额头上的汗便顺着鼻子、脸颊流得一塌糊涂,幸亏没化妆,否则现在非成大花脸不可。   莫非辰似乎非常满意我现在的样子,肖薄的嘴角勾起一个漂亮的弧度。   “你……你为什么……”我又累又气,喘得说不出话来,汗水划过的地方奇痒无比,我忍不住抬手去擦。   “别动。”莫非辰却道,跟着竟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我一看,还是昨晚那条,不知道他洗过没有)像美院学生擦雕塑一样,有条不紊地擦着我的脸。   我被他如此亲昵的举动弄蒙了,愣了半晌才问道:“你……干什么?”   这时,莫非辰已经收起手帕,一而再再而三地打量着我,跟着满意一笑:“效果不错,看来你挺有演病号的天赋。”   “什么病号?”   “早上我替你跟贝拉请了两小时的假,说你急性肠胃炎发作在输液。现在跟我去见她,自然越憔悴越好。”莫非辰道。   咋一听,好像是这么个理,可为什么非得让我从楼下跑上来,难道就为了现在满头大汗、面无血色的逼真效果?嗯,一定是这个原因。   可他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种手艺叫“化妆”的吗?还是……他真是在故意整我?   不过,莫非辰这招果然奏效,当然还得配合我奥斯卡金像奖的不俗演技,贝拉这才把我从黑名单里拉了出来。只是最后出门时,她看我的眼神让我很不舒服,那种似笑非笑的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   莫非辰却说我是做贼心虚,我自然毫不客气地狠狠白了他一眼,却因为这一眼,被他拖进茶水间。   “解语,你该不会是这么狼心狗肺的一个人吧。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你打算怎么报?”莫非辰靠在印花墙上,双臂交叉,悠闲地看着我道。   我也照着他的姿势,肩膀靠在旁边的壁橱上,双手环抱:“一报还一报。早上你帮我请假,刚刚你又害我跑楼梯,咱俩现在扯平了。”   “你还是那么冰雪聪明。不过,平时要是多运动运动,也不至才跑两步就喘成那样。”   好啊,果然是整我!此仇不报非君子,我记下了。   “说完了?说完我走了。”说着,我转身往门口走去。   莫非辰的声音在身后响起:“难道你不该和你的救命恩人解释一下,你为什么迟到?”   我心里冷笑一声,并没有转身:“堵车。”   我不知道的是,大概早上九点的时候,任樾言居然私自接了我一通电话。   “你在哪?”莫非辰的语气很是强硬。   任樾言愣了片刻,但依旧保持着一贯的礼貌:“解语还在休息,有什么事我可以帮你转告。”   莫非辰也沉默了片刻,再出声时态度依然强硬,更多了份警惕:“你是谁?叫花解语接电话。”   “我是她朋友。”任樾言的礼貌似乎用光了,剩下的都是习惯,“我说过了她在休息,有事我帮你转达。”   “哼,不必。让她起来马上给我回电话。”说完便率先收了线。   任樾言犹豫了片刻,还是删除了通话记录。   从茶水间出来,我看看表,11点33分,小姨应该起来了,便打了个电话,一来关心一下师靖宇的情况,二来跟她报声平安,虽然她现在也不见得顾得上我。   果真,小姨告诉我她今晚不回来了,我“嗯”了一声没多问,收了线。   毕竟现在年代不同,人们的思想跟几十年前有很大改观,某些东西看得越来越淡,而某些东西却看的越来越深。   可在这方面,我还是属于保守派,即可以接受身边的人婚前同居,自己却不这么做。   蔓蔓说,我这是旧社会老思想,应该去粗取精、博采众长、与时俱进,我只意味深长地看了她和顾明远一眼,她便立刻缄了口,只拿眼睛狠狠地剜我。   想着,屁股还没坐热,贝拉开会的邮件便发了过来,我一看时间:现在!   腾地从板凳上起来,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朝会议室冲去,同样的错误绝不二犯。   会议内容大致是这样的:公司要举办周年庆晚会,要求每个部门策划一个节目,时间限定为两周。而贝拉作为经理,(我和蔓蔓算一个部门,听老同事说今年恰好轮到我们这边出节目)公务繁多,实在抽不开身,希望有人能替她也是替整个部门完成这项光荣的任务,并保证,会为其提供一切后援支持。   等贝拉清晰而又委婉地传达过会议主旨之后,在座的6名专员2名实习生居然都沉默了。   作为完全不知门路的新人,我自认为这个时候我们的沉默是应该的,可没想到那些至少有两年工龄的专员们,也一个个低着头,装聋作哑。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二章   我心下立刻明白,这个策划案估计不是什么好差事,肯定不是只出风头那么简单。当下跟莫非辰交换了眼神,莫非辰会意地一眨眼。   贝拉一看这情形,心里铁定不乐意,可又不能直接跟我们翻脸,一时只能忍着,脸上顷刻青一块红一块甚是好看。   “我希望你们明白,这是一次很好的磨练机会,对你的协调能力、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创新能力都是一次很好的锻炼。如果不是我实在忙的错不开时间,这件事也不会落到你们身上。”贝拉继续鼓励道,“所以你们应该积极抓住这次机会,当然,这也是一个HR主管应有的担当。”   前面都是虚话,只有最后一句贝拉说到点子上了。   难不成这是对一直悬而未决的主管之位的考验?我看向对面的莫非辰,他却朝我摇摇头,示意我先按兵不动,看看别人再说。我一眨眼表示“明白”。   果真,尽管贝拉开出的条件很具诱惑力,可大家还是一副前怕狼后怕虎犹犹豫豫的样子,看得我都替他们着急。他们到底是在顾虑什么?   “花解语?”贝拉突然道。   我心里一咯噔,不会是抓我来躺雷吧。转眸看向贝拉,尽量装出一副虚弱无力的样子,仿佛早上的胃病还没好。   贝拉却丝毫没有被我“憔悴”的样子所影响:“机会难得,要不要试试?”   我“虚弱”地笑道:“谢谢经理,虽然我也很想替您分忧,可无奈最近身体不好,实在是力不从心。”   “身体不好怎么不早说?没事,我放你两天假好好休养,大后天上班再着手开始策划怎么样?”   “可是我……”我还能说什么呀,人家不仅给批了假,连康复的日子都掐指一算好了。   “多谢经理。只是……我一个人恐怕做不来吧,万一到时候搞砸,丢了我自己的脸事小,给咱们部门抹黑事就大了。”说完,目光似又极其不经意地看了对面某人一眼。   贝拉立刻会意:“可以让非辰也来嘛。听说他在学校就是组织部部长,一定很有经验。这样,这次就让他给你打下手,你们俩合作出一个节目,我可是拭目以待哦。”   我莞尔一笑,点头应下。   第一次,我竟发现和贝拉之间也会有“默契”这种东西。当然,如果没有对面某人眼睛里扫射过来的道道寒光就更好了。   书上说,与人斗直攻其短。跟莫非辰斗了这么多年,他的软肋我可是摸得门儿清,比如说舞台恐惧症。   那是大一的时候,我们两个班联合举办迎新晚会,(经管和人资是管理学院两大热门专业,时常被放在一起比较或者合作,再加上学校大礼堂租借情况不容乐观,所以时常出现几班合租的现象)莫非辰他班辅导员不知从哪里听来他会弹吉他,硬拉他上台。莫非辰脾气再大,也还懂得尊师重道,只妥协说要将他的节目安排在最后一个,辅导员欣然同意。然后,他便在礼堂第一排的位子上找到了我。   “最后一个环节加了个节目,需要你上场弹钢琴。”   我一愣:“咦,我怎么不知道?”   “临时通知的,你准备一下。曲子还是高一合奏那首。”   莫非辰走后,我总觉得心里不踏实,条件反射地觉得他是在整我,就想看到最后我一个人莫名其妙地出现在舞台上丢人现眼,便对他的话不以为意。   时间很快溜到晚会尾声,当我清晰地听到主持人悦耳的声音报出最后一个节目名字时,百思不得其解。因为节目的表演者不是我,而是经管的莫非辰。   舞台上的灯光再一次由暗转亮,正中间的高脚椅上,莫非辰抱着一把原木吉他,头顶一束暖黄的灯光照得他身形欣长,甚是好看。可吉他却迟迟没有发声。   只见他骨节分明的左手按住琴头的G和弦,右手划过琴尾,隔空撩拨;目光似是在台下找着什么,嘴巴微微张了又合。我从没见过他这个样子,竟像说不出的紧张、局促、无助。   心似被针脚猛地扎了一下,我腾地起身,从边角一步跨上舞台,直奔幕布半遮处一架白色的钢琴,手指几乎条件反射地开始弹奏。这首曲子实在是太熟悉了,我们都太熟悉了。   很快,莫非辰又恢复他一贯的骄傲自信,吉他跟上来。一段颇有新意的前奏改编之后,某人带有磁性的男中音便轻轻回荡在耳畔:   “永远不会遗忘   有你在的月光   想把写给你的歌在轻轻唱   向着夜空眺望   凌乱得很漂亮   荡漾着一种惆怅   似乎带一点忧伤   虽然很漂亮   却挡不住那凄凉   你说的永远像烟火的光芒   不能一直在我身旁   想起幸福那时候的乐章   在星空下自弹唱   多想回到曾经我的故乡   拥抱那片海洋   就像自由的天堂   想要陪着你到地老天荒   一起等白发苍苍   看着月睡了   天又亮了   我也该离开了”   ……   ……   果真,世界上最可怕的敌人是最了解你的人。真不知道如果有一天我跟莫非辰反目,会是怎样一个结局?是鱼死网破两败俱伤,还是我被他吃的连骨头都不剩?   会后,贝拉又跟我email了些节目注意事项,我点开一看,绝大部分都是废话,只有一页评分细则引起了我的注意。   中午回到家,已经快一点了,只有我自己也懒得做饭,去超市买了袋速冻水饺,就着昨天的绝味鸭脖,算是午饭。   想来,这两天半的假期(带今天下午)算是白赚,不管之后等着我的是什么,起码这两天我可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尽情玩就对了。   我可以报个团,参加一个两天一夜的短程游,也可以在家睡大头觉,把这几天严重缺失的睡眠补回来,还可以跟我志同道合的拼字好友小晨聚一聚,不知道她现在在干什么,小说更新完了没,新坑挖的怎么样了?   (每次提到小晨,我都要想起一件事来,那还是大一的时候,再有十天就是我生日,我问小晨:“我快过生日了,送我一套《盗墓笔记》吧。”   小晨从电脑前抬起头,笑道:“好呀!”   我顿时心花怒放,心知这全套《盗墓笔记》可不便宜,到时候哪怕是套盗版的我也能笑纳。   谁知,小晨掏出手机:“来,开蓝牙!”)   想着,我抓起电话,用微信朝她发了个“飞吻”的表情,不到半秒钟她就闪回我一个“萌萌哒”的表情。   我不由大喜,手指在屏幕上飞快跳跃,跟她交流着近况:“我开始实习了,有点忙,你呢?”   小晨也是个爪机王,打字速度不在我之下,很快回复道:“嗯嗯。外企实习的孩纸就是苦B,哪像我整天窝家里码字、校稿、囤肉。”跟着是一个“哀伤”的表情。   我笑出声来,回道:“得了便宜还卖乖,钱都让你赚完了,还不兴长几斤肉?!”   小晨马上发回一个“你知道什么”的表情:“这年头钱难挣啊!有的作者每个月光稿税就交了几万块,像我这种扑街的小透明,挣得连大神交税的零头都不如,还全长膘上了!”   “您还小透明,那像我这号纯种的被剥削阶级算什么?”   小晨传来一个“思考”的表情,片刻回道:“口粮。”   我“哧”地笑出声来,正想继续跟她贫,小晨却传来一条消息:“解语,我得补会觉。昨晚大通宵,刚爬起来吃点东西,现在要再去睡个回笼觉,回聊啊。”跟着是一个“吻别”的表情。   我来不及发表情,怕她下线,忙回道:“恩恩,好梦。”   放下手机,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作者是一条很孤独的路,你能交流的鲜有读者,多是你笔下的人物,通过他们传递你的思想和某种价值观。可后来写着写着,你又发现他们渐渐偏离了你当初预设的轨道,有了自己的灵魂和思想,你分不清到底是你控制了他们还是他们左右了你。就像庄周梦蝶,最后竟不知是蝴蝶变成自己还是自己变成了蝴蝶。   想着,我打开笔记本,登上自己网站的账号密码。虽然《愿得一人心》已经完结,也没有给我带来半毛钱的收益,但它却像我的孩子一样,时时牵绊着我的心。我期待能与读者们产生共鸣。   点开专栏文章,发现竟多了几条评论,大部分都是交流灌水,只有一条引起了我的注意:“如果徐少辰没有先入为主,樊天也不是日本人,承欢的选择会有变化吗?”   我看了一下称昵,是一串随机组合的数字,看来这个人并不是这里的常客。我有些起疑,他到底是谁,会是我认识的人吗?他这样问的意思是希望有变化还是没变化?   我想了想,在下面如实回复道:“无论是徐少辰的先入为主,还是樊天的情深缘浅,一切都是缘分使然。对于樊天我也很痛心,可有些人就是注定了不能在一起,他的悲剧是因为他无所求的执着;人一旦无所求,任谁也阻挡不了。正如樊天所言,承欢是他一辈子都不想拒绝的毒药。”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三章   下午的时光过的很散漫,就跟以前在大学里不上课的下午一样。我和蔓蔓两个人窝在同一个被窝里睡大头觉。虽然她一直对我这种浪费生命的做法嗤之以鼻,但每次当我盛情邀请她入伙的时候,某人又摇枝摆尾地蹭上床。   正想着,突然一个电话打进来,吓了我一跳,一看竟是莫非辰。这家伙还真是阴魂不散,都放假了还不让我好好休息。   “喂?”我好气没力地接起来。   电话那头莫非辰的心情倒是大好,非但没有计较,反而笑道:“出来吃饭,我在你家楼下。”   我一惊,当初死活就不该让他送我回家,连老巢都给敌人暴露了。忙跑到阳台去看,果真,莫非辰那辆扎眼的法拉利就停在我们楼栋正前方。   人跟人的差别还真是比人跟猪的都大,从座驾就可见一斑。任樾言沉稳内敛却不失魄力,开的是一辆黑色的牧马人;而莫非辰骄傲自大、目中无人,不知开着那辆拉风的法拉利骗过多少无知少女。   “别傻站在阳台吹风,快点下来。”   “……知道了,你等我一下。”   胡乱套了件衣服,穿上靴子,再用手抓几下头发,连镜子都来不及照便抓起背包冲下楼。   常言道女为悦己者容,对付莫非辰,刚从被窝爬起来的状态就足够了。   车上暖气开的很足,我不禁有些冒汗,可也不能在他面前脱衣服,只能先忍着。莫非辰倒是穿的凉快,只一身合体的手工精制西服,这一看我才发现,竟和他今天早上上班时穿的不一样。   我不禁问道:“我们现在去哪?”倒不是怕把我卖了,只是他这身打扮像极了要去参加什么宴会的礼服。   “买衣服。”   等等,“给谁买?”   莫非辰终于瞥了我一眼,那眼神分明在说:“也不看看自己的样子,除了你还能有谁?”我们之间就是有这种该死的默契。   我心下大叫不好,怎么也不问清楚就跟他糊里糊涂地上了车,他去买衣服的地方一定不便宜。据我乐观估计,现在他身上这身衣服,看这材质、看这手工、看这设计,应该是我三年,哦不,三十年的稿费!我、要、下、车!   “我要下车。”   莫非辰却爱答不理,车速有增无减:“放心,我不会把你卖了,只是请你吃顿饭。”   “吃顿饭?吃什么饭还要先去买衣服?等等……你不会是让我冒充你女朋友见家长吧?”话一出口,我就悔得肠子都青了。   果真,莫非辰笑得连方向盘都扶不稳,我赶紧抓了抓安全带,只听他道:“这种事还轮不到你做。不过你要真有这意愿,我倒是可以念在我们同窗多年的份上勉为其难地考虑一下。”   我满脸黑线:“谢谢!不用!”   又笑了好一阵,莫非辰才渐渐收起玩笑,解释道:“是我哥的庆功会,放心,都是自己人。”   谁跟你自己人……不过,他什么时候又冒出个哥哥,这倒是挺新奇的。   “是你亲哥?”我问道。   莫非辰“嗯”了一声,却有半秒的迟疑。如果不是十分了解他的人,还真发现不了,他就是只老狐狸。   我心下当即作出判断,以他家那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这哥八成不是他亲哥,很可能是只有一半血缘关系的家产竞争者。那待会我还是小心为妙,闷头苦吃,坚决不当豪门权力斗争下的无谓牺牲品。   大约又过了五六分钟的车程,莫非辰在一家时装旗舰店前停了下来,又是一个我不认识的牌子。当然,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我不认识它,它的店员也不认识我,纷纷笑靥如花地朝莫非辰围上去,我默默跟在他身后进了门,根本不像一路人。   莫非辰倒是熟门熟路,径直走到最后一排挂着抹胸小礼服的地方,我则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对着橱柜里模特身上一套大红色呢绒风衣流哈喇子。   可不知怎么回事,我绕着它走了两个360度,也没发现它身上的价签,又不好意思去翻衣服里的吊牌,只能保守揣测它的价格,再估计一下自己的口袋。   正想着,一套黑色抹胸长裙突然腾空出现在眼前,我一时反应不及,差点叫出声来。   莫非辰却意外地没嫌我丢人,平静道:“去试试。”   我接过礼服在身上比了比,按照它的尺寸,想要把自己塞进去,起码得再减十斤才行。   这时,善于察言观色的女店员终于发现谁才是金主的座上宾,立刻谄媚道:“试衣间在这边,我带您去。”   我却看向莫非辰,扭捏了半天才道:“太小了……”   不等莫非辰开口,店员便笑道:“怎么会?我看小姐的身材正合适呢。这件礼服是法国著名设计师Allen的新作,全球就只有这一件,非常适合小姐您这种气质脱俗的人。”   我被她说的有点不好意思,拿起衣服直冲试衣间,却不知在莫非辰看来,更像是认同后的娇羞。   十分钟后,我极其别扭地踩着店员临时配给的一双7厘米的高跟鞋,晃晃悠悠地走出来;踩到镜子跟前一看,果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   贝壳状的抹胸衬得胸型极好,腰部一段大约五厘米宽的束腰,尽显腰肢;下摆从正面开了一道膝盖靠上的分叉,走起路来让人浮想联翩。我看的有些恍惚,镜子里这个人还是那个大大咧咧的花解语吗?   “我就说吧,这身礼服就是为小姐量身定做的。”女店员笑盈盈道。   我脸一红,飞快低下头,这个角度恰好可以看见镜子里的莫非辰似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不过很快,他就又恢复一贯的趾高气昂:“不用换了,就要这件,再加上这双鞋子,和外面模特身上的风衣。打包。”说着,便递给店员一张金卡。   两个女店员马上行动起来,一个快速去扒模特的衣服,另一个双手接过金卡走向pose机;两人脸上都洋溢着同样一种表情。   我看的有些发愣,这是干什么?忙叫住莫非辰,压低声音道:“我有钱,不用你付账。你等我一下,我去拿包。”   莫非辰却拦我道:“就当是你陪我吃这顿饭的报酬。”   “你请我吃饭还要给我报酬?”你脑袋撞猪上了吧。   “当然不是。待会一切你得听我的。”   我心里“咯噔”一声,就、知、道!转身就要逃,却被莫非辰一把拉回来。   尽管穿了7厘米的高跟鞋,他还是能轻轻松松地利用身高优势居高临下地望着我:“已经晚了,上了贼船就下不来了。”   一路上,我都闷不做声,想着小说里可能出现的各种情节。像他们家这种情况最常出的就是豪门恩怨,兄弟两个为夺家产反目成仇。难道莫非辰花大价钱把我打扮成这样就是让我去做貂蝉,助他一臂之力?万一他哥跟他一样,长得还算过得去,那我委曲求全做次貂蝉也未尝不可,可万一……他哥更注重“内在美”呢?不行不行,我可要随时做好逃跑准备。   法拉利在开往城郊的马路上飞驰,莫非辰不知在想什么,也没工夫搭理我,倒也落个清净。   大约20分钟后,车子终于在一栋白色洋楼前停下来。   毫不夸张的说,莫非辰他们家可以用四个字形容:蔚为壮观。   黑色的大铁门镶着金丝边,门口是一个椭圆形的喷水池,中央有一尊圣母白色雕像;东边是一片修剪整齐的草坪,现在泛着淡淡的青色,东边则是一个方形的游泳池。别墅分三层,听莫非辰说,下面还有一个地下车库。   我故作淡定地拢拢头发,轻描淡写地“哦”了一声。   莫非辰看着我只笑不说话,半天突然道:“怎么办,我都不忍心把你送出去了。”   我心里咯噔一声,不会吧,你个卖友求荣的小人,来真的!还来不及还口,便被他强行拉进大门。   一时间,只觉金光闪闪,头晕目眩,灯红酒绿,觥筹交错。   看着这一屋男女老少,说不准都是他家亲戚,莫非辰倒是淡定,挽着我步履稳健,皮笑肉不笑。   那我呢,又是什么立场?不由地抓紧他的胳膊,生怕一个不留神他把我自己落在这,这些两眼放激光的人精我可应付不来。   莫非辰似是察觉到我的不安,另一只手轻轻在我手背上一拍,让我安心。   我猜的并不错,这屋里的长辈十有□□都是莫家的亲戚,莫非辰所到之处都是“小辰小辰”的亲切叫着,就连身边的我也跟着沾了光,直夸“男才女貌”、“才子佳人”什么的,搞得跟家长见面会似的。我只能无奈地陪着笑,脸都不知僵掉多少次,再一看莫非辰也好不到哪去,眸底不经意间划过一丝不耐烦,被我抓个正着。   我逮到一个暂时没人的空档就打趣他,莫非辰却不理会我的小玩笑,拉着我径直走向楼梯口。   “去哪?”我有些疑惑,宾客不是都在楼下大厅吗?   莫非辰脚下的步子却没有停,只微微一侧头,道:“去见我哥。”   “为什么?”我渐渐开始挣扎起来,想把手腕从莫非辰有力的大掌里抽出来,以便一发现情况不对头,撒腿就能跑。   可我显然错误估计了敌我力量对比,我跟他差的不是一点点。   挣扎了好几次无果,眼看就要上到二楼,我慌忙大叫:“你……你们兄弟相残不要牵连到我……我可是卖艺不卖身啊!”   莫非辰突然停住了,转过头,十分好笑地看着我,仿佛我刚才讲了个天大的笑话,也或者在他眼里,我本身就是一个笑话。   我却顾不得那么多,趁他一时松懈,忙警惕地死死抓住身旁的栏杆,不肯再挪半步。   莫非辰似笑非笑地从头到脚扫了我一遍,仿佛是在估量我的价钱,片刻开口道:“你想的美。”   嗯?你想的美?这是什么意思?是指我还不够资格做貂蝉,还是如他所言,我已经上了贼船,现在再想抽身已是不可能了?   正想着,莫非辰突然一把抓过我的手臂,另一只手轻而易举地将我像八爪鱼般勾在栏杆上的手掰开,拖着我往二楼最里面的房间走去。   “救……命……”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四章   房门打开的一瞬间,一股淡淡的香气飘了出来,让人不由得立刻安静下来。也难怪,这里的气氛和大厅反差太大,一个是极尽富丽堂皇之极致,一个则透着舒适恬静的文艺气息。比如,四壁的白墙,浅灰色的地板,深灰色的家具。说到家具,最惹眼的莫过于那面和墙融为一体的书柜;站在门口这里,远远望去,只觉书海泛舟、波澜壮阔,看来莫非辰的哥哥应该是个极具品味与内涵的人。   “小辰?”正想着,一声沉稳的男中音似从博物架后的内室传来。   莫非辰应了一声“哥”,便不再管我,径直走过去,消失在博物架后。   按照正常逻辑,我现在应该逮着机会撒丫子就跑才对,可不知怎么却跟着了魔似的,鬼使神差地朝书架飘去。   我理想中的家就是能有这样一面书柜墙,放着古今中外各路图书,看过的没看过的,但都是我喜欢的,我会花一辈子时间耐心读完。   随手抽出一本翻开来看,里面每一页几乎都做了批注。我挑出一段来读,大致是说这个人的内心活动,什么性格导致了他对这件事产生的这种看法,那么他的表情该是怎样的。   只见他写道:“不动声色却又难掩惊慌。”我很难想象这样两种相互矛盾的表情是怎样出现在同一个人脸上;而做这些批注的人,也就是莫非辰的哥哥,又怎么会将一个人物的心理活动推断的如此细腻?至于精确不精确,现在还不好下定论,除非我读过这本书。   “你也喜欢东野圭吾的小说?”一道极富磁性却不失礼貌的声音突然在身后响起。   我回头一看,猛吃了一惊,只觉这一定是在做梦,不……连梦里都不会这么幸运。   钟晋!站在我面前一身黑色礼服的人居然是钟晋!   关于他的资料我可以倒背如流:钟晋,内地知名男艺人,19岁时凭借第一张专辑《one》一炮而红,先后又发行十余张专辑,举办三十余场全国巡回演唱会;后将工作重心转向影视界,先后拍摄电视剧、电影作品50余部,均取得不俗成绩,包揽观众最受欢迎男演员奖,年度最佳男演员奖等数十余奖项,并连续三年蝉联各大卫视、网站年度风云人物及最具号召力男艺人;除此之外,他还热衷于慈善公益,每年定期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去年年底累计捐款2.3亿元,深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可以说钟晋在中国,绝对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见我半天没有反应,钟晋朝我笑着眨了下眼,似是在询问。   天呐……他不知道自己的杀伤力多大吗,还卖萌?   正当我如痴如醉地盯着男神看的时候,莫非辰好气没力的声音突然传来:“这是我哥。”   嗯?冒牌货?可……这也太像了吧。   莫非辰看着我脸上一夕间风云变幻的表情,嘴角突然勾起一抹讥诮,道:“莫非晋。艺名——钟晋。”   咳……如果我突然心脏病发作昏死在这里,不用打120,直接报警,罪魁祸首一定是莫非辰。   我偷偷打量着钟晋,不知刚才内心活动被他看去多少;又想到他这么出色一演员,一定看穿了,完了完了,全完了……   “别站在这了,过来吃饭吧。”钟晋笑着打破僵局,引我们往内室走去。   我小心翼翼地跟在最后,尽量不让高跟鞋发出太大声响,弱化自己的存在感。可莫非辰却是铁了心要看我出丑的样子,一把拉过我坐在钟晋正对面的位置,而他则在我身边悠然坐下。   我狠狠剜了他一眼,他倒回了我一个“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的眼神。   不过,这么近距离一看,钟晋比电视上还要瘦好多,但依然很健壮,面部更呈现出一种立体感;眉宇间似是与莫非辰有一丁点相似,但两人气质却大相径庭。还真是一母生九子,九子各不同。不过,他们是不是一个妈还不好说。   打量间,钟晋已经为我们倒好红酒,我朝他点头一笑,表示感谢。莫非辰则毫不客气地直接喝了起来。   想他在外面就是一副无法无天的样子,在家里这样也不奇怪。只是我却分辨不出,他这样的举动,是出于对钟晋的不尊重,还是兄弟之间不拘束的亲昵?   “花小姐似乎很喜欢这本小说?”钟晋突然开口道,“如果不嫌弃它是旧的,就当我送你好了。”   我一愣,顺着钟晋的目光看去,才发现原来我手里还一直捏着刚才那本书,封面手掌覆着的地方已经被手汗浸湿。   晕……这下丢人丢大了,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这时,莫非辰却不紧不慢地开了口:“我哥送你你就拿着吧。”(没敢扭头去看他的表情,单听声音也听不出什么语气,就姑且认为他是在帮我解围吧)   我朝钟晋莞尔一笑,道了声“谢谢”。   钟晋也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很早就听小辰说起你,今天终于见到真人了,还真是名不虚传。”   “咦?”莫非辰说起过我,那能有好话吗……   “跟小辰说的一样有气质。”   “咳……”有气质……长得丑的都说有气质,莫非辰还真是含蓄!我眯眼朝莫非辰横扫过去,却发现他居然脸红了!天呐,这个世界怎么了?   “花小姐你不要误会,我说的有气质就是字面含义,跟网络上你们90后说的不一样。”钟晋笑着解释道。   这下倒轮到我脸红了。看来这钟晋不仅是个出色的演员,还是个心理学高手,在他面前还是不要有那么多表情的好。   我定了定思绪,决不能丢了老花家的脸!其实,明星我又不是没见过,以前去杂志社找小姨的时候,也会碰上某个大牌明星在摄影棚拍照,只不过今天遇到一个我感冒的,没事,多吃点白加黑就好了。   “谢谢钟先生,您也比电视上有气质多了。”可一想好像哪里不对,忙补充道:“虽然在电视上就已经很帅了。”   钟晋笑了笑,不予回应,而是端起红酒朝我一敬;我赶紧跟着举杯,也不敢多喝,只抿了一小口。倒不是因为酒量不好,只是在男神面前总得注意点形象。   出于礼貌,钟晋也喝的不多,不像莫非辰,叽哩咣当地又给自己添了一杯。   钟晋看了他一眼:“都是自家人,别客气。花小姐,咱们边吃边聊。”说着便拿起手边的筷子,却没有下手,接着道:“今天的菜都是按小辰要求做的,不知合不合你口味。”   我急忙表态:“嗯,恰好都是我爱吃的。”   我说的并不全是客套话,今天这一桌菜真的都是我平时最爱吃的:红烧茄子、千页豆腐、酸辣白菜、炒年糕、手撕包菜、江湖泼辣鱼、西湖瘦肉羹……简直就是为我量胃准备的。   不说还真不知道,原来我跟莫非辰的口味竟如此相同。不,简直就是一模一样,难道……他是故意的?   我有些诧异地看向莫非辰,他却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吃的正香;悻悻地收起目光,看来是我多心了。   钟晋看我半天不下筷,关切道:“怎么,不合胃口?”   我忙拿起筷子,夹了块最近的千页豆腐,塞进嘴里:“没有,很好吃。”   “那就好。”   钟晋又露出那种蛊惑人心的微笑,我看得有些头晕,忙低头扒了口饭。   “听小辰说,你是个作家?”   听到是在跟我说话,我忙将嘴里的半口米饭咽下去,抬头道:“没有没有,算不上作家,只是个写小说的。”   “哦,什么小说?”   我犹豫了。如果钟晋也混网文圈的话,那他就是我仰断了脖子也望不到影的大神;可人家是混娱乐圈的,专演大神的作品,也就是大神的供养。那么现在,他对于我就不是仰不仰断脖子的距离了,而是差了好几个次元。给他看我的小说,岂不是关公面前耍大刀?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   可偏偏钟晋还一脸认真的样子,并不像是开玩笑,我若搪塞过去,就显得太不识抬举。况且,他也不是那么好搪塞的。   我只能实话实说道:“是一部穿越题材的小说。不过……不太适合您读。”   “怎么,嫌我老?”   咦,这对话怎么这么熟悉,好像在哪听过……不过现在也顾不得那么多,我忙解释道:“不是不是,您误会了。我的意思是,您是演员,演过的好作品不计其数,我的小说……太不成气候了。”   “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你怎么就肯定我不会喜欢你的小说呢?”   哎……跟他这种人说话真费劲,总喜欢把问题抛给我,处处掌握着谈话的内容和节奏,演员都得是心理学专家吗?   “那好吧。您在百度上搜一下《愿得一人心》就行了。”   见他认真地点着头,似是在心里默记,我忙补充道:“别抱太大希望。”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钟晋又跟我谈了些国内外已经翻拍成影视剧的小说,分析他们的写作技巧、故事架构及人物塑造上有什么共性和个性,我听得很是受益,只恨不能多长出几个脑袋,一字不落地全记下来。   直到走出莫家大门,来到地下车库,我才激动地尖声大叫,边叫边跟莫非辰手舞足蹈着我难以言表的心情。   莫非辰一副看花痴的表情,等我稍稍安定下来,才鄙夷道:“就知道你刚才的矜持都是装的。你怎么不去好莱坞发展发展,在LA多埋没人才啊!”   我“哼”了一声,拉开车门:“本姑娘今天心情好,不跟你计较。”   “唉——我说你也真沉得住气,有这么一个明星哥哥怎么不早说?”等莫非辰也坐上来后,我忙挨近他道,“你知道我喜欢他多少年了,我那《愿得一人心》就是为他写的。”说完,又不自觉地“嘿嘿”傻笑。   莫非辰拍着我的脑门,一掌把我拍回到自己座位上,发动了车:“早些年,我也不知道自己有个明星哥哥。”   “啊?”豪门恩怨?这个消息实在太劲爆,简直堪比《监狱风云》确定了男一号。   我顾不上系安全带,激动道:“怎么回事?快讲讲。”   莫非辰熟练地打着方向盘,侧头瞥了我一眼,突然一笑:“逗你呢,你还信。”   “你——!”   瞬间,刚才直冲脑门的沸腾热血都凝固了,一口气憋在胸口呼之欲出。可还来不及发作,这股气又顺着血液流窜回胃里,顶的胃一阵生疼。   我咬紧下嘴唇,想分散注意力,一手按住岔气的胃退回座位,祈祷这只是普通的胃痉挛,我还能忍受。   莫非辰似是发现了我的异样,忙问我怎么了。可现在正逢车流高峰期,他又不敢掉以轻心,脑袋在我和前挡风玻璃之间来回摇摆,模样甚是好笑,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莫非辰愣了一下:“你骗我?”   我按住胃疼痛的部分,还能忍受,便没有反驳。再想想他刚才的样子,不禁又笑了起来。   这下,莫非辰是断定了我在骗他,憋着气不再理我,只将车开得飞快。   顾及到我是这么惜命的一个人,忙拉紧安全带。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五章   回到家,已是晚上10点多。   简单洗过澡,换上睡衣,胃还是有点间歇的不舒服,翻出自己带来的医药包,倒出两片胃药就着热牛奶吞了下去,倒头就睡。   时间不知过了多久,渐渐感到自己像是被人拧成一团,骨头都变了形。胃里有什么东西一阵阵翻腾,像是要吐出来。   刚开始我以为是噩梦,可后来绞痛的感觉越来越清晰,整个身体以胃为中心,弯成一个弓形,身上热一阵冷一阵地冒着虚汗,想起来却头晕得厉害。这种感觉并不陌生,和大一那年一样,怕是肠胃炎又发作了。   我张了张嘴,想叫隔壁的小姨,喊了半天,却发不出一点生硬,喉咙干得像着了火。这时,又一阵绞痛翻滚而来,潜意识里用手使劲按住绞痛的地方,我告诉自己,必须忍过去。   那几分钟真是我人生中最漫长的时间,身体所有的感觉就只剩撕心裂肺的疼,大脑已经不能思考,似乎沉入黑暗又冰冷的黑湖底,身上所有的力气仿佛都消失了。喊不出疼,只能一点点挨着……然后便是无止境的黑暗。   再睁开眼时,天已经亮了。   我看到阳光似有若无地透过蓝色的百叶窗,洒在白瓷地板上,可却还是一点力气都没有,只是胃不那么疼了。   眼睛环视一周,不……只半周,我就看到最意想不到的一张面孔——任樾言?!   吃惊地张了张嘴,终是没发出一点声音。晕……我不会哑巴了吧?   见我醒了,任樾言眼睛里露出一种心安,扶着我的背,将我靠在身后立起来的枕头上:“先喝口水。”   喉咙早干得冒烟了,我也来不及接过,就着他的手,咕咚咕咚喝个见底。刚灌下去,便觉得整个人都清爽了许多,水还真是生命之源啊!   “你……我怎么……”完了……还是发不出一点声音,只能干张着嘴着急。   任樾言忙放下手中的杯子,道:“你别急,医生说你烧了一个晚上,可能损到声带,不过过两天自然就好了。”   医生……我这才留意到周围的环境,小姨家的窗帘是暗金色布帘,不是蓝色的百叶窗,难道……我在医院?   “怎么回事?”我用口型问道。   “今天我恰好休息,桐遇就托我到她家帮她带点东西。结果,就发现你晕倒在床边。医生说你是急性肠胃炎发作,又着了凉,才会发烧。幸好我及时发现否则……”   任樾言英气的眉拧作一团,我突然想到如果现在小姨知道这件事估计也是这种表情,是不是他们上了年纪的人都这么大惊小怪?我不由地笑出声来。   “你还笑,自己胃不好都不知道,还吃那么多辛辣东西,不是每次都能这么幸运!现在天还这么冷,晚上盖的被子也太薄,即使家里有暖气也不能这样,身体是自己的,早早冻坏了老了怎么办?”   真啰嗦……“知道了,叔叔。”我用口型调皮道。   任樾言似乎没有看懂最后两个字是什么,接着絮叨:“我已经通知桐遇了。总有人能管住你。”   O-M-G!我顿时满脸黑线,小姨尖锐的声音仿佛已在耳畔,忙讨饶道:“我错了……你跟小姨说我没事,别让她来了。”   任樾言却装没看懂口型。   这不摆明了欺负人嘛!我赌气地拉过被子盖住头顶,不再理他。   三秒钟不到,任樾言妥协的声音便隔着被子传进来:“好啦逗你呢。我已经跟她说过了,她现在也抽不开身,说最迟中午过来。你还有……3个小时。”   不过,3个小时……我可以编出一本《答小姨问》全集,足够了。看来任樾言还是挺善解人意的嘛……   慢慢拉开背角,正看见任樾言背对着我站在桌子边,微波炉嗡嗡作响,似是在加热什么东西。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香喷喷的大鸡腿。   微波炉火速工作着,不过两分钟,任樾言就端出一碗热气腾腾的东西放在被我迫不及待支好的用餐板上。   我掀开盖子一看,顿时心凉了半截,原来是鸡汤捞面,最重要的是,我没有看到一滴油,一片肉!   我双手环臂,往背后靠枕上一靠,开始赌气。这什么伙食,喂猪还得有点油水吧,为什么我就不行?   任樾言却在床边坐下,为我摆好餐具,好脾气道:“医生说了,你现在不能吃油腻的,第一顿饭最好也不要吃肉,尽量减少胃的负担。听话解语,等你好了,想吃什么都行。”   我瞥了他一眼,还是不为所动。可这时,肚子却不争气的叫了。   任樾言笑了笑,拿起筷子搅了搅汤面,哄道:“好了,看在我做的这么辛苦的份上。大小姐给个面子,好歹吃一口?”   他亲自做的?我着实吃了一惊。一来想不到像他这种人居然还会做饭,二来想不到他居然会给我做饭。综合考虑了一下,我决定给他这个面子。   低头就着他手上的筷子吃了一口……咦,味道似乎还不错,有鸡肉的肉香却没有它的油腻,味道虽然偏淡却让人想吃第二口、第三口、第四口……   很快,那碗清汤寡水的捞面就见底了。真不是我饭量大,而是这碗面实在少得可怜,两筷头就没了。   我张着口型:“我还要吃!”   “你现在胃还没好,不能吃那么多。”说着,任樾言抽出纸巾帮我擦嘴:“其实你已经不饿了,只是想吃而已。”   闻言,我摸摸自己的胃,圆滚滚的,好像是饱了。   咦,怎么他说的话总是这么有道理?难道,这就是过来人的经验,他走过的桥比我走过的路还多?不是因为他不走寻常路么……那既然如此,何不让他帮我解决掉一个大麻烦?   “任樾言?”我叫了一声,突然发现自己现在还不能说话,而任樾言此刻正背对着我收拾刚吃饭的餐具。   我耐住性子,等他整理妥当;再转过身时,忙冲他灿烂一笑,绝对比六七月的向日葵还要绚烂。   任樾言的表情却很是古怪,疑惑的眉宇下,是一双同样含笑的眼睛,嘴角自然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如果他去演戏,应该也是个很好的演员。   我打着手势招呼他过来坐下,点开手机,调至写字板,这件事还是写清楚比较放心:“帮我个忙好吗?”然后举起给任樾言看。   任樾言虽有疑惑,但终是一点头。   我将写字板清空,继续写道:“下周末是我们公司周年年会,要各部门各出个节目,你说我们部门出什么节目好?”   任樾言看得很仔细,很快领悟道:“既然是周年年会,自然是积极向上贴近公司发展轨迹的节目最好。”   有门!我接着写道:“经理说公司每年都会评选出最优秀的节目,届时领导会亲自为第一名颁发奖金。”   任樾言若有所思道:“那你有没有调查过往年获奖的都是些什么节目?”   我一愣,这还真没考虑过。   任樾言又道:“没关系,你回头可以去你们公司行政处查一下。”   行政处……我突然想到莫非辰,他现在不就在公司吗?   我忙给任樾言打了个“先等一下”的手势,然后快速翻出莫非辰的电话号码,按下通话键。   不过两秒,莫非辰的声音便传了过来:“嗯。”   我张张嘴:“帮我……我……”没有声音。   人还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的生物,能说话的时候不知道珍惜,现在突然不能说话了,才恍然能言的可贵。   那头莫非辰似是等急了,又叫了一声“解语?”   我忙收回思绪,按下挂机键。十指飞快用短信回复道:“帮我查一下往年年会获奖的节目名单,急需。”   再然后,电话那头就没了动静。我猜想莫非辰一定是去查资料了,他的行动力可比脾气好多了。   将手机调回写字板,接着跟任樾言解释道:“我托一个同事帮我在查,一会就好。咱们继续。”然后转过去给他看。   任樾言不知怎么回事,竟有些跑神。我拉拉他的衣袖,他才恍然回过神来。   “你怎么了?”我用口型问道。   任樾言笑了笑:“没事,咱们继续。”   可那眼神分明就是有事。我也就发了条短信的功夫,这么短的时间他又没出去,也没碰手机,应该不是受外界新信息的影响,那就是他自身的问题。是他刚才在这里不经意间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还是他心里一直就有事,只是在我面前不愿表现出来?刚才我分神去打听名单的事,他也跟着分神在想自己的事?   想到这,我低头在写字板写道:“没关系。如果你有事可以先走,我自己一个人可以的。”   的确,我跟他并不算很熟,算起来,这还是我们第三次见面。可似乎每次,他都机缘巧合帮了我。难道是我上辈子做了什么拯救银河系的好事,这辈子就派了这么一个天仙似的叔叔来帮我?   “真的没事。倒是你,今天不用上班?”   我一笑,低头飞快写道:“不用。领导放了我两天假。”   确定他看到之后,我按下清空键,接着写道:“那好吧。如果一会你真有什么事,不用管我,反正小姨也快来了。”   任樾言笑着点点头。可他的眼睛却骗不了我,如果我没看错的话,那是一种淡淡的心酸。   这时突然,手机震了一下。   我猜着可能是莫非辰找好了名单,点开一看,果不其然。这小子动作还真快,不仅有获奖节目名单,就连前十名节目的分数也一并发了过来。   我放到大图给任樾言看。   不多时,任樾言漂亮的嘴角便勾了起来,我知道他心中已有主意,便朝他打了个询问的手势。   任樾言边指边道:“你看,我们之前猜得没错,这些历年获奖的节目都是歌功颂德,接近公司主旋律的。(我表示赞同地点点头)不过,你发现没,各个名次之间分差很小,几乎是分毫之争。”   我顺着节目名单后面一排红色的数字看去:9.88、9.87、9.87、9.86、9.8、9.79、9.77、9.75、9.73、9.69。的确,差距很小。   我点点头没有插话,集中注意听着。   “也就是说,每个节目组的实力都很强。那么最终导致获胜的可能就不是实力了。”   我惊道(当然还是口型,不过幸好任樾言看懂了):“你是说,有人作弊?”   “这要看你们的评审制度。”   我回忆着贝拉发给我的材料,里面确实有一页是关于评分细则……   打开写字板,我飞快写道:“评审团由公司各个部门各出两个人组成,除自己部门的节目外,其余都要参评。届时会有第三方会计人员统计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最后计算出的平均分即为最终得分。”   几乎我一写完,任樾言就看完了:“这样的话,作弊的可能性就不大。”   看我似懂非懂的样子,任樾言耐心解释道:“如果有人想作弊,起码就得买通两个部门。让一个部门打满分,另一个就可以打接近满分的任何一个分数才不至于会被当做最高分剔除掉。但一般在这种和当事者每个人的利益都相关的比赛中,别说两个部门,能买通一个就得花和赛后奖金一样的价钱。这样得不偿失又冒风险的事,那些人精似的白领们是不会做的。”   哦,原来是这样……我说干嘛从小到大一碰到比赛什么的,就喜欢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敢情是这个原理。   我朝任樾言露出个赞许的目光,他会心一笑,跟着道:“解语,你相信我吗?”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六章   咦,怎么突然这样问?   “我有个办法或许可以帮你获胜,但也有一定的风险。”任樾言说得很认真,似乎天生就有那种让人信任的魔力。   我点点头。   任樾言接着道:“我们可以试试——反其道而行。”   “反其道而行?怎么个反法?”我手舞足蹈着,亏得任樾言领悟能力强。   “《孙子兵法》中曾说过,‘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予之。’这就是辩证法思想。既然历年获奖节目龙争虎斗,不相上下,那么我们要取胜,不如反弹琵琶,抓次主线。说不定那些听惯了歌功颂德的人反倒会被新鲜元素所吸引。”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一来我对LA并不了解,单凭一己之力根本想不出一个靠近LA核心发展的节目;二来即便我绞尽脑汁、呕心沥血策划出了好节目,也一定斗不过那群老狐狸(这个看分差就知道了)。可走“非主流”我在行啊,就是不知道莫非辰愿不愿意,他那么假正经的一个人。   想到这,刚才激动的心情荡然无存。   任樾言似是注意到我的表情变化:“怎么了,还有什么问题?”   我打开写字板:“你说的都很好,我也很赞同。的确,走主流路线我一定不是他们的对手。可是,这件事不是靠我一个人就能完成的,我还有个搭档,他估计……不太好说话。”   任樾言的表情不知为何僵了一下,片刻开口道:“是刚才给你传资料的那个人吗?”   我点点头。   任樾言陷入沉思,只是眼睛里一贯的温柔不见了,深得让我看不穿底。我静静等着他的答案。   “这样——你可以把这件事当着你的经理和他的面一并提出,那么除非他有正当且强有力的反驳理由,否则他必须接受。”   是啊,有贝拉在,他绝对不敢跟我使性子。   我立刻拍手叫好。   时间过得飞快,再一眨眼,竟快吃中饭了。   一想到待会小姨的责问,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刚才只顾着节目,竟把这一茬事给忘了。再看看任樾言,恰好被护士叫了出去,如今屋子里只剩我一个人,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我瞄了一眼衣架上的大衣,应该是任樾言匆忙之下在衣柜里随手帮我拿的。溜过去轻手轻脚取下来,一摸口袋,完了,果真没有一毛钱。   这里离小姨家说近不近说远不远。搁平时,让我连着跑两个来回眉头都不皱一下,可依现在的身体状况,我实在不敢做太乐观的估计,别到时候一个不争气晕在大马路上,那玩笑就开大了。所以这件事,还得靠任樾言。   余光不经意间撇到床头柜上某人落下的手机,突然心生一计。   解锁一看,居然没有密码。哈哈,天助我也。迅速朝门外看了一眼,确定没人后,手指飞快拨了我的号码,直过了五六秒才通。   来不及吐槽这忍者神龟般的信号,就听见门外任樾言稳重的脚步声。我迅速挂断电话,将他的手机复原放好,低头装作玩手机。余光瞥见任樾言将一个小药瓶放在桌子上,应该是被护士叫去拿药了。   我佯装去上洗手间,悄悄将手机滑进口袋。反锁上门之后,我定定神,毕竟做贼都是要心虚的。不过镜子里的人倒还好,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可能坏事做多了吧。   掏出手机,拨通任樾言的电话。这次倒是快,不过三秒,就听见外面桌子上手机震动的声音;接着是他走过去的脚步声,但并没有当即接起,而是走出门,可能是去了外面无人的回廊。太好了!正合我意。   不等我再多想,电话那头便传来任樾言十分悦耳的男中音(其实哪天他不当机长了,当个电台DJ也是很有前途的):“您好。”   我压低声带(这就是我的独门绝技——变声;大二时的校园歌手模仿大赛,我可是状元及第):“您好。”   可“好”字的音还没发出来,(确切的说是连“您”都是一声含糊的咕哝)浑身像通电一样一震!完了,竟忘了现在还不能说话。   任樾言的声音又传了过来:“您好?”是一声不确定的询问。   我简直悔得肠子都青了,直想一头朝豆腐上撞死算了!   匆忙先收了线,免得时间一久他听出破绽。不过这个环节虽然出了问题,但整个计划还是十分可行的。现在,我得需要一个反应机敏的人祝我一臂之力。   蔓蔓!这个人非她莫属。手指飞动短信她,也顾不上解释我现在的情况,只简单说明需要她帮我打个投诉电话,目的是把这个人给我叫回去。又一并传了任樾言的身份和号码,最后不忘嘱咐道:“他不好对付,机灵点。”   全部编完,统共花了不到22秒,这还多亏了平时的码字功底。(其实当时还有一点是我考虑不周的地方,就是蔓蔓是否有时间。不过天公作美,恰好那时是个饭点,一来她不忙,二来她随身带着手机,否则任缺一个,我都可能铩羽而归。不过后来我才知道,事情并不是这样,这是后话。)   很快,蔓蔓便回复过来一个“OK”的表情。   悄悄打开洗手间的门,挪到门口向外望了望,目光所及之处,并没有看到任樾言,想来他可能是被蔓蔓的电话绊住。   这个任务她要是出色完成,我一定给她戴冠加冕、立碑正言——宇宙巧舌如簧、能言善辩、冰雪聪明、面不改色、信口雌黄……第一人!   复坐回床上,等待总是熬人的,可我又怕露馅不敢出去瞧。如果你有过深水潜水的经历,就能体会我现在的感受,每一秒钟都扼在生命的咽喉上。   大约又过了十分钟,任樾言终于再次出现在我的视野。从他那张波澜不惊的脸上,我捕捉不到任何可用信息,蔓蔓到底成功没有?   不过他确是朝我走来:“解语,单位有事我得出去一趟,时间不长,你自己一个人……”   “去吧去吧。”我当即两眼放光,摆手道。真该给蔓蔓颁一箱小金人。   任樾言虽是满脸不放心,但还是拿上外套出去了,看来“事”确是挺急。   1、2、3、4、5、6……我在心里默数。估摸着任樾言差不多走到电梯口,我翻身下床,脚虽然像踩在棉花里似的,但还不至于晕倒。大眼扫了下周围的物品,抓起几件有用的(主要是药和随身物品),统统塞进大衣口袋,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奔楼梯。   这里是七楼,按上次测量的时速一层10秒,可现在估计得double,也就是140秒。电梯的速度我不清楚,但再加上等电梯及每层停留的时间,应该和我步行差不多。那么只要我一路小跑,一定可以赶在任樾言之前到达地下停车场。   想着一抬头,已经跑到一层楼底。我扶着栏杆喘了一会,那感觉真是云里雾里,身体只机械地执行大脑的命令,幸好发烧烧坏的不是脑子。   不敢多耽搁,我一按栏杆,凭借这一下反射回的力冲出去几步,怪不得专业短跑运动员起跑时,脚下都有一个起步器,力的作用果真是相互的。   待我呼呼歇歇地赶到地下车库,一眼便从一众华而不实的小跑中看到任樾言那辆酷毙的牧马人。穿着车间的缝隙溜过去,任樾言果真还没到。   一切都在计划之中,我靠在副驾门上喘着粗气,心算着任樾言的时间,最迟10秒之内应该出现了。当然如果电梯人多的话,还有20—40秒的富余,我开始目不转睛的地盯着车库行人入口。   果然,大约20秒左右,任樾言的身影便从入口出现,径直朝牧马人走来。   只听“滴滴”两声,接着便是一记清脆的落锁声,是他用钥匙开了门。   几乎同时,我跟任樾言分别打开副驾和主驾的门,然而不同的是,当我以最快的速度溜上副驾舒服的座椅,任樾言却呆呆地愣在原地,一手还保持着刚才拉门的动作。   但很快,他也跟着坐上来,打开空调,却没有要出发的意思。   要是莫非辰如此被我捉弄,我会知道他这样一言不发是生气了,生气自有对付生气的办法;可现在面对的是任樾言,一切都成了迷,我猜不出他到底在想什么,下一步做什么,是跟小姨打电话告状,还是直接把我拖下车抬回病房?   我渐渐收起玩笑,紧张起来。我有多怕小姨,就有多怕任樾言,后者可能更甚。   任樾言毕竟是我不了解的,他就像一汪海洋,有时泛着波光粼粼的光芒,给人温暖;有时是一面波澜不惊的海面深不见底,看的人心慌;或许还有时会掀起一股惊涛骇浪,将你吞噬。   我突然害怕起来,跟任樾言不过见了三次面,在根本不了解他的情况下跟他开这样的玩笑,现在还自投罗网地上了他的车,万一他一气之下把我拉出去卖了……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现在人贩子也都长得人模人样的。   想到这,一手慢慢伸进口袋捏紧手机,一手悄悄滑到门锁处扣着扳机,随时做好跳车的准备。   余光瞥见任樾言时,却发现不知什么时候他竟打上了电话?我晕……这么快就找好买家了?!   时不我待,我猛地扣动锁扣,咦,大锁竟被他锁上了!可怜我现在又叫不出来,只能暗自在门上下功夫。   背慢慢移向窗户,挡住手上拉窗锁的动作,有时我还挺佩服自己这种临危不乱的本事,泰山崩于前而不动。(尽管事后,当我讲给蔓蔓听时,她当即纠正道:“是胡思乱想的本事。”)   