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不说永远》 作者:贾童 ========================================================================================================================== 【申明:本书由 TXT 66874小说下载网(WwW.66874.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TXT手机电子书,我们因你而专业,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请登陆 TXT 66874小说下载网--WwW.66874.com 】 ========================================================================================================================== 第一章 第1节:一直不说永远(1) 题记不敢说永远,只能说一直。 有人杀死了老虎,有人登上了月球,他们都是英雄。我付出一生的时间,是愚者。 …… 不敢说永远,只能说一直。 116岁那年,我遇到自己喜欢的男生。 我都不知道自己喜欢他,因为我看见他的时候,生理心理没有任何变化。没看见他的时候,也不会刻意地去想他。他跟我说话,我就回答。他跟别的女孩子说话,我就做自己的事情。这些迹象怎么也不像是书上和电视里说的喜欢。 我原本以为,当我看到喜欢的人时,会对他一见钟情,会让我的整个生活都只有他。最起码,我会有电视和书上教过的那些症状:害羞、憧憬、吃醋、偷偷地注意他。 可是事实不是这样。南辕北辙的经历最终让我错过了他。 直到现在,我还会偶尔地做梦。梦境里,我像在观看一场别人主演的电影,我和他都只是两个过场的配角,一闪而过、各奔东西。我们仅有的交往——因为对电影的主题没有帮助,所以,被忽略了…… 的确就是这样。我知道他,是通过别人的嘴巴;了解他,是通过别人的经历。 当时有三个女孩子喜欢他,这三个女孩之中,一个叫茜伶,是校花;一个叫雪,是班长;还有一个叫阿槿,家里有好几辆的车。其中,茜伶和雪跟我的关系都很好。她们不止一次在我面前提到他。 雪是第一个和他说话的女孩,也是他第一个搭理的人。那次,他坐在最后一排,看一本叫《人类的故事》的书。雪作为班长,把熟悉每个同学当作自己分内的事情。 她走过去,说:“书有趣吗?可以给我看一下吗?” 他头也不抬,把书合上、放进了抽屉里,一句话也不说。 当时的雪惊讶得目瞪口呆,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会是这种反应。她甚至怀疑这个人的脑子有问题。真的,哪有人会无礼到这种程度的。就算不愿意,敷衍两句也是好的啊。 雪这么跟我说的时候,我怀疑她有些夸张了。 我说:“不会的,哪有这样的人。” 雪说:“他就是这样的人。” 我说:“那你是不是得罪他了?” 雪说:“没有,你可以观察看看。谁跟他说话,他都是这副德行。” 雪就是这样开始观察他的,而我转眼就忘记了这次对话。 一天中午,我从学校的食堂打饭回来,看见阿槿朝学校后面的操场走去。说句实话,阿槿时髦得不像个高中生,起码不像中国的高中生。她剪得很短的头发染了色,还穿着短短的裙子,睫毛也卷得翘翘的。明明学校规定女生不许化妆、佩戴首饰和染头发,她偏要反其道而行之,把“不许”变成了“必须”。 班主任也找过她,还在自习课上很不客气地叫她回家收拾干净了再来上课。 可是她理直气壮地冲班主任叫:“你有什么权力赶我出去!我头发天生就开叉、眼睫毛本来就是翘的,而我不穿成这样,我就觉得出不了门!”跟着还说了一句很流利的英文,大概是骂班主任老土。反正那句英文学校里没教,估计不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还真听不懂,班主任一气之下就走了。 虽然我们大多数人对班主任的过分严格颇有微词,但还是很尊重她耿直的为人。因此,我们不太喜欢在美国长大、个性太过张扬的阿槿,本能地就会排斥她。她倒也不在乎,在她眼里,我们其实和乡下土包子没什么区别。 阿槿喜欢穿着鲜黄的皮夹克和红色的裙子,极其耀眼。连我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其实她这么穿真的很好看,没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而对我来说,只要令人产生享受的感觉,那就是美。因此我承认,阿槿这样很美,不管她美得是否符合中学生的道德规范。 我喜欢在教室里吃饭,边吃边捧着书看。不是看什么小说,因为班主任不允许我们看与功课无关的书,我就只好捧着语文课本看,幸好高中的课程里,也有不少欣赏价值颇高的文章。 第2节:一直不说永远(2) 揭开饭盒盖子时,我看见他坐在窗外操场的看台上,捧着饭盒。而阿槿刚好从他面前走过,果然就像雪说的那样,他头也不抬、好像瞎子似的,只管用勺子一个劲地往嘴里塞饭。 阿槿看见了我,挥手大喊道:“喂,教室里有没有人?” 我愣了一下,也大声回答:“没有!” 就见阿槿朝着教室的方向走来。我有点莫名其妙,却又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她干吗问我教室里有人没有?她明明看见我在教室里的啊。更奇怪的是我干吗回答没有呢? 后来雪和我说起他时,难免提到阿槿。阿槿的心思那么明显,傻瓜才看不出来。雪说阿槿时的语气,本身就代表了对阿槿的评价:“故意在他的面前走来走去、大声地跟教室里的人喊话,生怕他注意不到自个儿似的。” 不过雪也很清楚,阿槿不会构成任何的威胁。因为他显然对所有人都不理不睬,而并不只是阿槿或者雪。 雪因为是班长,可以有很多机会和他接触。不过每次接触过后,她都会跟我说:“他让我知道原来在这个世界上,哑巴其实也可以过得和正常人一样,两者之间没什么分别。” 大概是初秋的某一天下午,我走进教室,看见雪趴在桌子上哼哼。我问她怎么了,她有气无力地说:“好朋友来了。” 我一愣,问:“要不要药?” 我这一问,雪反而困难地笑了起来,而且是那种很傻的笑。 我说:“你疼傻了?” 她虚弱地摇摇头:“你、你猜我今天怎么来的?” 我说:“不是走来的吗?”她家离学校很近,中午还可以回家吃饭。 她勉强坐直了身子,盯着我一字一句地说:“他骑车带我来的。” “啊?”我不由得费解,“哪、哪个他?” 力气用尽的雪再度趴回桌子上,“张天叙……” 原来他叫张天叙,这个名字也只有他这样的怪人配。“哦!”我连忙摆出关心的样子,毕竟这对雪是很重要的好事。我几乎可以看见她苍白的脸皮底下的红光满面。我要是不表示好奇,她会觉得我没有人性。 “这个人还不错的,至少懂得乐于助人。”我斟酌着说,“乐了吧?但就算乐,你也不能指望他能救命。要不要药?芬必得,还是百服宁?” 雪甜蜜地说:“他去校医那儿要了。” 我点点头:“这就是所谓的送佛送上天吧!” 雪佯怒地问:“你什么意思,送上天去,巴不得我死啊?我这样辛苦……” 我做了个鬼脸,转眼看到他进来了,径自把一个药包放在雪的桌子上。我赶紧拎起教室后面的暖瓶,倒了一杯热开水。 “谢谢。”雪说。看得出来,她的语气里更多的是出自真诚的感谢。 他还是没说什么,点点头就走到座位上去了。 那件事后我和雪都认为他其实心肠很好,但就是不爱搭理人。但不爱搭理人也是一种生活态度,这世界上那么多人,未必每个我们都能看顺眼。既然如此,不理就不理吧,反倒更自在。 我开始发现,有时候,一个男人的冷漠其实是对狂热追求他的女人的善意保护,不想因为明确拒绝后使她太过难堪。可惜阿槿不这么认为,只要她的目标不表态,她大概永远不会有放弃的打算。我替阿槿感到不值,学校里出色的男生并不少,不管是英俊的、有钱的、体贴的,还是聪明的,都大有人在。她怎么就选了张天叙这么一棵不起眼的树,还铁了心要吊死在上面呢? 我真不懂美国回来的女孩子的想法。 雪却似乎能明白,她说阿槿这种类型的女人就是喜欢得不到的东西,一旦正式拥有以后就会弃之如草履。尤其是感情,和快餐没有分别,得到以前它是摆在商品柜上身价百万的美食,买来后吃光了就是一个肮脏的食品盒子——一般是丢进垃圾箱,而更多的是随手一扔,还要麻烦清洁工来收拾。 我说她太夸张,但脑子还是忍不住想到他像个垃圾食品盒似的,被清洁工用沾了树叶的扫帚、扫进垃圾车的情形。 第3节:一直不说永远(3) 雪笑了笑,“你不要一副不能理解的样子,其实你懂的未必比我少。” 她说得对,我并不是个单纯的人。虽然我愿意往好的方面想,但是潜意识里总做着最坏的打算。这也是我唯一不喜欢雪的地方,她聪明到想把一切都牢牢地控制住,而且容不得别人比她聪明。 有时候我想,大概就是因为雪觉得我不笨,却又没她那么聪明,才会和我做朋友的吧。 我说:“你不用担心啊,他一定不会选阿槿的。” 雪笑了一下,“那是当然。对了,帮我一个忙吧。” “嗯?” “写个剧本,在校庆上演出的。任务是学校分给我们班的,你不能推托,而且记得安排一个角色给他。他的角色不要台词、也不要太显眼的,算卖我个人情吧。” 雪考虑得这么周到,看来她已部署得很详细。 我很爽快地答应了她。 我想,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像雪那样了解我。 她了解我,可她并不会处处为我着想。她利用她对我的了解,来完成她的野心,这是不争的事实。尽管我十分明白这一点,却对她有求必应。理由很简单,我不讨厌她。 小时候,母亲教我一件事:最了解你的人往往不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对手。只有对手才会真正地思去观察你、研究你、掌握你。一个人没有朋友固然遗憾,但比起没有对手,那遗憾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母亲这一生只遇到过一个对手,她说那才是她真正的朋友。把“名誉”和“为人”看得比“爱情”和“家庭”更重要的母亲深深地影响了我,使我在第一次见到雪时,就对她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好感。 我初中念的那所学校以出数理化方面的优等生而闻名。因此,像我这样喜欢闷着头在抽屉里看小说、写小说的家伙只有在班会上才会被人注意、进而当众被点名批评。当大家的眼光齐刷刷地射过来时,我低头做出忏悔的样子,两眼却瞄着手里拿的小说。 看小说和写小说在学校里并不是一项才能,而是一种罪过。找家长谈过、让孩子写过检讨后,师长发现这些都没有用。于是,他们跟踪我、找到我借书的书店老板。当时,周围围了很多看热闹的人,带着小学生的家长就指着我对孩子说:“不要学她,知道不?” 孩子奶声奶气地说:“哦!” 到了高中后,我生平第一次被人夸奖有写作的天赋,这个人就是雪。她作为一个陌生人,居然这样热切地肯定了我,不能不让我感动。我一直想报答她,因为她的那些赞美。她一定是察觉了我的心思,于是给了我这个机会。 我的剧本为她而写。我告诉雪,这个女主角就是她。 雪看了剧本后非常高兴。她不但抱了我一下,还买了一个旺旺大礼包给我。而我只喜欢吃里面的浪味仙,吃完后就让她把剩下的拿走。雪把食物拿去分给了其他同学,说是我买的。 虽然我并没有把女主角写得很漂亮,但校领导却认为演戏就一定要找个漂亮女生。于是,他们找到了茜伶。 茜伶很爽快地答应了下来,那时我和她还不是很熟,只是知道她的名字而已。演员确定下来以后,茜伶找到我,说要推敲一下台词。她说:“这里、这里,还有这里,不会让人觉得这女孩很世故吗?” 我打量着她:瓜子脸、柳叶眉、大眼睛、薄嘴唇——没有一个地方像雪,没有一个地方像女主角。我在想,她为什么要这么漂亮?她一点都不适合这个故事。如果是她来演,这个剧本就没有意义了。 我看了她好半天,笑眯眯地说:“好,我给你改。哪里还有意见,你随时可以找我。” 茜伶果真又找了我几次,女主角的性格按照她意愿做了改动,我还特地在开幕的时候加上了一大段独白。修改了七次后,茜伶终于对这个温柔善良、纯洁美丽的女主角满意了。 雪作为负责人和班干部,忙着剧本以外的所有事情,包括道具、服装、布景。 挑选演员的工作,除了茜伶是由校领导指定的以外,其他无关紧要的角色都交给我和雪筛选。 第4节:一直不说永远(4) 我们是单独找同学来谈的,所有人听说后都爽快地答应了,他们是巴不得有热闹凑。最后,雪要求单独去找张天叙,没要我陪,我也很识趣地待在教室里。 几分钟后,雪进来了,我一眼就看出她没成功。 我的心里有点儿难过。我们花了这么多的心思,雪甚至容忍茜伶把剧本改得面目全非,只奢望他能在里面露一下脸。而这小小的要求,他都不肯。 我突然站起来,朝外面走去。他在走廊上,我说:“对不起,我能跟你谈谈吗?” 他说:“不行。”言下之意,谈谈都不可以,枉论演出。 我把剧本递给他,“你看看,你看了再说不行,好吗?”其实我也知道自己多此一举,剧本里没有他的任何台词,有什么看头。 他看看我,接了过去。 我的剧本是写在方格纸上面的,写一行空一行,留了很大空间修改。即便如此,现在也是密密麻麻,连我自己都很难辨认,何况是他。但是誊写过的新稿交给茜伶了,我只有改得乱七八糟的原稿。 放学的时候,他走到雪跟前,说了一句:“那位置,有人顶了吗?” 雪看着他,说:“没有呀。” 他说:“那好吧,我来。” 我正在倒水,头一回,水倒在手上,幸好不那么烫。“哎哟!”我因为心理作用一边喊一边跳起来。他别过脸看见我,把卷起来的剧本递来,“还你。” 雪有点结巴地说:“放、放学以后排练,可能会比较晚,你先去吃饭。” 他一走,雪急忙问我:“你给他看剧本了?” 我点点头,雪拿过来展开,第一遍稿是用黑色墨水写的,痕迹非常重,比后来修改时用的红笔都显眼。雪愣愣地看着稿,突然一把将我抱住,“我请你吃饭,你要吃什么都可以!” 措手不及地,我被她勒住脖子,挣扎了好一下,“我、我想吃、吃糖醋小排面!” 雪请我吃了糖醋小排面,我觉得味道很棒,可她还是过意不去,“这儿的口味太差了,到底是便宜货。星期天我带你去四贺春吃,你可别不给面子。” 四贺春是几十年的老店,一碗糖醋小排面售价25元。虽然我相信味道总不至于好到让我吃了就能成仙的地步,但还是没有拒绝,痛快地宰了她。 排练很辛苦,每天都要弄到晚上九点多。尽管他在剧中是一个连台词都没有小角色,他还是和主要演员一起留到散场。 排练的那几天,有件事情让我很吃惊。我对茜伶的印象不过就是漂亮而已,可她大大超出了我们每个人的意料。 拿到剧本的第二天,她就将台词倒背如流,谁谁谁有什么动作、该说什么话,连我都要看一眼本子,可她完全不用。这还不算,第一幕她有一段几百字的心理独白,她不但背得一字不差,而且声情并茂。说到第三句话的时候,她抬起脸,我看见一颗大大的泪珠从她的眼中滚落下来,我吃惊得连她后面说了什么都听不见了,只是愣愣地望着她的表情,她的动作;听着她的抽泣、她的吸气,我几乎傻掉了。 茜伶一个人,几句话,把所有人的情绪完全带动了起来。 不用说了,我相信到时候加上背景音乐,一定会让很多女生哭出来。 茜伶拿着一束枯萎的花,如数家珍地拨弄着。抱着自己的肩膀,我就好像在看电影一样,我的鼻子开始不争气地泛酸了。 事实证明其他人也不比我出息多少,到了该放结束音乐的时候,那个负责的男生依然拎着录音机一动不动。 休息的时候,我激动地对雪说:“她演得真好啊,好像亲身经历一样。” 雪淡笑一下,“呵呵,是啊。她是一个天生的演员。” 我当然听出了雪语气里的讽刺。 “雪,茜伶演得棒是件好事,你也不希望这个为你写的本子败在她手上。” 雪沉默了一下,嘀咕了一下,但马上恢复了笑容,拍拍我的肩,“回去吧。” 我听见了她的话,她说:“已经不是我的故事了。” 我的兴奋刹时被这句话倾盆浇熄。 第5节:一直不说永远(5) 雪并没有责怪我什么,应该说,她并没有用我期望的方式责备我。 她一直为这个故事忙碌,但是到了校庆公演的时候,她走开了。 我看见她从椅子上站起来,顺着墙走到后门,打开门出去。台上茜伶已经开始说独白,我叹口气,也站起来跟出去。 “雪啊,你不为茜伶,也该为他留下来吧。” 雪说:“没事,我去厕所。你回去看吧。” 我说:“你能不能找个合适点的借口?好吧,我陪你去厕所,不知道糖醋小排面消化干净了没有。” 雪当然听懂了我的意思,她忽然转过身看着我笑,“你啊……” “我会为你写一个故事的,我什么都不会,除了写故事。” 雪说:“你可不能食言。不管等多久,我等着。” “好,”我说,“不会太久的。” 我以为不会太久,可是一直都没动笔。 不是我不愿意履行诺言,是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写出让雪满意的故事。那么复杂的雪,我能写生动吗? 但是母亲也教过我——答应过的事,付出再大的代价都要完成。对雪的承诺渐渐变成了扎在心里的一根针,时不时出来刺我两下,让我一想起就寝食难安。写小说一直都是我的爱好和兴趣,肆意妄为、自娱自乐,从来没有背负过什么责任。那是因为没有人要看我的东西,可现在不同了,我有一个读者,虽然只是一个,却是个无比挑剔的评论家。 我没有什么时间用来学习,只能坚持做到每天五千字的练笔。第二天再回头看前一天写的东西时,会产生一种陌生的感觉,好像创作的时候是被附身的。我每天疯狂地写着,在数学笔记本里、在历史卷子上、在生物练习册中,只要想到什么,笔尖立刻就按下去,飞速地游走。雪当然也看到过这些片段,她从来不催促我,她了解我。 为了能让我写出她满意的故事,雪也开始有意无意地向我展露她真实的一面。在天台上,操场上,教室里,她告诉我她的家庭,她的爱好,她的过去,还有她的未来。 雪表达的方式和一般女孩略有不同,她不会用第一人称叙述一件事,哪怕我们都知道经历这事的人就是她。 有时候我觉得雪就在我身边,有时候又觉得她特别陌生。 但我知道自己越来越接近真实的完整的她,我开始相信雪对我的信心,她不会把自己这么多心事托付给一个没有能力表达她的作者。 星期天的时候,雪会带我去吃糖醋小排面、素菜包、皮蛋瘦肉粥等,不许我拒绝。有个下午,她说:“小年,你不用急,以你目前的水平,难保不把我写走样。而以我目前的经历,也没有丰富到值得你为我写小说,让我们两个都等一等,我们有的是时间。” 我没有说错,雪实在太聪明。她深谋远虑的处世方式早已超出高中生所受的教育。 我点点头,我一直觉得她比我更了解我。 雪说:“小年,你看这个。” 她拿出一张报纸,我接过,上面有一个红笔画出来的方框,里面是一则招聘启事,招收记者。我认真地看了一遍,抬头说:“你想让我去做记者?” 雪点点头,“我想你应该知道这份报纸吧?” 我当然知道,这是这个城市里每个中学生都知道并熟悉的报纸。由教育局主办,学生自主经营,报社里从社长到记者,全部都是未成年的中学生。即使是我初中那样校规严厉的学校,也为每个学生订了这份报纸。在全市中学生心目中,它是一个时尚和权威并存的机构。 至于报社里的成员,无不是精英中的精英。今年刚从几千人选拔赛中脱颖而出的赴巴西参加国际青少年研讨会的代表,就是第十二任社长李娜。 我犹豫地放下报纸。 雪说:“试试,试一下总可以吧。” 我对她点了一下头。 2雪让我走出了第一步,如果说令我走入文字世界的是母亲,那么令我的文字被世人知晓的则是雪。 我花一个星期的时间准备稿子,招聘标明必须是一篇报道,而且和中学生相关。时值深秋,刚刚经历完期中考试的学生们拿着卷子,一大半失魂落魄。 第6节:一直不说永远(6) 我采访了他们以及他们的家长,几经思索,把稿子题目定名为——《妈妈,再爱我一次》。 写起来很顺利,只花了一个晚上,准备妥当后,我在截稿日只剩两天时把信塞进邮筒。 雪看了稿子,她说:“我觉得你可以。” 我忽然想起什么来,问她:“最近你都没有提他,怎么了?对他失去兴趣了?” 从来都是雪提起关于他的话题,我机械地听,从来没有主动询问过他们的进展。 雪淡笑一下,“算了,不提他了。” 我和雪几乎天天见面,加上她有意识地让我了解她,她发生的事基本上我都很清楚,却琢磨不透她为何突然对一向热衷的男生避而不谈。 “你不喜欢他了?” 雪思索一下,“听说再热烈的感情都只能维持18个月,何况我和他从来就没有热烈过。” 她说谎。我几乎可以一眼看出来,她在回避着什么问题。其实很简单,雪不是那种空穴来风的人。她习惯在行动前把每个步骤安排妥当,对一个男孩,如果她有心追求,怎么可能会轻易放弃? 雪喜欢他,我知道她很迷恋他。 我拔下发卡,手指扒拉着刘海。 除非她已经确定自己没有希望,才会这样干脆。 我疑惑地用发卡把头发固定,他明确拒绝了她?不可能,雪没有向他表示过,她甚至没可能给他暗示。 最后的可能性浮上脑海,但是我不愿意相信。 是谁? 那个令最聪明的雪和最豪放的阿槿同时迷恋的男生,迷恋上了哪个女孩儿? 我想了很久。 受雪的影响,我的脑海里对他始终有一个虽然不具体却深刻的印象。他一定很特别,特别到曲高和寡的程度。他对异性的眼界也一定相当高,高到我们学校里没有他看上眼的漂亮女孩。 这可真是奇了。 有天放学,我骑着车,戴着耳机听音乐,忽然有人拍拍我的背。我连忙回头一看,是茜伶。 我急忙把随身听关掉,茜伶加快蹬了一下,和我并肩,“嗨。” “嗨。” “真巧,碰到你。”茜伶穿了一条橘黄和黑色的裤子,一条裤管是黑色,一条裤管是橘黄色,上身是校服,卷发则编成松散的麻花,说不出的赏心悦目。 “是啊,真巧。” “回家?” “嗯。” “这么早?”她夸张地举起双手,自行车依然笔直地前进,她的车技不赖。“去糕点店坐一下吧?我请客。” 有人请吃我自然乐意,茜伶带我去一家门面很小但整洁的甜品店,要了黑森林,毛巾奶蛋,一杯红茶和一杯薄荷酒。小店的糕点做得特别漂亮,碟盏更是五颜六色可爱得不行。看一眼桌上的价格牌,便宜得让人欢呼,如果味道也不错的话,我想我以后肯定会经常来。 我和茜伶交往本不多,话题自然只能往那唯一的一次交往上扯:“那次公演,你很棒,出乎我意料。” “是吗?不如说是你写得棒,才说两句台词,我就想哭。” 我知道茜伶是在恭维我,哪有好到那种程度。 “哪里。” “你不知道,班主任因为你扬眉吐气不少呢。” “哦,是吗。” “你现在在学校可有名啦。” 我知道,有名的是她,不是我。 “彼此彼此吧。” “语文老师把你的作文拿到其他班去读哦,几个班相互借阅呢。” 我有些受宠若惊。 “老师还说,你的文章水平和我们不是一个档次的。” 我用勺子戳着淋了金黄色甜浆的毛巾奶蛋,软塌塌的蛋糕被我戳得变了形。 “别再说了吧。” “嗯?为什么?” 我笑道:“我经不起夸的。被人夸我就不自在,真的。” 我还是喜欢默默无闻的感觉,只为自己写。如果非要有读者,我情愿有雪这样的,只一两个,不要多。 “哎,我说的是真的!”茜伶笑嘻嘻地说,“我很喜欢你的文章呀,还有你这个人,我觉得特别有意思,我们交个朋友吧!” 我看了她一眼,她这么漂亮,一定早就习惯了被关注,甚至骚扰。也许这会让她无所适从,但当有一天她失去了这些目光,不再是焦点,她恐怕会更难受。 第7节:一直不说永远(7) 我点着头说:“求之不得,你这样的大美女!” 茜伶笑着玩辫梢,神情落落大方没有任何羞赧,“一言为定,我可真拿你当朋友了,到时候你别不认账,嫌我烦呀!” 我只“哦”了一声,没往心里去。 第一学期的期中考试过去后两个星期,班级人员调动名单下来了。 学校有快慢班之分,一共四级。每次大考之后成绩评定,会根据年级排名重新划分学生所在班级。考好了的往上走,考砸了的刷下去。 那些考得好的学生已经到我们第一快班来报到了,有进必有出,班里一直在讨论被刷下去的是哪些人。 他是年级第一名,我没什么意外,成天不吭声埋着头的人,考第一不奇怪。倒是第二名,居然是茜伶,我又被她搞得吃一惊,没想到漂亮女孩还这么会念书。 但是比起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茜伶的名次根本不算什么。 我万万没想到的是,雪居然在“下放”的名单之列。 她不是班长吗?我们第一快班的班长啊。就算不是第一名,怎么也不可能排到全班五十几人之后去呀。 学校只公开人员调整名单,分数和具体名次并不公布,我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猫腻。 雪也没来上课,但我并不是太担心她。 中午放学的时候,我去食堂打饭。雪从校门口进来,面对面时,她扯着嘴角对我苦笑了一下。 雪告诉我说,她可以转学,父母已经跟另一所中学的校长打过招呼了。 我说:“那你打算走吗?” 雪说:“我不走。” 她笑一下。 “去二班就去二班吧。”她说,“我父母把我送进这所学校不是没理由的:第一离家很近,第二他们跟校长关系很好。” 停了一下,她接着说,“一班确实不适合我。一班的班主任太讨厌我,虽然刚开学的时候看在我父母的面子上选我做班长,可她一直在找机会把我踢出去。我在二班,反而自在。” 雪想问题很周全,她做了决定,我就不再多说什么。 我笑说:“反正是隔壁,低头不见抬头见。” 雪点头,“看得出来一班的班主任倒是很喜欢你,那个剧本让她在其他班主任面前风光不少。” 茜伶这么说过,连雪也这么说,看来是真的。 我说:“剧本怎样,已经跟我没什么关系,别当回事了。” 雪就这样去了二班,我继续留在一班。 日子过得很平静,一个月后的星期六,我的功课做了一半,接到电话,是个男孩子的声音:“喂,周月年吗?我是中学生报社的,明天中午12点20分,请你过来面试。” 放下电话,我坐在桌子前继续写作业,突然觉得不对劲,刚才那人是中学生报社的? 糊里糊涂的,我连面试地址都没听清楚,但又没办法问,只好找出报纸,查到电话,打过去问了具体地址。我不知道是不是给他们留下了特别的印象,但至少我给自己留下了与众不同的回忆。 第二天去得早了些,12点15分的时候,有个男孩子骑着山地车哼着歌进来,停下车,问我:“来面试?” 我点点头,他下巴一扬对着二楼,“跟我来。” 那楼只有两层,是老房子,楼梯是木头的,踩上去咯吱地响。男孩子说:“你叫什么?” 我说:“周月年。” 他边掏出钥匙边说:“记起来了,是我通知你的。”边说边“呸”了一声,“什么破楼梯,又绊老子。”说完继续自我介绍说,“我叫方骏,你几年级?” “高一。” “我高二,忙会考呢。”他开了门,开灯,开窗,开空调。然后觉得不对劲,看了手里的空调遥控器一眼,又把窗户关上了。回头对我说:“随便坐,我去看看主编来了没。” 很简单的会客室:沙发、茶几和盆景。我拿起茶几上的报纸翻看。 “哎呀呀,好冷呀。” 有人推开门,是个女孩儿,长得挺像关咏荷。她搓着手,“就你一人在?来面试的吧!” 我刚一点头,她就说:“我是陈睫,耳东陈睫毛的睫。坐吧,我去叫主编。” 第8节:一直不说永远(8) 我说:“刚才那个——方骏去叫了。” 她看看天花板,“那得,我去叫副主编。”还是跑出去了。 陈睫前脚刚走,方骏就进来了:“主编死不见人影!你喝水不?”他看见沙发上的小背包,说:“咦,大小姐来了。”走过来把包打开,狞笑,“我就知道有话梅薯条!”丢了两颗梅子在嘴里,一脸酸得倒牙的表情,把梅子和薯条丢给我,“吃吧,别客气。”边嚼边出去了。 我还没有洒脱到随便吃人东西的地步。看着那些零食在我身边,陈睫的包又这样大开着,我真担心她待会儿进来会以为是我干的,想收拾好,又觉得不能轻易碰人的东西。正为难,陈睫走进来,见此情景,二话不说吼一声:“方骏,你又乱翻我包!”边说边呵呵地朝发怔的我一笑,“吃吧吃吧,没事。” 方骏的声音从隔壁传来:“免得你窝藏不交。” 这气氛很可爱,到底是一群时髦的天之骄子。 面试简单得不行,聊天似的,没要几分钟就结束了。主编说如果没有另行通知,下个礼拜天就来办证件。 我告别他们出来时,会客室里又多出来十几个学生,方骏、陈睫正和他们热切地聊着天。 回到学校以后,我把这件事告诉了雪,雪和我想象中一样高兴。“我们应该庆祝一下啊,这么大的好消息。” 她接着问我想吃什么,奇怪得很,我还是想吃糖醋小排面。 我说:“也不要高兴得太早吧,报社那边说了,如果没有另行通知才算录取。” 雪说:“这种程序化的话哪家报社不说啊。”她见我日复一日地吃着同样的东西都不觉得厌烦,忍不住意味深长地说:“你可不要是个特别专一的人啊。” 星期五下午的课间,语文课代表发上个礼拜的测验卷子,只有我没拿到。这种情况并不新鲜,期中考试的语文卷子老师也没给我,说是拿到隔壁班去当范文,从此杳无音讯。 我不喜欢写议论文,但是自从高中以来,大部分卷子的命题都是议论文。 果然,卷子评讲到作文部分时,老师先讲了个关于如何找准题眼的技巧,然后开始读范文。 我的同桌轻声地问:“喂,是你的吧?” 我不知该怎样回答,因为我觉得那文章很陌生。可是我又没理由不相信那是我写的,因为只有我没拿到卷子。 老师边读边讲评着字词语句的妙处:有的地方使用了意识流,有的地方使用了通感……这些名词我都没听说过,于是我更加觉得这不是我的文章。 下课后我去找老师索要试卷。她姓何,单名一个清字,三十出头的样子,有一双很热情很明亮的眼睛。她把卷子折叠了一下塞进抽屉,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说:“不给不给,留着我做纪念。” 我有些窘迫,无以应对,何老师含笑看着我,突然说:“啊,对了,听说你被报社录取了,是吗?” “唉。”我答道。 “不错嘛。好好干。” 比起学校里其他老师,她有种温和的霸道。就好像她扣住我的试卷我却没有异议一样,我愿意默默地接受她无理的安排。 一起知道这事的还有我的班主任许万萍,她持与何清完全相反的态度。许老师专门找我谈话,希望我可以退出学生报社,说没有什么比高考更加重要。 当时我有些不满。我想我做什么,那是我自己的事情吧,别看我还有两年才成年,可是我已经拿到身份证了。 许老师停顿一下,说:“我知道你现在听不进去,只希望你能快点明白过来。还有,你跟雪那小姑娘好像走得挺近啊?咱班里这么多好学生值得你交朋友,你还是少跟她?嗦的好。” 我沉默了一下,点点头,“哦。” 许老师说:“那小女孩可不简单,城府很深的。你别让她摆布了。” 雪跟我说过许老师讨厌她,但我没想到许老师会这么坦白。 我说:“嗯,我知道,谢谢老师提醒。” 她挥挥手叫我回教室。 我知道许老师是对的,雪的确是个城府很深、非常攻于心计的女孩子。这一点我早就深信不疑。但是我更确信的是,比起雪的复杂,我更难以容忍一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子做我朋友,那会让我觉得自己没有存在的价值。 第9节:一直不说永远(9) 就这样,我在学校的时候和雪假装陌路人,出了校门则继续一起打打闹闹吃小摊。 我成了学生社的记者,主编发给我深蓝封皮金字的记者证。全市只有学生社的记者证上盖的是钢印,其他全部都是红色印泥,主编说,这是教育局特许的。 言下之意,我要为此自豪。 “每个学期都要交固定的工作稿:两篇特写要在万字以上,三篇通讯随意,完不成任务可是要劝退的哟。” 主编给我证件,开玩笑地说:“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去问前辈,你编入新闻二部,部长是陈睫。她可以给你指派任务,你有想法也可以反映给她,总之你们多联系吧。你的名片下礼拜印好,还有一件马甲,有空的话来领一下。” 主编把我送出了办公室,笑眯眯地说:“好运了!” 听说这次筛选记者的比例是两百比一,但我完全没有经历过恶战的自豪和放松感。我没有当过记者,而且我不喜欢与人沟通。我为自己的任务量发愁,总觉得自己一到学期结束就会被劝退,我甚至后悔不应该来应聘。 我把这些都告诉了雪,她拍着我的肩膀说:“不要急,会有办法的,交给我吧。” 我忽然忍不住问了一句:“你和他之间怎么样了?” 雪愣一下,知道我说的是谁,笑,“没什么,我现在没工夫想他了,来,我们一起努力吧。” 雪都这么说了,我也就打定主意,再也不问关于他的事了。 寒假到来以前,学校有一场演讲比赛,纪念周总理诞辰一百周年。 语文课代表说,何老师可能会要你参加。我说,不是自由报名吗?课代表贼笑,说:“那是对一般学生,哈哈。” 但是一直到报名截止,何老师也没来找过我。我终于松了口气,我害怕在大庭广众之下抛头露面。 令我很吃惊的是,他倒报了名。我不觉得他像热衷课外活动的学生。 报名是很低调进行的,我本来不应该知道,可是他来找我,拿着演讲稿。 “帮我给稿子起个名行吗?” “哦。” 我接过来,忍不住问:“你怎么会参加演讲比赛呢?” 他拿笔帽挠了挠头发,说:“因为我很崇拜周总理。” 我不由得多看了他两眼。 “干吗,很稀奇吗?”他说道,耸了耸肩走开了。 我很认真地看他的演讲稿,他的字不是很漂亮,但一笔一画写得十分工整。老人说见字如见人,我一下子就相信他是一个各方面都绝不马虎的人。 雪在我的评价中,一向以神机妙算和步步为营著称,她看上的人又哪能是一般货色。这个叫张天叙的男生,虽然没有很出色的外貌,却和何清老师一样,有一双特别特别亮的眼睛。他两道从来不修饰的眉毛,不知道为什么长得出奇的浓密整齐,跟眼睛相称到极点。 他竟然会主动来要求我,替他为他的偶像写的演讲稿起名字,我的心情几乎是诚惶诚恐的。 我仔细研究了他的演讲稿,努力琢磨他想表达的意思。 把演讲稿还给他的时候,我战战兢兢地说:“我觉得,有一段你可以写详细点。” 他看了看我指的地方,点点头。一边看,一边转身回座位。 我松了一口气,突然他说:“啊,对了,”在我的注视下,他笑了笑,“谢谢。” 我绷紧的神经再度松弛下来。 这时语文课代表神出鬼没地在我旁边叫:“周月年。” 我惊魂未定地看着他。他说:“周月年,何老师找。”说着笑了一下,说不出的诡异。 我想何清该不会这时候才让我报名吧,怎么说也晚了。 踏进办公室,恭敬地问了声好,何清说:“明天演讲比赛你知道吧。” 我想,果然是演讲比赛的事儿,可是也不至于现在才找我呀。我说:“知道啊。” 她说:“知道就好,坐一会儿。” 坐?我摸不着头脑地坐下,她又叫我吃橘子。 橘子剥到一半,我看见茜伶走了进来,她甜甜地叫了一声何老师。 “到齐了。”何清说,“就是为了明天演讲比赛的事,你们俩负责主持吧。” 第10节:一直不说永远(10) 茜伶依然很爽快地答应了。何清看着我说:“报幕词,你就随便写两句吧,我知道费不了你多少事。” 我只好答应下来。 何清继续说:“啊!对了,你们俩都要穿有裙子的那种校服。” 走出办公室,茜伶忍不住向我抱怨:“天这么冷,还要穿裙子,虽说礼堂里有暖气,可我们总不能在礼堂换衣服呀。” 何清把选手名单和演讲题目的单子给我后,我写好了几段报幕词,拿给茜伶,我们商量好穿插着报幕,我先说。至于开幕词就一起说。 何清看了之后说:“有几句很棒,让选手的演讲都失色。” 我忍不住硬着头皮说:“你夸我,还是损我?” 第二天下午,我和茜伶提前二十分钟在厕所里换裙子。 单薄的布裙刚套上,腿就感觉到一阵寒冷。我们穿着厚厚的白棉袜,一直拉到膝盖。“不行,还是好冷。”茜伶格格地笑着说,“我觉得风直往裙子里钻。” 我说:“等进了礼堂就好了。”虽然这么说,自己还是冷得牙齿直打颤。 “这就是典型的要风度不要温度吧。”茜伶说。 我们披着羽绒衣出来,沿着操场的跑道,飞快地跑向大礼堂。 礼堂里座无虚席,我看到雪也在。她冲我笑了一下,我也对她点点头。