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氏孤儿》 作者:青黛青山外 ========================================================================================================================== 【申明:本书由 TXT 书香中文网小说下载网(www.sxcnw.org)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TXT手机电子书,我们因你而专业,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请登陆 TXT 书香中文网小说下载网--www.sxcnw.org 】 ========================================================================================================================== 花与剑 作者有话要说:开新文,没啥说的,谢谢收藏、谢谢打分,谢绝乃霸王了俺还一笑而过…… (一)破晓 “叮叮哐哐”火星四溅,铁匠□上身,肌肉结实,肤色古铜。 “哐”,重锤落下,铁镐第三次被打断,铁匠怔了一会儿,阖上双眼。 “听说你是锦都最好的铸剑师。”声如华锦。 铁匠一惊,双目圆睁。然而他即刻冷静下来,看着断镐,冷声道:“我只会打铁。”将断镐投入水槽,“吱啦”冒起一阵白烟,遮掩了他的表情。 “你以前在王宫铸剑。”似疑问,又似陈述。 铁匠仍不理睬,蹲身拉动风箱,炉膛内火苗奋力猛蹿,呼呼啦啦。 来者一双狭长凤目盯着铁匠粗实的手——他是在掩饰颤抖。 停了一会儿,来者道:“把这两把剑融了,铸成一把,我要它既能冲锋陷阵,又能近身搏击。” 铁匠起身,抹了把汗,面无表情,“冲锋陷阵取其力,近身搏击取其巧,不可能有这样一把剑。” 来者打量,铁匠三十上下,皮肤黝黑,轮廓硬朗,不由暗赞:果然是锦都最年轻的铸剑师。他打开包袱,露出玄银两剑,皆非凡品。 铁匠怔住,没有哪个铸剑的人不会被那两把剑吸引,黑色精纯,主仁主治,银色妖冶,主惑主乱,将此二剑合而为一,试问天下,何人能主? 来者见铁匠目光为剑吸引,微微一笑,“半年之后,我来取剑。” …… 时至深冬,飘了点儿零星雪粒,不太冷,也不太暖——天无异象,即便这年锦都巨变,王上被诛,王妃殉情,占领锦都的钰京王师与玄都黑甲军表面修好,却其实暗中多番较量,几乎擦出火星,风雨欲来,人心不定。 来者肩上的薄雪很快在灼热的空气中融化,他手抚长剑,激赏不已,翻动手腕,玄黑剑舞湛银芒,星辰迷乱,山河寂寥。 铁匠凝眸,“这剑该有个名字。” 来者收剑入鞘,“什么时候铸成的?” “黎明前。” 来者沉思,忽而声音激越,“就叫‘破晓’吧!” 愿以此剑,堪透迷茫,划破永夜。 (二)初尘 公子发及地,女儿青丝长; 公子裁云鬓,女儿争效仿; 公子青衫袖,女儿弃红妆。 这公子,说的就是渤瀛侯的“二公子”。 …… 小时候,我留着长及脚踝的头发,我并不知道,渤瀛城的女孩儿争相效仿,以长发为美。男人看女人,不是先看她的容貌有多美,而是看她的头发有多长。 但与我而言,那只是一种麻烦。每天早晨,我还在打理头发的时候,哥哥早就在园子里捉黄雀逮蝈蝈了。虽然哥哥每有所获,从不私藏,可我还是想和他一起,露水湿衣,晨风拂面,躺在地上看天看云,伏在地上闻草闻花。 八岁那年,我一把剪子自腰间截了垂地的长发,一点不觉心疼,倒是母亲,柔柔的数落着我,竟默默哭了。 我不懂,不就是头发嘛。 再后来,渤瀛的女子也不偏爱那种长及脚踝的头发了。 …… 我开始跟着哥哥四处乱跑,后来干脆甩了哥哥,自己带着小花儿出门。为方便行事,我女扮男装,却不知何时开始,渤瀛城中的名媛闺秀又兴起纶巾青衫的风气,放眼郡都,鲜见红妆。 然而渤瀛并不因此失色,因为渤瀛最美的红妆,是城南的海棠。 我闯进一场乱红,迷失其中,这一迷失,便是一生…… ******************* 《花重锦官》800字【简介】 帝君常熙因宫中“裂鼎”事件对玄都王商晟(男主)起疑,而后者亦早有不臣之心。为联合凤都共谋天下,商晟背叛与自己十年恩爱的妻子季妩同(绯闻前情人)凤都王颜白凤暗通款曲、旧情复燃,并将唯一的妹妹商雪谣(女主)许配给颜白凤的弟弟殿下颜鹊以为人质。锦都王花少钧(男主)因与妻子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并有一个孩子花璟安,丧妻多年无意续弦,但他与帝君常熙情同手足,为避免玄、凤两都联姻,不得不请常熙下旨将玄都公主许配锦都。商雪谣与花少钧婚后日久生情,育有一儿(花倾之)一女(花窈莹)。 同时凤都王颜白凤欲利用妹妹,同是凤都王的颜青羽酷似神明龙帝的容貌控制海都,被青羽拒绝。青羽遭姐姐软禁,后毁容貌逃离凤都,前往海都。青羽与海都世子傲参两情相悦,碍于身份不能相守,摆脱凤都王地位的青羽投奔傲参时却发现傲参为安抚病重的父亲已与早有婚约的殷绾成亲,且生一子(傲天俊),伉俪情深。青羽不愿打扰傲参,但却被傲参找到。青羽有情,殷绾有义,傲参是享齐人之福还是一辈子怀有对两个深爱他的女子的愧疚,只有他一人知道。青羽与傲参育有一女(傲初尘),交由殷绾抚养。 商雪谣嫁入锦都原是在商晟计划之中,许配颜鹊只是幌子。商晟利用常熙的多疑联合常熙先除花少钧。花少钧不愿伤害情同手足的常熙,也不愿妻子雪谣因大哥之死悲伤,在面对常熙与商晟时选择了死亡。雪谣随之殉情。留下璟安、倾之与窈莹兄妹三人。雪谣将女儿窈莹托付给大哥商晟。儿子璟安、倾之则被受托于花少钧的凤都殿下颜鹊带离王宫(花少钧同时将锦都名剑百花杀赠予剑痴颜鹊)。三人半路遭玄都密探况后封(况后去罹之父)追杀。璟安为救弟弟死于弩箭之下。颜鹊带倾之逃离,送往别枝山花少钧的授业琴师虞卓然处。 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红湿的是血。 老海都王傲占曾预言“养鹰飏去,凤鸣其下,百羽铩尽,花开连城”。前两句在玄都王商晟和凤都王颜白凤身上应验,后两句又会在谁身上得到证实? 花开连城,究竟花落谁家?这就是《花氏孤儿》要讲述的故事了。 PS:不到一千字能说明白的事情俺竟然用了20W字的《花重锦官》去讲,ORZ。当然其中内情复杂,不是三言两句能说清的。譬如,花少钧娶商雪谣是自愿亦是被迫,常熙的多疑与童年的伤害有关,商晟与雪谣、与季妩的感情,颜氏姐妹的感情,海都中立的地位等等,总之不是这一千字说出来的这样干巴巴的无情无义。但主线大约就是如此吧。不想看《花重锦官》的亲看看简介就OK了。看过《花重锦官》的亲也可以当做复习,毕竟时隔两载啊(俺滴错)。 主要人物及地名汇总: 东,海都,(都城)渤瀛,老海都王傲占,新海都王傲参,王妃殷绾。 西,锦都,(都城)锦官,锦都王花少钧,大公子花璟安,已逝王妃虞嫣。 南,凤都,(都城)彤梧,凤都二王颜白凤、颜青羽姐妹,殿下颜鹊。 北,玄都,(都城)丈雪,玄都王商晟,王妃季妩,公主商雪谣。 帝都,钰京,帝君常熙,舞姬明月姬。 作者有话要说:开新文,没啥说的,谢谢收藏、谢谢打分,谢绝乃霸王了俺还一笑而过…… 城陷 【章一】城陷 锦都灭国次年,帝都玄都之间犹如丝发悬千钧,螳臂擎巨石,岌岌可危。二月,草未长,马未肥,驻扎锦官城的钰京王师公然挑衅玄都,血洗黑甲军营,常熙与商晟表面上维系的联盟一时间土崩瓦解,灰飞烟灭。钰京下诏“讨逆”,玄都举旗“靖难”,长戈向南,利剑指北,血雨腥风,红湿处,花重锦官。 常熙原料二月间草未长成,可抑制玄都铁骑发挥作用,熟料商晟蓄谋已久,自是粮草丰沛,补给充盈。玄都兵强马壮,势如破竹,只半年时间,便将钰京精锐赶出锦都,后乘胜追击,兵临钰京城下。此时,凤都大军亦从南响应,帝都腹背受敌,天下四柱断三,大厦之倾,只在朝夕。 花少钧死前曾为常熙献策,而常熙许黑甲军驻扎锦都,不从计之一;贸然兴兵,不自量力,与玄都展开野战,不从计之二;轻视凤都,未靖后方,不从计之三;纵虎归山,未诛商晟,不从计之四。而他唯一听从花少钧的,便是赶制巨弩,防照夜袭城。此举果然见效,照夜鸟生性胆小,尤畏火光,是以不敢迫近,使玄都尖锐奇兵无法降落,难以釜底抽薪,又兼钰京城池坚固,仓廪充实,故能在黑甲军云梯行楼,飞火流星,日夜攻城之下幸免陷落。 又是二月,春寒料峭,玄都围城已逾半载,虽将士疲敝,但城内更是苦不堪言,日日飞石坠矢如雨,片刻不停,百姓负板汲水,莫敢出户。常熙五诏傲参勤王,海都王却是抱定了置身事外之心,毫无动静。钰京城内粮食储备尚丰,可兵器却是只出不进,日渐匮乏。拆殿取梁,熔锅铸铁,终一日军资耗尽,唯以待毙。 夜晚,城上照夜徘徊,叫声凄厉。 …… 八风台,驻月殿,琼浆,美姬,此时不醉,更待何时? 常熙解衣露怀,醉眼迷离,明月姬轻歌曼舞,一片霓裳挥去城外烽烟、夜下火光,一曲缠绵淹没哀嚎、嘶吼和战栗的呐喊,一个眼神,足以醉倒千千万万,满腔暗恨,却换不来君王倾心相怜。 她只是个舞姬,尽管他为她盖了驻月殿。 她只是个舞姬,此世此生。 …… “苍苍蒹葭其露未晞,朝浣纱兮,夕贵; 采采石兰其露未已,夕为贵兮,霓为衣; 明明之月其心如玉,霓为衣兮,且舞且曲; 盈盈一水其心如璧,帝兮,帝兮,何不顾我兮? 爱而不见,心几烦兮。 幽思不绝,宴华晚兮。 帝兮,帝兮,何不我顾兮?” …… “过来。”常熙勾动手指,口吐醉语。 明月姬垂首敛群,小步来到常熙跟前,屈膝跪下。 常熙见她恭恭敬敬地低着头,便向前微倾,柔柔地拨弄她粉腮两畔的青丝,自然而然地抚上了她的粉颊,细长的手指来回摩挲。 “你不是怨我不看你吗?怎么我想看你了,你却不肯抬头。” 常熙微眯的眼神带了三分醉意,七分挑逗,何其魅惑,可惜明月姬并未抬头。她轻轻道:“陛下,那只是歌。” “你的意思是,这歌非你心声?呵,”常熙自嘲一笑,“原来彼‘帝兮’非此‘帝熙’,竟是我自作多情了。” 明月姬心中悲苦,却强忍着不哭出声来,只在喉中低低咕哝。 常熙勾起她的下巴,仔细打量,她黛色眉峰轻拢,似满目春山着了烟雨,翠色幽幽,微微一皱,便令天下男人心疼到窒息。 常熙满目怜惜,“你啊你,你生得如此美貌,不知我死之后,你当如何?” 明月姬凝望常熙:她早就该知道,像她这样的人不能有爱,可她,还是爱了。 对常熙,有人畏其独断,有人惧其阴鸷,可明月姬知道,内心深处,常熙只是个从未长大的孩子,他渴望关爱,却又怀疑他人关爱的动机,他需要理解,却又不能让任何人洞悉君王的深意,他孤独的蜷在墙角,伤害了别人,只是因为害怕自己受到伤害。 从明月姬被带进钰京,就有人预言,这皓月一般的女子定能倾倒君王,可十几年过去了,他从未碰过她的身体,他只是看她歌舞,或一言不发,只喝两杯薄酒,或话中带刺,对她冷嘲热讽——像今夜,他的话,必定要在她心上捅出血来,方肯罢休。 “我猜你会成为新帝的舞姬,在攻破钰京的庆功宴上翩然起舞,倾倒众生。”他微笑,他玩味,他伤人伤己,残忍至极。 明月姬面无波澜,十几年,她已习惯了被他伤害,甚至心甘情愿为他所伤——孩子手中的匕首,不伤人,即伤己,如果一定有人要流血,她不希望是常熙。 明月姬深深伏地,“我只为陛下歌舞。” 若在平时,常熙定不为所动,甚至嗤之以鼻,可此时,他包裹全身的坚硬外壳已在玄都长达半年之久的刀枪火石强攻之下渐渐崩裂,露出□裸的脆弱。 轻轻叹息,“何必呢?你该恨我的……” …… “陛下,我再为您舞一曲吧。” 常熙没有说话,明月姬膝行后退几步,拽彩云遮面。 舒展,跃起,回旋,红尘喧嚣,人独寂寞…… 面具,在常熙脸上层层剥落:从明月姬第一次伏倒在他面前,常熙便为她的姿容倾倒,她是明月,他就要建一座宫殿留住月光。于是,一朝八风台起,一夕驻月殿成,世人只道帝君性豪奢,好大喜功,却不知这些只是为了一个舞姬。 她的歌,她的舞,莫不诉说着他的寂寞,他愿将她引为知己,可用母亲的鲜血才洗脱卑微的常熙又怎能给一个舞姬名分?帝国的君王是婢女的孩子,而这个孩子又娶了一个舞姬——那无异于撕开旧日伤疤,将耻辱丢弃在光天化日之下,委琐如乞丐一般任人指点唾骂。 所以,他不爱她! 他夜夜看她歌舞,只是为了麻木自己,终于,他看她,不过是一件精美的器物,玩久了,便腻了——常熙对自己的克制,很是满意。他甚至想过将她赏赐给花少钧,可那时后者心中只有虞嫣。常熙恼怒,为什么他从不肯领他的情?他对虞嫣用情至深,又将他置于何处! 源于童年的依赖早在朝夕相处中化为了一种难以言明的情愫——他对他,不单单是兄弟。但有何用,他知道这样的感情不为世俗所容,更不为花少钧所容,为了可以继续卑微的“爱”着他,他不曾强迫,甚至不曾说出。可难道就连接受他的好意他都不肯吗?连带的,常熙看明月姬也渐不顺眼,愈发冷淡。 想到花少钧,常熙无力的垂下手臂,酒杯倾倒,流光玉液洒了一地。 花少钧已经死了两年,可他的血仍在他胸前灼热,每每于梦中常熙总能见到他的笑容,一如二十四年前,金明银耀红飞翠舞的庸俗宫宴上,少年白衣玉立,展开澄澈的笑颜,轻轻唤道“熙儿”…… 梦,总在此时醒来,再难入眠,唯有登上八风台,驻月殿,一夜歌舞千杯酒。 醉了,才能心安。 可今夜,却总也不醉。 八风袭来,卷携着火光、血腥、哀嚎、嘶鸣、呐喊震天。 常熙隐隐觉得,钰京城,怕已陷落了吧。 …… 铁甲浸寒,战靴染尘,举步力拔山河,落步震山动岳。 常熙懒懒地抬了一下眼皮,举杯虚敬来者,“玄都王来得正好,与我一同赏舞饮酒如何?”酒杯到了嘴边,才发觉已经没有酒了,蓦地,一丝落寞。 商晟按剑,觑一眼常熙,面无表情,转头对仍在舞蹈的明月姬道:“清扬。” 明月姬舒展的、优雅的身形定在那里,仿若展翅的蝴蝶飞向天外。 “清扬。”商晟低低的嗓音,似有不满。 她终于还是飞不出这尘世的纷扰,明月姬缓缓转过身来,看一眼商晟,低下头去,恭敬道:“王。” “你……”“哐啷”。 常熙起得太猛,立身不稳,跌倒在地,拂翻了金壶玉爵,一地狼藉。他狼狈地跌坐地上,手指明月姬,脸色惨白,说不出话来——她,竟是玄都的奸细! “你……你竟然……哈哈……哈哈哈……” 常熙躺倒玉阶,狂笑不已,商晟将奸细安排在了他身边十几年,他竟蒙在鼓里,全然不知,焉有不败之理?可为什么要是明月姬?常熙甚至觉得他可以不信任花少钧,但不可以不相信明月姬,因为他们一样都是寂寞的人,怎能相欺? 商晟厌恶地看他一眼,没想到常熙竟如此颓废,毫无骨气,这样的人,不值得他亲自动手,他微微侧过身去,身旁左护会意,手按宝剑。 明月姬扑通跪地,恳求道:“王,求您放过陛下吧。” 常熙怔住,不料她会为他求情。对于死亡,他早已无所畏惧,甚至期待这漫长的终结,可明月姬的举动还是令他动容,只是感动的话他从不会说,也不必说。 左护将拔出一寸的剑收回鞘中,看向商晟,等他指示。 商晟脸色阴沉,言语讥诮,“你还叫他‘陛下’?你在为他求情?!” 明月姬不畏不惧,不卑不亢,“是的,王,属下求您……” 商晟猛然转身,拔出左护的佩剑,直刺常熙心脏,黑色披风,甩动如遮天之翼,蔽日蔽月。那一剑,迅如闪电,剑落剑起,生死刹那,毫发不间。 常熙嘴型张开,却来不及发出声音,他双手握住胸前长剑,眼中一抹惊异,唇边却绽开微笑——他杀了花少钧,冷落明月姬,这世上对他最好的人,他已负尽,他若不死,天理难容!这一剑,终于结束了,全都结束了…… 左护被眼前场景惊呆,怔在一旁,而明月姬,已忘了呼吸。 剑起,沾满常熙鲜血的剑十分自然的顺到明月姬颈下,温暖的、粘稠的鲜血,顺着颀长玉颈缓缓流淌,她轻轻地合上双眼——商晟所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背叛,而她竟为敌人跪地求情,她的王,不会饶恕她! 她是玄都人,生为玄都生,死为玄都死,何况王救过她的全家,她曾发誓:这辈子,这条命,任由王上驱使。所以她执行命令,卧底在常熙身边,做一切利于玄都之事,无怨无悔;可她同样也不后悔为常熙求情。 第一个无悔是她的信念,第二个无悔是她的执着。 明月姬静静等待,脖上利刃的压力渐渐增大,似是稍一用力,就会刺穿她的喉咙。死亡也并不那么可怕,不是吗?她已无它想。 …… “王,我们找到了不死药!”鳞片细甲碎碎雀跃,一人急急奔上殿来。 颈间压力倏然消失,明月姬睁开双眼,来人正将一只朱漆木盒捧在商晟面前,后者目露精光,似能将金铁融化。 来人喘着粗气,兴奋道:“王,早听说锦都王宫有不死药,没想到上次被常熙捷足先登,这次总算不辱使命,被我们寻到了。” 商晟捏起黑色药丸,眼中兴奋却渐渐变成了寒绝的狐疑,眉头紧锁。 左护不解,问道:“王,这是喜事,您为何不悦?” 商晟鼻中轻嗤,瞥一眼已经断气的常熙,“如果这真的是不死药,常熙自己为什么不吃?”。 “这……”左护拧眉——确不合理,难道是毒药,有人要加害于王? 来人道:“王,这药是常熙的侍臣供出来的,是属下大意了,不曾辨别真伪,请王恕罪。只是我们如何才能知道这药的真假?” 如何才能知道这药的真假? 商晟擎着药丸,鉴赏珍珠一般,最后嘴角扬起一抹冷笑;明月姬心里打了个突,不寒而栗——她如今连死都不怕了,却是什么,令她战栗? 商晟猛地掰开明月姬的下颌,将药丸按进她的喉咙;后者毫无防备,挣脱不得,在商晟从其背后的重击之下,卡在吼间的药丸,滑落腹中,这一击也使她重重趴在地上,眼泪猛然迸出——她的王,果然不会错杀任何一个尚可利用的人! 商晟冷道:“好啊,就让我们看看,这世上是不是真的有不死药。” 明月姬凄笑,再不顾商晟如刃的目光,肘膝并用地爬到常熙身旁,合拢他凌乱的衣衫,将鲜血遮盖,梳理他散乱的长发,露出英俊的脸庞。 她的侧脸贴着他的胸膛,轻轻吟,轻轻唱: “苍苍蒹葭其露未晞,朝浣纱兮,夕贵; 采采石兰其露未已,夕为贵兮,霓为衣; 明明之月其心如玉,霓为衣兮,且舞且曲; 盈盈一水其心如璧,帝熙,帝熙,何不顾我兮? 爱而不见,心几烦兮。 幽思不绝,宴华晚兮。 帝熙,帝熙,何不我顾兮?” …… …… 谋杀 【章二】谋杀 换下甲衣,征袍,血迹深黑——凝血,冷却了炽热,凝固了流动,可叹谁的鲜血成就了谁人功业! 温汤沐浴,洗去征尘,商晟随意披了件白袍衫,腰间松松垮垮地一系,领子咧开到肩膀,露出坚硬结实的胸膛。 这一年,无论昼夜,不分寝食,皆甲胄在身,不敢大意,如今卸下,一身轻松——钰京已夺,天下将定,再坚强自律的心也该允许懈怠片刻了。 商晟闭目养神,深吸一口气,翠薇宫,连空气都华丽得冗长。 寝宫内,御榻垂帐,流苏轻摆,暖得暧昧的气息不浓不淡不轻不重,恰到好处地揉捏着每一寸紧皱的肌肤,僵硬的骨骼,甚至可以听到毛孔畅快地呼吸和关节处脆脆的声响,直让人骨头酥软,浑身舒畅。 商晟此刻只愿酣睡一场解乏,未曾多想,大步上前撩起锦帐。 花香轻扑面,美人入眼帘。 帐内,颜白凤散乌发,露玉腿,身着单纱,只从胸前遮到腿根,嫩白娇躯半裸着侧卧床上,挑逗着男人野性的冲动,一个媚眼,令世人屏息。 商晟一愣,却随即微愠似的甩开帐子,转身走开。 白凤从划落的缝隙间看见商晟的背影,不禁瘪了瘪嘴,眼波流转,尽是哀怨。难为她不顾安危,一破城,便乘车穿过血腥哀嚎、碾过残体横躯急急活活赶来翠薇宫,又辛辛苦苦地摆着姿势等他半夜,他非但不为她惊艳倾倒,反皱了眉头,转身走开,天底下怎么会有不解风情至此的男人?偏偏还被她爱上了,真是冤孽。 白凤分帐而出,赤脚走到商晟身后,纤纤玉手抚上他的双肩,摸索着滑到他的胸前,轻轻踮起脚尖,将下颌放在他的肩窝,吐气芬芳。 商晟不为所动,自顾收紧衣服,问道:“你什么时候来的?” 白凤灵巧的手指正翻动商晟的领口,却被后者大手捂住。 白凤娇笑,嗓音柔靡,“怎么,你还怕我吃了你不成?” 商晟面无表情,硬声道:“有些冷。” 这个理由,着实牵强。 白凤“扑哧”笑了,抽出手来,转到商晟身前,两眸含情,妩媚撩人,软语问他道:“晟,你不高兴见到我吗?” “你知道这是哪儿吗?”商晟板着脸孔。 “翠薇宫。”白凤不以为有何不妥。 商晟冷颜,“翠薇宫是帝君寝宫,也是帝后居所,天下只有一个女人可以住在这里,就是帝国的后,你知道吗?” “你为帝,我为后,不好吗?”白凤嫣然一笑,钻进商晟怀里。 商晟却只木木站着,不领美人恩情。 见商晟未置可否,白凤又道:“晟,我有个好消息告诉你。” “什么?”商晟望着屋顶。 白凤将头深深埋进商晟胸前,手指在他颈间游走,娇语轻声道:“我们有孩子了。” 孩子?商晟身子一震,猛地扳住白凤的肩,“你说什么?” 白凤被商晟大力捏痛,“嗯”了一声,可她见他那副不可置信却又急于求证的表情,心里却是溢满了幸福。“我说,我怀了你的孩子。”缓缓地。 怔。“什么时候?”商晟仍是不敢相信。 白凤黛眉轻拢,埋怨道:“怎么,难道你还不承认了?都怪你,行军打仗,生死攸关,却还耐不住寂寞,非要人家去陪,结果……” 商晟暗恼:是谁要她陪?明明是颜白凤追上门来,他碍于需要凤都的助力,才抛了军务,与她缠绵;白凤却不管那许多,她只道玄都王妃季妩嫁与商晟二十年,不曾生下一男半女,恐是不能生育,若她先为商晟生下儿子,再依靠凤都之力,离帝后之位,还会远吗? ——然而这一步之遥,终其一生,不能走到。 白凤握起商晟的手,抚上她微隆的小腹,娇嗔道:“如今都快四个月了,晟,你说怎么办?”——白凤焉能不知商晟的狠绝,只是这孩子,却是她的护身符! 触到白凤小腹的凸起,商晟却如被针扎——玄都王,不久之后的陛下与凤都王珠胎暗结,对天下,总该有个交代。 刚毅的轮廓褪去阴冷,眉梢眼角泛起温柔的笑意,商晟将白凤打横抱起,白凤娇呼一声,埋头在商晟怀里,粉拳轻落,责他“粗鲁,不怕伤到孩子”。 商晟轻嘘,含笑的眼神令怀中人儿安静,他将美人抱到床上,一夜温软紧掩在锦帐之后…… 白凤翌日醒来,已是日上三竿,昨夜破城,诸多军政庶政急待商晟处理。他不能留在翠薇宫陪伴她,却从尚未逃散的侍婢中挑出了两个机灵乖巧的丫头专门服侍她,还命人炖了安胎的汤药,说是城中杀伐深重,血光冲天,怕冲撞了胎气,要好好滋补。 白凤斜倚玉榻,唇角微微翘起,笑容漫不经心:昨夜,商晟听说她怀了孩子,虽不能欢爱,却是极尽了柔情,信誓旦旦,许她做帝国的后…… 突地,腹中抽痛,一阵一阵,接二连三,白凤坐起,欠着身子双手轻揉肚腹,却丝毫不能减轻愈演愈列的剧痛,她眉头紧锁,冷汗涔涔,心中甚是着慌:不好,难道是孩子……不,她必须要这个孩子! “来……来人!” 白凤“嗯嗯”呻吟,却久久没有回应,无奈之下,她只好强撑着身子站起来,却被一阵突来的绞痛抽空了力气,双腿发软,跌坐榻上。 腹中犹如炸裂,白凤痛得面色苍白,唇无血色,几欲昏厥,忽而感觉一股暖流自□流出,腹痛稍缓,身子也一下子轻快了不少,她低头一看,霎时心凉如冰——身下,已是殷红一片…… 门终于开了,来人却不是侍婢。 白凤泪眼汪汪,哀求来人:“快……,救我……,救孩子……” …… 后来,翠薇宫的大火烧了三天三夜,钰京城外,可见光火。 白凤至死都不能明白季妩到底哪一点比她好,令商晟如此死心塌地。 她的高傲蒙蔽了心智,使她永远不可能明白,跃马横刀、浴血疆场的商晟,纵横捭阖、睥睨天下的商晟,城府极深、手腕狠绝的商晟,强势如斯、霸道如此的商晟,要的是温柔月光,而不是她,炽如高阳。 万幸青羽已有傲参保护,万幸她将颜鹊支去海都,万幸葬身火海的只是她一个痴情的傻瓜。从头到尾都是她一相情愿,飞蛾扑火,可她还是万万没有想到——商晟居然能对自己的亲骨肉狠下毒手! …… 三日后,凤都大将军韩嚭献符商晟,十几万大军不费吹灰之力尽归商晟囊中。因献军有功,韩嚭受封破难将军,与跟随商晟二十多年的破杀将军左都平起平坐,跃为新贵,风头更胜左家,一时荣宠无双。 有传言说,韩嚭与商晟,其实早有交往。 绛红车撵不疾不徐,行驶在帝都的青石街上,大乱初定,钰京虽尚难恢复战前的繁华喧嚣,却已洗尽了血雨腥风,渐渐吹起了初夏的味道。 一只玉手掀起车帘一角,向外张望:来往行人神情安然,无期期惶惶之色,道遇黑甲军巡街,也并不惊慌闪躲;沿街的铺子大多整修完毕,重新开张,因客人并不甚多,店内伙计很是殷勤,将菜名吆喝得响响亮亮…… 季妩放下车帘,心内稍宽:至少表面看来,钰京已是人心安定。 玄都王妃一行掌灯时分到达,因三个月前翠薇宫一场大火,整座宫殿化为焦土,季妩便暂时在明华宫住下,相隔不远便是商晟日常处理政务的明政殿,其用意显而易见:他眼下事务繁忙,万机缠身,将妻子就近安置,一来省去许多往返时间,二来,即使无暇抽身陪伴季妩,每每想到她就在身边,心里也踏实安稳。 季妩沐浴更衣,吃过晚饭,听人详述了钰京近况,当然,也包括三个月前翠薇宫那场无人知晓因何而起的大火和“意外”丧生的颜白凤。 季妩相信,那绝不是个意外。 商晟至晚方归,季妩命人端来酒菜,却被他笑着挥退,他贴在妻子耳边轻声道:“不饿,就是乏得紧。”说着张开了手臂,令季妩为他更衣。 季妩摇摇头:再强的男人,也有像孩子的时候。 她边为丈夫宽衣,边道:“我来钰京之前,听说城中死伤惨重,甚是担心,今日却见百姓安居,百废将兴,没想到才只三个月,王便将钰京治理得如此安定。” 商晟嘴角露出一丝得意,握起季妩的手,俯身亲吻——那是因为,他要给她一个清平的帝都,清平的天下。 “不过王该早日登基的。”季妩目光柔柔。 商晟微笑,“不急,我向海都问卜,下月初五才是吉日。” 这年最吉的日子该在上月初十,只因季妩不能从玄都赶来,商晟才退求其次,将日子定在下月初五,卜言上说:初五登基,可享三十年太平盛世,内外无忧。 然卜言又曰:初五,犯血光! “王,翠薇宫的火……” 季妩手下慢条斯理,商晟却是等不及了,三两下便将衣服扯了,扔在地上,回身抱起季妩。侍女们识趣的退下,掩门;商晟吹熄灯烛,两人滚倒在床。 季妩不及反应,已是天旋地转,“王,我还没换衣服呢。”她慌乱躲闪。 商晟将妻子压在身下,双手摸索着解开她的衣带,“没关系,我来帮你。” 温热的气息吐在季妩脸上,她却用力将商晟推开。 “怎么了?”商晟微微不悦。 “王,那场火,是你下令放的吧?”这是季妩唯一想到的可能。 商晟“哼”了一声坐起,良久无语,似乎在生闷气——他想她念她一年多,她却为了一个与她争丈夫、抢地位的女人拒绝他! 季妩叹了口气,“我知道了。” 沉默。 黑暗中,商晟仿佛又一次看见烈火中颜白凤笑容凄绝狰狞,诅天咒地—— “商晟,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凤都颜氏的诅咒吗?” “晟,不要害怕,我怎么忍心害你?” “放心,我也不会诅咒季妩,她跟我一样,都是可怜的女人。” “可既然你狠心杀了我的孩子,那我便要你断子绝孙,你得到了天下又如何,几十年之后,撒手人寰,不还是要将天下拱手让给异姓人?!” “商晟,你记住我今日的话!” “哈……哈哈……” …… 再坚强的人,也会有恐惧,季妩不在的时候,商晟整夜独坐大殿,被寂寞包围,幽咽风声如诅咒之回响,每每此时,悲从中来——没有子嗣,他二十年拼搏,牺牲了唯一的妹妹,背叛了挚爱的妻子,换来的天下,就只是另一个二十年吗? 不,他不甘心,他必须要有个孩子,他和季妩的孩子。 商晟猛地欺身而上,季妩想将他推开,却奈何力道不及,被死死压住。可玄都王妃从来不是一味的逆来顺手,更不是迎逢王上之人,她有她的坚持。 对颜白凤,季妩提不起恨,即便颜白凤招惹商晟在先,但若不是商晟有意结盟,也不会成她所愿;可对商晟,季妩更提不起恨——他从来都没有背叛过她! 季妩知道商晟这一年多在外征战,他们夫妻分离,他想她想得怕要发疯,可她还是无法将颜白凤之死置若罔闻,与丈夫纵情欢爱。 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她们同是痴情的女人,所幸,季妩得到了丈夫的爱。可她如今三十又六,韶华不返,美人将暮,而她的丈夫却即将成为天下至尊,拥有四方,此等恩爱,尚余几时? 季妩太了解商晟,他虽会一时屈服于形势,却其实爱憎分明,对所爱,倾心倾命,对不爱,弃如敝履。她愈了解,便愈担忧:相比男人,女人凋谢得实在太快太早,以后的事情,谁能知道? “王,今晚我不想……” 季妩话未说完,商晟便轻轻咬住她的唇,将舌头探进她嘴里,季妩紧咬牙关,使他不能深入。商晟愈不得手,愈心痒急躁,手上也不分轻重,只听“哧哧”的声响,不知是锦褥,还是季妩的衣裳,又被撕破。 季妩心情沉重,又反抗不得,索性一动不动,默默承受,直到商晟感到脸侧冰凉,用手一抹,才知季妩脸上已湿了一片。 “你……” 商晟立即停了手,心下又是后悔,又是疼惜,轻轻将季妩拥在怀里,用手梳理她凌乱的头发,柔柔抚慰。他知道季妩外柔内坚,却从不知她这般固执——她还是第一次,这样拂他的意。可他不是有意伤她,他的肆意也只是因为对那个诅咒的恐惧,除了对妻子,他还能对谁宣泄? 商晟将头枕在季妩颈间,亲昵摩挲,“季妩,我们得要个孩子,我想要个孩子……”那语气,似讨好,又似委屈。 季妩心中忽的纠结:结发二十年,她未有所出,一个女人若不能生养,便是对丈夫最大的亏欠,即便放在寻常人家,也要遭尽白眼,可商晟给了她尊严、地位和二十年不曾改变的爱,她还有什么好固执、好坚持、好矫揉造作! “王,是我不好……” “不,是我不好,从前总没时间陪你,往后,你我夜夜同眠……” “王……” “季妩,我要你,一辈子……” …… 那晚未及欢爱,商晟便枕在季妩怀里睡熟了,而季妩却是彻夜难眠。 刺杀 【章三】刺杀 “晟。” 空旷的大殿中,声音显得格外扩散,仿佛从心底慢慢膨胀开来,充满胸膛,不留间隙。 商晟转过身,看见季妩,她穿着明日登基大典的朝服,端庄,高贵,月色为她镀上一层淡淡的银辉,宛如天神。 商晟笑的有些寂寞,“好久没有人这样叫我了,我自己都快忘了。” 季妩郑重道:“我不会忘记。晟,光明盛大者也,从今往后,你就要如日月一般,照耀天下苍生。” 商晟凝眸,深情望着妻子:她,永远是最懂他的人! 明日初五,即是登基之日,可商晟却陷入了从未有过的迷茫——位极至尊,天下一人,想实现的已经实现,要满足的也都满足。远离极北,不闻朔风,还有什么能鞭策他踌躇满志?宝剑入鞘,止息杀伐,还有什么能鼓舞他热血沸腾?可他才只有三十九岁,虽不年少,却仍是可有一番大作为的年纪,但如今,他失去了目标。登基前夜,商晟独自来到空旷清冷的日曜殿,问御座上不存在的君,问大殿上不存在的臣,问自己已经不存在的野心,以后,他该做些什么? 是季妩为他解惑,他既坐上了这个位置,就该不负天下,不负卿! 商晟心中豁然开朗,抬头笑道:“季妩,你过来。” 季妩见商晟想通,释然一笑:她的丈夫,从来就是个英武睿智的英雄。 季妩提起裙角登上九层丹樨,来到商晟身旁,微微一笑,唤道:“陛下。” 商晟浑身血脉为之喷张,不想那声“陛下”自季妩口中唤出,竟是如此深情,如此动人,早知如此,他定会早十年打下这座江山,只为听她唤一声“陛下”。 将季妩揽入怀中,轻吻她的额头,商晟笑道:“今夜还不是。” 季妩仰望,柔情似水,“你在我心里早就是了,从来都是。” 商晟凝视季妩的双眸,笑容亦变得舒缓漫长。 “来,坐下。”商晟兴奋地拉季妩同坐御椅。 “不,不行,”季妩慌忙挣开,站在一旁,道,“那是陛下的御座,我不能坐,这不合规矩。” 商晟上了倔脾气,皱眉道:“我说行就行,谁敢说个‘不’字!” “可我说‘不行’。”季妩却比商晟更固执。 商晟语塞,他拗不过妻子,只好一个人孤伶伶地坐在御座上,拍拍扶手,弹弹锦垫,靠靠椅背,怎么都找不到个舒服的姿势,心里直把当初制作御座的工匠骂了八百遍——既然是给一个人坐的,要这么宽大做什么,没着没落! 季妩见丈夫被拒后的急躁与不安,直似个孩子,不由抿嘴偷笑,不防备被商晟“偷袭”,猛地一拉,跌倒在他怀里。 商晟双臂紧紧环着季妩,得意道:“不坐也坐了,还有什么好说?” “陛下!”季妩却是恼了,“陛下想陷我于大不敬之罪吗,还是想让天下百姓,朝中笔吏对我口诛笔伐!” 商晟眉间挤出一个深深的“川”字,敛了笑容,却仍紧抱着季妩,不肯松手。 他在妻子耳边轻喃:“季妩,你知不知道,我打下这天下,就是要与你分享,要与你并肩而立接受天下臣民的朝拜与敬仰。我不是今日心血来潮,而是自我发下问鼎天下的宏愿,就有此想。如今,你却叫我一个人坐,还有什么意思?” …… 商晟松了手,季妩却没有躲开,她不知道如何拒绝,可她知道不能接受,因为她是个女人,她无法面对世俗的指斥。 “陛下,我……” “季妩,不要让我成为孤家寡人。”商晟抱着妻子,贴在她酥软的胸前,语气委曲求全。 …… “好。”季妩无法拒绝。 商晟心中窃喜,亲吻季妩的长发,嘴唇黏上那丝丝柔情,便依依不舍。 季妩觉得此时此地似有不妥,轻轻推开丈夫,转移话题,问道:“我听说海都王上疏,愿举家移居海上。” 商晟抿了一下嘴,唇上还沾着季妩的发香。 “确有此事,你以为如何?” “我不知道,不过我想海都自来地位与众不同,而且此次海都并未参战,也算是帮了陛下。”季妩虽知夺天下必有杀戮,却实在不愿丈夫造孽太深。 商晟深知妻子用心,不然他也不会将下令搜捕花倾之,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事情紧紧瞒着季妩。 “早在老海都王傲占在世的时候,就命人在海上建造大船,我听说其上亭台楼阁,山石草木无所不有,更有海雾缭绕,如同仙境,傲参这是以退为进呢,不过,我怎么可能放他到海上逍遥?”商晟露出一个难以揣度的微笑。 季妩心中一紧,难道丈夫也不打算放过傲参,欲一并除之? “陛下的意思是……” “削其兵权,降为渤瀛侯,封邑渤瀛及周边十城,你看如何?” 季妩这才松了口气,莞尔道:“陛下仁慈。” 商晟拥妻在怀,心中得意:海都势弱,本就不成威胁,他也无意冒冲撞神明的危险将傲氏赶尽杀绝,只是卖个便宜人情,博妻子一笑,何乐而不为呢? 商晟心情大好,便向妻子炫耀起另一件得意之举,问她道:“季妩,你可知明日谁为司仪官?”。 季妩摇头,“不知。” 商晟笑道:“是狐韧。” 狐韧?季妩心下疑惑,“就是曾经诬告陛下谋反的狐韧?” 商晟呵呵一笑,颇为自得,“那可不是诬告。” …… 翌日。宏音大奏,云旗翻飞,乐填填如有风雷,明晃晃光比日月,钰京城,人似云浪,充街塞陌,举城欢庆新帝登基。四百年的常氏帝国如一页薄薄书卷,被风揭过,淹没于浩繁卷帙,悠悠沧海,无舟可渡,无人问津。 从今往后,是商姓的天下! 玄都王以军功扬名,以武力夺天下,此刻,三十万玄都儿郎擂鼓助兴,击刃当歌,阅兵台下人山人海,一人发号,万众齐声—— “陛下!” “陛下!” “陛下!” …… 山呼海啸,震耳欲聋,惊心动魄。 日曜殿。新帝商晟玄服墨袍,目光坚毅,神情庄重,与帝后季妩携手入殿,二人并肩登上九层丹樨,共临天下。 帝后虽为天下女子至尊,可与帝君平起平坐,新后季妩却是旷古一人,司仪官狐韧一时目呆,直到商晟一计冷厉的眼神送过去,他才惊出一身冷汗,赶忙回神,展开手中诏书,朗声颂道: “极北苍茫,天地寒荒,唯帝星以降,鹰聚以翱翔,风发以啸张。北平狄乱,西靖边王,代天伐罪,武德远扬。常氏无道,黎民何辜,吾帝北兴,解民倒悬……” 商晟余光瞥一眼季妩,轻握一下她的手,后者敛眉轻笑。 而此刻,殿角一名侍卫,低垂眼目,手握剑柄,利刃微鸣。 “……帝德昭兮,光明盛大,有日之姿,有月之章;帝名广兮,远播四方,有文之治,有武之功;帝政仁兮,兼爱无疆,有君之仪,有父之祥……” 剑出,人跃,踏人如梯,长剑刺破空气,细鸣凄厉,直取商晟。 季妩倒抽一口冷气,不能呼吸,手上却忽传来绵厚之力,她紧张地看向商晟,后者面不改色,眉睫不眨,直视宝剑湛寒锋芒,稳如山岳。 “来人,护驾!”左都惊呼。 蜂拥而上的侍卫却根本碰不到刺客一片衣角,他,快如闪电,有影无形。 只剩五步之地,季妩扑入商晟怀中,用身体挡在他胸前,后者依然纹丝不动,镇定自若,只是双臂抱紧了妻子——若有万一,必先保她毫发无伤。 “锵!” 半路杀出一支长戟,架住刺客利刃,将他生生逼退,落于大殿中央,被众人包围。 商晟轻拍季妩,在她耳边柔柔道:“好了,没事了,有我在,别怕。”心中懊恼:此次料事虽详,却是百密一疏,惊吓了季妩,万不该的。 季妩缓了口气,抬头望向商晟,后者微笑安慰。她转身端坐,看殿中刺客杀气腾腾,包围他的侍卫莫敢近前。 那人抬起头来,季妩恍惚觉得那张脸似曾相识,可她怎么会认识一名此刻? “韩嚭,你个叛徒,你背叛了我姐姐,背叛了凤都!”刺客大骂。 季妩恍然记起,那人,原来是凤都殿下颜鹊,十年前,那画中的少年! 持戟护驾,驳开颜鹊宝剑者正是原凤都大将军韩嚭。他一身戎装,英姿焕发,立戟于身侧,丝毫不加分辩,只冷声吩咐侍卫,“拿下!” 卜言曰:初五,犯血光。故商晟早有防备,日曜殿周围布下了百千亲卫,如铁壁铜墙,滴水不漏。 颜鹊被不断涌入大殿的侍卫层层包围,他目视商晟,后者微微勾起唇角,笑容颇为挑衅。颜鹊不堪欺辱,奋力冲出包围,目标仍是商晟。而此时商晟、季妩身前早站了三排侍卫,便是不用刀枪,只凭血肉之躯,亦是颜鹊绝难突破。 可颜鹊早已没了理智——从得知大姐白凤惨死那一刻起! “商晟,你还我姐姐命来!” 颜鹊大喝一声,冲向人墙,而人墙却在此时默契的闪向两边,银色长剑如毒蛇吐信从后窜出,颜鹊措不及防,未能躲闪,剑中肋下,大痛钻心。 这出剑的,竟还是韩嚭! 颜鹊咬牙:叛徒! 剑近,人退,眼看就要被逼入包围,束手就擒,颜鹊心知不妙,虚晃一剑,逼退韩嚭。 “哧”,剑出,血涌。 趁将落未落,众人等待最佳时机捉拿刺客立功,而都不愿轻举妄动之时,颜鹊先一步发力,翻身以剑拄地,人弹起,纵出人群,于众目睽睽之下堂而皇之,飞出大殿。 韩嚭手上长剑仍沾着颜鹊的鲜血,他向前一挥,令道:“放箭!” 血滴向前划出如虹的弧线,极度优雅。 殿顶数百弓箭手待命已久,一声令下,矢如飞蝗,扑向唯一的猎物——颜鹊! 韩嚭嘴角笑意残酷,满目杀机:颜鹊殿下,谅你插翅难飞! 颜鹊左躲右闪,踏飞箭如云梯,与墙上弓箭手搏击,杀出一条血路,令人叹为观止,连商晟都不得不赞服。只是可惜,等待颜鹊的,却是三十万玄都苍狼,身负重伤的颜鹊,绝无可能逃出生天。 大殿很快被清扫干净,只是人们心头笼罩的血云却不是轻易可以挥去的——登基当日就出了这样的大事,究竟是何兆头?难道不详?众人心中忐忑不已。 韩嚭仍立于帝君身侧,傲视群臣——他今日两度护驾,功不可没。 而破杀将军左都微抬眼睑,看向得意洋洋的韩嚭,眼神复杂——漏放刺客,总责大殿安全的他,和负责殿前侍卫的他的弟弟左护,都有失职之罪,难辞其咎。可他看商晟胸有成竹,又见侍卫明显多于之前的布防,显然是早有打算,另有防备,连韩嚭都似乎早就知情,及时现身护驾,可为什么陛下却不提前知会总责安全的他?将功劳让给韩嚭事小,他左家树大招风,却担不起这大的罪过。 不久,一人披甲上殿,单膝跪倒,禀道:“陛下,刺客已被正法。” 商晟微微一笑,“好,呈上刺客首级。” 那人干脆道:“陛下,刺客已被踩成烂泥,分不清头脚了。” 季妩心惊,面失血色,可她身子一颤,便感觉到商晟又将她的手紧紧握住。 “如此也好,”商晟转头对狐韧道,“司仪官,大典继续。” “是。”狐韧躬身行礼,复又端起诏书。 适逢大变,众人惊魂甫定,听说刺客被踩成烂泥,又是心头一悸,管教他忠的、奸的、良的、莠的,一起震慑——这,就是违背天命的下场! 而方才看到帝后登临帝位都愣了神的司仪官狐韧,此刻却神情庄重,泰然自若,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继续颂道:“……尊位者,北;尊色者,玄;尊姓者,商。神佑英主,福祚绵长,顺天应民,帝业无疆。六月初五日。” 铿锵坚定之音回荡于日曜殿中,久久不绝。 【星河影动摇 完】 夜雨 【章一】夜雨 雨势甚急,席天卷地如脱缰的野马,肆意冲撞。驯马人手中长鞭挥舞,划出惨白闪电,逆钩银鞭沾身见血。野马引颈长鸣,水雾变幻,马首剥落为狮面,风扯雨丝如鬃,雷声隆隆,狮吼震天。 别枝山,好大一场秋雨。 雨夜,一抹孤影沿横斜山径独行,斗笠蓑衣下已无一片衣角干爽,周身被一层薄薄的湿冷紧裹——秋雨之寒,薄如蝉翼,韧如蚕丝,愈用猛力愈难挣脱,不若顺服,体温倒还散地缓些。他眉头紧皱,裹紧蓑衣,道道闪电映在眸中,目光皓白:路上遇见黑甲军屠杀男童,抢掠女童,也不知卓然和倾之兄妹是否无恙。思及此处,他加快了脚步。 远处,疾风骤雨中一座孤伶伶的小木屋摇摇欲坠。 …… 三径就荒,触目荒凉,篱笆倒了,篱边的菊花也死了,院子经久无人打理,杂草纵生,被一场噼啪大雨砸得东倒西歪,一片狼藉。 来人心底寒意陡升,渗透全身,他放慢了脚步,从满地的乱草碎石中依稀辨别曾经的痕迹,猜测很久之前,这里究竟发生过什么:是卓然带着倾之兄妹避难离开,还是刀斩花首,血染石径,他们都已不幸遇难? 来人打了个寒噤,不敢往下细想,急急穿过乱石杂草,推开半掩木门,屋内漆黑,更比雨夜,他一颗心直直下坠,如跌进无底暗渊,绝望无边。 门后,三寸短匕,杀气森森,擅入者若再冒然向前一步,它便要饮血。 屋内似有米粥的味道,难道有人?来人不由欣喜,向前挪动几步。 短匕弹起,如倒劈的闪电,直击擅入者后心。 来人一个闪身,脚步漂移,人已撤到“短匕”身侧,一手按住他的肩头,一手钳住他的手腕,用力,“咔”一声腕骨脆响,后者吃痛,匕首“哐啷”落地。 电光皓白,凄如鬼面。 “倾……倾之?” 三年不见,来人几乎不敢相认——他高了,也瘦了,黑眸带血,犹如困兽。 “你……颜鹊?”倾之也同时认出了来者。 不错,来人正是颜鹊,认出倾之,他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了一半,边摘下斗笠,脱了蓑衣,边问道:“没有灯吗?” “有。”倾之拾起匕首,绕过桌子,避过水洼,打开矮橱,翻检出几样东西,条理的放在一边——黑暗中,行动丝毫不为所阻。 颜鹊却不能适应这样的环境,只站在原地,问他:“怎么不点灯?” “怕人看见。”倾之语气淡无情绪,他打了火折子,点燃桌上的油灯,灯光昏黄,可在风雨交加的夜里却弥足珍贵,仿佛燃在了人心上,微微的,却很温暖。 颜鹊借着微弱灯光环视陋屋,房子漏得厉害,屋外大雨滂沱,屋内水流成柱。他目光凝重,问道:“卓然呢?” 倾之抱来几件干衣服,塞给颜鹊,只道:“我去热碗粥。” “我问你卓然呢?”颜鹊重复一遍,心下已有准备。 倾之仿若未闻,转身背对颜鹊,“这衣服是卓先生的,你穿着应该合适。” 颜鹊一把拧过倾之的胳膊,厉声喝道:“我问你卓然呢!” 倾之不驳不抗,他按住颜鹊的手,一根一根将后者握得骨节突起的手指掰开,缓缓转过身来,眸中无恨、无戾、亦无生气。 “死了。”这就是他的答案。 颜鹊的心猛地一沉,倒仿佛落了地,最坏的结果,也不过如此吧——其实看今夜的情形,他早该料到。 “那窈莹呢?”当年颜鹊得知商雪谣殉情,冒险返回黑甲军大营,将花窈莹也带来了别枝山,交由卓然抚养。 倾之沉默良久,抬起头来,眼中盈盈泪光,不肯落下——他自责,他悔恨,他恨不能杀了自己,可他答应过哥哥,再不哭了。 “丢了。” …… 没有电闪,没有雷鸣,雨,盲从的下着,似要将天地吞没。 一年前,黑甲军搜山,发现了倾之兄妹的行踪,卓然力敌而死,倾之带幼妹窈莹逃入山中,躲避数月。 每隔几日,倾之便要下山找些吃食,起先他并不带着窈莹,一是因为黑甲军到处抓捕男童女童,二是因为他不愿让妹妹看到他或偷,或抢,甚或是乞食! 窈莹向来乖巧,不会四处乱跑,可一次倾之自山下归来,却不见了妹妹的踪影,他疯了似的寻了几日,最后才发现窈莹被一只母狼拖回了狼窝。 倾之杀死母狼,救出妹妹,却将窈莹惹哭,吵着闹着再不喜欢哥哥。原来那母狼非但没有伤害窈莹,反而哺乳期间,母性大发,将窈莹当她的狼崽一并喂养,而窈莹与三只小狼一处嬉戏玩耍,相处甚欢。 别枝山山麓一带虽不若锦官城繁华,却也有七八村镇,人烟稠密,本来附近少有野兽出没,可如今多事之秋,十室九空,竟有孤狼流窜至此,虽此次窈莹侥幸毫发无伤,可倾之却再不敢将妹妹独留山上,每次下山,必都要将她带在身旁。 不料,妹妹却还是出事了。 那日倾之拿着打了半日短工换来的两个鸡蛋兴冲冲去找窈莹,而窈莹却不见了,好心的路人告诉他,一大早,黑甲军就在附近抓走了五六个女孩子。 倾之知道,黑甲军将抓来的女童分批贩卖到各地为奴为婢,谋取暴利,充盈国库,这些年小的女孩儿销路非常好,时常紧俏得很,以至他们每抓到五六个就足够一趟的成本,所以窈莹极可能是一被抓到立刻被送往外地,根本不会在黑甲军大营停留。可倾之还是存着一线希望,他无法接近戒备森严的军营,只能守在远处,希望如果见到窈莹,便可一路尾随,趁机解救妹妹。 三天,倾之不进食,不合眼,不畏虫蛇,躲在黑甲军大营外的阴湿木从里,可他见有被抓进去的,也有被送出来的,却始终没有看到窈莹。 …… 颜鹊听完,怅然良久,最后他紧紧攥起拳头,恨恨道:“路上我也有见到黑甲军屠杀男童,拐卖女童,丧尽天良,总要想个法子制止才好!”灵光一闪,山上不是有狼吗?或许可以做个倾之兄妹已死的假象蒙混过关。 倾之热了一碗米粥,端给颜鹊,却道:“不必了。” “你说什么?”颜鹊挑起眉毛,甚是不满:这孩子的心竟是这样冷吗?毕竟那些孩子是受了他们兄妹的连累才惨遭不幸,他竟说出这样没良心的话来! “等商晟杀够了,自然会停手,要是他还不满意,就没有人能阻止他。”倾之冷静得全不像个孩子。 颜鹊冷笑一声,“你认得商晟?你了解他?” 倾之道:“我虽不认得商晟,但我听父亲说过玄都黑甲军军纪严明,扰民滋事者必受严惩,此番若不是商晟纵容默许,他们怎么可能如此滥杀无辜?” “这……”颜鹊忽然觉得,倾之的眸子很像他的父亲,一样的漆黑,一样的深邃,但花少钧的眼神里透出来的是君子之仁,而花倾之,则是睿智,甚或有那么一点捉摸不透,尽管,他还只是个孩子。 倾之续说道:“杀光一个国家的男孩子,让她没有复仇的力量,拐卖一个国家的女孩子,要亡灭她的种族,杀我和窈莹只是一个借口,商晟真正的目的是让锦都五十年内无法恢复元气,不能复仇!” 颜鹊久久注视花倾之,他一辈子都会清清楚楚的记住这些话,记住花倾之说这些话的时候,只有十岁! “那你还留在这里?”颜鹊心下还有些怒意,他当年甚是喜欢小倾之的天真纯善,却对面前心思缜密的孩子感到陌生和疏远。 “我在等你。”倾之眉睫低垂,盯着桌面。 颜鹊觉得好笑,“等我?等我做什么?” 倾之忽跪地磕头,恳求颜鹊,“请你收我为徒!” 颜鹊吓了一跳:那个因为“记恨”他将他从父兄身边带走,“记恨”他不为他大哥收尸而一直不肯尊称他一声“殿下”的花倾之居然跪在他面前,求他收他为徒! 可倾之知道,他要复仇,只有依靠同仇敌忾的颜鹊! 颜鹊抱臂而立,冷眼睨着花倾之,懒懒道:“连额头都没磕青,没点诚意。” 倾之抬头望了一眼颜鹊,“砰砰砰”就是三拜。 颜鹊急忙去扶,这房子可不结实,碰傻了花倾之事小,碰塌了房子可就糟了。 颜鹊蹲在倾之身前,一手握着倾之的上臂,倾之虽骨瘦如柴却不羸弱,这骨骼,一摸就是习武的好材料,颜鹊心中顿生惜才之意。 “收你为徒对我有什么好处?”颜鹊打量。 “当然有好处,凤都殿下。”倾之自信。 颜鹊戏谑道:“你终于肯称我一声‘殿下’了。” 倾之不在意,认真道:“你收我为徒,我长大了会找商晟报仇。” 颜鹊忽而一笑,“笑话,凭我自己的本事,不能报仇吗?我辛辛苦苦教你一二十年再去报仇,岂不多此一举?” 倾之也笑,“如果你报得了仇,为什么现在不去?为什么商晟还活着?” “你……”颜鹊语塞,肋下伤口隐隐作痛。 “杀商晟,不是凭借莽夫之力可以完成的。” 颜鹊站起身来,心下郁闷,不由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倾之仍是跪着,说道:“父亲的藏书十分丰富,我幼时都曾读过,只是当时年纪小,不能尽解书中之意,如今回想起来,懂了很多。卓先生也教了我不少东西,使我受益良多。” 颜鹊白他一眼:当时年纪小?难道你现在有多大了吗?他又深悔当初怎么就忘了嘱咐卓然,唯恐倾之幼逢变故,心思过重,该多教他些闲淡逍遥之说,而不该授其权谋韬略的。事以至此,颜鹊也是无奈,只好道:“起来吧。” 倾之欣喜,“你肯收我为徒了?” 颜鹊看一眼倾之,笑道:“不错,你说的很对,可我还是不想收你为徒。”说完起身慢条斯理的换了衣服,又将米粥喝了,一碗热粥下肚,身体暖和了起来——他就是不喜欢倾之那副模样,乳臭未干的臭小子摆着故作世故的臭脸! 颜鹊喝完了粥,倾之仍然跪着,那地可是又湿又冷。倾之不肯起来,两条眉毛紧紧拧成个疙瘩,从颜鹊的角度看来,真是可怜人见。 颜鹊心中暗喜,至少这样才像个孩子的样子。他蹲下来,抚摸着倾之的肩膀,柔声道:“倾之,我知道你懂很多,可我并不喜欢你少年老成,如果你不在我面前装模作样,我就考虑收你为徒。” 倾之吸了一下鼻子,鼻音很重,“真的?”眼睛已蒙了水雾。 “当然。”颜鹊捏一下倾之的脸,只是那小脸都已经皮包骨头了。拍拍倾之,颜鹊道:“好了,天晚了,睡吧。” 倾之点了点头,甫一起身却又“碰”一声重重跪倒——那双腿早就又冷又僵,使不上力气了。倾之忍着双膝疼痛,没啃一声,但蓄积在眼眶中的泪水却一下子迸了出来,砸在地上。 颜鹊又心疼,又懊恼,紧紧皱起了眉头,索性把倾之抱到床上,一边按摩,一边埋怨,“你看,又来了,疼就喊,难过就哭,都憋着,不怕憋出毛病来!” 倾之咬咬嘴唇,甚是委屈,“我答应过哥哥,再不哭了。” 颜鹊翻下白眼,没好气道:“那是对别人,对师父用得着吗!”。 倾之抹抹眼泪,“师父的意思是对别人还是可以‘装模作样’的?” 颜鹊哄他道:“当然,虽然你还小,但师父的徒弟可不能被别人欺负了去。”后一句他没有说出——你大哥也曾经说过,他的弟弟,不能被别人欺负了去。 “嗯。”倾之顺从地点了点头。 颜鹊给倾之盖好了被子,瞧见倾之巴巴地望着他,不肯闭眼,忽然明白:这孩子恐怕这一年多没能睡个安稳觉了吧。于是他也上了床,跟倾之挤在一起,缕缕他的头发,安慰道:“睡吧。” 倾之这才闭了眼,不几时便睡得十分安稳。 颜鹊却是毫无睡意,如豆灯光在雨夜中飘摇不定。 …… 三年前,颜鹊受花少钧之托,将花璟安、花倾之带出锦官城,最后却只将弟弟安全送到别枝山。后来他听说商雪谣殉情,便又将花窈莹也送了过去。 他找到一个名叫杜宇的铁匠,那人先前在王宫铸剑,据说是锦都最年轻的铸剑师,锦都灭国,他不愿为黑甲军打造兵器,就回老家干起了打铁的老本行。颜鹊请杜宇将百花杀和细君重新熔铸,得一剑“破晓”,一匕“将黎”——破晓无坚不摧,剑柄中更藏着一把削金断玉的短匕,既可防身,又可偷袭,便是将黎。 颜鹊将剑留给卓然,便启程回了凤都。在劝说姐姐白凤未果后,他决定保护姐姐,不离左右。可就在钰京将破之日,姐姐白凤却突然告诉他一个天大的秘密,他的二姐青羽其实并没有死,而是人在海都。颜鹊得知,欣喜难耐,即刻跨马往海都而去,行不到半,却听到大姐惨死的噩耗。 没有人知道那场火因何而起,但颜鹊知道,一定是商晟! 颜鹊调转马头,杀回钰京,计划在登基大典上行刺商晟,却没想到商晟防备之周密,韩嚭背叛之卑劣,几乎使他命丧帝都。颜鹊拼死逃出钰京后听说宫里传出消息说刺客已经正法,他不禁苦笑,商晟要的就是众人的畏惧,刺客真死假死又有什么区别,只是他,颜鹊,是真的死了,世上再无颜鹊此人! 剑伤很深,他花了半年时间将养才得痊愈,随后便赶往海都,至少他还有一个亲人,二姐青羽。可待他来到海都,见到的却只是一座落满海棠的孤坟——青羽送走女儿后郁郁寡欢,身体每况愈下,最后在得知姐姐白凤被杀,凤都灭国,弟弟颜鹊行刺失败,重伤身亡后终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 颜鹊悲恨交加,大病一场,这一病倒是让他想明白了许多事情。从前他活得潇洒,全是因为有姐姐白凤为他遮风挡雨,许他天真,许他清高,可如今姐姐走了,他才发现,这世上本就充斥着丑陋与罪恶,只不过从前姐姐不让他看到罢了。 商晟称帝,凤都亡国,海都削王,花少钧的预言,全部实现。 从今往后,他要抛了那些不切实际的年少幻想,一心报仇。可行刺失败的教训让他知道,仅凭他一人之力,是杀不了商晟的,而与商晟血仇不共戴天的花倾之就成了他最好的帮手。现在,他收他为徒,将来,他帮他复仇! 不知倾之梦见了什么,眼角淌下一串泪珠儿,颜鹊抬手为他拭去,轻轻道:“明日我们就启程离开锦都,你跟着师父游历天下,我们一起去找窈莹……” 风雨渐止,明天,会是个好天气吧。 杀破狼 【章二】杀破狼 次日倾之醒来不见颜鹊,只见枕边放着个包袱,里面有几套干净衣裳,包袱底下压着封信,嘱咐他留在木屋不要离开。倾之换了衣服起床,掀开锅盖,里面的粥和包子还都是热的,他估摸着颜鹊刚走不久,一时半刻不会回来,便将包子揣在怀里,上了山。 登上一座小山头,倾之跳上一块大石,打了声呼哨。林中生风,草木惊悚,枝枝叶叶耸耸肩膀,甩掉浑身雨露,像刚出水的野兽,抖擞皮毛。不一时,掺伴血风,三只成年体型的野狼从灌木丛中窜出,排成半月形,将倾之包围。 倾之从大石上跳下来,一只毛色略浅的狼一招饿狼扑食朝倾之扑了过去,倾之一个闪身,那狼“砰”一声狠狠撞在石头上,呜呜哀嚎。对此,它的两个同伴倒是显得格外漠然,静静蹲在原地,一动不动。 见那狼疼得龇牙咧嘴,倾之摇摇头,蹲下身来轻轻揉着它撞晕了脑袋,手指挑着狼头一撮长毛,嘴角微微弯起,“都多少次了,怎么就不长记性呢。” 那狼体型虽已长成,却其实是才一岁多点的小狼,小狼被倾之柔柔抚摸,似听懂了他的安慰,愈发撒娇,用脑袋蹭着倾之的腿,蹭着蹭着就蹭到了倾之的胸,长长的鼻子拱来供去——早闻到倾之怀里包子的味道。 倾之识破小狼的“诡计”,便站起身来,急得小狼在他腿边又跳又转,抬起了前抓巴着倾之的衣服往上凑。倾之将那个不安分的长鼻子摁下去,令道:“贪狼,回去。” 贪狼闻令,委屈的在倾之腿边转了两圈,悻悻的耷拉着脑袋,回到原处。 蹲在中间的狼体型最大,毛色灰黑,威风凛凛,是三匹狼中的老大,名唤“七杀”。七杀右边是最爱粘着倾之的“贪狼”,它体型最小,白色长毛中透出短短的黑色杂毛,是头小母狼。七杀之左,是一只独眼的狼,残目上斜着一道深可见骨的伤疤,是在山中与其他野兽争食时受的伤,尚还健全的那只冰蓝色的眸子总是冷冷的,令人误解为孤傲和不合群,而它不过是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罢了,它的名字,叫“破军”。 七杀龇着带血的利齿,身前是一只断了气的野兔。贪狼归队后,七杀叼起兔子,缓缓走到倾之面前,将兔子放在倾之脚边,像对待王上一样恭敬。 倾之轻抓七杀的后颈,夸奖它道:“好样的。” 七杀虽还是那副威严高贵的“正经”模样,却显然一脸受用,破军漠然视之,一旁的贪狼却是嫉妒得就差两眼冒火,哀怨地舔着自己的爪子,自怜自伤——它根本是错投了狼胎,该是只狐狸才对! “过来。”倾之召唤破军和贪狼。 两只小狼乖乖上前,贪狼一脸兴奋,又扒又蹦,破军还是冷冷淡淡的样子。倾之从怀里掏出肉包子,扔在地上,招呼三头小狼:“吃吧。” 贪狼第一个扑上去,破军用鼻子嗅了嗅,也叼了一只,七杀蹲在倾之脚边,看着同伴吃食,并不上前。四个包子很快被两只小狼一扫而空,星点肉末也没剩下,这点东西对已长到成狼体型的它们实在连塞牙缝都嫌不够。 倾之拎起野兔,扔向十步之外,这次七杀反应最快,如箭离弦,破军,贪狼也不甘示弱,冲上去撕咬起来,一只肥硕的兔子顷刻之间如风卷残云,只剩白骨。 倾之坐靠巨石,静静地看它们狼吞虎咽,嘴角的笑容有些淡淡的感伤。 自从他杀了母狼,又得知窈莹其实是受了母狼的关照,就对这三只刚刚断奶的幼狼心怀歉意。虽然他禁了窈莹的足,绝不许妹妹再靠近狼窝半步,他自己却是上树掏鸟,下套逮兔,思量着一来可以改善一下兄妹俩的伙食,二来可以喂养小狼。但他不擅处理野味,窈莹每次吃多少,如例就会吐多少,他见妹妹那张哭得皱巴巴的小脸,“谈肉色变”,就再不忍心来拿自己的厨艺“荼毒”妹妹了,索性全便宜了三只狼崽,如此饥一顿,饱一顿,总算在它们学会捕食之前没有饿死。 三只小狼收拾完了兔子,蹭回到倾之身边,贪狼如常惬意的霸占了倾之的怀抱,七杀趴在倾之脚边,慵懒而高贵,破军蹲在倾之身旁,警戒着四周——任何时候,它都对周围的微毫变化充满警惕,或许是因为那只瞎掉的眼。 倾之抱起贪狼,抵着它皮毛蓬松的后颈,轻声道:“我要走了,以后你们要好好照顾自己……” 七杀忽的从地上站起来,浑身长毛一抖,破军扭头望着倾之,眼眸冰蓝。狼是一种极有灵性的动物,或许它们听不懂人的言语,但却懂得人的感情。 倾之起身放下贪狼,亲昵地拍拍它的头,微微一笑:“走吧。”他转身离去,并没有使用平素命令它们离开的指令。 只有贪狼没有感觉到异样,雀跃地跳来跳去,黑白两色错落抖擞;七杀、破军目送倾之远去,林风吹过,梳理着它们粗硬的皮毛。 中午时分,颜鹊带了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一起回来。少年一见倾之,便撩起衣襟,单膝跪地,口唤“公子”。倾之一愣,却是不认得面前之人了。 颜鹊将少年扶起,倾之仔细打量,那少年剑眉星目,鼻正口端,肤色黝黑中泛着红润,头发整整齐齐的梳着,整个人干净而温暖。 少年上前问道:“小公子不认得我了吗?” 倾之此刻倒觉得他的样子确实与一位故人相似,就是他父亲的侍卫,子车灭。 “你是……行已?”——子车行已,子车灭次子。 “公子还记得我?”行已甚是激动。 倾之却转问颜鹊:“师父,这是怎么回事!”是质问,而非疑问。 这是什么口气?颜鹊眉毛一挑,心道:公子脾气! 颜鹊大略解释说:“我去见了子车灭,本只是探访故人,顺便打听一下锦都近况,结果他听说我收了你做徒弟,要带你游历天下,便死活要我也收了他的儿子做徒弟,一起动身。”言语里多少有那么点不情不愿——想他堂堂凤都殿下,虽凤都灭国,可好歹也是一等一的剑客,这徒弟收的也着实随便了些。 行已从旁补充道:“是啊,家父知道小公子尚在人世,总算天佑锦都,花氏有后,”他对颜鹊歉意地笑笑,“虽说名义上是拜殿下为师,”又转对倾之道,“但其实行已是为照顾公子而来的。” 颜鹊抱臂点头,心道:行已这孩子倒是懂事,不像花倾之,目无尊长! 倾之却对颜鹊道:“师父,请你把行已送回去。” “为什么?!”颜鹊、行已异口同声。 倾之对行已道:“你回去告诉子车伯父,有师父保护我,不会有半点闪失。锦都已亡,我也不再是什么‘公子’,从今往后一切都靠自己,不需要别人照顾。”他又对颜鹊道:“师父,我也不希望行已因为我,小小年纪便与家人分离,我既知思念亲人的滋味,就不能让别人父子兄弟天各一方。”倾之稚嫩的脸上,神情异常坚定。 颜鹊叹了口气,不知如何劝说,他独来独往惯了,确实不知道该怎么照顾孩子,所以子车灭提出要自己的小儿子陪伴倾之的时候,颜鹊并未顾及行已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少年,也还十分需要父母兄长的照顾,就痛快的答应了子车灭,可见他想得竟还不如倾之周到。 行已却道:“公子大恩,行已铭感五内,但跟随公子既是家父的意思,也是行已自己的意思,能跟随颜鹊殿下周游天下,行已何其有幸!” 倾之却摇头,“周游天下固然诱人,但你可知前路有多艰险?”此“路”双关,既是游历之路,也是复仇之路。 行已目光炯炯,“公子,锦都之仇不是公子一人之仇,商晟穷凶极恶,黑甲军丧尽天良,凡我锦都有识之士,热血儿郎,无不以复国为己任,然而如今敌强我弱,又兼大家各自为战,是以无法形成有效的反抗,而公子就是锦都的希望!”行已激动道,“难道公子以为行已跟随公子只是希冀锦都之外的山水吗?这天底下还有哪山哪水能美过我们锦都?行已跟随公子,为的是报仇雪恨,又怎么会舍不得离开家人,畏惧前路艰险?” “请公子留下行已!”行已“扑通”一声双膝跪地,膝下瓦砾棱角尖锐。 这一跪,颜鹊惊,倾之惊。 倾之动容,跪在行已对面,唤一声“行已哥哥”,两人抱头痛哭。 颜鹊旁观,心道:昨夜还说再不哭了,这眼泪却说来就来,孩子就是孩子。 行已也已眼泪纵横:国破家败,情何以堪? 倾之扶起行已,行已摸一把眼泪,笑道:“公子留下行已就好,只是那声‘哥哥’行已可当不起,家父跟随先王十数年,行已愿效仿家父,做公子身边的‘子车侍卫’,此愿足以。” 倾之不反驳,却哽咽问道:“你知道我哥哥死了吗?” 行已轻叹,“大公子之事,我已知道。” “我不想要侍卫,我只想要个哥哥……”干瘦的脸上唯独那双眼睛饱满湿润。 行已望着倾之,后者双颊的泪痕似划过夜空的流星,流星本无情,却无端地让人痛彻心扉,可他怎么能承受的起公子这声“哥哥”? 一旁的颜鹊上来打破尴尬,拍拍两人的肩,笑道:“好了,我们一行在外要掩藏身份,我是你们的师父,你们师兄师弟,自然应该兄弟相称。” 倾之感激地看一眼颜鹊,带着眼泪咧开个灿烂的笑容,也不管行已是不是同意,便喊了声“大哥”。 不论是颜鹊的理,还是倾之的情,行已都无法回绝,但是看着倾之,他心里还真是欢喜能有这么个弟弟呢。 行已笑着点了点头,与倾之抱在一起。 颜鹊仰天一叹:璟安,若你能见到今日情景,也该欣慰吧…… 三人收拾行囊上路,颜鹊化名“赵却”;子车行已,去姓留名,唤“行已”;花倾之,易姓更名,唤“赵青”。 登高望远,俯瞰锦都,国破山河在,江山静好,万古壮丽,只是人已换,世已变,不见了昔日繁华,只剩耳畔妇啼孺泣,秋风萧瑟。 倾之、行已遥望故国家园,神色肃然,颜鹊何尝不思念凤都,思念彤梧,年少时总思远游,如今想回,却是回不去了。 “走吧。”颜鹊拍拍两个孩子,头前走了。 倾之、行已对视一眼,心中默契:终一日他们要重建锦都,此心天地可鉴! “嗷喔——”狼嚎凄凄更添了秋的悲壮。 有野兽!颜鹊神情一凛,行已拔剑出鞘,随时应战。 倾之忙拦下颜鹊,行已,道:“别慌,是我的朋友。” 七杀、破军、贪狼奔跑着扑向倾之,倾之抱着贪狼,抚摸七杀、破军,难舍道:“你们是来给我送行的吗?” 贪狼两只前爪直巴着倾之的衣襟,几乎要将他的衣服撕裂,若换了平时,倾之肯定一把将这淘气的家伙推开,可此时他却想这样的时光能再多一刻。 “青儿。”颜鹊仍不放心,毕竟兽性无常。 倾之回头道:“师父,我没事,你和大哥先走,我随后跟上。” 颜鹊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转身离去,或许对这个小徒弟,他只能信任。 行已跟上颜鹊,却又不住回望倾之,担忧道:“师父,这行吗?” 颜鹊头也不回。 “七杀、破军、贪狼。”倾之一一唤着它们的名字。 “我会记得,失去窈莹的日子,是你们陪我度过……” “我会记得,你们永远是我的朋友……” “……” 倾之起身离开,走了几步,回头见它们依然站在原地,他低叹一声,右手向前由内向外缓缓平滑——这是命令“离开”的动作,只是他做得要比平日慢得多。 三只小狼望着倾之,倒退几步,忽而转身狂奔,如风似雷。 倾之见小狼离开,长长叹了口气,身后传来颜鹊的声音,“毕竟是野兽,以后还是小心的好。” 倾之心知颜鹊不会走远,也不觉吃惊,只叹息道:“我将妹妹留在山上,狼没有吃她,我将妹妹带到山下,她却被人拐走,从那时候我就知道,其实比狼更可怕的,是人!” 这番话令颜鹊、行已颇有感悟,一时无语,最后颜鹊打破沉默,笑倾之道:“它们该不会知道是你杀了母狼吧?”——只是这个笑话实在不够高明罢了。 倾之转身望着颜鹊淡淡一笑:“狼没有人那么复杂。” 颜鹊似乎从倾之脸上看到了花少钧那云淡风轻的笑,深觉可恶! 行已听得一头雾水,不知道师父和倾之谈论什么,更不知道师父为什么忽而不悦,静默一会儿,问道:“师父,我们去哪儿?”。 “玄都,丈雪城。”颜鹊扬长而去。 行已心笑,师父也是个怪脾气,不去理会他,只对倾之道:“二弟,包袱我来背吧。”——倾之背上的破晓几乎和他差不多高,分量可想而知。 倾之一笑:“大哥怕我背不动锦都山河?”说完追颜鹊去了。 行已兀自笑笑,大步跟上。 …… 天色将暮,七杀、破军、贪狼,三个苍凉的身影傲立山岗,仰天长啸。 玄都 【章三】玄都 初到玄都,是在十二月,大雪纷飞。 三人停在一家小店门口,跺了跺靴底的雪,颜鹊站在檐下回眼一望:好一场大雪,鹅毛横飞,忽东忽西。 行已挑开苇编的帘子,轻声道:“师父请。” 颜鹊、倾之与行已先后进了大堂。听有来人,谈笑畅饮的食客不约而同望向门口,看是不是相熟的朋友,好邀来共饮,却见来的是三个陌生人,他们狐帽貂裘,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脸来,一看就知道是不习惯北方酷寒的外乡人——其实这天气在玄都,还不到最冷的时候。 三人中,年长者三十上下,凤目狭长,白面有须,年少者,男的十四五岁,面带微笑,温文尔雅,女的十岁左右,粉腮丹唇,顾盼生辉,食客们不禁心中惊讶:这样打扮如此模样的人,在北方,尤其是北方边陲,并不多见。 大堂中间的架子上,一只整鹿烤至金黄油亮,炭火微微,鹿香沁心。颜鹊扫一眼堂中,见满满都是食客,唯独没有店家,不由蹙眉。 正在翻动烤鹿的汉子似是看出来人的疑惑,笑道:“外乡人吧?随便坐,咱们这里穷乡僻壤,大冬天的,没有别的,只有鹿肉。” 他哈哈一笑,晃了晃手中的刀子,“吃肉就自己拿了刀子割,”又用刀子指着墙角,“那里有酒,喝酒自取,走时把钱扔在桌上就行了。”末了又不忘补充道,“那酒烈得很,不知道你们喝不喝得惯,不过这样的天气,最暖身子了。”说完他割下大块鹿肉,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仰头灌了碗酒,大口吃肉。 倾之与行已对视一眼:如此稀奇的规矩真是闻所未闻。 颜鹊心道:早听说玄都民风一淳,二悍,却想不到竟是如此质朴可爱。他大步走在前头,笑道:“我看窗边不错,正好赏雪。” 倾之、行已随师父捡了靠窗的位置,透过苇帘的缝隙可以看见屋外白茫茫天地一色。疾风暴雪,如壮士执戟,歌舞破阵,长歌壮烈。 桌上粗瓷碗盘筷子酱料一应俱全,只是没有刀子——玄都尚武,冬天更常有野兽出没,是以男人出门,没有不带上一把刀子防身的,所以店里也就省了这个麻烦,只是这却难为了外乡人。 三人跪坐一桌,大眼瞪小眼,最后颜鹊自嘲大笑:“鹿是好鹿,可惜没有割肉的刀子,如何入口?” 行已微微皱了眉头,肚子着实饿得紧了,更何况美味在旁,香气诱人。 旁边的食客们听颜鹊这个外乡人,倒不似传说中南人的矫情挑剔,自我解嘲的话甚是洒脱豪气,也不由大笑起来。 有人大声道:“可以去后面管主人家借一把,你们南边来的人不会随身带着这玩意儿吧,哈哈。”他晃了晃手中带豁口的刀子,叉了块肉,塞进嘴里,连筷子也不用——虽是好心建议,却多少有些嘲笑南人勇武不足。 倾之不服,握起破晓,拔出将黎,“谁说我们无刀?” 行已道好:谁知将黎出鞘竟是为了割肉,好个风雅! 颜鹊大笑:倘能以此刀割肉啖鹿,而非饮血杀人,这天下,就太平了! 堂中食客却吃了两惊,一惊是颜鹊三人进来的时候貂裘裹身,大家不曾注意这些南人居然还带了兵刃,二惊是那说话的孩子虽然还没有变声,嗓音稚嫩,但却听得出不是女孩儿——不知是谁家的孩子,生的如此细嫩,似个女娃,但说出来的话却很是气魄。 行已割了三盘鹿肉,最多的端给颜鹊,最少的留给倾之,倾之感激地看一眼大哥,就这交换眼色的空当,颜鹊以绝不逊于出剑的速度将两人的盘子对调,一脸微笑道:“青儿,多吃肉才能长得结识。” 倾之的脸顿时垮了下来,萎靡不振,行已看着倾之,爱莫能助,只能夹起鹿肉,闻了一闻,劝倾之道:“二弟,这鹿肉很香。” 倾之苦着脸,哀求地看向师父,颜鹊低头吃肉,不搭理他,只对行已叨叨道:“行已,取些酒来,你也尝尝,也算是男子汉了,吃烤肉,喝烈酒,别叫人家小瞧了去,青儿就算了,他还小。” 倾之偷瞪一眼颜鹊,磨磨蹭蹭地用筷子拨捡鹿肉,毫无食欲——卓然死后,他带着窈莹逃难入山,过了年余饥饱无定的日子,师父嫌他瘦弱,一路上每到一处都要点了大鱼大肉给徒弟“补身体”,头两回他还因为年余未沾油水,觉得甚是甘美,可接下来就是遭罪了。他年纪小,本就饭量不大,偏爱清淡口味,哪里经得起师父这个“填”法? 行已一边给颜鹊倒酒,一边偷瞧着倾之满脸苦大仇深,虽说是苦闷,可肉嘟嘟、粉嫩嫩的小脸也着实可人喜爱,不由心生感佩:师父的法子果见成效。行已心不在焉,酒溢了出来也不知道,直到颜鹊喝他“满了满了”,他才恍然回神。 倾之看着淌了一桌子的水酒和素来从容潇洒的师父大声呼喝,却是乐了,笑起来眼睛就眯成了月牙儿,嵌在又粉又嫩的脸上,就是个坏心眼儿的笑,也令人不忍责备。他夹了块鹿肉,沾了酱料,放进嘴里,细嚼,下咽,果然美味,不由又夹起一块,香气窜入五脏六五,回味无穷,不知不觉,竟将盘子清了底。不好意思把盘子推给行已,忽闪着眼睛朝大哥微笑。 还要?行已吃惊不已。 “嗯。”倾之点点头,茸茸的狐尾圈着他胖胖的小脸,甚是喜人。 颜鹊见难得倾之胃口这么好,他自己吃了一盘也觉不够尽兴,便对行已道:“我也再来一盘。” 倾之望着窗外:屋外大雪漫天,屋内鹿肉飘香,男人们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这就是母亲故事里玄都的冬天吗?好美…… 行已一边吃肉,一边与旁边的汉子搭讪,问道:“大叔,这里离公主山远吗?” 倾之立刻转过头来,全神贯注。 那汉子一愣,问道:“你们要去公主山?” 行已笑道:“我们初来玄都,听说那里很有名气。” “那山原不叫‘公主山’,而是叫‘撷苍山’,我们玄都的公主,就是嫁去锦都的那位,后来听说锦都王谋反被杀,公主也自杀了,传说公主死后被葬在撷苍山,所以民间又叫‘公主山’,不过也只是传言罢了,谁知道呢。”汉子喝了口酒,摇摇头,似极惋惜。 颜鹊担忧的看向倾之,后者倒是不露声色。 “那里风景可好?”行已又问。 汉子道:“听说三四年前突发了雪崩,把进山的路堵了,现在进不去了。” 旁边一人插话道:“我们这儿在玄都边境,隔公主山那还远着呢,你们去不去丈雪城?公主山离丈雪城不远,北去五百里就到。” “自然是要到丈雪城一游的,”行已笑道,又问,“这雪这么大,天黑之前,我们还能赶到下一个歇脚的地方吗?” “能。”那人道,“这雪下不了一时半刻,等你们吃饱喝足它就差不多停了。一路朝东,离这儿不远有个大镇子,不到半天脚程。镇上有大客栈,还有马市骡市,雇辆车马,能走得快些。” 颜鹊眼神示意“可以了”,行已谢过各位,食客们又各自喝酒吃肉,谈论起今年兽皮的价钱、狩猎的打算,豪爽粗犷的谈笑声和薪柴轻爆的声音混在一起。 风雪夜归,来到镇上的时候,天已黑了,三人投了一家客栈,暂且歇脚。 颜鹊收拾包袱的时候,手指忽触到一块冷冰冰的铁牌,心猛地一沉。 “嗖”一声背后偷袭,倾之反手接住,皱一下眉,问道:“师父,这是什么?” 颜鹊见倾之如此机警灵活,心下高兴,他懒懒一笑,踢了靴子,翻身躺倒在床上,头朝里道:“我也不知道,你父亲让我给你的,拿好就是了。”——颜鹊知道,不到万不得已,倾之定也不愿意承商晟这份“情”。 倾之也不多问,既然是父亲留下的东西,他便贴身放了。寒铁,黑色的,坚硬的,冰冷冰冷,可想到覆在那上面的曾经是父亲温暖的掌心,胸口便热了。 颜鹊揪了被子,打个哈欠道:“你们两个早些睡,明日赶早启程,别迟了。给我把门关上门。”行已耸耸肩,小声道:“走吧。”携了倾之出门。 颜鹊听见门被掩上,腾地坐了起来,望着门口发呆。不知怎的,他就是没有勇气在倾之面前谈起花少钧,莫名其妙,又不是他害死了花少钧,颜鹊心中愤然。 倾之、行已回到自己的房间,也早早睡了。一夜风雪,次日醒来天已放晴,三人买了马匹,路上不做流连,直奔丈雪城,撷苍山。 倾之骑术并不精湛,他离开王宫时年纪尚小,以后三年躲避战祸追捕,也没有机会习练骑术,此去丈雪城,覆雪之下道路崎岖,坑洼不平,倾之控马不能得心应手,以致坐骑频频失蹄,几次将他重重摔下马背,甚至远远抛出。 雪地骑马,行已本就小心翼翼,眼看着倾之状况颦出,更是心惊肉跳,握缰绳的手心都已能攥出水来。 又一次落马。 颜鹊勒住缰绳喝止坐骑,行已打马从后面跟上,看着倾之从雪地里爬起来,心疼道:“师父,让倾之跟我乘一匹马吧。” 颜鹊回头瞥一眼倾之,沉着脸色严厉道:“男孩子,摔打摔打怕什么!”那语气,分明也是警告行已“不许求情”! 行已微微吃惊,他还是第一次见师父如此板着脸孔,不苟言笑。 倾之也不求情,爬起来拍拍身上的雪,将那匹闹别扭的马儿抚慰了一番,又翻身上马,紧握缰绳嵌入皮肉,打马疾驰,马蹄扬起雪花,飞白一片…… 撷苍山。 天空湛蓝,白雪似银,绝迹飞鸟,渺无云踪。入山的唯一通道被冰雪掩埋,如一张巨大的屏障,也似一座白色坟茔。 山风凛冽,将树、将人、将马,雕成冰塑。 行已迟疑了一下,问道:“师父,王妃真的被葬在这座山里吗?” 遥望皑皑白雪,颜鹊心道:现今所知都是传言,不过三年前的雪崩与传说商雪谣葬于此处,时间上恰好吻合,会不会是商晟将妹妹葬入雪山,又下令冰封呢? “或许……”颜鹊不很肯定的开口。 “一定是在这里!” 颜鹊、行已齐齐望向倾之,他望着远方,脸上,竟是笑容。 “我觉得我跟娘好近好近,她正摸着我的脸呢……” “娘叫我不要哭,她说她一直在我身边……” “娘说她现在和爹爹,还有大哥在一起,每天每天都很快乐,就像从前我们一家人在锦都的每一天一样快乐……” 倾之痴痴自语,颜鹊、行已只余叹息,心似风中飘雪,海上孤舟,不知飘向何方,无边无际,无依无靠,停不下来,也没有归岸。 …… “娘说要我听师父的话,好好吃饭,多吃肉才能长得结实……” “娘说不要我哭,我不哭……” “师父!” …… 倾之一头扎进颜鹊怀里,将脸捂在师父胸前,双手紧紧撕扯颜鹊的衣服,抑制着身体的抽搐;颜鹊抱着倾之,无声的哭泣将他的衣襟湿热一片。 行已侧过头,不忍看倾之颤抖的身体,心中无数遍的问天问地:他们的锦都,四季花开,莺飞燕舞,幸福和乐,为什么要夺走这一切?使父丧子,使子失怙,兔占宗祠,鸡飞神庙,难道是锦都的幸福连上天都要嫉妒?!为什么! 时间仿佛停滞,不知过了多久,也许很长,也许很短。倾之抬起头来,眼睫上的水雾旋即凝结,眸中已无泪了。“师父,我们走吧。”他道。 颜鹊垂下双臂,心中蓦然失落,觉得自己正在丢失一件至为宝贵的东西,是什么呢?抬眼望,苍天高远,雪原无边…… 倾之牵马走在最前,颜鹊、行已紧随其后,一路无语,平静的令人窒息。最后,颜鹊道:“我们在山下歇一晚,明日启程去丈雪城。” 很多事情,要去丈雪城寻找答案。 况后去罹 【章四】况后去罹 丈雪城。城门守卫狐疑的眼神在颜鹊脸上溜来溜去。 “哪里人士?” “家在渤瀛,任性游侠。” “来丈雪城做什么?” “游侠。” “……”皱眉,“没有正当营生?” 笑,“家资虽不甚殷厚,却还养得起我这个闲人。” “不知做的是什么买卖。” “渤瀛尚家,祖上打渔,家中不过区区船舶二百,不足为道。” 船舶二百,不足为道?好大口气! “公子曾在何处游历?” “东临沧海,西至苍芜,南抵无涯,今日,到了玄都丈雪。” “尚公子果然见多识广。” “不敢不敢,不过尚某在外化姓为赵。” “原来是赵公子,失礼。他们两个是谁?” “我的徒弟,也是随从。” “都是海都人?” “大的是从渤瀛家里带出来的,小的是半年前在钰京捡的孤儿。” …… 颜鹊从头到尾神态自若的漫天扯谎,看得一旁的行已一边笑脸相陪冷汗浃背,一边对自家师父钦佩不已。 倾之牵马站在城门口,手抚着马脖儿,只是好奇地张望城中,看人来人往,买货易货,甚感兴趣的样子。他知道颜鹊身上剑伤的由来,既然商晟为了震慑群臣,宣布刺客已被正法,就不可能下令通缉一个已经死了的人,更何况——看一眼颜鹊——师父蓄须之后,相貌气质迥异从前,根本不用担心。 不过倾之还不知道,颜鹊在海都之时就托了姐夫傲参帮他伪造身份,这家世背景如假包换,即便派人核实,也查不出蛛丝马迹。 顺利通过了盘查,三人牵马进了丈雪城。大概刚下过一场大雪,道路两边堆雪如山,但路面清扫地十分干净。天气晴好,走在热闹的街上令人身心愉悦。于是在找了家客栈,放下行李马匹之后,颜鹊决定带两个徒弟上街走走,也算是初步了解一些玄都的风土人情——毕竟他们将要在这里住上不短的一段日子。 丈雪城虽繁华不比帝都,妩媚不及彤梧,没有锦都的花明柳绿,也没有海都的四季分明,却不愧是北方重镇,帝国旧都:玄都王宫兀立高耸,遥遥可望,黑色宫宇,气派庄严;豪门大户,三两相接,东起街头,西至巷尾,院落深深,占地广大;玄都物产也十分丰富,更有别的地方少见的兽皮草药,价值不菲,冰雕糖人,新巧奇趣。颜鹊悠然漫步,不时停下来翻翻摊上资货,与卖主搭讪两句。 “抓住他,快!” 颜鹊正拿着个五颜六色的陀螺问倾之和行已是否喜欢,好不容易从宝贝徒弟脸上捕捉到一丝天真无邪的笑容,却被一阵骚乱打断,颜鹊皱起眉头,好生郁闷。 一逃一追,撞得路上人仰马翻。被追的少年脚下一滑,跌倒在地,似是摔得极重,爬不起来,只能拖着身子向路边的雪堆爬过去。 追他的七八士卒,人高马大,明火执仗,当街殴打,那少年竟一声不吭。 “啧啧,这小子还真行,一个月,都跑了三回了。”路人低语。 “可不是。” “也真是可怜,小小年纪,不知是受了什么牵连。” “几十年没听说过有能从黑甲军手里逃出来的,就他个毛小子,不是找死?” “唉,爷娘造孽儿女担啊……” …… 颜鹊前跨一步,不着痕迹的挡在行已和倾之身前——路人虽感叹少年身世可怜,却不觉得黑甲军执棍拿人有何不妥,他们初到丈雪城,人地生疏,还是少惹麻烦为妙,何况他们的身份,也惹不起麻烦。 “发生了什么事?”来人骑马,显然军阶更高。 其后一名随从介绍道:“这是从钰京来的邬蛰邬将军。” 士卒停了手,向来人拱手行礼,领头的上前一步,指着雪地里的少年,“邬将军,这小子逃跑。” 再看那少年,蜷缩在雪堆里,抱臂捂着头脸,血迹从他单薄的衣服里渗出来,染红了一片白雪,触目惊心。 “他是军奴?”邬蛰问。 “是。” “为什么?” “因为他爹犯了事,他被连坐。” 倾之一直看着少年,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少年僵硬的身体明显抽搐了一下。 领头没好气地瞪那少年一眼,转头抱怨道:“将军,这小子三天两头的跑,为了抓他,兄弟们可受了不少累,不如索性放了他,省得麻烦。” “就是就是。”路人心声。 邬蛰不置可否,又问:“他父亲犯了什么事?” “这个……还真不知道。” 邬蛰翻身下马,走到少年身边,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捂着脸,蜷缩得更紧,不言不语。 “将军,我们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只知道他姓况后。”领头的道。 姓况后?邬蛰心猛地一跳,他高声问那少年:“你姓况后,是吗?” 良久,少年牙缝间挤出一个字——“是。” 邬蛰转身对领头的道:“好了,放他走吧。” “将军,这……”领头的虽是抱怨,却也没有胆子私放犯人。 邬蛰笑道:“月前娘娘诞下一子,帝国后继有人,陛下大喜,当即封太子,恩赦四方,凡因家人牵连充做军奴者一律释放,我正是为此事而来。” 原来如此。众士卒跪地,口谢帝君,贺祝太子。 邬蛰看一眼少年,叹了口气,并不强迫他谢恩,他上前对少年说了句话,话音极低,倾之竖起耳朵勉强听到“汝父旧交”几个字。 围观路人渐渐散去,摊主问道:“这陀螺您还买吗?” “不买了。”颜鹊扔下陀螺,脸色阴沉着怒意——对商晟,他只有恨。 行已见那少年仍躺在雪地里,心生怜悯,欲要上前安慰,却被师父拦下。 颜鹊低声道:“少管闲事。”头前走开。 行已只得听从,可两人走了几步,却发现——倾之没有跟上! 倾之蹲在少年身前,少年仍是捂着脸,一动不动。倾之碰他一下,被他驳开。倾之不死心,又去扯他的手臂。 少年猛地坐起来,使劲推一把倾之,怒道:“不用你可怜!” 倾之毫无防备,两手反撑,蹲坐在地。 少年看清倾之,却是一愣,没想到被他推倒的竟是个小姑娘,大大的眼睛看着他,有点惊讶,有点委屈,不言语也似会说话,惹人怜爱。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道歉的话,却仍充满了防备和敌意的冷漠。 倾之拍拍手上的雪,倒不急着站起来,爽然笑道:“无妨。” 少年惊讶的一脸不可思议——他,居然不是女孩儿! 看少年的错愕,行已就知道又是一个把倾之误认为女孩儿的。也真奇怪了,难道是因为他早知道倾之是男孩子吗,为什么他怎么看都觉得小公子英气勃勃? 颜鹊淡然的抬头望天,心想:十年之后,这可是绝对谈资。 娇生惯养,细皮嫩肉——这是少年对倾之的评价。 少年勉强站起身来,抹了一把嘴角血痕,转身就走。 “你去哪里?我们送你吧。”倾之对这少年似乎格外热情。 “少管闲事!”少年拖着伤腿,走得一瘸一拐,却十分坚决。 见少年走远,颜鹊刚想上前“教训”倾之几句,没想到后者倒先转过头来,低声道:“师父,我们跟过去。” 颜鹊眉头一蹙,真有些怒了,“师父的话你都当耳旁风了吗!” “师父说什么了?”倾之眨眨眼睛,甚是无辜。 “……”冷静,沉着,不能跟孩子一般见识,颜鹊告诫自己。 “师父,你看,”倾之指着地上的痕迹,认真道,“我们跟着血迹走,肯定能找到他。” 颜鹊脸色一沉,“我们找他作甚?” 倾之理所当然道:“他刚被释放,住哪里,吃什么,还有没有亲人?师父难道一点不担心吗?” 颜鹊哼了一声:还真不知道,他的徒弟居然有这么副悲悯心肠。 倾之正色,“师父,人在危难的时候会更加感激帮助他的人,我们不做这个施以援手的善人,难道等着别人去做吗?” 看来白夸那小子心善了,颜鹊心思一转,问道:“怎么说?” 倾之看着师父,眼神里是胸有成竹的笑意,“听方才那位邬姓将军说他与少年的父亲有交,想必是要帮他。但邬将军使命在身,不可能立即腾出手来关照朋友的儿子,而我们可以捷足先登,抢在他之前帮助那位姓况后的小兄弟。” “然后呢?”颜鹊挑眉,“于我们什么好处? 好处?不浓不淡又稚气未脱的两条眉毛往眉心一蹙——被师父问住了。 不过……“目见之下,至少没有坏处,有没有好处,还要看我们是不是积极争取。”倾之见颜鹊沉思,趁机问道,“师父同意了吗?” 颜鹊睨一眼倾之:这小子…… 三人寻着血迹不一会儿就追上了少年,倾之在前,颜鹊、行已在后,保持着不被发现的距离暗暗跟踪。跟到目的地的时候却是日暮苍山,城外十里,乱葬岗。 残阳,残雪。 少年抬眼望向千万无名孤坟,茫然矗立,不动不泣。 …… 行已碰碰倾之,小声问他:“那位老伯跟他说了什么?”——他们跟随少年到了城外的村子,见一位长者与少年说了两句,那少年便疯了似的跑到了郊外。 倾之离得近,听得清楚。“老伯说三天前他娘被葬在了乱坟岗,不过没有人知道她是什么时候死的,被发现的时候,看样子已经死了很久了……”风也苍白。 行已静默;颜鹊仰天一叹,白色雾气将悲伤无奈扩散到寒冷的空气中去。 “娘——”少年猛然爆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呼喊,泪水飙飞。 那震天撼地的一声呐喊似抽尽了他全身气力,少年失力地向前跌去,“通”一声跪倒,双膝双手硬生生着地。乱石瓦砾,刺痛骨肉,双拳锤地,血肉模糊,可这些又怎及心伤万一! 少年趴在地上,将头埋在臂间,天上地下似乎只剩声声哽咽。 “娘……” “娘……” “娘……” …… 颜鹊上前,轻轻抚上少年的肩,安慰他道:“别哭了,你娘也不希望你如此。” 少年一惊,抬头看见了两个陌生人和白天遇到的男孩子,他腾地站起来,身形一晃,行已上前扶他,却被他猛力甩开。 少年后退几步,警惕的与陌生来人保持距离。 “怎么是你?”他直接问倾之。 “我们跟你来的。”倾之如实相告。 “跟我来做什么!”少年的身体在褴褛的衣衫下微微发抖,是遭冒犯的警戒。 倾之无视少年的防备,走前几步到他跟前,抬头看着他,关切道:“本来我们只是想看看你还有没有亲人,有没有安身的地方,没想到……” “现在你们知道了,可以走了!”他无意接受任何人的施舍,何况是陌生人! “我也没有娘了……”倾之望着他,眸如星辰。 少年一愣。 “我是师父捡来的孤儿。”一双眼睛似要滴出水来。 …… “哼!”少年别扭的别过头去。 同病相怜,命运相似,少年对倾之已无敌意,紧绷的身体也终于放松,但他仍不喜欢面前的男孩子,倒不是说看不起男生女相,而是一想到第一眼看见倾之,误认为他是女孩子时那一瞬间的心动,他便恼羞成怒,继而迁怒倾之。 行已在周围拾了些干树枝,升起一堆篝火,四人围坐,背后鬼火,闪闪灭灭。 “我叫况后去罹。”少年道。 “我很小的时候,父亲就离开玄都,去到很远的地方,那之后,他只回来过两次,最后一次是在六年前,我已经不太记得父亲的模样了……”他顿了顿,努力回忆,却仍是徒劳,“我只记得临走那天,母亲给父亲包好了包袱,问他什么时候回来,父亲抱起我,对母亲说‘三年’,他说‘三年之后,全家再不分开’。” “他没有回来?”行已问。 “不,他回来了,”去罹望着天,平静道,“却是一具尸体。” 柴火噼噼啪啪,火星蹦跳。 “因为父亲有罪,我便被他们拉去做了军奴。” “什么罪名?” 去罹拾起一根木棒,拨弄篝火,良久,“后来我才知道,原来父亲是潜入锦都的玄都密探。” 潜入锦都的玄都密探? 颜鹊一个战栗,看向行已和倾之,行已紧攥着树枝的手在微微颤抖,而倾之,眼睛一眨不眨,如盯上了猎物,伺机而动的猛兽。 去罹低着头,没有注意到三人异样的情绪,续说道:“听说锦官城沦陷前,锦都王将他的两个儿子送出城外,父亲和两名手下前去劫杀,并且亲手杀死了锦都王的大儿子。” 颜鹊心惊:原来是他!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面白如鬼的黑衣人,忘记那只长弩,忘记在他面前,花璟安一箭穿心! 杀气,已弥漫了行已全身:身边的人,就是仇人的儿子,杀,或不杀? 乱葬岗 【章五】乱葬岗 明月东升,惊了栖树的老鸦,哑哑哑哑。 “那该是有功啊。”倾之抱不平道。 行已手中的树枝“啪”的掉了,砸得火堆里另一根短枝跳得老高,在火里蹦了几个跟头,搅起一团火星。他看向倾之,篝火映照下的脸,泛着忽明忽暗的金色,深黑的眼眸,被火淬炼得毫无杂质。 颜鹊缓缓地咽下一口唾沫,喉结滑动。他常常觉得,有些时候不得不重新审视倾之,可每次似乎都还不够——为什么一个十岁多点的孩子竟可以在杀兄仇人的儿子面前表现得如此冷静,不动声色! 去罹无从知晓颜鹊、行已翻如波涛的心绪,也没有意识到一场潜在的危机已被倾之一句话淡淡化解,他哼笑一声,“是啊,该是有功!” “可他们说因为父亲贪功心切,没有及时联系城外黑甲军接应,才导致锦都王的小儿子逃脱。不能拔出后患,贻害无穷,是父亲不可赦之罪!”去罹脸上是深深的不屑,他不屑于这样的理由! “就因为这个,他们把你充作军奴?”倾之满是同情。 “是。”顿了顿,去罹道,“这是玄都的规矩,有重罪不赦者,本人已死或在逃的,其子其孙充作军奴,以儆效尤。” “那你一定吃了很多苦。”倾之怜道。 十几岁的孩子,夏挖沟渠,冬固城墙,那苦岂是旁人可以想象? “我受多少苦都无所谓,可是母亲……” 去罹坚毅到执拗的性格,怎么会喊一声疼,叫一声苦?只是那眸子却在说到母亲时倏然黯然,他抹了把脸,不想被人看见流泪。 “父亲走后,我和母亲相依为命,母亲身体一直不好,他们带回了父亲的尸体,当日又将我带走,母亲一日之间连遭重创,从此一病不起……”喉间哽咽的再也说不下去。 倾之静默一会儿,问道:“那你是因为挂念母亲才逃跑的?” 去罹点点头,“有个同乡告诉我母亲病得很重,我担心母亲才设法逃跑,可没想到……”他紧咬着干裂的唇,不知痛地咬出血来,“没想到,还是迟了……”泪水不自已地滑出——为什么,为什么母亲那么急着与父亲团聚,都不肯见他最后一面?为什么! 倾之绕过静静燃烧的篝火,跪在去罹身边,伸手擦干他脸上的泪痕,唇角的血迹,轻声安慰:“别哭了,我娘刚走的时候我也常哭,可我现在都不哭了,因为有回梦里娘跟我说,她一直在天上看着我,保护我,她还说她和爹爹在天上过得很快乐,要我也快乐……” 去罹抬头望着满天星辰,泪水倒流,却茫然地找不到爹娘的眼神,他想问倾之,却见那个声言“不哭了”的孩子已经满脸泪痕而不自知。 去罹轻轻擦干倾之的泪,点头道:“好,再不哭了。” 颜鹊看着被倾之一点点感动的况后去罹,忽觉心惊,他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对面的行已——倾之在行已面前哭的那一场,是出于真情,还是做戏? 倾之破涕为笑,转过头来央道:“师父,让去罹哥哥和我们一起回客栈吧。” 颜鹊皱眉,心结难解——毕竟他是况后去罹的杀父仇人。 无视师父警告的眼神,倾之又劝去罹:“去罹哥哥跟我们回去吧。” 去罹知道他的父亲是个剑客,可惜他从小没有机会得到父亲的指点,方才从倾之口中得知他的师父赵却游侠天下,剑术了得,去罹已然动了心思——父亲蛰伏锦都,为的就是立功扬名,他如今父母双亡,了无牵挂,惟愿有朝一日扬名天下,以报双亲生养之恩。拜师学艺,机不可失,只是此时虽有倾之盛情相邀,其他二人——去罹的目光掠过颜鹊和行已——似乎都没有表示。 “不用了。”去罹拒绝。见倾之还要再劝,他却对三人道,“还是你们跟我回家吧,现在城门已经关了。” 颜鹊等人恍觉夜色已深,今晚是回不去城里了。 四人离开乱葬岗,身后千里孤坟,月映残雪,寒鸦凄凄。 去罹家中实在是陋屋寒舍,破旧得不成样子,四人勉强将就了一夜,在倾之的坚持下,第二日去罹随他三人一同入城,暂居客栈。 刚刚安顿下,去罹却病了,大夫说是原本身子亏欠太多,如今骤然遭逢巨变,不堪打击,又受了风寒,故而病倒。 这一病,便是一月,行已、倾之轮流照顾,去罹虽每日昏沉,心里却十分明白,对二人感激不已。然而他之所以“病了”这么久却是因为倾之的当归、朱砂、酸枣仁——他不希望邬蛰找到去罹,就只好委屈去罹整日昏睡了。 这一月颜鹊也未得闲,登门拜客,打探消息,颇有进展。 “师父?”行已刚照顾去罹喝了药,回头看见颜鹊,吃了一惊。 “睡了吗?”颜鹊问道。 行已看看去罹,笑道:“刚吃过药。” 颜鹊点点头,“跟我来。” 行已随颜鹊离开,去罹虽知颜鹊来过,可药性发作,已困得睁不开眼。 “方才太过大意了。”颜鹊边走边道。 行已知道师父是责他不曾警觉有人接近,便道:“徒儿知错。” “倾之便不会。” 行已虚心,“徒儿惭愧。” 颜鹊却忽而驻足,自嘲一笑,“有时我倒希望倾之不要如此。” 行已愕然,看着颜鹊怅然的背影,心中低叹:公子他…… 颜鹊带着行已和倾之掠过道道街巷,避过巡夜的黑甲军,远离了客栈。 夜色漆黑,冷香潺潺。 行已只凭感觉跟着走在前面的师父,忽听倾之道“小心”,未及反应,便被倾之拉了一把,不知何物擦着他的脸颊划过。 行已失声问道:“什么?” “梅树。”可惜了行已看不到倾之此时略带炫耀的笑容。 梅树?行已微愕。 颜鹊停下来,转身问倾之:“你看的见?” 倾之道:“师父忘了我在别枝山有整整一年夜里从来不敢点灯吗?可能是那个缘故吧,我夜间的目力似乎超出常人。” “原来如此。”行已惊叹,又问颜鹊,“师父也目力非凡,看得清夜里的东西?” “不能。”颜鹊简单回答,不做解释,继续前头领路。 行已不解,倾之从旁小声道:“我猜师父白天定来过此处,故而对一草一木了如指掌……” “当心脚下!”颜鹊一句提醒,打断倾之的话。 两个孩子吓了一跳——师父这话,无端的严肃。 颜鹊暗恼自己失常的情绪,可倾之的灵透总勾起他心底最深的忧虑。或许是他身边太多的聪明人,大姐白凤、二姐青羽、视为知己的花少钧,结局都太过凄凉,太过惨烈,令他对“聪明”二字极端不安。可他又极端矛盾,像花倾之这种亡国公子的身份,没有足够的精明,怎么能自保,怎么能雪恨? 颜鹊忘了一件事——他此刻一举一动倾之看得清清楚楚,他萧然的背影和紧紧扳住门板的手! 虽不能尽解其意,但对师父的担忧倾之也似乎明白了些什么,缄口不言。 梅林中有几间小屋,颜鹊领二人进了房间,道:“我已将此处买下,过几日我们就搬过来,以后行事说话都方便些。” 行已早就觉得奇怪,从锦都到玄都,他们衣食阔绰,虽说师父是凤都殿下,可如今凤都灭国,师父是如何应付这一路的开销,难不成他有点石成金的妙法? 虽心中好奇,行已却还不至于“驽钝”到直接去问颜鹊,只是心中暗暗记下:改日定要问问倾之,即使他不知道,也能猜出一二。 倾之揣度,想来该是背后有财大势大之人暗中相助,或许是念颜氏旧恩的名门望族,或许是思凤都复国的商人巨贾,不过他却没想到这背后的神秘人竟然是商晟清洗天下势力后仅剩的一方豪强——渤瀛侯,傲参。 “今夜我带你们来这里,有三件事。” “是。”行已、倾之洗耳恭听。 “第一,”顿了顿,“我已打听清楚,锦都王妃确实葬于撷苍山。” 倾之默然,他早就知道,他们母子连心,他的感觉怎么会错? 倾之不语,颜鹊也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多做停留,徒然伤感,继续道:“第二,倾之,你可记得窈莹身上可有什么东西能够证明她的身份?” 倾之不料颜鹊突然有此一问,略思片刻,道:“有,母亲曾给了我一个护身符,后来我给了窈莹。” “那护身符商晟可认得?”颜鹊又问。 倾之道:“母亲曾说是她嫁来锦都之前,先海都王送给她的。” 颜鹊自言自语:“这么说商晟应该认得,那就错不了了……” 倾之急问:“师父,怎么了?可是有了窈莹的消息?” “嗯。”颜鹊点头。 行已、倾之按捺不住心中狂喜,可颜鹊接下来的话却似一盆冷水,当头泼下,“窈莹被黑甲军带回了钰京,如今是商晟御封的琼华公主。” 大喜大悲之下,行已欲哭无泪,只将拳头握得咯咯作响。 “琼华……公主……”倾之木然。 颜鹊看不见二人的表情,却可以体会他们的心情,叹了口气,劝道:“我知道你们深恨商晟,但窈莹身在帝都,被封公主,不好过跟着我们浪迹天涯吗?” 良久,只听倾之平静道:“琼花,琼华,质本莹洁,是不该堕入凡尘。妹妹是女孩子,天生就只该被人疼惜,被人宠爱。”他双拳紧握,心发重誓:商晟,你便先代我照顾妹妹吧,早晚一日,天下和窈莹,我誓要全部夺回! 颜鹊叹息,苦笑道:“你能这样想最好。” “还有,邬蛰已经离开丈雪城,返回钰京。” “真的?”总算不用担心去罹了,倾之道,“师父,徒儿有一事相请。” “想都别想!”颜鹊听也不听,断然拒绝。 倾之不服,“有何不可?” “就因为我是况后去罹的杀父仇人,这一点就不可!”颜鹊就是不明白,为什么花倾之单单看好了况后去罹。不错,况后去罹资质绝佳,性格坚韧,不假,况后去罹与商晟有仇,可为什么倾之不想想,手刃况后封的却是他颜鹊呢? “师父怕了吗?”倾之言语相激。 “我是怕你养虎为患,怕你一番辛苦付之东流,况后去罹一旦知悉真相,还能为你所用?”他可是一番苦心,无半点私心。 “师父放心,我一定收服他,让他死心塌地地跟着我们。”倾之胸有成竹。 “你如此自信?已经有主意了?” “现在还没有。” 颜鹊气结,这种话花倾之居然也说得堂而皇之、理直气壮。 “行已,你怎么看?”劝不动小的,干脆转问大的。 行已方才一言不发,正是思索其中关节。这些日子相处下来,他早没了手刃仇人之子的冲动,毕竟各为其主,而且去罹确实无辜。可对倾之将他收为己用的想法,行已之见,况后去罹是一把利刃,用好了可以杀敌,用不好,便会伤己。 “我全听公子的,但若有朝一日况后去罹敢对师父和公子不利,我子车行已第一个杀他。”行已的话十分明白,他称倾之“公子”,是说明他唯倾之马首是瞻,但虽他敬倾之为主,可若况后去罹敢有异心,动起手来,就是公子也休想拦他。 倾之却自信道:“真有那一日,不用大哥动手,我自有了断。” 颜鹊不屑——这两个孩子倒说得热闹,一相情愿! 倾之有行已帮衬,便问颜鹊:“师父,大哥也同意我呢,你看如何?” “回客栈,改日再议。”颜鹊一气之下拂袖而去,丢下行已、倾之独自走了。 …… “二弟,师父仿佛真生气了。” “看出来了。” “无妨吗?” “无妨,大哥什么时候见过师父生气超过半日?” “这倒也是。” “我还一直担心大哥这样的老实人,演不得戏,说不得谎呢。” “去罹身世可怜,坚毅自强,我倒真希望能和他做兄弟。” “师父既说‘再议’,就有商量的余地。” “有道理。那我们快走吧,回去晚了师父担心。” “哼,”偏要慢些,“谁叫他扔下我们两个先走的?” “这……”还真是个孩子。 颜鹊躲在房上咬牙切齿:合伙算计我不说,竟敢抱怨,臭小子! “阿嚏!”倾之打了个喷嚏,“好冷。” 侯府千金 【章六】侯府千金 梅花傲雪,却也难耐玄都苦寒,而能在圭山之北开花的梅树莫不是株株极品,一树难求。故梅生北,少了吟风弄月的风雅,却多了挥金撒银的“气魄”——即便是朽木,若成了供人攀比挥霍的朽木,也立时身价倍增,何况极寒之地的梅树确实罕见。 世人皆赞梅花清高孤傲,颜鹊却说世上再没有什么能比红梅妩媚妖娆,而这媚又有艳媚、清媚之别。 大徒弟锁眉沉思,垂手如仪:师父之见,果不随俗; 二徒弟眉峰刚毅,傲然而立:他无心听那些花花草草,如果可以,他更愿用这万点红梅且试长剑,杀它个“血”色飞舞,不见天日; 小徒弟随手折了一枝梅花,摘一朵,丢一朵,行已眼中的顽皮淘气,去罹眼中的心不在焉,颜鹊眼中的目无尊长、漫不经心。倾之原以为会周游天下,却没想到师父竟打定主意在丈雪城安家,虽然他还不清楚师父为什么要留下,不过既不离开,必有所图!想来商晟聪明一世,也料不到他做梦都想杀的两个人如今就在丈雪旧都——抬头看一眼师父——披狐裘,抱暖炉,饮酒赏梅,清谈玄论,不像是背负血海深仇的凤都殿下,倒好似遗世忘俗的逍遥隐士。 不过,只是表象。 丈雪城有两片最大的梅林,一处即是玄都公主,四年前殉情的锦都王妃商雪谣出嫁前居住的雪阿宫,被颜鹊称为“清媚”;另一处就是民间俗称的“盖头山”,谓之“艳媚”——玄都女子出嫁有盖头遮面的习俗,寻常人家用不得绛红,只能用艳红,而这漫山红梅开时,远观如盖,故得名,倒是她的本名“不斫”已被遗忘,少人提及了。 不斫山虽为玄都王室私产,梅林却也并非不售之资,只是从前无人出得起价钱,而近日轰动丈雪城的大事就是盖头山梅林被一位海都郡巨贾万金购得。 听闻,那公子做的是药材买卖; 又听闻,那公子做的其实是水运生意; 听闻,那公子仙人风骨,善清谈,实在不像是个生意人; 又听闻,那公子带着三个徒弟,也都是鸿渐之仪,人中翘楚。 …… 人要扬名并不需要做多少事,但有一两件大事即可,凤都殿下深谙此道:有了这样一掷千金的声名,还怕丈雪城的豪门贵族不反过来与他们主动示好? 他们的身份近不得钰京,可在丈雪城一样可以对帝都之内的一举一动了如指掌。当年商晟就是如此做法,他颜鹊为什么不能如法炮制?只不过商晟用的是密探,颜鹊用的是金银。 行已感慨:师父果然是无论何时都不会委屈自己的人,不过如此张扬,真的不用担心出事吗? 去罹心疑:上马能武,下马能文,出入豪门为座上宾客,潇洒从容,师父到底是何方神圣?他的目的可不像是熙熙攘攘、为利来往; 倾之好奇:师父背后到底是什么样的大人物,富可敌国。按照药材的去路,接货的是渤瀛尚家,可凤都殿下怎么会跟海都商贾有亲后交往? 自去罹病好,他们搬来梅林,师父一改路上的低调,行事举动颇为张扬,可尚家是如假包换的巨商,生意是规规矩矩的买卖,师父的身份虽是假的,却让人查不出疑点。唯一令倾之觉得有这偷天换日之能的就只有当今的渤瀛侯,傲参。可渤瀛侯也实在跟师父没有交情,况且他当年置身事外,藏锋守拙,今日又怎会帮助凤都殿下报仇复国?想来想去,仍是毫无头绪,不过却是越来越有趣了。 尚家,渤瀛,渤瀛侯…… 倾之拿梅枝在雪地上随写随抹,翻起一层细薄雪浪。 渤瀛二月,花开莺啼,草色遥看成碧,绿柳隔河如烟。 “对了,‘成碧’如何?”女孩儿扬起脸来,一双美目。 “不好。”坐在妆镜台上的女孩儿比前者更小两三岁,玉雪可爱。 “那‘如烟’呢?” 小女孩儿想了想,瘪起嘴来,“更不好。” 女孩儿歪着脑袋,好生不满:又不是不知道父亲从不许她读书,还强要她取什么雅致的名字,不是明摆着难为人吗?就是“成碧”、“如烟”还是前几日游园有位先生盛赞春日风光时她留心记下的呢。 不过那先生的模样,想着她又忍不住笑起来,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那先生的样子好笑,说是说话,夸张了些,说是唱曲,又没有调子。难道她读了书也会变成那样子吗?所以父亲才不许她读书? “小姐,你想好了?”小女孩儿看见小姐一会儿发笑,一会儿拧眉,心中莫名,原本晃晃悠悠的两条小腿也停下了不动,单只盯着小姐。 小姐回过神来,笑脸哄道:“小花儿,改日我问哥哥,让他给你起个好名字,行不行?” “不行!”小花儿头一甩,赖账的事小姐又不是头一回干。 小姐一脸委屈,眨眨眼,“小花儿,是不是我今天起不好名字,你就不帮我剪头发?” “哼!”装委屈也没用!全府上至侯爷、夫人和公子,下至丫头仆役,甚至整个渤瀛城的人哪个不把渤瀛侯府二小姐傲初尘长及脚踝,又黑又亮的头发当宝贝,唯独小姐本人当它是草。既然要让她小花儿冒着被整个渤瀛城男女老少怨恨的危险,她自然也要讨点好处才行。凭什么别人的名字都叫得那么体面,独她就只配叫小花儿小草儿! 初尘站在镜前看着自己垂到地上的长发,摆了摆头:真是累赘,害她跑不能跑,跳不能跳,放不得风筝,捞不得金鱼,有什么好? “你不帮忙,我自己动手。”初尘说着拿起剪子。 小花儿吓得慌忙从台子上溜下来,“小姐,真的要剪啊?” “当然。”爱谁稀罕谁稀罕,别想拘着她傲初尘。 随着“咔嚓”一声的是门外一声惊呼——“小姐!” 两个小女孩儿顿时吓得脸色灰白,初尘手里的剪子也掉了。 “小姐,你这是干什么啊?好端端的怎么能剪头发呢?叫侯爷和夫人知道了可怎么了得?快来人啊,快去叫夫人……” 闯进来的人又哭又叫又喊人,就仿佛她们闯了弥天大祸,初尘和小花儿骇得面面相觑,同时哇哇大哭起来。 殷绾赶到的时候就看见两个孩子哭得不成样子,地下是断落的头发和一把剪子,大丫环鱼菱束手无策,劝不住初尘,也哄不住小花儿。殷绾赶紧上前将初尘抱在怀里,又把小花儿也拉过来抚慰,见她二人都没受伤,这才放心。 “尘尘,跟娘说是怎么回事?”殷绾一手搂着孩子,一手给她擦泪。 初尘看见母亲,就不怕了,原本她也没有害怕——埋怨地看一眼方才大呼小叫的鱼菱——全是给鱼菱姐姐的架势吓住了。 “我想把头发剪了。”她脸上还挂着泪,眼睛里却漾起笑来。 殷绾身子一晃。 “娘?”初尘察觉到母亲微微的异样。 殷绾疼惜地抚着女儿的断发,柔柔问道:“尘尘的头发又黑又长,是娘见过的最漂亮的头发,所有人都喜欢,尘尘不喜欢吗?” “不喜欢,头发这么长,我都不能和哥哥一起出去玩儿了。”她淡淡的眉毛蹙在眉心,那眉间点的红红的美人痣愈加鲜艳可人。 殷绾微笑着展平初尘的眉头,她也知道八岁的孩子正是顽皮好动的年纪,初尘从小因为一头长发便要整日规规矩矩,实在不近人情。可那头漂亮的乌发,衬上许是凤都女人天生就明媚动人的脸庞,谁见了能不喜欢?不但府中人人视为珍宝,渤瀛侯小女儿的美貌被府上清客传了出去,就连整个渤瀛城,都以长发为美。 可殷绾爱惜女儿的头发,却不是因为它有多美,而是……她要怎么告诉初尘,你的亲生母亲已经不在人世,她留给你的只有这副身躯,即使是一毫一发,也不能轻易损伤。千思万量,她没有办法告诉她…… “娘,你怎么哭了?你生我气了?” 初尘柔软的小手覆上殷绾的脸庞,殷绾才恍然觉出,原来她哭了。 “是我不好,我不剪头发了,娘你别哭……”初尘的小手心慌意乱地胡乱抹划,把母亲的胭脂都擦花了。 殷绾赶紧擦干了眼泪,安慰她道:“娘没生气,没生气。” 她低头吻了女儿的额,把她抱到凳子上,命一旁呆立的鱼菱帮初尘修剪参差不齐的头发——既已如此,也只好将另一半也剪了。 这却是称了初尘的意,眼看风波止息,她又得意大胆起来,扬起头来向母亲撒娇,“娘,你也不生小花儿的气吧?你不会罚她吧?” 所有的目光瞬间投向小花儿,吓得小姑娘一个哆嗦。殷绾不忍心小花儿受惊,摸摸她的头,柔柔笑道:“这次就免了,不过以后可再不许动刀动剪了。”若是伤到孩子们,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初尘向小花儿挤眼:看吧,我还是护着你的。 “你也一样!”殷绾转头佯装严肃——小孩子还是要唬一唬的。 修剪完让人烦恼的长发,洗了个喷香的花瓣澡,换了身清清爽爽的衣服,初尘便吵着要去见父亲。殷绾心想这事也瞒不过傲参,便由她去了。 初尘此时神清气爽,一路飞奔,可怜花廊下,小桥上,假山旁,荷塘边,见到她的人无不立定,转身,茫然,倒抽一口气,屏住呼吸,两眼发直:天啊,小姐的头发…… 小花儿跑得不及初尘快,跟在后面,一共看见四个人掉了东西,包括四只茶盏,一堆简牍和一只猫。 活该,小花儿扮个鬼脸,瞪那花猫一眼,谁叫它居然敢叫“大花”! “喵——” “爹爹。” 初尘闯进书房的时候,傲参正与几位宾客清谈,看见女儿的头发,也不由一愣。初尘却已扑进父亲怀里,那几位都是常客,她并不认生。 可想几位宾客的脸色也惊愕得并不好看。 傲参将怀里那个小脑袋稍稍推开,从头到脚仔细打量,确定自己没有眼花,惊异地蹙起了眉头,“怎么……怎么把头发剪了?” 初尘咧嘴一笑,露出牙洞,干脆道:“碍事,就剪了。”在父亲面前,她远比在母亲面前“嚣张”得多,因为父亲是男人,不会伤心,也不会流泪。 “谁给剪的!”不过父亲会生气。 初尘埋头在父亲怀里,喃喃道:“自己剪的……”小手不老实的在父亲胸前抓来抓去——即使父亲生气了也不可怕。 傲参默默叹了口气,将女儿搂在怀里轻轻拍打:他不让女儿读书,自然也不能责备她不明道理、任性胡闹。 “咳,侯爷,该是时候让小姐跟公子一起读书了。”一位老清客看不过眼了。 初尘的脑袋忽的从傲参怀里钻出来,双目炯炯,她抓着父亲的衣襟,看向老清客:从来没发觉那些长着白胡子白头发的老头儿如此可爱。 “爹爹,我要跟哥哥一起上书房。” “我也要。”小花儿不知从哪个角落冒出来,跟着凑热闹。 一屋子大大小小的期待的目光都落在傲参身上,渤瀛侯蹙眉沉思。 …… “殿下既要走了,要不要见见初尘,她是青羽的女儿。” 颜鹊冷道:“渤瀛侯最好祈祷我这辈子都不要见到她。” “傲参不明白殿下的意思。” 颜鹊剑指傲参,“她是凤都王位唯一的继承人,你想让我把她带回凤都,复国复仇吗?” 傲参想说凤都已经没有了,也不可能再复辟,可他还是把话咽了下去:他不想刺激颜鹊。他知道,因为青羽的死,颜鹊深恨这个负了他姐姐的男人,如果不是看在他是初尘的父亲,或许颜鹊一怒之下杀了他也不一定。 末了,颜鹊道:“初尘乃凤都王遗孤,齐聚力量,号令复国,最能服众。你若不想我把她抢走,就别把女儿教养的太懂事,太聪明。侯爷,我说到做到!” 若非二姐聪慧重情,又怎会落得如此下场?颜鹊不愿初尘重蹈青羽覆辙,她天生貌美已是不幸,出身王侯亦无选择,所以宁肯她蛮横自私,无学无识,也好过聪明累人,玲珑心憔。开开心心被人宠一辈子,对一个女孩子,有什么不好,要那些精明练达做什么用? 不想颜鹊一番好意,却真把傲参吓住了。 …… “爹……”初尘委屈地唤了一声。 傲参回过神来,却见女儿皱着眉毛,努着小嘴——他把她箍紧了。 “此事无需再议。”颜鹊,你休想! 颜鹊终是经不住倾之软磨硬泡,行已旁敲侧击,收了况后去罹做徒弟,不过去罹的资质也确实令他爱惜,但颜鹊绝不承认是因为他想对况后封有所补偿。 三人重新排定次序,行已为兄,去罹行二,倾之最幼。 如果不用探听消息,不用应付虚谈,颜鹊觉得梅下一壶暖酒,看三个徒弟或读书,或练剑,暂将仇恨放在一边,也颇为人生乐事。 不知觉中,已如此“虚度”了一年。 “好了,”颜鹊起身道,“今日就练到这里吧。” 三人收剑,却只有一个声音。 颜鹊颔首,笑道:“明日行猎,你们同我一起去吧。” 行猎?三个孩子的眼睛里同时闪现出异样的光彩。 颜鹊心笑:毕竟还是孩子。不过此次邀请他们的将军左骛却是颇有来头。 左骛出身寒卑,本无姓氏,后来跟了破杀将军,成了左家家臣,便从了左姓。据说当年训练照夜军,他为左都副将。 卷荼现 【章七】卷荼现 行猎的马队竖着黑色红色的牙纛,蜿蜒林间。马蹄下是深约两寸的积雪,两旁的高大松柏针叶墨绿,覆雪如银。树缝间三两只灰褐色松鼠端庄轻盈地穿梭跳跃,树枝轻颤,积雪簌簌落下。 倾之从腰间摸出弹弓,瞄准树上,神情专注。 行已将手搭上倾之的肩,示意他不要顽皮。倾之回头冲大哥一笑,却不打算放弃盯准的“猎物”。去罹瞄了一眼树上毫无警觉的松鼠,冷淡表情,全没半点同情之心。 “嗖——” “啪。” 一颗大松塔应声直落,把松树砸了好几层窟窿,炸起一团团雪花。 蹲在松枝上的小松鼠刚觉察到周围的异样,便被一只巨大松塔带倒,四仰八叉、连翻带滚的掉下树来,摔在厚厚的雪地上,砸出一个雪坑。 小东西吓得魂不附体,夺路而逃,却被落在一旁的松塔绊倒,又栽了个跟头,沾了满身满毛的雪,狼狈至极又可爱至极。 马队不疾不徐地前行,虽是行猎也军纪肃然,谁也没在意路旁一只触了霉运的松鼠。松鼠直起身子,灵活机警地转动脑袋,而后抱起松塔,慌忙逃窜。蓬松的尾巴上下翘动,似乎可以想象它“呼哧呼哧”的急促喘息。 行已哭笑不得:真是个孩子;去罹皱了眉毛:原来不是松鼠。 倾之将弹弓插回腰间,嘴角抿起一丝若无其事的微笑。 “赵先生可知此次行猎是为何故?”左鹜骑马在前,问颜鹊道。 颜鹊与左鹜并驾,“听说近日有多支狼群在此盘桓数日,频频伤人,不知可有此事?” 左鹜点点头,十分苦恼,“不错,正是因此。往年冬天山里的野狼找不到吃食也会偶尔下山袭击人畜,不过像今年这样三四支狼群聚在一起,确实罕见。奇怪的是今年的风雪也并不比往年更大,该不是山中缺乏食物所致。而且听有猎人说,这些狼就仿佛遭到了侵犯,狂性大发,格外凶残。” 颜鹊不以为然,笑道:“将军手下个个都是神射手,百发百中,几支狼群又能奈何?赵某敢说日落之前我们便可满载而归,将军若不嫌弃,赵某今夜梅园置酒,与将军畅饮。” “先生好意左某心领,但左某担心的不是这个。”左鹜苦笑,“不知先生是否听说过卷荼?” “可是民间俗称的‘白兽’,主家得男,亲朋以白兽赠之?”来丈雪城一年,颜鹊对玄都民俗也有些了解。 左鹜忧虑道:“正是。白兽是瑞兽,不过也有‘卷荼现,天下乱’的传说。” 颜鹊佯惊,“这天下方定,何来将乱之说?” “左某也是为此担心,不知先生有何高见?” 颜鹊心下了然,原来左鹜是请他来出谋划策。 颜鹊略思,问道:“卷荼现世和此次狼群集结可有关联?” “传说每当卷荼出现,都会有狼群聚而不散,至于原因,典籍中未有记载。这卷荼是一种白色卷毛灵兽,形如狮虎,状大如牛,”顿了顿,左鹜又道,“传说卷荼有灵性,通人语,赵先生相信吗?” 颜鹊哈哈一笑,“不可尽信,也不可不信。毕竟玄都山深雪大林茂谷幽,赵某倒宁可相信人迹未至之处暗隐着无穷神秘。就如照夜巨鸟,谁能想象天下竟有那样巨大的飞禽,真是难以置信。” “赵先生见过?”左鹜心下防备。 颜鹊好奇道:“赵某只是听说,不知哪里能寻到这样的巨鸟?” 左鹜笑道:“照夜鹏鸟乃神明座下使者,专为辅佐英主而来,如今天下已定,自然是被召回了。” 颜鹊是聪明人,听得出左鹜的弦外之音——照夜军于今对天下也还是个秘密,自然不是三句两句就能套出来的,还需得步步为营,不可操之过急。 “原来如此。”颜鹊一笑置之,对这蒙蔽世人的说辞,彼此心照不宣。 又说卷荼,“依赵某之见,不管是不是真有卷荼这种灵兽,既然有‘卷荼现,天下乱’的说法……”他靠近左鹜,耳语道,“就是有,将军也要当作没有。” 左鹜蹙眉。颜鹊又道:“如今天下初定,百废待兴,陛下日理万机,将军也不想令陛下因为一两句捕风捉影的传言而烦恼吧?” 颜鹊这话正合了左鹜心思,可他又犹豫,“若真是卷荼,该如何处置?” “将军焉知不是有心之人故意散布谣言?”左鹜一愣,颜鹊一笑。 左鹜点点头,其实他早也有此怀疑。灵异传说之事本不可靠,就像照夜鸟,没见过的时候视为神物,可一旦驯服,不也就成了天上飞的坐骑而已。恐怕典籍中“卷荼现,天下乱”为的是造势,而如今也正有居心叵测者欲故技重施罢了。 思及此处,左鹜握紧了腰间佩剑:管它灵不灵兽,一个字——杀! 行至开阔处,看见早有人马手持强弩在前方搜寻。一人骑马迎面而来,在队伍前立马抱拳道:“将军,前面发现狼群。” 猎狼的方法不难,由经验丰富的猎人锁定狼群出没的范围,倚靠强弓强弩,围捕狼群。狼虽凶狠、狡诈,又极擅群体作战,可面对同样凶悍,更加慧黠,如狼似虎的黑甲军,却难逃一劫。此法屡试不爽。 左鹜转头,对赵却的三个徒弟道:“三位小兄弟可要一展身手啊。” 颜鹊谦虚道:“他们三个能保护自己周全就行了。” 左鹜大笑,“赵先生对徒弟好生爱惜。” “兄弟们,走!”左鹜挥手,一马当先。几百人的队伍霎时间动如风雷,纵鹰放犬,排雪如浪。 颜鹊不由感慨,“黑甲铁骑,名不虚传。” 倾之知道,这话多半是说给他听的。 颜鹊回过头来,却全不见感慨,只是一脸轻松,“师父找处地方清闲,你们想凑热闹只管去,猎物多少无所谓,只别把自个儿喂了狼。” 行已偷偷叹口气:师父还真是……关怀备至。去罹和倾之则早就开始最后一次检查全身装备。 倾之先查验完毕,打马扬鞭,“我们分头行动,比个输赢!” 待行已、去罹反应过来,倾之已将他们抛下。两人互换了一下眼色:以三弟的剑术骑射,自保无虞,他既好胜,就由他去吧。 行猎到日暮时分结束,清点战果,收获颇丰,一共猎狼四十七只,但似乎比先前预计的少了些。另外还有些獐子、鹿、兔、野猪等。 正当大家准备乘兴而来,尽兴而归的时候,行已、去罹飞马过来,异口同声道:“师父,三弟不见了!” 颜鹊手中酒壶“砰”的落地。 …… 倾之运气不错,很快猎到一只香獐。他用匕首划破獐皮,使鲜血流出,又用绳子将獐子拴在马后,而后翻身上马,逆风疾行,故意将獐血撒了一路。 狼的嗅觉极其灵敏,此时风助血腥,引来一群饿狼穷追不舍。倾之约莫行得足够远了,便将绳子隔断,弃了獐子,绕路折回。 倾之决不是不忍杀生,不然何以对那香獐并无半点怜悯。他只是想起七杀、破军和贪狼,不愿它们的同伴悉遭屠戮,才有此“匪夷所思”之举。然而他现在却后悔了——当被三十四只眼放凶光的饿狼围堵,一人一马,如同羔羊。 他只是有那么点同情,但让他以身喂狼,花倾之还没那境界。他扯下块布蒙住了马的眼睛,抽出背上的破晓剑,严阵以待。 三十四双碧眼对一双墨眸。 一只狼试探地扑了上了,倾之挥剑将它逼退。此时,身下的坐骑愈发不安起来,原地打转,倾之勒紧了缰绳,仍不能控制。其他的狼并没有因为第一个同伴接近失败而放弃,而是三三两两扑了上来。倾之挥剑砍伤砍死数狼,可狼群前仆后继,群起而攻,更有狡猾者咬住倾之的坐骑,欲先将马拖倒。 一时间血雨横飞,白雪染赤。 倾之解决了正面攻击的敌人,待顾及身后,坐骑后臀被两只狼咬住,撕下几块皮肉,鲜血淋淋。骏马吃痛不住,一声长嘶,将倾之甩下马来。马失前蹄,跪倒在地,瞬间三只饿狼扑上去咬断它的喉咙,骏马挣扎不得,丧命狼口。 倾之被狼群包围,手持破晓步步后退,忽的,背后一实,倾之暗道:不好,已无退路,为今之计,只有一搏。 国未复,仇未报,他不能死! 倾之两眼赤红,如被血染,顿时逼发出凛凛杀气,竟将狼群震住,不敢近前。 僵持。 “嗷——,嗷——”叫声苍凉如漠。 狼群扬颈“嗷嗷”回应,倾之知道,那是狼王的召唤。 忽的眼前一团灰白从山坡上一跃而下,倾之不由握紧长剑。看背影,是头高大威猛、孔武有力的成年狼,该是狼王不错。 狼王华丽的转身,冰蓝的瞳孔,残目上一道伤疤,深可见骨! 破军! 倾之不会忘记那道伤疤和那只蓝眸,心中陡然升起一丝希望:但愿破军也没有忘记他,否则,恐他今日难逃此劫。 蓝色的眸子似乎比从前更加冰冷,它安静地注视着倾之,不进不退。 蓝、白、红之间的对峙。 谁也没打算首先发起进攻,倾之自是对破军存了侥幸,而破军却似乎在等什么。终于,令人窒息的等待过去,一只体型较小的母狼施施然出现在倾之的视线中,它口中叼着一只白色小兽。 母狼缓缓的,毫无敌意的走到倾之面前,低头将小兽放在倾之脚边。它蹭了一下倾之的腿,似极依恋,却只是一下,就转身回到破军身边,与狼王并立。 贪狼? 倾之记忆中那个爱撒娇的小姑娘如今已经是成熟而矜持的公主了。 冰蓝色的眼眸带领着它的狼群和妹妹将一人一马一只无名小兽和同伴的尸体遗弃在冰天雪地之间…… 倾之失力地瘫坐地上,看见狼群走了,他有些不舍,那是他曾经的朋友,它们走了,再不会回来——因为它们已经找回了属于自己的王国;而更多的却是死里逃生的庆幸——终于可以放心地喘一口气了。 白色雾气温热地扑在脸上,带着血腥的味道。 倾之不知道破杀和贪狼是怎么到的玄都,或许它们三个曾经一路追随他,后来追丢了,就融入了当地的狼群,还成了狼王。 “好样的!”倾之心中为破军叫好,只是,他为什么没有看到七杀? 七杀留在了别枝山?遭猎人屠杀?在争斗中丧命?甚至,就是在与破军的狼王之争中……冒出这个念头,倾之把自己吓出一身冷汗。 不会,它们是兄弟,不会自相残杀! 兄弟? 亲情? 师父说过,他的父亲与常熙亲如兄弟;而他的母亲,是商晟的亲妹。可就是他父亲的兄弟,他母亲的哥哥,害他国破家亡! 然而狼终究还是比人有情,虽然倾之不可能知道,但七杀是在与上任狼王搏斗中丧生的。其实它本可以放弃,它本不必拼杀到两败俱伤,但为了兄弟破军能顺利当上新的王,为了破军和贪狼能在新的狼群中立足,七杀战斗至死! 倾之休息了一阵,才想起脚边还有只毛绒小兽,拎起它的后颈,仔细打量。 白色,卷毛,不错; 形如狮虎,状大如牛,没看出来; 有灵性,通人语…… “喂,你听得懂我的话吗?” 卷毛小兽似遭轻慢,不满的“嗷”了一声,四爪蹬空,徒劳挣扎。 倾之却敛了方才的孩童顽劣,神情严肃:难道这真是传说中的卷荼?母兽哪里去了?而狼群徘徊不去就是为了保护这只灵兽?“卷荼现,天下乱”?…… 颜鹊自由散漫,不敬天地神明,倾之受师父影响颇深,也不信鬼神之说。 即便深山中确实有卷荼这种动物也不稀奇,而一只怀孕的母兽因为某种原因来到山外也有可能。在野外,母兽遗弃幼仔的事情时常发生,而狼群连小孩子都会“认养”,何况是只小兽呢? 只是,倾之颇为不解,破军和贪狼为什么要把这个捡来的便宜“儿子”扔给他?难道以为这回捡回来的也是他“妹妹”,所以才要还给他? 总之,头痛。如果不带回去,这小兽必然是要冻死饿死的,如果带回去……看左鹜的意思,万一小白毛被发现,只有死路一条。 卷毛小兽挣扎一阵,见没有引起倾之的注意,便委屈起来,呜呜讨好。倾之皱皱眉头,将小兽抱进怀里,轻挠它的肚皮。小兽被抓得舒适惬意,便闭上眼睛睡了,却不知倾之此时所想:皮毛应该能卖个好价钱,肉质想必也极鲜美…… 待到大队人马找到倾之的时候,已是深夜。 颜鹊几乎是摔下马来,看见倾之一身是血,大惊失色。 “青儿,你……”心疼是不必说的。 倾之忙道:“师父,我没事,这是狼血。” “小兄弟遇见狼群了?”左鹜也翻身下马。 “是。”倾之点点头,简明扼要地解释道,“我被狼群围攻,马被狼咬死了,我也伤了几匹狼,幸而将其击退。” “击退狼群?”后面的黑甲军有人啧啧称赞,有人口气质疑。 “到前面看看。”左鹜令道。 行已、去罹见倾之没事,才放了心。尤其行已,若是倾之有个三长两短,不用说无法向父亲交代,就是作为兄长,也要自责一辈子。 倾之失了坐骑,行已本想与他同乘一马,却见师父已将倾之托上他的赤驹,还不许后者反抗,低喝道:“好生坐着!” 倾之虽感激师父关心,只是想着回去之后少不了一顿唠叨,怎么也不能从劫后余生中高兴起来。 前去查探的人回来说果然在前面发现了一匹马和十三匹狼的尸体,难免又是一阵赞叹,什么“英雄少年”,“只身屠狼”云云。 倾之趁着周围嘈杂,拍了拍腰间的小皮袋——里面睡着卷毛小兽,低声道:“你若通人言语,就乖乖地不要出声,否则小命不保,我也救不了你。” 巧合吗?他觉得那小兽好似抖了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小白囧照一张 好吧,下面这只,非白色,非卷毛。 形如狮虎,状大如牛?人家还小…… 有灵性,通人语?咩一个看看…… 还有,人家卷荼滴眼睛应该素银色…… 这小家伙应该是一只小囧猫,嘿嘿,不过这囧囧有神滴小表情深得瓦心,哦呵呵呵~~~ [img]jtx_1.jpg[/img] 反间计 【章八】反间计 残雪点点,红梅飘落,蓝衣青年立于花下,花瓣萦绕,远观如画。 “大哥这是要葬花?” 蓝衣青年转过身来,二十岁的容貌,剑眉星目,温泽敦厚。玄都春末也不算多么温暖,但对于习武之人一件单衣也就够了。不厚的衣着之下,可见他猿背蜂腰,高细而不单薄。行已看看手中铁镐,镐头还当真“应景”的沾了几片落梅。 “师父让我把酒起出来。”兄弟之间玩闹惯了,行已一笑置之,也不恼去罹。 去罹却收起了玩笑的心思,沉吟片刻,凝眉道:“我们要走吗?” “走,为什么?”二弟这话没头没脑。 去罹遂解释道:“师父的为人大哥也知道,食不厌精,衣不厌华,处处细致讲究。他既说过这酒要梅花十落方能凝其精髓,冷香四溢,就必定该会窖藏十年。如今满打满算才只五年,怎么就舍得起出来了?” 行已确实不曾想过,论起见微知萌、见端知末的本事,他实在比不上去罹和倾之。行已笑道:“师父自有他的主张,我们也管不了,倒是二弟找我可是有事?” “噢。”去罹这才想起正事,从身后摸出个米袋,笑得颇为讨好,“师父叫我下山买米,大哥帮个忙吧。” “你有事?”随口一问。 “也没有……”不好说。 “那为什么……”不自己去? 去罹不容分说抢过行已手中的铁镐,“大哥就别问了,我帮大哥把酒起出来。”难道要他说卖米大伯家的姑娘对他殷勤太盛? 行已皱皱眉头:去罹虽小他两岁,但平日里成熟稳重、冷静从容却绝不输给他这个大哥,为何今日一反常态?行已哪里想到,去罹再稳重,再从容,遇到大胆求爱的玄都女子也着实招架不住。 “好,你当心点,别碰坏酒坛。” “知道,大哥放心。” 去罹见行已离去,松了口气,他将镐头往地上一杵,心道:难道真的要走?师父家业在南,必不会在玄都久居,而他们已经在丈雪城住了五年。这五年,除了必要的时候打理生意,交结权贵,师父最喜欢留在梅园教他们读书练剑。有时去罹甚至觉得,师父留在丈雪城不是为了交通南北,买卖有无,而是为了有个安顿的地方教徒授业。 错觉吗?他总觉得师父的身份隐藏着几分神秘。相貌俊雅,风度超然,挥洒金银如土,嬉笑权贵之俗,绝非普通的行商坐贾,也不像一般的游侠剑客,那一身气质,与生俱来。并且师父年过三十,却也不曾听他说起过家中妻室…… 倾之远远瞧见去罹在树下愣神,细长睫毛一低一抬,转身进了颜鹊的房间。 颜鹊正在想事,见是倾之,便问:“你怎么来了?” 倾之负手掩门,问道:“师父,我们要离开玄都了吗?” 颜鹊挑了下眉毛,凤目飞彩,“你怎么知道?” “师父埋在树下的梅花落还不到时候呢。”倾之一语道破。 颜鹊失笑:还真是什么蛛丝马迹都逃不过倾之的眼睛。当初他见倾之小小年纪便心机深重,不喜反忧,担心这孩子一辈子为聪明所累。可商晟心狠手辣,老谋深算,倾之若没有些韬略算计,自保尚难,何言复仇?况倾之虽颖慧而不自作聪明,能极智而不倨傲无礼,乖巧懂事,能谋能策,也颇讨师父欢心,于是颜鹊那份担忧之心便也日渐淡了。 “对照夜军营地所在,我一直耿耿于怀……”照夜军之于商晟有如猛虎添翼,为长久计,必要先将这双翅膀剪除! 倾之欣喜,“想必师父已有结果。” “不错,照夜军的营地在折天峰之北。”折天峰已是极北,极北之北…… 倾之略思,“师父可是在烦恼如何才能拔除照夜军?” 颜鹊点头,“折天峰终年积雪,山势险峻,只有一条栈道可以通往山内,但关口处重兵把守,恐难突入。即使侥幸进入,凭一人之力如何对抗一军之兵?” 倾之微一笑,“要除照夜军,其实无需我们动手。” “此话怎讲?” 倾之跪坐在颜鹊对面,问道:“师父忘了商晟是如何拿下钰京城的了吗?” “当然记得。” “虽然当年照夜军遭到了守城士兵的强弩抵抗,但攻陷钰京仍属首功。而如今商晟已然是钰京的主人,鸟尽弓藏,兔死狗烹,人且如此,何况禽畜?留着照夜军难道是给将来反他之人大开方便之门吗?商晟以武夺天下,必然以己为鉴,更加警惕后人效仿。若我所料不错,他恐早有解散照夜军之心,只是现下缺一个煽风点火之人。” 颜鹊拧眉,“说下去。” “商晟身边最得宠的武将是当年玄都破杀将军,如今的天执左将军左都,和临阵倒戈投靠商晟的凤都大将军,如今的天执右将军韩嚭。比起左家,韩嚭是新贵,不过势头却决不在左家之下。”他在颜鹊身边,消息也格外灵通。 颜鹊不由紧握拳头,说起韩嚭这叛徒,他恨不能食其肉、饮其血! 倾之续说道:“照夜军是左都一手带出来的,如今左都官拜天执左将军,人在钰京,可军中恐怕仍是左家亲信居多。师父既说过韩嚭气量狭窄,最不能容人,那么利用照夜军大做文章,大造声势,岂不是打击左家的天赐良机?” 颜鹊打量着倾之,十五岁的少年,眉间稚气尚未完全褪去,竟能有如此计谋——利用韩嚭的专宠打击左都,利用商晟的疑心消灭照夜军。借商晟之刀毁其羽翼,既拔除了照夜军,又造成了君臣猜忌,朝内不和,恐怕老谋深算如商晟也想不到会被一个孩子算计。此借刀伤人之法,连环相扣,天衣无缝,够巧够狠——花少钧的儿子,商晟的外甥,父亲的智,舅舅的狠,算是被倾之一人占全了。 “我与左家素无冤仇,这次倒是便宜了韩嚭。”颜鹊似有不甘。 “恃宠而骄,位高势危,师父想杀韩嚭报仇,还怕没有机会吗?” 倾之笑。 颜鹊笑。 颜鹊心情大好,指敲桌面咚咚作响,“主意不错,不过唯恐我们的身份不便与韩嚭结交。” “这事也不用我们自己动手,”倾之以指蘸水,在桌上画了几笔,道,“韩嚭的势力控制着北方到海都的要道,南北商贾,想要行贿的大有人在,可如何才能攀附上天执右将军呢……”抬起头来,笑里带了点坏坏的玩味,“师父财可通神,想必不难办到。”虽然倾之仍还不知道师父背后的“靠山”究竟是谁。 颜鹊凤眼微眯,再次打量自己清清淡淡浅浅笑笑谋篇布局胸有丘壑的徒弟,疏懒一笑,悠闲地摆弄起桌旁瓶里的插梅。 梅花,又是一落。 晚饭时候,颜鹊令行已取来了封藏五年的梅花落,各自满上。行已,去罹都喝了一点,唯独倾之年幼,不能饮酒。 “美酒历而弥香,终究还是早了点。”颜鹊品着,心觉有些可惜。 行已察言观色,心道:二弟说的不错,看来师父果然有意离去。 去罹话不多;倾之安静吃菜。虽酒色清澄,最是冷月清辉,也最是流萤妩媚,不过饮酒,于酒于他都还嫌“早了点”。 饭后说笑一阵,颜鹊早早遣了三个孩子回去休息。去罹却没回自己的房间,而是去找倾之。 “二哥有什么事?”倾之正在铺床,也没回头。 “三弟,你说实话,你和师父究竟是什么人?” 倾之转身见去罹神情严肃,不似玩笑,一瞬间心思兜了几转,最后仍是道:“二哥问的稀奇,师父是渤瀛尚家……” “渤瀛尚家为什么要知道照夜军营地所在?渤瀛尚家又与前凤都将军有何深仇?无需以此搪塞。”顿了顿,他道,“你和师父的话,我都听到了。” 原来如此,倾之倒也不急,“二哥说得对,还有吗?” “我早就猜测师父身份不同一般,而三弟恐也非出自寻常人家,你不觉得大哥对你的爱护中多了几分恭敬吗?” 倾之被点破,并不着慌,“那二哥觉得我们该是什么人?” 去罹蹙眉,“你们是凤都人,还是锦都人?” “我们都是与商晟有仇的人,哪里来的重要吗?” “当初你救我,劝师父收我为徒,就是看好了我与商晟有仇?” “……”倾之知道,去罹不会容忍为人利用。 “看来是了,”去罹苦笑,“你们究竟是什么人?” 倾之低下头去,心虚道:“二哥,有件事我不想这么早就告诉你,不过既然你问起……” “告诉我!” 倾之目光坦诚,“二哥疑得不错,师父是凤都人,而我是锦都人。” 去罹心中一震,“恐怕不止于此。” 倾之平静道:“师父是凤都殿下,我是锦都公子。” 锦都……公子? “你是锦都王幼子?” “是。” “当年从我父亲手下逃生的孩子?” “是。” “杀死我父亲的人就是……?”他实在叫不出“师父”二字。 “是。” “赵青!”咬牙切齿。 “我叫花倾之。”字字有声。 “好好好,花倾之,”去罹心中百味杂陈,止不住微微颤抖,“你究竟存了什么心思,为什么要让我拜杀父仇人为师?” “我……”无可辩白。 “想利用我对商晟的仇恨?” 倾之缄默。 “你没什么好说的,是不是?”去罹此时倒真希望倾之能说些“念你我同病相怜”的话出来,哪怕是骗他。 “不错,就是因为你与商晟,也有仇。” 去罹又悔又恨,恼羞成怒,拂袖而去。 倾之冲上前抓住他,急切道:“二哥去哪里,做什么?” “别叫我二哥,”去罹猛地甩开倾之,“我不配有你这样的弟弟,锦都公子!” 倾之跨一步拦在去罹身前,“你要找师父报仇?”他不能让他去,为了师父,更为了去罹。 “是又如何!”去罹双目红赤。 倾之劝道:“你不是师父的对手,况且他是你师父!” 去罹冷笑,“花倾之,你好算计,你让他收我为徒,让我受了他的恩惠,你以为这样我们之间的仇恨就可以一笔勾销了吗?你以为这样我况后去罹就可以死心塌地帮你们复仇了吗?我告诉你,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谁也不能改变!” 去罹推倾之一把,后者踉跄两步撞在门上。 “可你父亲杀了我大哥!” 去罹猛地震住,脚下不能挪动。 …… “怎么了?”颜鹊、行已听到动静赶了过来,却见去罹、倾之,一个腾腾怒气刚被压下,一个神情郁愤才始发作——两人似在争吵。 倾之叹口气,咽下喉中哽咽,“如果师父没能杀死你父亲,那我八年前就已死在你父亲剑下。况后封手刃锦都王两位公子,大功一件,扬名天下,”讥讽,“如今你也就不是一个为人收养的孤儿,而是丈雪城中的况后公子!” 颜鹊心惊,行已色变:怎么……坦白了? 去罹冷冷扫了一眼颜鹊,诘问倾之,“你既早知我是仇人之子,为什么不当初就杀了我?何苦来你认仇人之子为兄,我认杀父之人为父!” 去罹不顾三人反应,转身离去,背影绝然。 “去罹。”颜鹊沉声道。 去罹头也不回,冷道:“恩是恩,仇是仇,这五年的教养之恩,日后我况后去罹必思回报;然而今日义绝,再见便如陌路,凤都殿下,等我报完恩,我们之间就只剩下仇!” “那等你报完恩再说!”颜鹊也扭上了脾气。 行已见去罹心意已决,心急道:“师父,你劝劝二弟……” “让他走!”他早说过况后去罹不能收为己用! 夜色深重,去罹形影单薄,却毅然决然,如同五年前初遇那次,走地坚决。 行已不舍,却无奈师父发下狠话不许阻拦,他也只能目送去罹远去。 去罹这一走,带走的只有身上单衣和一身武艺,虽此两件,然已足够,因而行已并不为去罹日后的生计担忧;只是人非草木,五年情谊一朝斩断,其痛如折手足!而最难过的该是倾之,虽他劝师父收去罹为徒时是以去罹与商晟有仇为由,可行已知道,倾之是真的把去罹当兄弟。 行已此刻甚至害怕面对倾之的绝望与无助,可师父正在气头上,当初又力主不收况后去罹,此刻必然不会安慰倾之,有些话,还必须由他这个做大哥的说。 行已深呼吸,转过身去,却呆立当场——一扇空门,哪里还有倾之的人? “师……师父,倾之不见了!” 苦肉计 【章九】苦肉计 “你还要跟我多久?”去罹忽而站定,明月一身。 倾之从树后走出来,月下松间,少年身影相对而立。 “二哥……” “我说过不要再叫我‘二哥’。”他们中间隔着两层仇恨,岂是一声“兄弟”就能化解? 倾之劝道:“既然你父亲杀了我大哥,你不该还我一个哥哥吗?师父也一样,虽然他从不肯说,但他心里也是想补偿你的。” 去罹心下凄然:是这样吗? “呵,”苦笑,“我赔不起,更承受不起。” 倾之也知事以至此,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劝动去罹,他赶两步拦在去罹身前,手捧长剑,“夜路危险,二……”生生咽下那个字,“多加小心,你的剑。” 去罹目光复杂,爱恨交错,“这剑是‘他’送的,我不会要。”他再也不能承他们的情,否则这一辈子都妄想还清。 …… 明月惊风,皓白双目森森渗出嗜血光芒,悄悄接近…… 林风惊悚。 “小心!”倾之一声惊呼将去罹推往一边。 潜伏已久的野兽从阴影中猛然跃出,快如闪电。月光下它皮毛耀白,银牙血口,如狮似虎,挟裹腥风。 去罹仓促之间反手抓住倾之的衣服,往身侧一带。倾之失去平衡摔倒在地,手中剑也掉了,却堪堪避开了猛兽的正面袭击,躲过一劫。 二人目光刹那交错——生死攸关,兄弟同心! 白色猛兽一击不中,喉中低吼,山林震撼。它紧盯去罹和倾之,抬起前爪,轻轻按下,伺机而发,优雅得悄无声息,危险得置人死地。山林寂寂。 一声雷吼,白兽纵身扑向去罹,去罹倾之朝相反方向闪开,白兽扑空。去罹人转到白兽身后,准备偷袭,不料这猛兽身体庞大,却动作敏捷,它前爪抬起,后腿立地,扭身反扑去罹。尖锐锋利的指甲泛着莹蓝幽光,寒光渗人。 去罹原地拔起,双手攀住松树横枝,借势腾空而起,白兽再次扑空。去罹双腿荡回,趁白兽前力刚失,后力未至,狠踢它后背。白兽向前正扑到一颗松树,木屑飞溅,树皮上留下触目惊心的八道抓痕。 白兽接二连三不能得手,愈发恼羞成怒,长啸一声震得林木发抖。 松枝承不住去罹的重量,脆响一声折断。去罹跌落地上,不意腿软,未及起身便对上白色猛兽那双杀气腾腾,白如日月的吊角冷目。 去罹暗道不好:难道今日竟要命丧于此? 白兽闷吼一声跃起,去罹闭目等死,不料身后的倾之硬是将比他高大的去罹掀翻。去罹翻滚到一侧,撞在树上,胸口一滞,喉间腥甜。 倾之虽做了闪躲的准备,却仍是不及,小腿被白兽爪尖扫到,霎时皮开肉裂。 倾之“啊”一声摔倒在地,额上青筋暴起,冷汗如豆,他试图挪动,却引来腿上几道伤口鲜血迸流,剧痛钻心。 去罹远在五步之外,眼睁睁看着倾之命悬一线,无能为力,一瞬间,心如死灰,悔恨交加——该死的是他,不是倾之! 不知为何,那猛兽看着已被扑倒而无反抗之力的倾之,却不动了。 机会! “剑!”倾之断喝。 去罹如梦初醒——倾之来时带了他的剑来。这剑本是仇人所赠,他再不想碰,可如今倾之危在旦夕,已容不得他计较往日恩怨。 拾起长剑,拔剑出鞘,月色幽寒。 猛兽的迟疑只是一瞬,鲜血的诱惑引它兽性狂发,不可遏制,它上身抬起猛扑倾之,一张血口咬向“猎物”喉颈。 生死毫发之间,长剑掷出,动如脱兔,迅如雷电。 猛兽眼前白刃一晃,它本能畏惧,身形稍顿,稳住下扑之势。 倾之趁机滚到一侧,接住去罹掷来的飞剑,反手一剑,砍在白兽背上,白色长毛如雪浪炸开,中间迸出一股鲜红,血喷如注。 白兽吃痛不住,凄吼震天,庞大身躯猛地撞向倾之,倾之不及躲闪,被撞翻在地,长剑脱手,又落下风! 幸而猛兽重伤在身,撞倒倾之后,蹿入林中,歪歪斜斜仓皇而逃。 倾之终于长长舒了口气,精神一松,痛感传遍全身,几乎昏厥。 去罹也不知道自己是走到还是爬到了倾之身边,只见后者裤管处血迹浸染。想到那棵被抓得树皮飞溅的松树,去罹心中一紧:恐怕倾之整条小腿已被那猛兽一掌拍烂。 倾之虽受重伤,神智却还清晰,他向身侧摸了摸,抓过长剑,用剑拄地,借着去罹从旁扶助,勉勉强强站起身来。 “我背你回去。”去罹急道。 倾之却挣开去罹,将将站住,“你走吧,我自己能回去。” “你……”这算什么?赌气吗?赌气也要分时候! 去罹又痛又恨,痛的是倾之的伤,恨的是倾之的任性。然而不及去罹再多恼怒,倾之便软倒在他身上,昏了过去。 “花倾之!”去罹惊呼一声,背上倾之,奔回梅林。 去罹胸口闷疼,喘息之间都似要撕裂心肺,可这些比起倾之的伤根本无足轻重——去罹感觉得到他的身上手上已满是热乎乎的粘稠鲜血。三弟…… “很快就到,你坚持住。” “嗯……”倾之回应,尚还有一丝清明。 “你放心,不会有事。” “二哥……” …… 那一声“二哥”重重落在去罹心上,他猛然间热泪盈眶:三弟,你说的对,父债子偿,我父亲杀了你大哥,我便该还你一个。若你安然无恙,我就做你哥哥,一辈子,所以,你一定要坚持住,一定要安然无恙…… “砰”一声门被大力踢开,来人似是恨不能踹飞两片门板。 颜鹊见去罹背着倾之,两人浑身泥血的回来,腾地站了起来,“出了什么事?” “快救三弟!”去罹将倾之放在床上,腿一软就要跌倒。 颜鹊一把扶住去罹,后者却道:“我没事,三弟……”全然不知黑红血痕正自他嘴角蜿蜒流出,狰狞可怖。 “行已!”颜鹊把脱力的去罹交给行已,俯身检验倾之的伤势。 倾之躺在床上,脸色苍白,气息虚弱。 颜鹊的视线移到倾之小腿上时,眉头不由紧紧皱起。小心的剪开裤管,撕下由于血液凝固而黏在倾之腿上的衣物。痛处又被牵动,昏迷中的倾之眉头拧起,低低呻吟。颜鹊一看,倒吸了口凉气,倾之伤处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清洗、止血、上药、包扎,忙了大半夜。倾之一直昏迷不醒,去罹有伤在身也不肯离去。颜鹊表面镇静,却早已心疼得流血。行已则只能怔忡机械地按师父的指示做事,不能思考。 接连高烧,倾之醒来的时候已是三天之后。 去罹见倾之醒了,什么也没说,转身出了房间;这三日大家念着倾之的伤势,什么国仇父仇都抛在了一边,如今倾之苏醒,已无大碍,可去罹的心结却不是那么容易解开的——行已叹了口气,跟过去安慰去罹。 “听去罹说你们遇到了野兽。”颜鹊道。 “嗯。”倾之点头。 “去罹说是他不曾见过的野兽。” “倒像是传说中的‘卷荼’。”倾之知道师父的疑惑。 “你也那么觉得?”倾之夜间目力超乎常人,他的判断更加可靠。 “嗯。”也没什么好遮掩。 颜鹊皱眉:没想到还真有那么种野兽,那么“卷荼现,天下乱”…… 见颜鹊出神,倾之低声唤道:“师父……” “噢,”颜鹊回过神来,拍拍倾之,“还好并未伤筋动骨,只怕是要留下伤疤了。”说不心疼那是假的,虽是徒弟,却早已视若己出。 倾之倒不介意,反而笑道:“师父,男人还怕多几道疤吗?” “也是,”颜鹊也笑,又道,“去罹说他不走了,该是因为你救了他吧。” 倾之并不十分意外,只道:“那还是因祸得福了呢。” 颜鹊半是责备半是叹息,“去罹看似固执任性,其实也很是心软,你那日若说几句软话,说不定他就不会走了,你们两个也不会遇险。” 说什么,说怜他同病相怜?说与他兄弟情深? “为什么不告诉他你确实将他视为兄长?”而硬是默认了一心想要利用他? 倾之撅嘴,头歪向床内,“他既不信我,我何苦自作多情?”多半仍在赌气。 颜鹊无奈,摇摇头,“你这孩子……”怎生的这么个别扭脾气? 倾之的伤势虽初时看来严重异常,唬得人胆战心惊,却并未伤及筋骨,不到十日他便偷偷下床,半月之后已经四处乱跑了。颜鹊心里发恨:怎么就不再伤得重些,要那臭小子三个月下不得床才好! 对师父的愤怒,倾之视而不见,听若未闻。这天他背上弓箭独自上山,射了几只野兔山鸡,扛着猎物寻到了白色猛兽——卷荼的巢穴。 卷荼警觉洞外有异,钻了出来,见是倾之,它呲着银牙,发出低低的嘶吼,不敢近前,也防备着倾之靠近。 见牛犊大小的卷荼此刻已是皮包苦头,毛色暗淡无光,只有两眼还保持着警惕的凌厉,倾之叹了口气:想他那日重伤了卷荼,恐怕它已多日抓不到康健猎物,只能逮几只老弱病残充饥了吧。 倾之拎起一只山鸡晃了晃,丢到卷荼面前。饿极了的卷荼放下对倾之的全部戒备,扑向山鸡,连毛带血三两口吃得骨头都不剩。 倾之将所有猎物一一丢了过去,坐在一边看着,直到卷荼吃饱。 卷荼舔干净嘴和爪子上的血迹,惬意地打了个饱嗝,施施然走到倾之身边趴下,悠闲地舔着身上长毛,温顺如猫。 倾之揉揉卷荼的脑袋——四年前捡到的卷毛小兽如今已经长大,身上的长毛只在末梢一勾,微微卷起,只有头脸上簇簇短毛还和小时候一样卷曲得十分厉害,甚是可爱。卷荼配合着倾之的抚摸,摇摇脑袋,似在撒娇。 倾之忍俊不禁,顺着抚上它的背,猛地一怔——正是那道剑伤。 伤疤被触到,卷荼打了个激灵,焦躁起来,倾之轻轻抚慰,才让它重新安静。倾之看去,那伤口虽已愈合,却秃了一块皮毛,新肉粉白,触目惊心。 它抓伤他的腿,他还以一剑。倾之并不怨恨卷荼“六亲不认”:任何嗜血的野兽都无法抵挡血腥的诱惑,在扑向他之前,它曾有过一瞬间的迟疑,这已不枉他救它一命,养它四年。只是那时本能驱使它——只认血,不认人! 可他是人,做任何事必先有预见,有目的:他引卷荼攻击去罹,是为了让去罹欠下一份人情,死心塌地地用一辈子偿还——情是真情,却也需些手段。 倾之不是没有料到不得已时他必须出手伤害卷荼,他也不是对自己从一只白毛幼仔养到呼啸山林的庞然灵兽毫无感情,但凡是都要有牺牲,畏惧牺牲,也就什么都做不成了。 有灵性,通人语?想到左鹜的话,倾之无奈一笑,“你还是不要通人性的好,人……太复杂了……” 卷荼晃晃脑袋,伸下懒腰,晒着午后温暖的阳光,补了个觉。 倾之连日偷跑出来打了猎物去喂卷荼,卷荼体力日益恢复,连皮毛也渐生光彩,便又活蹦乱跳起来。虽它已有四岁,但不知是天性顽皮还是在卷荼中这仍是比较小的年纪,它仍如孩童一般,活泼好动,满腹玩心。 玩得开心了,忘性也大,对倾之重伤它那件事似乎早已抛到九霄云外。日日赖在倾之身边蹭来蹭去,讨好撒娇打滚耍赖,无所不用其极。 连倾之都要无奈地抚额叹息:卷荼啊卷荼,你还真是给灵兽丢脸…… 直到一日卷荼从早到晚守在洞口却不见倾之,月出东山,它离了巢穴,潜入密林。但凡有猎物被那双皓白眼目盯上,必死无疑! 卷荼本性凶残,离开倾之,它还是那只威风凛凛、嗜血好杀的野兽。 倾之与师父兄长离了丈雪城,去罹骑马,行已驾辕,颜鹊、倾之乘车,一路向南缓缓行去——倾之的伤势已然痊愈,可颜鹊还是小心谨慎,坚持不令他骑马。 越往南走,风景越是旖旎柔和。颜鹊本是南人,久居玄都,多年只见梅红松绿石玄雪白,如今满目繁花似锦山明水秀,虽不是彤梧,却也有如身近故乡,倍感亲切。沿路风光,不愿错过,边游边行,来到渤瀛已是夏末秋初。 天高云淡,风清气爽。 渤瀛的风光大异玄都,若说丈雪城是黑与白的圣境,那渤瀛城则是缤纷俗世光影,十足红尘味道。坐在车内,耳旁也全是叫卖声,嬉笑声,熙熙攘攘,其乐融融,一派太平景象。 倾之正舒舒服服地靠着软枕看书,马车却突然停了,他掀开车帘,第一眼就碰到了一双甜美得霎时让人屏住呼吸的眸子,不由嘴角轻轻勾上去,微微一笑。 初遇 【章十】初遇 那双甜美眸子的主人也抿嘴一笑,粉嫩脸颊挤出两道浅沟,嘴角笑窝深深,甜得将人陷进了蜜水。却不料她抬手一指,回头对巡城的士卒道:“就是他们,他们是盗马贼。” 那声音宛如幼莺初啼,清脆脆娇滴滴,痒痒地挠人心肺。可…… 盗马贼?! 行已、去罹面面相觑:他们初来渤瀛,足未沾尘,竟被一个水灵灵粉嫩嫩的小姑娘当街阻拦,红口白牙地指为盗马贼,真是哭笑不得,可偏又对这莫名其妙的“诬告”生不出半点气恼。 倾之仔细打量那小姑娘,她十岁左右,杏眼桃腮,甜美可人,身着月白男装,头裹锦巾,腰配玉环,一身素色却熠熠生辉,华彩毕现。不由暗自思量:不愧是海都国故都,渤瀛侯府地,人物出众。 倾之回头看了看颜鹊,师父闭目养神,倒是坐得安稳。 寻城的士卒迅速将马车包围,看热闹的人群也聚拢了过来。一人执矛上前问小姑娘道:“你说他们是盗马贼?” “对,”小姑娘手指去罹,“他骑的就是侯府五天前丢的踏云。” 围观者听是踏云,七嘴八舌,议论纷纷。 “这就是踏云?” “告示上说侯府丢的马?” “啧啧,是好马,名不虚传。” …… “踏云”是马名,在渤瀛城中也小有名气,因为踏云的父亲正是当年常熙赐给海都的挟翼神驹,流月。 骊驹踏云,三足为白,其奔如风,白蹄腾起登云涉烟,故名“踏云”。 士卒听说是侯府丢的马匹,不敢怠慢,转身打量去罹身下坐骑——那马乌黑如夜,额头一簇白毛如雪如荻,三蹄雪白,一蹄为黑。 士卒上前,严肃道:“敢问几位从何处而来?” 去罹轻抚坐骑,面不改色道:“从丈雪城来,这马也是从玄都带过来的。” 士卒又看了看驾车的行已和挑帘的倾之,问道:“一共三位?” 行已知道自那事之后去罹一直不肯给颜鹊叫师父,便接口道:“不,四位,家师也在车内。” 士卒向马车一拱手,“那请车内的先生下来说话。” 颜鹊漫不经心,动也未动,只道:“人尚有相似,何况是马?” 气氛一时僵住,士卒也犯了难为,他见这一行人华车宝驹,衣着鲜亮,更兼气度不凡,断不像偷鸡摸狗之辈。可侯府的人却一口咬定那马就是踏云,这……“既有人告,就烦请先生下车辩个清楚,若是误会,也好洗脱嫌疑,还各位清白。” “出了什么事?”围观人群中挤进来一个少女,与之前的小姑娘相似打扮,也是男装,只在白衣外多了件薄纱罩衫,腰配玉璧。 “二公子。”士卒行礼。 “公子,你看那不是踏云吗?”小姑娘嘴快,眼神得意地瞟向去罹。 去罹利落地翻身下马,马鞭倒手,倒要瞧瞧这位“公子”有什么说法。 “公子”绕着黑马转了一圈,拍拍马儿,微不可察地摇了摇头,转身对小姑娘,同时对众人道:“这马不是踏云。” 小姑娘全没了方才的神气活现,努努嘴,疑惑道:“怎么会不是呢……”眉心一蹙,小脸一皱,倒似受了极大委屈。 “公子确定不是踏云?”士卒也问。 “公子”点头道:“踏云是我爹爹准备送给大哥的庆生礼物,前不久才钉了马掌,而你看这匹马,”她指给众人看,“马掌已磨得极薄,必是长途跋涉所致,又怎么可能是侯府丢失不久的踏云呢?” 士卒抬起马掌一看,不由惊叹,“果然如此啊,公子真是……”他“明察毫末”的赞美还没出口,转身却不见了人影——那“公子”早趁众人将好奇心放在马蹄上的时候,拉着小姑娘挤出人群,已走远了。 一场不大不小的误会就这样轻易揭过,人群散去。倾之会心一笑,放下帘子坐回车里,再拿起书来却正看见八个字,心中一动,便再看不进别的字了。 颜鹊打眼瞧着倾之手里的闲书,是本后人杜撰的仙神列传,其间正描绘一位神女云裳霞绦而至,言其“豆蔻妙龄,明眸善睐”。 数月之前,颜鹊就在渤瀛城中置了一处别院,前庭桃红梨白,后院杏李芬芳,可惜如今不是时节,只有栏杆下的菊花金灿灿映着湛蓝的天空,独傲清秋。 颜鹊此时并不着急住下,吩咐行已找家酒馆,先吃中饭。行已知道师父是要对城中情况略做打探,便选了家人来客往的大客栈,挑了楼上清净的雅阁。 待伙计上好了酒菜,颜鹊问道:“小哥,我们初来渤瀛,我问你,这渤瀛侯府上可是有两位公子?”颜鹊来渤瀛,最挂念的还是初尘。 伙计笑嘻嘻道:“几位定是在路上听人说侯府的二公子如何如何了。” 倾之端着茶碗正挡着翘起的嘴角:我们何止是听说,根本是见过。 伙计又道:“我们渤瀛侯膝下只有一子一女,大公子天俊是嫡长子,将来侯位的继承人,二小姐初尘也是夫人嫡出,至于‘二公子’,嘿嘿,其实是小姐为了方便出门女扮男装。” “毕竟是女孩儿,侯爷也就这样纵着她?”凤都以女子为尊,颜鹊当然不是觉得女孩子就该闺阁绣花,但他见初尘在外只带着个小丫头,难免担心。 伙计笑道:“我们侯爷对女儿那是如珍似宝,百依百顺,出门走走又不犯王法,况且渤瀛城这么些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太平得很。您几位初来渤瀛还不知道,这城中着男装出行的姑娘,特别是大户人家的姑娘可多着呢。” 伙计见几位客人不信,喜滋滋炫耀道:“跟您说吧,这侯府的二小姐可是渤瀛城里的宝。听说二小姐自小一头长发,能拖到脚踝,”伙计边说边比划,“是不是真的,我是没见过,不过那几年说起谁家的姑娘漂亮,那先得看谁的头发长。后来小姐着男装出行,这不又引得城中女子争相效仿。” 颜鹊微微一笑:她们凤都的女儿自然从小艳惊天下,何况是在这小小的渤瀛。 “豆蔻妙龄,明眸善睐”,倾之暗自摇头,想把那个惊鸿一瞥的身影忘掉,却是徒劳,不由暗恼。 “听说侯府的马匹近日被盗,可有此事?”行已问道。 “是有这么回事,三四天前贴了告示,那可是匹好马,”伙计想了想又道,“不过告示上说是走失,可不是被盗。” “这附近有什么好山水?”倾之忽来了兴致。 伙计笑道:“您没听那说书的段子里都说咱们渤瀛‘纵有六千六,横有九千九,层峦叠嶂七百二,烟雨楼台四百八……’” 倾之见伙计又要侃侃而谈,便直截问他:“大些的林子有吗?” “有,城南就是一片茂林,”伙计说完好心提醒,“那林子又深又大,而且是渤瀛侯府的私产,虽说没有人守卫,但我们当地人很少去,去了也不往深处走,从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开始,这就是规矩……” 这时忽听楼下有人喊话,“小七,你又躲哪里偷懒?” 招呼颜鹊等人的正是小七,他忙扯嗓子回道:“英哥姐,我跟客人说话呢。” 行已一笑,“既然店里生意忙,我们不耽误小哥了。”说着掏出些散碎银钱塞到伙计腰里。 小七忙推说:“不敢不敢,若被英哥姐知道,我这饭碗可就不用要了。”说完泥鳅似的溜了。 颜鹊笑了笑,听声音那“英哥姐”嗓音清圆,十分悦耳,不像是泼辣凶悍之人,却让伙计如此“畏惧”,倒像是位女中丈夫——颜鹊不知道,这英哥还是青羽流落渤瀛时的旧识。 如今青羽早已香消玉殒,昔日红颜今日黄土,而英哥嫁人生子,虽少不得柴米油盐,少不了夫妻拌嘴,却夫唱妇随,风雨共渡,开了渤瀛城中数一数二的大客栈,两年前又添了个儿子,夫妻恩爱,日子红火——英哥所得到的,正是青羽终其一生求而不得的幸福。 行已见倾之端着碗只吃米饭,夹了菜给他,问道:“想什么呢?” 倾之抬头一笑,“我在想‘盗马贼’怎么把马偷出侯府,又‘藏匿’于何处。” “凭空能想出什么线索。”去罹头也不抬,不以为然。 “也不是全没有线索,”倾之放下碗筷,说道,“把一匹马带出侯府远比把一个人带出去难。人尚能翻墙,若是马就必须光明正大的由门而出。” 行已略思,道:“兴许是渤瀛城太安定,连侯府的护卫也懈怠了呢。” 倾之摇头,“不像。”又道,“大哥见今日寻城的士卒应变有素,谨慎有礼。一地之长久安治,教化有方固然功不可没,可震慑宵小的实力也必不可少,由此推之,大哥觉得侯府的护卫可能是饱食终日,无所事事之流吗?” 去罹抬了下眼皮,“或有大意。” “即便当时大意,事发之后不可能全无印象。” 去罹挑眉,“依你之意……” “我的意思是不要因为今天有人说我们是盗马贼,就先入为主的认定马一定是被偷了,伙计不也说告示上并未说‘被盗’,只是‘走失’吗?” 去罹哂笑,“恐怕是渤瀛侯怕坏了治下‘路不拾遗’的名声,故而遮丑。” 行已也道:“我虽不好评论渤瀛侯为人,可马在侯府,如何走失?” 倾之微笑,“有一个地方——” “牧马场!”行已恍然大悟。 倾之点点头,“锦都王宫的牧马场在宫外,周围只用栅栏围起,因为栅栏失修,丢失马匹的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 去罹撇撇嘴,冷道:“这儿又不是锦都。” 倾之倒不介意,冲两位哥哥使眼色,“去看看总无妨的。” 行已向来以倾之为大,只要公子高兴,他如何都好;而去罹——看倾之那挤眉弄眼的神情就知道他多半是动了游猎的心思,打着寻马的幌子蒙颜鹊呢——闷了数月,去罹也早手痒了。 颜鹊见三个孩子说得热闹,也不顾得吃饭,敲敲桌子,“饭菜要凉了,侯府丢了马,与我们何干?” “师父要拜见渤瀛侯,总得备份厚礼吧。”双目飘出一丝狡猾。 颜鹊眉一皱:他跟傲参关系虽近,却不能公开,那么找到侯府丢失的马匹,继而拜访渤瀛侯,实在是个好借口。 倾之这孩子——颜鹊暗想——太精于揣摩人心…… “你打算怎么做?”颜鹊问。 倾之道:“午后我和大哥二哥去马场周围转转,看有没有蛛丝马迹可寻。” “嗯。”颜鹊点点头,却心道:寻马是假,这三匹“小马”想要脱缰撒欢才是真。 渤瀛侯府就是原先的海都王宫,牧马场在侯府之南,是一块仅用栅栏圈起的水草丰美的丘陵地,背靠茂林,草木郁葱。 兄弟三人下午一番细心勘察,果然发现有处栅栏被损,而马场后就是客栈伙计说的城南茂林。三人在林中寻了一阵,又发现了蹄印粪便等痕迹,只因天色已晚,决定翌日再探。 二度入林,只收获了些山珍野味。颜鹊喝了口茶,心道:早知道这三个小子飞鹰纵狗的心思——不过有荷叶蒸鹧鸪、山菇野鸡汤封口,也着实不好多说什么。 第三天,已探好了山中水源分布的三人分头行动——此处草木丰盛,容易隐蔽,但马要饮水就必定要找水源! 