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世上真的有重生吗?   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在地上投射出斑驳的图画,一只粉嫩的小手在阳光的照射下,仿若透明般。那是一只很小很小的,属于幼童的手。   “唉……”长长地叹息声带着浓浓的奶音,显得有些滑稽可笑。   苏锦书第一百零一次仔仔细细的观察了这只小手后,不得不相信,原来这几天的经历并不是做梦,自己真的回到了三岁的时候!   无奈的放弃了继续研究这具货真价实的小身体,苏锦书把双手枕在脑后,伸直小短腿,开始思考这件不可思议的事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大约是三天前吧,苏锦书还是个22岁即将大学毕业的学生。由于实习期间表现不错,实习的电视台向她递出了橄榄枝,只等着一毕业就正式去上班。   大学四年,宿舍里的姐妹关系又很好,毕业之后就是各奔东西,说不准哪天才能再见面,自然散伙酒就喝的有些过火了。晕晕乎乎的互相搀扶着回到宿舍,连澡都没洗就倒头睡了。谁知道再次醒来竟是物是人非……   头很疼,浑身发烫,感觉像在发烧。苏锦书轻轻嘟囔着:“以后再也不喝酒了!太难受了!”眼皮子像被胶水粘住了,怎么都睁不开。迷迷糊糊中,听见一个很轻柔的声音,不停地安慰着,好像妈妈啊。额头上好像被放上了什么东西,冰冰凉凉的,好舒服。“唔,妈妈……”苏锦书咕噜着再次陷入沉睡。   不知道过了多久,苏锦书再次醒来。头已经不疼了,不过身上一身汗,粘粘的,很不舒服,苏锦书决定去浴室洗个澡。   撑着手臂准备起来,突然愣住了。   “这……这……”苏锦书大骇,自己的手怎么变得这么小!再看看周围,陈旧的木床,老土而笨重的被子,墙不是白色的,而是灰灰的颜色,上面凌乱的挂着草帽、镰刀等东西……这里根本不是自己的宿舍!   苏锦书觉得头再次晕晕的,内心的恐惧一阵一阵的。“这是在做梦吗?”苏锦书觉得浑身的力气好像抽干了,手一软又倒在了床上。   突然,一个年轻女人冲了进来,一把将被子盖到苏锦书身上,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哎,怎么起来了?刚退了烧,不能再着凉了,快躺好!”   苏锦书愣了,这个女人长得好像妈妈,不过比妈妈年轻好多,黑色的头发上一根白发都没有,皮肤虽然不白皙但很有光泽,看着就很健康。   不知道是梦是醒,此刻的苏锦书很是惶恐,突然看到这样一个长相酷似妈妈的人,情不自禁呐呐出声:“妈妈……”   “诶,怎么了?还难受?锦锦乖,医生说烧退了,很快就会好的。”女人看到女儿乖乖躺在床上,眼睛亮亮,好像浸在水里,以为女儿病了难受,不由轻轻拍着被子下女儿小小的身子柔声安慰道。   这时,一个男人牵着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儿走了进来。男孩儿眉目清秀,是个标准的小正太。不过他好像受了伤,头上包着纱布,神情有些怯怯,又有些焦虑,亦步亦趋的跟着男人慢慢走到床边。   男人走到床边,放开男孩儿,伸手摸了摸苏锦书的额头,神情一松,似松了口气,语气里有些惊喜:“啊,锦锦的烧退了!那就好!”   说完俯下身子,看着女儿有些苍白的小脸,不禁心疼道:“哟,瘦了!爸爸好心疼啊!”又回头对妻子说道:“中午的时候给锦锦蒸个鸡蛋吧,生病了得补补元气。”   “诶,知道,昨天那几只母鸡都生蛋了,捡了5个呢,中午给咱儿子和女儿一人蒸一个。”   苏锦书在看到男人进来的时候就懵了。这……这个人长得跟爸爸很像啊!爸爸的长相一直不显老,直到去年突发脑溢血,才一下子老了很多,左边的手脚也不太灵活,头上也增了好多白发,每次看到爸爸一步一步艰难的练习走路,苏锦书的心疼的不得了。可是,这个人,真的跟生病前的爸爸很像很像,顶多就是更年轻一点。   再看看一直站在床边不出声,眼巴巴的瞅着自己的小正太,其实跟哥哥也很像。难道自己真的重生到了小时候?   苏锦书觉得这些简直就是天荒夜谈,太不可思议了。   苏昊天跟妻子说了两句话再回头看女儿,发现女儿一直盯着儿子,愣愣的出神。以为女儿还在为昨天的事内疚,想着得让兄妹俩和好,于是向后让了让,把一直怯怯不敢上前的儿子拉到床前,对儿子说:“小鸿,妹妹不小心伤了你,很后悔的,再说妹妹因为这个生病了,你看瘦了好多,只能躺在床上,你就别怪妹妹好吗?”   苏锦鸿点点头,心里想着:虽然妹妹用刀砍自己的脑袋,但是她人小力气小,也就稍稍出了点血而已,并不是很疼的。再说,妹妹病了好可怜,脸白白的,好像比我伤得还厉害呢!爸爸说过,哥哥要让着妹妹的,所以我早就不怪妹妹了。   苏锦书本来一直处在震惊中,突然听到爸爸喊哥哥“小红”,忍不住笑了。心里乐得不行:哈哈,小红,小红!没想到哥哥小时候的小名这么喜感啊!   苏锦书一乐,其余三个人也松了口气。也是,小孩子吵架是常有的事,哪有记仇的。再看苏锦书的精神好像好多了,苏锦鸿就出去忙了,柳云琴也去厨房准备做午饭,留着苏锦鸿在屋子里陪妹妹玩。   看着爸爸妈妈都走了,苏锦鸿把鞋子一脱,哼哧哼哧的爬上床,用小手摸摸妹妹苍白的小脸,心疼的眉毛都皱了起来。趴到苏锦书耳边轻轻问道:“锦锦,还难受不?哥哥帮你摸摸头就好了。”   前世的苏锦书跟妹妹关系比较好,当然,并不是说和哥哥的关系就不好,只不过她一直对哥哥抱有一种莫名的崇敬,对他的话言听计从,但总也亲近不起来,以至于后来……   没想到哥哥小时候是这么疼自己的,想着也许后来感情变淡,自己要付很大的责任吧。   想到这里,不由绽开一个灿烂的微笑:“早就不疼了,谢谢哥哥!”   苏锦鸿看见妹妹可爱的小脸,心情也变得很好,傻乎乎的笑着,抬手准备摸脑勺,手伸到一半又缩了回来,转过来摸了摸苏锦书的小脑袋。   苏锦书一直看着哥哥,自然注意到了他的动作,估计是大人交代了不能用手碰伤口吧。看到哥哥头上的纱布,苏锦书想起了前世小时候发生的一件事。   大概就是和哥哥玩游戏的时候,霸道的跟他抢东西,抢不过一生气,就用手里一把玩具刀伤了哥哥的头。记得以前妈妈经常拿这件事开玩笑,说苏锦书小姐脾气。听说当时苏锦书伤了哥哥后很害怕,一个人躲在外面不敢回来,等父母从柴草堆里找到睡着的她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害怕加上着凉,受伤的哥哥没啥大事,反倒是苏锦书自己大病一场。   难道这就是苏锦书重生的契机?   想着想着,觉得有些累,慢慢又睡着了。苏锦鸿一直看着妹妹,见她先是呆呆的不知道在想什么,慢慢的眼皮子就合上了。唔,妹妹睡得好香啊,打个哈欠,也趴在苏锦书身边睡着了。   之后几天,爸爸妈妈以小孩子体弱,生病了得多休息为由,一直把苏锦书禁锢在床上。苏锦鸿有时候会跑出去跟小伙伴玩,不过大多数时候都在床边陪着妹妹。也许是因为生病,也许是三岁的小孩子本来就嗜睡,尽管还有很多疑问,但牢牢被睡眠困住的小锦书根本没什么时间好好想想这件事的前因后果。   知道三天后的今天,苏锦书彻彻底底的摆脱了疾病,才被允许起床活动活动。趁着大家没注意,苏锦书偷偷从家里溜了出来。她沿着小路向记忆中的河边走去,现在,她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好好想想这件事。   八九月的天气还没有完全褪尽暑气,苏锦书找到一棵大柳树,在树下的阴凉处躺下身子,开始进行思考。   前世(暂时算作是前世吧)的苏锦书很喜欢看小说,穿越文也是她喜欢的一个类型,可是她从没有想过这样的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再者说,那些穿越的主角大多是因为现实生活的不如意才会穿越的。可自己呢?好像并没有什么不如意的地方啊!   一直以来,苏锦书都是个崇尚顺其自然的人,对生活的要求也不高。   重点大学毕业,又有了一份前景不错的工作,虽然还没有男朋友,但也不乏追求者,而一直没谈恋爱,只不过是自己还不愿意罢了。父母身体不太好,尤其是爸爸脑溢血后现在处于恢复期,但只要还活着就已经很好了不是吗?更何况等自己毕业后,他们也能过得更舒适些了。而哥哥大学毕业后虽然没有找到好工作,但起码不用家里负担开销,也算可以吧。而没读多少书的妹妹也在叔叔婶婶的帮助下在机关单位谋了份工作。虽然一切并不是很完美,但总体来说,苏锦书对生活还是很满意的。   那为什么要让她在刚刚毕业,即将开始新的生活的时候又重新回到三岁呢?老天是在耍人吗?   苏锦书有些愤怒,又有些不安。是的,不安。虽然苏锦书是个很随遇而安的人,向来没什么计划,但实际上她还是有自己的规划的。可是现在,一切都被推翻了,好像二十多年的努力一下子烟消云散,苏锦书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更确切的说,她不知道这次重生的目的,有种迷失了方向的感觉,很彷徨。   躺了很久,太阳渐渐西沉。得回去了,不然爸爸妈妈会担心的。苏锦书有些沮丧的从草地上爬起来,慢慢排干净衣服上沾上的草屑,慢慢往家里走去,脸上是与年龄不符的沉重。   苏锦书的家是祖上传下来的老宅,面积不算很大,有两间正房,一个宽敞的厨房。   一间正房做卧室,里面有张很大的木床,听说也是以前传下来的,年代很久,显得陈旧,但还算结实,这是以后一家五口人共同休息的床。之所以说“以后”,是因为现在苏家最小的成员,苏锦琳现在还只是个半岁大的小婴儿,一直睡在摇篮里。   另一间正房兼做储藏室和客厅。农村没那么多讲究,邻居串门也不会那么在意。所以大多数农家并没有正规的客厅,多数只在里面放几张木椅子,有客人的时候有个地方坐就行了。房子更多用于摆放农具和收获的粮食等等东西。   厨房跟正房挨在一起,面积比单独一间正房还要大一些,一大半用来储存柴草,一小半用于烧火做饭。因为柴草在厨房,为了避免火灾,每次在厨房生活都得非常小心,睡觉之前还得仔仔细细的检查几遍。   老房子是用大块儿土砖砌成的,很古朴。除了两间正房和厨房外,还有一个很大的院子,里面有一半用篱笆围成了菜园,柳云琴会在里面种一些时令小菜。   前世的时候,苏锦书蛮喜欢这个老房子的,因为她很怕热,而夏天的老房子很阴凉。可惜,土砖不够结实,在苏锦书读初三的时候房子有些部位开始坍塌,那时候房子已经空了很久,后来苏昊天所幸把房子卖给了邻居阳伯。阳伯把老房子拆了,然后建了一幢很大的房子给他儿子用作娶媳妇的新房。   苏锦书快到家的时候,一改脸上的沉重,嘴里哼着不成曲的调,满脸笑容的迈进院子。   其实,苏锦书在内心还是觉得很庆幸的。不管怎么样,她还跟家人在一起,没有离开爸爸妈妈。对苏锦书而言,再没有什么比家人跟重要了。   而这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太不可思议了,苏锦书并不希望爸爸妈妈陷入恐慌,更何况,这样的事,没有亲生经历的人怎么可能会相信呢?所以,苏锦书言行很小心的不想露出马脚。   不过,对于异常疼爱儿女的苏氏夫妇而言,女儿生病后这几天的变化他们又怎么可能没注意呢?只是不可能想到真正的原因罢了。苏锦书是很聪明早熟的,不到一岁就会说话,很早就能听懂大人说的话,而且很会察言观色,这也是他们很疼爱这个女儿的原因。苏锦书病好后变得文静,总是一个人静静思考,他们也只当女儿经过这件事变得更加成熟懂事罢了,想来也是好事,也就没有怀疑什么。   苏锦书走进院子的时候,柳云琴正在菜园里摘菜。看到女儿精神奕奕的回来,小嘴里还乐呵呵的哼着小调,不禁一乐。再看她一个人出去玩,衣服还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就更开心了。唉,做父母的还图个啥?孩子们听话懂事就烧高香了。   苏锦书看到柳云琴,心里一暖,不管怎么样,妈妈还是那个妈妈。遂甜甜的笑着撒娇:“妈妈,我回来了,好饿啊!”   “锦锦乖哈,妈妈摘了菜就去做饭,要不你去把哥哥叫回来吧?等你们回来的时候就可以开饭了。”柳云琴发现儿子还没回家,就让女儿去找一下。农村的小孩儿都挺野的,玩起来就忘了时间,经常到了吃饭的时候就听到“XX,回来吃饭了”的声音此起彼伏。   苏锦书乖乖的又折回身,去找哥哥了。   如果苏锦书只是个三岁的小朋友,也许她会跟大多数孩子一样,漫无目的的一边找,一边大声喊“哥哥,妈妈叫你回家吃饭。”   可是苏锦书有着二十二岁的灵魂,而且她一向不喜欢在公众场合大声喊叫,觉得很没形象。所以,她出了院子,站着略略思考了一下哥哥可能去的地方就默默的开始了“搜寻”工作。   唔,打谷场不在,平时比较要好的小伙伴家也去找过了,自己刚刚从河边回来,没看到他,应该也不在河边,那该去哪儿了呢?   可能去的地方都找过了,苏锦书还是没找到哥哥,不知不觉中,几乎把整个村子都找过了。   苏锦书发现前面只有一间旧房子,里面早就没人住了。听说那家有个儿子书读的好,后来出国去了美国,家里人也都搬走了。房子也不值钱,就这样空了下来。   苏锦书想着哥哥应该不会在那儿,转身准备去别的地方看看。突然,院子里传来响动,好像是小孩儿的哭声。   苏锦书觉得很奇怪,难道有小孩儿跑到里面去玩儿了?   她慢慢向房子走去,离院子越近,声音也越清晰,好像还有大人的声音。苏锦书有些疑惑,慢慢靠近院子,从门缝里往里看,顿时气得要发疯!   没想到里面真的有两个人,一个大人一个小孩儿,而那个小孩儿正是自己的哥哥苏锦鸿!那个大人也是自己村里的人,平时看起来很是和气,没想到竟然是个衣冠禽兽!   苏锦书看见那个人一只手紧紧抱着哥哥,在他身上乱摸,恶心的嘴巴还不停的向哥哥脸上凑过去。苏锦书当时真有种五雷轰顶的感觉,恨不得冲上去拿刀宰了那个畜生。   可是,她知道自己年纪幼小,贸贸然冲出去也许多一个遭殃的。   她死死地捏紧拳头,拼命命自己冷静下来。   苏锦书轻轻离开门,轻手轻脚绕到院墙边。深吸一口气,然后猛地扯开嗓子喊道:“爸爸,爸爸,快过来,我刚才看到哥哥跑到院子里了,我们快点把他找到再回去吃饭吧!”   虽然声音奶气很早,但夹着苏锦书的满腔怒气,还是很响亮的。苏锦书喊完,觉得嗓子火辣辣的疼。她缩到墙角,果然,院门很快被推开。那个畜生慌慌张张的跑了。   苏锦书松了一口气,不由庆幸,还好,还好,还好不算太迟!难道这就是哥哥一直到二十四岁都没有交女朋友的原因吗?哥哥长得很帅,喜欢她的女孩子很多,可是他从没有交过女朋友,甚至有意无意的躲避女生的触碰。哥哥小时候那么可爱,可是长大后变得越来越孤僻,思想消极又偏激,本来很聪明,可是对升学考试总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后来流落到一个二类本科学校,爸妈也对他越来越失望……难道这就是原因吗? 第 2 章   天啊!前世的时候,自己根本没有这个记忆,难道那时候那个禽兽得逞了。也许小的时候不懂,可对于渐渐长大的哥哥来说,那该是多么痛苦而沉重的过去?   想到这里,苏锦书有种心痛的要死的感觉。一直以来,哥哥到底背负着多大的心理负担。在他们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他受到了难以治愈的伤害,同时也承担着我们的误解和失望的眼神!   “锦锦,不要哭!”一个带着哭腔的声音传来。苏锦书眨眨模糊地眼睛,看到苏锦鸿皱着眉头看着她,眼睛红红的,脸上红白交错,衣服有些乱。   苏锦鸿今天很早就从伙伴家回来了,看着时间还早,就想去南边山上摘些漂亮的花带回去给妹妹玩。路过这个院子的时候,被那个人叫住,让苏锦鸿帮他一个忙。   苏锦鸿是个很乖的孩子,所以跟那个人进了院子,谁知道一进去那个人就关上院子,强抱着他,要亲他的脸,手还在他身上乱摸。   苏锦鸿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但是直觉不舒服,想挣脱,那个人抱得很紧,他怎么也正不开。   这时候他突然听到妹妹在喊爸爸的声音,心里一喜。那个人也很害怕的放开他,跑了。   苏锦鸿很怕那个人再回来,立刻出来找爸爸和妹妹。可是外面一个人都没有。这时候他听到细细的哭声从左边的墙角传来,很像锦锦的声音。   等他找过去,就看到锦锦满脸的泪水和轻轻地啜泣声。不知道为什么,苏锦鸿觉得心里很难过,刚刚那个人那样对他他都没想哭,只是很愤怒,可是看到锦锦哭得伤心,突然觉得心里很难过很难过。   锦锦好像没有看到自己,还是哭得很伤心,泪水大滴大滴的滑下来。苏锦鸿忍不住出声:“锦锦,不要哭!”   他看到锦锦诧异的看着自己,泪水还是不停地往下流。情不自禁地伸手想帮她擦干泪水,手快要挨到她的脸时,突然有种手很脏的感觉,不仅是手,脸上也很脏,身上也很脏!嗯,不能把锦锦也弄脏了。厌恶的慢慢放下手。   苏锦书看到哥哥本来要给自己擦眼泪的,可是又把手缩回去了,眼睛死死盯着自己的手,有种很厌恶的眼神。苏锦书心里一痛,虽然哥哥并不知道他碰到了什么,可是他已经在厌弃自己了!   苏锦书一把捉住哥哥的手,她明显的感到哥哥的手僵硬了一下,又微微的开始挣扎。苏锦书使劲吃奶的力气死死地抓住那只想要睁开的手,不用它逃脱,慢慢把脸凑过去,轻轻地摩挲。   苏锦鸿的神情慢慢开始放松,没有再挣扎,慢慢抹去妹妹脸上的泪水。   苏锦书仰着头,睁大眼睛,把泪水逼回去,然后绽放出一个无比灿烂美好的笑脸对苏锦鸿说:“哥哥,我饿了,我们回家吧!”   苏锦鸿点点头,两个小人儿,慢慢向家的方向走去,夕阳的余晖在地上投出两个长长地影子,两只手紧紧地牵在一起,一直没有分开。   回到家里,柳云琴立即发现女儿红肿的眼睛显然是哭过的,儿子衣服乱乱的,以为女儿被欺负是儿子的原因,立即呵斥道:“苏锦鸿,怎么回事儿?”   苏锦书急忙上前一步抱住妈妈的腿,撒娇道:“妈妈,刚刚有只狗狗追我,我好怕,还好哥哥把狗狗赶跑了!”   回头又对苏锦鸿道:“哥哥,刚刚那只狗好讨厌,是吧?幸亏你把他赶跑了!”说完,还轻轻捏了一下一直与苏锦鸿交握的右手。   苏锦鸿一愣,刚刚只有一个讨厌的人,并没有狗啊!可是那个人比狗还讨厌!潜意识里,苏锦鸿并不希望有人知道刚刚发生的事,所以,没说什么,点了点头。   柳云琴的脸色缓和了好多,觉得刚刚冤枉了儿子,有点不好意思,于是夸奖他:“小鸿做得对,好哥哥就应该保护妹妹!”   苏锦书立马笑脸大大的扑到苏锦鸿身上:“哥哥是最好的哥哥,以后也要保护锦锦!不管是狗还是坏人,哥哥都不会怕的,都会保护锦锦的,是吧?”   仰起脸,流光溢彩的眼睛里满是希冀。看着那张比最美的花还要好看的笑脸,看着那双像宝石一样晶莹剔透的眼眸,那一刻,苏锦鸿觉得为了保护妹妹,世界上再可怕的东西自己也不会害怕的。苏锦鸿粉嫩的脸上带着不符合年龄的坚毅,狠狠地点下头:“嗯!我会保护锦锦的!”   “哈,我就知道,我的哥哥是世上最好的哥哥!嘛!”苏锦书踮起脚尖,在苏锦鸿脸上狠狠地亲了一口。同时在心里默默发下誓言:哥哥,我也会好好保护你的!   苏锦鸿在被妹妹亲的时候就有些懵了,脸涨得通红。妹妹的嘴巴很软很软,亲在脸上的感觉很好,很舒服。小小的身子还带着奶香,抱在怀里像抱着个大洋娃娃。她脸上的笑容是那么灿烂,苏锦鸿觉得,为了妹妹脸上的笑容,自己真的什么都可以去做。   柳云琴看着抱在一起笑闹的儿女,觉得很心慰很感动。看多了村里邻居中为了这样那样的原因,而使兄妹反目成仇的例子,再看看自己的儿女,尽管生活艰苦,但是自己真的很幸福。   晚上,兄妹两个亲亲热热的头挨着头睡在一起。在苏锦书的努力下,白天的事似乎并没有给苏锦鸿留下很深刻的印象,毕竟累了一天,他握着妹妹的小手,很快就睡着了。   而苏锦书却睡不着,今天发生的事给了她很大的冲击。虽然不知道这次重生到底是为了什么,但苏锦书重新找到了生活的目标,那就是保护自己的亲人不受伤害,让他们能够幸福平安的生活!   而那个人面兽心的畜生,苏锦书发誓一定要让他付出代价!   这边苏锦书没睡着,那边苏昊天和柳云琴也在聊天。   “咦,我发现今天小鸿和锦锦似乎有点不一样了!”苏昊天晚上有事,不在家吃饭,回来的时候发现兄妹俩亲亲热热的坐在一起玩,好得跟一个人似地,走哪儿都在一块儿,连上厕所都一起去,不禁大为惊奇。   “呵呵,今天啊,锦锦被狗追,小鸿把它赶跑了。你不知道锦锦那丫头,鬼灵精的,一直嚷着说小鸿是世上最好的哥哥,还亲了他一口,把小鸿乐的!然后俩人就这样了。”柳云琴的声音里都带着笑。   “嗯,小鸿做得不错,不愧是我儿子!”苏昊天语气里有掩饰不了的得意。   “去你的!”柳云琴轻轻捶了一下丈夫。   “呵呵,不过锦锦这丫头真的挺聪明的,嘴巴也甜,像抹了蜜似地。不愧是我女儿!”苏昊天什么时候都不忘吹嘘自己。   苏锦书听得一头黑线。老爸还是跟那么自恋啊!不过,这自恋也只有面对自家人时候才会显露出来,在外面还是挺谦虚的。   苏锦书一直都为自己的父母骄傲,因为他们是很开明的父母,而且从不体罚孩子,在孩子做错事的时候只会给他们讲道理。   苏家其实可以称得上是书香门第,这从三个孩子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出一二。苏锦书的太爷爷也是念过书的,还会打算盘,后来娶了一个富家小姐,家境慢慢变得富裕,成了当地的地主。   文革那会儿,家里被抄了,家境也变得很差。所幸她的太爷爷虽然是地主,但是心得善良,平时对邻居多有接济,家产没了,过得也不是太难。   苏锦书的爷爷是医生,还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不过因为家里有事,很早就复员了。后来得了疾病,因为家贫没钱治疗,早早离开了人世。苏锦书的奶奶也是受过初中教育的人,还在小学里当过老师,在那个年代也算是个知识分子。   苏昊天兄弟姐妹共四个。苏昊天是老大,下面的还有一个弟弟,和俩个妹妹。现在只有最小的妹妹还没成家,在广州打工。   苏昊天从小就很聪明,读书成绩非常好。可惜家里穷,苏锦书的爷爷去世时,苏昊天在读高中,作为长子,他不得不辍学谋生,肩负起生活的重担。好在二弟争气,是那年村里唯一一个大学生。其实前面说的那个去美国留学的人,是苏昊天的同班同学,那时候他的成绩是远远落后于苏昊天的。   尽管别人提起这件事总会惋惜几句,但苏昊天并不当回事儿,他是个很有主见的人。苏锦书记得前世的爸爸并不是个普通的农村庄稼汉,他有理想,敢尝试,不怕吃苦,对于新科技和新思想的接受能力也比别人强好多。直到他生病之前,他还一直在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   可惜,苏昊天虽然头脑灵活,但时运不济,而且过于心急,所以一直没有成功,同时还负债累累,导致苏家一度非常困难。   苏昊天和柳云琴是自由恋爱。   当年苏昊天和一个好哥们去柳云琴的家乡挖兰草卖,认识了柳云琴,两个人渐渐有了接触。听说当年苏昊天还给柳云琴写过长达十页的情书。   柳云琴兄弟姐妹有六个,除了最小的弟弟,柳云琴就是最小的孩子了,跟大哥大姐年龄相差十几岁。柳云琴也是上过初中的,在当地也算是小有名气,成绩好,长相秀丽,干农活做家务也是一把好手。   后来几经周折,柳云琴远嫁到苏家,开始在这里扎根了。由于娘家远,渐渐跟娘家生疏了。苏锦书记得前世自己长到四五岁的时候才第一次去姥姥姥爷家。不过,由于往来少,苏锦书对妈妈那年的亲戚的感情没有爸爸这边的亲戚的感情深。   柳云琴嫁过来后的第二年生下了苏家的长孙,也就是苏锦鸿。过了两年,苏锦书的二婶生下了苏锦烨,同年,苏锦书出世,只比苏锦烨小五个月。   本来儿女双全,农村也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柳云琴就去做了结扎手术。可是手术没做好,三年后,苏锦琳出生了。   一家三个孩子在农村是很普遍的现象,既然生下来了,当然是一视同仁的对待,何况苏家没有农村普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小女儿虽然是意料之外的结果,但还是被全家人疼爱。   柳云琴嫁给苏昊天之后,日子过得很艰苦,抚养三个孩子,还要忙着里里外外,真的很不容易。但是夫妻俩个感情很好,虽然也会吵架拌嘴,但不会很出格。苏昊天爱着柳云琴,虽然没办法在物质上满足妻子,但是会心疼老婆,有好吃的一定留给老婆孩子,也不觉得给老婆倒洗澡水是多么丢脸的事,至于其它方面的关心也许比现在那些热恋中的小青年做得还要细致周到。   再说三个孩子,两个大的都长得很好看,一副聪明相,走到哪儿都是被人夸得。最小的虽然只有半岁,但也粉雕玉琢,煞是可人。总得来说,这是一个贫穷但幸福的家庭。   苏锦书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第二天眼睛一睁已经天大亮了。   坐起身子,准备穿衣服。柳云琴已经把苏锦书的小衣服放到枕头边了。因为天气还很热,除了小内裤和小背心,只在外面套上一件连衣裙就行了。   这是一件淡粉色的旧连衣裙,裙边有些破损,不过样式还蛮新潮,不知道是哪个亲戚家的小孩儿穿小的衣服。苏锦书记得小时候的很多衣服都是从亲戚那儿拿回来的,直到上初中才基本上穿自己买的新衣服。   苏锦书也不太在意,掀开被子站在床上,把裙子往身上一套,再往下一扯,顺便把边边角角都抹平,就跳下床,开始穿鞋。被子就不管了,折起来太费事,还是让妈妈来弄好了。   刚刚穿好,苏锦鸿就一阵风的跑进来。   “锦锦,你起来了,我刚刚还准备来叫你起床吃饭呢!”苏锦鸿乐呵呵的,眼睛亮亮的看着妹妹。   “嗯,哥哥早。”苏锦书对哥哥灿烂一笑,上前牵着哥哥的手向外走去。   柳云琴在院子里支了一个独脚凳,再在上面搁了一块大木板,木板上放着一盆饭,一盘炒豆角,一盘炒茄子和一碗蒸鸡蛋。看到苏锦鸿和苏锦书过来了,连忙招呼他们去吃饭。   “妈妈,我要先刷牙,等会儿再吃,你们先吃吧!”说完就向厨房走去。   柳云琴一愣,想起来这孩子从前两天开始就每天早晚都会刷牙的。农村对于个人卫生并没有那么讲究,很多孩子都是从十来岁才开始刷牙的,有些大人也不爱刷牙。前世的苏锦书也是读小学五年级被一个同学笑话了才开始刷牙的。不过因为刷牙晚,牙齿并不是很健康。   而现在重生的苏锦书已经习惯了早晚刷牙,在发现自己没有牙刷的情况下,立刻跟爸爸撒娇说要刷牙,让牙齿白白美美的。苏昊天以为女儿是看见爸妈刷牙,也想尝尝新,也没觉得有多么不合时宜。而且他对儿女不过分的要求向来是有求必应的,更何况家里再穷,牙刷还是买得起的。所以第二天就去街上买了两只小牙刷,又买了一支儿童装小牙膏,苏锦鸿也跟着开始刷牙了。   本来苏锦鸿是不太乐意的,他嫌麻烦,不过有妹妹做伴,也就勉强坚持下来了。直到上了小学,有一天苏锦鸿回家对柳云琴说:“妈妈,今天体检,我们班好多同学的牙齿都黑黑黄黄的,我的牙齿最白,医生夸我的牙齿很健康。”   苏锦书刷牙的时候,苏昊天提着两条大鲢鱼回来了。把鱼放在厨房的桶里用水养着,洗了手就去里屋把小女儿抱了出来,坐在椅子上开始逗弄。   苏昊天出来的时候,苏锦书已经刷完牙。看见爸爸把小妹妹抱出来了,立刻围上去看。说起来这几天还没怎么看过妹妹呢。   嗯,小妹妹眼睫毛长长地,像两把小扇子,眼珠很黑,像葡萄,很漂亮,可爱的小鼻子轻轻活动着。看到苏锦书,立马伸着胖乎乎的小手要摸姐姐的脸,嘴巴咧开,乐呵呵的,可爱得不得了。   前世的苏锦琳初中毕业后没考上高中,就去读了职校,后来在外面打了两年工,才回到叔叔的单位做个小财务。是家里三个孩子中最早步入社会的,也是最早熟的。苏锦书一直很后悔没有关注妹妹的学习,使她连高中都没考上,最后不得不早早进入社会。   看着眼前什么都不懂,无忧无虑的小妹妹,苏锦书想着既然老天给了我这个机会,我一定要尽可能的保护妹妹的天真可爱,让她无忧无虑的生活。   苏锦鸿也很喜欢小妹妹,小妹妹很可爱,以后有两个妹妹要保护了,苏锦鸿举得自己责任重大,得尽快长大,长得像爸爸那样就好了。   柳云琴把奶粉冲好,出来看到大的小的都围着小女儿转,不禁笑道:“快吃饭吧,吃完了再玩,我先来喂她。”   说着准备从丈夫手里抱过小女儿。   “还是我来吧,你忙了一早上,赶紧吃,别饿着了!”苏昊天顺手拿过奶瓶,开始喂小女儿。   柳云琴没再说什么,丈夫的心意她有什么不懂得,争来争去就显得矫情了。于是直接坐下来给兄妹俩盛饭。   苏锦书吃着香喷喷的米饭,看着父母间流露出的情意,感觉很幸福。原来,这就是她要做的——保护这种温暖的家庭氛围。   吃完饭,柳云琴就去收拾碗筷,苏昊天把小女儿哄睡了之后又出门了,最近他一直在忙承包鱼塘的事,托关系,找人帮忙,经常忙到很晚。   苏锦书跟柳云琴说要跟哥哥出去玩,柳云琴答应了,还让苏锦鸿照顾好妹妹。   “锦锦,你想去哪儿玩啊?哥哥带你去。”苏锦鸿看着到自己下巴高的妹妹问道。   苏锦书转转眼珠子,把苏锦鸿拉到一边,凑到耳朵边叽里咕噜一阵嘀咕。苏锦鸿的神情由疑惑变得慎重。   “可以吗?”苏锦书说完,眼睛亮晶晶的看着哥哥。   “嗯……”苏锦鸿认认真真的考虑了一下,觉得可行,遂点头,“行。”   又想了一下,“不过,不能你去,我去。”   苏锦书知道哥哥怕自己有危险,考虑了一下,点头同意了。虽然昨天的事表面上看好像没有留下后遗症,但苏锦书知道自己并不是心理学家,而人的心理又是很复杂的东西,万一留下阴影,很可能会影响人的一生。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最好是能真正打败那个恐惧的根源,要让自己心里建立起一个意识,自己比那个坏蛋强大。   这样看来,由哥哥去比自己更恰当。   兄妹俩商量好后,就开始执行计划了。    第 3 章   昨天那个衣冠禽兽是村里人,五十多岁,叫吴七。有一个儿子已经成家,在外面打工,很少回家。吴七家里条件不错,如今一个人住在家里,也没种地,靠儿子给生活费,日子过得很悠闲,闲来无事就在村里晃。   吴七长相很和善,如果不是亲眼看到,谁都不会相信他竟然是这样一个人。其实他最早盯上的是苏锦书。   苏家的几个小孩儿是村里公认的长相好,苏家大女儿长相更出挑,虽然才三岁,但粉雕玉琢的,非常漂亮。皮肤不像农村孩子那样黑黢黢的,反而像雪一样白,看上去滑嫩嫩的,一双杏眼亮晶晶的,有着灵动的光芒,鼻子小巧可爱,嘴巴嫣红,整个长得比画上的娃娃还好看。   苏锦鸿虽然是男孩儿,但皮肤也很好,眉眼分明,有点像小姑娘的清秀。那天无意中碰到苏锦鸿,吴七的龌龊心思立马开始转动,不过后来很可惜。   吴七当时被那声音吓得一跳,立马逃回家,把门紧紧拴上。连饭都不敢做,就怕苏昊天来找他麻烦。一直到很晚,也没人来找他算账。想着苏锦鸿一个四五岁的毛头小孩儿,可能是害怕,没敢跟家里人说,这次放下心,点上油灯去厨房炒了碗油盐饭吃了,也没洗脚就直接睡了。   第二天吃完早饭,吴七又开始四处溜达。突然看到不远处的苏锦鸿怀里好像包着什么东西,鼓鼓囊囊的。只见苏锦鸿一边走,一边四处张望,手还仅仅抱着怀里的东西。   吴七觉得很奇怪,偷偷跟了上去。反正如果到了没人的地方,说不定昨天那事儿还能继续。想到这儿,心里一乐,愈发跟得紧了。   苏锦鸿好像没有发现后面跟着的吴七,一直走到李寡妇家的一扇窗户边,然后站在窗户边鼓捣了半天。吴七躲在后面,没看清苏锦鸿在干什么,不过倒看清了回过身的苏锦鸿衣服平平的,里面的东西不见了。吴七猜他把东西从窗户里放到了李寡妇家里。不由大为好奇。   此时的吴七很想知道苏锦鸿放得究竟是什么东西。于是等苏锦鸿一走,顾不行跟踪,抬脚就窜到床前,慢慢推开窗户。   “啊,大婶子,吴七在窗外偷看你!”突然,一声尖锐的童音响起,吓得吴七一慌,错手把本来只开了一条小缝的窗户一下子全推开了。   里屋的李寡妇正把上衣掀起,猝然听到自家侄子李勇的叫声已是一惊,紧接着与推开窗户的吴七面对面。不禁大为羞恼,顾不得别的,一把揪住吴七头上的头发,狠狠摁在窗台上,顺手捞起旁边的擀面杖就开始猛敲,一边下狠劲儿打,一边大声叫骂,很快就吸引了很多人围观。   这时李勇的爸爸李富强听说嫂子被人偷看,一股血直冲脑门。   李富强父母早亡,与哥哥李富国相依为命。李富国比他大十岁,辛辛苦苦的拉扯大幼弟,两人的感情更像父子。李寡妇原名李秋霞,嫁给李富国后对李富强也跟自己亲弟弟一样。可惜,好人不长命,李富强十八岁的时候李富国得疾病去世了,只留下一个六岁的儿子。   李秋霞哭过之后,也没闹改嫁,尽心尽力抚养儿子,照顾小叔子。过了几年,又给李富强张罗了一门亲事。   李富强的妻子勤劳贤惠,现在又有了两个儿子,日子过得也不错,这些都是哥哥嫂嫂的恩德,对他们的感情也是如父如母。陡然听到嫂子被村里的闲人偷看,恨不得拿刀剁了他。   立马抄过家里的菜刀就冲了出去,慌得李富强的妻子蔡兰连忙跟了出去。   李富强远远看到嫂子门前围了一圈人,知道事情假不了。本来寡妇门前就是非多,自己的嫂子这么好的人,估计名声也被那个畜生糟蹋了,更加怒气攻心。大声骂着就冲到人群里。   围着的都是村里人,乡里乡亲的,每个人是怎样的,这么多年心里也是有谱的。说实话,李寡妇真的很贤惠,且不说独自抚养儿子,又帮自家小叔子成家立业,就是平时乡里乡亲的有点啥事,也是很热心的帮忙,为人又大方。今天碰到这样的事儿,确实可恨!都恨不得上去踹两脚,吐几口唾沫。   现在看到李富强拿着菜刀,闹出人命就不好了。立马就有两个健壮的男人帮忙拦着。   旁边的人也跟着劝:“别拿刀啊,使劲揍一顿得了,见了血可就变成没理的了!”   李富强现在哪里听得进去,还卯着劲儿往里冲。吴七吓傻了,一个劲儿的发抖,不停地告饶:“大兄弟,别,都是误会,误会!”   “误会?欺负我们孤儿寡母没人依靠啊!你个杀千刀的,不得好死,干这样的龌龊事,我怎么对得起地下的那口子啊!”李寡妇想到这么多年来吃过的苦,不禁心里一痛,眼泪再也忍不住了。   李富强看到嫂子哭,心里也难受啊,再想到早早撇下嫂子的哥哥,看着缩成一团的吴七,更加拼命地想要挣脱众人,拿刀砍了那个混蛋!   苏锦书看着眼睛血红的李富强,有点着急,李富强是个好人,她可不想让他因为这个人渣而坐牢。再说,吴七虽然很可恶,但是苏锦书并没有想过让他因此而送命。眼看众人都快拉不住暴走的李富强。苏锦书扯扯李寡妇的衣服,清亮的声音响起:“李大婶婶,你快让富强叔放下刀,伤了人要坐牢的。”   李寡妇本来还沉浸在伤心中,突然听到苏锦书的声音,心里一咯噔,是啊,小叔子有这个心替自己出头就不错了,可不能让他为这个王八蛋陪上自己。她知道小叔子平时很敬重自己,立即开口道:“富强啊,别用刀,见了血,你得坐牢的,让我怎么面对你大哥啊!”   李富强听到嫂子的话,发热的脑袋稍稍冷静了一下,想着也是,于是把刀一丢,卷起袖子,抡起胳膊就冲上去揍吴七。这时候众人见危机解除,也就意思意思的嘴上劝解两句,倒不怎么扯了,更有甚者,也混上去踹几脚,这样的人渣,不揣对不起自己!   几个小孩子也跑上去凑热闹,其中包括苏锦鸿,他可是使劲儿的踹了好几脚!   过了一会儿,村长也来了,赶紧让人拉开李富强,此时的吴七蜷在地上直哼哼,鼻青脸肿,甚是凄惨。   村长在来的路上已经大概了解了一些原因,不过现在大家伙儿的都在,决定还是再问一遍,免得以后有什么事有扯不清。   斜着眼瞟了地上的吴七一眼,心里甚为鄙视。这个吴七平日里就游手好闲,没几个人看得起。   招来在场的几个人开始审问,大体上没什么出入。原来吴七趴在窗户那儿的时候,李勇正准备给李寡妇送鱼。路上碰到苏锦鸿说是要去李寡妇家找妹妹,两个人便结伴而行。一来就看到吴七趴在窗户那儿。   李勇疑惑道:“他在干嘛呢?”   苏锦鸿回答:“不是在偷看李大婶洗澡吧?”   李勇一听,大怒,想都不想就大吼一声,接下来就是吴七被抓住了……   然后李寡妇开始叙述。早上吃过饭不久,苏锦书就过来玩了。李寡妇在纳鞋底,苏锦书围着看。李寡妇很喜欢她,一边纳鞋底一边逗着她说话。坐了一会儿突然觉得背上痒痒的,就让苏锦书帮忙看看是不是有什么东西。想着窗户那儿亮堂一点,就移到窗户边,刚把上衣掀起来吴七就推开了窗户。不过说到这里的时候,苏锦书做了一点小小的变动,把“上衣掀起”改成了“正准备掀衣服”就发现了吴七。   苏锦书虽然利用了李寡妇,但并不想她受到伤害。做这样一个小小的改动,起码能保住她的名声,更何况她一个三岁小孩儿说的话,大家都不会怀疑,这样李寡妇也不用受什么流言蜚语的影响。   李寡妇听完苏锦书的话,飞快的扫了她一眼,稍稍想了想,这样对自己来说比较好。就不知道苏锦书是无意识地这样说呢,还是有意识的帮自己,不过想来这么小的娃儿,应该没那么多心思吧!但总得来说,自己还是挺感激她的。从此以后,李寡妇更喜欢苏锦书了。   审问完了,大家基本上都清楚了前因后果,看着吴七就更加厌恶。吴七躺在地上,嘴巴不知道被谁揍歪了,哆嗦着抖动了几下,最终也没说什么。事情就这样结束了。   吴七挣扎着爬回家,几天都没敢出门。过了几天他儿子回来看他,也被村里人指指点点,等明白了原因,不禁又是羞愧又是恼怒。可不管怎么说,都是自己的亲老子,连忙把吴七接走了。后来他儿子又回来过两次,处理家里的田地和房子,每次都是匆匆来匆匆去,而吴七再也没回来过。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事情弄清楚了,村长就让大家都散了,苏锦书和苏锦鸿也手牵着手回家,不过两个人脸上的笑容怎么也遮不住,心里的恶气总算出了出来,苏锦鸿看到吴七的惨样,心里最后的一丝恐惧也烟消云散了。看着身边小小个子的妹妹,心里又是佩服又是自豪,佩服妹妹小小人儿竟能想出这样的主意,又自豪这聪明的小小人儿是自己的妹妹。   其实,昨天晚上苏锦书确定以后的目标是保护家人后,就开始琢磨着报复吴七,顺便除掉哥哥心理的阴影。左思右想,想起了白天去找哥哥时,曾路过李寡妇的窗前,她家的窗户比较矮,也没怎么关严实,苏锦书路过时无意中抬头,看到李寡妇在窗前纳鞋底,于是有了灵感。   第二天就和哥哥商量后分工合作,由哥哥去把吴七引过去,自己去李寡妇家想办法让她发现吴七,误会他在偷看她。其实苏锦鸿怀里什么都没有,只是故意把衣服弄得很鼓,做出里面装着东西的样子,然后在窗台那儿趴了一会儿其实是给里屋的苏锦书传递信号,回转身把衣服抹平,做出把东西塞到窗户里的假象。   吴七整日里游手好闲,所以性格上会比较好奇,这样很容易因他上钩。苏锦鸿功成身退后本来准备走远一点,等事发后再来看好戏的,谁知道半路上碰到李勇,就改变主意跟他一起过来,事实上他还是有点不放心妹妹。正好李勇问出那样一个问题,苏锦鸿灵机一动,出声误导他,李勇虽然只有十岁,但长得人高马大,声音洪亮,怒急之下大吼一声,事情一下子就闹大了。   再说苏锦书,跟哥哥分开后就跑到李寡妇家玩了。当时李寡妇已经吃完早饭,地里也没什么活要干,就准备纳鞋底儿。   看到苏锦书来了,就招呼她到她身边玩。反正农村的小孩儿经常到处串门,大家也不会奇怪。苏锦书就站在李寡妇身边看她纳鞋底,顺便发挥自己嘴甜的功夫把她好一顿夸奖,李寡妇乐得不得了。   苏锦书一直密切注意着窗户,看到苏锦鸿出现知道时机快到了,等他一离开就用手里早先准备的松针轻轻戳了几下李寡妇的背。夏天的衣服很薄,李寡妇感到痒,苏锦书就提出帮她看看是不是衣服上有什么东西,然后吴七就撞上来了……估计没人会想到,一个五十多岁的人会载到两个小毛孩儿身上。 第 4 章       这件事结束后,苏锦书又发掘了一个新的事业——给小妹妹进行启蒙教育。   苏昊天和柳云琴都比较宠孩子,虽然是农村的小孩儿,但很少让他们干活,前世的苏锦书直到上小学四年级还分不清稻谷和麦子,这在农村来说是很不可思议的。更何况现在两个小孩儿都那么小,一个三岁,一个五岁,只要他们每天乖乖吃饭,不调皮捣蛋,夫妻俩就满足了。   事实上,现在两个小家伙更好照顾了。苏锦书虽然只有三岁,可是已经学着自己洗澡了,苏锦鸿四岁多的时候也学着自己洗澡了。吃饭、穿衣这些小事也不用大人帮忙,每天按时做好饭就行,真是比谁家的孩子都省心。   两个小家伙也不跑出去玩了,成天在家陪着小女儿,逗她玩,除了力气小,不会换尿片,连给小女儿喂奶粉的工作都接管了,柳云琴过得无比顺心。   最近两个小家伙总是围着小女儿逗她叫“哥哥”“姐姐”,不停地跟她说话,有一次柳云琴凑过去听了一下,发现苏锦书正在给小女儿讲故事。不禁一乐,说道:“妹妹这么小,听不懂啊!”   苏锦书撇撇小嘴,反驳道:“才不呢,妹妹听得懂,每次我讲故事的时候,她的眼睛都一眨不眨的盯着我!”   “呵呵,她是在想:咦,这个小姐姐怎么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好吵啊!”柳云琴看着女儿可爱的小模样,忍不住逗她。   “哼,妈妈瞎说!才不是呢!我每天跟妹妹说话,妹妹就能早点讲话了!”苏锦书明知道妈妈是在逗自己,可还是忍不住回嘴。不禁心里大叹:唉,难道自己已经退步到真的跟个三岁小孩儿一样较真了吗?   苏锦鸿看着妹妹着急的样子,不禁也急了,立马帮腔:“对,妈妈瞎说。我们不管妈妈,等到时候妹妹只会叫哥哥姐姐,不叫妈妈的时候,妈妈就急了。”   “呵呵!”柳云琴看着儿女的样子,不禁乐了。遂不再管他们,继续去做事了。   苏锦书看着哥哥这么护着自己,心里很开心。不过哥哥最近都没有出去玩,一直围着自己转,这样不太好,以后不好与人相处。再说,男孩子老是跟女生一起玩,对性格会产生影响的。   嗯,哥哥十月份就六岁了,应该上学的。那时国家规定七岁开始上小学,所以苏昊天准备明年再送苏锦鸿去学校。虽然现在是9月份,学校已经开学了,但是现在去学校也不算晚。   苏锦书想爸爸那么疼我们,如果说要去学校肯定不会反对的,如今看来只要苏锦鸿愿意去上学就行了。   于是,苏锦书顺着苏锦鸿的话说道:“嗯,哥哥说得对,我们还要给妹妹讲故事。可是,可是我听过的故事都讲完了,我还想听新故事怎么办?哥哥给我讲新故事好不好?”   苏锦书眼睛睁得大大的,一眨不眨的瞅着苏锦鸿,眼里似乎跳着几个字“哥哥给我讲故事”。苏锦鸿很想答应妹妹,“可是哥哥不知道新故事啊!”   “哥哥看书啊,书上有新故事!”苏锦书再接再厉。   苏锦鸿嘴巴轻轻动了两下,他很想说话,可是他不好意思说他不认识字,他觉得这样会让自己在妹妹面前丢脸,嗯,也许……   苏锦书一向认为自己的哥哥是很聪明的人,也没想过一下子就达成目的,正好小妹妹动了两下,她就顺势去跟妹妹玩了,想着反正先在哥哥心里打个印子就行了。   苏锦书不会想到自己对苏锦鸿的影响已经很大了,所以第二天早上吃饭的时候在饭桌上听到苏锦鸿让爸爸送他去学校读书,嘴巴张得可以装个鸡蛋,把大家都逗乐了。   苏昊天很好奇儿子会提出这样的想法,毕竟现在已经过了入学时间,而且最近看到儿子在家里玩得很开心,并不是没有伙伴觉得无聊才去学校的。   儿子想早点入学,苏昊天并不反对,对他也不希望儿子只是一时兴起,没几天就厌倦了,这样对他以后的影响也不好。何况,农村的孩子野惯了,没几个是自愿去学校受老师管制的。所以,他觉得有必要搞清楚儿子的动机。   苏锦鸿也没想隐瞒,直接说道:“我要去学校认字,以后给妹妹们读故事书!”   苏锦书心里真的很感动,哥哥对自己真的太好了。   这个理由也让苏昊天和柳云琴很惊讶,没想到儿子竟然是这样的打算。不管怎么说,也算是好的吧!   苏昊天又问道:“上学了要听老师的话,还要好好学习,你能坚持吗?”   苏锦鸿神情变得严肃:“能,我会好好学习,给妹妹们做榜样的!”   “嗯。”苏昊天点点头,觉得儿子长大了不少。   那时候的学费要十几块钱,在当时也不算是一笔小数目,不过也不是拿不出来。前段时间承包鱼塘的事情已经解决了。这几天正准备把这个野生鱼塘里的鱼清理一下,该卖的卖掉,再购进一些生长快的鱼苗。这两天就辛苦一点,尽早解决就送儿子去学校吧。柳云琴对儿子的要求也没怎么反对,毕竟孩子喜欢读书是好事。   接下来的几天,家里又忙碌起来了。   苏锦书想起小时候是没有入学考试的,一般都是老师当场让孩子数一百个数,数完就可以入学了。   想着这个,苏锦书抽空问了一下哥哥:“哥哥,你教我数一百个数,好不好?”   “好啊!”苏锦鸿没有半点犹豫点头答应了,然后流利的数万一百个数。苏锦书看着哥哥游刃有余的样子,松了一口气,看来是难不倒哥哥了。   几天之后的一个晚上,苏昊天把一切都解决了,宣布第二天送苏锦鸿去学校。   第二天早上,苏锦书早早就起床,目送爸爸带着哥哥去学校。   苏昊天找到学校的吴主任,先递上一根烟,然后说明来意。吴主任以前是苏昊天母亲的同事,彼此有些交情,就提出先看看孩子的程度,毕竟学校已经开学快两个月了。   吴主任看到苏锦鸿的第一眼,就对他印象很好。首先,他的长相自不必说,相比农村里成天在外面野的小孩儿,皮肤白皙,五官清朗,一看就让人觉得舒服。虽然家里穷,孩子们穿得都是旧衣服,但柳云琴都打理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也不像其它孩子那样脏乱,吴主任看完,不自觉在心里点了点头。   再说这孩子看到老师,微微点头,目光平和坦然,并不躲闪,站在那里自有一种不同于常人的气度。心里又赞了一声。   考完惯例的一百个数字后,吴主任又灵机一动问了几个个位数的加减法,苏锦鸿也很快就答出来了。此时,吴主任已经面带笑容了,直接拍板让苏昊天去交学费,自己亲自送苏锦鸿去教室上课。   苏昊天看着自家儿子的表演,很是自豪,吴主任的行动也让他很有面子,交代了苏锦鸿几句就去学校交学费了。   回到家里跟柳云琴说了当时的情形,苏锦书也挤在旁边听着。柳云琴很高兴,儿子聪明当父母的自然与有荣焉。苏锦书也放心了,又去接着逗小妹妹说话。   等快到放学的时候,苏锦书就着急的催爸爸去学校接哥哥。   苏昊天一把抱起女儿,点点她可爱的小鼻子,宠溺道:“好,我的乖锦锦,爸爸这就去接哥哥。”   说完跟柳云琴说了一声就准备走了,突然发现裤腿被扯住了,回头一看,女儿的小手揪着自己的裤子,小脸上挂着明显讨好的笑容,两眼亮晶晶地:“爸爸,我也想跟你去接哥哥。”   苏昊天看着女儿可爱的模样,立刻答应了,又一把抱起女儿:“好,锦锦跟爸爸去接哥哥回家。”   到了学校,还没下课,苏昊天就跟女儿站在离教室不远的地方等着。   吴主任本来准备回家吃饭的,不经意间看到苏昊天和一个小女孩儿,于是上前打招呼,“哟,来接苏锦鸿回家?”   “是啊,第一天上课,怕他不熟悉,就来接他。再说,我们家小公主一直催着呢,不来能行吗?”苏昊天笑着打趣女儿。   吴主任顺着苏昊天的眼光也看到了眼前的小女孩儿。嗯,本来以为苏锦鸿长得够出色了,没想到他的妹妹长相更俊啊。最特别的是一双杏眼,流光溢彩,看着就是个聪明的主,苏昊天真是好运气!   苏锦书对小学的老师已经没什么印象了,不过今天听爸爸说,哥哥上学找得是这个老师,听说还是个主任,想着跟老师打好关系,对哥哥也是挺好的,起码不怕被别的学生欺负。   发现这个老师正在打量自己,好像印象还不错,遂甜甜地笑道:“老师好!”   吴主任一怔,唔,真是个聪明有礼貌的孩子,这才三岁吧,想着以后也该跟他哥哥一样聪明吧!   于是脸上也带了和蔼的微笑,“嗯,你好。小朋友叫什么名字?今年几岁了?”   苏锦书心里暗笑,这样好像拐骗幼童的怪蜀黍哦。可是面上还是无比天真可爱的微笑,声音清亮地回答:“我叫苏锦书,今年三岁了,我哥哥叫苏锦鸿,今天在红星小学上一年级。”   吴主任心里更是惊讶,三岁的小孩儿不怕老师,口齿清晰流利,不仅回答了自己的问题,还顺便介绍了哥哥,真是不一般的小孩儿啊!苏昊天当年也是很聪明的学生,没想到他的子女更甚,心里不禁对苏家兄妹另眼相看。   “嗯,真聪明!以后也来红星小学上学好吗?”吴主任是真心喜欢这个聪明可爱的小女孩儿。   “好啊,以后跟哥哥一起上学,老师教我!”苏锦书声音甜甜的,带着微微的撒娇声,很是可爱。吴主任心里又多了一层欢喜。   正在这时,放学铃响了,吴主任想着这父女两还要去接人,说了两句就散了。   吴主任一走,苏锦书就朝苏昊天眨眨眼睛,“爸爸,我聪明吧!老师对我印象很好哦,以后哥哥不会被人随便欺负的吧!”   苏昊天一直看着女儿和吴主任的互动,心里也多少猜到了一点宝贝女儿的小心思,如今女儿还来邀功,不禁乐了,捏捏她的小鼻子:“是啊,锦锦最聪明了!咱们现在去找哥哥吧!”   “好!”苏锦书大声道。   学校里的小萝卜头还真不少,苏锦书转着小脑袋四处张望,嗯,来接孩子的家长也挺多的。   苏锦鸿不知道爸爸会不会来接自己,不过,来的路他已经记熟了,回去是没有问题的。小熊也在班上,两人已经约好放学后一起回家。小熊是同村的小伙伴,大名叫杨奇,今年七岁。   苏锦鸿刚走出教室,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不禁觉得奇怪,妹妹怎么会来学校呢?抬头四处看了看,呀,那个坐在爸爸肩膀上,拼命向自己挥手的小丫头不就是锦锦吗?   没想到妹妹会来接自己,心里一乐,顾不得身后的小熊,拔腿就冲向爸爸了。   苏锦书看到哥哥跑过来,着急的挥舞着胖乎乎的小手,嚷道:“爸爸,爸爸,快放我下来,我看到哥哥了!”   苏昊天作出哀怨的表情:“好好好,放你下来,锦锦是有了哥哥就不要爸爸了!”   苏锦书才不管爸爸在这儿耍宝呢,一落地就冲向哥哥,苏锦鸿接住像炮弹一样冲过来的小丫头,抱起来转了一个圈。旁边的人看着这俩兄妹搞得像红军胜利会师一样,不禁也乐了。   看看,俩孩子长得可真俊,感情还这么好,不少家长心里都羡慕得不得了。   小熊气喘吁吁的跑过来,扶着腰喘气:“我……我说,至于吗……才半天没……没见面吧!”   “切,要你管!”兄妹俩异口同声地鄙视他。   小熊摸摸鼻子,讪讪地不说话了。   苏昊天走过来摸摸小熊的头,笑道:“小熊是哥哥,以后要照顾我们家锦鸿啊!”   小熊听了苏昊天的话,心里涌起一股自豪感,不自觉挺挺自己的小胸脯:不错,自己比苏锦鸿大,以后得做表率了。   兄妹俩听完,齐齐撇撇嘴,倒也没反驳。   苏昊天看到兄妹俩的小动作,心里又是一乐,真不愧是兄妹啊!   回家的路上,小熊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不时回头眉飞色舞的讲着今天课堂上的趣事。   苏锦鸿晚入学一个多月,班上的同学都蛮好奇,就连班主任戴老师心里也直打鼓。那时候农村的家长对教育普遍不怎么重视,小孩子尤其难教。这晚了一个多月才上学,基础太差是要拖班上的后腿的!   不过人是吴主任亲自送来的,也不好驳了他的面子,想着,大不了课余花点时间给他补补吧,从外表上看也不是个笨孩子啊。   打定主意,戴老师也略略放心了些。现在看来,得先看看他的学习程度。   戴老师教数学,上午有两节课。第一节课一直在讲课,没点同学回答问题。戴老师讲课的时候,一直用眼角的余光观察苏锦鸿,发现他一直听得很认真,两眼亮晶晶地盯着黑板,旁边的同学跟他讲话也没注意。   戴老师在心里点点头,刚入学的小孩子能集中注意力听讲就很不错了,这样不怕学不好的。   等到第二节课上课,戴老师就开始点同学回答问题。本来也没打算点苏锦鸿,可是每次他提问的时候,苏锦鸿总是眼睛亮闪闪地盯着他,满脸都写着“我知道”“我知道”。戴老师被这“热情”的目光盯得头皮发麻,想着就算答错了也没什么关系,就对苏锦鸿点点头:“苏锦鸿,你知道5+3=?”   苏锦鸿迅速站起来,响亮的答道:“8!”   “嗯,回答正确!”戴老师没想到苏锦鸿不仅答对了,而且回答的这么迅速,很满意地点头让他坐下。   班上响起低低的议论声,不少同学心里都对这个新来的学生另眼相看。   “安静!苏锦鸿同学听课很认真,大家要向他学习。”戴老师又趁机表扬了苏锦鸿一番。   而苏锦鸿对戴老师的表扬没多大感觉,反正他这么积极地回答问题,不过是想着回去可以在锦锦面前夸耀一番,锦锦一定会更加崇拜哥哥的!想着这个,心里就觉得很开心。   小熊是个很活泼的男孩,成天在外面跑,所以晒得黑黢黢的,不过他长得很讨喜,眼睛圆圆,眉毛粗粗,说话的时候,嘴巴不停地张张合合,很是可爱。   小熊像说相声一样,活灵活现的表现着课堂上发生的事,听着的三个人各有心思。苏昊天感觉很自豪,儿子真给自己长脸;苏锦书对哥哥很佩服,毕竟哥哥是个货真价实的不到六岁的小孩子,平时爸爸妈妈也没有刻意对他进行学前辅导,懂得这么多,真的是很聪明了;而苏锦鸿则有点嫌小熊多嘴,真是的,要是由自己讲给妹妹听该多好啊!不过,看着听完小熊的话后,一直用敬佩的眼光瞅着自己的锦锦,心里还是挺满意的。    第 5 章       记得以前写作文的时候,很多人都喜欢用“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苏锦书不得不感慨时光飞逝啊,转眼间,重生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三个月了。   刚来的时候还是八月底,天气炎热的让人透不过气来,现在都已经到十二月份了。   苏昊天整天为鱼塘里的鱼忙碌,进入十月份,地里就没什么活了,柳云琴这段时间一直忙着给丈夫孩子打毛衣、做棉鞋。   苏锦鸿在学校里生活得如鱼得水,不仅深受老师的宠爱,还交了几个不错的朋友,都是附近村里的小孩儿,偶尔还会互相串串门,待在家里的时间大大减少。   哥哥陪自己的时间变少了,苏锦书的心里是有一些失落的。重生这么奇怪的事,发生在谁身上都不可能毫无影响,再怎么装着坦然,心里还是会恐慌。那时候是哥哥一直陪着自己,才慢慢安下心来,对哥哥的感情自然就更深一些,或者可以称之为依赖吧。   可是,引导着把哥哥送到学校的不也是自己么?苏锦书轻轻叹口气,有些无奈。其实心里也是清楚地,不可能一直依赖一个人,何况现在每天都能见面,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后分开的时间也许会更长,总要慢慢适应的。   苏锦书有个很大的特点,她的内心很强大,不管碰到什么不顺心的事,不管花多少时间,她总能自我开解。这样的人不善于表达感情,有事情总喜欢装在心里,喜欢靠自己解决,因此如果钻入牛角尖,可能会很麻烦。所幸,苏锦书性格上还很乐观,凡事总会尽可能往好的方向想,前世爸爸病危的时候她也一直坚信着一切都会好起来,让精神极度紧张的妈妈也对爸爸的康复充满希望,果然最后爸爸度过了危险期。   所以,虽然在察觉哥哥陪自己的时间越来越少后,苏锦书有过短暂的郁闷,但很快就释然了,转而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教妹妹说话的行动中。   每天吃完饭,苏锦书就会拖个小凳子到妹妹的摇篮旁边,然后哼哧哼哧的爬到凳子上坐好,开始逗妹妹讲话。旁边有人的时候,苏锦书就开始絮絮叨叨讲今天爸爸干了什么,妈妈在干什么,哥哥又去学校了什么的,巴拉巴拉一大堆。   这大概是苏锦书一生中话最多的时候,长大了的苏锦书愈来愈懒散,在陌生人面前话很少,不了解的人通常都会觉得她待人礼貌而疏离,不易亲近。即使在熟人面前,苏锦书大多数时候也只是面带微笑,静静地听别人讲话,很少参与其中。有时候柳云琴会略带担心的跟苏昊天说:“咦,锦锦小时候不是这样的啊,怎么现在话越来越少了?”   苏昊天看着那个舒服地窝在沙发上,单手撑着脑袋,懒懒的翻动书页的清丽女子,面上不自觉地浮现着宠溺和自豪:“女孩子长大了,变得文静了吗!”一副妻子有点杞人忧天的表情。而听到父母对话的苏锦书,也仅仅是轻轻勾一勾嘴角罢了。   当然,前面说苏锦书在有人在场时,会唠叨的像个更年期的大妈,净说些家长里短的琐事,不过是为了不让别人看出她内在的与众不同的灵魂罢了。毕竟,二十二岁和三岁是有很大很大的差别的。而家里只有她跟还是小婴儿的妹妹时,苏锦书就会给妹妹进行学前启蒙,讲述各种各样的童话故事。每当那个时候,苏锦琳就会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姐姐,脸上的表情很认真,好像真的在听姐姐讲故事。   这样的情形一直持续到苏锦书五岁时去姥姥家常住之前。那时候苏锦琳已经两岁了,说话利索,是个很古灵精怪的可爱小孩。   不过再怎么聪明,也不可能真的听懂苏锦书讲的故事。以至于在苏锦琳说话越来越流利后,嘴巴里会时不时的蹦出“小红帽”“巫婆”等等奇怪的词语。如果有人问她什么意思,她就会歪着小脑袋,皱着眉头,似乎在认真思考,然后疑惑的摇摇头,表情可爱到不行,惹得那些阿姨大婶两眼放光,总忍不住把她抱起来狠狠的亲几口。   柳云琴在忙完家务之后,很喜欢搬张凳子坐在院子里打毛衣,两个女儿也在院子里玩。大女儿总是对着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儿说话,还说这样可以让妹妹以后更聪明。   奇怪的理论,不过小孩子坚持,就让她去吧,柳云琴想,而且女儿的声音软软糯糯的,一点儿都不吵,听着很舒服,柳云琴也渐渐习惯了伴随着女儿轻软的声音做事,心里很安宁。   这是一个阳光很好的午后,太阳晒在身上懒洋洋的,驱散了冬天的寒意。柳云琴安顿好两个女儿后,就坐在一边织毛衣。毛衣已经织成了大半,现在还剩半个袖子。这是一件嫩绿色的圆领毛衣,小小的,针法普通,但很匀称,柳云琴的动作熟练,只见细长的针飞快的移动,毛线团一点点变小。   柳云琴想,晚上再花点时间,明天就可以织好了。锦鸿又长高了,以前的毛衣有点小,再说现在孩子在上学,还是穿得体面点比较好。   打毛衣的时候,柳云琴会时不时瞥一眼两个女儿,脸上噙着温柔的笑。呵呵,锦锦又在逗妹妹了,真可爱!   “锦锦,你每天跟妹妹说话,妹妹什么时候叫你‘姐姐’啊?”柳云琴是个脾气温和的女人,但有着跟苏昊天一样的恶趣味,很喜欢逗弄自家孩子。   苏锦书有些黑线,记得以前的妈妈不是这样的,虽然一样的温柔,但不会像现在这样时不时的逗逗自己和哥哥啊,难道重生之后,妈妈的性格也变了吗?那别的事情也会发生变化吗?   没工夫去想太多,到时候再说吧。不过,看着妈妈脸上的戏谑,苏锦书决定还是满足一下妈妈的恶趣味吧。   遂故意皱着眉头,大声反驳道:“哼,我跟妹妹讲话,妹妹很快就会叫我了。”边说还边挥舞着小拳头,一副不容人质疑的样子,柳云琴不出意料地笑出声。   苏锦书“表演”完,就不再理会无聊的妈妈了,回过头,再接再厉的诱哄妹妹开金口。   “乖,叫‘姐姐’,姐姐以后会很疼你哦!”胖乎乎的小手轻轻握着妹妹更小巧的手,轻轻摇动,语气很像诱拐犯,“来,跟我说:姐姐!姐姐!”   “姐耶……”穿得严严实实的小婴儿,看着眼前这张漂亮的小脸,嘴巴一咧,突然开口道。   “啊!”苏锦书一喜,以前妹妹都只是“啊”“呀”的叫,今天竟然吐出清晰地字了,虽然说得不是“姐姐”,可以够让人惊喜了。   苏锦书兴奋地大喊:“妈妈,妈妈,妹妹喊我了!你快来看啊!”   柳云琴刚刚也听到了,不过不太清楚,听到苏锦书喊她,放下手上的毛衣走过来。   苏锦书对柳云琴说完,也没看她的反应,回过头继续兴奋地哄妹妹,“来,咱们再喊一声:姐姐!”   “姐姐。”小婴儿似乎知道眼前的人儿因为这两个字很开心,脸上的笑容更大了,响亮的重复了一遍。   “哇,真的喊我了,这次没错哦!”苏锦书激动了,这几个月的努力有效果了,而且,妹妹最先喊得不是“爸爸”“妈妈”,是自己哦,太幸福了。扑上去,在妹妹粉嫩嫩的小脸上印上一个大大的口水印子,“唔嘛——”,大叫道:“姐姐太爱你了!”   柳云琴也很惊喜,小女儿才九个月哦,竟然就会喊人了,可惜喊得不是妈妈。   干脆不织毛衣了,专心逗女儿喊“妈妈”,可惜小东西不是乐呵呵的傻笑,就是喊姐姐,要不就依依呀呀,就是不叫“妈妈”,柳云琴心里那个挫败啊!苏锦书则得意得不得了。   晚上全家人吃晚饭就围着小婴儿开始逗着她喊“爸爸”“妈妈”“哥哥”,苏锦书已经成功奠定了在妹妹心中的重要地位,也就不跟那几个眼红的人争了,坐在一边看好戏。   苏昊天、柳云琴和苏锦鸿使劲浑身解数的哄着苏锦琳,可是小家伙就是不买账,没多久,小家伙眼皮子开始打架,小嘴巴慢慢张开形成一个圆,打呵欠的时候嘴里还吐出小泡泡。尽管心里很不愿意,可是看着小家伙要睡觉,三个人还是不情不怨的安静下来。   不过三个人都在心里打定主意,接下来几天要努力让女儿(妹妹)学会喊自己。   苏锦鸿心里更是懊悔得不得了,如果当初自己没有去学校,跟锦锦一起在家里教小妹妹,是不是今天她就会叫“哥哥”了?于是,接下来几天,苏锦鸿每天都磨蹭到快迟到了才去学校,一放学就往家里冲,弄得几个好朋友都以为他家出了什么事。   尽管这样,苏锦琳学会的第二个词并不是“哥哥”,毕竟柳云琴待在家里的时间更长,何况孩子是从母亲肚子里出来的,那种神秘的联系,是很奇特的。而苏昊天的表情很哀怨,因为小女儿最后学会喊“爸爸”,太没面子了!不过自己事情多,没时间在家里陪她玩,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啊!唉,为了全家人五张嘴,这是必要的牺牲啊!   苏锦琳自从开始说话后,全家人都加入到“启蒙老师”的行列中,一有空就抱着她到处转,指着这个念“椅子”,指着那个念“桌子”。苏锦书人小力气小,使把劲儿可以把妹妹抱起来,但要是抱着她到处走就太难了,所以也不跟另外三个人争,反正不管怎么样,小妹妹还是最粘自己的。    第 6 章       “啊,姐姐!”虽然被爸爸抱在怀里,但小家伙看到苏锦书还是眼睛一亮,张开双手就挣扎着要她抱。   “唉,锦锦啊,小不点儿也太黏你了吧!”苏昊天有些吃醋,不过拗不过小女儿,还是乖乖的把她放到苏锦书怀里,然后张开双臂,把两个女儿都揽在怀里。   “呵呵,小不点儿当然最喜欢我了!”苏锦书一个人是抱不动妹妹的,所以乖乖的靠在爸爸怀里,用小手点着妹妹的小鼻子,“小不点儿最喜欢姐姐是不是?”   “姐姐,嘻嘻”苏锦琳不知道姐姐说的什么意思,但是姐姐身上的奶味很香,很好闻,自己喜欢!所以乐呵呵的傻笑着,小手拨弄着姐姐软软的头发。   柳云琴端着菜一进屋子里就看到父女三个抱在一起,笑道:“吃饭啦!”四处看了看,又问:“锦鸿呢?不是放学了吗?”   “啊,刚刚发现小熊的作业本在他书包里,给他送过去了,说一会儿就回来。”苏昊天说。   “哦,那我们等他回来再吃吧,我先去拿碗筷。”柳云琴把菜放在桌子上,转身去了厨房。   “我帮你。”苏昊天把苏锦琳放到她的专用小椅子上,又把她的衣服包紧了点,就去厨房端菜了。   “我回来啦!”苏锦鸿刚进院子就大喊了一声,话音未落,人已经冲进了屋里,手撑在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额上还渗出了汗。   “真是的,跑什么啊?一出汗,很容易感冒的!下次别这样啊!”柳云琴放下手里的饭盆,左手拉过苏锦鸿,右手抓起一块干毛巾,伸到他的衣服里,把背上的汗都擦掉了。   “嗯。”苏锦鸿点点头,乖乖站着不动,让妈妈给自己擦汗。   “好了,吃饭吧!”柳云琴把毛巾顺手丢到旁边一张椅子上,轻拍一下苏锦鸿的屁股,赶他去吃饭。   苏昊天把饭都盛好了,苏锦书已经乖乖坐在椅子上。柳云琴把苏锦琳抱到腿上坐好,用小勺子喂她吃米糊糊。   苏锦琳现在已经可以吃一些煮的很细碎的食物。米糊是把阴米炒熟,再用磨子磨成粉,吃的时候加水调成的,很是方便。   柳云琴慢慢的喂着苏锦琳,趁空隙的时候吃上一口饭,四个人边吃边聊天。   “日子过得真快啊,这都进腊月了。”柳云琴感叹。   “妈妈,快过年了是吧?”苏锦鸿想着过年有很多好吃的,不觉有些兴奋。   “嗯,快过年了。现在得慢慢办年货了。”说到这里,柳云琴有些发愁。   苏昊天一直认为种田没有出路,也不耐烦一年四季蹲在几块泥巴地里下功夫,结果还入不敷出。所以今年没种地,把村里分的大部分地都让给了同村几家关系比较好的农户。   那时候农业税还没取消,种地也是有风险的,年成不好的时候不仅没有收入,还得欠账。因此,苏昊天跟那几家讲好,地给了他们就是给了,也不要别的什么,只是种了地也要负责交上那块田地的税就好。农村人实诚,口头上谈妥了就行,也不用担心赖账啥的。反正村子就这么大,哪家有点什么事,大半个村的人都知道,如果真有人不守信用,全村人的唾沫星子就能把他给淹死!   既然没地种,那就得找别的门路了,一大家子人吃饭,也是很大一笔支出啊!   在农村种地是主业,既然不想搞主业,那就得想办法从副业上想路子。苏昊天的高中学历在当时还是很少见的,更何况他本来就是个头脑灵活的人。仔细想了想,又跟柳云琴好好商量了几天,决定搞养殖业。   家里地方不大,不方便养猪,鸡倒是可以。年初养了两百只鸡,不到一年就都长到两三斤重,卖了个好价钱,收入还不错。不过苏昊天想承包村里的一个野生鱼塘,卖鸡的钱全部贴上都不够,家里还等着米下锅。认真想了几天,咬咬牙从信用社贷了一大笔钱,决定大干一场。   承包鱼塘的合同签好后,苏昊天迅速处理了池塘里的野生鱼,有了一笔不错的进项,但还是远远比不上贷款。反正没打算立即还清贷款,苏昊天也不急,从鱼苗贩子那儿购进了几千尾生长快速的鲢鱼、鲫鱼等鱼种放养到鱼塘里。又请人在鱼塘边用红砖水泥建了一排猪圈。   苏家没有田地,猪粪就没用处了,苏昊天听过别的地方有人这样“套养”,把猪粪排到池塘里养鱼,废物利用,觉得可行,就想试验一下。   猪圈建好了,就得有人在那儿守着,不然被人偷了那损失就大了。   那个鱼塘以前虽然没人承包,但毕竟是公家的财产,打渔的季节,村里也会派人去照看。照看的话,得有个地方住啊,村里又花了点钱在池塘边用大块的水泥砖搭了两间房,大点儿的住人,小点儿的做厨房,虽然分了个大小,实际上面积都挺小的。   苏昊天想把全家都搬过去,这样五个人住的话就太小了,十平米都不到。反正手里的贷款还有剩余,干脆在大点的房间旁边又加了一间,前后跟以前的房间平齐,只拉宽了点。现在房子基本上可以住人了,苏昊天跟柳云琴商量后,决定过了年再搬,反正猪崽也是要等着明年再去买的。   把这些事都弄妥了,贷款还有点剩余,过个好年是没问题的。可柳云琴毕竟是个女人,考虑的东西总要多些,虽说现在手头不紧,但那么大一笔债务压在身上,难免就会有各种担忧,心里总是不安稳的,有钱也不敢随便花,总想着能省就省。   苏昊天一看柳云琴脸上的愁云就知道她在担心什么,给她夹了一筷子烧土豆,安慰道:“别担心,日子总是这样过的。现在手头还有点钱,你就大胆用,横竖年都是要过的,不如安下心来过个好年!明年咱俩多辛苦点儿,把贷款还了,日子也会慢慢好起来的。快吃吧,别想太多!”   柳云琴想着:“也是,反正都到这份儿上了,担心也没用,还不如顺其自然。农村有句土话,有钱没钱,好好过年。还是不操心了,好好过个年得了。”   遂点点头,转头开始问苏锦鸿什么时候放寒假,期末考试怎么样等等,话题渐渐转到别的地方。   苏锦书貌似在专心致志的吃饭,实际上一直竖着耳朵听爸爸妈妈聊天。虽然他们说得不清楚,不过苏锦书倒是都听懂了,毕竟家里最近几个月发生的事她都看在眼里。   苏锦书记得在前世,爸爸就是从养猪、养鱼开始创业的,虽然后来负债累累,但是一开始是很成功的,还作为养殖专业户上过当地的电视台。所以,苏锦书现在一点都不担心,起码最近几年家里的经济状况会越来越好。等到时候再想办法不让爸爸走弯路吧,何况自己年龄还太小,就算想做什么也会觉得力不从心啊。   打定主意,苏锦书也就不再理这事了。专心想着快过年了,心里还是蛮期待的。说实话,苏锦书重生之前的那几年,已经越来越不期待过年了,因为年味越来越淡。现在重新变成小孩子,对过年也变得比较期盼了。   人忙起来,日子就过得特别快,转眼都到腊月二十二了。   家里的卫生基本上都打扫完了,厨房准备吃过年饭再清理。今天天未亮苏昊天就挑着两桶泡好的黄豆去豆腐坊做豆腐了,等豆腐做好拿回来晾几天就可以做炸豆腐块和豆腐圆子,这是当地家家户户过年必做的东西。   冬天的早晨很冷,苏锦书越来越不愿意早起,即使醒了,也要赖到日上三竿才不情不怨的从被窝里爬起来。苏锦鸿放寒假后也开始赖床,把两个孩子从床上挖起来成了柳云琴每天必做的一项艰巨任务。   早上八点多,天还很冷,苏锦书和苏锦鸿正在被子里闹着玩,他们已经玩了好一会儿,被子里的热气早跑光了。   院子里传来苏昊天的声音,“咦,俩孩子还没起床?”   柳云琴有些无奈,“是呀,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们起码得到九点多才会起来。”   “啊,可是我给他们带了豆浆,再等就冷了。”苏昊天有点着急。   “没事,冷了我放锅里热热,让他们睡吧,天气确实太冷,冻着就不好了。”抱怨归抱怨,其实柳云琴也是个很疼孩子的主。   听到爸爸妈妈的对话,苏锦鸿和苏锦书对视一眼,异口同声地大声喊道,“爸爸,我们起来了,我们要喝豆浆!”说完,开始“嗖”“嗖”的穿衣服,动作那个迅速啊,让听见声音进屋的柳云琴不觉莞尔,“真是俩个小馋猫!”   穿衣,洗脸,刷牙,速度比平时快了一倍。心满意足的喝着豆浆,苏锦书咂咂小嘴巴,心里感叹:还是这时候的东西好啊,虽然有点涩涩的,但是豆味很浓,闻起来就很香,不像大学里喝的,寡淡的都尝不出豆浆的味道了。   接下来几天,柳云琴和苏昊天一直为过年忙碌着。杀鸡,腌鱼,炸豆腐,采办年货,等等,每天都有事做。   苏锦鸿上学之后,比以前更懂事了。看见爸爸妈妈整天忙碌,就乖乖待在家里陪两个妹妹玩,有时候也拿出纸笔练字。小学一年级的学生还太小,老师没有布置寒假作业,估计就算布置了作业也没几个会真的完成。   虽然苏锦鸿最初上学的目的是为了以后给妹妹讲故事,不过也许他天生就是读书的料,没多久就真正喜欢上了读书,也是学校里极少数的能认真学习的孩子。所以,就算老师没有布置作业,苏锦鸿也坚持每天练习写两页汉字,还把家里的旧书找出来看,虽然有很多字不认识,但这样连蒙带猜,居然常常看得废寝忘食,让村里人唏嘘不已,直叹着“苏家只怕又要出个大学生”。   苏昊天夫妇听了自然很高兴。毕竟能考上大学,在当时看来是很了不起的大事,能光宗耀祖的。再说了,能考上大学的都是公认的很聪明的孩子,有什么比夸孩子聪明更能让家长高兴的吗?   苏昊天学习的时候,苏锦书通常会把妹妹带到一边去玩,不让妹妹吵到哥哥。偶尔她也会在苏锦琳睡着的时候安静地待在苏锦鸿身边看他练字,心里还会偷偷点评:嗯,很整齐的字,一笔一划写得很规整,跟印刷体似的,不过就是写得太慢了。   又一想,现在又没有字帖,哥哥肯定是照着书本上临摹的,能写成这样就很不错了,可是比自己当年强多了。何况,现在笔画写得很到位,以后有机会练字帖,应该也很容易写出一手好字吧!   想到这里,苏锦书就有些羡慕了。前世苏锦书的字就写得很不好看,不知道怎么回事,字体总有点倾斜。苏锦书的耐性也不够好,总想很快完成作业,更不耐烦一笔一划的写,结果有时候字迹潦草的自己都不认识,为此,没少被老师批过。   记得初三的时候,有一次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拿了一张她的试卷,又把其他地方都遮了起来,让她认一个字,结果愣是没认出来。当时苏锦书心里那个惭愧啊,恨不得找个地方把自己藏起来,写得字自己都不认识,也是很了不起得了。之后有一段时间,苏锦书都下意识的认真书写,可没多久就固态萌发了。后来又试了几次临字帖,可都没坚持多久就放弃了,最后所幸自我安慰:反正以后用电脑打字就行,字写得不好也没啥。   