只听“噔”地一声细想,窗锁开了,可几乎同时任樾言发动了车子,跟着全车的安全锁又落了下来。   欲哭无泪啊……我心里一凉,几乎脱口而出:“去哪?”出口才发现,我竟能说话了。   任樾言也是一惊,边打方向盘边道:“什么时候好的?”   “我也是……刚发现。”   “那就好。否则一会到单位碰见人,还以为我劫持你呢。”任樾言玩笑道。   劫……持?果然被我猜中了:“单、单位?谁单位?我们去那干什么?”   任樾言没有看我(做贼心虚、做贼心虚!),缓缓将车子驶出地下车库:“不是我们,是我。既然你不想待在医院,我就送你回家。东西你不用管,办完事我给你送过去。”   “真……真的?”   任樾言好笑道:“这还有什么真假?”   “你……不生气?”   “生气什么?”   “生气……我捉弄你。”   不敢再看他的眼睛,我低头抓紧手机,无意间却发现手机上的信号灯闪着紫色的光,那是我专程为蔓蔓设的来电或短信提醒,现在亮着,说明蔓蔓联系过我。   手指划过迅速点开,是条短信:“解语,我刚才打了一直占线打不通,抱歉啊,现在突然有急事,回见。”   我一愣,顿时傻了眼,这到底怎么回事?   这时,任樾言也疑惑地问我(似是第二遍):“怎么回事?”   不等我编好理由,任樾言接着道:“你是说偷跑出医院的事?其实我本来就不放心把你一个人丢在那,现在你来了倒也好,我先送你回家。”   “那你单位那边呢?不是说有急事。”既然电话不是蔓蔓打的,就说明任樾言单位真的有事找他。   “没事,事情不大,你不担心。”   说话间,牧马人几乎飞驰到小区门口。   我的脸开始微微发烫,一种叫做“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愧疚感蒸腾得我浑身难受,头也不敢抬地跟任樾言道过谢后,闪进公寓大门,一步紧跟一步进了电梯。   直至确定自己完全消失在任樾言视线里,才双手捂着脸,“嗷——”地叫出声来。当然,我没留意到抬头右上角的摄像头,以及此刻坐在监视器前大叔那张被吓得铁青的脸。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七章   下午,任樾言没有来,倒是小姨一脸杀气地提着医院里的残留物进了门。   我立刻一副“任凭女王发落”的小受模样,接过小姨手上的东西,又是拿拖鞋,又是挂衣服。终于成功地将她的训导时间从平时的40分钟缩短到25分钟,不得不说是一次可以写进教科书的成功范例。   可事情的发展,远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顺利。   吃过晚饭不久,小姨说我是病人理应休息,于是破天荒地主动承担起洗碗的工作。   我有些受宠若惊,(要知道洗碗向来不由分说义不容辞就是我的活)更心疼小姨那副等同于我在校半个月生活费做的指甲,不知道防腐不?   一眨眼,小姨利落地起身,扭着水蛇腰哼着莺莺小调,端起碗筷进了厨房,跟着看到不看一眼一股脑全将锅碗瓢盆顺进洗碗池(一般正常人洗碗的时候,都会把带油的和不带油分开洗),真不知她平时一个人是怎么过的,难道都是在师靖宇家蹭的饭?嗯,很有可能。   再去看时,却见小姨正抬手在上面壁柜里找什么东西,翻了有一阵,似是被塞到了最里面,可还是被小姨一点点拽了出来——居然是一副还未拆封的防水手套。   我一个踉跄差点没倒在地上,亏得及时扶住桌角。   小姨似是察觉到身后的动静,叉着腰半转过身,只给我一个标志的侧脸:“你自己活得粗枝大叶,不代表别人也一样。”   我突然想起有一回我跟小晨存稿时谈论过关于“精致”的定义——事多,事稠,事妈。   反正这辈子,我跟“精致”是没关系了,却也不排斥身边的可以活得精致。可如果她的“精致”妨碍到我的生活,甚至危及到我的生命健康(我一直觉得带着那种粗苯的大手套根本不可能把洗洁精清洗干净),我就必须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跟她抗争到底。   两下屡起袖子,三步跨到小姨跟前,用我多她那6斤的小精肉将她挤出洗碗池,下了水。   小姨先是一愣,可那一下实在太短暂了,怎么看都像是设计好的,然后边摘手套,边笑盈盈道:“解语,这可是你自愿的,别说我以大欺小,恃强凌弱。”   “得了吧,我看你就是故意的,要不半天了,怎么手套还是干的?”当然,这话我也只敢搁心里想想。   小姨是天蝎女,聪明、孤傲、极具诱惑力,身上几乎涵盖了所有天蝎女的高冷气质,就连我处女座有洁癖的毛病都被她吃得死死的。用小姨的话说就是,“处女座天生就是当保姆的料。”   是所谓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还能说什么呢。   小姨拢着长发翩跹而去,留给我的是一堆盘底盘面全沾了油的碗。   事情发展到这里,本以为该结束了,还有什么比让一个刚从病床上爬下来的病人做家务更丧尽天良的事呢?答案是——有。   叮叮当当地收拾好碗筷,我觉得晚饭已经消化的差不多了。拖着双腿走出厨房路过客厅的时候,发现电视开着,小姨却不在。   正好,我一头歪进柔软的沙发,踢掉拖鞋,闭目养神。   电视上似乎正播着某个综艺节目,主持人笑得很夸张,我懒得去寻遥控器调低音量,只将手边一个抱枕盖在耳朵上。   昏昏沉沉不知眯了多久,吵醒我的是一声极其尖锐的女声。   “花解语!”   我猛地一睁眼,心脏跟着漏了一拍。每次小姨连名带姓的叫我,都不是什么好事。   而距离上一回她这么叫我,已经是4年前了。   那时我18岁,第一次跟小姨到她杂志社去,恰逢有一个模特公司租GR的摄影棚拍照。那是我第一次接触这些活在镁光灯下的人,心情无比激动,再加上小姨是GR的策划总监,都说狐假虎威,我的胆子也跟着大起来,趁拍摄中场休息时,随手拿起一架闲置的照相机跑去后台偷拍。   没想到刚走了两步,就跟正和同事谈话的小姨撞个正着,我一慌忙背手将相机藏在身后,当时只听“咚”一声巨响,接着又是一声,像是什么重物摔在了地上,一下吸引了回廊里所有人的目光。   我佯装淡定地立着不动,声音是从我这里发出的没错,可相机还好好拿在我手上啊。   只听小姨中气十足的一声:“花解语!”   我才如梦初醒似的转身看去,原来是相机前面约10厘米长的镜头不见了,再一低头,咦,脚边摔得玻璃渣子碎一地的圆筒不就是么?   O-M-G!我当即心慌似鼓,一是觉得众目睽睽之下被小姨这么喝斥十分丢人,二来我了解小姨,她只有在万分生气的情况下才会连名带姓的叫我,这个相机恐怕有点来头。   后来的程序跟我预想的差不多,我们全额付赔了那个镜头。   钱是小姨掏的,我不知道多少,只是那么爱逛街的小姨,从那之后足足在家憋了两个月。当然,每天下班后都不忘到我家对我耳提面命一番。   渐渐收回思绪,现在也确实不是晃神的时候。   顺着小姨的目光望过去,原来刚才抱枕盖着的地方放着三只购物袋。我定睛一看,不就是昨天莫非辰送我的那两套衣服还有鞋嘛,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还至于全部倒在沙发上?   小姨翘起的兰花指微微有些颤抖,跟着尖锐的声音几乎将我从沙发上掀起来:“你个败家东西!这么贵的衣服我也就狠狠心过年买一件,你倒好,一回买了三件!”   话音落,某件火红的呢绒大衣扑面而来,如果换成别的东西,我恐怕当即面目全非。   还来不及伸手扯掉脸上的衣服,小姨突然声调一变:“花解语,你哪来的钱?不会是刷我的卡吧?”接着便是一阵鞋板砸着地板呼啸而去的声音,我想该是小姨去翻银行卡了。   将衣服从头上掀开,别说,这料子还真好。刚才那一下砸下去,竟一点划痛都没有,柔得像一抔沙。应该不便宜吧……   手指翻过吊牌,个、十、百、千、万——四万六!足足是我实习月薪的23倍!怪不得小姨这番反映。   迅速爬到沙发那头,抓起那件黑色礼服,一数,又是尾号四个零。   还有那双除了跟高一无是处的高跟鞋,只是还没数完,便被小姨一把从沙发上拎起来。   “解语,你老实跟我说,你是不是被包养了?”   我脚一滑,险些从沙发上掉下去,幸亏小姨还死死拽着我的领子。   “你……你才被包养了。”   “那你告诉我,这衣服哪来的?”   “一个……朋友送的。”这个时候,还是说实话死得舒服些。   “什么朋友?男的女的?怎么会送你这么贵重的礼物?”   前两个问题倒还好说,可是最后一个,我也纳闷啊。   正在我犹豫的空档,小姨突然拿起手机,边解锁边道:“我姐(也就是我妈)的电话是多少来着?”   “诶别……我说。”我忙伸手去抢,可还是慢了一步,手机被小姨像个战利品般高高举起。   没办法,这个死女人总知道我的命门在哪。   小姨得意洋洋地在沙发上坐下来,环臂叠腿的动作几乎一气呵成。   有些人就是讨厌,连睡衣都穿的比你有气质。   我跟着盘腿坐下,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深吸一口气,便将那天的事原原本本跟小姨说了一遍。   “你是说,他带你去见钟晋,就是为了把你(这点我本想纠正,可当时小姨神色严肃,并没有拿我开玩笑的意思,也就忍了回去)或者你的小说引荐给他?”   我点点头,这也是我后来反复推敲的结果。   “可为什么呢?他为什么要帮你这么大一个忙?要知道,如果钟晋真的对你的小说感兴趣,翻拍成影视剧,那么起码你在这个圈子里可以少奋斗20年。”   20年……会不会有点多了,给我10年我也可以做到这一步的。   “可能因为……我们是朋友吧。再说对他来说,钟晋是他哥,这还不是他举手之劳的一件事。”   小姨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跟着突然神色一变,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她嘴角挂着的是一抹狡黠:“不过,这件事还是得告诉我姐。”说着又掏出了电话。   “不能告诉我妈啊……”带着哭腔,我完完全全臣服在小姨腿上,行了个大礼,“我求求你了,女王陛下,您要小的怎么着都成,就是不能告诉母后大人呐……”   “平身。”小姨的声音从头顶响起。   “嗻。”我立刻从善如流。   只见小姨翘起精致的兰花指,所指之处正是那堆天价衣物。   我不明就里地一眨眼,什么啊?   “哀家要那件小红袄袄。”   咳……《环环传》里面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贱人就是矫情。   假期的第二天,我一觉睡到快中午。   被窝哪是青春的坟墓啊,根本就是火葬场,一点生还的机会都没有。   打开手机,找出里面最酷炫的一首歌来唤醒我被烤焦的大脑,效果不甚显著。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八章   一条胳膊刚伸出来试了试温度,顿感贫富差距之大,全民小康任重而道远,革命尚未成功,前后辈们还需努力,便缩了回去。   再次醒来,就真是中午了。   手机还在被子下呜呜咽咽地唱着歌,甚是可怜。我用脚在被窝里把它夹上来,刚一点开,便弹出蔓蔓的一条短信。   “你丫死哪去了,速回电!”   滑下任务栏一看,还真有3个未接来电。   我看了看时间,11点50,还有十分钟才下班,便开始动身先去洗脸刷牙。可双脚刚一着地,电话就又催命似地响了起来。   “喂,蔓蔓。”我漫不经心地打着哈欠,接通了电话。   头有些发懵,可能是睡的时间久了,脑子有点缺氧;我挪到窗边,去开窗户。   电话那头静默了几秒,接着道:“你不会是……刚睡醒吧?”   冷风顺着窗缝蹿了进来,顿时觉得清醒了许多,脑子也跟着开始飞速运作:“把‘不会是吧’去掉。”   “没工夫跟你贫,你现在在哪?”   “贝拉放了我两天假,我现在在家呢,怎么了?”   “说话方便吗?”   我回头看看除了我空无一人的房间,点点头:“嗯。”   “你知道,为什么咱们部门的主管之位常年空缺吗?”   我想起前几天开会时众人对主管之位惧多大于求的表情,心里不觉有些发毛:“为什么?”   “因为每一任上任的主管,做不过三个月,就会离职走人。”   果真有问题,我立刻警醒起来:“离职原因是什么?”   “怪就怪在这里。按程序,从LA离职的每个人,大到总裁总监,小到专员实习生,都该在HR这里备案并注明离职原因才对。可根据我这两天查阅资料的情况,所有离职的主管在原由那一栏都写着‘原因不详’。”   “那可不可以咱们打电话,问问他们?”   “不行,我试过了,那些号码都打不通,应该是假的。”蔓蔓顿了顿,接着道:“解语,你打算怎么办?”   我知道,她指的是年会策划的事,贝拉给出的条件就是HR主管的职位。   蔓蔓焦虑的声音继续传来:“这是个死局,不管节目成败与否,你可能都无法在LA待下去。”   没错,如果现在骑虎难下、进退维谷的人不是我,还真想由衷地称赞一句真是个绝妙的死局,妙就妙在年会的性质。   年会,顾名思义是一个企业一年一度的家庭盛宴,旨在营造组织氛围,深化内部沟通,促进战略分享,增进目标认同,为新一年的工作奏响序曲。   所以,一旦我负责的节目失败,就不能简单地归咎为我个人办事能力的问题了,贝拉完全可以借题发挥,一口咬定是我不适应也不理解LA的企业文化,也就不适合LA的发展,这样的人的确没有留的必要;可如果我侥幸成功了,贝拉依诺将主管的位置给我,我也逃不过那三个月的邪门规律,等不到实习结束,就得收拾东西走人。   得!横竖都是个死。   我叹了口气:“还能怎么办,前后门人家都给你堵死了,而我——已经进屋了。”   突然很想自嘲地大笑一声,G大校史上第一个被扫地出门的实习生,我该是当仁不让了吧。   冷风顺着喉咙灌下去,凉得连肠子都直打哆嗦,我却连关窗户的力气都没有。如果我没记错的话,G大校规里明文规定,凡大四学年拿不到实习学分的,将推迟毕业或肄业。   无论哪种,都不是我一个普通大学生能承受的。   “你也不要气馁,再想想看,说不定哪道门没封严呢?”   我知道蔓蔓是在安慰我,可我却没有笑着应声“没关系”的勇气。   “你想想看,在贝拉看来,是你获胜的几率大,还是落马的几率大?”不等我回答,或者蔓蔓压根也猜到我现在根本没心思思考,接着道:“肯定是后者。所以,如果这真是她精心布置的一个局,那么她做足准备的一定是对付你失败之后的那套。既然如此,我们就可以姑且认为,只要你节目成功,就还有一线生机。所以解语,这次——你必须成功。”   “成功?谈何容易,我一个初来乍到的新人,怎么可能斗得过那群千锤百炼的白骨精。”   可这时,任樾言的一句话突然在我耳边响起:我们可以试试,反其道而行。   “对!反其道而行!”   “你说什么?”   平定过激动的心情,我将昨日在医院任樾言跟我分析的又跟蔓蔓说了一遍。蔓蔓听后,虽也觉得这个计划有些冒险,但是到如今,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   末了,蔓蔓嘱咐道:“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   “有你这句话就够了。”   匆匆吃过午饭,我便再也坐不住。我需要一个节目,一个能打动评委席中16个中国总监,4个洋人总裁的节目,并且这个节目还得是我跟莫非辰都熟悉的。   毕竟统共两周的时间来准备所有的东西,包括服装、器材、道具、音乐,以及凑出两人都空闲的时间来排练,并且不能影响到白天正常工作,是一件相当有难度的事。所以,就只能从我和莫非辰合作过的节目中找。   我拿出一张纸和一支笔,将从高中到大学,我俩合作过的节目一一列举出来,自己都吓了一跳,不带重样的居然就有整整20项;再把我的要求也写在旁边——既得出新出奇,让人眼前一亮,经久不忘,又不能忽视了那4张老外的选票(节目他们得看得懂)。   这样按条件层层筛选下来,发现就只剩下两个,还都是舞蹈。一个是迎新晚会的时候,我跟莫非辰作为大二学姐学长代表,为大一新生表演的《酒醉的探戈》;另一个是大三下学期末,校组织部部长换届欢送会上,我们合舞的《许我一个红楼梦》。   探戈是源自于非洲的双人舞,后来随着黑奴的贩卖传入美洲,舞步华丽高雅,热烈狂放且变化无穷,节奏感强,确实能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可在老外面前跳探戈,不就是关公面前耍大刀吗?跳得再好,也是变了味的。   而《红楼梦》就不一样了。它不仅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被国人自幼熟知,口耳相传,而且已被翻译成十余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广为流传。一句话:红学文化早已漂洋过海,遍布天下。   所以,《红楼梦》对于中国人(也就是那16张选票)来说,是引以为傲的国学精粹,对于外国人来说,是叹为观止的东方奇书,如此一来,这个节目就不单单是代表了我们HR部门的私人利益,更是彰显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大好机会。   就是不知道他们那些深受外企文化持久荼毒的总监们对祖国还剩多少感情。   赌一把!就像蔓蔓说的,死马当活马医。   打定好了主意,我便开始着手去笔记本里翻去年节目的视频,这么长时间不练,有些舞步和动作还真是想不起来了。   还有服装,当时表演完又吃了蛋糕,乱七八糟地弄了一身,图省事就直接把它扔了,现在还得重新买(估计莫非辰那家伙更是如此);最重要的是鞋子,记得当时我穿的是黑色的芭蕾舞鞋,他的是轻舞鞋,以防万一,这些都得重新准备。我用笔一一记了下来。   那么,接下来就剩最后一个,也是最艰巨的一项任务——搞定莫非辰。虽然任樾言之前提的不失为一个有效的方法,却不是最好的办法。   舞伴之间最重要的是默契,如果我事先瞒着他,又当着贝拉的面给他摆了一道,逼得他走投无路了才点头跟我合作,那我们的合作能愉快吗?所以这件事,还得提前跟他说清楚,并且势必争得他的同意。可这就是问题所在了。   据我对莫非辰的了解,他一定会想也不想直接否定掉我的建议——“不行”、“我不同意”、“不可能”。   跟着,我也会跟他摆事实、讲道理,陈述我的理由。然后,他势必会抓住我逻辑的漏洞,证明我的自相矛盾,把我逼到死角,直至最后连我自己都认为“不行”、“我不同意”、“不可能”。   每一次我跟他理论,都是这样铩羽而归。   所以这次,我打算转攻为守,以静制动。让他先把所有的问题都摆出来,然后再由我来逐个击破。这样,我就需要提前将他可能想到的所有问题都列出来。   说干就干,我又抽出一张白纸,刷刷地写起来:   问题1:背离主旨   策略:任樾言的逻辑+数据分析佐证   问题2:为什么是《许我一个红楼梦》?   策略:时间紧、任务重、熟悉+红学理论   问题3:服装怎么办?   策略:提前买好+到时候直接甩给他   问题4:……“我不愿意”、“我头疼”、“我还有事,先走了”   策略:……哭,嚎啕大哭!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九章   放下笔,将纸条叠好塞进背包,又多带了些钱,穿上外套换上靴子便出门了。   路上跟莫非辰打了电话,约他下班到西汀吃饭。他一听我请客,立马爽快地答应下来。   现在距离他下班还有一个多小时,足够我买齐所有的装备。   坐上出租车去商场的路上,我也不忘分秒必争再次拿出纸条熟悉问题。司机师傅看我一副用功的样子,还以为我要去商场面试,直祝我应聘成功。   我呵呵地笑着跟他周旋,脑子却一刻都没有偏离过那张纸的内容范畴,这种一心两用的本事,还是当年迷金庸老先生的《神雕侠侣》时跟老顽童学的本事——左手画圆,右手画方。我画的极好,发展到后来,竟能用两只手同时左右开工抄写不同的课文,所以我的学习效率总是别人的两倍。   说话间就到了商场楼下,付过车钱又跟这位热心肠的师傅道过谢,我“噔噔”踏着马靴飞奔进楼里。   幸好都是同类别的衣物,都在四层,赶在电梯门快要合上的前一秒,我侧身闪了进去。   这间商场虽然规模大,但规划却很清晰,即便是你头一回来,只要看清提示牌,也不会有摸不着北的感觉。   正当我百无聊赖地从筒子梯四周透明的玻璃向下望时,居然看见贝拉正挽着一个男人的手有说有笑地从二楼出来,上了扶梯往下走。   不等我再看清楚一点,“叮——”地一声,四层到了。   我火速冲出电梯,顺着四楼的围栏猫着腰一路跟着往前走,可贝拉他们却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盲区。始终没有看清那个男人的正脸,却觉得十分熟悉。这个人我一定见过。   我并不是一个爱八卦上司私生活的人,但眼前见到的这一幕令我感到十分不安,具体我也说不上来,只是心里像沉进一块石头,却始终落不着底。   总觉得这不是巧合,而是老天故意为之,目的就是为了让我死的更明白。可为什么不让我看清楚那个男人的脸呢?他到底是谁?为什么我会觉得熟悉?贝拉害我会不会跟他有关,还是根本就是受他指使?   越想越离谱,我晃晃脑袋,让自己跳出无止尽的逻辑怪圈,说不定是我想太多呢?小腿蹲的有些发麻,我站起身,稍微活动活动,抬脚朝专卖店走去。   幸好还记得莫非辰的尺码,匆匆付完款,提着东西一溜烟而去。   西汀是一家著名的西餐馆,位置临近后海,却远离酒吧街;环境颇为宁静优雅,是我极其喜欢的为数不多的西餐厅之一。   当我好整以暇地在一个临窗的位子坐定,便看见莫非辰那辆银色的小跑张扬地停在前门口,惹得路边小女生秋波无数。   莫非辰却不紧不慢地下了车,一身淀蓝色的休闲西服颇显成熟稳重,肩膀及手肘处靛青色的补丁设计却给沉闷的西服注入活力因素,再加上他修长挺拔的倒三角身材,以及那张二次元的颜,如果不是我了解他的为人,恐怕也要拜倒在他的西服裤下了。   莫非辰倒是有这点洁身自好的优点,不喜欢的连正眼都不瞅一眼;至于喜欢的,我至今还没见过。如果哪天遇到这位舍己为人、拯救苍生的活菩萨,我倒要去好好拜拜。   不待我收回思绪,莫非辰已经在我对面的空位坐下,饶有兴趣地看着我道:“今天吹什么风,竟劳花小姐大驾宴请在下?该不会……是鸿门宴吧?”   我心里一阵小鼓“咚咚”,这妖果真不好对付,待我先以美食哄之,再用美色诱之,都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看他待会还怎么嚣张。   “咱俩啥关系,我要害你还用得着鸿门宴吗,多浪费呀!你就放心吧。服务员,点餐!”   “黑椒牛排,七分熟,外加一份水果沙拉和一瓶82年的葡萄酒。”   莫非辰连单子都没看,直接道:“跟她一样。”   服务员一愣:“两瓶葡萄酒?”   莫非辰斜了他一眼:“怎么了?”   好家伙,战斗已经开始了。   解开外套扣子,莫非辰伸手给我倒了杯开胃酒:“花小姐,你不会介意吧?”   你说呢!“怎么会,今晚莫先生想喝多少都行,我花解语还是请得起。”   莫非辰来了兴致:“是吗?我记得这间餐厅一直珍藏着一种酒,号称‘酒中之王’,这么大一小杯(说着,他用手比划了一下,看上去不过暖壶瓶塞那么大)价值千金,不知道花小姐肯不肯请。”   “好呀。”有、有什么大不了。   莫非辰唇角一勾,跟着打了个响指:“waiter!酒中之王,两杯。”   如果这时候有架照相机扑捉到这一幕的话,你就会看到一张极其有趣的照片——   两杯?!有没有搞错,我又没说要喝!莫非辰你故意玩我是吧。   我当时的表情一定搞怪极了,嘴角来不及收回,还保持着上扬的弧度,而眉毛却很好地传达了内心的声音,纠结在一起,带着眼睛形成两个对称的三角形。   服务员脸上则是一种真挚到不能再真挚的狂喜,但如果你对着照片稍加留心的话,不难发现,他的眉目中含着一丝隐忧,兴许是那酒太长时间没人喝,放馊了?   而莫非辰,天然一段诡谲全在眉梢,平生万种得瑟悉堆眼角。   “好的,您稍等。”服务生最后留给我的是一个饱含羡慕的眼神。   我只能又给自己倒了杯开胃酒,就着黄连往下吞。   幸亏不多时,餐品就上来了,我再也不用挖空脑子去应付莫非辰的那些讥诮,开始专心对着美食大快朵颐。当然,还不忘在心里默默温习接下来的重头戏。   莫非辰是个教养很好的人(除了对我),从吃东西就不难看出。牛排怎么切才最省力,叉子按在什么位置,刀下在哪里,红酒一次倒出来多少,是餐前还是餐后喝,喝多少,他都有计较。   这么长时间了,不管是切牛排还是喝红酒,我都没有听到一声刀叉或酒杯碰到盘子或桌子的声音;嘴里面有东西的时候,也从不说话。把这一段录下来,完全可以放网上当用餐教程了。   我忍不住问道:“你经常吃西餐?”   莫非辰手上的动作并没有停,甚至连眼睛都懒得抬(看到了吧,没礼貌……):“不常吃,也不喜欢。”   我有些吃惊,看他的样子不像啊,还没等我问出口,莫非辰便接着道:“5岁之前,我一直在美国长大,后来跟我妈回了国就再也没碰过西餐。这是第一次。”说话间,莫非辰已经将一小块切好的牛排叉起来,玩味地打量一番,然后塞进嘴里。   我顿时有些愧疚,虽然不清楚他为什么回国之后就不再吃西餐了,或许是厌了,或许是有别的事,但有一点我很清楚——但凡涉及到他妈妈的事,都是他的心病。   “对不起,我……”   话还没说完,莫非辰似刚咽下那口牛肉,接口道:“不过,味道还不错。”   我刚想张嘴,继续刚才没说完的话,莫非辰却一推椅子:“不好意思,我去下洗手间。”   再坚强的人也有敏感脆弱的时候,我不知道莫非辰曾经经历了什么,才把自己伪装的如此严密,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他信任和可以依靠的人吗?   眼睛有些发酸,看着他孤独的背影,我竟想扑过去给他个拥抱。我知道,这时,他一定会拎着我的衣领把我揪开,由衷地劝一句:“药别停。”   五分钟后,当莫非辰再次坐下来时,又是那副世界中心的样子,倒是我眼眶红红的。   “怎么,一刻不见如隔三秋?”   我将眼睛移开不去看他:“没有,刚才吃东西咬到舌头了。”   人家当事人都想开了,我还这么入戏干嘛,有这天赋,还不如待会用在刀刃上。   莫非辰将西服脱下来,搭在身后的椅子背上。   这里空调开的很足,这会吹得我也有些热了,得速战速决。   “关于年会节目策划,你有什么想法?”   莫非辰笑了一下,似乎等了这么长时间终于进入正题。   我不理会他的讥诮,接着道:“我倒有个主意,不如我们就表演大三组织部换届晚会上的那个舞蹈《许我一个红楼梦》。”   话音刚落,莫非辰的眉毛便扭成一个中国结。   很好,这是个好兆头,我等着他的发难。   果不其然,莫非辰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背离主旨”。   当然,在这之前,他先花了近七分钟的时间,极尽口舌之能事,言辞之变化无穷来讥讽我的无知。在这里,我理应省略。   跟着,我便依计搬出任樾言的“反其道而行”理论,暂胜一局。   接着,莫非辰的第二、第三个问题,都不出我所料,我自是应付自如。   一顿唇枪舌战之后,莫非辰突然双手环臂,往椅子上一靠:“说罢,你这一套套的歪理是跟谁学的?”   我心里知道,他这样说就已经是屈服了,不免得意起来:“一叶障目不识泰山,为师不就在你眼前?”   莫非辰却不吃这一套:“你不说,那我走了。”说着,当真拿衣服起身。   我忙拉住他的胳膊:“我说我说。”   咦?奇怪,刚刚赢的人不是我吗?成王败寇,怎么又颠倒了……   坐下来,莫非辰又恢复了抱臂的姿势,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在等我的答案。   “好吧,是一个朋友教我的。”   “哪个朋友?”   “说了你也不认识啊……诶别走,我说……他叫任樾言,比我们大6岁,是长辈。”   莫非辰深不见底的黑眸终于有了一丝颤动,像是在忍笑。   趁他现在心情不错,我赶紧将刚才放桌上的装备朝他跟前推了推,一双眼睛如泣如诉:“看在行头我都买好的份上,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就帮帮我吧,嗯?”   莫非辰不知是良心发现,还是被我过分浮夸的演技恶心到了,终是接过了金丝绳,将自己也绑了上去——现在,我们终于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了。   接着我们又核对了两人的空余时间,确定了排练地点,直到小姨打了第五遍电话催我,才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收银台结账时,却发生了一件让我意想不到的事——吧台收银员亲切地告诉我,刚才出门取车的先生两个小时前就已经把账结过了。   两个小时前?我往前推算着,不就是他借口去卫生间的时候……   我笑着道声“谢谢”,抓起包匆忙跑了出去。莫非辰刚好调好头,在车里为我打开了副驾的门。   我气鼓鼓地坐上去,极其没风度地把门用力一摔。   莫非辰边打方向盘边道:“怎么了,谁又惹花大小姐生气了?”   我一把拉过安全带,扣好,别过头看向窗外,只不理他。   可莫非辰跟我实在是太有默契了,很多事不用说透,他自能明白:“是因为账单的事?”   好,既然是他先挑起的,那就一桩桩一件件都说清楚。   “说好了我请客,你这是干什么,是觉得我花解语连请朋友吃饭都请不起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你把我的小说推荐给钟晋,虽然对你来说可能只是举手之劳,可对我来说却意义重大,一旦钟晋采纳,我起码可以少奋斗十几年!还有你送我的那些衣服,每一件都远远超过了我的经济能力,今天请客又是这样,你要我怎么还的完?”   伴随着一阵急促的刹车声,车居然在马路边停了下来。亏得我系了安全带,否则现在一定跟前车窗零距离接触了。   我怒目看向始作俑者,却见他此刻也正看着我,只是眼睛里闪烁的是跟我不一样的东西。   “所以,你今天晚上请客只是为了尽快还清欠我的钱?”莫非辰的语调很平淡,跟他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感情极不相符。   我却不能否认,除了节目的事之外,这的确也是一方面的原因。所谓无功不受禄,况且是受了这么大的禄,想要回报一些,也是人之常情。   莫非辰突然唇角一勾,自嘲地笑了笑,似是明白了什么。   汽车重新驶上了马路,可车里的气氛却变了样。   几次我都想开口解释些什么,却又自觉多余。骗别人之前,首先你得先骗过自己。   最终,我也选择了沉默。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章   两周的时间几乎是呼啸着而过的,我很庆幸,经过那次不愉快之后,莫非辰还能如约跟我排练,只是我们之间的玩笑少的可怜,亏得默契还在。   当初为了方便,定的排练地点就是与LA一街之隔的莫非辰的公寓。莫非辰喜欢宽敞,虽然一个人住,但还是租了两室两厅,所以排练的空间还是绰绰有余。   至于贝拉,自从周一例会上我跟她提了我的方案之后,她倒是没有多余的反应,只表示会全力以赴配合我们的工作,可实际做的却是另一回事。   蔓蔓算是猜对了,贝拉根本就不想让我们赢。每天变着法地剥削我们的剩余劳动价值。   不得不提的是,资本家剥削工人的手段还真是魔高一尺,让你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比方说,LA为体现“以人为本”,“工作与生活平衡”等人本理念,明文规定不许强制员工加班,贝拉当然不会违反,但并不表示她就会遵从。   这就跟美国著名心理学家赫兹伯格的双因素理论如出一辙,“满意”的对立面是“没有满意”,“不满意”的对立面是“没有不满意”;那么同理,“违反”的对立面就是“不违反”,而不是“遵从”。   于是贝拉就很巧妙地利用了这一点,在工作日长度不变的条件下,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延长剩余劳动时间,从而获得生产的相对剩余价值。   简单地说,为了完成超负荷的工作,我不得不“自愿”加班。   所以,我跟莫非辰的排练时间就少的可怜,原计划每天下班后的两个小时被工作占去了一大半(还是在莫非辰帮我做工的情况下),每天过得就像是有人在你身后追着赶着似的。   终于,年会如期而至。   听蔓蔓说,这次年会公司特意花重金聘请了一个专业的策划团队筹办,并携LA的公关部、行政部协办,地点正是长城饭店的大礼堂。   舞台呈扇形开放,中央是一个可以上下升降的一人宽的圆台,两扇摆满了银光闪闪的樱花树,树根下是两圈可以自由移动的滑轮,也就是说,两扇的布景、配置可以根据不同的节目做相应的调整。   舞台正前方围着的一圈是一个个脑袋可以自由摇晃的小彩灯,配合着台子的天花板及两扇处的舞台灯,大大小小共计150多个;台下前两排是已经摆开台签的评委席,后面的观众席则呈梯形分布,听蔓蔓说,至少能容纳一千人。   行政处的人正忙着摆放果盘,可实在是人少活多(他们只有5个人),行政经理便发动没有演出任务的人一起帮忙,而我们这群“小明星”则被公关部领去后台化妆。   和蔓蔓分开时,她朝我做了个“加油”的动作,我笑了笑,进了后台。   重金聘请的团队果然专业,就连化妆师都是分AB组的。   A组5个人,专门负责化适合舞台灯光明亮的淡妆,比如朗诵、大合唱、小品、相声类演员;B组10人,负责彩妆、烟熏等浓妆,以便配合舞台忽明忽暗的灯光效果,比如歌舞类演员。   望着面前密密麻麻却又放置得井井有序的化妆品,我深吸一口气。好吧,这是一场持久战。   化妆师按了按我的肩膀,对着镜子和我相视一笑:“relax!”   接着便在我脸上刀光剑影起来,我就像个木偶人一样,听凭他摆布;最后索性闭上眼睛,随缘吧。   不知眯了多久,似是有一个钟头,只感觉肩膀轻轻一震,有人拍了我一下:“好了,可以了。”   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习惯性地抬手去揉,却被人截在半空:“我可不想一个半小时的劳动成果轻易被人践踏,你可是我今天最满意的作品。”   闻声看过去……咦,镜子里坐着的那个姑娘是谁?   栗色的长发在脑后松松盘起,从前面看,只能看到一个半高的发髻,其余再无一物;咖啡色的眉毛下是一双灵动的黑眸,长而卷的睫毛随着我不可思议的眨眼像蝴蝶的翅膀般煽动起来;鼻子在高光的映衬下更显立体,一双桃蜜色的嘴唇因为吃惊而微微开启。   这哪里……还是我?   “妆画得……是不是有点浓了?”我有些怔怔地问道。   化妆师却像在端详一件刚完工的艺术品般仔细打量着我,最后一点头,满意道:“无懈可击!我可以拍张照片留念吗?”   我尴尬地笑了笑,化妆师却动作极快地掏出手机,捕捉到了刚才的画面,当即对着照片评价起来:“不错,笑的很自然。”   我突然想起之前看过的一个电影,一个法医对着面前躺着的尸体说的也是这句话。   我咽了口吐沫,幸好他不是法医,这里也不是殡仪馆。可为什么还是觉得后背一阵阵发凉?   正想着,突然一只手从后面搭了上来,我一惊,差点尖叫出声。   “这是我的名片,我叫Kevin,你也可以叫我KK。”化妆师不由分说地将名片塞给我。   怔怔地接过,拿到后才想起刚才是单手,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要不是他刚才吓我那一下,我也不会这么失礼。   可KK似乎并不介意我这点小小的失礼,反又举起手机:“花容失色。真是个美人胚子。”   KK的油腔滑调让我很不适应,我顺手将名片往外衣口袋一塞,起身道:“谢谢您帮我化妆,我去找一下我的朋友。”   KK的声音却从身后传来:“后会有期。”   我的借口也不全是托词,自从台前跟蔓蔓分开时见过莫非辰一面,进后台这么长时间了,不管是A组还是B组都没有找到他。一想起来他还有舞台恐惧症这毛病,我不由地担心起来。   迅速掏出手机,先跟蔓蔓打个电话,两个人找总比一个人找要快些;接着又把礼堂每个房间都翻了一遍,就连外面的小天台都没有放过。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我甚至已经听见前台主持人洪亮的开场白和观众震耳欲聋的掌声。   没有了莫非辰,我一个人虽然也可以应付,但效果不免大打折扣。不行,还得找!   我们的节目是第六个,我简单算了一下,如果每个节目平均花费十分钟的话,除去10分钟候场,那我起码还有50分钟的空余时间,足够把礼堂再翻一遍。   于是,又像是前30分钟的重复,我推门、关门、推门、关门……结果还是一个样,心里却越来越哀凉。   直到转了整整一圈,又回到最初的小天台,我再也忍不住心力交瘁,背靠着栏杆蹲下来,泪水跟着翻涌而出。   与其怪莫非辰不如怪我,我恨我自己为什么这么懦弱,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步田地?为什么我的人生要承受这些?为什么为什么?!……   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是他?我慌忙扯过口袋,抓起来一看,却是蔓蔓。   “怎么样,找到了吗?”   “……没有,电话我一直打,都是忙音……”小天台风很大,恰好掩盖住我浓浓的鼻音,“整个礼堂也被我里里外外翻了两遍了,你说他还能躲到哪去?”   “里里外外……上上下下?对了解语,你还记不记得礼堂舞台上有个升降机?”   “你是说……他在那下面?”不管了,再小也是个希望,“我去看看,你再在附近找找。”   “好,随时保持联络。”   我几乎一路狂奔到后台的操作间,里面乌泱泱地一堆人,有控场的、有候场的。   我挤过人群,推开写着“升降机”标签的门,顺着盘旋向下的扶梯刚走两步,果真就看到了莫非辰。一时间又惊又喜,又急又气。   一盏昏暗的小吊灯下,他的背影看起来实在是落寞,矮矮地坐在钢筋架底部一块凸出的铁板上,直到我走近,他都没有发现。   我将手放上他的肩膀,满腹的“为什么”、“怎么了”,终化成一句:“好点了吗?”   闻声莫非辰抬头望向我,似是一惊又很快恢复平静,起身道:“没事,走吧。”   我拉住他:“去哪?马上就到我们了。咱们就在这儿上台。”   莫非辰却拉着我的胳膊,边走边道:“小花猫,你的妆花了。”   路上,莫非辰打了两个电话,一个是让人帮我们把节目顺序调后一点;另一个是叫什么人来化妆间。   想起上一次我们被锁在公司也是,他打了个电话就把问题解决了,好像在我这里天大的事到他那里都能轻而易举的化解。难道他也是老天爷派来帮我的?那我上辈子就是拯救了银河系,两次?   推开化妆间的门,我便看到了最想让我撒腿就跑的人。   “呦,我说怎么这么有缘分呢,原来是自家人。”KK嬉笑道。   莫非辰却将正处于困顿状态的我往前一推:“交给你了,没有多少时间。”   KK接过“工艺品”,按在椅子上,左右开工,嘴巴也没有闲着:“我怎么说你来着,这么漂亮的脸蛋儿都不知道珍惜,你说你好端端的哭什么呀!”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一章   一下被人戳到了实处,我立刻转移了话题:“你们……认识啊?”   “嗯,他是我哥的化妆师。”莫非辰道。   心脏突然漏跳了一拍。   只听KK接道:“要不是小辰在这儿,给我多少钱我也不来这破地方。”   啧啧,LA年会也敢叫“破地方”,不过要说也是,谁让他侍奉的人是男神钟晋呢。   “好了。”   KK这次倒是挺快,但效果却比上次更胜一筹。   我顾不上对着镜子臭美,起身一把拉过莫非辰按在我刚坐的地方,用眉毛指指KK。   KK立刻一脸惊悚状:“干嘛?你不会是想让我给小辰化妆吧?”   “废话,快点!”   我手脚并用地催促着KK,世界上就有这种人,能让你很快放下隔阂,跟他打成一片。   “不行不行,打死我都不行。”KK灵活地一转身,将我们的位置互换,把我换到了前面。   看着镜子里莫非辰越来越僵硬的脸,难道……他还有“化妆恐惧症”这毛病?可现在时间紧迫,我也顾不的那么多了。   我拿起粉扑,正准备往莫非辰脸上扑,听到KK猛地倒抽了一口冷气的同时,我的手腕也被莫非辰牢牢抓住。   “我从不化妆。”   我气得翻了大白眼,这少爷的毛病怎么这么多!   “少啰嗦,今天化不化可由不得你!”说着,我趁他吃惊分神的空档,使了一股巧劲,将手腕挣脱出来,跟着粉扑接触了他的皮肤。   本以为,接下来会看到哈利波特的手,按在奇洛教授脸上的情形,结果并没有嘛,莫非辰的皮肤依旧吹弹可破。只是人似乎有点傻掉了。   机不可失,趁他犯癔症,我又捡了几样工具在他眼睛上大致勾了几笔。其实,以莫非辰的底子,确实也用不着这些胭脂俗粉,只是毕竟今天这么大一个场面,化个妆略表重视嘛。   看了看我不到两分钟搞定的艺术品,心里甚是满意,终于放下工具一拍手:“好啦!咱们走吧。”跟着,豪迈地率先出了门。   天知道如果我走的慢一点,会不会被他活活打死。   接下来的一切似乎出奇的顺利,我们刚赶到升降机下,主持人便报了幕,就好像有人在前面掐着点,就等我们这边一就位,那边就可以随时开始似的。   前奏响起,我站上了升降台,随着音乐缓缓升了上来,时间一秒不多一秒不少,恰好用了前奏的一半;接着是我的独舞,极尽黛玉之弱柳扶风。   当歌词唱到第二句“我是人间多情的石头”,莫非辰正好乘着升降机出现在我身后,两人开始合舞。   这个舞蹈我们将芭蕾与现代舞糅合在一起,舞步似蜻蜓点水,舞姿柔中带刚,很好地展现了女子的柔美与男子的温健,更契合了《红楼梦》的主题。   中间间奏部分格外加了一个托举的动作,即由我前空翻上莫非辰的肩膀,再以肩膀为支点,在空中完成360度转体,后空翻而下。第一个前空翻主力在我,第二个后空翻的完成却在莫非辰,实际上是他用臂力帮我完成空中的转体。这就需要彼此间强大的默契与信任。   其实每次练习,我们都做的不好,好几次我都直接踢上了莫非辰的肩膀,连贯起来一次都没有成功过。   可现在,直到听到台下自发的轰鸣掌声,我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放下,和莫非辰相视一笑。   完成了这个最艰难的部分,接下来的动作就轻松多了,我们仿佛又回到了大学时光。   谢了幕才发现,我们居然是最后一个节目,连惯例压轴的大合唱都被挪到前面去了,莫非辰还真是神通广大。   前排老外交头接耳,不知在讨论什么,其余各评委也是面无表情地打着分。   我的心跟着揪起来,为什么他们会是这种表情?难道刚才鼓掌的不是他们,还是有个狗血的节目在欧歌奥巴马?   莫非辰拍拍我的肩膀让我别太担心,我却连点头回应他的勇气都没有,一口一口地努力保持着呼吸。   总成绩是由专业会计师统计的,比我预计的要快,却还是觉得一刻十年。   终于,我看到行政经理从会计师手中接过一张字条,恭恭敬敬地递给第一排台签上标着“David(大卫)”的老外手里,老外边看边点头,接过行政经理手里的话筒,起身转向身后的观众席。   他的中文不是很流利,嘴巴却笑得很开:“相信各位都比较期待这个环节,在刚刚的十五分钟里(说这里时,他又看表确认了一下),我的心情也跟大伙一样,猜测着今晚花落谁家。现在名单就在我手中,刚才看到的时候,我也觉得虽然有点出乎意料,却也是实至名归。因为中华文化——博大精深!”   说到这里,大卫被迫停了下来,否则他的话将被观众席上上千人的掌声淹没。   半分钟之后,大卫做了个“停止”的手势,接着道:“看来大伙也有同感。那就让我们把更热烈的掌声送给我们今年的冠军得主——《许我一个红楼梦》的表演者莫非辰、花解语!”   刹那间,无数的目光向我们投来,我顾不得去分辨其中的感情,只跟着莫非辰木讷的站起来,走向舞台,接受大卫的握手以及众人的喝彩。   其实,幸福来得并不突然,都是我们一点一滴辛苦付出的回报,只是我不敢相信罢了。   莫非辰捏捏我的手,示意我跟着鞠躬致谢,我却突然发了疯似的给了他一个熊抱:“我们成功了!我们居然成功了!”   我不知道我的话,在不绝于耳的掌声中淹没了多少,我只看到莫非辰俊朗的笑容,跟高中时的那个雨天一模一样。   老外的办事效率还是值得称赞的,当天晚上就将奖金打了过来(我的银行卡是和手机绑定在一起的,所以每次出入账都会有及时的短信提示),我一看,天呐,居然是我一个月的工资,一种叫做“幸福感”的情绪油然而生。人性果真是单纯啊!   我急忙又打给了莫非辰,一问他也一样,这下便有了超幸福感。   这其实就是亚当斯公平理论的生活化,当一个人做出了成绩并取得报酬之后,他关心的并不仅是自己所得报酬的绝对量,而且还关心所得报酬的相对量。因此,他需要进行种种的比较来确定自己所获得报酬是否合理,以便得到满足。   简单地说,幸福其实很简单——比上不足,那就比下有余。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大家似乎都还沉浸在年会的热闹氛围中,每个人脸上都喜气洋洋的。后来蔓蔓告诉我,那是因为部里的其他人也跟着沾了光,分了杯羹。看吧,人性就是这么单纯!   而我的幸福感,从看到贝拉Email的那一刻,戛然而止。   “10点,会议室开会,全员出席,不得无故请假。”   我看了看手表,还有半个钟头,是不是……该做些什么?直接告诉贝拉这个主管我不想做,然后再把奖金拿去孝敬她老人家,还是干脆来个意外事故,重伤住院,这总算“有故”请假了吧?   可如此一来,我的实习还是过不了关……嗯,还是第一个办法可行。   我打开钱包,抽出LA发的工资卡,揣进口袋,做了三遍深呼吸,朝经理办公室走去。却在门口看到了莫非辰闪进去的背影。他找贝拉做什么?还是贝拉找的他?   我很想跟进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可那无异于亲手结束了我的实习生涯,不如等莫非辰出来了再问。   可这一等就是半个小时。贝拉和莫非辰相继出了门,又都直接拐进了会议室。   我赶紧抬脚跟了上去,发现原来大家竟然都到齐了,就差我们三个。我低着头在最靠近门口的空位坐下,莫非辰却在离我三人远的地方,也微微垂着头,我甚至看不清他的表情。   贝拉开会有这点好处——开门见山,速战速决。   “今天开会的主题就是为表彰昨晚年会,为咱们部门挣得莫大荣誉的两个人,花解语、莫非辰。”   我不好意思地将头垂得更低了,只听掌声雷动,不知道莫非辰现在又是怎样的状态。   “当然,只有精神嘉奖难表诚意,咱们的物质奖励也是要落实的。何总监已经批准了我的申请,将由昨晚居功至伟的节目策划人担任咱们部门新一任的HR主管,让我们掌声欢迎——”   贝拉的目光精准无误地看向了我,是讥讽,是嘲笑,甚至带有恶毒的诅咒,我逃脱不掉,该来的总是会来的。   真的很佩服自己这个时候居然还能挤出一丝苦笑回敬给她,也安慰着自己。   贝拉尽收眼底,突然嘴角一勾,目光从我脸上浮光掠影而过,最终定格在离我三人远的地方。   “——莫非辰!”   轰鸣的掌声将我整个淹没,众人恭喜的声音像浸了海水的棉花软软地塞进我的耳朵,我似乎看到莫非辰站起身在跟大家握手致谢。   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拼命回忆着,记忆倒回三分钟之前,贝拉明明是看着我的,在我几乎以为她要把我的名字脱口而出的时候,她却掠过我看向了莫非辰,然后,她念出的……是莫非辰的名字?也就是说,现在的HR主管是莫非辰,不是我?   我抬头看向莫非辰,可视线却隔着一层厚厚的水珠看不真切,他挂在嘴角的笑似乎那么勉强,可握手的动作却很有力。   贝拉不知什么时候也走了过来,附在莫非辰耳边说了句什么,莫非辰淡淡地笑了笑,目光却看向了我。   渐渐地,耳朵里嗡嗡地声音弱了许多,到最后居然静得只剩下我吸鼻子的声音。   “怎么,怪我抢了你的主管之位?”   闻声,我抬起头,大伙不知什么时候都走光了,诺大的会议室就只剩下我跟莫非辰两个人。   他还是那样懒懒地笑着,我却看得阵阵心酸。   “……对不起。”刚止住的眼泪,一张嘴就又翻涌而出。   莫非辰半倚着桌子坐下,从口袋里掏出手帕,悉心擦拭着我哭得不成样子的脸:“小花猫,再哭又要花了。”   我却没心思理会他的玩笑:“你知道……HR主管为什么会常年空缺吗?”尽管声音带着浓浓的鼻音,可我还是用力发清每一个音。   “嗯。”   “你知道?”我有些吃惊,可这有什么区别,“都是我害了你……当初要不是我非拉你下水,你今天……也不会这么倒霉。”   我又想起贝拉看我时恶毒的眼神,她既然这么恨我,为什么不让我去应验这三个月的诅咒?   “是贝拉,一定是贝拉弄错了……她原本就是要把主管之位给我的,我去找她。”一定要问清楚,不能让莫非辰替我顶罪。   “不用去了,这件事跟你没关系。”   脚步猛地一滞,我转身看向莫非辰,他已经从位子上站起来,感觉就像换了个人。   “怎么会没关系?要不是我——”   “是我找贝拉,让她升我做主管的。”   我突然想起开会前看到莫非辰进了贝拉办公室那一幕,难道……就是为了这件事?   “所以,你也不用觉得亏欠,安全度过实习期就行了。”说完,头也不回地出了会议室。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二章   自此,我跟莫非辰的故事算是告一段落,因为从这以后我几乎再也没见过他。   倒是有几次,KK不知从哪里得知了我的电话,打过来跟我聊两句,我才知道,原来莫非辰去了美国。   一切事情变化的时间节点似乎都是莫非辰升迁这件事,蔓蔓也开始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周末我约了她好几次,她都说忙来不了,我问她忙些什么,她也只含糊地说工作,我便不再多言。   最让我奇怪的是,就连贝拉也消停了许多,非但不再给我布置些做会议记录、数发票等体力型劳动,反倒把一些培训项目放手给我。我虽吃惊,但也明白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管理的艺术性就在于能熟练灵活地把理学知识应用于实践。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当然要好好抓住机会。   于是,我也开始忙碌起来,查资料、实地背景调查、做策划……忙的不亦乐乎。   一连忙了近两个月,三建的案子终于被我拿下,我的实习报告又可以添上璀璨的一笔。   这天恰是周六,我一觉睡到中午,舒舒服服地洗了个热水澡,窝在沙发里看电视。   中央一套正在播李少红版的《红楼梦》,黛死钗嫁,大宝玉哭得那叫一个我见犹怜啊,以后我要是生个儿子,也得似杨洋这般玉生香才行。   正想着,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我懒得起身,只继续黏在沙发上伸长手臂去够,费了好一番功夫只觉胳膊都拉长了两公分才够到沙发那头的手机。   一看又是KK。   “小花,你干嘛去了,怎么现在才接电话?”   “我……”   “好了好了,你也别说了,现在赶紧到GR摄影棚来,钟晋找你。”   “……谁?”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钟晋啊!难道我刚才说错了?”   “没有没有。”我几乎有点喜极而泣,“哪?你再说一遍?”边问,边麻溜地从沙发上爬起来,拖着拖鞋往卧室跑。   “GR杂志社。你跟出租车师傅说一下,他准知道。对了小花,你是不是还有个姐姐,叫花桐遇?”   我换衣服的动作并没有停:“花桐遇?GR的花桐遇?那不是我姐,那是我小姨。”   “啧啧,我就说嘛,怪不得今个儿我一看见她就觉得眼熟。你小姨可比你有气质多了。”   我在这头翻了个大白眼。   “不过啊,你也不要气馁,有一样东西她永远胜不过你。”   我把电话搁在床上,开了免提,要不穿衣服实在是不方便。   “那就是年轻!对了你小姨今年多大了?”   “28。”我朝床上喊了一声。   “二八芳华啊,好好……”   我一蹬脚,终于把打底裤彻底穿上,冬天穿个衣服真是比长跑还累人。   “有对象了吗?”   “你就别打人家主意了,我小姨眼光可高了,地上跑的看都不看一眼。”   “哦,难不成是个机长?”   有时候,我还真不得不佩服KK的智慧,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真聪慧!”   “切!有什么了不起,还不得是给别人打工。”   “唉,五十步何必笑百步?”   “你笑谁?我可不是给别人打工,我是——”   KK说到这里突然停住了,我听到电话那头似是有人叫住了他,声音有点像钟晋,估计那边也正忙着吧。   不过很快,KK的声音就又飘了过来:“小花先不跟你说了,赶紧过来吧。”   “嗯好,现在就准备出发。”我匆匆收了线,拿上背包出了门。   其实刚才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那个声音是莫非辰……不知道他现在在美国过得怎么样了。记得他说过,他从小就是在美国长大,应该不难适应吧。   我也好久没跟他打过电话,不知道该聊些什么,而且我们最后一次谈话并不愉快,他冷冰冰的样子还有最后跟我说的话都有些反常,总觉得他有事情瞒着我。   而且我也有很多问题没弄明白,比如,他为什么会主动找贝拉要求升职做HR主管?贝拉又为什么会答应他?这次他去美国,是公事还是私事?他在那边都做些什么,怎么会去这么久?可莫非辰这种人,除非他自己愿意,否则谁也撬不开他的嘴。   算了,还是等他回来再说吧。   坐上车,我又跟小姨打了个电话提前报备,刚说完,就听见电话那头一声巨响,似是瓷器掉到地上摔碎的声音。   我咽了口吐沫,这次真不怪我……   一下车,就看到一红衣佳人玉立风中,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怒先闻。   “解语,我再说一遍,待会进棚之后什么都不要碰,我带你直接去找钟晋。”   我机械地点点头,这话我已经听了九百遍了。   跟着小姨熟门熟路地穿过办公区,来到摄影棚。有几个脸熟的工作人员见到我纷纷跟我点头问好,我也忙笑着回应他们,下意识却发现他们一个个都抱紧了自己手里的照相机?唉,看来在这里我已经威名远播了。   钟晋的化妆间在最里面,是棚里最好的一间。   小姨很懂规矩,只领我到房间门口,自己敲了敲门却没有跟我进去,而是轻轻在我身后带上门离开了。   进去之后才发现,KK并不在,屋里只有钟晋一个人,现在又加上个我。   以前都是莫非辰在场调和,现在别说他了,连KK都不在了,我不免尴尬起来。   钟晋倒是自然:“坐吧。”   我看看四周,捡了个离他不远不近的椅子坐下。不仅尴尬,居然还开始渐渐觉得紧张起来,钟晋比我大了十多岁,怎么说都算是个长辈,又是个大明星,气场强得让我有些透不过气来。   “你的小说我看了。”   “……嗯?”   “我不是专业的作家,所以在文笔上不好妄加评论,单从我演艺十多年的经验来看,人物刻画的不够鲜明,很难单从文字上让读者记住某个人,整个故事虽然情节设计逻辑通顺,但发展的节奏过快,也会导致读者入戏不深。”   钟晋顿了顿,接着道:“我猜你在创作这部小说的时候,脑子里想的应该是翻拍成电视剧的画面吧?”   我吃了一惊,没错,当初创作的初衷就是为给钟晋写一部戏,所以里面所有的情节构思都是以钟晋的影像为原型创作的,没想到,第一个看出来的人,居然是钟晋本人。此外,他提的这些建议也是一针见血,小晨也曾这样跟我说过。   显然,我的表情已经替我作了回答。   钟晋笑了笑:“所以,我打算帮你实现心愿。”   “……什么?”   “我意愿投资翻拍这部小说,但是剧本需要由专业编剧来改编。现在我能向你保证的只有两件事——第一,原著的改动不会太大,这你可以放心;第二,徐少辰会由我来演,至于小说中的其他角色,要视演员的形象与小说人物原型的契合度而定。怎么样,解语,这个影视作品的翻拍权,你肯卖给我吗?”   我用力掐了掐自己的大腿,立刻疼得两眼泪花。   这是真的……这是真的!我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回想起码字的那三个月,我几乎废寝忘食,惨淡的数据并没有打消我丝毫的信心,因为我的初衷很明确——为钟晋写一部戏,一部为他量身打造的民国戏。这是对他的承诺,也是对自己的交待。   终于三个月之后,我人生中的第一部小说完工了,我喜大普奔,想打给我所有的亲朋好友,最后拿起手机却只播了小晨的号码。同是天涯沦落人,她最能理解我当时的心情,小晨替我高兴之余还不忘提醒我接下来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将小说寄给钟晋。   那个时候,很多明星都有了微博,而钟晋却只有工作室的官微,我找出邮箱地址,将小说中自认为最不错的章节发了过去,并附上洋洋洒洒三千字的手写扫描稿,聊表来信目的以及对钟晋的喜爱。可不幸的是,我一连发了三封,全都石沉大海。后来渐渐地,信心和感情被消磨的所剩无几,再加上实习临近,也就把小说的事暂且放在了一边。   如今,事情却机缘巧合之下发展到这一步,不是正应了小晨的名言:命里有时终须有,苦尽甘来终有时。   “解语?”   “愿意,我愿意!”让我去演明子我都愿意(但我估计这样的话……钟晋会撤资……)。   钟晋笑道:“那行,合同我签好后让KK转给你。有什么问题如果我暂时没空的话,你就找KK,他会帮我转达的。”   “嗯。”我使劲点了点头,哪还有什么问题啊。   钟晋突然站了起来,我也赶紧跟着起身。   “那你就先忙,我还得到前面补个镜头。”钟晋说着拿起了搭在椅子上的外套。   我留意到衣服上居然还挂着吊牌,又想起之前KK电话里催促的声音,恍然大悟,原来钟晋还有工作任务,我却白白浪费他这么长时间。   “不好意思占用您这么长时间,谢谢您。”   我看着钟晋,既愧疚又真诚地鞠了一躬,但我知道,这浅浅的一躬远不及他所帮我的这些。   钟晋却看着我一笑,出门前留下一句话:“小辰的眼光不错。”   莫非辰,是啊,这件事还得多谢他呢。   我欠他的似乎越来越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三章   自此,我跟莫非辰的故事算是告一段落,因为从这以后我几乎再也没见过他。   倒是有几次,KK不知从哪里得知了我的电话,打过来跟我聊两句,我才知道,原来莫非辰去了美国。   一切事情变化的时间节点似乎都是莫非辰升迁这件事,蔓蔓也开始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周末我约了她好几次,她都说忙来不了,我问她忙些什么,她也只含糊地说工作,我便不再多言。   最让我奇怪的是,就连贝拉也消停了许多,非但不再给我布置些做会议记录、数发票等体力型劳动,反倒把一些培训项目放手给我。我虽吃惊,但也明白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管理的艺术性就在于能熟练灵活地把理学知识应用于实践。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当然要好好抓住机会。   于是,我也开始忙碌起来,查资料、实地背景调查、做策划……忙的不亦乐乎。   一连忙了近两个月,三建的案子终于被我拿下,我的实习报告又可以添上璀璨的一笔。   这天恰是周六,我一觉睡到中午,舒舒服服地洗了个热水澡,窝在沙发里看电视。   中央一套正在播李少红版的《红楼梦》,黛死钗嫁,大宝玉哭得那叫一个我见犹怜啊,以后我要是生个儿子,也得似杨洋这般玉生香才行。   正想着,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我懒得起身,只继续黏在沙发上伸长手臂去够,费了好一番功夫只觉胳膊都拉长了两公分才够到沙发那头的手机。   一看又是KK。   “小花,你干嘛去了,怎么现在才接电话?”   “我……”   “好了好了,你也别说了,现在赶紧到GR摄影棚来,钟晋找你。”   “……谁?”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钟晋啊!难道我刚才说错了?”   “没有没有。”我几乎有点喜极而泣,“哪?你再说一遍?”边问,边麻溜地从沙发上爬起来,拖着拖鞋往卧室跑。   “GR杂志社。你跟出租车师傅说一下,他准知道。对了小花,你是不是还有个姐姐,叫花桐遇?”   我换衣服的动作并没有停:“花桐遇?GR的花桐遇?那不是我姐,那是我小姨。”   “啧啧,我就说嘛,怪不得今个儿我一看见她就觉得眼熟。你小姨可比你有气质多了。”   我在这头翻了个大白眼。   “不过啊,你也不要气馁,有一样东西她永远胜不过你。”   我把电话搁在床上,开了免提,要不穿衣服实在是不方便。   “那就是年轻!对了你小姨今年多大了?”   “28。”我朝床上喊了一声。   “二八芳华啊,好好……”   我一蹬脚,终于把打底裤彻底穿上,冬天穿个衣服真是比长跑还累人。   “有对象了吗?”   “你就别打人家主意了,我小姨眼光可高了,地上跑的看都不看一眼。”   “哦,难不成是个机长?”   有时候,我还真不得不佩服KK的智慧,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真聪慧!”   “切!有什么了不起,还不得是给别人打工。”   我笑道:“唉,五十步何必笑百步?”   “你笑谁?我可不是给别人打工,我是——”   KK说到这里突然停住了,我听到电话那头似是有人叫住了他,声音有点像钟晋,估计那边也正忙着吧。   不过很快,KK的声音就又飘了过来:“小花先不跟你说了,赶紧过来吧。”   “嗯好,现在就准备出发。”   我匆匆收了线,拿上背包出了门。   其实刚才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那个声音是莫非辰……不知道他现在在美国过得怎么样了。记得他说过,他从小就是在美国长大,应该不难适应吧。   我也好久没跟他打过电话,不知道该聊些什么,而且我们最后一次谈话并不愉快,他冷冰冰的样子还有最后跟我说的话都有些反常,总觉得他有事情瞒着我。   而且我也有很多问题没弄明白,比如,他为什么会主动找贝拉要求升职做HR主管?贝拉又为什么会答应他?这次他去美国,是公事还是私事?他在那边都做些什么,怎么会去这么久?可莫非辰这种人,除非他自己愿意,否则谁也撬不开他的嘴。   算了,还是等他回来再说吧。   坐上车,我又跟小姨打了个电话提前报备,刚说完,就听见电话那头一声巨响,似是瓷器掉到地上摔碎的声音。   我咽了口吐沫,这次真不怪我……   一下车,就看到一红衣佳人玉立风中,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怒先闻。   “解语,我再说一遍,待会进棚之后什么都不要碰,我带你直接去找钟晋。”   我机械地点点头,这话我已经听了九百遍了。   跟着小姨熟门熟路地穿过办公区,来到摄影棚。有几个脸熟的工作人员见到我纷纷跟我点头问好,我也忙笑着回应他们,下意识却发现他们一个个都抱紧了自己手里的照相机?唉,看来在这里我已经威名远播了。   钟晋的化妆间在最里面,是棚里最好的一间。   小姨很懂规矩,只领我到房间门口,自己敲了敲门却没有跟我进去,而是轻轻在我身后带上门离开了。   进去之后才发现,KK并不在,屋里只有钟晋一个人,现在又加上个我。   以前都是莫非辰在场调和,现在别说他了,连KK都不在了,我不免尴尬起来。   钟晋倒是自然,笑道:“坐吧。”   我看看四周,捡了个离他不远不近的椅子坐下。不仅尴尬,居然还开始渐渐觉得紧张起来,钟晋比我大了十多岁,怎么说都算是个长辈,又是个大明星,气场强得让我有些透不过气来。   “你的小说我看了。”   “……嗯?”   “我不是专业的作家,所以在文笔上不好妄加评论,单从我演艺十多年的经验来看,人物刻画的不够鲜明,很难单从文字上让读者记住某个人,整个故事虽然情节设计逻辑通顺,但发展的节奏过快,也会导致读者入戏不深。”   钟晋顿了顿,接着道:“我猜你在创作这部小说的时候,脑子里想的应该是翻拍成电视剧的画面吧?”   我吃了一惊,没错,当初创作的初衷就是为给钟晋写一部戏,所以里面所有的情节构思都是以钟晋的影像为原型创作的,没想到,第一个看出来的人,居然是钟晋本人。此外,他提的这些建议也是一针见血,小晨也曾这样跟我说过。   显然,我的表情已经替我作了回答。   钟晋笑了笑:“所以,我打算帮你实现心愿。”   “……什么?”   “我意愿投资翻拍这部小说,但是剧本需要由专业编剧来改编。现在我能向你保证的只有两件事——第一,原著的改动不会太大,这你可以放心;第二,徐少辰会由我来演,至于小说中的其他角色,要视演员的形象与小说人物原型的契合度而定。怎么样,解语,这个影视作品的翻拍权,你肯卖给我吗?”   我用力掐了掐自己的大腿,立刻疼得两眼泪花。   这是真的……这是真的!我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回想起码字的那三个月,我几乎废寝忘食,惨淡的数据并没有打消我丝毫的信心,因为我的初衷很明确——为钟晋写一部戏,一部为他量身打造的民国戏。这是对他的承诺,也是对自己的交待。   终于三个月之后,我人生中的第一部小说完工了,我喜大普奔,想打给我所有的亲朋好友,最后拿起手机却只播了小晨的号码。同是天涯沦落人她最能理解我当时的心情,小晨替我高兴之余还不忘提醒我接下来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将小说寄给钟晋。   那个时候,很多明星都有了微博,而钟晋却只有工作室的官微,我找出邮箱地址,将小说中自认为最不错的章节发了过去,并附上洋洋洒洒三千字的手写扫描稿,聊表来信目的以及对钟晋的喜爱。可不幸的是,我一连发了三封,全都石沉大海。后来渐渐地,信心和感情被消磨的所剩无几,再加上实习临近,也就把小说的事暂且放在了一边。   如今,事情却机缘巧合之下发展到这一步,不是正应了小晨的名言:命里有时终须有,苦尽甘来终有时。   “解语?”   “愿意,我愿意!”   让我去演明子我都愿意(但我估计这样的话……钟晋会撤资……)。   钟晋笑道:“那行,合同我签好后让KK转给你。有什么问题如果我暂时没空的话,你就找KK,他会帮我转达的。”   “嗯。”我使劲点了点头,哪还有什么问题啊。   钟晋突然站了起来,我也赶紧跟着起身。   “那你就先忙,我还得到前面补个镜头。”钟晋说着拿起了搭在椅子上的外套。   我留意到衣服上居然还挂着吊牌,又想起之前KK电话里催促的声音,恍然大悟,原来钟晋还有工作任务,我却白白浪费他这么长时间。   “不好意思占用您这么长时间,谢谢您。”   我看着钟晋,既愧疚又真诚地鞠了一躬,但我知道,这浅浅的一躬远不及他所帮我的这些。   钟晋却看着我一笑,出门前留下一句话:“小辰的眼光不错。”   莫非辰,是啊,这件事还得多谢他呢。   我欠他的似乎越来越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四章   我留意到衣服上居然还挂着吊牌,又想起之前KK电话里催促的声音,恍然大悟,原来钟晋还有工作任务,我却白白浪费他这么长时间。   “不好意思占用您这么长时间,谢谢您。”   我看着钟晋,既愧疚又真诚地鞠了一躬,但我知道,这浅浅的一躬远不及他所帮我的这些。   钟晋却看着我一笑,出门前留下一句话:“小辰的眼光不错。”   莫非辰,是啊,这件事还得多谢他呢。   我欠他的似乎越来越多了……   不等我再细想,KK就推门打破了这一片宁静。但看到他,我还是高兴的,KK就是有这种传递乐观情绪的能量。   “你跑哪去了?”这次不等话唠先开口,我便抢占了先机。   KK在我身边的一把椅子上坐下,说话还有点喘:“国家……机密。”   “切……”我白了他一眼,“什么国家机密交到你手上,都成菜市场童谣了。”   KK突然认真起来:“身为一个职业经纪人,请不要侮辱我的专业素养。”   ……经纪人?他不是化妆师吗?   可能是我的表情暴露了我的思绪,KK马上起疑道:“小花,你不会是把我的名片看都没看一眼就扔去喂旺财了吧?”   我赶紧呵呵地笑着:“怎么会,我可是专程弄了个小相框裱起来,每天都要拜三拜呢。只是刚才第一次见你这么正经,有点不适应。”   KK一挑眉:“切,你才不正经呢。说个正事,合同预计三天后才能寄给你。这两天阿晋的行程都很满,最新的通告都排到大后天了。”   “没事没事,反正我也不急。”   只是没想到都做到这个位子了,钟晋怎么还是这么忙?   正想着,听见KK接了个电话,我本无意去听,只是对某些字眼太过于敏感,一下就抓住了我所有的注意力。   “对,现在还在补镜……机票就定明天下午三点到的……纽约到北京,对……对……好再见。”   “不好意思,这两天太忙了,你刚说什么?”   我忙笑道:“没事。我说合同的事我不急,什么时候给我都行。”   KK却突然定睛看着我,似要把我看透一般,半晌才道:“现在,我算是理解那个周幽王了。”   “……嗯?”   “烽火戏诸侯,只为褒姒一笑。小辰这算不算拱手让哥哥,只为花容一笑?”   搁平时,我早就羞得抬不起头了,可这次我却只留意到一个名字。   “莫非辰和钟晋的感情好吗?”   KK笑道:“那当然了,别看阿晋比小辰长了十多岁,他们哥俩可亲着呢,小辰几乎是跟在阿晋屁股后面长大的,阿晋走哪他跟哪,阿晋做什么他也做什么,说起来,小辰学经管也是因为阿晋。”   “哦?”这我还真没想到,看来那次到钟晋家,莫非辰的反常是仗着哥哥对弟弟的宠溺。   KK继续道:“这还要从小辰的妈妈说起。小辰的妈妈本名林夕识,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女作家,人长得又美艳至极,你看他们哥俩就知道了(我也深有同感地点点头),当年正直青春年华遇到了小辰的爸爸莫中庭,莫老自是一见倾心,费了好一番功夫才将林夕识追到手,结婚不到两个月就有了阿晋。完成了莫家传宗接代的使命后,林夕识开始潜心创作,再加上莫家世代经商,家底殷实,莫老又爱妻心切,根本就不需要林夕识出门工作。所以,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几乎是林夕识写作事业的鼎盛时期。尤其是文革结束后,社会需要大量积极向上的文学作品来唤醒国民被禁锢和扭曲的思想,林夕识是个聪明人,她很好地抓住了这个机会,创作了大量脍炙人口,反映积极乐观生活态度的小说,一跃登上畅销书作家榜首,一时间名声大噪(听到这里,我本想插一句,为什么和莫非辰之前跟我讲的不一样?在他的印象里,他母亲的作品非但没有发表,反而化作了一团灰烬,他们两个人中可能有一个在撒谎……想到这里,我打消了插话的念头。在这种情况下,装不知情才是最明智的,反倒能获得更多的信息)。可林夕识的志向并不在此,她希望自己的作品能被更多人看到,于是她开始联系影视公司,想走影视翻拍这条路。可当时中国的影视业并不发达,可以说才刚刚起步,纵使莫家肯出钱投资,也没有拍摄和表演方面的人才,于是为实现爱妻的心愿,莫老举家迁往美国,也慢慢地将自己的生意一点一点地往美国发展。”   “终于历时五年,林夕识的第一部作品《星辰》问世了,小辰也是那一年出生的,所以取名叫‘辰’。可林夕识毕竟是个中国人,不甘心自己呕心沥血而成的作品成为洋人历史长河中的昙花一现,她决定开始栽培自己的演员,也就是阿晋,她本人则做起了导演。阿晋天资聪颖,又很好地遗传了林夕识漂亮的外形,很快便在演艺界崭露头角,一连翻拍了林夕识很多部小说,均取得不俗成绩。可好景不长,后来林夕识不知怎么的,突然息影不干了,带着阿晋和小辰回了国(我想起莫非辰跟我说过的,5岁那年他母亲带他回了国,不由地点了点头)。回国后,林夕识几乎断了和外界的一切联系,每天把自己关在书房里发疯似的写作,却不再发表,直到两年后自杀身亡(我倒抽了一口冷气,想不到莫非辰这么小就没了母亲,林夕识也真是够狠心的)。这件事对整个莫家打击都很大,尤其是小辰,正是要娘的时候……哎,真是可怜呐。”   KK说着,两眼就泛红了,我轻轻拍拍他的后背。   “你别看小辰平时一副满不在乎唯我独尊的样子,那都是装出来的,只有心里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才会这样(说到这,KK又抹了抹眼泪)。那时小辰不过才六七岁,莫老又远在美国,跟他相依为命的也只有阿晋,所以他打小就跟阿晋提别亲。阿晋这个做哥哥的也挺不容易的,又当爹又当妈,虽然不愁吃不愁穿,但说到底也只是个不及二十岁的孩子。可阿晋却是个极有想法的人,他明白他母亲没走完的路需要他来走完,所以就又投身到演员这一行来,可家里的生意也不能后继无人,于是就让小辰学了经管。”   “那为什么就不能换一换?我是说……既然莫非辰这么爱他母亲,为什么就不能让他来继承林夕识的衣钵?”   KK道:“就是因为他太爱他的母亲,所以才不能由他去做。小辰有舞台恐惧症的事你知道吧,每每遇到跟表演有关的东西,就会触及他心里的这块疤,阿晋就是知道这一点才让他去学的经管。”   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竟还有这么一个缘故。想来我跟莫非辰同台表演少说也有二十几回了,难道每次上台之前,他都要经历一番这样的痛楚?而我却浑然不知……   “所以,莫非辰不愿化妆也是这个原因?”   我多希望KK给出的答案是“不是”,这样我的良心也能好受些。   但他却沉默着一点头。   我感到胸口一阵难受,似有一只手捏住心房的一个角,顺着某个方向不停地拧,每吸一口气,那只手便拧紧一分,最后竟连动都不敢再动一下。   这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我不敢再去回想,滴滴都是我对他的伤害。   “小花,有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KK突然开了口。   我有些疑惑地望向他,反映似乎比平时慢了一拍。   “世人皆叹解语花,不是为谁花解语。小辰是个好孩子,他需要一朵解语花。”   我愣住了,KK是在说我吗?我真的了解莫非辰吗?我要是了解他,就不会做了这么多伤害他的事……   我摇了摇头,他的那朵解语花,不是我。   KK道:“你不用先急着表态,我看得出来,你对小辰也不是全然没有感情,只是,你别让小辰等太久,我怕……他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躺在床上,望着白色的天花板,脑子里全是莫非辰的身影,无一例外透露着落寞,KK的那句话在我耳边经久不去——“我怕他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   面具下的莫非辰又会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也会像诗中写的那样“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吗?不对不对……这不是任樾言嘛。   我拍拍额头,打掉了这个与他形象谬之千里的幻影,又或是……“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咦,莫非辰一定会嫌它恶心……再或是“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也不对啊,这是林一杨那个冷血才子才对。   思来想去,果然还是觉得这句话形容他最贴切——天然一段诡谲全在眉梢,平生万种得瑟悉堆眼角。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五章   牧马人终于从郊区驶进了市区。   这时,手机铃声突然打破了这一片寂静,我慌忙摸向口袋,却发现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喂,您好?”   “是花解语吗?”   “嗯。”我马上听出了是钟晋的声音,“钟先生,您好。”   “解语,虽然很冒昧,但还是问一下,小辰和你在一起吗?”钟晋的声音听起来并不似平时般稳重,语速似乎也有些快了。   “没有。”我不由地认真起来。   “那小辰有联系过你吗?”   我心里有些疑惑,这就跟小时候我放学没回家,我妈就挨家挨户地打给我朋友一样,难道……莫非辰也没回家?   “你先等一下,我查一下手机。”说着,我拉下任务栏一看,并没有未接电话,倒是有三条短信。   其中两条都是移动公司发来的呼叫未接消息提醒,打电话的果然是莫非辰。再一看时间,恰好正是我跟任樾言在飞机上的时候,怪不得我没接到。   还有一条短信也是莫非辰发的,只有四个字:可可西里。   可可西里……这是什么意思,陆川的电影?可为什么要发给我,难道是……他要请我看电影?   “解语?”钟晋的声音从电话里传了过来。   我忙抽回思绪:“嗯,我在。他是给我打过电话,可手机当时信号不好,没接到,不过还有一个短信。”   “什么短信?”   “可可西里。”   “可可西里?”钟晋似疑非疑地重复了一遍。   “这是什么意思啊?喂……喂?”   不等我反应过来,钟晋已经挂了电话,甚至连声“再见”都没说。   我越来越觉得事情似乎有点不对劲,钟晋的紧张和失常让我感到很不安,问的又是莫非辰的事,难道……是他出了什么事?   (此时的我一心一意全在钟晋那通电话上,却不知任樾言自从听到钟晋从电话里传来声音的那一刻起,眯起了深不见底的眸子。)   越想越不安,我翻出通讯录,打给唯一一个最可能知道事情原委又肯跟我说实话的人。   “喂,KK?”   “哎呦,我的小祖宗,我这边都快忙死了,你就别添乱了啊,回头我再打给你。”   电话那头似乎真的很乱,各种人声嘈杂几乎把KK的声音淹没。   “等等,我有莫非辰的消息。”   我怕他挂电话,几乎口不择言,更没有注意到,牧马人在灰暗的夜幕里飞驰地更快了。   幸而,KK总算是被我的话吸引,似是拿着手机去了一个安静的房间。   “小花,你刚说什么?”   我定了定神,KK是钟晋的左膀右臂,他一定知道所有的事,可现在时机不太对,KK可能无暇顾及到我,我必须用我手里唯一的一张牌套出KK所有的话。   “我说,我有莫非辰的消息。”   KK倒吸了一口气:“想不到小辰出事,第一个想到的人居然是你。”   我心中一惊,果然让我给猜中了,莫非辰出事了。   我突然想起昨天在GR化妆间,KK接的那通电话,订的是一张今天下午从纽约飞往北京的机票,不如……赌一把。   “我也是刚知道,他坐的那班飞机晚点了。”   “呸!航空公司推卸责任的那套你也信,小辰的班机本该下午3点到的,现在失联都快3个小时了!”说着,KK突然换了一副极其认真的语气,“小花,既然这件事你已经知道了,那我也不用瞒你,阿晋打算亲自去找小辰。”   我突然想起钟晋挂电话前的最后一句话,原来那不是疑问,而是肯定。   这就串起来了,KK的机票是订给莫非辰的,可莫非辰显然是突然出了什么事,中途转机去了可可西里。   可现在问题是,原来的那次航班也没有回来,这就说不通了。所以,最有可能的解释是——莫非辰并没有中途转机,而是那次航班本身就是飞往可可西里的。   一趟原定从纽约定点定线飞往北京的国际航班中间突然改了线,而自家航空公司却不知情,这么说来……就只有一种可能:飞机被人劫持了。   我被自己的推论吓了一跳,如果真是这样,那莫非辰怎么办,他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从打电话到现在已经3个小时了,他是生还是死?我不敢再想下去,如果3小时之前,我接到了那个电话,会不会现在就没事了……   “小花?”   “……嗯,钟晋出发了吗?”   “没有,问题就出在这儿了。你看看外面的天气,有哪架飞机敢这个时候出航?”   我急道:“那航空公司呢?他们的飞机出了问题,难道他们不该负责吗?”   “负责?他们还没有意识到这是他们的责任,等他们搞清楚权责纠纷,飞机上的人早饿死了。呸呸呸……我这张破嘴,小辰一定会没事的,没事的。”   “你们现在在哪,我去找你们。”   “我的小祖宗,你来干什么,这里没人有闲工夫陪你玩!”   我一听,KK并没有让我参与这件事的意思,很有可能就是钟晋提的醒,我不能硬来。   “放心,我绝不添乱。我这里还有莫非辰的一条短信,你让我去见钟晋,我要亲口跟他说。”   “什么短信?”   “我要见钟晋!”   “好好好……地址我现在就发给你,真是够乱的了。”   最后,KK又叮嘱了我一句注意安全什么的,我听得不太清楚,电话那头很乱,他似是又回到了原来那间屋子。   挂了电话,地址就发了过来。   我边解安全带,边跟任樾言道:“就在前面路口放我下去吧。”   可牧马人并没有减速:“下这么大雨,你要去哪?”   原来他还是会跟我说话的。   如果是半个小时前,我一定会激动地跳起来,可现在我却没那个心情。   “有个朋友出事了,我去找他。”   我一边答话,一边瞄着路口,眼见着前面又是一个可以停车的地方,我忙道:“就这个路口吧。”   可牧马人却从它面前呼啸而过:“把地址给我。”   我一愣,心想着,任樾言不是要送我过去吧?下这么大的雨,他今天心情又不好,实在不应该再麻烦他。   “没关系,我打车就行。”   “你看看这一路上哪还有车?别浪费时间了,快点把地址给我。”   经他这么一说,我才发现,这一路过来是没有看到几辆出租车,心里又怕钟晋等不及自己先走了,便将手机连上了车上的导航装置,把KK发给我的地址输了进去。   接着,又是一路无话。   等到了地方,我才发现这里我之前来过,正是莫家的别墅洋楼。   而此时,一楼大厅里,除了KK和钟晋外,还有一个40来岁的漂亮女人和几个看不出门路的中年男人。   不过那女人看起来倒是十分干练,正和那几个男人讨论着什么,见我跟任樾言进来,只是朝我们略微点了一下头,便又投入到讨论中去。   倒是KK热情地跟我打着招呼,可语气中难掩忧虑。   我把任樾言简单介绍给他们,钟晋看起来虽然有些憔悴,但还是礼貌地跟任樾言握了手,紧接着就把目光转向了我。   我的心直跳得厉害,因为现在我的手上,根本就没有王牌。   钟晋看了我一会,终于开了口:“解语,我知道你的心思,可是不行,我不会同意。”   “为什么?”   我有些着急,他既然知道我是骗他的,可还是同意我过来,就说明事情还是有转机的。   “为了安全。再过半个小时我们就要出发了,每个人都是在跟死神赌博,我不愿再搭上你一个。”说着,钟晋的目光似无意地看了那群正陷入激动讨论的人一眼。   我却盯着钟晋的眼睛,那双跟莫非辰极其相似的眼睛,坚定道:“我要去,出了事不用你管。”   我知道,这句话很可能会激怒钟晋,我是在向他挑衅,可现在的我却顾不得这么多了。   果然,钟晋的眼眸子窜出两团盛火,只不过还来不及发作,就被那个女人叫了过去。   钟晋走后,KK赶紧拉住我道:“你可吓死我了!连小辰都不敢跟阿晋那样说话,你是吃了雄心豹子胆吗?再说了,阿晋不让你去不还是为你好,你怎么这么不识好歹?”   说着,KK头朝那群人处一撇,示意我看过去:“喏,你看,那群人都是国内顶个棒的私人飞行员,讨论了快一个钟头,也没讨论出一个可行的对策来,要不是哪还会等你过来,我们早就出发了。”   我看过去,发现那里每个人的脸色都不太好,现在只有那个女人在跟钟晋说着什么,其余的人均愁眉紧锁地听着,偶尔会有一两个人插话进去,似是在做着补充。   如果莫非辰那边是等着救援的状态,那我们这样耗下去,就是在耗莫非辰的生命。   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这时,一直在旁默不作声的任樾言突然说话了:“其实也不是没有办法。”   奇怪的是,这不轻不重的一句话却像掺了魔力一般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大厅顷刻安静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六章   钟晋疾步走到任樾言跟前,问道:“什么办法?”   “首先是起飞,现在受暴风雨天气的影响,发动机的进气量不稳定,如果没有一个合适的起飞场地,再好的飞机也很难飞得起来。但根据中国民航法规定,暴风雨天气任何飞机不能强行起飞,所以机场是一定去不了的,那么你们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缺乏一个合适的起飞场地。”   “第二,是天气的转变。如果西藏不下雨还好,一旦下雨,由于高寒必定结冰,虽然现在大部分飞机都有防冰、加温装置,但也不能排除冰凌卷进发动机里致使其熄火的危险。各位都是专家(说着,任樾言看向那群私人飞行员),空中熄火无异于自杀,相信大家都明白。”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外面风大雨大又是夜晚,能见度必然低,飞机随时都有被狂风吹翻的风险,再加上你们的目的地又是群山连绵的藏北,撞上高峰的几率就更大了。”   说完,众人不由地都跟着点头。   尤其是钟晋,看任樾言的目光都跟之前不一样了:“没错,这的确是我们现在面临的三大问题。任先生,您有什么办法?”   任樾言笑了笑,淡淡道:“所有的问题,我都可以解决。”跟着,目光似有意无意地瞟向了我。   此话一出,在场所有人无不一声惊叹,只有我却觉得隐隐地愧疚。   任樾言的飞行技术我是见识过的,他说能解决,我一点都不觉得惊奇。只是这么危险的事本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却要他跟着搀和进来。   现在,我才算理解钟晋当初不愿我加入的原因和心情。   这时,那边一个飞行员突然问道:“刚听钟先生称呼您姓任,冒昧地问一下,您的全名是叫‘任樾言’吗?”   任樾言默不作声地点点头,脸上看不出一丝表情。   可那群私人飞行员那里却炸开了锅——   “任樾言?就是那个连续四年蝉联全地形全天候飞行大赛冠军的任樾言吗?”   “原来真的是他啊,我说怎么刚才看着那么眼熟……”   “是啊是啊……”   ……   “钟先生”,刚才说话的男人又说道,“我们刚才向您推荐的人就是他。”   钟晋此时的表情可谓相当复杂,却不像是演出来的:“任先生,刚才有眼不识泰山,实在抱歉。既然您是解语的朋友,这件事还请您看在解语的面子上务必帮忙,您出什么条件,我都答应。”   任樾言却将目光越过钟晋看向了我:“我的条件只有一个——保她平安。”   由于加上我跟任樾言,原计划的参与人员也跟着作了变动,现在出发的是:钟晋、任樾言、我,还有那个女人。   我们分成两队,任樾言、KK和我,坐的是牧马人;钟晋开车,带着那个女人在后面跟着。   KK对被换掉这件事很是不满,送我们的一路上都在闹脾气,我哄得口干舌燥,也不见半点效果,最后实在没办法了,随他去吧。   KK这人倒也好笑,这会你不理他了,他便开始有一句没一句地跟你搭着话,我便趁机跟他打听那个女人的来历。   KK道:“她姓玄,是莫中庭的秘书,具体叫什么我也不清楚,大家都只管她叫‘玄秘书’。”   玄秘书?这个姓氏可不常见,好像在哪里听过……   玄秘书……玄秘书……对了!是莫非辰的电话——“我妈的忌日,我不希望有不相干的人去,尤其是玄秘书。可以的话,我更希望她永远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   “难道……玄秘书跟莫中——”   我话还没说完,KK便一摆手:“停!这可不是我说的。”   “切……你的表情还能再明显点吗?”   “小花,你知道的可不少啊,看来小辰可真没把你当外人,什么时候想通了跟我说一声,这个红娘,不——红郎,我当定了。”   我慌忙瞥了任樾言一眼:“别瞎说。”   不经意间,却发现任樾言的脸色很是难看,白的吓人,再长出两根獠牙,就可以直接去演《暮光之城》了。   牧马人似乎穿梭得更快了,不多时就到了目的地。   原来,任樾言所说的起飞场就是下午我们来过的那片青草地。   任樾言用外套护着我下了车,跑向仓库。   KK在后面不知嘟哝了句什么,也跑了过来,肩膀被雨淋湿了一大片,一站定,就把我从任樾言这边拉了过来,跟着狠狠瞪了他一眼。   任樾言倒没计较,转身开了仓库的门,那架崭新的飞机依旧停在那里。   KK的反应跟我第一次见到这架飞机只有过之,而无不及,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一跃跳上起落架,摸着机身开始流口水:“哇塞,贝尔429,采用普惠公司的PW207口涡轴发动机,单台功率达730轴马力,最大巡航速度263千米/小时,起飞重量超过3000千克,是目前世界上机舱最大的轻型双引擎直升机!小樾,好样的!”   小樾?刚才还不知道是谁狠狠地瞪了人家一眼,人心真是太叵测了。   这时,钟晋跟玄秘书也跑了进来,看他们的眼神,就知道刚才KK那番话所言非虚。   看来,这里不识货的也只有我一个。   算了,反正飞机这辈子我也买不起,知道这么多有什么用,徒增凄凉罢了,想想倒也没什么。   钟晋毕竟是演员,以前演过机长的戏,自己又肯下功夫,还是有点飞行的理论知识,就让他坐了副驾,人尽其才,以备不时之需。   我跟玄秘书坐在了后面,至于KK,自从见了贝尔之后,就跟猪八戒见了俏姑娘,死活不肯撒手,众人没办法,时间也着实耽误不起,便勉强同意他入了伙。   任樾言说的没错,由于风雨太大,严重影响了发动机的进气量,飞机滑出去了好久,却迟迟飞不起来。   我不由地在心里捏了把汗,难不成连第一关都没闯过,我们就得打道回府?   不,我应该相信任樾言,他是飞行员中最棒的。   突然,机身猛地朝右一斜,角度并不大,却借着风势渐渐离了地。   机舱里一阵雀跃,KK更是止不住地对任樾言一顿猛夸。   其实,他俩看顺眼了,也是挺般配的,男才男貌嘛!   钟晋的表情虽也有所放松,但从身体的姿势不难看出他内心的不安。   是啊,今晚的路还长着呢。   夜间飞行和白天完全是两种感觉。   白天你能看到盖地的云海,渺小的屋舍,碧蓝的天空,而现在,举目四望,除了黑夜还是黑夜。   我们像一只在深海里航行的小船,没有灯塔,没有方向标,只有一望无际的黑暗一口一口地吞噬着你。   我的头渐渐开始觉得有些昏昏沉沉的,尽管外面风雨交加,但任樾言尽可能地将飞机开稳,时而有一点小小的波动反倒像摇篮一样,让我很快进入了梦乡。   不知睡了多久,突然一阵剧烈的颠簸将我整个人甩到了右边KK身上,只听KK“哎呦”一声,还没来得及反应,又摔上了左边的玻璃,整个人压在了我身上。   别看他高高瘦瘦的,身上全是肌肉,这一下压得我肺都快咳出来了,不过也用不着我费力,几乎下一秒,我们又朝右甩了过去。   “抓紧扶手。”任樾言急促的声音从前面传来。   我跟KK赶紧抱住前面座椅背上的安全杆,可根本不顶用,身体还是像沙尘暴中的小树苗一样甩来甩去。   我见前面任樾言跟钟晋的情况也不是太好,身体东倒西歪的,却都还固定在座位上;而最后排的玄秘书,情形就跟我和KK差不多了,脸色煞白煞白,似是要吐的样子。   我正打算将椅子背袋里的清洁袋递给她,可刚一松手,整个人就直接从椅子上甩了出去,额头结结实实地磕在右边KK的扶杆上,顿时眼冒金星,头皮麻得失去了知觉。   “发生什么事了?”   KK的声音像是从牙膏里挤出来的,听起来十分搞笑,我不由地笑出声来,完了,一定是撞傻了。   跟着,任樾言的声音也从牙膏里挤了出来:“我们撞上了一块积雨云。”   “那是什么?”   KK费力地喊道,因为不知何时,发动机的声音变得越来越大,似乎窗户上破了个洞,专门漏音。   这次接话的却是钟晋,他的声音从前面传来弱了很多:“就是凝结成固态的雨。”   跟着,不再由谁多说一句话,贝尔突然猛地朝右翻了个个儿,一时间,舱内叽哩咣当所有没有固定的人(主要是我)和物悉数朝下(当时飞机已经整个朝右翻转了90度,所以对坐在左边的我来说,相当于自由落体)砸去。   “糟了,左翼发动机熄火了。”任樾言突然闷声道。   熄、熄火了?什么是熄火了,再发动不行吗……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耳边就传来KK刺透耳膜的尖叫声:“任大机长,你可不要骗我,我还没结婚生猴子呢!”   我压在KK身上,虽然颠得五脏六腑都错了位,但脑洞还是不由自主地开了闸:“这有……什么关系吗?”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七章   不得不佩服KK,脸都被我的胳膊挤得变了形,还是不依不饶地白了我一眼,牙齿几乎咬在我的袖子上:“你知道发动机是干什么的吗,它就是整个飞机的心脏!要是你的心脏突然熄了一半,你能不着急吗?”   咦,这么听来,那是挺严重的……   我看向任樾言,他正一手紧握着左侧的操纵盘,一手在前面的控制面板上按着什么东西,眼睛则一动不动地盯着导航系统,额头上的汗顺着侧脸明朗的曲线滑了下来,如果不是情况不允许,我倒想拍一张,挂在网上卖,下周的伙食费应该不成问题了。   前提是,如果我还能活到下周的话。   “任大机长,行不行啊,不行咱们就跳吧?”KK又在我耳边咋呼起来。   不过这次,他倒是说出了我们所有人的心声,大家都将目光看向任樾言,任樾言却还是保持着刚才的样子,不说话,也不动,只有放在面板上的右手似在调控着什么。   钟晋也跟着屏息凝神起来,似在专心听着什么声音。   KK见两位首领都没反应,自己也只能忍着。   不多时,钟晋突然转头对我们道:“大家现在把所有的行李都往左移,快!”   “人都这样了,还顾什么行李?”   KK虽然啰嗦,但还是立刻行动起来,只是地心引力的威力实在不容小觑,我们刚把背包移了过去,手一离开,包就自己滑了下来。   “我靠,滑滑梯?!”   KK屡起袖子,也不管平时一贯温文尔雅的形象了,背起四五个最重的背包,弯着腰拽着扶手一步一滑地向上(左)爬。   短短两三米的距离,KK滑了上,上了滑,直爬了快五分钟,终于一屁股坐在左侧的座椅上,用脚勾住座底的支架,勉强固定了下来。   汗水湿透了他胸前的白衬衫,开出一朵漂亮的花。   KK笑得很好看,向我伸出了手,手臂上一道道满是背包带勒出的血红的勒痕。   我被KK的样子震惊了,很多时候我们的生活都太过平淡,没有生死与共的考验逼我们爆发出身体里最原始的感情和潜能。   我冲KK灿烂一笑,也背起三四个大包来,踩着KK走过的着力点往上爬,有了前人的铺路,我爬起来就省力多了。   最后,玄秘书也背着两个大包上来了,这时我才发现,原来我跟玄秘书省力的最大原因,是飞机已经开始渐渐地平行了过来,但依旧和地平面呈45度斜角,不知是因为我们几个加上行李的重量,还是任樾言出超的飞行技术努力的结果。   我和KK疲惫地相视一笑,庆幸而又超然。   当你经历过一场生死劫之后,总会收获比生死更珍贵的东西。不信,你试试。   我和KK挤在两排座椅之间,一边要抓着行李以防滑落,一边还要把身体的一部分卡在扶杆之间固定着自己,十分难受,幸而只坚持了约摸二十分钟,任樾言便告诉我们:“到了。”   我激动地眼泪几乎夺眶而出,扭过头去看KK时,他也是热泪盈眶。   十分钟后,贝尔在一片不小的草原上降落。   下了机舱才发现,不知何时,这里的雨已经变成了雪,而且气温骤降,最多不超过10度。   钟晋将背包发给我们,我打开一看,还挺全:军大衣、手电筒、护目镜、打火机、地图、指南针、信号弹、医药包、冰锥、绳索、生命探测仪、抗高原反应的药、压缩饼干,还有两大瓶矿泉水。再一看KK的,也是一样。   我当下抽出军大衣穿在身上,其他人也都冻得不轻,跟我保持同步的条件反射。   待大家穿戴整齐后,钟晋一招手,把我们集中起来:“我们一共五个人,分成两组。我和玄秘书一组,负责东北方向,其余的人一组,负责西北方向。十二个小时后,不管找到没找到,先返回这里集合一次。”说着,钟晋举起手电筒,拿出他那张地图跟我们标注了一下现在的地理位置。   我赶紧依葫芦画瓢标在自己地图上。原来,这个地方就是羌塘草原。   “如果路上遇到什么问题,就发信号弹。红色代表危险,绿色代表人找到了,黄色代表迷路。”   钟晋说的极快,我虽有疑问,也只得先用心记着。   “好,我们现在对一下表,凌晨3点10分。到今天下午3点10分我们还在这里集合。”钟晋说完,朝我们点了下头,便朝东北方向走去,玄秘书也跟我们打了声招呼,跟了上去。   我和KK互看了一眼,任务现在才刚刚开始。   只是再一抬眼看时,钟晋和玄秘书已经消失不见。   我忙把手电筒调到最大亮度,却只能望到五六米范围内洋洋洒洒而落的雪花,余下依旧漆黑一片。   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往KK身边又移了几步。   “任樾言呢?”KK突然道。   我这才想起,自从下了飞机之后似乎就再也没见过任樾言。   我和KK不约而同地朝飞机降落的地方看去,幸好,看到一点星光正在上下移动。   “任樾言?”我叫了一声。   那点星光立刻朝我们眨眨眼,我跟KK这才松了口气,走了过去。   任樾言从飞机底下探出身:“发动机里的积雪需要清理一下,否则我们恐怕就回不去了。”   KK立刻道:“需要帮忙吗?”边说边卸下背包,往飞机底下钻。   任樾言却拦道:“不用了,我一个人就行。你们还是赶紧办正事去吧。”说完,又不放心地看了我一眼。   其实,自从刚才钟晋和玄秘书那么快消失之后,我就下定决心再也不要和任何人分开了。留任樾言一个人在这里,我也不放心,可莫非辰那里还不知是怎么个情况,我们耗费不起这个时间。   “需要多长时间?”我问道。   “最快也得一个钟头。”任樾言似乎看出了我的为难,接着道,“你们先去,随后我去找你们。放心,我脚程快,肯定能赶上。”   闻言,KK又将背包背了起来:“那行。小花,我们走吧。”   我却迈了几次都迈不动脚。这里又黑又荒,任樾言一个人真的没问题吗?我们是不是该等他一下,一个小时,也不是……很长啊。   “走吧。”KK又催促道。   任樾言从支架里出来,拍了拍我帽子上的雪:“放心,以前训练的时候,更恶劣的环境我都应付过,没事的。倒是你,一定要注意安全,这里多冻土沼泽,走的时候注意脚下,别光顾着找人。现在天又这么黑,你得跟紧点,别走散了。一个小时后,我就去找你。”   说完,任樾言低头在我额头上轻轻落下一个吻,和着雪花,凉凉的(这次,KK倒是没再有什么过激的动作,只轻轻哼了一声)。   我红着眼睛,低下头,他的话总是能让人安下心来:“好,我在路上等你。你一个人要小心,别忘了带装备。”   任樾言笑了笑:“嗯。”   我和KK走了不过十来步,再回头看时,任樾言手电筒的亮光已经不见了。   我有些担心,停了下来。   KK却拉着我的衣袖继续往前走,手电筒左一下右一下不停地搜索着:“小花,比起在那修发动机的任樾言,你难道不更应该担心生死未卜的小辰吗?”   KK的话让我心头猛地一震,生死未卜……莫非辰,你不可以死。   我重新打起精神,将手电筒照向靠近我的左侧区域,KK立刻会意,自动承包了右侧。   由于天黑,我们搜的极慢,又怕走散,更是提起十二分的精神,隔五分钟,就互相确定一下对方的位置。   KK突然道:“小花,把你包里的绳子拿出来。”   我一愣,不明白他要干什么,但还是照做了。   KK接过绳子,把跟他包里的绳子接在了一起,然后将绳子的两头分别系在我们两个腰上。   我当下明白了他的意图:“果然有点小聪明。”可又突然想到,这样铁索连舟,万一遇到什么麻烦,岂不是要被一锅端了?   KK似也考虑到了这一点,于是又将我们两人腰上的结口系了个活结:“待会万一我不小心掉进沼泽或者悬崖,你就把绳子解开。”   我见他一副认真的样子,便也道:“我也是。”   时间在茫茫的黑暗里无声无息地划过,雪非但没有要停的趋势,反倒越下越大。这里气温本就低,又多冻土,大片的雪花聚而不化,不一会就半尺高了。我们的行动更是步履维艰。   我又看看地图,发现沿着我们行进的方向看去,多是高山、丘陵,而钟晋他们走的那条路却河湖泥沼众多。看来,是钟晋有意把好走的路分给了我们。   我又想起分手前,钟晋对地图以及我们所在地理位置的熟悉程度,朝身后KK那边喊道:“我看钟晋对这儿挺熟悉的,他之前是不是来过?”   KK隔了半天才反问我道:“他来这儿做什么?”   我听他心不在焉、答非所问的,便喊了声“没什么”,接着朝前走去。   刚走没两步,突然听到KK一声尖叫,接着便没了音。   “KK?KK?”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八章   我慌忙朝声源方向赶去,手电筒灯光所及的地方,似乎看到两只反光的玻璃球。   “KK?”   我又喊了一声,边喊边往我这边拉着绳子;拉了大约数十米,就拽不动了,看来KK还在绳子那头。   “KK,你不要吓我……”   我几乎哭出声来,一小步一小步地沿着绳子往前挪,突然听到一阵凌乱的脚步声,我慌忙用手电筒照过去,却连个鬼影都没看到。   我害怕极了,吓得一动不敢动,那声音时近时远,时快时慢,像黑夜一样笼罩着我。我感到人生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一口气憋到嗓子眼,想哭又不敢哭,想动又动不得。   突然,手电筒不知被谁一脚踢飞了,我腿一软,瘫倒下去,屁股刚一着地,只觉头顶贴着头皮的地方一阵劲风驶过,接着便是一声重物击踏雪地的声音。   借着地上掉落的手电筒的光源,我终于看清了,刚才攻击我的居然是一只藏羚羊。   灯光下,它的两只眼睛正炯炯有神地瞪着我,腹部反着白色的光。我突然想起“高原精灵”的雅号,只是这只精灵,为什么要来攻击我?   人类的害怕源自未知,现在知道了那是什么,我反倒不怕了。   深深地呼了口气,把双手举到前面,跟它展示我两手空空,我是无害的。不知道它看懂了没,但我相信,它既担得起“高原精灵”的称号,就一定是通灵的,有灵性的,我尝试着与它进行沟通。   缓缓地从地上站起来,我一直在对着它微笑。它却还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很好,保持冷静才能有效沟通。   可就在我刚要移步去捡它脚边的手电筒时,藏羚羊却突然从鼻腔里发出一声似警告的“赫赫”声,吓得我顷刻定在了原地。   大约僵持了快2分钟,我俩谁都没有下一步的动作。   看来它想要的是那只手电筒,君子有成人之美,就送它好了,我只要KK。   想着,我开始转变方向,沿着绳子挪过去,离它越退越远。   那精灵像是入了定一般,只拿两只玻璃眼睛盯着我,一动不动。   我的脚步也越退越快,突然,脚下猛地一滑,似踩到了某个圆柱型的东西,整个人仰面向后摔去。   随着我的一声尖叫,迎接我的不是厚实的雪地,竟是无穷无尽的深谷,最不幸的是,我的绳子还连着KK,一起掉了下来。   背上像按了一台高速旋转的吹风机,吹得我骨肉生疼,重力加速度原来是这种感觉。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眼前白茫茫的一片,所有的地方都被大雪覆盖了,我活动活动筋骨,还能动,可能是积雪的原因,所幸没有摔死。   “小花。”KK的声音突然从我左侧传来。   转头去看时,只见KK,钟晋,还有莫非辰正背对着我往前走。   莫非辰?他们找到了?   “莫非辰!”我对着他们大喊了一声,可他们既没有应我,也没有停下来。   我急了,忍着浑身的酸疼加紧追了十几步,可耳边全是呼呼的风声和自己粗重的喘息声,我们之间的距离非但无减,反而有增。而此时,我却已经精疲力竭,再也跑不动了。   我一手捂住跑得岔气的肚子,一手放在嘴边弯成扩音话筒:“莫非辰……莫非辰!KK……KK!”   他们却头也不回地越走越远,最后消失在茫茫雪海中。   我猛地从地上坐起,顷刻感觉到浑身像是被人毒打了一顿般的酸疼难受,白光刺得我几乎张不开眼。   “给,戴上。”   KK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跟着手上就被塞进来一个护目镜。   