黑马,钉有马掌,不是野马,三蹄雪白,一蹄乌黑。倾之从树上跳下来,摸出腰间结了扣的绳索,悄悄靠近——不错,就是它了! 飞索套马,用力一拉,倾之借力飞身上马。黑马猛被套住,忽又有人骑在背上,一惊之下大发脾气。它前蹄腾空,昂首嘶鸣,原地打了好几个转儿,企图摔下背上的人。倾之双腿夹紧马腹,抱住马脖,就像粘在了马背上一样。 “脾气不小啊。”倾之紧抿双唇,却也露出棋逢对手的笑意——他早已不是那个骑术不精,在雪地里吃足了苦头的花倾之,这几年,玄都的野马烈马也见识过不少,还从没有他驯服不了的。 黑马使足了力气前抬后蹬左扭右拧,倾之勒紧绳子,顺势起落转摆,始终安坐马背。黑马甩不掉倾之,长嘶一声,狂奔起来。倾之一手握紧绳子,一手抓紧马鬃,暗道:看你能耐我何? 然而终究还是大意了,当倾之意识到一人一马离地腾空时已不及下马。 崖头不高,下面是一片湖水,倾之心惊——他不谙水性! “通”一声巨响,溅起巨大水花。 一马一人落入水中,倾之抓住绳索,可马却已从绳扣中逃脱。 水流携着巨大的压力从口耳灌入,胸口像插了把尖刀,疼得厉害,似要炸开。白色的阳光透过水面,倾之眼前一阵恍惚……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正式更名(笔名)“青黛青山外”,感谢今今的建议,感谢责编青容O(∩_∩)O~ 请大家注意,不要不认识俺了啊,呵呵 再遇 【章十一】再遇 田田荷叶,鹅黄莲蓬,一片红蕖飘落,激起清圆水晕,惊走了游弋的一双鱼儿…… 倾之悠悠转醒,惨白阳光刺得双眼生疼,又一阵晕眩。他双手遮目,按了按额头,溺水瞬间的回忆飞流直下,水石相击散为烟雾。 依稀记得有一双手将他托出水面,是谁呢? 身下的卵石被午后的阳光晒得暖烘烘的,倾之长长出了口气,索性也不起身,躺在湖边望着澄秋无云的天空,心情亦如蓝色般平静。 盈盈一水间,渌水为镜,荷塘做屏。 素衣白纱的少女侧卧湖上,一手支颐,一手挑逗着两尾花鳍鲤鱼。鱼儿轻啄少女的手指,“吻”香而醉,痴痴流连。少女长发未绾,眼睫低垂,眉间如落花闲散,两颊似明珠莹泽,唇边的微笑似有还无,似浅还浓。 因童年遭逢不幸,经历坎坷,倾之素来冷静机警,不论何时何地何种境况都能沉着本心,洞察安危,可面对隔水的少女,少年的心却分辨不清了。 少女见倾之醒来,眼眸一亮,分明溢出了喜悦。她起身跑了几步,却又折回,俯身拾起几根蒲草,这才身姿轻盈,分荷凌波,到了岸上。 “你醒了?”她手握着青青蒲草,褐色蒲槌一颤一颤。 精巧如玉的双足就那样□裸地站在倾之面前,粉嫩的趾甲莹如花瓣,更衬的白玉小脚灵巧可爱。十五岁的少年,恍惚间意动神摇,脸已滚烫。 “你看什么?”少女顺着倾之的目光也看到了自己□的双脚。她脸色一变,丢了手中的蒲草,到湖边拎起鞋袜,头也不回地跑了。 倾之被蒲槌“当头一棒”才醒过神来,懊恼自己失礼,心绪更是从未有过的慌乱:也不知她还会不会回来,该是生气了吧…… 三人约好日落前回家,行已、去罹都已无功而返,独倾之晚归。 行已见倾之精神不济,上前拍拍他的肩膀,本意鼓励他不要丧气,却惊觉手下潮乎乎一片,便问道:“三弟,衣服怎么湿了?” “衣服?……噢,”倾之的谎话从来编得极快,“我在河边看见踏云,和它较量了一番,不想那小子还真是火爆脾气,把我摔在水里就跑了。” 行已不疑心,喜道,“至少踏云就在林中,不至我们无的放矢。”又道,“我去烧水,你洗个热水澡,别着了凉。” 抱臂旁观的去罹见大哥走了,凑过来,扫一眼倾之手里的蒲棒,戏谑道:“三弟不是在拔蒲草的时候弄湿了衣服吧?”伸手想抽一根,“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 倾之却将蒲草往身前一护,不令去罹碰到,横了二哥一眼,一句话不说回了自己的房间,留去罹独自讪讪。 踏云脾气暴躁,只可智取,不可强攻——欲想献马,先需借马! 次日,行已、去罹到在侯府说明身份、缘由,借来了母马“紫鸢”,紫鸢是踏云的母亲,性情极是温良。 果然,踏云见到母亲,不顾一旁的陌生人冲上去又是亲昵摩挲,又是撒欢蹦跳,生生羡煞旁人。去罹失怙丧母,只剩一人,行已离家五年,有家如无,所幸倾之并不在场——他推说身体不适,留在家中,恐也是料到如此,害怕触景伤情。 行已、去罹牵着紫鸢,不费吹灰之力把踏云引回了侯府,渤瀛侯大悦,赞其有勇有谋,随后专程派人上门送帖——三日后,请赵却师徒府上赴宴。 “榴花红,梨花白,芙蓉水中生,芍药大如捧……”小花儿正学着描花样、配颜色,半个身子都趴在了绣架上,嘴里念着儿谣,叨叨不停。 初尘翻箱倒柜,挑拣出一堆衣服,却都没有称心的。抖开一件粉衫,花样不错,比了比,却明显小了,皱皱眉头,也不记得从前穿过……,罢了,她随手将衣服一丢,坐在床头歇息。瞥一眼也不过来帮忙的小花儿,心里怎么也不明白她为什么喜欢绣花。要初尘说,若能像哥哥那样挥戈跃马,才叫痛快。 可惜她是女孩儿,爹爹定然不许,初尘托着腮痴想了一阵,叹了口气。 “爹爹今日请了四位客人,说你若想去就一起去。” 小花儿抬起头,分明一愣,“我?为什么?”她不过是个丫头,虽然小姐说她“欺主”……可她哪里有? “我哪里知道,”初尘随手扯过件披帛比划,“反正爹爹说话时一本正经,像是极重要的客人,还特意嘱咐我好好打扮,不要穿得乱七八糟。”不服气地把披帛往膝上一搭,初尘颇为愤愤,“我平时穿得不像样子吗?” 小花儿极认真地想了想:小姐男装穿得规矩体面,女装却从来喜欢乱穿,侯爷的话,其实一点儿也不冤枉她…… “这件怎样?”初尘终于翻出件合心的,比给小花儿看。 小花儿却嘟起嘴来,一脸不高兴,看得初尘很是莫名,“怎么?” “你不是答应这件送给我了吗?” 初尘这才想起这套鹅黄襦鸭绿裙她确实答应过送给小花儿,可实在懒得再挑,便讨好她道:“反正你现在穿着还大,我就只穿一次。” 小花儿倒不说不好,只是委委屈屈,像是初尘欺负了她。 初尘好个气闷,“好好好,不穿就是。”又嘟嘟道,“总是看着别人的东西好,要了来,过两年你又嫌是几年前的式样,不肯穿了。”正瞥见那件粉衫,忽想起那就是两年前小花儿爱不释手,两年后冷落箱底的一件,初尘拎起“罪证”,“你看看,这件就是。”她可一没点冤枉她。 “小姐,我……我去前面瞧瞧。”见势不好,小花儿拔腿走人。被丢在房中的初尘独自气闷,叉腰来回踱了几圈。 “小姐,我看到那四个人了。”未几,小花儿气喘吁吁跑了回来。 哼一声,“是吗?大惊小怪。”初尘决定用爱答不理的态度惩戒小花儿。 小花儿见初尘漫不经心,急道:“就是我在街上误认的‘盗马贼’!” “是他们?”初尘倒是有些好奇了。 “嗯,”小花儿狠狠地点了点头,瘪嘴道,“我不去了,多丢人。” 初尘见小花儿的模样,心觉好笑,便逗她,“我可听说有从海上快马送来的蟹子呢,肉多黄满,最是肥美。啧啧,你真不去了?” 小花儿左思右量,咽了口口水,甩头,“不去!” 傲参与颜鹊闲聊,目光却有意无意地打量倾之——颜鹊并未对他隐瞒倾之的身份——即便有所隐瞒,傲参也能看出一二,花倾之的长相,尤其他目深鼻高,唇形极好,像极了他的父亲。倾之抬眼一笑,甚至令傲参心脏漏跳:花少钧…… 从四人进门,傲参一直关注花倾之——锦都王遗孤,他想知道,能背负起“百羽铩尽,花开连城”八字预言的,该是怎样一个少年。 他随了母亲,眼似桃花,却随了父亲,瞳如黑夜。倾之七岁的时候,颜鹊觉得将来那会是一双朦胧醉人的桃花眼,可倾之长到十五岁,眼眸依然黑白分明。 风流妩媚似与他并不相关,谦谦君子亦与他仿佛无缘,他有的是风骨,是眉宇间的英然。果然,有着锦都花家和玄都商氏两样血统的孩子,就同时拥有了精致如玉的脸庞和渊嵉岳峙的气势吗?尽管,才只有十五岁…… 倾之感到有目光在自己身上徘徊,略觉不自在,抬头正与傲参四目相碰,渤瀛侯轻咳一声,若无其事地问长子天俊,“初尘怎么还不来?” 少年温文尔雅,面如冠玉,对父亲道:“已令人去催了。” “爹爹。”少女的声音将众人的目光吸引过去。初尘姗姗来迟,向父亲和客人分别行礼,在哥哥天俊下首的位置坐下,微微一笑,落落大方。 傲参忌惮颜鹊当年的“恐吓”,本不欲女儿给他留下好印象,便任初尘胡来。可即便他早早“心中有数”,仍还是对初尘这身衣裳瞠目结舌。 颜鹊的微笑也不禁有些扭曲:这是……什么打扮? 初尘看见爹爹目光古怪,故意张开手臂,问道:“不好看吗?”她上身套了五件薄衫,红粉橙黄绿,里大外小,层层叠叠,颜色倒极是鲜亮。 傲参一愣,“好……好看。”他的女儿穿什么能不好看? 初尘笑道:“女儿觉得往年的衣裳还都崭新就不能穿了,很是可惜,爹娘教导孩儿一针一线来之不易,当爱如血汗,所以女儿才想出这样的法子,不使织纺工匠日夜辛苦轻易浪费。爹爹觉得好吗?” “好,好,初尘有心,为父甚是欣慰。”傲参心道:她倒总是有理,怎么不说好好的裙子,罩纱也剪成一条一条,摇摇摆摆,柳条一样?他有时也甚奇怪,初尘这脾气,既不随他,更不随青羽,到底是像了谁? 有一个人傲参不敢想——初尘的性格其实最像她的爷爷:性喜随意,不拘常理,看似无所谓却颇自负主见,心下那些“坏”主意、“坏”心眼儿随得更铁。 “你看呢?”初尘又问颜鹊。 颜鹊笑得实在不太自然,毕竟大姐白凤,二姐青羽,举止之优雅,衣着之高贵在他眼中从来完美无瑕,有如神女,可初尘……着实意外。 初尘的目光扫过对面的行已、去罹,两人虽不敢恭维,却出于礼节的点头微笑。她故意不问倾之,直接转向自己的大哥,天俊对妹妹的“奇思妙想”早已见怪不怪,倒是笑意满满,全是宠爱——若无外人,他定要勾勾小妹的鼻子。 倾之想初尘定还为那日之事气恼,她不待见他,他也在意料之中,但见天俊、初尘兄妹情深,不禁想起了窈莹,不知她在钰京一切可好…… 傲参为众人引荐,宾主寒暄一番,宴会开始。 有丫环斟酒,颜鹊笑对傲参道:“小徒青儿还不曾饮酒。” 倾之已年满十五,只是颜鹊知道花少钧酒量不好,所以一直不敢让他喝酒。傲参会意,毕竟当年锦都王三杯即倒的酒量众人皆知。他笑笑,“无妨,就跟初尘一样稍喝些果酒吧,这酒极淡,不醉人。” 不能饮酒?初尘眼珠儿一转,招呼了身后的丫环水华,附耳道,“你取胭脂醉来……”如此这般。 胭脂醉因泡过桑葚而呈红紫色,故得名,其本身并非果酒,而是烈酒。传说斑鸠吃了桑葚就会醉,故而胭脂醉的本意其实是“红颜如酒,耽之兮,不可脱”。 不过初尘尚不知有这层含义,她只是知道,胭脂醉,是烈酒。 傲参举杯,“来,这第一杯酒我要感谢各位帮侯府寻回踏云。” 众人齐饮。颜鹊笑道:“倒不知这马有何特别,侯爷如此上心?” 傲参摆摆手道:“也无甚特别,不过是匹难得的好马,但我已打算将它送给犬子,故此上心。” 倾之看向天俊,那少年与他一般年纪,英华内敛,性格沉稳,大类其父。 “侯爷,请恕我直言,这马恐怕不适合送给大公子。” “为何?”傲参不解。 倾之道:“此马尚未驯服,性情火爆,恐怕伤到大公子。” 傲参听倾之如此说,便道:“不瞒各位,踏云虽是家生家养,可性格却比野马还烈,渤瀛城的驯马师父没有一个能制服它的。” “若侯爷信任,不妨将踏云交给我。”他少年心性,争胜好强,猛兽卷荼在他脚下尚乖顺如猫,失手败于踏云,怎能心甘? “难道渤瀛城那么多有经验的驯马师父都不如你吗?”初尘插话,润粉双唇一开一合,轻轻吐出几分不以为然的傲慢。 傲参沉声道:“初尘,不得无礼。” 倾之看一眼初尘,对傲参道:“赵青愿以三月为期,必定驯服踏云。” 傲参笑道,“如此甚好。”举杯,“那我先行谢过。” “不敢。” 初尘瘪嘴,心道:竖子狂妄。 傲参与颜鹊高谈阔论,宾主推杯换盏,频频敬酒干杯。得了初尘授意的水华出去一会儿,回来与倾之身后的丫环嘀咕两句,换了位置。 见倾之一杯见底,水华福身为他添满。宴席间,丫环仆从进进出出,少有人在意,可倾之却看得清楚:方才初尘与这丫环耳语…… 正思索间,却听傲参扬声道:“干。” 倾之端起酒杯,瞧那酒色与之前不同,举到嘴边,酒香馥郁。看一眼初尘,后者举杯虚敬,眉眼笑弯,先干为敬,亮了杯底。 倾之只好硬着头皮喝下,那酒入口干爽,初觉甜,后觉苦,接着一股辛辣从喉咙烧到胃里,火苗又从胃里窜到喉咙——若非早有防备,恐怕早一口呛了出来。 而初尘此时则“心安理得”地忙着对付一只红壳巨蟹,先用腰圆锤在蟹壳边缘轻轻敲打,再用长柄斧掀起肚脐、蟹壳,蟹壳掀开,露出金灿灿的蟹黄…… 水华又添一杯。倾之瞧那玉壶流光,桃色瑰丽,他不曾饮酒,但也听说烈酒辛辣,醉酒上头。一杯一杯,旁人只当他喝的是果酒,清淡如水,却不知换了别人,饮下这许多胭脂醉,恐怕早已醉得不省人事。 这都没事?初尘沉不住气,目视水华,后者摇摇头,亦是不解——这可的的确确是陈年的胭脂醉! 傲参饮到兴处,便道:“早闻说赵先生练得一手好剑,傲某不敢烦请先生大驾,但不知可否令令徒一展身手?” 颜鹊一笑,“敢不从命,”他看了看三个徒弟,目光落在大徒弟身上,“行已,你来舞剑助兴。” “是。”行已正要起身,却听初尘道,“爹爹,我要看赵青公子舞剑。”看他能硬撑到几时? “初尘,”傲参脸色一沉,“又胡闹。” 颜鹊却从旁道:“既是小姐开口,也好,青儿,你来。” 倾之起身,旁边早有丫环递上宝剑,他合剑行礼,出剑。 舞剑助兴并非格斗,只需走一趟套路,使观者尽兴即可。倾之练的这一套叫做“玉笛听落花”,剑走轻灵,如踏笛歌,剑与花舞,落花听笛,取得便是“美”的意境:风过修竹,泉流石上,将“美”渗透到极细微处,又飘洒在天地间。 颜鹊颔首而笑:同是他亲手□出来的徒弟,行已失于“灵”,去罹失于“柔”,只有倾之得其精髓,才能舞出那份清雅,那份风华。 傲参挥止了乐工——侯府宴请需有乐工于帘后奏丝竹管弦,是为仪,而此时,剑意唯美,任何声音都成嘈杂。却不知何时初尘跑到乐工席,取了一根笛子。 玉笛听落花,一人吹笛,满城飞花。 拜师 【章十二】拜师 “到了。”初尘在“赵府”两个大字下俏生生一立,往后伸手却捞了个空。叹气,转身,埋怨,“小花儿,别磨蹭,快去敲门。” 小花儿站着不动,嘴巴撅得老高,“我不去。” 初尘知她仍是对“盗马贼”一事心存顾虑,便道,“你怕什么,一场误会而已,谁都像你这般小肚鸡肠,丁点小事耿耿于怀?” “反正……,不去!” 小花儿正支支唔唔,门却开了。 “初尘小姐?” 初尘见开门的正是行已,便拉了小花儿迎上去,笑道:“行已公子,我们今日是来看踏云的。” 行已看见那双渌水荡漾、春湖起波的眸子,心里却只剩苦笑:她怎么来了?可侯府的小姐又不能怠慢,只好赶紧将二人让进门来。 后院迎面碰上刚练完剑的去罹,去罹眼皮跳了两下,冷眼瞧着初尘和小花儿——她们来干什么?头回见面诬陷他们是盗马贼,二回见面便害他们为三弟提心吊胆了三天三夜,简直就是灾星! 小花儿见去罹沉着脸,身后竖着一柄长剑,便忙躲到初尘身后,捏着她的衣服,再不肯露出头来。 行已怕闹僵了气氛,忙对去罹道:“初尘小姐是来看踏云的。” “在马厩。”去罹抹了把汗,回屋去了。 行已只好干笑,“小姐请。” 绕过后院嶙峋怪石,便看见马厩里一人粗布短打,正拿着刷子给踏云洗澡。 初尘笑道:“行已公子请回吧,我们自己去看就好。” “这恐怕不妥,我陪着小姐吧。”他不是不放心初尘,他是不放心他家公子。 正这时马厩里那人转过身来,扬声道:“大哥不妨领小花儿姑娘去前面吃些点心,北方的点心,这里也不常见。”倾之给行已递个眼色:放心。 “也好,就麻烦行已公子了。”这话正合初尘心意,她一推小花儿,“去吧。” 小花儿不提防,一个趔趄,倒退两步正撞在行已身上。行已稳稳地将她接住,看看倾之,看看小花儿,笑了笑,“姑娘请。” 小花儿幽怨地望一眼初尘,便被行已客客气气地“请”走了。 “那丫头还真是个宝贝。”倾之这话倒听不出是褒是讽,但那眉梢眼角都是柔柔的,即未展颜,一笑的风情却是飘然而出。 初尘心下略一恍惚,却即刻正色道:“侯府之事是我任性,累你害病,父亲已经责备过我,我今日特为道歉而来。”她虽在家中娇惯,犯了错,却也敢担当。 倾之自侯府回来,酒力发作,一睡就是三日,急坏了颜鹊等人。师父夜闯侯府,找渤瀛侯“兴师问罪”,两位哥哥说起侯府小姐也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倒是倾之自己一觉醒来,仿佛什么也没发生,除了头昏脑胀,并无不适。 “是我酒量不好,不能怪你,何况前次搭救之恩还不曾报答。” 初尘脸一红,半垂下了纤长的眼睫,“区区小事,以后不要提了。” 她还记得有回她和小花儿光着脚在廊下玩耍,母亲看见却忙将她拉回房里,亲自给她洗了脚,穿好鞋袜。 母亲说,“尘尘,女孩子长大了再不能光着脚乱跑了。” “为什么?”她不知犯了什么错。 母亲温婉的微笑,“女子的脚是不能轻易被男人看去的。” 她满是疑窦,“娘也是吗?” 母亲又笑,“当然,娘的脚只有你爹爹才能看。” 她似懂非懂,“那若将来有男人看了尘尘的脚该怎么办?” 母亲将她揽在怀里,吻了她的额,“那尘尘就要嫁给他了。” …… 初尘闷哼一声,心下不服:她才不要,凭什么她救他一命,倒叫他束了她的自由?她只顾“一相情愿”的负气,却根本不曾考虑对方是否对她有心。 见初尘的目光半羞半嗔、极不自在,倾之也不再搭话,俯身在桶里涮了涮刷子;初尘听见水声,抬头见倾之一丝不苟地给踏云刷背——即使着粗衣,做粗活,这少年身上却不见一丝粗陋,相反神情间的专注与超然浑似衣着光鲜,情闲趣雅。初尘那时就想,他将来必定是从容淡定、宠辱不惊之人。 “你就这样驯马?别忘了还有三月之期。”她从没见过有人这样驯马。 倾之手下不停,嘴角溢出一丝微笑,“我在‘收买’它啊。” “收买?” 倾之捋着踏云的马鬃,“马最通人性,你若对它好,它也会对你好。踏云之所以不服管束,是因为在侯府受了委屈。” “这话不对,”初尘反驳,“它哪里就委屈了?侯府里的马匹哪个不是配了宽敞的单间马厩和上好的草料?” 倾之拍拍踏云的脑袋,“这家伙心高气傲,争强好胜,马仆将所有马匹不假区别,一视同仁,它自觉出众,却没受到出众的关注,自然爱闹别扭。” “它不就是一匹马嘛。”初尘喃喃,不信一匹马能有那么多小心眼儿——踏云又不是她家小花儿。 “它可不是一般的马,它可比……”倾之思忖,只能想到一个词,“天马。” 踏云得了极高的赞扬,兴奋地摇头晃脑,溅了倾之一脸水,引得初尘哈哈大笑。倾之非但不恼,反觉得那脆生生的欢笑让人心头明亮,眉间宽敞。 “给你擦擦。”敛住了笑声,初尘上前递了条帕子。 “不用了。”倾之瞧那粉帕十分干净,刺绣精致,不忍沾污。 初尘却踮起脚来,抬手为倾之擦拭——她对男女之事一知半解,终究懵懂,心中光风霁月,并未多想。倾之却因这突来的亲近一时无措,愣了半天,才接过帕子,“我自己来吧。”心慌意乱的抹了两把,揣在怀里,“洗干净再还你。” “我这算不算‘收买’你?”她慧黠一笑——还真以为她只为道歉而来? 倾之心下戒备着初尘的小花样,玩笑道:“你收买我?是做牛,还是做马?” 一笑眼眉儿弯,“做师父!” 师父?除了意外,倾之心里竟莫名失望——哪怕她真要他做牛做马,他也喜她娇憨,可为什么偏偏要是“师父”? 初尘不知倾之的心思,坦言道:“你的剑法我已见过,你既然自荐驯服踏云,想必也擅长骑术。习剑和骑马都是我想学的,可爹爹不许,你能教我吗?” 倾之心道:原来渤瀛侯也并非如外间传言对女儿百依百顺。 一瞬间,心中百般思量: 纵然他能练得睥睨天下的剑法,来去自如的功夫,纵然他能行刺商晟,全身而退,但这非他所求。他要的不是商晟的命,而是商晟二十年打拼,苦心孤诣夺得的天下——非夺其命,夺其所重。唯如此,方能祭奠锦都破碎山河,飘零骨肉。 他要接近商晟,谁能给他这个机会?他要发迹于无名,谁又有实力支持?除了渤瀛侯,天下再无第二人可想。但傲参此人藏锋守拙、韬光养晦,也最知轻重,绝不会以卵击石,螳臂当车,那有什么理由让他助锦都遗孤一臂之力? …… “教你可以,但不能做你师父,我没出师,不能收徒。” 初尘听倾之同意,欣然道:“那无妨,只要你肯教就好。我们什么时候开始?” 倾之心下笑她心急,“你什么时候能来?” “爹爹向来不太拘束我,隔三差五,我总能出府。” “那你什么时候出府就什么时候过来。” “你不用驯马吗?” 倾之却笑,“你又不是每日都来。” 初尘心想也是,“那好,一言为定。”又道,“我去前面看看小花儿,若无事,就不过来告辞了。”小花儿出了侯府极少离她左右,若不然,不是她惹祸,就是祸惹她,这次初尘将小花儿推给行已,还真担心她给主人家添了麻烦。 目送初尘走远,转过假山,倾之不由自主地跟随了几步,驻足,又兀自痴望了一阵,双唇轻启,却没有发出声音。怀里的丝帕露出一角,上绣着海棠,仿佛一阵微风就会飘落一地。 三更,乌飞宫阙,霜凄林木,明月袭人,寒风入衣。 颜鹊在渤瀛侯府,傲参房外,点到了值夜的丫环护卫,摆了一壶酒,两盏杯,邀傲参对月共饮,美其名曰:“赔罪”。 傲参苦笑:府是我的府,酒是我的酒,点晕了我的丫环护卫,深更半夜用匕首把我从房里“请”出来,这也能叫“赔罪”? “前次贸然深夜造访,不明真相,冤枉了侯爷,自罚一杯,先干为敬。”颜鹊仰头干了一杯。 傲参客气道:“倾之是殿下的弟子,殿下爱徒心切,傲参可以体会。” “是啊,”颜鹊叹道,“他可不只是我的弟子,还是锦都遗孤。”眸光一凝。 傲参的手微不可察的一抖,稳住,“殿下想说什么?” “傲参,”颜鹊置杯,问道,“当年商晟围攻钰京,帝都告急,常熙三番五次令你发兵勤王,你按兵不动,明哲保身,后商晟称帝,你自请削去封王爵位。我问你,你至今仍心甘情愿,不悔当初所为?” “形势所迫,即使重演,傲参仍别无选择。” 颜鹊又问,“那你既知我是凤都殿下,倾之乃锦都遗孤,却仍帮我们伪造身份,并具金帛银钱资助,却又为何?” 傲参阖目沉默良久。 “你那时行刺商晟不成,传言已死,青羽与你姐弟连心,梦见不详,再三追问之下我不得不打了折扣,半真半假,只告诉她你下落不明,却……”傲参悔之不及,“却不想还是加重了她的病情……” “二姐……” “后来,她在弥留之际嘱托与我,若能找到你,要我务必帮她照顾你……” 颜鹊心痛不已,止不住双肩颤抖,拿起酒壶,也不管傲参,自斟自饮了三杯方才将翻腾的心绪渐渐平息。 “那你能帮我到什么程度?”颜鹊今夜,为试探而来。 傲参默然片刻,说道:“既如此,不妨你我今夜开诚布公。” “好。”他要听他的真心话。 “当年先父早有预见,恐商晟狼子野心,将不臣于常氏,然而海都势弱,先父遗嘱,不求乱世分羹,只求藏锋守拙,全身家性命。先父之命傲参不敢违背,然而我与青羽有情,又欠她良多,此生此世难以偿还,我既答应了她照顾你,殿下要报仇要复国,能暗中相助,傲参必然有求必应,尽心竭力。” 颜鹊点头。傲参又道:“但有言在先,傲参平庸,实无经天纬地之才,亦无胸怀天下之志,所愿唯家人平安,臣民富足,不使自己的儿女,不使百姓的儿女,如花倾之幼年失怙、身世飘零。若触及了这条底线,到那时,殿下也莫怪傲参明哲保身,置身事外。” 颜鹊凝视傲参,“既是开诚布公,我也给你一个承诺——若事成,渤瀛侯仍是海都王,若事败,绝不连累海都及侯爷分毫。”如何? 傲参举杯,“如此,我敬殿下。” 颜鹊将杯举在唇边,却未饮,问道:“海都傲氏,主祭祀,通神明,侯爷可看得出花倾之是不是当有天下之人?” 傲参心头倏然掠过十六个字——“养鹰飏去,凤鸣其下,百羽铩尽,花开连城”,如今前八个字都已应验,那后八个字会不会应在这花氏孤儿身上? 傲参并不正面回答,“难道花倾之不当有天下,殿下就不报仇了吗?” 彼此意会,颜鹊一笑,将酒饮了。 “还有一事,”傲参脸色微沉,“初尘是我女儿,还望殿下不要打她的主意。” 这是警告?颜鹊哼一声,“你别忘了,她也是我姐姐的女儿,按道理,她就该继承凤都王位。再说,”拿起桌上匕首,一指傲参,“我要做什么,你拦得住吗?” 颜鹊不满的是傲参的态度,仿佛全天下只他一人心疼初尘。 傲参当然挡不住颜鹊,可如今毕竟是颜鹊有求于他。 “殿下就不怕我为了女儿与你鱼死网破?” 颜鹊却笑了,神情闲散,“我想我们还不至于走到这一步,渤瀛侯。”将匕首别在腰间,他起身道,“天色不早了,颜鹊告辞。” “你……”傲参咬着牙恨恨地说不出话来,却听一人道,“殿下且留步。” “夫人?”傲参见是殷绾,吃了一惊。 颜鹊对傲参“嚣张狂妄”,对殷绾却谨而有礼,拱手道:“深夜叨扰,还请夫人见谅,我只是请侯爷小酌两杯,并无它意。” 殷绾微一福身,道:“我与殿下也只有一句话说。” “夫人请讲。” “初尘是我的亲生女儿,不是什么凤都遗孤,请殿下不要枉费心思!” 颜鹊看着殷绾,面前的女子单薄得甚至不胜夜风轻寒,一张温婉的脸却刚毅严肃,隐含怒意,或许当孩子受到威胁时所有的母亲都会变得异常坚强。二姐早逝,初尘却没有缺失母爱,颜鹊心中对殷绾的感激与钦佩愈加发自肺腑。 “夫人的话,颜鹊记下了。”转身一跃,没入阴影。 傲参见颜鹊离去,将殷绾拦在怀里,“你都听到了?” “嗯。” 傲参自嘲,“我是个没志气的人……” 殷绾轻道,“不,侯爷宽厚仁慈。” 傲参迟疑了一下,又问,“那你是不同意我暗助颜鹊?”或者她所介意的是即使颜青羽死了,依然在她丈夫心中占有不可动摇的一席之地。 殷绾叹道:“果如颜鹊殿下所说,侯爷帮他,于我们有利无害。” 傲参抚上殷绾的眉头,“那怎么还愁眉不展,担心什么?” “我……”殷绾低了头,“我也不知道。” 傲参将她搂得更紧,“别操心了,这些事我会处理,回去睡吧。” 殷绾却轻轻将他推开,退了一步,“你先睡,我想去看看尘尘和小花儿。” 傲参怀中一空,钻进一阵秋风,打了个寒噤,他赶两步追上殷绾,脱下外衣给她披上,“穿多点去。” 殷绾笑笑,“你早些休息,我去去就回。” 殷绾去到初尘住的鲛容轩,两个孩子都已睡熟,丫环也倚坐在床边打瞌睡。 孩子们年纪小,睡觉颇不老实,两人斜搭着被子半搂半抱地睡在一起。又见小花儿嘴里还含着手指,殷绾更是忍俊不禁,满眼爱怜。轻轻将小花儿的手指抽出来,用手绢擦净,又将两个孩子分开。【www.【TXT 书香中文网小说下载网 TXT99.CC 免费小说TXT电子书下载】】初尘睡得略轻,揉揉眼睛看到母亲,迷迷糊糊地喃喃了声,“娘,抱。”嫩声嫩气柔柔腻腻的软了人心。 殷绾莞尔一笑,也就靠着床边躺下,将初尘搂在怀里,轻拍着哄她入睡。不知觉她竟也睡着了,一觉天亮,只不知傲参孤枕难眠,空等了一夜。 少年游 【章十三】少年游 秋渐深浓,一夜西风凋尽碧树,唯有庭前两株丹枫枝枝蔓蔓,霞盖错落,并枝连理,红似娇花。 去罹抱臂倚墙站在廊下,与行已低声嘀咕,颇有些幸灾乐祸。 “三弟如此表情可是鲜见。” “是啊。”难得行已同去罹一道“落井下石”。 三人之中倾之最小,平日里师父宠爱,兄长呵护,又兼他素有智计手段,只有别人拿他无计可施,何时见他对人束手无策?可在傲初尘面前,倾之却是翻尽了白眼,叹足了气,行已暗生同情,却又觉得公子心思过重,少年老成,如今被傲家小姐逼出一身孩子气,倒是好事。 “也不知三弟是什么心思……”去罹可深知倾之的城府,“他对侯府小姐如此耐心忍让,难保不是别有用心。”一声叹息,意味深长。 一句话点醒了行已:两个月来,傲初尘与小花儿成了府上的常客,一来二往,大家前嫌尽释,彼此熟络,连素喜清净的师父也破例欣然乐见,不由令行已暗想师父是否有意撮合他家公子与侯府千金,毕竟若得渤瀛侯相助,大为有益——旁人眼中金童玉女,两小无猜,却只是当事人的黑白棋子,利用交换。也不知倾之本人作何想法,他是真心中意,还是假意虚情? 行已脸色微沉,正色道:“倒要问明三弟,感情不是旁物,不能胡来。” 去罹瞟一眼行已,没有接话:他倒希望倾之没有动情,感情对于他们这样身世背景的人从来就是累赘。他况后去罹,便不会对任何女子动情! “对了,你瞧见小花儿没有?”行已忽想起件更紧要的事。 “小花儿?”摇头,“没有。” 兄弟两人对视一眼:糟糕!分头去找! 枫树下。倾之本是要初尘扎马步,后者却只顾蹲在地上捡叶子,倾之无奈,撩襟蹲在她对面,道:“你若不想扎马步,今日就站桩吧。” 初尘已捡了一把红叶,捏在手里,展成扇状。她抬起头,一双眸子秋水似的正与倾之四目相对,顿如在后者心中投下一枚石子,激起层层涟漪。 初尘摸了摸鼻子,扁嘴道:“我才不要,上次从桩上跌下来,险些摔塌了鼻子,若毁了容,岂不没人要了?” 饶是倾之有心要做“严师”也忍俊不禁,几乎脱口而出“没人要,我要”——但怕初尘生气,便只将这话藏在心里。可说起上次之事,若不是她站在桩上分心旁顾,怎么会连累他给她当了“垫背”,痛了好几日?他还不曾抱怨呢。 倾之起身道:“是你自己想要学剑,这才几日就耐不住枯燥了?” 初尘也不服,“我跟你学了两个月,却连剑的影子还没见到呢。”他只是教她扎马步,站树桩,练臂力,她日练夜练,梦里都练,能不乏味? 倾之温言劝道:“总要循序渐进,怕你现在连剑都拿不稳呢。” 初尘哼一声,别过头去。 倾之叹了口气,又好笑又无奈,遂哄她道:“不如我们去骑马。” “你已将踏云驯服了?”初尘又惊又喜。 倾之点点头,笑容才扬到一半,却被初尘拽起衣袖往后院奔去。他故意落在初尘身后,看她的侧面…… 倾之从马厩里牵出踏云,抚着它额间那簇白毛在它耳边嘀咕了两句。踏云晃晃脑袋,似懂人语。倾之对初尘招手道:“过来吧。” 初尘学着倾之的样子拍了拍踏云,见它确实乖顺了不少,不由心喜,可又对倾之皱眉,为难道:“我还不会骑马呢。” 倾之举起手中缰绳,给她一个放心的眼神,“我牵着它,你只管安坐。” 初尘点点头,但踏云身形高大,她连马镫都踩不到,转头询问倾之,却见后者已单膝跪在地上,拍拍腿,对她笑道:“踩着上。” “嗯。”初尘踩在倾之腿上,扳住马鞍,倾之向上一抬,她借力翻上马背。坐稳之后长长舒了口气,新奇的东瞧西瞧——骑在马背上,视线居高临下,熟悉的景象竟都与往日大不相同了。 倾之见她的好奇劲儿,直是好笑,问她,“去哪里?” 初尘随口回答,“哪里都好。” 倾之心下一动:若有一日,她是不是可以陪着他“哪里都好”?她是渤瀛侯女,他却是锦都遗孤,他身负血海深仇,可她却自由如风,他千般心思,万般计较只为复仇,而她却那么单纯而美好…… 倾之有了少年心事,初尘只顾欣赏风景,一路无言,直到进了树林,初尘抬手摘了一片黄叶,忽关心道:“你房里的衣物都收好了吧?” 倾之先是一愣,继而扑哧乐了:他说小花儿是个宝贝还真是没错,她不但咋咋呼呼,颠三倒四,最能装委屈,讨人怜,还尤喜缝纫织补。师父的袍子,大哥的腰带,二哥的靴子都不能幸免。想到两位哥哥“如临大敌”的模样,他就觉得好笑,幸而他发现及时,把能缝能补的东西全部锁进柜里,才逃过一难。 “小花儿在侯府也是这般,见着什么东西都想缝?”难以想象。 “那倒不是,在家时她就趴在绣架前绣花。”那勉强能算是绣花吧。初尘忽俯下身子,用叶子挡了一只眼睛,在倾之耳边神秘道,“不如我给你出个妙法儿。” “嗯?”倾之侧仰头。 初尘咯咯一笑,“在府上添座绣架,买些针线,保证能让小花儿安安静静,再不祸害你们了。” 倾之翻下白眼,心道:他们四个男人,却要在家中添置做女红的物件,让不知内情的人知道,岂不招来碎语闲言?这哪里是好心出主意,分明是说风凉话。再看初尘,果见她坐在马上左摇右晃,豪不掩饰作弄之心。 “你在家时也做女红?” 初尘眉头一皱,“我才不喜欢呢。”随手将叶子丢了。 “那是读书?”他又问。 初尘却忽的面有赧色,头埋在胸间,支唔道:“我若不识字,你会笑话我吗?” 倾之牵马站定,回头看着初尘:玩笑吧? 渤瀛侯虽于名利之事十分淡泊,却擅清谈玄辩,博古通今,他的夫人殷绾也出身名门,饱读诗书,他们的女儿即使没有大才,可怎么至于字都不识? “怎么会……”实在出乎意料。 初尘瘪瘪嘴,“我也不知道,从小爹爹就不喜欢我读书,以前哥哥偷偷教过我,被爹爹发现,好一顿责罚,自那以后我也不敢再央着哥哥教我了。” 倾之见初尘的模样不像说谎,可傲参的做法他实在不能理解。 初尘见倾之不言语,喃喃怨道:“就知道你会笑话我……” 倾之笑眸轻扬,“我教你。” “真的?”初尘的不悦来时快,去时更快,“我要下来。”她说着翻身下马,全没意识到离地的高度,一脚踩着马镫,一脚眼看就要踏空。 倾之两手握住初尘的腰,用力一托,让她缓缓落地,不至跌倒。 那并非不盈一握的纤纤细腰,而是软软柔柔的极有手感,令少年怦然心动,不舍松开,甚至暗想若能将这酥酥软软的人儿揽在怀里该有多好。 初尘没有在意倾之的心猿意马,兴奋道:“不如先教我写你的名字。” “好……好啊。”倾之回神,借折树枝的工夫偷偷吐了口气,暗责自己怎么能有如此不堪的想法。 地上铺满了落叶,倾之皱眉,面前却伸过来一只白嫩小手。初尘笑吟吟,目似清泓,“写在我手上吧。” 倾之牵起初尘的手,她手指尖细,柔若无骨,那一刻,他竟深恨自己隐瞒了身份,不能将真名实姓写在她的手心。 …… 月撒轻寒,更深人静。 “小花儿,你睡了没?”初尘推推小花儿。 小花儿刚有睡意,又被初尘推醒,怨气冲天道:“小姐,不就是赵青哥哥在你手里写了个字嘛,你又不是不会写,至于高兴地觉也不睡?” 初尘攥着左手,“就是因为我会写才觉得奇怪。”她越想越奇,毫无睡意。 小花儿强打精神,“为什么?” 初尘道:“他说他写的是‘赵’字,可我左思右想,是又不是,像又不像。” 小花儿听得糊涂,“到底是还不是,像还不像啊?” “若说是,起笔就不对,后面的笔顺也全错了。” “也许是赵青哥哥的习惯呢。” “可除了笔顺不对,仿佛还有一笔是‘赵’字里没有的,你说奇不奇怪?” 小花儿哪里知道,她陪着初尘呆了一阵,实在倦了,便翻身背朝初尘,裹了裹被子,哈欠道:“也许赵青哥哥真的以为小姐不识字,闹着玩呢。”就要睡去。 “会吗?”初尘喃喃,“这有什么好玩?”她越想越不对劲儿,猛推小花儿,“起来起来,我们写写看。” 小花儿紧抓住枕头被单,抵死赖在床上,却还是被初尘拖了下来——仿佛从小姐开始学剑,虽然还没碰到剑鞘,力气却着实长了不少。无奈何披衣爬起,从头到尾怨念着小脸,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木板推平了沙盒里的细沙。 初尘曲膝坐在地上,手拿竹枝“嗒嗒”敲了敲地板,而后一边回忆,一边在沙盒里比划,“先右上,再左上,再右下,里而外,最后左下。” 初尘写完,小花儿瞪大了眼睛,惊愕道:“小姐,这是字吗?” 初尘瞧着一堆不成字的横横竖竖,眉一皱,“再来。” 小花儿推平了沙子,强支着上下打架的眼皮,一旁看着,等初尘写好,她仍是摇头,“还是看不出来。” 初尘下巴抵着竹枝:她明明觉得那不是“赵”字——她并非当真不识文章,不知句读。虽然爹爹不许她读书,但哥哥没少偷偷教她,后来爹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再管了。她说谎,不过是因为心里喜欢与他相处,骗他教她。 终究没有结果,悻悻地上了床,可闭上眼睛就全是些错乱的笔画。忽而灵光一闪,初尘也未唤醒小花儿,独自下床。她跪在沙盒旁,拿起竹枝,闭上眼睛,细细回忆起他修长有力的手指划过她掌心的触感,将错乱的笔画重新拼配。 睁开眼时,沙盒里出现了两个字——倾之!初尘又在旁边写了个“赵”字,两相比较,确信无疑——他想在她手心写下的是“倾之”,而不是“赵”。 倾之? 是人名? 抑或其他? 三月之期一到,倾之将踏云带回侯府,当众展示。踏云腾如龙,奔如风,马上少年英姿飒爽,衣袂猎猎,看得众人赏心悦目,赞不绝口。 傲参大悦,对颜鹊夸奖一番倾之,又对左右道,“不知该赏些什么才好。” 公子天俊上前一揖,“父亲既要奖赏赵公子,不妨将踏云赠与他。” 傲参一愣,问道:“我儿可是真心?” 傲天俊道:“父亲,踏云性本傲烈,无人能驯,今被赵公子降服,足见他们有缘。赵公子少年英雄,当配宝马。” 儿子能有这番心胸,傲参实在不曾想到,便顺水推舟将踏云送给了倾之。 倾之心里自是高兴,踏云是难得一觅的好马,除了擅奔跑,耐力强,灵活机敏,它的聪明与桀骜尤其难得,非一般马匹能有。可这究竟是不是傲天俊的本意? 非是倾之不信他的心胸,却是他分明看见初尘在一旁冲哥哥挤眉弄眼,后者回以微笑,兄妹之间的默契仿佛早就说好。 初冬的落雪刚刚没过马蹄铁,倾之牵马,初尘吹笛,缓行林间。 “是你让你哥哥将马让给我的?”倾之抬起头,问初尘。 初尘将笛子移开,问他,“你不喜欢吗?”她几次见他神情间舍不得踏云,才去求哥哥的。 倾之暗道:果然没错,这原是初尘的主意。 “我虽喜欢踏云,却也不能夺人所爱。” 初尘莞尔,皎若出云之月,“那要看所‘爱’为何了,你喜欢踏云,可哥哥最疼我,只要我高兴,他不会舍不得一匹马的。” “我原也有个妹妹,后来……”叹了口气低头不语——黑色靴缘上沾了晶莹的雪花。他也想心疼妹妹,可妹妹却远在天边,看不见,摸不着。 初尘小心翼翼地问他,“后来怎样了?” 倾之简简单单地回答,“动乱中走失了。” 两人沉默,只有踏云踩着薄雪落叶,悉悉索索。 “你会吹笛子吗?”初尘问他。 倾之道:“从前学过。”那还是父亲亲自教他。 初尘将笛子递给他,“那你也吹一曲。” 倾之心下犹疑:用这支笛子?吹孔上还留有她唇边的芳泽。 初尘不知倾之所虑,劝他道:“你若吹上一曲,或许你的妹妹也能听到。” 倾之望着初尘,白色狐裘墨色青丝衬着一张精致圆润的脸,寒凛的空气中,那双眸子愈发雪亮莹然,清而不浅:她不着一字安慰,却胜比千言。 倾之横笛:窈莹,你虽远在钰京,但哥哥的思念,愿你听见。 …… 整个冬天,他们常常骑马踏雪,吹笛寻梅,有时倾之牵马,初尘独坐,有时同乘一骑。初尘除了介意倾之看了她的脚,其他并不避讳;可即使隔了厚厚的冬衣,倾之仍小心的保持距离。他不是不想拥她入怀,只是爱之愈深,便愈加尊敬。但偶尔初尘笑倒在他怀里,少年的神色必是七分飞扬,十分得意。 最忆少年游,踏云骑踏雪,吹笛落梅花。 东行 【章十四】东行 卷荼现,天下乱,北方灵兽现迹,谣言四起,帝拟五月东巡祭海,祈国泰民安,正天下视听。帝后季妩,焜熠太子商佑,琼华公主商莹随帝同行。左右相蒙百无、狐韧监国,天执右将军韩嚭率军护驾,天执左将军左都留守帝都…… 初尘带来这个消息的时候,倾之正坐在桃树下削一支木剑,树旁立着玄银色的破晓,短匕将黎随他的手腕转动,琢磨于沉香木上,雕刻着流畅的线条,不曾有丝毫凝滞。 初尘便也席地而坐,桃花细雨,不湿衣襟。 “陛下此次祭海要去云螯岛,听说云螯岛形似巨蟹,尤其两只‘大螯’栩栩如生,又因为岛上云雾缭绕,如同仙境,故而得名……” “从我爷爷在世的时候,我们傲家就在云螯岛修建大船,船上有亭台楼阁水榭竹轩,俨如宫阙,夜晚点起灯火能照亮半个云螯岛……” “爹爹说事关重大,他必须亲自去一趟云螯,早作准备,我还没去过海边,爹爹答应若我愿意可随他一道出发,就是后日。” …… 木剑只剩剑格处的纹饰就要完工,初尘絮絮不停的声音如同杨花,在明媚的春光中飘起落下,略带媚酣的细腻,欲开还闭的娇柔,宛转心头,萦损柔肠。 倾之唇角挂着静静的微笑——他只想听她说话。 初尘独自说了半天,也不见倾之接话,不禁心急,瘪了瘪嘴问他道:“我说了这么多,你究竟要不要一起去?” 倾之放下短匕,吹去木屑,又拿起粗麻仔细打磨,把细小木刺磨平磨光。 “师父去了南边,这事我要跟大哥二哥商量一下才行。”低垂的眼睫遮住了眸中清冷的神情——会商晟的机会,他怎能错过! 初尘原以为倾之会一口应下,却没想他反应淡淡,心下失望。托腮看着倾之,他也不理她,被忽视的感觉令初尘暗恼,起身抖抖衣上的花瓣,嗔他一眼,赌气道:“那你们慢慢商议,我先走了。” “给你。”倾之却抬起头来,将木剑递给她。 初尘接过木剑,“给我的?” 倾之起身道:“这剑分量适中,又安全,正合你用。”之前特意从兵器铺选了柄最轻的剑,可剑刃薄而锋利,初尘用着他总不能放心,怕她不慎伤了自己。 初尘手腕翻转,挥舞两下,这剑为她而斫,轻重合适,剑柄粗细也正合她一掌之握,比之前那柄更加得心应手,不由欢喜。 见她笑,倾之总禁不住多看几眼,嘴角也微微勾了上去。转身折了根桃枝,用以代剑,“你已经熟悉了几套剑路,今天我教你对招。” “好。”嫣嫣一字,桃花含笑。 初尘走后,倾之立即与行已、去罹商议。 行已正襟危坐,缓缓道:“师父不在,还是稳妥些好。” 去罹抱臂盘膝,“我们三人的相貌并无人识得,大哥担心什么?” 行已看一眼倾之,叹道:“我是怕三弟……” “三弟不是沉不住气的人。只要我们谨慎行事,不惹麻烦,不出风头,商晟怎么会注意到我们?” 行已摇头,说道:“据说商晟此人心思缜密,目光犀利,哪怕是一个不恰当的眼神动作落在他眼里都可能引来祸端,后果不堪设想。” 去罹不以为然,“恐怕言过其实,商晟是人,又不是神。此次敌明我暗,正好暗中观察,以便日后行事。”顿了顿,他道,“机不可失。” 去罹的话不无道理,可事涉公子安危,行已责任重大,不敢疏忽,“不行,没有万全之策,我们不能冒然接近商晟。” 去罹微哂,“我知道三弟是锦都花氏仅存一脉,大哥不愿他涉险,可既要复仇,总有涉险的一日,大哥难道一辈子拦着不让他见商晟?” “我……”行已无话可说,叹了口气,别过头去。 去罹侧目倾之,不满道:“三弟,你倒是说两句啊。”谈的是他的复仇大计,两位兄长争执不下,他反倒埋首不语,仿佛去与不去事不关己。 倾之缓缓抬起头来,嗓音微哑,“我只想,见见窈莹。” …… 两日后,马车出了渤瀛城,风光迥异。大道平坦,两旁辽辽旷野,不见人家,那树生得也不似城中拘谨,花儿开得也不似城中矜持。走出好一段路程才瞧见一处村庄,几户人家,炊烟袅袅,遥闻犬吠。 初尘不曾离开过渤瀛城,从未见过乡间纵横的田畦,大片的黄花,此时只觉满眼风光,颜色观之不尽。倾之骑马在前,回头看见她将头探出车外,引颈张望,便勒住踏云,待车子驶过身旁,对初尘道:“春天风大,当心迷了眼。” 初尘对他一笑,乖乖缩回车里,再探出头来的时候,戴了一顶白纱帷帽。垂纱只遮到鼻子,露出圆润如珠的下颌和一张精巧樱红的嘴,倾之顿时惊得轻吸了口气——他一直以为初尘一颦一笑之动人全在眉梢眼角,此时才发现原来那丹唇皓齿更是一笑嫣然,微微一启,尚未出声,却已有软语萦耳。 稳稳心神,如此盯着初尘实在不妥,倾之策马上前,与行已、去罹并行——既是女儿之请,傲参便将倾之三人安排在护卫当中专责保护初尘和小花儿。 渤瀛侯的多方关照,更使倾之怀疑师父与傲参确有结交。 “大哥想什么如此出神?” “去罹你说,为什么此次护驾的是韩嚭,而非左都?” “听说左都失宠于商晟,看来不假,至于原因……”他二人心照不宣,定然是倾之的连环反间之策行之见效:韩嚭打击了左家,气焰更胜;左都忠心耿耿,却以莫须有获罪,能不寒心?而商晟除去照夜军,实是自断羽翼! 两人对视,不由一同笑了起来:此计兵不血刃,借刀杀人,甚是高妙。 倾之打马上前正听到大哥二哥小声议论,他淡淡一笑,心道:商晟打压了左家却仍放心将钰京交给左都,可见他宠的是韩嚭,信的,却仍是左氏兄弟。韩左两家争宠,本都谈不上良善,而商晟更是罪魁,无辜的只有那性情温顺的照夜巨鸟。血染冰湖,凄声震谷,只有与它们出生入死的汉子们才会为之一恸吧。 下意识地握紧了缰绳:总是天地造物的生灵,他虽剑不噬血,却已两手是孽,而这,还仅仅是个开始…… 初尘本是欣赏着郊外风光,不知不觉目光就落在了倾之身上,见他腰杆挺直,背影似画,将一身简洁朴素的海青色护卫衣装穿得亭亭净植,清华如莲…… 倾之略一侧头,初尘赶忙心虚地躲回车里,正撞到将醒未醒的小花儿。后者睡眼惺忪,见初尘自顾痴笑,打个哈欠,疑惑道:“小姐,你笑什么?” 初尘摘了帷帽,双臂环膝,问道:“你说行已、去罹和赵青,他们哪个好?” 小花儿不假思索地不偏不倚道:“三个哥哥都很好。” 这可并非初尘想听的答案,“最好的呢?”她补充说,“我是说谁长得最好?” “长得最好……”小花儿想了想,眼儿眯起,“我觉得师父最好。” 初尘翻下白眼,心道:什么眼光,就算赵却师父玉面墨髯,凤眼斜飞,貌相气质超凡脱俗,已近乎仙人,不可以凡人比拟,可他毕竟是师父,是长辈。 “师父是大人,他比我们年长许多呢。”她究竟知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小花儿腼腆地笑了笑,喃喃道:“就是因为师父是大人啊,小花儿从小就没有爹爹,所以觉得师父最好……” 初尘望着小花儿,叹了口气:看来她确实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等我们长大了,师父就老了。”初尘悠悠说道。 小花儿却扬起脸来,笑容灿烂,“师父老了肯定也好看。” 初尘觑她一眼,撇撇嘴,心道:念她年幼无知,不与她一般见识。 车子摇摇晃晃,心神也跟着摇曳起来…… 从渤瀛到云螯,行了半月,走马观花地看了许多绿树村庄,郭外青山,可终究每日困在车内,淡了新奇,只剩憋闷。当初尘从车上跳下来,脚踩细沙,海风扑面时,她闭上眼睛,深深吸了口气——这就是海了! 壮阔的蓝色伸向遥远的天边,水天相接。 傲参自去处理他的公务,把初尘和小花儿交给倾之兄弟保护他万分放心。而倾之等人借了陪初尘游玩的机会将云螯岛地形及船上布局绘成图册,了然于胸。 云螯岛林木葱翠,烟雾缭绕,两只“大螯”涨潮时几乎全被淹没,退潮时才有一部分露出水面,像一只划水爬向沙滩的巨大青蟹。但“巨蟹”与岸边遥遥隔海,只有乘船才能登岛。大船修在两“螯”之间,背风避浪,位置极佳。有人说船修在海底礁石上,不能移动,但也有人说根据设计,这船涨潮时可以驶出云螯岛。倾之不谙水性,不能下水探个究竟,此一说法无从考证。 巨船龙首龙尾,两舷饰以流云海浪,甲板以下有三层,用于储物,甲板以上俨然一座奢华行馆。船头开阔可以跑马射箭,船尾花园则是小桥流水,碧波水榭,如小家碧玉般精致温婉。楼阁建筑与渤瀛侯府风格相似,外层是仆役丫环的住处,越向里装饰越华美,居住之人的身份也越是尊贵。中央滟波殿用于歌娱宴饮,美轮美奂,轩然壮丽,能纳千人。 如此耗资,外人只道海都盛产鱼盐,自古富庶,却鲜有人知,这船其实是老海都王傲占为儿孙安排的一步但愿不会用上的退路。 将岛上船上玩遍后,初尘便与倾之等人渡船上岸,每日里赶海看浪,拾贝摸蟹,不亦乐呼。到了五月末,东巡的帝驾终于快到云螯。 “不如我们去那儿坐坐。”初尘手指远处的礁石,那礁石四周被海包围,坐在上面,头顶蓝天白云,脚下细浪生花,海风迎面,涛声在耳,定然心胸开朗。 倾之见海正退潮,水深不过膝盖,微微一笑,“这有何难?”他打了声呼哨唤来踏云,对初尘道:“让它载我们过去。” 踏云将二人载到对面,倾之跳下马来,又将初尘抱了下来。 两人并坐石上,初尘闭着眼睛,静静享受,倾之心里却并不轻松——再过两日,他就能见到商晟。对这位素未谋面的陛下,他心里竟不是不共戴天的仇恨,杀之后快的绝然,而是强烈的期待。他要看一看统领三十万黑甲军挥兵南下的商晟,离间君臣排挤锦都,对凤都先拉拢联合后翻脸无情的商晟,是不是如传说中骁勇睿智,翻云覆雨,他要看一看,商晟有没有资格做他花倾之的敌人! 初尘望着脚下的白浪,低语道:“要是有下辈子,我愿做条鱼儿。” “鱼?”倾之一愣,侧头问她,“为什么?” 初尘仰头一笑,“鱼儿多自在啊。” 倾之扑哧乐了,“若成了俎上鱼肉,盘中美味,看你还怎么自在?” 初尘闻言不悦,美目圆瞪,鼓起粉腮,“我就是愿意做一条鱼!”如何? 倾之被她的气势“吓”得微微后仰,“我看你不是鱼,你是……”忍笑。 “什么?” “螃蟹。” “赵青!” 初尘愈发气恼,又捶又打。礁石本就不大,刚刚容下两人,倾之被推到边上,侧头一看底下是水,不由眉头紧皱:他最恨落水。 见初尘又一拳挥来…… 他毫无预兆地抱住了她,她毫无防备地跌进了他怀里。 第一次这么结结实实的抱在一起,彼此惊得都快忘了呼吸,倾之低头看着初尘,初尘抬头看着倾之,两张脸都红到了脖颈,可他无意放手,她也无意挣扎。相偎相拥的感觉,仿佛天地一下子小得只能容下两个人,仿佛石化成亘古相恋的美丽传说,莫名的,很感动…… “初尘,陛下在云螯岛逗留这几日的宴会,你能想办法让我参加吗?”虽然他现在的身份是侯府护卫,但到时自有钰京来的侍卫亲兵护卫商晟安全,他这个“侯府护卫”恐怕也只能远远的“保护”圣驾。 初尘推开倾之,腹诽了三个字——煞风景! “你……”暂且按下心中不安,初尘只是问他,“你为什么要去?我是想躲都躲不开呢。” “人生一世,立功于今,留名于后,能有机会见见世面当然是好的。” “可是不太好办……”初尘微微皱眉,不知该不该答应,万一他…… “若是为难,就算了。”只是脸上故意明明白白的摆上“失望”二字。 “也不是全没办法。”初尘想,以她的了解,他不是莽撞之人,便道,“按例参加宴会时可带一名贴身随从,我本来是打算带小花儿去的。” 这一点,倾之早就想到,“那你跟……” “别指望我会跟小花儿去说。”想都别想,她可不愿日后被小花儿抓住把柄,说她重色利,薄情谊。 倾之会意,一笑,“无妨,我去求小花儿。” 作者有话要说:青黛:两位,抱一抱真不用那么不好意思。 倾之:还不是你,我早就想抱了! 初尘:抱一下十两银子,抱一下十两银子\(^o^)/~ 青黛:瓦要分成\(^o^)/ 倾之:(黑线) 夜宴 【章十五】夜宴 五月末,帝驾东临云螯,以祭沧海,戈矛若林,牙旗生风。天执右将军麾下三千火灵军赤旌红缨,旗上绘有红色火兽,毛如烈焰,双瞳紫金。 倾之倚柱侧坐在栏杆上,一脚正踏着上书“海晏”二字的匾额,行已、去罹在他身后——三人今日值岗的观海楼,楼高四层,视野开阔。 望着天边一抹淡云,倾之有些心不在焉:身为小姐的“护卫”,本该站在初尘身后“有幸”一睹天颜的他们却在今早被告知临时调来观海楼。初尘的质疑最终没有结果,证明下这道命令的人,只能是傲参。若继续否认师父与傲参暗通款曲,那恐怕真是自欺欺人了——倾之虽不清楚傲参是否知道他的身份,但他在暗中保护他们,却是无疑。 倾之推断不错,傲参虽将三人带来云螯,却担心他们不知轻重,闯下祸端——其他二人且不说,若花倾之有恙,不说颜鹊那边他无法交代,便是想起温文尔雅、谦谦如玉的故锦都王花少钧,傲参也自觉对不住他们相识一场。 出于保护之心,傲参将倾之三人远远支开。而他另一层用意则是借这居高临下、俯瞰全景的观海楼,让他们见识到帝驾出行前簇后拥的架势和滴水不漏的防卫,警其心中有数,做事三思后行。 倾之不知其中内情,故而始终不解傲参因何相助颜鹊——当年海都自知没有争夺天下的实力,置身事外,以求自保。如今商晟地位日渐稳固,而渤瀛侯实力则更不及当初的海都王,傲参要反悔,不嫌这不臣之心生得太迟了吗?帮一个亡国殿下对他能有多大好处?他在师父身上花下的本钱,又能赌得多少胜算? “瞧,”去罹指着下面乌压压一片登船的人,冷笑道,“没有一千也有八百,看来商晟对自己的性命还真是不放心。” 行已接道:“风翼五百,云翼三百,听说左护和邬蛰都来了。”钰京禁卫时称锐鹰,其下又分左风翼,右云翼,风翼着黑衣,左肩上绣白鹰,云翼着白衣,右肩上绣玄鹰。禁军统领左护执掌风翼,副统领邬蛰执掌云翼。 倾之收回心思,瞥了楼下一眼,“看来只能等晚上了。” “你要夜探?”行已猛把住倾之的胳膊,严肃道,“此事非同小可,不可轻举妄动,若被发现,不但我们,恐怕连渤瀛侯都难脱干系。” “恐怕夜间灯火辉煌,也未必比白天容易。”去罹冷静得多。 倾之故作凝重,看看紧张的行已,又看看沉思的去罹,脸上忽浮出“你们想哪里去了”的笑意,“我是说晚宴。”嘴唇微微弯起,眼角配合着飞出一丝狡黠。 原来他心里早有打算!行已、去罹对视一眼,同时觉得那玩世不恭又胸有成竹,将两位哥哥戏耍一番而毫不以为错的表情着实可恶! 不等行已、去罹发作,倾之拍剑跳起,揽着大哥二哥的肩头低声道:“这位置居高临下,至关重要,一时半刻便会有风翼侍卫前来换岗,我先回去睡一觉养精蓄锐,偏劳二位兄长再辛苦一阵。” 倾之话音未落,去罹便已出手,化拳为掌击向倾之右胸,可倾之似早料到二哥会有这招,翻身落于屋顶上,抱拳一礼,旋身飘下。 去罹的手停在半空,最终恨恨的握掌成拳:这次居然连衣服都没抓到,三弟的身手简直敏捷得不像话了! 夜幕降临,星汉灿烂,果如初尘所言,船上点起灯火照亮了半个云螯岛,与繁星争辉。 商晟于滟波殿举行盛宴,其间笙箫歌舞,热闹非凡。商晟、季妩坐于主位,左手侧依次是渤瀛侯傲参、夫人殷绾、公子傲天俊、小姐傲初尘及几位海都郡官员,右手侧则是天执右将军韩嚭、韩家三公子韩夜和随来的文武大臣。 倾之立于初尘身后,离商晟不算太远,如果从这个位置出剑,他可以在花瓣飘落之前将剑架在商晟脖子上,不过更在那之前,他会被四面八方涌出的乱剑砍断刺穿,死状凄惨——殿中明里暗里到处都是风翼的高手,左护、邬蛰也在商晟、季妩左右佩剑而立,虽然表面歌舞融融,一片升平,但防卫丝毫没有松懈,一旦生变,立时拉起一道铜墙铁网,将刺客挡在十步之外。 无法想象在商晟的登基大典上师父如何只身行刺,或许他根本就做好了打算,同归于尽!倾之心下一凛:虽已是昨日之事,却恸然于那份不归的决绝。他知道,如果可以,师父宁愿干脆利落的一剑了结了商晟,师父从来光明磊落,哪怕是复仇——可花倾之不许!商晟所在意的一切,他要一点一滴,蚕食噬啮。 小心地克制着溢满胸膛的杀意,他现在还没有取他首级,毁他江山的能力。 倾之看了初尘一眼,心情渐渐平静。 “渤瀛侯,今日见了云螯岛上的秀美风光,还有你这轮哉奂哉的大船,”商晟咂了口酒,“让朕忽觉得人生苦短,不若寄余生于沧海,乐风平之逍遥,搏浪险之激越,岂不胜过每日里案牍劳形,卷帙枯燥?” “陛下是劳心的命,这辈子恐怕得不了这样的清闲。至于这船,陛下若是喜欢,臣愿献予陛下。”傲参明了:感慨归感慨,哪个坐上那位子的人还舍得下来? “算了算了,”商晟摆摆手,“君与臣争利,岂不让天下人笑话?” 傲参道:“陛下过虑,天下都是陛下的,何来‘争’字一说?” “渤瀛侯,你跟朕客气的吧?”商晟眼光促狭,饶有兴致。 “臣不敢。”他不是真想要吧? “那朕若拒而不纳,倒显得不体臣情了。”笑意更浓。 傲参心里虽然舍不得,嘴上却道:“陛下若不嫌弃,是臣之幸”。 商晟微眯起眼睛,“傲参,你可是越来越像你父亲了。”外表忠厚老实,骨子里圆滑世故,傲家的人都是狐狸托生的吗? “陛下,臣确是一片忠心……”这违心的话连傲参都自觉说不下去了。 商晟哈哈大笑,“来,饮酒。”将话题掩过。 商晟对船本无兴趣,不过一时兴起偏想看看傲参的窘态,可又不是真心为难:回想起二十年前钰京朝觐,海都王傲占、凤都王颜白凤、颜青羽,锦都王花少钧都已不在人世,除了他,所剩的也就只有傲参这位当年的海都世子了。 十六年,倾之第一次见到母亲的兄长,他年近五十,却仿佛连四十都不到,身形矫健,声气洪亮,如剑浓眉之下的一双深目时而沉静无波,时而精光摄人——这个人,只要他的眼睛不老,他便不会老。 帝后季妩也令倾之由衷赞叹,年轻貌美的女子并不少见,可季妩平和高贵的气质却是岁月流去了水,沉下的金。这样的女人,会愈老愈美吧。 倾之巧合与邬蛰在丈雪城有过一面之缘,虽然后者并不认识他;左护则是初见。他还特别留心观察了商晟跟前的大红人,天执右将军韩嚭——凤都的叛徒,师父不共戴天的仇人。韩嚭虽是武将,却生得眉目柔和,五官细致。有颜鹊在前,韩嚭在后,倾之不由皱了皱眉头:难道凤都的男人,都是这样的……美吗? 韩嚭下手坐着他的第三子,韩夜。一个无官无职,十七八岁的少年仅凭着父亲的地位和隆宠便坐在了诸多文武官员之前,与渤瀛侯的子女一般待遇,可见韩家之得势,甚于传言。韩嚭已是姿容甚都,韩夜却是媚眼如丝,靥生桃花,朦朦胧胧的眼神似醉非醉,似看向哪里又似漫不经心,若为女子,必是倾国倾城。 “你给我。” “不给不给,你来抓我啊。” 两个孩子笑闹着一前一后跑进殿来,在舞姬中间穿梭追逐,争抢一只海螺。 倾之心下一紧,屏住呼吸,那身着黄衫的女孩子年约十岁,娉婷可人,不正是他的妹妹?已经这么高,这么大了吗? 倾之的目光追逐着窈莹,可窈莹却似与他捉迷藏,总躲在人后不让哥哥看见。倾之的手紧紧握起——那是他的妹妹,他唯一的亲人,近在咫尺,却不能相认! “莹莹、佑儿,过来。”商晟笑容慈祥。 两个孩子听见父亲的召唤,都跑了过去,太子商佑只有五六岁,跑得不及姐姐快,落在后面。窈莹抢先坐到商晟身边,手里举着大海螺向弟弟示威。 小商佑嘟嘴站在父亲身前,窈莹却故意往商晟怀里靠紧,就是不让地方给他。 季妩哑然失笑,拉着儿子的小手,把他拦在怀里,小商佑脸上才渐渐退去不悦,显出笑来,也是个浓眉大眼的漂亮孩子。 商晟揽着窈莹,问两个孩子,“你们两个都哪里淘气去了?” 窈莹嘴快,“我们去看海了。”还有些微微的喘。 “嗯,”商晟点点头,又问,“那海里有什么?” “有闪闪发光的鱼,好多好多。”还是窈莹。 “是吗?”商晟微笑。 “有白色的东西,浮上来,沉下去,浮上来,沉下去,像这样。”窈莹边说边用手比划,一张小脸笑得通红。“还有这个,”她把海螺扣在商晟耳边,“父王,你听到海浪的声音了吗?”晶莹的眸子里满是期待。 “真的呢。”商晟将窈莹抱在怀里,哈哈大笑。 小商佑在旁边插不上话急得直皱眉头,后来索性小脸一皱,蜷在母亲怀里,不出声了——让姐姐说去吧,他才不要理她呢。 季妩低头拍拍儿子,轻轻问他,“佑儿困了吗?” 小商佑躺在母亲怀里还真是困了,便懒懒地嗯了一声。 季妩对商晟道:“陛下,天色不早了,让孩子们睡去吧。” TXT 书香中文网小说下载网(TXT⑨⑨.cC)商晟点头道好。季妩吩咐侍女,“炜,带太子和公主下去休息。” TXT 书香中文网小说下载网(TXT⑨⑨.cC)窈莹赖在商晟怀里,娇声道:“母后,我还不困呢,我不睡。” 炜上前拉着窈莹的手,哄她道:“小公主,明天还有更多好玩有趣的东西呢,”又附耳低声道,“要不养足了精神,可就抢不过太子了。” 窈莹觉得有理,便和弟弟对父王母后行礼告退,回去睡了。 十几年前,倾之也常常靠在父亲怀里,尤其在父亲看书的时候。他不像哥哥那么活泼好动,他很安静,很乖巧,父亲有时教他认字,有时只是自己看书,而他就在那坚实温暖的怀里靠着,渐渐便睡着了。 那样幸福的日子真的有过吗?为什么眼前模糊了,往事,看不清了…… 一道犀利的目光射过来将倾之惊醒——他只顾望着窈莹,险些失态。肃立垂目,强作镇静,心下却扑通直跳,那湛冷目光徘徊不去,令他寒毛倒竖。 商晟分明觉察到有丝不同寻常的目光落在周围,可寻过去却只看见傲参的小女儿瞪着乌亮亮的眼睛看着他,甜甜一笑,清纯可人。 商晟的目光又投向初尘身后,正在此时,灯光一黯,乐音戛然而止,殿中舞姬倒退了出去。 灯光一层层暗下去,那如剑芒的目光也消失在黑暗中,倾之长长出了口气。 四座无声,众人被这神秘的气氛吸引,海上涛声隐隐传来,中间夹杂着清脆的敲击声,“叮叮叮叮”。声音渐行渐扬,仿佛划破水面,分浪而出。 殿前出现了一个窈窕的侧影,可见她散发及臀,丰乳细腰,身姿妙不可言。她侧身坐下,被四个人抬上殿来。 灯光依然很黯,但舞姬身上的衣服缀满珠宝,发出莹莹柔光,将所有的目光都吸引到她一人身上。她上身着白纱,那纱透明得似能看穿,下身用蓝色冰绡将两腿缠裹在一起,柔软而轻盈的水蓝色长长的拖在地上,形似鱼尾——她扮的是海都传说中的鲛人,人身鱼尾。 “苍苍蒹葭其露未晞,朝浣纱兮,夕贵; 采采石兰其露未已,夕为贵兮,霓为衣; 明明之月其心如玉,霓为衣兮,且舞且曲; 盈盈一水其心如璧,帝熙,帝熙,何不顾我兮? 爱而不见,心几烦兮。 幽思不绝,宴华晚兮。 帝熙,帝熙,何不我顾兮?” …… “叮叮”的敲击声和着凄婉的歌曲,闻者动容——虽然商晟并不喜欢这支曲子,但常熙死后,明月姬便只肯唱这一首了。 “鲛人”坐在“礁石”上,时舒时敛时倾时起,用肢体表现出心动、喜悦、等待、惆怅、缠绵、挣扎、哀婉、凄凉……,最终的幻灭,和死亡。 能用舞蹈淋漓的表达出这诸多的爱恨纠缠,只有明月姬——倾之听说过明月姬,她是常熙最宠的舞姬,商晟杀了常熙,她又成了商晟的舞姬。 按年龄推算,明月姬即使不过四十,也该在三十五岁之上,可她的面容却姣好如双十年华,娇花怒放,那内蕴的青春的饱满并非简单的驻颜有术——传说商晟攻陷钰京,寻到不死药后令明月姬试药才使得她容颜不老。 不死药之说本出自锦都,可倾之却并不十分相信:他们花家真的有使人不老不死的灵药?为何从未听说有花家的人服用?哥哥曾抄过一张药方给他,当时并未说明用途,只是嘱咐他收好,难道哥哥给他的便是不死药的药方?…… 舞毕,灯光亮起,明月姬妩媚的娇躯呈现在众人眼前,那层极薄的上衣在明亮的光线下仿佛海上的薄雾被阳光驱散,幸而她披散的长发将上身遮住,既便如此,倾之仍听到了丝丝的吸气声。 舞蹈的最后,“鲛人”已滑下“礁石”,明月姬跪在“礁石”旁俯身向商晟、季妩行礼。接着有人将她抱上“礁石”,又抬了出去。 见过明月姬,倾之才知道原来女人可以美到毫无瑕疵。他微斜眼目看着初尘,后者扭头望着明月姬的背影——即便是女人,也会为之倾倒吧。 从前以为初尘的容貌惊为天人,相比之下,她显然不过是个又青又涩的小丫头——在众人因着明月姬的离去怅然若失的时候,独倾之望着初尘,噙着笑意。 他此生愿做两件事:一件是复仇,一件便是守护她,一生一世。 夜探 【章十六】夜探 歌筵散罢,夜已星稀。白日里碧海银浪,鸥飞鲸浮的祥和景象被无边暗夜吞噬,龙吟雷怒,鬼栗神惊。 晚间海面风高浪急,涛声隆隆,无人在意桂棹轩屋顶上响起的笛音,那笛音轻轻漂浮在暴戾的浪尖,被浪打散,碎成齑粉,又在飘忽不定的风中凝聚成形,不虚不实,不死不灭,幽幽如鬼魅一般。 倾之辗转反侧夜不成寐,这一晚算是无惊无险,可见过商晟,见过窈莹,见过他们父慈女爱,其乐融融,再冷静隐忍的心又怎能无波无澜?窈莹无忧无虑天真快乐,他本该高兴,可那将妹妹视如己出、倍加宠爱的人却是夺走她原有幸福的罪魁祸首,又让倾之情何以堪? 倾之披衣起身,推开窗户,夜风习习扑面:窈莹,你为什么在仇人怀中欢笑,你已不记得父亲的气息了吗?不怪你,是哥哥不好,是哥哥把你丢了…… 缕缕笛声送入耳中,倾之眉头微蹙,暗道这声音邪门,细听之下竟觉一阵恍惚,险些着道。他把住窗棂,狠狠摇了摇头——有些人可以音律惑人心智,若非早有防备,或是意志坚强,常人很难抵抗。倾之识破了这层伎俩,也就不怕那笛音,他仔细分辩,这声音好似来自兰汐苑。 心下一惊:兰汐苑,桂棹轩,不正是窈莹所在! 不管笛声是否针对窈莹,倾之担心妹妹,决定探探究竟。他穿了便装,也不走门,直接从窗户翻了出去,没有惊动睡熟的行已、去罹。 避开夜间巡逻的侍卫,倾之潜入兰汐苑,却见院中侍卫都被点了穴道,瘫倒在地。他纵身跃到窗跟前划破茜纱窗,向内张望。屋内灯烛全熄,一片漆黑,幸他夜间目力极好,才看见地上东倒西歪地躺着几个侍女——想必是笛音所致。 倾之用匕首拨开门闩,轻提步入内。 床上的少女被人剥去了全身的衣裳,娇娇玉体纤丝不挂,清芬莹洁如同睡在莲花瓣中的白色露珠儿。精心修剪的指甲划过少女□的肌肤,拂过她才始发育的□,轻按她紧致弹性的小腹,贪婪无度——倾之寻到窈莹的卧房,见到的,便是这一幕。他登时怒不可遏,举剑便刺。 那人惊得低呼一声,却是反应极快,向后躲闪的过程中抽出腰间佩剑,警戒而立——好事被扰,瞬间的惊慌过后他心头火起,甚不痛快,况且这种事情被人撞见,必是不能留下活口。 倾之定睛一看,不由吃惊:竟然是他,枉他长了一副好面孔,却是人面兽心,猪狗不如! “你是谁?”那人低问。 “少废话!”倾之出剑。 眼见妹妹遭人羞辱,倾之怒火中烧,恨不能将那人立斩剑下,主人的戾气传到剑上,利刃微鸣,招式狠绝,不留余地。 对方却也绝非泛泛之辈,他剑法刁钻如蛇,既黏且腻,又极阴柔,十几回合下来竟不分胜负。然而相持并非长久之计,那人隐隐觉得久战之下未必能从来人身上讨到便宜。但胜负从来不单凭武艺,他虽令人不齿,人却极是聪明。 两人欺身对剑,伴着金属砰然相击,一个低而冷蔑的声音笃定道:“你是刺客,不怕被人发现吗?”来者深夜潜入,打了许久也不出声求援,只能证明他的行事跟他的所为其实一样见不得光,不如双方各退一步,才是明智之举。 “无耻淫贼!”倾之哪能轻易饶他,撤身横剑一扫。 那人动作稍迟,衣袖被剑尖划开一道豁口,“啪”的掉出一物。他惊出一身冷汗,情知相持下去必现颓势,欲转身跳窗而逃,却不料来人身法之快,转眼之间已至眼前,截住了他的退路。 交手间,那人又劝,“不如你我做个交易,就当今夜之事从未发生,你放我一马,我也与你秋毫无犯。”语气不再轻蔑,显然急切了许多。 “做梦!”倾之誓杀此贼为妹妹雪恨,怒而挺剑,杀意暴涨。剑芒银色,杀气黑色,方寸之地,进退之间,欲取那人性命。 倾之攻势凌厉,那人渐觉吃力,边打边退,心中暗想单打独斗他不是来人的对手,不如引来侍卫,刺客不便泄露身份,必然有所忌惮,他才好趁乱逃走。想到这里,他摸到手边一个花瓶,狠狠朝门口摔去。 “砰”一声花瓶炸裂,玉片飞溅。 陷入昏睡的侍女猛然惊醒,只见眼前银芒闪烁,金星乱蹦,先是疑心花了眼,仔细一看却是房中两人缠斗在一起打得火光飞溅,金石铿锵。 侍女霎时惊得魂飞天外,尖叫一声,跌跌撞撞跑向屋外。 “来人哪,有刺客,抓刺客!” …… 那人倒退一步,唇边扬起一丝诡笑:怎么样,一起逃吧? 那笑落在倾之眼里如烈火浇油,他非但不停手,反而剑气充盈,步步紧逼。 附近的侍卫迅速赶至,灯光越来越近,脚步越来越重。那人胸口一起一伏,看得出十分紧张,可他却强作镇定,冷笑道:“还想继续打?”继续打只有死在一处,他就不信那刺客与他有什么深仇大恨值得要拼个两败俱伤。 就在侍卫冲进房间前的一瞬,倾之心头猛然闪过一念:窈莹此刻□!那些侍卫都是男子,他怎么能让妹妹的身体露于人前? 情势间不容发,倾之虚晃一招逼退那人,接着反手一剑不击对手,却是“哧”一声划破床幔,代价便是将他的身体毫无防备地暴露于敌人面前。 那人被倾之的虚招骗到,退了一步,然而见到他接下来的举动却吃了一惊。他本可以趁机逃走,可他从不曾被人逼得如此狼狈,总要让对方付出些代价方才甘心——身形后退中点地急进,上前一剑正刺在倾之下腹。 倾之回剑反击,那人已抽身跳窗而逃,只留下一个邪佞嚣张的眼神。倾之“丝”的抽了口凉气,鲜血迸流,他一手捂住伤口,一手用床幔将窈莹包裹起来。 “大胆刺客!” 倾之目光一泠,放下窈莹,也从窗户跳了出去。 “追!” 公主遇刺,已经睡下的商晟和季妩都被惊起。商晟披了件衣裳,不及着袜穿鞋,赤脚来了前殿,此时下面已经跪了二十来人,都是桂棹轩的侍从,侍女们战战兢兢,花容失色,侍卫们低着头,冷汗直流。 商晟阴沉着脸色,也不说话,气氛压抑至极。谁都不知道那声劈天雷霆何时降下,又会降临在谁头上。 终于商晟深吸了口气,压下心头怒火,问道:“公主怎样?” 负责桂棹轩安全的是云翼侍卫,邬蛰责无旁贷,上前一步回道:“陛下放心,公主无事,只是被刺客点了穴道昏睡过去,我们担心公主受惊,还未敢将她唤醒。”他口说无事,声音却微微颤抖,头也低得不能再低。 商晟眼眸半眯:无事?无事会是这般神态?! 他厉喝一声,“说!” 众人吓得大气都不敢出,邬蛰更是汗流浃背,左护见此情景,靠近商晟低语,“请陛下屏退众人。”商晟点头,左护便将一干人等遣出门外,只剩他与邬蛰及闻信赶来的右将军韩嚭、渤瀛侯傲参。 左护舔了舔嘴唇,尽管并不太干,“陛下,侍卫们冲进去的时候,刺客夺窗而逃,公主裹着半截床幔,他们不敢冒犯,让侍女检查公主是否受伤。侍女说……说公主除了裹着床幔,身上……身上□。” 草草收拾了妆容赶过来的季妩正听到这句话,霎时惊得脸色煞白,急对商晟道:“陛下,我先去看莹莹。” 商晟点头,沉声道:“你把她带过来,今夜与我们睡在一起。” 季妩走后,商晟闭上眼睛深深呼吸,左护扶他坐下。他眼眸倏然张开,乍现出一抹寒彻心底的冷峭,“原来不是刺客,是淫贼。” “陛下,邬蛰无能,自愿领罚。”邬蛰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陛下,左护也愿领罚。”左护也在商晟身旁跪下。 “陛下,事发在臣家中,傲参难辞其咎。”傲参也跟着跪下。 只剩下韩嚭一人,商晟睨他一眼,“韩将军,你也要跪?”继而怒斥道,“你们以为法不责众,朕拿你们没办法是不是!” 众人缄默,韩嚭从容不迫,镇静道:“陛下息怒,刺客尚未抓到,臣以为当务之急应该找出刺客,至于追究责任,那是后事。”虽大家心知肚明是淫贼而非刺客,但事关公主名节,必须讳去不说。 商晟略消了消气,缓声道:“都起来吧,有什么线索?” 邬蛰松了口气,从袖中掏出一物,呈给商晟,“陛下,我们在公主房中发现一支短笛,侍女说不是公主之物,想必是刺客遗下的。”他又道,“听说有种功夫可用音律操纵人心,想必刺客便是以此迷昏了值夜的侍卫,点了他们的穴道。此等邪术用心险恶,防不胜防,请陛下明鉴。” 商晟接过短笛,韩嚭不惊不惧的脸上蓦得惊骇过度,面色灰白。 “陛下,若不然搜船?” “搜?”商晟冷哼一声,“就算刺客站在面前,你也未必认得!” 邬蛰道:“地上遗有血迹,想必刺客受了伤,可以搜查船上有无受伤之人。” 商晟何等心思缜密,无一字不入耳,无一字不上心,他不由得眉峰一蹙,“受伤?莹莹被点了穴,侍卫们又不曾与他交手,谁伤的他?” 左护在旁道:“侍女说房中原有两人,似在打斗,想必是被对方所伤。” 商晟捏着短笛,冷眸一扬,“两个刺客?那他们怎么会打在一起?” 傲参心下突得一跳,暗想:莫非是花倾之?他是公主的哥哥,趁夜探视也不无可能,结果恰巧撞见了有人对他妹妹意图不轨,于是大打出手,负伤而逃…… 不管受伤的人是不是花倾之,傲参必须争取主动,控制事态,不是花倾之最好,如果是他,便要及时将其藏匿。思及此处,傲参奏道:“陛下,依臣愚见此二人中有一人确对公主意图不轨,另一个虽不知因何夜闯桂棹轩,但或许正是他保护了公主,因此难以断定受伤的人是真正的刺客,还是保护公主之人。” 商晟颔首,“渤瀛侯所言有理,”然而他语气一冷,斩金挫玉,不容置疑,“但就算他救了莹莹,夜闯公主寝宫,也是死罪!” “那臣这就带人搜船。”傲参心道:若真是花倾之,落在他手里才能安全。 商晟不置可否,韩嚭却忽道:“陛下,臣有一言。臣方才也曾建议应先找出刺客,但现在想来却是思虑不周。明日乃是祭海吉日,今晚若大肆搜捕,恐引得人心惶恐,影响了祭海大事。” 商晟拧眉不语,旁人不知他的心思,也不敢妄加揣测。良久,商晟问道:“渤瀛侯,祭海之日可否推延?” 韩嚭的主意正合傲参之心,于是他道:“占卜之事向来神圣,仰观天时,俯察地利,中定人和才卜出吉日吉时,若临时变更,恐有不妥,请陛下定夺。” 商晟沉了脸色,似在犹豫。 左护扑通跪倒在地,“陛下,韩将军所言有理,今晚确实不宜大事搜查,动摇人心,左护愿以项上人头担保陛下、娘娘、太子及公主再不受扰。” 邬蛰也誓道:“邬蛰也愿。” 商晟静默一会儿,长长出了口气,“若是有伤,也非一两日能好,这段时间不许任何人离船。”顿了顿,又悠悠道,“若那人跳海逃匿,恐难抓获啊……” 倾之脱下外衣捂住伤口,不使留下血迹,强忍伤痛返回住处。 行已、去罹已被外面的动静吵醒,醒来不见倾之,两人正一筹莫展,却见房门忽被推开,倾之直直仰面跌了进去,护住伤口的外衣已被鲜血染透。 “倾之!”行已低呼一声,冲上前抱住倾之。 倾之扯出一抹微笑,安慰大哥,“我没事。” 行已忙将倾之抱上床,为他包扎伤口,去罹看了看倾之的血衣,拿了块包袱包好,道:“我将这血衣处理了。”转身出门。寻到一处,见四下无人,找了块重物和血衣裹在一起,扔进海里,又检查了周围确定没有血迹留下,这才放心回来。 见倾之眼眸轻阖,似睡着了,去罹问道:“伤势如何?” 行已道:“伤口不深,也没伤到要害,只是流了不少血。” 去了皱了皱眉头,“怎么回事?三弟并非鲁莽之人,何至弄得如此狼狈?” 行已叹了口气,摇摇头,无奈道:“三弟不肯告诉我。”他方才问倾之在哪里受的伤,怎么受的伤,可倾之却咬紧了牙关只字不提,神情间极是悲愤。 倾之的心事向来藏得极深,行已少见他如此大悲大怒,不知他到底隐瞒了什么,不愿说出。“外面情形如何,有人搜捕吗?”行已问道。 去罹坐在床边,握起倾之的手,那手紧握,似乎要将什么生生捏碎。 “暂时没有动静。” 话音未落,却听“吱”的一声,两人立时警觉。 “吱哟”,又是一声,连倾之也倏然睁开眼眸。 “在那儿。”去罹目示行已,持剑走到窗前。靠窗的坐席被掀起一道小口,露出光来。“什么人?”去罹低喝,剑指来人。 “是我。”那人不慌不忙。 “侯爷?”认出傲参,去罹吃了一惊,将剑收起。他向下一看,此处与下层相通,不由暗道:他们住了这许久也不曾发现还有机关——他不知这是老海都王为子孙留的后路,自然船上也是机关重重,便于藏匿逃生。 傲参缓步拾级而上,不紧不慢道:“我来看看是否有人受了伤。”他走到倾之床前,看一眼僵立一旁的行已,叹了口气,对倾之道:“果然是你。” 倾之睁开眼睛,“多谢侯爷关心。” 作者有话要说:收到短信说俺滴快递已被某某签收,感慨EMS服务增值了,兴奋滴跟朋友说俺享受到了EMS滴新服务。 朋友回过来问:你是不是交了XX元啊? 瓦心想难不成这是另收费的,朋友又说:其实有1RMB是短信通知费,邮局骗子! 愤然,本来是可有可无的服务,但是邮局并没有征求俺滴意见,钱财事小,被忽悠就不爽了。 太久没寄过快递了,不知邮局出了这样骗人的花招。 提醒大家去邮局寄快递的时候问清楚是否有这项收费。 下次俺就直接跟他们讲:瓦不要短信通知! 祭海 【章十七】祭海 去罹站在傲参身后,已端好了拔剑出鞘的架势:如有必要,他可以挟持傲参,逼他就范;要挟不成,便杀人灭口,趁夜潜逃。 倾之心下摇头:二哥也太冲动,且不说渤瀛侯是敌是友尚未分清,就算真是敌人,杀了傲参,此事恐难善了。 倾之笑道:“二哥,侯爷深夜造访,我们莫要失了待客之道。” 傲参后知后觉地脖颈一凉——要不是花倾之这句话,恐怕已有一柄利剑架在他脖子上了。不由心下苦笑:去罹还真是颜鹊的徒弟,喜以快而简洁的方式速战速决,相比之下花倾之那不显山不露水的表面之下却是丘壑重重,心机叠叠。 倾之欲要起身,行已拦他道:“小心伤口。” “无妨。”倾之坚持。行已只好将枕头竖起,令他倚靠。 傲参见受伤的果然是花倾之,那证明他之前所推不谬,心中一阵惋惜:琼花质本高洁,却遭人侮辱,世事难料啊。 “你可认出是何人对公主意图不轨?” 意图不轨?行已、去罹恍有所悟,看向倾之:怪不得他不说一字,只由那恨与怒在胸中疯长、燃烧,一任地惩罚自己。 倾之咬牙切齿,似从牙缝间挤出了两个字,“韩夜!” “是他?”傲参惊愕,想不到韩嚭的儿子仪表堂堂,却如此色胆包天,可回想起韩嚭见到证物后前后不一的态度又觉确信无疑。 “他没有认出你吧?”傲参又问。 “光线暗淡,他该认不出我。”顿了顿,倾之问道,“商晟打算如何处理此事?” “暂且秘而不宣,一切等明日祭海之后。” 倾之点了点头,忽又笑道:“侯爷,我们是不是该开诚布公的谈一谈?” 傲参打量了一眼倾之,“谈什么?” “侯爷如此庇护赵青,可是因与家师交情匪浅?” 傲参笑了笑,开诚布公只是迟早的事,他原不指望能瞒过花倾之,既然他今夜当面问起,他便和盘托出,“不错,我与颜鹊殿下是有些私交。” “侯爷是否知道赵青的身份?” 傲参也不隐瞒,“锦都王次子,花倾之。” “那为何要帮我们?”倾之问出了他长久以来的疑问。 为什么?为了青羽,为了被他辜负了一生的女人的承诺,当然,也因为“百羽铩尽,花开连城”的预言! 傲参陡然脸色一沉,“这是我跟你师父之间的事,你无须多问。”他振袖起身,冷颜道,“今夜之事我会从中周旋,你好生休息吧。”再不停留,拂袖离去。 傲参的扬长而去令倾之颇为费解:他为何不悦?难道师父手中有他的把柄?可拿人把柄、迫人就范实在不像师父的作风,如果没有他这个不肖之徒从旁煽风点火,师父从来光明磊落……失血的不适袭来,想着想着,倾之昏昏睡去。 梦中海浪拍击着岩石,有人在唱歌,悲伤而清澈。 …… 这厢傲参担心花倾之,匆匆夜探,另一边韩嚭也捏了把冷汗——他一眼便认出了那短笛乃韩夜随身之物,更深知儿子拈花惹草、风流成性。若是平日,依他对幺子的宠纵,几个女人他自然不看在眼里,由着儿子胡闹。可这不肖子居然盯上了公主,不由令他胆裂心惊,暗下了决心:这小子,是该教训教训了! 韩嚭进了韩夜的房间,一把掀了他的被子,口中喝道:“孽子!” 韩夜险险脱逃,惊魂甫定,哪里睡得着,可他不知父亲已经知道了他做的好事,犹自演戏,一副清梦被扰的模样,怨道:“爹,大晚上的,您干什么?” 韩嚭低喝,“孽子,让我看看你受没受伤!” 韩夜起身,往边上一闪,“您说什么呢?好端端的我怎么会受伤?” 韩嚭知他抵赖,索性开门见山,“你还装,今晚有人潜入桂棹轩对公主意图不轨,是不是你?” “公主出事了?”韩夜佯惊。 韩嚭怒喝,“少装糊涂!你以为你平日里那些勾当为父当真不知吗?!” 韩夜不知父亲已见了证物,仍狡辩道:“爹,您儿子是素有些风流倜傥、怜香惜玉的令名,但怎么也不至于敢做出轻薄公主的事来啊。” 韩嚭心知不拿出证据唬不住他,冷冷问道:“你的笛子呢,哪儿去了?” 韩夜往袖里一摸,没有,不由一惊,又去翻外衣,仍是没有,这下子慌了神。 韩嚭在旁瞧着,冷哂一声,“不用找了,早落在公主房里了!” 韩夜脑中“嗡”的一声,想起适才打斗之间那人曾划破了他的袖子,难道就是那时候落下的?他既知露了马脚,顿时矮了一截儿,却仍嘴硬道:“爹爹不早说过她根本就不是陛下娘娘所出,左右不过一个养女,有什么尊贵?” “啪”!韩夜只觉耳畔疾风如刀,已被父亲重重掴了一掌。 “不知天高地厚的逆子!”韩嚭大怒,“你知道她是谁的女儿?她的母亲可是陛下的亲妹妹,天上地下再没有比她跟陛下更加血脉相亲的人!” 韩夜委屈的捂着脸,闷闷不乐,嘟囔道:“亲妹妹如何,还不是给哥哥逼死了?”韩嚭乃权贵重臣,韩夜自小出入宫廷,也零星知道些昔年旧事。 “你糊涂啊,正因如此,陛下对这个外甥女能不心怀歉疚,能不把对妹妹的亏欠补偿在她身上?她虽不是陛下的亲生女儿,却比太子还是陛下的心头肉。你竟把主意打到她头上,你……,你……”韩嚭犹不解恨,抬手又要再打。 韩夜自小受父亲宠爱,哪见过他如此疾言厉色,想必父亲是真动了怒,可也不能任他打下去。韩夜素有急智,他赶紧握住父亲的手,央求道:“爹爹,现在没人知道是我潜进了桂棹轩,可您若将我的脸打肿了,明日如何向旁人解释?” 韩嚭一震,心道儿子所言有理,怒瞪他几眼,放下了高高举起的巴掌。 韩夜见父亲怒气稍缓,想起今夜未曾得手,十分可惜,悻悻道:“爹,那么个小美人儿,过几年还不知道被陛下指给谁了呢。” 韩嚭见儿子不知悔改,犹自觉有理,又腾地火起,骂道:“孽子,她不过十一二岁,你简直畜生不如!” 韩夜揉着被打的半边脸颊,小声嘟囔,“畜生不如也是您生的。” “你……”养儿不教,其父之过,韩嚭反倒说不出话来了,只恨他一世英名,怎么就生出养出这么个恃宠而骄、好色如命的儿子! 韩夜偷眼瞧着见父亲被话噎住,凑过去讨好道:“爹爹,孩儿知错了,不过那笛子并无外人知道是孩儿之物,您不用担心。” “你啊……”韩嚭长叹一声,跌坐床上,吐了几口闷气。眼眸抬起时已带了几分关切,语气也柔和了许多,“受伤了没有?” 韩夜见父亲语气软了,便趁势撒娇,“孩儿就知爹爹疼我。” “疼你?”韩嚭嗤道,“我是怕你身上带伤,被人查出来,为父也无法救你!” 韩夜瘪瘪嘴,但心知父亲还是担心他,便宽慰韩嚭道:“爹爹放心,受伤的并非孩儿,而是另有其人。” 韩嚭蹙眉,“那人是谁?你可认出他了吗?” “起时灯光昏暗,不曾认出,后来侍卫们擎着火把赶来,隐约瞧着眼熟,仿佛见过,”韩夜恨恨,“若让我再见他一面,孩儿定能认出!” 韩嚭哂道:“你能认出他,他就不能认出你吗?” 韩夜阴笑,“爹,您别忘了,他身上有伤,被查出来就是铁证如山,百口莫辩,他若指证我,那叫反咬一口,怎么能令人信服?” 韩嚭听到这里,沉了沉气:笛子虽是物证,但除他父子二人无人识得,儿子身上又没有伤,今夜之事只要他们父子缄口不言便如石沉大海,永不见天日了。 韩嚭心绪稍安,抬头却正看见儿子笑得漫不经心,恨恨道:“从今往后,你死了这条心,再别想碰公主一根指头!” 韩夜低了头,“孩儿知道。”却心说:除了公主,这船上还怕缺美人吗? 这一夜注定有许多人夜不能寐。季妩揽着窈莹,看着她无忧的睡容,怜她自幼父母双亡,今夜又险遭恶人侮辱,不由阵阵心酸,眼泪就落了下来。 商晟斜坐在木榻上默不作声,暗夜只勾勒出黑色的剪影,看不清帝君脸上的阴晴。他手里握着短笛:韩夜的风流之名逃不过他的耳,短笛上的淡淡蕙香逃不过他的鼻,韩嚭甫见短笛时的大惊大愕逃不过他的眼,前后不一的态度更逃不过他的判断。谁是淫贼,他心中高悬明镜,早有答案。 只是他虽将她当女儿教养,可毕竟不是亲生,而韩嚭最宠幺儿尽人皆知。为了一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孩子而君臣生隙、动摇柱国,岂非得不偿失?他下令暂不搜查,无关明日祭海,只是因为果真搜出了韩夜,不好处置。 脆响一声,短笛折断。 翌日,风云两翼及火灵军护卫下,商晟、季妩、商佑、商莹及渤瀛侯一家下了大船,转乘小船,登云螯,祭沧海。岛上早凿出一条山路,宽容二十余人。火灵军伫立,两道赤电劈开葱葱翠色直达云海。是时鼓角齐鸣,涛声不现。 傲参问卜,卜言曰吉。商晟大悦,临海赋诗: 东临云螯,以观苍茫。 朝而风平,夕而浪涌。 沧海有岸,潮汐无极。 朝生夕生,有穷无穷? 天接云台,欲问平生。 神相无形,神音若希。 唯彼涛兮,亘古绵长。 商晟平生好武,文采略输,然而此刻万里波涛激荡胸怀,正与他睥睨天下的霸气激烈共鸣,又思及这半生戎马,一世波澜,正是风发意气,感慨万千,那些文采斐然、花团锦簇的颂词竟不能比之分毫。 祭海大典结束,众人离岛登船,初尘趁人不注意拉着小花儿溜到了倾之的住处,也不敲门,直接闯了进去。 倾之见是她们,放下手中书卷,微微一笑,神色无异。 小花儿在一旁破开一个大石榴,把酸酸甜甜宝石一样的石榴籽儿填进嘴里。初尘则絮絮叨叨将今日见闻说与倾之,说到商晟赋的那首诗,便要他做个品评。 倾之微微皱眉,旋即一笑,说道:“沉雄健爽,气象壮阔。”这就是他的仇人吗?他竟有丝莫名的忧与喜,冲动与兴奋,一闪即过。 初尘点头,暗喜他与她不谋而合。 倾之以侯府侍卫的身份无法参加大典,在房中静养了一日,也不知外间情况如何,除了祭海,他眼下更关心昨夜之事有何进展。 “昨晚你们睡得可好?听说出了刺客,没有受到惊扰吧?”倾之试探着问。 一旁的小花儿抢着说道:“听说了,听说了,是刺杀公主的。”她满嘴石榴,说话含含混混,可心中窃喜:看来公主也不是什么好差事,还要被人刺杀,反倒不如她这个丫头,好吃好玩好穿好住,只要小姐有就从落不下她。 初尘白了小花儿一眼:“吃你的石榴”,又对倾之道:“这事暂时秘而不宣,是爹爹告诉我的,还不许我跟别人说。”她忽而眉头一皱,冒出个疑问:既然消息封得紧,他是如何得知?总不会他就是那刺客吧?思及他的身份,更加可疑。 “你是怎么知道的?”初尘满是狐疑,她听父亲说刺客受了伤,眼珠儿滴溜溜的打量倾之,寻找受伤的迹象。 倾之既然问她,就早编好了谎等着,“下面早都传遍了,只是不说罢了。” 初尘见他面不改色,这才松了口气,“噢”了一声。 “不过既有陛下、娘娘和太子在,哪个刺客昏了头去行刺公主?”初尘不解:哪有刺客捡着无关紧要的人行刺?她偏着脑袋,秀眉微蹙,样子极是可人。 初尘此话切中要害,可倾之不能将昨夜之事告之于她,只淡淡一笑。 “爹爹还嘱我多加小心。” 难道刺客行刺公主不成会来刺杀渤瀛侯的女儿? 这也是初尘并不多疑倾之的原因:只道若真是他,父亲又怎会千叮万嘱要她提防?他是必不会害她的。 倾之倒是丝毫也不奇怪傲参为何如此嘱咐初尘:遇上韩夜那样色胆包天的淫贼,哪个有女儿的不担惊受怕?他已惊动了商晟,必不敢再对莹莹下手,可难保韩夜不贼心又起,盯上了别的女孩儿。 初尘娉娉婷婷,十三有余,玉洁冰清,白璧无瑕,别说傲参,就连倾之也放心不下。他心下恨道:韩夜,你若敢动初尘一根头发,我必要你碎尸万段! 初尘兀自疑惑了一阵,不得其解,抬头却碰上倾之火辣辣的目光,一瞬间就将她盯得耳根发热、两颊赤红。她从没见过他有那样的眼神,仿佛要将她置于目光之下,不令她受到丝毫伤害。 “你……你怎么了?” 倾之没想到一个假设便令他如此心慌意乱,自从见到商晟,他似乎变得不够冷静,心下自嘲,嘴上却掩饰道:“没事。今晚还有宴会吗?” 初尘也未追究他的反常,只“嗯”了一声。倾之想到身上的伤口,正考虑是否要去,却又听初尘道:“陛下还说今晚他要当众展示一件宝物。” “宝物?”他有些好奇。 初尘莞尔,身子前倾,手笼在嘴边,压低了声音道:“爹爹告诉我是张兽皮。” 倾之扑哧乐了,“兽皮算是什么宝物?” “你可还记得‘卷荼现,天下乱’?就是那种叫卷荼的灵兽,十分罕见。” 卷荼?倾之心头一痛,好似生生被剜去了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看群里的姐妹说多少字多少收多少评,很觉得俺可以去S一S了...... [img]jh_2.gif[/img] 比剑 【章十八】比剑 至晚华宴。 倾之身上有伤,本意推脱不去,可听初尘说商晟要当众展示的宝物竟是卷荼的皮毛,他心头一悸:“卷荼现,天下乱”,它竟只因一句荒谬的预言而无端获罪,惨遭屠戮了吗?那个浑身卷毛,瑟缩着小小的身子躺在他臂弯里的小家伙,那双滴溜儿一转仿佛能滚下泪珠的银色眸子浮现在倾之眼前,如昔鲜活…… 倾之还记得,他将小卷荼安置在后山的洞穴里,第二天带了羊奶去喂它。小家伙肚皮着地趴在洞里,饿得可怜兮兮,恹恹无力。倾之将碗放在它面前逗它喝奶,它只用鼻子嗅了嗅,便抬头望着倾之发出吭吭叽叽如待哺婴儿般的声音。 倾之见它不肯喝奶,大为不解,抱起小家伙轻轻摇晃——他记得母亲曾经那样抱着小妹,眉间全是温柔…… 可怜传说中“有灵性,通人语”的卷荼却无法让倾之明白它的意思,它此刻不需要被哄,它只是饿了,只是寻找不到可以吮吸的□。 倾之摇了一阵,眼见着小家伙无精打采,一副快要断气的样子,不禁眉头大皱——看样子它仍是饿了。又将碗端在它面前,小家伙探探脑袋还是不喝,有气无力的叫得愈发可怜。倾之叹了口气,忽然想到会不会是因为卷荼太小,只会吮吸,不会喝奶?小家伙适时的眨巴眨巴眼睛,摆出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倾之灵机一动,想起窈莹小时候喜欢吮吸手指,于是他用手指沾了羊奶,伸到小卷荼嘴边。它嗅了嗅,张开小嘴果断地含了上去,闭上眼睛吮得津津有味。倾之见状会心一笑:果然。 日后他又用布条缠在手指上,一次可以吸更多的奶水,又防止被小家伙刚刚钻出牙龈,奇痒欲磨的小牙咬到。如此喂养,直到小卷荼学会自己喝奶。 小家伙吃饱了便神气活现地围着倾之欢蹦乱跳,玩累了便爬到他腿上蜷成小毛团睡觉。可趴了一会儿它似乎不满起来,扭动着笨笨的小身体呜呜低叫,两只前爪不停抓挠。倾之半天才闹明白,原来它是要他轻轻抚摸,不觉失笑——还真是个不容被冷落的家伙,也只能依了它了,谁叫它现在还是“婴儿”呢。 倾之年幼时遭逢不幸,亲眼看着哥哥死在面前,接着便是一夜之间父母双亡,而后唯一的妹妹也落于仇人之手。他不肯在人前示弱,更不愿让师父兄长为他担心,心中悲苦,无人诉说。自从收养了卷荼,他便常将心中苦闷一股脑地倒给它,也不管对方是否明白。 小卷荼时而半眯睡眼耷拉着耳朵有一搭无一搭地听倾之讲话,在倾之伤心难过,情难自抑的时候用毛茸茸的小脑袋拱拱他,低吼如咽,似是感同身受。 倾之拍拍小家伙,苦涩一笑,“我忘了,你跟我一样,也是孤儿呢。” 卷荼便抬头眨着亮晶晶的银色眸子看着他,仿佛说着安慰的话。 …… 宴会前,傲参见倾之不顾伤势依旧随初尘前来,不觉微皱了眉头,神情间似是责备他居然还敢在这种场合露面。可倾之心中记挂着卷荼:师父对他关爱如父,兄长亦对他呵护有加,可他儿时的伙伴却只有这只卷毛小兽,那个同他一起玩耍,听他倾吐心事的朋友竟是死了吗?除非亲眼见到,他不会相信! 初尘觉察到父亲别有意味的目光,脚下略慢了一步,正撞在倾之身上,一瞬间捕捉到他眉间吃痛的神情,然而只是一瞬。错觉吗?席间人多眼杂,她不便多问,只忧虑地看他一眼,却对上后者深深的笑眸。初尘心下一宽,暗笑自己胡思乱想:他又不是泥捏纸糊的,怎么会一碰就坏? “‘卷荼现,天下乱’不知这话在座诸位是否听说过?”商晟的声音带着高高在上的威严和笃定的胜意。底下一片窃窃私语。 明知故问,倾之冷笑,也不细辨众人说了什么,只偷眼瞧着窈莹——她坐在季妩身旁,时不时抬头跟“母亲”说笑两句,似乎昨夜之事对她毫无影响。倾之略感心安:看来那事商晟没有让她知道,如此最好…… “今天朕就让众位开开眼界,见识见识这传说中能言兴衰的神兽。” 商晟合掌而击,一名侍女捧着张白色兽皮窈窈婷婷而来,身后跟着三人。四人向商晟、季妩行礼后将兽皮展开,各牵一角,从左侧开始一一向众人展示。 兽皮极大,白色的长毛微微卷曲,非狼非虎,见所未见,观者赞叹。 那不是卷荼! 卷荼的长毛只在末端卷起,而且它曾被倾之用剑砍伤,在背脊上留下了一道长长的疤痕,而这张兽皮则完好无损。 看向商晟,那至高无上者噙着似有还无的微笑俯瞰众人。倾之心下明了:所谓卷荼之皮不过是商晟愚弄众人的障眼法罢了。他长长松了口气,仿佛看到遥远的北方,苍山覆雪,松影如魅,白色身影独立苍茫,银眸湛然。 对面韩夜擎起玉杯,借着灯光观察酒色,眼神在扫到倾之时倏然狠厉:是他! 商晟轻笑,悠悠说道:“有人说卷荼是神兽,能预言人间治乱,可北方的将士不知轻重竟将神兽射死,还将兽皮呈给朕,诸位说说,是该罚,还是该赏呢?” 何时何地总有人善于揣摩上意,坐在末尾的一名海都郡小官前倾了肥硕的身子,拱手道:“陛下,神兽自当怀有神力,又怎会被凡人射杀?可见神兽之说纯属谣传,‘卷荼现,天下乱’更是荒诞无稽。陛下治国有方,四方平靖,小臣以为定是有人居心叵测,妖言惑众,将士射杀卷荼使谣言不攻自破,应该奖赏。” “嗯。”商晟颔首,极是满意。 那小官偷偷往上瞧了一眼,见圣心大悦,心想着陛下必会问他姓甚名谁,现任何职,升官发财平步青云只在眼前,不由得飘飘欲仙,喜形于色。 这世上从不乏钻营投机之人,韩夜慵懒斜坐,轻蔑地瞟了一眼那海都小官,见他从内而外透出一股奴颜媚色,令人作呕。对付这种令人恶心的邀功谄媚之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将他的功劳抢尽,尽管这功劳对韩夜本人其实一钱不值。 韩夜轻轻一笑,放下酒杯,端坐道:“陛下,若在返回钰京途中使天下百姓都能一睹此宝,岂不更加显示陛下威严,天命所向,并且止息谣传?” 商晟令人伪造了兽皮,又在宴会上公开示于众人,等的,就是这句话。 这话出自韩夜之口多少令商晟有些意外,他半眯着眼睛瞧着韩夜,似在思考,唇边渐渐浮起了微笑:韩嚭这个小儿子虽是膏粱纨绔,却也有着膏粱纨绔的心高气傲。别人视若珍宝的权势他虽唾手可得,却弃如敝履,不屑一顾,可即便弃如敝履,不屑一顾也决不让他瞧着不顺眼的人得到,这样的性格,呵,有趣。 “来人,赐韩夜夜明珠两颗,珍珠四斛。”却只字未提那海都小官。 海都小官暗恨韩夜抢了他的风头,却不知他能揣摩一时一事,却不能揣摩帝君的心思:商晟身为帝王,虽深信天下无论庸贤皆可人尽其才,但骨子里却仍不喜那钻营取巧,阿谀媚上之人。 韩夜起身到殿中叩首谢恩,趁势道:“陛下对韩夜每有教诲赏赐,韩夜感铭五内,今夜愿借渤瀛侯宝地为陛下献艺,不知陛下意下如何?” “噢?”商晟轻笑,“好啊,你要献何艺?” 韩夜道:“愿为陛下、娘娘舞剑。” 韩嚭在旁轻斥,“夜儿,你那三招两式也敢在陛下面前卖弄,休得狂妄。”又对商晟恭敬道:“陛下,夜儿年纪轻,不懂事,请您莫要责怪。” 若非这一父一子一唱一和,商晟本还无甚兴趣。可韩嚭越是谦恭,他反而越想看看韩夜的剑法——韩三公子之剑虽不说独步天下,却是独步花间,风流有名。 商晟笑道:“朕正觉近日厌看了旖旎歌舞,要换些铿锵雄健的才好,韩将军不必谦虚。”韩嚭闻言,便不再说什么。 韩夜又道,“陛下,我常听家父说陛下才是真正的用剑高手,若韩夜只是耍些花架势必污了陛下的眼目,所以韩夜想从在场侍卫或护卫中选出一人与我真刀真枪较量一番,不论输赢,只求打斗出一番精彩不令陛下娘娘失望。” 商晟呵呵一笑,欣然应允,“好,准你所奏。”又令众人,“无论谁被选中都不得推辞。” “谢陛下。”韩夜起身,装模作样地环视一圈,扫过殿内一干侍卫护卫,最后将目光落在倾之身上。他上前两步,对倾之一抱腕,“不知这位兄台可否愿与韩夜一较高低,为陛下、娘娘助兴?” 傲参手一抖,险些掉了手中酒杯:难道韩夜认出他了?花倾之身上有伤,韩夜必出狠招逼他全力以赴。活动之下伤口崩裂,鲜血渗透衣襟,那么昨夜花倾之潜入桂棹轩之事便会当场揭穿,这可如何是好? 韩夜微笑而耐心地等待着倾之的回答,似乎看对方进退维谷亦是极大乐趣——他向来是睚眦必报的性格,何况吃了这么大的亏。 倾之知道已被韩夜认出,一战难免,可身上的伤怎么办?经得住一番恶斗吗?上前向商晟、季妩行礼,“陛下、娘娘,草民何能,躬逢胜饯,然实是剑法平庸,不敢在陛下、娘娘面前献丑,有辱圣目。” 商晟打量着倾之,后者甚是谦恭,将头低得很深,看不清他的容貌。 季妩听倾之的声音知他年纪不大,见他不卑不亢,谈吐不俗,心中很是喜欢,便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倾之道:“草民赵青。” 季妩莞尔一笑,温颜宽慰,“陛下有言在先,无论谁被选中都不得推辞,你只需拿出些真本事,不必害怕。” 傲参轻咳一声,“韩公子剑法必得将军真传,你便是输了也不丢人。”他身为渤瀛侯只能如此说,可花倾之有应对之策吗? 倾之一番推辞只出于礼仪,并非畏惧韩夜。他转身,目视韩夜。 那目光令韩嚭一凛,随即懊恼:明明是他胜券在握,为什么要害怕?可他再次盯准倾之的眼眸,那眼眸在璀璨的华烛之下异常平静,而又异常危险。 倾之思忖:要以最少的招数“失手”重伤韩夜,提前结束这场比武,最好可以一剑取胜——这正是韩夜感到的危险的来源。 侍女为韩夜、倾之各呈上宝剑,二人向商晟、季妩抱剑行礼。 倾之手心沁出一层薄汗,他虽心下已有计较,可昨夜一场较量,他亦深知对手难缠。何况今日韩夜志在必得,而他却是躬身行礼都感到伤口隐隐作痛,要一招取胜谈何容易?重伤韩夜,他能有多大把握? 寄望天意?可惜他平日从不拜神。 “陛下,臣女也愿为陛下舞剑助兴。”说话的竟是渤瀛侯的小女儿。 季妩早知傲参这小女儿玲珑乖巧,听她要舞剑,好奇道:“你也会用剑吗?” 傲参轻喝,“初尘,不得无礼,你哪里会使剑?” 初尘看了父亲一眼,起身上前道:“娘娘,臣女跟哥哥学过。” 傲参、殷绾惊异得看向儿子天俊。渤瀛侯的大公子暗暗叫苦:他教初尘读书都是偷偷摸摸,哪里敢教她用剑?可妹妹此时此地说出这种话来,他总不能说不是他教的,坐实妹妹一个“欺君”之罪。傲天俊只好点头,先把这黑锅背下。 初尘又道:“我朝开国以来陛下、娘娘首次巡游便驾临云螯,此乃海都之幸,渤瀛之幸。日后青史流传,必成人间佳话,千古颂唱。臣女身为渤瀛侯之女亦感万分荣幸,故愿代父母兄长及渤瀛百姓为陛下娘娘舞剑,以谢天恩。” 见商晟不置可否,初尘续说道:“许或史官也会记上曾有渤瀛侯女在陛下娘娘东巡之时舞剑助兴,臣女也能借着陛下娘娘的圣名在史书上留下微末一笔呢。” 她人本长得极美,一番颂扬之辞又不乏孩子气,哄得商晟、季妩开怀而笑。商晟连道了三声好,对韩夜道:“韩夜,你就与渤瀛侯的女儿比剑如何?” 韩夜看了一眼初尘,忽觉眼前一亮:为何从前他没发现她如此美貌? “陛下,”韩夜道,“君子有成人之美,傲小姐既说是代表渤瀛感谢陛下、娘娘,何不令她与这位侯府护卫比武?如此更可显示渤瀛上下对陛下娘娘的感恩。这君前献艺的机会,韩夜自愿让出。”说完对初尘欠身,谦谦一笑,仿如君子。 初尘秀美微蹙,一副争强好胜的模样,“韩公子是觉得初尘剑法低微,不配与公子比武吗?” “韩夜方才已经言明,绝非对小姐不敬。”韩夜心痒:难得还颇有个性。 倾之暗奇:初尘是要为他解围吗?她又如何了解到他的处境?但无论如何,他都不愿初尘卷进事端,只是以他的身份,一句话也不能多说。 “那不如我先领教公子的剑法,我若输了,再由我的护卫与公子一较高低如何?”若他伤了她,看这比武还如何进行! “这……”他绝不能放过赵青! 商晟一言不发,看着三人:韩夜提出比武,选出赵青,而渤瀛侯的女儿却挺身而出愿代赵青比武,是担心赵青输了,有失渤瀛侯府的颜面吗? 反之,若与一女子较量,而且此人还是渤瀛侯之女,韩夜但有丁点心机也知道不能取胜,只能打平,如此便可全了侯府的面子。但韩夜自愿退出,她又为何不允?不服挑衅?只因争胜?站在两人中间的赵青缄口不言,又是有何想法? 三个孩子年纪都不大,心思却都不小。但韩夜为什么要退出?商晟绝不会信他那套冠冕堂皇的道理,是他觉得与渤瀛侯的女儿比武胜不能胜,败不能败,颇为棘手,还是——商晟又看了一眼赵青,他倒是眼观鼻、鼻观心,淡定得很,只是脸色有些苍白,不似紧张的苍白,倒似失血的苍白——还是无关傲初尘,韩夜发难的对象只是赵青?他昨夜偷香不成,想要报复何人不难猜到。 商晟笑意颇浓,“不必争了,朕看韩夜说得有道理,韩夜,你且退下。”他想知道:若他一定要赵青比武,这从容淡定的少年会有何对策。 韩夜谢恩回座,心下得意。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殿中倾之、初尘对视一眼,似都做了决定。 作者有话要说:进入七月,诸事不顺,杯具之杯具,昨天更发现一个惨绝人寰的事实…… [img]bj_3.gif[/img] 也就是说俺字数已近上篇文章的一半,但积分连上篇的零头都不到,何其悲催[img]bj_4.gif[/img] 但同时有一个利好的消息,俺比以前能扯了,10w字才刚刚开始…… 不过照这个写法儿,俺啥时候才能等到娶媳妇儿、嫁女儿、抱孙子啊??? 初尘:妈,俺还小,不急。 倾之:妈,别听她的! 青黛(摊手):儿女大了不由妈啊。 梦 【章十九】梦 “还记得我教你的剑法吗?” “记得,阳春三月,桃花树下。” 难忘少年时,“我给你削了一支木剑。” 折枝庭中剧,“你折了一支桃花。” “初尘,有我在,不要害怕。” “大言不惭,谁害怕了?明明是我仗义挺身!” “……” “看剑!” 倾之、初尘心有灵犀,旁人不知,只见两道凌厉目光霎一交汇,傲初尘喝一声“看剑”,先声夺人,急功而上。 那赵青不知是不是因与自家小姐对招,不敢出力,边打边退只是招架,险些被逼出殿外,众人不禁为他屏了口气。他一踵顶着门槛,收剑入鞘,众人更是吃惊。却见赵青对初尘抱拳一礼,“唰”一声再度亮刃,不及众人反应已是挥剑如电,落剑如雨,情势急转,转瞬又将傲初尘逼回殿内。 季妩虽不甚懂剑法,但见赵青先让数招,全主仆之礼,对这进退有度的少年更生好感。在座众人也不乏精通武艺者,虽暗赞傲初尘招式漂亮,但终究根底浮浅,实在不是赵青的对手,然而赵青以家仆的身份又怎能当着众人击败傲初尘,令她颜面无光?这一轮攻守过后,较之比武的精彩,众人倒更关心结果,或者说,赵青打算如何收场。 韩夜咂了一口酒,揽过身边侍酒的侍女,侍女忸怩两下挣脱不得便服服帖帖地躺在他怀里——似韩公子这般风流人物,年少俊美,出身仕宦,日日华服、美酒、香车、娇娘相伴,但能得他青睐一眼,最不济也是赏赐美玉琼瑶,她又如何能抵挡这秀色与恩赏的双重诱惑? 韩夜细长的手指划过侍女嫩笋一样的脖颈,与她低声调笑,反显得对殿中比武漠不关心——那一剑他刺得不浅,绝无可能一夜愈合,越是剑法流畅、不见迟滞,伤口只会越快崩裂。 侍女将酒端到韩夜嘴边,薄而莹润的杯沿,醇香滑腻的美酒,触之如女人的唇舌,爱意缠绵。韩夜只是浅抿了一口,一手接过酒杯,另一手反握住侍女的细腕,将一块精雕细琢的玉玲珑塞进她手里,侍女识趣的退下——对于韩夜,有些女人浅尝辄止即可。迷离醉眼瞥向傲初尘:专心于剑的她敛去了女子的娇矜,眉目间一股凌然之气,英华闪烁。 赵青这一进本携着摧枯拉朽之势,锐不可当,正在众人觉得傲初尘立时便要败下阵来的时候,两人却倏然变招。激越剑鸣戛然而止,双方你来我往,你进我退,却不正面交手,剑刃似分花拂柳贴身而过,剑身如眼眸含羞一触即分,起先暴涨的银色剑气此时散为点点星芒,落满衣襟——以比剑开始,以舞剑结束,先一轮惊心动魄,后一番赏心悦目。 周围的赞叹韩夜不以为然,透过赵青的蓝色薄衫他仿佛已能看见鲜血殷开。 本该错身而过的一招,初尘剑锋微偏一指,倾之眸光一凝——他方才收剑的本意便是向初尘暗示伤口的位置,旁人看不出痕迹,初尘却已心领神会。 鲜血已在衣上殷开了一个红点,倾之借机撞向剑锋,承着一来一往两重力道,剑刃切入肌肤,正中伤口。 初尘心有准备,未发全力,不料仍是带着惯性停不下来,眼看剑刃便要刺穿倾之的身体。众人大骇,初尘看着倾之,目光焦急。倾之当机立断,掷出剑鞘打在初尘肩窝,带得她一个趔趄向后跌去,二人分开。 拔剑的瞬间,鲜血迸流。 “啊!”公主商莹叫了起来,一头扑进季妩怀里。商晟眉头一拧,揽过商佑,捂住了他的眼睛。众人被眼前倏然的变故惊呆,包括韩夜。 初尘握着剑,木立当场,看向勉强站住的赵青,不是不知所措,而是仿佛惊吓得已浑然不知发生了什么。她又看向手中的剑,鲜血顺着剑身凝成一股,嗒嗒落下,眼前只剩一片红色。那是谁的血? “当”,剑落地。 初尘“哇”一声大哭出来,傲参也顾不得规矩礼仪,上前将女儿搂在怀里,好一番哄劝,而后揽着初尘伏倒在地,口中颤颤直呼“陛下恕罪”。殷绾和公子天俊也跪地请罪,只有初尘紧紧抓住父亲,只是哭泣。 赵青捂着伤口,单膝跪地,埋头不语。那一剑伤上加伤,鲜血直流,可商晟不发话,既没有人敢给他治罪,更没有敢给他治伤。 商晟凝眸审视着受伤的少年:用伤口掩饰伤口,呵。 若论忠勇,侍卫之中一直随他左右的禁军统领左护最为勇猛忠诚,可若论智谋论手段,风云两翼数万禁军又有哪一个比得上眼前的少年?不能比,不可比,异日鲲鹏展翅岂是燕雀能及?镇定如山,从容如水,目光清正,剑法不凡,若得悉心调|教,假以时日必成大器,屈居渤瀛侯府,商晟心道,是明珠蒙尘了。 季妩见商晟一言不发,以为他在生气,不由轻叹:傲初尘失手惊驾,可她是渤瀛侯的女儿,不能重责,故而两个人的罪名恐怕都得要这小小护卫一人担了。 季妩对赵青屡有好感,见他受伤,心下更生疼惜。她知丈夫向来听她劝说,便在商晟耳边低声道:“陛下,赶紧令人给那孩子瞧瞧伤吧。” 孩子?商晟心头掠过这两个字,陡然升出一股莫名的感触:护卫?少年?赵青?不,还是称他“孩子”更合心意。为什么会如此亲切? 商晟敬重妻子,但凡季妩开口他从不曾拂意,何况他已放了韩夜一马,难道还要成全他借刀杀人之计,看他洋洋得意吗? 商晟沉声道:“来人,将赵青带下去疗伤。傲夫人,你将女儿领回去好生宽慰。刀剑无眼难免失手,今夜之事乃是意外,不予追究。” 商晟三言两语将倾之、初尘的罪责免得一干二净,更只字未提夜闯桂棹轩之事。不管韩夜如何不满,也只得跟着众人山呼陛下英明。傲参赶忙谢恩,又着两名护卫将倾之搀扶下去,殷绾也携着初尘先行告退。 而后一|夜|欢|饮,华宴达旦。 倾之记得被人搀下滟波殿,送回了住处;记得大哥、二哥又痛又恨的眼神;记得大哥包扎伤口的手法无比娴熟,他好像笑着说了句“大哥的手法真是了得”,依稀记得二哥骂了他一句,骂的什么却不记得了…… 昏昏入睡,梦中海浪拍击着岩石,有人在唱歌,悲伤而清澈。 是谁? 海上浓雾渐渐散去,模糊的背影渐渐清晰,少女赤|裸上身坐在黑色礁岩上,披散的长发遮在身前,光洁雪白的后背完全|裸|露。 她回眸一笑。 初尘! 倾之霎时震惊得目瞪口呆,血液逆流——是初尘,她牵起嘴角对他微笑。 魂魄离体,天地旋转。 他看见她圆润的肩头,如藕的手臂,看见她长发遮住的微微凸起的前胸,她似乎不单单未着上衣,而是——赤|裸全身。倾之强迫自己不去看,可理智已变得不堪一击,完全屈从了内心最深处的渴望,使他的眼睛移不开,闭不上。 她明亮的似能看穿一切的眼眸注视着他,使他不敢直视;她粉色的薄唇轻轻张开,诱他一亲芳泽,他几乎咬出血来才堪堪将视线移开那令人冲动的红色;她颀长的秀颈,美丽的锁骨,尚不丰满却极其诱人的前胸,白皙的腹部,小巧的肚脐……他越不敢看便看到越多,越想回避便越被紧紧抓牢。 澎湃而躁动的鲜血充斥着年轻的身体,掀起滔天巨浪,以击碎岩石的力量扑向全身,猛烈地将他扯碎,不能呼吸。 倾之恍恍惚惚睁开双眼,一张脸越来越近,是谁?迷离的眼神逐渐聚焦—— 初尘! 他骇得猛抽了口气,想要躲开却牵动了伤口,不由“啊”一声痛叫出来。倾之捂着伤口,心中暗恼:就算报应不爽,也不必来得这样快吧。 初尘赶紧直起身子,急切道:“怎么了?” 倾之惊魂甫定,定定地看着初尘,还好她穿得齐齐整整,不然可真是要了他的命。“有这么看人的吗?离得这么……这么近……”他说谎无数,从不心虚,可这回却全无底气——还好他本也身体虚弱,看不出异样。 初尘跪在倾之床边,喃道:“我不过想试试你额头还热不热……” 她幼时生病母亲总用额头试她额头的冷热,她见倾之仍还睡着,他们又一向亲熟,便也无所顾忌。可见他突然醒来,她还是有些不好意思,或许真的像母亲说的那样:女孩子长大了就知道害羞了…… “不能用手吗?”离得这么近,气息交汇,难怪害他被梦魇住。 初尘哼一声,“我好心关心你,你还不领情!”可埋怨归埋怨,见倾之脸涨得通红,又不禁担心,问道:“你没事吧?怎么瞧着比昨晚还严重。” 她伸手覆上他的额头,倾之的脸更红更热了。 初尘“咦”了一声,“不热了。”实是倾之在梦中见到初尘的胴体,醒来猛然见她如作奸犯科被抓现行,惊出了一身冷汗,正发散了全身火气。 初尘又用手背触了触他的脸,奇怪道:“脸怎么这么烫?” 倾之心下长叹:不烫才怪。可任她这样关怀却又心头暗喜——初尘若知倾之所想,才不管他有伤没伤,要死不死,必先赏他两拳解恨。 “我找大夫给你瞧瞧。”可惜她全然不知,只将他当病人照顾。 倾之自知身体已无大碍,忙拉住初尘,“不用,我一会儿就好。” 初尘瞧着他的脸色,不敢肯定,“真不碍事?” 本是关切的目光却仿佛一眼便能看穿他心底的私密,倾之微微移开目光,问道:“我大哥、二哥呢?”他醒来还未见到行已、去罹。 初尘得意满满,“他们照顾了你一天两夜,我叫小花儿看着他们睡觉呢。” 小花儿?倾之心下为哥哥们默哀:依小花儿的个性,凡是初尘吩咐下来的差事她无不尽心竭力,此时肯定搬了凳子坐在床前,目不转睛的“看着”他们睡觉。被一个女孩子这样“看着”,任他们定力再强,精神再乏,也难安睡吧。 “我睡了这么久……”似是自语。 “是啊,你当时伤得不轻,失血过多,先是发冷,又一阵阵的发热,着实把我们都吓住了。”想着那剑是她刺下去的,初尘更觉不安。 倾之却不在乎,他似乎从未在乎过自己的身体。 “陛下没有降罪吗?”虽然他现在安然地躺在这里已说明一切。 “没有啊。”初尘满不在乎,一点没有当晚被吓得嘤嘤哭泣的样子。拿起一个青色小瓷罐在倾之眼前晃了晃,笑道:“陛下还专门赐了药给你呢。” 倾之冷笑一声,不屑领情。 “陛下还许我康复之前好好休养,不必伴驾随行。”初尘心情大悦,在商晟离开云螯之前,她是不会“康复”了。 初尘那一怔、一惧、一哭,一气呵成,借着女儿的娇弱胆怯躲在傲参怀里浑身颤抖,一味哭泣,与平日里巧笑嫣然、机灵胆大的她判若两人,表演之真令倾之自叹弗如。从前总觉她心思单纯,却是被那无邪的外表欺骗了。 倾之心下一凛,“你怎么知道我受伤了?” “……我听说琼华公主不是陛下亲生,而是故锦都王的后人,陛下的外甥女。你也不叫赵青吧?你本名花倾之,是琼华公主的哥哥。你探望妹妹夜闯桂棹轩,被人发现,受了伤。我说的对吗?”她早知道他的身份,也犹豫过是否带他赴宴,然而终究不忍拒绝,可果真就应了她的担心,出了事,于是不得已刺下那一剑。 虽不全中,亦不远矣。“你怎么知道?”难道是傲参告诉她的? “是你告诉我的呀。”他必想不到吧。 “我?怎么可能?” “你第一次教我写字时在我手心写的不是‘赵’字,而是‘倾之’,后来我在哥哥那里知道故锦都王的次子名叫花倾之。”初尘努努嘴,“对不起,我是想骗你教我才谎说自己不识字的。”她嘴上道歉,心里却有恃无恐,他连姓名身世都是骗她的,她这点小小谎言又算什么? 倾之心下苦笑:他早该想到渤瀛侯的女儿怎么可能目不识丁。他仗恃着一点小聪明,却在最开始就暴露了身份。初尘与他时常相处,却将秘密埋在心里不问一字,只在暗中帮他,开解他思妹之情,邀请他同来云螯并冒险带他赴宴。若不是此次横生枝节,怕她还会隐瞒下去吧。今后真要另眼相看了,一般女子又怎么能下得了手向喜欢的人刺出一剑?倾之抚上伤口:还好是友非敌。 初尘见他抚着伤口,不由皱眉,“怎么,还很疼吗?” 倾之微微一笑,宽慰道:“不疼了。”却心想:两日之内,连受两剑,神仙也不能好那么快,不疼才怪。可他为了止住初尘的剑势用剑鞘打了她的肩膀。她不比他从小习武,跌跌打打都是家常便饭,渤瀛侯就这一颗掌上明珠,自是从来金贵,不曾受过半点委屈,便是跟他学剑以来他又哪里舍得让她受伤?这次不得已出手伤她,想来倒比自己受伤还难受百倍。 倾之问她,“我用剑鞘打在你肩上,疼不疼?” 那一下不轻,当时就震麻了半边身子,肩膀现在还肿得老高——说来就来的眼泪也不全是装出来的,倒是疼出来的居多。 初尘揉揉肩膀,笑道:“不疼。” 倾之翻下白眼,“我要连你也打不疼,那十几年的功夫就白练了。” 初尘闻言一笑。 “初尘,对不起,我以后再不会伤你了,也再不会让你受伤……” 他的眼神突然那么深邃,声音忽然那么深沉,初尘羞得低了头:女孩子长大了,就知道害羞了…… “给我讲些你的故事吧,”初尘岔开话题,“还有锦都,我听说那儿美极了。” 锦都的繁华早已灰飞烟灭,曾经的幸福只是无止的痛苦的来源,而他,一个被逼死了父母兄长,抢走了妹妹的遗孤,除了报仇,还能有什么故事? “现在吗?” “不,等你身体好些的时候。”初尘给倾之拉了拉被子,趴在床边冲他眨眼,“我们到海中那块礁石上,吹着风,你慢慢讲给我听。” 海中……礁石…… 倾之的脸腾地红了。 作者有话要说:码字迷茫中,求指点,瓦想知道,是不是一对一的没太有看头,要有个把男二、女二才好…… PS:为毛“欢饮”,“调教”都是敏感词??敏感过度了吧||| PS2:原来不是“欢饮”被HX,而是“一夜欢”,OTL…… 调教(郁闷):为毛我是敏感词? 调戏(同情):是啊,你又不是我。 调笑(窃笑):俺居然被漏网了,哦呵呵~~~ 选择 【章二十】选择 锦官城外丘峦苍翠,行人道远;锦官城内不拘颜色,家家植花。春日垄上新绿,田间忙碌;夏夜清风鸣蝉,路转溪桥;秋收稻麦,瓜果飘香;冬覆薄雪,饮酒赏梅。无寒无暑,多雨多云。锦都之西更有高山,山上终年积雪,山下四时如春。冰消雪融时,琉璃一样的清泉蜿蜒过紫色的山谷,涓集成蓝河玉带,碧湖绿装,钟灵毓秀,宛如神女浣纱旧地,梳妆镜台。 山河依旧,如今却是寒烟衰草,易换人间。旧日繁华湮灭于十年前铁蹄南下,金戈北往的浩劫。与世无争,宛如世外的锦官城葬了胭脂花红,埋了白骨英灵。 黑甲军在占领锦都后以搜捕花氏余孽为名,肆意屠男掠女,杀戮无辜。骨肉离散,白日无光,生民之命,几于泯灭。 …… 倾之言及往事,悲从中来,眸光凝如寒电,双唇紧抿,面无血色——锦都的血都已流尽,从今往后,便要商晟血债血偿! “倾之,你喜欢我吗?”初尘仰起脸,轻轻问他。 他前一刻还沉浸在悲愤之中,不料初尘竟有此问,问得如此坦白,如此大胆。倾之微微怔住,不知如何措辞。 “喜不喜欢?”海风中凌乱的发丝半遮眼眸,透出别样的娇媚。 少年怦然心动:喜欢,当然喜欢。可心中分明盛着千万句讨好她的话,却讷讷地说不出口。初尘看着好笑,有心逗他,靠近倾之,笑着枕在他肩上,双手将他腰间的饰物反复摆弄。 倾之免首看着初尘,唇边溢出淡淡的微笑,仿佛抓住了幸福。他缓缓的张开手掌,抬起右臂,环上她的腰,却在指尖触到她身体的时候,迟疑了。 初尘仍是揉搓着倾之腰间的饰物——那也算不得什么饰物,不过是宽边腰带折下一截,下端用蓝白两色绣成青莲纹样罢了。她却似有极大兴趣,春葱细指轻拂软缎,勾勒莲花——男人以花做装饰居然也不难看。只是绣工粗糙了些。 倾之心下黯然,他离开锦都王宫时也颇有几件名贵玉饰,但后来带着窈莹度日艰难,都当了钱花,如今身无长物,竟没有一件像样的东西可以送她。 那只手终究还是没有落下来啊,她心里有些怅然。将绣花的腰带展平放好,初尘问道:“如果复仇和我只能选一个,你怎么办?” 倾之手一颤,收了回来。怎么办?他深吸了口气,目视远方。 “复仇。”他喜欢她,可他别无选择。 初尘秀眉深蹙:平素谎话说得那么溜,怎么忽的笨了?哄人都不会。 敛了笑容,初尘坐起身来,横眉质问倾之,口气甚是不悦,“花倾之,你接近我究竟是喜欢我,还是别有所图,觊觎我父亲襄助你的复仇大业!” 初尘这一问犀利含怒,翻脸之快着实令倾之大感意外,然而她并非第一个这样问他的人,行已、去罹都曾问过。 他知大哥不愿他为报仇利用感情,迷失自我,于是他说真心喜欢初尘;他知二哥担心他为私情所困,不能自拔,于是他说接近初尘只是看好了渤瀛侯的地位。他喜欢初尘,不能自欺,可也确实想通过与渤瀛联姻将藏锋守拙的傲参死死绑在一条船上。到底哪个才是和初尘在一起的初衷,他自己竟也说不清了。 “我……” 倾之想分辩,却说不出“不是”二字,只攥得两手青筋跳起,握出汗来。 “怎么不说话?不敢承认?”初尘面带三分冷嘲,七分绝然,“我劝你早早死了这条心,傲初尘就算孤独终老,也不会任人利用,更不能连累家人!”她双手一撑,从礁石上跳了下来。海水深过膝盖。 “初尘……”倾之想要拉她,却只拽住了一片衣角。 挣脱之际手正打在岩石上,当即擦出几道血口,初尘吃痛,鼻子一酸,眼中隐现泪花。可她不愿被他瞧见软弱,忍住左手轻颤,不去看,不去摸,咬着牙扶着石头绕到背面。海风看似不大,但于波涛中蕴含着极大的力量,初尘被浪头冲得摇摇晃晃,站立不稳,却倔强地提膝过水,不肯回头。 倾之回神,欲追初尘。他单臂撑石纵身跃下,平日里十分简单熟稔的动作却牵动了愈合不久的伤口,痛得一阵痉挛,手腕一软,半空失力,整个人跌进海里。 “初尘……”眼看她歪斜远去的背影,追之不及。 她流血了,他说再不会让她受伤,言犹在耳,那丝丝血痕却成了莫大的讽刺。倾之握掌成拳,连击礁石,凹凸不平的岩粒嵌进皮肉,他却浑不知痛。 初尘并非真的生气,即使倾之有心借助渤瀛之力,他对她真好假好,旁人不知,她却心中有数,绝不会期期艾艾,更不会冤枉了他的真心。她只是不甘,只是犹豫——就算她为他放弃一切,在他心中仍不过是第二的位置。 她早知他是锦都遗孤,从前她自欺欺人,借口逃避,只盼着简简单单开开心心地和他在一起。可如今话已挑明,他的那些国仇家恨,她背负的起吗? 初尘父母在堂,生活安逸,倾之自幼失父丧母,颠沛流离的痛苦她无法可想。可她知道,易地而处,父母兄长之仇,故国家园之仇加诸一身,报不报仇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他孑然一身,孤注一掷,可她怎能因为一己私心连累家人? 初尘心情烦闷,懒得出门,只将自己关在房里“静养”。想了三天三夜也没有结果,更深恨倾之不来看她: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两日不见不眠不休,三日不见……哼,初尘捶床坐起——她不过撂了两句狠话,他哪里就那么不受用了! “小花儿。”倾之藏身在拐角处,挽住经过的小花儿。 小花儿吓得一个倒退,认出是赵青,手抚胸口喘了两口气,埋怨道:“赵青哥哥,你躲在这里吓唬人啊,”还没抱怨完,却恰瞥见他的腰带,一下子忘了被吓的事情,指着倾之腰间,高兴道:“咦,是我送你的。”她虽不是第一次绣了东西送人,却还是第一次见有人将她送的东西穿戴在身上。 见小花儿得意的模样,倾之忍俊不禁,手抚刺绣——颜鹊于吃穿用度上颇为讲究,倾之从小受其渐染,衣可简,而不可不精。小花儿这手艺还着实不怎么拿得上台面,但不知为何看着她欢欢喜喜拿了东西送他,就好像当年窈莹编了花环,捉了蚱蜢给他,顿觉幸福满满。倾之不但欣然接受,还大大方方的穿了出去“招摇过市”,全不理会行已、去罹惊诧得跌到地上的眼珠子。 “嗯,我很喜欢,谢谢你。”柔柔一笑如春风拂面,便是情窦未开的小花儿也羞得低了头捋着头发,只是嗤嗤的笑。 倾之俯身端起个青瓷盆,对小花儿道:“我捉了两只小海龟,你们拿去玩吧。” 只见两只巴掌大小的灰绿壳小龟悠哉游哉,憨头憨脑,小花儿一下子便喜欢上了。她偏头望向不远处,疑惑道:“没几步路了,你干嘛不自己送过去?小姐这两天心情不太好呢,总没精神,不如赵青哥哥去排解排解。” 倾之心下苦笑:他去排解?怕他去了只会火上浇油。 “我还有事,拜托你了。”——兵书有云,“避敌锋芒”。 小花儿自是不疑,抱了瓷盆,朝倾之点点头,“放心吧。” 进门的时候正瞧见初尘坐在矮几旁,一手持书,一手支颐的发呆,好一个闲花慵斜倚,春山眉黛低。小花儿忽然心生感慨:小姐幽怨的样子也蛮好看。 她抱着盛满水的瓷盆很有些吃力,快走了两步重重地将盆子撴在几上,晃出好些水来。可她想要给初尘一个惊喜,便用身子遮住,也不顾弄湿了衣裳。 一张献宝似的笑脸贴近初尘,“小姐,你猜我拿了什么好玩的东西来?” 初尘斜觑,小花儿遮得严实,她瞧不出名堂,也不显得特别好奇。 “什么?” 小花儿闪开身子,呵呵笑得一脸傻气,“你看!”。 初尘瞥了一眼:海龟而已。她恹恹地叹了口气,耷拉着眼皮,提不起兴趣。 小花儿不死心,续说道:“小姐,这可是赵青哥哥送来的呢。” 赵青?不说他还好,提到他初尘就生气。捋起袖子,捞出一只,反扣桌上。 小花儿“呀”了一声,初尘白她一眼:大惊小怪什么! 小龟吓得缩头缩尾,半晌才探出四肢,四爪朝天悠然“划水”——似乎发觉哪里不对,急得它抻脖蹬腿,在几上摇摇晃晃,翻不过来。 初尘看得目不转睛,甚是专注,她已多日没有对什么事物如此感兴趣了。 眼角飞媚,高高之上传来一声冷哼,“没有我的命令,你休想翻身。” 小花儿惊得张大了嘴巴:她跟了初尘这么多年,虽不是第一天知道自家小姐并非心地柔慈的女子,却还是头一次发现她这么“恶毒”。 小龟渐渐寻到要领,拧着脖子往一个方向使劲儿,先一爪着地,紧接着打一个侧翻。小花儿心喜,攥紧双手,恨不能帮它用力。初尘却眉头大皱,指戳龟腹,好容易翻到一半的小龟功亏一篑,四仰八叉再次仰倒。 小花儿见初尘如此欺负小龟,咬着手指,敢怒不敢言。 初尘戳一下小龟,心里便骂上一句:死花倾之,臭花倾之,你怎么不追过来,怎么不来找我,怎么不给我道歉?以为送两只海龟哄哄我就算了?小心眼儿,没气量,你不来找我,难道要我去找你?你不认错,难道要我低头?…… 可怜小龟被戳得左摇右摆,眼冒金星,索性缩回壳里再不出来,待死而已。 小花儿终于看不下去,伸手抢过小龟,倒退两步,护在胸前。 初尘登时大怒,拍案而起,“它是你亲戚啊?你这样护着它!” 小花儿也不退让,撅嘴道:“算它是我亲戚好了,小姐,你别欺负它了。” 她无辜被人“利用”,爱亦难,断亦难,才觉受了莫大的委屈。初尘气愤,“谁欺负他了,明明是他欺负我!”这个“他”已经变成了花倾之。 小花儿不明就里,求情道:“好歹也是赵青哥哥送给我们的,小姐就算不喜欢也不要这样欺负它,赵青哥哥心肠好,嘴上不说,可心里肯定会不高兴的。” “他高不高兴关我何事?”可恨花倾之居然拐了她的小花儿倒戈! 小花儿方觉事情不妙,小心翼翼地问道:“小姐,赵青哥哥惹你生气了?”可也不对,刚才见他时,他还笑得春风和煦,完全不像有事的样子。 “说了你也不明白!”初尘拧身跑到床上,掀起被子蒙了脑袋。小花儿过去推她几下,初尘也不搭理,前者只好自顾安慰小龟去了。 倾之自从送下小龟,一下午战战兢兢,冷汗涔涔,总觉有人在背后戳他脊梁。心下长叹,想也知道那两只小龟必定代他受过了。 初尘这两日茶饭不思,昼夜颠倒,蒙头躺在床上竟真的睡着了。醒来时饥肠辘辘,已是到了晚饭的时候。 小花儿摆好碗筷,见初尘醒了,只是赖在床上不起,便拎起一只红壳大蟹,笑道:“小姐,今晚有花蛤蛋汤,清蒸海蟹,芝草乳鸽,脆香笋片……” “等等,”初尘忽从床上弹起来,“什么菜?” 小花儿一愣,不知有何不妥,复说道:“花蛤蛋汤,清蒸海蟹,芝草乳鸽……” 好啊,“花”“清”“芝”全齐了,初尘微微一笑,贞静娴雅。她起床整衣裙,理云鬓,优雅地跪坐在桌前,美目流光,倾国倾城。看得小花儿差点流出口水。 扫了一眼“花”“清”“芝”全席,捋红袖,攥银箸,大快朵颐。 看初尘挥舞着筷子汤匙“意气风发”,“挥斥方遒”,小花儿心中暗道:这是吃饭,还是打仗?她也不敢去碰初尘专心对付的花蛤菌汤,清蒸海蟹和芝草乳鸽,只守着脆香笋片,桂花莲藕两道素菜填饱肚子,免得“刀枪无眼”,被人误伤。不过,偷眼瞧着初尘——她右手汤匙,左手蟹螯,心情好像忽的好了呢。 一天清辉,浮光如纱。 倾之随意摆个姿势坐在初尘住处的房顶上,竖剑身侧。也不知她的“花”“清”“芝”全席吃得解不解恨,想着不由勾起嘴角,浅笑醉月。 暗夜中飘来一抹魅影,倾之跃身扬剑,三尺青峰所指之人正是韩夜。 韩夜被人发现,反而笑道:“赵护卫怎么在这里?” 倾之冷眸清扬,“保护小姐是赵青的职责,但敢讨教韩公子为何来此?” “我?”韩夜笑意更浓,从身后摸出个酒坛,“找人喝酒。”他坐在屋脊上,拍开泥封,悠悠道:“今夜月色撩人,我便上了观海楼喝酒,不过自斟自饮委实辜负了良辰美景,见这边有人就过来了,不想竟是熟人。” 倾之警惕地审视韩夜,后者哈哈一笑,“放心,我不是来找你家小姐的。”说完拎起酒坛,仰头灌了一口,将酒坛扔给倾之。 倾之反手握住飞来的酒坛,心中提防韩夜使诈。 韩夜望着倾之,唇角勾起一丝玩味,“怎么?不敢喝?怕我下毒害你?” “赵青职责在身,不能饮酒。”倾之又将酒坛扔回给韩夜。 韩夜也不气恼,又喝了一口,对倾之道:“虽然你扰了我的好事,不过我想了这些日子,像你这样武艺又好,手段又狠的人倒是难得,不如交个朋友。” 倾之一笑,“韩公子可知狼与狈为奸,鸾与凤和鸣,物犹以类聚,何况是人?” 韩夜勃怒,“你凭什么断定我是什么样的人!” 倾之心下冷笑:你几乎奸|淫了我唯一的妹妹,还让我当你是好人不成?若不是此时杀了你唯恐横生枝节,我必要你为窈莹的名节陪葬! 倾之背过身去,韩夜见他一袭蓝衣,月下独立,说不出的风华绝然。他见过他的剑法,他的隐忍,感觉得到他们心有戚戚的孤傲,可他的正直……,韩夜摇头:罢了,他说的对,他们不是一种人…… 海上摇摇曳曳驶来一艘小船,两人居高临下,看得清楚。 倾之拧眉:船上怎么挂着虎贲的旗帜? “黑虎贲,绛火灵”,帝国军力半在左都、韩嚭之手。虎贲军的前身就是玄都赫赫有名的黑甲军;火灵军则由凤都主力及原钰京、海都所部整编而成。 倾之笑道:“韩公子不赶紧把这消息告知令尊吗?”韩左两家争斗多年,左都的一举一动,韩嚭必然关心。 韩夜啐了一口,“与我何干!” 与我何干! 无我何干! 韩夜似乎对他的父亲并不满意,对韩家的大事也不上心,然而他还是纵身而去,不知是不是去给韩嚭报信。倾之不愿多想无关之事,转身看着渐近的小船:深夜来人,必有急报! 作者有话要说:昨晚天凉,没开风扇,晚上隐约听见均匀的呼吸声(不是俺自己的呼吸声),把俺吓得不轻,坐起来仔细听,原来是一高一低的虫叫。⊙﹏⊙b汗 别离 【章二十一】别离 “陛下。”虎贲军士跪于殿上。 “奏来。”商晟闻有紧急军情,披衣起身,匆匆赶至。傲参、韩嚭、左护、邬蛰等皆已候在殿上,躬身行礼而已。 军士自怀中抽出奏折,高举过顶,奏道:“陛下,南方焱部发动叛乱,二月以来连下十数城,如今正向彤梧进发。形势急迫,刻不容缓,天策左将军自愿请缨,荡平宵小,望陛下准奏。” 军士奏毕,众人面面相觑,不敢作声。商晟搭在扶手上的手掌缓缓握起,骨节处泛起蜡一样的白色——众人看得出他在抑怒。良久,手掌张开,自然垂下。 左护将奏折转呈商晟,心道:凤都作战,韩嚭自是挂帅出征的不二人选。瞥一眼长身墨髯的天执右将军,后者手扶玉带,一双凤目微含轻慢,似对左都之请颇为不屑,更对此次的统兵权志在必得。 左护心下暗叹:他的父亲在世时曾为玄都筹划平定天下之策,颇得故玄都王和当今陛下倚重。他的哥哥左都与陛下从少年时便是过命的交情,后随陛下北战南征,屡立奇功。而他从十三岁起便跟随陛下左右,从侍卫做到统领,品级虽不甚高,但戍卫内廷,帝君以性命相托的信赖却是朝中重臣亦不能比。但自从商晟提拔韩嚭,遣散照夜军,左护就知道陛下开始着手提防他们左家了。这样显而易见的道理大哥能不明白?但陛下待人不公,他这昔日的兄弟又岂肯甘心? 商晟将奏折扫了一眼,“啪”的甩在地上,沉声责问,“二月之初发生的叛乱,至今已逾三月,何以军情奏报今日方至?” 比起南方小小部落的叛乱,真正令商晟着恼的是军情延误,渎职不报。居安不思危,长此以往,是不是哪一天叛军兵临城下,攻到钰京,他仍在酣睡之中! “叛乱之初当地官员本意自行镇压,并未上报,不想叛军气焰嚣张,攻城拔寨打到彤梧,他们这才向钰京奏报请援。左将军甫接战报便命小将日夜兼程赶来云螯报知陛下。请陛下圣裁!”又一抱拳。 商晟掌撑扶手,左护上前将他扶起。 负手踱步:隐瞒不报者固然可恶,也必须重罚,就连他自己,身为帝君,选拔任用也有不察之过,然而当务之急却是解彤梧之围及将叛军一举歼灭。 军士又道:“据闻叛军绿发红面,身高九尺,士皆畏之,不能取胜。” 商晟站定,哂笑道:“绿发红面,身高九尺?”神情间颇不以为然。 韩嚭上前一步,奏道:“陛下,此不过是失职官员的脱罪之辞罢了。南方边陲之民也有披草为发,颜色涂面的习惯,不足为奇。而南人身材本不如北人高大魁梧,何来九尺一说?” 商晟踱到韩嚭跟前,点了点头:无疑,若论知己知彼,当属韩嚭。但他能安心将二十万大军的统兵权交付给这位前凤都将军,令他杀回凤都吗? 商晟眯眼打量韩嚭,轻轻一叹:韩嚭,你也是凤都人哪。 韩嚭目光坦然:陛下对臣有知遇之恩,臣自当竭尽全力为君分忧。 商晟微微一笑,欣然颔首:你的忠心,朕向来不疑。 “诏,”商晟转身走回御座,广袖生风,他扬声令道,“今命天执左将军左都为元帅,治军二十万,兵发彤梧,靖我南疆。” 左护心中既惊且喜,韩嚭面上则划过一丝转瞬即逝的扭曲。 韩夜走后夜间无事,天蒙蒙亮时倾之返回住处。他守了一夜,头发被海上潮气沾湿,粘成一缕一缕,又被大风吹乱——手扶上房门,打了个哈欠——梳洗梳洗,趁天大亮前补个觉才好。倾之不欲惊扰行已、去罹,轻轻推开房门,却见不但两人都已起了,屋里还多了一人——不是别人,正是他以为尚在凤都的师父。 倾之顿时精神起来,几月未见,他对颜鹊也十分想念。负手掩了门,疾走两步上前,撩襟跪坐在颜鹊对面,笑嘻嘻唤道:“师父。” 颜鹊却沉着脸,不给徒弟好脸色,只抬了下眼皮扫他一眼,继续低头饮茶。 倾之从师父的脸上读出不悦,黑白分明的眼珠左顾右盼,看看行已,看看去罹,两位哥哥却都是“你自求多福,我爱莫能助”的表情。 倾之心下盘算:师父是为他们擅作主张来会商晟而生气?那似乎不该只责备他一人,可大哥二哥分明笑得事不关己。看来,只能是因为他的伤了。 “师父,徒儿的伤已无大碍。”倾之微笑。 颜鹊“砰”的将茶杯撴在桌上,喝道:“当你自己是麻袋吗?”他当然有理由生气,他一会儿离了眼,这小徒弟就不当自己是人生肉长。 倾之额角沁出一滴冷汗:也就只有他师父能如此百无禁忌,语出惊人。 行已、去罹闷声发笑,憋得俊脸通红,肩头轻颤。倾之横了两人一眼,端起茶壶,边毕恭毕敬的给师父斟茶,边道:“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 颜鹊哼了一声,哂道:“是啊,好好地顶着两个青黑眼眶。” 倾之的手兀地僵在半空,茶水溢出茶杯,“哗啦啦”倾了一桌。 去罹终于忍耐不住,大笑出声,行已也笑得前仰后合——为什么他们山岳蹦于前面不改色的三弟只要提起初尘就丢盔弃甲,溃不成军?不就是在心上人的房顶上数了一夜星星吗,有什么好羞? 倾之脸色红一阵白一阵,撂了茶壶,坐在踵上闷声不言。 虽然倾之伤势才愈便去吹风熬夜,把自己弄得形容憔悴令颜鹊很不想给这不肖徒儿好脸色,但转念倾之对初尘的用心他却十分欣慰:一个是他的爱徒,一个是他的甥女,无论家世人品,样样般配,二人既有两小无猜之情,又有两情相悦之意,若结成连理,不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将初尘从傲参那里“抢”了过来? 分别多日,见三个孩子笑闹,颜鹊不想打扰:这样的青春年少,这样的兄弟无隙,若没有那一身的血海深仇,该有多好…… “师父可是随昨夜扬着虎贲旗帜的小船过海来的?” 颜鹊正色,行已和去罹也敛了笑声,正襟危坐。 “不错。”昨夜正愁如何登船时,见有军士乘船渡海,他便混了进去。 倾之又问,“怎么会是虎贲军,他们不该驻守钰京吗?难道出了什么大事?”他有一种莫名的预感与兴奋:机会来了。 颜鹊点头道:“确实是件了不得的大事。”他便将南方焱部叛乱,三个月内连下十数城,即将兵临彤梧之事一一告知三人。 行已问道:“师父,这南方焱部为何我们从未听说过?” “此事说来话长。”见三个孩子都很好奇,颜鹊也不卖关子,续说道:“凤都之南有凤脊山,传说是凤凰陨地而成。以此山为界,山北为凤都,山南居焱部。凤脊山北坡生有近百种曼佗罗花,就是山茶,姹紫嫣红,瑰丽壮观,南坡则是古木参天。四百年前,正是傲颜花商四家随常氏东征西讨,平定天下之时。南方焱部屡败我军,凤都先祖单人独骑前往凤脊山,与焱部族长缔结‘曼佗之盟’。” “‘曼佗之盟’?” “不错,‘曼佗之盟’。依据盟约,双方誓言有颜氏一日,焱部族人再不越过凤脊山。正因先祖平定焱部有功,常氏才将凤都赐予先祖,并因感佩先祖英勇睿智,使凤都成为四王之中唯一由女子世袭罔替的封国。从那以后,焱部信守承诺,四百年内销声匿迹,对我凤都秋毫无犯。当年因果,如今恐已鲜有人知了。” 倾之沉思片刻,问道:“师父,那‘曼佗之盟’究竟是怎样的盟约?凤都的先祖是如何不费一兵一卒劝退敌人?” 颜鹊呵呵一笑,对祖先的敬佩及得意之情溢于言表,“所有人都想知道那一日究竟发生了什么,但这世上恐怕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了。” “为什么?”三人异口同声地问道。 “会盟极为机密,两人都是只身赴约,不带随从,而先祖一生不曾泄露半字,我想,或许焱部族长也将这秘密带到地下了吧。” 当事二人早已作古,会盟的情形随之成了千古谜团。 “今我凤都已亡,也不算他们背信弃义了。”颜鹊心中义愤,握掌成拳。 倾之问道:“焱部反商,有没有凤都人支持响应?” “也许有吧。”颜鹊没有实说,他在凤都,在焱部大营中已见过白姜。她如今是焱部的大祭司,执掌族内生杀大权,只在族长多穆之下。 倾之又问,“师父回来是要带我们去凤都助焱部一臂之力?” “不错。” “师父果真这样想?” “有何不妥?”这是他与白姜商定的计策。 “当然不妥。”倾之道,“合我们四人之力也不过是萤虫之光,无法左右战事的胜负。以徒儿之见,我们倒应顺应天意,去助那必胜之人。” “帮商晟?”怎么可能? “师父也觉得商晟必胜不是吗?又为何甘心与那焱部一同覆灭?” “你……”颜鹊拍案,“你这是诡辩,我并非此意!” 倾之不慌不忙,“想必师父已见过渤瀛侯了吧,商晟可有诏令?” “商晟下诏令左都为元帅,率二十万虎贲军南下平叛。” “师父从凤都归来,何不对比双方实力,看焱部可堪一战?” 颜鹊叹了口气,“不错,论兵力,焱部确实无法与虎贲军相提并论。但焱部擅长火攻,如今正值南方夏季,多刮南风,于焱部有利。他们有一种叫‘桃花烬’的火药粉,只需一指盖,风助火势之下便能将千万大军化骨成灰。” 行已、去罹心下一寒,暗叫歹毒。倾之却存了个疑:凤脊山南也有桃花? “难道焱部要取胜,便要一路从南烧到北,烧得焦土遍野,寸草不生?”如此涂炭生灵的不义之举,他还不如去帮仇人。 “我也知此举有违天道,但据我所知,这种药粉十分稀罕,不会轻易使用。” 倾之笑,“那还是说他们没有胜算。” “这……”颜鹊语塞。 “我也赞成襄助左都。”说话的是去罹,“若此役能令三弟建功,让天策左将军注意他,赏识他,甚或向商晟举荐他,无疑就是一条通天捷径。” 去罹所言正是倾之所想,后者激动道:“二哥所言极是。” 行已一直缄默不言,覆在膝上的双手却已将衣服抓皱,权衡之后,他建议道:“战场之上险象环生,若为复仇不如直接行刺商晟。” 去罹抱臂,身子微微后仰,抬起下巴嗤笑道:“大哥又在担心三弟的安危哪,他是你们锦都的宝贝,你就一辈子把他捧在手心里好了。” “去罹,你……,唉……” 行已欲要反驳,话到嘴边却只是重重地叹了口气。 倾之不好反驳为他着想的行已,便问颜鹊,“师父已去探过商晟了吧?” 颜鹊道:“守卫森严,难以接近。” “渤瀛侯有没有说商晟会先一步返回钰京,或者我们有机会中途设伏?” “商晟没有改变行程,三日之后大队人马一同返京。” 倾之对行已道:“大哥,你也看到了,接近商晟不那么容易。况且,”他分明微微一笑却散发出入骨的寒意,“我不会让他死得那么痛快!” “战场凶险,瞬息万变,公子这是拿命去赌。万一商晟没死,你却殒命,谁来为锦都复仇?望公子三思。”他每次称倾之“公子”必是极严肃恳切的。 倾之坦然而笑,“人生在世,本就是一场豪赌。” 去罹击掌大赞,“说得好,我况后去罹愿舍命陪君子。” 倾之伸出右掌,笑道:“二哥,陪君子可以,舍命可不许。” 去罹挥手与倾之击掌,朗然道“好”。 “师父,我们何时动身?”倾之转头问颜鹊。 颜鹊冷道:“我答应了吗?” “难道师父还要坚持帮焱部打一场注定不可能取胜的战争?” 颜鹊合上双目:临行时白姜说“若花倾之欣然愿助焱部反商,可见他不能审时度势,并无远见,也不必带他来送死;若他意见相反,则可见他足当大任”。 足当大任啊,颜鹊早知倾之见识不俗,可他心中何尝没有行已的担忧?罢了,自失一笑。颜鹊佯装“心中早有决断,方才不过是考校你们罢了”的样子,侃侃道来,“若左都大军高歌猛进,摧枯拉朽,我们去也无用,不如迟些时日,先观战局,后做打算。你们突然离去不免遭人怀疑,还是随大队人马一同返回吧。我不宜在此久留,先回渤瀛,在家中等候。”顿了顿,从怀中掏出一卷图稿,“我已将凤都地形绘画成图,你们路上参详吧。” 倾之挑眉:师父的主意?他何时转性儿了? 三日后浩浩荡荡的队伍离开云螯。倾之等仍负责保护初尘和小花儿,只是倾之心中更多的是凤都的战况,一时疏忽了初尘,却给后者造成了误会,更不理他。 回到渤瀛,师徒汇合准备出发。临行前,颜鹊带着徒弟去到渤瀛侯府向傲参辞行。话别之后,倾之却又独自折回,去见傲参。 傲参才将四人送走,见倾之去而复返,微微吃惊。 倾之郑重道:“侯爷,花倾之有一事相请。” 傲参微笑,“但说无妨。” 倾之道:“若我能从凤都安然归来,必来府上提亲,迎娶初尘。” 傲参既惊且愠,“你这是什么意思!” “倾之的意思是,在我死之前,侯爷不要轻易将女儿许配他人。” “哼!”傲参拂袖,“好狂妄的小子,我若不肯呢?” “那我只好来抢。” “你……”傲参手指倾之,气得发抖。 倾之抱拳,“告辞。” 鲛容轩。 初尘心血来潮侍弄起花草,她手捧银壶,侧倾腰肢,难得一副娴静的淑女模样。天俊见妹妹立于花丛,身姿绰约,宛然若仙,丝毫不逊于那国色天香的牡丹,不由轻笑。他悄悄走到初尘背后,轻咳了一声,在她右耳边道:“赵却师父领着徒弟来府上了,你不去瞧瞧?” 初尘哼了一声,别过头去,“有什么好瞧?” 天俊换到左侧,又问,“真的不去?” 初尘摆头,“我浇花儿呢,你别扰我!”果然有些女子的“娴静”只可远观。 天俊看花盆溢满了水,扑哧乐了,“好好的牡丹,再浇就淹死了。”牡丹本是春花,可初尘无聊时琢磨出个法子,腾出间屋子控制温湿,竟当真改了时令。 初尘赌气,心道:淹死活该。早知如此,当初他落水时,就不该救他! “我听说他们是来辞行的。”天俊一手托着牡丹似在端详,余光却瞥向妹妹。 “辞行就辞行!”她才不在乎,可是…… “他们要辞行?要去哪儿?” 天俊大笑,“看看,急了吧。”隔着一株牡丹,瞧初尘那粉面更觉殊丽 初尘嗔道:“哥哥!” “好好,我说。南方焱部叛乱,陛下派虎贲军平叛,赵青他们要去投军。我觉得这是好事,若他崭露头角,建功立业,才好配得上我们傲家的女儿嘛……” 天俊正说着,冷不丁和一只水壶抱了个满怀,愣神的功夫,初尘已经跑远。 初尘飞奔去见傲参,迎头就问,“爹爹,赵却师父来过?” “已经走了。”傲参仍在生气:有其师必有其徒,一个颜鹊,一个花倾之,要抢他女儿还如此理直气壮,简直岂有此理! “走了多久?” “走了……”傲参只顾生气,哪里还记得他们走了多久。初尘等不及爹爹细细回忆,提着裙子就跑了。跑到马厩时,正有马仆牵马出来,她二话不说,劈手夺过马鞭缰绳,翻身上马。马仆惊得呆立当场:小姐……,小姐何时学会骑马了? 渤瀛城外,十里别亭,倾之故意落在后面,驻马回望:她终于还是没有来啊。唇边泛起一抹自嘲的苦笑:她不知他要走,又怎么会追来? 少年清啸一声,鲜衣怒马,扬尘而去。 “丁丁当当”的铃声在燥热的夏风中仿佛一淙清泉,流过雨花彩石。 初尘立马亭下,寻声见亭角挂着什么物件。她下马倒退了几步仰头看去,原来是一只木雕的小海龟,底下系着铜铃。她轻挥马鞭,勾下木雕,扬手接住。 龟者,归也。 初尘一看便知是谁人杰作,一时气他不成,饶他不甘,却都化成了一声笑,又一声叹:终于还是没追上啊…… 落日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最是少年游完】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卷结束,男女主角即将进入成长篇,嘿嘿~~~ 请大家支持,O(∩_∩)O谢谢 从王征 【章一】从王征 骊驹驰雪漠,慷慨荡山阿。 玄衣复玄甲,金羁与金戈。 击西北兮连云海,击东北兮接苍穹。 男儿从王征,卷芦即做笳。 平城破虏战犹酣,马革裹尸安可惜? 男儿从王旋,意气正风发。 …… 《从王征》,玄都儿郎的战歌! 左骥不意竟在此处听到了玄都的歌谣:他随家人离开丈雪城时才只十来岁,并无极深印象。不过每每父亲酒酣兴至,弹剑而歌,却常提及昔年跟随王上,也即当今陛下征战时的豪情。鬓微霜,亦何妨?慷慨激昂不逊从前。 马上的青年将军举目望去,却被白刃般的日光刺得两眼生疼,一阵晕眩。左骥急忙稳住身形,又行了几步,才以手遮阳,抬头望向道边。不远处的大树上一人脚蹬树干,头枕双臂,躺在斜生的粗枝上。他白衣清爽,斗笠遮面,旁若无人的轻吟战歌,似要在树荫下偷得浮生清闲,一晌小憩。只是他头顶上方两根树枝充当剑架,横着一柄长剑,昭示着他有些特殊的身份——剑客?或是游侠? 凤都六月,遍地流火。路的尽头,尘土被骄阳蒸腾起徐徐上升的薄银色水汽。待到走近,却只剩黄土。一纳一吐,喉间的水分便□燥的空气掠走一分,连呼吸都变得极为艰难,不得不轻吐轻纳,小心翼翼。更休说周身如被火烤,铁盔铁甲,铁辔铁镫,铁枪铁戟,甚至虎贲军引以为傲的钢铁意志,都似要融化。 而那悠扬的歌声却如从青山绿水间蜿蜒而出,携着草的清芬和泉的凉爽,在人心头激起串串水花,游走于全身经络,昏困浑浊的神智为之一爽。左骥眼前勾勒出一幅图画:山木扶苏,清流其间,悬瀑如练,飞雾似雪。 听到家乡的军谣,众人莫不动容,甚至有人和着歌声低低吟唱,渐渐的,附和之声越来越大——“平城破虏战犹酣,马革裹尸安可惜?……” 左骥急忙下令全军禁声,非是他不理解士兵们想要鼓舞士气的心情,只是如此酷热难耐的天气下,容不得他们在别的事情上多浪费一点力气。虎贲军治军严谨,令行禁止,左骥一声令下,全军缄默,便又只听得那一人的歌声了。 左骥打马出列,驰马小跑两步来到树下。那人似是听见“嘚嘚”接近的马蹄声,也不用手撑扶,脚下稍一用力,上身弹起,身体柔韧无比。他摘下斗笠,挂在旁边的树枝上,对左骥微微一笑。 左骥吃了一惊,没想到竟是个比他还年轻的少年。少年用一截细枝挽着头发,“发簪”上犹还带着两片叶子,随着他起身时带起的风轻轻摇摆。 略显玩世不恭,略显疏懒狂放,又略显随性豁达。 左骥骑马立在树下,却不知该问什么,虽然大军经行此处,但尚未进入敌境,也不妨碍别人在树上休憩歇息,况且那少年又是如此姿容卓尔,俊朗干净,竟令人恍惚觉得那该是手持给雨支风敕,暂向人间借路行的天都郎官。 “将军是要带兵去打焱部。”左骥踟蹰间,少年倒先开口了。 “正是。”左骥答道——虽然那少年的口吻完全不是询问。 少年呵呵一笑,手指了指天,对左骥道:“烈日炎炎,将军的部下重甲玄衣,恐怕还没遇到敌人,倒要先败给这日头了。”他话音刚落,便听“通”的一声,又有人中暑落马。少年耸耸肩,无辜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清朗的孩子气,似在说:你看,被我言中了吧。 左骥回头望去,有人将晕倒的士兵抬了下去。他微微蹙眉,已不知道这是第几个病倒的了,如此下去,恐怕这三千先锋未遇敌军便要自折一半——真如少年所说,他们现在最大的敌人不是焱部,而是凤都的天气。 其实发兵之前左骥心中已有准备,但不想能热到这种程度,况且还不是最热的时候,听说连凤都的老人都说今年的夏天来的异常的早,也异常的热。 左骥微不可察的叹了口气,问道:“依小兄弟看该当如何?” “卸去铠甲,换下缁衣,最好着白色。”少年亮开双臂,展示自己的白衣,又道,“透气吸汗的棉布最好,麻布也可。” 左骥低头一笑,神情间不以为然:他们是来打仗的,可不是来享受的,没有铠甲如何护身?况且白色……,黑甲军忌讳这种颜色,这忌讳沿袭到如今的虎贲军,因为军中只有死人才着白色。纯洁的白色是对英灵的尊重,亦充满了对死亡的敬畏,所以活人最忌着白。然而对少年的善意提醒左骥并未当面反驳,只是笑着问他,“小兄弟是哪里人,怎么会唱玄都的战歌?” “我?”少年潇洒一笑,“我是孤儿,无处为家,又四处为家,曾在玄都呆过四五年,颇知道些风土人情。” 少年伸手握住长剑,从树上跳了下来,如一片树叶落地无声。 左骥对少年的身手由衷赞叹,也扳鞍下马。 “将军,我是来投军的。”不长的句子简洁而有力。 左骥一怔,虽然那少年的话里挑不出什么破绽,人也的确性情爽朗,讨人喜欢,但他毕竟对他的底细一无所知,又怎么敢随随便便收入帐下? 左骥问他,“为什么要投军?” 少年剑不出鞘,随意舞动了几下,直言不讳道:“男儿在世,当搏一个‘名’字。”没有为国尽忠的冠冕堂皇,也不需要任何遮掩——他就是为了成名! 左骥的目光在少年的剑上停留了片刻,玄铁剑鞘纹饰古朴,剑身较之一般的剑更长更宽,确乎很适合战场拼杀。他直觉那是把好剑,就如同面前的少年,此刻锋芒隐于鞘中,善良无害,一旦出击,却必然锋锐无比,同时也危险无比。 然而,只是为了成名吗?青年将军的神情倏然严肃,直视少年,少顷,他哈哈一笑,拍着少年的肩膀道:“你太小了。”说完翻身上马,扬鞭而去。 少年没有追过去,他目送左骥远去,便又蹿回到树上,找个合适的姿势躺下,将斗笠半遮在脸上,依旧轻吟《从王征》。 “骊驹驰雪漠,慷慨荡山阿。玄衣复玄甲,金羁与金戈……” 歌声飘入左骥耳中,少年来历不明,他不能轻易将他纳入军中,况且他们雄兵二十万,也不独缺一人。但平心而论,这首从青山碧水间飘然而出的战歌,听不出壮烈,听不出豪情,却有一种心胸可容天地而不取一毫的淡泊,令人折服。 前方依旧是炎炎烈日,清泉般的歌声却渐行渐远了。左骥用力握了一下缰绳,心中轻吟:平城破虏战犹酣,马革裹尸安可惜?男儿从王旋,意气正风发。 …… 这样取巧的出场方式倒并非倾之所创,而是得自初尘的启发。 那还是在春天,庭中的樱花开了一树,初尘闹着上树玩耍,倾之拗不过她,只好将她抱到了树上,找了处枝干粗实,又多支撑的树杈将她放好,嘱咐她不要乱动,自己则随意捡了根能承体重的树枝躺下。透过粉白色的樱花,和煦的阳光照在脸上,一片暖洋洋的疏懒惬意,而不像现在,需得用斗笠遮住刺目的强光。 初尘见他躺在树上,吞声一笑。倾之坐起来,问她为何发笑,她便说想起了一个很老的典故。那典故说海都有名士,求仕不得,便在海都王的车撵经过时,卧于大树,高唱招贤歌,后得重用。 讲完掌故,初尘便笑着总结说:“你若有天想出名了,就也跑到树上去唱歌。”那轻描淡写的语气和慧黠的神情仿佛随便什么人爬到树上扯一嗓子都能封侯拜相,高官厚禄似的。 倾之看出她在取笑,便回她一句,“我不已经在树上了吗?”也是对被“逼”带她上树的小小抱怨。 “那你唱一曲啊。”初尘得意的扳着身旁的树枝,无意间摇落樱花如雪,更衬得她一笑百媚,美丽绝伦。 虽然眼前鲜肤何润,秀色可餐,但倾之仍是十二万分后悔勾起了初尘听他唱歌的兴致,他皱了皱眉头。 “下面又没有谁的车撵经过。”不唱。 “可上面有渤瀛侯的女儿呀。”唱吧。 一个想着虽然自己的嗓音着实不赖,但对着初尘,若让人听见看见,怎么都像是在唱情歌;一个却正在兴头上,非要听倾之一展歌喉。两人争了半天,倾之到底没唱,只被初尘罚了次日陪她骑马踏青。 倾之躺在树上,恍恍惚惚,困意袭来,心想着,当时就算唱了,就算被人瞧见了又如何?只要她开心就好。现在他不在,该没有人陪她上树了吧。六七月间淡紫色、玉白色的梧桐花开得正盛,初尘从樱树上下来的时候,还兴致勃勃的约他一起看梧桐呢。不正是眼下的时节?他却是爽约了…… “你打算在树上过夜吗!”树下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气急败坏地叫嚷起来。 倾之从树上弹了起来,伸手抓起破晓跳了下去,上前两步道:“大哥,二哥。”此时左骥领的左翼先锋早已走远。 去罹哼了一声,别过头去不理倾之;行已却似松了口气,说道:“我们等了许久都不见你回去,还以为你出事了呢。”约好了倾之去见左骥,他和去罹在树林等着,可倾之迟迟不归,着实令二人担心了一番。 倾之理亏在前,并不辩驳,只作个揖,赔罪道:“有劳兄长挂心。” 行已扯扯去罹,后者瞥了倾之一眼,嗯了一声,算是受了他的礼,不生气了。 行已笑笑,算是揭过这小小的不悦,转问倾之道:“你见到左骥了?” “嗯,”倾之道,“我虽不能询问他的姓名,不过看衣甲、年龄和在军中的地位,应是左都次子,此次南征的左翼先锋不错。” 行已点点头,去罹却纳闷道:“不觉得奇怪吗?兵贵神速,左都一旦接到诏命应该日夜兼程南下破敌才对,这都快一个月了,怎了连先锋军都还没跟敌人交上手?”这也使得他们坐观形势的打算完全落空。 倾之沉思片刻,如实道:“不知道。” 去罹眼眸微眯,瞄着自己的三弟:这世上还有你不知道的事? 倾之眨了眨水亮的眼睛,煞是诚恳:我又不是神仙,洞悉天地,无所不知。 然而去罹是不会相信倾之的,无论后者作出多么无辜的表情。 好吧,倾之承认他确实有一种还算合理的推测——“除非……”他捏捏下巴,“除非左都并没有及时接到诏命。”至于中间的曲折,是商晟又有犹豫反复,还是传诏的虎贲军遇到了意外,是有人从中作梗,有人诚心怠慢,还是单纯的有人疏于职守,出了差错,他就当真不得而知了,但总不外乎这几种原因吧。 行已却并不十分在意左都大军因何姗姗来迟,他更关心的是—— “三弟,依你看,左骥若与焱部交手,能有几分胜算?” 倾之叹了口气,下了定论,“恐怕毫无胜算。” 平城破虏战犹酣,马革裹尸安可惜! 左骥仰天长啸,银枪横扫,逼退了围攻上来的敌人——彤梧守军采取坚壁清野的策略,弃地烧粮,坚守不出;焱部久攻不下,便绕过彤梧,继续北上,与南下凤都解彤梧之围的虎贲军前锋在彤梧之北狭路相逢。 提前遭遇敌军主力,左骥难免有些意外和准备不足,然而出身军功之家,“兵无常势,水无常形”的道理是从小耳濡目染的。战场之上,瞬息万变,没有随机应变的能力,也就没有资格成为独当一面的大将。他虽是第一次领兵出征,却自袭了勇猛家风,更兼有年少无畏。 左骥从容淡定,指挥应敌,身先士卒,一马当先。起初他们也还稍占了些优势,毕竟遇到这样一支与凤都守军有天壤之别的精锐之师也令对方颇有些措手不及,一时乱了阵法,况且左骥冲锋在前,骁勇善战,也大大鼓舞了士气。 然而形势在僵持中渐趋不利,身边的同伴越来越少,敌人却越来越多。左骥知道士兵们因水土不服,天气炎热,病倒了不少,坚持上阵的也大都被酷热的暑气折磨的疲乏不堪,连他自己不也只能使出七分不盈的力气,遑论普通兵将。 坐骑被乱刀砍伤,左骥跌下马来,翻了几个跟头,堪堪避过乱刀乱箭,却又见一人举刀来劈。左骥手腕一拧,一枪刺穿了那人的胸膛,迸出的鲜血喷在他脸上,仿佛带着太阳炙烤的温度,将皮肤重重灼伤。 那些面涂红色,□上身的焱族人不但击之不退,反而愈战愈勇。汗水血水流进眼眶,睁眼不得,左骥心知早已脱力透支,不过是凭着常年训练的敏锐感觉和求生的强烈欲望如困兽般杀退一波波的敌人罢了。然而又一次横枪退敌之后,身后传来破空之响,他却已无力回护。 力,终有竭时。 最后的一念竟是三天前,白衣斗笠的少年轻轻吟出的战歌。 马革裹尸安可惜?何其壮哉! 身后一道寒如□的剑气劈下,干脆利落地斩断了那支对准他心窝,几乎能要了他性命的飞矢。 凛冽的剑气,在如此酷热的天气里。 随后眼前恍惚间只见白光闪烁,左冲右突,扬起漫天血色,夺命的璀璨。左骥看不清来人的兵刃,却觉得若有二龙缠绕其上,苍龙沉仁,银龙妖冶,生死毫发之间,他居然还不忘赞上一句:真乃不世神兵。苦笑。 来人的解围暂时让他松了口气,左骥提枪再战,直到再次力竭。但是他并没有倒下,腰间一紧,只觉身子一轻,便已被人大力提起,担在了马背上。耳畔响起一个清冽坚毅的声音——“左先锋,我与你杀出敌阵!”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读了一个关于写作技巧的帖子,对比之下深觉得自己在情节设计方便还有不小的缺陷。 比方说故事一上来不够引人入胜,不能第一时刻留住读者,毕竟现在信息量太大了,俺这剥洋葱似的,剥了好几层还没剥到主角身上的写法很可能会磨光读者的兴趣——俺见过有作家抱怨过这种现象,不过作为网络小说,吸引读者还是硬道理啊,没办法,小透明之杯具哉。 可能因为在自己的设定过程中已经爱上了主角,所以情节是不是一开场就惊险刺激吸引眼球对自己来说就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以自己的爱写自己爱的人)。俺写东西的时候确实很自我中心,以为自己喜欢的,读者也喜欢,其实两者是大相径庭的,并不能先入为主的设定读者一定会喜欢主角,一定会关注她/他的人生。反思之下,俺原先的认知是有问题的。 当然写作技巧不止以上这一点,其余不赘述,否则显得俺尽是缺点了,嘿嘿。 开始写这篇文的时候还是蛮雄心壮志的,因为自信比上一篇文笔有了一定进步。不过,现在看来,俺觉得还是继续当做练笔好了O(∩_∩)O~ 努力保质保量滴完坑,是俺滴目标(*^__^*) 烨滥王妃 【章二】烨滥王妃 碧梧栖老凤凰枝。 凤凰初尘是不曾见过的,就连梧桐和水桐她也是近日无聊读了《花谱》才终于分清:譬如她夸夸其谈的淡紫、玉白色“梧桐花”其实是早在春夏之交就已开过的水桐,那时他们尚在云螯。而赵府后院的两株青桐虽是六七月间开花,但那黄绿色的小花羞羞答答,躲躲藏藏,甚不起眼,望去仍是一树碧绿,枝枝覆盖,叶叶交通。说起来是不是应该庆幸倾之去了凤都?否则定会被他取笑…… “小姐,行吗?”小花儿张着嘴巴将脖子后折到一个极不舒服的角度仰视着高大的梧桐在夕照下泛着红光的绿叶,声音里满是迟疑和不肯定。 初尘无所谓的挑挑眉,拍了拍梯子,还算稳当,便极其英勇的朝小花儿做了个“看我的”的表情,扳着横档,紧抿嘴唇,向上攀爬——她穿着男装,衣摆掖在腰里,很是利索。 竹梯随着踩踏的节奏“吱嘎”作响,小花儿仰头看着初尘,见她爬得越来越高,心里打怵,“小姐,你行吗?会不会掉下来啊?” 初尘攀着横档,身子贴在梯子上,上下瞧瞧——正是个不上不下的位置。她虽然胆子大些,性子野些,但到底是女孩儿,且还是侯府里长大的“乖乖女”,心底下还是有些畏惧的。况且这样摔下去可真没一个人能救她——小花儿不捂上眼睛吓得蹲在地上就是好事,是绝对指望不上的。 