其实苏锦书心里很清楚,就算电脑打字很普遍,但能写一手好字也是很重要的,毕竟不可能全部都用电脑打字来代替手写吧。   所以,看到苏锦鸿很认真的练字,苏锦书突然也想练一手好字。而且自己的性格有些浮躁,练字也是培养心性的好途径啊!再说自己年纪还小,现在慢慢修养身心,认真练字,哪怕比别人多花点时间,相信就算成不了大家,起码也能拿出去见人吧!   想到这里,苏锦书就有点按耐不住了,恨不得马上找来纸笔开始练字。苏锦鸿早就注意到妹妹越来越炙热的眼神,再仔细一看,发现她的目光正紧紧盯着自己正在写字的手。   微微笑道,“锦锦看得这么认真,也想学写字吗?”   苏锦书使劲点点头,“嗯!”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撒娇道,“哥哥教我!”   苏锦鸿很开心,毫不犹豫的点头,“好啊!”   他把苏锦书拉到怀里,用双手环住,又从铅笔盒里找出一只削好的铅笔,放在苏锦书手上,用手轻轻握着苏锦书的手,帮她调整好握笔的姿势。   然后两只手一起用力,在苏锦鸿练字的本子上慢慢拉出一个横,苏锦鸿嘴里同时念到,“锦锦,这是一个‘一’字。”   苏锦书见哥哥兴致勃勃,也不好意思反对,只得跟着他一笔一划认真练习。过了好一会儿,苏锦书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在苏锦鸿怀里微微挣扎了几下,嚷道:“哥哥,哥哥,锦锦要自己练!”   苏锦鸿想了想,自己等会儿还要看书,就让妹妹自己写吧。反正她还那么小,估计也就是一时兴起,很快就忘了的。于是同意了,看着她练了一会儿,又叮嘱她千万小心,不要让铅笔伤了眼睛,就把昨天看得那本书找了出来,接着看,很快就投入到书中去了。   苏锦书见哥哥看书去了,松了一口气,心想旁边有个人盯着的感觉真不好受。啊,现在没人看着了,好好练字吧!横竖撇捺,苏锦书一笔一划练得很投入。   不知道过了多久,苏锦鸿总算把那本书看完了。说看完不太确切,其中有好多字苏锦鸿还是不认识,不过大概意思看懂了,是本很有意思的传奇。   揉了揉有些酸疼的脖子,苏锦鸿一抬头,发现妹妹好像还在桌边练字。此时,妹妹笔直的站在小凳子上,身体略微前倾,小手握着长长的铅笔,很认真的写着字。她的小脸上没有一贯甜美的笑容,而是微微有些严肃,不过看起来更可爱了。   苏锦鸿放慢脚步,悄悄走过去,看到妹妹还在练习自己刚刚教她的笔画。可能是力气不够,“横”“竖”都不够直,不过比起最开始的已经好了很多,可见还是有进步的。苏锦鸿见妹妹完全没有发现自己,微微点了下头,心里很满意,看来妹妹挺认真的嘛!   苏锦鸿原本以为苏锦书只是一时兴起,就算这次兴趣比较大,顶多也只是多玩一阵子,也就没怎么关注。直到开学的时候发现自己的铅笔和本子都少了,苏锦鸿才知道妹妹竟然一直在坚持练字。翻出她刚刚写好的字,比起上次看到的又进步了不少。苏锦鸿这次相信自己不到四岁的小妹妹对写字很有兴趣。跟爸爸妈妈说了这件事,争取了他们的同意后,苏锦鸿开始了每天和妹妹一起练习写字的日子。    第 7 章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目前,苏家一家大小正在为过年做最后的努力。   到了腊月三十,家里的一切琐事基本上都解决了。这天早上,苏锦鸿和苏锦书两兄妹很早就从床上爬了起来,因为苏昊天和柳云琴决定趁着这一年中最后一个赶集日带着两个大孩子去街上逛逛。   柳云琴把最小的苏锦琳托付给隔壁的王大嫂照看,就带着儿女和丈夫一起去上街。   集市离苏家所在的村子并不远,走路大概需要二十分钟。苏家只有一辆自行车,而柳云琴根本不会骑,所以,夫妻俩决定走路去赶集。   柳云琴和苏昊天一人牵着一个孩子,到了集市上,发现人比前几天要少一些,估计大多数人的年货赶在前几天都办好了。   苏家四口人来到一家理发店剪头发,里面的人不算太多。等了一会儿,终于轮到他们。   柳云琴的头发又黑又亮,发质很好,长度刚刚过肩,用一个橡皮筋简单的扎成一个马尾,看起来很清爽。她没打算剪头发。苏昊天和苏锦鸿剪得发型都一样,板寸头,看起来很精神。父子俩本来长相就相似,剪了相同的发型后,更是让人一看就知道是父子,很喜感。   苏锦书羡慕的看着哥哥清爽的发型,嫌弃的拉扯着自己有些泛黄的柔软细发,决定也要剪短发。   本来以为柳云琴不会同意,没想到柳云琴压根没怎么犹豫,爽快的答应了。理发师看着眼前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儿乐了,刷刷刷,飞快的舞动着剪刀,没多久,苏家的小美女变成了小帅哥。   苏锦书的外貌跟父母相似度不大,据柳云琴说更像她的姑奶奶,就是苏锦书爷爷的三妹。苏昊天的这个唯一的姑姑年轻时,不仅长相靓丽,还很精明能干,后来嫁给了一个铁路院的工程师,现在定居在省城,很多年都没回过老家。苏锦书在前世也没见过这位据说和自己很像的姑奶奶,因此对她并不清楚。   苏锦书长相肖似这个未曾谋面的姑奶奶,皮肤很好,五官也很精致,从外貌上完全看不出来是个农村小孩。小孩子没有定型,漂亮的小孩儿更是有点雌雄莫辩,大多是从衣服头发上区分男女。如今苏锦书理了一个男孩头,虽然头发比苏锦鸿的稍微长一点,但外人看来,也只会认为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小男孩罢了。   结果,一出理发店的大门,柳云琴和苏昊天就不时听到这样的对话,“啊,好一对漂亮的男孩子啊!”“哟,确实,你看那长相,真好看!那父母可是有福气的,生了两个这么漂亮的儿子!”“是啊,是啊,俩个儿子都这么好看,我要是有一个就谢天谢地了!”   苏昊天、柳云琴和苏锦鸿忍笑忍得面皮直抽搐,而苏锦书则一头黑线,催着爸爸妈妈把要买的东西都买了就赶紧回家。   回家的途中碰到村里人,不少人都问苏氏夫妇哪来这么个漂亮的侄子,苏昊天一行人再也忍不住大笑出声。结果回家后苏锦书去王大婶家接妹妹,平时一见苏锦书就笑着扑过来的小家伙,竟然歪着脑袋盯着苏锦书看了好一会儿,就在苏锦书快要抓狂的时候,小家伙似乎才确认了苏锦书身份一般,扬着大大的笑脸向苏锦书扑过去,惹得跟来看热闹的苏锦鸿大笑不已。苏锦书则无奈的向天翻了个白眼。   柳云琴回家后就开始准备年夜饭。在当地,年夜饭又叫团圆饭,就是一大家子人坐在一起吃吃喝喝,那时候分了家的兄弟也是要在一起吃饭的,图的就是一个热闹。   苏昊天只有一个弟弟,在邻县工作了好几年,早就在那儿娶妻生子,算是在那儿扎了根,难得回来一趟。这两年孩子还小,工作也正是忙碌的时候,回得就更少了。苏昊天有三个叔叔,二叔早几年全家搬到了县里;三叔是个大学生,毕业后娶了省城一个姑娘,在那儿定了居;四叔常年在外东奔西走,也很少回来。因此苏家在村子里没什么亲戚,吃年夜饭的还是平时那几个人,也就是菜比平时丰盛一些。   苏昊天没什么事做,就在厨房里帮妻子洗菜、烧火。柳云琴动作麻利,很快就烧了一大桌子菜,有用白萝卜、炸豆腐和猪肉炖的汤,有鲜香可口的清蒸鱼,有香嫩的红烧鸡块,有酸酸甜甜的清炒藕片,还有肉末胡萝卜丝和清炒小白菜。   菜一上桌,就惹得人食指大动。苏锦鸿和苏锦书一边快速吃饭,一边一个劲儿的夸妈妈烧的菜好吃,尽管知道是两个孩子的可以卖乖,柳云琴听了还是很高兴。   收拾了碗筷后,柳云琴把锅洗干净,烧了两大锅水,全家人都洗头洗澡,柳云琴又亲自动手给苏锦琳洗了澡,换了衣服。   等大家都弄好之后,柳云琴就着热水把他们换下来的衣服都洗了。农村的习俗,新年前三天是不能洗衣服的,不过后来这些习俗也慢慢被人们忽略了。   把衣服晾好后,时间也不早了,柳云琴把中午的剩菜放到锅里热了热,又炒了个青椒肉丝和一盘藕片。吃完晚饭,柳云琴在厨房洗碗,苏锦鸿帮着爸爸贴春联。苏锦书在房里陪妹妹玩。   那时候农村还没有通电,晚上都点煤油灯,更不用说什么看电视。所以忙完一切没多久,大家就上床睡觉了。   第二天苏锦书睁开眼,天已经大亮了,甚至能隐约听到大家互相恭贺新年的声音,苏锦书没犹豫,一骨碌从床上爬了起来。   出了房间,看到大家都在院子里,苏昊天和柳云琴含笑看着苏锦书。苏锦书愣了一下,随即脸上显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笑着奔过去,大叫道:“爸爸妈妈,锦锦给你们拜年!恭喜发财!”   “嘻嘻,恭喜发财!”苏锦琳穿着新衣服,依偎在柳云琴怀里,听到姐姐的话,也笑呵呵的重复了一句。   “哈哈,小不点儿也知道‘恭喜发财’啊?”苏锦鸿宠溺的用手指轻点妹妹的小鼻子。   “恭喜发财!”苏锦琳也不恼,仍然笑嘻嘻的重复道,似乎觉得这个词特别有意思。这下,大家都乐了。   苏昊天给苏锦鸿和苏锦书一人发了一块钱的零花钱,又戏言锦琳还小,先帮她存着,以后等她长大了再一起给她。   吃完早饭,苏昊天抱着苏锦琳,苏锦鸿牵着苏锦书开始挨家挨户的拜年,柳云琴留在家里,招待前来拜年的邻居。   苏锦书乖乖跟着哥哥的步子,看着碰到的每个人脸上的笑容,听着他们乐此不疲的说着“新年好”,仿佛能感觉到空气中充满着快乐幸福的因子,不自觉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原来过年的感觉这么好啊!   当地习俗,正月初一给街坊邻居拜年,从正月初二才开始走亲访友。   正月初二是女婿给丈母娘拜年的日子。由于柳云琴嫁得远,家里孩子又多,基本上从嫁过来那年开始,就没有在正月回过娘家。事实上,柳苏两家的家境都不太好,两家又隔了县城,来回一趟转车都得两三趟,往来很少,这几年孩子都小,柳云琴已经三年没回过娘家了。说不想那是不可能的,可家里的情况就这样,哪儿抽得了身呢?所以,柳云琴也只能把思念埋在心里了。   苏昊天不用去拜访丈母娘,可他还有个出嫁的妹妹呢。所以初二这天早上,柳云琴还是早早起床准备,姑爷上门,总不能太怠慢了。   刚吃过早饭不久,宋明亮就骑着自行车过来了。一进门就笑着给大哥大嫂拜年。柳云琴赶紧接过宋明亮带来的饼干点心,随手放在桌子上。倒了杯热水递给他,“先坐会儿啊,你大哥刚刚出去,很快就回来了。”   宋明亮赶紧站起来,双手接过柳云琴手里的水杯,连声说着“诶,诶,嫂子你别忙了,我自己来就行了。”   柳云琴摆摆手,让他坐下,又问道,“吃早饭了没?我给你做点,菜都是早上洗好的,很容易。”   “不用了,谢谢大嫂,我早上吃过饭过来的。”   正说着话,苏昊天走了进来,宋明亮赶紧站起来跟他打招呼。   三年前,苏昊天的大妹妹苏明经人介绍嫁给了在村办小学当老师的宋明亮,两人感情还不错。苏昊天作为老大,对自己的弟弟妹妹都很疼爱,爱屋及乌对这个妹夫也很不错。   宋明亮也是读了高中的,跟苏昊天比较谈得来,不过他为人太老实,不会转弯,不然凭他的学历和教学成绩,也不会混了这么多年还只是个小小的老师。   苏昊天也隐晦的提点过他几次,可他就是不懂。苏昊天想着,老实人也有老实人的好,起码顾家,因此也就没再说什么。   柳云琴见苏昊天回来了,就让他陪着姑爷聊天,自己回房间叫孩子们起床了。客人都来了,再睡就不像话了。   苏锦鸿和苏锦书洗漱完了,跑到厨房把锅里热着的饭菜几口吃掉,就去客厅见姑父。   宋明亮看着两个漂亮的小孩儿好一顿夸,又听说苏锦鸿已经上学了成绩还不错特别高兴,做老师的就喜欢成绩好的小孩。   说到孩子,苏昊天想起自家妹妹好像就快生第二胎了,关心的问道:“明明要生了吧?”   提起这个,宋明亮显得很兴奋,虽然已经有了一个两岁的女儿,但农村汉子根深蒂固的思想作祟,都希望有个儿子传宗接代,所以宋明亮迫切希望这胎能生个儿子。   “嗯,就在这个月了吧。”宋明亮看着聪慧的苏锦鸿,希望自己也能有这么个聪明儿子。   苏昊天自己对生男生女没什么想法,但也能理解宋明亮的心思,毕竟大多数农村人都是这样的思想。不过,他也不太担心,虽然宋明亮想要儿子,但对女儿也不错。这时候,苏昊天反而比较担心自己的妹妹,“哦,那明明身体怎么样?一个人在家没问题吧?”   “她身体挺好的,大哥别担心。我出门的时候让我妈去照看她了。”   “那青青呢?”青青是宋明亮的长女,比苏锦书小一岁多。   “她姑妈接去住了,说是等第二个出生了再送回来。”   苏昊天点点头,“那样也不错,照顾小孩子还是挺费心思的。”   之后,两个人就开始聊别的话题。   苏锦鸿和苏锦书听了一会儿,觉得没意思,跟大人打了声招呼就出去玩了。   中午吃晚饭没多久,宋明亮就准备回去,说是老婆一个人在家不放心,想回去看着,苏昊天和柳云琴知道这不是小事,所以也没留他,只说好等孩子出生捎个信过来。   接下来几天,苏昊天很少在家,每天都忙着去拜年。苏家虽然正经亲戚不多,但苏昊天的朋友多,这些年一直有来往,过年的时候是一定要去拜年的。苏锦鸿已经六岁了,不算太小,偶尔也跟着苏昊天一起去,苏锦书不喜欢去陌生人家里玩,所以当苏昊天询问她要不要跟去玩的时候,总是一口拒绝。   很快,这个月就过了大半。正月二十三早上,宋明亮托人给苏昊天带了口信,说是孩子昨天晚上生了,是个女孩。   苏昊天接到消息,心里叹了口气,估计宋明亮有些失望吧。不管怎么样,生了孩子总是喜事,于是赶紧跟柳云琴商量着准备满月礼。   一个月之后,苏昊天全家人带着鸡蛋、红糖等东西去参加宋明亮二女儿的满月酒。苏锦书也第一次见到这么小的婴儿。   苏锦书重生的时候妹妹已经半岁了,跟一个月的婴儿大相比是有很大差别的。所以看到这么小的宝宝,苏锦书觉得很有意思,一直围着她转。   苏锦琳被妈妈抱在怀里,发现平时最喜欢自己的姐姐一直围着另一个小婴儿,不理自己,心里不高兴。挣扎着叫喊,“姐姐,姐姐,抱抱!”   苏锦琳如今十个月大了,经过这几个月的训练,吐字很清楚,还会说一些简短的句子。前来道贺的众人原本就比较关注这一家的几个小孩,个个都长得很出挑,一脸聪明相。如今发现才十个月大的小娃娃说话这么清楚,都很好奇的看着她。   苏锦琳才不管这么多,她只知道姐姐听见自己喊她却没有像往常一样来抱自己,反而一直逗着那个小婴儿,感觉姐姐好像被抢走了,不再喜欢自己了,很是着急,挣扎的更加厉害。   柳云琴没办法,抱着她走到苏锦书身边。苏锦琳伸出胖乎乎的小手,想要把苏锦书的脸掰向自己,嘴里着急的嚷着,“姐姐看我,不要看他,他坏,小不点儿好看。”   这下周围的人全乐了。没想到这么小的孩子不仅会说话,还知道“争宠”,童声稚语,实在是可爱。   苏锦书也乐了,没想到自家小妹妹还是个醋坛子呢!乐呵呵的亲亲妹妹的小脸蛋,“是啊,我家的小不点儿最好看!”   周围的人也都围过来,七嘴八舌的问道这是男孩还是女孩啊,知道不仅抱在怀里的是个女孩,连剪着短发的苏锦书也是个女孩的时候很是羡慕,觉得生女孩也不错啊,这么聪明可爱,再说了,不都说“女儿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吗!   来祝贺的都是亲戚和关系很好的朋友,自然也知道些主人家的心思。原本气氛稍稍有些低沉,这样一来,反而热闹了不少,听着众人的议论,本来对儿媳连生两个女儿很是不满的宋氏两老,脸色也缓和了不少。苏明看看围着大嫂的两个侄女,再看看襁褓里刚满月的小女儿,心里也多了期待。   总之,整个满月酒在非常欢乐的气氛中结束了。苏昊天和柳云琴这次来一是祝贺,二来也是想给妹妹撑腰,希望她不要太难过,没想到被小女儿这么一闹,反而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也算是皆大欢喜了。   而这个笑谈对苏锦琳来说,意义非常重大,首先,奠定了以后她跟宋媛媛(宋明亮的二女儿)争锋相对的基础;其次,也是苏锦琳“姐控”倾向的第一次表露。   出了正月,苏昊天全家搬到了鱼塘边的房子里。   天气渐暖,村里人开始忙春耕,草变绿了,树上也开始抽新芽,到处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   苏昊天在前些时候一口气买进了十头猪崽,这些日子一心扑在这些猪身上,非常用心的饲养它们。虽然之前没有养猪的经验,但苏昊天买了很多相关的书籍,又跟村里养猪的人请教过,除了开始的时候有些焦头烂额,之后一直很顺利。   柳云琴见苏昊天已经熟悉了流程,不像开始那么忙碌了,就跟他商量了准备喂些鸡鸭。一来可以增加收入,二来现在住的地方很空旷,场地宽敞,不怕没地方放。而且周围草很多,养鸡鸭的话饲料钱都能省不少。   苏昊天觉得可行,跟柳云琴一起动手在离房子不太远的地方搭了两个棚子,又去街上买了鸡鸭各一百只开始喂养。   每天忙着这些鸡鸭猪的事,日子虽然忙碌,但心里有盼头,也不觉得累。   过完寒假苏锦鸿就去上学了。苏锦书每天在家里陪妹妹玩,教她走路,没事就给她讲故事,每天仍坚持练字,日子过得虽然单调,但也不寂寞。   清明节的时候,二叔全家带着奶奶一起回来了。   苏锦书看着眼前穿着讲究、一脸精明干练神情的二婶,心情很复杂。   前世因为爸爸的错误决策导致家里负债累累,生活很贫困,二叔二婶给了苏锦书一家很大的帮助。甚至直到苏锦书大学期间,二叔二婶还一直在接济她家。   二叔虽然是大学生,但除了会读书外,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也不懂人情世故,后来能混到县里的局级干部,主要功劳在于他娶到了一个好妻子。   苏锦书的二婶方凤是个很精明的女人。她的家境很好,大哥是南城的书记,后来南城被开发成县城,他大哥虽然退了休,但在当地很有影响。上面三个姐姐都很疼她,其中三姐嫁了个商人,到苏锦书上高中那会儿资产已经过千万了。   方凤作为幺女,在家里很受宠,按理说当时一穷二白的苏昊云是不可能与她产生交集的,更不可能娶她为妻。   方凤虽然家境优越,从小被宠大,但是是个很有主见的人。她拒绝了很多提亲的人,其中每个人的家境都比苏昊云强很多。但最终选中仅偶尔见过几次的苏昊云,除了苏昊云斯文俊秀的长相外,方凤对他一流大学的大学生的身份很感兴趣。   在当时,大学生就是珍稀动物,很受优待,混得好很有前途。事实证明,高学历再加上方凤的从旁指点,苏昊云不到30岁就成了副局长,在当地很是少见。   方凤在嫁给苏昊云之前就知道他家条件很差,并没有说什么。也知道苏家兄弟之间的感情,因此从不吝啬对苏家给予帮助。   但是时间久了,态度上就发生了变化。也许是生活好了,也许是当了太久领导,也许是对方凤这么多年一直帮扶自己的哥哥和妹妹的感激,苏昊云对方凤偶尔斥责大哥大嫂等不礼貌行为视而不见,甚至他自己说话也带着上位者的口吻,总是用一种命令的语气。为此,苏锦书的爸爸妈妈受了很多委屈。   苏锦书很矛盾,一面感激二婶的帮助,一面又怨恨她说话的刻薄,甚至觉得她的帮助带着一种设施的成分。那时候苏锦书就想着以后一定要找份好工作,让爸爸妈妈不用再为了他们兄妹几个而受气。   现在再看看眼前的二婶,眉眼间还没有那种被阿谀奉承熏陶出来的势利,对爸爸妈妈说话言语间也很敬重。其实,除去说话刻薄,对苏锦书的爸爸妈妈态度不好以外,苏锦书对二婶是很敬佩的,因为她真的是个很能干的女人。   苏锦书在心里叹了口气,也许只是因为钱的原因吧。如果家里富有,二叔二婶不用倒贴,彼此间的感情也不会到那个地步吧。苏家兄弟姐妹之间一向是很和睦友爱的,如果不存在金钱上的问题,也许这种兄友弟恭、妯娌亲善能一直维持下去吧!   苏锦书想,也许自己的重生不仅是为了让家人过得幸福,也是为了弥补这种亲情的缺憾吧。那么,就忘掉二婶以前的作为,一切都重新开始吧!   方凤已经有好几年没跟苏昊云回老家了,前几年生孩子没时间,后来孩子太小走不开,没想到几年不见,老家变化还挺大。   早听苏昊云说过大哥家这两年又添了两个女儿,大女儿比自己儿子小半岁,小女儿刚满一岁,都长得很可爱。语气里隐隐有羡慕之意。   方凤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心里很是不以为然。本来家里就穷,孩子多了多难养啊!更何况,孩子多也很难伺候,自家一个儿子都照顾不过来呢。   可是,当真的看到苏锦书和苏锦琳的时候,方凤心里就只有羡慕了。两个孩子长得太可爱了!不仅漂亮,而且还很聪明。   大嫂把孩子收拾的很干净,俩个孩子虽然穿得都是些款式很老土的旧衣服,但皮肤雪白雪白的,五官小巧精致,更突出的是眼睛,都水汪汪亮晶晶的很有神,比许多城里孩子都好看。方凤一见就疼得不得了,死抱着苏锦琳不撒手,又把苏锦书拉到身边坐着,逗她说话。见两个孩子虽然年龄小,但口齿伶俐,表情丰富可爱,更是喜欢得不行,恨不得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苏锦书乖乖的坐在二审身边,感受到她对自己和妹妹真切的喜欢,心里的疙瘩慢慢消失,也许一切真的可以重新开始吧!   苏锦烨已经四岁,是个很调皮的小男孩,还带着独生子女的骄纵,说话做事有些霸道,对方凤哥哥姐姐家的孩子都很不客气。可是第一次回老家,见到自己的堂哥和两个堂妹就很是喜欢。   对堂哥纯粹是崇拜,没想到只比自己大一两岁的堂哥已经上学了,而且懂很多东西,两个堂妹都长得像洋娃娃,很可爱。四个孩子相处的很好,大人看到他们相亲相爱也很满意。   这两天两家人在一起过得很开心。苏昊天和苏昊云两兄弟很久没见面,自然有很多话讲。方凤虽然从小生长在城里,但也不是不能吃苦,做饭更是一把好手。妯娌两个聊着自家孩子,很谈得来。   苏锦书的奶奶也好几年没回老家了,自从二媳妇怀孕开始就被二儿子接去照顾媳妇了。毕竟二儿子和儿媳都有工作,儿媳又是城里姑娘,自然就偏心一些。   柳云琴在家里忙里忙外,还要照顾三个孩子,有时候也会向苏昊天抱怨他妈偏心,可一看到苏昊天愧疚的眼神,再想到婆婆的脾气,只好叹口气,自我安慰:就当嫁了个没妈的孩子吧!   苏奶奶虽然脾气急躁,又爱挑剔,很难相处,但有个很大的优点,不重男轻女。所以,回来看到大儿子家两个可爱的孙女,很是高兴,连带对柳云琴的态度也好了很多,不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挑刺。对此,柳云琴在心里松了一大口气,再次感激自己的两个乖女儿,真是福星啊,人见人爱,连最难相处的婆婆都能煞住。   很快假期就结束了,苏昊云和方凤都得回单位上班。虽然很不舍,可工作更重要,只好强制性把哭闹不休不愿回家的苏锦烨带走。   苏奶奶也跟着回去照顾孙子,苏昊天有些不舍,柳云琴心里却很高兴。反正,婆婆再不好都不会为难儿子,儿媳就不同了,简直就是给婆婆出气的,还不能有怨言。婆婆去小叔家,虽然自己一个人累点,但心里舒坦。而且婆婆在家的话,不仅帮不上忙,估计净添乱了。   苏昊天心里也明白这些,更何况就算舍不得,二弟家也是离不开妈的。所以也没多做挽留,只叮嘱二弟放假的时候再回来玩。   方凤很想把苏锦书带回家住段时间。这两天的相处,让她很喜欢这个聪明漂亮的侄女,通过这两天的观察,她发现苏锦书虽然年纪比儿子小,但比儿子懂事多了,照顾起来也不费事,所以真的很想带回家住段时间。   可苏昊天和柳云琴都舍不得,更重要的是苏锦书自己不愿意。虽然已经决定了忘掉以前的一切,但也不可能这么快就放弃一切成见,更何况她也舍不得爸爸妈妈哥哥和妹妹。所以答应下次再去婶婶家玩。   方凤很遗憾地回去了,可自此就对苏锦书上了心,每次回老家都不忘给她单独带份礼物,或者是漂亮的衣服,或者是可爱的玩具,对她像亲生女儿一样。   苏昊云一家走后,日子又恢复了以前的平静。转眼又到了年底,苏锦书已经四岁多了。    第 8 章       这一年虽然辛苦,但苏家获得了大丰收。总共十头猪卖了七头,留了一公一母两头最健康的猪做种猪,又宰了一头猪,一半卖肉,另一半留着自家过年用,村里家家户户也送了一些。鸡鸭也卖了好价钱,池塘里的鱼更是肥大。这一年苏家不仅还清了信用社的贷款,净收入过千,让村里人好一阵眼红。   也有人打鱼塘的主意,幸亏当初苏昊天多了个心眼,签的是为期十年的合同,这下子大家只能干看着了。不过苏昊天的名声一下子在十里八乡传了开来,大家都夸他有本事有眼光,连隔了好远的苏明都听到了,心里很为大哥高兴。自家公公婆婆虽然不满意自己只生了两个女儿,可看着大哥的面子,对自己也不像以前那样指桑骂槐了。   苏明本来准备抽空去大哥家一趟的,毕竟是好事,总该去祝贺一下的,何况自己好久没去看看大哥大嫂了。   谁知道没过几天,苏昊天倒在她前面骑着自行车过来了,还给她送来了一大块猪后臀肉,说是今年今年收入不错,又杀了一头猪,就送了点儿猪肉来,让给两外甥女好好补补。   本来听到这里,苏明的公公婆婆心里就有了点想法,虽然儿媳妇肚子不争气,但人家娘家大哥有本事啊,而且看起来对外甥女很是看重,看来以后要对儿媳好点了。   苏昊天说话的时候偷偷用眼角的余光观察着苏氏二老的脸色,见他们神情有了变化,知道自己说的话奏了效。又装作若无其事的抱过小外甥女,逗她:“哟,媛媛真可爱,舅舅很喜欢你哟!媛媛快点长大,以后舅舅供你读书,争取考个好大学哈!”   宋青青已经三岁了,长得瘦瘦小小的。看着这个表情温和的,妈妈说应该叫舅舅的人,心里很欢喜,觉得他说话的声音很好听,一点都不像爷爷奶奶的高声高语。最重要的是,妈妈见了他很开心,爷爷奶奶也没有像以前一样骂妈妈。   苏昊天逗了一会儿宋媛媛,又看到了不远处咬着手指看着自己的大外甥女,那么瘦小一个人儿,虽然只比锦锦小一岁,可瘦瘦黑黑的,看起来比锦锦小好多。虽然知道妹妹过得不太好,可没想到情况这样差,心里一酸,险些落下泪来。这个时候,苏昊天真的有些埋怨宋明亮的老实,连老婆孩子都护不住。   赶紧招手把宋青青扯到身边,细细端详了一会儿,连着说了几个“好孩子”,从口袋里掏出50块钱,塞到宋明手里,叮嘱她多买点好吃的,好好给两个孩子补补身体,太瘦了。   这时候宋氏二老就有些不自在了,虽然苏昊天一句话没提,但他一直把他们晾在一边,态度上已经表明了一切。想着儿媳妇的靠山还是挺硬的,那时候50块钱可不是小数目,谁舍得随随便便给人,就为了给外甥女补身体?看来,以后还是对儿媳妇好点吧。   这时候苏明已经很清楚大哥的来意了,激动地眼泪忍不住流了出来。虽然嫁了人,大哥还是那么维护自己,有这样的大哥,真的是太幸运了。   苏昊天让妹妹赶紧把眼泪擦了,佯怒道:“大哥来看你,有什么好哭的,别没事让孩子们担心!”   苏明看到大女儿眼里的担忧,赶紧擦掉眼泪,女儿这么懂事,没有儿子又怎么样呢?   苏昊天坐了一会儿就推说家里有事,得赶紧回去了。宋氏二老拼命留他吃饭,可苏昊天还是推掉了,不过态度上很客气,毕竟妹妹还是人家的儿媳妇,不能做的太过分了。宋氏二老也不是蠢人,该怎么做心里应该有谱的。   苏昊天没留下吃饭,苏明心里很遗憾,又怕大哥家里真的有事,也就没多留,不过还是送了好远。   分别的时候,苏昊天又从口袋里掏出50块钱,塞到苏明手里,让她收好,不要跟任何人说,三五天的,给孩子买点好吃的,或者买点新衣服。至于先给的那50块钱,苏昊天让苏明找个机会,当着宋明亮的面给公公婆婆,就说是孝敬他们的。他们收了就算了,不收的话,再去街上给他们买点东西。   交代好这些,苏昊天叹了口气,摸摸妹妹的头发,劝道:“做人家儿媳妇,总要受点气的。你又不是泼辣跋扈的人,更是受气的对象了。不过,人心是肉长的,你平时多关心关心他们,他们总会知道你的好。跟人相处,还要掌握点技巧,用点小计策能让家庭更和睦,也未尝不可。不管怎么样,一定不要当着宋明亮的面跟他父母顶嘴,知道吗?”   “嗯。”苏明点点头。感受到哥哥对自己的关心,苏明心里很温暖。   “好了,有什么事找大哥,大哥会尽力帮你的。回去吧,孩子还小,好好照顾她们。有时间把她们带过来玩,你嫂子也想她们了。”苏昊天又嘱咐了几句就回去了。   苏明等宋明亮回家后,就要把钱给公公婆婆。宋氏二老也不是多刻薄的人,只不过老年人思想古板,想要孙子也只是封建思想的作祟,今天苏昊天的那一出已经让他们很尴尬了,如今看儿媳要把自己哥哥给自己的钱孝敬给他们,心里大为感动。想到平时儿媳对自己的好,又想到自己对儿媳的刁难,心里更加愧疚,坚决不收这笔钱,不过对苏明的态度好了很多。   宋明亮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只当做是苏昊天心疼妹子和外甥女,压根没想到他是来为自己妹妹撑腰的。又看到父母对妻子的态度改变了很多,心里更是开心,对苏昊天更加感激。苏明听着丈夫对大哥的夸奖,心里有些酸涩,又有些开心。   唉,嫁了这么个老实人,也没指望他能像大哥那样做到八面玲珑。罢了,反正他知道心疼自己就行了,又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苏昊天回到家里以后,跟柳云琴讲了妹妹家的事,夫妻俩唏嘘了半天。苏锦书在旁边玩,无意中听到了,也很同情姑姑。不过,她知道过两年姑姑就会生个男孩的,想来那时候情况应该会好很多吧。   不过,听到爸爸这样为姑姑着想,妈妈又这么大方,对于爸爸随随便便就拿出一百块钱给姑姑一点都不介意,苏锦书心里很为自己的父母骄傲!心想,自己以后也会对哥哥和妹妹很好很好的!   苏昊天和柳云琴虽然忙了一年,但这么丰厚的收入让他们心里很满意。既然套养带来的效益这么好,俩人寻思着明年是不是要扩大一下规模。   当然,扩大规模的话就有很多问题要解决。比如增建猪圈、鸡棚和鸭棚,猪养多了,饲料也随着增多,房子就那么大,再增加饲料的话就没地方放,得考虑是不是还要建个小仓库。然后就是人手问题,一旦扩大规模,苏昊天夫妻两个肯定忙不过来,更何况柳云琴还要照顾三个孩子。   连着商量了好几天,又把所有的问题都考虑了一遍,苏昊天和柳云琴还是决定趁着好势头扩大规模。一来,养殖带来的效益确实很可观;二来,不少人听说了苏昊天的事,都琢磨着也想分一杯羹,其中不乏家底丰厚的,保不齐人家的规模比自己还大。不管什么东西,多了就贱了,受交通和地域的限制,养猪的人太多的话猪肉的价钱就会下降。好在养猪的成本也不低,家境不错的能养一头就不错了,估计除了苏昊天,也没几个人有胆子一下子投入那么大的本钱。因此,就算有人跟风,一开始也不敢大量投入的。因此,苏昊天才最终决定现在就扩大规模,先占据市场。   这样一来,原本准备轻松过年的计划被打破了,苏昊天和柳云琴整天忙得昏天黑地。好在三个小孩一直很乖,只要有人做饭就好,其它的完全不用大人操心。苏锦琳也快两岁了,两只小短腿很会跑,是个鬼灵精怪的调皮小姑娘。好在苏锦琳虽然调皮,但是很听哥哥姐姐的话,也没让柳云琴多操心,甚至连给苏锦琳洗澡的事都让她的哥哥姐姐接手了。   腊月二十六那天,苏锦书的二叔突然一个人回来了,还带了很多东西。除了饼干点心,美味的糖果,还给苏锦书全家五口人一人买了件新衣服,样式质地都不错,想来价格就不便宜。   方凤还单独给苏锦书买了双精巧的红色小皮鞋,一试,大小刚刚好,配上那件买给苏锦书的轻巧保暖又不臃肿的浅黄色棉外套,再加上苏锦书精巧好像洋娃娃的外表,显得非常洋气,任谁都以为是城里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苏昊云看得眼睛发亮,赶紧拿出从单位借来的照相机,给苏锦书连拍了好几张照片,还笑着说是她二婶特意叮嘱过得,要是自己没完成任务,回去肯定得挨批。逗得大家都笑了起来。   柳云琴摸着手里的格子呢大衣,真是爱不释手。这是一件样式很简单的大衣,但质地很好,看起来很有质感。柳云琴身高一米六左右,个字虽然不高,但不胖,身材匀称,跟很多皮肤粗糙脸色腊黄的农村妇女不同,柳云琴的皮肤虽然不及三个孩子那样白皙水嫩,但也没被太阳晒黑,瓷白的肌肤很有光泽,稍微打扮打扮也完全看不出来是个农村妇女。   柳云琴心里真心感激自家妯娌,放眼望去,十里八乡的哪有自家二婶这么大方的媳妇?虽然是个城里姑娘,可是能吃苦,也不嫌弃自己这些穷亲戚,嫁入苏家这么多年,一直都尽心尽力的帮衬着,对自己这个大嫂也很尊敬,还舍得花钱。   自家二叔虽然在机关里工作,职务也不小,可他的工资够他一家人花销就不错了,哪还有闲钱贴补自己大哥家,更别提今天带来的这些礼物了,肯定是方凤从自己私房钱里拿出来的。想通了这些,柳云琴心里更加感激方凤,也没假意客气,想着等他回去的时候多给他带点家里的土特产吧,总是一份心意。   苏昊云让大家都换上新衣服,给他们拍了不少照片,直到胶卷全部用完,才意犹未尽的放下相机。然后,柳云琴去准备午饭,留苏昊天两兄弟在堂屋聊天。   苏锦鸿对二叔带回来的相机很感兴趣,很想去摸一下。那时候农村刚通电没多久,可想而知照相机是多么稀罕的东西。听说这个相机还是方凤跟她三姐磨了很久才借到的,自然要非常小心不能碰坏了。   苏昊云见侄子眼巴巴的瞅着自己手里的相机,招招手让他到身边来,一一指给他看哪个键叫什么,有什么作用,苏锦鸿听得很认真。苏锦书前世是新闻专业的,很多高级的相机都见过,对这个傻瓜相机的兴趣自然没有哥哥大,不过也很有兴致的在一边看得津津有味,只不过她看得不是相机,而是自家哥哥时而惊奇时而赞叹的丰富表情罢了。   唉,说起来,哥哥上学这两年,越来越像个大人了,年纪小小,却很沉静,表情也不像小时候那般可爱多变,也只有面对家人时,才会显得温柔。   苏昊云这次回老家其实是来告别的。过完年,他就要被派去福建学习两年,回来之后将正式接任副局长职务。方凤有工作,自然不能跟去,而苏锦烨在上幼儿园,明年就要上小学了,家里确实也离不开人。   苏昊天虽然遗憾两年见不到弟弟,不过毕竟兄弟俩都成家立业了,感情再好,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的妻子儿女。更何况,弟弟这是为了前途,也没什么太可惜的。最后,也只叮嘱了几句让他照顾好身体,有机会给家里捎个信,再把柳云琴准备的鸡鸭、腊肠、炸豆腐、土鸡蛋等一大包东西帮忙送上车,挥着手看着汽车慢慢远去。   这一年的年过得比去年更热闹,因为家里办的养殖场,来往的人很多,大多是些有生意往来的人和村里、乡里的干部。苏锦书向来讨厌人多应酬,每次吃完饭都躲出去,直到天黑了才回家。   一直到正月过了,家里才慢慢消停了点。本来今年正月间柳云琴打算带着苏锦鸿和苏锦书回一趟娘家的,因为客人一直很多,只好无奈放弃。   谁知道二月间某天,柳云琴三四年没见的二哥竟然来了。   柳云琴看见二哥的时候眼泪都出来了,以前在娘家,柳云琴就跟二哥最亲,二哥也特别疼她,当年柳云琴上初中的学费还是二哥打工出的钱。这么些年没见,不提还好,真的见上了,思念怎么都止不住。   柳宗伟见妹妹哭,鼻子一酸,也差点落下泪来。唉,妹妹嫁得这么远,平时来往一趟不容易,也不知道妹妹在这儿吃了多少苦,有没有受欺负。   苏昊天上前扶住柳云琴,他知道妻子有多想娘家人,哭出来心里会好受一些,因此也没劝阻,只是揽着刘云琴肩膀的手又紧了些。   柳云琴哭了一阵,才想起给二哥倒水,又连忙问他吃饭了没。   柳宗伟说在路上吃过了,让柳云琴别忙,把孩子叫过来看看。   “这是老二锦书和老三锦琳,老大锦鸿你以前见过,在读二年级,现在还在学校,晚上回来的时候你就能看到了。”柳云琴拉着两个孩子给二哥介绍。   又对两个孩子说,“锦书,锦琳,快叫‘二舅’。”   “二舅舅”“二舅舅”,两个孩子很乖的喊道。   柳宗伟见了两个外甥女很开心,把她们拉到身边说话,“锦书、锦琳都几岁了?”   锦书一眼就看出来妈妈跟舅舅的很好,她自己也很喜欢这个长相憨厚老实的二舅舅,于是很乖巧的答道,“二舅舅,锦锦现在四岁半了,到八月份就满五岁了。”   “哦,锦锦?是你的小名吗?”柳宗伟见苏锦书说话条理分明,很是喜欢。   “嗯,是的。”   “二舅舅,我叫‘小不点儿’,我今年已经有两岁了。”苏锦琳仰着小脸,眼珠子转啊转,一脸机灵相。   柳宗伟一把把苏锦琳抱起来放在腿上,“哦,你叫小不点儿啊?真可爱。”   “嘿嘿”苏锦琳乐呵呵的笑了。   柳宗伟又逗了一阵两个小丫头,才正正脸色,跟苏锦鸿和柳云琴说道,“我这次来,一是好多年没见了,想来看看你们;二呢,也是想接个孩子回去住段时间,妈很想外孙。本来是想把锦鸿带回去的,听你们说他在上学,看来是不行了。所以我想把锦锦带走,锦琳太小,妈照顾她不太容易。我看锦锦蛮听话的,你们看呢?”   “这……”苏昊天和柳云琴互相看了看,不知道怎么办好。锦锦长这么大,从来没有离开过他们,而且这个女儿懂事又聪明,他们也舍不得让她离开身边。可是她姥姥想她们,也不能违背老年人的意愿。   柳云琴下面只有一个弟弟,跟大哥大姐的年龄相差一二十岁,也是父母老来得女,虽然家里穷,但还是很娇宠这个小女儿。因此,当年她要远嫁,父母原本是不同意的,后来见苏昊天真心对女儿好,女儿也是铁了心要嫁,她们也就没再阻拦。可是心里还是免不了担心,更何况这几年女儿都没回家看看。   想到这些,柳云琴心里难过得不得了,眼眶又红了。可是女儿还太小,她也不放心啊。   苏锦书稍稍想了想,就明白了柳云琴的心思。她眨眨眼睛,脆生生的开口道,“妈妈,锦锦想跟舅舅去看姥姥,锦锦也想见姥姥。”   柳云琴一向知道自己的这个女儿很是懂事,可还是舍不得,更重要的是,路程不近,来回一趟很麻烦,如果去了,起码得住几个月,如果孩子在那儿想家了都没办法回来。   把苏锦书抱到怀里,柳云琴问道,“锦锦,去姥姥家要住很久,爸爸妈妈才能去接你。你要是想家怎么办?到时候没人送你回来呢。”   “不怕,我陪着妈妈的妈妈,就像妈妈在我身边一样。我不哭,反正到时候你和爸爸回来接我的。”苏锦书不想柳云琴担心,只好故意说一些孩童的天真语言,头上却挂满黑线。   最终,在苏锦书的坚持下,事情算是定了下来。柳宗伟是木匠,家里有四个孩子,负担很重,虽然舍不得妹妹,但家里的事也很急,第二天就带着苏锦书回家了。   苏昊天和柳云琴一大早就起来收拾。苏锦鸿也让小熊向老师请了半天假,准备去送妹妹。   二月的天气还有点凉,苏锦书穿着方凤过年的时候给她买的那套衣服和红皮鞋,背着柳云琴连夜给她缝的一个小巧的帆布书包,里面装着昨天晚上苏锦鸿塞进去的铅笔、本子,以及苏锦琳塞进去的糖果、饼干。   苏锦书装衣服的包包由柳宗伟背着,苏昊天给了苏锦书十块钱当零花钱,又塞了50块钱给柳宗伟,让他回家买点东西给孩子们吃。柳宗伟本来说什么都不收的,可苏昊天说这么远来了一趟,不带点什么给孩子,以后他这个小姑父上门孩子们不忍怎么办?   柳宗伟知道这是客气话,也看得出来妹夫家里的情况还不错,不过做哥哥的,知道妹妹过得好就行,再拿钱就不像话了。不过苏昊天铁了心让他收下,柳云琴也一直在旁边劝着,没办法柳宗伟最终还是收下了,不过已经打定主意,这钱还是到时候给锦锦买点衣服鞋子什么的好了。   柳宗伟来的时候带了很多家乡的土特产,板栗、花生啥的有大半蛇皮袋子,没想到回去的时候带的东西更多。柳云琴将家里腌制的鸡鸭猪肉,鲜鱼,鸡蛋,咸鸭蛋等等,装了两个袋子,让他带回去分给各位亲戚。到了集市上,又给苏锦书的姥姥买了一件外套,姥爷买了一双鞋。   车来了,苏昊天又帮着搬东西,买车票。等车开动的时候,苏锦书脸贴着玻璃使劲向爸爸妈妈招手,余光看到妹妹大哭着挣脱爸爸的手跟着车子跑。本来以为前世经常离开家人,独自求学,早已习惯了分离,可这一刻,心里是那样的不舍和难过,不知不觉眼泪就出来了。柳宗伟轻轻叹了一声,当做没看见,这么小的孩子不闹就已经很好了,让她一个人哭一会儿吧,哭完了心里就好受了。   苏昊天抱住哭喊着要姐姐的小女儿,心里也很酸楚。柳云琴的眼睛早就红了,那么小的婴儿长到现在人见人爱的模样,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身边,不知道这次出门会不会想家,会不会被欺负。想着想着,眼泪还是忍不住流了下来。   苏锦鸿长大之后已经很少哭了,上了学之后更是严格要求自己,觉得男孩子哭鼻子是很丢脸的事,可是看着那个会用软软糯糯的声音喊自己“哥哥”的小女孩,看着那个扬着比阳光还灿烂的笑容说自己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的妹妹坐着车离开,心里难过得不得了,也不在乎男子汉的面子了,只想用泪水宣泄心中的不舍。   苏锦鸿看着这哭得泪眼婆娑的妻子儿女,自我安慰道,还是赶快忙完这一阵就抽空去把锦锦接回来吧。好久都抱不到那么可爱的女儿,真是不习惯啊!   原本以为只是一场短暂的别离,竟不想意外的延长了好久。坐在汽车上的苏锦书也不回料想到,这一去,竟开启了人生的另一段际遇。    第 9 章       经过重重颠簸,苏锦书和柳宗伟终于到了家。   苏锦书环顾四周,到处都是长着茂密树木的高山。这里只有一条公路通车,公路一边靠山,山上零星分布着一些房屋,形成了小型的村落。另一边是一条很宽的河流,不过公路比河流的地势要高几十米,想来这条公路很可能是将山沿挖平修成的,紧挨着河流的也是绵延的山。   总而言之,苏锦书知道自己接下来的几个月要在这个山区度过。勾勾嘴角,还不错,这么多山应该蛮好玩的。   苏锦书的二舅舅成家后没有跟姥姥、姥爷住,而是在旁边另建了房子,目前苏锦书的姥姥姥爷跟在读初三的小舅舅住一起。   苏锦书的到来受到了热烈欢迎。本来苏锦书就长得漂亮可爱,让人一看就忍不住疼爱,更何况还是远嫁的三姑娘的女儿。   苏锦书的姥姥是个长相和蔼、身材娇小但很健康的老人,姥爷则很严肃,不太爱说话,看起来严厉,但对苏锦书很和蔼。   小舅舅还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长得很瘦,皮肤有点病态的苍白,听说身体不太好,但读书很用功,成绩很好。小舅舅说话很礼貌温和,书生气很浓,苏锦书挺喜欢他。   二舅妈长相一般,对苏锦书既不热情也不算冷淡。二舅家的四个孩子有两个比苏锦书大,都是表姐,还有一个表妹和一个表弟。表弟最小,只有几个月大,不过二舅妈很偏宠她,看来二舅妈有点重男轻女。   两个表姐都很讲礼貌,说话做事像小大人一样,对苏锦书很好。尤其是大表姐,虽然只有七岁,但已经承包了家里的一切家务,包括做饭、洗衣服,而二舅妈则很悠闲的逗着小表弟,因此,苏锦书有点不喜欢这个舅妈。   苏锦书住在姥姥家,因为对二舅妈支使年纪那么小的女儿做家务而自己袖手旁观的行为很是看不惯,所以很少去他家玩,没事的时候就把表姐妹们叫到姥姥家玩。   苏锦书清楚的知道这样做会让疼爱自己的二舅难过,但她是个很任性的人,看不惯一个人就是看不惯,连表面工作的懒得做。所以只能对舅舅感到抱歉。   时间久了,柳宗伟也有点明白这个外甥女的心思,好在苏锦书对自己的态度一如既往,跟几个孩子相处得也很好,柳宗伟渐渐地也不再纠结于这件事。   苏锦书白天的时候就跟着两个表姐到山上去玩。山上的树很多,大多数是松树,也有很多不知名的花草。天气渐暖,盛开的花草连成一片,很是漂亮。大表姐告诉苏锦书,五月的时候,山上的很多野果子可以吃,有一种个头很小的野果,像葡萄一样结成一串串的,熟透的果实是紫色,吃起来酸酸甜甜,味道很好。苏锦书听得直咽口水,迫切期待着五月的到来。   这里虽然有很多山,但动物很少,可能是因为有人居住的原因,因此,小孩子们在山上玩,除了担心迷路,倒没别的好怕的。不过,苏锦书听表姐说河的另一边有野山羊和狼,偶尔能听到野山羊的叫声,运气好,还能看到它们到河边喝水。苏锦书倒是听过几次羊叫声,但没碰到过它们去喝水,为此很是遗憾,不知道野山羊和家山羊长得有什么不同。   苏锦书并不是个喜欢热闹的人,但她真的很喜欢这里的环境,很自然,每天早上起来,可以很明显的感受到空气是那么新鲜,让人心情愉悦。尽管白天玩得很疯,苏锦书仍然坚持着每天练字。苏锦书的小舅舅看到小外甥女写得字,很是赞赏,偶尔也会指点她一二。顺便说一下,苏锦书的小舅舅写得一手很漂亮的楷书。   一个月的时间匆匆而过,很快就到了三月中旬。   这几天,二舅家忙着种花生,两个表姐都去地里了。苏锦书只在第一天去过,后来嫌累就没去了。一个人待在家里又无聊,陪姥姥姥爷说了一会儿话,苏锦书就拐到后山上去了,决定一个人到处转转。   山上虽然没有狼、野猪,但天气暖和了,蛇也度过了冬眠期,被咬一口也是很危险的。苏锦书捡了一根成年男人拇指粗的树枝,边敲打前面的草丛,边慢慢向前移动,偶尔看到漂亮的花草就采下来握在手里,或者插到头发上。苏锦书的短发早就长长了,扎着两个小羊角辨衬得小脸愈发可爱。   走了很久之后,苏锦书有点累了,决定找个开阔的地方歇歇脚。没走几步发现前面好像有个房子。苏锦书快跑了几步,发现不仅有房子,旁边还有一块地。嗯,有人,苏锦书想,如果不是坏人的话,说不定还能借口水喝。   苏锦书毕竟不是个四五岁的小孩,警惕心很强,特别是吴七的那件事给她很大的启发:外表看起来和善的未必就是好人,知人知面不知心。   苏锦书弯下腰,慢慢向房子靠近。好在今天苏锦书穿了一件草绿色的薄外套,颜色不显眼,比较容易隐藏。   这是一间木制的房子,外面还有短木桩围了一个不算高的院子。苏锦书悄悄移动到院门口,透过木头间的缝隙看到一个老头在劈柴。老头背对着院门,苏锦书看不到他的样貌,从身形上判断是个年纪很大的人。   苏锦书仔细看了几眼,突然惊叫了一声“啊”!那个人立即回头,动作迅速的根本不像个面容沧桑的老人。   被发现了怎么办?苏锦书有一瞬间的惊慌。如果这个人是坏人,那么苏锦书今天怎么也逃不过了,因为苏锦书就是看到他用手劈柴才忍不住惊呼的。   既然这样,苏锦书决定赌一把。强自静下心来,苏锦书一把推开院门,脸上带着惊叹,脆声问道:“你会武功吗?”   老头微眯着眼,没有说话,两眼紧紧盯着苏锦书,似乎在考虑什么问题。苏锦书心里已经很紧张了,但还是尽力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又为了一句,“你会武功吗?”   老头的眼睛闪烁了一下,慢慢走近苏锦书。苏锦书心里的恐惧愈来愈盛,但仍竭力控制自己不转身逃跑,只不过双腿已经微微打颤。   老头看着眼前这个突然闯进自家院子里地漂亮小女孩,面上仍是毫无表情,心里却笑了一下“原来这小丫头还是知道害怕的啊!”   其实,苏锦书刚接近院子的时候老头就发现了,不过没想过是个四五岁的小孩儿罢了。直到苏锦书发出惊呼声,老头才听出来是个小孩子。本来想出去看一下是不是迷路的小孩,谁知道她竟然突然闯了进来,还问自己是不是会武功。   几岁大的小毛孩子,竟然知道“武功”,本身就已经让人很奇怪了,而她看到自己用手劈柴却不害怕就更让人惊讶。本来以为是个胆子异常大的孩子,直到看到她眼里的恐惧,和发颤的双腿,老头才确定这个小女孩其实并不天真无知,而是非常聪明的佯作天真,想来她是害怕自己是坏人吧。想到这里,老头对苏锦书突然很感兴趣,真不知道哪里跑来的小孩子,这么聪明!   唉,毕竟是小孩子,还是不要把她吓坏了。想到这里,老头换下严肃的表情,蹲下身子,很温和的开口道,“你是从哪儿跑来的孩子?迷路了吗?”   苏锦书虽然年龄小,但感觉很灵敏,在老头停下脚步的时候,苏锦书就意识到自己人品不错,没碰到坏人。看到老头蹲下身跟自己说话,就更加肯定了心里的猜测,终于松了一口气。   这一松气,腿一下子软了,一屁股坐到地上。老头完全没有要扶她的意思,反而乐得开怀大笑。   苏锦书心里腹诽:没良心的腹黑老头!   老头见苏锦书向天翻了个白眼,愈发觉得这孩子有趣,于是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啊?”   苏锦书转了转眼珠子,说道,“是我先问你的,你得先回答我!你会武功吗?”   “哈哈哈……”老头又乐了,想着这小女娃真可爱。于是说,“好啊,我先回答你,你如果觉得能空手劈木柴就是会武功,那我就算会吧!”   尽管在看到的那一刻,苏锦书就已经有所准备,可当老头真的回答后,苏瑾书还是惊讶的无以复加。真没想到这种小说和电视里的人物竟然能在现实里碰到,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老头看到刚刚还假装镇定的小女孩突然惊讶的瞪大了眼睛,嘴巴张得可以塞进去一个鸟蛋,很是得意。追问道,“我回答了,现在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呢吗?”   “我叫苏锦书,你可不可以教我武功!”苏锦书在消化了自己真的碰到一个武学高手(也不知道是不是高手,但能用手把木柴劈开,应该很厉害吧?苏锦书想)后,立马想到了拜师学武功。   那时候跆拳道还不流行,而且就算流行,依苏家的条件,苏锦书也是不可能去学的。现在碰到这么好的机会,苏锦书自然不能放过。如果学好了武功,以后就可以保护家里人不受欺负了。   老头看着眼前的小女孩,她虽然年龄尚小,但神情严肃,眼神坚定,看得出来很有决心。不过,武功不是那么好学的,这么一个粉雕玉琢,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小娃娃能吃得了苦吗?要知道学武功最怕的就是半途而废啊!   “你能坚持每天早上五点钟独自一人来这里找我学武吗?”   “能!”   “如果下雨、下雪你也要来,你能做到吗?”   “能!”   “跟我学武功,最少的坚持三年从不间断,你能坚持吗?”   “能!”   “你的父母不同意怎么办?你能说服他们吗?”   “能!”   老头微微颔首,每一次问话,小女孩都不曾犹豫,回答的掷地有声,看起来确实是下定了决定,不过,也许她把武功看得太神秘,抱得期待太大了。所以,老头沉吟了一下,问了最后一个问题。   “我所教授的武功并不能让人飞檐走壁,不能让你从此天下无敌,顶多也只是强身健体,打倒几个小地痞流氓。即使是这样,你也要学吗?”   “要学!”苏锦书想,能打倒一个地痞流氓就够了,打倒几个的话那更要学了。   “好!”老头终于点头同意。   苏锦书赶紧从地上爬起来,向老头行了一个大大的礼。苏锦书除了在祭拜祖先的时候会下跪,别的情况下是怎么也做不出来下跪这种事的。虽然没有行跪拜礼,但苏锦书的诚意还是很清晰的传递给了老头。老头也稍稍了解了一些自己这个小徒弟的性格,并不勉强,反正心意到了就行。   “锦锦,你真的要学武?不怕吃苦?”柳宗伟看看闲闲坐在一边的老头,又看看满面焦急之色的父母,最后还是忍不住又问了一遍脸色坚定不似幼童的外甥女。   柳宗伟虽然只在苏锦书家住了一天,可也看出来妹妹妹夫非常疼爱自家几个孩子。尽管是四五岁的小孩在家里帮忙扫地、端水,在农村是很普遍的现象,可妹夫家的三个孩子却是一点儿家务活都不用做的,即使做点什么也是自己主动要求的,妹妹妹夫还会大大夸奖一番。可以说,他们家的孩子是很娇惯的。这也是为什么外甥女看不顺眼自家老婆的原因吧。   这样一个皮肤娇娇嫩嫩如初雪的小女孩,真的能吃苦吗?虽然自己没练过,可也知道想学好要付出很大代价的。再者,即使锦锦要求,妹妹妹夫会舍得吗?他们把女儿交到自己手上,怎么说也要对她负责啊!   “二舅舅,你放心,我能坚持的!”苏锦书知道舅舅是真心疼爱自己,很是感激,可是自己也是下定决心要习武的,无论什么都不能改变自己的决心。   “可是你爸妈……”柳宗伟还是不太愿意让这个像花一样娇嫩的外甥女去受那样的苦。   苏锦书接口道,“二舅舅放心,爸爸妈妈知道一定会同意锦锦的决定!”   说完之后,苏锦书从椅子上站起来,三两步跑到一直欲言又止的姥姥姥爷跟前,微微弯下腰行了一礼后,站得笔直道,“姥姥姥爷,锦锦已经决定要跟师父学习武功了,我知道你们疼爱我锦锦,但锦锦不怕吃苦,一定会坚持下去的!”   苏锦书的姥姥正准备再劝劝这个固执的外孙女,谁知道一向脸色严肃不爱说话的姥爷开口了,“罢了,你就跟老祝学吧!老祝的那身功夫,你能学点皮毛,日后也能防身。但是,有一点,你既然决定了,就一定要坚持下去!”最后的语气已经转为严厉。   苏锦书很是欣喜,没想到最先同意的竟然是她以为最难说服的姥爷!不管是什么原因,姥爷同意了,那其他人反对也没用了,苏锦书惊喜的大声答道,“姥爷放心,锦锦一定会坚持下去!”   看到那一老一小出了屋子,苏锦书的姥姥再也忍不住,急道,“你怎么就同意了呢?锦锦还不到五岁啊!你让她那么小一个女娃跟老祝学武功,你又不是不知道老祝那人认真起来多么严厉,锦锦受得了么?云琴知道了多难过啊!”   “唉,你还没看出来吗?这丫头跟她妈一个性子,倔!就算我们不同意,你以为她就会放弃?不会!不然云琴怎么会远嫁,好几年都见不到一面。”苏锦书的姥爷想到女儿,心里有些难受,不过稍倾又有些欣慰,得意道,“锦锦要真能跟老祝学点东西,也是她的福气。老祝那性子,轻易都不搭理人,能收锦锦为徒,说明他看重锦锦,一定会好好教的,你就别操心了。”   柳宗伟听得有点糊涂,难道锦锦的师父真的是位世外高人,而且父亲还跟他认识,可是怎么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啊!   面对儿子的疑问,苏锦书的姥爷略略讲了下两人相识的经过。原来他年轻的时候有次上山打柴,不小心摔了腿,那里地方很偏,很少有人去,深秋的晚上气温很低,当时他急得不得了,最后还是苏锦书的师父发现他,帮他处理了伤腿,又把他送回家,不然那条腿就废了。   两个人因此相识,苏锦书的姥爷感激他,经常邀请他到自己家里做客,可是那也是个怪人,年纪也才三十多岁,却不愿跟人交流,一个人住在深山里。于是,苏锦书的姥爷就经常去他家找他聊天,两个人颇为投契。   日子久了,苏锦书的姥爷也稍微知道了点他的故事,听说他从小父母双亡,是少林寺的和尚养大的。不过他没出家,而是作为俗家弟子在少林寺学功夫。二十多岁的时候出了少林寺四处游历,后来与一个同为孤儿的女孩结了婚,两人感情很好。谁知道,那个女孩没过几年就得病死了。他也由于伤心过度不愿再接触人群,找了这么个山林茂密的地方隐居。后来认识了苏锦书的姥爷,两个人成为莫逆之交,日子过得也不算太孤单。   柳宗伟听了唏嘘不已,一个人独自在山林中生活四十多年,真不知道他怎么能坚持下来。   苏锦书的姥爷沉吟了一下,开口道,“我想跟老祝商量一下,让锦锦住在他家。一来他年纪也大了,有个人陪总好过一个人;二来嘛,每天那么早让锦锦一个人走老远去他家,我也不放心啊!”   虽然这样一来就不能每天见到锦锦了,可对锦锦来说确实比较好。苏锦书的姥姥想着事情已经这样了,反对也没用,就只好同意了。   跟老祝商量的时候倒没费什么劲儿,老祝真的挺喜欢苏锦书,一开始也有这打算,不过是怕苏锦书的家人不同意罢了。   就这样,苏锦书开始了艰苦的习武生活。    第 10 章       尽管早就知道会很辛苦,可真的练起来时还是大大出乎苏锦书的意料。每次练得手脚发颤,全身酸软无力时候,苏锦书就会怀疑,自己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坚持。   怀疑归怀疑,后悔也是有的,可苏锦书还是咬牙坚持下了。什么小说中的“根骨奇佳”“天资决绝”,苏锦书是没有啦,但她有个很大的优点,有毅力!   最痛苦的时候,苏锦书也坚持着,不断地寻找自己的极限,一直一直坚持,直到师父说“好了”。   老祝看着在院子里蹲着马步,两手平伸各举着两块砖的苏锦书,眼睛里是满满的赞许。他知道自己虽然喜欢这个聪慧的小徒弟,但是在教导她的过程中,是非常严厉的,绝对没有放水。可是,这个孩子竟然一再突破他给她制定的极限,实在令他惊讶。   习武对身体素质的要求很高,四五岁的小孩儿骨骼都没有长全,力气也不大,练习起来非常艰难。记得最初的时候,这小徒弟经常摔倒,小脸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当她的父母来接她回家看到她脸上手上的淤青时,她的妈妈抱着她痛哭,这孩子也哭得稀里哗啦。   看到她妈妈激烈反对的态度,想着练武她也尝试过了,还吃了不少苦,应该会放弃吧,虽然有点可惜,但这么精致可爱的小孩,哪家的父母也是不忍心她受苦的,也就稍稍释怀。谁知道,第二天送走了她的父母,她还是跟着自己返回院子里,一声不响就开始蹲马步,让他心里真是又喜又怜。   嘻嘻,师父肯定以为我要跟爸爸妈妈回家,哼,谁让他做饭那么难吃,就要吓吓他。苏锦书一边蹲马步,一边在心里贼笑。   其实柳云琴抱着苏锦书哭的那一刻,苏锦书是真的想过放弃,不练了,跟爸爸妈妈回家。可是,无意间看到师父眼里的惋惜,又想到自己最初习武的目的,终于还是决定坚持下去。   苏锦书知道虽然习武的时候师父对自己很严厉,但平时对自己很好。而且师父年轻的时候去过很多地方,他的见识并不比自己这个多了十几年记忆的人浅,不同时代背景下发生的故事也有很大出入。苏锦书很喜欢在休息时间听师父讲故事。   这个师父什么都好,就是饭做得有点难吃。唉,真是人无完人啊!苏锦书在心里叹了口气。   “发什么呆,集中注意力!”一声爆吼让苏锦书迅速回过神。   “是,师父!”   暑往寒来,三年过去了,以前那个胖乎乎、精致可爱的像芭比娃娃的苏锦书已经变成了一个身材瘦削、有着利落短发的小女孩。   已经七岁半的苏锦书个子相较三年前,抽长了不少,不过相比同龄女生还是要矮一点。对于这个,苏锦书倒不太在意,因为前世她就发育迟缓,上初一的时候还只一米四多一点,最后不也长到了一米五八。更何况,这一世习武,运动量够了,营养也跟上的话应该能再长几公分的吧。   除了身高有了变化,苏锦书的五官与三年前也稍有不同。以前的苏锦书有一双大大的杏眼,鼻子小巧挺翘,嘴巴像花瓣一样粉嫩,两颊肉嘟嘟的,很可爱。   三年后的苏锦书眼睛依然大大的,不过眼眶好像被什么东西拉长了一样,既不像杏眼也没达到凤眼的标准,不过形状依然很漂亮,配上黑亮的眼珠,实在是一副货真价实的美眸。   除了眼睛有了变化,苏锦书的脸上的婴儿肥也随着每天的剧烈运动消失了,这样一来,原本肥嘟嘟的圆脸瘦了下来,初步呈现出标准美女的鹅蛋脸,很是好看。   三年的相处,让苏锦书和她的师父感情日益深厚,亦师亦友又似祖孙。而苏锦书一向身体康健的师父最近虚弱了不少,尽管拥有一身武艺,过了八十岁身体还是有些吃不消。   最近这段时间,老祝能明显感到身体的虚弱,想来时日不多,虽然舍不得这个乖徒弟,但他们的缘分可能就只有这么多。这段日子,老祝很想回去曾经长大的地方看看,如果可以,就在那里安息,人生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   苏锦书最近很担心师父的身体,让他去看医生他不肯,托舅舅买的药他也不吃,苏锦书心里隐隐有预感,跟师父分别的日子就快到了。   这天早上,苏锦书练完功去厨房做好早饭(苏锦书六岁的时候就接手了做饭的工作,因为他实在不想再荼毒自己的胃。前世的一点经验再加上本身对厨艺的喜爱,苏锦书没多久就学会了烧一手好菜)。把饭菜端到桌子上,苏锦书去师父的房间喊他吃饭。   “师父,吃早饭了。”苏锦书站在门口轻轻说了一句。   “嗯,锦书进来,师父有话跟你说。”话音未落,师父又咳嗽了两声。   “师父,你还没好吗?”苏锦书担心的问。   “不碍事。锦书,师父准备明天回少林寺看看,以后也不回来了。咳咳,你等会儿就收拾东西回你舅舅家吧!”   “师父,锦书以后就见不到你了吗?”苏锦书看着这几天一下子老了很多的师父,心里非常不舍。   “锦书,你是师父唯一的徒弟,这三年来你的努力师父都看在眼里,真的很欣慰!你年纪小,力气还不足,速度也不够快,但只要以后勤加练习,自保不成问题。”   “嗯。”苏锦书紧紧依偎着师父,低低的应了一声。   轻轻拍拍苏锦书的小脑袋,祝师父最后叮嘱了一句,“锦书,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不过我还是要嘱咐你一句,千万不要恃强凌弱!”   “我知道的,师父!”   一老一少不再说话,像爷孙一样偎在一起,久久不曾动一下。   苏锦书当天并没有离开,坚持等到第二天把师父送走才回到姥姥家。   没几天就要过年,苏锦书离开家已经有三年。虽然三年来,爸爸妈妈哥哥妹妹都来看过她,但住的时间都很短。而且她那时候忙着练功夫,根本也没多少时间陪他们。   现在师父又离开了她,苏锦书回家的心情就更加迫切了。   柳宗伟最近很忙,本来想让苏锦书在这里过年,年后再送她回家。可苏锦书一刻都等不了,决定独身一人回去。   柳宗伟无论如何都不同意,索性决定把这几天的活推了,先把外甥女送回去好了,苏锦书还没说话,她的二舅妈脸色已经黑了。   苏锦书立马截住柳宗伟的话,她可不想引发舅舅家的家庭战争。一眼瞥到旁边有棵成人小臂粗的树,苏锦书骤然发力一个回旋踢,小树应声而断,在场的人都震惊的不能言语。   苏锦书趁势说道,“二舅舅,你看,我有自保能力的,不会被坏人欺负了去。而且我还识字,决不会丢的。你就放心好了。”   苏锦书六岁的时候就借了大表姐的书开始自学,这也是苏昊天和柳云琴当初同意她习武的附加条件,学习上不能放松。毕竟孩子以后还是要念书考大学的,不能因为习武就荒废了。   虽然前世学过的知识都忘了,但小学的课程对苏锦书来说根本不值一提,她借了书不过是掩人耳目,不让人起疑罢了。事实上所以看书的时间,苏锦书都用来练字和涂鸦了。   柳宗伟根本没想到短短三年的练习,竟然能让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外甥女如此强悍,一时反应不过来惊在当场。   直到听了苏锦书的话,柳宗伟才回过神来。拗不过外甥女的倔脾气,柳宗伟最终答应了她的要求。   三年的时间不长,也没有跟苏锦书朝夕相处,但柳宗伟自认为对苏锦书还是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这个外甥女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很有主见,最重要的是特别固执,她决定了的事,任人怎么劝都不会改变心意。   好在她聪明又懂事,平时做事很有分寸,也没闯出什么大祸来,这也是柳宗伟最终同意的原因。   转了三趟车,终于快要到家了,看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听着熟悉的乡音,苏锦书心里非常激动。   紧一紧背上的双肩包,苏锦书在心里对自己说了一声“加油”。从镇上走回家有六七里路,得在天黑之前赶回去啊。   经过了这三年来强度很大的训练,苏锦书一路走来也不觉得有多累,因为急切想见到家人,苏锦书反而越走越快,越走越精神。   远远看到那个熟悉又有点陌生的家,苏锦书渐渐放慢脚步。说熟悉是因为三年前居住的房子还好好地屹立在池塘边,说陌生则是因为在它后面不远处多了一栋面积不小的水泥平房。虽然暑假哥哥来看苏锦书的时候说过这事,可看到真正的房子这还是第一次。   除此之外,以前那个狭长的鱼塘也被拦腰截成两半,中间用土填了一条很宽的路,路的两边还栽种着小柳树苗。   走近了看,猪圈也比以前扩大了好多,看来这几年爸爸妈妈干得还比较顺利啊,苏锦书暗暗在心里下了结论。   苏锦书家的鱼塘在以前住的村子和另一个村子之间,相互隔得都不远,但因为鱼塘以前算是一偏僻地儿,苏锦书家搬到这儿后一直是独门独户。平时乡里乡亲的来串门的不少,但像今天这样老远就能听见一阵阵喧闹声倒很是稀奇。   今天一大早,苏昊天和柳云琴就起床开始忙碌。前几天打渔的时候村里好多人来帮忙,农村人好客讲情义,人家来帮忙给钱谈不上,请请他们吃顿饭还是很有必要的。   忙了这些天,终于把今年要卖得猪啊,鸡鸭啊,等等都处理掉了,家里才清闲下来。想着过两天就要过年了,得赶着过年之前把请客的事办了,这次有了今天这热闹场面。   请的人挺多,屋子里是坐不下了,看着天气还不错,干脆在屋前的空地上支了三张大方桌子,厨房里也请了村里的两个嫂子帮忙。   苏锦书回来的时候大家已经在开吃了,吃吃喝喝,互相劝酒,气氛正热。柳云琴一边把手里端的菜放到桌上,一边招呼着大家“吃好喝好”。一回头,看到不远处站着个短发的小孩儿。当即惊叫一声,“锦锦!”   柳云琴太过惊奇,声音很大,一下子盖过了众人的说话声,全场寂静。   苏锦鸿和苏锦琳端着小碗在房间里一边吃饭一边看电视,突然好像听到妈妈在喊“锦锦”,一惊,抱着碗就往外跑,苏锦琳腿短,又担心把碗摔了,一边跑,一边喊,“哥哥等等我!”   两个人跑出去一看,那个被妈妈紧紧抱在怀里的小娃可不是妹妹(姐姐),当即惊喜的大叫一声冲了过去。   苏昊天在怔愣之后,也激动地站起来,一把推开椅子就走过去,连椅子歪了也没顾着扶一下。   “锦锦,锦锦!”柳云琴这三年只见过苏锦书两次,最近一次还是一年前,这时候突然看到女儿,心里的激动不能自已,双手紧紧抱着女儿,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   “妈妈!”苏锦书看到柳云琴这样子,鼻子一酸,眼泪也出来了。   “锦锦,你回来了!”苏锦鸿激动地看着被妈妈抱着的妹妹,恨不得也冲上去好好抱抱妹妹。   “姐姐,姐姐,你终于回来啦!”苏锦琳开心的在旁边蹦蹦跳跳,碗里的饭菜都掉到了地上。   “好了,别哭了,锦锦回来了就好了。”苏昊天竭力抑制住胸中的酸涩,怕自己一个忍不住流出眼泪。拍拍妻子的肩膀,把两个人轻轻分开,再把女儿背上的大包取下来拎在手上。   突然,苏昊天觉得奇怪,四处看了看,问还在流眼泪的苏锦书,“锦锦,你二舅舅呢?”   柳云琴也一愣,赶紧四处看看,没看到二哥的影子。   “哦,二舅舅家里很忙,没跟我一起。”苏锦书擦着眼泪,不在意的答道。   苏昊天吃了一惊,急忙问道,“那你跟谁一起回来的?”   自从柳云琴那一声惊呼开始,所有的客人都没再说话,安静地看着这一家人。苏昊天的二女儿三年没回家,这事附近的人都知道,不过他们都以为是柳云琴的父母想女儿,把外甥女接过去以解相思之苦。苏昊天和柳云琴都不想让人知道女儿是去学武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免得日后有什么麻烦。同时还叮嘱苏锦鸿和苏锦琳,让他们不要到处跟人说。   此刻听见苏昊天的询问,他们也都往苏锦书身后看,不过没看到半个人影,不禁大为好奇。   “哦,我自己回来的。本来二舅舅不同意,不过我太想你们了,二舅舅家又离不开人,所以我就自己回来啦!”苏锦书活动了一下肩膀,背包挺沉,背的时间长了肩膀还是有点酸的。   “什么!”所有人都大吃一惊,柳云琴心里甚至有点埋怨二哥,孩子这么小,万一出了事怎么办,他怎么就能放心呢?   周围的人眼睛都睁得大大的,仔仔细细的打量着眼前的小女孩。个头不高,人又瘦,把人显得很娇小,咖啡色的棉外套和浅灰色的灯绒裤让人看起来很精神,五官比她的哥哥妹妹更俊俏,再加上一头爽利的短发,看起来更像个漂亮的男孩。这孩子不到八岁吧?竟然敢一个人出远门,实在是让人吃惊啊!   苏锦书看见父母满脸的疑问和担心,又发现其它人都用一种好奇、惊疑的眼光瞅着她,心里一咯噔,见柳云琴准备说话,苏锦书赶紧先发制人,小脸一垮,双手捧着肚子叫道,“妈妈,我饿了!”   这时候柳云琴哪里顾得上再去追问,女儿肚子饿了可是大事,立刻带着她去厨房找吃的。苏昊天想着还有很多客人在,干脆等晚上有空了再问吧。   晚上,柳云琴早早把碗筷收拾好,就把全家人召集起来开始“审问”。苏锦书无奈,只好详细地从师父生病要回少林寺让自己回家到自己如何说服二舅舅坚持一个人回家,包括回家这一路上发生的一切事情都事无巨细的讲了一遍。   在苏锦书的一再强调下,柳云琴看着女儿安全到家的面子,总算原谅了二哥的行为,不过嘴巴上埋怨几句还是少不了的。对于这件事,苏昊天倒没有像柳云琴那样反应激烈,反而很为女儿的行为感到骄傲。至于苏锦鸿和苏锦琳,仅苏锦书回家后将一直住在家里这件事就已经够他们开心了,哪里还顾得上其它。    第 11 章       这个新年注定过得非常热闹,因为苏锦书回来的第二天,苏昊云就带着全家回来了,打算在老家过年。   他们看到苏锦书自然是非常高兴,因为他们都好几年没见过苏锦书了。一开始苏昊云夫妻俩听说苏锦书去学武功,还有点怪大哥大嫂狠心,后来知道是苏锦书自己要求的,也就没说什么了。   在苏锦烨的强烈要求下,苏锦书表演了一番这三年的学习成果,巧用借力的原理趁苏昊天不备,把他摔到地上。   不排除苏昊天只是跟女儿玩玩没认真,不过一个才一米的小女孩把一个成年男人摔倒在地,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苏锦烨对此非常佩服。想到自己比苏锦书还大,打架的话还打不赢堂妹,很是沮丧,强烈要求父母送自己去学武功。吵了整个寒假不说,回家之后苏锦烨还闹起了绝食,好在县里新开了一家武馆,馆长是个退役的军人,据说身手不错,苏昊云和方凤实在拗不过儿子,就把他送过去了。   其实不仅苏锦烨有这样的想法,苏锦鸿早就想过这事了,不过他倒不是为了面子,而是跟苏锦书一样想学来保护家人。在苏锦书跟师父习武的那三年,每年暑假苏锦鸿也会去住一段时间,跟着她一起练,虽然比不上每天从早到晚练习的苏锦书,但基础的东西还是学了一些。再者,苏锦鸿在家里也一直坚持锻炼身体,底子还不错,苏锦书回家之后,他更是很认真的像妹妹请教,男生天生力气大过女生,所以最后苏锦鸿练得并不比苏锦书差多少。   苏锦琳见哥哥姐姐整天跑啊跳啊出拳踢腿,一开始也很感兴趣的在旁边学,没过一会儿就喊累,说不练了。   苏锦书笑着摸摸妹妹的蘑菇头,说,“小不点儿不用练的,以后哥哥姐姐保护你就行了。”   “嗯!”苏锦琳大力的点头,小脸肉呼呼的,红得像苹果,很可爱。点完头还不忘送上大大的笑容,扑到苏锦书怀里大声道,“姐姐最好了!”   苏锦鸿擦着汗走过来,正好听到苏锦琳的话,故意装作生气的样子板着脸道,“那哥哥呢?”   苏锦琳眨巴着黑葡萄一样的大眼睛,嘻嘻一笑,转身抱住苏锦鸿的大腿道,“哥哥也最好了!”   苏锦鸿一笑,用手指点着她的额头宠溺道,“就你嘴甜!”   “嘻嘻。”苏锦琳乐呵呵的傻笑。苏锦书和苏锦鸿对视一眼,也笑了起来。      “你真的决定了?”苏昊天表情很严肃。   苏锦书也很认真的答道,“是的,爸爸。”   “你确定你能跟得上来?”苏昊天微微眯了一下眼,脸上的表情不变,从面上根本看不出来他的心里在想什么。   “我保证。我会用哥哥的课本自习,一定不会落下功课。如果你同意,我可以参加每次的期末考试。”苏锦书的声音不大,但可以看出来她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经过认真考虑的。   苏昊天很久都没有再开口。苏锦书心里有一点担心,不知道爸爸会不会同意自己的计划。这几年家长们都开始重视教育,几乎没有适龄儿童没有送到被学校去的,更何况还是自家一心想把孩子们培养成大学生的父亲,要让他同意自己小学课程在家里自学的计划,苏锦书不敢保证能不能成功。   长长舒出一口气,苏昊天不得不再次向这个自小独立自主、性格又非常固执的大女儿妥协。“好吧,上初中之前你可以不用去学校,但前提是每次期末考试都要参加,而且还要每门功课都达到优秀。”   苏锦书很高兴,连忙再三保证不会放松学习。看着苏昊天脸上淡淡的笑容,苏锦书突然了解到自己是多么幸福,有个多么疼爱自己的爸爸。不仅仅是爸爸,家里的每一个人都用自己的方式爱着自己,这种温暖的感觉跟前世一样,值得自己尽最大的努力去维护。   自此,苏锦书开始了一种特殊的求学生涯,她也因为每次期末考试都以科科满分的成绩名列年级第一却从未去学校上过一节课而广为人知。   苏锦书是个很奇怪的人,她不喜欢听别人夸自己,特别是带有奉承或讨好意味的夸赞,当然她也不喜欢别人的批评。