KK?他不是走了吗?   我忙把眼镜套上,看到KK也正和我一样,戴着个护目镜。   “你……你不是走了吗?莫非辰呢,他在哪?”   “我还想问你呢,刚才大喊大叫地跟撞见鬼似的。”   大喊大叫?我抬头打量着周围的环境,是一个两面环山的小峡谷,身后有一棵七八米高的大树,虽然也是被白雪覆盖,可跟刚才一望无际的雪原完全不是一种感觉,难道……我是在做梦?   接过KK递过来的水,我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才道:“没什么,刚才做恶梦了。”   接下来,我们简要分析了现在的状况,当然也包括我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原来是KK当时不小心踩到了那只藏羚羊的脚,藏羚羊受到了刺激才向KK发起进攻的,所幸KK伤的并不严重,只是左边额头上鼓起了一个核桃大的包(KK展示给我看的时候,自己已经夸张地上过药了,所以我也只看到一块又大又厚的棉纱布)。然后是我这段,我讲的极为小心含糊,生怕KK冲我发火,谁知,KK听后突然翻起背包来。   我见他面色凝重,心中虽然疑惑却不敢多嘴。   片刻,KK从包里抬出头,道:“小花,你踩到的那个圆柱形的东西是我的手电筒!”   我的脸色立刻也阴沉了下来,如果天黑之前我们还找不到出路与大家汇合,那么一旦天黑下来,我们两个“瞎子”就只能抱在一起等待救援或者等死了。要是再遇上一只藏羚羊野耗牛什么的,就更好了,也算是为国家珍稀动物保护事业献身了。   KK拍拍屁股从地上站起来:“走吧,天无绝人之路,会有办法的。”   也对,好歹现在我不是一个人。   我举着地图,KK摆弄着指南针,我们边走边确定位置,只大致知道我们应该是在若拉岗日附近。   我们决定按原计划一路往西北方向走,如果任樾言也依计划追我们的话,相遇的几率还是很大的。最重要的是,我们当前的任务是寻找莫非辰。   天渐渐亮了起来,只是依旧阴沉沉的,但对于我们搜救工作来说,条件已经大有改观。   安静的山谷里,只有呼呼的风声和我们自己的鼻息声,手中的生命探测仪却没发出丝毫声响。   日升日落几乎就是一抬头一弯腰的事,中间我和KK只吃了一顿饭,再直起身,天色就渐渐昏暗了下来。   我们没有光源,所以不敢离得太远,只隔着一人的距离,连对方的心跳声都听得格外清晰。   “小花,你害怕吗?”KK突然问道。   我手上的动作一滞,心跟着漏跳了一拍:“有点……你呢?”   KK似乎思索了一会,才道:“我倒不怕鬼。”   “那你……怕什么?”   “人。”   我猛地转过身,见KK也正看着我,脸上挂着奇怪的表情,在灰暗的夜幕下竟像只狰狞的鬼。   “你、你怎么了?”   KK渐渐向我逼近:“你为什么要来这里?”   我不由地步步往后退:“KK……你怎么了,我们不是来找……莫非辰的吗?”   “小辰?小辰已经死了。”   “你说什么?你、你骗人。”   “不信,你去问他。”   突然,一只硕大的拳头猛地朝着我的门面砸来,我慌忙一躲,拳头在背后的雪堆上砸出一个大坑。   我已经退无可退,跟着,一只有力的大手就掐上我的脖子,我条件反射地用手去搬,却如卵击石。   我绝望地望着KK,望着前一刻还跟我祸福相依同生共死,现在却死死掐着我的脖子要置我于死地的人,两行热泪无声地落了下来。   为什么……   我曾经想过无数种死法,却没有一种是被被人活活掐死。呼吸越来越困难,视线也越来越暗,喉管处的疼痛却异常清晰,我挣扎着发不出半点声音,一种叫做“绝望”的情绪弥散开来。   再后来,眼前一黑,就什么感觉都没有了。   天堂原来这么黑,伸手不见五指,跟瞎了差不多。天堂的窗户一定也没关好,风都灌进我嘴巴里了,冻得我一阵哆嗦,差点咬到舌头。   胃像一只翻滚在滔天巨浪里的扁舟,颠得我难受,我不觉好笑起来,怎么都到了天堂,胃病也要缠着我。   越来越剧烈的绞痛疼得我蜷成一团,左右打滚。突然,一个又软又硬的东西撞上了我的背。   我立刻惊出一身冷汗,一动不敢动,那感觉,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是一个人。   是KK吗……他也死了?   我慢慢摸索着爬起来,手指一点一点沿着地面朝前挪,手汗融进雪里,又热又凉。   突然,指尖碰到了什么东西,软软的,像一只手。   我一惊,猛地抽回手指:“是谁?KK?”   那人却不回答,就跟死了一样。对啊,反正我也死了,有什么好怕的。   我壮起胆子,慢慢挪过去,可惜这里太黑了,什么都看不见。正挪着,突然肩膀被什么东西一拉,挪不动了。   我倒抽了一口冷气,不是吧,难道这里不是天堂,是地狱?倒霉鬼怎么这么多?   我咽了口吐沫,轻轻动了动肩膀,发现那东西拉得并不紧,还有种熟悉的感觉……是背包?   我恍然大悟,摸索到后面一看,果然。   我当下大喜,如果没记错的话,背包里应该还有一只打火机。当即伸手摸进去,一阵翻腾之后,果然摸出了一只金属壳的打火机。   “啪——”地一声,火光亮了起来,却险些被风吹灭,我忙侧过身捂进怀里,这一侧身不得了,火光所及之处的地上,刚才碰到的那个人整个就呈现在我面前。   “莫非辰?!”我又惊又喜,一种天堂遇故知的喜悦瞬间萦绕了我。   “呼”地一阵劲风驶过,打火机熄了火,我忙将外套的衣扣解开,掀开一边棉衣把打火机挡在里面,重新点了火。   莫非辰依旧安静地躺在那里,我移过去,发现他也有个背包。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那个背包很重要,里面有我正需要的东西,鬼使神差地翻了起来,果真,一个手指头粗细的手电筒被我翻了出来。   我拧开开关,还有电,而且比我这只打火机强了不知多少倍,周围整个都照亮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九章   我慌忙朝声源方向赶去,手电筒灯光所及的地方,似乎看到两只反光的玻璃球。   “KK?”   我又喊了一声,边喊边往我这边拉着绳子;拉了大约数十米,就拽不动了,看来KK还在绳子那头。   “KK,你不要吓我……”   我几乎哭出声来,一小步一小步地沿着绳子往前挪,突然听到一阵凌乱的脚步声,我慌忙用手电筒照过去,却连个鬼影都没看到。   我害怕极了,吓得一动不敢动,那声音时近时远,时快时慢,像黑夜一样笼罩着我。我感到人生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一口气憋到嗓子眼,想哭又不敢哭,想动又动不得。   突然,手电筒不知被谁一脚踢飞了,我腿一软,瘫倒下去,屁股刚一着地,只觉头顶贴着头皮的地方一阵劲风驶过,接着便是一声重物击踏雪地的声音。   借着地上掉落的手电筒的光源,我终于看清了,刚才攻击我的居然是一只藏羚羊。   灯光下,它的两只眼睛正炯炯有神地瞪着我,腹部反着白色的光。我突然想起“高原精灵”的雅号,只是这只精灵,为什么要来攻击我?   人类的害怕源自未知,现在知道了那是什么,我反倒不怕了。   深深地呼了口气,把双手举到前面,跟它展示我两手空空,我是无害的。不知道它看懂了没,但我相信,它既担得起“高原精灵”的称号,就一定是通灵的,有灵性的,我尝试着与它进行沟通。   缓缓地从地上站起来,我一直在对着它微笑。它却还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很好,保持冷静才能有效沟通。   可就在我刚要移步去捡它脚边的手电筒时,藏羚羊却突然从鼻腔里发出一声似警告的“赫赫”声,吓得我顷刻定在了原地。   大约僵持了快2分钟,我俩谁都没有下一步的动作。   看来它想要的是那只手电筒,君子有成人之美,就送它好了,我只要KK。   想着,我开始转变方向,沿着绳子挪过去,离它越退越远。   那精灵像是入了定一般,只拿两只玻璃眼睛盯着我,一动不动。   我的脚步也越退越快,突然,脚下猛地一滑,似踩到了某个圆柱型的东西,整个人仰面向后摔去。   随着我的一声尖叫,迎接我的不是厚实的雪地,竟是无穷无尽的深谷,最不幸的是,我的绳子还连着KK,一起掉了下来。   背上像按了一台高速旋转的吹风机,吹得我骨肉生疼,重力加速度原来是这种感觉。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眼前白茫茫的一片,所有的地方都被大雪覆盖了,我活动活动筋骨,还能动,可能是积雪的原因,所幸没有摔死。   “小花。”KK的声音突然从我左侧传来。   转头去看时,只见KK,钟晋,还有莫非辰正背对着我往前走。   莫非辰?他们找到了?   “莫非辰!”   我对着他们大喊了一声,可他们既没有应我,也没有停下来。   我急了,忍着浑身的酸疼加紧追了十几步,可耳边全是呼呼的风声和自己粗重的喘息声,我们之间的距离非但无减,反而有增。而此时,我却已经精疲力竭,再也跑不动了。   我一手捂住跑得岔气的肚子,一手放在嘴边弯成扩音话筒:“莫非辰……莫非辰!KK……KK!”   他们却头也不回地越走越远,最后消失在茫茫雪海中。   我猛地从地上坐起,顷刻感觉到浑身像是被人毒打了一顿般的酸疼难受,白光刺得我几乎张不开眼。   “给,戴上。”   KK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跟着手上就被塞进来一个护目镜。   KK?他不是走了吗?   我忙把眼镜套上,看到KK也正和我一样,戴着个护目镜。   “你……你不是走了吗?莫非辰呢,他在哪?”   KK斜了我一眼:“我还想问你呢,刚才大喊大叫地跟撞见鬼似的。”   大喊大叫?我抬头打量着周围的环境,是一个两面环山的小峡谷,身后有一棵七八米高的大树,虽然也是被白雪覆盖,可跟刚才一望无际的雪原完全不是一种感觉,难道……我是在做梦?   接过KK递过来的水,我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才道:“没什么,刚才做恶梦了。”   接下来,我们简要分析了现在的状况,当然也包括我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原来是KK当时不小心踩到了那只藏羚羊的脚,藏羚羊受到了刺激才向KK发起进攻的,所幸KK伤的并不严重,只是左边额头上鼓起了一个核桃大的包(KK展示给我看的时候,自己已经夸张地上过药了,所以我也只看到一块又大又厚的棉纱布)。然后是我这段,我讲的极为小心含糊,生怕KK冲我发火,谁知,KK听后突然翻起背包来。   我见他面色凝重,心中虽然疑惑却不敢多嘴。   片刻,KK从包里抬出头,道:“小花,你踩到的那个圆柱形的东西是我的手电筒!”   我的脸色立刻也阴沉了下来,如果天黑之前我们还找不到出路与大家汇合,那么一旦天黑下来,我们两个“瞎子”就只能抱在一起等待救援或者等死了。要是再遇上一只藏羚羊野耗牛什么的,就更好了,也算是为国家珍稀动物保护事业献身了。   KK拍拍屁股从地上站起来:“走吧,天无绝人之路,会有办法的。”   也对,好歹现在我不是一个人。   我举着地图,KK摆弄着指南针,我们边走边确定位置,只大致知道我们应该是在若拉岗日附近。   我们决定按原计划一路往西北方向走,如果任樾言也依计划追我们的话,相遇的几率还是很大的。最重要的是,我们当前的任务是寻找莫非辰。   天渐渐亮了起来,只是依旧阴沉沉的,但对于我们搜救工作来说,条件已经大有改观。   安静的山谷里,只有呼呼的风声和我们自己的鼻息声,手中的生命探测仪却没发出丝毫声响。   日升日落几乎就是一抬头一弯腰的事,中间我和KK只吃了一顿饭,再直起身,天色就渐渐昏暗了下来。   我们没有光源,所以不敢离得太远,只隔着一人的距离,连对方的心跳声都听得格外清晰。   “小花,你害怕吗?”KK突然问道。   我手上的动作一滞,心跟着漏跳了一拍:“有点……你呢?”   KK似乎思索了一会,才道:“我倒不怕鬼。”   “那你……怕什么?”   “人。”   我猛地转过身,见KK也正看着我,脸上挂着奇怪的表情,在灰暗的夜幕下竟像只狰狞的鬼。   “你、你怎么了?”   我上下牙齿打架打得厉害,心跳如狂雷,一呼一吸都格外紧促。   KK渐渐向我逼近:“你为什么要来这里?”   我不由地步步往后退:“KK……你怎么了,我们不是来找……莫非辰的吗?”   “小辰?小辰已经死了。”   “你说什么?你、你骗人。”   KK勾起唇角:“不信,你去问他。”   突然,一只硕大的拳头猛地朝着我的门面砸来,我慌忙一躲,拳头在背后的雪堆上砸出一个大坑。   我已经退无可退,跟着,一只有力的大手就掐上我的脖子,我条件反射地用手去搬,却如卵击石。   我绝望地望着KK,望着前一刻还跟我祸福相依同生共死,现在却死死掐着我的脖子要置我于死地的人,两行热泪无声地落了下来。   为什么……   我曾经想过无数种死法,却没有一种是被被人活活掐死。呼吸越来越困难,视线也越来越暗,喉管处的疼痛却异常清晰,我挣扎着发不出半点声音,一种叫做“绝望”的情绪弥散开来。   再后来,眼前一黑,就什么感觉都没有了。   天堂原来这么黑,伸手不见五指,跟瞎了差不多。天堂的窗户一定也没关好,风都灌进我嘴巴里了,冻得我一阵哆嗦,差点咬到舌头。   胃像一只翻滚在滔天巨浪里的扁舟,颠得我难受,我不觉好笑起来,怎么都到了天堂,胃病也要缠着我。   越来越剧烈的绞痛疼得我蜷成一团,左右打滚。突然,一个又软又硬的东西撞上了我的背。   我立刻惊出一身冷汗,一动不敢动,那感觉,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是一个人。   是KK吗……他也死了?   我慢慢摸索着爬起来,手指一点一点沿着地面朝前挪,手汗融进雪里,又热又凉。   突然,指尖碰到了什么东西,软软的,像一只手。   我一惊,猛地抽回手指:“是谁?KK?”   那人却不回答,就跟死了一样。对啊,反正我也死了,有什么好怕的。   我壮起胆子,慢慢挪过去,可惜这里太黑了,什么都看不见。正挪着,突然肩膀被什么东西一拉,挪不动了。   我倒抽了一口冷气,不是吧,难道这里不是天堂,是地狱?倒霉鬼怎么这么多?   我咽了口吐沫,轻轻动了动肩膀,发现那东西拉得并不紧,还有种熟悉的感觉……是背包?   我恍然大悟,摸索到后面一看,果然。   我当下大喜,如果没记错的话,背包里应该还有一只打火机。当即伸手摸进去,一阵翻腾之后,果然摸出了一只金属壳的打火机。   “啪——”地一声,火光亮了起来,却险些被风吹灭,我忙侧过身捂进怀里,这一侧身不得了,火光所及之处的地上,刚才碰到的那个人整个就呈现在我面前。   “莫非辰?!”   我又惊又喜,一种天堂遇故知的喜悦瞬间萦绕了我。   “呼”地一阵劲风驶过,打火机熄了火,我忙将外套的衣扣解开,掀开一边棉衣把打火机挡在里面,重新点了火。   莫非辰依旧安静地躺在那里,我移过去,发现他也有个背包。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那个背包很重要,里面有我正需要的东西,鬼使神差地翻了起来,果真,一个手指头粗细的手电筒被我翻了出来。   我拧开开关,还有电,而且比我这只打火机强了不知多少倍,周围整个都照亮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章   可能是天气原因(现在已经完全晴了),回程比来的时候快了许多。听钟晋说,只花了3个小时。   下机后,钟晋就开车带着莫非辰去了大医院,而任樾言则送我回了家。   在这之前,只有一件事需得提一下。   大约是在飞机开始降落的时候,莫非辰的右手轻轻动了一下,我立刻察觉(因为当时他的右手和我的左手是握在一起的),刚想告诉钟晋,他却又轻轻捏了我一下,跟着松开了我的手。   他的举动并不是无意识的行为,相反,是一种异常精细的举动,我当即松了口气,莫非辰能这样,说明他已经恢复了意识,伤的并不严重。   我抽回左手,突见掌心银光一闪,何时竟多了这样一件东西?   “咦,你们终于肯松开了?”玄秘书见状调侃道。   我突然想起之前莫非辰轻轻捏我的这一下,八成是在刻意避着这里的某个人,赶紧将手掌一握,放进了口袋。   玄秘书只当我是在害羞,笑嘻嘻地做自己的事去了。   我又偷偷打量着钟晋,见他只一动不动地盯着莫非辰受伤的那只肩膀,似乎并没有被我们这边的小插曲所干扰。而任樾言就更不用说了,坐在前面主驾上,连头都没扭一下。   那么,莫非辰要防的人到底是谁呢?   再说我跟任樾言上了车,他还是一言不发,阴沉着一张脸。   我有意想缓和气氛,便随便找了个话题:“对了,你是怎么找到我们的,是看见我放的信号弹了对不对?”   任樾言沉默了一会,还是“嗯”了一声。   “那KK呢,最后怎么样了?”我像一个听故事的小孩,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跑了。”   “跑了?跑哪了?那地方那么荒,没有飞机他怎么回来?”   我突然担心起来,虽然KK不是什么好人,但那毕竟是一条人命,我们在那种地方抛下他,无疑于直接判他死刑。   任樾言这才看了我一眼,眼神复杂的让我难以分辨,半晌才道:“他只要跟着地图一直往南,就会遇到藏民。”   我这才松了口气,不出人命就好。现在法治社会,我可不想因为那样一个人,整天被警察追的亡命天涯。   靠着座椅,我竟又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再睁开眼时,人已经在我自己房间的小床上了。   客厅渐渐传来一男一女的争吵声,我穿上拖鞋,隔着门听的不是很真切,但还是立马辨认出那是小姨跟任樾言的声音。   “上次医院的事我没跟你计较,那是因为我觉得你办事一直很有分寸,可是这次,你带解语出去这么长时间,出了事谁负责?”   “不会再有下次了。”任樾言的声音听上去很坚定。   接着,似是一声铁器碰到塑料盒的声音。   “你是怎么受伤的?”小姨的语气也跟着渐渐缓了下来。   “……不小心划了一下。”   “不想说就算了。我只能给你做最简单的处理,待会你最好到医院去一趟,这么长的伤口,起码得缝几针。”   任樾言没有再接话。   不多时,便是一声开门关门的声音。我听到小姨渐渐折回的脚步声,赶紧跑到床上,盖上被子,小姨却只是在我门口站了一会,并没有进来。   屋子一下安静下来,我回想着他们刚才的对话。   任樾言受伤了?怎么没有告诉我,难道他还在生我的气?算了……等过一阵他的气消了,再去看他吧。   我又突然想起莫非辰给我的那样东西,现在没人,刚好可以研究研究。   想着,便从外套口袋里摸出来,一看,居然是一条六角星形状的银制项链。   那枚星星由两个对等相叠的三角形拼成,中间是镂空的,大约有一枚衬衫扣子那么大,却只有它的一半薄。   难道……是我理解错了?莫非辰不是要防着谁,仅仅是要送我一条项链?可是为什么呢,礼物什么时候不能送,非得在那种场合下,这可不像莫非辰的风格。   还是说,这项链有什么玄机,是一把机关钥匙什么的?我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   这两天的经历已经远远超出了我对生活的认知,感觉自己像一个动作片电影里的女主角,跋山涉水,出生入死,脑洞不觉跟着又开了好几个窟窿,现在生活终于归于平淡了,自己却入了戏。   想想不觉好笑,将项链重新收了起来,既然是莫非辰的东西,回头问问他不就全明白了,何苦我在这里百思不得其解?   但确实有件事,我怎么也想不明白,那就是KK。   他抢走的那个包里究竟装的什么?他又为什么要这样做?还有,他胸前那朵刺青代表的什么意思?现在KK下落不明,这些问题,或许永远都没有答案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中午。小姨特意请了假在家陪我。   吃过午饭,本以为小姨会像往常一样,用尽各种手段逼我交待这两天的行踪,可出奇的,她却没有,只是静静地坐在沙发上,看着无聊的肥皂剧。   我知道,这次她是真的生气了。   我厚着脸皮笑嘻嘻地蹭过去,随手拿起茶几上的一个苹果,笑道:“小姨,吃个苹果吧。”   小姨却一点反应都没有,仿佛我不存在。   我又拿起一个橘子,扮乖道:“要不,我给你剥个橘子?”   见小姨还是面无表情地盯着电视,我索性往她腿上一趴:“你打我吧,我绝不还手。”边说,边从背后伸手去拉她的手。   刚一碰到,小姨就把我的手甩开了。   本来是没什么,可小姨正在气头上,不觉多用了几分力,而我又趴在小姨腿上,下半身几乎只挨着沙发边,这一甩,我一个重心不稳,竟顺着沙发滚到了地上。   顷刻,身上的淤青像通了开关一样,疼得我龇牙咧嘴。   “解语!”小姨又急又恼,忙把我从地上扶起来。   我顾不得再喊疼,抓住机会,反握住小姨的手:“小姨,你终于肯跟我说话了。”   小姨盯着我看了有一会,终也一叹气:“别笑了,比哭还难看。”   我趁势抱住小姨撒娇,可脖子刚碰上她的肩膀,KK掐出的淤青猛地让我头皮一麻,捂着脖子弹跳开来。   “怎么了?”小姨说着就来拉我的手。   我赶紧把毛衣的领子立了立:“抽筋了。”   小姨二话不说,就去捋我的袖子,我猝不及防,一下手臂上青青紫紫的颜色就暴露在小姨面前。   可小姨还不罢休,又去看我的背,我忙往后一躲,可小姨比我还快,已经把毛衣掀了上去,跟着倒抽了一口凉气。   可想而知,我的背一定色彩纷呈,更是好看。   一片冰凉的触感蜿蜒上来,似是小姨用手在轻抚我背上的淤青,我忙将毛衣拉下来,转过身笑嘻嘻地看着小姨。   小姨眼睛里似有泪光在闪烁,却始终没有哭出来。   小姨就是这样,总习惯背后一个人默默承受,从不肯在人前示弱,尽管面前坐着的是她的亲人。   我再也忍不住了,抱住小姨痛哭失声:“对不起,以后我再也不乱跑了……我会听你的话,再也不让你担心……”   “我不怪你,我只怪我自己。当初姐姐把你完好地交给我,现在我却把你照顾成这个样子……”   小姨的声音渐渐带出哭腔,最后竟哽咽得再也说不出话来。上次见她这样,还是师靖宇出事的时候,现在居然又为我的事伤心成这般,我不觉更愧疚了。   “对不起……对不起……”   后来,我跟小姨又聊了好多事,聊我小时候的糗事,聊她小时候和我妈斗智斗勇的事;聊她跟师靖宇的事,聊我跟莫非辰的事……   我们躺在一个被窝里,像小时候一样,聊了很多很多,只不提这两天去可可西里的事,一直到进入了梦乡。   人生就像排列组合,很多事情,不是你的问题,也不是我的问题,而是时间顺序的问题。我们先遇上谁,后遇上谁,结果可能大相径庭。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小姨人已经上班去了。   我拿出她放在微波炉里的午饭(或许,可能是早饭),还是温的。   说起上班,又是一档子头疼事,这次旷工旷了这么多天,贝拉又不知道会怎么说我。   不过,说也奇怪,怎么就没人通知我呢,贝拉就算了,怎么连蔓蔓也不跟我联系了?这感觉就像你被隔绝在LA之外,也或者,你从来就没有真正融入过LA。   想着,我快步走回卧室翻手机,按下开机键却依旧黑着屏,怪不得,原来手机没电了。   我忙从抽屉翻出充电器,连上手机,直等了近十分钟,才开开机。   这边信号刚一连上,屏幕就跟消化不良似的,一连吐出好几条短信和未接电话。   这世界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全浓缩在手机里了。   我一一翻看短信,有两条是移动公司发来的话费提醒,还有四条是蔓蔓问我在哪,时间都是两天前。   只有最后一条是昨天下午发的:“我想跟你谈谈,有时间吗?”发信人竟是任樾言。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一章   该死,我居然过了一天才收到,任樾言不知道又会怎么想。   当即回复过去:“不好意思,我手机没电了,现在才看到短信。好的,不过我得先回公司一趟,不如我们晚上见吧,6点,后海西汀。”   信息刚发出去不到1秒,任樾言便回复道:“好,我等你。”   这速度,该不会是他从昨天下午开始就一直守着手机到现在吧,当即我就被自己的自恋吓了一跳,赶紧甩甩脑袋去看未接来电。   不出意料,全是蔓蔓打的。   想起她上一次也是这么急着跟我打电话,说的是关于人资主管的事,那这次呢?   我心里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想了想,还是按下了通话键。   那边只响了三声,便接了起来。   “解语?”蔓蔓的声音听起来很憔悴。   “嗯,怎么了?”   “你……”蔓蔓突然停住了,再张口却是另外一句话,“你回来了?”   之所以我能分辨出她前后说的不是同一件事,是因为蔓蔓有个习惯,转换话题之前总要先停顿一下。   “嗯。”我没有拆穿她,该说的话她迟早会告诉我的,况且今天的她确实有点反常。   “解语……”   “嗯?”   “有件事……我想跟你说一下。”   我心里一咯噔:“是不是我旷工的事,贝拉说什么了?”   蔓蔓却道:“不是……你现在在哪,我去找你。”   不是?我心里越来越没底:“你在上班?我现在就过去,咱们公司见吧。”   “解语……不用来公司了,还是我去找你吧。就你家楼下那家咖啡馆,你等我十分钟,我马上就到。”   不等我再说什么,蔓蔓便匆匆收了线。   不是旷工的事,那是什么?   一种叫做“不安”的情绪渐渐弥散开来,我隐隐有种预感,这件事可能关乎我后半生的命运。   而事实证明,大多数情况下,我的预感都是正确的。   我换好衣服下了楼,在咖啡馆特意挑了一个隐蔽的位置。   一个学生模样的服务生态度温和地递给我一份菜单,我却没有这个心思,只随口要了两杯美式。   服务生颔首一笑,道了声:“请稍等。”便离开了。   蔓蔓来的时候,是带着风的。   我们面对面地坐在皮质沙发里,面前是两杯香气缭绕的美式咖啡,头顶一盏故意调暗的橘色灯光,有种令人平心静气的魔力。   该来的总会来的,我端起咖啡,尝了一口,味道还不错。   可能是藏北发生的那些事让我的承受能力变强了,在死亡面前,一切琐事都显得微不足道。那如果我连死亡都可以坦然面对,试问,还有什么事能触动到我呢?   可我忘记了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当你的安全需要得到满足跟保障的时候,还是有不少事情能将你击溃得体无完肤。   “这几天你去哪了?”蔓蔓绞着咖啡棒,却没有喝,不过声音比刚才电话里的稳定多了。   “我去西藏玩了一圈。”   我也学着蔓蔓的样子,正三圈倒三圈地绞着咖啡棒。这里的咖啡师一定是忘加糖了,苦得牙疼。   “贝拉或者何远……有没有找过你?”   我一愣:“没有啊,怎么了?”果真是跟贝拉有关。   蔓蔓的神色突然严肃起来,也或许她从进门那一刻开始就是严肃的,只不过灯光太暗,我没看清而已。   “贝拉跟何远走了。”   “走了?走了是什么意思?”中国文字博大精深,我不得不问清楚。   “离职了。”   离职?我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这怎么说也是我目前为止听到的最好的消息了。   可我却笑不出来,因为蔓蔓的表情并没有因此而放松,反倒在橙色的灯光下更显凝重。   “解语,我接下来说的可能你很难接受,但你要知道我始终站在你这边。”   “三天前,也就是你旷工的第一天,总部突然派来四名审计师说是做例行的内部审查,我问明远,明远他也是第一次见,我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总觉得这不是一次简单的审查,像是受人举报之后的搜查。很快,他们就证实了我的判断,这四名审计师审查的重点不在销售和行政部,而在我们HR。当时你和莫非辰都不在,就我一个实习生,于是他们就拿我开刀,从三月份到现在,凡是经我手的资料、表格、账目全部挖坟一样翻了出来。(蔓蔓叹了口气,接着道)幸亏这些东西,尤其是与账目有关的东西,都是明远手把手教我做的,并没有太大的问题,我才侥幸逃过一劫。接着,被审查的是那几个专员,除了一些表格编排混乱之外,也没有太大的问题。当时,我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没想到他们却抓到了一条大鱼——贝拉。(蔓蔓说到这里,顿了一下)解语,你还记得两个月前你们组负责的那个三建的培训方案吗?”   我点点头,那个案子是贝拉交给我的第一个项目,我做的格外用心。   蔓蔓接着道:“贝拉这个人心思缜密,做事滴水不漏,这次不知道为什么会在三建的项目上翻跟头,一连被查出好几处无头账目,当天就被停职隔离配合调查。大家纷纷慌了神,总部在第一时间又派过来两名执行总裁,全权接管了LA中国华北大区,何远、明远都受到了波及,被架了空权,贝拉更是连着十二三个小时没见到人。大家都很害怕,HR会大换血,毕竟在这里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每个人只要去查,多多少少都会查出点什么问题(我心中暗叹,怪不得贝拉没工夫搭理我,原来是自己都自顾不暇了)。”   “事情终于在第二天有了结果。下午两点,贝拉被放了出来,只扣除了当年的全年奖金,并没有降职或者停职,这很不符合LA的作风。我看过三建的项目,贝拉出问题的那一块,起码有三位数的账目空缺,虽不构成经济犯罪,但依照美国佬的作风,疑人不用,她是断然得另谋高就了。(蔓蔓再次停下来,看着我)还记得咱们管理学课上的那个食品公司的案例吗?”   我心下一惊,点点头。那是一个著名的损失最小化案例,简单地说就是——弃卒保车。   我突然觉得十分好笑,案例之所以成为案例就在于它的典型性,而典型性,在统计学上的解释叫低概率事件,全国13亿人口,可能只有十个人会当选教学案例里的主人公,而我,居然这么幸运?   蔓蔓可能被我的样子吓到了,伸手握住我的手,可她的手却比我的还要凉:“解语对不起……我没有帮到你。”   我笑着摇摇头,摊上这种事,除非你能解释清楚账目走向,并拿出白纸黑字的证据,否则就算你是LA老总的亲儿子,也只能含冤而去了,更何况是蔓蔓呢。   我接过她没说完的话:“所以,贝拉将责任推给了我,而我百口莫辩的是,那个项目的的确确经过我的手,甚至还有我的亲笔签名?”   “解语……”   “所以,最后的审计结果是,我贪污了那几笔项目资金。我——被开除了?”   不知道为什么,说完这些话我心里出奇的平静,似乎我一早就知道这将会是我的结局,现在时间到了,我也刚好走到这里,一切就像四季交替那么自然。   “解语……”蔓蔓抓紧了我的手,想给我温暖,可无奈,她却比我更需要被温暖。   “那后来,贝拉跟何远为什么会离开?”   蔓蔓似乎被我的话一惊,手指猛地一颤,眼睛里透露出许多我读不懂的东西。   的确,我也被自己如此超然的态度一震,但又觉得似乎这才是真正的我。   “……后来何远因为这件事受到了牵连,错失了晋升亚太区HRD的机会,所以干脆选择离职,贝拉跟何远又是那种关系,何远走了,她自是呆不下去了。”   那种关系……我突然想起之前有一回在商场里遇见贝拉,她正挽着一个男人的手从商店里笑盈盈的出来,我只看到那个男人的后背,当时只觉得十分眼熟,没想到居然是何远。   怪不得,怪不得贝拉会对我充满敌意,还有她第一次见我时跟我说的那句话——“在外企,最严重的行为之一就是越级,我想你应该清楚。”   原来她一直都知道我是认识何远的,还把我当成了假想敌。   呵!女人的嫉妒心真是可怕,我居然输给了另一个被假想的自己?自己被自己打败的感觉,还真是奇妙。   “解语,你还好吧……”蔓蔓十分担忧地看着我。   我笑出声来:“没什么……只是想到我跟贝拉的恩怨总算有了了结,就莫名得开心,以后再也不用时时看她脸色,刻刻担惊受怕了。来,为我重获自由干一杯!”说着,我向蔓蔓举起了咖啡。   蔓蔓今天的反应实在跟不上节奏,永远都是一副被我吓到的样子,真应该用相机记录下这光辉的一刻,以后必要时拿出来威胁她,或者自保。   我强行将蔓蔓的手搭上杯把子,握着举起来,跟我的轻轻一碰:花解语,祝贺你新生。心里说完,便一口气将咖啡灌了下去。   晕……师傅真的忘放糖了。   蔓蔓直到临走时还是对我放心不下,不停地问我“真的没事吗?真的不需要陪着我吗?”   我推着她往外走:“我向毛主席保证,真的没事。不过,今天的账单得你来结,我现在可是彻头彻尾的无产阶级。”   蔓蔓终于被我逗笑了:“好,为人民服务!”   上车前,蔓蔓最后一次嘱咐道:“解语,有什么事一定跟我打电话,我随时有空。”   我笑着点点头:“真啰嗦。”帮她关上了车门。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二章   自由的空气真是清新,仿佛一下子拥有了整个世界。古人诚不欺我: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不就是一张实习证明嘛,我的人生为什么要靠它来证明呢?   我突然很想去看海,感受杨澜书中所描绘的凭海临风,或者去爬白云山,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对了,我还可以去找任樾言,让他带我飞到白云之巅,这次我一定要掬上一捧云朵来把玩。   正想着,电话突然响了,难道是任樾言,那我们还真是心有灵犀。   可翻出一看,却不是他。   “咦,你醒了?”   “你在哪?”   看来他不但身体醒了,连脾气也恢复了。   “我在大街上。”我踩着脚下的花型砖,像小时候做游戏一样,一蹦一跳。   “……具体位置。”   “我家楼下的咖啡馆,往东30米。”   “你站着不要动,我去找你。”   “怎么了?你不是受伤了,还是我去找你吧。”   “也行,我在家。”   “哦,把你家地……喂……喂……把你家地址发过来啊!”   每一次,每一次,每一次都是这样,既生花,何生辰?!   我气呼呼地去翻通讯录,条件反射地想打给KK,手指却在触摸到他头像的前一秒僵住了。   手机里,KK正笑得花枝乱颤,那是之前LA年会的时候,KK说作为偷拍我的补偿免费赠送一张他的靓照,我就随手存下来,做了他的电话头像。   现如今,物是人非。可我还是相信KK,相信他一定有迫不得已的苦衷,相信他并不是真的要将我们赶尽杀绝,否则在第一次他要杀我的时候,我怎么可能活下来?   我永远忘不了跟他在一起的那种感觉,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快乐,像家人一样。人与人之间互通有无的感觉是不会骗人的,起码那一刻的他是真实的,是我们大家的朋友——KK。   我抬起头,眨眨眼睛,让眼泪晕开。不知道现在KK怎么样了,他离开藏北了吗?他……还活着吗?   手机突然震了一下,是莫非辰发来的短信。我揉揉眼睛,点开一看,居然是他家的地址。   眼眶莫名地又湿润了,莫非辰这个人其实心特别细,总能察觉到你的需要,并第一时间提供帮助,字典上管这叫“体贴”,可就是嘴巴太坏,得理不饶人,哪次不把我气个半死,绝不善罢甘休。难道……这就是KK说的内心极度缺乏安全感,才会戴上这样一幅面具来保护自己?   我压制住过度泛滥的母爱,抹掉眼泪,上了出租车。   如果他需要的仅仅是个妈,那我无能为力。   再次踏进这扇大门,却没了初次见面时的那股新鲜和兴奋劲,眼睛目不斜视地盯向一楼大门,脚底生风。   我仿佛可以看见门上写着“宾至如归”四个大字。   这次给我开门的是一个年近50岁的老妇人,穿戴极其朴素,却有种让人不容轻视的威严。   莫家的人,天生都这么强的气场吗?   “花小姐你好,二少爷在二楼最东面那间房间等您。”老妇人说着,伸手给我指了指。   我却疑道:“您怎么知道……我姓花?”   话刚出口,我就后悔了,既然是莫非辰让她在这等我,自然是提前跟她说了有个姓花的人要来。不都说遇弱则弱,遇强则强,怎么到我这全都反着来?   那老妇人却教养极好,和颜道:“花小姐每次来这里,都是我为花小姐开的门,只是您没有注意到我而已。”   我立刻觉得有些愧疚,忙笑道:“阿姨怎么称呼?”   “我姓刘,大家都叫我刘姨。花小姐,您可是二少爷第一个带回家的女孩子。”   我一惊,这怎么可能,莫非辰可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正想再问,只听二楼莫非辰喊了一声:“上来。”   切!真是小气。   我抬头瞪了他一眼,又朝刘姨笑了笑:“刘姨再见。”便上了楼。   想来,这还是我第一次进莫非辰的房间,黑白灰的装饰风格跟钟晋的如出一辙,不愧是亲兄弟。   只是莫非辰的房间更多了些健身器材,不难想象他在这里挥汗如雨的样子,一定很有看点。   “想什么呢?”莫非辰突然从我背后冒出来,吓了我一跳。   我尴尬地清了清嗓子:“我在想……今天几号。”   莫非辰突然把我逼到叠起的跑步机的两根把手之间:“想个日期,需要拿着我的毛巾吗?”   我一愣,猛地一低头,可不是嘛,我的右手上正紧紧握着一条深蓝色的毛巾。   什么时候拿上的,我怎么不知道?哎呀……真是丢死人了。   可在他面前,输什么都不能输气场:“还给你。”我佯装镇定地将毛巾搭在他按在跑步机把手的手臂上。   莫非辰却不肯罢休:“刚才刘姨在跟你说什么?”   我一乐,啊……原来他没听到啊:“她说,你这个花花公子,老是喜欢带女孩子回家,让我小心着你。”说着,我一弯腰,从跑步机里钻了出来。   却不知,这话在莫非辰听来,全是反着的,我太低估他们主仆的默契程度了。   莫非辰笑了笑,径自在沙发上坐下,倒了两杯咖啡,一杯放到自己跟前的茶几上,一杯推到对面。   我识趣地在莫非辰给我安排的位置上坐下,伸手将他面前的那杯咖啡也移了过来。   莫非辰好笑道:“嫌不够?这里还有。”   “你受伤了,不能喝咖啡。”说来,他这伤还是替我挨的,我有责任照顾他。   莫非辰的眼睛里突然散发出一种异样的光芒,让我想起那日在云巅之上任樾言看我时的目光,出奇地相似。   “怎么了?”我心里隐隐有种期待,我也说不清楚是在期待什么,可脸却莫名红了。   莫非辰勾起好看的嘴角,笑了笑,跟着又摇摇头,似无奈,似失落,似怀疑,可这些情绪,一样都不该出现在他身上。   “到底怎么了?”我有些底气不足,怕莫非辰真说出点什么事来,不知道我今天的承受能力还有没有余额。   莫非辰渐渐收起笑容,再一张口,我不知觉他已经转变了话题:“公司出事了,你知道吗?”   原来是这件事,我端起咖啡,淡淡地喝了一口:“不知道,怎么了?”   “也没什么大事……你暂时不要回去。”   “为什么?旷了这么多天工,明天一早我就得找贝拉负荆请罪呢,顺便把你的那份也请了。”   “解语,你听话,不要回去。”   “好呀,除非你告诉我为什么。”   莫非辰支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难得见他如此结舌的样子,我不禁捂着肚子笑晕在沙发上。   莫非辰一愣:“……你都知道?”   我却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连说话的空档都没有。   只听莫非辰在那边气急败坏地喊道:“解语……花解语!”   突然,一股熟悉的薄荷味扑面而来,我猛地睁开眼,只见莫非辰就在离我鼻子不到三公分的地方盯着我,吓得我立刻屏住呼吸。   幸而,他只是盯着我看了一会,似要看穿一般,然后伸出右手,把我拉起来:“以后这种玩笑不要开,知道我有多担心吗?”他的声音很轻,就像在跟我耳语一般。   我竟像着了魔一样,顺从地点了点头。   “解语,我们去凤凰吧。你不是一直很想去吗?”   我一愣,跟着一喜,却在想到小姨的时候摇了摇头:“我才答应过小姨,要听她的话,再也不乱跑了。”   莫非辰似乎也表示理解的点点头,可能他也这样答应过钟晋吧。   说起钟晋,我又想起之前的事来,从口袋里掏出那条六角星项链:“对了,这个还给你。”   莫非辰从我手里拿了起来,却没有收走,盯着那枚六角星看了好一会,最后竟亲手戴在我脖子上。   我忙按住他的手:“你干什么?”   莫非辰没有理会我,只是在看到KK留下的手印时,动作放轻了许多,直到戴好,又悉心帮我把头发从项链里拿出来,才满意道:“这是送给你的,以后都要戴着。”   上次,他随随便便送我两件衣服,都是五位数,这次又送我一条项链,就算我再不识货,也猜得出它价格不菲,当即便伸手去摘。   却被莫非辰止住:“为什么……是我让你觉得有压力,还不清了吗?”   我一愣,他居然还记得那天的事,连我说过的话都记得这么清楚,可是,这样想有什么不对,自古无功不受禄。   莫非辰的眼神渐渐暗了下去,我从没有见过如此绝望的一双眼睛,像一潭黑色的死水,深不见底的绝望。透过它,我看到我在那潭死水里面,眼眸里竟也透着一样的绝望。   我突然心软下来,不知是为他,还是为我。放下摘项链的手:“好,那我就收下了。”   莫非辰一愣,显然没想到这么快我的态度竟会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可随即开心起来,笑得像个孩子。   我忍不住想去拍拍他的头。   小晨曾说过,一个女人成熟的标志就是,以前想嫁个美男子,现在想生个美男子。看来,是我成熟了。   当然,我也不会傻到真的去拍莫非辰的头,生命诚可贵,我才没那么想不开。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三章   “想不想去我妈房间看看?”莫非辰突然道。   我记得那次我们被困在公司似是谈论过此事,只是当时说过也就过了,绝不会想到有朝一日还真能有这个机会。我随即想起KK跟我说的关于林夕识的事,这个女人真的很不简单。   “想。”   莫非辰似是很开心:“你一定会喜欢她的。”   我心下呛了一声,这话听起来……怎么这么奇怪?可随即想到这也总比“她一定会喜欢你”要强的多……   抬头瞥了莫非辰一眼,他倒一点特别的反映都没有。   “我妈的房间在楼上。”莫非辰边上楼,边侧头跟我说道。   莫家的房子是仿西式建筑,房顶都是哥特式的尖顶,也就是说,楼上的房间不能称之为房间,更确切地说是阁楼。林夕识的品味还真是别具一格。   “请进。”莫非辰不知何时已经打开了阁楼的门,正笑盈盈地站在门口回头看着我,那样子像足了上世纪的英国绅士。   我从善如流地一提裙边,也朝他行了个上世纪的小姐礼。   踏进房间的第一印象,是白。从天花板、墙壁到地板,从东边的床到西边的衣柜,所有东西都是白色的,但却不是似雪一样的刺眼的洁白,而是呈现一种雅黄色。不知是它本就如此,还是因为年代久远,褪了色。   第二个印象,是干净,异常的干净。据KK所言,林夕识是在莫非辰6、7岁的时候过世的,算来也有15、6年了,可这房间打扫得竟比我的房间都干净,足见莫非辰对他母亲感情至深。   第三个印象是空荡。房间呈开放式,一览无余,紧挨着东面窗户的是一张复古的单人床,被罩、床单、枕头全是一种雅白色的真丝面料;靠西挨着床的地方有一张两米长,半米宽的大理石书桌,桌上只有一盏干净的旧式台灯和一个相框,走近一看,正是莫非辰和林夕识。   照片上,幼儿模样的莫非辰正坐在一片草坪上,手里拿着一个汽车玩具,林夕识则侧身躺在莫非辰身后,单手支着头,看着自己的儿子,眉眼里全是宠爱。   “这是我两岁的时候,在美国家里拍的。”莫非辰解释道。   我指着照片上的林夕识道:“很漂亮。”   莫非辰笑了笑,似是表示认同。   再往里,挨着西面墙的,是一个嵌在墙里的大衣柜,足足有三米长。衣柜与墙连接的角落里,斜立着一面穿衣镜。其余,整个房间再无多余一物。   只是,我总觉得,似乎还是少了点什么。   “这里,还是你妈妈生前的样子吗?”我小心翼翼地问道。   “嗯。我妈爱干净,所以每隔一天我都会上来打扫一次。”莫非辰摸着雕花的衣柜道,欣长的身影落在镜子里。   我又环顾一下四周,确实是少了些什么。林夕识是个作家,又是位成功的导演,还曾一度成为当代畅销书作家,她的房间……对了,是书柜!   “你不觉得这里少了点什么吗?比如说,书柜?”   “嗯,我也这样问过我哥同样的问题,”莫非辰的目光渐渐移向书桌,最后定格在那张照片上,“但我哥说,妈妈是个心气极高的人,从不屑于看别人的作品,所以一本书都没买过。”   我一愣,果真,有其子必有其母。   “那她自己的书呢,也没有买过吗?”   人总是自恋的,别人的书可以不买,但印着自己名字的书说什么都是要收藏个十几本的,不为别的,单看着也舒心。   莫非辰却摇摇头:“她写书只是爱好,从不出版。”   我愣了一下,突然想起关于林夕识作品出版和影视翻拍的事还是KK跟我说的,当时我就发现他跟莫非辰的说辞完全不通,现在看来,KK撒谎的可能性极大。   可是,他为什么要骗我呢?   “你确定你妈妈的书从来没有出版过?我是说,当时你还那么小,不见得会记得这么清楚。”   莫非辰有些吃惊地看着我,显然是没想到我竟会问的这么仔细:“你说得对,当时我确实很小,只记得母亲总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趴桌子上写字,甚至当时,我还不知道什么是作家。”莫非辰叹了口气,接着道,“这些事,都是后来我哥跟我说的。”   “钟晋?”   “嗯。我哥说,妈妈常年伏案写作,很少与人交往,积劳成郁,才会自杀(我担心地看了莫非辰一眼,发现他并无异样,比我想象中的要坚强)。可她偏又心性清高,不甘心自己的作品流落人间,难遇高深流水,索性一并带走。”   “那你有没有问过你哥,他为什么会做演员?”   按照KK的说法,他是在我无意间发现他胸前那朵紫荆花刺青的时候,才动了杀意的,那么在这之前,他就完全没有骗我的必要。   “问过。”莫非辰淡淡道,“他只说,他喜欢表演。”   我接过他未完成的话:“而你却极其厌恶,或者说恐惧。”   莫非辰脊背一僵,愣愣地看着我。   “那是因为,你妈妈生前不仅是个作家,还是个出色的导演,所以,每次遇到与表演相关的东西,你就会想起你妈妈。久而久之,就患上了舞台恐惧症,我说的对吗?”   “你……”   “你为什么要骗我?”   一股无名火噌地窜了上来。欺骗代表不信任,你既不信我,何苦又来骗我?最可笑的是,我竟却一直那么信任你,迁就你,远胜过相信我自己。   “解语……解语……”   莫非辰的声音被我甩在身后,我三步并作两步下了楼,路过刘姨时,她似是问了句什么,可我却没有心情理会,抹着眼泪冲出大门。   天不知何时竟阴沉起来,刚好,跟我的心一样。   我自认为不是个爱生气的人,可遇到莫非辰之后,我却时常气结。他成绩比我好,我会气;他未经我的允许将笔记借给我,我会气;他当众羞辱我,我会气;他送我贵重的礼物,我会气……可现在,这所有的一切加起来,都远不及他欺骗我更让我生气。   头顶传来隆隆的雷声,一辆法拉利停在我面前。   莫非辰摇下窗户:“上车。”   哼,笑话!他以为他是谁,凭什么命令我?   “快下雨了,上车。”   我好笑地瞥了他一眼,伸手拦下一辆出租,上了车,将车窗开到最大,很快,我的脸上已分不清落的是雨,还是泪。   司机师傅的那句“小姐,去哪”几乎已全部淹没在耳边呼呼的风声,哗哗的雨声,以及身后紧跟着的那辆法拉利嘀嘀的笛声中。   打小,我妈就说我是个没出息的人,遇到事情总是爱哭,害怕了会哭,伤心了会哭,委屈了会哭,高兴了也要哭。明明知道这个社会是不相信眼泪的,没有人会因为你哭了而改变什么,可我就是不争气,眼泪总是要比情绪更快一步地出卖自己。   “小姐……小姐?”司机师傅突然扭头大叫了两声。   “……嗯?”我猛地一回神。   “小姐,你的手机一直在响。”   我忙低头翻口袋,原来是任樾言,可当我正准备接起来的时候,他却挂了,还有一条短信,也是他发来的:“我会一直等,直到你出现为止。”时间显示是八点半。   八点半,八点半……糟了,我竟把跟任樾言约见的事给忘了。   “师傅,后海西汀……快!”   “小姐,我刚问你半天你不说,现在都绕到四环了,还下这么大雨……”   “放心,我会加钱的。”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一个小姑娘下这么大雨,天又这么黑,一个人去后海太不安全了。”   我立即惭愧起来:“谢谢师傅,没事,我有朋友在。”   “那就好。不过,小姑娘家的还是得小心。”   我朝师傅扯了扯嘴角,转过头继续听雨。   终于到了。   “谢谢师傅。”   我跳下车,把包包停在头顶,可雨水还是打得我睁不开眼,朦胧中似是看到穿着白衬衣的任樾言正坐在靠窗我常坐的那个位置上,我忙向他招招手,正准备跑过去,却被身后一股强大的力量拽了回来。   “解语。”   莫非辰拉住我的手臂,雨水顺着他额前的碎发挂在长长的睫毛上,乍一看,还真像是眼泪,不愧是骗子。   “放手。”我挣扎了一下,却没挣开。   “你太冲动了,怎么就不听我解释……”   “解释?哈……骗了就是骗了,还有什么好解释的,难道还要你亲口告诉我,你对我有多么不信任来证明我的愚蠢,践踏我的自尊吗?”   “解语,我从来都没有不信任你,我相信你远比相信任何人,甚至可以把我的生命交付给你。”   如果当时我还有一丝理智来品味他这句话的意义,一些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莫非辰说的对,我太冲动了。   “呵,多么动听的话呀,我几乎就被你骗了。有这么好的天赋怎么不去当演员,钟晋都比不上你!”   莫非辰的眼睛似滑进了雨水,一闪一闪的:“解语……你知道这话有多伤人吗?”   我当然知道,与人斗,直攻其短,莫非辰短在哪,我再清楚不过。   如果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人能一举击垮莫非辰,那个人一定是我,反过来,也是一样。因为,我们彼此都太熟悉了。   “解语!”这时,任樾言突然从西汀跑了出来。   “你放手,我要去见我朋友。”我对莫非辰道。   莫非辰却淡淡地看了跑过来的任樾言一眼,拉着我手臂的手忽然一用力,将我揽入怀中,跟着手掌霸道地圈住我的肩膀。   任樾言的目光从我身上划过,然后定睛看向莫非辰:“你就是莫非辰吧。”   “任樾言?”莫非辰轻蔑一笑。   他们……什么时候认识的?!   任樾言也勾起唇角:“正是。”   “原来你就是我的救命恩人,支票收到了吗?”   支票?什么支票?   “我已经以莫先生的名义捐给慈善机构了,相信您不会介意吧。”任樾言一顿,接着道,“如果没有别的事,我就带解语先进去了。”说着,任樾言牵起我的手,用力一拉,却还是被莫非辰按下。   可这一下,却让任樾言用力的那只手臂渗出一大片血来,透过浸湿的白衬衫,更显得触目惊心。   我突然想起那天在卧室听到的任樾言受伤的事,难道刚才那一下,缝合的伤口被撕裂了?还是任樾言根本就没有去医院?   我几乎条件反射地抬手撑在任樾言伤口上:“你受伤了,不能淋雨。”话音刚落,只觉得肩膀上的力道突然一松,我趁势脱了身。   任樾言眼睛里放出银色的光芒,嘴唇却微微有些发白:“那你陪我去医院好不好?”   我见他一副快晕倒的样子,二话没说,伸手揽下一辆出租,扶着他上了车。   却不知,莫非辰黑色的衣服上早就浸透了大片血,更不知,在我们走后不到五分钟,他竟倒在大雨里,不省人事。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四章   任樾言的情况却也不容乐观。   他的右手臂上有一条约7厘米长、1.5厘米深的割伤,部分结痂已经重新破裂,再加上淋了雨,伤口红肿得厉害,有些地方甚至已经溃烂。   医生说,如果再晚一个小时,他这条胳膊算是保不住了。   可他是个机长,没有右臂怎么行呢?   我在手术室外直等了两个小时,才在观察室见到了他,眼泪不由地流了下来。   如果他没有去可可西里,没有遇到KK,也不会遭这罪,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对不起……对不起……”   任樾言用左手摸摸我垂下的头,他的笑容很苍白,却依旧那么温暖:“傻丫头,现在不是没事了。”