叹了口气,心里又不禁念叨起倾之的好来。 初尘趴在梯子上好一会儿没动,小花儿见了更急,“小姐”、“小姐”的叫个不迭。初尘忍无可忍,回头吼她道:“你扶稳了我怎么会掉下去?”倒将自己全无闺秀风仪,不顾旁人劝阻的攀高爬树推脱得一干二净。 一双水亮的杏眼眨了眨,陷入迷茫:我扶稳了,小姐就不会出事,小姐出了事,就是我没扶稳,所以责任在我…… 初尘满意地看了一眼绕进陷阱的小花儿,心里却在摇头:总这么好骗,太无趣了,要是倾之,立时就会反驳她。很坏心地逗她一句,“你可扶好了,我要是掉下去摔断胳膊摔断腿的,你就等着伺候我下半辈子吧,也别想嫁人了。” 小花儿努了努嘴,眉毛眼睛鼻子蹙成一团陷在粉嫩圆润的小脸上:她几时想过要嫁人了?是小姐自己迫不及待了吧?定是如此,愉快地想着,展颜一笑,精致秀气的五官舒展开来。 漫天霞锦,绯色如染。 小花儿揪了几根毛茸茸的狗尾草坐在树下编兔儿,记忆中她曾经编着花环和各种小动物等一个人回家,等那人将她抱进怀里,抗在肩上。是谁呢?眉头越皱越紧,神情也变得异常严肃,可始终想不起来。忽然,草叶上趴着的红色瓢虫吸引了她的目光。小花儿俯身凑过去,细数瓢虫背上的黑色斑点,至于片刻之前还在困扰她的问题早已被抛去九霄云外,不见踪影了。 初尘则站在树上,瞭望西南,看得到天边,却看不到凤都。似乎应该叹息一声,再配合些哀婉和惆怅才合时宜,至少担心一下总不为过,但她只是觉得身边忽然少了个说话的人,略微的不习惯,至于兵凶战危,吉凶难料,倾之会不会受伤,甚至会不会死,她从未想过,似乎那根本不是问题——他一定会回来! 会心的笑意从心底涌起,像泛出泉眼的汩汩清流从轻颤的鼻翼缓缓漾开,带起腮边斜飞的桃色,蔓延到弯曲的眉梢眼角和唇线——心想着等他回来,看到他毫发无伤,看到他神姿英发,就得意甚至带些炫耀地告诉他,“我就知道!” …… 日薄西山,本该是强弩之末,却仍将大地炙烤得苟延残喘;残阳像是掉进了巨大的血池,溅起绛红的火光点燃了一座座云台和一面面招魂的赤色灵幡。 倾之蹲在溪边,抬头望了一眼天际彤云,将并未沾染血迹的破晓担在两块石头间,任水流冲刷。默默地洗净手上血迹,擦干破晓,收剑入鞘。凝重的表情渐渐舒缓成一派云淡风轻,在凄绝的夕照下扬起了少年人特有的清澈笑颜,仿佛白天那场厮杀竟未发生。 左骥低咳一声,转醒过来,萦绕在心头的浴血的梦魇终于在日落前最后一毫天光之下消散。身上的铠甲衣物已被除去,两个陌生的青年正帮他处理伤口,手法极为熟练,没有带来一丝多余的痛苦,甚至有些微微的清凉和舒适。 不远处的河边,白衣少年席地而坐,看着他们,身边放着那柄收入鞘中的利刃。任何一个习武者都无法抗拒对刀剑的喜好,左骥的目光在破晓上流连了一番才又转回到少年脸上,看到的就是少年人特有的清澈微笑,映着漫天霞光。 倾之见行已、去罹已为左骥处理好了伤口,便拿起件衣服给他披上,笑道:“左先锋,你我可是见过的。”那笑意不但是从嘴角扬起,更是从眼眸里浮出。 左骥当然记得,三天前,正是面前的少年自请投军效命,不想今日竟为他所救。想到当时遭拒的少年并未多说一字,甚至并未追出一步,或许他早就料到他会有此一败吧——真是个不容小觑的人物,尽管还只是个少年。 “在下赵青,”倾之一抱拳,又指着温厚的青年道,“我大哥行已,”对着英朗的青年道,“二哥去罹。”行已和去罹对左骥抱腕执礼。 左骥愣了一下,脱口而出,“你不是孤儿吗?”未待倾之解释,左骥自己倒先笑了,“是结义兄弟吧?”说话间挣扎着想要起来。 倾之点头道是,单膝跪下,将左骥扶起。 左骥抱拳回礼,又对倾之道:“赵青兄弟,你于我有救命之恩,我虚长你几岁,如不嫌弃,也叫我声大哥吧。” “小弟求之不得。”倾之一脸惊喜,又趁机道,“左大哥,我们兄弟三人都是孤儿,无父无母,无牵无挂,四处流浪学了一身本领,不过就求个出人投地。大哥可愿带我们上阵杀敌?” 左骥低头凝思片刻,叹道:“三位的救命之恩左骥无以为报,本不该拒绝。但首战告负,虽不至全军覆没,却也是伤亡过半,我为先锋官,统兵不利,责无旁贷,唯向父帅请罪而已,恐怕帮不了你们了。” “左大哥的意思是……” 左骥苦笑,“败军之将,便是军法处置,亦无怨言。” 倾之不以为然地笑笑,“未谋生,先求死可不是大丈夫所为,大哥这一死容易,难道那些阵亡的兄弟就白白牺牲了?”左骥心头为之一震,倾之又道:“我们冲出敌阵时看见不少士兵向北撤退,想必是寻元帅主力去了。待明日,大哥将这些散兵重新编成行伍,该也有千余人。若让元帅看到这一千多人军容整肃,志气不溃,更乘哀兵必胜之势,到时大哥转圜的余地也就有了。” 左骥听了倾之的话,心内稍安。四人寻了些野味充饥,又讨论了番眼下的形势,便早早歇息,一夜无话。翌日北上与主力汇合,沿路将退散的士兵收编,正有一千二百之众。 元帅左都率大军行至七嵕关附近便驻扎了下来,屯兵休整,止步娆水。 左骥与倾之等人带一千二百人归来,列于娆水南岸。河上的木桥已被拆除,河边是准备搭建浮桥的小船,也有大船,可运送人马。左骥与对岸士兵隔河通报了名姓,在河边等待。倾之趁机观察周围地势,凤都的地形他早已了孰于胸:七嵕关山峰连绵,易守难攻,山南是凤都境内一条干流,名曰“娆水”。娆水对岸地形开阔,利于骑兵长驱直入,而不利于步兵作战,实是进可攻,退可守的绝佳地点。不足之处唯有二十万大军若想渡河也非易事,除非他们从天而降——可惜照夜军早在数年之前已被解散。然而若因此令敌人萌生了麻痹松懈之意,采取突袭策略倒不失为一招妙计。倾之心中暗赞:天执左将军,果然老辣。 余光瞥向左骥,见后者眉头不展,紧握缰绳,倾之知他心中忐忑,有意缓和气氛,便指着面前河水,问道:“左大哥,你可知这‘娆水’因何得名?” 左骥紧张的神情稍一缓和,侧头问倾之,“难道还有什么掌故?” 倾之说得轻松,笑得随意,将一段散落人间的旧事信手拈起,娓娓道来,“这河本叫‘大泱川’,四百年前花氏攻打时称烨滥的锦都,烨滥王派侍卫将他怀有身孕的妻子娆煌送出王宫,城破之时,烨滥王不愿被俘,自焚于宫中。侍卫护送王妃南下至此,前有江水,后有追兵,走投无路。娆煌离开丈夫,苟活于世,只为生下孩子为父报仇,可眼见复仇无望,她唯有仰天大骂苍天不公,绝烨滥之嗣,而后毅然投河自尽。后来,这河就改名‘娆水’了。” 左骥不禁轻“啊”了一声,赞道:“真是个刚烈的女子。” “是啊。”倾之也道。嘴角轻轻扬上去,竟觉好笑:不知这四百年前被花氏祖先逼得家破人亡,诅天咒地的烨滥王妃会不会“特别关照”他这花氏遗孤。 四百年命运轮回,天道不可谓不公——花氏孤儿今日竟来到了烨滥王妃的葬身之处,娆煌地下有知,不知是恨多一些,还是叹多一些,或者,她终于可以笑了。行已、去罹是知情人,平日里虽不信鬼神,听了这故事却难免心里发毛,冒出些荒唐的想法:但愿烨滥王妃和那未出世的王子的冤魂不要缠上倾之。 焱部大帐。几日前挫败了虎贲军前锋的族长多穆独自喝着闷酒,已快醉了。 “我尊敬的族长,是什么事情令你如此烦忧?”苍老的声音。 带着白色手套的双手交叠在胸前躬身行礼,白色长发滑落白色的长袍,抬起头来,是一张银制的面具,有着精致的“五官”。 赤|裸右臂的族长多穆放下酒碗,缓缓抬起头来,披散的头发略显颓然,眼眸中竟充满了敬畏的绝望,“够了,”他说,“白姜祭司,我们的战争够了。” 面具下发出轻轻的哂笑,“族长是畏惧了左都的二十万大军?” “不,”多穆摇头,虔诚道,“我畏惧了天神。” 多么愚蠢,多么可笑,这世上根本没有神!“娆煌就是我们的神,她命我们来进行这场战争。”白姜没有愤怒,她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平静和神秘。 “不,”多穆的眼神因醉酒而有些涣散,“白姜祭司,你看到那从天而降的白衣天神了吗?他挥舞着黑色的长剑,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白衣天神?白姜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说的难道是花倾之? “我看他不过是个少年罢了。”不满一十六岁的少年。 “少年?”多穆的眼前开始出现重影,“不可能,你没有见到他风一样的身影,霹雳一样的剑法,神明一样的冷酷,他一个人,一个人杀死了我们上百族人。” 白姜承认颜鹊的小徒弟确实勇猛异常,在黑衣的虎贲军和□古铜肌肤的焱族人中间白衣也是个极好的选择,衣袂翩然,有如天神,连屠杀都极尽华美。 但多穆就这样被吓倒了?没用的东西,白姜暗骂。 “他只是一个人,我们却有五万人,他们都是最勇猛的战士。” “可左都有二十万人,还有神明相助,我们如何才能取胜?”多穆迟疑着。 “我们有‘桃花烬’,族长忘了吗?我们可以把这二十万大军烧得片甲不留。”坚硬的银色面具上没有表情,却让人无端的起了寒意。 “真的要……”那可是二十万条性命啊。 白姜对多穆的举棋不定、犹豫不决失去了最后的耐心,沙哑的声音喝道:“难道族长忘记了娆煌的诅咒?忘记了只有让娆煌焚身的火光重燃大地,焱部才能从神的惩罚中解脱吗?几百年来族人生活在上天的谴责中,那么多人无辜丧生,难道这还不足以坚定你打破诅咒的决心吗?!” “诅咒?”多穆凄然一笑,打了个酒嗝,“我的族人四百年里承受诅咒而丧生的恐怕……,恐怕也比不过这一场战争……” “哐”一声,多穆推到了酒坛。 “哐”又一声,多穆踢倒了桌子。 白姜斜睨着醉瘫在地,呼呼睡去的多穆,一肚子火气无处发泄。 “婆婆,多穆想罢手了?”来人是趁夜潜入营帐的颜鹊。 白姜踢了踢毫无意识的多穆。沙哑而颐指气使的笑声,“无妨,等他醒过来,就会忘记这些醉话,即使是族长,也不能不听祭司的话,不听神的话。”又略有些不悦的问道:“你来这里做什么?不是说过我们还是少见面为好吗?” 颜鹊先点头称是,又道:“我是来告诉婆婆左都将左骥剩下的一千二百余人编为‘千狼曲’,仍由左骥带领。行已、去罹和倾之也被编入其中。” 白姜漫不经心道:“你来告诉我这些是什么意思?” “‘千狼曲’是死士,要承担最危险的任务,万一……”颜鹊迟疑着措辞。 “你是想说万一你的徒弟有性命之危,要我帮忙照应?”不待颜鹊回答,白姜便说道,“我只管发动这场战争,却左右不了战局,也左右不了任何人的命运。再说,连这么点风浪都经不住,也就不要奢望复仇了,我不会帮他们的。” “婆婆……” “好了,”断然,“没有商量的余地!” …… 颜鹊被白姜喝住,后者叹了口气,缓和了语气问道:“你现在处境如何?” “我扮成当地的大夫,混入军中,专治暑热之症。”颜鹊虽然心有怨言,却不敢公然忤逆婆婆的意思。 “这法子不错。”白姜点头,又道,“以后少见面,你可以走了。” 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终究没说,颜鹊道了声告辞,转身离开。 “颜鹊,”白姜却叫住他,“你是因为喜欢商雪谣才对花倾之如此上心吗?” 颜鹊脚下一顿:从来没有人这样问过,也从来没有这样想过,倾之是个可怜的孩子,又是个懂事的孩子,还是个天赋极高的孩子,所以他怜惜他疼爱他,可是真的跟商雪谣没有一丝关系吗?倾之的眉目里,看得出他母亲的影子…… “商雪谣是只乖顺的猫,你不要也把花倾之当猫,他是狼,是兽,你要小心。” 颜鹊心底陡然一阵失落,多年之前,撷苍山前也有过这样一次,但是时,他并不赞同白姜的话:不管倾之是什么,他始终是他的徒弟。 作者有话要说:近日与朋友聊天,总感慨为什么我身边的好女孩儿们不能得到配得上她们的爱情? 真想给我身边的每一个好女孩儿一个故事里的男主角啊! 娆煌 【章三】娆煌 景象变幻,光怪陆离。云烟转眼间,天上人间阅尽了四百年的悲喜,死生契阔。江山静好,红颜白发,心底一点苍凉,滴出血来…… “王……”冯虚御风的身影遗世独立,山巅流风回雪轻打裙纱,翻起无数风干的落花。倾之神色一凝:她是谁?王又是谁? 女人的影像渐渐清晰,云髻峨峨,眉目如画,额上花钿如血似泪,是他心头滴下的那点苍凉。倾之愕然——初尘! “四百年了,我终于等到你了。”她微微一笑,山顶的风更猛烈了。 她不是初尘——即使梦中,倾之也始终保持着沉着的心态和清明的神智——初尘的眼睛里不会有化不开的忧伤。她是娆煌,四百年前葬身大泱川的烨滥王妃! “我等了四百年,只为见你一面,你终于来了……”那么一笑,风雪都近不得她身,只绕她周身回旋。 倾之知道:他不是烨滥王,不是她等的人。 凝望良久,她长长舒了口气,似是放下了一切负累,笑着说:“能与王上相知相爱,娆煌生而无憾,死而无悔!”纵身一跃,抛下所有的悲伤,带着寂灭的决绝——前尘往事在下坠的疾风中灰飞烟灭。泪水风干。 “王,死生契阔,莫忘莫失……” “莫忘莫失……” “不!”倾之大喊——他所有冷静和理智在她跳下山崖的那一刻轰然崩溃,或许她太像初尘了,像到让他不能自已——他伸出手,想接住她,却只接到一片枯萎的花瓣。花瓣扎进他的掌心,生了根,汲取了他的鲜血,瞬间红艳夺目。 …… 倾之低“啊”一声醒来,已是浑身冷汗。手心尚有余痛,竟不是梦吗? 他轻轻抬起右手,举到面前,盯着掌心愣了一会儿,不由失笑:原来是他被梦魇住,挣扎着想要醒来,双拳握紧,指甲陷进手心,竟将自己掐伤了。侧头看看睡在他右侧的去罹,忽而冒出个顽皮的念头:幸好他抓的是自己,不是别人——嘴角掀起个淘气的弧度。打个哈欠,夜色尚深。 “莫忘莫失……” “莫忘莫失……” 一闭上眼睛,耳边萦绕的是娆煌的话,面前浮现的是酷似初尘的脸,有些懊恼地睁开眼,望着帐顶,心想:这一夜,怕是无法入睡了。 既无睡意,倾之便悄悄起身,出了营帐,抬头望一眼夜幕,黑暗中泛着带煞的红光。避过巡夜的士兵,偷跑到营边的树林,找个高高的树杈躺下。 不由攥了攥右手,琢磨着这梦的蹊跷。他向来不信鬼神,自然不会认为那是娆煌的魂魄——若她真是娆煌,又怎么会糊里糊涂的将他误认为烨滥王?想来是因他日间提及烨滥旧事,才会夜有所梦吧。至于娆煌因何与初尘相貌酷似,恐怕是……,倾之叹了口气:太想她了…… “骥儿,你怨为父吗?” “孩儿不敢。” 倾之一惊:那声音分明是左都和左骥。 左都父子一前一后进了林子,左都站定,回身对左骥道:“这里不是大营,没有外人,也没有元帅和先锋,我只是你的父亲。” 左骥拧眉注视着父亲的眼睛,最后低下头去,问道:“今日中军大帐,若不是赵青求情,不是他建议将这一千二百人编为千人死士,戴罪立功,父亲是不是真的会杀我以正军法,孩儿是不是早已人头落地?”那口气显然是伤心委屈的。 左都叹了口气,“如此说来,你是怨恨父亲了?”左骥不语。左都却忽笑了起来,拍拍左骥,“傻孩子,没有赵青求情,就不会有别人求情吗?” “父亲的意思是……”一丝喜悦和期待。 左都笑得愈加健爽,问道:“你真把父亲当成泥古不化,不知变通的老顽固吗?军威当立,自己儿子的性命就不重要了?”这个小儿子呀,叫他说什么好。 左骥终于回过味儿来,傻笑了两声,“父亲早就想好如何救我了?” 左都摇头,叹道:“不是为父想到的,而是陛下想到的。” “陛下?”左骥不解,“纵使陛下睿谋神断,可也不会算到我首战必败吧?” 左都呵呵一笑,“不是陛下料到你会战败,而是三十年前……”他神情倏然一黯,“三十年前,为父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也曾铸下大错。” “父亲也打过败仗?”话一出口,左骥立刻否定,“不会。陛下常赞父亲百战百胜,几十年攻城略地大小战役从未败过。” 左都举目远望,“不错,为父是从没吃过败仗,但那个错误却差点造成了不可挽救的后果,比一场败仗要可怕得多。”他深吸了口气,似是三十年的时间都不足以消磨心中余悸。左都回身看着儿子,问他,“骥儿,你想听吗?” “嗯。”左骥用力地点了点头。 左都长叹,闭目良久才道:“三十年前,陛下还是玄都王,那是我们第一次出征攻打九狄,战前陛下做好了部署,将大军分为左右两路夹攻敌人。陛下亲率左军,我带领右军。不料途中突降大雪,右军失道,困于深山。当我率右军赶到时才知陛下所率左军与九狄主力正面交锋,相持半月,伤亡惨重。而陛下身中流矢,大夫说……”左都咬牙,“说那箭偏过心脏只有一指。” 左骥心惊:那个从他记事起就高高在上有如神明的君主也受过伤吗?甚至几乎被夺了性命?“我听人说陛下有上天护佑,身经百战却从未受过伤。” 左都笑了笑——苦笑,“那次除外,也只有那一次,陛下受了伤。”他至今都不敢想象,若那箭没有偏出一指,若商晟死了呢?他该怎么办? “后来呢?”左骥问。 “右军贻误军机,使左军受挫,累陛下受伤,我为右将军,罪莫大焉。那时我是抱着必死之心去向陛下请罪的,我在帐外跪了一夜,越等越忐忑,直到天明才有一道旨意——陛下命我组织五千死士,要我率军破敌,如不能胜,提头来见。” “那必是父亲出奇兵,以少胜多,将功赎过了。”左骥笑道。 “不错。”他只有五千人,却取得了完胜,如果没有“失道”在前,那该是大书特书的一笔,也足够当年二十出头的左都沾沾自喜。然而无论是当年,还是现在,他都没有一丝喜悦,只有左都知道,当他拼杀到几近疯魔的时候,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为商晟报那一箭之仇! “后来我才知道,我在帐外跪了一夜,陛下在帐内捂着胸口坐了一夜,他不睡,是因为他要想出个法子救我……”讲到此处,左都声音嘶哑,眼眶也湿润了。 左骥上前扶了父亲,“陛下待父亲确实恩重,可这些年……” 左都厉喝,“不得胡言!” 左骥立即缄口,低下头去。 左都拍拍儿子的手,叹道:“你说的也不错,陛下这些年是有意打压左家,不过帝王之术历来如此,即便我曾与他亲如兄弟,出生入死,那些都是从前了,再恃宠恃功,就是不识时务。如今我们唯有为陛下尽忠而已。明白吗?” 左骥点头,左都又道:“将你编入千狼曲,只是暂时全你性命,能不能立功,甚至能不能保命,还要看你的造化。这也是我将赵青等三人留你调遣的原因。 尤其赵青,他小小年纪,不但武艺超群、以一敌百,更难得的是他竟能与当年的陛下有同样的心思,此人非池中之物。”顿了顿,拧眉,“不过……” “父亲仍不放心他们的身份?” “骥儿,你对他们了解多少?” “他们……”,略一踟蹰,“是孤儿。” 左都摇头,“那你焉知道他们不是凤都颜氏的孤儿?” 左骥大惊,问道:“既然父亲有这样的担忧,为什么还将他们留下?” 左都笑了笑,“我要观察观察,也要你观察观察。骥儿,左家不能只依靠为父和你二叔,你大了,要学着用你的眼,你的心,识人才,辨是非。” 左骥抱拳,认认真真地行了个军礼,“父亲教诲,孩儿谨记!” “好好好,”左都满目慈爱,揽过儿子的肩头,“天色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倾之目送左都父子离去,一时百感交集:对左都父子,他是羡慕的;对商晟早年的作为,平心而论,他说不出“不”字;但他现在首要做的,是打消左都对他的疑虑。环顾四野漆黑,轻笑一声:如此良夜,正好放火。 浓烟滚滚,百里可见,火,似要将这红得近乎妖媚的夜烧尽。 “起火了,起火了!”军营之内一片骚乱。 左都刚刚入睡,被帐外嘈杂的呼叫声脚步声惊醒,闻听起火,他猛地从床上弹起,险些没有坐稳,心中暗道:不好,粮草! “父亲。”冲入帐中的是左都长子左骐,次子左骥。 “出了什么事?”左都急问。 左骐一边取来铠甲与弟弟一同服侍父亲披甲,一边道:“西边起火了。” 左都一把推开两个儿子,“快去,粮草要紧!”这个时候还披什么甲! “是。”左骐、左骥不敢不从,交换了下眼色,退出大帐,却差点与掀帐而入的倾之撞在一起。“赵青?”两人异口同声。 倾之对两位少将军微一笑点头,进得大帐,施施然一丝不苟地对元帅左都行了礼,道:“元帅不必派人去看了,火是我放的。” “赵青,你……”左骥不敢相信:难道真是他引狼入室? 倾之却笑,“左大哥别急,我只不过是烧了西边一片树林而已。” “你……”左骥疑惑,“这是何意?” “元帅以为呢?”倾之不答左骥,反问左都。 左都凝视着面前的少年,从第一眼他就觉得他眉宇间肖似一人,尤其是眼神——那种带着微笑、张扬、年轻、自信和亲和力的,令朋友倾心接近却可以让敌人死无全尸,死得连灰都不剩的眼神——那曾经是商晟的眼神。 左都自幼与商晟交好,这几十年商晟的变化他全都看在眼里。他清晰地记得自从商晟开始谋夺天下,眼神便愈来愈冷,有时冷得连他这少时好友都恨不能远远躲开。直到商晟登基称帝,眼眸里才再次焕发出笑意,然而已与当年大不相同。那是睥睨天下唯我独尊的笑,是均衡势力游刃有余的笑,那笑不一定是真心,也不一定不是真心,那笑让他依稀找回了三十多年前的影子,却让他在清醒过来后毛骨悚然——一次次的提醒自己,他已不是当年的商晟,他对他,只能仰望。 左都不曾想到这辈子还能见到这样的眼神——在另一个人身上。 这时营中众将已集合在中军帐外求见元帅,左都笑了笑,已是放松下来,对长子道:“左骐,你去帐外安抚众将,另外,放出风去,就说,”笑,“粮草被烧。” “是。”左骐抱拳领命。 “还有,”左都又道,“从今夜起,你亲自督粮,不得有误。” 左骐皱了皱眉头,心下不豫:就这样被父亲“贬”去督粮了? 对儿子的犹豫,左都不满地“嗯”了一声。 “末将遵命!”左骐不敢违命,在与倾之擦肩而过时斜他一眼。 倾之垂下眼睑,只当未见。 左骥扶左都坐下,道:“父帅,您和赵青的用意我明白了。” 倾之与左骥对视一笑,又对左都抱拳道:“元帅,赵青请命前去焱部大营。” 左都拈须不语,左骥问道:“又是为何?” “盗犬桃花烬’。”不管桃花烬有没有传说中的厉害,总是个威胁。 “你打算怎么做?”左都发问。 倾之谋定后动,胸有成竹,“元帅,请您下令千狼曲以‘纵火烧粮’为罪名追过娆河捉拿赵青,将我赶至敌军境内。到时两军打一个照面,千狼曲即可撤回。我佯装被俘,见到焱部首领后就以颜氏后人之名提出与他合作,取得他的信任,而后伺机盗取火药。一旦桃花烬到手,我大军攻伐,再无顾及。” 左都击掌赞道:“此计甚妙,不过……”他笑了笑,“你不要去。” 倾之腹诽:老狐狸,竟还是不放心。 “元帅,此计险中求胜,非有勇有谋者不能担当,赵青不才,却自负有些武勇和手段,放眼军中,舍我其谁?元帅若遣我去,青愿立下军令状。”倾之撩袍跪倒,语气甚是激动,为激左都派他前去,更是信誓旦旦,夸下海口。 左都上前将倾之搀起,笑道:“正因如此,军中尚有更紧要危险,更舍汝其谁的任务要交给你,所以,前去焱部大营之事本帅另有人选,无需再议。” 倾之一愣:倒是他自己把话说得太圆太满,无法转圜了。 “元帅心中的人选是……?” 左都虚扶倾之后背,温颜道:“我看你的两个结义兄长都可堪此任,至于谁去合适,你与左骥商量吧,你该比本帅更了解他们。”他几十年阅人无数,一眼便看出其余二人虽为兄长,却唯赵青马首是瞻,只要牢牢抓住赵青,不怕其他两人翻出花儿来——这少年终究是嫩了些,太急于表现而暴露了身份的特殊。 倾之心道:好个左元帅,看似一副长者风范,却其实老谋深算,猾在骨里。 行已忠厚,略少谋略,倾之放心不过,去罹智勇双全,是除他之外的不二人选,但要给他安排个“凤都王室,殿下颜鹊之子”的身份,恐怕…… “元帅,赵青举荐二哥去罹。”倾之朗声道。 作者有话要说:俺粉自恋滴觉得倾之那个梦的画面感很美╮(╯_╰)╭ 第一次上八仙榜,嘿嘿,感谢编辑和支持俺滴亲绵。 嗯,如果乃们可以多多留言,少少霸王,就更完美啦,哈哈~~~ 盗火 【章四】盗火 “你说什么!”去罹近前一步,眼中怒火喷到倾之脸上。 倾之淡定道:“我说请二哥前去焱部大营,佯装与其合作,伺机盗取桃花烬,但是,”他一字一字说的清清楚楚,“必须以颜鹊殿下之子的身份去。” 去罹唇角抽动,却笑不出来,“哼!”他背过身去,冷道,“去焱部大营可以,盗桃花烬也可以,但要我自称颜鹊之子,绝不可能!” 倾之也不着慌,循循劝道:“这事本也不想劳烦二哥,只是左都仍不能完全相信我们,他把我当成拴住风筝的线不允离开,故而眼下也只有二哥能去。凤都王室的身份对多穆是个诱惑,这一点至为重要;况且一旦多穆发现被骗,即便日后真有凤都故旧愿与他合作,他都不得不思量一二了。” “好个一石二鸟之计。”去罹轻哂,“可花倾之,若要你自称商晟之子,你肯是不肯?”倾之微怔,去罹双唇一碰,轻轻的吐出三个字,鄙夷道:“你不肯。” 行已见倾之神色微变,一把拉过二弟,“去罹,你……” “我肯。” 行已、去罹都是一愣,似是不敢相信。倾之自嘲一笑,“二哥,我虽没有自称商晟之子,可我唯一的妹妹姓商已经有十年了。我并非对窈莹认贼作父无动于衷,可形势比人强,在我没有足够的力量保护妹妹之前,我所能做的也只有隐忍和妥协,即便近在咫尺,也不能亲人相认。” 想到不久前的云螯之行,行已、去罹俱皆默然。 “要二哥冒充师父之子,不是弟有意为难,而是从大局出发,为计划着想,二哥何必如此固执,又何必如此伤人?”再说下去怕真要“声泪俱下”了。 去罹心下郁愤:分明是花倾之给他下套,到最后却显得是他一万个对不起兄弟,他这辈子一不小心欠了花倾之的情,算是还不清了。 “好,我全听你的。”去罹心不甘情不愿,却终是嘴软心软了,一拳朝倾之胸口招呼上去,半是无奈地出气,半是宠爱地责备,“你也休说旁人伤人,最会用感情拿人的就是你了!”倾之也不闪躲,一脸嬉笑地受了一拳。 敛了笑容,倾之双手抱住去罹的拳头,郑重道:“二哥千万小心。” 去罹微一怔,亦郑重地点了点头——放心。 “去罹盗取桃花烬之后要如何通知我们?”一旁行已问道。 去罹收了手,道:“以火箭为信如何?” 行已思考,倾之却笑得颇为诡诈,“二哥就不想试试桃花烬的威力?” “什么意思?”二人异口同声。 眼角飞出三分邪魅,“到时二哥只需用那么一丁点,焱部的粮草就……” 剩下的话三人心照不宣。去罹心道:三弟啊,你果非良善。 “报,虎贲军大营起火。” “什么?”多穆冲出帐外,果见北方火光冲天,照亮半天。 “报,虎贲军大营一片骚乱。” “报,虎贲军粮草被烧。” 飞报频传,多穆既惊且喜,仰天大笑一声,亢奋地在大帐前来走来走去,两只粗厚的大手来回搓着——他前半夜醉酒之时还想着退兵,不料后半夜竟得到如此振奋的消息——二十万大军粮草被烧,就算左都威名再盛,就算那白衣小将勇如天神,饿着肚子可也不能打仗! “娆煌显灵。族长,这是天神赐予我们的机会。”白姜的声音依然低哑而神秘,带着不可违逆的庄严——天予不取,反受其害。 “报,虎贲军前锋约一千多人向这边杀过来了。” “什么?”多穆身躯一震,没想到敌人来得这么快。 白姜疑惑道:“难道是他们粮草被烧,孤注一掷,乘夜袭营?” 焱族遥在凤脊山南,民风淳朴,多穆听说偷袭心下不耻,立即皱起眉头,呼喝一声,“纳木索将军,带上你的人,把他们给我打回去!” “是。”名唤纳木索的大汉领命,甚是粗犷豪气。 多穆转身进帐,白姜望着连天的火光若有所思——这火,烧得蹊跷。 “进去!”不多时,纳木索押着一个衣衫湿透,血迹斑斑的人进了大帐。 “族长,”纳木索放言道,“什么虎贲军,被我们打破了胆,一照面掉头就跑,比山狼追的兔子还胆小,比野猫捉的田鼠还怯懦。”这话引得帐内一片大笑。 “只捉到这一个。”纳木索搡了“俘虏”一把,“说,你们是不是来偷袭的?” 那人被五花大绑,他向前踉跄两步将将站稳,水珠儿顺着他额角的乱发流下,眼底一丝红色,殊为狰狞——不是别人,正是去罹。去罹傲然地抬起头来,环视帐内坦胸赤膊的焱族人,最后目光落在擒他回来的纳木索身上,突然放声大笑。 “你笑什么?”纳木索被这放肆的笑声激怒。 去罹不屑地瞥他一眼,“我笑多穆族长的手下有勇无谋,有眼无珠!” “你……”纳木索怒极,挥拳要打,不料却被白姜架住,“纳木索将军不要生气,让我来盘问他。”纳木索见大祭司开口,暂时退到一旁。 白姜绕着去罹转了一圈,上上下下前前后后将他打量了一番,才道:“那你倒说说何谓有勇无谋,何谓有眼无珠。” 去罹哼了一声,倨傲道:“分不清是敌是友,是为有勇无谋;看不出我高贵的身份,是为有眼无珠。” 白姜轻笑,“难道你是友非敌?” “方才我分明被虎贲军追杀,纳木索将军却视而不见,竟将我擒来邀功,岂不是敌友不分吗?” 白姜又笑,“即便虎贲军要杀你,也不代表你就是我们的朋友。” “那如果我告诉你,虎贲军是因为我烧了他们的粮草才追杀我呢?” “什么?”白姜大惊,“此话当真?” “我烧毁粮草后偷偷渡河,不料被人发现。左都派出一千多人要取我首级,我厮杀一番,抢了匹马一路南奔,幸而遇到族长的部下才吓退了追兵,可没想到,”睨了纳木索一眼,“没想到您的将军竟用对待俘虏的方法对待朋友!” “这……”多穆刚要开口,白姜以手势制止,示意他稍安勿躁,又问去罹,“为什么要烧虎贲军的粮草?” “国仇家恨。” “什么国仇,什么家恨?” “商氏灭凤都,是为国仇;商晟杀我父,是为家恨。” “你父亲是?” “凤都王胞弟,殿下颜鹊!” “颜鹊?” “不错,在下颜去罹,正是凤都颜氏仅存的血脉。” 多穆将信将疑;白姜却已了然,她知道颜鹊有个徒弟叫况后去罹。只是这样重大的事情,颜鹊为何不与她商议?竟是几个孩子自作主张吗? 去罹见众人没有反应,更进一步道:“多穆族长,我今日虽说是逃命至此,但去罹早就打算专程拜访,与族长共谋大计了。” “什么大计?”多穆双眼放光。 去罹低头看看身上的绑绳,“这大计嘛……” 白姜会意,“来人,给殿下松绑。”先看看他要做什么。 有人给去罹松了绑,他活动了活动筋骨,才慢条斯理道:“我手下有三万人马,更有金银无数,若族长有志北上,我们何不合作?”见多穆似有动心,他接着道:“颜去罹所求不多,只愿能手刃杀父仇人。”言外之意,地盘钱财都不要。 “三万人马?”白姜轻笑,“杯水车薪而已。” “可以我凤都殿下的身份,一旦举事,想要召集人马也不是难事。” 白姜笑了笑,若她果真为多穆出力,自然会告诫他要防备这位“凤都殿下”将势力做大,可惜她并非忠心焱部,因而,她也只是笑了笑。 “三万人马何时能到?”多穆心动。 “半月。”去罹道,“现在我的人都在东边,要调过来至少需要半个月。”心道:半月之后,七嵕关之战恐怕早就结束,你焱部也不知被打到哪里去了。 “半个月?”多穆皱眉。 “去罹也希望大军能朝发夕至,但是……,所以七嵕关一战怕是帮不了族长大忙,不过去罹已将虎贲军粮草烧尽,饿上他们几日,还怕不能完胜?” “好好好,”多穆大笑,起身走到去罹身边,抱其臂说道,“虽然殿下的大军不能赶来,不过殿下只身深入敌营,烧其粮草,此战若胜,殿下仍是首功。” “族长的意思是,愿意与去罹合作?” 多穆哈哈大笑,转身对纳木索道:“纳木索将军,快来给我们的朋友道个歉。” 白姜冷眼旁观:她要跟他,单独谈谈。 去罹直觉一道寒光射向自己,习武者的本能,他也很快注意到了白姜。 多穆派人为去罹准备了营帐。深夜,去罹并未安歇。 负手而立,“我知道你会来找我。”一支火烛在这样的夜里,显得暗了。 白姜似乎并不意外他会这样说,只道:“不愧是颜鹊的徒弟。” “你……”去罹猛地回过身去,心下大骇:她怎么会知道他的身份? 去罹这一反应已令白姜确认无疑,她也不谦让,径直走到椅前坐下,说道:“你不用掩饰,我认识你的师父,我知道你不姓颜,你姓况后,况后去罹;我还知道,”无视去罹越来越白的脸色,“颜鹊其实是你的杀父仇人。” “你……”去罹几乎是从牙缝间挤出来一句话,“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呵呵,”沙哑的笑声,“我的辈分可大着呢,连你师父都要恭恭敬敬地管我叫声‘婆婆’。” 去罹犹豫:信她?还是不信?若不信,为什么她对他如此知根知底?信她,为何颜鹊对她只字未提? “你来是颜鹊的主意吗?”白姜问道。 “不是。”他仿佛只是本能地畏惧于她的威严。 “我想也不是他,他可没有这些个花花肠子,是花倾之的主意吧?”看去罹不可置信的神情,白姜继续道,“别惊讶,让我猜猜,粮草也没有真的被烧吧?” 去罹不能言语。 白姜轻笑,“你还不信我?若我不是与颜鹊相识,何必在这里啰嗦?” 是的,她完全可以直接告诉多穆!“婆婆。”去罹抱拳行了个晚辈礼。 白姜点了点头:这孩子心思灵活,又懂礼貌,还真是不错。 “说吧,你来想干什么?说不定婆婆可以帮你。” “我……”去罹挣扎:要不要告诉她?她真的可信吗?可他要盗取桃花烬必然要从多穆那里套话,白姜既是祭司,亦是谋士,即使今晚不告诉她,明天后天她总会知道。去罹咬咬牙,是死是活,赌上一把,“婆婆,我要盗取桃花烬。” 白姜显然愣了一愣,继而问道:“也是花倾之的主意?” “是。” 银色的面具下浮起深深的恨意:他果然是商晟的外甥! 见白姜沉默,去罹小声唤道:“婆婆?” 白姜起身走到去罹身边,“看你这孩子还不错,我可以告诉你,不过能不能到手,那就要看你的本事了。附耳过来。” “多谢婆婆指点。”去罹附耳过去——他实在没有料到事情会如此顺利,只是仍然想不通,颜鹊为何不告诉他们焱部大营已有内应? 最后白姜道:“半月后你若盗不走桃花烬,又调不来人马,可就麻烦了。” “婆婆放心,去罹心中有数。”明日他就去说服多穆五日后发兵,将“饿成病猫”的虎贲军一举拿下,而他得到了白姜的帮助,盗取桃花烬,五日绰绰有余。 白姜看着去罹明亮的眸子,和蔼道:“好,那你早些休息吧。”去罹要送她,白姜又道:“不必送,让人看见不好。”去罹这才只行了个礼罢了。 白姜步出大帐,脚下稍稍一停,微转头,心道:是个不错的孩子,死了,真是可惜…… 三日之后,焱部大营粮草起火,休整数日的虎贲军搭桥乘船渡过娆水,双方主力正面交锋。多穆当机立断,放弃抢救粮草,誓与左都大军拼个你死我活。焱部因粮草被烧,人人都在激愤之中,以步对骑,竟也未落下风。 拼杀之中,多穆大喊,“火攻,火攻!”他却不知桃花烬已落入去罹手中。 这时西南丘陵忽然杀出一支白衣骑兵,出其不意,背后奇袭,瞬间将焱部阵势冲得七零八落,溃不成军。为首两人,一个是左骥,一个是花倾之。 激战之中,斜刺里冲出一人,正是去罹,“三……” “弟”字出口却是随着一口鲜血喷出。 倾之,去罹同时不可置信的看向后者胸口那只滴血的长箭。 战报 【章五】战报 十年前,亦是这一幕,天地间蓦然只剩绯色,红得烈火般的桃花,一片片覆满了、燃烧了璟安的身体;十年后,去罹身后熊熊的火焰,炽烈如那日的桃花。 命运,轮回,重演。被长箭洞穿的记忆,鲜血淋淋:十年前,面对璟安的死,他只能绝望,十年后,面对去罹的伤,他只有暴怒! “呀——”一声长啸,裂天裂地,直令人寒毛倒竖、肝胆俱裂。 左骥只觉两耳生疼,虎口一麻,刺出的长枪险些脱手。再看赵青,只见他纵身越到去罹的马背上,左臂护着去罹,右手擎着破晓,剑起血迸,剑落头落,一瞬间已砍倒了五六个围攻上去的彪形大汉。左骥心中倏然闪过两个字——神怒! 去罹吃力的睁开眼,阳光、兵刃,白晃晃的耀人眼目,可他却似要陷入永久的黑夜。胸口像横着一把锉刀,哪怕是极微小的牵动都令他冷汗涔涔,痛得说不出话来——他知道倾之的小心翼翼,可终究是疆场厮杀,刀来剑往,坐骑飞驰。 一箭穿胸,那种撕裂心肺的滋味他终于尝到了。他知道,花倾之的大哥,锦都的大公子花璟安就是这样死的,死在他父亲况后封的箭下。而如今,花璟安的弟弟却正拼命护着况后封的儿子,想到这里,去罹只想笑:他的父亲与花氏无仇,却杀了花璟安,花倾之与他有仇,却与他结为兄弟,这么多年,他始终想不通最初是什么让花倾之决定收留他,收留仇人之子——不错,他心甘情愿为他出生入死拼却性命,可他并不觉得这是利用…… “三弟……”去罹知道这样微弱的声音倾之听不见,可他更知道,若不唤上一声,恐怕再也没有机会了。摸了摸怀中的桃花烬,或许这是他能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了——在这之前他们谁都没有想过生死离别,可命运,当真半点不由人。 去罹还记得,倾之说过他的父亲杀了他的大哥,所以他应该还他一个哥哥。他想还,却还不了了,也好,以后再也不用被人以情谊“相胁”了…… 倾之愤怒之下砍得敌人肢体横飞,然而顾念去罹的伤势,他不敢恋战,退了近敌,拨转马头,大喝一声,“左大哥,这里交给你了!”打马挥剑,冲回大营。 左骥长枪一横,“兄弟放心!”出枪,干净利落地了结一人。 刀光剑影中一骑飞驰,背后,是冲天的火光…… 海都,渤瀛。 回忆像是开启了封闭千年的闸门,思念如洪水宣泄。围绕着夜风的山巅,回望着远处漫天的大火,烧去的,是一座记忆之城…… 残梦……梦残…… 初尘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悠悠道:“小花儿,你给我贴个花钿吧。” 一旁结络子小花儿抬起头来,明显一愣,“小姐,你以前从不贴花钿的。”不是嫌那东西流于娇柔妩媚,折了英姿飒爽的气质吗? 初尘撅了嘴,起身将歪在榻上的小花儿扭起来,“以前不贴,现在不能贴吗?你就是懒!” “好好好,”小花儿丢了手里结了一半的络子,嘟囔道,“又没说不贴。”心下埋怨:小姐无聊起来就知道折腾她,赵青哥哥,你怎么还不回来?! 初尘在镜前乖乖坐好;小花儿暗道奇怪,往日里梳个稍微复杂些的发式都烦得要命的小姐怎么忽然转了性,难不成从今往后要改做淑女?若说温婉贤淑,那得有夫人的蕙心纨质才行,可不是心血来潮就学得来的。想着初尘时不时露出狐狸尾巴,或是亮亮猫爪,偏还顶着一身淑女的行头,小花儿就止不住寒战连连。 “想什么呢?”初尘朝犹自发愣的小花儿丢了计不满的眼神。 “啊?没什么,”小花儿回过神来,边翻首饰匣边道,“以前从不贴的,这儿也没现成的,连金箔纸都没有,不然我去夫人那儿瞧瞧……” 初尘不以为然,“可以用胭脂画啊。”她向来随性不拘,不时也有些奇思妙想。 “咦?”小花儿端起胭脂盒,喜道,“我怎么没想到呀。” 初尘得意忘象,美滋滋道:“因为你没我聪明。” 小花儿顿时塌下脸来,胭脂盒往旁边一扔——不画了。 初尘赶忙哄她,拉着她的袖子讨好道:“好啦好啦,跟你开玩笑呢,我们小花儿最心灵手巧了,”用手指戳着自己的眉心,嬉笑道:“快帮我画吧。” 见初尘那模样,小花儿也忍不住笑起来——从小到大,她们两个“闹别扭”从来不会超过三句话。小花儿倒坐到梳妆台上,与初尘对面,右手小指轻轻挑了一抹胭脂,左手轻轻抬起初尘的下颌,让她的脸微微扬起——无论小花儿觉得自家小姐再疯癫,再没有个女孩子的样子,这种时候她都会变得十分乖顺,十分配合,总是闪烁着好奇和不安分的眸子也安静了下来。 从四岁被卖进侯府,小花儿就跟在初尘身边,四岁的孩子,自己的头发还梳不利索,她就已经开始学着给别人梳头了。她那时也不懂什么叫委屈,只觉得初尘的头发乌黑柔滑,每次都忍不住多梳一会儿。后来,她又学着给初尘上面妆,十岁之后,小姐从头到脚的一套便都由她打理了。府里的人都赞小花儿姑娘长了颗七窍玲珑心,却不知若不是遭逢乱世,她也该是爹娘兄长的掌上明珠。 小花儿用手指点了四片鳞状花瓣,她端详了一会儿,微微蹙眉——那红色太过凌厉、太过飞扬跋扈——于是她又用胭脂和珠粉调成粉色,顺着初尘的右眼角点了一串飞花。 拍拍手,“好了。”小花儿从梳妆台上跳下来,闪到一旁,把镜子让出来。 出乎小花儿意料的,初尘对着镜子呆了片刻,没有赞她手巧,却是将梳好的头发拆了,泻下一头青丝。“换个发式吧。”初尘道。 小花儿腹诽:还真是自己的丫环随意使唤,也不用另付工钱。无奈依言而行,挽了个飞仙髻,只搭配银饰和白色丝绦。 初尘换了件白衫,曳了长长的披帛,她站在立镜前,发似流云,白衣胜雪,广袖拂风——近日梦中,那与她相貌肖似的女子,便是如此…… 晌食时候,夫人殷绾瞧见初尘这身打扮,喜笑颜开,将女儿揽进怀里,“娘的尘尘终于长大了,知道打扮了。” 初尘也不怕压坏了发髻,弄乱了头发,钻进殷绾怀里,搂着娘亲撒娇。 小花儿虽是初尘的丫环,可侯府人丁稀薄,傲参殷绾膝下只得一子一女,故也对她极好,平日里不分上下尊卑,都在一个桌上吃饭。然而终非亲生,总有个亲疏厚薄,小花儿瞧见殷绾搂着初尘,她自幼无父无母,不由轻轻咬起嘴唇,低下眉眼,静静地坐在一边,不言也不笑——她并非难过,可也并非不难过…… 初尘瞥见小花儿一副“寄人篱下”的委屈模样,眼珠儿一转,扬起脸来,指着额头对殷绾笑道:“娘,这是小花儿给我画的,好看吗?” “好看好看,”殷绾招呼小花儿过来,也把她抱进怀里,用脸颊亲昵地蹭了蹭后者的额头,拍拍两个孩子,“你们两个都长大了。” 小花儿一张小脸顿时笑开,使劲贴近殷绾怀里攫取更多母亲的味道,下面却开始忙着跟初尘你戳我一指,我捣你一拳的“过招拆招”了。 傲参与公子天俊来的时候正见初尘小花儿一左一右拥着殷绾。 天俊边提步进门,边笑道:“母亲如此偏心妹妹和小花儿,我都要嫉妒了。” 初尘不服,抬起头来驳他道:“你嫉妒什么?你比我早生三年,多受了三年宠,我还没嫉妒呢。”霸着母亲的怀抱,满脸嚣张地“有本事你也让娘抱”。 小花儿也跟着凑热闹,一脸纯善无辜,“可以这么算呀?那我最吃亏了。” 殷绾忍不住轻捏一把小花儿的粉颊。 傲参父子相视失笑:在这家里,最得宠的是初尘和小花儿,傲参宠、殷绾宠、天俊宠,最被争宠的是殷绾,女儿争,儿子争,丈夫争,他们父子两人算是彻底的没有地位,有他们无他们都一样,早该躲到一旁同病相怜的去了。 傲参撩襟坐在殷绾旁边,初尘、小花儿也各自回了座位,他瞧出女儿今日这一身的别致,也不由颔首赞许。天俊倒是早已熟视无睹这种“惊艳”了。 渤瀛侯府,餐桌由来如战场,天俊初尘兄妹时不时“较量”一番,傲参夫妇只当他们是小孩子性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笑了之——毕竟凡有外人在场,凡是正式场合,两个孩子向来举止得体,在自己爹娘面前又何必那么多规矩? 两双筷子插在同一只可怜的鸡翅上,兄妹俩手上较劲儿,眼睛也不闲着,你瞪我,我瞪你。几回合下来,天俊胜出,抢了那只酱鸡翅。见妹妹不悦,天俊笑说:“女孩子家,翅膀吃多了可不好,将来要远嫁的,还是让给哥哥吧。”说着夹了块蹄膀给初尘,“你啊,还是多吃点红烧蹄膀好了,嫁也嫁得近些。” 初尘听哥哥竟拿“嫁”不“嫁”的打趣她,当即“恼羞成怒”,就要“发作”,却见一丫环手持信笺小步跑来,道:“侯爷,凤都来的战报。”——身为渤瀛侯自然要对天下大势了如指掌,这南征军中又怎能少了渤瀛侯的亲信? 初尘喜形于色:凤都来的战报,或许会有倾之的消息,自从他离开渤瀛,已近三个月音信全无了——由此可见,所谓鸿雁传书、鱼寄尺素全是骗人,她天天望天,也没见着哪只大雁掉下来捎信给她。 初尘恨不能欢快地一跃而起,抢了那信,却忽然发现天俊正微微仰着身子,似笑非笑地看着她——看她还有什么借口嘴硬,不承认已经有了心上人? 初尘半起的身子僵在那里,不知该起,还是该坐,最终还是脸面最大,干咳两声慢慢坐下,端正坐好,双手叠放在腿上,对着天俊“狠狠”地微笑。 天俊被妹妹看得一个寒噤,赶紧接了信,挥退丫环,打开细读,不由渐渐喜上眉梢。初尘见了知是好消息,想问又羞于开口,只能一脸“哀怨”地挠手心。 殷绾见初尘的反应,微微皱了眉;傲参却是笑问:“信上说些什么?” 信中事无巨细,天俊不能一一道来,只捡着重要的说道:“父亲,信上说月前七嵕关大捷,焱部大伤元气,仓皇南逃,左元帅率军一路南下,如今已至凤都边境——凤脊山北。全歼敌军,凯旋回朝,指日可待。” 傲参、殷绾听完同是心事重重地叹了口气——殷绾叹的是杀戮过重,而傲参担心的却是穷寇莫追。 明明是旗开得胜、高歌猛击的大好消息,天俊不解为何父亲母亲面带愁容,再看初尘,那丫头却还一脸兴奋,于是好心送她些细节,“信上还说,七嵕关一役,首功当属左元帅次子左骥和小将赵青,尤其赵青救左骥在前,出谋划策、奇袭焱部在后,元帅曾言‘无赵青,无此胜’,对其大为赞赏、青睐有嘉。” 初尘听完,莞尔一笑,敛了形于言表的喜色,故作不在意起来。 天俊皱眉:不该是这个反应啊。 小花儿偏爱清淡,初尘见她只顾着吃菜,便夹了肉丸放进她碗里,这才放下筷子,微微一笑,好整以暇地对大哥道:“取胜是理所当然,立功也在意料之中。” 天俊“噗嗤”乐了:啧啧,那语气,那神情,要是她有尾巴,早得意地竖到天上去了。傲参见初尘的模样,也被逗笑,指着初尘,转头对殷绾道:“看看,看看。”殷绾却只是矜持地附和一笑。正这时,又有丫环拿了信来,福身,呈信,“侯爷,凤都来人,还有赵却师父的亲笔书信。” 赵却的亲笔信?众人面面相觑,都是一惊。 傲参起身,亲自拆阅,脸色倏然凝重,令道:“快将人请进府来!” 凤脊山,传说凤凰陨落于此。 左都驻马山冈,瞭望东南,视线被凤脊山遮住,心下隐隐不安。 倾之勒马,停在左都身侧。七嵕关一战,成也由他败也由他:是他献计佯装粮草被烧,麻痹敌人,又令去罹盗取桃花烬,火烧焱部粮草——以粮草试火不过是他一时恶劣的玩心大发,却不料这桃花烬真如天火,一烧便是七昼七夜,绵延百里,正将虎贲军与焱部逃兵分割在大火南北,以至错失了一举歼灭敌军的良机。只不过对外人,这莽撞的举动自然是安在了去罹身上——他,赵青,必须要在左都面前保持入则运筹帷幄算无遗策,出则决胜千里勇冠三军的“完美”形象。 “元帅真的决定要将大军开拔到凤脊山南吗?”倾之的声音伴着夜风撩过山冈,不是责问,不是质问,只是淡淡的疑问。 左都合上双眼,深深吸了口气,“我心意已决,你不必再劝。”除了凤脊山南有茂林,其余的,他一无所知,冒然发兵有什么样的后果,难道还有人比身经百战的左都更清楚吗?难道还有人比身负几十万儿郎性命的元帅更忧心吗? 倾之轻夹马肚,向前两步,侧头问左都,“元帅可有什么难言之隐?” 左都沉声,“什么意思?” 倾之道:“元帅领军,爱兵如子,我不信元帅会用几十万条性命做赌。” 夜色掩饰了左都唇角的苦笑,“平定焱部乃不世奇功,如今朝中韩氏专宠,我不能放过这次机会。”可笑他竟只能用“争功争宠”来解释这不合常理的举动。拍拍倾之的肩膀,左都道:“你不是我的部下,如果你走,我不会阻拦。” 倾之凝视左都,良久,他抱拳道:“元帅,请将左先锋留下,若有万一,总好有人回朝搬救兵。”顿了顿,“天色不早了,赵青告辞,元帅也早些休息吧。” 看着倾之渐远的背影,左都想纵声大笑,又想嚎啕大哭:他们都知道不应该再追下去,不应该再打下去,可他却罔顾二十万人的性命,一意孤行——因为商晟的一道密诏——因为他这一生,从不曾违逆过商晟的命令! 对于商晟,对于王,对于陛下: 追随,已是一种习惯; 服从,已是他的本能。 作者有话要说:为毛又是双线作战啊?俺恨双线作战,倾之乃赶紧踢灰多穆回渤瀛吧,要么初尘乃千里寻夫去吧!!! 嗷嗷~~~ 矫诏 【章六】矫诏 夏夜,天地间燥热得严丝合缝,一丝凉风也透不进来,暑气肆无忌惮地膨胀,毫不知已触到了高悬于九天之上的锐利风刃。寒光乍现,胀满欲望与虚浮的天空被划开了一道长长的血口。狂风大作,忽东忽西,鼓噪着锦衣云绣、宽袍大带…… 韩夜作势推门,忽听屋内有人言语,便侧身躲在一旁。 “大人,左都中计,二十万虎贲军已经越过了凤脊山。” 过了很久,“嗯。”有人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 韩夜正等下文,却又是半晌没有动静,心头倏然闪过一念,“不好!”他暗叫一声,双掌拍开房门——“砰”,应声而倒的是一具七窍流血,面色铁青的尸体。 韩嚭抬头看他一眼,微微皱眉,低头翻了一页书,不悦道:“怎么是你?” 韩夜蹲下检视那人的身体——已是毒发攻心,气绝身亡了。 “父亲!”努力压抑着极度不满的情绪。 韩嚭将书撂在一旁,不重,却是摔在韩夜脸上,“为父做的事,不用你管。” “我不管?”韩夜心痛,“父亲与左都政见不合孩儿不管,可父亲执意要因一己之私害死二十万人,会遭天谴的!” “砰砰”,大敞的房门被风吹得来回扇动,两声巨响。 风烛摇曳,明灭不定。 韩嚭眼皮微翻,似笑非笑,只极尽嘲讽地吐出两个字,“天谴?”若真有天谴,排在他韩嚭前面的人还多着呢! 韩嚭起身,绕过书案,跨过尸体,越过韩夜,轻轻关上房门。转身拍打韩夜的肩膀,循循说道:“夜儿,你记住,只要手中有足够大的权力,天,能奈你何?!” 垂下的衣袖中,双手止不住的颤抖,“父亲权力再大,大得过陛下吗?” “韩夜!”韩嚭提高了嗓门,制止了儿子可能的、大不敬的后话。 韩夜缄默,可内心并不平静:如今的陛下不是当初的凤都王,他以武功出身,怎么会轻易使军权旁落?他放心将大权分予韩左两家,正是因为两家不合。韩家、左家看似冤家对头,却其实唇齿相依,左都若倒了,下一个还能是谁? “好了,”韩嚭轻声安抚儿子,说道,“听说那个叫赵青的也在军中。” “赵青?”韩夜长眉微蹙。 “不错,”走回座位,“就是在云螯险些害你当场被擒的赵青。”对韩夜的色胆包天、恃宠而骄,韩嚭懊恼无奈,可又是将他放在心尖上宠爱纵容。韩嚭一笑,似在询问:上回没能治得了他,这次为父叫他有去无回,你可解恨了? 韩夜嘴角抽动两下,笑得很勉强:或许他并不那么想让赵青死…… 韩嚭以为儿子还在为刚才的争执别扭,不以为意,笑着夹起一纸红色,“你不是喜欢渤瀛侯的女儿吗?为父已向陛下告假,明日我们便启程去渤瀛提亲。” 韩夜显然为这突如其来的消息一怔:傲初尘吗?几个月前他确实喜欢过,但却没有喜欢到要把她娶过来,或许,他对女人从来只有好奇心,而没有耐心。 略侧了头,韩夜低声嘟哝道:“我还不想娶亲。” 韩嚭摇头,谆谆劝道:“你不小了,心思该定定了,成了亲,就好好做番事业,不要整日寻花问柳、醉生梦死。”说到最后,语气微微责备,却也是无奈。 事业?无非就是尔虞我诈、争权夺利罢了。并不掩饰心中所想,韩夜哂道:“是因为我喜欢傲初尘吗?是父亲看好了渤瀛侯的势力吧?” 韩夜的顶撞惹恼了韩嚭,韩嚭拍案怒道:“为父看中了渤瀛侯的势力,你看中了傲初尘,两全其美,有什么不好?”挥手,“此事无需再议,你下去吧!” 韩夜凝视父亲良久。“孩儿告退。”却没有一丝恭敬地语气。走了几步,他忽又转身看了看地上的尸体,报复似的说道:“孩儿会命人来处理这具尸体。” 门被掩上,蜡烛忽闪了一下,韩嚭合上双目,将自己陷进椅背里…… “凤脊山南,谷深树茂,雾雨少阳,瘴气横流,多虫多蛇,其险不可测。” 郑构从怀中掏出纸笔,用舌尖润了润墨,鼻子脸几乎贴在了纸上,小心翼翼地记录下二十又五个字——他中了不知名的毒,目力越来越差。 墨色,已几乎淡成了水青。 一个同伴靠了过来,用矛拄着地,慢慢蹲下,偏头问道:“郑地志,又写什么呢?”郑构虽是军旅出身却酷爱山川风物,每到一处总要将当地地形环境等详加记述,军中同袍闲时调侃,便给他取了“郑地志”的诨名。 郑构已没有力气答话,只是颇为艰难地笑了笑;那人拄着矛,靠在树上,仰头叹道,“还写什么写,能不能活着出去都不知道……” 一句感慨,引得余者自伤。 郑构原本灰暗的眼神更加颓然:他并不很怕死,行军打仗本就是刀口舔血,谁知道过了今天有没有明天,可他却想让世人了解凤脊山南的神秘。 倾之在不远处拨着篝火,听见两人讲话,便笑着插话道:“若有一日天下太平,解甲还乡,小弟愿随郑大哥游名山,访大川,著书总括天下地志,以遗后人。” 火花在他的拨弄下欢快地跳跃着,周围投来或异样或惊叹的目光,包括左都:濒临死地,他竟还可以谈笑风生?不由喟然长叹:天要亡我左都,何必累及无辜? 郑构的眼神瞬间闪过一丝光彩:著书总括天下地志吗?他从未想过,但似乎是个不错的主意。他看不见倾之,却冲着声音的方向微笑,点了点头。 第二天,郑构死了。 壮士死于沙场本是死得其所,何其壮哉,可如他们一般连敌人的影子也见不到,却眼睁睁看着越来越多的同伴死于湿热之症虫蛇之毒,怎不叫人痛如锥心? 倾之从郑构怀中掏出遗稿,提剑离去,死者已矣,生者只能继续。 太阳被高大的乔木遮挡,只从树缝间漏下几缕光线,夜间张牙舞爪如鬼魅的暗影现出原型——奇形怪状的枝干和纠缠其上的藤萝。枯枝败叶发出腐烂的味道,弥漫在半空中,不霁不散。鸟鸣声、猿啸声、象吼声,听得到,看不见。伪装成枯叶颜色、树枝形状的有毒虫蛇潜伏在周围,伺机而发,夺人性命。 没有下雨,或许是该庆幸的。 入林的前几天,一切都还正常,尽管虎贲军都是北人,已有不少对湿热的气候反应出胸闷气短等诸多不适。待到十几万大军深入密林,那一日,倾之记得十分清楚,一早醒来他总觉得哪里不对——是的,安静,诡异的安静!没有鸟鸣,没有猿啸,只有虫儿窸窣,静寂得骇人。 忽的,鼓角大作,尖锐的人声学着各种野兽的吼叫,将他们包围;烟雾、乱箭、陷阱,焱部人接连三日采用这样的偷袭方式,之后便销声匿迹。 大军已被冲散,彼此失去了联络,他一直跟着的左都手下也不过聚了千人,其他人的境况大概也不会更好。这种情况,落了单是必死无疑,即使三五百人聚在一起,找不到出路,也只能每日十几人十几人的减少,困死罢了。倾之不知该笑还是该哭:连焱部人都不屑再战,由他们在这片树林里自生自灭了。 用剑拨开荆棘灌木,倾之看见地上遗留有烧了一半的秸秆,想必是日前焱部人用烟雾围困他们时留下的。 “大哥,你看。”倾之用剑指着地上,小声唤行已。 没有回应,倾之皱眉,回头却见颜鹊正扶了行已倚在树上,为他号脉。倾之心下大惊,三两步奔过去,只见行已紧闭了双眼,脸色苍白,额生细汗,呼吸极浅,而颜鹊面色凝重。倾之蹲在师父身旁,看着行已,继去罹受伤之后第二次感到了恐惧和无助,他握起行已的手,微微施力,后者动了动手指,似是回应。 “大夫,怎么样?”颜鹊的身份是军医。 颜鹊摇了摇头,“恐怕不能再走下去了。” 不能走下去?那怎么办?他们不能落队。 倾之将剑往地上一插,伸手捞起行已的右臂,“我来背他。” 颜鹊握住倾之的手臂,“不用,我来,你前面探路。” 倾之看了看师父,点头。 夜间休整,倾之从叶子上集了些水,喂给行已,见行已眼睫微颤,倾之心下高兴,又去集水,往返数次。颜鹊背了行已一日,已累得动弹不得,倚在树上看倾之跑来跑去:行已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洁净的水,可倾之集的这一点对他的病情不过是杯水车薪。最可恨此地潮湿得让人发霉,却极难找到干净的水源。 行已吃力地抬起手,抓住倾之。倾之大喜,俯身问道:“大哥,你醒了?” 弯了弯嘴角,行已低声道:“三弟,如果我走不出去,不要勉强……” “大哥,你歇着,别说了!”他不愿甚至不敢听下去。 “听我说完,”抓着倾之的手又用了些力,“但不管怎么样,答应大哥,你一定要活着出去,你是我们……”他隐下不说,但倾之知道,他想说的,是“锦都”。“你是我们唯一的希望,你必须活下去!” 倾之低头不语:为什么大哥不怪他?不怪他一意孤行,不怪他以身犯险,不怪他害二哥受伤,不怪他累他与师父被困,而只是希望他,活下去…… “说话啊。”行已急得想要坐起来。 “我……”能答应吗?能不能活着出去,他毫无把握。 “公子!”每次行已改口称他公子,就代表这请求不能拒绝。 倾之心头一震,一手托着行已的头,一手调整了衣服叠成的枕头,让行已躺地更舒服些,承诺道:“好,我答应大哥,一定会活着出去,但是,”目光倏然一凝,用力咬紧了每一个字,“我们必须一起——活着出去!” 行已松了口气,没再说什么,他从来辩不过倾之,何况是目前的状况。 不知谁人用树叶吹起了曲子,《从王征》的调子凄凉悲壮。 行已仰面躺着,树叶完全遮住了天,看不见星星,摸索着从怀中掏出一块小巧精致的玉饰,握于掌心。倾之盘腿坐在行已旁边,正用将黎一笔一划的在树上刻“尘”字——他每夜都会刻一个,到今日已是第三十七个了。 拨去木屑,轻轻抚摸,仿佛执起她的手:初尘,你有想我吗? “赵青,赵青……”那时她常高兴地、撒娇地唤着他的名字。 …… 冬天,倾之拿了弹弓去林里打鸟猎兔,初尘猫着腰蹑手蹑脚地跟在后面,在他出手的时候故意出声将猎物惊走。倾之气得回头瞪她,她却早在身后藏了个大雪球,劈头拍在他脸上,大笑着逃跑。 倾之脚下纵力,三五步就跃到她前面,将她拦下;回身,邪邪地笑。 初尘看着他,撅撅嘴,低下头,不停地哈着双手,忽抬起一双水灵灵的眸子,娇声道:“手好冷啊。”那模样楚楚可怜,好不委屈。 倾之气得想要吐血:她还好意思跟他说手冷?可见她玉葱一样的手指冻得好像小细萝卜,却又心疼。瞪她一眼,握起她的手,焐在掌心里。 “赵青……”她笑着唤他,眼睛眯成了月牙儿。 海边,他们提着木桶赶海,落潮后沙滩上满是各式各样的海螺贝壳,搬开小块礁石,则有螃蟹八爪横行,跑得极快,瞬间又钻进了石缝里。小花儿喜欢五颜六色的贝类和石头,初尘则喜欢活的小鱼小蟹,一个劲儿的往礁石嶙峋的地方跑。石上附着青藓,又湿又滑,倾之怕她摔倒,紧跟其后,寸步不离。 “螃蟹,螃蟹,一只大的!”初尘兴奋地喊着。 倾之眼明手快,两指一捏将螃蟹死死夹住。 初尘拍掌称好,伸手就抓,螃蟹大螯一挥,正钳住她的手指。倾之惊得慌了手脚,赶忙松手,螃蟹钳着初尘,吊着半中,更不肯松开蟹螯,亏得初尘急智,把手按进水洼,那螃蟹才挥一挥大螯,逍遥逃逸。 “螃蟹跑了。”初尘沮丧着脸,倒不觉得手疼。 倾之见她的手指被夹出血来,掏出帕子,撕下一条,捧起她的手,仔细包扎。 初尘歪着脑袋,抿着嘴笑,“赵青……” “嗯?”他抬起头,见她的笑眸里满满是他。 …… “想什么呢?”行已见倾之兀自出神,一时发笑,一时皱眉,不由好奇。 “没……没什么。”倾之支吾,“大哥还渴吗?我再去取些水。” 行已微微摇头,“不用。” 倾之笑了笑,这才发现行已指间似捏了什么,便问:“什么?” 行已摊开手掌,掌心呈现出一枚兰花形玉饰,穿在以发丝结成的黑线上。倾之拿起玉饰端详一阵,不由道:“大哥还有这样的东西,我以前怎么从不知道。” 行已但笑不语。 “女孩子送的?”随意一问。 行已并不遮掩,微笑道:“她叫植兰……” 作者有话要说:韩夜童鞋,为毛俺越来越觉得他像好人??? 提亲 【章七】提亲 离乱世,数几团圆人? 植兰姓沈,祖父、父亲是闻名锦都的“医神”沈渡、“医圣”沈中庭,黑甲军占领锦官城后,父子二人不愿为商氏所用,出走家乡,自此音信全无,死生不明。大乱过后,民生凋敝,有病无医,死者甚多,植兰年纪虽小,却自幼受祖父、父亲教诲,熏陶渐染,毅然承继祖业,救死扶危。 子车灭与沈中庭都曾行走于锦都王宫,虽称不上至交好友,却也十分相熟,听说沈家父子离开锦都,家中只剩孤儿寡母,便常遣两个儿子过去帮忙。 植兰进山采药,沈母时常担心山高崖陡、野兽出没,行已便应承了沈母保护植兰。植兰话不多,说得最多的也不过是如何区分药草,何种药草有何功效——行已大多没有记在心里,他只是背着药篓,站在她身后,看着她微微的笑。 那日,颜鹊前去看望子车灭,子车灭听说倾之尚在人世,且已拜了颜鹊为师,心中喜忧参半:喜的是小公子拜得名师,复仇有望;忧的是小公子自幼养尊处优,颜鹊以殿下之尊,也不是会照顾孩子的人,他怕倾之吃了苦,受了委屈,便说服颜鹊将他十五岁的次子子车行已收在门下,一方面可以照顾倾之,另一方面,游历天下,增长见识,对行已也是难得的历练。 事情决定得匆忙,颜鹊当日即要离开,时间不多,行已一路奔去沈家,告诉植兰他要跟着公子周游天下,学习武艺,为锦都复仇。 植兰眉黛微颦,默不作声。 见她这般形容,行已恍然大悟:男儿志在四方,可他却忽略了她的感受。 “我……”行已暗自懊恼虑事不周。 植兰却从颈间取下一枚兰花玉饰,牵起行已的手,放在他手心里,“我若为男儿,也愿追随公子,誓杀商晟,为锦都复仇。” “植兰……” “行已大哥,保重。” …… 眼前渐渐模糊,行已仿佛看见植兰对他微笑,她一向少言寡笑,可笑起来的样子,洁如幽兰,皎如皓月…… 倾之发觉行已的眼神似乎不对,唤他一声“大哥”,后者毫无反应,倾之心急,抓了他的双臂摇晃,“大哥,你怎么了?醒醒,醒醒!” 颜鹊见情形不妙,赶紧过来,一摸行已的额头,烫得厉害。 “去取些水来。”颜鹊吩咐,倾之却没有动,颜鹊大急,喝道:“去啊!”也不想一时半刻倾之能到哪里去弄那么多洁净的水来。 倾之侧头望了望插在地上的破晓,做了决定——掷出破晓,抛在半空,左手接剑,右手拔匕,弃剑,右手手腕翻转在左臂肘内侧划了一刀。 刀光闪烁,只在瞬间,快到连颜鹊都不及反应。 “你这是……?” 倾之急道:“帮忙掰开他的嘴。” 初惊之后颜鹊镇定下来,照着倾之的话做;一股鲜血涌出,流进行已嘴里。 血的腥味刺激得行已大皱眉头,却也终于转醒过来,他呆呆地望着倾之:公子受了伤,在流血…… “不……”行已惊呼,可“要”字尚未出口,只见倾之手臂一翻,将伤口压在行已口中,全身的重量都按了上去。 “别浪费!”倾之的目光焦急而坚毅:助战左都是我的主意,追随左都是我的决定,命是我要赌的,注是我要押的,男子汉顶天立地,便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若不能保全至亲至信,花倾之有何颜面苟活于世?遑论复仇! 颜鹊帮忙钳制住行已的手腿,行已不能动,不能说,只能任腥甜粘稠的液体划过喉咙,手脚间传来奋力挣脱而不得的痉挛。低声呜咽,眼泪模糊。 漠视了生死的众人投来感叹的、敬重的目光:这才是真汉子,真兄弟! 光阴荏苒,已近仲秋,去罹坐在屋檐下,忽觉有些寂寞,一片黄叶飘落衣襟,他望着叶子愣了愣,低低叹息:一叶落而天下知秋,原是檐下的双燕也飞走了,难怪冷清。算起来,一年之前他们刚刚来到海都,那时兄弟三人都在,可如今…… “咳……”一阵秋风,去罹忍不住捂着伤口低咳起来。 有人从后面为他披了件衣服,去罹回头,见是初尘,笑道:“多谢。” “天转凉了,去罹哥哥伤势未愈,可别再病了。”初尘俏皮道,说着在去罹身边坐下,捡起脚边的叶子把玩。 去罹点了点头,裹紧了衣服——他受伤之后,大军要继续南行,倾之等担心他的伤势,便由颜鹊找了可靠的人,修书傲参,将他送回了渤瀛。月余以来,他一直在渤瀛侯府养伤,承侯府上下悉心照料,伤势渐愈。 初尘双手托腮,歪头问道:“刚才在想什么?” 去罹偏过头去,轻叹,“我在想,什么是兄弟。” “兄弟?”初尘微怔,她知道行已、去罹与倾之虽是异姓兄弟,感情却不输至亲,还有谁比去罹更懂得什么是兄弟?莞尔一笑,“兄弟就是去罹哥哥跟倾之那样,你肯为他舍生,他肯为你忘死。” 去罹摇头,“不,不够,兄弟要同生死,共患难,如今大哥三弟在前方吉凶未卜,而我却……”咬紧了嘴唇,“我却苟且偷安,什么都做不了!” 初尘挑挑眉毛,不以为然,“你若觉得这样就不算兄弟了,”她跳起来,以指代剑,比划了两下,“刺”向去罹,“保证倾之第一个举剑刺你。” 去罹一愣,低头看着面前两根纤细的手指,莹莹的指甲好似粉色樱瓣,再抬头看看那张煞有介事的脸,哑然失笑。 他一直知道倾之喜欢初尘,也一直警告倾之像他们这种人最好不要沾染感情,害人害己,可现在,他似乎隐约明白了倾之为什么喜欢初尘——跟她在一起,永远都会快乐!倾之背负亡国之恨、杀父之仇,他的世界太多阴暗,他需要一个人告诉他这世上还有温存,还有快乐。而他,况后去罹,虽然没有锦都遗孤那样的血海深仇,但何尝不是一个渴望温暖,渴望幸福,渴望爱和家的孤儿? 他曾经以为自己不会喜欢上任何一个女人,可这一个月来,他重伤在床,不便活动,初尘似是了解他的寂寞,便时时和小花儿一起来看他,说起日间集市上、酒馆里的见闻,为他解闷儿。他静静地看她说得绘声绘色、神采飞扬,仿佛被她感染,心里也明亮起来,于是,每天每天盼着见到她,听她说话——可她是倾之的心上人,思及此处,去罹羞愧难当。 “你这样了解他?”去罹问道。 初尘倒背了手,微微侧身,昂起头,“那当然。” 去罹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呼出,“你们相识不过一年,没想到你却这样知他懂他,倒叫我这个与他做了五六年兄弟的人无地自容了。”抬头,微笑,“所谓红颜知己,莫过于此。”刻意地提醒自己:她是倾之的——红颜知己。 初尘听去罹说出“红颜知己”四个字,不由红了脸,人也矜持起来。 “你有没有想过,万一倾之他……”话没说完,去罹恨不能咬掉自己的舌头,难道他竟盼着倾之回不来吗?倾之回不来,他就有机可乘了?兄弟在前方浴血奋战,他却在后面惦记着他的心上人,况后去罹,你畜生不如! 若非碍于初尘在场,去罹恨不能扇自己一个耳光。抬头正对上初尘深深惶恐的眼眸,去罹急忙分辩,“没什么,我是说,是说虽然前方兵凶战危,但倾之有勇有谋,福大命大,一定会平安归来的。” 不去想,不去提,不代表事情没有发生,但不去想,不去提,却可以让自己当做事情没有发生,自欺欺人吗?未尝不好,就像当初她怀疑倾之的身份,却并不揭穿。初尘淡淡一笑,反过来安慰去罹,“等去罹哥哥伤势痊愈,我带你去龙帝祠为倾之祈福,龙帝是我们海都最高的神,她会保佑倾之的。” 去罹不知该说什么好了,只能顺着初尘的话,点了点头。 “小姐,小姐,不好了!”小花儿大老远瞧见初尘就大声呼喊,跑到近前,累得气喘吁吁,“小……小姐……,不……不好了……” 初尘翻下白眼——这小花儿总也改不了一惊一乍的脾气。 “什么事啊?大惊小怪。”难不成天塌下来了? “小姐,有人来向你提亲!”比天塌下来还严重! “什么?!”初尘、去罹异口同声。 “嗯,”小花儿点点头,续说道,“天执右将军韩嚭带了他的儿子韩夜来向小姐提亲,人已经到侯府了,侯爷正在大厅招待他们呢。” “你……,你怎么知道的?” “今天水华姐姐当值侍茶,听了这消息,特意溜出来找我,让我转告小姐,好有准备。”她知道小姐喜欢赵青哥哥,赵青哥哥也喜欢小姐,小姐怎么能嫁个那个叫韩夜的呢?小花儿皱了眉头,问道:“小姐,怎么办?” “怎么办?”初尘喃喃自语,一时也没了主意:对方是天执右将军,虽然论品级在渤瀛侯之下,可他手握重权,又深得帝君宠信,怕是渤瀛侯府开罪不起。 韩夜为人如何,初尘、小花儿不知,去罹却一清二楚——在云螯,若不是倾之及时赶到,他险些玷污了琼华公主,也就是倾之的妹妹,花窈莹的清白。这样一个色胆包天的淫贼,怎么能让初尘落入他的魔掌?再说,他若护不了初尘周全,恐怕倾之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他这个二哥! 去罹大怒,霍然起身,回屋提了剑出来。 初尘见状大惊,“你这是做什么?” 去罹握紧宝剑,“待我去杀了那个姓韩的!”提步就走。 “喂喂,”初尘赶忙挡在去罹身前,“人家不过是来提个亲,罪不至死吧。” 小花儿躲在初尘身后探出脑袋啄米似的点头,“就是就是。” “你……”去罹心焦,可花窈莹险些受辱这事又不便明说,只恨的大声吼道,“你知不知道韩夜是什么样的人?” 初尘冷静,“我知道……” “你知道?”去罹瞪大了眼睛。 初尘点头,“我知道倾之夜闯桂棹轩是韩夜发现的,所以他们两个有过结。” 去罹顿足:这是哪里跟哪里?她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初尘劝道:“韩嚭武将出身,想必功夫了得,韩夜能伤到倾之,也绝非泛泛之辈,且不说你旧伤未复杀不杀得了他们,就算你真能杀得了他们,天执右将军和他的公子死在渤瀛侯府,你叫我父亲如何向陛下交代?” “这……”去罹蹙眉,紧握宝剑的手渐渐放松,“是我太冲动了。”他这几日既担心大哥、三弟与颜鹊的安全,又时时克制对初尘的好感,实在心力交瘁。 初尘见去罹散去杀气,这才松了口气。 小花儿上前问道:“可小姐,眼下我们怎么办啊?” 初尘淡定,“从长计议。” 去罹急道:“他们人都到了侯府,我们哪有时间从长?” “自从从云螯回来,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从父亲的言语神情之间,我发觉他极不喜欢韩夜。”初尘的话不无道理:傲参虽未直说,但如他这般历经两朝、善于守拙的人,个人喜恶必然掩藏极深,可他却屡次对韩夜表现出不满不屑的态度,只能说已经到了“深恶痛绝”的程度。 去罹心道:哪个家里有个如花似玉的女儿的人能喜欢个采花大盗? “如果父亲不喜欢韩夜,怎么可能把我许配给他?可他的身份摆在那里,不便直接回绝韩嚭,所以他一定会询问我,让我回绝。” 小花儿喜道:“就是说只要小姐不答应,韩嚭也没有办法?” 去罹哼一声,“那若是韩嚭执意认为儿女亲事该由父母做主,又当如何?” …… 侯府大厅。韩嚭韩夜与傲参分宾主就坐。 傲参微欠身,对韩嚭道:“能得韩将军抬爱是小女之幸,不过……” 韩嚭打断,“哪里哪里,侯爷之女品貌端庄,秀外慧中,若能下嫁韩家,那是犬子的福分。”说完看一眼韩夜,让他说话,可韩夜心里闹着别扭,对自己父亲的眼色毫无回应,眼观鼻,鼻观心,一言不发;韩嚭干笑两声,拿他无法。 傲参一边赔笑,一边心道:秀外是真,慧中有待商榷,至于“端庄”二字跟自己的宝贝女儿似乎半点不沾。 “不怕将军笑话,我就这一个女儿,从小被我宠得没有样子,既然是她的婚事,恐怕还要听听她的意见。”傲参拉出初尘做“盾牌”。 “欸,”韩嚭不以为然,“侯爷此言差矣,婚姻大事自然该由长辈操心,父母做主,孩子们年纪轻,能懂什么?”叹气,“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是啊是啊。”傲参一副感同身受的模样,暗暗寻思对策:韩夜此人徒有其表,有华无实,更兼品性不好,他怎么能把女儿往火坑里推? 韩嚭吹了吹茶沫,抿了一口,余光瞥向傲参,见他犹豫不决,放下茶盏,问道:“那这桩婚事,侯爷还有何异议?”兵贵神速,速战速决! “这……” …… “有了!”初尘以拳捶掌,招呼小花儿道,“附耳过来。” 小花儿不知初尘有什么主意,看了看去罹,后者微微摇头以示不知。 初尘在小花儿耳边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好一番嘱咐。 “小姐,这行吗?”小花儿听完面露难色,眉毛眼睛纠在了一起。 “怎么不行?”初尘轻点着小花儿的额头道,“挡不了一世还挡不了一时吗?我这叫缓兵之计!”眉毛一扬,双手一背,神气道,“你且依计行事即可。” “噢。”小花儿揉揉额头,走到去罹跟前,“去罹哥哥,剑借我用。” 去罹不知初尘跟小花儿商议了什么,目光不停的在两人之间转换,最后落在胸有成竹的初尘身上,疑惑道,“你不让我杀韩嚭韩夜,难道让小花儿动手?” 点头,“正是!” 演技派 【章八】演技派 傲参正与韩嚭周转,忽看见小花儿闷不吭声的走了进来,不由眼皮一跳——他恨不能侯府上下但凡有些姿色的年轻女子都躲着韩夜,尤其是小花儿——作为贴身丫环,十有八九要随小姐陪嫁,这小花儿年纪不大,却生的肖似其母,墨发雪肤,娇俏可人,若让韩夜看上,岂不更加麻烦? 傲参沉下脸来,厉声道:“你来干什么?也不通传,这样没有规矩!”一边暗使眼色,令她速速退下。 小花儿两手背在身后,掀了眼皮,冷冷地觑了傲参一眼,后者心下一凛:这眼神,这轻蔑,这哪里是平日那个乖乖巧巧的小花儿,她……她难道中邪了? 小花儿微微偏头,看向韩嚭韩夜,征战沙场、杀人如麻的大将军不由提起了警惕——来者不善;原本心不在焉的韩夜,坐直了身子——她正慢慢走向他。 离韩夜还有三步之远,小花儿右臂一甩,三尺银芒乍现,直刺韩夜胸口。 “我杀了你!” 傲参、韩嚭大骇;韩夜轻轻勾起唇角,冷蔑一笑,全不在乎,只用两指就夹住了已至胸前的剑锋,任凭小花儿再用力,竟也敌不过他的两根指头。 欺身向前,同时跃起,手指划过剑身,瞬间握住了剑柄,从小花儿手中夺过了剑,向后掷去。“咄”一声剑入立柱三分,剑身摇摆颤动。左手扼住小花儿的喉咙,低声调笑道:“小美人,拿剑可不适合你。” 傲参惊得从座位上跳了起来,大呼道:“韩公子手下留情,手下留情!” 韩夜侧头看了看大惊失色的傲参,又看了看安下心来、悠然喝茶的父亲——他可不打算当着渤瀛侯的面伤他府里的人,再说——看一眼黛眉深颦,美目盈泪的小花儿——他韩夜向来是个怜香惜玉的人。 韩夜稍减了力道,却没有松手,问道:“你为什么要杀我?” 小花儿直盯着韩夜,也不说话,眼神愤怒而仇恨。韩夜纳闷儿:这天大仇视所为哪般?他何时得罪了渤瀛侯府的人?他与她根本素不相识! 韩夜正在莫名其妙,却听一声娇嗔,“你放开她!”——那声音他是认得的,正是渤瀛侯的女儿,小姐傲初尘。 初尘一掌击向韩夜,韩夜不便还手,脚步后移,也就松开了小花儿。小花儿早就吓得瘫软无力,方才一半是靠了韩夜拎着才勉强站住,甫一失力,立刻软倒,初尘扶她不住,也跟着一起跌倒。两人一坐一躺,初尘正将小花儿以极其暧昧的姿势抱在怀里——她“恰巧”穿着男装。 “小姐!”小花儿一见初尘,痛呼一声,扑进她怀里大哭起来。 初尘轻抚其背,柔声安抚,“好了,不哭不哭,有我在,没人敢欺负你。” 傲参、韩嚭、韩夜一个个全都看傻了眼——这到底是什么状况? “小……小姐……”小花儿躺在初尘怀里,呜呜咽咽,断断续续“你……你是不是不……不要我了?” 初尘抱着小花儿轻轻摇晃,拨了拨她耳边凌乱的发丝,“怎么会,我怎么会不要你?” 小花儿一下子坐起来,哭道:“可是他们说小姐要嫁人了,小姐答应过这辈子只喜欢小花儿一个人,为什么要嫁人?是不是讨厌我,厌倦我,不想要我了?” 初尘板起脸来,怒道:“是谁胡说?看我不拔了他的舌头!”又给小花儿擦擦泪,柔声道,“好了,我的心肝儿,我这辈子只爱你疼你一个人,好不好?” 傲参肉麻得起了一身疙瘩,以手覆额,羞愧得不敢抬头——这厅上怎么也没个地缝让他钻进去?韩嚭面色发青,韩夜倒看得饶有兴致。 “傲初尘!”傲参沉声一喝,终于做了他该做的事——制止这出闹剧。 初尘站起来,学着男人的样子抱拳行礼,因她一身男装,倒不觉得别扭。 将右臂摆在腰前,整个人立时挺拔了起来,倒有那么三分清俊儿郎的气质,说话也颇有底气,“父亲,我与小花儿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这辈子不会再爱其他的人,父亲若执意要拆散我们,我俩宁愿一死,生不同寝,死同穴!” 韩嚭青了脸色:渤瀛侯的女儿还有这怪癖?那还真要考虑考虑…… “你……”傲参手指初尘,“气”得说不出话来,偏偏旁观的韩夜不给他面子,毫不掩饰的笑出声来,傲参自觉“颜面无存”,大袖一挥,喝道:“成何体统!” 初尘冷笑,“怎么不成体统?”故意瞟向韩嚭,“难道只许男人喜欢男人,不许女人喜欢女人吗?韩将军不也深得陛下宠信吗?” 韩嚭脸色顿时由青转黑:宫里宫外颇有传言,道陛下宠信韩嚭乃因其美姿容。 “不得胡言!”傲参大喝,直想两眼一翻,晕倒算了。 韩嚭当面被指断袖,又不好辩驳,一口闷气憋在胸间,咽不下,吐不出。 傲参忙道:“将军,小女年少无知,口不择言,将军莫要记在心上。”天执右将军怎么说也是朝中重臣,若跟一个小丫头计较倒显得气量狭小,不能容人了——可韩嚭,的确不是宽宏大量之人。 “侯爷,看来我们父子来错了,”拂袖,“夜儿,我们走!” 韩夜回头望了一眼初尘,微微牵起嘴角:有趣。 “我送将军。”傲参急忙相送——他说的是“我送将军”,而不是“将军留步”,这“我送”与“留步”的差别惯于官场的韩嚭自然听得明白,心下更恼:此处不留人,他也并非厚颜之辈。于是甩开大步,不等傲参,怒气冲冲地走在前面。 初尘、小花儿扒着门框,伸长了脖子目送众人走远,嘻嘻哈哈笑做一团。 傲参送走了韩嚭韩夜,回来却见两个孩子老老实实地跪在大厅里,心下又好笑又气恼:倒是很知道“先发制人”,犯了错,惹了祸就会装乖巧做委屈,偏偏一个有爹没娘,一个无父无母,平日说句重话都得先想想她们不在世的亲人,加之又都被殷绾护得严实,当真打不得,骂不得。可这次也实在太不像话! 初尘抬眼偷看,见父亲怒气未消,面沉似水,她抿抿嘴唇,认错道:“爹,女儿知道得罪了韩将军,给爹爹惹麻烦了。” 傲参重重地呼了口气:这倒也无所谓,反正是要拒绝这桩婚事,得罪也是必然的,初尘虽闹得荒唐,却也避免了他跟韩嚭正面冲突,算是解围,只是…… 瞪她们一眼,傲参严肃道:“什么女人喜欢女人,都从哪里听说的?” 初尘睁大了眼睛,前倾着身子看着父亲:就问这个?爹你没气糊涂吧? 傲参被瞪得眉头一皱,拍了扶手,“我问你话呢!” 初尘吓得一个哆嗦,却又见父亲并未追究她对韩嚭的无礼,心下一宽,笑道:“书上说的啊,男人喜欢男人叫断袖,女人喜欢女人叫磨镜。” “磨……”傲参表情一僵,气道,“什么书?!” 小花儿嘴快,“茶肆里的评书。” 傲参被噎了个无话可说,心道看来平日里管得是太松,都不知道她们出去学了些什么乌七八糟的东西回来,以后可不能再那么纵着她们了。 初尘见父亲又不说话,娇声唤道:“爹爹。” “侯爷。”小花儿嘴也颇甜。 傲参又看了一眼跪着的两人,无奈地叹了口气,见小花儿脖子上隐隐现出淤青,更不忍心责备,挥挥手,“好了,你们下去吧。” “谢谢爹。” “谢谢侯爷。” 初尘、小花儿规规矩矩地磕了头,安安静静地退出大厅,一出门,初尘朝小花儿挤挤眼,做了个鬼脸,两人便推推搡搡叽叽呱呱,笑闹了起来。 傲参看着两个孩子嘻笑着跑远,连摇头叹气的力气都没有了。 傲参以手抚额,忽瞧见夫人殷绾站在东面的屏风后,正待唤她,殷绾却面含不悦,拂袖而去。傲参莫名:他今天这是怎么了?女儿胡闹,夫人也不给他好脸色。赶忙起身追了过去,一径追到了两人的卧房。 殷绾进得房中,转身侧坐在床上,头别向里面,也不说话。 傲参回身将门掩了,走到床边坐下,问道:“夫人?” 殷绾怨道:“尘尘她小,不懂事,侯爷怎么也就由着她闹?” “你是说韩夜?”傲参摇头,“他不适合。” 殷绾缓和了口气,“我并非单指韩夜,我也知道韩嚭飞扬跋扈,韩夜年少轻薄,将军府与侯府联姻更会引来陛下的猜忌和不满,可是侯爷,不能所有来提亲的都被这样吓走啊,你纵容她一次,她就会再二再三,以后谁还敢来提亲?” 傲参一听,忍不住笑道:“怎么?担心女儿嫁不出去?”双手抚上妻子的肩,“平日里可尽是你宠着惯着她,我拦都拦不住。” “侯爷……” 傲参看着殷绾,认真道:“你不是怕她没人娶,是不想让她跟花倾之在一起,是不是?” 殷绾被说中心事,低垂了眼眉,忧虑道:“倾之这孩子哪里都好,只是身世不好,他是锦都遗孤,陛下一心想斩草除根,而他也一心要报仇雪恨,尘尘若是跟了他,都不知道有没有安稳日子过。” 傲参叹了口气,站起背身道:“夫人,我知道你为女儿操心,而我何尝不是?我一直希望初尘能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所以才迟迟不愿阻止他们交往。”他这一生负了两个极好的女子,但愿女儿不要像青羽,更不要像殷绾,而是能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殷绾亦起身,“可花倾之……” “我知道,”傲参转身,望着殷绾,“不但是初尘,还有你,天俊,我们这个家,都不能被花倾之连累。” “夫人,”傲参扶妻子坐下,“有件事情,我要告诉你。” “什么?”殷绾问。 “父亲在世时曾得预言‘养鹰飏去,凤鸣其下,百羽铩尽,花开连城’。”见殷绾蹙眉,傲参续说道,“前八个字是说商晟将反,颜白凤会依附其下,如今看来,都已应验。而后八个字的意思该是商氏王朝短命,花姓将有天下。花少钧已死,花倾之是锦都唯一的后人。我并非觊觎花倾之若得天下能给傲家什么好处,只是若他果真是‘花开连城’的‘花’,我们又何必拆散他们?” 殷绾摇头,“若他不是呢?所谓谶语先言,多是将后事牵强附会上去,既然花少钧不是“花开连城”的“花”,又怎么能肯定花倾之就是?” 傲参一笑,饱含无奈。忆起花倾之离开前公然“威胁”于他,傲参知道:不得初尘,花倾之不会甘心;而初尘,若不能跟花倾之在一起,也不会开心吧。 将妻子揽在怀中,叹道:“思虑过甚,不如顺其自然吧……” 鲛容轩。 初尘给小花儿上着化瘀的药膏。去罹在旁恨恨道:“知道韩夜不敢当面伤人性命,可没想到他居然下手这么重!” 初尘歉疚道:“小花儿,以后我再也不让你做这么危险的事了。” 小花儿眨眨眼,不满道:“你们就没有一个人表扬一下我的表现吗?” 初尘抿嘴而笑,轻捏她的鼻子;去罹也忍俊不禁,“不过……”他疑惑道,“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初尘演技不凡,他早听倾之说过,可小花儿平日里一副乖巧模样,竟然也说谎不眨眼,骗人不脸红。 小花儿坐直了身子,炫耀道:“很简单,我就把自己当成赵青哥哥,要是赵青哥哥知道有人敢向小姐提亲,肯定不由分说,破晓伺候……啊哟!”正说得兴高采烈,小花儿痛叫一声,原是初尘随手抄起卷书,敲了她一计。 三人看看彼此,同时大笑起来。 笑过之后,去罹道:“今日虽退了韩夜,但恐非长策,还要另想办法。” 初尘正色道:“这个我也想过,倒是有个办法。” “什么?”去罹问。 初尘道:“金蝉脱壳,一石二鸟。”既能让韩夜彻底死心,也好让自己跟侯府撇清关系——她既已决心跟定倾之,就不得不早作打算,免得日后因己之故,连累父母兄长和整个渤瀛侯府。 “有这样的好办法?”去罹眼眸一亮,“怎么讲?” 初尘便将自己的计划如此这般一说,去罹听完,道:“好是好,只是侯爷跟夫人……”摇摇头,“恐怕不肯答应。” 初尘咬了咬嘴唇,“我去说服他们。” 是夜。初尘让小花儿请傲参殷绾屏退众人,在厅中等候,傲参夫妇虽不知女儿又要耍什么鬼花样,但闲来无事,倒也乐得陪她。 夜色浓照,烛光微烘。如火花钿,如雪白衣,她就那样一直微笑着,缓缓的从夜幕中走来,穿过交织的烛光。跪拜,起身,微笑。 “父亲,母亲,女儿有喜欢的人了,女儿想嫁给他。” …… 生疑 【章九】生疑 《渤瀛方志》:渤瀛侯有女初尘,姣美聪慧,甚得喜爱。惜哉,泽深不寿,妙龄早夭。参立爱女像于龙帝祠帝像之侧。明眸少女,手奉箜篌,霞披云裳,丽荣娟娟,世人神之…… 瘦红居。一场秋雨过后,水澄天青,涨了几指的湖水正没过木板的边缘,人在其上,仿若凌波。雪白的衣裙如清明的秋风拂过墨色残荷,三两尾红色游鱼好似尚未凋落的红荷在湖中的倒影——黑白水墨之间笔锋一抹,平添了些许灵动活泼。初尘正拿了一根蒲草,蜻蜓点水似的轻敲湖面,闲斗鱼儿。 人入景,景如人,宜静宜动。 去罹记得他们兄弟初来渤瀛时在此山中寻马,一晚倾之浑身湿透的回家,手里正是攥着一捧舍不得人碰的蒲草,想必那时他们便是见过的吧…… 去罹兀自感慨,不知何时初尘已提着裙角蹦跳到他面前,摇着蒲草在他眼前晃了晃。去罹下意识向后一躲,才怃然发现自己方才想事情想得出了神。 定睛一看,初尘正笑眯眯盯着他,去罹不由打了个寒噤。 “去罹哥哥,”初尘进,“你想行已大哥和倾之吗?” “想,想啊。”去罹退。 “那你想不想回凤都找他们?”初尘再进。 犹豫——这妮子打什么主意呢?“当然……想。”去罹再退。 “那我们一起去凤都如何?”初尘三进。 去罹站定,瞪眼,不容反口,“想都别想!” 初尘仰头望了望直直地站在她面前,一堵墙似的去罹——他头顶上毫无杂质的深秋之天射下的阳光无有遮拦的耀眼——初尘眉一蹙,嘴一嘟,耍性儿地从地上抓起一把碎石,“咚咚咚咚”丢进湖里,吓得鱼儿四散,青蛙乱蹦,“咕呱咕呱”,此起彼伏,响成一片。 去罹不动声色的悄悄后退,暗中叹气:他能体会初尘的心思,只是若他将她带去前线,就等着倾之与他“兄弟反目”,“拔剑相向”吧。比心机、比功夫,去罹自认不是三弟的对手,他好不容易从战场上捡了条命回来,还不想“英年早逝”。再说,那所谓的“千里寻夫”、“千古美谈”不过都是话本罢了,还能当了真? 初尘宣泄够了,便双臂抱膝坐在地上,没精打采地把头搁在膝上,望着犹自涟漪荡漾的湖面平静了下来:那夜她对父母坦言自己喜欢倾之,为了跟他在一起,也为了不累及家人,从此世上再无傲初尘! 父亲缄默,一言不发,母亲的反应却出乎意料的平静,她只问她一句——花倾之如今人在凤都,生死未卜,如果他回不来怎么办?叹了口气,沉默片刻,一向温顺的母亲提了一个强硬的条件:若不幸花倾之死在凤都,今后她的终身大事须得全凭父母做主,由不得她说半个“不”字。 初尘答应了——以自己的妥协换得父母的妥协。可万一……,她懊恼地抓着头发,心里埋怨,却又万万不敢骂一个“死”字,着实恼人。 小花儿知道初尘近来心情烦闷,喜怒不定,早识趣地躲了老远。去罹昨日钓了两条尺长鲤鱼养在缸里,说是今天炖了喝汤,她便提刀来宰。 左看右看不知从何下手,反是两条“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大鱼悠然自得,甚至神态轻蔑,时不时掀一下尾巴,拍得水面“啪啪”作响,气焰嚣张。小花儿不服,扔了菜刀,高高捋起袖子,伸了手去捞。 渤瀛侯夫妇与公子天俊到时正瞧见小花儿一只脚踮着,一条腿翘着,腰际贴着缸沿儿,半个身子斜探在水缸上方,伸了双手在水里左一下右一下的摸,摇摇晃晃,险险整个人要跌进缸里。 傲参看了直是好笑,殷绾又好笑又紧张。忽的小花儿身子一坠,就要头朝下脚朝上栽进缸里,天俊疾走两步,揪着后领把她从水里拎出来。 只见小花儿双臂前举,手里正握着条噗噗打挺的大鱼,吓得她眼不敢睁。鲤鱼左扭右摆,“哧溜”从小花儿手中滑脱,“通”一声落进水缸,砸出好大水花儿,溅了小花儿满头满脸,甚是狼狈。 天俊将小花儿稳稳妥妥地放在地上,殷绾赶紧上前拿了帕子给她擦脸,小花儿看看殷绾和她身后的傲参,又回头瞧瞧天俊,才知道方才的窘态全被三人看了去,可她却毫不介意,弯起眉眼笑道:“侯爷、夫人、公子,你们来啦!我去告诉小姐。”说着挣开殷绾,飞跑去湖边找初尘。天俊笑笑,也跟了过去。 自从初尘假死,搬出侯府至瘦红居,父母兄长虽不能日日相聚,但阳春踏青,盛夏避暑,清秋郊游,冬日狩猎,身体力行,体察民情,渤瀛侯不乏出外的理由,近日更兼侯爷夫妇新失爱女,渤瀛侯夫妻恩爱,侯爷三五不时携夫人出来散心也是人之常情,非但不会惹人疑心,更于街头巷尾,传为恩爱佳话。 傲参边等,边给殷绾指点风景。 “看,这边山上都是海棠,待到春日,漫山遍野云蒸霞蔚,煞是好看。” 殷绾笑道:“难怪尘尘喜欢海棠,原就是在海棠中生的。” …… 初尘心急,跑在最前,赶到之时正听见父母谈话,便停了脚步,并示意随后而来的天俊、去罹和小花儿不要做声。三人看向背对他们的傲参殷绾,前者细揽妻子于怀,指点秋色,后者轻轻倚靠,低语轻笑,老夫老妻亲密得羡煞旁人。 三人见状偷笑,却不知初尘的心思:城南林中的瘦红居她跟小花儿三年前就发现了,那时满屋尘垢蛛网,久无人住,更不知主人是谁,她们见屋外海棠成林,湖光山色,便将屋子打扫出来,做玩耍休憩之用。不料这次父亲安排她们的地方竟是此处,即是说,这屋子先前的主人是她的父亲,渤瀛侯傲参。 这也无妨,初尘猜想此处大概是父母亲年轻时幽会之所——不论是妆台明镜,绣架箜篌,还是瑰色罗帐,金粉被褥,都是女子所喜所用。 可若是父母年轻时相会的地方,父亲怎么会给母亲指点山上的风景?更可疑的是母亲那句“难怪尘尘喜欢海棠,原就是在海棠中生的”——她是在哪里生的,难道母亲还不清楚?况且她从来“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出生在渤瀛侯府!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初尘心里忽冒出些有的没的的念头吓坏了自己:难道她一直以为对母亲专情不渝的父亲在外面另有所欢?甚至她并非母亲亲生? 天俊见初尘脸色不好,关切道:“小妹,怎么了?” “没……没有。”初尘不敢将这荒唐无据的想法说给哥哥。 “初尘?” “尘尘?” 傲参、殷绾听见天俊、初尘的声音,双双回了身。 “娘。”初尘一头扑进殷绾怀里,心慌得厉害,害怕失去,便抓得更紧。 分别几日,殷绾倒觉得女儿更粘人了,心中欢喜。她怀抱着初尘,揉着她的头发,含笑轻责道:“你呀,来了也不出声。” 初尘不语,只是埋头在殷绾怀中。 “侯爷,最近可有凤都的消息?”去罹上前问道。 殷绾怀中的初尘也抬起头来,眼睛一眨不眨地望向傲参。 凤都的消息当然有,只是…… “暂时还没有。”傲参隐下实情。 初尘闻言有些失望,却又窃喜——至少听到的不是坏消息。 “不过……” “什么?”众人才放下的心又悬了起来。 “我近日占卜,倒恐朝中有变。”傲参叹道,“左都在外征战,不寄望韩嚭能襄助一臂之力,但不在背后毁谤中伤,已是幸甚。” 初尘思索:朝中勾心斗角非她在意,只是倾之人在左都军中,唯恐不妙…… 大军越过凤脊山后不知所踪,留守山北的先锋左骥前前后后派去十几路人马入山接应,却都是有去无回。心知大军恐遭不测之险,左骥安顿了军中事务,带三五亲随,露宿风餐,马不停蹄赶回钰京求援。 掠影浮光,千山飞度。 人到城下之时正是深夜,城门紧闭,守城将军验明身份,知有紧急军务,才肯放行。甫一入城,左骥轻轻勒住坐骑——钰京城,似乎有异。 “左先锋,天色已晚,现在入宫怕不合适吧?”随从问。 左骥拧眉,扬鞭道:“去找我叔父!”打马先行。 青石板路,马蹄渐远,空寂的长街只留下几串急促的碎响,似将整座城池都踩在了脚下——那不同寻常的,是安静! 统领府的护卫见了左骥大吃一惊,忙将他引入府内,恰好左护当日休息,自家叔侄相见,又兼事情紧急,便省去了许多客套,左骥道明来意,最后问道:“叔父,朝中近日出了什么大事?为何数封紧急军报至今都没有答复?” 左护紧握着左骥的手,生怕一个松手,连眼前这个小侄儿也会陷入险地。大哥、侄儿遇险,他能不心急如焚?可现在…… “叔父,怎么办?”左骥早已没了主意。 左护咬咬牙,也不顾了那许多了,拉着左骥就走,“随我面见陛下去!” 两人骑马至宫门外,果不其然被人拦了下来。左护扔了令牌过去,喝道:“不认识我左护,也不认识禁军统领的令牌吗?还不速速放行!” 军士抱拳道:“今日并非大人当值,大人有事,还请明日再来。” “我有紧急军务,刻不容缓!骥儿,走!”左护扬鞭,欲要硬闯。 门内一人骑马而来,鞭梢轻扬,正与左护的鞭子绞在一起。来人笑道:“左统领。”手上却紧拽着鞭子,暗暗与左护较劲儿。 左护见是韩嚭,既惊且怒:惊的是他们叔侄刚至宫门,韩嚭竟然就得到了消息,可见宫中遍布了韩家的势力;怒的是,左护知道,韩嚭不安好心! “啪”,鞭子挣开。 左护压下心中怒火,客气道:“韩将军,在下有事求见陛下,还望将军通融。” 左骥在一旁暗道奇怪:他离开钰京不足半年,宫中发生了什么大事以至于一向由风云两翼戍卫的王宫改由天执右将军总管? 韩嚭微微一笑,“并非韩某不通融,只是陛下早有旨意,谁也不见。” 想到陛下近日无心朝政,左骥提到的紧急军报定也是被韩嚭压下,左护更怒,语气也冲了起来,“韩将军,凤都战事吃紧,左护必须要见陛下!” 左护作势要闯,韩嚭一挥手,数百手持兵刃的军士从暗处涌出。 韩嚭眼眉微瞟,看向神情惊愕的左护叔侄,勾起唇角,慢悠悠道:“左统领,太子病危你该是知道的,难道还要拿这芝麻绿豆的小事去打扰陛下?左统领可不要明知故犯,逆龙之鳞。” 太子病危?左骥吃了一惊:太子才只有六岁,怎么会……然而即令太子有恙——他双手紧攥缰绳,以至肩膀都跟着轻轻颤抖:这韩嚭,分明刁难! 小事?左护剑眉倒竖,“韩将军将十几万人的性命视作小事吗?延误了军机,将军可担待得起?” 韩嚭不以为然,哂道:“莫说是十万人,就是百万人也比不得太子一条命金贵。”摆明了不会放行。 左护大怒,“韩嚭,你这是挟嫌报复!” 便是挟嫌报复,你左护能耐我何?韩嚭冷笑,“请左统领、左先锋回府!” “你……”左护欲动,明晃晃的刀枪已到眼前,而韩嚭则在众军士掩护之下拨转马头,慢慢行远。左骥心焦,可见叔父被阻,他也不敢鲁莽行事。 思及十年来左家失宠,韩家得势,且不说他的大哥、侄儿在凤都浴血奋战、生死未卜,而韩嚭养尊处优、清闲安逸,单说从玄都到钰京,他贴身侍奉陛下十数年,如今想见陛下一面却难比登天,怎不叫左护悲愤难平? 心中郁愤,唯有仰天长啸,清泪满面,“陛下!陛下!”可纵然他喊裂肝胆,宫门重重,商晟也听不到一字。 “父亲。” 韩嚭下了马,扔了马鞭,听见一声“父亲”转过头来,才发现给他牵马的不是别人,正是儿子韩夜。韩嚭不悦,“怎么是你?” 韩夜不答反问,“左统领有什么事要觐见陛下?” “没什么。”韩嚭不愿与儿子再起争执。 “是凤都的军情吧。”韩夜道。 韩嚭掀了眼皮,对儿子道:“就算是十万火急的军情,你以为陛下有心情处置吗?如果你愿意帮左都左护,愿意逆龙鳞,为父不拦着。”走了几步又回头道:“锦都神医沈渡不肯为太子诊治,触柱而亡,他的儿子沈中庭也疯了,若非帝后阻拦,陛下早就要杀人了,你不怕死,只管去,只别说是我韩嚭的儿子!” 一死一癫!韩夜握着马鞭的手,沁出汗来。 七世草 【章十】七世草 “商晟,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凤都颜氏的诅咒吗?” “既然你狠心杀了我的孩子,那我便要你断子绝孙,你得到了天下又如何,几十年之后,撒手人寰,不还是要将天下拱手让给异姓人?!” “商晟,你记住我今日的话!” …… 数夜难眠,终于支持不住小寐片刻,梦中却全是翠薇宫的大火和颜白凤癫狂而狰狞的脸——商晟醒来,惊觉冷汗淋漓,衣襟湿透,半边身子又麻又僵。 季妩仍然坐在床边,轻轻拍着孩子,商晟走到她的身后,她转过头来,食指贴在唇上,“孩子睡了,轻些。”说完,莞尔一笑——那笑没有疲倦,没有辛酸,就如同六年前初为人母的她怀抱着粉扑扑的小婴儿时一般温柔幸福。 商晟的心情难以言明。他看向孩子,佑儿向来是个乖顺的孩子,不像他——记忆中,自从母亲辞世,他与他身为玄都王的父亲从无一日能相安,从无一事不争执,尽管多是当初年少,未能体会父亲的苦心,但也与他骨子里的好胜张扬难脱关系——佑儿不同,他的性格像季妩,沉稳柔和。 太子的师父曾经对他说,太子的性格太过软弱,可商晟不以为然,反而喜欢:那不是软弱,而是安静——猛虎潜伏时寂然无声,一旦出击,却如雷霆。 他常笑着对太子太傅解释说“再乖顺的幼虎也不是猫。” 商晟在季妩身旁坐下,一手揽过妻子,一手轻轻抚摸孩子苍白得近乎透明的面颊,却在手指触到的时候蓦然停下,冰冷的触感从指尖传遍全身,他颤抖着试探孩子的鼻息——呼吸,已经停止。商晟回头看向季妩,后者似是不明所以,微一蹙眉,却即又展颜,俯身慈爱地端详着孩子,轻轻哼起了儿谣。 商晟不知道季妩是不知道孩子已经死了,还是不能接受,不能承认。然而商晟不同,多年的权力角逐,被驾驭与驾驭的游戏使他无论何时都能清醒理智地认清事实,可他那颗不念亲情的断绝了妹妹一切幸福,夺帝位,杀白凤,追捕锦都遗孤,屠戮无辜孩童的坚比铁石的心却在那一刻轰然分崩——是他做的孽太多了…… “季妩……”他双手环着妻子的腰,伏在她背上,流下眼泪—— 他要如何告诉微笑的妻子,孩子已经死了,从此再不会喊爹喊娘? 他要如何告诉亿万臣民,帝国失去了太子? 他要如何告诉列代祖先,三世经营,一匡天下,而商氏却绝了后嗣? …… “季妩,”商晟搬过妻子的肩,看着她的眼睛,艰难地开口,“孩子走了。” 季妩只是定定地看着他,不愿意明白丈夫的意思。 “季妩,孩子走了。”用力捏着她的肩,复说一遍——他必须让她清醒,他已经失去了孩子,不能让孩子把妻子的灵魂带走,只剩他孤家寡人。 季妩似乎明白了什么,她狠狠咬着嘴唇,哭不出来。 商晟一把将妻子紧紧搂进怀里,用尽力气将悲伤碾碎,让痛苦窒息。 云池宫,从月前太子猝发急症,宫人慌乱,商晟暴怒,日日充斥着帝君的斥责呼喝,医正、侍女的惶恐不安,风云两翼及火灵军的频繁调动,到锦都名医沈渡触柱身亡,血溅云池宫,沈中庭得了疯病,癫狂不止,终于在最后一日,哭的,笑的,怒的,慌的,一切都累了,安静了…… 是夜,焜熠太子薨,时年六岁。 翌日,商晟登八风台,驻月殿。 大殿上饰满了从玄都王宫不远万里运来的风车,八风齐至,“吱咯”作响。没有人知道帝君的心思,也没有人听到那声随风散去的“雪谣……” …… …… 风云裂变,鬼栗神惊,霹雳挟裹着暴雨摧枯拉朽、崩山碎石,将天地万物席卷入不可逆转的命运洪流。雷声肆无忌惮的咆哮,嘲笑着众生徒劳无益的挣扎。 天地不仁,神明垂死,龙吟于九天,吼声撕裂心肺…… 一片滴血的龙鳞坠落,半空之时,瞬间燃起漫天大火。 夜幕之下,宫殿倒悬。 火光中落寞的身影,衣着华丽。他的头发梳地一丝不苟,墨玉的发簪是妻子亲手为他簪上。他微微翘起唇角,露出不屑。 “轰”一声殿角坍塌,火势猛长,顷刻间繁华一落。金雕玉镂化为灰烬,万千尘埃弥散成绯红绚丽的桃花,惊世绝艳。 桃花飘落,渐渐褪去了泣血的妖冶,纷纷扬扬,红粉可爱。 树下,胖乎乎一团粉色穿着银袄银裤摇摇晃晃地由远及近。他右手抓着一只白色小兽,空着的左手也攥成小小拳头,摇摆着短胖的四肢,手镯脚镯上的银铃“叮当”作响。似乎是喜欢那清脆的响声,他把手脚摆得更开,走得也更加不稳。他一步三摇,依依呀呀地跌向母亲,却狠狠地跌在了地上。又厚又软,如毯如席的落英乍然变做一地碎石,硌破了孩子的手心和膝盖…… …… 梦醒了,身上还有些痛。他从未做过这么长还能在醒后记得如此清楚的梦。毁天灭地,烈火焚身,他都不能解释,唯一知道的是最后那个扑向母亲的孩子是幼时的自己。想要活动一下身体,却惊觉受了束缚,不得舒展,倾之心下一惊,猛然清醒——他身上五花大绑着,倚在堆满干草的墙角! 四周萦绕着奇异的香味,带着银色面具的白衣人举着一个不甚精致的小铜鼎,鼎内香草燃烧,轻烟如丝。 “这叫七世草,在焱族的传说中它能唤醒七世的记忆,你都记起了什么?” 倾之笑笑,不以为然,“不过是有镇静安神的功效罢了。” 白衣人缓缓地摇着头,将小铜鼎凑在鼻下,深深吸了一口,神往道:“每次闻到这种气息,我总会想起一庭花树和开满蔷薇的院墙,那是我的前世……” “你是谁?这是哪里?”倾之不理会白衣人的故弄玄虚。 “我是谁?呵呵……”白衣人笑声如魅,她托着小铜鼎在倾之面前摇晃,烟丝纠缠在一起,香味打了蝴蝶样的结。“你还是仔细想清楚自己是谁,又怎么来到这里的吧。”白衣人俯身靠近倾之耳边,低声道,“焱族人野蛮未化,对于擅入者的刑罚是你想象不到的残酷,何况……呵呵,何况你杀了他们那么多人。” 倾之微翻了眼皮瞧着白衣人:是敌?还是友? 见倾之面不改色,白衣人似觉无趣,便将铜鼎收在袖间,站起身来,低声说了五个字——“娆煌的诅咒”,便往屋外走去,行了几步,微侧头道:“你该知道娆煌是谁。” 娆煌?倾之微怔,心底仿佛有什么在翻涌,似要破水而出。 …… 瘦红居。 秋叶落尽,渐入初冬,初尘却不管不顾地穿着单薄的衣裳坐在湖边偷偷抹泪。 …… “爹爹,这屋子是你在做海都世子时就有的吗?” “是啊。”傲参笑着揽过女儿的肩头。 停了一会儿,初尘又问,“爹爹,除了娘,你还喜欢过别的女人吗?” 傲参一怔,随即笑道:“怎么突然问这个?当然没有。” 初尘靠在父亲怀里,听得到他的心脏跳漏了一拍。她挣脱父亲的怀抱,面含薄怒,质问道:“那这屋里所有女人用的东西爹爹怎么解释?” 傲参瞧着女儿煞有介事的模样,忍俊不禁,“自然是为了安排你和小花儿住在这里,特意让人重新布置的。”初尘可能有的疑问,他早就料到。 傲参伸手想再次揽过女儿,初尘却退了一步,不让他碰到。 “你骗我。”她满眼的委屈与不甘。吸了一下鼻子,初尘道:“爹爹,你不知道,在你把我和小花儿安排在这里之前,我们早就发现这个地方了,这里的摆设根本从未变过。你骗我,你想隐瞒什么?” 傲参顿时无言以对,他没想到初尘竟会找到这个地方,并且从未对他提起过。难道他苦苦隐瞒了十几年的真相就要被揭穿?不,不行。如果初尘知道了殷绾并非她的生亲,初尘情何以堪?如果初尘因为殷绾不是她的亲生母亲而疏远她,殷绾又情何以堪! “呵,”初尘冷笑,“这里是爹爹当年藏娇的地方吧?” “傲初尘,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傲参怒喝,却不过是色厉内荏。 初尘是被惯坏了的脾气,哪里怕他,“我当然知道!我想了很久,也想得很明白,你在外面藏了女人,你背叛了母亲!” “你……”傲参双手颤抖,重逾千斤,想要掴她的手怎么也抬不起来——他有什么立场责备女儿,难道他不是在外面藏了女人?难道他不是背叛了殷绾? 打不能打,辩无可辩,傲参只能拂袖离去。父女二人不欢而散。 渤瀛城中的富贵人家,三妻四妾,并养着连妾都排不上的歌姬舞姬并不为奇,然而全渤瀛的人都知道渤瀛侯只有一位夫人,夫妻恩爱,举案齐眉。在渤瀛女子心中谁不盼望自己能嫁一个一辈子对自己一心一意的“傲参”? 初尘自小生活在这样的“传说”中,与那些单纯的羡慕与向往不同,父母毫无瑕疵的感情不仅是她的憧憬,甚至是她生命中无法剥离的一部分。 如果这一切都是假的呢? “咚”,一颗小石子投下,水面荡起圆晕。 初尘回头,见哥哥天俊一身宝蓝,琼林玉树般站在她身后。 天俊瞧见妹妹哭得眼睛鼻子脸颊通红,活像个熟透了的大水桃儿,又是喜爱又是怜惜,忙脱了披风给她裹上。初尘这才觉出冷来,打了个哆嗦,把披风裹紧。 天俊靠着初尘坐下,手指刮着她的眼泪,问道:“怎么,想花倾之了?” 初尘嘟了嘴,“才没有。” “噢,”天俊佯装恍然大悟,“我知道了,你还在生爹爹的气。” 初尘“哼”了一声,扭过头去。 “我都知道了。”天俊拍拍初尘,顿了顿,平静地说,“我相信父亲,也相信父亲和母亲的感情。” 初尘回过头去,肿着眼睛,驳道:“那瘦红居呢?爹爹根本无法解释。” 天俊轻笑,“也许爹爹有难言之隐呢。” “难言之隐?”初尘蹙眉:她也愿意相信父亲确有苦衷,可是…… 天俊抚着妹妹的肩,说道:“常氏末年,几方势力相互角力,天下暗流涌动,这其间不少忠心之臣,耿直之士无辜遭难,他们的家人也受到了牵连,或许父亲当年就曾收留过一个家人惨死,无路可走的忠义之后呢。牵扯到朝野纷争,甚至当权之人,父亲无法与你言明,你误会他,指责他,他怎么能不生气?况且连自己最宠爱最宝贝的女儿都不信任他,父亲该有多伤心。这些你都想过吗?” “我……”初尘望着天俊,心下羞愧。 天俊捏了妹妹的鼻尖,笑道:“你呀,我是看出来了,就是身边少了花倾之,无聊得紧,一个人胡思乱想,自己吓自己。好了?现在安心了?” 没想到刚刚哭声渐止的初尘眼泪却又涌了上来,“那我会不会不是爹娘的亲生骨肉?”她原本只是担心她是父亲和别的女人的孩子,可若那女子跟父亲没有半点关系,或许她根本就只是父母收养的某个“忠义之后”罢了。 天俊一时手足无措:这都哪里跟哪里啊? 初尘边哭边道:“那天我听娘说‘难怪尘尘喜欢海棠,原就是在海棠中生的’,我是在哪里生的,娘会不知道吗?怎么会说出这种话来?” 天俊一愣,问她道:“你确实没听错?” “我……”现下想来,倒真不确定当时是否听真切了。 天俊见初尘答不上来,便道:“你看,竟拿没有的事吓唬自己。” “可是……”初尘想到近来的梦境,不能释怀,对哥哥道,“我这几日总梦见同一个女人,她说她是我亲娘。哥哥,我会不会真的不是娘的亲生女儿?” 天俊长长叹了口气,将满心忐忑的妹妹搂在怀里,想起临来之前父亲对他的嘱咐——“我跟你母亲商量过了,这事还是瞒着初尘的好。她已起了疑心,我和你母亲不便解释,天俊,你想法子安慰安慰她吧。”——当父亲告诉他真相的时候,他心里不是没有怨,怨父亲对母亲不公,可这怨却不能发作在妹妹身上。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那梦不过是你心里的担忧罢了,你怎么可能不是娘的女儿呢?”虽仍是骨肉至亲,可连他都不愿接受同父同母了十四年的妹妹忽然变成了凤都王的女儿,他又怎么能让初尘知道真相呢? “你知道吗?”天俊忽而笑道,“小时候我问母亲妹妹是哪里来的。” “母亲怎么说?”初尘抬起头来,猛地抓紧了哥哥的手臂。 天俊低头看着妹妹的手,有些心痛。“母亲说是桃树底下捡的。”他道。 初尘立时皱了脸,眼泪就要挤下来,仿佛在说:我就知道我不是母亲亲生的。 天俊笑笑,续说道:“我又问母亲,我是哪里来的。” 初尘睁大了眼睛看着天俊,天俊大笑,“母亲说我也是。” 初尘终于破涕为笑,问道:“那后来呢?” “后来?”天俊愤然道,“后来就是十岁以前,我常常想到桃树底下捡个弟弟妹妹回来,结果别说是弟弟妹妹,除了桃子,我连个梨子都没捡到过!” 初尘被天俊逗得哈哈大笑,眼泪都滚了出来,使坏地扑进哥哥怀里,揪了他的衣襟拭眼泪。天俊无暇心疼自己的衣裳,只长长松了口气——幸不辱命。 “对了,凤都有消息了吗?”用哥哥的衣裳“蹭”干眼泪的初尘仰起头来。 看着妹妹那张貌似乖巧无邪的脸,天俊面部僵了一僵,又想起临来前父亲的话——“南征大军被困凤脊山南的事也先不要告诉她”——一面腹诽自家老父老奸巨猾、推卸责任,一面哀叹不已:他不过想做个好哥哥,就那么难吗? 作者有话要说:杯具的点击,杯具的积分,杯具滴俺要化杯具为力量~~~ 俺有一个幻想,要是字数和点击能倒过来就好了,ORZ~~~ 娆媓的诅咒 【章十一】焱部 是他。 多穆盯着倾之的眼睛,心中暗道:不会错,那样澄澈如高秋之天,冷傲如凌世之神,手起刀落不是杀人如麻的狰狞,而是生杀予夺的从容——神明一样的眼睛,他这辈子没有见过第二双。 是他? 纳木索皱起眉头,实在无法将面前尚且矮他半头,且形容枯瘦、面带病色的少年与战场上驾长风,转乾坤,所向披靡的白衣战将联系在一起。 “是他!就是他!” 多穆身旁的男孩子指着倾之兴奋道。 “阿来!”多穆出声阻止了喜形于色的男孩儿,他架起两臂,端正坐好,开口道:“战场上,我们是敌人,但我们敬重勇敢而强大的敌人,可这里不是战场,你为什么还要伤害我的族人?” “族长,不是……”阿来急着上前解释,却被身旁的白衣人拉住了胳膊。白衣人对他摇摇头——在部落里,没有任何人不畏惧祭司白姜那张永远不会有表情的银色面具,阿来只是个孩子,他缩回身去,口中喃喃,“是,大祭司……” “战场上的事,我可以不计较,但你伤害无辜的孩子,不可饶恕!” 倾之只瞥了多穆一眼,对他的恫吓充耳不闻,又转头去看那个叫阿来的孩子——有些面熟…… 数日前,倾之与三五同袍在山中寻路,正值雨后,土壤松动,他一脚踏下,正踩到濒临崩溃的崖体,霎时山崩地裂般脚下失了着落,整个人向崖下张去。 瞬间天地昏暗,耳畔隆鸣,还伴着撕心裂肺的呼喊——“三弟!”——那是拽裂了他衣袖的行已。 再醒来时,星辰满天。 倾之试着活动身体,虽受伤多处,所幸都不致命。他挣扎着坐起来,环顾四周,依然是山高树茂,谷幽林深,不知身在何处。夜行野兽的呼嚎冲破密林的屏障,直达高天,搅动一池深蓝——涡旋,仿佛要将人吸了进去。 倾之撕了本已褴褛不堪的衣服包扎伤口,抓起破晓,拔出两寸,月映寒华。 后悔昔日的决定为时已晚,反思决策的失误却嫌尚早,他现在唯一的念头只有求生——山中野兽众多,毒蛇潜伏,落了单便是凶多吉少,可他血仇未报,如此死了,实不心甘,也无颜面去见爹娘兄长。 上苍怜悯,天不亡花氏,几日跋涉之后,倾之来到一处山谷,谷中有一平坝,爬上坝子,土地平旷,田畦纵横,农人耕种其上,山歌嘹亮,其乐融融。 倾之伤口未得及时处理,又几日食不果腹,已是目眩耳昏,浑身乏力,可他头脑却还清醒——不是幻象,难道是他误打误撞闯入了焱部的领地? 天阴沉沉将要下雨的样子,空气中弥漫着雷雨将至的紧张。 “轰隆隆……”天边电闪雷鸣,暴雨将至。 田里一人高举着锄头,倾之脑中瞬间划过一道厉电,“轰”的炸开——不好,他暗叫一声,拖着踉跄的步伐扑向那人,大喊:“危险!”抢了锄头,挥力抛出。 “轰!”动天彻地一声雷响,两人双双昏倒在地。 周围耕种的人见此情景,惊得目瞪口呆,不知是谁先惊慌的喊了出来——“诅咒,诅咒,娆煌的诅咒!”余者如雷轰顶,纷纷跪地,高举手臂,仰天长呼,磕头至地,“娆祖饶命”,“娆祖保佑”…… “轰隆隆”雷声不止,天威庄重,神威肃穆。 夹杂着雷声,倾之隐隐约约听到了些字眼——“娆煌”,“诅咒”…… 被救的那人正是阿来。 倾之此时将前前后后串联了起来——他与众人失散后,误入焱部领地,适逢雨天,电闪雷鸣,他救了一人,自己也受伤晕倒,被人抬回了焱部大寨。寨中有人认出了他在左都麾下效力,多穆便绑了他来质问。白衣人,阿来口中的大祭司,提起过“娆煌的诅咒”,而他隐约记得雷击之后也听到了诚惶诚恐的声音,喊着“娆煌”、“诅咒”之类的字眼,难道说,娆煌的诅咒指的便是雷击? 想到这里,倾之暗下决定赌上一把,对多穆道:“我不是伤人,而是救人。” “胡说!”纳木索怒喝。战场上,他不敌倾之,吃过大亏,自是一心认定了倾之不是好人,岂肯轻易放过他? 倾之瞥了一眼怒目凶相的纳木索,淡定,微笑,“若不是我,”看向阿来,“他早就死在娆煌的诅咒之下。” “娆煌的诅咒!”在场之人无不惊愕——一个外乡人,如何知晓娆煌的诅咒? 首先反应过来的是祭司白姜,“你怎么会知道娆煌,知道娆煌的诅咒?” 倾之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心下腹诽:还不是你告诉我的?然而,他虽不知白衣人身份,也不知她有何企图,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她是目前唯一可助他一臂之力的人,即便白衣人有何阴谋,也要先救了他再说。 白衣人说他该知道娆煌是谁,而他只知道一个娆煌。 倾之身为花氏后人,从小便对与祖辈的丰功伟绩交集颇多的烨滥故事耳熟能详,可他从前只知王妃娆煌身死大泱川,而听白姜及焱族人的口气,恐怕事实与记载相左。况他幼年时,曾读史书,言有烨滥后人寻仇,见花氏祖先将锦都治理得百废俱兴,富庶安宁,从此隐居山林,不复出。然而又有史载,烨滥末代,王族凋零,烨滥王并无手足兄弟,而他死时也无儿女,唯一怀有身孕的王妃又死在了逃亡的路上,那何来烨滥后人之说?他曾问过先生,先生亦不能解答,只说史书的记载“其巧乎,其神乎,其左乎,可知之,而不可尽知之。”如今想来,倾之倒有了另一种解释——传言死在大泱川的烨滥王妃逃过一劫,越过凤脊山,来到了焱部…… 倾之看了白姜一眼,道:“娆煌本不是焱部人,而是古烨滥人氏,且贵为王妃。四百年前花氏攻打烨滥,逼死了烨滥王,王妃南逃,至焱部。” 白姜心下点头,道这花氏子孙果然不辱先祖。换言之,若花倾之连娆煌都不知道,在她白姜心中无非是个数典忘祖的不肖子孙,还能指望他对付商晟? 倾之见众人没有出言反驳,便将心放宽,看来他此次不但是误打误撞入了焱部,还巧之又巧的知悉了一断鲜为人知的秘密。 “那娆煌的诅咒呢?你知道多少?”多穆沉默半晌,终于开口。 “雷击。”言简意赅。 多穆浓眉倒竖,虎眼圆睁,右手手掌握成了拳,“说下去!” 倾之见状,心下便有了底:他见过坝子周围的地形,知道所谓雷击并非天谴,而是地势所致,只不知道这与娆煌何关,为什么焱部人要称之为“娆煌的诅咒”。 倾之手握了足够讨价还价的价码,便道:“我家乡锦都,也就是古烨滥城,从小听说过很多关于娆煌的传说和故事,且我略懂些通神之术,若族长信任,我愿为您解疑排忧。不过……” 多穆正被吊足了胃口,不由皱了眉,“不过如何?” 倾之微笑,“若我为族长解了诅咒之谜,族长如何谢我?” 纳木索低声唾道:“在我们手上,还敢提条件!” 多穆盯着倾之,忽而大笑,慷慨道:“你放心,第一,我不杀你,第二,你愿留则留,我待你如宾,愿走则走,我遣人做向导送你出山。” 倾之摇头,“不够!” 纳木索喝道:“你还想怎样?” 倾之不理会纳木索的叫嚷,只对多穆道:“我要族长派遣向导将失道的虎贲军全部送过凤脊山。” “这……”多穆凝眉,帮助强敌无异于与己为敌,万一他们反咬一口…… 多穆的顾虑倾之心中有数,便道:“虎贲军损兵折将,元气大伤,如今已不是族长的对手,况且如果族长答应,在下可劝服主帅,与焱部再结‘曼佗之盟’,但有商氏一日,我不过山南,汝不过山北,永为盟好,互不相侵。” 多穆捏着下巴,食指捋着颌下短髭:他虽利用地形困住了北来的军队,但七嵕关一败也让他知道北方的军队兵强马壮,士勇将广,且又屡出奇兵,战阵熟练,而军粮军资,战备给养,双方更不可比。他当初起兵是为了破解娆煌的诅咒——因为大祭司说“只有让娆煌焚身的火光重燃大地,焱部才能从神的惩罚中解脱”,如果无需征战便能摆脱诅咒,他也确无并吞商氏之心——他打下过凤脊山北的城池,见过那里人的生活,他知道,那不是他和他的族人想要的。能再结盟约当然最好,但他能相信面前的少年有足够的能力左右主帅的决策吗? 多穆正犹豫不决,纳木索沉不住气,大声道:“他们北方人最是狡猾,骗我们粮草被烧在先,烧我们粮草在后,族长,不能相信他们!” 纳木索的话引来不少附议,多穆更加为难。 倾之一笑,“兵不厌诈,怎么能以战之道论邦之道,焱部与凤都缔盟四百年,凤都可有失信?凤都颜氏可以信守承诺,商氏一样可以做到。”见多穆仍不能决策,倾之又道:“族长若不信我,干脆也不要信我能解诅咒之谜!” 多穆拍案起身,“若你能解诅咒之谜,我自信你。” 倾之上前一步,“好,一言为定。”又道,“不过我还有一个要求。” 多穆蹙眉,“你们北人有句话叫‘得寸进尺’。” “可我的要求并不过分,”看向白姜,“既是交通神明,我需要大祭司的帮助。” 多穆询问白姜,“大祭司,你看……” 白姜双手交叠,弯下身去,“但能解开诅咒之谜,白姜愿服其劳。” 娆祖殿。一尊没有面容的女身塑像脚踏烈焰,手拈桃花。 夜色深沉,时闻犬吠,倾之盘膝而坐,挑灯夜读。 白姜在旁边踱边道:“这是娆煌死前留下的手迹。她来焱部之时,焱族人尚未开化,不知耕种,不懂织纺,是她教他们刀耕火种,纺纱织布,使焱族人过上安定的生活,因而焱族人敬她如神,称‘娆祖’。不过奇怪的是她并没有教给他们文字,至今焱部都没有文字,当然,也没有人知道她刻在木简上的是什么。”白姜侧头问道:“你能懂多少?” 倾之正手抚木简,逐字辨认,头也不抬道:“能懂一些,却不能全懂。” 白姜一笑,语气甚是随意,“我闻说先锦都王花少钧对烨滥文字颇有钻研,你从小熏陶渐染,该懂得不少吧?” 心下一凛,握木简的手不由抓紧:言下之意,她知道他的身份! 倾之抬起头来打量白姜,也回之一笑,“四百前年有娆煌为焱族人敬若神明,四百年后有白姜被焱族人尊为祭司,娆煌是烨滥王妃,身负血海深仇,不知大祭司是何方神圣,是否也心怀仇恨?”眼见白姜身形一震,倾之低下头,勾起嘴角。 看着佯装若无其事,偏却藏不住,或者故意露出狐狸尾巴——孩子气的洋洋得意的花倾之,白姜心底燃气一股久违的兴奋与兴趣——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能惊起她哪怕一丝的情绪了,久到她甚至怀疑自己是否还活着。睿智、冷静、从容、无情,像极了商晟而又恨极了商晟,颠覆商姓王朝,舍花倾之其谁! “去罹没有向你提起过我吗?”白姜道。 倾之抬起眼眸。 “去罹盗取桃花烬时曾得我的指点,他不曾向你说起过我吗?” 倾之审视白姜,心下忖度她的话有几分可信。“二哥在七嵕关之战中受伤,没有来得及向我提起在焱部大营的见闻。” “哦?”白姜微微吃惊,问道,“不碍事吧?” 倾之道:“伤势虽重,所幸救治及时,无性命之忧。” 白姜似是松了口气,“那就好,他可是个好孩子。” 这话倾之倒是赞成:二哥虽时常摆出一张冷脸,却其实面冷心热,最是单纯。 白姜续说道:“你疑的不错,我是凤都人,昔年白凤、青羽和你师父颜鹊虽贵为凤都王族,却也敬我三分,称我一声婆婆。不过老婆子我图清闲,不理朝务倒是真的。可谁知这一个个不肖子孙竟生生丢了凤都山河,身死国灭,独留我这一个风烛老人苟延人世,可悲可叹。……后我辗转来到焱部,当上了他们的祭司,我誓为凤都复仇,假托‘娆煌的诅咒’说服多穆兴兵北上。然而,”叹气,“我又何尝不知凤脊山南区区部落,又怎么是商氏铁蹄的对手?……” 倾之垂目听着,不动声色,只有手上一片一片不徐不疾的卷着木简:若白姜所言属实,为何从未听师父提及此人?此番南征,难道师父不知白姜身在焱部营中?如果知道,又为何不告诉他们?若白姜是在说谎,她又怎么敢在他面前提起去罹?她就不怕穿帮吗?或许她根本就知道去罹受了重伤,没有机会详说营中遭遇?可她身为祭司,坐镇后方,又如何知道去罹受伤?…… 无数疑问徘徊不去,然而信与不信却没有选择——真如何,假如何,信如何,疑如何,此时为友,彼时为敌,是盟也,唯利也。 “婆婆。”放下书简,倾之起身,执晚辈礼。 白姜颔首,口中道“好”,一边示意倾之无需拘束。她自坐下,斜了身子指着木简问道:“这上面究竟写了些什么?” 不死 【章十二】不死 “娆煌逃过追杀,来到焱部,生下了儿子思,烨滥王室姓予,也即史上的予思,曾刺杀锦都王,后归隐山林。娆煌授焱族人以耕织之法,制渔猎之器,颇得敬爱。族长拓拿爱慕娆煌,想娶她为妻,娆煌一心要为丈夫复仇,便答应了拓拿,条件是拓拿率领他的族人攻过凤脊山,为烨滥复仇。因常氏对南方疏于防范,战事起初颇为顺利,但后来南方颜氏崛起,焱部与颜氏形成僵持,后订立‘曼佗之盟’,拓拿退兵。娆煌因此深恨拓拿。” “后来予思离开焱部,为父报仇,从此一去不返。予思走后第十年,娆煌以儿子再无幸存之念,心灰意冷,生而无恋,于是留下诅咒之说后便以桃花烬自焚于山中——她早看中此处平坦开阔,山火过后,必成沃野,然而四面环山,地势平坦,多雨时节,耕种其上的人极易遭受雷击——这一切的安排,都是为了报复拓拿的出尔反尔,她要拓拿的族人、后人,为他的背信弃义付出永世的代价。” 倾之说完,深深吸了一口气,转身看向娆祖殿中供奉的木像,那久经沧桑的塑像在焱族内部动乱中曾遭毁损,已无法辨清面容,但倾之知道,真正让她面目全非的,是内心的仇恨。 “哈……哈哈……哈哈哈哈……”这一夜,寨子里许多人听到了娆祖殿中祭司白姜那令人不寒而栗的诡谲笑声。 倾之斜眼觑着大笑不止的白姜,眼眸是冷冷的,藏在袖下的手,微微颤抖:仇恨将人变成了鬼,他呢?他会不会?不,他只要为父母兄长报仇,然后便带着初尘隐居山林,过逍遥快活、与世无争的日子,他不会像娆煌,也不会像白姜,被仇恨噬骨残魂,生如行尸走肉,死亦不能解脱——倾之握紧双拳:只要他不想,他就不会,这世上没有谁能左右花倾之的意志,仇恨也不能! “‘曼佗之盟’究竟是怎样的盟约,能劝服拓拿退兵?”倾之开口时已是一派淡然,仿佛娆煌如火的仇恨和白姜如癫的笑声都不曾给他留下任何阴霾。 白姜回身直视着那双坦然的眸子,深深探究:他竟连丝毫的感慨都没有吗? “我不知道。”良久,白姜道,“当时缔结盟约的人只有颜氏先祖与拓拿,双方约定绝不向第三人透露,先祖谨守承诺,将秘密永远的带到了地下。” 倾之点点头:这与师父的说法毫无二致。 “不过,”白姜一笑,“如果是我,我就会击其软肋。” “娆煌。”倾之道。 “不错,拓拿因为娆煌进兵,如果是我,我就会叫他因为娆煌退兵。”白姜看向大殿中央的塑像,深深一礼,“我会告诉拓拿,‘娆煌是一条美丽的鱼,放在缸里,她是你的,放在海里,她就不属于你了。’你说拓拿会怎么做?”她问倾之,却带着毫无疑问的满满自信——拓拿,必然退兵。 倾之心道:白姜若早生四百年,其功业许不在颜氏先祖之下。 “既然这一带频遭雷击,焱族人为何不另寻别处以事农桑?” 白姜轻嗤道:“你以为这里是凤脊山北,沃野千里吗?此处多山,宜耕作的平坦土地稀少,所以即使危险,四百年来,焱族人都不曾放弃那片被诅咒的土地。” “如此……”倾之垂目,略一沉思,道,“有一退一进之法,所谓退者治标,取法自然,躲避雷击;所谓进者治本,还是应该取材自然,伐木焚林开荒。” “可行。不过,”白姜坐下,探身问他,“你真的要帮多穆解开诅咒之谜?” 倾之点头:即使不为他们之间的交易,他也不愿再有无辜的人死于非命。 “那我呢?”白姜道,“我以诅咒为由说服多穆发兵,你却可以使焱部不费一兵一卒便从四百年的诅咒中解脱,从今往后,你让我这个祭司如何立足?” 倾之闻言,半起执礼道:“事以至此,请婆婆同我北去,共谋复仇大计!” 白姜微抬了下巴,审视倾之。良久,她道:“好。” 云池宫。 料峭寒风微微有了些玄都的味道,侍女说天冷了,生火取暖吧,季妩却说不必,说她在丈雪城惯了干冷的天气,钰京的冷还不及玄都的十分之一。但炜知道,季妩习惯的不是寒冷,而是节俭。“全天下就缺云池宫这几斤炭吗?”私下里炜抱怨,季妩总笑着说,“奢易俭难,况国家尚在兴业之初,万事宜俭。” 自从太子死后,商晟踏入云池宫的次数渐少,以前他会劝说“我辛苦打下天下,难道是要妻儿挨冻的吗?再说,你不怕冷,我还怕呢。”说完,将手□季妩袖里,脸上露出“无赖”的笑容。于是一殿侍女抿了嘴,羞怯地别开目光,各自忙碌去了——当然,会将炉火点燃,让微微升腾起的温暖气息充满宫殿。 “陛下许久都没有过来了。”给季妩卸妆的炜似不经意的说着,流露出不满。 季妩放下手中的书,抬头从镜子里看着那个自从她嫁入玄都王宫便跟随她左右,不曾出嫁的炜——初见时她正是二八年华,青春饱满,如今也已半白了头发。 “我的白发是不是又多了?”季妩问。 炜神情一滞,随后装出笑容,“哪有……” 季妩淡淡一笑,她知道炜在说谎——自从佑儿死后,她便老了,而且老得越来越快。可又如何呢?人总是要老的,如果不老,怎么知道青春的可贵? “娘娘,娘娘,陛下来了!”小侍女提着裙子一路兴奋地跑了进来。 季妩和炜都是一愣,小侍女狠狠地点着头:是真的! 从前,如果哪天商晟不来云池宫过夜,季妩会担心——担心丈夫宵衣旰食、不顾身体,担心朝中骤变横生、风云莫测;如今却是难得帝王“临幸”了。 当夫妻的正常生活成为“幸”的时候,那该是何其不幸。 炜从惊喜中清醒过来,心下的怨怼立时又占了上风,她吩咐小侍女道:“告诉陛下,说娘娘已经睡下了。”言下之意,不接驾了——当然这话也只有云池宫的总管女官敢说,且说得硬气——别人害怕陛下,炜却是不怕的。 小侍女依言退下,炜半扶半拖地将季妩架到床上,服侍她休息,边说道:“娘娘,今晚可要留住陛下,不能像前几次……”炜停了不说,她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好些次陛下人都来了,却只喝了几盅茶就起身走了,难道是娘娘说错了话,得罪了陛下?可他们夫妻几十年,陛下什么时候在言语上恼过娘娘?而季妩对此缄口不言,只说陛下公务繁忙,叫炜不要多心,可她怎么能不多心?炜心道:这次她直接把人送到床上,看陛下还好意思走! 季妩苦笑:她半老之姿,珠黄之色,哪还有以色侍夫的资本?这么些年风风雨雨,她都能坚持过来,也绝非脆弱到不能接受色衰爱弛的现实。她甚至早就想过,如果有一天感情疏远了,只要他能时常来喝杯茶,做一知己,便也满足。 商晟进门时瞧见跪迎的炜一副眼观鼻,鼻观心,爱答不理的模样,便猜她是埋怨他冷落了季妩,故意令人来说季妩已经睡下。果然,掀了锦帐,见季妩朝外侧躺,眼睫微微颤动。商晟轻笑,就那么一手撩着帐子,端详了妻子好久。 一阵困意袭来,打了个哈欠——炜令宫人点了铜炉,温暖的气息总是催人困倦——商晟锁眉犹豫了一阵,眉眼忽的柔和了起来:今夜,就不走了吧。 放下锦帐,伸开手臂,令侍女为他更衣,然后便将她们全部挥退。再钻进帐子时,季妩已翻过身去,商晟只在她身边轻轻躺下,也不打扰她,抱着被子,倒是比心事重重的季妩更早入睡,只是恶梦纠缠,睡得颇不安稳。 “啊——”商晟促吸一口气惊醒,一定神,发现季妩坐在他身旁,一手拿着帕子给他擦汗,一手扬着袖子给他扇凉,便伸手握了季妩的手,捂在胸前。 季妩知道丈夫前半生戎马疆场,杀人无数,偶尔梦中被几个恶鬼怨灵缠住也是难免,便如从前一般温言哄道:“我在这儿,别怕,睡吧,天还早呢。” 商晟的眼睛半在迷离之间,却发出令季妩不安的光芒。他微微抬起上身,一手捏住季妩的下颌,一手揽过她的肩,迫使她的头低下。两个人越来越近,直到他咬到她的唇,猛地,商晟翻身将季妩压在身下。许是夫妻许久没有如此亲密过了,季妩也比往常配合,双臂合搂着他的后背,微微抬起上身,酥软的前胸与压下的紧实的胸膛贴紧、摩挲。商晟单手撑着身体,另一只手已熟练的将两人身上全部碍事的衣物除去。 骑兵克敌,靠的是战马的速度和重甲的力量,比起小小的手段策略,商晟更喜欢正面交战,力量与速度取胜——战场上如此,床榻间亦如此。 “嗯……”季妩鼻腔内发出慵懒、娇媚而又略带欢愉的一声。 商晟将双手□妻子的头发,亲吻她的耳侧、脖颈,下身的动作也不停滞。商晟并不嗜好女色,更从不纵欲过度,然而季妩,是他一辈子都想征服的女人,拥有她,不够,要每一次都像是第一次拥有,第一次征服。 感受着□的冲击和湿热,季妩想:也许,他们还能有个孩子,也许,她的佑儿还能回来,再世认她为娘…… …… “你别拦着我,我要去见佑儿,他醒来见不到我会哭的……” …… “陛下节哀,陛下龙筋虎骨,娘娘圣体康安,何愁无嗣?” …… “既然你狠心杀了我的孩子,那我便要你断子绝孙!” …… 断子绝孙! 断子绝孙!! 商晟倒吸一口凉气,猛得抓住季妩的双臂,将她狠狠推开,自己抽身坐起。季妩感到身子重重地摔在榻上,胸前失去了炙热的温度,心也忽的冷了。 商晟坐倚墙壁,喘着粗气,额上冷汗涔涔,面色苍白。季妩忙胡乱揪了衣服蔽体,坐起身来,关切道:“晟,怎么?不舒服?”说着伸手去摸他的额头。 商晟再次猛地推开季妩,别过头去,不看她,更不愿她看到他眼中的惶恐。 季妩潮红的脸色霎时苍白如雪:结发几十年,他从未那样粗暴的将她推开。 商晟平复了一下心情,也不理会季妩,翻身下床,马马虎虎地披了衣裳,头也不回地大步离开云池宫。 商晟前脚刚走,炜便慌慌张张冲了进来,见季妩衣衫不整,显是夫妻二人一番激|情过后,便更加不解,摇着犹自怔忡的季妩,焦急道:“怎么了?这是怎么了?好端端的,陛下怎么又走了?” 季妩面无表情的摇着头:她不知道,她真的不知道,她不介意他的冷落——这世上能有几对帝王夫妻爱到白头?然而爱不在了,恩还在,仍然可以相互扶持,相携到老。可她不明白、也不能接受的,是他的忽冷忽热。 …… 月曜殿。明月姬踏月起舞。“苍苍蒹葭其露未晞,朝浣纱兮,夕贵;采采石兰其露未已,夕为贵兮,霓为衣;……” “砰!”玉杯撞向大理石地面,碎为齑粉。 杯子就碎在明月姬脚边,她却并没受到惊吓——商晟猛然间大发雷霆不是一次两次了,何况从前常熙也是喜怒无常的脾气。 瞥了一眼碎盏,明月姬抬起清冷的眼眸——宁为玉碎,宁为玉碎! “我说过,换一首!”商晟掌撑扶手,身子前倾,他下颌微低,眼眸上扬,仿佛随时准备出击的凶猛野兽,一口便能咬断猎物的咽喉。 明月姬向前走了两步,脚上的铁链拖在地上“咔咔”作响。 “我可以带着铁链为您跳舞,报答您对我的恩,偿还我对您的罪,但是我不会为您唱另一支曲子,因为明月姬只会这一支曲子。” 商晟的脸色愈加阴沉。 “啊,我忘了,我还会一首。” 对明月姬忽然的服软,商晟拧紧了眉头,他知道,她不会让他舒心。 她还会一首——“花开两生,一荣一枯,天道有均,繁华无常”——那是当年商晟为构陷花少钧而编造的童谣,常熙令她唱过,她流着眼泪唱完,然后告诉常熙这是她家乡海都的儿谣,幼时常吟,以致思乡之情不能自已。儿歌出自海都,又在多年前已然流传,这些使得本就疑心甚重的常熙更加坚信了花少钧的不臣之心,最终与商晟联手。 明月姬轻启歌喉,唱道:“花开两生,一荣……呃……”她只唱了六个字,商晟已从座椅上一跃而起,欺身上前,只手紧紧扼住了她的咽喉。 “一……荣……咳……” “闭嘴!”商晟暴喝。 明月姬扯出一个微笑,为什么不笑?她又不怕死,陛下也不会让她死,因为她是不死药最早的试药者。 商晟的怒气渐渐平息,也觉得威胁一个两指一捏就可以碾死的蝼蚁实在不是自己平日的作风,况且明月姬也杀不得,于是一甩手,背过身去。 太子商佑死后,他不敢再接近季妩,他害怕他们再有孩子,且不说以季妩的年龄已不再适合生育,单是颜白凤的诅咒也让他畏惧——他害怕季妩再也承受不了失去孩子的打击,所以他只能将她推开。然而,百年之后,江山谁予?于是——商晟转头看向明月姬——只能祷求于不死。 不死…… 作者有话要说:文中涅,应该说有两条感情线,一条是花傲,一条是商晟季妩,为毛俺总觉得后一对才更有主角相,多纠结啊~~~ 归心 【章十三】归心 祭祀天神的奉火节是焱部最盛大的节日,因长达四百年的诅咒之谜终于破解,今年的奉火节尤其热闹。是日,族人宰牲备酒、积薪堆柴,入夜燃起篝火,欢宵达旦。对于年轻的姑娘小伙儿,这更是妙不可言的夜晚,因为在焱族人的信仰中,当黑暗笼罩了奉火节,放纵的情|欲可以得到天神的原谅。 篝火映着姑娘们黝黑红润的面庞,她们穿着蓝布白花的小袄小裙,袄短不遮脐,裙长不及膝;头发高高盘起,簪满米色小花,露出颀长的脖颈;草鞋用开着花的绿藤做成装饰,缠至腿根——那可不单是为了好看,欢爱中的男子嗅着花香和女子的体香,用口衔下藤上的小花,轻咬姑娘的肌肤,挑逗彼此的欲望。 倾之屈左膝,右腿叠在地上,一手搭在膝头,另一手勾了个酒坛。对面三五少女不知嘀咕了些什么,互相推搡着笑成一团,有人起身离开,不一会儿端了一筐果子回来,于是几人轮番向倾之投掷瓜果。 一颗红色果子正滚到白姜脚边,她看看对面笑得露出两排白牙的姑娘们,再看看自顾饮酒,不着一眼的花倾之,俯身拾地上的果子,用袖子擦了擦,在倾之身旁坐下,“投吾以木桃,报尔以琼瑶,你呀,真是不解风情。”——她并非调侃,那恣意明朗的笑勾起了她曾几何时的少女情怀:她也曾如此单纯的爱过…… 倾之灌了口酒,将酒坛放在腿边,低头的瞬间一缕头发滑了下来。 白姜暗哂:装什么正经,摆那么潇洒的姿势,勾引谁呢?于是存了心思逗他。 “年轻人,难得有这样的机会,不去快活快活?”白姜怂恿,倾之只当未闻,她又偏过头去低声戏笑,“还是童子身吧?历练历练也好,免得将来洞房花烛之时,新娘子不满意你的床上功夫,呵呵,这可事关男子的尊严啊。” 放在从前,这样的话定会令倾之尴尬无比,然而军旅之中,打起仗来一年半载摸不到个女人,年长的士兵谈论女人及房事“解渴”绝不是新鲜的事,他们说的可比白姜的话直白明了而又活色生香得多。甚至连师父都常凑趣他们几个“好生听着,经验之谈啊!”他便会促狭地回一句“是啊,师父还是童……咳……反正没什么可教我们的。”“臭小子!”——师父必然“恼羞成怒”,却又忘性大得很,乐此不疲的总开这种“无品”的玩笑,而每次都被他同一句话噎回去。 想起与师父兄长在一起的日子,倾之微微弯起嘴角,双手交叠为枕,仰望星空,轻云遮月——不知师父和大哥是否安好,他很快就能见到他们了…… 流云变幻,姽婳的女子宽额高髻花钿绯红,空洞的眼睛却深深地连着天,看也看不到尽头。她展开双臂,从云端跳下。云渐淡薄,人像,慢慢消失。 他又看到了她——烨滥王妃!醉了?眼花了?做梦了?还是归心似箭了吧。不知凤都有什么特产,改天问了师父,给初尘和小花儿带回些去,哄她们开心…… 渤瀛。初尘此时却是得了场怪病。 奉火节后,多穆依约派遣向导随倾之入山寻找失散的虎贲军。倾之暗示多穆白姜妖言惑众,不可姑息,有北伐失败的惨痛事实在前,倾之破解诅咒之谜在后,白姜的谎言不攻自破,然而多穆碍于族人不明实情,无法对白姜下手,故与倾之达成秘密协议——令白姜与他同行,事成之后,由倾之手刃白姜。焱部自此不设祭司,政令全出族长,也是借机消除了部落内部阻碍族长施政的最大掣肘力量。 倾之带着向导在山中寻了整整三月,实是不愿放弃任何可能生还的同伴,然而近二十万大军,生者不过三千。所幸颜鹊与行已还都活着,所幸元帅左都安然无恙——仗虽败了,但倾之自信只要左都还活着,他就有翻盘的机会。 去往海都的官道上,斜风徐徐,两骑并行。熬过了六月的酷烈,挺过了山南的流毒,经历了去罹的命悬一线,目睹了大军的全军覆没,一身墨绿衣衫,跨棕色骏马,佩夺魄宝剑的颜鹊忽生出些九死一生,恍如隔世的感慨。 正是踏青的季节,马行得不快。 “况后去罹死了吗?”白姜用布裹了脸,又带了黑纱帏帽。 颜鹊愣了一下,“婆婆何出此言?” “你只要告诉我他死还是没死。”白姜的语调没有起伏。 “没有。”颜鹊思忖着问,“婆婆知道去罹受伤了?” 白姜淡淡道:“那箭是我放的,没有要他的命,可惜了。”驱马行了一阵,拨转马头,见颜鹊勒住坐骑不前,“怎么了?”白姜不悦。 “为什么?他是我的徒弟。”惊讶、愤怒、不甘:为了复仇,他心甘情愿对她言听计从,可她怎么能伤害他身边的人?还如此轻描淡写? “徒弟?”白姜哼笑一声,“我只知道你是他的杀父仇人,我只知道这世上未有杀父仇人近在眼前而不动杀念的道理。” 颜鹊的心猛然一缩:不错,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见颜鹊眼中闪过痛苦与矛盾,紧抿着嘴唇,剑眉深蹙,白姜又语重心长道:“我这也是为你好,你不杀他,早晚他会杀你,听我一句劝,找个机会,除了他。” 颜鹊闻言猛地抬起头来:除了他? 白姜点了点头:当断则断! 紧握缰绳,嵌进皮肉,“你若为我好,从今往后不许再动去罹一根头发!” “颜鹊!” “婆婆!!” …… 倾之、行已与左都余部同行,至彤梧北关,左路往钰京,右路往海都。倾之与行已欲辞左都,回转渤瀛。左都叹道:“此战若胜,左某尚要挽留二位,奏明陛下,论功行赏,只是如今……唉……”摇摇手,“你们一路顺风,早回故里吧。” 倾之、行已对视一眼,倾之问道:“元帅有何打算?” 左都虽败,却不愧其百战名将之盛名。在彤梧城稍事整顿后,三千余部新衣新甲,臂裹白巾,军容整肃,行止一致,不见凄凄之色,却有沉沉之哀,令人心之肃穆,敬意油然而生;左都本人,半白头发用象牙发簪绾起,髭须打理得一丝不苟,虽面容清瘦,身材却高大魁伟,如岳如峰,丝毫不失大元帅的威仪。 “我手下这三千儿郎,我还要把他们送回家去。”左都避重就轻。 “那元帅自己呢?”倾之追问。 左都扬眸看了倾之一眼,叹了口气,望向北方:全军覆没,有辱使命,不管是军法还是国法,他难逃一死,与其受尽刀笔吏之辱,等陛下赐死,不如刎颈自戮,以死谢罪,也好保全名节,保全左家……保全陛下——毕竟死人不会泄露秘密,他会销毁那封密旨,将好大喜功,冒然发兵的罪名一人抗下…… “元帅,”倾之压低声音道,“可否借一步说话?” 左都看了看倾之:这少年的智谋他一向欣赏,难道他有妙计能活死局? 一世英名,毁于一战,左都也有不甘,他吩咐左骐令士兵在道旁休整待命,与倾之交换个眼色,两人策马离开队伍,向前行了约三射之地,拐入道旁树林。 倾之开门见山,抱拳道:“元帅,赵青只有一事相询,望元帅如实相告。” 左都略一沉吟,“你说。” “发兵凤脊山南到底是您的主意,还是钰京的旨意?” 左都眼中瞬间杀气暴涨,险些拔剑相向,杀人灭口。 倾之不惧,续说道:“元帅身经百战,不会不知道冒然进兵的后果,可您仍是不听劝阻,‘一意孤行’,赵青一直想不通个中原由。直到前几日大公子对陛下撤回二公子驻守凤脊山北以备接应的守军颇有微词,而元帅严斥大公子时,赵青豁然开朗——这世上还有一个人的命令能让元帅不惜一切的服从,那就是陛下。” 左都微眯双眸,冷冷盯着倾之,良久,全身紧绷的肌肉放松下来,他道:“你知道吗,你的脑袋险些就不在脖子上了。” 倾之却是松了口气:能让左都动了杀机,显然证明他所料不误。 “如此,赵青能否有幸一瞻圣谕?” 左都笑了笑,“不必了,陛下英明天纵,从来都没有下过那样的旨意。”世上只有与臣争功的君,未曾有委过于君的臣,进一步讲,君辱臣死,为陛下遮丑是臣子的本分,退一步讲,无关忠与不忠,荣辱成败皆虚名,全家老少的性命才最攸关。既然进退唯“死”,何不当那诏书从来就不存在? “可如果那道圣旨并非陛下所敕呢?”倾之一语惊人。 “什么意思?”左都眼中厉芒闪过。 倾之道:“我曾听左先锋说元帅派去云螯请旨的虎贲军在回京途中遇‘山匪’袭击,全军覆没,您久不见回音,二次请旨,才请到了南征的旨意。您不觉得这其中另有蹊跷吗?什么样的‘山匪’胆敢伏击官军?还剽悍勇猛至此?” 左都沉思:他并非从未起过疑心,只是当时忙于整军备战,无暇顾及。 “元帅不觉得这次南征从一开始就不顺利吗?” “你的意思是……” “赵青怀疑有人矫诏,陷害元帅!” 左都蹙眉,细想当时情景,确实疑点颇多:传诏之人他并不熟识,照说如此重要的密旨,陛下必遣心腹之人,若是陛下心腹,哪有他左都不认识的道理? 难道是他?左都心道:左韩两家势力此消彼长,由不得他不生疑惑。 倾之见左都见疑,并不明指韩嚭,以免左都反而疑他,只道:“元帅,只要您握有‘圣旨’就不必担心,是非曲直,相信陛下面前必有公断。” “若那果然是陛下的旨意呢?”左都仍不能肯定。 “是真是假,细观便知。”假的就是假的,不信留不下任何蛛丝马迹;若是真的……不管怎样,不能放弃这一线生机。 左都迟疑片刻,伸手从怀中摸出一只一掌长两端□的铜管,递给倾之;倾之双手敬纳,拔开管头,向掌心轻投,却哪里有密旨,只有一捧纸灰! “怎么会!这明明是……”左都大骇,惊得目瞪口呆。 倾之亦是始料未及,“这密旨元帅一直贴身保管,不曾假手他人?” “陛下密旨,岂敢轻托于人?” “也无旁人知道?” “不曾泄露,连我的两个儿子也不知道。” “元帅最后一次取观密旨是什么时候?” “发兵凤脊山南之前。” “元帅,”倾之长叹,“我们中计了!” 左都面沉如水,“你是说有人在密旨上做了手脚?” “我听说用特殊的药水浸泡,纸张极易腐败,如此既用假密诏骗将军发兵,又可销毁物证,如果那人行事谨慎,想必也不会留下活口。元帅‘奉诏’歼灭焱部,若胜,则加官进爵,无话可讲,矫诏之事另查;若败,则身死谢国,千古沉冤。”这招不可谓不歹毒,却无形中帮了倾之——左都一旦被激怒,岂肯干休? 左都阴沉着脸色:难怪古人说“将在外,权臣于内,征伐之事未有胜者”。他在战场上拼死拼活,前有敌人明枪,后有政敌暗箭,岂有不败之理? 倾之见火候已到,故作迟疑,面露“不知当不当讲”之色,“恕赵青多言,元帅在朝中可有对头?”点到为止。 对头?左都冷哼一声:他与韩嚭不合由来已久,不过碍于陛下的面子,彼此心照不宣地神离而貌合罢了。没想到他竟咄咄逼人至此,简直欺人太甚!死于战,亡于天,虽长嗟而无尤人怨天,但被政敌斗死,叫他怎么咽得下这口气? 左都深吸一口气,重重呼出,计议已定,面色如常,“此事我已有计较。” 倾之知道无需多言,只道:“元帅保重。” 倾之、行已辞别左都,去往渤瀛。路上行已听倾之将他与左都的对话及推测如此这般一说,沉思片刻,问道:“真的是韩嚭?” 倾之将破晓担在肩上,手搭在剑上,两腿轻夹马肚,一摇一摇,走得悠哉悠哉。他望望天,很不负责地说了句,“我怎么知道?” “你不知道?”行已吃惊。 倾之将剑取下,挂到身侧,解释道:“我只知道韩嚭与左都素来不合,但左都有没有得罪过别人,有没有其他人想置他于死地就不得而知了。” “可左都怀疑的是韩嚭,万一不是他……” 倾之笑叹,“韩左两家争宠夺利不是一天两天了,认真计较起来嫌隙仇怨多如牛毛,再添一桩也不疼不痒,大哥担心他们做什么?” 行已笑笑:也对,是他多虑了,他们只要左都保住即可,那对头是韩嚭还是韩喜又有什么关系?不过……“你确定左都能逃过此劫?” “我——”倾之拖长了音,“不知道。” “你又不知道?”行已忍不住翻白眼。 倾之道:“左都看起来虽不像韩嚭那么醉心名利,但我有种感觉,他要真耍手段,未必不是韩嚭的对手,况且他追随商晟多年,不念功劳,总也念苦劳吧。” “万一商晟不念旧情呢?”毕竟身为人君,不能只顾私情。 “那……”倾之勾唇一笑,满不在乎道,“那只好当我们做了白工,接近商晟之事还得从长计议,或靠岳父大人‘提携’啰。” 岳父?行已一怔,啼笑皆非,“人家还没把女儿嫁给你呢。” “欸,他不把女儿嫁给我嫁给谁?”倾之理直气壮,说完策马冲在了前面。 行已望着倾之,不由笑了起来:难得公子有这样的兴致,也难怪,与初尘小姐分别一载有半,归心似箭啊。不如这次回去就禀明师父,将公子与初尘小姐的婚事办了,这事宜早不宜迟,想必王和王妃泉下有知也会高兴。想着不由喉头一紧,险些落泪。情绪积于胸不能不发,行已长啸一声,扬鞭打马追倾之而去。 满目春山,两骑飞驰,渤瀛,越来越近了。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快回来了,O(∩_∩)O~ 牧鬼节 【章十四】牧鬼节 黄昏时分,日薄西山,天色将暗未暗。 行已□点苍骓也是难得的好马,奋四蹄,疾如风,飞驰而过,犹如闪电青光,然而比起有挟翼血统的踏云总是稍逊一筹,落在后面。见天色已晚,而倾之策马飞奔没有停下的意思,行已在后大喊,“三弟,等等!” 倾之旋即一拉缰绳,疾驰中的踏云长嘶一声,两蹄腾空,几乎将整个身子竖了起来,后蹄急刹不住,滑了一段,卷起三尺尘埃。 停稳之后,踏云不满地仰脖抬腿,鼻响打得闷雷似地,仿佛埋怨主人停得太急。倾之揉揉它的脑袋,轻拍马脖,顺顺马鬃,又从后面布袋里掏了根萝卜喂它,才哄住这大脾气的家伙。 行已不似倾之那般好勇,他先减了速度,坐下点苍缓步小跑,稳稳停在了踏云身旁。倾之摸摸点苍,也掏了跟萝卜犒劳它。 行已举鞭指向前面的镇子,那镇名叫“瀛西”,距渤瀛城四五十里,是从此处到渤瀛中间最后一个大集镇。过了瀛西,到渤瀛之前,就只剩村舍农田,没有客栈了。“天快黑了,马也乏了,就在瀛西歇脚吧,赶到渤瀛也该闭城门了。” 倾之却颇为愉悦地看了大哥一眼,问道:“大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行已被问了个愣,他们连日赶路,找不到客栈就星夜兼程,时常昼夜颠倒,哪里还记得住日子?不过既然倾之这样问,该是个大日子——四月初…… “噢!”行已一拍脑门,“难不成今天是牧鬼节?” 倾之微扁薄唇,点点头——可不就是。 牧鬼节的传统由来已久,年代不可考。传说那时海妖肆虐,无端掀起巨浪,腹渔船,没良田,沿海百姓多受其害,苦不堪言。有一个国王,他魁梧勇猛,力大无穷,只是相貌奇丑无比——相传他生有鱼目、牛鼻、鲸口、豹牙,眼不能闭,嘴能衔鼎。国王虽丑,却勤政爱民,事必躬亲,颇得百姓的拥护和爱戴。 国王知道人的力量无法与妖孽抗争,于是他借来鬼兵,以鬼制妖。可是鬼兵只畏惧他一人,不但不听从他手下人的调遣还危及无辜百姓,于是国王命令工匠按照他的相貌制成面具,分发给百姓,人人佩戴。最后,国王利用鬼兵打退了海妖,大海平静。人们为了纪念这位相貌丑陋而心地仁慈、有勇有谋的国王便将每年的四月初四定为牧鬼节,带上狰狞可怖的面具,走上大街,游行欢庆。 可见牧鬼节其实与鬼并无多大关系,而是祭祀古之贤君的节日。千百年演变下来,祭祀的意味也渐渐淡了,变成了万众同庆的一夜狂欢。 牧鬼节的夜晚,城门通宵大开,附近村庄的百姓,恰逢其会的行商都会涌入城内,人群比肩接踵,充街塞陌。 半个时辰后,倾之和行已到了渤瀛,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四面八方的人群不断涌入,往日宽敞的街道一下子变得拥堵无比,两人牵着马行动更不方便——但据说到了子夜□,那才真是“举步维艰”,寸步难行。 倾之等人秋至渤瀛,春发云螯,夏往凤都,虽在渤瀛住过不短的日子,也了解海都一地的习俗,但牧鬼节却是第一次亲身经历。以前初尘谈起牧鬼节便手舞足蹈,喜不自胜,倾之总觉得她夸大其词,今日一见方知所言非虚。 本想先回家放下行李马匹,可见眼下人山人海,平日一刻钟的路程今晚怕是一两个时辰也走不到,于是两人一合计,先寄放了马匹,而后翻墙越瓦而行。 回到家中,大门落了锁,两人依旧翻墙。家里没人,不过颜鹊和去罹的坐骑都在马厩,想必是到街上凑热闹去了。行已、倾之又去厨房,想找些剩菜剩饭将就着垫垫肚子,谁知除了半块比石头还硬的大饼,就再没有别的吃食了——从前三餐都由行已负责,他不在,颜鹊和去罹是宁肯饿死,也不愿下厨的。 酒倒是颇有几坛。 行已抚额,心想只好烧水刷锅淘米煮饭,一步步来。 墙角堆着些半干不湿的木头,生出毛茸茸的黑色蕈耳,倾之单膝跪在地上,肘拄着膝盖,手捏下巴,“大哥,今晚有菜了。” 行已凑过头去,果然是蕈耳,抬头见墙上还洇着一片,想是前几天下过雨,房子漏水将木头淋湿了。“嗯,”行已不无遗憾的说,“三弟,今晚没菜了。”捡起跟木头,对倾之道:“你看这点得着火吗?” 两人眼对眼,同时长长地“唉”了一声。 倾之起身,拍拍手,“我看也别忙了,去外面边逛边吃吧。”行已赞同,于是两人略略梳洗,换了衣裳,复又翻墙而出。 城内,欢庆的人群簇拥着十几座高四五丈,宽两丈余,挂满鬼画灯笼和鬼面面具的竹架缓缓行进,所过之处,灯火绚烂。前方巨大鼓角架在车上,披挂彩绸,又有踩高、喷火、舞刀等杂耍穿插其间,后面跟着浩浩荡荡的人群,男女老少红绿衣衫大都应景地带着相貌狰狞的假面。路边是各色小吃杂货,令人目不暇接。 倾之立在房顶,望着人群,眉头颦皱——千万大军号令齐发也不过如此,他可不打算胸贴背,背粘胸,脚不着地的被人“挤”在中间蜗行。 “大哥,我想去趟侯府。”虽然甩下大哥有些不够义气。 行已倒没多想,只道:“别去了,这样的热闹初尘和小花儿能不凑吗?” “我等她们回去。”倾之道。 “也好。”行已也颇能理解,又嘱咐他,“见了她们,早点回来。” “知道,大哥玩好。”话音未落,人已纵身跃上了另一间房子。 行已失笑,转身跳下,寻思着先去吃碗馄饨填饱肚子。 自从初尘“死”后,鲛容轩的丫环裁汰了大半,今夜又逢牧鬼节,不当值的都到街上游玩去了。鱼菱一个人点亮了屋里所有的灯,大敞房门,敛裙坐在青色的石阶上。隐隐听见外面鼓乐喧天,人声鼎沸,却依然觉得夜色冰凉。 大概是太冷清了——鱼菱裹了裹上衣,心道:难怪侯爷要她们按时掌灯,按时熄灯,不然,到了晚上可真连半点人气也没有了。从侯爷夫妇的房间可以看见小姐的闺阁,听说,夫人每晚必要看着鲛容轩熄灯才肯休息。 对面的荷花池波光鳞鳞,这个季节还没有荷花,但鱼菱记得小姐投湖自尽时正是前年夏末,那年荷花开得特别长,特别艳。也是夜色浓浓,侯府上下慌成一片,当几个侍卫七手八脚地把小姐从湖底捞上来的时候,她已经断气了。 然后,停灵,哭丧,下葬。诸事皆毕后,荷花还没有败。 鱼菱想不通白天还跟她有说有笑的初尘为什么会自杀,她只是知道小姐投湖前钰京来的韩将军父子向小姐提亲不成,只是听说韩公子功夫极好,行为却颇不检点,只是听给小姐清洗身子的人说小姐已不是处子之身了…… 于是,一切顺理成章。 鱼菱有些想哭:她年纪大了,改天要跟夫人提提,她要出府嫁人。 倾之摸进渤瀛侯府,翻进鲛容轩的院墙,一阵夜风袭过,打了个寒噤——偌大的园子异常凄清。他揉了揉鼻子,见有房间点着灯,于是提步快走过去。 丫环鱼菱正坐在台阶上形容凄凄地发呆。 侯府倾之到过数次,鲛容轩却是头一回来——他寻着初尘的描述找来,并不十分确定,可看见初尘身边的大丫环鱼菱,心下便有八九分肯定了。只是……他迈出的脚又收了回来,环顾四周,不由蹙眉:为何如此冷清? “鱼菱,怎么就你一个人?” 听有陌生的男声,鱼菱先是吓了一跳,猛地抬起头来,“你是……”她打量来者——青年,蓝衣,束发,长身玉立,剑眉星目…… “赵青公子?”认出来人,鱼菱赶忙起身,上前两步借着灯光细看:人脱了稚气,愈发丰神俊朗了。不由叹息若是小姐还在,该是一对璧人。想着又要落泪,她赶忙偏过头去,用袖子点点眼角,回头笑问道:“赵青公子,你回来了?听说虎贲军在凤都被困,我们都很担心,回来就好。赵却师父和行已公子也都好吧?” “都好,多谢挂心。” “噢,那就好,对了,去罹公子伤势痊愈后就搬回去住了,你见着他了吗?” “我们今晚刚到,二哥不在家,还没见着。” “也是,今天过节,去罹公子想是上街去了。” “二哥受伤时多劳府上照顾。”倾之说着一揖。 鱼菱急忙扶他,口称“不敢”,又道:“今晚牧鬼节,公子怎么不去凑凑热闹?一年一次,不去可惜。你还没在渤瀛过过牧鬼节吧?想知道哪里有好吃好玩的只管问我。金庆坊和安吉坊的小吃最好,武通巷里杂耍卖艺的多,胭水流,咳,胭水流就不要去了,那是喝花酒的地方……” 倾之拧眉,鱼菱喋喋不休地拉东扯西,全不给他插话的机会。 “鱼菱,”倾之打断她,问道,“怎么只有你一个人?”虽然他没来过鲛容轩,虽然今晚过节,但偌大庭院也不可能只留一个丫环当值。 鱼菱脸上一下子没了笑容,低声道:“过节,她们出去玩了……” 倾之直觉不对,却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不敢唐突,只继续问她,“初尘和小花儿也去了吧?什么时候回来?” “她们……”鱼菱咬着嘴唇,努力显得平静,“不会回来了。” “不会……回来……”是什么意思…… 鱼菱从倾之身边走过,与他背对,望着荷塘,喃道:“前年,小姐溺死在荷花池里,就在你们去凤都后不久。” 倾之只觉猛然间身子一僵,不能动弹,可他企图说服自己鱼菱是在说闹。想笑,表情却十分古怪,“初尘的水性比鱼都好……” “如果是自杀呢?如果是将重物绑在身上投湖自杀呢?” “为什么!” 夜栖的鸟儿“扑棱棱”惊飞起来。 月已没入西天,一颗孤星高悬夜空。 孤独,绝望,一如十年之前。 大军压境,兵临城下,父亲将他骗走后,他便再也见不到爹娘;而这次,他再也见不到初尘了——那个自由如风,明媚如花,身上有着他昔日家中笑语回荡、明朗芬芳的影子的女孩子,也离他而去。 他曾以为失去的家,失去的寄托失而复得,孤独的雨夜可以秉烛夜谈,寂寞的深冬可以踏雪寻香,哪怕这些并没有实实在在的发生,而只是心灵的契合。 当卓然死了,妹妹丢了,他一个人躲在别枝山的陋屋里,漆黑的夜晚听风听雨听兽吼林啸的时候,倾之知道,他这辈子最害怕的会是孤单。 如果是个人,他可以拔剑怒斩,可如果是寂寞呢…… 他又一次没了家,成了孤儿吗? “为什么?初尘为什么要自杀?”声音颤抖。 “大概是在传来七嵕关大捷后不久,右将军韩嚭带着他的三公子韩夜来府上提亲……”鱼菱将韩嚭父子提亲,初尘投湖,被疑失贞等事一五一十讲给倾之。虽然这些事并非一定是前因后果的关系,然而说者有心,话里就带了引导的意味,而听者完全没有情绪细推这其中的合理性。 倾之紧握双拳,指甲陷进肉里,掐出血来。 “小花儿本该随侍小姐左右,可事发当晚她却偷懒不在,侯爷一怒之下要将她赶出侯府,谁也劝不动,如今我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这事颇有传言揣测,可事关小姐名节,对方又是不好惹的天执右将军,侯爷便将事情压了下去,也不许我们私下议论,如果不是你,我也不会说。” 鱼菱说完长长的叹了口气,然后,是长长的沉默。 “……告辞。”这是倾之唯一可以想到的。 “等等。”鱼菱转身回屋,取了支钗回来,交到倾之手中,“这海棠花钗是小姐生前最喜欢的,你拿着,留个念想吧……” …… “四妹,五妹,你们慢些,别走散了。”人群中一个男子踮着脚喊。 “走散了就回家,二哥放心,丢不了。”那“四妹”边回头喊话边拉着“小五”凭着身子娇小灵活,在人群里穿来穿去,每个货摊都不放过。 捏着一双小巧玲珑的虎头鞋,“老四”喊道:“唉唉,看这个可不可爱!”她手臂上挂满了绣球、香囊、海螺、彩结,串珠儿、石坠儿、小灯笼、桃木剑,甚至一只蝈蝈笼子,里面装了两只不会叫的草蝈蝈,伸开胳膊活一个行动货架。 “好看好看。”“小五”身上也不轻松,斜跨着草珠珠编的袋子,里面塞了不少好东西。“欸,”“小五”扯扯“老四”,“快看快看,走索的!” “小五”说的“走索”是指在两楼之间牵一条拇指粗细的麻绳,人在绳上做翻腾、跳跃、旋转等动作,可谓惊心动魄。走索的地点年年变化,事先不能知道,有幸目睹的人莫不停下脚步,先是一阵兴奋的骚乱,而后屏息观望。 “哪里哪里?”“老四”一回头正被路人撞歪了面具,她赶紧扶正,让面具的两个孔洞露出她的眼睛——那一瞬,她看见一个男子,失魂落魄,目呆如偶,仿佛封闭了所有的感识,不听不看不闻不触,行走在忽然静止的人群中…… 笑语满渤瀛,何以斯人独憔悴? 作者有话要说:今日翻看旧文(不是《花重锦官》,呵呵),觉得自己当时简直疑似琼瑶粉丝,但是从《花重锦官》开始俺就觉得自己不会写言情了,这种情况发展到《花氏孤儿》——尽管有意添加言情成分——但似乎并没有得到好转。不由暗自感慨:俺以前明明很言情呀! 老天,请打雷。 朋友说“这文怎么看都好,为什么就这么冷呢?”朋友嘛,不排除人家有夸我的倾向,不过这确也是我心中之疑惑——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难道是应了朋友那句“JJ偏男性主角的文(DM、同人除外)必杯具之”?