总而言之,她不喜欢受到陌生人的过多关注,那样会让她很不自在。   不过她的种种经历和选择注定让她遭受种种议论。对此,她只好采取“耳不听为净”的态度。   每天很早起床,慢跑半个小时,然后找个僻静的地方热身后开始练功,吃完早饭后开始刷碗。上午到三兄妹共有的书房里学习,不过大多数时间是练字和看闲书,当然还包括对苏锦琳进行学前教育,下午有时候跟着苏昊天去看看他的梦想基地,有时候陪妈妈聊天,有时候带着苏锦琳或一个人到处走走,晚饭后也会稍微运动一下,看看电视或看看书再睡觉。苏锦书的一天基本上就是这么度过的。   偶尔无聊或者嘴馋,苏锦书就会把柳云琴赶出厨房,自己进去鼓捣一些吃食,每当这个时候,苏锦琳就会吸着鼻子站在灶台边咬手指,同时还眼巴巴地瞅着锅里的东西,眼睛亮晶晶的等着吃。   9岁的苏锦鸿长得比同龄人高一些,今年读小学四年级。苏锦书虽然优秀,但如果没有那十几年的记忆和知识储备,也许还比不上苏锦鸿。   自从第一天上学开始,苏锦鸿就成为老师的宠儿和同学们羡慕的对象。他优异的成绩、突出的外形,甚至是礼貌的待人方式,无不成为大家喜欢他的原因。虽然他性格比较冷淡,但并不孤傲,跟班上男生的关系出得非常好。   对于自家异常优秀的妹妹,他一点都不嫉妒,也从不因为自己的成绩和优越的家庭条件而轻视其它同学,总之,苏锦鸿在学校里的风评非常好。最近他的班主任建议他跳级,他没有立刻同意,甚至面上也没有露出很兴奋的表情,而是很平淡的表示自己要跟家人商量一下。   苏昊天问过他的意愿后去了学校一趟,帮他办理了相关手续。不得不说,每次苏昊天去学校的感觉都非常好,谁叫自己家里的孩子那么优秀呢?老师们不就喜欢聪明又听话的孩子吗?   苏锦书知道哥哥跳级的事情后也很高兴,稍微算了一下,哇,如果情况不变的话,哥哥十七岁就可以上大学了。嗯,年龄越小越好。那这样的话,自己也早点入学吧!苏锦书考虑了一下,决定跟哥哥一样,既然比哥哥小两岁,那等哥哥上初三的时候自己就去学校吧。决定了之后,苏锦书就不再理会这件事了。   这两天她很关心苏昊天在建的那个“梦想基地”。这个名字只是苏锦书取得代称,不过,实际意义也差不多。   去年冬天,苏昊天把紧挨着鱼塘的那一大片地承包了下来,并请了挖土机挖池塘养鱼和种莲藕,除此之外,还留了一大半地打算在里面种果树建成果园。   苏昊天对这个计划非常热衷,不仅投入了大量精力还投进去了大批资金,基本上把这些年养殖赚的钱都投进去了。   前世的时候,苏昊天也是这样做的。本来一切都挺好,可是后来他又跟一个表哥合伙从南京进了一大批成本很高的鞋子倒卖,结果由于对市场的错误估计,又延误了转货的时间,损失了一大笔钱,导致正在建设中的庄园也由于自己不足而成了半拉子工程。   俗话说,锦上添花的多,雪中送炭的少,那时候不仅借不到钱,还有人趁机落井下石,总之最后家里的情况每况愈下,最艰难的时候连维持日常开销都很艰难。   苏昊天一直不放弃,没钱请人就自己动手,结果最后年纪轻轻就中风……唉,不想了。苏锦书敲敲脑袋把这些不好的回忆赶跑,决定这次一定要好好监督爸爸,不让他做出错误的选择。   所以,苏锦书特别关心这个庄园,这可是以后家里收入的主要来源啊!   苏昊天的想法是不错,不过苏锦书在综合考虑了庄园的实际情况和记忆中几年后这些东西的市场以后,觉得单纯靠卖水果、鱼或者莲藕,赚得钱可能比投入的资金还少,是比亏本的买卖。更何况,果树不能立即收到效益,还得等好几年,这样投入就更大了。   然而这些想法,苏锦书是不能直接跟苏昊天说的,因为里面有很多问题,苏锦书根本就解释不清楚,也不是她这个年龄和阅历的小孩能够考虑到的。最重要的是,苏昊天对这个计划给予厚望,在这个关头泼冷水,他肯定很难接受。   苏锦书认真想了好几天,最后借鉴了几年后很流行的农家乐模式,委婉的跟苏昊天提了点自己的想法。   苏昊天是个真正思想超前的人,也是个很开明的家长。他不会因为孩子们年龄小而漠视他们的想法,反而经常跟他们聊天,或者把自己遇到的问题跟他们讨论,有时候是为了启发教育孩子,有时候则是从中寻找灵感。   因此,在苏锦书向他提出这一想法之后,他非常感兴趣,花了大半天时间跟苏锦书两人讨论相关细节,晚上还召开了一次因苏锦琳年纪太小而把她排除在外的家庭会议,大家都对这个想法感兴趣,纷纷提出各自的一些看法。   苏锦书提出了“农家乐”的思路,并对庄园的规划提出了一些意见。   “我觉得像桃子、李子这些水果,种了之后得好几年才能结果,短期内不能见效益,这样的话我们可以种一些季节性的水果,例如西瓜、草莓,合理利用时间和空间。”苏锦鸿想着前段时间种下去的小树苗,提出了这个看法。   柳云琴想起来每次苏昊云和方凤他们一家回来后都特别喜欢吃家里的饭,说是用土灶煮的饭菜特别好吃,苏昊云升了副局长后,单位给他配了司机,司机每次来都要称赞自己做的饭好吃,想来城市里应该有很多人都喜欢吃这种铁锅饭吧,于是提出招待客人就用这种农家特色饭菜,大家都觉得这想法不错。   苏昊天一边听一边把大家的想法记录下来,最后补充了几点,“这个计划要成功还得找好关系。服务的对象是机关单位的领导干部或其他企业单位等这些收入较高又比较空闲的人,所以要跟乡里镇里的领导打好关系,当然这个我会去解决。另外,也可以通过昊云介绍一些。只要以后知道这里的人多了,就不怕没人来了。”   喝了口水,苏昊天继续道,“这件事如果做成了,要做的东西很多,我们可能忙不来,这样就可以请人帮忙或者代为处理。像如果以后客人多的话,自己家种的菜可能不够,而且以后太忙,也没时间种菜,这样我们就可以请村里的人种,然后直接卖给我们,相信有很多人愿意的。”   “嗯,这样又省力又不用担心卖不出去,一定有人愿意的。”柳云琴很是赞同。   之后大家又对一些细节问题进行了商讨,直到十点多才去睡觉。那天晚上除了早早就睡着了的苏锦琳,每个人都兴奋的不行,连提出构思的苏锦书也折腾到半夜才睡去。   庄园的规划已经基本完成,果树也都栽种好了,新挖的鱼塘里面也已投进了新的鱼苗,莲藕的最佳种植季节已经过去,苏昊天决定先把这件事放一放,等到明年春天再种。   目前家里最初承包的那个鱼塘里面的鱼经过这几年的喂养,大鱼不少,种类也挺多,除了鲫鱼、鲢鱼、黑鱼等普通的鱼种,连青鱼、鲶鱼这些比较稀罕的鱼也有。   刚入夏,季节上也很适合钓鱼,苏昊天决定尽快启动计划。商议好的第三天苏昊天就专门抽时间去了苏昊云家。   兄弟俩在苏昊云的书房里商量了很久。这几年苏昊天家的经济状况越来越好,苏昊云心里也高兴。即使方凤为人大方,自家大哥还要靠她接济,对苏昊云来说是件很没面子的事,在她的娘家人面前总感到底气不足,很是憋屈。大哥现在的情况虽然跟老婆娘家没法比,但也很不错了,一个没读多少书的农村人自己创业,做到这个样子已经很不错了,连方凤的大哥知道了也颇为赞赏。   现在大哥要做的这件事,苏昊云稍稍考虑后就觉得可行,而且弄得好很能赚钱。   苏昊云单位周末的时候经常组织领导们集体活动,其中有不少人都喜欢钓鱼,不过一般都是去专门的钓鱼场,次数多了也没意思,这种去农村的新体验,相信有很多人感兴趣。之后,苏昊云又提出客人钓的鱼都要出钱买走,价格可以比市场上高一倍。他们这些人玩得是乐趣,价格上不会太在乎。而且大多数情况下都不是领导自己出钱,抢着买单的人多得是,花别人的钱更不心疼。   这些官场上的东西苏昊天不了解,不过听弟弟说的肯定,想来他很清楚,所以也不犹豫直接采纳了。   最后两人商定了时间,苏昊天就忙着赶回家准备,临走前说以后凡是苏昊云单位的人去玩,都打八折。苏昊云没反对,知道这也是大哥给自己在单位里挣面子。   晚上苏昊云把这件事告诉给了方凤,她也很赞同。以前大哥家里孩子多,条件又差,方凤每次给钱心里还是微微有些别扭,这几年见大哥家越过越好,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不过这话她可不会蠢得跟苏昊云说,他们兄弟俩的感情太好,说了苏昊云肯定不高兴。   但是苏昊天这次请丈夫帮这么大的忙,却只跟以前一样带了些鸡蛋、肉啊等东西,方凤心里就很不高兴了。   苏昊云跟方凤结婚近十年了,对她的心思还是有些了解的,知道她心里不太舒服,但还是装作不知道,若无其事的说,“大哥说他给他们家的三个孩子各自开了个账户,以后每年农庄净收入的六成将平均存到三个孩子的户头上,作为他们的私有财产,等他们满十八岁的时候再交给他们自己处理。”收到这里,苏昊云故意停了下来。   果然,方凤立即开口,语气很酸,“这么大方?”   “呵呵。”苏昊云笑着把方凤抱到怀里,接着说,“大哥还说小烨也是苏家的孩子,跟他的孩子没区别,所以要平等对待。”说着从枕头下面拿出一张工商银行的储蓄卡在方凤面前晃了晃。   这下方凤明白自己的那点心思,苏昊云早就知道了,而且他还故意捉弄自己,顿时脸涨得通红,一头扎到他胸前,手握成拳轻轻捶打他,不停喊道,“讨厌!”   “哈哈……”苏昊云忍不住大笑起来。   方凤突然很庆幸自己当初选择了苏昊云,就算他没有现在的成就,可是他一直对自己很好,而且他的家人也很好。想到这个,方凤很是为自己的小心眼感到惭愧,大哥大嫂真心对自己一家,以后自己也要真心对他们,方凤在心里默默下决定。    第 12 章       决定办农家乐之后,苏昊天就有很多事情要解决。首先不能再养猪了,家里的鸡鸭也要处理掉。养这些牲畜家禽的话味道不好,城里人肯定不习惯。而且到时候家里忙,也没那么多时间和精力。   鸡鸭还好处理,关键是猪现在半大不小,没长膘都不好卖,最后苏昊天决定转让给别人。这些猪都很健康,长得也不错,相信还是有人愿意接手的。   消息一传出,有想法的人果然很多,光村里就有好几户,这下苏昊天为难了,平日里大家关系都不错,现在卖给谁都得得罪人。   正在苏昊天和柳云琴为难的时候,苏明和宋明亮一大早就骑着自行车过来了。   夫妻俩也不拐弯抹角,苏明直接就说想接手这批猪,家里地方也有,住房前面的那间堆麦秆的房子面积够大,这两天夫妻俩好好清理了一下,直接就可以把猪放进去。   卖给自己的妹妹,别人就不能再说什么了。虽然前年腊月间苏明生了个男孩,在宋家的日子好过了点,但家里的经济状况没有一点好转。而且因为两个小的都是超生,罚了不少款,日子过得就更艰难了。虽然苏昊天时不时接济一些,但杯水车薪,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以前苏昊天也提过让妹妹跟着自己养猪,销路都不用她操心,自己帮她解决。当时苏明看起来很感兴趣,可是最后还是没有答应。苏昊天不用想都知道是自己那个榆木脑袋的妹夫不同意,估计就是胆子小怕承担风险。这次夫妻俩竟然一起过来,想来肯定是苏明在家里坚持。这两年苏明生了男孩,又因为苏昊天的名声,在家里的地位不像以前那样,人也变得强硬了不少。   苏昊天听说妹妹想接手,毫不犹豫地同意了,还表示钱不够的话可以等过年卖了猪再还。   苏明一直都很清楚大哥对自己这些弟弟妹妹的爱护之心,心里感激。此刻听了大哥的话,更是激动得不行。也没矫情,立即拿纸笔打了张欠条,苏昊天不要,苏明坚持,最后塞到柳云琴手里,脸一板,严肃道,“大嫂,你收着!你和大哥对我们一家的好,我们心里清楚,也很感激。我知道你们不在乎,但这个东西你们还是要收着,不然我心里不安!”   柳云琴笑笑,把欠条放到口袋里。这个大姑子的为人柳云琴心里很清楚,当着她的面收到口袋里也只是为了让她安心。   事情定下后,苏明说家里都准备好了,想今天就把猪运回去。苏昊天和柳云琴也想赶快把地方腾出来,好接着准备其它的事。所以,立刻请了车,众人忙了一个上午,终于把猪都运到苏明家了。   苏昊天不放心也跟着去了。仔细检查了一遍猪的状况,发现都还不错,又把苏明和宋明亮俩人叫道跟前,细细叮嘱了一遍注意事项才离开,临走前还让他们有问题可以随时去找他,这次赶回家。   苏明和宋明亮站在路口,直到苏昊天的身影不见了才急急赶回家。看着猪圈里那二十多头猪,两人相视而笑,心里都对以后的生活有了期待。   既然猪都卖掉了,猪圈也没有留着的必要了,不仅占地方,还影响美观。苏昊天又请人把猪圈拆掉了一部分。   以前为了方便把猪粪排到池塘里,猪圈有一部分是建在水面上的。这次拆的时候,苏昊天让人把水面上的那部分稍稍修改了一番。底下用作支撑的四根大圆木没有拆掉,只是把以前铺的木板都换成了新的,把最靠近池塘的又加宽了些,用结实的木板铺成了面积大约四平米的正方形,然后沿着木板的周边用小碗粗的光滑木头建起了一米高的栏杆,最后又在正方形区域上面约三面的地方加了一个顶棚,总体看来很像一个湖心亭。   这个想法是苏锦书提出来的,当时她倒没有想太多,只是觉得夏天天气热的时候去乘凉应该很好玩,苏昊天没否定是因为有了这个水面上的凉亭,整个环境看起来很柔和,比较有特色。结果,这个亭子倒是受到了很多客人的喜爱。   后来,苏昊天又请人对亭子进行了修饰,仍然保持木头的原色,不过打磨了一番,显得很更光滑,又在亭子里面增加了一些木制的桌椅,结果客人来玩的时候都会跑这儿照相。这个因一时兴起而修建的亭子,最后竟成了农庄的一个吸引客人的重要因素。   周五早上苏昊云给苏昊天打了个电话,说他家里准备好了的话,这个周末就准备带人回来。   苏昊天想了一会儿说,“基本上没问题。不过有些东西,可能没经验想得不够全,等到时候再慢慢改进吧。”   “那好,我明天就把他们带过来。午饭不要弄太多肉,把自己种的家常小菜多弄几个就行。”苏昊云很激动,他很想回去看看大哥弄得怎么样了。   “嗯,好。你们出发的时候给我打个电话。”苏昊天又叮嘱了几句就挂了。瞟了一样家里的座机,苏昊天感叹:有电话就是方便啊,虽然安装电话很贵,但是方便也是毋庸置疑的。以前养猪的时候,买饲料或者联系屠宰场,一个电话就能搞定,不用骑着自行车跑来跑去。现在电话还可以用来接受预约,真的很便利。   第二天很早全家都起来了。苏锦书和苏锦鸿还是雷打不动的去跑步锻炼,热身之后两个人到固定的场地去练功。   苏锦书家里这段时间一直人来人往的很吵闹,为了办农家乐,苏昊天还从村里聘请了两个人帮忙,苏锦鸿和苏锦书兄妹俩都嫌以前练功的地方不够安静,而且也不喜欢练习的时候被人像看猴戏一样盯着,所以央着苏昊天在农庄里的一个比较隐蔽的角落建了一个简易的练功房。   房子面积大约二十平米,从外面看就是一间普普通通的水泥房子,开了两扇大窗户,式样非常简单。里面就更简单了,非常空旷,除了房子东边吊着的两个沙袋,地上铺的一张薄毯,空无一物。   苏锦书和哥哥一人一把钥匙,这间房子就算是两人的私有财产,平时苏昊天都没法进去。   柳云琴初初知道这件事后,很是反对,她觉得苏昊天太宠孩子了。村子里现在还有好几户人家住在以前那种土房子里,谁家会专门给孩子盖一间房子用来练功啊,传出去肯定会惹来闲言碎语。这几年家里日子越来越红火,本来就招来了一些人的嫉妒,如果再知道了这事儿,肯定会说得很难听。   苏锦书见柳云琴脸色不渝,大概也了解一些她的心思。住在农村里,虽然过得是自己的日子,但邻居往来,有了这些闲言碎语,心里总是不大舒坦的。走过去,抱着柳云琴的胳膊,用自己的小脸使劲儿蹭了几下,“妈妈,你就答应吧,对别人就说是放东西的仓库,反正不让人进去的话,他们又不知道,我们都会保密的。”   柳云琴摸摸女儿的小脸,见她明显的讨好行为,心里真是又好气又好笑。苏锦书虽然只有八岁,但离开家的时间太长,人又太聪明早熟,一直都不太爱跟人亲近。小时候还会跟自己撒撒娇,有事没事就喜欢爬到身上蹭自己的颈窝,或者涂得自己一脸口水。可现在,也只有在这种时候才会表现得像个符合年龄的小女孩一样跟自己亲近。   “好了,既然你爸同意了,我还能说什么呢?反正你这倔脾气跟你爸一个样!”柳云琴的语气微微有些埋怨,但苏锦书还是听出了里面的宠溺。踮起脚尖亲了柳云琴一口,兴奋道,“谢谢妈妈,妈妈最好了!”   柳云琴故意嫌弃的撇撇嘴,笑骂道,“一边儿去!什么时候学得跟你妹妹一样油嘴滑舌!”   苏锦琳是个鬼精灵,见柳云琴脸色好转,立马扑上去,不依道,“妈妈,人家才不油嘴滑舌呢!人家嘴可甜啦!”   “是是是,你嘴巴嘴甜!”苏锦书觉得这一世的妹妹实在是太爱撒娇了!不过配合着她可爱的小脸蛋,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骄纵,反而看到她就会很开心,是苏家名副其实的开心果!   苏昊天不会拖欠人工钱,很容易请到工匠,又碰上好天气,所以这个房子没用多久就建好了。   刚开始的时候苏锦书和苏锦鸿只有练功的时候才去那儿,后来家里来往的人太多,太吵,他们发现待在练功房里更惬意。之后,就会带着书去,一待就是大半天。看书看累了,就去果园里逛逛,虽然现在都是些小树苗,但远远看去一片绿色,还是很能让人心情愉悦的。   苏锦琳有时候也会跟着哥哥姐姐去那儿玩,但绝对不可能像他们一样待那么久。说起来三兄妹中,数苏锦琳性格最活泼,爱闹,静不下来,平时很喜欢跑到村子里去玩,跟村里的小伙伴交往最多,关系也都不错。苏锦鸿性格微微有些冷淡,平时喜欢看书,不过村里也有好几个同班同学,再者他还只是个不到十岁的男孩子,正是喜欢玩的年纪,所以有时候也会去串门。   只有苏锦书是个特例,基本上很少去村子里转。离家三年,回来后既没去学校上学,又不爱出门,所以认识的同龄人都没几个。而村里的小伙伴对苏锦书基本上抱着一种敬畏的心理,因为对他们来说,苏锦书是个很特别的人,太特别的人不容易亲近,更何况苏锦书好像也没有跟她们亲近的意思,所以就更不敢去招惹她了。   刚开始的时候苏昊天夫妇还很担心,怕女儿特别的经历会让她变得孤僻,要知道不懂人际交往可是比没有知识更能在社会上生活啊!不过看到苏锦书跟苏明家那几个没见过几次面的表弟妹们相处得非常融洽,苏昊天和柳云琴也就不怎么担心了。而且苏锦书的虽然不爱亲近人,但性格并不孤傲,以后上了学应该就可以交到朋友了。   跟师父分开后,苏锦书牢牢记住了他的嘱托,每天仍然坚持训练。不过在保持基础训练的同时,苏锦书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偏好,加强了腿部的练习。呃,实际上,苏锦书很讨厌跟陌生人的肢体接触,真要打架的话用腿比用手更让她容易接受,而且她偏执的认为腿部动作比较帅。   苏锦鸿听了妹妹的解释,头上挂满黑线,心想不愧是女生,什么都要讲究好看。他倒没有像苏锦书这样有所偏重,而是注重提高整体素质。   兄妹俩各自练了一会儿后,又相互切磋了一下,就提前回去了。两人都知道今天有件重要的事,想着早点回去说不定能帮帮忙。   运动了一早上,衣服都被汗水浸透了。回家匆匆洗了澡,把白色的棉质练功服换成了同样舒适的休闲服,苏锦书去客厅吃早饭。   “得快点吃了,刚刚昊云打电话说他们刚出发,有三辆车,大概七八个人吧。”苏昊天跟柳云琴说。   柳云琴初时惊讶了一下,很快就镇定下来,不慌不忙道,“啊,他们的车开过来要一个小时吧,那还真的快点吃完把厨房收拾一下了。好在昨天洗了一些菜,中午的饭倒不忙。”   “妈妈,等会儿还是我来洗碗好了,你去看看还有什么菜没准备好的,先慢慢收拾着吧。”苏锦书一边吃饭一边说。   “对啊,妈妈你弄完了还可以先休息一下,做饭挺累的,吃饭的时候招呼客人也不轻松,你身体不太好,不要太累了。有什么事情让我们三个做好了!”苏锦鸿也很体贴的劝道。   苏锦琳也赶紧端着小碗凑上去,“妈妈,妈妈,等我吃完跟你一起去洗菜!”   “好,好。有事我会叫你们的。”柳云琴知道这几年自己的身体变差让家里人都很担心,不仅苏昊天总要她休息,不要累着自己,三个孩子也都很懂事,总是抢着帮自己做事,平时又听话,从来不让她们夫妻俩操心,说来自己也真是有福气啊!柳云琴再次在心里感叹。   吃完饭,大家各自忙碌去了。把准备工作做好后才歇了一会儿,三辆车子就出现在视野中。   苏昊天和柳云琴赶紧迎上去,看在苏昊云的面子上,这些单位的领导们对苏昊天夫妻俩都很客气,态度上很亲和。   把客人让进屋子里,苏锦书和苏锦鸿端上刚刚泡好的茶,言行举止很是礼貌,让在场的人对这对长相突出的兄妹很是好奇。   苏昊云赶紧介绍,“这是我大哥家的长子锦鸿,这个是老二锦书,还有个小的叫锦琳。”   随行的一个主任说道,“嘿,不愧是书香门第,三个孩子的名字都取得很好啊,听着就知道父母是个有文化的!”   “嗯嗯,长得都挺好,看着就觉得聪明,你倒是个有福气的!”这句话是对苏昊天说的。   “呵呵,农村的孩子,只要以后读书上有出息,也就不枉我们辛辛苦苦的日夜操劳了!”苏昊天没有正面回答,稍稍转了一下话题。   立刻就有人接话了,“你这可比一般种田的强多了,不说赚不赚钱,起码省了很多力气,不用顶着日头在地里干活,少遭多少罪啊!”   “哪里哪里,一样辛苦,而且更操心啊!不过,也要感谢你们肯屈尊到这穷乡僻壤来玩,有什么招待不周的尽管提意见,我们会随时改进的,玩得开心了,还要请你们以后也多多关照啊!”苏昊天说得很诚恳。   众人都在心里点头,这苏昊云的哥哥还蛮会说话的。当下也不耽误时间,直接就提出去鱼塘钓鱼,苏昊天立即去着手安排。   屋子里的人走光之后,苏锦书拿来扫帚把地扫了一遍,又洒了点水,就去厨房给柳云琴帮忙了。   中午,柳云琴烧了一大桌子菜,多是些清爽的农家小菜,不过为了照顾一些重口味的人,柳云琴也准备了一些辣菜。虽然苏昊云叮嘱过不要弄那些都吃腻了的大鱼大肉,柳云琴觉得招待客人餐桌上不见荤腥很不合适,所以又加了一个红烧鱼,一个鲫鱼豆腐汤和一个清淡的排骨粉丝汤,众人吃得很是满意。   用柴火在土灶上的铁锅里煮好的锅巴粥最受欢迎,一大锅粥被八个大男人分食的一点不剩,苏锦书都没吃到自己最爱的锅巴,心里有点不乐意。   吃完饭,众人坐着聊了会儿天就又去钓鱼了,这地方虽然位置有点偏僻,但环境不错,来的人都挺满意。   直到吃了晚饭,众人才不舍得满载而归。临走前一再表示玩得很满意,下次还会来,听他们的语气都很诚恳,苏锦书想他们应该不是客套,而是真的满意。这下忙了一天也算值了,不过真的很累啊!   苏锦书这一天给柳云琴打下手,转来转去的端茶送水、拿碗摆筷,虽然做的都是些琐事,但一直都没有停歇,累得好像回到了跟师父练功那会儿。   不仅是苏锦书,大家都很累,苏锦琳还可怜兮兮的叫着胳膊酸。不过等苏昊天告诉大家那个瘦高个的财务塞给他的钱后,大家都觉得一天的辛苦值了!五百啊,都顶得上一个普通公务员一个月的工资了。   按苏昊天订的标准,今天那些人的实际消费只有三百多,而且当时苏昊天还表示过要给他们打八折,不过财务说苏昊天的农庄刚开张,第一次就当贺礼还是按原价,下次再打折,又说他们头儿说了,苏家服务周到,饭菜做得特别合胃口,所以这次就多付一点,希望以后也能维持这种水准。   苏昊天明白话是这么说,不过他们这么做更可能是看在苏昊云的面子上,想送个人情。即使是这样,他们这次的满意是毋庸置疑的,又有苏昊云的面子,以后不怕没人来,这也算是开了个好头吧!   果然,十点多就接到苏昊云的电话,说在路上的时候大家一直在讨论这件事,确实都挺满意的。随后又说道,“今天吃饭的时候我就想到了,我觉得你可以进一些不同等次的烟酒,一来这东西利润大,二来这也算是必需品,以后农庄打出名声来的人多了,需求也就更多了。”   苏昊天也想过这事,不过他的渠道有限,有些上档次的好烟好酒,他不容易买到,于是跟苏昊云商量由自己出钱,让苏昊云负责货源,利润五五分成。   苏昊云哪里不知道大哥的意思,好烟好酒确实不好买,但绝不是买不到,大哥这样做不过是想让自己也赚点儿,当下也不推辞,直接应了。   挂了电话,柳云琴把晚饭也做好了,苏锦书早就饿得不行,端起碗就狼吞虎咽,其它两个孩子也是一样。   匆匆吃完饭,也没精力收拾厨房的碗筷,全家人都洗洗就上床睡觉了。    第 13 章       临睡前,苏锦书想着,这样下去不行,现在客人还不算多,大家都累成这样,以后怎么办?而且妈妈的身体也会吃不消的,看来还得想办法……想着想着,苏锦书就睡着了。   第二天六点,苏锦书的生物钟准时开工,虽然仍然觉得累,但苏锦书还是从床上爬了起来,刚出房间就碰到了睡眼朦胧的苏锦鸿,两人相视一笑,突然觉得精神了点儿,洗漱后兄妹俩又开始了每日的功课。   下午,苏锦鸿和苏锦琳都出去了,柳云琴有点不舒服躺在床上休息,苏锦书决定去找苏昊天谈谈自己昨天晚上的想法。   苏锦书去的时候苏昊天正在列清单,昨天总体上一切顺利,但还是有些东西没准备齐全,苏昊天准备一一列出来再一次性补全。   看到苏锦书过来,苏昊天立即把手里的清单递给苏锦书,让她看看有什么要补充的没。   苏锦书接过来看了看,上面有:冰箱、各种渔具、遮阳伞、折叠式的小凳子等等。   苏锦书想了想说,“既然要买冰箱的话,那就再进点饮料吧。你买冰箱是为了冻啤酒和放一些容易坏的菜吧?不过这些东西可能用不了那么大的空间。我想以后可能会有人带孩子过来玩,而且天气慢慢热了,饮料的销量应该不错,也许以后还可以再弄点冰棒、雪糕来卖。平时没客人的话,也可以卖给村里人啊!”   苏昊天听了连连点头,“嗯,有道理,到时候冰箱买回来了,你跟我一起去选饮料吧!”   “没问题。不过,爸爸,我有另外的事要跟你商量。”   “什么事,说吧。”   苏锦书梳理了一下思路,道:“我觉得你应该从村里请一个专门做饭的师傅。要求不高,只要跟妈妈的水平差不多就行。以后就由她来负责做客人的饭,我们按实际工作天数付给她酬劳,十到二十块钱都行,到时候再具体商量。妈妈的身体不好,长期这样下去她会受不了的,要是赚了钱人却失去了健康,那可就得不偿失了。你觉得呢?”   苏昊天点点头,“确实。还有么?你说吧,我听着。”   “嗯,”苏锦书继续道,“我们找个手脚利索、厨艺有不错的人应该不难。农村里除了农忙的时候很忙,平时大家都很闲,而且一天十到二十块钱的工资相当丰厚,做饭对于身体健康的农村妇女来说工作量并不算太大,相信应该有很多人愿意做的。至于以后如果客人特别多的话,我们可以考虑再请一个师傅,不不过这些可以以后再考虑。”   苏昊天点点头。   “另外,我们家的厨房小了点儿,我觉得可以再建一个更宽敞的厨房,专门用来招待客人,现在的厨房就留着我们自己用。房子前面不是还有很大一块空地吗?我们可以在新建的厨房外面用木头搭一个大的露天棚子,上面用结实的透明塑料做顶,既透光又防雨,夏天天热的话可以再上面铺一层深色幕布,能挡阳光就行。以后客人吃饭也在那里,家里现在看着宽敞是因为人少,人多了就显得很拥挤了,而且客人多,我们也挺不自在的。”   苏锦书一口气说完,就静静看着苏昊天,等他的评价。   认真考虑了一番苏锦书的意见,苏昊天觉得可行。赚钱虽然是必要的,但最重要的还是家里人的健康,如果为此累病了,或者过得不舒服,那就是得不偿失了。对于这些东西,苏昊天一向看得很清楚。   苏锦书见任务完成,就离开了,留下苏昊天一个人在那儿思考一些细节问题。   哥哥妹妹都不在家,看电视也没什么意思,苏锦书决定还是去练功房看看书吧,前天买的那本《美食大全》蛮有意思,有空的话可以试着做一做。   看了一下午书,苏锦书伸展一下有点僵硬的身体,决定立即就回去尝试一下。到厨房里看看材料,嗯,基本上够了。苏锦书按照书本上记载的方法做了一道五彩茄丝、一道焦溜豆腐、一道木耳炒白菜、一道包菜滑蛋,最后又做了一道清甜爽口的水果羹。   第一次做这些新菜,苏锦书有些地方不太容易掌握火候,不过总体感觉还不错,起码外形看起来让人很有食欲。菜做好了,饭也蒸熟了。苏锦书洗了手正准备去喊大家吃饭,就看到苏锦鸿和苏锦琳一起回来了,两个人好像在争吵什么,距离远听不太清楚。   等两人走近了,才知道苏锦鸿好像在教训苏锦琳。   “你看看你,弄得多难看!回家立刻洗掉!”苏锦鸿的声音很严厉,可以看出他很生气。   “就不,就不!凭什么听你的!”苏锦琳也生气了,声音里还带着哭腔。   里屋的柳云琴和苏昊天听到声音也出来了,还连声问着,“怎么了?怎么了?”   “你们看看!”苏锦鸿强制性把苏锦琳抱在怀里,然后一只手抬起她的小脸。   苏锦书无语了,原本粉嫩可爱的脸上用画笔描了黑漆漆的眉毛,嘴唇也涂得血红,看起来实在可怖!   苏昊天和柳云琴见了一下子撑不住,笑了起来。   苏锦琳小脸一瘪,眼泪立刻流出来了,拼命挣开苏锦鸿的怀抱,哭喊着“姐姐”扑到苏锦书怀里。   苏锦书叹了口气,接住了直冲过来的小炮弹。想想前世自己好像也干过这样的事吧,不过后来长大了才知道这些颜料对皮肤的伤害很大,小孩子的皮肤娇嫩,更容易受伤害,当时还真是心有余悸呢。   自己现在清楚,可是苏锦琳不知道啊,小女孩爱美,学着别人化妆,也是情有可原的。虽然苏锦鸿一片好心,但这时候苏锦琳怎么听得进去呢?   拍拍妹妹一抽一抽的小肩膀,等她哭够了,才把她带回房间。拿了镜子指着里面哭得惨兮兮的小人儿对她说,“你看看,这是谁?”   苏锦琳的声音还有些哽咽,低声说,“我。”   “那你看看这样的脸好看么?”   苏锦琳看了看镜子里面的人脸,皱了眉,瘪嘴道,“不好看!”说完还嫌弃的把头扭到一边,似乎不愿再看镜中的画像。   苏锦书心里好笑,把镜子放回桌子上,牵着她的手道,“那我们去把它洗掉好不好?”   “嗯,”苏锦琳乖乖点头。   洗完脸,苏锦书又让她看看镜子里的自己,问,“现在好看,还是刚才好看?”   “现在好看。”苏锦琳的声音有些低,似乎明白了刚刚哥哥为什么非让自己把脸上的东西洗掉,可是他干嘛要吼我,态度那么差!哼!   苏锦琳的想法都写在脸上,苏锦书一看就明白了,心想这小妮子虽然不娇惯,但脾气还是蛮大的,得趁现在解开心结,不然保管会跟哥哥闹别扭的。   于是道,“哥哥让你赶紧洗掉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呢!你不知道,这些东西对皮肤的伤害很大的!留在脸上的时间长了,皮肤就会变得很难看,人也会变丑的。”说到这里,苏锦书故意停了停,满意地看到苏锦琳眼里的惊惧,暗笑一声,继续道,“所以哥哥才会那么着急的,他可不是生气,而是担心你啊!”   苏锦琳小脸红了,头也低了下去,看来是感到内疚了。   “那……你还要跟哥哥生气吗?”苏锦书状似在征询苏锦琳的意见,苏锦琳立刻摇头,转身向房外跑去,道:“我去跟哥哥道歉。”   门一打开,苏昊天、柳云琴和苏昊天都站在外面,苏锦书了然,他们肯定是不放心,所以刚刚说得话他们都听到了吧!   果然,苏锦鸿对苏锦书感激一笑,然后对抱着自己的腿撒娇的小妹妹佯作生气道,“臭丫头,还跟哥哥闹脾气!”   “哥哥,对不起嘛!”苏锦琳知道哥哥没生气,脸上笑得更开心了。   苏昊天和柳云琴相视而笑,为三个儿女之间的感情感到欣慰。不过,刚刚听苏锦书劝妹妹,实在不像个不满八岁的小女孩能说出来的话啊,太成熟了!也不知道这样到底好不好,但起码现在看来,倒不用太操心。   苏锦书见矛盾解除,也走过去催促道,“好了,好了,快去吃饭吧!我今天试着做了好几道新菜,现在都冷了!”   “哦……姐姐又做好吃的了,我要吃好大一碗!”苏锦琳兴奋地嚷着往厨房跑去,其余的人笑着跟在后面。   菜确实都冷了,味道也打了折扣,不过因为菜式新颖,大家还是很给面子的一边夸好吃,一边把菜都吃得干干净净。   柳云琴感叹,“唉,锦锦实在是太有天分了,以后不知道谁家的小子有福气娶到她!”   苏锦琳一听急了,把碗一丢,跑到苏锦书身边紧紧抱住她,着急道,“姐姐是我的,才不会嫁给别人!”   柳云琴本来想笑,但一看丈夫和儿子也一脸严肃,不禁愣了,天,连开玩笑都不行,看来以后谁想娶锦锦倒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苏锦书完全不受影响,继续吃菜,心里悄悄吐槽,切,才八岁的小孩儿,妈妈就想到这个了,也太早了吧!再说,以后就算自己要嫁人,也要找个肯为自己做饭的,而不是给他做!   一个星期很快过去,这个周末又来了一群人,是乡里的一群干部。这次大家都轻松了很多,因为苏昊天已经请到人了,就是以前苏锦书报复吴七的时候利用过的李大婶。她儿子已经结了婚,所以这次她把儿媳也带来帮忙,倒是省了不少力。柳云琴跟苏昊天商量了一下,决定干脆就请两个人,工资都算工作一天15块钱,当天结算。李大婶本来只是想着家里很闲,让儿媳来帮帮忙,没想到能多领一份工资,很是高兴。   这下,柳云琴彻底轻松了,厨房的活完全不用理会,只偶尔送送水就行。事情不多,柳云琴就让三个孩子各自去玩了。苏锦鸿和苏锦书照常去练功房看书、练功,苏锦琳又出去找小伙伴了。   第三个星期到来时,新的厨房和露天棚都已经建好,可以使用了。冰箱也买了回来,基本上一切都步入正轨。   李大婶的菜做得很好吃,跟柳云琴的厨艺不相上下。偶尔苏锦书还会把从书上学到的菜式教给李大婶,不愧是有着多年经验的人,李大婶总是一学就会,做得味道跟书上记录的差不了多少。   因为李大婶和她的儿媳都是很勤快的人,为人也很好,最后苏昊天跟她商量了一下,决定以后的小菜就不去街上买了,直接从李大婶家里买好了,价格可以比集市上略高一点,李大婶听了很高兴,做事更加卖力。   苏昊天看了心里很高兴,看来苏锦书说得“善待员工”还是很有道理的。   周四晚上,苏昊云打电话回来说这个周末单位又有一批人过来玩,不过这次人更多,而且还有些家属,让苏昊天做好准备。   第二天一大早,苏锦书就坐上苏昊天买了不久的摩托车去街上买东西了。到了街上,跟苏昊天约好碰面的时间,两个人就分开各自行动。苏锦书从批发市场仔细挑选了几种很受小孩儿欢迎的零食和饮料,想了想又买了些瓜子和果醋,付了钱后让老板帮忙打包好送到苏昊天摩托车停放的地方,然后就在那里等他了。   苏锦书没注意,从她一本正经的在那儿选东西,到大大方方的拿出几张百元大票出来付账,还一口说出总价钱以及要找的零钱,再到客气的请老板帮忙送东西,周围的人一直用一种非常惊讶的眼神看着她,因为这个处事成熟老练的小女孩怎么看都只有七八岁吧!实在是太令人惊讶了,真不知道是谁家的小孩儿!   批发店老板更是好奇,送完货后也没走,而是站在那儿跟苏锦书聊天,直到苏昊天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过来,他才惊讶地感叹道,“天,苏老板,原来是你家的小孩儿啊!真是虎父无犬女,以后肯定比你更能干!”   苏昊天也算是当地名人,认识的人不少,跟这个批发店老板打过几次交道,彼此都有印象。把手里的袋子往地上一放,苏昊天从口袋里掏出烟递上,谦虚道,“刘老板,我女儿以后要真有出息了,那也是借你吉言啊!”随后又给苏锦书使了个眼色,道,“锦书,这是你刘伯伯,快叫人啊!”   苏锦书从善如流,“刘伯伯好!”   刘天长连忙点头道,“好好,原来叫锦书啊,真是个好名字!”   “哪里哪里,就随便叫得。刘老板,说起来以后可能还要请你多多关照啊,我们家孩子在家里闹着要开了个小卖部,以后可就在你那儿进货了啊!”   刘天长拍着胸脯道,“好说好说,我还要多谢你照顾我的生意呢!你放心,以后只要锦书来进货,我会再优惠点儿的!”   两个人又聊了几句,正好刘天长的儿子来说有人找他,刘天长打了招呼就匆匆走了。苏昊天把东西绑到摩托车上,绑不下的让苏锦书抱在怀里,两人就赶紧回去了。   回家后把东西卸了下来,苏锦书就赶紧跑到厨房里去找吃的,饿了一早上,肚子早就响了。柳云琴问她,“你怎么不再街上吃点儿啊?”   苏锦书一边吃饭一边说,“街上的东西不卫生,容易得病,有的地方好多人都得了乙肝,就是因为经常在外面吃东西。”   “真的?”柳云琴一听有点害怕。   苏锦书点点头。   柳云琴挺相信大女儿的话,当即决定:“那以后锦鸿和锦琳也不准在外面吃东西了。”   苏锦书同意,“像这些街上的摊点都很不卫生,不去吃最好啦!”   自此,苏锦鸿和苏锦琳也养成了不随便在摊点上吃东西的习惯,不过是被迫的。   吃完饭,苏锦书开始处理早上买回来的东西,苏锦琳一直跟在她身边转,眼巴巴的盯着这些零食,很想尝一尝。苏锦书看着妹妹馋兮兮的模样,很是好笑,随手递给她一袋儿零食让她解馋去了。   由于其它项目都是明码标价,既清楚又容易结算,比如鱼按种类不同依照不同价格称重量付款,饭菜根据人数结算,都是些大头,好计算。而饮料零嘴都是些小玩意儿,卖得又零碎,不好算在总价钱里,所以苏昊天决定零食就按小卖部的方式,现买现卖。这件事就交给苏锦书三兄妹,以后他跟柳云琴也不管了,赚的当做三个孩子的零花钱。大家都同意了,苏锦琳更是兴奋地嚷道,“我以后可以随便吃零食了!”   苏锦书捏捏妹妹的小脸道,“那可不行!只吃零食不吃饭会长不高的!以后每天只能吃一种小零食,不过可以每天喝牛奶!”   苏锦琳开始有点不高兴,不过转念一想有得吃就不错了,牛奶也很好喝啊,而且自己还要长个呢,要长得跟妈妈一样高,所以小脸很快又放晴了。   苏锦书又对柳云琴道,“妈妈,以后全家人每人每天都喝一瓶牛奶吧!牛奶不仅能让小孩儿长高,对大人来说也可以补钙,对身体很好,城市里的人都爱喝这个。”   “可是这东西不是很贵么?”柳云琴有点犹豫。   苏昊天知道柳云琴舍不得,帮腔道,“贵点儿怕什么?就当少赚点儿罗!家人健康才是最重要的!你身体差,更应该喝了!”   柳云琴见丈夫都同意了,只好道:“那好吧!希望你们以后都长得高高的!”   说完大家就各自忙碌去了。    第 14 章       第二天果然来了很多人,方凤和苏锦烨也回来了,还有好几个女人带着小孩。   下车之后,男的很快就在苏昊天的带领下去钓鱼了,柳云琴跟那些女人坐在外面的树荫下聊天,几个孩子在旁边玩。   柳云琴虽然不像方凤那样长袖善舞,但也是落落大方,说话行事都很有气度。她本身长得不错,这家年家里条件好,虽然没戴什么首饰,但穿着得体,一点儿都不像个农村妇女。让原本心里有些轻视她的领导太太们不仅收起了那股城里人的优越感,还对她心生好感。   大家又都是有孩子的人,聊起孩子这个话题也不觉得生疏,很快就熟络起来。   说起这个,方凤四处看了看,对柳云琴道:“大嫂,孩子呢?怎么没看到人?”   柳云琴指了指池塘对面的农庄说,“哦,他们去那儿玩了,估计一会儿就回来了。”   方凤点点头,不再说什么,倒是其他人来了兴趣,问起了柳云琴的孩子。   “我们家孩子多,有三个呢!老大是个儿子,底下两个女儿。”   “三个?”“真的挺多的!”城市里的家庭大多只有一个孩子,听到柳云琴说自家有三个孩子,都很惊讶,有的人还在心里偷笑:生那么多,太恐怖了!   正在大家议论纷纷的时候,三个孩子回来了。   苏锦书远远看到一群女人在那儿聊天,心里就开始哀叹,天啊,这么多女人,多麻烦啊!真想转身躲回去,在练功房里看一天书比听一群女人聊天强多了!   不过,苏锦书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如果自己真那样做了,会引发多么严重的后果,一定会被柳云琴的唠叨烦死的。所以,也只好硬着头皮一步步移过去了。看着身边苏锦鸿越来越慢的脚步,苏锦书就知道哥哥跟自己一样讨厌应付这种局面,大概只有爱热闹的妹妹是真的开心吧!   三人走进,先一起喊了“妈妈”“二婶”,然后对着众人笑道,“各位阿姨好!”   看着眼前不同年龄却有着同样突出的外形的苏家三兄妹,众人愣了。一开始对柳云琴的惊疑、不屑甚至暗地里的耻笑,此刻全部变成了羡慕,真的是三个很漂亮的孩子啊!   柳云琴看着众人的表情,面上没什么变化,心里却很高兴,自家三个孩子真的不同一般,哪个见到的不羡慕自己啊!方凤在旁边坐着,心里也很高兴,一脸与有荣焉。   突然一个穿着玫红色薄衫的女人指着苏锦书惊叫道,“咦,我怎么看着她很眼熟啊!”说完还瞅着方凤。   这个女人不是苏昊云单位的员工,也不是员工家属,而是方凤的朋友,叫蒋霏。两个人是初中同学,关系一直很好,结婚后还一直保持着往来。   方凤想了想笑道,“你看过她小时候的照片的。”   “对,对,就是照片,”被方凤提醒了,蒋霏一下子想了起来,惊喜道,“那时候她才三岁多吧!哎呀,当时我就想,怎么我就没有这么可爱的女儿呢!我家的臭小子又调皮又闹腾,一点儿都不好玩!”   蒋霏说着说着,就又开始抱怨自家儿子。再看看长大了的苏锦书,越看越爱,上前拉住她的手左看右看,眼里是止不住的欢喜。   苏锦书倒是挺喜欢这个阿姨的,觉得她的性格有点像小孩子,还蛮可爱的。所以一向不爱与生人发生肢体接触的苏锦书,对这个欢欢喜喜的非礼着自己的阿姨倒没有表现出不乐意或者不耐烦,脸上一直挂着淡淡的笑意。   “唉,方凤,凭咱们俩这么多年的交情,你跟你大哥大嫂说说,让……”蒋霏回头问道,“对了,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呢!”   周围人都笑了,柳云琴赶紧道,“锦书。”   蒋霏一拍大腿道,“这名字起得也好!就让锦书给我当干女儿吧!”说这话的时候蒋霏是对着柳云琴的。   方凤知道蒋霏的老公是前任县长的儿子,他本人现在是县里的组织部长,前途不可限量。要是自家侄女认了蒋霏做干妈,对苏昊云的前途是大有益处的,对苏昊天家现在的生意来说也是很有益处,更何况她跟蒋霏这么多年的交情,很清楚蒋霏虽然性格像小孩儿,但不是谁都能入她的眼,而现在她当中提出来,必然是真心喜欢苏锦书,以后也会对她好的。所以,方凤的心里非常乐意,不过苏锦书毕竟不是自家女儿,自己也做不了主,于是道:“这个我可做不了主,你得问我大哥大嫂。不过,锦书要是是我的女儿啊,那我肯定同意。”   柳云琴也是个聪明人,听方凤这样说就知道她心里必然是赞成的,只是不好答应罢了。柳云琴不了解蒋霏,当方凤肯定跟她很熟,所以这肯定是件好事,不然方凤不会做出这样的暗示。   但是,苏锦书是自己的女儿,哪儿能就这样轻易地让她认个干妈。所以,柳云琴婉转推辞道,“能认你当干妈倒是我们家锦书的福气,不过这事儿我一个人做不了主,得问问他爸爸。”柳云琴想着,也许等会儿蒋霏就会把这事儿忘了,这样正好。   蒋霏有点失望,但也没再说什么。不过也没松开苏锦书,一直跟她说话。苏锦书知道爸爸妈妈一定不会同意的,根本不担心,她心里挺喜欢这个阿姨,两个人聊得挺欢。苏锦书虽然看起来只有七八岁,但前世已经二十二了,上大学让她见得东西也多,跟蒋霏还挺有共同话题。蒋霏没想太多,知道苏锦书看过很多书后,还以为她是从书上知道这么多东西的,所以越聊越喜欢这个聪明的小孩儿,打定主意要收她当干女儿。   在场的其他人心里倒挺羡慕柳云琴养出的女儿这么出色,大家都是当地人,对蒋霏的家世或多或少都有些了解,见柳云琴没有立即答应,心里还有点可惜来着。   不过不管怎样,这都是人家的家事,所以也很快就放开了,把注意力转到了别的话题上。   苏锦书跟蒋霏聊天走不开,柳云琴让苏锦鸿和苏锦琳兄妹俩带着别的孩子去玩,还叮嘱苏锦鸿注意安全,也别让孩子们闹矛盾。   本来以为这事儿就这样过去了,谁知道中午吃饭的时候,蒋霏突然当着众多客人的面对苏昊天提出要认苏锦书当干女儿。   在场的很多人都认识蒋霏,或者说认识她丈夫梁硕,见此,纷纷上前帮腔。苏昊天和柳云琴懵了,真不知道该怎么推辞,最后在苏昊云和方凤的劝导下,还是同意了。   苏昊天不知道前面的事,感觉很突然,柳云琴却是知道的。这种情况下,他们也是骑虎难下,不答应好像都说不过去了。柳云琴想到上午两个人聊得挺开心,想来苏锦书对蒋霏应该蛮有好感,而且蒋霏提了两次,应该是真心喜欢自己的女儿。再者说,苏锦书就算成了别人的干女儿,也还是自己的女儿啊,以后多个人疼,怎么说也是好事吧!这样想着,柳云琴在心里慢慢接受了这个事实。   苏锦书中午没跟他们一起在新厨房吃,人多不自在。她在小厨房里准备三兄妹的饭,苏锦鸿烧火,苏锦琳也帮着剥蒜,大家忙得热火朝天,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儿。   吃完饭,趁着大人那边还没散席,三兄妹又跑到练功房去玩了,连自己的“小卖部”都不管了,结果下午大家到处都找不到人。苏昊天和柳云琴心里都有谱,不过也没说出来,只说可能出去玩了。   蒋霏本来想亲自告诉苏锦书这个消息,然后邀请她去自己家玩,给自家臭儿子做做榜样,谁知道直到上车前都没见到她的影子,心里还挺遗憾的。   一群人刚走没多久兄妹仨就回来了。晚上吃完饭,苏昊天和柳云琴跟苏锦书说了这事儿,还把蒋霏留给苏锦书的一条铂金链子给了她。苏锦书刚开始有点懵,回过神来又有点黑线,这个蒋阿姨实在是太有毅力了,完全是不达目的不罢休啊!不过这也不是坏事,反正自己也确实蛮喜欢她,认就认呗。苏锦书点点头,算是同意了。   苏锦鸿和苏锦琳在直到苏锦书还是自己的妹妹(姐姐)之后,也不太在意,所以这件让两个大人纠结了一下午的事就这么轻易解决了。   随着这几次来玩的人的宣传,之后来的人越来越多,有时候不是周末也有人来,苏昊天还在苏锦书的建议下增加了很多别的项目,像带着城里小孩儿去田地里认作物啊,亲手种菜摘菜啊,吸引了很多小孩子和想借此教育孩子的家长。然后苏昊天又建了休闲室,里面提供麻将、纸牌等东西,让随行的女性也有了娱乐的工具。为此,苏昊天又招了几个人帮忙。   因为农村的菜新鲜,有些驾车来玩的城里人还会趁机买些鲜菜回去,随着来的人越来越多,也给村里其他人增加了收入,这下说风凉话的人少了,眼红的人也少了,大家都很感激苏家的生意给大家带来了实惠。   本来苏家农庄的主要客源是苏昊云所在的邻县,结果不知道电视台怎么知道了这件事,派了人来采访,一下子引起全县轰动,县领导作出指示,要把苏昊天评选为当地“劳动模范”“致富领路人”,还要当地政府对苏家农庄大开方便之门。一年多的时间,使苏家农庄的生意越来越红火。   这一年多来,苏锦书待在练功房的时间越来越长,因为家里来往的人越来越多了,很吵。苏锦琳跟哥哥一样,在五岁那一年被送到学校,如今已经升到二年级了。她还是一如既往的活泼,在学校里很爱玩,但她本来就聪明,又经历了婴儿期苏锦书对她的启蒙教育和四岁多时的学前辅导,学习起来一点儿都不吃力,成绩跟她的哥哥姐姐一样突出。   苏锦鸿没有进可以直升的乡中学,而是到了离家里更近一些的明辉中学,不过还是比较远,得住校。在苏昊天考察了学校的住宿条件和食堂的伙食后,毅然决定要给苏锦鸿租房让他住校外。   苏锦鸿也不想跟二三十个人挤在一个宿舍里,而且他一向很独立,一个人住在外面也不怕,所以很高兴苏昊天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苏锦书知道这件事后,突然想到一个可以离开这种吵闹的环境的好方法,搬去跟哥哥一起住,平时还可以照顾他。苏锦书知道哥哥自己洗衣服、收拾房间没问题,可他不会做饭,如果住校外,就只能在外面买着吃,这样怎么吃的好呢?   “而且,我跟哥哥两个人住一起的话,彼此有个照应,你们也不用担心了。”苏锦书补充道。   “可是你们俩都这么小,就算一起我也不放心啊!”柳云琴既心疼儿子在学校里住的不舒服,又担心他们在外面不安全,真是左右为难。如果自己能去照顾他就好了,可是家里又离不开。   “妈妈,你放心好了,我跟哥哥都练了这么多年的武功,一般人根本不是我们的对手!我现在还没上学,可以过两天就回家一趟,你和爸爸上街的时候也可以来看我们啊,爸爸有摩托车很方便啊!”苏锦书自从有了这个想法,又征得了哥哥的同意后就很是兴奋,一点儿都不想放弃。   柳云琴还是有点犹豫,最后还是苏昊天表态同意,这事才定下来。   接下来的事就是在苏锦鸿开学前找到合适的房子,苏昊天问了好几家,最后看中了一家离学校步行不到五分钟的房子,里面一应设施齐全,整间房子有六成新。房子共上下两层,楼下有客厅、厨房、卫生间和一间客房,楼上有三个房间,其中一个房间里面有浴室,另外两个房间之间也有个卫生间。整体看来,非常宽敞,房子虽然临街,但隔音效果不错。   苏昊天和苏锦鸿、苏锦书都非常满意,不过房主人不出租,只卖房。听他说好像是儿子要接他去市里住,以后不回来了,所以想把这个房子处理掉,因为急着卖,所以没有乱抬价,价格出得很公道。   买房和租房不同,苏昊天决定先回去跟柳云琴商量一下。   后来柳云琴也来看了看房子,觉得确实不错,想着还是买下来好了,如果以后是在用不着再转手卖掉好了。   苏锦书听到柳云琴这么说,看了她一眼,心里想老妈这次倒挺有眼光,她记得几年后镇政府为了发展乡镇经济,把沿街道两边的房子都拆了重建,拆迁费可是不低,到时候绝对能赚一大笔。不过这事苏锦书只会在心里想想,绝对不会说出去的。   办好手续之后距苏锦鸿开学只剩下三天时间,好在房子之前一直有人住,打扫起来没花多少时间。柳云琴担心兄妹俩,还特意跑过来住了两天,把平时居家过日子的东西都准备齐全了才依依不舍得回去。   把不停叮嘱这个唠叨那个的柳云琴送走,苏锦书总算松了口气。   “天啊,难道老妈提前进入更年期了?”这两天也被柳云琴唠叨怕了的苏锦鸿也罕见了开起了玩笑。   苏锦书不置可否,“也许吧!”   苏锦鸿整个身子瘫倒在客厅的沙发里,长出一口气道:“啊,终于消停了,就剩咱俩了!”   苏锦书想到以后自由安静的日子,很是兴奋,上前拍了两下苏锦鸿的肩膀,“嗯,起来起来,去厨房帮忙,我要做顿好吃的庆祝一下!”   苏锦鸿眼睛一亮,“好啊!我要吃水煮肉片!”   “那我得看看冰箱里有没有鲜肉。”苏锦书一边向厨房走去一边说。   房子的原主人卖房的时候只带走了他的衣服用品,家具电器什么的都折价卖给了苏昊天,这个五成新的冰箱也是其中一件,不过挺有用的,苏锦书想。   好好享受了一顿美味之后,兄妹俩实在太累,早早就洗漱睡觉了。    第 15 章       第二天早上六点钟,兄妹俩起床去学校操场上跑步,回来后又去一楼的客房练了会儿功夫。这栋房子挺大,大多数时候只有兄妹俩住,所以苏锦书把一楼的客房改成了练功房,让苏昊天把家里那间练功房里的沙袋运了过来。以前那件练功房改成了仓库。   其实经过这几年的训练,苏锦书现在已经不用每天练功了,不过仍然坚持跑步锻炼身体。苏锦鸿上初中后学习时间增多,也没时间练,练功房基本上只有在周末的时候才派上用场。   至于楼上的三间房,兄妹俩一人占了一间,另外一间空着,有时候柳云琴和苏昊天他们来了就住在那儿。   吃完早餐之后,苏锦书在房间里整理从家里带过来的书,苏锦鸿去学校报道。   苏锦书把书分类放到书架上,又把房间清理了一遍。刚下楼就发现苏锦鸿已经回来了,说是已经分了班,晚上开始上课。当时学校里规定,上了初中就有晚自习,初一、初二年级的上两节晚自习,初三毕业班的上三节。   苏锦书点点头,让苏锦鸿去厨房把洗好的苹果端出来,她坐在沙发上翻看苏锦鸿刚领的新书。   苏锦鸿把苹果放在茶几上,拿了两个苹果,自己咬了一个,另一个递给了苏锦书。   “咦,你拿的是英语书吧?”苏锦鸿坐到苏锦书旁边。   “嗯。”苏锦书应了一声,又开始咬苹果。   “啊,这个是上初中后才增加的科目,不知道难不难?听说有同学暑假上过英语补习班。” 苏昊天确实有点担心这个,他的数学成绩很好,语文就差点儿,换换句话说,他的理科比较强。   苏锦书看出哥哥的担心,安慰道:“我想好好学,不会太难的。英语也是一种语言,只要多听多说,应该能学好吧!”   “也许吧。”苏昊天耸耸肩道。   “我对它很感兴趣,哥哥,到时候我跟你一起学吧,你从老师那儿学了后回来再教我,到时候我们俩还可以练习口语对话呢!”苏锦书前世英语成绩不错,不过仅限于考试,口语很差,听力也不行,而且过了这么多年,以前学得早忘光了,所以想趁这个机会好好重头学起。   苏昊天听妹妹说要跟自己一起学,很高兴,本来还有一点担心的,现在都没了,两个人一起努力比一个人强多了。于是兄妹俩开始热烈的讨论并制定了详细的英语学习计划。   苏昊天正式上学后,家里经常只剩下苏锦书一个人。她有时候待在房间里看看书练练字,有时候跑到练功房里练得浑身汗湿,有时候在厨房里研究新菜式或者小点心,有时候也会去街上逛逛,总之,苏锦书很悠闲的度过了两个月的时光。   十一月十二日是苏锦鸿的生日,那天是星期二。苏昊天一大早骑着摩托车过来,买了两箱牛奶和一些水果,又掏了两百块钱给苏锦书,让她多买点好菜,兄妹俩做点好吃的,又说家里今天很多客人,他跟柳云琴都没时间过来给苏锦鸿庆祝,苏锦琳倒是很想来,可惜她要上学。   苏锦书让爸爸有事忙就赶紧回去,保证会做顿好吃的给哥哥庆祝的。   苏昊天摸摸女儿的头,很欣慰。其实他一直反对女儿这么小就做饭,可是苏锦书说是自己的兴趣,所以他也不好说什么。不过心疼女儿的苏昊天转身就去给她买了一大推护手霜,让苏锦书哭笑不得。   苏昊天走后,苏锦书就去集市上买菜。买完菜回家看时间都快十点了,苏昊天学校中午11:40放学,苏锦书想到今天有几个菜比较花时间,于是也没休息,直接进厨房开始准备。   花了一个半小时,苏锦书做了四道热菜、两道凉菜,两个汤,还有一份小点心。看还有时间,苏锦书决定赶紧去把昨天订做的生日蛋糕取回来,早上去买菜的时候蛋糕店的服务员说还没做好,让她十一点钟之后再去取。   苏锦书在蛋糕店耽误了点时间,掏钥匙开门的时候看了下手表已经快12点了,想着哥哥已经回来了吧,不知道有没有偷菜吃。想到这里,苏锦书不由笑了起来。   门一开,苏锦书惊了一下,他发现沙发上坐着两个陌生男孩儿。   正在这时,苏锦鸿端着菜从厨房里出来了,看到苏锦书笑道,“你竟然还买了蛋糕?我刚回来没看到人还以为你去哪儿了呢!”   “哦,哥哥过生日嘛,当然得吃蛋糕了!”苏锦书在门口换了室内拖鞋,然后对苏锦鸿道,“哥哥,这是你的同学吗?不介绍一下?”   “差点忘了,他们都是我的同班同学,个字高一些的是丁浩,穿蓝色外套的是刘小康,他们就是我平时跟你说过的我的两个死党。”   苏锦鸿一向跟男生相处的很好,但称得上死党的除了小学同学吴建刚外,就只有这两个上了初中才认识的同学。   丁浩和刘小康都不是本地人,他们家在市里,不过因为家里有事情才被送到明辉中学。两个城里长大的孩子虽然不骄纵,但无论生活习惯还是说话行事都跟土生土长的农村娃儿们有些格格不入,因此一开始很难融入他们的圈子,不过苏昊天是个特例,三个人相见如故,很快就建立了“铁三角”关系。也许正因为这个原因,苏锦鸿才会在生日这天请他们来吃饭吧。   丁浩和刘小康早就对苏锦鸿经常挂在嘴边的“锦锦”感兴趣了,在苏锦鸿的描述中,苏锦书是个非常有性格又特别聪明的小女生,是的,只有9岁的小女生。   本来丁、刘二人是不太相信苏锦鸿的话的,以为他是爱妹心切,把锦锦过于美化了,自从吃过苏锦鸿带到学校的据说出自锦锦之手的无比美味的糕点后,两个人就变得非常迫切的想见多传说中的锦锦了。不过苏锦鸿防狼意识非常强烈,虽然自家宝贝妹妹还是个9岁的小女娃,可那两个可是已经开始发育了的而且长得还不错的13岁的男孩儿啊,要是万一……所以,苏锦鸿一直采取各种方法不让三人见面。这一次,丁刘二人以为苏锦鸿庆生为借口才死乞白赖的跟了过来。   见到这个拎着蛋糕的小女孩,两人彼此交换了一个眼神,确实不错。虽然年纪小,个字瘦瘦小小,但五官非常漂亮,特别是一双眼睛漂亮有神,皮肤也细白如瓷,外型很不错。不过,苏锦书更为引人注意的不是突出的外貌,而是气质,一种很沉静的气质,并没有她这个年龄的小孩儿的闹腾,反而是周身萦绕着一种安宁的氛围,让人印象深刻。   双方互相打量了一下,苏锦书率先收回目光,浅浅一笑道,“你们好,我是苏锦鸿的妹妹苏锦书,欢迎你们来我家!”   丁浩和刘小康看着浅笑的苏锦书稍稍怔忪了一下,回神后也赶紧做了自我介绍。   苏锦鸿再次从厨房端菜出来的时候,发现三人相谈甚欢,而平时一向不爱与陌生人接触的自家妹妹也满脸笑容,眉微微一拧,苏锦鸿故意高声打断他们,“赶紧吃饭吧,再不吃就凉了。”   饭桌上,三个男生吃得飞快,因为苏锦书的厨艺实在太好了。丁浩和刘小康一边吃,还一边不停嘴的夸苏锦书,总算让心里不太舒坦的苏锦鸿心情好了起来,一脸与有荣焉。   丁浩和刘小康也是在外面租房住,自从吃了苏锦书做得饭,两个人就经常找借口过来蹭饭,还慢慢跟苏锦书的家人熟悉起来。柳云琴挺喜欢这两个懂礼貌又嘴甜的城里小孩儿,还邀请他们放假后去家里玩。等到了苏家农庄,丁浩和刘小康才知道原来苏昊天和苏锦书的爸爸竟然就是大名鼎鼎的苏昊天。   其实丁浩和刘小康家里都是做生意的,家境比苏锦鸿还要强一点,不过苏昊天可是从农村白手起家的,做到这个规模当然让很多人刮目相看,丁浩和刘小康家里的长辈就挺佩服他,两个人也从长辈那里知道了苏昊天这么个人,没想到竟然是好朋友的爸爸,实在太令人惊讶了。   有一次丁浩和刘小康问起这件事,没想到苏锦书和苏锦鸿两人的回答一样,“不管有没有苏家农庄,苏昊天都是我爸爸,那么说不说出去又有什么关系呢?”两人听完,齐齐感叹:真不愧是兄妹啊!真不愧是苏昊天的儿女啊!   对于丁浩和刘小康经常到家里蹭饭的事,苏锦鸿一开始很不乐意,时间久了,见两人对苏锦书的态度像对待小妹妹一样也就渐渐放心了,更何况,苏锦书也亲口对他说,她对那两个人好,不过是因为他们是哥哥的好朋友罢了。如此一来,苏锦鸿安下心来,不再特意找借口阻止两人到家里去,反正一点儿饭钱他并不在乎。   转眼两年匆匆而过,苏锦鸿进入初三毕业班,苏锦书也即将开始正式的求学生涯。   11岁的苏锦书跟两年前相比,个子稍稍长高了点儿,有一米四,身材仍然瘦削,五官稍稍长开了些,看起来比以前更漂亮了。   苏锦鸿这两年长了不少个儿,虽然只是个13岁的男孩,但已经有一米七,由于长期锻炼的缘故,他的身体瘦而不弱,配上俊俏的外表、优异的成绩,在学校里很受欢迎。   丁浩和刘小康都已经15岁了,个子比苏锦鸿还高一些,丁浩都有一米八了,两人外形都很突出。特别是丁浩,剑眉星目、性格阳光,吸引了很多女生的目光,其中也包括苏锦书。   是的,苏锦书虽然只有11岁,但她前世可是活到22岁了,更何况不是有人说过,爱情是没有年龄之分的吗?   苏锦书也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眼睛总会不自觉地围着那个人转,每次那个人来家里,心里都会很开心。看着他无比享受地吃着自己用心做出的糕点菜肴,心里就会很甜蜜;听着他的夸奖,就会保持一整天的好心情。知道他在学校里很受女生欢迎,心里会酸涩难受,当知道他没有女朋友,又会开心。   苏锦书小心的掩藏着这个小秘密,不想让人发现,可又不由自主的向着那个人靠近,迫切地希望每天都能见到他,希望他能更多地关注自己。   苏锦书上学之后,凭借优异的成绩备受老师亲睐,班上的同学也都很佩服这个年龄小又特别聪明的女生,对她很友好也很照顾,苏锦书在学校里的生活过得很顺心。不过苏锦书更开心的是,自己可以趁着每天给哥哥送晚餐的机会见到丁浩,而且还能说说话。   苏锦书知道每次自己跟丁浩开开心心地聊天的时候,他们班的女生就会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她,她知道这是为什么,心里有些不舒服,但想到丁浩并没有对哪个女生很特别,心里又很开心。   这种奇怪的心情有时候会让苏锦书惶恐,因为她发现自己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安静的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因为空下来的时候,脑子里会被丁浩填满。苏锦书本来就很聪明,现在更是很用心的学习,通过这种忙碌来让自己没有时间去考虑这种会被所有人反对的事。   苏锦书想,等等吧,等他们毕业了,考到市里的高中,也许自己就能慢慢从这种情绪中脱离出来,也许就会慢慢忘掉丁浩这个人。   一年后,苏锦鸿以全市第二的成绩被市一中录取,丁浩和刘小康也达到了一中的录取分数线,大家都非常开心。只有苏锦鸿面上笑着,心里却难过地快要哭泣,她想着,也许以后很难再见面了。    第 16 章       苏锦鸿上了高中后没有跟丁浩、刘小康分到一个班,但三人关系依旧,丁浩和刘小康也经常在假期去苏锦鸿家玩,但碰到苏锦书的次数很少,就算见了面,苏锦书的态度也很不自然,好像在刻意避开他们,尤其是丁浩,这让大家很不解。   一直以来,苏锦书都自以为做得很隐蔽,不会被人察觉。她不想跟丁浩碰面,即使见面了,也努力表现得很自然。   苏锦书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比苏锦鸿当年更甚。在老师同学们的眼中,苏锦书是个几乎全能的天才,每次考试都近乎满分的成绩,运动会上连续三年蝉联长跑冠军,写得一手被美术老师大为赞赏的漂亮小楷,还为学校赢回了各种各样的奖项。   可是这样一个让明辉中学的校长不止一次在公开场合予以夸奖的优秀学生,中考填报志愿时竟然放弃了市里最好的一中,转而选择了教学水平差了很多的市二中。   不仅苏锦书的任课老师们着急,连一向对孩子们非常开明的苏昊天和柳云琴也很奇怪,不知道苏锦书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可是苏锦书一再坚持,他们也只好妥协,因为苏锦书的理由是“只要用心,在哪儿都能学好”,基于对女儿的信任,他们不能不带着遗憾同意她的选择。   知道苏锦书的决定后,即将迈入高三为高考而忙碌的苏锦鸿特意从学校赶了回来,劝说无果后,基于对妹妹的疼爱,最后还是转为支持苏锦书的决定。苏锦鸿的一句“不管你做出什么样的决定,哥哥永远支持你”,让苏锦书扑到他怀里大哭了一场。   那一年,苏锦书引起了一场大轰动,她以比全市第二名高出整整二十分的成绩自愿进入了市二中,让一中的校长大叹可惜,让二中的校长亲自把录取通知书送到了她家里。   对此,所有人都议论纷纷,苏锦书却丝毫不受影响,在家里待了一个月后,又□妈蒋霏的一个电话叫到她家里住了一个月,期间还跟他们全家一起去海南玩了一个星期。   苏锦书跟蒋霏的关系像母女更像朋友,很多东西苏锦书也许不会跟家人讨论,但会跟蒋霏说,两人就像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一样,经常彼此交换心中的小秘密。   所以,在蒋霏问起苏锦书做出这种令人疑惑的决定的原因时,苏锦书想了想,跟她说了这场埋藏在心里整整三年的暗恋。   “我以为两年不见,这份感情就会慢慢淡化,可是没有。忘不掉,放不下,只能远离。如果在一个学校,因着哥哥的关系,我们也不可能不见面,我怕自己到时候会控制不住做出些让自己后悔的事情。”苏锦书说话的时候,蜷着腿,双手环抱膝盖,脑袋埋地很低,声音哽咽。   蒋霏看着这个剔透的女孩如此纠结痛苦,心里也很不好受,可是她能做出这样的选择,蒋霏为她心疼。她打心里喜欢着聪明漂亮的苏锦书,甚至想过让她当自己的儿媳妇,可是自家儿子和她都没有这方面的想法,两个人相处起来更像兄妹,所以她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更何况两个孩子都还小,她也不想让他们过早的涉入感情。没想到,苏锦书竟早就深受其折磨,而欲诉无人。   蒋霏把苏锦书揽到怀里,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细细分析道,“你这样做也许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其实,你们现在都还小,他面临高考,你也才进入高中,感情对你们来说还太早。现在你还是把精力集中到学习上,等你高中毕业后,再跟他认认真真的谈一次,如果他也喜欢你,那当然最好。如果不是,那你就干脆放弃,感情不能勉强,你这么优秀,总会找到那个真正懂你爱你的人的!”   苏锦书很久都没有说话,只能从她偶尔抽动的肩膀看出她在哭泣。蒋霏没有催促她,仍然一下一下地轻抚着苏锦书的头发,过了很久,一个低低的声音传来,“嗯”。声音很轻,蒋霏甚至怀疑自己刚刚是不是听错了,不过之后几天,苏锦书脸上终于又挂起了那淡淡的笑容,她的整个人也像活过来一样重新泛出了光彩。   看着客厅里闹着抢遥控器的苏锦书和梁枫,梁硕低声对正在切水果的蒋霏道,“锦书的心事解决了?”   蒋霏惊诧道,“咦?你看出来了?”   那孩子虽然懂事,但毕竟年纪小,还不太会隐藏心事。不过这话梁硕没说,只应了一声,“嗯。”   蒋霏笑了笑,知道自家老公虽然平时寡言少语,但对苏锦书是真的当成亲生女儿疼爱的,发现这点儿也就不奇怪了。安慰道:“放心,那孩子心底透亮,会好的。”   “哦,”梁硕声音平平地应了一声,听不出半点儿起伏,好像完全不关心一样,当然,如果没有注意到他眼里一闪而逝的安心,蒋霏还真以为他只是随便问问。当即狠瞪了他一眼,又朝天翻了个白眼,咕哝道:“闷骚!”   梁硕对于妻子活泼如孩童的性格也是很无语。苏锦书没抢过梁枫,闹了一阵觉得手上出了不少汗,正想着去厨房洗一下手的,结果就看到梁硕一脸无可奈何的看着蒋霏。   苏锦书一笑,“干妈,你又欺负干爸了?”   蒋霏立刻炸毛了,“哪有!明明是他总是欺负我!”说完就是一脸泫然欲泣的可怜相。   苏锦书耸耸肩,无视。这种装可怜的戏码上演的次数太多,苏锦书和梁枫早就免疫了,不过苏锦书知道,干妈之所以一而再地重复这种把戏,不过是仗着干爸一定会再而三的上当的。   有时候苏锦书会很羡慕蒋霏,梁硕在外人面前是个很冷的“冰山”,其实不仅是在外人面前,连对着亲儿子也是这样,不过对蒋霏却很温柔,可以一直包容她的小孩儿心性和偶尔的无理取闹。   第一次到蒋霏家去玩的时候,苏锦书其实感觉很不自在,虽然是人家名义上的干女儿,但毕竟还是陌生人,而且苏锦书只对蒋霏有好感,并不清楚她的家人是否也会喜欢自己。可是住了几天之后,苏锦书渐渐喜欢上了这种很轻松的家庭氛围。梁枫继承了蒋霏活泼的性格,两个人经常在家里闹出各种麻烦,梁硕外冷内热,虽然不苟言笑,但对家人打从心里爱护,对自己也像亲生女儿一样。   苏锦书一直觉得自己跟家人的感情很好,来自苏昊天和柳云琴发自内心的疼爱,来自哥哥苏锦鸿的爱护,还有小妹妹的依赖,都让她一直生活在一种很幸福温馨的生活中。可蒋霏家不一样,即使有着干女儿的关系,但说到底仍然是没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他们给了苏锦书另一种体会和关爱,同时还给了她一种很轻松的生活氛围,与梁枫的相处也不像跟哥哥妹妹之间的那种手足之情,反而更像好朋友,苏锦书会变得很活泼,两个人经常为抢零食、遥控器或者书房的电脑使用权而拳脚相加。当然,他们只是闹着玩的,最后的结果基本上都是坐在一起分享这些东西。   在蒋家待的一个月让苏锦书轻松了很多,有了决定之后,心里也不再郁闷难受,回到家里之后苏锦书已经调整好了心态,准备好好度过高中生涯。   苏昊天和柳云琴之前跟蒋霏通过电话,再看到苏锦书的时候已经彻底放下心来,现在离开学没两天,得开始收拾东西了。   “锦锦啊,二中的住宿条件也很差,你还是在外面住吧。我挑了离那儿最近的一套房子,到时候让你小姑姑一家搬过去跟你一起住,这样你就不用自己动手做饭、洗衣服了,高中的学习很紧张,你只要顾好身体和学习就行。你看呢?”饭桌上柳云琴一边给苏锦书和苏锦琳夹菜,一边说。   苏家农庄每年收益十几万,而且还有增多趋势。虽然苏昊天在苏锦书的建议下拒绝了跟表兄合伙做不熟悉的倒卖鞋子的生意,但他也不想就这样把钱存进银行成为死钱。   后来苏锦书又给他出了个主意,拿出一部分钱出来买房子好了。在一些地段好的地方买房,然后出租给别人住或者做生意,房子仍然在自己名下,但每月又有进账,很划算的买卖。苏锦书没说的是,几年后房价上涨,这些房子就增值了。   苏昊天也觉得这个想法很好。当初已经说好,每年农庄进益的两成给苏锦烨,苏昊天每年年末都会按时打到他的账户上。剩下的八成分成了四份,三个孩子各一份,剩下一份留给苏昊天和柳云琴夫妻俩养老。   再跟三个孩子商量好后,苏昊天分别用三个孩子名下的钱在本市和临市先后买了六处房产,房主分别是三个孩子。至于苏锦书上初中期间住的那套房子,仍在苏昊天名下。   这些东西,苏锦书和苏锦鸿俩人完全不在意,买卖出租都由苏昊天做主,不管他做什么,兄妹俩都知道老爸是为他们好。至于刚上初一的苏锦琳就更不懂这些了。   苏锦书记得大约读初二的时候,苏昊天在离二中不远的地方买了套商品房,装修得挺好的,位置也不错。   苏锦书觉得住那儿挺好,不过她又想到一件事,“小姑姑愿意吗?”   “我想她不会反对的,你小姑姑一向疼你们,让她照顾你她肯定不会说什么。而且吴涵也到了上学的年纪,住在市里比她家里更方便。”苏昊天道。   苏锦书的姑姑苏惠以前在广州打工,后来认识了吴跃,两人结了婚。吴跃家在市郊的农村,家里条件不好,人长得很黑,个子也不高。当初苏惠说要结婚时家里都不同意,结果她结婚的时候家里都没去参加。直到一年后吴涵出生,大家才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吴涵不像当地人皮肤黑黑的,反而继承了苏家的好相貌,人也聪明,苏昊天和柳云琴很喜欢他,对苏惠和吴跃也改变了态度,时常予以帮助。   去年,苏昊天借了一笔钱给吴跃,让他买了辆货车开始跑运输,虽然累了点儿,但家里的生活确实慢慢好了起来。   苏锦书觉得姑姑再疼自己,毕竟嫁了人,这事儿还得考虑下姑父的意见,“那小姑父呢?他也没意见?”   柳云琴宠溺的用指头点了一下苏锦书的额头,笑道:“你这孩子就是操心!个个人都要照顾到!放心吧,你小姑丈说他经常在外面跑运输,也不放心家里,让你姑姑跟你作伴他也安心点儿。”   苏锦书很高兴,“那很好啊!我蛮喜欢吴涵的,他像个女孩子,很好玩!”   柳云琴这下笑得不行,“表弟可不是玩具,你怎么这会儿又像个小孩子了!”   苏锦书心情好,难得像个小女孩儿一样撒娇道,“哪有?他就是很好玩啊!”   柳云琴笑笑,把碗筷往桌子中间推了推,起身向楼上走去,边走边道:“好了,好了,不跟你说了。我去给你小姑姑打个电话,看她这两天有空的话就赶紧搬进去,你赶紧吃完饭也去收拾下要带走的东西吧。”   苏惠接到大嫂的电话后,趁着吴跃这两天在家,第二天就把一些要用的东西搬过去了,又把房子上上下下地打扫了一遍。   第三天,苏昊天请了一辆出租车到家里,柳云琴和还没有开学的苏锦琳也跟着,四人一起坐上车。   车开了老远,柳云琴还不放心地问苏锦书,“锦锦,你就带这么点儿东西啊?”   “妈妈,你放心,这些够用了。文具都在书包里,没落下,我平时经常看得书也带了。衣服带两套换洗就行,干妈说她过两天来看我,给我买了不少衣服呢。”   说到衣服,柳云琴感叹道,“唉,你干妈对你确实好,这么些年,你的衣服基本上都是她给你买的。你以后可要好好孝顺她们啊!”   苏锦书抱着柳云琴的右手,下巴搁到她肩上,笑道:“妈妈,你就放心吧!你、爸爸、干爸、干妈,我都会孝顺的!”   柳云琴笑着拍拍苏锦书的头,没说什么。   苏锦琳坐在柳云琴的左边,急急忙忙地表态:“妈妈,我以后也会孝顺你和爸爸的!”   柳云琴点点苏锦琳的额头笑骂道,“你个小丫头,就会说好话!”   苏锦书也笑,“小琳子,以后哥哥姐姐都不在家里了,你可要听话啊!你也快上初中了,到时候爸爸妈妈搬去镇上的房子住,你也不用害怕一个人,得好好学习,不能松懈!”   “小琳子谨遵姐姐大人法旨!”苏锦琳拖着长长地调子调皮道,惹得车里一阵欢声笑语。   苏锦书觉得自家三兄妹的小名儿挺有意思的,记得刚重生的时候,听到爸爸妈妈喊哥哥“小鸿”,总会想起小学课本上出来“客串”的“小红”,每每忍不住笑喷。后来这事儿被苏锦鸿知道了,他非闹着不要这个名字,后来苏昊天想着苏锦鸿是家里长子,就干脆没取小名,直接改成唤“锦鸿”了。   据说,因为“小书”谐音“小叔”,听着别扭,苏锦书才被取了“锦锦”这个小名的。   