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明:本书由 TXT 书香中文网小说下载网(www.sxcnw.org)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 TXT 书香中文网小说下载网--www.sxcnw.org   我的哥哥是混蛋   作者:面霸   PART1   深更半夜,一阵阵绵长的猫叫声响彻屋间,林欢睁圆眼,随手按停闹钟,尽量放轻动作从暖和的被窝里钻出来,偷偷摸摸打开门向过道尽头另一间屋口望去,嗯,很好,哥哥大人还在沉眠。   林欢努力压制着激动的心情,一个哆嗦,赶紧三步并作两步回房间,裹上床单,蹲坐在电脑桌前。   前两天卓弥种的菜这时候应该熟了,她本着起早贪黑,不怕与恶狗作斗争的大无畏精神,按下电脑启动键。   然而当她点开网页之后,她彻底傻了眼,不仅卓弥家的菜全不见,就连自己的菜也被偷得精光,她含恨打开QQ界面,卓弥这死小子竟还给她留言。   小鸡啄米 23:14:52   学姐,抱歉了,我不小心又捷足先登了。   小鸡啄米 23:15:56   ( ⊙ o ⊙ )啊!其实你也不需要过意不去,学姐再怎么起早贪黑也是没用滴,因为我用了自己做的外挂,会准时准点帮我偷菜~嗯嗯,学姐下次记得种点有营养价值的蔬菜,这次的都不够我塞牙缝。   小鸡啄米 23:16:33   我下啦,学姐不休息也没关系,现在国宝很吃香的!最后,学姐千万不要妄想着告诉我家如意,她就睡在我身边……   “我靠,人参都给你偷去了,你还想怎么样?再乱补身子,我家如意可就吃不消了!”林欢忍不住大骂一声,可怜的如意怎么会跟了这么个臭变态,而且用得着这么狠心吗,也不知道看在几年友情的份上给她留点,居然用高科技来针对她,还是很多个小号轮番着上。   亏她大半夜的,冒死趁自家老哥熟睡的时候来偷,结果连根菜叶子也没见着,还损失了数百万,这口恶气要叫她往哪儿咽?   林欢睡不着了,恶狠狠盯着卓弥的人物头像,牙齿磨得咯咯作响。   好半天她才点开狂揍老板的小游戏,输入“卓弥”之名,开始狂点鼠标,挥动虚拟的拳头,对着人物“卓弥”下半身猛揍。   揍得太激烈太爽快,她总算松一口气,又觉得这样太对不起闺蜜严如意,便双手合十诚心诚意地说:“如意啊,作为四年的怪人二重唱组合成员之一,我是真心希望你能幸福加性福,所以我这只是在帮你缓一点元气!”   “对待朋友,你还真有心。”忽听一道低沉平缓的声音响起,林欢没有过多考虑,只一拍胸脯道:“那是,我林欢可以为朋友插男人两刀。”   “哦,我好像没见到刀,倒是看见你很龌龊地在弹对方小弟弟。”   “切,”林欢不屑,“敢欺负我的男人,我让他连梦想都实现不成!”   一阵绵长的沉默过后,对话继续诡异地进行。   “你倒要说说,男人的梦想是什么。”   “精尽人亡呗。”   “哪有人会想着置自己于死地?”   “这……”   对方也不听她解释,只说:“林欢,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   林欢挠挠头,一笑:“嘿,我说呢,原来你是来问时间的。”然后眼角往电脑屏幕上一瞥,报数:“三点。”   对方听后,不疾不徐地开口问:“都三点了,你打算什么时候睡觉?”   林欢也不想:“那还用问,当然是马上咯。”   对方似在笑话:“呵,马上?马上是什么时候?”   “马上就是……我说你这人怎么这么烦呢,我都说马上了,你怎么还要老问?”说话间,林欢猛地回头,瞪了后边那人一眼,然在看见对方阴测测没有表情的脸后,她死命地咽口水,慢慢地闭上眼,拧脸。   “我一定是出现幻觉了,我哥还在睡觉,对,他还在睡觉,所以我出现了幻觉,这一切都是幻觉,我哥不可能进我房间……”   “林欢,我是你哥。”   “不是,不是,你是我的幻觉,我哥还在睡觉,他还在睡觉。”   “……”   林欢自欺欺人地,还像模像样地念念有词起来:“天道毕,三五成,日月俱。出窈窈,入冥冥,气布道,气通神。气行奸邪鬼贼皆消亡。视我者盲,听我者聋。敢有图谋我者反受其殃。”   “林欢,对待供你吃供你穿供你住供你玩的哥哥就是这样的态度?”   林欢的小心肝一抖,终于接受这惨痛的事实,小心翼翼睁开眼,瞅着那脸色比她还要可怖的兄长林云泽,一急:“你、你还没供我嫖呢!”   “嗯?”他只这轻轻一声,就差点将林欢的道行给折煞全无:“不不不是,我是想问,老哥,你怎么进来的?”   林云泽微低了头,看向自己穿着拖鞋的脚。   林欢拼命挤笑:“老哥你又不是鸟人,我当然知道你是用脚走进来的。”   话音刚落,林欢就看见她那死人脸老哥非常缓速地抬起头,因为正对电脑屏幕的关系,他的面色惨淡犹如僵尸,而平时深沉如水的黑眸里,此刻也带上了幽幽蓝光。   林欢吓得面红耳赤,一个劲在心里叫苦不迭,连忙改口:“不不不,我是说老哥你没有翅膀,才不是什么天使,像你这样走路都没有脚步声的,应该是魔鬼才对。”   眼瞧着林云泽仍不说话,静默地立在前方,林欢再次意识到自己说错话,心里默默流下两行血泪。   终于,林云泽不带任何感情的声音悠悠响起:“林欢,这么晚还在浪费我的电费,你,难道就没有羞耻心吗?”   PART2   羞耻心这玩意,在林欢当了这么多天米虫的日子里,就已经所剩无几。   林欢这个哥哥,和她一点血缘关系也没有。   十年前林欢单身的老妈迎来了她的第二春,与同样离异的林爸相遇,两人竟相谈甚欢,一拍即合。伴随两个单亲家庭的闪电结合,林爸林妈更是恩爱缠绵得如胶似漆,经常性甩开两个孩子往外边跑,也多亏林云泽这孩子比较稳重出息,在照顾妹妹与抓好学业之间游刃有余,为两位贪玩的长辈省了不少心。   可惜林欢就没那么大出息,从小成绩一般般,在林云泽的严厉看管下,死读书才硬是考上市内一所普通大学,好容易混到毕业,找工作却又四处碰壁,再加上现在天气开始渐冷,她懒病一发,干脆厚着脸皮暂时性窝在家里。   起初她脸皮再厚也还是知道,现在吃的穿的用的玩的全是花的她老哥的钱,俗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虽然她没怎么挨过骂,但在看见她老哥林云泽时,林欢还是会提心吊胆小心翼翼。   但随着时间推移,这份胆颤的心情,也开始慢慢忘记,若不是今日林云泽突然阴着脸杀来房里,她还真打算没有羞耻心到底。   林欢裹紧被单,缩着脑袋不甘地转身关闭电脑,嘴里还在嘀咕:“小气哥哥,差你多少电费,待我他日东山再起飞黄腾达之后,统统还给你就是了。”   “东山再起,飞黄腾达?TVB演的电视剧都比你实际。”林云泽嘴角一勾,露出抹能冻死人的微笑:“既然要还,那过阵子就给我出门找工作。”   林欢哭丧着脸:“老哥,你能不能不笑,你笑起来真的比鬼还难看。”   “林欢,明天就去。”   “明、明天?”这回换做林欢笑得比鬼还难看了。   说来也真奇怪,林欢不怕虫子不怕黑,就是怕冷,如果是大冬天的那种冷也就算了,偏偏是一入秋,她就冷得浑身发僵。   林云泽曾变相说过她是熊,还真像那么回事,不过才十月天气,她就又是线衣又是棉袄的往身上套,因为这事,以前她还在学校被同学们嘲笑过,说什么千金大小姐,穿得跟熊一样,身子骨还真是柔弱娇贵得很。所以这辈子,她最讨厌别人笑话她是熊,虽然她裹得确实和熊没什么两样。   “老哥,我可不可以等到天暖和一些的时候?”林欢努力模仿漫画中的纯情少女,敬业地眨着她挤不出一点泪水的眼睛。   “你眼睛里有虫子?”林云泽一捏她的眼皮,令林欢痛得是龇牙又咧嘴,很快就有眼泪夺眶而出。   她叹,敢情这效果居然比吃芥末还灵,眼泪水掉得都快比股价下跌还勤。   林云泽说:“虽然胸小了点,但你是小孩子吗?”   林欢擦干眼泪,撇撇嘴:“我保证……”   林云泽打断:“对你来说,一年四季中,天暖和些的时候就只有夏天这一个季。”   “老哥,你要真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林欢一笑,“因为夏天也有很凉快的时候,比如说,吃冰激凌的时候。”   林云泽望她:“林欢,看来你很想做雪人?”   “没、没有的事!”林欢赶紧端坐在电脑椅上,并腿摆出个女强人姿势。   因为她脸皮厚过无数次,所以也不怕这一次:“其实我这也是在工作。”   林云泽一字字地说:“能赚到钱吗?”   “能。”   “嗯?”   林欢脸不红心不跳:“虽然游戏币是虚拟的,但总归也是钱。”   她刚说完,就后悔了,因为林云泽只会对她进行钱教育:“排除电费,网费,职业玩家一个月可以入账千元,和一般的上班族没有区别,而你玩单机游戏,一个月可以赚多少钱?”   林欢那赚钱的话本就是在强词夺理,这会儿铁定是答不上个所以然来。但林云泽也实在太咄咄逼人了些,竟然俯身将自己的脸无限放大在她眼前。   人再怎么有张好看的脸,如果被他这么利用,多少也会叫人吃不消,更何况他还曾是林欢暗恋过的对象?   “我说老哥,究竟谁才没有羞耻心,这是女孩子的房间,你怎么可以随便出入!”林欢卖命推开他,虽然林云泽看上去对她并没意思,但好歹两人没有血缘关系,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十有八九都会发生险情。不过严如意说过,怎么看林云泽,都觉得他像是个性冷淡。   都三十出头的男人了,连个女朋友也不交,亏得他这个大学教授,在学校人气还挺好,林欢也不得不跟着一起怀疑,要么就是他性取向有问题,要么就是他真的是个性冷淡。   “我说老哥,你就从实招了吧。其实你不是性取向有问题,也不是性冷淡,而是因为你有恋妹情结,对不对?因为你是个喜欢偷看妹妹洗澡,随时想找机会钻入妹妹被窝,还每夜抱着妹妹内衣睡觉的大变态,对不对?”   说完后,她就感到无比满足,从来都是林云泽一副教训人的口吻,难得今日自己也能装装样子,教训教训他一回,虽然这些都是歪理。   但令林欢想不到的是,林云泽非但没能知难而退,反而还波澜不惊地补充:“是不是妹控的色情变态还会偷妹妹内裤?”   林欢奇了怪了,可还是点头说:“对对对,还会偷内裤。老哥不愧是变态,真的好了解哦。”突然摸下巴沉思起来,“不过说到内裤,我好像的确少了一条。”   “是不是这条?”林云泽不疾不徐地从睡袍口袋里掏出条纯白内裤。   林欢望着那条熟悉的内裤震惊了,下一秒脸色更是变得比那条纯白内裤还要白:“老哥,想不到你真的是这种人!”   她望着他,越发觉得他像一匹饥渴已久的野狼,如果这个夜晚将不再平静,那么明天报纸的头条新闻,会不会变成这种类型——   “知名大学叫兽哥,原来是个低级无趣的色情变态”,“一错再错错到底,可怜小妹被禽兽大哥觊觎多年,竟还曾想以身相许”,“通过林氏兄妹一事,专家解析兄妹两人该如何正常相处,又该如何不让兄长变成妹控变态”……   林欢越想就越认为有这么回事。她的脑海中警报系统开始作响——卧房太危险,还是厕所安全。于是她下意识地抱紧自己不是很挺的胸,慢慢挪步,想从他面前退出房门去。   “你以为你是乌龟,缩壳里就可以躲得过去?”色情狂就是狂,林云泽很快跟了上来,淡淡的声音就在头顶。   林欢嘴唇发抖,哽咽着:“不是,我突然想那个……嘘嘘。”   “回来。”   林欢不听,拔腿就要起跑。   但才跑了没两步,她整个人就被林云泽从后面逮住。林欢又恐又慌地准备丢开身上这层床单老皮,没想到林云泽变本加厉,居然将她拦腰一抱。   她大声抗议:“老哥,你再怎么是大王,也没有权力阻止我的生理需要!”   “生理需要?”林云泽没好气,“我可不记得今天是你姨妈来的日子。”然后他什么话都不再说,直接拖着她就走,可叹林欢力气比不过他,只得在心里不断诅咒,一面还感慨,男人禽兽起来的时候,果然不是一般的禽兽,别看平时林云泽好像对凡事都兴致缺缺的模样,没想到他早就隐藏着颗狼子野心,好随时逮住机会摇身一变做霸王。   但一想到自家哥哥是个男人,还是个和自己没有半点血缘关系,被自己暗恋过几个寒冬酷暑的男人,不知怎的,林欢就开始平静下来,不再扭也不再乱动,一路很顺畅地被林云泽抱回床前。   什么禽兽哥哥肉鸽妹妹的幻想,在林云泽为她细心穿上拖鞋的这一刻,全被林欢脑海中的童话故事所取代。   然而,林欢却是忘了,哥哥永远是哥哥,和王子绝对不可能沾上边:“光脚丫走地板,以后会得风湿病关节炎,还可能踩着什么长出肉刺,去厕所时不小心滑倒,摔断腿骨,看医生治病什么的,这些全要钱,你已经浪费我很多电费了。”   林欢无语凝噎,唯有张大嘴望他。   林云泽继续说:“另外,交女朋友要钱,结婚要钱,生孩子也要钱,暂时性我不想考虑。”   林欢几乎要泪流满面。   “还有,”林云泽很自然地将纯白内裤套在她头上,“你总算有一条不是兔子小熊之类的纯色内裤了,不过请记住,不要再将内裤收错房间,被误会成偷内裤的妹控色情变态,我感到很困扰。”   林欢终于被激得一把扯下内裤,狠狠甩在他脸上:“哥哥你这个大混蛋!”   PART3   和什么都别和内裤过不去,这就是林欢现在的慨言。   自昨夜她将内裤甩在林云泽脸上起,到现在已经过去十二个小时,林云泽还是会时不时冲进卫生间,将脸洗上四五遍。   虽然林云泽有严重洁癖,这一点林欢比谁都清楚,但她那条纯白内裤才穿没多久,而且还是被洗得干干净净地丢在他脸上,他有必要这么夸张?好像在说她有病一样。   为此林欢很生气,后果不严重。   魔王哥哥不好对付,平时平静深沉如大海,可一旦生起气来,没准就比发生海啸还要可怕。于是林欢思来想去,还是决定采取保险手段,带着那条无辜的纯白内裤去到他房间,尽量以商量的语气说:“我不要了,上面全是你的细菌,麻烦你帮我扔掉。”   林云泽在看词典,连头也不抬:“多少钱?”   战况一目了然,林欢噎了噎,明显底气不足:“十块钱。”   “继续穿,到破洞为止。”   林欢不依不饶:“已经破了,还是两个可以容下腿那么粗的大洞。”   林云泽懒得再说:“继续穿,等到破第三个洞为止。”   “你留着自己穿吧。”   “嗯?”林云泽终于抬眼,将目光凝聚于她的脸。   林欢竖起三根手指,振振有词:“男人不都有三条腿么?”   一瞬间,林云泽轻挑了下眉:“中午我吃海鲜炒饭,你就吃昨天的剩饭,不许跟我讲多余的条件。”   “你这么生气做什么?”自己吃剩饭,看哥哥吃海鲜炒饭,这是多么残忍的极刑!林欢死活不依,总算拿出点骨气:“我又没说错,难道你只有两条腿?”   见林云泽不说话,她更是得意忘形,趁胜追击:“哦,我知道了,原来你不行,果然还是性冷淡吧?”   林云泽依旧不说话,这回林欢也跟着哑巴。好半天她才结结巴巴地说:“剩、剩饭挺好的,做人……那个……不能浪费粮食嘛,我吃就我吃,总比没的吃好。”   可惜林云泽没打算就这么轻易放过她:“说说,十元钱除了能买到一条内裤以外,还可以买到些什么?”   “还可以买到……嘿嘿,”林欢眼珠子一转,开始强词夺理,“吃一顿KFC起码要两张十块,吃一次必胜客起码要十张十块,吃一次……”   话还没说完,林云泽就很痛快地给出了答案,轻轻松松将她打横抱起来,丢出门外。在关门之前,他还奉送了一张十块:“五点之前,用这钱买些东西回来,是什么随你,但必须充分发挥十元的价值,总之,千万别是些小学生才皮的玩意。”   小学生才皮的玩意,林欢囧了,哥哥大人,你都三十来岁了,怎么比女孩子还爱计较?   悲剧的是她刚想到这,门又开了,彷佛是会读心术,林云泽轻轻地开了口:“二十二岁了,就不该再是女孩子。”   林欢生气了,她真的生气了,对着空气不停地拳打脚踢:“老哥,你这个混蛋,你嫌我脏,我还嫌你脏呢,不就是把内裤甩在了你的脸上吗,又没把马桶水浇你脸上,你有必要这么激动吗?连妹妹都当垃圾丢,你真没人性,你这个蟑螂,你这个臭虫,你这个浑身上下生蛆,长满霉菌的癞蛤蟆!”   “说完了吗?”   “没有!”   “那你继续,只要在五点之前将东西买回来。”   “哥……哥……”林欢学习起楚楚可怜的少女,眨巴着眼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我的好哥哥,你忍心吗,在这么冷的天,让一个只有十元的少女去大街上流浪,如果你可爱的妹妹就因为一条内裤而冻死了该怎么办?你要知道,办丧事买坟头都是需要钱的!”   林云泽“哦”了一声:“你死在路边,会破坏城市美化,清洁工人们的钱不是白拿,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将你回收完毕。”   林欢讶然,恨恨地瞪着他:“天底下有你这样的哥哥吗?都做到这份上了,居然连妹妹的尸首都不打算认了!”   林云泽嘴角微起,给出了个极具轻蔑的笑:“我不记得我有一个这么厚脸皮的妹妹……比过冬的熊皮还要厚皮的厚脸皮妹妹。”   林欢的脸扭曲了,在门被关上之前,她终于用毕生以来最高的分贝吼道:“林云泽,你混蛋,都跟你说过多少遍了,我体积再庞大,也只能用猫形容!”   **   来来回回在门前转了许久,不停地软硬兼施敲门叫喊,也还是不见林云泽替她开门,林欢终于气愤难平地攒紧十元,哼一声下楼。   不过她才刚踏出一小步,就瞧见距离她有八层台阶处,一个头发微卷的男人,正嘴角含笑地看过来。   林欢阅男无数,但从没见过一个男人可以让她这样不停地想看。如果不是今天的偶遇,她可能永远不会发现,原来真有男人的面容可以长得像瓷娃娃般精致,完美到就好像轻轻一弹指,他就会从里到外破了似的。但最主要的还是他的笑容,像午后的阳光,慵懒而令人轻松惬意。   一个类似于小太阳的男人,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出现,给予温暖,给予光照,林欢只觉得心里暖融融的,彷佛整个秋天,都将吹满夏威夷海岸来的风。   就在她忘乎所以,分不清东南西北的时候,那个男人已经镇定自若地走到身边,却是薄唇一挑,轻轻地传出笑语:“加菲猫。”   加菲猫——那一刻,林欢只觉得她脑袋里储满了鱼雷,轰轰轰炸得她耳朵都开始嗡嗡作响。她随即仔细瞧了瞧裹在身上的淡黄色羽绒服,确实显得臃肿了些,也有点不和时节了些,但这个人也太没礼貌了吧,既然想要笑话,躲在一旁偷偷笑话不就行了?   亏他还生了副好皮相,真是对不起他爹娘,林欢仰头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没想到那个男人还停在更上面的楼梯间没有走远,甚至还趴在扶手边,兴味盎然地与她对望。   这一瞬间,林欢脑袋嗡得更响了,恨不得立马冲上去扒了他的外裤,再脱下他的内裤,然后崩开撑在他脑袋上,说:“你老母喊你回家洗内裤!”   但真相君告诉我们,理想与现实永远天差地别,意淫的妙处就在于,只有你做不到的,没有你想不到的,当然同理可得,其坏处也在于,没有你想不到的,只有你做不到的。事实上是,林欢冲他龇牙咧嘴了好一阵子,才极具怨念地说:“你以为你笑得很帅?你牙齿上面有根韭菜!”   后来,林欢也不记得自己究竟怎么跑下楼的,似乎要比那些电视剧里伤心欲绝寻死觅活的女主角好上许多,至少在下楼的过程当中,她凶神恶煞地把一个小朋友成功吓哭在楼道里。   没想到仅因为三个不起眼的字,她居然比想象中还要介意,林欢不得不承认,她被一个陌生的男人煞着了,这感觉就和当年林云泽冒雪将她背去医院的时候一样,她永远也忘不了那天,从脑热中清醒的一瞬间,她所见到的,林云泽那张充满无尽温柔笑意的脸。   只那一次,属于她的,小太阳般温暖柔和的笑脸……   PART4   虽然被下达了指令,但林欢还是漫无目的地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   初秋的天并不很冷,而裹着一件厚重羽绒服的她,则成了别人关注的焦点。   这么多年来林欢还是不习惯那些聚集在一起的异样眼神,想到以前也曾年轻气盛过,在一群人惊异的视线里,气势汹汹地砸破了一个同班女生的脑袋,为此她也付出了代价,差点得到停学处分。   后来班主任得知了她生气的真正原因,竟可怜起她来,还跑到她家里进行安慰,说什么也叫她别再往心里去。   那时林欢还挺感激,可没想到说着说着,老班竟然又叫她去和那个小女生道歉,还夸那女生宽宏大量,都不要她赔礼。   林欢一气之下,将这位自以为在办好事的班主任轰出家门,还很不客气地说:“我又不吃她的饭,也不靠她过活,没必要装笑脸去讨好她!”   那年冬天,她记得特别清楚,因为这个十年不见一次雪花的南方小城,在她轰走班主任的第二天,居然飘起了鹅毛大雪。也是那一年,她生病不起,是林云泽冒着风雪背她上医院,给了她最美的冬天,也给了她最绝望的冬天。   林欢叹息,林云泽真的是个怪人,尤其这两天。   以往的他行事很有原则,从没有过不敲门就随意进入她房间,尽管她的学业与回家时间都被他管得很严,但除此之外,他从没有主动过问过什么,以至于同在一个屋檐下十年,林欢对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还依然一知半解。   恰恰好林云泽不善于表现,简单生活着,没有特别的喜好,也没有疯狂迷恋的事物。   就是这么个从不轻易将自己情感外露的人,对于钱,却有着一股很强劲的执恋。   林欢恨得牙痒痒,难怪别人都说越有钱的人越小气,林云泽就是个特别好的例子。   但是仔细想想,又觉得不对。既然林云泽对钱这么重视,又怎么可能大大方方扔下十元,去叫她“体验生活”?难道在距离五点前的这一个半小时里,他有什么事情不能在自己面前做?就比如,会跟同性朋友进行秘密约会,而秘密约会的地点,就是家里?   想到此处,林欢方才恍然大悟,林云泽是个性冷淡,那当然是自己信口雌黄,他说交女朋友费钱,那完全可以是借口,说不定其实他是——GAY?   林欢浑身哆嗦,要真有此事,她不得不佩服一下,她老哥藏得也真是太好了!   **   事实上,有一句话说得很对:人生总是这样,猜得到开头,却猜不中结局。   其实林欢的的确确制定好目标,也的的确确想要借花献佛买些东西来孝敬一下哥哥这位老人家,但过程中计划没能赶上变化,那仅有的十元钱,竟被她华丽丽地消费在几串关东煮上。   不敢空手而归,林欢摸着肚子,来回在超市中的瓜果区乱转。   傍晚来购置蔬菜的主妇们比较多,一个个看见她这“全副武装”的打扮,都忍不住要多留几眼。   某小朋友路过时,更是指着林欢对他妈妈说:“妈妈,为什么这个阿姨穿得这么多,她不热吗?”   年轻妈妈笑了:“这阿姨是在玩COSPLAY,她扮演的角色是香蕉。”   林欢囧了,真想扑上前对她说:“看在咱俩这么投缘的份上,你能不能送我根香蕉?”   但是她很悲催地发现,原来供她厚脸皮的对象,一直以来都只有林云泽一个人而已。她根本就不知道,当有所需求时,该怎么和一个陌生人启齿。   就在她像个没头苍蝇似的团团乱转时,苍天乞怜,一只漂亮而修长的手,突然将一把香蕉递来:“很想吃吗?”   林欢拼了命地点头,真是想什么就来什么,能不乐意吗?   然而当她抬眼看清面前人的长相时,她怔住了,下一秒更是无法遏制地大吼出声:“你这个大变态,你居然跟踪我?”   有不少人停下来观看。   一般情况下,面对这样尴尬的场面,一般人都会竭力否认这样的说法吧,但那个男人却是另类,依如初次见面时那样,笑得温和:“虽然我的确是在跟踪你,但我叫沈关逸,并不叫大变态。”   张无忌他妈说得对,越是好看的女人,说的话越不能信,这年头,也许一个外貌老实巴交的男人,很可能就是全国通缉的强 奸犯。   沈关逸,听名字居然还不赖,长相也不赖,怎么跟个小流氓一样,硬是盯上她这头不肥的羊?   “无事不登三宝殿,天上也绝不会掉馅饼,说,你有什么阴谋诡计?”被看得烦了,林欢干脆扯住他的胳膊就朝结账区走,当然她的手里,还多了一把香蕉。   “阴谋就够了,诡计就算了。”沈关逸并不介意被她这么折腾,绅士风度从见面那刻起就从没有改变过,但是他说的话,怎么就这么让林欢听着不爽呢?   “那你到底想做什么?难道你是拐卖妇女儿童的男老鸨?”既然林欢已经在他面前撕破脸皮,就绝不会跟他客气。   沈关逸含笑,指指被挽着的手:“我不介意一直被你拐下去。”   林欢鄙夷地看他一眼,松开手,恰逢队已经排完,轮到他们两人,沈关逸果然没有半点犹豫地掏出一张信用卡,给服务小姐拿去刷。   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做什么你都喜欢,当你讨厌一个人的时候,他做什么你都觉得讨厌。林欢现在就是这种心态,甚至还讨厌到忘了他恩情的地步,嗤了一声,说:“不就是一把香蕉吗,掏个现金不就得了,装什么大牌?”   沈关逸但笑不语,一点也没有责备她的意思,就是这一点,比毒舌的林云泽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可林欢还是因为第一印象过差,而对他很有成见:“骂你你都没反应,你木头么?”   沈关逸总算“赔不是”:“是木头,一见你就成了木头。”   呕——林欢真想吐他一脸消化物,但那些是用钱买来的美味丸子,她可舍不得。   “你果然很木头,还是个能让别人也退化成木头的长脑子的高级木头。”林欢干扯着嘴角,继而又轻轻一笑,“沈先生你好,我叫林欢,很高兴你能在这种紧要关头助我一臂之力,虽然作为中华儿女,要懂得知恩图报,但我现在身无分文,实在无以回报,不过我相信,有缘千里来相会,如果你想见面,咱们日后定能再见,所以今日就先到此为止,最后再对你说一声,谢谢古德拜!”   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别怪她无情无义,她还要赶在五点前回到家里,再说沈关逸又不是不认识她家的地址。   然而她道高一尺,沈关逸竟魔高一丈:“那么,其实你不是很爱吃香蕉?”   望着他手里牢牢抓着的购物袋,林欢彻底傻了眼,真想痛痛快快地挖出一个大坑,然后再学习祝英台殉情的戏,哭爹喊娘地跳进去。   PART5   “香蕉你个疤瘌,你自个留着吧,我不稀罕,咱们就此一拍两散!”林欢气不过,空手而归与没能准时回家,要她选一样,她还是宁可选择前者。   可想不到更带劲的还在后头。沈关逸满面春风,居然像模像样地学起来:“五点之前,用这钱买些东西回来,是什么随你,但必须充分发挥十元的价值,总之,千万别是小学生才皮的那些玩意。”   林欢险些要吐血:“你、你混蛋!不仅跟踪我,你还偷听!”   “不偷听怎么叫跟踪?”沈关逸走过来,旁若无人地牵起她的手,林欢惊得赶紧要甩开,哪料被他握得更紧,“我虽然混蛋,但还不至于大白天的就兽性大发。所以还请林小姐稍微移驾一下,赏脸陪我这个混蛋去个地方。”   林欢囧囧有神地盯着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丫居然也会读心术!但叫她这个黄花闺女从了混蛋,她既没有这份贼心也没这个虎胆。   “既然你都知道我五点前必须回去的事了,那就更不该拦着我。”林欢使尽全力想掰开他的手指,弄了半天却无果,忍不住骂他一句:“黄鼠狼给鸡拜年,你这是在拐卖良家妇女!”   沈关逸微低了脑袋,叹气:“原来林小姐这么快就忘记我刚才被拐的情形。”   林欢立马浑身抽搐,一脸愁苦:“拜托,我真的很赶时间,再说我刚才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我身无分文,你叫我拿什么报答你,如果你还介意我损你的那些话,那我现在就认认真真跟你道歉一次,香蕉我真的不要了,你想拿它吃拿它穿都好,咱们就此两清,之后如果有幸能遇见,也当做没见过面?”   沈关逸故意犹豫了一下,才笑着:“那就以身相许?”   林欢长这么大以来,听过无数个笑话,而其中,沈关逸说的这个,无疑是她听过的最冷的笑话:“你发烧了?”   沈关逸点点头:“嗯,发烧了,还烧得不轻,自从见到你以后,就一直这样了。”   “大哥,你饶了我吧。”林欢再也受不住了,抓着他激动得浑身发抖,“这年头连电视剧都不玩一见钟情的戏码了。”   沈关逸微笑,很巧妙地回避了她的问题:“去吃个饭吧,既然林小姐想要报答我,就由你来请客。”   “可是我没……”林欢还想争取,然而话还没说完,就被沈关逸笑着打断:“离五点还有半个多小时,来得及。而且你请客,我买单。”   林欢从小就没有中奖运,所以她很质疑会有天上掉馅饼这样的好事,即使有,那也绝对是陷阱:“免费赠我香蕉还请我吃饭,再编个一见钟情的故事将我糊弄过去,你当我是三岁小儿?”   沈关逸抿唇微笑不语,似乎默认了这种说法,林欢一瞧,急了,再次试图抽身而退,可怎么用力,也死活掰不开他紧握自己的手。   除了林云泽,她还是第一次遇见这么难缠的对象,只得趁着白天人多曝光性强,卯足劲头大声喊道:“世态炎凉,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竟然有人想在光天白日之下强抢民女,大家都来仔细看清楚了,就是我身边的这个人,这个一表人才相貌堂堂的人,竟然就是头披着羊皮的高级狼贩子!”   林欢这么一叫唤,很快就吸引来不少人,但大家丝毫没抱着同情的态度来看,全都是一副忍俊不禁的模样。林欢郁闷了,又重新嚷嚷了句:“这个人贩子现在就在拐我!”   没料到此话一出,大家笑得更乐呵了,甚至还有胆大的伯伯当众调侃起她来:“小姑娘,这小伙子长得真不错,你说他拐你,我看是你拐他吧,大家说是不是啊?”   周围一圈人笑得格外哈皮,看来都认同了这位伯伯的话。   好端端的控诉戏被当成了调情戏,林欢真真欲哭无泪了,群众的力量如此伟大,她何德何能敢作假?   “大家就不要再戏弄她了,”彷佛是看穿了她的心思,沈关逸笑容灿烂,轻轻摸了摸她的头,语调温柔,“我的女朋友在我眼里,是最可爱的存在。”   虽然用这种能煞死人的声音说这种话的确很让人冲动,但林欢死也不会承认,为表明决意,她尽可能张大眼,瞪着他瞪着他不停瞪着他……终于面部肌肉抽筋。   林欢揉着发酸的眼,悻悻地说了句:“是啊,我男朋友在我眼里也非同一般,就是可怜没人爱。”   “嗯,没人爱,这样就会对你死心塌地。”   林欢恨得牙痒痒:“咱不要香蕉了行不?你帮我买把刀子,让我在垃圾桶旁解决你。”   沈关逸提议:“不用刀子也可以,你就用香蕉捅进我嘴里。”   “我爆你菊花啊!”林欢不顾形象地吼了出来,众人闻之一震,全傻了眼。   “看什么看,没看过男女调情啊!”林欢继续吼,“你们这帮外貌协会的,敢嫌弃我没他好看,就当我是女流氓玩,我诅咒你们一辈子买方便面都吃不到调料包!”   她这咒语太带劲,没有一个人再笑得出来,沈关逸见状,看似无意却是有意地打了圆场:“今天因为我的过失,我女朋友有些不开心。”而后趁人还没有越聚越多的情况下,很自然地搂着林欢慢步走出包围圈。   “你大爷的,你还真会见机行事啊,哈?”步出人群走了老远后,林欢还觉得不过瘾,借着刚才那股劲,继续数落沈关逸,“怎么就没星探把你挖过去?”   沈关逸一直默默无语,静心聆听,直到林欢再无话可说,他才垂下眼帘,看起来比流浪的小狗好不到哪去:“你觉得这样很麻烦?”   常挂笑容的他,突然就不笑了,说真的林欢还真有些不适应,但现在万万不是可怜他的时候,她决定对这样的表情视若无睹,别过脸非常之彪悍地回了句:“废话!”   “抱歉,给你添乱了。”说完,沈关逸居然真松开手,掉头就走,只留下林欢莫名其妙地站在原地。   呆立了许久,林欢依然是郁闷至极,看沈关逸那表情好像是真的喜欢自己,难道二十二年以来少有男人缘的她今天也爆发了桃花运?难以想象,不可置信,彷佛是被一大盆狗血泼中身体,林欢抱着身子狂打激灵。但不论是真是假,她多少也有些开心,林云泽以前说她是个没人要的丫头,果然是狗屁。   由于心情舒畅,剩下的路林欢走得特别欢快,一路小跑小跳好似又回到童年,甚至还得瑟地唱起数鸭子的歌,早已将林云泽的任务抛到九霄云外去。   但是,很快她就觉得有些不太对劲,夕阳西落,无什么人路经的小道上,总有道长影从后方一直压着她的人影。   林欢跑快,那影子也跟着跑快,林欢跑慢,那影子便也放慢。   在尝试N遍都得到相同的结果后,林欢终于抓狂了,恨恨地转过身冲口大骂:“死变态,你还想跟踪我到什么时候!”   可是待她看清楚对象是谁的时候,她恨不得戳瞎自己的眼再找个地缝钻进去。   PART6   余辉轻洒,微风徐徐,林云泽穿着件黑色薄线衣,手拎购物袋,站在两步开外的地方一动不动,若不是瞥见有路人经过,林欢可能永远要与他这样对峙下去。   定了定心神,林欢冲他招手:“HI,老哥,好巧啊,什么风把你也吹出来了?”   “知道现在几点了吗?”   一上来就投出个重磅炸弹,林欢心里骂骂咧咧,真想高歌一曲《算你狠》,面上却还是笑着:“老哥你知道的,我没有手机。”   林云泽淡淡地望了她一眼:“早说过了,你是小孩子吗?没有手机就不会看太阳吗?”   林欢哑巴了,内心却是火热的,是小孩子怎么了,那证明她活泼、充满童趣,没有手机又怎么了,这说明她环保,不给自己身体施加压力。再说了,太阳又不是北斗七星,能从白天和夜晚之间再区分出一个傍晚就已经很不错了,他还想她怎么样,难道要她违背生物进化论,直接从人类变身成大公鸡?   一股怨火无论如何也消散不去,林欢在心里奋力叫骂,稍加不注意,面部表情便也显得凶悍了些,林云泽静静看在眼里,却什么也不提。   “嘿嘿嘿……”察觉到气氛逐渐变尴尬,林欢赶紧换了副讨好的神情,“老哥你是知道的,看太阳会算不准时间,冬天白天短,夏天白天长。”   “太阳下山之前,也看不出来?”   “看是看得出来……”林欢眼珠子一转,突然横起来,“你是我哥不错,可你没权力管一个成年女人的私生活吧?”   “那就搬出去住。”林云泽慢步走到她身边,视线却不知投向哪边,“能节省一份额外的开支,我感到十分高兴。”   额外的开支,多余的家人,十六岁那年也听过相同的话,那一年,她为了不再给他添麻烦,将这份心意小心翼翼封存起来,可是,在注定当米虫的那一刻起,甚至在成为家人的那一刻起,她可能就已经成为了他的麻烦。   “林云泽,你这个抠门精,你嫌弃我是电灯泡你就直说,干嘛老要这样刺激我,看我被逼得无处可逃,你很开心,是不是?我告诉你,你丫就是个精神变态!”伤心、失落、愤慨等情绪全搅合在一起,最终化成气急败坏的话语,林欢顶着一双血红的眼,思想中已将林云泽吞了无数遍。   就是这样的人,让她曾经喜欢到发狂,以致如果每夜不抱着缝有他头发的玩偶睡觉,就会无法入眠。   她本以为在丢了那个玩偶后,已经释然到可以将自己最丑的模样尽情展现在他面前,但是她错了,她至始至终都是个受虐狂!   林欢吸了吸鼻子,暖风依旧,眼却已凉,好在最后一点自尊没有容许她哭,以令她依然有勇气与他对望。   当最后一点残阳眷恋地流转在林云泽身上,林欢彷佛看到了希望,绚烂霞光似要将他的侧影也一同带去,暖融融的光,神情专注的男子,一片温馨景象。   可是林云泽总是这样,在让人彷佛看到了希望的同时,又总是很不留情地用一盆冷水淋醒对方。   “林欢,不干活就有饭吃,是不是很容易被养得皮糙肉厚?”   林欢讶然,瞠目结舌很久,终于还是笑了起来:“对,我皮糙肉厚,是个专爱惹麻烦的闯祸精,一个总是在旁人面前丢尽你颜面的小丑,吃你的喝你的用你的不说,还打伤过人让你赔了药钱……你笑吧笑吧,趁现在我还在你面前,你就尽管笑吧!”   她有一下没一下捶打自己胸口,边慢慢后退向远处跑,边放声大吼:“像我这种人,像我这种人……才不配做你林云泽的妹妹!”   **   “哥哥,我好怕啊,垫了你买的那个东西后,我还是一直在流血,是不是我得了什么病,快要死了?”   “你在死前先自杀吧,看病很费钱。”冷冰冰的声音却讲着过激的话语,林云泽一边帮妹妹洗内裤,一边心不惊肉不跳地继续听妹妹嚎啕大哭。   “哥哥,我都要死了,难道你就一点点也不伤心吗?”直到再也哭不出眼泪,林欢才鼓着腮帮子想要讨个说法。   林云泽不假思索地开口:“非常伤心,要给你买坟头办丧事都需要钱。”   小林欢叉腰怒视:“小心眼哥哥,小心我现在就抛下你,去加入丐帮。”   林云泽看了看她:“那就即刻出门,一边哭一边跪在路边,说我要死了,同情心泛滥的人们一定会给你扔下很多钱。”   林欢笑嘻嘻,眨巴着眼睛:“那如果我赚了很多钱很多钱回来,哥哥会不会有一点点喜欢我?”   林云泽不怒不喜更不悲,只将视线重新放回到内裤上:“林欢,你已经十二岁了,别总跟我撒娇。”   “可是我是哥哥的妹妹,从以前开始我就一直想要有个哥哥给我撒娇。”林欢皱着小鼻子,搂着他的胳膊笑得格外开心,“能和哥哥成为一家人,就是我今生最大的财富。”   十二岁那年,是与林云泽成为家人的第一年,也是被大姨妈正式造访的第一年,没有父母在身边,什么也不懂的林欢,在电视剧的荼毒下,以为自己患了绝症,哭了整整一天。   十二岁那年,红着眼圈看非常有洁癖的哥哥认认真真搓洗血内裤的模样,林欢在过意不去的同时,开始无法自拔地喜欢上他。   情窦初开,这一喜欢,就是整整四年。   叫你给我洗内裤,叫你给我买卫生棉,叫你给我又当爹又当妈,叫你……林欢躲在公园里的一处角落,狠命踢着地上的石子,心口泛酸,喉口哽咽,让她难受得想从地球上蒸发掉。   谁叫她就是个受虐狂,偏偏喜欢上那混蛋,而且这份喜欢的心情,在最近几年的时间里,非但没能被舍弃,还一度令她沉迷,林欢愈来愈不解气,头脑一热,干脆将自己的鞋子也给拔了下来,随手往一处没人的方向掷去。   “灰姑娘无意留下水晶鞋,被王子捡到,白雪公主吃了毒苹果,被王子吻醒,有情人终成眷属,果然童话就是童话,现实就是现实。”林欢小声嘀咕,在心里恨恨地骂,死混蛋,跟你说几句气话就当真,都不知道来接自己的妹妹。   果然混蛋就是混蛋。   她心绪烦乱,满脑子全是有关林云泽的画面,好容易控制自己不再去想,腹部却又开始闹饥荒,没几阵抽痛就让她一屁股坐在地上,这才想起现在早过了晚饭时间。   伴随欢畅的咕噜叫声,林欢的肚子更疼,头也低得更凶,拼命在目所能及的范围内寻找那只被扔飞的鞋。   她还不想死,还不想蒸发,还想在林云泽面前再多蹦跶几年,要他好看,她一样能有被人爱的那一天。   可是环视周围半天,林欢也没能看见她的那只运动鞋,倒是一双不太陌生的男士鞋,很容易便进入她的眼。   彷佛是为了等待这一瞬间,那个人一直站在原地,没有向前,也没有走远。   如他所愿,林欢慢慢抬脸,带着一丝疲倦。夜色温柔,而他的笑却更温柔:“林小姐在找鞋?”   “你怎么还没回去?”林欢捂一下肚子,有些吃惊。   沈关逸缓了缓,说:“放着女朋友不管,会被判无妻徒刑。”   可能是这个夜太温柔,林欢竟抛下戒心:“你能少肉麻些少自恋些不?不要因为自己长得帅,就认为全天下的女人都会成为你的女朋友。”   沈关逸笑而不答,稍稍走近了些:“还没吃饭吧?”   “要你管!”林欢横了他一眼,没想到一激动,肚子竟然跟她叫得更欢,这回真是不打自招,她的脸一下子火辣辣地烧起来,飞快地低下头,轻轻地一点,“……确实有些饿。”   本以为沈关逸又会当面笑话,结果他却伸来了手:“还走得动吗?”   “当然走得动。”犹豫了片刻,林欢还是靠自己的力量往旁边稍挪几步,还有力气,只是腹部有点痛。   沈关逸忙前去搀扶:“可不要逞能。”   林欢心头一软,第一次没有顶撞他,微微点了点头。   “不舒服的时候尽管说。”   林欢再点头。   “到时候想吃什么,现在先好好想想?”   林欢继续点头。   “做我女朋友吧。”   林欢仍旧惯性地点头,然后猛地一呆,一直到沈关逸将她背起来的时候,她才彻底回神:“沈关逸,你果然混蛋!”   PART7   如果林云泽是个精神变态,专门无缘无故发神经的话,那么沈关逸就是粒超级定心丸,让你想发神经都无处可泄。   破旧的公园面积不是很大,想找一只遗失的鞋并非海底捞针,可沈关逸干脆省去了这个环节,直接背着林欢就走出公园。   林欢急了,昂头挺胸单手支在他肩头,另一只手开始揪他微卷的发,低声吼:“猪八戒,你还不快快放下俺老孙!”   暗夜微光之路,沈关逸轻轻笑着,声音低沉而充满磁性,随时都引诱着林欢进行犯罪。她怨怪自己花痴大犯,开始拼命扯自己的线衣领,很容易拔下几搓软茸茸的毛,学习孙悟空变戏法的模样,一口气吹出去,心情竟瞬间大好。   “呔,大胆猪妖,你要疯到什么时候,还敢背着俺老孙到处乱跑!”   “大师兄,这年头啥都涨价,就是师父的肉价没涨,您多去走一走,瞧一瞧,俺老猪的肉都比他的贵了,所以跟着我,您绝不吃亏。”沈关逸居然配合了起来,哼哼两声学得十分到位。   林欢兴趣大起,又清了清嗓子说:“八戒,俺老孙虽然是石头里蹦出来的,可你得瞧清楚了,俺老孙是个‘攻’猴子,只会让别人生娃。”   沈关逸说:“我一样能给大师兄生娃,但小家伙在出世之前,先得在大师兄肚子里安家。”   林欢脸上烫得简直可以烤山芋,低吼一句:“你流氓!”   沈关逸委屈:“老公不和老婆流氓,难道要和花花草草流氓?”   林欢一皱眉:“谁是你老婆啊!”   沈关逸哈哈大笑,林欢这才发现自己中招,又羞又恼得赶紧换话题:“大流氓,我可不想上错花轿嫁错‘狼’,你赶紧快把我放下来,我要回公园找鞋子,再说你老这样背着我,也不是个办法。”   岂料沈关逸不但拒绝了这个请求,还老老实实承认不找鞋就将她背出公园是个大阴谋,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正大光明寻到理由用来背他的“小媳妇”。   结果林欢听后更加恼羞,可怎么也对他生气不了,只好闷着自己闭口不言,沈关逸一瞧状况不妙,怕她闷坏自己,赶紧加快步伐走得更凶,似乎将她当成鸿毛待,不管走多久也照样轻松。   一路小跑,沈关逸很快就背着林欢从安静的小路走至繁华的大道,霓虹绚烂,车水马龙穿行如梭,人山人海间,欢声笑语不绝,一切都美得令人目眩神迷。   睹物思情,林欢不禁有些感慨,往常这个时候,她应该老实地待在家里,和林云泽面对面坐着,边吃饭边跟他扯天南地北。扯多了,扯噎着了,就会被他骂,无非就是什么噎死了办丧事要钱,没噎死去医院也要钱之类的话。那时候她会笑,笑他没心没肺,一点都不懂得疼爱妹妹。   是啊,他一点都不懂,这么多年了,也还是不懂……林欢想着想着就炸毛了,彷佛那些灯火太过绚烂,刺人眼目,刺得她眼睛生疼生疼。   她用劲一吸鼻子,连呼好几口气才醒脑完毕,然后抱着好奇宝宝的心情,忍不住指东指西一个劲问沈关逸。   “那个是什么,大厦屏幕上居然放卫生巾广告?虽然设计不错,但是好囧哦。”   “那边那个红色招牌是什么,新开的饭店?”   “唉?我常去的那家食品店怎么不见了?”   “讨厌,原来被饰品店取代了!”   ……   说到最后,林欢竟忘了背她的人是谁,也不管不顾别人是如何看待他们,她只是忘情地搂紧他的脖子,低头快要蜷进自己的羽绒服里,低语呢喃:“哥,我一直都想跟你出来。”   一直都想像现在这样,跟你一起。   **   夜晚太过美好,以至于大脑开始瘫掉,出现幻觉也毫无自觉。当林欢总算意识到自己漏嘴说错话时,沈关逸已经将她背到一家美轮美奂的鞋店门口。   橱窗里陈列着各式各样的精品女鞋,主打白色与粉色系,很是漂亮,但林欢从来不买这一类淡色鞋,不仅因为现今快步入冬季难以搭配,更是因为她太活泼好动,很容易弄脏鞋面留下划印。   而且似乎,林云泽非常喜欢黑色。   见沈关逸有要进店的意向,林欢很不理解:“不去吃饭吗?难得我请客,当然你买单。”   沈关逸又看了一眼橱窗里的女鞋,情不自禁说:“我很喜欢这家店,一直觉得这类鞋很适合你,每次路过的时候,就会幻想你穿起来的模样。”   林欢奇怪:“我以前有和你见过面吗?”   沈关逸一愣,赶紧笑了笑:“从来没有。”   林欢猛咳了一下:“哇,大哥,你实在太劲爆太有料了,从来没有见过我,居然还能一直觉得这类鞋很适合我,每次路过还会幻想我。”比她还会YY,能不劲爆能不有料吗?   她刚说完,沈关逸就呆立在原地,不再答话。   也不知是灯光问题,还是林欢眼光问题,当她歪着脖子去看他究竟发什么傻时,竟发现沈关逸的面色有些微红。   但不管是哪个问题,沈关逸会“害羞”还真是个大问题,活脱脱一个引诱人犯罪的毒苹果,林欢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摸摸他的头顶:“好乖好乖,好像加菲小猫。对了,你用的什么洗发水,摸起来挺顺手的。”   沈关逸脸更加红,慌忙空出一只手,捂嘴咳了一声:“吃饭前先买双鞋吧,孙悟空可不是赤脚大仙。”   林欢愣:“你要给我买鞋?”   “嗯。”   “你真的要给我买鞋?”尽管亲耳听见,林欢还是不敢相信。   沈关逸点头,林欢依然不敢相信:“你确定要给我买鞋?”   “那你以为呢?”   “别……千万别,沈祖宗沈大爷,你还想要管我几顿饭钱?我就算再怎么皮糙肉厚,也禁不起你这样供啊。”   沈关逸来了劲,也不管她乐不乐意,背着她径直走进鞋店里,对着服务员就说:“谢谢,我要橱窗外那双白色带粉蝴蝶结的,36或37码。”   林欢望着他的脑袋顶,傻了:“我俩在今天之前真没见过面?”丫你对我也太了如指掌了吧,不仅报出的鞋码和我的脚吻合,就连选择的样式也是我一眼就中意的。   沈关逸一口咬定:“没有。”又走到店内试鞋沙发前将她放下,再一手背在身后,一手放在小腹上,弯腰形似千金小姐身边的私有管家:“亲爱的林小姐请稍等片刻。”   待服务员拿来鞋子后,他又亲自蹲下为她试鞋:“还请林小姐抬脚,让我为您亲自服务。”   林欢更加傻眼了,一个行为举止优雅,谈吐得体,相貌又很可观的男人做出这样的举动,简直是让被他服务的对象成为女性群众的公敌。   果然,店内数名顾客与服务员同时投来嫉妒与不屑的目光,已然将林欢刺穿无数遍。她郁闷,死沈关逸有必要这么“关照”她吗?如此热情,比正规店员还要地道的服务,让她这个在初秋就很“高调”地穿了一身黄色羽绒服的人情何以堪?   “你确定你没发烧?”   沈关逸摇头。   林欢扶额叹息,你没发烧我就要发烧了。   “那你确定你这样做非常好?”林欢再叹,看那些女人的眼神,都快把她吃掉了。   沈关逸点头。   林欢极力克制住想要将脚丫子踹他脸上的冲动,低声说:“沈关逸,你确定你的脑袋瓜没被大象踩过?”   沈关逸面露促狭之色,一笑而过:“即使真被大象踩过,我也不会怀疑我的品味有任何问题。”   “沈关逸,算你狠!”绕了大半天,居然又将话题岔回到她身上,沈关逸示爱的举动大胆而夸张,如果林欢再跟他就眼光问题扯下去,就是亲口证明自己没魅力,那绝对不是良举,因为就算她真没魅力,她也会睁着眼睛说瞎话。   不过对于能吸引住沈关逸这种极品男的问题,林欢还是感到十分困惑,从没有交集的两个人,真可以一见钟情?再说他先前的话也很有猫腻……但正如沈关逸后面的解释,林欢绞尽脑汁也愣是想不起来他们两个以前有过接触。   难道沈关逸这变态从以前开始就对她进行跟踪?林欢一想就通,男人无事献殷勤,果然一准就没安好心。   她看着沈关逸,沈关逸也正看着她,二人一阵大眼瞪小眼之后,林欢更是从里到外冷了个遍,骨子里似乎都已经结成冰。她不自觉搓了搓手,哪管得上一旁店员对脚上鞋子的赞美之词,腾地拔下鞋,起身就要逃走。   却在这时,她看见沙发上被她坐过的地方染红一大片,不及大脑有所反应,腾地一下又坐回沙发上,内心深处默默滴过两行血泪——丫连大姨妈也跟她玩抽风的把戏,居然提前了一个星期来造访!   PART8   计划不如变化,但是大姨妈你也太闹腾了吧,再怎么样也不该提早经营,林欢呆若木鸡地坐在沙发上,被刺激惨了,大脑里满是刚才瞅见的殷红一片的血花。光这么想着,彷佛肚子又开始疼了,一阵阵抽痛搅得她愈加心烦意乱。   她如坐针毡,刻意用了点小动作将腿并拢得更紧,结果没保持几分钟,腰部肌肉已然跟着变僵硬,听着店员针对顾客的那些快夸赞烂的言辞,她尽量憋住尴尬的笑意,摸着沙发故意有一搭没一搭地插话——   “这沙发真漂亮。”   “看了那么多家店,就你们家沙发纹样最赞,跟你们店的氛围最搭调。”   “呵呵呵,不知道是哪位大师的手艺呢?肯定花了不少钱吧。”   店员听了觉得莫名其妙,心想这店是卖鞋子的,又不是家具市场,但为拿下生意,她还是巧言美誉了几句:“这位小姐您的眼光才是高,居然能万众挑一找到这么棒的男朋友。”   可惜她的马屁没拍到马蹄上,林欢终于崩了脸:“他不是我男朋友,他是……他是……我哥。”   店员诧异,更多的则是惊喜:“原来是哥哥?”   虽然说的是大实话,但林欢还是做贼心虚地瞥了一眼沈关逸,才点点头:“对,别看我们这么亲密,他可是我亲哥,刚才那些举动都是闹着玩的,呵呵呵,他都这么大了,还最爱陪我耍管家与小姐的戏。”   店员表示能理解,可她来来回回打量林欢与沈关逸的面部轮廓,怎么也觉得不可思议:“看你们的脸,还真瞧不出是亲兄妹呢。”   林欢低声尴尬地笑:“基因突变,呵呵,基因突变……我们爸妈晚生了我几年,我就没挨到好基因,我们爸妈长得都挺俊美的,所以我哥也很帅,平常有很多女孩子追的,跟我完全不一样,呵呵呵。”   她刻意强调“我们爸妈”好几遍,就是为了让小店员停止这种话题,哪料此话听进沈关逸的耳里,就是另一层意思。   他有意坐下,凑近她身边:“这么快就脱下鞋,是因为不喜欢?”   “很喜欢,很喜欢……”林欢忽然住口,赶紧摇头。   沈关逸自然熟地揉了揉她的头发,说:“是我自己想送给你,你不需要太在意。而且别忘了,我们是亲兄妹,哥哥送妹妹礼物,理应的。”   林欢张口结舌,你说这人一乱讲话被别人逮着把柄是不是很催人命?她居然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沈关逸似乎还不满足于此,继续故意逗她:“那么还是说,我的好妹妹想永远都做赤脚大仙,然后坐在这莲花宝座之上看芸芸众生?”   又扯回到沙发的话题,林欢条件反射性地干笑:“这沙发确实不错,坐着挺舒服的,才这么一会,我腰不疼了背不酸了腿也不抽筋了。”   “你喜欢这沙发?”   林欢冲他眨眼,一脸憧憬,是啊是啊,何止是喜欢啊,简直是喜欢得要死了,恨不得立马叫来一辆运货车,连人带沙发一起搬回家。   可是这种话她怎么说得出口啊,林欢默默叹息,想了老半天才终于旁敲侧击地问:“沈……老哥,如果你做了件很丢人的事,你怕丢人不?”   沈关逸丝毫没有犹豫,很明确地表示:“不怕。”   看来有戏?林欢迟疑一小片刻,又问:“那你怕我给你丢人不?”   沈关逸笑着,都这时候了还在揩她油水:“最怕你将我当做陌生人,连要我丢人都不肯。”   林欢咋舌,缓上劲后拼命强调:“是那种很丢人很丢人,丢到你可能不想再做地球人的事。”   沈关逸笑逐颜开:“哦?不做地球人,改做超人也不错,那样到2012年我们就可以逃过一劫。”   林欢急了,冲他竖起三根指:“我不跟你开玩笑,我以良心作保。”   沈关逸捂嘴,脸又红了起来。林欢绕了半天弯子也不知道他脸红个什么劲,就听他说:“保持刚才那个姿势不变,再补充一句吧,说我此生非沈关逸不嫁。是沈关逸的沈,沈关逸的关,沈关逸的逸哦。”   林欢握拳,拼命劝告自己,亲爱的,一定要忍住,千万不能叫小宇宙爆发,你的姨妈大人还在“家”中做客……这么想着,好像又有阵温热从股间流淌出来。   她泪啊,站起身不是办法,总坐着也不是个主意,干脆斗战胜佛大爷真把她给收去吧,封她个神仙名号,什么赤脚大仙也好,猪八戒也行,快点赐她个莲花宝座得道升天。   恍然间,沈关逸覆掌而来,轻轻放在她手背上,用极尽温柔的声音说:“再看看其他鞋吧?”   他的手心像是通了巨大强流,直电得林欢脸红脖子粗,想往一边挪开点吧,又必须照顾着屁股下的大红花,她欲哭无泪,她就是那沙发上的遮瑕妆,只得抬脸对店员说:“呵呵呵,你看这哪像个哥哥该有的行为,居然真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开吃妹妹的豆腐。”   “哇!”店员一下惊叫起来,“原来你哥哥是个大妹控?!”   林欢下巴都快要磕地上了,店员却更加激动,丢下生意不做,往收银处大喊:“店长店长,快来看啊,没想到现实生活中真的有妹控存在,还是个超级大帅哥!”   “哪呢哪呢?”很快店长也有了回应,如狼似虎般杀了过来,眼神饥渴得将沈关逸“吞”了无数遍,最后居然还惋惜地说,“可惜不是弯男,浪费了一块好材料。”   无风自凌乱,林欢讶异了好半天,突然一个激灵,想起她哥林云泽来。   她的香蕉,她的任务,她的电脑,她的席梦思,全部泡汤了……流浪的人在外想念你,亲爱的大床!   她叹息,大红花算什么,想办法怎么回去才是硬道理。   不经意看了一眼沈关逸,他依旧充满笑意,可悲可叹,估计此男太圣洁了,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腐女店长在脑袋瓜里意淫了N+1遍。这么想着,她干脆也豁出去,在心里反复不断强调,丢一下脸没有关系,可耻的是一直逃避迟早要面对的问题,一朵大红花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沙发上开出无数朵红梅花!   “店长,我想问你个问题。”站起身前,林欢尽量眉开眼笑着。   店长点头,示意她说。   林欢反复斟酌了几句,慢慢说:“那个,店长,你们这店的工资,一个月有多少?”   “这和提成挂钩的。”   “具体的?”   “2000左右不是问题。”   “是上半天班不?”   “是。早班是早上9点到下午4点,晚班是下午3点到晚上10点,交接班就是午12点到晚6点。”店长详细回答后,又奇怪地看她,“这位小姐想要在这里打工?”   话刚出口,沈关逸也开始盯着林欢看,直把她看得头皮发毛。   林欢心一横,梗着脖子说:“店长,你晕血不?”   “还好,经常杀鸡。”   “那你淡定不?”   “只要不是看见男人和男人亲热的戏,我都会很淡定。”   “很好,千万记住你说的话,等会别叫。”众人正莫名其妙,林欢腾一下站起来,结果她牛仔裤上的大红花把店内所有顾客、店员,再包括沈关逸,全给震傻了。   有些计划制定起来容易,实行起来很难,虽然林欢下定决心告诉自己无需害怕,可她还是清清楚楚听见自己牙齿在颤的声音,为了转移注意力,她用劲吸了吸鼻子,不敢回头望身后,勉强勾出一抹歉意的笑对店长打招呼:“你们这人手还够吗?”   “啊——”伴随她的问语,一声尖叫瞬间贯穿了整个店,来源者为店长,她的脸铁青,指着沙发哆哆嗦嗦一句话也说不出。   见她如此,林欢更过意不去了,小心翼翼问:“这个布艺沙发能拆下来清洗吗?实在不行的话,就让我在你们店里免费工作几个月?”   店长还是一句话也说不出,先时还在嫉妒林欢的那些顾客,这回全乐翻了,有几个更是没能忍住,破口大笑。   群众的力量之伟大,笑声何其刺耳,林欢再也有点受不住,将头埋得很低,她出过很多次糗,却从没有一次像现在这样让她恨不得立马蒸发掉。   “多少钱?”沈关逸不慌不乱地解下大衣,为林欢披上,唇边携带的笑意全然不见,竟认真得叫人移不开视线。见年轻店长与小店员皆一副花痴脸,他又很认真地问了一遍:“那双鞋子和沙发一起,一共多少钱?”   年轻店长回神,再次泪了:“先生,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明天我们店的区域经理会来视察,你叫我们到时候怎么向她交代?”   先前为林欢服务的小店员也哭丧着脸:“区域经理的属性很女王,而且有严重洁癖,容不得一点脏。”   沈关逸看一眼沙发,当面掏出一张信用卡:“世上没有解决不了的难事,只有不想去解决难事的人。我记得这附近有一家专门卖沙发茶几的店,样式也很不错,可以麻烦一下店长,现在就跟我一起去挑选?”   他这临危不乱的表现,使得店内众人全很吃惊,倒也不是因为沙发钱贵,而是因为沈关逸对林欢的态度,甚至小店员还大着胆子问:“请问先生,你有女朋友吗?”   “有。”沈关逸轻轻搂住林欢,又骄傲地笑起来,“她就是我的女朋友。”   PART9   心在狂跳,血在狂飙,林欢只觉得一阵眼花缭乱,沈关逸这件大衣,压根就是张通电的网,而他的手,还一直在给她施电压!   “别、别跟我太黏糊。”林欢几乎全身僵硬,好容易才往前面挪一小步,可不出半会又被沈关逸揽进怀里,她浑身更僵,嘴唇发抖,声音细如蚊蝇,“发电机,还不快、快点松手,我……我的裤子吸水效果不是太好,你想电死我?”   沈关逸一听,果然放了手。   等林欢脑袋稍微清醒些以后,才发现刚才说的话有多不妥,急着纠正:“你魅力太大,是个女人都会受不了。”   沈关逸不怀好意地笑:“你承认了?”   “不是!”林欢又在强词夺理,“我只是想证明我还是个女人,还是个正常的女人!”   “嗯,你只对我一个人正常也可以。”   沈关逸明显是一找到机会就逗她,于是林欢不得不跟着哑巴,因为再这么下去,吃亏的终究是她。但被沈关逸如此温柔地对待,她不仅仅是感激,更多的则是质疑。   喜欢一个人,出于真心会对他(她)好,这是必然的,但沈关逸的态度可谓是好到不可思议,才认识短短几个小时,所作所为竟彷佛要将她当作神佛来待。   果然她是受虐狂体质,别人对她这么好,她就开始疑心病大犯,非要打破沙锅问到底,弄出个究竟才行。   稍微思量一阵后,林欢这才开口问:“沈关逸,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真的只是今天?”   “一定要回答吗?”   “废话!”   “对我来说,迟一天与早一天遇见,同样都会喜欢,何必要纠结于这一点?”沈关逸很聪明地做出这种回答,还顺手掐她的脸,“你可千万不要以为自己是在做梦,我是真的喜欢你。”然后似想起什么,他脸微红,又捂嘴轻声说:“你会不会觉得情话说多的人很假?”   “有点。”林欢想也不想就回答,使得沈关逸想说也说不下。   “但是有些感情,我想只有语言才能表达。如果你有需要而憋在心里永远不说的话,对方又怎么会知道你到底在想些什么,很多误会不都是这样产生的吗?所以在这方面,你比我勇敢。”林欢是出于真心的佩服他,起码沈关逸遇见喜欢的对象就会主动出击,而她就只会封存自己的小心思,要多没出息就有多没出息。   “麻烦先生请随我去一趟。”思考间,店长已经做好思想准备,破罐子破摔,打算和他们去选沙发。然而沈关逸放心不下,虽有大衣庇护,但考虑到天凉易感冒,必须要让林欢立马去换套新衣服,所以他想同店长协商一下,岂料刚要开口,店门方向突然冲来一道身影,什么话也还没说,就将林欢一揽带进怀里。   几人同时错愕,只听林欢饱含讶异的声音:“老哥,你怎么来了?”其实她问的是废话,她巴不得林云泽会“回心转意”来接她。   果然林云泽中了她的意,语气虽平淡,话语却满露着关心:“自己妹妹不回家,作为哥哥,当然有责任来接。”   不过他很快就不那么让人如意了:“身为哥哥,辛辛苦苦把你拉扯大,在你出嫁之前,总得要拿回点嫁妆钱。”   “钱钱钱,你掉钱眼子里了还是怎么着,就不能不提钱?还是说你已经穷到买不起内裤,极度渴望用妹妹来赚取黑心钱?”林欢怒不可遏,那《掀起你的盖头来》怎么唱的,她真应该找个阴暗小巷,把血内裤脱下来罩他头上。   “我就算死在路边,也不会给你带去一毛钱,你这个大……大松货!”   她情急之下胡乱骂了一通,非但没能有什么效果,反还让林云泽更加生气——他二话不说,先将她拖回家再说。   林欢也顾不上什么赔钱啊颜面啊等问题,抡起拳头狠命朝林云泽背后砸,砸得越凶他拖得越凶,眼看他这样顽固,她干脆也较上劲,对准他的手臂就大咬一口,再夹杂疯一般的破口大骂,引来了不少路人围观,不出几分钟,整个店门口就被堵得水泄不通,林欢不顾形象,蛮横地扒着门不肯走,二人拉拉扯扯间,大衣掉落在地。   那一刻,数百双眼睛同时瞪圆,林欢也傻眼,想起自己像动物园里的猴子般现在别人面前,就再也耗不动,但是她最关注的并不是眼前这张张面目狰狞的笑脸,而是林云泽,他就在身边。   做尽小丑被所有人笑话她都可以忍受,唯独在林云泽面前,她最不愿丢脸。因为还喜欢,所以想表现出最完美的一面,可是……   林欢的眼眶彻底潮了,没有用太大的劲便甩开林云泽的手,声音嘶哑:“我怎么样都和你没关系,因为我不配做你妹妹。”   “林欢……”林云泽张张嘴,反复多次,可终是欲言又止,长期的冷漠待物,令他已经学不会如何安慰。   “你把你妹妹当成什么了?小丑还是赚钱的工具?”沈关逸早就看不过去,在群众的惊叹声中,一下子就从店里冲过去,狠狠揍了他一拳。   一丝血从林云泽唇边溢了出来,他连退两步,顾不及擦干净嘴角,一向很理智的他竟也抡起胳膊,立马回敬沈关逸一拳:“那你又把我妹妹当做什么了,玩物还是上 床的工具?”   二人很快就扭打在一处,没有一个人出面阻拦,林欢被刚才的冲击震得一时无法回神,更没有精力介入他们之间劝阻。有好事者甚至举起相机准备拍摄这一幕,贴心的店长再也看不下去,赶紧在那人拍下之前飞奔出店拾起大衣,替林欢重新披好。   这一狗血惨剧直到交警赶到,才总算被迫终止。   林欢最终还是跟着林云泽走了。沙发的残局似乎被沈关逸出钱收拾掉,没有鞋子的一只脚,依旧孤独地露在冰凉的地面上,很快就被粗糙路面磨出个大洞,林欢不敢走太急,跟在林云泽身后,很吃力。   路过的人总要多看几眼这奇怪的组合,林欢不在乎,心如止水,就是有些疲惫。多年前她的亲生父母离异的时候,林妈呆坐在房间里整整三天,最后终于不受控制地搂着她嚎啕大哭,高喊着,为什么爱一个人,会这么辛苦?   但是林妈最终还是得到了幸福,所以她也一样,一定能得到幸福。   林欢加快了脚步,想去牵林云泽的手,然想起林云泽有高度洁癖症,她还是退一退,没有继续动手。   捕捉到她的这个小动作,林云泽竟一改态度,板着脸将她的手用劲攒在自己手心里,轻轻开了口:“先去金福大厦一楼的女卫生间等我,千万不许走。”   PART10   千万不许走?林欢一呆,她没听错吧,林云泽竟然会用“千万”这种词?   “嘿嘿嘿,老哥你刚才说什么,我肚子太饿,头有些发昏,没听清楚。”给点阳光就灿烂,林欢的笑容瞬时泛滥。   林云泽一揪她的面皮:“连吃五串甜不辣,肚子还饿?我看大象都没你这么好的胃口。”   林欢的脸垮了,捂着痛处,笑得极牵强:“胃口好,吃嘛嘛香,身体才棒,到时候等你老了也好照顾你……而且我说哥,你都这么老了,估计也难娶媳妇了。”   林云泽张大眼望着她,用冻死人不偿命的语调慢慢说:“林欢,我很老吗?”   “不不不,哥哥您怎么会老呢,”林欢满面笑容,开始大做文章,“都说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四十豆腐渣,您还没到四十的年纪,就已经是花了,呵呵,还是美美的玫瑰花。而且而且,您就算过了花的年纪,也永远都是大叔身体正太心,到那时候还没找到老婆也没关系,很多中老年妇女都好您这种合成体系……”   林云泽的薄唇轻张:“我这朵玫瑰花,带刺吗?”   “那当然了,”林欢拍拍胸脯,“不带刺的玫瑰花哪能叫玫瑰花。”   “哦,那我有扎着你没?”   林欢狠狠吃吓,回过神来反复琢磨刚才几句话,好像越扯问题越大,果然老哥的气场太强,只要一跟他说话,她就开始晕头转向。   可惜啊可惜,她不肯当猪的亲戚,除非猪八戒亲自上门提亲。   “嘿嘿,老哥啊,”林欢偏偏不信邪,又摩拳擦掌起来,“您也太厉害了,连我今天吃了几串甜不辣都知道,您简直神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事也太邪乎了吧,她老哥怎么知道的,难不成学习沈关逸的作风,也对她进行了跟踪?   林欢反复斟酌,考虑着该如何开口,这时林云泽就突然眯着眼,说:“林欢,你还是处 女吧。”   “噗——”林欢一口口水没咽下去,尽数吐出来,喷了林云泽满脸。但她根本没精力去关注林云泽立马变黑的脸,甩甩头,极力克制住自己已然动荡的春心:“老哥,你知道的,我从来不看超女这类节目。”   林云泽“呵”一声,以嘲笑似的口吻继续对她抨击:“林欢,你多大了,才初次见面,就跟一个野猴子跑了?”   春心荡啊荡,很快就撞到胸腔成重伤,林欢的脑袋顿时嗡嗡作响,猛然间回忆起先前殴斗时沈关逸说的话——你把你妹妹当成什么了?小丑还是赚钱的工具?   她有些说不出的难受:“哥,你真的只是将我当成小丑?”   所以说人一遇见爱情就会有些犯傻,林欢是,林云泽也是,他永远学不会在言语上温柔:“总是乱添麻烦的人,在别人眼里就是小丑。”   **   蹲等在金福大厦一楼的卫生间里,林欢炯炯有神地看着瓷砖地面,看着这张观不清具体面容的脸。   “你还可以再废一点吗?”她用手紧紧掐拧自己脸颊,想象着等一会儿该以怎样的表情来面对林云泽那张死人脸。   最终她还是决定,笑一笑,十年少,所有愁,摆心头。   一个小时后,林云泽满手大包小包,步态从容进入女厕。   紧接着,女厕内接二连三传来震撼力十足的尖叫,林欢知道,领导大人来了。   一个大老爷们进女厕,她原本也觉得这样不妥,但林云泽以不容拒绝的强势态度说,待在里面,老老实实蹲厕所。这一蹲,没差将林欢的腿给蹲散了。   林欢突然想起祥林嫂的话——我很傻,真的。   林云泽要她蹲厕所,她还真就蹲上瘾了,就不会找个马桶式的坐着吗?说来说去,都是受虐细胞在蠢蠢欲动。   她刚提好裤子,忍着冰凉准备开门,就听外口传来清洁大妈的咆哮声,间还有拖把砸地砖的声音。想到那拖把可能又黏又臭,林欢就一阵叹息,可怜的林云泽如果只是被臭水溅到也罢,如果是被当成垃圾给丢进茅坑里,估计他这一辈子都得要住进浴缸里。   后来也不知道林云泽耍了什么手段,竟然叫清洁大妈主动将大包小包给递到她面前来,林欢当时就从炯炯有神变成了囧囧有神,一面欣赏着大妈赛比红花的脸,一面不慌不乱地再次潜进厕所隔间里。   她原本很得意,人在做,天在看,毒舌的林云泽也终于有了报应,但当她打开大大小小的购物包后,就变得不那么得意。   裙子、裤袜、皮靴,再到内裤、抽纸与卫生棉,从里到外一应俱全,林欢的眼眶很不争气地又开始潮了,其实真正不懂的人一直是她,林云泽究竟想怎样?   男人的心思你别猜,就这么边琢磨边换,林欢不知不觉竟然花了不少时间,林云泽在男女厕的过道间等得很是不耐烦,便想也不想立即冲进女厕,再次吓到好几位女青年。   他不管不顾别人的眼光,径自走到林欢所在的隔间前:“没掉厕所的话就快点出来。”   林欢方才从浑浑噩噩间醒过来,一看裙子拉链仍然卡在中间地带,她急:“等、等等,我裙子还没拉好……呵呵,好像有点紧了些,我说老哥,你是不是买错尺寸了?”   “猪都喜欢好吃懒做,还自以为身材很好。”林云泽皱一下眉:“出来我帮你拉。”   “我哪里是猪,我哪里是猪,我明明就是猫!”林欢扯开嗓子大声吼,觉得一股怨气全都给吼出来,分外清爽的同时,裙子拉链竟也没费多少力气就给扯上来,她洋洋得意地打开门,当着林云泽的面,用手一撩裙边:“怎么样,就说我是猫。”   想想成天套的不是裤子就是盖的被窝,已经好久没有体会到穿裙子的滋味,她就更加得意,这青葱的感觉,啧啧,彷佛自己一下年轻了十岁。于是年轻了整整十岁的林欢,亢奋得连自己站的地方都忘了是哪,一旋裙子,差点摔进后面的茅坑里。   她扒着门,硬着头皮发笑。   依照惯例,林云泽开始打击:“说到猫,你确实很像,别人给你一点好处,你就轻轻松松跟对方跑了。”说到最后,还忍不住低声吐了句,“忘恩负义的家伙。”   “嘿嘿嘿。”林欢的笑声更加生硬,好容易站稳后,赶紧从这坑死人不偿命的隔间里溜出来,她捻起裙边仔细检查,还好刚才的动作幅度不是很大,难得老哥善心大发,怎么说也要将裙子完美珍藏。   “老哥,嘿嘿,好看么?”她摇了摇裙摆,脸色羞红似小孩一般,立马就转了副乖巧讨喜的模样,和先时在大街上发疯咬人的情形完全天差地别,果然和猫没什么两样。   林云泽很想翻白眼:“好看。”   林欢激动了:“真好看?”   “裙子好看。”   林欢立马耷拉下脑袋,又听他说:“真应该给你买条孕妇裙。”   她羞恼:“都说了我是猫!”   “猫就不会怀孕?”   林欢皱鼻子,咬牙切齿:“是啊是啊,信春哥,得永生,这年头什么事都不稀奇,所以处 女照样能怀孕。”   “林欢。”   “干什么!”   “结婚之前不许和别的男人上 床,听清楚没?”   什么强盗思想,你管我!林欢瞪视半天,始终咽不下这口气,她是吃肉的不是吃素的:“什么叫别的男人,自己老公也是从别的男人过来的,难道除了你之外其他男人都是别的男人吗?”   她只要一急起来,就会想到什么说什么,根本不会考虑后果,所以也不知道这句话给林云泽带来了多大冲击,差点就逼迫他实话实说。   然而当想起什么后,林云泽还是顿了一下,状似很不在意地说:“以处 女之身嫁给第一任丈夫,或许嫁妆钱可以提升一点。”   “丫丫个呸,你真是无可救药病入膏肓了,成天满脑子里就只知道钱!”林欢真要张嘴吐他口水,“你还真把你妹妹当妓 女玩了,你……”她恨得还想再说什么,但愣是想不到好词语,于是开始和裙子过不去,生拉硬扯了半天,又不太舍得地松了手。   这条裙子她认识,曾是她看杂志时最喜欢的款式,当时林云泽正在看电视,她就坐在一旁,指着这种款式一个人讲得天花乱坠,电视上戏演得火热,她独角戏唱得更火热,偶尔林云泽听烦了,也会敷衍几句,不是“闭嘴”就是“什么裙子穿你身上都是浪费”。   曾以为他一个字眼也没记住,没想到其实他一直记在心头。   林欢越来越不懂,如果林云泽真的只在乎钱与颜面,又何苦为她做这么多?难道他也和自己一样,是个受虐狂?   PART11   回到家以后,林欢开始相信,受虐狂永远只是她自己,林云泽从来都是S属性。   望着桌上用白粉笔画出的三八线,林欢简直难以置信,林云泽却说:“五串甜不辣上有十块肉,你今天的菜已经吃得够多。”紧接着便真只给她盛了一碗白米饭。   林欢刚要叫,林云泽又说:“都没有给你吃昨天的剩饭,你还有什么不满?”   是啊,有饭吃就不错的了,她还能有什么不满?可是,可是,这也太残忍了吧!   “啊啊!”林欢狂叫,一心决定要抗争到底,“那你也用不着专门做一大堆我最爱吃的菜放我面前来诱惑我吧!”什么青椒炒肉丝、土豆烧鸡、糖醋排骨、香菇炖牛肉,林云泽有必要这么膈应她吗?   林云泽口气极淡:“付钱你就可以吃,材料费、跑腿费、煤气费,加起来大概五十左右,作为亲人,我都免了你加工费。”   “你!”林欢挥舞着筷子,张牙舞爪就要去敲他脑袋,结果林云泽一指三八线,说了声“越界一次,一百元”,她就心惊胆颤地赶紧收回手:“我靠,你这个财迷心窍的家伙,我祝你将来肠子都变成金子,吃什么都消化不起来!”   “嗯?”   一心虚,林欢就反手用筷子敲自己头:“我刚才有说什么吗?哎呀这饭真香。”她开始压低脑袋拼命扒饭,时不时还抬脸偷偷瞪林云泽那么几下,却不知这些小动作全给他捕捉进眼里。   林云泽有意弯身盛饭,还从桌底偷偷观察林欢的动作——果然趁他盛饭期间,林欢站起身,开始死命偷吃菜。   林云泽也不揭穿,慢腾腾盛着饭,似乎要将饭锅中米粒的具体数目给算出来,当无意识中盛满以后,他又将碗一反,让米全重新回到电饭煲中,然后继续盛饭,如此反反复复多次,方才舀了一小口回到饭桌上。   这时候菜早就给偷吃得差不多,他也不说,继续当做不知情的状态,随便吃完碗中米后,再次有意弯下腰去盛饭。   等又一次回到桌上时,菜已经全吃完了,他不怨怪,眼里都是对面状似乖巧,正在低头一小口一小口扒着自己碗里饭的女孩儿。   “好吃吗?”他禁不住出口询问。   “好吃好吃好吃……”林欢咬着碗沿,小鸡啄米似的拼命点。   林云泽在心底发笑,面上却还死正经地问:“哦,白米饭还能吃出酱汤?”   “啊?”林欢做贼心虚地赶紧一舔唇边,完后还砸吧着嘴故意在他面前现,“嘿嘿嘿,老哥你是不是眼睛看花了?”   “确实,跟野猴子打了一架之后,有些累得慌。”   “啊啊,您老累了?要不要我给你按摩按摩?”最好是背朝上躺床上,让她用脚丫子狠狠地踩。   林云泽不动声色地看了她好半天,总算说:“刚才不是还希望我的肠子变成金子吗,怎么这会儿又对我这么客气起来了?”   那是那是,因为偷吃了您老的菜嘛。林欢是真的笑开了花:“吃得好睡得好,心情自然好。”   “一碗白米饭也能让你这么开心?”   “嗯嗯嗯,因为太好吃了,我巴不得天天都吃。”   “哦,既然巴不得如此,那我就如你愿,正好也可以省点菜钱。”   林欢一怔神,跌入低谷的心情久久都不能平复:“能再给我块豆腐吗?”   林云泽轻轻放下碗筷,慢语回答:“豆腐砸不死人的。”   **   “真狗血呀真狗血,这年头居然还有人可笑到想拿豆腐砸死自己。”林欢边在房内翻箱倒柜,边学做林云泽的口气自嘲地笑笑。   她就不信了,死林云泽S,她就不能变得比他更S?什么才是真正的女王,死党严如意交代过,蜡烛、皮鞭、高跟鞋样样不能少。于是林欢摸索一阵后,终于找出第一件凶器——跳绳。   她用劲一扯,嘿效果居然还不错,挺有弹性的,中学时候被体育老师压榨过去的五块钱没白花,死林云泽,你就等着皮开肉绽吧!   所以说Hello Kitty也会发威,纸老虎也会反抗。   林欢蹬着很少穿的7厘米高跟鞋,一手拿跳绳一手托烛台,歪歪扭扭进入厨房,一看林云泽正在洗碗,她更是踌躇满志,这时候若不搞偷袭,更待何时?   刚要举起跳绳,没想到林云泽一下转过身来,手里面握着把刀,比她还强悍,吓得林欢忙吹灭蜡烛将跳绳扔到地面。   “这么晚拿跳绳来想干什么?”   “我我我我是来跳橡皮筋的……话话话说,老哥你拿着刀做什么。”   林云泽微微皱眉,虽有怀疑却也没多问,过了一会儿才将一只削好的苹果递到她面前:“削多了,你不吃也得吃,省得浪费。”   林欢定睛一瞧,口水都快流下三千尺,什么“不吃也得吃”的,她巴不得自己做成白雪公主,给苹果噎死呢。   忙不迭接到手里,她一下就咬了好大一口:“怎甜,脑哥,米要四一兹则么想择摸该毒好……”(真甜,老哥,你要是一直这么想着我该多好)   林云泽的眉又皱紧几分:“有什么话吃完了再说。”   “四四四。”林欢喜滋滋,彷佛好久没有尝过这样的美味,连手指上沾着的每一滴汁水都不肯放过,刚吃完便一根指头一根指头慢慢放入口中舔。   林云泽还真就没看过这样的:“你刚从非洲难民区飞回来?”   “嘿嘿嘿,是啊是啊,看我这面黄肌瘦的样子,老哥怎么也得多给我这个难民补充营养,塞些水果。”   说到这个,林云泽就有点来气:“是香蕉好吃,还是苹果好吃?”   林欢眉开眼笑:“都好都好,买得越多越好。”   林云泽努努嘴,拐弯抹角着说:“可是我每次只能买一样水果,你究竟会要哪样?”   “啊,”林欢眨眼,“一定要从香蕉和苹果里面选一样吗?”死小心眼抠门精,两个一起买会死啊。   林云泽贼不满意:“今天野猴子给了你点香蕉,你就跟着他跑了?”   林欢抹汗:“还不是因为你给了那个什么变态任务。”   “那你完成了吗?”   “没没有,但、但是……”   “但是什么?”   林欢小小声说:“买了五串甜不辣,满足了妹妹的胃口,对哥哥来说,应该是最有意义的事……吧。”   林云泽哼笑一声:“吃一些没营养的东西,经过与胃酸的融合以后排出体外,专门只长肥肉不长脑子,这就是你所说的有意义?”   林欢再次没能克制住火气,甚至于气得面皮都在打斗:“我长肉也是长在胸脯上,就算不长脑子,也总比你们这些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强!”   果然冲动是魔鬼,眼瞧着林云泽立即就提起双臂要来“袭击”,林欢就一闭眼二抱胸三后退,慌得口不择言:“你你别过来,你你想干嘛。”   “你今天不是想要吗?”   “谁说我想要了,我我再没廉耻,我也是你妹妹,你把你妹妹当什么了,我我告诉你,我打小就只吃肉不吃素,随爷爷上过山打过老虎,下过河斗过鳄鱼,总之十八般武艺我样样精通。”   林云泽慢条斯理地说:“你打的是松鼠,斗的是金鱼吧?”   “瞎扯,我爷爷叫武松!”   “哦,那你爸叫什么。”   林欢一愣,是该回答她的亲爸,还是该回答她的后爸呢?可是一想起后爸,想起没有血缘的哥哥,往昔林云泽说的那句从没把她当成家人的话语,就又开始浮现在脑海间。   她不懂,林云泽的所作所为,如果真的不在乎,又为什么要对她这么好?   “哥,你……”林欢睁开眼,细声细气地想把话问清楚,可林云泽再次没能给她机会,将购物袋硬塞进她怀里,留下句“不想要香蕉就帮我把它扔了”,就头也不回地转去房间。   PART12   “他在乎我,他不在乎我,他在乎我,他不在乎我,他在乎我,他不在乎我……”   少女心如潮水般越涨越凶,几乎要变海啸,林欢呆坐在房中,边吞着唾沫剥香蕉,边用最古老的方法来测林云泽的心思。可叹香蕉皮没三五下就给剥完,她忙忍住咬的冲动,赶紧往旁边一丢,继续换下一根。   不一会,香蕉就已经剥得差不多,望着胡乱堆在一起的果肉,她感慨,改明应该搞点糯玉米回来,同时间不仅能一粒米一粒米的抠,还能满足胃口。   暂时经济条件不允许,她不奢求,于是又重新拿起一块香蕉皮,慢慢地、一根丝一根丝地剥,剥得不过瘾了,继续将香蕉放在嘴里磨,每磨一下就念叨句“他在乎我,他不在乎我”。结果得到的结果都是“他不在乎我”。   木然地将香蕉解决大半之后,她还是理不清头绪,干脆打开电脑,准备找过来人咨询。   没想到她今天运气好,严如意这丫头竟然在线,林欢为了不错过难能可贵的机会,忙打开对话框,敲了一行字过去:“如意啊,你说如果一个人明里嫌弃你,老吐你口水,暗里却又帮助你,给你买东买西,究竟这个人对你是怎样一个心思?前提是他是个抠门精、小心眼、虐待狂,再加精神变态!”   严如意很快就回过来消息:“这人脑子在粪坑里浸泡过?”   “不不,他很清醒,比我还清醒。”   严如意:“你的脑子在粪坑里浸泡过?”   林欢一呆,张大嘴真不知道回复什么好,想半天才怏怏地打了句:“我说如意,你不跟我哥认祖归宗,实在是本世纪最大遗憾……”   严如意与林欢这一对组合,曾是A大公认的女子怪人二重唱,前者颇为冷感,神出鬼没,说的话总是一针见血,后者嘛,就不用多介绍,总之暴力、猥琐、小白一样都没少。重点是她还死不承认,一直认为自己很有“女人味”。   当然这“女人味”,是她头发上散发出的儿童洗发露味道。   话题在继续。   严如意:“再跟你说,我的脑袋就要去粪坑里浸泡。”   “如意啊你要相信,这个世界向来是疯狂的,我今天就已经疯狂过N次,不对,应该是N+1次。”介于大红花的事有点捣人胃口,林欢没有说。   不过严如意对她可是了如指掌,一猜就中:“你去哪,哪边就不安全。”   林欢哼哼地打字:“谁说的,像我这么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   严如意:“我困了,下了。”   对着电脑,林欢简直要吼出来了:“别别,姐姐,我的好姐姐,您还没给我解决问题呢。”   “说吧,你的问题。”   “前面不说过了吗?”   “我下了。”   “别别,姐姐,我招,我什么都招还不行嘛……还不是我那死老哥搞的鬼,我就是想不通他到底在想什么。”   严如意给出一个有用但等于没说的意见:“直接问他。”   林欢无语,隔了一会儿才继续:“那如果他老回避我呢?”   “严刑逼供,记得蜡烛、皮鞭、高跟鞋一起上。”   “我试过了。”   “结果?”   “结果当然是我失败了,他拿着把水果刀比我还凶!”   严如意评价:“你能活着真算奇迹。”   “那是。”林欢心里美美的:“我哥曾评价我说,活着浪费资源,死了浪费土地,我这样充满传奇的人生,能不奇迹能不震撼人心吗?”   等了很长一会儿,也不见严如意回消息过来,林欢有些急:“好好好,我不瞎掰了,咱继续话题行不?你说严刑逼供,我看不太可行,他守口如瓶,有时候三句话不到就把我忽悠过去,可折腾人了。而且我又不能总逼着他吧,老追着问,感觉会让他觉得很麻烦。”   “给他点好处,先走后门,再套他话。”   林欢想了想:“他做的饭比我好吃,他挣的钱也很多,压根就不缺。相反倒是我老厚脸皮赖着他。”   “原来你还有自知之明。”   林欢汗:“如意啊,你把你的林妹妹当什么了。”   “我就不说实话了,省得伤我俩感情。”   林欢埋头,沉痛不已:“好同志啊,还有啥招一并给说了吧。”   严如意不假思索:“潜规则他。”   想起老哥的身材,林欢就忍不住吸口水:“我也想潜规则他,可这也要你情我愿才行,强扭的瓜不甜,而且说不定其实他很喜欢男人?”   “丫头,你的什么最厚?”   那还用问,林欢美滋滋地回答:“当然是胸呗。”   严如意:“不错,用你的厚脸皮继续磨他的性子,男人都这样,半推半就也就上了。”   “我靠,是死党就别揭穿我,而且我刚才说的话你到底看了几句。”   “所谓死党,就是用来互损的,而男女之间,处处也会有点感情。”   “好好好,小生在此谢过如意姐,日后定也与如意姐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她才将消息发过去,严如意就回复了新的一条:“丫头,还喜欢那个性冷淡?”   林欢没能憋住,一大口口水当即湿了键盘一个按键,幸好网络上谁也看不见谁,她赶紧用袖子抹去痕迹,再抖着手打字:“你都说他是性冷淡了,为了我将来的性福,我怎么可能会继续喜欢他,这种难伺候的家伙,我巴不得他是个天煞孤星会孤独一生。”   明明刚才无意识间都说穿了,等真正被问起的时候,她又开始强词夺理,严如意无奈:“我下了。”   这次林欢不急着求她了:“同样的招数用一次两次都可以,用第三次的话,哼哼,别想懵住我。”   结果严如意的头像灰了。   这下子林欢真懵住了,急吼吼敲字:“姐姐姐姐,别下啊,我招我招还不行吗,您老就别这么折腾我了,最近我这身子骨禁不起你们摧啊。难得我俩可以在这月色温柔之夜联络联络感情,您还这样瞎整,叫我的小心肝往哪搁啊。”   严如意的头像又亮起来:“丫头,如果他真懒得管你,那根本没必要老找你麻烦,除非他脑子里装满屎。”   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林欢大感激:“如意,我爱死你了,为了表达我对你有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的爱意,就让我的唾沫淹死你吧。”说着,发了一连串小人儿抱住互亲的表情。   因为严如意这句话,她又重新燃起希望,哥哥大人的心思猜不透,哥哥大人的所为很别扭,但正是因为他太矛盾太奇怪,才能留出空隙让她可以遐想非非,让她还能保有一丝期待,除非亲眼看见他和别的女人(男人)幸福。   林欢再三道谢后,兴冲冲下线,感受那份隐藏已久的情绪,又开始渐渐膨胀的滋味,真是美妙不可言,一乐呵起来扒着剩下的香蕉又是一阵猛嚼。   现在就算叫她吃破肚皮她也吃得下,啧啧,这香蕉真是越吃越好吃,越吃越香甜,越吃味道越……涩。   等等,怎么是涩,林欢大张着嘴,拿手指捻了下舌尖,当即就开始犯晕乎,这香蕉吃太多,舌头居然都给整发麻了,唉,做人果然不能贪得无厌,尤其是吃,没准哪天贪嘴就吃出个毛病来,想当年闹得人心惶惶的非典,就是人为吃出来的。   螃蟹欢狠了掉爪子,林欢不敢再对香蕉下文章,急忙收拾好电脑桌,开始倚在座椅上想心事。   林云泽交代的任务,其实她也算是完成,买香蕉并不意在要吃,而是为图裹在上面的一块皮。想想做事要有始有终,她便又从垃圾桶中捞出块香蕉皮来,贼头鼠脑地溜出房间。   恰巧林云泽也从房里出来,二人站在过道间,你望望我,我望望你,好一阵子都是沉默。   林云泽先开的口:“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觉?”   林欢慌慌张张举起手:“我我是来丢垃圾的。”   林云泽总算看清楚她捏着的是什么玩意:“你房里不是有垃圾桶吗?”   “啊,好像是有的,啊哈哈,我晚上有点昏,现在就回去。”林欢满脸惊恐,生怕林云泽知道她刚刚又开了电脑,当下也不敢多留,赶紧的要蹿回房间。   “等等。”林云泽忽然叫住她,吓了她一大跳,忙调整好心态,回过头露出一个很狗腿子的笑:“老哥,还有什么吩咐?”   不想林云泽竟然问:“你很喜欢吃香蕉?”   “喜欢啊。”林欢想了想,觉得这个回答太实际,又补充,“是水果我都喜欢。”   和往常相比,林云泽的语速明显很急:“真这么喜欢?”   “喜欢哪个?”   “香蕉。”   “啊?”林欢不懂林云泽干嘛总要和香蕉过不去,便尽可能想出一个让人满意的回答:“香蕉好吃,其他水果也好吃,我都喜欢,尤其是苹果,老哥削的那个很甜很甜……嗯呵呵。”   可林云泽听后仍是“刁难”她:“这么晚还在吃香蕉,看来不是一般的喜欢。”   林欢皱皱眉,这话咋就这么不中听,好像她又犯了什么事一样,果然作为米虫,就得要做好随时被损的命。可她不甘:“不是你叫我吃的吗?再说不吃多浪费啊,你平常怎么教育我的,做人切不能浪费粮食,尤其是用钱买来的粮食。”   她刚说完,就住了嘴,开始没有底气地观察起林云泽来。   没开电灯,廊间有些昏暗,他的房门虚掩,从缝隙中透出的光线,微微打照在他脸上,和平常毫无区别,他眸光深沉,没有表情,好似一潭无风无浪的死水,再也泛不起一片涟漪。   读不懂也看不透,如果言语可以表达自己的感情,林欢很想坐下来与他彻夜长谈,聊衣食住行,扯天南地北,哪怕仅是些无关紧要都好,她只是想多听听他的声音,多了解了解他的想法,由浅入深,一步步慢慢来,直到有足够的自信说,我喜欢你,我非常欣赏你,我想永远跟你这样一起。   严如意的话让她有了期待,林云泽一定在乎她,一定是,否则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做这些,为什么不像他所说的那样,让她自生自灭?   不问明白,她始终不甘,可是话到嘴边,却彻底变了味:“你一日不折腾我,就一日不好过?”   如果林云泽满是柔情地和她说,傻丫头,我怎么会想折腾你,我当然也一直很喜欢你,那也不错。当然依照目前的趋势,林云泽的回答永远不会出乎她的意料:“看你吃我的住我的穿我的用我的还玩我的,我当然会很不爽。林欢,你快给我出门工作。”随后一点机会也不给,直接转身开门进房。   林欢气得腮帮子发鼓,冲他房门的方向虚踢数十下:“哼,我买香蕉还不是为了你,还不是为了你,还不是为了你……”   PART13   心口堵得慌,林欢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想想严如意的话,再想想林云泽的话,枉费她还有那么点点期待,原来又是自己自作多情,也是,像她这种爱黏糊人老玩死缠烂打把戏的米虫,有什么资格受到林云泽喜欢?   可是就是不爽,特别不爽!   越想越来气,林欢“啊啊”了两声,身子一挺翻坐起来,三更半夜的带着香蕉皮和胶布出了卧室门。   林云泽会买香蕉给她,才不是出于好心,根本就是想继续找她话题!林欢恨得牙痒痒,等差不多能在黑暗中视物后,尽量放慢脚步,不露声响地潜进卫生间里,然后打开灯,拿起拖把就开始实行她的最初计划——用香蕉皮做小雨衣。   当然这种雨衣和一般TT的概念又不同,不能用于避孕,只能用于X淫,据说效果还很好。   因被无缘无故踢出家门,林欢一直耿耿于怀,也一直误会林云泽身心饥渴寂寞难耐,所以当初才想到要买香蕉。不过由于后来的多个小插曲,她暂时没能实行此计,如今总算又有了机会,她怀着不做完对不起祖国对不起人民的心,将香蕉皮恶狠狠固定在拖把棍上,开始用胶布绕着根处一圈一圈地绑。   好巧不巧偏偏绑到一半的时候,林云泽起来上厕所,一望卫生间灯竟亮着,门也开着,还有个化成灰都认识的人影鬼鬼祟祟地不知在做什么,他就板着脸上前盘问起来:“大晚上的不睡觉,在做强盗?”   林欢本来就有些闹情绪,如今望见他更是觉得冲撞了霉星,当即骂道:“你才强盗,你全家都是强盗!”   她的嗓门很大,险些炸伤林云泽的耳朵,不过他倒是“好脾气”,什么也不怨怪,只微微眯了眼,不发一语。   切勿相信假象,这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林欢的眼皮一阵乱跳,好半天,才缩头缩脑地回道:“不不不是,咱俩都一家人,我骂我全家做强盗的,不就等于是在骂自己吗?所以说,那个,我刚才头有些昏,呵呵,白米饭吃多了脑袋瓜周转不灵,果然就变得很阿白了。”   “那要不要上医院?你今天昏的次数好像挺多。”   林云泽看似是在好言相劝,实际上其中的辛酸只有林欢才能饱尝到,她拼命挤出一个笑容:“没没事,我睡一觉就好了,白吃您那么多白米饭,哪敢再多花您老一分钱。”   林云泽语气冷漠:“哦,这话挺折煞我的。”   看他面色深沉,好似一副吃人不吐骨头的模样,林欢一想完了,估摸着是刚才说到“老”这个字眼了,赶紧改口岔话题:“不是不是,我意思就是说,医院挺坑钱的,咱既然没事,就别老往那地蹿了,你说对吧?啊哈哈、啊哈哈、啊哈哈哈哈……”   她笑了好久,也不知道自己这样子究竟有多傻,可是林云泽一点也笑不出,一如平常顶着张死人脸再没有开口,二人相顾无言的状态使得气氛顿显尴尬,林欢紧张极了,想缓解一下气氛,绞尽脑汁却又寻不着好办法,只能继续傻笑。   直到林云泽的眼慢慢低垂,视线投放到她两爪紧扣着的拖把上:“真是处处都有高科技,连强盗都用上哈利波特的飞天扫把了。”   林欢的目光也一点点往下移,这才想起还有“手工艺品”没做完,赶紧把剩下的半截香蕉皮也用胶布裹了,同时嘴上还在拍马屁:“嘿嘿,这个是孝敬哥哥大人您的。”   林云泽又淡淡地瞥了一眼这个四不像的杰作,以命令的口吻说:“如果这个扫把真能飞,就去拍卖行给我拍卖掉,再将所有的钱拿回来给我,这才叫孝敬我。但如果不能飞,请你立马将上面的香蕉皮给我扔了去睡觉。”   林欢手心里都开始渗汗,要知道林云泽说的这个“请”字,叫她多么受不起。   “嘿嘿嘿,老哥你这就不懂了,香蕉皮好啊香蕉皮妙,香蕉皮的用处多到让你呱呱叫。”林欢尽全力笑着,还拍胸脯保证,“这可不是我林欢吹牛,用香蕉皮做那种爱做的事,网络上可是有人亲自实践过的。”   不一刻工夫,林云泽的视线就转到她脸上:“你用黄瓜敷脸比较好,记得一定要切成片。”   噗——林欢差点喷了,林云泽居然跟她玩反讽?哼哼,看她不好好回击过去。   林欢倏地拔下香蕉皮,一边抖手,一边不怀好意地来回打量他的下身处,也不觉得羞:“啧啧,我这香蕉皮似乎做的有点大了,怎么办,要不我重新再给老哥绑个,反正我房里多的是皮,应该找根筷子,不不,是牙签来绑。”   这话再配合她龌龊的动作,活像是个调戏良家妇女的纨绔子弟,林云泽想不想到那方面也难了:“是不是因为香蕉吃得太过瘾,你都不想做人,而决心回归自然去了?”   林欢赶紧立正站直,硬生生忍下这句恶语,没好气地回:“你买的香蕉,真是难吃死了,把我舌头都吃麻了,什么烂香蕉,哼。”   林云泽故意停了一会,说:“都吃到涩嘴了,看来吃了很多。”   林欢心虚,眼神往一边乱飘:“也、也不是吃了很多,起码我还剩了两根。”   见林云泽又不说话了,她慌得忙摆手:“错了错了,我说反了,是只吃了两根。”说着还怯怯地伸出两根指。   林云泽闷哼一声,用力一掰她的手指头:“似乎要乘十倍才准确。”   林欢赶紧又揉又吹痛处,瞪眼:“怎么会,我数过了,那一把就十二根!”然后呆愣两秒,捂紧嘴巴,只留着两眼珠子滴溜溜转,不敢再说话了。   “你吃了这么多?”似乎有点难以相信,林云泽凑得更近,看着她的眼神,和看怪物没什么区别。   不敢直视这双眼,林欢一扭头,狠命绞手指,强词夺理:“摆久了会烂嘛,不如先放我肚子里发酵,而且香蕉可不是没营养的垃圾食品,可以润肠可以通便。”   林云泽点头,难得认同她的话:“是啊,吃多了还会得痢疾。”   林欢翻眼:“拉肚子就拉肚子吧,有你说的这么夸张吗,还痢疾,切……唉?”一说起痢疾拉肚子,这肚子还真就疼起来了,林欢低“嘶”一声,捂着肚子,忍不住吸了好几口凉气,痛得几乎要滚到地上哭爹喊娘。   本来有个大姨妈在就没少让她操心,这下子肠胃又开始犯毛病,两种痛一碰到一起,那是干柴遇烈火,恩爱缠绵得激烈!几乎是刹那间的事,林欢只感觉整个腹部好像被人用劲拧着似的,直叫她缓不上劲。   不一会儿,她浑身就开始发凉,想立即坐马桶上解决,可又瞅见林云泽在身边,只好勉强抬起脸,吃力地说:“哥……能不能请你出去一下,我……我,我肚子、我肚子真疼了。”   她额上开始冒虚汗,光说这一句话就彷佛要耗尽一生气力,当下全身绵软得连腿都蹲不下去,好似稍微动一下,就会牵扯所有神经跟着痛。   果然是螃蟹欢狠了掉爪子,林欢咬牙切齿,眼泪水直冒。就在她难受得什么都想不动的时候,林云泽一把托住她,将她整个人压在自己胸前。   温暖的胸膛正在跟随呼吸轻轻起伏,林欢脸上迅速染起潮色,连缓几口气总算羞得唤他:“你、你干嘛……”   林云泽手脚不算利索地扯开她裤子,低声命令:“闭嘴!”   PART14   小时候被亲爹带去男澡堂混过,当时林欢就像刘姥姥走进大观园,东瞅瞅西望望,什么都觉得新鲜,尤其在此后每每去到动物园玩,她总要盯着象鼻子瞅半天,被林母问起是否喜欢大象时,她还特别老实地回答,原来叔叔伯伯们和大象是亲戚。   唉,估计当年男色看多了,如今遭到报应,反倒成了自己要给人扒光看。林欢有气无力地瘫在林云泽身上,还想反抗:“哥啊,我下面没长大象鼻子,您别整了,咱俩是兄妹、是兄妹啊!”   “少说点话。”林云泽的语气竟放柔了些,林欢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正想问话呢,恍恍惚惚间小脑袋瓜里已先蹦出两道声音。   声音一很不屑:“都这时候了,还逞什么能,就别装纯情少女了!”   声音二在乞求:“不行不行,小欢欢,你要克制住,你是有自尊的人,不是一个随便给人捏捏玩玩就可以抛弃的球。”   林欢醒醒神,对,她是有自尊的人,还没有弄清楚林云泽真正的想法,怎么就可以在这时候给他硬“上”了?   刚要试着出言阻止,声音一又冒出来:“切,小女孩的思想,你要真这样做,就等着闷死在粪坑里吧。”   林欢摇摇头,不行不行,她一正值大好年华如花似玉的姑娘,怎么能淹死在茅坑的洪流里。   声音二继续鼓励:“可以的,没问题的,小欢欢加油,你能做到的,只是脱几条裤子蹲个马桶而已,再大的痛忍一忍就都过去了,回想一下很多事情不过也是过眼云烟……”   声音一PIA飞声音二,哼哼:“被看一下又不会死,如果自己动手出了什么意外死掉的话怎么办?而且这不正是你梦寐以求的时刻吗?上吧,林欢,不要客气不要大意地推倒林云泽吧,让他成为你的人,成功地拜倒在你的棉毛裤下!”   林欢两眼开始冒星星,对哦,多么不可多得的机会,错过这一村可就没这家店了。   “呵呵呵,老哥……”林欢脸色发红地仰起头,撕心裂肺的痛让她视线都开始模糊,似乎是看见她哥的眉头正皱着,又似乎没有。   喜欢的心情膨胀到泛滥,朦朦胧胧中,她舔着干涩的唇,又回想起那段青葱年月,第一次与林云泽握手时的胆怯,第一次看他搓洗内裤时的悸动,第一次听他说“我从没把你当做家人”的绞痛……少女情怀,酸甜苦辣,焦灼不安或喜悦,所有的第一次,全是给了他林云泽。   即使将来嫁作他人,林欢也真的无法忘记,这个曾经喜欢得要命,喜欢到发狂的男人,甚至很长段时间内,她都有过冲动,要将身体的第一次也奉献给他,可是如今有了机会,她反而不那么愿意,林云泽不一定喜欢她,不是真正的两情相悦,就做那种事情,她始终不想。   回想得多了,不止是腹部疼得她死去活来,就连头也是越来越痛,几乎要裂开一样,林欢咬牙拼命忍,汗如雨下,整个背都是湿乎乎的。   林云泽很容易就发现状况变差,瞅着林欢苍白没有血色的脸,他更是眉头紧皱,彷佛双眉之间都快生出条深深的沟壑来。   但林欢穿的裤子实在太多了,大到睡裤,小到内裤,中间还有线裤和棉毛裤把关,他根本就无法静下心一条一条慢慢脱,可恨手上又没有剪刀,林云泽真急了,不敢再多浪费一秒,一把抱起她,低头贴近她耳边,轻声说:“再忍忍,我们很快就能到医院。”   “我不去。”一听到医院两个字,林欢似乎就又回来点力气,伸手紧紧攒着他的衣领,如何也不同意。   林云泽劝慰:“听话。”   林欢还是死活不肯,声音越来越低:“不……不要,去医院……会、会花很多钱。”   “死了怎么办!钱没有了可以再挣,如果你没有了……”林云泽再也说不下去,抱着几乎昏厥的她,直接冲出屋口。   **   林欢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至于林云泽都说了什么,她压根一点也记不得,思来想去总觉得缺少了什么,又总觉得好像想不起来就会吃大亏。   想去问林云泽,却发现他正趴在床沿熟睡。林欢偷偷笑,此乃上天赐予的绝佳偷看机会,绝对不能错过,便偏过头,像是欣赏一件艺术品般静静地注视起来。   与窗口紧贴的病床,素白床单被阳光染得微微亮,可以看得很清楚,有不少细小尘埃正在浮动,好似要在林云泽细长的睫毛上安家落户。他似乎在做梦,时不时眼珠会乱动,睫毛便也跟着簌簌地抖动。   林欢忍不住伸指碰了碰,只轻轻一点,他眼珠转得更凶,她吓得连忙收手,还好并没有引起太大惊动。   将碰到他脸颊的手指放在自己脸上反复摩挲,林欢不禁抿唇微微一笑,以前她可羡慕他了,无论夏天再怎样炎热,他也照样晒不黑,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都好看,可他这辈子,买的最多的只有黑色,一如他人,深沉而让人捉摸不透。   林欢有些唏嘘,望着他柔和的睡脸,真的很希望他什么时候又能一展笑颜,像十六岁那年的冬天,露出抹暖人心扉的笑靥。   不知不觉间已临近正午,来问情况的小护士敲门走进病房,惊得正发呆的林欢赶紧伸指轻“嘘”一声,不料林云泽已被惊醒,轻轻揉了揉眼,一脸迷茫。   小护士昨天已经大致了解过经过,所以这会儿看见林云泽依然是没什么好脸色:“知道你女朋友痛经的事吗?”   林云泽仍处于迷糊状态,听这一声厉问,竟像认错的小孩,很乖地点头:“知道。”   小护士瞪了一眼:“知道的话还让她吃那么多香蕉,你这男朋友怎么当的,也不知道爱惜点。”   稍微有些清醒,林云泽默然地站起身,很认真地接受教训,可小护士说得还不是很敬意,便继续:“过犹不及的道理你懂伐?香蕉性寒,吃多了很伤阳气的!”   林云泽抱歉地说:“以后不会再犯。”   小护士总算饶过他:“算了,看你承认错误的态度还可以,下次记得要好好照顾自己女朋友,女人是水做的,伤不得,懂伐?”   林云泽点一点头。   小护士这才满意地出了病房。   林云泽又重新坐下来,目不转睛地看着林欢不发一语。   想起刚才还近距离观察过,林欢一下子就满脸绯红起来,手足无措得不知要和他说什么好。   再望望病房里除了她似乎只有个林云泽,旁边空空如也,没有其他病床,看来是单人病房,她开始胡思乱想,这下完了,铁定花了她老哥不少钱了,小护士一走,也就意味着这小单间接下来会变成人间地狱,难怪林云泽会一句话也不说。   想到大魔王即将要用毒舌进行惩罚,林欢就有些惊慌,赶紧要对他美言几句。   “呵呵,老哥,您真英勇,啧啧,就昨天那抱人的姿势与气势,连童话故事中的王子和骑士都比不上呐,不不不,应该说,成千上百个王子与骑士加在一起,都不及你一人。”   这马屁拍得不大有效果,林云泽依旧是默默无言,林欢估计是吹得太过头了,想换种方式的时候,又想起小护士的话,开始哈哈大笑:“那个小护士真挺逗的,居然把我俩说成是男女朋友,明明就是难兄难妹组合,真是,还左口一句‘女朋友’,右口一句‘女朋友’,搞得好像我真是你女朋友一样……”   然后看着没有表情的林云泽,林欢的脸黑了,巴不得钻进地缝甩几下嘴巴,她干嘛也跟着左口一句“女朋友”,右口一句“女朋友”,这不摆明了其实她因为小护士那几番话而特别激动吗?   不敢看林云泽的脸,林欢慢慢地缩下身子,将床单一扯,盖在头顶。   这次就算林云泽说她学死人也好,说她躲蜗牛壳也罢,她坚决不出来。   但出乎意料的是,林云泽竟摸了一下她的头顶,轻轻问:“想吃什么?”   林欢大惊,冷汗很快淋了满身,抖抖索索地探出两只眼睛,冲他眨了眨,不确定地说:“老哥啊,你撞鬼了?”   林云泽的嘴角抽了抽,已然改不掉吐她槽的坏习惯:“林欢,你是否很希望能与黑白无常认亲戚?”   林欢张大嘴,不吱声了。   林云泽说:“这几天你可能都要住在这里。”   林欢又眨眨眼,觉得这太小题大做:“我这小毛小病的,又不是什么不愈之症,根本不需要留院观察这么多天吧,人还是得要适当地活动活动,否则老蹲床上屁股就烂了。”   林云泽张口就臭她:“怎么每天蹲家里,你的腿还好好的没烂掉?”   林欢一噎,眼珠子乱转,好容易想到个烂理由:“老哥,屁股上的肉比较多,容易给细菌之类光顾,所以肉烂得比较快,您要不信,可以掐掐自己的屁股,再拍拍自己的大腿,做个对比,正好这里没什么人在,您也不用在意我,我就当你是在掸裤腿。”   林云泽的嘴角抽得更凶,刚准备要再小小“教训”她几句,一道熟悉的身影便先踱进病房来:“林小姐?”   PART15   世界上哪有这么凑巧的事,住个院都能撞见大熟人,望着门口那一抹熟悉的微笑,林欢愣神了好几秒,直到身旁一道寒冰般的视线射了过来,她才打了个冷颤,回过神来。   想想没多久前林云泽还与沈关逸打过一架,如今仇人见仇人,铁定分外眼红,只是她这个始作俑者,真得要和猪八戒去认亲戚了——唉,里外不是人。   “林小姐。”沈关逸又唤了一声,很亲切地走到她身边,似乎从没有将林云泽放进眼里,只一动不动看着林欢。   他问:“身体好些了吗?”   感受到来源于林云泽的压力越来越重,林欢只好硬着头皮呵呵笑:“好,好,好极了,这医院的空气挺新鲜的,病床也挺舒服的,床单又白又干净,睡在上面,感觉春天都来了,我下次还想来……”   “还想来?”林云泽眼皮微微跳,不是一般的没好气。   林欢泪,于幻想中已经抽了自己无数次嘴巴:“不不不是,谁会想没事生病来医院啊,要真这么想,那才叫有病!身体可是革命的本钱,我巴不得能长命百岁呢,怎么可能还想来医院,我那是……我那是因为肚子疼得脑袋也跟着抽了。”然后装模作样地捂着脑袋哎哟两声,“好像越来越疼了。”   林云泽看着她,问得“认真”:“要不要再给你照个X光?”   林欢立马投降,一脸享受地呼气:“哇,抽抽更健康,真是来得快去得也快,一下子就不疼了,精神还格外地好,真神了。”   林云泽也一字字地说:“是啊,真神了。”   他们二人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就将站立在旁的沈关逸抛到脑后去,已然建立起自己一小片天地,任何人都闯不进去。可沈关逸最好的就是耐心,他可以利用闲暇时间对林欢进行跟踪,可以偷偷地在暗中观察她数来年,可以设定无数个计划用以制造与她初次邂逅的场面……所以这一刻,他也一样可以等,直到林欢能真正注意到他为止。   “对了,为什么沈先生也在?”不久后,林欢果然转面而来,只是可惜,她说的是“沈先生”。   沈关逸只怔了一瞬,下一秒又重展笑颜:“我有家人在隔壁,我正巧路过。”   这话听听也觉得虚的慌,可林欢还是信了:“不是什么大病吧?”   沈关逸摇头,声音低柔:“今天刚好出院,我来接他。”   “哦,那就好,跟你家人说,现在天凉了,还不能大意,继续照顾好自己。”林欢哼哼,顺带隔着床单拍一下肚皮,“尤其是不能多吃香蕉,我这肚子就是这样吃出毛病的。”   沈关逸眉眼弯弯,笑得更沉醉,些微苦涩的甜蜜,便是他面对林欢时的滋味。   他无疑是自私的,刚才之所以会唤她一声“林小姐”,纯粹是怕喊得太亲昵遭到对方反感,林欢曾说他勇敢,其实不然,可以说与她每说一句话前,他都要暗自斟酌好半天。   但即使再怎样绞尽脑汁去博她一笑,他自心底也无法原谅,成为恋人间的首要条件便是信任,可是在面对她时,他用尽了一生的谎言。   如果谎言也可以是善意的,那等到水落石出的那天,他能否得到宽恕,又能否得到幸福?   “林小姐,谢谢你。”低低的笑声依旧,像是要潜进风里,游向天际,又如情人在耳边的低语呢喃,蛊惑人心,险些就将林欢的神彻底勾走。   她赶紧晃动脑袋,用来醒脑,不幸的是沈关逸与魔王哥哥相比,有过而不及——他非常之迅猛地突然就俯下身子在她额际一吻。只是蜻蜓点水般的吻,却叫林欢张大眼睛,久久不能还魂。   趁此机会,他更是快速将她的发撩向耳后,一侧身贴近,轻柔的声音又起:“不要忘了那个约定,我迟早会来接你。”   什、什么约定,什么迟早……?林欢惊得都不能言语,痴痴地望着沈关逸,看他微微抿了唇角,露出抹不明深意的笑容,她更傻眼,连沈关逸跟她道别都没注意。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林云泽突然开口惊醒她:“聊得不错,原来都发展到这种地步了,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发喜糖?”   一望沈关逸早没了人影,小病房顿时又成了人间地狱,林欢就浑身发寒:“也没有聊得不错啊,刚才他是看我头上有蚊子,帮我打蚊子呢,呵呵,打蚊子,像这样……”为了证实自己的话,她还傻乎乎地去拍脑袋瓜,也不知道要手下留情些,“啪”一声特别响亮,额头被打的部分很快就见红。   林欢笑得很苦,这时候林云泽还要打击她:“打蚊子都打得亲上去了,原来用嘴的效果比敌敌畏还强?”   林欢苦着脸:“老哥,您刚眼花了啊眼花了,他那哪是亲我,他就是……他就是……”   “他就是什么?”   林欢的脸更苦:“他就是非礼我啊!”   林云泽的态度当即缓和一些,不过很快又冷言冷语问:“他刚刚跟你说了什么?”   一回想起刚才的场面,林欢的脸上又爬满红晕:“也,也没说什么啊。”   殊不知她一说谎,眼珠子转得比谁都快,林云泽心中更不是滋味,说出口的话也就更酸:“被人非礼了还挺高兴的?”   林欢瞪圆了眼睛,却没什么威慑力:“这是我个人的事,你、你管得着吗?”   林云泽微眯眼:“是啊,都这岁数了,翅膀不硬也不可能了,含辛茹苦拉扯你长大的哥哥确实管不着你了。”   然后他突然就很不客气地一把掀开床单,将她从床上扛起来。   林欢被弄了个措手不及,特别郁闷:“林云泽,你干嘛,又突然发什么神经!”   “为了防止你屁股烂掉,现在我们就回家,省得你在医院待久了,将来半身不遂的嫁不掉。”   听听,这话说得还真溜,林欢直翻白眼,死老哥说话不算话,一会儿一个花样,翻脸比翻书还快,真是一日不折腾人,心里就会不快活似的。   被扛着超不舒服,她愤慨,非常不客气地说:“是是是,嫁不了的话拿不回礼钱,可亏死你了,这么多年含辛茹苦把我拉扯大,真是把你委屈死了,我若将来不出点钱孝敬孝敬您老人家,还真是过、意、不、去!”   