说来惭愧,我自己爬格子、写小说,却很少有时间读小说,所以也不知这是否为一铁律(我在晋江读过很好的以男性为主角的文,不过那是很早的文了)。果然如此,那也只能说俺跟晋江(甚至俺跟言情)体质不合,无药可救了。但可喜的是,问题不出在俺身上。 另一种可能则是自己修炼不够。是语言的问题,还是情节的问题?总之,肯定是哪里有问题,但偶不知道——自己看自己的文那就是自己看自己的娃,哪能看出毛病来?所以,诚求中肯、入里、见血之板儿砖(或者您知道哪里出这样的砖,给俺个链接,在此谢过)。 PS:每卷都是渐入言情,也就是说越往后可能还越符合言情小说一些,但很多人可能坚持不到那里。一大杯具。o(╯□╰)o另外,文章的主体应该是从第三卷“心事当拿云”的后半部分开始,ORZ,慢热不是错,热得这么慢就是俺的错了,反省之。 重逢 作者有话要说:大概是俺向老天爷滴一番痛陈哭诉感动鸟上天,昨天狂风骤雨、电闪雷鸣,然后…… 啪嗒,停电o(╯□╰)o PS1:今天收收突破70,内牛~~~谢谢亲绵滴支持~~~文以相谢~~~ PS2:继续诚求板儿砖 【章十五】重逢 倾之?!面具后的眸子一闪。 “小五。”“老四”拽了一把“小五”,后者正看得起兴,哪里拽得动,眼看那人就要消失在人群里,“老四”一咬牙,丢下“小五”,一路“借过”“包涵”拨开人群,追赶过去。无奈人多,走走停停进进退退,怎么也快不了。 “赵青,赵青!”“老四”急得喊他,却不敢大声,以免引起周围人注意。也不知是认错了人,还是声音太小,或是他心神恍惚,充耳不闻,那人只是往前。 “老四”直恨一时失策,受了“二哥”和“小五”的蛊惑穿了女装出门,说什么“环佩如水珰如月,窈窈窕窕有仙姿”,现在可好,裙摆曳地,披帛丈长,不是被人踩,就是将人缠,害她“拉拉扯扯”,狼狈不堪,哪里还有什么“仙姿”? 神仙也只有遗世独立才有神仙样儿,丢在红尘堆里照样灰头土脸——“老四”气呼呼地想。一急,扯下披帛,连手臂上挂着的滴里嘟噜的物件儿全都扔了。 终于追上,“赵青。”“老四”低唤一声,也不管认没认对,一把抓了再说。 倾之恍惚间被人攥了手腕,精神倏地一绷,回头见一女子,头戴面具。 两人打一个照面,“老四”见他两眸清炯,紧蹙的眉间于迷茫悲伤中生出一丝薄怒,将发未发,典型的“我在克制”的表情,不是花倾之还能是谁? “跟我来。”二话不说,拉着人就往人少灯暗的地方走。 倾之骤闻噩耗,心伤难抑,全没心情问她姓甚名谁,哪里见过——她既叫得上他的姓名,想必认识,何况那手柔弱,无甚力气,他一个男子也没有必要担心,不妨先随她走,静观其变。 挤出了人群,三拐五拐拐进巷里,也不知是谁家后院,门上挑着两只灯笼,不是太暗。虽然没人,“老四”仍是十分谨慎地将倾之拉进墙影里,推到墙根下才松了手,双手又从他的肩膀一直捋到小臂,让他的手臂服服帖帖地贴在身侧,老实站好任她端详——长高了,脸型和五官也都拉长了些:剑眉斜飞,如掠眼波而起的春燕,裁碧树,扫和风;眼角上翘,眼大而长,原本形似桃花的眼睛长长倒有些丹凤威姿,更锐利,也更含情;鼻峰英挺,薄唇轻抿,嗯,想咬一口——“老四”脸颊发烫地想。只是……心下暗恼:他怎么能任“陌生女子”随意摆布? “初尘,是你吗?”嗓音暗哑。 她明显一愣:难道她猜错了?他不是先去了侯府,得知她的“死讯”才恍惚至此吗?轻轻掀起面具,露出美人尖,“你怎么知道是我?” 是气息,淡淡的海棠花香——握钗的手攥地更紧。 他不说话,只是深深地凝望,她便迷迭在那种忧伤里。毫无征兆地,他将她抱进怀里,紧紧的,从未有过的唐突。她感觉得到他的颤抖,他的痛苦——如果不是因为她的“死讯”,而只是久别重逢,似乎应该是听说了凤脊山南的九死一生的她更加喜悦,更加纵情,而不是像这样,他的拥抱让她心痛,让她想哭。 “倾之,你怎么了?” “初尘,对不起,我回来晚了……”说着,痛哭失声。 初尘侧脸贴在倾之胸口——等等!什么来早来晚?什么对不起?使劲儿推开倾之,退了一步,初尘问他,“你说什么呢?你以为我是人是鬼?” “我……你……” 看着两颊红透,气恼的吊起眼角的初尘,倾之如梦方醒,却还没有完全清醒——一时半刻之前他忽闻噩耗,而现在他真真切切的抱着她,又怎么可能有假? “你去过侯府了?” “是。” “见了谁?” “鱼菱。” “她都跟你说了?” “嗯。” “唉……”初尘叹了口气,欣赏着倾之“有问必答”的老实表情——十个人九个说他精明,她要说他傻,一百个人九十九个说他狡诈,她还是要说他傻。 “初尘,你……”很显然,活生生,甚至活蹦乱跳。 初尘莞尔,“说来话长,回去再说。”拉着倾之要走,却又忽转过身来,用手指按他的鼻尖,“居然以为我是鬼,该罚。”一面拉下面具,保护自己的鼻子。 如果说有一个人的招数花倾之躲不过,那就是初尘了。倾之摸摸鼻子,自我解嘲地笑了笑:他是从不信鬼神的人,却心伤以失心智,糊涂地人鬼不分。抹了把眼泪,心里不忘补骂老天一句:这玩笑,他可一点也不喜欢。 两个人走在幽暗的小巷里,初尘一蹦一跳,倾之的眉毛也跟着跳——总担心她会被自己的裙摆绊倒。但反过来想,他一定会抱住她,还只怕她不摔呢。 “哎呀,糟了!”初尘忽然站定,喊了一声。 “怎么?”倾之的心倏然一紧——别再跟他开玩笑了,至少今晚。 初尘转过身,低声道:“我把小花儿丢了……” “……” 等初尘和倾之找回去,小花儿早不在了,好在他们约好如果走散就先回赵府——赵府,“捡”到小花儿的去罹,吃完馄饨的行已和从侯府“偷酒”回来的颜鹊,三个大男人被一个哭哭啼啼的小姑娘闹得焦头烂额。行已、去罹一左一右,一个拿着手绢,一个端着水,温言相劝,颜鹊烦得在屋里走来走去,走去走来。 “呜呜,小姐不要我了……” 反反复复只这一句话,三个人头都大了,委实招架不住。 “小花儿!”初尘听见哭声,急跑进来。 颜鹊、行已、去罹见是初尘,无不长长出了口气,如蒙大赦。 “小姐……”小花儿扑进初尘怀里,仿佛受了委屈的孩子见了亲娘,反哭得更凶,“小姐,我……我以为你……你不要我了……呜呜……以后……以后你不许……不许丢下……丢下我……” “好好好。”初尘边道,边携她坐下,轻抚其背。 “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欺负她呢。”去罹白眼,颜鹊、行已也是无奈。 “师父,二哥。”趁那厢里哭得正欢,倾之上前与暂别的颜鹊和久别的去罹相见。颜鹊与倾之自凤都分手,不到一月,只是拍拍他的肩膀,点点头。去罹与倾之却有年余未见了,况且前者身中一箭,大难不死,后者被困山南,死里逃生,这一相逢仿佛经历了两个生死轮回,能不激动? 两人相顾微笑,眼神动,同时后撤两步,旋停,蹬地,猛力前冲,撞向对方。这种胸膛对胸膛,硬碰硬的角力,几无技巧,谁若不发全力,只会被撞得更惨。 交锋只是瞬间,倾之不敌,向后跌去,去罹上前挽住他的手臂,拉了一把。 “三弟,你可不如从前了。”嘴上也不忘讨便宜。 倾之不介意,揉揉自己的胸口,又拍拍去罹,笑道:“二哥的伤真是好了。” “好啊,你让我!”去罹明白过来,不肯罢休,“不行不行,再来一次。” “好了好了。”行已忙将两个好斗的弟弟分开,这才算了。 原本哭得热闹的小花儿,眼见如此“意气风发”的见面方式,早看傻了眼,也忘了哭了。倾之与师父兄长见过,便上前跟小花儿打招呼,他蹲在小花儿身前,微微掀起嘴角,弹一下她的脑门儿,又是无奈又是宠溺地说道:“你呀,至于吗?” 小花儿嘴巴一扁,很以为得理,“我害怕小姐像哥哥一样把我扔了。” 倾之皱眉,“你哥哥把你扔了?” 小花儿两手手心手背地抹抹眼泪,点头道:“嗯,我记得他把我放在……放在……我记不清是哪里,反正他走了就没再回来,我想,他一定是不喜欢我,嫌我是累赘,就把我扔了……”说着兀自沉浸在被遗弃的伤心和哀怨中,一啜一啜。 倾之的喉咙一下子哽住了。 “不是这样的。”揉揉小花儿的脑袋,倾之安慰她道,“不是哥哥把你扔了,是他把你丢了,他一定在到处找你,找不到,也会很伤心很难过。” 小花儿抬起泪汪汪的眸子,满心期待地问,“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因为他也曾丢了一个妹妹。 小花儿“嗯嗯”几声,又问,“那么说哥哥还是喜欢我的?” “对,”倾之柔声道,“天下没有不喜欢妹妹的哥哥。” 小花儿终于破涕为笑,倒是旁人各怀心思,不胜唏嘘。 “好了好了,”颜鹊不喜欢这种气氛,合掌道,“难得大家团聚,要高兴才是。”又吩咐道,“行已,把我刚从渤瀛侯府带回来的东西摆上。” 于是行已和去罹搬了盘子将桂花糕、松子糕、栗子糕、豆沙糕、水晶糕、糯米糕、瓜子、花生、蚕豆、核桃、杏脯、桃脯、海棠脯、葡萄干、蜜枣、蜜饯、干梅、干酪、鹿肉脯、牛肉酥等,并去年冰藏的荔枝、龙眼、樱桃、水梨满满摆了一桌,盘子不够,干果就直接撒在桌上,又有果酒数壶,佳酿两坛——傲参倒并非多待见颜鹊,但听说女儿和小花儿今晚留宿赵府,能不大方? 颜鹊拎了坛酒,伸个懒腰,“年纪大了,熬不得夜,你们玩吧。”摆摆手,懒散散地晃了出去,自窜到屋顶上“熬不得夜”去了。 同样是夜晚,同样是屋顶,十多年前,在凤都王宫,在十三月阁,他向姐姐青羽诉说着对商雪谣的“一见钟情”;如今,凤都灭国了,姐姐不在了,商雪谣为花少钧殉情,他知道,都知道,可这样的时间和地点总令人恍惚。 “载酒兰舟,枕楫而歌,不知今夕是何夕……” 屋内五人围桌而坐,守着美酒美食,边吃边叙。初尘便将如何提婚,如何拒婚,最后又如何金蝉脱壳一一道来。讲到初退韩家父子一节,言语不能尽情,初尘和小花儿索性现场表演起来,初尘更是分饰三角:一会儿是她自己,一会儿是吃了暗亏、发作不出的韩嚭,一会儿又是她养女不教羞于见人,却不得不撑着脸面墙上挂,但其实看女儿戏弄韩嚭暗爽在心的老爹傲参: …… 粗着嗓子——“小女年少,将军大人大量,切莫怪罪。”“傲参”引身而起,一再拱手,一副“失礼失礼”“得罪得罪”的模样。这边道完歉,“傲参”跑到对面“韩嚭”的坐席,脸一拉,长了三寸。“韩嚭”振衣起身,拂袖,“侯爷,看来我们是来错了,夜儿,走!”“傲参”忙不迭起身相送,“将军慢走,我送将军。” 演得虽说夸张,却抓住了各人微妙的心理和神态,惟妙惟肖,看得三位观众捧腹大笑,捶桌不已,推翻酒壶酒盏,拂落瓜果点心。 初尘满脸通红,大汗淋漓,自个儿也笑得前仰后合,几乎是和小花儿相互搀扶地回了座位,膝盖一软,歪着身子就跌进倾之怀里,压在鬓间的粉色绢花也掉了下来,“好渴好渴。”娇喘吁吁的讨酒解渴。 倾之忙一边扶了初尘,一边扶起卧倒一旁的酒壶斟一满杯给她。 初尘连饮三杯,脸色桃红,又兴致勃勃地讲了她的“金蝉脱壳”之计。 “这么说韩夜倒是冤枉。”倾之这话绝非出于同情,不过事实而已。 初尘挥着手绢儿扇风,哼道:“他冤枉?我才倒霉呢,要不是好好地他偏要提什么劳什子的亲,我至于装死,至于躲在瘦红居‘足不出户’吗?都快成了‘隐士’了!只有到了牧鬼节才敢戴着面具出来。”说到面具,想那个扇风应该更应手些,便把丢在身后的面具摸过来当扇子,扇地额角鬓角的发丝一起一落。 愤愤然,“闷都闷死了!” 倾之喜欢初尘高兴便笑,不高兴便撅起嘴来的娇憨模样,抿嘴笑着看她牢骚任她抱怨,可他不知道,初尘正最爱他“笑不露齿”——若他知道,定然绝倒。 初尘消了汗,便拿面具在倾之脸上比来比去。倾之一边躲闪,一边瞧着初尘额上贴的红荷样花钿被她又擦又扇,掀起角儿来,于是伸手想帮她展平。不料初尘却触电似的向后一缩,丢了面具,双手捂着额头,大叫“别动”。 倾之愕然;低头吃喝,无视两人眉目传情的行已、去罹和小花儿也吓了一跳。 “怎么了?”倾之心急,却不敢妄动。 初尘皱着脸,扭扭捏捏捂着脑门,“别动嘛……” 倾之不得其解,只好求助小花儿,后者看看倾之,又看看初尘,问道:“小姐,我说了?”初尘勉为其难地点点头,算是答应。 原来是初尘前不久得了场怪病,生了许多红色斑点,如被火烙,久不消退。傲参只好将她秘密接回侯府,以夫人殷绾生病为名广发布告,悬赏求医,又言此疾传染,遣退丫环,封闭门窗,由他本人衣不解带,亲自照顾——他夫妻恩爱,众人皆知,因此也不猜疑。后来有人揭了告示说能医此疾,只是疗法特别,需用药物将毒气逼至眉心,划破肌肤,放出毒血。结果病虽治愈,却在额头正中间留下了一道半寸有余的细长疤痕,初尘爱美,便用花钿遮挡。 倾之听了原委,轻轻握起初尘的手,矮下身子,眼向上看,“让我瞧瞧。” 初尘这才不情不愿又忐忐忑忑地移开双手,倾之将花钿轻轻揭下,霎时一惊——他所梦到的烨滥王妃与初尘的差别只在眉心这一抹滴血的红色! 一瞬间,娆煌、烨滥王、桃花烬和燃烧的宫殿,七世草和他所有的梦境全部串联了起来,这世上真的会有前世今生吗? 初尘见倾之望着她发呆,一时恼了,捂着额头扭过脸去,“就知道你会嫌弃!” 他何曾有半点这样的意思?他只是被“前世今生”的荒唐想法困扰,不得其解,一时失神。但在自己没有理清头绪之前又不想如此解释给初尘,只好眼巴巴地寻求外援,却见—— 去罹叼着一颗樱桃,抓一把给小花儿,“这樱桃鲜美,多吃点。” 小花儿刚塞下一块儿栗子糕,咕哝着“嗯”,又道,“行已哥哥,凤脊山南是什么样子?” 去罹给行已添酒,“是啊,大哥,讲讲吧。” 行已啜了一口,“凤脊山南啊,古木参天,气候湿热,遍地都是毒虫毒蛇。” “遍地都是啊!?”只是吃颗樱桃,嘴巴却张得足能塞下个水蜜桃。 ——交友不慎,倾之“心寒”哪。 …… 第二天颜鹊起来,见到的便是杯盘狼藉,相与枕藉,不知日上三竿的情景了。 作者有话要说:大概是俺向老天爷滴一番痛陈哭诉感动鸟上天,昨天狂风骤雨、电闪雷鸣,然后…… 啪嗒,停电o(╯□╰)o PS1:今天收收突破70,内牛~~~谢谢亲绵滴支持~~~文以相谢~~~ PS2:继续诚求板儿砖 廷争 【章十六】廷争 倾之那边皆大欢喜,左都却仍前途未明,入京之前,他做了三件事: 其一,修书左护,令胞弟暗中散布虎贲军不日返京的消息,百姓凡有父子兄弟从军者盼归已久,必出城相迎或从远方赶来寻亲;其二,严肃军纪,明令将士道有家人迎接,不得与之言谈,更不得擅离队伍——这委实有些不近人情,然而左都一句“左某身家性命全在诸位”,追随他多年的将士能不从命?其三,算好大朝之日,方才入城。诸多安排,自有深意。 昔者出征二十万,车辚马萧旌如云,百战归来只三千,爷娘妻子闻耗哭。 帝都之内,愁云惨淡。找不到亲人的悲痛欲绝,找到亲人的喜极而泣,然而即便是喜泪也饱含了许多苦等的辛酸,闻者断肠。找到家人的欲上前相认,找不到自己家人的也想拉人询问,牵衣阻道,一时难行。钰京戍防不得不急调人手维持秩序,才将这些情绪失控却又不能用强的老弱妇孺拦在两旁。 反观虎贲军,将士下马,右手执缰,左臂揽盔,行止一致,面对此情此景,不动容,不落泪,真叫是铮铮傲骨不可撼,男儿到死心如铁! 左都列兵璃水南岸,只带了长子左骐和先前返回钰京的次子左骥入宫。 五日一朝,十五日一大朝,文武官员于日曜殿议事,从卯初至申末,午时在殿上进餐,边吃边议,此时议的不一定是朝政,也可以是古今学问。商晟广开言路,提倡辩论,有官员辩到慷慨激昂之时,黄瓜大饼脱手而飞也不是新鲜事。开始还有人诚惶诚恐,可商晟说了句“兴之所至,方为真议”,朝堂风气大振,以至后来一顿饭殿上若不飞点儿什么东西,倒真让人觉得没吃出滋味。 可今日不同,今日只有一件事待议——天执左将军回朝了,大胜在前,完败在后,功大?过大?该杀?该谪?总要有个议论,见个分晓。 商晟命人将左都的奏折誊抄后分发下去。这份奏折中只记述了进军的过程,某年某月某日何处会战歼敌多少自损多少,某年某月某日被困何处情形如何何时脱险,却未有只字片语请罪——看来左将军是打定了主意,是非功过由人断了。 殿上一派死气,沉闷至极:有些人因为揣摸不透帝君的心思,不敢妄言,另一些人则是因为没有见到左都本人,没有听到他的辩解,不好先下结论。 晌食时候,侍从两人一组,抬着乌漆长方食盘——其中有饼有肉有菜有汤还有清酒和三粒清口酸梅,皆盛以银器——鱼贯而入。平素议了一个上午,晌午时候大家莫不胃口大开、食指大动,可今天却没有人动筷。侍从将饭菜一盘盘摆在大臣身前的木案上,只能听到脚步声和盘子与桌案轻碰的声音。 有人垂目翻弄手里的奏折,有人望向窗外出神,有人偷偷朝上瞧了一眼,只见商晟斜靠御座,以手支额,微阖双目——这位陛下,他开明的时候可谓远追前圣,可他真要任性而为起来,也少有人能阻拦,现下他不表态,不知是什么心思,天执左将军毕竟是玄都旧臣、开国首功、陛下爱将啊。 “天执左将军回朝复命,面见陛下!” 随着殿外一声唱喏,殿内窸窸窣窣整衣之声迭起。 所有人中间,韩嚭当然是最不愿意见到左都活着回来的,这意味着,他除掉对手的最佳契机已经错过——左都虽以兵败获罪,处境不利,但他一旦回朝,首先,陛下难免念及旧情,从轻发落,其次,他自己身份特殊,只能静观其变,不好再有动作,第三,文官高位上那几人似乎都在左都一边。 “臣左都参见陛下!”左都上得殿来,甲胄在身,只是单膝行礼而已。 不得不说左都的态度大出韩嚭之料:全军覆没竟还敢如此强硬——奏折上只字不提请罪,入殿觐见也只执军礼——韩嚭不由挑了挑眉毛:左都玩什么花样? 商晟身子微微摇晃了摇晃,悠悠半开了眼,打量左都,“你还回来做什么?”怒也好,骂也好,最怕的却是这种不咸不淡“你哪儿来,回哪儿去”的不屑。 左都抬头看着商晟,异常平静,他平端双手,举过头顶,不卑不亢道:“凤都战事已毕,臣班师回朝,交回兵符印信,请陛下核验。” 连跟随商晟见过无数大场面的侍臣都被左都的镇定自若惊了一把,愣了片刻才赶紧小跑上前接了左都手中的黑色漆盒,捧至商晟面前,放在案上,小心打开。 松绿色软缎上分别是南征大元帅印和调动兵马的黑色双翅虎符。 商晟却看也未看,支起身子,懒懒地靠在椅背上,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左将军,大元帅,你这兵符帅印尚能调动几兵几卒?” “包括臣在内,大小军官二十三人,普通士兵,三千四百九十九人,共计三千五百二十二人。”左都的语气无动于衷地好像管钱粮的官员报账一样。 朝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他们中间有韩嚭那样想置左都于死地的,却也不乏事不关己、看看热闹的,而对于更多的文官,他们并不信奉“败军则诛”,他们厌恶杀戮,所以且不论功过如何,倒真有人为左都的气度暗暗叫好。 商晟一双丹凤眼,蹙眉时,上睑外侧的皮肤垂下一半,似单又双,两道目光如箭在弦,弓已张满而欲发未发——当商晟露出那种危险的眼神,所有人以为他将要发话的时候,却听左都淡淡道:“臣祈告退。” 告退?百官咋舌:左将军今天话不多,却一句比一句呛人。 商晟张满的弦被左都这微一用力,拉断了——他原不是不在乎,只是刻意压制,这下却真恼火了,他质问左都,“朕将二十万大军交给你,你只带回来三千,竟连个说法也没有吗?!” 左都垂目,“臣正是要给个说法。” “走就是你的说法?!”商晟兀的提高了嗓门。 左都无惧道:“今日城内有许多将士的亲属,臣将他们的父亲儿子丈夫兄弟带上战场,却不能把他们平平安安带回家来,无颜面对皓首老人,嗷嗷稚子,故愿遣散家资,以为抚恤,自戮当道,谢罪于民。臣别无所求,只这三千将士,他们沙场用命,以身许国,明知随臣回来或有杀身之祸,却无一人半路脱逃。望陛下念他们精忠报国,虽九死而不悔其节,赦其无罪,嘉其忠勇,臣死可瞑目。” 大家都是明白人,将士餐风,统帅露宿,将士抛头颅,统帅洒热血,将士视死如归,统帅也将生死置之度外,即便左都不说半字辛劳,旁人却也无法忽视。也有人“明白”了左都的强硬——他已抱必死之心,何须摧铮铮铁骨? 韩嚭直觉形势不利,不是因为商晟不怒,而是因为商晟动怒——不动情,焉有怒?不是因为左都求饶,而是因为左都求死——当一个人退到底线,他的敌人也就没有进攻的余地了。好一招以退为进。 “你只是有罪于民吗!”商晟手掌紧扣扶手,指甲掐进木纹里——任何君王都不能容忍臣下目无君上,何况这臣下还是他当年出生入死的兄弟。 “臣……”左都低下头,隐去眼中泪光,终于压抑不住情绪的起伏,颤声道:“臣愧对陛下,愿来世为奴,再生为仆,追随陛下,肝脑涂地。” 这算什么?许个看不见摸不着还不知道有没有的下辈子?商晟可从来是个务实的人,不讲玄虚,要不是当着满朝文武,要不是顾及帝君威严,他早指着左都的鼻子破口大骂——最好再踹上两脚:下辈子谁用得着你! 行动先于意识,当商晟觉得需要保持威仪的时候,已经抄起了块面饼,只是在掷向左都前的一瞬间,惊觉不妥,撕了一块,扔进嘴里,咬牙切齿地嚼。 文官之首的两位丞相蒙百无、狐韧对个眼色,做了表态:眼观鼻,鼻观心,继续装“我不存在”——不要打扰陛下用膳,饿坏了陛下的身子,谁负责? 商晟将最后一块饼扔进汤碗,一边掀了眼皮觑着左都:孟夏的晌午,他一身甲胄,一个姿势,跪了半个多时辰,豆大汗珠已从额上滚下,嗒嗒摔在地上。 商晟摸摸肚子:他吃饱了不怕饿肚的,你要跪就跪,朕先小憩片刻。可还没等他找好休息的姿势,便听殿外唱喏道:“禁军副统领乐昶殿外求见。”是时邬哲已外调为将,新任副统领是个不到三十的年轻人。 商晟眉一拧:他来干什么?随即道:“宣他进来。” 乐昶快步上殿,跪在左都旁边,行礼,禀奏,“陛下,宫外百姓听说三千将士按律当斩,群情激奋。臣特来请旨,请问陛下,如何处置?”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商晟倒不先问宫外情形如何,反喝道:“禁军统领呢,他怎么不来?”——好个左护,倒是避嫌避了个干净! 乐昶道:“禀陛下,左统领协同钰京戍防都使维持秩序……受伤了……” 左都猛地转头看向乐昶,已经累得有些松懈的身体倏然紧绷起来。 左护是谁?跟了商晟二十多年,岂是“心腹臂膀”四个字可以形容? “反了他们了!”果然商晟大怒,拍案而起。 “陛下,”乐昶急忙“诚惶诚恐”地解释,“并非百姓对抗官兵,是他们听说将士们在外两年,风餐露宿、为国效力,未有客死异乡、殒命沙场,却逃不过军法国法,深为同情。有人自杀请愿,求陛下赦免三千将士,左统领阻拦,争抢当中被误伤……”见左都和商晟都盯着自己,末了又加了句,“伤势不重。” 蒙百无打个饿嗝:乐昶你小子故意的吧,话说一半,激陛下呢,有前途。 乐昶又添把柴,“有百姓情绪激动,投水死谏,左统领已令禁军下水救人了,请陛下早做定夺,臣恐迟了,出人命是小,引起变乱是大。” “胡闹!”商晟想着平素里英姿飒爽的侍卫们光了膀子下河捞人,还是在宫门之前,脸部线条就不由扭曲起来——这是帝都之内应该发生的事吗?丢人! “陛下,”左都慷慨请命道,“百姓愚鲁,不明真相,更有许多人痛失亲人,悲痛之下才有此举,请让臣去澄清事实——‘首将当诛,余者无罪’。” “天真。”左相蒙百无忽然开口,给了左都两字“中肯”评价。 商晟眯着眼,以一种耐人寻味地口吻询问,“左相,你说什么呢?” 蒙百无身形肥硕,他持笏而起,微一躬身,身上的肉就一箍一箍上下波动。 “陛下,臣以为,所谓谣言,无风能掀三尺浪,有一能传十百千,您说杀一人,几万人口口相传就变成了杀十人百人,您说今天杀一人,几万人以讹传讹就成了日后算账,又怎么能尽快平息眼前的风波呢?” 商晟点头,以为有理,但也有人反对——“陛下,请让我带兵镇压!”说话的是璠左营将军仇昌——时钰京周边共十二营拱卫,分别是北面璠林营、璠左营、璠右营,南面璃水营、璃左营、璃右营,东面平原营、原北营、原南营,西面小山营、山北营、山南营。十二营戍卫京畿,麾下也是兵精将强,不可小觑。 蒙百无不以为然,也不以为忤,慢言慢语地对仇昌道:“百姓无知,并非刁恶,处置不当,恐失民心。若失民心,仇将军,损失的不是你我,而是陛下。”蒙百无身居高位,自有其过人之处,这一句话便点得极其到位——办不好差,就是陷陛下于失道,有这么一大柄斧子悬在头上,还有谁敢接这烫手的山芋? 仇昌一寻思,他是粗人,却不是笨人,便不言语了。蒙百无又一躬身,道:“请陛下下旨,三千五百二十二人,无论官阶,全部赦免。” 赦免?韩嚭皱眉,目光阴霾地射向蒙百无。 御史姚璋持笏起身,反驳道:“蒙相此言将军法国威置于何地?” 蒙百无掸掸衣服,好整以暇地呵呵笑道:“姚御史,事有轻重缓急嘛,宫外闹将起来,朝廷威严何在,陛下威严何在啊?” 事有轻重缓急不错,可一旦下旨赦免,帝君的话又岂同儿戏,难道还能反复无常,再行捉拿问罪吗?显然这一缓,就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了。 “臣附议右相。” “臣附议御史。” 殿上群臣纷纷表态,韩嚭也终于缓缓举起笏板,“臣附议御史。”他只能尽力秉持公正的态度,过于打击和反常维护,都显得心中有鬼。 “唉……”商晟掩面长叹,殿上立时安静下来,他负手而立,仰头道,“近来太子常入朕梦,他对朕说,他幼年夭折,是因为朕早年杀伐太重,他是为父亲挡灾而折寿。他还劝朕今后施政以仁,量刑以轻,抑杀抑怒,广赦天下……” 大臣们沉默了:“太子”的意思是杀戮重,福寿折。所以赦免左都等人是给陛下增福添寿,谁要是不识时务的仍要坚持杀左都杀将士,明摆着不想让陛下多活两年嘛——谁不想让陛下多活两年,恐怕陛下不会让他多活两天。 “拟诏。”商晟拂袖,昂然而立,“一,左都在内,虎贲军三千五百二十二人全部赦免;二,详查军册,为死难将士立像,戍卫太子陵墓,并优抚其家人。”稍顿,俯视群臣,“开明”地征询道:“众卿以为如何?” 他问的是“众卿”,却特特瞟向右相狐韧——商晟不计前嫌,将当年告发他谋反的狐韧一路提拔到了如今的高位,然而狐韧为人刚正,又常令商晟觉得自己自找麻烦。比如前几天他想给儿子扩建陵墓,狐韧就唠唠叨叨,说什么“太子夭折,未有寸功于国家社稷,不宜大兴土木,劳民伤财”,商晟不胜其烦,只好打消了念头。可他与狐韧周旋了这么多年,应付这倔老头自有一手——你不让我给儿子建陵,我给将士立像总可以了吧?你若不同意我这个附加条件,是不是也不同意我赦免那三千五百多人?很显然,狐韧不主张杀人。 狐韧引身而起,高颂“陛下圣明”;右相表态,下面跟着一片山呼。 名正言顺地保住了自己的爱将,堂而皇之地为爱子修墓,在与狐韧的“交锋”史上再添一笔胜记——商晟一举三得,抹抹髭须,心满意足。 云池宫,日已西斜。 季妩手握几近融化的莹白色软酥,将酥淋在盘内,滴成花样,欣赏着一朵朵从手中绽放的“花”,不由微笑起来:商晟从不喜食甜腻之物,却对她做的滴酥情有独钟,有时心急,不等做好,就从背后抱了她,凑过头来用舌尖轻轻添她的手指——季妩兀自摇头——那都是年少时的荒唐事了…… 蓦地一惊,一双大手环了她的腰,在她耳边吹气道:“好久没吃你做的酥了。” …… 作者有话要说:完鸟,商大哥被俺写成老不正经鸟,OTL。 其实俺一直觉得,商晟性格里可爱滴成分蛮多(俺真的是认真负责有凭有据的说这句话的)…… 配角控飘过~~~ PS:上了活力更新榜,其实俺更滴一直都很有活力,呵呵。只是感觉有些对不住编辑,文这么冷,难为她还给俺排榜,自己都不好意思去申请了。可是俺还是想说,俺好想上个带图的榜啊!!!可能是人气不够吧,sigh~~~,亲绵多支持下,让俺圆满回吧~~~[img]tz_5.gif[/img] 怪梦 【章十七】怪梦 明政殿是处理日常政务之所,前朝后寝,与其一水一桥一廊相隔的便是明华宫。明华宫原为帝君理政疲劳之际舒缓精神而设,虽然没有璞苑的宏大奇异,却小巧别致——说她小,也只是相对璞苑中三百里渌水湖,五百仞堆玉山而言。 当年商晟一把火烧了翠薇宫,将季妩暂时安排在了明华宫,后来季妩说此地环境清雅,甚好,不愿劳师动众,另搬别处,商晟便命人在明华宫原有宫殿的基础上扩建加高,依他们在玄都宫殿的名字,仍命名“云池宫”,成为帝后居所。 明政殿是一个小的前朝后寝,明政殿与云池宫合而为一才是真正的“前朝后寝”。对这种有滋有味的生活方式商晟在年少时就十分钟情,那时玄都世子带着新婚妻子,抱着妹妹微服出行,看见普通的玄都人家男主人在前面待客,招呼一声女主人便从后面端上来美酒佳肴,十分羡慕,便对妻子许诺——或许那时只是戏言——“当建宫殿如此”。雪谣不知听没听懂,却也瞪着大眼,喔着小嘴点头。 与天生情痴的傲参、花少钧不同,商晟只有季妩,除了他们夫妻恩爱,也是因袭了玄都的传统——玄都民风彪悍,女子不让须眉,倒数一百年上去,女子也能骑马跨刀、弯弓射箭,地位不低于男子,婚姻也相对平等。即使后来玄都的女人下了马背,操家主内,传统的力量却没有立即消失,在商晟的记忆中,祖母、母亲都是强势的女人(独孤迦罗型),季妩虽不同,却也是以柔克刚的典范。 左都奉命宣旨,平息宫外骚乱后直接被商晟传去了明政殿。他虽仍是白天那一身铠甲,此时却老老实实地双膝跪倒,伏在地上——尽管商晟还没有来,尽管殿内一个侍从也没有,只有并不太分明的烛光照在他身上,投下暗影。 左都盯着自己的影子,直到白色的袜子和暗金色衣摆出现在视线中,立刻叩头不起,口称“臣死罪”。 商晟耷下眼皮,看了看伏在地上的左都,抿抿唇上点酥的余味,很甜,可他并不想说太好听的话。沉声,“现在知道死罪了?都说说,你有什么罪。” 左都额头微离地面,道:“南征兵败,全军覆没,此罪一;煽动百姓,施压陛下,此罪二。”不再是朝上的不卑不亢,是臣服和谨慎。 商晟眼中掠过一丝满意,口中却喝道:“长本事了你,竟敢在朕面前耍手段!” 左都肩膀颤了一下,答道:“臣之生死全在陛下,陛下有心赦臣,臣才能侥幸不死,陛下若要杀臣,臣的那些微末伎俩又怎么蒙蔽得了陛下。” 商晟冷笑一声,“你怎么知道朕就有心赦你?”左都的恭维他照单全收,但帝君最不喜欢的事却是被臣下猜透心思。 “臣……”左都也知犯了忌讳,诺诺难以作答。却听商晟重重吐了口气,提高了嗓门,近乎吼道:“连这点把握都没有,白跟了我几十年!” 左都恍然大悟,连忙顿首,感激道:“臣知陛下待臣,一如三十年前。” 三十年前,初继王位的商晟和新拜将军的左都堪称玄都双璧,攻必克、战必胜,所向披靡——那永远是一生中最激昂的回忆。就连商晟唯一的败绩,左都唯一的失误,也以以少胜多、反败为胜圆满收场,成就了左都的百战百胜,也成就了左都在今后的岁月中对商晟的绝对忠诚。那时他们都才二十几岁,今后的岁月还很长,于是商晟所指之处,左都训照夜,夺锦官,克钰京,砥定半壁山河。 商晟这才满意地点点头,边扶了左都起来,边道:“知道就好。” 两人对坐,商晟靠着凭几,上上下下打量左都,颧骨凸起,华发新添。不过,仿佛觉得哪里不妥,忽一眉皱,商晟斥道:“还不把铠甲卸了,累不累啊?!” 左都这才依言卸甲,稍微活动了下身体。 商晟看着顺眼多了,才问到最关键处——“为什么要发兵凤脊山南?” 左都身经百战,当知情况不明,不宜冒进,而从前三十多年的经验也无一例外的告诉商晟,左都是冷静的,不会头脑发热起来就不管不顾。到底是什么让他做出了如此错误的判断,毁了二十万大军,也搭进去自己的一世威名? 左都两手覆在膝上,十指扣紧,垂首道:“臣所想,唯全歼敌人,永除边患。” “少跟我说浑话!” 左都稳妥而体面的套话又一次挑战了商晟仅有的心平气和。商晟抓起身侧凭几,猛掷出去,左都大惊,下意识侧身躲闪,却发现凭几不是朝他来的,而是直冲门口,砸向一个鬼祟的影子—— “哐当!” “噢呜——” 片刻之后,一身白色云翼卫打扮的乐昶抱了只猫大的小老虎站在门口,茫然的望向殿内,“陛下……”干嘛发这么大的火儿? 小虎崽舔舔爪子,埋头在乐昶臂间,呜呜乞怜。 璞苑中豢养着许多珍禽异兽,少不了有几只狮子老虎,狮虎虽猛,幼仔却如所有动物的童年,脆弱而缺少杀伤力。然而老虎终究是老虎,猫猫狗狗见了都躲得老远,牵这么只玩物走一圈,要多威风有多威风——商佑就特别喜欢小老虎。前几日在璞苑看到一只虎崽,商晟想起儿子,便抱了回来把玩几日。 原以为有人偷听,没想到却是虎崽,商晟颇觉没趣,对乐昶挥挥手,“没事,下去吧。”想想又补了句,“把它放回璞苑吧。”看到它,他总会想起拎了小虎的前爪,亮出小虎的肚皮冲他微笑,喊他父亲的佑儿,送回去也好,眼不见心静。 虽只是个误会,却让左都认识到在商晟面前说谎从来不是明智的选择。他端正坐好,认真回答商晟的问题,“臣发兵凤脊山南,是因为陛下的旨意。” “你说什么?”商晟猛地拧起眉头。 左都从怀中掏出铜管,商晟当然知道,那是专发密旨用的。左都便将接到密旨,发兵山南,最后发现密旨化为灰烬一一说来,只没有说自己怀疑韩嚭。 商晟的表情异常严肃:如果左都没有说谎,这不但是借刀杀人,更是矫诏! “你是说……”商晟眼神莫测,“朝中有人害你?” 左都叩首,“陛下若是不信,只当臣没有说过。” “没说过?不知道朕记性好得很吗?” 左都语塞,但见商晟那并不生气的“恼怒”神情,他记起了些从前的事情。 当几世经营,谋夺天下的大任最终落在商晟肩上的时候,二十岁的玄都王压抑本性,变得冷峻寡言——不管是出于被迫,还是源自野心,谋反从不是个好营生,这是一场回不到起点的游戏,非胜即败,非生即死,其间阴谋、背叛、欺诈、死亡如同家常便饭。只有让自己变得坚硬如石冷漠如冰,才能战斗下去,直到胜利。外人说玄都王“性素冷”,连雪谣和左护也至少认为她的哥哥、他的王天生严肃,只有左都还记得,年轻的玄都世子也喜欢开开玩笑,抢白抢白人。 商晟怀疑的第一个人,也是韩嚭。然而韩嚭与左都不同,左都有今日之地位,是他一刀一枪拼出来的,是左家世代效忠商氏积累下来的,树大根深;而韩嚭,他献上了凤都三十万大军不可谓无功,但得来太易,比起左都,根基太浅,他的荣宠,他的名利,他的富贵都是商晟所赐,想要收回,易如反掌。 而商晟扶植韩嚭,有他的用意。 “行了,”商晟将铜管收进袖里,“朕心中有数。” “谢陛下。”左都自然无法知道这个“有数”的程度,也不知道商晟“有数”之后会采取什么措施,君心莫测,唯有叩谢而已。 总算尘埃落定,商晟心情不错,拍拍左都,笑道:“季妩听说你回来了,要为你设宴接风,只有我们三个人,叙叙旧,不谈别的。” “臣不敢。”不客气一下有失臣仪,客气一下肯定会挨骂——难哪。 “不敢什么不敢!”果然又是用吼的,“到后面沐浴更衣去!” 左都面露惊讶:后面?明政殿后室?不妥吧?要不要推辞? 商晟仿佛看透了左都的心思,白他一眼,“去啊!等我伺候你啊?!” 昔日征战,条件艰苦,没有许多讲究,长途奔袭三天三夜后互相揉揉腿,冰天雪地发现温泉时相互搓搓背,都没什么大不了,可如今——左都抹一把汗——天底下谁还当得起陛下您一句“伺候”?赶紧识趣地谢恩起身,径自往后室去了。 商晟望向殿门外,眼中倏然闪过一道厉芒:乐昶…… 瘦红居。 “咕呱,咕呱……” 青蛙唱着欢快的歌从一片荷叶跳到另一片荷叶上,碧玉盘般的荷叶顺向画着圈儿,碰到顶着骨朵的花茎,停在尖尖角上的红色蜻蜓一震翅膀,飞走了。 “咕呱,咕呱……” 初尘将下巴搁在桌上,胳膊底下正压着幅“晴夏风荷图”,一只纸折的青蛙被她尖尖细细的手指一点一点,从左蹦到右,从右跳回左。 倾之手掀着竹帘,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瞧着初尘百无聊赖的发呆模样,不由低头一笑。她没瞧见他,他便多看了几眼。跨步进门,放下帘子,走到桌子跟前,初尘仍然没有看见他似的,耷着眼皮,眼珠只追着“青蛙”动——倾之蹙眉:这就奇了,平日不总是欢欢喜喜扑过来吗,怎么今天爱答不理? “黜都将……草怡情……”倾之将“青蛙”背上的字瞧清楚了,先是眉头蹙得更紧,而后随着一声轻叹舒展开来。他拿起“青蛙”,初尘按下,落空,看着手指点着的花青色,继续发呆。 展开信笺,果然是钰京来信,大致是说左都被免职,赋闲在家,侍弄花草,但进宫的次数却比从前更频繁了——倾之微微一笑,意料之中。 他一边撩襟坐下,一边张开五指将信拍在初尘面前。初尘懒懒地直起身子,塌着肩,没精打采道:“哥哥看我时顺便拿来让我转交你的。” 倾之可不在乎是傲天俊拿来的,还是傲参拿来的,他只在乎这信他等了很久,于是略带责备地说道:“你怎么拿它折东西了!” 初尘两手托腮,眼睛直直地望着前方,用几乎在同一高度上的声音说:“你应该庆幸我叠了只青蛙,要是我折了只船,说不定这信已经漂在湖上了。” 换在平时,定要跟她斗上两句,但见初尘两眼发直,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也毫无反应,顾不得置气,倾之紧张起来,问道:“你怎么了?不舒服?” 初尘瘪着嘴,摇摇头,“没有。” 谁信啊!倾之分开初尘托腮的手臂,放在腿上,她的脑袋就无力的耷拉了下来,他只好用手抬起她的头,她就那么苦着张小脸看他。倾之腾出手扳着她的肩膀,让她侧过身来正对他,她的脑袋就又耷拉了下去,倾之可真是“生气”了,他一手托起她的下巴,前倾了身子,慢慢靠近,直到气息交汇,暧昧得让人脸红。 “你干什么!”初尘大叫一声,双手拍开倾之,气鼓鼓地嘟着粉腮,怒视面前企图“轻薄”她的人——虽然他们之间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可不许这样乘人不备、趁人之危、未经首肯、乘虚而入的! 倾之眼神偏向别处,掀起嘴角微笑:这才像是傲初尘嘛。 回过眼神,倾之问道:“你到底怎么了?” 初尘也觉得自己的火儿发得有些无名,可还不是让最近的梦给搅得? “唉……”叹了口气,初尘烦恼道,“近来常做一个奇怪的梦。” “什么梦?” 初尘长长“嗯”了一声,道:“我梦见一个带着黑色帏帽,从头遮到脚的人把我带去海棠林,他也不说话,只是和我一起站在同一棵树下,很久很久……”她偏头望向窗外油绿的树林,“我总觉得那不是梦,而是真的。” 倾之蹙眉,“总做这样的梦吗?多久了?” 初尘屈指一数,“好久了,从你们回来以后。” 倾之又问,“你既觉得是真的,白天没去看过吗?找到那棵树了吗?” 初尘泄气道:“怎么没去过,可林子里的树都长得一个模样,哪里分得出来?” 倾之略一沉思,弯下腰去,掀起初尘的裙角。“喂喂,干什么?”后者忙蜷起腿来躲开。倾之一手扒着桌沿,没有起身,只道:“让我看看你的鞋底。” 初尘也弯下腰去,脑后青丝垂了下来。两人在桌子底下眼对眼,初尘道:“不用看了,鞋底干干净净,既没有泥土,也没沾树叶。” 同时从桌子底下钻出来,初尘理理头发,倾之振振衣襟。 “小花儿呢?你们同一床上睡,你若起来,她半点感觉都没有?” 初尘哼了一声,抬起下巴,“她呀,睡死了一样,有人把她抢了她都不知道。” 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倾之笑笑,说道:“我看还是你自己吓自己。” 初尘微恼,“就知道你不会信我!”她以手支颐,望向窗外,海棠树枝随风摇摆——第一次做那梦时海棠花还未落尽,夜间花香得比白日里还浓郁…… 倾之瞧着初尘情绪低落,不弄清楚怕是不会安心,便道:“这样吧,今晚我守在这里,若有人来,我便抓了他,若没有,你也别再胡思乱想了。” 初尘闻言回头,眼珠儿滴溜一转,仿佛早等着这句话呢。她双手一拍桌案,精神大振,爽快道:“就这么办,门口屋顶随你选。” 倾之暗自好笑:这脸翻得还真快,不过,他能不能守在屋里呀? 条件 【章十八】条件 守在屋里自然不妥,毕竟初尘和小花儿都是未嫁的姑娘,即使师父颜鹊已代他向侯府提亲——听说夫人殷绾觉得女儿太小,提出了婚后三年方能圆房的条件,师父大概也觉得有悖情理,不能让徒弟娶了媳妇儿当尊像供着,只能看,不能吃,但他素来敬重殷绾,并不当面拒绝,而是把讨价还价的权力交给了希望花家尽快有后的子车行已。想当然,一时半会儿是谈不拢了。 其实以初尘的年龄,若生在普通人家结婚生子操持家务不在话下,可她偏是渤瀛侯夫妇唯一的掌上明珠。父母宠爱,自是总觉得孩子长不大,不像他,七岁时死了父母兄长,八岁时独自抚养幼妹,十岁拜师学艺,武功课业无一日放松,敌人要算计,对朋友也耍心计——少有人把他当孩子,他也从不把自己当孩子。 初尘与他不同,这点倾之很能理解,不过依他的想法,管它三年五年,应下便是,反正这世上不是所有的承诺都需要遵守和兑现。 渤瀛侯府。一盏孤灯,两人未眠。 终于傲参叹了口气,打破沉寂,劝道:“你这又是何必呢?女儿死都装了,铁了心的要跟花倾之,所幸倾之这孩子也是极好的,我看得出他对初尘是真心,你又何必再为难他们?那条件……,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 “前几天钰京来信上说陛下待左将军甚宽。”殷绾似乎说了句毫不相关的话。 傲参也是一愣,“是啊。” “倾之是想得到左将军的举荐吧?”殷绾又道。 傲参“啊”了一声,总算是明白了殷绾的担心:花倾之虽在云螯见过商晟,但那次是晚上,可以肯定商晟并没有注意他的相貌——倾之肖似其父!而如果左都举荐了他,如果商晟召见了他,那意味着花倾之将在朝堂之上,众目之下与商晟见面,到时候能不能骗得过商晟的眼睛?能不能平安过关?实在令人担忧。 傲参又叹了口气,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殷绾的做法——如果颜鹊等不能同意侯府开出的条件,那就拖着,若然花倾之被召见,最好能拖到他从钰京回来,万一有个闪失,也不至于让女儿新婚守寡;如果颜鹊等接受侯府的条件,自然可以立即完婚,只是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恐怕全天下都无此先例。 傲参吹熄了床头的灯,拉下帐子,轻声说道:“睡吧。” …… 荷塘月色,晚风林声。 若非殷绾反对,本可以温香软玉在怀的倾之抱着他硬邦邦冰冷冷的老伙计——宝剑破晓,躺在房屋顶上吹凉风,数星星,腹诽师父和大哥的死脑筋打发长夜。连守了三日,是人没现过身,是鬼没显过形,初尘也睡得踏踏实实,再没做梦。 第四天傍晚,倾之来时瞧见门上挂了幅画,画中有一人,不知是谁——也不怪他认不出,以初尘的画工,画幅“青蛙荷花图”尚可,描摹人物就差得远了。 “倾之哥哥,”小花儿捧着几支新采的莲花从倾之身后冒了出来,弯弯眼睛笑道,“小姐说今晚不用你守了。” “怎么?”一天三个主意,谁知她又玩什么花样。 小花儿一指门口,“有他啊。”正是那幅画像。 “他?”倾之疑惑。 “嗯,”小花儿点头道,“小姐说那鬼祟的东西想是怕你,所以就画了你的画像‘镇镇’他们。” 倾之斜眼瞧那画像,不由眉筋抽搐:荷叶脸,青蛙眼,原来他尊荣如此啊! 小花儿见倾之表情古怪,遂解释道:“小姐说要画得凶一点才能镇住妖孽。” 倾之摸摸脸颊:难道他凶起来是这副模样? “初尘呢?”倾之说着就要挑帘而入。 小花儿忙伸开手臂挡在他身前,抬起头道:“小姐今天闭不见客。” 倾之不由笑出声来:奇怪,他什么时候成“客”了?分明是将他画得太丑,不好意思见人。不过她不见,他也不能硬闯,况且倾之本也没有特别在意初尘的怪梦——女孩子经常喜欢“无事生非”,特特只为看心上人对她上不上心,要是事事当真,那真叫累个七荤八素也全活该。于是嘱咐了小花儿“晚上小心些,机警些”的话便告辞了,走时不忘回头看看自己的“尊荣”,哭笑不得。 小花儿转身进屋,见初尘双手交叠,支着下巴,爬在窗上看倾之走远。 “小姐,”小花儿道,“倾之哥哥肯定是嫌你画的丑,不高兴了。” “哼!”初尘腹诽一句:不知好人心,还不是看他眼眶都发青了,心疼了嘛。 初尘拧过身来看小花儿,忽然灵光一闪,“咦,我也给你画一张,如何?” 小花儿连退三步,心道:小姐,你消遣人啊!她慌忙摆手,“不用不用。” 初尘跨前一步,信心十足道:“我画不好倾之,是因为他不在跟前,我照着你画,定能画好。”说着去拉小花儿,后者便躲,直从屋里追到屋外,从地下闹到床上,折腾到两个人都跑得笑得没了力气,和衣而卧,倒头大睡。 夜阑人静,一宿安眠。 隔日倾之又来,因是白天,那画也就收起来了。他来除了问问初尘睡得怎样,还特地带了样东西——将黎。梦真梦假暂且不论,初尘和小花儿两个女子住在外面,无人保护,总不让人放心,白天他可以来,却不能夜夜守护。虽然渤瀛城几十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但还是有个傍身的兵刃比较妥当。于是倾之便找工匠连夜给将黎做了鞘,送给初尘。 将黎,将离!初尘起初觉得兆头不好,可当她拔刀出鞘,一道寒气铺面,光清如水,刃薄如风,坚可凿石,利可破天,那兆不兆头的事便全被抛诸脑后了。她曾见倾之用过,可他以前从不舍得给她把玩,这回既送了她,那可得好好瞧瞧。倾之见初尘翻来覆去的新奇劲儿,已经开始后悔——别没防着贼,倒先伤了己。好在他知道初尘性子不定,对这些玩物从不长情,不过新鲜一阵子罢了,即便如此,还是忍不住从旁提醒,而初尘只顾点头,口说“知道”,却其实漫不经心。 民间传说将匕首压在枕下可以辟邪,初尘玩赏过后,收刀入鞘,塞在枕下,心想有刀如此管保恶梦不侵,百邪不近!可谁知当夜晚来风雨,竟真出了怪事。 钰京。当年攻进帝都,占了王城,商晟没有效仿前人将宫殿夷为平地,以示前一王朝的彻底覆灭——在他看来,那是懦弱的表现,真正的掌控在心,而不是形的毁灭。他接受了常熙和四百年常氏王朝留下的所有财富,却没有挥霍于宫殿的修建,除了翠薇宫改成了花园,明华宫扩建成云池宫,这座巍然屹立四百多年,见证了无数风雨沧桑的宫殿在易主十几年后几乎保持了原样。 含光殿。二十二年前,常熙在这里大宴群臣,二十二年后,商晟在这里大宴群臣。世事无常,风月如旧。当年在座有海都王傲占,锦都王花少钧,凤都王颜白凤、颜青羽,还有他,玄都王商晟,而如今,高高在上的人已经变成了他,封王已不存在于这个帝国,放眼望去,尽是文臣武将,帝国柱石。酒未饮,人先醉——的确,商晟有资格畅快大醉,从二十二年前的玄都王走到今天的君临天下,失者甚多,得者甚多。 大殿中央舞蹈杂耍相继登场,觥筹交错,乐舞升平。自从左都回来,大臣们明显感觉到陛下心情不错,甚至心血来潮,不节不庆的想起来请大家吃饭,于是有见风使舵者已又开始转向左家,但更多的人是对商晟的恢复表示欣慰——这位坚毅如山、不认命、不服软的陛下似乎真正从一年前的丧子之痛中走了出来。就连狐韧接到大宴群臣的圣旨后吹胡子瞪眼奋笔疾书了一封参陛下铺张奢侈的奏折也安安静静地躺在这位直言的右相袖里——陛下也是人,人孰无情? 然而狐韧不知道,其实商晟吝啬得很,他请客,自然是有目的的。 酒喝了一半,商晟忽问,“左都何在?” 左都虽被贬为庶民,却仍在被邀之列,然而他无官无品,只能敬陪末座。 左都起身,上前几步,顿首道:“草民在此。” 商晟眯着眼睛佯作看不清楚,借着酒劲装糊涂,问道:“你怎么坐那么远?”又指挥侍从,指指自己左右道,“来,赐座,在前面。” 侍从犯了难为:这位子该怎么安排?将锦席铺在东首还是西首?东边是文官之首,左相蒙百无,西边是武将之首,右将军韩嚭,搁谁前面似乎都不合适。正这时,左都为他解了围,他道:“一介布衣,躬逢胜饯,敬陪末座,不胜感恩。” 商晟却摇摇头,将醉话说到底,自以为幽默地打趣道:“你无官无品,朕也无官无品,你过来,与朕同坐。”说完还笑着以眼神询问众臣:朕说的在不在理? 大臣们面面相觑,他们可不觉得陛下风趣,对他们来说,这是一种暗示。 侍从如蒙大赦,于他而言奉命行事即可,既然陛下明说让左都坐在他身边,那就把锦席铺在陛下身边好了。侍从铺好,商晟仿佛觉得不够近,亲自伸手拖了拖。左都起初不肯,但底下几个人劝道“陛下醉了,陛下醉了”,他也就半推半就地坐了过去,只不敢离得太近,膝盖只沾着席边。然而他坐得远,却挡不住商晟歪了身子靠过来——他虽不能说陷害左都的人一定是韩嚭,但不管是谁,他打压左家不错,可同时商晟要让所有人明白,左都是谁! 这还不算结束,又饮了几杯,商晟忽然兴致大发,挥退乐舞,要左都说说南征之事——若在清醒时,凤都之败必然讳莫如深,可醉意上来了,谁能奈何? 左都看看或心急担忧、或事不关己、或幸灾乐祸的众人,再回头看看商晟期待的目光,他似乎明白了今晚大宴的目的——因为他之前向商晟提起过一个人,这个人得到了商晟的认可,但由于南征失败,他的智谋才干无法让众人知道。 想通这一点,左都豁然开朗,胸有成竹道:“南征之事,草民已详细禀明,要说起来,倒有一人可圈可点。” “噢?”商晟饶有兴致,“说说看。” 左都便将赵青投军、救左骥、编死士、献计策、烧粮草、侧翼出袭击溃敌军一一道来。然后便是身陷焱部,不但得以自保,还劝服多穆派向导引领虎贲军出山,可谓足智多谋,胆量过人。如果说前面的只是精彩,后面就有点神奇了——单枪匹马,不,是在被俘的情况下,扭转形势,自救救人,实在了不得。当然这神奇背后也有左都的功劳,他虽半个字没有夸张,却故意隐去作为交换条件的解开“娆煌的诅咒”不说,就使得倾之的经历更加神乎其神了。 商晟听得聚精会神,不断颔首称赞,待左都说完,他看看意犹未尽的众臣,笑道:“你说了这半天,我们还不知道这英雄姓甚名谁呢。” 左都道:“此人姓赵名青,年不过双十,是海都郡……” “等等,”商晟忽然打断,指敲扶手,问道,“他不会在渤瀛侯府当护卫吧?” “陛下怎么知道?”左都佯惊。 商晟哈哈大笑,“见过见过。”几位随驾去过云螯的大臣也纷纷点头称是,其中也有韩嚭,只是他笑得比较违心罢了:赵青本与韩夜有仇,而一旦左都举荐了他,他一定依附左都,更与韩家为敌,到时候又添了一个难缠的对手。 “朕在云螯时就觉得这孩子不错,屈居侯府,可惜了,让朕□□,必成大器!”商晟一边赞赏,一边惋惜。 这时底下有人说:“陛下若惜才,还担心渤瀛侯不放人吗?” 在合适的时间说合适的话的人向来不缺,于是召赵青入京,水到渠成。 左都的举荐确实是出于感激和欣赏,毕竟赵青救过左骥,也救了他,又在军中立有大功,但也不排除拉拢之意——在他看来,用知遇之恩绑住文武全才、智计百出的赵青,对抗韩嚭时便多了个极其得力的助手。 而商晟对赵青感兴趣,除了在云螯时对他印象不错,赵青南征中的卓越表现更使得自信看人很准的商晟觉得不论是对左都、对韩嚭,对文臣、对武将,假以时日,用心栽培,赵青一定能成为与他们分庭抗礼的力量,也就能成为在他控制之下的另一颗制衡全局的棋子。 商晟举杯,与左都、与群臣共饮。 “左都,朕听说你的小儿子叫……哦,左骥,尚未娶亲吧?”商晟确实兴致奇高,竟关心到了一介“草民”的儿子的婚事。 左都不知商晟何意,只能如实称“是”。 商晟点点头,又道:“他小时候朕还抱过,不小了吧,看好谁家的姑娘了?” 左都见商晟一副“看好谁,朕做主”的表情,心道陛下是有心做媒呢——左骥原喜欢过韩嚭的女儿,但两家关系实在太僵,这段还没来得及开始的感情也只能无疾而终,不了了之了。两年前,韩家女已经嫁人。 左都道:“回陛下,还没有。” 商晟捋着胡子,慢悠悠道:“那你看琼华如何啊?” 琼华公主商莹! 喝酒吃菜听曲看舞打拍子拉家常的大臣都停了下来,有的提着酒壶、攥着酒杯,有的举着筷子、夹着菜叶,但表情是一致的惊讶——陛下要将公主下嫁左家? 左都急忙伏地,辞道:“犬子资质平庸,配不上公主,请陛下三思。” 可商晟打定了主意,辞也没用,最后左都只好谢恩。商晟呵呵一笑,“不过莹莹还小,朕还想多留两年。”左都也不敢有异议,想抱孙子,再等等吧。 然而,厚恩之下,苦的是左都,乐的是韩嚭:琼华公主自小娇生惯养,除了陛下、娘娘,天底下没有她放在眼里的人,娶公主,是福是祸,实在难说。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都到了谈婚乱嫁的年龄了~~~O(∩_∩)O~ 谈判 【章十九】谈判 夏夜的雨,伴着电闪雷鸣,来得快,却也去得快。晨光微曦,白露未晞。初尘一早醒了,却不愿起,迷迷瞪瞪懒在床上听窗外鸠鸣莺啼。 “凤都视飞禽为祥瑞,你母亲的名字,叫青羽……” 初尘猛然心悸,她忽忆起昨晚那个黑衣人又一次出现,并第一次跟她讲了话,用一种皴法似的声音说道:“这棵树底下埋着你的亲生母亲,她是凤都的王,将来你也会是……孩子,去问你的父亲吧,但不要告诉花倾之……” 初尘猛地坐了起来,她慌了,她摸出枕下的将黎,紧紧攥在手里,紧得发抖,然而无能为力——她杀不了“梦”。小花儿还在酣睡,她帮不了她,初尘咽了口唾沫,强作镇定,小心翼翼地将视线探向床下,她希望像从前一样看见干干净净的鞋子,而那双趟过泥水似地绣鞋和地上几串清晰的泥脚印赫然入目! 不是梦! 得到了第一个证据的初尘反而镇定了下来——不管怎样,她不会再被是梦是真是人是鬼困扰,在她的身上果然有一个谜,而黑衣人指引她去破解疑团。 将黎出鞘,刀光锐如鹰眸——好,就让她去揭开谜底,揭开“原在海棠中生”的含义和“忠臣义士之后”的谎言! 地上的脚印还没有消失,显然黑衣人是在雨停后才将她引了出来,故意留下痕迹。初尘寻着脚印找到了那颗树,没有什么不寻常,如果有,细想起来,每年春天,这棵树上的海棠花开得格外盛,凋落,却也只在一夜之间。 初尘紧咬着嘴唇,握着将黎的手在发抖,她即将找到第二个证据——颜青羽,有,或者没有! 没有称手的工具,只能先用匕首掘土,不久触到了坚硬的东西,她放下将黎,下手去挖,直到青铜方匣完全展露在面前,卷起袖子,俯身将匣子抱出。初尘看着铜匣,大口喘息,用袖子抹了把汗,沾地白净的脸上也是泥污。 方匣没有锁,却密封得极好,初尘费了好大力气才用将黎将它撬开,铜匣里有东西裹着油纸——仍是怕被水浸了。抹抹手上的泥,剥开油纸露出紫檀木盒,盒内是一个长不盈尺、宽有寸余的灵牌,上书七字——“妻傲颜青羽之位”。 什么都不用怀疑了,初尘认得出,那是她父亲的笔迹! 颜青羽,凤都青王,死时只有二十三岁——这个从前只在书上瞟过一眼,甚至没有为她叹息一声“红颜薄命”的女人竟成了她的亲生母亲! 没有石碑,甚至没有封土,只是静静地躺在树下,看海棠怒放,然后任落英飘满一身,秋去冬来,花谢花开。初尘跪在母亲的“墓”前,紧缩着身子,将灵牌抱在胸口——她(颜青羽)从未占据过她的记忆,可她(初尘)为她流泪…… 天已大亮,小花儿也快醒了,初尘将灵牌放进木盒,重新用油纸包好装进铜匣放回原处,用手将土拢好拍平——没有封土,也不需要封土,或许这本就是母亲的原意。洗净将黎,纵身跃入湖中,涤去身上的污泥,也溶去眼中的泪水。 清晨湖水微凉,初尘理了理纷乱的思绪:史称凤都青王二十又三薨于凤都彤梧,她如何来了渤瀛,又如何嫁给了父亲?而那黑衣人又可能是跟母亲有什么关系的人?要得到答案,她只能去寻找第三个证据——人证,她的父亲。 当小花儿醒来不见初尘,着急忙慌四处寻找的时候,初尘从水底钻了出来。 小花儿气得跺脚大叫,“小姐,早上水多冷,病了怎么办!” 初尘确实病了,所以第二天得了消息的傲参急急赶来探病,然而他想不到苦心隐瞒了十五年的秘密竟毫无预兆的被女儿三言两语戳穿,能做的,也只有和盘托出。初尘所有的疑惑迎刃而解,她是凤都王颜青羽的女儿,二十年前,她的父亲母亲相遇相知,十八年前他们龙帝祠定情、许下终生,十七年前在凤都遭受迫害的母亲只身投奔父亲,十五年前有了她。母亲为了她的前途,放弃了抚养孩子的权力和看她一点点长大的幸福,在她六岁的时候离开人世。 六岁,她无忧无虑、顽劣成性。喜欢去父亲的书房捣乱,喜欢作弄白胡子白头发的老宾客,喜欢招惹她打不过、但从不还手的大哥,不过当她动到金狮头上的时候就不一样了——金狮是只黄色长毛细犬——于是她被追得上蹿下跳惊天动地,足跑了大半个侯府。直到手忙脚乱的家人们将金狮捉住,又惊又吓体力透支的她瘫在娘亲怀里哇哇大哭,借机“大病”一场,把娘亲从父亲那里“抢”过来一个多月。 娘亲待她极好,这辈子,傲初尘只有一个娘亲,她是渤瀛侯的正妻殷绾。然而那个只有在死后父亲才能在灵牌上给她名份的女人,是初尘唯一的母亲! 十五年,她快乐的生活,不知道母亲的存在,而母亲生前却无一时一刻不心心念念着女儿。要继续快乐下去,初尘知道,那是母亲对她全部的希望。 至于黑衣人,傲参攥紧拳头,仿佛要撂倒几个方才解恨,从牙缝间挤出了两个字——“颜鹊”——她的舅舅,也是倾之的师父。 那一日,初尘拂响了沉寂五年的箜篌。五年前,十岁的她第一次闯入这场乱红,弹响箜篌只因好奇,五年后,她拂落十五年的尘埃和母亲一生的悲凉。 …… 出乎傲参夫妇的意料,婚后三年方能圆房的条件居然被答应了!不是颜鹊和子车行已做出退让,然而花倾之亲自登门说可以接受。 倾之虽小有抱怨,但他对成亲一事本不着急,反正人是他的,没人争也没人抢,可那天初尘面色憔悴、恹恹无力地倚在床头,眼睛直直盯着窗外的海棠林,对他说了两句话:后一句是“我想见爹爹”,而前一句,她说“人的一生,好短……”。 倾之想不明白怎么才过了一夜,初尘忽地就伤春悲秋起来,生病吗?不过夜里着凉而已,并不打紧。她才十五岁,身体一直很好,绝不会因为一点小病小痛便对人生悲观失望。他认识的傲初尘,从来都是笑着的。 倾之想问,初尘却不愿再说,缩进被子里昏昏欲睡。他也只能在床边守着,给她喂水喂药,擦汗敷额。第二天倾之去侯府找傲参,告之初尘的病情。 直到初尘的病彻底好了,倾之问起,她惊讶了半天,死不认账,最后才“哎呀”一声,一副“没有什么大不了,你紧张成这样干嘛”的样子,说道:“读了个故事,发点感慨而已。”没心没肺到了极点。还问:“你要不要听?” 那些女人们可以哭得稀里哗啦的话本,倾之自然没有兴趣。白她一眼:你乱发感慨不打紧,害得我胡思乱想、六神无主! 但不管那句话来得多么没头没脑,解释开了又多么简单可笑,它却让倾之忽然间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苦短,与他争的,只有时间!那一刻,从来没有过的热烈的渴望从心底迸发——他要娶她,拥有她,一刻也不想耽搁。 就这样,去侯府找渤瀛侯夫妇,答应他们的条件,定下婚期,准备成亲! 事实证明,所谓雷厉风行的背后,是有一群人谋定后动的。 答应条件后的第二天,颜鹊师徒登门拜访,理由自然是侯爷有请,因他们一向与侯府交好,不用请柬,护卫也不怀疑,引了他们去见傲参。傲参也是明白人,知道对方的来意,便与殷绾在侯府湖心岛的小斋招待他们,没有外人。 双方各执一词,颜鹊等觉得既然条件已经答应,就应尽早完婚,而傲参夫妇还是那个字——拖。他们的筹码有两个:嫁妆和占卜。嫁妆需要准备,而占卜是傲参说了算,应当说胜券在握,然而他很快就会知道对方是有备而来。 “初尘的嫁妆还未预备,连嫁衣都没有做。”殷绾首先开口。 “嫁妆并不要紧,至于嫁衣,夫人放心,我们早就备齐了。”颜鹊轻松挡回。 傲参接道:“婚姻大事,应祭天礼神,占卜佳期。” 行已回道:“我自小酷爱占卜,小有所成,卜得三日后便是大吉。” 傲参又道:“傲家主祭数百年,这方面总是我最在行。” 去罹冷道:“听说常熙赐婚给玄都公主和故锦都王,也是海都占卜的佳期。”他将“佳”字咬得格外清楚,嘲讽之意不言而喻——说起颜鹊的徒弟,行已谦和,倾之可以假装谦和,唯独去罹谁的面子也不给,脾气最拧,说话最冲。 傲参虽有涵养,可他位尊年长,却被一个小辈言语挑衅,也难免不悦,“那是常熙乱发淫威,假借神旨,与我父子无关!” “商晟登基的吉日也是侯爷选的吧,怎么出了刺客?”去罹咄咄逼人。 傲参脸色一沉:商晟自己定的日子,关他何事?童子无知,胡言乱语! 眼看这气氛有些僵了,倾之轻叹道:“神明已死。” 众人愕然。 “神明未死,不当有我父母兄长之亡,神明未死,不当有锦都生灵涂炭、十室九空。”倾之不怨天,神都死了,怨也没用,他只是淡漠的口气和嚣张的眼神告诉他未来的岳父:所谓占卜,是个礼仪,什么神明,他根本不信! 傲参和殷绾被迫妥协,说到底,迫使他们妥协的并非颜鹊师徒,而是初尘。如果初尘现在仍是侯府名正言顺的千金,单从纳采到亲迎等诸多礼仪也能让眼前这四个人忙上半年。可初尘假死以后,现在的状况只能用八个字形容——“秘而不张,万事从简”。究竟是女儿的义无反顾才导致今日之“退而无险可守”啊! 瘦红居。 傲参夫妇不便总去看望初尘,消息是倾之带到的,他也顺便带去了嫁衣。倾之手抚木盒,并不说话,倒是初尘和小花儿一左一右,十分好奇。 倾之喝了口水润润嗓子,垂目看着桌面的木纹,说道:“你准备准备,我们三日后成亲,这是嫁衣。” 一旁小花儿懵了,她没听错吧:成亲是好事,但成亲不是郊游,今晚打个包袱,明天就能出行。说成就成啊? 初尘也懵了,不是因为时间仓促——她知道倾之拿不出彩礼,即便拿得出,那也是从侯府搬到赵府,再从赵府搬回侯府,毫无意义;她也知道他们的婚事不可能大操大办,因为全渤瀛城的人都知道傲初尘已死。她要的无非是他这个孑然一身的人,那么只要新郎官在,别说是三日之后,就是立时成亲她也不皱眉头。可问题是这事太突然,突然到她只是得到了一个结果,而全不知其过程。 倾之的回答很简单——“乃父之命”,但初尘绝对有理由相信这叫敷衍。 “我不答应。”初尘一甩脸色,恼道,“你们商量好了就完了?我又不是什么柴米油盐瓶瓶罐罐,你们一个卖,一个买,订好了价钱就能做成买卖!” 倾之了解初尘,她可以接受一个没有客人、没有酒宴的婚礼,但对不尊重她意愿的人却绝不客气。可这也是情非得已呀。 倾之抬头看了看犹自恼怒的初尘,按在木盒上的手不由扣紧,而语气却是淡淡缓缓的,“我可能很快就会去钰京了。” 他南征的目的就是为了有机会接近商晟,可真的要去,任谁都会担心。所以现在不是成不成亲的问题,而是成得了成不了的问题——倾之的话也不是“我可能很快就会去钰京了”,而是“如果我明天死,你今天要不要嫁给我”。 这是一个初尘无法拒绝的理由。 殷绾最不满倾之之处就是他口口声声喜欢初尘,却全不为她考虑。他不想他是锦都遗孤,是商晟一心铲除的余孽,初尘跟了他能有什么好处?他也不想或有一日他身首异处,会连累初尘年轻守寡——他便是明日即死,今天也要拉上初尘。殷绾觉得爱一个人该为对方着想,可她在花倾之身上看到的只有自私。 倾之不是情圣,他对初尘的爱中占有的欲望,像魔鬼一样贪婪,却也像婴儿一样单纯——想得到,如此而已。他并非从未有过犹豫,但自从经历凤都一战,眼见了无数生生死死,他再不愿放弃。而初尘,与他是同一类人。 凤都归来,一日泛舟湖上,倾之问道:“如果我死在凤都怎么办?” 初尘划着桨,正轻哼着采莲谣的调子,她停下,环了双手在胸前,压下肩膀,身子前倾,笑嘻嘻道:“那就冥婚,到时你连逃婚的机会都没有。” 倾之扑哧乐了,但他相信那不只是一句玩笑话。 鱼戏莲叶间,莲叶何田田。 清晨踏露来,采莲遗所思。 荷叶做斗笠,荷花做裳衣。 且看郎与妾,不羡并蒂生。 ——采莲谣。 初尘不想这么快成亲的原因还有她不久前才知悉了自己的身世,心绪尚未完全平复,可现在她知道,她要收拾心情,准备做新娘了。 轻轻拿开倾之的手,打开木盒,不出意料,是绿色的嫁衣——锦都王室的传统,男着白,女着绿,还要有绿牡丹。 初尘将衣服抖开,拎起来贴着身子比量,转了个圈儿,问道:“好看吗?” 倾之柔柔地看着她,微笑,“好看。”然后他忽想起了什么,对旁边犹在愣神,完全不明白两人说了什么就解决了问题的小花儿道:“小花儿,要麻烦你在衣服绣几朵牡丹。”——颜鹊向来说谎不眨眼,他说备好的嫁衣其实还是半成品。 倾之又嘱咐,“还有我走后让初尘穿穿看,哪里不合适,你帮忙改改。” 小花儿懵懵懂懂地点着头,她现在只一心盘算着初尘出嫁对她意味着什么:和赵却师父、行已大哥、去罹二哥、倾之哥哥成了一家人,但不能和小姐一个床睡了……不过等她回过味儿来就会发觉不对——几朵是多少?要大气,要华贵,“一枝独秀”肯定不行,那么百朵千朵压裙摆?只有三天,怎么可能! 倾之不是有意为难,他实在不知道也从没想过绣花是个极慢的功夫活儿。 “可惜没有绿牡丹。”倾之看看初尘,有些惋惜——若成亲那日初尘在发间簪一朵绿牡丹,定然清艳无比,酣媚动人。 初尘闻言一笑,喜道:“不难。鲛容轩的花室好像还有人打理,爹爹曾送过我一株绿牡丹,你去看看有没有开花的,折一朵给我。” 初尘说的绿牡丹并非牡丹,而是茶花,在凤脊山的北坡,终年绽放。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今天是早完工了,不过碎碎念了很久,写了个不成文的东西: 《早来的,晚走的,来得早不如来得巧的和不合时宜的——纪念我的那些同人和小说》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8380cf00100kufj.html,写完了才发的。 O(∩_∩)O~ 迎亲 【章二十】迎亲 没有用三天,只两日小花儿就把牡丹绣好了,因为她只绣了一朵——抹胸前硕大的牡丹如绿色火焰盛放,舒展的花瓣柔荑一般伸向空中,所及之处,□勃然。当然这样还嫌单调,她又在绿纱罩衫上“镂”出牡丹的形状,用鹅黄丝线锁边,罩衫衬着裙摆由白到绿渐变的碧湖水色,一动,满园牡丹随风摇摆。 天俊、行已和去罹也没闲着,他们聚在赵府商量婚礼的仪程。没有办法迎亲?新娘足不能粘尘?这都不是难题,重要的是兄弟们有冤报冤,有仇报仇,毕竟恶整花倾之的机会不多——书房里“气定神闲”地“翻”书的倾之不由打了个寒噤。 婚礼的程序倾之一无所知,不是他不想知道,而是所有人都瞒着不让知道,直到新婚当日他被拉到瘦红居旁边的湖上。天俊指着一只木舟道:“初尘和小花儿就藏在荷花中间,你撑船过去,找到了,初尘会出三个问题,全答对了,就能把初尘接到你的船上。”用脚背挑起竹篙,递给倾之,“给。” 倾之接过竹篙,神情怎一个“苦”字了得:他畏水,又不太会撑船,况且这百亩荷花,如何找法?然而叹气归叹气,婚不能不成,新娘不能不找。 去罹很够义气的拍拍倾之的肩膀,笑道:“这就算是迎亲了。” 行已将一块玉佩搭在倾之腰间,温言嘱咐,“到时候你把这玉佩送给小花儿她才肯让初尘上你的船,这叫‘买红娘’,别忘了。去吧。” 倾之提着竹篙,走到湖边,回头看岸上三人,三人同时神情肃然地点头,表示“你大胆去吧,我们相信你”。暗叹一口,倾之撩襟登上小船,竹篙轻点湖岸,小船晃晃悠悠“蛇”行出发。放眼望,浩浩清风散晨雾,莲叶接天碧无穷。 诓得倾之上了船的三人将桌案、茵席搬出来摆在门前两棵枝叶如盖的合欢树下,备齐了干果点心果子水酒,坐在树荫下切了夏瓜分吃。 初尘和小花儿藏在荷花丛里,摘了荷叶当斗笠,湖面风凉,也甚惬意。她二人对坐,中间小案上摆满了各式吃食,初尘虽涂了唇脂,也不在乎,和着荔枝葡萄一起吃了。小花儿不时起来张望,喃道:“怎么还不来啊?” 初尘道:“你急什么?我还没急呢。”边把点心碾成碎末撒在湖里。 倾之顶着日头,望荷兴叹,心道:兴许他掉进水里,初尘会更快出现——当然只是一闪而过的念头。他静下心来思考:这片荷花宽广纵深,高过人头,躲两个人轻而易举,为防遗漏,就不能心存侥幸,只能步步为营。打定了主意,倾之驾船荡开碧帐,耐心寻找。然而不久他就细心的发现湖里的鱼都朝同一个方向游去。凝眉略思,心下大喜,追着鱼儿的方向划过去。 “小姐,小姐,倾之哥哥来了!”小花儿远远望见倾之,蹲下来兴奋道。 “是吗?”初尘拍拍手上的碎屑,不慌不忙地撑起纸伞挡在身前——在新郎回答出三个问题之前,新娘是不能露脸的。 倾之看见小花儿挥着手绢朝他招手,奋力划了过去,终于船头接船尾。 倾之越过小花儿朝后望去,小花儿忙奓开胳膊,上下挥得像只振翅的花蝴蝶,“哎哎哎,急什么?要回答完问题才能看呢!” 倾之面上一窘:他是心急,可也不用说得如此直接吧。 小花儿见倾之脸红,自以为安慰人道:“脸红什么?不用害羞。” 这回连躲在伞后的初尘都嗤嗤笑出声来,倾之看见她高髻上的绿牡丹一颤一颤。至于小花儿,他无话可讲,遇到这样善心的姑娘,只能听天由命。 “咳,”小花儿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的道,“我要问了。”说着从腰间拿出张字条,确认一遍,又塞了回去,仰头问道:“天地孰长(zhang)?地有几庚?” 倾之一时懵了:这算什么问题? 小花儿同情的看着倾之:别说倾之不知道答案,摇头,她也不知道。 然而倾之毕竟聪明过人——一般来说,没有答案的问题有两种答法:第一,任你说得天花乱坠,坑苦鬼神,言之成理即为正解;第二,取巧作答,类似于灯谜字谜,问题就是谜面儿。想通其中关节,倾之一笑,答道:“天长地久。” 长(chang)长(zhang)字同,九久音同,又寓意情爱长久。两个字——切题。小花儿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初尘便从伞底递了枝荷花出来,说明答对。 小花儿颦眉,摇摇头,又问了第二问——“林有多少树?树生什么样?” 有了第一题的经验,倾之不假思索道:“林有双木,交根连理。” 木木为“林”,又以连理喻恩爱。初尘再递一枝荷花。倾之微微一笑,春风得意:这样的问题岂能难得倒他?只等着答出第三问,抱得美人归。 “小姐有多少根头发?”问出这个问题的小花儿自己都觉得匪夷所思。 “青……”倾之才说一字,忽觉有陷阱:“青丝”,“情思”,青情音似,丝思音同,乍听合理,但音同之字已在第一问中出现,以初尘的风格,绝不会重样。 倾之额上急出汗来:第一问用了字音,第二问用了字形,都不会在第三问中重复,而山盟海誓、地老天荒、海枯石烂、情比金坚等等反推上去也未有宜者。 倾之没有办法,只好老实作答,“不知道。” “啊?”小花儿张大了嘴巴,心下着急:倾之哥哥,你肯定过不了关了! 初尘却“扑哧”乐了,把伞收起,站了起来。乌黑的长发盘成高髻,当中簪花,两边共插六对十二只对钗,白色抹胸上绿色牡丹衬得胸前肌肤如雪莹白,腰束碧丝绦,罩衫垂下,裙摆上浮起牡丹花影。与淡抹湖色的衣衫相比,初尘面妆甚浓:花钿贴额,丹脂点靥,施胭如霞,画黛有峰,点绛唇,润如珠。倾之相信初尘适合浓妆,因为她的明艳——如果不是嘴边还沾着芝麻,会更完美。 “答对了?”小花儿诧异。 初尘点头,流波双眸看着倾之,她知道虽然倾之答对了,但他不明白为什么答对。倾之沉吟:硬说有什么讲究,那就是夫妻相处,实话要比情话重要。 倾之一笑,初尘知他懂了,也低头莞尔。 倾之从腰间取下玉佩,递给小花儿,小花儿接了,却嫌礼轻。倾之愣了:他只记得行已说将玉佩送给小花儿,叫“买红娘”,可没说对方嫌礼轻怎么办。而且他身上除了那块玉佩,也没什么能送人的东西了。 小花儿看倾之作难的样子,咯咯笑道:“没有那就叫声‘好姐姐’。”不是真的要东西,而是娘家人要压过新姑爷,免得新娘嫁过去受委屈——这是婚礼的一部分,只是天俊、行已和去罹存心没有告诉倾之。初尘猜也知道,抿嘴偷笑。 倾之张了几下嘴,都没叫出口:要给比自己小五岁的小花儿叫“姐姐”,实在难为情。但是好汉不吃嘴上亏,心一横,“好姐姐。”不但叫了,还面带微笑。 “欸——”小花儿拖长了音,应得无比受用。当然礼也收了,姐姐也叫了,便要放人了,小花儿绕到初尘身后,帮她提起曳地的裙摆罩衫。初尘自个儿也一手敛裙,低头注意脚下,换到倾之船上。 当倾之接过初尘的手,微微用力抓紧,心里总算踏实。可初尘刚踏上船,一个不稳,向后张倒,倾之一惊,倾身搂了她的腰,俯仰之间,四目相对。 轻轻的气息吹在初尘脸上,痒痒的,意动神摇。 倾之轻吻她的嘴角,啄下她唇边的芝麻——吮了一口丹唇,咬了一口胭脂。 小花儿“啊呀”一声捂着脸转过身去:羞死了,羞死了。 对此“偷香”行径,初尘倒笑得花容妩媚,似不介意,只是抱着倾之的腰的手狠狠的拧了一把他的后腰肉。倾之吃痛,猛地皱眉,初尘却笑得更俏了。 鱼戏莲叶间,莲叶何田田。 清晨踏露来,采莲遗所思。 荷叶做斗笠,荷花做裳衣。 且看郎与妾,不羡并蒂生。 …… 倾之撑船,初尘采荷,“荷”者“合”也,是个好兆头,等船靠岸,船底已满了荷花。他二人气质脱俗,立在盛满粉白花瓣的舟中,宛然若仙。 天俊三人十分惊讶,倾之这么快找到初尘实在出乎意料。为了避免舞弊,“迎亲”的主意他们一早才告诉初尘,就连初尘和小花儿也没法与倾之互通声气——可他们不知道串通并不一定需要提前约定,而这次通风报信的,是鱼。 虽然倾之过了第一关,但天俊等也不气馁,好戏还在后面。 新娘足不能沾尘,这是锦都王室的规矩,王大婚,以鲜花铺路,王子大婚,以彩锦铺路。照说买几丈锦缎从湖边铺到门口也不奢侈,可偏偏天俊等选了个更省钱的法子,qǐsǔü背——要想顺顺利利,和和美美,别客气了,新郎官,背吧。 然而这还仅是锦都的规矩,按照海都的风俗,新娘要在门前树上挂九十九根红绸带,讨个吉利。所以不能直接背进屋去,要先背着初尘系绸带。 九十九根,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而初尘也不是那种轻得可以在人手掌心跳舞的瘦美人儿,相反,丰腴圆润。但倾之从小习武,力能扛鼎,背初尘自然不在话下,即使刚从湖上转悠了个多时辰,正晃得七荤八素,四肢乏力。只要初尘不刻意为难,这一关并不难过——倾之如此想。但物以类聚,倾之的朋友大凡也称不上善类,即使平日里彬彬有礼,整起人来却绝不手软。 初尘从天俊手中接过第一根红绸,小花儿便扯开嗓子拖着长音唱道:“第一系,一生一世为夫妻。”唱一句,系一根,“第二系,恩恩爱爱两不移。” 倾之侧目怒视三位始作俑者,可三人浑然不觉,个个喜气洋洋——他们是吃定了大喜的日子倾之不能发作,才如此猖狂。事实也确实如此。 倾之耸了下身子,向上托了托初尘,对她道:“系得高些,讨个好彩头。” “第一系,一生一世为夫妻。” “第二系,恩恩爱爱两不移。” “第三系,三年抱两爷娘喜。” “第四系,四张机织鸳鸯弋。” “第五系,五谷丰登家有余。” “第六系,六世同堂望乡里。” “第七系,凤凰落在梧桐栖。” “第八系,和顺八风顺心意。” …… …… “系呀系,少年夫妻老来依。” “九七系,儿孙满堂绕膝戏。” “九八系,阖家团圆福寿喜。” “九九系,再添一岁活百一!” 九十九根红绸系好,随风飞扬,煞是好看。 系好了红绸,倾之可再不坐以待毙,背着初尘健步如飞的冲进屋里。初尘知他是被天俊三人整得心虚,双手环着倾之的脖子,轻咬他的耳朵,咯咯地笑。 天俊三人和小花儿见了也笑得前仰后合,不过笑归笑,抄家伙上才是正理,他们可还有一项没进行呢——打新郎。这边倾之刚放下初尘准备喝口水解渴,那边四人便手持红布裹着的粗木棒追了进来。倾之见势不好,赶紧躲。 “这又是什么?” “打新郎。”小花儿提着比她还高的杆子,颇吃力,也颇卖力。 “等等,”倾之直臂手掌朝前做了个“止”的动作,他可不糊涂,“打新郎那是在新娘家的礼,我这都接回来了,还打什么打?” “瘦红居难道不是我们傲家的,什么时候改姓花了?”天俊也不客气,“整个渤瀛城都是初尘的娘家,没你花家人说理的地方。”说着举棒就上。 小花儿也不甘示弱,可她抬起木棒,摇摇晃晃拿不稳当,“砰”一下棒子砸到了后面,正落在初尘眼前,接着小花儿一个趔趄眼看就要坐在地上,初尘急去扶她,被裙子拌了一跤,向前跌去,两个人撞在一起,“啊哟”“啊哟”。 天俊追得倾之满屋躲,行已、去罹换下眼色也提了棒子来打。 倾之窜到梁上,才稍得喘息之机,急道:“大哥二哥,你们帮谁?” 去罹笑道:“娘家人太少,不够热闹,我们临时搭把手。”整你还跟你商量? 倾之上得房梁,天俊三人也非等闲之辈,擎着六尺长的木棒追得倾之上上下下。房间本不大,进六个人已经嫌满,可他四人身手不凡,轻如燕,捷如猱,追打躲闪之间竟连一个花瓶都没碰倒。小花儿索性不上手了,跟初尘一起旁观。 四人当中倾之武艺最好,可毕房里施展不开,还得躲开初尘和小花儿以免误伤,倒真结结实实地挨了几下。初尘一旁看得心疼又心急,坐不住了,却被小花儿拉了回来,后者低声提醒,“小姐,矜持,矜持。”——此后只见初尘“矜持”地抠着手心,一会儿哭脸,一会儿笑脸。 “好了好了,房子都快被你们拆了。”说话的人是颜鹊。同来的是喜笑颜开的傲参和喜忧参半的殷绾——为了让年轻人玩得尽兴,他们故意来迟。 天俊等见父母师父来了,赶紧收手,倾之长长松了口气,从桌上跳了下来。 给长辈行礼之后,殷绾将初尘拉进里屋——里外两间本是通的,为了做新房才刚刚挂上了帘子。初尘哽咽着叫了声“娘”扎进殷绾怀里,将画好的面妆全哭花了——这是她知晓身世后第一次见到殷绾,她的娘亲,她的亲娘。 女儿出嫁,殷绾心里也不好受,一边抹泪一边安慰初尘,哄得初尘不哭后,又和小花儿一起给她重新梳妆,然后将小花儿打发出去,面授女儿夫妻之道。 外面行已也将准备好的衣服拿出来让汗流浃背的倾之去后面擦擦身上,换件新衣。之后便是傲参、颜鹊两位长辈嘱咐倾之日后如何为人之夫。天俊等人自去厨下忙活,行已、小花儿主厨,天俊、去罹打下手,准备晚宴。 婚者,昏夜成礼。 作者有话要说:迎亲程序基本虚构……反正这文架空…… 洞房 【章二十一】洞房 忙活了一整日,成礼倒最简单。向西向北拜过倾之的父母,向南拜过傲参夫妇和颜鹊,夫妻对拜,礼成。然而各人心思却是一言难尽:倾之与初尘的生身父母花少钧、商雪谣、颜青羽三人都已不在人世,而傲参、殷绾、颜鹊和行已又都与他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看着倾之与初尘成亲,悲从中来,喜从中来。 倾之向锦都和玄都的方向叩首,心情沉重:父母在世时他年纪尚小,或许他们还来不及想象这遥远的一天,来不及想象幺儿成亲,更来不及想象弄孙之趣,一切都结束在锦都的某个春末,那一年花开花死,没有结果。 青羽的墓也在西边,向西拜的既是倾之之父,也是初尘之母。初尘感激生她爱她的母亲,然而只能在心中,为了她的另一位母亲,殷绾。 将新郎新娘送入洞房后,傲参夫妇不便久留,打道回府,颜鹊一贯不爱凑孩子们的热闹,先走一步,天俊在外面吃了几圈酒也起身告辞。屋外只剩打算在合欢树下畅饮通宵、醉眠花下的行已、去罹和小花儿,屋内则是倾之和初尘守着喜烛干瞪眼——既然不能圆房,这春宵也没什么过头,睡则不困,不睡无聊。 初尘脱了外裳,卸去红妆,将一头乌发披散在雪白光洁的背上,退了鞋袜上床,双臂抱腿倚在床尾,下巴搁在膝上,低垂着眼睫看着半露出裙底的白玉小脚,两手有一搭没一搭的拢着头发,脚趾不安分的一动一动。 倾之面含微笑,看初尘安静地做完这些事情,心底有一种难以言明的奇妙:年华静好,美人如玉,从此不管坦途崎路,坚强疲惫,夜风送香明月满窗时总能抱爱的人躺在胸膛,嗅着她的发香,抚着她的肩膀,沉沉入梦…… 初尘理了一阵头发,抬起头来问他,“你不过来吗?” 倾之这才如梦方醒,到床边挨着初尘坐下,将她搂进怀里,轻吻她的额头。他的心砰砰地跳,虽然并不打算遵守殷绾那莫名其妙、不近人情的条件,但倾之原也没想第一夜就毁约,可有些事情,只能说是“情不自禁”。他的手□她的头发,捧着她的脸,眉毛、眼睫、鼻子、脸颊、樱唇、下巴……温柔的亲吻。 初尘紧闭双眼,有些发抖、有些窒息,她紧张地死死抓住倾之的后领,既享受他轻柔的爱抚,却又害怕他有粗鲁的和进一步的动作,但慢慢的,情况似乎有些不妙——他抽开了她腰间的丝绦……她想要逃…… “哈哈……”屋外三人不知说了什么笑话,一阵大笑。 倾之停了手上的动作,初尘也睁开了眼睛,一上一下,一俯一卧,都眨了眨眼。倾之翻身坐起,撇撇嘴:扫兴。初尘赶紧坐起来束好衣带,吐了口气:得救。 “娘不是说三年……反正没事做,不如我们也出去喝酒吧。”初尘建议。 倾之腹诽:这算什么事儿?好好的新婚之夜新郎新娘都跑出去跟人拼酒,真是闻所未闻。但不满归不满,他有言在先,又一向依顺初尘,只好点头。 两人略理了理衣服,初尘跑在前面生怕倾之反悔再拉她回去,而倾之心情郁郁,自然没得兴趣走快,他落在后面,调整了一下阴郁的脸色才出门。 “小姐,你怎么出来了?”小花儿最先看见初尘。 初尘坐在小花儿身边,行已对面,道:“反正无事,来和你们喝酒。”一边提起酒壶倒酒,却是个空壶,又四下里找酒。 行已、去罹对视,先还忍着,忍着忍着却装不下去,“扑哧”笑出声来:洞房夜不干那事确实也没什么可做,可怜三弟,命苦哇。 倾之见行已、去罹大笑,冷眸一凝,寒光四射,吓得两人赶紧收声:谁保证武功剽悍得没边儿的花倾之在极度烦闷的情况下不会对兄弟动手?老实点吧。 倾之这才满意,他坐在行已、初尘中间,去罹对面,问道:“你们刚才说什么那么热闹?”这话是笑着问的,心里却早骂了八九十遍——扰人好事! 倾之那弯弯绕绕的心思行已倒没看出来,他解释说:“我们正要行令助兴,商量是行雅令还是通令,小花儿说雅令不行,她只会做‘一只螃蟹八条腿’,‘大海大海全是水’!” 行已说完撑桌大笑,去罹干脆笑倒在他身上。初尘“噗”一声将酒喷了出来,呛得咳嗽,倾之忍俊不禁,拿了筷子反过头去敲小花儿的脑袋。 小花儿忙躲在初尘背后,嚷道:“人家说实话嘛,你们还笑!”殊不知正是她说了如此天真率直的实话才引人发笑。 侯府里傲参宴请宾客时行的都是雅令,而初尘和小花儿跑出去玩耍见酒肆里行的多是通令。五六一群或老或少或农或商的形形□的人聚在一起吆喝自然比府上衣冠俨然、正襟危坐,捋着胡子、晃着脑袋又仄又韵的老头子念诗来得热闹。于是初尘道:“雅令文绉绉的,没趣,就行通令,来来来,都满上。”小花儿斟酒,她又唯恐天下不乱道:“不用杯子,换大碗!”去罹拍桌称“好”。 换了大碗,行已顺手捞起酒坛给去罹、倾之和他自己满上,小花儿取了个小些的酒坛给初尘倒酒。“等等,”初尘问道,“大坛和小坛不同吗?” 行已正抱着酒坛,他道:“小酒坛里是果酒,大的是胭脂碎。” 初尘皱了下鼻子,抢了行已手里的大酒坛,道:“那我们喝一样的。”说着要倒,倾之赶忙搬着坛口,劝道:“这酒烈,你们喝不得。” 可初尘偏是那种你不让她做她便非做不可的脾气,而倾之也是说一不二的性子——对初尘除外,两人便拧在了一起。 去罹一旁添油加醋道:“人生总要有一醉,今日不醉待何时?” “二哥说得对!”初尘大赞,抢了酒坛。 倾之白了去罹一眼,也不劝初尘,只道:“你先尝尝。”要她知难而退。 尝就尝!初尘二话不说搬起坛子灌了一口,清清爽爽流下去,火火辣辣烧上来,辣得她紧闭了眼睛挤出泪来,又“哈哈”的直吐舌头。 倾之边拿手绢给初尘擦脸,边勾了唇角问她,“怎么样?还喝不喝?” 初尘一叉腰,抬起下巴,扬起红红的鼻头,“喝!” 死要面子。倾之无奈:喝就喝吧,反正他醉不了,喝成烂泥也有人善后。 通令也有诸多行法,最终商定“拍七”,从一数到九十九,逢七及其倍数不能说话,“明七”拍桌上,“暗七”拍桌下——规矩简单,罚起来也快也过瘾。可大家都是聪明人,行了几圈错得不多,于是该为“明七”拍左手边的人,“暗七”拍右手边的人,“七、七十、七十七”既有“七”又是七的倍数,便双手拍掌。 果然左右比上下难度大些,不一会儿就把酒力最弱的小花儿灌倒了。接着是行已和去罹,初尘也快醉得不识数了,却还拉着唯一清醒的倾之非要继续。倾之无奈陪她,却发现她已经醉到不用数错也自觉地扳坛子倒酒了。 “听话,喝够了,不喝了。”倾之搬着初尘的肩膀好说歹说。 初尘起先不肯,后来闻了闻衣服,皱着鼻子“嗯”了一声,好不乐意:是谁把她身上弄得又是汗味儿又是酒气?“我……我要洗……洗洗。”舌头打卷。 倾之顿时傻了眼:小花儿是爬不起来了,初尘这样子也没法儿自己洗…… 见倾之没应声,初尘想站起来,腿一软就蹲在了地上,还心道奇怪:怎么一点力气也没有?她伸手环上倾之的脖子,把他拉到眼前,贴着他的脸撒娇道:“洗洗……就……就睡……不……不喝了……” 初尘嘟着嘴醉言醉语,说话时红红的樱唇几乎贴在倾之面颊上。倾之心下一阵狂跳,他抱扶着初尘,忽然意识到一个被遗漏的重要细节:他们已经成亲了! 倾之把如幼仔紧抱着母兽一般粘在他身上的初尘放下来,道:“好,你先等着,我去烧水。”想想又先剥了几颗葡萄喂她——听说可以解酒。 “嗯……”初尘一边含着葡萄,一边应声,声音软得好像糯米团子。 瘦红居很小,只有一间卧房,卧房后面两小间,一间厨房,一间浴室。倾之在厨房烧了水,提到浴室兑成温水。出门时又抱了三床被褥,准备给醉倒在树下的行已、去罹和小花儿盖,好在夏夜不冷,睡在外面也不妨事。 当倾之备好了洗澡水,抱着被子出来,看见初尘的时候,简直连生气的力气都没有——她左手搂一个酒坛,右手扳一个酒坛,探舌攫取着坛底最后的几滴酒。 又不知喝了多少——倾之叹气,也怪他,刚才怎么忘了把酒拿远些。给行已等盖好被子,倾之打横抱起初尘,也不理会她依依呀呀的反抗和棉花似的拳头。 将初尘抱进浴室,倾之把她的手搭在自己肩上,一手搂着初尘的腰,一手帮她宽衣解带。刚解了束腰的带子,初尘忽一扬手,另一只胳膊也搭在了倾之肩上,一拧身,正与倾之面对面,脸上尤带着迷离的、摄人心魄的微笑。 初尘进一步,倾之不由退一步,但他神魂颠倒间忘了一件事——他身后是浴盆。初尘往前一压,倾之向后一倒,“通”一声掉了进去。 倾之暗骂一声糟糕,心道没挑日子果然失策。他从水底坐起来,抹了把脸,想起身却起不来了——醉得一塌糊涂的初尘居然平衡感很好的侧坐在不宽的桶沿上,倾着身子,水雾缭绕中,抹胸低得露出胸前若隐若现的□。她一手勾着他的下颌,一手描画着他的眉眼——倾之纳闷儿:这不该是他对她做的动作吗? 倾之不知道,初尘也不知道,此刻在初尘的心底有一个声音,叫娆煌。 ——她的王,有着世间最完美的容颜…… 眉心红痕,鲜血欲滴。 不过醉得连站都站不稳的人毕竟不可能在桶沿上坐稳。初尘身子一歪,也栽进浴盆里,“哗”的压出一大滩水。倾之倒不介意鸳鸯同浴,可惜浴盆太小,挤不下两个人。他湿淋淋地从水里爬出来,脱下衣服略拧了拧。 水温舒适,初尘躺在里面似要睡着。倾之呆看了一会儿,开始小心翼翼地帮初尘脱掉衣服,一件一件,直到毫无遮掩的胴体露在他的面前。 他轻轻撩起水花,抚摸她洁白的玉臂和柔滑的长发。 青丝似缎,肤如凝脂。 洗好之后,倾之将半睡半醒的初尘抱在腿上,用棉布擦干她全身,拧干头发,没裹亵衣,直接给她套了中衣,抱回床上,盖好薄被。 既然弄湿了,倾之所幸也洗一洗,他将身子沉在水下,把湿热的手巾搭在脸上:他没醉,却比醉了还迷糊。当指尖滑过她的肌肤,他在想什么?苦思之下竟是“什么也没想”,为什么偏偏那个时候君子?他懊恼地拍起大大的水花。 其实倾之完全不必懊悔,当他换了衣服,揉着头发回到卧房的时候,初尘醒了。她娇弱无力地侧撑着身子,脸色红润,醉眼迷离,几缕半湿的头发贴着脸颊,中衣滑到胸口,露出秀颈和香肩,似乎,仿佛,还在往下滑…… 更要命的是,她在笑,妩媚的笑、撩人的笑。倾之一阵血脉喷张,他虽定力过人,但也是个男人。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他拥她,吻她,翻滚,颠倒,直到身体的交融。初尘双手猛地攥紧,下意识地张口咬上了倾之的肩——疼痛刺激得她清醒了几分,她知道倾之在做什么,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可她不知道是不是该松口。倾之满是怜爱地看着眼睛里涨满了泪水、恐惧和无助的初尘,柔柔地抚摸她,安慰她,然而他这辈子就对她心狠这一次,她再疼,他也不会停下。 于是初尘咬得更紧,嗓子里咕哝咕哝地似要哭出声来,不过,一切都慢慢好了起来,变成一种契合和愉悦,缠绵成千古的传说。 风中,合欢树上的红色绸带,如摇摇欲坠的眼泪。 作者有话要说:结婚了,洞房了。内牛满面,俺觉得自己终于圆满了~~~ 顺便,今天俺生日O(∩_∩)O~ 再有,烦心的,有件事情还在犹豫不决,两周之后愿见分晓。 新婚 【章二十二】新婚 手指沿着暗紫色的牙印画了一圈又一圈,低头间,静静微笑,莲华清雅。 侧头看了看睡在身边的初尘,倾之敛去笑容,拧紧眉头:他可再不能让她醉了,至少在他不在她身边的时候,免得她随便“调戏”男人! 初尘也醒了,伸个懒腰从床上坐了起来,低头看自己合着中衣,再往里看,居然什么都没有,不由大惊失色。狠狠地摇晃脑袋,她昨晚醉了,醉了之后…… 倾之披上衣服,回身免首抵住初尘的额头,轻轻吐气,“怎么了?” 初尘赶紧捂紧了中衣,拧身问道:“我怎么……” 倾之惫赖一笑,“你忘了?你昨晚醉酒后非要先沐浴才肯休息。” 初尘吃惊地瞪大了眼,“……你……你给我洗的?” 倾之点点头,表情无辜,“那么你以为呢?除了我都醉倒了。” 初尘愣了半晌,半羞半恼地认了——她记起昨夜喝醉了酒,记起跟倾之跌进浴盆,然后……然后她狠狠咬了他一口,在他左肩。 轻轻拂落白色中衣,露出肩窝,像倾之一样,初尘也用手指沿着两排小而细密的牙印画圈。倾之见她眉头紧锁,以为她是想起来,心疼了,便将她揽入怀中,轻轻拍打,安慰道:“不妨事。” 初尘咬牙:他当然不妨事,妨事的是她!从此她再不是天真无忧的少女,而是人妇了,从此她要为这个男人生儿育女流血流泪,她要相夫教子、和睦兄弟,她要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做不好,别人会闲言碎语说她不够贤惠,再没有人像爹娘和哥哥一样宠她、纵容她——总之,她亏大了,咬他一口那是轻的! 初尘毫不客气,冲着旧伤又狠狠咬了下去。倾之全无防备,又惊又痛,低“啊”一声,心下也恼了:这是什么毛病?!可还没等他发作出来就听伏在肩上的人呜呜哭泣,口中喃道:“倾之,我不想生孩子,我怕疼,呜呜……” 倾之表情顿时僵住,哭笑不得:生孩子,那似乎还是很遥远的事情吧。 “要是我做不好妻子怎么办?你会不会生气?会不会后悔?会不会不理我?……再也没有人会像爹娘一样疼我了……”初尘哭得愈发伤悲。 倾之心下一沉:他低估了女子的细腻和敏感,尤其是初尘。她放弃了一切,地位、亲人、富贵、安乐,只为义无反顾地跟他在一起。她与过去、与她的家做了了断,从此以后是他的妻,随他海角天涯、苦乐辛悲。如果有一天他厌倦她、抛弃她,她将只能在没有从前也没有明天的夹缝里挣扎,怎么会不害怕? 其实倾之倒真是想多了——初尘起床时时常闹点情绪,小花儿对此习以为常,从不理会,只有他才会当真,还将心比心的把对方的处境想得如此之凄惨。其实,颜鹊是初尘的舅舅,小花儿是初尘的姐妹,她并非无依无靠。花倾之若敢对她不好,她绝对跑得比他想得还快,她可以回渤瀛,爹娘不会嫌弃她,或者她带着小花儿闯荡天下,她从八岁起就想这么干了。她爱他,那是基于他也爱她。 直到后来小花儿提醒倾之初尘早起时爱闹脾气,倾之才恍然大悟,不过至少此时他是心疼的。抬起她的下巴,深深凝望,温柔的说:“傻瓜,我会宠你呀。”——我会宠你,一辈子…… 成亲后,倾之搬来了瘦红居。瘦红居只有一间卧房,中间拉道帘子隔成两间,小花儿睡外面,倾之和初尘睡里面。除了新婚夜趁着行已、去罹和小花儿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该做的事情都做了,之后,也实在不好再做什么,以至于每晚小夫妻俩说个情话,都是初尘在倾之胸口画,倾之在初尘手心写——倾之当然觉得不公平,可初尘说了“要公平,你看过的我还没看过呢!”于是倾之缄默。 新婚燕尔,如胶如漆,他的胸膛很结实,她的手心很温柔,但这样平静快乐的日子没能持续太久——左都亲笔信,要倾之尽快进京,候召。 此时,他们成亲才只三日。 倾之坐在一旁瞧初尘将包袱摊开在床上,收拾东西。他这么些年凡事自理、亲力亲为,打点行装完全不必麻烦别人,可初尘非说如今她为人妇,这种事情理应妻子来做——虽然她做得未必有倾之细致。倾之无奈,只好想着改日重装。 “钰京那么多名门淑媛,美女如云,你不许见异思迁。”初尘忽道。 倾之差点将茶喷了,他起身从后边抱住初尘的腰,俯下身子贴在她耳边道:“我这种身份,旁人避之唯恐不及,只有你这个傻丫头才会把我当宝贝。” 初尘反过身来驳道:“她们又不知你是谁,只当你是少年英雄、青年才俊呢。”想想又道,“况且你的身份怎么了?你的身份贵不可言!” 一丝不经意的冷笑划过倾之的嘴角:锦都王之子,帝君晟之甥,放眼天下,确实没有几人比他的身份更“尊贵”,只是“贵”得十分尴尬罢了。然而倾之知道初尘所说的“贵”并不是指他的出身,而是他在她心中的位置。 一手揽过初尘的肩,一手托着她的后脑,倾之闭上眼睛,额头抵着她的额头,鼻尖贴着她的鼻尖,不用看,只用嗅,那海棠花的气息。 初尘贪婪的吮吸着倾之身上男子独有的,如阳光、如青草的味道,她微阖双目,纤长的睫毛好像两把梳子,梳不开依依不舍的思绪——如果她是一个普通的妻子,她会为丈夫有机会接近帝国的中心,一展宏图而喜悦,欢欢喜喜地为他收拾细软、置酒送行;可她的丈夫是花倾之,所以不舍。 她并非要他时时陪在身边,如果仅仅是一个人被上天赋予了经天纬地的才华,纵横天下的智慧,那么他的卓尔不凡,他的睿谋神断就不该被埋没、被羁绊,他应该如冲破封印的神兵利器,惊天地,泣鬼神,纵马疆场,信步朝堂,去建立不世的功勋和旷古的伟业——如果,仅仅是这样。可惜初尘知道,志向再大大不过国仇,情谊再浓浓不过家恨,出人头地、建功立业都是为了复仇。在倾之的生命中复仇比情爱重要,所以,轻别离。 初尘双手合抱倾之,不无担忧道:“商晟不会识破你的身份吧?” 仍保持着相拥的姿势,倾之轻轻道:“他从不知花倾之的模样,如何识破?” “可爹爹说你长得像父亲,商晟又最是精明……” 倾之沉默了,他猛地将她抱紧,连呼吸都变得短促而粗重。 “倾之……”初尘低语:她是不是说错了话?她不该提起父亲的。 倾之深深呼吸,松开初尘,两人睁开眼睛,凝视对方。倾之舒缓了眉目间压抑的情绪,安慰初尘道:“识破也不怕,我有免死令牌。”虽则他并未打算用。 “免死令牌?”初尘惊讶。 “嗯,”倾之沉声道,“我百岁时商晟送我的。” 初尘心底骤寒:那时商晟还是玄都王,送外甥这样的礼物,是吞天下、灭锦都的□挑衅。他就是这样“爱”他的妹妹,“爱”他妹妹的孩子吗?果然泛黄书页,血迹斑斑,“成王”的另一个名字叫“无情”。而倾之,他何其无辜! 似乎感觉到初尘心里的波动,倾之转身背对她,望向窗外,淡无情绪道:“你不必担心,我早已无所谓了。” 初尘蹙眉:果真“无所谓”,何必背对着她? “免死令牌这东西既能给,便能夺,决不可以生死相寄。”初尘在坊间听的戏文虽多,却也是熟读史书的人,不会天真地以为凭借“免死”二字就可以高枕无忧——相信君主一言九鼎的是傻子,他们是天底下翻脸最快、最无信义的人! 初尘只是单纯,而不是简单,倾之不得不给出更有说服力的解释,他道:“群臣面前,量他也不会当众食言,所以即便苗头不对,我也能从容脱身。” 初尘这才放心地点点头:她虽不信商晟的信用,却相信倾之的能力。不过……“令牌在哪儿呢?我瞧瞧。”她忽俏皮起来:稀罕玩意儿啊,她可没见过呢。 “在柜里,巴掌大小,你收拾东西时没瞧见?” 初尘蹙眉,转身将柜子里外翻了个遍,又抖开包袱检查,最后趴在床上躬着身子摸被底,找了一圈儿,她直起身来,对倾之道:“没有啊。” “或许是在箱子里……”他当时随手一搁,哪记得清楚? 为了满足初尘的好奇心,倾之只好翻箱倒柜,可也没找着,正疑惑间,一只白皙小手握着带锈的玄色令牌在他眼前晃了晃。 倾之回头见初尘一手拿着令牌,一手倒背,微躬着腰,笑得一脸狡黠。他蹲在地上,翻下白眼,长长吐了口气,掌撑膝盖站起身来,气呼呼道:“初尘!” 初尘笑呵呵说:“你自己都搞不清放在哪里,可见不上心,保不准去见商晟时记不记得带在身上呢。”两手一负,扬起下巴,“好吧,暂且由我保管。” “不是说好了你留在渤瀛等我,不同去吗?”初尘说的没错,他也无话反驳,可讲好了此行不是游山玩水,不带她去呀。 初尘眨眨美眸,“我也没说要反悔呀。”说完大摇大摆拿着东西出了房间,留倾之一头雾水:她不去,还不是只能保管到上路?有分别吗? 直到送行那天倾之才知道初尘的“诡计”:她做了个藕色锦囊,将令牌和打了同心结的一缕青丝一起缝在里面,锦囊上还绣了“倾”“尘”二字——这样的东西,无论何时,他都务必要贴身携带、珍如性命了。 渤瀛郊外,四人高头骏马缓行在前,衣着虽不甚繁复华美却简约地修裁出猿背蜂腰、清朗俊雅,人物出众,但其后跟着的马车却是竹篷布帘、吱吱扭扭,车夫也是粗衣短打、头戴斗笠,甚不惹眼。但若有人认出,必定惊得跌下眼珠,那车夫不是别人,而是渤瀛侯世子傲天俊——他正是装扮成车夫模样载着妹妹和小花儿来给倾之等人送行。 荒郊无人处,颜鹊鞭指远处一段残破的古城墙,对倾之道:“前面等你。”说完与行已、去罹策马行远。倾之拨转马头,翻身下马,天俊也停稳了马车,将初尘和小花儿扶下车来——说是与众人送行,其实是为了让倾之和初尘话别。 天俊赶着马让它道旁吃草,小花儿也识趣地跟了过去,蹲在地上数蚂蚁。倾之看闲杂人等都走远了,掀起初尘帏帽的罩纱,露出一张不太情愿的苦脸。“你真的不能带我去吗?我又不会给你添乱……”她低下头,两只鞋子蹭来蹭去。 倾之抚着她的肩,宽慰道:“我很快就能回来,你还是留在这儿安心等我吧。” “那……”她扬起眸子,咬咬嘴唇道,“我们要约法在前。” 倾之“扑哧”乐了,握起她的手,道:“好,夫人之命,岂敢不从?” “哼,”初尘瞪了一眼“没正经”的倾之,认真道:“第一,知饥饱、知冷暖、知安危,不许生病受伤。”倾之笑着点头,初尘又道:“第二,远财气、远淫巧、远美色,不许留恋繁华。”倾之也含笑称“是”,最后初尘吱吱呜呜低头嗫喏道:“最后……最后办好你的事,不许太想我……”倾之愣了一愣,握紧初尘的手,没有回答:新婚别离,未别先思,思之难寐,思之如狂。不想,太难。 初尘没有等到答案,也不想听到答案:说“不想”是骗她,说“想”,她却不愿倾之因她分心。心里酸酸的,鼻子也难受,眼泪不听使唤的往外涌,初尘暗骂自己不争气:上次倾之招呼都没打就跑去凤都拼命她都没觉得有什么,钰京再怎么也没有战场凶险,商晟再狡猾也可以斗智,她却舍不得,怎么越活越没用? 倾之用手心捧着初尘的脸,喉结发紧。相顾无言。 …… “倾之哥哥,时候不早了,该上路了。”等得不耐烦的天俊支使小花儿来催。 倾之忙松了手,初尘也偏过头去擦干了眼泪,彼此又嘱咐了几句,天俊才慢悠悠晃过来。道了告辞,倾之翻身上马,头也不回,扬鞭疾驰而去。 初尘追了几步,也知赶不上,便立在当地看一人一马渐行渐远,在满目苍翠中消逝成小小的黑点,看不见了。良久,天俊从后面拍拍初尘的肩,道:“回吧。”初尘这才依依不舍地转身,磨磨蹭蹭地往回走,仿佛在等什么,她也不知道…… 马蹄狂奔,由远及近。 初尘的心也似马蹄般喜悦的奔跑起来,倩然回首,马如霹雳,人如天神,疾奔到跟前也毫无慢下的意思。天俊大惊,可还来不及反应,倾之勒住坐骑,踏云急停的瞬间旋身,倾之侧挂在马背上,伸开修长有力的双臂将喜出望外愣在当场的初尘捞上马来,抱在身前,拧身对天俊一抱腕,打马而去。 倾之这串一气呵成的动作惊呆了天俊,好一会儿他才回过神来——花倾之居然当着他的面把他妹妹“虏”走了!想追,可那匹驾辕的老马又着实赶不上风驰电掣的踏云,天俊又急又气只差捶胸顿足、破口大骂——如果他看到自家妹子那副心花怒放的模样大概会改变想法,可他现在只认定花倾之是个无赖,言而无信! 天俊心烦,偏小花儿也不消停,一路追着大哭,“喂喂,还有我啊,我怎么办啊?小姐……呜呜……别扔下我呀……” …… 行已跟在倾之后面,随后带走了小花儿,六人四骑向西行去。倾之故意放慢速度落在人后,踏云也乐得悠哉悠哉,初尘更是心情好得东撷一朵花,西抓一只蝶,累了便懒洋洋靠进倾之怀里,捋了绺头发,拿发梢搔他的脖子。 眯了眼睛,弯起嘴角,初尘喜滋滋问道:“你怎么又改主意了?” 倾之被搔得直往后仰,腹诽初尘明知故问,“不耐”道:“你若不喜欢,我将你送回去便是。” 初尘“哼”了一声,心下怨他不肯说句好的,一拧胳膊朝着倾之大腿内侧狠掐了一把。倾之“丝”地倒吸了口气,猛地皱起眉头:他可不是吃亏的脾气——计上心来,环在初尘腰上的左臂收紧,腿夹马肚,大喝一声,踏云撒开四蹄,狂奔如风。初尘从不曾骑过这么快的马,吓得闭着眼睛,啊啊大叫。倾之胸膛贴着初尘的后背,感觉到她心下乱跳,微掀唇角,喝一声“驾”,踏云跑得更欢了。 颜鹊等正说着“风很清,阳不骄”,踏云从他们身边狂奔而过,扬起一路尘埃,尘埃落下,早不见了踪影,只隐约听见初尘的“惨叫”。四人相顾,笑了起来,继续“真是夏日难得的清爽天气”——人家小夫妻开玩笑,谁要多管闲事? 初尘起初害怕,可渐渐觉得马虽跑得快,却极稳,还有一只大手抱住她,将她牢牢箍在身前。她睁开眼睛,看道旁风景被风毫玉椽涂抹得流光溢彩…… 前方,帝都,二十年似个轮回。 【心事当拿云完】 故人 【章一】故人 盛夏的帝都,紫薇花开得正浓,丝毫无杂的阳光照耀着清澈的璃水,折射出如琉璃似雀屏的光彩。璃水之南,宫殿威仪壮丽,一水之隔,市井风光陶然。 沿街的商贩或荫了大树,或支起布篷,烈日酷暑丝毫不能妨碍人来人往,讨价还价。黛眉粉腮臂挽包裹,不知是哪家回门的新妇,红袄绿裤总角垂髫,不知是谁家可人的小娃,结伴而行的书生,独来独往的游侠,前簇后拥的显贵,衣衫褴褛的叫花,仗势欺人的家奴,仗义挺身的路人……,形形色|色,色|色形形。 枣红小马,大红锦袍,镶珠嵌玉的精致金簪松松的绾着墨玉色长发,一步一颤,竟似女子头上的步摇摇曳生姿。红袍牡丹,富贵逼人,若是一般男子如此打扮定会招人白眼,可帝都之内偏偏有人这样穿,还叫眼界顶高的人也说不出半个“俗”字——别无旁人,只有天执右将军家的三公子韩夜。 钰京之大,有人起早贪黑、名来利往,辛苦半辈也不过养家糊口、勉强度日,但也有人天生好命、出身名门,不仕不农不工不商,生来就是富贵闲人。韩三公子便生在那一隅繁华。外人看他是膏粱纨绔,而他也不虚其名,仕途非所愿,富贵无需期,唯有美酒与美女方为平生所求,乐而不倦。 “公子您看,就是那两个姑娘!”家奴韩五用手一指,在韩夜耳边谄媚道。 韩三公子素日与歌姬舞技通宵作乐,不过正午绝不起身,而今天却赶了个早,且穿了身淡雅素净的霜底银灰暗纹深衣,身后只跟了一个仆人,骑的也不是平日那匹走到哪里都趾高气昂的赤色流火,而是匹温顺的黑色母马。倒真似换了个人。 韩五所指,璃水之隔,女子桃粉衣裙,间搭海棠红,头上一对发髻,簪一双金翅蝴蝶,发髻中余出一绺头发和粉紫色丝带编成细辫,拢成半月形双环。她手提花篮,正低了头嗅篮中栀子花香,花色素淡愈衬得人面娇妍。身旁形容小些的女子,一身丁香色,头梳丫髻,挽着粉衣女子的手臂,也凑过头去,正露出个侧脸,黛眉樱唇,端的可人。 “公子,怎么样,没骗您吧。”韩五舔着脸,一副邀功的模样。 韩夜的眉头却越蹙越紧:紫衫女子不是生人,而是渤瀛侯府小姐傲初尘的贴身丫环小花儿,而她身边——粉衣女子抬起头来,羽扇睫毛煞时分了四季光景:额上一点枫叶色,睫下一双春水瞳,肌肤如雪,靥生桃花,唇抿如月,眼波流转——正是两年前“夭折”的渤瀛侯女傲初尘!眉心多了一点红色,更加妩媚,身量见长,也更加丰腴。 韩夜撩襟,一腿越过马头,偏了身子坐在鞍上,一边拍拍坐骑,令它缓缓向前,一边心道:难怪近日跟着他看腻了端庄的大家闺秀,秀美的小家碧玉,放浪的风尘女子的韩五会跑来献宝,说钰京来了两个美人儿。 嘴角渐渐浮起一抹慵懒疏淡的冷笑:他早知道傲初尘没死,他什么也没做,即使死了也与他无关。然而父亲以他拈花成性,并不相信,但他懒得多做解释。傲参不追究,他也乐得不成亲,可现在看来——初尘掐了朵花簪在小花儿鬓间,袖管滑落,露出雪白手腕,那腕子若握一把仿佛能立时陷下五跟指头,留下淡粉指印儿——韩夜似乎有些心动。 “公子,您还看的过眼吧?”韩五跟随韩夜多年,做这种事情轻车熟路,谁家姑娘若被他们公子看上,准逃不过。 韩夜未置可否,只歪斜了身子,微眯双眼看在水一方的一粉一紫,灿如夏花。 韩五见有门儿,又鼓动道:“只要公子点头……” 韩夜忽的一脸严肃,回身坐正,他拍拍韩五的肩,“这两个人不要动。” 韩五一怔,纳闷儿道:“公子不满意?”韩夜摇头,韩五又问,“那……?” 韩夜微微笑得诡秘而得意,他道:“留着她们,大有用处。”——赵青被召入京,或得重用,因他乃左都一系无疑,父亲颇为不悦,而“已死”的傲初尘此时现身钰京,联系云螯解围,她与赵青的关系可想而知。赵青以渤瀛侯为靠山,又攀上了左都,可谓平步青云,指日可待,然而这一文一武、一外一内两股力量同时摆在陛下面前又会是怎样绝妙的效果呢? 韩夜冷笑,拨马狂奔,穿街过巷惊散道上行人。 倾之入京后次日便与行已、去罹一同拜访左都,后者甚是热情,留他们在府内切磋武艺、畅论兵法,三日方休。这日三人辞了左都,正往回赶,听得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赶紧牵马闪在道旁——黑色骏马上银色身影将马鞭挥得厉如惊雷,闹市纵马如平川追风,惊得路边鸡飞狗跳、人仰马翻。 去罹看不过眼,啐了一口,“什么人这么嚣张!” 回头看那绝尘而去的背景和他身后的一片狼藉,倾之蹙眉,“像是韩夜。” 行已摇头道:“纨绔子弟、腹内空空,只知拈花惹草、仗势欺人!” 倾之安抚了四蹄发痒、跃跃欲试的踏云,默默行路,并不做声——照说韩夜险些羞辱了窈莹,他该恨他入骨,可倾之对韩夜的印象却远没有如此不堪:他是韩嚭的儿子,却对韩左相争发出“与我何干”的任性,或许他看不惯韩嚭的作为,自己却又放浪形骸、与世相违。韩夜不简单,至少不是简单的坏。 钰京原以璃水为界,官员府邸与平民市坊都在水南,但自商晟当朝,便将璃水之北的一些地方赐给了功臣名将,美其名曰“亲贤”——其实这位陛下不过是要在想打猎的时候尽快找到韩嚭,想下棋的时候尽快抓来蒙百无,如此而已,至于方便大臣上朝进谏,节省时间,提高效率,那都是次而次之的事了。可叹世人却总误解,以为帝君如何如何地勤政爱民。 左府也在水北。横贯钰京的璃水原为防护之用,内城中只有东中西三座石桥,但随着商晟慷慨赐地,亲贵北迁,无孔不入的逐利的商人便也随之过河,如今璃水之北也已是车水马龙,人声鼎沸,河上更是石桥二四荡明月,木桥四八摇红花——初尘一到钰京,见此地繁华远超渤瀛,便有心将这七十二桥全都走遍。 “投水了,有人投水了,快救人啊!” 一声呼救引来桥上的岸上的行商的过路的止步围观,初尘和小花儿被人群挤到桥栏边,初尘手未拿稳,花篮里的白色栀子花倾进河里——投水的女子顺流而下,璃水清澈,栀子洁白,女子蓝布衣裙,风鬟霜鬓被水撕扯。 “谁会水啊?有人会水吗?”围观者中,看热闹的有之,却也不乏好心人,三五男子脱衣脱鞋准备下水,却听“扑通”一声,小花儿呆看着身边空出来的一人之位——跳下去的不是别人,而是她家小姐!愣过之后,她急得跺脚,心道:那么多人,哪用得着你呀!匆匆忙忙挤出人群,追着初尘往岸边跑去。 初尘水性极好,又稍习过武艺,有些力气,左肩扛着落水女子,右臂奋力划水游回岸边,岸上的人七手八脚将妇人拉上岸,一番救治夹杂着七嘴八舌的“对嘴吹气”、“掐人中”;小花儿也早等在那里,将初尘拉了上来,她衣衫湿透,裹在身上,窈窕身姿毕现,玉骨冰肌若显,脸色微红,薄敷水露,发髻松散,簪花掉落,非但丝毫不显狼狈,反妩媚得销魂噬骨,生生将一些人的眼睛从生死未卜的落水妇人身上“勾”了过来,看直了眼。 初尘原是救人心切,并未多想,此刻却被人打量的尴尬起来,仿佛□立于人前,羞得耳面通红,只得不停地垂首拧着头发,对众人的目光装作不知。 旁边书生解了外衣,递到初尘眼前,初尘抬起头,见他面庞白净、眉目端方。书生道:“姑娘若不嫌弃,这衣服……”他话未说完,忽觉手腕大痛,低“啊”出声。回头一看,扣住他手腕的是个神情冷若冰霜的英俊青年。不及书生发怒,青年手下愈加发力,直痛得书生松了手。青年跨前一步,接了衣服,转身递还,面色之冷峻几乎令书生怀疑自己眉睫上结了霜花。 “赵青哥哥……”小花儿见倾之恃武欺人,张口抱打不平。倾之瞥她一眼,沉沉“嗯”了一声,小花儿不由一寒,赶紧将话吞下,差点儿咬了舌头。 倾之也不避旁人,当众宽衣解带,脱下外衣给初尘裹上。换在平日初尘定不理会,可她众目睽睽之下全身湿透,丰胸细腰一丝一毫都被人看了去,虽说事出有因,但被丈夫撞见总归理亏,便乖乖顺着倾之的力度靠进他的臂弯,顺便递一计委屈讨好的小媚眼儿,“倾之……”敛睑轻喃。听得小花儿胃里一阵翻腾。 倾之想生气,可初尘那声轻柔的喃呢软练一样绕在心上,早绕得他没了脾气,但对旁人他可没那么客气——冷厉眼锋一扫,三伏热天霎时秋风四起、萧瑟水寒。书生讪讪,心道:看样子倒像是对小夫妻,原是他多管闲事了。也不怨怪,自穿了衣服。周围觊觎秀色的目光撞到冰山,也知好歹的收敛起来。 初尘关心投水的女子,裹着倾之的衣服扎进人堆,倾之、小花儿等紧随其后。妇人脸色发青,嘴唇紫黑,从她胸口压出来的不是水,而是紫黑血水。 给女子搭脉的老先生翻翻她的眼皮,摇了摇头,起身道:“不行了,她不是溺水,而是服了剧毒,没救了。” “怎么会这样?”四下议论纷纷,“这是谁家的?有谁认识?”“不认识……”“没见过……”“这到哪里去找她家人?”“可怜见的,做了什么孽啊!”…… 忽然,女子原本平静的脸上一阵痉挛,嘴角抽搐。抱着她的小伙子喊道:“她在说话!”。众人立即屏息,小伙子把耳朵贴近她嘴边,皱着眉头使劲儿地听,却终是一脸迷惑。妇人头一沉,气绝身亡。众人唏嘘。 “她说什么?”路人问道。 小伙子抬起头来,不确定道:“她好像是说‘中庭植兰’。” 有人道:“‘中庭植兰’不就是说院子里种了兰花吗?”——听起来有道理,却完全没有道理,没有人会在将死之时说这样无关紧要的话。 “中庭植兰”——对旁人毫无意义的四个字对一个人来说却如晴天霹雳。 行已猛地推开人群,踉跄奔到妇人身边,扑通跪倒,拂开遮在她脸上的凌乱头发,抻着袖口将妇人脸上的水和血迹擦干——他方才没有认出,此时看清,虽十年未见,人更苍老,大体模样却未变化。一口气窒在胸间,行已欲哭无泪:十年别故土,飘零南北东,一朝他乡遇故人,却是此情此景面对一具湿淋淋、冷冰冰的尸体!苍天无眼! “沈伯母!”行已抱起妇人,干嚎一声。 这一举动惊了路人,也吓到了初尘、去罹和小花儿,只有倾之有些懵懂的明白:他从小耳闻医圣沈中庭之名,又听行已说沈中庭有一女闺名植兰,那么遗言“中庭植兰”的“沈伯母”必然就是沈中庭之妻,沈植兰之母。但她怎么会来到钰京?又为什么轻生自尽?莫非沈氏父女都已不在人世?…… 路人见有人认尸,渐渐散去,只有行已依然跪在沈妻身旁,默默垂泪。 “大哥,带沈伯母走吧。”倾之上前想要拉起行已,后者却丝毫未动,倾之叹道:“人既已死,大哥忍心她曝尸街头,而不能入土为安吗!” 行已这才略为所动,抱起沈妻,摇晃地站起身来,面向西边,故土家园。 倾之等打听了两日,没有找到沈妻投宿的客栈,更没有沈植兰一点消息。夏日炎热,尸体已发出异味,无奈三日后只好在钰京西郊下葬。 生不能回故土,只有死而守乡。 夕阳余晖,群鸦乱飞,五个影子斜斜长长。倾之、行已面朝锦都,背对钰京,肩上是沉重的仇恨——背井离乡,家破人亡,他们经历了太多的离乱和灾难。帝都繁华,宫阙如嶂,一人得了天下,却要多少人失了性命? 沈妻之死,给每个人的心头都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疑惑和阴霾。 觐见 作者有话要说:明日悼念舟曲遇难同胞,故今晚提前更新,明天就没有更新了,后天恢复。 【章二】觐见 云池宫。 尚织局宫女手托云锦排成七行,有红紫黄白玄绿青七色:红有绛红、樱红、绯红、朱红、茜红、银红、桃红,紫有黛紫、绯紫、雪青、丁香、粉紫、兰紫、灰紫,黄有橙黄、杏黄、鹅黄、鸭黄、缃色、姜黄、樱草,白有雪白、银白、粉白、牙白、荼白、霜白、玉白,玄有玄青、赤黑、墨灰、墨绿、墨金、深栗、黎黑,绿有深绿、碧绿、竹青、玉绿、柳绿、秋香、石青,青有藏青、靛青、蔚蓝、湖蓝、宝蓝、天青、灰蓝,共七七四十九品色。 季妩边走边翻检道:“过奢了。” 尚织局女官答道:“娘娘勤俭,先朝时候帝后四季常服都有九九八十一品色可供挑选,这还只是个底数,遇到爱妆容的娘娘,八十一品还嫌不够呢。” 季妩笑了笑,不做评价,一圈走下来,点了三红三紫三黄一白一玄一青共十二色,道:“就这些吧。” 尚织局女官总是留心记下帝后偏好何种花色——不同以往,向来偏爱素色的季妩这回选的却多是光鲜艳丽的颜色。 遣退了尚织局宫女,炜扶季妩坐下,奉了茶,笑道:“这才对嘛,别整日竟穿那些素淡的颜色,把人穿老了,要我说早三十年就该这样。” 季妩轻吹茶沫,微垂的眼睫下双眸凝沉深华:以前她从不需花半点心思吸引丈夫的注意,即使她素衣素颜商晟也不会从她身上移开目光,多看别的女人一眼,可今时不同往日,他流连驻月殿,临幸宫人侍女,却很少来云池宫,哪怕只是坐坐。他对雪谣的心狠,对颜白凤的手辣,季妩记得——她太知道自己的丈夫究竟是怎样一个男人,难道下一个被抛弃的会是她吗? 近来,同样的梦境时常反复,梦中十三岁的她初到丈雪城,在闹市中与携她出游的未婚夫走散,迷茫无助,当一双手从背后捂住她的眼睛,悲伤达到了极点,梦也哭醒。季妩知道那不是梦,而是回忆,三十三年前商晟捂住她的眼,换得两手冰凉泪水,他有些惊慌又有些好笑,对她说:“你怕什么?我会保护你一辈子。” 如今她要保护自己,却不是靠他。 抿了口茶,季妩放下茶盏,推到一边,说道:“听说陛下今日召见赵青。”炜有节奏地挥动的扇子忽的顿住。季妩又道:“你去安排,我要见他。” 炜锁眉沉思,恍然大悟:以季妩的年龄已不可能为陛下生儿育女,可陛下却还健盛,万一哪个宫人诞下王子,被立为储,于陛下,季妩色衰爱弛,于子嗣,只有一个抱养的公主,偌大宫中将何以立足?她早劝过季妩要及早培植自己的势力,免得到时措手不及,可她总是不听,不知今日怎么忽的就开了窍,可赵青……,她在云螯见过,不过是个孩子罢了。 炜疑道:“娘娘,赵青资历太浅了吧?” 季妩摇头:选择赵青绝非临时起义,而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她也曾想试探左都,可他自幼与商晟交好,根基太深,虽与韩嚭相争暂处下风,想要拉拢却绝非易事;放眼朝中,狐韧刚直,蒙百无圆滑,韩嚭圣眷不衰,也绝无倒戈的可能;其他人,尚未有十年之内能够出将入相,与以上四人平起平坐者。倒不如亲手栽培,拔擢于白衣,以为心腹。季妩相信自己的眼光:赵青这个人,她看好了。 “正因他资历浅才最合适,这世上向来是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即便赵青有真才实学,陛下也有重用之心,但他年纪太轻,任用之事宜缓不宜急。陛下要历练他,左都帮不了他,天底下,能助他平步青云的人只有我一个。如果他足够聪明,就知道该怎么做。”季妩斜倚凭几,随手取了本书翻看。 炜对季妩的话不是不赞同,但却担忧道:“娘娘与赵青只有一面之缘,了解他多少呢?他小小年纪,毅然从戎,又得左都青睐举荐,英勇自是当然,心思也不会简单。这样的人,恐怕不好驾驭。” 赵青的智勇双全早在为左都设宴接风时季妩就有耳闻,也是那时,左都的收罗,商晟的赞许,她一目了然。季妩道:“他若没有心机、没有城府,我要他何用?至于驾驭,我能将他捧上天就能把他摔下地,不用担心。”她浅浅笑着,摘下一片花瓣夹进书页——那还是在玄都的时候,商晟常常将梅花夹进她喜欢的书里,每每翻开书卷,梅香扑鼻,红色花瓣纷纷落于掌心裙上…… 那个为她书中藏梅的人,已不在了。 日曜殿。 是日小朝,政事不甚多,商晟与大臣议政结束后仍然精神饱满,他向椅背里靠了靠,手臂轻搭在扶手上,放松了身体,和颜问道:“朕前些日子说想见见左都说的那个年轻人,他来了吗?” 侍臣答道:“陛下,赵青已经入宫,正在殿外候召。” “是吗?”商晟抹抹髭须,笑道,“如此,宣吧。” 底下大臣窃窃私语——陛下如此重视一个年轻人还是头一回,虽然陛下善战,也喜欢善战的人,虽然左都的夸耀也足以引起陛下的好奇心,但在这群久经官场的人看来,这次召见的目的绝不单纯。 随着一声唱喏,大家都将目光投向殿门,争相目睹这个天降大任的幸运儿究竟生的什么模样,是不是高大威猛、异于常人——有如此想法的人多是文官,武人之中,以善骑射者身体纤长柔韧,最为协调,而武器之中,又以剑为百兵之君,气湛神华,最为挑人。恰巧倾之用剑,同时善射。是日他一袭白衣,头发也用白帛系起,干净利落得让人眼前清爽,恭谨地垂首行至殿中,依礼行拜。众人看不见他的正脸,但见他侧面如同雕刻,眸深鼻高,鬓若刀裁,不由惊叹不已。 商晟望着阶下垂首跪着的赵青,态度甚是随和,对他道:“左都向朕举荐你,说你如何运筹帷幄、决胜千里,朕不能尽信,要考考你,你说说该如何为十人之长、百夫之长、千夫之长?” 倾之低着头,默不作声。下面大臣交头接耳:莫非此人华而不实,并无实才? 商晟蹙眉,侍臣察颜观色,喝道:“陛下问话,因何不答?” 倾之心中早有计议,毫不惊慌,叩首道:“草民有罪。” 商晟不解,沉声问他,“你有何罪?” “欺君之罪。”倾之一言引得殿上一片哗然,幸而左都闲居在家,不曾在场,否则真要被他吓出汗来。反是商晟,他倒笑了,问道:“如何欺君?” 倾之答道:“赵青并非草民真名实姓,是故草民罪犯欺君。” 商晟回想起来,当日滟波殿晚宴,韩夜挑中赵青与他比剑,季妩问他姓名,他回说“赵青”,傲参在场,并无异议,可见他在渤瀛侯府用的也是化名。穷则隐姓埋名,达而光宗耀祖,商晟非但不计较,反增了兴趣,问道:“那你的本名?” 倾之缓缓抬起头,双眸平静无波,一字一顿、清清朗朗道:“花、倾、之。” 花姓,前朝锦都王室之姓! 倾之,已故锦都王花少钧次子之名!! 十一年,他第一次当众说出自己的姓名,在帝国最威严的大殿上,在至高无上掌控生杀予夺的帝君前,用他的无畏嘲笑他的怯懦,用他的生命挑战他的君威。 殿上鸦雀无声,或许还有人记得,十年前的登基大典上凤都殿下只身行刺,死无全尸,那时他尚有剑,而眼前的锦都遗孤手无寸铁,跪在必欲斩草除根的仇人面前,虽未见拼死一搏之心,却又绝非臣服。敢于狂放、敢于蔑视,他凭的是什么?难道他不怕死? 白衣如雪,俊颜如玉,如今朝中已少有人一睹过二十年前锦都王的风采,但商晟还记得花少钧总是一派云淡风轻,带着温和的笑容,即使是死在雪谣怀里的时候。那样一个人,他有如兰如竹的气质,却缺少如松如柏的筋骨,他合该死在常熙手中,却不该带走雪谣——他从不想让她死,他从来想用一切弥补她的后半生,可他的妹妹却为了花少钧不肯领哥哥的情! 商晟脸上阴云密布,“你可知罪!”他不知道,他的愤怒实是迁怒。 “何罪之有?”轮到倾之反问。 商晟紧绷的眉结倏地失力弹开:他那一问被感情所牵,问的极不理智! 花少钧无罪,花倾之更无罪。 花少钧之所以必须死是因为他是商晟夺权路上的障碍,花倾之之所以应该死是因为他是花少钧的儿子。然而商晟并不能如此承认,否则就是坐实了自己得位不正。他可以背后指使为杀花倾之不惜枉杀一万,却不能在天下人面前无惧人言地杀死真正的花倾之。敌明我暗通常有利,但花倾之的精明之处却是化暗为明! 商晟回答不出,众大臣心知肚明、缄口不言,朝上一时冷了场。倾之顿首道:“先父之罪乃是‘谋逆’,然而常氏无道,天怒人怨,先父顺应民心,何罪之有?若先父谋逆,难道陛下代天伐罪也是谋逆?倾之万死不敢苟同。”再拜道,“昏主暴君,人人得而诛之,所不同者,唯天命不在锦都,而在陛下!” 花少钧谋逆则陛下谋逆,陛下有功于天下则花少钧亦无罪,又捎带“捧”了陛下即位乃是人心所向、天命所归——左相蒙百无意味深长地看了倾之一眼:后生可畏啊。活动活动一身肥肉,蒙左相事不关己,端看好戏。 商晟脸部线条绷紧,直直地盯着花倾之——他到底意欲何为?如要复仇,他大可继续隐姓埋名,潜伏君侧,伺机而动,但他却坦白身世,难道不知道即使他不杀他,却也可以不用他、不近他?如不为复仇,他又因何而来? “有人说,”刻意停顿,“是朕杀了锦都王。” 压抑的杀气,蠢蠢欲动。众人听在耳中,“咚咚”两声,心头擂鼓。倾之有备而来,泰然道:“花倾之只知常熙杀我父,陛下除暴君,流言蜚语,安可信尔?” 静默。煌煌大殿仿佛只有商晟与花倾之对视。 倾之沉着气,什么也不想,因为所有的可能都已在他计算之中;而商晟心中却是杀与不杀的角力——紧扣扶手的手指指节泛白:他不能杀他,遗天下人以口实,可不杀他,他又怎能安睡! “哥哥……”恍惚间仿佛天籁传来了声音——商晟猛地心头一震:佑儿死的那天他去了八风台,看见许许多多风车,想起往事,想起雪谣…… “啪”、“啪”、“啪”。 商晟缓而有力的击掌声打破了窒息的沉默,他爽然赞道:“说得好!朕方才是有意考校你的勇气,左都诚不吾欺!”又问道,“众卿以为如何?” 大臣们面面相觑,揣测不透帝君的心思。左都赋闲在家,韩嚭南郊训兵,狐韧为母奔丧,朝中只剩蒙百无一个主心骨,大家纷纷向左相投去求助的目光:丞相大人,您倒是表个态呀! 蒙百无整冠肃容,耸了耸肥硕的身体,持笏击掌。随之附和之声一片。 倾之暗松了口气,才觉手心已经湿透。 附和声一起,商晟却忽的变了脸色,他振衣起身,退至后朝,将一殿朝臣晾在了殿上。击掌声稀稀落落地止住,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是一脸没趣——陛下不能说,心里的不痛快却是一定的。于是三三两两一团和气地结伴闲聊,谁也没理会还跪在殿上的倾之。倾之也着实不是矫情的人,朝上望了望空空的御座,心中倒数:十数之内,必有诏旨。 果不其然,侍臣从后殿转了出来,传旨道:“戌正浮光殿赐宴,陛下与众臣同乐,特准花倾之赴宴。谢恩——” 准备散朝回家的大臣们还在发愣,倒是倾之借着跪坐的姿势先谢了恩,撩襟起身,潇洒离去:智者多虑,看不透他的人,商晟不会罢休。 步出大殿,夏日的阳光洒在身上,倾之轻攥右手,眯起眼睛抬头看天:廊檐前,花影下,初尘用朱砂在掌心写下“安”字,十指交扣,印在他的手心…… 迎面拾级而上的云翼卫统领乐昶看见陌生人本能的以手按剑,却旋即想起今日陛下要召见一个叫赵青的青年,想必是他,便对倾之点头一笑,没有多言,错肩而过;倾之有那么片刻的失神:他入宫半日,见了不少人,他们都不同,却又都相同——同样的带着面具,即使笑和热情也隔了距离。但那人不同,他的温和仿佛从一人的掌心传到另一人的掌心,真实得好像幼年时拉着哥哥的手。 …… 殿上回过神来的大臣们心下哀叹:人道是玉液琼浆、佳肴珍馐,谁知道宫里的羹汤不好吃,也不白吃——宴请是幌子,实是朝务的延续,尤其是那些朝上不便说、不能说却又极想办的事,于是不得不揣测上意,猜来猜去猜白头。而花倾之一事尤为棘手——除了是锦都王花少钧之子,他的母亲却是陛下唯一的妹妹! 散朝之后有人请教蒙百无,“蒙大人,您说陛下对花倾之究竟是什么态度?” 蒙百无体胖,脸上的肉将眼睛挤成细缝,不笑也似眯着笑眼,真笑起来,连黑色的瞳孔也几乎看不见了。他慢悠悠道:“不如开局做赌,诸位押杀还是不杀?” 那人道:“蒙大人玩笑了,满朝文武唯您马首是瞻呢。” “是啊是啊。”周围又聚了些人。 蒙百无抻抻衣袖,轻咳两声,正容道:“疏不间亲。”倒背着堪堪能拉在一起的双手将一干同僚抛在身后,径自出了大殿。 作者有话要说:明日悼念舟曲遇难同胞,故今晚提前更新,明天就没有更新了,后天恢复。 拉拢 【章三】拉拢 云池宫消息灵通,日曜殿上发生的事不消一刻便传入季妩耳中。季妩且惊且喜,却也犹豫起来:花倾之是否知悉当年实情?所来钰京,又是因何? “宣他来云池宫,立刻。”季妩道。 炜却劝她,“娘娘,陛下态度未明,我们是不是再等等?” 季妩摇头,“我不知道花倾之知道些什么,但我不希望他知道的那些对陛下不利;我也不知道花倾之因何而来,但我希望不是为了复仇。你去吧,宣他来,我要亲自问他。” 炜皱起眉头,没有动弹,而是从怀里掏出丝帕轻拂香炉,令香气散开,抬睫觑一眼季妩,心道她瞎操心:陛下逼死亲妹,和锦都结的仇,凭什么要你善后? 季妩笑笑,从发上摘下玉簪,翻过炜的手放在她掌心,收拢五指,令她握紧。“这簪是陛下送的,雪谣也有一模一样的一支,你拿给花倾之,此人若能用,我还是想用的。”稍顿,凝视道,“他身上流着一半商氏的血,陛下无嗣,帝国无储。” 炜看着季妩的眼睛,那一向清净平和的眸中闪耀的光彩忽的惊艳了她,也令她恍然大悟:花倾之是陛下唯一的血亲,却也与陛下有着难解的恩怨。他与陛下有嫌隙,不会走得太近,所以有可能成为云池宫的人;陛下忌讳他的身份,不予重用,花倾之要入仕就须寻靠山,所以有必要成为云池宫的人。娘娘收拢人才,以为己用,花倾之平步青云,闻达天下,各取所需,各得其所——当然一切的前提是陛下愿意维持一种微妙的关系,不动杀机——然而季妩以为在商晟无后之前,不会再让商氏的血轻易地流了,哪怕花倾之身上只有一半。 “娘娘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帝都之内有两座宫殿保持了玄都王宫时的旧称,一座是商晟与季妩的云池宫,另一座是琼华公主商莹的雪阿宫。钰京不似丈雪城一年有七八个月都在下雪,然而雪阿宫却是一座名副其实覆“雪”如阿的宫殿——早春梨花如雪,四月槐树挂银,琼花玉树,栀子馨香,秋有白菊,冬有素梅,又有玉簪、水仙、茉莉、白莲、白桑,白色山茶、牡丹、鸢尾等,清风拂过,白浪白珠。 一身粉金桃红色装扮的琼华公主立于白色花间,浓丽卓华。 “你说这个赵青原是我姑母的儿子,是父皇的外甥?”托花的手一紧。 “是,公主。”侍卫答道,“他本名花倾之。” “听说他的父亲是被父皇害死的,”琼华转身,问道,“是真是假?” 侍卫垂首看着折断的花枝,恭谨回道:“属下不知,不敢妄言。” 琼华冷哼一声,瞟那侍卫一眼。 “父皇对他什么态度?封他王侯、赐他官爵,还是殊为冷淡?” 侍卫略思道:“陛下在殿上并未封赏,但下旨今晚设宴,允他参加。” 琼华秀美凝起,问道:“你今晚当值吗?” “回公主,属下当值。” 琼华点点头,“有消息速来回报!” “是。”侍卫领命,顿了顿,问道,“公主,若无旁是,属下告退。” 琼华未置可否,只上下打量那侍卫,目光最终落在侍卫随身的佩剑上。 霍然,利刃出鞘。 琼华胡乱挥剑,砍倒周围一片花草。侍卫大骇,不知所措。远处的宫女瞧见,急忙跑过来拉住琼华,劝道:“公主不可,这花可有好些都是陛下亲手栽的呀!”——没有人说,但所有人都知道:雪阿宫的花是陛下对亡妹寄托的哀思。 年纪小的宫人没有见过商雪谣,但每年冬天坐在门槛上看雪的时候,玄都的老宫人们总会叹息:长公主,那可真是个雪一般晶莹剔透的人,一般的温柔美丽,一般的善良纯洁,也是一般的红颜薄命,太阳一出来,便化了,没了…… 关于商雪谣的故事在宫中私下流传,但大多是她出嫁前的事,至于受封锦城公主,远嫁锦都之后便鲜有人知了。关于她的死,宫中讳莫如深,却也是心照不宣——公主为锦都王殉情,而围城的士兵中,有玄都的黑甲军。 不几下,琼华累得娇喘嘘嘘,看着满地断枝,她略消了气,将剑扔在地上,瞪眼吓退了拉扯着她的宫女,高抬下巴,拂袖去了。 拖过白色萍草的迤逦的裙摆,红得像她乖戾的性格。 商佑死后,商莹以公主之尊,帝君血脉,俨然成为商晟百年之后唯一有可能承继大统的人。商莹心中也是如此认定——父皇无子,舍她其谁?如今突然冒出个花倾之,虽不姓商,身体里却有一半流着商氏的血,他胜于她,只因他是男子——这天下不管姓什么,却历来都是男人的!商晟对花倾之不甚明朗的态度不由令商莹心生不悦:难道父皇宁立外姓人,也不肯传位给她? “父皇为什么不杀他?!”琼华耿耿于怀,放眼满是白色,神情厌恶:她最恨白色,早晚一日,她要把这些花全都砍了拔了,种上如霞的桃花、如火的木棉。早晚一日,帝位会是她的,以女子之身,临天下之尊,远绝前人! 炜找到倾之,将发簪转交给他,引着他去往云池宫,一路上,又是谈起雪谣不胜唏嘘,又是询问倾之十年境遇,甚是亲切。倾之彬彬有礼,有问必答,却也不多话,以免言多有失。父母双亡时他年纪尚小,不记得母亲是否也有一支同样的发簪,但他却记得母亲时常提起玄都王妃,说她温柔端方、待人和善,对她更是长嫂如母、无微不至。帝后季妩从一开始便是倾之踏入这场不可预知的涡流前考量的关键人物,只是这么快便得传召,却是始料未及。这里面恐怕至少含了两层意思:喜见故人之子倒在其次,试探他的来意,才是季妩真正的目的! 云池宫的风格殊为不同:多严谨而少靡丽,多黑漆而少雕画,一砖一瓦如山之棱角,又如御风之盾。倾之曾居丈雪城四年,知道这是玄都王宫的风格,雄伟、苍凉,又带着少许威严的压迫,只是与院中花红柳绿不甚相称——这样的宫殿还是应该矗立在北方的苍风劲雪中,才显壮丽。 “到了。”是炜的声音。 倾之垂首,敛了心神,跟炜进了正殿,他并不抬头,只是瞥见身前炜行了礼,闪到一旁,又听她说:“娘娘,我把人带来了。”便撩起衣襟,依礼跪拜。 “抬起头来。”季妩道。 圭山之巅,白雪皑皑,融化的雪水从倒悬的冰蓝色、乳白色冰柱上滴下来,入水时清脆的一撞,托着仿佛带了悠扬回音的尾巴如斜刺入水底的禽鸟,在力竭的一刻破裂,融入亘古的清净。 倾之缓缓抬起头,目视季妩,一双眼睛纯粹得好像璃水琉溪,清澈见底。季妩心中一震,恍惚之中仿佛看见回眸一笑的雪谣,无忧无虑的商佑——泛着水光的眸子荡起微微涟漪,赤子之心,孺慕之情,又带着那么点惹人怜爱的委屈。 季妩一时失神,直到炜在旁边小声提醒道:“娘娘……” 季妩轻呼了口气,道:“起来吧。”吩咐赐座。倾之依礼推辞,却被炜按在了席上。炜对季妩打趣道:“娘娘看他还害羞呢。”又问倾之,“我可听说你在殿上面对陛下时从容不迫,很是镇定,怎么见了娘娘却反羞怯起来?” 倾之将头埋的更深,低声道:“我听说父严母慈,为人子者在父亲面前总希望出类拔萃,赢得肯定,而在母亲面前却不掩饰瑕疵和弱点。陛下是君父,倾之愿君父赏识,而娘娘是国母,”顿首,“倾之愿如赤子,沐浴慈恩。”——是示强于商晟,而示弱于季妩。 炜不由颔首:这番话答得极是得体,既将商晟季妩比做父母,委婉地表达出此来钰京愿得君父重用之意,又暗含视季妩如慈母,比之严父更加亲近。 季妩面带微笑,“孩子在母亲面前是不会如此拘束的。” 倾之抬头看着季妩,神情惊异,却又忽然明白了什么,放松了紧绷的身体,略带了羞涩稚气的微笑。季妩点头:如果她没记错,倾之今年不过一十八岁,这样的年纪放在百姓之家尚不算成丁,不在征兵、徭役之列,若生为王子,父母双全,还不就是个孩子吗?只是这孩子,想必吃了许多苦吧。 “孩子……”季妩颤声道。倾之却当即叩首,口称“不敢”。 季妩道:“你的母亲是陛下的妹妹,陛下是你的舅舅,我是你的舅母,你承我一声‘孩子’,有何不敢?”她起身移步跪坐在倾之身旁,抚着他的肩膀,将他扶起,问道:“这些年你是如何过的?” 倾之咬着嘴唇,偏过头去,避开季妩怜惜的目光,淡淡道:“不过是渴而饮,困而眠,疾而药,寒而衣,食五谷,行四方,如此而已。” 如此,而已。 季妩微怔:无论黎民黔首,无论王孙贵胄,世人无非生死二字,而生又无非吃喝拉撒睡。渴了喝水,困了睡觉,病时吃药,冷时添衣,谁不是这么长大的呢?可从衣食无忧的锦都二公子一夜之间变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五谷杂粮,食无鱼肉,漂泊四方,居无定所,其间艰辛,又有谁知?几临生死,几沦绝境,为其不经心不在意,为其言己事犹如言他人,才令人倍觉心酸。 季妩抬起倾之的下巴,扳过他的脸,那哀伤的眼神令人不忍卒读。她用指肚轻抿他额前的头发,倾之惴惴不安,想要躲闪——要打动一个失去孩子的母亲,并不太难。果然季妩反将他抓得更紧,仔细端详:她并未见过花少钧,但倾之不随母亲不随娘舅,想必更像父亲,唯有一点,他额头饱满,日角偃月,却与商晟极像——季妩以拇指轻抚倾之的眉骨、额角——连商佑都没有他那么像! 龙凤之姿,天日之表,季妩不知该喜,还是该忧。 季妩坐正,问道:“当年锦官城沦陷,你是如何逃脱?” 倾之道:“父亲预见常熙有欲灭锦都之心,便派人将我和哥哥送出城去,路上遇到几路人马劫杀,先是大哥死在他们的箭下,后来护送我的人也被杀了。我听说常熙班师回朝,便一路往东,来了钰京,可到了之后……”他苦笑,“才发觉自己愚不可及,别说杀常熙,就连见我也见不着他。” “我在钰京遇到一位剑客,他本出身商贾世家,却不喜经商,唯爱游历,我隐瞒了身世,拜他为师,随他闯荡。后常熙被杀,我恨不能手刃仇人,着实低落了一阵。师父待我极好,他虽不知内情,却说‘北方苍茫,最能历练男子的胸襟’,便带了我和师兄北上玄都,没想到这一去便在丈雪城住了五年……” 倾之不知道关于商晟在锦都的作为季妩知道多少,若他亲眼见了黑甲军的杀戮,任谁也不会相信他对商晟无仇,于是索性假说自己早已离开锦都;但拜赵却为师,与左鹜有交等细节并不隐瞒——这些事季妩必遣人详查,若得证实多少能打消她的猜疑和顾虑。 季妩听得仔细,并未发现破绽,只将那些尚待查实的暗中记下。听倾之略述完十年经历,季妩满心感慨,问道:“为什么不早来钰京,与陛下相认?” 倾之低下头,沉默片刻,抬起头道:“娘娘,凭我空口白话,谁会相信?况且……”顿了顿,他道,“常熙已死,我无仇可报,但既苟全性命,便不愿庸庸碌碌、得过且过。我跟随师父学习武艺,就是希望有朝一日扬名于世,为君王尽忠,为苍生立命,不负父母生养之恩。” 季妩听倾之有这样的大志气,颔首赞许,又问,“在云螯时,看你剑法已是学有所成,为何还不相认?” 倾之挺起腰板,敛睑恭敬道:“尺寸之功未立,不愿世人非议陛下任人唯亲。” 季妩与炜交换下眼色,同时笑了起来,炜“唉”一声道:“娘娘,真不知该说他清高,还是迂直。”季妩莞尔,反问倾之,“亲若贤,有何不可用?” 倾之扬眸看了季妩一眼,垂下头去,“娘娘说的是,倾之受教。” 季妩忽的沉默,凝视倾之,良久,似总结却又十分含糊的说道:“你像陛下。” 倾之微讶,不十分明了季妩这话的含义。 随后,季妩又询问倾之在各地的见闻,倾之对答如流,季妩十分满意,也讲了许多雪谣出嫁前的事,直到乏了,遣人引倾之在宫中走动,一来指点景色,二来方便监视。见倾之走了,炜在季妩耳边低声问:“娘娘看得怎样?” 季妩摇头:她也不知道,但不会仅凭这一次交谈就信了他,浮光殿上,想必商晟会有安排,她还要等等看。长吁了口气,身体软了下来,炜赶紧取了隐囊垫在凭几上,扶季妩斜倚。看着倾之远去的身影,季妩忽觉心累:你若为复仇而来,陛下不会留你,我也不会容你,你若当真不知实情,岂不是为杀父之人效命?所谓壮志,所谓抱负,都成了笑话,天下尚有不孝不幸大过于此吗? 一声长叹:孩子,你何苦要来? 护驾 【章四】护驾 黄昏,天光黯淡。 行已、去罹、初尘和小花儿守着一桌已经冷了的饭菜,默坐无言——倾之一去便无消息,虽说面君之事如何安排由不得他,回来晚些也未尝就是有了变数,可事关安危,总是令人心焦;颜鹊去左府打探情况,也是至今未归。 “赵师父怎么还不回来?”小花儿肚饿,不敢提倾之,便说颜鹊。 去罹冷道:“就知道他不是个行事靠得住的人,还不如我去。”就要起身。 行已一把按住他,斥道:“什么时候,还说这种话!你别去,谁都不能去,就在这里老实等着!”去罹见大哥发怒,“哼”一声别过头去,满不服气。小花儿没想到自己一句话竟引得行已、去罹不悦,惴惴地看着初尘,乞她调解。 “哐!”门板被风吹开,小花儿惊得一个战栗。 初尘起身,站在门口,潮腥的泥土气被风从地皮上卷起,拂过她红粉白三层衣摆,“呼啦啦”绸纱翻打…… 天,哀红色。 浮光殿。 呼啸欲来的风雨被紧闭的门窗关在殿外,蟠龙一般绕殿而飞,龙须上指,目眦尽裂。殿内却是另一番景象——笙箫歌舞,□融融,红绫裙、绿纱袖,身姿轻盈,扇舞流光。那光薄薄的一层浮在半空,轻落下来,揣测的、猜疑的、敏感的、忐忑的、得意的脸全都蒙上了一样的淡金色,推杯换盏,真笑假笑。 商晟高高在上,倾之敬陪末座——最好的两个位置——将殿上众人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那些应付同僚虚礼的赴宴群臣也莫不小心谨慎的揣摩君心——累官至此的人,谁没有个察颜观色的本事?可商晟却只是细咂着葡萄美酒,饶有兴致的与蒙百无讨论起酿造之术,听说蒙家有祖传秘方,便“死皮赖脸”地要人家“敬献”出来,蒙左相倒也有张插科打诨、“无君无臣”的涎皮脸,当下便声情并茂的叫苦道“陛下巧取豪夺、与民争利”,引得君臣一片大笑。 笑声中,左都心情复杂:人是他举荐的,出了差错他难辞其咎——圣意着他赴宴,却丝毫不提花倾之之事,但与前几次的热络相比,显是冷淡了。不过左都并不十分担心,且不说陛下对花倾之态度不明,即便真要处置,他有失察之过,却无勾结之罪——这一点韩嚭也明白,所以他得意,却也不敢得意得太早。 人心似水,陛下的疏远带来的是同僚的回避,自从南征归来,起起伏伏,人情冷暖,左都忽觉心灰意冷:昔日他曾是国之利器,三十年功名尘土,将军白发,却又换得了什么?生前身后名?虚的!不过是天下大局,做一棋子耳! 左都同样猜不透花倾之的来意:复仇?还是争着抢着要做那枚棋子?若是前者,他尚可另眼相看——虽然他的剑不懂仁慈;若是后者,他只觉他可悲。望向被众人忽略了的花倾之:他安静吃菜,时而抬起头来在恰当的时候笑一笑,似乎商晟刻意冷落的心理战术对他并无作用。 倒并非倾之多么胸有成竹,他实在也猜不到商晟究竟要做什么——但肯定不会只是请他吃顿饭,以示仁至义尽,将他打发了走人就是——除了静观其变,没有更好的办法。耐心有时也是胜负的关键,而倾之恰是个极有耐心的人。 “嗖”一阵凉风,大殿侧门被推开了一道仅容一人通过的窄缝。 一人急匆匆小步前驱跑到侍臣身旁,在他耳边嘀咕了几句,侍臣挥退那人,上前将话转给商晟。殿上众人或停了交谈,或放了杯盏,都转过头去看着帝君,只见他微眯着眼睛,嘴角弯起,轻轻摇手,似是听了一件匪夷所思的奇妙事——虽有趣,却并不值得放在心上。侍臣又说了两句,他这才略一思索,坐起身对众臣道:“今日黄昏,城西隐有金彤之云,大风过后便落下了两支丈长金羽……”他不再说下去,而是拿眼瞅着众人,看他们的说法。 “莫不是凤鸟吧?” “一定是,一定是!” “陛下英明,天下太平,是上天赐福帝国!” “是祥瑞,陛下大吉!” …… 倾之“一本正经”的听大臣们拍须溜马,忍笑忍得十分辛苦:祥瑞吗?当年那张卷荼皮他可是见识过了,不知商晟又造出什么假来。只是倾之想不通此次捏造祥瑞所为哪般——近来天下平靖,也无灾荒战乱,也无四起谣言,他一个锦都遗孤的出现即便令商晟大为意外,甚至措手不及,却远到不了动摇国本的地步,用得着搬出“天意”以正视听吗?商晟还不至于如此看得起他。 商晟的目光从左右文武脸上掠过,最后定在倾之身上,他问:“花倾之,你以为如何?”即使相隔甚远,那道锐利的目光却仿佛面对面的逼视。 众人的视线这也才转到被忽略已久的花倾之身上。倾之佯装一怔,赶紧起身退了半步,叩首,故做踟蹰之状,收敛锋芒,中规中矩道:“天下将乱,则上天降兆示警,天下大治,则上天降兆呈祥。麟凤五灵,乃王者之嘉瑞也。” 商晟盯着倾之,一言不发,脸上是一种可以被称作嘲讽和自嘲,失望和寂落的神情。“你也这么觉得啊……”良久,商晟一叹:竟没个人肯讲真心话。 然而要倾之说实话却是强人所难了,狐韧不在,满朝文武尚且慎言,他一个身份敏感又无爵无品的人哪里敢大放厥词、妄言天意? “陛下,”然而出乎众人意料,倾之郑重叩首,掷地有声的改口道,“我以为,国泰民安是为祥,五谷丰登是为瑞,人或愚人,天不人欺!” 商晟的眼睛倏然一亮:“人或愚人”说的是祥瑞是假的,而“天不人欺”联系前句则是说只要君主勤政爱民,则天下安定、百姓富足,还不算是祥瑞吗? 如果说这话的不是花倾之,商晟简直要击掌称赞,可他现在并不急于表明对倾之的态度,于是只是颔首道:“说得好,朕自来也不信祥瑞。” 方才附和祥瑞的大臣缄口不言了,蒙百无拿眼瞥着他们,神情严肃——对于总是和和气气的人,不笑便是不悦了。他身为百官之首,不得不感叹:比起一个二十不到的青年,不少人,是该自惭形秽了。 商晟此次无意追究谁直言、谁承奉,他拈须笑道:“丈长金羽倒也是个稀罕玩意儿,”于是吩咐侍臣,“拿来让大伙儿瞧瞧手工如何。”他这一打趣,殿上的气氛又热闹了起来。 舞姬退下,正门大开,冷风如潮冲进大殿,没过人头,将淡金的温暖气流抬高,四周的空气霎时间变得密实起来。玄衣的风翼侍卫手托覆盖了锦绫的漆盘走上殿来,笔直站立,风将他的头发衣裳吹得飘向前方,形如悬岩迎客之松。 殿门关闭,摇曳的灯烛安静下来。侍卫低着头,一手掀起锦绫。两只长长的羽毛当中担在盘上,两头垂下,颜色一边看来金光灿灿,换个角度却又色彩斑斓,变化莫测。众人“啧啧”称奇,商晟也看得出神,一再吩咐侍卫“拿近些”。 侍卫上前,一步、两步、三步…… 倾之微微蹙起眉头:似乎哪里不对,却又说不上来。 “侍卫”缓缓掀起眼皮,冷冷地望向商晟,两人对视,商晟瞬间如被电击,寒毛倒竖,但来不及他采取什么行动,“侍卫”手上托盘倾覆——其下横着一柄薄刃长剑——手腕一抖,直取商晟,瞬息之变,众人不能反应。 “哐!” 毫发之间,幸有侍卫眼疾“腿”快,一脚踹飞一只桌案,改变了剑的走势,这一耽搁,刺客的情形急转直下,十多个隐匿在大殿角落的侍卫冲了上来,将他团团围住,缠斗起来。有大臣侍臣心惊胆战,但向上看了看商晟,也不得不强作镇定——商晟身陷在椅背里,一手搭着扶手,一手覆在膝上,处变不惊地只当席间的舞蹈变成了舞剑,如同十年前的日曜殿上,他冷静而残酷地看着敌人的鲜血染红登基庆典的旗帜。 入夏以来,钰京少雨,商晟一点也不介意拿刺客的人头祭天。 刺客剑法不弱,以一敌十,不落下风,甚至重创三名侍卫。眼看形势又将变化,左都心下着慌,便要起身加入战团,却在这时被商晟一个眼神制止。左都不明所以,纳纳坐下,不自觉地瞟了韩嚭一眼,后者气定神闲,那悠然的神态仿佛是对他沉气不住的嘲讽——左都心中顿时起火:十年前,韩嚭比他早知道会有刺客,十年后,他还是比他早知道!商晟便是如此信不过生死之交吗! 然而左都的责备却是错了——韩嚭此次并不知情。但韩嚭知道商晟从不做无把握之事,此刻如此从容,定然早有准备。照说左都该比韩嚭更了解商晟,可左都输就输在当商晟有危险的时候,他永远无法安之若素的置身事外。 倾之暗觉讽刺:祥瑞和行刺可不是天天都有的戏码,“偏巧”都被他碰上了,这样的安排未免太“着痕迹”。试探吗?如果是,那么商晟错了,因为他的目的从不是简简单单地杀了他,他不会行刺,更不会在这样的情况下行刺:他知道他做不到,那个刺客也做不到。识时务者,即便趁乱,也该是趁乱“护驾”才对!可左都未动,韩嚭未动,群臣未动,轮得到他挺身而出吗? 浮光殿外,左护调来风云两翼侍卫悄悄将大殿包围。 殿内激战,倾之本未打算出手,或者在更值得出手的时候扮演力挽狂澜的角色,然而情势渐被稳住,该不会给他“表现”的机会——他似不经意的提起筷子,倏然,两眸精光一现,银箸飞出在空中闪过流星般的白芒正击中一名侍卫的手腕。侍卫吃痛,钢刀脱手而飞,倾之点地跃起,凌空接刀,一气呵成。 他还是出手了,只因那刺客的身手是他始料未及的熟悉! 倾之一动,群臣心下莫不紧张万分:他要做什么?!刺驾?! “锵”,锉玉之声,火星四溅——倾之与刺客单刀对冷剑,眼神碰撞。 倾之猛一皱眉:他瞧得不错,果然是他师父!无暇细思颜鹊如何入宫,如何混入风翼卫,但有一件事倾之知道:师父洒脱率性,向来是临时起意的多,深思熟虑的少,不计后果的多,权衡得失的少,就如同行刺这般戳破天的大事,没有周密策划,没有外援内应,大庭广众之下,九重宫阙之中,他便敢只身行刺,全不考虑只要商晟一声令下,风云两翼,冷刀白刃,万箭加身,死而无全! 颜鹊怒视倾之,两眼喷火,只差冲他大喊“闪开”;可即便倾之向重师道,现在却不是乖乖听话的时候,他心里只想着:性命攸关,要逼师父走! 瞬间已是几趟来回,商晟令侍卫退下,单看倾之与颜鹊过招。 倾之所学传自颜鹊,并非颜鹊的对手,况且后者杀急了眼,不管不顾,要想武力逼退实有困难。就这时,倾之分心如何保颜鹊全身而退,露出空当,颜鹊却趁机越过他,直逼商晟,无人能追;倾之余光瞥见梁上星点寒光,隐在暗处的侍卫已将弓弩张满,不由心下一凛——他曾听左骥说过:商晟尚武善射,入主钰京后天下无战,乏用武之地,他改不了马上弓弦的习惯,便从风云两翼中挑出精英,组成神射羽,亲手□。传说只要事关商晟安危,神射羽无处不在,但并无人见过他们现身。这些人不但是心腹中的心腹,忠心无二,且箭法奇准,百发无漏,一旦他们出手,颜鹊危矣!所幸神射羽有个奇又不奇的规矩——商晟不下令,哪怕眼看帝君毙命于前也不出手,不得令而行动者,以违逆军法处之。 倾之急追,抢在商晟下令神射羽出手之前,用身体挡在两人之间。 颜鹊蓄势全发,他的剑极薄极快,倾之只感到一丝冰凉切进肌肤,渗入脏腑,无知无觉无痛之间,剑已不留余地刺穿身体。颜鹊瞬间瞳孔放大,几乎定在那里。倾之心头叫苦:如果师父露出异样,商晟定然生疑! 颜鹊并不是心机复杂、隐忍克制到可以在惊变之下放弃私情、专注得失的人,所幸周围观战的侍卫一拥而上,逼他自顾不暇,只得抽身撤剑。 血液冲破极细的伤痕喷发出来,倾之痛觉复苏,身体摇晃;商晟腾的起身,两大步迎上去将他扶住,抱进怀里。不同于颜鹊,商晟是那种临危不乱、冷静睿智、判断准确的人,骤变之下,是他目示侍卫出手,也是他下令神射羽按兵不动——因为担心相隔太近,箭有偏失——且不说他几时信不过神射羽的箭法,难道花倾之死了,不管是被刺客杀死,还是被乱箭射死,不都是帮他除了心头大患吗? 倾之吃痛地抓着商晟的衣裳,手越来越紧,又渐渐无力地松开,后者的呼吸不由变得小心翼翼——胸膛抵着后背,手掌捂着伤口,身前掌心,血液温热。 打斗之中,颜鹊分神顾望倾之,后者强撑精神,张了张嘴——在外人看来许只是无力的呻吟,但颜鹊明白,倾之是在说“快走”!打到这样的地步,他自己也明白已经没了机会,于是佯作最后一搏,将侍卫们暂且逼退,趁机夺路而逃。 殿外风云两翼守候多时,然而颜鹊也不是第一次见识这样的场面,更何况借着夜色和大风做掩护,倒比十年前那次脱身少了许多惊险。 立于宫墙之上,颜鹊最后一次不甘的回望重重叠叠起起伏伏的宫阙:也许这辈子再不会有机会杀商晟了……纵身跃下,投入夜的暗影,消失不见。 天空狂风大作,伴着商晟那句喝如惊雷的“御医!” 生死攸关 【章五】生死攸关 “笃笃笃,吱——”几下敲门声后小花儿抱着被子从门缝里挤了进来,闩了门,跑到初尘床边可怜兮兮地道:“小姐,要下雨了,我怕。” 初尘的目光这才从忽高忽低忽左忽右的烛火上移开,她向里挪了挪,拉了被子给小花儿腾个地方,道:“上来吧,我也怕。” 小花儿蹬了鞋子爬上床,一边问:“你不是从不怕打雷吗?” 初尘沉默:是啊,她不怕雷声,可她怕倾之再也回不来了…… “轰——”积郁了一个晚上的雨,倾盆而下。 …… 雨夜昏灯,微弱得仿佛稍重些的呼吸都能把它吹灭,季妩眉头微蹙,令人挑了灯芯,又加了几支蜡烛,将房间照亮。她掀起被角,揭开倾之的中衣,白色纱布上一点殷红格外刺眼:想不到才只过了几个时辰,白日里与她促膝而谈、温雅知礼,害羞的时候两颊不由泛起红色的孩子竟紧闭双眼、面无血色地躺在她面前,安安静静的,如同商佑离开时一样——季妩浑身一震,双手拧着帕子几乎撕裂。 “娘娘,药好了。”直到炜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季妩才回过神来,长长嘘了口气,用手绢沾了沾眼角泪花,道:“加个枕头。”鼻音稍重。 “欸。”炜边应着,边轻轻托起倾之的后脑,垫了个软枕。 季妩撇了一勺汤药,轻吹几下,送到倾之嘴边。 送下去的药喝进去三分,倒有七分洒了出来。炜道:“娘娘,还是唤醒他吧。”季妩摇头,耐心地喂一勺,拭一下,不令旁人插手。 倾之眼睫扇动,一行眼泪流了下来,季妩用手背轻轻擦拭,倾之睁开眼,眸子里映着季妩关切的神情,哑声道:“我没睡着……” 季妩怔住,良久,苦涩一笑:他们一个是没有母亲的孩子,一个是失去孩子的母亲,彼此就像是冰天雪地里相互偎依的人,从对方身上获取那点微乎其微却弥足珍贵的温暖和寄托。“疼吗?”季妩柔声问道。 不疼是假的,不过倾之熟悉颜鹊的剑路,避开了体内要害,加之剑身极薄,伤口细小容易止血,故而确实没有听起来、看起来那样凶险。 “已不疼了。”倾之说着便要起身,季妩忙按住他的肩,道:“躺着,先把药喝了。”又觉药凉,便吩咐炜去温一温。 毕竟是受了伤,轻轻一动便扯得伤处作痛,额上冒汗。 “怎么会不疼?”季妩疼惜,边给倾之擦着汗,边道,“陛下身边高手如云,刺客哪就能轻易得手?反倒是你,救人救到险些搭进命去,”叹气,“傻孩子……” 倾之垂下眼睫看着锦被上的花纹,喃喃,“娘娘,陛下是不是不喜欢我?” 季妩怔了一怔,问道:“怎么这么说?” 倾之道:“我听说母亲被常熙赐婚锦都之前陛下早已将她许配凤都,所以陛下从一开始就不满意将母亲嫁给长她九岁的我的父亲,后来父亲又没能照顾好母亲,累她殉情,所以陛下一定记恨父亲,也不会喜欢我……” 季妩听是这个原因,暗道花倾之不了解当年之事,心下放宽,摇头微笑。炜端了药来,也笑道:“娘娘直夸你聪明,我却要说你笨,你既知道陛下心疼长公主,那他又怎么会不心疼长公主的骨肉呢?” 倾之扬起眸子看看炜,又回过视线来看季妩,后者接过药碗,撇一勺,吹了吹,缓缓道:“你知道吗?你受了伤,陛下很着急。”说着眼睛里漾起温柔的笑意。 倾之佯装惊讶,眼神懵懂而狐疑,渐渐的却将所有的防备和疑虑溶化在季妩的微笑里。他弯起嘴角,释然的笑容全无心机,轻轻张开嘴,一口一口将药喝了。 “你是因为这个才出手护驾?”不愿被不喜欢?季妩心笑:孩子气。 但或许男性长辈的肯定对男孩子确乎十分重要:商晟十三岁时为博先王称赞,独闯匪寨,平定雪匪;就连还不大懂事的商佑也总拿着父亲的夸奖当宝,而她这个做母后的,即便天天夸,也没见他如何高兴。想到商佑,季妩一阵黯然。 这个问题并不好答,“是”则太过急功近利,“不是”则明显言不由衷。 “是……”思索,“也不全是……”药力发作,倾之昏昏欲睡。 季妩见倾之困乏,便不追问——答案于她并不重要。她轻轻拍着倾之,像哄商佑入睡一样。倾之胸口沉闷,间或低咳,引得伤口疼痛,眉头拧起,季妩便紧张地俯身探看,用手轻轻抚平他的额头,直到后者呼吸渐渐沉稳绵长,她才嘱咐了侍女好生照顾,与炜离去。 倾之却并未真正睡着,他强制自己保持必要的清醒,不敢放任意识陷入无主的混沌:若说前番交谈季妩信他三分,那么他替商晟挡了一剑,季妩便已信他七分。取信季妩非一城一池之战,而是攻克壁垒更加坚固的商晟的关键。 季妩已然来过,想必商晟,也会来吧…… 炜推开房门,一抬眼就撞见了商晟万年玄冰似的眼神,不由心虚地打了个哆嗦,闪到一边。季妩倒不觉惊讶,也未多言,她回头看了看刚刚入睡的倾之,敛裾出门,炜跟在后面出了房间,轻轻掩了房门。 看季妩的裙角尤有水迹,商晟道:“这么大的雨,你过来做什么?” 季妩轻描淡写道:“我听说是雪谣的孩子,过来看看。” “雪谣的孩子”——商晟唇边划过一丝微不可察的嘲讽:雪谣的孩子,却也是花少钧的孩子,锦都的公子!况且季妩所谓的这个“孩子”,且不说在渤瀛如何,至少自他从戎南征、结交左都,便谋划得当、步步为营——先是取得左都的青睐,凭其举荐得以面君,又在殿上当众揭晓身份,获取主动,及至救驾,不惜受伤想骗过他的眼睛,博取信任——小小年纪,心机之重、城府之深,即便以阴谋阳谋起家、谋夺天下之商晟也不得不承认,十八岁时,他弗如花倾之! 见商晟微斜眼目看向房内,一语不发,季妩续说道:“毕竟是雪谣的骨肉,陛下好好待他,也算是对雪谣有所交待,我们欠她的,帝国欠她的,委实良多。” 商晟心下有所触动,回看季妩:她不欠雪谣,帝国也不欠雪谣,亏欠雪谣的只他一人而已!然而即便如此,面对讨债而来的花倾之,他也不能坐以待毙。商晟不愿多做解释,于是脸色柔和了些,伸手覆上季妩的肩,敷衍道:“知道了。” 季妩微微一笑,敛睑福身,商晟落下的手堪堪碰到衣上的平金绣花,便落了空,只得讪讪收回。两人默站了一会儿,相顾无言,季妩便先告退。 “我今晚去云池宫。”商晟忽说道,转过身来看着正要离开的季妩,后者回眸,略愣了愣,垂下眼睑,淡淡道:“我这几日身上不舒服,陛下还是去别处吧。” “哪里不舒服?看过御医没有?”商晟大步走向季妩,可当他注意到她眼中的回避时忽然明白那不过是拒绝的婉转说辞,于是生生顿住了疾走的脚步。 