说实话,我有点笑不出来,我一向就不擅长在这么多人面前说话。 开始报幕了,大概是暖气不够足,我觉得说话的声调都是抖抖的,比小学生朗诵还拙劣。 坐在第一排观众席的是参加比赛的选手,他和阿槿是挨着坐的。阿槿在跟他说着话,他似乎是在听着,眼睛却看着我和茜伶。 幸好开幕词不是太长,没容我开始走神已经说完了。第一个选手走上主席台,向底下人鞠了个躬,开始演讲。 我和茜伶只能站在幕后,不停地跺脚取暖。 “暖气坏了吗,我觉得一点也不热啊。” 没等暖和起来,那选手已经演讲完了,我只好赶紧掀开肩上的羽绒衣,只穿件单薄的衬衫和裙子跑上台。 词是背好的,我很想表现得自然点,可是因为冷,抖得活像筛糠,没法控制。我紧紧地捏着话筒,尽量一个字一个字慢慢地说,但还是忍不住“嘶”地一声打了个寒战。 台下发出几声零落的笑声。 我一紧张,连选手的所在班级都报错了,等发觉过来时那选手已经站在台上,等着我的话筒。我递到一半,赶紧又缩回来纠正,弄得他手伸在半空,好不尴尬。 我沮丧地回到幕后,要是此举影响他发挥,他一定恨死我。 轮到茜伶报幕,她则落落大方,字正腔圆,看不出一点不自然。加上甜美的笑容,她真适合做主持人。 我更加无地自容。接下来的几次幕,报得也不是很顺畅。 茜伶躲在幕后,看着台前的选手对我说:“他发挥得蛮好的,我看拿奖没问题。” 我瞄了一眼,是他。我又瞄了一眼台下的雪,她听得很认真。 我和茜伶躲在幕后观察着他。 茜伶说:“别看他平时不怎么说话,其实声音蛮不错的,像那种电台主持人。小年你听广播吗?” 我摇摇头,“我不听。” 茜伶说:“我爱听,尤其是午夜里的。戴着耳机躺在被窝里,就好像那个人在你身边和你说话一样。但是那些播音员我看过一两个,长得可就不怎么样,没他这么顺眼。” 我说:“你觉得他顺眼哪?” 茜伶说:“总比大部分男生顺眼吧。” 我忽然笑了一声,“追你的还少?比他强的多了。” 茜伶倒不谦虚,“那倒是!学校里的男生,我看不上。我喜欢比我大几岁的。” 我盯着他的背影,大概是灯光的关系,他看起来虽然不是很高大魁梧,身材也嫌单薄,但是背挺得极直,站姿让我联想到沙漠中的白杨。 看着看着,身边的茜伶说:“再过两年,他大概也会是个被低年级学妹追捧的男生吧。” 我愣愣地看着主席台,再过两年?啊,对了,现在我们才16岁,离成年还早着呢。可是两年的时间一晃就过去了,就好像我们不久以前还是初中生,转眼就到了花季。 第二章 第11节:一直不说永远(11) 茜伶又开玩笑地说:“呵呵,说得我都动心了,不知道过两年我会不会迷上他呢?” 听到这话我黯然了一下,忍不住堵她说:“要追人家你就趁早,再过两年兴许就不是你的了。” “不是我的?”茜伶轻轻地笑了,“不是我的,我也能把他变成是我的。” 我有点被她的自负吓着,但是也忍不住佩服。茜伶的脸蛋似乎就是为了得到她想要的东西而长的,再清高的人也不能说自己绝对能不受她美貌的影响。 她漂亮,而且绝对不是一个花瓶。 我合拢幕帘的那条缝,催促茜伶:“该你报幕了。” 茜伶从幕后走出去的时候,张天叙的最后一句话还没有说完。谁都能看出来茜伶的出现有点为时过早,她轻盈地走到他旁边,在他说完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接过话筒。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茜伶对着他甜美微笑的表情尽收眼底。 他似乎也对茜伶微笑了一下。 选手演讲完后,评委老师在休息时间内根据得分评出了一二三等奖,他是二等奖。我和茜伶抱着一叠证书和奖品走上台,茜伶宣布得奖名单,我负责发证书和奖品。选手鱼贯上台,从我手里接过证书和奖品,轮到他时,茜伶把我手里的证书拿了过去,亲自递给他,小声说了一句:“祝贺你哦,加油。” 他淡淡地笑一下,接过了证书。我接着把他获得的奖品递给他,是一本漂亮厚实的黑色封皮大笔记本,市场价大概15元人民币左右。他扫一眼奖品,说一句:“我不要。”就转身下台了。 我诧异地看着茜伶,她大方地说:“你留着吧。”好像不觉得有什么奇怪。 我只好把本子放在桌上,继续给下面的选手发证书和奖品。 3寒假里的时候,雪和我找了几个关于中学生的采访题材:一是中学生拍写真集的潮流,二是中学生假期打工现象,还有一个是和教育局副局长关于素质教育的面谈。她把采访对象联系好以后,和我一起登门拜访。 “你看,这样就不愁完不成任务了。至于三篇小报道,你已经交了周总理诞辰演讲赛,只剩两篇,我爸爸和零中校长关系不错,随时能弄到消息。” 约写真集和假期打工的采访对象难度并不大,但是教育局副局长雪都能约到,我不由得对她佩服万分。 手头有现成的材料,我不消一个晚上就把三篇都写出来,交到了报社去。为了庆祝,我们又去吃东西。 雪说:“这次无论如何你换个口味吧?我现在一听到糖醋小排面就想吐了。” 我说:“那好吧,我们换吃点心。” 我带她去茜伶带我去的小店,雪很新鲜,“这里不错嘛,离学校这么近,我都不知道。你是怎么发现的?” 我说:“茜伶带我来的。” 雪“哦”了一声,说:“你和她关系不错?” “还可以吧。”我说,“学校几次活动都把我和她安排在一起,想不认识都难。” 雪听出来我有一语带过的意思,就不再提茜伶,开始聊别的事情。 寒假里,除了作业、春节走亲戚、和雪一起忙采访之外,我也接到过茜伶的电话,约我一起逛街买衣服。几次下来我已经不好意思推辞,何况过年期间用功课忙也搪塞不过去。茜伶熟知价廉物美的小店,不管衣服还是食物。和她逛街倒是很愉快,看着她即使穿最普通的衣服都能把其他顾客比得黯淡无光,我的心里不是没有优越感。 茜伶选了几件衣服给我,说:“我挑朋友是很讲究的,你说我浅薄也好,我没办法跟丑八怪平起平坐。打从我认识你以后,我就有要把你重新打扮过的冲动,我实在受不了你这种穿衣观念了。” 我说:“你倒坦白得很。我知道我穿衣服土,可我是高中生啊,又没有收入,哪有资格打扮自己。” 茜伶说:“所以过年才约你出来,你总该有压岁钱吧?” 我被她说得没有办法,只好进试衣间换衣服。出来以后,茜伶吹了声口哨,很响亮。 “对嘛,”她说,“这才像女孩子。跟那个阿槿比起来,你我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中学生。” 第12节:一直不说永远(12) 我在她的强制下买了毛衣,外套,牛仔裤,围巾,甚至绑头发的绳子。她不让我换回原来的衣服,就这样跟她出店门。至于价钱,她砍得比我还狠,语气也非常老到:“老板,我知道可以卖啦!”“我家里也有亲戚卖衣服的啊,差不多这个价钱,我还稍微加了一点呢。”“我们是学生嘛,穷哎。”“卖给其他人不如卖给美女舒服,是不是?”……我完全没有开口的余地。 最后,老板要求我们俩站在她店门口免费做半个小时的模特。茜伶大大方方地同意了,靠在门口和我边聊天边对来往的年轻女性说:“要不要进来看看衣服,很漂亮的哟。”有进来选衣服的女孩子,她就很勤快地帮人家试衣服,推荐款式,和老板一唱一和地夸奖。不少人被她说得不好意思,稀里糊涂地付钱打包。 告别老板的时候,她们俨然是已经认识很久的熟人。 茜伶是那种时尚活泼又自信十足的女孩,她走在大马路上,只要身边出现镜子,她就要照照自己,举止大方自然,神态俏皮可爱。她还把我推到镜子前,说:“看看,这样不是好很多吗?对女孩来说,苗条已经是一种美,何况你还有大眼睛和高鼻梁。” 茜伶说得没错,比起头发凌乱不修边幅的自己,我觉得此刻镜子里的人才有点人样。 我看着她说:“可跟你站在一起还是麻雀与凤凰。” 茜伶笑笑,“你干吗要跟我比?你可以把我们想象成一个整体。” 我不由得想到雪。她和我做朋友是因为她觉得我不笨但又没她聪明;茜伶找我做朋友大概就是因为我不丑但绝对比不上她美丽。 我明明不差劲,却老是给人当陪衬,并且当得心甘情愿。 茜伶多少影响了我,她用她吸引人的外表唤醒我对美的渴望。 我是因为茜伶而开始被男生注意的。在她教我穿衣梳头之后,就有异性给我写信。 男孩叫卫伟,是年级远近闻名的大好人。性子慢,男生女生都管他叫龟。 他的信写得再诚恳不过:我鼓足了勇气给你写信,上高中以后我只给两个人写过信,其中一封因为查无此人被退回,我由衷地希望这封不要有同样的下场。 信是茜伶交给我的,自习课上,她特意抢了我旁边的位子。 信的末尾说:我想和你做朋友,不管你答应不答应,你能看到这里我已经很感激了。 做朋友而已,有什么不好呢?我合上信纸,看到茜伶询问的眼神,不假思索地点点头。 茜伶赶紧回过头,对后排打了一个V的手势。 “龟这么好的男生,以前以后都再难找到了。”茜伶跟我说。 我点头,“他是很好。” 卫伟的善名谁人不知?他有零食从不藏起来,一定和大家分,哪怕自己没得吃,或者只吃一两口。谁经济紧张没钱吃午饭,他一定会买个便当送过去。这些事所有学生都知道,要说全校口碑一致风评全好的学生,那绝对是他没错。 他有很多朋友,我有什么理由不能成为其中之一呢? 我万万没有想到,这是一封情书。 卫伟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消息,知道我经常因为时间来不及懒得吃早餐,从收到他信的第二天起,我的课桌抽屉里必然有可以充饥的东西。像煎饼,包子,饼干,三明治等等,他的煎饼也不知道是在哪家买的,味道特别好,量又多,吃起来简直有做神仙的感觉。 我很不好意思,好几次跟他说:“不要给我带早饭了,我现在每天都吃早餐。” 可是他说:“那你就留着当课间餐,反正第三节课下了之后差不多也该饿了。” 茜伶也说:“卫伟这人就是忍不住关心人家,反正他对其他人也这样,你就留着好了。” 我可没办法像茜伶一样心安理得。除了家里人,我还从来没受过别人这么大的物质恩惠。我想方设法要还这个人情,就约他和茜伶一起去那家点心店,可是吃完了结账的时候,我们同时递出钞票,老板毫不犹豫地接过了卫伟手里的钱。 除了我,所有人都觉得理所当然。 第13节:一直不说永远(13) 我不敢再请他吃东西,否则我欠的人情会滚雪球似的债台高筑。 卫伟依然锲而不舍地往我的抽屉里塞早点,其实我已经因为他戒掉了不吃早餐的习惯,可他置若罔闻。 后来我因为报社集体的出游活动,到外地去了一个星期。回来上课,发现抽屉已经被早点塞得放不下书包。那些食物大部分坏掉,发出难闻的味道。 我花了一个上午的课间休息时间清理抽屉,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天气回暖以后,高三的几个男生以学校名义组织了一支足球队,跑去和大连万达球队练习。居然给他们踢出了点企业的注意力,有家食品公司看中这支潜力股,决定赞助包装他们。学校虽然重视高考,但并不至于把其他出路一一封死,校领导很热情地接待了公司的老总和代表,并且把签约仪式安排在学校的大礼堂举行。 我一无所知地在教室里上着自习课,直到雪跑来。 “小年,出来!” 所有学生都诧异地看看她,又看看我。 我一边思索着那道几何题一边挪出去,“怎么了?” “大礼堂现在正开新闻发布会呢,你还在这里傻着!” “啊?什么发布会?” “来不及跟你解释,快点跟我去吧!” “哎,我这正上课呢……” “你不是报社记者吗?这可是大新闻!” 雪把我一路拖到大礼堂,我挣扎着叫:“我没带记者证——马甲也没穿——还有名片——” 我们一路飞驰,冲进大礼堂。 门口的桌子上放着来宾登记本,我迟疑着拿起笔,在上面签了个名字和身份,雪不假思索地把她的名字签在我旁边,表示和我一起。 容不得我细想,她拉着我找了个位置坐下。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 雪开始给我解释来龙去脉。在我明白个大致的时候,她眼睛盯着最前奇+shu$网收集整理排的一个人,“那个是市电视台体育栏目的徐凯吧?” 我没工夫看电视,就算看也不会注意体育栏目,自然更别提认识体育栏目的主持人。雪推推我,“去,问他要张名片。” “这,不太好吧?”什么主持人不主持人,对我来说就是陌生人一个。 可是雪没妥协,“你一定要去。” “还是你去吧,你比较擅长交朋友。” 雪瞪了我一眼,“我去顶多要个签名!要那个有屁用!你怎么说都算是他半个同行,同行才能要名片,懂不懂?” 她说着掏出皮夹,“上次你给我一张你的名片,我还留着,你就把这个给他,然后问他要名片。” 我只好站起来,硬着头皮走过去。 “您、您是徐凯吗?”我递上名片。 他停下做记录的笔,抬起头来接过去,看两眼,然后很从容地自口袋里摸出一张名片给我,“你好。” 我赶紧拿着,说一句“打扰了”,就匆匆地离开。整个过程如此简单,我松口气回到雪的身边,把徐凯的名片当完成任务一样交给她。 她看了看,又还给我,说:“好好留着,会有用的。” 事实证明,雪的确是一个神机妙算的女孩,她的每一个举动都为以后的目的埋下伏笔。 那年是98年,6月份的时候,世界杯开始了。 学校里的男孩话题莫不与之相关。课间,课上,食堂,教室,走廊,甚至办公室。就连老师上课的时候也忍不住点评一两句昨天的比赛:谁谁踢了个超级臭球,真是蠢到没治了等等。 报社那边早就派陈睫亲赴巴黎采访赛事。一方面是因为神通广大的社长正忙着和大学商量免考入学,没有时间管采访;另一方面是因为陈睫本身就在外国语学校学习小语种,虽然是西班牙语,但听说她为此特别经学校批准,由老师地狱训练式地恶补了半年多的法语,交际已不成问题。 在一片世界杯的热潮氛围中,期末考试来了。我们没有去巴黎看球的机会,我们必须考试,考不好,得挨家长骂。 考试刚结束,雪就立刻找到我,说她有一个想法。 “我们可以搞一个中学生谈世界杯的座谈会。” 第14节:一直不说永远(14) 我一愣,但我知道雪从来不干心血来潮、信口雌黄的事,于是我说:“你讲来听听。” 她仔细地分析说:“我们可以以报社的名义发起这个活动,赞助、嘉宾、场地、观众,全都是现成的。” 我说:“你都想好了吧?赞助找谁?” 她说:“和我们学校足球队签约的雅德企业。” 我又问:“那嘉宾呢?” 她一笑,胸有成竹地说:“我们学校那支足球队呀!还有,上次不是叫你向徐凯要名片吗,他是市电视台体育栏目主持人,当嘉宾最合适。” 我接着问:“那场地呢?” 雪答得极顺畅:“学校的大礼堂就可以提供出来。” 我明白了,“至于观众,就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了,对吧?” 雪点点头,“对,这也是学校在同行中出名的好机会,领导绝对会支持。” 我沉默了一下,“可是雪,你要知道,我是记者,你不是呀。报社就算同意让我们搞这个活动,也一定会派其他记者来接替你,我不想再看你为他人做嫁衣了。” 雪只是笑一下,“你放心,这点我都考虑不到的话,我还当什么活动发起人啊?现在首要的就是帮我在报社弄个身份。你马上打电话给你们主编,说我要毛遂自荐,其他的你就不用管了。” 我半信半疑,给主编挂了个电话。主编倒是爽快人,他说:“你带她过来好了。” 我带雪去主编办公室,然后在门外等她,半个小时后雪出来了,给我看一张过塑的卡片。 “证件已经搞到了。” “这么快!”我惊呼。但仔细一看,她那是卡片,可以用绳子穿着挂在胸前,和我的记者本子不同。 雪说:“我跟主编说了我的计划,他同意让我们试试。我说这计划有时效性,你必须马上给我身份,我才好去谈判,他就立刻给我办了。但不是记者证,只是特约通讯员证。” 我管它特约不特约的通讯员,只是兀自感叹:“你真是厉害!” 雪笑笑,“这才第一步,说实话我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让你们主编同意给我身份,这不算什么。倒是赞助,我觉得比较困难,毕竟牵扯到钱。” 我想也是,雪把这件事放在仅次于身份的第二个步骤,是因为所有人都知道没钱就是空谈的道理。好在她现在已经有了和人谈判的资格。站在街边电话亭,我们顶着烈日给雅德集团的董事长史乐正拨电话。 雪坚持要我来打这个电话,我问她为什么,她说,你要锻炼。 我抱怨:“我明明就不是这方面的料,这么重要的事你让我来干……” 雪说:“正式谈判我来,你现在只需要做到约他见面就可以。” 我忽然停下拨电话的动作,拿出本子写起来。 雪扭头一看纸上内容:史董事长,您好,我是学生报社的记者……她哭笑不得,一把抢过,“你不写下来就不能说话吗?!” 我说:“我要是对着他本人或许会好那么一点,但是对着电话这么机械冰冷的东西,我没办法让自己有感情。” 她说:“谁让你有感情了!你只需要表达自己的观点就可以!” 我坚持要写下来,“反正我就是不爱说话,尤其是对着电话说话!” 雪无奈地把本子还给我,“你啊你,写议论文的时候你得意着呢!你会写怎么不会说?” 我反唇相讥:“那你会说怎么不会写?” 雪被我噎回去,不怒反笑,“是是是,我们正好互补,快打电话吧。” 我核对了一遍纸上的话,加上一两个字,修改了一个词,这才拿起电话。 由于是照着念,我没出任何差错,那位史乐正董事长也答应让我们次日去他的办公室面谈。 放下话筒,我只能对雪点点头,我已经紧张得说不出话来了,可她以为我是兴奋的。幸好没看出来,否则不是要用没出息骂死我? 第二天我们打扮得非常素净,学生气十足地来到雅德公司,在一楼做了登记,搭电梯上了20层。 史乐正的办公室比我们俩事先想象的更气派,红木家具,柜子上错落地放置着古董和盆景。我们坐在硬邦邦的红木沙发上,看着办公桌后距离我们遥远得看不清面部表情的史董事长。 第15节:一直不说永远(15) 自我介绍过后,雪开始说服这位董事长的工作。 老实说,我觉得希望越来越渺茫。首先我们是两个高中生,我们这家公司的时候,大部分员工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们,在他们看来我们大概是除了读书之外什么都不会的学生;其次,这位董事长看起来也太没诚意。很明显,他明明可以请我们俩人坐到他办公桌对面的两把转椅上,或者他过来坐到我们对面的沙发上,这才是平等谈判的态度。可现在,他叫我们坐在矮矮的沙发上,自己则高高在上,坐在遥远的办公桌后,表情捉摸不透。 更甚者,他连水也没有让人为我们倒。 雪说话的声音开始模糊,我没有注意到她说了什么,也无法看清楚史乐正的神色。我一边在脑海里想着谈判成功的几率,一边悄悄地打量着董事长身后架子上的古董。 如果他不答应,雪会放弃吗?还是另外找一家赞助企业?不管怎么说没有比这家更合适的公司了,毕竟他能注意到一支名不见经传的少年球队并包装训练他们成为职业球队,本身就是一个喜欢冒险的典型的商业家。 雪忽然站了起来,我惊醒过来,雪正礼貌地向史乐正告辞。 我也跟着站起来,只听史乐正说:“喝杯饮料再走不迟。” 女秘书拿着两罐冰镇可乐走进来,打开插进吸管放在茶几上。史乐正依然坐在办公桌后面,我们拿起可乐,雪大概是很渴了,把吸管抽出放在茶几上,就着口咕嘟咕嘟地灌起来。 这时史乐正说:“那么星期五上午九点,你们来财务部领这两千块吧。” 雪擦了一下嘴角和下巴,放下罐子,“好的,再见。” 我们走出雅德公司,我忍不住问:“他答应给我们多少钱?” “两千块。”雪说,“虽然我预计的是五千,但是……算了,大不了我们油水少一点,反正不为赚钱。两千块,买礼品和饮料,加上请嘉宾吃饭都足够了。” 最难的问题解决了,我们的进程大大加快。 雪拿着徐凯的名片,把电话打过去。 我坐在不远处树阴下的草地上,一边用手帕扇风,一边看着电话亭里的雪。她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使我有种快要睡着的梦幻感。 我早先并没有发现,雪有着非常适合做播音小姐的甜美嗓音。她说话抑扬顿挫,有条不紊,而且始终理直气壮,不卑不亢,即使不在理,也叫人不忍驳斥。 片刻后,雪放下电话,走过来,“搞定啦!” 我把手帕递过去,她擦了两下额头,“而且不但徐凯答应来,还打算把他的好朋友也带来,你知道是谁吗?” 我摇摇头,雪说:“是省电视台今日体育的主持人杨昕远。” 我依然不认识。 看着我茫然的表情,雪无可奈何地摇摇头,“你哦,只要是关心一点世界杯的人都会知道他们两个名嘴啊,你稍微去恶补一下足球方面的知识行不行?到时候怎么做座谈会主持人?” 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我对足球一点都不感兴趣。” 雪说:“我也不感兴趣,可还不是一场没漏地看过来了。充胖子也要使劲打脸啊,不然露馅就贻笑大方了。” 我承认她说得对,但我就是不能投入地看完一场球赛,就好像我无论如何都无法坚持做完一份数学练习试卷。 “算啦。谈正事吧。”雪把我拉起来,“既然徐凯和杨昕远都答应要来,那么这两家电视台是肯定会来采访的了。这样更好,免费给雅德和我们学校做广告,我们就更有资本去和学校交涉场地了。” 雪的估算完全正确,学校几乎没犹豫就答应了我们。不但提供礼堂,还为这次座谈会制作了横幅,并自作主张地把学校名称写在第一个协办单位的位置上面。雪听说了以后摆摆手,“随便他们。” 雅德公司赞助的球队听说学校有世界杯座谈会,立刻挑选了四名能说会道的代表出来,至此,嘉宾和场地的问题已经全部解决。 我们把日期定在7月7号,那是补课的最后一天。 奖品、茶点都是我和雪亲自去挑选搬运的,座谈会结束后的庆功筵席我们也跟酒店订好了。虽然我说现在订庆功宴早了点,但是雪说,你不懂,这才能预示我们的活动可以圆满结束。 第16节:一直不说永远(16) 终于我们把参加的学生名单定了下来,由学校推荐一部分,我们俩挑选一部分。 我看见雪犹豫一下,写上了他的名字。 三十六人的名单交上了学校教导处,由教导主任通知每个学生。 我们觉得什么事情都已经做到位了,接下来就是等。 雪说:“对了,我们俩……要不要去买套衣服?” 我舔着肯德基的甜筒,愣愣地看着她,“买衣服?为什么?” “我们是座谈会的主持人啊。” 我傻傻地转了转眼珠子,忽然大叫起来:“不要,我不要当主持人!” 那次演讲赛的后遗症使我对主持人这一职业深感恐惧。 雪瞪了我一眼,“你不当谁当?这个活动是我俩发起的,你以为除了我们谁有那个资格站在会场中央?” 我把头摇得像波浪鼓,“总之不要当,我不要在那么多人面前发言——主持人又不是非得两个,你一人就够了。” 雪大大叹气,“你争气点好不好啊?那些嘉宾观众又不是洪水猛兽,他们只会羡慕、佩服我们啊。你想想,全市那么多中学生,能做到我们这样的有几个?” 我摇摇头,“其实这全是你的功劳,没我什么事。” “胡说!我们这个活动才进行了一半,你知道吗,接下来就全是你的事情了。” 雪提醒我说:“这么值得报道的活动,你能置身事外吗?还有我们的发言稿,你以为全凭现场编啊?” “写东西都没有问题。”我说,赶紧加上一句,“但是我不要做主持人,就是不要做主持人,求你。” 雪几乎被我激怒了,“你有点出息好不好,你到底怕什么啊?” “我就是不喜欢被那么多人注视的感觉!” “你当他们不存在不就好了!” “我做不到!” 雪叉着腰,一副想狠狠地骂我的样子。我也梗着脖子瞪过去,一副绝对不妥协的表情。 忽然雪“噗”的一声笑了出来,把我从台阶上拉下,“我们可不可以不要站在这里吵架?” 我诧异地回头一看,只见身后的竖匾上写着——贪污检举揭发点。一个中年男人站在楼梯口好奇地打量着我们。 我也忍不住一笑,抢在雪之前开口:“好啦不吵了,但是我真的不想做主持人。我可以做幕后的一切工作,但是要我站到台上去,没门。” 雪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妥协,“你这混蛋!” 我马上笑起来,“好啦,我陪你去挑衣服,用赞助的钱买,买贵的!反正用不完也要还给报社。” 雪瞪我一眼,笑了。 到了7号,天气还不算太热。我早上起来,洗了把冷水脸,收拾了一些补课的东西就骑车往学校去。 到了10点左右的时候,大多数人开始昏昏欲睡。我撑着脑袋记笔记,不住地打着呵欠。 课间,雪来拿昨天让我修改的稿子,我顺便问她要了点清凉油抹在脑门上。 “昨天熬夜?” “哪有?我一上数学课就犯困。” 正说着,副班长走过来,目光在雪脸上逗留了两秒,面无表情地开口:“周月年,许老师找。” 雪站起来说:“中午一起吃饭,先走了。” 我去见许万萍,没等我走到她的办公桌边,她就很严厉地说:“为什么不经我的同意就动用我班里的学生?有没有得到我的批准?” 一时之间我不知该如何作答。如果我有阿槿那样蛮不讲理的凌人气势,或者雪那样随机应变的能力,我可能就不会那么尴尬地杵在她办公桌旁边了。 我一句话也没说。 许万萍说:“别班学生我管不着,我班学生不许参加这样的活动。” 我只好委婉地说:“可是时间是下午2点,那时候补课已经结束了,是暑假了呀。” 许万萍说:“没什么商量的,不可以就是不可以。” 我想教导主任大概早跟她谈过,可是她没有让步的意思。连教导主任都摆不平,我算什么。 我说:“噢……我知道了。” 她看了我一眼,挑挑眉说:“另外,你也是我的学生,你做这些事怎么都没有向我报告?” 第17节:一直不说永远(17) 我摸了摸脸,这些属于课外活动吧?这种事……一定要跟班主任汇报的吗? 我讷讷地说:“因为这是报社的活动。” “报社?你以为我不知道这是你和那个瑞雪搞的呀?”她音量提高了,咄咄逼人地数落着我,“不是让你不要和她走那么近的吗?” 我努力地挤出一个笑容来,“我也是想增加一点阅历,才敢在暑假里搞,平时学习紧张可不敢。” 大概是我认错态度很明显,她态度松动了一些,“你要是能说动这些学生参加你就去说吧,我不管了。” 走出办公室,我大大松口气,也许是看我可怜兮兮,也许是我那个剧本让她心存好感,许万萍还是没有忍心刁难我。其实她是刀子嘴豆腐心的老师,就是教育方式让人有点儿无所适从。 没有办法,我硬着头皮按照名单上的十几个名字去说服那些同班同学。 可没想到几个人问下来,他们口径惊人地一致,都说下午有事,一个也不愿意参加。 我怀疑起来,莫非班主任跟他们打过招呼了? 我犹豫着走到茜伶的位子前。 “茜伶,帮我个忙行不?” “嗯,什么忙?”茜伶抬起美丽的脸热情地看着我。 “我这有个座谈会,想请你帮忙充个场子……就在那儿坐一下午,没别的要求。” 茜伶的目光在我脸上扫来扫去,“是那个足球杯座谈会吧?” 我一愣,她果然知道了,我几乎是立刻死了心,“你是不是下午也有事?” 茜伶慢慢地微笑了,“谁说的,我没事情,我还怕你不来找我呢,我很喜欢世界杯的哟。” 我一愣,大喜过望,“你真的肯来?” 她呵呵笑着,“干吗,你后悔了?” 我连连摇头,“说好了,不许耍赖。” 茜伶拉住我,说:“你再问其他人也是一个结果,不如这样吧,你交给我来,下午2点以前,我能找多少人是多少人,怎么样?” 我半信半疑看着她,决定相信她。 茜伶立刻走出教室去。 我正要回座位,不经意看到最后一排的他。 他捧着书在读,头也不抬。他对这个热闹的教室从来没有任何兴趣,包括教室里制造热闹的每个人。我想雪大概又要失望了。 我没来由地对他产生了怨念,我想他凭什么与世隔绝,对别人不闻不问。他明明可以友善一些,安慰那些渴望得到他注意的女子的心灵,可他偏不。 我怀疑他有一个无情的童年,才会造就苍白的青年。 我不愿意和他说话,就像他不愿意和雪说话一样。 中午吃饭的时候,雪说她那边的人都落实好了,问我怎样。 我说:“大概没问题吧。” 雪说我撒谎,“教导主任说你们班主任态度强硬,坚决反对学生参加这种无聊的活动。” 我告诉她:“她已经松口了,只要我自己能说服他们。” 雪用筷子捣了捣饭盒里的肉,不屑道:“不会有人愿意来的,快班里那群小孩子,一点自己的主见都没有,我知道。” 我没话好说,事到如今我只能相信茜伶。 “算了,没他们就没他们。”雪神色自如地说道。 我觉得她强颜欢笑,但不是为了那些学生,她只为了一个人而已。 我想把气氛弄轻松点,我说:“对了,你那条裙子呢,带来没有?最好化点妆呵,这样上镜才好看。我帮你梳头吧。” “算了,小年。”雪笑笑,“没必要,中学生座谈会罢了,我干吗打扮得花里胡哨的,T恤牛仔裤就可以了。” 她一定很失望。先是我不肯和她一起主持,现在她最喜欢的男生又不能出席。 那是我第一次真心想为她做点什么事。不管我们之间的友谊有没有功利性,我想帮她实现心愿,让她台下那道风景完美无缺。 午饭后,我让雪回家睡午觉,答应她1点打电话叫她起床。 学校的操场上一个人都没有,知了在树上拼命地叫着,空气里弥漫着一种令人昏沉沉的味道。 我花了一点时间找到他,他坐在小花园的长椅上看英语杂志。头顶上一棵巨大的松树,在小道上洒下斑驳的树阴。 第18节:一直不说永远(18) 我站在长椅后面,紧张地开口:“张、张天叙。” 我绕到前面去,说:“下午2点有个座谈会,你能不能参加?我们人数不够,帮个忙充充场子吧。” 他直截了当地说:“不太想去。” 我却有一种绝望的心情,“求求你,坐在那里什么都不用做,还有饮料和点心吃。” 其实有点心吃有冷饮喝的只有嘉宾而已,学生观众只能干坐。可是只要他愿意去,我拼了命也要给他特殊待遇。 他还是说:“不想去。” 我差点哭出来,“是谈世界杯的,你是男生,你不喜欢足球吗?” 老半天,他摇摇头。 我只好说:“帮个忙吧……” 他开始沉默起来。 不想再等他慢慢拒绝我了,我赶紧说:“大礼堂,2点开始,拜托你了!”说完,一溜烟地跑掉。 我跑到学校附近的雪家里,把她推醒。 她揉着眼睛说:“怎么了……还没到1点呢……” 我说:“我想过了,虽说我们是中学生,妆不能化,但理个顺眼的发型总没错吧?” 雪苦笑着被我推进理发店。 我把她的裙子扔进一个塑料袋,看到她父母房间的门开着,梳妆台上放了一些化妆品,就横了一条心闯进去拿了管口红出来。 我们打开大礼堂的门,让密闭的空间通风,然后打开冷气。 雪站在台上试着发言:“各位嘉宾,各位同学,下午好……” 麦克风没有打开,她的声音却非常清亮。我笑笑地望着她,说:“很有样子啊,要是换上你那条白裙子就更好了。” 雪把麦克风放回桌子上,“以后有的是机会穿啊。我倒觉得这样素净些。” 离2点还有10分钟的时候,人都差不多到齐了。雪经徐凯介绍,跟那位叫杨昕远的主持人拉着家常。我站在门口等着他,还有5分钟了,还有2分钟了,走廊空荡荡的,我坐在台阶上撑着下巴,手表滴答滴答地在耳边走着。 分针与12重合的时候,我知道我必须得进去了。 刚站起来,就看见他夹了英语杂志,慢悠悠地走过来。长长的走廊上阳光忽然变得无比刺眼,无比灿烂,我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当我反应过来后,我立刻冲进了礼堂,雪拿着麦克风刚要宣布开始,被我猛力冲撞,拖进旁边的小休息间。 “你疯了!”她冲我嚷嚷。 我把她摁倒在椅子上,撕开塑料袋把裙子扔给她。 “换上,快点,小姐!” “你到底发了什么疯?” 雪跳起来要往外走,她拉开门看见会场,怔住了。 我把她拖回来,关上门,“看见了吗看见了吗,快点换吧!” 雪拿起了白裙,慢腾腾地脱下T恤和牛仔裤。 我拧开口红,拿着沾了矿泉水的餐巾纸等着她。 她拉上拉链,转身面对着我,我慢慢地给她画上口红。鲜艳的色泽在她柔软的唇瓣上蔓延,我看见一滴泪珠涌出来,就像盛开在清晨的玫瑰上的露珠一样美丽。因为这礼物的珍贵,玫瑰就算只有片刻的娇艳,也要不遗余力地盛放下去。为此而开,为此而凋谢。 “你傻啊,哭什么,妆都花了。” 我笑她,可我自己心里也酸酸的。 雪走了出去,外面很安静。我坐在休息室的地板上捏着口红愣愣地看,那一瞬间我觉得他不再是雪一个人的憧憬。我和雪还有他,我们三个人才是一个完整的故事。我们为他喜悲,这过程有多复杂,他却不可能知道。 4我和雪受到了报社和学校双方面的奖励,我用奖金请茜伶吃饭,谢谢她说服了那么多人来捧我和雪的场。 “其实男生很好说服的,你只要装装可怜他们就受不了了。” 茜伶表示自己没做什么,尽管如此我还是对她感激不尽。无论是她、还是雪,我觉得都比我有用。 “你就算不装可怜他们也会答应吧,有你这样漂亮的女生开口。” 茜伶大笑,“那倒是,长着这么一张脸的好处就在这里。”她笑完,喝了一口柠檬茶继续说:“不过确实有男生不吃这一套,像那个张天叙。你对他哭求,没用的。” 第19节:一直不说永远(19) 我一怔。 茜伶说:“他是那种比较无动于衷的人,这样的人要不是在身边,谁信啊。” 我讷讷地不说话。 茜伶用吸管戳着饮料里漂浮的冰块说:“这个年纪的男生不对漂亮女孩感兴趣,不爱足球,罕见呢。” 我附和说:“是少有。” 茜伶像是自言自语地说:“张天叙,好像还蛮有意思的。” “是吗……”我不太明白她的意思,只好埋头吃我的东西。 这个暑假一点都不比寒假轻松。 我起得很早,骑着车到十几站路以外的郊区爬山。夏天,天亮得很早,我在大街小巷穿行畅通无阻,感觉非常美妙。只是回来的路上要顶着大太阳,那时候还不知道防晒霜这种东西的存在。我只有戴顶草帽,任凭太阳把我晒得又黑又亮。 雪经常打电话到家里来找我,可是多半没人接听。她有几次直接到我家楼下堵截住我,急吼吼地说:“快点,今晚7点范晓萱在省广播电台作节目”或者“梁天要到市民广场拍外景”、“林志炫在XX大学开演唱会”……我都不知道她是哪里得到的消息,就一头雾水地被抓着跑。 这些明星抵达的现场往往围着很多记者和歌迷影迷,负责维持秩序的保安们有的看看证件就放我们进去,有的却毫不通融地把我们和歌迷一起赶,“不行,不许进去!” 为了采访范晓萱,我们一共等了9个小时,从主持人到经纪人,排除万难,最后在她下榻的希尔顿得到10分钟的会见,而且只是例行地塞给我们一叠介绍性资料就算完事。 当时的情景我历历在目,那个娱乐主持人坐在沙发上悠闲舒适地和范晓萱笑盈盈地谈着她的新专辑,我们则站在门口等待结束的时刻。身上被汗水湿透不说,还忍受着9个小时没有进食不停奔波的饥饿感。 雪的嘴唇在我耳边轻轻地擦过,她说:“小年,你记住,总有一天我们会坐在这样的房间里,悠闲地看着马路上为生活奔走的人群。” 我看了她一眼,我并没有想到那么远,我一心希望眼前这种谈笑拉家常的采访快点结束。我早没有采访范晓萱的兴致了。要不是雪坚持跟她合影,我已经爬回家休息。 又1个小时过去,他们终于收起了仪器。我和雪来到范晓萱身边,在傻瓜机的闪光灯亮起的时候,我努力挤出一个疲惫不堪的笑脸。 两天后,我坐在桌子前努力地写采访范晓萱的稿件,可是除了手头那叠资料之外我甚至没跟她说过话,这算哪门子采访。 雪打电话来,“照片洗出来了,我给你送过来!” 我迷迷糊糊地“哦”了一声,继续回到桌子前去咬笔杆。 雪来的时候,我的脸上遍布圆珠笔印子。我打开门,对她说了句“自己去冰箱里找东西喝”,就爬回桌子边。 雪喝着可乐把照片摔在我桌上,我拿起来看,不由得惊呼:“这傻冒是谁?” 雪一巴掌拍上我后脑勺,“混账!这是我们采访范晓萱的合影!” 一听见范晓萱,我立刻痛苦地滚倒在地,“求你了,别提她……” 照片上的范晓萱倒是青春靓丽,她旁边两只像非洲鸡和灾区猴一样的东西就不知道是什么了。 范晓萱给我的后遗症还没有结束,雪又把我拖了出去。 “这次又是哪位?”我在公车上无精打采地望着窗外。 “你放心啦,我都约好了,绝对不会等,一去就能见。” 我半信半疑地扭过头来看着她。 到了省电视台的会客厅,没等我反应过来,雪跑到一个男子身后,“啪”地拍了他一下。 男子转过身来,我觉得他有几分面熟,可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哟,来啦。”他微笑着指指大厅角落的沙发,“可以在那里谈吗?” 我们坐下来,他给我们开了两瓶可乐。 雪问:“杨先生,听说电视台有一个新的娱乐策划?” 至此我才猛地想起,这不是杨昕远吗…… 杨昕远说:“是啊,这个策划势必会掀起整个娱乐圈的跟风。我们打算推出一个综艺性质的互动节目,每期邀请4位明星做嘉宾,和观众一起做游戏,猜谜题,拿奖金等等。