比狠,林云泽更胜一筹:“林欢,今晚上你连白米饭都别想吃。”   林欢的士气一下被摧残殆尽,小宇宙再也无法爆发,试着以45°角望天,没想到脖子立即抽筋,她更是痛苦不已,然而在她看不见的地方,林云泽却在笑。   所以说林欢,今晚上就请乖乖喝粥吧。   PART16   医院没待多久,住院费倒是必须要交全,林欢好了伤疤忘了疼,恨不能那一沓红钞全化成美味塞进她肚子里。哼哼,长肥膘那也是自己的,送医院那就啥也不是了!   不过转念一想,这可是一笔数目不小的开支,虽说林云泽现在没说什么,可保不准到一个偏僻无人的地方就要对她进行魔鬼式钱教育。   所谓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虽然她拍马屁的功夫不是很棒,也总是拍到马蹄上,但总比坐以待毙的强。   林欢跟在林云泽身后,左思右想,隔了好久才试探着问:“老哥啊,那香蕉……”   “嗯?”   错了错了,林欢忙改口:“那香蕉皮……”   林云泽头也不回,再次:“嗯?”   又错了又错了,林欢继续改:“那小雨衣,黄色的,可以那个那个……呵呵。”   林云泽总算停下来,转脸望她半天,最后只简单问了一句:“身体怎么样了?”   “啊。”林欢愣呆呆,隔了很久才低下头,点点,“好极了好极了,肚子一点都不疼了。”   “能走得动吗?”林云泽眯眼又问。   “当然能。”林欢昂起头,干咳一声,连蹦两下,“不仅能走,还能跳呢。”   林云泽哼笑一声:“果然具备返璞归真的潜质。”   林欢没听出话中意,立马笑得比花还灿烂,骄傲自满得不得了:“那是那是,像我这么淳朴的娃,到哪还能再找出第二个?”   “正好可以和野猴子配成一对。”仅一句话,林云泽就将她堵得连绝路都找不着。   林欢无语望天,就说林云泽怎么可能突然好心夸她淳朴,原来是损她有能力回大自然当野猴子呢!   可干嘛老要带着沈关逸啊,就因为她为了一把香蕉而和他跑的事?   不,不对,不止这么简单,她今天可是当着林云泽的面,被沈关逸亲了,虽然只是额头……林欢恍然大悟,脸彻底垮下来,她怎么就可以这么笨呢,老哥这么急着带她出院,连钱都不在乎,不用想都该知道是因为沈关逸亲了她的缘故,且不论她与林云泽是不是很亲近,至少仇人敢当面对自家妹妹动手,摆明了就是在挑衅。只是苦了她这个中间人,夹在二者间又吃力又不讨好。   估计香蕉皮是不能满足哥哥大人了,林欢费尽心思,终于回想起另外两个方案:“老哥,要不,回家前咱买个西瓜吧?”   林云泽正好在开车门,听她以商量的口气问话,就知又没什么好事,当即停下手,回头:“原来你还真想再来趟医院?”   林欢吞了吞唾沫:“话也不能这样说,我、我也是为你好嘛。”   “为我好?”林云泽颇有耐心地问,“说说,怎么为我好了。”   “那个,您看最近天好像也挺热的,我们是不是要小心火气过旺而该降降温?”说完,还偷偷瞄一眼他。   “是啊,上火都能上到医院了。”   林欢笑得很不好看,一心实行计划二:“要么,买五花肉也行。”   林云泽不搭腔,林欢吓得忙摆手:“我不会吃的,您放心,五花肉跟西瓜我都不碰,我顶多就帮你在它们身上挖个洞。”然后脑海中开始浮想联翩,一个大老爷们对着植物和生肉在那卖命,要多猥琐有多猥琐。   殊不知这么想的她才是真正的猥琐……   不顾旁人讶异的目光,林欢一个人在那里拼命傻笑够了,这才回过头来眉飞色舞地说:“老哥,你年纪也不小了,没有女朋友一定会很寂寞吧?其实大声点说出来也没关系,我可以理解你,你看看别人,不是我瞎说,基本上一到你这年纪的,娃都有十岁大了。”   “唉——”见林云泽沉默,她更是得寸进尺,摇着脑袋开始拍他肩,活像一个担心小辈的长辈,语重心长地教导:“这么多年确实苦了你,可你也要学会把握时机,你看看你,小样长得还不错呢,又是知名大学的教授,我就不说你能倾国倾城了吧,但迷倒万千少女绝对不在话下,钱算什么,我们要视金钱为粪土,有些快乐是用钱换不来的,比如孩子,比如妻子,再比如……你可爱的妹妹我。”   说到兴头上,她还觉得不够,正好林云泽很“乖巧”地站着不动,也不出言讥讽,虽说有点不可思议的风平浪静,但一切彷佛都在昭示她要继续,于是林欢这被打开的话匣子,如何也关不上了。   继续拍拍林云泽的肩,她感慨:“我知道你将我拉扯大很不容易,我也知道我不能算是个好妹妹,不能做到事事都如你意,但你要是想,我立马为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地做小雨衣。可能你的性向有问题,不喜欢女人不是你的错,据说现在男多女少,你这是在帮助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我就从没见过你这么好的同志,在如今这种世态炎凉的社会,还能为国家想到这种地步,实在是……我都不知道用什么词形容你,啧啧。”   “但是你也不能太委屈自己了,你放心,以后就算我在家里,你带男友回来也没关系,我依然当对方是好姐妹,如果不乐意让他在我面前露,那也没关系,为了不妨碍你思春,更为了你能排解每一个寂寞的夜晚,就请用我做的小雨衣,也算妹妹我孝敬您老,出了一份小力……”   一口气说了一大通,她还嫌不够,可比《大话西游》里的唐僧还要啰嗦,也不难怪林云泽会吃不消,尤其这种长篇大论还都是歪理。   趁林欢换气的当口,他终于找着时机问:“说完了没?”   林欢“啊”地呆了一下,反射性地回:“还没。”   林云泽点点头,重又将车门一开,不费多大力地将她推进后车座里。看着一脸呆滞甚至是惊恐的林欢,他弯下身子着重交代:“直到午夜十二点前,都别再跟我说一句话,否则……”用劲捏了下她的双唇,而后重重地将车门一关。   如鲠在喉,吞一口唾沫都觉得能要了人的命,林欢眼睁睁看他回到主驾座,小心肝仍是抖个不停,她还真就没见过火气这么旺盛的林云泽,果然是与沈关逸的梁子越结越大搞的鬼,可也不能总拿她出气啊,魔王大人气场这么强大,她就算真和猫一样有九条命,也不敢瞎学蚂蚱乱蹦跶。   唉,难得违心地说了这么多恭维的话,却招来堆烂果子吃,林欢皱皱鼻子,特没好气地揪着身下座椅,谁希望林云泽喜欢男人,谁希望林云泽娶别人为妻,谁希望林云泽和其他人生小孩,谁希望谁希望……   PART17   由于赌气,一路上林欢果真没有再开口说一句,时不时望望窗外,华灯初上,人来人往,但都是过眼云烟转瞬即逝。   不经意将视线收回,看见前排这个总留下背影行为怪癖的男人,林欢又开始气闷难平,索性对着窗口抒发上了:“啊,苍天啊,为什么你这么的黑;啊,大地啊,为什么你这么的黑;啊,人心啊,为什么你也这么的黑?啊,生活啊,它就是个杯具,盛满了烂茶叶,引来了群绿头蝇……”   林欢还准备再“啊啊”两句,车子突然猛地一刹,搅得她一口气堵在喉咙眼,不比喝水呛着的效果差。   干啥呢,干啥呢,想谋财害命呢?   干咳一阵之后,林欢拉长脸准备喝问他发什么神经,一望林云泽正好也回过头来,她吞了口唾沫,骂人的话全又回到腹里,战战兢兢地提醒:“老哥啊,您只长了两只眼睛,后脑勺上可再没长眼睛了啊,就算长,那您也是有眼无珠啊!”   整整半分钟,林云泽都在望着她,整整半分钟,她就感觉经过了半个世纪那么长,而半分钟后,车子重新启动,她突然很想自插双目浪迹天涯。   原来是红灯,林云泽会刹车,原来是为了等红灯。   林欢真的再无话可说,先前的那三言两语,绝对绝对已经惹恼了林云泽,嘴笨说错话便也算了,她竟然还不知死活地打破了那个午夜前不许和他说话的约定,底下一定会被弃尸荒野。   为了不死无葬身之地,林欢闭紧嘴巴,乖乖地窝在车角落里,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这之后两人自然是顺利回到家,但非常不自然的是,林云泽竟将她当做透明人,好几次都直接无视她。   当时林欢的脑袋瓜就炸了一样的响,受虐狂体质再度觉醒,好像林云泽不冲她吐槽两句,她就浑身痒痒。   有意无意要找林云泽的茬,林欢一改先前怯懦相,大模大样走进厨房,厉声喝道:“你还是不是人,自己妹妹都病成这样了,你居然还做晚饭来勾引人,昂!”   水龙头哗哗响,林云泽头也不回地继续淘米,俨然准备将她无视到底,林欢火气直窜,蹭地跑他身边,指手画脚:“实……实在太不像话了,连尊老爱幼这一传统美德都不理解,你简直白活了,枉你还能长这么大,还能当教授,中国有你这样的人实在是奇耻大辱,啊不,你根本就不能称作是人,你、你连禽兽都不如!敢置亲爱的妹妹于水深火热中不顾,我愿你这辈子吃到的沙子比米还多!”   话音刚落,林云泽就用劲拧紧水龙头,林欢一望,心中猛打鼓,说不出的兴奋与激动,如果林云泽不再对她吐槽,是否代表真的会弃她于不顾,又是否代表他们各自行在不同的道路,唯有平行,不会相交?   她不希望,甚至是害怕,被吐槽的时候,至少他在看着她,在和她说话,可眼下这种形同陌路的状况,让她不是一丁点儿的局促不安。   鬼才要做他生命中打酱油的过路人!   林欢双拳紧紧交握,期盼着林云泽能开口说话,哪怕仅一个字也好,可他似乎就是要刁难她,关完水龙头,他又去开煤气灶,忙得一刻不停。   林欢的心跳更快,被逼急了,小腰一叉开始破口大骂:“你你你断子绝孙!”   “行房之时举不起来!”   “娶的老婆全长得像如花!”   “喜欢的男人都是大松货!”   “生女孩有小JJ,生男孩长大MM!”   ……   到最后,没有一句话能激怒林云泽,林欢急得再拿不出任何词语,来来回回在厨房门口转不停,最后终于红着眼,声音都有点哽咽:“到底要我怎么样,你才肯骂我,难道要我把小到细菌,大到宇宙全诅咒一遍吗?”   这回林云泽总算停下手,用一贯欺负人的作风,将刚削好的苹果皮一点一点绕上她头顶,然后说:“说够了没有?”   他本来还打算再加一句,“你耳朵里是不是耳屎太多,连我先前说的话都没有听进去”,却想不到林欢竟吸吸鼻子,一下扑进他怀里:“你终于肯跟我说话了,我还以为你再也……再也不会理我了。”   镇定如林云泽,竟也被这情形搅得不知所措,这才意识到,因为吃醋,他好像欺负她欺负得有点过头了。   望着怀里小猫一般的林欢,林云泽到底过意不去,心一软,他情不自禁地用指腹轻揉她的发丝,可不想林欢即刻惊得抬起脸,竟是副涕泪横流的惨相,林云泽这才注意到自己的衣服上,好几处沾着鼻涕眼泪甚至是口水的混合物,他一眨不眨干瞪着眼,慢慢地慢慢地看向林欢。   “这个,这个,纯粹是意外,人生难免会出差错嘛,啊哈哈,都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我这是在为这句话作解释。”林欢赶紧往后头一缩,退出他的怀抱,然后瞧见他还是“坚定不移”地看着自己,她吓得脸都发青,轻轻伸出一爪,在他身上胡乱蹭蹭:“我给您擦了还不行吗?”   她不擦还好,一擦更乱,林云泽的胸口很快就被粘液给糊脏一大块,林欢心里叫苦连天,表面上还要强装镇定:“一件衣服而已,正所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您要实在嫌弃,大可以去买件新的,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座森林,再不行嘛,哈、哈,洗洗更健康,嗯,洗洗更健康。”说着就要去扒林云泽身上的衣服。   出乎意料的,林云泽竟一动也不动,任由她紧贴至前,开解他身上黑色衬衣的纽扣。   二人的距离瞬息拉得很近,近到几乎可以闻见对方的气息。不仅是林欢紧张,林云泽也很紧张,甚至到达不能动弹的地步。林欢的指节就像带了火种,纵使有衣物阻隔,每到一处却还是能激起他内心深处的涟漪,无法平息,已经再不能沉静。   尽管已全力以赴地在忍耐,他的体温还是逐渐上升,呼吸还是逐渐加重,想拥紧她的冲动充斥整个脑海间,快要决堤毁坏防线,他略略皱眉,终于还是用力攒紧双拳,没有进一步行动。   这些细微的小动作,林欢并没有注意到,笨手笨脚的她还全神贯注地在解纽扣,因为哥哥大人的身体实在太有魅惑力,她只能借此来转移注意力。   于是一个大好的机会,却被两个笨瓜给搅得失了情趣。   估计连纽扣兄也看不下去,有一枚纽扣林欢怎么解都解不好,本来无法完全集中注意力就使得进度很慢,这会儿她更是焦急。   有意仰脸冲林云泽客气地笑笑,以示很快就好,她又飞快低下头去解,结果生拉硬扯半天,纽扣兄还是安然无恙待在上面。林欢恨得牙痒痒,不怪自己笨拙,倒怪起纽扣比小孩还不如——实在太太太太不听话了!   刚重新拽住纽扣兄,准备与它奋战到底,林欢稍不留神,眼睛就瞥进林云泽衬衣内里,她一下愣住,口水咽了十来下,心里怨念,都大叔的年纪了,胸膛怎么还可以这么结实,实在太太太太没道理了!   “老哥,我看还是先别洗了,天凉不穿衣服容易感冒,你说得对,咱还是该省点药钱,呵呵呵。”再看下去绝对要引发犯罪,林欢想趁没引起前赶紧溜之大吉,如今天干气躁容易上火,也更容易冲动,果然是要买个西瓜啃啃。   她默默念着“非礼勿视”,闭眼用力一转身,却忘了松开纽扣兄,直接拽着它往自己身前冲,出于重心不稳,林云泽狠狠地压了下来,将我们可怜的还没来得及开脱的林欢同学一下扑倒在地……   PART18   这是什么情况,她竟然像蛇一样用双腿紧紧盘住林云泽?位置上好像还不太对劲,正好……正好对准了腰部那块地方?   “老、老哥,我不是故意的,我真不是故意的!”林欢激动得赶紧撤开两腿,却并没注意到她的手还正勾着林云泽的脖子,害得他老刚想起身,就又被她给生生拽了下去。   这下两身交缠得更紧,甚至林欢的鼻尖已碰到林云泽的脖颈,鼻息环绕,炙热得令他再度受不了,就快要暴走。   于是他真的暴走了:“林欢,你不是故意的,难道还是有意的?!”   林欢愣了愣,被声音给震得回不了神,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满面绯红,“哇”一声松手,同时还将林云泽踹到冰箱上。   “砰”一声,好像还撞得不轻,林欢更慌了手脚,偷偷瞄几眼后心道不妙,又快速收回视线,一个挺身爬起来,忙不迭跑到煤气灶旁去掀锅盖:“那个,你煮的米好像要开了。”   回想林云泽刚压着她的情形,那几乎要融合的温度与气息,她的脸又开始泛起红晕,呆愣愣站在原地,手指却已经伸向锅里。要不是林云泽眼疾手快,估计她得要烫得不轻。   “发什么呆!”他狠狠握着她的手指,双眉紧拧,沉声怒问。   林欢一个激灵,显然受吓不轻:“我我我……”   林云泽看也不看她,松开手指后兀自搅弄起锅里的粥,冷冷地说:“厨房不需要你帮忙,别把细菌弄进锅里。”   什么,细菌?!居然又将她贬低成这种东西,是不是下次还会说她别做野猴子了,回去做草履虫算了?   可是这也算了,为什么他又一次无视她?   林欢一时也气不打一处来,大声说:“是啊是啊,我细菌,专门污染空气,跟你住在同一屋檐下,让你成天呼吸不到新鲜空气,实在是把你委屈得要死了!”   她气闷,用劲一转身,跑出厨房门,而后想想还是觉得不舒心,又回过头来,狠狠瞪了他一眼:“我看你也别老吃沙子了,还是细菌适合你!”   回到房间,林欢抄起铁拳,对准自己的枕头就是一通狠砸,同时还在骂:“死老哥就不会多说几句关心的话啊,比如手指有没有烫伤,下次小心一些等等等等,偏要把话说那么难听干嘛,到底什么意思什么意思什么意思!”   “敢说我是猴子,我看你才是石头里蹦出来的!”   “敢说我是细菌,我看你丫就是一长了梅毒花柳艾滋的综合病因体!”   啊啊啊啊啊,不爽,不爽,大大的不爽……林欢倾尽全力拼命砸拼命砸,很快就没了力气,捞起衣服摸摸扁平的小肚皮,自打昨天闹肚子起,她都一整天没进食了。   越想越饿,学不来画饼充饥,她干脆抱紧枕头压在自己腹部上,往前一仰倒上 床。安静下来的时候仔细想想,其实也确实是她的不对,接连不断地闯祸,别说是林云泽,就算换做旁人,估计也吃不消。所以林云泽会生气也能理解。   适当的换位思考,心情果然好上许多,不想跟他继续打冷战,林欢连滚带爬下到地面,反复琢磨着见面时该如何道歉。   对着房门,她开始演练。   “老哥,我知道这时候说这话很对不住你,但是我真的要说一声对不起。”   不对不对,这话听起来怎么这么寒酸,又不是抢了他老婆,也不是踹走他男人,重来。   林欢清清嗓子:“老哥,你要相信一点,其实我心里有你,所以……”   所以什么啊,怎么搞得跟深情告白似的。   林欢摇头,赶紧打消这个念头,继续:“老哥,对不起!我代表人民代表党,向您深深鞠一礼。”说着说着还真就弯腰深深一鞠躬,不想门板就在跟前,她的脑门一下撞在其上,痛得她嗷嗷叫唤。   林欢郁闷,敢情她哥是烈士,她跑去扫墓呢!   换了不下十种法子,怎么道歉都觉得不符合情况,林欢感慨良多,如果自己再做得八面玲珑一点,会不会把她老哥哄得成天眉开眼笑?   忆起当年林云泽柔和的笑脸,林欢再度被丘比特勾走魂,捂着心口做深情状,这感觉比中了五百万还美妙。   什么时候把他真正哄开心,就真圆满了。   尚沉浸在YY中的林欢,根本就没注意到门外边其实早已站着个人——林云泽手持粥碗,正反复思量如何进门。   没错,他所纠结的正是进门后该怎么面对林欢,想向她道歉,可他实在不知该如何启齿。   就这样在门前踌躇许久,他总算试着张动嘴型,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林欢,喝粥。”   沉吟一阵,林云泽愈加郁闷,这根本不算道歉,还是该说“林欢,刚才的事别放在心上”这样的话?   好像……有些怪,他眉头皱得更紧,苦思冥想很久,终于又重新动嘴型:“林欢,林欢,林欢……”林欢了N遍,却始终没下文。   有时候就是这样,明明很简单的事,却总被人搞复杂。一个道歉,只要动嘴说三个字,明显的轻而易举,但很多人就是放不下自尊,拉不下颜面,于是事情只能越搞越砸。   林欢想道歉想不出,林云泽想破脑袋也想不出,眼看粥都快凉了,喝下去定又会令肚子不舒服,他有些着急,再管不上其他,直接敲门进屋。哪料林欢竟站在门后发傻,经得门这么一推,一下就被撞在地上。   她四肢朝天,活像章鱼,在地上挥动着触须,一面狂舞,还一面嗷嗷地痛呼:“鼻子,鼻子,我的鼻子,壮烈牺牲了!”   林云泽眼皮狂跳,刚想伸手去捞她,见她身子微微一动,又赶紧不动声色地缩回来:“没有鼻子还有嘴,一样可以呼吸。”   林欢霍地起身,怨怪他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刚准备在他面前展现女子防狼特技,结果一想起先前的决定,又缩头缩脑起来。   道歉不如拍马屁,拍对了那算她本事,拍错了也没关系,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瞅见林云泽手里端的那碗粥,林欢直咽口水,拼命忍住打劫的冲动,终于吹嘘上了:“哥啊,你这粥真香,你这手艺真棒,一碗大白粥都能给你煮得色香味俱全,简直神了啊,啧啧,你有这手艺,去参加全国厨师争霸赛都不在话下,保管拿第一。”说着还竖起大拇指。   虽然有点夸张,但基本是实话,林云泽的手艺向来很棒,也和他从小丧母有关。   所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尤其是没娘的,必不可少要学会如何照顾自己,可到头来在照顾他人方面,他似乎做得还远远不够。   “香蕉皮都扔了没有?”林云泽闻见室内浓重的香蕉味,挑眉。   林欢支支吾吾:“那个……还没扔,但是我才从医院回来嘛。”   林云泽紧盯着她,眼睛慢慢睁大:“不许强调理由。”   “哈哈哈,老哥你这么快就换了一身衣服了?”林欢干笑几声,忍着流鼻血的冲动,上前又拍他胸脯,又捏他臂膀,还在想方设法拍马屁,“哎呀,原本只是件再普通不过的衣服,为什么穿你身上就会显得那么的不同?想必纵使你藏身在茫茫人海间,都能被人一眼认出,真真是衣冠楚楚相貌堂堂玉树临风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眉清目秀国色天香雍容华贵仪表不凡天上地下唯你独尊,大到老龄妇女,小到还未受精的卵细胞,都被你的美貌所深深地震慑了,少女杀手,哦不,地球男人的公敌简直非你莫属啊……就算潘安再世,恐怕都要被你这样的绝世美男给打击得自愧不如打道回府。”   这次发挥不错,居然一口气说这么多,林欢自我感觉非常好,笑眯眯等着林云泽回夸她,不过貌似又变成痴人做梦。   林云泽冷睨了她眼:“林欢,身体能蹦的吧?”   林欢吞口水,呆呆地点头。   “下楼的话没问题吧?”   林欢再点点。   林云泽也跟着点头,表示了解,然后转身头也不回,端着碗就走:“不扔完垃圾,别想吃粥。”   哈,那粥是给她的?林欢呆愣片刻,又回过神,屁颠屁颠追在他身后:“喂,喂,有你这么欺负病人的吗,喂喂——”   PART19   “老哥。”林欢欲语还休。   “嗯?”林云泽淡眼相望。   “你、你真的……为了我?”林欢面色羞红,结结巴巴说不出口。   林云泽已然知晓她的本意,将碗往桌上重重一放:“你以为这是狗粮?”   林欢搓搓手,讪笑:“不,我只是觉得老哥你总算良心发现了。”   林云泽无语。   林欢急忙补充:“真的,我不听你亲口说,总觉得是自己在做梦。”   林云泽伸指过去,林欢吓得慌忙躲:“呵呵,我自己来。”紧接着丝毫不含糊地,用力扯了下自己的脸颊,果然很痛。   林云泽说:“这下还觉得是在做梦吗?”   林欢捂着掐红的地方,泪中带笑:“不会,完全不会,实在太清醒了,都痛得我生不如死了。”   林云泽说:“你希望粥变成狗粮?”   他说话经常性带刺又隐晦,原本是想提醒她尽快丢完垃圾回来吃粥,结果又与“狗粮”挂上钩,林欢压根没反应过来,当即惊诧无比,士可杀不可辱,她想,不就是一碗粥吗,现在很多宠物狗每天都大鱼大肉,称粥为狗粮实在是太抬举它了!   “老哥,这是粥,兹呕唔粥!”   林云泽弹她脑门,声音不轻不重:“是支呕唔粥。”   林欢结舌,眼珠子直转,不服气地说:“你、你欺负病人。”   如果这也能算欺负病人……林云泽拉开木椅坐下,随即很平静地望了她一眼,开始端起碗,在她面前慢慢喝起粥来。   林欢的眼睛都看直了,不是因为林云泽正在喝粥,而是因为正在喝粥的林云泽。她心痒难耐,恨得要捶胸顿足,老哥啊,为什么你连喝粥都可以这么迷人,尤其是那个喉结,上下滚动的姿态,好想让她啜一小口。   唉,出师未捷身先死,林欢饥渴着咆哮着,干脆抬头挺胸,好比那黄山上的迎客松,站姿笔挺,屹立不倒。   眼不见为净,见着了也当是自己在做梦。   可是她虽扬高下巴,眼睛还总是往下面瞅,林云泽见状,有些奇怪:“这次又想下海做比目鱼了?”   林欢哼哼:“你懂什么,这叫藐视。”   “那你继续。”林云泽故意将碗沿移至嘴边,再次抿了一小口。   林欢内心深处泪啊泪:“我才没有稀罕你……的破粥,里面的米全给米虫光顾过了,看起来粒粒饱满,实际上每一粒米里都有米虫卵,也只有像你这种抠门精才会舍不得扔掉。”   林云泽转脸,若有所思:“有害身心健康的米虫,确实应该扔掉了。”   于是三分钟后,林欢携着总共五包垃圾袋,被林云泽顺顺当当丢出门外,还附赠一句:“有劳动才有收获。”   有前车之鉴,林欢的脸很销魂地囧了,为了扳回点颜面,翻身做主,她想这次无论如何都要抗争到底,可不料魔王大人招数更胜,只瞧林云泽稍微将视线往下移了些,一直到她的腰部,才好笑着说:“不吃东西哪有力气减肥?”   哦买噶,林欢被震得甘拜下风,只能扶额下楼,口中还在念叨:“大头大头,下楼不愁,人家有腿,我有大头。”   足足六层楼,走得她腰酸背痛腿抽筋,好几次都停顿下来,又是揉腿又是捶背,感慨时光流逝,眨眼之间她已落到这岁数。   好容易快要下到底楼,就听有人在唤她:“哟,这不是六楼的小林吗?”   林欢循声望去,原来是一楼的住户,正打开门探着脑袋望她。   林欢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可比小家碧玉还要“娇惯”,连对门的邻居都不太熟,更何况是一楼的住户?她当即笑问:“啊,您认识我?”   大妈一听,老大不乐意:“怎么会不认识呢,大家都是邻居,听过这句话没,远亲不如近邻。”   林欢连忙点头,接受教训:“大妈说的是。”   她是客气了,可大妈不会对她客气,不仅眼也不眨地盯着她望,还溜出屋门,对着她的屁股一顿猛摸:“小林呀,这才多长时间不见,就感觉你胖了不少,不过这胸怎么还是不见长?还有这屁股……”   大妈笑容满面,又提手轻轻拧了一下林欢的臀部:“这屁股一点都不紧俏,太松垂了,别成天坐电脑前,容易发育不良,看看看看,你才多大,就这么重的黑眼圈,以前多水灵的一姑娘呀,真是可惜了。”   林欢起先还知反抗,往后边缩好几次,结果总被大妈给抢先逮回来,她瀑布汗,刚准备提醒,却被大妈一句话搅得继续哑口无言:“小林呀,真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快就从医院回来了。”   “……”林欢小小地翻个白眼,怎么一个个都这么不待见她,敢情希望她在医院永垂不朽别回来了呢。   她心情徒然变差,大妈也未察觉,依旧乐此不疲地感慨:“昨天晚上看你脸色白成那样,可吓死我了。唉唉,当时你哥的动静可大了,我还以为发生地震了,想想汶川大地震的事,我到现在还心惊到呢。对了,《2012》你看了没,好像说什么那时候地球会毁灭,哎哟,我的房子可怎么办……”   大妈平时无聊,一逮着人吹牛就会停不下来,林欢自愧不如,果然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要不是她饿得两腿发软,她还真想扑通一声跪下来拜师学艺。   “大妈,我……”   大妈乐呵呵,又自顾自说了一溜串,根本不给她讲话的机会。   林欢继续尝试,顺带晃了晃手上的垃圾袋:“大妈,你看我还……”   大妈醒悟:“哦哦,还有垃圾要扔是吧。”   您总算意识到了!林欢感动地点头。   大妈笑着:“没事,我陪你去扔。”   什么意思,林欢哑然,难不成扔完之后大妈还想拉着她继续闲侃?   林欢眼巴巴望着大妈:“大妈,您看,咱们是邻居对吧?”   大妈点头。   林欢变换种眼神,含情脉脉望她:“大妈,既然咱们是邻居,以后多的是机会串门,我虽然有腿有脚,可我家就住这里,怎么也逃不掉,所以下次再聊啊?”   “呵呵,也是,”大妈抛出个媚眼,“你还要跟大林吃饭呢。”   “咳咳咳……”林欢被呛得面红耳赤,“达、达令?”   “哎哟,不就是你们家大林吗?”大妈脸也跟着红了,“他现在还有没有女朋友,什么时候帮大妈引荐引荐?”   林欢咳得更凶,大妈含羞带怯得再也说不下去,转身匆忙跑进屋:“小林你等等啊。”   林欢默然,内心翻腾,哥啊,哥啊,你真迷人,销了大妈的魂。   就在她傻愣的这当口,大妈已经带了好大一袋甜橙出来:“小林啊,这个拿回家吃啊。”   林欢吓:“大妈,无功不受禄,咱没能力帮你那个……介绍哈。”   “瞧你这丫头说什么呢,大家不是邻居吗?”大妈硬是从她手里夺走垃圾,再一股脑将橙子塞进她怀里,“这点钱大妈不在乎,你才从医院回来,该多吃点好东西补补。”   透过环保袋看着娇艳欲滴的新鲜橙子,林欢咂咂嘴,确实馋得慌,但是这点自制力她还是有:“大妈,我真不能收,谢谢你的好意了。”   “小林呀,其实我老早就想谢你呢,就是一直找不着机会。”见林欢一脸疑惑,大妈笑笑说,“我家小娴初中时候的教科书还是问你借的呢。”   “噢噢。”说到教科书,林欢有那么点点印象,前些年她老哥突然问她要初中时代的教科书,说什么要拿去卖钱,敢情是为这事呢。   好一个为博美人一笑,不惜牺牲几毛钱的大无畏精神,林欢有点恼,牙齿磨得咯咯响:“大妈,那个刚才说的引荐,不是帮大妈你?”   大妈没注意到,只顾害羞:“嘘,这话可不能给我家老头子听到。”然后解释:“帮我们家小娴也就是帮大妈我,我们家就这一个闺女,当然希望她能嫁好一点。小林呀,你也是个姑娘家,这事应当能理解。”   “嗯,非常能理解。”林欢握着的手紧了几分,哪还想继续在这里待着,和大妈匆匆道别后,杀气腾腾地冲上楼。   她刚走,大妈就赶紧丢完垃圾闪回屋。里间早有个男人等待着结果,她必须尽快汇报:“小沈啊,那橙子,我可算帮你交出去了。”   天外霞光渐暗,沈关逸正满腹心事地站在窗前一动不动,过于专注得连大妈的叫唤都没听见,直到大妈凑近身边,一连又唤他好几声,他方才侧目。   大妈呆了呆,只是一霎那的事,沈关逸回眸时分那股忧愁竟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满面笑容:“谢谢阿姨,还有今天早上您告诉我她去医院的事也是。”   大妈也笑,只是声音里暗藏着惋惜:“哪的话呀,应该的应该的,你帮我家老头子治好心病我还要感激你呢,这点小事不足挂齿。不过你教我的第三个理由,确实是让她收下了,但万一真误会是给她哥吃的话,不就前功尽弃了?”   沈关逸笃定:“他不会吃的。”而后拿起大衣,临出门前再次礼貌地笑笑,“今天真是非常谢谢您了,我就不再打扰了。”   PART20   话说因为底楼大妈的话,林欢卷着股杀气,很快就冲回六楼。没想到林云泽正敞着房门向楼梯间张望,面色颇有些阴郁,看似等了很久。   她还没有开口,他倒已先开口:“扔垃圾扔这么久,我还真以为你被清洁工回收走。”   林欢微微一愣,好容易聚集起的气在这一刻又瞬间烟消云散,点头哈腰间想想自己这受虐狂的体质必须整顿整顿,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她便深吸一口气,雄纠纠气昂昂走上阶梯,准备给他个下马威,却不想再次出师不利,一个不留意,脚底一滑,面朝下摔出个狗吃屎。   橙子顺势滚落一地,好几个还掉到更下面的楼层去,林欢用胳膊护着脸,根本顾不及脚踝上的伤痛,忍着欲滴的泪水,飞快爬起来冲到家里。   一鼓作气奔到镜子前,她反而没那么大勇气去看,闭紧眼,她双手合十,心里默念:老天保佑,佛祖保佑,圣母玛利亚保佑,希望我没毁容,我就是一普通小市民,还没钱去医院整容!   她刚要睁眼,好死不死紧随其后赶至的林云泽竟出言刺激:“你皮糙肉厚,暂时还死不了。”   林欢炸毛,根本没有心情再看镜子,直接对准他的脸就是一阵狠瞪。什么狗屁不通的思想,根本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你去跌一下试试?”她特没好气地说道,“而且要是毁容了怎么办,你负责养我一辈子?”   林云泽很明显地怔了一下,只是还在气头上的林欢,根本没有注意到这转瞬即逝的变化。   可以说,林云泽很有自制力,这么多年都可以忍下来,还会缺这一秒?不过眨眼之间的事,他已然做出别开视线的反应,假造出漠不关心的样子:“你摔伤和没摔伤都是一个样。”言下之意就是,不管摔没摔伤,你的样子都好看不到哪去。   林欢被逼得语塞,着实受了不小打击,尤其早前大妈的话,跟着回荡在她的脑海间——感觉你胖了不少,不过这胸怎么还是不见长;这屁股一点都不紧俏,太松垂了;你才多大,就这么重的黑眼圈……   “哥,”她怔了怔,“我真的很丑吗?”   林云泽紧抿嘴角,侧目,隔了好半天才说:“至少去动物园冒充国宝,没有人会怀疑你是外来物种。”   被第二次打击,林欢有些站不稳,摇摇晃晃往门边一靠,两眼开始发昏。不过其实她是饿得发昏。   林云泽自然看出来,语气微急:“你给我快点喝粥去,如果这次再闹肚子,我就立马送你去太平间。”   林欢恨恨地咬牙,本来就很不爽,如今又被威胁,她更是醋劲大发:“听说你跟楼楼楼楼楼下家某位姑娘处的不错?”   她故意不指名道姓,就是为等他反应,结果林云泽竟轻描淡写地说:“借过几本书。”   林欢只觉如雷贯耳,没想到还真有这回事:“你居然真的撒谎,当时你怎么和我说的……”明明说好是拿去卖钱啊卖钱!   林云泽不多说,只放软了语气:“去喝粥吧。”   “我不喝!”他突然的温柔无疑是加重了火药味,况且连个解释都没有。林欢咬紧牙关,死命瞪他,死老哥竟然为了偏袒别的女人骗她,那么喜欢别人的话,说出来有那么难?何必老要瞒着,觉得耍她林欢很好玩是吧?   “我告诉你林云泽,我是人,是人,是个有自尊的人,不是用狗粮就可以轻易打发的小动物!”她怒啸,觉得光是骂还不够,几乎要跑上前来打他踹他,结果因为几句话耗用尽全身最后点力气,直接瘫软在卫生间门口。   她侧倚在门框上无力地哼哼,即使林云泽走过来要将她打横抱起,她还是护着那点自尊,扒着门做垂死挣扎:“我说不喝就是不喝,你爱把它拿去喂狗就尽管拿去!”   面对她的无理取闹,林云泽眉头轻皱,也有些生气:“‘你是我哥不错,可你没权力管一个成年女人的私生活吧’,这话好像是你说的。”   林欢一下愣住,隐隐约约已经意识到他想表达什么:“……是我说的。”   果然,她清清楚楚听到他说:“所以你也没有权力管我。”   呵,没有权力管吗?林欢呆滞地望着他的背影,许久,许久。   林云泽是个优质男,不仅家世好,学历好,长相也出众,只要同他见过面,大部分单身女性都会对他产生浓厚的兴趣。所以她的担心,并不是空穴来风,最好的例子就是底楼就有个虎视眈眈的住户。   果然身为“妹妹”,根本就没有权力管束他的自由。林欢攒紧拳头,心中的欲望再次呼啸而出——那就不要做兄妹!   只要说出那三个字,改变也许就在一瞬间,只要说出那三个字……林欢吞吞口水,也不知哪儿来的力气让她足够有精力起身。   从这处望去,客厅里正有彩光频频闪现,一定是林云泽正在看电视。林欢握拳,暗自为自己加油,待到充分做好准备后,昂头直挺挺地朝客厅走去,确切地说,是很机械很僵硬地走过去。   她猜得没错,这时候的林云泽,正斜倚在沙发上看电视。彩屏中花花绿绿,频道被一而再再而三切换,快得几乎跟不上他摁遥控器的节奏。   林欢更加紧张,同一屋檐下相处多年,不能说很了解林云泽,但起码她从没见过这么烦躁的他。在她印象中,林云泽更多时候表现得都很安静,这也是她为什么会摸不清他底细的最大原因。   果然那个叫小娴的丫头对他影响力很大,林欢思及此,更是不痛快,当即搓牙没好气地对他说:“老哥,我有话跟你说。”   林云泽彷佛没有听见,一双俊目抬也不抬,只直勾勾盯着电视看,还在不断切换频道,也不知究竟在看什么名堂。   林欢误以为是刚才声音太小,牙齿搓得更凶,故意挡到电视前,提高音量吼:“老哥,我有话跟你说!”   可林云泽还是没有任何反应。   怎么着,又无视她?林欢又急又怒,最怕林云泽不理她,于是一不做二不休,鼓足勇气,一溜烟凑近他身边,对着他的耳朵一连大声唤了好几遍。   当时电视正好停止在一个海岸风情的节目上,浪声涛涛,似乎就在耳边,然而林欢还是可以清楚地听见自己的心跳,因为林云泽正在看着她,用那双似乎藏不下任何人的眼睛看着她,然后,他在笑。   林欢有些晕头转向,迷糊间已然扶额向后倒去,在着陆的那一霎那,她的鼻血狂流,溅洒在地毯上,与身上的大红花一同盛放。   哦,丘比特啊,你为何总是胡乱射中我的心?   PART21   林欢一直喜欢笑容温和的男孩,和她生父林川盛也有一定关系。林川盛是个笑起来很迷人的男人,不仅体现在他嘴角上扬的弧度,还在于每每笑时,他的眼睛也会跟着一同笑。林妈说过,眼睛会笑的男人很花心,所以遇见林川盛,是她这一生最大的败笔。   然而花心如林川盛,也有放心不下的地方,诸如爱女林欢。他最爱的事便是抱着小小的林欢洗浴、入睡,以至于长年累月冷落了林妈。在林川盛眼里,还未出入社会,不谙世事的林欢就是块璞玉,长期于女人堆里厮混,早已经精疲力尽的他,期望能在爱女身上得到一丝丝宽慰。这样危机重重的家庭,因为林欢的存在,才得以勉强维持下去。   可惜强扭的瓜不甜,不幸的事最终还是发生在林欢六岁那年。刚步入秋季的天,有些微凉,林川盛出门前,理好一个办公包,里面装的全是女儿的照片,除此之外,他什么也没带走。林妈在外面等得焦急,不停催促,很多事还不懂的林欢,则伸长脖子扬起笑脸,对他们招手说,爸爸再见,妈妈再见。   哪知这一别,竟是再也不见。   好像也是从那个时候起,林欢开始怕冷,习惯性在秋天穿很多衣服,裹得像个大粽子一样,彷佛父亲又回到了身边,抱抱她,搂搂她,亲亲她说,欢欢啊,爸爸给你取暖暖。   家庭可以重组,可有些人,是任何人都无法取代的。即使有一个美满的新家,林欢也会在很多寂静的夜晚思念起这个生父来,想起他说过的每一个笑话,每一个故事,她的泪水便开始不争气地滚下来,就好比现在……   生怕被林云泽看见这副糗样,林欢慌忙捂紧脸,在地上滚来滚去,最后蜷成一团。   感觉上像在耍宝,希望能糊弄过去,可林云泽久久没有问话,这下林欢的神经更是处于高度紧张状态,挺尸半天,想好多种解释哭的理由,她才从指缝间偷瞄林云泽的举动,结果发现沙发上早没了人影。   难怪都没出声的,林欢“嘁”一声,早说么,害她又浪费了那么多宝贵的脑细胞,尤其还是在饥饿的状态下!   林欢努努嘴,她是说过不吃粥,可没说过不吃别的东西,正好房间里还有几包薯片,她凭什么要饿死自己成全她哥和那个小娴?   极为不甘地从地上爬起来,林欢大踏步直奔房间,却在出客厅的那一刹那,被拦路虎给堵截。   林云泽板着张脸,甩来一条热毛巾:“又是眼泪又是鼻血,脸脏成这样,你在扮小丑玩杂技?”   林欢刚才的雄心壮志,在这瞬间再次灰飞烟灭。林云泽还没对她怎么着呢,她倒先全招了:“老哥,那个地毯上的鼻血我会负责擦干净的!”   林云泽指指毛巾,一字一顿地提醒:“先擦脸。”   林欢赶紧照做,抹干净后又见林云泽端来一碗正冒着热气的粥,上还贴着写有“这不是狗粮”的纸签,她的笑容顿时僵硬,纳闷地问:“老哥,你玩相声呢?”   “喝不喝?”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的字,林云泽面色僵硬,将碗往她面前一置,吓得林欢忙递手投降:“我喝我喝,我还不想去太平间,还不想死不瞑目。”   稍微吹凉了些,她一口气干完粥,觉得整个胃都暖起来,浑身舒畅。   打个饱嗝之后,她心满意足地对着林云泽摆笑脸,准备打退堂鼓:“哥啊,你看我脸擦干净了,粥也喝完了,应该没我什么事了吧?”   林云泽不说话。   林欢抹汗,她今天说话的声音有这么小吗?拔高音量,她再接再厉:“哥啊,今天一天也挺闹腾的,我这肚子虽然不怎么疼了,但是总归也是个病人,你看你要是没什么吩咐,我就先回房歇着去了?”   林云泽还是不说话。   林欢的笑脸登时变成苦瓜脸:“哥啊,就算我不累,你也挺累的了,你看今早上你在医院,都累得呼呼大睡了。”   林云泽依然沉默。   林欢终于把持不住:“你倒是说个话啊,你又不是旺仔牛奶,老这么看着我,我又不能把你喝掉。”   至此,林云泽终于开口:“你先前要说什么?”   林欢“啊”,想通后开始支支吾吾地:“没没有啊,你记错了吧。”   “你到底要说什么?”他追问。   林欢眼珠子转来转去:“我没说什么,真的,我对天发誓,你要是听见什么,估计是电视里的台词吧。”   “哦,或许是吧。”他说,语气依旧很冷,彷佛一点也不关心。   林云泽竟然在附和!林欢的心都提到嗓子眼,搓搓手拼命讨好:“老哥啊,你对我真好,又给我湿毛巾又给我热粥,还带我上医院,十年了,不容易,我终于等到这苦尽甘来的一天,简直是老天爷开眼。”   林云泽抱肘:“原来我以前一直在虐待你?”   林欢笑容尴尬,示意他稍安勿躁:“虐待还谈不上,虐待还谈不上,呵呵呵。”   原本她确实是想把话挑明,但仔细考虑一番,发现这种举动太不明智,像林云泽这么个低调且特立独行的分子,和她这种到哪似乎都能引起轩然大波的“跳蚤王”,能勉强融洽相处这么多年,是多么的不易。如果因为一句话而打破了这种和谐状况,变得连兄妹都做不成,只会让她追悔莫及。   林欢突然很有感慨:“如果你是我亲哥哥就好了。”   如果是亲哥哥的话,跟他耍赖皮玩无耻做出很多亲密举动,都可以光明正大地说,有什么关系,我们是亲兄妹。而且这层关系,他永远都别想赖掉。   但其实更多时候,林欢倒有些庆幸他们不是亲兄妹,她说过,能遇见林云泽,是她这辈子最大的财富,当然这样的财富,并不仅仅局限于兄妹之情——正因为不是亲兄妹,才可以毫无顾忌地去喜欢。可是这个秘密,暂且只能放在心底。   林欢哈哈笑,有点没心没肺:“有我这样的妹妹好像挺悲哀的,成天不是闯祸就是闯祸,真怀疑我是不是衰神附体……”   她习惯于林云泽的沉默,这种时候她总是会讲很多,从小方面到大方面,什么明星八卦、全球新闻都会涉及一些,却从没有一次像今天这样,以损己开始。   她以为她已经笑得够努力,至少看不出任何破绽,可是她不知道,多年来的相处,致使林云泽早已经能摸清她每一个笑容背后的真正情绪。很明显的,他可以看得出她的失落,好似一只彷徨无措的小猫,急需人的安慰。如果这个时候有人向她张开双臂,也许她会义无反顾地投入对方温暖的怀抱,就像与沈关逸相遇的那次,其实她只是希望有人能够真心对她好,只是这么简单的愿望。他明白,一直都明白,也知道如果再这样继续下去,他们两人之间只会渐行渐远,最终没有交点。然而,暂时还不行。   “是啊,像你这种霉星,一般人躲你还来不及。”林云泽淡淡说着,表情却是极认真的,特别是那双眼睛,正定定地看着她,看得她目炫,有一刻的恍惚:“喂,老哥,如果将来我真嫁不掉,到那个时候,我可不可以……陪你到老?”   “我没有闲情养多余的人。”林云泽的话永远都那么残酷,所以林欢并不感到意外。她忙抿嘴挥挥手,试图再次用笑容掩饰过去,然而心脏每跳一下,都是无可避免的刺痛:“怎么可能,你居然把玩笑当真,我将来有自己的生活,陪老公才是第一,才没功夫陪你呢。”   “林欢,”林云泽猛地抓住她的肩,用力地似乎要抠进她肉里:“我没有多余的钱养闲人。”   PART22   我没有闲情养多余的人,我没有多余的钱养闲人……说来说去,这两句话要表达的意思就只有一点——她是个专门“坑蒙拐骗”浪费他家财的多余的人,所以他才会这么激动,甚至还对她施以暴行!   “我都知道,不、不需要你重复两遍。”林欢低下头,讷讷说着,“请你放心,我将来嫁人时候收到的礼金一定会一个不落地给你,而且过几天,我就会出门找工作,可能也会在外面租房子住。”   说到最后,她的声音都有些干涩:“对……对不起,给你添了这么多麻烦。”   她本以为痛下心做出这种决定,会让林云泽十分满意,可想不到的是,林云泽非但没有应和,还将她的双肩抓得更紧。   林欢很快就受不住这种疼痛,第一个反应便是从他的束缚中挣脱。可一连尝试几次都无果,她退无可退,有些恼羞成怒,借助刚才喝粥缓过来的力气,拼了命地挥开他手臂。这次,成功开脱。   “你发什么神经!”她都称他心意了不是吗,他究竟还想怎么样?   “闭嘴!”林云泽突如其来的一声低吼,直接将林欢堵得无言。   可是随之而来是他更狠的话:“欠我的钱,你一辈子都别想还清。”   几乎是一字一咬地说出来,林欢听得直犯愣,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一个人能爱钱爱到这份上,也是种境界,多不容易啊!   “如果有下辈子,你绝对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张钞票,这样你就能与钱同在,永永远远不分离。”林欢咬牙切齿着从他身旁擦过,总算明白,林云泽谁也不爱,因为只有钱,才是他真正的老婆。   竟然会输给钱,林欢死活不甘,一回到房间就开始狂殴枕头用以发泄,一激动的时候,肚子里又开始敲锣打鼓,疼得她在床上滚来滚去,生不如死。   不想在这种时候和林云泽啰嗦一句,林欢执拗地从床上慢慢爬下地面,在储物箱中乱翻一通,总算找见许久不用的热水袋。   她捂着肚子,蹑手蹑脚行到卫生间,随即关好门,对准马桶,拧开热水袋的塞子,用劲挤袋中剩余的水,就好像这是林云泽的小腹,她要将他蹂躏到吐血为止。   于是没几下,替身林云泽“血”尽“腹”瘪,被她哼哼地往浴缸里一扔。   叉腰蹬脚上缸沿,林欢情绪激动:“我叫你做周扒皮,我叫你做财迷精,我叫你压榨劳动人民的心血,我叫你欺负我这么可爱的妹妹,我叫你喜欢钱,我叫你喜欢钱喜欢到连老婆都不要!”   说着说着更是不爽,她直接拽来莲蓬头,堵了下水道的孔,开冷水往热水袋上浇:“你不是喜欢钱吗,嗯?”   “我告诉你林云泽,钱也是可以杀死人的!”看热水袋已经被水漫得不留片甲,林欢甭提多舒坦,立马呵呵哈哈放声大笑:“林云泽,被钱淹死的滋味如何?”   很快,她又笑不出来:“哼,淹死你太便宜你了,拿的都是纸钞,应该把钱都换成一元硬币,砸死你!”   “你丫的,除了稀罕钱以外,跟清心寡欲的和尚有什么区别?”   “性冷淡就是性冷淡,看见女人完全都没有感觉。”   ……   林欢越说越气急败坏,连肚子疼都顾不上,依依呀呀就要蹦进浴缸里去踩去踏热水袋。结果赶在她实行之前,一道能把人心都冻结的声音突然自后响起:“被钱淹死的滋味很美妙。”   林欢一时间倒也没有反应过来,继续捏着莲蓬头,往浴缸里某物身上浇得更凶:“什么,大胆妖孽,你竟然还敢反抗?看我白娘子今日不替天行道,收拾掉你!呵呵哈嘿,水漫金山——”   身后沉默了小会儿,那一贯冰冷的声音继续抨击:“白娘子是水蛇腰,你的好像是水桶腰。”   “丫丫个呸的,你有见过这么瘦的水桶腰吗!”林欢总算被激得转过身,对着门口之人脱口就骂。然后,她悔得肠子都发青。   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林云泽正抱肘斜倚在门框上,光线姣好,他的面部轮廓尽显无疑,虽然冷冷清清没有表情,但倚仗出众的五官与气质,倒仍是秀色可餐英俊不凡,可林欢最怕他这副鬼样,总是无声无息出现,板着张脸突然就给你个下马威,比看鬼片还要惊心动魄。   “呵呵,老哥,”她试着与其交流,“你怎么进来的?”   和前些日子半夜上网被逮不同,这次她有锁好卫生间的门,不成林云泽会穿墙术,纵使她躲到天涯海角,都一样能被他逮着?   林欢微微颤了颤,果然应了林云泽的那句,“欠我的钱,你一辈子都别想还清”。   其实这个问题她想得有些复杂,也有些神化了,林云泽进来的方法再简单不过——门被上锁,用钥匙即可。不过他有点懒得解释。   “在厕所里,你想开水族馆?”   眼对眼互望半天,林云泽不轻不重地出言质问,一时间,林欢的小心肝抖得更厉害,迷迷糊糊间已将莲蓬头对准自己:“怎怎么会,我是来洗澡的。嘿嘿,我爱洗澡皮肤好好,幺幺幺幺,带上浴帽蹦蹦跳跳,幺幺幺幺……”   她边唱边抹,从右臂再到小腹,连头也没放过,真挺像那么回事,若不是林云泽亲眼看她还穿着衣服,用冷水淋湿自己,他一准要闭紧眼睛退出去。   所以下一秒,他采取的手段是很严肃地问话:“林欢,当一只落汤鸡很好玩?无故浪费水资源很好玩?生病感冒上医院很好玩?”   林欢站直身子,讷讷地摇头。   见她傻啦吧唧站在原处,还一直拿着莲蓬头在浇自己,林云泽是又急又怒,冲上前从她手里一把扯过莲蓬头,关闭水源。   直至此时,林欢才发现她全身已没有一处是干的地方,湿乎乎的衣服紧粘在身上,很凉,几乎麻痹神经,凉到心骨。   “林欢,你还想添乱到什么时候!”她尚在发呆,林云泽已经揪着她的胳膊大声怒问,问得她心慌慌:“反正我就是没有钱的魅力大……”   世人都爱钱,她也爱,想过好日子,环游世界,逍遥自在。但是如果要她选择钱跟林云泽,她会义无反顾地选择后者,即使他是个身无分文的穷光蛋,她也会心甘情愿,只要每日看着他,叫他一声“老公”,为他挑衣煮饭……   林云泽曾有很长一段时间介意过“老”这个字,可是他不知道,林欢之所以很喜欢叫他“老哥”而非“哥哥”之类,正是因为“老哥”的发音最接近“老公”。   可是同样的,林欢也不知道,对于林云泽来说,她是个特别的存在,无价之宝,千金难换。   没有人可以取代。   身体越来越凉,他们两人却还是僵持不下,林欢有些晕乎乎,觉得不止是肚子疼,连头也很痛,她徐徐挥开林云泽,一步一退到马桶边,直接下逐客令:“我肚子疼,很想方便,你可不可以出去?”   “先去换身衣服。”林云泽还想取下毛巾,为她擦干净头发。可是林欢再次误会了这层意思:“我知道,感冒上医院要钱,我会尽快解决,不会让你多担心。”   林云泽放在半空中的手立时顿住,似乎是心不在焉地“哦”了一句,然而他的视线还是牢牢锁定在林欢身上:“那最好不过了。”   林欢很害怕这种眼神,彷佛随时都能揭穿她的谎言:“所以……请你快点……”   “很感谢你能为我这么着想。”林云泽很粗鲁很大力地拉住她细瘦的手腕,直要往门外拖。   “你干嘛,我都说要上厕所了,你没听见吗,我说我要上厕所!”眼看他再次采取强硬手段,林欢的脾气也上来,抵死反抗无果后,终于冲口一句:“我爸爸都不管我,你凭什么管我!”   双手渐渐从她身上滑落,林云泽猛然一怔,勾出抹冷笑:“对,我没资格管你。”   这场争执,最终在他离去的背影中画上句号。   PART23   望着镜子里笑得很狰狞的脸,林欢用湿了的袖子抹了一遍又一遍,直到镜子表面糊得看不真切,她才就此罢手。   嫉妒的女人是最丑恶的,林云泽不喜欢,她也不是很喜欢,可她偏偏在他面前丑态百出。   有亲生父母的例子在前,林欢深深感受到,感情需要双方的维持,如果还想要争取,还想要在一起,那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毕竟退一步海阔天空。于是她决定,无论将来天气再怎么恶劣,过年之前她都要找到工作,为自己,也为林云泽……   “切”一声,她将牙齿磨得咯吱咯吱响,事到如今还这么“琼瑶”,是为的什么事?冲着镜子,林欢学习起咆哮教:“我叫你这么圣母,我叫你这么圣母!”   好吧,她说的统统都是气话,她很想要林云泽管她,留意她,在乎她,心里放不开她,但是这种话如果说出口,林云泽会不会真就不理她?她怕,是真的怕,每日每夜都很不安,甚至无法入眠,就怕林云泽突然带一个女人回家,并且是个大肚婆,然后满面笑容跟她介绍,这是你嫂子,现在已经怀了我的孩子,以后要好好相处。   这无疑是个噩梦,随时在敲她警钟,好让她快一点行动,如果真看见他和别人幸福,那就为时已晚,守株待兔不是她的风格,可是她很茫然,感觉说出来与不说,横竖都是死,只是死得快与慢的问题。   如果,只是如果,换一个人喜欢的话,会不会就不再这么痛苦?   林欢猛地怔在原地,没来由的想起沈关逸,这个仅有三面之缘的男人,真的很没道理,为什么这样一个不是很熟的男人都可以对她这么好,而林云泽只会对她恶言恶语?   她撇嘴,忍不住自言自语:“混蛋的人生根本不需要解释。”   来来回回在马桶前踱步,林欢怎么也理不好烦乱的心绪,不清楚底下该怎么面对林云泽,是继续拍马屁,还是主动跟他承认错误?   这是个很严肃的问题,需要好好探讨研究一下,因为站着想太累,林欢干脆坐在马桶上思考问题。   约莫十分钟后,她摸着下巴,尝试道歉这一招:“老哥,我错了,那个……其实……不是我的真心话。”   太别扭了,林欢决心换种说法:“老哥,如果‘对不起’三个字无法满足你,你就打我吧骂我吧,不过下手得要轻点!”   语音刚落她就沉默,是不是还要再来句“其实你知不知道,我的心好痛好痛”?   她“啊啊”直叫开始乱揉头发,头都快想炸了还是拉不下老脸,火起来一蹬脚,不曾想整个地面因沾水而太滑,她没能稳住步伐,腿往上一翘,整个屁股都翻坐进马桶里。   翻就翻吧,好死不死偏偏卡在里头,卡就卡吧,好死不死偏偏卡得出不来了。林欢宽面条泪,这都犯得什么事?没想到她才糟蹋卫生间没多久,就自食其果了。   不敢劳烦林云泽的大驾,林欢努力地用手指抠着马桶边沿,哼哧哼哧半天,还是卡在原位不上也不下,她更泪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可是她只是一个市井小民,还没能耐拯救苍生,至于这样吗?   想喊林云泽吧,又觉得刚刚才惹过他,现在再麻烦他不大好,而且最关键的道歉之词也没想好——说白了,就是她也很固执。   可是最终,林欢还是因为体力不支而开始呼叫:“老哥,老哥……我我我卡厕所里了。”   看来她这辈子,都甭想洗脱小丑的嫌疑了。   所以当林云泽赶到的时候,林欢的厚脸皮已经习惯性复苏:“呵呵不好意思老哥,这马桶好像小了点。”   林云泽不说话,抱肘站在门口,表情淡淡却让林欢感觉没什么好气,也是,她都闯祸闯成这样了:“洗刷刷洗刷刷,我是马桶栓,专门拔马桶,保卫卫生间,让你出入平安……”   天知道她唱得有多囧,可是必须忍耐,因为她实在想不出这么尴尬的场面还可以用什么说辞糊弄过去。   大致上将能想到的词都唱遍,林欢这才清了清嗓子,刻意提醒:“应该差不多是时候拔出来了……吧?”   可是林云泽站在门口看着这一出,依然什么表示也没有,林欢无法遏制地毛了:“我说你到底拔不拔!”   林云泽挑眉:“我不是江湖大侠,我喜欢见死不救。”   林欢挥舞着胳膊与大腿,咬牙忍着浑身酸痛:“老哥,老哥,我知道错了还不行吗,我跟你道歉还不行吗,你行行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林欢,我也不是和尚。”   靠,你这种人做和尚只会祸害众生!林欢吹胡子瞪眼睛:“我只问你一句话,你还想不想上厕所了?!”   