一步之遥,世间最近却也最远的距离。 季妩匆匆行了礼,离开得有些狼狈,也不清楚自己在躲些什么。 商晟知道他和季妩的感情出了问题,她怨他的冷淡,怨他的疏远,可颜白凤“断子绝孙”的诅咒时时提醒他:是他害死了商佑,是他伤害了季妩! “陛下……” 商晟蓦地回神,拇指捻一下手心,已是沁了薄汗,他深深呼吸,转身不意外的看见云翼卫统领乐昶伏在地上,头埋得很深。商晟眤着他,一言不发。 乐昶顿首道:“属下失职,请陛下降罪!” 商晟未置可否,反问他,“人找到了?”指的是原被安排呈献祥瑞的侍卫。 乐昶不敢起身,垂目看着地板上的深棕色木纹和嵌合处的缝隙,抿抿干裂的嘴唇,道:“找到了,但……但已死了……” 商晟面容冷峻,良久,轻哼一声,“厚葬吧,优抚其亲属。” 乐昶叩首称“是”。 倾之所疑不错,祥瑞和行刺并非巧合,而是商晟的刻意安排,为的就是试探他的来意,然而商晟万想不到行刺一事竟然弄假成真!乐昶负责此事,安排好了的侍卫变成了欲置帝君于死地的刺客,他难辞其咎,甚至难脱同谋之嫌! “刺客呢?”商晟问道,“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 乐昶自知出了天大的疏漏,唯听天命而已。“属下无能,还在调查。” 商晟冷笑一声,告诉乐昶,“他叫颜鹊,是故凤都的殿下,颜白凤的弟弟。”后者惊异地抬起头,难以置信。“你听说过他吗?”商晟又问。 “属下……颜鹊……,他……他不是早就……”一个十多年前已死的人怎么会行刺?商晟对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乐昶语无伦次的表面下是缜密的思考。 “属下知道该怎么做了。”乐昶很快想通:商晟并不希望这件事传扬出去,毕竟十年前他曾用颜鹊之死立威,颜鹊死了,就只能是死了! 乐昶做事商晟还算满意,于是点点头道:“起来吧。”商晟不追究,乐昶却忐忑难安,再次恳请道:“行刺之事属下难辞其咎,请陛下……” “婆妈!”商晟轻嗤一声打断,低喝道,“起来!” 乐昶不敢抗命,这才起身站到一旁,心里却不踏实:今夜的事总得有个说法,否则难赌悠悠众口,不牺牲他,还有什么更好的法子? “杀了他。”冰冷的。 不知何时商晟手上多了一把匕首,他看向房内,花倾之所在。乐昶惊呆,直到商晟不满的“嗯”出声来,他才转过神道:“陛下,方才娘娘不是说……” 商晟早就疑心乐昶是某些人安插在他身边的眼线,只不过乐昶办事极为得力,称他心思,故而一直留在身边,况且那些人也无非是想了解圣心以迎合上意,并无不轨意图,哪些事可以让乐昶尽管去传,哪些不可以,商晟心中有数,也不在意。然而今夜事发,却令他怀疑乐昶的身份是否远非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朕说,”他刻意加重“朕”字,“杀了他。”末三字倒是极轻。 乐昶看看商晟,看看匕首,他明白:商晟是要他用花倾之的血表明心迹,不杀花倾之,死的就是他!深吸了口气,双手接过匕首,“属下遵命!” 乐昶面前朱红的门在不甚明亮的灯光下颜色暗红——生门?死门?推开这扇门,总有一个人是要死的。 …… 颜鹊晚归,谁都没有惊动。他午后潜入左府,得知左都今晚赴宴便剃须易容混进左府随从,同左都入宫。后误打误撞地碰见乐昶安排“刺客”试探倾之,颜鹊以为天赐良机,便杀了侍卫,冒名顶替,于是就有了浮光殿刺驾。 如同十年前,他根本没打算活着回去,也就不需要什么周密的计划,他所有的计划就是“一击成功,不留退路”!这世上本也没有什么值得一个丧国丧家的人留恋,十年来唯一的温存和牵挂只是三个孩子,若他行刺成功,行已和倾之便不必再活在仇恨里,可以过平常人的快乐生活,用他庸庸碌碌、一事无成的半生换三个年轻人尚还长远的幸福,有什么不值呢? 可倾之的想法不同:一命换一命,这不算赢! 功亏一篑。颜鹊想不到的是,挡在他面前的不是别人,而是倾之!他终究想不通这个小徒弟想做什么,又想要得到什么。 那一剑乘着绝杀的优雅和凌厉,快得甚至封住了伤口,只有剑尖穿过身体时刺出一滴血来,弹在白衣上洇开一朵梅花。剑不能轻易拔出,可四面受敌之下颜鹊别无选择。抽剑——刺进去时锐利无比,□时却似钝刀。 拿在手上的剑,重逾千斤! …… 颜鹊眼眶湿润,用衣袖反反复复不停的拭剑,尽管剑身已光亮得如月之明、如镜之鉴,可他仍觉得上面沾满了倾之的血——他的弟子,甚至夜深无人时偶尔会想:如果不是当初太潇洒,如果当年争一争,或许不只是他的弟子…… 风狂雨骤,雷电交加。猛地,颜鹊手一颤,无边的恐惧和无措袭遍全身每一根寒毛:他怎么就一走了之了?他走了,倾之怎么办! 一道亮闪,门口若有人影,颜鹊一惊,抬起头来,却见初尘散着长发披着衣裳站在那里,看着他,看着他手里的剑,似乎已经很久了…… 转机 【章六】转机 雨越下越大,击在门窗屋檐上噼啪作响,似是夹了冰雹。 季妩临走时吩咐宫女熄灭灯烛,只留两盏,故而屋内光线昏暗,只有闪电一道道将周遭映得惨白。乐昶推门而入,从门口到床边距离不远,只有七步。 七步成殇! 挑起帷幔,挂在钩上,乐昶微低头看着倾之沉睡的面庞,用几乎窒息的力量攥紧匕首,怕被商晟看出他的颤抖。拔刀出鞘,高高举起,闪电映亮刀光,森寒如极北之巅耀白的积雪。倾之亦觉察到危险的迫近,眉心轻蹙,双拳握紧。 电闪,刀落,倾之猛地圆睁双目,深黑的眸子精光乍现,如潜伏在暗夜中倏然睁开的虎目,眼神中喷发出响彻黑夜的厉吼,摄人心魄。 “咔——”霹雳雷惊。 一声劈天裂地的雷声仿佛释放了云端所有的积怨,哀灵肆虐,天旋地转,晦暗无边。商晟猛然心悸,踉跄一步,扶住门框,当他稳住心神抬起头来,匕首“咄”一声插在床边,而乐昶倒退两步,仰面倒地。商晟惊呆。扶住门框的手越掐越紧,指甲几乎陷进木纹,良久,商晟仰天长叹:天意…… 缓步走到乐昶身边,商晟蹲下身去,见乐昶浑身抽搐,眼珠上翻,形容可怖,他连喝几声“来人”,被吓得魂不附体的侍女才扑通通连滚带爬地跪在他面前。换在平日商晟早就发怒,可那声惊天霹雳和乐昶中邪一样的反应连他都心有余悸,遑论女子,也就不多责备,只命她们抬下乐昶,宣御医救治。 那一声后,再无雷闪,只有大雨哗哗下着,商晟命人掌起灯来,明亮的烛光使人心平气和。看了看插在倾之身侧的匕首,他撩起衣襟坐在床边。 轻轻握起倾之露在被子外的手,摸一下他的掌心——一层薄汗,商晟皱了皱眉头,掀起眼皮看着倾之,苍白的脸色中带着病态的、不正常的红晕。 商晟冷笑:方才的危险,他果然知道! 倾之此时精神高度紧绷,却要将身体放得无比轻松。本能的紧张之下津液在口中慢慢聚集,却只能含在嘴里,不敢咽下,怕被商晟看出一丝一毫的异样。 商晟的脸色时沉时缓时阴时晴,变换了多次,握着倾之的手却一直未放——血脉相融,生生不息,他不愿知道,不愿承认,却只是不肯放手。 商晟微阖眼目,叹了口气,复又睁开双眼,拉了被子盖住倾之的手,拔出床边的匕首,掖在枕下。而后振衣起身,大步流星走出房间,不顾风雨,径往明政殿而去:暴雨冰雹,不知多少良田被毁,灾情如何,他需得召集大臣,早做准备。 倾之终于长长出了口气,他知道今夜所有的危险都已过去,而冒险换得的是商晟对他态度的巨大转折——今夜之前,他欲除他后快,今夜之后,他再不会轻起杀念!但倾之不知道为什么乐昶不杀他,商晟会不会怀疑乐昶,乐昶又会不会受他牵连,听商晟命人请御医,到底出了什么事?乐昶是真病,还是装病?…… 思绪纷纷乱乱之中,精疲力竭、几近虚脱的倾之陷入沉睡。 “小青儿,你过来……”懒散的,调侃的,一脸坏笑。 ——那是许久不曾入梦的璟安。 京畿附近多受雹灾,受损严重,商晟每日听大臣汇报灾情并抢收抢种、修缮民房的进度;发放赈灾粮款及今年的田赋减免也亟待商议颁布,以安民心;还需时刻提防着那些虎视眈眈要发民难之财的贪墨官吏,忙得不分白昼黑夜,哪还顾得上后院还住着一个花倾之?于是倾之每日人参鹿茸鸡汤骨汤的补着,清清闲闲,只是翻翻季妩命人搬来为他解闷儿的书,倒是心宽体胖,养得白胖了不少。 半多月后,倾之早能下床活动,商晟这才“忙里偷闲”的想起花倾之之事尚未了结,于是大笔一挥,随意封了个西甫公子,将他远远地支回了锦都。为了不失帝君慷慨大方的颜面,还特将原锦都王宫赐还给他,以供居住,并食邑三千。 只是“公子”……王非王,侯非侯,倒是个新奇的封号。 天气晴好,一辆松木车厢、宽敞舒适的马车驶出了钰京。拉车的黑马十分怠懒,不肯出力,车夫倒也不急,任它散漫,只因车上还载着一个重伤初愈的人。 倾之软卧软枕,闭目养神,心想着初尘怎么还不来“招惹”他,于是一只眼咧开一道细缝儿偷看——初尘正脱了衫子,拿用凉水浸过的帕子拭汗,柔荑、皓腕、藕臂、香肩、秀颈——倾之看得出神,忘了假寐。初尘回头见他醒了,便将帕子搭在一边,取了半臂穿好,手臂侧撑着身子拧腰半卧在他身边,只是注视。 倾之被她盯得有些发毛,心虚地眼神四顾。初尘忽敛了脸上妩媚的假笑,扯一把倾之养胖了的脸,眼角倒吊,怒道:“宫里的饭菜倒是养人!” 倾之理亏在前,拂开初尘的手,讪笑道:“你想问什么,问吧。”他昨晚回来,众人为他接风,初尘一则喜悦,二则不好当时发作,已忍了一夜。 初尘“哼”一声,问道:“你是不是从一开始就没打算隐瞒身世?” “是。”倾之老实回答。 “你……”初尘恨得牙根痒痒,“你有没有想过商晟会杀了你?!” “他不会杀我。” 初尘嗤道:“你是商晟啊?你凭什么这么说?” 倾之撑着身子,往上靠了靠,道:“凭父亲的罪是常熙定的,凭商晟的天下是从常熙手中夺的,常熙和父亲中间选一个,只能是常熙无道,父亲无罪。”初尘细思有理,可拧着的眉心就是不肯松开。倾之又道:“再说,即使他真要杀我,我不还有免死令牌吗?”他拍拍腰间不曾离身的锦囊。 初尘才不吃他那套,“免死令牌?你会用吗!” 倾之垂下眼睑,默认。 其实初尘早该猜到:以倾之的性子,他可以跟商晟周旋,却宁死也不会向他乞怜。“这事就算了,”初尘皱一下鼻子,开始算下一笔账,“我知道你是为了逼赵师父走,但非苦肉计不可吗?你受了伤,就不怕商晟暗中加害?你若死在宫中,也就是‘重伤不治’、‘死后哀荣’,没有人敢质疑,你知不知道?”越说越气! 对商晟不会趁人之危的人品倾之并没有十成把握,不过解释给初尘时却要十足自信,“第一,母亲是商晟的妹妹,又是为他的天下而死,杀我之前,他总要思量;第二,季妩待我不错,而商晟又待季妩甚好,他要动手就不得不考虑妻子的态度;第三,商晟无子,我是他妹妹的儿子,算起来已是最近的血缘;第四,若我死在宫中,商晟非但撇不清关系,反而嫌疑最大,若不想惹人非议,最不愿我死在宫中的就是商晟。”最后总结,“有此四点,商晟不会杀我。” 理智上初尘接受倾之的分析,可心里却疼得不得了,她用手指轻轻的在倾之伤口周围画着圈,嘟嘴道:“哪儿那么多‘一二三四’?你就是不让人省心……” 倾之笑笑,握起她的手,轻吻一下,“不是已经没事了吗?” 本来旁边专注地看着他俩,听他们讲话——不管听不听得懂——的小花儿脸一红,挑了帘子,别向窗外,腹诽两人亲热,完全不当她这个大活人存在! “听大哥说你们去左府找过左骥?”倾之转了话题。 初尘自然是去过,得知倾之重伤后,他们进不得宫,思来想去只能厚着脸皮去找左骥。左骥起初对倾之利用左家耿耿于怀不肯帮忙,但在初尘梨花带雨、楚楚可怜的恳求下——当然不是装的,在行已兄弟情深、声泪俱下的感动下——当然也不是装的,终于心软,答应帮忙,第二日便以准驸马的身份进宫探望琼华公主,顺便捎了倾之的消息出来——“伤势无虞,宽心”。 “他……”倾之喉头打了下结,“有什么话对我说吗?” 初尘看看倾之,垂下眼睫,挣扎了一阵才决定以实相告,“他要我转告你,从此以后,你与他再无关系,你的事,他再也不管……” 这样的结果倾之早就料到:左骥心如赤子、襟怀坦荡,必一心认定他利用左家——他那样心地赤诚的人永远不会懂得情义与利益有时并不相悖。 “他已算是仁至义尽了……”倾之叹道。顿了顿,“初尘,你说我是不是心机太重?谁都算计,到头来只会众叛亲离?”不知怎么忽然冒出这么一句感慨,许是亏心事做得多了总要怕鬼:左骥待他如此,如果去罹知道当年引卷荼袭击他们的真相,会不会也恼羞成怒,与他断交? 初尘愣了一愣:这算什么?良心发现? 她自然知道倾之城府不浅,可谁也不是天生就喜欢阴谋诡计,他一个亡国公子,若没有些心机手段,何以自保? 挑起秀眉,一张粉红俏脸逼近倾之,鼻尖几乎贴着他的鼻尖,“说!你什么时候算计我了?”初尘佯怒。 看初尘那副煞有介事的模样,倾之忍俊不禁,扶着她的双肩,对着她笑。初尘见他笑了,歪歪脑袋,抿起嘴来。 “初尘,你是不是永远不会离开我?”倾之问,很认真。 初尘甩过头去,愉悦道:“那要看你对我好不好了。”发尾正扫在倾之脸上,一股幽幽的海棠花香。 静默一会儿,倾之坐起身来,“那要怎样才算好?” 初尘一回头,原本仰视她的倾之已变成了俯视的姿势,眼神里是酥骨的魅惑。淡粉色的薄唇微微勾起,带着迷人的微笑覆了下来。 “喂喂,身上有伤。”初尘反应过来。 “无妨。”倾之欺身而上。 被扑倒的初尘双手要推,又怕碰到倾之的伤口,只得提醒他:“这是车里。” “那如何?”倾之不听。 “小花儿……”还在里面呢…… 倾之再不给她机会,一口咬上她的樱唇,吮吸起来。 那一吻封缄了初尘所有的抵抗——他们本就是新婚燕尔、如胶似漆,如今小别,更胜新婚,也便顺从地任他搂她抱她亲她吻她,低诉情话。 实在听不下去了!小花儿钻出车厢透气;幸而去罹往渤瀛送信去了,不然以他的脾气可不会“忍气吞声”至此,定会用剑挑了车顶;驾车的行已又是摇头,又是叹气,心道倾之玩得也太过火,毕竟白天大日的,又在路上,身上还带着伤,哪就那么一刻也难忍?可听里面两人腻腻歪歪、打情骂俏,又不由低头偷笑。 点苍和踏云忽然停住,只听小花儿欢快道:“赵师父。”——行已抬起头来,执着缰绳的正是事发后离开钰京,在半路上等着他们的师父颜鹊。 行已摘了斗笠,下车施礼,“师父。” 颜鹊点点头,看向车内,“青儿,为师有话跟你说!” 初尘听舅舅语气不善,打算出去打个圆场,却被倾之阻住,“我去。” 倾之捂着胸口,被初尘扶下了车,低咳两声,无力道:“师父。” 颜鹊瞧也没瞧,“跟我来!”走了两步,头也不回,又道,“你一个!” 行已、初尘和小花儿爱莫能助地看着倾之,那眼神:你自求多福。 倾之叹一口气,塌下肩来:看来这回是真把师父惹恼了,连屡试不爽的装病都不灵了。他不敢怠慢,紧走两步跟上颜鹊。而颜鹊似是铁了心地不顾倾之的伤势,大步流星,倾之的伤虽行动无碍,但走这么疾却难免气喘吁吁引得伤口作痛。 登高望远,颜鹊慨然长叹,他转过身来见倾之扶着树干,弓身低喘,眉头一皱,不悦道:“我是不如你聪明,你只管敷衍我便是!” 倾之以为颜鹊因他破坏行刺,怒气未消,强忍不适站直身子,“徒儿不敢。” 颜鹊见他双肩微颤,知道倾之勉力而为,于是更加火大:你就硬撑吧! 倾之也不抬头看颜鹊的脸色,只是将他刚才对初尘说的话又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师父,不过补充说道:“徒儿之所以阻止师父行刺,是因为师父根本不可能成功,即便侥幸得手,也逃不过神射羽的乱箭。” 颜鹊早已想通倾之是为他好,气只气他竟然使了苦肉计。 “亡国之人,但能报国仇家恨,一条贱命,死何足惜?”颜鹊长叹。 倾之蹙眉,目光灼灼,“师父不在意自己的生死,可有人在意!” 有人在意——颜鹊胸中一暖:这么些年,与其说他收他们为徒,传道授业,倒不如说逆境之中、失意之时相互扶持,没有这些孩子,他大概也活不到今日。 颜鹊略减了怒气,握住倾之的手臂,扶他一把,叹气道:“那师父能不能说,你不在意自己的身体,可有人在意?也是为人夫的人了,不是小孩子,总要多些责任,你若有个三长两短,初尘怎么办?”别的不说,怎么也不能让外甥女守寡。 倾之笑笑,算是受教。 “对了,”倾之问道,“师父怎么混进宫去,又怎么扮成了侍卫?”颜鹊便将前因后果如此这般说来。倾之听完,狐疑道:“禁宫森严,就没有任何人发现?” “有。” “谁?” “听人喊他乐统领。” “乐昶!”不会有错。 “怎么?”颜鹊见倾之神情有异。 倾之道:“商晟犹豫不决时命他杀我,可他没有下手。” “他不是凤都的人,”颜鹊疑道,“难道是锦都的人?” 倾之摇头,“我倒猜想是渤瀛的内应。”去罹往渤瀛送信,想必能带回结果。 颜鹊点点头,以为有理,又道:“商晟知道你在云螯时为侯府护卫,不知会不会猜疑傲参。” 倾之笑道:“师父放心,小事一桩,岳父大人应付得来。”事后证明确实如此,傲参秘密跑来钰京请罪,商晟不但未有责罚,反而有赏,以示安抚宽慰。 “哼。”颜鹊觑一眼徒弟:得婿如此,傲参可不省心! “此回锦都,你有何打算?”颜鹊又问。 倾之记得临行前季妩特别嘱他“子归山有三千草寇,十数年剿而不灭,已成癣疾之痼。你无需为此次远放心灰意冷,陛下也不是随随便便就派你去锦都的,他的深意,你要体会。只要你做得好,还怕没有封侯拜相、出入朝堂的一日吗?” “打算……”倾之回身西望,“先修缮父兄之墓吧,不知当年有没有人收殓;还有,现下虽不能复立五庙,但宗祠总该修一修,十几年,国不国,家不家……” …… 一行往西,颜鹊骑马带着小花儿,行已驾车。小花儿对锦都充满好奇,颜鹊是故地重游,行已则归心似箭,三人心情都很不错,挥鞭驱马,只管向前。 初尘掀起车后的帘子,倾之问她,“看什么?” “离渤瀛越来越远了。”初尘黯然。倾之沉默。 “倾之,”初尘放下帘子,坐回倾之身边,问他,“锦都也有海棠吗?” “……有。” 作者有话要说:与人聊天,码了好长一段话,最后说“不知你能不能明白”,她说“不明白”……于是俺又深深滴思考了一番,由一件小事推而广之,像麦兜一样,想出了一些“吃饱了撑着的东西”,以飨读者。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8380cf00100l009.html 故国 【章七】故国 锦官城。 倾之正和初尘解着九连环,车忽然停下,行已掀起帘子道:“到了。” 到了。一瞬间,倾之不知该以何种面容表达自己的心情;初尘见他眼神倏然黯淡,峨眉轻蹙,摇摇头:最近倾之总易伤感…… “下车了。”她将尚未解开的九连环仍在一边,拉了倾之的手,后者犹在发怔,已被一只红酥柔荑握了,牵着下车。抬头仰望,朝君门恢宏华美。 时值夏末,小雨初阳,天空湿润得好似波光流转的眼眸,柔情地俯视着新浴的娇躯。倾之轻阖双目,深深吸气:缠绵的气息脉脉地流过童年的记忆—— 桃花、杏花、三月; 薄云、淡雨、轻烟; 风过筱竹,父亲力透的笔法如修竹有节; 雪霁绾芳,母亲家乡的故事在炉边烘暖; 爹娘、哥哥、窈莹; 那年、那月、那时,不知愁滋味…… 初尘见倾之闭目良久,心下担忧,微用力握了握他的手,倾之睁开眼,侧头对她一笑,回握回去,“走。”那飞扬的神采令初尘眼前的一切都鲜活了起来,任他拉着,踏着被小雨薄薄湿了一层的石板街,走进锦官城——二十年前如她一般青春年华、岁月静好、芬芳精致得不可再夺的商雪谣的梦…… 倾之步履轻快,白色靴子前缘微染了淡青色泥印,如水墨洇开;初尘随后,精灵小巧的粉白绣鞋从裙摆下探出来,“争先恐后”地一睹锦官城的人情风物。长裙红色,裙摆处颜色渐变,好似层层叠叠被风吹拂开来的野蔷薇,下垂的衣料,起来,又重重落下,像是雨后硕大的饱满的花瓣,一颤,便能落下水来。 天是晴的,地上却还拢着轻雾,雨气绕在膝间,如云似带。 倾之、初尘结伴在前,行已、小花儿紧随其后,只有颜鹊,他将马交给行已,独在朝君门外,抬头复又望了一眼门上谯楼——十年前,高楼星辰,月光萧杀,正是花少钧的托孤之地!如今重到,物是人非,心头不由泛起一丝将入秋的凉意。 “赵师父……” 颜鹊一晃神儿,见是头前小花儿落在人后,转身定定地站在那里,捏着裙带咬着嘴唇疑惑地望着他。小花儿这一声也引得倾之、初尘和行已纷纷转过头来。颜鹊心虚,仿佛有种大人的心思被小孩子看穿的尴尬,于是漫不经心地挑挑眉,慢条斯理地抻抻袖,不紧不慢地踱着四平八稳的方步跟上众人。 倾之和初尘微斜眼目,余光一碰,默契地低头吞声而笑——不知师父(舅舅)因何事走了神,每回被发现神游天外,他总一本正经地端起架子,神态异于往常,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两人笑着,头越往一处挨,几乎抵在一起。 颜鹊瞧见徒弟和外甥女的小动作,眼角抽搐了一下,然而无可奈何,只好视若不见。他已越过倾之和初尘,却又着意停下,侧倾着肩膀低声道:“收敛些,光天化日的。”而后报了仇似的,充满快意地扬长而去。 倾之和初尘抬起头看着彼此,眨眨眼,又愣,又羞,又窘迫:师父(舅舅),您多大的人了,跟我们计较? “收敛”些的倾之正容正色,用力握了下初尘的手:别笑!却换得对方一瞪眼,更用力握回去:你敢管我!倾之“惟妻命是从”:不敢…… 实在看不下去两人眉目传情、暗送秋波,一旁茶楼上凭窗而坐的去罹撩起衣襟,一个鹄子翻身,跃下楼来,唤道:“大哥,三弟。” 倾之见是去罹,抱拳行礼,这才松开了初尘的手。 行已面露惊讶,“去罹,你不是去了……,怎么……” “怎么会在这里?”不待行已说完,去罹一笑,边牵了行已手中的缰绳,拉过颜鹊的坐骑,边道,“本以为你们会快,便打听了条小路,抄的进道,没想到竟比你们早了。我就在这茶楼等着,已快半月了,你们也太慢了些。” 行已不介意兄弟的抱怨,如实道:“倾之有伤在身,不敢走得太快。” “是吗?”去罹蹙蹙眉,打量倾之和他身后的初尘,“我倒瞧他好得差不多了。”倾之回头看看初尘,后者略略不好意思起来。“咳,”颜鹊干咳一声,环了手臂在胸前,解围道,“正口渴了,上去喝茶。”说着举步进了茶楼。 这间茶肆开在朝君门内不远,入城的人大都选择于此歇脚,驻守城门的黑甲军换班后也多在这里聚一聚,喝喝茶,是以生意颇为兴隆。去罹同行已安顿好了车马,引着颜鹊等人上了他包下的隔间——二楼临街处——不错的位置。 六人依次坐定,碍于茶楼人多眼杂,大家只捡着路上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有一搭无一搭的聊着,末了去罹道:“我来了这些天,也都走熟了。”边用手指沾了水在桌上划了“王宫”两字,问倾之等是否要去。 颜鹊皱一下眉,仰头喝空了茶杯,“我累了,先找间客栈休息。” 与行已对一下眼色,倾之道:“也好,那师父歇着,我们再逛逛。” 颜鹊点点头,如此说定。 锦都王宫门前的大街名曰“冲华”,东西宽阔,南北绵长。王宫前朝□,锦都灭国后,前朝宫殿已被拆除,□依然保存,与前朝之间由一条东西长街隔开,街口有黑甲军把守,寻常人不得擅入。 “瞧。”去罹指着远处的黑甲军,“可不好进呢。” 行已气道:“商晟既下旨将王宫赐还,他们这算什么意思?” “恐怕他们并未接到钰京的旨意。”这倒在倾之意料之中,“所谓‘赐还王宫’、‘食邑三千’不过是表面文章,大哥还真指望商晟会好心到让我们‘衣锦还乡’?” “你的意思是钰京并未向锦都打过招呼?” 倾之道:“招呼想必是打过的,但只是知会他们我们要来,却不要他们理会。若我们太把自己当回事儿,倒是自讨没趣了。” “那不是说话不算话?”小花儿义愤,她自小被殷绾熏陶教导为人需言而有信、一诺千金,哪里知道这世上掌权的、做官的最是没有真话。譬如,能如蒙百无十句中有五句做真已算忠厚,如狐韧不欺天、不欺人、不欺心,当属异类。 倾之算计商晟在前,后者吃了暗亏,自然不会善罢甘休,此番算是扯平。况且他十几年隐匿身世,哪天不在说谎?谎言和欺骗不过是谋生的手段,未必就真的不够高尚。但他喜欢小花儿的单纯,于是笑着保证,“将来我有办法让他算话。” “将来?那眼下我们进是不进,怎么进去?”去罹瞅着倾之,等他拿主意。 “非走正门吗?”初尘提醒,又问倾之道,“总会有偏门侧门旁门后门吧?” 王宫最不起眼的门直通马厩,当年颜鹊带倾之和璟安离开时走的就是那里,思及此处,倾之心下便有抵触,踟蹰了一会儿,才道:“走,我知道后面有路。” 荒废。 昔日挟翼马吃草饮水游弋之处,如今衰草连天,野兔做穴,草木深深,未知国破。穿过人高蓬草,就是王宫花园,池塘淤塞,夏天过多的雨水漫出湖面,汪洋了半个园子,荷花败死,原生于沼泽泥塘的芦苇侵占了水面,白花花一片蒹葭。 往昔胜景,不可想象。初尘并非没有见过荒弃的宅院,却没有哪里有这般触目惊心,看得人心荒芜,悲凉之感如野草疯长。眼睛涩涩的,直想流泪——她尚且如此,何况倾之?偷眼瞧他,后者抿直唇线,面上不带任何情绪。 “倾之,路不好走,你背我吧。”初尘拎着裙子,无处下脚。 倾之表面平静,脑子里却忽而是父母兄长的笑容笑语,忽又是爹娘之死、长兄之亡;忽而是躲避追兵的日子窈莹天真无邪的眼神,忽又是帝都之内他远远瞥见的傲慢不可一世的身影;又忽而是母亲整理他幼年衣物时笑着说那是舅舅送他的礼物,忽又是商晟站在帝国之巅,俯视着踏过的累累白骨,冷若冰霜…… “倾之,你背我吧。”一声不应,初尘撅着嘴,又喊一声。 倾之这才回过神来——若非她唤他,他大概真要被大爱大恨交织错节的噩梦魇住,醒不来了。见初尘裙角被泥沾污,倾之也未多想,矮下身子将她背起,动作又熟练又自然,显是背习惯了。行已见状,也背起小花儿——这泥污湿滑之地,她们穿着长裙,确不方便,万一摔了,更是麻烦。 初尘伏在倾之背上,将头歪在他的左肩,把轻轻的呼吸送进他的耳朵,右手搭着左手,交扣在他胸前。 倾之领会了初尘的心意,年轻的脸庞在阳光里的芦花下泛起柔和的光泽:总是如此,背上沉沉的,心里就分外踏实,就像初初漂泊的那些日子,扛着窈莹,就好像背了家在身上。后来丢了妹妹,他的肩上变成了破晓,是从那时开始吗,变得隐匿真心、变得工于心计、变得学会用谋略和宝剑——软刀硬刃去解决问题,直到在渤瀛遇到她、喜欢她,背着她摘树顶的花。 渤瀛的春天,桃花灿烂。 “高些,再高些。”初尘伸长了右手,左手撑着倾之的肩。 倾之向上驮了驼她,拧着脖子向上看,阳光洒下来,人面桃花。见她指尖触到花枝,他故意矮下身子。 “唉——唉——”初尘抓了空,身子因为惯性往前倾,趴在了倾之背上。 倾之嗓子里咯咯坏笑,肩膀颤抖。 “你故意的!”粉拳落下。 …… 锦都王宫虽不似帝都宫阙如峦,却也不小,一时半刻难以走完,况且想必他处也一样是乌鸦筑巢、藤缠树死,完全的面目全非,不复童年记忆,看了只能平添伤感,于是倾之只带众人去了三处——绾芳宫、筱竹轩、回雪殿。 花少钧希望雪谣的舞殿如北方辽阔的原野,没有边界,没有阻碍,可以一望无垠地把思绪伸向远方的玄都、北方的天空,所以回雪殿没有殿门。风吹进来断草枯枝,却也总将浮尘吹散,玄黑色的大理石虽不复往日日日洒扫的光洁,却已是整座王宫里最最干净的地方——干净得一滩黑红的血迹,至今尤见。 屋顶彩绘的牡丹,朱红剥落。 在来回雪殿之前,倾之的心情是矛盾的,他不知道父亲的尸体有没有人收殓,他希望父亲入土为安,更害怕看到记忆中英朗高大的父亲只剩一具白骨,可是又强烈地希望他就在那里——那次毫无准备的离开即是永别,他多希望再见他一次——哪怕是一具再也不会对他说话、对他微笑的白骨。然而只是血迹。 从踏进回雪殿的那一刻,倾之的双足像被什么牵引,却又像带着重镣,举步维艰。眼睛里慢慢溢满泪水,模糊了视线,放任自己看不见殿角堆积的尘埃枯叶,看不见风中张悬的蛛网和腐败残破的碎锦,一任耳畔的欢声笑语欺骗自己。 大滴的眼泪重重地砸在地上,他低下头,望着血迹——那是父亲的血,他甚至可以想象血从他身体里流出时的温热——“砰!”直直跪了下去,大理石和骨骼碰撞出碎裂的声音。倾之伏在地上,用满面的热泪融化凝固的鲜血。 娇细的啜泣与倾之低沉的哽咽此起彼伏,连在一起,初尘侧头看时,小花儿已是泪流满面。“别哭,别哭。”她将小花儿揽在怀里轻轻拍打,柔声安慰,说着却鼻子一酸,盈眶的眼泪也止不住落了下来,滴在手背上。 初尘以为此情此景,无人不动情,无人不伤感,有关的没关的人落泪都在情理之中,可她这次却错会了小花儿的心情——她哭,不是因为她同情倾之的身世和遭遇,而是真的觉得难过,那种属于自己的难过。 …… …… 客栈。夜阑人静。 倾之、行已和去罹聚在一起。倾之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显而易见,商晟不是真心封给他爵位和食邑,而他也不愿无功受禄——这“功”指的是对锦都百姓的“功”,而不是对商晟的“功”——所以暂时并不打算声张,只在城内租间独门独院的宅子,安顿下来,从长计议。接下来有三件事办:一是了解百姓疾苦。在回锦都之前,倾之就耳闻锦都租赋徭役重于别处,此番详细调查,由他负责;二是子归山究竟头目系谁、有何背景,是欺压良民的山匪,还是抵抗黑甲军的义民,来龙去脉,由去罹去查;第三,既已回了锦官城,不能过家门而不入,以“公子”身份“命令”行已明日一早必须回家探望双亲,其他任务,回来另行安排。 去罹没有异议,倾之拿出“公子”的身份,行已也不好拒绝,况且他也实在想念父母兄长,还惦念着植兰——自从钰京见沈妻自尽,未知植兰是生是死。 定下这三件事,倾之道:“二哥说说渤瀛之行吧,侯爷嘱你托话给我吗?” “侯爷有三个意思。”去罹言简意赅,“第一,他要你好好对待初尘。” 倾之掀了下眼皮,随即黯淡地垂下,端起早已空了的茶杯,又放下。 和行已交换下眼色,去罹续说道:“第二,乐昶不是渤瀛的内应。” 倾之惊讶,抬头看着去罹:不是?难道他猜错了? 去罹点点头——是真的,我没说错,你也没听错。 倾之叹气:对乐昶身份的怀疑也只能暂且搁下,好在无关大局。 “第三,”去罹起身取来一个信封,“有一封信交给初尘,要她亲启。” 倾之接过来,用手一捏,厚厚一打儿,不由皱了下眉:岳父岳母大人有这么多话交代? “好了,”行已道,“太晚了,歇息吧,事情总不可能一天做完,不急在这一时。”说着起身。倾之却持着信,仿佛还在掂量,没有要走的意思。 去罹抱了手臂,环视一圈,对行已道:“大哥,没错吧,这好像是我的房间。”余光瞅着谈完了正事后就精神不振的倾之。 行已又是叹气又是好笑,“还是因为下午的事?”倾之默认。 “生初尘的气?”去罹明知故“反”问,倾之白他一眼。 行已安慰道:“初尘不是小气的人,你回去态度好些,哄哄她,认个错就是了。也别觉得面上有损,夫妻本来一体,你们之间就没什么容损,况且大丈夫死且不惧,还抹不开那点儿面子吗?走。”说着边拉了倾之起来,拽出门去。 房门前,倾之抬起的手,握起,又落下,低头,眉间挤出一个深深的“川”字,绷紧了嘴唇。如是再三,终是闭目低叹,开始在门口转圈。 “砰”,房门大开,初尘叉着腰,一脸怒气的“悍妇”样。 “怎么?打算睡在外面不成?!” 他们六人单独租了客栈的别院,这一声除了三更半夜跑到朝君门上喝酒的颜鹊,行已、去罹和小花儿都听到了。 暗访 【章八】暗访 白日从王宫出来,倾之要去城西桃林祭奠大哥,初尘实不忍他一日之内,数度悲痛,便谎说自己累了,要倾之改日再去,原也是好意,却不想倾之鬼使神差的脱口责她“任性”、“不省事”。初尘面上挂不住,又气又委屈地拉了小花儿扭头就走,倾之也不意料会说出这样的话来,竟就呆呆地看着她走,不知去追。 初尘上次生气还是在云螯时怨他隐瞒身世,可倾之扪心自问,当时的情形不容他开诚布公,有所隐瞒也属无奈,并非他的过错。可这次不同,实在是他情绪失控、出口伤人。说到哄她,不是难事;可说到认错,满腹心机、巧舌如簧,从来能将黑的说成白的,错的说成对的,即使嘴上挂着“抱歉”心里也早把对方算计得不留余地的花倾之倒对单纯的、诚心的说一声“对不起”一筹莫展。 对初尘,他不想用心计,也从未用过。 初尘对神情错愕,恍惚间被吼得有些发怔的倾之丢了计大白眼,扭身走回屋里,开始倒水熏香铺床降帐——她从不是矫情的人,既决心跟了一个亡国公子,便没打算等人伺候。倾之愣了片刻,才进了屋,闩了门,站在一旁瞧初尘挽起袖子,将宽大碍事的裙角拎起,缠在腰间掖好,如寻常妇人一般忙这忙那,虽偶有小错,却总算有条不紊,心下更添愧疚:这些事情,她以前哪里会做? 很久之后,一次与小花儿闲聊,倾之才知道:初尘偷偷学字时常拉着小花儿陪她背书,并以此做赌,背得慢的被罚铺床叠被。别看小花儿平日说话行事有时不大灵光,但于背诵上却天赋异禀,比下来,倒是初尘输多赢少,被罚也多。 初尘放下帐子,抖了抖,将褶皱抻平,扭头瞧倾之还傻站在那儿,便起身取了手巾浸湿、拧干、展平后折了两叠,走到倾之面前,顺着他的额头、眉骨、脸颊擦拭。倾之一眨不眨地看着她,忽而抬手扣住她的手背,嘴唇翕合了几下。 “对不起……” 不单是因了今日莫名的发火,而是她放弃了本有的容华与安逸,与他漂泊,为他担惊,替他打点,他欠她的,只能用一生的宠爱和珍惜来还。 初尘从倾之手底抽出手来,低下头,喃喃道:“我也有不对,明知你……”声音减弱,尾巴上带了哭腔——她回来后越想越后悔:今日这种状况,倾之忆及父母兄长惨死,心情沉重,她依从他便是,非要“善解人意”,自作什么聪明? 眼见初尘就要哭了出来,倾之本能的反应就是伸手揽过她的肩,将妻子搂在怀里。下巴抵着她的发心,微微笑着,轻声哄道:“你没有不对,从今往后,你对了就是你对了,你错了还是你对了,好不好?” 初尘“哧”一声破涕为笑,抬起头来,眼角犹还挂着晶莹,问他:“说定了?” “嗯。”倾之点头,吻了她额心的红痕。 初尘捶他一拳,从倾之怀里滑出去,扔了手巾给他,“自己擦。” 倾之呵呵笑着接了,一面随意抹了两把,一面抓起杯子用初尘备好的盐水漱了口,余光一瞥,初尘已经换好了衣服爬上床了。没有宽衣,钻进帐里。 帐内。“唉唉,换了衣服再进来。”初尘推。没推动。 “不换了。”叉手枕在头下。耍赖。实在累得懒怠动了。 拎起倾之的衣领,初尘怒道:“花倾之!”却看见他怀里的信封,“什么?” 倾之一把按住,掏出来胡乱塞在褥子底下,“明天再看。” “哼。”初尘瞪他一眼,可恨后者闭着眼。 闷闷躺下,瞪眼看着帐顶,“明天做什么?” “去选间宅子。”倾之闭着眼。 “噢。”那个所谓“赐还”的王宫是不能住人的,也不能长住客栈。 “还不闭上眼?” “你闭着眼怎么知道我没闭上眼?” “你不睁着眼,怎么知道我闭着眼?” “你闭着眼怎么就知道我睁着眼?我闭着眼为什么不能知道你闭着眼?” “我知道你睁着眼,不是用眼看,是用心看。” “你能用心看,我为什么不能?” “闭着眼才能用心看,你睁着眼,当然不能。”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睁着眼?” “心眼。” “胡说。” “你吹灯。” “你吹灯。” …… …… 翌日醒来,倾之翻身瞧见初尘已经醒了,正弯着腰,趴在桌上。她双手托腮,一只手里还握着笔,一条腿直着,另一条曲着,脚后跟左摆一下、右摆一下,腰肢随着一扭一扭——如果她生着尾巴,此时一定竖了起来,摇摇晃晃,还是那种质感舒适的可以圈在脖子上的——倾之为自己脑中的勾画忍俊不禁起来。 初尘想起什么,便提笔写上几个字,然后又握了笔,托着腮,微微抬着下巴,盯着窗外喜鹊儿打架。一片晨光,撒在脸上,两片蝶翼,呼扇呼扇。 倾之从她侧面悄悄凑过去,探头一看,“扑哧”乐了——初尘列了张长长的单子,大到床榻屏风,小到锅碗瓢盆,分门别类,无所遗漏。 初尘直起身子,扭头煞有介事道:“你笑什么,过日子嘛,什么东西少了能行?”倾之只能笑称“是是”,拎了笔,在单子末尾加了一样——折扇。 初尘蹙眉,“都快入秋了,买什么扇子?” 倾之边脱下昨晚穿着睡觉压皱了的衣服,另换一件,边道:“过两天,等安顿下来,我打算扮成丝绸商人到附近村庄走走,算是……”措辞,“暗中查访。” “查访什么?”初尘转身,半坐半靠在桌上,绕有兴趣。 “你道天下田赋轻重?”倾之换好衣服,拢拢头发,以簪固定。 “海都郡三十税一,遇灾年或可减免,渤瀛封地以内还要更轻。你知道海都的传统历来都是重视工商、买卖兴旺,田赋本就是小头,工商之税才是大宗。” “那你知道锦都的情况吗?”倾之见盆里有水,挽挽袖口,俯身就洗。 “唉唉,”初尘忙道,“那是我用过的,还没换呢。” “没事。”倾之本没那么许多讲究,何况是初尘用的,三两下洗好,用手巾擦干,续说道,“据说是歉年十五税一,丰年十之税一。” “这么重?”初尘惊愕,上前帮他整理衣领头发袖口腰带。 倾之道:“不但是田赋,口赋徭役等也较别处更重,所以我才想去看看。” “那我也去。”初尘抬起头,眼睛闪亮。 “你?”倾之拂开初尘按在他腰上兴奋地使劲儿的手,“还是在家吧。” “为什么?”初尘瘪嘴不服,“我扮成你的小厮不行吗?” 倾之盐水漱口,道:“我一不骑马,二不乘车,只是步行,你受得了吗?” 初尘抠着手心儿,显然挣扎了一下,却不放弃,挺胸道:“你受得了,我就受得了。”倾之吞声一笑,侧头问她,“十分想去,一定要去?” “嗯嗯。”初尘狠劲儿点头。 倾之揪一下她的鼻尖,凑过脸去,“那有人累得要死要活,可不许央我背她。” 这算是答应了?初尘一扭身,瘪嘴道:“谁要你背?” 夕阳余晖,绸衫锦带的年轻“公子”背了青衣“小厮”走在林间。 “是谁说不用我背的?”已是三五日后。 “小厮”把玩着紫竹扇骨、素白扇面的折扇,听“公子”抱怨,忙不迭殷勤的给“公子”打起扇来。“我不来谁给你扇扇啊?”“小厮”眼角堆笑。 “公子”翻个大白眼,“不用背你,我想左手扇左手扇,想右手扇右手扇。” “哼,”“小厮”闷声不语,过了一会儿不屑道,“大不了明天不带我就是了。” “公子”从善如流,“好啊,正合我意。” “你……”“小厮”生气,收了扇子,往“公子”脑袋上轻轻一敲,“那你晚上抱着被子去大哥房里睡吧!是不是也很合你意呀?” 倾之被逗得忍俊不禁——不用眼睛看,也知道初尘的表情有多俏皮;笑得急了些,又因背着人,便又喘又咳起来。 “喂喂,让我下来,下来!”初尘急忙挣着从倾之背上下来,紧张道,“怎么了?不舒服?”倾之伤势初愈那阵子,笑得急了,说得急了,动作急了,牵动伤处便会咳嗽——大夫说是略伤到了肺部——偏他不把自己当病人,一点也不注意,亲密起来,更加不知收敛,疼了,还总刻意掩饰,但她却能从他最细微的表情中读出痛来。结果就是如今每见倾之咳喘,初尘便如惊弓之鸟。 倾之瞧她紧张得不轻,握了她给他顺气的手,手心微凉,忽又想起师父的话来——“你若有个三长两短,初尘怎么办?” “没事,笑得急了些,不早跟你说已经痊愈了吗?瞎担心。”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初尘确定倾之确实无碍,这才松了口气。 倾之笑笑,蹲下身子,招呼她,“来,上来,我背你。” “不累了。”初尘甩甩头发,倒背着手,头前走了。 当晚。 “啊——”初尘大叫一声,狠抓了倾之的肩膀,“你怎么这么狠啊!” 倾之稳稳地,眉都不动,用纱布吸干流出的脓水,又在烛火上烤了烤针,瞥一眼初尘,“咋呼什么,又不疼。”他当年被黑甲军追的漫山跑,脚上磨出血泡,连针都没有,只能用尖物刺破。刺破脓包并不疼,这点经验他还是有的。 疼确实不疼——“你那么一针扎下去,不疼还不许害怕吗?”初尘撅着小嘴,理直气壮。倾之眼皮也不抬,毫不知怜香惜玉道:“害怕就别看。” “哼。”初尘别过头,余光却忍不住瞟回去,见倾之捏了针,不由后缩。 倾之用力夹紧了她的小腿,“是谁逞强不要人背的?”他只当她走得腿酸,亦或只是撒娇,却不想脚上磨了这么多水泡——白白细细的皮肤上鼓起珍珠大小的包,裹着一层薄薄的皮儿,一触即破的样子,真不知她怎么走回来的。 硬撑,不要他背,想来就恼。 难得初尘没有反驳,好一会儿,她问:“倾之,锦都有个故事,你听说过吗?” 倾之没应,初尘续说道:“锦都从前叫做烨滥。” “嗯。”漫不经心。 “烨滥最后一个王的妻子叫娆煌,她的舞跳得极好,国都之内无人能及。” 倾之手下微顿,“嗯。” “一日烨滥王与王妃同游,见湖面蜻蜓点水,赞其轻盈,更遗憾世间舞姿难比造化神奇。数月之后,王妃一舞全用足尖,翩翩然宛如蜻蜓,王大悦。后有人效仿娆煌,终不能成,因将全身重量压在小小足尖,其痛楚非常人可想。据说娆煌练舞,始皮破流血,后趾骨断折扭曲……”初尘讲完,尤自沉浸了一会儿——所谓爱,就是愿意为他吃苦,甘心为他付出吧。 倾之却没有丝毫反应,初尘俯下身子问他,“你不觉得这故事很感人吗?” 倾之扭过头,两人的脸离得很近,额上添了红色印迹的初尘与倾之梦中的娆煌赫然重叠。随口一句遗憾便要妻子受苦,还心安理得的“大悦”,换做初尘,他断然舍不得的——有些事情,男人和女人,实在难从同一个角度理解。 倾之摆过头去,语气难掩愤然,“我只觉得那烨滥王十足混账!” “倾之!”拍床。 “别动!”夹紧。 …… …… 其后几日倾之雇了两头驴子——被初尘唤作大毛小毛的,和初尘仍是扮作主仆,远远近近走了十数村庄。民生艰难,积弊日久,捐税苛杂,不能不变! 倾之轻阖双目,胸中谋篇布局,斟酌字句。酝酿成形,双眸睁开,初尘早已为他备好了纸笔,提笔,“论锦都赋税疏”,笔走龙蛇,文不加点。 初尘一旁盘腿而坐,搬了七弦琴架在腿上,随意拨弄,想起什么,忽双手按了琴弦,问道:“你这奏疏要如何递到商晟面前?”上书言事总要有个途径,毕竟倾之非王非侯,无官无品,要让自己的声音上达天听,谈何容易? 倾之有个习惯,只要思路贯畅,一心二用笔下也毫不耽误。他边写边道:“早在南征时我就从左骥处了解过,满朝文武,以左相狐韧最为刚正。离开渤瀛前,父亲和我详谈,朝中大势,逐一分析,也特别提到狐韧。他曾两次提议减轻锦都赋税,但都被商晟驳回。这次我便打算将奏疏送到丞相府,请他转呈。”又叹道,“还得麻烦二哥跑一趟。”心腹的人太少,只有他们三个是办不了大事的,他现在少的就是自己的势力。 初尘蹙眉,“狐韧的话商晟不听,你的奏疏就会管用吗?” 倾之润了润笔,“狐韧只是其一。” “那其二呢?” “季妩。”倾之搁笔,抬头对初尘道,“此次进宫最大的收获便是发觉季妩对我大有拉拢之心。养伤期间她时常探望,且暗示以后凡有所请,她会尽力而为。” “她是因为焜熠太子死后无子才这样看重你吧?” “是。”倾之道,提了笔继续疾书。 初尘侧头呆望了会儿窗外,忽问道:“季妩和商晟从前感情好吗?” 倾之想也没想,随口应她,“我哪里知道。” 初尘道:“商晟的后宫至今只有季妩一人,虽说他的女人可能很多,但有地位的却只有这一个。仅仅是因为没有孩子,她便可以扶植一个哪怕可能仇恨着她的丈夫的人吗?女人没有儿子就真的那么不踏实吗?她就觉得丈夫那么不可靠吗?”说到最后几乎是喃喃自语,“那将来我要也没有儿子……” 倾之抬起头来,紧蹙着剑眉,“我们怎么会没有儿子?我又不是无能。” 见他一副被踩了尾巴的样子,初尘吞儿笑出来,一双狡黠的眼睛眨呀眨地,“我可什么都没说。”——尤其没说你无能。 倾之瞪她,初尘却笑得更加肆无忌惮,无奈,倾之败北,继续埋头写他的奏疏,可心绪却已被初尘笑得浮躁起来——他虽不介意和她再逍遥两三年,但若有个孩子,也不错吧。写不下去,那笑声就好像在他心上咯咯咯的“聒噪”。 “父亲给你的信看过了吗?” 初尘“哎呀”一声,前几日忙着搬家,后几日跟倾之日出而出、月出而归,倒把信搁在一边,忘了个干净。她忙取了信来,拆了蜡封,抽出厚厚一打儿。 打发了初尘读信,倾之这才又慢慢静下心来。 不一会儿初尘便又将抽出来的东西折了折,塞回信封,只留了三两页信笺在外面。“都是些嘱咐的话,没什么特别。”她道,“还有些酒庄绸庄的房契店契,渤瀛有不少商人在锦官城都有产业,父亲说有了这些,也不至我们生活拮据。” 当年诸王皆灭,唯有傲氏得以保全,恐怕除了主祭的地位,海都古来殷富也是原因之一:大战之后,百业凋敝,商晟也不想将战火烧到渤瀛,毁了天下财富的元气。而倾之自拜了颜鹊为师,吃穿住行无不仰仗傲参供给,即便回了锦都,仍还在靠初尘的嫁妆过日子,于男子的自尊总归有些别扭。 停了一会儿,倾之吸了口气,叹道:“还是父亲虑事周到。你收着吧。” 信上傲参嘱咐女儿将东西一半给倾之,一半自己留着,她远离父母,万一丈夫待她不好,也好有路可退。可初尘知道倾之定会将财物交她保管,便不区分。 “还有吗?”倾之觉得她仿佛言有未尽。 “还有……”初尘捏着信笺,黛眉轻蹙,“是关于小花儿的。” “怎么?” 初尘起身走到倾之身侧,跪坐下,尽量放轻放缓语气,说道:“小花儿是三四岁时被卖进侯府的,那时她自称姓花,名窈莹。” 连续的笔意被生生破坏,纸上划出一道触目惊心的长痕,分了黑白。 啪。笔落。 冰美人 【章九】冰美人 “行已哥哥回来了!”语音未落,“砰”一声门被撞开。 初尘“窈莹”二字刚刚出口,就见小花儿一头扎进屋里,猝不及防地吓了一跳,行动先于思考地将信折起塞回信封,嗔她一句,“急什么呀?总改不了这毛躁。”她和倾之靠得极近,画面十分暧昧,小花儿以为初尘怪她看了不该看的,立马背过身去,撅了嘴巴腹诽:你们亲亲热热搂搂抱抱的我又没少见过! 勾了手指在身后,脚后跟一颠一颠,左右摇摆的小脑袋显是心情愉悦,“行已哥哥带了个漂亮姐姐回来哟。”尾音翘上去,吃了蜜糖似地的甜。 “漂亮姐姐?”倾之、初尘对视一眼,几分吃惊又几分好奇,点头,彼此心照不宣:小花儿的事且放一放。于是将信压在书卷下,与小花儿同往前院。 “大哥。”倾之先迎上去。初尘、小花儿随后。初尘打量行已身旁高高细细的女子,她头簪白花,重孝在身,臂上挽了个蓝布包袱,一头乌发垂在腰间,更显得身材修长。细观其容貌,肤白唇淡,不施脂粉,细眉细目,削脸削肩,衬上一身素淡白衣,气韵超脱似极窄叶细花、幽雅清绝的寒兰。可孝服之下却隐约露了红色,再看行已,腰间缠了白布,头顶裹了白巾,也是戴孝,身上的衣服却是暗红色——锦都除了王族因袭传统婚服特别,寻常人家倒也渐以红为喜庆。 初尘不由蹙了眉:这两人是什么打扮? 初尘心细如发,那一抹红色也没逃过倾之的眼睛,他心下倒有几分明了:红色代表成亲,白色是为母戴孝,这女子莫非就是大哥心心念念的沈植兰? 倾之看看那女子,转眼笑对行已道:“大哥还没介绍呢。” 行已略红了红脸,声音也有些打磕,“这是……是我新过门儿的媳妇儿,沈氏植兰。”又对转头对女子道,“植兰,见过公子和夫人。” 植兰微低了头,福身行礼。倾之明明早就猜到,肚里偷笑,却故作一副毫无预料,喜出望外的模样,对着朝他施礼的植兰深深一揖,道:“原来是嫂嫂。” 头一回被唤作“夫人”的初尘愣了一愣,才跟着倾之回礼。微低了眼眉,长长密密的睫毛遮住她好奇地盯着面前清冷女子乱转的乌溜眼珠儿。初尘的小动作落在植兰眼中,她只当未见,向后小退一步,欠身谦道:“公子,植兰受不起。” 倾之上前挽了行已的手臂,“我们平日里都是兄弟相称,偏大哥今天就见外起来。”行已解释道:“这不是初次相见嘛,上下名份,心里总归不能乱的。” 倾之摇头,笑他礼数太多,没得生分了,遂对植兰道:“日后大家都是一家人,大嫂唤我倾之或三弟便是。”又转向初尘,“还有尘尘也是一样。”——楚宸是初尘如今的化名,宸尘同音,口头上并无区分。 “我叫小花儿。”小花儿从初尘身后跳出来,扬了个大笑脸,自我介绍。 倾之望过去,不由会心一笑,满眼宠溺:小花儿善良可人,年纪最小,又是大伙儿的开心果,他本就把她当妹妹一样,而想到初尘那句在他心头掀起巨澜的“那时她自称姓花名窈莹”,再看小花儿,便是越看越喜欢,满眼都是好了。 植兰只是点了点头,素颜上无甚表情。小花儿大受打击,热情顿时消了一半,拿眼觑着植兰,心道这姐姐怎么笑也不笑?可惜这么漂亮,却是个冷美人。 感觉到小花儿的气馁,倾之忙打圆场道:“尘尘,你带大嫂去房间安顿。” “不用,告诉我是哪间就可以了。”植兰的推辞客气中透着一种对对方“殷勤太盛”的不屑,连倾之一并遭了冷遇。而刚要接口说“好”的初尘在听到植兰的话后口形顺势变成了“啊”形,转眼看着同样茫然的倾之,有些无所适从。 那种冷淡似乎带着压迫感,小花儿脱口而出,“东厢第一间。” 植兰挽着包袱,径往后院去了。 行已知道植兰素性如此,更加上世事艰辛、家国不幸,便磨砺得愈发清高孤冷、性情内敛,他虽不介意,却对倾之、初尘和小花儿颇感抱歉,可一时间又不知如何解释。看植兰渐渐走远,行已尴尬地笑了笑,“植兰……她很好相处……” 三双眼睛随着植兰转过去,一直盯着她快进了后院,后者似有觉察,微微顿住脚步,侧头,三人立刻扭过头来望向底气不足的行已,眼神里不约而同的是同样的疑问:“好相处?你确定??” 行已干笑,“去罹呢?”转移话题。 “出去了,进来说话。”倾之拉着行已往屋里走,心道定要打听打听大哥如何这般速战速决地抱得佳人归,平日里温温和和,不显山露水,还真看不出来。 行已嘱咐道:“关于沈伯母之死我只说是病故钰京,所以……”未等行已说完,小花儿扬眉道:“知道,说谎嘛,在行。”倾之想笑又觉不合适,伸手去揉小花儿的脑袋,后者“跐溜”躲初尘身后去了。 行已略叙了事情的经过:原来自一年前沈氏往钰京寻亲,子车夫妇觉得植兰孤身一人,没有照应,便将她接回家中同住——植兰与行已的感情他们也略知道,可惜行已一去便无音讯,这样好的姑娘也无福娶进门来——便做不了儿媳,【www.【TXT 书香中文网小说下载网 TXT99.CC 免费小说TXT电子书下载】】也全当是添了个女儿。行已归家,二老喜不自胜,眼看行已、植兰已都不小,男未婚,女未嫁,彼此又有青梅竹马之谊,便想凑个双喜临门:一喜是合家团聚,二喜是洞房花烛。然而沈氏之死萦绕行已心头不去,他不能将如此重要的事情瞒下而与植兰成亲,便将钰京所见告之植兰,不过隐下自尽不说,只说沈氏乃是病故。原以为两人的婚事只能暂且搁下,却不料植兰将自己关在房里一夜,第二日便问行已是否愿意穿喜戴孝在她母亲的灵位前与她成亲——十年亡国恨,十年骨肉别,爱太少,恨太多,欢喜太少,悲伤太多,她再不想流泪了,她想让母亲看着她找到个好归宿,放心走好。 “国既破,家还能全吗?”行已一声叹息。倾之沉默。 “可我们的家越来越大了啊,原本只有赵师父和你们兄弟三人,后来有了我和小花儿,现在又多了植兰嫂嫂,等将来二哥也成了家,等将来有了小侄子、小侄女,我和倾之也……”初尘略红了脸,顿了顿,“一群孩子叽叽喳喳满院子跑的时候,我们的家也就全了。我们的家全了,也要让百姓的家也都全了。百姓的家都全了,国也就有了。”轻柔温婉的声音如同早春的风,吹开微寒。 行已长初尘八岁,平素看她只觉她是个孩子,可这一番话却令他刮目相看:若有朝一日倾之称帝,初尘便是母仪天下! 一群孩子叽叽喳喳满院子跑吗?就像他和大哥和窈莹?不,还要更热闹——倾之望着初尘,微笑从眼眸最深处翻涌出来:真是令人向往啊。 去罹至晚方归,初尘和小花儿已置好了酒菜,算做接风,因植兰行已还戴着孝,也不便太过丰盛,又问过行已植兰喜食素淡,菜式便清汤寡水了些,看得平日里无肉不欢的倾之和去罹肚里馋虫抗议,相互怂恿着对方晚上出门买些夜宵。 去罹见了新嫂子自然也十分热情,殷勤地问这问那,结果当然还是植兰淡漠疏离的惜字如金。去罹不由纳闷儿:他该不是哪里言语不当,得罪了她吧?直到发觉倾之、初尘那厢里一本正经的“眉来眼去”,面上带着揶揄之色,才明白过来:看来新嫂子就是这个脾性,倾之他们早已知道,单就瞒着,看他笑话。 去罹两道眼锋射过去,咬牙切齿,心道:好你个花倾之!倾之却佯装无辜,掀起眼皮,慢条斯理的看回去:“怎么了?”气得去罹没有脾气。 植兰不苟言笑,旁人便觉拘谨,初尘和小花儿难得“食不言”地装了回淑女,只听行已说了家中情形,诸如二老身体康健,大哥娶了亲,儿子都有了两个,老大七岁,幺子四岁,而倾之也说改日要去拜访子车伯父云云。 “陆子归,善铸剑。”饭后去罹与倾之、行已聚在一起,拿出一柄剑来,递给倾之,续说道,“子归山精于兵器铸造,颇令黑甲军头痛。” 倾之接过剑来平端,迅速瞄了一眼剑刃,换在右手持剑,单眼瞄了剑身,而后随意武了两下,猛一振臂,利刃发出愉悦的铮鸣,均匀的渐行渐弱。 “确实是不错的剑。”倾之道,又问,“还有吗?” “陆子归四十上下,有个儿子叫陆云生,他的全部经历仿佛只从十多年前立足子归山开始,再之前就像一片空白,怎么查都查不出来了。”去罹摇摇头,似对这个结果十分不满。 倾之撩襟坐下,将剑放在桌上,“这么短的时间,二哥查到这些已是不易了,更难得还得了一柄子归山所铸的兵器,”略一沉思,“不妨我给二哥一个建议。” “什么?” 倾之胸有成竹地微笑,“去查一个叫杜宇的人,或许会有意外收获。” “杜宇……”行已轻喃,忽然想到,“你说的是锦都王宫的铸剑师杜宇?” 倾之笑着点头。“他是什么人?”去罹问。行已道:“杜宇是当年锦都王宫最年轻的铸剑师傅,我听父亲说起过他,以三十不到的年纪已然小有名气,算来,当年的铸剑名师如今正值壮年的,据我所知除他之外也无旁人了。” “正是。而且,”倾之眼睛里闪过一丝神采,“‘子归’和‘杜宇’,本就是一回事。”“嗯。”去罹略一沉思,“若是这样就好了,子归山有三千精壮,如果能将这支势力收为己用,对付商晟,我们就有了自己的力量。” “不,子归山的人必须死,”冷厉,“一个不留!” “为什么?!”行已、去罹吃惊地瞪大眼睛。 没有回答,倾之倏然一道寒光扫过去,警戒的盯了门口。行已、去罹见状,知道定是倾之发觉有人偷听,也默不作声,小心警惕。 花影摇曳。 推门而入,“说说为什么?”是颜鹊——他并不经常回来。其实倾之早也猜到,无奈地翻下白眼,腹诽道:师父您能不能不总这么神出鬼没来去无踪? “商晟让我回锦都不是顾念我的思乡之情,亦绝非纵虎归山,他是不放心我,一来不敢把我放在身边,二来是为继续试探。陆子归盘踞子归山,与黑甲军对抗多年,若能一举将其挫败,不但除了商晟的心头之患,还证明了我对他的忠心。只有这样我才能有机会回到钰京,入中枢,接近商晟,实行复仇大计。” 颜鹊挑了眉毛,“以三千条性命为代价,值吗?” “值!”倾之没有犹豫,“师父不要忘了,这并非我一家之仇,而是锦都的仇。” 颜鹊锁眉。“除了为首者,其余人招降不行吗?”行已也不愿大开杀戮,何况子归山与他们同乡同根,同仇敌忾。 倾之握拳,“要做就做彻底,要么就不做!”商晟多疑,取信于他并不容易,若因一时心软,不能成事,反而白搭进去许多性命,那才真叫不值! “我不同意!”颜鹊陡然提高嗓门。 “师父这是……”妇人之仁! “花倾之,”连名带姓,“我只问你一句,你这样做,跟商晟有什么分别!” 跟商晟有什么分别! 沉默。倾之黯然地垂下头去:愧疚?怀疑?难道他……错了? “你好自为之吧!”颜鹊撂下一句话,起身拂袖而去。 门没有关,夏末入夜的风,有些凉。 良久,去罹略带责备道:“虽然我不喜欢他,但也不得不说你这个决定太过草率,三千条人命岂同儿戏?他说得对,我们不是商晟。” 行已单只叹气。倾之手指抚过冰凉的剑身,依然沉默。 “怎么连门也不关?”正这时初尘端了粥,盈盈地走了进来。三人齐齐望过去,看得她莫名其妙,“怎么了?”哪里不妥吗? “没什么,”去罹最先反应过来,起身接过托盘,问道,“你怎么来了?” 初尘边拿起勺子盛羹,边笑道:“晚上的菜清淡,见你们都没怎么吃,饿了吧?我和小花儿做的瘦肉羹。”端了一碗递给倾之,“尝尝看。” 倾之脸上恢复笑容,仿佛刚才的事情全没发生,一手接过碗,一手拉了初尘在他身边。初尘扭捏了一下,行已、去罹对视一眼,只当没见。 “嗯,好香。”去罹赞道。 “还是小花儿手艺好。”初尘也不居功。 倾之撇起的一勺放进碗里,将碗置下,蹙眉迟疑道:“小花儿……” 初尘摇摇头,“我旁敲侧击地问了问,她全不记得了。” “怎么了?”行已、去罹好奇。初尘便将父亲信上的内容和她今日询问小花儿的情形如此这般说一遍,二人惊讶,一时也做不出判断。 “琼华公主可是骄横得出名,我倒觉得小花儿更好。” 行已驳去罹道:“这可不是谁好谁不好的事,骨肉血亲哪能乱认?” “是谁最先让我们认定琼华就是我妹妹?”倾之忽然开口。 “是师父啊。”行已脱口而出,想想,“可他没理由骗我们。” “不对,”初尘道,“是商晟!”——商晟最先让你们认定琼华就是花窈莹。 行已、去罹恍然大悟。“可他为什么这么做?有什么理由养一个跟自己毫无血缘的孩子,还让人认为这孩子是他妹妹的女儿?” “为了牵制我。”倾之蹙眉,“当年我和窈莹下落不明,窈莹是女孩儿,流落在外并不对他造成威胁,可我却是他的心腹大患。他将窈莹养在身边,不管是真是假,如果我要对付他,他便可以用窈莹威胁我。”——商晟,果然老谋深算。 去罹点点头道:“如今我们知道了琼华是假的,而商晟不知道我们知道,我们便占了先机。” 行已却提醒他,“可我们并不确定琼华就是假的,小花儿才是真的。” “大哥觉得姓花的人很多吗?叫花窈莹的人也很多吗?” 众人面面相觑:的确,姓花叫窈莹,年龄也相符,难道都只是巧合吗? 可问题是没有任何物证能证明小花儿的身份,而倾之虽不介意多认个妹妹,却不能轻易否定琼华。既然一时难以理出头绪,倾之便道:“这事就先搁一搁吧。”转对去罹,“二哥,我这儿有两封信需要你快马加鞭送往钰京。” 醪糟圆子 【章十】醪糟圆子 “古之治乱,在乎人,而非天。雨雪风灾,皆天不仁,恤民抚忧,乃有明君。前朝帝熙在位,风调雨顺而天下空乏,何也?予之寥寥,取之无度。穷天下之财,八风台起,用天下之力,黩武穷兵,是故亡常氏者非天也,自取之。陛下御极,轻徭薄赋,节用爱民,使仓廪实而衣食足,百姓爱之,天下以兴。然观天下田赋,三十而一,何独锦都十之税一?使锦都之子民非陛下之子民耶?岂有亲疏厚薄乎?惑矣。……”日曜殿内,右相狐韧身着紫色官服,昂首阔步于朝堂之上,慷慨陈词,质问同僚,质问帝君。他人极干瘦,只那一双眸子,明星煌煌。 商晟听狐韧旧事重提,心下不豫,但也懒得理睬,于是以手支颐,阖眼假寐。无非是天下苍生大到不可能有错的道理,罢了,任你慷慨激昂,我自岿然不动。 商晟听与不听,爱不爱听,从来不是狐韧考虑的问题,即使陛下心不在焉,他犹自说得抑扬顿挫、感情饱满,“或曰地力有不同:北地苦寒、南土贫瘠。诚也。或曰民风殊相异:海都重商,锦都重农。亦诚也。然谁为陛下献此言?吾请诛之。是陷陛下为天下之陛下,而独为锦都之帝熙也!” “帝熙”二字格外刺耳,商晟虽没睁眼,却猛地拧起眉头,沉下脸色——锦都赋税过重一事狐韧上本提过两次,却从未这样言辞激烈。 常熙——那是亡国之君! 殿内有人拎起袖角擦汗,心中佩服之至:右相大人果然是言官出身哪。 对迫近的压力狐韧并非毫无察觉,然而他却是那种顶得住商晟威压的人。 “锦都之地,有贫有富,寓军屯于富,寓民耕于贫,使民耕贫土而纳富赋,百姓苦之。此其一也;昔年战乱,多死壮年,徭役繁重,不就农时……” “且慢!”商晟悠长而威严的声音从大殿上方落下来,不大却足以撼动每个人的神经。缓缓地睁开眼,缓缓地坐正,帝王眼中深深的疑问缓缓凝结成一种自信的笃定:狐韧从前讲的都是“仁君”、“仁爱”、“仁政”那些笼统的道理,打不到点子上,随便两下便能被他挡回去,可这次不同——狐韧的话,有理有据。 “呈上来。”商晟道。 狐韧闻言面不改色,从袖中掏出一份奏折,双手递给小跑下来的侍臣。 商晟展开,直接看向最后——“花倾之,再拜,谨上。”一瞬间,被愚弄的愤恨,放虎归山的懊恼,将眼前的奏折连同“花倾之”三字一起撕碎的怒火在商晟胸中疯狂肆虐,而与此同时殿上的臣子们却觉得气氛倏的降到了冰点。 然而商晟终究是心思秘而不露、喜怒不行不张的商晟。片刻失态之后,他将奏折不轻不重地撂在身前玉案上,用手肘支撑着身体,找个合适的姿势倚在御座上,脸上挂上了戏谑的神情,“右相侃侃而谈,朕还以为是你自己的想法。” “臣觉得写得好,所以背过了。”狐韧不以为意,也不看商晟又有些转阴的脸色,持笏躬身一揖,续说道,“请陛下容臣说完。” “朕看过了,心里有数。”敷衍、轻慢和丝丝的不耐。 “但臣以为后面说的更好,奇文当以共赏。”狐韧显然不是知难而退的人。 商晟被二度激怒,双拳暗暗握紧,目眦张开,精纯深黑的瞳孔仿佛他随身佩剑上的黑曜石闪着嗜杀的光彩,脸部线条紧绷,刀刃齐斩的山峰一样。 狐韧却将商晟的不置可否当做默认,朗然道:“昔年战乱,多死壮年,徭役繁重,不就农时,望今日之垄上,黄发扶犁,妇人挽耧,稚子挥镰,始不及其高,向有富土,难有丰产。此其二也;复农耕,在民力,复民力,在生育,使韶年稚子口赋与成丁同,古未之有也。民有不堪其负者,生子而溺,其悲也哉。长此以往,有地无耕,蒿蓬遍野,地以之贫。此其三也。……” “当!”商晟拂落了玉案上的笔架。 狐韧充耳不闻,“伏望陛下慎查之,薄赋税,轻徭役,解民之忧。初至锦都,无有寸功,愿辞三千食邑,以实国用。身无官品,敢言天下,非妄也,悠悠我心,拳拳赤诚,陛下明鉴……”洪亮的声音回荡在大殿的每一个角落,带着回音。 “哐!”这回直接踹在了玄玉案上。 狐韧也终于闭上了嘴——因为,他说完了。 从上望下去,逆光中,狐韧的身影不高大却很挺拔,商晟捏了捏眉心。 季妩每年都要亲手为丈夫缝制一件冬衣,从玄都到钰京,从世子妃到王妃再到帝后,这一点从未变过。不过因为收到了倾之的信,今年的衣服提早做好了。 明政殿。商晟支着额,不知是在深思,还是在出神,直到季妩走到他身边,他才觉察。一抬眼,就对上季妩的笑眸,“听说昨日朝上,右相又顶撞陛下了。” 商晟叹了口气,起身舒活筋骨,季妩很自然地走到他身后,帮他揉肩拿背。 “有些人,看着心烦,离了却还不行。”商晟的语气甚是无奈。 他不是昏主,气虽气,心里却还明亮:朝堂上最难得的就是敢直言、敢顶撞、不畏帝王威、不惧五鼎烹的傲气、硬气和血气。缺了这种气度,则朝纲软弱无骨,而缺了容忍这种气度的气度,则朝堂万马齐喑。 季妩“扑哧”乐了,说道:“我倒想起一个比喻,正合适形容右相。” “什么?”商晟转过身,看着季妩,十分好奇。后者低下头去,掩口而笑。轻咳两声,止住笑意,才抬起头来一脸认真道:“黄脸婆。” “啊?”商晟有些不可思议的微张了嘴,“怎么说?” “陛下想啊,十三新妇,面若桃花,手如水葱,谁不喜欢?可岁月无情,家事劳心,待得青春不复、人老珠黄,黄鹂音变成了公鸭嗓,俏佳人变成了黄脸婆,还不是越看越厌。可厌归厌,一旦休离,衣食住行却顿时乱了章法,寒无冬衣,饥无热饭,这才发现原来早就一日也离不得这黄脸婆了,所以……”季妩说着便觉好笑,“陛下还是委曲求全,认了吧,也忍了吧。” 听了季妩精妙的解释,商晟释怀,哈哈大笑,从昨天便阴郁的心情登时转好,心想有机会定要当着群臣的面说道说道这“黄脸婆”,也让狐韧吃吃瘪。可无意间扫上季妩眼角不浅的皱纹,商晟心下一动:她这话里是不是也带了幽怨? “季妩,你不老。”商晟轻声道。 季妩抬起眼来,带着笑意,“我何时说过自己老?是陛下嫌我老了?” “我没有……”他待要解释,她却说,“晟,你不知道,对女人来说做个男人离不得的‘黄脸婆’也是种幸福。”那毕竟,还是“离不得”的。 商晟心头空了一片:幸福吗?却是意难平吧。可他有什么办法,他得要个孩子啊,而季妩年龄太大了。犹还记得十年前怀佑儿时,她已然比适龄产妇辛苦许多、痛苦许多,现在即使能怀孕,也太危险。危及她安全的事,他绝不会做! 相对无言,气氛尴尬,还是季妩先说道:“我做好了冬衣,拿来让陛下试试。” 商晟点点头,季妩招呼炜上前,展开了一件肩担日月,摆绣山河,流云若现,浮光若隐,细处精美,大处又不失气魄的黑色大氅,服侍商晟试穿。 “右相……究竟是为的什么事?”季妩随意问道。 商晟张着胳膊,“锦都赋税的事。”又问,“你怎么看?” 停了一会儿,季妩低声道:“那不应允就是了。” 商晟微微蹙眉,“你也觉得不应当应允?” 季妩指尖滑过商晟衣领处的烫金滚边,叹了口气,抬头道:“照说,朝堂上的事我本不该多言,但从前陛下问我,我也没少说过。可对一个女人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国,而是家;外人说我母仪天下,但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不是那些见也未见过的子民,而是我的丈夫。如果这件事令陛下生气,那何必……” “软刀子。”商晟轻笑。 与商晟而言,锦都这个心结从未打开:明知杀戮和镇压是弱者的表象,却无法以平常心态处之,恨不能杀光了锦都的男人,掏光了锦都的财富,他才放心。狐韧三番两次上书,他不愿听,却也知道天下四方,锦都是他的土地,苍生黎民,锦都的百姓也是他的臣民。不是没有动摇,需要的只是个台阶。花倾之的剖析可谓鞭辟入里,但商晟却别扭了——就这样允了,岂不是向一个孩子投降? 季妩说的不是真心话,可对于商晟,够窝心,这就够了。 季妩低头莞尔,心知事已成了十之七八。 “奏折不是狐韧上的。”商晟道。 “不是右相?”季妩佯装惊讶,问他,“那还有谁这么胆大?” 胆大,不错,就是胆大!商晟冷“哼”一声,“花倾之。”胆大,却是心细。 “是他?”季妩思索片刻,轻喃道,“这孩子倒是仁义,也肯做实事。” 商晟心道季妩所思太过单纯,但嘴上不说,只道:“他不但请求减轻锦都赋税,还要推辞我赐给他的三千食邑。” “那陛下也一并准了?”季妩问。 准了?商晟心下冷笑:他若准了,岂不更成全了花倾之的为民请命之名? “我加赏他到食邑五千!”商晟拂袖转身,提起御笔,龙飞凤舞。 季妩一旁看着,唇边流过温婉的微笑。 去罹送信去了钰京,倾之也未偷闲,隔天便投贴拜访驻守锦官城的黑甲军将军左鹜和一年前来到锦都督军剿灭子归山的前云翼卫统领邬哲。在玄都时,倾之便与左鹜有交,而邬哲,在云螯时也曾见过,彼此都不陌生。然而左鹜和邬哲却都不曾想过那个叫赵青的孩子和少年竟然是锦都的遗孤。 钰京方面传来的意思,陛下不待见花倾之是肯定的,邬哲是商晟的心腹,商晟看不顺眼的,他自然也不喜欢。左鹜倒还记得倾之小小年纪,冷静睿智,只身屠狼的事迹,但他原是左都家奴,倾之这次利用了左家,要左鹜不存偏见,也绝不可能。吃闭门羹是可以预见的,但倾之自有妙法——在“白跑”了两趟,做出了足够的退让,给足了二人面子之后,他一句话令左鹜和邬哲不得不重新掂量——“两位将军想不想一年之内平定子归山?” 果然,见效。 “这就是全部了?”初尘挂起倾之从左鹜处得来的子归山地形图,端着烛台,凑近了脸有模有样地研究起来,“无非就是地势险峻,易守难攻,还用他们说?” 倾之脱了外衣,拿手巾抹了把脸,擦了擦手,“听左鹜说子归山常常夜袭黑甲军营,颇为恼人,而他们数次追击都无收获,疑有‘刁民’暗中协助,由此可见锦都人心向背。”走到初尘身后,看着地图,他道,“我倒觉得子归山一定另有隐秘出口,日常之需倒在其次,子归山精于铸造兵器,可山上并无矿藏。” 初尘点点头。倾之揽了妻子的肩,问她:“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明晃晃的烛光蒙在羊皮图卷上。“火攻。”初尘不假思索。 倾之点点头,道:“左鹜说他们曾经试过火攻,但每次点火之前分明还是晴日丽云,一旦火起却立时乌云压境、大雨倾盆,后来传出些谣言说火攻杀伐太重,触怒天神,倒行逆施,必遭天谴,以至于引得军心不稳,不得不放弃了。” “唔,天神啊……”初尘轻喃,仰头望着屋顶:她总觉得神仙住得很远。 倾之不屑道:“什么天神,锦都的天气本就这样,阴晴不定,不过被他们撞上罢了。所谓‘谣言’,那多半是子归山的人故意放出来的。” “你也打算火攻吗?”初尘忽问,冷不丁的让倾之神情一滞,“这个……”他料初尘不会赞成,有些心虚地松开了她,转身坐到床边脱靴,“再说吧。” 初尘没留意倾之的反常,她瞧着地图,凝眉道:“火攻倒是销毁一切证据的最好方法,”顿了顿,“如果你认定子归山确有隐秘出口的话。” “嗯?”倾之抬起头,眼前倏然一亮,“你说什么?” 初尘手罩在嘴上打个哈欠,“困了,先睡吧,以后再说。”将烛台放在旁边桌上,收了地图折叠起来。忽的,蜡烛熄灭,两只结实的手臂从背后环住她的腰。 如果不是倾之在场,戏文看多了的初尘八成会以为是采花大盗。“唉唉,干什么?”她扭动着身子试图挣脱某“色鬼”的魔爪。 “没什么,睡觉。”她故弄玄虚,他也回以颜色,说着将她打横抱起。 “花倾之,”她揪着他的衣领,“恶狠狠”道,“我们说好了的,在我不想的时候,你不能……”话没说完便没了音——后半句已被他一口咬住,吞下肚了。 初尘“嗯嗯”挣扎,可不知何时起抵在他锁骨上推他的掌已交叉在一起,环上了他的颈。很享受又很配合的微抬着脖子,试图攫取更多。被轻轻的放在锦褥上,晕天晕地晕头晕脑,好似陷进大朵大朵的云里,神智轻飘。忽然,嘴边的醪糟圆子没了——喂喂,等等,她还没吃够呢,那种冰凉的,带着丝丝酒甜味的唇。 “那天我说子归山必须全歼,一个不留,你是不是听见了?” 犹抿着嘴唇回味醪糟圆子的初尘愣了一愣。 “你比师父来的更早,听到得更多,是不是?”她是知道了,所以才设法提点他可以将子归山的人由密道撤出,纵火烧山,销毁证据。 的确,颜鹊来之前初尘确实已在偷听,可她想:他又没有证据,她凭什么要承认?虽则她不否认,已是默认。 “你端来的肉羹已经不很热了,还有,是躲在窗边木槿下的吧?头发被树枝挂了,还沾了花瓣。”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的初尘依稀看见眼前那张脸在说出自己的推测时勾起了一个很好看的曲线。曲线缓缓落下来,铺天盖地…… 医馆 【章十一】医馆 翌日,日上三竿。 小花儿眼珠左转瞅瞅行已,右转瞧瞧植兰,垂下来看看桌上的油饼、肉包、花卷、蛋羹,“咕噜噜”肚子直叫。她揉揉肚子,舔舔嘴唇,咽了口口水。 行已干咳一声,开口道:“我们先吃,不等他们了,年轻人哪有不赖床的?”植兰却不动筷,目光飘向别处,神情是若有若无的不屑,“我看是昨夜玩得太过。” 小花儿不太明白“玩”的意思,但直觉不是好话,忙起身道:“我去喊喊他们。”心下同情了初尘和倾之一把:今后连个懒觉也睡不得了。 行已见小花儿走远,皱起眉来。他并不想端起所谓一家之主的架子,可植兰再这样挑剔下去,大家如何相处?“植兰,你……”忍不住叹气,“你不要像个婆婆似地管着他们,不过一天晚了而已,我们是夫妻,那种事情你也明白。” 植兰冷道:“凡事都要有个度,公子他身担重任,理当自律,怎么能沉迷于男欢女爱而无节制?渤瀛侯府的小姐若是个明事理的人,也不该如此。” 什么逻辑!行已哼道:“我实在看不出倾之的重任和他与初尘的感情有什么矛盾。我倒觉得正是有了初尘才能让倾之多些正常人的感情,难道要他每日将‘国仇家恨’挂在嘴边,连笑模样都见不着,那才好吗?”见植兰紧咬嘴唇别过头去,行已觉得方才口气太冲,低叹,缓和了情绪半是哄她的口吻,“好了好了,不说这些了。只是你当着倾之的面可千万别说初尘的不好,他可宝贝着呢。” 植兰微扁了嘴,不作声。 “小姐和倾之哥哥不见了!”小花儿慌慌张张从后院跑了过来。 不见了?行已、植兰对视一眼,皱眉。植兰旋即换上了一副漠不关心的表情。行已则笑着安慰,“别急,他们两个大活人,还能在自己家里丢了吗?” 小花儿心想也是,可表情却没来得及变换,眉心拧着个小疙瘩,“拎”着张发窘的脸,好像个撮起来的包子皮儿。行已看着想笑。 正这时听见推门的声音,三人齐齐望过去,初尘抱了一大捧野花欢欢快快地奔在前面。晨雾被推开,阳光洒在白衣白裙和色彩艳丽的花束上。 “大哥,嫂子,小花儿。”初尘进屋问了一圈儿的早。 “这花儿真好看。”小花儿看见初尘笑弯了眼睛扑过去。 初尘看准,侧身躲过,边把花捧塞在小花儿怀里,掐一把她的脸,道:“送你了,待会儿插在房里。”拎了裙角坐下,对着一桌美味食指大动。 “好好。”小花儿欢喜。 “夫人起了大早,就是央着公子去采花儿了?”清泠的声线夹带着嘲讽的意味——植兰双手端在腰际,侧身站在那里。初尘抬头看她,神情微愕。 “植兰!”行已急得去扯她的袖子,却被后者拂开。在目瞪口呆的初尘面前收拾了桌上一动未动的饭菜,植兰道:“冷了,我去热热。” 原本欢欢喜喜的小花儿呆在原地,除了委屈,还有不悦——她随初尘远离渤瀛,嫁来锦都,就与初尘是最亲最近的人,初尘遭人冷遇,也就是她受了欺负。 初尘知道植兰不喜欢她们,她也谈不上多喜欢植兰,毕竟从小到大多是别人宠她让她,少有她看旁人脸色。当着行已不好发作,暗地里却没少对倾之抱怨。 倾之能说什么?无非是“大嫂性格如此,人却是好的”——用得着他说?她揉着他的脸,把他唇形极好的嘴挤成鱼唇状,“怒”道:“我当然知道!”他掰开她的手,搂她入怀,“不是有人说要做贤妻,尊兄敬嫂吗?”于是初尘泄气了,软在倾之怀里。倾之大笑,却知道初尘是在为他受委屈。 倾之在院子里听见植兰的话,微一蹙眉,却旋即展开,假装什么都没听见,三两步跨进屋内,笑着跟行已打招呼,“大哥吃饭了吗?大嫂呢?”说着卸下肩上的竹篓,“尘尘说大嫂那里缺几味药材,我们便早起上山采了些。”捡出几支药草拿在手上,解嘲道,“花家原也是世代知医理,懂岐黄,我却是自小荒废了,也辨不清是药是草,还得请大嫂看看对不对。”目光似不经意的扫过植兰转过的墙角——素色裙裾微露绣兰一角,停了片刻才施然离去。 初尘听倾之故意抬高嗓门,知道他是说给植兰听的,便也盯着拐角处。见植兰似有所动——她只是面冷,却非心硬,初尘忽想出个“讨好”植兰的妙法。 去罹一路风尘赶回锦都,正是日高人渴,急着回家喝口热茶。大门虚掩,去罹推门而入,却见男男女女扶老携幼排了队在院中。走错了?倒退两步抬头看看门楣——“赵府”——没错,是他家。 有年轻人扶了老人拎着药包出来,去罹闪到一边,向里望去——正屋上挂着匾额“兰济堂”。去罹笑笑,心下了然:他走了不到一月,家里竟开起了医馆。想来“医神”沈渡的孙女,“医圣”沈中庭的女儿,单只搬出父祖之名也足够医馆日日门庭若市,不善加利用,倒真是浪费了大嫂的好名声、好人才、好医术。见病人中衣衫破旧老弱穷困者居多,去罹就知道这定是赠医施药呢。 行善举自然值得赞赏,只是被倾之这“无利不起早”的三弟拐带坏了,去罹勾起嘴角,微露一笑:恐怕为锦都公子博取令名也是重要考量吧。 去罹所想不错,然而这颇“功利”的主意却是初尘出的:一来投植兰所好,缓和她们之间的妯娌关系,二来一旦百姓得知兰济堂真正的老板是花家后人,对倾之的信任和拥护可是金银钱财换不来的。一箭双雕。 “收买人心。”倾之笑说。 初尘白他,“你可没资格说我。” 城府深不见底的花倾之皱眉,哑口。 “去罹回来了!”行已不懂医术,便只干些粗重活儿,譬如烧水煮汤,拎着铁壶在院里给大伙儿添水。看见去罹,他放下水壶,端着个碗大步迎了上去。 去罹二话不说先接了大瓷碗,仰头“咕咚咕咚”全灌下去,用袖子抹一把嘴,“真解渴。”继而笑道,“我可差点找不到家门了。”又问,“他们呢?” 行已道:“植兰问诊持脉,尘尘和小花儿称药包药,我和倾之干粗活儿,倒水打杂、轻点药材、切药捣药。”喘了口气,“都快忙不过来了,你回来得正好。” 去罹皱眉:合着他累死累死赶回来就是继续做牛做马的啊。“给工钱吗?”去罹讨打地问了一句,行已毫不客气地一拳招呼上去。两人大笑。 去罹时常回想过往种种:他究竟是怎么把自己卖给了花倾之?因为倾之收留了无家可归的他,并央颜鹊收他为徒?因为倾之不顾自己性命将他从野兽口中救下?还是因为他在凤都受伤时倾之爆发出的如神的震怒?去罹只是无聊时想想,却从未想要得到答案,因为不重要。但其实倾之的对价也很简单——曰“兄弟”,曰“情义”。 行已牵马去了后院,去罹先进屋跟植兰、初尘和小花儿打过招呼,再去见倾之。植兰语气神情仍是一派轻描淡写,但感觉得出她心情不坏。初尘和小花儿更是直接把愉悦挂在了脸上,忙忙碌碌着笑得面颊红润,神采飞舞。 “看来最近她们跟大嫂处得不错啊。”去罹眼中闪着促狭:女人之间有矛盾最难过的其实是男人,譬如婆媳矛盾、妯娌矛盾,男人夹在中间好人难做。 “是啊。”倾之笑道——输人不输阵,他能看不出去罹作壁上观的心思? 可嘴上这么说,心里却直皱眉:初尘说大嫂不喜欢她究其根本是觉得侯府的小姐吃不得苦,下不得力,只适合风花雪月抚琴弄箫,而爱不起、配不上身担重任的锦都公子。她不服气,硬是要大嫂看看“侯府的小姐”是如何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可倾之还不知道初尘?她就是在别人面前逞强,晚上关了房门就累瘫在床上,别说是夫妻间的闺房乐事,他一宿倒得有半夜给她揉这儿捏那儿。 初尘倒是每日神清气爽,倾之却着实有说不出的苦闷。 去罹了解倾之,即使是兄弟,他面上也从不服输,但若果真不顺意,却总会或多或少的流露出来,仿佛这样一不会丢了面子,二又能博兄长们同情。譬如现在他一边扬着嘴角,唇线却绷得不自然,眼睛里也没有多少笑意,而眉间更是好像随时都能拧在一起。苦脸笑脸端看你如何看了。 欣赏够了兄弟的丰富表情,去罹捡着重要的事情,比如商晟答应减轻赋税徭役,赐还王宫,加封食邑等告知倾之。倾之听着只是点头。最后去罹从马背上取下个蒙着灰布的笼子,打开罩子,里面是只信鸽——倾之没有侍弄过鸟雀,但他在玄都见过鹰——虽只是只鸽子,眼神里却流露出鹰一样的孤傲、犀利和强干。 倾之赞道:“好信鸽。” 去罹道:“当然是好信鸽,季妩送的。她问你子归山之事可有眉目。” 倾之一手擎着鸽子笼,看着机敏地转动脖颈的信鸽,沉思。 “去罹哥哥。”小花儿唤道。 去罹转身看着走近的小花儿,笑着问她,“你怎么过来了?” 小花儿道:“小姐让我过来看看你需不需要帮忙……”眼睛瞄见倾之手里的笼子,“咦?鸽子?”倾之见小花儿喜欢,便随手将笼子递给她,博她一笑。然而在小花儿的理解,倾之这举动的意思便是:送你,随你处置。 捧着笼子,左看右看,最后小花儿遗憾地下了结论,“这鸽子不肥啊。” “咕咕,咕咕!”笼里鸽子扑棱扑棱扇着翅膀,仿佛抗议。 去罹神情变了几变,眉成八字,“小花儿,这可是送信的,不是炖汤的。” “嗯——”小花儿托着长音,扬起脸来,得意道,“我知道。” 她是故意的!去罹傻了。 倾之忍俊不禁:果然跟他们呆久了就没有好人。 小花儿放下笼子,轻车熟路地从马背上够下包袱,把书信等重要物件翻捡出来塞给去罹,包好了换洗衣物跨在肩上,提了笼子道:“衣服洗好了放你房间。”挤挤眼,“鸽子我会好生养着,去罹哥哥放心吧。”在去罹打到她之前笑嘻嘻跑了。 去罹当然不是够不到,只是舍不得打,只在后面喊:“信鸽可不能养太肥。” “知道知道。”小花儿跑远了。 “真是的……”去罹皱眉,转头看着笑得宠溺得好像确信了小花儿是他亲妹妹的倾之,不由挑了挑眉,继续之前的询问,“子归山之事,你的意思是……” 倾之思维倒也转得极快,正色道:“不能太急,刚上书减了锦都赋税,让商晟觉得我们步步紧逼反而不美,先抻一抻吧。” “……好。”去罹知道倾之已有打算,只不愿细说罢了。 几日后,赵府院中飞出一只信鸽,带着令季妩满意的答复飞往钰京——信上倾之写道:平子归山,在明年三月,桃花红时。 “人要扬名并不需要做多少事,但有一两件大事即可”——这是当初颜鹊教给倾之的。在丈雪城,凤都殿下所做的不过是一掷千金买下了不斫山梅林,从此一夜成名,引得玄都达官豪富竞相结交。而今倾之做的也不多:一是上书言事,减免赋税;二是开医馆,救死扶危。没有张扬,但锦官城内似乎无人不知了。 初冬落了第一场雪,医馆没来病人。初尘和小花儿穿着领子围了毛边儿的锦织棉衣——倒未见得多冷,只是图个应景。植兰仍是十分朴素,不穿绸、不着纱、不戴金银,棉衣也是最普通的式样,不会镶上兔毛狐尾,不管是为了保暖,还是装饰。然而相处下来她对初尘和小花儿的态度也有改观,便不再对衣着打扮上习惯了绫罗绸缎金银珠玉的两人横挑竖拣。 行已仍是郁闷,用他的话说,“你看,我若布衣,跟倾之站一起不像兄弟,我若绸衣,跟你站一起不像夫妻。”植兰站在门口,用一贯的轻蔑眤他一眼,转过头去却笑了。这笑正被初尘和小花儿撞见,两人看傻了眼。植兰惊觉,敛了笑容。两人也识趣地假装没看见,追雪花儿去了。 屋内烧着炉,暖着酒,行已、倾之和去罹回忆起在玄都打猎的情景:天色苍灰,地覆雪被,马鞭抽打着凛冽的寒风,马蹄扬起如浪的积雪。奋力拉开冻僵的弓弦,射中的猎物喷洒出天地间唯一的暖色。烧喉的烈酒,如刀的风头,无不令人心潮澎湃、热血沸腾。兴之所至,击案而歌。 初尘听了,戳戳倾之,怂恿道:“我们去打猎吧。” 倾之端起酒来斜她一眼,“我可不带你。”笑话,带着这“累赘”去,他是去打猎,还是看着她不要被野兽打了牙祭? 初尘嘟嘴,拧了倾之一把。倾之筋骨强健,不畏寒冷,中衣加一件夹层外衣在屋内足以御寒,却隔不住真被初尘掐进肉里,不由龇牙。引得行已等闷笑不已。 “砰砰砰,砰砰砰。”大力的叩门声打断了众人的欢笑。 回家 【章十二】回家 大门敞开,风团着雪花和黑甲军不变的肃杀迎面扑来。 一辆马车缓缓停在了门口,军士搀下一人,白衣白裘,低着头,镶着银狐毛的帽缘遮了大半张脸,只看得见发白干裂的唇。他抬手示意军士退下,一人踏上落着薄雪的台阶,从袖中掏出绣云纹青兽的玄色卷轴,摘下帽子。霎时,身后的黑甲军变成了连绵的布景,只剩下白衣人,踏雪而至。 倾之认得,那是乐昶。半个故人。 “圣旨:西甫公子花倾之□民情,实心用事,直言敢谏,担君之忧。赐还锦城旧宅,加封食邑五千。钦此。”雪花落在他脸上,被病态的红色烤干。 乐昶病得很重,短短数十字的诏书几次因气息短促停顿。倾之跪听旨意,低垂的视线落在乐昶脚边——风鼓动曳地的披风,仿佛随时能将他整个人带倒。 数月前去罹往钰京送信,倾之特意嘱他打探乐昶的消息。听说商晟未究其过,仍命乐昶统领云翼卫,倾之略觉心宽;可同时去罹也说,那次之后乐昶一直重病在家,卧床不起。如何重病,是真是假?倾之今日亲眼得到了答案。 “花倾之谢恩。”倾之叩首,撩襟起身,上前双手接了旨意。 “咳咳,咳……”不知乐昶是想说话还是想微笑,嘴唇轻启却猛地偏过头去,右手虚握,捂着嘴大咳起来。双肩甚至整个身体跟着颤抖,眼角泛红。 倾之按下上前扶住乐昶的冲动,转身将诏旨交给初尘——乐昶重病在身,商晟偏偏派他传旨,分明是因前次暗杀不成,怀疑乐昶与他安通款曲,有意试探。此时那做背景的黑甲军中不知多少双眼睛盯着他们,他又怎能露出一丝关切?虽则他们之间确实没有串联,倾之也确实不知乐昶究竟何人、因何帮他。 倾之抱拳,“请大人进屋小坐,倾之略备薄酒与兄弟们暖身。”得体的客套。 已有军士扶了乐昶,他道:“不必了。花氏旧宅已修葺一新,西甫公子既然领旨,还是尽早搬入,不要浪费了陛下一片关切爱护之心。”标准的官腔。 垂首,“倾之知道。” 乐昶颔首,轻咳,转身被人扶上了马车。倾之等依礼恭送。 车轮碾过薄雪,消失在苍灰的天空下。马车里乐昶捂着胸口,唇边划出一丝无甚所谓的笑:会是个难熬的冬天吧,不知能不能挨过…… “那人病得很重啊……”初尘喃喃着看向植兰。 “能挺到明年春天或许有救,否则……” 植兰蹙眉,顿了顿,“为什么派个病人传旨?”医者眼中,病者为大,就是帝君也不能差使病人! 倾之跨出门去,望着黑甲军离开的方向,久久不语。 “我们又要搬家了吗?”对安顿了不到半年的小家小花儿还不舍呢。 行已对她笑道:“是啊。”转眼看着倾之,却满是感慨、担忧和复杂。 “今天就搬吗?”去罹从后面拍了拍倾之的肩。 回过神来的倾之忽然感觉到一直露在外面的双手冻得厉害——十指连心的疼——不由交互握了握。“搬,今天就搬。”他道,“宅子暂时不卖,用具不动,只将细软收拾了带去即可。”众人默然片刻,各自去忙。倾之仰头望着不断飘落的雪,雪花落进眼睛里,融化:父亲,母亲,是你们接我回家吗? …… 冲华门街是锦都王宫正南的主街。 历代锦都王出行的仪仗都从这里经过,历代锦都王大婚的车队也经这里回宫。倾之曾听先生说十年一次的朝贡最为壮观:队伍从冲华门出发,载着满车满车的奇珍异宝、绫罗绸缎,护送车队的兵卒侍卫衣鲜甲亮,跟随入京的歌舞乐伎载歌载舞,沿途欢送的百姓搬出自家的鲜花装饰在长街两旁。王大婚时冲华街将铺满五彩缤纷的花瓣,母亲曾描绘过那种瑰丽的震撼,倾之遐想不已,还特意“嘱咐”璟安一定要登上王位后再成亲,否则世子大婚只能用锦缎铺街,他就见不到花铺满路的壮丽景观了。 节日时不□份,无论男女,人们涌上长街,看杂耍、做买卖、人头攒动,比肩接踵。或许人们不知道,他们的王也曾与民同乐,穿行在狂欢的人群中,一手拉着王妃,一边跟着长子,肩上背着下巴搁在父亲头上,不长的手臂紧紧圈着父亲的脖子,好奇地东张西望,嘴巴合不上,眼睛不够用的年幼的倾之——父亲的手不时变换着动作,或托着他的背,或拉着他的腿,生怕他看迷住了,一个松手,张倒下来…… 踏云打着重重的鼻响,喷出大团大团的白雾,将倾之从回忆拉回现实——雪天的街道十分寂寥,出门的人不多,东西宽有二十余丈的街上零星有几个出行者,他们缩着脖子,抄着手,身体躲在棉衣下,走得小心翼翼。 过了冲华门,便是王宫。前朝宫室早在锦都灭国时就被拆除,因不曾租售,便一直荒芜着,从倾倒的栏杆和孤独的柱基还能看出当日宫殿的形制。 “大嫂见过从前的锦都王宫吗?”初尘坐在车内,掀着帘子向外望去。 植兰偏头看了一眼窗外,很快地收回目光,“没有。” 天空阴沉,很低很低,笼罩在一片残垣断壁上,仿佛有走出不的荒芜。初尘放下帘子,车内瞬间暗了下来,三人沉默。颠簸着,车行在砖块瓦砾上。 …… “到了。”去罹掀了帘子,将初尘、植兰和小花儿扶下车来。 一街之隔,南面是废墟,北面却是修葺一新的院墙和大门,门楣上鎏金的“花府”二字在晦暗的天色下格外扎眼。倾之站在门口,近乡情怯,将推未推。 “噼噼啪啪……”门内忽然传来爆竹声。众人惊讶,面面相觑。 倾之拧眉,双掌拍开大门。两只竹竿挑着红色爆竹从门后伸出来,红色喜纸和硝炭的味道一起弥散在空气里。庭中枯死的梅树上缠着红布长带垂到地上,点染了雪景。“啪!”最后一颗爆竹炸开,射出光亮的火花。 瞬间又安静了,烟拖着尾巴。 “大哥哥。”糯糯的童音。一颗小脑袋从门后探了出来,然后是玫红的小袄,粉绿的裤子和橙黄的鞋。倾之想他已经知道是谁了。 随着眉间放宽,唇角也翘了起来,心下阴霾一扫而光。倾之长臂一圈,捞起小丫头,捏捏她冻红的小脸,顶顶她的额头,笑问道:“团儿乖,爹爹呢?” 小丫头一扭头,小手指向门后,嫩声道:“那里。” “公子,我们来庆祝你回家!”两旁门后一下子涌出二三十人,男女老少,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为首男子是团儿的父亲,一手拎着腊肉,臂里抱着酒坛,下雪天里还微敞着对开的衣襟,露出黝黑结实的胸膛。后面跟着他媳妇梅嫂,发如墨,眸如水,脸上却有些颜色不浅的疤痕——小时候冻伤留下的。 “阿荣哥!”倾之兴奋道,“我就知道是你!”朝阿荣走了过去。阿荣转身将东西交给妻子,上前与倾之互挽了手臂。 倾之与初尘扮成商人走访村间时恰遇上阿荣与收杂税的小吏起了冲突,小吏嚷嚷着拿人,倾之使了些银钱,才算作罢。那次与阿荣有过深谈。后来团儿生病,阿荣和梅嫂带着女儿去兰济堂看病,又见了倾之,一来二去,便是熟人了。 阿荣与倾之介绍了众人,伸手想要抱回女儿,团儿却紧抓着不放,口里喊着“哥哥抱,哥哥抱。”——按辈分她该给倾之叫叔叔,可阿荣和梅嫂说了几次,小丫头执意不肯改口,跟小孩子也没理可讲,便只能由着她混叫了。 倾之拍拍团儿,“无妨。”又问阿荣,“你们怎么知道我是花家的后人?” 阿荣与众人交换眼色,笑得露出两排牙齿,“公子就别管了,反正我们知道。” 去罹肚里笑骂:就你这“做坏事不留名,做好事不隐姓”的风格,人家能不知道?是谁扮成商人,自称姓花的?是谁在兰济堂跟人介绍叫倾之的?是谁听着外间传闻兰济堂的老板是锦都二公子,上疏为锦都百姓减免赋税的也是锦都二公子时一脸胸有成竹地但笑不语的?装吧装吧,欺负人家阿荣是老实人啊。 “公子不怨我们不请自来才好。”梅嫂笑道。 “哪里。”倾之作了一圈儿揖道,“我谢各位乡亲还来不及呢。既然大家带了东西,我也不客气,再买些酒,添些菜,一起庆祝!” “我去吧。”去罹道。“我跟你一起。”行已也道。 倾之领了众人去往晚华殿——只是如今“宫”、“殿”等字眼都改做了“院”、“轩”、“厅”、“室”等。初尘、植兰和小花儿扶着几位长者,走在后面。 “大哥哥,树上的红布好看吗?”倾之怀里的团儿扭着身子。倾之笑道:“好看。”往上托了托团儿——小丫头几日不见长重了不少,力气也大了不少。 团儿又道:“团儿没有红布,就把红头绳挂在树上了呢。”仰着脸,伸着小舌头一副讨糖吃的样子。“那大哥哥要好好谢谢你啊。”倾之眯眼亲了团儿一口。 初尘扶着一位叨叨着她赶紧给他们公子生个胖娃娃的大婶,踢开脚边的小碎石,抬起头来正看见团儿霸着她家相公,笑得流哈喇子。 “小心扶着大婶。”初尘对小花儿使了个眼色,赶上前去对倾之道:“让我抱吧。”又拍拍手逗团儿,“乖,姐姐抱好不好?团儿还记得姐姐吗?” 团儿瞪着黑黑的大眼睛看了看初尘,突然哇一声大哭起来,“不要,呜,不要不要……”乱挥的小手配合着乱蹬的小腿,倾之只得将她箍紧。众人望了过来,被注视的初尘手足无措,不好意思起来:怎么好像她欺负孩子似的。 倾之看着眉头紧蹙,一脸尴尬莫名的初尘,忍着笑,报以同情,“上次团儿来兰济堂看病,是你喂她喝药的,还骗她那是糖水。”此话一出,众人哄笑。 “啊?”初尘微张着嘴,恍然大悟:小丫头还真记仇! 行已和去罹买来了酒肉,梅嫂同植兰等下厨张罗,初尘则用两块梅花糕收买了团儿——小孩子还是那么好骗——逗着她玩。与众人喝酒的倾之时不时瞟过来,露出一种仿佛是“我也想要一个”的表情,初尘脸红,气得心里骂他要死。 “喜欢就自已生一个。”耳边植兰的声音一贯的清冷。初尘正握着个剥好的橘子喂团儿,团儿人小,能吃多少,自是初尘吃得多。 “想生一个就少吃这些。”植兰放下盘子,转身走了。初尘看看手里的橘子,完全不知道吃橘子跟生孩子有什么关系——其实她不知道植兰不喜欢她,不喜欢倾之专宠她,多半也是因为她不易受孕的体质。橘性属凉,又在冬天,便是忌讳。 “夫人,团儿小,橘子不能多吃。”梅嫂笑着把团儿嘴里咬了一半的橘子强取出来,团儿作势要哭,梅嫂抱过她,拍拍她的屁股,团儿吭吭两声便又好了。 初尘尴尬道:“是吗?我不知道呢。梅嫂别叫我夫人,叫我尘尘就好。” 梅嫂抱了团儿坐在初尘旁边,笑道:“女人啊,属凉的东西还是少吃的好。” “不好吗?”初尘喃喃。 梅嫂凑到初尘耳边低声说了一句,初尘顿时红了脸。梅嫂瞧着,抱着团儿直笑——她对初尘说:“凉的东西吃多了,不易怀上。” 梅嫂的眼睛很美,笑起来仿佛一池起皱的春水,令人不由自主跌了进去。或许是有了这样美丽的眼睛,她丝毫不避讳脸上的疤痕。可对于不太相熟的人,眼睛总会不自觉的探寻这美丽脸庞上丑陋疤痕的原因,尽管这样十分失礼。 “你一直想问我脸上的疤是怎么回事吧?”梅嫂问道。 “没,我……我不是……”初尘被说穿,为自己的失礼不知所措。 “没什么。”梅嫂望向屋外的雪,娓娓道来,“十多年前,也是冬天,下了一场很大的雪……”——那场暴雪中她失去了亲人,冻伤了脸和手脚。她和许多孩子一起被接进王宫,有个好心的姐姐给她上药膏、扎辫子,她听他们叫她王妃。 “梅嫂见过母亲?”初尘惊讶。 梅嫂淡淡一笑,回忆道:“见过,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子。”转看着初尘,“你知道吗?锦都有许多人,仍都念着王和王妃的好。” 初尘沉默片刻,郑重道:“倾之不会让锦都父老失望。” 梅嫂点点头,忽而打趣道:“你也不要让锦都父老失望啊。” 初尘听得出梅嫂的意思——给倾之、给花家早生麟儿,早添香火。心里忽然很委屈:所有人都偏袒倾之,难道他娶她,就是为了要她给他生孩子吗?联想植兰之前的种种,初尘明白他们对她好,是因为她是倾之的妻子,他们要她为花家传宗接代。如果不能呢,如果她生不出呢?仿佛已被扣上负尽锦都的罪名! 初尘第一次觉到了远离父母、无依无靠的苦楚,后悔,竟有那么一点。 团儿做着可爱的动作和表情,可初尘一点也笑不起来。 酒喝到傍晚才散,倾之也倦了,早早泡了澡上床,在拿云轩歇息。拿云轩本是他的住处,因他幼时胆小怕黑,整日赖在筱竹轩与璟安同住同睡,自己的地方倒没正经住过。也正因如此,才不会在每个角落里都有回忆,才睡得着。 初尘还在卸妆,倾之裹紧了被子先将里面焐热。想到阿荣,他忽然觉得人活得简单些或许更好:他们提着家养的鸡鸭,妻酿的美酒来庆祝公子回家,却没有想过他一个亡国公子怎么就能堂而皇之的回家,商晟怎么就会耗费财物将荒废了十多年的王宫□修葺一新白白让他居住?那是因为他的臣服,哪怕只是表面。如果他们知道了所谓的“公子”换回这些的代价,以及他将要付出的或许更重的代价,还会这样热情吗?还会与他同桌共饮吗?还会称他一声“公子”吗? 不会。 初尘收拾妥当上床,倾之掀开被子把她裹了进来,“冷吧?” 倾之体热,冬天挨着他就好像靠着个暖炉,初尘抱着手臂,背贴在倾之胸前,往他怀里缩了缩,“想什么呢?” “没什么。”不愿对她讲那样沉重,况且多想无益的心事。 “敷衍我,你心里明明有事。”她刚才几次回头都见他望着帐顶发呆。 倾之笑笑,手环在初尘腰上,贴在她耳边轻轻道:“你觉得团儿可爱吗?”初尘倏然变了脸色,可她背对倾之,后者看不到,于是揉着她的头发续说道:“我在想等将来我们也会有……” 初尘猛掣肘打在倾之胸口:花倾之,你跟他们都一样!拉了另一床被子挪进去,蒙着脑袋将自己裹紧了赌气:爱谁生谁生去,反正她不生! 倾之猛被推开,眉头大皱:他哪里说错了? 推推初尘,后者不理,“初尘,怎么了?”倾之一头雾水。 “睡觉!”蒙在被里发出的声音。 僵了一会儿,听初尘没有动静,倾之无奈,但也知道她平日莫名其妙地爱使些小性儿的脾气,便不放在心上,吹了蜡烛,独自拥衾而眠。 初尘腹诽着也就睡着了。睡到半夜,却被冻醒,迷迷糊糊地安慰自己:她不是原谅他了,只是他被子里暖和罢了。于是又寻着倾之的温度钻了回去。 倾之警惕性高,一向浅眠。被蹭过来的初尘弄醒,他弯起嘴唇笑了笑,抱着她将被子掖得严严实实。吻吻她的额头,也又入睡。 作者有话要说:一篇练笔小文,O(∩_∩)O~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8380cf00100l340.html 风筝谣 【章十三】风筝谣 云池宫,灯烛明亮。季妩斜依凭几,妆容雍华,琼华公主偎在她身边,火红的衣摆雀屏似地展开,铺在地上。 “母后,”琼华摇着季妩的手臂,娇嗔道,“父皇又赐宅子又赐食邑的算是什么意思?那个花倾之,我可听说跟父皇有仇呢。” 季妩面色一沉,语气却仍十分平和,“有这回事?莹莹听谁说的?” “我……”琼华语塞,支吾道,“反正……反正他们都这么说……” “他们是谁?”季妩凤目微嗔,竟带着些许与商晟相似的威严,琼华心虚,立时瘪了嘴低下头去。季妩拍拍她道:“没有根据的话不要乱讲,父皇会不高兴的。况且父皇做的决定自有道理,为子女不应质疑,为臣子不应揣测,明白吗?” 她的女儿,商莹心里想什么季妩一清二楚。 琼华没有答话,季妩叹了口气,问道:“莹莹羡慕父皇吗?坐拥天下?” “当然”二字几乎冲口而出,然而琼华只是迟疑着问,“母后……” 季妩闭上眼睛,深深吸气。她拉过商莹,抚摸着她的头怜惜道:“权力好像洪流,你不知道它的深度、它的力量,更不知道它会把你冲到哪里……”——你不懂,你只以为权力是使你得到心爱玩具的工具,却不知道权力亦是杀人的利器。 不只能将他人置于死地,亦能杀死自己! 琼华蹙眉,抱了季妩的腰,缓缓躺倒在母亲怀里,低声道:“母后,我不懂……”其实她“懂了”:季妩并非站在她这一边!可商佑已死,为什么不能是她?琼华脸上晃过一闪即逝的怨恨。 季妩免首看着商莹,轻轻抚着她的背,叹息道:“傻孩子……”可终究是个孩子啊,孩子想得到玩具有什么不对?只是并不意味着她选对了方式,然则,她可以慢慢教导她。想到这层,季妩略感释然,微笑道:“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扶起商莹,打量着容貌日渐出挑的女儿,季妩问道:“左骥最近常来看你吗?” 琼华一听,嘴巴撅得老高,歪过头去气愤道:“母后再别提他!” “噢?”季妩挑了挑眉毛,嘴角带了笑意,“怎么?” 重重“哼”了一声,琼华转过头来道:“上回跟他说让他猎只雪狐给我做狐皮肩披,谁知他竟送来一只小狐崽儿,母后,这什么跟什么嘛!”琼华一脸“是不是他错”的表情,季妩认真地点着头,却笑在肚里:她可听人说商莹对那小白狐崽儿喜欢得不得了呢——年轻女子微妙不可言传的心态啊。 季妩蹙眉问道:“这么说莹莹不喜欢左骥?” “我……”琼华闷不吭声了,低着头捏着裙子揉来揉去:她不能说不喜欢,万一母后告诉父皇,父皇取消了婚事怎么办?可要说喜欢,那多难为情。憋了半天琼华涨红了脸道:“左……左骥也没什么不好,别人也没什么好,反正……反正都是些凡夫俗子,没有一个我看得上。要么……要么就别把女儿嫁出去……” “噢——”季妩点点头,表示明白,“那母后知道了,莹莹是非左骥不嫁了。” “我才不是呢。”琼华分辩,但似乎有些欲盖弥彰,看着季妩渐弯起的眼角,琼华惊叫道:“母后,你取笑人!”羞恼地扑进了季妩怀里,埋头不起。 季妩开怀地笑了,虽然琼华的骄横张扬与她年少时没有一点相似,但喜欢一个人时的女儿心思却是一样的: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悦,与羞涩。 “莹莹喜欢左骥什么呢?”季妩轻轻地问。 琼华想了半天,自己也说不清楚:人品相貌?家世背景?对一个公主来说这都不是让她喜欢上一个人的理由,就像天下的美女由着她父皇挑一样,天下的男子一样任由她选,而论家世,就更没有谁家比得上商氏的尊荣,或许…… 琼华道:“他跟别人不一样,他从不刻意讨好我。” 季妩暗觉好笑:真是被宠坏的孩子。 “母后,”商莹抱紧了季妩,拧着身子撒娇,“我今晚要在母后这里睡。” 季妩微一蹙眉,但还是应了,“好。”她道。 “那母后给我讲你跟父皇年轻时的故事好不好?” “……” “母后?” 瞥见门口入而复出的炜,季妩为自己的失态自失地笑了笑,拍拍琼华,“你先睡,母后稍后就去。”打发了粘了自己整个晚上的琼华,季妩示意炜进来。 “陛下还在明政殿。”炜道。 “这么晚?”季妩蹙眉,“还在批奏折?” “与韩嚭韩将军促膝长谈。”炜恭顺地垂着眼目。内容和语气都没有问题,但季妩知道她想表达的意思:天执右将军,容貌甚伟,传言与陛下关系非常。 呵,深夜传召,果然关系非常。 很冷,心里冷。季妩抱起手臂,狠狠掐进肉里:他竟宁肯跟一个男人在一起吗?“准备一下,明天我要带着莹莹去左将军府。”是时左都已官复原职。 她拉拢不了左都,季妩知道,但她愿意抬高左家以打压商晟一心要捧的韩嚭——一边是帝,一边是后,表面上只是韩左斗势,背后里却还牵连着帝后斗气。 炜掀眼看了看季妩,垂首称是。 明政殿。 “陛下……”韩嚭斟着酒,凝眉措辞。 商晟抬眼看他,“说。” 将斟满的酒端给商晟,“臣不明白陛下因何要如此厚待花倾之。虽然他曾为陛下挡剑,但臣直觉花倾之并非真心臣服,臣亦以为陛下定也不会全然信他,却为什么还要封地赐宅?陛下恕臣直言,万不可养虎为患。” 商晟闲闲地听着,仿佛是件无关紧要的事。他啜了口美酒,唇边溢出紫色的葡萄酒般的微笑,“你也以为朕这是厚待他?” 难道不是?韩嚭垂目,“臣愚钝。” “将他捧上天不过是为了有朝一日要他粉身碎骨。” 商晟幽幽阖目,将自己陷进椅圈里:花倾之上疏减免锦都赋税无非是为了收买人心,好,他要,他便给,他不但给,而且给得更多。他要的就是他先被人膜拜如神,再被人唾之如鼠——玩心计,花倾之,你比我晚生了三十年。 翌日,初尘醒来不见倾之,只有她的衣服整整齐齐地叠放在床头的汤媪上。手□衣服里一摸,暖烘烘的。初尘披衣坐起,揉揉尚有些发昏的脑袋,想到昨夜发的那通火,暗觉好笑:不管别人怎么看,她有倾之,她怕什么?况且为自己心爱的人生儿育女,有什么心不甘情不愿的呢?小心眼儿——初尘觉得。 心情释然,初尘给了自己一个灿烂的笑容,然而她忽意识到天已大亮,不由垮下脸来:大嫂这个时候还见不着她又得要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了——真有那么点小媳妇儿的忐忑。 “小媳妇儿”麻利地穿衣穿鞋梳妆打扮,偷偷溜进厨房,不敢烦劳他人,只想找点“残羹冷炙”填填肚子。 灶台上有粥,冷的,有包子和饼,也是冷的。 初尘倒不介意,端了表面几乎冻得结了冰渣的米粥张口就喝。 “锅里给你温着饭,少吃冷的。” 初尘猛然听见植兰的声音差点一口下去“嘎嘣”把瓷碗咬个豁口,心里叫苦:大嫂走路是用飘的吗?转过身,笑道:“大嫂早。”尽管那笑比哭还难看。 植兰奇怪地眤她一眼,冷淡道:“早。”——真早。 初尘纳纳地站在一旁看植兰挽了袖子,舀水灌壶,生火烧水。她后悔得想咬舌头:说什么不好,非要说“早”! 锅里盖着小蒸包和紫米粥,都是她喜欢吃的。 早饭吃得颇为满足的初尘闲闲散散地晃到了前院,一路上盘算着来年开春可以在什么地方种些什么花。院里排了长队,行已和去罹坐在桌后,一边询问一边记录。初尘记起昨日倾之提过,说是故宅深大,需要人手打理,让阿荣哥帮忙传个话:有农闲时候愿意干点活儿,挣点钱的今明两日可到府上报名,男女不限,但有所长,看家护院,洒扫煮饭皆可。 还是没瞧见倾之,初尘蹙眉,心仿佛被什么揪着,不舒服。难道已经到了一时不见相思成疾的地步?初尘觉得自己还没有那么矫情,那么无趣,那么离不开男人。过去问了行已才知道倾之去了绾芳苑——原来如此,她的担心并非毫无道理。有些事情总要面对,但初尘暗想:她不会让倾之独自面对! 王宫□重修后,一切都是新的,新粉的墙壁,新漆的栏杆,新铺的柞木地板油亮得映出人影儿。但这样的绾芳宫令倾之陌生,仿佛魇在梦里,触手可及的曾经都是假象——只有东面墙上的风筝依稀还是当年那只。 初尘去到绾芳苑时见倾之盘腿坐着屋子中间,膝上放着一只蝴蝶样的风筝。她轻轻走过去,跪坐在他身边。风筝以竹做骨,白绢做面,四只翅膀上绣了四时花卉——不对称的图案。初尘用手指勾画桃花的轮廓,倾之抬眼看了看她。 “这风筝是母亲出嫁前亲手绣的,也是她出嫁时带来锦都的。” 初尘抬起头,安静倾听。 “母亲生长在苦寒的北方,除了一年中会飘七八个月的雪花,只有梅花。十五岁那年她随商晟入京朝拜才第一次亲眼见了许多从前只能在画上见过的花草。回去之后,她便希望将这些都绣下来,因为那时她想,那些花儿,或许这辈子不会再见第二次了。也是那次,她遇到了父亲……” “从我记事起,这风筝就一直挂在东面墙上。有年春天,父亲要带我和哥哥去放纸鸢,我央母亲把这只也带出去放,可母亲说风筝的线断了,飞不了。我说我们可以给它接上呀,母亲沉默。我被父亲大手一捞抱了起来,他说要迟了,催着母亲出门,大哥也哄哄闹闹着说赶紧出发,这事便不了了之了。我隐隐觉得母亲有心事,却又不知道是什么,现在想来,她该是思念家乡的……” “所有东西都换了新的,为什么风筝还在这里?”初尘问道。 “不知道。”倾之摇头。他当然不会知道这风筝是十多年前商晟从绾芳宫带走的唯一一件东西,也不会知道又是商晟着人将它重新放回。但如果他用心,以倾之的才智总能寻到些蛛丝马迹,推测出个几分,或许还能看到商晟做这事背后的别有用心。然而他不愿去想,他只愿风筝一直在这里,就如同他希望母亲一直在这里,在摇篮边哼唱着《风筝谣》哄着年幼的他入睡,哄着年幼的窈莹入睡。 倾之哼起了谣儿歌的调子: 风筝飞,你在把谁追? 莫去远,阿母等你回。 风筝飞,你在把云追。 云散了,阿爹等你回。 …… 初尘静静听着,觉得这曲调无比熟悉。 是的,熟悉,她接上倾之的调子轻轻唱道:“风筝飞,你在把谁追?莫去远,阿哥等你回。风筝飞,你在把雾追。雾散了,阿姊等你回……” 倾之诧异地望着初尘,“你……你怎么会唱?”那是母亲编来唱给他们兄妹的儿谣。卓先生死后他带着窈莹逃命,夜宿山中,风雨声林木声兽吼声,甚至想象中黑甲军的兵戈声总会吓得年幼的窈莹哇哇大哭无法入睡,他便给她唱这首歌,她安静下来,像偎依在母亲怀里一样吮着手指入睡。初尘不会知道,初尘没有理由知道,除非……除非小花儿……那呼之欲出的答案令他兴奋地全身颤抖。 初尘握起倾之的手,点点头,娓娓道来,“自从小花儿来到侯府便与我一同吃住,小时候睡觉时她总要唱这首歌,她说以前是哥哥唱着谣歌哄她入睡,只有听着这首歌,她才睡得着。现在哥哥不要她了,她就自己唱给自己。” “我没有不要她……” 初尘微笑,安慰道:“我知道,我们都知道。” 倾之霍然起身,初尘急忙扯住他的袖子问:“你干什么?” “我去告诉小花儿。”——告诉她我是她的哥哥,她的亲人! “然后呢?钰京那个琼华公主怎么办?”初尘却还保持着理智。 是的,钰京还有一个琼华,倾之冷静了下来:商晟把假窈莹当成牵制他的筹码,那他何不将计就计?妹妹当然要认,但只恐要委屈了她。 日渐晌午,行已和去罹整理着名册,低声交谈,忽然身前又站了个人。 “等午后再……”行已边说边抬起头,而后惊愕地睁大了眼,“师父!” 颜鹊抱剑蹙着眉,“你们这是搞什么?倾之那小子又有新花样儿?” 去罹看他一眼,“我去厨房看看大嫂要不要帮忙。”甩身走人。 颜鹊早就习以为常,虽然时不时腹诽倾之:早说过仇人的儿子不能收留。 行已恭顺地行过礼,将来龙去脉讲给颜鹊,颜鹊点点头。行已问道:“我带师父去房间休息?”虽然颜鹊行踪不定,但无论到哪里他们总会给他留出房间。 “不用,”颜鹊摆摆手,“告诉我哪间,锦都王宫我比你熟。” “明……明烛园。” 行已瞠目:什么叫“锦都王宫我比你熟”?师父常来吗?怎么好像做贼的预先探明了路?他不知道,颜鹊第一次来锦都王宫时可是被花少钧戏谑过是来“劫新娘”的——说是个“贼”,也不为过。 作者有话要说:俺时常反省:女主是不是过得太舒坦了?不过童话告诉俺们,老巫婆吃小女孩儿之前都是要把她养肥滴…… 二八 【章十四】二八 明烛与覆雪相对,在绾芳之东,日出东方,如有明烛。 颜鹊推门而入时小花儿正蹑手蹑脚、鬼鬼祟祟地倒退着出门,颜鹊蹙眉,为了避免后者退到自己身上,沉声喊道:“小花儿。” 小花儿倏地竖起耳朵:这谁的声音?缓缓转过头,两只手还提在胸前,“赵……赵师父……”急忙转身站正,微低莲萼,手叠腰间,一副贞淑模样,“我……我来给你打扫房间的……”柔声细语,低眉顺目。 “啊……,多谢。”颜鹊颇不适应,微微倾下身子往上看:真是小花儿? “没有别的事,我就……”抬头看一眼颜鹊,正碰上后者探寻的目光,脸羞得大红,几乎是竭尽了急促的气息迅速地说道:“我就走了。”撒腿就跑。 颜鹊看着小花儿跑走的方向,心觉好笑,兀自摇头。坐榻上放着一套崭新的冬衣,颜鹊翻开,看针线知道是出自小花儿之手——他家外甥女可没有这样的好手艺。颜鹊蹙眉:她是因为给他送东西所以羞赧成那个样子吗? “舅舅。”初尘的声音。 傲参以为告知初尘身世的人必是颜鹊,初尘却清楚的知道黑衣者另有其人。但不管他是谁,她都谨守着他们之间的承诺——不让外人,尤其不让倾之知道她与颜鹊的关系,所以她只在无人时唤颜鹊舅舅。这一点,颜鹊是默许的,可见他虽不是黑衣人,却与黑衣人有着极大的默契和莫大的关系。初尘曾试图从颜鹊口中套出黑衣人的身份,然而无果,不过让她安心的是于复仇之事双方是友非敌。 偶尔念及自己的身世,初尘常觉得是老天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她做了十五年渤瀛侯府的小姐,十五年帝君商晟的顺民,忽然有人告诉她“你的姨母和母亲是凤都的王,你高贵的血统赋予你复仇和复国的责任”,她能怎么想?偷懒一点想:复仇这种事让倾之去做吧,她支持他便好,左右他们的仇人都是商晟。 颜鹊把衣服往旁边一推,扬起嘴角,伸手道:“过来。” 初尘欢喜地扑过去,抱住颜鹊的手臂,“舅舅何时回来的?” “刚刚。”颜鹊笑着回答。 “这次就不走了吧?舅舅为什么总不跟我们住一起?”初尘埋怨。 “小住几日,”颜鹊掸掸衣服,“我可不想整日看去罹的冷脸。”只是借口。 初尘沉默片刻,娇声道,“你总不在,也不怕倾之欺负我。” 颜鹊哈哈大笑,拍着自己的外甥女道:“你不欺负他我就谢天谢地了。” “哼,舅舅也偏心。”初尘偏过身去,不再理他。 颜鹊看着初尘的背影,披肩余发如锦似缎,轻轻抚上去,手就自然地滑了下来。微笑的眉眼上添了些许惆怅:他的两个姐姐都有这样好的头发。 “尘尘十六岁了。”颜鹊叹息。 初尘回身望着忽而深沉的颜鹊——她极少见他有这样的表情。初尘心中的颜鹊是个风流潇洒的人,亦是个从容自在的人,是那种不被凡俗所扰亦不被名利所惑的人,于他而言,有酒有剑足矣,这种人,无法想象他也会有烦恼。直到她知道了他是凤都的殿下,他有亡国的大恨,才渐渐懂他,可即便如此,他仍总是那么潇洒,那么惬意,那么无拘束,那么无所谓——她真的极少见他有这样的表情。 “是啊。怎么了,舅舅?” 颜鹊微笑:一样是十六岁,她不像他的大姐,十六岁的凤都世子颜白凤雍容高贵,不怒自威,俨然已有王者之气,她也不像他的二姐,十六岁的颜青羽辅佐新登王位的白凤,周旋于尔虞我诈之间,冷静睿智。没有机会让她施展才华以证明她是否同样也有着姨母杀伐决断的果敢和母亲明晰世事的警敏。十六岁,敖家有女初长成,十六岁,窈窕新妇夫君怜,这样很好,幸福就好。 “你长大了,舅舅老了。”颜鹊笑着,眼角笑纹愈深。 是谁说过,男人最迷人之处就是深浅适中、微微弯起的温柔的笑纹?好像是鱼菱吧,初尘记得,她说那远比深邃的眼眸、弯翘的唇角更能融化人心。她想:舅舅的眼睛笑起来确实格外好看,想是因为那几道凤尾似地笑纹。倾之就没有。 “是啊,”初尘装模作样道,“舅舅已经不年轻了,什么时候给我娶个舅母?” “咳……”颜鹊被自己的唾沫呛到了。 不等颜鹊抽手打她,初尘已识趣的脚底抹油溜到门外随时准备扭身就跑,她把着门框问:“舅舅看见小花儿了吗?大嫂说她到这边来了。” “刚走。”顺过气来的颜鹊没好气道。 “噢。”初尘蹙眉,“我去别处找她。” 初尘走后,颜鹊试穿了小花儿送来的衣服,已经很久没有穿到这样合身又合心的衣服了。从前还是凤都殿下的时候,做一件衣服得要五六个经验老到的裁缝、十几个技艺精湛的绣工,自然是用心求精、一丝不苟,后来即使有钱也再买不到那样的心意了,徒然浪费了上好的衣料和精细的针线,还不如老妪给老翁缝制的粗布棉袄——凤都殿下是那种挑剔得可以穿出裁缝绣女是否用心的人。 他刚才差点就想问初尘小花儿送衣服给他是什么意思,但转念,他作为长辈,受她件冬衣有什么不妥?他长她二十五岁,足够做她的父亲了。但那样羞涩的笑容又是为何?他从未碰触过男女之情,也不懂得小女孩儿的心思,但却见过一向大方,甚至“张牙舞爪”的初尘曾这样在倾之面前安静地脸红。 叹气,但愿他想多了。失笑,一定是他想多了。 他可是她的长辈。 初尘找到小花儿,把她领去绾芳苑,倾之将傲参的信拿给她看,紧张地等待她的反应。小花儿看完,见倾之和初尘满脸期待地望着她,她蹙了眉心,努努嘴唇歉意道:“什么锦官城,什么花窈莹,我都已经不记得了。”她是真的忘了,但却不能怪她,国破家亡时、离开哥哥时、远离故土时,她还太小。 倾之很是失望,初尘强做笑容劝慰道:“没关系。”而后听到了倾之哼起儿谣。小花儿渐渐睁大了眼,她问:“倾之哥哥怎么也会唱这首歌?” 倾之哥哥怎么也会唱这首歌? “你听过这儿谣?”倾之带了鼻音。 “嗯,”小花儿点头,“小时候哥哥唱着哄我入睡的。” 倾之笑了,他捏捏小花儿的脸,对她说:“记得吗?我跟你说过我也有个你这么大的妹妹,可惜多年前被我弄丢了。” 小花儿点头,倾之和行已从凤都归来,大家欢聚的那个晚上,他曾说过。 “以前,我常给妹妹唱这首歌。”倾之道。 小花儿仔细地想了想,前倾了身子认真地问:“这么说,这是锦都的儿谣,我哥哥,还有我也都是锦都人了?” 倾之愣住了,不知如何作答。他应付过不少老奸巨猾的敌手,回答过很多暗藏玄机的问题,却没有哪次让他觉得无从开口。然而心底又不禁冒出喜悦:一定就是窈莹了,她从小就有让他无计可施的本事。这个妹妹仿佛生来就是跟他“作对”的——她就是能难住他。十五年前在同一间屋子里,父亲问他如何当个好哥哥,他说过,若是个妹妹,就允许她欺负自己。她真能欺负他啊,逼得他冒险到山下挨家挨户的问人家要奶,晚上累得恨不能躺倒睡死还得照应正在兴奋的她,最后这丫头干脆把自己弄丢了害他伤心自责了十几年。誓,果然不能轻易发。 倾之看着小花儿摇头苦笑。 初尘觉得自己酝酿了十分的感伤被小花儿冲淡了七分,哭笑不得,推着小花儿,把她按进倾之怀里,“傻瓜,你就是花窈莹,他是你哥哥,亲哥哥!” “小姐,你说我是……”当事人犹云里雾里。 倾之伸手揽过小花儿,并拢的手指自然的挡住了后者向初尘求助的视线。 “你不想有个哥哥吗?”他问。 “想。”做梦都想。 “我就是你哥哥,亲哥哥。” …… 雪晴后的天气总是格外清新,就连天边赤红的落日都清晰得好似比往日迫近了几分。暮光融融,洒在屋檐上变成金色,洒在人脸上变成橘色。 行已张罗完招收杂役护院的事,把名册递给倾之道:“明日他们就能来了。不过以后说好,家里还是得有规矩,公子就是公子,不能再随随便便了。” 倾之蹙眉,掀眼道:“包括你们?”——你们也跟我分尊卑上下? “美得你。”去罹丢个大白眼。 “哈哈。”倾之笑道,“那就好。” 三人正在说笑,忽听小花儿道:“这位大哥,我们已经招满人了。”倾之转过身,见一个三十不到的年轻人粗布短打,手捧木匣。心忽然紧张起来。 “我叫明子。”来人道。面无表情。“我的爷爷荀俭原本是锦都王宫的裁缝,他给公子的爷爷、公子的父亲做过朝服,也为公子和公子的大哥做过衣服。” 那个固执又可爱的老人家吗?那个可以把他的父亲“呼来喝去”的老人家吗?倾之道:“荀爷爷,我还有些印象,他老人家身体还好吗?” “他去世了。前年。”明子的话不见波澜。 “啊……”倾之低叹,“可惜我不能再见到他了。”眼睛垂下,盯住了木匣。 “王死后,常熙和商晟的人都忙着争抢城中要地,没人顾得上王宫,爷爷从后门溜进来,背走了王的尸体,将王的尸体火化。”明子缓了口气道,“爷爷一直相信公子还活着,一直等着公子回家,可惜他等不及,先走了。” 倾之想,他已经知道木匣中装的是什么了。 “王的骨灰,就在这盒里。” 起风了吗?残余的积雪被吹了起来,沙粒一样眯了眼。倾之抱着木匣,低头看着,眼泪“啪嗒啪嗒”打在上面。他吸了口气,抬起头对明子道:“留下吧。” “不了。”他转身走了几步回头道,“公子要为王报仇,为锦都报仇!” 倾之郑重点头,明子露出欣慰的笑,转身离去。 “明子。”倾之叫道。明子转身,以目光询问。 倾之道:“不管我做什么事,请你相信我。” 明子淡淡一笑,“只要公子问心无愧,别人信不信又有什么关系?” “我……明白了。” 三月,绾芳苑中一棵原本枯死的桃树竟然发了新芽,开了花,虽然只有疏疏的几枝。初尘站在树下,发了呆:一枝桃花已经这样美,一树呢?漫山呢? “小姐。”小花儿唤她——她们仍在表面上保持着主仆的关系,甚至在家中添了许多新仆人后,她也随着他们称倾之公子。这样做颜鹊、行已、去罹和植兰都是赞成的,一方面将计就计麻痹商晟,另一方面,隐藏窈莹的身世本身就是对她的保护。小花儿自己觉得并无所谓,血缘不会因为称呼的疏远而疏远。 “公子去哪里了?”小花儿问。 初尘转身笑道:“还记得城西有片桃花林吗?倾之说等花开得像火一样的时候带我们一起去赏花。”她答非所问,并且话里明显有问题——倾之怎么可能在大哥葬身的桃林与众人赏花?小花儿低了头,觉得初尘有事故意瞒了她。她也不总是糊里糊涂,不过一时开窍,一时犯傻罢了。 子归山上没有一条正儿八经的上山的路,崎岖不平的山径与其说是人辟出来的,倒不如说是山羊野鹿踩出来的。沿着这样的路,半日只行到山腰。 倾之佯装抬头喘息,目光却瞄准前方树上,那里藏了人,该是子归山护山的前哨。他擦擦汗,若无其事的向前走,越过了藏人的树。没走几步,身后传来杜鹃的啼鸣声——那是暗号,提醒同伴有不明身份者闯出了他们的领地,让大家做好合围和攻击的准备,哦,或许还有陷进,他得小心。 子归山上树木繁茂,去年秋天的落叶还来不及腐坏,铺在地上厚厚的一层。在玄都时他们有时利用落叶,有时利用积雪,在叶子或雪被下埋伏下兽夹大网,或是挖个深坑,铺上树枝干草做伪装,用来诱捕体积较大的野兽。 倾之以不变的速度走着,忽然驻足,他知道自己已经走到了大网的中央,在他的前后左右左前左后右前右后各有一人,正准备拉网捕鱼。但或许是他突然停下的举动令对方心生疑惧,竟然没有在第一时间行动。 然而不愧是训练有素,惊疑片刻,八人开始行动,从自己所在的树上分别向相对的方向跃去。倾之竟然十分有闲情地在心中赞了声“好”:要知道若非十二分的娴熟和默契,这八个人自己就能在半空撞翻了天。快,无声,且要默契。 网用韧性极强的钢丝拧成,普通的兵器斩不断撕不开,倾之却占了破晓的便宜。他抽剑出鞘,点地凌空的同时旋身挥臂,铁网齐岔斩断。被网兜起的树叶失了依托,纷纷落下飘向中央,倾之随着脚下那块被斩下的圆形铁网落下,网“扑”的落地,强大的气流将飞向中央的树叶又扑了回去。 八人易位后树熊一样牢牢地巴在树上,手中提纲,扯起一张中间缺了一块的网。日近正午,阳光从正中照下来,网下形成了灰色的影,网洞下的白衣青年却是一身阳光,纷纷扬扬的红尘扑向四周,也不近他身。 要使陌生人对自己放下戒心,单单示弱是行不通的,必须先示强、后示弱。若制服而不伤其性命,对方至少会有七分相信你的诚意。以一敌八,又不能伤人,似乎有些难度,权衡之下倾之决定放弃制服,只给他们个下马威看看。 倾之收剑,单手握剑擎起,高声道:“在下不想与诸位交手。” 八人交换眼色,最后看似为首的那人喝道:“说清楚。” 倾之笑笑,“我是来寻故人的。” “谁是你故人?” “铸造这把剑的人。”倾之说完,将破晓抛给为首者。 为首者见识了这剑的厉害,也知道自家庄主最擅铸剑,又见倾之明明手握利器,明明功夫了得却自愿弃剑,便对他稍稍放松了戒心。他对七个兄弟道:“看紧他,我去去就回。”倾之抱拳相送,一副“兄弟速去速回”的模样。 山中。念恩堂。 庄主陆子归听说有人闯山,且随身携带一柄惊世利刃,自称是他的故人,忙赶了过来。堂中剑架上横着一柄装饰朴拙的长剑。陆子归单手一提,竟然虚晃一下——这剑,很有分量。“陆风,这就是你说的宝剑?”陆子归身后跟着个十五岁上下,劲装打扮英气勃然的女孩儿,是他的女儿陆云英。 “是的,小姐。”陆风正是八人中的为首者。 陆子归横剑身前,拔剑出鞘。宝剑锋芒乍现,陆子归瞬间眼前一亮,星眸圆睁——是破晓,他此生最得意的杰作! “咔”收剑。陆子归询问道:“是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吗?”当年托他铸这剑的人看起来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如今也已过了十多年了。 “不是,”陆风道,“是个二十左右的黄毛小子。” 陆子归心中一惊:不是他?那是谁?但拿着这柄剑,想必与当年那人有莫大渊源。陆子归对云英道:“叫你大哥来。”又吩咐陆风,“请他上山。” 雪泥鸿爪 【章十五】雪泥鸿爪 陆风将眼蒙黑罩的倾之引至念恩堂,为他摘下黑布。倾之眨眼适应了一下变化的光线,抬头见正北主座上是位四十开外的中年人,肤色古铜,青蓝布衣,一身质朴浑厚之气,倾之暗思:是能铸造出破晓那种古拙宝剑的人。 主座右边是个二十出头、眉清目秀的青年,左侧则是个身佩宝剑、英气勃勃的少女。两边分列着子归山的庄众,身着武服,腰间挎刀。 倾之在左鹜处见过陆氏父子的画像,知道那一长一少便是陆子归、陆云生父子,少女却不知是谁,只是单凭相貌倒比陆云生更像陆子归些。 倾之举手齐眉,对陆子归揖手执晚辈礼,“晚辈花倾之见过陆庄主。”又侧身对青年抱腕,“陆少庄主。” 青年侧头看向父亲,后者凝眉,没有答礼。 倒是那相貌英然的少女斜起眼来,露出不屑和质疑,挑明了道:“花姓乃我锦都国姓,‘倾之’更是我公子之名,你是什么人胆敢冒充王族?是何居心!” 陆子归没有斥责女儿无礼,而是安静地注视着堂下剑眉星目的青年。 倾之不答反问,“国已不国,何来国姓?王族覆灭,何谓公子?” 少女按剑愤而起身,“手中剑在,心中念在,国恒存!” 倾之重新打量少女,方脸颊,宽额骨,眉峰高挑,双眸冷睿,一脸比男子更甚的倔强。倾之对陆子归笑道:“若未记错,杜宇师傅家的小云英从小就喜欢舞刀弄枪。”转对少女道,“你‘抢’过我一只犀牛角雕花小弓,还记得吗?” 云英怔住,她确实有一只犀角小弓。父亲说是她小时进宫从二公子那里“强夺”来的,公子虽不情愿,王妃却喜欢她机灵泼实,便替公子做主送了她。云英看着倾之,蹙眉不语:毕竟不能凭一个玩意儿就相信他真是公子。 “云英,不得无礼。”陆子归这才缓缓开口。云英低头,半信半疑的坐下。陆子归示意手下为倾之铺了坐席,“请坐。”倾之谢礼跪坐。 陆子归道:“小女恰巧是叫云英,但陆某并非杜宇。” 倾之笑笑,也不说认错人,只道:“杜师傅我只见过一面,倒是杜夫人有幸见过三次,她是个温婉清丽的人,眼角下有颗泪痣,我至今记得很清楚。”他说话时注意着陆子归的神态,后者由紧到舒的眉头,由努力压低到自然平起的嘴角,由很深很专注到放淡看远的眼神无不说明他就是杜宇。“我见过子归山庄的剑,”倾之续说道,“陆庄主倒与杜师傅一样精于铸造,堪称大师。” “花公子言重了。”陆子归谦道。倾之心下琢磨着陆子归的用词:他称他“花公子”,而非“公子”,说明他仍然怀疑,仍不认可他的身份。 陆子归早就听说“公子”回来了:苛税减免轰动锦都,赠医施药美誉流传,锦官城出了这样的人物,子归山庄怎么可能不关注?不错,他是为锦都百姓做了好事,可不要忘了,商晟赐还了王宫,封赏了五千食邑,甚至山庄手下打探到花倾之与围剿子归山的左鹜、邬哲也有往来。陆子归并非不相信眼前的花倾之就是锦官城内被人称颂得沸沸扬扬的花倾之,他所怀疑的是这个花倾之从头到尾就是假的,根本就是商晟的诱饵和圈套,根本就不是锦都的公子! 陆子归握起身边破晓,问道,“不知花公子与这剑原本的主人有何渊源?” 倾之笑道:“这剑是杜师傅所铸,陆庄主也认识它原本的主人吗?” 陆子归反问,“花公子怎知铸这剑的人就是杜宇?” “破晓是家师十多年前请杜师傅用一玄一银两柄宝剑合铸而成,玄剑是锦都的百花杀,银剑是家师的佩剑凤骨,也叫细君。”倾之看着陆子归惊愕的神情,微笑,“大概杜师傅自己也不知道摆在他面前的两把剑有这样的来头,而他更不知道请他铸剑的人竟是凤都的殿下。”顿了顿,从头说起,“常熙商晟合力攻打锦都之前,先父因有不祥预感,传信将凤都殿下请来锦都。殿下嗜剑如痴,父亲便以百花杀为交换托他将我和大哥带出王宫,送至别枝山先父的授业琴师卓先生处。城破之前我们已逃出内城,不幸半路遇袭,大哥被杀。殿下未将百花杀据为己有,而是请杜师傅重铸宝剑,赠送给我。后凤都王颜白凤遭商晟杀害,殿下复仇不成险些丧命,他伤愈之后回到别枝山收我为徒,共谋复仇大计。” 倾之说完,陆子归凝眉沉思良久:细推其中关窍并无矛盾,但能当真吗? “陆某冒昧,久闻凤都殿下剑法超凡,花公子既是殿下的弟子,想必也使得一手好剑,不知陆某是否有幸一观?”陆子归此生铸剑无数,阅剑无数,深知何种心性的人能驾驭何种心性的剑,何种品性的人能使出何种品性的剑法。 倾之也不谦让,起身抱拳道:“但请庄主指教。” 陆子归示意手下将破晓交还倾之,倾之双手接剑,抱剑行礼,振剑龙吟。 破晓他用了十几年,起初无人指点,遇敌之时胡劈乱砍,毫无章法。后得颜鹊亲传才知要领,可师父每有赞赏,却也每有不满,直到凤都归来,才笑说他可以出师了。倾之问其缘由,颜鹊只道四个字“返璞归真”。 不错,不论是平实的还是华丽的招式,目的只有一个——退敌取胜。战场上瞬息万变,根本没有时间思考怎样出招,全凭武者长期训练的直觉和经验。战火洗礼后倾之的剑法更加质朴实用,也沾染了杀伐的戾气,更带着以杀止杀的霸道。 一套剑法走下来,倾之抱剑为礼。破晓再次回到陆子归手中,他轻抚剑身,有种炙手的感觉——倾之招式太快,剑几乎与空气擦出火来。 “杀气太重。”陆子归评价。 云生云英及山庄众人不解地看向他们的庄主:那明明是套极普通的剑法。 倾之知道,以他的功夫早已能将所谓“杀气”收放自如,而陆子归看到的不是剑,而是他的心。自信的微笑,“倾之以为,以杀止杀,是为仁。” 陆子归手上动作一顿,他抬头看着倾之,似乎有那么点心悦诚服:他虽不像先王上,可毕竟破晓也不是百花杀!百花杀至圣至仁,破晓却融合了细君的妖冶。 陆子归将破晓置于身侧,正襟危坐,伸手道:“公子请坐,在下确是杜宇。” 倾之撩襟坐下,轻松道:“杜师傅何必跟我兜这么大圈子?”仿佛带着孩子般的怨气。杜宇先是一愣,继而觉得好笑,爽快道:“好,不兜圈子,开门见山,公子此上子归山所为何事?”其实倾之不说,杜宇也心中有数。 倾之正色,“那倾之直言,此来,是要向杜师傅借几样东西。” “要借何物?” “子归山三千甲兵和……”倾之抬头看着杜宇,深深吸了口气,缓缓的,一字一顿道,“倾之想借,贤父子项上人头。” 话音未落,寒光乍闪,陆云英飞身刺向倾之。 “夫人,夫人。” 初尘正蹲在地上和小花儿一起给花苗培土,一听这猴急的声音就知是粟满。 粟满不到十四岁,人机灵,也猴皮。当时行已觉得他年纪太小,不想留他,不知谁在旁边说了句“这小子早死了老子娘,整日在街上游手好闲,不如要了他”。他和去罹一合计,这孩子要流落在外面恐怕学坏,好在他有份自食其力的心,便把他留下了。倾之见粟满聪明,倒想让他读读书学学字,将来能写能算,也好有一技之长养家糊口,奈何粟满正是上蹿下跳猴似的的年纪,根本坐不住。这不,大伙儿忙着搬苗栽树,他不下实力,倒在一旁指挥起来。 “怎么了小满?”初尘问道。 粟满一指身后,露出个大笑脸,“夫人看这几颗树要栽在哪里?” 初尘搓搓手心的泥,起身以手背叉腰,对着行事不稳妥的粟满摇头,“公子不是给你们画了图,哪里栽桃树,哪里种桂树吗?”瞪眼,“还来问我!” 粟满才不怕初尘那点“威吓”,他虽然嘴上称她夫人,却在心里撇嘴:她大他还不过两岁呢。仍旧不改一张嬉皮笑脸,“公子图上没画海棠,今天一早出门前特意嘱咐要种海棠,我们临时找不到苗树,还是从老乡家现买现挖来的呢。” 海棠?初尘早不理会粟满那张臭脸,瞅着已经顶了玫红色小花蕾的海棠傻笑:她就在来锦都的路上随口一提,倾之竟然真的上心了。 “累死人了。”粟满抹抹汗,“唉,夫人,夫人!”想什么呢? “那……那个……”初尘回过神来略有些尴尬,看看院中,最后指着门口道,“就那儿吧,就种在门口,种得近些,海棠要簇在一起才好看。”话说得多通常是为了掩饰某种情绪,但初尘的话也不错:海棠要簇在一起才好看,尤其落时。 粟满摸摸脑袋,不懂夫人为什么忽然这么高兴。“女人啊,不明白。”他叹一句,赶紧跑过去对人家真干活儿、下实力的人指手画脚去了。 初尘用手背搔搔下巴,心想等倾之回来要犒劳犒劳他。 想到便做,拉起小花儿,“走,去厨房。” “小姐……”身后小花儿拖了长腔,显然不满。 “啊?”初尘回头见小花儿一脸怨气,视线下移,看见她拉着小花儿挽起袖子露出的白皙的小臂。“呵呵。”初尘干笑,讪讪地松了手。 小花儿手臂上落了个泥印子。 “云英!” 杜宇失口惊叫,话音落时,云英的剑尖堪堪停在倾之喉间,后者双眼一眨不眨,复沉声道:“倾之想借子归山三千甲兵和贤父子项上人头。” 云英手腕一挺,抵住倾之的喉结,怒目相向,咬牙道:“你敢再说一遍!” 杜宇起身喝道:“云英退下!”他万万想不到倾之提出这样的要求,震惊之间,云英剑如闪电,顷刻出击。女儿的功夫和脾气杜宇知道,他真怕那一剑下去事情还没弄清楚就了结了花倾之,花家唯一后人的性命。然而镇定下来他却发现是自己多虑了——花倾之连眉头都未皱一下。想到他的身手,他若想躲,如何躲不过?杜宇苦笑:如果那一剑再不收手,现在恐怕是花倾之拿剑对着云英。 “云英退下。”杜宇又喝一声,云英才狠瞪倾之一眼,恨恨收剑。 念恩堂内刚刚好转的气氛便被倾之“贤父子项上人头”这冷冰冰的几个字生生凝结了。杜宇仰天一叹,“知道子归山庄的正堂为什么叫念恩堂吗?”转看向仍低着头闷闷不乐、愤然不平的女儿,杜宇道:“因为如果不是王妃相救,你母亲早在生你哥哥时就难产而死,不会有你哥哥,更不会有你。” 吃惊的不只是云英,还有倾之——他从未听母亲说起过这段往事。 杜宇道:“若以命抵命,我妻儿性命乃王妃所救,虽芸娘早逝,但杜宇和儿子的命还是可以还给公子的。可凭什么让我相信你真的是锦都的公子?要我父子的性命又做何用?难道是向商晟邀功?我父子死后子归山三千从众又当如何,斩草除根,一个不留?”深深吸气,重重呼出,“花倾之,你须得给我个说法!” 倾之起身,腰杆笔直,问道:“庄主可愿与倾之单独面议?” “不行!”云生第一个反对:此人狡猾,又功夫了得,谁知离了众人的视线他会对他父亲做什么!堂上众人听倾之说要取庄主和少庄主性命早就群情激奋,此刻云生一呼,他们齐齐振臂响应,“不行!”、“不行!”、“不行!”…… 倾之看一眼陆云生,双手背在身后,“请缚我双臂!” 再问杜宇,“庄主可愿与倾之单独面议!” 晚饭张罗了一桌子好菜,可倾之却没赶回来,初尘知道他去了子归山,难免心神不宁,吃了几口便称“饱了”。大伙儿栽花种树辛苦了一日,恰好晚宴丰盛,初尘、小花儿和植兰离席后行已便招呼大家一起来吃。年轻小伙子争抢在一起,很快就碗空杯净盘子见底了,害得初尘晚上肚饿,溜到厨房却找不到什么现成可吃的,还好她偷偷藏了一道菜——红烧鹅掌——那本是小花儿做来取笑她白天乐而忘形地抓她一手泥的,让她瞧见便藏了起来。小花儿还着实纳闷了一阵子。 初尘坐在房门口的台阶上,膝上放着一盘红烧鹅掌,她仰头看看无忧无虑的星星,低头便有些惆怅: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她不知要过到何年何月。 “唉——”长长嘘了口气,安慰自己:细算子归山距锦官城颇远,来回也要好几个时辰,兴许是耽搁在路上了,倾之没说今夜不归,就一定会回来!安慰完胡思乱想的心,初尘抓起一只冷掉的鹅掌,开始安慰自己叽咕直叫的肚子。 “偷吃啊。”一个人蹲在她身前饶有意味地看着她道。 初尘一惊,抬头正看见倾之那双在黑夜里尤显晶亮的眸子,见她吃惊,他咧起嘴笑。她还没反应过来,倾之便翻身坐在台阶上,靠在她身边,也伸手抓了一只鹅掌,边啃边道:“晚上没来得及吃饭,饿坏了……嗯,味道不错,可惜冷了……” 原是倾之快马加鞭从子归山返回,到了绾芳苑不见初尘,寻思她许是去跟窈莹同睡,便溜到厨房来找吃食,没想到却看见初尘苦着脸对着一盘鹅掌长吁短叹。 “你说你对着鹅掌叹什么气,鹅掌哪里得罪你了?”倾之“不知死活”地问。 初尘登时大怒,一个鹅掌摔到倾之脸上,“我还不是担心你呀!”委屈地险些掉泪。倾之嘴里的鹅掌掉在地上,初尘这火发得让他有些措手不及。但在他哄她之前初尘很快用手背抹了抹眼——这样就哭,她自己也觉得挺没出息。 “没吃晚饭吧?”初尘问。 “嗯。”倾之点头。 初尘把盘子塞给倾之,起身到厨房取了两副碗筷,用筷子拨拨鹅掌,从盘底扒出两碗浸了酱汁的米饭。倾之这才发现红烧鹅掌底下盖的是饭。 倾之讨好初尘道:“我给这菜想了个好名字,”凑上前,“‘雪泥鸿爪’如何?”没想到初尘反怒瞪他一眼,没头没脑地扔出一句,“你跟小花儿还真是亲兄妹!” 倾之见初尘心情不佳,闭口不言,心道还是多吃少说为妙。 初尘见倾之吃得狼吞虎咽,更觉肚饿,便也端了碗与他同吃。两人不时用胳膊肘顶顶对方,对着傻笑,仿佛两个背了大人偷吃的孩子。 “唉唉,”倾之指指自己的脸,“还有油吧。”那表情显然的:帮我擦。 初尘见倾之脸上挂着鹅掌形的油渍,两眼放光,大笑道:“哈,雪泥鸿爪!” 难道这就是红烧鹅掌盖米饭的本意?倾之眉头大皱。初尘笑得愈发得意忘形、神情诡异,倾之心觉不妙,冷不防被她搂了脖子,凑上去啄了一口。 初尘舔舔嘴唇,对着他笑,那神情仿佛问他:还要不要‘擦’? 倾之可不吃亏,双臂钳起初尘,抱着她把沾着油的脸往她颊上蹭。他的发丝搔得她脖子怪痒。“啊,不要不要。”初尘脸埋颈间,拧着身子使劲儿推他,奈何挣脱不得。力量上实在难以抗衡,她索性不动,威胁他道:“花倾之,我叫人了!” 初尘不反抗,倾之也就不用力了,但仍合拢双臂圈着初尘。他看着她,露出个乖邪的笑,轻轻吐出三个字——“你叫啊。”谁怕谁知道呢?初尘泄气的软在倾之怀里任他如愿以偿地吻上一口,心下挫败的想:她再也不轻起“色心”了。 子归山 【章十六】子归山 眼皮很沉,抬不起来,有什么东西轻轻柔柔地落在脸上,让人想起幼时春末天气晴好的日子。母亲在树下铺了宽大的锦席任他玩耍,累了便睡在树下,风暖得好像柔软的襁褓包裹着熟睡的婴儿,花瓣落在脸上,痒痒的…… 睁开眼,两片粉色的花瓣吻上他的颊,倾之用肘直起身体,微微侧抬起上身,轻轻回吻,另一只手则从她的发、她的颈、她的背缓缓抚到她的腰。昨夜吃足闹够,回房沐浴后又亲热了许久才睡,当那种激情在睡梦中淡去,第二日醒来后缱绻的余味却更加醉人,仿佛浓烈的胭脂醉,饮时不醉,醉却是在回味时了。 “什么时辰了?”倾之猛地掷出一句。大煞风景。 初尘笑推他的肩膀把他按回枕头上,说道:“你放心,我跟大嫂说了你昨夜回来得晚,要晚些起,她什么也没说。”给他合合中衣,看看天光,“你再睡会儿。” 倾之这才松了口气,踏踏实实地躺回床榻,方才那倏一清醒的双眸又变得迷离起来——他昨日确是太累了。来回奔波翻山过岭尚在其次,踏入子归山后的小心谨慎,初说陆子归的步步为营,面对刺喉剑时面色不改,说服杜宇时置腹推心,一整天脑中都紧绷着一根弦,片刻不敢放松。而一旦那根弦松下来,整个计划的千般计较万般思量便都搅在了一起,如团乱麻,纠缠得人身心俱疲。 初尘起身抱了个针线簸箩和一团布料坐回床边,纫了针,往头上抹了下。倾之迷迷糊糊地抓了一把,不像缝衣服的材质,便问道:“什么?” “给你做件披风。”初尘抖开布料。 倾之半支起身子,“让徐嫂做不就行了?请人来就是做事的嘛。” 初尘手下略停,瘪嘴斜他一眼,“怎么,嫌弃我做得不好?” 倾之无力地叹气:他分明是关心她,不想她劳累,真冤。“不敢。”他道。 初尘“哼”了一声,酸不溜丢道:“是不敢,不是没有,心里还是嫌弃的。”手下却丝毫没有要停下不做那件让人“嫌弃”做工的披风的意思。 倾之抓抓头坐起来,下巴搁在初尘肩上,后者一晃身把他推开,就听倾之唉声道:“跟你说话要比跟陆子归说话还谨慎。”双手又耍赖地环上她的腰。 初尘懒得去掰那双扣在腰间的手,边缝着披风边随意一问,“你昨夜只说事情顺利,怎么个顺利法?你如何说服陆庄主的?给我讲讲。” 倾之蹙眉,松了环着初尘的手,下床拖着鞋到几案边弯腰从盛泉水的竹筒里倒了杯凉水,起身仰头喝了。“也没什么。”他道。放下杯子,合了合中衣,回头果然见初尘歪头看着他,一脸“骗谁呢”的表情。心虚地轻咳一声,倾之如实道:“我与陆子归密谈,言出己口入彼之耳,不传三人,所以……” “连我都不能告诉吗?”初尘觉得有些无趣。 倾之凝眉垂目,抿了抿唇:并非不能告诉初尘,只是他不愿让她觉得自己的丈夫是那么个心狠手辣、不择手段的人。“还是……不要知道吧……” 初尘低头缝着披风,看不清表情:她其实并不十分关心倾之跟陆子归说了什么,因为结局她已知道。“陆家父子一定要死吗?”她抬起头问。 倾之叹道:“陆家父子不死休说商晟,连左鹜这关都过不了,他们打了好几年,太熟悉了。”还有一个原因,他愿意烂在心里——陆子归、陆云生不死,子归山的三千甲士就永远姓陆! 倾之走到床边,半蹲下身子,抬头望着初尘问,“你觉得我是个坏人吗?” 坏人吗?不一定,但初尘知道倾之若是个“好人”就不必复仇了,带着她隐居山林逍遥度日岂不更好?可父母兄长之仇,国破家亡之恨岂又能轻易放下?他不像她,她没有去过凤都,甚至没有见过母亲和姨母,而他却是真真实实地拥有过,又彻彻底底地失去了。她知道:有些事情倾之也不想做,却又不得不做。 簸箩放在膝上,手拈针线放在簸箩里,初尘略底下身子道:“我还没有天真到用‘好’、‘坏’来评价一个人吧?不过呢……”她弯起眼来慧黠地笑,“若由我执笔青史,我给你四字评价。”“什么?”他问。初尘笑道:“毁誉参半。” 倾之失笑,心道:好了,他这辈子已被“盖棺定论”了。 三日后,子归山。 缭绕春山的浮云流霭仿佛被人袖了去,天高气朗,云淡风轻。陆子归身着甲衣,登临层云台;倾之随后,白衣银甲,玄色披风,风鼓动,露出绛红的内里。 层云台是子归山的阅兵台,依山势而凿,其下土地平旷,正是陈兵列甲之地。倾之手按破晓,拾级而上,目光向下扫去:三千甲士披坚执锐,队列整齐。 陆子归登上层云台站定,对陆云生颔首示意,后者转身击鼓,鼓声由弱而强,鼓点时徐时疾,台下阵法随鼓声而变,进退有序,攻守相护,训练有素。 陆子归微侧头对侧后方的倾之道:“子归山可作战庄众共两千七百一十三人,十人为什,十什为队,十队为旌,设什长、百夫长、千夫长。他们战时为兵,卸甲为农,年长者与我年纪相当,年少者与公子年纪相仿,许多都是当年从黑甲军刀下救下的。”叹了口气,问道,“公子走南闯北,见识颇丰,以为如何?” 倾之眼中光芒微敛,转对陆子归微笑,不吝赞美道:“兵精器锐。我原以为子归山是凭借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兼又擅长在山地丛林对敌周旋才能对抗黑甲军十年之久,现在看来这三千人即便平野作战,充做先锋,亦毫不逊色。” 听了倾之的话,陆子归不喜反忧,他望向远方,若有所失道:“虽是兵精器锐,却敌不过黑甲、虎贲、火灵百万之众。我想了三日,公子说得不错,这三千人在我手中永远出不了子归山,报不了仇,复不了国,直至锐气消磨殆尽、被人聚歼而已。”叹息声被掩盖在鼓声、兵戈声和场下“杀杀杀”的吼声之下。 倾之平静的看了陆子归一眼,面上不动声色,心下却喜:杜宇终于还是被他说动了——三日前,密室中,他说他道:“假使率勇士三千于倾之之手,经营十年可抵百万雄兵,颠覆商姓王朝易如反掌耳。” 他说:“刺杀商晟,虽难,豁出命去亦非绝无可能。然而商晟死后,天下如何?当今之势韩嚭左都坐拥雄兵,两家本来不睦已久,商晟旦死,韩左暮战,黎民百姓又将陷入水深火热、朝不保夕之中。子归山即便联合锦都百姓趁乱起事,一时或可坐收渔翁之利,可待黑甲、虎贲、火灵回过神儿来,反扑之下,却绝无胜算。无他,战场之上从来只凭实力说话,螳臂当车,以卵击石,只有死路一条。是以目前杀商晟实在是苦天下,利韩左的下下之策。不足取。” “商晟称帝十年,根基已固,犹如一棵大树,树高百尺,根深叶茂。腕粗小数,大风可折其腰,合抱之木,狂风可拔其根,然而商姓王朝这棵大树已非风力所能撼动。参天古木空乏自内,而后风折之,所以对付商晟,首要空其树心,空其树心,首要入其中枢。掌实权,插内应,于不知觉中天下易姓。然而商晟老奸巨猾又禀性多疑,倾之虽有凤都战功,他却疑我不诚,将我派来锦都,若我能如其所愿收服子归山是为大功一件,到时出入朝堂才有转机。” “子归山精于铸造,而山上并无矿藏,倾之问过经验老道的铁匠,他们说子归山铸造兵器所用的矿石来自百里之外,所以山上必有暗道出口。依倾之之计可将山庄众人分批由暗道撤出,最后纵火焚山,掩藏痕迹,左鹜处倾之自有交代。这三千人经遴选,能力过人者可在倾之立足中枢后寻机安排要职,为商晟的朝务军政大换血液,余者依其所愿或回乡归里,或跟随倾之作为私家部曲——当然,这事须得钰京首肯,不过帝都之内我已获得重要支持,此等小事不在话下。” …… 最后他说:“倾之势单力微,一孤儿而已,今望庄主助我一臂之力,予我三千壮士,舍汝父子性命,来日报仇雪恨,不忘今日之恩。”跪地再拜。 杜宇终于还是被他说动了。去罹曾嗤笑倾之向杜宇父子“借命”的想法是无稽之谈、痴人说梦,试问天下谁人肯将性命相借?倾之说有,呼之“国士”。 陆子归亲自挥动大旗,场下甲士观主帅旗帜迅速集合,瞬间鸦雀无声。 “众位兄弟,今日集结各位于此,是要向大家介绍一个人。”陆子归转头目视倾之,倾之抱腕上前,陆子归郑重道,“故王上次子,我们锦都的公子!” 三日前念恩堂中发生的事陆子归严令在场之人守口如瓶,故而庄中众人并不知道山庄发生了大事,也不清楚庄主为何忽然召集大家演练,此话一出,大家倒都心中了然了。锦都二公子花倾之的事迹山上众人多多少少也有耳闻,花氏尚有后人本就是个鼓舞人心的消息,而倾之所作所为更是令众人感佩。 倾之一番话先自述身世、痛斥商氏,后慷慨陈词、誓言复仇,众人见他昂藏似金、器宇轩昂、谈吐不俗,不由对他的身份深信不疑,金戈相击以为掌声。 阮阿虎溜溜着双目,流露出与其年龄不大相称的目光。阿虎二十三岁,是三位千夫长中最年轻的一个,其余两位分别是三十七岁的宫达和三十二岁的綦钺。 陆子归留倾之与山庄兄弟痛饮,倾之当下答应。是夜,山中篝火通明,饮酒吃肉,闹至深夜。倾之虽是千杯不醉的酒量,但见周围喝倒一片,又有些犯困,便以天为盖以地为席,枕着破晓和衣而睡。待他渐渐睡熟,一个四足着地,交替前行,好似野兽的黑影悄悄靠近。黑影打量了倾之一番,握住破晓。将抽未抽之际,倾之猛一翻身,一手扼住来者咽喉,一手擒住来者偷袭的左手,那人的右手则被倾之翻身弹起之际翘起又落下的破晓砸到,倾之一膝跪在破晓上,那人右手被死死压在了剑柄之下。来者分毫不能动弹。夜寂无声,二人对视。 来人目光炯炯如豹,倾之笑言,“阿虎兄弟若是喜欢破晓,直说于我便是。”说着松开阿虎,起身一脚勾起破晓,握在手中,递向前去。 阿虎起身,并不接破晓,而是用不大的声音说了句,“兄弟们都起吧。” 原来,竟无一人醉。倾之大笑,众人亦笑。 倾之在子归山上逗留了七日,七日,足够完成许多事情,比如开诚布公、歃血为盟、分批将两千七百一十四人撤出子归山——并不需要外人接应,他们平时也常出山,在山外都有自己的去处。七日之后,子归山竟成了一座空山,倾之手提杜宇父子人头最后一个离开,他身后是以桃花烬燃起的熊熊烈火,火光冲天。 最后一眼回望子归山,那火烧得如同十几年前璟安葬身的桃花林。 末世般的红艳。 …… …… 倾之在留给初尘的信上说“往子归山,少则十日,多则十五日还”。第十日上倾之就回来了,还带回了一个十五六岁面冷如霜的少女——正是杜宇临终前对倾之唯一的托付,他的女儿云英。倾之向来不惮将“仇人”留在身边,去罹便是一例,然而陆云英又有不同,倾之几乎可以确定在他第一次说出要取杜宇父子项上人头的时候陆云英就已经开始恨他,并在杜宇父子死后恨他入骨。 小花儿见陆云英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咋了咋舌,拉拉初尘的衣袖,附在她耳边低声道:“小姐,不会又是一个沈植兰吧?”她可怕了这些冷美人了。 初尘底下踢她一脚,面上正色,迎上去道:“倾之,这是谁家的妹子?好生英气。”忙不迭热情地将两人拉进屋来,吩咐人端茶倒水。 陆云英觑她一眼:这该是女主人了。 倾之将仆从遣退,向众人介绍了云英,又对云英一一介绍了众人,最后她对云英道:“为掩饰身份,以后就不要叫陆云英了,正好恢复本姓,叫杜蘅如何?身份方面不用担心,我会替你安排妥当。”其实他已然预备了。 云英不爱搭理倾之,不置可否;众人便都当她默认了。植兰冷眼打量一番陆云英,道:“府中这么多出个人,恐怕不妥。”她的分析不无道理:不可能让云英留下来做丫环使女,可倾之刚刚烧了子归山,家中多出个人,难免引人联想。 “依大嫂之意如何?” 植兰道:“要留在府中,得有个妥当的身份。”她目光绕了一圈落在去罹身上。去罹猛然被这素日里冷淡的嫂嫂一注视,直觉不好,竟被“看怯”了。植兰只是看了看去罹却并未说话,倾之与初尘交换眼色明白了植兰的意思。 若要留下云英,此事宜早不宜迟。倾之对云英道:“委屈姑娘与我二哥择日成亲,假扮夫妻。”竟是半点没有争取去罹的同意,后者要恼,却听初尘道:“陆伯父与陆大哥为锦都舍生取义,我们自然该保护杜蘅妹妹,二哥不会不同意吧?” 如何能不同意?怎么能不同意?初尘是他唯一心动过的女子,尽管这心思因与倾之的兄弟之谊刚刚萌生便被去罹扼杀,可对初尘,感觉仍是与众不同。 云英不似平常人家的姑娘,她从小舞刀弄枪,与山庄中的男孩子一起长大,常被人笑称“颇有寨主风范”,既是假扮,她丝毫不觉得羞怯。她答应了父亲要看着花倾之一步步实行复仇计划,若有一日他有违誓言,她便要代父兄手刃叛徒。 看一眼花倾之,云英心下冷笑:他也必要留下她吧。毕竟身后之事无人能够掌握,于是父亲便要花倾之喝下一碗毒酒,毒性会在十年后发作,只有她有解药,一方面督促花倾之复仇,另一方面也是对她的保护——为了解药,花倾之也要留下她,保护她,受她的监督和制约,至少十年。 既然无论从她还是花倾之的角度都要她留下,那么一个适当的身份就十分必要。瞥一眼去罹,长相不错,云英对他虽无好感,但至少也无甚恶感。 去罹便只能在心下哀叹了,人家姑娘都不扭捏,他还能矫情吗? 一桩婚事就这么定了。 作者有话要说:大约子归山之事会被人诟病,不过俺不大喜欢完美角色。 初尘遇险 【章十七】初尘遇险 杜蘅被初尘拉了来换衣裳,她坐在床头,冷眼瞧着初尘翻箱倒柜,忽而冷冰冰地问道:“你们把我留下,不怕我对花倾之不利吗?” 初尘的心猛跳了两下——她其实是怕的。她从第一眼就觉出杜蘅眼中身上甚至满心都是毫不收敛的杀气,即便她有十分把握杜蘅不会伤害倾之以破坏其父兄为之付出生命代价的复仇大局,但那股强大的怨憎仍是让她隐隐不安,仿佛将要发生什么。所以她才将她单独引来,有些事,预先沟通一下,即使不能化解,至少可以缓和。初尘转身,不答反问:“你今年多大了?” 杜蘅对初尘的避而不答不满地蹙了蹙眉,但仍是道:“十五,春天生的。” 初尘笑道:“那我正长你一岁。不过以后却要叫你二嫂了。” “若不习惯,叫我阿蘅便可。”她也不习惯被人呼之为“嫂”。 初尘但笑不语,从柜里挑了几件衣裳放在床上,都是些红红绿绿、分外鲜亮的颜色,杜蘅在山中穿惯了灰蓝黑白,不由挑了挑眉。 初尘展开件桃红半臂往杜蘅身上比,杜蘅皱眉向后闪躲,初尘佯作未觉,兀自摇了摇头,似是不满,又换了件翡翠色襦裙。初尘如此这般一劲儿将艳丽的色彩往杜蘅身上招呼,后者因此分了心神,这时初尘才闲话家常般对她说道:“你不知道吧,二哥跟倾之原也是‘仇人’呢。”杜蘅眼神轻蔑,显然不信,初尘续说道:“二哥的父亲原是玄都派来锦都的密探,在锦官城陷落时追杀倾之兄弟,亲手杀了倾之的大哥,而后又死在了赵却师父剑下。所以说,去罹是倾之杀兄仇人的儿子,而倾之是去罹杀父仇人的弟子,你说两人算不算有仇呢?” 杜蘅沉思不语,初尘又道:“可他们现在却是一个肯为一个舍身赴死,一个肯为一个两肋插刀的好兄弟,你知道为什么吗?”杜蘅看着初尘,初尘道,“因为造成仇恨和悲剧的不是倾之不是去罹不是赵却师父也不是去罹的父亲……” “那是谁?” “世。乱世。” “乱世之中许多事情都不由自主,但既然大家有着共同的敌人,就该是盟友,既然大家生活在一起,就该是亲人。我们六人当中,除了我和行已大哥,植兰大嫂、去罹二哥、倾之和你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儿,不更应该相亲相爱,情同手足吗?” 初尘握起杜蘅的手,后者猛地掣开。初尘叹气,却知这事不是一时半刻一句两句便能说通,于是岔开话题道:“快选件衣服吧,不然他们可等急了。” 杜蘅眼盯着转身挑衣服的初尘,握着被她碰过的手,按向腰间:她之所以变成孤儿,全是花倾之一手造成。她的痛,她需让他也尝到! “这件如……”初尘话未说完,只见杜蘅弹身跃起,手执匕首当面刺下,初尘倒吸了口凉气,惊慌之下将手里的衣物抛向杜蘅,急忙退身。 杜蘅扯开衣服,二话不说纵身直逼初尘。 众人都在前厅,求救未必有人听见,反会激怒杜蘅,逼她全力以赴,故而初尘不敢呼喊,只能凭着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地在倾之那里学的不到家的功夫周旋闪躲。绾芳苑的卧房虽然不小,但对初尘来说无甚屏障,处处死角,她只能发力向门口奔去。杜蘅见她要逃,足下一蹬,飞身扑去,轻盈矫捷岂是初尘能比? 就在初尘要夺门而出的一刹那,忽听门外有人道:“尘尘,好了吗?大家都等着你们吃饭呢。”——是倾之的声音。初尘不知该哭还是该笑,不过她忽然改变了主意,反身背对将门顶住。刃光如电,杜蘅的匕首眨眼间已至身前! 下意识的紧咬丹唇,紧闭双目。 …… “哐”门被顶住。倾之蹙眉,唤道:“尘尘?”听到倾之熟悉的、略微低沉的嗓音初尘才知道自己没有死,缓缓睁开眼,面前杜蘅双目充血,杀气激荡,尺长匕首正抵在她胸口。倾之听里面二呼不应,心觉不好,双掌推门就要强行进入。 杜蘅双眸凝冰,冷笑着看向初尘——只要花倾之推门而入,傲初尘的身体就会撞向刀锋。短匕名曰“季春”,取春末千红凋零之意,由她父亲锻造而成,吹毛断发、削铁如泥,保证刺入身体的瞬间就像是落红拥入春天的大地,不会有半分痛苦,反而有如归的喜悦。杜蘅那双仇恨的眼睛隔着初尘隔着门板,仿佛与倾之直接对视:花倾之,你敢进来,杀死傲初尘的人——就是你! 初尘倚门支撑着身体,用尽量寻常且微带不耐的声音说道:“听见了,听见了,正换衣服呢,你别进来。”杜蘅笑了笑,带着几分讥诮:倒是很识时务。 倾之手扶在门上,凝眉踟蹰——他怎么就能让初尘一个人领着杜蘅去换衣服?怎么就能让她跟一个对他怀恨在心的人单独相处?回想起来,初尘挽着杜蘅离开时对他笑得异常灿烂,那笑容完全麻痹了他。现在,不知门内是怎样的状况。 “砰”沉闷的一声——追逐中不知谁撞歪了花架,花盆落地。 “怎么了?”倾之大惊,猛地推门。初尘身体向前一挺,触到刀尖,仿佛已能感受到匕首的冰冷,她抬头看向杜蘅,后者面带得意之色,手持匕首一动不动。 初尘心急,佯怒道:“碰倒了花架而已,我们这儿换衣服呢!” 倾之眉心挤出深深的“川”字,心下已有七分确定初尘身处险境,可听她话外之音,他冒然进入恐怕情况更糟。“好,你们慢慢换。”语速平缓,语气无奈,听去毫无异样——倾之稳住杜蘅,转身急急去找植兰和小花儿。 “没想到你也身怀武艺,可惜平平。”杜蘅流露出毫不掩饰的不屑。初尘以为这话很是中肯,没什么好反驳。“他似乎很关心你,不知道你的死给他造成的痛苦能不能抵过我父兄之死给我造成的痛苦。”杜蘅孩子气的笑着。 初尘也笑,“二者不能相比,但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如果我死了,倾之一定会如你所愿的十分痛苦。”杜蘅微露惊讶:你告诉我这个不是找死?初尘续笑道:“我还可以告诉你,倾之的丧妻之痛丝毫不能抵减你丧父丧兄的痛苦。”杜蘅恼怒,初尘面无惧色,“我最后告诉你,你会哭,倾之会哭,只有商晟会笑。” 只有商晟会笑。是使亲者痛而仇者快!良久,杜蘅攥得指节发白的拳头终于松开,因紧咬银牙而绷起的下颌线条也柔和了起来——虽然花倾之跟她称不上“亲者”,但幼年亲眼目睹黑甲军暴行的杜蘅却早将商晟划为了“仇者”。 她收刀入鞘,转身“哼”道:“你跟花倾之一样,巧舌如簧!他巧言欺我父兄,现在你又来哄我!去罹定是上了当才跟他称兄道弟,我才不傻!” 初尘脱力地苦笑:任性,这样的话只能算是任性了。她心口怦怦直跳,脚跟虚浮,眼前发黑,这才开始后怕:她才十六岁,没活够,更没爱够。 杜蘅回身,板着脸“威胁”她,“你不会把刚才发生的事告诉花倾之吧?” 初尘撑着一口没有泄掉的气,镇定道:“先梳妆吧,他们都等我们呢。” “小姐?”倾之半路瞧见窈莹,匆忙嘱咐几句,将她拉来。 “进来吧。”屋内初尘道。 小花儿侧头跟躲在一旁的倾之交换了下眼色,将门推开,见杜蘅已换好了件雪青色衣裳坐在妆镜台前由初尘为她梳妆。想到倾之嘱咐她时那副心急紧张的模样,不由暗自抱怨自家哥哥也太过敏感多疑、小题大做。 “我来吧,我梳得发式最好看,小姐说是不是?”小花儿边进边道,背手身后朝倾之摆摆,示意无事。倾之这才长长松了口气,悬着的心终于落地。 难道是他多心了?不,他始终觉得刚才一定发生了什么。饭席间眼神不着痕迹的在初尘与杜蘅之间游走,杜蘅还是那副冷冰冰谁都不理的样子,初尘则很符合女主人身份的端庄得体,也丝毫无差。然而,一定有什么被遗漏了。 一定有。