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为可可西里,为今天的爽约,为所有的事。   “那你就补偿我吧。”   “嗯?”   “医生说,我还要留院观察三天,这三天的伙食你包了。”   我破涕而笑:“好,我包了。”   他的愿望,竟如此简单。   “现在已经很晚了,你明天还要上班……先走吧。”任樾言说的很艰难,看得出来,他并不想让我走。   “上班?”我苦笑,又叹了口气,“我自由了。”   “嗯?”   “这件事,说来话长,你要真想听,先等我跟小姨打个电话,就有一整晚的时间可以听故事。”   “……一整晚?你是说,你今天晚上不走了?”   “所以,任大机长,容许您的旅客先给家里报声平安吧?”   说着,我起身往外走,开门时,任樾言突然道:“解语,我跟桐遇说的是我们去西藏旅游了,所以……”   我侧头一笑:“我明白。”   这件事多一个人知道,也只是徒增一个担心的人而已,所以我跟任樾言一样,对小姨选择了保留,只说我去小晨家住一晚,让她不要担心,随后又跟小晨通了气。   这种把戏我们从小玩到大,生命中总有那么一个人,只要你说跟她在一起,你的家人就会放一百二十个心,小晨就是这样的乖宝宝。   挂掉电话,我突然想起是不是该去买些水果,对了,晚饭不是也没吃?任樾言刚动了手术,正是需要进补的时候,想当初我胃病住院,不也是人家忙前忙后地给我煮饭,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现在就是机会。   我怕任樾言等太久,所以不敢跑远,又嫌医院食堂的清汤寡水没有营养,忽然想到这附近好像有一家黄焖鸡米饭还不错,上学的时候没少叫外卖,手机里应该还有电话吧。   一翻通讯录,还真有,随即给老板打了过去,又嘱咐不要辣椒、蒜,还有姜块,味道尽量清淡,但还得有味。弄得老板一愣一愣,半天才回我一句话:“小姐,这咋整啊?”   我却不以为然:“就照平常的整,把我的要求加进去就行了。”这老板也太死板了,做生意一点变通都没有,“我还要到附近买些水果,20分钟后把饭送到医科大附院门口就行了,我在那等你。”   “20分钟?小姐……”   “滴——”地一声,我的手机自动挂机了。   怎么回事?算了……反正该交待的事都交待清楚了,收起手机,我匆忙下了楼。   来到水果店,我却犯了愁,其实,我并不知道任樾言喜欢吃什么水果,只能让店老板推荐几样适合刚做完手术病人吃的,然后又挑了两样我爱吃的火龙果跟提子。   算下来,居然花了一百七十多块,这年头,钱真是越来越不顶花了。   等我再返回医院大厅,已经过了半个小时,远远看见,一个穿着黄色工作服的外卖员,提着一个保温箱立在门口。   我不由地加快了两步:“您好,是我定的单。”   外卖员偷偷瞄了我一眼(之所以用“偷偷”是因为他的眼神实在小心,就像上学时老师抽查学生背课文,教室顷刻就安静下来,所有同学都害怕地低着头,却又好奇老师将目光锁向谁,于是又偷偷地抬眼打量),递给我一张外卖单和一支笔。   我熟练地签过名,交钱,然后接过外卖员从保温箱里拿出来的打包食盒,自始至终,他都没有跟我说一句话。   难道……他是个哑巴?试试,不就知道了。   我笑道:“不好意思,我来晚了,你等很久了吧?”   外卖员一惊,慌忙移开目光:“没、没什么。”   原来不是哑巴啊:“你慌什么?”   “没、没有。”那外卖员看着也就十五六岁,现在因为紧张等着一双大圆眼,更显可爱,我忍不住想去逗他。   “没、没有?你这么怕我,是不是你老板跟你说了什么,还是你在饭里下了毒?”   这么一吓,那小孩结巴得更厉害了:“没、没、没有!”模样甚是可爱。   软硬兼施,方为上策,我笑道:“小兄弟,我看你面生,应该是刚来不久吧?怪不得你不认识我,我是这家店的常客,跟你们老板很熟的。你老板要是欺负你,你告诉我,我帮你出气。”   那小男孩果真神色一松:“没、没有。”   我赶紧趁热打铁:“那你为什么这么怕我呀?”   小男孩又偷瞄了我一眼,很快低下头:“老板说,今天订单的是一个不讲理的母……母老虎,让我小心点,不要乱说话……碰钉子。”   母、老、虎?是说我吗?!举报他……必须举报他!   “可是……我看姐姐……不是这样。”   “嗯?”   小男孩抬起头,眨着星星大的眼睛,憋红着一张脸,似是鼓了很大的勇气:“姐姐,等我长大了……我要娶你!”   “……啊?”   不等我反应过来,小男孩已经一溜烟消失在夜色中。   一个骂我是母老虎,一个说要娶我,我到底是该哭还是该笑啊?嗯,这个事情,待会可以请教一下任叔叔。   “任叔叔,看我给你带的什么?”推开门,却发现任樾言并不在里面。   难道上厕所去了?也好,那我先削个苹果。   不得不说,削苹果也是门艺术,关键是把皮削薄,又不让它断掉。别看蔓蔓那么聪明,她的手艺可不如我,两下不到就断了。   我拉开床头柜上的抽屉,翻出里面的折叠水果刀(这还是我住院的时候发现的,别看这家医院贵,贵自有贵的道理),拆开密封袋,又放在热水里烫了烫,才算放心。   正削着,突然听谁叫了我一声。那声音实在是刺耳,我冷不防,手一颤,把苹果皮削断了。   真是可惜,马上就完工了。   我转过头,不耐烦地瞪向始作俑者。   那女护士还是一副吃惊的样子:“花小姐真的是你!我……我还以为你走了。”   我勉强挤出一个微笑:“没有,我只是下楼买点水果。”说着,我晃晃手上的苹果,“分你一个?”   那护士忙一挥手:“花小姐,真是对不起,刚才我以为你走了,跟任先生一说,他就追了出去。”   “什么?”他不是刚动完手术吗,“你怎么不拦着他?”   “我拦……我拦不住啊!”   我见她急得一副快哭的样子,看来也不是故意的,而且任樾言的外套、手机、钱包都在,应该没走远。   我抓起他的外套,边走边道:“我去找他,他要是回来,你可一定帮我留住。”   女护士当即把头点到肚脐上。   这任樾言也是,怎么这么不信任我,我要走,会不跟他说一声吗?   不过转念一想,我在他这里的信用度的确不高,可毛主席说过,不能一棒子把人打死,要用发展的眼光看人看事,古人也云,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现在人的生活节奏快,士别三时,就得刮目相看。   电梯、楼梯间、大厅都找过了,他身上又没钱,还穿着病号服能走哪去?难不成……已经出了医院?   现在虽是五月天,可夜里还是很凉,他刚动过手术,身子弱,要是再感冒可就糟了。不行,我得赶快找到他。   “任樾言……任樾言……”   我绕到医院后面的小树林,这里往前不远就是一个公车站,如果任樾言真的以为我走了,八成会来公车站追我。   突然,前面十几米远的地方,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孤零零地坐在一棵大树下的石板椅上。   我心中一喜,大步跑了过去。   “你……你怎么……”   我上气不接下气,话还没说完,任樾言突然站了起来,紧紧抱着我。我的一呼一吸都牵动着他的身体。   肩头上似乎湿湿的,下雨了吗?还是……谁哭了。   “你……怎么了?”   “解语,不要再一声不响的离开,不要再抛下我一个人,我……我真的,承受不起。”   我拍拍他的背:“我只不过去买点水果,回来晚了而已。你却不见了,我还以为,是你抛下了我。”   任樾言似是一愣,跟着抱得更紧了,我几乎不能呼吸:“如果可以,我想一直这样抱着你,再也不分开。抛下你……我宁可抛下我自己。”   我突然想起,任樾言在“云顶天宫”跟我表白的事,还有可可西里印在我额头上浅浅的那个吻,还有他每次说话时,看着我的眼神……他,似乎是认真的。   “解语……”   “嗯?”   “答应我,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要抛下我。”   “好,我答应你。”   星空下的许诺总是美好的,可真正实现的能有几个?等我们年华老去,坐在大树下再回想这段年轻而又天真的生命,是会为那一刻彼此真诚的诺言感动得热泪盈眶,还是那颗早已被岁月磨砺成磐石的心,再难起一丝波澜?   我想,该是泪流得多一些吧,就像此时任樾言说的,一直这样相拥在一起,过一辈子也好。   至少我们彼此心上,不会再添疤痕。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五章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却睡在任樾言床上,而任樾言坐在床边的凳子上,左手支着头,半靠在床上。   喧宾夺主?鸠占鹊巢?本末倒置?这是怎么回事?我只记得昨晚我们边吃边聊,我喋喋不休地讲着LA的事,还有那个外卖员的事,然后讲着讲着,似乎是趴在床边睡着了,怎么一觉起来,全反了?   我小心翼翼地下了床,拿起原本盖在我被子上的外套,搭在任樾言身上,可他睡得实在是太轻了,外套刚一碰到他的肩膀,他就醒了。   我有些动气,自己身体不好还去关心别人,可又自觉没有立场,谁让这个别人就是“自己”呢,未免有些不识好歹,得了便宜还卖乖。   想想,便将火气压了下来,只道:“你是病人,以后不要这样了,快上床休息吧。看你眼睛红的,昨夜一定没睡好。”   任樾言站起来,突然一把把我揽在怀里:“我不是没睡好,我是感动。解语,终于会关心人了。”   “说的我好像小孩子一样,那么不懂事。”   “你不就是小孩子吗?”   “是啊,在任叔叔面前,我还小着呢。”   任樾言身体一僵:“不许叫我叔叔。”   搁以前,我一定猜不透他是否真的生气,可现在,我却胜券在握:“任叔叔,任叔叔。”说笑着,我挣脱他的怀抱,往外跑。   却被任樾言抢先一步,堵在门口:“今天我就替桐遇,好好教育你。”   “任叔叔,你这样会老的更快哦!”   “那就试试看。”   这种高级单人间病房,寸土寸金,地方自然狭小,我几乎退无可退,躲无处躲,一下被任樾言堵在墙角。   “你耍赖。”   “我怎么耍赖了?”   任樾言的气息整个将我包围,还是那股淡淡的古龙水味。   “男女力量本就悬殊,你一个大男人,欺负我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不是耍赖是什么?”   “好,那就让你看看什么是真正的耍赖。”说着,任樾言突然低下头,我还没反应过来,一个吻就落在唇边。   “嗞——”地一声,脑袋像年久失修的电视机,突然闪着黑白的雪花。   我瞪着空洞的大眼,却连近在咫尺的人都看不清,幸而鼻子还能呼吸,可吸进的都是一个人的气息,我竟有些沉沦,还有些迷恋。   任樾言似是感觉到我的回应,揽在腰上的手收得更紧了,唇边星星点点的吻也开始用力,突然,舌尖一麻,似是被电击了一下。   我猛地清醒过来,推开任樾言,逃了出去。   对,是逃。我逃进走廊的卫生间,拧开水龙头,哗哗地往脸上拍着水,我一定是疯了,色迷心窍。   那股淡淡的香味似乎还留在鼻间,亦或在记忆深处。淡淡的,薄荷味——这是初吻的味道。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初秋的午后,我躺在学校小湖边的长椅上,闭着眼睛,慢慢吟诵着那天在课堂上刚学过的《短歌行》。   秋阳暖暖地照在身上,人一会就乏了。   忽然,一阵淡淡的薄荷香飘了过来,我再熟悉不过,却一时贪恋这一份宁静的美好,不愿睁眼。   薄荷味越来越近,越近越浓,直至鼻息之间,唇齿之处,带着软软的酥麻感。   可我却始终没有睁眼,前一刻是懒,这一刻是贪。   这就是初吻吗?安静的,轻柔的,美妙的。最重要的是,它是薄荷味的。   莫非辰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消失在视野看不到的地方,我轻轻地笑了。   后来,我们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收藏,将这份记忆埋藏在记忆深处,从不问起,也不分享,只自私地留给自己。   重新推开病房的门,任樾言安静地坐在床边,面朝窗户,背朝我,一动不动。   事情总是要面对的,逃得了一时还能逃得过一世?总不能这辈子再也不见他吧。   我深吸一口气,绕到任樾言跟前,阳光透过窗户,打在他棕色的头发上,闪着金棕色的光芒,我不由地伸手拨了拨。   任樾言抬起头,仿佛这才注意到我的存在:“……对不起,是我冒犯了。”   “不,是我不好,我……我可能还有一些问题没弄明白。”   “没关系,我可以等。”   等?没有人的人生可以为另一个人虚耗,等的人辛苦,被等的人何尝不痛苦?   我摇摇头:“不要等,过你自己想过的生活。”   任樾言的眼中却没有起丝毫的波澜,仿佛外界任何事情都动摇不了他的决心。   我有些害怕,忽然想起那个翠翠,当初她为什么没有直截了当地拒绝大佬,我真的很想知道。   手机突然响了一下,是短信,我正犹豫着要不要看,任樾言却放开了我的手。他果真比我成熟多了。   我掏出手机,竟然是中国移动。有人帮我充了200块的话费,现在话费余额却显示190元。   我突然想起,之前手机自动挂掉的那个外卖老板的电话,难道就是因为欠费停机?   “奇怪……”   “怎么了?”任樾言问道。   我将短信拿给他看:“你看,居然有个人一下帮我充了——”话还没说完,手机突然一震,跟着屏幕直接切换到了来电状态,“钟晋”两个大字一下跃了出来。   任樾言的眼皮跟着跳了一下,我却没有发现。   “您好,钟先——”   “现在马上到我家一趟。”   “……现在?”我看了任樾言一眼,发现他也正盯着我,“出什么事了?”   “小辰要见你。”   莫非辰?他见我干嘛?不去……“不好意思,我这边有事走不开。”   钟晋似是一愣:“解语,我自认为莫家待你不薄,尤其是小辰,你却一次次地伤害他。难道非要他死了你才甘心?”   我伤害他?恶人先告状啊!等等,不对……“非要他死了”是什么意思?   “他……怎么了?”   “他快死了,你要来得及,还能见他最后一面。”不等我再说什么,钟晋便挂了电话。   “解语你去哪?”任樾言突然挡在我面前。   原来,我身体的本能比脑子好使多了,已经冲到了门口。   “莫非辰出事了,我得去看他。”说着,我搬开任樾言握在门把上的手,却怎么搬也搬不动。   “他出什么事了,怎么不找医生找你?”   我的脾气一下窜上来,都什么时候了,他还计较这些?可每次,总是不争气地先留下眼泪:“他快死了,他快死了……我求求你,让我去见他最后一面。”   “所以,你又要抛下我了是吗?”   我却几乎听不见,只絮絮叨叨着一句话:“求求你……求求你……让我去见他……”   任樾言突然抓住我的肩膀,一股酸痛立即从两肩传来,我不禁轻哼一声,抬头看向他。   明明痛的是我,怎么任樾言的眼睛里也闪着泪光?   “解语,我只问你一个问题,回答了,我就让你走……如果今天危在旦夕的人是我,你会这样不顾一切的,来到我身边吗?”   我一愣,两行泪又涌了出来:“会。可我希望那一天来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了。”   被留下的才是最痛苦的,为什么每次都要我来承受这些,你们好残忍,好残忍……   出租车似乎比平时慢了好几倍,但所幸,终于还是到了。   “刘姨,刘姨……刘姨开门啊!”我“啪啪”地砸着门,什么礼貌教养都抛到了脑后。   “花小姐,你可来了。”   刘姨刚开出一条缝,我便挤身进去,直冲二楼。   推开房门,一股熟悉的薄荷味飘了过来,我的眼睛一直噙着泪,看不真切,里面床上似是躺了个人。   “莫非辰,莫非辰……你醒醒。”我跪在床边的地毯上,轻轻晃着他的手臂,他的脸色很苍白,就像睡着了一样。   “傻瓜,你一定是怕我骂你,故意装睡对不对?我原谅你了……我不生气了,你醒醒……跟我说说话,好不好?”   “你不是说你要见我吗……我现在就在这,你怎么却睡着了……”   “好,既然你不想说话……那你,那你睁开眼,看我一眼……就一眼……”   我喘着大气,眼睛肿得什么都看不见,心口像塞了一个瓶塞,堵得无法呼吸,我已经没有力气骗自己了……   “莫非辰……为什么,为什么不等我……为什么……”我几乎哭晕在被单上,双手还紧紧抓着被子下的那双手。   原来,这就是本能,心里还未意识到失去了什么,可身体已经本能地做出反应。   莫非辰,原来你在我心中是最本能的存在,看不见,摸不着,可我的一呼一吸都仰仗着你,直到有一天,你突然不在了,我乱了,慌了,窒息了……可你呢,还是眼睁睁地抛下我,留我一个人苦苦挣扎,寸寸煎熬,你好狠的心呐……   “好……好狠心……”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六章   藏北又下起了大雪,白茫茫地一片,铺天盖地。   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踏在雪窝里,追着前面的那个人。   “莫非辰,你等等我。”   那人听到了,停了下来。   “你……你走那么快干嘛?”我有些大喘气,好不容易追上了他,顺手将胳膊搭在莫非辰身上,可棉衣刚一碰着,还未用力,莫非辰竟直愣愣地朝对面栽了下去。   “莫非辰!”我大惊,慌忙蹲下去,别过脸时才发现,那个人不是莫非辰。   “莫非辰……你在哪?莫非辰……”   “莫非辰!”   “解语?”   我猛地坐起来,跟着撞上一个结实的胸膛。   钟晋拍拍我的背:“好些了吗?”   我有些发懵,刚才……是在做梦?那藏北之前呢?也是梦?   “莫非辰呢?”我看着钟晋。   钟晋却沉默了。   我忙掀开被子去找鞋,却被钟晋拦在床上:“小辰打了镇定剂,在睡觉。”   “……镇定剂?你不是说……”   “我要不那么说,你能来吗?可事实情况也好不到哪去,昨天晚上我们找到小辰的时候,他一个人倒在大雨里,浑身是血,伤口几乎大面积溃烂,连烧了十几个小时,嘴里一直念着你的名字,说他没有骗你,最后实在没办法,才打了镇定剂。”   钟晋缓了缓,接着道:“本来,我是挺恨你的,把小辰折磨成这样,可刚才……见你那么伤心,居然晕了过去……对不起,我不该骗你。”   “呵……”我却笑出声来,“没事就好,他没事就好……”   “能告诉我,究竟发生什么事了吗?”   其实,这也是一直以来困惑我的问题,究竟是谁在说谎?KK、钟晋,还是莫非辰?可现在,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只要他还活着,只要我知道他没有骗我,这中间的是非曲直都不重要了。   可既然钟晋想知道,我便将KK和那天莫非辰的话原原本本转述给了他。   谁知,钟晋听完,居然神秘一笑:“我们都没有骗你,每个人讲的都是事实。”   “嗯?”这怎么可能?这是悖论啊。   “我给你讲个故事,你就知道了。”钟晋说着,不再看我,目光在不远的某处定视:“那是我跟小辰的母亲过世的那天,小辰才满5岁。小小的他并不知道什么是过世,只看见母亲躺在长长的水晶盒子里,跟睡着了一样,直到父亲和我开始往棺材上送土,小辰才吓得大哭起来,非要和母亲躺在一起。那天天特别冷,还下着大雪,地上又湿又滑,小辰又闹,我和父亲一时没顾及,小辰竟一滑,掉进了墓坑,后脑勺刚好磕在棺材上,当即晕了过去。”   钟晋叹了口气,接着道:“后来,当他再醒过来的时候,就什么都不记得了,于是我跟父亲就编了个故事骗他,也就是小辰跟你讲的那个。可思想的记忆虽然消失了,身体的记忆却还在,这就是为什么小辰会有舞台恐惧症的原因。”钟晋突然看向我,“解语,现在你明白了吗,小辰没有骗你。”   是啊,他没有骗我,他只是相信了真相。   不是有人说过,所谓真相,只有当你相信的时候,它才是真相。所以,我们大可活得简单些,去相信那些我们愿意相信的东西,放过自己,也放过别人。   “对不起……是我太冲动了……”在钟晋面前,我几乎愧疚得抬不起头。   “解语,你不是冲动,你是糊涂。我原本以为你和小辰都是聪明人,可没想到,你们一个比一个傻。”   “……嗯?”   我是有点冲动,有点任性,有点……可,读者都看得出来,我不傻吧。   “难道,你还看不出来小辰对你的心意吗?为什么他在藏北出事,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我,而是你,你是学心理学的,应该知道人在垂死边缘的心里暗示,第一个想到的人,一定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钟晋的目光,突然在我脖子上一滞,接着道,“那条六角星项链,是母亲生前最喜欢的东西,也是唯一的遗物,父亲要了几次都要不回来,他却送给了你。解语,我相信,只要你一句话,哪怕是小辰的命,他也会毫不犹豫地交给你。”   “嗡——”地一声,我的脑袋突然炸开了,莫非辰的话不知从哪里钻了进来——“解语,我从来都没有不信任你,我相信你远比相信任何人,甚至可以把我的生命交付给你。”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KK有句话算是说对了,不要让小辰等太久,怕他面具戴的久了,就摘不下来了。解语,你自己好好想想吧,问问你的心。”钟晋说完,便离开了客房。   问问……我的心?   我的心里有一个骄傲的白衣少年,有那个薄荷味的初吻,有可可西里抱着他视死如归的坦然,还有刚才误以为他过世时的肝肠寸断……   这……就是“爱”吗?   我缓缓推开门,进了莫非辰的房间,他还是安静地躺在床上,面如白纸。   他一定是很疼吧,流了那么多血,可他的心呢,会不会更疼?   轻轻拨开他额前的刘海,露出英气的眉毛,指尖悄悄滑过他的眼睛,滑上他漂亮的鼻梁,终于碰到柔软的嘴唇,那个薄荷味的吻,还在吗?   鬼使神差地,我竟倾身上去,印下一个浅浅的吻,软软的,薄荷味的,和七年前的一模一样。   跟着,我还来不及起身,腰上突然一紧,整个人不由自主地趴在莫非辰身上,虽然及时用手肘支住了身体,可嘴巴还是不偏不倚地撞上另一片柔软。   莫非辰已不是当初那个青涩的少年,可我却还是不谙人事的小丫头,三两下就被他弄得面红耳赤,心跳加速。   末了,他的手却还不肯从我腰上松开,我几乎整个身体都压在他身上,又担心弄疼他背上的伤口,只好用手肘支起腰部以上的身体,这样的姿势在外人看来很是奇怪。   “你这是……将功补过?”   莫非辰的气息将我整个淹没,如果不是面色依旧苍白,还真以为刚才的事,是他联合钟晋在戏弄我。   我红着脸,轻轻一点头:“嗯。”   “是我哥告诉你的?”   “嗯。”   “那你呢,你有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对不起。”   “除了这句。”   “……”   “算了,看来你还在恨我,恨不得我死。”说着,腰上的力道突然一松,莫非辰跟着别过脸去,肩膀似乎压到了伤口,疼得他猛一蹙眉。   “我没有。”我怎么会舍得让他死?   莫非辰闭上眼睛,眼角淌过一滴泪:“不用骗我,反正……我也活不了多久,你走吧。”   活不了多久?这是什么意思……怎么会活不了多久?   我几乎不能想象要再失去他一次,那种痛,我再也承受不起。   “好啊,你去哪,我跟哪。”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呵……你是我什么人,凭什么跟着我?”   “我是……”   “算了,说到底,我们也只不过同学一场,今天你能来看我,我已经很知足了。”   同学一场?“在你心里,我们就只是同学而已吗?”   “不然呢……”莫非辰看了我一眼,一滴泪又滑了下来,“在你心里,我不也是……同学而已?”   “不……你不是。”眼泪早已模糊了视线,一口气憋在胸口,呼之欲出,“我喜欢你,你比同学重要,莫非辰,你不能死!”   突然,泪光里莫非辰的嘴角,似是勾起了一个深深的弧度,不等我看真切,腰上一紧,顷刻天旋地转,我跟莫非辰整个翻了个个。   “你唔……”话还未出口,便被两片柔软却强势的唇堵了回去。   我!上!当!了!   最后,不知怎么的,我俩就钻进了一个被筒,头枕在莫非辰没有受伤的手臂上,满鼻都是他的气息。   我有些气郁,明明先靠近的是他,可为什么最后先表白的却是我?   “骗子,你又骗我。”   莫非辰笑着揉揉我的头发:“我骗你什么了?”   “你刚才还说……说你活不了多久,害我还以为你真的……”   “本来就是啊,再有个七八十年,我们不都要死了?不过解语,你肯定能再多活一百岁。”   “切,少给我灌迷魂汤,七八十年那还叫‘活不了多久’?人生七十古来稀,七八十年,你起码都九十岁了,比乌龟都长寿。”   莫非辰拨开我额前的碎发,低头落下一个吻:“那我们就一起当乌龟,再生一堆龟宝宝,一大家子手拉手到夏威夷海滩上散步。”   我立刻羞红了脸:“谁要给你生龟宝宝?”可脑子里却想的是“一大家子手拉手到夏威夷海滩上散步”的情景,不觉好笑,女人果真是口是心非。   “口是心非。”   “嗯?”他怎么知道?   莫非辰把我的右手从嘴唇上拉下来:“下次记住,说谎的时候,不要做这个动作,你这是明摆了告诉我,你很想。”   “咳……”   总会有一个人,让你千年道行一朝散。淡定淡定……我是个有度量的女人。   记得小时候,有一回过年,妈妈问我:“你觉得怎么样的生活才算是幸福?”   我咽下满口的牛肉,又抓了一块:“有肉吃就是幸福。”   如今长大了,我的愿望依旧简单,有他每天给我梳头发,就是幸福。   落地镜前,我理理长裙坐了下来。莫非辰站在我身后,一手拿着一把木梳子,一手握住我的长发。   镜子里,他笑得十分好看,巧手解开我头发上的棕色发带,顷刻,黑发如瀑,散落开来。什么时候,我的头发竟长得这么长了?   “解语。”   “嗯?”   “你知道关于桃木梳的故事吗?”   我摇摇头,不就是一把梳子,难道还有什么典故?   莫非辰缓缓开了口:“相传古时候,有一个年轻人,非常擅长种桃花,他种出来的桃花,不仅花香袭人,美若仙子,而且四季常开。可突然有一天夜里,下了场大雨,所有的桃花树都相安无事,唯独一棵开得最漂亮的不幸被雷击中,年轻人伤心不已,可也无力回天,于是就砍下没有劈焦的一条断枝,做了一把桃木梳,留作念想。”   我点点头,以为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可莫非辰却拿起梳子,从头开始,缓缓滑下,一直梳到发尾,边梳边道:“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着,忽然有一天,年轻人家门口途径了一队商人,想要到年轻人家里借住两宿,年轻人欣然同意。原来,这支商队是从西域来的,里面还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生得肤若凝脂,娇俏可人,年轻人一见钟情(我在镜子里瞪了他眼,男人果真都是视觉动物),当即就跟小姑娘的父亲,也就是商队的领队提亲,没想到,领队却以自己女儿年幼为由,一口拒绝了年轻人。商队走的那天,年轻人追了出来,将那把桃木梳交到小姑娘手上,也算是了了他一桩心愿,可第二天,年轻人就相思成疾,一命呜呼了。奇怪的是,那片桃花林自此无人照理,却生长的比之前更好了。”   我不禁有些怅然:“那那个小姑娘呢?她后来怎么样了?”   “小姑娘随父亲回到了西域,也得了一种怪病,老是头疼,几年来,什么方法都用过了,就是不见好。直到小姑娘二十岁生日的那天晚上,坐在镜子前梳头,却怎么也找不到平常用的那把梳子,于是便将五年前年轻人送给她的桃木梳拿来用。谁知,那梳子刚一碰到她的头发,头立即就不疼了,小姑娘简直不敢相信,从头到尾又梳了几遍,才确定这是真的。”   “自从小姑娘的怪病好了以后,上门提亲的人又开始踏破门槛,老父亲激动不已,开始精心挑选女婿,可挑来挑去,也选不出个最满意的人来,反倒脑子里时常浮现出那个年轻人的身影。老父亲有些犹豫,毕竟当年受过人家的恩惠,又拒绝人家的提亲,实在有些过意不去。这天夜里,老父亲做了个梦,梦见那个年轻人从遥远的东方国家而来,求自己将女儿嫁给他,并承诺会照顾她一生一世,老父亲本就有些愧疚,现在刚好是个可以弥补的机会,于是便答应下来。第二天醒来,老父亲和女儿都红光满面,开始张罗着办喜事,原来昨天夜里,小姑娘也梦见了年轻人,并同意嫁给了他。”   “每天夜里,年轻人都会和小姑娘见面,帮她梳头发:一梳梳到尾,二梳长发齐眉,三梳子孙满堂。一年后,小姑娘真的生下一个儿子,跟年轻人长得十分相像。”   我忍不住插嘴道:“可是年轻人不是死了吗?”   “他的肉体虽然死了,可灵魂却跟着桃木梳来到西域,一直守护在爱人身边。所以,你以后只能让我给你梳头。”   我不解道:“为什么?”   莫非辰停下手中的动作,将桃木梳放在我手里:“因为第一个用桃木梳给你梳头的男人,就是你永远的丈夫,生死无阻。”   “你这是在给我下咒吗?”说着,我晃晃手里的换梳子。   “是。”   “就这么不放心我?”   莫非辰耍赖地环抱住我的肩膀:“没办法,谁让你这么招人。”   我反握住他的手:“那如果有一天,你变心了,怎么办?”   “不会。”   “如果呢?”   “没有如果。”   “如果有一天,你变了心,我会去找你,天涯海角,我也要找到你,缠着你,直到花光我所有的力气,累得闭上眼睛,再也睁不开。否则,你这辈子,休想甩掉我。”   肩上的力量不由地加重了,莫非辰越抱越紧,似要把我陷进他的身体,细密的吻落在我的头发上,脖子上,脸颊上,带着温热的眼泪。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七章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渐渐地,我跟莫非辰在一起的消息不胫而走(我严重怀疑,这是钟晋所为),走到哪,似乎都有几双眼睛在盯着我们,搞得跟电影明星似的。   说起明星,自从《愿得一人心》开拍以来,我跟着钟晋蹲过好几次片场,才算见识到什么叫众星云集。其中不乏有我特别喜欢的内地新四小花旦,听说这些明星都是知道钟晋担任制片人之后,纷纷主动请缨的。   嘻嘻,这大概就是人格魅力吧。   可莫非辰却不喜欢我来片场,说我的样子就像是饿狼进了肥羊圈,哈喇子流一地。   我哪有!我也只是要了几张杨公子的签名照,合了几张影,连小手都没拉,只轻轻地抱了一下而已(当然,这件事我没敢告诉莫非辰)。   说起樊天的扮演者杨阳,那可谓是“面如中秋之月,色若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天然一段风韵全在眉梢,平生万种情思悉堆眼角”,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大抵就是这样吧。最关键的是,杨公子今年23了,恰好长我一岁,男未婚,女未嫁,不如……   “花解语!”   “……嗯?”谁在叫我?   “跟我回家。”莫非辰一脸黑线地站在监视器前,正好挡住我与杨公子神交。   “你……你什么时候来的?”   “从你开始流第一滴口水的时候,我就来了。”说着,莫非辰双手环臂,在我旁边的折叠椅上坐下。   口水?我忙伸手擦擦嘴巴:“骗人,哪有啊?”   “你过来,我指给你看。”   谁知,我刚一倾身过去,莫非辰便一把揽住我的腰,顺势将手固定在身后,低头毫不客气地吻了上来。   这、可、是、在、片、场!完了完了,我的清白,我的杨公子……   末了,我浑身无力地靠在莫非辰怀里,恨不得将头也一起埋进去。   莫非辰却兴致大好地研究监视器,连导演都识趣地退开了。   “咦,难道……这就是狐假虎威?”   莫非辰低头看了我一眼:“自我认知不错。”   我自觉理亏,索性耍起赖:“我就是怎么着,反正我假的是钟晋的,又不是你的。”   “你确定?”   “……嗯?”   “张导,”莫非辰突然朝一边的休息区喊了一声,我吓得立刻将脸埋在衣服里,只听他继续道,“刚才第35场,再补个樊天的侧脸。”   “好的,莫总。”跟着,是导演招呼众人的声音。   “咦?导演怎么叫你莫总?”我从衣服里探出头来,“会不会是认错人了?”   莫非辰好气没力地白了我一眼:“因为我是《愿得一人心》的最大投资方。”   “什、什、什么?”   “看把我家小妞惊的,你老公我没有告诉过你,我是莫氏集团的总经理吗?”   “莫、莫氏?”那不就是《经济学》课本里,资产整合过亿,由华人创建却喜欢雇洋人打理的,业务范围横跨亚欧美三洲的,莫氏集团?!   “对,就是《经济学》课本里的那个莫氏,”莫非辰似能看透我的心一般,“不过,那都是老教材了,现在的净资产总额——Double!”   神呐,让我晕一晕吧……   “不是吧,这就把你吓晕了,莫夫人。难道我哥没有告诉过你,他所属的星河影视公司也是莫氏旗下,也就是说,你崇拜得五体投地的那个人——I am his boss。”   “咳咳……”   “对了,再啰嗦一句,LA也是我们子公司的一家。”   “咳咳咳咳……”   “莫总,补镜的画面给您切过来了,您要不要现在看看?”导演一脸谦和又真诚地对莫非辰道。   这时,恰好钟晋也刚收工,挨着我跟莫非辰坐了过来,身上还穿着“徐少辰”军统扮相的戏服,真是帅呆了!   “什么补镜?”钟晋喝了口矿泉水道。   “哦,是刚才莫总觉得第35场欠樊天一个镜头。现在像莫总这样为了演员前途不惜耗资补镜的老板,真的不多了。”导演道。   我跟钟晋都莫名其妙地看向莫非辰,因为他还真不是这种人啊。   很快,我俩就证实了我们的观点,因为第35场,是樊天雨中告白女主陆承欢遭拒的戏,不仅剧情虐得要死,还得不停地淋雨。在这种情景下,多给一个镜头少给一个镜头根本没差,反正大雨打得什么都看不清。   这个醋坛子,小气鬼!   钟晋也猜到了,抿起嘴角笑了起来。   我腾地从折椅上站起来:“走吧,回家。”   莫非辰却屁股死沉,坐着不动:“怎么,不看了?”   “我突然发现,蹲片场也没那么好玩。”反正杨公子电话我已经要到了,想见面还不是动动手指头的事。   “把手机拿来。”   我一惊,忙像母鸡保护小鸡一样护着我放手机的口袋:“你干嘛?”   “我手机没电了,打电话让刘姨做饭。不过……你紧张什么?是不是背着我,干了什么违背夫纲的事?”   “切……什么违背夫纲,我现在是自由之身,男未婚,女未嫁,婚姻自由你懂不懂?”   “你……”莫非辰两眼一瞪,差点吐出血来,可顷刻嘴角便禽起一抹坏笑,看向了一直在旁边偷笑的钟晋:“哥,你说樊天现在换人演,还来得及吧。”   钟晋配合道:“从成本上来说,开拍一个月,35场,他的戏却只有6场,损失不大,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从人情上来说,算是我欠的,下部戏让他接男主好了;从阶级关系上,你是大老板,听你的。”   “咣当”一声,是男神的光环碎了一地的声音。狼狈为奸,狼狈为奸呐。   “亲爱的,我跟你闹着玩呢。我的就是你的。”好汉不吃眼前亏,我将手机双手奉上。   莫非辰轻笑一声接过,样子十分得意,刷刷在屏幕上点了几下,又给刘姨打了个电话,再还给我时,果真,合照、电话全不见了。   “解语,你的手抖什么?”莫非辰起身,环臂看着我。   “……饿了。”   莫非辰一把揽住我的腰往外走:“哥,我带她喂点食,以后剧组不用准备她的饭了。”   钟晋朝我们举了个“OK”的手势。   蛇鼠一窝,蛇鼠一窝啊。   晚饭李妈煲的鸡汤,我没敢喝太多,因为待会还得回家跟小姨一起吃晚饭,LA的事我还没跟她讲。所以离职这近一个月来,白天我要么蹲剧组,要么就呆在莫家,一直到了下班时间,莫非辰才开车把我送回去。   小姨刚开始知道我跟莫非辰的事,有些惊讶,竟脱口而出:“我还以为你跟……”   话小姨只说了一半,但另一半我猜得出,她指的是任樾言。说来,也有近一个月没有任樾言的消息了,他过的还好吗?   “你最近怎么吃得越来越少了?”   饭桌上,小姨说着往我碗里夹了一大块鸡排,又是鸡……我用筷子拨了拨,胃里立刻翻上来一股浓郁的鸡汤味,一时没忍住,侧身干呕了一下。   小姨一愣:“解语,你不是有了吧?”   “小姨你想哪去了?是你煎得鸡排太油了。”   小姨似松了一大口气:“我跟你说啊,你们还小,谈恋爱,牵个手,接个吻就行了,可不能胡来。女孩子要只轻重。”   我不觉得好笑:“那,你跟师靖宇呢?”   “这哪一样?我们是知根知底,见过家长,订过婚的!而你那个莫非辰,他家是干什么的你知道吗,家里还有谁,弟兄几个,有没有不良嗜好童年阴影?最关键的,你们现在还是学生,一点经济能力都没有,没有物质基础的婚姻是可悲的。你说你俩在一起胡闹,万一闹出什么事,谁负责?到最后吃亏的,还不是你?”   我很是受教地点点头,板着指头,一一考虑小姨的问题:“他家里是做生意的,单亲,只有一个爸爸在美国;弟兄两个,不抽烟,不嗜酒,有不算十分严重的舞台恐惧症;至于经济能力(莫氏养我……),应该不成问题吧。最后,他负不负责……嗯,这个还真得问问。”   “看看,说你们年轻人不懂事,这事光问也没用,还得看他平时怎么做。对了,你说他还有个哥哥?是做什么的?到时候,会不会牵扯到家产问题?”(我猜,小姨一定是选择性失忆了,之前我确实跟她讲过莫非辰的事,估计当时对她的震撼太大了,小姨选择了遗忘。)   “应该……不会吧,他们兄弟可亲了。”再说,以莫家的家产,就是再多出十几二十个兄弟,也够分吧。   “那可不一定,现在他们都是花老爹的钱,没有利益纠纷当然亲,可到时候,他老爹两腿一蹬,驾鹤西归去了,亲兄弟还是得明算账。”   莫非辰花没花他老爹的钱我不知道,可钟晋工作这么多年,可能早就跟家里脱离经济关系了。不过,小姨这么一说,还是得问问。   “小姨,你说……一个大明星的身价是多少?”   “那得看是多大的腕儿了,要是像钟晋这种级别的,少说也得有个小一亿。”   “哇……这么多啊,那我就放心了。”   小姨一愣:“干卿底事?”   我立刻摇摇头,做傻笑状,忘记的就让它忘记吧,谁知道小姨记起来之后,会不会甩了机长扑兄长。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八章   第二天一到莫家,我就迫不及待地将小姨最后一个问题抛给莫非辰,莫非辰当时的表情,可谓相当古怪,嘴角一边勾起,似笑非笑,眸心却变得越来越黑,像一滩不掺杂质的黑沼泽,一寸寸朝沙发这边的我逼来。   我忙抓起一个靠垫抵在胸前,避免和他零距离接触。   “啧啧,我家小妞真是含蓄。早知道这样,我也不用忍得那么辛苦。”   “忍、忍什么?”我的手指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   莫非辰不再说话,突然抓起我的手朝他胸口放去。在家,他只穿了件白T恤,隔着薄薄的衣料,我能清晰地感受到他灼热的体温,脸立刻烧红了起来。   莫非辰附在我耳边:“我是一个健康的男人。”   “所、所以呢?”   “所以……”莫非辰突然抬起头,认真地看着我,“我会对你负责。只要你准备好了,我随时可以,包括结婚。”   “知……知道了。”   “既然知道,那你什么时候能准备好?”   “啊?”是结婚吗,“现在结婚,是不是太早了?”   “我妈像你这个年纪,我哥都三岁了。不过,既然你嫌早,我可以等。不过,另一件呢?”   “哪、哪一件?”我怎、怎么又结、结巴了?   莫非辰看了我半天:“算了,看来是我教育得还不够。”说着,低头吻了下来。   一只火热的大手,从衣服底下探了进来,一阵酥麻感瞬间像电流一样通遍我全身,身体不由自主地跟着一颤,惹得莫非辰闷哼一声,抬起了头:“别乱动,否则,后果自负。”   冤枉啊,“明明是你唔……”话还没说完,就被莫非辰吞入腹中。   在我几乎快被某人逼得缴械投降的时候,电话突然响了,我一个机灵侧倾翻身,逃离莫非辰的魔掌,接起了电话。   “您好。”   “花解语?”   ……贝拉?“怎么是你?”我条件反射地紧张起来。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冷笑:“怎么不能是我。不过无所谓,是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手里有你感兴趣的东西。”   “什么东西?”   一种不好的预感升腾起来,我竟突然打了一个寒颤。回头看了莫非辰一眼,他似乎还在为刚才的事生闷气,我下意识地朝洗手间走去。   “还记得一个月前,你离职的事吗?”   “当然记得。”还不是拜你所赐。   “是顾蔓告诉你的吧,呵呵……还真是做贼心虚。”   “你什么意思!要是你打电话就是为了讲蔓蔓的坏话,那你找错人了,我没有时间,更没有兴趣。”   “哎呦呦,还真是姐妹情深。可你把人家当姐姐,人家可不见得会把你当妹妹。”   “再见!”   “花解语,我有证据。待会通话结束会自动发到你手机上,你是聪明人,看了自会明白。我等你电话。”   贝拉挂线不到两秒钟,手机果然提示收到了一段录音。我想都不用想,直接删除,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再翻出了还能挽回什么吗?再说,我为什么要选择相信一个一心想要害我的人,而不去相信跟我同甘共苦四年的好姐妹?真是可笑。   如果事情到这里结束,也未尝不是一件皆大欢喜的好事,可人生的戏剧性就在于,它从不按你的意愿来,总喜欢安排各种各样的巧合,让你活得更幸福,或者,死的更明白。   今天是入暑以来难得的凉快天,街上红男绿女不免比平时多了两倍,大部分都是一对对的小情侣,我突发奇想:“停车停车。”   “干嘛?”莫非辰虽有迟疑,但还是听话地将车靠边。   我指着临街一家卖情侣装的店铺,兴奋道:“买情侣装。”   果真,莫非辰一见到那堆花花绿绿的东西,眉毛都拧成一个中国结了:“太幼稚了,不去。”   “嗯?”   “……走吧。”   当然,以我花解语的眼光,怎么会选那些小孩子幼稚的玩意呢,但捉弄一下莫非辰还是极有必要的。   于是,我们依次试了水果系列、小怪兽与奥特曼、哈利波特系列、小黄人、机器猫等十几套情侣装,并在我的怂恿之下每套都拍了照片。   老板娘也是个会做生意的人,说只要我们愿意把照片留下两张,让她放大做成海报,店里所有的情侣装就随我们任选两套。   我一合计,一张照片换一套衣服,颜值利用最大化:“成交!”   莫非辰却道:“不行,衣服我们买了,但照片不能留。”   “为什么?”家业厚,也是不这么败的。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莫非辰的两颊忽然飞过两片少女红,勾着我的脖子,把我带离老板娘的耳目范围,低声道:“你很缺钱吗?”   我沉思了一下:“这要看钟晋给我多少分成。”   莫非辰被呛了一下,猛翻了个白眼:“我给你的副卡呢?”   “啊,忘了。可这跟不能留照片有什么关系?”我忽然想起刚才的那两片少女红,“哦,我知道了,堂堂莫氏的总经理居然穿卡通情侣装,而且还做了免费代言,面子上挂不住对不对?”   “反正就是……不能留。”   “哈哈,想不到,你除了舞台恐惧症,还有这毛病啊?哎呦,真是可爱。”说着,我伸手去捏莫非辰的脸,肉肉的,很有手感。   直到老板娘的声音传过来:“小两口商量好了没?这绝对是稳赚不赔的。”   我拉着莫非辰向柜台走去:“商量好了。”说着,将手“啪”地一声盖在账台上:“我们刷卡。”抬掌处,是一张小巧的hello kitty的小卡。这是我从上大一开始攒的私房钱,不多,但买套衣服,绰绰有余。   老板娘很是费解,笑容都僵在脸上,但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只一个劲儿地说“可惜”。   我朝莫非辰挑了挑眉,神会道:“咋样,你老婆没给你丢脸吧?”   莫非辰心领道:“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结账时,老板娘十分爽快地打了八折,我一激动,就把那套奥特曼与小怪兽的情侣睡衣也买了,莫非辰脸都黑了,径直提着东西走在前面,也不管后面笑得直不起腰的我。   可这人呐,真不敢瞎嘚瑟,乐极必生悲。   “咚”地一声,我和迎面走来的一位先生撞了个满怀,一屁股摔在地上。那酸爽,我的眼泪立刻就冒了出来。   “对不起对不起……”那人也不管错其实在我,忙跟我道歉,扶我起来。   莫非辰闻声也赶了过来:“有没有受伤?”   我一手按住屁股,一边忍住泪,摇摇头:“没事。”我能感觉到他的怒气,不是对我。   “是我走路不看路,撞到人家的。没事了,咱们走吧。”我忙道。   莫非辰却依旧杵在原地,狠狠瞪着那人,因为那人的目光正在我身上打转。   我晕,这不会碰巧撞到色狼了吧。   只听那人开口道:“顾小姐,你是顾小姐吧?”   我一愣,搭讪啊?不仅没有创意,还没有眼力,也不看看我身旁杵着的是什么?   “哎呀顾小姐,真是不撞不相识,今天终于见到您真人了,比照片上还要漂亮。以后要再有那种机会,可不要忘记我李某人啊。”说着,李某人双手递给我一张名片。   我本不想接,可余光却在瞥到三建地产的时候,怔住了。   这不是我负责的那个项目吗?可做这种项目,从来都是虚拟操作,雇佣双方没有特别要求,是不用见面的,他怎么会认识我?还认错了?   莫非辰的手在我腰上紧了一下,显然,他也发现了。   事有蹊跷,我接过名片:“李经理谢谢您,不过我出来的匆忙,名片忘带了。”   李经理大掌一挥:“没事。只是以后再有那种好事,顾小姐别忘我就行。”   “好事,什么好事?”   “好好好,我懂我懂,没事没事。”李经理笑道,“那您就先忙,李某告辞。”   车上,我捏着李经理的名片,先思后想,这到底什么意思?思来想去,竟想到贝拉给我发的那条录音上,不觉一惊,这两个人的言辞似乎都指向同一个人——蔓蔓。   “如果……”我问莫非辰,“别人都说你的朋友有问题,你会怀疑她吗?”   “不会,除非我自己发现。”   自己发现?“那你会主动调查吗?”   “你已经怀疑了,不是吗?”   “我没有,我怎么会怀疑蔓蔓?”   莫非辰停好车,却没有开门,看着我道:“我知道,你没有怀疑顾蔓,你只是想弄明白这件事。解语,离职这件事对你的影响,其实并没有你表现出来的那么满不在乎,你是一个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人,宁可痛苦也要知道事情的真相,既然这粒沙子扎的你这么难受,不如狠狠心,把它洗出来。不管结果怎么样,你都有我。”   知我者,莫非辰也。“对,我还有你。”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打了电话。   “贝拉,我是花解语。”   “我就知道你会打电话给我。”   “我想跟你谈谈,面谈。”   “好,九点,公司后面的咖啡馆。”   “为什么要在公司附近?”如果可以,我一辈子都不想再去那个地方。   “因为,那里有你待会要找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九章   九点,zoo coffee。   贝拉挑了一个靠墙角的软质沙发,我跟着坐在她对面。   一个多月不见,贝拉气色不错,长长的卷发不再高高盘起,只任由它随意地散落开来,倒也平添了几分韵味。   “卡布奇诺,你呢?”贝拉将菜单递给我。   我却直接递给服务生:“美式,加糖。”   服务生礼貌地一笑,退了出去。   贝拉目不转睛地盯着我,似盯着一块可口的小牛排:“解语,你比在LA的时候成熟多了,更有……女人味了。”   “谢谢,你也是。”没有了上下级关系的束缚,谈起话来果真轻松了许多。   “你恋爱了?”   我下意识地看向自己的项链,她的洞察力还是那么惊人,我不可否认地点点头。   “我比你快,我订婚了。”说着,贝拉向我晃了晃她右手中指上的粉色钻戒。   我心中不觉好笑,我们之间,什么时候竟是可以拉家常的关系了。   “是何远。”贝拉转过手背,将戒指面向自己,“以前的事,都是误会,我向你道歉。”   道、道歉?我没听错吧?!   “你不用这么惊讶,有些事说开了,对大家都好。总比有些人在背后捅黑刀强。”   终于到正题了,我正欲开口,这时,服务生却送餐上来,我只好等他布完餐。   贝拉端起咖啡,抿了一口:“味道不错。”   我见她又想岔开话题,忙接口道:“录音我没有收到。”   “无所谓,你今天约了我,殊途同归。”   我等着她的下文,却见她迟迟不开口,我急道:“那天到底是怎么回事?”   贝拉却道:“你对我,是怎么看的?”   “什么?”   “如果你到现在,还对我抱有成见,不肯相信我,那我接下来所说的话,将没有任何意义,没有意义的事,我从来不做。”   “那你当初为什么找我?”我反问道。   “不是我要找你,说真的,你的死活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是何远,他说你的事让他对朋友有愧。虽然现在已经挽回不了什么,但起码可以让你知道真相,学会看人。”说着,贝拉从包里拿出一个iPad递给我:“自己看看吧。”   我翻了几下,这是一个账目报表,做的十分精细,没有过硬专业知识背景的人,是做不出这种东西的,我慢慢往下翻,几乎看不出任何问题,所有数据都处理的相当完美。可是,这就是问题。   任何账目报表都不可能做到完美,由于经手设计者的不同,多多少少都会在资金划分比重上,掺入自己的主观意见,这无可避免。就像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也没有想法完全相同的两个人,除非……他们是同一个人。   终于滑到了表格的最末端,果然,右下角赫然写着我的亲笔签名。   怪不得,怪不得跟我的想法如此吻合,几乎完美,原来是出自我手,可这份表格我确是第一次见。   贝拉提醒道:“这就是那天审计的时候,从三建档案里抽出来的表格。”   “不可能!三建的预算明明是20万,可这份表格的总预算最多只有19万,剩下那一万……”我一愣,似乎恍然大悟,“是我贪的?”   贝拉点点头:“你再看看这个,是我花大价钱买来的。”说着,又将iPad推过来,是一组MSN聊天的截屏。   “顾小姐,您好,我是三建的李经理。”   “您好。”   “上次您跟我说的事,我仔细考虑了一下,虽然有风险,但也不是不可行。”   “您放心,我会给您比市价高一倍的酬金。”   “顾小姐就是爽快!那明天下午,咱们见个面吧,把账目细节谈一下。”   “面谈就不用了吧,还是在MSN上说吧。”   “顾小姐,您还信不过我?其实您的照片我早在传真里见过了。”   “传真?是10号的,还是15号的?”   “15号的,怎么了?”   “没什么,还是在MSN上说吧。”   “行行,您说在哪就在哪。”   见我看过之后,贝拉接着道:“还有件事,你可能不知道,这个项目原本是顾蔓负责的,可当时顾明远找借口把项目推到何远这边,何远交给我,我交给你,也就是15号。可能当时大家都忙晕了头,根本没去细想为什么这么大的肥羊,顾明远会拱手相让?”   贝拉一顿,接着道:“你不用这样看着我,公司里谁不知道何远跟顾明远是死对头,HRD的位置只有一个,公司却掰开让两虎平分秋色,任谁都不会甘心,所以一有机会,他们势必要两虎相争,一较高下。而三建,就是顾明远和顾蔓给我们设的一个局,而你,只是他们用来扳倒何远的一枚棋子。”   “……棋子?”   “对。公司对他俩的考察从年前就开始了,年后就是最终关口。牵一发而动全身,他们不能出任何纰漏,包括他们的下属。”贝拉一顿,“你再往后翻,就是15号的传真。”   我几乎不受控制地任由贝拉指挥,只是手指抖得厉害,看来我的身体比思想诚实多了。   15号的传真印着我刚进LA时的正装照。微微上扬的嘴角蓬勃着朝气,谁曾想会是这样的结局?手指微微抚过那张写满天真的脸颊,却在照片下方的个人信息处一滞,主负责人一栏还是写的“顾蔓”,而我的名字在组成员里。怪不得昨天李经理会认错人。   只是……“我还有两个问题。”   贝拉一拱手:“你说。”   “如你所说,这是顾明远跟蔓蔓设的一个局,那他们为什么要牺牲我,明明有更好的选择(贝拉听出了我的意思,嘴角勾起一抹讥诮),可既然选择了我,为什么不干脆利用我到底,反倒蔓蔓在跟李经理谈那么重要的事情时,暴露真实身份呢?”   “第一个问题,你最好去问你的好姐妹顾蔓,当然你也可以听听我的意见。凭顾蔓的心智,和她对你的了解,无论是模仿你的笔迹签名,亦或是按照你的思路设计账目报表,都可以做到天衣无缝,甚至连你自己都辨不出真假,简单地说,她就是你,你就是她,一个完美的替死鬼。至于第二个问题,我不得不承认,顾蔓这个人真的很有心计,连我都自叹不如。三建的项目一旦出了问题,公司势必会派人去和三建沟通,同样地,人家也会来调查我们,试问,如果李经理发现,出问题的人是顾蔓,他还会坐以待毙吗?一定不会,他会想尽一切办法来自保,到时候难免慌中出错,自露马脚,如此一来,顾蔓恐怕也兜不住了。所以,让李经理安心的唯一办法,就是保全他的合伙人顾蔓,而牺牲掉一文不值的——你。好了,我要说的已经说完了,你自己慢慢消化消化。哦对了,如果待会你见到顾蔓的话,帮我谢谢她,如果不是她,何远也不会这么快跟我求婚,再见!”   日影渐渐挂了起来,咖啡店似乎比早上来的时候,热闹了许多。时钟“咚咚……”敲了十二下,原来已经中午了。   我拿起背包往外走,突然想起最后一次见蔓蔓时,她冰凉的手,我怎么捂都捂不热。原来,是她先放弃我的,所以我才捂不热。   电梯门“叮”地一声打开了,办公区空荡荡的,现在正是用餐时间,可蔓蔓不会这么早走,她从读书时,就是最用功的一个。我了解她,如同了解我自己。   推开HRD办公室的门,果真,顾氏夫妇正笑容可掬地坐在一起拉家常,我尽力融入到氛围中去:“蔓蔓。”   “解语,你怎么来了?”蔓蔓一惊,迅速从顾明远腿上站起来。   “想你了,所以来看看你。”   顾明远也起身道:“那你俩聊,我去打饭。中午一起吃吧。”   “啪”地和上门,蔓蔓刻意又落了锁,怎么,每个人都怕我跑掉?可我不会,我要睁眼看清这个世界,活要活得明白,死才能死得安然。   “解语,坐。”蔓蔓亲切地帮我拉来软椅,她总是想的这么周到,“喝点什么?这里只有铁观音和大红袍,你喝哪个?”   “我不喝茶,你忘了吗?”   “啊,对啊,瞧我这记性,那我给你倒杯水吧。”说话间,蔓蔓就倒好了两杯白开水,她总是这么善解人意。   “怎么了,你脸色很难看,是不是莫非辰欺负你了?”蔓蔓坐在我身旁,扶着我的肩膀,可我却感觉不到半点温暖,是空调开得太大了?   “没有,他对我很好。是我太傻,太笨,被人卖了还帮她数钱。”   蔓蔓眼中划过一丝紧张:“解语,你到底怎么了?”但很快消失不见,对了,她还是心理学高手呢。   我突然有些想笑,这像不像一个聪明的傻子,在演给一个自作聪明的傻子看。   “为什么是我?”   “什么……是你?”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你告诉我……明明有那么多人可以找,你为什么找我,我可是你最好的朋友啊!”   蔓蔓搭在我肩头的手指终于彻底滑落,连跟我最后的连结都放弃了。   “……你都知道了?”   “是,我知道了。可是我不信,我要听你说。”   蔓蔓淡淡一笑:“你来找我,说明你已经信了。解语,我欠你一个对不起,可是,我不后悔。”   呵,这就是我珍视了四年的友情:“为什么,就因为顾明远?”   蔓蔓闭上了眼睛,没有说话,一颗眼泪从她眼角悄然滑落,她居然也会流泪?   “我明白了。”我尽量笑得自然,站起身,“祝你们白头偕老,永浴爱河。”   “我必须留在北京,顾时初蔓,遇到了,你便能懂。”蔓蔓的声音却从背后传来,“解语,对不起……”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章   外面的阳光出奇的灿烂,普照着大地每一寸阴暗的角落,唯独遗忘了人心。   为什么,我不明白,为什么曾经说好的事情可以说变就变,为什么友情总是爱情的牺牲品?我们身边的人,究竟谁可以相信,谁会始终对你不离不弃?好好的一群人,怎么走着走着就散了?先是KK,如今是蔓蔓,会不会有一天,等我一回头,发现只剩下孤苦伶仃的自己?   我不怕孤独,我怕的是被留下。那些狠心转身的人,那些有勇气先放手的人,可不可以教教我,怎么放下?我做不到,我真的做不到……   我蹲在路边嚎啕大哭,除了哭,我还能做什么?我只是个没出息的爱哭鬼,我既没有任樾言的胸襟原谅蔓蔓,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也没有小姨的魄力当机立断,和蔓蔓从此各安天涯。   剪不断,理还乱,我只能哭。   手机又一次疯狂地响起来,那是我跟蔓蔓最爱的一首歌《boro boro》,我不去接,只一遍遍地听着,十一、十二、十三遍……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会发了疯地找我吗,我突然想到了妈妈,想到了小姨,对,如果有一天我不见了,起码她们会发现,会挂心。   我从口袋里摸出手机,直接接了起来:“妈……”   “解语,是我。”   莫非辰?是啊,我还有他。   “怎么哭了,出什么事了?”   他的声音依如头顶阳光般温暖,顷刻,融化了我所有的眼泪,我几乎泣不成声,原来,这就是依赖:“……我爱你。”   “……你在哪,我马上过去。”   我点点头,茫然地看着人来人往的大街,却怎么也想不起这是哪里:“我不知道……”   “别着急,你告诉我你周围有什么?”   “前面是一个十字路口,后面是花园……花园里有很多褐色的高楼。”   “知道了,你呆在那不要动,我马上到。”   “好,我不动,你一定要来。”   突然发现,我的人生总是在等待,等谁走来,等谁离开,我却一直守在原地,怕来的谁错过,怕走的谁回头。所以,我从不离开。   莫非辰很快便找到了我,他有些着急地向我走来,我却坐在花坛边上,傻傻地笑,笑他着急的眉眼,笑他生风的步履,笑我现在才亲口对他说:我爱你。   我把脸深深埋在他的怀里,用力感受他胸膛的温暖和味道,幸福不过只是一个情人的拥抱。   “我们去凤凰吧。”   “好。”莫非辰道。   “明天就走。”   “好。”   “我爱你。”   “我也爱你。”   许多年后,当我再次走到那个花园,看到褐色的高楼,我才发现,原来那是莫非辰的公寓。   我跟莫非辰约好,下午一点直接接我去机场。从早上开始,我就焦急地等待着。   小姨今天没有上班,从昨晚我如实告诉她去凤凰的事,她就忙得没时间反对,今天也是一样,她似乎堆了很多事情要做,一会擦擦桌子,一会扫扫地,一会又去阳台搭衣服。我静静地坐在沙发里看电视,脚边放着我的行李箱。   小姨一趟又一趟在我眼前穿梭,剧情被中断了好几次,没关系,反正我也没有在看。   “小姨,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对我说?”我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口。   小姨脚步一滞,半天才转过身,手里还抱着刚摘下来的干净衣服:“这件事,我一直拿不准要不要告诉你,既然你问了……任樾言要走了,十二点四十的飞机,我们去送他,你……去吗?”   我有些发愣,又一个人走散了:“他……要去哪?”   “美国。他已经申请了国际线。”   “哦。”   “那你去吗?”   我抬头看看表,还有不到一个小时:“不了,我得再整整行李,你们去吧。”说着,我又打开行李箱,把衣服拆开又叠。   小姨看了我一会,终于什么都没说,只是再不在我身边晃悠了。   时间像赶着场似的,十二点半了。莫非辰跟我打了个电话,说马上到。   “等等,别挂。”   “怎么了,还有什么事?”   我心中一惊,想后悔却也晚了,我终究还是说了出来:“任樾言要走了,我去送送他,咱们直接机场见。”   二十分钟后,我见到了所有人,小姨、师靖宇、莫凌、王晶晶、何远,还有几个我不认识的人,唯独少了任樾言。   小姨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已经走了。”   我却愣在那里,恍如华胥一梦,仿佛任樾言一会就会从登机口回来,笑着怪小姨:“别逗她了,看把她吓得。”   “花解语,你怎么回事?”   “莫凌!”   “靖宇,你到现在还护着她,要不是她,樾言会走吗?”   我看到莫凌用手指狠狠地戳着我,可身体却感受不到一点疼痛。   原来是小姨挡在了我面前:“你瞎说什么,任樾言那么大人了,做事有分寸,你别对着解语大吼大叫。”   “哼,有分寸?有分寸会把自己伤的那么重,整天喝得烂醉如泥,嘴里声声叫的都是这个女人的名字!”   “好了莫,你少说两句。”师靖宇拉着莫凌向休息室走去,王晶晶立刻跟了上去。   周围一下子安静起来。   小姨扶着我在候机椅上坐下,递给我一块手帕纸:“莫凌就是这样,心直口快,你别忘心里去。”   我没有接过,我不想承认是自己在哭:“他说的……都是真的吗,任樾言这一个月都是这样过的?”   小姨却无声地点点头,半晌才道:“解语,感情的事向来不能勉强,这并不怪你,你也无须自责。既然你选择跟莫非辰在一起,就什么都不要想,只有你过得幸福,才是对樾言最大的补偿。我相信,他也一定是这样想的。我这里有一封信,是他留给你的,现在我把它交给你,看与不看,你自己决定,但记住,没有人可以怪你,你也不可以。”说着,小姨将一个白色的信封递给我,而我,却迟迟没有抬手。   我跟任樾言的关系,已经不是朋友那么简单,不可否认,他在我心里占据着比普通朋友更重要的位置,可这个位置,却横在我跟莫非辰之间,虽不构成威胁,但终究是个疙瘩。接过了,这个疙瘩会疼,不接,它却会慢慢长大。   突然,信封还是被人抽走了。居然是莫非辰。   “时间不多了,我们得登机了。”说着,莫非辰拉起我的手,将行李交给托运人员。   小姨也跟着站起身:“去吧,好好玩,注意安全。”然后,又对莫非辰道,“我把解语交给你了。”   “放心。”   气氛有些怪异,我偷偷打量着莫非辰的脸色,他却跟没事人一样找着座位号。安顿好之后,他把信封交给我:“最后一次,我不是圣人。”   我推了推:“没关系,我可以不看。”   “我说的最后一次,是任樾言这个人最后一次出现在你心里,看过之后,忘了他。”话音落,莫非辰就闭上眼睛,靠着枕垫,似是睡了过去。   我突然有些想笑,这才是我认识的莫非辰,那个出了名的小气鬼,醋瓶子。可眼泪还是不自觉地流了下来,时光荏苒,所有人都在变,唯独他还停在原地,陪着我。   因为爱我,所以他小气,因为爱我,所以他大度。谢谢你,我最闪亮的星辰。   抽出信纸,翻开折痕,任樾言隽秀却苍劲的字跃然纸上:   这一生,错过了花季,只怪我比你先入戏。   下一世,月明了星稀,花开言承时光不弃。   只两句,我在心里念了一遍又一遍,花解语,任樾(月)言,他用我们的名字做了首诗。诗中的故事我读懂了,读醉了,读哭了,读醒了,却依旧什么也做不了。   罢了,我也累了。合上眼睛,任最后一滴眼泪划过眼角,愿今生今世,不再流泪。   飞机只能飞到张家界的荷花机场,我们包了辆车,直达凤凰县。   司机师傅姓潘,为人热情醇厚,是凤凰当地人,在沱江边上开了家客栈,偶尔也会做接送游客的生意。一路上,潘师傅讲了许多关于凤凰的风土民情,又问我们住几天,好根据时间长短安排不同的观光路线。   “四五天。”莫非辰接道。   潘师傅大乐:“那就好说。今天晚上,你们就先在沱江附近逛逛,适应适应环境,有个清吧挺适合你们年轻人的,叫‘遇见’,就在沱江边上,感兴趣的话不妨去坐坐。接下来的三天,你们可以在凤凰景区里逛,如果你们有学生证的话,可以打折;第四天可以泛舟沱江,看篝火晚会,对了,如果你们要买东西,过了虹桥再往北走不远,有个阳光超市,那里面是平价,和景区外面差不多,你要是在景区商店买,那价格可就要翻几番了。”   我跟莫非辰互看了一眼,忍不住想笑,这师傅还真实在。   “我们凤凰还有许多特色美食,像血粑鸭、社饭、酸辣粉……你们可以一天吃一样,四五天差不多就能吃个遍。哦对了,这里气候潮湿,洗的衣服不一定会干,事先给你们提个醒。这次五一的时候,就有两个学生,玩了一天累得一身汗,回去就把衣服都洗了,结果第二天一觉起来,傻眼了,衣服还在叭叭滴着水。”师傅说着说着就笑了,“那女学生脸皮薄,不好意思出门,最后愣是跟男朋友在屋里看了三天电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一章   莫非辰看了我一眼,似乎在说:“咱们不妨试试。”   我好气没力地白了他一眼,继续听故事。   “下次如果你们还想来,可以提前几天,搁农历的四月八,是我们这里的跳花节。今年你们没赶上真是太可惜了,那场面可热闹了,连中央都派主持人跟摄像师来了。”   我好奇道:“什么是跳花节?”   “跳花节就是我们苗族历史最悠久的节日,每年农历四月八,都会在沱江上举行庆典,到时候临县、村的各乡亲代表都会来,还有台湾同胞,在唱台上表演节目,唱歌、跳舞、舞龙、赛舟……可热闹啦!那小姑娘,一个赛一个的水灵,小伙子一个比一个好身手,听说每年跳花节过后,都能促成好几对小情侣呢!”   “都是当地人吗?”我问道。   “也有跟外地的,但是少。这些年凤凰在国家的扶持下,也渐渐发展起来了,年轻人能出去的都出去了,留下的都是些上了年纪,不想折腾的人,也算是沾点旅游业的光,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做些刺绣、手工艺品,开开旅店、饭店,能填饱肚子就行。像我,就没什么大出息,一辈子守着沱江,从没出过湖南省,最远也就像今天,跑到张家界接接客人。不是我没有机会,是实在不想离开,人一上了年纪,就变得婆婆妈妈,这也想那也想,今儿也想明儿也想,现在谁敢跟我说让我搬走,我跟谁急!”   我笑道:“现在都法治社会了,谁敢强拆强搬啊?”   潘师傅道:“我不是那个意思,哎……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我一听,牵扯到人家家事了,清官都难断家务事,还是闭嘴的好。   潘师傅也没再说下去,车里一下子安静起来,气氛有些尴尬。幸而又只行了十多分钟,我们便到了。   下了车,潘师傅介绍说,这里是粟湾停车场,古城车子进不去,得走一段,但也不远。说话间,潘师傅已经麻利地帮我们提行李,我不好意思空搭手,也过去帮忙,却被莫非辰和潘师傅双双揽住。   潘师傅道:“两个大老爷们在,哪有让个小姑娘干粗活的道理?”   莫非辰也是一副深表同意的表情,我只好收回手,只背着自己随身的小挎包。潘师傅走在前面引路,七拐八拐,一会就穿到了江边。   “这就是沱江。”潘师傅介绍道。   我抬头望去,只见长长的一条江水几乎横贯整座古城,两岸傍水建着许多竹楼,鳞次栉比,和夕阳照耀下泛着暖黄色的凌凌江水相得益彰。江上有三座桥,靠东的是用方形的石块,相错铺成的不足半米宽的两排石头桥;位于我们正前方的,是一座约四米宽,六米高的双层拱形石桥,两层之间的横匾上,刻着“雪桥”字样。   潘师傅引我们正从这座雪桥上经过,边走边指着沱江道:“每年四月八,我们就是在这个地方搭台表演。”   我吃了一惊:“在水上?”   “对。我们把四条大船绑在一起,在船面铺上木板、地毯,搭个台。我们现在所在的位置就是主席台,到时候会站许多表演节目的学生和乡亲。”   “那主持人呢?是在这个主席台上,还是下面那个水台?”我问道。   潘师傅神秘一笑:“都不是。主持人在船上,所有的摄影、录像设备和人也都在下面的船上。”说着,潘师傅指了指左下方,靠近岸边的地方。   “真是新奇!要是能亲眼看到就好了。”我由衷地称赞道。   潘师傅道:“没关系,今年错过了,还有明年嘛。”   我扭头看向莫非辰,发现他也正看着我,一双眼睛不知是不是因为江水的缘故,柔情似水,仿佛在说:“只要你想来,我陪你。”我报之一笑。   不过很快,我就笑不出来了。登记入住的时候,潘师傅给了我们一间双人房。   “没有单人间了吗?”   潘师傅跟着一愣:“你们不是情侣?”   “谁说情侣就非得住一起。”我低着头道。   潘师傅看了莫非辰一眼,我不知道身旁的莫非辰给了他一个什么眼神,潘师傅对着电脑查了半天,抬头居然告诉我:“真不好意思,所有单人间都有预约了。”   “不会啊,现在是淡季。上学的上学,上班的上班,怎么会客满?”我分析着。   潘师傅似又瞟了莫非辰一眼:“那不还有不上班也不上学的?我们的预约信息是挂在网上的,随时都有可能客满。”说着,潘师傅对我做了个十分抱歉的表情。   “哎,算了算了。”我不忍心再为难他,拿着钥匙率先上了楼。   开了门之后,我两眼一黑,差点晕过去:搞什么啊,只有一张床?!   这可不行,我腾腾下了楼,莫非辰却还在跟潘师傅说着什么,只是一见到我,两人很有默契地闭了嘴。   我一手恰着腰,一手装作抓头发(实则盖脸):“那什么……再加床被子。”   潘师傅跟莫非辰互看了一眼,又看向了我。   我硬着头皮解释道:“我怕……晚上冷。”   潘师傅应声马上又搬了一床被子上去,这种情况下,我又实在不想跟莫非辰单独呆在一起,便也跟着上了楼。   潘师傅放下被子就出去了,我一个人磨磨唧唧地开始收拾行李,把常用的洗簌用品摆出来,又把床单、被罩裹上随身带来的一次性便捷消毒步,这才满意地舒了口气。   平心而论,这里的布景、格调还是深得我心的。整个房间,由于灯光的关系,呈现一种暖黄色,目光所及的所有家具都是清一色的木质或者竹制的;一进门,是一个干净的小洗漱间,里面一次性漱口杯、梳子、香皂、毛巾一应俱全,还有一个淋浴头可以洗澡,厕所也是干净卫生的蹲便。   和上门,再往里走就是一张两米半宽、两米半长的方形床,床单原来好像是大红色,我记不清了,反正现在变成了白色。床的正对面是一组木质的长柜子,上面放着电视、热水壶、茶具等日常用具;床的右侧挨着墙的地方有一个竹制的深棕色的床头柜,很是可爱;床的左侧则是一扇玻璃门,门外是一个不错的小阳台,摆着两个吊篮椅和一张方形的小竹桌。   我挑了一个面朝西的小吊椅坐进去,闭上眼睛,感受着夕阳拂面而来,暖暖地,揉揉地,像一支柔软的羽毛。   正享受着,吊椅突然前后荡了起来,我张开眼,只见莫非辰弯起嘴角站在我身后,阳光洒在他长长的睫毛上,从这个角度看去,像一把金色的扇子。真是美景良“辰”,好不惬意,怪不得古人有云,男子不可生得太妖孽,否则会比女子更祸国殃民。   眨眼间,莫非辰已经在对面的吊椅上坐下:“你再看,我脸上就被你盯出洞了。”   我顺势调侃道:“公子一笑可倾城,谁让你生得比女人还漂亮。”   “你现在才发现,是不是有点晚?”   “晚了?那好吧,那我只好另谋出路了。”   “什么出路?”   “再次找个男朋友呗,再找个我第一眼就能看出他倾国倾城貌,而不用隔个七八年,才恍然大悟,啊……原来这也是个美男子。”   “你……”莫非辰被我气得不轻,瞪了我半天才道,“你怎么这么肤浅。”   “哈哈哈……”原来莫非辰也有这么不自信的时候,我笑得直不起腰,半天才从指头缝里露出两只眼睛:“对啊,我就是这么肤浅,我还要生个安静的美男子呢……哈哈……”说完,便头一沉,趴在桌子上再也爬不起来。   “你刚才说什么?谁要生个安静的美男子?”莫非辰一手拨着我的头发,一手使劲想把我从桌子上拉起来,“你这么呱噪,还想生个安静的美男子?嗯?安静的……哈哈……”   我按住他作怪的手,头还深埋在桌子里:“不许笑!这是我的梦想……”可说到最后,连我自己都笑了。   收拾了些随身物品,我跟莫非辰下了楼,路过门口跟潘师傅打了声招呼,便正式开始我们的烟雨凤凰行——“凤凰,我、来、啦!”   “第一站去哪?”莫非辰边研究地图,边问我。   我的手指在各景区略过一圈后,最后定格在临着登赢街的一家小店:“俗话说的好,民以食为天,第一站当然要去吃饭!”   我一蹦一跳地跑在前面,踏着凹凸不平的青石板路,别有一番滋味。放眼望去,尽是青蔓覆盖的古城墙和摩肩接踵的小商铺,心情一下子飞到快乐的极点,给我一双翅膀,我就能飞翔。   莫非辰跟在后面,一直提醒我:“慢点,别摔着了。”   我笑嘻嘻地回过头:“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你快点跟上!”   只是再一转身,就真的撞上一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棉绒绒的庞然大物,巨大的冲击力让我猛地失去平衡,几乎摔在地上,幸而那大物伸手在我后腰上一横,我才勉强立在地上,原来这大物竟是一只穿着大熊猫衣服的人。   莫非辰几乎同时将我从熊猫手臂上接过来,上下检查:“疼不疼?”   我笑道:“哪有那么娇气,根本就没事。”然后又对熊猫道,“刚才谢谢你。”   熊猫朝我摇摇硕大的脑袋,一股奇怪的声音从里面传来:“是我从巷子里出来的匆忙,没看到您,实在不好意思。”   “没事没事。”我忙摆手道,可却不能跟他进行眼神交流,正心奇这熊猫是怎么看路的,莫非辰却拉着我的手连招呼都不打地往前走。   我只能回头朝熊猫挥手作别,那熊猫也朝我摆摆手,莫非辰却大煞风景地把我的头搬了回来:“看路。”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二章   我心知他是在吃熊猫的醋,这个小气鬼,早知道就不该带他出来。   莫非辰突然道:“不许骂我。”   “……我没有。”   莫非辰停下来,伸手在我嘴巴上轻轻一滑:“你嘴巴翘的都可以拴头驴了。”   “所以啊,你就被我栓来了。”说完,我甩开莫非辰的手,撒腿就跑。一口气跑到小吃街口,气喘吁吁地享受着美食的香味,嘴巴里不自觉地开始分泌口水。   时间不偏不倚,恰逢一个中学放学,一个个穿着蓝白相间校服,操着一口地道当地话的中学生们,从校门涌了出来。一时间,本就狭窄的街道变得更拥堵了,我顺着人流来到一家摆着许多自制腌菜坛子的店门口,一股浓郁的酸辣粉味迅速刺激着我的味蕾神经,迫使我分泌出更多的唾液。   我贪婪地咽了下去,一屁股坐在一张空板凳上:“老板,来碗酸辣粉,哦不,两碗!”   “好嘞!”戴着白厨帽的大胡子老板,用方言极浓的普通话回应着。   等饭的空档,我留意到前面这一桌的两个男学生,一个身材偏胖,背对着我,看不清脸;一个身材欣长,眉清目秀,把校服穿出了制服的味道,皮肤更是嫩的能掐出水来,这要是我儿子就好了。   正瞧着,突然视线被一个黑物挡住,我一侧身,那黑物也随着我摆动。   好呀,故意跟我过不去不是?我正欲发作,一抬眼却发现那满脸黑线的人,不正是莫非辰?咦,他动作倒挺快。   不等我俩谁再说话,两碗热气腾腾的酸辣粉就上桌了。   我贪婪地猛吸了一口气,强烈的视觉和嗅觉刺激得我喉咙发麻,拿起筷子就是一大筷头,胡乱吹了两下,便心急火燎地往嘴里塞。顷刻,滑溜溜的米粉带着浓郁的辣味直呛嗓子眼,再加上刚出锅的热气更加剧了辣椒的效果,我来不及多嚼两下,米粉便顺着喉咙下了肚。跟着,眼泪就呛了出来。   “慢点吃。”莫非辰似是被我狼吞虎咽的样子吓到了,愣愣地递给我一片纸巾。   我接过在眼睛上胡乱擦了两下,便又投入到战斗中去。辣椒这东西,就是越辣越招人,明明辣得每一个细胞,每一颗味蕾,每一条神经都在叫嚣,可还是欲罢不能。再加上醋的开胃作用,很快,我的一大碗酸辣粉便见底了。   莫非辰不爱吃辣,又被我完全不顾形象的样子吓得不轻,吃得就更慢了。   我色眯眯地盯着他的那碗,不停地咽口水,莫非辰实在看不下去,把碗往我面前一推:“你吃吧。”   我笑呵呵地接过来,一句“谢谢”已淹没在满是米粉的喉咙里。   酣畅淋漓的大战过后,天居然都有些蒙蒙黑了,人群也散尽了。我左摇右晃地踏在青石板上,这苗家自制的辣椒真不是盖的,一碗半下去,只觉得头晕眼花,舌尖发麻,胃里冒火,跟喝高了似的。   莫非辰想要扶我,却被我推到一边,借着辣醉,晃悠悠地跳起舞来。   只记得,那天我穿了件刚及膝的白色连衣裙,裙摆随着我的每一次旋转飞舞开来,开出一朵朵漂亮的白花,黑色的长发也跟着摇头摆尾,我踮起脚尖,步步生莲花。身旁一棵大树上偶尔落下几朵不知名的小白花,我开心极了,伸手接着一朵,欣赏片刻,便又放它飘舞在空中,做一只自由的精灵。   莫非辰跟了上来,把相机挂在手臂上,右手扶着我的腰;我顺势一倒,耍赖道:“我走不动了,你背我。”   莫非辰无奈地笑了,突然一阵天旋地转,他竟当街将我打横抱起。我吃了一惊,手臂忙环上他的脖子,惊叫道:“快放我下来,人家都看着呢。”   莫非辰道:“你刚不是说,让我抱你?”   我脸一红,低头避着路人饱含深意的目光:“我是开玩笑的。”   莫非辰却低头附在我耳边:“可我是认真的。”   瞬间,只怕我整个耳根都红了:“我错了还不行吗,你先放我下来。”   双脚刚一着地,我立刻伸手遮住脸小跑逃去,跑了一段,进了一个写着“北城门”的地方,出来后才发现,又绕回了沱江。   这时的沱江自是另一番风光。江水粼粼地映着两岸灯火通明的建筑物,水中花,镜中月也美不过如此;对面的那条酒吧街似是喧闹着开始了营业,一对对或一群群青年男女被招进了霓虹璀璨的酒吧,想我长这么大还没进去过,心中不免有些蠢蠢欲动。   这时,右掌忽然被另一个手掌充满,我扭头一看,只见莫非辰握着我的右手和我并肩而立。暖黄的灯光透过江水反射在他眼睛里,闪着令人安心的光,我不由地紧了紧相握的手。   莫非辰的兴致似乎很好:“想去?”   我点点头。   莫非辰道:“我可以带你去,不过,你得先答应我一个条件。”   条件?“什么条件?”   “不许跟陌生男人说话。”   哦,原来是醋瓶子理论,我灵机一动,有心捉弄他:“那喝酒可以吗?”   谁知,莫非辰竟拉着我转身就往客栈走,我忙在后面大叫:“我开玩笑的。”   莫非辰这才停住脚步,眼神有些复杂:“以后这种玩笑不许开。”   “难道你还不相信我吗?”我虽然爱开玩笑,有点花痴,可对恋人绝对是忠贞不二的。   莫非辰的脸色略有缓和,叹了口气,一手抚上我的脸:“我不是不相信你,我是不放心他们。”   我反握住莫非辰的手:“我自己有几斤几两我清楚,也就是你,才会把我当宝。”   月光映在莫非辰的眼睛里带了些朦胧的水汽,这个傻瓜,这么轻易就被我感动了,我踮起脚尖,在他嘴唇上轻轻一点,刚想下来,突然腰上一紧,跟着,那个蜻蜓点水的吻就变成了一个法式热吻。   良久,莫非辰才放开我,我却软得一点力气都没有,只能靠在莫非辰怀里。隔着薄薄的衣衫,我能听到他有些慌乱的心跳,感受到他发热的胸膛,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些不健康的画面,我浑身一个激灵,跳将出来,双腿像踩在棉花上似的往前挪着:“我们……过去吧。”   穿过雪桥,这边的喧闹和对岸的幽寂形成鲜明对比,我险些承受不住凤凰人民的热情。门揽三言两语就把我推进一个挂满“沈从文故里”彩旗的酒吧,我甚至连酒吧的名字都没看清。   挑了个相对比较冷清的角落(就是位置离主唱台太远),我和莫非辰面对面坐下。酒保立刻踩着乐点翩跹而至,热情地跟我们介绍店里的饮品,最后我点了一杯血腥玛丽,莫非辰点了一杯威士忌;不到两分钟,酒保就送来了饮品。   没了旁人的打扰,我才得以好好观察这里的环境。原来,这就是酒吧啊,首先是黑,没有电棒也没有白炽灯,只有数不尽的小彩灯,闪得人眼花缭乱;第二是吵,主场台上似有一个戴着毡帽的青年人(乍一看,有点像林申),正坐在一架电子琴前自弹自唱,曲子是我没有听过的一首很温柔的中文歌,很有可能就是主唱原创的;第三是闹,明明是旅游淡季,酒吧里还是聚了不少人,有唱歌猜拳的,有玩色子的(我一看,居然是清一色大眼睛高鼻梁的美女),有大声聊天的,还有文艺的,在支着头听主唱唱歌。   我看向莫非辰,有些按耐不住的兴奋,莫非辰倒是一脸平静,一看就像个常客。   “这种地方不适合你,以后还是不要来了。”莫非辰的声音并不大,幸而我们这边清净,我还能听得清。   “那你呢,我看你倒是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是不是常来?”   莫非辰立刻举起三根手指对天发誓:“天地良心,这也是我第一次……”   “嗯?”   “……自愿来的。”   “哈哈,好笑,敢情以前您拈花惹草,还都是别人逼的?”   “谁说来酒吧就是拈花惹草?我们哥几个纯喝酒来的,不信你打过去问。”莫非辰说着,就把手机拿给我。   我往他跟前一推,摆出一副大人有大量的姿态:“法不诉及过往,以前你的那些破事我管不着,不过从今往后……”   “唯夫人马首是瞻。”   “乖。”我伸手像揉小狗一样揉揉他的头发。   酒过三巡,莫非辰说什么都不让我再喝了,其实我是出了名的千杯不醉,只是胃不好,晚上又吃了辣,实在不敢多喝。   我依了他,起身去洗手间,莫非辰不放心,非要跟去,我指着离我们座位不足七米的洗手间:“就这么近,我还能迷路?你在这看着不就行了。”   莫非辰犹豫了半天,终于点头同意,眼睛却从我离开凳子的那一刻起,一直挂在我身上,甚至都没有眨眼。幸福原来就是生活中点点滴滴、无微不至的关心,谢谢你,我很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三章   可是,从洗手间出来,那点滴幸福却消失不见。原来我坐的位置上,现在坐着一个身穿黑色紧身连衣裙的卷发女人,不得不承认,她的身材真是……连我一个女人看了都有冲动——想死,或者掐死她的冲动。还有那张涂满胭脂水粉的脸,勾魂的烈焰红唇,正低着头跟莫非辰说着什么。   我展了展身上的黑色皮U,跟我斗,我会让你死的很有节奏。   踩着鼓点行至莫非辰跟前,刚好音乐换成了莫扎特的探戈,我长发一甩,一手勾着莫非辰的肩膀,一手抚在他的胸膛上,开始起舞。性感火热的探戈被我勾勒得淋漓尽致,很快便吸引了屋里所有人的目光;女人们开始窃窃私语,男人们则打着呼哨,拍手叫好;而对面,那个36D美女面如酱色,手指发白地转着玻璃杯。   当然,我还没有结束。一个侧旋,在裙摆撑开一朵白莲花的同时,勾着莫非辰的脖子坐上他的大腿,周围立即欢呼一片;莫非辰笑得很憋坏,享受着我的热情,我配合地冲他一眨眼,突然双腿直上,在桌前完成一个一百八十度的旋转,快得裙底风光都来不及迤逦呈现,双腿便于莫非辰另一侧落地站稳,跟着,小皮U顺肩滑下,正落在莫非辰手掌上。背后大片风光在众人的惊呼声中一直蜿蜒到腰际,这件露背连衣裙还是莫非辰别有心思地特意挑选给我的呢,现在却不是他一个人在欣赏,真想看看他此时的脸色,是不是和对面的酱色女有一拼。   就在我乐不可支的时候,莫非辰突然站起来,跟着身子一轻,这个小气的男人竟又将我打横抱起,头也不回地出了酒吧。   外面月色正浓,我伺机跳了下来,跑开两步,转身看着莫非辰往后走。背着月光,我看不清他的脸,可我笑逐颜开的样子一定被他全看了去。   “哈哈,怎么样,我跳得不错吧?”   莫非辰突然连跨两步,一下抱住我:“怎么一点警觉性都没有?”   他的声音太过奇怪,手掌的温度灼的我整个背都热了起来:“警觉什么?”   “你刚才那么煞费苦心地勾引我,你说警觉什么?”说着,莫非辰突然一拉,我整个人撞进他怀里,一股灼热透过我们紧贴的衣物传了过来。   我立刻警铃大震:“我没有……明明是你趁我不在,跟别的女人眉来眼去,我才……我才……”   “你在吃醋?”   吃醋?我怎么会吃醋,“没有。”   “还嘴硬。”   “没有就是没唔……”剩下的话,都被莫非辰吞进了肚子。   月光洒向映着竹楼倒影的江面,平添了一股新秘的幽静。   良久,莫非辰放开心律不齐的我,披上皮U,拉着我往江对岸走去。   这是回客栈的路,我认得,可却没有一点抵抗能力,手掌感受到他传来的炙热温度,我竟有些害怕,希望是我想多了。   莫非辰走在前面开了门,却让我先进,自己随后上了锁。   我心一惊,转头瞪眼看着他。   莫非辰似是被我吓了一跳,愣愣道:“晚上睡觉……不锁门吗?”   对啊,我们住的是客栈,又不是在自己家,出于安全考虑,是应该锁门的。难道真的是我太紧张了?   我尴尬地笑了笑,拿着洗漱用品进了卫生间,随即也反锁上了门。齐腰的镜子映出我红彤彤的脸,我将水龙头开在最大,往脸上泼着水,抬头再看,还是红得可以滴出血来。   “花解语,你脑子里整天都想些什么!丢人丢人!太丢人了!啊……”   “解语,怎么了?”莫非辰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我忙道:“没事没事。”   调好水温,虽然没有小姨家的按摩浴缸舒服,但出门在外,能有个洗澡的地方就不错了。   香喷喷地洗了个热水澡,我换上睡衣拖鞋出了门。夜里的凤凰还是颇有凉意的,刚从浴室出来,就感觉到寒意袭人,像无数根小针,直扎因热水冲洗而张开的每一个毛孔,我不由地打了个寒颤,三步并做两步钻进被窝。   这一连串的动作实在太快,等正在煮热水的莫非辰回过头来,只能看到我露在被子外面的一个脑袋,上下牙齿还不停地打着架。   莫非辰笑着关上窗户,又将窗帘拉上,转身道:“热水一会就好了,要是渴了,就先喝点矿泉水。”   我夸张地点着头,又露出一条胳膊去抓床上的遥控器换台,第一次我竟见到了除了湖南卫视之外的湖南台,可惜在播的不是我爱看的节目,只有电影频道哥哥的《倩女幽魂》我百看不厌。   莫非辰拿着换洗衣物进了卫生间,我竟又开始莫名地紧张起来。   哗哗的水声持续了近二十分钟,我微微有些发热,将被子退到腰际。卫生间的门开了,跟着是莫非辰关灯的声音,然后是越来越近的脚步声。   莫非辰本就是爱干净的人,头发湿漉漉的却没有滴水,浑身散发着一种健康男性的味道,还有那股独特的薄荷香。白色的T恤遮住了饱满的胸膛,下面是一条浅灰色的运动裤。   莫非辰将换下来的衣服挂好,又倒了杯水过来,很自然地在床上坐下。   期间,我一直专注地盯着电视机,像入了定般一动不动,其实里面演的什么我根本不知道,脑袋里全是莫非辰那张魅惑众生的脸。   忽然,头皮一紧,像是有人在揪我的发稍,我再也装不下去,看向莫非辰,只见他正拿着一条干毛巾帮我擦头发。   “湿头发睡觉会头疼。”他的声音也随着他手上的动作变得异常温柔。   我开始陷入一种极度被动的状态,任由他牵着鼻子走。擦干了头发,接下来做什么呢?   “你冷吗?”我一惊,这声音居然是从我嘴里发出来的,怎么回事,现在是……引狼入室?   莫非辰倒是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拉过另一条被子盖上来,也只盖到腰际,和我并肩靠在床头看电视。   唉,看来真是我想多了,可……心里怎么突然觉得空落落的。   电影一直演到快十一点,连楼下酒吧都歇业了。关掉电视,夜静得可怕。   我有些尴尬,指了指莫非辰手边的水杯:“我想喝水。”   莫非辰闻声将杯子递给我。怕夜里上厕所,我也不敢多喝,只润了润喉咙,其实水已经不热了。   我将水杯复递给莫非辰,杯子交接时,手指碰到了他的手指,突如其来的灼热顺着指尖直达心脏,我一惊猛地抽回手掌,岂料莫非辰并未接好,水杯就在我俩手间华丽丽地跌倒了。那是去年跟小姨爬华山的时候专门买的登山杯,唯一的特点就是容量大,所以,大约900毫升的水就全数浇在了我的被子上,大腿跟着就感觉到一阵湿热,被子透了。   将杯子从水棉被里捞出来,莫非辰一声不吭地将我俩的被子换了换,额头上居然累出了汗珠。   不行,盖湿棉被会生病的,我拉住他盖被子的手,猛地一惊,他似乎比刚才更热了。   莫非辰突然起身道:“我去洗澡,你先睡。”   这次,水声持续了半个小时。当然我也没闲着,我将浇湿的棉被拉到阳台,搭在桌子和两把吊椅之间,按照潘师傅的说法,这棉被怕是等我们走都干不了了。可人生有很多事情,明知道是徒劳无功的,却还是要做,表的就是一个态度。我可不想让莫非辰误以为我是为了跟他睡一个被子才故意把水杯弄翻的(当然,我当时会那么想的基础是,我相信这绝对不是莫非辰干的……)。   可现在还有一个问题,我的睡衣湿了,而我就只带了这一套。   窸窸窣窣地埋头在箱子里一阵翻腾,终于找到了一件材质极其舒服,长度又恰到好处的衣服来代替睡衣。趁莫非辰还没出来,我赶紧换上,又将自己的湿衣服挂在阳台上,踢踏着拖鞋飞快地钻进暖和的被窝。   五分钟后,当莫非辰再次行至客厅,看到床上翻天覆地的变化之后,居然什么都没说,拉开背角钻了进来,中间自然而然留出一人的位置。   熄了灯,我却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翻身转向莫非辰这边,却见他平躺着,似是睡得很沉。   “你睡着了吗?”我轻轻叫道。   谁知,莫非辰却“嗯”了一声。   “刚才……我不是故意把水弄洒的。”事关声誉,我得解释清楚。   “嗯”   “我的衣服湿了,所以……才穿你的衣服。”   “嗯。”   “你生气了吗?”   “……没有。”   “那你为什么从回来开始就不怎么理我?”   莫非辰突然睁开眼,定睛看向我,黑色的眼眸里似有一团烈火在烧,这还没有生气?   “酒吧的事,是我……”话还没说完,莫非辰突然一翻身,两掌支着身体撑在我上面。   我的身体顷刻僵成一条直线,莫非辰的气息强烈而混乱,眼睛却炯炯有神,如两只火把,照得我心跳如狂。   “我说过,我会等你准备好,但并不代表,次次都能控制得住。”   准备?控制?这哪跟哪啊?   “所以,不要再挑战我的底线。我虽不是趁人之危的小人,但也不是坐怀不乱的圣人。”莫非辰咽了口气,喉结跟着翻滚一下。半晌,低头在我嘴唇上灼热一吻:“睡吧。”翻身躺下了。   周围混着薄荷香的热气瞬间被他带了过去,丝丝凉意顷刻扑上我发烫的面颊,原来,我没有多想。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四章   那一晚直到快天亮,我才昏昏睡去,中间似听到洗手间又传来哗哗的水声,可眼皮实在沉得厉害,再一睁眼,竟是日上三竿。   南方特有的薄雾阳光,透过阳台半开的玻璃门照射进来,空气中处处弥漫着清晨干净而又温暖的味道。窗外偶尔传来几声欢快的鸟叫,不难想象出它们相互嬉戏追闹的样子。   我舒服地伸了个大懒腰,踩着阳光,往阳台上欣赏晨光下的凤凰,是否真的如沈从文先生笔下那般如梦如幻,如痴如醉。   只见阳光下,江面泛起一层薄薄的雾,随着江水而动,闪着粼粼的金光;江上靠近对岸的地方,有一个老人独自撑着一条五六米长的小船,没有船篷,只有船尾放着一个竹筐,散着一堆绿网,老人深一下浅一下地撑着篙,向东驶去。我不禁想起翠翠的爷爷,是否每天清晨也是这样一个人独自离去?   江对岸的酒家还没有开门,整个小城也安静极了,仿佛千百年来都不曾醒来,也无人闯入。如果能在这里生活一辈子,我愿与她一起长眠。   “咔嚓”是钥匙开门的声音。我寻声望去,晨光里,莫非辰穿了件白色卷边T恤,卡其色休闲裤,提着刚买好的早餐,正微笑着朝我走来。   每天我都在追逐阳光,却不曾发现,我生命中永不消褪的阳光就在我身边。轻嗅着略带薄荷味的阳光,我一时出了神。   “想什么呢?”直到莫非辰轻轻环抱着我,在我额头落下一个早安吻。   我笑道:“秀色可餐。”   莫非辰揉揉我的头发,将我按在吊椅里,自己也在对面坐下,布着早餐。他的手指修长有力,却不似我的白皙,渡着一层健康的麦色,三两下像在琴键上跳舞,就解开了食品袋,布好了餐具。不错,有当服务生的潜质。   “不知道你想吃什么,就都买了点。嗯?尝尝。”说着,莫非辰递给我一双筷子。   我顺手接过,眼睛却一刻没有离开过满桌的美食,能叫出名的有牛肉粉、水晶饺、炸河蟹、臭豆腐,还有一小碗类似于凉粉的东西,层层红色的辣椒油浸润其中,看得我吞了吞口水,刚想下筷,却被凉粉自己躲开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杯温白开水。   莫非辰道:“先喝水。”   好吧,美食当前,我不跟你计较。接过水杯,咕咚咕咚猛喝了几大口,再将杯子塞回某人手里,开始大吃八方。   其实这些美食并非北方吃不到,只是味道与北方的天差地别,就拿牛肉粉来说,你真的能在米粉里吃出肉味,还有炸河蟹,带着浓浓的腌酱味,吃第一口只觉奇怪,第二三口开始入味,等到了第四五口的时候,便觉得鼻腔发痒,胃里反酸,闻着都能吐出来。果真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莫非辰似乎也吃不惯这里的东西,这两天顿顿都吃的很少。我突然想起潘师傅给我们的友情提示,看来有必要到阳光超市走一遭了。   碧蓝的天,蔚白的云,和煦的阳光,一个美丽的小镇,一个完美的恋人,无论何时忆起,这都将是我人生中最美好幸福的时光。我很珍惜,却不知如此珍贵的幸福不久就会挥霍一空,接踵而来的是我这辈子都不想忆起的毁灭性的灾难。   “第一站,杨家祠堂,出发!”   出了客栈,我们沿着标营街一路向东,拍拍停停,玩玩闹闹,短短百十米,我俩却走了小半个钟头。   “快请进快请进,好戏马上开始。”刚一踏进杨家祠堂的大门,一个古代媒婆打扮的人便一甩帕子,拿腔拿调道,模样、体态、语气都颇有媒婆的味道。   我跟莫非辰相视一笑,尾随着前面一队国际友人的旅行团进了大院。   院子是标准的四合院,中间放着两大盆一人高的金钱树,树叶在阳光下泛着朦胧的金光;正殿供着杨家人的石像、香供;两侧各三四个不足三平米的镂空雕花厢房,挂着苗绣和这家主人的生平。只有一间比较特殊,放着一张古时候的木床,绣花软枕,旁边是一顶大红花轿。   正纳闷,“媒婆”幽幽地开了口,语速极慢,调中带喜,让人听着就忍俊不禁:“各位官人小姐,房子可以待会再看,可这人可不能待会再嫁哦!今天各位来巧了,恰是我们苗家闺女成亲的大好日子,在场的各位官人,不管年轻老少,婚否,都可以做我们苗家的一日女婿,还有精美礼品相送哦!”说着,“媒婆”的帕子朝挨着她的一个中年男人胸膛上一摆,众人跟着笑出声来。   那中年男人有些吃囧:“美女了行,不是美女我可不要。”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   “媒婆”理理鬓发,嗤笑一声:“你想的美,好马配好鞍,你想要美女,也得配得上才行啊。”   “哈哈哈……”众人又笑。看来,这“媒婆”有点意思。   “现在我们进行第一式——哭嫁。”说着,“媒婆”移步引我们到刚才放床的那间屋子门口,往里看时,不知何时,床上已坐了两个穿着古时苗服的大姑娘,一个一身红嫁衣,梳着大辫子,一个一身蓝色的碎花小袄,头发在脑后略微低处盘起,演的正是嫁女儿的母亲,但长得都是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只见两人面色凝重,双目含泪,你一言我一语,依依不舍地唱开,似是十二分的悲痛。   看了一阵,我拉拉莫非辰的衣角:“要不,待会你去?”   莫非辰正在拍照,听见我说话,放下相机:“去哪?”   我看他一脸认真,不像是在装糊涂,因道:“去给人家做女婿啊。”说着,我拿眼睛指了指屋里正哭得梨花带雨的娇俏新娘。   谁知,莫非辰却白了我一眼:“无聊。”便举起相机又去拍前庭院子里架起来的五六米高的戏台。   “切!”不解风情,我不理他,继续看戏。   只听那“媒婆”又道:“哭嫁可不是真的不愿嫁哦,只是一种习俗,新娘子哭得越狠,说明嫁的越好哦!各位官人,给新娘子一些准备时间,不要再盯着人家看了,说你呢!想看可以看看媒婆我,也是苗家一枝花哦(众人又是一阵哄笑)。笑什么笑,得罪了我媒婆,待会可做不成新郎官哦。”   这时,一个头戴牛仔帽的国际友人操着一口十分不流利,但勉强能听懂的中文道:“媒婆,我要做新郎官。”   众人一愣,跟着爆发出一阵海啸(笑),看那高高瘦瘦的俄罗斯帅小伙,正经中带着一丝滑稽,真不知道他到底明不明白这是在干什么,别待会表演结束,真要拉着人苗家媳妇回俄罗斯,那玩笑可就开大了。   我笑得靠在莫非辰肩头,眼角里全是泪花,莫非辰看着我也抿起嘴角,不知是在笑我,还是笑那小伙。   “媒婆”清清嗓子,众人立刻安静下来,看她如何应对这突如其来的国际求婚。   “没问题。”“媒婆”向俄罗斯小伙抛了个眉眼,“不过,你得先回答我一个问题,答对了,台上请,打错了,哎呀,那就可惜哦。各位官人也可以回答哦,只要答对我媒婆的问题,亲娘子就是你的。”   众人哄道:“好!”   “媒婆”理理鬓角:“我们苗族一年一度有个历史悠久的节日,最为隆重,在这个节日里,青年男女互相结识,喜结良缘,苗族同胞载歌载舞,兴建家园。大家就来说一说,这是什么节日,不仅要说出名字,还要说出时间才算数哦。”   “苗族传统节日?”俄罗斯小伙两只眼睛瞪得浑圆,显然这个问题对他一个外国人来说太过生僻。   “赶紧想,仔细想,谁想到了谁就是今天的新郎官。”“媒婆”说着,一帕子打在我们这边一个正在用手机百度的男人身上,“我家闺女可不嫁百度哦!”   众人笑了笑,想百度的收起了念头,正在进行的,合上了手机。   我捅了捅莫非辰,低声道:“唉,你猜一个。”   “无聊。”   “我猜是社节,因为苗家的社饭很出名。”   莫非辰看白痴似的看了我一眼:“刚才有人猜过了,不是。”   “咦,是吗?”原来我俩说话的这一小会功夫,众人都已经七嘴八舌地猜开了,什么斗牛节、斗马节、吃新节、姐妹节、社节都猜了一遍,甚至还有人猜春节的。   “媒婆”摇着帕子,似失落,似得意:“新娘子都要等急啦,春宵一刻,官人可要快一点呦!”   那俄罗斯小伙两条英气的眉都快拧成一个正无极了,跟自己同行的伙伴用俄语叽里呱啦地说着什么,可看他们也是一头雾水的样子,我都替他着急。   “哎,多好的一对姻缘,要是有人肯帮帮他就好了。”   莫非辰道:“你真想帮他?”   看吧,就知道他知道,我赶紧把头点的跟蒜锤一样。   莫非辰叹了口气:“你呀……”跟着侧过身,低声对俄罗斯小伙说了什么,那小伙脸上立刻云开月明,迫不及待地大叫道:“我知道,是四月八,跳花节。”   “媒婆”显是一愣,可毕竟是经过场的,很快恢复过来:“恭喜中俄友好联姻,新郎官,咱们台上请。”   一时间,台下众人有为自己可惜的,有为小伙喝彩的,好不热闹。   我却朝莫非辰伸出大拇指,拥着他朝门口走去。话说,金庸大侠小说里的大英雄,做完好事之后都是这样默默退场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五章   出了门,我问道:“你怎么想到是跳花节?”   莫非辰道:“不是我想到的,是潘师傅说的,你忘了?”   潘师傅?对啊,我恍然大悟,昨天在车上他不是一直跟我们讲凤凰的风土人情来着,可能他讲的太多了,跳花节就被淹没在茫茫话海中了。   “那你既然知道答案,为什么自己不去?”我道。   女人有时候就是这么无聊,明摆着的事还非得打破砂锅问到底,以前的我是多么鄙夷这种行为,可自从一个人变两个人之后,我也泯然众女人矣了,唉……   本以为莫非辰又会甩给我一句“无聊”,没想到他竟停下来,十分认真地看着我,然后忽然笑了,伸手替我把被风吹到眼前的头发顺回去,手指却还停留在耳畔:“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   这一刻,就是让我死,也甘愿。   “下一站去哪?”   我看看地图,脑子里飞快地勾画着路线:“我们沿着民族小饰品街过去,到沈从文故居,然后从东中营街‘凤凰城’这儿出去,往西到文化广场,然后出阜城门,沿三王阁路往南,到阳光超市,再往东圈回去,”说着,我的手指在永丰桥那一片的饭店一指,“最后在这里吃饭。”   “听领导的!”莫非辰笑道。   “嘿嘿,孺子可教也。出发!”   不知哪位名人说过,只要把女人往街边一扔,她就能乐呵呵地逛上一天。这话真说到我心坎儿里去了,琳琅满目的民族风情商品让人目不暇接,只恨不得再多长出几双眼睛来,一双挑花花绿绿的碎花长裙,一双挑阿妈手工缝制的风铃首饰,一双挑丝质柔软的披风围巾,一双看街头画家的真人速成画,一双看一家家风格各异的精致小店。   “看路!”对了,还得留一双看路。幸好莫非辰及时扶了我一把,否则我的鼻子就要和青石板来个亲密接触了。   我直起腰,转身进了旁边一家小店。   小店整体风格呈日系,温暖而又清新,店门口左侧立着一面大花鼓,围在一个木质的小栅栏里,旁边还有两盏青葱的植物,右侧是一架小黑板,上面娟秀可爱的字体写着:“欢迎光临,小鼓屋”。   一进门,是两排靠墙的木质书架,上面放满了风格迥异的套组明信片,有水墨风格,有牛皮纸的铅绘风格,有彩照相片风格,还有油画印象派风格,画的无一例外,都是凤凰特色美景。   我拿起手边那组水墨风格的明信片,第一张画的是清晨的沱江,一个人撑着一只小船缓缓向东驶去,跟我今天早上在客栈见到的景象惊人的相似。原来凤凰是生活的,是真实的,是拍客闯入了他们的生活,而不是他们在拍客的镜头里工作。   莫非辰见我看得出神,道:“喜欢就挑几张。”   十元一组,一组五张,我挑了两组,一组是一套完整的牛皮纸铅绘风,一组是其余各种风格杂糅在一起的。   莫非辰去付账时,我又继续往里间走,头顶清新复古的灯罩里,垂下一束束暖黄的光,我扶起木架子上搭着的一条纯手工编制的长围巾,蓝白相间的竖条条中间,嵌着一条绣着黄色苗族银饰图案的带子,更别致的是,围巾最长的那两条边上还隔三差五地留着彩色的须头,莫非辰围上,一定……嗯,妖艳非凡。   想想那画面,我不禁笑出声来,却不知有个店员已经站在我身旁好久了。   “需要帮您包起来吗?”女店员礼貌道。   “啊?好啊。”   女店员将围巾从架子上取下来,边打包边道:“这是送给外面那位先生的吗?”   我顺着她目光的方向,看到了莫非辰,微一点头。   “希望那位先生能明白您的心意,祝您好运。”说着,女店员将购物袋递给我。   我的心意?我捉弄他的心意吗?算了,他还是不要知道好了……   “谢谢。”我接过,去了结账台。   莫非辰不爱这些少女情怀过分浓重的小店,结完账后,就一直坐在填写明信片邮寄信息的小吧台上等着,见我提着东西出来,忙起身迎了上来。   结账时,我按住莫非辰掏钱包的手:“这是我送你的礼物,我来结账。”   莫非辰道:“傻瓜,我们还分你我吗?”   “这是两码事。”余光瞥到收银员偷笑的目光,我忙从口袋里掏出零钱,匆匆付了帐,一手提着礼物,一手拉着莫非辰一刻也不耽误地出了门。   街上,莫非辰轻轻松开了我的手:“解语,是我哪里做的不好吗?”   “……怎么突然这样说?你是最好的,除了我的家人,从来没有人像你一样对我好。”   “那为什么,为什么你不肯用我的钱……我给你的副卡,你从来没动过,平时逛超市、买东西,你也只花自己的钱。”   原来是因为这个……“傻瓜,平时吃饭、出行的路费,还有你给我买的那些衣服鞋子,哪样不是花你的,至于副卡呢,我不是不用,只是还没到该用的时候。”   莫非辰像个孩子一样执拗道:“那什么是该用的时候?”   “嗯……等我的钱花完了,又不想去卖肾的时候,就勉为其难用你的吧。”   莫非辰哧地笑出声来,一把抱住我,顺势将头枕在我肩膀上:“那我就告诉我哥,让他把你的工资拖个七八十年。”   “真是幼稚。”我拍拍他的背。   “解语你知道吗,你越独立,我就越害怕,害怕你终有一天会不再需要我,转身离开我,可是我……已经不能没有你了。”   “所以,你想用金钱来拴住我,让我依靠你的钱,而不是你的人?”   “我知道这很蠢,可是……我怕,遇到你之后,我就开始怕很多事情,怕你生气,怕你受伤,怕你不理我,怕你爱上别人,我……”   不等莫非辰说完,这一次,是我先封住了他的口,用一个坚定得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吻,回答他所有的疑问和担忧。   这个傻瓜,不可一世的自信到哪里去了,难道……这才是面具下真正的他?KK口中所说的,那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孩子?   我不由地加深了吻的力度,和着不知是谁淌下的眼泪,咸咸的,暖暖的。   后来,我们的路线出了一点小状况,简单地说,就是我迷路了。对,是拿着地图迷路的,因为我不管把地图转向哪个方向,总是按照“上北下南,左西右东”的方向定的位。等后来莫非辰终于发现,我地理其实是体育老师教的之后,毅然决然地收回了地图,同时也收回了队伍的领导权。可那时,我已经颓圮地站在永丰桥拐角口的一家名叫“凤凰小吃”的饭店前走不动了。   莫非辰叹了口气:“咱们先吃饭吧。”   我立刻原地满血复活。进了店,胖胖的老板娘热情地迎了过来,边递菜单边道:“两位先看看,想吃什么我都可以给你们介绍。”   我看着菜单也是一头雾水,干脆直接问道:“那你先介绍一下你们店里的招牌菜,还有客人点的最多的。”   老板娘操着一口湖南腔的普通话道:“好嘞,凤凰的特色菜其实都差不多,像血粑鸭、苗家酸菜鱼、腊肉、干锅鱼、石锅鱼、辣子鸡、牛肉粉、酸辣粉、社饭、炒花饭……主要是以酸辣为主,您看您想吃哪个?”   