而苏锦琳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从一岁多就被苏锦书取了个“小不点儿”的小名,后来苏锦琳大了,觉得这名字不可爱,硬是要改。苏锦书被她烦的不行,小手一挥,拍板道:“以后就叫你‘小琳子’了!不准再改!”   苏锦书知道父母给她们取小名儿,不过是表示一种爱护罢了。这些名字也只有家人和非常亲近的亲戚会叫,表示的不过是一种亲昵的关系。苏锦书觉得如果有个不熟的人也叫自己“锦锦”,会有种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的感觉。   路上车辆不多,车子行得很快。苏锦书跟柳云琴、苏锦琳在后排聊天,苏昊天坐在前排跟开车的师傅聊天,偶尔也会回头加入妻子女儿的话题中。   苏锦琳不知想到了什么,突然开口道:“爸爸,你要不也买辆车吧,多方便啊!”   苏昊天还没开口,柳云琴就出声阻止了,“去,你这孩子瞎说什么呢?车多贵啊!”   苏昊天倒是饶有兴致地回头问道,“你怎么想到这个了?”   苏锦琳一本正经的答道,“我想着姐姐现在读高中,每个月回来一次都要坐车,哥哥以前回来更远,每次还得换几趟车,很麻烦。如果我们家有车了,以后接哥哥、姐姐上学多方便啊!而且……”   苏昊天追问道,“而且什么?”   “而且这样我想去姐姐那儿也很方便嘛!”苏锦琳撅着嘴说道,脸微微红了,有些不好意思。希望以后能有更多的机会去姐姐那儿,这才是苏锦琳真正的目的,名副其实的“姐控”一枚啊!   苏锦书和爸爸妈妈对视一眼,心里都很明了苏锦琳的小心思,不由都笑了起来。   这时候司机也搭话道:“苏老板如今这么大的家业,就应该买车啊!现在的车也不是很贵,有了车平时去哪儿也比较方便!”   苏昊天笑笑道,“再说吧。”   虽然没有再提买车的事,不苏昊天还是对这事儿上了心。他想起上次苏昊云回来的时候说过他们单位要买新车,准备把现有的那辆处理掉。据说那辆车才买了两年,平时保养得当,还有七成新,乳白色的三菱格蓝迪,车内宽敞,座位也很多,适合苏家这种多人口的情况。而且苏昊云现在已经升迁到局长了,仕途正顺。苏昊天想要这辆车的话,也许还可以省不少钱。   苏锦书他们到的时候,苏惠和吴涵早已经在楼下等着了。   司机把后车厢的东西都卸了下来,苏昊天付了车费,一群人浩浩荡荡地上楼。   房子在二楼,开门进去正对着客厅。这套房子面积不是特别大,但四个人住还是很宽敞,有三个房间,一个浴室,一个厨房,还有一个小阳台。柳云琴看了看,挺满意。   苏惠给苏锦书安排的房间在向阳的一边,那里离浴室最远,估计是怕打扰到她的休息。   房间里有一张双人床,一个原木大衣柜,一个和书架相连的书桌,还有一个小巧的床头柜。窗帘是天蓝色的,拉开窗户,能看到远处二中的操场,风迎面吹来,很舒服。   苏锦书知道房间是小姑姑特意给自己挑选的,床单、行李套子、窗帘等等,也是她按照自己的喜好准备的,心里很感激,上前抱住苏惠道,“小姑姑,谢谢你!”   苏惠笑道,“傻瓜,这有什么好谢的!”   看完房间,大人们到客厅里去聊天了,苏锦书留在房间里整理东西,苏锦琳和吴涵留下来说要帮忙,其实也就是在那儿捣乱,一会儿翻翻这个,一会儿碰碰那个,到最后,苏锦书忍不住把两个捣蛋鬼都给赶出去了。   吃完午饭,苏昊天带苏锦书去买了个手机,然后就回家了。    第 17 章       第二天上午,苏惠带着苏锦书和吴涵到处转了转,苏锦书顺便去书店买了几本参考资料,挑了几本课外书,还给吴涵买了不少童话说。   苏惠笑他们是“两个小书虫”!   下午梁硕开车跟蒋霏过来了,梁枫没来,说是他们学校今天就开学了。蒋霏逼着苏锦书把她带来的衣服都试了一遍,然后拍了不少照片,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送走蒋霏,苏锦书累摊到沙发上,完全不想动。苏惠看着被折磨了一下午的侄女,忍不住笑道,“你干妈真像个小孩儿!”   苏锦书满脸无可奈何,“可不是。”   “不过她真得很疼你啊!我看了看,她给你买的衣服都是名牌,那件浅粉色的连衣裙你穿着就很漂亮,衬得你的皮肤更白了,她蛮有眼光的。咦,这几年你好像都没有穿过裙子吧?”苏惠说着说着,想起了这茬。   “麻烦啊!我不喜欢穿裙子,干妈也知道的,可她还是会乐此不疲的买,逼着我穿,然后拍照留恋。我真是怕了她了。我的裙子都给小琳子了,她昨天穿得那件淡黄色的裙子就是其中之一,那么可爱的风格,我更不可能穿了。反正干妈她就是喜欢这样整我!”苏锦书微微撇嘴,对蒋霏的恶趣味敢怒不敢言。   苏惠经过一下午的相处,对苏锦书这个干妈的性格也有了一点了解,不禁有些同情侄女。拍拍她的肩膀道,“好了,休息会儿,我先去做饭了。”   苏锦书见小姑姑去厨房了,朝坐在沙发上玩玩具的吴涵招招手道,“小涵,过来!”   吴涵抱着玩具从沙发上溜下来,“蹬蹬蹬”的跑到苏锦书身边,仰着小脸道,“姐姐。”   苏锦书摸摸表弟可爱的小脸,问他:“下午那个阿姨恐怖吧?”   吴涵浑身抖了一下,想到下午那个阿姨看到自己后两眼放光的扑过来,抱着自己猛亲的场面,浑身又是一抖,点点头。   苏锦书一笑,心里想,要是干妈知道她喜欢的小孩儿竟然想到她就发抖,不知道会有多挫败,这样想着,不禁笑出声来。   吴涵犹豫地看了一眼手里的变形金刚,吞吞吐吐地又加了一句“她给我买了新玩具,我很喜……喜欢。”   苏锦书听了一头黑线,真没想到小表弟就这样□妈的一个玩具收买了,真是气死她了。   苏惠在厨房里听到苏锦书突然大笑,结果出来的时候发现她比刚才更无精打采的歪在沙发上,不由怀疑自己听错了,也没问,直接折回厨房接着忙碌去了。   第二天,二中正式开学。   苏锦书对着镜子审视了一下自己,镜中人约1米63,头发刚刚齐肩,刘海很长,遮住了眼睛,皮肤洁白细腻,鼻子挺翘,嘴巴红润。白色棉质体恤显露出少女的线条,舒适的浅蓝色牛仔裤包裹着两条细长笔直的腿,让整个人显得更加高挑。   苏锦书对自己的身高很满意,之前的锻炼和每天喝的牛奶渐渐发挥出作用,这两年开始发育后,个子像雨后的竹笋一样节节拔高。柳云琴说她才14岁,估计以后可能会长到一米七的。   照完镜子,又检查了一遍书包中的录取通知书、报名单和各种文具,苏锦书跟苏惠道别后,开始像学校走去。   苏惠送苏锦书到楼下,又不放心地追问了一句,“真的不让我陪你去?”   苏锦书一边向前走,一边回头挥手道,“不用了,我可以搞定的。”然后大步向前走去。   满怀激情的苏锦书不会想到,即将迎接她的高中生活有多么的丰富多彩。她也不会想到,她的决定给一中带来了多么大的损失。以至于后来无数次在教育局召开的表彰大会上,一中校长的痛心疾首和二中的校长的眉开眼笑几乎成了所有与会者心照不宣又异常期待的好戏。   苏锦书按报名单写得“一年(1)班”找到教室时,班上的同学并不多。苏锦书选了个稍偏后的靠窗户的位置坐了下来,然后从书包里找了本课外书出来看。   过了一会儿,旁边的座位上来了个女生。因为习武的原因,苏锦书感觉比较敏锐,这也是她不太喜欢跟陌生人接触的原因之一,不过初中三年的学校生活让她不再像以前那样排斥肢体接触,但她的感觉还是一样的敏锐。所以,夏瑶刚坐下,苏锦书就发现了。   苏锦书稍稍打量了一下这个临时同桌,她的个子跟自己差不多,头发很长,扎着马尾辫,看起来很爽利。因为她正在整理东西,侧对着苏锦书,看不到正面,不过皮肤不错,虽然不够白,但很细腻整洁。衣服虽然普通,微微有些陈旧,但洗得很干净。苏锦书又扫了一眼她的手,手指纤长,没有留指甲,很干净。苏锦书不觉对她产生了好印象。   女生好像察觉到苏锦书在打量自己,回过头来,微笑道,“你好,我叫夏瑶。”苏锦书看到了女生的正面,很漂亮,眼睛很大,眉形也很好,不过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她的嘴巴,嘴角微微翘着,好像随时都在笑,让人轻易地心生好感。   苏锦书不觉也露出笑容,道:“你好,我叫苏锦书。”   名叫夏瑶的女生似乎吃了一惊,瞬间眼睛睁得很大,狠狠盯着苏锦书看了好久,才慢慢收起满脸惊诧,喃喃自语道,“原来传说中的苏锦书长得这么漂亮啊!”苏锦书听了一头黑线。   过了一会儿,夏瑶突然兴奋起来,凑近苏锦书神秘兮兮地说道,“你不知道吧,因为你选了二中,有三个一中正取生因为你的原因也选了二中哦!其中还有两个全市前十名呢!”   苏锦书有片刻的惊讶,不过随即又恢复了平静。这是别人的选择,跟她无关。   夏瑶没看到苏锦书吃惊的表情,似乎有些失望,过了片刻,见苏锦书依然没有出声询问的意思,忍不住又凑上来,说道:“我知道你很想知道,我就好心跟你说说吧!”   苏锦书心里好笑,这个夏瑶真有意思,明明是自己想说的嘛!看来还是个急性子的人呢,不过蛮好玩的。于是,苏锦书干脆配合得做出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   夏瑶见了,很是开心,摇头晃脑地开始叙述她听来的消息,“那个被你甩出二十分的第二名,是个很骄傲也很聪明的男生哦!中考前不是有几次联考吗?你每次都比他多几分,排在他前面,本来他想在中考超过你的,结果竟然比你低二十分!”说到这里,夏瑶还用一种很崇拜的表情看得苏锦书心里毛毛的。   不得已,苏锦书催促道,“然后呢?”   夏瑶回过神来,继续道:“然后他想着到了高中再跟你一较胜负啊,结果你竟然选了二中,所以他也跟着来了。”   苏锦书没说话,用手指轻敲桌面,示意她继续说第二个人。   这次夏瑶撇撇嘴,似乎有些不屑,“有个女生喜欢他啊,所以也跟着报了二中。”   苏锦书抚额,自己也许无意中招惹到了个大麻烦,看夏瑶的态度,估计那个女生不太好相处,“第三个不会也是暗恋那个男生吧?”   夏瑶立刻否定道,“我怎么会喜欢那个男生!”   “你?”苏锦书疑惑道。   夏瑶满不在乎地答道,“是啊,那个人就是我哦!”   “那你为什么选二中呢?”   “二中奖金高啊!我如果来二中读书,除了三年学费全免,还有五千块奖金哦!”夏瑶说话的时候一点都没有掩饰自己对钱的需要,苏锦书看她的衣着,大概猜到她的家境不太好。不过,看她坦然的样子,苏锦书对她的印象更好了。   夏瑶知道苏锦书肯定从自己的话里听出来自己的家境不好,但她眼中既没有做作的同情,也没有不屑的鄙视,心里很开心,发现自己真的很喜欢这个传说中的神人。   “除了奖金,我还对你很感兴趣啊!想看看能考出这么高的分数的女生究竟长什么样子,所以就来啦!”夏瑶说话的时候,嘴角扬得很高,脸上的笑容灿烂无比,引人注目。   正在这时,门口传来一阵喧闹声,接着一个尖刻的声音响起,“哟,傻笑什么呢?真晦气,怎么一来就看到你啊!”   苏锦书微微皱眉,向声音的主人看去,是个打扮很时尚的女生,长得也蛮漂亮,皮肤很白,五官精致,身材尤其好。只是尖刻的话和高高在上的姿态让人一下子忽视了她的美貌,心生恶感。   苏锦书想这个人也许就是刚刚夏瑶提到的女生,看起来两人关系不太好,怪不得夏瑶提到她的时候很不情愿。   夏瑶看到她的时候脸上的笑容瞬间收敛,对她的话也充耳不闻,反而偏过头,对苏锦书做了个鬼脸,用口型说道,“不用理她,就当狗叫。”让苏锦书不由好笑。   女生见夏瑶不仅不接话,还跟她旁边的女生很开心的聊天,很是生气,蹬着皮鞋挑了个离夏瑶很远的位子坐了下来,书包摔在桌上发出很大的响声。   夏瑶耸耸肩,继续挖掘苏锦书的个人喜好,还拿出笔来煞有介事的说要做成档案。苏锦书觉得这个新认识的同学虽然长了一副乖巧的漂亮脸孔,但性格实在活泼,偶尔脱线的时候倒跟蒋霏有些相似。   “盛凌!”接着就是一阵急促的皮鞋踩在地板上发出的响声。   夏瑶无奈的翻了个白眼,低低抱怨了一句,“至于吗?搞得跟红军长征二万五千里胜利会师一样!”   苏锦书看着刚刚那个女生一脸惊喜的冲向一个男生,猜到这个叫盛凌的男生估计就是引来麻烦的人。   苏锦书稍稍观察了一下,他的个子在1米75左右,头发剪得很短,看起来蛮精神,穿着跟普通高中男生一样,却一身名牌,看来家境不错。令苏锦书意外的是,他给人很阳光帅气的感觉,并不是苏锦书以为的清冷孤傲。   盛凌听到王雅云的声音有种转身就走的冲动,对于这个青梅竹马的邻居,他实在是无言以对。看在两家多年的交情上,他也不能对她怎么样,可是她有必要每次都弄得这么引人注目么?班上大部分同学都被她的声音惊到了吧!盛凌在心里哀叹:为什么她要跟到二中来啊!   不想再被人像看猴子一样观看,盛凌四处打量,决定先找个位置坐下来。突然,他看到了夏瑶,心里一喜,快步走了过去。王雅云一脸不高兴的跟着盛凌,眼睛狠狠地瞪着夏瑶,可夏瑶好像完全没有注意到一样。   “嗨,早听说你也报了二中,真高兴我们又成为同学。”盛凌的声音里透着故友重逢的喜悦。   这下夏瑶不能再装傻了,况且,她对盛凌的印象不错,两人也算是有些交情的。忽略掉旁边的王雅云,夏瑶笑道:“你的选择才让我吃惊呢!不会遗憾?”   盛凌耸耸肩,毫不掩饰道,“就像你听说过的,我来这儿是想继续跟苏锦书比啊!再说她这个第一都选了二中,我还怕什么,不都是学习的地方么?”   苏锦书在盛凌走过来的时候就已经转身面向窗外了,听到两人的对话,苏锦书对盛凌的印象也挺好,特别是他最后一句话跟自己的想法很像。   王雅云见盛凌和夏瑶聊得开心,很不服气的开口道:“苏锦书有什么了不起!成绩这么好,肯定长得很丑,不是说女人的智慧跟外貌成反比么?”   王雅云的话音刚落,就看见夏瑶一脸古怪的盯着她,眼神奇怪的让她觉得心里毛毛的。她正准备斥责夏瑶,就听见一个清润的声音响起,“这位漂亮的女同学,你是想说你的脑袋里装的都是草么?”声音停顿了一下,一张非常精致的脸出现在王雅云的视线中,“或者,你认为自己聪明却貌似无盐?”   旁边响起几声低笑,王雅云的脸瞬间涨的通红,瞪着苏锦书,几次张口欲言却找不到反驳的话,最后狠狠一跺脚,跑回自己的座位上生闷气去了。   苏锦书出了气也就不再理会王雅云,对惊讶的看着自己的盛凌浅笑道:“你好,我是苏锦书!”   盛凌愣了一下,机械道:“你好,我是盛凌。”   “哎呀,你们俩怎么搞得像两国元首会面一样啊,太无趣了吧!”刚刚看完戏的夏瑶看见两人的表现,一阵无语。   正准备再说点什么的夏瑶突然看到门口站着一个青年男人,立刻禁了声,扯了一下还愣着的盛凌,低声提醒道:“班主任来了。”   盛凌在夏瑶后面的位子上坐了下来,班上渐渐安静下来。   青年男人走到讲台上,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了“展鹏”两个字和一串手机号码,然后开口道:“我是你们的班主任展鹏,这是我的手机号,有事联系我。”说完,他拿出一张纸,宣布了班干部人选,接着他挑了四个男生跟他去搬书。   展鹏刚走,班上就炸开了锅。夏瑶也啧啧感叹:“真有个性,一句废话都没有!”苏锦书挺欣赏这个新班主任的风格,很利落,虽然有点专制。   没多久,展鹏跟着搬书的同学回来了,班上立刻安静下来。苏锦书觉得这个“废话不多”的班主任挺能镇住人的。   领完书没其他事,苏锦书准备回家。夏瑶的家就在市里,她说要尽地主之谊,磨着苏锦书答应下午跟她一起去逛街。两人约好时间就各自回家了。   下午两人逛了不少地方,在夏瑶的带领下,苏锦书知道了几家不错的书店,里面的书种类很多,苏锦书挑了不少,夏瑶只是翻了翻,没有买。   虽然逛街是夏瑶要求的,但苏锦书觉得礼尚往来,该请夏瑶去家里坐坐,更何况,苏锦书对这个认识没多久的新同学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   “下次吧,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今天我家有事,得早点回去。”   苏锦书没有勉强,“那好吧,路上注意安全,明天见!”   夏瑶摆摆手,“明天见!”   第二天正式上课。也许各科任老师都对苏锦书挺好奇,除了教数学的展鹏,每个老师一上来都会点苏锦书回答问题,班上的同学对于这个“传说中的苏锦书”也从一开始的惊讶变成习惯。   毕竟都已经是十六七岁的高中生了,虽然对苏锦书好奇,但也不会做出过于失礼的举动。苏锦书所在的S市很小,跟县城差不多。班上同学大多出自农村,性格也都较为保守憨厚,而且绝大多数同学的注意力都放在好好学习考大学上面。所以,除了一开始有些困扰外,苏锦书的学校生活过得很遂意。当然,如果没有王雅云的找茬的话。   盛凌是个很聪明的男生,特别是理科方面,比苏锦书还要强一些。两人虽然是竞争对手,但也经常一起讨论问题。本来这是件挺好的事,如果王雅云可以不在旁边含沙射影的暗讽的话。   苏锦书有个强项,能最大限度的无视她不想理会的人。对于王雅云,苏锦书的感觉很复杂。一方面很佩服她的勇敢和坚持,光明正大的追求自己喜欢的人,毫不气馁;一方面又觉得她太过草木皆兵,常常迁怒无辜的人,有时候说话很欠缺教养。对于这样一个可恨又可怜的人,苏锦书只能采取无视的态度。   虽然苏锦书可以无视王雅云,但盛凌做不到,对于王雅云的无理取闹,盛凌觉得自己的忍耐实在快到极限了。   “夏瑶,王雅云以前针对你,该不会是以为你对盛凌有意思,她感到威胁了吧?”苏锦书看着突然爆发强拉着王雅云跑出教室的盛凌,摇摇头,问被吓得目瞪口呆的同桌。   “啊……啊?哦,也许吧!”回过神的夏瑶回想了一下,突然一拍桌子吼道,“我想起来了!我说呢,我本来都不认识那个王雅云的,谁知道她怎么发了疯,老跟我作对,原来是因为这个啊!”   苏锦书拍拍激动的同桌,“冷静,冷静,注意形象!”   夏瑶发完飙,才发现周围的同学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她,若无其事的坐正身子,拿起桌上的一本书装模作样的开始看,嘴里却咬牙切齿地咕哝道:“蓝颜祸水!”   苏锦书一头黑线的提醒道,“书拿倒了。”   “哦。”夏瑶很是从善如流的把书转了个个儿。    第 18 章       不知道那天盛凌跟王雅云说了什么,虽然她仍然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依然会用不屑的眼光鄙视来自农村的学生,但在苏锦书跟盛凌讨论问题的时候,王雅云却没有再出现在旁边。   期中考试成绩出来后,苏锦书仍以高出第二名盛凌8分的成绩稳居年级第一的宝座,夏瑶比盛凌低15分名列第三,第四名不是王雅云而是一个叫左亮的男生,他的理科成绩很突出,文科拉了不少分。   据说左亮初中的成绩非常好,只不过中考的时候生病导致发挥失常,才没考上一中。他家在农村,种地的收入微薄,也没钱送他去一中,干脆就到二中了。他是个长相憨厚的男生,平时很用功,跟盛凌关系不错。   王雅云虽然性格不讨喜,但成绩确实不错,比左亮低2分,名列第五。第六名的分数比王雅云低了不少,与第一名苏锦书相比更是相差67分之距。   展鹏在总结会上说:“考试有时候就像打仗,这一场赢了也许下一场就输了,所以时刻不能放松警惕。打仗是跟别人比,更是跟自己比,超过自己就是胜利!”   展鹏的话让因被苏锦书五人的成绩打击到而心生惧意的同学重新燃起了斗志,班上的学习气氛空气浓厚。   苏锦书、盛凌、夏瑶等人都是很大方的人,有同学问她们问题,她们都会很耐心的予以讲解,不会的就一起讨论或者问老师,结果高一(1)班的代课老师们经常在课后被同学们围在教室里。然后他们会在办公室里用一种很无奈的口气向其他老师抱怨,“一班的学生问题太多了,弄得我每次下课都得留在教室里回答他们的问题。”这时候,其他班的老师就会用一种酸溜溜的口气道,“你就知足吧!有学生愿意主动提问那是老师的荣幸!”然后一班的老师们就会很得意的大笑。   作为英语课代表的苏锦书有一次去办公室送作业的时候,就碰到过这种情况,当时,苏锦书真的被英语老师女王三段式的笑声弄得很无语。   保持着这种学习劲头,一班的同学们很快迎来了期末考试。考试成绩令大家很满意,一班的整体水平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年级前五名的排名没有变化,不过分数差距有了调整,这一次盛凌的总分只比苏锦书低3分。   苏锦书觉得盛凌的确是个很强劲的对手,下学期分文理科后,左亮的优势也会显露出来,到时候竞争会更有意思。苏锦书的性格并不好强,有时候甚至很懒散,不爱与人争端。不过,也许是处女座的天性,苏锦书做事喜欢尽善尽美,成绩力求保持第一也不过是对自己努力的一种肯定,当然,如果真的被人挤下去了,苏锦书也不会觉得太难过。尽力了就行,如此而已。   至于选文理科的事,夏瑶已经明确表示要选文科,一来她的文科成绩很好,二来她比较喜欢文学,她的梦想也是以后当一名作家。   “锦书,你的文科成绩比理科还好,你对外语又很感兴趣,干脆也选文科吧,这样我们又可以在一起了。”   “我学英语是因为考试和实用,学其他语种只是因为兴趣,不过我没打算以后从事这方面的职业。你说的不错,我的文科比理科成绩好,可是我比较喜欢理科啊!你以后要选中文系,可我现在并不确定以后要读什么专业,所以我想,还是读自己比较感兴趣的理科吧。”   苏锦书前世也是读理科,大学选择文理兼收的新闻专业并不是因为它多么感兴趣,只是随意之举。读了四年,也谈不上喜欢,仅仅把它当成了一份找工作的凭据罢了。   只是过了这么久,苏锦书还是不太明白自己对什么感兴趣。好在这一世不愁吃穿,就算整天浑浑噩噩的过日子,也不担心饿死。所以,苏锦书想,还是先按部就班的读书吧,到时候再说,真到了填志愿的时候再抓一次阄也未尝不可。   高一下学期开学,刚一进教室苏锦书就觉得班上多了一些生面孔。想了想,除了夏瑶,班上还有一小部分同学也选了文科,所以补进一些新同学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只是身边没了夏瑶叽叽喳喳的说话声,苏锦书还真有点不习惯。   轻轻摇头,甩掉多余的思绪,苏锦书向自己的座位走去。夏瑶的座位好像已经被人占了,桌子上有个很可爱的书包,不过主人不在。   苏锦书把书包塞到桌子里,回头跟盛凌打了个招呼,然后指着新同桌的书包问了一句:“是认识的吗?”   “好像是从其他班转过来的吧。嘿,她速度挺快的,本来我想跟你坐同桌的,太可惜了!”盛凌说着,还做出特哀怨的表情。   苏锦书不理他的耍宝,“你现在坐的位置跟同桌也没什么区别吧?”   “当然有了!”盛凌表情特夸张。   正说着,左亮过来了,苏锦书跟他打了招呼后,惊讶地发现他直接坐到盛凌旁边的位子上了。   左亮见苏锦书一脸惊讶的看着他,脸一红,解释道:“我搬到这儿了,老师说正式上课之前可以自己选座位。”   苏锦书了然的点点头,微笑道:“欢迎!”   左亮的脸更红了。左亮身材高大,长相很老成,却很容易害羞,尤其是跟女生讲话的时候。他很佩服苏锦书,这么一个看起来瘦瘦弱弱又很漂亮的女生不仅学习成绩好,体育也很棒,校运会的长跑比赛轻轻松松就能拿冠军,而且苏锦书还不到15岁,是班上年龄最小的学生。   盛凌很喜欢这个个性憨厚的朋友,虽然两人的家庭环境差别很大,但丝毫不影响他们成为好朋友。见左亮脸红的老毛病又犯了,毫不客气的大笑出声。   对女生害羞,可不代表对男生也会温柔,左亮使劲儿瞪了一眼狂笑的盛凌,威胁道,“再傻笑把你丢出去!”   盛凌咋咋舌,虽然知道左亮是开玩笑,但他力气大也是公认的,使劲儿捏一下也够难受的。   不再开玩笑,三人聊起各自的寒假生活,过了一会儿,苏锦书的新同桌回来了。是个长得很娇小可爱的女生,身高大约一米五五,苏锦书觉得她可能只比苏锦琳高一点点。   “你……你好,我叫童彤,是从二班转来的。”叫童彤的女生性格可能比较内向,说话的时候头一直低着,声音也很小。   苏锦书觉得这个女生看起来比自家妹妹还小,可能是她的性格太内向的原因吧,说话声音柔柔的,还带着童音。刚才她走过来的时候苏锦书看了一眼,长得也是一张娃娃脸。   苏锦书对她笑笑,虽然她一直低着头根本看不到,“你好,我叫苏锦书,欢迎来到一班!”   童彤迅速抬头看了一眼苏锦书,两眼闪烁着崇拜的光芒,让在众多人的目光中都能安然自若的苏锦书也不觉有些不好意思,这目光实在太过灼人。   接着盛凌和左亮也分别做了自我介绍,之后的两年半中,四个人的位置始终不变,并且经过长时间的相处和相互了解,四人之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苏锦书发现这个新同桌真的是个很内向很内向的女生,说话的声音非常小,也不敢看人,老师点她回答问题,人还没站起来,脸就红得不得了,后来老师都不敢点她,生怕她哭出来。   不过,苏锦书发现她其实挺聪明,学习也很刻苦,只是不敢跟人交流,像个小白兔一样很容易受惊。不过,童彤对苏锦书非常崇拜,时间久了,说话的时候偶尔也会抬头看着苏锦书的眼睛,而且她对苏锦书的话都奉若圣旨。   鉴于此,苏锦书跟盛凌、左亮讨论问题的时候,总让童彤在旁边听,偶尔也会问问她的想法。盛凌、左亮都对这个胆小如鼠的新同学很耐心,对她像小妹妹一样很是照顾,就算她因为紧张半天都说不出一个字,也没人会催促她或者做出不耐烦的样子。   时间久了,童彤的性格也渐渐发生了变化,变得很爱笑,说话虽然仍旧轻声细语,但敢对着人家的眼睛了。   夏瑶虽然进了文科班,但跟苏锦书的关系一点儿都没变。两人的教室挨得很近,有时候夏瑶会趴在苏锦书的旁边的窗沿上跟她聊天。当然,多是抱怨王雅云又怎么怎么跟她作对,她怎么那么倒霉又跟她分到一个班了,等等。   说到这个,苏锦书觉得王雅云总算没有被盛凌迷昏了头。王雅云偏向文科,理科要差些。原本夏瑶和苏锦书都以为既然王雅云连一中都能放弃,肯定会跟盛凌一样选理科的,谁知道开学后才发现她竟然选了文科。这下子,盛凌高兴了,夏瑶却要疯了。   王雅云跟夏瑶本来就不对盘,现在俩人又是文科班上的佼佼者,作为竞争对手掐的就更厉害了。虽然夏瑶经常跟苏锦书抱怨,但苏锦书还是听出了夏瑶语气里对王雅云的一丝欣赏,想来王雅云对夏瑶也是一样吧。   期末考试前的一个周末,苏锦书跟夏瑶两人去逛书店。   苏锦书一边浏览着书目,一边对夏瑶道,“暑假去我家玩吧!”   “暑假?”夏瑶惊道,随即摇摇头道,“我是挺想去的,可是不行啊!”   苏锦书停下拨弄书目的手指,奇道,“为什么?”   “暑假我想找份兼职,你知道的。”夏瑶的声音不似平时的轻快。   苏锦书点点头。两人认识了一年,对双方的家庭情况都有些了解。   夏瑶是单亲家庭。她爸爸以前是烟厂的职工,后来得了肺水肿去世了,留下夏瑶和她妈妈,以及一大笔债务。夏妈妈也是烟厂的,为了还债,她从烟厂辞了职,把买断工龄的钱都拿去还了,可是还是不够。后来在亲戚的帮助下,夏妈妈租了个小铺子卖杂货,一边赚钱供女儿读书一边偿还债务,母女俩的生活仍然过得很艰苦。这也是为什么夏瑶选择去二中读书的原因。   夏妈妈觉得对不起女儿,本来是坚决不同意女儿选二中的,后来因为全市第一的苏锦书也选了二中,才勉强同意。   苏锦书很敬佩夏瑶的妈妈,觉得她是个很伟大的女人和母亲。而夏妈妈第一次见到苏锦书就很喜欢这个漂亮又礼貌的女生。从夏瑶那里,夏妈妈也知道苏锦书家里的条件非常好,对于她竟然能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做出好几道很美味的菜更是惊讶。当然,夏妈妈喜欢苏锦书最关键的原因还是她对夏瑶好,真心把她当朋友,从不用怜悯和同情的眼光看待她的家庭和遭遇。   苏锦书想了想,道:“我觉得夏阿姨是不会同意你去做兼职的吧?”   “嗯,妈妈想让我好好学习啊,当然不会同意。不过我也没打算跟她说。”   “你不怕被她发现?”   “小心点儿好了。”说这话的时候,夏瑶的表情并不像她的语气那么轻松。   “这样好不好,你暑假还是跟我去我家。我跟你说过,我家的农庄里有超市,到时候我跟我爸说,我和你一起去超市里打零工,你就住在我家。我们俩可以做个伴,平时一起学习还可以互相讨论问题。”   夏瑶听了很是心动,不过还是有些犹豫。   苏锦书继续道,“其实我也很想尝试一下打工的滋味,就当积累生活经验吧。而且我们家的农庄环境很好,里面的各种项目很多,你从小生活在市里,肯定没见过,我很像邀请你去我家玩啊!”   “可是要住两个月啊,我妈妈那儿怎么说?”   苏锦书见夏瑶同意,想着剩下的事就好办了,“阿姨那儿还是实话实说吧,我去跟她说。你放心,她肯定会同意的。现在你就别想这事儿,好好复习,考完后我等你收拾好再让我爸来接我们。放心,我家人都很好相处,他们也会喜欢你的。”   夏瑶解决了心头的事,很开心,狠狠点头道,“嗯。”   期末考试结束后,苏锦书找了个机会跟夏妈妈说了这件事。夏妈妈一开始听说夏瑶暑假想去做兼职的时候很难过,觉得都是自己没本事,让女儿受苦。   苏锦书安慰她说,“夏瑶是个很懂事的孩子,她心疼您,才会有这样的打算。其实以她现在的年纪找份暑期兼职也没什么不好,尝试了赚钱的不易,才会更努力的学习啊。这样打工不就变成了学习的动力么?”   顿了一下,苏锦书继续道:“其实我也挺想去尝试一下打工的滋味的,可是一个人又不想做。正好夏瑶有这样的想法,我也很开心啊!阿姨,超市里的工作不会太累,我跟夏瑶作伴的话也不会觉得无聊。而且我很想让夏瑶去我家玩,我爸妈听我说过她,也一直让我请她放假去做客。我们俩住一起,平时有不懂的问题还可以互相讨论一下,不会放松学习的,这样您可以放心了吧!”   夏妈妈知道苏锦书说想尝试一下打工的感觉其实是想跟女儿作伴,她一心为女儿考虑,自己再反对就实在说不过去了。而且,她也相信女儿这个暑假肯定会过得很难忘。   夏瑶知道妈妈同意了的消息时,高兴地跳了起来。   苏锦书等夏瑶收拾好东西后,就给苏昊天打了电话,让他第二天有时间的话过来接他们,顺便把夏瑶的事情说了一遍,苏昊天爽快的答应了。    第 19 章       这几年,苏家农庄已经成长为一个颇具规模的大型休闲娱乐场所。里面除了各种原汁原味的农村特色体验项目外,也引进了一些现代化的娱乐设施,范围也扩大了好几倍。   苏家原来的房子再被拆除,建了钓虾场。   苏昊天在农庄内一个比较幽静的地方重新建了一座三层洋楼。动工之前曾有人建议苏昊天干脆建一栋别墅好了,不过苏昊天和柳云琴都没有同意。房子大了,里面住的人少,会显得很空洞。住房嘛,面积小点儿更温馨啊!   这栋三层的洋楼其实已经挺宽敞了。一楼有厨房、客厅和棋牌室,二楼四个房间供家里人居住,虽然苏锦鸿和苏锦书都不在家里,但房间还是保留着。每个房间里都有独立的浴室。三楼房间更多,有六个,每个房间的面积比二楼的要小一些,用作客房。上面共有两个公共卫生间,淋浴设备一应俱全。房子装修的很简单,不过暖色调显得温馨。   苏昊天开着那辆从苏昊云单位里买来的白色三菱把苏锦书和夏瑶接了回来。这时候,苏锦琳学校也已经放了假,所以她跟柳云琴一起在门外等苏锦书他们。苏锦鸿的高考在7月,这时候还没有放假。本来柳云琴不放心,说去给他陪考的,可是苏锦鸿坚决不同意,只好作罢。   夏瑶知道苏锦书家里很有钱,但没想到比经常在班里招摇的王雅云家更有钱。自从进入苏家农庄的大门后,夏瑶就有点愣了。里面很大,有很淳朴的农田果园,也有装修现代化的露天游泳场,有炊烟袅袅的农家饭庄,也有高约六七层的宾馆……   车子沿着主道往里面开了足足十五分钟,才看到那栋隐藏在绿树中的房子。   夏瑶刚下车,就受到了柳云琴的热情接待。早在知道夏瑶要来的时候,柳云琴就开始积极准备了,毕竟夏瑶可是苏锦书带回家的第一个朋友呢。从苏锦书那儿,柳云琴和苏昊天也稍稍了解了一些夏瑶家的情况,本来就对这个女生比较怜惜。到真的看到夏瑶,柳云琴立即喜欢上了这个漂亮又活泼的女生。   苏锦琳对姐姐带回来的朋友也蛮好奇。之前她就打定主意,看在姐姐的面子上,自己也要对姐姐这个好朋友很好。没想到姐姐的朋友并不是跟她一样性格文静的女生,反而跟自己一样活泼,苏锦琳很快就跟夏瑶打成一片,“夏瑶姐”长“夏瑶姐”短的,叫的特亲热。   在夏瑶看来,苏锦书一家人从外表上根本看不出来是有钱人。这倒不是说他们穿得很寒酸,而是一种感觉。他们在穿着打扮上似乎更加追求舒适自在,对其它的要求反而不高。他们待人很亲切,说话做事都不会让人产生距离感。可是这样平易近人的一家人并不会被人忽视,相反,走到哪里,他们都非常引人注目,除了突出的外貌,还有就是一种气度了。   苏昊天和柳云琴都对夏瑶很好,让夏瑶有一种置身家里的感觉,很舒服也很轻松。   夏瑶仰躺在床上,感叹道:“你爸妈真好!”   苏锦书正在书柜前找一本法语书,听到夏瑶的话,头也没回,“他们都挺喜欢你的。”   “嗯,我知道。他们都是很好的人!”   苏锦书找到了书,拿出来轻轻拍了下上面的灰,道:“他们听你这样说会很开心的。”   “呵呵。”   “扣扣”门响了。   “我可以进来吗?”是苏锦琳的声音。   “门没锁。”   门被推开一道缝,苏锦琳做贼一样把小脑袋伸了进来,笑嘻嘻地说,“夏瑶姐姐,你怎么跟我姐姐一样喜欢闷在房间里呢?出来吧,我妈妈刚切了一盘冰冻西瓜,很好吃哦!”   夏瑶在这儿住了几天,已经充分了解到苏锦书这个妹妹调皮的个性和极强的“恋姐情结”,所以故意道,“呀,你只叫我去吃西瓜,不叫你姐姐啊?”   果然,苏锦琳一急,生怕苏锦书误会,正准备开口辩驳,却看到了夏瑶窃笑的表情,才知道她是故意逗自己。又看了看坐在书桌前的姐姐,她正很专注的看书,似乎根本没听到她们的对话。   苏锦琳三两步蹿到苏锦书旁边,从后面抱住姐姐的腰,脑袋搁在她瘦瘦的肩膀上,还向前探着想看看姐姐看什么这么专心,“姐姐,你怎么又看这本书啊?初中的时候你都看了三年了!”   轻轻拍拍苏锦琳的小脑袋,柔软的头发触感很好,“嗯,语言这种东西要经常复习,时间久了就会忘了的。乖,自己去玩吧!”   苏锦琳摇摇脑袋,身子也跟着晃了几下,“不嘛,夏瑶姐姐来了,你得陪她到处玩玩啊,怎么能总是待在家里看书呢?”   夏瑶佯怒道,“是想你姐姐陪你吧,还拿我做幌子!”   “嘻嘻,当然是陪夏瑶姐姐你啊,我呢,只是个小跟班罢了。”   “小琳子,你不是去叫两个姐姐下来吃西瓜吗?怎么还不下来?”楼下传来柳云琴的声音。   苏锦琳松开苏锦书,一拍脑袋道,“呀,说着说着就忘了。快快,咱赶快下去,要不太后又要催了!”   苏锦书无奈的跟着她们一起下楼,不过,手里还是拿着那本《中级法语教程》。初中的时候,为了不让自己继续挣扎在对丁浩的感情中,苏锦书用忙碌的学习麻痹自己。不过,初中的课程并不多,苏锦书在学业上花费的时间也不多,所以她在初中就开始自学法语和日语了,三年的学习效果还不错,虽然不知道具体到了哪个阶段,但看一些法语电影和日本原声动画完全没问题。   柳云琴见三人下楼,一边把牙签插到切好的西瓜上,一边嗔怪道,“怎么这么慢啊,西瓜都不冰了!”   苏锦琳蹦蹦跳跳的跑过去,拿起一块西瓜塞到嘴里,“还是很凉啊,很好吃!”为了增加可信度,还不停地点头。   柳云琴在她脑袋上敲了一下,“小馋猫!快,端过去给两个姐姐吃。”   “好哇!”   四个人坐在沙发上边吃西瓜边聊天。柳云琴问夏瑶,“夏瑶,在超市里的工作怎么样?太累的话,让你苏叔叔给你再换一个。”   到苏锦书家的第三天,夏瑶就和苏锦书俩人去超市打工了。每天工作上午或下午半天,一个月工资800,工作的内容也就是整理货架和为客人解疑,非常轻松。   夏瑶笑道,“柳姨,不用换了,这工作挺好,一点都不累的。谢谢您和苏叔叔!”   “这孩子,有什么好谢的!你这么懂事,你妈妈可真有福气!”   “您也很有福气啊,锦书和锦琳都那么优秀!”   “唉,你们俩别再互相吹捧了,我吃的是西瓜啊,怎么还是那么酸呢?”苏锦琳装模作样的盯着手中的一块西瓜,一脸疑惑。   柳云琴点点苏锦琳的额头,“调皮鬼!”   “妈妈,哥哥已经考完了吧?”苏锦书一边看书,一边问。   “是啊,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昨天打电话说要跟同学一起去玩两天。”   “那……丁浩哥他们会跟哥哥一起过来吗?”苏锦书依然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似乎只是随口一问。不过,坐在她旁边的夏瑶去发现了她的紧张,因为她的手正紧紧的抓着一页纸。   “应该会吧,我嘱咐过你哥把他们叫来玩的。”   “哦。”苏锦书没再说话。夏瑶发现她似乎在发呆,因为她手中的书很久都没有翻一页。   晚上两人睡觉的时候,夏瑶问了苏锦书一个问题,“丁浩是谁?”   问完之后,夏瑶就有些后悔,从白天苏锦书的表现看,这个人对她的意义肯定不一般。依苏锦书的性格,这些她装在心里的事情是不会让他人知道的,哪怕是朋友。果然,苏锦书什么都没有说。夏瑶有些失望,自己还是没能进到苏锦书心里吗?   之后,两人再也没有谈过这个问题,好像那天晚上夏瑶说的话,不过是一场梦。   苏锦鸿是在第二天回来的,同行的还有丁浩和刘小康。   夏瑶仔细观察了那个叫丁浩的男生,身材颀长、面相英俊,言行举止中有种不羁的风采,是那种很能吸引女生注意的男生。从他的衣着和处事风格,夏瑶判断他的家世应该也很不错。综合这些因素,这个叫丁浩的人跟苏锦书倒挺配。   是的,从苏锦书看似无意却不时围绕着丁浩的目光,夏瑶已经猜到苏锦书的心事了,而那个丁浩也未必不清楚苏锦书的心思。只是两人都没有任何暧昧的表示,是担心家里人反对吗?   夏瑶不懂,但她可以看出苏锦书心里的矛盾,感情真是麻烦的东西。夏瑶摇摇头,决定不再想这些事,苏锦书当自己是朋友,等到她愿意告诉自己的那一天,只要静静的听就好了。   苏锦鸿看着坐在池塘边的夏瑶,时而沉思,时而摇头,不觉一笑,真是个可爱的女孩子,难怪能成为妹妹的好朋友,也难怪家里人都喜欢她!   苏锦鸿不禁想起了两人的第一次见面。   那天苏锦鸿和丁浩、刘小康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当时家里只有柳云琴在。苏锦鸿问起妹妹,柳云琴说,“锦锦她们出去玩了。”当时,苏锦鸿并不知道“她们”并不指包括自己的两个妹妹。   苏锦鸿回到自己的房间,洗了个澡,一边擦着头发一边准备下楼找丁浩他们。刚出房间就看到苏锦书正要进房间,苏锦鸿心里一喜,已经有半年没看到妹妹了,正准备喊她。突然想起以前两人练功时互相切磋的情景,很想试试妹妹的功夫有没有倒退。   所以苏锦鸿没有出声,而是蹑手蹑脚的跟了过去,轻轻转动门把手,发现苏锦书正背对着他站在书柜前挑书。苏锦鸿在心里低笑:小书虫!   趁苏锦书不注意,苏锦鸿突然跃起一下子扑了上去,接着就是一阵划破耳膜的尖叫声,“啊——”   听到声音,苏锦书第一个冲上来,紧接着是丁浩、刘小康,然后就是苏锦琳、柳云琴,苏昊天不在家。结果,所有人都怔在那儿。   苏锦鸿在众人奇怪的眼神中,实在是有口难言。苏锦书第一个回过神来,忍着喷发的笑意,把被哥哥压在身下的夏瑶解救了出来。   坐在客厅里,苏锦鸿一向淡漠的神情不复存在,白玉的脸有些红,神情很是尴尬。除了夏瑶用一种恶狠狠的眼神瞪着他外,其他人都似笑非笑好像在看戏。   苏锦鸿真的很冤枉,谁知道会认错人呢?夏瑶和苏锦书从背影上看的确很像,两人身高都有1米67,身材偏瘦。关键的是,苏锦鸿并不知道苏锦书的好朋友在家里做客,而且还跟她住一个房间。所以,苏锦鸿当时扑上去的时候,是绝对相信以苏锦书的身手完全能避过的,谁知道竟然扑错人了!   夏瑶当时正在找一本文学杂志,突然后面扑过来一个人吓得她大叫出声。听到夏瑶的叫声,苏锦鸿就知道自己认错人了,可是已经无法收势,只好偏移重心向旁边的床倒去,谁知受惊过度的夏瑶也向旁边让了一步,正好踩到苏锦鸿穿着拖鞋的脚上,苏锦鸿脚受痛,身体失去平衡,一下子把夏瑶也带到了床上,整个身体正好压在夏瑶身上。   听完苏锦鸿的解释,丁浩和刘小康捧腹大笑,苏锦书也忍不住笑起来,柳云琴和苏锦琳一边在旁边嘀嘀咕咕一边也在偷笑。夏瑶知道是一场误会,也不好再追究了,但还是很尴尬啊,长到十六岁还是第一次跟男生有这种近距离的接触啊!   苏锦书见夏瑶坐立不安,善解人意的上前解围道,“夏瑶,你不是想看余秋雨的散文吗,我那儿有全套的,我们上去看看吧。”   夏瑶连忙点头,看苏锦书的眼神就像看救命恩人,闪闪发亮,小脸荧荧发光,被丁浩和刘小康笑得有些恼怒的苏锦鸿中瞥到,不禁愣了一下。   这件事很快过去了,不过丁浩和刘小康还会时不时的拿出来糗一下苏锦鸿。不要怪他们无聊,因为平时的苏锦鸿表情总是单一的冷淡,难得可以看到他变脸,两个损友当然要抓住机会了。   当然,这样的事他们不会当着夏瑶的面说,不过有一次偶尔被夏瑶碰到了,自此,夏瑶见到他们三个人总是绕路走,弄得苏锦鸿想找她道歉都很难。   苏锦鸿看了看仍沉浸在自己思绪中的夏瑶,又看了看不远处在打扑克的几个人,似乎没人注意这边,抬步走向夏瑶。   “想什么呢?”   夏瑶抬头,见是苏锦鸿,神色立刻变得有些尴尬,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苏锦鸿好像完全没有注意到夏瑶的局促,自顾自的在离夏瑶一米远的地方坐下。苏锦鸿身高一米八,人很瘦,显得身材更加颀长。他的五官清俊,举手投足很是优雅,完全看不出来他还只是个刚参加完高考的学生,反倒更像个贵公子。   夏瑶被他的动作惊艳到了,尴尬的感觉消除了不少。   苏锦鸿侧头对夏瑶笑了一下,刚刚回过神的夏瑶再次陷入怔忪。这几日的相处,夏瑶其实了解到苏锦鸿并不是个爱笑的人,就像他的朋友们说的,他的性格很冷,大概也只有在面对家人的时候表情才会温和一点。没想到,他笑起来是这样好看,就像看到花开一样,并不清冷。   “对不起。”低沉舒缓的声音很是魅惑。   “什……什么?”夏瑶还没回过神,小脸上一片茫然,水润的眼睛也像蒙了层雾,小嘴微张,表情可爱的像小动物。   苏锦鸿微微低头,用拳头顶着嘴,以掩饰笑意。“上次的事,对不起。”   “啊……”夏瑶的脸红了,急忙道,“没……没关系的,早过去了。”   苏锦鸿见夏瑶似乎又回到了最初的坐立难安,于是转移话题,“你喜欢余秋雨的散文?”   提到自己钟爱的文学,夏瑶不再局促,“是啊,我很喜欢那种感觉……”   苏锦鸿虽然擅长理科,但他的文科也不差,喜欢看书的他涉猎很广,夏瑶在跟他聊天的过程中,获益匪浅,对苏锦鸿的态度也自然了很多。   八月,高考成绩出来后苏家再次成为全市的话题,苏锦鸿以理科全省第三的成绩考取了建筑系名列全国第一的C大。苏昊天非常高兴,在全市最好的酒楼宴请宾客,前来恭贺的人络绎不绝。   丁浩和刘小康的高考成绩也很不错,丁浩被C大的电子工程录取,刘小康考上了同个城市的另一所重点大学,总之,三人仍然没有分开。    第 20 章       九月,苏锦鸿开始了崭新的大学生活,苏锦书和夏瑶也迎来了高二。   也许是中考那年,在蒋霏的劝解下已经做出了决定,苏锦书的心情平复了很多,也没再像以前那样故意躲着丁浩。   暑假期间的见面,苏锦书的态度自然了不少,跟丁浩也相处的非常和谐。当知道丁浩考上C大时,苏锦书很郑重的告诉丁浩,两年后也要考C大。   苏锦书说完,心里其实是很紧张的,虽然没有明说,但这个暗示已经很明显。她觉得自己好像在等待丁浩的宣判。丁浩听完后惊喜的表情让苏锦书彻底放下了心中的包袱,决定要在剩下的两年中更加努力的学习,以实现愿望。   转眼,两年的时间匆匆过去,苏锦书也结束了人生的第二次高考。考完之后,苏锦书的心情很平静。这两年,苏锦书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不是说一直保持着第一的成绩,而是尽了自己的全部力量。事实上,在这两年中,苏锦书有两次被盛凌超过,但苏锦书的心态很好,觉得只要自己尽了全力就不用遗憾。   考完之后,大概估了一下分,苏锦书、盛凌、夏瑶、左亮基本上都算正常发挥,展鹏说照估分的情况看,二中这次一定会一鸣惊人。童彤的发挥不太好,但也不会太差,相比三年前,进步长远。   苏锦书这一届高考制度已经改了,是先出成绩,然后根据分数填报学校。不过在成绩出来之前,已经有不少同学根据估分情况在研究填报志愿了。   苏锦书已经确定了学校,至于专业,她决定等成绩出来了再说。所以,她最近比较悠闲。不过夏瑶就很烦恼了,最近一直在考虑填报志愿的事。   “你不是决定好了读中文吗?以你的成绩,报B校绝对没问题啊!”苏锦书这几天被夏瑶的碎碎念烦到了,不得已出声道。   “可是他让我报C大啊!”夏瑶的表情很苦恼。   “他?”苏锦书疑惑道,“谁啊?”   “你哥啊!”夏瑶不在意的说着,随即又开始那笔在C大和B大之间点来点去。   “我哥?”苏锦书看了看皱着眉头的夏瑶,想到好几次跟哥哥通电话的时候他似乎都无意的提过夏瑶,不禁有些了然。   苏锦书又看了看夏瑶的表情,似乎毫不知情,也许哥哥表现得太含蓄了吧。不过,哥哥竟然能动摇她长久以来的决心,看来他在夏瑶心中的地位并不低啊!既然这样,作为妹妹,苏锦书决定帮哥哥一把。   “其实C大的中文系也很不错,不如你就选C大吧,以后我们俩仍然能在一起,你也不用烦恼了。怎么样?”   “唔……”夏瑶咬着笔头,想了一下,最后似乎终于下定决定,“好吧!看在以后我们俩还能在一起的份上,就选C大吧!”   解决心头的大事,夏瑶又恢复了往日的活泼。蹦蹦跳跳的跑到书桌前,打开电脑,开始跟某人报告自己的决定。   看着夏瑶脸上她自己都没有发觉的微笑,苏锦书突然很想那个人。干脆,趁着成绩还没出来这几天去C大玩几天吧,就当提前感受校园生活。   大学校园里,漂亮的女生非常多,年轻就是资本,再加上神奇的化妆技术和时尚的打扮,目光所及到处都是美女。可是,站在C大门口的两个女生还是吸引力了很多男生的注意力。   那是两个身材高挑的“天然美女”,确实是天然,完全没有化妆的痕迹,可白皙水嫩的皮肤和精致的五官,却把很多精心雕琢过的美女都比了下去。她们吸引人的不仅仅是美丽的外表,更是浑身散发的一种气质。   其中个子较高的女生穿着白色T恤和白色休闲裤,脚上穿着一双平底板鞋,留着齐肩碎发。六月的太阳非常强烈,可她站在那里不急不躁,沉静的气质让人觉得非常凉爽舒适。而她身边比她矮半头的女生,实际上身高也在1米68左右。这也是个很漂亮的女生,一头俏丽的短发,身上穿着淡蓝色的连衣裙,嘴角含笑的模样让人一见就心生好感。   “锦锦,你说我们突然跑过来会不会把你哥哥吓一跳啊?”自从到过苏锦书家,听到她的家人都这样叫她后,夏瑶也把称呼改了。   “也许吧,不过我们要的不就是这样的效果吗?”就快见到那个人了,心里即将溢出的喜悦让苏锦书难得露出调皮的表情。   苏锦书的情绪感染了夏瑶,她脸上的笑容更大了,一把扯住苏锦书的手就往学校里走,“好吧,那我们就赶快去找他吧!”   苏锦书猝不及防下被夏瑶拉着走了好几步,看着急性子的夏瑶,苏锦书实在是无奈,“夏瑶,等一下。”   夏瑶疑惑道,“怎么了?”   苏锦书难得露出小女生的表情,低下头,轻声道,“等下你自己去找我哥哥好不好?”   “为什么?你不去吗?”夏瑶更奇怪了。仔细盯着苏锦书看了一会儿,突然一拍脑袋,恍然大悟道,“哈,你是要去找丁浩是吧?这有什么,我跟你一起去,然后再去找你哥好了。”   高一暑假时,夏瑶曾经问苏锦书的那个问题,她当时没有回答,不过在开学之前的那个晚上,夏瑶还是从苏锦书那听到了这个故事。她还知道,这两年苏锦书和丁浩经常通信,两人虽然没有明确关系,但处得还不错。而且,苏锦书决定报考C大也是因为丁浩。作为朋友,夏瑶很希望苏锦书六年的暗恋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苏锦书想了想同意了,“这样也好,那我们先去找丁浩,再去找我哥,中午大家一起吃饭吧。”   一路打听着找到电子工程系男生宿舍楼附近,苏锦书和夏瑶总算松了口气,C大实在太大了,很难找。   两人休息了一会儿正准备再找个人上去把丁浩叫下来,突然,夏瑶身体僵硬了一下。   苏锦书问道,“怎么了?”   夏瑶的表情好像快要哭出来一样,手指着苏锦书身后,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苏锦书奇怪的回头,脸上的表情瞬间僵硬。   不远处一对情侣很亲密的走在一起,男生的手搭在女生的腰上,女生仰着头跟男生说话,这是大学中很常见的一幕,那对男女长相很出挑,充满幸福的互动很引人注目。   如果那个男生不是丁浩的话,苏锦书也许也会赞一句:天作之合。可是,现在,苏锦书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满心的喜悦顿时全部化作利刃,割得心里钝痛。   “锦锦,锦锦,你别……”夏瑶看着苏锦书眼里的伤痛,却一句安慰的话都说不出来。六年的感情啊,从11岁开始心里便有了那个人,为他哭,为他笑,为他烦恼,最后竟是这样!   看着苏锦书慢慢掰开自己扯着她胳膊的手,夏瑶慌了,“锦锦,锦锦,你别难过了,我们……我们回去吧,忘了丁浩,忘了他吧!”   “不,”此时苏锦书已经恢复了平日的镇定,说话的语调平静的没有一丝波澜,如果忽视了她眼里快要溢出的悲伤,夏瑶几乎以为眼前站着的还是那个沉静如莲的苏锦书。“我只是想去问他一句话,”苏锦书轻扯嘴角,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你留在这儿,我很快就回来,别担心,只是一句话而已,我们等会儿就去找我哥。”   “可……”夏瑶本来想跟苏锦书一起去,可是看着苏锦书的坚持,她只好咬着唇,留在原地。   苏锦书一步步向那对情侣走去,他们似乎根本没有发现她,仍然亲密的说着话。   苏锦书看着丁浩熟悉的容颜,那张经常在深夜里浮现在她心头的面容,此刻带着欣悦的微笑,却是对着另一个女生。苏锦书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像其它女生那样转身就走,是还抱有期待吗?此情此景,那么清晰地展现在自己眼前,还能有什么误会么?或者,如此执着的想要一个答案,只是为了让自己死心?   林娜幸福的看着丁浩脸上俊朗的笑容,听他用醇厚的声音对自己说着甜言蜜语,心里很满足。   大一第一次见到这个英俊的学长时,她就对他产生了好感,后来辗转打听到他的名字,却被告知他已经有女朋友了。当时心里的难过让她消沉了整整一个星期,最后决定把这段感情埋葬起来,却仍然忍不住去关心他的情况。知道他是电子工程系的尖子生,知道他篮球打得很好,知道他在大一的时候跟中文系的系花交往过,现在的女友是外语系的系花。   听到他交过不止一个女朋友的消息,林娜心里很难过,可是又隐约有一丝欣喜,既然他能放弃一个女友,为什么不会放弃第二个呢?凭自己的相貌,也许也能成为他的女朋友吧?   心中产生了这种想法,就再也遏制不住了,想方设法的进入他的圈子,引起他的注意,终于,再经过一年的努力后,自己终于站到了他的身边。成为他的女朋友真的是很幸福的事,因为他是个非常体贴又有风度的人,如果自己能留住他的眼光就好了。是的,在林娜的了解中,丁浩其实并不是风流成性,他只是太不羁,像风一样不想为任何人驻足。   林娜痴痴地想着,要是能一直和他在一起就好了。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一个清润的声音响起,林娜一惊,向声音发出的方向看去,问话的人是一个很美丽的女生,真的很美丽!   她的表情很平静,语调也很平静,就好像在问“今天天气怎么样”一样。可是林娜知道她的心情并不像她的表情那样,她眼里的悲伤那么浓厚,虽然她竭力隐藏着,可林娜很清楚,那是曾经自己也有过的眼神,看着心爱的人拥着别人时的悲伤!   林娜一惊,迅速回头看着丁浩。丁浩似乎很惊讶看到这个女生,林娜听到他叫她的名字,“锦锦……”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林娜听见女生又问了一遍。   丁浩松开了揽在自己腰间的手,林娜心一紧,不过瞬间脸上又露出了笑容,他听见丁浩的回答,“是。”   林娜看见女生笑了,一个很苦涩,却很美丽的笑容,“很漂亮,恭喜。我走了,下次再聊。”   林娜想不到女生会用那样轻描淡写的语气说出这样的话,可是,她也很清楚的看到了女生转身时眼角划过的泪。林娜感觉丁浩想追过去,下意识的扯住了他,不知道为什么,林娜就是有种感觉,那个女生不想让丁浩看到她的眼泪。   作为情敌,林娜忌惮那个女生,因为她看起来真的很出色,是那种很能吸引男生的女生。排除这个因素,林娜其实对那个女生很有好感。   “你认识她?”   苏锦书听到身后传来那个女生的声音,很柔和的音调。苏锦书稍稍减慢了一下脚步,过了一会儿,她听到丁浩说,“她是我好朋友的妹妹。”   “好朋友的妹妹”,原来只是“好朋友的妹妹”啊!苏锦书苦笑着,努力睁大眼睛,不想让某种液体流出来,不想让自己显得太软弱!   丁浩看着那个越走越快的身影,心里突然觉得闷闷的。其实,一直以来都是知道苏锦书对自己的感情的吧,从那年她突然可以躲着自己时就已经隐隐觉察到了。只是苏锦书的年纪太小,丁浩一直以为她根本不懂爱情,对自己的感情只是一种错觉。丁浩并不希望当成亲妹妹一样疼爱的锦锦,以后会为此后悔和痛苦。何况,当时她那么小,时间久了,这种感觉自然就会淡去。可是,今天看到她的表现,丁浩突然觉得自己似乎做错了……   苏锦书走到夏瑶面前,看着她担忧的神情和眼里快要溢出的泪水,轻扯嘴角,笑了笑:“走吧。”   夏瑶除了点头,不知道还能说什么。夏瑶想,锦锦一定不会知道她的笑容有多么苦涩!   找了个卫生间洗了把脸,苏锦书拍拍一直默默站在自己身边的夏瑶的肩膀,轻声道:“走吧,去找我哥,中午好好宰他一顿!”   夏瑶知道苏锦书不想再提刚才的事,所以也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很配合的点头,“那我们快点吧,我现在就有点饿了!”   “嗯,现在就去。”   两人沉默的走着,谁都没有说话,直到快到苏锦鸿的宿舍楼时,苏锦书停下了脚步,“夏瑶,谢谢你!”   夏瑶看着苏锦书,微微笑道,“跟我还说这个?见外!”   “嗯。”      “锦锦,夏瑶,你们怎么来了?”   苏锦鸿忙了一上午设计图,正想着休息会儿顺便吃个饭,谁知道刚走出宿舍就看到了苏锦书和夏瑶。   快步走上去,脸上难得露出淡淡的笑容,闻言道,“怎么来了也不提前说一声?吃午饭了没?”   苏锦书摇摇头,“饿了,请我们吃顿好吃的吧!”   苏锦鸿摸摸妹妹的脑袋,宠溺的笑笑,扭头问夏瑶,“夏瑶有什么想吃的?”   “我随意啊。”   苏锦鸿低头想了想,“那好吧,跟我来。”   “香格里拉”是C大附近最好也是最贵的饭店。接过服务生送上来的菜单,苏锦鸿一边看一边询问两位女生的意见。   “我随便。”苏锦书单手撑着下巴,头一直扭向窗外。   苏锦鸿示意夏瑶点菜。“还是你选吧,我也随意的。”夏瑶把菜单又推给苏锦鸿。   “那好,我就点几个这里的招牌菜,味道挺不错的。”   趁上菜前的空当,苏锦鸿问起两人这几天的计划。苏锦书不想说话,只是偶尔答一句,基本上只有苏锦鸿和夏瑶两人在聊。不过,夏瑶也有些心不在焉,间或还偷偷看一眼苏锦书,苏锦鸿看在心里,有些疑惑。   正迟疑着是否要问一下她们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苏锦鸿发现手机响了,略略扫了一眼来电提示,按下通话键,“喂……嗯,她们在我这儿……行了,知道你要陪女朋友,下次再聚吧!”   放下电话,苏锦鸿见夏瑶的表情似乎有些紧张,苏锦书也回过头盯着他的手机。苏锦鸿以为她们对刚刚的电话好奇,遂解释道:“哦,刚刚打电话过来的是丁浩,他说有事不能陪你们了。”   “陪他的女友?”苏锦书问道。   “是啊,不久前刚换的。”苏锦鸿虽然看不惯他对感情如此轻忽的态度,但这种事,即使是好朋友,也不好插手。   “换?”苏锦书的声音依然很平静,只是苏锦鸿和夏瑶都能感觉出那隐藏在平静之下的汹涌。   “怎么了?”苏锦鸿皱了眉。夏瑶的表情很慌张,担心的看着苏锦书,“锦锦……”   苏锦书笑了笑,“没什么,随便问一下罢了,这两年也经常跟他联系的,他却没跟我说过交了女朋友这事儿。”苏锦鸿看着妹妹漫不经心的表情,眉头皱得更深了,他不明白为什么妹妹平静的话里却带着一种自嘲的意味。   “嗯,他现在的女友是第三,算了,不说他了,锦锦,你……”苏锦鸿看着突然站起来的苏锦书,脸色一冷,直觉妹妹的反常跟丁浩有关。   有一刹那,苏锦书觉得自己简直是天底下最傻的人,所有人都知道的事,只有她被蒙在鼓里,而且还无知无觉得做着幸福的美梦。眼眶很热,苏锦书觉得自己引以为傲的自制力此时已经不管用了,“我去下洗手间!”匆匆扔下一句话,苏锦书脚步有些踉跄的离开,留下身后两个猝不及防的人。    第 21 章       视线变得模糊,脑子里乱哄哄的,苏锦书觉得很混乱。刚进饭店的时候,苏锦书无意中看到过洗手间的指示牌,现在的苏锦书视线被眼泪遮住,只是潜意识的向记忆中的方向匆匆跑过去。中途撞上什么人,苏锦书根本没注意,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来不及说,只想找个地方把眼泪藏起来,心里,是那么的难过!   拧开水龙头,双手捧着水,把脸埋在水中。水哗哗的流着,苏锦书无声的哭泣,任泪水肆无忌惮的流淌,混在水里,无从分辨。   东方逸隐在一边,看着那个连哭泣都静默无声的人,如果不是在她撞到自己时看到了她眼睛里不断滑落的泪水,如果不是她脸上的表情是那样的伤痛绝望,如果没看到那因哭泣而轻轻颤抖的纤瘦身躯,东方逸觉得谁也不会知道她在伤心的流泪吧!   双手环抱着轻轻靠在墙上,东方逸想不通,怎么会有这么隐忍的人呢?连眼泪都要藏在水里!   微微苦笑,东方逸更想不通,不过是个偶然碰到的女生,不过就是无意中撞了自己一下,却就那样上了心,看见她隐忍的哭泣,心里闷闷的!可是,那双浸染着泪水的眼睛,是那样的惊心动魄啊,惊鸿一瞥,就此烙入心间!   “锦锦!”东方逸听见一个女生惊呼一声,声音里透着浓浓的担忧,飞快的掠过自己,奔进去抱住了那个哭泣的女生。   “锦锦,锦锦,哭吧,我在你身边!”东方逸看见刚刚进去的那个女生紧紧抱着“锦锦”,双手轻轻拍着她的背,一边安慰着她,一边跟着流泪。东方逸听见了细微的啜泣声,听见“锦锦”也抱着刚进去的女生,不停地低喃,“夏瑶,我好难过,我好难过啊!”   “锦锦,别怕!没什么的,那个丁浩有什么好?你会遇到更好的人的!”夏瑶看着一向冷静自持的苏锦书这样无助的哭泣,心里酸酸的,难过的不得了。锦锦,那么优秀的锦锦,却为了一个根本不懂得珍惜她的人这样伤心,值得吗?傻锦锦啊!怎么就那么傻的一根筋通到底呢!夏瑶更紧的抱住怀中脆弱的好友,眼泪像断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   “丁浩?”东方逸低低的重复了一句,难道是他……   无意识的一抬头,看到了不远处担心的看着这边的苏锦鸿。东方逸站在洗手间外面的盆景旁边,位置有些偏,只是稍微注意一下的话,并不难发现。可是东方逸发现苏锦鸿并没有注意到自己,他的表情比平时更冷,眉头皱得很紧,眼里有种隐忍的怒意,双眼紧紧盯着女士洗手间的方向。   东方逸心里一动,难道……装作不经意的走过去,轻拍了下苏锦鸿的肩膀,“锦鸿!”   苏锦书当时的动作太突然,苏锦鸿愣了一下,没来得及拦住她。还没回过神,夏瑶突然朝他吼道,“谁让你告诉她这个的!那个丁浩就是个混蛋!”   看着咬牙切齿的夏瑶,苏锦鸿面色一沉,“怎么回事?”   “别告诉我你不知道锦锦喜欢丁浩!都六年了,难道你这个做哥哥的都没发现吗!亏你还跟他一个学校,为什么不早点告诉锦锦他有女朋友了?早点死心,也不会像今天这样看着自己喜欢的人抱着别的女生!你都不知道锦锦有多难过!”不管不顾的吼出来,夏瑶根本没再去看一眼苏锦鸿,追着苏锦书跑过去。   苏锦鸿的拳头捏的死紧,心里后悔的不得了!说要保护锦锦,却让她受到那么大的伤害!“真该死!”苏锦鸿狠狠地锤了一下桌子!   对于妹妹的心事,苏锦鸿又怎么可能不知道呢?早在那年妹妹突然刻意躲避丁浩的时候,苏锦鸿就已经察觉到了。跟丁浩一样,苏锦鸿也只是以为妹妹是一时的意乱情迷,以后长大了这种错觉自然就会消失。高考结束那会儿,苏锦鸿看到妹妹对丁浩的态度很自然,以为她已经放下了。何况他们俩之后经常联系的事,苏锦鸿是知道的,他也一直以为苏锦书也早就知道了,并且根本不在意。可是……   苏锦鸿不得不怨丁浩,可是此刻,他更恨自己!为什么就没有早一点发觉呢?那骄傲优秀的妹妹,从小就聪明理智,自己为什么会一厢情愿的轻视她的感情,以为那只是单纯的少女时期的迷恋?一直以来,锦锦那丫头都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啊!   苏锦鸿闭上眼睛,内心悔痛的不得了!锦锦,从小被自己捧在手心里的锦锦,立志要保护她的锦锦,却在自己眼前,被自己的好朋友伤害!   再也坐不住,很担心苏锦书的情况,苏锦鸿也追了过去。   看着两个女生抱着哭,苏锦鸿的手微微颤抖,心痛难过却无能为力。碰到东方逸,苏锦鸿并不奇怪。   东方逸是苏锦鸿大学里认识的好朋友,也是他比较欣赏的人。两人同系,大一的时候还同宿舍。   东方逸的家境非常好,C大的住宿条件在全国高校里属一流,他第一次进宿舍的时候还是皱了眉。本来学校规定大一新生必须住校,但帮他拿行李的那个据说他爸爸的助理竟然很轻描淡写的说着要帮他办理外宿手续,只是被他否决了。不过,从这一点看来,苏锦鸿判断他家里得条件应该相当不错。   虽然东方逸有很多跟普通大学生格格不入的习惯,吃饭穿衣都很挑剔,但并不影响苏锦鸿对他这个人的欣赏,也不影响俩人成为好朋友。   在学校住了一年,大二的时候东方逸就搬到学校附近的一处公寓,苏锦鸿也经常去他那儿。公寓很大,里面的装修比较简单,但都价格不菲。东方逸曾经邀请苏锦鸿跟他同住,不过苏锦鸿拒绝了,他更希望住在自己买的房子里。   虽然苏锦鸿名下的财产已经超过六位数,但那都是苏昊天给的,苏锦鸿不嫌弃,但更想通过自己的能力赚钱,所以苏锦鸿从大一开始就自己打工挣生活费和学费了,到大二的时候找了一家建筑公司做设计师助理,一边挣钱一边积累经验,并且开始参加一些设计大赛,成绩斐然。   “香格里拉”是这里最好的饭店,东方逸在学校的话基本上就会把这里当食堂了,在这里碰到他一点都不奇怪。   看见东方逸询问的眼神,苏锦鸿微微缓了一下表情,只简单的打了一声招呼,无意多说。   可是东方逸心中的想法还没证实,怎么可能轻易放弃。“你怎么在这儿?等人?”   苏锦鸿不想说,但也不想让好友难堪,轻描淡写道,“嗯,我妹妹。”   东方逸心里一松,既然确定了身份,而且他也知道这种情况下自己留在这儿并不合适,所以他很善解人意的跟苏锦鸿说道,“哦,那下次一起吃个饭吧。今天我有事,得先走了,不好意思。”   苏锦鸿此刻也不希望有熟人在场,“不用客气,下次见。”   东方逸点点头,转身向外走去。脸上的表情依然是一贯冷淡疏离的温和,心里却有着细微的喜悦,嘴里轻喃:“锦锦……”   苏锦书哭了很久,心情才渐渐平静下来。一出来,看到哥哥满眼的担忧,心里一暖,微微露出了笑容,“哥哥,我没事了,别担心!”   苏锦鸿上前把妹妹揽到怀里,轻轻抚摸着她柔软的头发,低声道:“锦锦,哥哥在你身边。”   苏锦书鼻子一酸,险些又落下泪来,点点头,“嗯。”   轻轻推开哥哥的怀抱,转身拉住夏瑶的手,笑道,“很饿了吧?我们去吃饭吧!”   夏瑶仔细观察了一下苏锦书的表情,也微微笑道,“嗯,走吧。”说完,拉着苏锦书率先走了过去,苏锦鸿松了口气,紧随其后。   接下来的时间,谁也没再提刚才的事,就好像达成了某种协议,都默契的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苏锦鸿把手边的工作都放下,专心陪两人玩了三天,基本上把A市的景点都逛遍了,从表面上看,两个女生都玩得很尽兴。期间,苏锦鸿又接到过一次丁浩的电话,不过他拒绝了丁浩请客的要求,也没把这件事告诉苏锦书。   在高考成绩出来前得三天,苏锦书和夏瑶被苏锦鸿送上了回家的火车。回家后两人分开,各自还家。   6月25号早上,苏锦书还在睡梦中,柳云琴接到了展鹏打来的电话。在仅有的几次接触中,柳云琴发现苏锦书的这个年纪轻轻的班主任其实是个很沉稳的人。可是这一次,他的心情显然很激动,声音里有掩饰不住的喜悦,“苏锦书考了695分,比全省理科状元只少一分!”   柳云琴心里是止不住的骄傲,放下电话,柳云琴不顾形象的对着楼上大吼了一声,“锦锦考了695分!”然后也不管苏昊天的反应,开始一个接一个的拨电话报喜。   亲朋好友的祝贺,学校领导的到访,市政府的慰问,等等这些,苏锦书都没有在意。在所有人都赶到她家里祝贺她之前,她早已踏上了前往西藏的列车。   夏瑶考得也很好,全省文科第五名的成绩,足以让她轻松考取C大中文系,可是她还没得及跟苏锦书分享这份喜悦,就接到她独自前往西藏旅游的消息。展开苏锦琳特意送过来的信:   夏瑶:   祝贺你!   原谅我不能亲口向你道贺,不能陪在你身边分享这份喜悦,但请相信我诚心的祝福!   想了很久,也知道自己应该放下这份执念,只是做起来却那么困难!爱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所以,我一头栽了下去,栽的那么深!我真怕自己再也起不来了,想着,换个地方,换个心情吧!   一直很向往西藏的布达拉宫,向往着那座松赞干布为文成公主建造的殿堂!曾经想过跟最爱的人一起去,呵呵,突然觉得一个人去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听说那里离天空很近,有神佛庇佑的光芒,我想去那儿看看,沉淀这一段无望的执念!   夏瑶,相信我,我并不想成为一个连自己都厌弃的死缠烂打的人,所以,我一定会忘记他!只是,我需要时间。   夏瑶,原谅我,曾经说过要跟你一起报考C大,可是我还不够坚强,我怕自己待在离他那么近的地方会永远都走不出来,我害怕让自己一直难过,所以,我改了志愿。   你不要急着改变自己的选择,C大真的很好!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希望你能幸福!你是否有感觉,我哥哥喜欢你!其实这句话应该由他来说,可是他那么在乎你,一定不会逼迫你,而你,在这方面似乎有些迟钝啊,呵呵!   不要急于否定,仔细想想你们之间的相处,你能感受到他的心意吧?也许你自己都不清楚,其实我哥哥在你心里的地位并不低吧!不然,当初你也不会因为他的要求而烦恼填报志愿的事,是吗?我哥哥是个对感情很专一的人,他爱上的人一定会很幸福,而你,值得他对你付出真心!   你们的事,我本来不该插手,可是两个相爱的人能在一起,是多么幸福的事啊!虽然我的事很不顺,可是能看到我爱的人幸福,我也很快乐了!好好考虑行吗?   锦锦   夏瑶看完信,心里五味陈杂,既为锦锦难过,又被苏锦鸿对自己的感情惊到。仔细想想,自己好像真的有些喜欢苏锦鸿吧!那苏锦鸿呢?也喜欢自己吗?   “夏瑶!”   夏瑶一惊,不知道苏锦鸿什么时候进来的。   苏锦琳掩嘴窃笑,“嘻嘻,夏瑶姐姐干嘛那么紧张,刚刚是哥哥开车送我来的啦!你们聊,我去看看夏姨在做什么好吃的!”说完,一溜烟跑了出去,还不忘把房门带上。   房间里就剩下两个人,夏瑶心里突然很慌,脸莫名其妙地热了起来。   苏锦鸿瞥了一眼夏瑶手里的信纸,想起昨天晚上锦锦跟自己说的话,心里明白了几分。再看看夏瑶脸上的红晕,目光不由柔和了,嘴角微微翘起。   “夏瑶,你知道了吧!”   夏瑶心里一紧,“知……知道什么?”   苏锦鸿目光更为柔和,向夏瑶靠近了一步,夏瑶一惊,不自觉地向后退。苏锦鸿见状,一步上前,伸手抱住夏瑶,感到怀中的人先是一僵,然后开始挣扎。苏锦鸿收紧双臂,抱得更紧,贴近怀中人儿的耳朵,“我喜欢你,夏瑶,做我女朋友吧,以后做我的老婆,我孩子的母亲!”   夏瑶觉得那声音似乎顺着耳朵钻到心里面去了,不然为什么心里酥酥麻麻的,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光了一样,腿一软就要跌下去。   苏锦鸿低笑了一声,揽进了她。夏瑶不仅觉得脸红,全身都热得不得了。苏锦鸿身上的气味包裹着她,让她有种无处可逃的感觉。   苏锦鸿轻轻拉开两人的距离,双手仍然握着夏瑶的肩,以免她倒下去。低下头,正对着夏瑶的眼睛,苏锦鸿的眼里溢满柔情,“夏瑶,答应我吧!”   看着眼前这个认识了两年的人,看着他眼里藏不住的深情和微微的祈求,听着他话里的隐藏的害怕,夏瑶又想起了苏锦书信中说的话,“相爱的人在一起是件幸福的事!”夏瑶露出美丽的笑容,“好!”   夏瑶清楚的看到了苏锦鸿脸上放大的喜悦,感受到他紧紧抱着自己时因激动而颤抖的身体,也看清了自己在他怀中时那种无比的幸福感,微笑着闭上了眼睛。   两人静静相拥,沉浸在这一刻的幸福中,谁也没注意到房门打开的一条缝被轻轻关上了。   偷听完,苏锦琳和夏妈妈蹑手蹑脚的离开了夏瑶的房间,脸上都带着笑容。   “哈哈,终于成功拐到夏瑶姐姐了,我要赶紧跟妈妈报告这一重大消息!”苏锦琳手舞足蹈的说着,脸上是贼兮兮的笑容。   夏妈妈看了眼夏瑶的房间,又看了看兴奋的苏锦琳,欣慰地笑了。   坦白说,夏妈妈是不会同意女儿找个苏锦鸿那样家庭的人,因为她希望女儿幸福。虽然夏妈妈的思想不封建,但“门当户对”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很有道理。要不是对苏家的人比较了解,要不是苏锦鸿那么诚恳向自己保证一定会真心爱护女儿一辈子,她是一定不会同意这件事的吧,即使女儿和苏锦鸿两情相悦自已也会反对到底吧!夏妈妈淡淡的笑着,抬头看天:你女儿找到幸福了,你看到了吗?    第 22 章       仰望这座恢弘的殿堂,一直以来郁结于心的怅惘苦闷似乎顷刻间淡去许多。苏锦书慢慢走上阶梯,闲散漫步于其中,即使不懂艺术,心里的震撼却从未降低半分。大概杰出的艺术都有这样的魅力吧,公平的对待每一个人,即使因为艺术修养的不同,导致感受的程度也不同,但至少都能感觉出它的魅力。谁能说“啊,真美!”或“啊,真棒!”这样简单直接的赞美就是一种浅薄?   参观布达拉宫内部只允许一个小时,游人只能走马观花的匆匆略过。可是布达拉宫并不是单一的宫殿,它的外围有很多建筑群,苏锦书并不打算轻易放过。   打定主意整个暑假都用来旅游,游览布达拉宫又是多年的夙愿,所以苏锦书一点儿都不着急,很悠闲的游走于每一座可供游人参观的殿堂中。没有像其它游客那样每到一处就迫不及待的拍照留恋,恨不得在走过的每一步中都留下到此一游的痕迹,苏锦书只是悠闲地行走,散漫的观看。遇到感兴趣的,停下来,细细品观一番,其它,则一略而过。   游览完红宫和白宫两座主殿,苏锦书也没放过其它的附属建筑群,朗杰札仓、僧官学校、僧舍、东西庭院、雪老城及西藏地方政府的马基康、雪巴列空、印经院以及监狱、马厩和布达拉宫后园龙王潭,附近一切允许参观的地方,苏锦书都一一涉足。   很多人说过,旅游能使人的心境变得宽广,苏锦书在近一个月的参观中,心情放松了许多。宝相庄严的神佛殿堂,虽然不能满足世人心中的祈愿,但那种飘渺淡泊的气韵,足以让人心情平静,足以让人反思执念。   