她感觉到了他的怀疑,甚至心虚地拒绝了他今晚的要求——倾之拥着薄衾,翻身看向与他分被而眠,面朝里睡的初尘——他们很少是这样的睡姿。 “初尘,睡了吗?”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臂。 初尘睁开了眼,却不做声:她心知倾之所疑,却并不想将下午发生的事告诉他——杜蘅并非真想伤她,否则她也不会毫发无伤,她只是想吓吓她,只是心中痛苦压抑至极后一种不择对象的爆发,其实无害。所以何必告诉倾之呢?徒然令他担心。况且万一他因此对杜蘅防备过甚,必使得双方的矛盾更难化解,这是初尘绝不想看到的,所以,既然她现在安然无恙,那就当什么也未发生过吧。 倾之不知道初尘是否真的睡着,但他知道即便真发生了什么,要初尘如实相告恐怕也难,于是他叹了口气,贴过身去,在她耳边轻轻道:“过几天我要和左鹜、邬哲一同将杜家父子的人头送去钰京,少说也要走一两个月……” 停了片刻,“那你带我一起去。”初尘翻过身来。 倾之勾唇,他就知道这话一准奏效。一手从底下抄过去揽了初尘的腰,一带,将她搂得更紧,另一手捏了她的鼻子,笑道:“坏丫头,明明没睡也不理我。” “不是快睡着了嘛……”初尘扯个小谎,又毫无困意地兴奋道,“带我去吧。” 倾之手□初尘的头发,以拇指一下下轻轻捋过她的眉骨,这种亲昵的小动作总能让她格外安心。“我这次与左鹜、邬哲同行,带着你多有不便。” “那我不与你们同行,扮作其他身份尾随你们如何?” 尾随黑甲军?倾之翻下白眼:不被当成奸细绑了才怪!真是个荒唐的主意。 “就知道你嫌我是个累赘。”初尘推开倾之,翻身仰卧,不理他了。 倾之“呵呵”笑笑,反正睡不着,索性起身掌了灯,又躺回床上,头枕着交叉的双手,也是仰卧。“你有什么想要的东西,我带回来给你。” “你只要把自己毫发无损的带回来就行了。”这要求真不高。 “我,呵,尽量吧。”轻松的口吻。 初尘侧支起身子,乌黑的头发滑过秀美的锁骨,柔顺地垂在丰盈饱满的淡色抹胸前。她看着倾之,认真纠正道:“不是尽量,是一定!” 对上初尘那双“严肃”的眸子倾之只能连声道“好”,而后他微微弯起嘴角,眼睛里溢满了温柔,看着她,说道:“你也照顾好自己。” “我在家里能出什么事?”初尘随口溜出一句,心觉不妙:好像绕回去了。 “那你告诉我今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你跟杜蘅。”果不其然。 倾之愈加执着地想知道,初尘愈加坚决的不想告诉他——无关杜蘅,她讨厌总是被他捂在心口,一味“呵护”,更加讨厌“坦白招供”、“认软服输”的感觉,而她现在的姿势“居高临下”,占尽优势,初尘决定使出她对倾之百试不爽的杀手锏——美人计。睫羽轻扇,眼波流转,莞尔一笑露出酥骨的妩媚。倾身腻在倾之身上,双手在他胸口不安分地摩挲。她喜欢那种坚实和跳动的感觉。 往常她有事求他或有事隐瞒时也会如此,通常不是大事他也就依顺了她,可这次关乎她的安危,这点定力,倾之自信还是有的。 伴随着肢体的缠绵,初尘细语嘤嘤道:“我们两个女人,你担心什么?”说着头枕在他的胸口,手往下走,“你说我们之间能发生什么苟且之事?” “噗——” 听到“苟且之事”四个字从初尘的兰舌贝齿间自然熟稔、别有“幽愁暗恨”地飘出来时,倾之终于忍俊不禁,以手揉额:真不像是侯府千金、大家闺秀说出来的话。然而那确乎是傲初尘能说出的话——她曾当着韩家提亲的人又是“磨镜”,又是“断袖”,气得老父傲参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有些无奈、有些认命地任初尘一双柔荑在他的中衣下游走,所经之处一路火辣,不觉体温升高。忽的,一阵羞怯又畅快的麻感从头顶到脚趾传遍全身,每一根毛发都充满了血,兴奋地叫嚣。没有办法继续追究杜蘅的事了。 “傲初尘,你捏哪里呢!”倾之大叫,拉了被子将两人裹在一起。 里面,初尘蜷着身子“咯咯”的笑。倾之被“激怒”了,不管手上力大力小,将坏笑的那人拎上来,扳过她的身子,欺身而上。其实这是他今夜本想做的,其实初尘也十分配合:毕竟要走一两个月呢,到时肯定会想她/他…… 师徒决裂 【章十八】师徒决裂 “砰砰砰,砰砰砰。”大力的砸门声。 正在耳鬓厮磨、浅倾低诉间的倾之和初尘不由看着对方,同时说了句,“谁啊?”大半夜的扰人鸳梦,也太没有自觉。不用多费心思猜测,就听门外一声压抑怒气的低喝,“花倾之,你给我滚出来!”——是颜鹊,为子归山兴师问罪而来。 倾之用手抚了抚初尘的眉骨,“你先睡。”翻身下床。 “赵师父生气了。”初尘一把拉住倾之——她太知道舅舅的脾气。 倾之拂开她的手,边穿衣边道:“放心,师父能将我怎么样?我听他骂,任他打,让他顺顺气便是了。总不会出人命的。”说完给她一个“安心”的笑容。 倾之只字不提,可这次的事情有多严重初尘却心知肚明:她的舅舅是那种爱憎分明,眼不揉沙的人。率性潇洒又固执单纯,虽然谋划复仇多年,但剑上沾的无一例外都是敌人的血。而子归山三千义士之死无论如何他都不能原谅。 初尘见倾之利落地穿好了衣服,熟练地挽好了发髻,就要出门,慌忙起身道:“你跟他解释清楚……”本在两人缠绵间被拉扯,现在松松垮垮地挂在肩头的白色纱衣滑落。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一种预感——倾之不会解释,他不会解释整个计划中牺牲的只有杜家父子,也不会解释子归山其余人等安然无恙。可是话到一半却无言了:解释什么呢?在舅舅看来,不该杀的人杀两个和杀三千没有差别。这点倾之十分了解。或许他真的不会解释,但初尘发现自己没有劝他解释的理由。 解释吗?倾之暗自摇头,踟蹰了一下却仍是道“好”。他上前拾起落在地上的纱衣披在初尘肩上,“春夜寒气重,别着凉,早些睡。”垂眸,吻了她的耳根。 看倾之掩门而去,初尘捂着犹自发烧的耳朵,全无睡意,决定坐等。 颜鹊带倾之去的是锦都王宫中连倾之也只曾耳闻不曾到过的密室——从前安放百花杀的地方。密室里壁灯悄燃,灯油以深海鲸油熬成,据说能燃百年。 大理石地板上遗留着百花杀嵌入的痕迹,那“锵”的一声鸣响仿佛被锁在了这天日不见,却也因此未遭洗劫破坏的密室里,囚龙一般旋绕至今。 颜鹊抬手虚扶上空置的剑架,犹还能感受到古剑神兵浩荡澎湃的正气。斜了一眼花倾之,颜鹊问,“知道这是哪里吗?” 倾之进门之时就将密室环顾了一番,“瞳室。从前安放百花杀的地方。”他虽未来过,但锦都王宫恐也只有这一处他从未来过。加上那剑架,不难猜测。 颜鹊像是自嘲的一笑:不错,他的小徒弟从来精明过人,这点小小推测还难得住他? “在这里,你的父亲将百花杀交给我。那是一柄通体纯黑的古剑,不像破晓在舞动时能泛出银色光芒,那种黑至为纯粹,包容而不是吞噬一切,制止而不是发起杀戮,博爱而不是刍狗苍生……”颜鹊像是说给倾之,又像是自顾自说。 倾之垂目听着,也只是“听着”而已:对于“仁”他没有特殊的信仰和抱持,甚至有些些的不屑——他亲眼见过金戈铁马践踏后的锦官,腥风血雨洗染红的花丛,他知道刀光剑影短兵相接中一切的“仁义道德”脆弱得不堪一击。直到颜鹊回忆道“那黑色很像你父亲的眼睛”时他才抬起头,露出些许的动容。 “可这仁,”颜鹊转身怒对倾之,“已被子归山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 倾之心下了然,反应平淡,“师父是想问弟子子归山的事?” “是,三千性命,你有何说法?” 垂目,沉默,掀眸,“没有。”倾之道。 真的……没有任何解释?原以为他会给他个说法,给他一个原谅他的机会,也给他一个留下的理由,因为白姜说—— “你看到了,花倾之不是商雪谣,商雪谣是猫,花倾之是兽。他杀死三千同乡为的只是向商晟那个卑鄙小人邀功请赏。不要再一厢情愿地相信他会复仇,呵,笑话!你有没有想过,商晟无子,花倾之可是他最近的血亲。他为什么要造反?哄高兴了商晟天下一样会是他的,没有必要和我们一样冒险……” “……颜鹊,你太天真,从他甘为商晟挡剑的那一刻起,如果是我,我就知道花倾之已经变了,甚至我怀疑他之前的所作所为也不过是打着‘复仇’的幌子行攀附商晟之实。只有你,才会这样不加防范,听之任之。子归山三千人死在花倾之手上,不用逃避,至少有你一半的责任!……” “……好了,该走了,是你该离开的时候了。不要再自欺欺人的妄想依靠花倾之,他有他的‘前途’,他的荣华显贵,不会为你放弃。我们回彤梧,带上初尘,她将是新的王,号令凤都,一呼百应……” “颜鹊,你还在犹豫吗?你是相信我,还是相信花倾之!” “自然是相信婆婆。”他不假思索地回答白姜。然而面对倾之,颜鹊再三自问:真的,真的变了吗?看着他,那孩子的眼睛还是那样清澈,一如他带他走上未知的逃亡之路时那双抓了桃花回头对他微笑的眼睛,漂亮,黑白分明。 白姜说:“人心是最易变的,快得你根本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变的。” 她还说:“眼睛是最骗人的,背弃信义之人的眼睛都是最善说谎的。” 而最令颜鹊不寒而栗的是这句——“你总以为花倾之是花少钧的儿子,他该像他的父亲,可你忘了他还是商晟的外甥,骨子里,也流着跟商晟一样的血!” 颜鹊想到倾之对黑甲军屠男掠女的冷漠,想到他算计照夜军时的云淡风轻,所以,他,花倾之,一样可以冷漠无情地纵火子归山,一样可以谈笑间用所有曾经对敌的手段反戈一击……颜鹊心底生寒。 “竖子所为,不啻商晟!”颜鹊的颤抖不知更多是因为愤怒还是恐惧。 终于说出这句话了,倾之心下苦笑:他早该知道,他和商晟才是一路人,跟师父,根本“道”不同!既然说开了,倾之也直言不讳,“弟子却是佩服商晟的手段,手段无分卑劣高尚、轻贱高贵,只有行不行得通,和能不能达成。” “花倾之,你姓花,不姓商!” “弟子当然记得。” “你的父亲性情宽仁!” “仁?”倾之冷笑,“就是他的仁慈和软弱让锦都付出了血的代价!” “什么?”颜鹊简直不敢相信那是倾之说出的话,“你再说一遍!” 倾之吸了口气,“我说的不是事实吗?他以为他不抵抗,常熙和商晟就会放过锦都的百姓,可结果呢?母亲为他殉情,大哥惨死箭下,窈莹幼年流离,黑甲军屠男掠女,滥杀无辜,后又有苛捐杂税、徭役频调,自亡国之后锦都百姓可曾过过一天安稳日子吗?他的仁慈换来了什么?只有国破家亡!临阵退缩,还自以为仁慈,我当真想不明白父亲活了三十多岁为何还会有这种天真的念……” “啪!” 耳侧生风,仿佛听到声音时脸侧已经火辣生疼。 颜鹊下手不轻,倾之唇边已带血痕。他不是从没生过徒弟的气,这小子不知天高地厚又最爱自作主张,没少惹他发火,可十几年了,他从未打过他。 颜鹊有三个徒弟,扪心自问,他只将倾之视如己出。但当他语出轻蔑地评价他的父亲时,颜鹊狠狠地甩了倾之一个耳光,为了此生唯一与他或可称上惺惺相惜的花少钧,也为了无论如何子不言父过的人伦天道! 这一掌不是师父教训徒弟,是替花少钧教训儿子!! 倾之捂着脸,吸了下鼻子,没有遏制眼泪,更准确些说,他没有躲闪师父那一掌,他情愿挨打——因为想哭。这番话,不是今天才想到,也不是今天才想说,从他孤独的守在别枝山的日日夜夜他已经在想这个问题,却从未想通。 对父亲,他敬他爱他怀念,可他心中也有怨气和委屈。他不止一次的想,如果当初父亲没有放弃,现在会是怎样?也许母亲还活着,大哥也还活着。 如果…… 也许…… 是师父的诘问给了他说出这些的机会;是师父的巴掌给了他宣泄出来的理由。固执的,他将自己被耳光打断的话补完,“(念)想!”咬着牙,带着笑。 颜鹊只觉气得眼前发黑,浑身战栗。 门被推开,初尘以为是倾之,起身相迎。门口,晚风吹拂宽大的白色衫袖,带着银色面具的人仿佛不是走,而是飘了进来。好似幽灵,初尘不由退后两步。 “你是谁?”她向衣柜边挪去,那里放着倾之送给她防身的匕首。 “是我。”白衣人声线嘶哑。 “是你……”虽然衣服换了,但那种苍老又鬼魅的声音她不会认错——是引她发现母亲的牌位,引她探明自己身世的神秘人。 “你究竟是什么人?”什么人对她的身世了如指掌?什么人竟知道她母亲的埋骨之地?什么人令她的舅舅敬重信任却三缄其口?什么人,那面具后的眼睛总令她觉得,她对她,有所企图! 白姜道:“你的舅舅叫我婆婆,你也可以叫我婆婆。” “婆婆?”初尘蹙眉:这是什么辈分?然而旋即明白,也许“婆婆”只是一种尊称,代表着某种超然的地位。大概,也许,是凤都的某位地位极高的长辈。 “婆婆深夜来访,找初尘何事?”她心存警惕。 看不见,但感觉面具下的脸在微笑,白姜和蔼道:“我是来带你走的。” 初尘心下一凛,“走?去哪里?” “凤都,彤梧。”白姜道,“颜鹊,也就是你的舅舅已决意离开,你跟我们一起回凤都吧。你是凤都王的女儿,该担负起复国的使命。” “舅舅要走?”她知道子归山的事很严重,但未想过会这样严重。真如倾之所担忧的那样吗——他身边信任的人、爱护的人会一个个离他而去?如果是这样,那她就更不能走。她答应过他,此生此世,不言离弃。 初尘微笑,“我不会走的。”背手伸向柜里,握住将黎。 白姜似是看出了初尘防卫的意图,笑道:“孩子,不用紧张,我不会武功,无法强迫你走。但你要想想清楚,不走,总有一天你会追悔莫及。” 蹙眉,“初尘驽钝,请婆婆明示。” 白姜慢慢靠近,“你知道商晟是怎样的人吗?至亲的妹妹可以利用,至爱的妻子可以背叛,相恋二十年的情人可以一把火烧死。以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而言,花倾之像极了商晟。为了他的目的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牺牲的,跟着他,早晚有一天你也会被利用、被背叛、被抛弃……”白姜晦暗沙哑的声音让她的话听起来像是某种神秘的预言,带着宿命的压迫感,让徒劳反抗的人一点点地窒息。 “倾之会利用我,背叛我,抛弃我……”初尘轻喃,有些头晕。 “是的,与其后悔,不如离去,孩子,跟我走。”白姜伸出了手。 …… “锵——”将黎出鞘! …… “你是不是因为觊觎帝君的宝座,是不是因为自信商晟总有一天会传位于你,所以你变了,所以你早就不想报仇了?”颜鹊说出这话时,非常吃力。 倾之的内心绝不像他的表面看起来那样镇定:师父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猜测?仅仅因为他菲薄了父亲的仁慈,仅仅因为他赞赏了商晟的手腕?以他对颜鹊的了解,对亲近的人,师父从来只想好不想坏,绝不可能有这样的诛意之论。 是白姜吗?那个自凤脊山一别就不知所踪的神秘的凤都人?依倾之的判断,她比颜鹊更有可能说出这样“一针见血”的话——也或许,还有第三人的存在。 但总之,这绝不会是师父的想法!可他们毕竟“道”不同,子归山只是个开始,与其留师父在身边将来掣肘,不如现在就放他按本心生活,彼此自由…… 倾之做了决定。他道:“商晟毕竟是我母亲的兄长,是我的舅舅。” 果然被白姜言中了吗?颜鹊怒极反笑,“舅舅?叫得真好听!” 倾之冷道:“师父看不惯,可以走,弟子不留。” “不用你说,你这里我也留不得!”凤都殿下的自尊容不得他死皮赖脸地留下。颜鹊拂袖而去,可转身之际,他才仿佛刚刚意识到倾之说了什么,而他自己又答了什么——走,这样重要的决定就在愤怒和不冷静的情绪下草率地做出了。 师父在弟子面前说出去的话自是万难收回,可真的走吗?他虽然时常不在徒弟们身边,但他从未真的“走”过,累了,想他们了,总可以随时回来。 颜鹊回身看着倾之,希望他能低头认错,可后者望着他,表情冷淡。那种冷淡令颜鹊厌恶地想到商晟:甥舅,果然如出一辙呵。罢、罢、罢! 不过……宝剑出鞘。抖转手腕,颜鹊纵剑气在石壁上草书一行,“十年师徒情犹如此架”,转身“咔”一声将原置百花杀的剑架立斩为二。 翻转中,剑锋不知何时顺上了倾之的脖颈。 “小子,你听好了,行已、去罹、窈莹和初尘,你若敢有负其中一人……”剑尖上挑,倾之不避不闪,一道血痕蜿蜒而下。“生尔者父母,我无权取你性命,但你这一身功夫却是我给的,到时断手断脚,由不得你选!”收剑,离去。 “师父不要冒然行动,单枪匹马,杀不了商晟。”这是倾之最大的担心。还有,他说,“韩嚭会为他对凤都颜氏的背叛,付出代价。” 颜鹊的脚步不曾为倾之的话有半分迟延,但倾之相信,他一定听到了。 桃花林、别枝山、丈雪城、渤瀛、云螯、凤都、山南…… 倾之合上双眼,任泪满衣襟。 …… 心情低落地回到绾芳苑,房门大敞,却不见初尘。恐慌从四周挤压过来。 “初尘!”倾之惊呼。 作者有话要说:碎碎念的八月总结——没心没肺的八月http://blog.sina.com.cn/s/blog_68380cf00100l638.html 内应 【章十九】内应 “初尘!”倾之惊呼间已抓到了一人,正是初尘。后者含笑拿帕子给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问道:“做梦了?”倾之拉着初尘顺势坐起,摇摇头,“我现在才不知道是梦是醒。”初尘瘪嘴道:“给你换换药,就知道是不是在做梦了。” 倾之看着初尘起身从几案上取了些瓶瓶罐罐和纱布,他想起来,昨夜回来不见她,心下大惊,慌忙转身之际却跟她撞了个满怀,“乒乒乓乓”掉了一堆药瓶药罐——都是活血化瘀的,初尘说怕师父责罚他,去大嫂的药房取了些。倾之摸摸脖子上缠了不知道多少匝的纱布,很是无奈:老实说,初尘包扎伤口的手法真不是一般的生硬,他明明只伤了点皮肉,她却将他的脖子缠成了个桶,险些将他勒死,谋杀亲夫啊。倾之暗暗吐了口气,露出个“劫后余生”的欣慰表情。 胡思乱想之时,初尘已坐在他身边,一圈圈拆开纱布,边说道:“赵师父下手也真狠,看来真是恼大了,还好你说过师父生你们的气从不会超过半日。这次虽是气极,但想必后日二哥和杜蘅的婚礼他会赶回来吧。虽是做戏,但他也是家里唯一的长辈了。”揭开纱布,露出皮肤,初尘用手指轻按轻摸,喜道:“大嫂的药真是管用,只一夜就好得差不多了。” 倾之捉了她的手,轻吻一下,心里道:那明明就不是什么重伤! 初尘抽回手,正经问道:“你说赵师父会来吧?”她不相信舅舅会离开。 倾之叹了口气,握起初尘的手,苦笑道:“这次我真把师父惹恼了,他不会回来了。”片刻失神使他错过了初尘眼中的难过,努力弯了弯嘴角,倾之道:“其实这样也好,师父那性子……”顿了顿,“我一直觉得阴谋诡计不适合他。” 初尘头枕在倾之膝上,如果不是昨夜她及时守住最后一丝清明察觉了白姜的催眠,现在离开倾之的恐怕不止颜鹊一人。“那他会去哪儿呢?”初尘问。 倾之轻抚她的背,“或许……四处云游吧。”像他还是凤都殿下的时候,像他没有背负国仇家恨的时候,那样自由的、磊落的仗剑纵马、傲行天下。一切的蝇营狗苟、尔虞我诈与他无关,平生所求唯“快意”二字,那才是真性情的颜鹊。 两日后去罹的婚礼并不热闹,因子归山之事传将开来,家里雇的仆佣走了多半,有些甚至连工钱都不屑于要——倾之等倒也早有预料,并不以为意。但也有少数留下的,粟满就是其中之一。他自小无依无靠,讨百家饭长大,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的事见得多了,现实得很。他不想偷不想抢,只想凭着自己这点力气和小聪明赚钱养活自己。只要给工钱,花倾之又怎么了?子归山又怎么了?他跟他们无亲无故。再有,这些日子,粟满觉得花府的“主人们”待他十分友善,一点架子都没有。再再有,他实在很喜欢跟夫人的贴身丫环小花儿妹妹顽笑。 “小花儿,你今天不高兴吗?”假公济私,偷拿喜烛雕了只小雀儿的粟满把蜡雕在小花儿眼前晃晃。后者坐在无人的角落,托腮揉着自己好看的脸。 “不高兴……”因为哥哥告诉他赵师父云游去了,这一去好几年都不会回来。 粟满把小雀儿放在旁边,伤心失意地走开了:去罹公子成亲,小花儿闷闷不乐,再显然不过——小花儿喜欢去罹公子!粟满也准备找个角落,独自难过去。 植兰与初尘在为杜蘅梳妆。倾之、行已则和“新郎官”秘聚一处,商量此去钰京和子归山余众的安排。行已不放心倾之独上帝都,而倾之觉得妥善安排子归山才为当前要务,最后双方妥协:行已、去罹留在家中,由粟满陪同倾之。 对于子归山众人,倾之初步打算:去留自愿,去者发放盘缠,留者由行已、去罹协同三位千夫长宫达、綦钺、阮阿虎根据个人所长,编为四卫,以他从前的四位朋友命名:七杀卫,破军卫,贪狼卫,白虎卫——七杀,最隐秘的潜伏者;破军,最华丽的暗杀者;贪狼,最敏锐的刺探者;白虎,最忠实的追随者。 白虎是倾之曾给卷荼取的名字,只是卷荼对此不甚领情,每每甩甩尾巴爱答不理,倒是叫“卷荼”,或是直接叫“啊,喂”来得管用。想来是因为它以神兽自居,自觉来头远比老虎更大更威风吧。故这名号倾之后来也不常用了。 商议妥当,倾之正要出门,去罹问道:“若有人怀有贰心,当如何?” 倾之没有转身,只微微侧过头,眸中闪过一道阴冷,“杀。”此种情况,一人出卖便可引得全军覆没,决不能心慈手软、以遗后患。“做得干净些。”他补充。 成亲当日欢饮及宵,去罹与杜蘅洞房分住不谈。翌日,倾之、左鹜、邬哲并驾行在去往钰京的路上,身后两百名黑甲军护送。三人有一搭无一搭的搭着无关紧要的话。倒是久未出过远门的踏云嗅到野外的气息,昂首阔步,格外兴奋。 钰京。月曜殿。 “咔咔、咔咔”铁链拖在地上发出沉重的闷响,而舞姬的动作丝毫不因此显得颓然无力,挥袖、拧腰、旋转、跳跃,月下带着铁链的轻盈身姿给人一种错乱的幻觉——仿佛她随时可能竭尽最后一丝气力,倒地不起,魂随风散。 脚上的铁链,舞姬恍若不觉。也许是习惯了,也许是麻木了——身体上的枷锁在命运的束缚面前微不足道。二十五年,不管是繁华的上演,还是繁华的落幕,她始终是最寂落的,寂落得好像月光一样,冷眼旁观千万年的世事变迁。 她见过浮云一样的盛世,那时常熙大宴群臣:一团和气的老海都王,娇美如花的颜家姐妹,温文尔雅的锦都王,还有不苟言笑的玄都王。四方封王,文官武将,觥筹交错,红飞翠舞,常熙坐在殿上,端着酒杯露出迷离的、微醉的笑。 她更见过繁华的一夕崩塌,拥有天下的帝君躲在驻月殿寻求最后的逃避,然后,以死解脱……殿内门窗三面大敞,料峭春寒冷到骨里,竟让人想起北方。 北方,丈雪城,三十年前。 …… …… “咔咔,咔咔”铁链的声音提醒着明月姬脚踝处深可见骨的伤。 再一个跃起,落地时她没能站住,人和铁链一起重重摔在地上,手肘和膝盖着地,痛得好像碎裂了一般。明月姬伏在地上低低喘息,哪怕商晟把刀架在她脖子上,她也再没有力气站起来了。 逆着月光,商晟缓缓地走了下来,蹲在明月姬脚边,抬起她的脚踝。 “丝——”明月姬吸了口冷气,苍白的脸上冷汗涔涔。 “咔”一声,像是什么东西弹开了,然后便听到商晟轻抖锁链的声音。明月姬不可置信的望去——真的,商晟在为她开锁!伴着另一只脚踝同样的痛楚,锁被打开。商晟将铁链掷在一边,起身道:“答应朕一个条件,你就可以自由了。” 明月姬惊愕地抬头,她实在不知道现在的自己还能有多大用处。 倾之、邬哲与左鹜一行入京时商晟正忙着处理各地呈送上来的桃花汛情,三日后才只将原云翼统领邬哲宣入宫中,并重新任职云翼卫统领,禁军副统领——此前乐昶卧病,商晟一面宽抚,继续命他留任原职,一面却想抓到乐昶与花倾之暗通款曲的蛛丝马迹。然而各个方面的情报都给了他同样的答复——乐昶与花倾之半点关系都无。终于商晟允了乐昶的辞官请求,并赐他宅一所,金帛数箱。 邬哲早知督军锦都不会长久,本想禁军新添了副统领,他回来后能挪挪地方,不料乐昶猝然病倒,去锦官城转悠了一圈仍还是官任原职。不过邬哲自忖比不得统领左护,既得父祖荫蔽,又与帝君深交,能被委此重任实是陛下垂青。 当年锦官城陷落,邬哲奉命追捕花家兄弟,既找到了花璟安的尸体,除一大患,又偶得不死药配方,立一大功。如今子归山平乱,换了多少将领不能拿下,邬哲督军时不满载,竟不费一兵一卒便告平靖,实在可称得上是员“福将”。 “你是不是日行一善?怎么运气好得仿佛老天都特别照顾?” 邬哲奉旨在明政殿西的西擎阁等候,听到爽朗的笑声他转过身去,见商晟绀青常服,神清气爽地大步走来,手里还拿着份奏折。邬哲跪拜。 商晟显然心情不错,经过邬哲身边时连说了两声“起来”,又指点侍臣将锦席拖近些。邬哲起身,待商晟坐好后才跪坐下来,垂目叩首道:“子归山之靖乃陛下洪福,花倾之妙计,臣不敢贪功。” 对臣下的客套话商晟一笑置之。 邬哲转头示意,有侍卫手捧木匣献上。匣内有冰,散发出白色雾气。 邬哲道:“此奸贼首级,请陛下过目。” 商晟蹙眉看了一眼,挥手令人退下,“什么奸贼,各为其主而已。锦官城陷落,陆家父子以千余庄众抵抗我黑甲军十年,算是英雄,不看也罢。”瞬间鬓边似又平添华发——人就是这样矛盾,敌人的死带来的也并非全然畅快。百战之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最棘手难缠的对手往往也是最令人肃然起敬的对手,所谓相惜丝毫不干胜利者的惺惺作态。邬哲深有体会。 “陛下宽仁。”邬哲道。 宽仁?商晟轻笑,这二字他可当不得。信手翻开手中奏折,看了两眼,“写得倒也仔细,但朕想听你亲口说一遍,花倾之如何计灭子归山。” “依花倾之所说,他化名连城,取得了陆子归的信任……”邬哲便将倾之编造的陆子归如何任他为千夫长,如何有人不服,如何摆擂台,如何设晚宴,如何在酒中下药,如何杀死陆家父子,如何纵火烧山等一一说与商晟。 商晟听完,问道:“子归山近三千人,难道都参加了酒宴,难道都被药迷倒?” “花倾之说没醉的,没倒的,尚能反抗的都被他擒杀或砍伤,我们见到他时他确是一身血污,身上有伤,似曾激战。若有漏网之鱼,依他之言‘大火烧山,飞鸟走兽尚不得脱,何况是人?’臣与左鹜将军启程时,山火未熄,尚不得入山详查究竟,但恐怕是草木不留,尸骨全无了。”邬哲黯然,心知疑点颇多。 商晟凝眉,目光深邃,“花倾之行事之前未与你们联络,孤身闯山?” 邬哲道:“他说是怕引起子归山的怀疑。” “而后他一人杀死烧死了子归山所有的人,因此,究竟山上发生了什么,只有花倾之一人知道?”——只凭他一张嘴,他怎么说,旁人只能怎样信? 邬哲抬头看了看商晟,垂首默认。 “你信吗?”商晟问。 邬哲思忖片刻,审慎道:“无论如何,陆家父子的人头是真的。” 商晟摇头,“重要的是那三千人哪里去了?真的烧死了?” “陛下以为……”他们还有活路? 商晟倾身,“朕在问你,你以为花倾之下得了手吗?” 邬哲脑中浮现出倾之面如冠玉的脸孔和温润谦和的笑容,实在难以相信这样英俊的年轻人会是个杀人如麻的狂徒。但他也听说花倾之上过战场,且传闻足智多谋勇冠三军、手起刀落戮敌无数,这样的人,区区三千又怎在话下? 从锦官城至钰京一路同行,邬哲细心观察,花倾之流露出了年轻人特有的那种即使刻意隐藏却仍在无意间暴露出来的出人头地、建功立业的张扬——子归山与他虽云同乡,但自古以来“挡我者死”之人前不乏先例,后不绝来者。 “花倾之甫至锦都,就上门找臣与左鹜将军商议剿灭子归山之事,甚为上心,当是谋定后动。”仍只是陈述事实,至于怎样判断还是留给陛下吧。 商晟先是点头,又道:“火烧子归山后不久,花倾之带了个女孩儿回去,还与他二哥况去罹成了亲,你们知道吗?” 邬哲一惊:商晟远在帝都,知道的却一点也不比他们少。“臣派人查过,那女子名叫杜蘅,是一杜姓老人的独孙女,爷孙俩受过况去罹的恩,婚事是早定下的,似与子归山并无联系。”看一眼商晟,“若是臣等疏忽,请陛下明示。” 片刻沉默,无奈一笑,“朕所知与卿同。”商晟心道:他知道的太少,而这所知的又有多少是花倾之故意让他知道的呢?季妩说得对,必须安插内应。 “好了,”商晟道,“你回去吧,明日早朝自有封赏。” “谢陛下。”邬哲谢恩,却未起身,“陛下……”他心中犹疑,欲言又止。 商晟见状,令道:“说。” 邬哲犹豫,是因为这事他既知道,隐瞒不报有欺君之嫌,但若说了,却又像是挑拨帝后关系,是以难决。但商晟发话,他也不得不硬着头皮说下去,“娘娘召见过花倾之,臣以为外臣入京未得陛下传诏,反先去见娘娘,于礼不合。” 商晟当然知道季妩见过花倾之,甚至不知花倾之说了什么,季妩竟向他提出花倾之因子归山一事遭人怨憎,应允他招募人手,保护家人。 商晟心里明亮,名为招募护院,实是建立部曲,与私家武装何异?花倾之糊弄得了季妩,却骗不了他。虽暗骂花倾之胃口太大,但商晟不愿驳季妩的面子,于是道:“这有何难,从左鹜那里拨五百人便是。” 季妩却似乎早有预料,道:“从黑甲军中调人,是保护、监视,还是监禁?”正在商晟思考之际,季妩又道:“陛下放心不下他也是常理,我倒有一计,可在花府安插内应,监视花倾之日常起居……” 商晟总觉自己与季妩日渐疏远——这样的季妩他越来越不认识。从前哪怕是颜白凤都不曾让她担心丈夫背叛,而如今一个明月姬便令她患得患失。也好,既然她求的不过是个安心,他“言听计从”,给她那份安心便是。 甩掉脑中杂念,商晟道:“朕知道。但花倾之算得上什么外臣?朕不过赐了他一个‘公子’的名号,与你们不同。况且……”叹气,“季妩是太喜欢孩子了……” 邬哲闻言释然:是他小题大做了,一来,花倾之确实只是庶民,二来,焜熠太子既殁,对这个唯一与陛下有血缘关系的男孩子,帝后该是喜欢的吧。 “下去吧。”商晟摆手。 邬哲告退,垂首退出的他没有看到那个目光如炬,对朝务总是充满了热情和精力的陛下眼中流露出一种倦态,像个久经风霜的老人。 赐婚 【章二十】赐婚 翌日。日曜殿。 不似前次面君,此行颇为顺利。商晟听了倾之的回奏,赞他有勇有谋,世之无双,又赏赐金银布帛等物,并许他招募五百人保护府邸安全——天高路远,只要商晟应了,是五百还是一千,那就是倾之说了算了。只是,他仍将他冷在锦都。 高高在上的帝君摸摸髭须,笑道:“花倾之,朕还有恩赐。” 倾之掀眸朝上看去,心里忽然不安起来,因为前日去见季妩,后者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无论陛下赏赐什么都不能拒绝”,那语气,意味不明。 商晟笑意愈浓,却只是笑而不言。殿下群臣望望陛下,看看同僚,俱是莫名。 听到吸气声,窃窃私语的群臣一时都闭了嘴,倾之缓缓转过头…… 一袭红色嫁衣的女子款款走上殿来,裙袖曳地,红绡盖头。倾之心下一凛,转头再看商晟,只捕捉到后者一角衣摆。内侍的声音回荡在殿中——“西甫公子智破子归山,朕心甚慰,特赐佳人,封号清扬夫人,即日完婚,钦此。” 红衣女子在倾之身边站定,袅袅拜下,“清扬领旨谢恩。”宛如莺啼。 殿上顿时乱了,对这道莫名的旨意有人艳羡,有人玩味,有人不解,错综复杂的目光落在倾之身上,而他死死盯住空空的宝座,紧握双拳,掐进肉里。 内侍走过来,一手平端诏书,催道:“接旨吧,西甫公子。” 倾之将目光收回,转眼眄视侍臣,后者直觉从头顶凉到脚心,不寒而栗,连忙换了一副讪笑的脸孔,“陛下赐婚,这可是天大的恩宠,恭……”不等他“喜”字出口,倾之倏然起身,单手夺了诏书,转身夺步而去。 疾步生风,拂乱衣摆。 倾之走得很快,在与商晟相反的方向——不是不敢抗旨,只是他想起了亡故的父母、惨死的兄长,想起了这么多年他为复仇所做的努力,想起了因他一番振奋之言奉上头颅的杜家父子,想起在瞳室他与师父恩断义绝,想起在锦都几千义士等他号令。代价已经太大,大到游戏既然开始就只能向前,直到决一胜负。 商晟赐他的如果仅仅是一个女人,当然可以推,但不是,他“赐”给他的是为这个女人陪嫁的随从,是安插在他的身边无孔不入的眼线!倾之想了很多,已逝的亲人,商晟的用心,自己的对策,唯独避而不想的是一个人——初尘。 明月姬依然跪在那里,没有回头看她愤然离去的“夫君”。苦笑:这就是商晟允她的自由。她的亲人在他手里,她的解药在他手里,连常熙的骨灰都在他手里,然后商晟说“我给你自由”。呵,她的王,永远能将所有人牢牢控于掌心。有那么一丝同情:花倾之,你最好不是来复仇的,否则,也不会例外。 从宫门到驿馆路程不远,倾之却牵着踏云走了一天。他需要时间平复心情,而且他还要去两个地方,一处城东,一处城西——初尘说城东水粉斋的胭脂最好,让他捎几盒回来,她还说城西老陈记的馄饨好吃,让他替她去吃。他当时搂着她笑,“吃这种事情也能替吗?”她不以为然的白他一眼,“当然能。” 踏云平日最不喜闹市,因为拘束,但它似乎感觉到主人糟糕的心情,难得乖顺地默默跟随。偶尔觉得主人想事情太出神、太忽视自己,就撒娇地停一停,甩甩马鬃。倾之停下来揉揉它的脑袋,它趁势拱拱倾之的前胸,而后打了个闷雷似的鼻响,引得路人纷纷侧目。倾之有些不好意思,从怀中掏出个胭脂盒,握在手里——想来是踏云闻不惯这么浓的脂粉味。 回到驿馆时天色已暮,不出所料触目之内满是红色,嘴角露出一丝冷诮:想必“清扬夫人”的车架早已到了,他迟了,真是怠慢了陛下的“恩典”。倾之握了握手心的胭脂盒,又放回怀里,同时掩去的是脸上最后一丝温柔。 整个春夜仿佛凝固了一般,花不敢落。 门口,踏云兴奋地长嘶一声,应声而出的是慌慌张张、莫名其妙的粟满,他结结巴巴道:“公……公子,你今早前脚一走,就有人……”他手指着满院的红色不知如何措辞。前不久去罹公子和杜蘅小姐刚刚完婚,他当然知道这张灯结彩所为哪般。可他虽在花府时日不久,但也绝对知道公子和夫人那叫恩爱。那可是他最羡慕的,如果他和小花儿妹妹也能……扯远了,总之公子怎么可能……? “知道。”倾之沉声,示意他不必再说。 粟满愣了一下,边接过缰绳拉着踏云随倾之往里走,边道:“那个……还有个女人……”不知该如何形容,当真让人站在她面前自感形秽。 “知道。”倾之冷道。 粟满愣在原地:这也知道? 倾之以为粟满说的女人是明月姬,可当他见到堂中背身而立的身影时不由顿住脚步——因为再向前一步,他便被人合围了。那人黑色斗篷,夜行打扮。待她转过身来,倾之愕然:竟是季妩!也了然:原来是保护帝后的侍卫。 倾之入内施礼,季妩道:“我们谈谈。”两人来到跨院的一间空室。房门掩闭,有侍卫守在门口。屋内没有掌灯,只从天窗射下几缕月光。 两人坐好,倾之不先开口,季妩道:“我是来看清扬的。” “想必娘娘已经看过,夜已深了,还请娘娘速速回宫。”倾之语气不冷不热,却偏偏礼数周全,言之有理,让人挑不出错。 “你对我有怨言。”季妩轻笑。 “不敢。”不敢是假的,没有更是违心,回想季妩说那句“无论陛下赏赐什么都不能拒绝”时的笑容,倾之几乎可以断定参与谋划之人必有季妩。 不敢么?季妩笑了笑,不再纠结这个问题,敢不敢,有没有,都不影响已成的定局。和蔼的微笑,季妩嘱咐道:“清扬身世可怜,既娶了她,便要善待。”倾之欲言,季妩又道:“我知你早有妻室,可明月姬是陛下御封的‘清扬夫人’,不管你家里原先有几个,都要排在她后面。换句话说,将来只有你们的孩子才是嫡子,其他女人,不管她进门早晚,生的孩子只能是庶出。名份乱不得。” “如果我说这是妄想呢!”无论怎样的退让都会有底线。倾之直视季妩,平静的语气后杀气暴涨。黑暗中看不清晰,但本能让季妩感到了危险,“花倾之!” “哐当。”随着季妩厉声一喝,门口侍卫按剑闯入。门外的光照进来落在倾之身上,他一动未动,只是抬头勾了勾嘴唇对季妩露出个挑衅的微笑。 被一个孩子的气势震慑,季妩对自己不满,却不能表露。她吩咐侍卫,“无事,你们去院外等候。”侍卫退下。季妩不再绕弯,直截了当道:“我听说你与发妻感情笃深,但我提醒你,不想永远窝在锦官城,回去就把她休了!” 倾之霍然起身,“这是倾之的家事!” 季妩不以为忤,反而笑道:“不要以为骗得过韩嚭韩夜,一样能骗得过陛下。你想入中枢,一展宏图,我可以帮你,但不要妄图借力渤瀛。明白的告诉你,陛下绝不可能坐视两股势力拧在一起,你只要一天是傲参的女婿,就休想升迁!” 见倾之呆立当场,无话反驳,季妩叹了口气,柔声劝道:“不要以为天下有什么事可以做得密不透风,知道为什么你立了这么大的功,连我也请陛下将你留下,他却只是赏赐财物,仍打发你回锦都吗?因为陛下知道了你的妻子就是渤瀛侯的女儿,你觉得陛下会希望他将来的朝中重臣与一方诸侯有姻亲关系吗?傲初尘无错,怪只怪她为何偏偏生在渤瀛侯府。前程和女人,选一个吧!” 季妩话已说透,拂袖离去,尽管她的心情没有她走得那样潇洒:毕竟是把筹码押在了花倾之身上,而后者的选择,她没有把握。 倾之缓缓转过身,光线在他鼻翼处分了明暗,看得见他苍白的唇,却看不清他的眼神。帝王权术无需季妩解释,他只想知道初尘假死瞒过了韩嚭韩夜,瞒过了整个渤瀛,怎么可能会让商晟识破?他的触角会有那么长吗?是谁?是谁出卖了初尘?是谁向商晟告密?是谁在暗中窥视,亦或就在他的身边?…… 踱出跨院时季妩还未走,倾之知道她是要看着他入洞房了。 洞房内,明月姬看见倾之开门,显然一愣,而后倾之闩了门,坐得很远,不说话了。这样的反应早在明月姬预料之中,她道:“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倾之不置可否,明月姬娓娓道来,“北方,丈雪城,三十年前……” 北方,丈雪城,三十年前。 时近岁末,来往之人脸上洋溢着喜气,于此不合的是街边雪地里跪着个衣衫单薄,脸色青紫的女孩儿,看身量不到十岁。她左手边的男孩儿五六岁光景,右手边的女孩儿则要更小,他们穿得虽然多些,但也已冻得哭都哭不出来。 对好心人的施舍,女孩儿总要趴在雪地里磕三个响头,不管别人是不是早已唏嘘着摇头离开。每日里都有收获,不过却越来越少,因为出门的人越来越少了。女孩儿依然领着弟弟妹妹从早跪到晚。他们的父亲是个石匠,几个月前上山采石滚落山涧,那时河水已经冰冷,捞上来的时候尸体已冻成冰。从此,家里便断了生计。除了填饱一家人的肚子,她想多攒些钱,因为母亲怀着孩子,就快生了,虽已是第四胎,却是双胞,身子又弱,她害怕,所以想攒些钱到时请个稳婆。 母亲临产那天,稳婆请来了,但她眼见孕妇难产,要出人命,不愿在大过节的时候沾染晦气,居然抛下呻吟的产妇,哀求的女孩儿和吓得哭泣不止的两个更小的孩子走了,更可恨,她还拿走了女孩儿在雪地里跪了几十天给母亲和未出生的弟弟妹妹乞来的救命钱!贫苦的折磨,人情的冷漠让不到十岁的女孩儿生出了异样的冷静和勇气,看一眼几近昏迷的母亲,不理会缩在屋角的弟妹,转身离家,迎着风雪出门——求也好,讨也好,卖掉自己也好,她不能让母亲死! 用雪擦了擦脸,又拢了拢头,让自己显得干净利落些,或许能卖个好价钱。可谁想在大过节的时候惹这样的晦气?孤儿寡妇,难产见血,大不吉利。更何况谁能在一家人围炉取暖的时候听她哭诉不幸,然后顶风冒雪,急人所急? 没有时间怨恨为富不仁、见死不救,她知道晚一刻,母亲和未出世的弟弟妹妹的情况就愈加危险,她只能一家一家地敲下去,然后被一户又一户拒之门外。 不知不觉走到了玄武街,那是玄都王宫正门的主街,也是丈雪城中最繁华的街道,她从前就是带着弟弟妹妹在这条街上沿街乞讨。而此时街边分列黑甲,路人回避——玄都王出猎归来。她虽是穷人家的孩子,可自小生活在王都脚下,见识还是有些的。看着玄色绣兽的大旗,一水儿黑色的甲军,她知道那八成是王的仪仗。她已经急得快要发疯,再顾不得什么,冲身上前,孤注一掷! “王,王,求您救救您的子民!”她就这样喊着冲了上去。 护卫队伍的黑甲军自然不是吃素的,根本没给她闯到路中的机会,直接在路边就将她截下。明晃晃的大刀横于胸前,她却根本没有想到畏惧,仍是歇斯底里的喊着,“王,王,求您救救您的子民!求您救救您的子民!” 女孩子尖锐的嗓音起了作用,玄都王的车架停了下来。 里面的人说道:“左都,去看看出了什么事。” 那天年轻的玄都王心情着实很好,打猎收获颇丰不说,他猎到了一只银狐——他从六岁开始随父亲行猎,这只银狐却是十几年来猎获的最好的一只,毛色纯银透玄,毛绒细软丰厚,也许他在想,可以给妻子做件什么。 左都很快问明了情况。片刻,车内传出一声,“让她过来。” 玄都自古尚武,看似干瘦的小姑娘也可能身怀绝技,至少具有某种杀伤力,但那时的玄都王丝毫不疑,他的侍卫们也不觉得有何不妥。因为年轻气盛,因为孔武自信,因为北方广阔的雪原和高朗的天空给了他们大地和天空一样的胸怀。 左都带来了女孩儿,年轻的玄都王允她起身。 “王,我是您的子民,求您救救我的母亲。”面对王上,她的恳求毫不卑微。 王之所以为王,享受了与生俱来的荣华安逸,不就应该保护他的子民吗?如果他不爱惜自己的子民,子民又为什么拥戴他,使他永保荣耀?巧合,年轻的玄都王也这样觉得,所以他对女孩儿的理直气壮不以为逆,反而欣赏她的不卑不亢,赞赏她的果断勇敢。打量了一番,玄都王道:“可以,但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女孩儿惊愕地抬起头,她实在不觉得自己身上有什么王上需要的。 “你跟我走,我就派人去救你的母亲,并且从此照顾你一家的生活,唯一的条件就是你跟我走,从此与他们再不相见。”也许其时年轻的王上并不很明确留下眼前的女孩儿能做什么,但有些人天生有识人的敏锐,他便是这样的人。 这买卖并不亏本,女孩儿觉得即使此刻王要了她的命都值了。 “我跟王走。”她道。 …… …… 故事讲到一半,她忽然停下,也许想看看他的反应。 “你应该猜到了,那个女孩儿就是我。明月姬是常熙赐的名,清扬是陛下赐的名,我本姓薄,没有名字,爹娘唤我大丫。”跪拜,“请夫君赐名。” 倾之起身开门,“明日我轻装简从,先回锦都。” 谎言 【章二十一】谎言 月光宁静,无人倾听,明月姬静默了一会儿,继续将故事讲下去: 虽说“永不相见”,但那日心情极好的年轻王上还是允许她回家看着四妹、五弟出世,看过母亲平安,才被人带回王宫。 濯发洗身,更换新衣,从此她有了新的名字——“清扬”。 五年后,她擅音律,会歌舞,步生莲花,气若香兰,可以楚楚动人,可以妖娆妩媚,她具备了取悦君王的全部手段。于是她被送到了常熙面前。 商晟说:“去钰京,我会保护你的家人。” 她知道那种保护是变相的“威胁”,然而又如何呢?她一直感激王上,一直希望能为王上效力以报答他的恩情,这正是最好的机会。 常熙待她不薄,盖八风台、驻月殿,外间传言是为藏娇。只有她知道,她与常熙间哪怕最近的距离仍隔着一道纱,他永远迈不过因为母亲的死而在心上埋下的卑微的槛——婢女的孩子称帝后绝不能再娶一个舞姬。 她尽心尽力地为商晟做事,将她从常熙身边得到的情报传去千里之外的丈雪城,那里正有人运筹帷幄。然而,夜色中,常熙碎了一地的眼神中流露出的无助让她莫名地心痛,想将它们拾起来,一一黏好。但她始终不会背叛玄都、背叛商晟,她只是在她的王来取常熙性命时问心无愧而又绝不后悔地为常熙求了情。 只那一句,在商晟眼中如同叛变。或许她本无大过,但对于刚刚打了一年多的仗,强攻下钰京的商晟来说,嗜杀已经成了一种惯性——他差一点杀了她。 因缘巧合,她被逼吃下了不知真假的不死药,却果真十几年容颜不变,只是每隔几年会发病一次,病时痛不欲生,而解药,只有商晟才有。 就这样她被当做美丽的玩物豢养起来,甚至戴上了铁链。不同于玩物,她还有另一个功能,试药——年过半百而膝下无子的帝君是那样地渴望长生。 驻月殿被放满了风车,传说是雪谣公主的最爱,陛下特意着人从丈雪城运来。因此她换了另一间美丽的牢笼——月曜殿。哪里都一样,都是千古荒凉的月。 …… 逃吗?亲人怎么办?常熙怎么办?她自己怎么办? “她从来都是工具,工具不能拥有,也无法选择自己的爱恨。”明月姬倾国倾城的微笑淡入风中——花倾之,你会是第二个常熙吗? 春末,山木扶苏,翠□流,陌上青红乱舞。踏云撒开四蹄,快意山水,马背上的蓝衣人却并不享受策马疾驰的欢快,只想尽早赶回锦都——依倾之的了解,商晟一定早派人将“喜讯”传回了锦官城,在他后院点了把火。 “啪——”马鞭厉响,击裂空气。踏云飒沓狂奔如流星追月。 粟满被远远抛下。他坐下虽是为了这趟出门特意从去罹那里讨来的千里驹乘风,可惜粟满控马不熟,常常策之不以其道,乘风又物似其主,脾气颇大,一人一马着实都吃了些苦头。然而粟满毫无怨言:怨也没用,毕竟公子没让他跟着,是他死皮赖脸非要一起回来——公子思念夫人,他也想念小花儿妹妹啊。 眼见倾之又不见了人影,粟满只好快马加鞭。好在今日公子体恤,竟在前面下马等他。粟满长呼口气,勒住乘风,连翻带摔地下了马,坐在路边喘粗气。 乘风鄙夷地喷个鼻响,甩甩尾巴和踏云一起吃草去了。 倾之递过来一只水囊,粟满不客气,“咕咚咕咚”喝了。 倾之道:“到前面租辆车。” “咳——”粟满被水呛了,咳了半天问,“公子不赶路了?” 倾之奇怪地看他一眼,马鞭一指,“前面就是锦官城了。” “啊?”粟满瞠目结舌。屈指算来将自己吓了一跳——他们只用了十三天就从钰京狂奔回了锦官城,而更可怕的是这十三天里他们只睡了三次觉,其中两次露宿。什么叫归心似箭?公子对所爱之人这份心,他是自愧不如了。 “公子从前打仗也是这么长途奔袭、不眠不休吗?”粟满好奇地问。 倾之坐在路边休息,听粟满这样问,笑了笑,“是。”没有多余的细节。 粟满只好按住心中好奇,又问,“我们进城为什么要坐车?” 倾之看他一眼,起身道:“走吧,入城之后你就知道了。” 粟满的疑问在城内得到了答复,尽管并不十分美妙。 “呸!数典忘祖,认贼作父!” “锦都没有这样的公子,花家也没有这样的后人!” “那么急着讨好商晟,干嘛不干脆姓商!” “拿三千条性命给自己的荣华富贵铺路,无耻!小人!” “这么拼命的给商晟当儿子,老子还不是理都不理又把他发配回来了。” “哈哈……” “也不尽然,老子毕竟是赏了东西——喂狗!哈——” …… 人心易变,人言可畏,粟满一路上听到这些明目张胆的“闲话”,他不知道倾之心情如何,他只是心寒:公子上疏减了锦都的赋税,让他们丰衣足食,锦都父老谁没受益?一面得了恩惠,一面出口伤人,那粮食真是吃到狗肚子里了! “砰!” 粟满一惊,停车张望,不知是从哪个角落里飞出来的石头。 “砰!”又是一声。 就在粟满要冲过去找人算账,大骂“有本事,明着来,暗箭伤人算什么英雄好汉”的时候却听车内倾之道:“赶路。”声音低沉威严。 粟满只好压下心中不乐,继续催马向前。才走几步,路边飞来一只臭鸡蛋,正打在车辕上,奇臭难当。粟满捏了鼻子,躲进车里。他满腹牢骚,却见倾之神色淡淡,一副八风不动的样子,不由心生不满,“哼”一声扭过头去。 见粟满闹别扭,倾之心觉好笑,解释说:“黑甲军驻守锦官城十多年,言论多有控制,有没有人敢公然直呼商晟姓名你该比我清楚。所以,这是黑甲军奉旨唱戏呢,你若生气,就上当了。”又道,“不信你看看都是些什么人叫骂。” 粟满将信将疑,两根手指勾起车帘一角向外望去,有商贩、有农夫、有屠户、有食客、有担柴者、有过路人,但挑头叫骂之人都有共同的特征:二三十岁,五官端正,面庞黝黑,肩宽臂长,虎背熊腰,那体格简直就是按一个标准选出来的。 “呸,下三滥。”粟满啐了一口。 倾之失笑:岂止下三滥,简直像是三岁孩童过家家。可连粟满都看不上眼的手段恰恰鼓动了最不可小觑的言论,以及言论背后的人心。 “公子,他们扇风点火引得百姓不满,这对你不利呀。”粟满转忧。 倾之暗赞粟满机敏过人。可商晟只是个点火的人,火药却是他亲手埋下的,怨得了谁?然而在他长远的计划中,倾之并不在乎一时的得失。 拍拍粟满,倾之道:“民怨宜疏不宜堵,敢怒而不敢言才最危险。” 粟满不理解,“照公子的说法,他们朝我们扔鸡蛋倒是好事?” 倾之笑道:“如果有一天他们拿整筐的好鸡蛋砸我们,是不是可以理解为锦官城物阜民丰?”粟满撇嘴,“公子还有心情开玩笑。” 倾之笑笑,不理会零零碎碎飘进来的骂声,对粟满道:“小时候父亲教过我一句话‘荣辱其外,万物唯心’。为人一世,俯仰无愧即可。” 粟满凝眉苦思,忽而眼睛一亮,眉宇舒展,兴奋道:“就是说做事要凭良心,比如别人都说我油滑,”拍拍胸脯,“可我粟满从来都是凭良心做事!” “是了。”倾之颔首。 “可是……”粟满促狭道,“这话对女人也管用吗?” “……”这个,倾之还真没把握…… 甫一到家,倾之直奔绾芳苑,半路上却被行已、去罹截下。 “三弟,听说商晟将明月姬赐给你,还封了什么夫人,你答应了?”行已焦急地问。倾之唯有苦笑。行已见状紧握了倾之的手臂,“你答应了!” “你不会真答应了吧?”去罹施施然从行已身后踱出来,环着手臂,挑着眉毛,状似漫不经心,实则冷目相对。 “我……,初尘……怎么样?” 去罹冷嘲,“你好意思问?”行已则是连连叹气,“初尘正为这事闹呢,都三天没吃东西了……唉,三弟!”他话没说完,倾之已一阵风似地往绾芳苑去了。 “他倒是很有精神。”去罹撂下句风凉话,走开了。 行已则又叹了口气。 门口,小花儿正坐在台阶上津津有味地吃包子。见倾之回来,她起身挡架,一手托着小蒸笼,一手捏了包子,弯起眼儿笑道:“公子,这包子可好吃了,你吃一个?”话音刚落就听屋内“乒乒乓乓”一通摔打,还伴着呜咽哭泣之声。 倾之心急,可挡在他面前的是小花儿,这不可比行已、去罹。对哥哥们,他急了可以动武,小花儿可是他亲妹妹,那是一根手指头也舍不得碰疼的。 “莹莹别闹,让我进去。”倾之只好温言相劝。 小花儿塞了个包子在嘴里,挽了倾之的手臂把他拽到一边,小声道:“哥,不知怎么回事,小姐最近总闹脾气,你看,又发火儿了。我这是向着你,别去惹她。”递个包子给倾之,“你饿吧,吃个包子垫垫,蟹黄馅儿的,鲜美极了。” 倾之心下一暖:还是妹妹待他好。 推开包子,宽慰道:“无妨,我去劝劝她就不生气了。” “真的?”小花儿眨眼。 “放心。”倾之拍拍妹妹。 “初尘,开门。”倾之扣门。小花儿躲在角落里吃包子,听屋内唯有摔打声作答,她只好将脸埋进一笼包子里同情自家哥哥。 “初尘,有什么话你开门说,小心伤了自己。”倾之心焦却又无计可施。 良久,门里面初尘带着哭腔怒道:“你说,你是不是带了个女人回来!” 倾之手抓雕花门棂,额头抵在门上,闭目沉默:说什么呢?他心中有愧。 里面初尘听倾之久不作答,料他心虚,哭闹得更加理直气壮,“花倾之,难为我一个多月为你食不知味,辗转难眠,从早到晚担心你是不是生病了,有没有遇到危险,可你呢?”“哐——”“可你却另结新欢,你怎么对得起我!”“砰!” 倾之听她一声声哭诉,心里难受,可是…… 初尘声嘶力竭,“你说,你怎么不敢说?你是不是带了个女人回来!” “没有。”倾之语气不似说谎。 霎的,屋内没有动静了,初尘举着笔洗愣在那里——没有?他说“没有”? 小花儿抬起头,眨眼看着倾之。 过了一会儿,初尘开了门,双眸清泂,刚收了眼泪的样子。 她问道:“真的?”这也太意外了,按理说不该呀。 倾之向屋内望去,一片狼藉。给她擦擦眼泪,宠溺道:“真的。” 小花儿从后面冒出来,“你看我说过公子对小姐定是一心一意的。”乐呵呵叼了最后一只包子,意识到了初尘射过来的“凶光”,抬起头,讪笑道:“好吃。” 初尘推开倾之,冲出门外,朝小花儿奔了过去,她恨不能掐她的脖子——三渠巷李记的蟹黄包逢时令一天才卖个十几笼,有钱都买不到啊。 “你怎么吃这么快?”她可是连包子皮都没能沾到。 小花儿急忙闪躲,举着蒸笼当盾牌。 初尘和小花儿闹在一处,倾之顿觉一身轻松,十几日风尘仆仆都算不了什么了,连那个明知道包不住几天的谎都可以丢到一边,暂不去想。 他上前揽了初尘,看着小花儿道,“想吃我陪你们上街一起吃。” 小花儿正待欢呼,初尘拧身道:“刚回来,又要跑,老老实实在家里歇着!” “我又不累。”倾之笑道。 初尘推他进屋,“日夜兼程不累才怪,你能不能不把自己当铁打的?!”她终于可以理解舅舅的苦闷了——倾之哪里都好,就是不知道心疼自己。 倾之貌似无奈,实则心喜,又明知故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日夜兼程?” 小花儿插嘴道:“小姐说了,家有娇妻,公子敢不归心似箭?” 初尘嗔她“多嘴”,倾之忍俊不禁。 趁着倾之沐浴的功夫,初尘拉过小花儿,“把屋子收拾了。” 小花儿撅嘴,“为什么是我?” 初尘笑呵呵道:“如果你不想让你哥哥知道他妹妹是怎么——”眼眉一挑。 “我干,我干还不行嘛!”小花儿认栽。 初尘满意地点点头,背手走开。 半个时辰前…… “小姐小姐,哥哥回来了,马上到家!”小花儿飞来报信的时候初尘正对着一笼蒸包垂涎欲滴。还不等她动作,小花儿已将卧房内各个角落里能摔能打的东西全都搬到她面前了,看得初尘一愣一愣:当初有言在先,小花儿虽是倾之的妹妹,但若他夫妻有隙,她必向着一起长大同吃同睡同玩耍的嫂子。可初尘还是叹了口气:如果倾之知道他妹妹这么卖力的难为他,该多伤心呀。 “等等。”初尘按住小花儿抱着花瓶的手,“消息可靠吗?可别冤枉了他。” 白一眼临阵退缩的初尘,小花儿道:“不是你说空穴来风,未必无因的嘛。” 初尘心想也是,点点头:这事不管有没有都得给他点颜色看看才行。 “好!”初尘起身,抱起水晶花瓶。小花儿微笑着给她打气,初尘作势要摔,可她忽然望望小花儿,不确定道:“这个……会不会太贵重?” “我觉得,这个还不够!” 作者有话要说:一哭二闹三上吊,买二赠一,美容养颜,做个全套吧O(∩_∩)O~ 有喜 【章二十二】有喜 重逢后的夜晚似乎没有预想中的亲热,她只是在他胸口蹭了一会儿就睡着了。倾之搂着初尘,听她均匀的鼻息,兀自想着白天的事情:入城后预料之中受到了商晟为他安排的“礼遇”,心下波澜不惊;回家后,先是大哥二哥焦急询问,再是窈莹当门阻拦,最后是初尘惊天动地的一哭二闹,那架势仿佛他不否认她当即就要寻死觅活。无奈他说了谎,她便轻易信了,一整日都喜笑颜开,不曾向他再次求证。顺理成章吗?不。怎么想怎么觉得是一家人合起伙来看他好戏。可如果初尘早知真相,她为什么佯装生气,又为什么故作开心? “商晟把明月姬赐给你是想在我们身边安插眼线,你可有对策?” 倾之一惊:想事情想得太出神,连初尘睁开眼睛注视了他很久都未察觉。 “初尘,你……”果然知道,“我……”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生气?” “……” “你喜新厌旧,不许我生气吗?” “……”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高兴?” “……” “你回来了我当然高兴。” “……” “你想说跟我说‘对不起’?” “……” “你要是问心无愧,抱歉的话免谈!” “噗。”倾之笑了。 “你笑什么?我还是生气的。我们之间从没有过什么山盟海誓,可我也一直相信我们可以一心一意,白头偕老,可如今……”初尘吸了下鼻子,竟是哭了起来,“如今我们成亲才刚一年,中间就忽然多出个人来……” 倾之叹了口气,揽她于怀,“没有人能从你这里抢走什么,放心。” 初尘“哼”了一声,任性道:“我才不担心你,我就是不喜欢!”倾之无奈。初尘断断续续地呜咽,“我曾经问过你‘复仇和我只能选一个,你怎么办’,你既然坦白的说是复仇,我既然也早明白,就不会怨你。可是……,倾之,”她哭道,“我只哭这这一晚上,怨这一晚上,以后……再不提了……” 她明白,她什么都明白,可明白不代表不委屈,不代表可以坦然甚至漠然地接受。愿得一心人,愿得一心人,他的人,他的心,她一样都不想让,舍不得。 倾之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做什么,只是将初尘抱得更紧。誓言?诺言?此刻却不如一个谎言。抚抚她的额头,他道:“睡吧,只当是做了个梦……” 翌日清晨,初尘老早拽起倾之让他去地窖取去年冬天贮藏的冰块,昨夜之事,只字不提。只是昨夜哭着睡着,一早起来眼睛已经肿得没法见人了。 倾之打着哈欠看初尘用手巾冷敷眼睛,边听她抱怨生为女子的诸多麻烦: 比如,“晨起梳妆,理云鬓,搽脂粉,少了一半个时辰就没法出门,可恨如此费时费力还是为了取悦男人,着实不公……” 倾之胡乱“嗯嗯”两声,心道:别说只是肿了眼睛,醉态、睡态、倦态、疲态、好看的、难看的,你什么样子我没见过?取悦我?我怎么一点都不觉得? 再比如,“行不摆裙,坐卧有姿,笑不露齿,行莫回头,不然耳坠都得打得两颊生疼,更不用说金钗步摇这些稍走得快些就显出人不够端庄的累赘……” 倾之接着应承,却心道:你几时安静规矩过?走起来风风火火,躺倒了四仰八叉,笑时更加肆无忌惮,金钗步摇算什么,压髻绢花掉落也不是一两回了。 “你敷衍我。”看你这漫不经心。 “没有。”我只是心口不一。 “还有,女人有月事……”初尘忽然闭了嘴,放下手巾,转头问道,“你倒是打算如何安置商晟派来的眼线?我可不想整天被人监视,不得自由。” 倾之的思维倒也跳得快,一脸嬉笑地爱莫能助很快就严肃正经起来,“两个办法。”他道,“一是把他们约束起来,比如明烛园,二是把我们自己约束起来,比如绾芳苑。总之是要井水不犯河水。但当然应该是前者,毕竟这是我家。” 初尘蹙眉,“腿长在他们身上,想去哪里你看得住,管得住吗?” 倾之道:“明月姬的‘嫁妆’是三十名侍女,另外还有送亲的侍卫,但他们不会久滞,要留心的反是那些貌似纤弱的女子。所以我急着赶回来,趁他们还没到,先将白虎营的人以招纳家丁护院之名收进来,到时盯也把她们盯死了。” 初尘不无担忧道:“在锦都我们自然是人多势众,但商晟选的人恐怕难缠。” 倾之叹了口气,“我知道,但唯今之计也只有……”他话未说完只见初尘忽然一手掩口,一手揉胃,两条眉毛都拧在了一起,十分难受的样子。 “怎么了?”倾之一个箭步抢过去,扶了初尘帮她拍背。 初尘也不说话,只是摆手。倾之不知是出了什么状况,手足无措,瞥见几案上有水壶,就慌忙倒了一杯,递给初尘,“喝点水。”“不……”不张口还好,一张口便干呕起来,倒也吐不出什么,只是胃里翻腾,似有东西要涌上来。 倾之从未见过初尘如此,她身体极好,头疼伤风都很少见,怎么突然添了胃疼的毛病?“是不是昨天吃坏了东西?”他六神无主地瞎猜起来。 “我去叫大嫂来瞧瞧。”倾之起身,却被初尘拉住,“别……”说话间又忍不住作呕,倾之眼看也不能留她一人在此,只好又回来帮她抚背。初尘吐了一阵才止,道:“别麻烦大嫂了,最近早晚时常如此,过一会儿就好。” 时常……倾之忽然想到了什么,蹲下身子仰头问她,“总这样,多久了?” “有些日子了吧。”初尘有些不好意思。 难道是……?倾之不由喜上眉梢,低声问她:“你最近月事……” 初尘霎时红了脸,扭过头去喃喃道:“好像……是比平时晚了……” 倾之虽还没有为人父的经历,但一直喜欢孩子,这种事情自然也上心过。他知道女人怀孕之初早晚时候容易呕吐,而月事也就停了,似乎,好像,与初尘的症状十分相符。“你不是……”期待地望着初尘。 初尘转过脸来,无辜道:“我不知道。”她不敢确信,怕是空欢喜一场。 倾之笑着捏她的鼻梁,“你呀,糊里糊涂的,这种事情自己都搞不清。”又道,“我请大嫂来给你把把脉,要真是……,那可得要小心了。” 初尘递他一个轻责的眼神,“我问大嫂就好,别劳你亲去好像我多娇贵。” 倾之心知初尘三分埋怨、七分玩笑,只笑而置之,但想来她们都是女人,谈这种事情也方便,便不坚持,只满心欢喜地搂了她,嘱咐道:“那你一定记得找她看,有好消息第一个告诉我。”说着手捂上她的小腹,带着期待和好奇。 添丁进口,这样的好消息会让近来所有的阴霾烟消云散吧。 经子归山一事,花府虽多遭非议,名声不似初来时好,但只要价钱出得足够高,总不乏竞武献艺、跃跃欲试者——在锦官城百姓的眼中看来就是如此。 谁不需要养家糊口,况且子归山是彻彻底底地销声匿迹了,无人喊冤,无人报仇,不知情的人只能猜测他们或是早没了亲人,或是早与家中断了往来,即便身死也不过被旁人唏嘘几日,无人真正悲恸伤感。言论便也日渐淡了。 一个月的时间,明烛园收拾妥当,新纳的百多名身怀武艺的护院各司其职,而从白虎卫中补充上来的人也日渐增多。商晟允了五百人,对偌大个锦都王宫□并不是个多充裕的数字,而倾之也并不打算一次吃饱,招满五百。但仗恃人多,集中布防,总能掣住商晟的眼线,管叫她们无法动弹、无计可施。 倾之这一月颇忙,难得回家。两千七百一十三人散去了多半,有些是因为陆家父子死后不愿在倾之手下继续做事,有些则是因为上了年纪,如今又轻徭薄赋,想回家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各凭所愿,这都不难满足,但难在谁能保证这一千五六百人走后不出卖、不贰心、不背叛?事关存亡,不得约法在前: 一曰誓。誓言未必有用,却是第一层约束; 二曰书。白帛血书,约定生死,自倾之而下两千七百一十六人皆书姓名,盖掌印,休戚与共,生死同舟,无分去留,相互监督; 三曰隐。除入白虎卫的八百义士身份公开,七杀、破军、贪狼三卫每人分发竹篾一块,上书代号、职位、任务——只有本人及倾之与三卫首领知道。彼此相识,又彼此不识,行动时只认令信不认人; 四曰杀。违誓背信者,人人得而诛之。 言既在先,生死无怨。谁叫造反从来都是提着脑袋干的买卖? 因倾之忙碌,初尘接到明月姬,也即薄清扬、清扬夫人的车架明日入城的消息后只将字条折折塞在袖里,并未遣人通知尚在锦官城西北崇山中“练兵”的倾之。次日,乌驹红辇带着诸多随从嫁妆,又黑甲军扈从,充街塞巷。 有顽童或尾随其后,或翻墙头、爬树枝争抢着想看新妇,他们点着独个的喜炮,“啪”、“啪”的在安静的天空中突兀地炸响,愈发显得冷清。 “臭小子,看什么看!回家、回家!”老汉用拐杖敲打树干,在树下转圈,朝上骂道,“小兔崽子们,不回家等着你们爷娘来打,看打不断你们的狗腿!” 一群孩子麻溜地从树上蹿下来,哄笑着鸟兽一样散开。 被爷爷逮个正着的男孩不甘心道:“爷爷,我还没看见新娘子呢。” 老汉拧了孙儿的耳朵就往回走,口中念叨:“你这孩子这不懂事,什么热闹都敢凑!黑甲军跟前也是你们去的?早些年杀了多少你这么大小的孩子?你是没见过,你哥哥……”老汉忽然哽住,眼眶湿润:当年黑甲军持刀闯宅,看见八九岁的孩子就杀,他眼瞧着大孙子被拉住去一刀戳了心口,而他因为反抗也被砍伤了腿。“唉……”老汉叹气,这才隔了几年,现在的孩子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孩子见老汉眼眶红了,忙道:“爷爷,你怎么了?” 老汉转瞪孙子一眼,拉着他的耳朵,喝道:“回家!回家!” “爷爷,轻点儿,轻点儿,疼……” “不使点儿劲儿,你就不记事儿!” …… 小孙儿的告饶声和爷爷的训斥声渐行渐远。大门掩闭的花府前彻底安静了。 送嫁的侍卫上前叩门,无人应答,只好更大力的拍门。良久,听见里面像是有人疾跑中踢倒了花盆,骂骂咧咧了几句。“吱”大门敞开道缝,探出个脑袋。那人先是一怔,继而迅速变脸,换上一副谄媚的笑容,大敞正门哈腰道:“二夫人可算来了,夫人在正堂等好久了。”边提上自己一只脚上趿拉的鞋。 薄清扬身边有舜英、舜华两侍女,两人对视一眼,舜华跳下车来。开门的不是旁人,正是粟满,舜华见他邋邋遢遢,又搔首挠耳,全无正经,心知花府上下诚心为难,怒道:“什么二夫人?清扬夫人乃是陛下御封,自该是正房正室。花倾之不亲自迎出大门也罢,倒叫我们夫人去拜见花府侧室,是何道理!” 粟满见舜华生得虽不美貌,却也称得上清秀,说起话来却这么大脾气,心道夫人说得不错,果然不是好对付的。可这难不倒他。粟满嘿嘿笑道:“谁正谁侧公子没交代,小人不知。不过清扬夫人入府不但要见过我们夫人,还得要见过行已公子和去罹公子的两位夫人,她们可是夫人的大嫂二嫂呢。夫人快请,可比迟了,亏了礼数。”说着闪身让路。 舜华既来锦都,自然早对倾之等有所了解。她知道子车行已与况去罹是花倾之的异姓兄弟,但在她看来那也不过是名为兄弟,实为主仆,让清扬夫人拜见他二人之妻,岂不是以主拜仆?花府上下也欺人太甚。“你……”舜华刚待发怒,舜英下车在她耳边嘀咕了一句,舜华瞪了粟满一眼,没再多说。 舜英、舜华将清扬夫人搀扶下车,红绡盖头四角坠着的小金铃发出“叮叮”响声。薄清扬掀起盖头,仰视“花府”二字,而后放下红绡,轻移莲步入内。 粟满早听说过明月姬——清扬夫人——是帝国最美的女人,拥有最美的舞姿和不老的容颜,所以心下早有准备,可今日一见仍是看得目瞪口呆。 方才敲门的侍卫瞥他一眼,面露冷笑:怎么?看傻眼了? 粟满年纪不大,自尊却强,怎么能这样就被人小瞧了?他四下转悠,拎了块砖,毫无征兆地揽了那侍卫的肩,后者不悦,欲要拔剑,却被粟满按着剑柄顶了回去,一脸讨打地嬉笑道:“兄弟,我们花府院子深,人又少,声音太小听不见。”他掂掂手里的砖,“下次敲门要用这个。”说完不理会侍卫羞怒的神情,翻手将砖一扔,大摇大摆踱进门里,暗道:夫人派他来做先锋真是选对了人。 那侍卫虽恼,倒也不至于因为跟粟满置气就忘了此行的任务:顺利将薄清扬等人送入花府绾芳苑。而舜英对舜华说的也是“不要纠缠,我们去绾芳苑”。 绾芳苑位于整座府邸的中轴线上,便于从四面八方监视花府。而绾芳苑的女主人是花府正室,将薄清扬拱上这个位置,也利于她们今后便宜行事。 马球 【章二十三】马球 马鸣啾啾,尘土飞扬。 “哟哟——哟呵——” “左边左边!” “接着!” “小心,快,快,拦住她!” “啊,进啦进啦!”女子腾得跳了起来,拍手称快,头上清晨新折的粉紫牡丹随着她的动作一颤一颤。她一身金红纱衣,绯白间色襦裙,高发髻长对钗,玉搔头金步摇,玛瑙耳珰,珊瑚项坠,一派鲜红明艳,雍容高华不输帝女。 随着这声欢呼,一只不明物体疾速飞出绾芳苑的大门直奔薄清扬一行而来,眼看就要打在人身上。旁边侍卫眼疾手快,飞身抱下,他轻轻嘘了口气:力道不小。再往怀中一看,竟是只拳头大小的木球,雕刻着精美的花纹。扬头望向门里,几匹高头大马傲慢地踱着步子,马上的人看向门外,神色不豫。 “夫人。”侍卫将球呈给薄清扬。 清扬夫人垂目看了看,惊变之下僵住的表情微微起了变化,现出一丝冷笑:她为任务而来,除了任务需要,她本人半点也不稀罕花府正室的名头,可看起来有人在意得很,这就急着给她颜色看了。听帝后说花楚氏其实是渤瀛侯傲参的女儿傲初尘,年方二八。呵,生于侯府,长于安逸,她倒十分好奇这位十六岁的侯府千金能拿出什么手段对付她这历经两朝,从十五岁就卧底君侧之人。当然,不必她亲自动口,舜英、舜华——商晟派来名为辅助、实也为监视的人会替她做。 红颜盛装之下,薄清扬气质冷艳,甩袖,金云滚边的袖口在空中拂出两道优雅的弧线。她平端双手于腰,走在前面,身后侍女、侍卫鱼贯而入,迅速向两边列队,拱成半圆,将院中击鞠游戏的六人六骑逼得向后靠拢。 本已用丝绸将树木房舍围在空地之外的院子霎时拥挤起来。 于正中席上观战的绯衣女子缓缓走了下来,穿过六骑,站在薄清扬面前,微笑。薄清扬也微微勾起嘴角,礼貌性地回以倾国倾城的笑容。钰京随来的侍女侍卫们则在心中暗笑:明月姬艳绝天下,风华无双,跟她比美简直自不量力。听说花楚氏只有十六岁,到底也只有十六岁而已,这第一局就败得毫无悬念。 不过……真的有十六岁吗?打量这身形容貌,似乎偏于娇小。 开门人红口白牙说花楚氏在正堂等候,可她人却在绾芳苑游乐,其中关窍舜华心知肚明,并不戳破,毕竟他们强取豪夺好说不好听。而舜华也相信花楚氏不会主动点明,因她也是言行相左。故而双方对此心照不宣,刻意忽略了“你为什么来这里”和“你为什么在这里”的问题,直截表明态度。 舜华道:“清扬夫人乃陛下御封,当为正室。”她身后人多势众,又有二十名云翼侍卫护送,对上七人六骑,底气甚足。 绯衣女子不以为然道:“哦?是吗?公子不在,我可做不了主。” 舜英上前道:“不需要公子做主,这婚事是陛下做的主,还不够吗?” 女子明眸带笑,“陛下做的主,那陛下可有旨意说要清扬夫人住在绾芳苑?若有,请请旨来看,若没有,”莞尔,“乡野村妇也不能这样任人欺负。” 旨意上当然不可能这样事无巨细,分明是刻意刁难。 见舜英答不上,女子一笑,转身欲走。“等等!”舜英让步,“公子什么时候回来?”她自然不是想直接对上花倾之,而是想抢在花倾之回来之前将事情办妥。 女子转身,蹙眉,回头向马上看去。 众人顺着她的目光见马背上一清朗少年身穿白色窄袖袍,黑靴黑帽,肩上扛着球杖——刚刚飞出的木球就是她的杰作——看着他们微笑。明确些说,是在他们根本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时一直旁观,一直微笑。而且是“她”,不是“他”。 “倾之不在家,这里我做主。”一条腿越过马头,利落地跳下马来。球杖顺势滑下肩来,掠过地面时击起一层薄尘,轻轻落在皂色皮靴上。 “小姐。”绯衣女子,也就是小花儿,朝初尘福身行礼。心下暗暗吐了口气:终于不用被几十双眼睛当成靶子了,小姐这是拿她当挡箭牌使啊,忒不仗义。 初尘横握球杖,眼睛只是扫过薄清扬与舜英、舜华等人,并不停留,因为她知道这些人即使有功夫也得深藏不露,不足为惧。她走向领头的侍卫,中途将球杖丢下——她不是去打人的,她是去好言相劝的,拿着家伙多没诚意。 “倾之不在,请诸位先退出绾芳苑如何?” 想必任何一位男子对上这么个相貌美丽、身份特殊,带着灿然笑容客客气气、礼让三分地与他有商有量的女子心里都会先软一软。侍卫小退一步,抱拳为礼道:“我等的任务是送清扬夫人入主绾芳苑,其余一概不问,请夫人见谅。” 竟然还是拒绝。初尘不以为意,微微一笑,“一定要进?不能商量?” “一定要进,没有商量。” “若我执意不肯呢?”初尘带着一丝好笑看那侍卫。 侍卫神色一凛,肃然道:“那夫人就不要怪我等粗手笨脚打坏了院里的花花草草。”风云两卫直接对帝君负责,对陛下的命令不敢怠慢、不敢有误。 初尘背身过去,“那好,既然我们说不通,未免伤及无辜……”猛然转身出拳。侍卫一惊,闪身躲开,初尘明然一笑,“就你我二人决一胜负吧。” 侍卫略一皱眉,根据初尘刚刚打来的一拳——力度不大,出拳不快,手臂不直,下盘不稳——迅速做出了判断:花拳绣腿而已。既然如此,侍卫想,这倒是解决问题最快的方法。出手。然而他还是判断有误——高估了对手的本事。 初尘没能躲开,生生受了一拳,随着遒劲的力道趔趄着向后倒退,脚下一崴,整个人躺倒下去,重重地摔在地上,腰正咯在偃月形球杖顶端。 “啊——”初尘痛叫一声。 “小姐!”小花儿惊呼着扑了上去,扶起初尘,反复问道,“小姐,你怎么样?没事吧?”边给她揩去脸上灰尘。马上五个家丁眼见夫人拳脚上吃了亏,纷纷下马抄起家伙挡在初尘和小花儿身前,作势一搏。 始料未及,侍卫也是一惊,但待定过神来,却一抱拳,冷静道:“胜负既分,请夫人带人离开绾芳苑。”虽想不到后果如此,但这却不是怜香惜玉的时候。 “你们……”小花儿扶着初尘,转过头去待要怒骂,却猛被初尘抓了袖子,后者借力撑起的身体忽然下坠,小花儿禁不住初尘的重量,随她一起跌倒在地。 “小花儿……我……”吃痛的声音仿佛从喉咙里勉强挤出。 小花儿慌忙爬起来抱住初尘,再看她时,后者已是脸色灰白,双眼无光。 只是跌了一跤,怎么会……? “疼……肚子……疼……”初尘气若游丝。小花儿向下看去,这一看吓得不轻:殷红的鲜血从初尘身下洇开,白色的衣服染了一片。 “叫……叫……大……大嫂……来……”初尘捂着肚子,五官痛得纠结在一起。薄清扬心下一凛,她虽仍还是处子之身,却也不痴活几十年,这样的血流不止看起来很像是由于撞击导致了流产。而傲初尘本人似乎并不知道。 小花儿恍然明白,冲着家丁喝道:“快,快去请植兰夫人!”又冲另一人道:“愣着干什么?快把夫人抱回屋里呀!”一人冲出绾芳苑去找植兰,一人抱了初尘回屋,一路上滴滴答答全是血迹。小花儿又惊又急,脸上汗水、泪水混成一片,她低头看着自己满是鲜血的手,双腿发软,“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大哭起来。 事发突然,众人俱是措手不及,只能干等着小花儿口中的“植兰夫人”。不消一刻,植兰提了药箱与杜蘅、粟满等人匆匆赶至。粟满见小花儿跪在地上大哭,身上、手上、脸上都抹了血,几步冲过去安慰道:“小花儿,别哭,别哭。你受伤没?让我看看。”说着掰开小花儿满是鲜血的手仔细检查,后者仍只是哭。 植兰疾走过去,瞧了瞧地上的血迹,脸色一沉,面如霜雪,回身喝粟满道:“小花儿无事,去请公子回来,快!”语气之严厉显见情况不妙。 薄清扬仰天叹了口气,看来她今晚要换个地方过夜了。但她并不为计划的失败感到遗憾,甚至有那么一点愉悦——想想舜英、舜华和云翼卫哭丧脸的模样,难道不可观吗?她现在要做的只是静静的等花倾之来,看那个从未正眼瞧过她一眼,听了她的悲惨身世也毫无怜悯之心的铁石心肠的男人会是怎样的反应。 季妩说花倾之夫妻感情很好,薄清扬信,否则傲初尘不会放弃安逸的生活嫁给一个前途未卜的人;但薄清扬也不全信,焉知花倾之不是为了渤瀛侯的势力才以感情“绑架”了他女儿?虽然她与花倾之接触不多,但她感觉得到那种骨子里的凉薄与冷漠。这样的人会有心痛悲愤、情难自抑的样子吗?她乐得一见。 六匹马被人拉走了,米色的丝绸屏风还没有扯下。花府家丁持刀守在房门口,薄清扬及随来的侍卫、侍女对面而立,中间是一潭触目惊心的血。舜英、舜华及伤了初尘的侍卫都还有些懵懂:事情怎么就突然发展到了无法控制的局面? 倾之与行已、去罹、阿虎等人赶来绾芳苑时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倾之二话不说,箭步冲进屋内。行已、去罹等留在外面把细节问了个清楚。 一个多时辰在等待和对峙中度过。倾之推门而出时行已、去罹抢先过去问道:“如何?”倾之未理二人,径自走到薄清扬跟前,平静道:“明烛园已经给你收拾妥了,带着他们离开。”看得出,他的眼睛红红的,闪着什么,嘴唇也在颤抖。 依薄清扬看来,傲初尘流产并不单单是因为摔了一跤,在摔那一下之前她居然在打马球,那是怀孕之人可以做的事吗?看起来大概是缺乏经验的傲初尘对自己怀孕这件事也毫不知情。所以,不能完全怪他们不是吗?但薄清扬知道,这样的鬼话花倾之不会听。她转头看向同来的云翼侍卫,将麻烦抛了出去。 花倾之在凤都战场上所向披靡的盛名风云两卫皆有耳闻——别看他人长得英俊,那可当真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心知此关难过,出手误伤初尘的侍卫主动站出来,抱拳道:“误伤夫人实非本意,请公子见谅。公子尽可上书弹劾,在下不敢有怨。然我等此番护卫清扬夫人入主绾芳苑乃君命在身,请公子不要为难。” 他这一番话不卑不亢,且清楚明白的表达了三层含义:第一,致歉;第二,暗示花倾之要处置帝君亲随也只有陛下下令,他没有权力动用私刑;第三,送清扬夫人入主绾芳苑是上面吩咐下来的任务,无论如何必须执行。 这话说得尚算得体,至少花倾之不该没有任何回应。侍卫低着头,看不见对方的表情,但时间拖得越久,越觉得气氛压抑,无法呼吸。他也是男儿好勇,一身胆量,瞬间爆发出的那股冲破压力的愤怒使他抬起头来直面倾之。 破晓出鞘,霸道的剑气勃然大怒。 在场众人无不倒吸冷气,有些人甚至偏头闭眼,不忍看手起刀落、血溅五步、死无全尸的场景。那侍卫自是连反应都不能,愣在当地,待死而已。 两道剑芒闪过,倾之手腕一挺,剑指侍卫。就这样结束了?破晓的暴怒只在手腕翻转之间血都未饮就结束了?良久,众人还如坠梦里。 “今天已经死了一个人,我不想再杀人。”声音平静得仿佛云团密布、晦暗无边却仍压抑无声的苍穹,平静越久,越让人胆战心惊。 死的是一个尚在母腹,还未成形,严格说来还不一定能算得上胎儿的胎儿,至于“人”,就更谈不上了。但没有人会争议这一点,毕竟谁也不愿意触怒一只濒临疯狂的嗜血猛兽——花倾之的双眼,已暴凶光。 收剑,转身,倾之厉声道:“阿虎,带他们去明烛园,没我的命令,任何人不许接近绾芳苑半步!” “是!”阿虎得令。 “花……”侍卫不甘受辱,欲奋剑为尊严一战,可他稍有动作,只听“嗤嗤”裂帛之声,身上一轻。低头看时上衣碎裂,坦胸赤膊,胸前交叉着两道极细的伤痕,随着胸口的起伏渗出细密血珠。血流得很慢,却缓而不凝,渐聚成滴。 “哐!”剑落地,侍卫面如死灰。 他终于领教了花倾之,有多可怕。 流产 【章二十四】流产 当薄清扬一行退出绾芳苑的时候才知道花倾之对他们已是留了情面——花府百余护院已将绾芳苑团团围住,花倾之本不需要那样“客气”的“请”他们出去,只要一声令下,彼此度量势力,审时度势,他们也会乖乖撤出,不会硬拼。此一败先机已失,也就注定了他们将来大部分的行动会被限制在花府东北一隅。 商晟得到消息后勃然大怒,一怒手下办事不利,二怒花倾之竟真敢跟他硬磕。 “反了他了!”商晟将黑甲军的奏报狠狠摔在地上。 季妩捡起奏折,略看了两眼,收起。御案上还有云翼卫的奏报和薄清扬及舜英、舜华的秘奏,几乎同时到达——黑甲军那边只知道事情的大略和结果,后三者的回奏才更详尽,且四路人马各自独立向钰京汇报,谁也不敢说谎,不敢推卸。 商晟只看了一份便盛怒不已,季妩却仔仔细细看完了另外三份。她转过御案,敛裙坐在商晟身边道:“双方起了争执,云翼卫出手误伤了傲初尘。” “嗯?”商晟拧眉,瞄了一眼季妩摊开在他面前的奏折,也不细看,哼道:“那又如何?”这不能成为花倾之轻慢他的赏赐的理由。 季妩叹了口气,道:“流产,傲初尘流产了。清扬这份说得最详细。”拿给商晟,“她说据大夫说傲初尘已有近三个月的身孕,落下来的是个成形的男胎。” 商晟袍袖下的手抖了一下:已成形的男胎吗? “傲初尘年纪轻轻,没有经验,有了身孕自己也不知道,孩子就这么没了……,唉……”女人遇到这种事情,同情和感慨自是较多。 商晟烦恼地将一摞奏折拂落。心知这不过是个借口,但这借口还真让他说不出什么。也罢,他的人败了一局,花倾之却失了个孩子。相比之下,他有失无得,花倾之得不偿失,也算扯平。静下心来排兵布阵,他们的较量来日方长。 “陛下若想看紧倾之,何不把他调来钰京,随便给个一官半职?他人在锦官城,实在有些鞭长莫及。再说……”季妩迟疑片刻道,“那孩子我也喜欢……” 季妩先旁敲侧击、晓之以理,又触其所伤、动之以情,商晟简直觉得自己心一软就要答应,然而,他道:“不管有心无心,花倾之牵连着渤瀛,我没想要对付傲参,但也不想有人强大到足以对付我。你明白吗?季妩。” 季妩温婉一笑,“还是陛下考虑的周到,这事我不提了。”要提拔花倾之为己所用,务要首先踢掉傲初尘这块绊脚石。季妩知道少年夫妻浓情蜜意,可她是过来人,这恩爱能维持多久,又能在权利与地位面前有多少分量,她太清楚——当年的商晟不一样为了联合凤都而与颜白凤共修盟好吗? 季妩相信:花倾之终归是一个心怀大志、不甘寂寞的年轻人。 绾芳苑。 “啊……啊……”初尘痛得吱哇乱叫,她是真的疼啊——腰疼! 要跌向地面,撞在球杖头上,压破那个即使她骑马击鞠也不会弄破的血囊要用多大力度可想而知。结果她用力过猛,扭了腰。植兰给她推拿复位,用热手巾将她腰背部洗净、焐了一会儿、擦干,“啪”、“啪”糊上了两块膏药。 盖上衣服、薄被,“好了。”植兰冷道。 初尘眼泪汪汪地看着倾之,倾之的脸色也不好看——因为,她咬着他的手。 植兰冷眼觑着这两个胡闹起来好像孩子过家家的小夫妻,已经见怪不怪,懒得搭理,转身出去熬药。心下哂道:也幸好没真怀孕,这个样子也能为人父母? 初尘松了口,其实她咬得不重,也舍不得咬重。倾之坐在床边,擦了擦手,越看越觉得那两排粉色小牙印儿招人喜欢,舍不得让它们消退了去。可他下一刻便板起脸来,看向初尘。后者不由缩了缩脖子:他要找她算账了。 她的时间算得很准:首先掐准了薄清扬这一路的时间,其次掐准了遣人去通风报信一去一回的时间,以确保在她出了“意外”后倾之能及时赶回来收拾局面。 她的安排也称得上完美:先用粟满做先锋给对方一个不咸不淡的下马威,再在绾芳苑送一个不太好接的见面礼。将小花儿盛装打扮,让他们误以为她是正主,言语纠缠一番,泄其一鼓之气。再自曝身份,令对方惊愕万分,使其再鼓而衰。最后自编自演一出“意外”,措手不及之下令对方三鼓气竭。从薄清扬一行踏进绾芳苑之后便一直被她牵着鼻子走,焉有不被动之理! 可倾之觉得,这样的游戏若让初尘玩上瘾来,他以后就休得安生了。他还想多活两年,不愿意被她吓得“英年早逝”。 初尘趴久了浑身不舒服,带着讨好的笑容道:“你帮我翻翻身吧。” 倾之不理会初尘的撒娇,质问道:“这么重要的事,为何不先与我商议?” 初尘斜眼睨他,不服气的“哼”了一声:他做的那些事情何时跟她商议过?凭什么她就必须知会他?“我虽然没跟你商议,可是我跟大嫂商议了呀。唉,大嫂真是厉害,有好些稀奇古怪的药。”明亮的眼睛看着他,问道,“你知道我为什么摔了一跤就能顿时面无血色,满头大汗,骗过几十双眼睛吗?” 倾之知道她诚心打岔,还要拉植兰下水,便不接话。初尘自顾笑道:“是大嫂给的药粉,藏在小花儿袖子里,她假装给我擦汗时涂在我脸上的。” 初尘一副“高明吧”的得意表情自说自乐,倾之却面沉似水、半晌不语。初尘想还是来软的吧,于是嗫喏道:“倾之,你若不高兴,我下次再不这么干了……” 倾之看她一眼:现在知道伏低做小了,晚了!起身走人。 初尘皱了下眉,扶着腰喊,“喂,走之前先帮我翻翻身嘛!花倾之——” 倾之人没叫回来,却等来了提着药罐的植兰。氤氲的雾气里弥漫着浓稠的药汁味。初尘苦了脸:那药不是熬给外人看的吗?还真要喝呀?她又没病。 正好倾之抱着个硕大的金色圆球回来,看见植兰端药给初尘喝,便问,“大嫂,初尘只是外伤,这药……”初尘捧着药碗同样疑问。 植兰淡淡道:“月事不调还是要治的,女人的事不能大意。” 初尘脸一红,想起自己假孕的事有些尴尬、有些懊恼,埋头老老实实将药喝了,苦得她直咂舌头。 倾之自然也是知道的,他虽忙碌,却不至于把这桩事忘了。一次回家问初尘,她起先吱吱呜呜,后来才说请大嫂看过,说是假孕,并非喜脉。 植兰收了碗,已经要走,却忽转过身道:“之所以会假孕,多半是因为自己太想怀上。这事怪我,总是明示暗示,逼你太紧。其实你现在年龄还小,怀孕生子对孩子、517Ζ对自己都未必是好事,还是再等一两年吧。”说完转身离开。 倾之与初尘对视:大嫂很少一次说这么多话,而如此善解人意的话简直是……他们没听错吧?看着对方,两人忽都大笑起来。初尘笑得腰疼。 倾之拉了个坐墩到床边,把怀里的金色圆球放在初尘面前,转身取了盘子和碗。初尘好奇,用手一摸,那上面疙疙瘩瘩,还怪扎人。“这是什么?”她问。 “苞萝,凤都进献的贡品。” “噢。”初尘应声,心知定是商晟“赏赐”,随薄清扬的车架运来的。 倾之翻手现出一只短刀,切开外皮,刀刃在白色丝韧间游刃有余的旋走,不多时取出一块块金黄果肉放在盛了淡盐水的碗里,浸泡之后,取出来盛在盘中。 刀上沾了许多粘稠液体,倾之手上倒是干净。 拿起一块果肉送到初尘嘴边,初尘早看得垂涎欲滴,张口就咬。 “嗯,好吃。”果味香甜,口感肥厚。 倾之笑笑,把盘子推给她,“自己吃。”起身准备清理刀具。 “倾之——”初尘娇声道,“我刚刚‘流产’,你不应该好好照顾我吗?” 倾之觉得他一定是恍惚了,否则怎么会看到一条尾巴对他摇呀摇的,那么得意。无奈坐了回去,动了个坏心眼儿:他将果肉撕小,直到每次将果肉送进去的时候都能感觉到她的牙齿轻轻划在他手指上,逗得他心里“咯咯”地笑。 “要大块的!”初尘吃得不爽快了。 初尘因为“流产”被禁足房中,不能出门,好在倾之寻了些传奇志怪小说,又有些新奇灵巧的小玩意儿给她打发时间,而他本人也干脆无事就呆在绾芳苑供她“消遣”。不用每天早起对上植兰的清冷、杜蘅的仇怨,午觉睡到太阳落山也没有人管,和小花儿聊聊天,做做针线,商量商量怎么欺负她哥哥……总之,初尘觉得这“未怀孕,先流产”的一个月当真自做自主、过得惬意。 薄清扬提出过要来看望她——也许是出于歉意,也许是想来刺探,但毫无疑问被倾之拒之门外。护送车队的云翼侍卫返回了钰京,舜英、舜华等人被倾之派人限制在明烛园附近,翻不出花来。她们当然不满,但谁要提出来势必得对上倾之那张冷脸,以及被翻出害她“流产”的旧恨。有不满,也只能向商晟提了。 其实初尘比较担心钰京那边的反应,但平平静静地过到了来年春天,商晟居然毫无动作,她有些迷惑了,迷惑过后又有些懂得了:商晟只要将倾之撇在锦都,就算是还他王宫,封他食邑对钰京能有什么威胁呢?不过是把倾之当个富贵闲人养起来罢了。初尘心底里有些着急,但倾之不急,至少看起来不急,仍还是有条不紊的练着他的兵,把府里的护院增加到了四百多人——其实也没什么可护,他们每天干的最多的就是哪间房子漏了,补一补,那片林子长疯了,修一修,倒更像是泥瓦匠和花匠——无可厚非,毕竟花府那么大,到处都需要人手打理。 舜英、舜华比较为难,总不能每次给陛下的秘奏上都说花府上下全无异动,一片祥和吧?可事实,至少是她们亲眼看到的,确实如此。除了去年秋天花倾之将食邑内五千户的赋税砍掉一半,冬天有山村遭风雪袭击时带着家中护院送米送炭,再有春天青黄不接时散了些粮食,西甫公子近一年来着实安稳得不像话。 海棠落的时候初尘喜欢坐在树下看书,躺在树下午歇,等倾之回去后讲给他一些稀奇古怪的故事或是她做的乱七八糟的梦。对这件事她执着地深信不疑——倾之是喜欢听的。确实,倾之喜欢听,但不是故事也不是梦,而是她的声音。 有时初尘也做针线,尽管不大喜欢,但也只当是打发时间了。花府护院多,仆女却少。虽有五千食邑,但毕竟养着一千多口子人,再加上时不时行行善举,看似富裕,也不过是个打肿了脸的胖子,所以能少花钱的地方便不多使。况且要雇不熟知根底的人,还担心人多眼杂呢。 和风徐徐,春光妩媚,倾之坐在绾芳苑的墙头上看初尘和小花儿缝彩球。彩球以多片皮革缝成类圆形,每片皮革上都覆有绣花纹样的红绿绸面,尖角上挂着流苏和彩铃,转起来五光十色、叮铃作响,是女孩子春天里的游戏。 初尘抛起彩球,球在空中转了几个圈落下。她一手托球,一手拎起裙角,对小花儿道:“好了,试试看。”小花儿也起身提起裙摆,两人你来我往,笑语不断。 “公子,公子!”粟满见自家公子坐在墙头上不时发笑,活像是偷爬谁家墙头看人家姑娘的傻小子,想喊,又不好意思大声,只能从嗓子里送出气来。 倾之回头见是粟满,翻身下来。为了给商晟派来的细作做出西甫公子深居简出的假象,他这一年来进进出出多是翻墙——不走大门,实在是习惯使然。 粟满打量四周无人,凑过去在倾之耳边道:“明烛园那边说有钰京来的信,一定要公子亲自去取。”倾之蹙了眉,粟满道:“公子?不会有诈吧?” 倾之略一思索,拍拍他的肩,笑道:“无事。” 明烛园。倾之做了个深呼吸,迈进这已有一年未踏足的地方。 “公子请。”迎上来的是舜华,她将倾之引至薄清扬的房间,行礼退下。 房间东面是卧房,西面是书房,读书、弹琴、烹茶皆可,正中一间用以会客,摆着“苍山被雪、日晓天南”的屏风,屏风前设一小方几案,两侧是锦面软垫。 薄清扬一袭青衣,慵挽斜髻,任青丝恣意垂落。她正在西间泡茶,抬头看一眼倾之,道:“信在几上,请自便。” 倾之心下冷笑:若是“自便”,何苦要他亲自来取?看一眼薄清扬,倾之拿了信,见蜡封完好无损,转身欲走。薄清扬端上茶来,道:“如果你在这里把它看完,或许我们可以谈谈彼此都感兴趣的一件事。” 倾之纳回脚步,侧头问她,“什么?” “看完。”薄清扬笑道。 跟他谈条件?倾之暗哂一声,举步就走。 “合作的事。”薄清扬只好提前摊牌,“其实我来锦都也是被逼无奈。” 倾之脚下略一犹豫:如果薄清扬自述的身世属实,那么她三十年来为商晟做事一为报恩,二因无奈,心中难说没有怨言,或许……且听她有什么说辞,倾之回身跪坐在薄清扬对面。薄清扬笑了笑,素手轻抬,斟了两杯茶。 打开信封时迎面扑来一股清香,倾之警觉闭气。薄清扬见他这般情形,凑过来闻了闻,似怨还讥道:“帝后还为王妃时是出名的尚俭,如今……这种染了香味的信笺在故帝常熙时很受宫人们喜欢。”——常熙的时代,到处弥漫着浮华奢靡安逸享乐的气息,真是令人想念啊。 倾之想或许是自己多虑了:信是季妩的亲笔,薄清扬不曾打开,不可能做过手脚。他扫了两眼,很快将信看完,问道:“你知道信上说的什么吗?” 薄清扬勾起嘴角,“不知道。” 倾之把信塞在怀里,道:“说说你要说的事。” 薄清扬将一只茶盏推到倾之面前,倾之低头看了一眼,并不饮。薄清扬娇笑,“怎么?怕我下毒害你?”见倾之不为所动,清扬自饮。 起身掩了窗,闩了门,薄清扬回身道:“当年我为报恩卧底在常熙身边,也算为商晟夺得天下立下功劳。本以为天大的恩情也还清了,可他仍不肯放我。现如今更是以我家人性命相胁,逼我来锦都监视你。”叹气,“我不想再为他做事了,我做再多,永远也不得自由,永远也不能与家人团聚,所以……”她趋步至倾之身前,“我可以帮你在商晟面前掩护,只要事成之后你允我自由。” 轻叩桌面的指节忽而停下,倾之转过头怪异道:“你认为我要成什么事?” 薄清扬一愣:她的话难道还不够明白吗?花倾之,你装糊涂不是? “你不信我。”薄清扬粉面含怒。 不是不信,是不能轻信:焉知这不是商晟设下的圈套,试探于他? 倾之起身道:“刚刚的话我只当没有听见。若有下次,我会上书陛下,你好自为之!” 解铃人 作者有话要说:我一直犹豫是不是把标题改成“失身”比较好…… 不过,还是河蟹一点吧 【章二十五】解铃人 “刚刚的话我只当没有听见。若有下次,我会上书陛下,你好自为之!”倾之迈开步子,忽觉脚下沉重,身形摇晃,他心中一凛,忙集中精神,暗中运气。快步走到门口,想拉开门闩,却觉得近在手边的横木怎么也够不到——眼前忽虚忽实、忽远忽近。倾之心中懊恼:不该来,更不该听她讲那些废话!然而后悔无用,他用力咬破了嘴唇守住即将涣散的神智。大步上前拉开门闩,推开房门,阳光扑在脸上,明媚得天旋地转…… 直直地躺倒下去,被阳光晕染成金色的头发划过两颊,飞扬如柔软的丝。 …… 热,身体里好像着了火,只能将燃烧的欲望宣泄在她清凉的肌肤上,粗暴地撕扯着她的衣服、她的身体。他知道那是他放在心尖上宠爱的人,他不该对她那样粗手粗脚,可他控制不住。控制不住咬上她的秀颈,控制不住掐进她的身体,不理会她无力的呻吟和告饶,让爱和占有,情和欲望,堂而皇之的难解难分。 她的哀求像是挑逗。他抬起上身看着她,凝眉,头很痛,听着自己低而粗的喘息,忽然对眼前的人有些陌生,有些不确定。汗在冷却,思维慢慢清晰…… 她嘤咛一声迎上来,腾地燃起了他体内将熄的火。 “初尘……” …… …… “砰砰砰!” “开门!快开门!” “三弟,你在不在里面?三弟!” 傍晚时分,粟满见倾之还没出来,心下着慌,找了行已和去罹来。二人责怪他不知轻重,这么重要的事情现在才说,万一倾之有个闪失,后果不堪设想。 叫门不应。去罹抓住行已的手臂,急道:“大哥,别敲了,我把门撞开。” “嗯。”行已点头让开。去罹后撤几步,发力前冲侧身将门撞开,一头扎进屋里。“都出去!”随后的众人却被他转身大喝一声拦在门外。在薄清扬的房间,有不能让人看的东西……,行已心下“咯噔”一声,忙吩咐粟满等人退下。 “怎么……”行已进屋,低声问。 去罹说不出口,偏过头去,没好气道:“你自己看。” 头疼欲裂,倾之使劲儿拧着眉心,好像那地方有什么东西将根扎进了他的头颅。脸上忽然一阵清凉,感觉舒适了许多。支开沉重的眼皮,眼前一片昏黄。 “醒了?哪儿不舒服?” 声音好像从遥远的天边传来,他揉揉额角,那声音似乎就变近了。涣散的目光渐渐聚拢,倾之看见行已心急、关切又喜悦的脸。植兰和去罹也在身旁。打量屋子,竹扉茅篷,木桌木椅,手中抓着葛布被褥,轻扇鼻翼,闻见淡淡的药味和古卷的香气——是覆雪园的药庐。 “来,喝口水。”行已左手持杯,右臂圈在倾之背部,将他扶起。倾之就势坐起,头垂在行已怀里,也不抬手接那杯子,像极了小时候懒床被大哥硬拖起来时的赖皮相儿。行已将杯子凑到他嘴边,倾之翕合嘴唇,一啄一啄地将水喝了。 随着一股清流沁入脏腑,脑中的浑浊也被击散。两指揉按着额角穴位,白天发生的事情渐渐理清——他翻墙回绾芳苑时正瞧见初尘和小花儿玩耍,不愿打扰就在远处静观。后来粟满说明烛园有季妩来信,他便独自去取。本想拿了信就走,可薄清扬说有事相商,她提出了一个对双方都有利的计划,被他拒绝。再以后,他打算离开时忽然头晕目眩,在开门的那一瞬力不能支。然后…… 倾之猛地倒抽了口冷气,浑身颤抖,不可置信的望向其余三人。 “想起来了?”植兰的声音一贯的波澜不惊,就像她诊治最棘手的病患时一样。她道:“信笺上下了两种药,五里桃花和迟日醉,前者是极厉害的□,后者是极厉害的迷药,都是历代王朝内廷秘药。”难以启齿的话由她口中说出就变成了简单的药理分析,“但因为药性霸道,所以很少用在女子身上,而多是用来对付男人。”瞥见去罹惊异的神情,植兰以最简洁的方式解释道:“男宠。” 去罹被一口气噎住,腹诽大嫂说话怎么从不会婉转。 “也有贵族女子以此药驯服不听话的男人。”植兰续说道,“这两种药气味香浓,但混合之后会变得极为清雅,药性却更烈,所以你也不必太过自责。” 倾之头别向墙侧,躲在行已身后的阴影里,良久,哑声道:“她也闻了。” 植兰叹了口气,“解药在茶里,你没有喝。” 智者千虑也终不能确保万无一失。 痛恨?懊恼?羞愧?后怕?还是……可笑? 静静的,没有人说话,倾之慢慢转过身来,下床,穿好衣服,梳理头发,已是神色平静。“信呢?”他问。植兰递给他,“我已处理过了。” 倾之展开,逐字逐句仿佛长篇大论般又看了一遍——薄清扬只是把匕首,握着这匕首的人是季妩!此时那些所谓颜面、自尊、挫败都该丢弃一边,务必首要弄清楚的是季妩下一刀会刺向哪里。可倾之实在不理解季妩此举的动机,为撮合他与薄清扬吗?莫说他与初尘中间容不下第三个人,即便不因初尘,这种只有肉体,没有灵魂的感情他又怎会接受?何况,还是被人下了圈套。季妩到底对什么如此有把握:有把握他会像世俗的男人一样贪好薄清扬的肉体和美色,还是有把握他这样对所恶之人冷血无情的人会忽然良心发现的对薄清扬负责? “有谁知道信的内容?”倾之问。 行已道:“薄清扬那边不清楚,这边,除了我们四个,没人知道。” “那就好。”倾之抖开信笺,在油灯上点着。燃烧的信纸发出幽蓝色的盛光,盖过了屋内的昏黄,映着倾之仿佛玉雕的侧脸。将熄时蓝光化作萤火在他修长的手指间飞舞。“不要让初尘知道。”握拳,窒息了最后一点蓝色萤火。 明烛园发生的艳事在其后一二日内“不胫而走”,三四日上沸沸扬扬,五六日后销声匿迹——谣言止于智者,即便不是谣言,传来传去惊不起半点波浪,只好像一出独角戏也令生事之人兴趣缺缺,或者说重新躲回了幕后观望:花倾之没有动静尚可理解,可绾芳苑丝毫反应也无就令舜英、舜华等人困惑不已了。 初尘听说了,甚至她有七分是信的,因为倾之没有辟谣,没有解释,甚至一直躲着她。可信了又如何,有人兴风,她便跟着作浪吗?她还没有那么傻。所以即便日夜挠心,寝食不安,要闹要罚也得等到差不多风平浪静的时候。 这几日初尘倒也没闲着,卧房里所有器皿都换了最贵最值钱的,反正她吃穿不愁,花倾之养不起她,她还有父母给的私房钱。可倾之不一样,他办的哪件事不得使银子?让他心疼,让他出血!听人说民间悍妇惩戒丈夫常用擀面杖、捣衣棒、舂米槌等物,初尘也一样找了一件,摆在屋里。 初尘一一掂量着:擀面杖细而趁手,捣衣棒适合拍打,舂米槌威力最大。 “不错。”点点头,她很满意。 小花儿看着胆寒,咽了口唾沫,“小姐,那舂米的太粗笨,不好使。”拖走,“捣衣棒也怪重怪重的。”扛走,“我看擀面杖就好。”她道。 初尘斜小花儿一眼,“怎么?心疼了?” “我……”小花儿低头不言。 看小花儿那委屈样儿,初尘叹气,踱过来道:“你是不是觉得我太过凶悍?” “嗯。”低头。 “可我凭什么眼见别的女人跟我抢丈夫还无动于衷?”踱过去。 “嗯。”头更低。 “那你说我该不该罚他?”踱过来。 “嗯。”头埋胸间。 初尘站定,问小花儿道:“你能不能说点别的?” 小花儿抬头可怜巴巴地望着她,“那……那我给哥哥求情行不行?” 初尘胸口一起一伏,叉腰吼道:“不行!” 小花儿顿时矮下身子,蚊声道:“嗯……” 初尘被小花儿气得大翻白眼。算了,招惹她的是花倾之,她跟小花儿置气算怎么回事?叹气,摆手,“叫粟满来吧。” “嗯。” “……” 粟满平日最不惧初尘,但这回却有些心虚。毕竟信是他传的,而且若不是他大意,早早就通知了行已、去罹两位公子,也就不会有那破事。 正襟危坐,打量着面前低头不语的粟满,初尘微抬下巴:很老实,有问题。 “我家小姐问你话,你要老实回答。”小花儿在旁道。 粟满看向小花儿,露了个大笑脸,后者且嫌且羞地摆头不理,粟满泄气。初尘蹙眉,轻咳一声问道:“那日倾之去明烛园,是你陪伴?” 粟满转过脸来道:“不是,是公子自己去的,但知道的人不多。后来我打听他傍晚未出,才叫了行已公子和去罹公子。” “嗯,后来呢?” “两位公子叫门不应,是去罹公子将门撞开的。” 初尘点头,“再后来呢?” “再后来……”再后来就是去罹公子将他们挡在了门外,而后公子神志不清的被扶出来,虽然穿着衣服,但显然是匆匆忙忙套上的——从女人房间出来的衣衫凌乱的男人,正常人都能猜到发生了什么。公子的头发也只是随便地松松挽起,几缕发丝垂在苍白的脸颊侧……老天,他早知道公子是美男子,可是…… “后来怎样?你说呀!”小花儿急道。这些天听了好些传言,又找不到哥哥确认,她心里不比初尘轻松:万一哥哥做出对不起小姐的事,她岂不为难? 粟满被小花儿一吼回过神来,脱口蹦豆子似地噼里啪啦道:“公子被去罹公子架出来送去了覆雪园我们就各自散了后来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夫人若有疑问可以去问公子他这几日一直在拿云轩核对去年的账目就这些了夫人。”说完粟满长长吸了口气,连同初尘和小花儿也跟着他一起吸气。 呼气,“你……,你先下去吧。”初尘道。 “是,夫人。”粟满脚尖撑地站起,施礼旋身,疾步出门,一气呵成得就跟他那一串不加停顿的话似地。出了门,一溜烟跑去拿云轩报信。 “没想到这小子舌头这么利索。”初尘由衷感慨。 小花儿“哼”一声道:“这种油滑的人最讨厌了!” 不理会小花儿的情绪,初尘兀自道:“粟满说倾之是被架出来的,还被架去了覆雪园,这其中一定有蹊跷。”起身拽起小花儿,“走,去找大嫂。” “唉……哐当。”初尘没拉住,小花儿没站稳,摔了。小花儿再次在心里同意哥哥曾经跟她说过的一句话:你嫂子,全无闺秀气质。 拿云轩。 倾之揉揉眼角,合上账册,将蜡烛吹熄,在黑暗中独坐了片刻。夜色已深却全无睡意,于是起身舒活筋骨,走到屋外,纵身跃上房顶,两腿一曲一伸的坐下。 天边隐隐透出青光,照在他宽松的白衣上,轻袍缓带流泻如出岫之云。在更接近天的高处,伸手可以触摸到苍穹的寂寞。 “你在这儿啊。”说话的是行已,已跃上房来。 倾之问道:“这么晚了,大哥找我有事?” “无事。”行已撩襟坐在倾之身边,“就是来问问你记不记得自己几天没回绾芳苑了。”行已的声音带着“你这孩子怎么这么让人不省心”的轻斥和无奈。 “十天。”倾之淡淡道。他数得很清楚。 “你也知道!那你打算一辈子不回去了?” “……” 行已叹气道:“植兰说初尘下午找过她,她已向她说明了原委。” 倾之却固执的以为,“错不在药,而在我,大哥不必护短,为我开脱。” 如果倾之坚持要认为自己的意志力应该超脱肉体的控制,达到神一般的万物不侵,那行已也实在无话可说。可是……他劝道:“好,不说药的事。但即使事情发生了又怎样呢?你是男人,有个把女人难道是可耻的事吗?” 倾之失笑,转头问道:“这话大哥敢跟嫂子说吗?” “你……”行已气结:他好心劝他,反遭他打趣。 “我们跟别人不一样。”倾之看一眼行已,淡淡道,“其实我觉得如果父亲还在,锦都还在,如果我一直是那个身无半分责,全无一点忧的锦都二公子,或许我也会风花雪月地挥霍诗酒年华,姬妾成群、花间醉日,博一个‘年少风流’之名。可我什么也不是,我只是一个无国无家的人……”忽而转头凑过去笑问,“大哥,你为什么喜欢嫂子?你说为什么会喜欢这一个,而不是其他任何一个?” 或许每个年轻人都会或多或少有这样的困惑,倾之的父母不在了,他们的师父又是个关心武艺多、体贴生活少,且独来独往、年近四十还未成家的人,因此行已觉得自己身为兄长很有必要认真回答。但不幸从来也没有人指点过他。 “我……没想过。”患难中相遇了,年龄相近,志同道合,于是就…… “我想过,子车侍卫的儿子与神医沈中庭的女儿或许只是普通的相识,但子车行已与沈植兰却是相许终生的夫妻;锦都王的二公子也未必会喜欢海都王的大公主,但花倾之一定会喜欢傲初尘。自从父母双亡,兄长遇难,我心里一直笼罩着挥之不去的阴云,所以我最喜欢初尘的明然,从一开始就决定用一生守护这种快乐。我无国无家、前途未卜,但初尘肯跟我,她对我更多一份恩义,我对她则更有一份责任。现在我做了对不住她的事,这对一个男人算不算可耻不是由别人说了算。而是,”倾之用手指了指心口,“由这里说了算。” 行已头痛:倾之的固执总固执得很有道理,他说不过。 “花倾之!” 隐在暗处的初尘突然现身大喝一声。倾之、行已一惊,腾地起身,立在房上。 只见初尘两手叉腰,吼道:“你好,躲在这里反省,是不是觉得自责多一点,歉疚就会少一点?你心里舒服了,可你十几天连个面都不露,让我怎么想?我心里的怨气要朝谁发?是男人的就滚回去让我出气!”一气说完愤然离去,留倾之和行已傻站在那里——倾之是说过初尘没有闺秀气质,但没想到他们才成亲两年,她就变得如此……凶悍。 “是我错了。”倾之豁然开朗,行已欣慰一笑。聪明人固执起来劝是无用的,因为他们永远有数不完的无法驳倒的道理,要想点醒他们,只能用激。 小花儿从屋檐底下走出来,举起手里的托盘,笑呵呵招呼道:“两位公子聊得累不累啊?小姐让我煮了酸梅汤,最生津的,下来喝吧。”倾之、行已相视一笑。小花儿又道:“小姐还说,姑爷跟大公子聊完了,早些回去歇息。” 正是梅子解渴,妙语解心。行已用臂肘捅捅感动地发怔的倾之,笑道:“行了,准你回房去睡呢。” 作者有话要说:我一直犹豫是不是把标题改成“失身”比较好…… 不过,还是河蟹一点吧 委屈 【章二十六】委屈 倾之喝完酸梅汤回去时初尘已经躺下了,脸朝里,背朝外。倾之轻轻摇头,也略略洗漱,宽衣解带,上床歇息。他从背后搂过她,她蹭着想找个舒适的姿势,但大约是几日未处,竟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位置,心里的怨气腾一下就蹿了起来。 初尘猛地翻身坐起,怒视倾之道:“说,那个女人碰过你哪里?” 倾之定定地望着初尘,躺在床上老实得好像俎上鱼肉。这话叫他怎么说呢?按理说,那显然应该是……全身上下都碰过的吧…… 初尘也觉得自己问得多余:跟他啰嗦这个干什么?她按住他的双肩,俯下身子,脸和脸之间有两拃的距离。“今晚你要听我的,无论我做什么,你都不许反抗,不许动!明白吗!”又近了一拃,四目交锋。 倾之那是多聪明的人,自然心领神会:说白了,今晚他为女子她为男,她是嫖客他是娼。点头,既做了错事就该有接受惩罚的觉悟,况且,他很欣然。 初尘先是捧着他的脸把额头、眉毛、鼻子、脸颊、嘴巴和下巴摸了个遍,手滑下来由他的颈部游到他的锁骨。倾之好笑地看着初尘,微微抬起上身,配合着她将上衣脱掉。初尘对倾之的顺从很是满意,俯身在他唇角小啄一口奖励。 “知道错了吗?”初尘眼神游走着,并未看倾之的眼。 “知道。”可怜他不惜牺牲色相,她怎么还如此清醒,难道说是自己对她已经没有什么诱惑了?倾之口中认错,心里却胡思乱想着,有些失落。 麦色的肌肤袒露在初尘面前,她专注地端量了片刻,思考着横切还是竖切。其实比起倾之那张英俊的脸,初尘倒觉得他的身材更让人受用,是那种常年习武练就的结实而不硬板,修长又极柔韧的身材。她看他一眼,“错在哪里?” “错在……”当倾之还沦陷在初尘的款款深情中时后者毫无预兆的偷袭他胸前的敏感处。倾之感到全身的毛孔在剧烈的收缩与舒张间交替不止,愤然:错在他今晚见鬼的答应听她的、不反抗;错在他没有直接上床将她生吞活剥!错在他一忍再忍,干嘛还忍?“有病!”倾之心道。正欲反击,初尘却忽枕在他的肩窝上把脸埋在他胸前,“倾之,其实我最恼的不是你跟薄清扬……我是生气你的大意,万一她下的不是迷药而是毒药,怎么办?” 怎么办……她真正怕的,是这个。 沉默良久,倾之搂紧初尘,拍拍她道:“我知错了,下不为例。” 初尘吸了下鼻子,脸在倾之身上蹭来蹭去,抹掉那些湿漉漉的不争气的东西。 女人的眼泪在男人心上是什么?大概有时不是水,而是油。干柴烈火,火上浇油。少年夫妻小别重逢自然是无限怜爱、云雨悱恻。 行已躲在窗跟下听里面两人闹将起来,长长松了口气:总算是和好了。低头看见小花儿伸长了耳朵使劲儿听里面的动静,忙捂了她的嘴把她拽走。 “行了行了,这些你不该听。”他们本是担心两人吵嘴才守在外面,可行已一时忽略了小花儿:她可还是个未嫁的姑娘,哪能听这些事情? “行已哥哥,”小花儿困惑道,“我原以为小姐要罚哥哥所以才担心,可为什么后来是小姐在叫,到底是谁在欺负谁啊?”不知者……无辜。 “啊?……”行已舌头打了个结儿,这实在是……没法说。但他想转眼小姐也快十五了,有些事情还是该知道的。于是说道:“这个呀,没人的时候,你可以问问植兰嫂嫂。”植兰是大夫,一行人说一行话,男欢女爱在她看来俱都正常,不会羞于出口。要是不欢不爱,那才是哪里出了问题,要治的。 “哦。”小花儿点点头。当然,她也真就找机会问了。 倾之偏头望一眼窗户,他知道那底下躲着两只“夜猫”,忍着忍着想等他们走了再与初尘亲热,可后来他明白过来,不闹出点动静是惊不走那两只“猫”的。 翌日倾之醒来,右手还搂着初尘,被压得有点麻,但他又不想惊醒她,于是保持姿势不变,只是头侧向外面看晨光透过白色窗纸。墙角竖着粗粗细细、长长短短三根棒子,倾之昨夜进来时就看见了,想必是用来招呼他的。哑然失笑。 “怎么?”初尘醒了,起身顺着倾之的目光看过去。 倾之活动了活动胳膊,指着墙角三根木棒煞有介事地说道:“我觉得应该把那三根棒子供起来,嗯,就叫三木堂。让曾曾曾曾曾曾曾孙知道他曾曾曾曾曾曾曾祖父是怎么被管束的,以告诫花家世代子孙男人应该宠妻爱妻顺从妻子。” 初尘皱皱鼻子,挑眉“哼”道:“你想让曾曾曾曾曾曾曾孙知道他曾曾曾曾曾曾曾祖母是多么泼辣彪悍,告诫他们千万不能娶个母老虎回家吧。” “哪有?”倾之吻她耳根,“娘子很温柔啊。” 初尘推开缭乱了她一夜还不够,大清早也不安分的倾之,“我才不温柔!”又抱怨道,“还曾曾曾曾曾曾曾孙,儿子都没有呢,想美事。” 倾之抱着初尘大笑,“就快了,我有预感,二十一岁上一定能当爹!” 初尘抖着单子掀他下床,催道:“快洗漱完了练剑去,别整日粘着我!” 倾之侧滚旋身以极低的高度落脚站稳,讨打的笑容又招来初尘一个枕头。 倾之想: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该多好…… “我有预感,二十一岁上一定能当爹”——个多月后,倾之的一句玩笑话竟然应验,只是怀孕的不是出初尘,而是薄清扬!植兰去看的脉,确定无疑是喜脉。 倾之终于明白了季妩的打算:薄清扬有了孩子,若还是男孩,就可母以子贵。即使倾之并不因此改变对她的态度,但想必商晟会不吝赏赐,给这孩子许多虚的实的封赏,以确立其花家嫡子的地位。迫于钰京的压力,两年无子的初尘即使占据了倾之的心,也将在外人看来渐失去花府女主人的地位。如果她对此敏感介意,则更可能引发夫妻矛盾,而一旦失去倾之的心,她在这个家也就什么都没有了。 若说商晟擅权谋精权术,则季妩对女人心的了解是男人所不能及的。如季妩所料,初尘着急了:薄清扬一次就能怀上,她跟倾之成亲两年却一直没有动静,是不是她有问题,不能生育?亦如季妩所料,初尘不痛快了:本来跟别人分享丈夫已经很是委屈,而现在别的女人居然要先她为她丈夫生下孩子,实不可忍。更如季妩所料,初尘患得患失了:换了丈夫妻妾成群的女人这点事情稀松平常,可谁叫花倾之曾经把自己所有的爱都给了傲初尘,就像商晟曾经给予季妩的。 然而,“一切说来还都为时尚早,”植兰道,“是男是女现在还看不出来,而且这孩子能不能平安降世还要两说。”“怎么说?”行已问。 “不是没有可能一次怀上,只是按倾之的分析,季妩这样做该是早有预谋,可她何以这样有把握?”顿了顿,她道,“那一定是让薄清扬服了催子的药。” “还有这种东西?”去罹觉得王宫□真是个玄妙的地方。 “有。不过……”植兰看一眼倾之,“又是□,又是迷药,又是催子之药,这孩子能不能保住我没有把握,而孩子生下来能不能存活我也很难保证。” 思虑片刻,倾之引身而起,为植兰行一礼,道:“还请大嫂尽力保全。” 植兰冷眸望着倾之:他们都知道这个孩子可能会给局面带来的变数,或许每个人心里都有同样的挣扎——打掉他(她),一了百了。 做掉一个两个月大的胎儿对植兰来说易如反掌,即使她不动手,只是见死不救,孩子也可能流产、夭折。然而倾之还是选择了请她尽力保全。虎毒不食子吗?还是有些事,他终究不会做。植兰未置可否,然医者之心,当以活人为念。 初夏,在多云雾的锦都是一年中多晴日的时候。“流产”一年后,初尘重新收拾了行头,召集队伍在花府后园玩起了击鞠。这游戏在渤瀛时见人玩过,但那时她不会骑马,只能在一旁观战助威。后来认识了倾之,学了骑马,可她却总在搬家,不甚安定。终于在锦官城安顿下来后,她便挑了府上几个擅骑术的护院训练了两只球队。那次为“迎接”薄清扬举行的比赛只是小露锋芒,演戏而已。 “嘭!”球被击出场外好远,落在花木丛后。初尘打马过去拾球,待她看到从花丛后走出的最不想遇到的人时已来不及拨马回身,否则,倒像是临阵退缩了。 其实她就这样不减速地冲过去把人撞倒也只是个“意外”吧…… “吁——”初尘喝住坐骑,在薄清扬和舜英、舜华身前停了下来。 “请把球还给我。”初尘道。 薄清扬低头看了看手中的木球,轻轻笑了:她用了“请”字,却不下马,那些大户人家长大的孩子,即使生气也保持着惯有的“彬彬有礼”的矜贵。 “我没想到,”笑了笑,“你还敢玩这样的游戏。” 初尘愣了一下才想起来“流产”的事。“我家小姐爱玩什么不劳你操心!”小花儿看见这边初尘对上了薄清扬,害怕自己嫂子吃亏,忙扳鞍上马追了过来——自以为是一副气势汹汹的“豪奴”模样,看在薄清扬眼中却不过是装腔作势:她虽长了一张双十年华的精致面孔,而心和眼,却是四十岁的。 舜英、舜华不悦,薄清扬倒不以为意,续对初次道:“难得见面,不如谈谈。” “小姐,别听她的。”小花儿低声提醒初尘,“公子都在她手上吃过亏呢。” 身下坐骑对几个人你来我往平淡无奇的对话毫无耐性,不安分起来,初尘收紧马缰将它勒住,“我们有什么好谈的吗?” “不谈怎么知道没什么好谈的呢?譬如……”薄清扬转眸一笑,“公子发及地,女儿青丝长;公子裁云鬓,女儿争效仿。不妨就谈谈这位公子,如何?” 初尘心下一凛,小花儿却凑过来奇怪道:“小姐,她说什么呀?” 初尘想:这事得怨她。昔年她早听说渤瀛城中有人将她编进歌谣,但每次小花儿问她谣中的“公子”指的是谁,她总摇着扇子或是手里的其他什么什物煞有介事的混她说“是一种好美色的上古凶兽,能化成美丽女子的模样。它要是留着长发,就只掳头发短的女子,它要是留着短发,就只掳头发长的女子,它要是变幻成男子模样,女孩子们要都穿上男人的衣服才能避祸驱凶。”——她还记得小花儿听得那个紧张、兴奋又害怕,她在心里喜得打跌。而本爱漂亮不喜男装的小花儿被吓唬之后再没反感过扮成男孩出门也算是初尘的意外收获。 “小姐,她要跟你讨论渤瀛的神鬼传说吗?”小花儿续疑道。 初尘有点自作孽的感觉:小花儿那么相信她,她多么不该欺骗她啊! 翻身下马,将马鞭扔给小花儿,初尘道:“我去去,让他们继续。” “小姐……可……”可哥哥说过要离薄清扬等人越远越好的呀。 从薄清扬手中拿过球,精准地抛到小花儿怀里,初尘双脚和腿夹着球杖,拍拍手上浮尘,“你要不想看他们打就先回去。”转身对薄清扬道,“去湖边谈吧,就我们两个。”征询意见的话却毫无商量的余地。 初尘走在前面,薄清扬示意左右等在原地,而后跟上。小花儿不愿与舜英、舜华站在一起,下马牵了两匹坐骑往回走,心想:她应该去找哥哥。 湖边,初尘转身看着薄清扬,问道:“你知道我是谁?” 薄清扬微笑,“渤瀛侯府的千金,小姐傲初尘。” …… 倾之原不在家,接到消息赶来花园时已是傍晚,只有初尘一人坐在泛着金红鱼鳞波光的湖边,手底下一块儿好好的草坪被拔得光溜溜的。 小花儿刚要开口,倾之却将右手食指放在唇上做了个噤声的姿势。他扶了小花儿的肩膀低声道:“放心吧,没事,你先回去,我去问她。” 小花儿看看初尘的背影,又看看哥哥,点点头:她自然是信他的。 倾之目送小花儿走远,转身走到初尘身边坐下,若无其事道:“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初尘转头看他一眼,“没什么。”反问道,“怎么这么早回来了?” 倾之叹气,“你不用瞒我了,是小花儿找我回来的。薄清扬跟你说了什么?” “没什么。”初尘道。 倾之蹙眉:怎么可能没什么?他转身正对初尘,扶着她的腿,看着她的眼睛道:“如果她是来跟你炫耀她有了孩子,我保证,以后我们会有很多很多的孩子。” 倾之目光深情,但初尘白他一眼:这事是你保证就能有的吗? “谁像你满脑子就想着孩子,嫌我不能生啊!”初尘佯怒着推他一下,却想起这是湖边,忙又拉他回来。倾之顺势转身坐回初尘身边,一手将她圈进怀里。 “她跟你说了什么?”语气可不像他的动作那么温柔。 天光还亮,初尘忙推开倾之,正了正撞进他怀里时碰歪的帽子。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避重就轻道:“她说……说你跟那个的时候一直喊着我的名字。” 澄清他的忠诚吗?不需要!“还有呢?”倾之冷声问,他相信这绝非重点。 “她说她之所以答应季妩的安排不为别的,只是因为想要个孩子。” 蹙眉:她的目的他不关心,亦难分真假。“还有?” “还有……”初尘望向湖的那一边,淡淡道,“她对我讲了她的身世,我很佩服。她的经历跟我太不相同,我十几岁时不知辛酸愁苦,被人宠于掌心,可她不到十岁就挑起家中重担,为救母亲,勇敢决断。我曾以为我弃名弃姓已算果敢,可跟她相比,我不及。我做出决定时至少是敁敠了得失,也知道以后会走什么样的路,而她却对前途一无所知,不知道那一脚踏下去是刀山火海还是万丈深渊。” 眉心微动,侧头看着专注地仰望天边落霞的初尘,倾之道:“有时人是因为无知所以无畏,知道结果而仍义无反顾的人,才是有勇气,也更加有智慧。” 她是知道结果不错,她是义无反顾也不假,但那是因为她并不觉得这条路有多难走。虽然比起留在渤瀛由父母安排一桩门当户对的婚事来讲变数大些,但她不讨厌这种常新的生活,何况,初尘想:再也不会有像倾之这样让她喜欢的人了。 “你自然偏向我的。”轻笑,“但薄清扬确是个外柔内刚的女子。” 倾之将眉一蹙,不悦道:“怎么?你觉得她可怜,要把我施舍给她一半?” “谁说了?”初尘立即反驳,“我是要提醒你她虽然看起来与我们年纪相仿,但毕竟你我加起来还没有她大。薄清扬此人阅历丰富,心思细腻,处事冷静,你可千万不能掉以轻心。”见倾之仍眉头不展,初尘哄他道:“好啦,你放心,我是同情她、佩服她,但这也不是我把丈夫拱手相让的理由啊。我又不傻。” 倾之这才别别扭扭地牵起嘴角,将笑不笑的样子,起身道,“回吧,饿了。” 初尘暗觉好笑。坐了太久,起来时双腿吃不上力,幸好倾之在侧,一把将她扶住。可是……他竟顺势将她打横抱起。 “让人看见了。”落日映着她的脸庞,红彤彤的。 倾之垂下眼睑看她一眼,坏笑,猛地发力抱着初尘转个不停。 …… 夕阳余晖下,金红的湖面波光鳞鳞,仿佛跃动着无数金鲤。 小青儿 【章二十七】噩梦 云台之上,薄清扬一袭素装,衣袖裙角披帛被烈风吹起,翻飞出冰蓝的颜色。 “知道花倾之立了那么多功,背后又有帝后照拂,为什么陛下还是执意把他留在锦都,不肯重用吗?那都是因为你,因为你是渤瀛侯的女儿……” “命运总是公平的,她赐给你一些东西的同时必然要夺走另一些,如果你的前半生获得的恩赐太多,那么注定要以下半生的幸福偿还……” “那些幸运的人开出生命最美丽的花是因为他们把根扎在不幸之人的血躯之上,你愿意把根扎在花倾之身上直至他枯槁而死吗?”长袖流光,云镜中出现倾之的影像。初尘见他玄衣大带,微笑着手拈红花,那花张开花苞,吐出金蕊,红艳得血□滴,而倾之却渐渐面容扭曲、身体变形,化成一具骸骨,散做齑粉。 她垂死地伏在冰冷尖锐的砾石上,头发被粘稠的血液胶结成缕。“不要——”挣扎着爬起,已与岩石凝固在一起的伤口撕开、崩裂…… 噩梦惊醒。 那夜倾之不在身旁——他们做着机密的事,时常乘夜行动——初尘圈着被子坐起来倚着墙壁和床头的夹角,把自己包裹在狭小而安全的空间里。梦中的情景似曾相识,仿佛亲身经历过血肉撕裂的痛苦,但想想,又觉荒谬。 “恨吗?这世上比你悲惨的人太多太多,你没有资格去恨!”她绝望地大喊着“不要”的时候,苍穹发出的声音笼罩四野,冷漠到残酷,却又直戳心底。初尘知道那不是薄清扬的声音,而是自己的心魔——只有自己才能那么精准的找到心脏的位置,一刀插下去,不偏不倚:是她觉得上天对自己太过恩厚,担心这种眷顾会被收回;是她觉得自己阻碍了倾之的复仇之路,寝食难安却又无法放手;是她觉得比起薄清扬和许多人自己生而富贵、嫁而如意,幸运得怕是要遭天妒。 然而离开倾之吗?初尘狠狠地甩头:她不要!绝不! 接连几日,时常被同样的噩梦纠缠。醒来时如果倾之不在身边,她就坐起来抱着被子迷糊到天亮;如果倾之在身边,她一定要将他弄醒,只说自己睡不着,要他陪着聊天——她只是想听听他的声音,让他摸摸自己的额头,这样会觉得安心。过了几日实在想不到该聊什么,初尘道:“倾之,我们去看月亮吧。” 窗外淅淅沥沥。倾之蹙了蹙好看的眉,说:“外面在下雨。”他故意不看她的窘相,但大约十分精彩。初尘不再说话,缩到倾之怀里,听雨声滴到天明。 许是因为心烦意乱,睡眠紊乱,她的月事又不正常了。 如此过了小半月,倾之忽然说要出门。初尘见天气不错,正抱了一些卷轴古书准备晾晒。倾之时常出门,她也并不十分在意,只随口问道:“去哪儿?多久?” 倾之从初尘手中小心翼翼地接过书卷,道:“东边,少则一月,多则两月。” 初尘寻思着倾之不明说必然有他的道理,也不细问。 又抽出几卷加在倾之手上,初尘顺着书架一边翻检,一边用拂尘掸拭。倾之双手交叉合抱,跟在初尘身侧。“大哥、二哥同你一起去吗?”初尘问。 “我们一起出发,他们负责帮我甩掉沿途跟踪的尾巴。” 初尘翻找书卷的手忽然停下,转身问他,“也就是说——你一个人去?” “是。”倾之道,“人多了反而引人注意,多有不便。” 初尘拧眉揪着拂尘,嘟囔道:“什么事啊?一个人去多让人不放心……”她知道倾之艺高胆大,也知道倾之不爱惜自己的毛病,可就是没有办法阻止他一次次的冒险拼命。作为女人,也只剩下反反复复的唠叨和埋怨。 倾之笑了笑,打趣她说:“去给你寻个治不寐之症的秘方。” 初尘心想这是被她半夜搅扰得挨不住了,转着弯儿地抱怨她呢。瞪他一眼,转身搬了个矮墩踩上去,手叉腰,居高临下地斥他道:“胡说!” 倾之顿时一副知错模样,低下头去,嘴却笑得抿成了直线。 初尘踩在矮墩上整理高置的书卷,有些离手边较远,本该下来挪挪墩子,可她偷懒,偏要省那个力气,于是踮起脚尖,抻着身子去够。 “小心小心。”倾之两手占着没法扶她,只急得在一旁提醒。 “没事儿。”初尘浑不在意,将身体倾斜到最大的极限,手指勾到了系卷的丝带。正要得意,脚下一滑,身子不受控制的歪了下去,“啊——”失声尖叫。 就知道会这样——倾之有些认命,撒了怀里那些纸脆得好似蝉翼的古旧书卷,飞身去接初尘。手臂顺着她砸下来的力度向下一沉,再向上用力稳稳抱住。 倾之抱着初尘,书卷散落一地。 初尘睁开眼时不出意料的对上倾之那双责备的眸子。 “下次小心就是了。”初尘道。 倾之叹气:怀里那人可丝毫看不出悔过之意。 倾之将初尘放下来,后者忽觉小腹一阵绞痛,她有过一次经验,月事若是不规律,来的时候会又胀又痛地不舒服,难道是……不等倾之唠叨她几句,初尘就拎着裙子跑了。“干什么去?”倾之站在后面喊。 初尘头也不回道:“更衣。”如厕的意思。 倾之又是好笑又是摇头,目送初尘离开视线,转眼看看满地狼藉,蹲下来一一捡起,从新归类。初尘躲回房里查看,却并非月信,想着又要喝那苦兮兮的汤药,不由沮丧地跌坐床上。揉着因为闭经长了些许赘肉的小腹,更加苦恼了。 磨磨蹭蹭踱到前面的时候,倾之早已在院子里铺好竹席,正将书卷一一展开晾晒。初尘过去跪坐一边帮忙解开系卷的丝带,抿了抿嘴道:“倾之……” 倾之边接过初尘递过来的卷轴展开,边问,“怎么?” 初尘见他一心二用,埋怨道:“我跟你说正事。” 倾之侧头一愣,拖了长腔道“好”,将腿随意一盘坐在初尘对面。 初尘抬起上身,扳过倾之的肩膀,凑到他耳边低声道:“我想给家里写信,你能不能去趟渤瀛?”说完坐好,看着倾之等他答复。 该是想家了吧。初尘倒还没觉怎样,反而倾之觉得初尘为她远离父母,心中有愧。笑了笑,捧起初尘的脸,两人磕了磕额头,倾之道:“好,你多多的写,好好的写,把你在锦官城的新鲜见闻都写进去,让父亲、母亲和大哥放心。还有,”又笑道,“你若是觉得我哪里不好,也写在信上,我自去渤瀛领罚。” “那倒不必。”初尘听倾之答应,满心欢喜地应承着不会说他坏话。起身道:“你晒书,我现在就去。”又一阵风似地跑了。倾之不由笑意渐浓。 圭山高耸,连天入云,山顶终年积雪,山脚却早早入了夏。璠林中生长着槐、杨、桦、桐等高大笔直的树木,魁伟雄健,即便并非刻意栽植,也横看成行,纵看为列,仿佛手持戈、口衔枚,军容肃整、军纪严明的将士。风过树梢,其声低回。行走在这满目苍劲之中眼见却忽然现出一片竹林木篱,有草屋茅舍,水车吱哟,若在海边,倾之定要怀疑是海市蜃楼的奇景,可在林中……他牵马驻足良久,决定向主人家讨杯水喝——实是好奇究竟什么人住在这里。 柴门虚掩,上面爬满青藤,开着不知名的淡紫色、灰蓝色小花。向里望去,院子不小,却因种满、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花而显得拥挤。高株的牡丹、山茶、芍药、木槿,矮株的玉簪、女华、鸢尾、杜鹃。院门及屋门朝西,院子北面及屋后是竹,院子南面有一排三层高的花架,摆放着盆栽的香兰蕙草、锦葵水仙、蝴蝶花、秋海棠等,一语难尽。院中卵石铺路,石缝间长出的青苔也煞是可爱。 倾之站在门口,踏云好奇地用鼻子嗅了嗅柴扉边的竹子,仿佛在确定那青嘘嘘的东西能不能吃。确定之后,它伸出舌头将几片竹叶卷进嘴里,大嚼起来,似乎味道不错,又啃了几口,咀嚼着得意地从鼻子里发出声响,还蹭蹭他的主人,仿佛要他一起分享。倾之本将注意都放在了院中的花花草草上,被踏云一蹭才瞧见这小子干了“坏事”,忙将它牵走,拴在树上,拍拍它的脑袋,要它听话。 “主人在吗?”倾之叫门。 屋中。主人身着蓝衣,竹枝挽发,他是个二十七八的年轻人,但由于没有蓄须,看起来更年少一些。浓眉飞扫入鬓,鼻梁英挺如刻,一双很大的眼睛却不太有神,肤色和唇色也都泛着病恹恹的玉白。他敞着怀,低头看着自己胸前拇指大小的伤疤。伤疤胸前背后各有一个,是贯穿所致——阿爷告诉他那是被捕兽的弩箭所伤。那时候重伤初愈的他脑中一片空白,只有一双慈爱的老人日夜守候,告诉他他是阿爷阿母的老来子、命根子,他们住在玄都边陲,以打猎为生…… “主人在吗?”倾之连唤数声。 蓝衣人这才听见,忙合了衣裳,心道不知何人会来这幽僻之处。 蓝衣人迎出来与倾之打了个照面,两人都笑了。 倾之拱手道:“乐统领,好久不见。” 乐昶道:“花公子,我如今已不是统领了。” 两人又是相视一笑。那蓝衣人正是因病卸去了禁军副统领之职,隐入深山以种花养草为乐的乐昶。倾之与他交情不深:初次见面是日曜殿外匆匆擦肩;二次见面是倾之负伤,乐昶奉命刺杀;第三次锦官城宣旨;第四次便是今日了。今天之前两人打交道的时间加起来不足两刻钟,但倾之总觉得与乐昶缘分不浅。 乐昶边开了门边问道:“花公子因何至此?” 倾之笑道:“讨杯水喝。” 对这连编谎都懒得的理由乐昶置之一笑,将倾之请进院内。 乐昶引了倾之进屋,倾之打量这屋子:虽小,却十分清雅。 “草屋茅舍让花公子见笑了。请坐。这圭山积雪融水清甜甘洌,煮茶最好,便是取来就饮,也甜美如醴。”乐昶说着请倾之自便,自到屋后取水煮茶去了。 “不要太过麻烦。”倾之道。 后面传来乐昶爽朗的声音,“无妨,我这里少有客人。” 倾之笑笑,又将屋子打量、品评一番,这才撩襟跪坐,见竹杯上刻了花纹便拿起来端详。倏然,本能地觉得有什么在悄无声息地靠近。拧眉,握杯的手一紧,倾之微侧头,眼锋尖锐。可是……“哐当”很失态地摔了杯子。 一只花斑大虎施施然走到倾之对面,正襟危坐。那雅而有礼的样子倒像是位礼仪周到的好客的主人。老虎卷了下舌头,蹭了蹭耳朵,耸了耸脊背,倾之全神贯注地近距离观察。他并不害怕:一来小时候养过体形更大、性情也更加凶残的猛兽卷荼,卷荼对他尚且服服帖帖,何况这只相比之下像是花斑小猫的老虎?二来以他的功夫,如果老虎由正面袭击,他也能从容闪避。所以没什么好怕,之所以摔了杯子,完全是因为意外——想不到乐昶还有如此有趣的嗜好:养“猫”。 乐昶端着煮好的茶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眼前奇异的场景:花倾之与花斑虎兄弟俩大眼瞪小眼。乐昶暗觉自己大意:这亏得是花倾之身怀武艺,又是鲜见的胆大,换了旁人不还给吓坏了?“小青儿,过来。”乐昶唤道。 老虎听见主人召唤,优雅地起身,走过去围着主人的腿打转。乐昶苍白的脸色上浮出会心的笑意,他腾出一只手,揉揉老虎的脑袋,指向一旁,“那边坐。” 老虎很有灵性,仿佛能通人言。它走到乐昶指定的地方趴下,抖抖华丽的皮毛,慵懒地打个哈欠,脑袋搁在厚实的前爪上,金色的眸子看着倾之和乐昶。 乐昶放下手中托盘,刚要道歉,却听倾之不满道:“小青儿?它哪里是青色?” 乐昶蹙眉,“照你说……” 倾之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小黄、小黑、小花。” 老虎血口大张。乐昶闻言大笑,“花公子,我这是老虎,不是小鸡小狗。” “反正名不副实。”倾之撇嘴。 孩子气啊,乐昶心中纵容地想。笑着摇头,舀了茶汤盛给倾之,他道:“花公子不是来‘讨口水喝’的吗?”言下之意:干嘛对我的老虎指手画脚? 倾之知道这事自己无权过问,但心里还是疙疙瘩瘩地不乐意,因为他也曾被叫做“小青儿”,而且只有一个人会这样叫他,就是大哥璟安。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文的效果不好,被婉转劝说尽早完旧坑,开新坑……可是好像真的“尽早”不了,字总要一个个码的。如果说弃坑……我实在即使没有美主义也有那么点完整主意,不愿意留下烂尾楼…… 心中有些不平是真的,难道说写别人不爱看的东西是件很傻的事情?我倒忽然有斗志了,我这人向来有点“傻人精神”。 感谢支持俺的亲绵。 一点点填,坑总是能填满的。 乐昶 【章二十八】乐昶 倾之心不在焉地品着茶,余光瞄着那只悠然自得地舔爪子的“小青儿”。 “如果我没看错,”倾之捧着茶碗,忽道,“它的右前掌有些毛病。” 乐昶一怔,转眼微笑地看着小青儿,声淡如茶道:“是吗?我都觉得好多了,已经看不出来了呢。”不着痕迹地掸了掸未沾尘灰的衣襟——就像他的伤,好多了,若不是看见几乎就以为不存在了…… 猎捕虎豹熊罴等巨大的野兽通常不单靠人力,也要靠机关和陷阱。他(乐昶)十四岁时背着家人偷偷上山,结果误触机关,被弩箭所伤,险些丢了性命——这是阿爷告诉他的。没有什么好怀疑,阿爷和阿母是那样的疼他,而他也像所有乡野山村的纯朴少年单纯得只懂信任、不懂怀疑。 十八岁时阿爷阿母相继去世,黑甲军征收成丁入伍,他被选中,后因相貌、武艺俱佳被选送至钰京做了禁卫,之后平步青云,五年就做到了副统领。不能不承认,在帝君身边做侍卫除了武艺精湛外,仪表气度也十分被看重。有些传言可当笑谈,然而也并非全无根据——钰京的名媛中流传着“都中男子,韩郎乐卫”的说法:“韩”是指天执右将军家的三公子韩夜,天生妩媚,素性风流;“乐”指的就是他了。况且他总是带着真诚的笑容,那份亲和谁又能拒绝呢? 入云翼卫后,渐渐眼界开阔、见多识广,对自己当年胸部受伤却连带失忆的事产生了怀疑。借在宫中行走方便,他问过御医。御医答说如果没有伤到头部,按理说不该失忆,除非受伤的同时发生了一些痛苦和不愉快的经历,以至于伤愈之后不愿记起,所以失忆,这倒是有过前例的。 不是忘却,只是不愿记起…… 乐昶起身将煮茶锅里剩下的茶汤倒进瓦盆,又掺了水,端到老虎面前。揉揉它的额头和耳朵,对倾之解释道:“小青儿原本养在宫中苑囿,还是虎崽时伤过腿,是我给它治好的,所以我们感情一直很好。辞官后陛下赏赐了金帛等物,去谢恩时他又问我需要什么,我想到小青儿素不合群,就请陛下将它赐给了我。”他未提及这小虎是被思念儿子的帝君带在身边把玩,后被当做密探误伤致残——其实那夜偷听的人就是乐昶,虽然只是出于好奇而并非听命于谁的眼线。 倾之看着伸着舌头一下下舔茶汤的老虎,怪异道:“它也喝茶?” 乐昶向后挪了挪,老虎很自然地把身体蜷成凭几状让主人倚靠。“它很喜欢。”乐昶笑着,一手勾了虎颈上蓬松的毛。那笑眸也分不出是宠溺地看着小青儿,还是故意气花倾之的——他还是这样喜欢逗他,乐昶想。 “那它也喜欢喝酒吗?” 倾之这话本是揶揄,乐昶却正经地想了想,回答道:“小时候给它治伤时要用药酒,它会偷喝,喝醉了就搂着人不放。后来我便滴酒都不敢让它不沾了,毕竟谁也不想被这么个体重倍于男子的猛兽抱着又舔又啃。花公子说是不是?” 配合着乐昶,老虎威风地龇牙。大约如果不是主人在场,倾之很想给它拔了。 放下茶碗,倾之道:“乐兄请我喝茶,倾之请兄饮酒如何?” 乐昶微怔:喝酒?他想赖在这里了?但似乎也不好赶人…… 倾之随身带着酒,但是不多,只有两只酒囊。一只装的是去年初尘新酿的胭脂醉,另一只装的则是锦都名酒玉垒春江,王宫酒窖贮存的五十年陈酿——以黑甲军当年屠男掠女的劣行却对宫中金银美酒分毫不取,如此军纪,若非商晟授意行凶,倾之无论如何也不相信他们会那样凶残地屠戮手无寸铁的百姓。 午后二人出门打猎,傍晚回来正好喝酒。野味归小青儿,他两人只在后院菜地里挖了些时蔬下酒。乐昶手艺不错,将几样青菜清炒、凉拌,做得有滋有味。倾之笑说烤肉的话想必他更在行,可惜今日收获不丰,只够喂老虎,没有人吃的份儿——说这话时其实他心里很清楚:除了喂饱老虎,乐昶并不嗜好杀生。 朗月疏星,竹林生风。乐昶的身子本受大不住寒,但有五十年陈酿的玉垒春江暖身却也无大碍,实在想咳的时候就灌一口酒,也便压下了。积年累月的病也不在乎再亏那么一点半点,况且心情舒惬大抵抵得上十罐八罐的汤药管用。 小院借了山中清流,为防春夏涨水,乐昶在一边堆了大石。两人各捡了块石头坐下,衣上风竹月影、耳侧清泉漱玉,令人忘俗。乐昶偎了件披风,喝着倾之从锦都带来的醇香美酒,看着对面石上盘膝而坐、以散音定弦的人心觉好笑:花大公子全不当自己是外人,趁他做饭的时候从他房里翻出一张束之高阁、蒙了尘、松了弦的旧琴。收拾一番后,竟也能将宫商角徵羽都找准了。也是了,他从小做事细致,虽然那时动辄爱哭,像个丫头,可真正想做的事又有哪件做不成? 倾之想做的事……乐昶眸光一定,转瞬又飘忽起来,看向帝都的方向。 倾之调好了音,起手弹了一曲《青兰隐》。一阵凉风吹得他丝质罩衫的宽大袖口拂出轻若流云的弧线。乐昶记得好些年前他曾见过另一个人在月下弹奏《青兰隐》,也是这般风姿。只是那人是错生于浊世的兰,曲中带着无奈,而花倾之是逆境求生的草,一曲《青兰隐》却让人听出了不甘寂寞的出世意味。 曲毕,倾之举起酒囊笑道:“叨扰乐兄,倾之以曲相酬。” 乐昶收回思绪,也举起酒囊与倾之隔空虚碰,“还要感谢花公子的美酒。” 两人同时仰头畅饮,哈哈大笑。兴之所至,倾之单手托琴,抛给乐昶,“乐兄也弹奏一曲?”乐昶张开双臂将琴抱住,正将披风振开,月色下如紫毫浓墨潇然落笔。“我是粗人,引弓拉弦还可以,抚琴弄弦就免了。”乐昶解嘲道。 倾之不信,“不会弹琴的人家里怎么会有琴?” 乐昶眼神倏然一黯,良久,拨了一个音,“买这琴是因为想念一个人,但后来觉得,”叹气,“不如不想……”将琴置于身侧,裹了披风,仰头喝酒。 乐昶话里明白地表示出自己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经历,对此倾之保持尊重,不想窥探,尽管也十分好奇那让乐昶封琴的人是他的知己,还是心上人。 保持微妙的默契是双方心照不宣的共识。乐昶不问倾之因何前来钰京,倾之也不问乐昶的过往,彼此更对两年前倾之重伤在身,乐昶刺杀“失手”的事只字不提。这一夜就只剩下天南地北的闲聊,最后乐昶不胜酒力,倾之扶他回屋。乐昶只得一间屋子一张床,倾之将他放倒在床上,寻思着他自己不想睡地板,但看看乐昶——把醉酒的人兼此间的主人放在地上似乎更加不妥…… 行军打仗时几十个人挤一顶帐篷是再正常不过的事,都是男人,没什么好别扭。倾之宽衣解带,睡在乐昶身侧,主动忽略了后者是不是也愿意与他同榻。 乐昶半夜醒来见被子盖在自己身上,而倾之只搭了外衣。虽然是夏天,山林中的夜晚却是冷的。乐昶将被子移到倾之身上,他见过倾之在重伤的境况下尚能保持的惊人的警惕,故而小心翼翼、轻手轻脚,生怕将他吵醒,不料倾之却睡得异常安稳。乐昶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声音,“小青儿……” “小青儿……” 倾之倏然张开双眼:第一眼看到乐昶不在身侧。双掌拍床坐起,蹙眉,暗道自己一向浅眠,乐昶起来他怎么会全无感觉?扭头,第二眼便对上一双金黄色的眸子。难道卧榻之侧一直有猛虎相伴?倾之不禁有些郁闷:他这一夜是大意过了。 老虎见倾之起来,抬起一只爪子按在床上,上身耸起,一张盆似的大脸向倾之靠近。它的呼吸平静而均匀,是发动攻击前潜伏时的状态。如果卷荼发出这种信号,那么它随时会如闪电般出击,将主人扑倒,一通撒娇打滚又搂又抱。 倾之以手臂支撑身体,向后挪动,盖在被子下的伸直的腿改成了半蹲的防守姿势——毕竟他跟乐昶的老虎不熟,不想变成它的朝食。 “小青儿。” 倾之心下一动:他就是听到这声呼唤才醒来的!可叫的并不是他,自失一笑:是了,乐昶养了只叫“小青儿”的老虎,他怎么忘了? 听到主人的声音,老虎眼睛里流露出明显的迷茫,曲起的前腿停在半空在进退间犹豫,直到又听到门外一声“小青儿”它才退了两步,转身,一躬背,跃出门去。倾之松了口气,坐了片刻,正欲掀被起身,手抓着洗得泛白的蓝布面被子时却恍然大悟的笑了:老虎不是对他感兴趣,而是因为他盖着乐昶的被子,被误以为是它主人了。倾之想:说不准小青儿每天都是将乐昶舔醒,然后扑上去给他个早安问候呢。如此说来他不险些成了用老虎口涎洗脸的倒霉主人的倒霉替身? 乐昶那句“小青儿”还真是适时——倾之想。可转念又想:是乐昶不知道他的老虎认气味不认长相,还是故意戏弄于他?不管怎样,为了弥补自己一大清早“受了惊吓”,倾之决定留下来多蹭几顿饭弥补。 晨风舒爽,倾之将外衣搭在手臂上,只穿了中衣站在门口。乐昶身着粗布白衣,正在浇水松土、修枝打梢,侍弄他那满园的花草。角落里小青儿扳着只山鸡啃得津津有味,不时耸肩蹬腿对着只死物做抓扑的动作。趴着吃、躺着吃、拧着吃,欢得像个没点正样儿的顽劣孩童,出人意料,竟也与这平和宁静的画面十分融洽。倾之走到乐昶身后。“起了?”乐昶也不回头,“等我收拾好了就吃饭。” 倾之见乐昶这一院子的花,揣度不急,便穿上外衣道:“我去喂马。” 出门领着踏云溜了一圈,又引它去溪边喝水,仍旧牵回来拴在原处。踏云见主人要走,咬着不放。倾之百般哄说无果,无奈之下只好解下缰绳,卸下鞍鞯,拍拍马屁股道:“不许跑得太远,别让狼吃了。”踏云听前一句似乎很是高兴,听后一句却立刻让倾之见识了什么叫做“马脸”。倾之笑了起来,“好好,知道你能干,跑得快,去玩吧。”踏云这才喜滋滋“嘚嘚”跑远。倾之将马鞍马镫等放在树下,又从布袋里取出几只萝卜堆在一边——等踏云玩累了回来当做点心。 转了一圈回来,乐昶才刚刚忙完,蹲在池边洗手。 后院水车汲上来的水通过竹管引至前院,流进青石砌成的三尺见方的水池,再被一条人工开挖的沟渠引回溪中,很是干净方便。乐昶听倾之回来,捧起放在水池边的一盆秋海棠笑问道:“这花开得怎么样?” 那是一株红色秋海棠,颜色很正,花瓣重重叠叠,正面好似短绒,背面稍暗而有光泽。花茎青翠、通透如玉,叶片油绿、光亮似缎。 带着晨露,红色绿色更加鲜艳可爱。 倾之怔住。乐昶蹙眉,捧着花盆左看右看,起身疑惑道:“这花虽好,也不至于让你说不出话吧?”倾之摇头,“我小时候也种过这种花,一时恍惚了。” “噢。”乐昶点头,表示理解。倾之又道:“但后来被人拔了。”眼睛一转不转的盯着乐昶,似乎想抓到什么细节,而究竟是什么,他又不知道。 “啊?”乐昶惊讶,“什么人拔的?”在锦都王宫倾之二公子虽算不上数一数二,但也绝对是数三数四的人物,什么人那么大胆敢欺负他? 没有捕捉到丝毫异样的倾之淡淡的失落,“我哥哥。”他道。没有再看乐昶一眼,先一步进了房间,也因此错过了乐昶怅然若失却又欣慰微笑的表情。 乐昶将几案上的茉莉换成了秋海棠。朝食依旧是简单的米粥、素菜。 倾之此来钰京是为了初尘。他不是粗心的人,初尘心神恍惚、夜不能寐他有察觉。心知从初尘口中问不出什么,他直接去明烛园找了薄清扬。后者倒是爽快,将二人当日交谈的内容如实相告,包括她给初尘看了季妩的信——事已至此,薄清扬是笃定了花倾之除了冷落并拿她无法,何况她怀了他的孩子。 果然这是“病症”所在,正应了倾之的推测。有些棘手:他不可能背弃初尘,而商晟也绝不可能重用渤瀛侯的女婿。在渤瀛和锦都之间,商晟的选择是渤瀛。而在初尘和复仇计划之间,倾之犹豫。能盘活这局棋的,倾之只想到了一个人——季妩。所以简单安排了家中事务,只身来到钰京。然而人已在执策门下时倾之忽然改变了主意:他去与季妩讨价还价,谈成了自然欢喜,若谈不成呢?他这次来得确实草率了——若谈不成只能让季妩看明白他对初尘的感情之重、割舍之难,日后想退一步另做安排都恐不易。他不该昏头昏脑的冒这个险。 有时愈要保护一个人,就愈要表现的她(他)对自己无足轻重。道理明白了,问题却没有解决,反而更添烦闷:一是撂下诸多事务,抛下家中妻妹,却只是白跑一趟,着实令人懊恼;二是深责自己近来心浮气躁,虑事不周,行事之莽撞直如倒退了十年;三则是意识到初尘是他的软肋,关键时候也许足以致命。 倾之这一路行来顺风顺水,非是说没有受过伤、遇过挫,而是所有的事情都能按照他预先的设想有条不紊地进行:想算计的算计得滴水不漏,想守护的守护得密不透风。但现在似乎走到了岔路口,有些东西脱离了掌控,有些事情已到了取舍的时刻。他从不觉得复仇可以不付出任何代价,但这代价绝对不该是初尘。 倾之心下烦闷,打马向北,远离喧嚣人烟,向圭山、璠林深处驰去。 山幽林静,最适平心静气,叶间不时传来的鸟鸣蝉叫非但不会搅扰心情,反而平添了几分轻松愉悦和生气。倾之想:日后定要与初尘隐居在这样的地方。 倾之的梦想尚遥遥无期,他却偶然遇见了隐居于此的乐昶。对于乐昶,倾之看不透:说他“是友”,他曾是商晟身边的人,至今仍对这位陛下心怀敬意,赞其勤政爱民,堪比古之圣主明君;说他“是敌”,不论他那夜为何失手,终究算是救过自己一命,而之前之后他们都再无冲突。倾之只得四字,“似友非敌”。 有山间清新的空气,有满园红绿的花草,有溪流水车,有青石翠竹,有酒有琴,有只脾气温顺、风度翩翩的大“猫”,还有个虽不能交心,但可以交谈的朋友,倾之决定逗留几日。可看着那株秋海棠和探寻不出任何蛛丝马迹的乐昶的脸,他忽然意兴阑珊:一花万株,一人一命,是他莫名的妄想了。 “打扰乐兄多时,饭后我便出发。”早早将信送到渤瀛,也可早早回家。 乐昶一怔:原以为他会多赖几日。“这么快就走,不多留几日?左右……”——左右我一个人也很寂寞,不在乎多加一副碗筷,多添张嘴吃饭,而且还有人帮忙解决小青儿一日三餐的山鸡野兔,你若留下,我实在求之不得。 可惜倾之听不到乐昶的心声,“不了,还有急事。”打断了乐昶的挽留。 “如此……”乐昶端起盛水的竹杯,“那我也不强留,以水代酒了。” “多谢。”倾之举杯相碰。末了他道:“这秋海棠,送给我吧。”记得有回大哥弄坏了他一盆红色秋海棠,哄说要赔他一株,事后却一直赖账、不了了之了。 “好。”乐昶笑着答应。看来该还的,迟早要还。 作者有话要说:这文真的治愈系啊。 传情 【章二十九】传情 在倾之走后的第四十七天,初尘收到了从钰京送来的一株秋海棠,红色。不知是谁送的,没有信,连口信也没有。初尘捧着花盆左看右看俯看仰看——花叶底下行行墨迹工整清奇,与粗粗细细的叶脉相交相错。透过光线,叶底碧透如玉,仿佛看得见那人专注而温润的脸。他提笔凝思,忽而眸光一柔,润笔写道: “初五,大炎,又雨,疾,道阻。” “露宿,踏云夜惊,起视,月初亏,有萤火。” “逢故人,有一虎,举止甚趣。” “胭脂新酿,味薄,不醉。” “夜遇‘鬼’,乃书生,问之,答曰‘为娘子逐’,其悍也如此。” 初尘起先看到倾之所述的点滴琐事趣事脸上微笑不由放大,可到了这出“懦夫悍妇”,她蛾眉轻拢:“其悍也如此”,他该不会是以此暗讽她素日做派娇悍吧? “小气!”初尘轻哼。心道真该把花家的“三木堂”响当当地立起来,给后代子孙树个榜样,免得她白担了“其悍也如此”的名。对,就这么干——初尘抿嘴偷笑,又愉悦起来,翻开手边一片叶——“偶得秋海棠,又名相思草、断肠花。” 相思断肠吗?初尘嗅到一股极浓的怪味儿,颦眉:这话说得也太无病呻吟。她与倾之相识四载有余,聚少离多、山长水阔的日子不是没有经历过,甚至一两次擦着生离死别,可初尘坚持认为自己不知相思为何物——她只知道想念。 “小姐,什么东西?给我看看。”小花儿放下药碗就要来抢那盆秋海棠。 初尘先是感慨了一下那股怪味儿不是,或者不只是从倾之的文字间散发出来的,而是确确实实的,然后便以比小花儿更加敏捷的身手将花盆揽在怀里,瞪她:“不给!”——这可是情书,小丫头不懂事看什么看?没得看乱了心性。 小花儿撅嘴道:“有什么嘛。”一副“爱给不给,我不稀罕”的模样。初尘这边刚松了口气,却瞥见小花儿眼睛一亮,趁她不备扑了上来——原是一招欲擒故纵。幸而初尘也是习过武的,尤其于躲避之术,倾之当年教得颇多颇仔细。 初尘闪身避过,恨得磨牙:小花儿呀小花儿,自从你跟花倾之兄妹相认,是越来越像你那心眼儿多多、良心缺缺的哥了——不、是、好、东、西! 小花儿扑空,非但不恼,反而更加好奇,粘上来道:“小姐,给我看看嘛。” 初尘避开,“不给。”拐带坏了花窈莹,她怎么向倾之交代? “给我看,给我看嘛。”小花儿锲而不舍的粘。 “不行不行。”初尘锲而不舍的躲。 一个不给,一个想看,两人便在房里追闹起来。后来追闹的起因,那株秋海棠倒被冷落一旁,只是单纯顽笑,直到植兰出现在门口,阴沉着脸色。 “大……大嫂……”初尘讪笑。小花儿脚下收不住撞在初尘身上,初尘一个趔趄,幸而小花儿拉她一把才未跌倒。眼见这场闹剧,植兰黑着脸,不说话。 初尘用手肘捅一下小花儿,冲她使眼色,后者领会,忙端起药碗——慌忙之下倒洒出一半。初尘心下长嗟,不忍目睹。植兰偏过视线,假装未见。小花儿“趁无人注意”用袖子抹了把案面,端药给初尘道:“小姐,趁热喝了吧。” 那真的已经不热了。 初尘对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小花儿挤出个皮笑肉不笑的笑来,一气将药灌下。春葱细指伸进怀里慢条斯理地抽出帕子,蜻蜓点水似的在沾了沾唇角,含蓄地妩媚着一双善睐明眸对植兰笑不露齿——“呃……”喝得太急,不合时宜的打了个嗝,药味往上撞,忍得像个要吐不吐的醉鬼——之前一番温柔娴淑前功尽弃。 小花儿见初尘尾巴没藏好,忍笑忍得差点咬到舌头。初尘斜她一眼,碾她脚面。小花儿“啊”一声大叫,哀怨地望向初尘,后者“狠心”扭头不理。 植兰一脸鄙夷。 “想堕胎随时跟我说,我给你开药,比这安全。”植兰冷道。 初尘自知理亏,低头不语——发现快要看不见自己的脚尖了。 植兰走上前,打量初尘扣在隆起的腹部上的双手,面无表情,心下却气:还知道自己是个孕妇,知道自己肚子里有两个孩子!冷不丁扼住初尘的手腕——把脉。初尘也只好任植兰摆布:谁叫她是大夫——很凶的大夫。 还好脉象沉稳,植兰放了心。她展开初尘的手掌,左手一拂,后者手上现出一碟蜜饯来:原是小花儿丢三落四,只记得端药,忘了拿枣儿。 初尘心下感激:植兰虽然素性清冷,但待她确是真心的好,不然也不会特意跑一趟绾芳苑只为拿一碟儿蜜饯来——没有蜜饯吃药也不会苦死人。 “活动活动也是应该,但拆屋揭瓦这种事吩咐别人去做就好了,不必一回劳动三人,”植兰看一眼初尘,轻嗤道,“还不够工钱。”语毕拂袖而去。 初尘望见植兰走了,拈个枣儿丢进嘴里,她一直觉得:大嫂很会说笑。 小花儿扒着门框目送植兰出了绾芳苑才长长松了口气,小步跑回初尘身边,不停地抚着胸口,如蒙大赦道:“走了走了,可算是走了。” 初尘撇嘴笑,“至于吗?给。”分蜜饯与小花儿吃。 小花儿嘴里忙着,眼睛却也不闲,仍是在打那秋海棠的主意:她从小做事就有毅力。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而言她确实像极了花倾之——执着。 初尘察觉,一手揽花,一手叉腰将肚儿向前一挺,这动作倒让还不足四月的身子也有些“凸”兀。小花儿只好作罢:如今天大地大孕妇最大,她可不敢招惹。 见小花儿悻悻败退,初尘得胜似地拍拍肚子,柔声细语道:“我家儿子真厉害,这么小就能保护娘亲。”揽着秋海棠,扶腰“扭”回床上歇息。 小花儿在她背后吐舌头、扮鬼脸,讽道:“大言不惭,我侄子才多大丁点儿!还有,小姐你,才不到四个月呢,装什么大腹便便?” 初尘施施然坐好,非但不恼,反而好整以暇地笑道:“说话小心,不然将来侄儿不叫你姑姑,看你到哪里去哭?还有,”她指指肚子,面露得意之色,“小姐我怀的是双胞胎,自然不同。” “……”她忍,为了两个小侄子,她得忍。 小花儿赌气不理初尘,抱了针线簸箩闷头做活——缝的是一件大红绣金花团的小袄;初尘则乐得不厌其烦地将那株秋海棠来来回回这儿摆、那儿摆。 粉色裙摆飘来荡去,小花儿抬起头来抱怨道:“小姐,你不能停停?” 初尘白她一眼,“你低头做活,我哪里碍得着你?” “我、眼、晕!”一字一顿。小花儿想想又道:“小姐,你若实在清闲还不如动动针线,好歹亲手给孩子做点什么吧。”她实在觉得该找点事情打压一下初尘高得莫名其妙的情绪——换在平时,初尘顶不喜欢的就是女红。 可今日不同。初尘凝眉略思,觉得颇有道理,而且若那两个软绵绵、白嫩嫩、小鼻子小眼睛小嘴巴一模一样的粉团儿能穿着自己做的衣裳,想来也让人喜欢得不行。终于舍得放下那株秋海棠,在小花儿身边坐下,翻捡着簸箩里花花绿绿的布料,虚心求教道:“小花儿,你说我做点儿什么好呢?” 小花儿就不明白了:她怎么这么痛快? “笃笃笃”,敲门声。 门未关,初尘和小花儿同时抬头望去,也同时一惊——来人是杜蘅,这可是绾芳苑的稀客。小花儿忙起身将杜蘅让进屋内,初尘也起身问候。 杜蘅不啰嗦,对初尘开门见山道:“我有话跟你说。单独。” 自上回被杜蘅拿匕首追得狼狈不堪,初尘对与杜蘅单独相处心有余悸。 “小姐?”小花儿投过来询问的目光。 “你先去吧,把门关上。”初尘尽量使腔调自然。 小花儿离去后,杜蘅先让初尘坐下,自己则坐在她身边。视线向下停留在初尘隆起的腹部,杜蘅道:“你知道吗?我从没有一刻停止过恨他。花倾之,他手未沾血,却害死了我的父兄。我不会妨碍他报仇,但他也无法妨碍我报仇。” 初尘忽然痛得缩了下身子:或许连腹中胎儿都感受到了浓烈的恨意。 …… 倾之与乐昶道别后星夜兼程赶往渤瀛,想早些回家,却不料在渤瀛绊住了。 殷绾身子一向不大好,如颜青羽一般,心思玲珑、忧思过甚,总好不到哪里去。从前有女儿在身边时时讨她欢心,比得上千金良药,可自初尘远嫁,渐渐又不好了。倾之见到傲参时他衣不解带照顾了妻子十数日,胡子拉碴,未及打理。 “父亲,这是初尘的信。”倾之自幼丧父,故对妻父以“父”称之。 傲参展信细读,十几日未见笑容的脸上渐有喜色:没有什么能比女儿过得好更令一个做父亲的感到欣慰,而且,这信来得及时,对殷绾来说不啻一剂良药。 倾之恭敬地跪坐在对面,因无事做目光自然落在傲参身上,将他每个微小的表情收入眼里,习惯使然地在心里揣度各种细节。忽然,傲参猛一皱眉,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置信的事情,持信的手抖了一下,并且捏得很用力。 傲参抬头直盯着倾之的双眼,神情间露出威严,或者说是……愤怒,俨然像是谁欺负了他的宝贝女儿。“这封信,你看过吗?”说话时语气倒已缓和了不少——这才符合那个宅心仁厚、和光同尘的渤瀛侯傲参的性格——尽管仍然低沉沙哑,但这可以被认为是连日心急劳累所致。 “信是初尘给父亲的,我不曾看过。”即便倾之早知道初尘的信里有可以令一贯沉稳的渤瀛侯失态的内容,他也不会看,这是夫妻间起码的尊重。 倾之也未追问初尘究竟说了什么,如果傲参想让他知道,自然会说,如果傲参不想让他知道,问也徒然。然而,他至少已经看出了异样。 傲参不想说,所以他收起信,问道:“你小住几日,还是马上就走?” 倾之本不打算停留,但眼下殷绾生病,他却是走不了了。振衣端坐,两手覆在膝上,郑重道:“初尘远在锦都,不能尽孝,倾之愿代她为母亲侍奉汤药。” “嗯。”傲参颔首,“也好,殷绾的病已见起色,你与她多说说初尘的事,想必有益病情。”想了想,又补充道,“我写封信予初尘,你带回去。” “是。”倾之垂首。 “父亲。”书房门外响起傲天俊的声音。 傲参看了倾之一眼,“进来。”他道。 天俊推门而入,怀里抱着个五六个月大的娃娃,看见倾之,他显然一愣。 不理会儿子的惊讶,傲参问道:“你怎么来了?” 天俊收回停留在倾之身上的目光,回道:“母亲今日身子大有起色,我带渟泓去看她,母亲说渟泓也有好些日子未见爷爷了,所以让我抱他来见您。” 倾之在城中歇脚时略打听过,知道他们走后这两年渤瀛侯世子已经娶妻生子,所以对天俊的话并不感到意外。孩子白白胖胖、发毛稀疏,小小的人儿穿着小裤小袄,有模有样,很是讨人喜欢。倾之冲着孩子笑,却引来其父一瞪——天俊换了只手抱孩子,不令渟泓看到倾之,渟泓转头,他又用手遮了孩子的眼。 倾之既无奈,又好笑:若说他跟傲天俊的关系,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注定为敌。他们并非性格不合,其实傲天俊算是个随和而有涵养的人,而倾之在某些方面,如交友,不拘一格,十分随性;他们也不是立场不同,渤瀛傲家虽表面向商晟称臣,但这一窝狐狸惯于“坐山观虎斗”,算是中立,与倾之并无冲突。傲天俊之所以看花倾之不顺眼,完全只是因为后者拐跑了他如珠如宝的妹妹。 “好好。”傲参一见孙儿便和颜悦色起来,连声道,“抱过来,抱过来。” 天俊将孩子抱给父亲,便在傲参对面、倾之身边撩襟坐下。 倾之侧身,抱拳道:“恭喜大哥喜得贵子,不及备下贺礼,请兄长见谅。” 天俊瞟倾之一眼,亦稍侧身,礼节性的回道:“妹夫客气了。” 明明是礼数周全,但一家人礼貌到这个程度就有些不冷不热了。倾之不以为意,笑道:“如果初尘知道自己当了姑姑,一定十分高兴。” 天俊亦笑道:“如果我知道自己当了舅舅会更高兴。” “未敢抢在兄长前面。” “你与我妹妹成亲时倒不见如此谦让。” “形势所迫,大哥见谅。” “初尘喜欢,我怎么好不见谅?” “大哥似有怨言?” “妹夫多心了。” “咳!”终于傲参觉得这郎舅之间冷箭嗖嗖打扰到自己含饴弄孙的情致,重咳一声。倾之、天俊立即收声,在父亲面前和和睦睦地做起一对好郎舅。 “对了,”倾之从怀中取出封信道,“初尘有信给大哥。” 天俊丢了个“你不早说”的眼神,从倾之手中夺过信来。