第一期定在8月上旬,估计一经推出一定会造成很大规模的流行趋势。” 第三章 第20节:一直不说永远(20) 雪对此非常感兴趣,“你们决定给这个节目起什么名字?” 杨昕远稍微思索了一下,声音不大但铿锵有力地说:“非常周末。” 就这样,整个暑假,雪一直都在不遗余力地拉着我周旋于这个文艺圈中。自从非常周末在8月8号推出了第一期之后,雪几乎每个礼拜都要往那里跑一趟。 我没有那么多的时间管这些娱乐界的新闻,很多的作业要做,而且开学的时间提前了,必须参加很多补习班。 雪频繁的电话让我知道她和那些娱乐节目的主持人,甚至一些明星,保持着很友好的关系,她说她还认识了一个摄影记者,现在他们组成了拍档。 每次接到雪的电话,听她兴致勃勃地说着自己经历的趣闻,我会产生一种她不用参加高考的错觉。 “小年,昨天看完他们录制的节目出来后,回家的公车最后一班都开走了。我和席赞走在一个人都没有的马路上,我唱一句‘如果感到幸福你就拍拍手’,他就拍手,我说‘你傻啊,我们没车坐没东西吃,你还幸福,幸福你个头!’他就继续拍手,还跺脚。” 席赞是那个摄影记者,和我们差不多大。我没有见过他,不过听雪的描述,觉得他是一个很有趣的人。 “小年,你最近过得怎么样?”雪问。 “看书,考试,做习题。” “对了,你很喜欢熊天平的歌对不对?他下个礼拜来做嘉宾。” 我抽屉里熊天平的磁带估计落灰都落得跑调了,我捂着听筒抽搐着说:“下个礼拜……有三场考试……” “哦……”雪说,然后很久都没有声音。 “我忘了,你是好学生。”她慢慢说,“我都不想回学校了,我根本不是念书的料”,她接着说。 我沉默。 “小年,如果有机会,我多么希望我们能做永远的拍档。真的,我会搞定一切采访,然后你来写成稿子。这世界上恐怕再也没有比我们更默契的合作伙伴了。”说完,她就叹了口气,挂断了电话。 然后她再没联系过我。 暑假结束的时候,报社通知我去,要我带话给雪。主编和副主编经过商量,决定收回雪特约通讯员的资格,原因很简单,她没有交过半个字的稿件到编辑部。 我连忙把赶出来的范晓萱的稿子交过去,可是副主编翻着白眼对天花板叹气:“现在要这个还有什么用……我等了你两个礼拜,你没一点动静。我只好凑了一篇发,这刚排版完,你就送过来,小姐,你说我要了干吗?” 我脸上一阵发烧,没好意思说这篇完全是根据资料修改的。要是让他们知道我等了9个钟头只合了张影,我就要荣登该社最无能记者排行榜榜首了。 主编接着说:“你是正式记者,为什么老跟非正式的通讯员走在一起?也不见你们有什么好质量的稿子出来。我们有很多优秀的记者值得合作啊,前段时间陈睫有一个专题想交给你做,结果横竖找不到人。” 走出来后我有点索然无味,就爬进一家冷饮店要了份黑森林,一边慢慢地吃一边观察路过的行人。 主编也好班主任也好,不约而同地要我离雪远一点。他们是过来人,眼睛毒不是毫无根据。 可我虽然早知道,还是试了一试。 以雪对我的了解,她绝对明白我不适合做记者。我不爱说话,不爱与人交际,即使是和我交往不深的人亦觉得记者和我这样一个人半点不搭调。 可她还是让我去考,她知道我能够完成她不能完成的任务。 于是我替雪考上了报社,我替她成为了记者。 然而想起雪对我说“我们是最好的拍档”时的语气,我宁肯相信她是真的那么想。 吃掉最后一口黑森林,我揉了揉有些发酸的鼻子。 雪很快就去退还了特约通讯员的证件,她已经不再需要那个了。 雪离开报社后,我整整半年一个字的稿件都没有交。主编们把我拿去应聘的文章都刊登了来充数,可是依然凑不齐我的任务稿,无可奈何之下,按照规矩,让我退社。 我把红马甲叠好,证件和没用完的名片放在马甲口袋里,恭敬地交给主编。 第21节:一直不说永远(21) 他似乎在想什么,有点惋惜地对我说:“其实……你很能写。” 我点点头,我知道他一定会说些什么来安慰我。可是退出报社并不让我觉得难过,我觉得我原本就不应该进来。 主编说:“也许你会成为一个很不错的作家,但,绝对不是个好记者,永远都不可能。” 我很感激地看着他。 “所以不要花时间埋怨我们开除你这件事,你该把时间花在成为一个好作家上。”主编开玩笑地说了一句,语气促狭,“要成为一代名记,可是要付出代价的哟!” 我喷出嘴里的一口水,大笑不止。 报社和雪,似乎在那一刻起就成了过去的内容。 人生有很多形式的失去,其中一种则令你觉得平静。并不是你不在乎,而是因为你知道留不住。 只有留不住这样的理由,才可以慰藉一无所有的内心。 得知我既退出了报社,又不再跟雪在一起的班主任许万萍松了口气。为了使我们专心学习,她让学校包下一幢旅馆做学生公寓,挑选了一批成绩优秀的学生住进去,把每天在路上的时间节省下来念书。 她真的为了学生呕心沥血煞费苦心,为我们提供了她所能提供的一切,她都做了。 茜伶和我分在同一间寝室里,我们几乎朝夕相对。 看不出她是一个K书如此用功的女孩。从小,大人们就教导我们不能把心思用在打扮上,还说女孩虽然比男孩开窍早,可是也容易分心。到了高中,男孩子就很容易追上来,因为他们那时候才懂事。 茜伶明显是个例外,她打扮读书两不误。 比起她来,我就力不从心许多。痛苦地和几何代数搏斗的同时,还要背几大本历史政治。听说轮到我们高考的时候会出大综合,把地理历史政治知识集中在一起考,导致我在死背书时把不相干的内容串起来,比如站在阳台上理直气壮地大声背诵“太平天国是一国两制……”。 茜伶说我没睡醒,净说梦话。 也许她是对的,如今想起来我依然觉得自己高中三年压根就没清醒过。 他住在我们寝室的楼下。有一次茜伶的内衣掉在下面的阳台上,她故意不去讨要,铁了心要看那些男生怎么送过来。 “要是他们不送回来呢?”我问。 茜伶说,“那我就有机会说他们是一窝色狼变态,哈哈哈哈!”我说,“这也太损了,你才是变态呢。” 可是让茜伶觉得索然无味的是:他在看到那粉红色的内衣之后,只是朝楼上的我们喊了一声“谁的衣服掉了,自己下来取”,就任那内衣撩在阳台上风吹日晒再也不管了。茜伶心疼她昂贵的黛安芬,只好亲自跑下去。 因为这个原因,茜伶一直说要整治他。我简直佩服她,都什么时候了,她还有心思想这些无聊的事。 “我就要看看这家伙到底是真的无能还是装酷。”茜伶斩钉截铁地说,然后又继续心疼地搓洗她那件被称为小可爱的内衣。 茜伶还是有资格为自己鸣不平的,她不但模样漂亮身材还好,那件内衣的尺码就足够说明。听说本市有所高中,男生偷女生内衣的事情屡见不鲜,他们甚至以内衣被偷次数的多少作为一个女生身材好坏的评比标准。茜伶要是搁在那样的学校,恐怕光买内衣就要破产了。 但那都是别人的事,我继续为几何痛苦着。 茜伶教导我去买件像样的内衣。 女人外表重要不假,优雅的内涵也一样不可或缺。 我才知道原来内涵指的是这个。 茜伶说换脑子,周末把我拖去了内衣店。 营业员滔滔不绝地向我们介绍着,我想睡觉。我觉得弹力运动背心没什么不好,又方便,又舒服。 茜伶看中了一套龙凤呈祥,鲜红色。是那种欧洲宫廷的红,华贵高雅,咄咄逼人。 她大叫:“400打折到88!你们这里可以刷卡吗?” 一阵闹腾,我还是被强迫买了两套。柠檬黄的向日葵和嫩绿色的青草娃娃,我觉得很可爱而且是纯棉质地的,茜伶对着我直翻白眼。 “怎么啦?” 第22节:一直不说永远(22) “这是童装啊!” “儿童怎么会穿内衣?” “我说这和童装有什么区别啊?” 她对我的内涵不屑一顾,我对她的内涵置若罔闻。 我和茜伶的分歧很多,我受不了她身边总围绕着各式各样的男生。我觉得漂亮女子被异性青睐是很正常的,但茜伶几乎是来者不拒。这就让我觉得困惑,凭她的条件,为什么要给一些明明就是癞蛤蟆的男生可以吃到天鹅肉的幻想呢? 我曾经多管闲事地暗自替她做了一个筛选,得出结论是那帮人中够资格追她的只有我们班体育委员张健,除此之外其他人都纯属痴心妄想。 而且张健的攻势又猛又公开,茜伶不可能察觉不出来。 她就像猫儿一样耍着一群大大小小的耗子。 茜伶对我不满的原因,我猜可能是因为如果有盘黑椒牛柳,我一定会和她抢着夹牛柳,不肯谦让一步的缘故。 我到底不是男生,不懂怜香惜玉。跟我一起,她备觉无趣。 可我不得不经常找茜伶,她的强项是我最痛不欲生的数学,而她的解题速度总是把我刺激得生不如死。 而茜伶也有不会的数学题,这个时候,她就会去找张天叙,那个非人类的男生,据说没有他解不出来的题。 他们一个是年级第一,一个是年级第二,每次考试都成了他们血拼的战场。而他们之间的名次争夺战则时常牵连到可怜的我。 “Kao!居然在这个地方出错,真是粗心大意!”茜伶趴在床上愤愤地订正卷子。 我抱着头,“求你不要再说了,你可是第二名,我差点就不及格。” 每当我这么哭喊,茜伶就不再?嗦,心满意足地去打开水。我怀疑这就是她的目的,难不成她是故意刺激我的? 我一直都觉得我是学校里永无出头之日的那种学生。不管有多努力,都无法得到相对的回报。其实我很知足,我只想每科及格而已,可是供我念书的亲人们不会这么想。他们大概都认为我一定会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不是清华就是北大,这跟我究竟具不具备考清华的实力没关系,只是每个家长习惯性的思维而已。 记得母亲漫不经心地说过:“你考大学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就是万一考上国外的大学,生活费要麻烦一点。” 而我一直都在想,我考不上大学怎么办。尤其是和茜伶在一起做习题时,我从压倒性的劣势中常常感到对生活的绝望。 从小到大,我一直都很清楚,自己从来都不是被人羡慕的对象。我拥有得少,虽然我自己满足,可是别人总替我觉得贫乏。 我一直在争取的其实并不是我想要的,想想就觉得无可奈何。而我什么时候才能从中解脱出来,谁知道。 数学课上老师留了六道题,说是六个级别。 我痛苦地撑着下巴,笔在草稿纸上划来划去。我只会两题,我觉得自己大概真的是个弱智。 数学老师走到茜伶身边,问她解了几题。 茜伶很清脆地回答说四题了,数学老师点点头,说:“好,不错,这么快。” 我就坐在茜伶旁边,深深叹口气。 数学老师往后排走去。 我听到他说:“不错不错,加油。最后一题可是附加题水平,做出来的可以直接上大学了。” 茜伶扭头看了一眼,笔动得更快。不用看我也知道,一定是他没错。 我把笔放进铅笔盒,不写了,等老师讲解。 老师只讲解了前五题,正好下课。于是老师说:“最后一题就不讲了,那是大学生水平的题。”说完就摇着扇子走出教室。 茜伶一直在与那道题奋斗,但是解不出来。 我说:“不是说不用解出来也可以吗?” 她说:“我就是要做出来!” 到了晚上,她沮丧地带着草稿纸去找张天叙。 我安慰她说:“没关系,说不定他也不会。” 茜伶说:“但愿吧!”一边说一边去了。 我兀自摇头,这样比拼有什么意义吗? 茜伶回来,脸色更难看。我猜那题一定解出来了,但不是她解的。 好强的女孩一般都不会太快乐,我又想起了雪。无论如何,她是最了解我的人,我很想念她。 第23节:一直不说永远(23) 5一眨眼,高考离我们这些考生近在咫尺。 学校的公寓在5月底退掉了,我们早已搬回家住。 因为学习紧张的缘故,妈妈一定要我剪掉头发,以免花更多的时间打理它们。妈妈有充分的理由:早上起来,梳头要花十分钟,这段时间不如拿来背单词,一分钟记一个,都可以记得十个了。晚上洗头要花二十分钟,如果拿来做一道十分的数学题,绰绰有余。 我当然不愿意,其实头发并不是很长,才不过到腰。就是这么点长度,也留了三年。为了它我在生活上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为了防止发梢开叉,我坚持吃最讨厌的黑芝麻和核桃;为了使它黑亮坚韧,我用不多的零花钱买额外的护发素、深海油泥,还得把这些东西藏在自己的房间里,洗澡时才偷偷拿出来。 之所以要把它留长,是因为我的头发天生有点卷,如果短的话就会向四面八方乱翘,丑到无法形容。而学校不许披散头发,哪怕再整齐都要扎起来,更别提染发电发。 更夸张的是,班主任在我们刚升上高三时,就把全班女生的母亲找来开了一个关于着装问题的特殊会议,说是一定要留心谁开始注意打扮了,那是早恋的前兆。 就是开了这样一个会议,妈妈才会坚持要我剪掉头发。她甚至拿着剪刀守在我的床边,而我就用被子蒙着全身,以一个奇异的姿势蜷缩在里面,与她僵持。 好几个晚上,我都梦见自己一觉醒来,头发不翼而飞,光光的脑袋亮得可以反射出阴天的太阳光线。我吓得拼命尖叫,却怎么也喊不出声音。 结果总是汗流浃背地在天还没亮时醒来,心惊胆战地朝前方伸着手,维持那个姿势直到眼睛适应了黑暗中的房间。 每每遇到这样的情况,只好闭上眼睛等到天亮。 六点四十五分的时候,我拎着书包走出家门。头发照例编成两条麻花,用的是那种再普通不过的橡皮筋,因为怕勾到头发,所以缠上了黑色的棉线。 这个时候街上的人不多,走到一家温泉浴门口时,忽然被那里的广告牌吸引了。 大概是才换上去的,只挂了一半。上面那女孩烫着大大的波浪卷发,扎一条粉红色缎带,活脱脱就是童话里的公主打扮。 我情不自禁摸了摸辫梢……要是把头发烫起来,是不是也可以有那种效果呢? 坐在公车上时,脑子里想的都是我烫了那种卷发的样子,粉红色的缎带如果换成天蓝的如何?虽然我还是比较喜欢草绿色……还有,用夹子装饰头发看起来也很棒,一定要用那种红色的、有草莓或者苹果等饰物的发卡……如果再穿上洋装,或者连衣裙,那样就会更棒……我忽然很怀念衣柜里的那些裙子,自从有了校服这个东西,我已经很久没有穿过裙子。 因为心不在焉的缘故,差一点就坐过了站。当广播报出“XX站到了,请您带清随身物品下车,欢迎乘坐”时,我还傻傻地望着窗外发呆。 “喂!”一只手用力地拍了拍肩膀,我讶然地抬起头,看见张天叙站在门口大声喊:“等一下,还有人要下!” 大半个车厢的人都望着我,当我意识到自己几乎错过站的时候,已经站在了地面上。公车的门关上,一下子就开走了。 他站在我的对面,一语不发地看着我。 “啊……”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真丢人。 “想什么啊,要下车了都不知道。” 我转过脸,他微微歪着头打量过来,眼神像能把人的心思看透,还带着一点调侃和嘲讽的意味。 我急忙低下头,因为从来没被人用这么肆无忌惮的眼光注视过那么长时间,“谢谢了。” 他转身,自顾自地朝学校的方向走去。 我刻意和他保持着一段距离,等他过了十字路口,才踏上人行横道。可是,我只顾注意他的背影,完全忘了绿灯已经变红灯。 右拐的司机拍着车窗吼叫着、从我的面前擦过,我才如梦初醒,狼狈地退回安全线上。 第24节:一直不说永远(24) 这时,走在前面的他忽然回过头瞥了我一眼,依然是那种能把人心看透的眼神,犀利而迅速。我还未有足够的时间躲开以显示自己的矜持,他已经掉头走了,他的书包甩在肩上,带子一晃一摇的。那是个下坡路,从这里看去,就像地平线一样神秘。他的走远,也就像消失一样真实,不容置疑。 以前,还有以前的以前,我从没注意过他有这样干净的眼神。几次简短的接触,都是因为雪的缘故。我一直觉得,他对我来说,比陌生人还要陌生,就像空气一样——但奇怪的是,有些人的存在就像空气一样虚无,却又不可缺少。 我们经常搭同一班车上学。奇怪的是,虽然这路公车那么多的车次,但不管我几点钟上车,都能在角落里看见他的身影——一只手勾着书包搭在胸前,另一只手则拉着扶手,稳如泰山地站着,即使有位子也不坐。 我还是很刻意地与他保持着距离。尽管我们的校服让全车厢的人都知道我们的目的地一致。可我暗自下决定,只要他不开口打招呼,自己也决不开口。不过,自那次差点坐错站后,他也一直没有再主动跟我说过话。 就这样,高考在越来越热的初夏中到来。 考完英语的那个上午,因为时间还很早,所以车上并没什么人。他在左边拉着扶手,我在右边拉着扶手。公车停下,我们中间的乘客站起来,下了车。 两个人都杵在那里不动,便引来了旁边乘客诧异的目光。我试探地望向他,想让他坐下。头一偏,却对上那熟悉的、夹杂着淡淡的嘲讽和无顾忌的犀利的眼神。于是,我那到了嘴边的话也咕咚地咽下去。片刻后,站在前排的一个人走过来,穿过我们中间,坐在那个位子上。 很多年后想起来,原来不管走到哪里、不管在做什么,我们中间都隔着至少一个人的距离。真的,我们再也没有靠得更近。 高考结束后,我们青春年华中最美丽的三年过去了,成为了历史。 妈妈问我有什么愿望,比如旅游,比如购物。我买了一大把发卡和缎带,找了家发廊把头发烫成大大的卷、染成红色。 我要庆祝的东西太多了,不用再为数学要死要活,还可以随心所欲地穿自己喜欢的衣服。 因为我已经成年了。 所以,妈妈在看到我烫头发、打耳洞、穿吊带背心和低腰裤,不但没说什么,她还建议我搭配红色的细带子凉鞋。 茜伶打来电话约我逛街,我好好地打扮了一番才去赴约,还涂了鲜红色的指甲油在脚趾上。 茜伶看到我,吃惊得不敢认。她一直都是很漂亮的女孩,我从来没看到她对哪个同性的外表露出吃惊的表情。 我嘿嘿地笑,说:“干什么,不认识我了?” 她大叫一声:“你是怎么弄的啊?” “什么怎么弄,这还不简单?买本瑞丽杂志看看就知道啦。” 茜伶摇摇头,“这样……不会太花哨了吗?” 因为天气炎热、加上技术生疏,我没敢化妆,只喷了爽肤水。 我说:“哪里花哨?满街女孩子都在穿吊带衫和低腰裤啊。至于染发烫发,好像也是稀松平常的事吧。” 茜伶还是摇头。 我暗自笑。看着她奇怪的神色说道:“是你叫我要会打扮的,你说过你不喜欢与丑八怪做朋友的啊。为了我们的回头率,我得给你争点气。” 茜伶振奋精神地笑了起来,“有道理,反正我们都毕业了!” 我陪她打了耳洞、买了很多耳环,并约好第二天陪她去做头发。 分手时,茜伶说:“哎,忽然羡慕起你这么长的头发来了。”茜伶的头发刚刚过肩,她说:“本来一直觉得你头发太长、蛮土的,谁想到烫一下就这么风情万种,都有点像莫文蔚了。” 我说:“那是你没打扮,不然我哪够看啊。” 茜伶笑了起来,我的话令她很满意。 我们就这样了大学。 他考上北大,临走时班主任叫了所有人到自己家里,替他开欢送会。 有的同学在和班主任的女儿玩,有的在看电视,有的在厨房帮忙。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只是坐着,什么也没有做。客厅里虽然有很多人,可谁也没注意到我的真空状态。 第25节:一直不说永远(25) 我靠着沙发背,头枕在上面看窗子外的天空。看着看着,我居然就睡着了。 不知道睡了多久,有人在往我脸上吹气。 我慢慢睁开眼,茜伶笑呵呵地看着我、跟旁边的人说:“睡得好香哟。” 我一下子坐起来,擦擦嘴角边的口水。 茜伶哈哈地笑了起来,然后我看到她的旁边站着张天叙,同样一副啼笑皆非的表情。 “吃饭了,许老师用锅勺敲了半天的锅盖也不见你动一下。”茜伶打趣说,“是不是在梦里都吃饱了?” 我坐在饭桌边,把头埋在碗里。幸好头发长,把脸都遮住了,才没让人看见我的窘样。 茜伶坐我旁边,给我夹菜,“小年吃这个”、“小年尝尝这个”…… 忽然班主任说:“好了,大家把杯子举起来,挨个祝贺一下。” 茜伶第一个站起来,大方地举起杯子,一本正经地说:“张天叙同学,先祝你在北京认识漂亮美眉吧。” 有的女生立刻起哄,“哪有比茜伶漂亮的女孩啊,你这么说分明是警告他不许寻花问柳嘛!” “就是啊,张天叙不是那样的人。” 茜伶呵呵地笑,我有点儿没反应过来,抬头看看她,又看看他。他拿着杯子,举一下,什么也不说,喝下了酒。 我愣愣地想,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第二个男生举杯说:“哎,我祝你们四年里都不要饱尝两地相思之苦吧!真是的,考到北大去,活该。” 我更愣了,看看茜伶,她笑得理所当然。他们……什么时候开始谈恋爱的? 更惊讶的是,就连班主任也说:“张天叙不会变心的。北京女孩又怎么了?未必比得上我们江南的。” 吃完饭,班主任的爱人收拾桌子。班主任就开了卡拉OK让同学们唱,把我单独叫到阳台上。 “许老师……”我刚开口。 然后就听到老师说:“别灰心,就算没考上第一志愿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只要认真学,到哪里都一样。” 原来她是担心我沮丧。我笑笑,“哦,知道了,谢谢老师。” 许老师也笑,“不过你一个女孩子,未必要那么心高气傲的。女孩子最好的归宿还是丈夫人好。古时候人说‘女子无才便是德’,不是没道理。” 我点点头,听见她说:“像张天叙这样的男生,做丈夫是再理想不过了。他极有责任心,而且有计划,又上进。” 我试着问:“他和徐茜伶的事,您早就知道了吗?” “我可不早就知道了吗?”许老师笑笑,“可是我知道他们俩都绝对不会因为这事影响学习,所以,我默许。” 我愣了一下。我以为她是那种封建的班主任,可是我错了。她不是见不得年少的爱情,她是见不得明显错误的爱情。 刹那间我对她的印象全变。 和茜伶一起回家的路上,我说:“有些渴了,要不要去那家店坐坐?” 茜伶欣然答应。 我们叫了喝的,我说:“你和张天叙早就是公开的一对了啊,我都不知道呢。” 茜伶笑起来,但不是自信的笑,是羞涩的笑,“他告诉我,他从高一就开始喜欢我了。” 她微微垂着头,没看见我皱眉的表情。 “高一什么时候?” “就是我们那次排演话剧。” 我的内心无可避免地扭了一下,不知道是为雪,还是为我自己。 我一共求过他两次,一次是话剧,一次是座谈会。我一直以为是我的文采和雪的执著激起了他细微的怜悯之心……原来我们两个都是自以为是的傻瓜。 现在回想雪那时候说“算了吧”的表情,应该是早就发现他心里有别人了。该说雪太敏感,还是我太迟钝? 我紧紧地捏着杯子,里面冰块的凉气把我的手冻得冰冷。 6张天叙坐上开往北京的列车后不久,我们陆续到不同的大学报到。 而我上的大学不用住校,这样最好,我讨厌和其他人挤一个房间。我也不想主动去结识任何人。在我眼里,所有的人忽然都失去了魅力,不知道为什么。 第26节:一直不说永远(26) 高中比较熟悉的朋友里,除了茜伶还会和我发发短信,其他的都已失去联系。我享受着这样一种我行我素的孤独,没有人注意,更没有人纠缠。 我的大学是以盛产垃圾而著称的学校,只要有钱就能塞进各种各样的人,有些学生甚至夸张到不可思议的程度,而在这学校里,不管发生什么都不必觉得太奇怪。 第一个星期老师上课,底下有两个学生在喝啤酒,喝得满脸通红,酒气冲天,老师居然视若无睹,兀自陶醉地上他的课。 直到喝酒的一个男生失手把酒瓶子摔碎在地,众生侧目,老师才慢条斯理地说了一句:“不要弄出声音来,不然出去。” 我旁边一个女生正在化妆,听到动静的时候抬起眼皮瞥了事发地点一眼,面不改色地继续涂眼影。 我不由得想,为什么从小学到中学,中学到大学,脱节得如此夸张。如果按照这样推算,从大学到社会的过渡究竟要恐怖到什么程度啊。 虽然我们每堂课基本上都乱得不可开交,但是并不代表没有认真听讲的好学生,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方客侠是我见过的脑子最有病的男生,他妈妈是我们的校长夫人,据亲眼所见的学生透露——他一直管妈妈叫母亲大人,而且毕恭毕敬,不管人前人后都是这样一副德行。 在他眼里,大学里这种只需要背书就能得分的考试,如果不考到满分,这个人就是弱智。 但是毕竟要在大学里考满分是不太可能的,方客侠无可避免地成为他自己口中的弱智。尽管他已经是我们全系第一,他还是胸闷不已。当天黄楼顶层就传来了慷慨激昂的钢琴声,据说那是他特有的发泄方式。 他对自己的苛刻,恐怕就是圣人都会觉得过分,可不知为什么,我很佩服他这种病态的自律。 不过也只是佩服而已,我从来没想过要跟他成为朋友。 其实,他是个很像言情小说里男主角的男生。皮肤白白的,眼睛不大不小很有神,鼻梁挺直,头发柔软有弹性,个子偏瘦,看起来很理性。但是一个人的个性必然会影响到他的外表,受那种二百五性格的制约,方客侠每时每刻都给人一种神经质的感觉,令人敬谢不敏。 我们学校的学生会选举都是辅导员说了算,不知道究竟是因为方客侠成绩好,还是他爸爸是校长的缘故,他一直是学生会雷打不动的主席。 一开始听说主席是方客侠的时候,很多活泼的学生就说完蛋了,什么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根本别指望,肯定都是些演讲比赛呀,文学沙龙啊之类无聊的聚会,连春游都不会出市区。 在这个学校里,主席如皇帝,一朝天子一朝臣。方客侠一上任,立刻开始培植一批自己圈子里的学生会干部。他的方法比较独特,用自己的奖学金买了一个超大的空间,一级国际域名,弄成BBS,公开招聘版主。 在网络时代,他的做法实在可以算得上是明智之举。学生会的BBS一个星期内注册会员过千,即使白天都有几百人同时在线。 那时候家里因为给我缴纳昂贵的学费,经济一下子跌入低谷。还好我不住校,所以家里人基本上不必给我什么钱。于是我开始自谋生路,埋头给各个杂志社写没有营养的快餐小说或者小资杂文赚零花钱,对学生会的变故一无所知。某天查资料时无意闯进了页面做得美轮美奂的文库,泡在里面一看就是一整天。 我贴第一篇文的时候,各大版块的版主都已经就任,正是“嘉年华”最兴盛的时期。 贴了自己第一篇文之后,电脑的网卡坏掉了,一连好几天没法上网。还好我的娱乐项目对电脑配置要求极低,那台内存只有32兆的电脑于我而言,能不能上网,网速如何都不重要,只要Word功能尚且健全就没关系。 我带着存了文章的软盘到网吧里E-Mail给杂志社,已经是半个多月后的事了。两块钱可以上一个小时,我几分钟就把文章发送完毕,接下来的时间无所事事,于是登陆学校的“嘉年华”BBS。 BBS上置顶了一则通知,关于版聚。所有留守本市的版友3号到学校附近的BOBO吧,国庆狂欢。 第27节:一直不说永远(27) BOBO吧离家很近,几乎每天回家都要路过,我琢磨着要不要去凑个热闹。 2号晚上我看了通宵的DVD,一觉睡到3号下午5点。醒来后,瞪着窗外渐渐变黑的天色发呆,犹豫着到底要不要去BOBO。 大约在床上赖了十来分钟,我终于还是爬了起来,看着空荡荡的家和冰冷的电饭锅,叹口气后套上外套,穿上鞋子出去觅食。 在附近的韩国料理店要了个拌饭打包,我一边想着明天干脆到后面那条街的池上便当要个双拼叉烧饭一边往家走,路过BOBO时,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一眼二楼的窗户。摇曳的烛光和剪影,似乎还可以听到震耳欲聋的吵闹声,我拎着我的拌饭推开门,叮咚的风铃声响起,门口吧台一个剪着一刀齐刘海的女服务生笑着抬起头来,“晚上好?” “晚上好。”我在偌大的厅里扫视,“这里是不是有个版聚?” “是有,你说哪个版聚?这里有三个。” 这么热闹?我不由佩服地说:“是个叫嘉年华的……” “嘉年华的版聚是吗?”女服务生甜甜地笑了一下,拿出一个精美的大本子,“来登记一下吧。” 还要登记?我头痛地放下拌饭,接过笔,本子上写着来人的班级、姓名和BBS上所用的ID,我犹豫了一下,只写了发文时用的ID“捣麝成尘”。我想,反正也就一小人物,谁在乎我现实生活里叫什么。 写完我合上本子递过去,她笑着说:“请缴20元。” 我一愣,“啊,还要钱?” “是啊,这是自助式,20块随便吃。” 我摸出钱包,有点忿忿不平地想,早知道就不买拌饭了——失策。 服务生接了钱,指着二楼说:“在那里。” 有人大声叫她,她一边答应着一边合上本子跑了过去。 我爬上有点复古感觉的螺旋楼梯,刚探出头,啤酒泡沫就朝我脸飞过来。 卡在狭窄的楼梯上,躲是不可能的,但我更不愿意被淋个正着,情急之下举起手里的拌饭外卖盒一挡,立刻有人叫道“齐浩,你泼到人了”。 那个泼啤酒的男生经人指点着转过身来,一边说着对不起,一边拽过桌子上的餐巾纸。 外卖盒就那么大一点,即使挡也挡不了所有的啤酒,我免去灭顶之灾的下场,就是身上被浇了个晶晶亮透心凉。还好穿的是富木那种深色的大格子呢衬衣,即使湿了也看不大出来。 “对不起,没想到这个时候还有人上来。”叫齐浩的男生忙不迭地道歉,递过一叠纸巾。 我果然来得不是时候。向他表示没关系后,我把拌饭放在桌上,开始找东西吃,我不能对不起我那20块钱,至于拌饭就留到晚上消夜好了。 BOBO里的食物很不错,尤其是三明治,当我发觉自己吃不下的时候正拿着第五个。 四个三明治、一片披萨、三杯奶茶、一些切片火腿、烤鸡翅、炒西兰花的意大利面和果冻,大概值20块了吧?我估摸着差不多后,满足地打着饱嗝拎起拌饭打道回府。 国庆结束后,我回校上课,骑车经过公告栏时被一张特大号字体的寻人海报吓了一跳。 那上面写着——捣麝成尘,你是谁。虽然只有七个字,却是鲜红色油漆龙飞凤舞画出来,感觉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 “捣麝成尘”,我不过只用了一次,自己对它的感觉一直很淡很淡,就好像它是一个多年不见的朋友,与我相关却不太熟悉。此刻被如此醒目地提及,一开始起这名字的缘由不由得在心里慢慢地复苏。 捣麝成尘香不灭,拗莲作寸丝难绝。 这是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两句诗,听后竟然一下子记住,并且自以为是地将它理解为“爱到死也不忘记对方”的意思。 当我明白这是形容报效国家,尽忠到死的诗句时,我已经匆促地走过了相信飞沙走石般爱情的岁月。 那段岁月无比短暂,更要命的是太隐蔽。我才刚刚醒悟,还来不及追逐,爱的盛筵就已散去,只留给我追悼的残象。 我所能期待的,也只有不灭的余香而已。 看看四下无人,我一把撕下那张海报,团起来塞进垃圾筒,蹬着自行车离开。 第28节:一直不说永远(28) 中午在食堂吃饭,由于国庆节吃得太好,大鱼大肉腻得要死,我干脆全要了素菜,尽管如此,那一丁点油星还是让我看得直反胃。 皱着眉头拿叉子戳那几片青菜时,一个人端着饭盆坐到了对面。 “这儿没人吧?” 我点点头,目光落到那装满红烧肉炒鳝片的碗里,嘴都扁成了倒三角,真想脱口而出:把你的盆拿走—— “怎么吃得这么清淡呀?减肥?” 我一瞥,眼熟的脸,在那见过。 “我是齐浩,BOBO吧里的,记得吗?” 他说着,把碗推过来,“要不要来点?” 我赶紧说:“快拿走,腻死我了。” “咦,你不吃荤吗?”他笑起来,拢了拢衣领,用巨大的勺子使劲舀了一勺饭塞进嘴里咀嚼,“我是不吃素!” 他吃得无比香甜,每块肉在嘴里翻来覆去地嚼,始终舍不得咽下去。我看呆了,完全忘了自己面前的碗。 “想吃?”他问我。 “不想,只想看你吃。”我知道那些肉到我嘴里就完全是另外一种滋味。 齐浩点点头,爽朗地笑道:“看我吃饭很享受吧?” “是啊。” 他笑着笑着又埋头吃起来,嘴边一圈亮光光的油渍。 我专注地盯着他吃饭,一边机械地搅拌饭盆里的食物,然后送进嘴巴里。 “对了,你叫什么呀?” “周月年。” “周、月、年?嘿嘿,时间表呀。这么说起来你小名里是不是有个日字?” 我摇头,“没,我家里人都挺爱国的。” 他大笑,把手拢在嘴边,接下喷射出的饭粒,然后用纸巾擦掉。 “你上嘉年华吗?” “不怎么去。” “那干吗去参加BOBO的版聚呢?” 这倒是个问题,我想是因为离家近吧?除了文库,嘉年华里的成员对我而言实在没什么吸引力。 “我只是买晚饭回家的路上顺道溜一下来着。”我说。 齐浩已经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吃完所有的食物并擦掉了嘴角的油渍,他说:“你是最后一个来版聚的版友,我看了签名簿上的登记,最后一个签名的是捣麝成尘,是你吗?” 他好奇地等待着我的回答,我隐约地觉得这个捣麝成尘似乎惹出了什么事端,在我贴完文后“潜水”的这段时间里。 我犹豫思考的过程中,齐浩一直很认真专注地打量我,“是你吧?”他说,“我想不出不是的理由哎!” 我只好说:“我是不是违反什么版规了,让你们公开贴我大字报?” 齐浩笑了,如释重负地松口气,拍拍肚子,“爽,终于找到了。” 他说:“贴了篇文章就消失了,用任何方法都联系不到的万年潜水艇,原来就是你呀。” 他始终不说捣麝成尘闹了什么事,我忐忑不安地等待裁决。 齐浩说:“你是不是很少上网?” “是啊,我电脑才32兆。” “我就说,这个作者肯定不是那种大架子的人。但是这年头,没有QQ、MSN和E-Mail的大学生还真是少见。” “我到底违反了什么版规?” “谁说你违反了版规?”齐浩说,“要是违反版规我们直接删帖就是了。” “那你在公告栏通缉我干吗?” “不是我通缉你——你干吗用通缉这个字眼。”齐浩啧啧有声地说,“是我们的学生会主席,方客侠同学,他无比狂热地想得到这个捣麝成尘的资料,为此不惜牺牲国庆去日本鹿儿岛旅游的机会,举办嘉年华版聚,抱着一丝希望等这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家伙来参加。快要放弃的时候,居然看到登记簿上出现这个ID,不过你来的时候他已经一怒之下走掉啦。我拼命回忆,就觉得最后一个到的你嫌疑最大。”齐浩喜不自禁地说,“还好我喷了你一头啤酒沫子,否则我绝对想不起来,版聚还有你这号灰头土脸的人物来参加。” 我本来是习惯性地撩起袖子要擦嘴上的油,听见这话灰溜溜地克制住了,但是又没有所谓的纸巾这类东西,只得尽量伸长舌头去舔。 齐浩说:“晚上有时间吗?方客侠那家伙一定迫不及待想跟你谈谈吧。” 第29节:一直不说永远(29) 我直觉地反问:“谈什么?” 齐浩耸肩,“我不知道啊,不过他找了你那么久,一定有很多话想说吧?就这么说了哦,晚上去找你。” 他端着席卷干净的饭盆离开,站起来时,打了一个格外响亮的饱嗝。 我们系教学楼设计得很变态,三楼的墙上有一面大镜子,迎面对着上楼的人。镜子边有一句话:以铜为鉴,可正衣冠。 我每天经过这面镜子,从来不觉得它碍眼,直到今天,现在,这一刻。我站在它面前,看见里面那个邋遢的人:穿了一个星期没换的呢绒衬衫、肥大得可以去跳街舞的裤子、脏得看不出究竟是米色还是白色的帆布鞋,用根筷子别在脑后的头发和黑框眼镜——周月年果然是个灰头土脸的土包子。 我拔下筷子,想看看风情万种的波浪长发,结果头发粘在一起,抖了一下才散开,而且杂乱如稻草,手指插进去就缠住,几乎拔不出来。我才想起来,我好像每次洗完澡后从来都不把它梳通的…… 我什么时候变成了这个德行?我的吊带衫呢?我的低腰裤呢?我对着镜子摸耳朵,我靠,耳洞居然已经长牢了! 二楼有脚步声传来,我急忙把头发用筷子固定回去,跑进教室。 没有雪,没有茜伶,我就是这么一个脏兮兮,连自己都不认识的家伙。 莫非,这才是我的真面目? 晚上下了最后一节课,我背着书包低着头匆匆下楼,齐浩等在楼下,一把拽住我说:“那老头拖堂了吧,走,吃饭去。” 学校附近餐厅倒是多得数不胜数,什么风格的都有,价位不等,有贵有便宜。 齐浩领我走进一家日本料理店,我还来不及猜想这店里一碗面究竟能卖到几十块大洋就已经被按在圆形的旋转寿司台边了。 齐浩在我左边落座,我偏头去看右边那人,没错,方客侠。但是感觉又挺陌生的,和在学校里完全不一样。 我承认我对他是有着敬佩和好感的,但他给我的依然是无法磨灭的正经且刻板的印象。比如说我觉得他永远不可能穿运动衫,可现在他打破了我狭隘的思维,穿着一件米色圆领粗布T恤,很客气但绝对不生分地对我说:“你好。” “自己拿着吃。”齐浩说道,从转盘上取过一碟红色的玩意儿。 “周……月年?”方客侠很客气地询问了一句。 我点点头,他身上那股清爽的沐浴乳味道刺激着我,我好想洗头! “别客气,吃吧……还是你不喜欢寿司?” 叫我别客气,难道客气的不是他吗?