参观完整座布达拉宫,决定前往拉萨其它的旅游胜地的前夜,苏锦书在布达拉宫外西南侧的一个小土山上坐了一夜。据说这个地方是拍摄布达拉宫的最佳地点。   即使是盛夏时节,夜间布达拉宫的气温也可能突降到零度以下,甚至下冰雹。为了御寒,苏锦书特意像附近居民租借了一张厚毛毯。苏锦书枕靠在大大的旅行包上,用毛毯包裹住全身,斜躺着遥望不远处的布达拉宫,夜景依然美得惊心动魄。   一夜未眠,苏锦书想了很多事。前世今生,过往种种,真如一场离奇的梦。人生的际遇是如此奇妙,像自己遇到的重生,说出去只能被认为是疯言疯语吧!前世二十二年,如浮光掠影般在脑海中匆匆略过,留下的痕迹是那样浅薄,苏锦书长叹一口气,何必呢?为了一段没有开始的感情伤心劳肺,为了一个不爱的男人自我折磨,值得么?不是在重生之初就已经决定,今生的目标只是惟愿家人幸福安康吗?为何要为感情而自我作践,让家人担忧呢?君既无心我便休吧!   天空中出现微微的曙光的时候,苏锦书一跃而起,迅速将毛毯折叠好,退还给早起的居民,踏上了前往药王山的旅程。放下心绪的苏锦书觉得浑身轻松,心情大好,脚步也轻快了许多。坐上汽车,在汽车发动之前,打开已搁置一月不用的手机,发出一条短信,“啪”的一声,又把手机关上,扔进背包里,淡笑着欣赏窗外开始缓慢倒退的风景……   自从和夏瑶正式确立了关系,苏锦鸿犹如情笃初开的少年,时刻希望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事实上,夏瑶确实是苏锦鸿的初恋。从初中开始,就有很多女生对苏锦鸿表示好感,到了大学,胆大示爱的女生更是不胜枚举,其中不乏相貌才智皆优的女生,可苏锦鸿就是没感觉!有时候也会遇到示爱不成转生记恨的女生,苏锦鸿从来都不屑一顾,就那样的,能比得上自家锦锦的一个手指头么?眼光颇高又不愿将就的苏锦鸿,在遇到夏瑶之前一直洁身自好,连女生的手都没碰过。   严格说来,夏瑶并不是所有对苏锦鸿有好感的女生中最优秀的,可是感情就是那么奇怪的事,没有感觉,任你是天仙也枉然!特别是遇到苏锦鸿这样对待感情极其专一的极品。   苏锦鸿虽然才刚刚读完大二,但要做的事很多,时间非常紧,暑假更是诸事都堆在一起,其实根本没什么时间待在家里。可是,为了能多一点时间跟夏瑶相处,苏锦鸿已经不顾学校那边的催促,把返校的时间生生又往后推了一个星期。   不过,一个星期已经是极限,今天就必须回去了。夏瑶知道苏锦鸿事情很多,是为了自己才一再推迟返校的时间,心里既感动又难过,确定关系后,两人的感情一日千里,此时分离,自然是万般艰难!   夏瑶虽然偶尔脱线,但其实是个很懂事的女生,所以心里虽然不舍,但表面上仍然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直到要上火车的时候,才再也遏制不住感情紧紧抱住苏锦鸿的腰,把脑袋深深埋进他怀里。苏锦鸿同样不舍,也紧紧抱住怀中的人儿,轻轻亲吻她的头发,低声安慰她开学后很快就能再见面。   列车员一遍遍催促,两人还是舍不得分开,直到苏锦鸿的手机突然响起,直到苏锦鸿看到手机里那条来自陌生号码的短信“哥哥,雨过天晴,放心!转告他们说一声吧,不用担心我,开学前回来。锦锦。”   失踪一个月的好友的来信冲淡了夏瑶心中的难过,苏锦鸿趁机拜托夏瑶亲自去家里跟爸爸妈妈说一下这件事,夏瑶很开心的点头答应了。心思单纯的夏瑶因身负传信“大任”而不再纠结于跟男朋友的分离,摆摆手转身向出站口走去,看情形很有些迫不及待。   苏锦鸿看见小女友被妹妹的一条短信勾了魂,转身便抛开自己,不由无奈摇头,随即又轻哂,难道自己还为这个吃妹妹的醋?真是傻了!   摇摇头,登上列车……      “说了是今天吧?”柳云琴神情焦虑的问道。   “哎呀,妈妈,你都问了几十遍了!”十四岁的苏锦琳个子1米65,发育良好,相貌尤佳,极其引人注目。   苏锦书发育比一般女生要迟,十四岁上头才开始蹿个头,月经也是那时候才来,害的柳云琴之前一直闹着要带她去医院看看是不是有什么毛病,还是苏锦书想起前世也发育迟缓,坚决不肯去医院,柳云琴才暂时妥协的。虽然起点较晚,但效果不错,如今十七岁的苏锦书已经有1米71了,看情形还有增高的趋势。不似大多数高个女生胸前平平,苏锦书虽然谈不上多丰满,但也很有料,身材非常匀称!   与姐姐相比,苏锦琳发育就比较正常了,十四岁的苏锦琳基本上已经定型,除了面相有些稚嫩,从背影上看,绝对是个亭亭玉立的窈窕少女!   此时,拥有着少女风情的苏锦琳正无奈的对老妈翻白眼,虽然心里也很着急,可也没像老妈那样隔两分钟问一遍啊!   苏昊天按住不停走来走去的妻子的双肩,无奈的劝道:“耐心等一下吧,走来走去,走的我头都晕了。放心,就是这趟车,绝对错不了的。”   夏瑶也上前扶住柳云琴的一只胳膊,笑道:“柳姨,您别急,锦锦说了是这趟车的,等会儿车到站了她就出来了。”   柳云琴一见夏瑶脸上就笑出一朵花,当初接到苏锦琳的“密报”时,她都很不得立即让苏锦鸿把人给娶回家。不管怎么说,放到家里才能放心啊!说来从两年前,苏锦鸿和夏瑶发生误会那时起,她就跟苏锦琳两人密谋过这件事,没成想,还真成了!知道自己儿子终于出手的那一刻,柳云琴双手合十,念念有词,感谢祖宗保佑,让儿子找到个好媳妇儿!   爱怜的拍拍夏瑶的手,柳云琴也觉得自己太心急了,微微有些不好意思,不过,锦锦那臭孩子,一走两三个月,中途只发了一条短信,还不是给自己的,心里当然着急了!   苏锦琳趁柳云琴不注意,对夏瑶做了个鬼脸,两人相视一笑。   突然,苏锦琳尖叫一声,“啊!姐姐!”手指着远处急急走过来的一群人,苏锦琳不顾形象的又跳又叫。   “哪儿呢?哪儿呢?”这时候的柳云琴早已顾不得斥责小女儿的行径,着急的垫着脚尖,探着身子向前看。   苏昊天一边扶住妻子的腰,免得她摔倒,一边也心急的四处捕捉那个翘家近三月的女儿。   八月底的S市骄阳似火,刚走出火车,苏锦书就感觉一股热浪迎面扑来。在外游历的三个月,苏锦书的头发长长了很多,披在肩后很热。背着大大的旅行包,苏锦书一边走一边用手拢起柔顺的长发,随手解开左手腕上的一条薄丝巾,将头发扎成清爽的马尾,轻轻一甩头,清丽绝美的脸庞,沉静如莲的气质,高挑优美的身材,吸引了无数人的眼光。   人群稍稍走近,柳云琴一眼看到犹如鹤立鸡群般的大女儿。她看起来瘦了些,不易晒黑的皮肤经过这三个月的在外游历,也不似之前的白皙水嫩,反倒像当年在二哥那儿习武时的洁白如细瓷,看起来很健康。最重要的是,女儿不像之前的心事重重,好像放下了心中的包袱,整个人彷如重生了般精神很好。柳云琴担忧的三个月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这下心思已经转到了回家后怎么想法子在这最后一个星期里好好给女儿补补身子。   在车上经历了一路的“言词审问”的苏锦书回到家里已经疲累不堪,再顾不得还有满腹问题的众人,急急冲上楼,把门反锁,摔下背包,就冲进浴室洗澡了。外出回家的第一件事是洗澡,这是苏锦书前世今生都存在的习惯。再疲累或者饥饿,苏锦书都要先洗澡,这也是苏家人都知道的事,作为苏锦书唯一的闺蜜,夏瑶自然也很清楚。   所幸也不着急,各做各事,等着苏锦书洗完澡再出来接着“审问”。    第 23 章       夏瑶跟夏妈妈告了假,这几天就留在苏家陪苏锦书。夏妈妈知道这两个人这三年来还没分开过这么长时间,肯定有很多话要讲,而且苏锦书报了外省的T大,以后两人待在一起的时间也更少,很爽快就同意了。不过,还是不忘叮嘱女儿在苏家做客要懂事。   话未说完,话筒就被柳云琴抢过去了,“哎呀,文清,都说了多少遍了,你怎么还是那么客气!瑶瑶这孩子就跟锦锦她们一样,都是我女儿,你还那么见外!”   因着几个孩子的关系,双方父母也彼此有了交情。夏瑶的妈妈本名夏文清,跟她爸爸是同姓。坚强自立的夏文清和温柔和善的柳云琴一见如故,两人很快缔结出“革命友谊”,闲来无事的柳云琴经常会跑到市里住一阵,然后每天造访夏家小杂货铺,两个女人聊天聊得不亦乐乎。   每次去,柳云琴也会帮夏文清理理货什么的,虽然夏文清不让她帮忙,但她还是干得有滋有味。也是,这些年家里条件好了,柳云琴成了“无业人员”,偶尔也会去打打麻将,但她对这玩意儿的兴趣不高,玩得不多,偶尔就会向苏昊天抱怨无聊。   见夏文清每天虽然劳累,但生活充实,心里很是羡慕。转念想到夏文清的铺子地方小,位置又偏僻,生意也没法做的红火,这么多年来都不上不下,付出和收入不成正比,灵机一动,想到一个法子。   柳云琴虽然性格温和,但并不是个优柔寡断的人,想到做到,转头就找个机会跟夏文清提了出来。   这几年,苏昊天又给三个孩子各置办了两处房产,位置都处在市里的黄金地段。其中有四处出租给别人做生意,两处还空着,以备不时之需。柳云琴想把其中一处拿出来跟夏文清合伙做生意。   以夏家目前的情况来说,想在市里的黄金地段做生意,租金都是极大的负担,但如果由柳云琴提供场地,那就不用愁了。柳云琴的意思是,夏文清毕竟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里面的门道多多少少摸到了一点,店里的生意就由她负责,夏文清负责提供门面和资金。   夏文清想了想同意了。经过这几年起早贪黑的努力,丈夫去世欠下的债务已经基本还清,本来靠小卖铺的收入,母女俩维持基本生活勉强还能行,可是谁叫女儿找了个当地首富的儿子做男朋友呢?   夏文清思想不古板,但很有傲骨,不愿让女儿以后嫁得太寒酸,免得别人背后说闲话。她知道苏家的人不在乎这些,正因为了解这点,夏文清才接受了柳云琴的提议。   等到商讨细节的时候,柳云琴又告诉夏文清,说是自己的家毕竟不在这儿,来来往往不方便,也怕这一时兴起办了这事儿,以后没耐性坚持下去。夏文清听了,以为柳云琴打算放弃这事,心里有些失望,但也没法说什么。   柳云琴知道夏文清误会了,赶紧解释道:“文清,我虽然不入股了,但这事儿你得继续做!我是这样想的,也不算租金了,这房子就卖给你了。装修费呢,也由我来出。我知道你现在钱不够,没关系,打欠条呗!在你还清之前,每个月店里的纯利润我得一成,直到欠款付清为止怎么样?”   夏文清是个通透人,哪能不知道柳云琴其实就是为了给自己介绍个赚钱的门路,才想出这一系列的事。收取这一成利润,也是为了让自己能安心的接受吧!夏文清虽然有傲骨,但并不是不知好歹的人,柳云琴这样想法设法的帮自己,还处处考虑到自己的感受,夏文清心里真的无比感动!再次感谢女儿运气好,遇到苏锦书,认识这样一家人!   想通了这些事,夏文清也没推辞,干脆的签协议,开始筹备自己的服装店。是的,想来想去,夏文清最后还是决定做服装生意,柳云琴也觉得不错。   这事儿其实就发生在暑假这短时间里。苏锦书不在家,苏锦鸿也回了学校,夏文清忙着筹办服装店的开业,连带的夏瑶也忙得不行。好在上个星期,一切都步入正轨,夏文清又雇了个店员,夏瑶也终于能休息会儿了。   开业当天,苏昊天和柳云琴都去捧场了,还给夏文清带来了不少顾客。之后几天,柳云琴和夏文清几乎每天都互相打电话,两人叽里呱啦可以聊半天,弄得苏昊天很是郁闷,妻子都不怎么搭理自己了!   这不又是,明明是夏瑶跟夏妈妈打电话,结果转眼两个女人又聊上了。洗完澡下楼的苏锦书见妈妈聊电话聊得眉飞色舞,很是纳闷,其余三人无奈的解释了前因后果,苏锦书也无语,两个妈妈级的人物撞在一起,相见恨晚,只可怜老爸一个人孤苦伶仃甚是凄惨啊!想着,不由同情的看了老爸一眼,果然,正眼巴巴的瞅着讲电话的老妈,苏锦书无奈摇头。   “姐姐!”苏锦琳扑过去一手抱住苏锦书的胳膊,一手摊开撒娇道,“礼物呢?”   “哦,在背包里,你去拿下来吧,人人有份。不过你可别太期待,我随便买的。”苏锦书状似不经意的说道。   “啊?”苏锦琳撇撇嘴,抱怨道,“怎么这样啊!”不过,转眼又笑得贼兮兮的,像个小老鼠一样,“不管了,反正有礼物就行了,怎么说都是姐姐送得呢!”乐完,蹬蹬蹬的往楼上跑了。   夏瑶叹了口气,“天,你妹妹也太‘姐控’了吧!简直是盲目崇拜啊!”   苏锦书轻瞥一眼装模作样的叹气的夏瑶,用非常平静的语气道,“怎么?嫉妒了?放心,以后我老哥也会是个‘老婆控’的!”   夏瑶的脸刷的爆红,扑过去就跟苏锦书掐了起来,苏锦书赶紧往旁边闪,两人闹了一阵,挤在一张单人沙发上。夏瑶轻轻开口道,“锦锦,没事儿了是不?”   没头没尾的一句话,苏锦书却知道她的意思,心里一暖,其实真的没什么好纠结的,没有了那个人,身边还有家人和朋友,已经很幸福了不是么?微微一笑,轻点头,“嗯,都过去了!”   夏瑶脸上立马笑开了,但转瞬又苦了脸,“哎呀,早知道这样,你当初坚持报C大就好了!”   苏锦书好笑的看着好友,“没关系啊!就算大学四年不同校,以后你嫁给我哥,我们又可以在一起了!”   刚刚还情绪低落的夏瑶,再次被苏锦书的调侃弄得满脸通红,强装镇定,跳起来,站在苏锦书面前,双手叉腰道:“哼,既然这样,那你就先叫声‘大嫂’听听。”   本以为苏锦书是绝对不会做出这样伏低做小的事情的,谁知道她头也不抬,甚是从善如流的开口道,“大嫂。”声音丝毫不比刚刚夏瑶情急之下喊出的那句小,结果,满室具静。   夏瑶刚刚缓和的脸色再次爆红,而且还从脸上蔓延到了脖子上,苏昊天和柳云琴都忍不住大笑起来,柳云琴还立即跟夏文清交流起来“刚刚你听到了吧,瑶瑶让锦锦叫她‘大嫂’,锦锦叫得很大声哦!”“什么啊,你可别怪瑶瑶,我早就盼着她叫我‘妈’的那一天呢!”   听到柳云琴的话,客厅里再次响起了巨大的笑声,苏锦书都忍不住笑倒在沙发上,夏瑶羞得再也待不下去,使劲瞪了一眼苏锦书,转身向楼上跑去。而恰好听到整件事的苏锦琳正蹲在楼梯上揉肚子,看见夏瑶冲上来,脸上带着掩饰不住的笑意继续调侃道,“夏瑶嫂嫂,你说我要是向哥哥报告这事儿,他会不会一开心把那款最新的苹果手机买给我啊?”   这下连电话那边的夏文清都忍不住笑了起来,夏瑶一步不停的冲到房间里,关上门,直到吃晚饭才磨磨蹭蹭的下了楼。   笑也笑够了,也都知道夏瑶脸皮薄,大家都没有再提那件事,边吃饭边听苏锦书讲些旅途中的趣事。   苏锦书确实没说谎,给大家带的礼物都是在一个小摊上买的,木雕的小玩意儿,价格虽然便宜,但做工很精致可爱。据说,这些小东西给高僧开了光后还可以保平安。机遇巧合之下,苏锦书还真碰到了这样一个机会,虽然不相信,但也无所谓麻烦点儿,顶多就是多花几个钱罢了。   给柳云琴买的是串佛珠,苏昊天的是个类似钟得钥匙挂件,苏锦琳的是个很小巧可爱的娃娃,夏瑶和苏锦鸿的礼物是一模一样的两个十字架项链,苏锦书自己的也是一个木刻手链,深灰色的珠子很小巧圆滑,样式简单,不过苏锦书很喜欢。   在家里养了三天之后,苏锦书被老爸老妈押到了酒店,就是两年前苏锦鸿考大学摆酒席的那家酒店。   因为苏锦书坚持不摆酒席,苏昊天和柳云琴只好作罢,不过亲朋好友还是要聚聚的。而且暑假期间苏锦书外出旅游,很快又要去外省求学,这个酒宴就更加必不可少了。   苏锦书刚进房间,就被一个直冲上来的女人死死抱住。别看蒋霏个子娇娇小小,力气还是挺大的。她的个子没有苏锦书高,双手勾着苏锦书的脖子,整个人像个树袋熊一样挂在苏锦书身上,苏锦书不得不无奈的做出一个跟她的气质很不相符的动作,朝天翻了个白眼。   梁枫双手掩面,不愿承认这个近四十岁还能做出这样有碍观瞻的动作的女人是自己老娘。梁硕也觉得很丢人,也想当做不认识,但没办法,妻子挂在别人身上,虽然那个别人是个女的,还是自己的干女儿,但面子上总是不好过的,黑着脸上前一把把妻子抱下来,揽到怀里,任凭她怎样挣扎都不松手。   大家都有志一同当做没看见,各做各事。   梁枫见“家丑”暂时被压制住,立刻跳出来挑拨苏锦书,“哟,苏榜眼游历归来了,怎么没晒成个‘女版古天乐’啊!”   苏锦书毫不在意的整理着刚刚被蒋霏弄皱的衣服,轻描淡写道,“怎么,没看到你的杨过寂寞了?就想拿我抵数?”   梁枫还没来得及反击,就听一个清亮的童音响起,“咦?杨过是小龙女的,怎么说是枫哥哥的呢?”   梁枫头上青筋直跳,谁知道吴涵小娃会跳出来接话,这不是明摆着说苏锦书讽刺自己是小龙女么?众人掩嘴窃笑!   梁枫正准备开口,又一个声音响起,满是不屑的道,“傻瓜,杨过当然是小龙女的!锦锦表姐这样说,不就是说你的那个什么‘疯子哥哥’是小龙女么!”   话音刚落,众人再也忍不住,全都笑了起来,两个捅娄子的小朋友——苏锦书大姑姑家的表弟宋成和小姑姑家的表弟吴涵——面面相觑,不知道大家笑什么。苏锦琳笑得最是夸张,一边笑还一边幸灾乐祸地讽刺梁枫,“哟,还真没看出来‘疯子哥哥’竟然是这么的天生丽质,我见犹怜啊!”   蒋霏听了苏锦琳的话,丝毫不同情自家可怜的儿子,反而在老公怀里笑得花枝乱颤。   梁枫的脸一阵青一阵白,本来平时也经常跟苏锦书互相斗嘴的,谁知道今天竟然一下子杀出来好几个程咬金!尤其是苏锦琳,“姐控”程度令人发指,完全容不得别人说苏锦书一点儿不好,开玩笑都不行,自从被她撞到过几次两人斗嘴打闹的情景,每次看梁枫就像看仇人一样,绝对不给他一点好脸色!   苏昊天和柳云琴也笑了老半天,见梁枫尴尬得不行,也知道其实他跟锦锦的关系非常好,这种斗嘴只是两人惯常的相处模式,不由出面解围,安排众人就座,准备上菜。   今天的客人很多,苏锦书的叔叔和两个姑姑家都到了,蒋霏全家再加上夏瑶和夏文清,算起来也是一大桌子人。柳云琴娘家那边倒是没有通知,隔得太远,不方便是一回事儿,关键是他们来了肯定要给红包,他们的家境也不富裕,所以夫妻俩商量后干脆只说今年不办酒席了,事实上也确实是这样的。   吃饱喝足,期间收到大把红包和礼物,一顿饭,苏锦书的小金库又充裕了不少。   回程途中,苏锦书故意把收到的红包都放在座椅上,脱了鞋,盘着双腿跟苏锦琳两个人开始数“赃款”,还做出一脸财迷的表情。   柳云琴趴在椅靠上看两个女儿玩得不亦乐乎,脸上是止不住的笑容。有时候,柳云琴会很迷糊,觉得苏锦书的性格实在是太奇怪了。在外人面前,她是礼貌而冷淡的,在朋友面前她也会互相调侃,在亲戚面前她是聪敏懂事的,在家人面前她应该是放松的吧,偶尔会撒娇,偶尔会财迷,偶尔很懒散……摇摇头,柳云琴对自己说,想这么多干嘛,只要是自己的女儿就好!红包愣是被惊了一下!天啊,竟然足足有三万多!   柳云琴听到数字也吓了一跳,倒是苏昊天完全不受影响,只淡淡一笑,“也是他们的一片心意,你收下就是,等下回去,爸爸妈妈再送你一份礼物!”   “咦?是什么?”苏锦书很是好奇。手机、电脑都有了,老爸老妈会送什么礼物呢?不会是汽车吧?虽然早就学会开出了,可是才17岁,不能考驾照,要车也没用啊,何况以后住校,买车根本没什么用吧?   苏锦琳也很好奇老爸老妈会送什么礼物给姐姐,姐妹俩一路猜测着,可是答案都被否决了,苏昊天只是摆出一副神秘的表情,却怎么也不肯说出答案。   回到家里,苏昊天从房间里拿出一个盒子,苏锦书和苏锦琳乖乖的坐在沙发上,眼巴巴的瞅着盒子,心想,难道礼物就在盒子里。   苏昊天和柳云琴对视一眼,看着两个女儿都笑了起来。苏锦书看到苏昊天打开盒子,里面有一张存折和一些纸,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   苏昊天招招手,让女儿坐到他身边,将手里的东西放到女儿手上,把当年给他们兄妹三人办存折,并且往里面存钱的事说了一遍。   苏锦书不解道,“不是说18岁的时候再给我们吗?为什么现在就……”   “傻瓜!当时想到18岁,不过是觉得那时候你们都成年了,会比较懂事的。虽然现在你才17岁,但已经很懂事了啊,爸爸妈妈把这些钱给你,相信你能处理好的。而且你现在要上大学,也算是成年了,以后你们的事,我和你妈妈都只能给些意见,最终还是要靠你们自己决定。当时你哥哥也是在这个年龄得到自己的财产的。”   苏浩天说完,又转头对苏锦琳道,“小琳子,哥哥姐姐都很优秀,这是毋庸置疑的,爸爸妈妈希望你能向他们学习,但并不希望你因此产生负担。你不必跟他们比,做好你自己,爸爸妈妈就很满意了。知道吗?”苏锦琳点点头,似乎一下子长大了很多。   苏昊天摸摸小女儿的脑袋,笑道,“小琳子也是非常优秀的,爸爸妈妈为你骄傲!等你十七岁那年,爸爸妈妈也会把你的这份财产亲手交到你手上!”   握住两个女儿的手,与柳云琴相视一笑,似欣慰似感叹,“你们都长大了,以后的路要靠自己走了。不过,你们不要怕,爸爸妈妈一定会在你们背后支持你们的!”   苏锦书鼻子酸酸的,好想流泪,张开双手,抱住爸爸、妈妈和妹妹,心里暖暖的,溢满了幸福。    第 24 章       “老爸,我自己去就行了,我的东西不多,一个人就可以搞定的。路途太远,你去了我还不放心呢!你现在年纪也大了,要注意身体!一定要记得按时跟妈妈两人去体检!”开始的语气还有些请求的味道,到最后已经是很严肃的警告了。   不能怪苏锦书语气严厉,前世的阴影对苏锦书的影响很大,生怕老爸再次发生那样的事,所以很早就提醒他和妈妈去做健康检查。谁知道他表面上答应的好好的,其实一直没去,直到苏锦书发现强压着他去,才不情不怨的去了医院。   现在苏锦书要到外地去,不能亲自监督他,虽然已经叮嘱过妈妈很多次,但还是有些不放心,毕竟老爸阴奉阳违的事干得太多了!   苏昊天先是讪笑,随后立即保证坚决执行女儿交代的任务,柳云琴也保证会按时跟他一起去做体检,苏锦书才放过这件事。   不过因为忌惮女儿再次提出体检的事,苏昊天只好妥协,答应女儿让她自己去学校。说心里话,他对女儿还是非常放心的,苏锦书虽然是个女儿,不过比很多人的儿子都强多了,想到这点,苏昊天就忍不住得意洋洋的笑了起来。   柳云琴一边帮女儿收拾东西,一边疑惑道,“锦锦,你爸又傻笑啥呢?”   苏锦书将自己最喜欢的几本书放到背包里,头也不抬道,“谁知道呢?他不是经常这样吗?”   柳云琴无奈道,“你这孩子……”   苏锦琳当然是非常非常想去送姐姐的,可惜高中开学的时间比较早,她只好依依不舍得去学校了。作为高一新生,苏锦琳要准备的东西还是蛮多的,谁让她考上了一中,得住校呢!本来她也想学姐姐去二中得了,还可以和小姑姑们一起舒舒服服的住在家里,不过苏昊天和柳云琴不同意,因为苏锦琳的自制力差了些,得在一个管理严格的环境下学习。      苏锦书带的东西非常非常少,所有的东西加起来,也就刚刚装满旅行时用的那个双肩背包。几本书,两套衣服和一些贴身用品,剩下的都用来塞柳云琴准备的零食了。   苏昊天觉得出远门带东西太多不方便,反正有钱的话直接买就行,所以苏锦书连自己的笔记本都没带,因为苏昊天说以后回家还要用,带来带去太麻烦,到时候到了学校再去买一个好了。苏锦书其实也是很怕麻烦的,想想这样很方便,就同意了。   所以当苏锦书下了火车,背着瘪了很多(因为零食在火车上被解决了)的旅行包找到T校迎接新生的站点时,收到了很多同情的目光和殷勤的嘘寒问暖。   好歹也是读过一次大学的,对于这些学长们放光的眼睛和殷勤的帮忙,苏锦书自然理解是什么意思。不就是想趁着这个机会在单纯善良的小学妹们面前留个好印象,顺便近水楼台先得月么!苏锦书不傻,自然知道自己的外貌在女生中是很出众的,吸引别人的目光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知道归知道,她不喜欢玩暧昧,也不喜欢为了满足虚荣心或其它的什么东西,而给别人造成什么误解。更何况,她的东西确实很少,自己就能解决。所以当一个长相还不错的师兄礼貌的提出要帮她拎包的时候,苏锦书也很礼貌的拒绝了,态度不亲近也不疏离,是恰到好处的礼貌。   师兄很有风度的没有强求,转而看向她身后,“你的其它行李呢?忘在火车上了吗?”话音落,神情瞬间变得紧张。   同来的几个男生也一脸紧张,虽然这个漂亮的学妹有些冷淡,但如果因为把行李弄丢了而伤心难过,这可不是他们乐见的。话说回来,如果行李真的丢了,不知道这个沉静的学妹会不会因此哭泣啊!   苏锦书自然是不知道他们的心思的,不过看到他们脸上的焦虑,心里还是有些感动,微微笑道,“没有,我只带了个背包。”   苏锦书不会知道她的微笑杀伤力有多大,所有人都怔了一下。还是先前问话的男生率先回过神来,脸上的笑容更加温和,“那好吧,你再等一下,我们再看看,如果没人的话就回学校。”   苏锦书点点头,不再说什么。无视周围探究的目光,走到一边掏出手机给家里打电话。   火车站里人很多,声音嘈杂,苏锦书又用得家乡话,石磊——也就是刚刚跟苏锦书说话的学长——只隐约听见几个词“到了”“老爸”“别担心”,虽然没听清楚,但石磊还是判断出不是打给男朋友的,刚刚紧绷的心一下子松了下来。   石磊很清楚自己对这个学妹一见钟情了。嘴边扯出一个自嘲的微笑,一见钟情,竟然被蒋飞一语中的。   想起前天好友蒋飞游说他来替她迎接新生,然后自己跑去陪新女友的时候,曾经说过,“说不定你就会遇到一个一见钟情的对象呢!然后铁树就可以开花了!”   蒋飞当时是玩笑,自己也是只做笑谈,谁知道今天竟然真的碰到那样一个人!   石磊又扫了一眼正在打电话的苏锦书。其实苏锦书刚出现的时候,石磊就注意到她了,正值开学高峰期,火车站里的人确实非常多,但苏锦书是那样显眼。   跟那些满脸疲惫、衣衫褶皱的旅客不同,苏锦书头发被扎起,露出一张细白如瓷的脸,五官很美,脸上也没有长途奔波后的疲累,眼睛很有神。她穿着米白色的短袖和白色休闲裤,也许火车上的气温很低,她的臂弯里还搭着一件与短袖同色的风衣。背着背包,缓步而行,她脸上的表情很平静,没有一点迷茫不知所措的样子,仿佛她对这里非常熟悉。悠闲地随着众人往出站口走来,与周围的人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不知道她是怎么在拥挤的人群中还能悠闲如故,不被周围的人碰到。   从那一刻开始,石磊的目光就没离开过她。然而这时,石磊又发现了她的一个特点,很敏锐。因为在石磊的目光落到她身上不久后,她突然迎上了他的目光,石磊一怔,却没有退缩。然后石磊发现她的目光在他身边停留了一下,微点了点头,似乎确认了什么,毫不迟疑的走了过来。石磊知道他旁边的男生手里举着写有“T大”的牌子,那么这个特别的女生,应该是今年的新生吧!那一刻,石磊感觉到了内心的喜悦。   苏锦书轮流向老爸老妈报告了与学校前来迎接的前辈们“胜利会师”的情况,又稍稍说了下旅程中的情形,然后又打电话给哥哥,问他是否接到了夏瑶,在得到肯定回答并跟夏瑶讲了几句话之后,又给从时间上看正在上课的苏锦琳发了条短信,不出所料很快收到了她的回复。合上手机盖,把手机插到裤袋里,转身看向T大迎接点,发现已经到了不少人。   石磊见苏锦书打完电话后,静静走过来,在离人群约两米的地方停住了脚步,石磊想,也许她不喜欢人多。   再看了看出站口,几乎已经没有人出来了,石磊留了两个人在这儿等,带着其余的人向校车停放的地方走去。   苏锦书发现刚刚跟自己说话的男生,似乎是这群人的头,不置可否的点点头,静静走在最后面,始终与最后一个人保持着一两步的距离。   石磊开始走在前面,渐渐放慢脚步,不过最后并没有退到跟苏锦书并行的位置,反而在她斜侧方一米左右的位置保持匀速。   到了校车附近,迎新的同学很有风度的让新生先上车,苏锦书不坚持,做了新生里面的最后一位,石磊跟在了苏锦书后面。   苏锦书选了个靠窗的位置,石磊站在她旁边,很绅士的问道,“我可以坐在这儿吗?”   苏锦书点点头,并不多言。   石磊坐下后,整理了一下衣服。苏锦书眼角余光瞥到,发现他的动作很自然,应该是习惯,并不做作,看来刚刚的问话也只是基于一种绅士礼仪,并非为引起自己的注意。   苏锦书对石磊的印象好了一些。所以当石磊自我介绍之后询问苏锦书的名字时,苏锦书脸上带着礼貌的笑容道,“你好,我叫苏锦书。”   石磊不知道这个叫苏锦书的女生到底是戒心太重,还是真的无意与人交谈,不然也不会只用一句话打发自己。新生们不都喜欢跟学长学姐打好关系,以期能更好的融入学校生活么?或者以后加入学生会什么的,也是非常有利的啊!可是苏锦书好像根本没这个打算。   难道她讨厌自己?可是看起来又不像啊!石磊的脑袋里想翻了天,面上却始终带着温和亲切的笑容。   双方沉默了好久,苏锦书也并不打算开口说话。虽然对这个学长的印象不错,但也不想有过多的交集。   石磊有些挫败,自己一见钟情的对象竟然这么难缠,有那么一刻,他真想打个电话向自诩“风流不下流”的蒋飞求教!   好吧,山不就我,我去就山!打定主意,石磊装作无意的询问苏锦书报考的专业。这是大学里很常见的问题之一,新生都会被问到好几遍。   这个学长觉得两人坐在一起不说话有些尴尬吧,苏锦书想。“计算机系。”苏锦书式的简明回答。   石磊有些惊喜,“我也是啊!”   苏锦书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真巧!”   “嗯,计算机系在9号楼上课……”   总算找到了话题,石磊扮演了一个关心学妹的热心学长的角色,开始向苏锦书介绍起计算机系的情况,然后就是学校的情况。   苏锦书以前读的大学是省内一所重点大学,对T大是“只闻其声,未见其校”,所以听得还是蛮专注的,也从中获得了不少有用的信息。暗暗点点头,有前辈指导的大学生活果然会轻松很多啊!   既然是同系的师兄,石磊当仁不让的领着苏锦书去办理了新生入学手续,并且一路上收获无数羡慕、嫉恨的目光。石磊视作不见,苏锦书是根本没注意,于是很快“今年的新生里有个极品个性美女”“极品美女跟计算机系风云人物石磊状似关系密切”的留言迅速通过手机、网络流传出去。   办完入学手续,苏锦书谢绝了石磊亲自送她去寝室的提议,自己拿着《新生指南》开始了T大探险之旅。   苏锦书不是路痴,事实上,她对路标感觉很敏锐,看地图自然难不倒她。很快苏锦书就找到了宿舍楼。宿管阿姨见苏锦书只背着一个包,急道:“哎呀,同学,你的行李是不是落在哪儿了?赶快去找啊!”   苏锦书对宿管阿姨感激一笑,“阿姨,谢谢您的关心。我只带了个背包,其它东西等会儿再去买。”   宿管阿姨见这个漂亮的女孩子很礼貌,不禁对苏锦书产生了好感,“这样啊,那赶快收拾吧,要买的东西挺多的,得抓紧时间啊!给,宿舍的钥匙,一共两把,那好啊!”   苏锦书接过钥匙,“谢谢您,阿姨!再见!”   “诶,再见!”    第 25 章       找到513室,门上挂着两把锁,“看来现在没人啊!”苏锦书一边开门一边自言自语。   打开门一看,宿舍不大,但条件还不错。苏锦书四处看了看,宿舍可以住四个人,每个人都有独立的衣柜、书桌、书架,三者连在一起,上面是床。除此之外,宿舍里还有带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嗯,没有空调,但是有两个吊扇。苏锦书点点头,条件真的不错。   从背包里掏出纸巾把书桌、椅子和书架都擦干净,然后把背包往桌子上一放,拿出钱包,苏锦书决定先去银行取钱,然后去超市买东西。临走前,再扫了一眼宿舍,里面只有一个床位上面已经铺了被絮,是个叫孟玉的同学,看来其它两个室友还没到!   T大宿舍里的床位是提前由学校安排的,名字都贴在床位上,这样到避免了不少麻烦,苏锦书想。刚刚苏锦书看了下,剩下两个室友的名字也知道了,一个叫聂颖,一个叫李玉兰,不知道人是怎样的。苏锦书其实有点担心,如果碰到不好相处的室友,以后的日子就不舒服了,因为性格的原因,苏锦书其实挺极端,对不喜欢的人一律采取无视的态度,也许正因为这样,才有人说她性格高傲吧!不过,真的让苏锦书讨厌的人其实是非常少的。   因为开学,银行里的人也特别多,苏锦书排了很久的队才取到钱,想着这两天可能取钱都不方便,而且自己要买的东西不少,所以苏锦书取了三千。T大实行一卡通,就是饭卡也可以在学校超市里使用,为了方便,苏锦书在饭卡里充了两千,然后就去超市里买日用品了。   超市挺大,东西很齐全,不过里面的人也非常多。这时候苏锦书才觉得其实要买的东西是非常多的,而且她一个人也不可能拿回去。想了想,还是先把最紧要的东西买了,其它东西下次再慢慢买吧。   打定主意后,苏锦书先去买了床垫、空调被、枕头、盆、桶、衣架、洗发水和沐浴露,就这几样东西已经够多了,付了帐,苏锦书把东西整理好,然后抱起来就往宿舍里走去。东西堆得很高,完全把苏锦书遮住了,苏锦书只能用余光看着方向,以免撞到人或走错路,好在超市离宿舍很近,几分钟就走到了。   苏锦书爬楼梯的时候还在考虑待会儿怎么开门,因为两个手都抱着东西,没法儿松开。幸好到宿舍的时候,门正好开着,苏锦书听见一个女生惊叫了一声,然后搁在最上面的空调被和凉席被一双手接了过去。   苏锦书吐了一口气,对帮忙的女生笑道,“谢谢!”   女生按照苏锦书示意的方向把东西放在苏锦书的书桌上,然后回头对苏锦书灿烂一笑,“不客气!你好,我叫聂颖,本省人,以后我们就是室友了。”   苏锦书看着眼前的女生,比自己矮半头,浓眉大眼,半长头发,皮肤不白但肤质很好,整个人看起来很利落。苏锦书对这个室友的印象很不错,微笑道:“你好,我叫苏锦书,外省人。”   “咦?名字很好听哦!你好高啊,长得也好漂亮啊!”   苏锦书回头看着突然出声的女生,长得很可爱,跟童彤有点像,都有些孩子气,皮肤很水嫩,看起来年纪很小,不过个子也有一米六几。   “啊,我还没自我介绍呢!我叫孟玉,家就在B市,以后有空去我家玩吧!”苏锦书点点头,在心里又加了一句:看来性格挺活泼的!   苏锦书整理了一下东西,看着两个也各自忙碌的室友,微微笑了笑,这两个人看起来都很好相处。苏锦书是个挺相信直觉地人,事实上,她对陌生人的判断也基本上来自这种直觉。也许每个人都有一个看不到的气场吧,气场相合的人第一次见面就会心生好感的。苏锦书无聊的想。   把床铺好,苏锦书拍了一下手,不管怎样,今天晚上有地方睡觉了。从床梯上下来,苏锦书开始整理背包里的东西。牙膏、牙刷和漱口杯拿出来放好,手帕、毛巾也用衣架挂起来,再把书放在书架上。苏锦书扫了一眼,挺空旷的。   还有很多东西要买,苏锦书干脆拿出纸笔开始列购物单。   “你们好!”随着门被推开,一个带着浓重东北腔的声音响起。   苏锦书看向门边,进来一个皮肤黑红,打扮很土气的女生。她的个子挺高,苏锦书目测了一下,大概接近一米七,有些微胖,她的背上背着个装得满满的大布袋,两只手里都拎着大袋子,正咧着嘴微笑,洁白的牙齿晃得人眼花。苏锦书情不自禁的也露出笑容,“你好!”   苏锦书上前帮她拎着右手边的东西,聂颖和孟玉也上前帮她把背上的大布袋卸了下来。这个最后到的室友摸摸头,一脸不好意思的笑道,“谢啦哈!你们真是好人!”   苏锦书、聂颖和孟玉三人相视而笑,没想到这个室友一来就给她们发好人卡了。嗯,心里还是挺开心的,看来最后一个室友也是蛮好相处的人啊!   李玉兰,没错,就是这个名字和长相、性格都不相符的东北妞,跟苏锦书住在同一边,两人的床位紧挨着,聂颖和孟玉在对面。   等大家都收拾好东西,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间,四个人约好一起去食堂。苏锦书宿舍的四个人个子都挺高,其中最娇小的孟玉也有一米六五,苏锦书最高有一米七一,所以这四个人走在一起非常显眼。除了四人的个子比一般女生高外,四个人的长相也很引人注目。苏锦书自不必说,报道的时候就被冠上“极品美女”的称号,聂颖长相不是特别突出,但他说话做事很直爽,有些中性,孟玉娇小可爱,而李玉兰与苏锦书身高差不多,两人一黑一白,对比鲜明,不引人注目都不行。   吃饭的时候,旁边不少人对她们四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特别是喜欢拿苏锦书和李玉兰作比较,说什么“黑白配”。孟玉、聂颖都很生气,苏锦书听了也有些不舒服,倒是李玉兰毫不在乎,说了一句“让她们说呗,是事实嘛,反正我无所谓啊!”   孟玉、聂颖听了,不再生气,把那些闲言碎语当做耳边风,苏锦书对这个打扮老土却心地宽厚的东北女生印象更好了。总有些人,没有美丽的外表,内心却似可以发光一般!   吃完饭,离开班会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聂颖她们听说苏锦书还有很多东西要买,干脆就陪她去买东西,顺便充当免费劳力。苏锦书也不推辞,再次带领她们杀回学校超市开始大肆采购,为了表示感激,苏锦书决定请客,让她们随便挑选自己喜欢的零食。孟玉欢呼一声,奔向零食区,聂颖也说着“那就不客气了”,开始挑选自己喜欢的零食,唯独李玉兰站在一边没动。   苏锦书笑笑,晃晃手里的饭卡,“放心,我卡里有钱,你随便挑吧,说了请客的!”   李玉兰憨笑着摇头,“不用了,这些东西我没吃过,也不知道什么好吃,要是买到不好吃的不就浪费了么?”   “这样,我帮你选几种我觉得还不错的零食吧,如果你尝了不喜欢,那就我留着吃好了,这样不浪费吧!”   说完,苏锦书不等李玉兰开口,随手拿起一个购物篮,拉着她的手就开始挑零食,一边挑一边问她的口味。   李玉兰看看那只牵着自己的白皙细腻的手,再看看认真挑选着零食的苏锦书,听她用清润的嗓音无比耐心询问自己的喜好,心里很暖。李玉兰知道自己虽然外表大大咧咧,但内心其实有些敏感,自己来自一个很落后的地方,历经千辛万苦,才考上这个繁华大都市里的著名学府,兴奋激动的同时,心里其实很忐忑。   这里很多东西都是她没见过的,这里的同学比她上高中时候的同学更加时尚,她们会不会笑话自己像个土包子一样,会不会让歧视或者鄙视的目光看自己?自己能适应这里的生活吗?这些东西曾让李玉兰很困扰。   然而,无论是刚进宿舍时她们真诚的欢迎和热心的帮助,还是刚刚在食堂里听见那些话时她们的愤怒,抑或现在苏锦书不露痕迹的关心,都让李玉兰心里安定了很多,突然很庆幸,自己的室友都是很好很好的人。这些人将陪着自己度过大学四年,有她们在身边,应该没有什么好怕的吧!   “李玉兰?想什么呢?”苏锦书想问问李玉兰想选什么口味的薯片,问了好几遍,她都没有回答,抬头一看,她正在发呆,不禁又问了一遍。   “啊?没什么,你刚刚说什么?”   “哦,我想问你觉得这个黄瓜味的薯片怎么样?我觉得味道挺不错的,要不要试试?”   “好啊,听你的!呀,都买这么多了,够了够了,再买就浪费了!”   “没事,我跟你一起吃。”   又挑选了一会儿,李玉兰坚决不肯再买,苏锦书看看购物篮,基本上满了,也就不再坚持,去找聂颖和孟玉。   那两个人倒是挺客气,就选了几样零食,苏锦书往她们的购物篮里微微扫了一眼,基本上了解了她们的口味,走到货架前,分别往她们的购物篮里又放了些零食。伸手制止住她们往外拿的举动,“好了,不抓住机会的话等我钱用完了,你们想让我请都请不了!”   话都说到这会儿上了,孟玉和聂颖也不再推辞。回宿舍的路上,两人嬉皮笑脸的开始猛灌迷魂汤,苏锦书简直无语,“吃都堵不住你们的嘴!天啊,把东西交出来吧!”   孟玉和聂颖动作一致的把零食紧紧抱在怀里,做誓死捍卫状,“那可不行,进了老虎的嘴,你还想拿回去,没门!”   苏锦书无语望天,李玉兰在旁边憨憨的笑。   回到宿舍,一看时间,六点五十。“天啊!还剩十分钟,得快点了。要是第一次开班会就迟到,那可惨了!”孟玉一边惊叫,一边飞快的整理东西。   等四人赶到教室,时间刚刚好,不过老师还没来。四个人选了教室最后面的位置坐下,松了一口气,孟玉开始转动脑袋四处侦查情况。   “呀,女生好少啊!连我们才八个人呢!”孟玉发现教室里除了她们几个的就只有坐在最前面的四个女生。   “选计算机的女生本来就挺少的吧!对了,你们为什么选这个专业啊?”聂颖好奇的问道。   孟玉兴奋道,“我觉得学计算机的女生很牛啊!”   聂颖抚额,“天!你真强大!”对着孟玉比了比大拇指,聂颖转头问坐在左手边的苏锦书,“你呢?我相信你不会和孟玉那小白的理由一样!”   “切,你才是小白呢!”孟玉不满的咕哝道。   “我?抓阄抓到的。”苏锦书毫不在意的说道。话音刚落,三个下巴落地。   苏锦书看着三人惊讶的表情,不解。当时确实是靠抓阄啊。按照分数选了T大,可是想了很久也不知道要读什么专业,就把不排斥的几个专业名字都写在纸上,然后抓了一个,就是计算机系,所以苏锦书就报了。   聂颖望着苏锦书平静的表情,叹气道:“你比孟玉更强大!”说完,抬眼示意李玉兰继续,不过看着前面两个人的表现,聂颖已经做好了再次被雷的准备。果然,李玉兰的理由也很奇特,“上高中的时候听老师讲过现在已经进入电脑时代,然后知道了电脑就是计算机,所以填报志愿就选了计算机系。”   聂颖趴在桌上,一副深受打击的样子,“怎么我碰到的都是些非正常人类啊!难道只有我一个人是因为兴趣选择这个专业的吗?”   其余三人都把头扭向一边,不去看她的抽风。   这时,走进来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男人,听他自我介绍才知道这就是她们的辅导员,姓毛。   “我们系一向女生很少,还有好几届是‘和尚系’,没想到今年竟然招了八个女生,简直创了奇迹啊!”   毛姓老师话音刚落,班上男生就沸腾了,然后苏锦书她们四个立即被不同的眼光扫视,苏锦书估计前排四个女生的遭遇跟她们差不多。   毛老师摆摆手,示意大家安静,然后宣布了一条对很多人来说都很糟糕的坏消息:从明天起开始军训,直到9月30号结束。   低下哀鸿一片,男生们也顾不得欣赏本系史无前例的“八朵金花”了。对于军训,苏锦书知道这是大学必修科目,所以也没觉得多么恐怖,何况比起小时候跟着师父练功的那三年,现在应该幸福多了吧!想到师父,苏锦书心里有些难过,自从那年分开,就再也没有师父的消息了,二舅说师父再没回去过,也许,现在师父已经不在了吧!   苏锦书情绪有些低落,毛老师宣布散会后,她和室友们一起回宿舍,一路上都很沉默,没再参与到她们的抱怨中。   李玉兰察觉苏锦书的情绪不对,走到她身边低声道,“怎么了?”   苏锦书对李玉兰露出一个“你放心”的微笑,“没什么,就是想起一些过去的事了。”   李玉兰没有再追问。    第 26 章       第二天早上五点半,苏锦书就悄悄地起了床,从浴室了洗漱出来,发现李玉兰也起来了,苏锦书低声道,“怎么起那么早?”   “习惯了。你呢?”   “我等会儿要去跑步。”   “那你等我一会儿,我跟你一起。”   “好啊!”   苏锦书跑步的习惯一直没有改变,这么多年来始终坚持着。李玉兰因为干农活,身体素质也很好,虽然以前没跑过,但还是坚持下来了,只不过等苏锦书跑完步开始练功的时候,她已经累得瘫倒在草地上,没力气再动弹了。   跑完步后,苏锦书把身体各部位的关节都活动了一下,然后开始复习武功招数,练习腿法。等她结束运动后,正好看见李玉兰一脸惊讶的看着她。走过去把李玉兰拉起来,“怎么了?”   “你……刚才练得是什么?”   “哦,这个啊,以前跟一个师父练过,学来防身的。”   李玉兰一脸佩服道,“好厉害啊!”   苏锦书看着李玉兰黑脸上闪闪发亮的眼睛,不禁笑了起来,“呵呵,也很辛苦的。”   看着苏锦书的笑容,李玉兰闪了下神,“苏锦书,你是我见过的长得最漂亮的人,比电视里的明星还好看!”   苏锦书不在意道,“呵呵,谢谢夸奖!”   李玉兰对苏锦书明显的敷衍很不满意,“我说真的!”   “嗯,嗯,我知道你说真的。”还是那样可恶的语调。   “呀,你怎么这样啊!”李玉兰恼了,冲上去想掐苏锦书的脖子。   苏锦书一边躲一边催她快点回去,两人打打闹闹的回到宿舍,聂颖和孟玉还没在睡觉。   苏锦书和李玉兰赶紧洗了个战斗澡,换上军训服装,在镜子前照了照,还挺帅的,苏锦书想。   被李玉兰叫醒的孟玉一边穿衣服一边问苏锦书,“你们俩早上起那么早干什么去了?我早上醒了一会儿,看见你们的床都空着。”   “哦,跑步去了。”   刚洗漱完出来的聂颖睁大了眼睛,“什么?起那么早去跑步?”   苏锦书点点头,“是啊!”然后看了看还在慢慢磨蹭的孟玉道,“再不快点,就赶不上集合时间了!”   孟玉尖叫一声,刷的冲进了浴室。   苏锦书看时间不多,如果等孟玉弄完再一起去食堂吃早餐肯定会迟到,于是对孟玉道,“时间不多,我们三个人先去食堂,等会儿帮你把早餐带到集合的地方,你弄好了就赶紧过来吧。”   “好啊好啊,太感谢了!”      等苏锦书拎着一份蛋饼和一杯豆浆赶到集合地点的时候,孟玉也刚刚到,“呐,赶紧吃,等会儿教官就到了!”   顾不上说话,接过早餐孟玉就往嘴里塞。聂颖看着孟玉狼吞虎咽的吃饭,调笑道,“形象,形象,注意形象!”   孟玉抬脚就踢过去,聂颖往旁边一闪,李玉兰无奈的上前阻止,“好了,聂颖,你别再逗她了,让她赶紧吃吧!”   苏锦书在两个人“互掐”之前就已经闪到一边了,虽然相处的时间只有一天,不过聂颖和孟玉互相斗嘴打闹已经成了宿舍一景,苏锦书通常会闪到一边看戏,而李玉兰总不厌其烦的上前“调解”,不过后来次数多了,也不再管了。   苏锦书对李玉兰的行为挺好奇,后来吃知道她是家里的老大,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两人也经常吵架,她在家里劝架已经成了习惯。李玉兰是宿舍里最大的,有二十岁,孟玉和聂颖都是十九,只有苏锦书最小,十七岁。当时知道苏锦书竟然比自己小两岁时,孟玉猛盯着苏锦书看,然后来了一句,“苏锦书,你到底是吃什么长大的?怎么长得那么高啊!”苏锦书答了一个字,“饭。”   在李玉兰的制止下,孟玉安安静静地把早餐解决掉了,刚把袋子扔进垃圾桶,班主任和教官就过来了。   计算机系今年招了80个人,分了两个班。因为女生正好八个,实行平均分配,每班四个,其实也就是一个宿舍女生分在一个班里,苏锦书她们都是二班的。   虽然系里的女生少,两个宿舍也挨在一起,但互相之间没有来往。也许是不同班吧,双方都没有和对方打交道的打算,可谓泾渭分明。这次军训,也是按班级划分的,一个班称为一个排。   苏锦书她们班的教官姓孙,个子不高,估计跟苏锦书身高差不多,只是男女差异导致苏锦书看起来比他还高。跟大多数当兵的一样,他的皮肤很黑,长相很普通,操着一口不甚标准的普通话,不过表情很严肃。   一班的教官个子要高一些,长得还不错,不过,苏锦书不知道他叫什么,反正刚刚的印象也只是一扫而过观察到的,苏锦书对其它教官不感兴趣。但显然一班的女生不是这样想的,其中一个女生表情很是兴奋,跟另一个女生很大声的“说悄悄话”,苏锦书听到“很帅”,然后听到那个被称赞“很帅”的教官一声爆吼“不许讲话”。苏锦书的嘴角稍稍勾起一个幅度,眼角瞥到聂颖正和孟玉两个挤眉弄眼,显然也是注意到刚才的事了。   长相普通的孙教官训练起来很严厉,第一天就让四十个新生在烈日下站了一个小时的军姿。   苏锦书他们班的同学总共被分了四排,四个女生分别被分到每一排的第一个位置,也就是说按纵向考虑,苏锦书宿舍的四个人在一个队列里。所以,当站军姿的时间超过半个小时的时候,苏锦书注意到站在最前面的孟玉身体在微晃,等站完一个小时的时候,不少男生都吃不消了,孟玉更是一下子栽向地面,聂颖和李玉兰都是有心无力,脚动都动不了,还好苏锦书反应迅速,一步窜上去接住了孟玉的身体。   发现情况不对的孙教官也赶了过去,不过比苏锦书慢了一步。孙教官惊讶地瞥了苏锦书一眼,又扫了一眼她最初的位置,有些疑惑。   苏锦书没注意孙教官的神情,只是仔细的检查了一下孟玉,舒了口气对着急赶过来的毛老师和围观的众人道,“有些轻微中暑,休息一下喝点水就好了,不用担心。”   这时候孟玉在短暂的昏迷后自己醒了过来,对抱着自己的苏锦书露出一个虚弱的笑容,“谢谢!”   苏锦书安抚的笑道,“不客气!来,咱们去树荫下坐会儿。”说完轻轻将孟玉扶起,已经缓过来的李玉兰也站到孟玉另一边,扶住她的半边身体,两人一起把孟玉弄到树荫下。   毛老师和孙教官一直跟在身边,两人都对苏锦书有些好奇。孙教官好奇是因为一个小时的军姿站下来,这个瘦瘦的女生似乎完全没感觉到累,在室友倒下的一刻,还能那么迅速的上前接住她。而毛老师的好奇则更偏向于她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冷静理智的处理,完全不像个才17岁的女生。   是的,毛老师在最初看到苏锦书的档案时就对她印象深刻。一来她的学习成绩非常优秀,成绩优秀的学生总能很轻易的引起老师的注意;二来她的年龄是班上最小的,班里大多数学生都是19岁,只有她一个人刚满17岁;三则是因为她所获得的奖项中竟然有一项是初高中都囊括了校运会的长跑冠军称号,可见她的体育成绩也非常优秀。   今天的事情,让毛老师对苏锦书的印象又加深了一些。   因为孟玉的身体素质比较差,所以接下来的训练她被允许在旁边见习,孙教官也意识到他面对的都是些娇生惯养的学生,而不是他手下的兵,训练强度降低了不少。不过,在接下来的训练中,他特别关注苏锦书,然后他发现,自己的训练对这个女生似乎没有什么影响,除了白皙的皮肤晒得发红,出了很多汗,这个女生的神情平静的好像她不是在军训场上,她的动作也非常标准。所以,在上午的训练结束的时候,苏锦书光荣的被孙教官选为排长。   军训期间,从宿舍到训练场这段路是要在教官和排长的带领下按队形一起走的,只是不像训练时那么严,相互间可以聊聊天,或者小打小闹也是允许的。所以,在回宿舍的途中,二班的男生被一班的男生嘲笑了一通,因为他们竟然比不过一个女生。二班的男生很是惭愧,但却没有因此迁怒苏锦书,在他们看来,这样的苏锦书只能让他们更为钦佩。   男生们理智,但不代表女生也能这样,所以在一班女生的眼中,二班的女生都是怪人,要么弱的像豆腐,要么强的不像人。   听到这些话,苏锦书完全不在乎,视若未闻。李玉兰和聂颖心里虽然愤怒,但在苏锦书的示意下,也没有理会,倒是孟玉脸色有些苍白的向苏锦书提出以后跟她一起去跑步。   苏锦书没有立即答应,只是定定的看了她一眼,问了一句,“你确定?”   孟玉可爱的小脸此时非常严肃,认真的点头道,“嗯。”   苏锦书无所谓道,“那好,明天会叫你,不过如果你不起来的话,我不会喊你第二遍的。”   孟玉的脸上恢复了一点血色,“放心,我一定会按时起床的!”   聂颖不满的用筷子敲着餐盘,喊道:“喂喂,还有我呢!怎么能把我丢下,我们宿舍的要一起行动!”   “切,你能起得来吗你!”孟玉不屑道。   “你能起我当然也能!你不能我也能!”   “是么?”   “当然!”   ……   也许真的被一班女生的话刺激到了,接下来一周的晨跑,孟玉竟然坚持下来了,尽管每天的早起让她痛苦的恨不得抹脖子!    第 27 章       因为晨跑之后要洗澡换衣服,四个人依次洗澡再去食堂吃早餐时间不够,所以她们分成了两班,先洗完的两人负责给后面两个人带早餐,苏锦书和孟玉一组,今天排在后面洗澡。   苏锦书把换下来的运动服往桶里面一扔,抓起桌上的钥匙和挂在衣柜上的贝雷帽就准备出门,回头一看,孟玉还对着镜子发怔,“孟玉,快点儿!要迟到了!”   孟玉回过神来,抬手看了下手表,惊叫一声,“啊!”拔腿开始冲刺。   苏锦书看着孟玉大受惊吓的表情,无奈的摇摇头,站在门口等孟玉出来后,又仔细锁好门。   下楼的时候,苏锦书问她,“刚刚照镜子的时候想什么呢?”   “啊?哦,我想着这一个星期每天早上都跑步,累得半死,不知道有没有瘦一点,就想照镜子看看啊!”孟玉无精打采的答道。   苏锦书勾起唇角,“然后?”   孟玉一脸大受打击的表情,沮丧道:“瘦没瘦我没看出来,不过我发现自己黑了好多!”   苏锦书笑着拍拍她的肩,“军训被晒黑很正常啊,你本来肤色白,等军训结束养一两个月自然就好了。你平时可能也不太爱运动,像现在这样跑步,一开始当然会累,坚持一段时间就会感到身体很轻松,体质也能慢慢改变的!”   苏锦书虽然比自己还小两岁,可是她说的话总有种让人信服的感觉,孟玉有些开心,“真的?”   苏锦书毫不犹豫的点头,伸手揉了一下孟玉的头发,笑道:“当然!”   孟玉一边躲一边叫,“呀,苏锦书!说了别仗着个高揉我的头发!别把我当小孩子,姐姐我比你大!比你大!”   “是,是,比我大!”苏锦书嘴里妥协,手仍然伸向那个不断躲闪的小脑袋。孟玉的性格有些孩子气,有时候苏锦书会不自觉地把她当成妹妹。   “喂,你们俩快点!”隔得老远就看见聂颖挥着手里的袋子又跳又叫。   “来了,来了!”孟玉不耐烦的喊道。   不待走近,李玉兰已经迎上来把手里买的千层饼和豆浆递给了苏锦书,苏锦书接过来晃了晃,“谢啦!”   孟玉对笑嘻嘻站在原地等自己走进的聂颖抱怨道,“你怎么不学学李玉兰啊,多走几步不行么?”   聂颖得意的摇摇食指,“要想本小姐高抬贵足,也得换个对象不是?”随即像流氓一样上上下下的扫了孟玉一眼,摇头道,“就你这寒碜样儿,大概一辈子都享受不到这种待遇吧!”   孟玉一边恶狠狠的啃着手里的包子,一边追着聂颖打,早已习惯两人互掐戏码的众人都远离战场,津津有味的看戏。当然,曹梦蝶仍然免不了用她那稍稍有些尖锐的嗓子添上一句“神经”。   计算机系的女生就那么几个,两个班的军训场地又紧挨着,虽然没有刻意去打听,不过一班四个女生的名字和人还是对上号了。比如那个尖嗓子的曹梦蝶,似乎很喜欢跟苏锦书她们作对。一开始聂颖和孟玉还会跟她呛几声,后来都懒得理她了,用聂颖的话说就是“她爱吠就让她尽情吠呗,咱总不能降低格调跟她一个档次吧!”   眼看集合时间快要到了,苏锦书制止了聂颖和孟玉两人的打闹,“孟玉,赶紧吃,就剩两分钟了!”   孟玉乖乖的不再追赶聂颖,狼吞虎咽的开始解决早餐。   曹梦蝶尖锐的嗓音又响了起来,还伴着假假的笑声,“哟,真听话,人家是你爹还是你妈啊?说什么就听什么!”   话音刚落,曹梦蝶就感到一股冷冷的视线射向她,定睛一看,竟然是那个平时话不多表情也很温和的苏锦书。此时被她的视线扫到,曹梦蝶下意识的心里发虚,讪讪住了口。   苏锦书忍着怒气警告了一番曹梦蝶,随即开始整队。在会操表演之前,总共有三次预演习,这三次演习的表现都将关系到总成绩,辅导员和教官都很重视。   以前也看过不少军旅小说,苏锦书理解部队里面的兵什么都要争第一的想法,这段时间孙教官对她们虽然严厉但其实还是很照顾的,冲着这点,苏锦书也会认真对待。   苏锦书认真对待的结果就是当她们班的队形经过主席台时,因之前那些散漫的队伍而憋了一肚子气的领导们眼前一亮,轻易不夸人的政委向旁边人打听带这支队伍的兵是哪个连的,叫什么名字。一时间,孙教官声名鹊起,打着互相学习的幌子,苏锦书所在的排成了动物园里的猩猩,看戏还是免费的。   孙教官很兴奋,兴奋地同时又感到了很大的压力。这一开始表现这么好,往后就只能越来越好,否则领导们就要失望了。而且经过第一次演习,其它连队都卯足劲儿的训练,竞争也变得更加激烈。这样左思右想着,可怜的孙教官脸上的表情也是变幻莫测,二班的同学懒洋洋的坐在树荫下,一边喝水,一边偷笑着欣赏教官的变脸好戏。   吴龙装模作样的摇头叹息,“唉,这老实孩子,看被我们苏大排长折磨成什么样子了,悲摧啊!”   孟玉贼笑道,“喂,乌龙!你说孙教官是不是四川人啊,变脸的技术还蛮不错的嘛!”   外号“乌龙”的某人长得瘦瘦小小,人很机灵,像猴子一样,不过很爱恶搞。   “技术再好有什么用,他那脸比我还黑,整个一木炭,观众也看不清楚啊,我就怕他再这样苦恼下去,会提前变成‘地中海‘啊!”   话音刚落,全班同学都哄笑起来。沉浸在自己思绪中的孙教官被笑声惊醒,茫茫然的看着这边,一脸莫名其妙,这下大家的笑声更响亮了。   苏锦书看着笑嘻嘻的众人,无奈起身,走到孙教官面前,声音不高不低但沉稳有力,“教官,放心,我们会尽最大努力的!”回头提高音量问笑看这边的众人,“大家说,是不是?”   “是!”声音非常响亮,连很远处得连队都奇怪的往这边看。   对于一个时刻不忘提高自己的兵来说,到大学里走形式般训练一群软趴趴的天之骄子,不能打不能骂,不仅憋屈还浪费时间。然而这一刻,看着这些稚嫩的带着孩子气的脸庞,听见他们带着笑容却吐出坚定的语言,孙教官突然有种回到部队那块热血场得错觉,心里有激动也有感动,几乎哽咽不能言语。   一时心血来潮想来看看那支带给自己震撼的队伍的训练情况的政委,不经意间目睹了整件事情,心里也起了波澜,那青春年岁里的热血从军生活啊,再一次浮现在眼前。目光一动,指着那个站姿随意却腰背挺直的纤瘦女孩,对身边随性的团委书记方宏道,“这孩子很不错!”   方宏对刚才的一幕也是记忆深刻,而那个瘦瘦高高的女孩儿显然是这个备受嘉许的队伍的领头人物,点点头,“确实不错!”   看到这里,政委觉得已经没必要再去细看了,转身向别的训练场走去。所以,四连二排,也就是苏锦书所在的计算机系一年(二)班,在他们不知道的情况下进一步加深了领导们的印象,苏锦书也成为了他们的重点关注对象。   在最后的综合会操表演大会上,四连二排受到领导们的一致嘉奖,并破例授予四连二排全体学员“优秀训练标兵”的称号。计算机系的院长被这史无前例的荣誉弄晕了,乐陶陶的还一直以为在做梦!   领完证书走下台的时候,聂颖不动声色的挤到苏锦书身边问,“刚刚那个领导跟你说什么?我发现你好像被惊到了。”   苏锦书想到刚才的情形,忍不住笑出声来,“他问我去从军怎么样。”   聂颖听了大惊,“靠,挖墙脚啊!”   未来得及掩饰的声音稍稍有些大,旁边的同学都好奇的看过来。苏锦书轻轻瞪了一眼紧紧捂着嘴的聂颖,笑道,“去跟那个说去!”   聂颖谨记刚刚的教训,双手捂着嘴巴直摇头。   李玉兰和孟玉听说这件事后既惊讶又好笑。李玉兰问苏锦书,“你的身体条件很好,而且还学过武功,当初怎么没有报军校呢?”   孟玉也满脸好奇,“对啊,对啊,当兵也很帅啊,尤其是女兵!”   苏锦书懒懒的靠在椅子上,双手捧着杯子,“也不是没想过。小时候起就很崇拜军人,也幻想过穿上军装的样子,当兵的辛苦我自信能受得了,只是当兵要遵守的纪律太多,太拘束,这一点,我是无论如何也忍受不了的!”   孟玉点头,“嗯,也是。你这懒散的样子,在军队里肯定是不允许的。对了,人家要求把被子叠成豆腐状,你都不叠被子的!”   苏锦书不在意的点点头,漫不经心道,“是啊,我也就不叠被子而已,某人不仅不叠被子,连桌子上也堆得乱七八糟呢!”   孟玉辩解道,“哪里乱啊,不都好好地摆在桌子上么?一目了然多方便啊!”   聂颖插话道,“你当摆地摊呢!”   “你才摆地摊!”   在两人掐起来之前,苏锦书转移了话题,“明天开始放国庆假,你们有什么计划啊?”   孟玉最积极,“我要回家!回去让我爸妈看看,她们的女儿这一个月被折磨成什么样子,让他们心疼去!”   苏锦书看看聂颖和李玉兰,聂颖道,“我家不算远,但回去一趟也挺麻烦的,干脆就待在学校好了,没事四处逛逛呗,熟悉一下环境。”   李玉兰自然也是留校的,军训结束之后就正式开始学习了,“我也想四处看看,找份兼职,争取能赚足生活费!”   苏锦书点点头,“这样,我明天要去买东西,咱们三个人一块儿逛怎么样?”   聂颖、李玉兰欣然同意,只有孟玉在纠结,到底是直接回家呢,还是跟她们一起逛完街再回家。   苏锦书轻敲她的脑袋,“你啊,先回家吧,以后有的是机会!”   “那好吧!”孟玉有些遗憾的接受了苏锦书的建议。收拾完东西,当天就回家了。   第二天早上,三人还是早早起床晨跑,洗完澡换过衣服,就直接出校门了。既然决定好好逛一下,早餐自然是选择校外美食啦!   苏锦书三人从学校东南门出去,首先到了小吃街。早上人不多,但早餐种类还是很丰盛的,三人点了灌汤包、鸭血粉丝、豆浆、烧卖等等小吃,结果都吃撑了。   聂颖、李玉兰都没什么要买的,所以按照苏锦书的计划,接下来她们进了一条商业街。   苏锦书从家里只带了两套换洗衣物,这段时间军训要求穿军装,也就一直没去买。趁着放假,苏锦书决定一次性把这个季度的衣物够齐。然后,聂颖和李玉兰被苏锦书另类的购物方式惊到了。   看着像卖白菜一样迅速把选中的衣服一一取下来,连试穿都省了直接打包、付账、走人的苏锦书,不仅是聂颖和李玉兰吓到了,店员也惊到了,店老板在最初的惊愕后脸上立即笑开了花!从业这么多年,就没见过这么爽快的人啊!   三个人的双手都拎满衣服,苏锦书买了三件短袖、两件外套、两条休闲裤和三条牛仔裤,还买了三套内衣和两双休闲鞋。   聂颖忍不住问苏锦书,“你一直都是这样买衣服的么?”   苏锦书点点头,“我一直觉得买衣服是件很麻烦的事。我喜欢休闲类型的衣服,只要选中适合自己的型号就行,何必在那儿浪费时间呢?”   聂颖无话可说,艰难的抬起拎着衣服的右手,竖起大拇指,“强!”李玉兰也是一脸不可思议。   接下来还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做,苏锦书带着聂颖、李玉兰直奔电脑城。   走进里面,李玉兰有些傻眼。电脑城实际上就是个电脑市场,里面有不同品牌的电脑专售点。跟高考报名时用到的学校那台过时的台式机不同,这里有各种型号的电脑,笔记本居多,令人眼花缭乱。   苏锦书在来之前已经做过功课,让苏锦鸿给自己推荐了一款联想的笔记本。电脑配置不是最好的,但六千多的笔记本对学生来说已经很不错了。    第 28 章       聂颖本身对电脑感兴趣,家里那台笔记本是她的心爱之物,只是开学来的时候东西太多,实在不方便带过来,她爸妈答应在正式开学之前会给她送过来,估计也就是这两天。   李玉兰也对这个薄薄的电脑很感兴趣,两人围在苏锦书身边看她摆弄。   看着苏锦书娴熟的手法,聂颖问道,“锦书,你对电脑很熟悉吧?”   苏锦书一边把自己从家里带过来的光盘里的一些小软件装到电脑里,一边点头,“嗯,跟我哥哥学了一些,他的技术很不错。”用手指指光盘,“呐,这里面有两个小软件就是他自己设计的,还蛮好用的,你如果想要到时候拷过去。”   “真的?”聂颖惊喜道,“你哥哥也是学计算机的?”   苏锦书摇头,“不,他学的是建筑系,电脑只是兴趣吧!”   聂颖做五体投地状,“你们一家都是强人!”   李玉兰也好奇道,“你们家就两个孩子吗?”   “不是啊,跟你们家一样有三个,除了哥哥我还有个妹妹,今年上高一!”   聂颖奇道,“咦?不是说计划生育吗?怎么能生三个?”   苏锦书看了一眼聂颖道,“玉兰家不也是三个吗?”   聂颖没说话,李玉兰接道,“我们家在农村啊,管得送一些,就这样我弟弟出生还罚款了呢!”   苏锦书笑道,“我们家也是农村的,我妹妹出生也罚款了,呵呵,咱们俩挺像的啊!”   谁知道苏锦书话音刚落,聂颖和李玉兰异口同声道,“骗人!”   聂颖补充,“你要是从农村来的,那城里的就不用混了!”   李玉兰也满脸不相信,“就是,你看看你的皮肤,在对比一下我的,天差地别。再说气质上也不搭调啊!”   苏锦书被两人不相信的眼光刺激到了,抬起双手制止两人继续列举理由,解释道,“我真的出生在农村,不过现在那里挺繁荣的,绝对不骗你们。以后有机会你们去我家玩就知道了。”   见苏锦书不像开玩笑,聂颖和李玉兰不得不相信这件事,不过还是免不了偶尔用疑惑的眼光扫视苏锦书,弄得苏锦书哭笑不得,只好随她们去了。   聂颖和李玉兰只是被这件事惊吓到了,倒并不是多么在乎,反正不管城市人还是农村人,苏锦书始终是苏锦书就行了。   把软件装好,苏锦书就把笔记本让给聂颖和李玉兰玩,自己爬床上睡觉去了。   李玉兰对电脑一窍不通,聂颖自愿充当师傅,传授李玉兰电脑的基本操作,两人一个教得耐心,一个学得用心,苏锦书中途睡醒了一次,探头向下看了一眼,笑笑,接着又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晨跑完,三个人分开行动了。李玉兰前天没找到合适的兼职,今天打算继续找找看。聂颖的父母把聂颖的电脑交给她的表哥带过来了,不过表哥工作忙没时间送过来,让聂颖自己去拿。这样一来,宿舍里就只剩下苏锦书了。   因为每天早上要坚持锻炼,苏锦书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但不代表她不喜欢睡懒觉。作为一个有着“宅”属性的女生,苏锦书跟床的关系还是很要好的。既然早上睡不成懒觉,苏锦书就把时间调了一下,如果没特殊事情的话,苏锦书通常会在晨跑完睡个回笼觉的。   所以当苏锦鸿的电话打过来的时候,苏锦书正好梦正酣。迷迷糊糊的摸到手机,接听,“嗯”“嗯”几声挂了电话,继续倒头就睡。   苏锦鸿看着被挂断的手机,脸上浮现淡淡的笑容。听声音就知道妹妹在睡觉,也许刚刚说的事她根本就没听清。想想不放心,又拨通了东方逸的手机,“东方,刚刚我给锦锦打过电话,不过她在睡觉,等会儿你到那儿后多打几遍吧,我怕她没听到。谢啦,回来请你吃饭!”   “没问题。”切断电话,东方逸笑了笑。   近四个月没见过那个人儿,不知道她有没有什么变化。东方逸不明白,为什么只见过短短一面,她的形象就此在头脑中生了根,再也忘不掉了。   想想这段时间患得患失的情形,东方逸不觉失笑。   当时在饭店里看到的那件事,东方逸稍稍推测了一下,基本上了解了情况。苏锦书心里有了喜欢的人,这点让东方逸心里有些不舒服,可他还是很庆幸,因为那个幸运的人没有发现她的好,从而让他有了机会。   坦白说,就算苏锦书现在心里还是有喜欢的人,东方逸也不会就此放弃,只是,过程也许很艰难,结果,也不一定是自己想要的。   在没见到苏锦书之前,经常从苏锦鸿嘴里听到关于她的事,那时候心里就对这样一个奇特的人有了好感吧!这种建构于虚幻想象中的好感,在东方逸第一次见到苏锦书真人,看到她的眼泪时,一下子具化了,然后转化为所谓的“一见钟情”。   要问东方逸自己,也是不相信一见钟情的,那样的感情总觉得不够真实,太虚幻。东方逸对苏锦书的感情其实说不上是一见钟情,因为最初他心里就对苏锦书有了一定的印象。   那天从苏锦鸿那儿确认了苏锦书的身份后,东方逸放心的离开了,因为他之前听苏锦鸿说过苏锦书要报考C大,想着以后一个学校,来日方长,不必过于心急。在东方逸的了解中,苏锦书是个防范意识很强的女生,不会轻易让人接近自己的内心,何况才刚刚失恋,想必在这时候展开追求只会适得其反吧!   严格说来,东方逸的推测是正确的,做法也非常合适,只是人算不如天算,没想到为了躲避某人,她竟然改了志愿。   那天,找了个理由陪苏锦鸿一起去接人的东方逸,左等右等,竟然只等到了苏锦鸿的女朋友、苏锦书的好友!   竭力压制心里突然涌起的不好的想法,东方逸状似不经意的问道,“锦鸿,你妹妹呢?她不是也报了C大吗?”   苏锦鸿道,“哦,她后来改了志愿。”   如果不是夏瑶顺口接了一句“她报了T大”,东方逸觉得自己一定会失控的吼出来。   T大位于B市,而B市是东方逸的家乡。那那一瞬间,东方逸觉得自己好像在坐云霄飞车一样,心里上上下下翻腾了好几次。   认真考虑了良久,东方逸觉得苏锦书报了T大对自己更有利。根据东方逸对苏锦鸿的了解,如果苏锦书跟他同校的话,估计没有男生可以靠近她。有了丁浩的前车之鉴,作为苏锦鸿朋友的自己反而处在相当不利的位置。   而T大就不同了,因为苏锦书不在身边,关心妹妹的苏锦鸿一定会拜托自己好好照顾苏锦书的。与那些没见过面的陌生人相比,苏锦鸿肯定更相信自己的好朋友。   还有一点,跟丁浩不同,东方逸对待感情很认真,跟女生也始终保持着一定距离,关于这点,苏锦鸿还是很相信东方逸的。   虽然选了T大,苏锦书不能待在东方逸的眼皮底下,被人趁虚而入的几率增大了很多,但东方逸觉得苏锦书不是那种轻易付出感情的人,倒也不是特别担心。何况现在东方逸已经念大三了,等大四实习的时候回B市的话,这中间也就一年,而这一年时间东方逸也不会让它白白溜走,首先要做的就是跟苏锦书熟悉起来。   于是,只有在逢年过节才会回家的东方逸国庆节期间竟然回家了。这个消息让家里一干人等既惊讶又开心,殊不知他们只是沾了苏锦书的光!直到后来东方逸的妈妈无意中知道这件事后,大叹儿子“有了媳妇儿忘了娘”!   出发之前,东方逸“无意”中在苏锦鸿和夏瑶面前透露了要回B市过国庆节的打算。   果然,苏锦鸿的小女友一脸兴奋的嚷道,“锦锦也在B市耶!”   听夏瑶提起,苏锦鸿脸上也露出喜色,东方逸看得直摇头,这个好友只有在提到真心喜爱的人时冰块脸才会稍稍缓和一点儿。   “东方,我最近事情太多,实在抽不出时间,你回家如果方便的话,帮我看看锦锦吧!她一个人在外地生活,我们都很不放心!”   东方逸微笑着一语双关道,“放心,我肯定会好好照顾她的!”   夏瑶有些遗憾不能去看苏锦书,不过既然有人要去看她,那自然不能让他空手去。于是,苏锦鸿只能无奈的看着女友一阵风远去的背影。   东方逸心情大好,“锦鸿,你女朋友可真有意思!”   苏锦鸿的眼里有着深情和宠溺,“嗯,瑶瑶跟锦锦是好朋友,”随即玩笑道,“这小妮子还经常因为锦锦无视我的存在啊!”   看着好友脸上难得的无奈,东方逸放声大笑,拍拍苏锦鸿的肩,“她不错,好好珍惜吧!”   苏锦鸿始终看着夏瑶消失的方向,轻笑,“我会的!”    第 29 章       “不是吧,今天怎么这么多人给我打电话啊!”苏锦书有些烦躁的从枕头底下摸出手机,依然很困,眼睛都懒得睁开,“喂……”   东方逸听着手机里传来的苏锦书的声音,忍不住笑出来,“原来她刚睡醒的声音是这样的啊,慵懒性感,跟她的形象很不一致啊!”   东方逸低声自语,苏锦书在电话那边没有听清,又问了一遍,“喂?”   东方逸回过神,“啊,我是东方逸,你哥哥的朋友,他拜托我来看看你,还给你带了东西,你现在下来一下好吗?”   “咦?”苏锦书稍稍清醒了一些,回想之前接到的那个电话好像就是哥哥打来的,难道说的就是这事?   “哦……,啊,请稍等一下,我马上下来。”挂断电话,苏锦书迅速跳下床,洗了把脸,就下楼了。   走出宿舍,苏锦书四处看了看,没看到人。   “刚刚不是说在楼下吗?”苏锦书自言自语道,“难道他找错地方了?”   东方逸坐在车里,看着左顾右盼的苏锦书,“唔,看起来精神不错哦!”   打开车门,走向苏锦书。“苏锦书?”   苏锦书看着这个叫出自己名字的陌生人,有些疑惑。据说来的是哥哥的同学,可这个人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像大学生,应该更像社会精英人士吧,尽管他很年轻,长相也比较帅气。   “你……”   东方逸笑道,“我就是刚刚给你打电话的东方逸,也是你哥哥的大学同学。”   苏锦书点点头,“你好!”   “呵呵,不用那么拘谨的,我跟你哥哥是好朋友的。啊,对了,车上有夏瑶和你哥哥给你买的东西。”   “真的吗?谢啦!”听到哥哥和夏瑶给自己买了东西,苏锦书有些开心。   东方逸带着苏锦书走向自己的车,“不过,你一个人可能拿不动,等会儿我帮你送上去吧!”   “唉?”苏锦书有些疑惑。   东方逸打开后车厢,苏锦书看着装满了半个车厢的各种水果和两大袋零食,真想抚额长叹。   “啊,哥哥太好玩了吧,竟然给我买了这么多水果!”   “嗯,你哥哥说你喜欢吃水果,不过总是懒得去买,所以就……”东方逸摊开双手,做了个无奈的表情。   苏锦书看着这几箱水果,想着得多跑几趟了。   “我帮你搬上去吧,你一个人的话得分好几次。而且,你哥哥要是知道我在旁边看着不动手帮忙,估计就不会认我这个朋友了!”   苏锦书想想同意了。   带东方逸去宿管阿姨那儿登记的时候,苏锦书挑选了几个水果送给阿姨。   “啊,不用客气的,你自己留着吃吧!”   “没事,阿姨您留着吧,我那儿还有很多呢!”   宿管阿姨很开心,悄悄问苏锦书,“这人是你男朋友吗?”   苏锦书摇摇头,“不是,他是我哥哥的大学同学,受我哥哥之托,给我送东西的。”指了指地上摆放的几箱水果,“呐,这些都是我哥哥买的。”   “啊,你哥哥真疼你啊!”   苏锦书开心的笑道,“嗯,我哥哥一直都很疼我!”   站在不远处的东方逸把两人的对话都听见了,看着苏锦书脸上幸福的笑容,不禁也笑起来,“如果哪天她能想起我的时候也这样笑就好了!”   “东方学长,好了,我们上去吧!”   “嗯,走吧!”   宿管阿姨看着两人并肩而行的背影,感慨道,“很配的一对啊!”      苏锦书把东方逸送下楼,“今天谢谢你了!”   “不用客气,锦鸿是我的好朋友,他托我照顾你,自然要做好的。”看了下时间,东方逸道,“一起去吃午饭吧,我带你去一家不错的餐厅,怎么样?”   “这个……”虽然东方逸是哥哥的好朋友,不过对于苏锦书来说还是个陌生人,苏锦书不想不自在。不过,东方逸刚刚帮了她的忙,也不好拒绝。   “去吧,我回学校也好跟你哥哥交代啊。嗯,还有夏瑶,也等着听你的消息呢!”   提到夏瑶,苏锦书倒挺好奇她跟哥哥相处的情况,“啊,瑶瑶啊,她怎么样?跟我哥哥相处的不错吧!”   东方逸打开车门,“上车吧,我们车上聊!”   既然这样,苏锦书也就不坚持,点头道,“好。”      把苏锦书送回学校后,东方逸开车回家。想着今天跟苏锦书的相处,东方逸的心情非常好。   虽然是第一次正式见面,但两人间的话题很多,并不觉得尴尬。东方逸发现苏锦书了解的东西非常多,不管什么话题,她似乎都知晓一二,有些方面的见解也非常犀利精辟。   她说话的声音很舒缓清润,听着很舒服,说话的时候,她总是正视着对方的眼睛,在苏锦书的目光下,好几次东方逸都险些失神。当那双美丽的眼眸认真的看着自己的时候,东方逸有种她的眼中只有自己的错觉,虽然知道她只是出于礼貌,但他还是觉得苏锦书的眼睛有种可以摄走自己魂魄的魅力!   苏锦书回到宿舍,发现聂颖和李玉兰都已经回宿舍了。   聂颖看着堆在门边的大堆东西,惊道:“啊,锦书你怎么买了那么多水果和零食啊?”   “我哥哥托他同学带给我的,你们尽情吃吧!”   聂颖和李玉兰早听说过苏锦书兄妹间感情很好,不过这时候还是非常羡慕,“啊,你哥哥真好!”   聂颖抛着一个大苹果,“对了,你刚刚去哪儿了?”   苏锦书换上拖鞋,“吃饭啊!”   聂颖转转眼珠子,跑到苏锦书身边贼笑道,“跟送东西来的那位一起?”   苏锦书不置可否的点点头。   聂颖轻轻用肩膀撞了一下苏锦书,“怎么样?那人怎么样?”   苏锦书点点头,“很不错啊,今天聊天蛮愉快的!”   “我是问人长得怎么样?”   苏锦书这才醒悟过来,“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八卦啊?懒得理你!”   转头问李玉兰,“兼职找得怎么样?”   李玉兰有些泄气,“大概只能发传单吧!”   苏锦书奇道,“发传单?做家教不行吗?做家教要轻松一些吧!”   李玉兰趴在桌上,有气无力道,“试过了,不过人家只看了看我就直接否决了。”   聂颖道,“为什么?”   “他们说我一看就是农村来的,怕普通话不标准,还有带坏他们的孩子!”李玉兰非常沮丧。   聂颖大怒,“怎么这样啊!农村的怎么了?就该这样受歧视啊!太过分了!”   苏锦书也大为惊奇,她真的无法理解那些家长的心理,难道T大学生的身份还比不上“来自农村”几个字么?虽然也觉得他们过分,但苏锦书知道,只能让人去适应社会,而不是让社会适应人。所以,现在要做的,应该是让李玉兰尽快融入这种生活,毕竟学校里也有那么些喜欢以貌取人的家伙!   苏锦书仔细观察着懒懒得趴在桌上的李玉兰,衣服都很陈旧,颜色也太深了。头发很长,没有经过任何护理,有些干燥。脸很黑,不过苏锦书见过她没有露在衣服外面的手臂,挺白的,所以她脸上的肤色应该是长期晒太阳造成的,可以补救。刚开学的时候还有些微胖,经过一个月的军训和每天的晨跑,倒是瘦了一些,配上高高的个子,应该属于那种健美型的女生。   分析完毕,苏锦书点点头,轻轻拍手道,“呐,玉兰,我们来改变一下造型吧!”   “啊?”   “什么?”   聂颖和李玉兰都一脸疑惑。   ……   聂颖左手搭在胸前,右手抚着下颚,围着改装后的李玉兰前前后后看了几遍,终于点点头,“唔,不错啊!虽然只换了一身最常见的T恤牛仔裤,剪了个发型,但整个人的感觉就改变了!”   李玉兰有些拘谨的站在穿衣镜前,苏锦书和聂颖都站在她后面看着她。苏锦书道,“皮肤的护理需要时间,多吃水果是很有益的。等假期结束我去开通校园网,到时候从网上下载一些护肤的方法,很快就能让肤色变白了。”   李玉兰回头看着苏锦书和聂颖,真诚道,“谢谢你们!”   “哎呀,这有什么好谢的!等孟玉回来,准会吓一跳的!呵呵。”   想到孟玉受惊吓的表情,三人都笑了起来。    第 30 章       国庆节过后,苏锦书她们正式开始上课。对于大一新生来说,学校生活是非常丰富多彩的,各种活动也很多。军训结束,新生们首先迎来的就是学生会和各社团的招新。   “锦书,系干部你不当,学生会不打算参加,社团也不选一个,你不觉得这样很无聊吗?”孟玉疑惑的问苏锦书。   苏锦书翻着教材,是计算机的入门教程,不难,看看还蛮有意思,最近苏锦书一直在钻研这本书。听了孟玉的话,苏锦书继续看书,“不无聊啊,我觉得挺好。”   “真的吗?你对那些活动都不好奇吗?加入学生会多好啊,听说有很多福利啊!再说了,毛老师让你当系里的学生会主席,你干嘛推掉啊?”   “当干部很麻烦的,整天开会浪费时间,懒得去掺和!”   孟玉不死心,问道:“那社团呢?社团很多啊,你就没有感兴趣的?”   “社团?”苏锦书抬头思考了一下,“倒也不是没有,听说学校有跆拳道社,我还蛮想去的。”   孟玉见苏锦书终于有了兴趣,惊喜道,“真的?那赶快去报名啊!”   苏锦书摇摇头,“不去了,社团活动也挺麻烦!”   孟玉无力的倒在椅子上,“天啊,锦书,你肯定是世上最怕麻烦的人!”   聂颖兴奋地撞开门,“锦书,楼下又有人要向你表白哦!”   孟玉顿时像打了鸡血,一下子兴奋了,嚷道,“真的?真的?啊,我来数数这是第……17位!”猛地提高声音,“第17位追求者啊!”   聂颖趴到苏锦书背上,“不愧是我们锦书啊,魅力无限,开学才一个多月,就有这么多追求者啊!”   苏锦书眉都不抬一下,完全不予理会。   孟玉装模作样的叹道,“真可怜,17位勇士奋勇向前,意图攻克冰山,结果都阵亡了!啧啧!”   聂颖一脸八卦的追问苏锦书,“你一点都不动心?那些人的条件都不错哦!”   苏锦书难得吐出几个字,“没兴趣,烦!”   孟玉和聂颖都作出被枪击中的模样,捂着心脏道,“心碎了!苏锦书,你这个狠心的女人!”   苏锦书起身倒水,淡声道,“女生。”   聂颖和孟玉相视一眼,再次在心里为那些喜欢苏锦书的男生默哀。   苏锦书一边接水,一边想着这段时间来的表白事件,心里挺烦的。她真的无法理解这种因为外貌而产生的喜欢,实在太过肤浅,也太不负责任了。劝服不了别人,苏锦书决定以后还是尽量减少外出好了,反正待在宿舍里的感觉也挺不错的。   做了决定后,苏锦书开始坚决执行。然后,李玉兰、聂颖和孟玉发现原本就不爱出门的苏锦书变得更宅了!几乎除了上课和每天的晨练,其余时间苏锦书都待在宿舍,上网、看书、睡觉,日子倒是过得很舒心。一日三餐不是由她们三人帮忙带饭就是订餐。   “锦书,你这样整天待在宿舍也太恐怖了吧!不嫌闷吗?”聂颖想着自己要是一整天待在宿舍肯定会霉掉的!   李玉兰也有些担心苏锦书,“是啊,这样对身体也不好吧!”   孟玉对苏锦书非常同情,“可怜的锦书,被追求者烦得都不敢出门了!”   苏锦书被三人弄得哭笑不得,“安啦,我很习惯这种生活,别担心!”   “不行!”三人一致认为苏锦书再这样下去太恐怖了,死缠烂打的把她从宿舍拽了出来,美其名曰,来场四个人的约会。   苏锦书挣脱被三人强行钳制住的胳膊,整理了一下衣服,无奈的摊开双手道,“OK,今天要做什么都听你们的,绝无异议!这样就不用再抓住我的胳膊不放了吧?”   孟玉晃晃脑袋,两根辫子也跟着摇晃,“早这样听话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吗?你个子比我高,抓着你我也很累的啊!”说完,还煞有介事的甩甩胳膊,其余三人都笑了起来。   “那你们打算做什么?”苏锦书问。   “先去逛街吧!”孟玉首先提议。   “逛街?很累……”苏锦书看着三人齐齐瞪视自己的眼睛,很识时务的闭上了嘴。   聂颖一脸假笑的拍拍苏锦书的肩膀,“嗯,真乖!”随即脸色一变,恶狠狠的道,“今天你没有发言权!乖乖听姐姐们安排!”   李玉兰和孟玉齐齐点头。   T大附近有个购物市场,里面的衣服饰品种类很多,价格很便宜,非常受学生欢迎。苏锦书前世上大学时也经常去这样的地方购物,不过这一世因为家境不同,自己买衣服的机会很少,衣服也都是从品牌店购买的名牌。这段时间没有出门,秋季衣物也都是从网上购买的品牌服装。这个购物市场倒是经常听室友们说起,不过一次都没有去过。   苏锦书发现这个购物市场里面的人非常多,几乎都是学生模样的人。里面有好几条街,街道很窄,两边都是小商铺,卖鞋子、衣物、饰品等等东西,也有化妆、美甲的地方,是个很适合女生的购物场所。   聂颖站在一家帽子店前面,笑问苏锦书,“怎么样?不错吧!”   苏锦书点点头,刚刚逛了好几家店,里面的衣服质量谈不上好,但也不是太差,价格很便宜,样式种类非常多。“女生的衣服通常不会穿很久,这里的东西不贵,倒挺适合喜欢换新衣服的女生。”   孟玉道,“那是,我上次买的那两件薄外套还不到一百块呢,不是挺好看的么?”   “锦书,你也买点衣服吧,你的衣服都是白色,太单调了。”李玉兰指着苏锦书身上的白色运动服道。   聂颖也赞成,“对,对,我早就想说了,我都没见过像你这样喜欢穿白色衣服的人!”   孟玉也劝道,“你的皮肤那么白,穿什么颜色都好看的!所以试试别的颜色吧,只穿白色真的太单调了,我都视觉疲劳了!”   苏锦书摸摸鼻子,“我是觉得白色不错,不过也没到那种非白色不穿的程度了。”   李玉兰奇道,“那为什么不选别的颜色呢?”   “可能是习惯了吧,有段时间衣服都是白色的,觉得还不错,后来买衣服的时候懒得动脑子选其它颜色了。”   三人完全被苏锦书的“懒功”打败了,伸出大拇指道,“你强!”   鄙视完苏锦书,三人开始兴致勃勃的为苏锦书挑选衣服了,浅黄、粉红、天蓝、淡绿……   在三人的威逼下,苏锦书完全失去话语权,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衣服架子,被强制着不停换上她们挑选的各种颜色和样式的衣服。   难得苏锦书这么听话,毫不抵抗的任她们为她套上各种风格的衣服,三人玩得不亦乐乎。看惯了苏锦书的休闲风格,如今在不同类型衣服的衬托下,她的气质也不断发生变化,或清纯、或妩媚、或帅气……让三人看得目瞪口呆,无比惊艳。   每次苏锦书打开试衣间的门时,三人都会屏息期待,然后孟玉和聂颖就会趁着苏锦书不注意偷偷拍下她的照片。为了避免让苏锦书发现,她们都只敢偷偷照些侧面和背面,虽然看不到正脸,但这些照片也已经很让人期待了,三人乐得不行。   苏锦书每次试衣出来,都能惹来不少眼光。严格说来,苏锦书的身材并不是特别好,因为她有些瘦,不过个子高挑但是弥补了这一缺憾。她也不是那种胸部非常丰满的类型,不过也不小,衬着她的身材来说,还是挺不错的。   有些人天生就是衣架子,苏锦书就属于这一种,所以她试过的衣服,惹来不少女生的关注,服装店老板看着这个免费模特,乐得嘴巴都何不拢了。孟玉三人见状,决定不能白让老板占便宜,买衣服的时候都狠狠地杀价。做生意的人,脑子都挺灵活,没多废话就给了三人很低的要价,最后皆大欢喜,双方赢利。   从购物市场出来时,四人手里都拎了不少袋子。李玉兰这几个月做家教除了赚够生活费外,还有些结余,趁着今天的好机会,也买了几件衣服。   孟玉本身就是个购物狂,今天用很少的钱买了这么多喜欢的东西,兴奋地不得了。费力的抬起拎着好几个袋子双手,孟玉向苏锦书扑过去,“锦书,你真是我的福星,太感谢你了!”   苏锦书向旁边一闪,避开了孟玉的狼扑,“感谢我就请我吃饭吧,我饿了!”   孟玉扑空,哀怨的瞪了一眼苏锦书,听了她的话后,顿时豪情满怀的胸口道,“没问题!今天姐姐请你吃好吃的!”   聂颖一听,立刻笑嘻嘻的凑上去,“也请我吧!”   孟玉鄙视的上上下下扫了扫聂颖,“你?叫我声‘姐姐’的话,我可以考虑看哈!”   孟玉和聂颖两人是同一年同一天出生的,都坚持自己比对方大,谁也不肯吃亏叫对方姐姐。孟玉这样说,自然是要消遣聂颖了。   孟玉的要求一提出,聂颖立刻从善如流的喊了出来,“姐姐。”   孟玉先是惊讶,然后摇头叹气道,“唉,真没看出来,小颖子啊,你要是出生在战争年代,准是一叛徒!也罢,既然这样,‘姐姐’今天就请你吃一顿吧。”   李玉兰和苏锦书津津有味的看着两人表演,觉得这日子真不错,不仅有免费的饭吃,还能免费看戏。   三人杀进了学校附近的一家“山城菜馆”。据说这家店里的饭菜很不错,高峰期的时候经常人满为患,四人到的时候里面已经有不少人了。    第 31 章       找了个靠近角落的位置,四人开始点菜。   李玉兰是四人中年龄最大的,平时对她们也像对待妹妹一样,很是照顾。坐下后,习惯性的给其它三人倒水,“锦书,这家店你还没来过吧?”   苏锦书懒懒得翻着菜单,“嗯,没来过,不过吃过这里的菜。”   聂颖很好奇,“咦?你吃过?什么时候?”   苏锦书点点头,“这家店也送外卖的,以前点过。”点点头,又加了一句,“饭菜还不错。”   “锦书,不要告诉我这附近能送餐的饭店,你都点过外卖?”   “不知道啊,试过不少,不知道是不是全部。”   聂颖鄙视的瞪了一眼表情有些惊愕的孟玉,“少见多怪!我现在早弄清楚了,锦书压根儿就不是正常人,现在什么发生在她身上我都不好奇了。”说完转头对苏锦书一脸崇拜道,“锦书,多亏了你,我的心脏承受能力越来越强了,神经也越来越粗了,以后步入社会也不拍打击报复、飞来横祸了!”   苏锦书用手里的菜单轻敲聂颖的脑袋,“嘴贫!”把菜单往聂颖面前一扔,“你点吧,只要是辣的就行。”   孟玉捂着心脏,“为什么?锦书,你真是个妖孽!这么喜欢吃辣,脸上却一颗痘痘都不长!”   苏锦书不理会她的耍宝,拿出手机给苏锦鸿发短信,“哥哥,最近还忙不?瑶瑶怎么样?”   没多久,苏锦鸿回了短信,“锦锦,我们很好。最近也不太忙,上次的事谢谢你了!”   苏锦书轻勾嘴角,“有什么好谢的,我希望你们幸福。瑶瑶外表大大咧咧,其实内心敏感,你要多照顾她,不要再让那些人欺负她!”   “上次是我的疏忽,我已经很明确的拒绝那个女生了,没想到她会去找瑶瑶的麻烦,害她误会伤心。以后绝对不会了。”   “这样就好。恋人之间最忌误会,有什么事都要说出来,一起解决。自以为是的为对方着想,很可能会导致误会的升级。我想瑶瑶也收到教训了,你们以后会很幸福的!”   “嗯,谢谢你,锦锦!照顾好自己的身体。”   “我会的。不说了,我跟室友在外面吃饭呢,下次给你们打电话。”   “好的。”   收起手机,苏锦书一抬头发现聂颖和孟玉都一脸暧昧的看着她,连李玉兰的神情也有些异样。   苏锦书疑惑道,“怎么了?”   “给谁发短信呢?表情那么柔和,啧啧,动春心了?”   苏锦书轻笑,“八卦!给我哥哥发短信。”   “你哥哥?”孟玉不相信。   苏锦书点头,“嗯,想问问上次那件事之后,他们过得怎么样。”   李玉兰道,“哦,就是你哥哥和他女朋友产生误会那件事?”   “是的,不过现在都好了。”   孟玉双手撑着下巴,感叹道,“真像电视剧里演的情节,三流女配求爱不成,因爱生恨,寻衅女主,导致女主误会男主,伤心泪奔,男主苦寻,最后大团圆。”   苏锦书不置可否的点头评价道,“概括的不错。”   聂颖也跟着感叹,“唉,其实很羡慕女主啊!听你说的,你哥哥真是个不错的男生,可惜‘死会’了!”   孟玉用筷子轻敲饭碗,一脸原来如此道,“小颖子,该不是你动春心了吧?”   聂颖不以为然道,“不行吗?上大学谈恋爱,不是必备课程吗?”   孟玉一惊,“你来真的啊?”   苏锦书和李玉兰也很好奇的看着聂颖。   聂颖也不扭捏,大方道,“是觉得有个人不错,不过还没表白。”   孟玉来了兴趣,“是谁?快,说出来我们参考一下,或许还能给你出主意呢!”   “江枫。”   孟玉有些惊讶,“是他?”   除了上课苏锦书基本上不参加班上的活动,系里的同学认识的也没几个,不过江枫这个人倒是在那少数几个人的范围内。江枫是苏锦书系里的学生会主席,苏锦书见过几次,是个看起来挺阳光的男生。   李玉兰疑惑道,“他不是一班的吗?”   聂颖点点头,“是啊。不过我们都是学生会的,经常一起工作,就认识了。”   孟玉点头,“日久生情啊!那他对你的感觉怎样?”   聂颖有些泄气的趴在桌上,“不知道啊!一班的徐雨薇看起来也很喜欢他。”   “徐雨薇?”苏锦书有些疑惑。   李玉兰道,“是系里的文艺部长,长得挺不错,成绩也挺好的一女生。”   孟玉不屑道,“是长得不错,不过也比不上咱们锦书吧!这么多追求锦书的人中又没有江枫,我想他应该不是以貌取人的人吧!何况,聂颖又不差!”平时两人吵归吵,不过关键时候,孟玉还是力挺聂颖的。   苏锦书点点头,“我看那个男生不错。并不是所有男生都只看长相的,聂颖你跟他比较熟,多少也是有些了解的,你觉得他对徐雨薇有好感?”   聂颖摇摇头,“不知道啊!”   孟玉急道,“那对你呢?”   聂颖还是摇头。   孟玉气得用手指狠狠的点了一下聂颖的额头,“傻瓜!”李玉兰也摇摇头。   苏锦书摆弄着手机道,“你要真喜欢他,就跟他表白吧,不管成不成,都算是一个决定,也不用再在心里困惑了。”垂下眼睫毛,苏锦书的声音有些低沉和感叹,“很难受啊!”   李玉兰和孟玉、聂颖相视,都觉得苏锦书有些怪异。   苏锦书抬头看到三人小心翼翼的表情,笑道,“别担心,只是想起以前的事罢了,都过去了。”   见苏锦书的表情确实很轻松,三人也松了口气。孟玉的八卦因子立刻兴奋起来,“锦书,你是不是……”   苏锦书点点头,“以前也有一个很喜欢的人,后来知道他不喜欢我,就放弃了。”   孟玉一脸见鬼的表情,“怎么可能?怎么可能?那个没长眼的臭男人!真是个瞎子!”   李玉兰也一脸不可置信,在她心目中,苏锦书真的很完美,长得漂亮、头脑聪明、性格好、家世也好,几乎囊括了一个女生所有的优点,这样一个人还有人不喜欢?“不会吧,你弄错了吧?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聂颖也被这个爆炸性消息惊到了,暂时忘记了自己的烦恼,点头附和。   苏锦书看着室友们可爱的表情,真的忍不住想笑了,心里的那一丝难过也被她们逗趣的表情驱走了。再次回想那段暗恋,仿佛过了很久一样,心中的伤痛也淡了很多。“是真的,那个人我喜欢了六年,准备表白的时候才发现他已经有女朋友了。”说完,苏锦书轻笑了一下。   孟玉惊讶,“六年?”   聂颖,“表白?”   李玉兰,“有女朋友?”   三人关注的重点完全不同,听完三人的话,苏锦书难得大笑出声。这三个室友实在是太可爱了!   笑完,苏锦书在三人催促的目光中解释道,“嗯,六年,我从十一岁的时候就开始喜欢那个人了。试过避开不见他,可还是忘不了,上高中的时候决定不再避开他,等到了大学就跟他表白。等我去找他的时候,才发现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我相信他是知道我的心意的,不过他一直都把我当妹妹,所以……”苏锦书做出无奈的表情,“感情最是不能强求,知道结果的时候,心里虽然很难过很伤心,可我还是决定忘掉他。做不来死缠烂打的事,也不想让自己因为一段不属于自己的感情而变得面目可憎,所以,只好放弃了。”苏锦书抬起头,笑笑。   孟玉的眼眶微红,“锦书!”   苏锦书笑着打趣道,“怎么?这么感动啊!”   李玉兰点头,“六年的感情,岂是说放开就放开的!你当时一定下了很大的决心,心里很痛吧!”   苏锦书看着室友们关心的眼神,心里很温暖,不再强迫自己,点头道:“嗯,很痛!不过我是个自私的人,不想让自己沉浸在痛苦中,所以就放开了。一个人在外面旅游了三个月,想通了很多事,心里也渐渐释怀了。”   “锦书,我佩服你!”聂颖直起身来,坚定地说,“好,我也决定了,明天就去跟江枫表白!”   “小颖子,加油!我们支持你!”孟玉吼道。   李玉兰也赞成,“聂颖,加油,我们在你后面。”   吃完饭,四人返回学校。在离苏锦书她们不远的另一张桌子上,有四个男生也在吃饭。   “阿磊,那个个子最高的就是开学时跟你传绯闻的美女苏锦书?”蒋飞一脸兴奋的问道。   石磊不情愿的低低应了一声,“嗯,你刚刚不是听到了么?”   “真的?的确是极品!理工科学校有这样的美女可真是奇迹。”蒋飞眼神还落在刚刚四人离开的方向。   “苏锦书?新生军训时被‘挖墙脚’的那个女生?”彭义有些好奇。   石磊奇道,“你怎么知道这件事?”   “有次无意中听院长提到过。”   石磊轻笑,“呵呵,真是个很特别的女生不是么?”   蒋飞点头,“还很漂亮,比我现在的女友还漂亮!”   石磊嫌恶的推开蒋飞搭在自己肩上的胳膊,“色狼!不要拿你那些花瓶女友跟她比!”   江业轻挑眉梢,“怎么?阿磊对她感兴趣?”   此话一出,蒋飞和彭义都饶有兴致的看着石磊。石磊从来没有交过女朋友,他们是知道的。可以说,他有感情洁癖,不是喜欢的女生,绝对不碰触。可他喜欢的女生基本上没有。他们四人虽然是T大最受欢迎的男生,倒追的女生成排,但石磊从没有对任何女生表示过好感。   石磊点头,“嗯。”   三人都有些惊讶,彭义道:“你跟她好像不太熟吧?”   蒋飞倒是一脸了然的表情,“原来你也是个视觉动物啊,是不是看她长得漂亮,所以……”   话未说完,就被彭义打断了,“不可能,苏锦书确实漂亮,不过阿磊见过的漂亮女生也不少,你以为都跟你一样啊!”   石磊不理会他们的猜测,拿起酒杯喝了一口,脑中还回想着刚刚听到的话。听到苏锦书曾经有过一段那么难忘的感情,心里除了有些不舒服,还为她感到心疼。六年的感情轻易放弃,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啊!   江业看着走神的石磊,若有所思,考虑了一会儿,才漫不经心道,“听说国庆节期间有个开着保时捷的年轻男人来找过苏锦书。”   蒋飞和彭义都有些好奇,“真的?”   石磊微微皱眉,“你想说什么?”   江业轻轻掸了一下袖口上的灰,“也没什么,只是说出一个传闻罢了。嗯,我现在要去看看我家那个明天即将被人表白的弟弟了。先走了。”   说完,起身离开。   蒋飞有些丧气,“搞什么啊?怎么又是一个人先走!”彭义和石磊都没有说话,四人从小一起长大,彼此性格都很了解,江业就是这样一个我行我素到极点的人,跟他那个阳光活泼的弟弟江枫性格迥然不同。    第 32 章       “玉兰,玩到几级了?”苏锦书发现这段时间李玉兰特迷网游,除了上课和家教,其余时间都待在宿舍玩游戏。   李玉兰抬头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快满级了。你是不是要用电脑?我最近老用你的电脑,真不好意思!”站起身,准备让出电脑。   苏锦书按住她的肩膀,“你玩吧,我不用。不过你的操作确实挺强的!”苏锦书挺佩服李玉兰的,“一开始对电脑一窍不通,谁知道才短短几个月玩游戏的技术比那些老手还高,真的很棒!”   “呵呵,多亏了你们教我啊!不过玩游戏挺有意思的,虽然是虚拟的,不过有时候觉得跟现实社会没什么区别,挺好玩的!”说起网络游戏,李玉兰就兴奋,脸上似乎都能发出光来。   苏锦书发现玩游戏的时候李玉兰特别自信,这几个月的皮肤保养让她的皮肤白了很多,她的五官虽不够精致,倒也端正,早已不是刚入大学时那个“土包子”的形象,然而提起游戏时她的那种充满自信的光彩让她整个人都变得耀眼起来。苏锦书看着这样的李玉兰,心里很开心。   其实除了家境不太好,李玉兰是个很优秀的女生,聪明、善良、朴实,为人大方,是那种只要长期相处就一定会心生好感的人,苏锦书很喜欢这样一个朋友,也希望她能不受家庭条件的影响,舒心自在的生活。   李玉兰没有发现苏锦书的走神,谈起了自己的寒假计划,“再过一个月就放寒假了,我不回家了。”   “为什么?”   “我家太远,来回车票就很贵,我想趁寒假打工挣钱,除了生活费,我还想早点攒钱买电脑。我们学的计算机专业,现在课业不紧张,还可以借用你们的电脑,以后可能就很不方便了。而且,我也希望能拥有自己的电脑。”   “这样啊,那也行,好好努力吧!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跟我说一声,当我是朋友就不要客气!”   李玉兰很开心的笑了,重重地点头,“嗯!”看了一眼苏锦书手里的书,“你最近是不是在尝试编程啊?”   苏锦书晃了一下手里的教程,“是啊,一开始选这个专业纯粹是凑巧,不过现在真的挺喜欢的,我觉得编程很有意思。上次尝试写得那个小软件,我哥说不错,听了他的鼓励,我就更有干劲了!”   李玉兰也为苏锦书开心。整个宿舍里,苏锦书应该是最没有上进心的人,虽然她各方面都非常优秀,甚至让人望尘莫及,可李玉兰知道,她做的这些纯粹是因为都是必须做的,而做好不过是她的习惯。换句话说,她是个没有理想的人,没有很想得到的东西。然而现在,看着苏锦书对编程燃起兴趣,每天都很努力的找资料学习编程,李玉兰真的很为她感到高兴。   “我相信你一定会成功的,也加油吧!”   “嗯,我会的。我现在写得这个软件是我哥哥转托给我的,好像是为一个公司部门系统编写的吧,等我拿到报酬,到时候我们宿舍一起去聚餐吧!”   李玉兰惊喜道,“真的?太棒了!”   “呵呵,能自己挣钱我也很高兴。我现在花的钱都是家里给的,是爸妈的心意,我乐于接受,不过自己挣钱的感觉也很好,所以,我很羡慕你呢!”   “不用羡慕我啦,你现在就开始自己挣钱了啊!听说写程序的报酬不低呢!嗯,计算机学起来不容易,不过学好了挺赚钱的。”   苏锦书点点头,扫了一眼李玉兰正在玩的游戏界面,灵机一动想到一件事,“玉兰,你玩得游戏里是不是有买装备的啊?”   李玉兰不知道苏锦书为什么突然问起这个,不过还是点头,“是啊,有些装备很稀少,很难买的。我上次打的一件武器就是全服绝无仅有的好东西,很多人都想要。怎么了?”   “没什么,我只是想起我哥哥以前玩游戏的时候跟我说过,有一种职业玩家就是靠玩游戏挣钱的。你你刚刚说里面有些装备很值钱,你的技术那么好,也可以尝试一下啊。”   李玉兰兴奋地拍手,“对啊,我怎么没想到!我的仓库里还有好多极品呢,如果卖出去也可以兑换成人民币啊!”   “嗯,那你就试试吧。具体我也不懂,你自己摸索一下,我去洗下脸,你玩吧!”   “好的。”   苏锦书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李玉兰已经开始打广告了。站在李玉兰后面看了一会儿,效果还不错。   “哈哈,姐姐今天请你们吃饭!”   苏锦书和李玉兰回头看向那个踹门而入的人,“怎么了?”   孟玉从聂颖身后挤出来,“她今天表白成功了,正兴奋呢!咱们得好好宰她一顿,让她‘喜极而泣’吧!”   李玉兰惊喜道,“真的?聂颖,恭喜你了!”   聂颖摸摸头,有些不好意思。   苏锦书轻瞟一眼,“表白都没不好意思,现在对着我们才害羞,反射神经也太长了吧!”   孟玉哈哈大笑,“是啊,是啊,某人脸皮厚啊,就别在自家姐妹面前装啦!走啦走啦,去吃饭!”   聂颖被取笑了一通,所幸放开,又恢复到平时大大咧咧的样子,冲到苏锦书身边,使劲儿一拍她的肩膀,“走,姐姐请你们吃饭!”   苏锦书揉揉肩膀,摇头叹息,“江枫是不是有被虐倾向啊?徐雨薇我见过几次,看起来是个挺温柔的女生,怎么他反倒喜欢上聂颖这个大力女呢?”   孟玉喜欢跟聂颖斗嘴,但通常两人只能打平手,不过换成苏锦书就不一样了,虽然她很少参与,但其实她的功力最深厚,必要的话,绝对能把人气死,用聂颖的话说,苏锦书是“隐性毒舌”。现在看苏锦书挤兑聂颖,孟玉看得心里那个爽啊!   许是心情好的缘故,聂颖没对苏锦书的调侃负隅顽抗,“哈,我问过江枫了,他说徐雨薇不是他喜欢的类型啊,而且徐雨薇喜欢的另有其人。”   “真的?是谁?”整个宿舍里,孟玉是最具有女生特性的人,因为她最八卦。听到这种事,眼睛立刻亮了。徐雨薇是谁啊?计算机系虽然一向女生稀少,但今年的女生质量非常高呢!苏锦书不必说,徐雨薇也是新生里的风云人物啊!长相不必说,其它方面也很优秀。跟苏锦书不同,她经常参加学校里的各种活动,唱歌跳舞都很拿手,虽然是一年级生,但刚入学生会就被任命为文艺部副部长,是个很有能力的美女。   聂颖摇头,“不知道啊,反正不是江枫就行了。不说她了,咱们去吃饭吧!”   苏锦书指指还在玩电脑的李玉兰,摇摇手指,“等会儿玉兰吧。”   聂颖有些为难,“可……那个……”   苏锦书奇道,“怎么了?”   “嗯,江枫已经定了位子,让我们现在就过去……”   “哦……”一个调硬是被拖得转了好几个弯,苏锦书和孟玉都是满脸揶揄。李玉兰也干脆的关了页面,拍手道,“走吧!不能让妹夫久等了!”   聂颖叫道,“什么‘妹夫’啊!”   孟玉也参一脚,“我没问题啊,叫‘姐夫’‘妹夫’都行,反正我们俩谁大谁小又没分出来!”回头调侃苏锦书,“不过锦书一定是要叫姐夫的!哈哈,不知道江枫听到是什么感觉,想想就兴奋啊!哎,锦书,待会儿喊一声啊!”   聂颖立刻掐住孟玉的脖子,“不准乱说!”转头朝苏锦书喊道,“锦书不要听她的!”   苏锦书轻轻耸肩,跟李玉兰两人走到前面。聂颖放心了,苏锦书一向不跟她们多计较的。   到了饭馆,江枫已经在那儿了。看见新鲜出炉的女友的室友们都过来了,江枫赶紧站起来。开玩笑,女友的室友都是要好好伺候的,不然“枕边风”都能把人给吹死!   “你们来了?赶紧坐吧!”江枫微侧身子,准备把人让进去。   孟玉笑嘻嘻的道,“好啊,妹夫!”   聂颖大囧,立刻捂住孟玉的嘴,不过她忘了,在场的不止孟玉一个人。所以,她又被李玉兰的一声“妹夫”给惊住了。   江枫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心里是高兴的。跟聂颖相处的这几个月,让他对这个个性爽朗的女生很有好感,原本就准备表白的,结果让她抢了先。不管谁先表白,结果是自己想要的就行。现在看来,她的室友对自己的印象也挺好。江枫知道聂颖宿舍里的姐妹间关系非常好,能得到女友“娘家人”的支持,江枫心里自然乐开了花。   不自觉脸上就渐渐笑开了,只是嘴巴才刚刚咧开就凝固了。   聂颖再也顾不得了,一把推开孟玉尖叫着扑向苏锦书,“锦书,你怎么也跟着她们胡闹!”   苏锦书一脸无辜,“怎么了?我是应该叫‘姐夫’的吧!”   孟玉和李玉兰刚刚看到苏锦书淡笑着诚恳地喊出“姐夫”两个字时,先是惊吓,然后叫笑得前俯后仰了,特别是看到江枫被苏锦书的一句话弄得石化的样子,更是笑得直不起腰。   聂颖觉得今天的苏锦书实在太恐怖了,她那一脸无辜的表情更是可恶透顶,把头埋在苏锦书颈侧,轻捶着苏锦书的肩,“你怎么能这样捉弄我!啊,啊,讨厌!”   苏锦书毫不避让,转头淡定的对仍未回过神的江枫道,“麻烦你把你家女友拉开,谢谢!”江枫回神,赶紧去扯聂颖,手还未碰到聂颖,苏锦书又恶劣的加了一句,“姐夫!”   江枫手一顿,不过还是坚定的把女友拉离了苏锦书,他有种感觉,再待在这里实在太危险了。   李玉兰和孟玉再次大笑出声,苏锦书仍然一副淡定至极的样子。   身后传来几声低笑,苏锦书回头一看,不认识,然后转回头。   四个男生面面相觑,表情各有不同。   轻轻碰一下石磊的手臂,蒋飞用苏锦书恰好能听到的声音小声道,“喂,阿磊,她看到我们这群如花美男,怎么能这么淡定呢?”   苏锦书轻扯嘴角,低声吐出几个字,“确实是‘如花’。”   “噗!”彭义实在忍不住喷笑出声。虽然自己也是“如花”一员,但还是觉得太好笑了。   彭义这一笑动静实在太大,让江枫他们都注意到这边了。   江枫看向四人中的江业,兴奋道,“哥!”   江业上前几步,点头道,“来吃饭?”   “嗯,”江枫把聂颖拉到身前,“哥,这是我女朋友聂颖。”然后指着苏锦书她们道,“这是聂颖的室友。”   既然是认识的,苏锦书看在聂颖的面子上也不能再无视,微点头打了声招呼。   聂颖低声问江枫,“你有哥哥?”   江枫轻点头。   江业用眼角余光看了一下身边的某人,温声道,“小枫,既然碰上了,一起吃饭吧,我请客。”   江枫也想趁这个机会让聂颖跟哥哥认识,心里很赞同,不过基于礼貌还是征询了一下聂颖室友们的意见。   孟玉看着面前的一群帅哥,眼睛闪闪发亮。天生喜欢美型的东西,不管是人还是物,孟玉当然不会拒绝。   苏锦书虽然不喜欢跟陌生人一起吃饭,但今天情况不同,何况怎么说这也是蹭饭,蹭饭的人最好不要多挑剔。   李玉兰向来意见最少,既然室友们都同意,她没理由拒绝。   最后,一行十来个人找了个包厢,点了一大桌子菜。   四个女生坐在一起,聂颖旁边自然是江枫,而苏锦书旁边是蒋飞。落座时,他的速度最快,不顾某人目光的威胁,坚定地坐到了苏锦书旁边。   上菜之前,双方不熟,都各自聊天。不过蒋飞是性格很活泼的人,而且还是有名的花花公子,搭讪技巧不在话下。有他在,就不可能保持安静。   “你好,我叫蒋飞,政法系二年级生。请问学妹是?”态度端正,表情温和认真,豪不轻挑。蒋飞在心里为自己欢呼一声,太赞了!   苏锦书懒懒倚在椅背上,右手手指轻敲桌面,看着面前这位一本正经的学长,看起来没什么不妥,如果眼神也能跟他的表情一样严肃认真的话就更像个政法系学生了。微微扯出一个公式化的笑容,“苏锦书。”   “噶?”蒋飞有些傻眼,没想到对方完全没有跟自己继续交谈的欲望!   蒋飞看着众人似笑非笑的表情,决定拉人下水,“锦书学妹……”   “叫我苏锦书吧,谢谢!”苏锦书对称呼很在意,不熟的人很亲昵的喊自己,会觉得很别扭。大学里似乎都很习惯这种亲昵的称呼,刚见面的人就可能叫得很亲,不过苏锦书不习惯。大学里也就只有室友们喊她的名字时可以不带姓氏。   “呃……”蒋飞没想到苏锦书竟然真的跟传闻一样冷淡,颇有些尴尬。   聂颖想着蒋飞怎么说也是男朋友的哥哥的好朋友,虽然关系扯得有些远,但也不能让他太尴尬,也不想让他们误会苏锦书跟传闻一样,于是解释道,“锦书她一直不习惯别人这样叫她,她也是受不了我们整天在她耳边这样喊才慢慢接受的,学长还是叫她的名字吧。”   不管是不是这样,有人解围蒋飞当然要顺台阶下了,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窘迫过。   苏锦书并不是故意要摆什么高姿态,刚刚只是说出事实,她一向不喜欢委屈自己。不过看来,刚刚没有注意说话方式,让这位学长难堪了。坦白说,苏锦书对这位学长的印象并不差,只是不想有关联罢了。既然这样,苏锦书觉得还是有必要道歉,“不好意思,刚刚语气不太好。不过,就像我室友说的,我确实不太习惯这种称呼,抱歉!”   苏锦书的表情很诚恳,蒋飞听了她的解释,反而觉得苏锦书应该是个很好相处的人,突然就失去了想捉弄她的欲望,觉得两人也许能成为好朋友。   “没关系,我以后会注意的。希望有一天我也能像你的室友一样称呼你,苏锦书。”   苏锦书笑笑,没有说话。   蒋飞偃旗息鼓了,彭义又凑了上来,“苏锦书,你认识他吗?”说完指了指他身边坐着的一位男生。   这个男生从开始到现在都没有说一句话,不过苏锦书发现他的目光偶尔会落到自己身上。   苏锦书仔细看了看这个男生,外形很帅气,气质有些冷,被朋友推出来表情也没有什么变化,不过,苏锦书发现他的眼神似乎有些期待。期待?难道真是认识的人?苏锦书再看了看他,突然发现他的脖子上有条银光闪闪的链子。再仔细看了看他的长相,原来是他。   “学长,刚刚没认出来,真不好意思!”   孟玉她们都很好奇,“锦书,你什么时候认识他的?”   “哦,开学的时候,是这位学长来接的。他也是计算机系的,你们都不认识?”苏锦书有些好奇。   孟玉翻了个白眼,“我们当然认识了,我们系的师兄,学校有名的帅哥,可是你这足不出户的小妮子也认识他才让我们奇怪啊!”   “哦。”苏锦书点点头,如果不是开学的时候见过,她确实不可能认识他。   苏锦书认出了自己,石磊心里还是挺开心的。开学好几个月了,除了开学那次,之后一直都没再见过面,原来她这么宅啊!   “没想到你还是宅女一族呢!”石磊觉得苏锦书真的是个很奇怪的女生,火车站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觉得苏锦书应该是那种潇洒走天涯的人,像风一样自由行走在各地,谁知道她竟然这么宅?而且一般漂亮的女生都不太喜欢窝在家里,用自家妹妹的话说,不出去晒一晒美貌,简直对不起上帝给的这张脸。   苏锦书对这个学长的印象很好,“嗯,觉得待在宿舍里挺舒服的。”   “在宿舍里玩电脑?”   “有时候也看看书。”   “喜欢看什么书?”   “各种类型都看啊,最近看关于编程的书,蛮有趣。”   “哦,我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书,需要的话,我可以借给你。”   “真的?太好了。”   ……   彭义撞一下江业的肩,“喂,那两个人进入状态也太快了吧,完全旁若无人啊!”   江业笑笑,“有共同话题呗。阿磊这臭小子,还挺聪明的!对付苏锦书,也许只能这样一步步来,慢慢靠近。咱们就等着看戏好了,反正过程不会简单的。”   苏锦书和石磊从计算机专业书开始聊,然后谈到别的话题,政治、军事、体育等等,话题越来越多,最后所有人都参与进来,总得来说,这顿饭吃得很尽兴,彼此间不仅聊得愉快,相互间的了解也增多了。   苏锦书对石磊的书很感兴趣,有些国内买不到的书,他那儿也有,为了借书方便,很自然的,两人交换了手机号码。蒋飞最喜欢凑热闹,一顿饭吃下来,他对苏锦书更感兴趣了,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而低调、博学而内敛的女生,蒋飞真心希望能跟她做朋友,所以也缠着她要了手机号码。再然后,在场的所有人都互相交换了手机号码。苏锦书的联系表里一下子增加了不少人。    第 33 章       期末考试结束后,苏锦书就直接回家了。这一个月李玉兰靠玩游戏买装备挣了不少钱,下学期的生活费都够了。鉴于此,苏锦书要把笔记本借给她,让她在寒假里继续挣钱买电脑好了。   李玉兰不同意,“不行,我去打工好了,你把电脑带回去吧!”   “我本来就没打算带回家的。托付给你,我更放心。不要推辞!”苏锦书性格执拗,李玉兰拗不过,只好接受。“不过,对着电脑的时间太长对身体不好,你也要注意休息,好好吃饭!”   “知道啦!”李玉兰抱住苏锦书,“谢谢你!”   轻拍李玉兰的背,“不用客气!”      寒假很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一个月里,苏锦书在家里待的时间不到一个星期,干妈家、姑姑家、叔叔家、舅舅家……一圈亲戚走下来,就到开学时间了。   苏锦书分别拥抱了苏昊天和柳云琴,“爸妈,回去吧,我跟哥哥、瑶瑶一起,不用担心的。”   摸摸妹妹的头,“乖啊,赶紧回学校,五一到姐姐学校来玩。”   原本情绪有些低落的苏锦琳一听,立马兴奋起来,“真的?”跳起来紧紧抱住苏锦书,“姐姐太好了!我爱死你了!”   苏锦书宠溺的抱住妹妹,“傻丫头!”   苏锦鸿牵着夏瑶走过来,“爸妈,放心吧,到时候我们会送锦锦到飞机场的。小琳子要好好读书啊!”   苏昊天和柳云琴都不舍得儿女离开,特别是锦锦,从小到大待在家里的时间就少,上大学又挑了个那么远的地方,想去看她都不方便,“嗯,你们也要注意身体,别太累了!”   “知道了。爸、妈、小琳子,再见!”   “再见!”   火车上人很多,不过苏锦书他们很早就订票了,都有座位。   苏锦鸿把装零食的袋子打开,递给两个女生。苏锦书随手捡了一颗糖放到嘴里,夏瑶喜欢吃橘子,拿起一个橘子准备剥皮,苏锦鸿已经接了过去。   苏锦书看了看剥桔子的哥哥,再看了看夏瑶,不由笑了起来。夏瑶早已习惯了苏锦鸿的种种体贴行为,原本没什么,被苏锦书一笑,倒有些不好意思了。   苏锦鸿轻笑,“锦锦,不准欺负瑶瑶。”   “嗯,”苏锦书点点头,“我不会欺负‘嫂子’的。”“嫂子”两个字还故意加了重音。   夏瑶的脸一下子涨的通红,苏锦鸿难得开怀大笑,把窘迫的夏瑶揽到怀里。夏瑶把头埋在苏锦鸿怀里,实在不好意思再面对好友的调侃。   苏锦书看着两人间自然流露的情感,欣慰的同时又有些失落,以后哥哥最疼爱的人就不是自己了!   苏锦鸿安抚好怀中脸皮薄的女友,抬头就看见妹妹直勾勾的看着自己,“怎么了?”   苏锦书还沉浸在思绪里,头脑有些混沌,听见苏锦鸿的声音,下意识就开口了,“哥哥,我有点吃醋!”表情有些迷糊,不似平时的沉静清冷,反而像小猫一样有些可怜兮兮的味道。   苏锦鸿和夏瑶看到这样的苏锦书,不觉莞尔。苏锦鸿探过身子,怜爱的揉揉妹妹柔顺的头发,“傻丫头,哥哥永远疼你!”   夏瑶被苏锦书难得的迷糊样逗乐,早把被调侃的羞赧抛到九霄云外,揶揄道:“锦锦放心,我不会跟你抢你哥哥的。”   被这样调侃,苏锦书也觉得自己有些小孩子心性,微微不好意思。脸上一热,只好若无其事的拿出手机玩游戏。苏锦鸿和夏瑶相视轻笑,不过也没再调侃她。   “毛老师?”   “明天一定得到学校吗?”   “好吧,我会尽快赶过去的。”   苏锦鸿问道,“你们老师找你有事?”   苏锦书把手机放到桌上,“嗯,一个外国交流学校要来学校访问,辅导员让我去帮忙。”   “你不是没入学生会吗?”   “没。不过,老师说接待人员不够,想从本系找学生翻译,选了我。”   苏锦鸿点点头,“不错,多一个锻炼的机会。”   苏锦书有些意兴阑珊,懒懒的蜷在座位上,“可是我好想去你们那儿玩几天啊!接待的工作肯定很烦很累,不想去啊!”   夏瑶早就发现,苏锦书在亲人面前跟在外面完全不同,说有双重性格都不奇怪,不过她很喜欢苏锦书微微撅嘴撒娇的样子,可爱极了,总让她忍不住想捏捏她的莹润小脸。事实上,她也这么做了。   苏锦书微微晃了晃头,不过没有躲开,轻瞪一眼作怪的某人,“不要非礼我!”然后对看戏的另一人道,“老哥,看好你老婆,当着你的面红杏出墙你都不管啊!”   苏锦鸿轻敲苏锦书的脑袋,“口无遮拦!”   苏锦书揉揉额头,努努嘴,很是不屑。   苏锦鸿笑笑,“明天就要赶回学校?”   “是啊!”   “那得重新订机票了。嗯,我给东方打个电话,他现在应该在学校。”   苏锦书对于要提前返校很是不满,无精打采的点点头,任苏锦鸿处理。   跟东方逸通完电话,苏锦鸿的神情有些莫测,苏锦书被哥哥看得浑身发毛,“干吗?”   苏锦鸿摇摇头,晃掉脑中奇怪的想法,“没什么。东方说他明天正好要回T市,顺便载你回去。你觉得怎么样?”   “东方?”苏锦书偏着脑袋想了一下,“上次你让他给我带东西的那个人?”   苏锦鸿点点头,“他是我的大学同学,关系不错。”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人品也挺好,你跟他一起回去,我比较放心。”   听哥哥这么说,苏锦书当然没意见,“那好啊,哥哥相信的人不会错的。”   夏瑶也挺赞成,“东方逸这个人挺不错的。”   苏锦鸿不再说话,跟东方逸认识两年多,对他是很欣赏的。苏家在当地是首屈一指的大户,但S市毕竟是小城市,苏昊天顶多也只是个农民企业家。然而东方逸家不同,虽然没有特意去了解,但苏锦鸿也知道那是真正的名门望族,权势滔天。难得的是东方逸虽然为人矜持淡漠,但并不嚣张跋扈,是个很有能力、人品也极好的人。   只是……苏锦鸿隐约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劲。细细观察对面专心玩游戏的妹妹,她懒散的窝在座位上,眼睛盯着手机屏幕,整个身体弯成美好的弧度。柔软细碎的头发轻轻散落下来,遮住了半边绝美的脸庞,眼睫毛像扇子一样,投下一片柔和的阴影。嘴角勾着浅笑,盈盈动人心弦。   苏锦鸿看着像花儿一样慢慢绽放的妹妹,表情越来越温和,心里涌起一股强烈的自豪感:锦锦,值得世上最好的男子!   想到这儿,苏锦鸿微微皱眉,难道东方逸对锦锦……   回想起来,一向对他人的事漠不关心的东方逸,似乎对妹妹有些不同,虽然不明显,但苏锦鸿记得他曾状似无意的打听过妹妹的事。这次也是,他明明昨天才从家里返校,怎么突然就又有事要回家呢?太凑巧了吧!   苏锦鸿一向认为世上所有的偶然都带有必然的因素。如果真是那样,自己该怎么决定呢?有了丁浩的前车之鉴,苏锦鸿断然不会再让身边的人伤害到自己最爱的妹妹!先观察一段时间再说吧,苏锦鸿暗暗下了决定。   苏锦书玩游戏玩得聚精会神,全然不知苏锦鸿的内心挣扎,而东方逸则沉浸在即将再次见到苏锦书的喜悦中,决不会想到好友已经把自己列为重点防范对象了。   有些人天生就有一种不同于众人的气质,让人于千万人中,一眼就能注意到他。苏锦书三人随着人群走出车站的时候,一眼就看到那个穿着黑色风衣,气质高雅的男子。   苏锦鸿知道东方逸的时间有多宝贵,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来火车站接他们,苏锦鸿还是非常感激的。“东方,谢谢你来接我们啊!”   跟苏锦鸿相处的时候,东方逸身上那种凛然不可侵犯的气息几乎消失,整个人也温和了很多,更有人情味了。这也是为什么心防很重的他能轻易跟苏锦鸿成为莫逆之交的原因。   听了苏锦鸿的话,东方逸锤了一拳苏锦鸿,笑道,“跟我还客气!你要是愿意买车了,我就不来接你了!”   苏锦鸿把行李箱放到后车厢里,“现在还住校,用车的地方也不多,再等等吧,毕业后再买。”   东方逸做了个随意的手势,然后拉开车门,请两位女生上车。   苏锦书本来准备坐后面的,不过夏瑶在后面推她,“锦锦,你坐前面吧,我跟锦鸿坐后面。”   苏锦书揶揄的笑笑,朝夏瑶眨眨眼睛做了个鬼脸,一回头就看见东方逸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想着刚刚的一幕都被他看到了,很有些不好意思。   东方逸见好就收,若无其事的对苏锦书道,“请上车吧,锦鸿最疼爱的妹妹!”   夏瑶早来着苏锦鸿钻到后座了。见苏锦书坐上车,趴在她的椅背上,问:“锦锦,上次东方逸去看过你,你还记得吗?”   东方逸正在系安全带,手上的动作未停,不过注意力已经集中在夏瑶的问题上了。心里微微有些紧张,手也越攥越紧。   苏锦书看了一眼东方逸,微笑道,“当然。上次东方先生请我吃饭,我们聊天很愉快。”   东方逸心里松了一下,随即又自嘲,也许真的“中毒”了吧,为一个人可能忘记自己而紧张到心律失衡,这真是从未有过的体验啊!   夏瑶并不知道东方逸内心的波涛汹涌,不过说了一句让东方逸非常感激的话,“锦锦,你怎么叫他‘东方先生’啊,太生疏了!”扬扬下巴,“是吧,东方?”   东方逸表面不动声色,只维持一贯的温文,“你也叫我东方吧,我跟你哥哥一样叫你‘锦锦’可好?”   苏锦书有些为难,不过这种情况下也不好拒绝。东方逸将苏锦书的沉默当成默认,然后不顾苏锦书的不情愿和苏锦鸿的横眉怒对,很开心的行使了这项新“权利”。   当“锦锦”两字从口腔内发出的时候,东方逸感觉到一股发自内心的喜悦。虽然是很普通的两个字,但那种亲昵的感觉却异常明显,有种让人想一直呵护下去的冲动。东方逸知道这样的称呼代表了一种亲近的距离,虽然并不是本人心甘情愿的默许,但他依然感到一种满足。当然,他会感激促成这件事的夏瑶的。   苏锦鸿的脸色有些黑,看着前面相谈甚欢的两人,听着东方逸状似自然地称呼着只有家人和好友才会叫的“锦锦”,他已经可以确认东方逸“居心不良”了!可气的是,女友似乎很乐于促成他们,比如现在,夏瑶一直牢牢抱着他的一只胳膊,让他想上前破坏都不行。   在场的四人,大概只有苏锦书还被蒙在鼓里。苏锦鸿看着一无所知的妹妹,心里略感安慰。    第 34 章       到了学校,苏锦鸿和夏瑶先回宿舍放东西,东方逸原想陪着苏锦书在下面等,好趁机独处。不过苏锦鸿借口有事情找他帮忙,硬是把他拉走了。   东方逸看苏锦鸿的表情就知道自己原来打算先偷偷进行,等时机成熟再跟好友解释的计划落空了。想了想,苏锦鸿提前知道了对自己未必是坏事,如果能得到他的支持,也许能更快达成目标。   苏锦鸿把旅行包随手搁在凳子上,转身双手交叠抱在胸前,紧紧盯着东方逸。东方逸闲适的站着,气质是一贯的高贵,不过表情不似平时的温和,有些严肃,眼神坚定。   对视良久,苏锦鸿慢慢开口,“你是认真的?”   东方逸坦然,“我从小就对任何人和事都不感兴趣,她让我第一次涌起一种强烈的想要拥有的感觉!”   苏锦鸿的眼睛眯了眯,脸色更黑,“你们根本就没见过几次!拥有?你是看上她的外貌了吗?”说到后一句,表情已经可以用愤怒形容了。   东方逸微微动怒,“锦鸿,你这样说不仅看轻了我和你自己,更看轻了锦锦!”调整一下呼吸,控制好情绪,东方逸慢慢开口,“在认识她之前,如果有人说将来会有一个女生可以轻易影响我的情绪,我绝对会嗤之以鼻。从小到大,没有什么是我得不到的,锦锦确实美丽,但也不是没有比她更漂亮的。虽然只见过几面,可我就是放不下她。”   东方逸的表情有些沉重,又有些哀伤,“你了解那种迫切想靠近,又因为害怕被排斥而生生压抑所有情绪的感觉吗?”   苏锦鸿微微动容,看着从来都漫不经心的东方逸此时的表情,已经相信他对锦锦确实有心。   东方逸没心思理会苏锦鸿的表情,他突然很想倾诉内心那种求而不得的难过,“第一次见面她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我,可她却烙进了我的脑海中,闭上眼睛脑海中都是她的样子。呵呵,”东方逸有些自嘲,“从来没有那样喜欢一个人,可是我却不能轻易去靠近她。我知道那时候她刚刚失恋,肯定不会轻易接受我这样一个对她来说很陌生的人。”   苏锦鸿有些惊讶,“你……”   东方逸知道他想问什么,“当你喜欢一个人,那么了解她的所有并不是什么难事。我很遗憾晚了那么多年才遇到她,让她为另一个男人伤心了那么久!不过我更庆幸那个人没有看到她的好,让我有了机会!不管你同不同意,只要她没有找到能让她幸福的人,我就绝不放手!”   苏锦鸿看着面前眼神坚决的男人,静默良久,终于抬起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好记住你说过的话,我不会阻挠你,但如果你伤害了锦锦,我绝不会放过你!”   东方逸突然笑开,不同于面具似的温和笑容,而是发自内心的微笑,唇角微弯,整个面容都变得柔和,愈发显得丰神俊朗,“放心!锦鸿,谢谢你!”   苏锦鸿也一笑,捶了一下东方逸的肩,“好自为之吧!”顿了顿,又有些得意,“不过我估计你是任重而道远啊!”   看着东方逸因为这句话立时收敛的笑意和乍然浮现的无奈,苏锦鸿突然心情大好,在心里轻哼:我妹妹也不是那么好拐的!   有了苏锦鸿的默许,东方逸轻松了很多,不用再小心翼翼的掩饰居心。苏锦书虽然对东方逸没有那方面的意思,但她确实挺欣赏哥哥的这位朋友,无论谈吐气质还是学识,都非常突出。   苏锦鸿既然决定不使绊子,心里虽然不爽有人当着自己的面诱哄心爱的妹妹,也只能强忍着不上前破坏。   夏瑶抱着苏锦鸿的一只胳膊,故意放慢脚步落在后面。看着前面相谈甚欢的一对璧人,眼睛里都能冒红星了,情不自禁的感叹道:“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啊!太合拍了!锦鸿,你说是不是,东方很优质哦,配锦锦刚好,比那谁谁谁强多了!”说完还撇撇嘴。   在同一个学校上学,丁浩又是苏锦鸿的好朋友,彼此见面的机会还是很多的。苏锦鸿当然恼怒妹妹受到的伤害,但说到底丁浩的错误不过是没有早点让妹妹死心,感情的事情最不能勉强,所以除了揍他一顿出气,苏锦鸿也不可能因为这个就彻底跟多年的好友绝交。   苏锦鸿跟丁浩的感情依旧,夏瑶就不行了。让好友伤心难过的男人,她又怎么会看得顺眼?更何况,她也见过丁浩的女朋友,虽然挺漂亮,但比起苏锦书来,真的不只差了一星半点!夏瑶是真为苏锦书不值,所以从来都不给丁浩好脸色,连带的对林娜也采取无视态度。不知道丁浩是不是也清楚这点,之后的聚会就很少带林娜出来了。   苏锦鸿看着微撅小嘴的夏瑶,表情柔和了些许,拍拍她的脑袋,“都过去了,你就别再给丁浩脸色看了。”   夏瑶扭头,装作没听见。   苏锦鸿还待继续劝说,夏瑶抢先开口,“哎,我刚刚说的,你觉得呢?东方和锦锦是不是很配?”   一提到这个,苏锦鸿的脸色又有些沉郁,“你什么时候发现东方的企图的?”   夏瑶有些洋洋得意,“哈,早就发现了!去年国庆节的时候他提出回家,顺便帮我们带东西给锦锦的时候,我还没想到呢。不过后来他总是有意无意的向我打听锦锦的事,我就知道了!女生在这方面一向比较敏感!”   苏锦鸿看着摇头晃脑的女友,有些好笑,“是吗?我怎么不觉得?”说完,有意识的看了看前面身姿盈盈的女生。   夏瑶顺着苏锦鸿的视线看去,不觉丧气道,“锦锦除外!她啊,一向对别人的感情绝缘,真够迟钝的,我们高中时的一个同学,挺不错的一男生,喜欢她三年,结果一直到最后她都只把那人当好友。结果那男生高考报了海军学院,带着满腹伤心离开了!”   “哦?”苏锦鸿有些意外,“不会是那个当年因为锦锦的缘故跑到二中读书的男生吧?”   夏瑶睁大眼睛,“你也知道这事儿?”   “嗯,当时这事儿挺轰动的,主要是那男生的老爸好像是市委的,闹得挺大。”   夏瑶忆起往事,微微有些感叹,“说起来当年我们这些人能聚在一起,都是锦锦的功劳啊!如果不是她做出那样一个令人惊讶的决定,也许我也不能如愿到二中读书,也就……”   后面的话,夏瑶没说,不过她看着苏锦鸿的眼神却足以说明一切。   苏锦鸿没有说话,伸出手轻轻拍了拍夏瑶的手臂。   夏瑶微侧头,靠在苏锦鸿的肩膀上,看着前面言笑晏晏的两人,诚恳道,“我真希望锦锦能找到一个真心对他好,一辈子呵护她的人。”仰头看了若有所思的苏锦鸿一眼,又道,“锦锦是个很有主见的人。感情方面其实有些迟钝,若想被她接受,也只能等到她自己意识到自己的感情,别人的想法对她没什么影响。”微叹了口气,“可怜那些喜欢她的人,必定要经过很长一段艰辛的路啊!”   苏锦鸿知道夏瑶说这段话,其实是希望他不要阻止东方逸的行动。看来女友对东方逸很满意,苏锦鸿很坏心的对女友试探的眼神视而不见,也不表态,导致很长一段时间里,夏瑶都只敢在私底下帮助东方逸。   为了能及时赶回学校,第二天早上六点多,苏锦书就和东方逸出发了。这两天的相处,东方逸对苏锦书的了解又增加了很多,还附带收到了不少福利。比如在车上睡着的苏锦书像婴儿一样可爱,嘴巴微微撅着,有时候会轻轻地呓语。   东方逸把耳朵凑过去,想听听她说什么。可惜声音太小,什么都没听到。温热的呼吸灌到耳朵里,暖暖的,痒痒的,东方逸感觉心也酥酥麻麻的。东方逸舍不得移开,真希望时间就静止在这一刻!   苏锦书无意识的转了下头,唇瓣擦过东方逸的耳廓,东方逸的心重重地跳了一下,白玉般的耳朵刷的一下红了,脸上也染上了淡淡的嫣红。   迅速坐正身子,东方逸觉得心跳如雷,一种从未有过的体验蔓延在心里,酸酸涩涩,一瞬间的满足之后是更大的空虚。   偏过头再看看无知无觉,兀自睡得香甜的人儿,精致的小脸盈盈泛着光泽,可能是睡太久的缘故,脸颊有些红晕,显得娇俏妩媚。眼睛闭着,长长地眼睫毛非常细密,像张开的蒲扇一样在白玉般的脸上投下一片阴影。挺翘的鼻头微微翕动,最吸引东方逸的是那张似花瓣般美丽的嘴唇,饱满莹润,不断地诱哄着东方逸前去品尝。   东方逸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自制力竟然这样脆弱的不堪一击。强迫自己不去看,眼角却不受控制的投向那张樱唇。把车速调慢,东方逸最终决定遵循心意,慢慢俯下身去,嘴唇覆盖住那张小嘴。   清雅的淡香萦绕在东方逸鼻腔内,接触到那张柔软的小嘴时,东方逸情不自禁的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真是比想象中还要香甜美味!   伸出舌尖,轻舔苏锦书的唇瓣,慢慢摩挲。东方逸不敢用力,怕惊动了熟睡中的人儿,那后果不是他能承受的!   尽管这个浅吻远远无法满足自己,甚至让自己有了某种冲动,但东方逸还是强迫自己离开了苏锦书美丽的唇瓣。看着只皱了下眉头,继续酣然入睡的某人,东方逸虽然不耻自己刚刚的行为,但更多的确实一种发自内心的满足。   苏锦书觉得这一觉睡得很舒服,东方逸的车很舒适,在车上睡觉并不觉得累。她记得自己做了一个美梦,梦中有很美味的果冻,软软香香的,苏锦书情不自禁的咂咂嘴。一偏头,发现东方逸正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   苏锦书想到刚刚的行为被他看去,不自觉就有些羞恼,怎么总是在他面前出糗呢?不过更奇怪的是,自己竟然在他的车上睡着了,还睡得很安慰,这对苏锦书来说,实在是太过奇怪的事。由于练武的缘故,苏锦书一向对周围的环境很惊醒,难道不知不觉中,自己已经对东方逸撤去心防了?   如果苏锦书知道自己不仅在这个温文尔雅的男人的车上睡了个安稳觉,还被偷走了初吻,不知道她会作何感想!   到达学校的时候,已经到了下午五点,午饭他们是在路边的饭馆里随意解决的,一向对生活品质要求极高的东方逸基本上没怎么吃饭。苏锦书对此有些抱歉,所以坚决要求请东方逸吃晚饭。   东方逸当然是欣然同意,客随主便的跟苏锦书到了学校附近的一家小饭馆。东方逸稍稍打量了一下,店面很小,完全谈不上档次,但挺干净清幽。   两人选了一张靠窗的双人桌,服务员立刻送上菜单和茶水。餐具是消毒的,看起来挺干净。苏锦书把菜单递给东方逸,然后把东方逸面前的餐具移到自己这边,打开塑料纸,用茶水细细清洗餐具。她做这些的时候,东方逸眼神一动不动的盯着她看,仿佛在欣赏一副优美的画卷。   苏锦书把两人的餐具洗好后,一抬头就看到正出神的东方逸,微微笑开,“学校附近只有这些小饭馆,下次请你去酒店吃吧。其实这里的菜还不错的!”   东方逸把菜单放到桌上,也笑道,“如果你说不错,那一定值得尝尝。锦鸿说你对这方面很在行。”   苏锦书莞尔,“我哥哥是说我很会吃吧!呵呵,我确实对吃很感兴趣。”   东方逸不动神色道,“他还说你的厨艺非常棒,不比那些酒店大厨差。”   “呵呵,”苏锦书想到哥哥得意洋洋的夸奖自己的表情时,不觉更是开心,“不谦虚的说,我确实蛮有天分的。”   “那……”东方逸继续下圈套,“有机会的话请我尝尝你的手艺好么?”   苏锦书大方点头,“好啊!”   东方逸目的达成,满意的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廉价的茶水似乎也随着好心情变得高雅了许多。最后,苏锦书做主推荐了几个店里的招牌菜,两人都吃得非常尽兴。   吃完饭,东方逸坚持送苏锦书到宿舍,约好经常联系,才开车离开。    第 35 章       东方逸刚走,苏锦书正准备上楼,听见有人喊自己,回头一看,是石磊。   自从上次一起吃饭后,两人因为借书的缘故,相互熟悉了不少,石磊算是苏锦书为数不多的异性朋友吧。刚回学校就看到熟人,苏锦书心情很好,“嗨,石磊。”   石磊远远就看到苏锦书跟一个男人相谈甚欢,两人看起来关系不错。虽然隔得远,看不清那个人的样貌,但从身形上看是个很不错的男人,气质也非常出众。当他驾车离开的时候,石磊不期然想到了江业曾经说过的话。顿时,心里闷闷地难受,脸色也变得有些难看。   然而此时看到苏锦书温煦的笑容,脸色不自觉缓和了不少。看了看苏锦书手里的旅行包,问道:“刚返校?”   “是啊,”晃了下手里的包,示意道,“还没回宿舍呢!”   石磊状似不经意的道,“路上应该挺方便吧啊,刚刚看到有人送你。”   “哦,那是我哥哥的好朋友,顺路送我的。”苏锦书稍稍解释了一句,就不再多谈。   石磊安了心,只要不是男朋友就行。顺势转移话题道,“你们辅导员跟你说过吧,这次接待外校学生的事。六点半有个会议,安排关于接待的事,你赶紧上去放东西,我在这里等你,等下我们一起去吧。”   苏锦书瞟抬手看了眼手表,点点头,上楼放东西。宿舍里只有李玉兰一个人,看到苏锦书,兴奋地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苏锦书匆匆交代了几句,就下楼了。   会议一直开到九点,有用的内容却不多。听着各个领导在上面一再强调这次外校前来交流学习的重要性,苏锦书昏昏欲睡。会议冗长却言之无物,这就是苏锦书不想入学生会或社团的原因。   好不容易熬到散会,苏锦书打起精神准备回宿舍,结果系主任又把她留了下来。   系主任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个子不高,气质还算儒雅。看着眼前形容懒散的女生,系主任微微有些惊讶,虽然是第一次见到苏锦书,但关于她的事迹听得可不少,起码学校有好几个领导都对她赞誉有加,这次让她参加接待的指示也是上面亲自下达的。   “苏锦书同学,这次的接待工作学校很重视,系里的领导对你们给予了很大的期望,希望接下来的一周你能和石磊好好合作,圆满完成任务。”   很官方的说辞,苏锦书只能点头。系主任又嘱咐了几句,就挥手让她回去了。刚走出会议室就看见石磊站在外面。   苏锦书微微有些惊讶,“你在等人?”   石磊点头,“等你。”   “我?”   石磊不理会苏锦书的疑问,一本正经道,“有些事还要跟你交代一下。”说完,率先走在前面,苏锦书只好在后面跟着。   月色很好,学校里的人也不多,走在林荫道上,虽然天气微寒,但感觉很舒适。石磊用眼角余光注视着身边的女生,她似乎对这样的天气很满意,慵懒的伸长手臂,舒展了一下身体,身姿优美,宛如翩翩之舞。石磊心头一动,对自己在后面促成了苏锦书参与这件事的行为很满意,不然,又怎么有这样的机会堂而皇之的跟她相处呢?   一路聊着接待的注意事项,石磊把苏锦书送到了宿舍楼下。看着佳人翩然而上,石磊心里很满足,一瞬间,仿佛在送女友上楼。“如果……”石磊握紧了拳头,暗暗在心里给自己打气,“一定要加油啊!”   回到宿舍,苏锦书先去浴室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然后直接把人埋进温暖的被子里。李玉兰也早早上了床,两人聊起各自寒假的活动。   这一个月里,李玉兰把游戏里的商铺经营的有声有色,赚了几千大洋。她还请了两个伙计负责商铺的事,这样就不用每天守着店铺了。   “你很有经商天分呢!”苏锦书听了李玉兰的话,由衷赞叹道。   这一个月的体验对李玉兰来说也是非常新奇的,她从来没想过自己能从游戏里赚那么多钱,还有了自己的店铺,脸上染上了兴奋的红晕,“呵,我都没想过会这么成功!现在我得存款已经购买一台不错的电脑了,锦书,你明天陪我去看看好吗?”   苏锦书想了一下,歉然道,“对不起,我接下来的一周都有事,你等聂颖她们来了陪你去好么?”   李玉兰摆摆手,“没关系的,你有事忙的话,我跟她们一起去也行的。不过,我还没问你呢?你怎么提前返校了啊?”   苏锦书把事情简略说了一遍,李玉兰道,“那你明天会很忙了?赶紧睡吧,今天也累了一天了。我去关灯,快睡觉吧!”   苏锦书确实有些困,掩嘴打了个呵欠,道了声晚安,就钻到被窝里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七点钟,石磊打电话过来让苏锦书准备一下,等会儿跟他一起去机场接人。   苏锦书赶到集合地点,发现已经有几个人等在那儿了。   石磊看到苏锦书,眼睛一亮,“苏锦书,这里。”   苏锦书走上前去点头示意,略微扫了一眼,除了石磊、江枫,还有一个认识的人——徐雨薇。   虽然不同班,但有几门课是大课堂,苏锦书对徐雨薇还是有印象的。从她精致的着装上就可以看出她出身良好,一举一动很有大家闺范的气度。苏锦书虽然不喜欢经常跟在她后面的曹梦蝶,但对徐雨薇并不讨厌。偶尔的几次相遇,苏锦书发现徐雨薇对曹梦蝶也没什么好印象,可能是碍于淑女风范不好拿脸色赶人,而那个人又似乎不太会看人脸色。   不讨厌也不代表喜欢,苏锦书对于这类循规蹈矩的名门千金一向是敬而远之的,所以现在看到她在这儿,也仅仅是稍稍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奇怪的是,徐雨薇竟然扬起笑脸,走到她面前,无比亲切的喊她“锦书”。苏锦书身体僵了一下,不明白这个平日在教室里碰到都不会打招呼得千金小姐今天怎么这么“亲切”。   苏锦书稍稍怔忪后,就不再想这件事,不置可否的点点头,倒也没让徐雨薇太尴尬。   石磊知道苏锦书的个性,因此徐雨薇这样称呼苏锦书倒让他很惊讶,转念一想,两人同级,关系好也很正常。   想到这里,笑道,“原来你跟雨薇关系那么好啊!也对,你们俩同级呢。那就好,这次接待的女生只有你们两个,听说那边来的学生中女生也很少,待会儿你们俩就主要负责那几个女生吧!”   徐雨薇笑容甜美,语气有些调皮,不像平日那样端庄优雅,“好啊,放心吧,石磊哥哥,我跟锦书保证完成任务。”   苏锦书照例面带淡笑,点头说“好”。扫了眼徐雨薇含羞带怯的眼眸,心里暗暗好笑,看来聂颖当时说的没错,徐雨薇喜欢的那个“另有其人”恐怕就是眼前这位。看两人的表现,应该是相当熟识了。苏锦书眼观鼻的作壁上观,任徐雨薇不停地对石磊嘘寒问暖,想着孟玉如果知道这事儿,肯定会乐得不得了,谁叫她是八卦天王呢?   到了机场后等了半个小时,一群肤色迥异于众人的年轻男女簇拥着一个年老学者走了出来。   石磊领着众人立即迎了上去,徐雨薇紧随其后,两人宛如接待外宾来访的夫妻档,很搭很耀眼。苏锦书乐得落后几步,隐在人群最后面,笑眯眯的抱臂看着众人在前面寒暄。   石磊热烈欢迎了史密斯教授及其学生的到来,转身却发现身边只有笑容优雅得体的徐雨薇,苏锦书却不见了。侧头用口型询问徐雨薇,徐雨薇摇摇头,表示没注意。   苏锦书站在一个身材高大的男生后面,正好挡住众人投来的视线,止不住就有些洋洋得意,真希望之后的几天能一直这样当个隐身人。   突然,苏锦书发现有个人站在自己身后,警觉的回头,发现是个非常漂亮的外国女生。她的一头金发非常耀眼,脸型轮廓很深,典型的西方人脸孔,眼睛像蓝宝石一样漂亮,皮肤是蜜色的,显得非常活泼阳光。苏锦书如今已经有一米七五的身高,在女生中算是佼佼者,那个女生不仅身高跟苏锦书差不多,身材还极好。   此时她美丽的蓝宝石眼睛中正闪烁着激动地光芒,整张面容也因兴奋而显得格外耀眼。苏锦书觉得她眼睛里的光似曾相识,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果然,她突然兴奋地叫起来,一连串流利的英语像机关枪一样噼噼啪啪的射出来。苏锦书头疼的抚额,果然看到众人都把目光投向了这边。   史密斯教授最先回过神来,走过来拍了拍还处于兴奋状态的外国美女,美女立刻闭上嘴巴,不过眼睛还是亮闪闪的盯着苏锦书。   这些年,苏锦书早已对各种各样的目光免疫,谁知道竟会在这里碰到一个级别这么高的“怪胎”,拜良好的英语能力所赐,苏锦书早已听清外国美女不断重复的无外乎“美女”“超级美女”几个词。   史密斯看着眼前满脸无奈的女生,禁不住在心里暗暗点头,果然是极品,尤其是一双眼睛,清澈沉静,的确是很富有东方意味的绝色美女啊!史密斯教授宠溺的看了看自己最得意的学生,笑着向苏锦书道歉,“我这位学生什么都好,就是对一切美丽的人和物没有抵抗力,而且越美,她就越兴奋。我为她的失礼向您表示歉意,因为您的美貌实在太过出色,她还从来没向今天这样失态过!”   儒雅的教授说话幽默谦逊,苏锦书对他很有好感,就是这个表现怪异的外国女孩,苏锦书也并不讨厌,反而觉得她很可爱。苏锦书摇摇头,用流利的英语表示自己并不在意刚才的事,并对他们的带来表示诚挚的欢迎。   苏锦书优雅的谈吐和出色的外貌让史密斯对她的印象很好,回程途中,在薇安的强烈要求下,苏锦书和她以及史密斯教授坐在同一辆车上。苏锦书的博学再次让史密斯对这个东方女生好感倍增,苏锦书也看到了薇安的另一面,冷静下来的薇安异常敏锐聪明,在计算机方面更是天赋异禀。后来跟薇安更加熟悉后,苏锦书才知道薇安年仅13岁的时候就已经是非常有名的黑客了。   苏锦书意外的受到史密斯教授的赞赏,于是院里决定之后几天史密斯教授和薇安的行程都交给苏锦书安排了。坦白说,跟他们在一起,苏锦书受益匪浅,对计算机方面的了解加深了许多,也有了更多想法,所以她很乐意的接受了这项任务。   参观完学校后,苏锦书安排了B市游览计划。不过对于足不出户的苏锦书而言,外出参观是很有难度的,所以她把宿舍里的其他人都拉了出来。很庆幸,双方相处的非常融洽。   一周很快过去,史密斯教授一行准备回国了。薇安非常不舍,她真得非常喜欢苏锦书,尽管两人认识的时间并不长。苏锦书对这个性格跟自己迥异的外国女生也非常有好感,有时候感情的深浅真得跟时间没关系,而是一种感觉,投缘的话即使刚见面,也能生出“故交已久”的感觉。   在机场送别依依不舍的薇安,苏锦书情绪有些低落。石磊打量了下苏锦书的表情,开解道,“你们已经成为朋友了,以后肯定有机会再见的。”   苏锦书点点头,“嗯,我也知道,就是情绪上一下子调整不过来。”对石磊露出一个安慰的笑容,“放心,过两天就好了。”   石磊笑道,“那就好,这几天分开接待,不知道你们玩得怎么样。”想到这个石磊就有些气馁,好不容易有机会相处,结果又被打断了。   “很好啊!虽然有些累,但是挺愉快的。你们呢?”   “还行。我们这边人多,不是很忙。”   之后,两人聊了一下这几天的行程。车子到学校后,石磊本打算请苏锦书吃饭的,不过被苏锦书婉拒了。   薇安返校后,仍然每天跟苏锦书在网上视频聊天,有时候聂颖她们也会加入聊天行列。结果一个月后,聂颖她们的口语能力都提高了不少,薇安听到聂颖兴奋的声音,也为她们感到高兴。    第 36 章       四月底的时候,苏锦书接到了到美国著名私立大学“斯顿大学”交流学习一年的通知。   斯顿大学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大学之一,也是世界著名财阀斯顿家族创办的私立大学。这是一项综合性大学,很多学科的研究项目都走在世界前列,这也是为什么T大如此重视史密斯教授来访的原因。而史密斯教授本人更是计算机领域的先驱,苏锦书接到的邀请函正是史密斯教授亲自发出的。   早在苏锦书还未收到邀请函之前,薇安就曾经神秘的透露过一些消息,不过她当时说的是她们很快就能再见面,苏锦书还以为她要过来,没想到竟然是邀请她去留学。   访问期间,苏锦书从史密斯教授那儿获益良多,也知道他正准备着手研究一个新课题,而这个课题恰好也是苏锦书感兴趣的。如今有了这个机会,苏锦书考虑良久,决定不能错过。   亲自打电话回复史密斯教授后,苏锦书开始着手办理相关手续。   五一黄金周,苏锦琳兴奋地来T市度假。奈何苏锦书正忙,于是把带妹妹游玩的事托付给了孟玉三人。孟玉是B市人,对这方面当然在行,更何况苏锦书表示四人的一切开销由她承担,她当然会让“金主”的妹妹玩得尽兴。   而苏锦琳活泼的性格很合孟玉的胃口,两人很快就姐妹相称,聂颖和李玉兰看得直摇头,幸灾乐祸地叹气苏锦书“送妹入孟口”,很快就要被人挖墙角了。   苏锦书对她们俩的“别有用心”视而不见,“多个人疼我妹妹,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苏锦琳紧紧抱住姐姐的胳膊,故意做出凶悍的表情,“哼,不准挑拨离间,我才不会不要姐姐呢!”   