林云泽看了看她的裤子,还是没有任何动作:“小解应该还是可以。”   林欢很销魂地囧了:“算了算了,正好可以仔细研究一下男性身体构造。”但是没隔多久,她就被这种扭曲的姿势折磨得吃不消:“老哥,我会去工作的,我会安分的,我以后都听你的话行不?咱俩好歹做了这么多年的兄妹,没有亲情也有友情,啊。看在这份上,怎么说你也要帮一下,而且咱俩都是姓林的,人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我俩这样也算半个老乡了,你说是不,是不?”   “我为什么要帮你?”   “呃,我刚说了那么多理由。”   林云泽哼笑:“猪浑身都是宝,养它还能宰宰卖些钱,而帮你,能有什么好处?”   这都问的什么话,人能跟猪比吗!林欢不如意,面上却还是在想尽办法说服他:“我以后工作,每个月的工资分你一半还不行吗?”   林云泽不为所动,默然立在门口很久,总算说:“我好像没资格管你。”   林欢一瞪眼,舌头开始打结:“我我我……你你你……”   “我什么我,你什么你?”   “你你你……我我我……”林欢大喝,“有你这么小心眼的男人吗,成天和女人斤斤计较,像什么话,谁要嫁给你,谁就倒了八辈子的霉了!”   然后未经大脑思考,她又脱口道:“而且,当年不是你说从没把我当家人的吗!”   那句话具体怎么说来着,她可是记得清清楚楚,林云泽想赖也赖不掉。   “你那时候说,你那时候说,”林欢缓了几口气,生硬地挤着字眼,“林欢,我不想听任何理由,请你别再找借口,也别再给我惹麻烦。我从来就没将你当做自己家人看。”   当然事情的起因是她的不对,谁叫她砸破某位小女生的脑袋,害人家住院,更害林云泽付了昂贵的药钱?   她有想过,也为此纠结过好几个夜晚,可能林云泽说的是气话,但这已然成为她一辈子都抹不去的伤痛。   “如果你实在不想帮,那就算了。”搞得大家都那么勉强。   结果她这话才出口,林云泽二话不说就走至前,很不留情面地将她的腿用力往外掰开,吓得她直叫:“你不帮我就算了,你还当我的腿是遥控杆,操纵起来了?”   将碍手碍脚的大腿完全掰开,林云泽微眯了眼睛,身子往前一倾,几乎要贴近她的身体:“下次少吃点,没人当你是没牙的老太太。”   这话一语双关,既说她胖,又骂她是人老珠黄的老太婆。林欢倏然怔住,大声吼着“都是裤子穿太多惹的祸”,同时林云泽已经用双掌托住她的胳肢窝部位,猛力往后一拽,二人一起翻倒在地。   往后冲的惯性太大,在着陆之前,林云泽有意用自己的身体护住林欢,因此后脑勺重重地摔在地面,响声颇大惊扰林欢。   稍微扬起脑袋,她紧张地凑近他耳边,轻轻唤了几句,可林云泽只是闭目不答。   刚才的动静那么大,会不会有脑震荡?林欢经不起吓,爬起来又是推他又是摇他:“老哥,老哥,你别吓我!”哪怕“嗯”一声都好。   可林云泽就像死了一般,横躺在地,一动也不动。   林欢从没遇过这种状况,怕得眼泪都要出来了:“虽然你嘴巴毒了点,为人抠了点,性情也冷了点,但是……但是……”   她抽抽噎噎得连话都说不完整,慌乱中想起尽快将人送往医院才是正事,可她刚要起身,来自林云泽的一句问候乍起:“但是什么?”同时他还分外强势地拉住她的胳膊,反身将她压在身下。   PART24   黑夜给了我们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奸情……林欢卧伏在林云泽身下,挣动不得,只感觉天旋地转,全身火辣辣地烫。来自林云泽的呼吸喷了她满头满脸,炙热得几乎要将她连人带心一起融化。   分不清是紧张还是激动的情绪,林欢僵直着身子,任由满额的汗水顺延面颊滴滴滚落。时间与空间似乎在这一刻凝固住,他不动,她也不动,只剩呼吸愈加急速,已经超脱她的控制范围。   和上次的情况不同,这回反倒是林欢恼了:“你突然拽我干嘛!”   “但是什么?”他只是问,声音轻轻,柔得能触到她心底最深处。   林欢的脸更是不可避免地烧红,这种举动,无疑是在勾引着她实话实说,踏不踏出这步只在一念之间,可是扪心自问一回,主动追寻自己的幸福有什么过错,喜欢一个人又有什么过错?   林欢紧紧地攒起拳头,直到指尖发白,才终于一字一坚定地说:“林云泽,我喜……”   “欢”字还没有出口,就见林云泽用指尖抵上她的唇来。不同往时,今次他眉舒目展,噙着笑容的面庞愈加柔和。他说:“我知道。”   林欢怔怔地望着,已经口不能言,似梦中场景,回到十六岁那年,她病倒在家,心情比天气还要恶劣,可是有他在身边,至始至终都在身边。冬日雪花翩飞,他背着她急急上医院,雪不厚,却是寸步难行,每隔一步他总要回头问候:“林欢,睡觉可以,但不许不醒。”   她记得,会用一生都记得,在她病得最痛苦的时候,他没有弃她于不顾,在她安然睡去以前,他用尽温柔的声音安抚,在她醒来的那一瞬间,他微微一笑,似天边骄阳,驱走缠绕她心头的所有阴霾。   可是……   林欢笑着笑着忽然就哭了:“你都知道什么啊。”   他不说话,目光已能代表一切,不再是深沉,不再是平静,不再是捉摸不透,而是满眼的宠溺,与打心底里发出的爱怜,似冬夜里最炽热的一把火,燃烧着长年累积的思念。   就这么用手温柔地拂去她前额的发,林云泽沉静地看着,两两相望,四目相对,尽是无言。直到瞥见林欢半抿的唇,他才微微低下头,忍不住触上那两片冰凉,轻轻地舔舐着,啃咬着,吮吸着。   当撬开她的贝齿,舌尖相触的一霎那,林欢只感觉全身通了电流,每一个细胞都舒展开来。张开双臂,情难自控地搂住他,配合着他,只因为她想要更多,感受他更多……   一千年一万年   也难以   诉说尽   这瞬间的永恒   你吻了我   我吻了你   ……   (法国诗人雅克的诗,名为《公园里》,我很喜欢,这里稍微借用一下,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再找找后半段来看:)   **   林欢是在第二日清晨醒转,只觉得浑身要了命的酸痛,头也是疼的几欲裂开。半眯着眼,稍微用拳头捶打背后几下,她不经意间瞥见身边尚在熟睡的某人,然后,大脑变得一片空白。   林欢大张着嘴,狠狠地吃了一惊,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昨晚林云泽举动反常,居然主动与她拥吻,这也算了,他们两人居然吻着吻着就睡着了。   真是服了,但问题的关键是,他们抱成一团,在卫生间冰冷冷湿漉漉的地砖上睡了整整一夜!   哦买噶,林欢重重地打个喷嚏,浑身哆嗦着试图摇醒林云泽,可是他只是“嗯”了几声,又迷迷糊糊翻身继续睡去。然后怎么叫都不再回话。   又打了几个寒颤,林欢赶紧抱臂将上身搓热乎,昨天她淋湿自己后就一直没换衣服,再加上地面的水没有及时拖干净,想不得感冒也难了。不过感冒是小,如果因为一个吻而冻出关节炎风湿病什么的,那实在太得不偿失了。   生怕林云泽也会冻伤,林欢轻轻拍打着他的脸,连唤他多少声,都急得快要去扯他耳朵,他也还是不应。她无法,只得先将林云泽拖回床上,帮他换身干净衣服再说。   可是从没想过,平时看起来很瘦的林云泽,居然会这么的重!林欢咬牙瞪眼都使出吃奶的劲,好容易才将他拖出卫生间口。   考虑到他有洁癖,林欢选择将他转移去自己房间,可是他实在太重,从卫生间到卧房只数十步距离,她却拖着他走了足足十分钟。   放上 床的时候更难,林欢偏不信邪,如果连照顾人这点小事都做不好,她可以去“屎”了。深吸一口气,她利用瞬间爆发之力,猛就托住林云泽,生生将他带得立起到同她一般高的程度,然后用尽全力将他丢上 床。   赶不及要替林云泽剥衣服,她慌忙去卫生间取了毛巾,再轻手轻脚去他房间取了衣物,然后回房蹬脚甩了鞋子直接蹦上 床。   轻轻跪在他身侧,林欢特意平缓一下自己的情绪,以防止帮他脱衣服的时候再次发生手忙脚乱的糗事。   可是当林云泽的春光完全乍泄在她面前时,还是勾得她口水涟涟,几乎再次飚鼻血,不敢想象昨晚那个温柔却不失热情的吻竟然是属于她的,林欢猛吸了吸鼻子,不停歇地拍打自己的脸,告诫自己要镇定。然而喜悦与兴奋之情还是占据心头,久久不去。   正所谓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林欢心情舒畅,没想到仅因为一个吻,就一下拉近他们这么多距离,连平时林云泽对她的恶言恶语,都全部抛诸脑后。她笑,只要明白对方心里有自己,还去纠结过去那些是非做什么?   不过想想一些不河蟹的画面都是女人在下,林欢就不服气,凭什么女人得这么受罪,她将来一定要“攻”德无量骑在上方!   “哼。”林欢一面轻轻擦拭着他的前胸,一面再望望自己的旺仔小馒头,搓着牙,“我看以后你还敢说我胸小,明明是你的更平些。”   说着说着她更是俯下身子,低头贴近他的脸,皱鼻子笑:“怎么样,我的就是比你大,不服气的话,那就起来咬我啊,啊哈哈!”   眼望睡得很沉的林云泽,耳闻他均匀的呼吸,她有些说不出的满足感,忽然就很轻地拧了下他的鼻尖,继续自言自语:“不能起来咬我,果然还是服气了吧。”   然后看见他微张的双唇,那清凉的触感,林欢就一个劲猛吞口水,神秘兮兮地左右望望,终于还是没能按耐住,更加靠近他:“林云泽,既然你不咬我,那我就要咬你,哼哼,不许反抗,也不许跟我讲条件。”   回味着昨夜的美好,她小鸡啄米似的在他嘴上轻轻咬一口,继而心满意足地抬起头,可是很快,一点征兆都没有,她就被身下的男人极为用劲地搂住。   两体之间紧密相连,林欢脸上顿生羞色,想不到林云泽一下变得这么主动,醒时连声招呼都不打,她就更加面红,正待要出声询问,林云泽却先轻轻地叫了声——“妈”。   PART25   打击,如千斤重石压顶,憋闷得快要喘不过气,除此之外,还有些微的讶异。林欢的脸色发僵,听林云泽一直在叫“妈”,彷佛置身于夏威夷海岸,却与一群企鹅们共跳草裙舞,让她浑身寒凉。   不是吧,这也太狗血了,林云泽喜欢她妈?   敢这么肯定,也是因为林云泽从来不提他亲妈。据说,小时候林云泽的生母扔下刚满月的他和别人私奔,直到死前才又回来找他;又据说,林云泽似乎很讨厌医院,年少时去病房见母亲最后一面,他除了面无表情,就只剩无言。   还未懂事就被抛弃,造就出比常人还要冷漠的性格,林欢很能体会这种心情,可是她远比林云泽幸运得多,至少林川盛给过她一个快乐的童年。也至少,她还会笑,还会哭,还会闹。   三下五除二替林云泽解去裤子,将他的全身都仔仔细细擦干净,并盖上棉被后,林欢这才闲下心开始胡思乱想。记忆的片段里,林云泽对她妈好像特别恭敬,两个人也经常挨在一起闲聊,还神秘兮兮地不准她听,好几次撞见她在房门口偷看,她妈更是二话不说,拉着林云泽上外面茶楼去。   现在不是挺流行那啥啥姐弟恋的吗?林欢闷闷地想,她老妈虽然已四十岁出头,可保养甚好,算得上风韵犹存,要不也不会给林云泽的爸爸看上。   难道她妈想老少皆吞?妈妈唉,林欢吓得,赶紧扑到床头柜前,拿起座机拨通那个熟记在心的号码,紧张地静待片刻,那头却只传来这样的回复——“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Sorry!The subscriber you dialed can not be connected for the moment, please redial later.”   重复听了好几遍,林欢不甘,复又挂机再打过去,可依然是:“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Sorry!The ……”   林欢的小心肝抖啊抖啊抖,尽量安抚自己不稳定的心神,才又拨通另外一位的号码——她的专属军师严如意。   但是电话那头只不断传出——“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用户已停机。Sorry, the number you dialed is out of service.”   林欢再也克制不住,对准话筒,她大声咆哮着:“为什么,为什么,我这么的需要你,你却在这个时候停机!”   搁下电话,她愈加的百感交集,闷着头一个人在房间里团团乱转,特别郁闷的时候,还跑去卫生间,将目所能及的面部细节,反复盯了N+1遍。   不幸的是,她越看就越觉得,她和她老娘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林欢抱紧双臂,哆嗦着重回房间,打算旁敲侧击从林云泽口中探出些事实真相,可在这催人命的当口,林云泽竟还没有醒,且似乎睡得并不踏实,意识模糊间又一连喊了数十声“妈”。   哦NO,林欢再度受到刺激,泪奔跑去客厅沙发上面壁思过,上帝真是给了她一枚糖果,又立即甩了她一个巴掌,至于这么雷人,这么狗血吗?   后来,以身体为重的她,还是暂时抛开杂念,去洗了把热水澡。不出意外的是,由于在地砖上睡了整整一夜,湿气入体,洗澡过程中,她的小腹又开始阵阵绞痛。   疼得面色苍白,四肢厥冷时,她只觉整个地面都像发生崩塌,而身体,直要摇摇欲坠跌入峡谷最深底。   小心翼翼扶着墙壁,林欢喘着粗气,十指颤抖着拧毛巾,这次没有林云泽的照料,她必须要时刻保持清醒。   然而头越发的昏沉,眼皮也像是粘了502胶,疲乏得再也睁不动。林欢吃不住这累劲,歪头紧靠墙壁,轻轻闭眼想要小睡一番。   就在这时,一道黑影摇摇晃晃闯入,吓得她又赶紧睁眼,退步:“你你你……”为毛这个时候醒啊,而且,而且,还只穿了条内裤!   闻声,“罪魁祸首”林云泽非但没有止步,还在继续侵入,林欢慌慌张张,手忙脚乱又是捂胸,又是捂下身,还在想办法捂鼻子。   天杀的真要人命,为什么她哥的身材会这么好?   果然一失足成千古恨,她因一时大意而没能锁门,净让林云泽占了便宜。林欢磨牙,目露凶光:“看够了没有?”看够了就快出去!   她深吸一口气,静静等待答复,早虚脱得没有多余的力气与他较劲。然林云泽只是木讷地杵在原地,眼神似有些迷离,只一直随着她的目光在转。   林欢气急,慌忙展开毛巾尽可能挡住自己,随后恨恨地将视线落在他下身处:“你知道等物交换这个原则吗?天底下没有免费的粮食给你吃,看了我的身体,你也得付出相应的代价!”   她哼哼,然后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脱掉你的内裤,然后给我火速裸奔回房。”   也不知林云泽是被撞傻了,还是睡傻了,总之他还真就听起林欢的话,着手摸向自己的内裤,准备要开扒。   林欢登时目瞪口呆,倒是身体已先于大脑前行动,顾不上再遮羞,她猛然甩开毛巾,“蹭”地就跑到林云泽面前,紧紧按住他的双手,抬头,一脸羞色尽览无遗:“别别别脱,我还没有心理准备去动物园晃悠。”   女色当前,林云泽却只是很听话地点头,颇有些傻人阿甘的意味。林欢又是一呆,怔了小会儿后,忙探手去摸他的头,方才后知后觉地察觉到他脑袋很热。   林欢和他相处整整十年,从没瞧见他生病,往常还笑说他是圣斗士星矢,分明一只打不死的小强,体质好得连神仙都要嫉妒。   所以这次,她倒有些难以相信眼前所发生的一切。   “老哥……林云泽?”试着摊掌在他面前来回晃荡,林欢想看看他会做出什么反应。可林云泽只是傻愣愣站在原地,几乎与往常无什么区别,他依然不带任何表情,若不是他没有节制只穿了条内裤,林欢保管要将他打到地府和阎王认祖。   林欢一声长叹,接受事实以后,首先想到的便是领他回房穿衣服,但才捉住他的手要带离卫生间,林云泽就突然将她拦腰一抱,咬起她的耳朵。   舌尖轻动,灵巧地不断出入,忽含住她的耳垂,忽又沿着她的耳廓舔 弄,即使再怎么烧得糊涂,林云泽那些技巧依然纯熟,没几下,就惹得林欢口干舌燥浑身烧红。   妈妈唉,林欢心里叫苦连天,第一次发现,林云泽居然也可以这么的妖孽。而她这个凡人,根本做不到坐怀不乱,无欲无求,被如此这般对待,还要时刻保持冷静,克制欲望,简直是在慢性自杀,还是那种无比折磨人的类型。   俗话说早死早超生,既然要死,就让她死得痛快些,林欢再也忍受不住无尽的挑逗之苦,掰开他的手,反身以守为攻:“林云泽,是你逼我的,到时候别占了便宜还卖乖!”   呃,不过对方好像是病人,欺负病人是不道德的。林欢悻悻地放弃这种想法,一声令下:“一二三跟紧点,我们现在就打道回府。”   可惜她的一片苦心付之东流,林云泽好似根木头,依然站在原处眼也不眨地盯着她望,然后,双臂前伸,两手按住她的馒头。   林欢心底咯噔一声,张嘴又闭嘴,闭嘴又张嘴,实在难以置信这悲催的事实,尤其林云泽不露表情的脸显得很是镇静……   想挑战她的忍耐极限是吧?林欢拼命忍耐,拼命克制,林云泽是病人,暂时烧糊涂了而已,会做出这些举动也是无意,而对待病人时要小心,要温柔,要特别地好好地照顾……但是,那也不能太委屈了自己!林欢终于受不住,挥开他的手大喝:“林云泽,快给我安静点!”   PART26   人生难免会有失误,就像林云泽,平时在外再怎样淡漠狠了,给人的气势还是很足,尤其对于林欢,他总是很特别很悉心地“照顾”。从没想到,他也会有今天。   林欢颤巍巍捏着家用温度计,眼望小红线一路快要飙到最顶端,那数字高得,她都不忍心再看。望一眼躺在沙发上再度昏昏睡去的林云泽,她吓得魂不守舍,忙去拨打电话呼叫急救中心,结果对方听明情况后,直接说要送她去精神病院。   其实林欢并非无事找抽,实在是她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替林云泽穿衣期间,她都是忍着小腹坠痛,咬牙给他打理。如今早已经手脚冰凉,浑身乏力,再没有多余的精力拖着林云泽上医院。可恨的是,家里竟也没备足退烧药之类,她只得砸了自己的小猪罐头,出门去买,可又不放心留林云泽一人在家,万一再像先前洗澡时一样,发生奇怪的状况该怎么办?   林欢叹息,死老哥生病了还不老实,搞什么“梦游”?   林欢想得并不假,林云泽确实是被梦魇困住了,接二连三做了好几场噩梦,全是关于小时候的场景——幼儿园小朋友们嫌他成日板着脸很可怕,都不爱搭理他;老师们对他百般照顾,却是同情;因为年少时父亲的事业成功,家里突然变得富裕,那个在外飘零,早已受尽苦难的女人重又回来,搂着他说,泽泽,妈妈一直都在想你,只要妈妈的身体好了,我们就又可以一家团聚,所以和爸爸说,给妈妈一点钱,好吗?   谎言,他的世界里好多人都披着虚假的外皮,那个女人也是,张口就是要看病的钱。   可是恨得越深,爱得也越深,多少个雨夜里,他偷偷抽出生母的照片,沿着她的眉眼,用指尖,有一下,没一下地描画。   我想你,一直都很想你……   懵懵懂懂间睡了又醒,醒了又睡,林云泽嘴唇干裂,体温渐呈上升趋势,持续不断的高烧搅得他痛苦难耐,原本林欢都已经穿好衣服准备出门,一见他痛苦到眉头都已揪起,怕得又暂时留在家里。试着用湿巾给他擦拭了上半身,林云泽的病情才得以缓和些。   男人也有脆弱的时候,林欢便亲眼见过林川盛哭,当时她还小,站在离他数步远的地方,看着他蹲躲在暗影中掩面而泣,那时候她不懂,父亲哭的理由,如何安慰他的话语,全都不懂,只是盲目地站在原地,继续看着他哭。   所以当林云泽表现成很没安全感的模样时,她依然不懂,该如何安抚,如何帮助,恍惚中觉得自己很没用,看着他如此痛苦,心也跟着一起揪痛。   林欢忍不住捧住林云泽的头,俯身亲吻他的面庞,从眼睛再到唇部……听说当一个人将感冒传给另外一个人时,这个人的感冒就能好。   如果这是事实,就请将林云泽的感冒全部传给她,让她帮忙分担这一点痛苦。   **   见到沈关逸,是在半小时以后。当时林欢正要出门买药,沈关逸就站在楼梯间,不断上上下下。   似乎并没有料到她会突然开门,沈关逸显得有些失措,正往上走的脚步稍微顿了一下,才笑着打招呼:“上次买的鞋,你忘了取。”   “沈……沈关逸?”林欢吃惊,来来回回打量眼前之人,更加吃惊。   沈关逸和林云泽颇为相像的地方是,他们两人同样是那种不爱精心打扮的人,但不论他们俩穿什么样的衣服,哪怕再怎么普通,一旦混进人堆里,他们也照样显得不普通。   如今沈关逸就穿着一件大褂,面含笑意风度翩翩地站在较矮的地方,显得精神倍加。   看着他的好气色,林欢只觉得像是拽到根救命稻草,什么鞋不鞋的,她根本就没有心情考虑,立马飞也似的扑过去,牢牢抓住沈关逸,她说:“沈关逸,你有空吗?”   沈关逸的心情很不错,继而他的笑容之花开得更艳。可想而知,林欢的这句“沈关逸”给他带来多大的影响力。   “嗯,怎么了?”他揉着她的小脑瓜,还是那么的自来熟,笑得温和而平静。   “我哥他,我哥他……”   继续轻揉着她的头发,沈关逸安慰:“不要急,我一直都在这里。”   因他这句话而稍微踏实的林欢,终于一口气报出想法:“能不能麻烦你帮我买些退烧药感冒药止痛药回来?”随后急急将塞兜里的大把硬币掏出来给沈关逸。   “好。”他回答得极爽快,甚至分文不收,反还将手上所有的包裹全递给她。   林欢特别感动,也觉得很不好意思:“那个,上次我哥和你的事,实在不好意思。”   沈关逸只笑不答。   林欢更不好意思:“等你回来我再算你药钱?”   沈关逸摇头:“将来都是一家人,还分你我做什么?”然后又说:“不会让你等太久,所以请不要太担心,紧张的话会更痛经。”   目送他逐渐远去的背影,林欢怔怔,面色瞬间起红,不为沈关逸露骨的话,而因他随时能温暖人心的气场。   老实说,比起哥哥林云泽,沈关逸才比较符合林欢的男友标准,甚至可以说,沈关逸是她心目中非常理想的那种类型。单从性情来说,沈关逸温柔幽默且不失风度,虽然有些地方显得强势了些,但到目前为止,他还并没做出什么让人特别讨厌的事,尤其在危急的关头下,他亦能做到泰然处事的地步,上次在鞋店的遭遇就是最好证明。不过对于林欢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当然是,沈关逸笑起来时的柔和之感。   若不是当初沈关逸冲她吐槽了一句“加菲猫”,她很可能在那之后就完全征服于他的笑容之下……林欢一激灵,这么一回忆,又开始觉得沈关逸的态度太奇怪,既然开始会选择冲她吐槽,又干嘛在后来对她这么好?   随便翻查一下先前沈关逸交来的包裹,除了有他当初买给她的白色高跟鞋外,还有红枣桂圆和红糖,都是在经期补身子很好的食材,想不到他居然这么细心及用心。林欢小小地纳闷,难道像很多小言里描述的那样,她这个猥琐小白女因一场意外而被极品优质男看上,而这个极品优质男最开始的时候只是觉得她和别的女人不同,很有意思?   汗,那也太狗血了,再说沈关逸曾透露的那些话,又代表什么意思?   反复思量,林欢唯一能想到的便是失忆这一狗血选项,回到屋中再次帮林云泽擦拭全身后,她才提起电话拨通她老妈的号码。这次,电话顺利接通。   “喂,哪位?”话筒里的女声很欢乐,显示出她现在的心情很不错,不过这头林欢可是特别汗,她老娘居然健忘到这种程度,连家里的电话号码都认不出,果然是玩疯了:“妈,是我。”   林妈很惊讶:“啊,小泽,你怎么变成女声了?”   林欢大囧:“妈,是我,林欢!”这娘亲真是,连自己亲生女儿都不认识,却是把继子林云泽记得一清二楚,果然有猫腻。   “哦哦,是宝宝啊,怎么了,突然找你可爱而美丽,纯熟而风情的妈妈什么事?”   “妈,说过多少次了,别叫我宝宝!”   林妈的态度有些随便:“可是妈妈这么多年来都是这么叫你的。”顿了顿,她又说,“要不,叫贝贝?”   “妈,贝贝好像是你和小爸养的狗!”   因为家庭比较特殊,林欢向来叫自己的生父林川盛为“爸爸”,而叫自己的继父,也就是林云泽的亲爸为“小爸”。   林妈难受:“说到贝贝,我还怪想它的,它现在在哪?”   林欢微微一颤,扶额,只感觉是鸡同鸭讲:“妈,你不记得了?早几年你带贝贝出门散步,结果让它给车子轧死了。”   “哦哦,原来还有这么回事。”   林欢颤得更凶:“妈,我突然很庆幸,你还没把我这个女儿忘得一干二净。”   “宝宝,你这是在说妈妈薄情寡义?”   事实上确实有点,但林欢还是赶紧撇清这个嫌疑:“呃呃呃,没……绝对没有。”然后想起正事,她又问:“妈,我小时候脑袋上有没有受过伤?比如被撞过,或者脑震荡过,然后造成小段时间失忆?”   “啊,宝宝你受过伤?”   算了,林欢痛心,早该想到这种事根本不用特意打电话问,因为林妈比她还健忘!   “妈,最近和小爸在云南玩得怎么样?”她干脆换话题,准备再闲扯几句,就去照顾林云泽。   “不错哦,风景非常漂亮,空气也新鲜,等过阵子妈妈就回去,到时候会给宝宝带很多很多妈妈亲手拍的照片。”   “嗯嗯,你们玩得开心就好,我这还有事,就先挂电话了。”   她正要道声“拜拜”,林妈就激动了:“宝宝上班了?在哪家单位,工资待遇如何,一个月休息几天,有年终奖吗,交五金不?”   “……”   “喂,宝宝怎么不讲话了?”   “……”   “喂喂,宝宝,宝宝,你还在吗?喂?”   林欢将错就错:“妈,你说什么,我听不见,我这信号好像不是很好。”   不等林妈继续说,她慌忙捂住嘴,喊得含含糊糊:“喂喂——喂?妈,你还在不在,我听不见,喂,妈,妈……”然后猛地挂断电话。   要是给林妈知道她还窝家里的消息,保管要影响林妈的心情。林欢抹汗,对准电话连连道歉:“妈,您还是先安心玩着吧,等老哥病好了,我就去找工作。”这回她可不是闹着玩的,是真的打算出门找,仔细想想,怕冷什么不过也是个好听的借口,照她这思想,人家企鹅还不能在北极南极过了?   舒口气,她准备倒杯茶去喂林云泽,才要转身入厨房,一道熟悉的声音突然就自后响起:“你要找工作?”   PART27   神出鬼没的人不止有林云泽,在走路无声方面,沈关逸的造诣似乎要更高些。虽然林欢为方便他出入,只将门虚掩着,可也不至于在他推门而入时一点声响也不露。   其实林欢压根不知是她心事重重造成,这才让沈关逸钻了“空隙”。   见她有些发傻,沈关逸重复问:“你要找工作?”同时间已走到她身边,很自发自主地接过她手中的茶杯,去厨房倒水。   瞧这状态,真把自己当成这个家的男主了。林欢又愣了足足三秒,总算回神:“我看你们比我还适合做猫。”   厨房里立刻传出沈关逸低沉悦耳的笑声:“做猫也好,只要你喜欢。”   林欢自豪一笑:“如果有来生,我还真想做只猫。”   “为什么?”他本以为她会说动物不如人类复杂,又或者动物活得不像人这样辛苦,可是她每次的答案都会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因为猫身材好啊。”   因为猫身材好——真是天真的想法,天真到连当年那个约定都忘记。沈关逸紧抿着唇角,说不出半点话,唯有苦笑。   即使林欢不说,他也能从她的眼神中读出她对林云泽的感情,这种欢喜的程度,已经不是一言两语就可以概括……   沈关逸不由好笑,因为职业关系,曾有很多人找他诉苦,怨怪老天不公,家庭、事业没有一样如意,为什么有的人能一出生就得到大笔财富,而他们却要从头拼起。那时候他总是会耐心开导,同时还会杂糅自己思想,间接地说与他们听,老天向来是公平的,大家都在同一个起跑线,重要的是努力。   是的,老天向来是公平的,就比如他沈关逸——于林云泽之前遇见了林欢。   依稀记得初见那次,她小小的身板挺得笔直,端端正正坐在KFC靠门边的位置,离他仅有几桌之遥。   每进一个人时,她总要仰面张望,然后发现不是自己等的那个人之后,她也没有泄气,依然安静地坐在原地,固执得不愿离去。直到天已经开始黑了,他终于看不下去,坐过去,请她吃了一个冰激凌。   “你在等谁?”   “我爸爸。”   他一口咬定:“他不会来了。”   “他会来的。”   “都这么晚了,他肯定不会来的。”   即使他说的这么明显,她也不为所动:“他会来的。”   “你这是在自欺欺人。”他索性一针见血,可她年纪太小,还不懂:“自欺欺人是什么意思?”   “就是自我欺骗的同时,也在欺骗别人。比如月亮上没有会捣年糕的玉兔,再比如世间也没有齐天大圣孙悟空这号人物,什么神鬼之说,都只是人们的想象。很多事情你听到的是假的,看到的也是假的。”   “那你也是假的吗?”   他一愣,竟被一个比自己年小的女孩问得不知所措。   她笑笑,说:“我爸爸说过,信则有,不信则无。”   他又一愣,不由得问:“你很信任你爸爸?”   “因为我最喜欢爸爸了。”小小的她还在笑,鼻子微皱,特别讨人欢喜,“大哥哥,你也喜欢自己的爸爸妈妈吗?”   “不喜欢。”这是实话,父母间没完没了的争执,他早已看得厌倦。很多时候他都在想,与其这么痛苦,还不如单身一辈子的好。   所以人为什么要有感情,这是一个令他困惑已久的问题。   “大哥哥,我爸爸还说过,笑一笑,十年少,愁一愁,白了头。”她居然像个小大人似的,伸来细软白嫩的手,替他抚平纠结的眉头。   他微微失笑,却听信了她的话,眉心不再紧皱。眼前的女孩明明才是个人情世故都不懂的小不点,可是讲起话来,居然能让他也无话可说。   年少轻狂,再加家中事故繁多,他多多少少都有些叛逆。和很多叛逆的孩子一起,学会抽烟,学会喝酒,学会打架,甚至玩起逃课、不归家的把戏。   他对未来没有概念,活过一天是一天。父母也不管他,除了碰在一起会无休止的争吵之外,他们眼里只有工作。偶尔想起他的时候,会甩很多钱给他。   在他们眼里,物质远比精神更能满足一个人。所以他也从来不为某样感情上的事物而坚持到底,若能用钱得到最好,得不到便算了。   当看见林欢的这股坚持劲,他彷佛遇到了挑战对手,忍不住就想要打击。只是一个小女孩而已,稍微出言吓唬吓唬她,绝对立即就能哭喊着“妈妈”,乖乖回家去。   他伸出掌心,扮作张牙舞爪的模样:“看你的样子也就七八岁吧,一个小孩子在外面,很容易被狼外婆拐走。尤其像你这样胡乱跑出家门的小女孩。”   刚说完,他又觉得很好笑,才说过那些神话故事都是假的,这下又扯出什么狼外婆,简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再不能自圆其说。   哪想得到她只是睁大眼睛,天真地问:“狼外婆是不是很神通广大,比齐天大圣爷爷还要神通广大?”   他忍不住捂着嘴轻笑:“狼外婆啊,她会抓你回去,剥你的皮,喝你的血,吃你的肉,你说她厉不厉害?”   “那她也能带我去找到爸爸吗?”   他有些生气:“为什么总要对一个得不到的东西这么执著。”   “那大哥哥呢?”她也有些生气,“我在等爸爸,为什么大哥哥总不让我等。”   是啊,他也奇怪,为什么自己会同一个小女孩这么较真,仅是因为想要打击她吗?   他沉默了一阵,笑着说:“因为不值得。”   看着你这样傻乎乎地等下去,觉得不值得。   “我爸爸说过,很多东西都可以放弃,但最不能放弃的就是自己的想法。”她问,语声坚定,“大哥哥就没有自己的梦想吗?”   “有过。但那都是过去。”   “大哥哥你好像死人哦。”   他的眉头微微一皱,没有发怒,只是一直听她说下去:“只有死人才没有想法。”   他笑,恍惚中觉得不枉留在这里一遭,甚至觉得,这样一个女孩若能往后都跟在他身边,定然十分有趣。   “宝宝!”忽听有人在喊她,他扭头去看,竟是一个几近疯狂的女人奔来,然后扯住她细瘦的胳膊,出掌在她屁股上一顿狂打。   傍晚就餐的人本就很多,见这形势,KFC里一下如热水沸腾,几乎要炸开锅。   有不少人在旁围观,也有不少人慌忙出手制止那个女人,这其中也包括他。   “你知不知道我多担心,还好保安告诉我你在这里。”女人颓然地站在一边,都快泣不成声,“妈妈……妈妈已经失去爸爸了,难道宝宝也……也不想再要妈妈了吗?”   她有些歉疚,主动扑到女人怀里:“妈妈,欢欢下次再也不敢了。”   女人咬咬牙,心疼得又拍她屁股几下,然后终于注意到他的存在,警惕地望着他:“你是谁,为什么会跟宝宝在一起,是不是想带她去哪里?”   “大哥哥是好人,他还请我吃了冰激凌。”她忙扯扯女人的袖子,眼睛水汪汪,一派天真样。   女人瞪圆眼睛,凶巴巴地说:“你爸爸也说他是好人,结果还不是照样没心没肺……宝宝你要记得,坏人是不可能在自己脸上写上‘我是坏人’四个大字的。”然后又警惕地看了他两眼。   他无端觉得这很有趣,再次伸掌扮张牙舞爪状:“你妈妈说得对,我很可能是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专门拐卖妇女儿童,这样你还敢跟我说话吗?”   虽然他都这样警告,她还是亲切地唤了他一声“大哥哥”,然后好不容易征得女人的同意后,她踮起脚尖,凑近弯腰而来的他耳边调皮道:“大哥哥,你说得对,不听话的孩子会被狼外婆抓走——我妈妈她就是狼外婆。”   他当真哭笑不得了,可又听她说:“大哥哥,你笑起来肯定和我爸爸一样好看。”   她总是左口一句“我爸爸”,右口一句“我爸爸”,想来她的爸爸真的是她的骄傲。他心头一动,仅因那句“一样好看”,也跟着有些自豪:“你叫什么?”   “我叫林欢,林欢的林,林欢的欢。”   他哈哈大笑,果真如她所说,嘴角上扬勾勒出一副动人模样。   忍不住揉她脑袋,他温声软语:“你这些话都是跟谁学的。”   “没人教我。”她扬眉得意。   “嗯,自学成才,很不错。”他若有所思:“那我问你,你知道这世界上最美的人是谁?”   她想也不想就答:“新娘子!”   想不到不用多加提示与引导,居然就能正中他的下怀,他笑容渐盛:“那你想不想穿婚纱?”   “想,但我爸爸说我现在还太小,不能穿。”   “以后呢?”   “想!”   “好,我迟早会来接你。”他又揉了揉她的头发,与她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所以请等着他,等着他事业有成,足以堂堂正正再次出现在她面前,然后就兑现这亘古不变的誓言——让她做他这一生中最美丽的新娘。   PART28   这边沈关逸满腹心事,那边林欢奇怪他怎么还没倒好水,赶紧的也跟进厨房。   不进来还好,一进来就又被吓一跳。自打卫生间被她水漫金山之后,这厨房居然也免不得要被糟蹋一回,可是重要的是沈关逸的手,他又不是死猪,都不怕开水烫吗?   “沈关逸,这水是用来喝的,不是用来洗的!”林欢大喝一声,效果还挺卓绝,惊得沈关逸立马回神。   但他竟一反常态,无视手背上的殷红,只将水杯端过来。   林欢不敢置信,忙着要推他:“搞什么鬼,还不快去用冷水泡手,你这样会起泡的,搞不好到冬天还会生冻疮。”   沈关逸没有推脱,也没有答应:“这杯你先喝着,我再去重倒一杯。”   林欢受不了这种态度:“行行好吧沈大帅哥,我知道你很与众不同,你的脸蛋很标致,你的身材很诱人,你的笑容很魅惑,你的声音很动听,但你也不能总这么反其道而行吧?”   沈关逸笑:“你好像很关心我?”   林欢撇撇嘴:“这么漂亮的手,长你身上还真浪费。”   话里的酸味很重,明显在骂他不自爱,沈关逸很容易听明白,立马听话地将杯子放下,去到水池边洗手。   林欢觉得这样还不够,又找来麻油与棉球替他涂抹受伤处。   介于沈关逸有点犯傻的态度,她暂时亲力亲为:“平时看你挺精明的,怎么今天就变成木头了?”   沈关逸垂下眼帘:“我可是承认过自己是木头。”   确有此事,他可是说过这么一句——是木头,一见你就成了木头。   因为是前几天的事,林欢还记忆犹新,一翻眼,下手故意狠了点:“不需要你特意提醒我,我还没你想得那么白目。”   沈关逸虽笑容满面,心中却是阴云密布:“你记忆很好。”   “那是,想我林欢记忆好得,连五岁时候进过男澡堂这事都记得。”   沈关逸面上仍旧不动声色:“我果然没有看错人,林小姐着实厉害,佩服佩服。”   “你讲话怎么这么酸?”好像跟她有天大仇恨似的,林欢看怪胎一样盯着他,“你不会跟我哥一样是中文系的教授吧。”   沈关逸微笑不语。   “切,看你这花心样也不可能。”然后不经意想起“加菲猫”的问题,她的脸再度灰暗下来,不太好气地说:“先说清楚,我想做猫,可不想做你说的加菲猫。”   “嗯,不管你做什么猫,我都喜欢。”   他的回答每次都是这样模棱两可,林欢龇牙咧嘴甩开小棉球:“你可不可以别总跟我说这些?”起码这不是她想要的答案。   “为什么不说?情侣之间不都该说这些吗?”   “话是没错……”林欢一噎,竟然在不知不觉中被他牵着鼻子走!   “我们两个当然不能说,因为我们根本就不是情侣,也不可能成为情侣。”   沈关逸一笑,眉眼弯弯煞是好看:“还没有试就这么确定?好像话说的太绝的人,往往到最后都会输得很惨。”   林欢扶额,自知不是他的对手,赶忙起身端着茶杯就走。   这时沈关逸又说:“那林小姐是喜欢你哥哥那种类型?”   林欢呛得不轻,咳得痛苦,虽被很不客气地揭穿,却还是反射性地辩驳:“怎、怎么可能会喜欢啊,像他那种男人,又抠门又小心眼,成天就只会斤斤计较,都三十来岁的男人了,居然还跟个小孩子似的,把妹妹丢出去玩过什么家家游戏……真不敢相信,世界上居然还有这么不讲理的老哥,真是太可笑了,你也这么认为吧?”   沈关逸不答话,依旧是唇角带笑的温柔样,但看在林欢眼里,那就是种看好戏的模样,她恨不得抽自己一顿嘴巴,只怪她嘴贱,一遇到林云泽的事就开始手足无措,这会儿竟跟沈关逸说这些有的没的,究竟是为的哪般?   “是,我是喜欢,那又怎么样。我喜欢谁是我的自由,没必要向你汇报吧。”她干脆大大方方地承认,但无论如何,心里就是很不舒服,林云泽竟然在她告白后,心心念念着喊“妈”这个字。   不能跟她妈结合那还真是遗憾,最后只能委曲求全选择她,那还真是遗憾……林欢的嘴角发抽,不用多加酝酿,女王属性已然生出:“药、在、哪?”   沈关逸微愣,很快又恢复原本的神采:“茶几上。”   “很——好——”   她歪歪斜斜走到客厅,沈关逸紧随其后追上来:“先休息吧,我来就好。”   林欢咯咯磨牙:“没事,不就是大姨妈吗,有人比我还痛苦,现在在水深火热之中都无法自拔了。我怎么能负了人家的那片相思之意,不将他救出来还真是对、不、起我亲娘啊!”   女人啊女人,若要吃起醋来,是不分对象的。   然而当看见林云泽那张纠结的睡脸时,林欢又不忍心胡乱下手了。   她骂骂咧咧了句:“男人还是不能长太帅的好。”尤其像她哥这样一生病神情就像小孩子一样的。   含怨备好药与温水后,林欢打算叫醒林云泽,却在这时,她发现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林云泽仍处在昏睡状态下,怎么叫也不醒。   接下来她又马虎大意地想起,早前不该叫沈关逸去买药,而应请他帮忙将林云泽背出家。   真是糊涂人做糊涂事。   林欢赶紧转脸望着沈关逸,当真是心神俱伤:“我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什么?”   “不上医院不挂水,我哥他……会不会烧死?”   沈关逸清亮的眸子微弯,彷佛也带上了无尽笑意:“听说现在很多医院的护士都很漂亮……”   林欢赶紧打手势:“我知道了,我这就去准备冰块。”   她想也没想过,事实上男人吃起醋来的时候,也很厉害,尤其像沈关逸这种不露声色的,绝对是杀人于无形。   于是林云泽,这次还请听天由命吧,就算真烧傻了,甚至烧死了,你也不能去怨怪谁。   忙前忙后又过大半个钟头,林云泽被重新搬回到她的床上,同时身上已盖好好几条床单与棉毯。这次多亏有沈关逸的帮忙,才顺当得多。对此,林欢感激不尽。   总算将大部分的事都了结,林欢再用温度计测量林云泽的体温,竟发现他的情况明显有所好转,她高兴至极,十分满意,接下来只要想办法给他喂药及水就行。   可怎么喂确实是个难题。林欢左思右想,决心还是向人工呼吸学习,稍微试着卷动几下舌头,希望到时候她的技术别太拙劣才行。   然后,她开始皱着眉头磕退烧药。   味道很苦,真想一口吐出,她的眉头皱得愈发的深了。   沈关逸见状,问:“你要亲自喂他?”   林欢点点头。   隔了很久,沈关逸笑着接过她手里的水杯,语声依旧温柔:“还是我来吧。”话音刚落,他就一口灌下大半杯水,紧接着就要俯下身子凑近林云泽的唇边。   林欢愣了两秒,继而“噗”一声将口中药全部喷出:“你你你干嘛?”   沈关逸的举动这么明显,她当然不是蠢到去问他是不是要喂药之类,只是两个大男人要在她面前接吻,其中一个还是她喜欢的对象,简直是……简直是天理难容,授受不亲啊!   眼看沈关逸没有要罢手的意思,林欢是又急又怒,连忙出手制止:“沈关逸,你要尝新鲜可以,但也要适可而止!”   其实沈关逸的想法很简单,与其牺牲自己,也不要亲眼看着自己的女人吻其他男人。   当然他不说的话,林欢是永远也不会清楚,更何况林欢这种喜欢胡思乱想的人,只会在自我想象中越来越扭曲事实。   “沈关逸,你什么意思!”林欢拼命挡在他身前,“我终于知道了,原来你接近我是为了我哥,我就说没见过几次面的人怎么可能会对我这么好。还有打架的事也是,你明知道我哥一直在跟踪我,可你却没说,你就是利用我,故意演那种戏给他看,再逼他出来好和你干一架,这样你就能达到吸引他的目的……”   林欢气得发抖:“你的手段真是太卑鄙,也太恶劣了!”   她好容易才守得云开见月明,虽然这硕大的月亮暂时还没有捞到手,但怎么说也决不能叫旁人捷足先登!   “算我有眼无珠看错你。”虽然对他不是男女的那种喜欢,但难免要感怀,想不到居然又是朵烂桃花。   结果沈关逸只是笑,突然就伸手一把拥住她,覆唇深深吻下去。   PART29   林欢兀自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哪想得到沈关逸会突然来这招。   “唔……”她想喊他的名字,却因张嘴而被趁虚而入,立马有绵软之物伴随温热的液体流入她口间。   她知道,那是沈关逸先前打算喂林云泽的白开水,本也无什么大碍,但越这么想,她就越觉得恶心,彷佛喝了满嘴的口水,尤其与林云泽接吻的滋味,她还没能回味得够,怎么能就这么被其他人的味道给覆盖!   林欢的眼睛立马瞪得比鸡蛋还圆实,恨不能一脚蹬开沈关逸,可沈关逸接吻的技术一点不比林云泽逊色,甚至有过而不及,很快就让她连想踹人的冲动都忘记,直吻得她两眼昏花,直冒金星。要不是林欢一狠心咬破他的舌头,恐怕得要沉沦得难以再清醒。   重重推开他,再恶心地咽下那股血腥,林欢直瞪眼:“沈关逸,你……你居然是个同性恋,哦不不对,你居然是个双性恋!”   沈关逸抚着唇角,很巧妙地答道:“我确实是双性恋同性恋,不过要在其中间加个‘减’字。”   “先是双性恋,再减同性恋?”林欢在脑海中开始罗列算术公式,突地猛然愣住,直接被他堵得无话可说。因为这答案,无疑是异性恋。   沈关逸是在变着法子告诉她,他是异性恋,而他迷恋的对象正是她!   “哼,沈关逸我早告诉过你,我不是三岁小儿,你有没有听过这样一句话,坏人是不会在自己脸上写上‘我是坏人’四个大字的,所以双性恋也不可能在自己脸上写上‘双性恋’三个大字。”林欢挑眉看他,神采飞扬。   她的自作聪明在沈关逸眼里就等同于儿戏,很简单就能解决。   “嗯,没有写,但是有种方法可以看出来。”   “还有这样的方法?哼哼,你别想懵我。”   “是真是假你试试不就知道?”   “有道理,但是要怎么试?”   “你过来仔细看着我的脸。”   “哦。”放开先前落下的警戒,她果然上当,没有防备地蹭到他跟前。   趁此机会,沈关逸动作神速地搂住她的腰,一连在她唇上点了好几下。   林欢受吓不浅,当即捂着额,怒火难消地咆哮起来:“沈关逸,骗人很好玩吗?!”   沈关逸不置可否:“当女人说不要的时候,其实是最想要的时候。”   “你……请你别把我当女人!而且我未来老公都还没吻过我,你凭什么吻我!”   沈关逸似笑非笑,却意有所指:“你就当我是穿越来的吧。”   林欢气急败坏,满脸纠结地对着天,一字难发。   这时,沈关逸又问:“而且不当女人当什么?”   “当……当然是当男人。”   “嗯,也好,你做‘男人’,我做‘女人’,关了灯都一样。”   林欢险些要抓着头发当孟姜女:“沈关逸,你闭嘴!”   她叫得越凶,他就越是满面春风:“我们将来是生男孩好,还是生女孩好?”   林欢的大脑已经不能思考:“生男生女都好。”   他走过来,抚一下她的肚子:“既然老婆大人都这样说了,那更得要好好照顾自己,我现在就去煮红糖水。”   林欢欲哭无泪,吓得连连摇头。   沈关逸又笑:“都是一家人,你怎么还跟我这么客气。”   原先的说法是“将来都是一家人”,如今竟舍去“将来”二字,直接升级为“都是一家人”,真是令人发指的行为,林欢被激了一大下,怒急参半,慌忙开口:“大哥,沈大哥,沈大帅哥,我求求你,真的,你行行好吧,别总自说自话了行不?咱们不说‘洗耳恭听’这词,但你好歹也听听我的感受啊!”   可惜万恶的沈关逸再度当没听见,转身重新执起水杯打算一口饮尽。   林欢见势大为紧张:“你还想喂?”   沈关逸故意抹一下唇边:“刚才……”   林欢打断:“没有刚才!”   “那么……”   “也没有那么!”   沈关逸对于自己的技巧很自信,他要说的话也正和此有关:“林小姐已经先行尝试过了,这样,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林欢挑挑眉,强词夺理,“不管怎么说,男人就该只能和女人接吻。”   “原来林小姐对于我的吻这么念念不忘。”笑。   啊啊,林欢要崩溃了,再怎么遇人不淑,也不至于这么凄惨遇见沈关逸这种的吧。果然是个绝版极品,她很想收回之前对他良好的评价。   “我说,你到底有没有在听人说话啊,都说了请不要再自说自话了,你这样做,我感到很困扰!”   看他面不改色,仍是笑着的模样,林欢心一软,又觉得刚刚的话好像说的太重了:“那个,晚上我们去吃什么,我有钱,两百以内的都可以……”   沈关逸纹丝不动,林欢以为他生气了,小心翼翼地看他:“沈关逸,你帮我这么多忙,我挺感激你的,真的,所以,刚才,那个,实在是不好意思了。”   沈关逸还是笑而不答。   看来情况比预想中的还要糟糕,要知道林云泽生气之前都会像这样平静,保不准沈关逸也是这种无声无息能吞噬你的人。   林欢挠头笑:“啊哈哈,别人都说‘如果对不起有用的话,那要警察叔叔干嘛’,其实我就是警察叔叔,你说警察叔叔和对不起哪个更厉害些?嗯哼,当然是我了,因为我是警察叔叔嘛。”   “好冷。”她刚说完,自己都开始抹冷汗,“我现在也是自说自话,所以咱俩打平了。”   不过沈关逸的耐心实在太好了,过了大概三分钟,他都还是没有说一句话,林欢愁眉苦脸着抢过他手中的水杯,准备切题:“还是我来喂吧,沈先生。”   直到此时,饱受刺激的沈关逸终于发话:“我不叫沈先生不叫你,我叫沈关逸,沈关逸的沈,沈关逸的关,沈关逸的逸。”   “啊?”   “你可以撇去沈,直接叫我关逸。”   “啊啊?”   “我去煮红糖水。”   “啊啊啊?”   沈关逸着实很受伤,可他极其擅长隐藏自己的心思,在外人看来,颇有些圆滑的意味。但是再怎么隐藏得好,也有纸包不住火的那一天,比如现在,他转身出房门的时候,心不在焉到一头栽在墙上,再比如后来,他煮红糖水的时候,把红糖整个倒进垃圾桶,再把装红糖的塑料袋扔进锅里。   理所当然的,这锅红糖水算是泡汤。然后他不气馁,又重新煮起红枣跟桂圆,结果不是烫着手就是烧坏自己的衣袖。那句风靡网络的话说得不错,认真你就输了,往往太自信的人在死缠烂打后失败,势必会很痛不欲生。   他不风光,林欢也见不得好到哪去,她压根就没发现,林云泽早早就醒了,甚至还一直默默看她和沈关逸“调情”。   于是当她发现的时候,不用提醒也知道,她会死得比窦娥还惨还冤。   对着那双直露寒芒的眼,林欢很自觉地奉上水杯:“老哥,请用茶。”   林云泽瞥了她眼:“林欢,你想谋杀亲兄?”   “不不是,怎么会?老哥你怎么可以把自己的妹妹想得这么残忍呢?”林欢赶忙将他扶坐起来靠上床头,神情特别讨好,可嘴里却在嘀咕,“怎么不再多烧一会儿。”   “嗯?”林云泽耳尖还是听到,“你刚刚说了什么?”   林欢笑着打哈哈:“啊,我是说,老哥,太好了,你终于恢复正常了!”   她说的可是事实,林云泽恢复毒舌本质,可见他的脑袋已经十分清醒。说来他果然是个打不死的小强,药都还没喝一口,身体机能居然已经能重新正常运转。   “林欢,你刚才挺享受的?”林云泽两句沉声问,将林欢一棒子彻底打醒:“感觉如何,嘴里还有没有类似奶油或者巧克力的浓情蜜味?”   林欢噎了噎,心底像是落了大石,死沉死沉:“我一点都不享受,我一点都不享受,我发誓,真的!”   “要发什么誓呢?”林云泽稍加思索,“若有说谎,每天只能吃馊饭,喝淘米水,用洗脚水洗脸,买方便面只有酱包没有面……这个怎么样?”   林欢苦巴巴:“其实我确实有点享受,但只是一点点,真的只是一点点。”完后还不停眨眼,一副“请你相信我”的表情。   见林云泽没有表示,她以为已经挺过此等难关,连得寸进尺也不知:“说真的,老哥啊,就算全世界的蟑螂加在一起,也抵不过你一人。你这体质,啧啧,真是太强了,要给我多好啊,大冬天的,就算零下十度,我也照样穿个超短迷你裙,去大街上跳草裙舞。”   “就凭你的身材,还想穿超短迷你裙?”   “怎么不能?”她的声音提高八度。   “能诱惑住哪个男人?”   “你是说我穿不出那种韵味?”林欢这个迟钝分子,完完全全将他的话意扭曲:“我跟你说,是女人就不愁嫁,尤其像我这种的。再说你怎么知道我诱惑不住,等哪天你有空,我俩一起上街,我穿超短裙出去,露大腿露后背,你看看到时候会不会有人盯着我看!”   “呵。”林云泽轻蔑一笑,阴着脸,不自觉就想起刚才她与沈关逸的那个吻:“林欢,你几天没有刷牙了?”   “啊,啊?”怎么又突然转题,林欢据实以报,“我天天刷啊,早晚各一次。”   “真的?”   “呸呸,不真的还煮的呐?”林欢竖起三根指,这个她讲的大实话,敢对天发誓,“如果我林欢说谎,就让我每天只能吃馊饭,喝淘米水,用洗脚水洗脸,买方便面只有酱包没有面……这样总行了吧?”   林云泽撇开脸,稍微捂了下鼻子:“还是很臭。”   林欢的嘴都气歪了:“你才臭,你都不知道你嘴巴里的味道有多臭,跟摆了三年臭咸鱼五年臭豆腐干十年臭袜子十五年臭鸡蛋二十年不打扫的臭茅坑的味道一样,恶心得让人想吐。”   “再臭也没有你的脾气臭。”   “是啊是啊,你脾气太好了,是我见过最好的,估计天上地下,没有人能跟你相提并论,就算两袖清风清心寡欲的道士与和尚见了你,都要双手合十尊称你一声‘大师’,你说你的脾气能不好吗?简直是三脚踹不出个屁来。”   林云泽微微皱眉,故意放慢声音:“你说什么?”   “啊、啊,我有说什么吗?我没有说什么吧?老哥你是不是又听错了,我发现你最近好像挺耳背的,三天两头就听错我说的话。”   林云泽死揪着刚刚她说的“屁”这个字眼:“难怪你的嘴巴这么臭。”   “再臭你都吃过了,怎么样,自虐女王,我嘴里的味道不错吧?”   林云泽沉默。   完了完了,暴风雨前的宁静又开始了,林欢喜笑颜开地跟他打马虎眼:“啊哈哈,老哥没事了吧?没事了我就去刷牙了啊?”然后在他的全程目送下,她连滚带爬灰溜溜奔去卫生间。   **   后记:   房间里,林云泽挑着眉头,潜进被中,很紧张地不停哈气,再不停地吸气,死活也不相信自己真的那么臭……   ×××××××××××××××××××××××××××××××××   关于入V的公告:   今天接到通知,此文周五会开V,注意是周五,不是今天,也不是明天。编跟我说,是从7W字左右加V,某估计,可能是采取倒V的形式(我尽量在V前多更几章)。因为是第一次V文,关于充值的问题我不是很明白,倒是明白回复的字数越多,获得的积分也越多(这个要看各位心情,我不大喜欢逼人留言,虽然很喜欢和各位交流:),有关充值的具体方法,届时会请教朋友,然后会找个时间贴出。   不论各位是否还会留下,某都很感谢你们长久来的陪伴^_^正是因为有你们的支持,此文才能走到今天。   PART30   今天的林家迎来了最为热闹的一天。首先丢了魂的沈关逸无意“大闹”厨房,令其间充满乌烟瘴气,险些让楼下路人甲电话报警;其次卫生间中的林欢榨干一条又一条牙膏,直到将自己的牙龈刷得出血,也还赌着那口气,誓将牙齿变得比大叔的秃顶还能反光;最后,林云泽闷在被子里不断呼气吸气呼气吸气,太急躁令得咳嗽大犯,差点闷死在被窝中……   唉,如此纠结的三人组,是为哪般哟。   当林欢精疲力竭回房间,一个冲刺就扑到林云泽面前:“脑哥……唔。”   林云泽掀开被子,皱眉:“刷个牙能把嘴巴也刷掉了?”   林欢移开手,亮出森森白牙:“脑哥,怎摸样?”   “……”   “怎么样怎么样,是不是很白很亮,比在医院洗牙的效果还棒?”林欢乐歪歪,新一代牙膏广告女神简直非她莫属,不过……她捂嘴感叹:“我的牙都快刷松了,本来还想偷吃薯片的,看来这下是不行了。”   林云泽无语,他们两人总是这样,无时无刻不在吵嘴,但前一刻再怎么吵得不可开交,下一秒也定能因一方的主动而变得缓和。   林妈以前笑话过,他们两人就是一对小冤家,床头吵架床尾和,天生绝配。   林云泽想起这话,心中一暖,表情很是不自在,为防被看穿,他忍不住吐槽:“吃了之后我也不送你去太平间了,直接将你送去当土豆的肥料。”   “那也太奢侈了!”林欢没有留意到那小小变化,只顾跟他评理,“土豆根本不需要像我这么高级的肥料。”   林云泽唇角上扬,勾出抹冷笑,直看得林欢心惊肉跳:“老哥,我看你也饿了吧,我这就去厨房给你煮粥吃,啊?”   “不许去!”   “为什么?”   “因为……”当然是因为沈猴子在厨房,林云泽别开脸,“因为我不饿。”   “可是我饿了。”   “那也不许去。”   她抗议:“可是我真的饿了啊。”   他理直气壮:“你煮的粥是人吃的吗?完全就是糊灯笼用的。”   林欢纳闷:“你这么嫌弃,不吃不就行了吗?”   “不许去。”   “我不煮粥行了不?我就,我就找个吃的去。”   “不行。”   她嘟囔:“不就是找个吃的吗,很快就好,又不是不来了。”   “林欢,我不想重复第五遍。”   林欢要跳脚了:“你怎么这么蛮不讲理!”   虽然知道林云泽很喜欢对她实施强人所难这招,但这次却是最无理取闹也最不可理喻的一次。林欢抱着肘,实在是难以捉摸他的心思,不过脚长在她身上,她爱去哪就去哪,他还能阻止得了?   这次她总算是学聪明了些:“老哥,要我不去厨房找吃的也可以,不过你得回答我一个问题。”   仔细斟酌半晌,她说:“你觉得我妈怎么样?”   林云泽微微皱眉,本来他最不爱理会“条件”这类东西,但因为林欢提到了林妈,他还是有些敷衍地开口答:“很好。”   “很好有多好?”林欢已经开始闻见奸情的味道,“是不是非常喜欢非常爱慕的那种?”   林云泽沉默,随后翻她一眼:“说好只问一个问题。”   “……你、你竟然冲我翻眼?”林欢一时间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果然她亲娘和这个继子之间有那种不正当的关系吧?!   她再度跳脚:“林云泽,你是不是和我妈……”有一腿?   “我没义务回答你第二个,乃至第三个问题。”也不等她说完,林云泽当机立断造了个蹩脚的理由,不慌不乱地盖起被子,假意闷头睡去,害得林欢又开始胡思乱想——这个态度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闷不吭声?难道是默认,又或者是被捉“奸”在房后使得他无话可说?   林欢瞪眼,可别怪她喜欢捕风捉影,实在是这情形,欲盖弥彰得太明显。   “一杯二锅头,呛得眼泪流,生旦净末丑,好汉不回头,你若要走,我不会留,强留的爱情不会撑得太久,不耐寂寞,尺度游走,别以为地下恋情密不透风!我说算你狠,善用无辜的眼神,谎话说了两次我就当真,我说算我笨,软不隆咚的耳根,只为一时的气氛,搞一肚子的气愤,一看到你我就想到过去,就立刻让我血冲到脑子里去,我的心里只会永远的恨你,你跟别人吃香又喝辣去,丢我一个人在这里吹冷空气,我会活得很好真的没关系!”   她卖力嚎,脸都吼得憋红,陈小春的这首《算你狠》真是唱出她心声,死林云泽别以为纸能包得住火,竟敢无视她存在,那好,她也懒得继续待。   “老哥,我出门觅食去了,您老可要好好休息,千万别没续香火就已先饿死在革命的道路上,我胆小,还没能耐像白娘娘那样去阴间拉你回来,所以要不要我给你在脖子上挂个大饼,好让您随时随地留着口气在?”   她都说出这么恶毒的话了,林云泽竟还是不反唇相讥,闷着脑袋就是不理会,林欢努嘴更是气,正好沈关逸端了碗黑糊糊的东西进门,她一下笑容满面跟他打招呼去:“沈关逸你来得正好,上次我还欠你顿饭没请,我们现在就去吃?”   沈关逸微微一愣,看看林欢,再看看倒头不起的林云泽,顿时明白怎么回事,要知道他可是求之不得他们俩能彻底闹僵,这样他才好有机会彻底俘获林欢的心,所以这会儿,他当然不可能拒绝:“嗯,你想吃什么?”   林欢还在气头上,直哼哼:“哪个地方最贵?难得我老哥今天大发慈悲,他说等会儿买单的钱记他账上。”   林云泽听得眉头直皱,可还是不发一语。   林欢又继续:“吃完饭我们再去唱歌好不好?上次我有个朋友请我在‘同归于浸’里唱歌,里面的音效不错,到时候我们多喊点人,点个大包厢,现在搞活动,好像六个小时只要488,还蛮便宜的。”   “唉,你要是不喜欢唱歌,我们就去泡吧,或者喝下午茶也行,反正都记我哥帐上。”   沈关逸虽然在笑,可还是因她的话而要憋出内伤。他假装顾及:“你想去哪,我就陪你去哪,只是你哥哥……”   林欢挥挥手,瞎吹上了:“没事没事,我跟你说,我哥他的座右铭是‘日行一善’,他很乐于助人的,尤其是像我这种穷人,他特爱救济。有时候我看见乞丐,反要向对方行讨,他看见乞丐,直接掏红钞,红钞什么概念,他一掏就十张,十张什么概念,等于我从头到尾一身衣服钱,所以说,你根本不需要跟他客气,要知道这句话——不花白不花!”   沈关逸点点头,很配合地转去厨房丢下碗,随后又回头留出胳膊来接她。   人一旦被刺激,就会做傻事,比如现在,林欢没有任何犹豫就牵住沈关逸的手,临行前,她再次恨恨地瞪了眼躺在床上扮死猪的某人,道了句:“老哥,别忘了好好吃药,办丧事买坟头都是要钱的!”随后,风一般拽着沈关逸出门去。   其实,《算你狠》中最重要的两句她漏唱了,再其实,不止她误会了林云泽与林妈的关系,就连林云泽听到“林妈”这个字眼时,也误会了某些事。   林云泽半坐起身,忽然一声叹息:“你真是没什么良心,把我就这样抛弃,我真是没什么出息,对你还放不下去。”   PART31   林欢的心情不是很好,喝了不到四瓶啤酒就已经烂醉如泥,嘻嘻哈哈敲着碗筷大唱《数鸭子》,还一个劲问沈关逸唱得好不好。   一旦沈关逸有点迟疑,她就开始发酒疯,拦都拦不住。   这事得要从出了林家门说起。林欢前脚赌气地夹着沈关逸的胳膊踏出房门,后脚就“翻脸不认人”:“沈关逸,钱我给你,你要吃什么,就自己去,我现在想一个人找个地方静一静。”   沈关逸笑叹,如果没有她在,他去哪吃饭不都是形同嚼蜡?   他只好搬出先前的话:“沈关逸你来得正好,上次我还欠你顿饭没请,我们现在就去吃?”   “你没事记性这么好做什么?”林欢纳闷:“好了好了,我知道了,我爸爸说做人不能言而无信,我跟你去就是了。”   仔细考虑了一下,她念叨起大姨妈还在,便说:“去‘道骨仙风’汤馆吧,里面的汤都挺好喝,正好我也要慰劳慰劳自己了。”   可是当到达道骨仙风,她非但没点汤,还叫服务员上了一箱啤酒。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来月事期间,最好别喝酒,否则更加伤身,也更容易酒精中毒。   沈关逸当然有在劝,可不论他说什么,林欢就是不肯听话,叫来服务员揭了酒盖后,她一瓶接连一瓶往嘴里灌,不出四瓶,就醉得不行。   “别人都说借酒能消愁,怎么一点效果都没有,好像这里更疼了……”点点心口,她打了个酒嗝,迷迷糊糊盯着沈关逸笑,忽然鼻子一酸,哇啦一下就痛哭起来:“骗人的,骗人的,都是骗人的,谁说借酒能消愁……是不是你说的,是不是?”   她醉话连篇,都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只顾指着周遭别桌的顾客,嘿嘿傻笑。   没有人理她,大家最多回头看一两眼,然后见怪不怪,又和自己桌上的朋友说说笑笑。   “哦,我知道了,是你说的。”林欢又哭又笑着回头,直直指向沈关逸,“你为什么要跟我说喝酒能消愁,你是不是有什么企图?嘿嘿嘿,我都看见了,你脸上写了这么四个大字——我是坏人。”   见沈关逸无话可说,林欢再次得意地笑起来:“我和你说,其实我是千杯不醉,你灌我多少酒我都不会醉,这个秘密只有你一个人知道,你看我多当你是好兄弟。”操起酒瓶,她又饮了两口。   沈关逸再也耐不住性子,强力从她手中夺走酒,赶紧叫来服务员撤走。   “不要再喝了。”   “为什么不喝?我还可以再喝很多很多瓶,你不相信我?哦,你以为我醉了是不是,嘿嘿嘿,我是醉了,你想懵我说我没醉是不是,你以为我不知道,说我没醉的人其实都是醉了。”   随后,林欢摇摇晃晃地起立,大拍餐桌:“服务员在哪,快上酒,我还要喝,快来人,我们比吹酒瓶,你们要是敢不给我酒喝,我就烧了你们的店铺!”   沈关逸也起身,过去扶住她,顺带冲着走来的饭店经理道歉:“不好意思,她喝醉了,我现在就送她回去。”   林欢纠着眉,绞尽脑汁地想啊想:“回去,回哪去?”   沈关逸轻声说:“当然是回家去。”   “回家,回家……”林欢突然像是被人打了一板子,反射性地推开他,又胡闹开了:“我不要回家,我不要看见他!”   因为林云泽回避问题的态度,她已经吃定林云泽喜欢她妈这事,能喝得这么伤,也都拜这事所赐。   “林云泽他就是个乌龟王八蛋,只会缩壳里不出来,没有担当,他根本就不是男人!承认一下会死啊,回答一下会死啊,玩我是不是很开心,是不是!丫的,又不是我想长成我妈那样的……”   “还是你好,肯听我话。”她一步三摇又走回沈关逸身旁,盯着他半天,忽的将他下巴一捏,浑然不觉自己究竟在说什么:“小妞,来,给大爷笑一个。你要是笑得好,大爷就会好好打赏你,反正大爷有的是钱!”   再然后,她开始掏口袋,从身上抓出大把大把硬币,尽往沈关逸手里塞:“快笑啊,你快笑啊,笑得好,这些都归你。嘿嘿嘿,那个乌龟王八蛋不是很爱钱吗,我现在就都给你,你等着,等我什么时候把他王八壳翻了,我就去把他的钱,都打劫过来给你。”   见她如此,沈关逸有些头疼,更多的则是心疼。他是个心理咨询师,曾有很多失恋的女人找他倾吐过心声,那时他总有办法能一一开导过去,可是面对林欢,他头一次这么的不知所措。   牢牢箍着她的双肩,小心翼翼将她扶进怀里,沈关逸尽自己最大努力温声软语着:“别闹了,我们回家,回自己的家。”   “自己的家?”林欢听不懂,“……我们自己的家?”   沈关逸说:“你要是愿意,我们明天就结婚,好不好?”   林欢歪着脑袋:“结婚,我们两个?”   沈关逸点头。   林欢满面红光,稀里糊涂地应上:“好啊好啊,那个乌龟王八蛋成天就只会说我没魅力,你看,我照样有人要,我很快就能嫁出去,到时候气死他,看他还敢不敢再说我没魅力。”   她扒着手指头数:“我还要他送礼,送好多好多礼,要这个数,不对,太少了,这个数还差不多。”   借着醉态,她又说了好多胡话,全是与林云泽相关,早到他们初次见面,迟到前几晚他们俩人的争吵,他所做的每一件事,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历历在目,即使真醉了,这些记忆也还是会上蹿下跳,挥之不去,万恶到令她无法忘掉分毫。   林欢难受,还是又哭又笑的,隐隐约约记得有人在她耳边说结婚的事,可仔细听去,又觉得不是那么分明。   林妈说过,女人当自强,如果靠男人,倒不如相信明天自己能中五百万。所以林妈一直以来的愿望都是,自己的宝贝女儿林欢能以事业为重,争取做个人人羡艳的超级女强人,然后再把那些臭男人一个个全踩在脚底下。   但林欢实在太不争气,成绩不好,工作不顺,现又蜗居在家,没理想没抱负,整一个只会瞎闹的拖油瓶。林妈曾很不满意,也问过她的生活目标是什么,林欢竟然答——做家庭主妇。   她一心渴望着嫁人,却又期待着能嫁对的人,结婚对于她来说不是儿戏,重要的是感觉,相处一辈子的两人,如果不能恩爱两不疑,那接下来的日子,不得要终日以“泪”洗面,活受罪到死?   到底是嫁自己爱的人,还是嫁爱自己的人,自古以来就和先有蛋还是先有鸡一样,是个超级难题。   林欢莫名想到一句话——我那么喜欢你,你喜欢我一下下会死啊!   是啊,那些痴男怨女,如果在最开始就能够两情相悦,又怎么会来这么多无必要的烦恼。   她总是想不通,林云泽为什么总要招惹她,为什么总要在她最想放弃的时候,又回过头来继续撩拨她,重燃起她的希望,让她很没自尊地像小狗般一直紧围着他团团乱转,她受够了,也是真的感到很累。   可是,当想到要真正割舍下这段感情时,她又没那么大的勇气——她还是想要,还是想要再努力一回。   “沈关逸,我……”   “我会给你时间,先结婚后恋爱。”   “不是,我……”林欢捂着嘴,摇摇手,胃里一阵翻江倒海,搅得她愈加难受,有什么已经涌上喉咙口,叫她连剩余的话也无法继续吐露。   沈关逸见势,看出她是想吐,赶忙搀着她要去洗手间,却在这时,一个女人的身影突然闯入他们的视线,沈关逸还没有识清来人是谁,只听那个女人大吼:“我就说你为什么不来找我,原来你又勾搭上一个新的狐狸精了!”   PART32   狐狸精?还不止一个狐狸精?林欢的脑袋瓜有点空荡荡的,反应不及,视线模糊间只瞧着这女人穿了一身皮草,浓妆艳抹的分不清眉毛和眼睛。   “嘿嘿嘿,我是狐狸精,那你就是白骨精。”林欢头昏脑胀,一呕一呕地朝着那女人笑,无意识间惹得对方更加烦厌。   女人张张嘴,刚要说些什么,林欢突然就离开沈关逸,歪歪斜斜走到她跟前,像小猫般用脸颊在那身上好皮草上来回蹭啊蹭。   女人惊得节节败退,林欢却不给她机会,生拉硬扯着皮草就是要她脱:“白骨精怎么能披狐狸皮,狐狸皮应该是狐狸精才可以披的……”   “脏死了,你快离我远点!”女人眉头倒竖,早已经恼羞成怒,要不是路经此处时无意从玻璃窗外看见沈关逸在,她才没兴趣进入这种平民饭店,也更没兴趣和这种穷酸女争斗。   “沈关逸,你的品味真是越来越差了。”女人厌恶地瞧了眼林欢,准备要用随身携带的防狼剂喷开她,结果林欢倒先有了行动,一时没能忍住胃里的翻腾,头一歪,稀里哗啦吐了她满身。   浓烈的酒气顿时冲入鼻腔,呛得女人眼泪直流,从小到大的记忆里,她还从没受过这样的罪,当真是对林欢恨之入骨。   忍着巨恶,女人气势汹汹地就要来揪林欢,好在沈关逸及时护到中间,才没能让她得逞。   看出沈关逸是动真格,女人气不打一处来,凶巴巴质问:“沈关逸,你今天不给我说清楚,就别想走!”   沈关逸应她之意,长话短说:“她是我女朋友。”   “呵,她是你女朋友,那我是什么?”   “普通朋友。”   “普通朋友?”女人笑话,“你倒是挺能撇清关系的。”   “既然都是普通朋友了,怎么能算在撇清关系?”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挺会咬文嚼字钻人空隙。”女人似乎想起什么,嫌恶地掩紧鼻翼,对着还狂吐不止的林欢斜眼直飞:“她就是你说的那个人?”   沈关逸微微一笑。   醋味再次涌上,女人咄咄逼人地追问:“我有哪点比不上她?我比她漂亮,比她身材好,比她有钱,比她更能讨好你的欢心……你说,我有哪点比不上她!”   “你哪里都比不上她。”沈关逸第一次敛起笑意,目中锋芒毕露,对他而言,任何一个女人都不及林欢的一分一毫。   女人得到最不满意,却又是最满意的回答,当即愤懑交加地对着他瞪视半天。可怜爱比恨多,还是骂不出口,最后她只能极力按捺住怒火,说了一句:“沈关逸,算你这次走运。”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就走。   “唔,白骨精怎么走了?”林欢眨着眼,一脸困惑,突然又指向沈关逸,奇怪,“白骨精走了,你怎么不追?”   沈关逸笑叹:“你希望我对你放任不管?”   “啊——”林欢砸吧砸吧嘴,眯眼,“没关系,我认得家,我一个人也可以回去。”   沈关逸说:“不行,我送你。”   “也对哦,我还不能回家,我刚才说我讨厌他,我不想看到他。”她踉跄着往前走了一步,软绵绵扑倒在沈关逸怀里,强撑着精力仰面笑:“我的鼻子有没有长,匹诺曹一说谎就会长鼻子,我的呢?”   “还是和原来一样。”   “嘿嘿嘿,那就好。”   说话间,林欢已被扶向洗手间,到底是吐过就好些,她已经感觉没有先前那么难受,就是昏昏沉沉地想睡觉。   但心里就是堵得慌,她呵呵呵笑得乱颤,即使醉酒也不忘岔题的本领:“其实你要追白骨精也没关系,因为你是至尊宝,她是白晶晶,你们本来就该在一起。”   今次遇见“白骨精”同学,再有林云泽称呼沈关逸为“沈猴子”在前,林欢很不厚道地联想到《大话西游》,可故事中,至尊宝虽为白晶晶的爱固执了五百年,最终却还是败在紫霞仙子的一番苦心下。   她摇摇头,恍惚中觉得说错话:“不对不对,你是至尊宝,她是紫霞仙子。”   沈关逸愣了愣,没想到林欢竟说出这样的话,因为那个女人的确叫紫霞,不过要在“紫霞”之前加个姓氏——袁。   袁紫霞和他认识有十余年,算得上青梅竹马,也一直对他有感觉,家里人几乎都默认了这件事,也一直有意向要将他俩配成对,可沈关逸态度明确,就是不同意,因为还惦记着当年林欢的事,导致这么多年来对任何女人都不上心。   和袁紫霞说过,叫她早点找个好老公嫁了,她却说,如果我的老公不是你,那我宁可一辈子不嫁人。   蛮横不讲理,如飞蛾扑火般的爱,真是傻得可怜,就好像林欢对于林云泽一样,又好像他对林欢一样。   沈关逸笑笑:“她的确是紫霞,可我不是至尊宝。”   林欢绕糊涂了,傻愣愣盯着他,没过一会儿又笑道:“你说,如果我像紫霞那样,那个混蛋会不会很烦我,会不会不想和我好,会不会?”   沈关逸抿抿嘴角,苦笑:“这个问题,你要我怎么回答?”   “嘿嘿,你想怎么回答就怎么回答呗。”林欢又打几个酒嗝,迷迷糊糊倒在他怀里沉沉睡去。   林欢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中林云泽突然来找她摊牌,挽着一个大肚婆的手将她踹出家门。   电脑、席梦思、PS2,再包括常年抱着睡觉的海绵宝宝,全部给他没收了去,他一个子也没留给她,反还将她的小猪罐头砸成稀巴烂,掠走里面二百五十块三毛八分钱,然后他说:“林欢,不要影响我和你嫂子的二人世界,快给我出门工作,自己找个房子租来住。”   她的心就和那小猪罐头一样碎了一地,扒着林云泽的胳膊一个劲摇头。   林云泽很不客气地甩开她,无论如何就是要撵她走:“你是狗吗?怎么一点自尊都没有?”   爱情不是低三下四,不是委曲求全来的幸福,林欢知道,她一直都知道,可是就是无法抛弃,无法抑制地喜欢林云泽。   林欢大吼:“你到底要我说几遍才满意,我是猫,不是狗!”   她刚说完,一只猴子突然就跳到她身上,对着她耳朵吹气:“加菲猫。”   林欢盛怒,准备捞下那猴子给它一通狠揍,却不想林云泽猛地奔过来,在她手里狠狠塞了两个大胖小子。   两个娃一入她手,立马哇哇大哭起来,惊得她益发心浮气躁,她急吼吼地重复:“我是猫,不是你的狗!”   然而林云泽竟是换了副颜面——莫名其妙就变成了她亲妈的脸。   林欢吓得直后退,那两个娃竟然力大无穷,轻而易举攀住她的手,不让她走。   林妈笑:“宝宝,我要去和你小爸旅游了,你要好好地看家,好好地找工作,好好地赚钱,千万不许偷懒,我会回来检查的,知道吗?”   没过一会儿,林妈的脸又变回林云泽的相貌。他依旧没有好脸色:“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欠我的钱,一辈子都别想还清,那么你就先从做保姆开始。”   一边一个孩子的啼哭声简直要炸伤林欢的耳朵,她悲痛交加,晕头转向得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哄两个孩子开心。却在这时,左手抱着的娃娃长出张林云泽的脸:“爸爸,我不要这个阿姨,她好丑。”   右边的娃娃也长出林云泽的脸:“爸爸,给我条狗玩,都比要这个阿姨强。”   林欢几乎要被逼疯了,“啊啊”乱叫着终于从噩梦中惊醒,可是眼前一片混沌,视线所及之处全是黑压压一片,彷佛有什么正遮着自己的眼。   顾不上挪开面上之物,林欢当先抚着心口,碎碎叨叨地念:“我不要孩子,我不要孩子……”   “好,我们不要孩子。”有人从旁边伸出胳膊,将她小心翼翼扶进怀里,吓得林欢浑身又开始直抖:“沈、沈关逸?”   “嗯。”他轻轻回应,令林欢顿时安心不少。   但很快,她的心再一次提上嗓子眼:“我我们这是在哪,不不不不会……那个……这个,还是那个怎么怎么样了吧?”   都说酒后容易乱性,不会她今天就乱性了一回吧?   等了大半天,旁边也没有反应,倒是听见低低地笑声不断传出,林欢误以为沈关逸默认了此事,简直想找个墙面一头撞死:“沈关逸,今天的事就、就到此为止吧,我我现在就穿衣服回家。”   她慌慌张张要找衣服,结果沈关逸的笑声更大了,一点也不含蓄,林欢又羞又怒,真不知该骂他什么好。   到最后,她只能说:“我妈说的没错,男人都不是个好东西!”   真是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用完就丢,一点都不怜香惜玉!   “我倒希望我不是个好东西。”沈关逸笑说,语声却异常坚定。   林欢懵了:“什么意思?”   沈关逸说:“如果我真禽兽大发,你还能穿着衣服?”   呃,林欢的手还停留在胸口上,的确好像似乎恰有其事——自己的衣服还都好好的穿在身上。   她郁闷:“这里不是旅馆?”   沈关逸笑不停歇,还在逗她:“如果你想,我们可以将它变成旅馆。”   林欢皱一下眉,赶紧揭开盖在面上的衣物,借着两米远处大荧屏的光一瞅,顿时真正安下心。   嗯,还好还好,电视里放的不是不良画面,好像也没听见隔壁间传来什么“嗯嗯啊啊”的奇怪叫声,而且这房间装修得很不错,处处透露着现代气息,林欢真心实意地夸赞道:“这是你家?想不到还挺高级的嘛。”   见沈关逸又只顾着笑,林欢很不爽:“有什么好笑的,到底是不是你家?”   “因为你的想法总是这么有趣。”不过他最喜欢她的一点就是,她可以毫不掩饰地流露自己的感情。虽然还是有固执的一面。   林欢觉得这样不能算回答,还想继续问,岂料有人抢先敲开房门,送来一堆东西:“先生,您刚点的水果饮料和爆米花都到齐了。”   于是,终于意识到此处是什么地方的林欢,真的是恨不能一头撞死。   PART33   尽管闹了笑话,林欢还是义正言辞地表态:“没看出这是KTV不是我的错,因为这房间实在太黑。”   沈关逸笑答:“黑灯瞎火的确实最难辨。”   “为什么每次都觉得你说的话挺打击人的?”林欢很有挫败感:“好吧,我就是没见过世面,连KTV都没认得出来,还闹了笑话,可起码我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沈关逸摇摇头:“我们都是一家人,就不要总分彼此。”即使林欢出尽洋相,也坚决不会动摇她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恋人之间就是该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美与丑,优点与缺点,有关林欢的每一个信息,他都想去了解,也是真心实意希望,林欢不要将他当个外人看,更不要在他面前顾及这些无甚必要的小事。他笑也只是因为觉得能有这样一个女朋友,真的很幸福,也很幸运。   所以,请毫无保留地展现自己吧,我可爱的女朋友。   沈关逸想着想着,不经意间笑意愈发的深重,不等林欢发问,他就拿起话筒,低声说:“我想现在送你一首歌——‘爱上未来的你’。”   没有选择伴奏,他完全就是清唱:“我从前不相信,捉摸不定的爱情,那天的故事像城市传奇,也许神的安排,让我终于遇见你,你说要一点时间考虑,我很愿意把心快递给你,你让我把对爱的谜变成决心。爱上未来的你,为了一颗柔软的心,我被困在这爱情的迷雾里,爱上未来的你,我也没有时光机器,只能活在第一次的见面里,捍卫我们的约定……”   似乎不发一点力的轻吟,却是掏空心肺,沈关逸从眼神,再到感情都演绎得恰到好处,林欢不禁呆了一呆,被他的架势彻彻底底震住,她一向就觉得沈关逸的声音好听,可没想过他的唱功竟也这么好,也没想过,光听一首清唱的歌,也能这么有想流泪的冲动。   这首歌曾是她的最爱,刚接触的时候,她还年少,只听一遍便一发不可收拾,甚至做到偷偷瞒着林云泽,用零花钱买下复读机的地步,就为在炎炎夏日中反复循环,反复播放,伴她走过那段青葱岁月,从早到晚,真的是百听不厌。被林云泽发现后,为了不影响初中学业,他作势要收了她的磁带,好在于她的坚持,才没有被他拿走。   还记得那时候林云泽说的话,什么不好好学习,专门听这些噪音,又什么你听再多遍,也永远都是鸭嗓子……   当时她很不屑地回答,丑小鸭都能变天鹅,贝多芬还是聋人,就算我是鸭嗓子,只要勤加练习,没准哪一天就能唱出天籁之曲。   她脸皮够厚,从小就有所表现,那会儿她顾不上林云泽的讥讽,直接翻出小便签,撕了一张纸条,大笔一挥签名一写,塞进他手里说,为防止将来排队都见不到我人,天才音乐家现在就给你签上名!   想来那时候她很自信,也很骄傲,认为一切都无法阻挡她的前进,只要有一颗恒心,千万重山也照样被脚踏平川。   林欢笑笑,时间真的能改变一个人,可是不变的,仍然是那份痴迷的爱恋。   紫霞仙子说过:骗就骗吧,就像飞蛾一样,明知道要受伤,还是会扑到火上,飞蛾就那么傻。   **   记忆在思绪中渐浮渐沉,不知不觉间,沈关逸已经换到第二首,是JJ的《美人鱼》。   比起当年红透半边天的《江南》,林欢更喜欢这首,尤其那段“我不管你来自深渊,也不在乎身上的鳞片,爱情能超越一切,只要你在我身边,所有蜚语流言完全视而不见,请不要匆匆一面一转身就沉入海平线”,特别深得她心。   沈关逸的嗓音很特别,唱法也很独到,再加上他总能找准每首歌的感觉,比起原唱,竟更能扣人心弦。林欢静静聆听,轻声鼓掌,先后又听他唱了《青春纪念册》、《melody》以及《画心》,最后再听他以一曲《不要忘了我》完结。   “不要忘了我。”他低声重复,一遍又一遍,神情认真得叫她无法直面。   她张口结舌半天,只觉得场面越发尴尬,必须尽快切换话题,便赶紧拿过茶几上的另只话筒,跑去一旁触屏电脑前点歌,选了半天竟然想不起唱什么好。   在热歌排行榜转了一圈又一圈,每当看见《死了都要爱》,林欢直接切,她一直都认为,人都死了,还能怎么爱?   所以适时的得要把握,人生匆匆,一辈子转眼即逝,该追求什么的时候,千万不要轻易放手。   林欢又欢笑起来,她觉得今夜真是有趣极了,一时间,她的感慨竟然也会这么多。搞到最后,她也没了唱歌的情绪,只点了两首,一首是孙燕姿与仓木麻衣的合作曲《Tonight, I feel close to you》,还有一首是邓紫棋的《A.I.N.Y》。   闭上双眼,聆听纯乐,她开始用心哼唱——   the moment Close my eyes and feel your mind 闭上双眼,感受你的心境   Time has passed 时光逝去   I walk like a shadow 我宛如幽魂般地游走   Never knew What I am going through 从未知觉自己穿越过的事物   You touch my heart and take my breath away 你触动我的心弦让我惊奇   Whisper on the wind so softly 风儿捎来的耳语 如此地轻柔   Let the bright stars fill our dreams with love 就让耀眼星辰将爱注满我们的梦想吧   Reach for your hand ( You are holding my key ) 伸向你的手 (你正握著我的钥匙)   and you show me the way 你引导我方向   Tonight, I feel close to you 今夜 我感觉更接近你   You open my door and light the sky above 你打开我心房 照亮了那天际   When I need a friend, you are there right by my side 每当我需要朋友时你就会陪伴在我身边   I wish we could stay as one 我多么希望我俩能合而为一不分开   I wish we could stay forever as one 我多么希望我两能永远在一起 永不分离   当快要唱结束时,她情不自禁就拿开话筒,低低地说:“你都听见了吗,我多么希望我俩能合而为一不分开,我多么希望我两能永远在一起,永不分离。”   理所当然得不到任何回答,她也不在意,只是笑不停,很自豪地提高声音,说与沈关逸听:“某人曾说我是鸭嗓子,怎么样,这歌我可是练了整整三年,感觉还不错吧?”   奇怪的是沈关逸并没有回话,林欢也不泄气,睁开眼准备继续问好不好,然而在回头的那一刹那,她也同沈关逸一般,彻底呆愣在原地。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林云泽竟破天荒地出现在门前,因为长时间的奔波与找寻,他早已精疲力尽,拖着疲乏的身体,只能强自扶门站立。   他不停地喘息,声音很低,却字字清晰:“林欢,你又不是蚊子,说话这么小声?”   他都听见了……刚才那句话?林欢瞠目,始终没能问出口,最后只讷讷说:“你是怎么找着我的。”   他紧盯着她,竟是扬唇一笑:“欠我的钱,你一辈子都别想还清,所以不论你走到哪,我都能把你找回来。”   林欢错愕,冥冥中意识到什么,已经高兴得再不能言语。   紫霞仙子还说过:我的如意郎君是位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我猜中了开头,可我猜不着这结局……   属于她与林云泽的故事,究竟是怎样一个结局?   PART34   这时机大好,难得看见这么拼命的林云泽,也难得终于可以矫情一回,扑到他怀里紧紧挽住他手臂,然后再像小言里写的那样,泪眼婆娑并娇羞无比地说着“你好坏哦”,但现实是残酷的,而更加残酷的是,林欢还得面对现实。   前后不到一秒,林云泽就转笑为怒,阴沉着脸慢步走来,不遗余力地扯住她胳膊,从牙缝中挤出两字:“回家。”   林欢的受虐细胞再次蠢蠢欲动,一个“不”字也不敢说。老老实实要任凭他牵着走,低头间却瞄到沈关逸还站在原地,想想今天花了他不少钱,她又开始过意不去:“你点的包厢多少钱?”   她打算能补一点就补一点,起码要将欠下的“债”基本还清,她平日里虽然马马虎虎惯了,但也知道,既然不想和对方再有什么大瓜葛,就趁早断了的道理,沈关逸的年华大好,应该有自己的另一番天地,应该有更值得他喜欢的女孩守在身边,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在她身上耽误时间。   可她的好意,放在沈关逸眼中就是无情,感情的事谁也不能勉强谁,他乐意自己所做的一切,他愿意在她身上下功夫,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他心甘情愿,没有人能逼迫,也没有人能阻止得了。   沈关逸不禁暗道,感情的多少,并不是用钱就可以衡量,也并不是用钱就能够打发。   他轻抿唇角,微微勾勒出一抹淡笑:“早些回家。”随后将自己的大衣取下,在林云泽的注视下,为她披上:“天开始凉了,小心感冒。”   林欢拧眉,想要拒绝,却被他拦下:“生病了身体会不舒服,那可就糟糕了。”   沈关逸这句一语双关的话,当真彻彻底底惹恼林云泽,眼看着他二人一个面含笑意,一个低眉浅目的模样,林云泽更是从心底里泛着醋味:“林欢,地面看够了没有?是不是还想把嘴也贴上去?”   林欢全身汗毛直竖,慌得六神无主,连与沈关逸告别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林云泽拖着头也不能多回地走。   在最近一段时日里,林云泽频频生气,林欢对此已经是见怪不怪,做出的回应不是畏畏缩缩退让一步,就是不计后果扯着嗓子跟他顶撞。   粗神经如她,今日也隐隐约约觉得林云泽是真心喜欢她,也是真正在乎她,所以在面对他的怒焰之时,她非但没有采取以上两招,反倒是形同小媳妇般安静无比地跟在他身后,时不时别开脸偷偷笑一下,心里别提有多乐。   但是后来,她又开始胡思乱想,没听到林云泽亲口承认,她总是很不安,再加上他与林妈之间微妙的关系,总像苍蝇似的萦绕在她脑际,使她愈发的烦乱。   总是怕猜测错误,搞到最后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又是自己在自作多情。她也就自然而然开口问:“老哥,你喜欢我吗?”   林云泽不回话,甚至带点厌烦的情绪回头看她。看了足足两眼,他就又转过头去,不再理她。   不公平,为什么是她先表白?林欢不如意,理直气壮地继续开口:“林云泽,我问你,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林云泽仍是闷不吭声,继续领着她往前走。   林欢掐他手指:“你哑巴了啊?”   他终于被问得不耐烦,开口一句就敷衍至极:“你电视剧看多了?净问这些无聊问题。”   林欢恼了,掀开他的手掌:“要你说句话会死啊,你到底是不是中国人?又不是不会讲中国话!”   林云泽停步,回头冷冷淡淡提出反论:“我如果说假话,你也愿意听?”   林欢懵了。   林云泽哼笑一声,这才继续领着她走。   事实上他是真的搞不懂女人的想法,为什么女人都爱胡搅蛮缠着要男人承认自己如何如何爱她,还夸张到发誓说爱得天崩地裂,爱得海枯石烂,一遍又一遍,从来就不觉得腻得慌,也不觉得渗得慌。   什么“我爱你”,什么“今生非你不娶”,又什么“就是喜欢你,喜欢到撕心裂肺,喜欢到不能自已”……这么羞愧又荒诞的话语,他才说不出口。   于是想起多年前,林欢曾骂过他不懂浪漫,不解风情,再这么下去,就准备做个钻石王老五,一直独守空房下去吧。   林云泽当时就很不以为然,他认为婚姻不是儿戏,那建立在婚姻之上的爱情就更不是儿戏,所以他要么不爱人,一旦爱上,就会认真负责到底。   所谓负责,不是光凭嘴上功夫,也更不是靠一些花言巧语来夺人好意,他只想实际一些,用真实行动来证明。   可是林欢介怀着的根本不是这类事情,这小小的摩擦,小小的误会,也就产生了矛盾点,当矛盾点无穷尽放大,误会也就加深,摩擦也就加剧。   “其实你根本就不喜欢我吧。”林欢鼻子酸酸的,不肯再往前走,“你不喜欢我说出来也没关系,我还没那么差的承受力,连这点事都接受不了。”   林云泽一挑眉,实在无法,便努努嘴,移开视线别扭地说:“我……”他暗自咬牙,又将话全部生吞下去,然后变换回原来的态度,很不客气地说:“你就这么喜欢花言巧语?怎么不找姓沈的一起回归大自然?”   林欢“呵”一声,冷笑:“你是嫉妒了还是怎么着?的确,沈关逸各个方面都比你好,比你强——他比你温柔,比你帅气,比你有钱,比你会为人着想,最重要的是,他会逗我开心,比起你这个只会像屎壳郎学习的闷瓜,他不知道要好到多少倍去了。”   林云泽轻轻皱眉,闷了几声后看似满不在乎地说:“既然这么喜欢,那你就去追啊。”   “我追就我追,这可是你要我做的,你可别后悔。”林欢果然说到做到,立即回头,再不管林云泽在后面说什么,她就是果断地坚决不回头。   于是,经由此举而被彻底激怒的林云泽,突然就三步并作两步猛冲上前来,一手挽住她的胳膊,在KTV阴暗小道的掩护下,一吻复一吻,连让她喘息的空闲也没有,直将她吻得往后墙上紧贴,躲也躲不开。   一切都是那么的突如其来,且愈演愈烈。林欢受宠若惊,瞪大双眼一脸的不敢置信。似乎在赌气,林云泽一面反复不断啃咬着她的唇,一面也睁着双眼,与她直勾勾对视。   此次他吻得粗鲁,毫无温柔可言,只不停地啃她、咬她、沿着她的唇线一点点用力吸允,弄得她的嘴唇紧绷绷的痛,有些干,似乎也有些肿。   不知为什么,林欢竟可以感受到他内心的狂躁与不安,从以前开始,林云泽就是副冷漠不可高攀的姿态,从不会轻易透露自己的感情,因为掩藏得太好,也就以为他没有感情。   但这一次,她感受到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他,就像是前所未有的,破天荒般的奇迹。他的霸道,他的无理,他的疯狂,与他明显宣泄出的情绪,非但没引起她的反感,还让她越来越沉迷。   所以当时机成熟时,林云泽顺理成章就用舌头侵占她口内的全部,同时也用更深的吻,轻易击溃她尚存的最后一点意志……   在这一刻,憋闷太久的感情,压抑许久的情绪,终于全然爆发。近乎是两人同时进入状态,她轻轻闭上眼,他也逐渐放慢动作,全心全意配合着,体味着舌与舌紧密相绕的缠绵。   互相感受着对方,那妙不可言的滋味,他们由相拥到紧抱,不肯放过,更不敢错过。   十年的相处,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可是放眼过去,他们总是不断的争吵,不断的又和好,即使前路坎坷,误会重重,也无法分开他们彼此间根深牢固的羁绊,这些无端生出的小风小浪,只会更加加剧他们彼此间的爱恋,这样的感情,已经是任何人断不开,也再难断开的。   第一次,心意能够如此相通,林欢饱尝着这个霸道而不失温柔的吻,心存太多感激,她已经不想再去问她是否是林妈的替身这种愚蠢问题,也已经没有兴趣再逼迫他说“我爱你”这类词语,她已能真正感受到,自己在林云泽心间的地位及分量。   她已经十分知足,起码她付出了努力,没有对不起自己。   然而正当吻得迷迷蒙蒙间,林欢却听有脚步声在逐步接近,那步伐明明不轻不重,却紧扣着她心弦,令她一惊一乍得再难安分。   林欢自然而然睁开双眼欲看个究竟,但当识得来人面目后,她一个激灵,万分的惊异不已。   “陆、陆尧?”在林云泽奇怪的目光中,她缩回舌头,对着来人结结巴巴地问。   PART35   林欢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事实,眼前这个西装笔挺,意气风发的男人,就是她曾经最要好的异性朋友。   她一面欢喜,一面想起过往,又内疚得要死,到最后她也不知道该以怎样的表情来面对,只能带着复杂的心情小声问候:“嗨,陆尧,真的是好久不见。”   “这几年怎么样?”他的声音还是和原来一样,轻轻的,好像处处透露着漠不关心。   “呃呃,还可以。”   “结婚了吗?”   “啊?还没。”林欢偷偷看了一眼林云泽,“但是想结……”   “原来他还不是你老公。”对着林云泽,陆尧很礼貌地伸出手,“你好,初次见面,我叫陆尧。”   “林云泽。”林云泽也礼貌地回应,但他虽然同样伸出手回握,却一直冷眼睨着林欢。   他这样的敏感也并不是不无道理,想当初陆尧是林欢高中时代唯一的好友,以林欢的话来说,算得上生死之交。   陆尧是个怪人,这怪不单怪在他的言行上,还怪在他的思想上。陆尧从来都无视学校的规定,总爱穿着松垮垮的“破布装”来学习,他认为这样才能释放身体所有部位,睡起觉来才能更舒服。   没错,睡觉是他人生第一大兴趣。   那会儿的同学们都早已过了情窦初开的年纪,明里暗里会透露喜欢某某,对某某有好感的信息,也经常性三五成团聚在一起讨论谁谁喜欢谁谁谁。然而这其中,陆尧是个特立独行的分子,对于感情一事他从来没有兴趣,全天八节课如果能有一节课看见他是醒着的,那绝对可称为世界第九大奇迹。   陆尧一天的时间里,除了回家、吃饭是必须睁着眼睛的外,其余时间他都在与周公下棋。所以他很少会去家与学校以外的地方。   当他的头发很长很长,三番两次被检查老师拦在校门外的时候,班主任终于大发雷霆,亲自拖着他去理发店,让人给他造了个清爽的发型。大概也是那个时候起,很多女生才明白,喜好穿乞丐服的“小鹿斑比”,原来并不衰。   再后来就有很多女生似有意又似无意地接近他,想引起他的注意,甚至还有胆大者直接趁他醒着的时间里向他告白,但对什么都不特别在意的陆尧,也就自然而然没有给予回应。很多女生因此因爱生恨,认为他太不道德,一副对谁都爱理不理的样子,特别自以为是,拽得好像全天下少了他就不行似的。   受欢迎的程度太大,以至于这些谣言在之后的日子里,更是夸张到传遍整个年级,甚至他本人被学校的“民间组织”评为C大高校最风云人物,连所有年级的老师都开始知道自己学校有这么一个极品。   当时本就不受同班男生欢迎的陆尧,经此一出,更加的孤家寡人。   有趣的是,在班内行为怪癖程度与他不相上下的林欢,在此后的日子里竟与他凑成“一对”。他们俩人不管是上学还是放学,都要出入成对,中午吃饭一起,课外活动一起,去办公室找老师一起,连上厕所都要一起。   很多人自然认为他们是在交往,而且更为有趣的是,很多人都发现,自从与林欢一起后,陆尧睡觉的时间变少了,爱笑的时间变多了。   俗话说,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众人语,果然不假。   然而这段故事的离奇性,完全可以去拍成电影。据知情人士报,林欢在不久之后亲自称自己有喜欢的人,且每天都会拿写有那人姓名的橡皮擦擦作业本,而陆尧竟也在神不知鬼不觉间与同班另外一个女生开始交往。   本来事情到此也算有个美满的结局,但没想到有一天,林欢居然与陆尧的那位小女友闹翻。当时还是上课时间,她们两人就在老师的眼皮底下,上演一出血腥场面——林欢一时怒火滔天,竟用辞海将那小女生的右太阳穴砸破。   因为学校从没出过暴力事件,还是为恋爱而引发的暴力事件,校方感到压力很大,在当地媒体报道之前,立马责令林欢休学回家。   也不知究竟怎么一回事,这事很快就平息。不出几日,林欢又重新获得上学的资格,却在回校后发现,再也不见陆尧的踪影——他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消失,彷佛从没走进她的世界。   很久以后她才知道,是陆尧替她背了黑锅,主动承担下这所有责任,也因此而被退了学。   曾经很要好的朋友,竟可笑到没有留下双方的联系方式,曾有过很长一段时间,林欢在A市里疯狂找寻过陆尧,也神经过敏到每次上街时候,看见穿得松松垮垮的男性,就要追在后面大叫几声“陆尧”。   可每次回头的,都不是真正的他。   林欢觉得这真是很不可思议,也很没道理,明明对他有说不尽的话,可事到如今真正见到陆尧本人的时候,她反而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明明已经在心里练过无数遍的对话——   你好吗?   最近在做什么?   有没有遇到新的朋友,过得开不开心?   ……   只是这么简单的问话,她却一个字也说不出。   “有联系方式吗?”   “唉?”林欢讶然,问出这话的不是陆尧,也更不是她自己,而是——林云泽?   她原以为在面对陆尧时,林云泽的态度会像对待沈关逸那样很不客气,事实上也确实有这么回事,前不久林云泽看她的眼神还很可怖,简直可以用锐剑来比喻。但一下子就转变态度,是为的什么事?   林欢很想问,但碍于陆尧还在这边,她终究还是将话全部吞了下去。   只听林云泽又说:“这家伙过几天才有手机,不介意的话,有号码就先记我手机上,如果能有名片直接给这家伙,那更好不过。”   陆尧笑笑:“看起来你过得不错。”   “啊——嗯,”林欢扬起笑脸,“很幸福。”   陆尧了然地点点头,并没有告知电话号码,也没有掏出名片之类,只是转身,看似潇洒地挥挥手:“如果想来找我,就来‘欢乐天地’。”   背对着他们,他又笑,却不再那么潇洒:“再见了,小鹿斑比的小熊维尼。”   最终还是没能留得他的号码,而且这样状似不屑于任何人的态度,完全和林云泽的性情相冲。   “小鹿斑比的小熊维尼?”林云泽的脸色一沉,醋味浓重,“你是哪种熊?北极熊还是大黑熊,还是浣熊猫熊狗熊?”   “……”林欢不说话,这个时候只要看看就好。   他冷笑:“不是最讨厌别人叫你熊吗?”   林欢擦汗,被他眼神杀了千百回,终于无法再装傻:“那个,也有特殊情况嘛。”   她苦着脸:“你要是愿意,也可以叫……”   他握紧她的手,恶狠狠地说:“回家把指甲修锋利点,以便捕鱼。”   林欢的嘴歪歪,嘀咕:“什么人吗,这么霸道。”但是她竟然非常的欢喜,因为这样才能更加证明她在林云泽心底的分量。   当然了,像这种心里偷着乐的话,她暂时还不好意思说出口。哪能每次都叫她主动承认,那样林云泽就太狡猾了。   “嗯?林欢,你刚刚都说了什么?”   林欢吓,他耳朵怎么这么尖?   “啊啊,没有没有,我在说我的手确实没女人样,你说得对,该修该修。”   “不许做彩甲。”   “呃,为什么不许做?”   “因为这样吃捕到的鱼就会食物中毒。”   “……”   “听见了没?”   “是,长官!”   “今天的饭你煮。”   “啊,为什么?你不怕食物中毒?”   “不许跟我讨价还价,我说你煮就是你煮。”   “……”   “听清楚了吗?”   “是的,都听清楚了,恶魔长官!”   “嗯?”   唉?她自觉一点闭上嘴还不行吗?   PART36   应林云泽这个大地主的要求,我们以待翻身的林欢终于整装备齐上厨房。不出半个小时,她就做好整整五道菜,喜滋滋端上饭桌,一心一意等待林云泽的夸赞。   但是——   “这是什么?”他指着一锅黑糊糊已无法用肉眼辨清真面目的东西,不禁挑眉发问。   “糖醋排骨啊。”她理所当然地回答。   “呵,你不会是刚从非洲回来的吧?”   “你说什么呢你,是你要我做的,爱吃不吃!”林欢将那口锅捞过来。   林云泽又看向另外四道菜,分别是皮蛋拌豆腐、炝黄瓜、糖西红柿,以及用鸡精水蒸出的土豆泥。   他无语,不是一般的无语。   想起他才退烧没多久,就四处奔波着找她回家,林欢一时心软无比,抽抽鼻子,跟他小声提议:“其实你要是不乐意吃这些,还有蛋炒饭可以选择。”   不等林云泽说什么,她风风火火端来一大盆饭,然后在里面砸了两个蛋,再然后撒了些盐倒了少许油,再再然后往微波炉里一扔,按钮一转。   没有几分钟,只听“叮”的一声,蛋炒饭就新鲜出炉,林欢亲力亲为,又是用筷子对准里面搅弄,又是冲他自豪地介绍,彷佛比发现新大陆还要值得骄傲。   “这是有一次我无意中发现的招数,怎么样,你看看,是不是特像那谁谁唱的歌里描述的那样,饭啊粒粒沾着蛋……”   林云泽忽然觉得很头疼,也很没有胃口。   “怎么,你不乐意啊?”林欢两眼一翻不干了,“你不吃就永远别吃!嘴这么刁,真难伺候。”   他眯眼,字字犀利:“林欢,猪的伙食都比你做的强。”   不可否认他说的是事实,起码今日情形一见便已明了,林欢被他说得羞愧难当,可嘴上还是尽最大努力地在逞强:“你连吃都没吃过,怎么就知道这味道一点都不好?”   “看着就倒胃口,还怎么谈食欲?”林云泽简单一句话说出问题关键,真是“狠心”到杀她个片甲不留。   “好好好,这些都我来解决,你今晚就先委屈点,吃泡面好了。”林欢忽的想起什么,额角有青筋在冒,“我说老哥,泡面就不需要我亲自动手了吧?”省得做好后他又不满意,老是热脸贴人家冷屁股,这么委屈自己做什么?   女人在一心一意为自己喜欢的男人做饭时,如果没能得到夸奖,反还被数落与笑话了一番,那可是会造成一种绝对的致命伤,甚至会因此而掀起双方之间的战争!   林云泽毫不含糊的损言损语,无疑成了新的导火线,叫林欢恼羞窝火得很,久久都不能释怀。一面怨怪他小心眼还不懂浪漫,一面又在自省日后得要好好锻炼厨艺,直到让他刮目相看的那一天。   林欢下定主意,请命:“老哥,从明天开始,饭都让我来做,行不?”   对面的林云泽没有回应。   林欢咬咬牙,不放弃:“你看看,我厨艺这么糟,将来要是嫁人了怎么办?”   他还是没有回应。   林欢恼了:“我就算不嫁人,也总不能把自己饿死吧!”   他总算抬眼,一字一句地问:“林欢,你的意思是,我做的饭很难吃?”   “没没没,绝无此事,我对天发誓,老哥你做的饭菜真的是顶呱呱到没的说,那个什么,我不还夸过你去参加全国厨艺大赛绝对没问题么?难道你连我的品位也这么不信任吗?”林欢猛然一低头,再抬头时分已摆出一副“你绝对绝对要相信我”的真挚表情。   “你的品位?”他声音淡淡,“比如三更半夜不睡觉,用香蕉皮裹拖把以造出哈利波特的飞天扫帚?再比如经常买一些封面美好的影碟回来,在看的时候不停发出呵呵哈哈美妙动听的声音?再再比如会在狂殴老板游戏里的人物名那栏打上XX的姓名,然后开始很有责任感兼并很有使命感地弹游戏人物某些重点部位,并将之称为是为可以上刀山下火海赴汤蹈火万死不辞的好姐妹的终生幸福而着想?”   他的每一句话都正中她的致命点,林欢那原本就很弱的光辉形象,更是因此消失的无影无踪,在他面前,她已经不是个人,而是只蚂蚁的存在,真的是败得肝脑涂地。   “其实也没你说的那么夸张,我的优点还是很多很多的……”她眨眨眼,有点心虚,“当然了,暂时还是缺点占了主导地位。”   林云泽不说话,他看看就好。   林欢更郁闷了,用很幼稚的方法岔题:“看,外星人,就在你后面!”   林云泽不为所动,这点小计俩在他眼前根本不值得一提,林欢当然是知道的,只能梗着头皮继续其他话题:“唉老哥,你说,陆尧最后那一句话什么意思?”   起初她没能明白陆尧口中的“如果想来找我,就来‘欢乐天地’”的意思,直到后来跟随林云泽出了KTV,她方才发现沈关逸带她去的这家KTV,其名字就叫“欢乐天地”。   今朝看他西装革履,神采奕奕的模样,想必不是也绝不可能在这种地方打工,难道他是那家KTV的经理,又或者更高一级是老板?   林欢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突然就哈哈大笑起来:“老哥,你说如果陆尧是那家KTV的老板什么的,是不是意味着以后去唱歌就可以给我们优惠些?”   林云泽依旧冷言冷语:“如果每个人都是你这种思想,他绝对会血本无归。”   “血本无归?哪有你说的这么夸张。”林欢直翻白眼,“再说陆尧可大方了,才没你想象的那么小心眼,也更没你这么……”忽然打住。   “怎么?”   “没、没什么。”她赶紧端起碗,拾起筷,“我们吃饭,吃饭,呵呵呵。”   林云泽永远都是默默的,即使他先前再怎么对林欢抨击狠了,过后他都会用他独有的温柔来弥补。比如像现在。   林欢的下巴简直要掉下地,就这么看着他闷不吭声吃完饭,连一口菜都没剩,她心中是说不出的滋味。   她自己也跟着吃过,自然知道那些菜的味道有多么不堪忍受——糖番茄太甜,林云泽素来不喜甜食;蒜泥黄瓜口味重,林云泽有洁癖,容不得嘴里有那种臭味;鸡精土豆泥太水,吃起来跟喝汤没两样,卖相也差得要死;皮蛋拌豆腐盐撒得太多,吃下去后直接要找水喝。   那个黑糊糊的糖醋排骨就更别说了,其实不止是林云泽,就是她自己看了,也没什么食欲。但是这些,再包括那一大盆的蛋炒饭,竟被林云泽吃的一点不剩。   这是一种怎么样的精神与毅力?尤其对于这么挑食,这么有洁癖的他来说……   林欢心里酸酸的,憋了许久的话还是没能忍住:“老哥,你真是纯爷们!”   后来,林欢也不知道这句话究竟怎么得罪了林云泽,总之她说完后,立马就被他赶进了自己房间。   因为他的面色实在太恐怖,即使入房以后的林欢,也仍是心有余悸,边打开电脑边闷闷地想,难道一个大老爷们被人夸赞纯爷们还不开心?是不是得要赞赏他是个纯姐们才行?   带着疑惑与遗憾,林欢登陆QQ,打开了只有她、严如意及严如意男朋友卓弥三个人组成的群——群魔乱舞。   【又欠】如意如意,美丽的姑娘,我深情地呼唤你,哦,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过了一分钟……   【小鸡啄米】学姐你好肉麻哦,我鸡皮疙瘩都快掉了一地。   【又欠】去去,怎么是你,我喊如意呢。   【小鸡啄米】( ⊙ o ⊙ )学姐,原来你这么的爱我家如意,直到今日我才杯具地发现,原来你是蕾丝,是拉拉,是T,是同性恋。   【又欠】你闭嘴,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小鸡啄米】╮(╯▽╰)╭学姐你好牛掰,你居然不靠视频就可以看见我嘴有没有在动……不过如意跟我说了,做人最重要的就是诚实,所以我也必须很诚实地告诉你,我没有在说话,最多手动了几下。唉,不知道学姐看得懂看不懂我打的字,实在不行的话,你就用透视能力对着屏幕吧,注意我的嘴型,你有没有看清楚,要不要我再演示一遍?   【又欠】=_=|||我可不可以把你踢掉。   【小鸡啄米】学姐,如果这样能安抚你受伤的心,你就尽管踢吧,我最多就是在外边凉快一两分钟,很快又能回来,你真的不必伤心,也不必客气。   林欢炸毛了,卓弥这死小子威胁人的功力真是更高一层楼了,她愤愤地打字发消息过去。   【又欠】卓弥,找个时间出来,我们单挑!   【小鸡啄米】哎呀,学姐何必跟低年级的同学动怒呢,这样又伤肝又伤脾又伤胃。不要怪我啰嗦,我这可是为学姐好,以防万一学姐在还没遇到相中你这匹马的伯乐之时,就已经病死在孤单的人生道路上。   林欢快被殴死,她开始反击。   【又欠】就算你长了一张正太脸,也无法掩盖你比我大四岁的事实!而且……而且我也是有人要的!   可是这样的反击,对于卓弥来说,明显是无用功的。   【小鸡啄米】(⊙_⊙?)学姐有没有人要何必跟我说呢,难道,莫非,你暗恋我?不行不行,我已经跟如意是一对了,你不要再痴心妄想了,也千万不要想不开做出什么傻事。   林欢几乎血溅当场。   【又欠】你今天的话怎么这么多,而且如意呢,是不是你霸占了她的笔记本,她不好上网?还有上次我打她电话,怎么停机了!   【又欠】靠,我好容易才将如意交给你,是要你对她好,不是叫你虐待她!   【小鸡啄米】学姐你的想象力真丰富,完全可以去写本书,绝对大卖,女主以你为原型,书名就叫做《被害妄想症少女的情史》。   【又欠】……卓弥,你怎么不去死?   