我觉得这个人真是斯文得过分,但是却不别扭,好像他的个性和身份就应该造就这样的斯文。 我把书包塞进台子下的槽,在转盘上寻找不反感的食物,有穿着和服的服务生过来倒茶,摆酱碟。 “要不要瓦撒米?”服务生问道。 “那是什么东西?” “芥末,调味料。”方客侠比划了一下,对服务生说:“放这里吧,我们自己加。”他继续和气地看着我。 我看着转盘,很饿,但是找不到可以吃的东西。那些玩意奇形怪状,而且似乎很多都是生的,我不敢冒险,我怕当场吐出来。 “看来你真的不喜欢寿司。”方客侠淡淡地笑着说,叫服务生拿过菜单,“来,看看有什么熟食想吃的吧,实在不行,这里也有炒菜和米饭。” 我说:“我不是不喜欢寿司,只是从来没吃过而已。” “做得这么漂亮都无法勾起你的食欲,应该是不喜欢。”他说,“别勉强,点熟食吧。我觉得你可能会喜欢天妇罗拉面,怎么样要不要试试?” “哦,那就来个拉面。” 服务生记下来,把单子放在台上,刚要收走菜单,我急忙压住说:“等一下!”飞速在上面找到天妇罗的价格,看看,25块,还好,付得起,这才让她拿走。 我以为方客侠会问我写作的事情,可他提都没提,大家很安静地吃着东西——齐浩面前的小碟子很快就堆得高过了台子。十分钟后,天妇罗拉面送了上来,哇塞,做得实在太漂亮了,红的红绿的绿,碗够大面条也够粗。我得意忘形地一吸,弹力远远超过想象的面条一下子蹦起来,弹在我下巴上,汤汁四溅,我注意到方客侠捂住了脸,一只手去拿台子上的纸巾。 第四章 第30节:一直不说永远(30) “对不起……”我含着半截面条无地自容地说。 “没事没事,趁热吃。” 擦着擦着,方客侠忽然笑起来。他笑得很自我,好像一个小孩子,忽然想到连环画上什么好玩的情节,就那样旁若无人地高兴着。 我们吃完饭出来以后,齐浩走在前面,距离我们大约十米,方客侠跟我并肩。 他忽然随意地说:“看你文章的时候就无法克制地去想象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几个月来几乎已经详细到具体的五官和动作了。” “失望?” “没有。” “可以说说你想象中的我吗?” 他慢慢说:“我觉得……作者是一个混在人群里不容易被发现的人。这并不是说他外表平庸,相反,如果能注意到他,就会觉得他越来越耀眼;但是如果不去注意,可能永远也没法发现他有什么特别的。” 他带着那种我想象不到的温柔笑容说:“嘉年华里写作高手如云,我阅尽千帆,偏偏就只注意到了这个捣麝成尘。” 7方客侠问我索要文章,他说他想看,不管什么都好。 于是我把自己发表、出版的那些言情小说、散文给他,每出一篇,编辑室都给我几本样书,我无人可送,就堆在书架上随便它落灰去。 隔了几天,我下课后在座位上收拾东西时,他将装着书的大牛皮纸袋抛在我面前说:“这真是你写的?” 我说:“是啊。” 方客侠说:“给我看你不觉得丢人?” 我慢慢地回味着他的话,说:“是你向我要的吧?” 方客侠那混蛋,脸上没有一丝笑意,说:“我以为你所有的文章都具备捣麝成尘的水准,看来,我错了,我都有点怀疑你和我说的是不是同一个人。” 我收拾完了东西,慢吞吞地把牛皮袋子装进书包,“那,不好意思,浪费你时间了。” 我走出教室的那一刻,我听到他说:“你到底是不是捣麝成尘?” 我抓抓头,一步迈了出去。 我想方客侠此刻也许陷入了怀疑和矛盾之中,看得出来,他对捣麝成尘有很热切的希望,但是我让他摔了个大大的跟头,形象地教育了他什么叫云泥之别。 他以为捣麝成尘是才女,是天之骄子,毕竟他能看入眼的绝对不是一般货色。可惜现实生活里的周月年什么玩意都不是,而且还一本接一本地写他最看不起的三流言情小说。 方客侠没再同我说话,虽然我们在一个班里。 甚至他连看都不愿意看我,偶尔不得不对接目光,也是冷冷的,居高临下,好像我玷污了他的视线。 倒是齐浩,时不时来找我吃路边的烧烤,俨然哥们一样。他是那种很会讨女孩欢心的男生,在嘉年华上是灌水区的版主,因此很能侃,甚至可以睁着眼睛说瞎话,颠倒黑白。但对我却从来不用女孩喜欢听的形容词,比如漂亮,可爱,有气质,吸引人……等等,莫非我已邋遢到他夸我连他自己都不信的地步? 齐浩长得浓眉大眼,很符合长辈对男性的审美观。和长得像漫画男主角却有点神经质的方客侠比起来,他身边时刻围绕着很多女性朋友,而且大部分是漂亮到可以上瑞丽杂志做模特的那种。 他很诚实地对我说:“女人,我只想认识美女。就好像电影,我只看大片。” 我灌着可乐嚼着烤肉说:“Kao,那你和我搭讪?” “我和你搭讪跟你长什么样没关系,而是因为方客侠他中意你。” 可乐的气泡让我放肆地打了个嗝,“方客侠中意的是捣麝成尘。” “啊,对。”齐浩没否认,“他就是那么个死脑筋,没办法。不过,我觉得你还不错,起码个性我挺喜欢的。” 我费解地嚼啊嚼,问齐浩:“你说,我有个性吗?” 他说:“有啊!” “是吗,”我耸耸肩,傻笑道:“我以为我是一个没有个性的人。” “不是没有个性,只是个性不鲜明。”齐浩拍拍我的肩膀,“因为你那篇小说奇+shu$网收集整理里,主角实在太吸引人,所以无可避免地令喜欢这小说的人也渴望作者是一个如此完美的女人。可惜你不但不是,还南辕北辙。你令人失望,并不是你的错。” 第31节:一直不说永远(31) “是你们期望太高?” “可以这么说。你贴在嘉年华上的《颠覆》,是方客侠在三更半夜打包发给我的。不瞒你说,我俩还为作者的性别打了一赌,他说是男的,我说凭我阅人无数的功力,这铁定是个美眉。不过我自己也没把握,心想赌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性也好。” 齐浩把吃完的铁签子掷回桶里,拽了点脏兮兮的卫生纸擦着手继续说:“可这个捣麝老不出现,我们都有点沉不住气。我这么跟你说吧,方客侠他是因为你的小说对你感兴趣,我是因为这个赌对你感兴趣。” 我点点头,有点明白过来,“就是说这个捣麝是长是扁是高是矮是美是丑你都不在意,只要她是个母的就行?” 齐浩爽快地说:“对!” 我真想踢他。 “这顿你请。” “我请就我请,老板,多少钱?” 齐浩付了钱,追上我。 “打游戏去不?” “不去,我对那玩意不感兴趣。” “那你自己回学校,我去玩会儿。”他急急地跑了。 我一个人沿着马路慢慢地走着,回味他的话。 我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个性?不激烈,不突出,什么都可以容忍,动不动就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可是却本能地反抗安逸的生活。 外表呢?梦想漂亮到有足够的回头率,也深深为此努力改造——可是一不留意就露出邋遢本质。 离回学校的时间还早,我找个路边凉亭坐下来,打开方客侠还我的牛皮纸袋,抽出里面的小说读。 信手翻看,心里想:我写得真有这么差? 虽说一心喜爱写作,从8岁起就没变过,但我对自己已经写成的东西全然没有感觉,就好像只是为了体会写作过程的,对于文章本身的质量倒完全不在意。所以要我评价自己写的东西究竟是好是坏,我只有一头雾水。 明明是自己写的小说,我却只有陌生的感觉。 这并不是偶然,我在写作方面就好像得了失忆症,刚写完的东西,隔几天再看就毫无印象,甚至会发出“我写过吗”的疑问来。 让方客侠看得如痴如醉的《颠覆》,我一样没什么印象,更谈不上评价好坏。 我把书和牛皮袋子一古脑扔进书包里,想掏手机出来看一眼几点了。 但是摸来摸去,浑身口袋都摸遍了,就是不见棱角分明的手机。 我像身上长了虱子一样乱抖乱搔,路人无不侧目。 不会丢了吧……可是翻几遍都是同样结果,我也不得不相信这个残酷的事实。手机这种东西丢在路边难道还会等着我回去认领吗?自认倒霉吧,丢就丢了。 这么一想,我便无所谓地背上书包,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样地往学校走。 走到校门口的时候和齐浩碰了个正着。 他奇怪地看着我,“怎么才到?” “路上玩了一会儿。” “路上有什么好玩的?”他不能理解地上下瞥我几眼,“对了,我发信息给你,让你给我请假你怎么不回呀?害我只好跑回来上课。” “霉就一个字,刚发现手机丢了。” 齐浩疑惑地看着我,“骗人。” “骗你干吗,你要搜身吗?”我自顾自地拔腿往里走。 齐浩将信将疑地追上我,“怎么一点悲痛的神情都看不见?真丢了?” “是丢了呀!”我不耐烦地说,“反正也找不回来,不就一手机吗,值得为它死去活来?” “喝,豁达!”齐浩笑,“这话谁都会说,但是能做到的,我还真没见过有哪号神仙,除非他钱多。”他笑看我几眼,“像你这样穷得连衣服都几个礼拜不换的,明显是真豁达。” 我反唇相讥:“你不也几个礼拜不换衣服?” “那不一样,我是男生呀,而且我这衣服裤子都是好几百呢,当然得穿够本才行。倒是女人这种生物,居然能几个礼拜不换衣服那也算少见了。周月年你承认不?” “少见也不代表没有。” 虽然我对丢手机这样的事看得很开,但不方便的时候还是难免悔恨自己的马虎。比如急着打电话却非得到处找公用电话亭,找到了还得排队这样的情况下,我对手机的思念和爱就愈加浓烈。 第32节:一直不说永远(32) 虽然只是不足1000块面临下市的诺基亚淘汰款……但是发起短信来实在没有比它更快更爽的了。 我要赶快交稿,混一部手机钱! 叹息之余,我握拳狠狠地发誓。 当我在家里疯狂地把一部手机钱赶出来时,接到一个电话。 “喂?” “喂,你是谁?”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电话,“你打过来的,还问我是谁?”我说,“你好,你找谁?” 那边继续说:“我不知道我要找的人叫什么名字。” 我想那你怎么不打到派出所去呀,正打算挂电话,那头说:“这样吧,你认识齐浩吗?” “原来是齐浩的朋友。”我说,“认识啊,不过你找我干吗?” 他说:“鬼才认识齐浩,只是这部手机里有他发的信息——你们有没有人丢了手机?” 我这才有点头绪,立刻“呸”的一声:“你早说谁丢手机不就得了!” “Kao,你还横了你!” 那头破口大骂。 我们约在市中心的麦当劳见面,电话里他告诉我说他穿黑色皮裤、咖啡色夹克,把我吓了一跳,不会是不良青年吧? 我刚要告诉他我什么打扮时他说:“没关系,我知道你什么样,你的手机上不是有大头贴吗?” 我只好在麦当劳里等穿黑色皮裤、咖啡色夹克的不良青年,我忽然想他会不会向我要钱? 权衡了一下,决定如果不是多到足够我重新买一部手机的话,给就给吧。 正在想这个问题,忽然听到服务生响亮地说:“欢迎光临麦当劳!”我慌忙抬头看去,只见一个咖啡色的硕大肚子出现,一愣之下才发现那是个孕妇,穿了咖啡色的背带裤。 我发现我已经对咖啡色敏感起来,摇摇头继续盯着窗外,冷不丁目光落到孕妇身边的男人身上。他扶着她,一只手撑着弹簧门,等她进来后,让她坐在靠近窗口的位子上,自己到柜台排队。我不禁感叹真是个模范的好丈夫,可是为什么穿着黑色的皮裤,而且上身偏偏是咖啡色的夹克? 里面很热,他脱下了夹克系在腰上,挽起的T恤袖管下露出半截刺青,腕骨挂一条黄铜手链。 我用笔记本挡着脸,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侧影。 他个子很高,一双笔直的长腿尤其吸引人注意。除了皮裤,而且是黑色皮裤,绝对没有哪种裤子能够把这个人的身材优势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 我摸索到可乐的吸管,塞进嘴巴里“唆”了一下,不经意间瞥到旁边一桌的女孩子正在放肆地注视他,她对面男朋友样的男人正抓狂地敲桌子问她眼睛飞哪去了。 浑然不知的他买了一堆薯条鸡块后拎在手里,把那孕妇扶起来,和来时一样,为她开门,小心翼翼地走了出去。 我收回视线,可惜呀,虽然穿着描述中的衣物,但肯定不是。 正打算继续等下去,只见门开了,先前走出去的他又折回来,在餐厅里四处找人的样子。 他看到我这里的时候,我赶紧把头埋下去。 八成是他!我心里狂吼:二百五周月年,干吗低头,不想要手机了? 这样一想,立刻抬起头来,但是他已经不在那里了。 走了?我急忙站起来,四下扫视。背后传来一阵怪异的歌声:“你爸爸大肚皮呀哈,恭喜恭喜你!”那是我对着手机录的自定义铃声,本人亲自演唱,世间仅有,独一无二。 我尴尬地回过头,他用确定的目光,先看了我一眼,然后拇指按掉非接听键,抬起一条腿跨过我对面的椅子,坐下。 我也坐下来,忍不住问了一句:“刚才那孕妇……” “不认识。” 我心下大慰,这个人心肠很不错嘛,不认识的孕妇都照顾得这么周到,绝对不会问我要手机钱。 “我叫周月年。”我自我介绍,“周期的周,月份的月,年轮的年。” 此男托着下巴懒洋洋又漫不经心地说:“高傲。高傲的高,高傲的傲。” 我说:“谢谢你把手机还给我,里面有很多人的电话号码,我都没有备份!我请你吃饭,你要什么?” 第33节:一直不说永远(33) 看他高傲拿着我的诺基亚,在桌子上“得得得”地敲,我忍不住心疼。 “你跟大头贴上一点都不像。” 手机上的大头贴是我跟茜伶一起照的,那时还是红色长卷发,戴形状夸张的大耳环。 我说:“里面有个是我朋友……” 他说:“两个都不像你。” 我没办法,只好说:“我知道这手机的号码,我还知道里面有哪些人的电话,这真的是我的手机啊!” 高傲慢条斯理地继续拿手机敲桌子,“那我不管,我只认人。” 我灵机一动,“我还可以重复我们电话里的对话,你该相信了吧?” 他说:“谁知道你是不是听来的。” 我没耐性了,“那你要怎样才肯把我、的、手机还给我啊?”我特意加重“我的”两字,“是不是要钱?我跟你说,我都做好重新买手机的准备了!” 高傲指着大头贴上的茜伶说:“这个是你朋友?” 我不明就里,“是啊。” 他笑笑,“好,把她叫来吧,如果像,我就还你。” 我说:“人家现在还在上课,又跟我不在一个学校里,而且她的电话在我的手机里,我的手机又在你手上,我怎么联系她啊?” 高傲说:“你告诉我她的名字,我联系她。” 我无计可施,为了手机,“徐茜伶。” 他一手托下巴,一手飞快地从电话簿里找出这个名字,嘴角含笑地发了条短信过去,然后微笑地看着我。 “你说了什么?”我心生不妙的预感。 “说你请她吃饭,叫她过来。” “休想!没钱!” “才说做好了再买一部手机的打算,拿出一点来请客吃饭不成问题吧。” 他说得也有道理,我于是坐下来,打算跟他讨论去哪里吃。 “你喜欢吃什么?” “墨西哥菜、意大利菜、巴西菜、法国菜,都可以,随便。” 我盘算了一下,虽然不清楚这几个国家菜有什么区别,不过茜伶肯定会知道的。 茜伶很快回讯息,“好哇!我11点过来。” 得到答复后的高傲看起来很满意地点点头,把我的手机放进衣服口袋里,对我说:“可以给我买个沙拉吗?” 我翻出钱包去柜台排队,不一会儿冲过来,“麦当劳不卖沙拉!” 他说:“早知道了,还用你教,去对面的肯德基买。” 我说:“这里是麦当劳,门口写着不许外带食物,你就不能在这里点吗?” 他微微一笑,“我不爱吃麦当劳。” 我只好去对面肯德基买了沙拉回来给他。 他说:“刚刚看到麦乐酷不错,能请我吃一个吗?” 我去柜台排队,和蔼的配餐员亲切地告诉我,要到外面的甜品站才能买到,我跑到外面的甜品站排队,轮到我时配餐员问我:“可乐,芬达还是雪碧?”我搞不清楚他的口味,只好再跑回餐厅里问,再回来从头排起,如此三番把一杯麦乐酷放在他面前时已经汗流浃背了。 高傲伸出手指头拨弄了一下吸管,观察了一番说:“咦,就是可乐上面放个甜筒嘛,早知道你去柜台买一杯可乐一个甜筒不就得了,我自己搅和还好玩点。” 我想想也是自己笨了,不会变通,于是说:“是啊,我也是才反应过来。不过这个麦乐酷的盖子是拱形,大概是特别设计的吧。而且外面甜品站买只要3块,一杯可乐就要4块5了,不划算。” 高傲突然不搅了,直直盯着我,半晌来一句:“你脾气还挺不错的。” 我笑一下,“这种事情有什么好生气的,我有时候也是很麻烦的一个人。” 正说着茜伶推门进来,看见我,老远就举手挥起来,“嗨!” 她在我旁边坐下,捣着我说:“你男朋友?” 我苦笑,“别瞎扯了,他捡到我手机,我打算请他吃饭,干脆把你也叫上而已。” 茜伶长长地“哦”了一声,对他笑笑。 我注意到高傲脸上放射出非常非常灿烂的光芒,他朝茜伶温柔地笑道:“你好,我叫高傲。” “我叫徐茜伶,叫我茜伶好了。” 第34节:一直不说永远(34) 我无所适从地看着这两个人……才一下子就熟成这样啊? “呃……”我插话,“茜伶你要喝什么不,还是我们直接去吃饭?” 茜伶“刷”地回过头,“吃饭?好哇,我都饿扁了!高傲喜欢吃什么?” “我随便,什么都行,你拿主意吧。” 高傲这么说,茜伶便不再客气,“那就去TACOS吧,中式西式都有,环境也好。” “嗯,好啊。” 我很想问一下消费价位,不过忍住了。手机失而复得,已经省了一笔开销;我又不是没钱,再说跟茜伶这么久没见,破费一下也没什么不妥。 带着这样的心态,我也很高兴地跟在他们两个人后面,去了那家TACOS。 8服务员穿着洁白的衬衫,工整的马甲,打着领结,把我们三人领到奶白色的沙发前落座。 翻开精致的烫金菜单,我首先浏览的是价格栏,没办法,习惯了。 茜伶抿着嘴唇,“海鲜芝士烤饭看来不错呢……嗯,不过,也好想吃日式的定食小火锅哦。” 高傲马上说:“好啊,那我要小火锅,你要海鲜芝士烤饭,如果不满意就跟我换。” 茜伶兴高采烈地扬起脸,“可以吗?好棒哦!那就这样。”她对服务生说:“一个海鲜芝士烤饭,一个日式牛肉小火锅。小年,你呢?” 记下来的服务生转向我等答复。 我翻来覆去地看那几页比较,“我要……要……” “茄汁意面或者蛋包饭吧,”高傲的声音从对面上方懒懒地传来,有点点诡异,“呵呵……量多,又便宜。” 我看了看,确实如他所说,蛮诱人的样子,于是下决心,“茄汁意面!” 服务生收起菜单,想起来又加了句:“三位要饭后甜品吗?” “哦……”高傲发出一声嘘叹,“差点忘了,菜单再给我一下。” 然后他们又接着点了墨西哥香辣鸡翅、鲜水果沙拉、什锦肉肠、酥脆烧烤排骨、芝士烤牛肉和提拉米苏,直到服务生说差不多三个人吃不掉的时候才罢休。 当然大部分都是高傲点的,他不断向茜伶推荐这个那个。 等菜的工夫,茜伶问他:“你来过这里吗?” 他答得理所当然:“是啊,经常来,几乎每道菜都吃过。”还特意补充了一句:“我点的绝对都是好吃到死的精品。” 菜陆续送上,做得好像艺术品一样精美绝伦,叫人食指大动。我不得不抛开这顿饭将消耗我多少银子的念头,兴奋地抄起刀叉……管它呢,总不会比一部手机还贵吧? 我的茄汁意面放在面前,洁白的盘子好像脸盆那么大,中间凹下去的部分铺一层橙红色的淋了酱汁的面条,撒了厚厚的培根碎块。 “啊……小年那个看起来也很美味呢!”茜伶惊呼说。 我把脸盆举起来,“你要不要尝尝?” 茜伶用叉子卷了几根放进嘴里咀嚼,迫不及待向高傲推荐说:“很好吃,你也尝尝?” 我闻言便举到他面前,高傲看都不看,没好气地看着自己的指甲,“谢谢,不必了。” 茄汁意面很撑人,吃完最后一根我已经饱得什么也塞不下,那些漂亮且名目繁多的小点心,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始终碰也没碰一下。 结账的时候我拿出钱包,里面是我原本准备买手机的一千五百块钱。拿出四张递给服务生,我觉得我真是个败家子。 茜伶“呀”的一声,说:“小年你怎么装这么多现金在身上,丢了怎么办啊?” 我说:“本来打算去买手机的嘛。” 她说:“你办张信用卡,买东西直接刷卡嘛,现在哪还有人带现金啊!” 高傲轻笑说:“有些人认为信用卡没有现金拿在手里踏实呗。” 茜伶呵呵地笑了,“等丢了你就不觉得踏实了!傻瓜小年,听我的办张信用卡,丢了可以挂失才保险。”她说着,手机响起来,“啊……我下午有点事……”茜伶看着短信,跳起来刮了一下我的脸颊,“谢谢你小美女,请我吃饭,我先走了,你们慢聊。” 高傲盯着她跑出去的背影,一副赏心悦目的表情。 第35节:一直不说永远(35) 我说:“像吗?” 他无精打采地垂下眼皮看我一眼。 “美女你也见了,还共进午餐,还有呆子被你宰,该把手机还我了吧?” 我伸出手,高傲懒懒地看我一眼,“哟,你不笨嘛。” 他把手机放在我手里,还有四张一百元。 我纳闷地看了看钱,“你收起来吧,我说了我请客的。” “谁稀罕你这顿饭。”他披上夹克站起来说,“要是你跟大头贴上一样,我原本就打算请你吃饭。”说着说着,他摸一下眼眶,“不过两个见到一个,也算不错。” 我第一时间想到一件事,“你要追茜伶?这不行,她有男朋友,在北京大学读书,寒假会回来的。” 高傲白我一眼,“关你什么事。” 说完这句话,他晃出了餐厅。 我坐在TACOS,一口接一口地喝免费送的柠檬茶,心里想着一个问题:为什么他们都觉得我不是我? 方客侠也是,高傲也是。 文章是我写的,手机上的大头贴也是我本人,但他们都动作一致地给我白眼。寒若冰霜的白眼,冷嘲热讽的白眼。 我究竟给了他们什么样的幻想?为什么只是因为我不符合那个——他们自己制造出来的轮廓,就轻易地否定我呢? 一直坐到日落西山,TACOS里亮起壁灯,把它从餐厅变成了一个酒吧。 服务生走过来替我续不知第几杯柠檬茶,我突然回过神,阻止了他,礼貌地说我打算离开。 他了然地笑笑,走了。 我收拾东西,发现桌上摊开的我随身携带的硬面抄,上面杂乱地写着大段大段毫无语句章法的话。 我诧异自己什么时候写了这样的东西……仔细一看,第一句,也是写得最醒目的一句话:我可以是你身边的任何人。” 我经常被附身一样写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事后全无记忆。这种状态一旦频繁起来,我就开始怀疑我有双重人格。 拿着硬面抄,我在街上信步走着。手中那些语句虽然没有印象,却让我心情愉快,脚步轻盈,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一样。就凭这点,我相信它们绝对出自我的手。 我忽然站住,略一思索,沿着大街边走边留意,果然被我很快找到一家网吧,登记了一台机子,我上了嘉年华的BBS,把这些句子稍做整理发上去,题目:“你以为我是谁”。 我没有用捣麝成尘的ID,而是重新注册了一个马甲——“非法存在者”。 至于捣麝成尘,就让它永远湮灭在嘉年华的历史中吧。 关掉浏览器的那一瞬间,我的脑海中突然浮现这样一个念头。 方客侠……你还能认出我来吗? 我开始留意方客侠,留意他是否注意到我……或者说,是否注意到非法存在者。 齐浩依然频繁地来找我通杀学校门口的小吃摊,他很少提方客侠,但经常大谈特谈嘉年华的水区和他刚认识的美眉。他对我抱怨水区近来有点变质,“到处都是吵架的,都快不像个聊天的地方了。” 我说:“本来就不是给你泡妞用的。” 齐浩长吁短叹,还有点愤慨,“一群大老爷们儿,在网上吵什么吵?有本事带着家伙出来当面干!我要是怕我就不是人养的!” 我不由得失笑,“都吵什么了?” “什么都有。”他说,“无聊着呢!不过BBS人气倒是很旺,每天保持刷屏记录。” “不错啊,这不就是方客侠的目的吗?” “快别提他了!说是总版主,奶奶的除了文区文库,哪都不去,水区图区,他半个贴不回,最近好像又和哪个发文的较上劲了吧?这德行,真不像男人!” 我心里一动,试探说:“哪个发文的,知道ID吗?” 齐浩望天半晌:“没留意……我对写文的不感兴趣,也不去文区——跟他打赌你是男是女已经例外了。” 我找个借口支开齐浩,到学校计算机房里要台电脑上网。果然刚登陆,非法存在者的信箱里就有条短信,看看发送者,我不由得一阵奸计得逞的好笑。 刷新一下,竟然又收到一条,看来他也在浏览论坛。 第36节:一直不说永远(36) 我知道你在线,可以告诉我私下的联系方式吗? 不好意思,我没有和你联系的打算。我无视他的要求,下线关机。 拿着上机登记卡去管理老师那里还,老师问:“这么快就好啦?” “啊,我还有事。” 老师接过去,另一张登记卡紧跟着递过来,老师抬眼一看,笑着说:“哟,你怎么也这么快啊,才刚来的。” 我偏头一看,方客侠半扬下巴,盯着我。 “我也有事。”他对老师说,却对我笑。 走出机房,我突然说:“这次不算。” 方客侠愣了一下,看过来。 机房外的走廊上光线不够充足,我看不清楚他的脸。 我用鞋底搓着地砖,说:“这次是凑巧,凑巧让你撞见了。” 他半晌没有声音,我抬头看过去,刚才还昏暗明灭的走廊,忽然从天窗冲进几绺调皮的阳光,不偏不倚落在他额头,那双眼睛含着笑。 “早猜到是你。” “为什么?”我不解,“你不是说我写的东西很丢人?” “我说事实而已。” “那还猜是我。” “直觉吧……很熟悉的文字感,我也只是猜。” 我想了一下问他:“你每次都能猜出来吗?” “也许。” “那就试试吧。” 方客侠犹豫了一下,“没记错的话,你是电脑白痴吧?提醒你一下,记得每次发文换不同地方的电脑,或者找代理服务器,不然我查IP是很容易的事。” 有这种事?为何我闻所未闻!我不由得为自己的运气庆幸。 我不太相信方客侠真的有这种本事,难道我一发文,不管写成什么样他都能认出来吗?我本想随便敲篇肉麻到死的三流小资文上去,不过坐在电脑前又打消了这念头,我不能无聊到这个程度,否则我自己都会鄙视自己。 自那以后直到过年,我上课念书,写稿赚零花钱,和齐浩吃喝玩乐谈女孩,准备考试……虽然不能说充实,但也绝对没太多闲暇时间。方客侠一直没跟我说话也没打招呼,就连齐浩都不知道我和他不成文的约定。有时候我有种错觉,我不是周月年,而是捣麝成尘,或者非法存在者,也许还会是别的什么人,除了我自己……尤其在和他的视线不经意相交时,一丝轻淡却明显的温和笑意浮现在他的眼角,取代了原先的冷漠,那一刻往往会令我迷失、走神很久。 考完试放假后,我接到茜伶的电话,说是所有高中同学都要去给许万萍老师拜年。 我们约好时间地点后我放下电话,无意间一个念头,像锐利的尖锥刺破混沌的脑海:那张天叙不是也会去? 我有点忐忑地向衣柜看去,长长的穿衣镜里的自己,裹着旧式老棉袄,头发凌乱不说,颜色还很奇怪:头顶是黑色,中部是黄褐色,发梢却是红棕色。我摸了摸黑色的部分,离染发已经过去六个月。在这六个月中,我称得上漂亮的次数,恐怕一只手就数得过来。新生的黑发不伦不类地盘踞着,居高临下,嘲笑着被赶走的、我那伪装的青春。 我打开衣橱,随手在里面翻找着。 上次去班主任家给他饯行,我好像穿的就是这件红色的吊带背心和牛仔短裤,披散一头茜伶形容的像莫文蔚的浓密长发,我想我这一生都不可能有比那更漂亮的外表。 可是……他依然没有注意到我。 我早就明白,再怎样装扮,我都不可能比过茜伶的天生丽质。 我傻吗?肤浅吗? 我对镜子里说:“周月年不是有个性的现代女性,如果有天她突然为了某个人丢弃所有自尊,一点也不奇怪……她就是这样的人,永远都是,你说她不争气也好,丢人也好……” 电脑里放着莎拉布莱曼的《EDEN》,低吟的男声配着她反复的那句“Youareeden……”我把吊带背心和牛仔短裤取出来,忍着一月的寒冷换上,光脚站在地板上,散开头发……那管粉红的唇彩早就干了,耳洞也已长牢,不可能再任点滴鲜红垂挂耳边,脚趾上鲜艳夺目的指甲油斑驳不堪,只觉得刺眼。我看着穿衣镜里的自己,一个就像一座荒芜的花园的自己,“我不可能再美丽起来,”我对自己说道,“这跟季节没有关系。” 第37节:一直不说永远(37) 眼泪悄悄地流了出来。 我天生只会无声地哭泣,因为每滴眼泪对我来说都是一段音乐,一段我自己才能听见的音乐。 脱下衣服叠好塞进抽屉,我拿出睡衣去洗澡。坐在喷洒的莲蓬头下面,我想,他是不可能喜欢我的,即使我像阿槿那样善于装扮,即使我像雪那样冰雪聪明。他始终没有选择我的可能,他在高一的时候就把心交给了茜伶,她那没有经过任何伪装的美丽足以打败任何对手。 为什么我不能早些发觉自己的心意,为什么爱情没有给我任何预示、任何征兆,为什么当时我的心没有跳,脸没有红……书上所描述的南辕北辙的经历,让我失去了他,连可以回忆的交集都少得可怜。 就像雪离开我时那样,我知道我必须面对又一次失去。人生有很多形式的失去,其中这种令我平静。并不是不在乎,而是因为知道,留不住。 闹钟没有响,我就醒过来了,窗外是一片朦胧的晨昏。 我悄悄起床,叠被子时,看见自己那本硬面抄呈摊开状,翻到最后一页,又是大段大段难以辨认笔迹的文字。 我心里微微一动,稍加思索打开电脑,登陆嘉年华,注册了一个ID“荒芜花园”,这次的帖子文章叫《眼泪的声音》。 下线时,心里舒服许多。我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毕竟还有写作这个世外桃源供我容身。 外面天已大亮,我随便梳洗一下,套上外套,背了帆布包走出家门。 买一个煎饼、一袋豆浆拿在手上,又能取暖又能果腹。 茜伶等在车站,一见我就说:“走吧,我们去挑礼物。” “礼物?” “去老师家拜年哪好空手啊。” “哦。”我紧了紧衣领,“但是有必要这么早吗?” “还可以逛逛街啊。”茜伶甜甜地说。 我们来到市中心,茜伶告诉我一大早刚开张的服装店因为没什么顾客,容易还价。我淡淡一笑,这方面她是专家了,我哪有插嘴的余地。 茜伶很快买下一件嫩绿色的毛衣,领口点缀着红色皮草,俏皮可爱又妩媚。还有一条方格呢子裙,告诉我说金南珠穿过类似的款式。我纳闷金南珠是谁,她笑道:“韩国电视剧里的女主角,小年你不看电视的么,她最近那么红。” 茜伶边说边抬起脚给我看,“我今天特意穿靴子,就是为了搭配这款裙子。” 我想她是因为要和张天叙见面显得高兴,“对哦,张天叙从北京回来呢,要不要去麦当劳的厕所换一下?” 茜伶摇头,“不要,等从许老师家拜完年再换。” 我一愣,“为、为什么呀?你不是穿给他看的吗?” 茜伶神秘地冲我笑笑:“傻瓜,我身上这件大衣和里面的毛衣就是他买给我的呀,所以我才穿着嘛。” 我更不明白,“那为什么又买?” 她只是笑,“你就别问了。” 我没有问下去,但我觉得她似乎在为见其他人而准备。 许老师家大门开着,里面传出一片欢声笑语。我们一走进去,大家一齐叫道:“哇,茜伶来了,大美女呀!” 一个女生嘴里含着滚烫的饺子,一边哈气一边朝角落里大喊:“张天叙!你老婆来了——” 茜伶呵呵笑着把果篮放在茶几上,许老师客套地责怪她破费,茜伶说:“没有啦,我和小年分摊的。” 许老师笑着招呼后面的我:“来来,周月年快进来,外面冷吧,去暖气那里烤烤。” 我走到暖气前面,沙发上的张天叙主动让出位子。 我本想说没关系我站着就好,不过还没开口,他已径直向茜伶走过去。我也只好怏怏地在沙发上坐下烤手。 茜伶看见他,很响亮地打招呼:“嗨,没瘦的样子嘛!” “还好。”他说道,接过茜伶脱下的大衣,掂了掂,“冷不冷,这么薄的衣服。” “嗯,蛮冷的。”茜伶说,“让我烤烤。”她跳到我旁边,挨着我坐下。 他没说什么去了厨房,不一会儿端着两碗饺子出来,茜伶把两碗都接过,一碗递给我。 第38节:一直不说永远(38) “等一下,我去拿醋。”他沉静地说,没发现有什么语病。 一个男生起哄:“茜伶吃醋咯。” 茜伶叫道:“胡扯!”她喊住张天叙,“别拿啦。我吃饺子不蘸醋的。” 他已经走进了厨房,端着一个小碟子出来,我正埋头朝饺子吹气,他把那个小碟子放在我面前。 “加一点油,比较香。” 许老师拿着一瓶小康牛肉酱,用勺子挑了一点放在醋碟里。 隔着许老师,我看不见他的表情,虽然我很想知道在给我碟子时他究竟是什么样的眼神。 不该得到的,就会在中间永远隔着一个人。 茜伶忽然喊了一声,接着从嘴里扒出一个硬币。 “哇!好福气呢!” 离她最近的同学马上喊出来。 “包了一个一毛的,一个五毛的,一个一块的,茜伶的福气最大。”许老师笑着说。 话刚说完,茜伶又喊一声,吐出一个硬币。 “是五毛的哎!” 有同学开始叫:“为什么为什么!我吃了这么久都没吃到!” “拜托至少让我吃到一个一毛吧!” “哎,八成茜伶马上又要叫一声,然后吐个一毛钱出来。”一个同学打趣着说。 茜伶瞪了他一眼说:“你当我是吐钱机器啊。” 话是这么说,已经吃完饺子的同学都不约而同把注意力放到她和她的碗里,“我赌最后一个也是茜伶吃到!” “幸运女神附身了。” “讨厌!你们别盯着我行不行啊。”茜伶喊道。 我忽然咬到什么硬硬的东西,齿根硌了一下,隐隐生疼…… 茜伶已经吃完了最后一个饺子,把碗倒过来,“看见没,吃完了!” “哎,奇怪了。” 同学们开始把注意力放到我碗里来,里面还有一个饺子。 “肯定是这个!”他们喊道,“拿筷子来!周月年,这个饺子给我好不好?” “去死,一人一口才公平!” “靠,有没搞错!饺子才多大,一口就没了!” 许老师把我的碗推推,“你吃你的。你们都给我安静,哪有这样抢福气的,这饺子是周月年的,其他人一边凉快去。” 我把碗放下来,“不要了,我饱了,真的吃不下了。” “她吃不下了,许老师!” “我还没吃饱呢,给我筷子!” 客厅里一幅饿鬼抢食图。 我舌头下紧紧压着那枚小小的硬币,脸上有些烫。 和茜伶那一块五比起来,一毛钱的幸运已让我觉得满足。 因为,我只要这么一点点,而已。 从许老师家出来,我手心里攥着一毛钱,和茜伶并肩走着,她看起来显得心情很好,一边哼歌一边发信息给什么人。 “我们去哪里?”我问她。 “TACOS。”她说,拉着我跳上公车。 在TACOS,茜伶换上了新装,她看起来简直叫人神魂颠倒。 门口的服务生礼貌地问:“欢迎光临,请问几位?” “我约了人。” 随着这个声音的飘近,我们桌子边站了一个人,戴着压得很低的鸭舌帽,黑色滑雪衫,黑色贴体的卡其布长裤,厚重的皮靴子。 “哇,美女,你都已经到了啊,不好意思要你等我。” “坐。”茜伶拍拍自己身边的沙发。 我纳闷地看他坐下,推了推鸭舌帽帽沿,“啊……啊……啊!” 我吃惊地指着他。 “干吗一副不认识的样子。” 高傲摘下鸭舌帽扔在桌子上,手插进头发里拨弄一下,不屑一顾地别开目光,接过服务生递来的菜单,但没有打开,“雪域抹茶蛋糕和大吉岭红茶。” 茜伶说:“那我就要樱桃奶酪蛋糕和热巧克力吧,如果不好吃你要跟我换哦。” 高傲神采飞扬地挑挑眉,“没问题。” 他看到我研究菜单,托着下巴说:“喂,要可乐和洋葱圈薯格吧,量多。放心,下午茶都是十五块钱。” 虽然他的口气总是这么嘲讽,但他推荐的东西往往很合我心意,我想都不想就对服务生说:“我要可乐和薯格。” 第五章 第39节:一直不说永远(39) 服务生离开,高傲很热情地问茜伶:“上午去哪里啦?本想带你去打高尔夫球的。” “去老师家拜年啊,已经提前出来了啦,只吃了个饭而已。” “好可惜。”他托腮说,“要是带你去,一定把那群土包子震死,靠,连XXX他们都觉得漂亮,跟你比简直垃圾,该上哪上哪待着去。XXX你知道不,就是演那个什么格格的。” 茜伶转转眼睛说:“不会啊,我觉得还挺好看的,起码她眼睛比我大哎。” “比眼睛大不会去找猫头鹰啊!我那群朋友,一个个审美观都有问题,每次说带个美女来泡吧,结果可以组一个恐龙军团,我一定要把你这个活教材带去教育他们一下。” 他用词放肆,眉飞色舞,五官表情无比生动。我不由得愣愣地看着他。 他忽然看到我正盯着他看,马上瞪我一眼,“干吗?” 我一缩,“不干吗啊。” 他懒懒地回过头,继续对茜伶热情地说东道西。 我无聊地靠在沙发上,擦了擦沁出汗水的掌心。擦着擦着忽然惊醒过来,硬币不见了! 那一惊就像坐在了弹簧上一样,我“腾”地蹦起来,把高傲和茜伶同时吓一跳。 “小年……” “我的钱,我的钱!”我开始趴在地上找起来。 “钱……钱?”茜伶也撩起裙子蹲下,“很多吗?啊?你说呀,掉了多少?” 我脑袋只塞满了一个念头,那些像热气球不断膨胀占据我本来就不大的脑空间,使我看起来更像个弱智。 茜伶说:“高傲,你也帮忙找一下啊。” 只听见高傲不耐烦地说:“有没搞错啊……丢完手机又丢钱……周月年你是不是猪脑啊,你掉了多少,一百、两百,还是一千?”