倾之想笑:那封信初尘给他看过,内容……绝对可以让傲天俊又哭又笑、又笑又哭—— “大哥,两年不见,你给我娶嫂子了吗?生侄子了吗?” “大哥,鲛容轩的花你照看了吗?瘦红居帮忙打理了吗?” “大哥,金狮好吗?又下小崽了吗?你有没有找纯种的细犬与它□?” “大哥,丰庆酒楼又添了什么新段子?壹泉茶肆的说书人换了吗?” “大哥,春天你还放纸鸢吗?秋天你肯定吃海蟹,可我吃不到了。” “……” “大哥,有几件事我忘了告诉你。花园结果子最多的梨树底下埋着你的牛角匕首;湖东第三颗柳树上的大鸟窝里藏着你的桃木弹弓;我小时候躲身的老槐树洞里有你的铜马、竹鹞、木战车;你找不到的几卷书大约也是在我床下……” “大哥,你没生气吧?你真没生气吧?” 迎接新生 【章三十】迎接新生 倾之在渤瀛逗留了半个多月,直到殷绾完全康复才回转锦都。回到锦官城时距他离开已有三月之久。三个月,虽然很长,虽然比他预计的要长,但倾之不认为已经长到足以让家中上上下下都忘了他长什么模样——为什么每个人看他的眼神都仿佛……不认识?没有人拦他,也没有人理他,甚至所有人都刻意回避他。单只是回避也便罢了,还在背后指指点点、交换眼色。 倾之终于按耐不住,抓了个跑得慢的,那人的表情只能用“悲戚”二字形容。但鉴于被抓的是粟满,此人平日素好夸大其词、故弄玄虚,更兼说谎不眨眼、骗人不脸红、巧舌如簧、左右逢源,于是这“悲戚”的真实性自然打了折扣。 倾之狐疑地皱起眉头,问道:“怎么,府里出了什么事?” 粟满不敢抬头看倾之,垂着脑袋抽着鼻子,举起袖子抹眼道:“公……公子,还是……还是自己去看吧。夫人她……”眼前一晃,只觉面上一阵疾风。粟满挺直了腰,背手望着倾之消失的方向感慨:他家公子这身手真是愈发出神入化了。 “初尘!”倾之撞进绾芳苑的卧房时不能不说有些气促狼狈:疾跑急停中发丝凌乱,滑过耳侧,黏在满是汗水的额头和两颊上,脸色白得像新帖的窗纸。 “倾之!”躺在床上的初尘惊呼而起,却被坐在她身边的植兰一个眼神“按”了回去。初尘侧头望着倾之,苦着脸、咬着唇,楚楚可怜地仿佛向他求救。 倾之一时搞不清眼前的状况:初尘倚着枕头隐囊等物半卧半坐在床上,两腿分开支起——是个不甚舒服的姿势。倾之蹙眉:大嫂又“逼”初尘做什么呢? “回来了。”植兰清冷的声音算是问候。“嗯。”倾之点头回应。 “倾之……”迫于植兰“淫威”的初尘不敢起身,只能伸出手臂来抓倾之,后者快步上前,握住她的手。先前正被植兰的身子遮挡的视线一览无余——夏日单薄的衣衫盖在圆鼓鼓的肚子上。 植兰起身道:“既然你回来了,看着她罢,我也可以忙别的去了。”又转头嘱咐初尘,“按我教你的方法练习吐纳,记住要领,不许偷懒。” 初尘一边朝植兰的背影俏皮地吐舌头,一边拉了杵在那儿难得表情呆傻的倾之。倾之一个趔趄坐到床边时正瞥见植兰在门口处停了停,回眸,竟然在笑! 倾之这才从“初尘怀孕了”这天大的惊喜中醒过神来,转眼看着拉着他的手臂顺势坐起的初尘,抬起她的双手轻轻亲吻——原本素手如削,现在却略浮肿了,袖管滑落处只见两只手臂也肿得好像粗了一圈,倾之眼眶一热,有些心疼。 “对不起。”他含着她的指节轻声道。 初尘蹙眉:这从何说起?可略一想便明白了:大约倾之是觉得未能陪在她身边故而道歉。她心里倒是不甚介意,毕竟年轻、身体好,怀孕的反应也不激烈,又有植兰、小花儿等人的悉心照顾,吃睡都好,也少心事。但完全不在乎也不可能,至少他们错失了三个月的时间没能一起见证生命的孕育、成长。 初尘吸了下鼻子,抽手拉了倾之一把,头埋在他怀里嘤嘤哭泣,“你家儿子最坏了,这么小就顶会欺负人,偏偏你又不在……” 倾之抱着初尘,轻轻拍着她的背,“若早知你有了身孕,我说什么都不会这时候离开的。”心想前一次假孕都“害喜”害得那样厉害,这回肯定更加难受。 “现在就这么不老实,还有四五个月呢,我……我可怎么过啊?” “这样顽皮的,生的时候肯定也不容易,我怕,我不想生。” “花倾之,你对不起我,你儿子也对不起我。” …… 初尘这边哭得不依不饶,可倾之实在没有经验,不知该如何应对眼下的情势,只能把她搂在怀里,轻轻摇晃。待初尘哭声渐弱,倾之捧起她的脸,问道:“很难受吗?”出乎意料没有摸到两手水,反而由掌心传来微热。定睛一看,初尘“哭”了半天的脸上竟然没挂一滴眼泪,眼角星点晶莹——那也是笑得! 初尘见计得逞,大笑着推开倾之,得意洋洋道:“骗你的,我儿子可乖了。” 倾之未有防备,猛被推开向后一仰,心好像也在初尘的笑声中向后抛去,跌在地上:他又被骗了!佯怒地转身侧坐,甩头不理,表情却是松了口气的样子。 “生气啦?”初尘两手搭上倾之的双肩,细声细气地试探。 倾之“哼”了一声不说话:他当然生气。从来只有他算计人,没有人算计他,碰上傲初尘算是一物降一物,他认了,但前后想来从他踏进家门众人以目指点的反常举动,到粟满一腔悲戚、声泪俱下,植兰从容淡定、笑带促狭,敢情她是联合了一大家子给他下套,全都想看他的精彩表情,这未免太不厚道。换做平日,倾之定不能轻饶了她,可现在不行,她儿子再乖也经不起他闹腾。 “呸!”倾之在心里狠狠啐了一口:什么叫“她儿子”?凭什么淘气的时候是“他儿子”,听话的时候就变成了“她儿子”?傲初尘,你讲不讲理! “别生气了。”初尘拉拉倾之的袖子,后者不动。“小心眼儿。”初尘暗道,但别扭是她惹出来的,她自有办法收场——拽起倾之的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柔声道:“有五个月了呢”。果然,倾之转身好奇而又欣喜地摸着,这是他和初尘的第一个孩子,幸福之情溢于言表。感受着轻轻的胎动,仿佛手捧的是生命的全部,想要笑,更想要哭:或许当年父亲母亲也是这般感激着他的到来,期待着他的降生。人生不满百,未有长生丹,唯有儿女才能将血脉代代相传,以至永世。 倾之俯下身子侧耳去听。初尘用手梳理他的头发,问他,“听见什么了?” 倾之坐起身来,笑道:“他问我爹爹为何去了这么久才回。” 这哪里是孩子在问,分明是倾之知道初尘心中有此一问,故此自问自答。还算他知道老实交代,初尘满意地点点头,问道:“那你怎么说啊?” 倾之道:“原本说是一两月,不曾算上去渤瀛的时间,而且我又在渤瀛逗留了几日,也算代你侍奉父母,故而回来迟了。”对殷绾之病只字不提。 初尘眼神一黯,含着唇低下头去,手抚肚腹:许是因为快要做母亲了,便更能体会父母的心情。她从不后悔跟随倾之,但作为女儿,她实在不孝。 倾之了解初尘的心情,安慰她道:“父亲身体健朗,母亲倒似比以前更年轻了,你不必担心。母亲还让我转告你,只要你过得好,他们便无有牵挂了。” 初尘吸了下鼻子,这回是真的红了眼眶,“倾之,”她道,“我想回娘家。” 倾之叹气,揣度初尘是头次怀孕,心里难免紧张恐惧,故才希望有长辈陪伴,也并非真就那么想家。他握起初尘的手抿嘴微笑道:“初尘,现在不行,等将来,”——等将来复仇之后——他望着她的双眼,“将来我陪你光明正大的回娘家,便是你天天要与父亲、母亲同住我也答应。可现在,”他抱歉道,“不行。” 初尘一阵失落,努努嘴道:“那可以让我回渤瀛,等将来你再接我嘛。” 倾之剑眉微蹙,不知初尘怎会说出这种话来:他们都知道这个“将来”并非一日两日,而是五年十年,要将她送回娘家如此之久,那不是省亲,是抛妻弃子! 倾之捏了下初尘失望的脸,轻责道:“胡闹,你既嫁我,自然该跟我在一起。回渤瀛这种话以后不许再说。”初尘闷不吭声,倾之从怀中掏出信来,哄她道:“这是父亲和大哥给你的信,还有个好消息,你现在可已经做了姑姑了。” 初尘本想再试他一试,可听闻喜讯不由惊喜万分,因而改了主意,拽着倾之急问道:“真的?大哥娶亲了?是谁家姑娘?生了侄子还是侄女?叫什么名字?人说外甥似舅,侄儿随姑,长得像不像我?可不可爱?” 瞧初尘那股兴奋劲儿,倒比自己生了孩子还高兴,倾之笑着摇头,握了她的手安抚道:“别急别急,你一口气问这么多,我总要一个个回答吧。” “快说快说。”初尘催道。 “大哥娶的是渤瀛陶家的姑娘,”见初尘凝眉,倾之笑道,“你大概不熟悉,陶家并非名门望族,祖上几代只做过小官小吏,到了陶父这一辈所幸与妻儿种田打渔,男耕女织。”其实这等门第正是藏锋守拙的渤瀛侯最好的选择吧。 初尘莞尔,“你都是听谁说的?” 奇!“嗯?”倾之蹙眉道,“我并未仔细打听,听你的话仿佛另有隐情?” 书!初尘笑道:“你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网!倾之倒也颇有兴趣,拉着初尘的手道:“愿闻其详。” “陶家几世为官,却无人闻达,因此陶父自小熟读经史、被家人寄予厚望。当年在渤瀛那也是学富五车、文声斐然的才子。可后来他因不满父母所定亲事,执意要娶渔女为妻,便与家人决裂,弃功名前途如敝屣,带妻儿隐居田园了。” 倾之点点头,“原来如此,不想竟是个至情至性之人。”又问,“你如何知道?” “我……”初尘正要得意,却忽觉得那也并非什么值得得意的事,白了倾之一眼,“这还用问?女人对这种事情自然知道得多。”有才子、有佳人、有爱情、有离经叛道、有至死不渝,一波三折,终成眷属,哪个少女不爱? 倾之连说“是是”。初尘又欣喜道:“父亲与陶父,一个大隐于朝,一个小隐于野,倒正对脾气。以陶父文名,想必大嫂也颇有学识,大哥一定喜欢。”连她嫁给倾之这样身世的人都未遭父母反对,若非大哥点头,也没有人会逼他。 倾之赞同道:“这话不错,两人成亲不到一年就给父亲添了长孙。父亲为孩子取名渟泓。且临走时我听说大嫂又有喜了,三年抱两,想必是夫妻恩爱。”倾之心里有些羡慕。 初尘一眼看穿,撇嘴道:“三年抱两你很羡慕啊?看你那德性。” “我……”倾之无辜:有那么明显吗? 初尘勾勾手,倾之贴耳过去。初尘诡秘一笑,推他道:“先去沐浴!” 倾之屏着的一口气瞬间泄了,不由大翻白眼,“还以为有甚要事!” 初尘却有道理,“一身风尘,满是汗臭,沐浴当然是头等要事,快去快去,别熏坏我儿子!”倾之唯有长嗟:儿子尚未出世,他这地位已然一落千丈了。 倾之一踏进家门就有人来绾芳苑通风报信,初尘早已命人准备热水。她与倾之聊了这半天,正好水也烧足烧热了,这才赶着倾之速去沐浴解乏。倾之这三个月事情没办多少,路倒是赶了不少,心下自是感激初尘这般体贴的安排。 沐浴之后,倾之在白色中衣外套了件淡黄袍,也未系带,就那么随意地咧开着,边走边拿手巾揉着半干不湿的头发。回到卧房时见初尘保持着植兰在时的动作练习所谓的“吐纳”。初尘没瞧见他,倾之便在远处驻足看了一会儿:他实在不觉得初尘那样子才只有五个月的身孕,说有六七个月他也相信。 初尘练够了次数,做了个深呼吸,两手撑着酸疼得不堪其负的腰想要翻身侧卧。倾之见她动作笨拙,忙抢步上去帮忙。初尘见倾之来了,便要坐起。 倾之扶她坐好,问道:“大嫂让你练习吐纳是什么道理?” 初尘道:“就是学会呼气、吸气和屏气,大嫂说生产时若呼吸得法便能缓解疼痛,用力也更有效。”说着不住揉腰,倾之要来帮她,初尘却道:“我腿疼,你给我揉揉。”腰能自己揉,可五个月的身子像是怀里抱了个枕头,腿是够不着了。 倾之道“好”,反身抱了初尘的腿,一边为她拿捏,一边道:“当年我教你习武时也曾教你吐纳,你可没现在这么老实,说练就练,难道是因为我没有大嫂严厉?”又道,“我看这姿势也怪累人,还有四五个月呢,不如过些日子再练。” 倾之是好意,但却不知如今初尘为了孩子,也为了自己可是将植兰大夫的话奉为圭臬,“大嫂说我这是头胎,怀的又是双胞胎,还是早做准备的好,免得将来紧张起来不知所措。如今辛苦些,也是为了将来顺当些,少受些罪。” 倾之低头为初尘揉腿,刚要顺口一应“原来如此”,却忽然意识到什么,转头问道:“你说什么?双胞胎?两个孩子?” “嗯。”初尘只是轻描淡写地点点头。 其实倾之有那么点虚荣。当天俊得知妻子再次怀孕的时候,欣喜自不待言,连看倾之的眼光都除了炫耀之外还略带了那么点“你是不是不行”的鄙夷和优越。这实在事关男人的尊严,倾之心下不豫。不过现在他完全不用羡慕傲天俊了,他会比他更早的成为两个孩子的父亲。有点后来居上的感觉,倾之小小得意。 这回恐怕他做梦都会乐醒。 初尘见倾之发愣,怕他是被接连的惊喜“惊呆了”,伸出手来在他面前摇晃。不料后者回过神来抱着她就是一通狂亲,吓得她护着肚子直喊“小心”。 倾之是习武之人,轻重心中有数。此时任何的言语都显得太煞风景,所以他选择不解释,只是慢慢让初尘知道他有分寸,直到后者安静地、顺从地任他亲吻。 没有什么比迎接新生更让人快乐,仇恨和烦恼在这一刻变得无足轻重。 争吵 【章三十一】争吵 伺候孕妇并不是件容易的差事,怀孕的女人情绪大喜大悲、大起大落,喜怒无常又异想天开,常常因为一点小事就发作起来,吵闹不止。倾之和初尘的重逢之喜只维持了三五日,便因后者旧事重提,反复叨念着要回娘家,闹了别扭。 这日去罹从外面回来,本是一家团聚的好日子,晚饭时候却单少了初尘。倾之姗姗来迟,一甩袍袖,坐在那里不说话。他虽是个落难公子,但从小也没少了师父和兄长的宠,绝对心高气傲,不是个好脾气的。初尘更不消说,自小被人依顺惯了,不是那温良贤淑、以夫为天的。这两人耍起性子,谁也不让着谁。 行已见只有倾之一人,便问:“弟妹呢?” 倾之提起筷子,眼皮也不抬,“不舒服。” 行已蹙眉,欲说什么。可植兰却是瞧出了端倪,按住行已的手,转头对倾之淡淡道:“怀孕的人就是如此,易焦易躁,脾气不好,你且顺她一顺。” 倾之只是往碗里添菜,摁了又摁,却没胃口吃:怎么顺?难道把她送回渤瀛? 去罹见状知是倾之与初尘闹不和,可这有什么?人说再恩爱的夫妻一辈子也少不了吵几嘴、动几回手,所谓“床头吵,床尾和”,他这个没真娶妻的倒比倾之看得清楚。去罹笑呵呵圆场道:“好了好了,几个月不见你二哥就给我这脸色看呀?”说着十分豪气地拍了下闷气在胸的倾之,揽过他的肩头,另一手则倒了杯酒递过去。倾之这才颜色稍霁,自罚三杯算是给二哥道歉。 南雪楼在覆雪园之南,是一幢独门独院中的两层小楼。去罹与杜蘅这对假夫妻一个居楼下,一个住楼上,互不打搅。杜蘅上下楼时必然经过去罹的房间,但去罹绝不踏足杜蘅的闺房。是以两人虽互无情意,但相处也算融洽和睦。 饭后去罹回了南雪楼,边翻着书,脸上犹还带着对倾之烦恼、无奈又别扭的表情意犹未尽的笑容。手上的书从头翻到尾又从尾翻到头,显然不是翻阅,而是找东西,但之前夹藏在书中的信却不翼而飞了——笑容渐敛,眉心微蹙:他明明记得将一封钰京来的书信夹在这本《诡道》里,怎么不见了?莫非记错了? 帮着植兰略作收拾、回来稍晚的杜蘅在门口看到的就是案上堆得乱七八糟,而去罹不停地从书柜上取下书来,正翻倒翻,扔在一边,又取下一本的情景。她心中明知去罹在找什么,却不急着上前,似有意看他着慌的模样,只在背后冷眼旁观。直到去罹停下思索,杜蘅才负手掩门,幽幽开口,“你在找钰京来的信?” 听是杜蘅的声音,去罹一惊,转身凝视她,神情戒备,“你看见了?” 对去罹的防备杜蘅面露不屑,“不但看见了,而且看了。”怎样? 去罹心下不豫:不管怎么说他们的关系都没有近到她可以随意拆阅他的信件,何况那信还不是给他的,而是给倾之的。“信在哪儿?”去罹微愠。 杜蘅似也恼了去罹的态度,冷哼道:“不在我这儿,我转交给夫人了。” 信本是给倾之的,因倾之不在才交到去罹手上,由谁转交似无区别,然而去罹却疑心杜蘅那副轻慢神情下一定有所隐瞒。“你看了信,信上说些什么?” 去罹愈发紧张,杜蘅愈发不紧不慢。缓缓踱近几步,视线在去罹脸上徘徊了几圈才道:“信上说不论用什么方法要公子尽快撇清与渤瀛侯府的关系;说让公子想清楚是前程要紧还是女人要紧;说若公子执意只爱美人,也休怪她收回所有承诺。呵,我还真不知道我们的夫人竟然是渤瀛侯府的千金……” “你把信给夫人看了?”去罹铁青着脸色将杜蘅的话打断。杜蘅只轻轻一笑,算是默认。去罹大怒,喝道:“你怎么能给她看!” 杜蘅面上一笑:她真要佩服自己怎么可以这样好脾气的跟一个从来将自己排斥在“一家人”之外的人沉着气地说这许久废话。 由笑转怒,杜蘅诘道:“我为什么不能?我的父亲和兄长为了公子的复仇大计甘心自献头颅,而公子却因一个女人畏首畏尾、犹豫不前。傲初尘是他的心头肉,他舍不得放不下,可那与我何干?我只道她的存在阻碍了公子的计划,让我的父亲、兄长白白牺牲!花倾之若还想着复仇,他就是我锦都的公子,他若只是恋着个女人,别说是傲初尘,就是花倾之本人我杜云英也饶他不得!” “咄”一声刀刃入木,是杜蘅从不离身的匕首季春。 去罹并不喜欢杜蘅这样三句不合就亮刀子的性格。心里这样想着,去罹倒是忘了他小时候也是三句不合就跟人大打出手的人。那时有人敢说他爹不好,说他娘守活寡,他必是要让对方付出鼻青脸肿,甚至几日不能下床的代价,脾气并不比杜蘅好到哪里去。只是跟着行已和倾之久了,近朱则赤,大哥是个温和的人,而三弟能借力打力就懒得自己出手,他这暴躁脾气才跟着收敛了许多。 虽然看不惯杜蘅的横劲儿,可去罹却对她今日这番狠话无言以对。当初清剿子归山,以杜家父子性命为代价为的就是换取钰京的信任,却不知如何横生枝节竟被商晟知晓了初尘的身份。若还是初到渤瀛的时候,去罹想都不想就会劝倾之“不要因为男女私情耽误了复仇大计”,可如今倾之与初尘之间已不是什么“男女私情”。他二人,他们与大哥、大嫂,与小花儿,与去罹自己都已是一家人。像他们这样无父无母的孤儿本就对来之不易的“家”倍为珍惜,又怎么忍心伤害家人?可这也正是倾之,是他们所有人亏欠杜蘅之处:他们未将杜家父子当做一家人,所以冠冕堂皇的以大理大义劝其自戮;他们也未将杜蘅当做一家人,所以对她的怨恨愁苦不闻不问。其实杜蘅年龄也不大,复仇于她真有多少意义吗?她所在乎的也仅只是父兄和父兄的遗愿而已。 想到理亏在先,去罹也不由缓和了颜色,温言劝道:“我少失怙恃,明白你失去亲人的痛苦,可你不该把信拿给初尘。” 去罹第一次在杜蘅面前称呼初尘本名,原也平常,可听在杜蘅耳中却变了味道。“你喜欢她。”杜蘅双眸含愠,语气不是疑问,而是肯定。 去罹愣了片刻,陡然拂袖怒道,“你胡说什么!” 去罹的反应看在杜蘅眼中无疑就是“招供”二字。“你看她的眼神,说到她的语气总与对待别人不同。你莫不信我,你若不是喜欢她,为什么这样生气?” “你这是挑拨我和倾之的关系!” “你心中没鬼,怕什么挑拨?你是被我说准了,所以才恼羞成怒!” 恼羞成怒便恼羞成怒,“我喜不喜欢她与你何干?” “当然有关!”杜蘅的声音变了腔调。 “有何关?”问这一句,去罹并未想过自己会得到怎样的答案。 杜蘅咬着嘴唇,表情委屈又愤然,“我喜欢你!”那一声,已是迸出了眼泪。 杜蘅“咚咚咚咚”跑上楼去,“砰”地关了房门: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去罹,也许是有一日他玩笑似地叫她“阿蘅”,那样年轻英俊的脸上露出好看的微笑,且是对着她笑,她便喜欢上了。她从小跟男孩子摸爬滚打在一起,没有父亲口中的母亲那样的温婉含蓄,她的一切都很直接,爱的、恨的、喜欢的、厌恶的,她都不愿刻意隐藏。喜欢去罹,她亦觉得是很直接、很自然的事。 可直接地说出喜欢并不容易。虽然杜蘅从小被庄里人戏称半个小子,可她也从小就知道自己与小子们不同的另一半是什么。去罹从不把她当自己人,他给她的那种让她喜欢的微笑还不及他给他的兄弟、大嫂和弟妹的百分之一,她嫉妒。她爹不过是个庄主,手下也不过有三千庄众,可当她俨然就是子归山第三把交椅的时候从没有什么是想得而得不到的。若非被激怒,她宁肯悖逆自己直来直去的性子,死也不会说喜欢他——她的骄傲、她的刚烈不允许自己被忽视、被拒绝! 当一切都安静下来,楼下只有去罹茫然地站在摇曳的烛光中。杜蘅的表白太直接、太突然,让他头脑混乱:他答应与她做“夫妻”是为了掩饰她的身份,而与动情无关。杜蘅是个好姑娘,但去罹从未想过自己会是她的好归宿。他死过三次,第一次是因母亲亡故而心死,第二次是险些丧命野兽之口,第三次是在凤都战场离身死只差一步。这三次都是倾之救了他,所以去罹活着就是想帮倾之完成复仇的心愿——死过三次的人,生命里根本早就没有自己。 他这样的人真的能给一个女人幸福吗?去罹没有把握,所以他也从未想过要像大哥、像倾之那样娶妻生子。他一个人,就很好,最多有兄弟足矣。 叹了口气,转身收拾散乱的书籍,连同收拾自己的心情。杜蘅她真的懂得什么是“喜欢”吗?去罹摇头:也许只是孩子看上了件玩具而已。 抬起头来,去罹想:是不是应该把这事告诉倾之?初尘与他闹别扭想必与此有关。但……揉揉突突作痛的额角:天色已晚,留待明日再说吧。 绾芳苑。 倾之一顿饭终究吃得味同嚼蜡,他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虽小有任性但一向算得上善解人意的初尘会忽然这样无理取闹,难道真如大嫂所说是因为怀孕?这倒是让将为人父的倾之第一次在欣喜之余感到压力。果然如此的话,倾之想他也不介意低声下气一些,毕竟初尘怀着他的孩子,是为他受苦。 忖度初尘闹了别扭大概没怎么好生吃饭,倾之便找小花儿熬了碗粥,白米粥——他觉得黑糯米红枣粥会对孕妇更好,可小花儿坚持说“吃这些黑的红的只怕将来生出的宝宝不漂亮”——在这个妹妹面前倾之总是败退。也好,熬得浓稠些,添些青菜肉末既清淡爽口又能饱腹,也免得他的宝宝们真生不漂亮。虽然倾之觉得他和初尘的孩子怎么都不能难看了去,但宝贝妹妹那张乌鸦嘴,不得不防。 倾之进门,见初尘正在灯下做活计,便将粥先搁在一边,对她道:“大晚上的,别累着,明日再做吧。”初尘抬头看他一眼,不理,将针在头发上抿了抿,继续低头做活。倾之无奈,将灯移近,又剪了剪灯芯。屋内光线亮了些。 倾之靠着初尘坐下,趁其不备捉了她的双手,后者一个挣扎正将针斜插在倾之手背上,没入一半。初尘一惊,也不敢乱动了,倾之却还抓着她不放。 “我说过‘你对了就是你对了,你错了还是你对了’,是我食言在先,你生气也是应该,可别拿自己的身子过不去。”倾之面不改色地说着,仿佛那针不是扎在他身上。挨过刀、中过剑的人自然不会把一根缝衣针放在眼里,可初尘盯着那针心里却不舒服:她是嫁了个什么人啊?真是要命,总不把自己当肉长的,还劝别人不跟自己的身子过去不,他花倾之头一个是跟自己的身子过去不的! “谁生你气了。”见倾之那副你不松口我便不松手,任由那针扎在手上的架势,初尘只好认输。她简直怀疑那针是她不小心扎上去的,还是他故意挨的。 倾之这才换下了那副负罪的表情,笑了笑将针拔下,抹了下手背。起身端了粥来,哄初尘道:“晚饭没好好吃吧,饿不饿?”说着撇出一勺,吹了吹,送到初尘嘴边。粥熬得很是火候,发出浓浓的诱人的米香。 初尘瘪着嘴将头偏开,哼道:“还是你吃吧,我猜没吃好的人是你才对。” 倾之一手端碗,一手举勺僵在那里:有些人是不能与之争吵的,因为太了解。 初尘瞧倾之那副尴尬模样,“噗嗤”笑了出来,推他道:“晚上小花儿特意给我煲的鸡汤,我喝了两碗,现在还饱得很呢。你快趁热喝吧。” 倾之想说不饿,但肚子很不默契的“咕噜”起来,瞧初尘那副忍笑的模样,他也只好二话不说把粥喝了。边在心下嘀咕:怎么又好成这样?果真喜怒无常。 初尘趁倾之吃宵夜的功夫又把针线拾起来。倾之吃完将碗撂在一边,回身一手揽着初尘的腰,一手轻轻抚着她的肚子,眼睛在针线簸箩和初尘手间来回:簸箩里放着三只初初成形的虎头鞋,两黄一白,初尘手上是另一只白色小鞋,正在镶边。倾之脑中立时浮现出两个一模一样的奶娃娃,头戴虎头帽,身上裹着厚厚的棉裤棉袄,圆滚滚的像两只团子。团子们脚上穿着一金一银两双虎头鞋,摇摇摆摆地争相朝他走过来,口里依依呀呀唤着“爹爹,爹爹”。 许多年后,当总摆在花倾之桌案上的两只虎头鞋已被摩挲得毫无光彩时,他仍时常幻想两只胖胖的团子朝他走过来。死亦未必不幸,如果能见到想念的人。 是时倾之不会想到死,他只会想象着想象着,傻笑起来。 初尘偷偷叹了口气,心下五味杂陈,看着贴在她肚子上煞有介事地听胎音的倾之,嘴边带了淡淡的眷恋,低头顺了顺他的头发。将心事压下,初尘伸手翻出掖在枕头底下的两封信,道:“这是爹爹给我的信,你看看。” 倾之本觉得没有必要看,但想起植兰嘱咐他“你且顺她一顺”,便没拒绝。 初尘又道:“还有一封,是钰京来的,季妩的信。” 倾之一惊,转头见初尘手上那封信已经开了蜡封。 作者有话要说:修改了文案,感觉清爽多了↖(^ω^)↗ 定期清理东西的毛病又复发了…… 省亲 作者有话要说:最劲辣的爆料:哎,听说了吗?夫人红杏出墙,怀的不是公子的孩子…… 【章三十二】省亲 季妩来信的内容倾之猜也知道,倒是傲参的回信令他大惊失色。倾之霍然起身,面色沉郁,额上青筋隐隐暴起,“什么意思?什么叫‘月后可从容出行’!” 倾之的反应早在初尘预料之中,她也不着急,沿好了边,贝齿咬断绒线,抬头对倾之道:“就是说一个月以后我就可以动身回渤瀛去了,沿途父亲会为我打点。你知道,渤瀛的商号遍布天下,这一路自然不会少了照应。” 倾之紧锁双眉,似仍不可置信。忽忆起傲参读着初尘的信时倏然间神色异常,还问他知不知道信的内容,难道说……“你在给父亲的信上说了什么?” 初尘轻轻叹了口气,平静道:“我说钰京那边知道了我的身份,我若继续留在锦都,恐怕将来会连累渤瀛侯府。我不想如此。” “无稽之谈!”倾之大喝。“好好好,”他来回踱步,“我知道薄清扬跟你说了什么,也知道你现在了解了季妩的态度,我什么都不想隐瞒你。可你既然什么都知道,就该明白在我和渤瀛之间商晟保的是渤瀛,何来连累渤瀛一说?” 初尘等的就是这句话。“那你的意思,”她扶着腰起来,“是要我连累你了?” 事情说也简单:商晟在是否重用倾之的态度上暧昧不明,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渤瀛侯女婿的身份为帝君顾忌。真顾忌也罢,找借口也罢,初尘不离开倾之,商晟就不打算将倾之调入钰京、参与国政,倾之的后续计划也无法实施。除非发生了意外之事使商晟改变主意,用倾之而舍渤瀛。是以此事去则利倾之,无损渤瀛;留则渤瀛与倾之之间必有一方为她所累。如此,去留自明。 “我的事情我自己解决,你连累不到我。”他还不至于窝囊到抛弃妻子! 初尘拉起倾之的手,试图平息他的愤怒。“记得吗?我曾经问过你复仇和我之间如果只能选一个,你选哪个。当时你不假思索地告诉我是复仇。那我今天再问你一次,”她看着他的眼睛,“复仇和我之间如果只能选一个,你选哪个?” 倾之眼神闪烁回避,甩手道:“我不需要选,我都要!” 初尘摇头,“原本我把一切都想得很天真,我想嫁给最喜欢的人,一辈子跟他在一起。我想一直陪着他、理解他、支持他。我想等他做完他的事我们就隐居山林过神仙一样的日子。可世事总是有得便有失,有取必有舍。我们喜欢的人不可能一直在身边,我们想做的事也不可能件件都达成……” “事情没有你想得那么糟糕。”他们还没到那一步,“我们……” “你听我说。”初尘握住倾之的手臂,阻止他说下去,“你先听说我。” “好,你先说,但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会改变主意。” 初尘莞尔。“我决定要走是深思熟虑过的,而且并非完全为你。有件事,我一直瞒着你。”倾之蹙眉,初尘续说道,“渤瀛侯夫人殷绾并非我的生母,我的亲生母亲是凤都王颜白凤的妹妹,凤都二王之一的颜青羽。” “什么?”倾之吃惊。初尘拉他坐下,将当年之事娓娓道来。末了她道:“商晟不只是你的仇人,他也是我的仇人,我身为凤都王室后裔,报仇雪恨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可我长到十五岁都是无忧无虑、懒懒散散,以至如今论武功,没有杀商晟的本事,论权谋,学不来尔虞我诈的手段,我拿什么去报仇,去复国?” 倾之握起初尘的手,“你不需要,让我来做。”他一个人的手沾血就够了。 初尘笑了,“我也是这样想的。所以我要走,你不要再留我。” 倾之顿时就火了,“怎么说来说去就是离不开一个‘走’字!” 相比倾之的愤怒,初尘只是淡淡道:“我意已决。” “你……”倾之几次想开口,却找不到合适的话,又都咬咬唇咽了下去,来回踱步,试图找到说服她的理由。“你看自己这个样子,走得了吗?如何经得起舟车劳顿?”他想以退为进,等孩子出世,牵绊更多,她便不会执意要走了。 倾之的心思初尘如何不知,目光柔柔地落在隆起的肚腹上,双手轻轻抚摸。良久,她道:“等孩子生下来,就更走不了了。”又道,“你放心,我已做好打算。出了锦都,我便先找个地方落脚,等孩子出世之后再动身。” 倾之满腔气恼快要将自己炸裂,恨道:“我去钰京见商晟,杀了他一了百了!” 初尘摇头,“怎么说这样不顾前后的傻话?你有多少把握全身而退?又有多少把握大局不乱?”叹气,“若真能‘一了百了’那倒好了,可惜行刺商晟不是结束而是只是开始。就好比一间屋子,房梁旧了可以换,但若直接抽掉它,屋子会塌,住在屋子里的人难免非死即伤。所以行刺是下下策,这点你比我清楚。” 初尘言之成理,倾之无言以对,满肚子火气舍不得朝妻子发,只憋得自己来回踱步,桌案不顺眼,踢,花盆不顺眼,砸。初尘坐在床上看他发泄,默不出声。 当夜绾芳苑里“乒乒乓乓”地摔东西,外面也都有人听见,只是不敢过问。第二日倾之面带倦容、一早出门,初尘唤了人来,只是吩咐收拾房间。 众人看这满屋狼藉,便知公子和夫人昨夜定是口角了。接连几次,反反复复的争吵,反反复复的摔打,反反复复的狼藉和反反复复的传言:公子与夫人不和。 一个月后。 二十个武艺精湛的家丁被调来护送初尘回家,名义上说是省亲,可众人心里嘀咕:夫人身怀六甲,行动不便,哪有急在这一时省亲的?联系之前种种,似乎别有隐情。但还是说不通,莫说公子与夫人昔日伉俪情深,就是看在夫人怀着公子的骨肉的份上两人也不可能吵到水火不容,非要分开。况且单看公子为夫人准备的这四匹马拉的车,宽敞舒适,里面吃的、喝的、玩的、用的一应俱全,只差没把门前两棵夫人最喜欢的海棠树挖了带上,谁会相信他们感情不好? 据说后来最可靠的推测是夫人红杏出墙,肚里的孩子不是公子的,东窗事发后公子恼羞成怒、又爱又恨。是男人谁也不能忍受给别人养儿子的羞辱,但公子顾念昔日情义,给夫人留了面子,并不揭穿,只客客气气将她“送”回娘家。 对于这个版本,若倾之听到大约会一怒之下拔剑杀了出言毁谤者;但若初尘听到,大约会大笑三声,心情愉悦地赞一声,“真是比戏文还戏文。” 倾之就在楼上看着众人备车架、搬行李,只是无人知道他在那里。 小花儿推开门,“哥哥……” 倾之转身,张开手臂,小花儿扑进他怀里,落了几滴眼泪,甩甩头在倾之身上擦干。“哥哥,你真不去跟小姐道别了?”小花儿仰头问他。 倾之抚着她的头发,良久,道:“不去了,我在这里看着你们走。” 小花儿心下有些失望,她仍是希望倾之能去劝劝初尘的。 “窈莹,”倾之道,“答应哥哥,照顾好自己,也照顾好你嫂子和侄儿。” “嗯。”小花儿点头。又问,“我什么时候还能再见到哥哥?” 倾之与初尘约定十年之期,可十年对于不理解这其中缘由,只是想跟自己的亲人在一起的小花儿会不会太久?“不会很久。”他对她说。 又抱了一会儿,小花儿才依依不舍地离了倾之的怀抱下楼去。 院中粟满等人正在往车轱辘上绑草绳,小花儿便问,“你们这是干什么?” 粟满干得卖力,一仰头露出张大花脸,险些没把心事重重的小花儿逗乐。粟满笑道:“小花儿妹妹,我们把绳子捆在轱辘上,车子就不会那么颠簸了。” 小花儿最不喜欢粟满左一个妹妹,右一个妹妹地套近乎,但念在他们考虑周到,还是不吝啬地点了点头,笑道:“原来如此,是个好办法。” 蹲在粟满身后的安子站起来道:“小花儿姑娘,你上车看看还缺什么,若没什么缺的东西,就请夫人出来,我们可以出发了。” “好。”小花儿转到后面,登上车去。 掀帘一看,小花儿不由“哇”了一声:那车子里面足有张大床的空间。膝盖跪在垫子上,软软的,用手翻翻,铺了五六层。小花儿爬进去,后窗下面是只大木箱,里面放着被褥、靠枕、衣物、汤媪、香炉等,两边各有一个矮柜,打开左手边的柜子,有书籍、瑶琴、竹笛、妆奁等,打开右手边的柜子,有各色水果、点心及配好的常用药材。小花儿伸手夹了块儿酥饼塞进嘴里,抬头又见顶上挂着个五彩风铃——不过后来初尘嫌“叮叮当当”响得心烦,便令她取下了。 收拾妥当,小花儿请初尘出来,扶她上车。倾之在楼上望着,见初尘六个月的身子已十分不便,心下五味杂陈。马车缓缓驶出绾芳苑的大门,再看不见,倾之也缓缓合了窗。独自在楼上坐了一日,直到入夜才姗姗下楼,一个人面对空空荡荡的房间。忽然眼前一亮,他看见床榻上初尘留了一白一黄两双虎头鞋。 倾之奔过去将四只小鞋捧在胸口,才觉得空荡荡的心里有了着落。 载着初尘和小花儿的马车走得不快,约过了十多日才行到锦都边界。这日晃晃悠悠的马车忽然停下,安子在外问道:“前面就要出锦都了,夫人看是走官道还是小路?官道平坦,但绕得远,小路的话则要走一段山路,却近许多。”安子为人老成,想地也周到。 小花儿挑帘道:“安子哥说的小路是不是经过囚龙天渊的路?” 天渊是一种奇特的地貌。在不高的山上兀然塌陷,岩壁陡直如井,望之云雾缭绕,深不可测。传说曾有龙囚禁于此,所以称为“囚龙”。 “是啊。”快嘴插话的人是粟满。小花儿瘪嘴。 “那路我们来时走过,还算平坦,走小路吧。”车内初尘道。 初尘的选择并不怎么明智。由于前几日连下了几场雨,山上泥土松弛,滚下些石块把路堵了,大家只好停止前行,动手搬石。车正停在囚龙天渊旁边,小花儿问初尘道:“小姐,要不要下去看看?”那景象可谓蔚为壮观。 初尘想着来时和倾之在一起,她探头去看,明明离崖边很远,倾之就大惊小怪地一把拦腰搂了她,生怕她掉下去似地。这回没有他陪在身边,再好的景致也兴趣索然了。况且她六七个月的身子每日坐车也怪辛苦,正好趁车停下休息休息。“我不看了,你自己玩去吧。”初尘说着想要躺下。 小花儿扶初尘躺好,蹦跳下车——她这些日子可是憋屈坏了。瞅着大伙儿都在忙碌,她帮不上忙,便伸伸手臂抻抻筋骨,呼吸着山间清新的气息,欣赏风景。 天渊之下云海翻腾,青黄若隐,碧蓝若现,仿佛是颠倒过来的另一重天,不禁令人浮想联翩:渊底若也有人,他们看上面会是怎样的景象?或者他们的世界与上面的世界本就是颠倒的,他们不是往上看,而一样也是向下看?那当真有趣。 石头很大,几个壮汉都不能挪动,只好招呼所有人从两边一起推。“一、二、三;一、二、三……”节奏好像拉纤的号子。随着零星碎石被抛到崖下,似乎有什么东西惊飞起来,小花儿好奇,前跨几步。 “哎呀呀,你也不怕掉下去!”前一刻还指挥大家用力的粟满夸张地大叫。 小花儿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被粟满抱住腰拖着倒退了好几步。 “你干什么?”小花儿气恼,掰开粟满的手,转身怒喝。 “我……”粟满看小花儿干干净净的衣裳被自己的脏手抹上手印,不好意思地用脏手抓抓头发,“我怕你掉下去呀。” 小花儿指着崖边,“你看,我离得还那么远呢,怎么就会掉下去?”她早就跟哥哥说过不能让粟满跟着,偏偏哥哥说粟满人机灵,路途遥远少不了他这样的人。可小花儿总觉得粟满对她……,那话怎么说来着?对,有所企图! “喂,不管怎么说我是好心啊,你不领情便罢,生什么气呀?”女人真是…… “我为什么不能生气,你……你……”——你刚刚可是抱了我呀! “你脸怎么那么红?”粟满好死不死地问道。 小花儿羞得要哭,粟满连忙去哄,众人都停下来看他们两个。说实在,不管小花儿心里多不情愿、不乐意,那真是一幅“打情骂俏”、妙趣横生的诙谐画面。 “去去!”粟满轰着众人去干活儿,转过身又一脸赔笑地哄小花儿。 瞥见旁边岩石上斜生出一簇粉色野花,粟满便想采了来讨好心上人。不想这小野花根扎得还很深,他猛一用力竟然“噼里啪啦”滚下些碎石。粟满下意识抬头,忽然间头顶罩下一片“阴云”,“飘”过他和小花儿上方,撞向马车。 “不要——” 粟满惊惧的喊声淹没在山石滚落和骏马嘶鸣之中,电光火石间大石撞翻马车,连车带马砸向崖底。队伍中的另两匹马受惊狂奔,一匹在撞了人之后失足落崖,另一匹顺着来时的方向跑没了踪影。碎石沿着山壁滚落,携带着大量瓦砾沙尘。石块越来越小,直到尘埃落定,山野间空余马匹惊栗狂嘶的回音。 囚龙天渊之深,是扔下一块巨石,都听不到落地声的。 …… “哇——”吓呆的小花儿猛地大哭起来,冲向崖边。粟满双臂钳住她,任她打他、骂他、咬他都不松手。“小姐!小姐!”小花儿哭叫得撕心裂肺。“你冷静些,别冲动!”粟满呵斥小花儿,而他自己也已经满脸泪水:这样的意外任谁也无法预料,生命转瞬即逝,比秋叶还快,可不能因为伤心再搭进去一条人命! 从没有人下到过囚龙天渊的底部,可他们还是将随身仅有的几条绳索接起来,拴在一人腰上,由十几个人拉着放下崖去。无底天渊面前,人渺小得好似苍穹中的飞鸟。一次次的下崖,不可能有结果,却仍旧不甘心。谁都不愿离开。 又有零星山石滚落,粟满意识到了危险,喊道:“别找了,先离开这里,去通知公子!”小花儿又哭又闹、打死不走,粟满索性将她击昏了扛着。 绾芳苑中,倾之散着头发,心不在焉地手握书卷,整个晚上也未翻一页,直到灯烛燃尽,冒出袅袅青烟,天也大亮。案几上放着冷掉的饭菜,一点也没有动。“啪”地将书摔在案上,倾之倏然起身,迅速地挽起头发,用发簪别好。穿衣、束带、蹬靴,不到半盏茶的功夫已收拾妥当。他后悔了,他要把她追回来。 倾之敞开房门,正与心里火燎地闯进来的去罹撞了个满怀。不等倾之说什么,去罹急道:“倾之,有一匹马跑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最劲辣的爆料:哎,听说了吗?夫人红杏出墙,怀的不是公子的孩子…… 天渊 【章三十三】天渊 倾之跨上踏云狂奔出城,行已、去罹暗觉不妙,也骑马追去。在离囚龙天渊五里远的地方倾之看到府中家丁坐在路边,一个个面如死灰、不言不语。小花儿靠在粟满怀里,神情呆滞。没有少什么人,只是车马不在了,只是没有看见初尘。 “出了什么事?夫人呢?”仿佛他尽量平静,就能平静得什么都不曾发生。 粟满抬起头,两眼赤红。他把怀中的小花儿让给安子抱——原来小花儿是靠着他的支撑才能坐住——她任他摆布,如布偶一般。粟满起身,不敢看倾之的脸,他低着头,喉结蠕动了几下才艰难地说道:“我……我带公子去……” 没有骑马,两人一前一后走在山路上,秋意倏然萧瑟。 “就是这里。”粟满指着崩塌了一块的崖角,对倾之说,“前面的路堵了,我们忙着搬石头,夫人在车里休息,后来……后来山上落下大石,马车就……就……”他哽咽着再说不出话来,“扑通”跪倒,垂首哭泣。 这不是真的,倾之想,可为什么脸上已一片冰凉?好像置身于灰色的空间,看不清周围的景象,不知从什么方向吹来的风灌进身体,切肤冰凉。云在身边聚集,越来越厚,从前以为飘在天上的都是轻的,却不知道可以这样密、这样重…… “三弟……”随后而来的行已担忧地看着倾之。 倾之缓缓地转头看他,喉结滑动,“大哥……”一口气送出好像再无法吸进,胸口闷痛,快要窒息。眼前一黑,耳边听到“倾之”、“三弟”、“公子”此起彼伏的惊呼,神智还算清醒,感到有人七手八脚地扶住他…… 倾之当时面色青紫,出气多、进气少,着实吓坏了行已、去罹等人,好再及时将他送回城中,经植兰以针灸施救才缓过气来。植兰解释说:“昔年在凤脊山南征战,毒气入肺,早就造成了损伤,后来又中过一剑,看似痊愈,但其实都不过是凭着年轻体壮才未显现,骤然大悲勾起旧疾旧伤,故发气促之症。” 植兰的话听起来是一贯的冷静理智,但行已知道她的伤心,甚至她的后悔:若不是她刚怀了孕,害喜害得厉害,她就会与初尘同行。以她作为大夫和长嫂的稳健谨慎,断不会为了区区少行些路选那小路去走,也就不会有这场意外——葬送了三条人命,连尸骨都无法收殓。 肺病忌讳饮酒,可倾之醒来之后就不见人影,后来家人在酒窖发现了他。任行已如何劝,去罹如何激,甚至大打出手,全不奏效。最后无奈,植兰道:“让他喝吧,身体喝伤了我可以治,但若郁结于胸,心上的伤谁也治不了。”——那毕竟是深爱的妻子和两个尚未出世的孩子,换了谁能不心疼得发疯? 酒窖里无日无夜,只从通风口处透进微光。倾之喝得烂醉,瘫倒在一堆酒坛中间,衣襟前湿了一片。窖中溢出的味道不再醇香,那种浓厚的颓然令人作呕。淡淡的梨花的清香飘了进来,地窖入口的台阶处探下一只白色绣鞋,接着雪白的裙裾、雪白的衣袂,昏暗中浮起一层弱光。是个孕妇,体态却美而优雅。 倾之朦胧着双眼,看女子走近,轻云一般的白色拂过满是酒汤、泥浆和稻草的地面,如雪如玉,不沾尘埃。倾之向后挪了挪身子,企图靠着酒坛站起来,可惜醉得一点力气都无,起到一半便蹲坐下去。他靠着酒坛,仰头看着走来的女子——乌云冉冉,白衣白裙,因为有六七个月的身孕,她一手撑腰,一手托着下腹。 女子缓缓地弯下腰去,一手仍捧着肚子,另一只手却抚上倾之的脸,滑落到他的下颌,稍一用力抬起他的下巴。她从没见过他如此落寞的样子,头发自发心向两边散开,垂于两颊,修饰得脸型更加消瘦。这种颓败自弃,像极了她的帝熙。 不是初尘,是薄清扬。倾之懊恼地挥臂拂开了薄清扬的手,后者倒不介意,手撑着腰,又缓缓直起身来。“你不觉得这样对我太不公平吗?” 倾之无力地半坐半躺着,冷笑几声,“公平?你要跟我谈什么公平?” “我知道你娶我是被迫的,所以我并不奢求你能喜欢我。可你知道我的经历,我幼年丧父,为了养活全家将自己的一生出卖。你觉得上天对我公平吗?” 倾之哈哈大笑,“那是上天欠你的,我不是上天的儿子,无需父债子偿。”若说公平,上天对他就特别恩赐了吗?不错,上天让他生于王宫,但却要他国破家亡;不错,上天让他娶到心爱的女子,但却又要他妻死子丧。他向谁去讨还公平?! “我从没有奢望你能接受我,可我现在是你孩子的母亲。我看到花园中你和她执手漫步的情景,我看到过你拥着她、抱着她,耳鬓厮磨,恩爱无限。可是”薄清扬话锋一转,“她已经死了,傲初尘已经死了!” 不知哪来的力气,倾之倏然站起,他要推开这个胡说八道的女人,他要让这个诅咒初尘的女人消失。可他实在已经醉了,浑身软弱无力。他的手推着薄清扬的肩膀,可对方却站得稳稳当当,丝毫未动,倒是她冷冷笑着,用力将他推开。 踉跄倒退,撞在酒坛上时身上的硬物——初尘缝在锦囊里的免死令牌——正击在坛子的裂纹处,酒坛轰然碎裂,倾之仰倒在支离破碎的陶瓦片上。背后刺痛,似是扎进了锐物,伤口浸在酒中,火辣辣的痛感。血水、酒水和泥水混成一片。 倾之不再看薄清扬,他闭上眼睛,慢慢说道:“我心里只有初尘,与她的死活无关……”渐渐的,鼻息均匀,竟是安然入睡了。或许心里有她,便得安宁。 那一天倾之醒来,离开酒窖回到了绾芳苑。他将自己锁了起来,没有人知道他做什么,想什么,只是三天后,那扇门重新打开。锦都的公子又变回了那个干净利落、精明睿智的年轻人,头发一丝不苟地挽着,余发被风吹起,丝丝分明。衣袂翩然,袖底流风,虽衣带变宽,却仍挺拔如松,不失神采。 当这扇门打开,花倾之的心扉,再不对任何人敞开! 小花儿执意要回渤瀛,倾之不阻拦;她说一辈子都不原谅他,倾之也不辩解。 两个月后,薄清扬生下一个男孩儿,取名今朝。 越明年,商晟将倾之召回钰京,封为西甫玉廷王,食邑增至万户,地位一跃而居渤瀛侯之上。这其中季妩的一力促成功不可没。但倾之知道所谓“玉廷王”,爵如其名,华而不实,只是个富贵闲人。可只要他人在钰京,他的人就有机会。 倾之谢了恩,为了表示不白拿俸禄,还讨了份“闲差”——编纂《正地志》,总括天下山川。至于取名《正地志》是为了纪念死在凤脊山南的小卒郑构,郑地志,便无人知晓了。许多年后有人将此作为帝君对花倾之委以重任、托以天下的证据,毕竟《正地志》总括的不仅是美丽山河,更有机关险要,一向精明的帝君怎会有此疏忽?再有值得一提的是编纂《正地志》时倾之点名要了两个人,一是少年时便游历天下,入京求仕多年而不得志的游子骆非攻,此人日后之闻达该要感谢玉廷王的知遇之恩;另一个便是素有风流之名,游手好闲的韩三公子。 又三年,由前朝四方封君朝贺时暂居的驿馆改建而成的横跨璃水、在钰京之内占地之广阔、设计之精美仅次于帝宫的建筑终于竣工。对于帝君心血来潮要修的这处院落众人有许多猜测,最后答案被商晟的手书揭晓——“敕造玉廷王府”。或许所有的人这时候都要对新封的西甫玉廷王另眼相看了,陛下的“殷勤”是器重,是收拢,是迷惑,是补偿,众说纷纭,无有定论。也或许,兼而有之。 倾之迁入新居后便将留在锦官城花府的女眷和孩子接了过来。“先朝四方封君各执舆地,天下地志纷杂散乱,或缺、或误、或不明、或相矛盾,陛下御宇,当总其零散,补其遗漏,正其谬误,勘其模糊,以为《正地志》。”这是倾之在给商晟的奏折上说的话。编纂天下地志确实是个千头万绪的麻烦差事,所以接下这件差事的玉廷王一直安安分分、勤勤恳恳,回到家后也埋首卷堆,不辞辛苦——连商晟听了这样的回奏都十分欣慰,至于玉廷王府真正谋划之事却无人知道。 平和宁静、青色渐白的裙裾和一左一右两双小鞋走入伏案的倾之的视线,他时常幻想有一日初尘会带着两个孩子像这样出现在他的面前,是真的吗? 眼睫眨动了几下,倾之抬起头来。 “爹爹,爹爹!”较小的孩子挣脱大人的手心,跑了过来,扑在他身上。 倾之诧异地望着面前的女子——大嫂沈植兰。 “爹爹。”穿着绿色袄裤,头发扎成朝天的一束,用红绳绑起,眉间点着红点儿,脸上搽了胭脂的小姑娘手脚并用,双臂环着倾之的脖子挂在了他身上。 连一向从容淡定、处变不惊的植兰都不由失态,狠狠皱了眉头。 “青青,他不是爹爹,叫三叔。” 女孩儿是行已与植兰的女儿,子车青青,名字是倾之取的——青者,出于兰而胜于兰。行已离开锦都时青青才刚满月,所以青青不认得父亲。但她努了努嘴,大约为这漂亮的男人不是自己的爹爹而感到失望。然而孩子就是孩子,失望来得快去得更快,她又挂在倾之身上,高兴地“山猪山猪(三叔)”叫个不停了。 虽然这孩子开朗得、不认生得有些过分,但倾之并不觉得厌烦。他抱着青青,看向植兰身边的男孩子。那孩子比起青青羞涩了许多,他紧紧拉着植兰的手,低着头靠在伯娘腿边。植兰对倾之道:“薄姬说她不来打扰你了,这是今朝。”又俯身推推孩子,对他柔声道:“今朝,那是你爹爹,快过去。” 孩子仰头看看植兰,又看看伯娘口中的“爹爹”。倾之第一次看到那孩子的眼睛,乌黑水亮,像幼兽一样纯良无辜——野外恶劣的环境中,幼兽有时会成为成年同类的腹中餐,为了博取生机,它们拥有世上最楚楚可怜的眼神。 孩子认生,不愿上前。倒也并非他天性怯懦,植兰知道,今朝先天不足、身体孱弱,青青是闻着阳光吸着草香长大的,而今朝却是闻着草药喝着药汤长大的。他不大出门,性格沉静,甚至有些胆小。薄清扬对这孩子不闻不问,这些年今朝都是呆在覆雪园跟着植兰,所以植兰对他既了解又疼惜。 植兰牵着今朝的小手将他领到倾之跟前。 “青青,到娘这儿来,我们去见爹爹。” 青青这才乖乖从倾之身上爬了下来,要她娘抱。植兰抱了青青,看着倾之和今朝这对互相望着的陌生父子,欲言又止,转身离开。倾之隐隐听见青青问植兰“爹爹有山猪(三叔)好看吗?”他忍俊不禁。这不经意的微笑让小今朝安心。 “你叫朝儿?”倾之并没有许多跟孩子交往的经验,但他努力保持温和。 孩子只是点点头,似乎还没有青青与他亲近,但是很安静。 “过来。”倾之伸出手臂。小今朝迟疑了片刻,低头看着自己的脚走进父亲的臂弯。倾之揽了孩子在怀里,或许血缘会产生一种发自内心的认同。 “会写字吗?”倾之摊开张纸。 “伯娘教过。”小今朝很乖却有些拘谨地回答。 倾之将笔递给他,笑道:“写写你的名字。” 对于写字,小今朝并不紧张。他身体不好,坐的时间多,动的时间少,伯娘说他从能抓物的时候就开始抓笔写字了。是否如此他虽记不得,但他不常出门,没有太多的游乐,所以每天多半的时间他都在把写字当游戏。他甚至零星学了些古烨滥文,那种文字像画一些,有虫有鸟,他很喜欢。 小今朝下笔流畅,虽还带着孩子的稚嫩,却显示出与众不同的天赋。 看今朝写完,倾之握了他的手也写了自己的名字。父子两人便你写几个字,我握着你的手写几个字,用笔墨交流起来。今朝歪头看着父亲露出笑来,倾之揉揉孩子的脑袋,眼角唇边也溢满慈父的温柔。于薄清扬倾之并无感情,可他开始认真地对待这个孩子,他不愿意违背自己的真实感受——他喜欢这孩子,尽管不是自己心爱的女人所生。倾之想,是该考虑考虑如何做一个好父亲的时候了。 四月的天气,小今朝安静地写着字,倾之望着窗外飘落的海棠。 二十年前,他亦如此偎依在父亲怀里。倾之想起了父母,想起了兄妹,想起了初尘和他没有机会来到这个世上的孩子们,想起了那些不可再得的幸福…… “该爹爹写了。” 倾之出神了,他抱歉地笑了笑,执笔,却是下笔无言,任墨泪静淌。 【子归啼不尽 完】 江城子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卷O(∩_∩)O~ 祝大家中秋快乐 【章一】江城子 十五年后。 来往钰京锦都之间的道路上,鬓染微霜的素衣男子将满满兜撷的海棠花瓣一把把扬起。粉色雪片在暮春慵懒的微风中纷纷扬扬、回旋飘落。男子一抖衣摆,将花瓣尽数洒落。他腰间别着酒坛,勾手提起灌了许多,又将剩下的倾向崖底。 如果当年不是她执意要走,他不会让她走;如果当年他锁了她、绑了她,执意不放她走,她也不可能走。说到底,究竟是他先放了手。如果可以重来,他必不再放手,但世事可以重来吗?如果能有来生,他必不再放手,可真的会有来生吗?她走了,带着他两个尚未出世的孩子一起走了…… 花倾之抬起头,四月的阳光明媚得刺眼。 熬过了最初那些撕心裂肺的日子,十几年来他总会在春末到出事的地方祭拜初尘。只他一人。他会采撷她最爱的海棠,会坐在悬崖边喝烧喉的烈酒。胭脂醉由口入喉,由喉而心缓缓流淌,像一把软刀温柔而精致刻下一刀又一刀。 祭拜过初尘,倾之会到锦官城里的府邸小住几日。他一袭素衣、神情淡漠,牵马走在熙熙攘攘的街上,花哨的叫卖和琳琅的货品都不能吸引他的目光。 路边“叮叮当当”滚来一只彩球,正停在倾之脚边。那种以皮革制成,上覆绣花绸面,尖角挂着流苏、铃铛的彩球是春天里女孩子的最爱。俯身拾起,仔细端详,不由露出春风一样的笑容:许多年前他曾见两个女子踢过这样的球。 “叔叔,那是我的球。”小孩子声音甜软,却是理直气壮。 倾之低头见一个身高不足三尺的女娃儿仰头站在她面前。娃娃大眼睛、圆脸盘、唇红齿白的煞是可人。她头顶抓髻,穿樱红袄、粉红裤,脚上一对桃紫小鞋,鞋上的红色绒球随她左脚踩右脚、右脚踩左脚地摇摆、颤动,很不安分。 倾之笑笑,将球还给小姑娘,路边却又“呜呜”哭着走来一个更小的孩子,翠袄绿裤,比先前的孩子矮了半头。她双手揉着眼睛,把自己抹成了小花脸。 倾之蹲下来,扯下孩子的小手,用帕子为她擦拭脸上的鼻涕眼泪,边问道:“为什么哭啊?”余光看着旁边的大孩子,大孩子歪头不理,却也没走。 后来的女孩儿瘪着小嘴,一脸委屈地吭唧道:“姐姐不跟我玩,呜呜……” “噢。”倾之点点头,转头佯装责备地问大孩子,“你为什么不跟妹妹玩?” 大孩子趾高气昂,干脆利落道:“她太小,总爱哭鼻子,我不喜欢。” 倾之被眼前这对小姐妹的模样逗乐,略一思索,解下随身玉佩,对大孩子道:“你若陪着妹妹玩,做个好姐姐,我把这个送你如何?” 大孩子见倾之手中是块很好看的石头,有些心动,却又不十分肯定对方说话算数,于是她抿着小嘴,眼神闪闪烁烁。然而终究也不会有多大损失,权衡过后的聪明孩子走到妹妹身边,在她脸上啄了一口,说道:“我都咬你了,别哭了,我跟你玩。”将球塞进妹妹怀里。妹妹抱着球,眼泪说收就收住了,还凑过脸去要姐姐再啃啃。姐姐不乐意,但瞟一眼那块好看的石头,皱皱眉毛,又咬了一口。 饶是倾之见多识广,也不禁哭笑不得:这都是跟谁学的?小人精。 “婷婷。玉丽。”家里大人寻出来。姐姐拉了妹妹往回跑,临了不忘从倾之手中夺过那块石头,生怕他会反悔。孩子蹦蹦跶跶跑到个妇人跟前,跳着脚地炫耀道:“阿奶,阿奶,你看这个,你看这个,好不好看?” 妇人接过玉佩。青银色络子结着上等的羊脂白玉。玉色白如割脂、玉质细腻温润。再看雕工,大水牛身下卧着两只小水牛,老牛的舐犊之情、小牛的孺慕之情,栩栩如生,传神写照——这可不像是一般人家能拿出来的东西。 妇人板起脸来,问道:“哪儿来的?” 鬼精灵的孩子已经懂得察言观色,忙推卸责任,朝后一指,“叔叔给的。” 妇人望过去,不由大吃一惊,“公……公子……” 除了从锦都带去的家人和留在锦都看家护院的人,如今已很少有人这样称呼他了。倾之定睛一看,妇人四十多岁,黑发中夹着银丝,体态略微发福,却仍是个很美的妇人。脸上有浅色疤痕。倾之不由笑了,执缰上前道:“梅嫂。” 人情老来易感伤。看着眼前样貌未有多大变化,却成熟内敛了许多的男子,梅嫂忽觉感慨万千,鼻子一酸,两眼就湿润了:十五年,发生了很多事,改变了很多人,对花倾之而言,对他改变最大也改变了他最多的莫过于妻儿之死。 梅嫂为自己的失态解嘲一笑,忙抻袖子抹了抹眼,拉着倾之道:“来来,快屋里坐。”又回头招呼小姐妹俩,“婷婷,带着妹妹回屋去玩。” 倾之被梅嫂请进了路边一家肥肠粉馆的后院。梅嫂倒了茶,请倾之稍坐,便去前面唤丈夫和女儿。阿荣听说是倾之,急忙关店打烊,吩咐女儿上街沽酒。 那日阿荣拉着倾之喝了很多酒,也说了很多话。 阿荣说这几年轻徭薄赋又赶上风调雨顺,如今家中殷实,日子过得很不错。说他招了个上门女婿,年纪大了,田里的活儿就交给了女婿和儿子。说他和梅子开了这家肥肠粉馆。说他家的肥肠粉和锅盔远近闻名,排着队都买不上。 团儿将两碗刚出锅的、料加得很足的肥肠粉配了金黄油亮、外焦里嫩的锅盔端上来。倾之说肥肠粉细腻爽口、辣得过瘾,又说团儿小时候很不畏生,如今却端方安静,是长大了。阿荣笑说可不长大了嘛,都成了亲、当了娘了。又说两个女娃都是团儿的孩子,大的叫婷婷,三岁,调皮又霸道,小的叫玉丽,两岁,别看总被姐姐欺负,却其实最会扮猪吃虎。倾之说孩子聪明伶俐、讨人喜欢,说婷婷像团儿,猜玉丽大约像父亲。又笑说,阿荣哥,你家的孩子总矮我的辈分,当年团儿喊我哥哥,如今婷婷又叫我叔叔,我可总是吃亏。 一旁玩耍的婷婷扭过头来,很是不解:叔叔似乎嫌她叫错了,可不叫叔叔叫什么?她走过去,站在倾之身前,歪头看他,试探的改口叫了声,“大哥哥……” 倾之、阿荣大笑不止。团儿笑着领了两个孩子别屋去玩。 酒饮了三坛,阿荣的情绪渐渐激动,“当年我怨过公子,骂公子认贼作父,还赌咒发誓与公子再不往来,如今想来却是错了。没有公子护着锦都,我们哪能过上这样平平安安的日子?”他拉着倾之的手,泫然泪下,“是我对不住公子。” 倾之看着阿荣,只是淡淡道:“什么都不要说了,喝酒吧。” 又喝了些酒,说的什么却记不清了。临走时梅嫂要倾之收回玉佩,倾之看那幸福偎依的母牛和小牛,心中忽然满是对自己自欺欺人的嘲讽。 “不过是块好看的石头罢了。”倾之道。 从阿荣家出来,倾之走得很慢,沿着冲华街,细心观察着几十次走过却从未关注过的路人的神情——黄发垂髫,陶陶自乐,幸福愉悦和满足从每个人的眼底洋溢出来。家家植花,户户馥郁,倾之驻足:这不就是父亲在世时的锦官城吗? 到家时天色已晚,家人没有料到公子此时回来,绾芳苑尚未掌灯,只有门口屋檐下两盏长明灯孤独地亮着——他怕夜色太黑,初尘会找不到回家的路。 倾之吩咐家人不必麻烦,令其退下,独自坐在台阶上守着长明灯。天上明星,地上明灯,晚来风寒,夜露沾衣。约是到了半夜他才回房休息,翌日醒来已近正午。洗漱过后倾之来到桌案前,墨玉镇纸下压着一张他在十五年前写下的字条——“已至钰京,见字盼往”。他想:初尘回家看到他留的字,会去钰京找他。 脸上浮出微笑,断非喜,亦绝非悲,或许是负气,是怒极而笑。倾之袖起字条,敞开大门,清晨的阳光泼洒了一身。掀起灯罩,烧了字条,熄灭了两盏长明灯。在初尘死后的第十五年,他终于可以面对:她走了,再不会回来。 在锦官城清净闲适地过了一月,一日家人送来信鸽,钰京传来的消息,言“事成”。倾之看了一眼,吩咐家人准备行李,喂饱马匹,他即日返京。 在玉廷王离开的两个月中钰京发生了件惊动朝野的大事——三十年圣眷无减的天执右将军韩嚭因属下贪墨而被追查牵连,经过一个月秘查秘审,竟被纠出“欺君罔上、结党营私、拥兵自重、勾通外夷、粢肆贪墨、构陷忠良、卖官鬻爵、徇私舞弊、尸位素餐、纵奴行凶”等十款大罪。桩桩件件,铁证如山。 传言帝君顾念三十年君臣情义,尚在犹豫,倒是帝后季妩及时扇了枕边风,言说“韩嚭不杀,难正朝纲,韩氏不除,难平民愤”,于是韩家再无翻身机会。韩嚭免职下狱,盛极一时的韩氏家族被抄家罚没,只待最后定罪,满门抄斩。可谓其兴也勃,其衰也倏。涉嫌此案被谪、被罢、被流放的各级官员亦不在少数。 然而这一切都与玉廷王花倾之无关,在朝中暗流涌动、剑拔弩张时他因每年此时回锦都祭拜亡妻,顺便核查食邑之内一年的账目而远离漩涡,不在京中。 倾之返回的时间刚刚好,十日后韩家将被满门抄斩,他还可以从容斡旋。 一进家门花倾之就被子车青青缠住,青青今年十四,已出落成了个大姑娘。青青抱着三叔的胳膊,边走边告状道:“三叔,你不在家时今朝欺负我。” 花倾之知道自己的独子虽长青青一岁,却不似青青一张巧嘴,满肚心眼儿,谁欺负谁他心中有数。“噢?他如何欺负你?”却仍是认真问道。 青青先是高兴道:“三叔,你不知道,你走的这段时间今朝升了风翼卫的小队长。可是,”转而一脸愤愤,“我要他带我进宫去玩,他却说什么都不答应。” “就为这个?”花倾之笑呵呵道,“青青的意思是要朝儿擅用职权?” 青青蹙眉,瘪嘴道:“哪有那么严重?” “风云两翼护卫禁宫,保护陛下和娘娘的安全,若是每个人都带着自己的亲故进去转转,那成什么了?你当是东市的菜场啊?”花倾之打趣道。 “可是……”青青不乐意地站住不走,撅嘴道,“人家好歹也是玉廷王的亲亲侄女,连帝宫都没进过,说出去多丢人。” “青青!”一声呵斥,迎面走来的是青青的父亲,子车行已。 青青从小天不怕,地不怕,连她那冷冷淡淡的娘亲都不怕,可就是害怕爹爹。她赶紧松开抱着三叔胳膊的手,讪讪地站在一边低下头去,蚊声道:“爹爹。” 行已上前责备道:“三叔才回来,你就缠着他。” “爹,我没有,我只是好久不见三叔,想他而已。”青青狡辩。 行已欲出口责斥,倾之伸手阻拦,对青青道:“你想进宫,改日三叔带你去。” “真的?”小丫头顿时两眼放光。 花倾之笑道:“三叔何时骗过你?” 青青旋即眉开眼笑,福了个身,俏皮道:“爹爹、三叔,你们商量要事吧,青青告退。”转身轻轻盈盈、连蹦带跳的跑了。青衣绿带,飞扬如春。 行已在后面摇头,叹气道:“这孩子,整日像匹脱缰的野马。” 倾之走过去与行已并肩,望着青青离开的方向,露出宠溺的微笑。他是爱极了孩子且宠极了孩子的,许多年前他就十分憧憬初尘所说的那种一群孩子叽叽喳喳满院跑闹的情景,可如今大哥行已与大嫂植兰膝下只得一女,二哥去罹与二嫂杜蘅若即若离、不提感情,而他也只有独子今朝。偌大的玉廷王府就只有两个孩子。今朝性格沉静,若非青青每日像只欢快的雀儿爱说爱笑,那这个家就太冷清了,冷清得让人不想住下去。自从父母抛下他,自从哥哥死了、妹妹丢了,花倾之就知道,他这辈子最害怕的会是孤单。比死亡尤甚的孤单。 “这才热闹嘛。”透出一丝令人不忍的寂凉。 “好了,”行已拍拍倾之,道,“进屋说话。” 倾之与行已进屋,入了密室,随后去罹端来青饮,还在腋下夹了份卷宗——如果大理寺、御史台和刑部的三位主官看到这份卷宗大约会连惊带吓,因为这份为韩嚭定罪的案卷现仍保密,理应只有五个人见过,陛下、娘娘和三司主官。但况后去罹,或者说是他背后的玉廷王府就是有本事将秘密的案卷搞到手,然后一字不差地呈现在玉廷王花倾之面前。行已展开卷宗,倾之“咚咚咚”盏茶下肚。 “扶芳哪有这么喝的?当是饮马呢。”去罹抱怨。 倾之伏案阅读卷宗,他掀起眼皮快速地看了去罹一眼,说道:“口渴。” 去罹哂他,“早知如此,不如打井水给你。” 倾之但笑不驳,将卷宗看完,微微一叹,“韩嚭得意得太久了。” 去罹腹诽倾之卖乖,毫不客气地戳穿他,“你是玩到兴趣索然了吧,不然你舍得杀他?你算算自己放弃过多少拉韩嚭下马的机会?” 对,也不全对。倾之笑道:“之前韩嚭虽有把柄落在我们手里,我们却不能保证一击必胜。若不能一次扳倒韩嚭,被毒蛇反咬一口反而不美。况且那时商晟对我没有足够的信任,我们也没有足够的势力,韩嚭一倒,左都渔翁得利,于我们却并无多大好处。而现在韩嚭让出的这天下之半的兵权,我们可以去争取。”顿了顿,“我不做没把握的事。再有,”倾之起身道,“韩嚭老了,不赶紧下手我怕他哪日两眼一阖,我们想报仇也没机会了。” 行已点头,道:“韬光养晦,守拙待时,如今对商晟也要尽快动手才是。” 目光中闪过片刻复杂和犹豫,“商晟……”倾之倏然闭口。而行已、去罹也同时注意到他痛苦的表情。“怎么了?”两人急忙扶住倾之。 倾之只觉胸口闷痛,呼吸不得,喉间涌上一股腥甜。猛咳一声,吐出大口鲜血。那血正溅在行已手上,眼前的变故令他大惊失色。 “茶里有毒!”行已大叫,一面扶了吐血不止的倾之,一面吩咐去罹,“去找植兰!”而后者正望着由他亲手端来的茶器发呆——那是杜蘅交给他的。 她道:“这是我新调的扶芳,你正拿给公子尝尝。”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卷O(∩_∩)O~ 祝大家中秋快乐 十步杀 【章二】十步杀 灌药,吐出血水和药水,再灌药,再吐出血水和药水……去罹实在看不下去,转身逃走,奔回自己的住所。“砰”,门被拍开,杜蘅背门跪着。 扭头见是去罹,杜蘅施施然起身,对去罹道:“来,给我父亲和大哥上柱香吧。”她的身后是杜宇和杜云生的牌位。一切毋庸置疑、不言而证。 “是你在茶里下了毒!” “不错。” “为什么?!” “你问我为什么?”杜蘅哂道,“好,我就告诉你!这十五年来,我无一日不记得父兄之后、锦都之仇,可花倾之呢?当初他逼我父兄自杀为的是取信商晟,如今他封王封爵、位列公卿,可他这十五年都做了什么?五年修志,七年修史,而今修律,他握了十五年笔的手还拿得起剑吗?!朝野内外谁不知道商晟无嗣,玉廷王就是当今太子?恐怕他当年逼死我父兄根本就不是为了复仇,而是为了向商晟邀功,是为了自己的荣显!花倾之认贼作父,可我不能让父兄枉死!” “你怎么就认定了倾之无心复仇?韩嚭不是已经被扳倒了吗?” 杜蘅冷笑,“韩嚭算什么?与锦都有仇吗?他扳倒韩嚭还不是为了给自己继位扫清障碍?我等了一个五年、两个五年、三个五年,如今我再不等了!” 去罹一时理不清头绪解释,只急道:“阿蘅你不懂,倾之他自有打算。有解药吗?快把解药给我,晚了就来不及了!” “解药?”杜蘅大笑,“父亲害怕花倾之悔诺,骗他说他服下了毒药,十年后发作,唯我能解,那当然是假的。可父亲留下了一味无解的毒药,那就是我!” “你疯了!”去罹怒喝。 “我是疯了,是花倾之逼的!”杜蘅转身取了早已准备好的包袱,拔出季春,刃指去罹,“我要走,你可以阻拦,我们手下分输赢!” 十七年,即便是两块石头也会有感情了。去罹默然良久,长长叹了口气,闭上双眼,眉头紧锁:他了解杜蘅的痛苦,可以不追究下毒的事,但别人呢?如果大哥大嫂知道了会怎样?如果追随并忠于倾之的护卫们知道了又会怎样? 去罹松开紧握的双拳,嗓音低哑道:“你走吧。” 没有受到任何阻拦,杜蘅显然有些意外,然而事情走到这一步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杜蘅看着去罹,退了两步,将季春收入鞘中,转身离开。 有那么片刻的冲动,去罹想追上杜蘅。 花倾之醒来的时候今朝跪在床榻边。“父亲,你醒了?”十五岁的孩子稍显稚嫩的脸上露出转忧为喜的笑容。他起身端来一碗清水,“父亲,喝点水吧。” 花倾之看着儿子,眼神很淡:朝儿是个很好很好的孩子,性情温善、宽仁孝顺,比起一心想着算计人又时常惹师父生气的十五岁时的自己实在是好太多了。 口中很干,可胃里不知是因中毒,还是因为吐了太多血水药水,十分难受。勉强喝了几口,花倾之道:“朝儿,不要把今天的事告诉陛下。”他所密谋的复仇今朝并不知晓——他不希望孩子继承他的仇恨——所以也从不嘱咐儿子不要在帝君面前多言,因为玉廷王府的一举一动实在没有什么不可为外人道的。 今朝点头,并不问为什么:父亲不让说,不说便是了。但见父亲喝了几口再不肯喝,今朝蹙眉道:“我去告诉伯娘父亲醒了。”他很乖,但并不笨,譬如这家里谁能管得住身为家主的他的父亲,今朝知道,只有身为长嫂并兼大夫的伯娘。 花倾之“嗯”了一声,看着儿子略显单薄的背影心觉好笑:明明还是个孩子啊,却已经开始“管束”父亲了。不过他首先等来的不是植兰,而是去罹。 “毒是杜蘅下的。”去罹道。 沉默片刻后,倾之淡淡地应了一声,仿佛那人不是下毒害他的。 “她走了,我没有阻拦。”去罹又道。 倾之看了眼去罹,问道:“你不去追她吗?” 去罹有些时候很不喜欢倾之,不喜欢他这样洞若观火的看穿,不喜欢他这样一针见血的点破,叫人不知该说什么——不管说什么,他心里早也清楚。 “喜欢一个人就抓住她,不要放手,否则悔之终生。”顿了顿,倾之头别向里侧,道,“我只是想告诉你,不要重蹈我和初尘的覆辙……” 去罹默默坐在床边,看烛光照着倾之的侧脸,投下一片阴影。他想:如果初尘还活着,一切都会不一样。倾之不会殚竭心力地熬出白发,不会少言寡语地封锁内心。这个家也会不一样,会像他们在锦都时,不管多么辛苦,只要一家人聚在一起就会有说有笑。还会有一对讨人喜爱的双生子吧,也许不止,倾之和初尘都那么年轻,或许可以有更多的孩子、更多的幸福。可如今,一切成空。 前些年不少人为京中名媛上门说亲,那都是些家世不错且秀外慧中的好姑娘,但都被倾之拒绝——非是她们不及初尘,只是初尘在倾之心中无可取代。 倾之说得不错,他从十五岁开始最青春年少、风华正茂的岁月是同初尘一起度过,再没有人能跟他重新来过;他如今位在封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也再不会有人会义无反顾地嫁给前途未卜的锦都遗孤,不会有人改名换姓、弃富贵、离父母与他相守相随。于去罹,道理也是如此,人的一生能有多少个十七年? 一语惊醒梦中人。去罹想,他已经做了决定。 “有件事情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去罹道。 倾之正过头来问他,“什么事?”临走前要交代的定然不是小事。 去罹蹙眉,略一整理思路,“初尘才出事时你整日烂醉如泥,有些事情不能上心,但我却是留意了。我去了出事的地方,到山上查看,结果发现遗有人为痕迹,也就是说那不是一场意外,而是蓄意谋害。”见倾之涣散、黯淡的眼神倏凝了起来,去罹分析道,“他们预计出队伍的行进路线,在途中设置障碍,当大家集中精力清除路障时将预备好的巨石掀下山去,造成假象,迷惑众人。”倾之的目光已变得凌厉如刀,去罹慑于这种逼人威压,为自己解释说,“当时我以为最有可能做这件事的人是季妩,因为一直以来她是最主动的想让你和渤瀛侯府撇清关系的人。但我想如果你知道了,必然与她势不两立,这于复仇大计不利。既然初尘已经死了,就不能让她白死,所以……所以我才隐瞒了你……” 倾之听得专注,吃力地抬起上身,然而他并不确信主谋者会是季妩:一来,季妩虽催促他与渤瀛断绝关系,却没有杀死初尘的必要;二来,初尘既已离开锦都,如此做法岂非画蛇添足?万一事泄只会坏事;其三,以他对季妩二十年的了解,她虽干预朝政,却并不是一个心肠狠毒的女人——事实上,倾之冷眼旁观,若非商晟有意纵容,单凭季妩的手腕还不足以与其夫分庭抗礼。 脑中似有什么即将连成一线,只是不够清晰,不够清晰…… “去查……,咳……”倾之猛咳,痛苦地缩着身子,他胡乱用手撑着,想要坐起。去罹见状扶起倾之让他靠在自己身上,帮他顺气。 “去……去查十步杀。”气息衰弱,语气却十分坚决。 十步杀是三年前出现在钰京的刺客组织,他们是不是叫十步杀没有人知道,只是传说他们个个身怀十步杀一人的本领。三年前,十步杀频频作案,引得京中人心惶恐,后来连护卫京畿的十二营都派出人手协防抓捕才将这股腥风血雨暂时镇压。当时确也抓到过不少,只是没有一个是活口。十步杀的人,都是死士——甚至在同时深陷包围时,十步杀会自相杀戮,以绝泄密。 然后便是两年的沉寂,但从去年冬天至今,又有三位官员在家中被害,从杀人的手法来看,是十步杀回来了,而且手法更为精纯娴熟。 被害者中文官有之,武将亦有之,结党者有之,不结党者亦有之,贪墨无能者有之,清廉干练者亦有之,实在看不出具体的目标,也猜不出背后主使之人是谁,又针对谁。朝中惶惶,帝君震怒,钰京之内能调集的帝国军队、私家武装全数戒备。唯一值得“庆幸”的或许是十步杀从不伤害无辜百姓。 去罹不知倾之为何忽又提起十步杀,难道说近些年才出现的十步杀会跟十五年前初尘的遇难有关?不太可能。但他仍是应道:“好,我派人暗查。” “不,”倾之道,“一边暗访,一边明查,双管齐下。”以玉廷王府的实力,没准对方心虚,倒能主动找上他来。 “什么理由?这案子我们一直没有插手。”干涉职权之外的事总要有个借口。 倾之闭目倚在去罹怀里,很有些不负责任地任性道:“你去想。” 去罹皱眉,可对待病人也只有好脾气地容忍,“好好好,我去想。” 倾之笑了笑,“将这件事安排好,手下的事也交托妥当后你就走吧。” 良久,去罹“嗯”了一声,倾之不出声,去罹以为他睡着了,便小心翼翼地将他平放下来。“二哥,”倾之忽然睁开眼道,“我也有件事瞒了你。” 对此去罹倒一点也不觉意外,如果花倾之没有任何事瞒着他那才奇怪。 “还记得我们在丈雪城初次见面的情景吗?” 去罹点头。倾之道:“邬哲是你父亲的朋友,他想帮你,或许会资助你些钱财,或许会把你带走。可我听说你因父亲犯事被罚做军奴,母亲病重都不能探望,心想你一定也记恨商晟,于是先邬哲一步跟踪你到乱坟岗,了解你的身世,与你结交。后来你病倒,我在汤剂里添了几味安眠的药使你卧床不起,没有机会再见邬哲,最后又力促师父收你为徒,终于将你留下。这些都是我的安排。” 去罹脸上的表情渐渐凝住,倾之又道:“其实如果当初你接受了邬哲的帮助,不管是跟着他在禁军中谋个职位,或是留在丈雪城,这二十五年过得会是完全不同的生活。不必为恩情所缚,为义气所累;会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家……” 一直以来去罹都以为他没有再见到邬哲,而是拜颜鹊为师,与行已、倾之结为兄弟是命运使然,却没料到这一切竟全在一个当时只有十岁的孩子的掌握中。花倾之就这样不费吹灰之力地收买了他,让他心甘情愿、毫无怨言地追随了他二十五年。如果当时去罹识破了倾之的诡计,必然愤而痛斥,甚至如果他得知这一切时尚还年轻血气,他也会毅然与倾之割袍断义。可如今还能说什么呢?行已、倾之,甚至为他所不能原谅的杀父仇人颜鹊不只是给了一个刚刚丧母、无家可归的孩子一口饭吃、一身衣穿、一间屋住,他们是给了他一个家,给了他满满的亲情。二十五年的亲人,倾之做了什么,他都可以原谅,也只有原谅。 “当夜你知道我父亲是杀你大哥的凶手时就没对我动丝毫杀念?”虽然可以原谅,心里却还是执着地想得到些许慰藉,希望从一开始,那不全然是利用。 倾之似有些自得,“师父和大哥都有,但我没有。” 去罹会心而笑,问道:“那我们之间是不是再没有其他隐瞒了?” 倾之想:引卷荼袭击去罹让他再欠份人情这事还是烂在肚里一辈子不要坦白的好,他实在没有把握去罹还能继续对他保持淡定。“没有了。”倾之笑得一脸坦诚——在他一生不计其数的谎言中,这实在算不了什么。 停了片刻,去罹道:“我把事情都交代了就走,不跟你告别了。” 倾之微笑,“二哥走好,那我也不送了。” 不诉离情,如此最好。他们已不再是可以轻说离别的少年人了。 三日后。日曜殿。花倾之从锦都回来后第一次参加朝会。 御座上精神矍铄、须发半白的帝君捏着下巴眯眼打量着玉带金冠、紫袍鱼符但气色不佳的玉廷王,皱眉,心中暗骂:旅途劳累就在家好生歇着,来朕面前晃悠什么?累死了你,朕还要按封王等级厚葬,浪费国库! 商晟正想寻个由头打发花倾之回家,不料后者却已持笏起身,上前一步道:“陛下,臣有本启奏。”一贯的礼仪标准,不卑不亢。 商晟有些不耐烦,花倾之每回从锦都回来总有一堆民情要上达。偏他为了做个纳谏如流、善始善终的帝王还总得要耐着性子去听、去处理。 从鼻子里懒懒地“嗯”出一声,算作是“朕准了,你说吧”。 “臣回京三日,对韩将军之事有所耳闻……” 商晟皱眉,烦厌地打断道:“韩嚭已经定罪,无需再议!” “臣以为量刑过重,必须再议!”不高的音调中透出口气的强硬。 商晟前倾了身体,倒不是生气,而是好奇:劝他拔除韩氏的人是季妩,为韩家求情的人是花倾之,而他一直都知道花倾之是季妩的人。 “臣观韩嚭十罪,罪证确凿,实为国之蠹虫,社稷之祸,然此乃韩嚭之罪,罪不及家人。是以臣以为满门抄斩,量刑过重。”从怀中取出奏折,举过头顶。 侍臣取来奏折交予商晟,奏折中将十条罪状逐一批驳,证明都不足以诛杀满门。合上奏折,商晟笑,“玉廷王的意思是让朕杀韩嚭一人,而活其家人?” 花倾之倒是顺水推舟地接了商晟的调侃,一揖,“陛下仁德。” 别人行礼,花倾之也行礼,但商晟从花倾之的礼仪中看到的不是尊重,而是不在意,因为荣辱其外,所以不看重;别人恭维,花倾之也恭维,但商晟从花倾之的恭维中感到的不是愉快和满足,而是嘲讽和怠慢!高高在上、天心难测的陛下忽然翻脸,沉声道:“朕身为帝君,一言九鼎,岂是你几句话说改就改!” 花倾之垂目道:“陛下的话,正确,当一言九鼎,不正确,就不应坚持。” 告老了一个狐韧,顶上来一个花倾之,一个比一个“不识时务”!商晟不屑,冷道:“朕的话是对是错还轮不到你来评断!” 掀眼看了已足够克制的君王,花倾之继续淡然道:“臣今日不言陛下之是非,千百年后,自有评说。陛下可以不让臣说,但却不能不让后人说。”他是吃准了商晟这辈子什么都有了,差的就是那点明君的“晚节”。 “你……”商晟拍案而起,拂袖,“散朝!” 韩夜 【章三】韩夜 书房。商晟盘坐正中,抱着书卷闭目养神,花今朝跪坐一侧。今朝十一岁时被商晟钦点招入风翼卫,名曰护卫御前,但实际上这位陛下似乎更喜欢把今朝当成学生,教武艺、教射猎、教读书,尤其喜欢指点他兵法韬略,每每讲到经典战例便目光炯炯、神采飞扬,仿佛自己亲自上了战场横刀立马、挥斥方遒——不管别人对帝君如何敬畏,在今朝看来,他却只是位壮心不已的可爱老人。 商晟小憩片刻醒来,打量着身边的今朝——那眉目之间明明肖似花倾之,但看来就是顺眼多了。“今朝怎么心不在焉?倦了吗?”商晟侧倾了身子探手去摸今朝的脑袋,后者偏头躲过。“呵呵,”摸了个空的商晟讪笑,收回手捏捏胡子,一脸认真地问道,“今朝就这么不喜欢让朕摸你的脑袋吗?” 今朝放下手中书卷,向后挪了挪身子,叩首请教道:“陛下年轻时每逢作战必身先士卒、冲锋在前,那一定手刃过不少敌人。” 商晟喜欢说起年轻时,说起战场,更喜欢有人恭维他当年的战绩,今朝的话可谓说到了他心坎上。商晟自得,“朕亲手杀的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今朝平静地看着商晟,“那一定也有许多人是被斩首的。” 商晟哈哈大笑,自吹道:“自然,手起刀落拿人首级如探囊取物尔。” 今朝点点头,接着顿首道:“那么陛下觉得被取人首级无数的您摸脑袋是件很有趣的事吗?”抬头看着商晟,有些怨气。 今朝是那种从小被教养得无可挑剔的孩子,但这不代表他生气的时候不会亮亮爪子。老猎人商晟被小老虎花今朝“抓”了一下,干笑两声,正容道:“你在为别的事情怨朕,因为你的父亲求见朕,在明政殿等了整整一天。”今朝默不作声,商晟提高嗓门质问道:“你也认为朕应该准了他的奏?那朕的颜面何存?” 今朝一副恭听圣训的模样,眼观鼻、鼻观心。商晟皱眉,心觉无趣,僵持了片刻凑过去道:“如果你让朕摸摸你的脑袋,朕或许会改变主意。” 今朝从没想过自己的脑袋会如此值钱,但对于商晟视人命如儿戏的态度却不买账。商晟大笑,手起落下却只是按了今朝的肩膀,撑着起身,“好好看书,回头朕要考你。”一面拂衣而去,唤内侍道:“去明政殿。” 十多年来,玉廷王花倾之与帝君商晟的关系一直是朝中最为微妙复杂,也最令人难以捉摸的关系。众人皆知玉廷王是帝君的外甥,但也私下流传帝君是玉廷王的仇人。玉廷王曾为帝君挡剑,而帝君于封赏亦毫不吝啬。 但甥舅之间总似隔着一层不信任。玉廷王府的房子轩峻壮丽,玉廷王府的府卫八百有余,但玉廷王并无实权。典章制度的整理制定虽为千秋功业,却掌握不了帝国命脉。然而对玉廷王的奏请帝君又是有一准一,有二准二,极少驳斥,就连令人诟病的“厚锦都、薄三郡”都是以帝君的自省“昔年锦都战乱,朕未加体恤,故今亲厚之,以补不足”而被弹压下去。帝君待玉廷王是防范而不疏离。 这种既亲厚又防范像极了君父与儿子的关系,亲厚是因为血缘,防范则是出于权力对人心的诱惑。四年前帝君将世子花今朝招入宫中,躬亲教导。三年前十步杀震动钰京,帝君调禁军护卫王府,玉廷王再三推辞才终作罢——当然,躬亲教导是不是以为人质,调军护卫是不是心存怀疑就不是人人都能想到的层面了。 而今帝君雷厉风行地拔除韩党,又怎不令人揣测是在为异日新君即位扫除障碍?若兵权花落玉廷王府,众人的猜测则更近一分。帝国在平静地度过了三十年后,终于又将面临朝局的重新洗牌。韩家已倒,未知与其并立的左氏又将如何。 军权且暂不议,帝君对玉廷王的“有请必准”倒是在韩嚭一案上也未例外。尽管朝堂上自觉颜面有损的帝君拂袖而去,但三日后还是收回成命,重发敕令,改判“满门抄斩”为“首恶不赦,女眷、黄口男童发配极北”——韩嚭的长孙今年才满九岁,也即是说这宗大案尘埃落定后韩家走上刑场的只有韩嚭及其长子韩甘、次子韩凭、三子韩夜四人而已。 韩氏父子是重犯,重犯的一层含义是每个人有单独的牢房,且相隔甚远;另一层含义是牢房虽简陋,但尚整洁,留给死者最后的尊严。 一张床榻,一张桌案,供给薄酒。 韩嚭不愧大将风度,须发整洁,盘腿榻上,闭目养神,只有细看衣上被展平过的褶皱才能想象到被捉拿时厮打的狼狈。花倾之静静地站在牢房门口。韩嚭此人最大的缺点是“贪”,贪财贪权贪心无餍,不但一人贪,连带手下同党一起贪,单只是他们控制的玄都与海都间的商道这些年盘剥的商旅不计其数,所获资财千倍于千户中产之家年入之和。单此贪墨一罪足以将韩嚭推上断头台,但因商晟纵容包庇,花倾之才不得不搜集证据,甚至罗织罪名给韩嚭凑了个“十罪”的整。但不管是韩嚭的贪还是其他罪名都不是花倾之要杀韩嚭的主要原因——花倾之要杀韩嚭,是因为韩嚭背叛了凤都,而他答应过师父要为凤都报仇。 韩嚭幽幽睁开双眼,与花倾之目光相碰。牢门外的玉廷王淡淡一笑,韩嚭脑中轰然炸开:或许这个时候他才终于明白要他命的人究竟是谁! 花倾之没有理会身后韩嚭恨不能将他千刀万剐的目光,转身离去,皂黑靴子踏过地上干草,似重还轻:若不是韩嚭,二十年前凤都一战不会死那么多人…… 提着两个酒坛,花倾之缓缓地沿着牢房间的通道走到尽头,最里一间关着韩夜——三公子身穿白袍,双眼微合,左肘支撑身体侧卧榻上,屈左膝,支右腿,右手三根指头好似全不用力地夹着筷子,手腕旋绕,随意又不失节奏的敲打着身前盛酒的陶碗,“叮叮叮叮”。披散的长发遮了半张脸,露出淡泊宁静的神情,带着些微暮春的醉意。不出仕、不娶妻、不蓄须,韩夜的所作所为可谓离经叛道,但他风流妩媚的面相和洒脱不羁的才气却让人觉得他的不合世俗自然而然,仿佛这种人若不如此倒有悖情理。 花倾之驻足微笑:韩三公子,不论他是锦衣华轩,还是身陷囹圄,仿佛随时随地都能让自己置身于桃飞梨落、歌舞晏晏之中,避世忘忧。示意狱卒打开牢门,花倾之没有看韩夜,径直都到案几前,将酒坛置于一侧,摆开两个碗,“狱中的酒恐怕味淡,我带了好酒来。”搬起酒坛,斟了两碗,这才转过头来道:“我知道韩将军的事与你无关,你是被连累的。” 开锁落锁的时候韩夜就已睁开眼了,花倾之未看他,他却一直注视着花倾之——今日玉廷王一身浅鹅黄,黑色披风,温和淡雅中透着贵气,让住久了牢狱的人眼前一亮,仿佛看到了希望。然而希望,韩夜是不奢求的,他只在乎美酒。 懒洋洋地舒展身体,韩夜从榻上下来,将头发一拢,拾了根闲极无聊时结的草绳系在脑后。施施然走到花倾之对面,跪坐下来,端起碗来一饮而尽。 韩夜不屑,“玉廷王何必惺惺作态,扳倒韩家的人难道不是你吗?”人说吃人嘴短,韩三公子倒是酒才入喉就不领情了。 花倾之不慌不忙地倒酒,淡淡道:“韩公子,说话要有凭据。” 韩夜横眉冷对,“凭据我没有,但我比我父亲看得清楚!” 花倾之不承认,也不否认,却沉下脸来,不再做韩夜所谓的“惺惺之态”,冷道:“你虽不涉案,但糟蹋过多少女子?定你一死,有何不甘?” 韩夜心里只有讥诮:好啊,来为商莹报仇吧! “不错,我是玩弄女人,可你呢,你玩弄权术!我是害了不少女人,可你会害死更多的人。用天下血流成河的代价雪你一人之仇,我是无耻,可你就好到哪里去了吗?”见花倾之无动于衷,韩夜恼怒,他讨厌那种云淡风轻,一切阴谋诡计、伤心失意都不着痕迹。“你一定奇怪陛下为什么会知道傲初尘的身份吧?” “傲初尘”三个字刺得倾之心下一痛,他凝眸逼视韩夜。 韩夜对花倾之的反应很是满意,眼神得意得飘了起来,“因为十几年前你们来钰京时我在街上见到了她,而后秘奏了陛下。是你的错,那样貌美的妻子该关在家里才对,哈哈!”肆无忌惮的大笑,他想花倾之一定会愤怒地扼住他的喉咙。 如果在几年前,花倾之一定会杀了韩夜,但现在他不会了,因为他想通了:害死初尘和孩子的是他的不争、是他的放手,与旁人无尤。 “是我的错,是我没有尽到为人夫的责任。”猛地灌了一碗酒。 韩夜愕然,不曾料想会是这样的结果:哀莫大于心死,便是如此吧——他们关系并不融洽,从第一次见面就结下了梁子,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互相不了解。 花倾之编纂《正地志》和前朝史时看重韩夜之才,要他参与。韩夜心里并不抵触,在他看来,这比起帮着父亲去贪去害人好上不啻千倍。但他每次仍是故意找花倾之不痛快,喝得酩酊大醉被人抬去,而花倾之则毫不客气的派人用凉水将他激醒。两人互相看不顺眼,花倾之看不惯韩夜的风流,韩夜却恰看不惯花倾之的正经,花倾之看不惯韩夜的不行小善,韩夜却又看不惯花倾之的专行大恶——谋逆之恶。但这却不妨碍他们彼此的欣赏和同情,尽管从不说出口。 “花倾之,我们生来就是敌人,在我们还不认识的时候就是如此了。”这难道就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吗?韩夜心下自嘲。 花倾之道:“我不信命,不过除了对女人的态度,我欣赏你。” 韩夜没想到自己临死之前还能得到这么一句中肯的评价,苦笑道:“可笑赞赏我的人竟是要将我置于死地的敌人。” “你从来都不是我的敌人。”花倾之举杯。 韩夜大笑,“好个从来都不是敌人,花倾之,你这酒不错,是什么酒?” 微笑,“毒酒。” …… 明政殿。 花倾之跪在殿上,商晟来回踱步,站定,手拿奏章指着花倾之的鼻子骂道:“花倾之!玉廷王!!你这是什么意思?啊?你说让朕放过韩家老小,好,我放,可你为什么又私自处决韩夜?你修律法不知道这样做是死罪,不知道知法犯法是罪上加罪!你看看,你看看,弹劾你的奏章都送到朕面前了!”商晟气得抡起胳膊——那要是他儿子,他就一巴掌扇上去,但忍了忍,只是将奏折狠狠地摔在了地上。“韩夜跟你有什么仇?” 花倾之道:“无仇。” 商晟更怒,“无仇你私自处决他?” 花倾之道:“韩夜受韩嚭牵连,本身无罪,应该给他留个全尸。” “你……自作主张!” “陛下因何事发怒?”季妩身着绣百花的品红长裙,高髻金钗,并不刻意用厚粉掩饰的皱纹蕴含着岁月的深度,反而透出别样的威严与雍容,气质高华,无人能及。她似乎是一个经得起老,也不怕老的女人。 商晟见是妻子,怒火顿时压下了一半。季妩俯身拾起奏折,只略扫了几眼便对商晟道:“陛下,韩夜死都死了还计较什么,难道为了一个罪人追究倾之不成?至于谏官的话自然也对,但重罚轻罚全在陛下,我看罚俸就好了。”——谏官再耿直,也不可能真就逼着帝君将“准”太子如何了,若有人居心叵测,借机兴风作浪,商晟更是第一个不能允许。 商晟并未消气,不想如此轻易饶了花倾之,但又想接了季妩这个台阶,索性甩袖不理。季妩合上奏章,问倾之道:“听说你从锦都回来后竟在府中中毒?” “什么?有这种事?何人所为?”商晟瞬间将花倾之私自处决韩夜的事抛在脑后。站在他身旁的季妩莞尔一笑。 花倾之想:此事他未令家人声张,季妩如何知道?但想到刚刚今朝在屏风后焦急的露了下脸,便了然了。“回陛下、娘娘,只是食物相克,吃坏了胃口而已,已经好了。”轻描淡写——那本就是他的家事,无需让外人知道。 “你也是的,这么大人了还不懂得照顾自己。府中的人也该罚,不能放纵。”季妩一边叹气一边责备,又转对商晟道:“陛下骂也骂够了,让倾之回去吧。” 商晟斜了一眼花倾之,不想这么轻易放过他,冷声道:“陪朕喝酒去。” 季妩心知商晟已经消气,为他拂了拂衣领,劝道:“陛下可莫贪杯。” 商晟低头看着季妩,弯起嘴角,可心里却不是滋味:她从什么时候开始只有对他有所求时才如此体贴温柔? 八风台,驻月殿。初夏的微风吹得千万架风车“吱哟吱哟”。在这里,一次醉酒后,商晟曾亲口说过这些风车的来历,那都是为了他捧在掌心里、放在心尖上宠爱了十五年的妹妹,可最后他却将她远嫁异乡。他亲口承认是他逼死了雪谣,他说得痛哭流涕——花倾之并不觉得商晟的眼泪虚伪,也许他是真的伤心。 在这里,又一次醉酒后,商晟曾亲口说他少有壮志,却未必有野心,但有一日父亲告诉了他折天峰北的秘密,他知道了那不是他一个人想不想做,而是玄都几世都在做的,身为商氏后人他别无选择。他打了个很“生动”的比喻——你的仇不是你花倾之一个人的仇,而是锦都的仇,你能放弃吗?不能。花倾之当时心下一凛,未知商晟这话是否暗示了什么,但事后证明醉言醉语醒来即忘。 酒真是个好东西,醉也真是件好事,尤其对于醒着的时候太过精明的人——当然,真正精明的人,如花倾之,是不会相信对方真的已经醉了的。 商晟酒量好,酒品却差,醉了就喜欢胡言乱语。 “有人说你权倾朝野……” “陛下莫信谗言。” “其实,这么多年,我有很多机会杀你,你也有很多机会杀我……” “陛下,您醉了。” “我醉了,你正有机会。” “陛下有机会杀我而没有杀,我会记恩。” “知恩图报,这很好。前十年我可以轻易取你性命,可我没有,那现在你也应该报朕十年的恩。不过我可提醒你,像朕这种年纪可是活一天,少一天了。” “陛下,我扶你去休息。” “不用,倾之,”醉得摇摇晃晃的帝君身体前倾,露出一脸让人很想弑君的调侃,“你为什么不蓄须呢?外间传言玉廷王好男风,是不是真的?” 这传言确是有的,而且是从王府传出来的。 玉廷王的地位在朝中日渐稳固后,总有些人想把女儿嫁进王府——玉廷王地位尊崇,丧妻后只有薄姬偏居侧室,并未续弦,况又文武双全、天姿俊朗,自然是未婚女子心中的如意郎君,是家中有女待字的父母心中的乘龙快婿。说亲的人也都是在京中有些体面的人家,回绝起来甚是麻烦,负责此事的去罹不胜其烦,忍不住对大哥、三弟抱怨。行已一笑置之。倾之却掀了眼皮瞧他一眼,道:“这有何难?你且放出话去,就说玉廷王好男风,对女人没有兴趣。” 一向老成持重的行已惊讶得险些咬到舌头,可他看了看始作俑者,那人竟面无表情,丝毫不觉不妥。去罹坚决不同意——花倾之好男风没关系,可跟倾之关系最近的人就是行已和他,那他们岂不首当其冲的会被牵连?绝对不行! 但后来这话还是传了出去,王府清静了,去罹也省心了。 “陛下,我找人来服侍您。”对付这种醉酒的无赖,干脆起身走人。 花倾之离开大殿,商晟倏然睁开双眼,全无醉意。他装醉,只有在醉的时候才能叫倾之的名字。双拳紧紧握起,商晟心恨:花少钧,你一个连妻子儿女都无能保护的人,凭什么做倾之的父亲?倾之,你流着玄都的血,你该姓商! 粟不满 作者有话要说:国庆快乐O(∩_∩)O~ 【章四】粟不满 商晟是个让人头疼的人,花倾之以为,但从宫里回到家中,迎面一只绫罗绸缎、珠光宝气的“绿孔雀”却更晃得他头晕。那人一揖到地,花倾之一手扶额,一手扶了“绿孔雀”起身——怎么说那人也是他妹夫。 “绿孔雀”一笑,寒暄道:“殿下回府了,殿下气色看着不错啊。” 花倾之想头一句是废话,后一句,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气色不好,十分不好。仿佛害怕刺伤了眼睛,花倾之不着痕迹地脚下移位,走在了“绿孔雀”前面。 其实单论长相而言,那人浓眉入鬓、双目有神、略带鹰钩的鼻子和微红的脸庞,再加上高大魁梧的身材,整个人英气勃勃——据他自己说祖上是锦都的开国元戎粟诤将军。不过粟家早已衰落,嫡宗凋零、族谱遗失,几百年间子孙散落者不知几何。故而几乎合锦都粟姓者皆推粟诤为祖,是真是假,实不可考。 “绿孔雀”姓粟名满,有一个外号叫“粟不满”。 初尘死后,小花儿执意要回渤瀛,粟满千里迢迢跟随而去,一路照拂。渤瀛侯夫妇收留了小花儿,也把粟满安排在侯府做事。傲参本想认小花儿做义女,可小花儿不愿,坚持还做丫环,照顾侯爷、夫人。粟满外圆内方,精明干练,加之人又长得仪表堂堂,渐渐便得到世子傲天俊的重用。 傲参想认小花儿做义女其实还有另一层考虑——给她找个好人家。且不说她是故锦都王的后人,单是她重恩重义的性情也值得有个好归宿。以渤瀛侯义女的身份,不管是世家公子还是渤瀛豪商,都能门当户对。傲参请夫人殷绾去做说客,哪知小花儿性傲,得知傲参有如此打算,更不肯从。傲参无奈,只好作罢。 粟满钟情小花儿,锲而不舍。初尘死后,小花儿心智也渐成熟。从前她只看到粟满的玲珑,却忽略了他的正直,忽略了他对她的认真,平心而论,粟满是个好人,是那种有点小狡猾、小奸诈,却不失可爱的好人。至后来二人情投意合,傲参想既然小花儿愿意,也不必介意对方的身份,况且粟满是锦都跟来的人,想必花倾之也是放心的,便做主将小花儿嫁给了粟满。 “你怎么来了?何时到的?”花倾之边走边问。 “今晨刚到。陛下诏侯爷入京,殿下也知侯爷这些年病体缠身,行走不便,都是由世子代为入朝觐见,这次粟满便是随世子一同入京的。” 花倾之知道傲参一向硬朗,只是不理俗物罢了,况且殷绾身子总不大好,他也希望多些时间陪伴妻子,所以把大事小情都推给了儿子,乐得轻闲。花倾之还知道商晟诏见傲家的人是因为近半年来京畿时有异象。不过他不知道的是粟满就是几年不见,变得如此品味独到,还是每回“拜访”都故意穿成这样找他气受——花倾之尤还记得七年前第一次见到成了他妹夫的粟满时的情景: 当时粟满的拜帖是小花儿的亲笔信,大概的意思是说“哥,我嫁人了,没有征得你的同意,现在妹夫就在门口,你看看吧,成不成就是他了”——花倾之觉得这信的口吻很熟悉,想来初尘就是这样给天俊写信的。想起初尘,他不由眉头紧锁,她就好像是缠绕他全是的荆棘,只要想起来,就会扎得很深、刺得很痛。 粟满机灵、仗义,虽是孤儿,却少有傲骨,自食其力,不食嗟来之食。这点花倾之十分看好,从前时常督促他念书,闲来也指点他武艺。粟满聪明,一点即通。按说花倾之对粟满应该满意,如果他不是他妹夫——花倾之总觉得,若是自己做主,会给妹妹找个更好的。还未见面,他心下已存偏见,但不料见面之后,花倾之觉得这些偏见简直太轻太轻——粟满身穿绿袍,头裹蓝巾,头巾上缀着硕大的碧绿翡翠,腰缠荷包、香囊、玉佩诸物,还附庸风雅地举了把乌木镏金的折扇,抱扇一礼,手上镶嵌着红蓝宝石的戒指熠熠生辉。 花倾之深深吸了好几口气,才问,“听说你有个外号叫‘不满’?” “是。”粟满堆了一脸习惯性的笑容,“拳脚会一点,医术会一点,观天象会一点,算人命会一点,什么都会一点,但什么都不精通,所以叫‘不满’。” 花倾之暗道圆滑。“嗯,”点点头,“我看你少少有些才能,王府正缺人手,我将你从傲天俊那里要过来如何?”——他真正想要回的是小花儿。 “只要殿下同世子说好,我们做下人的自然从命。”圆滑的辞令从粟满嘴里溜出来,不假思索。花倾之暗道世故。粟满又道:“贱内如今怀了第二胎,希望殿下赐个名。”这是小花儿特意嘱咐他问的,她想让哥哥为孩子取名。 花倾之心下一喜,为妹妹高兴。虽然小花儿不在他身边,但嫁人生子,过得幸福,对他来说已经足够。“宁丰是你取的?”粟宁丰是粟满和小花儿的长子。 “是老侯爷赐的,老侯爷仁爱,对待粟满一家就如慈父一般……” 花倾之心道巧言令色。 “尚不知是男是女……” “殿下赐个男女皆可的就是,素闻殿下博闻强识、文采斐然……” 花倾之暗哂阿谀谄媚。 “宁温吧。”他道,“宁静的宁,温和的温。” …… “宁温该有七岁了吧。”岁月不饶人,孩子们都长大了。 “是。宁丰十岁,宁温七岁,还有宁馨也已四岁了。”粟满说话间抢步站在花倾之身前,弯腰的同时伸出手臂,挡住了花倾之前去的路。 粟满道:“请殿下移步海棠园。” 花倾之拧眉,不知粟满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还记得有回粟满来时正当盛夏,酷热难耐,他正因这天气犯了气喘的毛病。结果粟满搞来图纸,在王府住了三日便指挥着府中工匠把他的书轩改造成了自雨亭。四面雨帘,倒甚是清爽。 自此粟满便似得了王府主人的默许,每次来看着哪里不对,就随意指挥工匠修修这里、改改那里,譬如哪里不利于排水,哪里不利于采光,哪里该多种些花木,哪里该把树都砍光——以防刺客。粟不满果然是什么都会一点点。 对此行已十分好奇,他问倾之,“为什么王府的人会听粟满的?”倾之故弄玄虚地笑笑,道:“大哥去找工匠,一问便知。”结果工匠一脸迷惑地看着行已,说道:“粟先生啊,他不是殿下请来看风水的吗?”行已恍然大悟,哭笑不得。 但如果粟满敢擅动海棠园里一草一木,花倾之嫌恶地看了一眼满脸堆笑的粟满,他绝对拔光了他那身“孔雀毛”,把他踢回渤瀛,写信要妹子好生管教! 璃河从王府穿过,以河为界,府邸在南,花园在北。花园正中的滟光湖由人工开凿,引璃河之水而成。湖西有山,湖心有岛,画舫漾波,曲桥相连,山石花木错落有致,亭台楼阁掩映其中。湖东是郁郁青青的宽阔草坪,原本平坦的地势,人为造成了天倾西北,地陷东南的格局。这都算是帝君的恩赐了。然而王府的人都知道这大好的风景,年年岁岁相似花、岁岁年年照湖月,殿下却因“公务繁忙”无暇欣赏,倒是假山之西有殿下亲自设计督造的海棠园,是殿下常去的地方。 海棠园中半面海棠半面荷,临湖建有一座瘦红居,瘦红居前有系着九十九根红绸带的合欢树。园中时常传出断断续续、并不连贯的箜篌声,碎人心肠。 海棠园中的大合欢树如今花正开得香浓,如一柄红伞遮挡着初夏午后已有些灼人的日光。微风下红带摇曳。树下对坐着两人,一人青衣,一人黄衫。 门前的草坪上,绿衣少女带着青面獠牙、夸张骇人的面具张牙舞爪、怪声怪气地追着两男两女四个孩子玩耍。男孩儿们光景相仿,女孩儿一大一小。被绿衣姐姐“吓”得惊呼不已的女孩儿们躲在了男孩儿身后,男孩儿则各自回身护着身后的女孩儿。笑声不断。湖边蓝衣少年静静看着,虽不参与也是眼眸带笑。 这光景令花倾之恍惚,一群孩子叽叽喳喳地跑闹,他的内心却似得到了从未有过的安宁。目光从孩子们中间收回来落在背对着他的黄衫女子身上,后者也恰转过头来。花倾之看到一双甜美的眸子,略怔,不由嘴角轻轻勾上去,微微一笑。 “爹爹,爹爹。”三个孩子看到粟满围了上去。 蓝衣少年看过来,目光落在粟满身边的花倾之身上,确定了他的身份,上前行礼道:“傲渟泓参见玉廷王。”另一个男孩儿见少年有此举动,也跟着跪拜道:“傲重光参见玉廷王。”亦是雅音纯正、礼数周全。原本围着粟满的三个孩子见状,有样学样地跪在地上,“粟宁丰/宁温/宁馨参见玉廷王。” 最小的宁馨被裙摆绊倒,胖乎乎的小人儿跌下去的样子甚是滑稽可爱。虽摔了一跤,但她也不哭闹,只用脏兮兮的小手揉了揉鼻子,抬头瞪着水汪汪春湖似地眼睛看着哥哥们口中的玉廷王。 花倾之一目了然:稳重知礼的少年是傲天俊的长子傲渟泓,两个男孩儿中,一个是傲天俊的次子傲重光,一个是粟家的长子粟宁丰,两个女孩儿宁温和宁馨是粟家的女儿们。至于绿衣少女……少女掀起面具,手背在身后,吐吐舌头,“三叔。”——这般没有礼貌的只有他家子车青青了。 黄衫女子起身行礼道:“世子今日入宫见驾,我便带着两位公子先来拜见殿下。”花倾之颔首,眼睛注视着她,一转不转,面上尤还带着春风一般的笑容。 青衣女子是植兰,她对女儿青青使了个眼色,青青会意,一手拉了宁温,一手拉了宁馨,对重光、宁丰道:“姐姐带你们去大湖上划船好不好?”四个孩子齐声叫“好”。青青又问渟泓:“大公子一起去吧。”傲渟泓欣然应允。 花倾之笑笑,转对粟满道:“你跟着去。”蹲下身子,拿帕子擦了擦小宁馨沾污的脸蛋儿,又给她提了提裙子,免得她再被自己绊倒。 小丫头看着眼前的漂亮叔叔,笑得花儿开了一样。 粟满和孩子们走后,植兰也推说有事,将海棠园留给了花倾之与黄衫人。 “哥哥……”黄衫人、小花儿——花窈莹扑进倾之怀里。 花倾之抱着在他眼中永远长不大的妹妹,问道:“你终于肯原谅哥哥了?” 窈莹抬头一愣,脸红道:“我那只是一时冲动,才没有生哥哥的气呢。” “那你为什么一直不肯回来?”他多次暗示粟满希望他们夫妻能回王府。 脱开哥哥的怀抱,花窈莹道:“我知道哥哥有大事要做,我帮不上忙,却也不想添乱。当年执意离开确实是因为一时冲动,但事后想来,隐瞒我的身份一是为了保护我,二是为了麻痹商晟,既然如此,不如离开,好让哥哥少分牵挂。” 花倾之看着妹妹,嗓音暗哑,“为什么你和她都这样为我着想?” 窈莹知道哥哥口中那个“她”指的是嫂嫂初尘,忙岔开话题,问道:“侯爷说我现在可以回来了,他说商晟已不将琼华公主作为牵制哥哥的筹码,而哥哥也不用隐瞒早知琼华并非窈莹的事实来麻痹商晟了。是这样吗?” “不错。”他们斗了十五年,当年那颗重要的棋子如今已无足轻重。既如此……“窈莹,你留下来吧。”花倾之道。 窈莹笑了笑,“这次是打算多住些时日的。”至于留不留下,她仍未松口。她最害怕的其实是哥哥看到她就不由想起嫂子,不由在她身边追寻另一个熟悉的身影——她们曾经是那样的形影不离,有小花儿的地方一定会有傲初尘。只这片刻她就感觉到哥哥的眼神会不由自主的将焦点落在旁边,她不忍见他如此。 妹妹留下花倾之自然欣喜,只是想到粟满每日要穿着那花里胡哨的一身打眼前经过,他就忍不住皱眉。“咳,”似不经意道,“回头让粟满换身衣服。” 粟满“欺负”花倾之这事窈莹早有耳闻,她也非常严肃地告诫过粟满。可粟满说,“娘子息怒,我哪里敢欺负大舅哥?” “你敢说没有?”世子可是当着侯爷、夫人和她的面亲口说的。 粟满辩道:“我这不是觉得他太沉闷、太无趣了嘛,逗逗而已。” 窈莹虽没亲眼见过,但想也知道自从嫂嫂死后哥哥一定过得不舒心,可粟满的措辞却让她心下不豫,扯了他的脸佯怒道:“逗?我哥哥又不是三岁孩童!”顿了顿,她倒是十分好奇结果,便问道:“你‘逗’的结果如何?” 粟满摇头,做束手无策之状,叹气,“逗得越发沉闷无趣了。”窈莹抬手要打,粟满却捉了她的手将妻子拉进怀里,一阵哄说。 花窈莹见哥哥这副头疼无奈的模样,觉得粟满“逗”得确有成效——有表情总比没表情好。已经是三个孩儿的妈的花窈莹在哥哥面前扮了个鬼脸,露出十分孩子气的笑容,干脆道:“我觉得粟满这样穿,挺好!”所谓彩衣娱亲…… 明政殿。商晟问卜于傲天俊。 “地震?”商晟拍案而起,目光冷鸷,“钰京乃三朝帝都,千余年来从未发生过地震。这是有王气之地,天神庇佑。渤瀛侯年老,占卜有误吧!” 傲天俊叩首道:“陛下,这不是占卜,而是经验。历来大震之必有异象。钰京附近泉水涌冒,又有飞鸟迁移,蟾蜍聚集,都与书中记载吻合。” 商晟蹙眉,这些事他心里其实早也有数,只是不愿承认。如今百姓中间已有传言,人心惶惶、满城风雨恐怕只是时间早晚,可他能怎么样?下令禁止妖言惑众,违令者斩?还是迁都?前者行不通,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后者更行不通,迁都令一下,更会引发将有天灾的猜测,致使百姓慌乱,人心不稳。 商晟深吸了口气,重新坐下,“朕问卜于渤瀛,就是想知道有无化解之法。” 傲天俊道:“化解之法没有,缓解之法倒有一个。” “什么?” “杀一人。” “谁?” “家父不曾对我言明,有封信请陛下御览。”傲天俊将信呈给商晟。 商晟迅速撕开信封,只见信上三个大字,是个人名。商晟沉下脸色,冷声斥道:“傲天俊,朕知你渤瀛侯府与玉廷王有隙,但如此做法,岂非公报私仇!” 傲天俊确不知情,闻言大惊,抬头见帝君面罩寒霜,眸光如刃,他心中暗忖:难道父亲让陛下杀的人,是玉廷王花倾之? 作者有话要说:国庆快乐O(∩_∩)O~ 生子 【章五】生子 山中竹屋,女子一手扶墙,一手托着肚腹,缓缓行走。算时日已快临盆,这些天时常下腹疼痛,她记得大嫂嘱咐过的话,要多走走,生的时候才能顺当。屋里的陈设十分简陋,一张竹床,竹桌竹椅,再无其他。没有太多凭仗,她只能扶着墙走。每当痛感袭来,她就一手抱着肚子缩起身子,减缓疼痛,另一只手则抓着竹子和茅草扎成的墙壁以维持站立——这样的墙壁能承担多少重量,她心里没数,不敢实实在在地靠上去。她屏住呼吸,手指抠进墙壁,指缝里细嫩的皮肤被茅草竹刺扎得伤痕累累,不过比起欲裂的腹痛,她实在愿意用手上的伤分散注意。 她从不喊疼,因为在这深山茂林里没有人会听她喊疼,婆婆只会说“是女人都要经历这样的痛苦”。她不想让自己显得太娇贵。可今天她实在痛得不行,外面下着小雪,她却全身被汗湿透。强忍着一步步挪回床边,扶着腰小心翼翼地坐下,揉着腹部调节呼吸。疼一阵,松一阵,可疼痛越来越密集,越来越强烈,她心里有些发慌,想喊人,突袭的剧痛却让她走了腔调,失声大叫。 “怎么了?”从外面冲进来的人身上披着薄雪,手里拿着新折的野梅花——她临产在即,不便出门,却惦记着林中几树野梅花就要开了,便央了他去采。来人见她面色惨白,痛苦地按着肚子,来不及掸掉身上落雪,将梅花扔在桌上上前来扶住她,急切道:“怎么?不舒服?痛得厉害?是不是要……” 她紧咬银牙,痛得说不出话来,只胡乱“嗯”着:她的孩子,要出世了。 他虽阅历颇丰,却从没应对过女人生孩子这种事,心下着慌,只是面上故作镇定,安慰她道:“别怕。”扶她躺下,盖好被子,“我这就去找稳婆!” 正她这一阵疼痛略缓,又听他说去找稳婆,心下稍安。可那人才刚出门就被人拦住,她听见一个比风雪还冷的声音质问道:“去做什么?”是婆婆白姜。 颜鹊急道:“初尘要生了,我去找产婆。” “稳婆?”白姜质问道,“你不怕暴露我们的行踪吗?” “可……可初尘……管不了那许多了。” “每个女人都要过这一关,有什么好怕?”她的心肠仿佛是铁石做的,“我去准备热水,你给她接生。” 白姜下了命令。 “我……我怎么行?” “你怎么不行?去,先将她的衣服退了。磨蹭什么,想让她痛死吗?” …… 她的心一沉,却也沉到了底——她知道没有人能帮她和孩子,只有靠自己。她安慰自己,这没什么大不了,怎么呼吸,何时用力,大嫂都教过她。 学过是一回事,真到生产的时候却完全是另一回事。阵痛起来脑子里根本无法清醒,明明还不到时候却忍不住用力,想赶快把孩子生下来,结束这撕裂身体的痛苦。当然,这只是白费力气。她不停地告诫自己要沉着、要冷静,为了她的两个孩子,她不能太早的耗竭体力。他真的无法应付这样的场面,除了帮她退下衣服,按照她的说法在她身后垫好枕头,只能站在一旁干着急。 “舅舅,我……我想喝姜糖水。”她想还是把他支走比较好。 “好,我这就去给你煮。”痛快地答应,似乎有些如蒙大赦。 屋内又只剩她一人,最初的惊慌过去,她渐渐记起植兰的一些嘱咐。 痛,她想找些东西转移注意,偏头看到桌上放着的两枝野梅花。雪已化了,颜色显得格外鲜亮。一枝白色,一枝红色,白如雪,红如血。她想,她的两个孩子会不会也像这两枝梅花,一个温文尔雅,一个不藏锋芒,一个光华内敛,一个张狂不羁……不管是怎样的性情,都仿佛带着那人的一点点影子…… “倾之……”痛得厉害时她就轻轻地喊这个名字,仿佛能够镇痛。 入夜时候,疼痛一阵高过一阵,连腰都仿佛快要断了。比起来,之前的那些痛苦竟显得稀松平常。她不知道这一阵一阵的剧痛到何时才是个顶点,但又欣喜地感到随着越来越剧烈的疼痛孩子在一点点移动。虽然痛,但是顺利。可她的体力一点点地流失,最后拼尽了全力,喊哑了嗓子,却只感觉孩子抵着□,胀痛难耐,却无法摆脱。她不知道是胎位不正,胎儿过大,或是出了其他状况,只是有那么一瞬的心凉:会不会是难产?她和她的两个孩子会不会死去?…… 她不想死,更不想让孩子死,她不甘心。一次次在昏厥的边缘挣扎,记得大嫂对她说“疼的时候再向下用力,记得,你是和孩子一起用力”。她在心里对孩子说:孩子,没有人能救我们,只有靠我们母子,你们要争气。 可不争气的那人似乎是她,不知过了多久,孩子仍是卡在那里,而她已精疲力竭,再提不起一丝力气。真的会死吗?真的就这样死吗? “舅舅,我想见倾之……”她哭着哀求,“我……我不要报仇,我也不要帮他报仇,我……啊……我只想见他……” “好,我去找他。”他也哭了,如何还忍心看得下去? 她笑了,她知道舅舅心疼她的。 “不许去!”白姜站在门口。 “舅舅,我想见……见倾之……最后一面……” “不许去!”白姜气得大喊,却没能拦得住他的脚步,“颜鹊!”嘶哑中透着一丝尖锐的声音划破雪夜。背影消失在夜色中的人恍若未闻。 她笑着昏迷了过去,她想,再一睁开眼,就能见到倾之了…… 再醒来的时候,舅舅回来了,倾之却不在,只是多了个接生的稳婆。 没有找来倾之,他心怀歉意,“不巧薄清扬今夜分娩,他走不开。” 走不开?她想笑,她从来都没有这样想笑,笑得觉得自己忽然很有勇气。紧攥着双手,胡乱地叫着那个注定不会出现的人的名字,泣出血来。 宁静的雪夜被女子痛苦无助的呻吟蒙上了一层哀红。 “啊——”厉声震彻山谷。 恍然惊起,一身冷汗。梦里不觉得痛,只觉得绝望,死一样的绝望。十五年前的那一刻又在她脑中重现:她生下了第一个孩子,却没有听到哭声,直到她浑浑噩噩地生下第二个孩子昏迷过去,仍旧没有听到那个孩子的哭声。醒来的时候舅舅告诉她头一个孩子一生下来就夭折了,他们已经将他埋了。她甚至没有能看他一眼,那个她怀胎十月,却因为她的没有经验而胎死腹中的孩子。她一直觉得,是她这个做母亲的亲手杀死了孩子。这是一辈子都无法抹去的痛。 “王,你怎么了?”在她身边打瞌睡的侍女锦瑟忽然醒了。 “没什么,”她淡淡笑道,“只是做了个梦。” 锦瑟便问,“王梦到了什么?” 她道:“我梦到十五年前,城儿出生的时候。” 锦瑟喜道:“是呀,王,今天正是小殿下十五岁寿诞啊。” 是呢,今天是连城的生日。她翻身下床,“帮我梳妆。” 此处是不见天日的地宫。凤都是女人当政,比起男人,变数更多。除了防备君上的鸟尽弓藏,同僚的倾轧构陷,女人自身的弱势也让她们更加谨慎。颜氏一族的祖先从很早之前就在凤脊山北开凿地下宫殿,以备不时之需。 地宫之穷尽豪奢丝毫不逊于彤梧的王宫,且因地下常年不见阳光,植物不能生长,这里的花草有些是以精美的丝绢制成,更有些则是以水晶、宝石、金银、珠玉制成。譬如三春桃花是荧光流转的粉色晶石,凤栖梧叶是灵韵潋滟的碧绿翡翠。引来地下暗河,地宫中也有假山池沼、湖泊水榭,贴了金羽翠翼的机械木鸟在园囿中鸣唱。有回她甚至看见树根上趴着刚从泥土里钻出来的“金蝉”,可谓以假乱真、巧夺天工。除了日月星辰,凡是地上有的,地下都不缺,甚至更加华美。她曾以为天下最富庶的地方是海都,如今却要改一改了——凤都至少是将举国上下一半的财富埋在了地下,地上的那半,又有一半放在了彤梧的王宫。 据说当年修建这座地宫的工匠,除了累死病死的,最后都要饮下一杯忘尘,将自己毕生的杰作忘得一干二净。从此后,这座宫殿,只有历代凤都王和她最亲信的人才能知道。白姜便是其一。 她住的地方被称为菡萏宫,宽阔的平台形如荷叶,周围流水环抱。没有殿顶,浅粉、淡蓝的纱帐从高大的穹顶斜倾下来,又从中心垂悬着十几只夜明珠。 莲华倒垂,蓬子莹碧。 十五年,她名义上被尊为王,实际上却是被囚于此。她也曾想逃走,想拼个鱼死网破,可孩子还小,她只能委曲求全。如今城儿十五岁了,摆脱白姜的控制,是不是已经时机成熟?纤细的手指捏起雕金镂玉的花瓶中一朵带露的鲜红山茶——每天她还未醒,从外面练功回来的孩子就会将一束山茶送到母亲的房间。 这花分布在凤脊山北坡不同的高度上,所以无论冬夏,都有花开。 她拈着花,看向镜里。锦瑟已经麻利地给她挽好了发髻,只是还没有佩戴首饰。墨染的青丝,如雪的面庞,额间似火的红痕,不用任何的修饰,她还是那样明然照人,似乎岁月丝毫没有留下痕迹——十五年来,最安全、最不被白姜怀疑的打发时间的方法就是保养容颜;而细心的孩子也总喜欢从外面弄些养颜的东西回来,这倒是让她最开心的——是的,孩子,尽管只有一个活了下来。 看锦瑟拿起了凤钗,她道:“不必了,选两朵清雅的茶花簪上吧。” 妆成。粉色抹胸,淡蓝长裙,藕荷色的披帛罩衫,一身淡雅。头上簪了两只山茶花,一只半白半粉,一只粉中带蓝。转身,如瀑长发拂出馨香屡屡。 从容高傲地抬起头,她不是渤瀛侯府的傲初尘,不是锦官城里的花氏妻,而是凤都的颜棠华。她的容貌和尊贵配得起她的名字,海棠之华,夺尽颜色。 钰京。大雪纷飞。 西擎阁中商晟偎铜炉、倚凭几,裹着玄面貂裘看大敞的殿门外鹅毛大雪纷扬飘落。几杯暖身的烈酒下肚,眼前这白茫茫的一片竟让他有些想念玄都、想念丈雪城——已经三十多年没有回去看看了…… 奉旨而来的玉廷王没有打扰帝君的思绪,只是静静地跪坐一旁,在铜炉边暖着手。直到商晟回过神来,打量花倾之还算知冷暖地穿裹得严实,才懒懒道:“喝杯酒,暖暖身子。”花倾之颔首,自斟自饮,等着商晟首先发话。 “过两天,朕想派人去凤都运些茶花来。”商晟道。 花倾之略一凝眉,“凤都年年向钰京进贡茶花,陛下何必专遣人去?” 商晟摇手,“朕听说他们进贡给钰京的根本都是些寻常姿色,而非极品,所以这次朕要亲自派人去。” 凤脊山的茶花花倾之年少征战时就曾见过,有些品种花色确实比进贡来的还要好。但只不过是玩物而已,玉廷王觉得没有必要,“陛下……” “季妩喜欢茶花。”商晟打断道。 闻言,花倾之便不劝了:但凡季妩喜欢的东西,商晟从来不惮“劳民伤财”,也幸好帝后并非性喜奢靡之人。“娘娘若喜欢,自无不可。”花倾之垂下眼睑。 “好。”商晟笑道,“朕正想给你要个人。茶花虽美,却不好养,倒是今朝这孩子一直把云池宫那几株茶花侍弄得不错,所以朕想让他跟着去。” 历练历练原是好事,况且差事不累,也无危险。只是窈莹刚走,家里忽然冷清下来,花倾之不愿儿子此时离开,便道:“今朝还小,陛下还是派别人吧。” 商晟蹙眉,“朕又不是让他担什么重任。”转过头去,又转回头来,高声道,“有你这样的爹吗?讲不讲理?你十五岁的时候都去凤都打仗了!” 花倾之抬睫:听商晟话里的意思,倒似是朝儿自己想去,又怕他不许。 正这时侍臣匆匆呈上一份奏折,又是异象——隆冬蛇不入洞,冻死者甚多。商晟不由又想起傲参“杀一人”的缓解之法,抬眸看了一眼花倾之,心烦道:“花今朝是你的儿子,更是朕的臣子,朕说要他去,无需再议!” 花倾之,并无异议。 连城 【章六】连城 蒹葭渚四面依水,以白银为沙洲,是地宫内歌舞宴娱之所。水色如月,清光似雪,又仿佛置身于白芦洲中,光景朦胧。侍女端来画朱雀的乌漆托盘,承托着今日宴会的糕点菜品详单,请王上过目。傲初尘拿起包金箔的单子,却见下面压着封白皮奏折,她知道,折子里面是待她朱笔勾批的钰京官员的姓名与官职,是丹阳卫——也即钰京流传的十步杀——下一步要暗杀的对象。 她十五年前被虏回凤都,以故凤都王颜青羽之后的身份由白姜、颜鹊拱上王位,然而真正掌控实权的人却是人人敬畏的婆婆白姜。白姜上挟凤都王,下制丹阳卫,操权柄,持国政,暗植杀手,以刺商晟。殿下颜鹊对她言听计从、从不违逆,丹阳卫上将军端木楸更是白姜心腹、忠心耿耿。以至凤都王颜棠华倒不过只被当做一尊圣像高高供奉,时时提醒着人们凤都的亡国之恨。 丹阳卫原是凤都王宫侍卫的称号,如今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杀手组织。白姜派遣心腹从凤都各地选来资质上佳的男童和少年,将他们培养成武艺高强、冷血无情的刺客,更以仇恨和药物操控他们的思想,使其甘为死士。 白姜说这些孩子都是孤儿,若不是被收入丹阳卫,迟早会冻饿街头,死了也无人收尸,任野狗分食而已。说这话时白姜悲天悯人,可傲初尘心中只有冷笑:她知道这些孩子十之七八有父有母,是被诱拐、劫掠而来。她也是个母亲,知道失去孩子的痛苦。不会再有母亲和孩子因此遭受分离之苦,过了今日,她便要取代白姜做名副其实的凤都王;她要离开这暗无天日的地宫,让阳光驱散仇恨和杀戮的血雾;她要解散丹阳卫,让孩子们回家。 对白姜滥杀无辜的行为,傲初尘觉得恶心。怔神的片刻一片白衣飘入眼角,傲初尘知是白姜,抬头微笑,挥手令侍女退下。端坐,对白姜客气道:“这些琐事向由婆婆费心,我信得过,不必拿来我看。” 白姜依然是白衣白袍白色面具,只是佝偻了身形。她随意看过去便将要退下的侍女定在原地。微微躬身算做行礼,白姜道:“这次要杀的人非同寻常,请王上亲自过目。”不是商量,而是命令——在凤都的宫殿,白姜堂而皇之发号施令,俨如王者。没有人觉得不妥,连凤都王颜棠华本人都只能敢怒而不敢言。 小不忍则乱大谋,傲初尘暗中劝说自己:只要过了这一日,再不会有白姜! 拿起折子,展开,却见上书六字——玉廷王,花倾之。 傲初尘陡然色变,“婆婆这是什么意思?” 面具下看不见白姜的表情,只听她沙哑如旧的声音在白光中幽冷地散开,“花倾之已经派人追查‘十步杀’了,若不先下手除掉他,恐怕我们与朝中那人的秘盟就会泄露,然后他便会抽丝剥茧、顺藤摸瓜地查到凤脊山。所以花倾之,必须死。”白姜言生死之时,似总将人做刍狗玩偶,从不想那是有血有肉、有情有欲、有父有母、有妻有子,亦有人会为其身死而心伤的人! 倾之能寻到凤脊山来吗?傲初尘心下砰然而跳。 “呵,我倒忘了,王上是不是不顾我等死活,只盼着花倾之能寻过来?”白姜言语嘲讽。她知道,她关了傲初尘十五年,却没有一刻能关住她的心。 傲初尘心下一突,定了定心神才缓缓道:“难道婆婆就没想过以花倾之的心计他正安坐家中等着我们的人上门?”她极少当面驳斥白姜,可这回白姜却触了她的逆鳞——只是初尘不料还真被她随口言中。白姜一时哑口。 瞥见蒹葭渚那头连城与颜鹊已上了小桥,将折子纳入袖中,傲初尘眼波淡淡,道:“今天是城儿的生日,我不想谈论杀人的事。婆婆提的事改日再议。” 白姜瞧见二人,心中更盘桓着初尘之话,便不再说,施施然就坐。 颜鹊未有太大变化,只又添了几许华发,仿佛四十不到的样子。但他身边的连城却已由当年那个襁褓中咿呀哭闹的婴儿长成了华光初绽的少年——玉簪挽髻,余发披肩,一身云色,以银线暗纹滚边饰领,腰束素带,配挂玉璧,衣摆渐变为青色,卷云纹饰无风自动甚为精妙。然而并非这一身精致华美的装扮使他有何特别,甚至不是他那融合了商氏之刚、颜氏之媚、海都之温、锦都之俊的五官,而是眉梢的飞扬,两颊的稚气,时常勾起的嘴角,频泛縠纹的眼波——年轻蓬勃而充满活力的神采令人过目不忘。一看便知是个躁动不安的孩子。 颜鹊行礼过后径自坐于白姜下手。连城甩衣摆,跪拜,口唤“母亲”。看着儿子又长大一岁,做母亲的不由颔首微笑。连城又对白姜行礼,这才起身落座。 傲初尘举杯道:“今日是连城的生日,我借此机会小置家宴。既是家宴,大家就不要拘谨了。”说完以袖掩觞,先干为敬。颜鹊与连城举觞共饮。 酒一入喉,连城便呛了一口,大咳起来——他从前只喝果酒,还是第一次品尝到“酒”的辛辣。酒杯倾倒案上,溢了大半出来。 颜鹊见状爽然笑道:“城儿十五岁了,可以饮酒了。”不禁想起倾之第一次被灌醉的时候也是十五岁,心头忽觉不是滋味:倾之那孩子终究是放弃了复仇,做起了商晟的顺臣。可颜鹊并不确定自己是否有资格谴责他:他违背了拜师的初衷,而他却掳走了他的妻儿——是谁错得更远,是谁负谁更多?向上看去,曾经直爽爱笑的初尘已习惯了不形于色,颜鹊知道,这十五年她过得不好。 连城倒不为自己的窘态介意,迅速抹了把嘴和咳出的眼泪,示意侍女重新斟满,举觞,仰头,尽饮。一举一动中的风雅与生俱来。 连城这边与颜鹊说笑,白姜却手持酒杯一动不动,像被定住了一样——那晃动的酒光中透出难以言明的诡异,像今日宴上不同寻常的气息。 因是家宴,故在座只有傲初尘、花连城、颜鹊并白姜四人,还有每人身后负责斟酒的侍女。四面环水的蒹葭渚上只有八人。八人当中,白姜知道颜鹊是自己人,傲初尘与连城则母子同心;至于四个侍女,锦瑟是她派去监视傲初尘的心腹,其余三人与这被架空的凤都王也并无太多交往。可白姜总疑心哪里不对:傲初尘要对她动手吗?不,白姜想:傲初尘不敢,她控制不了颜鹊,控制不了丹阳卫,她不敢轻举妄动!既如此,白姜不明白自己究竟又在担心什么…… 见白姜不饮,傲初尘猜她嗅出了异样,心道老辣。然而酒中无毒,她足可一片坦荡。别过脸去,傲初尘对连城道:“城儿近前,母亲有礼物给你。” 究竟还是个孩子,按捺不住心中喜悦,连城轻快地起身上前。 傲初尘送给儿子的是一把匕首。连城双手捧着,那匕首很好看,有一个纯银打造、雕刻花纹的刀鞘。因为时常抚摸,突出的部分银光湛湛,但凹陷处则已发乌,玄银两色、一明一暗显得古拙厚重——尽管它实在没有多少年岁。 匕首沉甸甸的。男孩子大都喜欢刀枪,连城也不例外。幼时偶见母亲有这么一把宝刀,便缠着索要。可毕竟不是玩具,做母亲的只得小心收起,再不让孩子见到——毕竟孩子的新鲜和好奇都只是一阵,见不着,便忘了。 如果是从前,收到这份礼物连城定会雀跃不已,可现在,不需要了。并非因为不再喜欢,而是因为他知道这匕首是那人的——是那个抛弃了他的母亲,在钰京享尽尊荣却不管不顾他与母亲这十五年来所受苦难的人的! “喜欢吗?”不知连城心中所想,傲初尘笑问。 连城抬起头来,双眸熠熠生辉,“喜欢。多谢母亲。”那笑容中满是稚气,让人不去怀疑竟然有假。连城反复抚摸着匕首,爱不释手。傲初尘欣慰:她一直希望孩子能有一件他的父亲送给的东西,也只有这把将黎了。忽然,连城指尖一顿,将匕首别在腰间,对母亲道:“我今日也有礼物送给母亲。” “哦?”傲初尘一笑,倾身问道,“是什么?” 连城向背后一摸,指尖转出一只竹笛,清朗双目中尽是孺慕,“儿子的生日亦是母亲的难日,城儿愿为母亲吹奏一曲。”说罢,横笛按孔,轻启双唇。 笛声起,恍然间幽暗清冷的地宫里仿佛吹来一阵和风,采撷着千万花瓣,或纠缠青丝,或拂过脸颊,或落在水中顺流而下,流过清芬,经过年华…… 曲子是傲初尘时常吹得,她不曾教过连城,只是细心的孩子将母亲所爱牢牢记在了心上。喉头一紧,傲初尘努力保持着端庄的微笑,抑制着想要夺眶而出的汹涌泪水——那是她在渤瀛侯府的宴会上见到倾之时吹奏的曲子。 那时她吹笛,他舞剑,已是金秋九月,却好似满城飞花。笛吹一曲,花开一瞬,仿佛时光流转,回到了二十年前:那时她是无忧无虑的侯府千金,让爹爹头疼,让娘亲操心,让大哥又宠爱又无奈,日子或许一直会这样,然后嫁人生子,如果不是那年菊花黄时、蟹儿肥时她遇到了那样一个少年…… 很难说那是怎样一个少年,也很难说她究竟爱上了他什么。在那样美好的年华遇到了一个美好的少年,相识相处相知相爱既顺其自然又不可避免。不管他的身世,不顾自己的将来,只愿爱着他、陪着他、让他恼、由他哄。 她于锦衣玉食、父慈母爱中长大,自由散漫,天性无拘,素来也无甚志向,即便知道了自己凤都王室后裔的身份也丝毫没有燃起复仇的火焰。回首那些日子,做的最大胆、最无悔的事就是跟着他、帮助他、支持他——尽管时常换来他的紧张,担心,以及“再不许如此”的“责斥”。再也不能重来。再不能有人陪她青梅竹马,再不会有人让她付尽韶华,他于她,便是唯一。 曲未终,已是清泪一行…… “哐!” 曲子终于也没有了,而是在颜鹊一声“婆婆”的惊呼声中戛然而止。惊变之下,傲初尘被拉回现实,转眼见舅舅颜鹊正扶起忽然倒地的白姜,面具下淌出黑红血迹,染了白袍。傲初尘惊起,深蹙眉头望着据她判断应是中毒的白姜,指甲掐进掌心:她原也计划席间毒杀白姜,可有人竟比她更早下手! 颜鹊颤抖着揭开白姜的面具——却依然用面具和自己的身体挡住白姜的脸,不令旁人看见。探了探,已无鼻息。轻轻覆上面具,不可置信的缓缓转头看着几案上那盏空杯,双眼渐渐睁圆,眦血,他朝上怒视傲初尘,压抑着胸中窒息的剧痛诘问道:“你下了毒!”却在同时另一个声音响起,以那种少年逐渐低沉中仍带着一丝童声的无邪悦耳笑着问:“母亲喜欢城儿送的礼物吗?” 连城站在那里,一身白光。 …… 玉廷王府。 借着今朝的生日,家人小聚,连一向很少露面的薄清扬也未缺席。随着商晟与花倾之关系的微妙变化,薄清扬已成弃子——七年前花倾之请求将随嫁侍女放出王府婚配,商晟一句“陪嫁过去就是玉廷王府的人,不用问朕”,准了奏。舜英、舜华流泪与她挥别时,薄清扬就知道她的任务也结束了。 她仍然会收到从宫内送出的解药,然而只不过是苟延残喘罢了。每日临镜,那不老的姣美容颜让她痛恨。时常想起常熙,白天或是梦里,尽管名义上是花倾之的女人,可他们谁都不曾属于谁,也无所谓忠与叛。 花倾之对她虽无感情,却也算得上仁至义尽。他派人查到了她家人的下落——弟弟娶妻了,妹妹嫁人了,母亲已做了曾祖母,虽无大贵,小富亦安——商晟的确如约将他们照顾得很好。花倾之问她要不要与亲人相见,他可以安排。薄清扬想了想,道:“不必了,相见只会打扰他们安宁的生活。” 就这样,孤身一人,白天守着一座孤院,夜晚守着一盏孤灯。 “母亲。”门没有关,今朝走了进去。 “这么晚,你怎么来了?”薄清扬有些吃惊,甚至没有想到让今朝坐下,后者也就站在一边——她没有抚养过他一天,所以孩子对她的尊敬多是源于疏离。 今朝道:“我从父亲那里过来,他说明日陛下会遣我个差事,让我去南边走一趟,短则两三月,长则三五月,所以朝儿过来看看母亲,跟母亲告别。” 从今朝记事起他就一直跟着伯娘,他没有母亲的概念,也不知道母亲的模样。刚搬来钰京时,有回和青青吵架,青青扮着鬼脸,指着这院子说“那里面的人才是你娘,不许你抢我娘!”他既委屈又好奇,于是走进陌生的院子去找自己的亲娘。那里有个很美的女人,可也很冷——那不该是母亲的感觉。他哭着离开,不知走到了哪里,直到一头撞进父亲怀里。父亲抱起他,听他哽咽着叙说着事情的经过,然后望着那院子的方向叹气,最后只得告诉他“以后不要一个人去”。 他再不渴望见到母亲。这次若不是父亲嘱咐他“走这许久,去看看你母亲”,他不会来——尽管每次见青青在伯娘面前撒娇,他仍渴望着什么。 “过来,让母亲看看你。”薄清扬笑着,向今朝伸出了手。 今朝怔住,这是第一次她想要看看他,他甚至觉得有些拘谨和不知所措。走到薄清扬跟前,今朝跪坐下,低着头。那距离还是有些远啊。薄清扬移近了些端详着面前腼腆的大孩子,忍不住捧起他的脸。今朝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惶恐,却又强烈地映射出一种希望。薄清扬微微勾起唇角,她想:这孩子真像花倾之。她一直好奇仓促之间他们究竟从哪里找来一个这么像花倾之的孩子,像到骨血里! 薄清扬从来就知道,今朝不是她的孩子! 尽管花倾之找过她,对她甚至低下头来像是恳求的说过“孩子是无辜的,不要因为你我的恩怨让他受到伤害”,他那样的人何曾向谁低过头?即便对商晟,也只是虚与委蛇——薄清扬真有些受宠若惊,可她一个得不到爱的人,如何有爱施与别人?花倾之说“那毕竟也是你怀胎十月,辛苦所生”,薄清扬冷笑:他们都瞒着她,可作为一个母亲,见到今朝的第一眼她就知道孩子被调换了,而她那生来孱弱的孩子恐怕已经夭折。她唯一所剩的寄望,也已破灭。 没有点破,只是因为薄清扬笃定尽管孩子是抱来顶替的,却依然可以牵制花倾之——那个男人,太在乎家,太在乎孩子,太在乎要给孩子一个家。 有那么点奢望,今朝想知道母亲怀里的滋味;可薄清扬却收了手,坐回原处,只淡淡道:“路途遥远,多加小心。”今朝点头,长睫下目光闪动。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想趁假期多更些的,结果玩去了o(╯□╰)o 两生花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山寨版标题——俩花生 o(╯□╰)o o(╯□╰)o o(╯□╰)o 【章七】两生花 经过虽有意外,目的却已达成。白姜既死,下一步的关键是稳住丹阳卫,这之前,首要是争取颜鹊的支持,他,也只有他,能震得住端木楸。 傲初尘走下来,蹲在颜鹊身前,抽出绣帕想为白姜擦拭下颌的血迹。颜鹊一挥手,粗鲁地将她挡开。傲初尘听见他喉中叽咕的低吼,看见他大滴大滴的眼泪砸在银制面具上,昙花一样。她听见自己的叹息声,不知为谁而叹。 “请舅舅节制丹阳卫。”她不是以王的身份命令,而是以外甥女的身份请求。 一身傲气的少年不以为然:他既敢杀白姜,自是手中有牌,谋定后动——丹阳卫早就分了两派:以上将军端木楸为首、多为丹阳卫旧部且忠于白姜的故老派和暗中以端木楸之侄端木逢春为首、多不到二十五岁且忠于少主的少壮派。两派不睦日渐分明,只差没明刀真枪摆在面上。白姜死要闹翻,不死也要闹翻,得到颜鹊的支持要闹翻,得不到颜鹊的支持还是要闹翻,索性先下手,索性做绝! “母亲……”连城刚一开口却被傲初尘一计凌厉的眼神制止,那“不用求人”四个字生生被截断在双唇之后。连城咬咬牙,不服气地将后话咬碎。 傲初尘责斥道:“我还不想看到自相残杀。”她知道这十五年连城亦如她过得不自由、不快乐,她更知道孩子想给母亲自由,想给母亲幸福,可她却不愿杀死白姜的人是连城。一则丹阳卫中故老派必定追究连城的责任,二则没有哪个母亲看着自己的孩子不动声色地杀人会不伤心——是母亲没有能力保护好孩子才让孩子双手沾血,或许他现在不懂,但他终会明白:那血一生洗之不去。 然而现下不是感慨和解释的时候,傲初尘只深含疼惜与歉意地看了连城一眼,又转头劝颜鹊道:“请舅舅节制丹阳卫,护我母子。” 良久,颜鹊抬起头来,双眸里充满血丝,“白姜死了,是被你们……” “我只问舅舅一句话!”傲初尘打断颜鹊的话,咄咄问道,“舅舅想我死吗?我的母亲是你的二姐,我是你的亲外甥女!还有连城,他的母亲是你的甥女,他的父亲是你的弟子,你是舅公,亦是师公,就忍心看着城儿死吗?!” 以亲情胁迫颜鹊就范亦是不得已而为之。 颜鹊一怔,被泪水浑浊了的眼眸里终于闪过一丝澄明:是啊,死的人是他的至亲,可杀人的亦是他的至亲。死者长已矣,怎能让生者再受到丝毫伤害?心下一番角力,颜鹊终于无奈地承认了眼前的事实,问道:“你说该怎么做?” 傲初尘心知事成七分,暗暗松了口气,道:“召集丹阳卫,宣布白姜功高欺主,有犯上之心,幸王上明察秋毫,手握铁证,已将其鸩杀。并安抚众人,白姜之罪乃其一人之罪,曾听命白姜者亦皆受其蒙蔽,无心之过,过往不咎……” 颜鹊倏一凝眸,“你是不是早也打算杀她?”——不然何以连对策都已想好? 傲初尘一怔,唤道:“舅舅!”这已是什么时候?再问何益? 颜鹊凄然大笑,笑声又戛然而止,只听他道:“我答应你!”嘶哑的声音中透出不尽的无奈和悲凉。轻轻将额抵在白姜的面具上,双肩止不住剧烈的颤抖。 不知为何,见颜鹊如此悲伤,连城下意识攥了攥手。十五岁,或许值得记住,第一次喝酒,第一次杀人。 …… 越往北,天气越冷。 走到娆水边上时正下了场鲜有的大雪。江雪漫漫,一时行不得船。逢春好心劝说自家少主不如先回镇上休息,等雪停了再做打算,却被取笑不够风雅——江畔横着一叶孤舟,舟中隐隐传出歌声:“非兰为桨,我渡四方;非桂为棹,我溯流光;以阴以雨,以日以年;夫雪霏霏,歌酒舟中;夫雪扬扬,我钓寒江……” 千山一白,万迹绝灭,唯这天地间的歌声,踏雪而过。 连城莞尔一笑,对逢春道:“走,去老人家船上讨杯酒暖身。”说着转身往小船走去,停在岸边,朝里唤道:“老人家,我们是渡船的客人。” 片刻,舱中传出低沉暗哑的声音,“公子,今日雪大,改日吧。” 连城又道:“那老人家可否容我等上船一避风雪?” 过了一会儿,芦草帘子被掀开,船中的老人探出半个身子。他身穿粗布旧袄,须发斑白,面上皱纹纵横、沟沟壑壑,清瘦得两腮凹陷、颧骨突出。 “公子同行几人?我这船小。”老汉问道。 连城见老人双目贝青发白,只余一点黑瞳,知他患有眼疾,目不能视。回头看了眼还站在远处的逢春,对老人道:“两人。” 老汉笑道:“上船吧。”说着缩回舱内,将帘子卷起。一时间雪花像扑火的飞蛾涌入船舱,瞬间融化。连城边迈步登船,边回头使了眼色给逢春:还不过来!后者碾着脚下的积雪,双臂抱紧裹了裹御寒的披风,腹诽道:是够“风”雅! 进得船中,连城见舱内空间并不狭小,足够四五人坐。两边铺着草席,中间一方木几,粗瓷碗里盛着浊酒。船尾的小泥炉上正炖着鱼汤,乡野之味引得人食指大动。“老丈,”连城道,“我们买了你的酒和鱼如何?” “卖得,卖得。”老汉笑得胡子一颤一颤,躬身从炉边柜里又取出两个粗瓷碗摆在几上,摸索着倒酒。连城与逢春对面看着,见他竟倒得一滴不洒。 连城端起碗来喝了一口,不提防这酒入口生火,呛得大咳不已。 老汉也端了碗喝,笑得皱纹都弯起来,“我这不是好酒,怕是公子喝不惯吧。” 连城左手推开欲为他抚背顺气的逢春,右手掩口,呵出的气都烧得手心发热。这也是酒吗?心里疑问,却又自答:这才是酒。非霓裳之曲,乃破阵之歌。 缓过气来,连城试着喝了第二口、第三口,说来这酒味道虽冲,却冲得人眼明鼻畅,筋脉舒活,身体也热乎起来。连城笑对逢春道:“你也喝口尝尝。” 逢春不饮,而是狐疑地盯着老人的双眼,问道:“老丈是这河上的艄公?”老汉点头。逢春又问:“可你的眼睛……”——看不见,如何摆渡? 老汉大笑,“公子,我在这娆水上摆了一辈子的船,看不见,也摆得。” 连城喝着酒,余光瞟了逢春一眼:你也太过谨慎了吧。逢春却仍不放心,问道:“老丈家住哪里,这么大的雪,既摆不得船,为何不回家去?” 老汉又笑,侧身拍拍卷起的被子,“此身安处是吾家,我就住在这船上啊。”连城听了环视船舱:将案几竖起,草席一拼,果真就能睡人了。 “那你的家人呢?又或病了怎么办?” “咳。”连城轻咳一声,提醒逢春别太过分。 老汉倒不介意,“家里只我一人。病了?莫说是病了,就是死了又如何?” “如何?”这回倒是连城好奇——因老人说到“死”时的豁达气象。 老汉笑问,“公子说江里的鱼死了会如何啊?”连城蹙眉。前者自答道:“鱼在水中生,水中长,死了自然也就烂在水里。天地之大,吾岂亦非一鱼乎?” 连城眼中一亮:这老人,不太一般。 老汉目盲,却仿佛看得见连城领悟的神情,欣然一笑。“鱼还要炖会儿,我睡一觉,你们自便吧。”打了个哈欠,展开被子,倒头就睡。只片刻鼾声如雷。 连城与逢春相觑:逢春怨连城乱跑,遇到怪人;连城倒觉得是段奇遇,自倒了酒,端着粗瓷大碗倚着船篷往泥炉边靠了靠,闭目听雪…… 白姜被杀的消息一传开,丹阳卫果然乱了。端木楸带头为白姜喊冤,说她这些年为凤都尽心竭力、鞠躬尽瘁,诘问母亲白姜“何罪之有”。他振臂一呼,更引得一群人大喊“我等不服!我等不服!”,声言一定要为白姜讨个说法。 母亲先是道:“白姜挟我母子操持大权,假我之名号令凤都,以下犯上、恃强欺主。令出她口,竟无我置喙之处。鲁莽行刺,致我凤都儿女身死异乡。凡此种种,我只见其野心私欲,何来为凤都尽忠?今日我杀此贼,诸位既奉我为王,有何不服?”又对剑拔弩张的两方道:“你们各成一派,离心离德,怎能成我复仇大业?白姜明知如此,不加阻挠,反推波助澜,挑起不合,欲借诸君之力架空于我,取而代之。……今诛白姜,望日后诸位戮力同心,共谋复国!” 母亲虽义正辞严,端木楸等却不肯罢休,直到舅公站出来说“王上所言极是,杀白姜,是为了固王权,杀白姜,亦是为了齐人心”,方才平息众怒。 当然,连城被担心他“再生事端”的母亲和舅公关了起来,这些事都是后来听端木逢春说的。讲到最后,逢春那小子眉飞色舞,“你是没瞧见我叔叔见殿下支持王上时的表情。”——他叔侄二人私下情同父子,只是各为其主罢了。 就这样,在颜鹊的支持和节制下,一场干戈化于无形。但对连城来说结果却不全如人意,因为他被“赶”了出来——母亲的意思,还是让他避避风头。于是带着同样想“避避风头”的端木逢春,连城北上。不过他此次出来倒也并非闲逛,他想去一个地方,见一个人。 老汉一直睡着,连城等得无趣,便踱出船舱立在船尾呼吸清冷的雪气。雪片轻轻落在肩头的时候,整个人也跟着静了。这场雪落得突然,江岸才结薄冰,江心并未封冻,大雪纷落的同时江面却水雾溶溶、气蒸云蔚。隔江眺望,娆水之北起起伏伏的七嵕山余脉犹如银蟒。再望,山连雪,雪连天,苍灰肃静…… 转身欲回时脚下触到一物,连城蹲身拂开落雪,竟是张琴。握着琴首琴尾端起,翻腕一扣,掀掉积雪,又用袖子拂拭——那几乎已算不上张琴了:琴体开裂,墨漆剥落,琴弦也只剩下两根。不知有怎样的际遇,竟如此落魄。 抱琴回舱时逢春“扑哧”笑出声来:那琴真像只“秃毛的鸭子”。连城白他一眼,坐好之后定神拨弄了两下。音散而涩,听不出究竟是什么音。 “嗯——”老人发出长长的鼻音,砸吧砸吧嘴,醒了。 “这琴只有两根弦了……”连城竟不知自己是在陈述,还是疑问。 老汉坐起来,抓了抓蓬乱而稀疏的头发,“前两天还有三根呢。”又道,“你把它拿进来了?我正打算天好了,晒干了,劈了当柴呢。” “焚琴啊。”逢春低讶。就连他这不怎么懂风雅的人也觉得此举实在有伤风雅。偷眼去看连城,却发现自家少主竟抚着残琴若有所思。 “鱼好了。”老汉喜道。正这时听外面有人唤:“老人家。” 连城掀了眼皮,懒懒地觑一眼逢春,抬起按在琴上的手摆了摆,示意他去看看来者何人。逢春不乐意地撇撇嘴,却仍是挪过去掀起草帘。风雪趁机而入。 岸边抱琴的少年身穿蓝衣,披玄色披风,立在流风回雪之间,发丝飞扬。 逢春惊得差点没把眼珠瞪出来,看看舱外的少年,望望自家的少主,嘴唇翕合,却是说不出一个字来!连城瞧逢春神情怪异,俯低身子向外望去——一外一内,一立一坐的两人四目相对,竟是一般模样,一般神情! 一刹那,两生花开。 “是金公子吧?”老汉的声音打破了沉默。 “是我。”来者上船,掸掸肩上落雪,俯下身子,钻进舱内。 老汉递了碗酒,笑道:“天寒,暖暖身子。”来人不推辞,接过来,坐在老人身侧喝了几口——连城见他眉心微蹙,倒也似喝不惯的样子。 “金公子因何去而复返?”老汉笑问。 那人揭开套子,将琴放在老人膝上,笑道:“老人家弹弹看。”拿起老人的手,放在琴上。老人目盲,眼睛里流露不出感情,但见他表情一滞,粗糙大手颤抖着来回轻抚。那人在边上看着,只是微笑——连城一个恍惚,仿佛此刻掀开帘子眼前就会是徐徐春风,红了桃花,绿了杨柳。但想到自己的脸上若是露出这样的笑容……连城不自觉的眉梢抽动,心觉怪异,差点忍不住去摸自己的脸。 末了老人“哈哈”一笑,起手弹道:“非兰为桨,我渡四方;非桂为棹,我溯流光;以阴以雨,以日以年;夫雪霏霏,歌酒舟中;夫雪扬扬,我钓寒江……” 许多年后连城都不能忘记这陶然于山水之间的老者。夜傍西岩宿,晓汲清江水,春钓桃花鱼,冬饮寒江雪,是真隐士,真智者。 那人也跟着轻声附和,等到老人停下才问,“老人家,用这个来抵船钱,可使得?”似担心对方不接受,又补充道,“镇上买的,不值钱。” 老汉先是一怔,继而连道:“使得使得。”喜得合不拢嘴。 那人这才转过身来,对连城拱手道:“在下金朝。”正是奉旨南下的花今朝。 连城还礼,“原来是金兄,在下连城。”又介绍逢春道,“这是我的家人。”逢春尤震惊于两人绝似的面貌,只木木地点头。今朝与连城笑笑,都不理会。 今朝对连城解释道:“前日老人家渡我过河,恰巧我身上没有带钱……”还未说完便被老人的笑骂声打断,“你们这些富家子身上只有金银,可我要金银作何用处?我一个老瞎子,钱多了还怕人抢呢。”连城抿嘴偷笑,却听老人转对他道:“你们也一样,没有铜钱就不用付账,只当是他请你们,这张琴绝对值了。” 挨了“骂”的今朝与连城默契地相视而笑,眼神一碰,却又同时收住笑容,脸上尴尬——毕竟对着好似照镜的一张脸,彼此都不适应。 “咳,”连城转移话题,问道,“老丈,不是说鱼好了吗?” “好了好了。”老人道。连城见他要起身,忙道:“我来。”就用喝酒的碗改盛了鱼汤,边还转身问:“金兄也来一碗。”今朝笑道:“我不饿。” 连城蹙眉,心道:又不是只有饿了才吃东西。但见对方虽与他一般长相,却沉稳安静许多,度其涵养气质,想必出身钟鼎世家——食有时,规矩得很。心下轻“哼”一声,腹诽对方正儿八经、不够真性情,便也不再相让。 寥寥无话。今朝坐了片刻便先一步离开。连城卷起帘子望着风雪中消失的背影,雪花划过唇边,勾起一个笑容,头也不回地对逢春道:“暂不过江了。”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山寨版标题——俩花生 o(╯□╰)o o(╯□╰)o o(╯□╰)o 双城记 【章八】双城记 彤梧是一座无冬之城,她的位置并不十分偏南,但环绕四面的丘陵却像母亲温柔的怀抱使她的娇妍免遭北方寒风的侵袭。颜氏祖先选中这里做国都也就是看好了这点,女人嘛,总是爱花。彤梧不歇的芳菲就好像四百年间一代代的凤都王。她们是女人,也是王者,当这两种身份重叠的时候,人们看到的是极盛的美丽在极高处绽放,却看不到光华背后的疏离淡漠、无情无爱。 颜白凤是最后一个凤都王,也是四百年间爱得恨得最深最恣意的异类,也正因如此她葬身在翠薇宫的大火中,赔掉了凤都,赔掉了颜氏。 江山易姓,花颜不改,仍旧是满城□,树树落樱。彤梧最有名的流樱居依然八方来客、生意兴隆,关于凤都二王颜白凤、颜青羽的传说和美丽偶尔在年长者口中提及,或是被青年男子幻想,渐渐的,也都随着樱花飘散了。 当今朝坐在一层尽头略有些偏僻的雅间端着一盅浅乳色甘醴望向窗下清澈的水流时,只见落樱逐浪,时有鱼儿溯游而上,将樱瓣披在身上或是吞入口中——听说流樱居最有名的一道菜叫做樱唇鳜。 “来流樱居怎么能少了樱唇鳜?”正想着只听一声清笑,不用着眼,也知那人满眼的湖波荡漾,接着便见白衣人一手挑帘,一手托盘走了进来,也不看他,径自挪了挪他点的酒菜,将一盘樱唇鳜布在几案正中。 布好了菜,白衣人坐在今朝对面,取了底部绘有蝴蝶花样的酒盅自斟自饮,丝毫也不见外——甘甜温和的米酒,很适合落花的季节,落花的树下。今朝抬起眉睫看他一眼,即又垂下看那道“樱唇鳜”:金红鱼汤中一条白色蒸鱼,口衔樱花,佐配着姜丝、葱丝和椒丝——他从不吃鱼,对鱼的吃法也不甚了解。 连城抬眸一笑,举箸夹起鱼嘴边的樱花,剥下鱼唇,扦到今朝盘里,“最好吃的就是这个鱼嘴了。”又道,“那天在江边你请我吃鱼,今天让我请回来吧。” 今朝没有动筷子,只是笑问,“连兄跟我那么久,不只是为了请我吃鱼吧?” 今朝此次出行,表面上是奉了商晟的旨意,南下办差,但其实就是出来走走闯闯、增长见闻。用商晟的说“朕可不希望朕的玉廷王世子是笼中之雀,井底之蛙”。因此他与一干侍卫、花匠虽是同路,却不同行,只是每晚会在事先约定的客栈或驿馆会面,以免众人担心他的安全。从娆水到彤梧被连城跟了十几日,对忽然有人从树上房顶跳到自己面前的事今朝已经见怪不怪,好歹今天还是由门而入,他偷偷笑了笑。今朝并未将此事告知旁人,他是家中独子,没有兄弟,倒觉得有个跟自己年龄相仿、样貌酷似的人对剑饮酒是件趣事。然而同行虽云乐,出门在外,他也并未完全放松警惕——连城跟着他,究竟要做什么? 今朝颇沉得住气地不问缘由,只任他追,倒叫连城心里憋得慌,这下说破,反是后者长长松了口气。连城放下筷子,微眯了眼凑近今朝,压低声音问道:“你见到一个跟自己长相一模一样的人难道不好奇吗?”见今朝只是盯着他,不动声色,便又启发他说,“比如你是不是有自小走失的孪生兄弟?或者……” 今朝打断他道:“据我所知没有,我想这点家父家母还不至于弄错。” 连城闻言坐回原处,若有似无地叹了句,“可我有个孪生哥哥啊……” “是吗?走丢了?”今朝脱口而问。 连城偏头望向窗外,淡淡道:“不是。一生下来就夭折了。”樱花簌簌落下,竟不觉前几日还望江雪。挪到窗边,伸手插入水下,流水从指间穿过。指上沾了落樱,他又在水中涤去。沉默片刻,连城转过头来问道:“你没生气吧?” 今朝倒不忌讳,只是听到他人的伤心事,暗觉惋惜,故不做声。摇摇头,他笑道:“那就说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你也不用总跟着我了。” “非也。”连城坐回原处,拿帕子擦干了手,撂在一边,“我跟你这么久确是要还债,但不只是一顿酒菜。”笑眸里似是早有预谋。 今朝向外望了望,窗外是流樱居的后院,这个时间没有人——也就是说虽然开着窗,但雅间里发生什么都不会有人看见。 “连兄的话,我不太明白。” 连城拎起酒壶斟了两杯酒,缓缓说道:“从小到大,我时常做着同样的梦,”他抬头看着今朝,“梦见自己杀死了一个人,他同我一起长大,与你一模一样。” 今朝听了这不知真假的怪谈,笑道:“也可以说与你自己一模一样。” “呵呵。当然。不过……”顿了顿,“那是梦,也不是。”一阵风,窗外樱花落得如真似幻,“母亲怀了两个孩子,可只有我活了下来,是我杀死了哥哥。” 静静地,只听见流水的声音。流樱居傍水而建,此处雅间探在水面上,其下因有落差,水流哗哗——真是个别致的所在,说话做事全不必担心被人听见看见。 “你不觉得那太荒谬了吗?”今朝听见自己说。 “一点也不荒谬。”连城摇头,凝眸注视今朝,续问道,“你听说过两生花吗?” 似乎不大适应太过直接的对视,今朝垂下眼眸,看自己的手握着酒盅,听连城自答道:“一枝汲取了另一枝的菁华,妖娆夺目,而后者却凋零枯败。哥哥生下来身体孱弱,不久夭折,可我却十分健康。在母腹中,是我夺了他的命。” 今朝心下一凉,抬起头来,正见那双总是流溢着光彩的眸子瞬间黯然。 生来孱弱吗?这确乎很像他,六岁之前他都几乎是泡在药罐子里才活过来的——可今朝强迫自己不去想。“这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的声音淡入风中。 连城忽而收敛了严肃,一笑,顽皮又理所当然道:“我欠你一条命啊。” 今朝忍不住“扑哧”乐了,端了酒盅浅抿一口,“我不是你哥哥。” 连城拨拨姜丝、葱丝夹了块鱼肉,低头仔细地用筷子剔着鱼肉。仿佛他不是真的想吃鱼,只是很享受从莹如白玉的鱼骨间将细嫩的鱼肉灵巧地剔出。“我当然知道,”他满不在乎道,但又放下筷子,认真地问,“你相信转世吗?” “不相信。”不给连城继续纠缠的机会。 连城一怔,眼睛在今朝若含了笑意的脸上溜了一圈儿,继而挑挑眉,又恢复了前几天那张灿然而玩世不恭的大笑脸,执意道:“不管怎么说,我欠你一条命,我会还的。如果你遇到麻烦,我一定帮你。”说着哈哈笑起来。 今朝无奈,“我似乎没有什么需要连兄帮忙的。” “不会吧?”连城故做惊讶,一定要今朝好好想想。 “啊!”今朝用手指点点额角,道,“似乎……是有一个。” “我就说嘛,说说看。”连城得意得眼泛桃花。 今朝看着满脸期待的连城,停了一会儿,一本正经地说:“有个人缠着我说要偿我一条命,阁下能否帮我打发了他?”说完自己忍不住先笑起来。 硬说连城与今朝的差别,逢春以为就是他家少主略“圆润些”,于是连城嘟着他那张略“圆润些”的脸一副好似被谁欺负了的模样,“哼”道:“你可别后悔。” 今朝扬眸轻笑,“绝不后悔。”将一块杏花糕送入口中。糕点有些干,他喝了口甘醴润喉。见连城仍在负气,便安静吃菜,安静喝酒,不招惹他。 “会吹笛子吗?”连城忽问。 今朝抬起头来,见连城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管竹笛,他点点头,接过笛子。 …… 笛声婉转,落英纷纷。 …… 尽管身形肥硕,小眼滴溜,误生了一副脑满肠肥的奸商模样,但流樱居的掌柜沐晚蜓实是个一等一的老实商人,童叟无欺,和和气气。所以即便大半夜被人拍门喊起,睡意犹酣,他仍是好脾气地从床上爬起,穿戴整齐客客气气地迎出去。 来人是驻守彤梧的官军——原先叫火灵军或韩家军,不过现在实际的掌控权已经转移到钰京那位殿下的手里。官军有十一人,一名戎装校尉和他身后一字排开的十名下属。与校尉同坐的三人皆青衣便装,但看身板容貌,也似行伍出身。伙计上了清酒,但他们或是正襟危坐,或是肃然而立,面沉似水,动也不动。 流樱居正中端坐四人,再外是持矛的军士,最外是言语以目的伙计,气氛安静得诡秘。从后面赶过来的沐晚蜓见到这样的阵势,微蹙眉心,但想他一不作奸犯科,二未拖欠商税,便将腰板挺直,迎上去作揖。还未说话只听那校尉开口道:“大人,这就是流樱居的掌柜。”——是对便衣人说的。 “在下沐晚蜓,忝为小店掌柜。”沐晚蜓深深一揖,但碍于便便大腹,看起来他只是微微躬了躬腰而已。 便衣人抬眼从脚到头扫了沐晚蜓一眼,起身,站在他对面,开门见山地问道:“今日可有一位十五六岁,身着蓝衣,样貌奇秀的公子来过店里?” “这个……”沐晚蜓回忆道,“是有那么位公子,坐在鄙店最清净的雅间。”说着一指。便衣人眸光一闪,急问道:“后来呢?他人呢?”沐晚蜓被问得一愣,转眼看向仍旧坐着的校尉——两人倒是相识。那校尉瞪他一眼,低喝道:“大人问你话呢!”沐晚蜓这才意识到事态严重,转向便衣人,恭敬地答道:“那公子吃过了饭,就走了,小店的伙计都可以作证。”他叫道,“阿研,你说。” 叫阿研的伙计小步上前道:“大人,是小的送那公子出门的。” “可有牵马匹?往哪个方向走了?”便衣人问得仔细。 阿研口舌伶俐,“牵马的,是一匹紫黑色的好马,小的听那公子唤它‘紫浓’还是“紫龙”。公子问小的这附近哪里有最好的凤翥砚,小的说是岩下斋,往东。” “岩下斋?在哪条街?”便衣人问。 校尉起身道:“我知道。”其余二人也都跟着起身。 “走!”领头的便衣人发话,转身走在前面,余者快步跟随。出了门,隐约听见那人道,“定是公子了,马是紫秾,不会有错。” 阿研好奇地往前凑,不小心撞在了掌柜肥胖的身子上,“掌柜的,他们是……” 沐晚蜓叹了口气,不使力气地说道:“算了算了,与我们无关,睡觉去吧。” 应付完了官军,沐晚蜓挪动着巨大的身躯,一步一个哈欠地回了房间。可一进门,便双眼明亮,全无倦态。熟练地搬动机关,打开暗室入口,挤了进去。 “端木大哥若再胖些,这门可要扩扩了。”沐晚蜓正扭着身子将密室的门复位,就听见一声戏谑,转身看,展着扇子的俨然就是那便衣人口中的蓝衣公子。 “少主又打趣属下。”沐晚蜓笑得脸上的肥肉一叠一叠。 蓝衣人身旁的端木逢春打量着沐晚蜓,阴阳怪气道:“堂哥,你可比上回见时又胖了,你可不能再……唉哟……”“胖”字还未出口,只觉身前阵风闪过,逢春已被拧了耳朵,只好哀哀叫饶道:“错了错了,不说了还不行吗!”沐晚蜓这才松手,拍了下逢春的后脑勺,笑骂道:“臭小子,只长个子,不长脑子。” 蓝衣人深以为是,扇敲掌心,哈哈大笑,引得逢春脸红着大瞪那始作俑者——沐晚蜓,原名端木阳春,是端木逢春的堂哥,虽长了一身赘肉,可自小习武,功夫了得。端木晚蜓为流樱居掌柜,而流樱居背后真正的老板,是颜氏。 “好了,不说笑了。”蓝衣人——连城放下手中把玩的扇子,起身道,“床上那人还烦端木大哥着人小心护送到凤脊山。切忌,千万别伤了他。” 沐晚蜓走到床榻边,掀起帐子,望着那安静沉睡的、与自家少主相貌一般无二的少年,转身抱拳道:“少主放心,属下一定办妥。不过……”继而又担忧地问,“少主真要假扮玉廷王世子?这……少主可能保证万无一失?” 连城点头,“这是千载难逢的接近花倾之,探明他真实意图的机会。”他将背挺直,拱手道:“在下花今朝。”虽是动了,却让人感觉幅度极小。 沐晚蜓虽只远远地望见过花今朝,但凭阅人无数,他一眼就瞧出花今朝那种由内而外的谦和雅致极难模仿,与自家少主的张扬更是截然不同。可见连城将神态、动作模仿到位,连语速、停顿都拿捏自如,端木晚蜓不由颔首。 逢春更在一旁道:“不只样貌,连声音都一样——除了那天遇到的瞎眼老人,没人听得出少主和花今朝的声音有什么不同。还有,刚才我给花今朝换衣服,瞧他身上也没有胎记疤痕。我看就是花今朝的亲娘恐怕也难辨真伪……”逢春正自得意,却听端木晚蜓沉声道:“少主没有想过,你们为什么这么像?” 为什么?怎么可能不想?但……想不通…… 沉默片刻,连城道:“人有相似。”显然这样敷衍了事的答案并不能让精明如沐晚蜓者信服,然而他只意味深长地看了连城一眼,并未追问。 连城心知沐晚蜓有疑,但又不想将他与花倾之的关系如实相告,便借口道:“你这密室太闷,我出去透透气,一会儿就走,不告辞了。”说罢举步就走。 沐晚蜓正容,深揖,“请少主多加小心。” 连城背对他,点头。 “少主没有想过,你们为什么这么像?” …… “你见到一个跟自己长相一模一样的人难道不好奇吗?比如你是不是有自小走失的孪生兄弟?” “据我所知没有。” “可我有个孪生哥哥啊……” “是吗?走丢了?” “不是。一生下来就夭折了。” …… 月照花林,连城坐在白日与今朝对饮的雅阁里,将一管竹笛投入湖中。 ……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挖的新坑,有兴趣的亲去踩踩哈O(∩_∩)O~ 丝路散花雨,乐舞拂古风——《丝路花雨》截图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8380cf00100lyhk.html 母子 【章九】母子 马车缓缓地停在流樱居门口两层楼高的樱树下,银灰底色青云纹样的帘子被玉手挑起,车内传出脆生生的一句,“夫人,到了。”便见一粉衣绿钗、细眉凤眼、瓜子儿脸盘的丫环钻出车来,不等车夫搬来木阶,便一屈膝跳了下来,轻轻稳稳地落在地上。这一行香车宝马引来路人关注,丫环全然不觉,自顾伸伸懒腰、打打哈欠,帮着粗衣短打的车夫放好木阶,踩着木阶“噔噔”上车,勾起车帘,扶了头戴帏帽、青衣轻纱的夫人下车,边还絮絮埋怨道:“这么个赶路法哪里吃得消?听我的,说什么这回也要多休息几日……赶这么急也不知是为什么……” 丫环一身俏粉,映得眸光泛紫,容貌打扮都甚惹眼,倒是那位“夫人”帏帽遮面,不知什么模样。只是在丫环抱怨“也不知是为什么”的时候恰一阵微风吹落细细樱雨,掀起中开的白纱的一角,使人窥见她苍白的肤色、淡粉的唇角和宁温冲淡的笑意:还需要什么理由吗?她想他了,太久太久,太想太想。 十天前今朝与连城共饮的雅阁,几案正中同样布着一道樱唇鳜,粉衣丫环主攻鳜鱼,左右开弓,大快朵颐,那夫人却连帏帽也没摘,只手抚一柄银鞘匕首,将黎,若有所思。旁边站着的赫然就是身形肥硕的流樱居掌柜,沐晚蜓。 “你也坐吧。”夫人开口道。 “坐着憋屈,还是站着的好。”身上的肉配合着憨笑动了起来。 夫人摘下帏帽,抬头打量沐晚蜓:说的倒也属实。不由莞尔,“十五前我才到凤都时就见过你,那时你十一二岁,胖墩墩的,没想到这么多年……”眼里泛起玩笑之色,面上却故作正经道,“一点也没变。” 沐晚蜓看着面前妆容端丽,岁月无痕,笑起来鼻翼轻展,宛如清泉,怎么也不像是能说出揶揄人的话来的女子,腹诽了一句:真不愧是他家连城少主的娘。面上却乐呵呵的,笑道:“属下端木晚蜓,难得夫人还记得。” 夫人傲初尘却凝了眉,“你不是阳春吗?端木晚蜓三年前就……” 丫环锦瑟也置了碗筷,侧头盯着沐晚蜓:端木晚蜓三年前就死了啊! “夫人。”沐晚蜓一揖,神色平静道,“端木晚蜓是属下的姐姐,也是流樱居从未露面的前任掌柜,三年前在钰京执行刺杀任务时不幸被捕,自尽身亡。自那之后我便接替姐姐,做了流樱居的掌柜。为了纪念姐姐,我改名端木晚蜓。” 锦瑟心中暗“呀”了一声,深觉惋惜。傲初尘垂目,浓长睫羽密遮心思,片刻之后,只见她扬眸,笑意轻如流云,“想为你姐姐报仇吗?” 