我心说,听出来了,看向莫非辰:“你想吃什么?”   莫非辰指着墙上贴着的一张便利贴道:“炒花饭吧,你看,它最正常。”   我一扭头,这才发现原来身边这一整面墙上花花绿绿、满满当当贴的都是游客们对这家饭店的评价,而莫非辰指着的那张枚红色的便利贴,上面写着他的心声:“大力推荐吃不惯南方菜的朋友炒花饭,色香味均与北方蛋炒饭无异,且量大,份儿足!”   “好!就来两碗炒花饭。”   莫非辰道:“你也吃这个?”   “不,亲爱的,这都是给你点的,这两天着实委屈你了。”说着,我伸手捏捏莫非辰的脸,“呀,怎么又瘦了?”   莫非辰一把打掉我作怪的手,这时,老板娘又送来两碗冰米酒:“这是赠品。”   “谢谢。”凤凰人民真是热情,“老板,再给我来一份血粑鸭和社饭。”   “好嘞,您稍等。”老板娘乐呵呵地进了后厨。   等饭的空档,我将刚买来的围巾递给莫非辰:“打开看看。”   说实在的,最近我越发有种想头,想要把小姨给我买的那堆化妆品涂在莫非辰那张精致的二次元脸上,再配上这条秀气的围巾,啧啧……安能辨我是雌雄?   不过,当务之要,是先让莫非辰接受这条围巾,一哭二闹三上吊,这次我得用全乎了。可当我再一定睛,瞳孔便不自觉地放大放大,再放大,他居、居然接受了,而且——当即系在了——腰上?   “这……这是围巾。”   莫非辰一愣,目盼流转:“……嗯。”   嗯?!“嗯”是几个意思,知道了?嫌丑?不好意思退却?所以干脆当腰带?可看他一副享受的要死的表情,也不像啊,还真是奇了怪了。   “你……为什么这么开心?”我问道。   “这可是你送我的第一件礼物,我当然开心。”   仅仅如此?可我怎么觉得……后背有些发凉啊:“这就把你……高兴成这样?”   “嗯。”   看他笑得一派天真纯粹,难道又是我想多了?可还是觉得哪里奇怪……   不多时,老板娘送来了两碗香喷喷的炒花饭,还有像糯米色一样的社饭,笑道:“两位先吃着,血粑鸭马上就好。”说罢,目光在莫非辰腰上一滞,笑得更灿烂了。   我为美食所惑,压根没留意到老板娘跟莫非辰的目光交流,先扒了两大口炒花饭,嗯,味道真是一绝。虽然和家里的蛋炒饭看着没什么区别,可这里的炒花饭吃着后味更足,油似乎是跟鸡蛋绊在了一起,很好地除去了鸡蛋的腥味,香而不腻,而社饭则是另一种感觉,像是直接在腌菜摊子里捞出来的大米蒸了蒸一般,腌腊味刺鼻,我有些吃不惯,便去抢莫非辰的炒花饭。   莫非辰却将一整盘都推给了我,等血粑鸭上来的时候,我已经吃的差不多饱了,可还是拿起筷子夹了几块鸭肉。可能是吃饱的原因,血粑鸭在我口中并没有吃出什么特色的味道,除了辣,倒是莫非辰又要了一份白米饭,吃起了兴致。他的吃相永远都甩我好几条街,我支着头越看越入迷,不由地拿起桌上的相机悄悄拍了下来。   嗯,抓拍的真不错,干净的白T恤透着阳光的味道,照片里的他微微垂着头,黑色的刘海难掩剑眉星目,挺立的鼻子从正面看似一条直线,嘴巴因为吃饭的关系泛着红润的光泽,左手拿着勺子,右手正在夹菜。莫非辰有个习惯非常好,嘴里有东西的时候从不跟人说话,也不夹下一口菜,直到咽下之后,才会有下一步动作,所以这张照片他的嘴巴不是鼓鼓的,如果换成是我……哎,人艰不拆。   手指触动屏幕,继续往前翻,都是莫非辰拍的风景照,简直可以跟凤凰旅游局官网上的宣传照媲美嘛,等等,这是什么……   半旧的古街道上,一棵落着小白花的大树下,身穿白色连衣裙、黑色小皮U的姑娘,正踮着脚尖旋转,裙摆自然地开出一朵白花,可女孩的笑颜却比白花更甜美。   这……不是我吗,他什么时候拍的?   再往前翻,还是我,吃酸辣粉辣出眼泪的我,一蹦一跳踏在青石板上的我,在人群中看戏台的我,片场犯花痴的我,LA年会跳舞时的我……眼前渐渐模糊起来,原来幸福不是突如其来的感动,而是细水长流的陪伴,渗透进生活的丝丝点点,柴米油盐酱醋茶里,揉进彼此的生命里,成了习惯化了的习惯,最本能的存在。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六章   “沈从文故居,我们来喽!”   这次,在莫非辰同志的英明领导下,我们很顺利地抵达了沈大师的故居,跟着又参观了崇德堂、万寿宫、熊希龄故居、古城博物馆、东门城楼,直到夕阳西下,我们才从阳光超市买了两大包零食,满载而归。   其中并无特别的故事发生,只一件事让我颇为郁闷,就是不管我们走到哪里,店家、商贩,或者凤凰当地的百姓,总是对着我们偷笑,目光总是先后在莫非辰腰上那条围巾和我之间打转,一个两个这样也就算了,估计是没见过外地人把围巾围错地方,可如果你走过的每条街的人都这样,那就有问题了。   “你有没有觉得,他们老是看着我们偷笑。”我低声问莫非辰道。   莫非辰一手提着东西,一手牵着我:“没办法,谁让我媳妇长得这么招人。”   “别贫,我认真的。”   “我也是认真的。”   我白了他一眼,耐着性子解释道:“早上的时候还好好的,中午吃完饭就这样了,我总觉得,是这条围巾的问题,要不你摘下来?”   “诶,送出去的礼物泼出去的水,怎么戴由我。”   我灵机一动:“也好,可你得答应我一件事,否则……女人可是不讲道理的呦。”   “……你说。”   哈哈,上钩!“今天晚上,我要给你化妆。”   “……换一个行吗?”   我摇摇头,伸手就要去摘围巾,被莫非辰灵活地转身,避开了:“好好,我答应你。”   “我还要拍照。”   “……”   “发网上。”   “……”   “莫非辰……你洗好了没?”   三十分钟了,从莫非辰进去洗澡到现在整整三十分钟了,试纸上的眼线液都干成干了。   “嗯,快了。”   “快了快了,二十分钟前你就说快了!”我腾腾跑到洗手间门口,砸着门:“再不开门,我就进去了。”   “咔嚓”一声,门居然开了。   莫非辰额前的头发湿漉漉的,背后烟雾缭绕地冒着热气,脸颊微微有些发红。我拉过他的手,一直把他拖到床上,让他头朝床尾平躺下来,床边板凳上密密麻麻地摆了一桌化妆品。   我在床边另一个小板凳上坐下:“亲爱的,相信我,一会就好了,乖~”   莫非辰认命地一叹息,闭上了眼睛。   OK,第一步,打底!水、乳、BB霜一层层地打上去,不得不承认,莫非辰的皮肤真是好,美肤前后居然都没有变化诶。   “你抹了几层?”莫非辰突然开口道。   我停住准备画眼影的手:“三层,怎么了?”   莫非辰的眼球在薄薄的眼皮下翻了个白眼,差点碰上我手指肚刚沾上的大地色系眼影。   “别乱动!”我不客气地在他肩膀上一拍,待他调整好呼吸,指肚轻轻划过他的眼皮,一道暗金色的眼影便像条彩虹般初现,小拇指又在眼影盒里沾了几下,小心翼翼地去修金彩虹的尾巴;渐渐地,彩虹变成了一座拱桥。   我颇为满意地一点头,按着同样的程序又去忙另一只眼睛,莫非辰这次倒挺乖,像睡着了一样一动不动,直到我开始画眼线。   “干什么?”他猛地一睁眼,大地色的眼影被遮去大半,只留下顶部绕着上眼眶的一圈。嗯,效果不错,颇有美剧里吸血鬼的范儿!   我晃晃手里的眼线笔:“画眼线啊。”   “男妆需要画眼线?”不信任,他的眼神充满了不信任。   是哦,我好像也从没告诉他我化的是女妆诶,可能怎么办?谁让他脾气那么臭,我要是事先跟他说,他还会乖乖给我化吗,切!   “嗯,分类型,我画的是韩版。”   莫非辰将信将疑地瞥了我一眼,终究妥协地闭上眼睛。   可很快,问题又来了,我该怎么跟他解释夹睫毛和刷睫毛膏这个事情呢?有个办法倒是不错,我可以一掌把他打晕,等弄好了,再叫醒他。只是这一掌力度多大,打到哪里才能一击成功?又或者,会不会晕的不是他,断的才是我的手掌?哎呀,不行不行……   “莫非辰,你知不知道……韩国有个长得特别漂亮,哦不不不,是特别英俊的男生?”   “不知道。”   “嘿嘿,没关系,我跟你讲,他就是演……”   “说重点。”   “哦,重点就是,他最近在一个电影节上画了一个超级漂亮的妆,我想……给你试试。”   “你不一直都在试吗?”   “是……啊……可是,下面要卷睫毛了诶。”   果真,话音落,莫非辰再次张开了眼。嗯,加上眼线之后,他的双眼皮更有立体感了。   我动动手上的睫毛夹:“这个不疼的,一下就好了。”   “可是,我哥化妆从来没用过这个,反倒是组里的女演员……”   “哎呀,我都说了嘛,这是韩版,韩版!要不,我待会也让你化?”   莫非辰如墨的黑眸一眯,算是成交。   我的手指却有些颤抖,毕竟是第一次给别人夹睫毛,好在莫非辰的睫毛又密又长,小姨常说胆大心细,应该没问题。   按照小姨教的方法,每边夹三下,每次各往外退几毫米,这样夹出来的睫毛才有卷翘的感觉。突然,手下莫非辰的眼皮一颤,跟着一滴泪滑了出来。   “怎么了?”   “……夹到肉了。”   “哈哈哈……”夹到肉了,他怎么这么可爱?   “……笑够了没?”   “好了好了,对不起对不起……”   刷完睫毛膏,又简单打了点高光,莫非辰的眉很浓,倒不需要我再修饰,至于嘴巴,我早就想好了,就打韩国当下最流行的咬唇妆!   忍住心中的快意,无名指沾取一层遮瑕膏,轻轻打在莫非辰唇部;大致比划着牙齿咬唇的位置,用遮瑕笔浅浅画一条线(总不至于让他亲自咬唇吧,汗……),又把小姨送我的桃蜜色唇膏涂在白线上,然后用无名指一点点晕开,直至填满整个唇部,形成一种以咬线为界,里深外浅的过渡效果。   Bingo!“完工!”   我用沾了卸妆水的化妆棉简单清理一下指肚上的口红和眼影,拿起脚边早准备好的相机,对着刚坐起的莫非辰就是一顿猛拍。跟小姨这个时尚圈的大总监混这么久,摄影棚的相机也砸了一台,专业摄影师是怎么拍照找角度的,我可是门清!   “莫非辰,衣服再往下拉一点……不是这样,要露肩膀的那种。”   当然,某人狠狠地白了我一眼,并没有依行。   “好吧好吧,那……解开三颗扣子总行了吧。”   莫非辰黑着一张脸,却听话地照做了。顷刻,漂亮的锁骨在衬衣微微敞开的领口下,若隐若现,这个小气的男人,叫他解三颗,他居然才解了两颗。罢了罢了,角度我来找。   我小步往他左前方移了半步,镜头刚好捕捉到他精致的右锁骨,但见——淡白梨花面,冰露咬唇妆,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沉鱼落雁鸟惊喧,羞花闭月花愁颤。天呐,这楚楚动人的美人儿是谁?   “咔嚓”一声,按下快门的同时,相机设置的自动传输功能已经将美人照传给了钟晋。现在正是晚饭时间,如果钟晋非常不幸正在剧组吃盒饭的话,真希望他对面没有坐人。   “亲爱的,笑一个!”   “……”   “最后一张最后一张!”   “……”   “你配合一下嘛,就一张!”   “……”   “真的真的,最后一张我保证!”   “……”   “哎呀,这张不行,你都没笑,再来一张。”   “……”   镜头下,莫非辰忽然从休闲裤里摸出手机,本以为他要照镜子,却是一个电话。   电话是谁打来的我不清楚,只是莫非辰挂掉电话之后,脸都青了,眼睛冒火地瞪着我。   识时务者为俊杰,我渐渐收起笑容:“你怎……怎么了?”   “你把照片传给我哥了?”   哦,原来打电话的是钟晋,这个爱打小报告的家伙,绝对不是我男神。   “嗯。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啊,亲兄弟嘛,有什么没见过,再说,我又没传给别人。”   “可是我哥的手机,连着收审室的电脑,现在这个时间,他们正在剪片。”   “所以……”我抬眸小心看向莫非辰,可还是没憋住笑出声来。结果可想而知,某人的出水芙蓉照一定如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收审室所有的显示屏。哎,这些导演真有福气,我求了多久才求到的照片,居然被他们不费吹灰之力看了去,扣奖金扣奖金!   “花解语。”   “花解语……”   “花、解、语!”   ……   卸过妆的莫非辰又恢复了往日的干净阳光,只是一边嘴角勾起的弧度,让人不由地脊背发凉:“该我了。”   “该……该你什么了?”我忽然想起之前夹睫毛的时候,信口答应的让他给我化妆的事,不会吧……说说而已,他怎么还认真?   莫非辰一步步地朝我逼近,直到我退无可退,后背贴着床头。   忽然,一架相机横在我面前,屏幕上是一个头戴凤冠霞帔,身穿火红嫁衣的女子。   “我想让你,为我穿一次红嫁衣。解语,嫁给我。”说着,莫非辰单膝在床边跪下,右手举着一枚漂亮的六菱形的钻戒,和我脖子上项坠的形状一模一样。   我的脑子有些发愣,耳边嗡嗡响作一团,眼睛却越来越模糊。   莫非辰还保持着刚才的姿势,耐心地等着我的答案,在我今天对他一番捉弄,甚至将那样的照片流外之后,他还能如此真诚,如此满怀期待,我没有拒绝的理由,却有一大堆迫不及待的借口。   我重重点着头,眼泪随着地心引力弹跳出来,落在莫非辰手背上。   他欣然一笑,嘴角竟有些颤抖,将戒指亲手带上我的中指:“这一天,我等了好久。”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凤凰城的美景呀,,,微博见吧~~   ☆、第四十七章   晨光熹微,鸟语花香,正是爬山的好天气。   南华山脚下,莫非辰蹲下为我系好鞋带,又看了看我高高扎起的马尾,确定一切都收拾利落后,才牵起我的手,从神凤文化景区入口而入。   刚蹬了两条石阶,便是一个小小的观景台,我掏出相机,将凤凰古城群览印象收进镜头。青灰色的瓦屋顶,林林总总,层层叠叠,带着一种南方特有的宁静致远。我不由地深吸一口气,再一次把江南的味道融进记忆。   在我爬过的山中,南华山并不算很高,我们一路又走走停停,所以并不觉得累。不多时,过了引凤桥,便来到传说中的九九神阶。   仰望上去,神阶遥如云上,两侧立着相对称的十八根楠木图腾柱,萃集湘楚民间近百只形态各异的奇珍异鸟,虚实相生,古今相融,寓意百鸟朝凤之瑞象。   莫非辰跟我相视一笑,十指相扣,一步步踏阶而上。   “听说每攀登一级神阶,信念便得到一次升华,凤愿便得到一次庇佑,你有什么愿望?”我朝莫非辰道,脚下的步子却没有停。   莫非辰却将我们相握的手举起来:“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又上了几阶,莫非辰道:“你呢?”   “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每说一句,登高一阶,直到最后一句,“乃敢与君绝。”恰好登上神凤殿,神凤全景现。   莫非辰道:“好,我有神凤作证,不能食言。”   “我也有神凤作证,白首不相离。”   阳光下,我们笑得天真烂漫,却不知危险正步步逼近。如果当时,我还能回想起那日医院后花园里,跟任樾言许下的诺言,便会发现,这辈子我能兑现的承诺,实在少得可怜。   又往前走了一段路,便是晓晨跟我提过的神凤许愿林,郁郁葱葱的梧桐树呈一字型排开,共五排,每排一米高的位置拉了一条绳子,绳上挂满了彩色的许愿牌;抬头往上望,林中大约四五米高的地方挂着漫天撑开的小红伞,映到葱绿的梧桐树间,别有一番风味。   不等我开口,莫非辰就自觉买了两个许愿牌,将其中一只递给我。我摆弄着牌上橙色的小草帽,迟迟没有下笔。   “怎么了?”莫非辰停下了手中的笔。   “我的愿望有点多,这个……恐怕写不下。”记号笔又那么粗,几个字就没了。   莫非辰道:“没关系,我再去多买几个。”   “可那样会不会就不灵了?”   “不会的,心诚则灵。”说着,莫非辰又往管理处买了三个过来。   也就是说,我可以许四个愿望。   第一块:愿我的家人朋友身体健康,长命百岁,幸福平安。   第二块:愿我跟他在神阶上许的愿望都能实现。   第三块:希望不久的将来,我能成为一个小有名气的畅销书作家,登上作家富豪排行榜。   每一块写完,都是莫非辰帮我挂的,内容不免也被他看到了,只有第四块,我有些犹豫。   “这个……我想自己挂。”   “好。”说着,莫非辰往前面的观景台走去。   我拿起笔,一笔一划地认真写下:任樾言,对不起,希望你幸福。然后将绳子系在最东边,这样,清晨第一缕充满希望的阳光,就能最先照到这里。抱歉,这是我能为他做的所有。   回去的路上,莫非辰什么都没有问,我也什么都没有说,那神秘的第四张牌就像一阵风,无痕地吹过。   “对了,你许的什么愿望?”刚才只顾着自己,竟忘记看他的许愿牌了。   莫非辰神秘一笑:“秘密。”   呵,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啊,“不说算了。”我佯装生气,走在前面。   只听莫非辰在身后赶了两步,跟着一只手揉上我的头发:“好啦,告诉你。”   我立刻聚精会神地支起耳朵,谁知莫非辰却附在我耳边道:“这是个……不能说的秘密。”   “你……”我气结,良言道:能动手的别吵吵,我撒开腿就朝莫非辰追去,无奈他一个大长腿就甩开我好几道弯。   “你站住……别跑!莫非辰……莫非辰!”我在后面穷追猛赶,可绕了两道弯之后,人就不见了。   以我现在的位置,能看见至少两百米内下山的路,莫非辰就算跑得再快,也不可能一眨眼就消失不见。   “莫非辰……”我用手卷成话筒,对着周围的茂竹林海竭力大喊,可回应我的只有清晰于耳的回声,我的心渐渐开始不安起来。   “莫非辰,别闹了,出来吧……”   “你再不出来,我真生气了。”   “莫非辰……莫非辰……”   “你出来呀……莫非辰!你出来呀……”   ……   一种叫做“绝望”的情绪渐渐弥散开来,他去哪了,出什么事了吗,怎么突然就消失不见了?   “莫非辰……你出来啊……你出来……莫非辰!”嗓子不知不觉喊哑了,带着哭腔,在深山里有些凄凉。   一对上山的小情侣看看坐倒在路边的我,好心想将我扶起来,我却像溺水的人突然抓住救命稻草般拽住女孩的衣袖不放:“你们有没有见过一个穿灰上衣黑裤子的年轻人,刚才就从这里下去的?”   他的男朋友开了口:“好像见过,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他好像受伤了,是被一群人架着下山的。”   ……受伤了?!我猛地站起身,有些头晕,幸好女孩扶了我一把,连声“谢谢”都顾不及说,我一步跨三阶往山下冲。   如果莫非辰还有意识,应该及时通知我才对。我掏出手机,并没有未接电话和短信,那就说明他已经失去了意识,天呐,伤得严重吗?   “您好,请问附近的医院或者诊所怎么走?”我拉住山脚下服务站里的工作人员问道。   “最近的,也得过了虹桥往北走上几十里。”   “那……刚才有没有看到一群人架着一个穿灰上衣受伤的人,他们往哪去了?”   “受伤的人……”   “就刚刚,不过十分钟。”   “哦,我想起来了,那人是不是长得很清秀,高高瘦瘦的?”   “对,就是他!”   “他们下山后,直接上了车,好像……是往那个方向去了。”说着,工作人员给我指了一条路。我认得,那是回客栈的路,难道……他们送他回客栈了?   我再次拿出手机,确定还是没有任何消息。   道过谢后,我开始马不停蹄地往客栈跑,七拐八拐地,居然在古城里迷了路。除了手机,地图、钱包、食物……所有的东西都在莫非辰那里。这一刻,我真是想死的冲动都有了。   一连问了几次路,只不过是从古城的这条街绕到了那条街,却始终没有看见沱江,我急得哭出声来,一遍遍地给莫非辰打着电话,却都是忙音。   “嘿!”突然,有人在我肩上拍了一下。   我转过身,多希望这是莫非辰的一场恶作剧,可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只大熊猫。   “你怎么哭了?”熊猫的声音听上去依旧奇怪。我记起来了,他就是我们来的第一天,在古城里遇见的那只大熊猫。   “你能带我出去吗?”   “……嗯?”   “就是去咱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你还记得吗?我撞了你一下,就在沱江边上的古城道,墙上长着绿色的藤蔓?”   熊猫抓着脑袋,似是恍然大悟:“带路啊,没问题。我从小就在这儿长大,熟得很,跟我来吧。”   果然,不出五分钟,熊猫就熟门熟路地带我到我花了近一个小时都没有走到的客栈。我慌忙拐进小巷,熊猫的那句“你叫什么名字?”被我甩在身后。   “潘师傅,见莫非辰回来没?就是和我一起的那个男生。”一楼客厅,正在吃午饭的潘师傅被我一惊。   “小莫啊,没见啊,怎么了?”   “……没什么。”   问潘师傅要了备用钥匙,我匆匆上了楼。房间还是我们离开时的样子,他果真没有回来。   这下,我彻底慌了,我想起可可西里的冰窟窿,想起KK,想起很多不明白的事,这些随着时间的淡化,渐渐都被我抛在脑后的东西,现在一一浮现出来,难道……这次又是KK?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钟晋!对了,钟晋!   我抓起电话,翻出钟晋的名字按了下去,过了七八声那头才接起来。   “莫非辰不见了……”   “解语,你先别哭,把话说清楚。”   我深吸一口气,将刚才南华山上的事,简要说了一遍:“你说……会不会是KK?”   钟晋道:“现在还不能肯定。解语你先别急,听我说,先把凤凰城附近的医院、诊所联系一遍,如果没有小辰的话,一刻都不要留,马上回来,我会派人在机场接你。”   “好。”我现在六神无主,只能听钟晋安排。   挂掉电话,我立刻去找潘师傅帮忙,把凤凰县所有的医院诊所问了个遍,三个小时过去了,还是没有莫非辰的消息。   “你别着急,我已经给派出所报案了,如果有消息,会马上联系我们的。”潘师傅安慰我道,跟着递给我一杯热水,“先喝口水,我见你中午也没吃饭,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我却什么也吃不下:“潘师傅,我先上楼了,有消息立刻通知我。”   “放心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八章   刚一进屋,锁上门,钟晋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有消息吗?”我急道。   “现在你订张机票,马上回来。”   “为什么?派出所和医院都让我等消息,我回去了,还怎么等?”   钟晋似是犹豫了一阵,他一定瞒了我什么,我急道:“都这时候了,你还打算骗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肯相信我?”   “……欺骗并不都是不信任,还可以是保护。”   我一愣,是啊,这么简单的道理,我怎么现在才明白?钟晋和莫中庭骗莫非辰关于林夕识的事,不就是因为爱,想要保护他?上次我们去可可西里,却骗小姨说去旅游,不也是怕她担心?这种事情原来我早就做过,却还是不能原谅莫非辰对我的欺骗而误伤了他,我怎么这么笨?!   “可我不需要保护,我要知道真相。”对,这就是我的选择,眼睛里揉不得沙子,宁可跌得粉身碎骨,也要看清崖底的真相。   钟晋深深地叹了口气:“KK来电话了,他带小辰去了美国。”   我突然想起上次KK夺走的那个包:“他在找什么东西?”   “……你怎么知道?算了……现在你知道原因了,赶紧回来,你那里很危险。”   “他在找什么?”   “这不关你的事。”   “莫非辰的事就是我的事!”我有些动气,钟晋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跟莫非辰有时候还真是一模一样。   “……你快点回来,就这样。”   “我要去美国。”   “什么?”   “所以,你还是把知道的都告诉我,万一遇到KK他们,我也好随机应变。”   “解语……”   “我是认真的。”   又是一阵沉默,可难得的是,钟晋却没有挂线。约摸几分钟后,电话那头终于有了反应:“解语,你不该趟这趟浑水……”   我苦笑:“没办法,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钟晋缓缓开了口:“六十多年前,我爷爷莫一恒和他的好朋友孟云平合伙做生意,发了一笔财,后来生意越做越大,甚至做起了洋人的买卖,莫家和孟家一跃成为当时最鼎盛的两大家族,两家人也一直交好。   当时他们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做企业一定要让中国人做老板,洋人做工仔。可能他们那代人受战争的影响太深,对外国人多多少少有些抵触情绪,直到一个叫做霍尔的美国人出现。至于霍尔的来历,我爷爷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他是孟家生意上的合伙人。孟云平这个人胆大心细,喜欢和洋人打交道,学习洋人那套生意经,很快,就举家迁往美国;而我爷爷则比较保守谨慎,总觉得洋人狡猾,只做他们的老板,从不搭伙。   后来到我父亲出生的时候,孟家的生意几乎覆盖了大半个美洲,孟云平和霍尔称兄道弟,还拉我爷爷入伙。刚才说我爷爷是个谨慎的人,所以他拒绝了,还劝孟云平也及早抽身,虽然他现在看不出霍尔有什么问题,可每次见到霍尔那双蓝眼睛,以及胸膛上纹着的那朵紫荆花,总觉得很不安。刚尝到甜头的孟云平哪里听得进我爷爷的话,那次聚会最终不欢而散。就这样,莫孟两家渐渐疏远起来。   直到二十多年前,我父亲突然收到一封邮件,发件人是孟云平的儿子孟凡,信上只是提醒父亲要小心霍尔,并保管好钥匙,可却没人告诉父亲是什么钥匙。等父亲再回信问时,孟家竟然一夜之间消失了。”   我想起KK胸前的那朵紫荆花:“所以,KK找的就是一把钥匙?”   “嗯。”   “这件事,莫非辰知道吗?”   钟晋叹了口气:“恐怕经过上次可可西里的事,他已经派人调查过了,至于他知道多少,就不清楚了。解语,如果你执意要去美国,我给你一个地址,到了那,自会有人帮你。”   “好。”   挂了电话,我就明白这将是一场前所未有的冒险,说不定还会送命,那我是不是该先写封遗书?小姨还有师靖宇,可是爸妈就只有我一个女儿。想着,鼻头一酸,两行热泪滚了出来。   “欺骗并不都是不信任,还可以是保护。”钟晋的这句话突然跳进了脑海,我拿起手机,当即跟小姨发了条短信:“我跟莫非辰决定多玩几天,一切安好,勿念。”至于父母那边,对他们来说,可能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吧。   从行李里收拾出几件常穿的衣物,装进随身的大背包,惊奇地发现我的钱包居然还在,这下好了,莫非辰的副卡应该够我用一段时间,钱的问题不用担心;剩下的就是护照,最快也得个把月,可我多一天都没有时间,怎么办?   手指在通讯录上滑来滑去,任樾言的名字跟着一会上一会下,他倒是可以帮我,可是我有什么立场找他?最后那次见面远得似乎是上世纪的事,况且他现在说不定人在美国……越想脑子越乱,两个声音开始在耳朵边打架。   “都什么时候了,是你的面子重要,还是莫非辰的命重要?”   “这不是面子问题,花解语,你这辈子亏欠任樾言的太多了。”   “既然已经欠上了,多一点少一点,又有什么差别?”   “可是……这对他不是太残忍了吗?”   “花解语,清醒点!你不是圣人,莫非辰跟任樾言之间你只能选一个。”   “我当然选莫非辰!”   “那还犹豫什么,快打吧!”   快打吧,快打吧,快打吧……手指在任樾言的名字上轻轻一碰,嘟声跟着响起。   一声、两声、三声、四声……“解语?”他接了。   “嗯……”我却如鲠在喉,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怎么了?”他的声音还是那么温柔。   “你……现在在哪?”   “北京,还有两个小时就出发了。”   我一惊:“是去美国吗?”   “嗯。”   “可……可不可以带上我?”   电话那头一愣,再说话的声音里夹杂了份惊喜和不确定:“你要去美国?”   “嗯。”我想,任樾言很有可能会错意了,这样也好,“可是我没有护照,而且……我现在人在湖南凤凰。”   “没关系,我还有两个小时出发,中间经停长沙黄花机场,你现在打车过去,5个小时,刚好能赶上。”   “真的吗?!谢谢……谢谢你。”   我一刻也不多留地背起背包,路过门口衣架时,看到了莫非辰的那条围巾,想了想还是取了下来。   幸好潘师傅没有离开,一直在一楼客厅等着,我简单跟他解释了情况(当然,我没说实话),潘师傅二话没说,跟媳妇交待了一声,便拿起车钥匙送我。   路上,潘师傅递给我一个食品袋,我打开一看,是两个面包一瓶牛奶。   “人要找,饭也要吃啊。”   “谢谢。”我由衷道。   不说不觉得,一说倒真饿了。我撕开包装,就着牛奶,大口吃了起来。潘师傅笑道:“慢点吃,不够车上还有。”   我忙道:“够了够了……”   约摸又过了几个钟头,潘师傅看着前方忽然道:“快到了。”   我本歪在靠背上小憩,听到这声,顿时睡意全无,猛地直起身,围在脖子上的围巾跟着我的动作滑了下来。   潘师傅见我捡起后,又围在脖子上,笑道:“花小姐,这花带不是这样戴的。”   我一愣:“……花带?”这不是围巾吗?   “是啊,花带。花带是相爱中的男女,女方送给男方的信物,男方得到后,心情特别愉快,随时都将花带系在贴身衣服上,并有意露出须头,以便让人们知道,已经有个年轻姑娘爱上他了。”   我忽然想起饭馆里,莫非辰收到礼物时开心的样子,还有系上“围巾”后骄傲的神色,原来竟还有这样一层缘故,怪不得任我怎么顽劣,他都不肯妥协将“围巾”摘下来,原来,它叫“花带”。这个幼稚的傻瓜……   “花小姐,你怎么哭了?”   “嗯?”我忙用手轻拭眼角,果然已经泪流成河,难道我这一生真的是来还泪的?“没事,眯着眼睛了。”   潘师傅看在眼里,却也不便多言什么。   下车时,我递给潘师傅两百块钱,潘师傅却怎么也不肯收,只说邀请我们明年来看跳花节表演。我拗他不过,一看表,又耗了六七分钟,便一咬牙,将钱团成团扔进潘师傅身后的车窗里,转身冲进机场。   一切似乎又回到了几个月前的那个冬夜,任樾言穿着制服站在门口接我,一切只是“似乎”。但我明白,我们都回不去了。   “走吧。”任樾言接过我肩上的背包,拉着我直接通过登机口,所有工作人员见到他都是微微一点头,就跟没看到我一般,没想到第一次坐客机就受到如此优待。   空荡荡的驾驶室里,任樾言将副驾的椅子调成一个四十五度斜角,一把把我按进去,熟练地系好安全带:“睡吧,睡一觉就到了。”   他……居然什么都没有问?我心中感激:谢谢。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九章   再一睁眼,还是机场,如果不是周围的人都变成金发碧眼的外国佬,我还真怀疑自己有没有起飞过。   “我睡了多长时间?”接过任樾言递过来的热茶,我抿了一口。   “15个小时。”任樾言道。   天呐,我猛地从椅子上直起身,纸杯一晃,热茶浇了我一身,烫得我不由抽了口冷气。任樾言忙用袖子帮我擦衣服上的水,可这不过是将湿衣服一件变成两件而已,我索性将外套脱下来,围着花带也不觉得凉,对还穿着制服的任樾言道:“你不是还要上班,要不……你先走吧。”   任樾言接过我手上的湿衣服,一边帮我拧干,一边道:“不用去了。”   “嗯?为什么?”我明明记得小姨说,他是飞北京至纽约的航线啊,难道……是因为我这个黑户?   “没什么。”任樾言道。   “是不是因为我,因为我没有护照被查到了,所以牵连到了你?”   “没有,你想多了,我的事我自己有分寸。”   有分寸?有分寸会把自己伤的那么重,整天喝得烂醉如泥……我突然想起莫凌的话来,看来任樾言的话也不可全信。   “走吧。”任樾言说着,站了起来。   “去哪?”   “先去休息室换衣服,然后你去哪我送你。”   我点点头,跟任樾言走向休息室。一来和他穿着制服走在一起,的确招摇;二来,我也好借机弄明白,他“不用去”的真正原因。   跟屋里一个空姐模样的金发美女打过招呼,任樾言将我暂时安置在外屋,自己进了里屋更衣室。   确定他走远了以后,我朝金发美女一笑,用一口标准的中国式英语问道:“Hello,do you knowwhatthe man (您好,请问刚才那个人您认识吗?)”   金发美女一挑眉:“Sure!(当然!)”   “Thatexcuse mehe madewhatwrong,whynot go to work (那请问他犯了什么错误吗,为什么不用上班?)”   金发美女很是惋惜:“Renjust when theflight,without authorization inaChineseChangshaAirport stops,the companyisanger,sotemporarilystoppedhisduty. (任刚才飞行的时候,擅自在中国长沙一个机场经停,公司十分怒火,所以暂时停了他的职。)”   果然,是因为我……   “But you don'thave to worry too much,he isthe bestpilot,the company cannot willing tolet himwaitingtoo long,everything will be ok. (不过你也不必太担心,任是中国最棒的飞行员,公司可不舍得让他待业太久,一切都会好的。)”   我一惊:“Really(真的吗?)”   “Of course,he is the best! (当然,他是最棒的!)”   “Thank you!(谢谢。)”   我话音落,任樾言就换好便装出来了,不知刚才的话被他听去多少。   金发美女突然道:“Ren,the beautiful girlis your girlfriend (任,这位漂亮小姐是你女朋友?)”   我脸一红,忙低下头,只听任樾言道:“No,just ordinary friends.(不是,只是普通朋友。)”   金发美女似有深意地笑了笑。   出了机场,就是车水马龙的大街,人却有点稀少。   “现在去哪?”任樾言道。   看着他布满红血丝的眼睛,我的罪恶感翻涌而来。正应了那句话:下一世,月明了星稀,花开言承时光不弃;欠他的,只能下辈子还了。   我翻开手机,将钟晋发来的地址给他看:“这里。”   任樾言默默记下,招收拦了辆出租车,我却拦他道:“你确定要跟我走?不问为什么,不管干什么?”   任樾言却反握住我的手:“没有比现在更确定了。”   汽车在宽阔的公路上行驶,渐渐远离市区,我抬头望向窗外的云,莫非辰,现在我们终于又呼吸到同一片空气了。   近一个小时后,汽车在一座花园洋房前停了下来。推开车门的那一刻,我惊住了,这不是莫家吗?房子、花园、游泳池、喷泉,这里的一草一木,一景一物都和北京的莫家一模一样。我突然感到一阵恍惚,仿佛一推开大门,迎见的就是刘姨亲切的笑脸:“花小姐你好,二少爷在二楼最东面那间房间等您。”   可惜不是,开门的竟是玄秘书。见到我,她也吃了一惊:“阿晋说你要来,没想到这么快。”可当她看到我身后的任樾言时,那种惊讶被一种叫做“原来如此”的表情所取代。看来,她对任樾言过硬的飞行技术和空中无所不能的本事印象极深。   “快进来吧,莫先生在楼上等你。”玄秘书道。   “……嗯?”我只认识两个莫先生……   “是阿晋的父亲,莫中庭。”   莫中庭,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还是在KK口中,印象里,他是一位十分长情的丈夫,慈善又忙碌的父亲,可在莫非辰口中,他却为了玄秘书而缺席自己爱妻的忌日,多年来一个人隐居美国,很少尽到一个为人父的责任。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一切谜底都将在这扇门后面揭晓。   “请进。”一个慈祥却不失威严的声音从屋里传来。   我和任樾言互看了一眼,推开房门。只见长长的两排沙发前,坐着一位年过半百的老人,之所以说他老,是因为他的头发几乎全白了,脸上皮质的褶皱看上去远不止六十岁,只有一双眼睛明亮地盯着我们,更离谱的是,他居然坐在一张轮椅上,腿上盖着驼色的格子毛毯。   “过来坐吧。”莫中庭指了指沙发,做了个请的手势。   我跟任樾言听话地坐过去,都只坐在莫中庭的右手边,我前他后。   莫中庭发亮的眸子在我脖子上一滞,问道:“你就是花解语?”   我不自觉地伸手摸了摸项链,点了点头。   “可以把项链摘下来让我看看吗?”   我依言而行。莫中庭将项链捧在手里,像是捧着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手指不由地颤抖起来……一定是项链让他想起了亡故的妻子,看来,他对林夕识的感情,KK所言非虚。   莫中庭看了一会,就将项链重新还到我手中,眨了眨眼让眼泪晕开:“抱歉,我失态了。”   我无声地摇摇头,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谁会责怪一个丈夫对亡妻的怀念呢?   “这位是……”恢复常态的莫中庭将目光投向我身后的任樾言。   我介绍道:“这是我的朋友,任樾言。”   莫中庭一愣,跟着从靠背上直起腰,激动地似是要站起来:“你就是小辰的救命恩人?”   任樾言道:“救命不敢当,只是帮忙而已。”   莫中庭却一摇头:“玄青都跟我说了(玄青应该就是李秘书),要不是你,小辰恐怕……你是我们莫家的恩人呐。”莫中庭说着,竟在轮椅上弯下腰,朝任樾言一鞠躬。   我俩一愣,忙起身扶住他,这哪能受得起?   这时,刚好玄秘书从楼下送茶上来,才帮我们稳住了莫中庭,自己则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坐下。看来,莫家的关系,并不像我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玄秘书看了莫中庭一眼,征得他的同意后,道:“既然大家都不是外人,那我就直说了。小辰被KK带走了,目标很明确,就是钥匙。”   在场的只有任樾言脸色微微有些震惊,我抱歉地看了他一眼。   玄秘书接着道:“可问题是,我们也不知道钥匙在哪。”   我问道:“可不可以跟KK尝试着沟通一下,实话实说,告诉他我们这边真的没有钥匙。”   玄秘书摇摇头:“这个方法我们早就试过了,没用。霍尔的人一口咬定是莫家吞了钥匙,就必定非要从莫家找。”   我道:“那孟家呢,他们会不会知道什么?”   这回答话的是莫中庭:“孟家二十年前就消失了,这二十年来,我一直派人暗中打探,却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他们就跟从人间蒸发了一样。”   人间蒸发……怎么办,现在所有的线索都断了,KK带着莫非辰不知所踪,而唯一的交换条件钥匙,也因为孟家的消失成为一个谜,难道我们就这样坐以待毙吗?不行不行,这毙的可是莫非辰的命啊!   莫非辰……对了,是不是可以从莫非辰身上入手。记得在可可西里的时候,KK抓着莫非辰的包说他要的东西就在里面,难道……莫非辰知道钥匙在哪?   “玄秘书,你还记得上次可可西里的事吗,莫非辰不是到美国来着?”我问道。   玄秘书道:“那次他的确回了趟家,可连夜都没过就走了。”   “不对啊……”我回想道,“那次他明明来的有一个多月。”   玄秘书一惊,跟莫中庭互看了一眼,显然,他们并不知情。   我便更确定了心中所想,那次莫非辰很有可能发现了什么,才招致杀身之祸的,因道:“除了这里,他在纽约还有没有别的住所?”   玄秘书道:“没有,小辰离开的时候只有六岁,十几年来他只回来过这一次,不过……阿晋倒是在贝尔街有一栋房子。”   “真的?可以带我去看看吗?”莫非辰在美国待这么久,又不回家,很有可能就是住在钟晋那里。   玄秘书没有直接回答我,而是看了莫中庭一眼,莫中庭点点头,她才对我道:“KK见过你,路上一定要小心。”   “嗯,谢谢。”   贝尔街十五号离莫家不是很远,玄秘书开车,我们只行了不过十五分钟就到了。临下车时,玄秘书将一把钥匙交给我:“我车里等你们。”   “嗯。”我接过钥匙,跟任樾言下了车。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章   这是一栋比莫家小了一半还多的小公寓,只有一层,但却足足有两个小姨家那么大;黑白灰三色的装修风格跟钟晋在北京的屋子如出一辙。   我穿过客厅,径直往卧室走去。推开门,空气中还残留着一丝薄荷味的清香,果然是他。   灰黑相间的床单铺展得没有一丝褶皱,被子习惯性地折叠到床尾,台灯摆在书桌左上角,不用的时候,将灯头压得低低的,以免落灰。这的确是莫非辰的习惯,看来我猜得没错,那一个多月,他确实在这里落脚。   桌面收拾得很整洁,除了台灯外空无一物,下排连着三个抽屉,拉开看时,只有钟晋的剧本和一本旧式相册。我想了想,将相册装进背包。   手指无意间滑过桌沿,竟沾上一层薄薄的灰尘,大概是从上次莫非辰离开之后,就再也没人住过了吧,两个半截手指印不很清晰地印在褐色的桌面上,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可仔细一看,眼皮猛地跳了一下,那是什么?   桌子正中间留着一块新华字典大小的印迹,我忙弯下腰,想从侧面看得更清晰一些,却听外面任樾言叫道:“解语。”   我只得先应了一声,越看越起疑,这块地方原来一定放着什么东西,再看印痕的清晰程度,和我的指印差不多,也就是说,东西是这两天才被拿走的,会是谁呢?   “解语。”任樾言又叫了一声。   我不再耽搁,忙起身朝声源赶去。洗手间里,任樾言正蹲在地上看什么东西,我走近一看,居然是一个熄灭的烟头。   “莫非辰抽烟吗?”任樾言问道。   我摇摇头,心中顿时升起一种不好的预感。   任樾言伸手将烟头捏起来,手指刚一碰到烟管,便低声道:“热的。”跟着,迅速起身将我护在身后。   几乎同时,一个黑影从任樾言跟前的浴帘里跳出来,动作快得我几乎看不清,朝任樾言砍去。这是我第一次见任樾言动手,身手丝毫不输莫非辰,快、稳、准,很快,那黑衣男人就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了。   余光瞥到那黑衣男人背上的背包,鼓鼓囊囊的,东西一定是被他拿走了,我忙朝任樾言大喊:“把他的包抢下来,里面有我们的东西。”   那男人一听,忙一个抽身,朝大门口跑去,可任樾言怎么可能便宜了他,抬腿一绊,那黑衣人便一个跟头翻了过去,脸面结结实实地砸在地板上。   我忙冲过去拉他背上的包,谁知,他竟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反手一划,我右手手掌便裂开一道血红的口子,皮开肉绽的痛感霎时传入神经,我几乎疼得跌倒在地。   “解语!”任樾言慌了神,大叫着朝我过来,黑衣人却趁机敏捷地从地上跳起,闪出门去。   我用左手捂住右掌,伤口虽长却不深,就是血流得有些吓人:“我没事,先追他。”   任樾言不放心地看了我一眼,终跟着追了出去。我随后锁上门下了楼,玄秘书已经冲到公寓口了,见我满手是血,吓了一大跳,忙扶我上了车。   我看着前面街道快要消失的任樾言的背影,指着跟玄秘书道:“快,跟上他们!”   “可你的伤……”   “没事,你先开车,我自己处理。”   玄秘书也是个果敢干练的女人,便不再多言,一拉手闸,车子箭一般地飞射出去。   “你前面的抽屉里有医药箱。”玄秘书头也不回地跟我道。   我拉开抽屉,果然看到一个便捷式的医药箱,打开一看,还真全,居然连取弹夹都有,看来这种刀尖舔血的日子,他们早就过上了。简单做了应急处理,虽然伤口还是钻心的疼,但起码不再流血了。   车子又拐了一道弯,玄秘书突然一刹车:“人不见了。”   我大惊,猛地拉开车门跳下来,这是一片极其安静的建筑密集区,时不时有几个过路的老外奇怪地打量着我,却再也没有任樾言和那个黑衣人的身影。   我慌了,发疯似的朝前跑去,边跑边叫任樾言的名字,如果任樾言因为我出了事,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面对他的朋友和家人?   玄秘书也下了车,朝和我相反的方向找去。   四十分钟后,我们又回到了原点,依旧只有我们两个,玄秘书重重地喘着气:“到底……怎么回事?”   我心不在焉,简单地跟她把楼上发生的是说了一下,玄秘书的呼吸渐渐平稳下来:“放心,只要不是霍尔的人,任先生就没有生命危险。”   我一愣:“你怎么知道不是霍尔的人?”   玄秘书拉着我受伤的右手道:“他们从不用刀,只用枪。”   我浑然一震,刹那间,不知是喜还是忧。   “走吧,如果任先生回来的话,应该会去贝尔街,我们去那等他。”玄秘书说着,上了车。   我又回头看了任樾言消失的地方一眼,希望一切如玄秘书所言。   钟晋公寓楼下,又是一场焦急的不知尽头的等待,玄秘书不停地打着电话,一会英文一会中文,听得我心里烦闷,推开门,下了车。   玄秘书看了我一眼,算是默许。其实我也犯不着她的默许,如果站在莫非辰立场上的话。凭她的姿色和能力,大可不必守在痴痪的莫中庭身边几十年,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爱,一个女人对男人的爱,才会让她甘心忍受所有的一切,哪怕只有骂名,没有名分。   我在门口的台阶上找了块空地坐下,取包时,忽然想起刚才楼上匆忙塞进去的相册,现在倒是有机会可以看看。   这是一本老式大部头的黑皮相册,只有一本字典那么大,封面上印着镀金的英文字母“photo”,手指碰上去,还有一层薄灰。   翻开第一页,是一个漂亮的年轻女子,穿着一身旗袍,站在二楼的栏杆处向远方眺望,模样清秀端庄;照片整体给人的感觉是一种优雅而娴静的美。尽管只有侧脸,我还是认出这个女人就是莫非辰的母亲——林夕识。   第二页第三页依旧是她,写作时的她,休息时的她;直到第四页,照片里的人多了起来,是一张全家福,莫中庭一身西装打扮,看上去不像商人,倒像个留洋的学者,林夕识坐在他旁边,怀里抱着一个孩子,照片下写着:小辰一周岁;再往后,每年他们都会拍照,一直到莫非辰五岁。想来应该是林夕识带着莫非辰回国了。   最后一页,是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和一个年纪差不多大的小女孩的合影,两人看着都有些眼熟,我翻出前面的全家福来,对比发现,那小男孩就是当年的莫非辰,可小女孩是谁却没有答案,只是笑逐颜开的眼角和嘴巴……我又翻开莫非辰一周岁时的照片,只有那张照片上林夕识是笑着的,我猛地一惊,被自己心中突然冒出的念头吓了一跳,难道……莫非辰还有个妹妹?   我条件反射地去掏手机,想打给钟晋,看时才发现原来手机早就没电关机了,目光在扫过车里的玄秘书时一滞,我可以相信她吗?   KK的话突然在我耳边响起:“还有你,小花,不是每次滴水之恩都要你涌泉相报。你最大的毛病就是太轻信别人,善良这种东西,如果你当饭吃的话,一定会食物中毒的。”对,我能相信的只有我自己,当然——还有任樾言。   我激动地跳起来,朝刚拐过来弯的任樾言跑去。幸好,他平安回来了。   “没事吧?”我拿眼睛在他身上上下打探,确定他没有受伤。   任樾言扶起我道:“没事,只是……东西没追到。”   “人没事就好……可吓死我了,以后不要再做这么危险的事了。”   扶在我肩膀上的手忽然一紧,任樾言嘴角勾起一个微笑:“知道了。”   我心里装着事,一直想找个没人的机会跟任樾言商量,可任樾言似乎很疲惫的样子,吃过饭就进卧室休息了。想想也是,他从昨天一登机开始,到现在已经20多个小时没合眼了。   回到房间,锁上门,我又把相册翻出来,从头到尾仔仔细细过了一遍,越看越觉得那个小姑娘长得像极了林夕识,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如果她真是莫非辰的妹妹,现在也该有我这么大了吧,怎么从来都没听莫家人提起过呢?   正想着,房间门突然被人敲响了,开门一看,竟是玄秘书:“KK来电话了,说最迟明早交出照片,否则就……”   我一惊:“怎么这么突然?莫先生呢,他怎么说?”   玄秘书一边把我往二楼引,一边道:“他在楼上,刚接到电话气得晕了过去,不过现在好多了。你待会说话的时候,注意点,不要再刺激他。”   “嗯。”我点点头,上楼后,才发现任樾言也在。   莫中庭的气色很是不好,脸白得像一张纸,呼呼地喘着大气,垂在腿上的双手还有些颤抖。不知莫非辰看到这幅光景,会不会对他父亲的态度有所改观。   众人落座后,玄秘书按下手机:“这是刚才的电话录音。”   跟着KK熟悉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莫老爷子,您考虑好了没?是你小儿子的命重要,还是钥匙重要?霍尔先生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一章   接着是莫中庭的声音:“你不要乱来,要是小辰有个三长两短,你休想从我这里拿到任何东西。”   “好好好,我不乱来,但我的耐心也是有限度的。明早十点,XX街35号,如果没有钥匙,小辰恐怕永远都回不去了。”   “Keven……Keven……喂……”   玄秘书按下了静音键,气氛一时有些压抑,所有人都愁眉紧锁,莫中庭更是痛苦地捂住胸口,倒在身后的靠背上大喘气,玄秘书忙起身站在他身后帮他顺着气。   我看向任樾言,突然有个疯狂的提议:“明天我去吧。”   众人皆是一惊,玄秘书道:“你哪来的钥匙?”   我道:“我们没有真钥匙,但并不代表没有假的。”   任樾言马上会意:“你是说,既然大家都没见过钥匙,那假的也有可能是真的?”   我点点头,然后将目光转向莫中庭。莫中庭却眉头微蹙,似是在思考着我说的话。   玄秘书道:“这个办法也不是不可行,可万一被KK拆穿……”   “那我们就带着小辰一起跑!”莫中庭突然来了精神。   任樾言道:“我跟你一起去。”   “我也去。”玄秘书紧跟着道。   莫中庭点点头:“我们得做两手准备。”   接下来的四十多分钟里,莫中庭跟我们详尽地制定了行动方案,中心目标只有一个,就是救出莫非辰。   夜已深,莫中庭苍老的脊背却挺得笔直,祥和的目光里带着让人肃然起敬的威严。这样一个男人,年轻时绝对是群花相争的对象,也难怪惹得林夕识、玄秘书两位美人芳心暗许。   “解语,你去把那个柜子打开。”会谈结束后,莫中庭留下了我。   我依言而行,那是一个半人高的旧式梳妆台,台上放着一个大木箱子,看上去应该比我岁数都大,却保存得十分整洁。打开厚重的箱盖,映入眼帘的都是上世纪的旧衣物,而且都是女人的衣物。   莫中庭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把那套红嫁衣拿过来。”   嫁衣?我又往下翻了两层,果真看到一件火红的嫁衣,肩头、袖口、裙摆都绣着金色的祥云图案,肩膀搭着一个绣花披肩,边缘挂着红珠流苏,腰部是一条细细的绣金飘带,真是漂亮。   我将嫁衣重新叠好,捧到莫中庭跟前。他接衣服的手有些颤抖,十指紧紧揉进嫁衣里,半晌才开口道:“这是小辰的母亲当年穿过的嫁衣。”   我果然猜得没错,先是莫非辰提出让我为他穿一次红嫁衣,现在莫中庭又对这嫁衣惜如性命,能同时影响这两个水火不容男人的女人,不是林夕识还能有谁?   如果说,到现在为止,事情都在我的预料范围之内,那么接下来发生的事,就让我结结实实吃了一惊。   “现在,我把它送给你。”莫中庭说着,双手将嫁衣捧给我。   我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忙伸手退却:“不不不……这是阿姨留给您的,我不能要。”   莫中庭突然笑了,这还是我第一次见他笑,笑得苦涩又无奈:“这是留给莫家儿媳妇的,与她无关。”   可我还是不能相信,莫中庭爱妻如命,怎么可能将林夕识用过的东西送与他人?我已经夺走了他爱妻的项链,怎么能将他最后一件念想也拿去?   “我既认定了莫非辰,即便不穿这红嫁衣,也是莫家的媳妇。”说完,才自觉失言,脸一红忙垂下了头。   莫中庭却道:“你跟小辰认识多久了?”   “从高中算起,现在应该有……七年了。”   “七年了……”莫中庭叹了口气,“小辰接受你花了七年,可我花了十七年,也没能走进他的心。”   “那他……为什么恨您?是不是因为……玄秘书?”我知道,我的想法一定很疯狂,可这几天憋在我心里的疑问实在太多,我需要知道答案,无论是哪一件。   