边说边趴下来。 我们两女一男趴在地上十分滑稽可笑地摸来摸去,活像清洁工。 我忽然摸到冰凉的小金属片,拿到眼前一看,一毛钱!我从来没这么激动过,我哭不像哭笑不像笑地捏着那枚硬币,兴高采烈地坐在沙发上说:“找、找到了!” 茜伶和高傲同时从长长的桌布底下钻出来,高傲的目光落到那一毛钱上,我的目光落到他脸上,我觉得他好像想发作,但是还是强制忍住了。 连茜伶都显得有些疑惑:“一、一毛?” 我自觉丢脸,默不作声地把硬币放在餐巾纸上,倒点白开水,擦拭上面的灰尘。 我想我给高傲的印象一定差到极点,冒充美女、个性迟钝,还嗜钱如命到了病态的地步。 茜伶先打圆场:“咦,怎么还不送来啊,我先去下卫生间,你们不许偷吃哦。”说着站起来。 我和高傲同时抬头,碰巧对看了一眼,他马上别过脸,笑眯眯地对茜伶说:“那是当然。” 茜伶回来的时候,我们的下午茶点刚送上,高傲把两个碟子摆在茜伶面前,把叉子递过去,“来,一样一口,哪种好吃你就拿哪种。” 茜伶一样尝了一点,露出为难的表情,“嗯,都蛮好吃的哎……” “那就都给你了。”他端起自己的红茶倒上一杯,“这个茶点要配红茶吃,减少胆固醇,也比较爽口。” 茜伶喝一口红茶又喝一口热可可,点头道:“果然是这个样子,热可可好腻啊。” 高傲很快把可可杯子拿过去,“那我喝可可,你喝红茶。” 我喝着可乐,吃着洋葱圈和薯格,忍不住说:“那个蛋糕真漂亮。” 茜伶便推给我,“尝尝。” 我吃一口,大赞:“味道也狂好!” “那是当然。”高傲说,“但是这家的提拉米苏就没有香草天空来得赞,我告诉你们,我是全中国最会吃的人,你们信吗?” 茜伶说信,我也说信。 他得意地一笑,“我在网上有个BBS叫狂食日记,有兴趣可以去看看,每个城市都有介绍。” 茜伶“哦”了一声,说:“你去过很多地方吗?” 他耸肩,“算是吧。” 茜伶又问:“你在上大学吗?” “没有。” “那就是已经工作了?” “也没有。” 第40节:一直不说永远(40) 茜伶一脸好奇,我也一脸好奇。 他们不是已经很熟了吗,茜伶连这些基本的底细都不知道? “告诉我嘛,你是做什么的呢?”茜伶以撒娇的语气说。 “呵呵,我没做什么啊,什么都不做,待家里打游戏而已。”高傲把一个杯碟架在食指上转着玩。 “当少爷啊?” “我像吗?” “你是学什么专业的呢?” “什么也没学过啊。”他还是那副样子,只管没正经地笑。 “没劲!”茜伶嗔怪地说,“我去洗手间补个妆。” 她一走,气氛就僵了,本来说话的就只有他们两个人。我百无聊赖地玩硬币,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我说:“高傲,你不能追茜伶,她是有男朋友的。” “废话,这么漂亮还能没男朋友吗?”高傲轻描淡写地说。 我只得加重语气:“她和男朋友感情是非常好的。” 他看我的眼神就像看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人。 我绕个弯再度出击:“你对她又不是真感情。” 高傲半趴在桌子上,伏低了上半身看着我说:“怎么,你以为她对我是认真的吗?” 我哑口无言。 “就是了吧。”他轻松地笑,“玩玩而已嘛。一上来就谈感情,你也不怕吓着人。” 我继续沉默。 “在这个世界上,如果人与人都必须真心交往的话,很多时候还不如形只影单,我说你明白吗,猪脑?” 我挑了一个洋葱圈吃,不看他。 “大部分时候,人是功利性的,否则没法生活。善心只能偶发,不然人还不得累死?” 我忍不住了,“这都谁教你的?” “哈,”他说,“没人教过我,我告诉你,我可是没上过一天学,”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挑衅地说:“喂,你信吗?” 我没敢轻易说信。 愣了一下,犹豫道:“你真没上过学?为什么?” 他哼一声,就笑了,“我就是没上过学,不也跟你们一样活着吗?” 我愣住。 9回家的路上,我把这件事告诉茜伶,她笑道:“听他胡说八道,就你相信。没上过学,怎么可能?你也看出来他吃穿用不是一般家庭负担得了的,还有谈吐什么的,你说他没上过学谁相信?他逗你呢。” 我说:“可他不像骗人的呀。” 茜伶说:“他那个人啊,没一句真话,老不正经的。” 我说:“茜伶,你跟他很熟吗?” 她摇头,“没,我们一直发短信联系,刚才那才是第二次见面。” 我加紧问:“你喜欢他吗?” 茜伶露出甜而不腻的笑容,“这种男孩……怎么说呢,是女孩都想认识那么一两个吧?谈婚论嫁是绝对不可能,但是做朋友很不错啊。” 我松口气,“那是,要嫁还得张天叙这样的。” “乖乖,你别那么严肃好不好?我们才19,就谈到嫁人的问题上去了。我还想多玩几年呢,实在没兴趣谈恋爱了,再嫁人。” 我一想,也是,茜伶这样的,不愁没人娶。 寒假很快过去,张天叙回北京开学那天,我收到高傲的短信,叫我一起出去happy一把,为了防止我拒绝,他特别强调茜伶也在。 我有点讶异,他应该觉得我很碍眼才对吧。 高傲带我们去了一家脏兮兮的小店吃手撕兔肉和酸菜鱼,他说那很正宗。我一直觉得兔子是很可爱的宠物,但无论如何,这么残忍的菜名我听了就倒胃口,更别提下咽。至于酸菜鱼,我讨厌鱼肉,只拣里面的酸菜,用菜汤泡了米饭,就那么吃着。 高傲自然是嫌我太扫兴,“这么好吃的东西都不知道享受,你可知道这里每天都是要排队的,不接受任何预订。” 我说:“那是吃的人无聊。” 他说:“那你就是说我无聊吧。” 我说:“不是差不多吗?” 高傲懒得跟我发火的样子,白眼一转朝着茜伶,“吃完上哪去?” 茜伶说:“没安排啊。” “那去泡吧好了,可以一直到凌晨。” 我连忙举手,“我不行,明天要报到。” 第41节:一直不说永远(41) 我以为他会乐不可支正中下怀地跟茜伶两个人去,谁知他“哦”了一声:“那就算了。切,做学生真无趣。” 我把盆里的酸菜捞光后就吃汤泡饭,怎么都不碰鱼。 高傲用筷子敲着盆沿说:“你吃一口会死脱还是怎么的?” 我说:“不吃鱼!就不吃!” “为什么?” “难吃!那么细的肉,抿一下就溶化了,简直恶心死了!” 高傲恶心地看着我,“明明就是你恶心。” “反正不吃鱼肉,除了鱼什么都可以。” “那吃兔肉吧。”他用手抓起一个兔子腿“砰”的一声砸在我碗里,汤溅得我满脸都是,顺着头发往下滴滴答答。 我怒道:“真变态,兔子多可爱,你们吃牛吃猪吃鸡还不够,还把主意打到兔子和狗这些宠物头上去,不要脸!总有一天要遭报应!” 周围一两个食客偏过头看了我一眼,大概是觉得我坐在这样的店里边吃边骂实在很无聊。 茜伶咬着兔腿说:“别这样嘛,这只兔子死都死了,你就吃了吧,味道真香哎。” 我说:“我就是吃不下去。”我匆匆扒拉了碗里剩的几口饭,从酸菜鱼盆里捞出最后一小片酸菜塞进嘴里,“饱了。” 高傲嘴上的鱼肉在滴油,“不会吃的人最无趣。” 我强辩:“我只是不如你们这些人变态,牛肉鸡肉也可以做出很多美味来,你承认吗?你不觉得吃什么猴脑、熊胆的人丧心病狂吗?” “得得得”,高傲把筷子响亮地拍在桌上,那些骨头渣子跳了几跳,“我说不过你,老板买单,这些全部打包,我们去吃新疆大盘鸡!” 这下,不光隔壁几桌的食客,就连老板也愣愣地看着我们。 张天叙在北京的日子里,我和茜伶经常跟高傲在一起玩。 他是个娱乐通,似乎对全城的娱乐设施了如指掌。无论去哪里,我在结账时的第一句话必是:“我们A一下吧。”高傲也从不抢着买单,有的时候我和茜伶都没有零钱,各自拿着一张百元面面相觑时,他就把自己的那份交给我们,任我们和收银员交涉去,自己闲坐一边。 吃东西时,高傲每次都会亲自为茜伶点菜,也会给我哪道菜量多价格又合适的提示。每次一坐下来,我和茜伶就不约而同地等他下达指令,他给茜伶的始终是漂亮精致到可以摆在橱窗展示的样品菜,而给我的则永远都是便宜实惠的那种。 逛街的时候,他会很殷勤地为茜伶张罗,从衣服到指环。他很会搭配,眼光不俗,比杂志上配出来的都要漂亮有味道。 高傲从不过问我适合怎样的打扮,而我也不喜欢别人干预我的衣着,我总是一个人逛街,走路像赶时间,雷厉风行试穿问价,付钱后就套在身上,旧衣服打包,顺手扔在门口垃圾筒里。 我们两个人都是饶有兴致地陪茜伶一个人逛街买东西,说这个她穿绝对好,那个多么可爱性感,导致茜伶每次都大包小包满载而归,同时大叫:“又买了这么多!” 我觉得奇怪,高傲不像是经济不宽裕的人,更不像小气的吝啬鬼,但是他从来没有为茜伶买过一分钱的东西。 要知道这世界上愿意为茜伶砸银子的男人大把,就算不买名牌化妆品高档时装,一个十几块钱的小戒指,难道也不愿显示一下风度吗? 有一次我们逛到艾格的专卖店,我和茜伶都喜欢这个牌子的衣服:时尚,俏皮,款式帅气而且色彩极其鲜艳。茜伶说过这个牌子很挑主人,长得漂亮都不一定够资格,除非是很有气质,才能尽显其张扬个性和妩媚的剪裁。 我认为茜伶就是这样的女孩。她的五官非常欧化,眼眶深邃,眼珠是浅棕色,鼻梁很高,上唇薄下唇厚,162厘米的身高,42公斤的体重,艾格这牌子的衣服就像是为她定做的一样。 可惜艾格价值不菲,一件大衣700多,茜伶虽然穿什么都好看,毕竟每次只能负担一两件的价钱。 她在试衣间里试穿艾格的红色短裙,我坐在地上邋遢地打着呵欠。 高傲用脚踢了踢我的屁股,“起来,坐地上像什么样子。” 第42节:一直不说永远(42) 我头一歪,“这地砖干净得很,再说我裤子是棕色的,看不出灰来。” 高傲“Kao”了一声,“亏我曾经把你当女人看。” 我早习惯了他的各式讥讽,不以为意。 茜伶打开门走出来,店堂里的所有人,不管营业员顾客,目光一致地粘在她身上。 我大赞:“太正点了!” 艳红的短裙和她雪白细长的腿,说不出得香艳明媚。 高傲也啧啧有声:“配一双黑色的靴子吧,那种胶皮的,街上的男人都要血流成河。” 一个同龄的女顾客禁不住叹了口气,跟营业员抱怨:“看到没,我们死活穿不出那种效果,买了也白搭。” 茜伶一脸得意洋洋,一边拿起裙子上的价格牌看,一边看着其他款式的衣服,忽然心血来潮似的对我说:“小年,你也试试吧!” 我连忙摆手,“我才不要,我的腿像水桶。” “胡扯,你高中毕业时不是经常穿超短裤吗?这才几个月,就升级成水桶了?” 我又讪笑,“我没茜伶你那么白嫩的腿。” “少废话,快点去试,好的话我们一人一条,现在打折,不买白不买。” 我蹲在地上耍赖,“我不试啊,我不试啊——我都N久不穿这种衣服了!” 我趴在地上的时候,高傲问了茜伶一句:“她?穿这种裙子?”口气很是质疑。 茜伶说:“当然啦,你不要看不起人,我们小年是没有打扮,她底子好得很呢。” 高傲诡异地嘿嘿笑着,“你,快去换。” 我缩进墙角,“我不换,要我穿这样的衣服,还不如裸奔。” 茜伶不快地扯起我,“你又不是没穿过这样的衣服,吊带衫、超短裙、高跟凉鞋,你哪样没穿过,我这还是跟你学的呢。” 高傲很狐疑地听着茜伶的话,我觉得他肯定一百万个不相信,我会穿这种衣服出去丢人。 我被他们两个抢了背包扔进更衣室,扬言不换就不让我出来。 换什么呀? 我抓抓头,看着脚上的帆布鞋,明明应该配高筒靴的裙子……跟帆布鞋,不伦不类啊! 莫非真的要裸奔?权衡一下,我慢吞吞地脱掉外套,穿上艳红色的短裙,靠,那裙子真是短,离膝盖只有一根手指的长度。 上半身是宽大的白衬衫,我就胡乱把下摆塞到裙子里去。把滑到脚踝上的长筒袜提到膝盖——那长筒袜是阿迪达斯那种黑色与红色条纹相交的运动型袜子,你该知道这是怎样爆笑的组合了吧! 我把帆布鞋的后跟提上,快没勇气走出去贻笑大方了。 “你好了没有啊,猪脑?你是不是穿了三条裤子啊?” 高傲在外面叫嚣,他的声音肯定连店外面的人都听见了。 我只得推开门,冲出去转个圈,“好了吧,我要换下来了!” 茜伶一把抓住要冲回更衣室的我,“等等!” 她把我头上卡住头发的大夹子拿掉。 我连忙抱住头,“别!求你了,我头发可不像飘柔广告里的那样,打结来着!” 她说:“你就信我一次放下来看看嘛!” 我揪着脸,松手。 茜伶指着镜子,“你自己看。” 看什么呀,看! 我勉为其难地望着巨大的穿衣镜。 没错,肥大的白衬衫依然是那么的肥大,没有变成小毛领的开司米外套;阿迪达斯和帆布鞋依然是那么半脏半旧,没有变成光可鉴人的黑色高筒靴;我的头发也是有够乱,结成一缕缕的,和黑人雷鬼差不多。 这时营业员突然说了一句话:“哎?原来也可以这样搭配啊。” 我根本没自信看镜子里的自己,只好看其他人的表情。 高傲慢慢地围着我转了个圈,我从镜子里看到他的脸色很古怪。 “茜伶,我去换了啊。”我说道,打开门走进去。 茜伶也跟进来,劝说我:“喂,买吧。” “买什么啊,你没看到我不合适吗?” “胡说!再合适没有了。” “你什么时候学会睁眼说瞎话了。”我拿起钩子上的外套。 “我和你说真的呢!你没听见营业员都说你这样搭配很好看吗?” 第43节:一直不说永远(43) “哪里好看了。”我套裤子。 “你不觉得很别具一格,很另类吗?运动型的装束配风情万种的短裙,说不出的娇媚呢!好像拉拉队女郎,又性感,又青春活泼!我早就说过你肯打扮绝对不丑……” 我已经飞快地穿戴完毕,像乌龟找回自己的壳一样,整装待发地拿过茜伶手里的发卡。 “哎,可惜了这头发!”她最后说。 高傲在外面等,茜伶把裙子交给营业员说包起来,我把裙子交给营业员说谢谢。 “你不买?”他问。 “为什么要买?”我反问。 “难得你有了点女人样。” “你就当是个噩梦吧。”我告诉他。 我拒绝美丽,我不想引人注意。 我想为之装扮的那个人,根本不看我。 我是这样的固执,与其在无人欣赏的花季后寂静地凋谢,我宁可做一株永远拒绝开花的植物,不让人知道我是玫瑰,亦或杂草。 星期天的早上,我刚赶完一天的任务稿量,缩在床上呼呼大睡,忽然手机嘀嘀、嘀嘀两声,把我惊得一个翻身——诺基亚除了发短信快,声音还狂闹腾,不愧是芬兰人的得意品牌——洗桑拿都洗出百八十种花样的民族,还能玩不转个手机? 拿起来一看,陌生的号码,内容:你现在方便出来吗?我在学校附近的BOBO吧等你。消息来自:方客侠。 他找我……干吗? 我倒回床上,闭了眼睛却再也睡不着,妈妈的爹爹!白天的觉真难补。 只好起来梳洗换衣,揣上手机晃去BOBO。 幸好只有几步路,回来的路上还可以带个拌饭。 如果是去见高傲,我会尽可能地蓬头垢面,因为我知道他是个二百五;但如果对方是方客侠我可不敢太过冒失,他浑身透出的干净气息叫人不能直视。我穿了白色长袖T恤,罩件淡蓝色的格子衬衫,牛仔裤运动鞋地去赴约,绝对不引人注意的装扮,对我来说,几乎算盛装了。 爬上二楼,他坐在靠窗的位子上喝咖啡。 “吃了吗?”他客气地问。 “没。” 方客侠招手叫服务员:“黑椒牛柳饭挺好吃的,来一份?” 我想,十块的拌饭多划算啊,老大的一碗酱还特别浓……可是不便违他好意,点了下头。 “一份黑椒牛柳烩饭。” “你不吃?” “我不饿。” “还是吃吧,我一个人吃老别扭。” “那来个海鲜烩饭吧。” 结果送上来两个脸盆大的盘子。 第一口就吸引了我全部的注意力,我一边赞叹着味道,一边整勺整勺地往嘴里倒,和我完全相反的,方客侠只是用勺子尖部分挑些扇贝肉来吃。 “你不吃吗,都冷了?”我比划一下。 “我不饿。” “对不起啊,都是我坚持让你点。”我想了想,“如果你不介意,我帮你解决掉怎么样?当然,钱我来付,我还没饱……” “啊?”他一愣,“可是,我动过了!” “没关系啊,你又没传染病。” 方客侠深深地犹豫着,“你、你真的要?” “我要的啊,看来很好吃!” “可是我动过了啊,不然你重新要一份?” “那不是浪费吗?” 他见我坚持,勉为其难地递给我。 我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解决着它,边吞边问:“找我有事?” “等你吃完吧。” 我便埋头鲸吞。 突然,方客侠笑起来,“你吃饭的速度还和音乐有关系。” 店里开始放的是节奏稍慢的萨克斯,这会儿换成了欢快的吉他,经他一说,我才发现我往嘴里喂饭的频率跟随着音乐的鼓点。 “经常听音乐?” “嗯,一天都离不得。” “很忘我吧?喜欢什么类型的?” “好听就行。” 服务生收走了盘子,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你最近都不发文了。” “是呀……”我下意识地说,忽然反应过来,他怎么知道我发没发? “可是那些小说倒是写得勤快。” “赚零花钱嘛……”我鞋底搓着地板,“我想把煤气热水器换成太阳能的,至少要18根管子的那种,起码6000;还想换电脑,32兆,熬不下去了,开Word都会死。” 第44节:一直不说永远(44) “怎么那么物质性?” “你试试几天没热水澡洗的感觉再来猖狂。” “跟父母商量一下吧。” 我揉揉酸酸的脖子:“我都19了,西方国家孩子16就开始自己吃自己了。” “可你是中国孩子,中国孩子都会被供到大学毕业为止。”他说,“有些大学毕业依然被供。” “难道你心安理得做那种人,方客侠?”我虽然极力掩饰,但是语气里还是有一丝不屑,“一个人的能力不是体现在会写什么样的文章,而是能不能养活自己吧?从这点上来讲,我觉得我会修家里的马桶盖比会写小说更值得自豪。” 他十指交握,思索了一下,“我觉得你脚踏实地很值得赞扬,但胸无大志更让我无可奈何。” 我瘫在沙发上,两眼望着天花板。 他说:“等你买了太阳能热水器和电脑以后,是不是就无欲无求了呢?很显然,你还会去买什么等离子电视,高清晰DVD,或者先锋音响,三星MP3,直到毕业后,想要车,想要房子,把有限的才华填充到无限的里去。” 他说的好像也有道理,我没反驳。 “你以想要的东西需要钱买为借口,躲避对自己的磨练,你以为文才这个东西会跟随你一辈子吗?放低对自己的要求,得过且过。有人要看什么样的小说,你就给他写什么样的文章,哗众取宠,根本无视自己擅长的风格,不求进步,但求糊口……”他停了一下,轻声说:“我觉得,真悲哀。” “周月年你要知道,现在有很多高产作家在反省,反省他们只求数量不求质量的行为。有人一年写了两本书,后悔不迭。我想你恐怕半个月就能写一本吧?那种被人看过一遍就丢在一边的东西,你不觉得是一种浪费?” 他这么一说,我还真觉得有点羞愧。 “你要我怎样?” “花点时间读书,好好静下心写点像样的东西吧!”他把一张纸打开,递给我,“这是我为你列的书单,这些书对你形成固定的风格有帮助,去看一看。有些市图书馆借不到,但我家都有,你可以随时来我家里看。” 我拿着单子,看着上面清秀飞扬的笔迹,心里生出莫名感动。他是真的想帮我,爱惜我的才华。 “我会看的。”我说,把单子小心翼翼地折起来,放进口袋里,“谢谢你看得起我。” 方客侠微笑一下,“你倒比我想的明事理,我以为你是个很倔强死不认错的人呢。” “你可以把这当作我唯一的优点。” “对了,还有件事。”方客侠顿了一下,思索着开口,“你可不可以,给我一篇文章?” 我一愣,“什么文章?” 他说:“关于父亲的,你有现成的存稿吗?” “父亲?”我的表情僵住了。 第45节:一直不说永远(45) 10对不起,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描述。 那个造就我,却不肯赋予我灵魂的上帝,早已湮没在我干涸的记忆里。 不是不愿意想起,而是实在想不起。 我试图去写他,但是零碎的句子只能拼凑出世界上最黯淡苍白的篇章。 写作,爱也好恨也好,都是原动力,唯独麻木,什么也成就不了。 方客侠让我觉得我该为父亲写点什么。我唯一的财富,应该分些许给他。母亲房间的墙上始终挂着我在妇联和省电视台主办的母亲节征文活动中取得的证书,并把颁奖单位为此特别订制的金箔画摆在最显眼的位置,每天擦拭。她的行为让我觉得我很富有,而对父亲……我似乎显得太吝啬了。 对着窗外枯坐一个下午,笔下空空如也。 嘀嘀,嘀嘀,手机又响,我迟早会被诺基亚吓死。 这次是高傲那个王八蛋,我早就这么称呼他了。 晚上出来爽啊?我又发现一家新开张的饭店,6。8折!扭…… 又来了,他老是在每句话后面加一个动词,什么“扭”、“滚”、“摸”、“爬”……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个流氓。 坐在装修得像渔村一样的餐馆里,高傲拿菜单点菜。 我说:“茜伶呢?” “她没空。” “啊咧?”我还没单独和他吃过东西,感觉茜伶不在,气氛好奇怪。 高傲没给我碰菜单的机会,一口气点了七八样。 “是什么啊?”我随口问。 “都是海鲜。” 听到这两个字我差点没摔下树桩子,不对,是像树桩子的椅子——对我来说海鲜是和天价挂钩的东西,“多、多少钱?” “你抽什么风,保证不超过200。” 我不信,“又是虾又是蟹,还有那什么什么——鲍鱼?”我浏览到单子上这两个字,忍不住又是一阵抽搐,“鲍鱼?!” “干什么呀干什么呀,我请总可以了吧,切。” “你请我吃鲍鱼我是不是要回请你熊掌啊,你这畜生!” “你看看价格牌吧,这鲍鱼不是什么高档货,才28一只,我只要了两只!” 我研究着价格,“她是不是写错了?后面漏了一个圈?” “你不会从来没吃过鲍鱼吧?” “我吃那玩意做甚,我最喜欢稀饭就大头菜。” “你怎么——低俗就算了,还那么理直气壮啊?” “我要买太阳能热水器,那是我从高中起就酝酿的梦想!我还要换电脑主板,我已经受够了赛扬,我要我的梦中情人奔四!我要装XP,我还要120G的硬盘——这些加在一起能吃多少顿你知道吗!”我咆哮道。 高傲打量我一番,“你的嗜好真奇怪——女孩子不该对衣服和美食感兴趣吗?” “没那工夫。” 我跌回座位,忽然想到方客侠的话,我在浪费才华,是吗?为了一些眼前的东西。 可是我想,一天24小时想什么时候洗澡就什么时候洗澡,洗多久随意!我还想对着电脑边看DVD边搜图片,边写文章边和人聊天。 我的愿望真浅薄啊,我的确是个低俗的人。 可是如果我放弃我的太阳能,我的奔腾四,按照他的路线去锤炼自己,我就能出人头地吗? 别傻了,这个社会不是围绕我转的,就算我想围着它转,它还不一定给我面子。 要是我跑去对促销小姐说:“我没钱,但我有才华,这是我写的小说,你给我一台太阳能热水器吧,要18根管子的。”行吗? 我虽然感谢方客侠,但我不能照他说的做,他明白也好,生气也罢。 “发什么呆?”高傲已经开始进攻阳澄湖大闸蟹。 “我只吃钳子,其他你随意。”我漫不经心地说,没有动筷子的意思。 高傲舔着大闸蟹吃惊地看我一眼,“我的娘,居然有人不爱吃大闸蟹……我说你吃没吃过这玩意啊?” “废话,我从小到大都只吃钳子。”不就是螃蟹吗,我小时候到山沟里自己抓过,要多少有多少,除了钳子里有点肉就剩壳了。 高傲嘴上一块蟹黄滚落,“你除了钳子就没碰过蟹的其他部分?” “是啊!你想怎样!”我吼道。 他挑了一只,剥开,老大一块蟹膏挑在筷子上,蘸了姜醋递到我嘴边,“吃一口看看。” “这不是……”我硬生生把屎这个字咽回去。 高傲怒了,“吃!不吃!” 我一口咬下,嚼吧嚼吧。 “味儿如何?”高傲看着我脸上大放异彩,“乐了吧?” “这是何物!”我大呼。 “这只母的,便宜你了,我最喜欢的部分,论抢,饭桌上谁也打不过我。” “下流。” “Kao,说什么?” “老流氓!” “不识抬举的东西!” 高傲和我拌嘴拌到一半,两只小盅送上,服务生口齿不清地报了一菜名,我没听清,只听到鲍鱼什么的,连忙把头伸过去看那传说中的珍稀。 一个椭圆形的玩意儿装在比它就大一圈的小蛊里,看得出来是羹汤的形式。白色黏稠的羹里漂着一截儿一截儿的黑色线状物,密密麻麻。我开始犯恶,“什么玩意……” “靠,别告诉我你又没见过!”高傲指着说,“这鲍鱼发菜羹,听说过吗?” “发菜?”我又长了一回见识,“原来这就是高考时大综合试卷里提过的因为过度开垦导致草原上牧地荒芜牛羊死绝的发菜?” 第46节:一直不说永远(46) “就是那玩意。”高傲无气力。 “原来发菜是这样子的!”我的好奇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果然长得像头发一样哎!” 迫不及待吃了口,酸甜苦辣什么味道都没有,只是鲜,“高傲,厨子是不是打死了一个卖味精的?” “胡扯什么,你那理论太跳跃了吧,这羹没放任何调味料,自来鲜。” 随着桂花蛤蜊、清蒸扇贝、蛏子、基尾虾一一送上,我底气再度不足,“高傲,你确定这顿不会超出200吗?我怎么觉得你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没听见我告诉你打6。8折吗?”高傲吃得正欢,“出来混,就要把一切因素考虑进去。所有KTV包间的价格都吓得死活人,但是只要你会挑时段,就一切OK。” 那倒是,他带我和茜伶出来玩,除了在第一次见面的TACOS,他从来没有让我们花超出预计的钱。尤其是对我,为了让我放心去吃,他会事先把价格告诉我,分毫不差。 我完全相信了他,埋头与一大堆硬壳交战去了。 结账的时候,我拎着一颗心,当听到“186”的时候,心终于落回原处。 “我来。” 打开钱包时,他制止了我,把两张伟人头放在账单上。 “我们还是A吧。” “为了你的梦中情人太阳能热水器,我就做点贡献。” 走去公车站的路上,我对高傲说:“啊,你真是个有型的男人,我都快爱上你了,知道那么多好吃好玩的地方,以后和女朋友约会有你显摆的。” 他说:“女朋友?你开什么国际玩笑啊,那么麻烦的玩意谁要。” “你不当茜伶是女朋友吗?” “是啊,这样的女朋友我有一大堆。” 对我,高傲很坦然,并且承认得落落大方,理直气壮。 我觉得他和齐浩挺像的,既然我可以容忍齐浩,为什么不能容忍他呢?从看见他为孕妇开门排队的那一刻起,我早就默认了他是那种善良而且决不会变质的男人。 我开玩笑说:“难道都没有女的要你负责吗?” “负什么责?我又没要她们什么东西。”他说,“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一清二白。” 这时一个小女孩朝我们走来,手里拿着一大把独立包装好的玫瑰,这样的卖花儿童在市中心有很多很多,大部分不足10岁,只向结伴而行的一男一女兜售。我遇到过好多次,只不过她们从不向形只影单的我询问半句,而那些被纠缠的男女们,女的一般会迅速躲开,男的甚至会大吼一声:“滚!” 我下意识地站住了,想和高傲错开装作不认识,以免她认为我们是一对情侣,而说出不得体的让我们尴尬的话来。不过已经来不及,她直直朝高傲走去,伸着一枝玫瑰,还没等她开口要求他买,他已经迅速地掏出钱包,抽了一张10块钱给她。 他动作麻利迅速,我却呆愣在那里。 “谢谢。”小姑娘不忘说了一句,把花举高。 “我不要。”他摇着头继续往前走,整个过程脚步并没有停顿半秒。 我讷讷地跟上他,因为天生的敏感和爱观察人的习性,我基本上已经可以了解他的个性。在给那小女孩钱的时候,他的神情几乎是有点尴尬和窘迫的,希望赶紧把她打发走的分外明显。他是很善良,也愿意帮助别人,可却很怕麻烦,只爱享乐。凡是会给他带来一丁点麻烦的人,哪怕吸引力再大,他都不会去结交。 我该怎样评价高傲呢,这个外表看似热情,内心却极度冷漠的男孩,究竟有一个怎样复杂的家庭? “周月年,你什么时候过生日?”高傲没头没脑地问我。 “6月18日,怎么了?” “啊,那还有段日子呢……不过也没几个月了。”他自言自语地说道,并迅速以眼神阻止我寻根究底下去。 我笑一下,突然问:“高傲,你有爸爸吗?” “废话,谁没爸爸?试管婴儿也有吧?除非克隆羊多利……仔细一看,你倒挺像它的。” 已经走到了公车站,我坐在椅子上,“我觉得我好像没爸爸似的。” 第六章 第47节:一直不说永远(47) “又开始胡扯了。” “真的,从小写作文老师叫写我的某某之类,我都写我妈、我外婆、我舅舅、我大姨……连保姆都写到了,一次也没写过我爸。” “那有什么稀奇的,正常。”他说,“别说我爸,我连我妈都没写过呢。老师让写我的某某某,我写‘我的大黄狗’、‘我的机关枪’……一次也没提活人。” 我让他逗乐了,“你肯定是最顽劣的那种学生——哎对了,你不是没上过学吗?怎么会写作文?上次瞎说呢吧!” 高傲沉默了一会儿,我觉得他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了。 “那老师是到我家里来教的。”他淡淡地说。 很长一段时间,我俩谁也没开口。 我知道,他是有故事的人,但非我能解读。 直到他的手机响起铃声,他说了几句后转身问我:“茜伶有空了,我们去泡吧怎么样?” 我说:“不了,我要回去,还有事情没做完。” 他默然一下,点点头,对手机说:“今天就算了,等我有时间了再约你,拜了美人儿!” 高傲挂断电话,我忍不住说:“反正你没事,为什么不和茜伶去呢?她一定很扫兴。” 他说:“来日方长嘛。” 我说:“你没单独约过茜伶吧?可是你这次却单独约了我。” 高傲半笑地看着我,“你想说什么?我对你有意思吗?别误会,不是那样,因为她临时说有事,我也不能放你鸽子才会这样的。” 我不再跟他争辩,只是说了一句:“放心吧高傲,我不会爱上你,更不会给你带来麻烦。” 我想我那时一定认真了点,他有些吃惊。 他如同湖面一样宁静的眼睛,有些许时间泛起波澜。 只有在他脸上闪过惘然的那一刻,他看起来是一个真实的人。 公车到了,我跳上去,挥挥手。 才找到位子坐下来,诺基亚便嘀嘀、嘀嘀两声。 高傲给我的短信说:“说不会爱上我?不觉得这口气很打击人吗?我哪里不好了!从来只有我说不会爱上对方的话,你这柴禾妞,你有什么资格抢我台词。” 我笑倒在座位上。 方客侠并没有告诉我他什么时候要,我以为他只是心血来潮想看一下我进步了没有而已。 可惜他给的题目太困难,我一拖两个月,依然无能为力。 直到他再度约我在BOBO见面。 方客侠这次态度又截然不同,当得知我一个大字未写时,忍不住拧着眉头说:“你到底有没有听进去我的话?!” 我耸肩说:“有啊。” “那文章呢?” “没写啊。” 他显得难以忍耐,“我知道催你是不会有效果的,但没想到你竟懒散到这地步!” “我写不出来嘛。”我苦笑一下,2岁起就没有父亲的我,哪里有半点灵感。可是我的苦笑在他眼里幻化成了痞子一样的耍赖,使他几乎勃然大怒。“谁叫你要我写父亲啊,不能写母亲,外婆,外公,大姨,舅舅随便一个都好啊……”我轻松地开玩笑。 他断然打断我:“够了,你知道下个礼拜天是什么日子吗?” “啊?”我仔细地想啊想啊,“什么日子?儿童节过了啊。” “是父亲节!”方客侠再也受不了我这吊儿郎当的德行了,“父亲节有一个全市大型征文比赛,这规模有多大多慎重你能想象吗?参赛者中甚至有朱自清的儿子。” “哦。” “哦什么?”他音调高得我都要捂耳朵,“我给了你两个月准备,你他妈面子真大呢!” 他居然说脏话,我怔了一下,难以控制地感兴趣,“方客侠,你脏话说得真流利。” “这是粗话,不是脏话!”他本能地纠正道,“在英语里fuck、shit都是粗话,不属于脏话。Thesonofabitch才是脏话!” 我大大受教,这才是高材生。 “别气了,不就是个征文比赛吗。再说有朱自清的儿子参加,我哪还有看头,别去丢脸了。” “你!”他指着我说不出话来,“我为你报名,而且向我爸和其他评委慎重推荐,海口都夸出去了,你连个题目都没交给我!” 第48节:一直不说永远(48) “谁叫你不告诉我是征文啊。” “我如果事先告诉你这是比赛,你肯定推得一干二净,而且理由还一套套的。” 我讪笑,“你真了解我,我最怕参加比赛。小时候歌咏大赛,我在台上除了连打十几个嗝之外什么声音也没出。” 伸手不打笑脸人,这道理用在方客侠那里一样有效。他对我已无怒气只有无奈,“你真是扶不起的阿斗。” 我也稍微正经了点,“方客侠,如果你认为只有拿奖的写作才算真正的文学,那我这辈子也不可能达到你所谓的境界。” 他若有所思看了我一眼,“我没那个意思。” “也许我的东西只有几个人看得懂,也许其他人都认为我与其写作还不如去捡垃圾。但只要我觉得快乐充实,谁又能说我活得不如文豪们?” 我告诉他:“你说我终身将为了热水器、小汽车等东西不思进取,也许是吧。我不会计较我写出来的东西有多少人喜欢,能够换得多少钱的稿费,只要换的钱能让我不至于饿死,我就不会兼职去做其他与写作无关的工作。我也许会终身写着廉价的不断被人遗忘的小说,快乐地享受着这个将梦想物化的过程。” “我要的只是一点点,一毛钱那么多的人生而已。没有人给我不要紧,能活着,能写作,我已经满足得不得了。” 他一直沉默,没表态。 已近黄昏,BOBO吧里还没有开灯,靠近窗边的一切镀上一层初夏特有的淡金色,令人迷醉。我一边静静地思考,一边流畅地表述。 “如果说每个人都是一个残缺的半圆,那么有的圆比较大,有的则比较小。从诞生起,每个人都渴望寻找到和自己契合的另外半个圆。大部分人以为那是一个人,一个和自己一样残缺的、等待弥补的半圆,只有找到他或她才可以过上心满意足的幸福生活。我也相信半圆说,但我等待的半圆并不是哪个人,而是一件事,和特蕾莎修女遇到了孤儿们一样,我的另外半个圆就是写作。我对它毫无任何物质上的,就像对待纯洁的爱情一样真诚自然。方客侠,如果你有一个爱人,你会把她带去参加选美比赛吗?你会因为别人对你说,她不完美,甚至平凡,从来没得过任何奖,就放弃她吗?” 他忽然一震,猛地迎上我的目光,又意识到什么,急忙躲避开去。他的眼睛亮了一瞬,然后极快地黯然下去。 我很敏感地捕捉到了他的异样,却没明白为什么。 6月的第三个星期天,父亲节。 方客侠无可避免地勾起我对父亲的种种猜想,我想给他打电话,想寄点什么给他,随便什么也好。然而我没有半点他的讯息,包括联系方式。我不知道母亲是否还保留着,我没有勇气向她讨要,十七年了,就像方客侠令我感到怅然若失一样,我不想令母亲有同样失落的感觉。 一整天,我过得很不好,连发呆也不能专注。我的生命里有过十九个父亲节,这是我首次感到痛苦。 但我并不埋怨方客侠。相反,我感激他唤醒我对已逐渐麻木的爱的渴望。我坐在书桌前,仔细地,努力回忆最初两年我和父亲在一起的点滴,以及我童年时对他所怀有的幻想,甚至我做过的梦,那些已经很难清晰确凿的片段。 我记得5岁时曾经问过母亲,爸爸呢? 母亲回答我说,对面的楼里。 他为什么不回家? 他回家了,只是不是这里。 我还记得有一本相册,8岁时我曾经打开过它。 但是相册太老了,7年前搬家时我们扔掉了许多东西,我帮母亲整理搬来的所有物件,里面没有那本相册。 诺基亚的嘀嘀声把我吓得魂飞魄散,我拿起它真想丢出窗外。 高傲……这个闲人,定然又是找我吃喝玩乐。 我没空,我要缅怀我的亲爹!我真想这么回他,但立刻想到他一定会变本加厉地嘲笑我是个神经病。 高傲在一家自助餐厅门口等我,我爬上天桥,老远就看见一个衣着张扬的瘦高个年轻人擎着手机猛发短信,而我的诺基亚就嘀嘀,嘀嘀失火了似的叫个没完。 第49节:一直不说永远(49) “住手!我险些被你吓个半死!” “混账,要不是你这只一毛不拔的玩意儿怕花钱不肯接手机,我才懒得一条条短信的发,发得我大拇指指甲都秃了!” 我说你活该。 我们进了餐厅,坐下来。我正端着盘子要去搜刮吃的,被他拦住。 高傲说:“身份证带没?” 我说:“带那玩意干吗?你是警察?不用看了,我是本市户口。” 他扯着我的头发说:“谁跟你贫,带了身份证有好处。” “什么好处?送我一顿大餐吃?”我大乐,“这家餐厅真有意思,拿身份证就可以换顿吃的!是不是本市户口优先?” 高傲来拧我的耳朵了,“身份证上不是有你的出生年月日吗?生日这天餐厅免费赠送生日蛋糕,乳酪的,味道相当棒!” 我一怔,“生日?我生日没到哇。” 高傲狐疑地问:“你不是告诉我6月18号吗?” 我一拍脑门,“啊呀,我说的是农历呀!我们老家都过农历的!要是阳历的话得再等两个月哪。身份证上的阳历是8月8号,你不早说。” 高傲趴在桌子上面抽搐,我笑得乐不可支。 “算了,算了啦!”我安慰道,“反正今天也是一个好日子啊,父亲节呢!我们为父亲节庆祝好了!” 他“啪”的把一包东西摔在桌上,吼一声:“父亲节我会送这样的礼吗?”