【小鸡啄米】学姐真是笨,这样的问题也要问,因为我有如意呀。   【又欠】……   【小鸡啄米】学姐你是不是遭遇了恋爱方面的挫折,说出来听听,说不定我可以帮你哦。   【又欠】……   【又欠】你怎么知道?   【小鸡啄米】因为你刚才打“我也是有人要的”的时候,前面的“而且”重复了两遍,看起来很不确定。   林欢对天翻白眼,怎么现在的男人,一个个比女人还敏感?   【又欠】你又不是如意,她专门写爱情小说的,你能怎么帮我?   【小鸡啄米】看起来不早了,学姐还是去睡个美容觉吧。   【又欠】……   【又欠】等等,帮……帮忙。   【小鸡啄米】什么?我看不见。   【又欠】我靠,你到底帮不帮!   【小鸡啄米】学姐不要睡觉么,那我去睡了啊。   林欢吐血,卓弥在如意身上好的没学到,“坏”的倒是学了一大堆。   为了能和林云泽和好,她只能依卓弥的言,故意放大了字体。   【又欠】帮帮忙!这下还满意你所看到的一切吗?   【小鸡啄米】(⊙v⊙)嗯,还好我不近视眼。   【小鸡啄米】单独敲我。   于是林欢又依言照做,并且半信半疑地接收了他传来的文件。   【又欠】只要有这个,就真能解决?   【小鸡啄米】如果不可以的话,我卓弥就立马将Q名改叫成“小米啄鸡”。   【又欠】好,你说的,咱们一言为定!   然后她兴冲冲地打开那个文件……   **   后记:   对着电脑屏幕,某人狂笑:“好傻的丫头啊,居然这么容易相信人,哈哈哈哈……”   刚从卫生间回来的严如意见此情景,忍不住说:“卓弥,你笑得好像太监。”   PART37   林欢早该想到,经卓弥之手发来的东西,一准就不是好的。   曾经她就吃过亏,那时候还对卓弥不怎么了解,听他说有好东西大家要一齐分享,她也本着要共享的意思,贪心地接收了他发来的QQ炸弹。其结果当然是她的电脑顺理成章地卡挂了。   眼瞧着这次发来的不再是压缩包,而是FLASH文件,林欢还是不怎么放心,用杀毒软件简单查杀发现无毒后,才敢双击打开,也就是从这一刻起,可怕的事渐露头角。   不过五分钟,原本以轻松画面为主的FLASH突然就转换风格,冒出个巨大鬼头来,伴随可怖鬼脸以及刺耳笑声,林欢狠狠惊了一惊。   说来这种FLASH玩的就是心理战术,林欢平时并不怕鬼,可现下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更何况开始的时候FLASH里只播放着轻松的故事、画面以及音乐。那鬼脸刚出,她直接是吓得直挺挺起身,立马僵着面容狂奔至厨房。一见林云泽这个大救星在,她二话不说就扑到他跟前,全身作抖地紧揪着他衣袖不发一语。   被问及发生了什么事,林欢只语无伦次地不停说“有鬼有鬼”,林云泽料想她准是在网上又看了什么不三不四的东西了,有点无可奈何:“林欢,鬼见了你,只会被你吓走。”   “哈,真的?原来我这么行?”林欢还挺得意,面上一会儿就重新染满喜色,“要真能吓跑鬼,我就去做神婆,趁现在还有不少人信这些玩意,我好捞点钱回来。”   道理上林云泽是不信神鬼之说的,但这次除了那句算是安抚她的话外,再没有说什么打消她积极性的话,一面认认真真洗碗,一面听她在旁胡说八道,他倒也深感满足。   人世间至高的幸福,想必莫过于此。   碗盘正洗得好好的,林欢忽的将手伸来:“嘿嘿嘿,老哥,让我也洗洗吧。”   她突然变得这么主动,林云泽倒有些不适应:“给你洗碗,我怕明天又得重新买。”   “你怎么每次都夸大事实?我……我最上次洗碗虽然打碎两只,不过最终的战绩还是不错的。”   “最终战绩?”林云泽轻挑眉,本着良心,他从不虚言:“是只有两只完好无损吧。”   “啊,是吗?”她还在含糊说辞,“可能是你发烧烧糊涂记错了吧,我再手笨,也不可能离谱到打破十来只碗那么夸张吧。”   他不动声色:“你倒是记得挺清楚。”   既被拆穿,她干脆不再藏藏掖掖:“那哪能记不清楚,我记性可好着了,我还记得你发烧时候对我做的事。”   想起被他又搂又抱还一直吹气,耳畔似乎搔搔痒痒又有暖风拂过,林欢刚闭口,脸颊烫得好比在开水滚过,而这边林云泽的神色虽然没有多大变化,身体却也无法避免地僵了一瞬。   他第一次问得那么小心翼翼:“我……对你做了什么?”   “做了很多啊。”半真半假的,林欢就是想故意唬他一唬,毕竟这样的林云泽真是千年难遇,她已能看出一点好戏的苗头:“你不仅看光光了我,还亲了我,甚至还摸了我……”   他从身体僵已然发展到脸色僵,很急切地问:“我摸了你哪?”   “摸了很多地方,比如这,比如这,还比如这。”林欢一面说,一面用手比划,浑身上下几乎都指个遍,看着林云泽越加发黑的脸,她甚感满足。   清醒状态下的他是决绝不会做这种事的,所以当时林欢也吃了好大一惊。   也许事发的那会儿是生气,但现在绝对是开心。林欢笑,继续故意唬他:“总之我们现在已经生米煮成熟饭,你想抵赖也不行。”   像是受到什么巨大打击,又像是下定什么决意,林云泽忽的沉下面,看神色竟是分外凝重,他简单道了句“回房有事”,便真的丢下碗回房不再管。   林欢直愣愣地杵在原地,望着他很快消失的身影,待在厨房留也不是,走也不是。   终究想不通林云泽的想法,她失神得在洗碗过程中一连摔坏好几只瓷碗,手指头也给割得鲜血直流,最后只能放任着那些碎片不管,满腹心事地回自己房间。   再次打开Q群“群魔乱舞”,林欢细细斟酌着打字。   【又欠】卓弥,你是男人,应该很能了解男人的心思吧。   过了小片刻,卓弥笑着回了消息来。   【小鸡啄米】(⊙o⊙)看来刚才的东西对学姐很有帮助。   因这句中的“看来”,林欢方才恍然大悟自己被耍的事实。   【又欠】你倒还有脸说!   【小鸡啄米】学姐真是好厉害,知识渊博,见识广阔,能用脸说话的人,我都没有见过。   林欢稍有些失魂落魄,就这事不想多吵,也没有心情再去计较。她郑重其辞地——   【又欠】卓弥,这件事真的很紧急。   【小鸡啄米】紧急到什么程度?火烧眉毛?   【又欠】我真没有空跟你开玩笑。   【小鸡啄米】o(︶︿︶)o唉,学姐你又来了,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在跟你开玩笑。   【又欠】好吧,那我问你,当一个女人跟你说要你负责的话,你会怎么想?会不会突然就变得哑口无言,神色郁结?   【小鸡啄米】( ⊙ o ⊙ )啊!是不是他还印堂发黑,目光涣散?学姐,枉你读了那么多圣贤书,竟然不知,这是中毒的迹象!   【又欠】OTZ卓弥,你以为这是在演古装剧?   【小鸡啄米】学姐,你一定没有追我家如意的新坑,是武侠哦!   看情况,卓弥很是骄傲。对于这样互相依赖,互相扶持,互相欣赏的感情,林欢有些向往,有些羡慕,也有些嫉妒。   幸福是自己一手开创的,如果人生就是一场RPG游戏,每遇一个关卡,每说一句话,做一个动作、一个抉择,那么都会关乎到将来走向问题,甚至直接影响到结局。而她与林云泽最欠缺的就是互相了解这一栏。   很多话林云泽憋在心中不说,她倒也不想自讨没趣甚至是惹人厌烦,所以很多时候也选择压抑着不敢多问。   许是因为她太久不发话,那面卓弥看出什么不当的地方,赶紧发来新的消息。   【小鸡啄米】学姐你突然这样说,很容易吓着人的,尤其没有心理准备的人。   【又欠】诶?   【小鸡啄米】也可能这个男人想逃避责任,更或者他对你只是玩玩的态度,对于往后怎么跟你继续好好相处,他感到很困扰。   看得卓弥的仔细分析,不管哪一句,好像都很有道理,只不过好像都不是什么好结局。林欢有些郁郁。   【又欠】那还有没有其他可能?   【小鸡啄米】╮(╯▽╰)╭学姐你究竟在意什么样的人,能让你如此心力憔悴,我好生欣慰。   【又欠】……   【又欠】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   不等卓弥继续说什么,严如意突然抢过电脑上线,插进话头。   【如意年年】丫头,喜欢就说喜欢,讨厌就说讨厌,什么都别扭着放在心里不说,永远只会在原地打转。   都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林欢就是喜欢严如意看得清这点,每次遇事心里憋屈,找她一聊定能重新豁达开朗。   【又欠】嗯,很有道理,如果怕这怕那,还没怎么样就已经做足了担心的准备,那注定只能失败,也是对自己没信心。   【又欠】谢谢你们,我现在就去把一些话跟他说清楚!   她刚要起身,群里又有了新消息。   是严如意发了个大大的笑脸。   【如意年年】丫头,什么时候有空出来玩,把那个性冷淡也带上。   【又欠】啊啊,如意,你是说真的吗?我爱死你了,你终于想着要约我出来了,等我们见面,我一定要把你全身上下都亲个遍。   【小鸡啄米】╮(╯▽╰)╭学姐你的恶心功力真是有增无减。   【又欠】我跟我家如意调情,怎么你看不爽啊?   【小鸡啄米】不会看不爽,因为学姐你最多只能嘴上说说,我可是行动上哦。   林欢狂抹额角,还没打字,却见卓弥又发来消息。   【小鸡啄米】话说学姐明明是个大懒虫,每次约你都说要睡觉,这样的你还能被伯乐相中,真是你三生有幸,不珍惜的话小心真得要孤家寡人一辈子,到时候别怪我无情,不会让如意勉为其难收养你。   林欢眉尖一蹙,准备再接再厉跟他叫板到胜利为止,但想想还是正事要紧,便简单道声拜拜,下线。   凑巧的是,才准备关闭电脑,她床头猛然有铃声响起,震得林欢张口结舌半天才反应过来是手机彩铃。   忆起在与陆尧见面的时候,林云泽说过一句“这家伙过几天才有手机”,林欢方才幡然醒悟,以为那是林云泽偷偷送她的礼物。   心中窃喜,林欢半是期待半是紧张地凑近床头,随后仔细将床头摸遍,也不见有什么硬实物体,倒是那铃声一直在响。   她终于静下心循着声源,将视线定格在沈关逸给她披回家的大衣上。   心有疑惑地摸索一阵,果然在大衣其中一个口袋里摸出一个崭新的手机,林欢有些郁闷,平时看沈关逸挺贴心,怎么如今这么大意,居然把手机忘在口袋里?   正在犹豫该不该接的时候,林欢惊异地发现来电显示上居然是“沈关逸”三个字,想必是发现手机丢失的事,特地打来问询情况?   她按下接听键,准备告诉他不用担心,哪想得到沈关逸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这款手机还喜欢吗?   PART38   在愣了大约半分钟后,林欢脱口一句:“你没抽风吧?”   沈关逸的手机好不好看,性能怎么样,关她什么事?   头一次,他反驳了她的话:“我很清醒,这是送你的东西。”   “啊?”怎么今天一个两个都爱跟她开玩笑?   她咳了咳:“沈关逸,我打小就练就了十八般武艺,你这点事唬不住我的,所以别老跟我乱开玩笑,咱们现在就约个时间,好让我将手机送回去?”   电话那头默了两秒。   “喂喂,你别不讲话啊,你要再不说话,时间就我来定了?要么明天下午见个面怎么样?对了,明天是周一,你有空吗,要不晚上见?”   兀的,只听“嘟嘟嘟”的声音,是沈关逸挂断了电话。林欢皱了皱眉头,悻悻地将手机往床上一丢,还是头一遭“看见”这么没耐性的沈关逸,叫她也不知怎么办才好。   回拨电话过去,数次下来也不见他接,弄得她也毛躁起来,干脆趴在床上,不再管那手机。   无意想起沈关逸曾说过一句:是我自己想送给你,你不需要太在意。   林欢撇撇嘴,要真不介意,才有鬼了。他们两个非亲非故,可她都欠他多少东西了?粗略算算,一双鞋、两件大衣、一部手机、一堆药、一顿饭、一次KTV以及他在她身上倾注的精力……如果再这么长此以往下去,只会越来越纠缠不清。   林欢这个欠债人当得很不是滋味,在床上翻来覆去如何也不能安下心,慌忙起身要去将他送来的实礼全部理理顺,好下次见面时一道还清,却发现沈关逸给她披回家的第一件大衣不见了。   林欢有些慌神,犹记得那料子摸起来挺上手,估计没个千百来块还败不回家,要是真给她弄丢了,以她现在的水平哪负担得起。   恰巧这个时候林云泽敲门而来,林欢像见到救命稻草一样狠狠扑了上去:“老哥,你最近手头很宽裕吧?能不能借我点钱,我以后还你。”   见林云泽紧抿着唇角,只直勾勾盯着床上某处看,林欢大急:“你要是不放心我,我现在给你写个借据?如果这样还不放心的话,我不仅在上头签名,还画押可行?”   他不置一词,兀自走向床沿,拾起沈关逸落下的那个手机,端在手中反复看了会儿,突然偏头将手机一扔,直直丢进她卧房中的垃圾桶里。   “你干嘛?!”林欢拔足狂奔过去,慌慌张张捡回手机,对着上头又吹又抹的,幸好补救及时,手机没有什么大碍。   “你今天出手还真是阔绰,你知道你丢的是什么东西吗?”林欢自问自答,“是手机啊手机,混蛋!”   他寒着调子:“他送的?”   她火气也旺:“你管谁送的,反正不是你给的就行!”   最后,数不尽的言语只化作他一声冷笑:“你倒是挺宝贝他。”   林欢愣了愣,也不知道林云泽口中说的“他”到底是指手机还是说沈关逸。   不过想到这手机是某大品牌新上市的限量版,她就愤慨:“市面上价值8888人民币的手机,我能不宝贝吗?”近万元的东西,万一散了的话,可叫她怎么赔?   “如果是我买的……”他顿了顿,没有再说。   好在林欢听清了这几个字,也领会了这句的意思:“这不一样,这是要还人的,如果是你买的,小心我一辈子都不还你……”不过这话听来还真稀奇,林云泽会买手机给她?   疑惑地看看他,林欢竟意外地发现,林云泽的脸居然有点红?   左思右想也不明白他究竟脸红个什么事,林欢挠头问:“老哥,挂历在哪,我想看看今天究竟是什么黄道吉日。”   林云泽的脸瞬间由红变黑,理都不愿理一下,径自夺门而出。   林欢更加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她老哥怎么一下子就堪比那变脸戏子了?看来今天不仅是个黄道吉日,还是个容易上火的日子。   嗯嗯,上火的日子吃点清淡的东西就好,明天就煮“浆糊”给他养养胃好了。   **   因为对将来有了计划,有了目标,她头一次觉得人生这么充实,心情也就跟着大好,连网都懒得再上,一早就躺床上会周公去了。   奇怪的是,平时她睡觉时都是雷打不动,任凭你在她耳边杀猪似的嚎,她顶多来一句:“别叫了,下个就到你,一会儿就上锅。”今天却在半夜时,很明显地感觉有异动。首先手指头酥酥麻麻的,好像有什么在上面攀爬,其次脊背也嗖嗖的凉,似乎她整个人正被翻来覆去玩弄,搅得一点睡意都没了。   林欢笃定这跟鬼压床是两码事,特别大胆地睁开眼,准备跟对方来个“血拼”。可待定睛一瞧,她浑身很顺当地哆嗦了一下。随后,连声音都是哆嗦的:“老老老老哥,你你……你在我床、床上干嘛?”   林云泽也睁着眼,正斜躺在床上定睛与她对望。月光洒地,他的眸光一片清明:“你睡糊涂了?连自己做梦都不知道?”   “啊,做梦?”估计是真睡迷糊了,林欢有点转不过弯来,但知林云泽不可能大半夜的爬上她的床,也就没有怎么起疑。不过这梦也特真实了吧,林云泽的眉眼如常,和平日所见丝毫不差,即使是在梦里,感觉也像活生生现在自己面前,让她忍不住就想去捏一下。   林欢想到做到,伸手用劲一掐,嗯,弹性不错,想不到梦里的人物也能这么有手感,她就忍不住多掐了几把。   月华如洗,静悄悄从窗口泻进,漫了一地。仔细端详着她的脸,他很安静,即使再怎么被她用劲掐面,他的脸色也依然一成不变。   似梦又非梦,如梦如幻中。林欢更加惊喜,对准他的脸一顿搓圆揉扁,突然就没头没脑冲口一句:“哦哈哈,林云泽,平常都你欺负我,今天可算周公开眼,轮到你栽到我手里,这感觉怎么样,嗯哼?”   反正是个梦,怎么做都无伤大雅,量现实的林云泽也不会知道个究竟,林欢一阵窃喜,侧头在他脸上轻轻一蹭,印上对他的满心欢喜。   “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东西了。”林欢想了想,好像这样还不够,紫霞仙子在至尊宝心中留下一滴泪,而她能在林云泽心中留下什么呢?   她面起红霞,侧头又在他唇瓣上舔了一舔:“这样的话,就算你被我吃过了。”   没有法术的话用口水也可以弥补一下,虽然恶心了些,但不管怎么说,既然林云泽的嘴唇被她吃过了,应该没人再想碰他了吧?   她这么天真的想着,却不知刚刚那几个零碎的小动作,竟勾起了林云泽封尘在心底多年的欲望。   多少个日日月月,她总爱蹭到他身前,勾着他的脖颈或挽住他的手臂,没有一点防备,亦没有一点警惕,脸色红扑扑,眼中溢满了欢喜。   他笑话她不害臊,她还是不以为然,她说,妹妹跟哥哥亲,天经地义,哪个要是看不过眼,只能说明他们是在嫉妒。她就是喜欢他喜欢得要命,随别人说去。   然常言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因为太珍惜彼此,才会太在意彼此的感受。   她曾因他的一句“我从来就没将你当做自己家人看”而埋葬了自己的心思,断送了自己的念想,他也因林妈的一个请求,以及一份意外而对她置之不理多年。   忍得再辛苦再煎熬也是对他的惩罚,可是每每看见她不算笑的笑脸,他便夜不能寝。   曾几何时听过这样一句话——你一笑,我能高兴好几天,你一哭,我却能伤心好几年。   难以抑制心中益发高涨的情绪,他突然捧起她的脸,极尽轻柔地衔住她的唇,沉默而绵长。   林欢,当年那个得意、神气而骄傲的你,去了哪里?   林欢,既然要笑,就笑得更肆意更洒脱些,现在你的笑容,真是太丑。   林欢,往后不许再轻易哭泣,因为有我陪你,我讨厌哭得双眼红肿,没有生气的你。   林欢,我爱你……   PART39   绵柔的吻,星星点点错落在她面上,像是舒缓的海风,徒然让她生出无尽柔情。   这是个梦,一个形似现实的梦,也许一觉梦醒什么都将归于虚无,可是梦里有她深爱的人,在静谧的夜间与她轻声密语,搂着她,依偎她,陪她入梦。   她很高兴,自己未来的家就该是这副模样。它可以不大,但一定要温馨,它可以很空,但一定要有自己全心全意爱的人,他可以工作繁忙,但一定要每夜陪着她在枕边说些悄悄话。   如果夜半睡不着,她可以讲鬼故事吓唬他,告诉他今夜会有鬼来找他,也许最后做噩梦的是她,但有他在就什么都不用怕,因为那时候她会有两个家——一个是这间房子,一个是他。   怎么办,林欢心头忽然冲上股惆怅,仅仅是舔了他的嘴唇还不够,怎么办,她竟贪心不足地还想获得更多,甚至是他的全部。   即使一刻也好,愿他唯她所有。   林欢忽的攀住他的后颈,主动地贴身亲吻上去。激烈缠绵且炙热的吻,让两人的步伐完全紊乱,林云泽一个晃神,竟已倒置被她压在身下。   他看着她,她也看着他,两人均紧张得说不出话。空气里的温度正直线上升,渐渐弥散出撩人的气息。   林欢恍然未觉这是现实,捧着他的脸开始重新亲吻,熟稔在心的是他俊朗眉眼,在月夜的衬托下更加迷人心智。经由唇瓣再到下巴,她覆上细细密密的吻,却是紧张得浑身颤栗,捧着他脸的十指也已僵硬。   他却不动,露出明显的温柔,任由她啃着咬着“欺负”着,倒真应了她那句“迟早要翻身做主骑男人头上”的话。   其实他是有些愣,有些傻,也有些怕,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如果林欢再不停止下去,那么接下来的后果会很不堪设想……   可是林欢太听他的话,连梦里也是,他说一她就很少说过二,虽然平常也有跟他叫板,但最后第一个低头认错的始终是她。   他夜间闯进她卧房,只为查看她被碎碗割破的伤指,想不到还是惊动了她,为了能全身而退,他故意造了个“你在做梦”的烂理由。但是她竟然相信了,还变本加厉地在“梦里”欺负他。   他想告诉她,这不是黄粱一梦,即便夜尽天明,他也没有离去。   “林欢……”林云泽刚要狠心推开她,却被她的唇堵得不能说话。   很轻很轻地含住他的上唇,林欢突然一闭眼,用劲一咬。   因痛,他眉间不易察觉地起伏一下,紧跟着恢复如常神色,听林欢有点小孩子气的撒泼:“林云泽,不要和别的女人生小孩。”   林云泽,不要和别的女人生小孩,要生也只能和我生……   林云泽的心紧跟着颤了颤,身体的火种已被悄然点起,一股冲动想要顺着她的意将错就错,可他还是握紧拳头拼命忍住,如果可以,他当然希望能早日拥有她,但她还在月事期间,无论如何他也坚决不碰。   “林欢,咬得舒服吗?什么时候你的牙也跟铁齿铜牙纪晓岚一样锋利了?”   林欢愣了愣,只见林云泽一副脸黑状态,全然和刚才的乖顺模样天壤之别,她冥冥中意识到什么,但又不那么确定。   “老哥?”林欢试探着用五指在他面前晃了晃,结果得来他一顿数落:“你以为我是瞎子,还是不识这数?”   林欢吸吸鼻子,坏事了坏事了,她老哥准是因为她咬他而生气了。   但是,这真的不是梦?   她狠狠掐了自己的脸蛋,痛得眼一酸,在床上滚了两圈。等消停一会儿,才捂脸怒瞪林云泽:“大半夜的你不睡觉,跑来搞什么偷袭?”   想起先前差点跟他发生肌肤之亲,林欢的脸就青一阵白一阵,最后还是羞得死死盯着他,想要讨个说法。可林云泽像是个没事人似的,镇定自若地说:“我是来告诉你,明天早点起床,我要喝粥。”   “你自己不会煮吗?”她盯得更紧。   “是谁信誓旦旦地说,要锻炼厨艺的?”   林欢气得脸铁青,拿起枕头狠狠往他身上一砸,气冲冲道:“林云泽,别得了便宜还卖乖!”   看来明天她肯定能起得很早,因为今晚将会是个无眠之夜。   **   话说被林云泽折腾了大半夜的林欢,果真不负所望地早早起床。   简单梳洗一番,林欢就准备端锅淘米上灶,林云泽忽然从房内走出来,将水龙头一关,命令道:“不用煮了。”   林欢懒懒地打个哈欠:“为什么啊?”   说要吃粥的是他,叫她别煮的人也是他,到底什么意思?   “我突然不想吃了。”林云泽仅用一句话轻描淡写带过。   靠,这什么破理由,说不吃就不吃,脾气还真是“好”得没话说。她因一锅粥而被影响了睡眠还不知道到哪去讨个说法,林欢气鼓鼓拧开水龙头:“你不吃是你的事,我想吃。”   林云泽关上水龙头,顺势抢过她手上的锅。   “你什么意思?你不好过总也不能叫别人也不好过吧?”   瞧这脾气臭得,她怎么就会喜欢上这样的家伙。   林欢翻眼翻眼再翻眼,事实证明翻眼也是个苦差,要长期保持蔑视人的状态是十分不易的,尤其还要听大魔王林云泽说话:“继续翻?小心翻成睁眼瞎。”   林欢登时一口水噎在喉咙间不上不下,最后只能捂着嘴直呛。   口水不仅从嘴里,还从她鼻间冲出,林欢剧烈咳嗽,连眼泪都慢慢溢出,难受得几乎蜷成一团。   见势,林云泽赶紧抱住她,轻轻拍打着她的背,语气也是难得的温柔:“怎么这么不小心。”   “还不都是你……”林欢还没有顺完气,再次被他激得猛咳起来。   林云泽大半夜的扰她清修,明明占了她的便宜还要给自己立个贞节牌坊,如今又这样蛮横猖狂……既然还记恨着昨天的事,直说就是了,这么明摆着折腾她,根本就是小人行为。   好容易恢复,林欢立马对着林云泽怒言相向:“林云泽,有话就快说,有……就快放!”   林云泽默了默,竟然无视了她的问话:“快点收拾好,选件衣服我们上街。”末了,他还补充一句:“别让我等太久。”   林欢磨牙,原先定好的要与他坦诚以待的计划也因此一出而暂时抛却脑后:“就算让你等久了那又怎么样?难道你还会带着没穿衣服的我,叫我在大街上表演裸奔秀?”   林云泽淡眼将她一望,若有所思。   “哇靠,你……你还真当真啊!”林欢急了:“就我这身板,前不凸后不翘,没什么看头,赚不到什么钱的!”   林云泽眯起双眼,细细打量她,似乎是很认同,竟徒地勾起一抹冷笑。   他虽然没有再当面出言耻笑她,可有句话说得不假:此时无声胜有声。而且……而且他居然可恨到逼迫她主动承认。   林欢的玻璃心华丽丽碎了一地,不管别人,她就是最在意林云泽对她的评价,可恰恰好林云泽这么打击她。   在林云泽的“注目礼”下,她凶煞煞回房,立即锁门拨通电话:“如意,今天下午有空吗?我要报仇雪恨!”   PART40   林云泽说,快点收拾好,选件衣服我们上街。   林欢确实照做了,但是这个换衣服的过程是很“艰辛”的,花费的时间是很漫长的。   从上衣再到裤子,从袜子再到鞋子,床上几乎堆成小山,地上也乱得几乎没有下脚的地方。她左挑右选,站在镜子前换了一身又一身,可很少有满意的,不是这件太旧,就是那件太厚。   她有点愁,人靠衣装是不灭定律,然而自己平时不注重打扮,衣服鲜少有光鲜亮丽的,秋装也多以厚为主。   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接受林云泽一同出门的邀请,她又惊又喜,可同时也怕。她心目中的林云泽,一直都是高高在上不容任何人攀附的形象,他只是静静地立在那里,好像都能有万丈光芒。   林欢紧紧手指,一脸茫然,她真的抓到了吗,将他抓到手了吗?   为什么会显得这么不真实,好像一场做不醒的梦?   得不到前日思夜想着追到手,得到手后又担惊受怕着只是一场梦,就因为对方的高高在上,就因为对方的变幻无常。   林欢忽然攒紧拳头,心中有愤火熊熊烧起。无数次坚定过自己喜欢林云泽的念想,无数次告诉自己“郎有情妾有意”的事实,无数次安慰自己不要总担心些有的没的,无数次闭眼再睁眼以确定这不是幻境……无数次无数次,无数次到她开始卑微。   她曾在众目睽睽下被人揪着头发说:“像你这样的女孩子,没人会喜欢。”不为别的,就因她穿着怪癖,就因这样怪癖的她,让陆尧每天开怀大笑。   那个揪着她头发,说这些恶狠狠话的人,正是当年被她砸破脑袋的同班女生——陆尧的女友沈芊芊。   不认识陆尧的时候,林欢始终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学一个人,回家一个人,每天听林云泽说的话不会超过十句。但是她会讲,讲学校的见闻,讲老师的课业,讲她今天又学会了哪些新单词,哪些新化学方程式。   不知道从哪儿学来的方法,在橡皮擦上写下喜欢的人的名字,等到橡皮擦用完后,这个人就能喜欢上自己,心愿就能达成。   林欢怀抱着能够两情相悦的想法,每天都会用写有林云泽姓名的橡皮擦擦作业,她没有学习的天分,但是看见这个橡皮擦后,她越来越努力。   总有一天会追赶上,学习他学习过的专业,念他念过的大学,然后一步步跟随他的脚步,走他所走过的路。她一直都坚信着,当他们到达同一个水平线时,他一定会对她另眼相看,然后抚着她的脑袋,笑如三月里最和煦的春风。   还记得陆尧与她的第一句话是,橡皮借我一下。   她有些心疼地递给他,然后看着他懒洋洋地打个哈欠说,原来你叫林云泽。   她没想着要纠正,反而很开心,嗯,我叫林云泽。   他一下就掰碎了她的橡皮,一分为二,她彻底震惊,他摊开手掌递给她一半橡皮,眼底没有一丝愧疚之色。   她急了,你还我橡皮!   他有点懵,我不是还了?   她凶巴巴卷起他的衣袖,大笔一挥,在他臂弯里写上“陆尧”二字,作势就要拿手掌去剁,她说,如果把你一分为二,你也愿意?   他奇怪,我的胳膊可以擦作业?   但是他第二天还是带了很多很多橡皮回来,每一个上面都精心写上“林云泽”三个大字,而他臂弯里属于她写的“陆尧”二字,他始终没舍得擦。   成为朋友后,林欢很少提感情之事,他们像最亲密的兄弟,可以毫无顾忌地“谈天说地”,尤属林欢的逸闻趣事最多。   陆尧每天都很开心,上学不再是简单而枯燥的任务,教室也不再是他第二个睡觉的场所,因为那里有了每天都让他很期待的人在。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很喜欢听她说话,不知道为什么一日看不见她就忐忑难安,连最爱的周公都不想去会,甚至不知道为什么很想念她讲起身边趣事时的神采飞扬。他开始尝试给她打电话,可是他根本不知道她的号码。   双休日难熬且漫长,但更难熬的是,他开始知道了,林欢不叫“林云泽”,林云泽只是她暗恋的对象。   “你觉得沈芊芊怎么样?”林欢唯一一次拜托他的事,是希望他能和同班一个叫“沈芊芊”的女孩子交往。   也是唯一一次,他跟她翻脸,什么话也没说,接连一个星期上课都在睡觉。   她和他道歉,细声细气地不敢张扬,芊芊人很好,是我到这班级这么久以来第一个肯跟我玩的女生,所以她拜托我做的事我就答应了,你不要生气好不好……其实我以为男生都会喜欢像她那种可爱的女孩子。   他没有抬头,只轻描淡写了一句,你也不差。   你也不差,你也不差……   可是林欢觉得自己身上衣服多得像是一层厚厚的茧,男人们不都该喜欢很会打扮,笑容甜美的女孩?   至少林云泽很少正眼瞧过她。   她是个异类,一旦入秋,无论天冷不冷,她都会裹很多很多衣服在身上,那样会让她有安全感。林川盛的不告而别,是她人生中的一场意外,和众多意外一样,让她没有一丝防备。   父亲的大手没有了,他的怀抱没有了,他的笑容,再包括他给的温暖全都没有了。穿上很多衣服,至少可以让她有种感觉,好像父亲一直在身边,搂着她,抱着她,提供给她源源不断的温暖。   有一个人可以疼爱自己,真心真意关怀自己,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后来她有了一个新的家庭,一个新的爸爸,一个新的哥哥,她尝试着去接受,但很多次都无法融入。   新爸爸喜欢带着妈妈去外面旅游,留下很大一间屋子,她从没过过这么奢华的日子,没坐过这么舒服的沙发,没睡过这么温软的大床,没玩过比电视要有趣百倍的电脑,但至始至终她觉得少了什么,后来她渐渐知道了,缺少的那是温暖,是关怀,林云泽向来对她冷言冷语,好像并不欢迎她的存在。   直到十二岁那年大姨妈初来乍到,她亲眼看见林云泽认认真真给她搓洗带血的床单和内裤,她的心就开始一层层融化。   也许这个男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尽管他终日死气沉沉,板着张脸,动不动将钱挂在嘴边,他还是温柔的。   他说如果她再弄脏床单,就真将她送去丐帮。她一面摇着他的臂膀净说讨好的话,一面将他的话谨记心中,当晚乖乖仰面躺在床上,动也不敢动一下。   但是还是弄脏了,她战战兢兢得觉也睡不踏实,赤着脚丫守在他房门口等待责罚。他没有说一句狠心话,默默帮她换了新床单,又买了很多红枣给她炖汤喝。   他是温柔的,他的温柔来得太沉默,来得太不易察觉,就像是父亲走的那个意外,来得让她一点防备都没有。   一点防备都没有就已经将自己的心贡献了出去。   喜欢一个人有什么过错,追求自己喜欢的人又有什么过错?   她不知道她怎么得罪了沈芊芊,她自作聪明地以为沈芊芊和陆尧很合适,自作聪明地以为陆尧答应沈芊芊交往的条件是因为他们已经两情相悦,自作聪明地以为他们在一起后会和绝大多数情侣一样幸福美满。   她真正不知道的是,陆尧以为这样做,会让她开心。因为她是这么珍惜自己的第一个女性朋友。   可是他的成全,非但没让事情圆满,还造成了之后的种种是非——沈芊芊因妒与林欢反目成仇,开始在学校造谣生事,虽然她原本就是有目的性地接近林欢,但想不到的是,自己一心一意爱慕着的陆尧会真的喜欢林欢,而对她一直不冷不热不理不睬。   林欢到底哪里好,沈芊芊不知道,其他女生不知道,就连陆尧也不知道,可是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没有理由,不是吗?   但是林欢因此受到了连累,受到了排挤,女生们联合起来对她冷嘲热讽,她走到哪里都能听见类似这样的话语:   “别看那个女生平常裹得严严实实的,想不到居然会跟陆尧做那种事,也不晓得害臊。”   “人家沈芊芊都是陆尧的女朋友了,她怎么还老插在人家中间,是不是想抢人家男朋友啊,估计人家陆尧看不上她,她只能死缠烂打吧。”   “没看过这么厚脸皮的女生!”   “诶诶,听说她妈妈以前搞外遇,傍上了大款,立马就把她爸爸踹走了。好像她还有个哥哥,她都跟过陆尧了,会不会也跟她那个哥哥……”   人言可畏,越传越离谱,越传越畸形,有些女生根本就是故意在她面前群聚,放大声音说给她听,林欢装傻当没听见,她知道,跟她们叫板,只会越抹越黑。   她总有一天会毕业,会看不见那些人嫉妒的脸。她以为她会忍,每天继续以笑容面对,过好每一天,和往常一样,一回到家就同林云泽说说笑笑。   直到有一天,她发现她的抽屉成了垃圾桶,她的课桌花花绿绿全写着“贱 货”、“妓 女”,她的作业本总是无缘无故消失,平时分因此成零。有男老师跟她言语暧昧,处处暗示着只要讨好老师的欢心,就能保她期末考试及格。尤其在得知传这些谣言的人就是她所谓的第一个女性好友沈芊芊后,她时常从梦里哭着惊醒,终于明白,她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坚强,有的也只是股倔强。   十六岁那年就这么“毁”了。第二天她无意重伤了沈芊芊,当天被责令休学回家,第三天班主任来劝她向沈芊芊道歉,她将班主任赶出了家,第四天全城雪花纷纷扬扬,她一时怒火攻心生病不起,林云泽一路照料她一直到医院。   她病好后就要给他告白,告诉他,她的喜欢绝非只是兄妹之情那么简单。   林云泽却阻断了她的话,告诉她,他们之间连兄妹之情这种简单的感情都不存在。只因她砸伤了沈芊芊,让他承担了所有药钱。   喜欢一个人有什么过错,追求自己喜欢的人又有什么过错?她问心无愧,可是她令林云泽困扰了。她喜欢他,可她从没想过要让他烦恼。因为像“喜欢”这种词,是代表幸福的存在。   就像他说的,林欢,我不想听任何理由,请你别再找借口,也别再给我惹麻烦。   她真的不再找理由,不再找借口,也不再给他惹麻烦,断了吧,断了吧,就让这份喜欢的心情断了吧,仔细想一想,只要他能开心,自己忍着点,日子还是照过,也没什么大不了……   十六岁那年发生了许多改变。陆尧失踪了,林欢很少找林云泽说话了,橡皮擦再也不用了,作业写错就用胶带纸,那个陪她每天睡觉的缝有林云泽头发的小熊娃娃,也被悄悄地丢了。   十六岁那年也有没发生改变的事情。她的平时分是零,期末考试差点没有及格,女生们对她依然冷嘲热讽,她的作业本还是会动不动才能从垃圾桶里找到,她的桌子上的字擦了后很快就能有,她的笑容没有减少。   林欢呆呆地坐在房中,连林云泽什么时候进来都恍然不觉。   PART41   望着床上堆成小山的衣服,以及呆坐在床沿的林欢,林云泽微微皱了眉,却没有出声苛责。   是林欢及时发现了他,及时做了退步:“我我换衣服很快的……就是选衣服比较慢!”然后眼神示意着,想要他再出去一趟。   林云泽连犹豫都没有就转身出去,临关门前又回头深深望她一眼:“换慢点也不要紧。”   “啊?”林欢不是一般的呆,最近的林云泽怎么总是给她“惊喜”?瞧这话说得,那个温柔劲,让她鸡皮疙瘩直起。   她笑得小心翼翼:“老哥,你的烧真的好了?”   林云泽偏转头去,依然没有苛责她,轻轻丢下句:“做好你自己就行。”   时间飞速流逝,转眼已是上午十点,林欢果然称了林云泽的心意——换慢点也不要紧。   好像不是第一次受到他的引导,刚上初中时,她因为衣服穿得太厚,很不招人待见。没有朋友的日子很难熬,她试过去除厚重的大外套,但第二天就感冒。可能心理因素占了绝大多数,可她就是像吸毒上了瘾,难以离开这些“赖以生存”的棉袄羽绒服。   有一天她也是如今天这样呆呆地坐在床沿,呆呆地盯着一堆小山似的外衣。他突然出现,旁若无人般轻轻地望了眼那堆衣物,只说了句,你不累吗?   总在意别人的目光,你不累吗?总为了别人而活,你不累吗?   不知道为什么,他讲得并不分明的话却让她听得分明,只是简单一句“你不累吗”,竟让她登时间豁然开朗。   林云泽无疑成为了她生命中的灯塔,无时无刻照亮着她前进的方向。尽管有时候他很不爱发光,就比如像现在这样。   “林欢,看来你是真想去大街上表演脱衣秀?”   林欢拧紧眉头,虽在高声抗议,还是底气不足:“不是你叫我穿慢点也不要紧的吗?难道你也学会了讲客套话?”   她当然知道,想要林云泽讲客套话,比赶母猪上树还难。   如果哪一天林云泽突然一本正经地对她说“我爱你”三个字,她可能惊讶到怀疑他大脑是否出了问题。尽管她是如此的期待。   所以说人啊,为什么要这么的矛盾,矛盾到被喜欢的人训再多次,也仍会义无反顾地接着去喜欢。   可这一切都建立在幸福之上,不是吗?   林欢忽然呵呵傻笑起来,有意挨近林云泽身边,捉住他的手指,偎进他的怀里,体会他身体的温度,吸纳他衣物的香气。   “色香味俱全,”她认真评价道,“还算满意,给你八十分好了。”   至于为什么少了二十分,那当然是因为她还没有真正吃到林云泽。   林云泽面色稍稍沉了些:“你还想磨蹭到什么时候?”   “诶?”林欢不舍地离开他的怀抱,意犹未尽,“老哥,其实我也想……但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林云泽缓缓垂下眼眸,忽而对着她一笑。林欢一个趔趄,被迷得神魂颠倒。   她捂着鼻子,心里却想,看来要买加厚型的卫生棉了,林云泽要是在往后的日子里动不动对她这么勾唇一笑,她哪里吃得消?   却听林云泽说:“我倒要看看你究竟要怎么报仇雪恨。”   林欢脸色一僵:“你……你都听到了?”随后板着脸孔质问,“偷听是不好的行为,就跟跟踪一样恶劣!”   林云泽不把这话放心里:“林欢,你的嗓子很像扩音器。”   她的脸色更僵,明白了他的意思:“你以为我是故意说给你听的?你当我毛病?”   他眯眸紧对:“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她拍手叫好:“好,好,好!不愧是中文系叫兽!”   他扬高声调“嗯”了一声:“林欢?”   她刻意拱手回应一句:“上酸菜!”   这还真是驴头不对马嘴到糟糕,林欢捂着肚子几乎笑背过去。没想到她刚一笑,林云泽也跟着舒缓容颜微微笑了起来,果真如三月里最和煦的春风一般,透着能化了冰雪的融融暖意。   林欢傻愣愣望着,如痴如醉。   与严如意约定好下午两点在耳语茶楼不见不散,一望时间已经临近中午十一点,林欢不敢再继续磨蹭,挽着林云泽的胳膊狂奔出家门。   幸好林云泽有车,去市中心只要小半时辰,也幸好这个城市并不拥挤,即使现在接近中午下班时间,车流还是能一路顺畅到底。   林欢透过车窗玻璃,东瞧瞧西望望,觉得有林云泽在身边,什么都变得新奇。   因为与严如意的通话内容都被“窃听”去,她也懒得再做隐瞒,直接告诉林云泽,下午会跟朋友见面,约见在耳语茶楼,到时一起喝喝茶磕磕瓜子斗斗地主联络联络感情,就是这么简单而已。   听闻对方是谁后,林云泽倒也没说什么,甚至如他先前所说,他还真有点期待林欢到底会用什么方法报仇雪恨。   安静了一会儿,忽然看见路边有三三两两的学生结伴而行,林欢猛然想到林云泽周一有课,不禁问:“老哥,你今天请假了?”   一个“嗯”字随后落进她耳里,林欢更加奇怪:“老哥,你的烧真的全退了?”按理说林云泽这么认真的魔鬼教授,是绝对不可能丢下他的学生不管,那么今天这个日子,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林云泽的生日,自己的生日,再包括林妈林小爸的生日,全都不能对上号,林欢冥思苦想绞尽脑汁,始终不能领会其中真意。又问:“老哥,你好像不缺衣服吧?”至少没到裸奔的程度吧。   林云泽车内后视镜看她:“怎么这么多话,去了不就知道?”   于是林欢两眼一翻,憋着口闷气乖乖闭嘴。   于是十分钟后,他们出现在花店。   二十分钟后,林欢发现他们去的根本不是市中心。   五十分钟后,他们来到了郊外一处大墓园。   走进墓园以后,林欢捧着花束,亦步亦趋跟在林云泽后头。   她已经猜测到今天是什么日子,但是心中的憋闷不容她多说一句,因为林云泽自从下车后,就再也没说过一句话。   可能是地处偏僻,墓园里的风有些大,也有些凉。   今天林欢听了林云泽的话,真正的做到了做好自己,她没有穿很单薄的衣裳,没有学习别人那样,打扮得吸足别人目光。唯一不同的是,厚重棉袄里她穿了上次林云泽为她买的衣裙。   尽管如此,还是觉得有些凉。   她一直以为林云泽会很不喜欢生他的妈妈,只因为那个女人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抛弃了他。所以她从来没有主动问过那个女人的一切,林云泽不提,她也就将那个女人规划到违禁话题栏里。   现在仔细想想,林云泽好像从不会喊“妈”这个字眼,尽管她的妈妈成了他的后妈。   林欢将花束捧得更紧了,忽然间能体会到林云泽的感受,他们都是一样。   “林、林云……”将他名字念到一半,林欢反而想不出能有什么词可以表达她的愧疚,想到昨天她竟然可笑到误以为林云泽与她亲妈有那种关系,她的心就开始阵阵发胀。   他们都是一样,喜欢将心事掩藏。   怎么直到现在才发现,林云泽做梦时候喊的那声“妈”,是在缅怀他的亲娘?   她有些迟钝,很多地方都是,也许林云泽并没有那么想,也许他是有其他用意,可她总是一遍遍按照自己的理解来扭曲。   怎么直到现在才发现,她竟然一点也不了解他?   “妈。”走至一块墓碑前,林云泽突然停下脚步,转身要管林欢拿花束,却见她已经知趣地将花递到他身前,他不禁笑了笑,接进怀里。   转面望向墓碑,林云泽轻轻将花束放至墓前,淡淡的笑容在唇边若隐若现,竟然一改往日的冷峻,以一副安静祥和的神态面对。   只那一句轻轻柔柔的“妈”后,他再也没说什么话,默然半跪在墓前,眸光沉如深潭,深深凝望着墓碑上的每一个字。   林欢莫名想起莫泊桑的名言——我们几乎是在不知不觉地爱自己的父母,因为这种爱像人的活着一样自然,只有到了最后分别的时刻才能看到这种感情的根扎得多深。   不管对方再怎么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她还是辛辛苦苦怀了自己十月的母亲。这种爱,自打出生开始,就已经根深蒂固。林欢明白,所以这么多年来,她还是分外想念自己的亲生父亲林川盛。   即使他先背叛了林妈,即使他先爱上了别的女人。   淡看世事去如烟,铭记恩情存如血。   林欢也慢慢蹲下身,轻轻近到林云泽身边,歪头靠在他肩头,紧挽住他的臂膀,看见他转面看自己,她笑笑,纵使天高地远,从今往后,也有我陪着你。   然而正当林云泽要在她脸颊印上一吻时,只听身后一个女人的声音:“林欢?”   林欢回头之际,只感觉天昏地暗。   那个女人,那个叫沈芊芊的女人,为什么也会出现在这里?   PART42   “小熊,真的是你?太好了,我还以为我看错了呢。”   林欢有些愕然,根本来不及回答什么,沈芊芊已经蹿到他们身边,万分亲昵又十分自然地挽住林云泽的手臂,歪头贴近他胸怀,软软地说:“云泽以前总跟我说不想带你来这种地方,没想到他今天还是带了。”   “云泽?”林欢更加惊讶,一时间无法弄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只能转眼去看林云泽,却被他无视了过去。   她的心里顿时很不是滋味。   再看沈芊芊,六年不见还是小小俏俏的模样,偎在林云泽怀里,俨然小鸟依人般乖巧温顺。虽然不想承认,但这副情景,真的可与电视剧中神仙伴侣相媲美。   他们两人站在一起,好比那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   “怎么回事?”林欢讶异震惊之余,紧紧盯着林云泽,不愿放过任何一个蛛丝马迹,哪怕是他神色上再细微的变化,她只想知道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他们两个会走到一起,又是什么时候走到一起,以及怎么走到一起……   可林云泽只是面无表情,更别说一句像样的解释,当真让她失望透顶。   林欢顿时哑然失笑,她的身份,她的地位,竟然在此刻又一次受到质疑,沈芊芊所站的位置,本应该是属于她的,可现在不由得让她怀疑,这两天她与林云泽发生的一切,真的不是梦那么简单?   曾经真实的触感,来自他的亲吻,虽然沉默却不负柔情,如待珍宝将她一路捧上天际,几度让她意乱情迷,她疯狂于他的体温,着迷于他的气息,沉沦进他沉默而温柔的陷阱。   她闭闭眼,轻声问着:“是你在做梦,还是我在做梦?”   偌大的墓园里,没有人再说话。   风呜咽而过,树叶沙沙,孤鸟哀鸣,像是厉鬼骇人的嘶叫,抓心挠肺,为这份本就紧张的气息,更添了几分诡异。   林欢至始至终闭着眼,根本没有料想到自己竟然可以做到这么平静。然而无论如何候着,也等不来林云泽的话语。   睁开眼,她有些自欺欺人地不肯罢休:“我要的不是解释,而是你对我的责任。”   这次有了回复,却是沈芊芊在说话:“小熊,我知道开始的时候你可能会有点无法接受,抱歉我跟你哥哥隐瞒了你这么多年,我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但我只想你不要怪他,是我叫他不要说的,因为我怕你无法接受,也怕你不肯认我这个未来嫂子。”   林欢的嘴唇都开始发白,无数次担忧幻成的梦境,竟然成了事实。   她明明什么理由都不想去听,却无法阻止沈芊芊的话语:“要不是当年你砸伤我,我都不会认识云泽,说起来你还是我们之间的媒人呢。”   “对了,我跟他是一见钟情,是不是很像电视剧里的情节?”   “想不到今天能在这里碰到面,小熊,让我们重新来过吧,可能你还记恨着以前的事,我也知道那都是我的不对,陆尧走后,我每次都想找你说话,但是每次又都不知道怎么开口,也不知道怎么补偿才能让你原谅我。但是我真的很想和你继续做朋友。”   ……   “你说够了没有?”长久的沉默过后,林欢忽然笑起来,接着愤愤然道,“我不需要你假仁假义!”   “小熊,当年的事,都是大家太年轻造成,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沈芊芊俨然一副受伤的表情,林欢只怪她演戏演的太好,对此根本无动于衷:“我看见你的脸就觉得恶心。”   想当初就是因为对她太信任,才会受伤至深。林欢虽然不聪明,但面对同样的事,也不可能笨到错第二次。   她自认为她没资格这么问,可是:“陆尧怎么办,你对他的感情就只有这么一点点?一点点到看见别人就可以移情别恋?”   她还记得以前沈芊芊双眼血红含恨带怨的模样,还记得她一字字坚定异常地说“还我男朋友”的模样。原来当初的闹剧也不过是小儿把戏,可是这样小儿把戏的闹剧却害得她……   林欢无法想象,笑不成声。   沈芊芊突然叫起来:“云泽不是别人!”紧紧拴住林云泽的臂膀,她发抖:“小熊,喜欢跟爱是不一样的,我是喜欢陆尧不错,可我爱的是云泽,尤其六年时间的相处下来,我发现我早已经离不开他了。”   可笑,他们竟然瞒了她整整六年?可笑,她竟然还对这些一无所知?可笑,她竟然一直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小心翼翼守护着喜欢林云泽的那份心情?   林欢觉得这真的是太可笑了,比她以前听过的所有笑话还要笑话。   对着林云泽,她困难地说:“那你为什么还要吻我?”   她想问的很多很多,林云泽为什么要吻她,为什么不干脆点拒绝她,为什么表现得很像是在乎她的模样,为什么明明有了沈芊芊还要继续挑逗她?   为什么太多,反而问不出个为什么……   场面极其尴尬,僵持这么久来,林云泽竟然一语不发,沉默寡言更比从前。   看不出他是个什么表情,又或者他根本就没有表情,只有沈芊芊在一旁意外地说话:“小熊,我之前一直在外地念大学,今年才回来,可能有些地方无法照应到云泽,让你一直替我照顾他,我是真的很感激你,但是我从来没想到,你跟他会是这种关系……”   “你在说什么啊?”林欢笑了笑,“像他这样善于伪装,喜欢脚踏两条船的人,值得我林欢喜欢吗?”   不用沈芊芊再多解释,她已经能弄明白这其中的关系——沈芊芊跟林云泽是相恋了整整六年的恋人,而她林欢,不过是林云泽用来排解寂寞夜晚的消遣品。   因为林云泽的沉默,就是最好的证明。   其实也没什么,曾经再怎么相爱的人都可以因为一点点小摩擦而分开,她失恋了又算得了什么,人不是为了感情而生,她也不是没有林云泽就不能活,即使这次感情不顺利,她还有下一次,下下一次,一直到一个真正喜欢她的人出现为止。   如果可以再表现得大度点,可以再表现得从容点,可以再表现得不在乎点,她应该还能和林云泽维持那段虚有的亲情不灭。   但是真的可以做到完全不在乎吗?林欢不知道,她真的不知道,不知道怎么做才合适,不知道底下怎么说才可以让自己全身而退,不知道往后该怎么面对才不至于让大家都尴尬,又或者在她这么想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自己的失败——相比较林云泽的不在乎,她真的是太在乎。   当年尝试向林云泽告白遭到拒绝,是因为她伤了沈芊芊,多年后的今天,当她以为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林云泽又一次拒绝了她,同样是为了沈芊芊,不同的是,他比当年那次还要无情,还要恶劣。   从头到尾他都没有说话,可能是没有话说,也可能是在面对谎言被戳穿时候,比谁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或者他根本就没在想什么,也或者他想了很多很多,只是还不能说。   让林欢始料不及,却又在情理之中的是沈关逸的突然到来。当着林云泽与沈芊芊的面,他依然如同往日柔柔笑着,牵住林欢将她一步步带离。   林欢没有问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也没有拒绝他来此带她走的好意,至少她还不想继续那么尴尬地待在那里。   沈芊芊来时怀里捧着花束,明显比她还要早得知林云泽生母的忌日,不然她也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在这里。世界上的巧合很多,但有很多“巧合”却是人为的。   林欢暗中自嘲,光凭以上一点就可看出,林云泽是信任沈芊芊的,甚至是真的爱她的。   想到林云泽会很温柔地关怀沈芊芊,为她做饭,为她奔波,甚至搂她入怀,与她每夜每夜说着悄悄话,她就再也受不了,脚下一软,就要摔向地面。   幸亏沈关逸及时扶住她:“难过的时候就哭出来,哭出来会好过许多。”   难过吗,她是难过吗?   “我为什么要难过?”她反问。   沈关逸怔住,一瞬不瞬看着她。   林欢笑了,开怀大笑的那种:“我不难过,我一点都不难过……为了那样的人难过,值得吗?”   世界之大,还有更好的人等着她来爱,她为什么要为那样的人难过?她已经瞎了眼,为什么还要让心也跟着受绞刑之苦?   他们不爱她,可不代表她不能不自爱,他们喜欢玩弄她,可不代表她要把自己折腾到百孔千疮!   “谢谢你。”道谢间林欢已经站直身子,虽然一扫先前的软弱,却还是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墓园方向。   她深吸一口气,回首时尽可能不在意地笑:“我下午还跟朋友有约……”   沈关逸坚定地说:“我陪你一起。”   林欢埋头想了想,还是什么都没说地摇头拒绝。   沈关逸又说:“我会给你时间,接受我的时间。”   她坦白:“也许会很久。”   他笑叹:“难道久到你一辈子都不嫁人?”   “我不想意气用事。”因为自己受到伤害,就想从别人那得到宽慰与包容,那样对谁都太不公平,她不喜欢这样。   “等我什么时候真正做到不在乎了,就可以考虑。”她歪了歪头,还是笑着,“我老哥老大不小了,就算他等得住,我小爸也不可能等得住的。你知道老人家都爱抱孙子。”   沈关逸抿唇微笑,在她讶异的视线里忽然就抱住她的腰,凑近她耳边飞快说:“既然这样,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PART43   林云泽有的,沈关逸都有,林云泽没有的,沈关逸也有。但就像林欢自己说的,无论沈关逸再怎么努力,她暂时都无法接受。   原本要在出墓园后就同他分道扬镳,却敌不过沈关逸的执意,恰恰好墓园地处偏僻,一时半会不见一辆车经过,沈关逸担心她一个女孩子家会不安全,循循善诱外加言语吓唬,才让她心甘情愿跟上车。   可能有心情影响的缘故,林欢上车后不久就有晕车迹象,继而吐得一塌糊涂。沈关逸坐在前座,看这架势,好几次按捺不住要过来安抚,都被林欢及时喝止住。   一车两命全把握在他手里,这么关键的时刻,万一因为他的分心而致使两人进了阴曹地府,那可真是千古奇冤!   林欢暂时还觉得年华大好,还不想做窦娥二代。   她躺在后座上挺尸,嘴里念叨不停:“沈关逸,你好好开车,不要管我,快走,你快走,不要管我!”   沈关逸憋不住,终于笑起来:“我还不想被判无妻徒刑。”所以他要牢牢地抓住她。   “中午要吃什么?”他低低地问。   林欢摸了摸肚子:“我的胃酸啊,有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暂时性还没有食欲,吃不下东西,呜呼哀哉。”   他温柔一笑,作了然状:“既然怀了我的孩子,就更该好好照应自己。”   