莫中庭猛地一惊:“……是小辰告诉你的?”   我点点头。   莫中庭疲惫地合上眼,深深呼了口气,再睁开眼时,竟含着满眼的苦涩:“真是委屈玄青了。”   “……嗯?”这是什么话?   莫中庭看着我,缓缓开了口,我知道一段陈年往事将会重见天日,真想很可能是另一种解释,我不知道有没有能力承受,如果连我一个局外人都失败了,那么莫非辰呢?   “小辰的母亲名叫林夕识,和名字一样,她是我见过最迷人、最优雅的女人,直到遇见她,我才相信这世上真的有一见钟情这回事。在我的穷追猛打下,夕识终于答应嫁给我,尽管我比她大了快10岁,可婚后我才渐渐发现,她并不爱我(莫中庭的嘴角不经意地勾起一抹苦笑,暴露了内心的凄苦,可能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她嫁给我的唯一原因,就是因为我有钱。那时的她,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作者,没有任何一个出版社愿意出版她的书,可她偏偏又十分执着,发誓这一生只从事一种自己热爱的职业——写作。但人总是要吃饭的,为了生存,也为了她一直坚持的梦想,夕识嫁给了我,或者说,嫁给了我雄厚的经济基础,这样,她才能毫无后顾之忧地从事她的写作事业(我彻底惊住了,一个女人竟然可以为了写作出卖自己?不过,这也确是林夕识能做出的事)。”   莫中庭叹了口气,接着道:“认识玄青,远在夕识之前,那时的她刚从耶鲁大学毕业,年轻、漂亮、聪明,有很多国际公司都向她抛出橄榄枝,可她却偏偏选择了莫氏,甘愿做我的秘书。尽管当时的莫氏刚在美国上市,很多东西都在尝试阶段,并不成熟,可玄青还是义无返顾地留在这里,帮了我很多。渐渐地,我也明白她的心意,可我并不爱她,我待她就像待亲妹妹一样。”   “婚后,夕识对我的冷落让我很受打击,刚开始的那几年,我白天是好老板,好丈夫,晚上就变成无家可归的酒鬼,是玄青一次次把我从酒吧拉回来,照顾我起居,却从没做过越轨的事,所以每天早上,我不是从莫家出发上班,而是从玄青的公寓。渐渐地,谣言传了起来,我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心里隐隐期望夕识能为我吃错,跟我胡闹,(莫中庭轻笑一声)可惜她没有,什么反应都没有,和往常一样,写作写作写作……直到小辰五岁的时候,有一天,夕识突然留了封信,带着小辰回了中国,而当时,我正为孟凡的来信焦头烂额,美国这边已经很不安全了,夕识的离开或许是件好事,只是没想到……没想到……”莫中庭说着说着,竟仰面恸哭起来,胸膛一起一伏地喘着粗气。   我慌了,忙起身跑到他背后,学着之前玄秘书的样子,按在他后背上帮他顺气,好半天,莫中庭才颤巍巍地恢复过来。   “您怎么……不告诉莫非辰?”想了半天,我才想出这么一句转移他注意力的话来。   莫中庭又缓了口气,才道:“夕识在他心中是最完美的母亲,我这样说,只会让他更恨我。”   也是,林夕识在莫非辰心中的地位,不是谁三言两语就能动摇的,哪怕这个人是他亲生父亲也不行。   那我呢?“或许……我可以帮您。”   莫中庭一愣,随即看向我:“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如果还有人能说动小辰,那这个人一定是你!”   其实,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小姨说一个女人最愚蠢的行为,就是拿自己和男朋友的母亲作比较,可看着一个年老病弱的父亲期待的目光,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一点头:“好,我尽力而为。”   莫中庭激动地去握我的手,可他的手实在是抖得太厉害了,握了几下都没握住,我忙反握住他的。   莫中庭道,仿佛我答应他的事已经办成了:“小辰能遇到你,真是他的福气,莫家能有你这样的媳妇,也是莫家的福气。”   我脸一红,蹲下身来:“您言重了,是解语运气好,遇到你们。”   莫中庭却将嫁衣放在我手里:“这是见面礼,你要嫌薄,可以不收。”   我也跟着笑出声来:“解语不敢。”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二章   这一夜,我睡得很不踏实,噩梦一个接着一个,凌晨五点惊醒后,便再也睡不下去,披上衣服下了床。   路过任樾言的房间,发现他居然也没睡,似乎是在讲电话,我将耳朵贴在门上,只听任樾言道:“当然是假的……他不来,只有我们三个……你有几成把握?……好,待会见。”   听到脚步声,我忙躲进走廊的黑暗里,任樾言却没有出来。   他在跟谁通电话?“假的”?“只有我们三个”?“待会见”?说的不正是一会儿的交易吗?难道任樾言在这还有朋友?会不会是钟晋?那就太好了。   正当我准备敲门而入的时候,一个疯狂的念头突然让我的指尖僵在了半空:通风报信。   不可能不可能……我怎么能怀疑任樾言呢?他对我这么好,又这么帮我,我要是再怀疑他就太没有良心了。可心底另一个声音随即响起:以任樾言的身手,怎么可能把人追丢呢,他失踪的那几十分钟又去了哪里?这些我没有问,他也没有说,是代表真的无话可说,还是想瞒天过海?   正想着,门突然开了。我跟任樾言同是一愣。   “解语,你怎么在这?”任樾言道。   我收回还在半空中的手:“我睡不着,刚想找你,你就开门了。”   任樾言笑道:“进来吧。”   我见他穿戴整齐,连被子都叠的好好的,便道:“你怎么也起这么早?”   “我也睡不着。”说着,任樾言请在床边坐下,见我状态不是很好,安慰道:“别担心,我们一定会成功的。”   我知道他说的是救人的事,可一口气憋在心里不吐不快:“你说,人说谎是为了什么?”   “为了让所爱的人过得幸福。”   “那你呢,你会骗人吗?”   “如果是这个原因,我会。”   所以你才骗了我,是吗?“这就是你跟他的差别。”   “……什么?”   “如果是莫非辰,他会把一切告诉我,让我来选择,而不是你口中所说的用谎言去保护。”   “你确定?”   “确定。”   任樾言笑了,没再说话,一如往常,我看不懂他。   出发前,莫中庭将一把银色的十字钥匙挂在我脖子上,一直送我们到大门口,直到玄秘书的车消失在巷尾,再也看不见他。   马上要见到莫非辰了,我心里一阵激动,手指不停地摩擦着胸前的钥匙,竟有些忘了我们现在的处境,直到玄秘书递过来一把精致的一指长的匕首:“拿着,防身。”而递给任樾言的却是一把小巧的黑色手枪,任樾言接过,熟练地在手里一转。   见我一脸迷茫,玄秘书解释道:“你还不知道啊,任先生还有一个身份,就是亚洲第十五届自由射击赛的冠军。”   我愣愣地看向任樾言,他却朝我浅浅一笑,我突然想起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右手虎口上的老茧,原来竟是握枪握的。任樾言啊任樾言,你到底还有多少秘密是我不知道的?   收拾好装备,下了车,进门的只有我跟任樾言,玄秘书负责在外接应。   KK那张熟悉的脸顷刻浮现在眼前:“哎呦呦,原来都是老朋友,小花真是越来越漂亮了。”   说实在的,见到KK的那一瞬间,我真的有种他乡遇故知的错觉,换做平时,一定毫不犹豫地上去给他个拥抱。可当我撵着手里的钥匙,十字棱角陷进皮肤里的刺痛让我猛然清醒过来,我们早已经回不去了。   “莫非辰呢?”我道。   KK漂亮的唇角一勾,朝身边一个黑衣服的老外使了个眼色,那老外立刻向里屋走去,再出来时,带着双手被绑在身后的莫非辰。   几天不见,他憔悴的不像样子,脸瘦了一大圈,胡子也长了出来,幸亏好手好脚,没有受伤。我不自制地想朝他奔去,却被任樾言拦住,提醒我钥匙。   KK道:“喏,现在人你见到了,钥匙呢?”   任樾言道:“你先把人放了,我们马上交钥匙。”   KK冷笑一声:“你当我三岁小孩啊,先交钥匙再放人,否则免谈。”说着,他就拉莫非辰准备回去。   怎么可以?我慌了,使劲甩开任樾言的手,往前上了两步,顷刻,四周跟着KK的六名黑衣人拔出了抢,枪口齐刷刷地指向我。   “解语!”莫非辰和任樾言同时叫出声。   我吓得几乎要瘫软在地上,手心的钥匙早被冷汗浸湿,眼睛尽量不去看那些黑洞洞的枪口。   “嘘!别吓着小朋友了,快把枪放下。”KK笑道。   黑衣人似乎很听他的,依言而行。   KK接着道:“小花,钥匙在你那,对不对?”   “……对。”我无意识地点点头。   “来,你过来,把钥匙给我,我让你带小辰走。”   我刚想抬脚,任樾言就在身后喊道:“解语,不要相信他,他在骗你。”   我停住了,像个天真的孩子一样看向KK:“对,你骗过我,我不能相信你。”   KK继续循循善诱道:“小花,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我也很后悔,你过来,给我个弥补的机会好不好?”   “解语!”这次说话的是莫非辰。   我转眸看向他,像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不好,万一这个莫非辰是假的怎么办?”   KK道:“他怎么会是假的?”   “我认识的KK都能是假的,为什么他不会?”   “好,那你说怎么办?”   “我要他过来,跟他说几句话,一问便知。”   KK一摊手:“现在这样也能问。”   “不行,这样问,我怕有人会跟他通风报信。”见KK似在思虑,我又道,“这里都是你的人,连任樾言都过不来,只有一个我,你也怕吗?”   KK环顾四周,确定情况的确属实,他的六个手下,两个在任樾言身后,两个在我身后,剩下的则在他跟莫非辰身侧,像三道黑网,将我们各自隔开。KK一个眼色,身边的黑衣人便推着莫非辰朝我走来。   他还是他,无论变成什么样子,哪怕烧成灰我也认得,我的眼睛在哭泣,在说话,而莫非辰用眼神告诉我,他都听懂了。   我踮起脚尖,拥着他的腰,吻上他的唇,耳畔似是听到KK一声惊呼,余光瞥见黑衣人略显惊讶地眨了眨眼,机会来了。随着拥吻的深入,我将藏在袖口里的匕首,一寸寸地挪出来,覆在掌心,而我的手恰好揽在莫非辰的腰部,更精确地说,是在他绑在背后的双手上。匕首触到莫非辰手心的那一刻,他就懂了我的意思,顺便加深了吻的力度。看到四周的黑衣人不停地抿嘴吧,翻喉结,这个色鬼,都什么时候了,还贪这便宜,真应了那句古话: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以后得刻在他的墓志铭上,光宗耀祖。   “现在确定了吗?”KK的声音有些发哑。   我猛地放开莫非辰,脸色不免潮红,点点头。黑衣人又马上将莫非辰送到KK身边。   “小花,你可真是被小辰带坏了,把钥匙给我,你们俩回去接着腻歪。”   一步步地,我朝KK走去,对身后任樾言的喊叫充耳不闻,直到半人近的距离,我将脖子上的钥匙摘下来给他。   KK接过钥匙,突然向后退了几步,跟着枪声响作一片。混乱中,我似是被人推了一下,跌倒在地,一颗子弹随即擦着我的发稍呼啸而过,在身后墙上钻出一个洞。   我一阵后怕,冷汗浸湿了整片脊背,再抬眼看时,KK已不见踪影,只留下任樾言和莫非辰在跟黑衣人搏斗,而地上,血淋淋地躺着两个黑衣人,全是眉心一枪毙命。   “解语,你先走!”任樾言以一对三,头也不回地朝我喊。我看看他,又看看莫非辰。的确,我在这里只会让他们分心,或成为他们的负累。   我慢慢爬起来,溜着墙边,猫腰往外挪,每一步都异常艰难,因为流弹总是不停地在我身边飞过,一个不小心,就可能一命呜呼。   “啪”地一声,脚边突然飞过来一把手枪,正砸在我的鞋沿上,再一看莫非辰那边,他跟任樾言手里都还有枪,这才松了口气,看来这枪是哪个黑衣人的。   手指有些颤抖,我竟将枪捡了起来,手柄是热的,枪口还在冒烟,这种枪我在电视里见过,是一种不用上膛的轮发式手枪,操作非常简单,但威力却极大。   “啪”又是一枪,我猛地朝声源看去,只见莫非辰眉头紧蹙,似是很痛苦的样子,糟了,难道中枪的是他?下一秒,面对着莫非辰的黑衣人,突然身形一歪,倒了下去,开枪的是任樾言。紧跟着,又是一枪,莫非辰打在了任樾言身后一个正准备动手的老外身上,那人应声倒下。   余下就只有一个黑衣人,却是没枪的,一见形式不对,忙跪在地上讨饶,莫非辰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跟着任樾言一前一后朝我走来,看来是想放过他。   就在我刚从地上站起来,迎向他们的时候,突然,黑衣人捡了把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边上膛,一边指向莫非辰。   我大惊,脑子里也不知怎么想的,竟直接伸手打了一枪,甚至都没有确认里面是否还有子弹。   幸好,上天是眷顾我的,那老外由于上膛的关系比我晚了半秒,就是这半秒,他归位了,莫非辰活了下来。   劫后余生的喜悦再一次充斥了大脑,我几乎扑到莫非辰怀里,紧紧拥抱着他,感受着他的气息,他的心跳,却不曾发现,只少了他的回应,更没有察觉,身后任樾言酸楚的目光,和独自离开的背影。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三章   刚一出门,玄秘书就将车开到了门口,任樾言已经在副驾上了,我扶着莫非辰上了后座。   莫非辰的表情很不自然,额头沁出了汗珠,车里很热吗?还是……“你受伤了?!”   莫非辰捂住左臂的右掌,指缝里渗出了血丝,可他却没有回应我,而是对副驾的任樾言道:“你前面的车斗里有个医药箱,帮我拿过来。”   任樾言侧身递东西的时候,看了我一眼,我以为他是让我接,忙伸手过去,可他却径直递给了莫非辰:“严重吗?”   莫非辰单手接过:“擦伤。”   我有些发愣,这算什么,女主要悲剧了吗?其实他俩要是在一起……咳咳,打住!   莫非辰单手上药很不方便,我实在看不下去,更觉责无旁贷,正欲帮忙,只听莫非辰道:“帮我一下。”   哎呀,还是心有灵犀嘛!我刚一伸手,几乎同时,莫非辰将搭着纱布的左臂伸向了前排的任樾言。   嗯?几个意思?   任樾言配合地帮他包扎好,期间两人谁都没看我一眼,只有主驾的玄秘书扭头跟我来了个“怎么回事”的眼神,天呐,我也想知道怎么回事!   莫非辰对我态度的冷淡,很快大家都发现了,几次我找机会想跟他说话,都被他匆忙的身影拒绝。莫家确实很大,可佣人前前后后加起来能组成一支足球队了,实在不劳他莫二少爷亲力亲为吧。   “莫非辰!”我实在憋不下去,朝着正要上楼的莫非辰大喊一声。   所有人都愣住了,可下一秒,大家都知趣地各忙各的。空旷的客厅顷刻就只剩下我们两个。   我两步跨上去,转到他面前,盯着他认真道:“到底怎么了?从回来开始你就怪怪的,对我爱答不理,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没有。”莫非辰甚至连看都没看我一眼,推开挡路的我,就要上楼。   我却立着不动:“那就看着我的眼睛,再说一遍。”   莫非辰有些不耐烦,是我让他不耐烦了吗?   “分手吧。”   嗯?谁在说话?反正肯定不是莫非辰。可呼吸怎么突然变得急促起来……   “你……再说一遍?”   “我们分手吧,解语。”   “呵呵……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   “这不是玩笑,我认真的。”   “我不相信……我一个字都不相信。”   咦,腿怎么也软了起来?我忙扶住手边的栏杆,不想那姿势在外人看来就像是我无力挂上去的。   莫非辰扭头不再看我,甚至连一个眼神都吝啬给我。顺着他的目光,我看到了,门口何时竟站着一个美人?   莫非辰笑盈盈地迎上去,揽住美人的腰,搂在胸前我经常靠的那个位置,向我走来:“打个招呼吧,我的未婚妻——孟歌。”   我只觉喉咙一阵发紧,一股刺鼻的血腥味翻滚上来,直冲嗓子眼,我死死咬住舌尖压了下去,可还是有微量的血丝溢出嘴角。如果不是扶梯,我现在一定狼狈地倒下了,可是我没有,我站的笔直。   “你好,我是孟歌。”那个女人笑靥如花地朝我伸出了右手。   这是挑衅,我当然要迎战,可我怕一松手,就会从栏杆上滑下去,幸好这时,任樾言来了,他总是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   “抱歉,解语有些不舒服,我先带她回房。”   任樾言扶着我上了楼,可我实在太不争气,刚一抬脚,整个人就往地上软,幸好任樾言机警,顺势将我抱起。我躲在他怀里,扭头看向那对男女,却什么也看不清,眼泪早已将视线模糊得一塌糊涂。   任樾言将我放在床上,盖好被子,不知什么缘故,我竟朦朦睡去,意识很疲惫,很消沉。恍惚间,似听到莫中庭和玄秘书的声音,怎么,他们也是来向我道别的?也是,莫非辰不要我了,我还有什么脸面赖在莫家?只是有一件事,我一定要弄清楚。   我费力地张开眼,视线比刚上楼的时候好多了,莫中庭果然在我床边,两眼有些发红,见我醒来,忙叫了我一声。   我眨眨眼,想笑却笑不出来。   莫中庭抓住我的手:“孩子,莫家对不起你啊……”   我一愣,看来莫非辰没有骗我,这事……居然是真的。我将手抽出来,声音平静的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她是谁?”   玄秘书在莫中庭身后道:“她叫孟歌,是孟平的妹妹,现在孟家唯一的血脉。”   哦,唯一的血脉,所以莫非辰这个救苦救难的活菩萨,就替孟家传宗接代?   “放心,我不会影响你们莫孟两家世代交好,只是我有些东西需要亲自还给莫非辰,可以让我再见他最后一面吗?我保证,还完之后,立刻走人,绝不会打扰他们两个。”   莫中庭张了张口,欲言又止,最后看了我一眼,带玄秘书出去了,算是默许。   随即,我下了床,任樾言忙过来扶住我,到梳妆台坐下,我指指衣柜:“帮我把里面的嫁衣拿出来。”   任樾言一愣,却还是照做。   多么漂亮的嫁衣啊,没想到穿上它会是这幅光景。褪下连衣裙(镜子里的任樾言马上背过身去),一层层将嫁衣穿戴整齐,看时,镜子里的人儿果真有了新娘的模样,只是脸色白得吓人。   我翻出包里的口红,重重地涂了上去,和嫁衣一样如火,不知会灼伤了谁的眼;头发松松在脑后挽成一个髻,封口时将那把桃木梳别了上去。一切看上去竟那么完美,跟真的要出嫁了一般,真好。   我转身看向任樾言:“我好看吗?”   任樾言闻声转过身来,一时竟有些呆住了:“……真好看。”   我笑了,姑且相信他,今天我要做最美的新娘。   “陪我去找他好吗?我不想一个人走的太难看。”   “好,我陪你。”   推开房门,还是那股熟悉的味道,我却感到一阵恶心。   孟歌正趴在莫非辰床上翻着书,心情似乎不错,尤其是在看到我之后。窗边站着的莫非辰却愣住了,眼睛在我身上不停地打转,更确切地说,是在嫁衣上。   我轻轻松开任樾言的手,走了两步,很好,比我想象中还要稳:“我来跟你道别。还记得你说过,要我为你穿一次嫁衣吗,你看。”说着,我抬抬袖子。   莫非辰的眼眶有些湿润,可脸色还是一如往常,波澜不惊。我又走近一步,踮起脚尖,附在他耳边耳语:“这是……我送给你……最后的礼物。”说着,一退步,长袖双舞,裙摆慢摇,这是为他一个人跳得嫁衣舞。   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步步我舞得痛彻心扉,回忆如注,眼睛早已流干了眼泪,浇出绝望的花,耳边似有雁声空谷呜咽,是我,是他,还是他?你常说岁月无情,可无情的不是岁月,是你——莫非辰。   “解语!”   我听见有人叫我,可眼前的视线越要越暗,越来越暗……最后黑成一片。   任樾言告诉我,我在莫家昏睡了一天一夜,醒来后怎么也不肯再呆在那,于是他带着我离开了。可这些我都不记得了,最后一个记忆,是那段似火泣血的嫁衣舞。   “……这是哪?”我靠在任樾言搭好的枕头上,揉揉还有些发胀的太阳穴。   “我家。”   “我们……回国了?”   “没有,是我在美国的临时公寓。”   不知为何,我竟在心里松了口气。任樾言递过来一杯水:“你两天没吃东西了,先随便吃一点,中午再给你煲汤。”   我看了一眼桌上的食物,却没什么胃口,余光一瞥,我竟还穿着这身嫁衣。   “我想……先洗个澡。”   任樾言没有拦我,送我到卫生间门口,又帮我准备好毛巾、拖鞋,还有干净衣服,带上门出去了。   镜子里的女人有些吓人,头发不知何时已经散开了,面色惨白如纸,一双眼睛大而无神,嘴巴像喝了血,还穿着红衣裳。突然,她笑了,一件件将衣服脱下,直至不着寸缕,她甚至都不记得自己是否锁了门,但她相信外面那个男人,或者,她已经无暇顾及这些。   打开淋浴,花洒如注浇在皮肤上,一下子清醒了许多。人一清醒,各种感官随之复苏,所有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如潮水般汹涌而来,我猝不及防地被击中了,靠着墙角渐渐滑落在浴池里。   每一滴水打在身上,都像是莫非辰甩给我的一个巴掌,我来不及还手,也无处可躲,只能挨着。原来有一天,我俩成了敌人,我才是溃不成军的那一个……   “洗好了?来吃饭吧。”任樾言帮我拉开了凳子。   我听话地坐下来,任樾言的手艺还是一如既往的厉害,鸡汤香气袭人,麻婆豆腐看上去很有食欲,扁豆炒肉丝各入了味,还有一道家常小炒小白菜,也是色香味俱全。   我拿起筷子,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塞了满嘴的食物却堵在喉咙口,怎么也咽不下去。   任樾言忙递过来一杯水,可手指还没碰到杯子,突然胃里一反酸,我猛地起身,朝卫生间跑去。   任樾言拍着我的背,紧缩的眉头看上去比我还难受。我笑道:“放心,不是怀孕,我们连床都没上过。”   “解语……”   “怎么,你不相信?”   “我不在乎。”任樾言突然抱住我,“解语,我们走吧,去一个没人的地方,谁也找不到我们,从头开始。”   “我们能去哪?”   “去哪都行,英国、法国、加拿大……你要不想出国,我们就在中国,你不是一直很喜欢南方吗?我们可以去丽江。”   “……不管去哪,他都在我心里。我们还能去哪?” 作者有话要说:  写这章的时候,耳边一直回荡着那首《上邪》。。。   你嫁衣如火灼伤了天涯,   从此残阳烙我心上如朱砂。   都说你眼中开倾世桃花,   却如何一夕桃花雨下。   问谁能借我回眸一眼,   去逆流回溯遥迢的流年,   循着你为我轻咏的《上邪》,   再去见你一面。   在那远去的旧年,   我笑你轻许了姻缘。   是你用尽一生吟咏《上邪》,   而我转身轻负你如花美眷。   那一年的长安飞花漫天,   我听见塞外春风泣血。   轻嗅风中血似酒浓烈,   耳边兵戈之声吞噬旷野,   火光里飞回的雁也呜咽,   哭声传去多远。   那首你咏的《上邪》,   从此我再听不真切。   敌不过的哪是似水流年,   江山早为你我说定了永别。   于是你把名字刻入史笺,   换我把你刻在我坟前。   飞花又散落在这个季节,   而你嫁衣比飞花还要艳烈,   你启唇似又要咏遍《上邪》,   说的却是:“我愿与君绝。”      ☆、第五十四章   任樾言的房子本是朝阳的,可今天天气不好,没有阳光。   我立在窗口,凉风轻抚过面,发稍痒痒地扫过脖子,这里是七楼,视野颇为开阔,远远可以望见一处开满紫色花的方田。   “想不想去?”不知何时,任樾言站在了我身后。   我摇摇头,风景虽美,可我实在太累,怕是走不到那里:“我想睡会。”   任樾言没有拦我,轻轻带上门。很快,我便昏昏睡去。   这一睡,却又是三天三夜。   早上,我是被饿醒的。起身晃到厨房,在冰箱里翻出几块面包,放进微波炉略一加热,便大口吃起来。   屋子里静的有些空旷,连我喝水的声音听起来都格外震耳欲聋。看看墙上的挂钟,九点零五分,难道任樾言还没起?真是有点不可思议。   想着,咽下最后一口面包,晃到任樾言房门前,敲了两声,没人应。我打开房门,床铺收拾得很整洁,跟没住过一样,可手机却显眼地落在叠好的被子上。   不知为何,我突然有种念头,任樾言一定有事瞒着我,尤其是莫非辰跟我分手这件事,他表现得过于平静,跟事先知道了一样,还有他跟莫非辰的关系,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好了?   我知道私自翻别人的手机是不对的,可我控制不住。点开屏幕,居然还有密码?是一串四位数的数字。   生日!一定是生日!可任樾言的生日,我并不知道,怎么办……   突然,一串数字某地闪进我的脑海,我食指飞动输了进去,接着屏锁居然消失了,解开了!视线跟着模糊起来,那是我的生日。   整理好思绪,继续看去,任樾言似乎很小心,通话记录和短信都是空的,更坐实了我的猜测。点开通讯录,大部分都是我不认识的名字,只有一个联系人比较特殊,是一个大写字母“M”。我点开去看,却不是莫非辰的号码,那这个“M”是谁呢……   正想着,手机突然一震,跟着一跳短信跳了出来:“钟晋公寓,有你想要的东西。”发件人是一串电话号码,显然,任樾言并没有存这个人,但他却认识钟晋,还知道他的公寓,难道……这就是那个偷东西的小贼?还是出发救莫非辰的那一天,跟任樾言打电话的那个人呢?   我头脑一热,丢下手机,背上背包朝公寓跑去。纽约的街道都长得差不多,我一路打听,又换了几次美元打了车,才又回到了贝尔街。   上去时,门居然合着,并没有锁,难道是我上次忘记了锁门?正好,反正我也没有钥匙。冲进卧室,一切还是走时的样子,我掏出包里的相册,弯着腰,将它比齐放在桌上那块印子上,果然严丝合缝地贴在一起,原来那个小贼不是偷东西,而是藏东西!   这个发现让我心头一惊,首先可以洗脱任樾言的嫌疑,那小贼既没偷,任樾言那天自是追不回;再者证明,这本相册真的有问题。   眼前突然闪过莫非辰和那个小女孩的合照,手指已经自觉翻开那一页,将照片毫不客气地撕下来,背面居然有字。   “小花,你怎么来了?”KK的声音突然从门口响起。   我猛一转身,顺手将相册滑进抽屉,KK并没有发现。   “正好,得来全不费工夫。”KK一笑,跟着冒出两个黑衣人,将我左右押着往外走。   我当下明白过来,这是KK设的一个陷阱,怪不得那串电话号码看着有点眼熟。   “你要带我去哪?”光线渐暗的保姆车里,KK将我双手绑在身后,确定系牢后,才一屁股在我身旁的空位坐下。   “带你去的自是好地方,可是小花,几个月不见,你学坏了,竟然敢骗我?”   看来,钥匙的事被他发现了,我谨慎地盯着他,并有意跟他保持距离,以防他突然又掐着我的脖子,可如果他真的这样做,我离再远也没用。   “不过没关系,这次,我有把握让小辰就范。”   “所以,你抓了我?”我不知突然哪里来的勇气,竟和KK叫板,“可惜迟了,我们一个星期前,刚分手。”   “小花,这话你骗骗别人也就算了,骗我,你觉得有可能吗?小辰是我看着长大的,他认定的事从来没有变过。”   我突然有些好笑,我们总是自以为有多了解别人,可现实却不经意间,一次次甩给我们耳光。   “人总是会变的,这次你押错宝了。”   车子突然停了下来,KK还算友好地带我下车。   眼前是一栋宏伟的欧式建筑,设计有些老,像上世纪的古堡。我来不及细看,便被KK拉进大门。   古堡里昏暗的光线一时让我很不适应,幸尔这段长长的回廊挂满了油灯,再加上KK一直“不放心”地牵着我,才不至于跌倒。   回廊蜿蜒向上,绕了三道弯,直到一扇棕色的雕花铁门前,KK突然附在我耳边低声道:“欢迎来到霍尔古堡。”说着,一推门,将我推了进去。   我还来不及反应刚才那句话,霍尔古堡?霍尔……这个名字听着怎么这么耳熟?全然没有留意到眼前多出了一个瘦的像骷髅一样,勉强称之为“人”的东西,那人一双蓝色的眼睛正幽幽地盯着我看。   我猛地一惊,“呀”地叫出声来,只见那人倾靠在轮椅上,脖子像是被人拧断了一般,无力地耷拉在靠背上,身上裹着厚厚的毛毯,除了眼睛,我相信他身上没有能动的零件。   “霍尔先生。”KK却毕恭毕敬地鞠了一躬。   我这下猛地想起来,他不就是钟晋口中的那个美国人吗?居然还活着?!   “这是莫中庭的儿媳妇,莫非辰的夫人花解语。”KK接着道。   我瞪了KK一眼:“我不是。”   霍尔转眸看向我,蓝色的眸子渐渐黑了起来,嘴巴没动,声音却从喉咙里直接传出来:“你有钥匙?”   我一惊,居然是中文?更可怕的是他隔空传声的功夫,跟段延庆有一拼啊!我摇摇头:“没有。”   KK道:“钥匙可能还在莫家,但是她,可以帮我们拿到钥匙。我保证,这会比莫非辰本人来了还管用。”   霍尔道:“希望这次,你不要再让我失望,我已经没有时间再等了。”   KK忙一躬身:“您放心,这次一定成功。”   “去吧。”   出门口,KK带着我上了两层楼,又是一扇和刚才极像的雕花铁门,KK拿着钥匙打开后,将我推进去,跟着关门落锁。   我这才反应过来,慌忙拍着门板:“你干什么?放我出去!”   只听KK道:“小花,这些天就在这好好呆着,只要你乖乖听话,我绝对不动你一根指头,好吃好喝供着,可如果,你敢跟我玩什么花样,就别怪我翻脸不认人。”跟着,是一阵脚步下楼的声音。   时间滴滴答答走得飞快,墙上的挂钟又转了四圈,夜里十点了。出来时走得匆忙,只穿了一件无袖连衣裙,雪纺面料并不贴身,夜里更觉冰凉,幸好裙子够长,一直到脚踝,我从地上站起来,缩在床脚,拉开被子裹在身上。   第二天早上六点多的时候,KK命人送进来两片面包,一杯热牛奶,我没有犹豫,悉数进胃。我既对他有用,他必定不会下毒害我,我要活着,就得吃饭。   日子一天天过着,我像与世隔绝般吃了睡,睡了吃,人生这么清闲的日子,没想到竟会是在这里。   直到第四天中午,我刚吃过午饭不久,外面传来开锁的声音,我以为是有人来收餐具,便继续倚在床边没理他,来人却是KK。   KK的眼中带着一种兴奋的雀跃,做的却是重新将我的双手绑在背后的事:“小花,马上你就能见到小辰了。”   我嗤笑一声:“随份子钱吗?上多少?”这个时候还能开出这样的玩笑,我真是胆力见长。   KK似是没听懂我的话,接着道:“不过比起小辰,任大机长似乎更着急,听说这几天连饭都没吃。”   “任樾言?……他没事吧?”   KK拉着我往外走,边走边道:“放心,最多瘦几斤,死不了人。那小子也真够可以,这么长时间了还没放弃?放着好好的机长不当,非来这蹚浑水,也真够爷们!”   “……他就是个傻瓜。”   “可惜啊,世间只有一朵解语花。”   KK带着我上了车,半个小时后,车子在一座废弃的工厂停了下来。厂房有两层,中间架着钢板,道路错综复杂,又窄又长,稍有不慎,便会摔到楼底的水泥板上。   我跟在KK身后,步步惊心,不断提醒自己眼睛看路就好,不要往下瞟,可双腿却不争气地没了知觉,好几次都险些失足坠下去,幸好KK时不时地回头帮衬着我。一时间,我竟又有种在去往可可西里飞机上的错觉。   十分钟后,我们终于到达KK所说的目的地,一座架在二楼的小操作间。从这里不但可以清楚看到楼下的一举一动,甚至连工厂外面的马路也看得一清二楚。   我突然明白,为什么KK要千辛万苦地带我来这里——易守难攻。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五章   随着KK一声令下,顷刻间,工厂四周便多了许多荷枪实弹的黑衣人。   我一惊:“你要杀了他们?”   听闻,KK转头好笑地看着我:“斩草要除根,不是我,是霍尔先生。”   “我不明白,霍尔已经那把年纪了,要金山银山有什么用?”背后,一手悄悄取下戒指,用钻石在绳子上打磨。   KK看了我一眼,接着道:“当年莫中庭和孟云平浪迹大江南北,本是穷的叮当响的一对难兄难弟。有一回,他们途径洛阳,正赶上招募壮丁进山抓土夫子,这可都是要命的差事,给的赏金自然多,莫孟两人一听便两眼冒金星地报了名,连夜就被警察带进了深山。没想到,这次遇上的居然是洋夫子,他们一个个人高马大,身强体壮,而且还带着枪,莫孟两人从未见过这阵势,当即吓破了胆。   混乱中,两人都受了伤,那群美国人装备精良,一看就是有备而来。都说好汉不吃眼前亏,孟云平当即拉着莫中庭躲进半人高的草丛。夜色本就是最好的保护色,再加上战况实在混乱,根本没人留意到他们俩的临阵脱逃。   枪声又持续了一阵,突然,莫中庭脚边噹地摔过来一只布袋,打开一看,居然都是些颜色上好的玉器,应该是那群美国人刚从墓里倒出来的,莫中庭一寻思,不拿白不拿,悉数将玉器装进自己口袋。一旁的孟云平却盯着手上的一颗角钻发呆,年轻时他听父辈们提起过,看钻石要看颜色、净度、重量、切工,这块六角钻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是上乘中的上乘,钻中之王,便一时起了贪念,背着莫中庭,将角钻收了起来。   回去后,两人将玉器一卖,发了一笔财,而那颗角钻,却被孟云平藏在了瑞士银行,没有钥匙谁都取不出来。”   我若有所思地回味道:“所以,霍尔就是当年那群盗墓贼之一?”   KK瞪了我一眼,似乎不满意我对霍尔的雅称,可却没有否认。   “可既然是孟云平吞了钥匙,你应该去找孟家人才对,为什么要揪着莫家不放?”   “你知道林夕识是谁吗?”   我摇摇头,随后又点点头:“莫非辰的母亲?”   KK突然笑了:“林夕识本姓孟,是孟云平最疼爱的二女儿,却生性任性,19岁时跟家里闹翻离家出走,也是缘分使然,兜兜转转居然又嫁给莫中庭。可那时莫孟两家关系并不好,林夕识没说,莫中庭也绝想不到她就是孟家千金。”   “所以,莫家人到现在还一直蒙在鼓里?可这跟钥匙有什么关系?”   “林夕识作为孟云平最疼爱的孩子,自小吃穿用度,享受到的父爱都比其他兄弟姐妹多得多。18岁成人礼那年,孟云平就将钥匙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她,只是当时没人知道这把钥匙真正的含义。”   “所以,你们认为,随着林夕识嫁到莫家,钥匙自然而然就到了莫中庭手里?可万一莫中庭不明就里将林夕识生前所有的东西都给陪葬了呢?那你们岂不是白忙一场?”   看KK一副波澜不惊的表情,我惊道:“不会吧,你们挖过林夕识的坟?”   “不要说的那么难听嘛,我们只是去翻翻土,除除草。”   这次,不等我再说什么,KK手上的对讲机突然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他们来了。”   KK瞬间收起笑容,两眸发狠地盯住门口,来人却是任樾言,只有任樾言。   KK眼底划过一丝惊讶:“怎么是你?莫非辰呢?”   任樾言的目光却在我身上来回打量,确定我没事后,才转向KK道:“我一个就够了。”   KK居高临下地冷笑一声,突然单手一摆,四周潜伏的黑衣人立刻荷枪实弹显出身来:“你看这是什么?现在你还有自信一个人吗?”   任樾言的目光淡淡地扫了一圈:“我跟你无冤无仇,这些子弹想必不是为我准备的。”   “说得好。那……你来干什么?”   “钥匙换人。”说着,任樾言晃晃手上的小盒子,里面传来一阵清脆的响声。   “小花,看来你说的都是真的,小辰真的不要你了。”KK勾了勾唇角,似笑非笑,又朝任樾言喊道:“我要验货。”   “不行。”任樾言道,“万一你像上次一样,拿到东西就动手,我们还有活路吗?”   “上次是你们骗我在先,我动手在后,咱们都有错。不过这次,我保证只要确定钥匙是真的,我立刻放人,让你们安全离开。”   “不要相信他!”我突然想起KK之前说的“斩草要除根”,忙朝任樾言喊道。   KK回过头狠狠瞪了我一眼,又转脸看向任樾言:“你说呢?”   “好,我相信你。”说着,任樾言将盒子往这边抛过来。   我暗暗提了口气,猛地飞身接住盒子,身体跟着重重地朝右侧的钢板上倒去,骨头和钢筋相撞的一声闷响,只怕连骨头都要碎了。   “解语!”任樾言一惊,飞快朝我正下方跑去。   KK则完全愣在那里,显然他还没想明白为什么我手上的绳子突然解开了。   我抽了口气,想重新站起来,可钢板实在太细,腿又抖得厉害,直立根本不可能,只能担坐在两条钢板中间。   “小花,你不要动,把钥匙给我。”KK说着,渐渐我朝移过来。   我望望下面的任樾言,如果我从这里跳下去,不知道他能不能接住我;即便接住了我,可那群黑衣人怎么办?   “放他走。”我看着KK,声音有些颤抖。   KK眼中却只有我手上的盒子:“好好……”   任樾言却执拗道:“要走一起走。”   “你这个笨蛋,快走!”我冲任樾言大喊一声,再一扭头,KK已经近到眼前。我急得猛一翻身,又退开他两步远,可脚下的钢板却由两条变成了一条。   KK惊道:“小花,你要是再乱动会从这里掉下去,摔成烂泥的。”   我咧了咧嘴角:“好呀……那就试试看。”   僵持,又是僵持。当一个人愿意把命豁出去的时候,才算真正掌握了赢的王牌,因为,你没有什么不可以输的。   突然,耳边嗖地一声,劲风使过,没等我反应过来,左肩剧烈一震,竟像被人生生撕烂一块——我中弹了!身体跟着失去平衡,在KK“他妈的,谁开的枪?!”的嘶吼声中,我不受控制地向后翻去。   飘零……眼前被一片血红晕染,比那天穿的红嫁衣还要艳烈。这些天,我时常问自己,如果这一刻让你突然死去,你会有遗憾吗?   我被自己问住了,这一生,我做过许多后悔的事,小的时候不懂事,常和妈妈吵架,多次摔门而去;大了更是任性,做事固执己见,吃了不少苦;为人又傲慢,身边鲜有能忍受我的朋友……可我并不遗憾,每一个任性妄为的人生都不遗憾,更何况我还遇到他,似阳光,照亮我的世界,如空气,供养我的生命。合眼前还能落入他的怀抱,温柔以待,这一生,我绝无遗憾。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六章   三天后,当我再次睁开眼看这个世界的时候,一切都变了。   世界上有一种人,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自己性命。霍尔穷其一生,费尽心力想得到角钻,可还是没等到这一天,自己先咽了气。树倒猢狲散,那个紫荆花组织再也不复存在了。   至于那天我们是怎么脱险的,玄秘书简洁地作了概括(很有她的风格,如果是我一定多扯几章出来):“这一切都是小辰的计划。先让任先生引出KK的暗哨,然后再用我们的人一个个取而代之。唯一的一场意外,就是你肩上那一枪,当时我们的人几乎已全部换下KK的暗哨,只二楼东边窗沿上那个人最为警惕,两人争执间,他突然开了枪,幸好没有打中要害。”说罢,玄秘书端起茶杯,喝了口茶,似讲了一个不足挂齿的小故事。   我艰难地咽了口气,尽量把她云淡风轻的态度理解为,她是一个经过大事的女人,况且,我也只能这样认为。   “至于孟歌的事,还是让他们自己跟你说吧。”玄秘书说着,提起小药箱出了门。   跟着,莫非辰跟孟歌就赶趟似的出现在面前。我的脸立刻垮下来,装作没看见,随手翻起枕边的大部头书。   孟歌倒是爽快,直接在床边坐了下来,打量着我脖子上的项链,目光似有若无地瞟向我。   我当然不能输,一勾唇抬眸回敬着她。目光交汇间似有电光火石闪过,谁都没有先眨眼,更没有垮掉笑容,因为微笑才是自信最好的证明。这是属于两个女人的较量,为了同一个深爱的男人。   莫非辰有些着急地叫了我一声,我没应,又劝了孟歌一句,她也没应,整个人急得只能围着我俩干打转。   孟歌渐渐加深了嘴角的弧度,我知道,她这是在向我加注,我眼角一弯,无声应下。这一仗,我志在必得。   “解语,其实……”莫非辰终于忍不住,想要跟我和盘托出。可我俩刚约定好要唱主角,怎么能让这个男人抢了风头?没错,我——跟孟歌。   “欢迎你,侄媳妇。”   “谢谢,小姨妈。”   “你们……”在莫非辰不断放大的瞳孔里,我和孟歌相见恨晚地抱在一起。当然,我是独臂。   莫非辰这下彻底懵了,看看我,又看看孟歌,不知该从谁问起,从何问起,样子十分好笑。   最后,还是孟歌替他开了口:“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之前我去过钟晋的公寓,在抽屉里发现一本相册,里面有一张你们儿时的照片,当时我并不知道是你,直到我离开莫家的第二天,也就是被KK带走的那天,我发现了照片背后的秘密。”我不禁失笑:“‘小姨妈孟歌’,那字真是你写的吗?可真够丑的!”   孟歌立刻笑得前仰后合,瞥着不知何时竟羞红脸的莫非辰道:“他……他写的……哈哈哈哈……”   “真的啊?哈哈……比……比狗刨还难看……”   “我一直……都是这么觉得……”   “你们两个,别太过分啊……”   直到玄秘书敲门叫我们吃饭之前,孟歌又跟我讲了两件我不知道的事。   第一件是关于任樾言。原来那天我们第一次去钟晋家遇到的那个小贼,是孟歌的人,她怕我发现照片的秘密,特意派人把相册藏起来,只是没想到我们来的那么快。事后,任樾言不但追上了黑衣人,而且还误打误撞发现了孟歌和莫非辰,于是在莫孟两人的竭力诱导下,任樾言答应入伙陪他们演这场戏。而第一次交易前,我在他房间门口听到的那通电话,孟歌证明是打给她的。   第二件是关于钥匙。不光是霍尔和KK,所有人千算万算也没想到,钥匙居然会在我手上。当年林夕识十八岁生日,孟云平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正是开启瑞士银行的钥匙。   我摸摸脖子上的项链:“是这个吧。”   孟歌点点头:“看来,小辰真的很爱你。两个月前,他到美国找我时,我就将这个秘密告诉了他,可他还是把钥匙给了你。解语,你知道保险柜里放的什么吗?”   我摇摇头,孟歌正欲说下去,刚被叫去厨房帮忙的莫非辰正巧走了进来,孟歌立刻起身道:“还是让他自己跟你说吧。”   我等着莫非辰坐过来,把脑袋靠在他怀里,我喜欢他帮我梳理头发,指肚划过皮肤,揉进发丝。我将方才孟歌没讲完的故事告诉他,谁知,莫非辰却轻声道:“里面放的什么不重要,反正最重要的,我已经拥有了。”   我顽皮道:“你确定保险柜里的是什么?万一是价值连城的奇珍异宝呢?你这样轻易把钥匙交给我,我可不打算还回去。”   “好呀,那你这辈子都别想离开我。”   “切,小气。”   “解语。”   “嗯?”   “对不起。”莫非辰的手渐渐环上我的左肩,那里缠着厚厚的纱布,“我答应过你,这辈子绝不骗你,我食言了。我以为只要你死心,只要你离开,就不会再受伤,可到头来还是……”   “我也说过,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天涯海角我也追着你,你以为你能甩得掉我?所以,这种傻事再也不要做了。我要的爱,不是牺牲,而是活着,两个都活着,你明白吗?”   “解语,不会再有下次了,再有一次,先崩溃的,恐怕是我……”和着咸咸的眼泪,莫非辰亲吻上来,带着特有的薄荷香,我感受到他的愧欠、怜惜和温柔。   这场华丽冒险终于宣告终结,如华胥一梦,唯有他,是最真实的存在。   五个月后,我和莫非辰还有孟歌,坐上去瑞士的飞机,凭借“钥匙”顺利进入当年孟云平开户的保险柜,却在打开的那一刻,愣住了。   孟老先生一定是个调皮鬼,竟和我们开了如此天大的一个玩笑,霍尔和KK穷追猛堵的,而我们又拼死拼活保护的,居然是一封来自上世纪的信!   “哈哈,挺幽默的。”我尴尬却不失认真地玩笑道。   莫非辰也是一脸狐疑,可微翘的嘴角难掩笑意,我俩默契地互望了一眼,等着正在读老祖宗信的孟歌宣布下一步行动计划。不过,我现在最想知道,霍尔他老人家钥匙知道这件事,会不会从棺材里跳出来,指着孟云平的鼻子大骂?嗯,说不定几个月前,霍尔下地的时候就已经这样做了。   “解语……”孟歌终于从信里抬起头,眼神有点难以捉摸,震惊欠妥,理解未满。   我忍不住抽出她手上的信,很短,只两行。   “但愿是孟家或者莫家后人读到此信,也不枉我一番苦心。   钥匙即角钻,系隋朝遗物,价值不可估量。”   “钥匙……即角钻?”我有些发愣地摸摸脖子,霍尔挖空心思要找的东西居然一直在我身上,更可笑的是,他和它竟还有过一面之缘。呵呵,真是造化弄人。   我慢慢取下项链,交给孟歌:“现在一切真相大白,还给你。”   孟歌将它盛在掌心,手指玩味地摆弄着:“因为它,我失去了父亲,哥哥……孟家毁了,不在了……可它却被二姐保存下来……父亲说他一番苦心,他的苦心就是家破人亡吗?”   “孟歌,你还有我们……”我抱着她颤抖的身体,虽不能切身感受到她失去亲人的痛,但对死亡的恐惧和生命的敬畏是相通的,尤其是经历过这些事之后,我发现我越来越看不开,越来越贪恋人世间的幸福,活着本身就是一种胜利,我们都要好好活着。   “对,你还有我们。”莫非辰张开怀抱,将我俩紧紧拥住,“你还有两个不省心的侄子,一个老古董姐夫,现在好了,又多了话唠侄媳妇。小姨妈,以后你的生活要热闹了。”   “谁话唠了?”我猛地一抬右肘,正撞在某人大开的肋骨上,疼得莫非辰一声闷哼。   孟歌哧地一声笑出声来:“看来,是有人的日子要热闹了。”   一周后,北京。   经莫中庭及孟歌同意,我们将那颗角钻捐赠给国家历史博物馆。当馆长捧着那颗隋朝遗物时的表情,真是异彩纷呈——震惊、怀疑、肯定、惊骇、疑惑、狂喜……当然,在他试图盘问角钻的出处时,莫非辰十分潇洒地递给他一张五百万的支票,作为科研及考古经费。   馆长激动地拍着莫非辰的肩膀,诚恳全写在脸上:“真是国之栋梁啊!”   还有一件事,我一直不愿意提。   任樾言走了,彻底离开了我们的生活,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去多久,什么时候回来。   博物馆外的天空异常干净,不染一缕云烟。一架飞机从东边匀速飞过,我举目遥望:“他,还好吗?”   莫非辰环上我的腰,也望着那架飞机,仿佛那就是任樾言:“他会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     ☆、(花辰番外)岁月,莫不静好   笑脸送走快递小哥,我再也忍不住,腾腾火上二楼,一脚踹开书房的门,将请柬仍在桌子上。   “《愿得一人心》的庆功宴为什么没请我?”   莫非辰从电脑前抬起头,淡淡扫了我跟请柬一眼:“为什么请你?”   “我……我是原著作者。”   “你有参与剧本改编吗?”   “没、没有,可是……我是家属。”   “哦?”莫非辰似乎挺满意这个回答,嘴角都咧到耳朵上了,招招手让我过去:“证明一下。”   我顺势倒在某人怀里,欲拒还迎道:“讨厌。”小手跟着攀上莫非辰的脖子,热情地回应着他欲求不满的吻,却在他有进一步行动之前,一个旋转,跳了出去。   “证明过了,请柬呢?”隔着半张桌子的安全距离,我笑靥如花道。   莫非辰满脸黑线地喘着粗气,这个男人,结婚都三年了,怎么还是这幅永远吃不饱的样子。   “晚上……”莫非辰嘴角一勾,噙着一抹坏笑,“看你表现。”   “今晚啊,今晚不行。”我深表遗憾地摇摇头,“今晚是周末,嫣然要跟我睡。”   “那就现在。”   “现在是下午……你放开我……”   “刚好,我们可以直接在床上等嫣然。”   “什么?你个流氓……流氓……”   两个月后,《愿得一人心》的庆功宴我还是没有去,因为我怀孕了,妊娠反应很厉害,吐得下不了床。   小嫣然哭得惨白着一张小脸,偎到我怀里:“妈妈不去我也不去。”   “这怎么行,你不是和小姐姐说好了,要一起玩的吗?乖,赶紧起来,别把礼服弄皱了。”我吻着女儿的额头,三岁了,转眼间,我的小天使已经三岁了。   说到小姐姐,嫣然眼睛一亮,似是有些心动,那个孩子就是剧里“徐嫣然”的扮演者,和嫣然很合得来。   我朝钟晋眨眨眼,示意他带嫣然出去。   钟晋一点头,抱起嫣然:“嫣然乖,咱们一会就回来,让妈妈好好休息,好吗?”   嫣然定睛看向我,似是在下决心,除了晚上睡觉,这还是她第一次跟我分开,视线竟有些模糊,我忙别过脸去。只听嫣然又叫了声:“妈妈……”便是钟晋关门的声音。   不多时,孟歌又送上来一碗鸡汤,我看了看还是没什么胃口。可能是刚才哭过的关系,眼睛又酸又涩,竟昏昏又睡了过去。   只是再一睁眼,床边竟多了个人。   “结束了?”我揉揉眼睛,却懒得起来。   莫非辰帮我拨开额前的碎发,柔声道:“我提前回来了。”   “嫣然呢?”   “在大哥那。大家都很喜欢她。”   “嗯……”不知道是不是地心引力的作用,眼皮老是往下垂,“我再睡会。”   “解语……”   “……嗯?”   “别睡了,起来吃点东西。”   “我不饿……”   “不饿也要吃,一天了,你的胃会受不了的。”一只大手抚上我的眉毛,指腹轻轻按摩,“不要让我愧疚,好吗?”   “……嗯?”   “我不想让你再受分娩之苦,有个嫣然就够了。”   “傻瓜……我可是立志要生个安静的美男子,你忘了?”   莫非辰也笑了,揉着我的头发心疼道:“辛苦了。”   “不辛苦,只要你以后晚上少折腾我几回就行了。”   “这个……为夫做不到啊。”   三年后,当我的第二个孩子莫珏三岁的时候,钟晋还是我们家的黄金单身汉(上一年,玄秘书和莫中庭举办了世纪婚礼,也搬回国跟我们一起住,难得的,莫非辰在听过我讲的林夕识和莫中庭的故事后,对莫中庭的态度改变了不少,尽管里面有我添油加醋的成分,尤其是莫老对两个孩子的溺爱程度,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更让我们怀疑,他是不是想把莫非辰缺失的父爱,都补到两个孩子身上。莫非辰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玄秘书、孟歌,还有我发起了最后攻势——逼婚。   “解语,你觉得这个怎么样?”铺开一张桌子的照片前,孟歌举起其中一张道,“北影校花。”   我揉揉发胀的太阳穴,瞥了一眼:“这么漂亮,不是整的吧?”   孟歌白了我一眼:“人家是童星好么,怎么整?”   “童星?”玄秘书接道,“那今年多大了?”   孟歌道看了一眼照片后的资料:“85年的,快30了。”   “呦,会不会太老了?”玄秘书认真道。   我跟着点点头:“大龄产妇是有点危险,听说还会影响孩子智商。”却不小心也戳了某人的脊梁骨。   孟歌立刻开了炮:“哪能都跟您一样,22岁就生了嫣然,不到三年又有了小珏。”   不等我开口反击,莫珏突然跑到孟歌跟前,可怜兮兮地拽着她的衣角,眼泪随时都有可能夺眶而出:“姨奶奶是不喜欢小珏了吗?”   孟歌这个人,和莫非辰一个样,又精又能,天不怕地不怕,逆着她了,谁都不放在心上,却唯独对小珏色迷了心窍,竟比我这亲妈还要宠三分。   孟歌抱起小珏,揉在怀里,轻轻帮他擦着已经溢出的眼泪:“怎么会,姨奶奶最爱的就是小珏了,看看,我的小宝贝怎么哭了?”   小珏委屈地看了我一眼,呜咽道:“刚才听见姨奶奶跟妈妈吵架,小珏爱妈妈,姨奶奶可以不跟妈妈吵吗?”   孟歌笑道:“谁说我们吵架了,我们刚才呀,是说话声音高了些,以后不这样了,好吗?小珏乖,不哭了。”   “妈妈……”小珏突然看向我,似是在询问。   我忙道:“对,以后我们轻声说话。”说着,朝孟歌一笑。   孟歌也无奈地摇摇头,将小珏交给刘姨照看,继续投入到解救单身汉的伟大事业中。   玄秘书笑道:“一个小家伙就把你制得服服帖帖,孟歌啊孟歌,我看你以后还是别要小孩了。”   孟歌继续挑着照片,不温不火道:“也行,把小珏给我就行了。”   我顺手将手上的照片往她跟前一扔:“想得美。想要自己生去,不过首先,你得有个男朋友。”   “花解语你……”孟歌正欲发作,突然瞥见二楼跑下来的小珏,忙换了副慈眉善目的脸,笑得我跟玄秘书差点背过气去。   孟歌顾不上我们,抱起小珏宠溺道:“怎么了,又想姨奶奶了?”   小珏晃晃手上的奶瓶,眨着漂亮的眼睛道:“小珏想让妈妈喂我,不过姨奶奶喂也行。”说着,小珏悄悄冲我一眨眼。   孟歌闻言,忙接过奶瓶,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的确,这好像还是她第一次喂小珏喝奶。那孩奴的模样啊……   “跟中庭一个样。”玄秘书笑道。   我深表认同地点着头,这种大逆不道的话我只有想的份,整个屋子怕也只有玄秘书够资格调侃莫老爷子。   岁月,莫不静好。   时光,浓淡相宜。   我们的故事还在继续,你的故事开始了吗?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sxcnw.org - 手机访问 s.书香中文网.com---TXT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