吼完继续趴在桌子上抽搐。 我好奇地打开包装精美的盒子,里面是一条艾格的红色短裙。 我止住笑,试探地说:“给我的?” 高傲白我一眼,“不给了。” “谢谢。”我摩挲着短裙,“可以问你个问题吗?” “什么。” “你有送过东西给女孩?” “不记得了,似乎有,似乎没有。” “那你有送过东西给茜伶?” “不是说了不记得吗?” 我说:“你不是不记得,你很清楚地要求自己从来不【TXT 66874小说下载网 TXT99.CC 免费小说TXT电子书下载】送东西给她。茜伶这么漂亮的女孩都得不到你物质上的关照,何况其他女孩。” 高傲拿着盘子去餐区取食物,不理我。 我朝他喊:“喂,我对你来说是不是挺特别的哇?哈哈哈哈哈!” 他头也不回,取回来一堆高热量食物,埋头猛吃。 我把盒子推过去,“高傲,你收起来吧,我不会穿的。如果你觉得我穿很好看,谢谢你欣赏,但是我不喜欢那样打扮,对不起。” 高傲把手腕抬至半空,松手,刀叉“?”的一声掉在盘子里,他说:“为什么你就不能把自己弄得回头率高一点呢?漂亮有罪吗?浪费着自己的外貌还这么理直气壮,真是个无耻的女人!” 我听着他肆无忌惮夸大其辞的攻击,再加上父亲节收到迷你小短裙这样爆笑的事实,再次捶着桌子狂笑。 没有父亲的父亲节,有个男生送我迷你短裙,真是……多么值得记住的瞬间。 我微笑起来。 半蹦半跑地往家里走。不夸张地讲,我这姿态只有幼儿园里小孩才会有。 经过BOBO的时候,我看见方客侠站在那里,似乎在等着谁的样子。 我煞住车,好奇地打招呼:“嗨,主席!” “……嗨。”他顿了一下,“回来了?”说着露出笑容,“很高兴的样子嘛。” “遇到一件很好玩的事情。”我没打算跟他交代迷你短裙,于是及时打岔,“等人吗?” “嗯,等你。” “哈?”我张大嘴,“有事吗?你怎么不给我发信息,我手机开着呢。” “没什么重要的事。” 我盘算着,“你怎么知道我会经过?” “因为每次临时发消息给你,约你在这里见面你都很快就到了,所以猜想应该是住得很近。再说,我每个星期天都会到上面坐一会儿,看看书。” BOBO是间漫画吧,他看漫画书? 我实在忍不住,“主席,你都看什么漫画?” 他有些勉强地说:“《圣斗士星矢》和《灌篮高手》。” “主席,我们是同好!”我抓住他的手摇晃了两下,“我还喜欢《幽游白书》和《机器猫》。” 第50节:一直不说永远(50) 他赧然地笑了笑,“《机器猫》就不用说了吧,应该没人不喜欢。” “哪,你要不要去我家里看圣斗士和幽白的动画片?我有一大堆碟子。” 方客侠思索一下,“方便的话。” “我家大门永远为动漫爱好者敞开!” 我热情地把他拖进家门。 我总是头脑发热地干出一大堆令自己后悔不迭的事来,比如拖方客侠去做客。我就没想到他是校长的公子,家里住的可是跃层,还带车库,往我家的鸽子笼一站,一定觉得束手束脚浑身不自在。 当我发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已经坐在了我卧室的沙发上,因为家里没有客厅。确切地说,是我妈妈把客厅和厨房打通了。坐在所谓的客厅里,面对一排抽油烟机和碗橱,我想那绝对不是方客侠之流习惯的待客方式。 我从冰箱里拿了瓶冰红茶给他,把墙上罩着的帘子拉开,那是我最自豪的收藏——整整一面墙的壁橱里,密密麻麻全是书。 我介绍说:“主席你随便看,这里一共5层,其中第三层的是我最喜欢看的书,第二层和第四层的次之,第五层和最底下一层的我看得很少。” 他说:“这就是束之高阁的意思吧?你别叫我主席行不行。” 我正儿八经指着第三层说:“这层,你随便抽一本书,随便翻一页,随便报一句,我能一字不差地接下去。” 方客侠愣了一下,“真的?” 他显然不相信,当真抽了一本出来拿在手里,翻开,手指按着数到一行,念道:“产生在爱情这件事上一无可学这一看法的第三个错误是,人们不了解……接吧?” “真想考我啊?”我笑嘻嘻地问,“主席你相信我能接得上吗?” “你接了我才知道你能不能接上啊——告诉你别叫我主席了,叫我方客侠。” 我就按照他的意思问:“方客侠你觉得我能不能接上?” 他没有说话,看样子,他是将信将疑。 这也难怪吧,换成是谁,也不会觉得正常。 我坐在床上盘着腿,喝了口可乐润嗓,大声说道:“产生在爱情这件事上一无可学这一看法的第三个错误是,人们不了解‘堕入情网’同‘持久的爱’这两者的区别。如果我们用fallinginlove和beinginlove这两个英文搭配也许就能更清楚地区分这两个概念。两个迄今为止同我们一样是相互陌生的人,当他们突然决定拆除使他俩分隔的那堵高墙,相许对方,融为一体时,他俩相结合的一刹那就成为最幸福、最激动人心的经历。再往下就该另起一段了,主席——方客侠,还要背吗?” 方客侠久久未语,半晌才说:“怎么做到的?” “你觉得有难度?”我说,“那是因为我整天翻来覆去的就看这些书而已,想不记得都不可能。对了方客侠,你给我列的清单,我去图书馆找过。”我举起手拍拍书架第五层,“有一些我觉得还不错的,都在这里呢。” 方客侠有点吃惊,笑着说:“你有看过?我以为你只是敷衍我。” 他的表情明显有点儿受宠若惊,我真没想到这种表情会在方客侠脸上看到。 “我这人,别人推荐的书和美味这两样,是一定会去试的。不过我总认为书不见得要读很多,因为有的书,只要一本就可以教会人一生。就好比信教,那些心里有信仰的,哪怕荒谬,也比现代都市里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明天该为什么事情活的年轻人要幸福得多吧?” 他说:“你是不是很小就开始有信仰啊?” “不知道,我妈说我抓周的时候抓了一只钢笔,谁晓得她骗我还是真的。”. “不管怎样,你决定一辈子靠写作为生应该也有很长时间的历史了吧。” 我伸出拇指和食指,“8岁起。” “这么多年一直没变过?” “没有。我这种人渣除了写写还能干吗?其他梦想要求太高,达不到。” 方客侠若有所思地看着我,然后把埃里希?弗洛姆那本《爱的艺术》塞回了书橱,仔细地看着被我重视的那层书柜里的每一本书。 第51节:一直不说永远(51) 除了全套的圣斗士,还有《人类的故事》、《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爱的艺术》、《音乐剧欣赏》、《王尔德文集》、《西方心理学》等等,其中《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有若干个翻译版本,几乎市面上出现过的都有。 “这些你都会背?” “谈不上背,只是看了太多遍,每天都在回味,几年下来就烂熟于心了。” 他指着《西方心理学》,“其他的也就算了,这么深奥的东西,也能背得?” 我随口说:“大部分文学天才,都是有精神病气质的人——伍尔芙终身受精神病折磨,陀思妥耶夫斯基有癫痫病,蒙克有轻度被害妄想症,凡高在酒精浓度高达70度的苦艾酒折磨中割下了自己的耳朵,海明威和茨威格都自杀了,卡夫卡、维特根斯坦则是忧郁强迫和不安等病态的综合。精神病学家普伦特基主张用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方法去分析诸如波德莱尔、法拉第、牛顿等等;贾米森认为天才的创造同‘躁狂抑郁性障碍’有种联系,波士特却说,精神分裂症并不是重要因素,情感性障碍才起支配作用。” 说到这,我见方客侠一脸严肃,不由得爆发一阵狂笑,“哎哎,要是高中时我能把这些精力用在做习题上,可能也不至于沦落到这所大学来了。” 方客侠一缓神,说:“这学校很差吗?至于用沦落这个词?” “什么都可以,就是学费贵。对我来说只要学费贵,那就是王八蛋上的学校。” 方客侠忍不住打量了一下房子的设施,“看起来……你家也不像太穷的样子啊。” “还行吧,反正最困难的时期都挺过来了。”我打趣说,“现在我和我妈都是月光女神,吃光用光,一分钱存款也没有。” 桌子上的闹钟“嘀嘀嘀”响起来,我一看时间,“啊,该淘米了。方客侠,晚上不要走了吧,在我家吃晚饭?” 他没有拒绝,“我有什么可以帮忙的?” 我已经走到外面的厨房,“帮我把我妈妈房间里的围裙拿来,谢谢。” 方客侠犹豫了一下,“可以吗?随便进你母亲的房间。” 我才想起学校里盛传他对母亲的敬畏之辞,“不用那么客套,我们家是很随便的。围裙挂在门后面,麻烦你。” 他拿了围裙给我,我开始对付那一堆青椒,“你自己招呼自己吧,如果无聊的话就开我抽屉拿影集什么的看。” 如果说我妈做饭速度是埃及工人修建金字塔,那我绝对是火箭奔月,二者不可相提并论。一会儿工夫四菜一汤就上桌,我喊道:“方客侠,开饭!” 我让他坐在背对厨房的桌子旁,但是客厅还有一面落地大镜子,依然反射着他背后的抽油烟机。 “抱歉,我家没什么客人会来。”我端起碗,补充说,“来的都是知道我们娘俩底细的自己人,所以懒得收拾。” 方客侠脸上有异色,但没说什么。 在吃菜前,我举杯说:“来,祝父亲节快乐。” 也许是这句话使他找到了发问的理由,他试探地问:“影集里似乎……只有你和你妈妈?” “对啊,我们是单亲家庭,我2岁时就是这样了。” 晚饭结束,我收拾掉碗筷,带他去我妈房间,指给他看壁柜一个隔间里的奖杯和证书,“这是母亲节征文时拿的奖,全市一共三个人获奖,奖品是长江三峡游和两张温泉票。开船的那天,另外两个获奖者带着好朋友一起去,只有我带了我妈——不瞒你说,我老实得很,还以为只能带妈妈去呢。” 方客侠看了我两眼,等我看他的时候,他偏又别开头去,拿起金箔画相框端详。 我问他:“方客侠,你觉得有父亲是件幸福的事吗?” 他抬眼看了看我,慢慢摇头,“我不知道。可是我和我的父亲在一起,几乎从来感觉不到幸福。” 方客侠跟我说了一件他小时候的事情。他说他曾经有一个很要好的表姐,只大他两个月。两人几乎是青梅竹马,上学放学都在一起玩耍。有一年春节,两个人在大客厅里玩游戏,来了一些客人,他的父亲就叫两个孩子去房间里看电视,他们刚进去不久,有个客人偷偷进来,拉过他塞了很多好东西,什么玩具、零食、衣服,还有一个挺厚的红包,边塞边和他寒暄,问这问那。表姐独自坐在一边等这一切结束,他看得出来她很难受,这样的春节几次过下来,两个孩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成了陌生人。 第52节:一直不说永远(52) “我不知道可以为她弥补什么。”他说,“我每次都想把自己得到的东西分她一半,哪怕全部都给她。可是她说不要,而且神情很冷淡。从她再也没有出现在我家的那个时候起,我就恨春节,只要在春节的时候,我会想起她,想起自己其实一无所有的生活,听着震耳欲聋的鞭炮声,看着乱七八糟只唱颂歌的春节晚会,心里特别特别空虚,甚至有点恨我的父母,我觉得我曾经是很幸福很容易满足的,是他们剥夺了我这点微不足道的快乐。” “说出来你别不相信,”他低声说,“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希望自己是孤儿。” “你别逗了,”我把拉开的可乐拉环一个扬手从阳台扔下去,“就算这是真话也不好笑。不过你已经有了独立判断是非对错的能力,可你依然记得那位小表姐,这说明你是一个尚未麻木的大好青年啊。以后不要让你的子女过那种生活不就得了?” 方客侠低声一笑,“说正经的,你每年春节怎么过?” “和所有家庭一样啊,我妈总是把压岁钱藏在一个很难发现的地方让我去找,三十晚上春节联欢晚会结束还没找到就算弃权不要了,真无耻!我周月年就是刨地三尺也得给她掘出来,结果就连N年前她掉在柜子角落里的戒指都挖出来了也不见钱的影子,后来才知道她是利用我给她找那些随手乱放找不着的东西,顺便大扫除。” “那你们每年都过得很热闹?” “热闹死了,虽然只有两个人。翻箱倒柜比放炮仗还响呢。我妈说她15岁开始工作,因为在四川盆地那一带导弹军工厂的基地里,所以第一个春节就没办法回家过。那时在单身宿舍,她做了一大盆饺子,一边吃,一边砸,把面粉撒得到处都是,初一到初四慢慢地收拾整理,一个年就算过完了。” 方客侠很认真地听着。 “我小时候被寄养在外公家,是很传统的大家族,独门独院,一家十几口人都住在里面,每到过年,要摆上十来桌才坐得下的那种。晚辈给德高望重的长者磕头,压岁钱都是崭新的角票,长辈拿一叠,撒在地上,让一群小孩子去抢。我是长孙,带领着弟弟妹妹小猪崽儿似的一哄而上……自从10岁离开老家跟着妈妈过,春节就变成了两个人。我们搬了十几次家,从西部一直搬到东部,定居这个城市不过也就四五年的事儿。一开始我不习惯,跟妈吵着要回老家,她对我说,人生无不散的筵席,有些事,一定要自己去面对。还跟我约好,说我大学毕业就必须离开家自己去外面生活,不管过得怎么样,都不能埋怨她,回头跟她哭诉。” 金箔画相框里,我和我妈搂着肩,像哥们儿一样,我们的姿势大概使他慢慢明白了这对母女的关系,他好奇地问:“你母亲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强得所有男人都不敢接近。”我笑道,“15岁初中毕业就出来工作,没上过高中,23岁怀着我去考清华的中文系。可惜考场上出了一点事故,落榜了。后来在家里一边带我一边复习,参加自学考试,拿到了大学文凭。也许你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不需要爱情的女人,但是我妈妈就是,她也许太心高气傲,一生都没有找到至爱,但她并没觉得这是什么天塌下来的事情,我从来没看到她为此抱怨过。她有两个为人处世快乐的方法:一是尽量小,无欲则刚;二是找一件喜欢的事情,这件事情必须是不能依靠任何人,独自可以完成的。” 方客侠忽然说:“那么,你跟你母亲很像很像。” 我一愣,说:“难道你指我一生都找不到至爱?” 他说:“不要怪我说话难听,你们这样的女人,心里爱的只有自己。” 我说:“方客侠呀,你不要以为轻易的爱是好事啊。正确的爱,其实就是责任感,爱什么,就是要对什么负责任。因此我认为一个人可以爱、也最应该爱的首先是自己。如果你理解的爱是一种给予,那是偏激的,你愿意给,人家还不一定愿意要呢。再说,你一味地给下去,人家一味地要下去,哪天你给不了,人家跟你翻脸时,你还怨不得人家呢。” 第53节:一直不说永远(53) 他反驳我:“你经历过爱吗?你有过正在爱一个人的感觉么?爱是一种双向的行为,希望付出,也希望得到。在爱着一个人的时候,往往会失去最基本的判断能力,这些感受,你有过吗?” 我思索了一下,“你是说没爱过,就没资格评价爱的行为?” 他颔首,“可以这么说。” 我进而点头,“那么看来世界小姐评委都必须去整容,没一张倾倒大伙的脸还有什么资格评价人家长得美不美啊?而且大家最好都去练习厨艺,没有一级厨师等级证书,就别厚着脸皮进那些五星级酒店尝人家大厨的手艺了,多丢人。” 方客侠愣愣,失笑道:“这能和世界小姐扯上边么?” 我也笑笑,正色说:“你知道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 他略一想,说:“一定是那第三层书架上的一本吧?” “嗯,很聪明。” 他又一想,点头说:“《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对不对?只有那本书有好几个版本,甚至包括原文版,可见你非常重视。” “你真是聪明!那本书我会背每个版本,包括原文。如果有一天,地球上每个角落的男女们都能拥有这么强大的贯彻生命的信念,大家就不用再以羡慕的眼光盯着电视机去模仿那些拙劣虚伪的爱情模式了。”我的口气无法避免地带着遗憾和淡淡的愤怒,“这本书20世纪初就写了,可是到现在,里面所提到的对爱麻木、冷淡的人不但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不仅如此,人们更觉得那些畸形可笑的爱才是正确的,却对真诚自然、不求回报的爱嗤之以鼻。仿佛爱一个人就必须为他吃醋、为他闹得翻天覆地;那些安静的、没有波澜的温柔就全部都是虚假到不堪一击的幻影。” 我想如果方客侠知道我的16岁,他会不会还坚持己见?然而说我迟钝也好,麻木也好,当爱在我心中苏醒的时候,我确实已经失去了它。 方客侠拿起那本书,“真的有这么好看吗?那我一定要读一读。”他翻开,看了我一眼,“这本我说一句你也可以随时接下去?” “可以,但是别读。” “为什么?” “因为我会哭。我是流着眼泪看完的,无论看多少次,都会哭。只要一打开,目光接触到里面的文字,就会哭。听见那些句子,也会哭。” 这次他显得完全不相信,他摇着头,笑着不顾我的阻止念了一段:“你是我梦里唯一的影像,你是我的知音——接接看?” 我拉过椅子,面朝着靠背坐下,下巴搁在手臂上,望着他说:“我那些原先散乱的,现在不但被我收拢,而且它连同我那颗急切的想要喷涌而出的心都一股脑地奔向你。在我的心里,你就是,该怎样说呢……怎样说都不过分,你就是一切,是我整个的生命。对我而言,因为有了你,人世间万物才得以存在,我生活中的一切也只有和你相连才是有意义的。你改变了我的生活:因为你,一个原本平庸的女学生,突然成了第一名;因为你,我以近乎顽固的毅力,坚持不懈地练习钢琴;因为你,我把自己的衣服刷得一尘不染,缝得整齐熨帖;因为你,我上楼的时候总是把书包压在那条旧学生裙的左边,因为那里有一个四方的补丁。我傻傻地为你做着这些事,而你后来再也没有,几乎是再也没有朝我看过一眼。” 他静静地看着我,并没有和上次那样,低头核对着每一个字。他就那样看着我,神情专注,目光柔和。 我的眼睛酸楚,为书中这个多情却悲苦的女子流下眼泪,为了这个我无论读多少次都会流下眼泪,无法设防的故事,我的心不能在这样的爱情面前强硬起来,哪怕我知道现在无论男女对于轻易就流泪的人多少是有点鄙视的。 我继续背下去:“那时,等你,窥视你,是我唯一能做的,除此之外可以说是什么事都没干。我家门上有一个小小的黄铜窥视孔,从这个小圆孔望出去正好可以看到你的房门。这个窥视孔——别笑我,亲爱的,就在今天,哪怕就在今天,对那些时光我依然感到一种特别的甜蜜,而无半点羞愧。我无法想象,如果没有这个小小的窥视孔,我将怎样去认识和发现我的世界……我从十三岁到十六岁,没有哪天不是寄生在你身上。想一想,我曾干了多少傻事啊!你触摸过的门把手,我吻过;你进门前顺手扔掉的烟蒂,被我捡回视为圣物,只因为他曾经有幸接触过你的嘴唇;你亮灯的屋子,是除你本人之外我唯一的眺望……” 第54节:一直不说永远(54) “好了。”方客侠轻声打断我,从口袋里拿出手帕,走过来按在我的眼睛上面,“好了。”他没说其他的话。 房间很安静,鼻翼上方的手帕有淡淡的清香,温柔斯文的男性气息和肥皂味混合的清香。我揭开手帕,对上他黑白分明的眼睛,光是这双眼睛我就知道,他和外表不同,是一个感情浓烈的人,容易深陷。 “我还真没有想到……”他说,有点道歉的意味。 我忽然嘴角上扬,挂着眼泪就笑,“每当我想知道自己是否已经被这无情的社会腐蚀而忘掉了自我时,我就会看这本书哦。不过很自豪的是,目前为止,我依然是敏锐细腻,感情丰富的那个周月年。” “周月年,”他说,顿了一下,“在你没有遇到至爱之前,可以先委屈自己和我在一起吗?” 我盯着他笑说:“你确定在我找到至爱离开你时你会很平静?” “当然不能。” “那为什么要跳进我这样的火坑?” “因为刚才我突然知道,现代社会里,能够真正走进你内心的男人几乎已经没有了。即使再优秀的男人也无法拥有你整个人生,既然都只是过客,我很乐意做第一个。” “不要。”我很干脆地拒绝,“我不想惹麻烦上身,尤其是感情这种麻烦。” “为什么说我是麻烦?我不会给你任何负担,”他说,“我对你的感情只是单方面的,你不必顾忌怎样回报。” 我说:“你就这么喜欢我?” 他说:“再问下去就显得残忍了,你不认为吗?” “那好,”我说,“你也答应我,哪天你觉得自己无聊时,请不必给我面子,想走就走吧!” 11高傲送给我的裙子,我一次也没有穿过,哪怕只是一个人在家里。盛夏来临,我们泡在一起的次数愈加频繁,他每次都会以挑剔不满的眼光看着我,对我的穿着打扮横加指责半天,说我是个没品味的无耻女人。 茜伶忍不住帮了一次腔说:“小年这样也挺好的呀,现在不是也有很多女孩子穿肥裤子和帆布鞋吗,流行嘛。” 有一次高傲实在忍无可忍,立刻反驳道:“胡扯!她明明穿妩媚野性的衣服很美,我打赌她要是放下头发来,除掉那个该死的发卡,穿夹克裙子和靴子,一定天杀的养眼!” 就是那次以后,茜伶就没再为我的衣着帮腔。 还有一次高傲断言:“你这样永远没男人看得上。” 茜伶笑着说:“不见得呢,人家小年是有男朋友的。” 我怔了一下,心想,她知道我和方客侠的事?不可能啊,以方客侠的个性,对任何人都是守口如瓶的。 高傲“哟”了一声,“真没想到,什么样的高人啊?” 我刚要否认,茜伶替我说:“高中就认识了,感情很好呢,那男孩很宠她的,是个好人哟。” 我纳闷地打断她:“茜伶,你能不能告诉我,我男朋友是谁啊?” 高傲目光飘来飘去,搞不懂我们说什么。 茜伶点着我脑袋说:“你啊,毕业以后一直都不联系人家,卫伟又是个脸皮薄的人,不好意思来找你,你也给人家发发短信息啊你。” 我下巴差点掉地,“卫伟?” 我和他还有关系吗?还有,我什么时候成他女朋友了? 我努力回忆,可是想不起来。 茜伶捂着嘴嘻嘻笑道:“想起来了?真是,这么久都不联络,你该不会忘了人家吧。” 我是忘了……但是,难道我应该记得吗? 无意中看到高傲的眼神,冷嘲热讽的。 “不错嘛。”他说。 我不是傻子,知道他的意思,我曾经对他说过不会爱上他,现在这句话令他自尊在另一个未曾谋面的男人面前受挫,他不乐意,他要报复。 我对他说:“不错个屁!你知道什么,卫伟跟我说的话不到50句。”我又跟茜伶说:“他什么时候成我男朋友了?怎么我一点不知道,饭可以多吃,话可不能乱说。” 茜伶睁大眼睛说:“他不是写过情书给你吗?” 我说:“这样啊,那信我还留着呢,那是情书吗?我写了几年的小说怎么就愣是没看出来呢?” 第55节:一直不说永远(55) 茜伶说:“那是你迟钝呗,卫伟写得很含蓄啊。而且你当时也很开心地答应他了嘛,人家可是当真的,你不要玩弄人家的感情哦。” 我忍不住说:“到底是谁玩弄谁啊,我就那么傻冒吗?” 茜伶有点生气地说:“我不管了,你自己跟人家解释吧。” 我不耐烦地挥挥手,“这有什么好解释的,压根就没那回事,我回去了,拜。” 说完把他们俩甩在后头,只听见高傲懒懒地说:“散了?那我也回去了,拜。” 我们第一次不欢而散,而且彼此心里都相信很长时间内不会再有类似的聚会。 晚上我洗完澡擦着头发出来时接到卫伟的短信息,问我这个礼拜天有没有空,我说有时间,但是不想出门,对不起。 “那就算了。”他回,然后没再打扰过我。 星期天,我比较喜欢泡杯咖啡坐在书橱前的地板上度过,如果我知道那个星期天我将会被短信息烦爆头,我会事先关机。 高傲的命令在嘀嘀声中传达:“出来!” 我回:“什么事?” 他:“你出来就是了。” 我:“又吃喝?我没经费了。” 他:“不是。” 我:“那就这么说吧。” 他:“Kao,对着手机我怎么说,你给我死出来!” 我对着屏幕上这句话无奈地看了三秒,拨通他的号码:“高傲,你到底有什么事啊,虽然短信一毛一条,但是连发几条还不如打个电话,长话短说吧。” 他说:“得了周月年,我怕你了,这样好了,你要不想出来,我就去找你,家里的地址告诉我——我已经让步很多了,别跟我说不行。” 我说:“没好菜招待你。” 他刻薄地说:“我自带。” 我看了一眼时间,57秒!我只来得及喊一声“我发你!”就赶紧挂了电话。 一看,59秒,掐得好!我手舞足蹈。 当然,手舞足蹈完了自然不忘把地址发给高大爷,免得他当街摔自己手机。 我打算在他来之前把屋子稍微收拾一下,他第一次来这里,怎么着也要问一下路吧?可是在我伸个懒腰刚爬起来,并从地上拿起一个靠枕打算抛到沙发上时,门铃响了。 我们小区可是全市出了名的复杂和博大,他怎么这么快就找到了。 开门时,高傲说:“你这里还真难找。” 我挖苦道:“你这速度明显不是那么回事儿。” 他骂道:“我可本来就在这小区里接的短信。” 我奇道:“你家住这?” 他说:“谁住这了,这小区里有不少藏龙卧虎的老字号美食,我闻着来的,谁知道你居然窝在这里,找着导游了!” 我大骂:“搞半天还是为着吃呀!你可真是典型的狐朋狗友,没半点正经!” 我一句“正经”骂醒了他,他恍然大悟地跳了进来,鞋子也不换。鉴于让高傲老实地换拖鞋有负他那两条漂亮的腿以及腿上的靴子,我破例允许他就这么进来了。 高傲说:“你到底有没有男朋友?” 我本想一口反驳没有,但想到方客侠,我已经变相地答应了他,因此就不能说自己是单身。但是如果我说有,死高傲一定会以为是茜伶提过的卫伟,不由分说对我进行鄙视,难道我就是让他瞧不起的吗? 我的沉默让他不快,他嚷嚷道:“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这不跟我问你有没有爹一个道理吗,需要想吗?” 我说:“你闭嘴,你知道个屁。” 忽然我琢磨出点什么来,“你问这干吗?我需要向你汇报吗?” 高傲说:“你到底有没有嘛!” 我索性把抽屉拉开,拿出卫伟写给我的信抛给他,“哪,茜伶所谓我的男朋友写的,自己看吧。” 高傲三两下看完,又回头看一遍,然后说:“就这样?” “就这样,请我吃过一两次东西,而且每天给我带早餐。”我坐在窗台上,“这就是你们男人对女性示好的方式?” “是他姥姥个嘴!”高傲把信掷还我,“这种程度就叫谈恋爱,我他妈的儿子都一堆了!” 第56节:一直不说永远(56) 他的话让我笑起来。 高傲脸色微缓,“我想你也不是那么好到手的人,如果连我都不行。” 闹了半天,他还是为了他的自尊。我嘲笑道:“你至于这样耿耿于怀吗?” 他还没说话,手机顿响,是条短信。他才看两眼,就抛给我。 我莫名其妙,拿着一看,“我们还是好朋友,对吗?”这什么呀?往下翻,消息来自——“徐茜伶”三个字跃入眼帘,加上这句熟悉常见的台词,我立刻明白大概。 “为什么不答应?茜伶漂亮,带出去绝对震得住人。” “你明知故问。”高傲答,“而且我也很清楚地告诉过你了,我对感情没法认真。而且不是不想好好对待,是我觉得没人值得好好对待。” 我存心说:“我看你对她可是殷勤得很。女孩都是善于联想的动物,她能不觉得你对她有意思吗?这是你的责任。” 高傲听得出来,斜我一眼,“这倒不错,你也没资格说我。” 我不急不慢澄清:“我与您不可同日而语,我啥都没干。” 他道:“哈哈,沉默就是没否认,没否认就是承认。” 我怒道:“Kao,这还让不让人清净了!” 我们心有余悸,狠狠地望着对方,气氛在不知不觉中缓和下来。 高傲率先打破了沉默:“喂,巴陵路在哪里?” 我在脑海中马上构造出一幅地图,发现就在小区内,“离这儿两条街,干吗?” “那家面店很棒哟,我们连续置顶三周推荐里面的糖醋小排面。” 一听到糖醋小排面这样熟悉的字眼,我立刻跳了起来,“奶奶的,你为什么不早说,糖醋小排面是我的命根子,迟了没位子,我跟你急!” 我们冲杀到巴陵路的好人家面店,人已经排起长龙。 我有点沮丧,虽然我热爱美味,但要我排队,无疑是将我的热情浇上一桶冷水再冰冻起来,我想打退堂鼓。 “高傲,人暴多,我不想排。”我发信息给他,他让我排队,自己跑到另一条街去买饮料。 他回我,“乖,这家店的面可以跟四贺春媲美。” 我立刻精神为之一振。 高傲又发一条来,“而且才5块钱一碗。” 我立刻脱下了外套把袖管在腰上打个结,誓死把持久战进行到底。 轮到我拿位牌的时候,高傲还没有回来。我点菜,付钱,取牌子,手忙脚乱,偏偏手机还在这时候不合作地响起——不是短信息,是电话。 后面排队的人不但不同情我,还一个劲地催促:“快点儿快点儿,好了没有,好了就快让开。” 我夹着一堆零钱钢釴儿,菜单牌子,纸巾挪到一边的桌子上,有几个钢釴儿还跳到了墙角里,我一边趴在地上够钢釴儿,一边接那天杀的电话,忙得来不及看一眼来电显示,“喂,你好?” “是我。”方客侠说,“在家吗,方便去找你吗?” “呃……”我四下张望,“我在外面吃饭。” “吃什么好吃的?我也没吃饭,一起好吗?” 要命,我一时半会儿还真想不出什么理由来拒绝他,没有借口时,我唯一的选择就是说实话,这样才不至于造成任何误会。 我说:“是这样的,我和一个朋友在一起,他是个男生,但不是我的男朋友,也不喜欢我,我们纯粹是喜欢在一起吃喝玩乐,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可以过来,反正我也排了半天的队,刚好是三个人的位子。” 方客侠笑了一下,“我怎么会介意呢,只要你不介意就好。我是很想尽量和你一起吃饭,你就大方点说行不行吧。” 既然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想高傲你要是再不同意你就去死吧,“来!” 我坐在三个人的位子上等,先进来的是方客侠,只见他一边轻轻推着人墙一边说:“对不起,请让一下。” “挤什么呀挤什么呀,排队去!” 有一肥胖子拦着不让他过。 “我朋友订好位子了。”他不愠不火地说。 我连忙站起来,“喂,这里!” 胖子看看我们,不甘愿地挪了一条缝给他。 第七章 第57节:一直不说永远(57) 我把菜单递给他说:“你自己看看要吃什么。” 他接过去,先不看,问我说:“你那位朋友呢?” “啊,他去买饮料了。” 我正在想是不是要发个消息,让高傲帮方客侠带点什么喝的,门口又是一阵嘈杂,“让开,让开!胖子,这么多脂肪就别跟这儿吃面了,都是高热量,去健身房预约吧。” 我一看,是高傲,他拎着一个XX超市的袋子和那胖子铆上了。 “你挤什么呀,排队去!”胖子俨然秩序维护者,他可能实在不甘心自己排了半天的队,却让后面来的一个个登堂入室后来居上。 “我排你个腿!哥们运气好,里边有人了。闪边去!”高傲不客气地用肩膀硬挤进来,那胖子愣是被他撞得差点扑到收银台上去。 “哎哎哎,小子——太不像话了!” 高傲在胖子的叫唤声中大厅,还没与我胜利会师又被服务员拦住了:“先生,对不起,本店规定不许外带酒水。” “你们规定又怎么样?我说你们经理看过消费者权益法没有?你们的规定大还是消费者权益法大?有本事告我呀,叫警察呀,今儿我就在这儿喝定了!怎么着?” 开店做生意最怕不讲理的。我情不自禁问方客侠:“消费者权益法有说可以自带酒水进店吗?” 他说:“嗯,倒是有那么一条,说商店禁止消费者自己携带食品进店是不允许的,但是违法吗……还算不上。” 我纳闷道:“既然如此,那还怕他干吗,只管带就是了。” 他说:“人到底要面子嘛,像那位那样公开撕破脸皮的毕竟是少数。” 我拍案而起,“道理在我们这边,由不得他们横!” 方客侠还没反应过来,我几步冲到高傲身边,和他一起舌战围上来的服务员:“太不讲理了,我们可是花钱买了你们的东西坐进来的,凭什么不让带!告到天皇老子那儿我们也赢!” “就是就是!”高傲搭腔,拧开一瓶脉动,“你们这儿卖这个吗?卖吗?我就喝这个,什么娃哈哈什么康师傅,我不爱喝!消费者是上帝知道吗?为什么不让上帝喝他喜欢喝的东西?” 服务员被我们说得一愣一愣的。 方客侠格开我们,“这里她做不了主,跟她说也没用。”他对服务员说:“叫你们经理来吧,如果不怕事,也可以叫上保安,再不够的话,我们还可以去工商局。” 服务员一溜烟地跑了,我口干舌燥,接过高傲手里的脉动一通猛灌,高傲已经在跟方客侠打招呼了:“谢谢,哥们。” “不客气。” 他们俨然很熟的样子,以至于我忘了介绍。我们一起向桌子走去,有人见那张桌子空着,就端了自己的餐点坐在旁边吃,不管是高傲也好,我也好,方客侠也好,显然都对这种鸠占鹊巢的做法相当不齿。我们不说一句话地盯着他,他和居高临下的我们对望了几秒钟,立刻端起盘子走人。 我们很自然地坐下,高傲似乎觉得不对,看看我,又看看方客侠。 方客侠也是如出一辙的动作。 我们面面相觑被送餐员打断:“两客小笼包二两锅贴一碗鸭血粉丝一碗糖醋小排面餐点齐了请您签……收。” 我签过之后对方客侠说:“要吃什么?” 他说:“和你一样好了。” 被忽视的高傲拧着眉毛,“你们认识?” 我赶紧说:“同学。” 方客侠终于明白过来,“他就是你那朋友啊?” 我很讶异,“哎?你不知道吗?” 吃饱喝足之后我们站在街上,“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方客侠问我。 我看看高傲,他叼着桌上一桶牙签中精挑细选身材比例最好的那根,不为剔牙只为装样子,倨傲地看看我,“等会我还有事,你自己玩去吧。”说着挥手打发我们快走。 我和方客侠在黄昏里站了一会儿,他说:“去BOBO坐坐好不好?” “那不如去我家里,可以多坐一会儿。” 我们散步回家,路上我买了一盒立顿红茶。我觉得他应该喜欢喝茶,但是家里并没有这种饮料。 第58节:一直不说永远(58) 泡了茶和咖啡端出来,我们坐在地板上看书。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觉得无聊,如果那样的话我根本看不进去一个字。于是我问:“开音乐好吗?” 方客侠把头抬起来,“不会吵吗?” “不会,不同的音乐配上不同的文字会很有感觉。” “那么你来选CD吧。” 我爬起来坐在书桌前,忍不住觉得奇怪。我从来没想到我会和一个同龄的男孩一起坐在家里的地板看书。在我印象中,齐浩才是正常男孩的形象,换言之,他喜欢的才应该是正常的年轻男孩所热衷的生活。这样的男孩,是不可能坐在我家的地板上和我一起看书的。 我选了Evanescence的唱片,打开音响。我喜欢把声音开得很大,但我想也许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在这样嘈杂的声音中看得进去书上的情节,于是特意把音量关小了两格。 就这样,等我把头抬起来时,桌子上的钟告诉我时间已经过去了3个小时。我赶紧望着方客侠,他已经合上书,闭上眼睛靠墙坐着,手指在地板上合着音乐轻轻打拍子。 那真是一幅很宁静美满的画面,如果我能够将它永存下来。 可惜我没有相机。即便要买,也得排在太阳能热水器后面。 我伸出手指作成相机框的形状,正在调整焦距,他睁开眼睛。 “嗨,你在干什么?”他问。 “拍照啊。” “拍好看点。” “难说。” 我们笑起来,我说:“方客侠你知道吗,一个学摄影的朋友说了,要照好照片就必须牺牲形象。摄影必学六种姿势,我摆给你看!” 我蹶起屁股,上身前倾,“这是一种。”又劈叉蹲在地上,“这是一种。”然后趴在地上,“这又是一种。” 他笑道:“看你看书的时候安静得很,一旦动起来怎么就没个正经啊?” “也许是种伪装吧。”我说。 “听到过这样一种说法,擅长喜剧的人必定深尝悲苦。”方客侠说着,手指在地板上划了个半圆,抬起眼来定定地看着我,“看你玩世不恭和男人一样的笔触,并非一帆风顺成长起来的女孩子所有。” “什么什么?男人一样?”我大受打击。 “一个浪荡子的口吻,落魄又寂寞。”他说,“和如同机械一样冰冷完美的文字相比,很有灵性。所以当我看到你后来给我的那些东西时,真是吃了一惊。我想,如果这是捣麝成尘的真实水平,还不如不要认识她。” “哎,方客侠,谢谢你。”我换了一张爱尔兰音乐,“这辈子也许就你这么看得起我了。我从没有要靠文字大红大紫的念头,因为我无法将写作变成为了大多数人而设的服务,自然就不能奢望大家都来喜欢我的东西。但是有那么几个人,比如你,再比如……” 我的脑海里冒出雪的名字,我答应过她,为她写小说,哪怕只有一篇。 方客侠认真地看着我,等我说完。 “再比如以后真心喜欢上我文字的朋友们。”