仰头谄媚的央求苏锦书,“姐姐,让我再玩两天,我保证不会落下功课的。”   苏锦书坚决摇头,“不行!”看着妹妹瞬间垮下的脸,换了语气道,“乖,你现在读高中了,功课很紧,要抓紧时间。孟玉姐姐她们也要上课,不能再陪你玩了。”   孟玉立刻举手,表态道:“我……”在苏锦书意味深长的目光下,孟玉咽了咽口水,改口道,“我要上课。”不敢再看苏锦琳哀怨的表情,灰溜溜的钻墙角画圈圈去了。   苏锦琳在心里吐槽,孟玉姐姐真没节操,明明说好要帮我劝姐姐的,结果又变卦了!   苏锦琳清楚姐姐虽然很疼自己,但在某些方面非常坚持原则,事实上她本来也没抱多大希望,不过……   唉,算了,到时候再说吧,反正有孟玉姐姐帮忙,等结果就行了。   第二天早上,苏锦书把苏锦琳送上火车,然后给家里打了电话,让老爸到时候记得去车站接她。对此,苏锦琳严肃抗议过,认为自己已经长大了,不用让人去接车。苏锦书心里明白,但总放不下心,口头上答应了苏锦琳,但还是忍不住给家里说了这事儿。   嗯,去美国的时间定在七月份,那时候暑假刚刚开始,苏锦书决定在出国之前回一趟家看看爸爸妈妈,毕竟之后有一年不能见面了。   出国要办理的手续很多,交流学习的流程也很复杂,期末考试也临近了,最近一段时间,苏锦书每天都非常忙碌。早出晚归,宿舍里都很少见到人。   好不容易签证和护照都下来了,其它手续也办得差不多,苏锦书终于有闲情坐下来看看书、练练字。   孟玉磨磨蹭蹭的捱到苏锦书旁边,几番欲言又止。苏锦书放下书,抬头询问,“有事?”   孟玉的表情很复杂,兴奋中夹杂着犹豫和忐忑,“那个……我说了你别生气啊!”   苏锦书把身体放松倚到椅子上,单手支着下颚,点点头。   “嗯,那个……上次你妹妹来玩的时候,我带她参加过一个露天歌唱比赛。”孟玉小心翼翼的说着,还不时偷偷打量苏锦书的神色。   苏锦书在脑海中回忆了一下,好像听她们说过,“锦琳不是得了第一名吗?还有事?”   孟玉眼睛一亮,兴奋道:“对,对,我都没想过锦琳唱歌那么好听,比那些明星唱得都棒,轻而易举就拿了第一!”   苏锦书倒不奇怪,妹妹从小爱唱歌,稍微熟悉一点的人都知道。见孟玉兴奋过头,不断地表达自己听到苏锦琳的歌声有多么惊讶,忍不住打断她,“说重点吧。”   孟玉就像突然断电的留声机,表情一下子僵住,“当时领奖的时候,主办方对你妹妹的歌声印象深刻,说是要把她比赛时唱歌的录像带寄到总公司去,看能不能把她培养成专业的歌手……”看到苏锦书渐渐严肃的表情,孟玉的声音越来越小。   苏锦书基本上猜到了后面发生的事,“锦琳被她们选中,然后你就把这件事直接告诉她了,我爸妈不同意?”   孟玉吃惊的瞪大了眼睛,“你怎么知道?”   苏锦书摆摆手,头疼的揉揉太阳穴,“我会处理的,你不用担心了。”抬头见孟玉还有些担忧,只好苦笑道,“真的,我会跟他们谈谈,有了结果会通知你。”   因着这个意外,苏锦书第二天就踏上回家的列车了。   苏锦书的突然归家让苏昊天夫妇非常惊讶,但苏锦书更惊讶,竟然在短短时间里,家里已经闹得天翻地覆!   谁能想到虽然有些调皮但平时非常乖巧可爱的苏锦琳这次竟然会那么固执,不顾苏昊天夫妇的劝阻,坚持要走星途,还偷偷瞒着家里办了退学手续!要不是她的班主任打电话到家里,苏昊天夫妇还被蒙在鼓里。   苏昊天从来没有像这次这么生气过,一直以来,他最自豪的不是辛苦挣下的庞大家业,而是三个无比优秀的儿女!可是,苏锦琳的行为给他的打击太大,他怎么也想不到乖巧的小女儿这次竟会做出这么偏激的事情!   一怒之下,苏昊天把苏锦琳锁到了房间里,勒令她不许出房门一步。苏锦琳也犯了倔,坚决不肯认错。柳云琴夹在父女俩中间,头发都急白了几根!   去年苏锦鸿参加了一个由国际建筑师协会举办的建筑设计大赛,苏锦鸿以独特而专业的设计获得主办方的亲睐,并一举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以本科在读生的身份成为业界最年轻的获奖者。如今他正在法国参加颁奖典礼,柳云琴知道远水解不了近渴,不想让儿子担忧。而苏锦书正在为留学做准备,柳云琴也不想给她增加烦恼。本来应该喜事连连,结果出了这样的事,柳云琴看了看女儿紧闭的房门和楼下独自生闷气的丈夫,重重地叹了口气。   无奈之下,柳云琴给小姑她们打电话,希望他们能来劝劝苏锦琳。看了那么多新闻,柳云琴也是打心眼儿里不希望女儿进入娱乐圈,实在太黑了!做父母的,只希望儿女平平安安就好,哪怕她一生都过得很平凡。   收到消息,苏惠、苏明、苏昊云、方凤都来了,但苏锦琳铁了心要当歌手,现在还闹起了绝食。   苏锦书到家的时候,连蒋霏和梁硕都赶到了。众人看到苏锦书,都非常惊讶。转念一想,苏锦琳从小就很听姐姐的话,由她来劝效果可能更好。苏昊天双眼充满希冀的看着大女儿,嘴唇蠕动了几下,最终只是点点头,什么都没说。   苏锦书看着沧桑了好多的爸爸,心里有些发酸,直到这一刻她才真切的感到父母都老了。   向父亲投去一个安抚的眼神,示意他们在楼下坐会儿,她先单独跟苏锦琳谈谈。   左手端着一碗热腾腾的瘦弱粥,右手轻轻敲了敲房门,苏锦琳语调平缓,“锦琳,是姐姐,开门。”   苏锦琳乍然听到苏锦书的声音,先是一喜,接着又有些慌乱,姐姐的声音太平静,也许表示她很生气了。   其实刚办完退学手续,苏锦琳就后悔了。她知道自己的任性会让父母多么失望,可是她真的很喜欢在舞台上唱歌的感觉,喜欢那种人们听到她的歌声时露出笑容的脸庞。然而,不论有多少借口,她都知道,她的行为让父母很伤心很伤心,她不敢去面对她们失望的眼神,所以只能躲在房间里。   姐姐突然回家,也许也是因为自己的缘故吧!苏锦琳很怕姐姐对自己生气或者失望。站在门边,苏锦琳嗫嚅道,“姐……姐?”   苏锦书稍稍后退半步,换了个站姿,“嗯,开门。”   苏锦琳不敢再说什么,小心的把门打开。苏锦书径直走进去,把粥放到床前柜上。苏锦琳低着头,小心翼翼的跟在后面。   苏锦书看着无精打采的妹妹,想说的话又咽了回去,微微叹口气,“先把粥喝了,等会儿再聊。”   苏锦琳不敢反抗,乖乖端起碗。说实话,这两天真的很饿啊!闻到香味,苏锦琳食指大动,大口大口的喝粥,一粒米都没有剩下。意犹未尽的放下碗,发现姐姐正一瞬不瞬的看着她,顿时满脸羞愧。   苏锦书伸出修长莹润的手指,擦去妹妹嘴角残留的粥,眼神柔和了不少。轻轻把她拉到床边坐下,语气柔和道,“能跟我说说你的想法吗?”   苏锦琳鼻子一酸,窝进苏锦书怀里,轻轻抽泣起来。苏锦书像抱婴儿一样把妹妹环在怀里,轻轻抚着她的头发,“乖,不哭,跟姐姐说说你的想法。”   苏锦琳抬起头,泪眼朦胧,甚是可怜,“姐姐,我真的很喜欢唱歌,我想当歌手。那天站在舞台上,下面好多人看着我,开始我有些紧张,可是听着熟悉的音乐,我就一点都不紧张了。我觉得很放松,很愉快。当我唱歌的时候,我看到很多人认真的听着,脸上都带着笑容,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到舞台边,还有人跟着唱起来,那一刻我觉得很满足!”   苏锦书看着妹妹闪闪发亮的眼睛,想象着那一刻她快乐的模样,不自觉唇边带笑。   苏锦琳仿佛受到了鼓励,继续倾诉,“你和哥哥都是那么的优秀,我以你们为榜样!在学校里,我努力的学习,也是不想让你们丢脸。从小到大,爸爸妈妈都教育我们好好读书,我从来都没有排斥过,还发誓要考上T大,到时候跟你一起上学。可是,在舞台上的那一刻,我才真正意识到我想要的是什么,我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听到我的歌声,能从我的歌声中感到幸福,我想当歌手!”   苏锦书注视着妹妹,此时此刻,仿佛她的整个人都在发光。她明白,只有有了竭力想要达成的梦想的人,才能这样的耀眼!苏锦书有些欣慰,那个曾经躺在摇篮里听自己讲故事的小女孩,已经长大了,即将开始自己的人生。苏锦书为妹妹感到庆幸,因为她早早找到了自己生命的意义。她想,结果已经很明显了……   拍拍妹妹的手,“锦琳,我很高兴,你有了为之奋斗的梦想,我希望以后不论遇到什么,你都能记住自己的初衷,不要偏离了航向!”   苏锦琳有些懵,巨大的喜悦让她一时间反应迟钝,结结巴巴道,“姐……姐,你的意识是……是同意我……”   苏锦书终于笑了,“我赞成你的决定。”   苏锦琳惊喜的要叫起来,“真的,太好了!”   苏锦书伸出食指,制止妹妹兴奋过头,“我可以帮你说服爸爸,但是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苏锦琳知道,只要有了姐姐的支持,爸爸妈妈一定会被劝服的,不禁拍着胸口保证道,“别说一件,十件我都答应你!”   “回学校继续上课。”   “可……”   苏锦书表情变得严肃,“你必须保证回学校继续上课,而且拿到大学文凭,我才会帮你劝爸妈。”忽略苏锦琳不解的眼神,苏锦书继续道,“姐姐支持你为梦想努力,但不赞成你放弃学业。优美的嗓音是你的先天优势,但只靠这个你很难达成梦想。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你不可能在这条路上走太远的。所以,学习还要继续,我对这方面不了解,但我觉得你可以读专门的音乐学院,优异的成绩会在将来为你增加胜利的筹码!你相信姐姐吗?”   苏锦琳坚定的点头。苏锦书轻轻一笑,宛如花开,“那好,在出国之前,我会帮你把这件事办好。”双手捉住苏锦琳的肩膀,正面面对她,苏锦书眼神很严肃,“锦琳,从现在开始,你就是大人了,以后你会碰到很多很多困难,我希望你能勇往直前,坚定地向目标出发。无论遇到什么诱惑,都不要忘记自己的初衷!”   苏锦琳美丽的脸庞上绽放出勇者无畏的笑容,“嗯!我要让更多人从我的歌声中感到快乐!”   “呵呵!”把妹妹揽到怀里,苏锦书轻轻拍着她的后背,终于放下心了。   把苏锦琳带下楼,让妈妈给她做些吃得,苏锦书跟爸爸单独到书房谈了很久。   苏惠她们都很好奇,苏锦书到底给苏锦琳和苏昊天说了什么,让固执的苏昊天答应不再阻拦女儿,而苏锦琳也答应重返学校,并且保证不落下功课。可惜当事人三缄其口,什么消息都套不到。好在结果皆大欢喜,也就没再追问。    第 37 章       苏锦书是跟苏昊天和苏锦琳一起返回B市的。苏锦书有事情必须回学校,苏昊天亲自出面跟衡宇娱乐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协商,达成了一系列协议。   衡宇娱乐公司是亚洲最大的娱乐公司之一,旗下众多大牌明星云集,在娱乐界很有影响力。苏锦琳虽然不是正规艺术专业学生,但她的嗓音非常棒,犹如天籁,舞台表现力也很棒,衡宇方面觉得她非常有潜力,因此才肯下重金培养她。对于苏昊天提出的两年之内苏锦琳只能参加学习和必要的专业训练、不准出道的要求也破天荒的同意了。   衡宇打算给苏锦琳提供一套高级住房,还有私人助理和保镖。苏昊天没有接受,他认为现在苏锦琳的身份还是学生,不必要弄得太复杂,除了每天接受专业训练,他希望苏锦琳的生活跟普通高中女生一样。衡宇娱乐没有在这方面坚持,不过还是坚持给她配了一个私人助理,毕竟苏锦琳年纪不大,照顾生活起居还是必要的。想着苏锦书要出国,苏昊天也就没再坚持。他也见过那个叫吴晓月的助理,是个表情严肃、着装严谨的中年女人,凭他多年的经验来看,应该是个很负责任的人。   在T大附近给苏锦琳租了一套面积不大的单人公寓,交代好一些必要事项,再把苏锦书和她的室友都请出来吃了一顿饭之后,苏昊天才依依不舍得离开。不过小女儿早早就离家在外,苏昊天决定过段时间再跟柳云琴一起来看看她。   苏昊天选择在T大附近租房,是应苏锦书的要求。虽然她要出国了,但妹妹年纪太小,她不放心,在学校附近的话,还可以请室友们照顾她。   孟玉拿出一副大姐大的样子,拍着胸口道,“那就放心吧,我们会把锦琳当亲妹妹一样照顾的,绝对不会让她受欺负!”   李玉兰道,“虽然你比我们都小,但平时你总是照顾我们,现在好不容易来了个比我们小又可以让我们照顾的人,你以为我们会放弃这个机会吗?”   聂颖哈哈大笑,“锦书,你就安心的去打击美帝国主义嚣张分子吧,让他们知道中国女生不是好惹的!不用担心你妹妹,我们绝对会好好照顾她的!”   苏锦书看着被室友们揉头发、搭肩膀的妹妹,很放心的笑了。苏锦琳很喜欢姐姐的这群朋友,她们都是很好玩的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生活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每天的学习很训练很辛苦,而唯一可以依靠的姐姐即将离开,说不担心是假的。可是,有了姐姐的这群朋友,她相信自己一定不会孤单的!   似乎一切都尘埃落定,苏锦书轻松的应付着考试,心情变得愉快起来。担心夏瑶舍不得会哭哭啼啼,苏锦书直到出国前一天才告诉她这个消息。果然,话音刚落,夏瑶就发飙了,然后就是无止尽的泪水。   回国不久的苏锦鸿也是刚知道消息,无奈的看着眼睛红肿的女朋友,不停地在电话里骂那个“没良心”的妹妹。   没想到妹妹瞒得那么紧,现在赶过去,也见不到她了。想到这里,苏锦鸿也不禁咬牙切齿的骂了一句“没良心的锦锦”。   苏锦书把手机觉得离耳朵有半米远,好不容易等夏瑶情绪平静了一点,才缓缓开口,“呃,我就是怕提前说了,你会这样才不敢说的。我真的很怕你的眼泪啊!”   猜到夏瑶又要发飙,苏锦书赶紧冲电话那边喊了几句,“不多说了,一年后见,我会想你们的!哥哥照顾好瑶瑶。”迅速挂断电话。   苏锦书完全可以猜到夏瑶在电话那边是如何的暴跳如雷,完全不顾形象的狠狠骂自己,不过她也猜到有哥哥在身边,一定可以安抚好她的情绪,想来也不用太操心了。   轻轻旋转着手机,回想这几天的告别晚餐,该交代的基本上都交代了。唔,还有一个人……   苏锦书有些犹豫,不知道该不该跟东方逸道一声再见。这半年来,跟东方逸的联系不算紧密,但也一直没断过。苏锦书承认跟他待在一起很轻松很舒服,他是个很优秀的人。这种相处让苏锦书觉得他们已经成为朋友了。只是,真的要特意跟他道别吗?想了想,还是算了吧,毕竟也不是太熟。   第二天上午的班机,时间很充裕,苏锦书一向睡得比较晚,今天也不例外。午夜十二点,苏锦书还是没有睡意,继续看一本小说。突然,放在枕头下的手机响了。苏锦书有些疑惑,谁这么晚还打电话过来。   怕吵醒室友,苏锦书拿着手机轻手轻脚的走到外面,接起电话,“喂?”   电话那边沉默着,苏锦书再看了眼来电显示,没有显示联系人,应该是陌生号码,不过苏锦书看着却有点熟悉的感觉。不禁又问了句,“喂?”   电话那端响起一个低沉的声音,一字一顿极其缓慢,“苏锦书,你要出国为什么都不告诉我!”   苏锦书莫名有些心虚,她应经听出来电话那端的那个人的身份。虽然他的语气没有起伏,但苏锦书还是敏感的感觉到一股压抑的怒气。张了张嘴,苏锦书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电话那端的人再也沉不住气了,声音猛然提高,暴怒道,“你到底把我当什么人?为什么我只能从别人那里知道你要出国的消息,还是在你要离开的前一夜!苏锦书,你一点感觉都没有吗?”说完,猛地挂断电话。   苏锦书听着手机里的忙音,心里有些茫然有些闷闷地难受。也许自己真的做错了,所以那个从来都对自己和颜悦色的人才会那么生气吧。苏锦书觉得他很喜欢叫自己“锦锦”,每次发出那两个音都仿佛酝酿了很久,刚开始,苏锦书还有些不习惯,久而久之,也就随他去了。他应该很生气吧,所以才连着两次叫自己的全名。可是他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感觉”?难道……他……   摇摇头,把脑袋中的想法打散掉。不管怎么说,明天就要出国了,还是不要想太多的好。不过,做错事还是要道歉的。拿起手机,打下几行字,按发送。看看时间不早了,苏锦书回床上睡觉,很快就睡着了。   东方逸感到深深的挫败。从夏瑶打电话告诉他,“锦锦明天要去美国做交换留学生”的时候,他就失去了往日的镇静,觉得心里闷闷地难受,很想发泄。   一直以来,他都是冷静自制的,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失控过,恨不得把房间里的东西都砸烂!她怎么能那样对自己呢?这半年的相处,还没有让自己在她心中占据一丁点儿地位吗?为什么都不告诉他一声呢?   心里抱着一丝期望,也许……也许她等会儿就会打电话过来了,夏瑶不是也刚刚才得到消息吗?可是他等啊等,等到时钟都过了十二点,手机还是安安静静地。再也无法忍受心中的焦躁,东方逸直接打了过去,连胜的质问,那边却没有回音。   东方逸觉得很狼狈,他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会这样为一个女生劳心费神,对方却毫无所觉。东方逸苦笑,苏锦书,真是自己的劫啊!最可悲的是,即使再痛苦难受,也不想放弃。狠狠地捶一下墙壁,东方逸觉得自己简直犯贱。   突然,手机提示有新消息,东方逸心里一动,“会不会……会不会……”   迟疑着抓过手机,是那个刻在心间的名字,东方逸心中的懊恼突然烟消云散,脸色不自觉和缓,打开一看,嘴角忍不住勾起……   被主人紧紧握在手中的手机屏幕上显示着一行字“东方,对不起!回国后我会亲自向你道歉的。谢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照顾,跟你相处很愉快!”   如果现在订机票,东方逸相信绝对可以亲自送她上飞机。可是他不愿意,他不想看着她离开,他怕到时候会失控做出一些无法挽回的事。“不过,”东方逸轻勾嘴角,眼神里满是势在必得的光芒,“我会接你回来的,等着我,锦锦!”    第 38 章       晚上七点,一辆辆世界名车陆续驶进警卫森严的私人别墅区。如果这时候有记者在场的话,他一定会惊讶的睁大眼睛,因为从车上走下来的几乎全部是各个领域的翘楚,军、政、商三界首领几乎都亲自到场,即使本人没来,也必定派了他的亲信到场。   当然,如果这位幸运的记者消息够灵通,知道这次宴会是斯顿家族族长为其最喜爱的孙女举办的话,也许他就不会太惊讶了。   薇安?斯顿,斯顿家族族长唯一的嫡亲孙女,具有极高的计算机天赋,现任两个月前一上市就轰动了电脑领域的“极限”公司董事长,被誉为不输于比尔盖茨的超级天才。年仅21岁的薇安?斯顿凭借雄厚的实力和强大的背景,即将问鼎网络这个虚拟世界女王的宝座!   斯顿家族族长只有一个早逝的儿子,幸运的是,这个儿子留下了两个非常优秀的儿女——薇安?斯顿极其极具经商天赋的哥哥查尔斯?斯顿。   由薇安创办的“极限”公司以无可比拟的强大技术支撑优势迅速跻身于世界网络公司的前列,业内人士预测不久它就可以与微软一较高低。斯顿族长老怀安慰,而这个宴会既是为庆祝孙女的21岁生日,同时也是祝贺孙女的极限公司在短短两个月内取得的巨大成功。   与发色相同的奢华晚礼服由世界最著名的服装设计师亲自设计,勾勒出薇安完美的身体曲线,令人惊艳。出色的容貌吸引了在场所有男士的目光,自信美丽的笑容更是为她增添了无数魅力,在这场宴会中,薇安是当之无愧的女王!   然而此刻,如宝石般闪耀着熠熠光芒的蓝眼睛正仔细搜索着什么,在场的男士不免都有些好奇和嫉妒,是谁能让骄傲的女王如此关注!   薇安表面上维持着无懈可击的完美笑容,心里却把某人骂了几千遍。同时又有些担心,难道这次她又没来?   突然,薇安的脸上露出一抹喜悦,转瞬即逝。在宴会的一角,懒散的站着一个身穿白色礼服的年轻人。他的身材在美国人中并不算高大,一米七八的身高和纤瘦匀称的身躯却凸显了他的高挑。半长的碎发自然的垂落,长长地刘海遮住了半边脸庞,看不清面貌,只有右耳上的红宝石耳钉闪闪发亮,透着诱惑的光芒。   他背向众人,右手插在裤袋里,左手端着一杯红酒,慵懒的观看着窗外的景象,仅仅是一个背影和一个再简单不过的站姿,硬是形成了一幅完美的画卷,诱惑着人靠近的同时又疏离的把一切阻挡在外面。薇安急切的步伐慢慢缓下来,平息了一下心跳,才重新以平静的心态接近那个人。   “亲爱的,我以为你不来了!”薇安的语气有些娇嗔。   那人微侧头,对薇安笑了笑,笑容纯真而魅惑,“怎么会?这是你的节日,我当然不会缺席。”   薇安被那个笑容弄得心跳加速,赶紧撇开视线,深呼吸才开口道,“天啊,锦锦,你简直就是妖精,还是男女通吃的那种!我们都那么熟了,可是我发现我对你的笑容愈来愈没有抵抗力了!”   苏锦书被薇安夸张的说辞弄得哭笑不得,“你太夸张了吧!我觉得这两年除了长高了点,没怎么变啊!”   薇安做出被打败的表情,“你自己没感觉,我可是很了解的!不然阅女无数的我哥哥也不会被你迷得神魂颠倒啊!”说完,还对苏锦书挤挤眼睛。   提起这个苏锦书就有些无奈,薇安的哥哥实在让苏锦书无语。   薇安见苏锦书一脸为难,见好就收,“好了,不管我哥哥了。不过你真的要回去吗?留着这里不好吗?”   提到回国,苏锦书心情有些激动,坚决的点头,“嗯,要回去。当年打算留学一年的,结果为了完成那个项目,又拖了一年多,我很想家人,很想回家。”   苏锦书刚到美国就被史密斯教授调到他的项目小组。项目小组人数不多,但都是这个领域非常杰出的人才,刚开始苏锦书完全属于菜鸟,不过她的天赋和努力让她很快适应了小组的工作,并最终成为中坚力量。正因为这样,一年期满的时候,在史密斯教授的竭力挽留下,苏锦书留了下来,继续开发工作。两年多的努力终于让他们取得了成功,极限公司就是这个项目的成果。苏锦书也因此以技术入股,获得了“极限”10%的股份。   两年来,苏锦书只回国了一次。半年前苏锦书向学校提交了提前毕业的申请,回国是为了参加毕业答辩。当时研究已经进入了关键时期,时间紧迫,苏锦书在国内逗留的时间只有半天,几乎完成答辩后立刻就坐飞机回美国了,期间也只来得及跟室友们匆匆见了一面。   薇安调侃出神的苏锦书,“你回国不是为了那个人?”   苏锦书看见薇安满脸揶揄,想到她说的那个人,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不过脸上的神色依然非常平静,这要归功于知道这件事后薇安经常拿来调侃苏锦书,久而久之,苏锦书也能做到面不改色了。   薇安说的是东方逸,目前来说是苏锦书的男朋友。   是什么时候开始感受到他的的心意呢?苏锦书回忆起那个圣诞节。对西方人而言,圣诞节的意义非凡。那是苏锦书刚到美国的那年,薇安在圣诞节那天要参加家族活动,原本想邀请苏锦书,不过被她拒绝了。   到处都是欢声笑语,苏锦书却在这种快乐中难得的伤怀了。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天,她觉得自己特别脆弱,特别的想念家人。一个人吃完晚饭,不想待在宿舍里,苏锦书在校园里游荡。   然而这个时间游览校园似乎并不恰当,到处都是成双成对的情侣,彼此亲密的仿佛可以把世界隔绝在外。苏锦书坐在花园的长凳上,难得的出神了。   手机铃声把伤感中的苏锦书惊醒,没有看来电显示,那一刻,苏锦书很感激这个把自己从孤独中拯救出来的人。   “喂,哪位?”   电话那边静默了一会儿,一个低沉醇厚的声音响起,带着诱哄,“锦锦,转过身。”   苏锦书下意识的回头,就看见那个人安然的站在那里,黑色的风衣让他的身材显得更加颀长,明亮的灯光把他俊美的容颜照射的那么清楚,最让苏锦书震撼的却是那双眼睛中包含的种种复杂的感情,最终,所有的感情都沉淀了,化为深深地喜悦。   那一刻,苏锦书觉得心脏被什么东西重重地撞击了一下,一股无法抑制的喜悦从内心深处升起,溢满整个胸腔,眼睛突然热热的,有什么东西不受控制的流了下来。   回过神的时候,苏锦书窘迫的发现自己竟然扑到了那个人怀里!真正接触的时候,苏锦书才发现他并不像看起来那么瘦,他的肩膀很宽厚温暖,轻易的将自己包围在里面。他的气息很干净温柔,让人沉醉。   苏锦书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后,脸突然爆红,挣扎着想推开。然后东方逸却收紧了双臂,阻止了她的挣扎。   或许潜意识里也不想离开这个温暖的怀抱吧,苏锦书放弃了挣扎,心想,就这样吧,再多待一下,多待一下就好!   东方逸惊喜的发现了怀中人儿的顺从,更加用了的收紧了双臂。全身被心爱的人身上淡淡的香气萦绕,东方逸真希望时间停止在这一刻。   天上飘起细小的雪花,两个人静静的相拥着,谁都没有动,宛如一幅最美的画卷。   一夜好眠,第二天睁开眼睛,苏锦书回忆起昨晚的一幕,不禁脸红心跳,同时还有些疑惑,东方逸对自己的感情苏锦书已经很清楚了,那么自己呢?是真的喜欢上他了,还是仅仅被他感动了。想到这里,苏锦书突然觉得有些烦躁。   苏锦书担心的问题也是东方逸担心的。事实上,昨天晚上苏锦书的表现对东方逸来说是意外的惊喜,他原以为苏锦书会开心,但绝没想过她竟然那么大胆的跑过来拥抱了自己!   那一刻,东方逸是非常满足的,然而冷静下来后,他开始害怕。如果苏锦书当时只是一时冲动,那她会不会因为昨天的举动而从此疏远自己呢?东方逸握紧了拳头,绝对不能让那样的事发生。   想到这里,东方逸立刻拿起手机给苏锦书打电话,“锦锦,起床了没?”   接到东方逸的电话,苏锦书有些紧张,平复了一下心情,才缓缓开口答道,“嗯,正准备去吃早餐。”   东方逸立刻邀请道,“我可以和你共进早餐吗?”   原本打算暂时远离东方逸,好好整理一下思路的,然而苏锦书仿佛不受控制的立刻答应了。挂断电话的那一刻,苏锦书恨不得揍自己一顿,怎么就答应了呢!然而,这时候再反悔已经不可能了,苏锦书挑选衣服的时候竟然发现自己对此有些期待!   另一边,东方逸却很高兴,苏锦书没有拒绝自己的邀请,说明她并不排斥自己,那么昨晚她的行为也许并不是一时冲动?   苏锦书从宿舍出来的时候,东方逸已经等在下面了。今天他穿了一件咖啡色的大衣,更加显得清俊。当他对着苏锦书微笑时,苏锦书仿佛被他的笑容晃到了,脸募得一热,不自觉稍稍偏头,避开东方逸灼热的视线。   苏锦书的打扮一向很简单,米白色休闲大衣配蓝色休闲牛仔裤,很好的凸显了苏锦书的身材,显得更加青春靓丽。早在她一出现,东方逸的目光就牢牢定在了她身上。苏锦书那一刹那的不自然和脸上的红晕自然也没逃过东方逸的眼睛。心里顿时一喜,不过为了不让苏锦书尴尬,东方逸表面上装作什么都没发现一样。果然,苏锦书渐渐恢复自然。   东方逸开车把苏锦书带到美国著名的唐人街,里面熟悉的来自家乡的小吃让苏锦书心情愉悦,毫不吝啬的对东方逸奉送了大大的笑容,东方逸眼睛一闪,一抹光芒转瞬即逝。   两人进了一家很干净的早餐店,苏锦书点了一份酸辣粉和生煎包,东方逸选了跟苏锦书一样的早餐,不过他的那一份要求少放点辣椒。服务员拿着单子准备离开的时候,东方逸叫住了他,“等等,”又指着苏锦书道,“她的那份不要放葱蒜。”   服务员点点头,“还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就这些了,谢谢!”   服务员一走,苏锦书就好奇的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不喜欢葱蒜?”   东方逸笑笑,“关于你的事我都会注意。”   苏锦书脸上的红晕更加明显,心里却非常感动。两人见面的机会并不多,他却连这些细节都注意到了,苏锦书看着眼前俊眉朗目的男人,想到他为自己做的种种,心里盈满了感动。   何必想太多呢?就算一开始是感动,谁说感动不能转化成爱呢?起码现在自己对他的感觉有喜欢吧!   没有多想,苏锦书直接开口问道,“东方,你喜欢我吗?”   东方逸眼神温柔的看着苏锦书,“我喜不喜欢你,你心里应该很清楚了。不过,就算你清楚了,我还是要亲口说出来。锦锦,我喜欢你,很喜欢!”   苏锦书心里甜丝丝的,嘴唇弯出好看的弧度,眼神牢牢盯着东方逸的眼睛,一字一顿轻缓而坚定地说道,“东方逸,我也喜欢你,不是感动,是真的喜欢你!”   苏锦书想,她一生都不会忘记那一刻东方逸眼里绽放出的光芒,那么多的欣喜和幸福,仿佛拥有了全世界。   东方逸不顾从小养成的礼仪,瞬间站起来,还把苏锦书拉起来揽到怀里,对着被惊到的众人大声宣布道,“诸位,我东方逸终于追到了这辈子最爱的女人,我承诺一生一世都只爱她一个人,希望大家祝福我们!为了庆祝,今天的早餐我请客!”   众人看着这对出色的男女,看着他们脸上幸福的笑容,仿佛忆起曾经美好的青春爱恋,情不自禁的鼓掌欢呼,祝愿他们一生幸福!   苏锦书依偎在东方逸怀里,头一次不反感这种高调,呼吸着他身上的气息,苏锦书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幸运!    第 39 章       薇安见某人又陷入沉思,不禁叹口气,伸手在苏锦书面前挥了挥,“回神啦!回神啦!”   苏锦书不好意思的笑笑。   薇安无奈了,“算啦,你已经‘病入膏肓’了,我再留也没用。只是可怜了我哥哥,完全入不了某人的眼啊!”   苏锦书仍然只是笑笑,并不接话。   这次薇安是真的死心了,知道哥哥彻底没戏。其实如果苏锦书成了自己的嫂子该有多好啊!只是可惜,某人已经捷足先登了。   宴会没什么意思,薇安和苏锦书偷偷溜走了。车刚开出别墅,苏锦书的手机就响了。   薇安用眼角余光瞥到苏锦书脸上不自觉露出的笑意,不禁撇撇嘴,已经知道来电话的是谁了。唉,真是不想把锦锦交给那个人啊!   苏锦书接起电话,那边的声音立刻传了过来,“提前从宴会上溜走了?”   “嗯,薇安也跟我一起。”   “呵呵,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这边还有点事,大概一个星期后回去。”   薇安张了张嘴,准备说话,苏锦书竖起手指制止了她。   那边的声音有些失望,“这样啊!可惜我这边有事,没办法去美国接你。不过到时候我肯定去机场接你的,确定了时间给我打电话。”   “好啊。不用担心这件事了,自己你也挺忙的,注意身体,少喝点酒,嗯?”   东方逸轻轻笑了,“遵命,老婆!”   苏锦书脸色一红,语气不自觉带了些小女儿的娇嗔,“别瞎说!好了,早点休息,我挂了,下次聊。”   说完挂了电话。真正跟东方逸相处了,苏锦书发现他并不像报纸上评价的“冷淡高贵,难以接近”。事实上,苏锦书眼中的东方逸既有成熟男人的沉静大气,又有大男生的活泼调皮,不过不管哪一面,都跟冷淡沾不上边。   见苏锦书挂断电话,薇安才放心的开口道,“你没跟他说你后天回去?”   心情颇好,苏锦书难得调皮的对薇安眨眨眼睛,“想给他一个惊喜啊!”   薇安一晃神,车子不受控的撞向一边,苏锦书眼疾手快的掌握了方向盘,挽救了一场车祸。   “薇安,你怎么了?”   “都怪你啦,没事对我放什么电!我刚刚被你迷惑了……”   苏锦书只能满头黑线了。      头等舱里,几个美丽的空姐躲在一边窃窃私语。   “你说那人是男是女啊?”   “不知道啊,看不出来。”   “可是好美啊!他刚走进来的时候我看到了,真的好美哦!”   “嘻嘻,花痴!”   “切,你难道不花痴?”   “本小姐天生丽质,当然不用羡慕别人了!”   “喂,你说的哈,那好,小丽,你去问问他想不想喝什么,看看会不会被他迷住!”   “去就去,东西拿来!”   叫小丽的女孩儿个子高挑,容貌美丽。本来飞国际航班的空姐容貌就非常突出,头等舱的空姐比经济舱的又高一个档次,而小丽的容貌在头等舱的空姐里也是数一数二的。   小丽端着装满各式饮料的托盘走向那个戴着耳机,腿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的年轻人。几个空姐在后面紧紧盯着小丽的一举一动。   小丽向后面比了个V字,慢慢靠近那个吸引了所有姐妹注意力的话题人物。偷偷瞥了一眼他的电脑画面,顿时一喜,忘了之前想好的搭讪的词,兴奋道,“您也喜欢她的歌吗?”   苏锦书听见一个甜美的女声好像在问自己,按下暂停键,摘下耳机,轻轻甩了下有些酸疼的脖子,抬头看去,只见一个空姐正呆愣的看着自己。   小丽看到那人甩头时,就觉得他的动作优雅迷人。当她抬起头,长长地刘海滑向后面,露出一张惊为天人的美丽脸庞时,小丽瞬间失神。情不自禁低喃,“真美!”   苏锦书没听清小丽的低喃,不过有人喜欢这个歌手,她心里非常高兴。甚至打破了一向与陌生人保持距离的习惯,清润的声音柔和而稍显魅惑,“我很喜欢这个歌手,听她的歌很幸福!”   小丽完全失神,根本没听清苏锦书说得话,只机械的重复着,“很幸福!”   苏锦书已经看出来这个年轻的空姐根本处于呆愣中,不禁苦笑,难道自己的长相真得像薇安说得那样夸张吗?稍稍提高音量道,“小姐,请给我一杯咖啡好吗?”   小丽回过神,脸色募得涨红 ,慌忙道歉道,“对不起,对不起!”   苏锦书不觉莞尔,“没关系。请给我一杯咖啡好吗?”   小丽被她的声音安抚,渐渐放松下来,迅速递给她一杯咖啡。   回到休息室,小丽立刻被众人包围。刚刚小丽的表现她们看到了一些,不过不是很清楚,现在她们迫切的想知道那人到底是男是女。   小丽还有些恍如梦中,“是女人,很美的女人,简直是男女通杀啊!”众人听到答案,表情各异,有好奇,有失望,也有羡慕嫉妒的。议论纷纷中,漏听了一句,“明明美得并不张扬,却莫名有种致命的吸引力,让人不自觉沉浸其中。”      刚走出机场,薇安的电话就打来了,仍然是无比嚣张快乐的声调,“亲爱的,到机场了吧!姐姐我给你准备了一份礼物,应该到了,不许拒绝!”然后猛然吼了一句,“不准忘了我,经常来看我!”之后,直接挂断电话。   苏锦书看着被挂断的电话,真得无语了。   这时,迎面走来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那人恭敬地站在苏锦书面前,礼貌的询问道,“您是苏锦书小姐吧,奉小小姐之命,我带来了她送给您的礼物。”   “小小姐”是薇安在家族里的称呼,看来这个人是她从家里派来的。苏锦书点点头,接过一个礼品袋和一把车钥匙。   打开看了看,袋子里有一个贴着苏锦书照片的驾照和一份表明车主是苏锦书的文件。苏锦书顺着来人的目光看到了不远处停着的一辆银色宾利,纯贵族风的宾利车,看来果然是薇安的品位。   当初在美国的时候,苏锦书用车的机会很少,而薇安家的车库里停了十几辆世界名车,需要的话苏锦书可以直接使用车库里的车。当初薇安说苏锦书可以随意从中选择一辆,被苏锦书以不便携带回国拒绝了,没想到她竟然直接为苏锦书订购了一辆。   谢过来人,拖着简单的行李箱,直接走向新车。与此同时,薇安的手机上接到一条短信,翻译成中文只有两个字“谢啦”。薇安翘起嘴角,看来苏锦书对礼物很满意,不枉自己认真挑选了那么久!   虽然是新车,但苏锦书没感到任何的排斥感,不禁在心里感叹,薇安果然很了解自己。   打开汽车导航仪,设定目的地后,苏锦书一个潇洒的转弯,汽车绝尘而去,留下后面无数惊叹、羡慕的目光。   道路状况良好,没有发生塞车现象,苏锦书开着车,心情愉快。   看了下时间,现在赶过去应该还赶得上,苏锦书稍稍提高了车速。   三个月前,衡宇娱乐有限公司重磅推出了一位新人歌手Angel。铺天盖地的新闻宣传很快让这位名不见经传的新人成为媒体新宠,所有娱乐记者都在疑惑,作为拥有众多超级明星的衡宇娱乐为什么会这么重视一个新人,背后到底有什么猫腻?   使尽浑身解数,娱乐记者拿着到手的资料更加惊讶了,这位受到衡宇无上眷顾的新人,两年前就被衡宇签下了。然而两年的时间里,衡宇并没有对她做任何宣传,所以媒体才没有收到一点风声。这个人到底有什么能耐,能让衡宇心甘情愿的花费两年时间去精心打磨她?   这一次对她的宣传也跟以前不同,可以说是非常神秘,所有记者都知道有这么个人,除了知道她的性别是女以外,连长相都不清楚。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是衡宇娱乐的负责人和她的私人助理,媒体没有得到任何一张她的照片!   记者们得到的第一个采访机会,竟然是在她的出道演唱会上。众所周知,任何一家娱乐公司都不会为一个根本没接触过公众,没有一点群众基础的歌手筹备演唱会。而这个传奇的人做到了!   事实上,衡宇做出这样的决定是非常冒风险的,一不小心就满盘皆输了!好在衡宇招牌在外,前期宣传又足够神秘,尽管根本不清楚Angel其人,慕名而来的人仍然占满了观众席,大批记者更是闻风而动,早早占据有利地势,准备获取Angel的第一手资料。   演唱会正式开始的时候,全场突然静默了下来,舞台上空空如也,除了作为背景的电子板上播放着非常唯美的画面,众人期待的Angel并没有出现。   正当众人疑惑不解的时候,一个轻灵的声音瞬间覆盖全场。顿时,人们的感官好像都被蒙蔽了,只剩下耳边那仿佛来自异世界的美丽声音。在歌声中,人们忘记了周围的环境,随着歌声一起,回到了幸福的童年,那旋转地小木马,那执着花朵的可爱女孩儿,那甜丝丝的棒棒糖……人们忘记了生活的艰辛无奈,工作的繁重压力,脸上不自觉的露出轻松的微笑。   舞台上,一个穿着天使服的女孩儿从空中慢慢降落,她的打扮非常素净,面容美丽,闲闲坐在花藤编织的千秋上,轻启樱唇,唱着这首《幸福的童年》,她的目光仿佛落在遥远的天际,脸上带着回忆起某种幸福瞬间的满足,悠悠然的唱着从心里发出的歌声……   那一天,媒体见到了一个拥有被上帝眷顾的歌喉的明星,观众找到了能慰藉他们心灵的歌手,然后……Angel一唱成名,成为全国人民疯狂追捧的粉丝!她的粉丝群涵盖各个年龄和身份的人,所有在现实的重压下感到疲惫的人都喜欢她的歌声!   自从那次演唱会后,Angel没有再举办演唱会,在粉丝的强烈要求下,衡宇娱乐公关部不得不出面解释原因:Angel目前还在上大学,学校课程很紧张。为了保持优异的成绩,同时又不耽误日常训练,Angel每天休息时间非常少!尽管如此,Angel表示为了不让喜欢她的人失望,她会尽快出专辑,里面的每一首歌都是她用心为大家唱的!   粉丝们心疼这样勤奋的Angel,同时也为她感到自豪:你看,我的偶像多么有上进心啊!   一个月后,Angel的专辑一经推出,迅速被抢购一空,衡宇不得不再次加印,最后竟然创造了超过一亿的销售量。   苏锦书回国的这天,对Angel的粉丝来说亦是个不同寻常的日子,因为这一天,Angel将举办她的第二次演唱会。   演唱会的地点在市中心的体育馆,里面可以容纳五千人。然而演唱会当天,现场观众超过七千,几乎所有的过道走廊都挤满了疯狂的粉丝。   苏锦书带上耳机,接通电话。“喂,是我。”   那边的人情绪非常高涨,苏锦书几乎可以想象到此时她是如何手舞足蹈的表达着激动地心情。   苏锦书唇边带上淡笑,“好的,我会尽快赶过去。”   “嗯,嗯,到了给我电话,我去接你!不然你都进不来的!”声音中透着毫不掩饰的自豪。   苏锦书脸上笑容慢慢扩大,“好。”挂断电话,车子向左拐弯,疾驰而去。       第 40 章       体育馆一个非常隐蔽的侧门处,两个拿着照相机的人正小心的隐藏着自己。开玩笑,花了重金才打听到衡宇高层进出体育馆的专属通道,怎么也得拍点有价值的照片回去才能向上头交代啊!   “喂,”一个明显有些兴奋地声音响起,“快看那边,那个人是不是Angel身边的一个助理?”   另一个人连忙捂住同伴的嘴,直到那人冷静下来才松手,眼睛却一眨不眨得盯着同伴所指的方向。肯定的点点头,“是她。不过她现在怎么不在里面?现在演唱会还没结束吧?”   “嘿,我看她好像在等人,”那人猥琐的摸着下巴,“你说Angel的助理要等的人是谁呢?跟Angel又有什么关系?”   凭着记者的敏锐直觉,另一个人也兴奋了,“也许今天我们能挖到非常有价值的消息,哈,明天的头版非我们莫属了!”   “嘘,小声点儿,注意观察!”   “啊,来了,来了。天!宾利啊,我敢打赌我们这次绝对赚了!小心,等那人出来注意拍照!”   先前开口的人不用同伴提醒,早已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注视着车里的人。车门打开,一条修长的腿首先伸了出来,记者从摄像头中可以清楚的看到那人脚上穿着一双跟车非常不搭的平底休闲鞋,不过鞋子造价不菲,足以证明那人身价不低。   拍照的记者越来越兴奋,“快出来了,快出来了!”   突然,一个人猛然钻进镜头,把车主完全遮住了,是Angel的那个助理。“唉!”记者丧气的猛捶地面,恨不得扑上去把那个女人扔到一边!   一会儿的功夫,那人已经下了车。Angel的助理似乎很兴奋,扑上去热情的拥抱了那个修长的人。宽大的墨镜遮住了那人半边脸庞,记者只来得及捕捉到几个模糊的镜头。   那人身上是非常简约风的纯白风衣,整个人长身玉立,气质高雅,一看就知道不同寻常。他回抱了Angel的助理,两个人一起向体育馆走去。   留下两个有些莫名的记者,“难道弄错了?那个人是Angel助理的男朋友?”   另一个人摇摇头,“不知道,不过那人身份肯定不普通!奇怪啊,没听说本市出了这么个人物!”   “是啊,本市几个大家的公子,咱们都见过,没一个能跟这人对上号!”说完,那人有些疑惑的摇摇头,“说实话,刚刚那人是男是女我都没看出来!身形太纤弱,没有哪个男子像他那样瘦弱,头发虽然不长,但也过肩了。要说是女人吧,气质上不太像,身高也太高了,举手投足间的动作过于洒脱大气!呵,还真是奇怪的人!”   另一人点点头,“不过挺吸引人的,虽然没看到长相,可就这些侧面,都已经很引人注目了,不知道本人长得有多么祸害啊!”翻看着刚刚偷拍到的照片,那人感叹道。   突然,他的目光定在了某一点上,赶紧用肩膀撞了撞身边的人,“快看,这里!”   另一人奇怪的看着引起同伴注意的地方,刚刚那人耳朵上的耳钉,“看起来很眼熟啊!”   先发现的人得意的笑道,“哈,东方家太子爷也有一个跟这个一模一样的耳钉!”   “啊,对啊!”那人一拍手,“真的一模一样!”   大约一年前,东方家唯一的继承人突然戴着一只精美绝伦的耳钉出席在某个高水准的宴会上,引起媒体的强烈猜测。   东方家族不仅是T市的第一大家族,在整个中国都享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的商业领域早已扩展到欧洲,近年来已经开始向美国市场进军。   东方逸,东方劲松唯一的儿子,C大建筑系和经融系高材生,高中期间开始进入家族企业中层管理层,成绩斐然,19岁独立完成与KTS集团的并购案,受到董事会高度赞誉,顺利进入集团高层。如今年仅22岁的东方逸早已成为商界新星,财经杂志重点采访对象,身价过亿美金的超级商业天才。   与他杰出的经商才能同样被人津津乐道的是他俊美的容貌,继承自他美丽母亲的容貌宛如雕刻般精细,完全是上帝的完美作品!22岁的他早已褪去了稚嫩,成熟优雅的外貌,冷漠疏离的气质,对无数少女具有致命的吸引力!虽然不是明星,却拥有比明星更庞大的粉丝群,是所有上流社会少女梦中的白马王子,理想的婚约者。   更难得的是,这样优秀的人竟然非常自律,从未传出过任何绯闻,也从未跟任何异性有亲密接触。外界都在传言,到底怎样的女子才能入他的法眼!   当东方逸戴着左耳上的耳钉出现在公众面前时,所有人都惊讶了!一向气质冷漠的东方逸,带上妖艳绝伦的红宝石耳钉后是什么样子呢?没见过的人也许会非常排斥这种想法,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天生头脑冷静理智、每天穿着名贵西装出席在各个会议室、谈判桌上的商界精英,戴着像纨绔子弟作风的耳钉?实在是太恐怖了!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东方逸的耳钉与他丝毫没有违和感,反而给他增添了一种神秘的气息,对年轻女性而言,更是增添了致命的吸引力!   于是,无数追逐时尚和崇拜偶像的人开始寻找耳钉的仿品,可惜,那个耳钉的设计非常复杂,单是红宝石就是独一无二的绝品!   不仅外界对东方逸的新形象议论纷纷,东方家的人也非常疑惑。别人不知道,可他们很清楚,东方逸的那只耳钉是东方家传给儿媳的传家宝。在东方逸年满十八岁的时候,东方逸的母亲就把这对耳钉交给了他,让他以后送给他的妻子。可是,他怎么……自己戴上了?更加奇怪的是,他只带了一只,那另一只呢?   东方逸的母亲找了机会问了儿子,结果东方逸只是笑了笑,什么都没说。她早知道这个儿子想法不同于常人,也非常懂事有分寸,也就没再追问,反正该知道的时候就可以知道了。不得不说,东方逸的母亲非常开明。   如今两个记者意外的发现了跟那只曾经引起舆论狂潮的耳钉一模一样的东西,甚至还被某人戴在耳朵上,他们惊喜的发现,这次他们走大运了!刚刚的神秘车主跟东方逸有什么关系呢?他们迫切的希望能找到答案。   苏锦书在孟玉的带领下走到了后台。是的,Angel的另一个助理就是孟玉。事实上,孟玉自己也没想到有一天会成为一个超级明星的经纪人!吴晓月是衡宇的资深人士,所以当年公司才会派她来当苏锦琳的私人助理。   孟玉她们三人原本是受苏锦书委托照顾她的妹妹,结果一段时间接触下来,孟玉发现自己对这个工作的兴趣远远超过对专业的兴趣,于是跟着吴晓月学习如何做好一名经纪人。吴晓月很喜欢这个性格开朗思维也很缜密的女生,也就毫不吝啬的悉心教导她。   令她惊讶的是,孟玉在这方面非常有天分,各种繁琐的工作她都能耐心的处理的非常好。而吴晓月也因为私人原因准备辞去衡宇的工作,这时候她不免想起孟玉,凭借她跟苏锦琳的私人关系,如果接手她的工作的话,肯定很容易。不过她也清楚,孟玉毕竟还是名牌大学的在校生,她真的愿意从事这样一份工作吗?   不管结果怎样,吴晓月还是找到机会跟孟玉认真谈了一次,令她意外的是,孟玉非常开心的答应了。之后的事情就好办了,在吴晓月和苏锦琳的坚持下,孟玉跟衡宇签订了合同,正式成为苏锦琳的经纪人兼私人助理。而孟玉在大学的学习基本结束,现在只需等到明年的毕业答辩完成后,就能获得毕业证了。一切都进展的非常顺利。   苏锦书知道这件事的时候,除了惊讶,倒没什么想法。孟玉虽然性子跳脱,有时候有些小孩子气,但其实还是很理智的,她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而她有勇气走上这条路,倒是让苏锦书很敬佩。妹妹交给她,苏锦书也很放心。   苏锦书虽然瞒着东方逸,但早已跟苏锦琳联系过,特意选在她开演唱会这天回国的。不过由于飞机晚点,没赶上开场。   孟玉带着她走进后台,工作人员都对这个气质独特的人非常好奇,不过被大墨镜遮住了她的面容,他们还是非常有礼貌的遏制了好奇心,专心工作。   苏锦书站在离妹妹最近的位置,闭上眼睛静静聆听着她的歌声,那样幸福的声音的确能让人从心底感受到愉悦。苏锦书在心里默默祝贺妹妹:终于离理想进了一步!   忍不住又上前了一下,目光穿透幕布的缝隙,寻找着那个从小被放在心尖上的人儿。两年多的时光,她瘦了一些,此时尽情歌唱的她显得那么美丽、圣洁。再不是以前那个小丫头了,苏锦书欣慰的想,她终于张开了翱翔的翅膀。   孟玉站在一边,静静地看着眼前的好友,心里也感慨良多!真幸运,碰到苏锦书,认识了那么多优秀的人,自己也找到了真正想要的东西!   突然她发现苏锦书脸上的笑意收敛了,正准备询问发生了什么事,就看见苏锦书脸色剧变,飞速奔向了舞台,紧接着就是尖锐的惊叫声和巨大的重物坠地的声音。孟玉巨震,紧随其后冲了出去,看着在舞台上砸出一个大洞的巨型吊灯,和扑倒在地上的两人,她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苏锦琳被苏锦书牢牢护在怀里,除了被突如其来的意外惊吓到外,看起来并没有受伤。而苏锦书的情况就严重些,虽然她动作敏捷的躲开了被灯砸到的厄运,但是却没有逃过飞溅的玻璃,纯白的风衣已经染上了斑驳的血色,左臂伤得最重,血流如注!   观众都被这起意外吓到了,现场一片混乱。很多歌迷担心Angel,不顾一切的往台上冲,现场负责人迅速带领警卫和保安过来维持秩序,安抚情绪激动的人。   灯砸下来的时候,苏锦琳正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感觉到不对劲抬头时,才惊恐的发现巨大的吊灯正砸向自己。那一瞬间,强烈的恐惧席卷了她的全身,大脑一片空白,做不出任何反应。   突然,一个身影迅速扑向自己,等她从惊吓中回过神的时候,看到的是两年多不见得姐姐熟悉的面庞。那张脸与她上个月发给自己的照片上的脸一模一样,熟悉的针对自己的宠溺笑容,如今,却有着微不可查的强忍痛苦的痕迹。   苏锦琳觉得手粘粘的,抬起手一看,竟是满眼鲜红的血,苏锦琳看到了姐姐血流如注的胳膊和胳膊上插着的明晃晃的玻璃碎片。只一眼,苏锦琳心肺欲裂的嘶吼道,“姐!”   苏锦书感到左手越来越无力,几乎支撑不住身体,看着惊恐的妹妹,她还是不得不尽量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安抚她,“没关系,不严重的。”   孟玉苍白着脸,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和另一个工作人员小心的扶起苏锦书,看着她左臂上流淌的血,心都在颤抖。   苏锦琳战栗着从地上爬起来,双手紧紧揪着苏锦书的衣服下摆,惊慌道,“快……叫医生……叫医生啊!”后面已是竭尽全力的嘶吼了!   失血过多,苏锦书有些眩晕,但她知道此时妹妹的情绪有些崩溃,必须尽快安抚,转头对孟玉道,“把她带到一边休息,不能让她再留在这儿了,好好陪着她。”   孟玉担心的看着苏锦书,最后还是在她请求的目光下妥协了。很快,救护车赶到,苏锦书也有些脱力,被医护人员小心的弄到担架上,赶往医院。   苏锦琳被孟玉强制性带到一间休息室,她缩在角落里,不停地哭泣,想到姐姐流血的样子,心里更是绞痛。   孟玉蹲在她身边,强硬的掰着她的肩膀,让她面对她,“锦琳,不要这样,不要这样。”   苏锦琳满面泪流,“是我害了姐姐,姐姐是为了救我才受伤的!是我害的,是我害的!”   “不是,这是意外!你没出事你姐姐才会安心。她也没事的,放心,会没事的!”   “会吗?姐姐真的没事?孟玉姐姐,你没骗我是不是?”   孟玉心疼的把战栗的小女孩儿抱在怀里,轻轻安抚道,“没事,都没事的!你冷静一下,等下我们就去医院陪你姐姐,啊?”   苏锦琳从孟玉怀抱里钻出来,迅速抹去脸上的泪水,坚定道,“嗯,孟玉姐姐,我没事了,我们现在就去吧,我想陪着姐姐!”   孟玉看着面前强装坚强的女孩儿,点点头,答应了。   赶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有大批记者等在外面。所有人对这个突发状况都感到惊讶,连同突然冒出来的因救Angel而受伤的神秘人,也吸引了媒体的关注。   远远看到围在医院门口的大批记者,苏锦琳和孟玉都很着急。此时此刻,苏锦琳如果出现的话,肯定会被记者追问。可是,这样的话又怎么能进去呢?   “Angel?”苏锦琳下意识回头,看到一个面容英俊邪肆的男人正微挑着一双桃花眼,肆肆无忌惮的打量着自己。无端从心头涌起一股厌恶感,可是不知道这个人的目的,苏锦琳只能小心的防备着。   孟玉惊讶的看着这个突然出现的男人,总觉得有些眼熟,认真回忆了一下,惊叫出声,“总经理?”   苏锦琳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的男人,原来他就是衡宇娱乐公司的总经理东方宇啊!看他的气质打扮,果然像外界传言的那样风流不羁,典型的花花公子!   东方宇惊讶于苏锦琳面对自己时并不像大多数女人那样惊艳到花痴,但绝对想不到她此时对他竟是满心鄙视的!不过此时此刻,没工夫研究其它东西,首先得把她送到她姐姐那儿,不然某人又有意见了。   东方宇玩味的笑了,没想到那个女人对他的影响力竟然这么大,有多久没看到他紧张到失控呢?真是期待啊!   东方宇,东方逸的堂弟,衡宇娱乐公司总经理和实际负责人,长相英俊邪肆,典型的花花公子,所有女人既爱又恨的对象!   东方逸爱上一个人,同样会珍惜那个人所重视的一切。熟知苏锦书的东方逸自然清楚,对她来说,家人是最重要的存在。东方逸不会无聊的去拿自己跟她的家人比较在她心里的位置,他只要好好保护她重视的一切人和物,让她幸福就行了。   所以,当他知道苏锦书从小就非常疼爱的妹妹在堂弟的娱乐公司当歌手时,丝毫不在乎堂弟的借机敲诈,只要求他随时注意她的消息,保证她的安全。毕竟娱乐圈过于复杂,稍有不慎就会粉身碎骨,而苏锦书是绝对不会容许妹妹有丝毫损伤的。   因为这件事,东方宇知道自家无所不能的堂哥心中已经进驻了一个人,那个人在堂哥心中的地位还非常之高!不是不好奇的,到底什么样的女人才能让从小冷淡寡情的堂哥在提起她的时候竟然满面笑容呢?可惜,他的保密工作做得太好,东方宇除了知道她的名字,倒是从未见过她的人,连一张照片都没有。   当演唱会现场发生的事故汇报到他那儿时,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得尽快把这件事告知堂哥。不得不说,东方宇是抱着一种看好戏的心态告诉堂哥这件事的    第 41 章       东方宇的电话打进来的时候,东方逸正在参加公司的一个大型投资计划最终决议。东方逸清楚这个堂弟的个性,如果不是万分紧急的事情,他不会在这个时候打电话过来。   暂时中断会议,起身走到窗边,“喂?”   “今天Angel的演唱会现场发生意外了。”   东方逸脸色微变,“她受伤了?”   “受了点惊吓,没受伤。”   东方逸松了口气,锦锦还没回国,如果她的妹妹发生意外,他还真不好向她交代。“嗯,查清事故原因,尽快通知我。”说完,准备挂电话。   “等等。”   “嗯?”东方逸有些奇怪,难道还有其它的事?   “有个人受伤了,Angel叫她‘姐’!”   话音刚落,东方逸脸色剧变,“哪家医院?”声音冷冽刺骨。   饶是胆大如东方宇也不禁打了个寒颤,摸摸鼻子,迅速报出地址,然后电话□净利落的切断了。“呵,还真是非常重视啊!”   东方逸脸罩寒霜的宣布会议延期,留下满头雾水的众人,迅速走出会议室。训练有素的高级助理紧随其后,边走边掏出手机让司机备好车。表面上维持着一贯的冷静,心里却惊讶的不得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能让喜怒不形于色的BOSS当场变脸?   东方逸心里既担心又恼怒,她受伤了?她竟然受伤了!此时她不是应该还在美国吗?怎么会出现在那儿,竟然还受了伤!      东方逸赶到医院的时候,苏锦书的伤已经经过了处理。背部有十一处伤口,好在衣服够厚,消除了一部分伤害,左臂上的伤口比较深,流血过多,情况要严重一些。幸运的是,没有伤到经脉,只要好好休养一段时间就没问题,不影响左手的功能。   由于背部受伤,苏锦书不能平躺,只好在后面垫上枕头,轻轻依靠在上面。失血让苏锦书有些疲倦,脸色也有些发白,东方逸推开病房的门时,看到的就是一副病弱美人图。   在东方逸的眼中,苏锦书是沉静的,优雅的,慵懒的,调皮的,可是,此时苏锦书难得展现的娇弱却让他的心一阵阵发疼。   本来满腹的疑惑愤怒,在接触到她乍然惊喜的眼眸时,尽化为深深地心疼!   看着她手臂上缠着的厚厚的绷带,东方逸一步步走近她,到了床边,却只能僵立不动,看着她苍白的脸色,满眼都是心疼难过!   苏锦书微微嘟起嘴,伸出没受伤的右臂,想拉他坐到床边,“对不起嘛!我没告诉你今天回来是我不对,不过我是想给你一个惊喜的!”   东方逸发现自己真的无可救药了,只因这一句话,就再以无法对她隐瞒自己归国日期的事情生气,甚至还升起一股淡淡的喜悦,只为了她所说的“惊喜”。   不自觉柔和了眉眼,左手轻轻握住她受伤的左手,小心不弄疼她,右手抚上她脸庞,手背摩挲着她白皙滑嫩的肌肤,语气无比温和,带着深深地心疼,“我不怪你隐瞒我,可是你受伤了,我会疼,很疼!”   苏锦书看着眼前这个男人,看到他眼睛里毫不掩饰的担忧,忽然想起了在美国的那两年中,他曾无数次来看自己。为不习惯面包奶酪的自己带来家乡的食物,衣不解带地照顾偶然生病的自己,工作再忙都会抽出时间带她到附近游玩,节日里的花朵和礼物……所有情侣间做过的事,他都尽量做到,别人没注意的地方,他却从未忽视。   这个人,用心爱着自己,从她的眼睛里,苏锦书能看到完整的自己,带着幸福笑容的自己!   苏锦书情不自禁的湿润了眼眶,为他感到心疼,何其有幸,今生能得到这个人的全部爱恋!   右手抚上他俊朗的面容,细细勾勒着他的眉眼,眼睛柔和如水,装满了与他相同的爱恋。   东方逸被这样的苏锦书蛊惑了,情不自禁的靠近她,想亲吻她甜美的嘴唇。   “你干什么?”一声暴怒从身后响起,紧接着一股大力袭来,堪堪拦住了他向前倾斜的身体。   东方逸无比恼怒,到底是谁这么大胆,竟然在这个时候进来,还破坏了自己的好事!   脸色骤黑,连周围的气压都低了不少,东方逸正准备好好教训这个不知好歹的人,苏锦书已经惊呼出声,“锦琳!”   东方逸回头一看,正是自己曾经在照片上看到过的女孩儿。不同的是,此时她正一脸愤慨的怒瞪着自己。在她的身后还站着两个明显有些吃惊的人,其中一个正是自己的堂弟。   苏锦书虽然一向沉静淡定,但此时被妹妹和好友,还有一个陌生男人撞到和男朋友亲热,即使是亲热未遂,也不可避免的感到尴尬。原本苍白的脸上,慢慢染上红晕,看起来气色倒是好了不少。   现在是什么情况?东方逸看着牢牢把苏锦书护在身后,一脸防色狼表情对着自己的小女生,头一次感到头疼!   在苏锦琳的强烈要求下,东方逸不得不坐到最角落的沙发里,即使这样,她仍然睁大眼睛狠狠瞪着自己,随时防备着他。东方逸看了一眼好整以暇的躲在妹妹身后,故意做出一副爱莫能助表情的女友,止不住在心里苦笑:知道苏锦书有个“恋姐”指数很高的妹妹,但没想到这么夸张,看来以后的日子不好过了!   孟玉对眼前发生的一切非常好奇。不能怪她八卦啊,一个是商界传奇,一个是自己心目中的女神,两人到底什么时候发展起来的,说实话,她真的非常非常好奇啊!话说,两个绝色真的非常配啊!孟玉看着看着,眼睛里的小红星就不断冒出来了!突然,苏锦琳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孟玉一个激灵,稍稍收敛了一下兴奋的表情。扫了一眼被排挤到角落里的东方逸,孟玉不禁有些同情,唉,谁让他看上的女人有这样一个难缠的妹妹呢!   房间里看好戏的还有一个人,单看他眼角眉梢泄露的春意就知道他此时的心情有多High!哎呀呀,今天的戏可真是精彩啊!堂哥的神秘绝色女友,变身魔鬼的天使,还有一向矜贵骄傲此时却沦落成“色狼”的堂哥,真是太精彩了!   说实话,堂哥的女友真的让见惯众多佳丽的东方宇惊叹,真的是非常令人惊讶的美丽!   因受伤不得不斜卧在床上,但她的姿势一点都不生硬,反而带着一种漫不经心地慵懒,仿佛在悠闲的享受生活。   丝质顺滑的青丝随意的散落在肩上,看得出来是没有经过任何“加工”的纯天然产品,参差不齐的碎发让她整个人显得更加随性自然。带着淡淡红晕的雪白肌肤完美无瑕,一双摄人心魄的眼眸清亮澄净,睫毛细密翘长,鼻子微微有些翘挺,唇色有些苍白,但形状非常美好,稍微有些淡的剑眉为她平添了一股英气,显得不那么较弱!真是能诱惑男女的绝色尤物啊!   东方宇承认这样的容貌能吸引大多数人的目光,但她身上比容貌更出色的应该是她的气质,清淡如莲却并不似莲那样孤傲不可攀,漫不经心地散漫,如果再加上她故意不理会堂哥求救的眼神,一脸兴味的看着他被自己的妹妹“欺负”这件事的话,她应该还是个有些调皮的人!   呵,堂哥运气真好,碰到这么一个极品!羡慕啊!   东方宇真的打心里有些嫉妒堂哥的好运了!不过,再抬眼扫一下眼前的情景,东方宇不厚道的在心里偷笑,看来堂哥想要攻克“小姨子”这一关,还真是任重而道远啊!   东方宇的幸灾乐祸被东方逸看到了眼里,不禁有些恼怒,可恶的小子,不帮忙还敢在旁边看戏!清清嗓子,东方逸开口道,“发生这么严重的事故,衡宇不需要向媒体解释么?”   “当然,”东方宇知道堂哥不满,不过他并不想错过这难得看好戏的机会,故意无视他的暗示,就事论事道,“下面已经在查,等结果出来了自然会召开记者招待会,向公众澄清。堂哥不用担心,我会处理好的!”   东方逸早知道这个狡猾的堂弟不会那么轻易的妥协,淡淡道,“哦?现场的混乱被那么多歌迷看到,我想应该有很多人担心Angel的安全吧,你们做好安抚工作了?”   提到这个,不仅东方宇愣了一下,苏锦琳也有些担心。对于这些真心喜爱自己歌声的粉丝,苏锦琳同样重视他们。   记得曾经有一次在歌迷自发组成的论坛上聊天时,她曾无意中透露出自己感冒有些难受的事情,结果粉丝们纷纷留言,让她保重身体,不要忽视感冒这种小病,尽早康复,还贡献了很多治疗感冒的“独门秘方”,当时苏锦琳感动的热泪盈眶。   想到刚刚在演唱会上发生的事,歌迷们一定很担心吧!   正在这时,东方宇的手机响了。接完电话,东方宇的表情稍稍有些严肃,“刚刚收到消息,很多歌迷听到Angel受了重伤的流言,非常担心她的情况,围住了公司,要求了解她的伤势。”   苏锦琳此时也很担心,焦急的看着东方宇。东方宇继续道,“我立刻带Angel回公司,紧急召开记者会,先让公众知道她是安全的。至于其它,”说到这里,东方宇稍微停顿了一下,“稍后再解决。”   事态紧急,苏锦琳虽然放心不下姐姐,也不得不先去解决眼前的大事。临走之前,她非常有气势的站在东方逸面前,一手叉腰,一手指着他,恶狠狠道,“喂,好好照顾我姐姐,不准接近她!”   东方宇和孟玉都忍不住喷笑出声,东方逸也是哭笑不得,被人指着鼻子警告,对他来说,还真是从未有过的体验啊!   三人离开后,病房里终于只剩下苏锦书和东方逸两个人了。几乎在苏锦琳离开的瞬间,东方逸就坐到了床边。   苏锦书忍不住打趣道,“咦?挨这么近,不把我妹妹放在眼里哦!”   东方逸故意凶狠道,“近吗?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才是真正的近!”话音未落,狠狠地吻住了眼前调皮的可人儿!碾转厮磨,直到苏锦书气喘吁吁才放开她,宠溺的捏捏苏锦书的小鼻子,“笨,怎么还不会换气啊!”   苏锦书微怒,把头拧向一边,哼道,“就不会怎么了!”   东方逸爱极了苏锦书的这副摸样,把她轻揽到怀中,安抚道,“不怎么样,不怎么样,不会就不会,以后多练几次就好了!”   苏锦书脸色微赧,不依的微微挣扎,企图推开他的怀抱,“讨厌!”   东方逸稍稍使力,制止住她的挣扎,“好了,不逗你了。饿了吧,晚饭想吃什么?”   苏锦书微微仰头,双眼充满希冀的看着东方逸,央求道,“出院好不好,我们出去吃,我不喜欢医院!”   东方逸叫来主治医生,详细地询问了苏锦书的伤势和注意事项后,帮她办理了出院手续。   苏锦书对于轻易说服东方逸的事情非常满意,开开心心的看着他打理一切。   从安全通道出来,东方逸直接带着苏锦书坐上他的车。夜色和墨镜遮住了苏锦书的面容,东方逸的高级助理没看清她的样貌,但这些并不妨碍她在这个助理心目中的地位。   能让BOSS脸色大变,毫不犹豫地抛下重要会议,此时此刻还无比温柔细心的照顾有加的人,聪明的助理已经很明白以后一定要尽心服侍好此人,甚至要比对BOSS更用心!   苏锦书和东方逸坐在后座上,为了避免碰到后背的伤,苏锦书不能倚着,不过一直端坐着是件很痛苦的事,东方逸把苏锦书抱坐在腿上,让她趴在自己怀里。苏锦书有些不自在,特别是车里还有两个陌生人,东方逸说出让自己坐在他腿上时,她清晰地听到了前面的两声抽气声。不过东方逸坚持,想着这样确实舒服一些,苏锦书也就没再拒绝。   东方逸不放心地叮嘱司机,“不用开太快,尽量稳一点!”   “是的,总经理。”   闻着东方逸身上熟悉的气息,苏锦书感到无比安心,眼皮越来越沉重,渐渐进入梦乡。    第 42 章       醒过来的时候,苏锦书发现自己侧卧在一张舒适的大床上。习惯平躺着睡的苏锦书发现右边的身子有些麻,缓缓坐起来,轻轻揉了揉右肩。   打量下四周,看起来不像酒店房间,装饰简约大气,不失品位。正微微出神间,房门被打开,穿着一身浅色休闲服的东方逸走了进来。   “醒了?”走到床边,弯下身子摸了摸苏锦书的头,看着她还有些迷糊的可爱样子,禁不住轻吻了下她的侧脸,柔声道,“快起来吃东西吧!”   苏锦书刚起床的时候,总有几分钟整个人晕乎乎的,迷糊的样子非常的萌!东方逸怕再待下去,自己会化身为狼,赶紧起身出去了。   乖乖下床,走出房间,发现餐桌上已经摆好了几样精致的菜肴。   东方逸拉着苏锦书坐到椅子上,盛了一碗黑米粥递到她手上,又给她夹了些菜,一脸期待道,“尝尝看,刚做好的,稍稍偏辣,应该和你的口味。”   苏锦书惊喜道,“你做的?”   东方逸一边给她夹菜,一边点头,“嗯。今天做的都是养气补血的,多吃点!”   “很好吃!”苏锦书惊叹道。   东方逸温柔的看着苏锦书,“喜欢就多吃点!”   看着大快朵颐的苏锦书,东方逸心里很满足,真好,终于让她吃到了自己亲手做的饭!   当初为什么想到学做饭呢?是因为那次苏锦鸿无意中说道,锦锦希望将来娶她的人会为她做饭吧!   好在自己在这方面还蛮有天赋,虽然刚开始失败了几次,之后做得都比较成功。能让极重口食之欲的锦锦称赞“很好吃”,应该真的很不错吧,东方逸得意的想。   向来聪明的东方逸却忽略了,下厨次数屈指可数的人做出的饭菜又怎么能让可媲美美食家的人发出那么高的评价呢!东方逸的菜卖相不错,味道其实只能算一般,苏锦书吃得不是味道,而是爱人的心意罢了!   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豪门贵公子,甘心为自己洗手作羹汤,苏锦书心里只有满满的感动和幸福!   美美的饱餐一顿后,东方逸收拾餐具到厨房里清洗,苏锦书也跟了进去,站在一边看得入神。   修长的手指慢慢清洗着餐具,即使是洗碗这种动作,在东方逸做来也宛如艺术般优雅,令人炫目,苏锦书不自觉看得出神。   东方逸无意中回头,恰好看到呆呆的苏锦书,不觉莞尔。故意用沾着泡沫的手指点上苏锦书的鼻子,在上面留下一堆白色的泡泡。   苏锦书没有恼,上前一步,靠在东方逸的背上,脸颊紧紧贴着他的背,右手抱住了他的腰,低声道,“东方逸,你真好,遇到你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福!”   东方逸反转身子把苏锦书抱到怀里,下巴摩挲着她的头顶,声音里难掩激动,“苏锦书,遇到你也是我一生中最幸运的事!锦锦,我爱你!”   “东方……”苏锦书眼眶微湿,定定的看着眼前这个对自己一往情深的男人。   “叫我逸……”声音吞没在齿间。   东方逸左手揽在苏锦书的腰间,右手放在她的后脑勺上,轻轻压向自己,温柔的吻住了苏锦书的唇。   细细摩挲着唇瓣,轻轻□着,慢慢含住她柔润的下唇,吸吮着唇上的甜蜜。轻咬一口,苏锦书微微吃痛,朱唇轻启,东方逸柔滑的舌头迅速伸了进去,轻轻逗弄着,温柔的逡巡过每一寸领地,最后勾引住苏锦书香滑的小舌,甜蜜的纠缠着。   苏锦书身体酥软,渐渐呼吸困难,东方逸离开了她的嘴唇,牵出一条银色。当她刚呼出一口气,东方逸立马又吻了上去,直接侵入她的口腔,与她唇舌纠缠。   越吻,就越舍不得放开,东方逸觉得身体渐渐热起来。左手轻轻抚弄着苏锦书柔软的细腰,慢慢从衣服下摆钻了进去,柔滑的肌肤让东方逸心中一阵荡漾,几乎呻吟出声。   苏锦书被东方逸吻得浑身发软,头脑晕忽忽的,察觉到他的动作,却连开口阻止的力气都没有。   东方逸心跳越来越快,不自觉有些失控,左手在苏锦书的腰间流连许久,慢慢往上移。突然,苏锦书闷哼了一声,东方逸一惊,从意乱情迷中惊醒,才发现刚刚自己不小心碰到了她的伤口。   着急道,“我看看,出血了没?”   苏锦书想到刚才发生的事,真想立刻消失。如果不是碰到了伤口,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想到这里,又怎么会让东方逸看自己的背部?   这时候东方逸早把刚才的旖旎心思抛到一边,满心都是后悔自责,坚决要查看苏锦书的伤势,好在伤口只裂了一点,并不严重。上药重新包扎,东方逸再不敢轻举妄动,细心照顾苏锦书入睡,然后自己住到了客房。   侧卧太难受,苏锦书干脆趴着睡。原本以为在陌生的环境下会睡不着,而且前不久才睡了一觉,没想到很快睡意袭来,朦胧中进入梦乡。   一夜好眠,睁开眼睛,苏锦书觉得很舒服,闻着被子上散发的淡淡气息,跟东方逸身上的味道一样,很安心的感觉。   又眯了一会儿,苏锦书才慢慢从床上下来。她的身上穿着昨天晚上东方逸特意命助理送来的棉质睡衣,虽然十一月的天气有些凉,不过室内开着暖气,只穿睡衣并不会冷。   苏锦书忆起自己的行李连同车子都留在了体育馆,没有衣服可换。看了下身上的衣服,睡衣样式类似家居服,并不会让人感到尴尬,没再犹豫,苏锦书直接出了房门。   东方逸看到从自己卧室里走出来的苏锦书,心情很好的走过去,首先细心地查看了下她左臂上的伤,柔声道,“我给你买了新的洗漱用品,先去洗脸吧,等会儿可以吃早餐。”   苏锦书乖乖的点头,洗漱完毕,餐桌上已经摆好了好几样小吃。小笼包、豆浆、生煎,都是苏锦书爱吃的东西。好久没有吃到地道的中国食物,苏锦书心情大好,斗志昂扬!   东方逸宠溺的看着吃得开心的苏锦书,自己倒没怎么吃。   苏锦书塞了一个小笼包到东方逸嘴里,“味道真好!附近有买早点的吗?这么好的味道,客人一定很多吧!”   东方逸嘴角挂着一丝得意,“味道好吧!呵呵,这可是T市最有名的早餐店的产品,我就知道你爱吃!”   “最出名的?那不就是龙轩阁?”   “你知道?”   “嗯,听锦琳提过。”苏锦书点点头,突然,眉头微皱,“龙轩阁在城东吧?离这里好像很远!”   东方逸伸出手指,擦掉苏锦书嘴角的碎屑,“嗯,早上开车去买的。”   苏锦书夹生煎的手一顿,轻轻开口道,“东方……”   东方逸夹了一个生煎送到苏锦书嘴边,“又忘了吗?说好叫我‘逸’的。”苏锦书被动的张开嘴,轻轻咬了一口,东方逸把剩下的生煎一口塞进自己嘴里,轻笑道,“锦锦,不要有负担。我喜欢你,做这些都是我心甘情愿的,我很开心!”   “嗯,”苏锦书点点头,没再说什么。有什么不明白的呢?认识三年,他为自己所做的一切,其实早已明明白白的昭示了他的情意!   两人默默地吃着早餐,气氛温馨和谐的宛如老夫老妻。   突然,门铃响了,东方逸站起身,“估计是宇和你妹妹,我打电话跟他们说过你在我这儿的事!”   打开门,果然是昨天的三个人。苏锦琳脸色很黑,比昨天对他的态度更差,门一开就横冲了进去。她的助理匆匆点头打了招呼后,就紧跟在她身后。   东方宇悠闲的站在最后面,扫了眼东方逸身上的家居服,眼里满是揶揄道,“怎么样?感觉很棒吧?”嘴角微勾,脸上写满□。   东方逸刹那间明白了堂弟的龌龊心思,顿时一头黑线,拍掉他搭在自己肩上的手,脸色一冷,“别瞎说!”   东方宇有些惊讶,“不会吧!真的什么都没发生?都住到一起了,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该不会是那什么不行吧!”   