林欢一下被激起来:“喂,说话要讲究真凭实据,你这样若是在古代,会害死人的!”   “也好,我们就做一对人人羡慕的饿死鬼。”   林欢闷哼一声:“人都死了,还怎么被人羡慕。”她忽然就弯腰抱住双膝,低声一句:“我不要别人羡慕,也不稀罕别人羡慕……”别人再怎么羡慕,也不如那一个人的爱慕。   事实证明,沈关逸的时间观念极好。   与严如意他们约定好下午两点见面,他不多不少正正好提前半小时赶到市中心,才停好车就立马带林欢直奔耳语茶楼附近的KFC里。   点了一份外带全家桶,再来了两个甜筒,两个新奥尔良鸡腿堡,两份芙蓉鲜蔬汤,两份葡式蛋挞,两份鸡汁土豆泥……最后一大堆东西占了满桌,就当做今天的午饭。   林欢有点瞠目,这确实是多到过头。   “沈关逸,你的胃口很好吗?”   他笑:“和你吃饭,胃口就好。”   “那这些,你全吃得掉?”   他很坦白地说:“吃不掉。”   林欢郁闷,铺张浪费是不好的行为,她平时掉一粒米在地上,都要被林云泽教训一句“漏下巴”。尤其今天她还没什么食欲。   犹豫再三,她决定等会儿跟沈关逸协商一下,看看如果他不要的话,能不能给她打包过去和严如意吃。   沈关逸突然说:“我忘了。”   林欢正捏着冰激凌准备下口,听他这么说话,只觉得奇怪:“忘了什么?”   沈关逸脸微微红,轻声咳嗽一下,立马叫她领悟。她收回目光,眼下的冰激凌因暖气关系已经开始融化,仔细回味一番,以往吃的时候也不算太凉。有大姨妈在还真是麻烦,但是只吃一次,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吧?   将甜筒置到嘴边,林欢稍微舔一下,味甘甜,入口即化,但奇怪的是,她竟一点不觉得好吃,真心评价道:“这是我吃过最苦的甜筒了。”   沈关逸没说什么,只是微笑着替她剥好汉堡外包装,伸长手臂亲自递到她嘴边:“凉了就不好吃了。”   林欢咬了一口,还是苦的。   她有点哭笑不得,看来真如她所想,一时半会是无法脱离林云泽对她的感情桎梏了。   林欢半开玩笑:“我不会得厌食症了吧?”   沈关逸摇摇头,又将汉堡送进她嘴里咬了一口。   林欢头一次这么细嚼慢咽,以往林云泽说过她站没站相,坐没坐相,吃没吃相,她反驳,吃饭是人生一大乐事,要那么多规矩束缚做毛?一点都不懂得享受。   之后她无意在网上看到,吃饭吃太急会对胃不好,很可能发生胃炎、溃疡等疾病,还不利于营养吸收跟消化。虽然事后她还是没能改掉吃饭急躁这种陋习,但再也没有只用三分钟风卷残云完一大碗面条。   很多时候都是这样,林云泽状似很讽刺的话,实际都是包含了另外层意思,实际都是在以另外种方式默默关心她。   正如他不会说“我爱你”三个字一样,他叫她不要做美甲,却也不会直说,林欢,不要做美甲,那种东西容易致癌。   “其实得厌食症也挺好的。”在沈关逸的精心照顾下,林欢一点一点将汉堡与甜筒吃完,突然咯咯笑起来:“先得厌食症,饿成枯骨,再得暴食症,说不定就能因祸得福,让身材变得前凸后翘完美无缺。”   她开始浮想联翩,自己凭借好身材成了网络新星,或者参加了世界选美大赛夺冠,又或者被星探发现最终拿到奥斯卡影后地位……越想心情越好,彷佛她真的成了什么大事,出不了一会儿又啃完一个吮指原味鸡,眉弯眼笑的模样根本难以与先前那个蔫掉的小豆芽菜联系到一起。   忽然,她甩下手中的鸡骨头,顿悟道:“其实有事业也是一样的,做个女强人就很好。”   沈关逸目中柔和之色愈来愈浓,轻抿了嘴角:“来我这里工作怎么样?”   “啊?”   他重复一遍,并且加重口气:“来我这里工作。”   林欢慌忙拒绝:“这样不太好。”   “是不太好,每天见面会让你害羞。”   “我不是这个意思。”   沈关逸一副了然于心的面貌。林欢不觉浑身一震,义正言辞的:“正经点,我们现在是谈工作!我意思就是,找工作这种事,靠关系不好,我想自己找。”   她当然没有那么清高,现在这个人才济济的时代,工作不挑她就不错了,哪还轮到她挑三拣四嫌东嫌西的。然而真要被沈关逸揪去他的工作地点,那似乎比做窦娥去阴曹地府还要惨,至少林欢无法想象。   “我们是自家人。”他一副正人君子的微笑,好像在表明绝不乱动她的立场,林欢却像惊弓之鸟,看着那笑容一阵阵头皮发麻。   “要么,直接来我家工作?”沈关逸神色不变,依然微微笑。   林欢抖啊抖,好像保姆都很容易被潜规则的?她慌忙摇手。   沈关逸说:“你的工作内容就是做我的全职太太。”   林欢泪流,这个男人到底听进她的话几句?   “那还不是每天都会见面?”她抗议。   不幸的是抗议无效,只瞧着沈关逸的笑容就快裂到耳后根。简简单单的动作,却被他演绎得意味深长。他就是这样能让你抓狂的人!   林欢加重了语气:“你别乱想!”   “嗯,我没乱想。”沈关逸继续笑说,“事实而已,没什么好乱想。”   林欢面色瞬间赤红,暗叹自己的贫嘴功力太差,居然又一次被他牵着鼻子走。索性掏出出门时顺便带出的手机,搁在桌上对他说:“这个现在还给你。因为没想过会碰见你,所以大衣、鞋子什么的我没有带。”末了补上句,“你今晚要是有空,就跟我一起回家取一下?”   “我们是一家人,我的即是你的,你的还是你的。”   林欢抓狂了:“沈关逸,你除了笑还会什么表情?”   沈关逸歪头想了想,还是笑。   “算了,”林欢揉了揉太阳穴,“我老爸说过,笑一笑十年少,愁一愁白了头,多笑笑不是什么坏事。”应该吧,应该的吧……   沈关逸突然说:“你昨天说今天想跟我见面。”   “啊?”   “所以我就来了。”   “呃。”   林欢更纳闷,这话怎么说得与吃饭喝水一样自然?   犹豫了一会儿,她问:“你是怎么知道我在墓园的?”出现沈芊芊那是因为理由充分——沈芊芊一早就知道今天是林云泽生母的忌日,然而突然出现沈关逸,那就太匪夷所思了。至少她无法理解。难道,难道……   林欢望一眼对面安然坐着的男人,见他神态如常,一副镇定自若的模样,不由得寒意上身,猛哆嗦了一下,他不会真一早就埋伏在她家附近,然后一路跟踪到底吧?   果然沈关逸老老实实承认:“跟踪。”   “你……”林欢举起手,直指沈关逸,他也不避让,打算让她痛快打个够。谁知林欢只是翘起大拇指,真心赞道:“你强,比纯爷们还爷们,一个人能跟踪另一个人到这种地步,也是种让人望尘莫及的境界啊!”   沈关逸却笑着摇摇头,至于什么情况他没打算说清楚,为敌方平添好话,那只会灭了自己威风。当然这个敌方是指林云泽。   凭良心,他自认为跟踪这门技艺还远不如林云泽,他曾与林欢共处在KTV包厢一个下午,明明很隐秘的地方,竟还是被林云泽找到了。想到此处,沈关逸的眼神不禁黯了一下,不得不说林云泽这个对手很强大,他凭借的都是实力。   林欢等了很久,还是等不来沈关逸的答话,因为被林云泽无视惯了,她也渐渐地明白如果对方不想说,你怎么逼也没用的道理,干脆知趣地转移话题:“手机现在还你,你不要再弄‘丢’了。”   沈关逸没有犹豫:“那就扔了吧。”   “扔了?”林欢险些以为自己听错了,“这个怎么说也是8888的东西,说扔就扔,你也太不把钱当回事了吧。”   他的眸光犀利了一些,但只是瞬间:“送出去的东西就没有收回的道理。”   “话是没错……”林欢皱眉,想办法说服,“但手机起码要体现它的存在价值吧,连用都还没用就说要扔掉,对这个手机太不公平了!”   好吧,其实她就是觉得这个世界太没道理了,一些人省吃俭用说不定才能买上一个价值888人民币的普通手机,比如她就是,而又有一些人,可以做到挥金如土却连眼睛都不眨一下,比如沈关逸这种。   好吧,她就是嫉妒了。好吧,她还真对那手机眼红了。但是绝对不能要,她得克制!   “既然你不要,我留着也没用。”   “怎么会没用呢?”他的思想也太奇怪了,林欢想不通,“你可以再送人,送给更值得拥有它的人。”   沈关逸淡然一笑:“它存在的价值就是为你服务。”   “如果你不需要,它也就没了价值……没了存在的必要。”   PART44   “它存在的价值就是为你服务。”   “如果你不需要,它也就没了价值……没了存在的必要。”   林欢愣了愣,瞧这话说的,这么绝对,横竖就是要她收下这个大礼,好像这部手机真的只是为了她应运而生,好像这部手机一旦到了别人手里就会变成废品,好像她不收下这部手机就会对不起祖国劳动人民的心血,对不起她祖宗十八代一样!   “那你就丢了吧。”林欢在自我纠结中涅槃重生,态度瞬时强硬了些,不是她欠扁,她还真想看看,沈关逸是否会说到做到。因为很多时候,她总是硬着头皮做了妥协才让对方得逞,这种软绵绵的性格必须要改。   敌不动她不动,他不做退让,她干脆也不做退让,看谁能坚持到最后。   但结果,这场较劲竟是她输得惨痛无比。林欢益发觉得那句“输不起就别玩”很有道理,她何苦总牵挂着一部手机的存亡问题?   不得不佩服沈关逸,真可谓说一不二,听闻她一番呕心沥血的话后,他二话不说起身将手机丢进KFC的专属垃圾桶里,然后回头无关痛痒地跟她说,吃饱了没有,还要不要再点些东西。   别人可能看不清楚,林欢可是亲眼见证一部手机是如何由“生”步入“死”的过程。   她的心头在滴血,百万个不情愿,千万个不相信。   “你真的扔了?”   “扔了。”   不是吧……看他回答得这么中肯,林欢勉强笑了笑,还寻思着可能沈关逸跟她开玩笑呢,不过使了点小计俩,看似把手机丢进垃圾桶里,实际早给他藏进了袖子里,又或者西裤口袋里。但是上前搜身,能摸的口袋都碰过了,除了他自己的手机以外,果真再没有第二部手机的身影。   事实表明,那部市面上价值8888人民币的限量手机,真的给他不费吹灰之力地丢到油汪汪的垃圾桶里!   林欢炸毛了:“你怎么能扔了它!”重点是,怎么可以在她面前扔了它!   “你不喜欢我们可以再买。”   他刻意强调“我们”和“再买”两个词,一方面表明他的诚心,另一方面则想告诉她,我会一直买,直到你接受的那一天为止。   换句话来说,如果林欢不肯接受他送的礼,他就会一直扔一直扔,像今天这样,决不吝啬就丢弃。他坚信,林欢不想要,也可能是因为他买的不对她胃口的道理。   “沈关逸,你太胡来了!”林欢再也受不了了,见过强势的,还没见过这么强势的,沈关逸他根本就是头狼,一头披着羊皮还到处喧哗自己不是羊的狼!   但是具体要她怎么教训,她也着实想不出个话语。毕竟沈关逸买什么东西都是花的他自己的钱,他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即使故意扔进最近大跌的股市里,也都是他的自由,别人没有权力也更没有资格来评价他管束他。   林欢拿他完全没有办法,也不想眼睁睁看着他总这么胡来,只好再次表明自己绝对不会要的态度,然而刚要出口,她猛然想起自己现在吃的还是沈关逸付的钱,再加上从郊区赶到市中心的油费什么,她一分都没有负担。   突然觉得自己花了他的用了他的吃了他的还要表明自己坚决不收礼的立场,实在太惺惺作态了点,她也就没有了说话的动力。   一步错步步皆错,从一开始,她便不应该跟他接触太深,在超市的期间就不该接受他的帮助,在公园的那会儿就不该跟着他走,不该在去鞋店的路上还由着他来背……甚至追溯到源头,在自家门口的时候,她就不应该多看他两眼。   这一看,果然看出了祸害。   有那么多不该,却没有可供后悔的药,如果人生可以从头来过,那每个人也许都可以成为另外一个比尔盖茨。林欢不想过多纠结于这些过去,但眼下的问题是,要怎么阻止沈关逸才行?又或者从一开始起,她就愣头青到没想过阻止?   她承认,沈关逸对她无微不至的照顾很能让她动心,她承认,即使不是沈关逸而是别人向她示好,她同样会有些许的惊喜。有人向你告白,只要不是很讨厌的对象,你能说你一点也没有感到高兴?   只是林欢的这份高兴,让她自我感觉良好到太轻飘飘,虽然很多时候都在质疑,这种小言情景,真是能让人风中凌乱,似魔似幻。   惊动了KFC的经理,林欢在一片垃圾的汪洋里拾回那部手机,稍微用纸巾抹了抹,放回自己口袋里。   “这手机我跟你买了。”虽然奢侈了点,但好在此部手机无论是外形还是功能她都十分欢喜,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上网搜过,看淘宝看拍拍等资讯,不然她也不会在第一时间里就认出这是价值8888人民币的手机。   手机什么的数码产品,改朝换代很快,但林欢用什么都极节省,家里那台老爷机(电脑)已经伴随她整整六年,到现在除了运行速度差了点外,并无什么大的毛病。手机她迟早要买,现在拿到手也是一样。   因为是自己梦寐以求的类型,所以还算得上心甘情愿吧。   至于钱的问题,林欢当然只能暂时佘着。但不论她是要买还是当礼物直接收下,起码她接受了他的心意,所以沈关逸在之后的对话里没有再继续为难她,时间还早,将来的日子还很多,他有信心再接再厉,诱导她一步步进入心甘情愿收礼的那个圈圈里……   **   下午赶到耳语茶楼的时候,时间分秒不差正好两点,不由得又次让林欢叹服沈关逸的时间概念,真是拿捏得准确又恰当。   严如意不是孤身一人,跟着她一同来的当然是她专属的护花使者卓弥,他们俩一高一矮的形象很深入人心,当然既然是深入人心,严如意自然是高的那方,而卓弥则是矮的那面。   要说卓弥,虽然不是七尺男儿,却也得益于他那张看起来十分正太的脸。明明比严如意年长上四岁,愣是很少有人相信,加上卓弥的身高“优势”与休闲派的穿衣风格,他们俩走在大街上,总有怪阿姨上前来对严如意说,你弟弟长得真可爱。而且每次都要顺手摸那么一两把。   严如意毫不吝啬毫不含蓄地评价卓弥为“祸害”、“长不大的妖精”,这不单单因为他“粉嫩”的脸颊让人忍不住欺负,更因为曾经发生过以下这种非常狗血的事情多起——大胆小LOLI或成熟豪放派富婆狂追卓弥不放,前者要问清楚他的中学校名,后者则要求将他直接领回家去。   事实上越小越可爱的东西“它”很可能会十分残暴凶恶,几人当中肚子里“坏水”最多的当属“小不点”卓弥。你永远无法想象,他会在不知不觉间给你下了套,使你掉落陷阱万劫不复的同时,还以一副很纯真很善良很无辜的眼神回问你,我有做什么吗?   所以在林欢看清楚他的真面目后,对这个人已经是“恨之入骨”。   “你怎么也来了,我记得我没有邀请你!”   正在同女友严如意玩小猫钓鱼的卓弥,听她这一声呵斥,脸也不抬继续玩牌。等将严如意手里的牌吃得差不多时,他才以一副在收拾牌时不经意间抬脸的状况对上她的视线,旋即将嘴张成了“O”字型:“呀,原来是学姐啊,不好意思我都没有看见,学姐你的存在感真是太薄弱了。”   林欢的脸顿时黑了大半,要不是因为严如意,她真想给他一榔头。   “如意如意……”谈到严如意,她已经很久没有跟她好好聊聊,自然无比想念,当即小猫一般蹭到如意跟前,却听严如意这么说:“丫头,你今天很守时。”   丫头,你今天很守时,是说严如意也没注意到她的存在?林欢的脸更黑,可恨的是卓弥捂着肚子,夸张到险些笑岔气。   林欢飞快瞪了他一眼,这才想起她因为太兴奋,居然将沈关逸抛到脑后去。   “这位是……”她正准备介绍,严如意和卓弥同时问开了。   “性冷淡去过韩国了?”   “啊拉,看来我得换种说法了,学姐才是伯乐。”   看情况严如意彻彻底底将沈关逸误会成林云泽,林欢狠狠一噎,都不知道该怎么去解释先前在墓园的那一出闹剧。   苦思间,严如意已端起咖啡,饮了一小口:“技术挺好的,看起来都不像性冷淡了。”   林欢更是一噎,差点咬着舌头,她明白,严如意是在夸奖这位“林云泽”不再棺材脸,这当然不是无凭无据的,沈关逸唇边总会携带着一丝笑容,哪怕是极淡的那种,让他面部表情都柔和了不止一点点。   笑多了不好,笑少了也不好,林欢就曾困惑过,沈关逸老这么面带微笑,就不怕笑到牙酸吗?再比如,面部抽筋了怎么办?   殊不知,沈关逸这么爱笑,还是拜她当年那句“笑一笑十年少,愁一愁白了头”所赐。   “丫头,说吧,用什么方法。”严如意忽然开口。她是个十分率直的人,不会像林欢那样总将委屈憋在心里,有问题即问。   昨天林欢给她打电话,说什么要报仇雪恨,一扫前辱,她就猜想到,林欢肯定是跟林云泽这个性冷淡又吵架了。   严如意见过林云泽的次数不超过三次,对他的印象不是很模糊,也不是很深刻,林欢是个藏不住太多秘密的人,尤其喜欢分享身边的乐趣,大学生涯里,她对严如意谈的最多的就是林云泽。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即使林欢不说喜欢林云泽的事实,也一直澄清他们之间只有简单的兄妹亲情,严如意也早从只字片语里猜测到,丫头动情了,还不浅。   换做是别人,严如意没有心情,也没有兴趣去管,然而林欢不同,是她的好姐妹,她们两人朝夕相处有近千个日夜,不能说完全知根知底,却绝对是亲密无间不分彼此的关系,她肯定希望林欢能找到个好归属。   所以每当林欢遇到困难,只要寻到她头上,她都会全力以赴前去相助。   只是林云泽不在身边,林欢自己都想不起今天聚会的最初目的。   “什么方法?”   卓弥笑开了花:“学姐健忘成这样,居然没把老公丢掉。”   呃,老公?是说沈关逸?林欢面露尴尬之色,也懒得去看沈关逸什么表情了:“卓弥,我还是正统的黄花大闺女一个,还没嫁!”   卓弥笑得更乐了,一点也不内敛含蓄。   林欢一个头两个大,气得半死,结果卓弥这“小子”还不知收敛:“学姐,我今天很想看看这么木讷的你能想出什么奇招。”   “奇招吗?”连沈关逸也迫不及待加入战局,让这场战局的策划人林欢更是郁闷难堪:“今天临时变故,那个人没有来。我们还是喝茶吧,嗯,喝茶。”   “唉。”卓弥很明显的摆出副超无趣的样子,“亏我还很期待呢,茶不思饭不想都饿瘦了一圈。”   “就你这样还瘦?”虽然确实是瘦,但林欢就是老大不乐意,老实说原本她比谁都期待,光想象平时很扑克脸的林云泽忽然面部表情丰富,她就觉得精神振奋,浑身都来了力气,但由于临时变卦,林云泽没有跟来,搞得像是她有意耍诈,扫了他们兴一样。要说扫兴的话,刚刚失恋的人可是她!   她正要抗议,服务员忽然过来,问她跟沈关逸需要什么饮品。   林欢直接指着严如意手中的杯子:“我要这个。”   卓弥故意和她唱反调:“学姐,这里不卖‘这个’哦,我家如意喝的是卡、布、奇、诺。”   林欢更来气:“我又不是不知道,卡波奇诺嘛。”为了证实她知道,林欢扭头特别“大牌”地冲服务员道,“服务员,我就来杯卡波奇诺。”   那服务员还特傻,重复了一遍:“很抱歉这位小姐,我们这里没有卡波奇诺,只有卡布奇诺。”   卓弥笑得好不痛快,严如意跟沈关逸倒是很安静。   林欢的嘴都气歪了:“我管你卡波奇诺还卡布奇诺,我就要喝我朋友手里的那种!”   服务员点点头:“8号桌卡布奇诺一杯。”   林欢一翻眼,情难自控道:“既然你都知道这是卡布奇诺,你还跟我说那么多做什么?!”简直像是与卓弥约好要耍她的一样。   那服务员不知道她今天心情不好,只能秉承顾客是上帝的原则,对她连连道歉。   林欢想想也算了,大家是出来聚的,开心为本,就当笑话闹一场即过,她没再指责服务员的不是,转头问沈关逸:“你喝什么?”   “你喝什么,我就喝什么,”他微笑,“妇唱夫随。”   林欢这下可真是要吐血。   同时间投来一道很暧昧的目光,卓弥细细打量着他们俩,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学姐真是喜新厌旧,这么快就在我家如意面前上演恩爱戏。”   “喂,别老喊我学姐!”林欢忍不住针对“学姐”这个词发飙,“我没有提出来可没代表我准许你说!”   卓弥将这话当耳边风,理都懒得理,恰巧沈关逸也凑进热闹来,对他与严如意很礼貌地招呼:“很高兴认识你们,我叫沈关逸,林欢的正式男友。”   林欢一口口水呛住。难怪沈关逸执意要来,这次见面会分明就是在他的计划之内!   “沈关逸!”她忙拽了拽他的袖子,想出言提醒一下,可是她这副被口水呛红脸的模样完全叫卓弥“误会”彻底。他立马抱着身子故意哆嗦一下:“我的鸡皮疙瘩呢,怎么掉了一地这么糟糕。”   “卓弥童鞋,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林欢龇牙瞪视他,她是真想PIA死这个惹人厌的老鬼!   “我知道学姐是好人,喜欢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但请你们自由的发挥,不用照顾到我跟如意,你们继续,继续……”   “继续你个大头鬼啊!”   严如意总是一鸣惊人:“丫头,新男友?”   “不是!”林欢狂摆手。   沈关逸趁机搂住她的腰:“她就只有我这一个男朋友。”   “哦。”卓弥故意拉长音调,严如意也点了点头,看情况已经认同了沈关逸的存在。   买噶,林欢很想去跳长江,因为这下就算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PART45   越描越黑是真谛,被误会之后,林欢再没有解释,特别乖巧特别老实坐下开始洗牌,叫人大跌眼镜。   卓弥之所以喜欢逗林欢,是觉得反应过激的她十分有趣,活像被人踩着尾巴的猫一样,立即弓着身子将毛都竖起来,这样的防备与警告,非但没让他却步,反让他忍不住想去多折腾她几下,想看看她到底能跳脚到什么程度。   “学姐,你这样的公主手,洗牌不适合你,还是让我们这种粗鄙之人来吧。”说着,卓弥已经伸过手来要接牌。   林欢愣怔在座位上,连牌被拿走也不自知。脑海中反复浮现“公主手”、“粗鄙之人”等字眼,越来越惶惶不安。卓弥这一句话很巧妙将她排挤在外,表面说她高人一等,其实分明在损她。   不可思议地想起林云泽,林欢情不自禁垂下脑袋,连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我不是外人,也请不要把我当外人。”   她的话刚一出口,气氛瞬间冷到极点,只有邻近几桌玩牌的声音特别清晰。卓弥不禁奇怪着,小丫头今天是不是心情不好?   “学姐你……”他才想问,沈关逸已经出手揽住林欢的肩,安抚道:“我们是自家人,没有人把你当外人,没有人……”   林欢的眼圈都有点红了,她知道在座的各位没有人将她当做外人看,她从来都知道,如果哪天“恬噪”的卓弥不再跟她开玩笑,如果哪天向来少话的严如意对她更无话可说——这样形同陌路的表现,才叫真正的不将她当做家人看。   所以有时候,她宁愿接受林云泽的挖苦,也不要他的沉默。即使她会按捺不住激愤的心情,和他吵得不可开交,她也不要那样残忍的沉默。   意识到自己说了不好的话,林欢赶紧笑笑:“你们都看着我干嘛,刚才跟你们开玩笑的,我林欢是那种会伤春悲秋的人吗?来来来玩牌玩牌……诶,都别看我了,你们想玩什么,斗地主、争上游、21点还是掼蛋?”   气氛还是诡异的尴尬,连最会活跃气氛的卓弥都紧抿唇角,禁止自己再出声。   林欢看着他们这样,一个脑袋两个大,她约严如意的初衷并不是来诉苦,也更不希望他们因她而玩得不开心。   “都不想玩牌,那就聊天怎么样?”她试着继续活热气氛,顺便对着沈关逸一通表情暗示,希望他也能过来帮忙说几句话。然而除了她以外的三人都像是木桩子,既不说话也都没表情。   林欢终于忍不住:“我不是要你们谁迁就我。”抬眼正视卓弥与严如意,她表情严肃道:“虽然卓弥的玩笑真的很讨人厌,但既然把我当家人,就不要觉得对我有亏欠。”   看她这么认真,卓弥忍不住“嗤”一声笑出来:“学姐你真是让我再度对你刮目相看,果然有容人的气量。”   林欢的脸僵了大半。   严如意啜了小口咖啡,突然说:“丫头,性冷淡欺负你了?”   林欢的脸更僵。   一听有好话题聊,卓弥格外专注地盯着她望,那热情的视线里分明带着几分好笑的意味,再包括沈关逸,竟也在全神贯注地看着她,林欢多少有些不自然,眼珠子不自觉乱转:“怎、怎么会欺负,我最多喊他一声老哥,我们的关系就这样。”   卓弥懒洋洋打哈欠,往后一躺瘫在沙发上,无趣道:“下次撒谎的时候记得要变成斗鸡眼。”   “卓弥!”林欢几乎要跳上桌子,沈关逸及时拉住她。等她情绪差不多稳定,他这才转面看向严如意与卓弥,微有歉意:“她心情不好都是我的错。”   卓弥的目光瞬时像染了火光,再度热情洋溢:“学姐你挑中了匹好马呀。”至少沈关逸阻止了她,没让她跳过来揍他。   严如意却在这时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言下之意是,还有待观察。   沈关逸笑笑说:“我相信她的眼光,也相信你相信她。”   严如意的眸光亮了一瞬,与卓弥对视一眼,却是心照不宣。沈关逸那句话乍闻之下很普通,实际一语三关,沈关逸一方面表明自己对林欢的心意,一方面认可林欢的选择,同时也是对自己的认可,如果林欢选择他的话,还有一方面则是叫严如意明白自己的立场。说好听点,林欢做怎样选择,严如意都必须相信且支持她,说难听点,如果林欢真选择沈关逸的话,严如意是没有权力插手也没有权力阻止的。   不过即使知道他话中的意思,严如意也不会生气:“丫头说玩牌,想玩什么形式?”   眼看话题又转回了娱乐方面上,先前稍显僵硬的氛围总算缓和许多,林欢松了口气,仔细想了想,突然喜上心头。   谁说报仇雪恨只能套用在林云泽身上,现下最好的素材不就摆在自己眼前?正所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错过这个村子可就再没这家店,林欢有意抬眼看了看卓弥,窃笑着,哼,小样,看你今天不摔在你大圣爷爷手里!   她故意咳嗽一下,以引起众人的注意:“玩抽乌龟怎么样?”   严如意点头:“四个人两副牌正好。”   沈关逸则更不用说,他肯定会接受,主要就是卓弥。小子鬼点子最多,必须注意!   林欢继续“征询”着意见:“卓弥,你怎么说?”   卓弥望她一眼,随即笑容浮面:“学姐你真是太客气了,都将玩法的全名提出来了,还来顾及我的想法,果然比起一般人还要善解人意。”   啊呸呸,死小子又来这种表面夸她,实际损她的阴招,还不带一个脏字的,简直一升级过的现代版九品芝麻官!林欢哼哼一声,也不再客气:“那行,我们就玩抽乌龟。不过这次抽乌龟,要加点新玩法。”   “新玩法?”明明已经猜到,卓弥仍是假装思考,甚至表现得有几分期待,“学姐这么博学多才,应该不会是真心话或大冒险这种小儿科玩意,那到底是什么呢?”   “那还真是抱歉,让你觉得这类玩意很小儿科!”林欢牙齿格格响,一时愤慨,将牌狠狠从卓弥手里抢了回来,摔在桌面上。   卓弥故作讶异:“学姐你手疼不疼,有没有废掉,骨头受没受损,如果废掉的话以后就不能做菜,不能做菜的话你的老公会饿死,说不定你老公饿死前会投入别人的怀抱,那样学姐就太可怜了。先说好,我家不是慈善所……”   林欢欲哭无泪了:“我说卓弥,你到底玩不玩?”   “啊咧,学姐,我让你为难了吗?”他眨着眼,一脸无辜。   林欢恨不能将桌子一掀,好在严如意发话了:“卓弥,你的舌头真是越来越长了,比老太的裹脚布还要长。”   老婆大人的话不能不听,卓弥安安静静闭了嘴。   所谓真心话,就是输方必须如实回答由胜方提出的问题,不论是什么样的问题,再损都必须回答;所谓大冒险,是指胜方先出行为问题,再由输方来完成,比如要求输方吹多少声口哨,学多少声狗叫,站在原地转多少个圈等等……   综上所述,在玩这个游戏时,如果遇到很不怀好意的赢家,输的人会痛不欲生,奇惨无比。   杯具的是,林欢竟然连输四局,摊到严如意赢倒还好,偏偏每次不是卓弥赢,就是沈关逸胜利。   第一次林欢选择真心话,赢家卓弥问道:“你最后次尿床是什么时候?”   林欢磨磨蹭蹭着,还是很窘迫地回答:“十二岁。”   卓弥很夸张地笑:“学姐,你确定你是尿床而不是梦遗?”   林欢真想遁走。   第二次又是卓弥赢,林欢想了想,不怕死的继续选择了真心话。   卓弥问:“学姐有没有做过春梦?”   林欢张着嘴,说不出一句话。   “有没有?”   “卓弥,你能不能换个话题?”   “学姐,说要玩的人可是你哦。”   林欢低头认命:“有。”   第三次沈关逸赢,林欢死活不选真心话了,这次她改要大冒险。   沈关逸似笑非笑着:“吻我一下。”   “啊?”   “吻我的嘴一下。”   “啊啊?”   卓弥叹气:“学姐明明是个说到做到的人呀,怎么今天这么容易变卦。啊,你该不会不是学姐,而是要侵略地球的外星人吧?”   行,算你们狠!林欢两眼一闭,抿唇轻轻碰了一下沈关逸的颊边。   看卓弥还意犹未尽的模样,她哼哼:“我只听到第一个问题——吻我一下。”   他们会钻牛角尖,她就不会?沈关逸先后说的两句不一样,她就只取前面那一句话。   第四次卓弥赢,林欢料不准他会采取什么行动,先行尝试真心话。   卓弥嘿嘿一笑:“学姐你做春梦的对象是谁?”   不是吧,他还真想死抓着这种问题不放了?林欢苦巴巴地望向对面的严如意,想能求得她的帮助,然而这种场面严如意也护不了短。   林欢颓然耷拉下脑袋:“那么久以前做的梦了,我哪记得。”   卓弥说:“学姐真是个怪人呀,既然不记得,那为什么要停顿那么长时间才回答,哦哦,我知道了,学姐其实不是怪人,而是好人,这么伤脑细胞的活儿都要费尽心力去想,我越来越‘葱白’你了。”   林欢咬咬牙,豁出去了:“行行行,我说就是了。是跟LYZ。”   “LYZ?学姐你的英文学得真好呀,什么时候又搭上了一个外国佬?”   “是林云泽啊!”一张牌甩了过去。   一连四次的惨痛教训,林欢已经拿这两人无法了,本来说好要利用此次机会对卓弥进行“报复”,可不想竟成了这样的结果。   边抽牌,她边在心中祈望,老天保佑,佛祖保佑,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保佑,上帝保佑,圣母玛利亚保佑,爱神丘比特保佑,中外神明们一起保佑,一定要让她赢上一局,不求多,只要一局就可以力挽狂澜。   所幸的是,这一局她真的赢了,而且输家竟然真是卓弥。   林欢哼笑着问:“卓弥,胜负乃兵家常事,你选大冒险还是真心话?”   卓弥一点都不担忧,回笑:“大冒险,学姐你别想从我这套一点话。”   林欢满意地点头,如果以为她只很简单地要卓弥绕着整个茶楼跑十圈八圈的,那就大错特错了。   哼哼,栽在我手里是你倒霉,怪不得我不客气!林欢看一眼卓弥,再看一眼远处,眉飞色舞,正好那送饮品的服务员来了。   她眼睛一弯笑了笑,真是天助她也,时机恰到好处:“学弟,作为你学姐我,这么的善解人意,这么的宽容大度,帮你制造机会是应该的,你不需要感谢我,也不需要记得我,你尽管幸福就好,就好……”   她刻意学习了一段卓弥平时说话的强调,等着服务员放下两杯卡布奇诺,才开口冲卓弥说:“表白啊,你不是说对人家有意思吗?”   小服务员当然不知道他们在玩什么,还以为这坐对桌的男人对说话的女人有意思,继而收拾得慢起来,等着八卦看。   林欢损,卓弥当然也会装傻。他眨了眨眼:“学姐,我知道你对我有意思,可我有如意了,辜负你一片春心,是我不该,我不求你原谅,我只求一死……你放心,我死后还有无数个我会起立!”说完,他飞快夺过林欢面前的咖啡,痛饮一番后梗着脖子作死状,同时嘴里还喷着咖啡的泡沫。   “呼”,小服务员倒抽一口凉气,险些背过气去,连平时处变不惊的严如意也免不了呛了一下。   “甭给我使这招!”林欢狠狠瞪他一眼,“该是你的终究还是你的,逃也逃不掉!”   卓弥睁开眼,疑惑地望着众人,还准备打马虎眼,林欢已经对着服务员说话了:“帅哥先别走,他有话要对你说。”   那服务员果然傻,第一个想到的便是自己的错误,慌忙道歉:“是不是我服务的不到位?”   “呼”,这下换做林欢倒抽一口凉气了。   沈关逸强忍着快泛滥的笑容,礼貌地说:“没有。”   服务员这才长舒一口气。   谁知严如意突然说:“卓弥,做人要讲诚信,尤其作为男人,丫头都比你顶用。”   老婆大人亲自发话,卓弥不想晚上睡地板,只得硬着头皮,乖乖冲那服务员“情深意重”地说:“我喜欢你。”   那服务员开始没反应过来,而后脸刷拉红了,跑得比兔子还快,临行前清清楚楚说了句:“讨厌,你说这么直接,人家会害臊的嘛。”   林欢这一桌子人,登时全部傻眼。   林欢使着眼色:“他有龙阳癖好?”   如意:“这种事要试了才知道。”   两个女人同时转向两个男人,然后——   林欢:“还是不要了,万一生米煮成熟饭。”   如意:“就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卓弥与沈关逸提着的心总算放了下去。   轮到第六局,卓弥时来运转,再次成了最大的赢家。可怜的林欢风光一次,再度沦为垫脚石。   这次卓弥“哼哼哼”笑得好不纯良,让只为图一时之快的林欢彻底沦丧在恐慌里。   卓弥笑容逐渐加深,似有意又似无意地将沈关逸一望,才对着林欢说:“众所周知,学姐对人向来不吝啬,尤其对于我这类小一辈,更是关怀备至,照顾有加。为了表达我对学姐的感激之情,学姐,还请你与沈关逸沈先生现在就舌吻。”   “舌、舌吻?!”林欢彻头彻尾被雷劈焦,“还是不要吧,大庭广众的,影响不好。”   沈关逸笑着摇摇头:“可是必须得完成吧?”   严如意叹一口气:“丫头,如果你实在不想的话……”   林欢拼命摇头,不想,当然不想!   然而,她还没能进一步拒绝,沈关逸已很自觉地揽住她的腰,将唇深深压了过去。   同时间,一道黑影急冲冲步到他们身边……   PART46   严如意喝茶的动作徒然停止,卓弥姿态惬意待看好戏,沈关逸如狼似虎还在压着林欢的唇,诚然他的技术很好,但没有爱情作为前提的吻,除了干涩外没有一点滋味。   被逼迫做不喜欢做的事情,即使是游戏,即使一开始就定下了游戏的规矩,即使知道游戏并不能当真,只是用来助兴,林欢还是惊疑不定,恼羞不止,正要推开沈关逸对他发火,不期然看见身侧似雨后春笋般突然冒出的林云泽,她一下愣住。   短短数小时不见,林云泽的变化堪称已过了千年,虽然他一贯面无表情,也不爱多说一句话语,但他头发凌乱,眼中明显布有血丝,显得落魄又不堪。   林云泽平时最注重自己的形象,也讨厌惹上麻烦事,但他可以发了狂的找她,上一次林欢赌气与沈关逸偷跑出去,他寻了整整一个下午,仅凭她口中几个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信息,他便跑遍了这个市内所有茶楼、KTV。   林欢说,沈关逸我们去喝茶吧,或者唱KTV也行,钱都是我老哥出,难得他大发慈悲。林云泽便真的信了,拖着高烧还没有全退的身体,上网搜索出市内茶楼与KTV的名称,简单做成列表,挨家挨户搜寻。   每到一处,每不见她的身影,他非但没有沮丧,没有失去信心,反而想终于可以去掉一个选项,也终于可以更近她一步。   他不相信命中注定,不相信天赐良缘,他只相信自己,相信自己可以寻遍她的踪迹,一直将她带回去……   胸口剧烈起伏不定,不知是紧张又或者压抑,林云泽不住喘息,一把箍住林欢的双肩,拼命控制住情绪:“林欢,你想变成失踪人口?”   尽管在努力放平心境,他的声音仍没有预期的平静,少许痛意兼并几分柔情,一字一咬清清晰晰,好像单说这一句话就能取走他全部性命,用力过度使得嘴角也在艰难扯动。   林欢在与沈关逸亲吻,当着他的面,他们两个人唇碰唇在亲吻。   可以想象他的软舌在她口内放肆着身形游走,可以想象他是如何难舍难分地勾着她的舌头,可以想象他一路缠绵吸允在她唇瓣、舌尖落下的记号,可以想象他偶尔逗弄似的碰触她的齿龈,惹她嬉笑的模样……林云泽再也忍受不住,用视线紧紧钳制住林欢的双眼,伸出手,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要拖着她朝归家的路上走。   沈关逸微微一惊,起身上前牢牢攀住林欢的胳膊,眼望林云泽,质问着:“你有什么资格,又有什么权力约束她的自由?”   林云泽不惊不怒,更不动容:“那你呢?”   不在意茶楼里其余人或探询或惊诧的目光,也不在意那些纷纷攘攘,他只是专注地看着沈关逸,不做任何让步:“硬塞给她那么多东西,你就问过她的想法?”   的确,如果沈关逸真为林欢仔细着想过,就不该总违背她的话意,做些令她困扰的事情。说来说去,在爱情面前,大多人都是自私的,只想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情,甚至有些人可以为了爱情不择手段,不惜叫旁人付出巨大代价。   不用林云泽提醒,沈关逸当然也清楚明白得很,更何况他们两人都彼此彼此,根本没有理由互相批评指责谁的不是。他苦笑:“没有什么好亏欠的,因为我与她,是一家人。”   林云泽紧紧攥住林欢的手指,紧紧的:“这只是你的一厢情愿。”   言辞简短,却犀利刻薄,连坐在原位没有动弹的严如意与卓弥也不由得暗赞,林云泽分明叫沈关逸认清现实,不要再活在幻想,不同于平铺直叙的说法,这种真的既绝妙又高超,还能正中关键,不留给对手任何一条活路。   再看沈关逸,他果然再笑不出声,连捉着林欢的手也似微微在抖,从刚才开始林欢就没有发表一句言辞,对于她的去留问题,不用问也能明白答案。   无论她怎么受伤害,最终还是会回到林云泽身边。   站在林欢身边,沈关逸悲痛难掩,有些哽咽,压低嗓音用仅她能听见的声音轻轻哼唱了起来:“roo-arai-reu-plow,wah-mee-krai-eek-kon-fow-maung,maung-doo-tur-lae-ruk-tur-jon-soot-hua-jai,chun-ta-gon-chue-tur,tee-mun-dung-gaung-pai-tung-jai,mee-bahng-tee-tee-tur-dai-yin-bahng-mai,aht-mai-glah-paw-pood-wah-chun-ruk-tur,dai-tae-bauk-ruk-tur-piang-nai-jai,dai-tae-ruk-tur-piang-karng-diow-reuay-pai……”   林欢狠狠一惊,她听过,在看泰国电影《荷尔蒙》时听过,此歌中文名为《等待着你》。当时她狂度迷恋这首歌,每天反复听上数十遍,一直到耳朵隐隐作痛才肯罢休,曾也找过原曲,试着翻唱,至今那翻唱出的曲子还放在家用电脑里。所以当沈关逸唱起时,她甚至可以跟着哼上两句,而《等待着你》的中文歌词,她也一直铭记于心——   你知不知道   有一个人在守侯   远远望你 爱你 全心全意   呼喊你的名   让他回荡在心间   你会不会听到这声音   只在心里默念想你   我只能默默地守护你   但是我 会等下去   某一天你会回来   某一天 尽管不知何时   只等你你最后终会明白   这是我的心 我爱你   你是否知道   有一颗心在等待   或许是没有未来的爱恋   幻想你会来   然后一切都变了   你用爱把我的心填满   我不够勇气说我爱你   只在心里默念想你   我只能默默地守护你   但是我 会等下去   某一天你会回来   某一天 尽管不知何时   只等你你最后终会明白   这是我的心 我爱你   我用心 看你换你   等著你的身影向我走来   期待著 有一天你会看到我   我用心看你我爱你   我用心看你我爱你   沈关逸并不知道林欢听过这首歌,更不知道她知道这首歌的中文意思,心无旁骛投入自我感情中,声音低柔,只盼用心唱出所有,当以一口标准的泰文唱罢,他重拾微笑,看向林欢时,双眸隐隐有波光在动:“我在这里,永远都会在这里。”   某一天,你会回来,某一天,尽管不知何时,只等你,你最后终会明白。   我在这里,永远都会在这里……等你回来。   简短的话语一旦联系上歌词,意思立刻变分明,林欢骇得久久不能回神。她是不知道沈关逸什么时候对她的情念这么重,她是不知道她到底哪块地方吸引住沈关逸对她痴心一片,她是不知道为什么已经说得很清楚,沈关逸却还要奉行到底执迷不悟。   她明明只要简单活在世上就好,生活温馨一点,爱情平淡一点,每天独享着自己爱人送与的爱,再回报给他相同分量甚至更多分量的爱,她觉得就很足够。   什么轰轰烈烈,什么至死不渝的爱,就不能普通一点?   林妈用了整整五年时间才完全走出林川盛留下的阴影,当时她事业家庭双收,像涅槃重生过的人,喜气洋洋,完全没有当初那一点失忆的影子存在。林欢印象最深的就是她那一句——不喜欢的东西不碰就好,何必再要自讨苦吃遭罪受。   是啊,不喜欢就不碰,何必要屡教不改总自找罪受。   林欢的脑袋很痛,惴惴不安地用劲甩开林云泽,看他神色阴沉不定,过来就要继续钳住她的手,她急急忙忙往后面退一大步:“我不要了,我谁都不要了。”   林云泽更惊:“林欢,跟我回家!”   林欢摇摇头,无数次的屈服让她在他面前已经习惯唯命是从,但是这次她还惦记着有一个沈芊芊在后,解铃还须系铃人,她不要不清不楚的恋爱关系,但既然林云泽不愿意交代清楚,她也不想步步紧逼,叫人发疯。   沈关逸则是给她的压力太大,他掏心挖肺地对她好,她却连十分之一的好都不能赠送,总带着愧疚而活,很不好受。   不管成因如何,他们让她难受,左右夹击,快要将她逼疯!   林云泽不明白她到底听沈关逸说了什么,不过转眼,林欢竟然换了一副颜面,像炸毛的猫,稍微一碰,就会立马激起她的行动,被她的爪子所伤。   林云泽一时又急又气,面上却还是不动声色,他拎住林欢的后领,往自己的怀里一拖,伸臂勾住她的肩,怎么也不肯放手。   “把你的银行卡号告诉我,我现在就去转账!”   他全神贯注看着林欢,却是在与沈关逸说话。   沈关逸笑,拳头渐渐攥紧,这是在将他当做乞丐打发?   闹剧到此,升华上一个新的高度,从“二男争妻”到“女方出局”,再到“人格侮辱”,在场也由小声议论,到吵吵嚷嚷,再到人声鼎沸,大家都像争相看好戏一般,一个个全凑了过来,眼瞧沈关逸有要动拳头的趋势,都是唏嘘不止,没有一个上来阻止。   还是严如意与卓弥及时阻到他们中间,恰逢耳语茶楼内部经理过来调解,沈关逸这才松开拳头,端正站在一群人中间,好像先前发生的事,只是海市蜃楼一样的飘渺之景,无从考证。   严如意说:“不论你们谁,都请尊重丫头的选择。爱情是双方的付出,不是一个人的独享。”   “丫头,不要做出让自己抱憾终生的选择。”她提醒。   林欢摇了摇头,被林云泽紧紧扣着,她连心都在颤抖。   严如意叹息一声,正见卓弥递上一张扑克牌中的王进到林云泽手里:“你输了哦,抽到乌龟,必须要回答真心话。”   “学姐现在想嫁人想的愁死了,明明还是个二八年华的水嫩嫩娇滴滴的黄花大闺女,我们真怕她哪天像结婚狂那样,脑细胞枯竭变成植物人……”卓弥笑一笑,眼见林欢本已无神的眼睛顿时一亮,他的笑容更加浓厚:“哦不对,像学姐这么善解人意的姑娘,怎么会先弃我们于不顾,肯定是在离去前先拖我们下水。所以我们现在得赶紧给她找个婆家,咳。”   他的话只到这为止,林云泽已经能听出其中问题,不由展颜,低头吻了吻林欢的额头:“我会娶。”   林欢惊讶,话都说不完整:“但是沈……”   林云泽将她扣得更紧,当着所有人的面,郑重说着:“我只娶你。”   伴随沈关逸一声笑叹,林欢几乎要热泪盈眶,这一句她等了太久,太久。   严如意与卓弥在恭贺着,有陌生人纷纷道喜,本应是皆大欢喜的场面,然而一声厉叫突然从几步外传来。   所有人的视线都转向了那面。一个女人跌跌撞撞走在过道间,右手执一把美工刀,左腕上还滴着鲜血。   林欢只觉当头一棒,沈关逸与林云泽已经抢先冲了过去。   “你!”   “芊芊!”   PART47   沈芊芊一个踉跄,颓然扑倒地面,沈关逸与林云泽一前一后,匆忙扶住她的腰身与双肩。   腥红的鲜血顺指而下,嵌在地面,如落梅一瓣瓣绽放,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沈芊芊那张煞白的脸,她紧咬着唇,轻声喘息,疼痛蔓延已逐渐麻痹神经,表情也由安静到狰狞,慢慢的,她的额际蓄了一层细密的汗,唇色全无。   “云泽,你说过要和我结婚的,你说过一旦我大学毕业你就会娶我的,你说过你会带我周游全世界,你还说过你要带我寻遍天下美食,我都记得,你说过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得,你怎么可以食言……”她舔着唇,干干笑了:“原来我的性命在你眼里是这么不值钱。”   林云泽似生了根的芽,身姿笔挺地定在原地,任由她用沾满血腥的手攀附他的腰际,他仍是一动不动,面无表情。   沈芊芊见他已经不愿意与自己多说一句话,伤心失落无以复加,慌忙抬手揪住沈关逸的袖口,她的眼里开始涌上热潮:“你说我是不是死了比较好,只有死了才可以成全小熊跟云泽,就算为了弥补当年那个过错,可是我真的离不开云泽,我突然变得好怕死,一天看不见云泽我的心就好慌……但是哥哥,我求求你,不要再欺负小熊了,小熊没有错,错的人是我,从来都是我,我求求你。”   沈关逸猛然怔住,她的话语听进别人耳里,或许会被误会为是一个可怜人在临死前的倾诉与忏悔,然而沈关逸清清楚楚地明白,沈芊芊的意思是在告诫他,不要再与林欢来往。   有意加上“不要再欺负小熊”,有意加上“求求你”、“错的人是我,从来都是我”等字样,沈芊芊分明从两种角度考虑好,想不引人误会也难。   原来自己所做的一切,最终会变成这种可笑的结果。   “哥哥!”听沈芊芊再度“哀求”,沈关逸唇边携带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有气无力地应和着。   林欢已经走过来,已经听到那段对话,已经面无人色。   站在人群间,她用劲吸了吸鼻子,小声问道:“她喊你哥哥?”   沈关逸无声地笑了笑:“亲兄妹。”   同样姓沈,同样喜欢藏下很多秘密,还能在同一时间出现在墓园里,这样凑巧,早就该让人意识到,他们是如假包换的亲兄妹。一天连续遭受两个打击,林欢已经目眩,感觉脚步虚浮生生站不稳。   她努力稳下自己情绪,又问:“你接近我,就是为了让他们两个人凑成一对?”   他们两个人当然是指林云泽与沈芊芊。作为亲哥哥,沈关逸完全有义务站在沈芊芊那一边,然而像是很难回答这种问题,沈关逸默了很久,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其实事实是什么样的都没有关系。”林欢拼命挤出一丝笑容,从口袋里摸了半天,总算掏出沈关逸送她的手机。   在还给他之前,她拨通了急救中心的号码。   林欢扬唇微笑,忽然发现空气变得十分清新,好像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一切又都生机勃勃,充满精力!   深吸一口气,她笑语:“我本来呢,还觉得亏欠你很多,现在轻松多了。往后我们两个互不相欠,也永远不要再见面。”   至于沈芊芊跟林云泽究竟进展到哪一步,她没兴趣去了解,更没精力了解,不管林云泽是不是有什么苦衷,如果他不能很痛快地做到跟沈芊芊决裂,那么她宁可舍弃这份爱恋,她可以很大胆地承认,她是自私的,做不到眼睁睁看着自己爱人一天到晚总牵挂着别人还无动于衷,做不到放任自己爱人与别的女人进行密不可分的来往,也更做不到与别的女人同享同一片天下。   可是林云泽始终没有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   难道说一句话就这么难吗?难到他宁愿闷坏在心里,也不愿与她同分享?林欢闷声长叹,再看一眼他高大修长的身影,眼里渐渐有了一点湿意。   林云泽从刚才开始就没有回过头,一动不动如临云端的青松,倔强、孤傲、挺拔、不肯低一下头,可他有血有肉,他不是树木,更不是行尸走肉,但他从来选择沉默,这样混乱的场面,他却众人皆醉我独醒,成就了一个人的落寞。   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甚至已然忘记了他的存在,服务生、经理忙做一团,等待救护车一来,将扰乱清静的沈芊芊带走,那些喝茶的顾客也会随之散去。   戏未散,茶已凉。林欢苦笑着转过身。   在严如意与卓弥的陪伴下,她一步一用力地踏出耳语茶楼。   “下面我们去哪里?”看着街景,林欢一时之间竟感到茫然无绪。   今天街头巷尾早早就亮了灯,霓虹绚烂,川流不息,那些亮红一道比一道美丽,明艳得就快刺瞎她的眼。她觉得眼睛很酸,很痛,心里也像乌沉沉的天那样,堵得见不到一丝灿烂。   恍惚想起数十分钟前林云泽对她说的话,我会娶,我只娶你,本以为已经熬到最后……林欢的眼睛更加酸痛,想不到终只是一场梦境。   严如意见她似笑不笑,似哭不哭的模样,心也跟着揪成一团,说不出的难过:“丫头,想哭的话,就哭吧。不要憋出病,我的肩膀永远借给你。”   林欢摇头想说不用,严如意这样温柔待她,只会让她更加沉溺在痛苦中无法自拔。   “就这点打击,还死不了人。”也不管难看不难看,她艰涩地笑笑,惹得卓弥眼皮一跳贼不满意:“我家如意都借你肩膀了,趁我还没打翻醋坛子的时候,学姐啊,你最好快点解决。”   霎时,林欢终于刹不住情绪的涌动,张牙舞爪掐住卓弥的肩膀,一番惊天地泣鬼神地猛摇。   “卓弥,你以为这是尿尿?”   “学姐好厉害呀,没有黄瓜居然也能站着尿尿!”   林欢一拳快速挥在他耳边的空气上,神色非常之严肃地说:“卓弥,我突然觉得我们八百年前是一家子的!”   卓弥了无兴趣地耸耸肩。林欢却像久逢甘露的大地一样,周身都散发出一种英雄气概,特别洒脱特别豪迈地拍他肩膀,一下更比一下重:“欺负想欺负的人,真的很爽,你说是不是,我可爱的学弟?啊哈哈哈哈哈哈……”   严如意扶额。   之后在林欢的强烈要求下,他们去了市区最大最热闹的游戏房,严如意一马当先要掏腰包,硬被林欢拦下,严如意奇怪:“丫头,你有钱?”   林欢拍拍胸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严如意满脸黑线。   林欢哦呵呵笑:“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我怎么说也是在江湖混的,这么多年下来怎么可能还不懂江湖规矩……”说着从外套口袋里摸出一个鼓鼓的小布包:“老板,这里面的银子,全给我兑成子儿。”   某老板满脸黑线。   林欢得意洋洋,还好她出门时不忘将上次小猪罐头里的硬币全部带出来,否则今天总要别人付账,多没颜面。   从投篮到打鼹鼠到开摩托再到反恐精英全玩了遍,只要是跟暴力挂钩的游戏,林欢根本不会对游戏机客气,太鼓达人的按键被她拍的啪啦啪啦响,她一点都不怜惜别人的耳朵,噪音级别蹭蹭直上,那一刻她的精神得到升华,真真为人机合一,叫游戏厅老板也不由远远观望,恨不能她立马冲上九霄云外别再回来。   一番折腾下来,林欢的双手早已红肿,可她感觉舒适惬意极了,全身如脱胎换骨一般,精神绝佳。   问严如意与卓弥接下来的安排,他们说近期上映了一部悲情电影,问她看不看。林欢仔细考虑一番,江湖上有句话是说“以毒攻毒”,她今天正好中了情毒,做做实验也未尝不可。   席间她捂着嘴乐歪坏了,前后两排不停有人含着晶莹泪花投来惊诧目光,她火速点头细声道抱歉,而后又开始闷声笑个痛快。每每看见主人公情感上受挫被打压,她怎么也控制不住情绪,笑到眼泪水都狂涌而出。不禁想,以毒攻毒这样的招数,果然奏效。   电影院散场后,林欢已经像变了个人似的,比出门前还要生龙活虎,神采飞舞。当卓弥谈起下午沈芊芊制造的惊险一幕时,林欢已能正常应对,不再畏首畏尾。   她还开玩笑,如果她也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一哭二闹三上吊,会不会直接叫林云泽肠子悔青去跳长江。卓弥说,学姐可以试试。林欢耸肩,她永远做不来沈芊芊,动不动拿生命开玩笑的家伙,没有资格享受生活。   晚上去大排档简单搓了顿,就着香味四溢的小菜喝了点啤酒,林欢小脸涨红,呱唧呱唧跟卓弥对拼谁的冷笑话多,谁又能叫比较冷感的严如意哈哈大笑。   最终他们全都败笔,要叫严如意惊为天人的石板脸稍微有点表情,真的是太太太具有挑战性,比让林云泽去粪坑洗澡还有挑战性。林欢逗趣说:“难怪学弟你这么看好如意,是不是很有征服性?”   卓弥说:“学姐你好聪明啊,我还以为你会一辈子都看不出来。”   “噗——”林欢喷了他一脸啤酒。   又一小时过后,林欢酒兴更盛,兴奋地敲打起碗筷,颇有韵律地唱道:“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唱罢她打了个饱嗝,笑:“还好我没有穿越到古代,不然这诗的作者得要挂上我林欢的大名,说不定你们现在在教科书上还能看见作者是林欢的古诗,哦哈哈,要不要我现在就给你们免费签名?”   自己编曲调唱出诗?他也会!卓弥不屑地回唱道:“烟拢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 庭 花。”   严如意眉尖动也不动:“卓弥,你是否皮痒?”   卓弥心脏生生漏跳一拍,委屈:“我做错什么了?”   林欢直乐:“隔江犹唱后 庭 花啊后 庭 花……噗。”   卓弥:“……”   大战三百回合下来,卓弥终于见识到狼女的厉害,第一次俯首称臣甘拜下风。林欢摸摸滚圆的小腹,满意至极,何谓生活,她见识浅薄,只能理解为有闲田两亩,美食在怀,亲友家眷伴在身边左右……   林欢乐呵呵,也许见识浅薄未尝不好,这样的人才懂得知足常乐,不至于被利益熏陶。   