我把雪的名字咽了回去,“在写出让你们满意的文章之前,我会一直以这种身份存在,只要还有人需要阅读。” 方客侠眉头忽然皱紧起来。 “可是我很担心。” “担心什么?” “我担心这个社会会给你沉重的打击,沉重到让你无时无刻想要放弃自己的梦想。” “很有可能啊。” “几乎没有人能在这个畸形的社会系统中为自己活一辈子。大家不停地被改造,去磨合,成为社会高层的需要。中国高层需要CEO,需要能挤进福布斯排行榜的富翁,中国底层需要有知识和理想的农民,需要相当于博士水准的幼儿园老师……但是谁的理想是成为农民和幼儿园老师呢?这些问题,你等不到毕业就会面临,太现实了。” 他说的每个细节都对,我说:“那你觉得我是趁早放弃好呢,还是负隅顽抗呢?” 我这话说得方客侠也愣住,他摇摇头,“我不知道……哪种对你来说比较好。” 我有心岔开话题,就说:“方客侠,你会弹钢琴,那会谱曲吗?” 第59节:一直不说永远(59) “会,怎么?” 我说:“你知道我心目中最浪漫的男人是谁吗?那个把情书写在五线谱上的王小波。第一次听说以后我就想试一试,在一个人谱好的曲子里,把小说写在那些蝌蚪中间,一行曲谱,一行文字,就像作词一样——弹钢琴的人会不会有很奇特的感受呢?” 他很感兴趣地扬起眉说:“这是个好主意,我有时间会谱谱看的。要是谱好了,你一定要写噢。” “答应了你,就一定会。” 有时候一句承诺,未必不能支持一个人的一生。 只要他够坚定。 我不知道对雪和方客侠的承诺,让我支持了多久……反正,我一直、一直就这样生活着,从来没想过要改变。 从来没有。 12茜伶过生日的时候,只约了我和高傲两个人。 我们异口同声地夸她漂亮。 茜伶显得很高兴,说:“今天我请客,不要再AA制了。” 她要了啤酒,像新人结婚那样堆成一个品字形,扬言说不喝完不能回家。 我也不记得喝了多少,中途似乎在桌子上趴着睡了一会儿。我是被手机铃声吵醒的,本能地抓起自己的诺基亚喂了好几声后,突然清醒过来,桌子上茜伶的松下在震动,我四下一望,茜伶和高傲都不知所踪。 我拿过她的手机一看,来电的是张天叙。 我把手机放回去,摇摇手里的啤酒罐已经空了,顺手又开一瓶。 手机锲而不舍地响着,我按下接听键:“喂。” “茜伶,生日快乐啊。祝你越长越漂亮,礼物已经提前寄出去了,你最近这两天应该就可以收到,是你跟我说的那款戒指,尺寸应该差不多……” “嘿,”我打断他说,“你连女朋友的声音都分不出来啊?茜伶大概去厕所了吧,这会儿不在。” “啊?”张天叙很意外地说,“那,你是哪位?” “我是周月年。” “周月年……”他拖长声音思索着,“你是写文章很好的那个周月年吧?据说你现在出书了?” “胡乱写来着!你怎么样啊?” “还可以。对了,可不可以把你的书给我看看?” “可以是可以啊,不过你要把你们恋爱的过程告诉我,我好当素材嘛。” “呵呵,我和她的浪漫故事怎么能这么轻易就说给别人听呢,不过,等我回来吧,帮我祝她玩得开心,拜拜。” “……拜拜。” 我们挂断电话。我把手机放回去,一边喝酒一边静静地打量。 四年多,我没有跟他说过这样多这样随性的话。 同样四年多,他对我的印象除了文章还可以之外,没有其他。 真不知道是可悲还是庆幸,我所有的自信、自由和洒脱,一旦碰到他就肤浅得全部转化为自卑,没有任何招架之力。我深切地知道我永远只能担任自己故事里的女主角,而茜伶,才是现实生活里真正的宠儿。 茜伶从卫生间走出来,爬回座位上又拉开一罐啤酒。 我按住她的手,说:“刚才你男朋友打电话来祝你生日快乐。” 借着酒劲,我故意说得很大声,好让跟她一起回来的高傲也听得见。 茜伶一怔,“男朋友?谁啊?” 我说:“张天叙啊,还有谁,你有几个男朋友?” “他啊。”茜伶放心地格开我的手,“你又不是不认识他,直接说名字不得了。” 我说:“听口气你男朋友还带编号,该不会除张天叙之外还有另外的人?” 她奇怪地瞥了我一眼,“你胡说什么呀。” 我提高声调说:“茜伶,不是我说你啊,有了这么好的男朋友可不要再有非分之想了。” “你怎么啦,喝了点酒就胡说八道的。”茜伶当我是发酒疯,不以为意,“又不是每对谈恋爱的都得跑去领结婚证,遇到更喜欢的人分手有什么不对?” 我说,你知道什么是喜欢吗。你知道什么是知足吗。 她这样的女人,真是上天给全世界男人准备的劫数。 “别这么严肃呀,莫非你对他有意思?难怪对卫伟也不冷不热的……” 第60节:一直不说永远(60) 我“乓”地把啤酒剁在桌子上,拽过背包拿出一百块钱丢在桌子上,“我看你这生日也甭快乐了,拜拜。” “唉!唉!”高傲甩着手上的水珠冲我叫道。 出了门,被风一吹我才清醒点,我发什么脾气呀。每个人性格不同,世界观不同,我有什么权力要求他们都按照我的是非观念生活? 想想也觉得自己挺莽撞的。 高傲追了出来,见我站在门口发呆,冷笑一声,“哟,没走呀。” 我没好气地说:“滚。” “真是个头脑有蛆的女人,我说你是不是傻瓜呀?哪有这么说自己朋友的,你这么说她不跟你绝交才怪。” 我说:“她不会。” “你干吗说那些莫名其妙的话,人家两口子干你什么事?” 我嫌恶地瞪了高傲一眼。 “瞪什么瞪,长得不如人家漂亮,嫉妒啊!”高傲那混蛋挑衅地说,“美女身边有十几个男人围着转有什么不对的?自己没那个艳遇就安分点吧。” 虽然不是第一次领教这王八蛋的毒舌头,但我是第一次想踢他屁股却不假。 “既然如此,你何不死在她裙子底下好了,反正也不多你一只。以后别来烦我,你这狗日的!” 我过马路,高傲在身后叫道:“长这么丑还有脾气,你这女人!你从哪里学的这口粗话?” 我一边走一边转身,对他比了个你去死的手势。 高傲立刻拔腿朝我追来,我当然撒腿飞奔,我们在马路上龟兔赛跑。 一辆16路救了我一命,当我跑到车站时它正要开走,否则我真想象不出来那厮会把我怎么样。透过车窗我看到他气急败坏地追赶着公交车,活该。 但我也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得意过后我才发现那是一辆空调车,可我只有一个钢釴儿。 冬天来临之际,我终于能理直气壮地冲到皇明太阳能热水器专卖店去,喜气洋洋地对店员说:“我要订一台冬冠210,要18根管子的那种!” “您要什么时候安装?” “当然是越快越好啦,明天行吗?” “如果有货的话,没问题。” 我在提货单上大笔一挥签上我的名字,交了订金,然后才开始仔细地询问:“我家可以安装吗?” 大约是没见过我这样的顾客,什么都不问清楚就先交订金,交了才问能不能装,接待小姐愣了一下才说:“您住哪里?” “XX小区。” “哦,那里都是平顶,火柴盒式的房顶,没问题的,您家几楼?” “四楼。” “最高几楼?” “七楼。” “大概得多加15-18米的管子才行,24块钱一米,给您打折,算20吧。” 我爽快地点头,“行啊行啊,只要能装,什么都行。” 小姐打电话去库房问货源,我突然看到她的桌子上有一本反扣的小说,真是无巧不成书,那不是我写的吗? “明天早上8点,您在家吗?” “在啊在啊。”我一指那书,“你觉得那书怎么样?” “那书?打发时间呗,你也看吗?” “我不怎么看。不瞒你说,那是我写的,所以想问问你写得怎么样。” 小姐眼睛瞪得牛眼大,“你写的?” “可不就是我吗,让你见笑了。” 小姐急忙抓起书来,“给我签个名吧!” 我十分尴尬,“瞧我这水平……哪配给人签名啊——您让我签哪?” “随便随便!”小姐大悦,“哈哈,这可真是奇遇!能不能给我写句话?就写、写……写愿孙丽芳发笔横财吧。” 我一挥而就,恭敬地递过去,“你看怎么样?我的签名不值钱,要一卡车都行。” 小姐乐得不行,“这书的作者来我店里买热水器,哈哈,太搞笑了!我说,你怎么发表的小说呀?” “投稿呗。” “一投就中吗?” “是啊。” “我认识的好多女孩都看这种书,我要是告诉她们这事,还不惊晕一片啊!” 小姐收起书,慎重地说:“告诉你个小诀窍吧,你把太阳能热水器里的浮标换成回水管,有三个好处。第一,浮标占空间,除了之后净含水量就能提高;第二,浮标一坏,你换一个得180块钱呢,坏一次换一次,一辈子有得烦,回水管是不会坏的!第三,可以再优惠你100块钱,真实惠!听我的,没错,公司都赚不了你多少钱了。” 第61节:一直不说永远(61) 我激动地握住她的手,说不出话来。 她说:“公司最近在搞活动,春节大酬宾,限量300台。虽然已经过了截止日期,不过总部还没有通知恢复正常价,我就睁只眼闭只眼,给你优惠价得了!” 我说:“优惠多少?” 她压低声音,说:“原价是5900。优惠你——4600,减掉浮标的100,4500!” 我差点昏过去,这是我第一次体会到写小说的实惠性!居然这么轻松就省了1400,拿什么来歌颂你,我的读者! 方客侠见到我满脸喜色,禁不住问:“什么好事啊,高兴成这样?” “我刚订了太阳能热水器,冬冠210,18根管,哈哈!” “美梦成真了?”他笑道,“恭喜啊。” “嘿嘿……”我沉浸在无比的欢乐中,“整个冬天我都可以随心所‘浴’了!” “那么喜欢洗澡啊?” “那当然,你不知道每天晚上痛快地洗个澡,然后光溜溜地钻进被窝是多么爽!” 方客侠低笑道:“我倒是每天晚上都洗澡然后钻进被窝,但是从来不觉得爽。你还真是个在一些奇怪的方面容易满足的人。” 我笑得嘴也合不拢,“当然啦,值得满足的事不止一件。卖热水器那女孩看了我的书,给了我1400的折扣,一省再省,天底下竟然有这种掉馅饼的好事。” “呵,那还真是值得庆祝。” “当然要庆祝啦,我请你吃饭,去吃牛丸火锅。” “算了吧,把这钱省下来更新你那些电脑配置,可以换个液晶的显示屏了。” 我一把拽住他的胳膊,“岂有此理,钱是赚出来的,不是省出来的,这道理你懂不懂?只有会花钱的人才有赚钱的动力,你就甭替我做主了。” 我真的很热爱牛丸火锅。 且不说它从底锅到佐料独此一家别无分店的配方,光是红的胡萝卜,黄的玉米,绿的青葱,白的荸荠,棕色牛丸这样的颜色搭配就很赏心悦目。 我一样接一样地点菜,企图撑死方客侠。 “这家店的味道真不错,就是位置偏了点。你怎么找到的?” 我很自然地说:“高傲带我们来的。”见方客侠怔了一下,我又提醒道:“上次一起在好人家吃面那个,那人是个吃饭的祖宗。” 他点点头,表示记得。夹了一个牛丸后说:“他……应该跟齐浩是一类的,很会讨女性欢心的吧?” “那是,禽兽不如的东西。”我急着把藕片往外捞,糊了可就糟。 “他们一般都说什么样的话呢?”方客侠思索地问,“或者说,女孩都喜欢听些什么样的话呢?” “只要你让她觉得自己在你心里独一无二就什么都OK。”我用漏勺在锅里对荸荠展开蜂窝式搜寻。 “独一无二?”他微微一笑,口气淡淡,“你对我来说的确是够独一无二的。” 我左边牙齿嚼牛丸右边留给冰红茶,笑着把茼蒿挤进他碗里,“知道知道,这我还看不出来不成智障了!你是个诚实的人,所以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生气。” “我知道你不会生气,”他说,“但也不会太高兴。”方客侠放下筷子,想了一下,“一直都有这种预感——我们的关系始终不能更进一步了,是吗?” 看来他是准备好一场严肃正经的谈话了,我笑笑说:“我们两个都是不善于表达感情的人,如果你告诉我,你希望我为你做什么,那就简单多了。” 他摇摇头,“没有。” 我说:“我也没有。因为我们两个对对方都无所求,只是纯粹的欣赏,所以我们可以毫不怀疑地相信这种关系会维持得最长久。” 他慢慢地点了一下头。 “你说得对……我不应该再要求什么。” “这就对啦。” “不过,可以把那个牛丸给我吗?是我先夹到的。” “你想得美。” 吃饱喝足回到家时,我满脑子都是再也不要吃牛丸的指令,可是我知道不出三天我一定又会积极筹划何时奔赴那家火锅店。 一边脱衣服洗澡一边美美地想着我的热水器,这当儿电话响了,我刚脱掉羽绒衣。 第62节:一直不说永远(62) 我接了电话,打算速战速决。 “喂,哪位?” “小年,还记得我吗?” 一听这个声音,我愣了一下。 “雪?” “很久没见了,能不能抽时间出来喝个咖啡呢?” 我捏着听筒大喊一声:“既然是你发令我又怎敢不从呢?” 雪呵呵地笑了,“明天下午三点,蔷薇路4号的半坡村咖啡厅。” 我不知道蔷薇路怎么走,我是个标准的路盲,我曾深深为此自卑过一段时间,后来我发现大部分人都是路盲而且还沾沾自喜后,我就释然了。 我翻开地图,终于在阳关大道和西尘路中间的夹道上发现这么一段小路。 我想知道那店什么消费层次,就上网搜索半坡村,结果出来一堆子考古的玩意。 我没辙,只好发消息问高傲:“半坡村这店怎么样?贵吗?有什么推荐菜单?” 高傲发消息来,口气无比不屑,“半坡村啊?你要去?出了名的黑店。” 我问他怎么说,他说那家店是名人聚会的地方,电视台主持人拍外景呀、明星访谈呀,半坡村是特约赞助单位。他还说周月年你要是想进去,劝你除了白开水什么也不要。 这畜生。 第二天下午我如时赴约,找到蔷薇路后,去半坡村几乎不费吹灰之力。 报了雪的名字后,侍应生把我带上二楼的隔间。雪正在看一个文件夹里的东西,头发用一根水钻簪子别着,穿了雪纺的套装,短裙,丝袜,方头鞋。 我不声不响地在她对面的沙发坐下。 雪头也不抬地说:“你自己叫东西喝吧,我这马上就好。”口吻熟得仿佛我和她根本没有分开那么长时间。 我翻翻菜单,里面的饮料对我根本没什么吸引力。我要了一个乌冬面,送上来时,雪正好处理完,看见盘子,抬眼问我:“没吃午饭?” 我说:“吃了。” “那还要面。” “实在不想喝饮料。” “你还是老样子,总是要与价格匹配的餐点。” 我挑几根面条说:“怎么打扮得那么正式啊?你好像和我一样在念大学吧。” 她说:“在经济学院挂个名,我一天课都没去上过。” “哗,这也行!” “有什么不行的,我问你,要文凭干什么,不就是为了找工作?既然我工作都有了,还要文凭干什么?” 她说得真是切中要害。 我含着面含糊地问:“在哪里工作?” “省电视台,我是节目策划。”雪不无骄傲地说。 “行啊你,我早就看出你是个能折腾的主。”我也不客套地说。 雪拿走我的筷子,“别吃了,淡而无味的,这里的东西都不好吃。” 我说:“知道你还约我在这里,咱们去些什么烧烤店不是好得多。” 她说:“既然约在这里当然是有公事要谈。” 我端起盘子,“要我回避不?” 雪把我按住,“你回避我们还谈个屁。” 她解释说:“我约了位导演,他飞机晚点一个半小时,不然早到了。” 我说:“你约导演干我何事,难道要我去演电视剧,开什么国际玩笑。” 雪笑说:“不是演电视剧可是也差不了多少,电视剧总需要剧本吧?” 我终于反应过来,“叫我写剧本?祖宗,我根本不是学这个的。” “会有专门的制作人带。”雪顿了一下说,“就是稿酬低点儿,你是新人。” 我说:“这不是稿酬的问题啊,我压根不会写。剧本是个什么玩意?” “不是说了会有制片人教吗?本来他们打算找戏剧学院的学生,我这是中途拦截。不过对他们来说,由谁写并不是问题,问题是写的质量。” “我不会写剧本。” “胡扯,你高中时候写的那个就好极了!给自己个机会,别老胸无大志。” 一个穿着布满口袋的马甲的中年男人蹬蹬蹬地爬上二楼,走进隔间。 雪起来与他寒暄:“苏导,下午好啊,最近忙吗?” 我也站起来,什么也没说,三人坐下来,雪介绍我说:“这是我高中同学,她写东西很棒的。” 第63节:一直不说永远(63) 苏导打量我几眼,半热不热地问:“同学,现在在哪里上课?” “X大。”我说,臭名远扬,他应该也知道。 “哦……不是学戏剧的吗?” 雪插嘴说:“她高中时就写过剧本了,在我们学校的校庆上获奖,一直是每年校庆的保留节目。” 苏导说:“可否看看你的作品?” 我说:“没带啊。” 雪也说:“她高中时还是学生报的记者,200:1的比例录取的。今天太仓促,要不然让她准备一下,把东西发到您邮箱里吧。” 苏导欣然说:“那也行!”他摸出名片,递给我一张。 雪说:“再歇一会儿,我们去吃晚饭,韩国菜您喜欢吗?” 雪坚持要我跟制片人学写剧本,她说现在全国都缺剧本,而小说市场几乎已经饱和了。 制片人果然手把手地教我,每集该怎么写,第几段应该发生什么事。 我说:“怎么都一个模式啊?” 他说:“你当写小说啊,剧本就是这么死的。” 我们练了七八万字后,他交了两集的任务给我,反复叮嘱说:“一集顶多15000字,可不能多了!不然没法拍!” 那两集写完,我头顶都快抓秃了。 雪打电话来问进度如何,我说:“那位导演有没有说这电视剧打算拍多少集?” “大概四十集,怎么了?” “让我死吧。” 这一次我大概要辜负雪了,我发觉我真的不会写剧本。 不过这段经历倒是很有趣,凡事都应该尝试一下,这话不假。 我请雪和制片人吃饭,谢谢他们给我这样的机会,但是我不打算继续下去。 制片人以为我是对剧本不能署自己的名字不满,不以为意地说:“这个圈子是这样的,前三个本子别想署自己的名字,除非混出名声来还差不多。” 我说:“不是那原因啦!” 他头一偏:“那是稿费低?跟北京比……当然是次点儿。可是我们来南方这边挖掘新人说白了就是为了省成本,所以没法跟北京比的,北京那些大拿们,一集两万呢,几个剧组请得起呀。” 我说:“我不计较能不能成名,也不计较拿多少钱。我不喜欢写剧本,就这么简单。” 他们俩面面相觑。 过了一会儿,雪对制片人说:“她就是这个德行。算了,咱们还是朋友,有空出来聚聚。” 我也知道这样中途甩手不干是多么不负责任的行为,可是雪并没有说什么。我原以为我从没令她失望过,这次她一定会生个一两天气。可她和颜悦色没一点儿脾气,我发觉我总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雪永远比我想象的更加难懂一些。 不管怎么说,我知道我欠了她的,所以当她要求我给她负责的节目写个短剧的时候,我没犹豫就答应了。 雪做的那种娱乐节目看似吵闹复杂,主持人和嘉宾闹成一堆,其实过程非常简单,剧本更是弱智到没有一点深度。她把主题告诉我的第二天我就交货了,雪很满意,告诉我她会把酬劳打到我的账户上去。 我说:“你当我是谁,还有账户那玩意?留着自己喝茶吧,别给我了。” 雪劈头用文件夹刷了我一下说:“没有账户就去开一个,都什么年代了,谁不是几十张信用卡。留着我喝茶,我稀罕你那点小钱——你都不问问数目就大方地给我了吗?” 我说:“能有几个钱?” 她说了一个数字,把我吓一跳,“我没听错吧?” “瞧你那点出息,真穷酸。写畅销书的哪怕一本抽一块钱利润,也有一百万的收入,哪天你要混到那程度,还不惊死过去。” “这辈子没那天了。”我说,“有财一块发,下次有这种好事还找我啊。” 雪的鼻孔对着我,“你也就是发财想得到我吗?几年了?没联系过我一个电话啊,真好意思。” 我讪笑说:“你也知道我这人,一拿电话就恨不得先打好草稿的。” 雪白我一眼,“跟你说正经的呢,以后写剧本吧。小说,真的混不到出头之日。” 我知道她是对的,她给我指的路从来光明正确。 但是,这次…… 第64节:一直不说永远(64) 13我和方客侠坐在地板上看书,老妈说冬天到了,亲手给喜欢坐在地板上看书的我们缝了条奇怪的毯子——把家里所有碎布缝在一起,里面塞上旧棉花被,看起来倒也时尚呢。缝的时候我戴着口罩搜寻碎布,她飞针走线不亦乐乎的。把这条毯子铺到房间地上的时候,我说:“咱们开家店叫垃圾回收站怎么样?” 我看了看手表,觉得空调温度太高了,关低两度。 嘀嘀的按键声让他抬起头来,“关了吧,够暖和了。” “不行,这天滴水成冰的,一关该冻死了。我妈不心疼电,她只心疼水,水是不可再生资源。” 我得意道:“再说,买了太阳能,洗澡该省多少电啊,开着吧。” 他笑笑,我们就又埋头看自己的书,很久不出声。我无意中端起他的杯子,发现里面是个茶包立刻放下。 四处找自己的杯子时,他开口说:“喝一口茶也没什么不好啊。” “习惯了咖啡。” “你喝过茶吗?” “偶尔,但始终不喜欢那种清苦的东西,就是花茶也不例外。” “是否很喜欢甜腻的东西?” “是啊,喝的东西,越甜越好,让它甜死我腻死我,也不要一丁点苦味。” 他就笑,然后给我带吉百利那种浓浓的巧克力冲饮和雀巢美禄,果然把我腻死。 每每这时候,我就净整些苦掉牙的苦丁给他。方客侠眉头也不皱一下地喝进嘴里,喉结一动,自然而然。 后来想起那段时光,总觉得是上天所赐一段只可偶遇不可相求的艳遇。也许普天之下他是独一无二能走进我真正核心生活的人,我们像宇宙里两颗互不相干又遥相吸引的星球,清楚知道彼此的存在,却永不会想要更接近对方。 他平静,我自由,我甚至想过为他放弃一生的婚姻,就这样独善其身,终老书墙下。 冬去春来,有太阳能热水器和方客侠同学的陪伴,我还感觉不到寒意,阳光已经洒满大地。 街上的女孩们,开始陆续不甘寂寞地穿上了春装,艳丽的色彩充满诱惑。 经过艾格那家专卖店,看到橱窗里推出了新款:短裙加运动长筒袜,破洞牛仔外套和嬉皮的挎包。 我站在橱窗前遐思,忽然有人拍了一下我的肩。 “真是你?太巧了。” 张天叙说着,笑笑,“逛街吗,一个人?” “你不在北京念书吗?” “回来实习,大四基本上没什么课了。” 我这才惊觉,已经不知不觉过去了这么久,“干吗回来实习,北京没有好单位给你待着?” “我比较恋家。”他说道,比划一下,“可不可以……帮个忙?” “什么?” “茜伶似乎很多这个牌子的衣服,我想买件送她,但不知道选哪件。” 我笑一下,朝橱窗努努下巴,“那就送新款啊,又时髦。茜伶那样的好身段,穿什么都好看。” “她对衣服可挑,我以往送她的她大部分不喜欢。” 张天叙打量一下我说:“你们身高差不多……你试一下如何?” 我摆手,“不了不了,茜伶的尺码,你挑最小的就可以。” “哦……”他一点头,犹豫地问:“但是,不能让我看看效果吗?” “你找我当模特,却买东西送他人,我很没面子啊。” “是这样吗?”他没想到我拒绝得这样干脆,一时有点无措,“那我要怎么样?” “请我吃饭,然后在我吃的时候把你们的爱情故事告诉我,让我写本小说,让我拿稿费自己买套一模一样的,就行了。” 他信以为真,立刻爽快地答应:“好吧,反正下午我也没什么事。” 我们走进去,服务员取了挂样给我,我把书包外套什么一古脑儿塞他怀里,“等着哦。” 打开门的时候,我心里真有点紧张,可是却装出一副无所谓的表情,大大方方地迎视所有人挑剔的目光,“怎样啊,张天叙?” 他一边看,一边无意识地点头。 “如果你觉得还行的话就买了吧,我穿都可以,茜伶不知道效果要好多少倍呢。” 第八章 第65节:一直不说永远(65) 张天叙点一下头,“好……裙子,外套,还有围巾。” 他去付款时,那个服务员忽然说:“我想起来了,你以前来这里买过衣服对不对?” 我说:“那是你认错人了吧。” 走出去的时候,张天叙忽然说:“等拿了稿费,你自己一定要买套一模一样的。” 我说:“哎!还不知道拿到钱的时候这套有没下市呢!不过我穿什么都差不多,凑合也就算了。” “不啊,很好看,比你身上的好看多了。” “真的?” “是啊。” 我大乐,“吃饭去!” 他没有问我茜伶怎么样,似乎胸有成竹地认为他比我更了解她。 不过这样也好,如果他问起,我没十足的把握不把她对高傲表白的事供出来。我真想卑鄙一回,我的理智正和冲动激烈地搏斗。 “毕业以后就不去北京了吗?” “去是会去,但不会经常在,顶多是去公司那边的办事处出差。” “打算和茜伶结婚吗?” 他思索再思索,这才说:“这也不是我说了算的事情吧。” 我索然无味,早就知道问题多半在茜伶那里。 我说:“你打算让她这样玩多久?” “玩?” “这么漂亮的女孩,心高气傲、不甘寂寞也是很正常的事吧。” “如果你指她有很多异性朋友的话,”他说,“那倒没什么,我认为人都是需要朋友的。而且,她的性格本来就很热情开朗。” 我知道他们在理论上都对,而我只是有一种预感,我并不能说这预感有多么准确,我无法衡量。我只是唯一从头到尾目睹他的人,并且自始至终没有偏离。这样的关注有多少价值,够不够给我足够的勇气,在心底里推翻他们这段有名无实的感情,我更无从得知。 我很想质问他,你凭什么这么坚定地认为你们会白头到老。可他没给我这个发问的机会。他开始淡淡地叙述高中三年里茜伶给他的印象,他穿插在点滴生活小事里对她的遐想。我听着听着,心里顿时又有了另外一种预感。我知道这男人永远不会离开茜伶,即使她犯下什么滔天大错;她越幸福,就显得我越发可悲。有几句我实在听不下去,钢笔在笔记本上划出厚而深的印子,使纸完全通透。 我们不可能有故事。 我们的交集只是通过别人的故事存在。 我终于明白这一点。 为时过早……还是已晚? 齐浩惊讶地看着我。 我说你干吗,难道我会吃人? 我走到位子上,旁边一个画眼影的女生把粉饼盒拿开,盯着我看。 “裙子哪里买的?”她问。 “艾格。” “胡说,我没看到有这款。” “几年前的了。” 她更奇怪,“干吗现在才穿?” 我说:“减肥呀。” “你以前很胖吗?”她皱着眉头思索,“不记得了。”耸耸肩继续画她的眼影。 齐浩凑过来,“今天卖相不错啊,等下去哪里HAPPY?” “回家赶稿。” 正说着,方客侠进来,看见我也是一愣。 “早上……好。” “早。老师叫写的翻译作业你写了没?借我抄一下。” 他不假思索地交出来。若是以往,起码会埋怨我两句不劳而获之类的,今天倒是老实。 我三下五除二地抄完,丢还给他,大模大样地把作业交给课代表。 方客侠并没问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我穿得像个小太妹,他早就默认了我是个做任何事情都只凭性情的家伙。 那天晚上高傲看见我时,眼睛面积也无可避免地增大了一圈。但他故作镇定,像对待以往的我一样,手一挥说:“走!” “去哪?” “去了不就知道。” 他带我去酒吧,说是朋友开的。我们坐下来不久,茜伶进来了,脸上是我们所熟悉的甜美笑容。她看到我的时候,表情就像第一次见我这样打扮那么惊讶。 高傲拍拍左边的位子,“美女,坐这边。” 一个扎耳洞蓄小胡子的男人说:“瞧高傲美的,左拥右抱一副美人后宫的样子。” 第66节:一直不说永远(66) 他是这家店的老板,名叫王二,至于是不是真名我就不知道了,反正大家都这么叫。 王二在我们对面坐下来,故意做出扭捏的样子说:“各位要喝什么,第一杯小店请客。” 高傲说:“少来,今天都算你的!” 王二说:“你想让我开业两天就倒闭?你那海量我又不是不知道,万一两位美女也这么能喝……” 高傲跷着二郎腿说:“不能喝还敢来酒吧?我不是那么不要脸的人。” 王二豁出去地一拍大腿,“好!全请可以,但是我得把哥们儿们全叫来,你们陪大伙玩。” 高傲一瞪,“玩就玩!” 我还没明白玩什么,只见王二一声令下,一群男男女女立刻端着自己的杯子拥过来,这张最大的可容纳十来人的桌子顿时被挤得水泄不通,还有的女孩子甚至只能坐在男友的大腿上。 他们开始玩一种叫大冒险的游戏,这个我在电视上见过,每个人抽扑克,牌面数字最大的人可以指令牌面最小的人做任意事,得到指令的人如果不肯,就必须喝酒。 头几轮我们三个的运气都非常好,没有抽到最小牌面的扑克,有回高傲还抽到了最大的牌面。他让一个女孩子把冰淇淋涂到自己颈子上,叫另外一个女孩子的男友去舔……我的妈,他们竟然照做了,其余人一个劲地起哄,这游戏真是丧心病狂的,我暗地里下决心,就是喝死也不做任何事。 看来茜伶也和我有一样的打算,轮到她被指令做任何事时,对方只问了她一句:“你有没有男朋友?” 茜伶犹豫都没犹豫一下就干了一瓶啤酒,这下那些人更来劲,“咦——肯定有内幕!” 风水轮流转,当高傲也抽到了最小的牌面时,看得出来以王二为首的那群人众志成城地打算把他整死。 牌面最大的主人耀武扬威地说:“高傲,给你个选择题好了,要么亲你左边的美女,要么亲你右边的美女,要亲嘴的那种!” 高傲的目光在我们之间来来回回,有人趁机叫道:“喂,你带了两个极品哎,该不会一个都不是你女朋友吧?” 我暗自好笑,这下高傲算踢到铁板了,让他尝尝什么叫左右为难的滋味吧。 高傲看到我时,我一挑眉梢,意思很明显,“你敢。” 他瞪我一眼,接下来便没有再犹豫,俯身扳过茜伶的下巴亲了下去。 “哦哦哦哦哦!” 早有人准备好了数码相机,闪光灯频亮。 这倒是出乎我的意料,因为我对他会选择喝酒深信不疑。 一分钟过去了,他们还在亲。我只好放下易拉罐,打算去厕所。 当我拉开门的时候高傲靠在墙上,“喂,不亲一下我很没面子哎——而且又不能亲你对不?莫非你吃醋不成?” 我说:“这么玩太没意思了,我没办法那么平易近人,先走了。” “周月年,别这么不通情理嘛!” 我对他笑了一下,“我还是喜欢跟你和茜伶三个人在一起玩,下次再见吧。” 他确定我没有生气后,便没再追上来。倒是王二等在大门口,一连串地道歉:“罪过罪过,要是什么地方得罪了,别放在心上,大家玩玩而已,玩玩而已嘛。” 我说:“老板谢谢你,但是我看到这样的场面,就高兴不起来。” 他说:“哎,哎,真的没看出来你是这种性格的女孩子……” “扫了大家的兴真是对不起。” 王二挥挥手,“以后要经常来玩哟!” 按照张天叙留给我的手机号码,我试着发了个短信约他出来,把我写好的稿子给他看。他和茜伶的故事,没有经过他的同意,我怎敢轻易交到陌生人面前。 文章存在磁盘里,他接过去,说自己还有事,要先走。 “你忙你的吧。”我说,“我也要回学校。” “我看完一定会告诉你感想的。”他说。 我对他笑,“麻烦你。” 公车开来,他上去前还回头对我挥手。 晚上10点多的时候,我接到他的电话。 “你怎么知道我家里的电话号码啊?”我记得好像没有告诉过他。 第67节:一直不说永远(67) “你文章最后有附家庭地址和电话,打扰了吗?” “没有,你等我一下,我要冲水,马上就好!” 我连滚带爬地奔到厨房去,把警笛叫个不停并不断往外扑水的电水壶插线拔掉,来不及冲进热水瓶就跑回房间,门一关,抱着电话坐到地上。 “好了,请赐教!” 电话那头传来轻轻的笑声。 “你忘了高中时候的演讲比赛,其实是你赐教我的吗?” 他竟然还记得,这对我而言简直就是奇迹。我故作轻松,“觉得怎么样,稿子?” “我是外行,不敢说哪里有不好,只是结局……” 我一怔,“结、结局怎样?” “如果真的是我们的故事,那么请不要让主人公那么圆满。” “为什么呀?”我吃惊,他们不是让人艳羡的一对吗?难道不是所有人都渴望着这样的结局吗? “周月年,”他说,“我和徐茜伶今天早上刚刚通过电话。中午在见你之前,我和她先见了面,从那时候起,我们就已经不是恋人了。” 我把话筒压紧耳朵,“发生什么事?是茜伶跟你提起分手?” “她说有更加喜欢的人,叫我不要浪费时间在她身上。” “你毫无反应?” “我不想为难她。” “张天叙,你听着,”我说,“别那么早放弃茜伶,你知道她的脾气,她有资格见异思迁,谁叫她天生丽质。每个男人都有能满足她的地方,所以每个男人她都不会拒绝尝试。但是那些都不过是尝试而已,她是一个离不开关注的女孩,只有成为焦点她才能鲜活地生长。但谁都有失去光彩的一天,她最后一定会无处可去,你要在终点等她。” “……她会回来我这里,你是这个意思吗?” “她不可能只属于你一个人,你当初选择她就该明白,这是绝对不公平的感情。” “那我该怎么办呢,”他平静地问道,“周月年?” “你自己知道呀。”我笑笑,“需要帮助随时可找我。” 过了良久,他说:“谢谢,晚安。” “晚安。” 放下电话,我真恨不得抽自己两个嘴巴。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嫉妒得要死,分开了居然言不由衷地奋力撮合。 为何不告诉他我爱他,毫无功利地爱。不敢说永远这样,但起码我一直如此。 我趴在书橱上,脸埋进去。门“砰”地被我老妈踢开,“水开了怎么不灌!你是谁?我女儿周月年去哪了?” 隔了两个月,高傲终于发消息给我。 “明天我生日,来家里做客吧。” 我以为会见到一大堆高傲的亲戚朋友,但我忘了他本身是个讨厌繁文缛节的人。 除了我和茜伶,高傲和他父母之外,来的还有一户人家,夫妇带着儿子,看起来非常知书达礼,我想大概是关系很好的朋友。 那对夫妇的儿子叫高玮,上高中,朝高傲一口一个“哥”,管我和茜伶叫姐姐。 高玮的母亲一到就系上围裙进了厨房帮忙,父亲则和高傲的父亲在客厅里下棋。高玮到高傲房间去打游戏,我们随意地参观房子。 茜伶打开钢琴盖,问高傲:“你会弹钢琴?” “哪年的老皇历了,10岁以后没碰过。” 茜伶偷偷跟我说:“你看看他家的房子,一定很有钱,比中产还要高级。” 我说:“是啊,这个地段,这个格局,恐怕每平米得上万吧?” 茜伶点点头,目光落到电脑桌的两张照片上。 一张是高傲和父母的合影,一张则是和那户人家的。 看得出来,这两家人关系真不是一般的亲近。 茜伶突然说:“哎,小年,你觉不觉得,高傲跟他爸妈并不太像啊?” 我把两张照片一对比,说:“是啊……好像,跟高玮的爸妈倒是有点像。” “我也发现了。”茜伶低声对我说。 这时高玮跑进来,“姐姐,吃饭了。”他边说边给我们看一架航模,“漂亮吗?哥送我的。” 茜伶说:“你哥对你真好呢。” 高玮笑道:“那自然,他可是我亲哥,不对我好对谁好。”他说着跑了出去。 第68节:一直不说永远(68) 茜伶很吃惊地望着我。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小年?” 我已经明白了个大概,说:“他可能是过继的孩子吧。” “过继?”茜伶耸耸肩,“这种事情现在真的还会有吗?现在都是独生子女了,就算有两个孩子,也该过继次子才对啊。” “那是他们两家的事。”我拍拍茜伶,“去吃饭吧,别让人家等。” 高傲的父亲似乎对我和茜伶都很感兴趣,两个烤鸡的鸡腿分别夹给我俩,连高傲这个寿星都没份。 他母亲则拿出一瓶法国波尔多产的红酒,TavelRose——玫瑰天芳,解释说是路易十四的最爱。 高傲接过酒瓶,给我和茜伶倒了满满两大杯。 “你这孩子怎么乱来啊,不是说过吗,”他母亲嗔怪地拿过一个矮胖的水晶杯,“倒进去的量应该是在杯子平放的基础上,里面的刚好不至于溢出来的程度。” “她们两个都是酒桶。”高傲手一挥,“这种糖水喝上一整瓶也醉不了。” 我和茜伶就只好讪笑。 每个人举起杯子互相碰了一下,高傲对我和茜伶说:“干了它。” “一上来就干,不会吧?”茜伶觉得这么牛饮路易十四的最爱简直是暴殄天物。 高傲问我:“你怎么说?” 我说:“今天你最大,你叫我干就干。” 他一拍桌子,“碰!” 我们俩在众目睽睽之下一饮而尽。 “没有啤酒过瘾。”一放下杯子,高傲就感叹说。 吃水果的时候,高傲提议看恐怖片《闪灵》。他是存心跟我过不去,我连看《office有鬼》都吓得够呛。 除了我之外所有人都说好,片头字幕的时候高玮问茜伶:“姐你最喜欢什么电影?” 茜伶说:“我喜欢的多了,你呢?” “也多,《生化危机》还不错,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拍3呀!你喜欢《杀死比尔》吗?” “还没来得及看。” 他们聊得起劲,我把靠枕盖在脸上,高傲一巴掌拍飞。 “大白天的看本来就很没气氛了,而且还有这么多人,你怕个鸟。” “不看恐怖片是我做人的原则!” “去你的原则,你不说今儿我最大吗?” “不代表你可以叫我去死。” 我看看四周,高傲拉上了窗帘,密不透光,而且壁灯又是幽蓝色,要多渗人有多渗人。他家电视还是超豪华的家庭影院,能把窗户震得直颤那种。 我悄悄抽了张纸巾把耳朵塞上,看到关键时刻,立即闭眼绝不犹豫。 好不容易到了尾声,四个人均安静无比,我也不知道他们三个是被吓的还是在专心看片子。突然门“吱呀”一声开了,我听见茜伶和高玮不约而同倒吸一口冷气,高傲他妈妈的脸探进来,“你们不出去玩玩,照点照片吗?” 高玮提议去游乐园,被高傲驳斥,说除了他这种未成年人,没人会要去那里。茜伶立刻站到高玮那边,说她也想去试试新建成的过山车。高傲不由得看向我,我耸肩表示弃权,于是我们被迫挤上通往游乐场的专车。 辗转了1个小时才到,已经是下午3点,离关门还有2个小时。 高玮和茜伶急忙向过山车售票点冲去,我和高傲慢慢地荡在后面。 