那真是倾国倾城,使人甘为所驱的笑容,却令清醒的沐晚蜓不寒而栗。肉|缝中两道凝光的细眸流露出不解和怀疑:从前凤都的实权掌握在白姜手中,颜棠华不过是有名无实的傀儡。白姜偏执疯狂、不择手段,她培养死士,不惜将这些青春大好的年轻人送上不归路——他的姐姐便是其一。颜棠华取而代之,他以为再不会有盲目的复仇和无谓的牺牲,可难道鸩杀白姜的颜棠华又是另一个白姜吗? 沐晚蜓沉声道:“属下只是希望不要再有人像我这样失去兄弟姐妹。” 不卑不亢中已是“抗”了。 锦瑟三岁丧父,七岁丧母,跟着舅舅、舅妈讨口饭吃,舅妈不给她吃饱,她便被一碗豆花拐到了凤脊山的地宫。十三岁被白姜选中监视王上,十五岁倒戈成了王上的心腹。她有个小她两岁的妹妹留在舅家,也不知能不能吃饱穿暖,有没有长大成人。听了沐晚蜓的话,想起妹妹,锦瑟心下一酸,便觉戚戚。可又怕王上不悦,偷眼去瞧傲初尘,只见她神情萧散,侧头望向窗外——落樱无声,但闻流水,回眸一笑,只是淡淡道:“沐掌柜,你这雅间很别致,很用心。” 沐晚蜓微怔:关于复仇的话题就算是点到为止,轻轻揭过了?又见傲初尘手抚将黎,问道:“这是我送城儿的礼物,他很喜欢,为什么会留在你这里?”他旋即一揖,“请夫人随我去见一个人。”傲初尘与锦瑟对视,俱觉好奇。 与雅阁相连的琴室直通地下,暗道从河床下经过,连着沐晚蜓卧房的密室。罗帐中躺着一人,安然熟睡,容貌与连城一般无二。 “城儿?!”傲初尘惊呼,却被沐晚蜓拦下,“夫人莫急,此人并非少主。” 仍是惊诧于那样肖似的容貌,“他是谁?”声音里带着轻微的颤抖。 “玉廷王世子,花今朝。”沐晚蜓道。 “玉廷王的儿子?怎么跟咱们少主这么像?”锦瑟不由近前端详。 知子莫若母,傲初尘倏然变了脸色,“城儿呢?难不成他假冒花今朝入京了?”沐晚蜓“是”字话音未落,就听她斥道:“胡闹!” 锦瑟从未见过王上这般动怒,立在一旁,不知该说什么。沐晚蜓倒也老老实实地眼观鼻、鼻观肚,垂首不语。须臾只闻轻叹,“究竟怎么回事?”他这才一五一十地道来:原是北上的连城巧遇了南下的今朝,打探得知后者乃玉廷王花倾之之子,便一路跟随至彤梧,终在流樱居设下陷阱,移花接木。 “少主令我等为他伪造了遭人围攻,坠落山崖的假象……”未等沐晚蜓说完,只听傲初尘带着一丝不可思议的轻笑,“失忆?”沐晚蜓点头。傲初尘轻阖双目,长长叹了口气,忧心道:“相貌和声音相似,不代表举止、气质和习惯也相同;失忆可以忘记过去认识的人,发生的事,却不能忘记剑法、笔迹和曾会的技艺。这些细微处外人或看不出,可难道与花今朝朝夕相处的亲人也看不出吗?” 她真不知那从小早慧、一贯精明的孩子怎么会做出这样莽撞、冒失的决定。何况对方是那人啊,是那个心细如尘、洞若观火的花倾之,即便十五岁的连城拥有不逊于父亲十五岁时的智慧,又如何斗得过如今翻云覆雨、权倾朝野的玉廷王?孩子,你要如何瞒天过海?若万一有个伤害,让我,让你父亲情何以堪! 敛裾坐于榻边,傲初尘仔细端详熟睡的今朝,忍不住伸手拂开他额前凌乱的碎发,指肚轻触他饱满的额头和少年人微鼓的脸颊——却是瘦下去了呢。 “你们对他……”说话时望向沐晚蜓。后者只得如实回答:“少主令我们将他送往凤脊山,还嘱咐我们不能伤他,可是……”沐晚蜓叹气,难得也有让他头疼的事,“如果不让他昏睡,实在难办。”——其实花今朝一没有逃跑,二没有反抗,饮食作息,安之若素,只是沐晚蜓实在受不住那样清澈无辜又淡淡含笑的眼神,仿佛困住他的自己做了天大的错事,又总担心那样平静的背后有什么防不胜防的谋划。索性让他日日沉睡,等安排妥当,便将这烫手的山芋丢到凤脊山,让王上头疼去。没想到他这边刚打算启程,王上却先一步到了彤梧城。 “那些乱七八糟的药吃多了总归不好。”看着今朝,傲初尘像是自语,又像是说给沐晚蜓。“带着他,我们今晚动身。”这句,是对锦瑟说的。 锦瑟立时不满,“夫人,说好了在彤梧休息几日的!” 轻不可闻的一声叹,傲初尘道:“我怕去晚了,城儿那边纸里就包不住火了。” 沐晚蜓双手握着刚刚抱过自己的肚子,心想这事与己无关,便好心道:“我给他多配几副药,夫人带着吧,路上用。” “不必。”停了片刻又吩咐,“从你手下挑两个功夫好、人机灵的跟着我。” 摇摇晃晃。今朝没有睁眼,只听马蹄嘚嘚,车轮辘辘,就知道自己正被转移去别的地方,也许与十步杀有关。他之所以如此配合沐晚蜓是因为临来凤都前偶然得知父亲查得十步杀与凤都、与已亡国的凤都颜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中了连城的圈套,也让他怀疑连城背后或有一个组织——毕竟能以彤梧城里最富盛名的流樱居为据点,对方的势力必然不容小觑——于是以身作饵,将计就计。 见今朝眼皮翻动,傲初尘道:“醒了吗?起来吃点东西吧?” 温柔的女声,今朝心头掠过一丝惊诧,睁开眼时却大惊失色了——那女子俯低身子,一手搂着他的脖子,一手扳着他的肩膀,起伏的峰峦几乎就贴在了他的胸口,脑后的发丝搔着他的面颊。今朝登时脸色大红,根本来不及看清女子的容貌。越过女子的肩膀,见一粉衣女子迅速取来凭几、隐囊等物放在他的背后。今朝想推开抱着自己的女人,却发觉连睡了五六日,浑身乏力,若不是靠她扶持,他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正想着,背后一实,人已靠在了隐囊上。 女子转身打开食盒,取出一碗米粥,今朝看她撇出一勺尝了尝,又换了把勺子,这才转过身来。她的脸色是异于常人的白,不是天生丽质的皙白,也不是病态恹恹的惨白,更不是铅华厚重的粉白,而是如冰似玉般的透白。额上一道红痕,鲜艳如血,恰她也施了朱红的唇脂,带了珊瑚红的耳坠,整个人似雪中红梅,却不冷。眼尾长而微翘,含睇宜笑,笑起来眼下的卧蚕愈加明显,端的亲近。 见今朝发愣,女子嫣嫣笑道:“饿得没有力气了吧?来,吃点东西。”那一手端碗,一手举勺,微微前倾的姿势竟是想要喂他!今朝骇得抿紧双唇。 女子身后的粉衣人见他这般戒备,“扑哧”笑了,“夫人,他还害羞呢。”那“夫人”也笑,只有今朝更觉气氛诡异,半天憋出一句话,“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是你的恩人啊。”粉衣女子娇笑道,“是我们把你从流樱居救了出来,还要送你回钰京去。怎么,你不该好好谢谢我们吗?” 今朝拧眉:短短数语,漏洞百出——“你们如何知道我被困流樱居?又是如何将我救出?还有,怎么会知道应该把我送回钰京?” 粉衣女子一愣,没想到今朝睡了这许多天,居然还没睡糊涂。他问她的这些话,她也不知该如何回答。这时,就听夫人道:“我是连城的母亲。” “吭噔”,车轮不偏不倚地压了块石头,车内一颠。 “停车。”傲初尘吩咐车夫,又对锦瑟道,“你也出去吧,我有话对花公子说。” 待车停稳,锦瑟下车,今朝问道:“夫人要说什么?”仍是防备。 傲初尘却不在意,弯了剪水双瞳,笑意盈盈道:“在我说之前,你能不能先把粥喝了?再不喝,就冷了。”搅了搅,舀出两颗莲子,送到今朝嘴边。 不知怎么,今朝忽就想起青青小时候不老实吃饭,伯娘追着哄着只为她多喝两口粥的情形——绷着脸,动了动眉——“我自己吃。”这竟就是他的条件了。 若不是傲初尘觉得这孩子脸皮儿忒薄,简直又要笑出声来,一边忍不住想再逗他,一边又暗自责备:怎么会有自己这样用心不良的娘啊!握起今朝的手,将碗放在他手里,这小小的接触又引得后者红了脸,低了头。初尘抿嘴偷笑。 很饿,但今朝仍吃地慢条斯理,也许是借机思索对策,也许仅仅是因为从小的教养。初尘静静看着,原本在笑,可心里一阵酸楚,就落下泪来——白姜不知自己何时会死,又似乎早有预感会死于非命,所以写好遗嘱,置于匣中。遗嘱上只说了两件事:第一件,白姜说她对不起青羽,对不起初尘,如今可以亲自到青羽面前请罪了;第二件,白姜说初尘的头一个孩子没有死,只因身体孱弱,怕养不活,便让颜鹊抱去与薄清扬的孩子掉了包,便是如今的玉廷王世子花今朝了。 十五年,第一次这么近这么近地看着自己的孩子,那么安静,甚至腼腆。心里有些责怪倾之:他就是那么个人,总喜欢把身边的人照顾得太好,以至他们离开了他就会变得不知所措。像她当年在一路南奔的车上抱着襁褓中的连城对白姜的挟持束手无策,像今朝心机城府不及连城一半,才会落在“敌人”手上…… 今朝喝完粥,抬头看见面前端庄矜贵的女子满脸泪痕,她肤色透明,愈显得眼泪莹莹,水晶一般。可她又轻轻扬着嘴角,噙着微笑。他见识过女孩子的又哭又笑,可不像这样——哭得让人心酸,却笑得让人心暖。 “夫人,你……”腹内充实,体力也渐恢复,今朝试着靠自己的力量坐起来。 傲初尘收住眼泪,揾了揾,霁颜道:“看着你,我就想起城儿来了。”今朝静等下文。“他如此对你,我教导无方,也难辞其咎。不过城儿虽顽皮,心性却不坏,做出这样的错事也只因一时贪玩。花公子能原谅他吗?” 原谅如何?不原谅如何?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没有分别。 “你若能原谅他,你我同去钰京,我不捆你绑你,不给你下药,但也希望你不要逃。毕竟如果花公子先至钰京,我会担心城儿的安危。”她笑了笑,“希望你能体谅一个母亲的心。”真相大白之日,也愿他能体谅她近在咫尺却不能尽吐真言之心——牵扯到连城已是无奈,她不愿另一个孩子也卷进是非。 “若连城回到夫人身边,夫人会放我回去吗?”今朝问。 傲初尘浅浅一笑,“当然。” 车外,清脆的女声与人说笑,间或传来几声早莺。今朝撩起帘子向外望去,一女三男坐在遥望烟绿的树下分着烧饼,吃得尽兴,一行闲散得好似郊游踏青。 转眸审视那仍笑得清浅而和煦的女子,今朝倏然出手,锁住她的咽喉。 父子 【章十】父子 连城十二岁那年,有一日侍女匆匆来报,说小殿下发疯了一样挥剑不止,任谁都无法劝阻。傲初尘心急赶去便见碎玉一地,木屑满天,围了一整圈的侍卫,可谁都害怕误伤殿下不敢出手,只是苦劝连城停手。那孩子像是中了邪,什么话也不听。傲初尘当机立断,抽了侍卫的佩剑挺身而上——她剑法不精,可深恐孩子自伤,便也顾不得那许多了。一个照面便被连城的力道震飞了长剑,来不及思索十二岁的孩子,即便从小习武,又哪里来的如此勇力,连城的剑锋已至身前。“城儿!”傲初尘一声厉喝,连城堪堪停住,剑锋却已划破轻罗纱袖,鲜血顺着傲初尘的手臂哗哗直流。鸦雀无声。精光透尽的眼神瞬间涣散,“哐”,剑落,孩子一声“娘”都没能喊全,便戛然止声,扑倒在她怀里,昏了过去…… 不由抬手握起受伤的小臂,今朝拧眉,手腕一挺,力道愈大,迫使对方仰起下颌——是无声的警告。然而看对方那沉静眼眸却何曾有半分反抗之意?相比之下,他的威胁竟显得无趣、无谓又无力。胸间几下起伏之后,今朝收手,略整衣袍端坐道:“得罪了,今朝只想试探夫人诚意。” “你的结果?”刚才还被挟持的人笃定地轻轻一笑。 白皙细颈上的浅粉掐痕很是扎眼,连同那笑容一并让今朝有所触动,却又莫名地抗拒着什么,否认着什么。转身侧坐,“这一路上,悉听夫人安排。”背脊挺直,目光清正,没有局促,没有不安,有的只是少年稳重和沉默中略带疏离。 孩子的小小试探却在母亲心里掀起了不小的浪花,失落,歉疚,包容,欣慰,种种心绪似荷叶上滚聚一处的露珠,相互挤碰,却谁也无法将谁吞没,最终只能化做若有似无的轻叹:理还乱,就暂不理了吧。掀帘唤回锦瑟等人,重新上路。 锦瑟回到车内,见一面花今朝沉稳大方不复方才拘谨,独坐了车内一隅,默然无声中竟有几分冷峻和亲近不得,另一面自家夫人倒笑得甚是和蔼慈爱,体贴地跟他打着商量,“这几日密室马车想必闷坏了吧,骑马如何?” 锦瑟失声叫道:“夫人!” 傲初尘抬手制止,只笑吟吟等今朝答复,后者扬眉,“正想舒展筋骨。” 二人下车换马,并骑前行。夹在两山之间的大道在面前绿莹莹地铺开,与尚还微冷的北方的天空相接,轻寒的空气别样舒爽。傲初尘驻马,鞭指前方道:“过了这山口,就算出了彤梧城,你敢不敢与我赛马,先到为胜?” 今朝侧头看着身边这按年龄算来早已过了鼎盛时光的女子,她眉眼间的飞扬神采竟是连少年人都要赞叹。然而,她真就那样信他? “驾!”清啸一声,今朝一马当先。傲初尘莞尔一笑,打马去追。被远远抛在后面的锦瑟急得跳脚。叫喊声从耳边划过,随着疾驰的骏马山野很快就听不见了。逆着北方的清寒驰骋,马鞭的亮响击裂结成一块的冬末的屏障,溅起星点碎绿,心情和精神也如冬去春来,冉冉希望就在眼前。 今朝轻松取胜,也许本可以乘着良驹绝尘北去,但他却停了下来,回马等待。稍后赶上的傲初尘却是拼了全力,此刻鬟髻松散,面染红霞,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其间想说什么,却笑得咳嗽起来。待止了咳声,抬头见今朝蹙眉看着她,大概是不惯世上还有她这样放浪形骸的“贵妇”,洒然一笑道:“十五年一舒胸怀,何其快哉!”个中滋味,今朝无由体会,然而立马春山,脸上却渐浮起笑意。 一支金钗自初尘发间滑落,今朝眼疾手快,伸手一捞攥在掌心。傲初尘从今朝手中接过发钗,两人相视一笑,闲闲地驱马道旁。初尘望向钰京的方向,忽然回头道:“这一路上我若称你公子恐怕多有不便,不如我便唤你‘朝儿’吧。” 不防备,今朝的心房被猛然撞开,那在不期望中渐渐淡忘的心事一瞬间清晰起来,渴望得无以复加:陛下、娘娘、伯父、伯娘叫他“今朝”,母亲……记忆中似乎从未唤过他的名字,只有父亲才会慈爱地叫他“朝儿”。父亲自然是他爱戴崇敬的,然而多希望母亲也能叫他一声…… “朝儿。”他没有反对,她就当是默认了。 笑容沿着山川大地,绵延开来。但愿北方的冬天,也早早过去。 …… 被送回“家”时据说北方暴雪,风雪经由玄都到海都的商道,被困商旅、车马、财物不计其数。事态严峻,“父亲”亲往视察。家人说接到信的“父亲”已经在返京途中,算时日就快到了——既然还没到,他便自称日夜兼程、疲惫不堪,被人服侍着温汤沐浴,高枕安卧饱睡一觉。醒来入夜,半明半暗的柔光下看见一张风尘仆仆,胡茬新长,真正称得上“疲惫”的清瘦面庞。但这些丝毫无损传闻中西甫玉廷王的俊美无俦,甚至更显得霸道硬气,势如山岳。 “朝儿!”急切的呼唤只换来木然的回应——他是连城,不是今朝,当然,也姓花,花连城。倾之叹了口气,抬头以目光询问守在一旁的大嫂。 植兰淡淡地看了一眼,安慰道:“只是失忆,没什么大碍。” 这种事情也能被大嫂轻描淡写成小事一桩,花倾之有些头痛。“好治吗?”他问。植兰解释道:“失忆有两种,一种是因为不愿记得,所以忘记,只要解开心结,自然就能记起;第二种是由于头部受伤,这个……没有治法,但有时又可以不药自愈。”顿了顿,她冷静地下了结论,“今朝是后者。” 钰京异象,北方暴雪,南边的十步杀蠢蠢欲动,似乎跟朝中还有牵连,三十年平静无事的帝国似真到了该出妖孽的时候。去罹和杜蘅离开后至今杳无音信,不知去向;窈莹却来信说殷绾身子又不大好,已是几度生死徘徊,累得傲参心力渐衰;琼华公主与驸马左骥闹了别扭,回宫一住三月,驸马不来接,公主不肯回,季妩异想天开地让他开解——真真奇怪,琼华公主玉体娇贵,不肯为丈夫生儿育女,难道也要他管?好端端,今朝又坠崖失忆……国事家事,一团乱麻。 花倾之思绪纷乱之时,连城坐了起来,看着他的侧影,见他挺直的后背随着一声轻叹似是不堪重负地微微弯了下去,心中不忍,口中唤出两个字,“父亲。” 轻轻二字却如银瓶乍破,花倾之倏然凝视唤出这一声的孩子:每每只这一声,所有的回忆和温存都能从心底最深处翻涌出来:关于家,关于孩子,关于初尘,关于放舟江湖,携手山林的将来——大儿驾弓,小女采莲……明知今朝并非初尘所生,花倾之却总能在他眉宇间寻到那个明然少女的一颦一笑。是自己疯魔了吗?可窈莹也说“这孩子倒有些像……”,他知道她想说的是谁。 连城有些后悔这冒失的一叫,脚蹬着床榻向后缩了缩,将自己陷进素色帐幔的影里。抿了抿嘴唇,低声道:“他们说你是我父亲,是真的吗?” 花倾之惊觉自己的眼神太过凝厉,吓到了孩子,轻笑着柔和了目光,伸手圈过“今朝”搂在怀里,对他郑重道:“我是你的父亲,你是我的儿子。” 连城枕在“父亲”肩窝里,水亮眼眸半闭,露出个安心的笑来。 植兰见这厢父子情深,便轻移脚步,出了房间。负手掩门,抬头望着深黑的高空,冬末春初的寒夜不由让她环臂取暖。 连城抬头望着“父亲”,除了略凹的脸颊,更深的眼眸和鬓边的白发,那眉眼轮廓真有恍如临镜的感觉。难怪小时候母亲总会告诉他“城儿快快长,长大了就会跟爹爹一模一样了。”眼内忽有些潮意,为了这本不是给他的肩膀。 花倾之却是误解了,只当他受了惊吓,乍见亲人才会如此,一双大手轻轻安抚,却安抚得对方愈加想哭。连城已经快忘记眼泪的滋味了,那样的处境下,稚嫩的孩童过早得懂得了“男人”的责任——照顾母亲,保护母亲。是的,母亲,想到母亲,也想到了三年前白姜带着嘲讽口气的悲悯,“你的父亲,他不要你母亲了,他在钰京高官厚禄,娇妻爱子,你和你母亲,他早就弃了,忘了!” 浑身一震。 “怎么?”花倾之一惊,探手去摸,“今朝”一头冷汗。 “没事……”连城心虚躲闪,却被“父亲”拉起棉被裹了个严实,按回床上。 花倾之麻利地掖着被角,摆正枕头,“你躺着,我去叫人做些吃的。”想了想,又道,“熬碗安神的药,一并吃了,再睡一觉。”顺便吹熄了床头两盏烛灯。 “父亲还未吃过吧?”连城看着面前如寻常人家的父亲一般照顾子女、亲力亲为的玉廷王,不由关怀了一句。一只温暖的大手覆上额头,只听“父亲”道:“我没事。”简洁有力而令人安心的嗓音却是有些暗哑了。 连城缩在被里不再说话。花倾之临走前在炉中加了木炭,出门招呼了两名护卫进屋守着才放心离开。 吩咐厨下做些今朝喜欢的吃食后,花倾之去了植兰的药庐。银吊子上煎着药,缭绕着氤氲药香,“守”在旁边的是趴在膝盖上已经睡熟的子车青青。 听脚步知是倾之,背门而立的植兰仍握着手中医书,“刚才听说你回来,从床上爬起来吵着要过去,我嫌她聒噪,打发她来煎药,”放书回去,转身看着青青摇头,“这孩子,让她干点正经事竟就睡着了,顽皮时也不见她困过。” “小孩子嘛。”看青青睡得熟,花倾之索性将她抱去隔壁房间的床上。青青动了两下,却也未醒。倾之转身回来时见植兰正倒药滤渣,便随口一问,“给朝儿的?”想必府上也没有第二个病人了。 植兰抬眼一觑,端起碗来,硬声道:“给你的。” 倾之一愣,旋即明白大嫂是怕他连日奔波,身体吃不消,故煎了温补的药,便接过碗,捧在手里转了转,“北边的事交给大哥了,没个十天半月怕还回不来。”药稍一凉便一气喝净,把碗递还回去,“我看朝儿还出虚汗,大嫂过去瞧瞧?”非是他不信任植兰的医术,只是为人父者遇到孩子的事情难免格外小心。 植兰正寻思着但愿临行前给行已收拾的御寒衣物尚还够用,忽听倾之说起今朝,捧碗转身,不冷不热地回了句,“不用,他好着呢。” 倾之有些莫名,但一来深谙植兰脾性,二来深信植兰医术,便不多问。却听植兰叹了句,“你呀,又当爹又当娘,自今朝回来,薄姬还未去看过他呢。” 倾之静默,只听药杵一下一下,敲打着寂寂深夜。 告辞植兰,回房沐浴,将肩膀以下全都浸在略烫的水里,肌肤感受着畅快的刺激,骨骼发出愉悦的轻响,随着腾腾热气,连思维也轻飘起来,漫无边际: 一会儿是吞天吞地的茫茫大雪,一会儿是满山遍野的鲜艳山茶,一会儿是海都,一会儿是故乡……不知道今朝的遇险是否与十步杀有关,不知道十步杀的势力在帝国渗透多广,在朝中牵连多深,仿佛一把抓住了缨子,却不知道地下那颗萝卜有多大。不知道能不能连根拔起,更不知道连根拔起的后果…… 初尘是凤都王室后裔,根据贪狼卫密报,一切的证据又都毫无疑问地指向凤都,她会不会没有死,会不会利用王女的身份集结凤都各种复仇的力量?师父又在哪里,十几年人间蒸发了一般,百般寻访都无消息…… 去罹说囚龙天渊的意外乃是人为,从那一刻起就给了他一个希望,一个猜想。天灾或难逆转,然所有人为之事皆存变数,所谓事在人为,事在人为! 当然,又或者这一切都是他一厢情愿的臆想。原以为十五年了,他已可以从容面对初尘已死的事实,却终究不到闭眼的那天就不能放弃…… 溶溶水汽中溶入一个影影绰绰的窈窕身影,撩起素花纱帐,敛裾坐在汉白玉的浴池边。一双柔荑没入水下,轻抚过花倾之的肩膀,力道适中的揉捏。“是不是只有失去过才知道珍惜?我后悔了,害怕了,我想尽我所能补偿孩子。” 倾之未动,只在面上一哂,“你要好好对孩子,来我这里做什么?” 薄清扬转到倾之侧面,轻抿朱唇嫣然笑道:“十五年了,我们和解吧,哪个孩子不盼望自己的父母恩爱和谐?你说是吗?” 缓缓抬起眼眸,花倾之与薄清扬对视,隔着水雾,朦胧而暧昧。轻轻地,他握起她撩动水面的玉手,将她拉近。薄清扬顺从地靠了过去,含情脉脉,眼波流转间就要摄了对方的魂魄,却在这时花倾之大力一推将她整个人转了半圈。薄清扬顺着倾之的力道向前跌去,耳畔“哗啦”一声,待她站稳回身,花倾之已在屏风后了。少顷,他穿好了白棉布的浴袍,好整以暇地从屏风后走出来。 “你真心想对孩子好,我求之不得。但如果你只是想利用他来报复我,我可以告诉你,这十五年朝儿没有母亲,一样过得很好。” 好个一针见血,原想刺人痛处,不料被人看透,徒然自取其辱。薄清扬恼羞成怒,却是怒极反笑,“不错,我是想报复你,但你扪心自问,这十五年你是如何待我?我也愿爱人,也愿被爱,可你给过我这样的机会吗?” 花倾之不欲争吵,轻拨回去,“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不爱,你能爱谁?” “今朝根本就不是我的孩子!”十五年的秘密终于忍不住曝于人前。 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怔愣良久,花倾之才问,“你说……什么?” 薄清扬施施然踱到门口,回眸一笑,“不信你尽可以去找子车行已和沈植兰,问问他们从哪里弄来个野孩子顶替,我也很想知道呢。哈,哈哈……” 倾之只觉一阵晕眩,周遭的一切都在薄清扬狂恣的笑声中被水雾虚化。 盘查 【章十一】盘查 连城一夜好眠,梦中似觉有人守护在旁,然而药力发作,眼皮沉重,实在也无法睁眼看个究竟。翌日醒来倒只有自己一人躺在床上,身旁无人,守在屋里的依然是昨晚那两个护卫。护卫见他醒了,一人备了温水细盐等盥漱物品,一人张罗着送来朝食。连城从昨日进府就觉出哪里不对,却说不上来,如今恍然大悟,原是自他入府就没看见一个丫环侍女,清一色全是护卫。偌大个王府倒更像个军营,委实新鲜。早饭是米粥、包子和腌制精细的花生、黄瓜,简单可口。 饭后子车青青领连城熟悉王府,其间见护卫抬进许多箱子,询问得知是陛□恤玉廷王赈灾辛苦,特赐金帛。连城见那二十几个乌漆底色朱红花鸟的木箱,心下感叹赏赐之丰厚,青青却大不以为然,“这些东西从来连封都不拆就直接入库,什么时候国库匮乏了,就原封不动的搬回去。搬来搬去很有趣吗?” 连城在旁看青青细眉轻蹙,一副不解模样,暗道:君主权臣自古同得善终者鲜。为君恩厚,去疑远谗,为臣自警,弃财舍利,才为二者长久相安之道吧。 “走,我带你去花园。”青青对这例行的搬运毫无兴趣。 连城敷衍道“好”,却仍回头望了两眼:不知这君臣二人是貌合神离,一个假意安抚,一个虚与委蛇,还是意要做明君贤臣的典范,如白姜所说,商晟无子,将花倾之视如己出,而花倾之则贪恋权位,认贼作父,与商晟“父子”情深。 跨过雕栏石桥就是玉廷王府占地广阔的花园。毕竟是北方,虽则春意已从碧湖绿水中漾出,排浪一样扑上岸边,染了嫩草,但还远远未及树梢枝头。除了经冬犹绿的松柏与竹,多半树木仍是灰色。抽枝发芽,开花吐蕊,还消得半月时光。 青青撑船渡到对岸,下船上岸,登临高阁。高阁之上可俯瞰整座花园,唯独青石假山将西边的景物遮挡——假山下空,两边的水系倒是相通相连。 “那边是什么?”连城问。 凭栏的青青正揭开一只瓷罐儿,捏了两撮鱼食投下去——连城细心观察,玉廷王府临水处都有这种盛放鱼食的器皿,颜色、形状、材质不拘,只都十分精致。 青青望过去,神色略一迟疑道:“海棠园,花还没开,没看头。”阖府上下对海棠园讳莫如深,但青青隐约知道那园子与她早逝的婶娘有关。婶娘已故,却在三叔心里扎了根,但她并非今朝生母——今朝的母亲薄清扬并不受宠。 连城心下狐疑:青青是个急脾气,恨不能他立时便把王府熟悉过来,恐怕落下哪里,可为什么忽然意兴阑珊地不愿带他去海棠园?这其中定有缘故。 “走,我带你去三叔的书房。”青青雀跃地掩饰着心虚,拉连城疾走下楼。 她实在是给自己做了个套——当连城看见书房案上两双摩挲得已无绸面光泽的虎头鞋,问她“这是什么?为什么会在书房?”的时候,青青拧着衣角支吾半晌,在连城一再追问之下也只好如实说了:“三叔的原配花楚氏十五年前意外身亡,死时还带走了一对尚未出世的双生子……”孩子都希望父母恩爱和谐,可青青知道:今朝的父亲不爱他的母亲。失忆前,今朝也知道。 连城蹲在案前,将一只小鞋捧在掌心,似乎能想象这十五年来每当“父亲”疲于案牍劳形时就会像他这样捧着小巧精致的虎头鞋,轻轻摩挲。最密实的锦织已经纬分明,最坚韧的云丝也露出断口,若非成百上千次长长地抚摸不会如此。 “父亲很爱她吧。”那语气极是淡淡。 青青哑然。一阵沉默后听门外护卫道:“小公子,公子找你,在马厩。” 护卫将连城引至马厩退下,连城并未见着花倾之,只看见一个粗衣短打的马仆正在为一匹卧厩的老马梳毛。四下看看,见地下放着个乌漆鎏金的木匣,便上前打开。木匣里装着两份古卷,展开一看,竟是嵇字——前朝书圣真迹墨宝多已遗失,难得现世。而这两份竟是最为著名的《西山残雪帖》和《祭妻文》。 连城习的不是嵇字,但他见过今朝的字,是袭的嵇字一脉。心下猛然一个激灵:难不成是他哪里露出了破绽,令花倾之生疑,故想从笔迹中窥他一二? “这两贴字平日陛下从不予人,想是他觉得因派你去凤都才有此变故,心下愧疚,我今日提起,他很痛快就答应了。放在你这儿,想临多久都可以。” 连城抬头,看见“父亲”慈爱的微笑和蔚蓝的天空。 小心翼翼地将字帖收进匣里,捧匣起身,垂首道:“谢陛下,谢父亲。” 今朝礼貌周全得有时连花倾之也颇觉无奈,摇摇头,笑道:“你临摹几份,过几日拿给陛下看,陛下和娘娘都很关心你。” “嗯。”连城点了点头。低眸觑见花倾之转身,努力下压的嘴角扬了起来:为了冒充今朝,连城学他的神,学他的气,学他的温和谦雅,学他的“繁文缛节”。神且备,况乎形?今朝的字和剑他更是见过、比过、模仿过。嵇字而已,又有何难?用这种方法试探,未免太小看他了。 抬头看着花倾之的背影,一个晃神,连城才发觉那个粗服短打被他认为是马仆的人其实是刚才跟他说话的“父亲”。那个人,单只看他的眼睛的时候,就会让人忽略他的地位、装束,生出富贵名利、胜败宠辱与他心上皆同浮云的幻觉。 花倾之返回马厩,顺着马鬃,对“今朝”道:“这是踏云,你还记得吗?” 连城看着那目光无神的老马,摇头,近前,略带忧虑地问道:“它病了吗?” 花倾之拍怕踏云的额头,又轻揪它的耳朵。踏云拨楞拨楞脑袋,有气无力地打着鼻响。“兽医刚给它看过,不是病了,只是老了而已。” “它有多大?”连城抱着木匣蹲在一旁。 花倾之抓了一把嫩草,塞在踏云嘴里它才肯嚼,“二十有三。” 马的寿命不短,若非病死战死,平均也在三十之上。一匹二十三岁的马,虽是老骥,却不至于显此疲老将死之态。“怎么会……”连城疑惑。 “踏云是一匹千里驹,从三岁时就是我的坐骑,跟我去凤都打过仗。”不止如此,它还是他和初尘的“媒人”。少年的时光,少年的爱恋都曾载在马背上,一起踏雪寻梅,一起赶海逐浪,一起迎着初夏的风飒沓而过。“天之道,心力精气皆有定数,竭泽而渔则早罄早衰。踏云早年是役使过度了……” 花倾之一声叹息竟引得连城心中忽紧,看着“父亲”鬓角的华发,心脏仿佛被人狠狠揉捏:物尤如此,人何以堪?那不经意的喟叹不正是在预言自己的命运吗?踏云役使过度,他又何尝不是操劳太甚?心力精气皆有定数,竭泽而渔则早罄早衰。可他才三十五岁,正值壮年啊!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是自觉体力渐衰,还是心老难复?一个醉心名利,渴望登极之人怎会像他这样轻言生死? “父亲……”连城有些明白了母亲十五年不言放弃的信念。 “好了,”花倾之朗然笑道,“不用难过,过些日子天气暖和了,踏云的身体也好起来,我们一起去踏青。”又拍拍踏云,“还要一日千里呢,是不是?” 踏云终是不能一日千里了,而连城也没能出外郊游,他浑身发了许多又红又痒的疹子,脸和眼皮都肿了起来。植兰的诊断倒有些让人啼笑皆非——不习水土。 “才去了几日凤都就对钰京水土不服?”青青的抱怨倒也是众人的心里话。 连城只好谨遵医嘱,窝在房里,写写嵇字打发时光。植兰的药很是管用,服了几剂就大有起色,憋闷坏了的连城串通“看”他也“看”乏了的青青溜去花园。 春来,水暖,鱼肥。 连城早发现玉廷王府水多鱼多,此时嘴馋,便撺掇着青青生火烤鱼。王府的鱼不能吃,自打青青记事就有这样不成文的规矩。青青未吃过鱼,也未想过要吃,可被连城怂恿几句,却禁不住诱惑了。况且她实在不理解为什么不能吃,如果她知道是他三叔因为已逝的心上人当年说过“要是有下辈子,我愿做条鱼儿”的戏言便将全天下的鱼当了宝贝,她是绝不会受连城挑唆的——三叔虽俊,脸黑起来的时候却也能吓得全钰京的小孩儿不敢乱哭。 偷吃的后果是连城病情反复,疹子发得愈加厉害,而青青也因此被行已罚了面壁:虽从小无志习医,但看着母亲医人长大却不知生疹者忌讳荤腥,因其无知,该罚之一;今朝失忆忘了府上的规矩,她却跟着胡来,明知故犯,该罚之二。 面壁一日,不进水米,晚上饿得眼冒金星。星光闪闪中看见娘亲将饭菜一一摆在面前,青青起初以为是自己的幻觉,心一横,就当是画饼充饥吧,抓起肉饼就往嘴里塞,却被狠狠敲了手背,“先喝些稀食!”手上一痛,“啊”的叫了声,才发现娘亲是真的,肉饼也是真的,一时感动地想要落泪。植兰实在看不过女儿那泫然欲泣又没一滴眼泪的模样,赶紧把碗塞给她,催她快吃。 “还是娘好,爹爹好狠。”青青嘴里吃着,却也不碍她嘀嘀咕咕。 植兰白她一眼,看那吃相也懒得去理,只是想着自己的心事。 “青青,你觉不觉得今朝回来后有没有不同?是不是哪里变了?” 青青喝完了粥,正咬下一大口鹿肉饼,“有啊,”粗嚼两口咽下,“譬如昨日,他要是没失忆,怎么会撺掇着我干坏事?都是我……”忽然发觉母亲看过来的目光,脑袋倏就低了下去——多说多错,少说少错,不说无错。 “是啊,都是你撺掇着他干坏事。”植兰反应平淡得仿佛从前闯祸的惹祸精、淘气鬼不是她女儿。“所以……”她略仰头望向屋顶,兀自道,“你说这个‘今朝’会不会是假的?会不会不是真的今朝?” “呃……呃……”青青被狠狠噎了。植兰急忙拍她后背,猛一抬头看见倾之提着食盒站在门口,不知什么时候到的,也不知刚才的话听见了没有。 青青好不容易吐出卡在喉间的大块肉饼,抓着娘亲,咳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植兰为女儿抚着背,眼睛却直勾勾盯着花倾之。 被眼前狼狈景象惊得片刻怔愣之后,花倾之抬了抬手里的食盒,笑着迈步进屋,“大哥拉不下脸,让我送过来。青青,别生你爹的气了。” …… 傲初尘一行半月后到达钰京。逢春与阿研打探得知各处城门盘查过往,外来人口皆需登记在册,故而马车停在接凤门外三里、官道旁的垂杨柳下暂不向前。 “因何盘查过往?”车内锦瑟问。 逢春道:“不详,只听说是缉拿要犯。” “要犯……”傲初尘凝眉:白姜死后,丹阳卫不再派出杀手,并取消了钰京各联络处的刺杀任务,令他们按兵不动,潜伏蛰居,勿以不暴露身份、据点为要。难道有人擅自行动?可千万不能在这个时候出乱子…… 今朝印象中,帝都气度恢宏、襟怀坦荡,无论士农、商旅、学子、游侠,出入自由,从无限制。唯一一次严阵以待,盘查过往是在去年——韩嚭下狱,满门被捕,为防其亲信党羽滋事乱民才有此未雨绸缪之举。草动而知风吹,朝中又有动荡吗?陛下又要对重臣下手吗?那么父亲……想到父亲,今朝剑眉深蹙。 见今朝沉思,锦瑟误以为他心有计较,哂道:“怎么?想借机脱身?” 冷眸横过一道清光,“并无此意。” “骗谁啊?”锦瑟故作阴阳怪气,“相信你不想脱身不如相信鱼会飞,鸟会游。”今朝不接话,锦瑟语气愈加“嚣张”,“怎么?心虚了?” 这回今朝缓缓转过眼眸,好整以暇,微笑,“在这里对我冷嘲热讽,不如想想如何通过盘查。”又缓缓转正眼眸,笑意好像春蔓从弯起的嘴角爬到翘起的眼尾,带着丝少年人偶尔露出的狡黠、顽皮与得意,气得锦瑟张口结舌。 傲初尘看着二人,抿嘴而笑:今朝这孩子看似老实,其实也滑头得很。平素少言寡语,可真要反唇相讥,连伶牙俐齿的锦瑟也不是对手。这一路上,锦瑟屡败屡战,今朝后发制人,倒是她乐得旁观,不觉时间漫长,路途遥远。 “好了,牙尖嘴利的丫头。”傲初尘表面轻责锦瑟,实是为她打了圆场。锦瑟也不好再说什么,撅嘴自恼。傲初尘摇头,指使她道:“把箱底的锦盒拿出来。” 锦瑟翻出锦盒,捧给初尘,后者使个眼色令她直接端给今朝。今朝垂目一看,不由大吃一惊——那一块块都是京中重臣府邸的御赐令牌:各处城门,通行无阻,执此令牌入宫,文官可乘轿,武将可骑马。 手指一一划过,傲初尘如数家珍般道:“左相府的白赑令,右相府的双螭令,天执左将军府的玄武令和……”抬眸莞尔,“玉廷王府的黑麟令。” 今朝手心微微发冷,不由攥起,抬头看着面前微笑着的连夫人:她究竟是什么人?又有什么目的?她来钰京,恐怕不止是为了用他换回连城那么简单。正欲拿起一块细辨真伪,锦瑟却“啪”地扣上了盒子,抱在怀里。傲初尘笑道:“没有什么好惊奇,既有真,便有假,连花今朝都可以冒充,何况几块冷冰冰的牌子?”顿了顿,“走吧。”这声是对车夫的。 马车特意绕到了北面的玄威门。日已西垂。 随从阿研拿着左府的玄武令,与城门官交涉一番,顺利通过,马车不徐不疾,驶入钰京。窗门紧闭,车内三人各怀心思:锦瑟是第一次来,自然新鲜,一面用刀鞘抵着今朝的后心,一面竖着耳朵听街上的车马人语;今朝则思忖下一步的对策,决定静观其变,对身后锦瑟早已分了神的威胁全不介意——如果他想,他甚至可以轻而易举地反控住对方,然而他有一种预感,真相越来越近。 对于傲初尘,钰京一别已是十七年匆匆光景,人世变化。她记得马背上他双臂紧环着她的腰,清啸声划过长空;记得跳入璃河救人,单因路人好心递上干爽衣物,他便摆出凶恶模样;记得他入宫后的那个风雨欲来的傍晚,大雨倾盆的深夜,记得那种等待中的深深的惶恐、不安、焦虑、无助;记得离开钰京时,她对帝都的繁华没有丝毫留恋,只是轻松,甚至侥幸——他还活着……一个转眼,那站在桥头、臂挎花篮、带着明然笑容的少女忽就变成了三十妇人。时光最易把人抛,此是不假。她是不是老了,丑了?假使相逢,他可还能一眼将她认出? 惆怅间,听见一队马蹄声由远及近,停在城门口。躁乱人声不约而同地散去,须臾安静后,甲片哗啦啦响成一片,众人齐声道:“参见玉廷王。”而后一个低沉暗哑、不怒自威的声音问道:“前面那辆马车为何不经盘查?” 重逢 【章十二】重逢 去岁以来,钰京异象频仍,帝拟北郊祭天,以去流言、抚民心。是日,西甫玉廷王巡视完毕由玄威门回城。马上男子,冷峻若神,兵卒行礼,百姓退避。 “前面那辆马车为何不经盘查?”花倾之向来眼不揉沙。 城门官垂首道:“他们有天执左将军府的令牌,所以放行。” 花倾之脸色微沉,稍一侧头,无需眼神身旁护卫便已会意,十余骑上前将马车围住。看热闹的人群也渐渐拢了上来,低声指点、嘀咕着什么。 车夫一副憨厚模样,老实地停了车,搓搓掌心,不敢说话。逢春与阿研后退两步,靠近马车,形成防御架势,心下飞快地思索对策。车中三人相觑,眼神中皆流露出紧张的情绪,尽管他们所紧张的,大相径庭。 花倾之在后,缓步驱马上前,人群自动让出一条通道。待他拨转马头,于车前勒马立稳,一名护卫对他垂首以礼,而后转身坐正,高声开口自报家门,“玉廷王府。”又问道,“车内何人,为何不下车接受盘查?” 因花倾之身着常服,阿研便佯装不知其身份,只对那发问的护卫满脸堆笑,哈腰道:“这位大哥,我们小姐是左将军夫人的远房亲戚,因得了怪病,故从玄都老家赶来投奔夫人,想在京中寻访名医。小姐的病不能见风见光,不便下车,还请大哥行个方便。这是令牌。”说着双手奉上。 护卫单手接了,转呈花倾之,后者瞧也不瞧,一双冷眸仍只看着马车。护卫领会,于是道:“既然小姐不能见风见光,我们上车去查便是。” 逢春大惊,上前摆手,“不行不行,我家小姐可还未嫁,怎好让男人上车?” 护卫道:“告示上说得清楚明白,盘查过往,亲贵不论,你家小姐如何例外?” 阿研眼见争不过,只得狡辩顽抗,“我们可是有左府的令牌。玉廷王与左将军同朝为官,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污了我家小姐清誉,即便你们是王府的人,恐怕殿下在将军面前也说不过去。”——他明知眼前白衣便装者就是花倾之,却偏不点破,只旁敲侧击,申言利害。护卫心下护主,不由犹豫,却听一个沉冷的声音,“我也曾居玄都,知玄都女子大气,想来无此顾虑。”拨马背对马车,“查。” “是。”护卫抱拳,语气铿锵。 “且慢……” 正这时车内传出娇柔虚弱、恹恹无力的女声,接着便是一阵咳喘,直教人担心会吐出血来。良久,才又听那声音道:“天下一统,南风北渐,移风易俗,如今的玄都与二十年前不可同日而语。殿下以二十年前之民风度今日之民风,恕小女子无礼,是大荒谬。”花倾之蹙眉,车内那人歇息了片刻又道:“若要盘查,小女子有个不情之请。”花倾之掉转马头,车内女子道:“请玉廷王亲查。” “无礼!”护卫斥道。花倾之却抬手将他拦下,驱马靠近马车,看着车帘上静止垂下的银青色流苏,若有所思:其一,女子人在车内,即便听见参拜声而知玉廷王在这一行人中,却如何肯定说话的就是玉廷王本人?没有任何一个人在与他交谈中称过“殿下”——若素日行已在侧,此种情形根本不必他开口说话;其二,他只说到过玄都,却未说何时,他早年的经历也并非人人皆知,她为何就言之凿凿地说是“二十年”前?从十五岁离开玄都,恰整二十年了。 花倾之翻身下马,身旁护卫也跟着下马保护,却被他一个眼神止在原处。车夫搬来木阶。护卫不知车内底细,职责所在,全都目光炯炯、手按兵器。 锦瑟紧张得嘴唇发青,拔出将黎,架在今朝脖子上,挟持着他往车厢后面退。 若换了旁人盘查,今朝许还担心那人定力不足、从容不够,以至双方刀剑相向,不留下几条人命不能收场,但听点明要他父亲来查,便安心了——看来她与他同样想法,既然暴露已无可避免,但至少不会当场见血。 车帘被缓缓拉开,车厢很深,里面的人躲在尽头的阴影处,看不真切,花倾之将身子探进车内。 只一眼。心似扶摇九霄云上,身如跌落万丈深渊,被大悲大喜撕扯的身体断骨裂肢,灵魂不附,此身似非我身,此心不由自主……云烟过眼前,千年转身后,只有那人的一双眸子定住此身此生、此时此刻。 死生契阔,死生契阔。 狠掐木框的手青筋暴起,指甲劈裂而浑然不觉…… 彼此深望一眼,花倾之退出马车,略整衣袍,用袖子遮掩住手上淡淡的血色,对车内道:“打扰小姐,还请见谅。”转身上马,吩咐护卫回府。 夕阳下,玉廷王府的队伍很快消失在天街的一头,马车却仍按部就班的缓缓行进,不管那快要落山的太阳和行人归家时匆匆的神情、加快的步履。 如眉湖畔,玉钗街,点绛园。 钰京东南有片水域因其狭长弯曲而得名如眉,沿湖的两条长街像两股钗针,而两街交汇处就是“钗头”的点绛园了。“左府亲眷”一行就在这里落脚。 “张扬,愚蠢!”黑衣人低嗤,走小巷七拐八拐到了点绛园——由后门入。 花园凉亭。亭角灯笼随风摇摆,亭檐垂下的半截透明纱帐也轻轻打着。灯光照得亭旁摇曳花树影影绰绰。亭中有一方案,两座东西而设,案几上摆着茶器和一只镂着兽纹的香炉。青烟袅袅,被垂在案几中间的竹帘分成两股。 东面而坐的傲初尘身着绣金云金凤的大红衣裙,高挽的发髻正中顶着硕大的红色牡丹,配饰着金钗金簪金华胜金步摇。她面不傅粉,白得似有透明质感的脸上眉如墨画,额间一道细长红痕,如火如血。 锦瑟在旁低头抚琴,琴声悠悠,时如云卷云舒,时如泉水出谷。 “扑扑扑”,灯火全被熄灭。琴音稍起波澜,却随着月光的侵入又平静下去。 “夫人好雅兴!”来人一身黑色夜行衣,语气不善,他径往亭中,大大方方坐在女子对面,开门见山地道,“夫人出示玄武令入城,就不怕左府追查?” 傲初尘闻言,隔着竹帘闲闲一笑,借着月光斟了杯茶推到对面,“今日入城时不巧遇上了玉廷王花倾之,我倒庆幸没有拿出黑麟令。先生说是不是?” 来人四十多岁,黑发略疏,颧骨高而宽,下颌微收,严肃刚毅,倒全没有一丝“先生”的斯文。平日里他那张脸就总板着,此时心有怒气,绷得更紧。 “况且我这样做也是给先生和令主人一份见面礼。” 冷眸一凝,黑衣人哂笑,“见面礼?怎么说?” “左都为商晟倚重,如能离而间之,岂不很好?” 帘子那边沉默片刻,倏然纵声大笑,“妙哉!” 傲初尘又道:“一力促成合作的人是白姜,如今白姜死了,且为我所杀,但我希望先生和令主人明白,盟约仍然有效,我们仍然同进同退,共荣共辱。”——作为交易,白姜曾把丹阳卫也即十步杀潜伏钰京刺客之部分名册与联络地点交给对方,以牵制而达“互信”,况且白姜虽死,她的心腹却仍掌控着很大的实权,但纵然如此,新掌权的凤都王能否将原来的盟约执行下去仍是对方心有疑虑之处,毕竟凤都的权力角力未成定局。傲初尘这番话是给急匆匆趁夜前来试探的黑衣人一颗定心丸吃——吾已将身家性命系同汝身,吾之诚意,何须再探? 黑衣人冷笑,“你我早已是同舟共济,夫人何必多此一举?” 傲初尘只是一笑。“我此次亲自北上,不想空手而归。” “夫人之意……” “不知令主人是否已有铺排,我这次来,”她恨恨道,“定要看着商氏覆亡!” “我今日前来是代家主问候夫人,周详计划还需改日再议。” 傲初尘知他敷衍,毕竟计划不能轻易和盘托出,便不追问,只道:“如此也好。先生代我问候令主人。不过……”顿了顿,“条件可还是要说在前面。我不会甘心像渤瀛侯那样享个侯爵,偏安一隅。汝得天下,我须分凤都!” 黑衣人爽然大笑,“定当割图亲奉。”空口白话,谁不痛快? “好。”傲初尘也笑。“如此,夜色已深,我便不留先生了。” 黑衣人起身,拱手道:“不劳相送。” 说是不劳相送,锦瑟仍是将黑衣人送出门外——确定他已走远,这才返回。 “夫人,他走了。”边说着,边取下灯笼,打了火折准备点灯。 “不用点了。”傲初尘道,又吩咐,“你去盯紧花今朝,别让他走了,也别让人把他救走。”锦瑟放下灯笼,蹙眉问道:“玉廷王府的人会来吗?”想到花倾之看着自己的儿子被人挟持时那副冷静态度,锦瑟简直怀疑他不是花今朝的亲爹。 傲初尘叹道:“难说,小心为妙吧。” 锦瑟寻思一会儿,应了声便抱琴离开,走出几步又听身后嘱咐道:“夜里冷,别让他踢了被子。”锦瑟回身,也道:“天寒,夫人也早些回屋。”傲初尘漫不经心地“嗯”了,锦瑟咬咬嘴唇,低声道:“这么晚,他不会来了。”月色中,帐子里的身影似动了一下,锦瑟觉得说了不当说的话,缄口离去。 夜风吹来一阵海棠的馨香,几片花瓣,飘进亭里…… 踏月而来的脚步。她闭上眼睛,长长呼吸,睫毛上染了如霜的月色。 “佳客何来?” “如眉湖,金钗街,点绛园,三更语。”那声音如同一幅画卷绵长地展开,让人看见了风的颜色,水的涟漪,纵然是枯井也能涌出甘甜的清泉。 不错,今日她在车中做了三个动作,先是手指划过细长黛眉,顺势上去托了托发钗,最后以食指指肚轻点了三下樱唇。她知道,他明白;但她不知道的是,他可并非三更才到——他已将这不大的园子摸了两遍,甚至还去看了眼今朝,把孩子睡着时掉在床下的书拾了起来,放在枕边。 脸忽地烧了起来——隔着帘子,他拉住她的手,覆在她手背上的拇指轻轻摩挲,似描画着那最初的、执手偕老的誓言。 竹帘从眼前滑落,那硬质的竹竟缱绻得像丝绸一样温柔。映着月光,她看见他清亮如初的眼眸——直到次日,初尘才有闲暇整理思绪,将这一幕回想清楚:他松了她一只手,甩出匕首割断了悬挂竹帘的绳扣,托住落下的帘子。 那身手又让她暗自心跳了一番,过后又觉丢脸:竟活回二十年前了,动辄脸红心跳,直似个未经人事的小姑娘——“自省”的时候她抱着尚余他体温和气息的锦衾,脸颊又不可遏止的泛起赤红,耳根都热得着了火。 她穿着抹胸襦裙,披着薄纱半臂出门,骇得端了朝食来的锦瑟直呼“会着凉呀!”可是她哪里还会凉呢?她心里有一团火啊。 没了竹帘相隔,初尘引身凑到倾之耳边,“刚才那人的底细,帮我查清楚。” 倾之显然吃惊,微一侧头耳垂正碰在初尘唇上,两人脸颊贴着擦过,体温骤升,心里好像“噼噼啪啪”迸出火星。“你不知道他是谁?” 初尘躲开过近的接触,却被倾之下意识拉了回来。她道:“此事由白姜一手操办,她对我从来只说‘朝中那人’,故而我不知是谁。中途消息的传播仍掌握在白姜心腹端木楸手中,他不服我,也不信我,所以我至今仍不知对方身份。” “你觉得会是谁?”倾之问。初尘道:“朝中最有这样实力的人,起初我以为有三个。其一是韩嚭,可他已经死了;其二是左都,但左都素有忠名,商晟也待他不薄,不但左家兄弟子侄高官厚禄,连商晟的‘女儿’也下嫁左骥,我想不到他谋逆的理由。第三……第三,我想过会不会是你,但以你的作风,若以为盟友,必然将对方彻查清楚,又怎么会不知道我被白姜挟持?” 听到“被白姜挟持”几个字,倾之的手倏然一紧,“白姜如何将你劫持,是否跟师父有关?”初尘怨他将话题岔远,道:“这事不急,我慢慢告诉你。” “好好。”倾之只得顺着她,又问,“所以你现在觉得应该另有其人?” 初尘叹气,摇头,“不知道。但我仍觉得左都嫌疑最大。” “所以你今日出示玄武令其实是有意试探左都?若为盟友,他必不会揭穿你的身份,反而会尽力保护;若不是,当此非常时期,他一定会追查到底,不令商晟见疑。”见初尘点头,倾之叹道:“太冒险了!” 初尘也是无奈,“我无计可施才出此下策。你放心,园内有密道,且我只在这里逗留一夜,明天便离开,随从留在这里,假装我还在此处。” 倾之点点头:这办法倒也不坏。收敛了严肃沉思的表情,凑近些,微微矮下双肩,仰头看着初尘。初尘见银色月光在他唇角涂上一抹似妖的笑意——心里的春草乘风疯长——片刻怔愣间已被倾之打横抱起,往卧房方向走去。 牡丹花、明月铛、金钗、步摇扔了满地,她脱下大红的衣裳,大红的鞋,露出雪白衣裙,踮着如玉雕琢的双足站在他面前,仰头望他。 他细细端详,点了一屋的蜡烛,却尤恐人在梦中。那似乎永远清明的眼神醉了、迷离了,“如果是梦,别叫醒我。”——十五年,他终于再一次真真实实地将她抱在怀里,愿贪得一刻欢愉,一世沉迷,永不清醒。她何尝不是如此。 缠绵,仿佛回到了成婚那夜,悸动,痛感,美妙。好像哭了,也好像没有,那冰凉的感觉也许只是他落在她脸颊上的吻。他的唇还总是那样,凉凉的。 “若与他在一起就是逆天,那这天,我便逆了!” 梦中听见一个绝然的声音撕裂云层,如利剑一般直指汗漫九垓。天色骤变,黑云四合,狂风吹得衣袂猎猎作响。醒来却全无印象,只听搂着自己的人淡淡自语,“如果我不再想杀商晟,不再想报仇,是不是不忠不孝,天地难容?” 初尘刚刚醒来,还在迷糊,答了什么呢?是了,她说:“天地可容,恐不容于人,你和我,是同样处境。” 倾之笑了笑,那声音在喉间打着旋儿,又轻又愉悦——像从前一样,她说了什么让他开心,让他宽慰,或是让他哭笑不得的话,他就会如此。总让她疑心他喉咙里含了块儿糖,想将舌尖伸进去舔一舔。 宠溺地揉揉初尘的头发,倾之低头看着她,道:“我该走了。” 初尘挤出个温婉如水的笑,却在心里狠啐一口:搞得倒像偷情! 围困 【章十三】 日曜殿前,仰望着气势恢宏的殿宇,天空高湛。 倾之想,他不是不可以杀商晟,更不是缺少杀商晟的机会,抛去商晟死后他能否稳定大局的担忧不说,他知道太多先例——那些将仇恨作为活着的唯一理由的人,一旦雪恨,往往迷失自我,心性丧乱,有的众叛亲离,有的厌世自弃。 于他而言,本非如此。从十五岁那年的相遇,少年就知道这世上除了复仇,还有一个人值得相守。可五年后,所有对未来的美好希冀又无情地被上天收回。 商晟封他西甫玉廷王,时常单独召见,他有太多下手的机会,可如果商晟死了,他还能做些什么?从未想君临天下,那么朝来寒雨,晚来之风,难道他只能在对妻子的思念与痛悔中度过余生?这对一个二十出头,还愿意做些事情的年轻人,太过残忍,更不是一个男人该有的活法。 他用了十五年的时间与商晟周旋,并打算继续周旋下去。也曾撰笔史志律,也曾亲赴风雪灾,被人攻讦,也暗放冷箭,扳倒了韩嚭,眼睛还盯着左都——那些于天下稳定有碍的人和势力,他都想拔除。他想做的最后一件事是改革兵制,有左都在,阻力太大,但左都不同韩嚭,手段该柔和些。 那个明眼看尽世事,却总倒背着手,挺着肚子呵呵旁观的老狐狸蒙百无致仕前对他说:“君有公心,不必为私仇所缚。”那个耿直少谋,一辈子只知道挑毛病、提意见,也不抬头看看都得罪了谁的狐韧临终前对他说:“昔我举发陛下于常熙,陛下既往不咎,重用于我,是公心大于私仇。狐韧一辈子挑剔别人的错处,独对殿下说不出‘不’字。殿下之心,亦同陛下,旁观者清,当局者迷。” “如我等不稼不穑,徒取谷粱,不报苍生已如附木之蠹,又怎忍将其陷入离乱战祸?既上天予我此位,但求对臣民尽其所能,无愧于心罢了。”——昔日花少钧时常如此教诲璟安,那时倾之年幼,只是懵懂地瞪着眼睛,看着父兄。世事无常,想不到这样的地位、这样的权力璟安未能拥有,倒是他一样不缺。 既如此,守护不了她,那便退求其次,守护天下吧。 十五年,说这清平之世是他与商晟这对“仇人”共同缔造也不为过。 “若这煌煌帝国中有自己全心全意的付出,还忍心亲手毁弃吗?” 耳畔的朝鼓声庄严肃穆,花倾之敛了心神,拾级而上。 朝堂上按部就班地处理政务,有赞同,有争议。敏锐地觉察到商晟异悦的情绪,散朝后便有人偷偷塞给他一张字条:璧入女怀——稍嫌晦涩,意即有宫女怀孕。商晟虽不纳嫔妃,却一直想要个孩子。这不是后宫第一次有宫女怀孕,但还没有人能超过三个月,更没有人能让商晟知道——其间谁做了手脚,不言而喻。 既然这次商晟知道了,孩子的命运会有些不同吧……不知觉已经走到了夹城,花倾之抬起头,两边筑有高高城墙的夹城上方,天也成了一线。 回府,还是……闲池阁? 狐韧、蒙百无之后,为方便自己独断行事,在花倾之的举荐和干涉下,继任的两位丞相都只是中等之才,做事尚可,做好不论。是以君权强,相权弱,武官强,文臣弱,再不调整,左右二相几乎要被架空,名存实亡。一座大殿,独木难支,需以君为梁,佐文武为檩,百官为钉铆,才得坚固。他心中倒早有几个人选,头一个便是谏议大夫骆非攻,那是个内明之人,才德俱佳,又已打磨了多年。 去骆府,花倾之决定——顺便蹭顿饭吃——骆夫人是个朴实妇人,擀的一手好汤面。那汤面又薄又滑,佐些葱韭豆豉,热腾腾一大碗喝得人格外窝心。花倾之第一次去骆府时,骆非攻不知如何招待,骆夫人却大大方方地端上了碗汤面。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那个味道,用骆非攻的话说,是“游子归乡”的味道。 从一碗面谈开,两人越发投机,但这么多年,骆非攻觉得自己从来无法接近花倾之的真实内心。说到两人,倒也有些浅缘,在彼此不知姓名、身份的时候就曾见过——那时骆非攻游历钰京,遇见一个见义勇为、下水救人的女子,便好心将自己的衣服借给她穿,却惹怒了女子的丈夫。第二次,受命编纂《正地志》的花倾之请他去王府面谈,他才惊讶地发现原来那护妻的年轻人竟然就是玉廷王。 谈的是正事,当年的小插曲自然未被提及,直到护卫送他出门——王府院落深——路上骆非攻便与护卫攀谈起来,说到王妃勇义,不让须眉,不由赞不绝口。 他没有觉察护卫渐渐蹙起的眉头,直到大约委实听不下去了,那护卫顿住脚步,说道:“王妃已不在了。”而后对着惊呆的他说,“先生请。” 昔日红颜,一朝枯骨,纵只是个旁观者也禁不住扼腕叹息——骆非攻明白了花倾之那种去人于千里的清寒…… 十几年,对于骆非攻,玉廷王大多时候都是神一样的存在,神样的相貌与睿智,神样的冷酷与悲悯。但今日,总算感觉他又活回人了。虽不知其中缘由,但骆非攻真心高兴。骆夫人端上两碗热汤面,两人喝面论政,倒别样风雅。 倾之喝了两碗,因为他想,这样的味道以后或许没有机会再吃到了。 山中的春天晚于世外,小屋前梅花未落,乐昶支起竹窗的时候就看见梅树旁站着个清秀少年。白色的梅花映着少年素白的面庞,宛然如画。 少年抬起头,叫了声,“乐伯伯。”一朵梅花正落在他肩上。 乐昶欣然一笑,支好窗子大步往外走,边跨步出门边道:“我就觉得今天要有客来。”说着目光投向今朝身后,不见有人,便问:“你父亲没来?” “没有。”今朝只喃喃了两个字,不再说话。 乐昶见状心疑有事,却不点破,只呵呵一笑,揽了今朝的肩携他进屋,道:“来来,屋里坐。春韭才下来第一茬儿,来得正好。” 按了似有心事的今朝坐下,乐昶转身回屋端了米酒和去年自制的梅干——他生活清简,也就只有这些,好在今朝并没有那些骄矜习气。 今朝起身接了乐昶手里的东西布在案上。两人对坐,便不说话了。直到花斑虎施施然踱出来,懒懒地爬在他脚边,蹭着他的膝盖,今朝揉着这只上了年纪而愈发温顺的大“猫”,嘴角才露出孩子气的笑来。乐昶担心出了什么事。 “乐伯伯,如果……”今朝抬起头来,那双眼睛清澈得像小鹿一般,“如果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并非父母亲生,该怎么办?” 乐昶愣了下,看着今朝:那样的相貌和聪慧,说不是花家的孩子他都不信。何况这眼神楚楚可怜起来跟他爹小时候简直如出一辙——让人“恶念丛生”地想再“欺负”一下,非要惹下泪来不可——当然,对子侄辈,他就正经多了。 乐昶心下大笑,表面却一本正经地安慰人道:“乐伯伯小时候也怀疑过自己不是父亲亲生的呢,因为那时候父亲对我特别严厉。”他这话可不单纯是安慰人,少年时,父亲对他寄望深厚,确是爱之深,责之切,“可父心殷切,又岂是那个年纪能懂?”说着倒了米酒推给今朝,笑问:“怎么?做错了什么挨罚了?” 今朝低着头,半晌才道:“没有。我真的只是想问乐伯伯,如果一个人发现自己并非父母亲生,该如何对待生父生母与养父养母。” 乐昶相信今朝不会说谎,他说没有被责罚就一定没有被责罚,可为什么会问这么莫名其妙的问题?认真地看着今朝,他说道:“生恩大,养恩更大。” “可如果……如果养父母待我并不好,甚至厌烦我,我当如何?” 乐昶觉得今朝的话越说越离奇:即便这孩子听了什么风言风语,怀疑自己不是父亲亲生,可倾之哪里对他不好?这满天下的人,还见花倾之对着谁笑得那般温煦?除了今朝,没有旁人。乐昶面色微暗,沉声问道:“到底怎么了?” 默然良久,今朝低头道:“我母亲,她不是我的亲生母亲。” 乐昶听见自己低“啊”了一声。他听倾之说过薄清扬对孩子不管不顾,但也只像倾之一样以为这是对孩子父亲的报复,可没想到……并且今朝只说薄清扬不是他母亲,并未说倾之不是他父亲,又是怎么回事?想来那个用情至专的花倾之不会在外面拈花惹草才对。今朝不是薄清扬所生,他母亲又是谁? “谁告诉你的?”乐昶先问。 “父亲。”是傲初尘先告诉了他,而他又从父亲那里得到证实。 “那你母亲是……”乐昶问出心中所疑。 今朝深深呼吸,“父亲的原配发妻。” 乐昶大惊,“她还活着?”见今朝点头,又问,“怎么回事?” 连城生了疹子,今朝暂时无法与他交换回去,于是便同父亲商量到乐昶这里小住。花倾之与乐昶相交十数年,彼此的秘密从不对对方吐露,却偏是对这样的人,花倾之没有猜忌,没有疑心,完全信任——不说出自己的秘密仿佛只是因为说不说,他都懂得,因而也就没有必要去说。乐昶还甚会宽慰人,所以今朝去他那里小住,再合适不过。于是花倾之道:“我知道有些事你一时难以接受,让乐伯伯点拨开解一番也好。我跟他之间没有秘密,你尽管直说。” 得了父亲的首肯,今朝便将父亲的原配乃渤瀛侯之女傲初尘,当年迫于帝后压力,在身怀六甲时离开锦都,途遭意外——实则被人劫持,因她的另一个身份是凤都颜氏之后——傲初尘后生下他与连城兄弟,因他身体孱弱,被抱回花府,当夜薄清扬临盆,恰那孩子夭折,便被偷换之事一一说予乐昶。 乐昶听得眼睛发直,这故事一波三折得好像说书。其中几个关键:渤瀛侯的女儿如何成了凤都后裔?傲初尘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活着消失?是谁有本事夜入花府,调换孩子?傲初尘遭劫持的十五年是否为复仇谋划?而今重新找到倾之,是想脱身,还是想联合他一同复仇?乐昶没有问,一来今朝可能也不知道,二来,倾之通过今朝已向他透露了不少秘密,却还不可能和盘托出。 但不管怎样,想着花倾之可以不用把烂了好,好了烂的伤疤藏着掖着,表面还一副云淡风轻,乐昶心里就甚宽慰。 “她对你好吗?”乐昶笑问。指的自然是傲初尘。 回想这一路,大到对他的信任,小到唤他“朝儿”,今朝不能违心,“好。像伯娘对青青一样。可是……我总觉得很远,不真切。”他心里接受着、肯定着,却仍然与生母隔了十五年的距离,哪怕是从来不对他笑一笑的薄清扬,他都没有这种疏远感——毕竟那是他认定了十五年的亲娘。 “你父亲应该很高兴吧?”乐昶忽问。 今朝不知为何乐昶岔开话题,只是顺着道:“失而复得,倍加珍惜。” 乐昶笑道:“你一生下来就被从母亲身边抱走,有疏离的感觉并不奇怪。可你想过母亲吗?她这十五年或许没有一日不思念你,对她来说,你也是‘失而复得,倍加珍惜’。你觉得不真切,或许只是因为这种‘珍惜’太过美好。” 太过美好……今朝心头浮起几个字——“患得患失”。于是,了然。 闲池阁是丹阳卫在钰京的秘密据点之一,也是京中有名的温柔乡。在外人看来洁身自好而成癖的玉廷王花倾之正轻车熟路地翻着闲池阁后院的围墙,乘着夜色,翻上二层阁楼。 倾之推门而入,见初尘垫了两个枕头倚着打瞌睡,他知自己与骆非攻不知不觉谈得晚了,恐她早已等累,便自解了衣带上床,手臂随意揽过她的肩头,初尘睁了睁眼,换个舒服的姿势趴在倾之怀里。 “你猜我去见了谁?”倾之俯在她耳边问。 “嗯,谁?” “骆非攻。” 初尘想了想,毫无印象,“我又不认得。” “你见过。”倾之笑道。初尘坐起身来,疑惑地看着他。倾之解释说:“你第一次来钰京时,下水救人,有个书生借给你衣服穿。还记得吗?” “是他?”初尘惊讶。 倾之也坐起来,“他如今在朝中为官,是个相才。我们今日深谈了一番。” 初尘聪慧,即刻明白了倾之的弦外之音,“你打算安排妥当,全身而退?” 倾之点头,拉起她的手,轻轻抚摸,问道:“我与你放舟江湖可好?” 寻一处明湖青黛的山水,男耕女织,种桑种麻,春事田畴,冬猎狐兔。没有纷争,没有仇恨,只守着相爱的人粗茶淡饭,闲度余生,看燕南北、花开落。孩子们尚还年轻,愿意闯荡便仗剑策马、行走天下,心恋田园便春种秋收、侍奉父母。结庐山中,要四合的院子,与大哥、二哥、还有小花儿三家同住。屋前种两树海棠,屋后辟一块药田……可好?自然是好。但不现实,至少如今。 初尘转眸一笑,“好啊,带着千儿八百的人放舟江湖。我看我们家云螯那艘大船还差不多。”挤挤眼,“要是我管爹爹要,他肯定给我。” 倾之忍不住翻下白眼,心道:儿子都多大了,怎还这么……他伸手去捏初尘的脸,倒不想自己也是当爹的人了。初尘拂开他的手,正容道:“我可是认真的。说自私些,我可以说走就走,集聚众人为凤都复仇非我意愿,况且支持我的人不支持复仇,我走了,他们自散,不支持我的人坚持复仇,我走不走与他们无关。可你不同,那么多人追随你十几年,为的就是给锦都复仇,你对他们不能没有交代。即便有所交代,是否能交代过去又另或一说。” “他们如今有家有业,有妻有子,你认为如何才好?继续复仇?” “话虽如此,却不是人人都能这样想。譬如……” “嘘。”倾之倏地眼眸一冷,手指贴上了初尘的嘴唇——窗外有人! 穿了靴子,移至窗边,故意开了一道缝儿。窗外那人似未察觉,等到花倾之出手,“他”不及反抗便被锁住咽喉,一个过肩摔从窗外摔到了屋内,不由“哎呀”一声痛得乱叫。初尘穿好了衣裳,凑前一看,不由惊道:“小锦!” 男装打扮的锦瑟赶紧从地上爬起来,揉着肩膀躲到初尘身后,瞪了一眼花倾之,腹诽道:下手这么狠,真不愧是她家连城殿下的爹! “小锦,出什么事了?”初尘问道。 锦瑟“噗通”跪倒在地,失声哭道:“夫人,出大事了!”原来丹阳卫在钰京的据点——紫贝楼,雨前春,凤砚斋,锦织庄等四家店铺一夜之间全被查封。 初尘听得胆战心惊,这些店铺全都在白姜列给她所谓“盟友”的单册上,最后一个锦瑟没有说到的,便是闲池阁。 “他们有没有找到点绛园?我们的人有没有反抗?” “点绛园只有我们四个人,从密道撤出。据我所知我们的人还没有抵抗。阿研,逢春和车夫老憨已经分头去通知其他据点,叫他们按兵不动。” “做得对。”初尘道,“只封店而不拿人,恰说明对方没有足够的证据。” 倾之蹙眉,拉起初尘,“这里不安全,我带你走。” 正这时只听外面一阵骚乱,女人的惊叫声穿墙透壁,格外清晰。 初尘望望倾之,一脸遗憾,“恐怕晚了。”又补充道,“没有密道。” 倾之转问锦瑟,“何人查封?” “禁军,从云卫和从风卫。” 禁军原只护卫宫中,后经扩充,又有从云、从风保障帝都治安,直接对帝君负责。倾之略一思索,在初尘耳边如此这般一说。 闲池阁的老板娘四十多岁,风韵犹存,能言善道,正与带兵查封的校尉解释着她是多么规规矩矩、清清白白的生意人,开店有官府许可,每月按时上税,是奉公守法,本本分分。虽干的行当让人瞧不起,可总也算是一条活路,又不是人人生来富贵,个个女人命好。任凭老板娘磨破了嘴皮,领头的校尉却一脸冰霜,不为所动,拿出一纸文书晃了晃,便下令道:“封!” 原本暂时安静地聚在一处的女人们又乱了起来,那些怕惹上关系的客人也慌忙夺路。外面拦得严实,里面争着要逃,一时间混乱不堪,就是校尉的粗口厉喝也不能将之弹压下去,眼见就要动刀枪,见血光。 “什么事情?吵吵嚷嚷!”不大的声音从雕栏玉砌间慵懒中压着愠怒地飘了下来。众人望去,一时竟都看傻了眼——站在二层楼梯正中的男子发髻松散,宽袍大袖,领口微敞,他边还搭着带子,显然是刚从芙蓉暖帐里惊将起来。 校尉狠狠揉了揉眼:那不是……不是……玉廷王吗?再往旁边望去,倚柱的罗衫女子露出小半个侧影,手执纨扇,皓腕轻摇。 下狱 【章十四】下狱 说起京中男子,虽一死一去,人们却依然津津乐道于“韩郎乐卫”——韩夜之美在其风流,是放浪形骸、不拘世俗之美,乐昶之美在其风度,是温润谦和、如琢如磨之美,各有千秋,不分伯仲,说少了三十年内不论同辈晚辈无人能及。 鲜有人提及西甫玉廷王,虽然知道他长相英俊的人不在少数。这说来奇怪,但也不怪,与其相貌被人忽视的同时是其威严冷峻的广为流传:据说玉廷王严肃正派,不苟言笑,洁身自好,律己甚严,内心明亮而目光如炬,见微知著且眼不容沙,喜怒不形于色却又不怒自威,哪怕只是微微一瞪或是稍稍斜过个眼神都能让确犯干系之人胆战心惊——传言难免夸大,却也不失其真。这样一个人,或美或丑,长成什么样子也实在让人不敢乱想。但想必今夜之后或有不同。 那个面如傅粉,两颊微红,慵懒不耐地抓着头皮,丝毫不知就要将玉冠弄落,微敞的领口露出麦色肌肤,宽大的袍子也无法掩饰肌骨匀称、体态风流的花倾之,在国人口中除了权倾朝野,真可当得上第二个“倾”字了——一顾倾城。 校尉张口结舌,“殿……殿下,属下奉……奉旨查封闲池阁。” 花倾之合了合衣领,两眼也略睁开,显得清醒了不少,“何故查封?” 校尉抱拳道:“我等依令行事,不知原由。” 花倾之点了点头,不欲为难校尉,边步下台阶边道:“旨意只说查封,想必未教你们伤人,如此混乱也不怕闹出事来。欲速不达,不要硬来。” 校尉只有诺诺称是,直到花倾之走到门外,他才猛然抬头,“殿下。” 花倾之并不回身,“何事?”声音以一种极偷懒的方式送出去。 校尉道:“陛下宣殿下入宫。”恐怕那些去王府的人扑了个空。 “嗯。”花倾之接过身旁随从递过的缰绳,翻身上马,一夹马腹,扬鞭而去——陛下召见,玉廷王急回王府准备入宫,策马疾去也在情理之中。 见花倾之走远,校尉回身,不由面露难色:不硬来,这些女人们可如何应付?抬头正瞧见先前背身倚柱的女子,她转过身来——并不很美,校尉暗道。 走出一段路,两人停下,花倾之将“随从”抱上自己的坐骑,道:“夜黑,你路不熟。”一手紧搂了“他”的腰,一手执缰,飞奔穿巷往王府而去。 商晟急召了几位重臣入宫,却将地点选在了并不甚正式的明政殿偏殿,而原本以为有大事发生而心急火燎地赶过来的大臣们却也不过在玉廷王迟迟未到的这段时间与帝君聊了聊谁家娶了媳妇、谁家添了丁的家常。其间有侍卫密奏了什么,商晟眯着眼睛,拈须而笑。如此轻松的气氛,便有人追问帝君因何发笑,商晟却故弄玄虚,直到花倾之姗姗迟来,他才目光扫了一圈,问道:“诸位可知玉廷王因何来迟?”那话里带了明显的戏谑。花倾之面不改色地参拜,就坐。众人摇头。商晟道:“我们的玉廷王可是从闲池阁赶过来啊,哈哈。” 闲池阁是何种地方,在座无人不知,众人莫不对素来立身正派的玉廷王出入花街柳巷吃惊不已。只有商晟笑得老怀大慰,“知道找女人,好事啊。”这一语又不禁让人联想起数年前有关玉廷王好男风的传言——陛下无子,只有这么一个外甥,虽玉廷王膝下有世子花今朝,但毕竟单薄,这样想来,陛下的“欣慰”也不无道理。只是当众说出来……众人偷偷交换着眼色,又去看花倾之,后者倒是一贯的山岳崩于前而镇定自若。没有表情,也就让人捉摸不透。 待笑够了,商晟从手边拿起份奏折扔给倾之,“看看。”顺手捋了捋红色冠缨,那表情甚是和悦。花倾之抬眸看了商晟一眼,低头捡起奏折,展开来看。众人的目光也不由好奇地聚过去——看帝君的神色,不知是什么好消息。 “……臣谨奏,查十步杀确系凤都宵小、颜氏党余。紫贝楼、雨前春、凤砚斋、锦织庄、闲池阁皆众贼之据点。西甫玉廷王花倾之涉案甚深,与贼首颜氏女交往暧昧、暗通款曲,陛下不可不防……” 眉心微微蹙起,花倾之抬头看了一眼不管别人如何惊讶、如何好奇、如何揣测、如何议论都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几乎被人忽视的天执左将军左都,后者也扬起眼眸,四目交汇,俱是寒光湛湛。转头再看商晟,他仍然笑着,只是那份和颜悦色已荡然无存——很久很久,众人都没有见过帝君如此阴鸷冷晦的表情,久到几乎让人们忘了这位陛下当年的冷酷无情、铁血手腕。 气氛在一个界点保持着诡秘而危险的平衡。 将奏折轻放一旁,花倾之也从袖中抽出一份准备好的奏折。这一份内容几乎与左都所奏无异,只是将与凤都暗通款曲者换成了左都——他知道幕后之人不一定是左都,但咬住左都,却可以让商晟迷惑。果然,看过之后,商晟怀疑的目光在左都与倾之间游移,似难决断。然而最终冰冷的目光还是落在了倾之身上。 “来人,拿下!”商晟低喝。平衡打破,气氛急转直下。 埋伏在殿内的侍卫一拥而上,寒光乍眼,几把长剑旋花架在了花倾之脖子上,而后者眉头不皱,也不辩解,缓缓起身,架在脖子上的剑也随着抬起——侍卫们只是用剑围着他,却并不敢真把剑锋贴近他的肌肤。 看了眼盛怒不已的商晟,花倾之转身对论官品出现在左右二相、天执将军中间似不合适的大理寺卿,了然地笑了笑,语调平缓道:“萧大人,烦请带路。” 萧明论年过六旬,早已不想更近一步,但求无功无过熬到致仕,可如今……他抡起袖子擦了擦汗,看看从容不迫的玉廷王,再看看因了玉廷王的从容不迫似乎更加气愤的陛下,哆哆嗦嗦,战战兢兢,一副“上了年纪经不起吓”的模样。 萧明论伏拜,“陛下,这……”要拿玉廷王,至少要有帝君明旨。 “会同三司,审!”商晟气得胡乱挥袖。 萧明论问道:“臣请陛下,因何拘拿,何种罪名?” 商晟瞪眼,劈头骂道:“朕就是让你去审,你反倒问朕!” 萧明论仓皇顿首,“陛下,无故而拘拿国之栋梁,恐……”只听一旁花倾之解围道:“萧大人,清者自清,倾之自请案验。” “这……”萧明论抬头看了看花倾之,心道:若是自请案验,倒也没有与法不合。再看商晟,后者背身而立,已不会回答他任何问题。萧明论告退。 押走了花倾之,商晟来回踱步,左右大气也不敢出,最终他追补了一句,“押去宫中秘牢!”才拂袖而去。驻月殿附近的秘牢乃常熙为不经律法程序处置贵族及大臣所设,以酷刑著称,商晟当年“有幸”在那里住过三日,但自他登基,那牢房便被封了。左右也不知陛下是不是气糊涂了,但也不敢多嘴,只好一面向还在往大理寺途中的大理寺卿和玉廷王传旨,一面派人去将牢房收拾出来。 这一夜商晟睡得并不好,醒来便见侍臣端着托盘跪在榻边,托盘里放着的是玉廷王的金冠、玉带、朝服、鱼符。“哐!”商晟一脚踹了侍臣手里的托盘,吓得侍臣面色苍白、噤若寒蝉。“去秘牢!”还未梳洗更衣的帝君大怒道。 牢中,花倾之穿着白色里袍对着一餐符合诸王规制的朝食若有所思。 “朕又没有褫你的官,夺你的爵。”一声冷笑从头顶落下来。 不用看也知是谁,花倾之顿首,“臣惶恐。” 商晟令人开了牢门,走进来,哂了一句,“你还有惶恐的时候?”侍卫赶紧铺了锦席,商晟坐在倾之对面,令侍卫、狱卒全部退下,黑着脸道:“好了,没有旁人,朕给你一个机会,说清楚。” 花倾之一夜未睡,将前因后果、事情利害细思一遍: 那晚去见点绛园与初尘联络的黑衣人的声音倾之识得,此人姓段名江,是左都的女婿。可若是左都,他为何要背盟反击,将十步杀赶尽杀绝?他必定也有证据落在凤都手里,单是往来信件,随便挑出几封也足够他吃不消。可若这事与左都无关,显然段江不可能是幕后主使,那他背后的人又是谁?幕后之人又为何揭发盟友?又或者,他们要打击的并非凤都,毕竟那几间店铺不是十步杀在京据点的全部,而他们一开始针对的目标就是他——玉廷王花倾之! 是了,用几个据点换他身陷囹圄,西甫玉廷王在他们眼中还值得起这个价钱。若是如此,答案便明了了,凤都内部亲白姜的一派越过初尘直接与段江及其幕后主使再缔新约。于凤都,在保存大部分实力的情况下排除异己,借刀杀了无心复仇的凤都王;于段江及其主使,构陷花倾之入狱。是一石二鸟之计。 若如此,初尘手中没有证据,连与之结盟的人是谁都不清楚,因此,又不能排除左都的嫌疑。然而,眼下倾之却希望那人就是左都,至少目标明确,若左都清白,只是被人利用,情况就更加敌暗我明了。 但不管是谁,他们的目的却不难想见——一曰杀商晟,二曰夺帝位。 倾之心中早有决断,商晟问起,他便将昨夜所思条理清晰地一一道来——是敌是友,观势而已。且不说目前他与商晟利益相关,花倾之不希望朝局乱,更不希望天下乱。商晟倒对倾之的和盘托出很是意外,而细思之下也就明白了倾之的审时度势,并且不禁为之心惊——有一个人的阴谋,将他们两个都算计了进去! 一个老辣的商晟,一个敏睿的花倾之,能挑得他二人相忌相搏,而自己坐收渔翁之利,对方的计划可谓缜密。但还不算天衣无缝,因为有一个拿捏得准利弊得失,在关键时刻可以放弃既往仇恨,与商晟联手的花倾之——这委实不易。 当然,前提是花倾之所说全部属实。但那许多秘密听下来,环环相扣,中间稍有矛盾就难以自圆其说。商晟相信,没有比事实本身更能自圆的话。 “你说他们拥立的凤都王是渤瀛侯的女儿傲初尘?”商晟问。 “是,初尘的母亲是凤都王颜青羽。颜青羽当年受姐姐白凤迫害,逃至海都。” “傲初尘不是死了吗?”花倾之为何不近女色,其实商晟清楚得很。 倾之道:“没有,有人劫持,制造假象。” “谁有那么大本事?” “颜鹊,他是初尘的舅舅。” 商晟撇了撇嘴角,冷冷道:“不会与你也有关系吧?” 花倾之微笑回道:“我以为陛下早就知道。” 商晟大笑:十五年,他们之间太多的秘密早已经不成秘密。花倾之很少在他面前出手,出手时也掩饰得极好,但今朝就不同了,商晟一眼就看出他承袭的是谁的武艺。浮光殿夜宴那晚,花倾之的舍身挡剑与其说是救驾或是博取他的信任,还不如说是救颜鹊。每次想到这里,商晟心中不免有些难言的不是滋味。 沉思片刻,商晟又问,“你说白姜原是凤都的主使?” “是,一切谋划都由她而始。” “她是什么人?如何令颜鹊言听计从,如何比王女还有威信?” 淡淡地看了商晟一眼,倾之道:“颜白凤。” 鹰眸圆睁,一瞬间商晟仿佛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不能言语。 预料之中,倾之只做未见,续说道:“我不知道她如何逃脱,但她在火中毁容,此后一直带着面具。她逃到了凤脊山南,焱部的叛乱也是由她挑起。” 沉默半晌,关于颜白凤,商晟没有再说一个字。 “你手下……”丹凤眼微微挑起,神光慑人,“是不是也有一批人,准备为锦都复仇?”商晟一语诛心。 花倾之垂首,眼眸转动,抬起头道:“有。” 商晟不怒反笑,“你当真不怕朕杀你?” “正因为我手下有这些人,陛下才不会杀我。” “朕可以先杀了你,再将他们摆平。” 花倾之压着想要翘起的唇角:何必争论这样的问题呢?他们彼此都太了解,商晟知道杀他的代价,所以不会,也不能杀。可他还是说了,笑着说:“如果陛下要杀我,请将我葬在撷苍山。”——撷苍山,那是母亲的安息之处。这是花倾之第一次在商晟面前提到母亲,间接而婉转,却再没有比这更锋利的刀了。 商晟阴晴不定的脸上终于一片苍白,一片茫然。倾之却依然笑着,直到商晟离开,才肆意地躺倒下去,眼泪倒流:这么多年了,以为不会再有这样的痛彻心扉,却原来仍然是撷苍山前扑在师父怀中大哭的孩子…… “你知道吗?他跟我提起雪谣,他居然用雪谣威胁我!”云池宫中,商晟发着脾气,“还有,既然有人检举,难道我不能怀疑一下吗?我这还什么都没说,他就金冠也摘了,朝服也脱了,什么意思?他在威胁朕,在向朕示威!” 季妩一边听着丈夫的抱怨,一边使眼色令人将易碎的东西搬走。 “任性!”商晟骂累了,终于愤愤坐下。 季妩在他背后“嗤嗤”的笑,商晟转头没好气道:“你还笑!” 季妩莞尔,“这是倾之任性了吗?是有些人任性了吧。” 商晟凝眉,忽然明白季妩的“有些人”指的是他,不由面上一窘,回过头去,不说话了。季妩边为商晟抚背顺气,边问:“陛下相信倾之与十步杀有勾结?” “他要杀我,用不着去勾结十步杀。”商晟还不糊涂。 “那陛下还生气?”季妩怨道。 “白眼狼!”商晟愤然:他是要他如何弥补才能满足? 这时有侍卫密报,商晟要走,季妩起身为他整理衣冠。他抬着头,也不看她,只含含混混道:“你……,你去看看,顺便把他从牢里领出来。” 季妩手抚着他衣领处厚实的滚边,垂眸但笑而已:这事恐怕还真得她去,别人兴许还请不出来呢。 渌水园。 瀑布旁丛生的连翘正开得灿灿如金,配着玉色新叶,生机盎然。水潭边的凉亭四面垂帘,以遮挡溅起的飞雾,同时又形成一个优雅安静的空间。 侍卫挑帘,亭内女子身着杏粉衣裙,头上以镶嵌珍珠的银饰为主,气质柔和冲淡,光华内敛。见商晟进来,女子起身盈盈一拜,“臣女傲初尘,参见陛下。” 不霁何虹 【章十五】不霁何虹 亭内还有一个少年,佩着剑,之所以觐见帝君时可以携带兵刃是因为他本也是风翼侍卫。商晟一面示意傲初尘免礼,一面坐下,边还笑道:“今朝也来了。” 少年“侍卫”神情冷淡,手按着剑,并不言语,那眼睛似乎是长在了头顶上。 傲初尘解围道:“陛下,他不是今朝,是今朝的孪生弟弟连城。” 商晟“嗯”了一声,定睛细看。倾之未向他提起连城,但商晟早先就知道傲初尘当年怀的是双生子。忽想到了什么,目光在连城脸上溜了一圈,商晟板起脸道:“今朝没有失忆,你们调换了身份。”起先看他的字时便起了疑惑。 连城正眼瞧都不瞧,爱答不理地算是默认——从前的白姜,现在的商晟,对敢于胁迫他母亲的人,连城从不会屈于对方的淫威而假以颜色。好在一旁傲初尘及时替倨傲的儿子恭维了一句,“陛下好眼力。”解了尴尬。 商晟打量这对母子,很快得出一个结论:老大像娘,老二随爹。 “坐吧。”商晟道。初尘谢礼,敛裙坐下,膝盖只刚跪在席子后缘,虽与商晟对坐,却保持了距离。商晟见状道:“不必拘礼,朕是倾之的舅舅,自然也是你的舅舅,近前些。”初尘再谢,才坐回原处,微垂首淡淡笑着。 商晟盯着初尘看了一会儿,其实他印象中的傲初尘一直还是二十年前云螯岛上渤瀛侯的小女儿,一双水灵灵、清亮亮的眸子,笑起来甜到人心坎儿里去,让人不羡生儿羡生女。“朕一直记得你的眼睛。”商晟赞道,“有灵气。” 初尘抬头,莞尔道:“我也一直记得陛下的眼睛。” “哦?”商晟捋着胡子,好奇地问,“朕的眼睛如何?” 初尘道:“陛下的眼睛神光熠熠,是一双不老的眼睛。” 顿了一下,商晟大笑:傲初尘嘴甜,二十年前他就知道,可不是花倾之能比。隐隐约约地想,若非当年执意将她逼走,大概这十五年中便可有人承欢膝下了。 笑罢,低头转动面前茶杯,商晟沉声道:“听说白姜……就是颜白凤。” 初尘垂下眼眸,答道:“是。” 端起茶杯,“怎么死的?” 初尘轻吸了口气,淡定道:“被我鸩杀。”看商晟端着茶杯的手稳得纹丝不动,却并未接话,初尘又道:“当时我并不知道她是我的姨母。陛下……”她抬起头, “陛下恨她吗?或者,有一丝丝的感情?同情?” 商晟放下杯子,看着初尘——就那种近乎极致的美丽而言,傲初尘像极了颜白凤。“她是个傻女人。”并非不屑和嘲讽,而像是评价着自己的一位老朋友。 相识的那年商晟十九,颜白凤十六,他的的确确要承认那是一个让人移不开眼睛的明媚女子,可他的心里满满只是季妩,那个远在丈雪城为他缝制冬衣、修补铠甲、收集梅花为他制成香囊的结发妻子,满满只是送行时她对他说,“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颜白凤认识他,从头到尾就是命定的劫数。 笼络、利用、毁弃,一步一步商晟按照自己最初的计划完成了与颜白凤二十年的“爱恨纠葛”,甚至连亲生骨肉也没能挽回他哪怕一丝的心意。商晟至今不后悔对颜白凤的绝情,但他毕竟老了,有时回想起同一辈中那些拔卓超群的人物多已不在人世,便就看淡。爱呀,恨呀,哪还有那么多心力去想?倒是每每回忆起来,常熙、花少钧、颜白凤,都像是他的老朋友,不曾离开。 “执着的人都傻。”初尘垂眸浅笑,像是感慨。 商晟拧了眉头:红尘世上,几人无执?颜白凤执着于情,花少钧执着于义,而他执着于千秋功名,便是内心明亮如傲初尘也有她的执着,那便是花倾之——若不是他“囚”了倾之,想必也不那么容易“请”到她。执着之人傻,却不表示他们不智,相反,还都是些聪明反被聪明累的人吧。 “这话说得中肯。”商晟大笑,继而捋着胡子问道,“你是凤都王族后裔,想必知道诅咒之说吧?”三十年来他所执着的另一件事或许就是留下一点血脉了。 姨母被心爱之人“烧死”在翠薇宫时的诅天咒地,傲初尘可以想象。“听说过。但我长在海都,不知道这诅咒的能力是天生拥有,还是后天习得。” 商晟神情严肃,“也就是说你不了解诅咒之说,更不知道如何破解?” “是,”初尘垂目,片刻又道,“其实我并不相信。不信,也就不灵了吧。” “呵,”商晟一笑,双手交叉向后仰了仰身子,鹰眸半眯,“诅咒与占卜同源于上古巫术,你说诅咒之说不可信,那你傲家的占卜可不可信?” 初尘轻笑,“依我所见,并非占卜预言了祸福,而是祸福印证了占卜。若说占卜预言祸福,我不信,若说祸福印证占卜,我信。” “有什么分别?”商晟对此见解颇为好奇。 “占卜之术,十而中一,人们便觉神奇,但其实还有九次是不准的。以一信而盖九谬,岂不大谬?故而占卜其实不可信。夫信者,唯信其所信而已。” “‘夫信者,唯信其所信’——好大口气!”看着初尘,商晟忽而大笑,笑纹的弧度柔和了他面部的威严刚毅,“朕真想知道傲参听了这话会是什么反应。” 初尘淡然道:“恐怕要让陛下失望,父亲早被我气惯了。” 说者明明静如止水,娴如幽兰,拿着端庄得不能再端庄的架子,却偏逗得听者抚掌大笑。商晟笑出眼泪,还不忘替其幸也哉、其不幸也哉的傲参说句公道话,“你倒不要不信,傲家的占卜确实灵验。神明之事,不可妄言不信。” “陛下。”侍卫入内低唤了一声。 商晟正与初尘聊得起兴,不耐道:“不是说了不要打扰吗!” “是。”侍卫恭顺地低下眉眼,却仍俯身在商晟耳边说了什么。初尘不知何事,但见商晟脸色骤变,一双含笑的眼眸倏凝成冰——像是出了大事。 商晟匆匆离去,只吩咐了侍卫一句,“带他们去见玉廷王。” 初尘起身,望着商晟的背影若有所思,忽听身旁侍卫道:“王妃,这边请。”她愣了一下,才意识到这“王妃”指的是她。 千山堆雪、万仞垂瀑,雪阿宫的梨花将整座宫殿淹没在一片莹白之中。 流风回雪间看见心爱的女子笑着走来,风拂罗衫,梨落满肩,即便白日当头也不禁让人心神摇曳,疑是梦境,然而倾之心中倏然一紧,大步上前抓住初尘的手,焦急中甚至带着责备,“你怎么会在这里?商晟抓你来的,他用我胁迫你?” 被视如无物的连城识趣地背过身去揪梨花,不知道自己把嘴巴撅得老高。 手腕被箍得生疼,但初尘只是摇摇头,明亮的眼睛里流转着水波,她微笑,露出上排细小整齐的贝齿,“我想你了,自愿来的。” “你……”面对初尘依然固我的恣意和任性,倾之也只能叹气。 “倒是你,怎么会在雪阿宫?”依初尘看来,昭君臣之别,可在明政殿,示血缘之亲,可在云池宫。雪阿宫是琼华公主出嫁前的寝宫,怎么都觉得左右不靠谱——她所不知道的是,玄都,丈雪城,也有一座雪阿宫。 季妩安排他来雪阿宫的深意,倾之明白。已然习惯了掩饰,嘴角一划而过的梨花般清冷的不屑他未让初尘察觉,只是说:“刚好这里闲着。”便拉起她的手,“走,进屋说话。”见连城没有跟上,又回头吩咐,“城儿【www.【TXT 书香中文网小说下载网 TXT99.CC 免费小说TXT电子书下载】】,你守在外面。” 连城猛地竖起眉毛,狠狠碾了一脚地上落花,转身追上二人。待他回过味儿来,知道“父亲”故意激他,却已不好意思再变主意,只好跟在母亲身侧。母亲与“父亲”对坐,他便也与他对坐,时不时翻个“我还没承认你”的白眼。 倾之看得心里可乐: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总是格外别扭。他如今倒十分体谅当年隔三差五便被他气得跳脚的师父了。说到师父…… “这些年我多方打探,却一直没有师父的消息,他现在人在哪里?” “安葬姨母后,舅舅说他要四处走走,便不知所踪了。你想见他?” 倾之苦笑,神色黯然,“我怕见他,不知他能不能原谅我。”隐下的后半句却是“也不知我能不能原谅他”。 初尘沉思片刻,说道:“舅舅离开时对我说,若我见到你,让我替他……”她看着倾之,“替他请求你的原谅。”她想了想,照实说了——作为长辈,作为师父,对自己的弟子谦卑而忏悔地说出“请求”二字,初尘以为,其实不必。 倾之愕然,直直地看着初尘,后者瘪嘴,“别看我,这可是舅舅的原话。”知他心中纠结,又劝说道,“你若是执着于往日的恩情和心中的怨恨孰轻孰重,那永远也无法得到结果,因为恩和怨都不是可以放在秤上称出斤两的东西。” 倾之想,无论师父对他做什么,他都毫无怨言,可他不该从他身边劫走初尘,不该让初尘和孩子在那样暗无天日的活人墓里过了十五年——他无法释怀。 但昔日情义又都那么历历如昨:别枝山,颜鹊收他为徒,告诉他“疼就喊,难过就哭”;初入玄都,他不惯酷寒天气,难以入眠,师父便抱着他的脚为他取暖;玄都的原野砥砺了他的性格和骑术,却也跌得他浑身青紫,白天心狠得如同坚冰的师父夜里会亲自给他上药,从不问他“疼不疼”,却总是皱着眉头;还有撷苍山,他在师父怀里痛哭,因为他知道那是可以依靠的怀抱…… 往日的恩情,心中的怨恨,他总在权衡,想比出长短,较出轻重,以此来决定是理所当然的爱,还是理直气壮的恨。但是他错了,初尘说得对——恩和怨都不是可以放在秤上称出斤两的东西。唯心而已,不自欺而已。 倾之霁颜,内心如雨过天晴般澄明。有朝一日师徒再见,终能如初。 倾之打开心结,长长舒了口气,继而凝眸看着初尘,“刚接到消息,‘朝中那人’有眉目了。”不但初尘,连连城也瞪大了眼睛。“是谁?”初尘问。 倾之道:“夜访点绛园的人姓段名江,是左都的女婿。” “这么说幕后之人确是左都?” “别急,段江还有另一个身份——端木江春。端木这个姓,你该很熟。” “是端木家的子侄辈。”与常春、逢春同辈,“你的意思是……” “先排除段江背叛的可能,因若他背叛,丹阳卫在钰京的据点恐怕早已全军覆没。那么,其一,‘朝中那人’确有其人;其二,根本就没有‘朝中那人’。” 初尘大惊,“没有?怎么可能?” “记得我对你说过‘娆煌的诅咒’吗?娆煌死了,但仇恨可以继续,复仇也可以继续。白姜对这个故事很了解,她当年正是利用‘娆煌的诅咒’才挑起了焱部的叛乱。她对你说丹阳卫有名册在‘朝中那人’手中,于是你受了胁迫不得不屈从于‘朝中那人’。可‘朝中那人’是谁?你不知道。‘朝中那人’的意愿是什么?杀商晟——那根本就是白姜的意愿。木鸟本不能自己飞上天,但灵巧的工匠却能让它飞起来。白姜是工匠,而你,”顿了顿,“就是那只会飞的木鸟。” 彻骨的寒冷,即便是面对白姜的阴冷和森然,初尘也从未这样胆寒——那仇恨就像是不死不休的幽灵,吸干了白姜的血,又把贪婪的目光投向了她。 “如果段江只是白姜安排来以使复仇计划在她死后仍能继续的棋子,那他为什么要把丹阳卫在钰京的据点供出来?”连城质疑。 倾之对连城抱以赞许的微笑,“也许初始并没有‘朝中那人’,但后来他们却在朝中找到了盟友,或者说靠山。丹阳卫不再需要凤都王,而‘朝中那人’又想除掉花倾之,所以,”微倾了身子向前,“一拍即合。” “是左都吗?” “不确定。” “我们怎么办?” “先抓左都。” “不是才说并不能确定就是左都吗?” “若确是他,抓了正好,若不是他,也不能让他被人利用。” 初尘点头。倾之起身道:“我这就去见商晟。”初尘跟着起身,“刚才有侍卫匆匆将他叫走,我见他脸色很差,不知出了什么大事。” 倾之凝眉略思,“不管了,没有比这更紧急的事了。”又转而吩咐连城,“城儿,照顾好你母亲。”后者撅嘴别过头去,嘟囔道:“不用你嘱咐。” 初尘与倾之对视,俱都笑了起来:孩子总是上天对父母最大的恩赐。 “殿下,陛下与娘娘在殿内,吩咐谁也不见。”云池宫的侍女在玉廷王面前似乎总也不敢抬起头来——不独她一个。只是女儿心思,东风不解。 花倾之和颜道:“我略等等,你们各自去忙,不必服侍。”天气舒朗,他信步庭中,心下盘算着该如何说服商晟并将那只黑手斩断。忽听有侍女小声惊叫: “你们看那是什么?快看!” “什么?” “那里。” “哎呀,真好看,五颜六色呢。” …… 倾之举目望去,天空中一条斑斓光带,上下明灭。不霁何虹? 作者有话要说:向结尾挺进! 天灾 【章十六】天灾 五十年的夫妻,在季妩亲口承认是她逼迫宫女喝下堕胎药,并且不是第一次的那一刻,商晟忽然觉得不认识了。那不是他一直敬重的妻子,不是他一直爱惜的妻子,她像是面目丑陋的妒妇,内心横流着恶毒的欲望。她的眼睛不再温柔包容,不再平静宁和,她漠然地看着他,对他说:“陛下可以杀了我。” 商晟暴怒,狠狠扼住季妩的咽喉,后者不挣扎、不求饶,甚至不看他,只是被迫仰着头,眼角挂着一滴欲落的泪珠。 “啪!”玉簪委地,断为两截。 商晟记得那支簪:十六岁的少年带着十三岁的未婚妻在丈雪城中最好的玉器店选了一只外形朴拙、色泽淡雅白玉簪,亲手插在她的发间…… 眦裂的眼眶又湿又热,商晟的手在发抖,终于缓缓放下。 季妩仿佛知道他不可能真下得去手,面上一丝意外、侥幸的表情也没有。她捡起断掉的玉簪,喃喃道:“你还会买一支送我吗?”——这句话不是对面前的商晟说的,而是对五十年前撞进少女懵懂心事的少年说的。 拥挤的人群中,少女遗失了未婚夫送她的发簪,懊恼地流泪,未能体会少女已将那作为定情信物的细腻心思的少年只当是丢了普通物件,大大咧咧地安慰未婚妻,“这有什么值得哭?我再买一支送你。现在就去。” “你还会买一支送我吗?” 会吗?不会。纵然可以寻到一模一样的玉簪,五十年的时光哪里去找? 商晟早就知道有些东西在他和季妩之间悄悄改变,可他不愿细想,更不想承认。但阻截洪水的后果只有一个——不可逆转的决堤!两败俱伤。 商晟拂袖而去,只剩季妩对着断簪笑着流泪。 “轰隆隆——” 商晟顿住脚步,那声音如万马飒沓,又如重车驶过,像是雷鸣,却发自脚下。他转身看了看季妩,后者颓然地坐在地上,对周遭一切都没有反应。 香炉的三足与案面“嘁嘁喳喳”地碰撞,俄而,仿佛置身舟中,一叶扁舟在波涛万顷的海上强烈颠簸,随时都会被浪头打翻,沉入黑色的死亡之海。 地震!商晟蓦然惊醒,急奔上前拉起季妩,喝道:“快走,危险。”季妩脸上一瞬茫然,她抬起头,见巨大梁木从商晟背后坠落,截住去路…… 天地崩塌。 殿外一片混乱,地下仿佛巨蟒翻腾,翘一翘尾巴就能将千万人打翻。侍女们惊叫着四散逃命,侍卫想往里冲,却根本来不及。拉出一个奔跑不及的小侍女,花倾之就只能眼睁睁看着顷刻之间,云池宫倾塌在眼前,化为废墟。 “初尘、城儿!”脑中如雷鸣般闪过,恨不能飞去他们身边,可花倾之却给侍卫们下了死命:“围住云池宫,一个也不许放出去。”——包括他自己!帝君帝后遇险,生死不知,这样的消息泄露出去带来的震动不啻于山崩地裂! 尘埃蔽日,狂风乍起,天空欲雨。花倾之暗暗攥起拳头,血染袍袖。 雪阿宫。一瞬间梨花落尽,仿佛人的生命,刹那之前鲜活如斯,顷刻之后凋零败死,初尘和连城都未受伤,但见这疮痍残像,耳边此起彼伏的惊呼和哭泣,心中的震撼却好似死过一回。“城儿,去云池宫!”初尘面色苍白,声音战栗。 一路上都是逃命的人,却不知逃往哪里。后来渐渐看见侍卫维持秩序,让人们到开阔处躲避。临近云池宫时已是一片井然,不,是森严。 初尘被拦在门外,连城上前喝道:“玉廷王妃,让路!”众人虽不认识这位玉廷王妃,却认得玉廷王世子——连城这张与哥哥几无二致的脸还颇好使。 从踏进云池宫的那一刻,初尘眼中便无旁人,只寻找着心中唯一的挂念。她看见他站在废墟上,指挥若定,悬着的心倏然落地——却又猛地弹起,害怕是眼睛欺骗了自己。“倾之……”声音嘶哑地哭喊着,脚步踉跄。 倾之转头见是初尘,劫后之悲、余生之喜搅裹在一起,不禁落泪。也不顾得周围的目光全聚拢在他二人身上,倾之冲上前,将初尘抱在怀里。 晦暗的天地间,一生一世的一对人紧紧拥抱。脚下的大地似乎余怒未息,如狮低吼,然而不重要了,在一起,即便天绝地灭也不再惶恐,不再害怕。 初尘推开倾之,抹了抹眼泪,笑起来,“你还有事做,我就在一旁。” 倾之不舍地抓了一下她的袖子,却也只能张着手,任罗纱从指间滑落——这实在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那么多侍卫看着他,左右二相也已奉命赶到。 花倾之转身,做了个深深的呼吸,下达命令: “陛下安然无恙,宫中、城中若有人制造谣言,一经查实,杀无赦!”眼神凌厉,杀气暴涨。侍卫仿佛受了感染,一声“是”字喝得慷慨激昂。 “左相,以陛下口吻拟一份‘罪己诏’,昭告天下,以安民心;右相,尽快查实这次地震的波及范围,帝都内外的受灾情况,连同赈济方案一同上报给我。” 两位丞相匆匆离开,各自安排。先时派出去的侍卫也陆续回来。 “殿下,宫中损失不重,只云池宫完全倾塌,一处走水,火势已得控制。” “殿下,京中民居毁坏无数,死伤难计,多处失火,延烧数里。” “殿下,城外黑水横流,田禾尽毁。” …… 初尘在旁看了一阵,见倾之气度从容、应对自如,便长长松了口气:不论如何,有他在总是教人心安。低头见袖口上一片深色血迹,才想起倾之方才抓了她一下。受伤了吗?看他安排调度有条不紊,想来只是皮外伤,并不严重。 围绕在众人中间的玉廷王以冷静沉着、处变不惊的神态听取着汇报,以低沉威严、镇定自若的声音回答着请示,加之他特殊的身份,俨然成了众人心中的擎天孤木。初尘望着他,他那日本是穿着朝服出门的,里里外外数多层也不觉单薄,如今换了一身白色便装,消瘦得让人看了替他疲惫、替他寂寞。 捏着袖口血迹,初尘还是有些心疼,她想她不能干站在一边,便过去一一安抚受了惊吓的侍女——那毕竟多是些年纪不大的女孩子。 侍卫在庭中支起两座帐篷,一座类似中军大帐,由玉廷王坐镇指挥,另一座专门用来安排伤者。陆陆续续有人被挖出来,有的受了重伤,有的已经断气。伤者被安排进帐,由御医负责救治。而埋在更深处的商晟与季妩,生死未卜。 事情安排得暂时告一段落,倾之接过一杯清水润了润干涩的喉咙,转身递还杯子时却发现递水的人是初尘。初尘朝他笑了笑,抬起袖子擦拭他额角的汗珠。 “家里情形怎样?”初尘担心行已、植兰等人。 倾之道:“刚刚叫人回去看了,大体无事,大哥已带府兵出去救人,大嫂也跟着。”忧虑,“只是不知朝儿现下如何?”他在乐昶的山中小屋,不知…… “没事。”初尘脱口而出,见倾之惊讶的目光,她坚定道,“我感觉得到。” 是因为害怕孩子出事而急切的暗示自己吧——然而倾之也不说破,点了点头,转而道:“现在最重要的是民居倾圮,压毙者甚多,生者也多折骨破颅,妇泣孺啼,老幼无依,凄惨之状非我等可想。” “派人去救了吗?” “宫中禁军已派出一半,还有从风、从云两卫,必要时调十二营入城。” 初尘闻言,点点头,安慰倾之道:“天灾非人力能挽,但尽人事罢。” 倾之目光深远,“天灾可怕,但我现在最担心的却是人祸。” 想起丹阳卫与“朝中那人”,初尘也不由心下一凛。然而他们现在什么也做不了,因为没有什么比救人更加紧迫。望向废墟,初尘喃道:“怎么偏是云池宫?” 钰京乃三朝帝都,如今的帝宫始建于四百年前结束分裂、形成一统的常氏王朝。兴建之时所选材料来自天下四方,凤都的木料,玄都的岩石,海都的铜铁,锦都的粘土,全部汇聚于此,并集合了当时天下最著名的工匠,又征发徭役数百万人次,延续耗时近百年才修建完毕,可谓惊世杰作。加之历代帝王不断修缮,至今坚固如新。除了一些废弃的、年久失修的庭院遭到了灭顶之灾,其余最多也不过屋瓦颠飞、坍落一角,可偏偏是云池宫俄而之间化为废墟。 这并不奇怪,云池宫所在的明华宫原只是一座普通宫苑,商晟继位之初扩建成云池宫,为帝后居。大战初定,国库空乏,一为节省时间,二为节约耗用,所用木石全部就近取材。更为严重的是,帝国百废待兴、诸事繁杂,商晟并没有太多时间兼顾明华宫的扩建,是以扩建后的宫殿在其承重和承震方面都没有经过严格的考证,因而埋下了今日的隐患。一环一扣,原早是因果相承。 看侍卫人抬肩扛搬走一块块巨石大木,初尘转眸看着倾之,说道:“陛下和娘娘……”刻意隐下的后半句只有倾之明白——“你想他们活,还是他们死?” 倾之想:这么多年,师父要杀商晟,颜白凤要杀商晟,丹阳卫要杀商晟,他和他的人也要杀商晟,是不是一切都可以在商晟死后了结?他长期以来私仇与公心的纠结也可以随之化解——老天帮他报了仇,又不违背良心。然而…… “殿下。”侍卫回报,“天执左将军调了京畿十二营中的北三营、东三营入城,维持秩序。”倾之与初尘对望一眼:害怕的,终究还是来了。 花倾之淡定道:“传陛下口谕,宣左将军即刻进宫。”待侍卫走远,他低声与初尘叹了一句:“若是左都不肯奉诏,麻烦就大了。”初尘双手交扣,死死地攥在一起,倾之抚了抚她的肩膀让她放松,在她耳边低声道:“必须救出商晟和季妩,若有意外,也只能秘不发丧。”又是一阵颤动,倾之将初尘搂在怀里,顺势把一块令牌塞进她袖中,快速说道:“你身后耳根有刀疤的侍卫是我的亲信,告诉他让大哥把营救的事交给别人,拿我的令牌去西三营、南三营调兵,看住左都!” 后有传说玉廷王妃在震中躬亲慰问侍卫,说的大概就是这一段了。 璃河之南,天执左将军也搭了一座临时中军。 “传陛下口谕,请左将军即刻进宫。”侍臣奉“诏”传旨。 七十多岁的老将军须发皆白,虽震惊于天灾剧变,哀痛于百姓丧乱,却依然目光炯炯,精神矍铄。左都沉默良久,问道:“使者可有陛下手谕?” 侍臣道:“骤生此变,陛下在宫中指挥调度不得一刻闲暇,因而只有口谕。” 片刻之前宫中眼线的回报说“陛下坐镇云池宫,但有两点可疑:其一,云池宫倾塌,陛下为何不移驾他处?其二,云池宫已被封锁,除了几位重臣和来回传信的侍卫,其余人等只进不出。再有一点,花倾之已不在牢中。” 据此判断,左都实在有理由认为在云池宫发号施令的不是商晟,而是花倾之! 起身至侍臣身前,左都诚恳道:“陛下身边必有侍卫扈从,多我不多,少我不少。可如今宫外百姓罹难,死伤甚多,房屋倾塌,被埋者不计其数,正需营救。左某进宫无所作为,在这里倒还可以做些事情。陛下爱民如子,必能察左都拳拳之心。请使者代左都谢罪于陛下面前。”说完一拜到地,双眼模糊,老泪纵横。 侍臣大惊,扶起左都,“左将军,不可,这可是抗旨啊!” 左都慷慨道:“当此国难,怎可计个人得失。使者请回。”一个眼色,左右便将传旨的侍臣“客客气气”地“请”了出去。 回身,眸中已无半点眼泪,左都吩咐长子,“想办法,务必探清云池宫内情!” 左骐“哼”道:“父亲也太谨慎,要反便反,何必管什么商晟死活?” 左都横他一眼,后者噤声。左都叹了口气,问道:“骥儿呢?” “营救灾民。”左骐敷衍。 “叫他来。”左都道,又补了句,“你也去做些事,不用守着我!” 左骐出帐时正与妹夫段江打了个照面,交换了下眼色。段江进帐,行了礼,道:“父亲,得到可靠消息,颜棠华——也就是傲初尘和花连城都在宫中。” 左都点了点头。 夜幕提早降临,乌云与尘埃笼罩四合,不见星月。侍卫们一刻不停地挖掘、搬运。花倾之从早到晚也未入帐,站了一日,除喝了几口水,也没吃什么。初尘从御医那里取来一块纱布,抬起倾之的手给他包扎。伤口虽不深,但倾之有个习惯,紧张、愤怒、心惊,凡一切不好的情绪若不反应在脸上,就是狠狠攥在手里。 初尘包好,佯怒道:“可别再乱动了!” 倾之想也对,正伤在右手虎口,万一有什么事,别连剑也握不住了。便笑着应承。然而那更像是饱含无奈的苦笑,“左都要手谕,不肯奉诏,理由还冠冕堂皇。而云池宫的秘密,恐怕也守不了多久……” “如果什么也不管,以你掌握的兵力与左都硬拼,有几成胜算?” “五成以上,但会死很多人,包括战死的,和因为不及救援而死的百姓。” 初尘握起倾之的手,仰头对他说:“天不仁,所以为天;人有仁,方能为人。”倾之终于轻松地笑了笑,“赌一把,静观其变,后发制人,未必会输。”初尘点头。 “有人有人,还在说话!”废墟中传来侍卫惊喜的声音——可惜不是商晟和季妩,然而这个时候,能救活一个,不管是谁总是好的。 “快走!” 眼见宫殿坍塌,商晟用身体护住季妩,背抗千钧,闷声吐出一口鲜血。 …… 季妩的腿被重物压住,动弹不得,但她脑中却不停地重复着宫殿倾塌的瞬间:他恨她如此,第一个反应却仍还是保护她! 倒塌的梁檩支起狭小但足够两人存活的空间。约是入了夜,商晟还未醒。如果可以,无论上天索取什么,季妩都可以答应,只求商晟醒来。 “哭了?别哭。”闷闷的声音从颈间传来——是商晟低垂着头。 “晟?晟?你醒了?”季妩欣喜落泪。 “听见你哭,就醒了。”商晟似乎在笑,“你知道,我见不得女人哭。”——只是见不得季妩哭吧…… 商晟试着伸展了一下身体,四肢都没有遭到重创,只是背上被击了一下,受了内伤,呼吸、说话时都好像有相反的力量两边撕扯。那空间还够他躬着身子坐起来,他便往旁边挪了挪,从上到下检查季妩受未受伤。摸到季妩的腿时,后者“丝”地吸了一口凉气。“你受伤了!”商晟知道,是有东西压着季妩的腿。 “无妨。”季妩紧咬嘴唇,双手抓地,额上冷汗涔涔。 商晟摸索着找了块短而硬实的木头,对季妩道:“撑着点儿。”奋力抬起重物,想将木头塞进去,给季妩的伤腿支起空间。这一动,非但牵动了季妩的锥心之痛,更引起些微震动,落下灰尘。 季妩焦急道:“晟,别动了,万一塌下来……” “有我在,你别怕。”话音未落,并不稳定的结构再次坍塌。商晟转身护住季妩,这次给两人留下的,只有相拥的空间。 季妩想,或许没有什么希望了,“晟,我累了,想睡……” 商晟摸到季妩的手,冰一样的凉。 作者有话要说:对手指,难道除了偶就米有商大哥的粉丝了吗? 人祸 【章十七】人祸 那种冰凉是生命流逝的征兆,面对灾难,狂宁如商晟终于也在生死面前感到了恐慌。他死死攥住季妩的手,却感觉生命如蚕丝般从指尖抽走。是强悍与武力最无力的一面。但商晟心中自来有一股霸气,敢与天争,这次,他要争的是季妩。 “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为什么疏远你吗?”商晟知道,不能让她睡着。 季妩心底深埋多年的不甘被钩了起来,凄然笑道:“人说色衰爱弛,世间夫妻概莫能外,何况你为帝,你有拥有更多、更年轻的女子的权力。而我……” 商晟没有否认,却是打断她道:“你知道翠薇宫的火是我放的吧?” “知道。”季妩从来都知道自己的丈夫有多绝情。 “凤都的诅咒你也听说过吧?我原本不信,呵,”苦笑,“却当真灵验。” “我命人在翠薇宫放火烧死颜白凤,她临死时诅咒我断子绝孙,我担心过,但一切担忧都随着佑儿的出世烟消云散,可……”季妩感觉得到商晟的眼泪落在她脸上,沁进岁月的痕迹,“佑儿幼年夭折,应了颜白凤的咒。那时御医说你还可以生育,我也想过再要个孩子,可佑儿死后你足足一年才恢复过来,我担心颜白凤的诅咒会再一次应验,而你,再受不了那样的打击了。我不敢接近你,害怕情不自禁,害了孩子,害了你。可我仍然希望自己辛苦半生的基业后继有人,所以……”戛然顿住——不管怎样解释,始终是他先背叛了“相好终老”的誓言。 商晟今日说的这些季妩从不知道。“不要说了,不要说了……”她哭道。 “是我害死了佑儿,你恨我吗?”尽管这道歉来得太迟。 季妩只是痛哭,她不恨,如果有恨,她只是恨她自己:恨自己的猜忌,恨自己的狠毒。商晟想为她拭去眼泪,可手臂卡住,抬不起来,只能用面颊去擦。 恍然记起大婚那晚,红烛高照,他十六,她十三,都还太小,小到不知道新婚之夜该做什么。季妩倚着墙角低头默坐,商晟借着烛光仔细瞧她,见她莹白如珠的面上泛起云霞似的红,不由贴上面去摩蹭。那肌肤相亲的感觉似是让彼此尝到了甜头,欲罢不能。季妩问:“待我老了,满脸皱纹,你还会这样吗?”商晟笑道:“说定了,待你鹤发鸡皮时可不许躲我。”季妩被他逗得呵呵地笑。 如今当真是鹤发鸡皮了,而他们还能相偎在一起,尽管是这样危险的处境,也不禁要感谢上苍赐予了彼此。蓦然,商晟觉得这么多年他的疏远、季妩的怨恨都变得无足轻重,甚至像是没有发生,贴着她的胸口就像回到了第一次的相拥,他对她没有深埋的歉疚,她对他没有太多的索求。 季妩止住哽咽,问道:“晟,你还愿意相信我吗?” “彼此坦白,互不猜疑。”商晟的声音低沉有力。 季妩心下一恸:那是他们成婚时的许诺,他违背了“坦白”,她却忘记了“不猜疑”,正因如此才造成了二十年的误会与隔阂,渐行渐远。 “宫女为陛下生下子嗣对我有什么威胁,我心里清楚——我为后三十年,女德无差,朝野皆誉,无论什么人,无论她生男生女,即使陛下对我恩爱不复,即使陛下对她恩宠有加,有朝中文武、亿兆百姓明眼旁观,她要撼动我的地位也不啻于蜉蚁撼树。我为何去争,为何去做那些伤天害理、不得好报的事情?” 既然她心里明白,那……“为何?” “因为我不知道当你有了自己的儿子,会怎样对待倾之。” “这么多年,你不杀他,甚至委以重任,多半还是因为自己没有儿子。于私,倾之是雪谣的孩子,我早就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孩子,还有今朝,那更是我看着长大的;于公,既然陛下已经纵容倾之的势力膨胀,放易收难,有朝一日真要为了太子地位的稳固除掉他,他能不反抗?何况他心里本还有恨。他在朝野皆得人心,又有军权,到那时,难免是一场波动,甚至是帝国和陛下浩劫。我不想看到。”人心最难端平,季妩嘴上庇护倾之多些,但最终还是因为放心不下丈夫——心知伤势严重,坦白因由多少是存了“交代后事”的心:我死以后,你们仍要相安。 良久,商晟长长叹了口气,竟想起父亲临终时对他说的一句话“只恨你母亲去世太早”——父亲并非不爱他,他也并非不敬重父亲,只是他们父子的关系却不融洽:一样高傲火爆、受不得屈辱的脾气,就像两块火石,遇到一起就会起火。花倾之和他是幸运的,在他们的摩擦、冲突中间有季妩以其柔性的手段起着缓冲、调解的作用,才不至于甥舅二人见面就要拼个你死我活,甚至拖累整个帝国。 外甥和儿子孰轻孰重?对季妩,毕竟儿子不是自己生的;对商晟,毕竟儿子不是季妩生的,而倾之,不但有血缘之亲,还有二十年的感情,尽管夹杂了说不清的爱恨。没有子嗣固为终生遗憾,但事已至此,也只能涩果自食——逼死亲妹,烧死白凤,是他前半生太过绝情,才有了花氏遗孤,有了季妩对这孤儿的同情怜爱,终以绝其后嗣,应了颜白凤的诅咒。怨谁?一切的起因正是自己! 商晟沉默,季妩担心他难以接受,惴惴唤道:“晟……” 商晟“怒”道:“你倒是公私分明,为何他就是私,我就是公?” 季妩的担忧随会心一笑而散:堂堂帝君,襟怀天下,竟就小肚鸡肠地为此耿耿于怀。“陛下乃天下之主,陛下事即天下事,天下事哪有不为‘公’的?” “我是你的丈夫,可不是天下人的丈夫!” 商晟耍起脾气也够“口不择言”,叫季妩哭笑不得。 “你就是太宠他、护他。”指的自然是倾之。 季妩笑道:“陛下对他也好。” 商晟不屑地“哼”了一声,嘴硬道:“我是有愧于雪谣。”让他亲口承认关心花倾之?绝然不能:凭什么去关心一个姓花的白眼狼?想着心里不由有些怨愤不平,咬牙切齿道:“这个狼崽子,恐怕这会儿正高兴呢!” 季妩心头一惊:虽然倾之与商晟二十年相安无事,但或许前者从未放弃过复仇的念头——倾之当年一番稚童无辜、赤心拳拳的表演骗了她一次,但却不能骗她一世。这些年她一直努力弥合倾之与商晟的关系,但倾之的妥协实是多方制衡的结果,而不是凭她苦口婆心、动之以情能够做到。如今,若倾之震中安然无恙,那么他实际上什么也不需要做,则大权在握,胜券亦在握! “如果倾之主持局面,他会救我们吗?” 商晟没有把握,“不知道。”顿了顿,他道,“我们打个赌,如何?” “好。”季妩想了想,道,“我赌他会救我们。” 商晟道:“我也赌他会。” “赌一样的,还有什么好堵?” 商晟握起季妩的手,十指相扣,“一起坚持下去,看看是不是都赢了。” 手心传来温暖的力量,季妩眼眶微微湿润,笑着说“好”——但也许,她看不到了,就像她再也看不到商晟,看不到那一轮照耀天地的太阳…… 子车行已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夜晚。子夜时分,天还蒙蒙亮着,妖光明灭。耳畔妇孺的啜泣、大地的震颤不绝如缕,却时又在心中觉得死一样的平寂。空气中是鲜血的味道,比之他早年在凤都的那场战争还要血腥——面对敌人,一刀砍死、一箭射死也便罢了,不会有全身骨折、血肉成泥的悚然惨状。从尸体的姿势,分明还能看出煞那间求生的欲望,还有那将婴儿护在怀里的母亲——孩子吮着母乳,安然睡着。那些早晨还鲜活的生命,夜晚已经冰冷。大地,像食人的怪兽。 王府护卫匆匆赶来,附在行已耳边说了几句。“什么!”行已大惊:这事非同小可。快步踱了几趟,吩咐道:“务必不使谣言继续扩散!查清源头,特别留意左都!”——这谣言明显就是冲着倾之来的,可恨还打着渤瀛侯的旗号! 然而脆弱畏惧的人心太易蛊惑,抓到什么都当成救命稻草,将仁将恩将义将心统统抛在一边——要以他人的死,换取自己的生! 商晟与季妩获救时已是次日傍晚,季妩伤势严重,只存一息,时断时续,若有若无。御医会诊,商晟却被倾之揽在帐外。“臣有事启奏。”声音冷静得无情。 商晟心中一股怒火腾地窜起:狼崽子,你不知道季妩为你都做了什么! “交你全权处置!”商晟甩袖:毕竟于公,花倾之无错。 倾之却仍是拦住商晟的去路,道:“天执左将军擅调北三营、东三营入城,名为救民,实为伺机而动,臣假陛下口谕召他,他却不来。臣请陛下,如何处置?” 再匆忙的脚步也要被掣住了。商晟对韩嚭失势后左都势力的膨胀有所耳闻,花倾之更是上过“左都勾结颜氏”的奏章,但商晟始终相信,左都不会叛他。 “笔墨。”商晟扬声道。借着侍卫备好的纸笔灯烛龙飞凤舞,手书一份,落了大印,交给倾之,“以朕手谕,再召他入宫!” 倾之领会:若左都再敢抗旨,那便视同造反了。接过商晟手谕,他道:“我已派人请家嫂入宫,家嫂医术,远胜宫中御医。”商晟头也没回,不知听没听到。不待多时,就听里面骂道:“一群废物,去把沈疯子找来!” 帐外倾之略蹙了蹙眉:十五年来宫中大小诸事他了若指掌,却从未听说过一个“沈疯子”——沈疯子为帝君炼制不死药,而倾之对此不关心,也就不知道。 侍臣二次传旨,左都非但不肯入宫,反要宫内交出“四姓子”。 “什么是‘四姓子’?”商晟听着这怪异的说法不由挑眉。 侍臣惴惴地看了玉廷王一眼,伏地道:“宫外现在有句话流传甚广,说是‘苟得天下安,且亡四姓子’,这‘四姓子’说的就是兼有傲、颜、花、商四姓血脉的孩子,宫外纷纷传说天下只有一人,就是,就是……”侍臣不敢言。 “就是玉廷王世子花今朝。”连城挑帐而入,向商晟、倾之行礼。 “这没你事,出去!”花倾之沉声喝道。 骄傲的少年不服气地梗着脖子,似乎以为自己可以代替哥哥担起一切。 花倾之低低一叹,柔和了些道:“左都针对的是我,不是你们,你先出去。” “那我可以进来吗?”说话的是初尘。 “进来。”商晟笑着发话,“听听傲家小女有何见解。” 傲初尘入帐,福身行礼,又与连城低语了几句,好歹劝他出去。 商晟对初尘道:“你说过,你不信傲家的占卜。” “是。” 商晟点点头,又道:“去岁之冬,因异象频仍,朕召见过你父亲,他称病而不奉诏,是傲天俊代他觐见。知道你哥哥对朕说了什么吗?” “请陛下明示。”初尘道。 “他说异象频仍乃因将有大震。” 初尘与倾之闻言俱都一惊:竟这么准! 商晟却摇头,“不过他说这并非占卜之功,而是由经验推得。但他当时也确实呈给朕一个你父亲占卜的、可减灾减难的法子。知道是什么吗?”初尘摇头,商晟道:“杀一人——花今朝。”看着初尘,“对傲家的占卜,你如今信是不信?” 掩在袖下的手微微颤抖,初尘咬了咬嘴唇,侧头看了看微露惊慌之色的倾之,对商晟道:“父亲若能占得朝儿是他的亲外孙,想必不会向陛下献此策。” “好!”商晟击掌大赞——不信命,这点他赞赏。 倾之也暗暗松了口气,道:“陛下,国人皆知今朝乃我与薄姬之子,我虽有花、商血统,薄姬却非傲、颜后人,‘四姓子’如何就成了花今朝?显然这只是知晓实情的左都捏造谣言、蛊惑人心,并企图挑起臣与陛下之不合,坐收渔翁之利,其可诛之心昭然若揭。然而左都佣兵甚众,当此危机国难之时,不可鲁莽问罪,逼其造反。”抱拳,花倾之请命,“臣请出宫,说左都。” 初尘心下一紧,却听商晟道:“不行,太危险。” “陛下以为是臣之安危重要,还是江山社稷重要?” 商晟振衣起身,“江山是朕的江山,社稷是朕的社稷,朕自去,你不必争。” 倾之道:“若陛下有事,则左都得逞矣。” 商晟反问:“那若你有事呢?” 若你有事呢?这不是从锦官城陷落的那一天起商晟一直未决的心事吗? 倾之略一惊诧,似自嘲地笑了笑,“那陛下就终尝三十年之心愿了。” 商晟眼眶一热,却在心底狠狠骂了句:你个狼崽子! 花倾之“奉命”劝说左都,此行之险,众人心中都有掂量。初尘追上倾之,眼圈红红,带着鼻音撂了句狠话——“你敢不活着回来,我就死给你看!” 倾之竟不顾周围目光,将初尘揽入怀中,长长一抱。松开时像抱住时一样突然,毅然转身,白衣飞扬。外人看来玉廷王走得潇洒绝然,悲哉壮哉。而初尘片刻晃神之后,却不似方才六神无主——她知他胸有成竹了。 “嘿嘿。”不知是谁憨笑出声,惹得玉廷王妃芙蓉晚照面带霞。 左都大帐。花倾之身无寸铁,只身赴会。左都看着这位昔日智勇无双的小同袍,冷冷笑着:果然不抛出花今朝这条小鱼就钓不上花倾之这条大鱼。但这并非他妖言惑众,占卜之事还是要说渤瀛傲家——这些都是由宫中眼线回报。 “左将军,久违。”花倾之不常笑,所以他笑时别人就要思量思量他为何笑。 然而身边有子侄将领保护的左都并不害怕,也笑着回了句,“玉廷王好胆识。” “陛下待左将军不薄,左将军因何谋反?”开门见山,兴师问罪。 “左都谋反,从何说起?” “擅自调兵,两度抗旨。” “调兵是为了救民,抗旨也是为了救民,左都忠心,天地可鉴。” 花倾之淡淡一笑,“左将军其心可嘉,然而帝国律法判刑,不诛心,只论行。将军有谋逆之行,便得谋逆之罪,忠奸不论。” “休得猖狂!”左都手下挺剑而上。 “住手!”左都大喝,转对众人悦色道,“玉廷王是修律法的,我可说不过。” “左将军,此时回头,迷途未远。”倾之劝说。 左骐在旁不屑道:“你说商晟待左家不薄,可我却要说他抬韩抑左,三十年来其薄情寡恩朝野有目共睹。凭什么要我左家忠于如此昏君?” 倾之哂道:“左公子的意思是说希望身首异处的不是韩嚭父子,而是你与左将军?”不理会左骐的怒目以视——话出其口,代表的却是左都的意思,花倾之转而质问左都,“功高震主、势高则危的道理左将军不明白吗?青史卷卷,功臣名将被杀者比比皆是。其中确有为君者猜疑心重、亲佞远贤,但在倾之看来,功臣不知收敛,膨胀无度,也是致使为君者不得不杀而后安的原因。陛下高瞻远瞩,看得清楚,之所以遏制左家的势力,就是不希望有朝一日不得不对昔日兄弟痛下杀手。”冷笑,“可惜陛下苦心,左将军全未体察,竟还先下手为强,当真高明。” 左都脸色渐渐铁青,转又涨得通红,厉声骂道:“朝中奸佞,唯花氏竖子耳!来人,拿下!” 作者有话要说:小说快收尾啦,找来几个真人版娱乐下、纪念下 看看乃能不能猜出他们是小说中的谁,\(^o^)/~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8380cf00100mku9.html 成谶 【章十八】成谶 这一夜的声音很多,哽咽、低啜、嚎啕、呻吟、呼喊、求救,风中的惶恐凄厉、啾啾鬼声,脚下的躁动不安、暗流翻滚,帐外士兵的金戈黑甲,阙上红颜的残垣忧叹……“嘡”,锁簧弹开,如怒海狂涛中的一声螺音。 花倾之终于舒缓了紧绷的面部,长长出了口气,额上细汗隐隐退了下去。脱下手上七缠八绕的锁链,正要丢弃,却忽见帐门中开,走进两名虎贲军打扮的士兵,心下一紧,将锁链攥在手里,不敢弄出半点惹人怀疑的声响。 可仔细一看,花倾之大喜:竟是乐昶! 乐昶身边那人低着头,头盔盖住了半张脸,他扶正头盔露出惯有的不屑一顾的笑,花倾之看了,笑着摇头——不合情理,但符合韩三公子的一贯作风。 那日花倾之用一杯“毒酒”瞒天过海将韩夜送出死牢。 车到了郊外,护送韩夜出城的车夫停了车,取了包袱赠给韩夜,道:“韩公子,这是我家公子送你的一些细软,暂时用得着,请公子不要推辞。” 韩夜蹙眉:他家公子?但转念又明白了:不错,花倾之从来都不是商晟册封的西甫玉廷王,而是锦都的公子。那车夫又道:“公子说韩公子本是谪仙人物,不与世俗同流合污,他向来钦佩。如今已出了钰京,东南西北,海阔天空,山川风物,取之不尽,望韩公子忘却前尘,从新开始。” 韩夜自嘲,“从新开始?” 车夫受了倾之的吩咐,把词全都背下,又说:“公子说韩公子文武全才,落魄至今实是怨天尤人而不奋己所至,所以有句话让我转告公子。”轻咳一声,酝酿了下情绪,“花倾之若如你这般怨天尤人,早就不用活了。” 韩夜放声大笑:语气肖似,但眼神不到。他几乎可以想象花倾之那种冷淡入骨的不屑。不屑得对,不屑得好,早该如此不屑!从前那个韩夜,确实死了。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是一杯‘毒酒’?韩夜实在是个知恩图报的人。 跨两步走到倾之身后,韩夜见倾之指间夹着银色薄片,便取来一观:极小极薄又极锋锐的金刚小锉,锉刀一头是细韧钢针,一看便知是有经验的老锁匠特制的撬锁工具,撬不开的,还可以直接上锉——那是去罹搜罗来的宝贝,缝在袖口处厚硬的夹层里,搜身时不会被发现。摊放在手心里,韩夜对这小物件儿叹为观止,扬眸对乐昶哼道:“你看,我早说过不用担心,就没见过他这么精的。” 对韩夜的“褒奖”倾之一笑置之——他们的恩怨早已了结,他能来救他,就说明彼此是朋友了。脱了手上锁链,问乐昶道:“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共赴国难,巧遇而已。”乐昶举剑“咔、咔”两声斩断倾之脚上铁链。抖开背上包袱,将一柄长剑扔给倾之,“接剑。”正是倾之久违的老伙计破晓。 三人趁夜逃出大营,顺手牵了三匹战马。乐昶告知倾之今朝平安,已到了子车行已那里,倾之大慰,请乐昶也去助行已一臂之力,乐昶欣然愿往。 韩夜身份特殊,不方便露面,但他倒颇爽快,“你不用管我,在哪里救人不是救人?但凡见到还有口气的我倾力救助便是。” 花倾之点头,又道:“尸体也要妥善处置,一则方便家人认领,二则防止瘟疫发生。”对花倾之的细心韩夜心服,嘴上却硬,“啰嗦。”说着翻身上马,长喝一声,扬鞭而去。乐昶立在原处,蹙眉深思,倾之问他,“乐兄还有何事?” 乐昶猛地抬起头,一句“倾之,我是璟安”几乎冲口而出。 命陨桃林,雪中重生。花璟安不知道是谁救了他,醒来时他便已经是玄都老猎户夫妇的儿子了,但以医者留下的治疗他“先天痼疾”的不死药药方和一些稀有药材推测,最有可能救他的是沈家父子、两代名医——全锦都,算上他,知道不死药药方的不超过五个人。而他却眼睁睁看着沈渡老人触柱而亡,看着沈中庭至于疯癫,只是深深不能自抑的惋惜——那时他还没有记起自己是谁。 花璟安睡了十年,终于粘起了记忆的残片,那时他已经是商晟的禁军副统领。报仇吗?为了自己少一个仇人而成为天下人的仇人?他时常想起父亲,希望父亲能在梦中指点迷津,也时常想起烨滥遗孤,在四百年后揣测当时少年的矛盾挣扎,以及最终的取与舍、弃与得。抉择的时间并不很长,商晟给了他一把刀,让他杀了自己的亲弟弟——璟安终于暗下决定,选择离开。 二十年,深居遁世,不想过去,也不想将来,过着春夏秋冬、花谢花开的日子。若冬天能有人拜访他的梅花,夏天能有人讨要他的新酒,便已是平静中最美的波澜。他以为时常见到倾之,看着他的悲伤,看着他的快乐,就足够了,没有必要相认。否则,或许他会问他为什么不为父复仇,为什么不早些相认,而这些璟安回答不了,时间越久,越回答不了。他这做哥哥的,非但没能保护弟弟,还将责任、矛盾和挣扎都推给了他,怀着对倾之的愧疚,璟安也不敢相认。 然而亲眼目睹了那些失去至亲、悲痛欲绝的人后,忽然就想告诉他“倾之,大哥还活着”。但实在不是时候:大震之后,救人赈灾、拨钱拨粮、架桥修路、恤生者、扶伤者、葬死者、抚孤者、防民变、防瘟疫、防贪墨、防造反,千头万绪,事无小事,样样都比他们兄弟相认来得重要、来得紧迫。 “你有什么打算?”乐昶问。 救人赈灾自有上下官员各司其职,花倾之要对付的是左都,于公于私。“射人射马,擒贼擒王。拿下左都才能安安心心地救人。” 倾之所言不错,但乐昶还是建议道:“你最好先去平嘉仓。”——平嘉仓在钰京西北,是帝都附近四大粮仓中储备最丰的一个,保住平嘉仓,钰京内外即便三五年不事生产,也不会有人饿死。故而平嘉仓意义之重大,不言而喻。 “怎么?出事了?”乱上加乱。 “大事。”乐昶道,“我与韩夜来时路过平嘉仓,璠左营和山北营已经剑拨弩张了。震后两日,赈灾粮食调拨不足,许多灾民涌到平嘉仓要求放粮。但璠左营围住粮仓、不许发放,并蛊惑说天降灾祸皆因朝有妖孽,而这妖孽就是所谓的‘四姓子’——你该已经听说——所以他们怂恿灾民入城面君,请杀今朝。山北营闻讯赶至,便跟他们对上了,中间还夹着左右摇摆的灾民,恐怕要出乱子。” 事出突然,倒也在意料之中——左都手下的人不会消停。设使平嘉仓不保,救出来的人恐怕多半也要饿死。倾之心下权衡一番,决定先去救急。 “父亲,大事不好,大事不好!”段江匆匆闯入大帐。 左都一人秉书夜读,头也不抬,不耐道:“何事惊慌?” 段江也顾不得左都语气中的责备,急道:“花倾之跑了!” 鹰眸一锐,“啪”地摔了书,按剑起身。段江问道:“父亲,追吗?” 左都手握着剑柄,拇指按住装饰用的黑曜石——当年他与商晟并称“玄都双璧”,这剑以及剑上的黑曜石都是商晟千挑万选的,同样的剑,商晟也有一把。 “追?”左都冷笑,“追得上吗?”沉思片刻又道:“花倾之不会直接回宫,发动灾民请杀花今朝,只要商晟抵不住沸腾民怨,则花倾之与他必然生隙。” 段江脑子转得也甚快,喜道:“父亲英明,小婿这就去安排,将声势做大。” “不用。”左都唤住段江,慢悠悠道,“这事不用你去,你且过来,为父有话问你。”段江不作他想,从命而已,近前垂首道:“父亲请讲。” 左都脸色闪过一丝阴霾,“凤都奸细,端木江春!” 段江大惊,猛地抬头,却见剑芒闪过,觉颈侧生风,惊呼一声尚且不及,便已身首异处。无头尸轰然倒地,头颅骨碌碌滚到帐外。死不瞑目,形容可怖。 帐外士兵大惊,连忙入帐,见地上横尸一人,血溅三尺,不由吓得魂不附体——非是没有见过杀人,可被杀的是将军的女婿,而杀人的却是将军本人! “拖出去。”左都神色若常,“刷”地收剑入鞘,“把他的人头送给商莹,告诉她,她贵为公主左都不能拿她怎样,但也请她自重,不要自不量力!”转身,“传我将令,军队在前,灾民在后,逼宫请杀花今朝。若陛下不允,就突入宫门,掘地三尺也要把花今朝找出来,正法于灾民面前,止息天怒,安抚人心。” 平嘉仓,火把通明。倾倒的粮仓泄出小岗一样的粮食。 衣衫褴褛的虬髯大汉擎着火把振臂高呼:“乡亲们,‘苟得天下安,且亡四姓子’,这是老渤瀛侯的占卜,那就是老天的意思。花倾之和商晟逆天而行,只顾护着自家犊子,却不管我们死活。你们知不知道这么大的地震宫里和王府的房子倒了几间?一间没倒!砸死活埋的还不全都是我们穷苦人,没粮没药的还不全都是我们老百姓!我儿子被砸死了,你们有多少也没了儿女?他花倾之的儿子是儿子,我们的儿子就不是儿子吗?乡亲们,不杀‘四姓子’,老天发怒,我们这些人迟早都是一个死,要粮何用?不如烧了,一起造反!” “对,一起造反!一起造反!” “反了!反了!” “烧!烧!” 一时间群情激奋,声势浩大,人涌如涛。 倾之绕过璠左营,从山北营打开的入口由侧后进入平嘉仓,居高立马在震中高起的土坡,却见其中闹得最欢,喊得最响的总是那几个。不由冷笑:商晟用剩的把戏又叫他们捡来了。长啸一声,策马冲下,正接了一只掷过来的火把。驽马烈焰一阵旋风似的卷入人群,灾民一乱,也将那几个相互呼应的人的阵型打乱。为首的虬髯大汉被孤立在中间,花倾之猛拉马缰,骏马长嘶,旋身停在大汉身前。 花倾之扬声道:“这不是璠左营的虬髯朴勇吗?”中气十足,在场皆闻。 大汉横道:“朴勇是个鸟?老子不认识!” 花倾之冷眸一凝,拍起破晓,“虬髯朴勇,璠左营百夫长,右手断三指,惯使左手刀,从军前械斗乡里,肋下斧伤两处,背刀伤三处!”破晓一点大汉肩窝,大汉吃痛,不提防被抬起右手,果然有三指齐断,倾之振剑出鞘,剑走如龙,将大汉上身拨得□,两处斧伤,三处刀伤,全部契合。 “乡亲们可看清楚了,他根本不是灾民,是专门挑拨离间的。他还想烧了粮仓,饿死大家。这天杀的狗东西,该杀!”山北营见朴勇身份泄露,趁机鼓动。 “真是,真是,官兵装成老百姓。”底下灾民也吵嚷起来。 众目睽睽之下,朴勇再难狡辩。花倾之喝道:“朴勇,你身为璠左营百夫长,不思救民,反蛊惑人心,煽动闹事,还要火烧平嘉仓,该当何罪!” 朴勇啐一口,大吼:“不杀……喝——”他要说的话花倾之都知道,也就没有必要让他说下去。抡起破晓,朴勇那“花今朝”的“花”字还未出口,最后只变成了一声“喝”,人头滚落,血柱冲天。原在一旁按兵不动,等着灾民和山北营打起来坐收渔利的璠左营见自己人先被揭穿、继而被杀,提刀握枪,作势要拼。 “谁要试剑!”破晓嗡鸣,玉廷王一声厉喝震得四下安静。 “璠左营的弟兄们,国难当头,诸位当思与国与民共度难关。朝廷养兵之粮乃百姓所纳之粮,朝廷养兵千日实也为百姓养兵千日。不思回报,枉生七尺!我杀朴勇,皆因他妖言惑众,其余兄弟,即刻退回,无功无过,协助放粮,算有大功。诸位若无异议,请将手中兵器堆放一旁,毋因混乱伤人伤己亦伤和气。” 阻止放粮是上面的命令,可璠左营中也不乏血性汉子,被花倾之一番说辞羞得满面通红。然而放下兵器对一个军人意味着屈从,谁又能当这第一个人呢? “奶奶的,老子不能干那吃粮忘娘的缺德事,交就交!”有人站出来扔了兵器,接二连三又有人缴了刀枪。有人带头,便渐渐形成秩序。花倾之又令山北营留下一队持刀戒备,其余也一视同仁地缴了兵器,以示公平。 局面稳定下来,花倾之对山北营校尉,也是七杀卫之一的冠仲道:“冠仲,主持放粮。阻挠放粮者,杀无赦!扰乱秩序者,杀无赦!散布谣言者,杀无赦!” 接连三个铿锵有力的“杀无赦”,有人欢呼雀跃,有人胆战心惊。 “火!”不知是谁惊呼一声,倾之回头望去,见钰京城内,火光冲天。不是平地燃气的大火,而是像火把一样——那样的高度似乎只能是宫内的建筑。 出事了?倾之心下一凛,拨马狂奔回城。刚刚入城就与一骑擦肩而过,虽速度极快,但倾之还是看清了那人——初尘的贴身侍女,锦瑟。 “锦瑟!”他拨马喊道。锦瑟闻声调转马头,见是花倾之,飞奔过来,翻身下马,险些跪在地上,“殿下,我……我可找到你啦!好多……好多灾民堵住了宫门,要……要杀今朝公子,平天怒。不然……他们就要打进宫去……”话音未落,花倾之已打马疾去。锦瑟力竭,瘫倒在地。 八风台,驻月殿,那些被放出宫的老宫人或许还记得,常熙时候,那是帝国最旖旎多情的地方。有歌、有舞、有酒、有仙乐、有美姬,有帝君常熙的流连忘返。黑甲军挟裹而来的北方的风雪、北方的厚重荡涤了帝都的华而不实,但至今宫人们还是会说八风台,驻月殿,那是帝国最旖旎、最多情的地方——千万架风车咏唱着少女懵懂的情怀,她嫁到了锦都,得到了真爱,为爱而死。 而今夜,这旖旎多情的宫殿却要葬送去十五岁的少年。他没有罪,他只是天不时、地不利、人不和的祭品。宫外得不到回应的人群在一次强余震后彻底崩溃、咆哮、疯狂,将上天的愤怒毫无道理地归咎于一个无辜的人,似乎这样,便能得到救赎。他们用圆木撞击着宫门,像对待敌人的城池。 少年笑了,他说过“不管怎么说,我欠你一条命,我会还的”:今朝,哥哥,我们是一朵两生花,请你代我妖娆夺目…… 作者有话要说:韩夜。。。我还是舍不得他死啊。。。 璟安。。。总算又写活了。。。 真人版增加3张新图O(∩_∩)O~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8380cf00100mku9.html 花开连城 作者有话要说:后台显示收藏到100,真不容易O(∩_∩)O~ 【章十九】花开连城 驻月殿火光冲天,全钰京的人都知道花今朝死了。良心在于事无补后无多益处的幡然悔悟,仿佛带着歉疚,帝都陷入了沉静。只有禁军拿捕左都时双方起了冲突,然而自连城毅然赴死的那一刻起,左都的败局便已注定。动乱平息,帝国这架瘫痪了三日的巨大机械,上至帝君,下到小吏,终于有条不紊地运转起来。 倒坍的女墙,偷越过一缕黑夜与黎明交界时若明若暗的青光,照在紫色的单薄身影上。女子回望着埋葬了她几十年生命的帝都——终于倾塌了。在她的一生中,两次目睹了这座辉煌城市的陷落,第一次,她失去了所爱,第二次,她又将他寻了回来——对着怀中紧抱的木匣,她说,“熙,我们走吧……” “倾之,我走了。我并不希求你的原谅,然而我要感激你,感激你教给了我爱和忠诚。我的不幸并非因你而起,而我却将痛苦归咎于你,这是我的怯懦——因为在王的面前,我只能匍匐。我又一次见到了傲初尘,这让我的内心可以在余下的时光少些负疚。与她长谈,我不敢相信面前的人在暗无天日的地宫里,被置于利用与控制之下,忍受着相思的煎熬,生活了十五年。我痛恨王给我设下的桎梏,渴望自由,渴望解脱,我亦痛恨不老不死,渴望长满皱纹,渴望满头华发。可从前,我不敢迈出脚步。我要感谢初尘,感谢她教会了我勇气。所以我带着我爱的人一起走了,天地茫茫,有他陪着我走过衰老,走到死亡……” 紫色的身影行向远方,身后,清晨赤色的云霞从帝都的废墟上升起。 “薄姬走了,从宫中带走了常熙的骨灰。”浮光殿内,子车行已捏着薄清扬的信,一句话便交代过去。他知道倾之不会有心情读那些冗长的文字。 坐在地上的花倾之一动不动,怀里抱着一身白衣的初尘。他很喜欢她穿那件杏粉色的裙子,可惜那上面浸透了血迹——她在驻月殿下抱着他哭,她说:“倾之,城儿太孤单了,我不能让他一个人走。”便用他送她的将黎刺穿了身体。他抱得那么紧,却还是失去了她。那一刻,像被噩梦魇住了一样,哭不出来,喊不出来。只抱着她仰头看见八风台上的火燃着了苍穹,将他的心一起烧成灰烬……这件白衣是他亲手为她换上的,然后抱着她,再不许任何人碰她一下。 行已见状,长长叹了口气,说道:“过几日,我就要走了。” 良久,倾之才反应过来,缓缓抬起头来,迷茫地看着他。 沈疯子即是锦都名医,植兰的父亲沈中庭。锦都灭国后,他被商晟抓住,但一直不肯为他效力。因为不愿给商佑看病,他甚至装疯卖傻,可商晟还是找出了他的软肋——不死药。沈中庭沉溺于研制不死药,甘心为商晟驱使,沈氏千里寻夫,却发现丈夫背叛了锦都,为仇人做事。他们见了一面,发生了争吵,沈氏苦劝丈夫不回,悲愤之下,投河自尽。而沈中庭一直不知道妻子已故,只当她回了锦都。如今真相大白,沈中庭不能接受,女儿植兰更不能接受。 行已道:“植兰这几日总是郁郁寡欢、神情恍惚,我很担心。”蹙眉,顿了顿, “等局面稳定下来,我就带着植兰和青青离开钰京,天南海北,名山大川,但愿能让她舒展心怀。这么多年,我也从未带她们母女出过门,也是我欠她们的。” 倾之低下头,心里不愿行已离开。他总追逐着童年的梦,希望跟所亲所爱的人永远在一起,像从前锦都王宫里那样。可去罹走了,大哥也将要离他而去,连最了解他的初尘在最后也选择了孩子,而忘记了他才是最怕孤单的那个人…… 见倾之不置可否,行已默站了一会儿,道:“左都的事情还得要你处理。”想对他申言利害,但终究没说——其实倾之比他明白——于是只是道:“我先走了。” 又五日,震后第一次大朝会,商晟下旨御审左都——左都的事情没个了结,朝野内外有人忧惧,有人观望,终究是人心浮动,不能全力救灾。 天还未亮,花倾之独自去见左都。后者虽身陷囹圄,却仍旧一派大将风度,见了倾之动也未动,只冷冷地睨着他,“没想到临死前还劳玉廷王亲自送行。” 倾之从腰上解下一个磨白了的耦色锦囊,轻轻抚摸——那是初尘缝的,他随身带了将近二十年。撕开囊口,取出令牌,小心翼翼地将里面的青丝掖好,塞进袖里。将玄黑令牌放在左都身前案上,倾之道:“持此令牌,可免将军一死。” 左都大惊。玄都的免死令牌他自然认得,据他所知最后一个拥有这种至高荣耀的人是帝后季妩的父亲,当年的玄都大将军季周。左都想不到花倾之会有一面。 “为什么救我?是我逼死了花今朝。” 花倾之撩襟对面坐下,看着左都,“你是想逼死我,逼陛下杀了我。” 左都盯着倾之至深的眸子,忽而纵声大笑:不简单,不简单,二十年前他第一眼就看出花倾之不简单,二十年后,是愈发了不得了。“不错,我与陛下自年少时就是过命的交情,我敢说谁都可能背叛,只除了我!可你,”左都怒指,痛陈道,“锦都的公子,花氏的遗孤,你从来都没有放弃过仇恨,留着你,早晚都是陛下的祸害,帝国的祸害!左某死不足惜,只可惜不能让陛下看清你的面目!” 倾之静静听完,正襟危坐,“将军的正直一直为我敬佩。然而将军看人却不及陛下万一。陛下早就看清了倾之,不然也不会容我大权在握。”左都似是不解,倾之解释道:“陛下看清了在花倾之心中,天下太平远比私人恩怨来得重要。” “你自来无篡位之心?”左都狐疑。 倾之摇头,“没有。若有也不会等到今天。” “你当真不会对陛下不利?”难道他一直错了? 倾之再摇头,“不会。若会我就不必将陛下和娘娘从废墟里救出来。” 左都拧眉,问道:“陛下无子,百年之后……” “重光当立。”花倾之神色淡淡,而左都闻得“重光”二字却是惊得浑身一震——那是他为商晟保护下来的唯一的血脉,花倾之竟已知道! “将军大概还不清楚,我的发妻是渤瀛侯傲参的女儿,世子傲天俊的妹妹。傲天俊已经入京,重光之事他已详细告我。重光的母亲为了保住孩子找到将军是找对了人,将军把陛下的骨血托付给渤瀛侯也是托对了人,而如今渤瀛侯世子将重光交托给我,也不会错。至于我,将军不用担心,少则一年,多则三年,我会离开钰京。” “我……信你。”这一句却是无奈——身陷囹圄,不信又如何? 倾之释然,起身道:“朝会就要开始了,殿上将军尽管直言,至多是你与我政见不合,借机诛锄异己。再有免死令牌傍身,全家性命无虞。”施礼,转身,未至牢门,却听身后左都缓缓道:“我的长子左骐有不臣之心,次子左骥却是拳拳忠耿。琼华公主与十步杀有勾结,她想称帝想疯了。如何处置,殿下看着办吧。”倾之回身看着左都。左都又笑道:“无论如何,我都是犯了谋逆的大罪,罪不可赦。”见倾之张口,他抬手道:“殿下不是说过吗‘帝国律法,不诛心,只论行’,我有谋逆之行,自然该得谋逆之罪。”转身长叹,“殿下,上朝去吧。” 倾之听懂了左都的弦外之音,但他已不打算劝说:这世上有太多不该死却不得不死的人。倾之退后两步,撩襟跪地,默默地拜了三下。 日曜殿上,商晟再没见到左都——他已自缢于牢中,只留下了十个字“愿驰追风驹,与君再破敌”。商晟的眼睛模糊了,如同左都写下这句的时候:那些少年激越的岁月仿佛历历于前,又消失在重阙之巅,再不回来。只有当年战胜时立的石碑还刻着玄都双壁,商晟、左都的名字,千年之后,也会斑驳,也会不见。当年壮怀激烈的酒,今日却洒向一抔黄土,英雄断肠。兄弟,君臣,来生再做…… 众臣见惯了陛下的威严刚毅,此时见他哭得痛不欲生,直让人担心背过气去,竟是谁也不敢提如何发落左都家人了。直到面无表情的玉廷王不带丝毫悲喜情绪地发话,“圣旨,褫夺左氏一族官爵,罢为庶人,流徙三千里,子孙永不得入京。” 臣下代发圣旨实为不妥。然而抬眼看那十日之内衰老了许多的陛下,再看看痛失爱子、爱妻,清清冷冷却越发显得天威庄严的玉廷王,谁都知道花倾之已经是帝国实际的控制者了。帝君无后,这唯一的血亲不该继承大统吗?何况玉廷王有武功,有文治,又有令名。所以玉廷王的“圣旨”便是圣旨了。至于圣旨中未提及罚没左家家产,未限令左家离京的时间,大家似乎不约而同地忽略了。 左骐此人志大才疏,花倾之根本不放在眼里;左骥又最是明理之人,是非善恶自有原则准绳,不必担心。听说琼华疯了,不知真假,但花倾之实在无暇分心。至于左护的两个孩子,与左骥交好,那是最好的。再有十步杀中力主复仇的一派,初尘已死,左都事败,段江被杀,琼华根本不成气候,也实在是大势已去,难有作为。倒是凤都的地下宝库正被拿来权作赈灾之资。 三个月后,商晟下诏退位,他本欲将帝位传给倾之,不料倾之却搬出了傲重光——此时该是叫商重光了。当年重光的母亲被帝君临幸,不久之后发现怀孕,她是个聪明人,知道帝后一贯容不得怀了孩子的宫人,便谎说家中来信,母亲重病,请求出宫。出宫后她找到左都,后者也甚为难,一来不愿破坏商晟与季妩的感情,二来也不能让陛下的骨肉流落民间,于是便收留了宫女,待她生产后将孩子远远地托给渤瀛侯傲参,作为傲天俊的次子养在侯府。 对商晟这实是意外之喜,然而季妩病情刚刚稳定,为免她情绪波动,商晟还是决定按原计划启程返回玄都。那孩子,他生而未养,不看,也罢了。 浮光殿上,只得倾之一人,两个多月前初尘就被天俊带走了。天俊和窈莹本是接了倾之的喜讯来与初尘团聚,却不料半月时间天翻地覆,见到的只是一具尸体。傲天俊执意要将妹妹带走,不论用身份还是武力,倾之都能阻止他,但他没有,因为天俊说:“她活着的时候你一次两次护不了她,你根本不配拥有她!” 是的,他不配!听说师父也来了,看了初尘,却并未见他,想必师父也觉得他不配吧。这次倾之没有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他想,还是醒着痛吧。 “父亲。”孩子的声音带着忧虑。 花倾之抬起头,一个恍惚,摇了摇头,看清了那是今朝。“坐。”他道。 今朝坐在父亲对面,垂首道:“陛下和娘娘要回玄都了,我也……” “你也想去?”孩子的心思他早就猜到。 今朝惴惴道:“我这样做,父亲会生我的气吗?”所有的恩怨,他已都知道。 花倾之反问:“陛下和娘娘对你好吗?” 今朝沉思片刻,如实道:“好。” 花倾之笑了,“既然如此,父亲怎么会生气?恩怨分明,有恩思报,这才是丈夫所为。至于上一代的恩怨,让它从父亲这里结束吧,与你无关。” 今朝抬起头,眼眸清澈。 “去吧,”花倾之看向远方,“去看看你祖母生长的地方,父亲也在那里住过五年。那里有鹅毛般的大雪,有淳朴的山民,有鹿肉,有烈酒。记得我曾经跟你说过的玄都边陲的小店吗?有机会一定去看看,记得带上刀,不然会被人嘲笑。还有丈雪城的不斫山上有一片梅林,你师公曾在那里埋了十几坛好酒,当年我们走得匆忙,多半留在梅林了。如今已有三十年了吧,”他笑起来,云淡风轻,“定然浸透了梅花的清冷风骨,你可是有口福了。不许独吞,差人送回钰京些。” 今朝仔细听着,认真地点头,“孩儿记下了。” “还有……带上祖父的骨灰,撒在撷苍山,算是与你祖母合葬了吧……” 今朝顿时双眼盈泪,叩首唤道:“父亲……” 花倾之想笑:为什么每个要走的人都对他一脸凄凄,分明最该难过的人是他啊!可他还要笑着安慰他们。“走吧,照顾好自己,多多历练。”他说。 “嗯。”今朝咬着嘴唇,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 “走吧。”花倾之笑着催他。 玄色的车辇,玄色的牙纛,商晟又恢复了玄都王时的仪从。倾之觉得不必如此,但商晟不以为然。他在临走前问倾之,“你还恨我吗?” “恨。”那简直是不需要什么犹豫的。 商晟释然,大笑着转身离去。上车前,最后一眼回望帝都:三十年功名,山河壮阔,已经拥有过辉煌,此生便无遗憾。到如今,华发兮苍颜,胡不归去? 商晟上车,季妩问他,“你和倾之说了什么?” 商晟笑道:“我问他还恨不恨我。” “他怎么说?” “他说恨。” 季妩不解,“那你为什么还笑?” 商晟道:“倾之是个好孩子,我希望他能任性些。”季妩点点头,心下也了然了:是啊,爱便爱了,恨便恨了,爱不能,恨不得,岂不太累心了? 车轮碌碌,驶离帝宫。商晟的心情难以言喻地轻松起来,他笑着握紧了季妩的手:失去太多,但幸甚没有失去她,得到太多,但最珍贵的还是她! 商晟的离去自然引来了七杀、破军、贪狼、白虎四卫的不满。他们以“此时不杀,更待何时”为由请诛商晟。可倾之的话也有道理——“天灾人祸,百姓罹难,此时杀商晟,必节外生枝,难道众位忍心只顾三十年前恩怨而不顾今人死活?给我三年时间,我必将天下治理安定,到时定给诸位一个交代!” 初尘说得对“仇恨总会过去,人却是要继续活下来的”。三年,足够他将陷入灾难恐慌,几乎遭遇倾覆之灾的帝都重新打理得百废俱兴,而三年之期的承诺,他心下很有些不介意、不在乎,甚至愉悦地想:谁会向一个死人追问承诺呢? 三年后。丈雪城。 云池宫的天然温泉对季妩的伤腿很有好处,这也是商晟决定退位,回到玄都的原因之一。“哈哈,哈哈。”季妩听见商晟健爽的笑声,不一会儿见他红光满面地大步走来,喜道:“孩子们打得痛快,小小三狄,弹丸之地,还真欺我朝中无人了!只可惜你们非不让我上阵,否则我定把他们打得哭爹喊娘。哈哈!” 原是自三狄听说帝都大震,寻思着帝国无暇北顾,便屡屡侵犯玄都边境。左都死后,倾之在朝中再无阻力,大刀阔斧地实施了“兵将分离”的改革。然而改革之后军队的战斗力遭到了一些质疑,故而此次对三狄作战,规模虽不大,却是对新军的第一次检验,意义非凡。商晟人在玄都,对朝中局势却清楚明了得很,这一仗的胜利是双重的胜利,他自然倍加欣喜。 季妩见商晟恨不能把自己当成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笑劝道:“倾之不是说‘天有日月,不见繁星’吗?日月隐而识将星。陛下光如日月,就不要淹没后辈了。” 倾之这话本是说韩嚭、左都的,却被季妩偷换了形容商晟,虽然后者知道这话的由来,但还是笑得心满意足:季妩劝谏的话总是与人不同,听着舒坦。 季妩按照御医的嘱咐,泡足了时辰,商晟心情大好,非要背她出去。 季妩又气又笑:这人总不服老,可叫人怎么办呀? “季妩,我来做你的腿。”说着已将她驮在背上。季妩的眼睛忽就热了。 云池宫前,季妩伏在商晟肩上望向远山,在他耳边轻轻地说:“玄都的雪化了,钰京应该已经开满鲜花了吧,你说倾之会不会也在登高望远?” “养鹰飏去,凤鸣其下,百羽铩尽,花开连城。”那是几十年前老海都王傲占的卜言。傲占以为“花开连城”的“花”是花少钧的“花”,他的儿子傲参则以为是花倾之的“花”,但预言总以一种出乎凡人智慧的方式应验——震后钰京重建,为了纪念舍生赴死的“花今朝”,钰京的百姓在街边种花种草。不仅如此,百姓家家养花,在“今朝”忌日这天大家把自家的花拿出来,聚在一处,祭花,赛花,赏花,俨然成了盛大的节日。从高大的宫墙上望下去,花开连城。耳边似有飘渺笛声,倾之记得,那是初尘为他吹奏的第一支曲子。 伊人吹笛,满城飞花。 眼前模糊,天仿佛黑了下来。 …… …… 【玉笛听落花完】 作者有话要说:后台显示收藏到100,真不容易O(∩_∩)O~ 孤星 【尾声】孤星 我时常想起初尘: 想起初遇时那个美妙的误会; 想起再见时那个薄怒的转身; 想起踏云驹,想起胭脂醉; 想起踏雪寻梅吹笛拂怨的冬季; 想起桃红李白双剑分花的春天; 想起在云螯赶海踏浪,嬉笑打闹; 想起在凤都辗转反侧,日思夜梦; 想起从凤都归来得知她“死讯”时的心死如灰和重逢后的一夜狂欢; 想起成亲那日她帮我“作弊”时的心有灵犀和云雨合欢的一夜狂乱; 想起从渤瀛到钰京,我虏她狂奔而去; 想起从钰京到锦都,她只要一树海棠; 想起一起偷笑,想起一起偷吃; 想起得知将初为人父时的幸福; 想起贴她肚腹听胎音时的期待; 想起她说起将来,将来会有很多很多孩子…… 将来,复仇后,那时有那么多的将来…… 始终不知道拥有太多回忆是幸还是不幸。但拥着这些回忆,初尘仿佛从未离开:我推开房门,见她坐在绣床上为我缝制冬衣;打开轩窗,见她站在花树下对我回眸一笑;抚上七弦琴,摸到她的手;拿起桃木梳,触到她的发…… 然而,我确乎是失去她了…… 这一次,是永远。 或许我天生就是一颗孤星,幼年失怙,形单影只,十年飘零,半生奔走,如今纵使手握江山,却依然茕茕独立、形影相吊。 初尘去了,城儿死了,窈莹渤瀛为家,师父远走天涯,连朝儿也去了玄都。钰京,仿佛一下子成了一座孤城。而我,依然是三十年前的我,行走在无边荒原上孤伶伶的弱小身影,没有爹,没有娘,没有哥哥,没有妹妹,只有我一个…… 只有我一个。 【全文完】 ================================== 我知道,如果这样结尾一定会被BS至S,所以……我承诺的HE隐藏在后记中,啦啦啦。 真人版答案先,免得忘了(http://blog.sina.com.cn/s/blog_68380cf00100mku9.html): 1、童年花倾之(落难装);2、季妩;3、殷绾;4、颜白凤;5、商雪谣;6、明月姬(薄轻扬);7、商晟;8、卷荼(小白毛);9、花今朝&花连城;10、童年花窈莹;11、颜青羽。 后记: 从《花重锦官》到《花氏孤儿》,从08年12月1号到今天,经历了2年时间,写了近70万字,总算带着一些圆满的和另一些不圆满的平坑了。对我来说,文如其名,《花重锦官》果然是重重叠叠开得热闹,而《花氏孤儿》也真的是寂寂寥寥开得孤单(可怜见的,这娃少人疼~~~)。感谢一直陪着我的、后来陪着我的、开始陪着我后来离开了的以及离开了又回来、回来了又离开的所有朋友们。 曾经被批评不擅长写长篇(那次某人的短篇遭到了表扬,开心),这确实是我一直都改不了的毛病。《花重锦官》就先不挑结构上的毛病,单是人物和情节就不够丰满,太嫌干瘪;《花氏孤儿》汲取了前篇的教训,却是——回头看洋洋洒洒50万,描写过冗,情节过杂,水分过多——过犹不及。说回结构,我还是不懂怎样制造悬念,怎样吸引眼球,这使得文章很多时候主次不分、详略不当、过度生硬以及该“奇”不“奇”、该“险”不“险”——如果我是读者,或许会觉得这是一篇闲着没事可以看看,但并非一定要看下去,更非一定要一口气读完的那种让人读之酣畅的好文。至于能被回味多久,记住多久,就更没信心了。 文字上自信还是及格的。境界就不敢高攀了,不过我确乎是想在文章中表达一些很简单的感觉(feel)。比如《花重锦官》想表达的是一片雪(商雪谣)之轻与所承受之重,是一片白茫茫的心情;《花氏孤儿》就更简单了,只是一个“孤”字而已——所以我一直在纠结要不要放出happy ending——放出来就是与我想表达的东西背道而驰了,但如果不放出来,就是违背了之前作出的HE的承诺。我选择了折中的方法:晋江结局就是如此了,我在博客上贴出了《尾声之后》,实在不能接受晋江结局的朋友可以去我的小博,但能接受晋江结局的朋友,建议不要看,因为晋江结局才是我真正想表达的东西。 【《尾声之后》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68380cf00100mrkb.html】 个人感觉《花氏孤儿》不如《花重锦官》,不是输在文字、结构、境界(感觉?)上,而是输在态度上。写《花重锦官》时我只写我想写的,而写《花氏孤儿》的时候我会考虑读者喜欢什么,进而去写——其实这与平时被我BS的迎合大众口味的商业片有什么区别呢?而那些商业片不是照样抓不着观众的心(同理我也并不真的知道读者想要什么)? 其实这个世上投机的秘诀有很多,“成功”的秘诀也不少,但幸福的秘诀只有一个——踏踏实实做自己。如果以后还有自由的爬格子的时光,我只写我想写的。 《花重锦官》曾被朋友说是“男人戏”,《花氏孤儿》也算是阳盛阴衰吧——按照我个人的想法来写的话,女人戏至少还要砍掉一半,女主傲初尘大概比上篇的女主商雪谣还要打酱油(汗)。不过这是一篇“王子复仇记”嘛,本就该以王子和坏蜀黍(这里是坏舅舅)为主线。我一直不解为什么没有人指责花倾之优柔寡断,不为父母报仇?是俺写的小花同学太过悲天悯人令人无法从道德层面指责,还是俺写的甥舅感情如此合情合理合该如此?或者有人这样想,但是没跳出来打击俺(可能性较大)?不管怎么说,俺有在宣扬小花同学是从大仁大义出发,俺也有表示无嗣的商大哥对外甥有非同寻常的期待和感情——感情嘛,你对我好,我对你好,总是双方的,商大哥对小花同学好,小花同学也不能太没心没肺不是?不过,按照最初的设定,原因其实是……不能酿成“神伦悲剧”…… 这就要说到原本打算写的前篇的前篇(汗)。当然这计划是因为种种原因破产了,现仅存一个写残了的番外能说明其中人物关系。有兴趣的亲可以看看。 【被俺写残了的番外】玉晖——小白毛外传 我的前世叫玉晖,白衣胜雪的少年,有着天界独一无二的银色眸子。 出生时,看到我银色眸子的众神说,怕是个小瞎子吧,于是摇头离去。 瞎子是什么?我瞪着银色的眸子看着他们。 天生的灵兽,我的洞察,甚至为神人不知。 我感到了遗弃,那是一种很悲伤的情愫。 我蜷缩着小小的身体,将头埋在爪间哭泣。 他将我抱进温柔的臂弯,顺了顺我身上的毛,将脸贴在我背上。 他说:父亲,我要它。 从那天起,他便成了我的主人。 他给我取名叫玉晖。 那时我还很小,双手可捧。 那时他也很小,三尺孩童。 主人的名字叫肇青,东方晟皇大帝之子,西方崇君大帝之徒。 据说,担负着一统天界的使命。 可其实他跟一般的孩子没有不同。喜欢偷懒,喜欢耍赖,喜欢下界游玩,不喜欢读书,不喜欢修炼,更不喜做帝君,一统天界。若非说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那便是从小受上天诸神的宠爱,有那么点无法无天、狂妄自大、自以为是、目无尊长,自恋骄傲,自信爆棚……但那也是因为他天资聪颖,惹人喜爱嘛。 天上的日子并不孤单,我有许多伙伴。 生着翅膀的挟翼天马,大如宫阙的白色照夜,骄傲的凤,吐云的叱,当然还有许多像我一样生着四只爪子的毛绒神兽,大的,小的,小不点的,小不点点的。 主人没有朋友,他的朋友只有满屋的书卷和一柄叫百花杀的神剑。 当然,还有我,只是我经常将他抛在一边。 那时我不知道,每次我出去撒欢的时候,主人看着我的背影,有多羡慕。 崇君大帝说:青儿,当你的功力能冲破九重虚无之障的时候,就可以自由下界游玩了。说那话时,他笑得很慈爱、很温和。 遇到她,是主人冲破了九重虚无,第一次独自下凡。 当然,还有我,不过主人从不把我计算在内。 我不满的我围着主人蹦跳。 主人撇撇嘴:先把尾巴修炼没了再说。 我顿时垂头丧气,主人“使坏”的将我“蹂躏”一番,开怀大笑。 我很喜欢主人笑。 那么丁点儿的小人儿成天绷着脸学他严肃的爹,多无趣。 就是那天,主人追着我,我追着主人,在云层上打闹。 忽然,主人站定。 我“砰”一声将主人撞翻在云。 呜,闯祸了! 我赶紧用爪子捂住脸,蜷起身子装可怜:我不是故意的,真的不是故意的…… 主人没有生气。 我移开一只爪子,看见他一动不动的趴在云上,往下界看去。 于是我蹭到他身边,趴下,也伸着脑袋望向下界。 波涛汹涌的大海,晦暗无边。 她就那样闲闲的坐在礁石上,仿佛身边是祥云花海,而不是惊涛骇浪。 乌黑的发丝,白色的衣衫,在风中飞扬。 突然,后颈一紧,我被主人拎了起来。 喂喂,老大,不多看一会儿吗?多好看啊。 喂喂,老大,将来你要给我找只母卷荼,我也要这么好看的。 喂喂,老大,你听到我讲话了吗?否则我可终生不“嫁”,吃你喝你一辈子! 主人阴笑:叫什么叫,学会说人话再说! 嗷呜…… 虽然主人酷酷的,不动声色,不过我感觉得到他的喜悦和兴奋。 我睡在他的枕边,被夜里痴笑着流口水的傻小子揪掉了好些毛。 第二天,主人就去见了晟皇,他的父亲。 他说:父亲,我要她做我的妻子。 晟皇大帝说:只要你征服了大海。 他说:好。 ------烂俗及偷懒的小分------ 后来我闭关修炼,不知其间发生了什么,当我修成了白衣银眸的少年的时候,主人已经如愿以偿的跟她在一起了。 虽然,他们还不是正式的夫妻。 尽管,黑色的大海仍还没有被驯服。 但我相信,已经没有什么能将他们分开了。 她的名字叫初尘,主人叫她尘尘。 然而,那场命定的浩劫终于还是到了。 神魔之战,毁天灭地。 主人作为晟皇大帝的儿子,当仁不让,领兵出征。 与他并肩作战的,有他心爱的女子,未来的龙皇,未来的天后。 还有对他不离不弃的我。 对于那场旷日持久的对抗,我只记得:鲜血、杀戮和死亡。 我们会胜利,我们一直抱有这样的信念。 然而当我们离胜利还有一步之遥的时候,代价已经惨烈到无以承受。 九天诸神死伤无数,而且…… 她死了。 魂飞魄散,尸骨无存。 我知道,主人的心也死了。 在胜负即见分晓的最后一战中,我和主人都受了重伤。 若不及时散去法力,落入轮回保命,我也会魂飞破散。 可我拼着魂飞魄散也要跟主人战斗到底。 傻瓜,主人笑着说:我已经失去爱人了,不能再失去朋友。 他用最后的神力亲手击向我的天灵,封印了我的法力。 堕入轮回。 我记得,最后那一刻,我看见他的神魂一丝一缕消散得干干净净。 往矣,神灭。 …… ------小分结束------ 真怀念过去的日子啊,在大云床上将主人的被单搓皱,在照夜背上扶摇直上同风而起,闯进大炎汤游泳,被东君烧焦了尾巴,摸进琼林海偷酒,被姽婳逮个正着,崇君大帝总是笑得浅而温和,晟皇大帝总是一脸高深莫测,天后那里永远有吃不完的美食,雪女那里有讲不完的故事,关于爱情,我忘了结局。当然,当然,还有被主人“逼迫”现回原形,摇头摆尾扮可爱的帮他追女仔…… 真怀念那些日子啊。 再也回不去了。 在人间,我们还能重逢吗?你还会收留被遗弃的我吗? 你是否还能记得被你抱起的卷荼,白衣翩翩的少年? 我会记得你,认出你,记忆不是丢失,只是深埋,深埋而已。 注:东君——太阳神;姽婳——月神;天后——晟皇之妻。 前世今生,人物对照:晟皇大帝——商晟 崇君大帝——花少钧 肇青太子——花倾之 龙女——傲初尘 天后——季妩 雪女——商雪谣 玉晖——小白毛,卷荼 作者有话要说:坑已平,人已史,小事烧纸,大事挖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