东方逸脸色如墨,怒声道,“再胡说就滚回你的公司!”   堂哥生气起来是很恐怖的,东方宇赶紧收起玩笑的心态,其实心里还是有些为堂哥感到遗憾的,多好的机会啊!   昨天事情太突然,根本没什么说话的机会。东方逸回到客厅时,发现苏锦书已经被两个女生包围了,三人聊得很热闹。东方逸脸色柔和下来,直接带着东方宇进了书房。   东方宇看着脸色瞬间好转的堂哥,已经不怎么惊讶了。这个未来大嫂对堂哥的影响力,东方宇已经看得很清楚,心想着得尽快跟她打好关系,无异于多了一个保护伞啊!   “昨天的事故不是意外对吗?”东方逸淡淡开口。   东方宇吃了一惊,“你怎么知道?”   “你昨天接电话时的神情有些不对劲。”   东方宇不得不再次感叹,堂哥实在太恐怖了!这么敏锐的观察力,如果要在他眼皮子底下做小动作,恐怕会吃不了兜着走。   既然已经被他猜到了,东方宇索性不隐瞒,和盘托出道,“昨天检查的时候发现,固定吊灯的工具上有人为破坏的痕迹。监察录像拍到了那个人,经审查发现,幕后主使是一个嫉妒Angel的明星。”   东方逸脸色顿寒,“那还等什么?敢做就要有承担后果的勇气!”   东方宇迟疑道,“这个人背景有些复杂。”   “哦?”东方逸很好奇,到底有什么样的背景,能让堂弟都有所顾忌。   “她叫萧娜,是徐家的亲戚,听说很得徐夫人的疼爱。”   “那又怎样?”东方逸毫不在意,让自己心爱的女人受伤,即使那个女人的目标不是她,但结果受伤的是自己疼在心间的人,东方逸绝对不会放过她!   东方宇了解堂哥的个性,既然他发话了,东方宇只好照办,“放心吧,我会处理好的!”    第 43 章       走出书房的时候,东方逸看到心爱的女友正被两个女生一左一右挤在中间。担心她手上的伤势,东方逸快步走了过去。在东方逸充满威压的目光下,即使有苏锦琳的强力声援,孟玉也只能乖乖让位。   东方逸顺势坐在苏锦书的左边,小心的不碰到她的左臂。   苏锦琳一看到东方逸坐到姐姐身边,全身的警报瞬间拉响,仿佛炸毛的猫儿一样,满是防备的瞪着他。紧紧抱住姐姐的右臂,把她拉向自己那边。   东方逸看着这个宛如被抢走心爱的玩具的小女孩儿,不禁莞尔,玩笑道,“锦锦,我没得罪你妹妹吧,怎么总是这么防备我啊!”   苏锦书拍拍妹妹的小脑袋,示意她放松。苏锦琳抢先开口道,“你要抢走我姐姐,我不会让你得逞的!”   气鼓鼓的样子非常可爱,众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说起来苏锦琳才十七岁,虽然已经是炙手可热的明星,性格上还是个小孩子啊!   东方逸其实挺喜欢这个可爱的小丫头的,东方家人丁稀薄,只有他和宇两个孩子,亲戚家倒是有几个表妹,不过都被教导成大家闺秀的典型,非常的无趣。   “我不会跟你抢的,锦锦永远是你姐姐。我只会跟你一样爱她,以后也会跟她一样疼爱你!”不愧是商界精英、谈判高手,偷换重心的能力非常强大。   苏锦琳虽然年纪小,但也不是无知孩童,不可能因为这短短几句话就相信这个人。事实上,她也明白,姐姐不可能永远陪着自己,以后会有一个男人陪她走完人生。苏锦琳真心希望那个人能带给姐姐自己永远也无法给予的幸福!可是,她没想过那一天回来的这样早,姐姐才刚刚20岁!   故意阻拦破坏,不仅是一时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还因为她要好好考察这个男人的真心,看他到底配不配得上完美的姐姐!   其实,他眼底的情愫已经昭示了他的真心。东方逸,这个家喻户晓的人,即使像苏锦琳这种完全不关心商界的人也有所耳闻。跟所有认识不认识他的人一样,在苏锦琳的印象中,这个人是非常冷漠高傲、不易接近的,那些经常出现在报纸、杂志上的照片,千篇一律是冷如冰山的表情。苏锦琳有种感觉,这个人面对家人也许也是这样冷酷的表情,这才符合他的身份!   可是,在姐姐面前,这个人总是带着沐如春风的和煦笑容,温暖而深情。只要有姐姐在的地方,他的目光就一直追随着她,时刻注意着她的表情。他会无比温柔的把遮住姐姐眼睛的碎发抚到她耳后,他会在姐姐口渴时第一时间注意到并送上温水,他看着姐姐的眼神里有着毫不掩饰的深深爱慕!   其实,姐姐也一样吧,她的脸上带着幸福的笑容,跟那个人的相处自然又默契,仿佛多年的夫妻!   苏锦琳暗暗叹了口气,尽管不舍,但她知道,自己已经没有立场介入他们中间了。那样投契的两个人,站在一起便好像形成了一个世界,把所有人都隔绝在外。   “呐,我才不稀罕你疼不疼爱我!”苏锦琳还是有些气不平,连带的语气也不太好,“我姐姐就交给你了,你一定要好好对她。如果敢欺负她,或者让别人欺负她,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东方逸和苏锦书都有些吃惊,不明白她怎么突然做出这样的决定。苏锦书一脸惊讶,“锦琳?”   苏锦琳趴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东方逸发现苏锦书的脸上染了红晕,连白玉般的耳朵都红了起来。   苏锦琳说完,就带着孟玉离开了,她今天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啊,学校也快期中考试了,很忙的!   没一会儿,在东方逸的目光压迫下,东方宇也起身告辞,去处理那个不知死活的女人的事情了。   他们一走,东方逸就开始追问苏锦书刚刚她妹妹到底跟她说了什么。这一次,不管东方逸怎么追问,苏锦书都打定主意不告诉他,无奈之下,东方逸只好放弃,反正结果对自己有利就行了。真没想到,竟然这么容易就过关了。冲着这一点,东方逸决定以后要更加疼爱这个小妹妹!   东方逸公司还有事,趁他进房间换衣服的功夫,苏锦书回想了下刚刚妹妹在她耳边说的话,“姐姐,我知道你也很喜欢他,所以我不会再阻挠。不过,即使他再真心,结婚之前一定不要让他得逞!”   想到这里,不禁又好气又好笑,真不知道她一个小丫头片子,从哪儿听到的这些东西!   苏锦书受的伤虽然不严重,但对行动还是有影响,所以她决定待在家里。把车钥匙交给东方逸,让他下班后把她的车开回来。东方逸轻吻了一下苏锦书,嘱咐她小心伤口后,才依依不舍得出门。唉,真不想去上班啊,不过昨天中断的会议,今天是最后期限了,助理已经在楼下等了一个小时了。   公司里的人明显发现今天总经理的心情非常好。史无前例的脸色温和,让看到的人都大跌眼镜!一群被他的冷脸冻伤的花痴再次芳心荡漾,重新燃起了对总经理的熊熊爱火!   昨天参加会议的高层也发现了总经理的不同。整个会议过程中,他的脸色都非常温和,虽然行事依然敏锐严谨,但语气却和缓了不少,甚至在最后确定方案时,嘴角还勾起了很浅的弧度。众人不禁纷纷揉眼睛,以为自己眼花了。   好事者追在总经理的高级助理身后打探内幕,高级助理趁总经理不注意,隐晦道,“春天到了,气温回暖,也许未来会持续保持晴好天气!”   来人抬头看了看窗外阴沉的天气,现在才十一月份吧,哪儿来的春天?突然灵光一闪,难道……   一分钟内,公司里遍传总经理遇到“天命真女,冰山融化”的留言,众多芳心碎了一地!茶水间、卫生间里纷纷传出恶狠狠地诅咒声,诅咒那个偷取了总经理芳心的狐狸精!男士则纷纷猜测到底是什么样的绝色美女,才能吸引总经理的目光,话说,出于嫉妒心理,他们其实都在私底下猜测总经理是“玻璃”或者那方面有问题的!   东方逸其实有注意到助理的小动作,不过他心情好,暂时放过他。迅速处理完工作,看看时间还早,现在赶去取车,再回家做饭也不会太晚。   按下电话,“Chris,备车,去市中心的体育馆。”   “是。”虽然疑惑,但最称职的助理就是不对老板的话产生质疑,服从就好。   找到苏锦书说得地方,东方逸下车,直接让助理返回,自己走向那辆崭新的银色宾利。   Chris看着老板打开车门,坐进去直接发动汽车,惊得目瞪口呆。从两年前老板正式到公司上班至今,他就没有自己开车过。不过,Chris想着,也许以后老板自己开车的机会会增多也说不定……   两人的同居生活非常顺利,有时候东方逸做饭,苏锦书也会在旁边帮忙。东方逸上班,苏锦书就待在家里看书、上网或者跟朋友打电话聊天。这几天,东方逸的办事效率比以前更高,每天都提前下班,推掉了一切应酬,需要出差的地方都安排其它人顶替。总之,就是恨不得尽可能多的待在家里。   东方宇不负重托,彻底封杀了萧娜。虽然顾及徐家颜面没有公布演唱会上的幕后真相,但已经让这个女人没有翻身之地,几乎可以从这条道上退出了。   萧娜其实也是个很有实力的歌手,她最大的缺点就是度量狭小,容不得人,尤其是嫉妒那些比自己有才华的人。仗着雄厚的背景,以前也打压过不少小明星,不过这次却踢到铁板,得罪了一个她惹不起的人。   几经周折,她才知道自己得罪了东方家的继承人,无奈之下,她向最疼爱自己的姨妈哭诉,希望她能替自己说说话。听说表姐徐雨洁跟他的关系不错,姨妈也有意让两家联姻,如果她出面的话,也许东方逸会放过自己。   于是,东方逸正准备下班回家时被徐雨洁堵在了办公室里。   徐雨洁,徐家继承人。徐家只有两个女儿,因此长女从小被当成继承人培养,公众毕业后就到英国剑桥留学,学习企业管理。   与柔弱的妹妹不同,徐雨洁非常聪明,行事有着男子的利落,个性张扬,成绩优秀,被家族寄予厚望!不仅如此,她还是个容貌非常出众的美女。她的美跟她的性格一样张扬尖锐,极具侵略性!任何场所,她的出现都能吸引所有男士的目光,除了一个人。   徐雨洁是骄傲的,她自信能配上自己的只有从小就认识的东方逸,东方逸对她的态度跟其它女生也有着区别。虽然不是爱慕,但她相信最终东方逸会爱上自己!这不是自信过度,徐雨洁,她有骄傲的资本!   一路走来,跟任何地方一样,到处都是爱慕惊艳的眼神。徐雨洁嘴角轻扬,笑得肆意张扬,美丽的脸上仿佛发光一样,耀眼的让人忍不住遮住眼睛,害怕一不小心就会被这光芒刺伤!   徐雨洁前脚刚走,后面就议论纷纷,男人就不必说了,纷纷羡慕总经理的好运,猜测着原来他的真命天女是徐氏继承人,真是赚大发了!女人们虽然心里酸酸的,不过看到徐雨洁的真人,也只能自叹不如,除去雄厚的背景家世,容貌上也比不过人家啊!   徐雨洁直接闯进东方逸的办公室,秘书小姐煞白了脸,忐忑的跟在她后面,生怕总经理责怪,“对不起,总经理,这位小姐直接闯进来,我拦不住她!”   东方逸清楚徐雨洁的个性,没有责怪可怜的秘书,挥挥手让她出去。不过对徐雨洁还真没什么好脸色,欣赏是一方面,但对她的个性实在喜欢不起来,这也是为什么近年来愈发疏远她的原因。最重要的是,她耽误了自己下班的时间!   想到锦锦可能在等着自己回家,东方逸脸色愈发不好看,“找我什么事?”   徐雨洁有些生气,出国几年,最近刚回来,去过他家几次,却一次都没碰到他。“几年不见,态度这么冷淡啊!”   东方逸不耐烦跟她虚与委蛇,直接道,“如果是为了你表妹的事,不用说了。做了错事,就要接受惩罚!”   徐雨洁也怒了,美人就是美人,生气的样子也美到极致,只是可惜东方逸压根儿不正眼看她。压制心里的怒火,婉言道,“看在我们两家多年的情分上,也不能网开一面吗?”   东方逸没说话,丝毫没有松动的表情已经很明显的显示“不可能”。徐雨洁真的怒了,“难道你看上了那个女人?一个小明星而已,值得你不顾我们徐家的颜面?”   东方逸已经不想再听下去,冷了脸,“我的事不用你管。不过你记住,如果你敢拿她下手,别怪我不讲情面!”说完直接起身走人。   偷听的众人都看到了东方逸微寒的脸色,顿时噤若寒蝉。紧接着,看到原本春风满面走进去的徐雨洁满脸怒容的出来,更是惊讶。   主角儿一走,众人议论纷纷,猜测徐雨洁到底怎么惹怒了老板,让他们重新回到了冰川世纪。   好在第二天,东方逸的情绪跟前几天一样,众人忐忑的心总算回归原位。决定还是不掺和老板的私事,太恐怖了,只要他一直保持这种心情就好了!   “Chris,给我定晚上七点豪顿的VIP包厢。”   “是,总经理。”   下班之后,东方逸先坐车回到公寓。Chris坐在副驾驶座上,目不斜视,耳朵却高高竖起,听着总经理用无比温柔的声音打电话。   “嗯,五分钟后到。你可以慢点下来,我等你。”   Chris咂咂舌,真想不到总经理会有这么温柔的时候,应该是上次那个神秘人吧!真是期待啊!   虽然东方逸说了等她,不过苏锦书还是迅速下了楼。东方逸远远就看到一个戴着墨镜的高挑女子悠闲地站在路边。   Chris仔细观察了下这个女人,大墨镜遮住了她的半张脸,不过仍然看得出来容貌极其出色。她的个子非常高,堪比模特的身材包裹在修身呢大衣里,下面穿着浅蓝色的牛仔裤,显露出小腿美好的线条,脚上的鞋子是平底,式样简单大方。与其他女人不同,她没有背包,双手闲闲的插在外衣口袋里,整个人看起来很自然。    第 44 章       车刚停稳,东方逸就下车走向他,Chris甚至看到了他嘴边的笑意。只见他一直走到那个女人身边,轻轻把她揽到怀中,低声在她耳边说话,女人的嘴角勾起,明显笑得开怀。两人站在一起,宛如一幅绝美的画卷,非常唯美,“Perfect!简直是天作之合啊!”   坐进车里,苏锦书摘下墨镜,Chris忍不住惊呼出声,司机也一时失神。东方逸脸色骤寒,车里的气温迅速下降。两个被惊艳到的人赶紧回神,不过内心的震撼仍然非常强烈!天啊,这么绝色的女人,难怪总经理如此小心翼翼。Chris甚至在心里开始同情徐雨洁了,虽说她也是极品美女,跟眼前这位相比,还是稍差了一些。   苏锦书没把两人的失态放在心上,相同的情况碰到的次数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其实大多数人纯粹只是惊讶,并没有什么不好的心思,苏锦书也就学会忽视这些目光了。   “逸,你订在豪顿,我的朋友可能不太习惯啊!她们都还是学生,去那儿也许会不自在。”   Chris再次在心里为总经理的心上人加分,声音一点儿都不妖媚,清润舒缓,很好听!   东方逸坐在苏锦书右手边,手臂揽住她的肩,柔声道,“因为是你的朋友,我才想请她们到最好的酒店吃饭的。大学期间我可是听说过,男生如果交了女朋友,得跟她的室友打好关系,以免被‘枕边风’踢出局,最好的方法好像就是请她们吃饭吧!”   “呵呵”   “噗!”   苏锦书和Chris同时笑了起来。Chris实在没想到,总经理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被笑声吸引,苏锦书好奇的看了一眼Chris。东方逸脸色微沉,不过还是很有风度的介绍道,“我的高级助理,Chris,牛津大学高材生。”   苏锦书礼貌的颔首,打招呼,“你好,我是苏锦书。”   Chris受宠若惊,赶紧回头准备自我介绍,结果在东方逸阴沉的脸色下,只讪讪道,“你好。”   苏锦书对这个助理印象不错,好像是个挺有趣的一个人。看他的样子,应该有很多话要说的,怎么……   瞥了一眼东方逸,瞬间就明白了,不由好笑道,“你呀,太严肃了,”伸手揉了揉他的脸,“不要吓到小孩子!”   Chris哭笑不得,嗫嚅道,“我今年已经25岁,比总经理年纪还大。”   苏锦书看着眼前一张娃娃脸的助理,惊讶道,“真的?你看起来很小啊!”   东方逸不满的把苏锦书向前伸的头掰回来对着自己,语气危险的说,“你是说我很老了?”   苏锦书一点都不怕他,呵呵笑道,“没有啊!你很年轻,很帅气!”   东方逸脸色顿时好了起来,一脸得意。   Chris忍笑到内伤,真没想到成熟稳重的总经理竟然有这么孩子气的一面!哈哈,太好玩了,说出去一定没人相信!   到了酒店,东方逸吩咐Chris不用等他们,可以下班了。   在回公司的路上,Chris情绪挺高,跟司机聊天,“总经理的女朋友真不错啊!”   司机连连点头,“不仅长得漂亮,性格也很好啊!”   Chris抚着下巴,“嗯,穿着打扮虽然很简单,不过看得出来家教良好,举手投足的动作很优雅,出身应该不俗,不过身上可没有一点名门千金的架子啊!”   司机也满是赞叹,“总经理运气真好!”   这厢东方逸的两个手下在感叹他的“好运气”,那厢苏锦书被几个N久不见得好友团团包围,四人激动地互相拥抱!   苏锦书回国这几天,因为受伤一直没有跟室友们见面,双方通过电话联系。这两天苏锦书的伤势好了不少,本来只准备来个室友间的约会的,不过在聂颖她们从孟玉那儿听说苏锦书交了男朋友,对方还是B市名人东方逸后,都兴奋了!   天啊,出国两年多的锦书一回来就给她们带来这么大的惊喜,竟然谈恋爱了!以前她们就私下猜测过,将来到底是怎样的男子能获取苏大美女的芳心,特别是这两年,苏锦书长得越来越妖孽,她们就感叹了,真的有些担心以后找不到配得上她的男人啊!   可是……   “不行,一定要把他带过来给我们看看!”聂颖在电话里恶狠狠地威胁道。   “虽然不是很清楚,不过听孟玉说,他在本市应该很出名,你们没见过吗?”苏锦书把手机夹在右肩和脑袋之间,双手休闲的搅动着咖啡。   “不一样啊,”李玉兰接口道,两年多的时间,李玉兰已经脱胎换骨,成长为一位非常优秀的都市女性,浑身洋溢着自信,“我们只见过照片,不知道真人怎么样。再说,外形不能代表一切,身为你的好朋友,我们要好好考察一下,看他到底配不配得上你。”   “对,对,虽然孟玉那家伙说他对你很好,不过我们要亲眼看到才能放心的。”   “OK,”苏锦书率先妥协,“我会转告,不过他的工作很忙,如果没时间的话,我也没办法了。”   “不管!必须把他带来,否则就是不合格了!”聂颖霸道的说完就挂了电话。   苏锦书听着手机里传来的忙音,不觉莞尔,聂颖的性格还是一点都没变啊!事实上,苏锦书一点都不担心,她们这样说也只是说说而已,如果到时候东方逸工作太忙抽不出时间,依她们处处为人着想的个性,也不会太在意。   一般情况下是这样没错了,不过苏锦书低估了她在室友们心中的地位,如果这次东方逸爽约,她们可真的会不遗余力的劝说苏锦书把他甩掉哦!   好在东方逸对苏锦书爱到心眼里了,凡是跟她有关的事都会当做头等大事解决。所以,尽管今晚有个很重要的饭局,他也毫不犹豫地推掉了。   除了孟玉,苏锦书宿舍的几个女生都不是花痴的人,不过看到东方逸真人时,她们还是免不了一瞬间的惊艳,也终于理解了身边为什么有那么多女生把他当偶像,真的是非常非常帅啊!   这样宛如神祗的俊朗容颜,也只有美如天仙的苏锦书才配得上吧!他们就好像是上帝为彼此精心创造的一对佳偶,站在一起,相信所有人心中都会浮现出四个字“佳偶天成”。   苏锦书把玩着手里的墨镜,好笑的看着三个满眼惊艳的好友。与身边的东方逸相视一笑,漫声道,“喂,回神啦!看到我都不激动地么?”   “啊!”聂颖率先叫出来,一步上前扑到苏锦书身上,“锦书,你丫的怎么比照片上还妖孽啊!我都要流口水了!”   苏锦书轻敲她的头,嗔道,“净瞎说。”眼波流转,竟是少见的魅惑人间。   李玉兰在心中叹息,聂颖说的没错啊,真的很妖孽!而且这样的神态,以前是绝不可能出现在苏锦书身上的,是因为眼前这个男人的缘故么?看来锦书是喜欢他的吧,那么他呢?   调转视线,只一眼,李玉兰就在心里松了口气,那样缠绵的视线,即使苏锦书并没有注意,他的目光也丝毫没有偏移,那样温柔的表情也是因为锦书吧!   原本她们心里都是有些忐忑的,因为对方太优秀,那样的家世,不知道对苏锦书而言是福是祸。在她们心中,苏锦书值得最好的,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像她们这样想,如果那个人只是被锦书的外貌吸引,那对锦书而言,无疑是一场灾难!   从知道苏锦书的那场无疾而终的暗恋的时候,她们就了解锦书对感情有多么认真,这样美好的女子,需要真正懂她的人,用心去呵护!   好在……   李玉兰收回纷飞的思绪,重新把目光转向半年多未见得好友,对上苏锦书的目光,两人相视而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李玉兰走上前,抱住已经比自己高出不少的女子,“欢迎回来,锦书!”   “谢谢!”苏锦书有些哽咽。向来淡漠的女子,面对好友们诚挚的欢迎,情绪也起了波澜。四人中最沉默寡言的李玉兰,其实是最细心体贴的一个人,苏锦书知道因为一些事,她对自己的感情跟孟玉她们有些不同,应该是类似于知己的感觉吧。   虽然打着考察东方逸的名义,实际上除了最初的一瞥,之后四个女生都只顾着聊天了。   转眼都是大四毕业生,孟玉不必说,未来的路早已经决定好了,目前一切进展顺利。不过她的雄心壮志可不小,立志成为业界的金牌经纪人!   李玉兰当初在苏锦书的启发下,开始经营网游商店,凭借惊人的天赋和专业的操作,她在这方面发展的很好,不仅解决了大学学费、生活费,还有余钱改善家里的经济状况。   她对网络游戏的兴趣也逐渐高涨,渐渐成为网游超级玩家,偶然情况下被一家知名网络游戏公司发掘,对方非常看重她的能力,从大三开始就在那家公司实习。目前已经跟公司签订协议,成为开发小组的核心人物。   聂颖的兴趣跟苏锦书差不多,侧重于软件设计。她已经计划好毕业之后去美国留学,苏锦书看过她设计的软件,非常棒,因此她已经私下跟史密斯教授联系过,希望把聂颖推荐给他。   苏锦书从史密斯的小组退出后,他感到非常遗憾,因为苏锦书在这方面有着惊人的天赋。不过苏锦书的兴趣基本上已经到头,她想尝试一些其它的东西。人各有志,史密斯虽然遗憾,但也不愿勉强这个极其聪慧的女孩儿。与此同时,他很欣赏苏锦书的个性,凭借她的能力,要不了多长时间她就能在这个领域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可她轻而易举就放弃了,不为利益所动,随心的生活,实在难能可贵!   听说苏锦书要为他推荐自己的好友,史密斯一点都不担心苏锦书会偏私,在他的印象中,这个东方女孩儿行事非常有分寸。因此,能让苏锦书评价“不错”的人,史密斯是非常期待的。   四个女生聊得热火朝天,丝毫看不出来,她们真正在一起相处的时间只有一年,之后的两年多都是分开的。聚少离多,她们之间的感情却没有一丝隔阂,友情,真是个奇妙的东西!   东方逸静静地听着她们的交谈,眼神温柔的看着苏锦书,适时的替她夹菜,端水,擦掉她嘴角不小心沾上的碎屑,照顾的无微不至。   李玉兰三人相视一眼,心领神会的笑了起来。   趁苏锦书去洗手间的功夫,三人开始实施早就想好的计划。    第 45 章       交换了一下眼神,胆子最大的聂颖率先开口,“东方先生,你跟锦书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东方逸早已看出她们的小动作,不过通过刚刚的了解,他已经判断出苏锦书的眼光不错,她的几个好朋友都是真心对她的人,起码没像其它女人那样对着自己发花痴。因此,他并不介意满足一下她们的好奇心。没有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虽然做不到面对苏锦书时那样的温柔,但态度上还是非常随和的。   “三年多前偶然见了一面,之后就有印象了。另外,你们是她的好朋友,不用那么客气,叫我东方好了。”   三人点头,对他的态度很满意,性急的孟玉立刻接口,“一见钟情吗?”表情很是兴奋。   东方逸大方的点点头,“可以这样说。不过之前我已经听她哥哥说过不少她的事,只是从来没见过真人罢了。”   “哇!好浪漫!”孟玉双手捧脸,一脸花痴相。   聂颖鄙视的点了点她的脑袋,把头偏到一边,做出不认识这个人的样子。   李玉兰比那两个无厘头的人要稳重很多,一开口就直奔核心,“虽然这样说很失礼,但我们还是想知道。你的家世显赫,如果你的家人不接受锦书,你会怎么做?”稍稍停顿了一下,语气加重,“会因此放弃她吗?”   此问题一出,聂颖和孟玉也停止嬉闹,三双眼睛紧紧地盯着东方逸。   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在很多人眼中,东方逸的家世不是普通女子配得上的,即使苏锦书家境殷实,家里也有上千万的资产,但跟东方家比起来,完全不值一提。   东方逸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似乎李玉兰刚刚提出的只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东方逸双眼正视着眼前的三个女生,没有生气发怒,也没有急急忙忙地表明姿态,语气还是清清冷冷,没有丝毫起伏,“难道你们认为锦锦她配不上我们东方家的家世吗?”   三人都有些蒙,想不通他会这样反问道,急忙道,“当然……”   东方逸仿佛没想过让她们回答,自顾自地继续道,“在我眼中,锦锦是世上独一无二的,值得最好的一切,我也会尽最大的努力给予我所能给予的全部幸福!只要她不放手,不,既然她已经给了我机会,就算她想放手,我我也不会同意的。其他人,从来都不是我们之间的问题。”   东方逸的这段话不仅令李玉兰她们震撼,也被返回的苏锦书听在耳里。心湖再次泛起涟漪:逸,我也不会放手的,遇到你,是我的幸运!   应该说这次会见苏锦书的“娘家人”是非常成功的,东方逸几乎以满分通过三人的考察,不仅如此,还在无意中多了三个粉丝。   花痴孟玉自不必说,聂颖直接赞道,“帅呆了!”就连李玉兰也曾当面对苏锦书说,“这男人不错,配得上你!”   东方逸偶然从苏锦书那儿听到了她的室友们的评价,顿时得意的不行,抱着苏锦书邀功道,“哈,你老公厉害吧?”   苏锦书嗔他一眼,“什么老公,别乱叫!”   东方逸手上用力,附在她耳边诱哄道,“来,老婆,叫一声我听听!”   气息拂过苏锦书的耳畔,逗得她浑身酥酥麻麻,感觉到这个男人竟然吻上了自己最敏感的耳垂,不禁气息不稳,浑身更是无力!   心下微恼,总用这种方法逗自己,虽然无力反抗,但仍然倔强的抿着唇,坚决不让他得逞,哼,就不叫!   东方逸低低笑出声,不理会她的小性子,嘴唇继续游走在柔滑的肌肤上,耳后,颈项,脸测,然后是眉眼,鼻子,最后到达红润甜美的嘴唇。像每一次深吻一样,直到苏锦书气喘吁吁才放开。   相爱的人在一起,总想着跟对方更亲近一点。自上次失控之后,因顾及苏锦书的伤势,东方逸总是竭力控制自己,避免再伤到她。如今半个月过去,背上的伤痕几乎淡去,只有左臂上还留着浅浅的印迹。   没有了这一层顾忌,东方逸忍得愈发痛苦,可是又不愿让心爱的人受委屈。苏锦书并不是无知孩童,东方逸眼中的意味如此明显,她又怎么不懂。不忍让他如此痛苦,可是真的到达那一步,她一时还无法接受。最好的办法,就是搬出去住,两人待在一起,对东方逸来说实在是煎熬。   不过东方逸不同意,如果用苏锦书搬出去住,不就减少了很多共处的时间吗?与其这样,他倒宁愿多洗几次冷水澡。起码住在一起,能每天见到她,一起动手做饭,能抱她亲她,总之,是痛并快乐着!   脑袋埋在苏锦书颈侧,东方逸冷静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平息心中的躁动。苏锦书乖乖的,一动都不敢动。有时候,男人是很可怕的!   “锦锦,伯父伯母什么时候过来啊?”   “大概再过十来天吧,”苏锦书想了想,“这次爸妈准备在这儿待半年,家里的事情得安排好了,才能过来。”   两年多没见到女儿,苏昊天和柳云琴别提多想她了。本来苏锦书打算回家一趟的,不过苏氏夫妇想着两个女儿都在B市,于是决定过来住一段时间。   以前为了方便看锦琳,苏昊天在B市买了一栋房子,隔几个月就跟柳云琴一起来住几天。当初在T大附近给苏锦琳租的公寓已经退了,因为人气太盛,为了安全和隐私,苏锦琳住进了公司提供的高级公寓。   东方逸听了苏锦书的话,声音有些闷闷的道,“他们来了你就不能再住我这儿了是吗?”   苏锦书轻笑,“当然。两年多没见爸妈,肯定是要多陪陪他们啊!而且,”苏锦书有些不自在,“他们那一辈思想传统,即使我们没什么,他们也接受不了的,嗯……”   东方逸俊脸耷拉了下来,“那以后我们见面不是很难了?”   苏锦书好笑的看着他孩子气的表情,颇有些得意的点点头。   “不行!”东方逸一下子急了,紧紧抱住苏锦书,愈发像个闹脾气的小孩子,“以前在美国是没办法,现在都回来了,我还不能跟你在一起,还不如杀了我!”   苏锦书忍俊不禁,纤细的手指点点他的额头,心下感叹,皮肤真好啊!   “哪儿有那么夸张啊!”   东方逸愈发沮丧,“当然有!”突然眼睛一亮,一扫之前的沮丧,满脸柔情,双眼魅惑的低声诱哄苏锦书道,“锦锦,不如你嫁给我吧!”   不知道为什么,相处的越久,苏锦书觉得东方逸越好看!比如此时,她险些失神在这样的美色中,差点就答应了。   猛然回神,羞恼的偏开头,“东方逸,你又诱惑我!”   东方逸一边暗叫可惜,一边又有些得意,看着苏锦书失神的样子,成就感那是一波一波的高涨啊!   虽然失败了,不过东方逸毫不气馁,发挥牛皮糖的攻势,继续柔声诱惑,“锦锦,你就嫁给我吧!反正你现在已经毕业了,也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嫁给我我们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住到一起,爸妈也不会再说什么。”   苏锦书又气又恼,“是我的爸妈,你别乱叫啊!”   东方逸才不管这些,紧紧抱住挣扎着想推开自己的苏锦书,继续道,“反正迟早都要叫的,现在改口有什么关系。”低声魅惑一笑,脸上带着一丝不怀好意,凑到苏锦书耳边缓缓道,“结婚之后,我就不用再洗冷水澡了,你不知道这些天我……有多想你!”   “哄”的一声,苏锦书整个人仿佛燃烧了一样,连脖子都粉红粉红的,颤抖的指着一脸无辜的东方逸说不出话来。心里狂喊:天啊,这还是那个东方逸吗?不是被花花公子附身了吧!   东方逸仿佛知道苏锦书心里在想什么,若无其事的道,“面对自己心爱的女人,再正经的男人也会变得!”说完,把苏锦书柔嫩的玉手放到嘴里,轻轻含住她的一根玉指,慢慢□,双眼满含□的紧紧盯着苏锦书。   苏锦书已经被天雷雷的外焦里嫩,无法言语了!   接连两天,苏锦书看东方逸的眼神都怪怪的,更让东方逸郁闷的是,她的目光竟然开始躲避自己了。东方逸郁卒了,当时做出那样的举动,更多的不过是想逗逗苏锦书,没想到逗过头了,弄成现在的局面。   苏锦书这两天确实躲着东方逸,每次想到那天的画面,都让她浑身不自在。然后,魂不守舍的苏锦书一时大脑短路,打电话向远在大洋彼岸、经验丰富的薇安咨询了。   结果,不出意料的被某人毫不客气的耻笑了一通!末了,薇安还惊呼了一句,“亲爱的,不要告诉我,你们俩住一起这么长时间,还没□吧!”   苏锦书被薇安露骨的话惊了一下,顿时愣在那儿。   这边的沉默让薇安惊讶的张大了美艳的嘴唇,想着那两人如胶似蜜的腻在一起却什么都没发生,不禁嘴角抽搐。好心的提醒苏锦书,“男人憋长了对身体不好,你……”   “啪!”看着被挂断的电话,薇安一头黑线,之后又忍不住大笑起来,哎呀呀,还真是纯情啊!   苏锦书像被烫了一样把手机扔到床上,捂着发烫的双颊,恨不得揍自己一顿,怎么就头脑发昏去跟那个人讲呢?不是欠教训么?真是的!不过,苏锦书歪歪头,憋久了真的……    第 46 章       东方逸今天提早下班,专门买了苏锦书最爱的抹茶蛋糕,打算用糖衣炮弹让她原谅自己。打开门,发现苏锦书不在客厅,她的房间里也没人。一回头发现书房的门虚掩着,猜测她可能在书房画漫画。   最近苏锦书很少弄那些软件了,倒是对漫画产生了兴趣,没事就在书房里练习。   东方逸蹑手蹑脚走进去,想看看她在干什么。轻轻推开门,发现她没有在专用书桌上画画,而是很专心地对着电脑屏幕。   东方逸靠近一点儿,只瞄了一眼,苏锦书就好像受惊过度一样“啪”的合上了笔记本,脸色惊慌还带着红晕。   东方逸也有些被雷到了,虽然只一眼,他也瞥到了上面的几个字“男人性功能”,顿时也有些不自在。   “那个……那个……”苏锦书语无伦次,真是窘得要死,原本还期盼东方逸什么都没看到,可是一看他那不自在的表情就知道什么都完了!   东方逸看着苏锦书仿似火烧云的脸庞,突然觉得很好笑,故意逼近她,缓声道,“锦锦,你……看那个干嘛呢?如果有什么问题,不如……来问我?”   苏锦书浑身僵硬,看着东方逸脸上的坏笑,顿时像炸了毛的猫一样,一把推开他,就慌慌忙忙抱起笔记本冲回房间,立即上锁。身后传来东方逸的大笑声,苏锦书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把笔记本扔到床上,身体也随着倒上去,把头埋进被子里,心里大悔:怎么警惕心这么差呢!又被他看到了,天啊,还要不要人活了!   苏锦书一个人在房间里懊悔,直到吃晚饭的时候,才在东方逸的好言劝说下,脸红红的走出房间。   看着苏锦书几乎埋进碗里的脸,东方逸也不再逗她,故意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道,“锦锦,这个周末是我们集团的周年庆典,晚上有舞会,你跟我一起参加吧,顺便见见我父母。”   果然,这个话题一提出来,苏锦书也不低着头脸红了,想到要见家长,心里还是蛮忐忑的。而且,她也不喜欢参加舞会什么的。   东方逸一看她脸上的犹豫就明白了她的心思,耐心解释道,“我知道你不喜欢参加这些宴会,不过这次的舞会不仅是为庆祝公司创建60周年,同时也是庆祝我将正式接手东方集团。”   苏锦书有些惊讶,“你爸爸要退休吗?我记得你说过他的身体很好的,为什么会突然把公司交给你呢?”   东方逸无奈的苦笑,“我爸身体确实很好,不过把公司交给我的想法他很早之前就有了。”   “嗯?”   “我爸妈感情很好,不过因为工作忙,两人在一起的时间少了很多。”东方逸轻笑,“他说,把公司交给我,他就可以舒服的陪他老婆了!”   “哈哈,你爸爸真有意思。”苏锦书对这个东方集团的总裁倒是很好奇。   东方逸暧昧的笑笑,“所以,锦锦你早点嫁给我,我们就可以早点有孩子,等他长大了,我们也可以舒服地过过二人世界啊!”   苏锦书这两天糗事干多了,脸皮也厚了起来,故意道,“只要把你甩了,随便找个男人,我现在就可以舒服的过‘二人世界’了!”   “你敢!”东方逸脸色瞬间铁青,一声怒吼,“不准提这个,开玩笑也不行!”   苏锦书摆摆手,安抚暴怒的人,“安啦,安啦,以后不说了。”   东方逸也知道自己紧张过度,不由有些好笑,想起初衷,赶紧道,“锦锦,你就陪我去吧,这次的舞会对我来说是不同的,我希望你能陪在我身边!”   温柔深情的目光带着深切的期待,让苏锦书不忍再拒绝,点点头同意了。   “太好了!”东方逸在心里偷笑,哈,借这个机会宣示一下主权,以后也不怕那些不长眼的觊觎锦锦!嗯,母亲也催了几次,是该带她去见见未来公婆了!   “那明天我就找人给你设计礼服吧,你的身形高挑,恐怕买不到合适的成衣。”   苏锦书摇摇头,“不用了,过几天我的衣服就要到了,晚上我给薇安打个电话,让她帮我再加件礼服就行。”   眼见东方逸有些不悦,苏锦书安抚的笑道,“自从一年前身高基本定型后,我的衣服就由同一个设计师设计,他比较了解我的风格,我也很喜欢他的设计。这样就行了,受不了太麻烦的事儿!”   “那好吧,”东方逸还是有些怨念,“不过,你把他的账号给我,以后钱我来付。”   苏锦书好笑的看着眼前有些钻牛角尖的男人,摇摇头不予理会。   别扭的男人执意要为心爱的女人买单,不过,当他看到助理交上来的报告时,不得不再次为苏锦书惊叹,她的专属设计师竟是享誉国际时装界多年的戴维J,那个据说每一件设计都能引领一次时尚潮流的时装“魔术师”!   近几年,苏锦书没少被一些自称星探的人用炙热的眼光膜拜,可惜她对这一行不感兴趣,通常都是置若罔闻。而与戴维J的初识,对苏锦书而言无疑是一场灾难!   戴维J作为薇安?斯顿的专属服装设计师,经常出入她的住宅,也因此碰上了应邀到薇安家做客的苏锦书。   凡是有才华的人,无疑都有些恃才傲物,身为斯顿家族族长嫡孙女的御用服装设计师,挑剔的戴维J一向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然而苏锦书却让他破例了。   一米七八的身高,在模特界并不鲜见,难得的是除了高挑的身材,绝美的容貌,气质更是独特!只消一眼,戴维J就盯上了这个“超级潜力模特”“天生的衣架子”!   因此,苏锦书过上了很长一段提心吊胆的日子,任谁一天到晚被一个穿着打扮非常前卫时尚的人围追堵截,哭着喊着要你给他当模特,都会发疯吧!   薇安乐得看好戏,直到苏锦书快要发飙了,才跳出来居中调停,鉴于苏锦书态度坚决,戴维J只好退而求其次,包揽了苏锦书的一切衣服设计工作。好在这几年由于身高问题,直接到商场买衣服已经比较困难,有个设计风格符合自己品味的专属设计师,感觉还是不错的,苏锦书也就无异议的接受了这项协议。   之前的设计费都是由薇安直接从苏锦书在极限的分红中扣除,后来经过东方逸和薇安的协商,变成从东方逸的私人账户上划账。   戴维J收到苏锦书要求增加一件晚礼服的信息时,顿时双眼放光,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说实话,给苏锦书设计衣服其实挺憋屈的,从来不穿裙装让他少了很多发挥的空间,休闲服实在不能完全凸显他的天分啊!   因此,当苏锦书打开特意单独包装的礼服时,差点崩溃了!   事实上,这件泛着淡淡银光的礼服真的非常非常精致美丽,连东方逸都赞不绝口,传出去绝对能在时尚界引起飓风,怎么说也是戴维J的呕心沥血之作啊!   可是,可是这样的礼服完全不符合苏锦书一向低调的风格啊!   看着欲哭无泪的苏锦书,东方逸把她抱到腿上坐好,安慰道,“好了,别沮丧,这么美丽的衣服,应该开心啊!”   “可是,太显眼了啊!”   东方逸低笑,“锦锦,你实在太没自觉了!你这副相貌,即使穿着T恤牛仔进去,也绝对能吸引全场的目光!既然这样,还怕什么惹眼不惹眼的。何况,你那天可是我的女伴,”亲亲她的鼻尖,“别想当隐形人啊!”   薇安对这件事也非常关注,事实上她很期待苏锦书穿上晚礼服的惊艳装!要不是舞会那天公司有要事,她绝对要飞过来看“真人秀”的!   “亲爱的,到时候记得给我发舞会的照片啊!”   “嗯。”   苏锦书丝毫没有犹豫就答应了,倒是让薇安惊讶了下,总觉得哪里怪怪的,“咦?她不是不喜欢拍照吗?我还以为得劝好久呢!”   等薇安看到苏锦书传过来的照片时,顿时一张脸气得五颜六色,煞是好看!“呐,舞会的照片,你好好保留吧!”苏锦书最后又补充了一句。   “太讨厌了!谁让你随便拍的,我要的是你在舞会上的照片啊,你的!”   苏锦书把手机架得远远的,才避免了魔音穿耳。想到化身喷火龙的某人,心情大好,果然还是欺负人比较好玩啊!   “你当时就是这么说的啊,别生气了,生气容易变丑!啊,累了一天,睡了,拜!”顺手关机,把手机随意扔到床上,看着刚刚换下来的礼服,不禁回想起今天舞会上发生的事。   东方逸参加完新闻发布会,正式接任东方集团董事长的职位。简单接受了几个记者的采访,看看时间已经下午四点多。招来Chris,“剩下的事情你处理一下,我有事先走了。对了,造型师约好了吧?”   Chris利落的点头,“是的,董事长。”   “嗯,你去忙吧!”   一边下楼一边给苏锦书打电话,“在哪儿呢?我去接你。”   苏锦书看了下时间,离舞会开始不到三个小时,于是道,“你把地址给我,我自己开车过去,在那儿见面吧!”   “好,路上小心,不用太赶时间!”   开着宾利车,苏锦书好笑的想,回来大半个月,这车还是第二次开,真是浪费啊!   苏锦书到的时候,东方逸也刚到。两人相视一笑,自然地手挽着手并肩而行,留下一路被惊艳到的人。   张羽看着携手进来的一对男女,像她这样看惯俊男美女的人也不禁被晃了神,真的是太美了!两个人都容貌绝色,一个清冷中透着浅浅的温柔,一个淡然中透着慵懒随性,站在一起,就好像上帝最精心的作品!    第 47 章       “张小姐?”清润的声音唤醒了张羽迷离的神志,回过神来就看到一张浅淡的笑颜,“你好,我是苏锦书,今天就麻烦你了。”   “不……不麻烦,”张羽慌忙道。   “逸,有张小姐在这儿就好了,你也去准备吧!”   “好,有事叫我。”   “嗯。”苏锦书点点头,目送东方逸走进另一个房间。   回过头,礼貌的对造型师笑道,“现在我要做什么?”   不愧是业内翘楚,在最初的失神后,张羽已经恢复了平时的沉稳干练,当下向助理们发出一系列命令。   苏锦书已经做好了被人“蹂躏”的准备,也不反驳,安安静静地任她们摆弄。两个小时后,昏昏欲睡的苏锦书才听到美丽的造型师小姐说“好了”。   站起来,一眼都没有看镜子中的人儿,转身就准备找个更舒服的地方睡觉。随着她的转身,一片抽气声响起。苏锦书还有些昏昏沉沉的,也没心思去关注那些东西。   一阵熟悉的气息传来,苏锦书安心的靠在东方逸的怀里,耳边传来一声低笑,紧接着耳朵一热,低沉醇厚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锦锦,你真美!”   受不了东方逸的这一举动,苏锦书立即清醒过来。看着旁边众人脸红耳热的情形,苏锦书实在不知道怎么说他,现在是越来越没有顾忌了!不无破罐子破摔的心理,苏锦书默默给自己做心理建设,随他吧,习惯就好了!   东方逸环住苏锦书的肩,稍稍用力让她转身面向镜子。镜中顿时出现一个容貌倾城的女孩儿!乌丝挽成高高的发髻,露出光洁的额头和修长的玉颈。五官精致,一双眼眸熠熠生辉,美丽不可方物,翘鼻红唇,赛雪肌肤上染着浅浅的红晕。   身着泛着银光的露肩礼服,高挑的身材凹凸有致,只简单的站在那里,就仿佛有无限风情!   苏锦书对这身打扮还比较满意,不自觉点点头。张羽心下一松,上前解释道,“苏小姐本身条件就非常好,用了化妆品可能对皮肤有伤害,所以我只给你做了基本保养。”   东方逸点头,“这样很好。”打了个手势,立即有人双手捧着一个首饰盒上前。   东方逸从盒子里取出一条镶满碎钻的红宝石项链,细心地戴在苏锦书脖子上,与她右耳上的红宝石交相辉映,为苏锦书增添了一丝魅惑!   让苏锦书坐到沙发上,东方逸蹲下身,单膝跪地,取出盒子里的水晶鞋温柔的为她穿上,全然没有注意到身后一排女人眼中爆闪的爱心,“好浪漫!”   苏锦书安然的坐在沙发上,嘴边带着微笑看着这个男人的一举一动,不自觉,脸上的笑容渐渐扩大。   整理好一切,两人相携离去,留下一众星星眼的花痴女。   张羽懒懒得倚在沙发上,看着众人还沉浸在那两人的风采中,不禁轻笑。想到这些丫头昨天还咬牙切齿的诅咒那个偷了东方逸芳心的女人,今天一看到真人就完全倒戈了,不禁莞尔。那两个人似乎天生就是为彼此而生,没有人能替代吧!真正的天作之合,真希望他们一生都能幸福!      “逸儿还没到?”东方劲松一边应酬着客人,一边欠着身子轻声问妻子。   东方夫人人到中年,看起来却非常年轻。东方逸的样貌承自母亲,由此可见,东方夫人年轻时是何等绝色丽妍!成熟的风韵为她增添了不少魅力,风采完全不输于在场精心打扮的年轻女孩儿。   脸上带着得体的笑容,东方夫人也轻声道,“就快到了吧。”   东方劲松瞬间就有些怒,不过看到夫人递过来的眼色,想到今天情况特殊,也只能压抑着怒气,耐心等待。   突然,门口传来一阵骚动,一个明艳的绝色美女与一个优雅俊逸的男子相携而入。   旁边一位夫人哑然惊呼,脸上带着不怀好意的微笑,“那不是徐家太子女吗?她今天的舞伴不是东方公子吗?不过,那个男人看起来也不错啊!”   此话一出,周围几位女士都禁了声,不过脸色各异。东方家的公子和徐家太子女,这种搭配在他们的圈子里已经流传了很久。虽然没有公开过,但大家都心知肚明,B市也只有这两家权势相当,两人也确实郎才女貌,般配异常!如今,徐家太子女在这样的场合挽着其他男人,不禁让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在心里暗喜,难道徐雨洁移情别恋,甩了东方家太子爷?B市,恐怕再找不到徐家长女这样出色的人物了吧!   可惜,东方夫人脸色丝毫未变,倒是让一干等着看好戏的贵妇人暗叹可惜。看着刚刚出言的女士,东方夫人温言道,“不知道张夫人从哪儿听说的这件事,不过逸儿有女朋友了,又怎么会再去邀请徐家小姐做女伴呢?”   张夫人脸色顿时不太好看,讪讪道,“那个,不是都说令公子和徐家长女……”   东方夫人截断她的话,脸色也瞬间变得严肃起来,大家风范立显,“张夫人请慎言!犬子从来没有跟徐家长女交往过,徐小姐也未必看得上逸儿,还请你不要说一些空口无凭的话!”   徐家长女的一颗心都黏在东方逸身上,这是众所周知的事,东方夫人这么说,众人明白她不过是顾全徐雨洁的面子罢了。不过,连徐雨洁都看不上的东方逸竟然已经有女朋友了,不知道此女到底有什么能耐啊!   听东方夫人的意思,东方逸今晚是要让女友亮相了,众人不免都期待起来。   再说东方夫人,表面上不动如山,心里还是有些焦急的。怪只怪儿子藏得太紧,到现在也不知道抓住他的心的那个女孩长什么样子。虽然她也不是很注重外貌的人,不过如果那个女孩外形上输太多,今天可能就要受点委屈了,徐家那个女孩子可不是好惹的!   正想着,东方夫人发现原本最热闹的大厅入口竟然瞬间安静了下来,这种格格不入的安静立刻引起了更多人的注意,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到了那里。东方夫人看到人群慢慢分开,一对出色的男女缓步而入,看到那两人时,东方夫人愣在当场!   苏锦书脸上保持着优雅得体的笑容,挽着东方逸的手却在众人不注意的角落不轻不重的拧了他一下,心里暗恼,要不是为了他,会跑这儿来当猴子一样让人围观。   东方逸看到众人痴迷的目光,心里也有些恼怒,不禁有些后悔,干嘛要把锦锦的美暴露在众人面前,以后不是就更危险了吗?失策啊失策!察觉苏锦书的小动作,知道她必定在心里恼了自己,真是得不偿失啊!   不过都到了这份儿上,好歹也得把戏做足。东方逸带着苏锦书直接走到父母跟前,道,“锦锦,这是我的父母。”   苏锦书浅浅一笑,大方得体,清润的声音响起,没有做作和谄媚,“伯父、伯母,你们好,我叫苏锦书。”   东方劲松对眼前的女子很满意,容貌绝美却没有一丝轻浮,眼睛澄澈清明,举止礼貌得体,看得出来受过良好的教育。儿子的眼光不错,东方劲松难得向东方逸投去赞许的目光。   东方夫人就更不必说了,直接上前握住苏锦书的手,满脸喜色,不停地说着“好”“好”。苏锦书看着眼前温和的夫人,不禁想起两年多未见的妈妈,不觉对她产生了亲近之意,眼神也更加柔和,带着淡淡的眷念。   东方夫人何等人,苏锦书的转变她立刻就觉察到了,不禁更加高兴,不住的对儿子使眼色,就差没在眼睛里刻上“儿子,干得好”了!   这边相见欢,另外一边可就不那么愉快了!   徐雨洁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东方逸拒绝当自己男伴的时候,虽然有些恼恨,但也在意料之中,反正从来都没见过他带女伴。谁知道这次……   看着那边东方伯父、伯母的神色,就知道他们必定很满意,这样一来,自己岂不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不自觉手紧紧收紧,尖锐的指甲刺进了那个被自己挽着的手臂里。   徐雨洁顿时回神,慌忙看向那人。这个人是市长的亲侄子,市长只有一个女儿,因此很看重这个侄子,当成亲儿子一样看待,徐家也不太敢得罪。其实,如果没有东方逸,这人也是非常不错的,长相俊朗,能力也很突出,只是可惜,谁叫世上有个东方逸呢!   徐雨洁抬眼看去,却发现这个男人正目光迷离的盯着那个站在东方逸身边的女人,顿时气恼,忍不住就要发作,却听见他低喃:“锦锦,锦锦……”   心念电转,难道两人认识?那个女人名叫“锦锦”?看他隐忍中带着痛悔的表情,两人必定很熟悉,或者曾经发生过什么?   徐雨洁顿时兴奋起来,怂恿道,“认识的话,上前打个招呼吧!”   男人没注意徐雨洁眼中一闪而过的阴霾,甚至看都没看她,禁止向那个人走去。   东方夫人拉着苏锦书说话,苏锦书耐心的听着,突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锦锦!”   苏锦书看着不远处正跟父亲交谈的东方逸,不禁奇怪谁会这样喊自己,回头一看,竟然是他!   东方逸虽然在跟父亲聊天,眼角却时时注意着苏锦书这边的情况,因此,看到那个男人跟苏锦书说话时,不顾父亲变色的脸,立刻走了过去。   几步走到苏锦书身边,手挽上她的纤腰,占有欲十足的宣示主权,果然看到对面男人的脸色变了。   故意亲昵的伏在她耳边,用不算太小的音量“低声”道,“锦锦,他是谁?介绍一下吧!”   苏锦书在这里看到这个人确实很惊讶,算算已经三年多没见面了吧!年少的情怀早已化成了风,如今只剩下淡淡的影子,然而当年的爱慕确实已经没有了,更多的,应该是年少的情谊吧!   好笑的嗔了一眼东方逸,只一眼,东方逸焦虑的心就安定下来了。应该相信锦锦的,如果不是真的已经放下了对那个人的感情,凭她的性格,是绝对不会接受自己的。换言之,接受了自己,就不会再轻易改变的。自己,真的是关心则乱了啊!就算他们之间曾有六年,自己却拥有锦锦以后所有的人生呢!   见东方逸眼中的担忧渐渐被信任所取代,苏锦书知道他想通了,手轻轻附在他的手上,仿若多年不见得老朋友一样,温和道,“好久不见,丁浩。”   东方夫人看到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男人的脸色时,心里是有些好奇的,特别是他对苏锦书的称呼很亲密,两人明显就是认识的。不过,当看到苏锦书坦然的表情,落落大方的表情时,也就不再担心了。   说实话,其实东方夫人心里还是有些小遗憾的。哎呀呀,要是突然蹦出个情敌,也能让自家儿子紧张一回啊!这么出色的女孩儿,就这样被儿子拐到手,不是太可惜了么?   东方逸要是知道自家老妈的小心思,怕是要气的吐血了!   丁浩看到苏锦书的表情时,心就沉到了谷底,那双美丽的眼眸中,再没有对自己深深的恋慕了!   晚了吧,当初机会放在自己面前,却轻易错过,如今,却没有一丝悔过的可能。看着她对那个出色的男人言笑晏晏,看着那个男人眼里毫不掩饰的神情和决绝的占有姿态,他就知道,自己是真的错过了!   苦涩一笑,故作无事道,“小丫头,三年不见,都不叫我哥哥了!”   徐雨洁看到丁浩的表情,直觉两人之间肯定有什么事,正期待着发生点什么惹怒东方逸的父母,这样,即使东方逸再护着她,为了东方家的颜面,也断不会允许两人交往。谁知道,事情急转而下,丁浩竟然说出这样的话。   不禁急道,“她是你妹妹?不可能,长得一点都不像!”   东方逸脸色瞬间一冷,沉声道,“他们是不是兄妹,观关你什么事!”   苏锦书不知道徐雨洁的心思,解释道,“他是我哥哥的好朋友,我们很早以前就认识,因此叫他‘哥哥’。这位小姐说得没错,我们并不是亲兄妹。”   说完,不好意思的对丁浩笑道,“觉得长大了,再叫你哥哥很别扭,所以……”   知道无法再挽回,丁浩不想再纠缠,起码像现在这样保持下去,两人还能做兄妹吧!   当下一扫脸上苦涩的表情,恢复了一贯的漫不经心贵公子的气质,“不叫也行,反正你永远都是我妹妹!”   认真对东方逸道,“好好对她,别忘了除了锦鸿,她还有我这个哥哥!”   东方逸此时倒是很佩服丁浩,知道没希望就干脆利落的放弃,确实是个人物。“放心,我绝对不会让锦锦受委屈的!”   丁浩没有再接话,不过他心里也明白,如果是眼前这个男人,锦锦一定会幸福的,是吧?   一出认亲戏码,最终似乎皆大欢喜,旁观的人也看得津津有味,除了某个女人脸色有些不好看。   舞会正式开始,东方逸和苏锦书这对璧人自然受到全场瞩目。苏锦书低声对东方逸道,“我以前没跳过。”   东方逸脸色丝毫未变,胸有成竹道,“没关系,有我呢!”   苏锦书轻笑,不置可否。   起初众人随着那对翩然而舞的恋人一起跳着,到后来竟渐渐都退到一边,欣赏着那对佳偶的舞姿。   东方逸微低着头,凑到苏锦书耳边轻笑,“骗我的吧,没跳过也能跳得这么好?”   苏锦书忍住笑,故意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没骗你,以前跟薇安一起,我都是跳男步的!”   看着东方逸一脸憋屈的奇怪表情,苏锦书实在忍不住,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刹那间晃花了不少人的眼睛。   跳完一支舞,苏锦书实在不想再被这么多人围观了,东方逸也恨不得赶紧把苏锦书藏起来。于是两人找了个借口就偷偷溜了,东方劲松气得不行,东方夫人倒是心情颇佳的样子。儿子给自己找了个这么满意的儿媳妇,当然得多花点时间陪人家了!    第 48 章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结束,这部小说就完结了。作为我的第一部公开的完结的YY小说,虽然写到后面没什么感觉,结局也很潦草,但还是很开心!谢谢你们能坚持看完,也谢谢你们的鼓励! 我本人是个很爱看小说的人,电脑里存的我认为很好看的小说就有几百部,更别提那些看了觉得一般的小说了。我相信你们很多人都有跟我一样的感觉,也想自己来写小说试试,特别是看到那些真的不咋地的小说的时候,呵呵,比如可能看完我这部小说就会有这种感觉。 不过我要说的是,当我自己动手开始写得时候,我才发现将一部小说完整的写出来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所以我决定,以后再看到很不咋地的小说,为了感谢作者的辛苦,我也不会再毒舌的鄙视它了。 另外,我现在在着手写一部网王同人小说,如果有人感兴趣的话,到时候可以关注一下。跟这部小说一样,我还是会在小说基本完结的时候开始上传,所以更新速度不会让你们失望的。呵呵,我本人是从来不追文的,发现不错的小说,我宁愿先把它放一边,等它完结了再一口气看完,所以,当我自己写小说的时候,我也不希望让你们等太久。 对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们可以把你们认为比较好的小说介绍给我么?最近闹书荒啊!非常感谢!!!  第二天,东方逸到公司的时候,发现大家都用很奇怪的眼神偷偷瞅自己。不过,当他看到Chris拿过来的报纸时,就不奇怪了。仔细看了看照片上人,半晌说了一句,“拍丑了,真人比照片好看多了!”   Chris差点跌倒。老大,虽然是事实,可是你能不能不用这种很自豪的语气说着这种欠扁的话!   正准备汇报今天的工作日程,就见东方逸又吩咐了一句,“把所有有关报道都收集整理起来,中午给我。另外,去跟报社交涉一下,把底片买回来。”   “是。”Chris恭敬地点头,立刻照办。   Chris刚出去,东方夫人的电话就来了,“儿子,锦锦的电话多少?我想找她出来逛逛。哎呀,昨天竟然把这事给忘了!”   东方逸知道自家老妈有多难缠,想着最近苏锦书好像也没什么事干,有人陪是好事,也就不犹豫,干脆的报出一连串号码。正准备挂电话,那头儿东方夫人怒了,“等等,你这没良心的臭小子,多跟你妈讲两句话有这么困难么?”   东方逸瞥了一眼桌上堆积的文件,叹口气道,“不难,不难,老妈我错了,您老还有什么吩咐?”   东方夫人这次口气和缓道,“锦锦家在哪儿啊?是时候跟她父母见个面吧?你就不想尽快把人娶回来?”   东方逸顿时心情大好,一张冷脸瞬间融化,如果东方夫人在他面前,保不准就扑上去亲她一口了,“老妈你说得对,说得太好了!我会尽快安排的,到时候你得帮我啊!”   挂断电话,东方夫人真是感慨良多,从前冷漠的儿子现在是越来越有人情味了!   “这小子小时候还是很可爱的,越长大跟他父亲越像,整个人冷冷淡淡,在家里也是这样。说起来我还真担心他以后找不到老婆,不过也不知道现在的女孩子都是怎么想的,就吃他这套,我听说他还有不少粉丝呢!”   苏锦书听着不由笑了起来。   东方夫人被这一笑提醒,顿时神情有些紧张,赶紧解释道,“不过,逸儿对那些女孩儿都没兴趣,你绝对是他交往的第一个女朋友!”   苏锦书轻笑,“我相信他。即使以前有也没关系,我相信他对我是全心全意的!”   东方夫人赞许的点点头,“他碰到你也是他的福气啊!像你这么优秀的女孩子,如果不是遇到得早,恐怕早被人追跑了吧?”   苏锦书眼神温柔,视线稍稍偏转,投向远方,“遇到他,也是我的幸运!”   “懂得珍惜,是最可贵的!以后啊,希望你们能一直这样互相信赖,互相扶持着走完一生。”   苏锦书并没有因为东方夫人话中的暗示而扭捏,大大方方的点头,“我们会的。”   东方夫人说出这话确实存了试探的心思,一听苏锦书回答,顿时乐得不行,紧紧握住苏锦书的手不放。   苏锦书虽然年轻,性格上却好静,所以这样悠闲地喝喝茶,聊聊天,丝毫不觉得憋闷,很快半天就过去了。   东方逸打电话过来的时候,东方夫人正邀请苏锦书去她家吃饭。最后,东方逸也一起去了。   东方夫人出生显贵,从小被严格教导,难得的是并没有变成呆愣的千金小姐,性格上还比较活泼。家里虽然有佣人,不过她也会经常下厨,弄几个丈夫儿子喜欢的菜,厨艺还不错。   今天苏锦书第一次来家里,她自然是要露一手的,不过,当她看到跟进来说要帮忙的苏锦书时,倒是很诧异。   “你会做饭?”东方夫人是真的惊讶了,别说那些千金小姐,就是普通人家的年轻女孩子,会做饭的也不多了。   东方逸找了件新围裙帮苏锦书穿上,“妈,锦锦手艺很好,你一定会喜欢的!”   苏锦书看了看东方逸,眼神一闪,道,“伯母,其实逸做得也很好吃,您去外面歇会儿,我跟逸来做好了。”   “真的?”东方夫人这下是彻底惊住了,她没想过儿子竟然还会做饭,可是看苏锦书的表情也不像开玩笑。   东方逸这时也有些惭愧,虽然当初学做饭是为了锦锦,可是自己真的从未给父母做过一顿饭啊!顿时也不多言,直接把东方夫人推出了厨房。   饭桌上,四个人默默吃着饭,心里都是感慨良多。   饭后,苏锦书陪着东方夫人在客厅聊天,东方逸被父亲叫到了书房。   沉默了很久,东方劲松才缓缓开口道,“你真的长大了!锦锦是个好孩子,别欺负她,赶紧娶回来吧!”   东方逸没想过向来对自己很严厉的父亲会说这个,一时愣在那儿。   东方劲松看他的表情,也知道自己对儿子太过严厉了,好在现在他身边有锦锦。看他愣了很久,不免又有些生气,“怎么,不愿意?”   东方逸赶紧回神,“不是!我也想赶紧把她娶回来,不过先要让她父母同意。”   东方劲松松了口气,“那就好。”随即脸色又有些沉,“既然已经选好了,就不要再弄些乱七八糟的事,依那孩子的性格,如果知道了是不会原谅你的!”   东方逸有些懵,不明白父亲为什么会说这样的话,“什么乱七八糟的事?”   东方劲松脸一黑,怒声道,“你不是看上了最近那个很红的歌星?”   东方逸脸色也不太好看,“听谁说的?什么歌星?”   “哼,”东方劲松瞪了一眼东方逸,“你不是还为了她让宇封杀徐家那个挑事的丫头?”   东方逸听了不由有些哭笑不得,“那个歌星是锦锦的亲妹妹,当时锦锦为了救她受了伤,所以……”   东方劲松知道自己弄错了,顿时脸色讪讪,东方逸道,“我知道你是为锦锦好,她要是知道了,肯定会很感激你的!”   儿子这样说了,东方劲松也就不再追究这事儿。   又过了几天,苏氏夫妇到了。他们到的当天,东方逸特意推掉所有会议,跟苏锦书一起去接机。   然后当天接风宴上,东方夫妇也到了,算是双方家长的第一次会面。   苏锦书谈恋爱的事,苏氏夫妇也略知一二,知道对方非常优秀,可是看到真人,才知道到底有多么优秀!本来心里是很忐忑的,他们并不希望女儿嫁入这样的家庭。看到女儿和东方逸两人之间的情谊时,他们很担心劝说的话不会有效果,即使女儿最终答应放弃这段感情,伤害也是巨大的!而他们最不希望的,就是看到女儿痛苦。   可是,当看到东方夫妇亲自到酒店外面来迎接自己,态度亲和没有一丝轻慢,苏昊天和柳云琴对视一眼,觉得情况也许不算太糟。   席间,东方夫妇亲切有礼,对待他们就像对待亲家一样,带着尊重,对苏锦书非常疼爱,连带对小女儿也异常喜爱。苏氏夫妇放心了不少,看起来不是很难相处的人。   渐渐放开心结,苏昊天跟东方劲松两人聊起自己的事业,倒是颇为投缘。苏昊天敬重东方劲松的大气,东方劲松欣赏苏昊天的勇气,对他的庄园非常感兴趣。   两个大家长相谈甚欢,东方夫人和柳云琴也聊得不错。俗话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现在柳云琴就是这样的想法,看着耐心帮女儿剔除鱼刺的东方逸,柳云琴在心里不断地给他加分。东方夫人也很喜欢苏家的两个女儿,苏锦书就不必说了,没想到小的也这么可爱,虽说处在复杂的娱乐圈,但完全没受污染,天真可爱,令人越看越喜欢!现在,东方夫人恨不得自己再多出个儿子,把小的也弄回自己家!说到这个,东方夫人猛然想起一个人,再仔细看了看苏锦琳,倒是蛮相配的一对啊!   苏锦琳看到父母当然非常开心,不过现在大家都在聊天,她也插不上话,干脆专心致志的享受美味好了!吃得异常专注的苏锦琳,突然打了个寒颤,好像被人算计了!   而此时拥着新女友混酒吧的东方宇也突然打了个喷嚏,不禁暗恼,难道那只小猫还在咒自己?真是的,不就是不小心吻了她一下么?当时骂了就算了,不至于到现在还念叨吧!长得没她姐姐好看,脾气也差这么多!摸摸嘴唇,不过吻起来的感觉不错啊!这样一想,怀里正搔首弄姿的女人顿时索然无味起来,放开她,不顾女人的挽留,直接走人,唉,还是回家睡觉好了!   苏氏夫妇打算在这儿住段时间,为了儿子的幸福未来,在家悠闲度日的东方夫妇也暂时放弃了外出旅行的计划,时不时的到苏家窜个门,或者邀请他们去自己家做客,然后顺便提一提两家儿女的事。   日子久了,东方劲松和苏昊天倒生出些惺惺相惜的感情来,两个身份背景天差地别的女人也相处甚欢。东方夫妇的诚意,苏昊天和柳云琴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也明白了如果女儿嫁过去,肯定不会受欺负!   然后在东方逸的授意下,东方夫人的“不小心”失言中,柳云琴知道了苏锦书刚回国的那段时间一直住在东方逸的公寓中,直到他们来了才搬出来的。柳云琴相信这两个孩子的人品,但是对女方来说,名声传出去毕竟不好听。跟苏昊天商量了一下,一咬牙,也就不再犹豫,当某天东方夫人又一次提起两人的事时,松口答应了下来。   不过,考虑到苏锦鸿还没结婚,小的先结婚不太好,所以只答应先订婚,等苏锦鸿结婚后,再让两人成亲。   这倒不是什么大事,而且东方夫人听说苏家长子已经有一个交往了三年多的女友,两人感情非常好,准备女方大学毕业后就结婚的,想着也不会等很久,就欣然同意了。   东方逸更不会有话说,订婚之后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住一起,反正依她们两人的性格,变心的事不会发生,晚点领证也没什么。   钱多就是这点好,办事有效率,不到半个月,一场比结婚还豪华的订婚仪式随着电视直播传遍全国,让人津津乐道。   直到仪式结束,苏锦书被打包到东方逸的公寓,她还在疑惑,到底为什么爸妈会突然松口,答应让他们先订婚。她也猜测过是东方逸使了些计谋,可惜怎么问他都一口否定,苏锦书也只好叹口气,接受了这个新身份。   早上迷糊醒来,苏锦书觉得身边好像有什么东西,热乎乎的。伸手摸了摸,很光滑,不知道是什么,然后,手一下子被抓住,嘴巴也被堵住。   经过长时间的□,苏锦书对东方逸的气息已经很熟悉了。亲吻的次数多了,感觉到东方逸的吻,苏锦书自觉的微启樱唇,伴随着一声低笑,滑溜的舌尖就窜了进去。苏锦书眼睛都没睁开,潜意识的回应着他的吻,突然,眼睛猛地睁开,脸色也难得惊慌起来。   东方逸稍稍放开迷糊的小猪,轻笑道,“闭上眼睛。”   苏锦书当然不依,不过东方逸丝毫不给她反驳的机会,一低头,迅速的吻住了她,这次的吻不像平时那么温柔,反而有些激烈。   苏锦书被东方逸压在身下,丝毫不能动弹,脑袋昏昏的想着自己怎么跟东方逸睡到一张床上了!   订婚之后,两人正式同居,可是并没有住在一个房间里。苏锦书一直有些害怕,东方逸虽然很想,但也没强迫他。   那这是怎么回事呢?对了,订婚那天聂颖和李玉兰都在外地实习,没赶回来,所以昨天她们单独聚了一次。然后自己喝了酒,是逸来接的自己,好像还吐了,之后,之后就不记得了!   想到这里,苏锦书懊悔的要死,酒后乱性,真是太烂的桥段!   觉察到身下人在走神,东方逸不禁有些气恼。昨天喝得醉兮兮的回家,闹到半夜,弄得自己□焚身,最后还死抱着自己不撒手,真是受尽折磨的一夜。结果现在还敢走神!   当下吻得更加激烈,好一会儿,才渐渐恢复往日的温柔缠绵。在东方逸的努力下,苏锦书觉得大脑又慢慢变成空白,什么都不能想,在他的吻里沉醉。   情不自禁的揽住东方逸的脖子,细细回吻他。感受到苏锦书的回应,东方逸顿时兴奋,身体渐渐发热,温柔的吻慢慢向下延伸,柔美的下巴,光洁的玉颈,然后是精致的锁骨。   东方逸细细啃咬着,留下或深或浅的痕迹,双手也慢慢钻进苏锦书的丝质睡衣,在光滑的皮肤上流连。   苏锦书感受到身体上的异样,情不自禁的发出一声呻吟。东方逸的身体猛的一震,嘴唇渐渐下移,左手顺着纤腰渐渐向上移动,右手轻轻揉捏着她腰间的软肉,慢慢下滑。   东方逸的左手慢慢靠近苏锦书丰满的胸部,苏锦书浑身颤抖了一下,一把按住了东方逸的手。   东方逸吻住苏锦书的唇,慢慢移动到耳边,含住她殷红的耳垂,细细吮吸,苏锦书颤抖的更加厉害,浑身的力气好像丧失了一样。东方逸的左手终于覆上了苏锦书的柔软,手感比想象中更好,轻轻握住,慢慢的揉捏着。   苏锦书仿佛坐在小船上,随着水波晃动,找不到支点。恍惚中,她似乎听见东方逸在耳边温柔的说“把你完整的交给我吧,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锦锦”,她感觉自己被那温柔的声音蛊惑,缓缓点了头。   然后,睡衣被抛下了床,神奇的手指和火热的亲吻为自己的身体施加了奇妙的魔法,苏锦书有种走在云端的感觉。   一室旖旎,春光无限。   再次醒来,已是晚上。睁开眼睛,浑身酸痛难忍,不过好像被清洗过,感觉还算清爽。再一看,被单都已换过。   想到白天发生的事,苏锦书顿时脸色通红,真的做了啊,天啊!   东方逸打开房门,就看见某人在被子里像毛毛虫一样扭来扭去。好笑的走过去,把她从被子里挖起来,不去瞧她像要滴血的脸色,随手拿起床边的薄毯,包裹住她的全身。抱着她到餐桌前,把她放到腿上坐好,然后细心地喂她吃饭。   饿了一天的苏锦书顿时也顾不得其它,乖乖的大口吃饭。   吃完饭,东方逸把她抱到沙发上,打开电视让她看,自己去厨房收拾碗筷。   东方逸一走,苏锦书就溜回房间,动作还有些不利索。   站在浴室的大镜子前面,苏锦书缓缓脱下睡衣,上面或红或紫的吻痕让苏锦书羞红了脸。   东方逸把碗筷放进池子里就出来了,发现苏锦书已经不再沙发上了。到房间里找她,正好看到这一幕,身体立刻就起了反应。不过她身上的痕迹更让他懊悔,上前不顾她的挣扎,打横抱起放到床上。   苏锦书还有些担心,不过,东方逸只给她盖了被子,倒没做什么。   晚上照样同床而眠,不过东方逸只是抱着她睡觉,并没有做什么。在令人安心的气息中,苏锦书安然睡去。   一旦突破最后的障碍,欲望就更难压制了,现在这种情况,东方逸也不必再强行压制自己。所以,到苏锦书身体缓过来之后,两人之间的这种亲密举动也渐渐增多,和谐指数提高了不少。   不过,亲密的时候他们一直都没有做避孕措施。东方逸是有意识的忽略,虽然今年他才22岁,非常年轻,但他真的很想要一个长得像锦锦的孩子。而且,当初开玩笑说早点培养接班人,早点带着苏锦书去过悠闲地二人世界,现在面对着更加繁重的工作,他倒是非常想实现这个计划。而苏锦书没提,则是她真的没想到这件事。   所以,三个月后,两人幸运的中奖了,怀孕四周,是在苏锦书去医院做例行体检时发现的。苏锦书继稀里糊涂的订婚,酒后乱性“失身”后,又极其突然地即将成为一个孩子的妈!   真的是很不可思议啊!她还不到21岁,她的同龄女生都还在上大学,她就要做一个孩子的妈了!   这个消息对东方家的人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喜讯,在苏家庄园做客的东方夫妇一接到消息,欣喜异常,当天就坐飞机赶回B市,同行的还有脸色不太好的苏氏夫妇。   没想过竟然出现这样的状况。不过既然有了孩子,当然就要生下来,在这方面,大家的意见是统一的,即使是苏锦书,虽然一时还无法接受,但她也从没想过打掉孩子。   怀孕毕竟是喜事,苏氏夫妇经过最初的震惊后,也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现在也顾不得太多,当务之急就是让两个人赶快结婚。   所以,最后,苏锦书还是赶在苏锦鸿前面进入婚姻的殿堂了。   苏锦书怀孕,最兴奋紧张的莫过于东方逸了。为了照顾好苏锦书,在东方夫人的批准下,东方劲松重返商场,东方逸休假照顾妻儿。   跟所有的孕妇一样,苏锦书在怀孕期间受尽苦楚,先是没完没了的孕吐,最严重的情况下,连喝水都吐,最后不得不直接向身体里注射营养液。那段时间,苏锦书瘦得厉害,看得两位妈妈泪水涟涟,东方逸心痛的甚至想过把孩子打掉。   好在孕吐期过去后,苏锦书的食欲大增,很快就养得白白胖胖,皮肤也更好了。   随着肚子的增大,其它问题又出来了,腰酸背疼,小腿浮肿,有段时间还睡眠不足,总之,苏锦书被肚子中的孩子折磨得很惨。   东方逸无数次在心里发狠,将来等孩子生下来了,一定要狠狠惩罚他!不明缘由的,东方逸就认定苏锦书肚子里的是个小子,不然不会这么折腾人!   经过九个月的煎熬,苏锦书终于产下一名男婴。孩子一生下来,就有一头浓密的黑发,柳云琴笑着说,这孩子跟苏锦书当初一样。   几天之后,皱得像小老头一样的孩子渐渐长开了。粉雕玉琢,可爱异常。孩子的五官还有些模糊,不过从轮廓上看跟东方逸更加相似,倒是一双眼睛几乎跟苏锦书一模一样。   柳云琴抱着外孙,乐得合不拢嘴,“父母长得已经够出色了,这孩子继承了父母的优点,以后不知道迷死多少人呢!是不是啊,宝宝?”   东方夫人也凑上去,逗弄着宝贝金孙,“那是,以后我们的宝宝呀,肯定是个万人迷,比你小姨的粉丝还多!”   “宝宝”是苏锦书给孩子取得小名,没什么意义,觉得顺口就拿来用了。   孩子的出生,给这个家庭增添了很多欢乐。不仅东方夫妇没事就跑过来逗孩子,苏氏夫妇也经常为了看外孙,往返于S市和B市之间。   东方逸重新接手公司,每天忙得团团转,不过仍然想方设法抽时间回来陪爱妻和孩子。当初孩子没出生时对他颇有怨言,等孩子生下来,却异常宠爱。   苏锦书没有出去工作,每天待在家里带孩子,有空的时候就继续画漫画,偶尔也向杂志社投稿,市场反应还不错。在家闲得无聊的话,也会带着儿子去公司接老公下班,一家三口和乐融融的景象,是公司所有职工的憧憬。   不是所有人都能像苏锦书和东方逸这么幸福,智慧、外貌、金钱,还有相知相许的爱人,随便一样东西,对许多人来说就是无法企及的奢望!他们的故事就像最美好的神话,中间甚至连恶毒的女巫都没有出现。   现实中总有这样那样的不幸,他们的幸福也许只是为了给那些挣扎在痛苦中的人们一个希望,即使是幻想,也请不要轻易对现实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