不出一会儿,眼看菜已尽酒已干,林欢觉着时候已不早,该收拾收拾打道回府。才与严如意简单攀谈几句,卓弥就凑过来说她的外套太拉风,很能吸引“绿林好汉”的眼球,于是乎不用严如意多坚持几句,林欢已经抢先觉悟,所谓三个臭皮匠,赛过一个诸葛亮!如果路上不幸遇见一个劫色的,她也好及时将卓弥踹上!   说说笑笑间三人已经上到大路,林欢不由再一次感叹,卓弥小厮的功力果然不是盖的,说的话冷热兼备,一会儿叫她嘴角抽搐,一会儿叫她宇宙爆发,估计这世上也只有冷面虎严如意可以制他。   哼哼,谁说三人行必有奸情,林欢对天翻白眼,三人行也可以很有激情,吵架的激情!   这不,他们俩人又因当代影坛究竟谁演技比较好这种话题而争辩起,吵得热火朝天不相上下,不禁惹来严如意笑意连连。   林欢与卓弥险些以为自己眼花,几乎同时住嘴,一愣一愣望向她,惊见严如意还在笑:“丫头,瘟疫,你们继续。”   林欢更愣,压根没有精力再啰嗦。都说情侣吵架劝和不劝分,同理可得,哪有吵架不被人劝还反被鼓励的道理?她在一旁默默观察严如意神情,忽然一句:“如意,你千万不要相信三人行必有奸情这种胡诌的话语,啊不,你请看好我的脸,我的脸长得多么的诚实可信。”同时她还眨眨眼。   严如意摸摸她的脑袋:“也只有我才看得上卓弥。”   卓弥当场石化。   林欢嘴巴都快笑开花,想不到走个路都能闹出这么多笑话,笑得多了,总叫卓弥浑身起鸡皮疙瘩,他半是恼羞半是玩笑地喊她“缺牙巴”,林欢这才赶紧捂住嘴巴。   哼哼两声“快马加鞭”赶回家,在楼下作别前,林欢还想着报“缺牙巴”这一语之仇,当即一手叉腰,一手遥指苍天,厉声喝道:“卓弥,你且记住,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哗啦啦”不知哪楼突然浇下一盆水,淋了林欢满身满脸,她郁闷难当地站在原地,根本不知所措。甚至啊欠一声后才意识到自己已然变成落汤鸡。   严如意正要过来询问,卓弥却是紧观着笑话,不忘适时地添油加醋一把:“学姐,小弟这就记住您的教诲——莫装逼,装逼遭水劈!”   林欢恶狠狠甩头,学习樱木花道的精髓,瞪他瞪他不停瞪他,卓弥非但没被眼神杀死,反而笑得更嗨:“学姐你真是的,想让我们看猫是怎样甩掉自己身上的水渍也不用亲自上阵演示啊。”   林欢气呼呼掉头,刚走两步又快速补充一句:“回家以后记得QQ上给我发消息。”然后噔噔噔上楼。   有被林云泽踹出家门的经历,今次她做足了准备,不仅带了硬币在身上,还记得将钥匙挂在脖子上。   但当到得顶楼,她讶异地发现,自家家门竟大开着,里面没有透出一丝光。   她的第一反应是家里遭了小偷,却没有想到小偷根本不会这么大胆行事,至少小偷不会像她想得那么傻帽。   林欢一面紧张一面怕,打从心底认定自己家里遭了贼,却还是忐忐忑忑从脖子上取下钥匙做凶器,紧紧握在拳头里蹑手蹑脚进去,不巧刚在玄关处下脚,就被什么东西狠狠绊了一下,林欢“哎哟”一声摔在软绵绵的物体上,同时有手电筒一亮。   在光源的刺激下,她的瞳孔骤然缩小,条件反射举起手,俨然一个自首的小偷样。   耳畔是一道很憔悴的声音:“知道现在几点了吗?”   林欢猛呛一下。要不是这声音听着格外耳熟,她真以为自己穿到二十年后去:“知道知道,我都知道,还知道家在哪,还知道走哪几条路可以抄捷径,还知道再怎么在外面晃荡,都要回来,还知道……还知道……”   “你在等我?”她一愣,喃喃说道。   没有回答,玄关处静悄悄一片,几乎能叫人窒息的静,林欢不自觉笑出声,乱了清明。   忽地,她起立,打开玄关处的灯,定定寻着林云泽的身影。   他正靠坐在鞋架边,腿微蜷,眼下有深深的疲倦。西裤上来自沈芊芊之手的血迹早干,斑斑点点依然触目惊心,甚至依稀能闻见那令人生厌的腥臭。   他却没有换,坐在这里直到见她回来,短短一天,他竟像过了十年。   从没有活得这么颓废。   林云泽半睁着眼,那眼里无波无澜,如深井一般,黯不见底。   玄关静悄悄,他却好像听见她说:“我回来了。”   PART48   晚饭照常进行。   看着满桌的食物,林欢用劲噎了噎,这并不是喜悦的表现,而是望而生畏。硬着头皮夹了一块鸡肉,她细细嚼慢慢咽,入喉的时候硬是感觉这玩意像玫瑰一样,浑身都是扎人的刺,怎么咽也下不了肚。   这顿饭吃得真痛苦。   本来她心情不畅,再加上已经和严如意他们吃过大排档,一点多余的胃口都没有剩下,看林云泽早早做满一大桌美食,她出于本能地想开口拒绝,然而当路过餐桌的时候,看见缕缕热气往上冒的情形,她心里一紧,不由乖乖拉椅子坐下。   林云泽是那种很能坚持的人,在她回家之前他没有着急去换被血染脏的衣服,而是优先考虑到她的晚饭问题,她不回来,他怕菜凉让她吃坏肚子,隔三岔五就要去热一趟。   很多外面的小吃不仅不卫生还容易吃坏身体,所以他在这方面从来都亲力亲为,争取营养与口味相结合。他也警告过她,一些垃圾食品不要老吃,但他不会像这样挑明了直说,所以绝大多数时候林欢会以为他很蛮不讲理,连她的私生活都要横加干涉,争吵也就无休无止。   可是这次,林欢老老实实坐了下来,没有跟他起争执,也没有就下午的事再问他沈芊芊的情况。接过他盛来的满满一碗饭,林欢小口小口下咽,如鲠在喉。   仅仅是因为她已经吃不下东西而感到痛苦吗?仅仅是因为受了委屈无处发泄而感到痛苦吗?仅仅是因为他莫名其妙的沉默而感到痛苦吗?好像不止是这样……林云泽的沉默明明是最致命的毒药,却又好像最苦口的良药,总会令她不知所措。   她本以为她回家后会克制不住情绪冲他发火,或者直接硬下心肠转身回房故意当他不存在这个世上,她依旧上她的网,逛逛开心,泡泡天涯,心有不快了就点开狂揍老板小游戏,随便输个英文名字,泻泻火气。但她发现她错了,从见到他的那一刻起,看着他一日之间像老了十岁的模样,那种憔悴,想让她故意忽视他的存在根本就不可能做到。也许从一开始就注定做不到。   放眼望去,满桌几乎都是她喜欢的菜,甚至有几道,她只在网络上“观望”过。   相处整整十年下来,她对林云泽的喜好所知甚少,只凭一腔单纯的爱恋,缠着他才好容易得知他腰围多少,身长又是多少。逛衣服时偶然会看见一些名牌男装,她会转去细细打量几眼,服务员懒得接待她,她一个人乐得清静,直到看到够为止,还会稍微妄想一下将来为他打领结、套西装的模样。   相对于林云泽,她则像是个透明体,除了身上哪些地方有痣以外,有关她的情况,他大部分都知道,自然对她喜好吃什么食物了如指掌,甚至做到是焖是炒是蒸是烧又或者是炸,他都了解得分毫不差。   不少次林欢使出浑身解数缠着他,就只为问他那些从杂志上或者网络上看见的美食能不能做出,林云泽嘴上不理,甚至表现出非常冷漠的模样,实际背后都会狠心下一番功夫。新菜色实验成功后他不会立马端出,等过阵日子连林欢自己也不记得有这么回事的时候,他忽然状似不在意地做出新菜色上桌,然后在林欢的惊异声中,他心不惊肉不跳地说,我突然想吃了。   他喜欢看林欢吃饭的样子,即使她大大咧咧总漏嘴巴,不是米粒掉桌上就是油汤污了衣服,他还是说不出的喜欢。   林欢曾经很鄙夷他的作风,说他一大老爷们怎么跟个娘们似的,吃饭喝水全都一小口一小口的咽,没有大家之风。她却不知,林云泽吃得这么慢,是不想错过她吃饭时的每一个细微表情,每一个细小动作。   即使再没有吃相,她也还是她,他所喜欢的她。   感受到对面那道比平常还要强烈几分的视线,林欢的食欲随之暴减,身体的血液却是在沸腾,气血上涌时分,她的身子不禁微微一晃,感觉整个人就快燃烧殆尽,蒸发在他专注的视线里。   好像嘴巴都快不是自己的了,林欢努力平定心神,却还是结巴着:“老、老哥,你、你别老盯着我看,我……又不是菜。”   实在适应不过去,她打算低头避过,却在闪躲之际,捕捉到他一个笑意——干干的,只写满“苦”的笑意。   林欢一时有些震惊。林云泽是个很少笑的人,作为教授,他年纪很轻,却从没有人会对他大不敬。他一脸冷冰冰似乎对什么事都不关心,也不爱同人打交道,唯一关注过的人或许就只有林欢一个而已,连他自己都不会把自己放第一位。有人笑他六根清净都无情 欲,谁道他一早就害了相思,整整十年,他与她朝朝暮暮相处,却不能太刻意地碰触,他对她,是日日夜夜思及。   有时候他会在她的房门徘徊许久,想确定她有没有安安稳稳睡下,有没有再从噩梦惊醒。他听过她哭,黑夜静谧,她的声音不大,却扰得他一连三夜无眠。   性格使然,他不太会说话,更不会说好话,次次见她在伤心失落时搬出钱和工作的话语,他面上没有动静,心里却很不好受,尽管想过出言安慰她,可话到嘴边完全变了味。   其实他并没有真正期望过她远离自己生活,没有真正期望过她在别人手下打工干活,那次因为内裤的纷争,他完全不顾情面扔出她与十元钱的做法,并非单纯的要她体验生活,他是希望她可以出去走走,多看看外面的风景,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不要总闷在家里,室内的空气远没有室外清新,电脑辐射大,总窝在床上,晚睡晚起,有黑眼圈不说,面色也容易蜡黄。   没有太多的贪念,他只希望她能有个健康的身体,以及快乐长久。   他不想辩解,被误会也好,被讨厌也好,只要他心不变。   一贯冷情的作风,以致心思掩藏极好。也许别人看不出他对林欢的情意,但林妈一眼就能辨别,她并不排斥自己的女儿和继子交往,相反她是大力支持的,林云泽的优秀是有目共睹的,有这么一个全心全意爱护自己女儿的孝顺儿子,林妈不是一般的期待能和他亲上加亲。但她还是找到林云泽谈话,她说,做人不能太自私。   不得不说林妈的考虑很周到,也可能是她这前半辈子活得太失败,不想这种失败也加注到自己女儿身上,更不忍心看自己女儿步上同一条道路。她自己倒还好,事业方面小有成就,即使和林川盛离婚那会儿,她再怎么落魄,还是为了撑起这个家,为了独自带大林欢而努力工作奋发拼搏。   女人没有男人并不是不能活,女人还可以有更多其他的目标,比如事业,比如家人。   林妈殷切希望林欢能长成独当一面,不会依靠任何人的女强人,但明眼人一看就知,一日有林云泽在身边,林欢的依赖性就会与日俱增,林欢从来不知道收敛为何物,跟林云泽撒娇打泼耍赖无一不有。   韦小宝凭借他的三寸不烂之舌还能混得风生水起,而林欢如此惰性下去,能怎么样?并不是不相信林云泽的真心,并不是不相信林云泽的实力,只是林妈实在害怕,万一有个万一,无一技之长的林欢,怎么能在社会立足?   痛下决心,林妈拉着林云泽的手偷偷做约定,小泽啊,在宝宝还没有产生更强的依赖性前,在她还没有成为性格坚强、可以独当一面的女人之前,请让她讨厌你。   请让她讨厌你……针对林妈的指名道姓,林云泽当时就觉如雷贯耳,连自己也没有意识到,那一刻他的笑容有多么难以入目。   让林欢讨厌他,并不是很难办到的事情,甚至对他来说,简直轻而易举,只要他顺应本性,动不动摆个脸色放些情绪,不搭理林欢,不正眼看她,三五不时说点难听话,为了让她出外劳动,总拿“钱”字激她,简直轻而易举。   是的,轻而易举。明明很轻而易举。   明明就很轻而易举,可他怎么也下不定决心……   接受那天他呆了很久,脑海里反复回想林妈的话——做人不能太自私。   没有人生下来就注定是为别人而活,事实上大多人爱自己更胜于爱他人。也许林妈还在介意着过去,也许林妈只是将自己的情绪全部倾洒在林欢身上,但必须承认,林妈看得比他高比他远,林欢不该将一生都浪费在他身上,天高海阔,她应有更宏伟的目标,应该在属于她的领域上展翅翱翔。这一生中,他可以住进她的心房,却不能成为她生命中的全部。至少,她不是为他而生,更不是为他而活。   他爱得那么自私,那么霸道,是不是也该适时的松一松手?   从此以后他还是他,却又不是他,像往常一样对她没有好话讲,却又和往常不一样,害她时而笑,时而闹,时而伤,他也跟着过起过山车的生活,心里总是乱成麻。   林欢说过,会笑的人很幸福。可是会不会有种人,笑起来也显得很不幸?   沈关逸苦笑过,林云泽苦笑过,林欢也苦笑过。   世界上还有很多人正在苦笑。   明明就该是代表幸福的笑容,如果笑得难看,不如不要笑。林欢再也忍不住,一拳头砸在桌上,恨声说:“林云泽,不要再笑了,你知不知道这样很难看!”   餐桌小小晃,林云泽的脸瞬时一僵,不想在爱人面前表现出软弱模样,他立马收拾好情绪,恢复成往日那种冷漠语气:“你刚刚说我长得很难看?”   林欢愣怔:“不是,我是说你笑……”   不等她说完,林云泽将碗筷往桌上重重一放,惊得林欢险些跳起来。他俨然一副教训人的姿态,紧绷脸特别严肃地看着她,只是那目光如炬,再不是枯井那般暗无光彩意味不明,每扫她一寸肌肤,带起她一片火原。   只觉脸上一阵热辣,像被滚烫的油水泡过,林欢拼了老命缩紧脖子做起乌龟,从没被林云泽这么时刻不离地凝视过,她紧张得几乎要咬着舌头。   眼看林云泽干脆眼睛也不眨了,她心突突直跳,想办法开始躲避那道目光,可无论怎么躲,始终能感受到他那道比先前还要强烈百倍千倍的视线,似乎紧紧粘在她面上,胶着得再也移不开。   林欢的手心开始渗汗,只感觉快被他的视线给消化,也不知这世界上有没有被眼神杀死的人存在,如果没有的话,或许她算这第一只。慌乱中不知怎么突然想起午后与严如意见面时她说的一句话——爱情是双方的付出,不是一个人的独享。   当两个人遭遇困难都停滞不前时,总有人会率先踏出一步,但如果双方都一直固执下去,谁也不肯作退步,那也就代表两人的感情难以再维持下去,很快就会走到尽头。   有时候谦让一点未必就会吃亏,也未必就是坏事。   林欢眼皮一跳,握着筷子的手都在颤抖。   就算蛮横不讲理,她也不想对不起自己,更不想拿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做赌注;就算蛮横不讲理,她也不想与林云泽就此错过,他不给她交代,难道她也要跟着沉默,像个搞不清状况的傻子般,亲手断送掉自己的幸福?   林欢坚信,她绝没有那份好心,也绝没有那种能耐做到眼睁睁看着林云泽与别的女人携手步入殿堂,还能道贺一声恭喜。   要知道,男人不是非林云泽不可,但这世上只有一个林云泽!   一鼓作气势如虎,既然林云泽摆明要看她,她干脆也不再避让,猛抬起头,握着筷子的手一直没有松开,用力到她自己都开始觉得痛,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力气也可以这么的大。   但她并不害怕,下定决心后她莫名生出许多力气,好像有了这股力气,什么事都不会再怕,阻碍她的高山她可以劈除,再不行就换种方法绕一趟远路。说什么都不能放弃,只因她知,遥远的梦想其实并不难追逐。   “不要和沈芊芊结婚!”林欢一个爆发突然起身冲到桌对面,几近疯狂地抱住他吻住他,说出口的话却是再理智清醒不过:“你要是敢和她结婚,我就去抢婚!”   PART49   林云泽要是敢跟沈芊芊结婚,林欢就去抢婚,这话可不是说着玩的,她下定决心要将这份喜欢守卫到底,尘封过一次的感情,险些让她失去,世上没有回头药吃,所以人这辈子,千万不能做出令自己后悔的事情。她喜欢林云泽,那就要大胆的追求,管他一个还是两个沈芊芊,全部都是过眼云烟。   所谓人挡杀人,佛挡……那就拜佛,林欢精神抖擞,眼神坚定,语气肯定到不容人置疑,彷佛说的是什么誓死保家卫国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宣言,可还是没能阻止林云泽再憋不住的吐槽语:“抢婚?你是山大王,还是山寨版的那种?”   林欢愣了愣,本来还想得到他一番肯定与赞扬,再像所有少女漫画结尾处那样,英雄配美人,美人被英雄揉进怀里,然后听美人娇涩涩一句,娘子,你弄疼我了。多么温馨,多么富有诗意的画面!   林欢胸口针扎似的痛,瞪着林云泽,像个小怨妇般扁着嘴,完全没有传说中的娇羞与温柔:“林大美人,你是不是嫌弃我没有好好待你?”   拍一拍桌,她抗议:“我跟你谈正经事呢,你以为这些都是玩笑话?”   没有偷过东西硬被当成贼,那感觉估计就像这样委屈。林欢说什么都不肯放过林云泽了,凭什么每次都是她作忍让?干脆寻到对面,脸色一沉,拉开椅子重新坐下。   与他正面交锋,才知自己实力相差甚远,一来做不到他面无表情看见美女绝不脸红的状态,二来舌头说到打结也敌不过他的半句毒舌“名言”,他怎么就能这么的柳下惠?八成现在自己脱光了躺他怀里,他都能坐怀不乱!   故意翘着二郎腿,林欢越想越不镇定,尤其听他用一口标准的官腔说话,直接想跳起来扇他两耳光。   林云泽说:“平时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你怎么去抢婚?”   林云泽又说:“你没被别人抢,就已经该谢天谢地。”   林云泽还说:“其实也马马虎虎,再补点妆你完全可以去拍鬼片。”   林欢越听越光火,好歹被他告白过,有这么损自己爱人的吗?行行好积点口德吧!   气血不畅就该泻火,她二拍桌子准备起立,不料用力过猛,整个人当即随椅子翻到地上去。   捂着脑袋瓜,她愤恨地望着吊灯,眼睛已经血红:“林云泽,我不想就我的话再重复第二遍。”   可她还是重复了第二遍:“我打小就练就了一身好武艺,一般人他对付不了我,包括你林云泽也是!”   “万一失败了?”他坐在原位,语气不卑不亢,声音不高不低。   “我就割肉还父,削骨还母!”   “那没有万一,就是失败了?”   林欢龇牙咧嘴着从地上爬起来,根本没料到此刻的林云泽也正生着闷气。   “没有什么万一,也没有什么如果,我说去抢,就一定抢得回来。”她掸了掸身上不是很脏的衣服,“老哥,女人的事,男人不应当操心,所以你也不要再怀疑我的实力问题,问多少遍都没用,因为每一次的答案我已经在此说清楚!”   虽然抢婚是冲着他而去的,但以上的话明显在同他划清界限,林云泽听来更加有气:“林欢,你的记忆力也差到太无厘头了吧?”   她眼里的血丝还没有完全消下去:“林云泽,你毒舌的功力也好到太无厘头了吧?”   林云泽闹着小别扭,偏头闷声一句:“这个假设不成立。”   什么去抢婚,又什么他会和沈芊芊结婚的假设,从一开始就不成立,理由是,他的结婚对象一定会是她——林欢。   他说话同爱一个人的原则一般,要么不说,要么会对说出口的话绝对负责到底。一些重大事宜,他不会很草率就定夺,一定经过深思熟虑,像结婚这种事,对象是谁,将来怎么安排,他早早就已经计划好。   还记得前些日子林欢突然半是认真半是玩笑地给他说,在他高烧不退期间,他们两个已经在身体上坦诚相待过,那时候他像受了打击一样回到房,不是因为害怕负责,更不是因为对她没有感觉,而是他破坏了与林妈的约定,产生不小内疚。   当时抱着断了这个约定的想法,准备提前向林欢求婚,于是打了长途到云南,跟林妈道清楚状况。   电话那头的林妈似乎早已料到会有这种事发生,男欢女爱天经地义,大家都不是孩子的年纪,虽然对于林欢去做个女强人的期待一直没有灭过,却也没怎么怨怪林云泽。   常年在外旅游心情颇好,林妈早已习惯和新任丈夫在一起的生活,仔细想想,其实只是怕在宝贝女儿林欢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那种奋不顾身可以抛头颅洒热血的爱恋,容易让人冲昏头脑,迷失自我,在名为爱情的沼泽里愈陷愈深,直至无法自拔。好在林云泽是林云泽,并不是林川盛,也绝不可能成为第二个林川盛,她这样横加干涉与阻挠,倒显得自己像个恶婆婆,想当初叫林云泽做人不要太自私,实际她自己才真正自私。   欣然接受了林云泽的第一声“妈”,林妈说,小泽啊,我把宝宝正式交给你,你可要好好待她,随时等我回来检查。   女儿和继子的结婚典礼,可能不会像童话故事中那样空前盛大,但他们一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夫妻,而她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妈妈。   原本日子都已经定好,就差要给林欢一个惊喜。谁能料到,这种时候会突然杀出个会唱红白脸的程咬金。沈芊芊从海外回归,还不忘揪着当年那个小辫子不放。   只是这一切,牵涉了当年一起纠纷案件,有一个交换条件在前,林云泽才能任由她无理取闹,即使被林欢误会质问甚至是“抛弃”,他也选择一直闷在心里,不肯对林欢透露半句。   直到第二天同林欢一起来到玛丽医院,一进病房看见沈芊芊那张充满热情的脸,以及听她一声亲昵的呼唤,他也没有表现出很明显的排斥。   过程中林欢只翻了两次眼,觉得她的心理素质真是好的没话说,沈芊芊摆在眼前的“挑衅”也没能击垮她待在那里的意志,甚至还很平静地问起她来:“你知道陆尧要跟我结婚的事吗?”   沈芊芊的表情瞬时僵住,但只尴尬了一小会儿,她很快恢复:“小熊,你现在跟我说,我就知道了啊。什么时候结婚,有喜帖了吗,小熊,你会请我的吧?”眼里充满惊喜。   请?请过来干吗,砸场子的?林欢忍不住腹诽一句,既然沈芊芊还和当年一样跟她玩阴的,那她也不需要跟她太客气。   装吧,装吧,看谁能装到最后。林欢稍微酝酿一下,尤其想到一些过往,果然愁上心头,想不伤心也有点难办。   来回看了几眼林云泽,她表情苦巴巴,像是忍受了巨大的委屈,欲语还休。   沈芊芊很快会意,拖着林云泽的手总算放开:“云泽,我跟小熊这么久不见,想单独说些话……”   见他不动,她又急切地唤了一声:“云泽,很快就好,我没事,小熊是好人,你不需要太担心。”   林欢挑了挑眉,这话反过来不就是在说她是坏人?不至于吧,她又不是刽子手,也太抬举她了。   静默了一小会儿,与林云泽互看不到三眼,总算等到他出门,不过临出门时,林云泽还是不忘回头深深看一眼,也不知林欢玩的什么把戏,叫他怎么都不能放心。   关上房门后,他很不君子的想要偷听,刚贴耳上去,却不防被人从后面拍打一下。   林云泽有一点烦乱,也说不出为什么而烦,正好回头就对上一张深恶痛绝的伪绅士笑脸,他更没有好气,根本不打算理。   沈关逸笑了笑,一指左边方向,主动提议:“过去那边谈谈好吗?”   林云泽不吭声,微微皱了眉有些不耐烦的意味,沈关逸见状又笑:“你这种表情,真会让我以为你跟她是亲兄妹。”   林云泽闷哼一声,转头看也没多看他一眼,率先往左边走去,沈关逸好气又好笑,无奈跟在后面。   另一边的病房中,沈芊芊已经换了副颜面。冷冰冰地注视着窗外,她口气不善:“林欢,我想你要我重复当年那句话语,是一种很不明智的选择。”   当年的话语,准确来说是指“像你这种女孩,没有人会喜欢”。林欢蓦地心头一痛,狠狠捏紧背在身后的手指,都不敢喘一声气,就怕自己的紧张会被识破。   沈芊芊似乎完全不将她的话放在心里,又笑:“你真以为用刚才那句谎话就能蒙得住我?”   指尖轻轻划过,她的手指莹白且修长,衬在床单上,竟有些分不清轮廓,甚至她的整个人,也显得没有生机毫无血色,似乎要融入这苍白的背景当中。   天地皆有些发白,唯剩窗外的艳阳耀人眼目,当她抬起手臂的那一刻,阳光好像更加耀眼,可还是没有掩盖住她双手手腕上那些深深浅浅已有些年月的疤痕。   这些是她的耻辱,想死却没有死掉的耻辱。   “讶异吗?”似乎是习惯了林欢那种惊诧的目光,沈芊芊笑得花枝乱颤:“林欢,你不该讶异,因为每一道伤痕,都是拜你所赐!”   PART50   林欢不认为这种话是玩笑话,但也不想放在心上,很多事情都难以预料,以为自己上一秒已经逃脱升天,也许下一秒就钻进了死胡同,怎么也逃不掉。   当年陆尧喜欢她的事根本让人意想不到,至少她从没想象过。可能心里只蹲着林云泽一个人,别的人再优秀,她的眼睛也只能锁定着林云泽一个人。   对她来说,陆尧是这一生中,绝对值得深交的好兄弟好朋友。   从没想过去证实,也不可能在往后的日子再去招惹他,林欢刚刚说要和陆尧结婚的事只是为了试探沈芊芊的真实心意,虽然沈芊芊神色恢复得异常快,那一瞬的僵硬几乎是一闪而过,但用心的林欢还是捕捉到那一点点微妙的变化——沈芊芊并没有放开过去,这也就能说明她为什么死扯着林云泽不放。因为她想要报复!   伪圣母真毒妇的沈芊芊,有一句话说得很有道理,当年的事,确实都是大家太年轻造成,高中那年林欢因一时激愤误伤了她,害她脑袋上被缝了四、五针,破相不说,还导致一下雨天她就开始犯头疼。   因为事关重大,向来对家庭不闻不问的沈芊芊的妈妈,居然突然闹去学校,一定要校长帮忙讨个说法,不然就要出动各大媒体报道这场校园暴力事件。   沈芊芊年纪不大,但心计极重,没有人教她怎么做,她却知道怎么样才能将林欢更加击垮。   表面功夫做到位,乖巧懂事的沈芊芊俨然成为受害人那一方,口口声声说得饶人处且饶人,她不怪林欢的鲁莽,小女生的年纪,容易犯错误也合情合理。校方一方面肯定她的通情达理,一方面更加唾弃林欢的不负责任,以及很多本来就看不惯林欢的女同学,全部统一站在沈芊芊那一线,表面认为沈芊芊如何如何可怜,实际都在等着看林欢的笑话,谁叫她吸引住了陆尧,这就是她应得的报应。   想不到的是,林欢好比那不倒翁,越是欺负她打压她不理睬她,她还是笑着面对人生,一点没有摔倒的倾向。   有一种人就是如此,自己得不到幸福,也看不惯别人得到幸福,自己不好过,那就更不想别人好过。林欢越是不管不顾旁人的眼光,沈芊芊就越是要她好看。   多年前沈芊芊刚住院那会儿,头上还贴着纱布,恰好遮住左眼的小部分视线,在白衣护士的带领下,一个身穿黑衣,身材修长且匀称的男人不声不响地踱进病房。她还没来得及看清他的脸,就听他说了三句话,哪怕是现在,也记忆尤深。   第一句是抱歉,第二句是我会赔偿全部医药费,第三句是如果有需要的话,精神损失费也可以包揽进去。   她莫名笑了起来,为最后一句,尖酸而自大的话。   “我可以不用你赔偿。”这是她的第一句。   “但是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这是她的第二句。   “如果你不答应的话,我有办法让事情闹大。”这是她的第三句。   从此,林云泽成了她的“地下情人”,他答应她的交换条件,只要不让林欢退学,不在林欢的人生档案上抹黑,不把林欢逼得精神失常,他可以作为情侣一直“陪”着她,而她也履行了她的说法,有他在身边的时候,决计不找林欢的麻烦,但他也决不允许同林欢交往。因为如果看见林欢高兴的脸,她说不定会很生气,一生气一过激起来,后果自己想。   如此这般,不难以想象,在林欢告白的时候,林云泽会用什么语言来拒绝她。   什么“林欢,我不想听任何理由,请你别再找借口,也别再给我惹麻烦”,又什么“我从来就没将你当做自己家人看”,全部都不是出自他的真心话。   沈芊芊颇为得意,原以为这样就能够永远拴住林云泽的心,叫林欢也尝尝一辈子得不到自己所爱的滋味,想不到有一天她后爸在倒垃圾时发现了她以前与林欢一起的大头照,居然问起她林欢的信息来。   一开始之所以会跟林欢玩,除了想拜托她帮忙介绍一下陆尧外,更是因为她发现林欢也是出自一个婚姻失败的家庭。本来想两个女孩子有共通点算不算同病相怜,会不会惺惺相惜,想不到终究是造化弄人,她沈芊芊的后爸,竟然就是林欢的亲生父亲林川盛!   林欢看起来像个灰姑娘,没人疼没人爱,事实上所有人都在有意护着她,爱着她,后爸是,林云泽是,陆尧是,就连一向会对自己好的亲哥哥沈关逸也是,而自己,看似得到了所有,其实一无所有!   这些以及那些,都该是属于自己的幸福,为什么都被林欢一个人占有?沈芊芊不甘心,光是想起林欢那张极尽喜气的笑脸,她就不甘心更不开心,她得不到的东西,宁愿毁了,也别想叫林欢得到!   出国留学后,为了还能拴住林云泽的心,为了时不时制造出离开他就无法继续活下去的假象,已逐渐步入疯狂状态的沈芊芊干脆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与林云泽“交往”期间,动不动开个视频或者发送彩信传送她割腕自杀的画面。沈关逸说她已被心病缠身,需要接受治疗,沈芊芊仍是不肯听劝,甚至觉得,看着鲜血流出的感觉,真是美妙不可言。   基本上是个人在看见她的伤疤后,都会露出或惊讶或嫌恶或取笑的脸,这不但没有令她无地自容,反而为她平添一股源源不断的动力,好像这样就更能吸引别人的目光,好像这样,还能证明自己尚存活在这世上。   直到两年前,酒吧里绚烂灯光照亮她哭花的脸,一片水雾中,她再度忆起陆尧温暖的大掌。   教学楼大厅前,下大雨她回不去,学生们三三两两躲在同一个雨伞下而行。那些平时和她玩得要好的女同学,关键时刻全都装成路人甲,一个个拼命低了头从她身旁擦肩而过,唯恐被她认出。沈芊芊有些好笑,不防身后一人将雨伞递到她手间,抬眼一瞧,对上一双惺忪睡眼。几乎是同时,心尖被人轻轻一拧,“砰”的一声,心花花儿瞬时开放,从此花开不再败。   没来得及道一声谢,雨幕中他只留下一道如何挥也不去的背影。   陆尧,一个彻头彻尾的自私鬼,在俘获她的心之后,竟然就将她忘得一干二净,连同那一把伞,他也不记得曾经赠给谁。   陆尧,一个彻头彻尾的自私鬼,给了她关爱,给了她温柔,却又无情的将她远远抛在身后,挥之不去的背影,怎么也无法追逐。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得不到也求不得,即使答应同她交往,也只为了成全林欢的幸福。   林欢,林欢,怎么什么都是林欢!   在诅咒了林欢百八十遍后,她醉倒在酒吧门口,醒来后便是要面对几个外国男人的赤 身 裸 体,他们一个个轮流,粗鲁地将她拥有。在酒精带来的麻痹感中,她无力拒绝,只能任由他们玩弄。   维持了整整四年的心花花儿颓然衰败,她紧揪床单,一身的冷汗,却没有哭没有闹,只有下 体撕裂的痛楚在内心深处如困兽一般嘶吼。   笑,穷极半生,守身如玉,居然还是没能逃出这样的结果。   她怨,她恨,在一次次身体被“撕裂”以后,她也一遍遍发誓,林欢,这一生中,我沈芊芊定要叫你付出代价!   **   “林欢,你有没有试过自杀的感觉?”思绪渐敛,沈芊芊扬唇微微一笑,顺势把玩起自己的手指。拥有违和感的螺旋指纹,不知道在一一割除后,会是怎样一番情景,但她最想看的还是,林欢那张惊恐无比的丑恶之脸。   正如沈关逸所说,沈芊芊已经被心魔缠身很久,像这种具有目的性的疯狂,让她不断想要伤害林欢,并不单纯是报复,更多的则是借此得到安慰与身心上的宽恕。   但多次拒绝沈关逸的亲自治疗,沈芊芊仍执迷不悟,学期一满,便急于从国外回归,却再也没有闹着去见陆尧,两年前被轮 奸的事,已然石沉大海变作最隐晦的秘密。   当发现曾经最爱自己的哥哥开始渐渐想着别的女人,当无意中听见林川盛对沈关逸的交代以后,她就发誓,不仅要让林欢得不到林云泽,更要让沈关逸得不到林欢!   要让两个人误会,仅凭几句话就可以,沈关逸是以真挚之心对待林欢,可林欢显然不相信他,而她只要适时地激他们两个人一把,便可很容易地让他们两人一拍两散。到时即使沈关逸有理,也难说得清楚,因为林欢不会再给他机会说清楚。   林欢不知道林云泽生母的忌日,沈关逸更不可能知道,而她利用了这一点,说要给最爱的哥哥一个礼物,因为总有自杀倾向,沈关逸向来都依着她,沈芊芊说东,沈关逸从来不敢往西。   和原定想法基本不差,墓园那场巧遇,林欢、林云泽、沈关逸三个人几乎同时傻眼,一切都在计划当中,林云泽碍于与她的约定而不方便多说,沈关逸顺理成章成为老好先生,带着林欢跑路。   接下来她只要等着看好戏,果然林云泽没用多少时候就再也按捺不住,扔下她之后独自一人开车回市中心,她也不焦急,开着自己的车尾随而去,一路看他停好车辆,急冲冲上耳语茶楼,她都是被当做透明人一般跟在后面。   不出意外,林云泽在逼迫之下道出求婚之语,林欢也因这种事而喜出望外。眼前这番情景正是大好时机,悄悄等他与林欢一阵亲密,她掏出每日携带在包内的美工刀,轻轻巧巧在腕上一转,再捂着血口做颓然样地走过去,倒地的同时威胁林云泽说,原来我的性命在你眼里是这么不值钱。   他果然被逼得哑口无言。一切都完美无缺。   再转脸假装拜托沈关逸,不要再欺负林欢,同时将所有的过错全部揽在自己身上,制造出一种自己很宽厚仁慈的假象,果然事半功倍,其实她说的话,全部含有隐喻。   叫沈关逸不要欺负林欢,再嗲嗲地念几声“哥哥”,林欢果真误会,以为沈关逸之所以对她这么好,是因为受到拜托,更或者看不惯她当年伤人的做法才会有意接近她从而报复她。   沈芊芊不禁展颜一笑,其实他们都没有错,但错就错在他们不该活得这么幸福。   “林欢,你哥无非就是想吊着你的胃口,你不觉得你很像一只小猫被耍得团团转很可怜吗?而且我哥向你告白后,你难道就一点都不开心吗?呵呵,被人喜欢的话,谁都会很开心吧,所以,也不难想象你哥平时对待你的举动。你真的以为他是喜欢你才会吻你抱你碰你?”为了转移林欢的注意力,沈芊芊表面说着话,实则正将右手潜进被子里,她的腿侧可是放着一个能叫人开出血花的美丽物体。   林欢曾经说,看见她的脸就觉得恶心,其实这句话,才是她想对林欢说的!   哼笑一声,在林欢猝不及防之际,沈芊芊快速执起掩于被子中的水果刀,跳起来就朝她心脏处捅去。   PART51   “林欢,你以为你才是公主?”沈芊芊面目狰狞,低声怒吼:“那你就错了,其实你和我一样,没有人是真的爱你!”   她哈哈大笑,林欢这头鹿一准能死在她手。因为为了今天这一刻,她已经卧薪尝胆很久,常年刻苦锻炼,晨跑、远跳还有劈腿运动,只要能增加弹跳力,增强瞬间爆发力,她不辞辛苦一一做足。直到有足够的能力与信心捅死林欢,再苦再难她都可以忍受,哪怕小腿开始长肌肉。   因为她的心早已死了,两年前那个灯红酒绿的夜晚,就已经死了。除了时常想起陆尧以外,什么疼痛都已经微不足道。   所以这一次,无论如何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在临死前,必须让她好好得到一番视觉享受——她一定要亲眼见到,因恐惧紧张害怕而逐渐扭曲的林欢的脸。   操着水果刀,沈芊芊持着一股可以劈荆斩麻的动力,瞬间冲刺到林欢面前,没有一点犹豫,也没有一点害怕,甚至是在疯狂地大笑,眼看那柄刀已经离林欢的胸口还有四五厘米,她突然手腕一转,控制刀尖直朝林欢的肩头抹去。   想要一死百了?没那么容易!   沈芊芊誓要将林欢千刀万剐,誓要看遍她临死前的每一个表情,誓要她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所以她绝对不会让林欢死得那么痛快那么容易,也绝不会白白便宜了她!   就在刀尖即将落下的霎那,房门突然被人从外面踹开,伴随一声“你不要命了?!”,林欢已经被来人急速拽至门口,同时一道身影从他们身旁急冲冲过去,水果刀落地,沈芊芊被制。   几乎是眨眼间的事,林欢竟从生死边缘拉回了性命。   林欢还没来得及控制好心跳,林云泽已用强劲有力的手臂将她狠狠拽出门外,眼看沈芊芊在沈关逸怀中奋力挣扎的情形,林欢的心像沉进大海一样,很是让她喘不过气。   有医生和护士急急忙忙赶至,大概是来替沈芊芊打镇定剂,为防打扰,也为防病人逃跑,走在最后的小护士不忘关上房门,但仍是慢了一拍,沈芊芊那张满含怨气的脸,还是走进了林欢的视线。   倒吸一口凉气,双脚都像灌了铅,每一步都走得很卖力,好在有林云泽在身边,林欢才能在十分钟以内离开医院。   之后,林欢再也没有见过沈芊芊,也再没有见过沈关逸。   可是她得了梦魇。连续多少个夜晚里,她总是被沈芊芊那张满含怨气的脸吞没,沈芊芊的每一根手指都像刀片一样锋利,稍微碰一下她,就能令她皮开肉绽鲜血淋漓。包括她的眼睛也成了刀子,光被看一眼,好像就已经体会到十八层地狱的苦痛。还有她的话也是,刀子一样的锋利——   林欢,我得不到的东西,你也别想得到!   林欢,别以为你得到幸福了,其实每一个人都在骗你,他们全都是虚情假意,没一个人真正关心你,真正爱护你!   林欢,你以为你是那个笑到最后的人?和谎言过一辈子,你不会开心!   林欢,我恨你,所以我要带着我的诅咒,陪你夜夜到天明!   伴随沈芊芊露出青面白牙,今夜林欢再度从梦里惊醒,不敢打扰到林云泽,也不想他多担心,她轻手轻脚拧开门把手,从卧房进军到厨房喝水压惊。   这几天因为噩梦的事,她的精神明显萎靡许多,林云泽自然担心,可问什么话,她都答非所问扯话题。   其实林云泽最吃不消她这一点,很多时候明明可以正经些说话,她偏偏要夸大其词乱作褒奖,让他本来想要对她好的态度瞬间冷到极点。   真是长了一张既笨也不老实的嘴。   今夜林云泽看准时间,一早就蹲等在冰箱旁边,一看她蹑手蹑脚地过来,他立马喝了一声:“林欢,到我房间!”   先“嘶”后“哈”,林欢连受两个刺激,木讷讷地在黑暗里挤出一个笑脸:“老、老哥,你别吓我,我这个是在梦游?你怎么又出现到我梦里了。”   她打算按原路摸索回去,然后乖乖睡觉,即使再在梦里看见沈芊芊可怖的鬼脸,也比听林云泽现实训话来得振奋人心。   可林云泽根本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她前脚刚转身,他已经后脚跟上,立马捉住她的胳膊,略微抬高声音重复一遍:“我说到我房间。”   林欢吓:“到、到你房间干嘛?咱、咱们……那个,还没办理结婚证呢。”   “林欢,你还想让我重复第三遍?”   林欢慌慌张张摇头,因为还没完全适应黑暗,在跟他回房之前,她赶忙牵住他的臂膀,紧紧靠在他身边。   由林云泽带路,整个过程走得非常顺畅,林欢忍不住夸赞,有他好比有了阿拉丁神灯,好比有了万事通多啦A梦,好比有了……总之,他就是她的启明星,就是她的太阳!   林云泽眼皮乱跳,上天入地什么物种他都“变”成过,这全部要归功于林欢那张“三寸不烂之舌”。懒得理会,自然没作答复。   亲自为她打开房门,等她先进以后,他才慢慢在床沿坐下。   茶香四溢,正是上好龙井,却透着一股美酒也比拼不过的醉意。   林欢不禁浑身一震,看灯光下林云泽益发显得柔和的脸,她飞快低下头,已经掩不住脸上两朵娇羞:“老哥,你不会……”想要了吧?   大姨妈正好走了一个星期,现在是安全期,如果林云泽实在憋不住的话,她可以考虑考虑……毕竟在革命道路上,牺牲总是难免。   想到这里,林欢的脸一下更加红了:“老哥,其实你想要的话,就说吧。我知道你活这么大挺不容易的,三十三年里都没跟任何女性 交往过,如果你再不禽兽一点,你这一生就枉为男人!”   林云泽慢慢抬起脸,似乎是有些不敢置信地,他嘴角微微抽动一下。   林欢的头低得更凶,根本没注意到他刚刚的表情变化,突然一想觉得非常的不对,她大张着嘴,抬头也不敢置信地看他:“这么多年里,你都是怎么解决生理需要的?不会真的是用……”香蕉皮、五花肉还有西瓜吧?   林云泽不仅嘴角抽,连额角也开始抽,可他还没能说她些什么,林欢又讶异了:“老哥,你接吻技术那么好,莫非真的是情兽?!”   “……林欢,你的思想可以更龌龊吗?”   林欢眨眨眼:“当然还有比这更龌龊的。”   “老哥——”她打算黏糊过来,却被林云泽身子一倾给躲开。林欢以为他是嫌弃自己,顿时老老实实坐在原位,眼巴巴看着他,像只不敢亲近主人的小动物。   林云泽的心尖儿被戳了一下,一时没能忍住,安抚她说:“接吻是……是嚼口香糖练出来的。”   “啊?哈哈……”林欢当即捧腹。   什么是啊,什么又是哈哈?但她果然笑了,林云泽一憋气,微微别开头,很不自在地说:“林欢,你认为我没有魅力?”   “怎么会?”哎哟哎哟,老哥居然问她这种话,看她怎么大显身手!   林欢谄媚地笑:“老哥你这么美丽动人,三十三岁了还风韵犹存,你只要挥一挥衣袖,立马有万千少女为你神魂颠倒,你倾国倾城,就是那天神……啊不,是那天神在人间的转世,你双眼含情,眉若远山,鼻梁高挺,再加上这种薄情唇,即使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看了你,都要因你而沉沦。只是我没想到,你会这么的喜欢我,所以我比你更加的美丽动人……”   话到这里,她再也没法说下去。不到逼不得已,一般她不拍马屁,因为嘴笨的缘故,每次都拍在林云泽的马蹄上,刚才也只是因为兴起,结果没几句,就坏事了吧。   人说老虎屁股摸不得,估计林云泽的脸就是那老虎屁股,果然既形象又生动。   “继续,怎么不说了?”瞧她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林云泽不由得眯起眼睛,轻笑一句:“死人都能被你说成活的,再加把劲,著名导演一定会找你说相声。”   林欢眼珠子一转,硬着头皮哈哈直笑:“托老哥的吉言,如果真是这样,那我真得谢天谢地!”   “老哥啊,你放心,赚到钱了咱俩对半分,你的即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嗯?”   林欢一抖一下,不敢开口了。   唉,这话还是沈关逸教她的呢。   林欢又一抖,美色当前,她居然还有心思想别人。   “老哥。”刚要和林云泽继续讲话,就见他面色渐渐凝重起来,林欢惊得后半句全部吞回肚子里。   他一伸手,她自然而然闭起双眼往后缩缩,就快退到床头的时候,一个纸箱突然放在她身前。   林欢睁开眼,看看他再看看纸箱,有些不明所以,却也不急着问,看来林云泽找她来,是想给她看这个纸箱?   唉,枉费了她一番苦心,还在脑海YY,杀死了多少脑细胞,到头来居然又是一场梦境。   “拆开看看。”林云泽说。   林欢没什么兴趣地低下头去拆,可不想刚要动手,竟见纸箱上面一张署名“沈关逸”的纸条,她立马扔开:“我不想看。”散都散了,也没什么好看的。   林云泽平平静静地看着纸箱,没有一丝多余的嫌恶情绪:“看看也好。”虽然他也是经过一番挣扎才决定给她看。   林欢皱了皱眉,想说些什么最终还是妥协。   正如林云泽说的那样,看看也好,已经送到门上的东西,光逃避也是没用,而且她这样过激的反应,明显在说,我还介意着你与沈芊芊合伙骗我的事,很容易造成一个新的误会,让林云泽以为她喜欢沈关逸。   林欢深吸一口气,重新拾回纸箱,一边慢慢打开,一边保佑千万别是些引人误会的玩意,然而里面只有几样很简单的东西——一张照片,一个加菲猫的挂件,以及一封信。   因为礼貌与尊重,林云泽虽然比较焦急里面会放着什么样的东西,却在事前一直没有打开过,今天交给林欢后,还是第一次见。   他主动要避开,让林欢一个人好好读信,然而林欢却拉住了他,让他就坐在身边。   她笑笑:“在你面前,我没有秘密,因为我们不分你我。”   免不得一笑,林云泽不再推辞,安静地坐在原位,陪她一起看信。   信中洋洋洒洒数千字,却简短地道出了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比如林欢的生父林川盛其实就是他与沈芊芊的后爸,比如他确实是有目的性的接近她,因为林川盛的交代,想要他帮忙照顾她一下,又比如沈芊芊小时候没有得过真正的父爱,甚至连收获到的母爱都微乎其微,虽然所做的一切都很对不起她,但希望她不要过多往心里去,也不要再怪沈芊芊,全部都是他这个哥哥没有尽到应有的义务,而他们,在接下来的日子都不再闯入她的世界,会远赴他国重新生活,也是为让患上精神分裂症的沈芊芊拥有一个良好的治疗环境……   原来沈芊芊和沈关逸的亲生父母早年就只有夫妻之名没有夫妻之实了,两个人全部各忙各的工作,平时见面除了争吵还是争吵,更没心思对一双儿女过多关照,基本什么事情都是用钱来解决。   生病了扔下钱让他们自己上医院,要吃什么穿什么用什么拿钱自己去买,在他们的家庭,物质大于了一切,为此沈关逸曾迷惘过,跟随一帮无业青年做小混混,沈芊芊虽然好些,但是从小心理就有障碍,所以在沈关逸遇到小时候的林欢后,为她寥寥数语心境顿时开朗,决心做一名杰出的心理咨询师,至少要代替父母守护好自己的亲生妹妹。   父母正式离婚时他并没有感到意外,母亲和一个叫林川盛的男人秘密交往好几年,他一直都知道,但也没有去劝阻或者做出更过激的举动。之后在母亲的极力争取下,他与沈芊芊被判给了母亲这一方,林川盛则顺理成章成为他们的新爸爸。   那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即使岁月无情,在他容貌上留下永不可消磨的痕迹,他笑起来的风采还是不减当年,甚至有一种说不出的成熟韵味,迷人得让沈关逸想到一个很遥远的时候,KFC里,小小女孩挺得笔直的脊背,昂头看人来人往。即便那之后她的坚持被他取笑得一文不值,她也还是倔强、固执却又坚信着自我。还记得那一天他与她做约定,她一笑彷佛有百花盛开的声音,在他耳际总也不曾离去。   原本以为茫茫人海中,会很难再寻到她的身影,想不到幸运女神也有眷顾他的时刻,他的后爸竟然就是林欢的生身父亲。   当他看见林川盛带在身边为数不多的爱女照片以后,他也一笑开始更加坚信,总有一天他会出现在她的面前,告诉她他没有食言,因为连老天都是这么的认定,他们能在万千世界中再次相遇,一定是生来就注定为一对!   **   林欢默默念完信后,感慨良多,但也觉得没什么好抒发,便转眼打量起沈关逸留下的那张照片,微微泛了黄的照片上,是一个女孩儿坐在KFC里的情景。   “这个人好像我哦。”女孩儿昂首挺胸往门边看去的姿态,竟勾起封尘在自己心底多年的记忆,当年她也是这样,一个人偷偷拿了储蓄罐里的硬币,乘公交车坐到一家跟着林川盛常去的KFC,事前还在家里给林川盛打电话,告诉他她会一直等到他出现。却不知她所打的号码,早已无人接听,只是一个空号。   好像那时候,自己呆呆傻傻的在KFC里坐了一整天,玻璃门外天渐黑,她心里忐忑,还是坚信着林川盛一定会出现,无数次无数次,呆呆傻傻地卖命昂起头,看到的却全是陌生人的脸。   腹中饥饿,她口袋里只塞了八块五毛六分钱,舍不得吃汉堡,肚子空空咕叽咕叽直叫,恰有一个少年过来坐在她的对面,请她吃了一个冰激凌,还给她拍照片。   好像聊得很开心,还记得他对自己张牙舞爪时候一点都不凶恶的笑脸,还记得他对自己说,我迟早会来接你的诺言。   原来那个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林欢低低叹了一声,好半天才笑道:“我知道了,这个人就是我。”   其实她一直没有忘记,但也没太放在心里。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有的人或许会早早相遇,却始终没能走到一起。   所以能和林云泽相遇,并相知相爱,是她这一生中最大的财富。金钱比不得,也换不去,她要好好珍惜。   “怎么办,林云泽,我发现我好像更加喜欢你了哎?”她情不自禁表达,却换来林云泽一句:“林欢,我跟你很熟吗?”   林欢嘿嘿两声,淘气包似的戳他老底:“吃醋啦?”   林云泽的脸色很不自然:“也不是很想知道你们的过去。”   “哎哟哎哟,真吃醋啦?”   “林欢!”是可忍孰不可忍,林云泽已经忍无可忍无须再忍!   林欢嘿嘿更凶,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在他唇上狠狠咬了一口:“翠花我现在就上酸菜,怎么样,好吃吗?”   林云泽兀自冷笑:“告诉我,你几天没刷牙了?”   林欢跳脚:“你等着,我这就去嚼几瓣大蒜过来!”   “最好多吃些,家里衣橱多,正缺樟脑丸。”   眼看林欢暴跳如雷到几乎能将地板踩出一个窟窿,林云泽难得好脾性地回以一个清风般的微笑。在这世界上,也就只有他可以对她出言不逊,因为只有他,才会陪着她一生一世。   林欢,随着时间增长,我也只会比以前更加爱你。   番外(一)   从噩梦里惊醒,浑身湿湿黏黏,冬夜有寒风在屋外咆哮,窗户轰隆轰隆,猛兽一般愤怒。林欢稍微打开被头,望着房顶闷闷地发呆。   沈芊芊留给了她一个毒咒,自从那天离开医院,她就再也睡不安稳,心惶惶得好似被人揪在手心里。   数个月过去,她吃不好睡不好,即使大鱼大肉的补,还是明显在消瘦。她跟林云泽打哈哈,说这下子谁见了她准要称呼她一声猫姑娘。没错,她是瘦了,瘦的离谱,很多过去买的大棉袄套在她身上,根本无法将她裹住。   不用咨询专家,也晓得她得了心病。   拒绝接受治疗,林欢找了一个工作,一门心思忙着和客户打交道做销售,白天疲于奔波,根本无暇顾及这种沉重的感受。转移注意力的方法果然不错,不仅让她业绩上取得较大成果,一连几星期睡觉也特别踏实,基本一夜过去,都不会做梦。只是今天夜里,无端再次见到沈芊芊长出獠牙的面孔,令她又是一阵心惊胆寒。   稍微平复好心境,她歪头拧开床头灯,从枕头底下摸出一张照片。   照片的背景是一丛丛绿荫,看得出是盛夏之时,暖暖阳光正穿过树叶之间的缝隙,落下一地碎阴。   没有多余的杂景,浓夏、翠青、斑斑驳驳的光影,以及一个年轻男人回身一笑的情形,全部浓缩在这张老照片里——出自林妈之手,曾经是她最为得意的作品。   当年林妈初去外地旅游,竟是不幸又是幸运地与林川盛相遇,导游说可以自由活动的时候,林妈带着相机到处拍景。眼看那边绿化做的不错,好像站在小树荫下,每一片叶子都带上了凉风的情意,她忍不住拿起相机,想捕捉这一瞬的美景,只是不曾想,她竟将一个男人也捕进相机,只是不曾想,那个男人仅用一个笑容就将自己送进她的心里。   道是世事无常,曾经再相爱的情侣,也可能有分手的那一日。   他们冲破了异地恋情的困阻,还是没能冲破双方种下的芥蒂。   一纸离婚协议,成就两人的咫尺天涯。   林欢莫名有些伤感,为了掩饰这种不必要的情绪,她匆匆忙忙收拾好照片,关闭灯,重新揶好被子睡下。   尽管尽量放轻动作,还是不小心惊动了身旁的林云泽,林欢吓得不轻,赶紧背过身想掩饰过去,却被他从后环住。   林欢吓得缩了缩,事到如今,她还是怕听林云泽的苛责:“我不是故意的,真不是故意的!”   “不是故意的,那就是有意的。”这次他的语气肯定了许多,甚至还秉承犯错就要接受惩罚的原则,起身将她抱回了怀中。   林欢一下就意识到他想做什么,埋在他怀里的头一动不敢动。   可是林云泽迟迟没有下手。   “早点睡吧。”他说,“你再不睡,别人会以为你是干尸。”   唔,换一种角度来想,这句话是在关心她吧?林欢憋不住笑了起来,如果可以,她真想立马开了灯,好好观赏观赏林云泽现在的表情。   “那我真睡了?”她说是这么说,一点没有往被子里钻的意向。然后就是想要再看看他的反应,有意出声逗他:“如果我真睡着了,你要再想那什么的话,可别怨我啊?”   黑暗中林云泽好像不屑地哼了一声。林欢没有急也没有气,就是志在必得,拿准了他会如何表现。   果然没有半天,林云泽哑着嗓子好不客气地说:“你以为你的身体是极品,一日不享用一日就有毒瘾?”   “那是,喜欢我的人可多着了,我们公司小王、小张,还有商户,就那个城东的萧老板,你也见过,上次还问我有没对象呢……”   臂膀突地被牢牢一抓,紧接着唇上一痛,林欢还没来得及将后半句奉上,整个人已经被林云泽带得翻了一个身。   他有些粗鲁,也有些蛮横地压在她身上,在脱去她的睡衣之前,还不忘补充一句:“林欢,这句话我不想重复第二遍——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不许想别的男人!”   “那我爸爸呢?”   他心知理亏,还是无理着说:“只许想我。”   “那……如果我们要是生了个孩子呢?而且正好是个男孩子呢?”   她俏皮地眨眨眼,想努力捕捉他难得一见的表情。可是房间太黑了,眼睛都瞪得酸涩了,也根本只能区分得清他的牙齿在哪,眼睛又在哪。   她怨念,若要进一步做深入观察,便得重新打开台灯,可是因为害羞,她很少在与他做少儿不宜活动的时候将自己一览无遗地展现在他面前,无论多少次,她还是会羞,不仅脸会红,耳根会红,身上的皮肤也会像在熔岩里泡过,全身烫热得连她自己都不好意思多看几眼。   想多少次都会觉得不可思议,明明已经做了这么多次,那种紧张到心脏几乎能蹦出胸腔的情绪,从来都没有消失过。   在他的怀里,她俨然就会像一只真正的猫科动物,乖巧地由他温柔地推动。那一处紧密相连的地方,总像引了火种,燃点起她无尽欲望。   看似是林云泽占了上风,实则在享受方面总是她更胜一筹。长久来两人间的密切合作,已能令她清楚他的敏感处。   一直想象着可以反客为主,林欢微微抬身,双臂勾住他的后颈,只感觉他的喉尖有一物在滚动,她一笑张唇含住,喉尖的圆润滚动得更凶。不出意外地听见他吸气的声音,她倍感满意,不是一般的有成就。   趁热打铁,她将双掌转移了阵地,慢慢开始顺着他的脸与脖颈的地方摩挲。每挪动一寸,他便无法抑制地一震,似乎她指尖上也带了无形的情火,让他如奋不顾身的飞蛾紧紧挣扎在她身边。   唇齿相连,百尝不厌。他一遍遍地试探与推送,她也一遍遍地容纳与接受,到后来银盘突然从云层里出现,渐渐的有月华凝聚在房间,她轻抚着他的眉眼,脸上顿染娇羞无限。   她说:“林云泽,我不会永远想你,因为你会永远在我身边。” 申明:本书由 TXT 书香中文网小说下载网(www.sxcnw.org)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 TXT 书香中文网小说下载网--www.sxcnw.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