迎面一阵鬼哭狼嚎的尖叫声,高傲挑衅地问我:“怕吗?” 我说:“那么多人坐过了不都没死吗?” 被五花大绑固定在座位上时,高傲大声说:“想哭就哭出来吧。” 这种过山车是悬挂式,我们每个人就像水滴一样,是挂在轨道下面的,据说等下会被离心力甩来甩去,连哭爹叫娘的力气都没有。 茜伶开始喊道:“怎么办,我怕!” “没事没事,一会儿工夫就过去了。”高玮安慰道。 他们两个坐我们后面,我和高傲是第一排。 过山车开始启动,我偏过头对高傲说:“喂,过生日,就高兴一点吧。” “我哪里不高兴啦?”他刚说到这里,车子猛地冲上一个高坡,然后以丧心病狂的速度沿着圆弧滑下去。 “哈哈哈哈哈!”我大笑道,声音还没出喉咙就被风噎了回去,硬生生被吹出来的眼泪在脸上滚得横一道竖一道。 第69节:一直不说永远(69) 速度快并不是过山车唯一的花样,它又来了个海底捞月的倒挂式,一瞬间我头朝下,脚向天,呈现太空舱里的漂浮状态。 “救命啊——”不光是我,每个人都发出这样的嚎叫声。我从心底里祈祷这场磨难快点结束。 最后是一个山洞,黑黝黝的什么也看不见,在这样的速度下,不由得让人担心随时有粉身碎骨的可能。 说来奇怪,过山车的速度这样快,却在黑洞时让我产生时间仿佛凝固的感觉。那一瞬间,我似乎可以把周围想象成随意的空间,只要作出选择,我就能回到过去任何一个时刻。 回到过去,重新开始,有多少人从来没有这样的渴望? 但是我能经历的,永远只有未来。 车子抵达站台,我傻傻地坐在位子上一动不动,高傲推起【TXT 66874小说下载网 TXT99.CC 免费小说TXT电子书下载】我的防护杆,我一低头,他正不动声色地把我被风吹起来的裙摆拉到膝盖下面去。 我斜眼。高傲明显察觉到我的目光,故意挑衅地一瞪,“曲线还不错。” 高玮扶着茜伶往休息用的长椅走去,“坐一坐,坐一坐就好了。” 高傲跟着颠过去,冷嘲热讽:“这么没用啊。周月年,我们去那边的高空弹射排队,你们好了就跟上啊。” 茜伶说:“不用那么没人性吧?我要不是中午喝了酒……” 高傲指指自己,又指指我,“好像我们两个喝得不比你少。” 去高空弹射买了票,我忍不住说高傲:“干吗那么冷冰冰的,连好话也不说一句。” “不高兴。” “今天到底谁惹你啦,瞧你那副看谁都不爽的德行。” 高傲站住,指着自己,“我最讨厌过生日,明白为什么吗?”不等我猜,他又说:“我看见他们就心烦。” 他走到一条长椅前坐下,我跟过去,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虽然可以理解他这样的心态,但总不能眼见着他这样下去,“那你打算一辈子就这样对你的亲生父母吗?” 高傲没说什么,找支烟出来点上,喷出一股烟雾,有点心不甘情不愿地看了我一眼。 “她怀我的时候还不到20,又早产。他们说我小时候非常聪明,没到上学前班的年纪,已经会背古诗、写毛笔字。我弟出生那年,大伯和大伯母因为都不能生育,就想从我家抱一个孩子养。大伯做生意很有钱,也最喜欢我,给我买东西从来不皱眉头。我爸和妈都认为他们能提供我最好的成长环境,而且又是自家亲兄弟,就同意了。” 他把半支烟丢到地上踩灭,“开始我妈跟我说,只是去陪大伯他们住。我喜欢大伯,头一点就答应了……反正我也记不清什么时候开始改口管大伯叫爸爸的,他们对我很好,买钢琴,小提琴,请最有名的教授。7岁上小学那天,我没去报到,因为小学班主任是我妈,她和我爸一个是小学老师,一个是中学老师。” 他说:“我没上过一天学,都是他们亲自来家里教我。15岁家里送我去洛杉矶上高中,为了躲开他们,我答应了。整整5年我没回来过,也没给他们打过电话。” 我浅浅地叹了口气。 “真奇怪,周月年,为什么会有父母舍得把孩子送给别人呢?”高傲问我,“你不觉得这匪夷所思吗?至少我直到现在,都还不能彻底地相信这是真的。” 我说:“我也是。虽然说是为了孩子的将来,但是无论怎样都无法理解他们的想法。” “我们又不是穷得过不下去,只是买不起钢琴,听不起演奏会,请不起家庭教师,出不起国罢了——那些很重要吗?” “大概是你小时候太聪明了吧。”我笑着说,“一下子给他们无比高的期望。很多家长砸锅卖铁就是为了孩子的前途,再说你大伯正好有能力负担这一切,又没有孩子,也许他们认为这是天赐的机会吧。” 一群人坐在高空弹射机上大呼小叫,把我们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高傲看着那些带着孩子的家长们,不由自主地摇着头,“我不懂,真不懂。” “你恨他们吗?” “恨?”他大惊小怪地看了我一眼,“如果有恨也就算了。我对他们毫无感觉,就像可有可无的陌生人。” 第70节:一直不说永远(70) 果然。我在心里说。 妈曾经跟我说过,她用她的方式抚养我,不管我成年后对她是爱也好恨也好,她都认命,至少那也是一种感情。她最怕的是我对她视若无睹,冷漠麻木得就像对待陌生人,那才是让她万念俱灰的致命打击。 幸好,她说,我没有变成那样。 “他们说我冷血。”高傲说,“我听见他们的议论了。说我怎能这样对待他们,连大伯都觉得我过分,他越是好心撮合我们见面,联络感情,我越嫌烦。每次见面,都跟受刑一样浑身不自在。” 我知道他陷入了一个孤立无援的境地,中国人始终认为血浓于水,从一定程度上轻视后天的情感教育。总抱着“等他/她做了父亲/母亲,就会明白我的良苦用心”的类似念头,得过且过。 “说得我好像大逆不道一样。真不明白,明明是他们先不要我的,为什么现在如此热衷于和我修复亲情。莫非是我养父生意越做越大,家产丰厚的关系……” “喂喂喂,高傲!”我急忙打断他,“这样的想法你还是不要有,更不能说出来。你知道这句话可是跟重磅炸弹没区别,就算是无心的,也够伤人了。”我停了停,补充:“当然了,你跟我发发牢骚就另当别论。” 高傲意味深长地看着我。 我伸出手摸摸他的头,“可怜的孩子。” 高傲一把打开,“乱摸什么。” “你从来不觉得什么东西是自己真正拥有的,对不?亲生父母的关爱,养父母的家财,都不是你的。”我说,“我知道你的感受,真是个别扭又可怜的小孩。” 高傲吼:“待会上了高空我立马把你弹射出去。” “但是你想过没有,你现在已经长大成人,不管是谁,能伤害你的可能性只是微乎其微。如果你能够主动对他们友善一点,哪怕只是施恩的程度,他们都会很感激你。” 高玮和茜伶从小路另一头走来,叽叽喳喳说个没完。高傲站起来朝高空弹射入口处走去,淡淡地说:“很难。” 14毕业在即,和老妈约好独立生活的话时刻浮上脑海,逼得我从牙缝里省钱。 那天在文档里搜刮可以投稿用的现成文章时,又看到为他和茜伶写的故事。 主题是幸福的小说,恰恰跟现实生活截然相反。 茜伶对高傲的意思,他们两个都很清楚。问题出在高傲那里,在异性中间一向无往不利的茜伶也许是第一次遇到他这样表里不一,嘴上一套心里另外一套的人。 如果她仅仅满意耍耍嘴皮子工夫的高傲,那么问题也要简单得多。可她渴望发掘真实的高傲,而事实就是,真实的他绝对不是个体贴的人,甚至可以说有点冷酷,这点恐怕是茜伶最受不了的。 谁知道呢!据说他们已经开始交往一段时间了。到底是什么事情触发他接受茜伶做女朋友的念头,我至今仍觉得一头雾水。 但是实事求是地说,他们俩在一起的消息,远不如张天叙当初告诉我他和茜伶的分手来得让我吃惊。 吃惊后,不是没有窃喜。 我不是没有私心,我极迫切地希望他在失望之余,把注意力分点出来给我。这样的念头时刻占据我脑海,既然如此,高傲和茜伶怎样又与我何干。 张天叙知道我认识茜伶和高傲,有一次,他在短信里假装不经意地问起他们的近况。 看到那条短信的时候我再度理解了一切:他和当初幸灾乐祸诅咒他们的我怀着同样的心情,期待茜伶和高傲没有善终。 又怎么能责怪他呢?对爱情昏头的人,总是气急败坏,连掩饰都显得牵强。不是说吗,恋爱的过程里没有绅士,只有野兽。 如今也只好走一步算一步。 论文答辩以后,基本上已经没什么事情可做。不知道是谁发起的毕业旅行,从一所学校扩展到全市N所大学,从仅仅局限于几个熟悉的朋友发展到旅行团的规模。茜伶问我要不要一起去,很便宜,平均一个人1500块,可以去十来个城市,包吃住。 我问方客侠要不要去,他说好啊。 我打电话给张天叙,“茜伶会去,你来吗?” 第71节:一直不说永远(71) 他问我要了报名的电话号码,我想,这次旅行对他,对我,都是最后的机会。 终于到了出发的日子,我简单收拾几件衣服,带上盥洗用具。听说沿途住的都是青年旅社,我又背了双拖鞋。 集合地点浩浩荡荡居然有上百人,不过一大半都是送行的家长和朋友。我在旅行巴士上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发短信给张天叙,问他到了没有。 短信还没编辑完,有人从后面拍我的头。 茜伶笑眯眯地说:“这么早就到啦?” 我一侧目,高傲正把零食以外的行李往架子上塞。 “你怎么也来了?”我指着他,“这可是毕业大学生的旅行!” 他斜眼看我,“瞧不起人是怎么着?” 我说:“这就是失足青年内心的呐喊吗?” “不就1500?这点小钱哥哥还不至于看在眼里!” 我一阵好笑,凡事一旦扯上高傲我们都没法正经。正贫着,方客侠踏上巴士,我连忙举起手,他走过来,微笑着说:“你都到了啊。” “哟,是你!”高傲把吃了一半的巨无霸汉堡包叼在嘴里,伸出手去,“一见如故!” 我硬着头皮跟一脸迷茫的茜伶介绍:“这是我们学生会主席方客侠。方客侠,这是我朋友徐茜伶,跟你握手的那个是她男朋友高傲。” 方客侠温和得体地对他们笑一下,茜伶忍不住低声跟我说:“看不出来呀你,把这么好的货色藏得严严实实的。” 我说:“你少胡说八道。” 张天叙的身影出现在巴士站大门口,我急忙关注茜伶的反应。果然,她愣了一下,但是茜伶不愧是茜伶,立刻落落大方地打招呼:“嗨!” 他对茜伶点了一下头,就开始找自己的座位。 我说:“没关系,位子随便坐的。” 张天叙“哦”了一声,对我笑一下便把行李塞进架子,高傲和方客侠都不由得看着我,等我做介绍,我只得说:“张天叙,我和茜伶的高中同学,他是北京大学的。” “哟,北大的!”高傲立刻吹了声口哨,“怎么不留在北京?那儿薪水多高啊。” 我和茜伶都不约而同地拧了一下他的胳膊。 “小流氓,别在这儿撒野!”我警告道,刚收回手就看见一个眼熟的面孔,但一时半会儿的又想不起来到底是谁。 茜伶举起了手,热情地喊:“卫伟,这儿!” 风水轮流转,这下发愣的轮到我了。 卫伟背着包过来,“你们好,我还以为迟到了。” “这是卫伟,我和小年的高、中、同、学。”茜伶介绍说,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嘿嘿……”我对卫伟讪笑一下,心里想,好你个茜伶,背地里对我还使这一手,你狠!不过再一转念,我还不是把张天叙给她扯来了,难道我和茜伶注定是冤家? “哈!哈!哈!哈!”明白过来的高傲突然狂笑起来。 虽然说住宿地点是事先联系好的,可组织者都是一群大学生,就算是天之骄子,没经过实践还是难免出点差错。在日照的时候我们50多个人因为住宿提供的单位临时接了一个旅行团,爽约取消了我们的房间,晚上7点多了还被搁在车上。被派出去谈判的人无不是校辩论队的最佳辩手,风光一时却拿几个服务员没办法。 外面天早就黑了,我们几个人像蝗虫一样,连零食袋子里的渣滓都没放过。 “先放我们去吃饭总可以吧?”有人开始抗议。 “不行,都安静下来,走散了不是闹着玩的。” 组织者立刻驳回,继续以手机联系前线的同伴。 “我饿得快孵出小鸡来了!” “这什么破车啊,冷气开了没啊?” 饥民发生暴动。 “嗨嗨嗨!”后排的高傲站起来拍了几下手,“想吃饭的就跟着我来。”他跟刚要反对的组织者说,“放心,一个人也少不了。”边说边强行夺过人家的手机按几个号码,自己口袋里顿时响起《西班牙斗牛士》的旋律:“这是我电话,随时联系。走了走了,吃饭去!” 所谓一呼百应就是这个效果,难民们立刻蜂拥而上。 第72节:一直不说永远(72) 茜伶忙着把钱包掏出来,拍我的头,“你还不去?待会不知道有没有得吃了。” 我无奈地看方客侠一眼,“去?” 他笑道:“我倒是真有点饿了。” 高傲找东西吃的本事我一点也不怀疑,他带着一队人马穿过大街小巷,直奔向一家隐蔽的餐馆。本来没几个人的小店,顿时因为我们热闹得翻天覆地。 高傲也不看菜单,熟门熟路地跟老板说:“有什么时鲜?” 老板说:“在后边,要不你自己去选。” “行啊,你们在这儿等我。”他一挥手,跟着老板进去,不一会儿出来了,“蟹就要蒸的,牡蛎半生,搭配个蒜容四季豆好了,反正尽量快点。” 其他学生见了,有样学样,每桌派一个代表去选菜。 高傲问我们:“来点啤酒?” 八大盘端上来,大部分是海鲜,有红烧的、有清炖的、有焖炒的,令人食指大动。高傲给我们每人剥大蒜头丢进醋碟里,边剥边对所有人说:“听好了,吃海鲜前要吃点蒜头和醋,否则中毒进医院我可不管你们。” “不会吧?”茜伶对着大蒜头直摇头,“我讨厌蒜的味道啦!” “你要香还是要命?”高傲一本正经地说,“我上次来吃的时候看见有个人浑身发紫送医院抢救。” 我嫌高傲剥蒜头太慢,抢过他手里的一把放在桌上,用玻璃杯子底砸了几下,大蒜的皮龟裂开,三两下就扒掉了。 “WELLDONE。”他看着我说。 半个小时后,饥饿缓解了的学生们有的甚至借着酒兴唱起了歌。 账单上的数目更是令人满意,学生们赞不绝口,一路上活蹦乱跳地返回基地。 高傲俨然一副末世英雄的派头,我说:“在某种前提下,流氓也可以成为救世主。” 他瞪着我说:“没有流氓你就饿死了,有骨气刚才就不要吃。” 我说:“我不是夸你吗?民以食为天啊,不过话说回来,你也就这点优点。” 一路上,就我们两个横一句竖一句地斗嘴,茜伶、张天叙、卫伟和方客侠都闭着嘴不说话,即使说话也要用手掩着。我正在诧异他们究竟怎么了,突然高傲对着我打了个酒嗝,一股大蒜味扑面而来,差点熏得我背过气去时,我终于明白了。 8点半的时候,我们终于住进了览海宾馆,距离原先计划中的市区住宿点大约7公里远。 高傲说市中心才有一家家乐福大型仓储超市,太好了,这下子我们得打车去市中心采购夜宵。 一辆车无法塞下我们六个人,于是张天叙和卫伟主动要求留在宾馆里。 我们用两个推车,才把快餐面、巧克力、酸奶、薯片、啤酒、果汁、话梅、海苔、腊肠、水果、面包、寿司等等食物装完。结账的时候,我习惯性地拿出钱包要AA制,方客侠立刻对我说:“我来。” 高傲看我一眼,刻薄道:“收起来吧,还轮不到你们小丫头片子买单。” 我们满载而归,在房间里大闹到凌晨2点才各自回房间睡觉。茜伶和我一间,方客侠和高傲一起,张天叙则和卫伟一起。 洗完澡,我已经困得两眼皮打架,躺在床上迷糊地睡着,忽然觉得茜伶钻进了被窝,轻声地问我:“小年,你老实说,张天叙是你通知他来的吗?” “嗯?”我半醒过来,“那卫伟呢?” “是我叫他来的。”茜伶干脆地说,“可见他对你还是很喜欢的。” “张天叙同理。”我睁开眼睛说,“他跟你分手是因为不想让你为难,跟对你的感情没关系。” 茜伶拥着被子说:“那个我知道。” “你确定你知道?” 我也爬了起来,抽个枕头靠着。 “你晓得我是这种人,”她比划一下,“我不是传统观念里的好女孩,我——”她耸耸肩,“我没办法专一。” “你永远也不知道满足。”我说,“你是一个完美主义者。” “对,就是这样。也许这个世界上我最忠于的只有自己。” “那么你也该知道,高傲是个什么东西。” 她大惊小怪地看我一眼,“我当然知道。他根本不像大部分人认为的那么体贴。” 第73节:一直不说永远(73) “那么你选择他,就是因为得不到吗?” 茜伶不语。 “你跟他迟早是要分手的,干吗花时间在他身上。” 茜伶托着腮,努努嘴。 “我只是想体验一下。”她说,“什么样的恋爱方式,我都想试试。一个人一生只能爱一个人?太荒谬了,我觉得那是狗屁。” 我看着她认真的神态,皱眉道:“这么说,你并不在乎对方是不是真的对你有感情?” “是。”她坦然地回答,“这个世界上我根本不缺男人,因此我并不关心他们是否真的爱我。玩玩也好,认真也好,我随时可以开始一段新的感情,所以我没办法固定专注于某个人。” 她说得很自然,我相信这是发自真心的话。 “张天叙不是你的真命天子,你肯定?” “是女人就必须嫁给白马王子吗?”茜伶笑道,“每个男人都有可爱的地方,我从不想让自己委曲求全将就谁。” 我若有所思地把被子掖紧,“哎,你这样前卫的女权思想,真不知道要再过几个世纪才能被大部分人接受。” 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突然发现,我珍视的人在她而言竟与草芥同等待遇时,我居然没有一丝责怪茜伶的意思。 她那么优秀,的确不需要委屈自己。即便她认为世间男子没有一个能与自己匹配,那也无可厚非。也许她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圆,不需要谁的填补。 凌晨四点的时候,我醒了过来,把诺基亚拿到被窝里看看时间,心里奇怪,明明才睡2个小时不到,怎么就这么清醒呢? 拿上换洗的衣服去浴室冲了个澡,悄悄带上门走出房间。 经过大厅时,服务员看着我笑了一下,“赶海?潮还没退呢。” 我也对她微笑,顺便轻轻地摇头。 酒店离海只有100米,因此叫作览海酒店。设有一个?望台,却并不是故意的,只是施工时懒得拆除而留下。一般游客看海,都去万平口。 荒废的?望台下,是丛生的杂草,在夏季不遗余力地疯狂生长。这样也好,唯有这样,才不觉寂寞悄然来袭。 蛐蛐在草丛里唱黎明的序曲,没有人比昼伏夜出的它们更了解太阳。 我在等待灯塔……黎明中雾气缭绕的灯塔。 在介于昏黄乳白的雾色中,有一个暗红色的亮点忽明忽暗,那是我要寻找的答案。 天色在不知不觉中变亮,暗红色的亮点也不再那样明显。的确,只有在夜色中,它才显得那样必不可少。日出后,它便是连被称为装饰都似乎有些自作多情。 尽管需要它的人只是一小部分,很少的一部分。 灯塔日复一日地亮着,在渺茫漆黑的海面上。 正是这样的孤独,时常让我在失意时分泪流满面。 在生命中,我知道自己不是太阳,不会被每个人需要。 我只想自己是一座灯塔,被需要的人需要。 也许前世,我是一个守塔人,摇晃着那盏小小的煤油灯等待一艘偶然与我擦肩而过的驳船。 也许来生,我会驾一叶破旧斑驳的扁舟,与高高在上驻守灯塔的他不期而遇。即使他看不见我,我依然对他微笑。 我相信我千里迢迢赶来此处,是为了一偿今生的夙愿,陪这座灯塔度过这样一个黎明。 天色渐明,雾气缭绕。我挽起裤管,走下泥泞的海滩,踩着满脚湿泥,头上戴着露珠的光环。 MP3里播放着GeorgeWinston的钢琴曲《Variationsonthecanon》,我极爱的那种感觉。 “喂——” ?望台上传来一声喊。 高傲喊道:“你在下面干吗——” 我朝他挥手,“下来啊,很多贝壳!” “都是泥巴!” 我双手喇叭状圈在嘴边,“你不下来我自己捡了!” “真麻烦。”高傲嘴里咕哝着,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河滩上突出的石头跳过来,“这么早就起来了?” 我说:“我觉得,我以前来过这里。” 此人嗤之以鼻,“无聊的幻想。” “我知道你懒得体会那种感觉,你更适合被扔泥巴。”我边说,边挖出一坨稀泥在手里捏来捏去。 第九章 第74节:一直不说永远(74) 高傲连连后退,“你!我这T恤可是意大利的!哎——”自己没站稳,一脚踩到水洼里去了。 “奶奶的,丫头片子,拼了!” 高傲破罐子破摔,弯腰挖泥巴。 我急忙叫:“等我把MP3放口袋里!” 已经来不及了。 当太阳终于冲破了云层,我俩一身泥巴地坐在海边洗脚丫子和手。 “高傲快看,我捡到一个螺!”我洗干净举起来,“像个蝎子一样,连尾巴都有哎,就是少了四条腿。高傲,你是天蝎座的吧,这送你。” “笨蛋,那是七星螺。”高傲接过去,恶心地“咦”了半天,“你不洗里面啊,光把壳子冲干净!” 他半蹲在水里,仔细地边抠边洗。 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情不自禁地说:“高傲,你干吗老骂人?” “天生刻薄,没办法。” “你是个好人呢。” 高傲回头用刀子似的目光剜我一眼。 “第一次在老麦见面,你扶一个孕妇进来,你还记得吗?” “不记得了。” “对陌生人都这么关心,稍微原谅一下身边的人吧。” 他知道我在说谁,撩起T恤下摆擦了擦七星螺,“别管了,反正这么多年就这样过来。” “有位作家说过,”我正儿八经地开始瞎掰,“生活其实就是一种宽容。当你包容了贫穷,你开始省吃俭用;当你宽容了时间,你容忍它在你身上带走青春;当你宽容了冰雪,你欣赏它的洁白而忽视它的寒冷……一直要到你懂得宽容犯错的人,你才能真正学会快乐。” 高傲掩不住那种又好气又好笑的笑容,但还是故作严肃地说:“明知道我没上过几天学——哪位作家?” 我指着自己,“我呀!” “不要脸。”沾着泥巴的手指捏我的脸,“这给你。” 他把一个物什抛到我裙兜里,“这叫花瓶螺——虽然你不是水瓶座。” 洗得干干净净的海螺,真的就像花瓶一样,浑身布满碎裂似的花纹,带着腥气海水的味道,在太阳下熠熠闪亮。 我捂住耳朵,把海螺凑到耳边。 听说海的女儿舍弃双脚到了王子身边后,思念她的父亲把话装在海螺里,让姐姐们交给最小的人鱼公主。 “你也是个琢磨不透的家伙呢。”高傲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第一次在老麦见面,我存心耍某人,某人被我耍得团团转,愣是没生气。” 他面对太阳站着,我只看得清一个背影的轮廓。 我走到他背后,伸手环住腰,把脸颊贴在他的肩上。 “别人说什么都算了,要做就做自己最喜欢的自己。我们又不是英雄,每一天能为自己活着就很好了。” “周月年……” 我拉过他手腕上的手表一看,“6点半,回去洗个澡吃早餐了!” “周月年,别说这么杀风景的话行不?” 我已经飞快地朝?望台冲了过去。 15回房间洗澡的时候,茜伶已经不在。我猜她大概自己去吃早餐,也没有在意。 刚关了水龙头,就听见门铃直响。我只好裹条浴巾去开门,高傲一个劲地催:“快点啊,早餐6点半就开始供应了,现在人山人海,我先去占位子了!” 他已经换了衣服,黑色无袖紧身衬衫和牛仔裤,一身清爽。怎么可能,我洗澡速度已经够快的了! 早餐有稀饭加清淡的小菜,也有牛奶配鸡蛋,还有些炒面、煎饼、包子、饺子之类的点心。 只睡两个小时去赶海,一直神采奕奕的我这下子开始觉得困了。 “昨天没睡好?”方客侠温和地问了一句。 我说:“啊……4点多爬起来去赶海。” “我也起来过啊,不过绕了一圈发现雾太大,就回去接着睡了一会儿。” 我囫囵地吞了些稀饭和炒面,就急匆匆地往房间赶。 “不多吃些吗?还得5个小时才能到青岛。” 我指着身上的衬衫,又指指外面,横了高傲一眼,“拜谁所赐,我还得洗那件全是泥巴的T恤。” 我在卫生间里把水龙头开到最大拼命扭绞衣服的时候,隐约听到房间的门开了一下,我大叫:“茜伶,是不是到集合时间了?” 第75节:一直不说永远(75) 没人回答,我以为是错觉,拉开门一看,茜伶的行李袋不见了,我的则原封不动的还在椅子上。 我耸耸肩,把衣服拧干装进塑胶袋里,背了背包走出去。 本以为集合地点应该已经人山人海,可是出乎意料,大厅里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莫非都上车了?我又跑上巴士,依然没人,只有茜伶的行李甩在她的座位上,人却不知所踪。 大家都到得差不多了,除了茜伶。 “你们谁知道她去哪儿啦?”组织者大声地问我们几个。 “她和你同房吧?没看见吗?”方客侠扭过头来问我。 我说:“我从刚才起就一直在打她手机,你也看见了啊。” “不会出什么事儿吧?”组织的人推了推鸭舌帽,指着我们几个,“你们,赶紧找,下车找,可不许出什么事儿!” 高傲懒洋洋地剥着瓜子磕,“她包都在这儿呢,丢不了人。” 其他学生都奇怪地看着他,三分心知肚明,七分莫名其妙。他们认得他,这俊男美女不是一对儿吗?女朋友丢了怎么这副态度啊? 我说:“我去找。” 张天叙站了起来,“我跟你去。”他说。 我点点头,我们飞快地跳下巴士。 “找着找不着都打个电话回来啊。”组织的人冲我们喊。 这里只有一条大路,路的右边是海,茜伶一定是下了河堤。潮水刚退,我们顾不得泥泞,一边走,一边喊着茜伶的名字。 “茜伶——”张天叙问我,“她昨天不是好好的吗?” “是啊,谁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们2点睡下的,4点我起来去赶海,再回来就没碰到她啊。” 我在心里飞快地盘算着,莫非是她昨天晚上跟我说的那些话?可是当时她明明很轻松自在,用谈笑风生来形容也不为过,怎么可能为我把张天叙叫来的事生气呢? 张天叙说:“是不是我打扰了她和高傲?” “怎么可能。”我心不在焉地回答,“又不是仇家,许高傲来还不许你来吗。她不是那种小心眼的人。” 可是还有什么理由可以解释呢?茜伶这样不声不响地闹失踪。她从来就不是独行侠,以她的个性,一定要大家把关注的目光都集中在自己身上才罢休的,我相信她一定就在不远处。 “等车到青岛,”张天叙低声说,“我就买火车票回去。” “你说什么哪,不是你的原因,真的不是。”我发现自己脚边有一个干涸的脚印,那是我黎明来看灯塔时留下的。站在这个位置,可以看见那一座雾气缭绕若隐若现的塔,以及塔上闪烁的红光……而阳光已经很强烈,不要说那一点点微弱的红光,就是诺基亚可以媲美白炽灯的亮度也不值一提了。 那一刻我就站在我了望灯塔的地方,静静地看着这个我记忆深处的背影。历时七年,一直没有磨灭。 如果可以,我愿意一直在那儿站下去,直到海枯石烂,我们都变成岩石。 我的手机突然响起来,吓了我一跳。无奈地接听,是方客侠打来的,“她回来了,你们也赶紧上车吧。” 我“哦”一声,对他笑笑,“没事,她只是去散步,已经回去了。” 他如释重负,轻轻地呼了一口气,也不管我,掉头朝巴士的方向快步走去。 我们奔上巴士,茜伶坐在高傲旁边一副漫不经心、不以为然的样子,好像全然不知我和张天叙那一鞋的泥是因她而成。我有些火气,但什么也没说,悄悄在方客侠旁边坐下,张天叙也安静地接过卫伟递来的面纸擦了擦汗,除此之外一句埋怨都没有。 我们6个人之间就这样一直沉默,车到了青岛,在海滨浴场停了一会儿,说是先玩玩水,再去崂山。 没等车停稳茜伶就跳下去,很快又不见踪影。依然是等到所有人到齐之后,才姗姗来迟。 等到了崂山,我把相机钱包什么都收在轻便的腰包里,早早地扣在腰上,茜伶一下车,我也立刻跳下,紧紧地跟着她。 她知道我在后面,也不回头,径直拐上一条仅够两人并行的栈道,速度很快地走着。 第76节:一直不说永远(76) 那条栈道是木头拼接的,在悬崖一侧,以铁索拉住。底下是红色的岩石,被深墨绿色的海水拍打再拍打,溅起无数的白色巨浪。 人越来越少,渐渐只剩我俩。我一步不落,始终盯着她。 心里有很奇怪的感觉,面对这片无边无际的海域时,虽然有与世隔绝的清闲惬意,但也有寂寞不为人知的忧伤。似乎永无尽头的木栈道终于看见了终点,那片海岸线上停泊着白色汽艇和热闹的烧烤小摊子,极有风情。 茜伶买一张票,上了汽艇。我对负责人说:“汽艇一共可以坐几个人?” 他说:“5个。” 我拿出150块钱:“这是5个人的票,可以包下一艘艇吗?” “当然,还可以带你去崂山尽头绕一圈。”他吩咐驾驶员带我上汽艇。 “我不要其他的,就刚才那个女孩子上的那艘,我们是朋友,就我和她两个人。” 负责人找还我30块钱,“她已经付过了,你给120就行。” 茜伶看见我,故意坐到一个离我远些的位子上。 “躲什么躲,”我说,“我把艇包了,有本事你跳下去自己游,否则就得对着我。” 驾驶员解开了缆绳,神采熠熠地把着方向盘,“小姐们,要我开快点,还是慢点?” “快。”我和茜伶不约而同地说。 “好勒,你们抓好哦。” 那汽艇,与其说是在海面上飞驰,还不如说是在海面上跳跃,尽管我的腿站得犹如白杨一样笔直,手抓着栏杆像老虎钳一样紧,并且使出吃奶的劲硬撑着,当汽艇砸在水面发出响声时,我还是忍不住腿一软跌坐在位子上。 茜伶习惯每天早上用烫发棒和?喱水打理的卷发,早就被吹得鸟窝似的。她用来固定头发用的发卡,夸张地从头顶高高飞起,掉在海面上,打水漂似的一路滚出去。 “小姐们,那块石头就是崂山很有名的潜艇石,它的形状很像潜艇吧?其实那是因为地壳断层运动从山上掉下来的,从断层面你们就可以看出来是同一座山上的石头了。本来前几年快艇还可以从石头和山中间开过去呢,不过因为山上不断掉石头,现在把路阻塞了,只好从外面看看。” 驾驶员叼着香烟,在这么强烈的海风以及颠簸的快艇里,他居然还可以悠闲地来根烟。 “慢、慢点……”茜伶求饶似的说,“我可不会游泳。” “我也不会游泳啊!”驾驶员不亦乐乎地说,继续开得飞快。 “我们还要游多久才到岸?”茜伶有气无力地问。 驾驶员回答:“汽艇的话大概半小时,你的话我就不知道了。” 半小时后,我扶着茜伶下汽艇,魔鬼驾驶员在后面挥手,“拜拜!美女——” “过瘾了吧!”我对着瘫在海滩上的茜伶说,“瞧你那点出息。” 我把她撩在海边去买了啤酒和烤肉过来,“要是还没发泄够,这里有酒有肉,一醉解千愁。” 她看我一眼,坐起来,夺过啤酒。 虽然不知道她是因为什么事情闷闷不乐,但是投其所好这点,我是做对了。 茜伶拿起第三罐时,我拿下来。 “少喝点,不然待会我背不动你。” 她瞪我一眼说:“怎么,叫你背我还委屈了你不成?” 我说:“哎呀呀,我欠你啦?” 她劈手夺过我手里的烤肉,喝一口咬一块,一副凶狠的样子。 “行啦,”我说,“你看起来也不是很生气了,可以告诉我我哪里得罪你了吧?” “你想知道?好。”茜伶把吃完烤肉的铁签反手插到沙滩上,罐子捏扁,“半夜三更不睡觉,跑到外面干什么去了?” “赶海啊,难道做贼?” 我莫名其妙。 “你撒谎。”她指着我的鼻尖,“你出去的时候开门声音就把我弄醒了,10分钟以后隔壁的开门声音又把我弄醒了,我睡不着吧,算了,一起出去看看日出也好,你说,你和高傲在海边上都干了些什么?” 我略一思索,不由得有些好笑,“你是说我们半夜背着你偷情?” 茜伶拧着眉头叫起来:“拜托我的妈,这话说得你不脸红?” 第77节:一直不说永远(77) 我说:“你不就是这么想的吗?” 她一想也是,索性摊牌,“那么你是承认,还是辩解?” 我说:“大概高傲也是被我开门声吵醒的,方客侠不也醒了吗。” “那你俩搂搂抱抱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说:“姐姐,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偷窥的?” 茜伶说:“你少管,你到底有没有做对不起我的事?” 我叹口气,“对不起你的事,也许真的有做。但跟高傲没关系。”我看着海平线说:“我对不起你,真的是因为我嫉妒你,我没法不嫉妒你。从你找我做陪衬的那天起,我就知道在你这里没什么好处,可能会受气,还可能会默默无闻。但是我对你百依百顺的唯一理由,”我想了一下,接下去说:“就是借你的魅力来满足我对某个人的爱慕罢了。” 茜伶转着眼珠子思索起来。 “如果你知道你的前男友在我心里是什么地位,就会知道我为什么嫉妒你了。” 茜伶睁大眼睛,说:“不会吧?那个……多久了?” 有一点涨潮。我脱了鞋子伸直腿,浪头刚好漫过脚后跟。 “不知道,从来没有注意过自己什么时候开始有这种感情的。”我说,“说出来你都不信。听到你们分手的时候,我真是好高兴啊。” “那,你是想报复我和高傲吗?”茜伶试探地问。 我白她一眼,“你看我有那么无聊吗?” 她一点头,“我想也是。” 我说:“我劝过你,高傲对你绝对不认真。但是认真对你的张天叙,你又不放在眼里。” 茜伶翘了翘嘴角,笑一下,“无所谓。高傲那个王八蛋随他去吧,我也不是傻到非跟他不可的人。” 我等着她的潜台词,茜伶站起来,说:“可是张天叙,也许——不,他绝对是个好男人,但是很对不起,我徐茜伶还是那句话,永远不会为某一个人牺牲一生。好马还不吃回头草呢,我曾经是喜欢过他,因为他很有个性,但是那无论如何都是以前的事了。” 我说:“你真固执。” “我的选择我不后悔,就算老了没人送终,我也认了。”茜伶斩钉截铁地说。 她垂下眼帘,呼一口气,“不过……我对你也不能说就是光明磊落。起码卫伟那儿,我也有责任。他是个很真心的人,虽然长得不咋的——我总是有这样的念头,周月年嘛,配那种老实巴交的男人就够了,不需要找多么出类拔萃的!反正我就是这么想的,我就是存心想把你和他捆一起,也没管过你愿意不。天杀的,你笑好了!” 我笑得在地上打滚。 然后我说:“天意。我们一开始成为朋友是阴差阳错各怀鬼胎,可是现在,我还真有点喜欢你这个小妞了。” 茜伶哼一声,“我也是。你若是男人,说不定我会——算了,我还是不可能会倒追你。” 我们嚼着烤肉狂笑起来。 我从沙地里爬起,摸到腰包打开,翻出一个小小的袋子,拿给茜伶,“知道这是什么不?” 她接过,三下五除二地打开,倒出来瞥一眼,“一毛钱?” “不是普通的一毛钱。”我拿在手里晃晃,“那次过年,我们去许老师家吃饺子。你一口气吃出一个一块的,一个五毛的硬币,大家都说,所有的好运气都被你一个人吃完了,记得吗?” 茜伶似在回想。 “这个一毛的,在我那里。” 茜伶若有所思,“我还以为根本没那个一毛的饺子,要不就是他们捉弄人。” “那天你约高傲在TACOS吃饭,还记得我到处找这个一毛的硬币?” “就是那次!” “你知道它对我多重要?几年了,我一直带在身上,寸步不离。我一直渴望分到一点你的运气,让张天叙关注我哪怕一眼也好。” 茜伶默不作声。 我抓起她的手,把硬币放在她手心里,“今天我心愿已了,谢谢借我你的幸运,还你。” 茜伶捏起硬币,对着太阳看了几眼。 “虽然我不是很支持你游戏人间,但是希望你一直好运,永远不会被人伤心。” 第78节:一直不说永远(78) 茜伶对着硬币笑了笑,伸开手抱抱我,“我爱你,你这个死妮子。” 我们走回巴士所在的停车场,所有人都到齐了,正在等我们俩。 茜伶二话不说走到高傲旁边,把他一踢,“走开,我要和小年坐一起。”高傲莫名其妙地站起来,坐到方客侠旁边,茜伶立刻叫过我:“小年,我们俩坐。” 我也不客气,把高傲撂一边,霸占了他的位子。 一直到晚上,茜伶对高傲都不冷不热,和我有说有笑的,其他人虽然都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都心知肚明地认为原因一定在我这里。 登记房间时,茜伶去领钥匙,高傲蹭到我旁边,“你到底给她灌了什么迷魂汤?” 我说:“你还是人家男朋友呢,自己问她去啊。” 高傲瞪了我一眼,但没发作,又说:“晚上去吃海鲜吧,好不容易来趟青岛。” 我说:“你叫上茜伶啊,她去我就去。” 高傲忍不住抱臂,“你们合计好了的跟我对着干?” 我对他耸耸肩,“你才知道吗?” 吃饭的时候,茜伶率先举起杯子,“来,庆祝本姑娘重新恢复自由身,干杯。” 几个男生都是一愣,我附和地举杯,“干!为了自由的明天。” 我和茜伶一饮而尽,拿起筷子伸向龙虾时,不约而同地停下对高傲说:“对了,这顿你请客。” 高傲忍无可忍,“喂喂,到底怎么回事?” “吃饭,吃饭。”我咬着虾头说,“待会再解释,先吃饭。” 狠狠饱餐一顿后,我们一边遗憾着青岛的海鲜真是便宜,一边朝海边的住所走去。茜伶提议去海滨浴场的沙滩上散步,我们没有异议。 6个人自动分开,茜伶和高傲先走开去,到距离我们大约50米的地方谈话;张天叙说是去买点烤玉米,一个人走了;卫伟躺在沙地上看星星,我则和方客侠沿着海岸线漫步。 “你们之间的秘密,嗯?”他问。 “是啊,这是一个很复杂的故事。”我笑着说,“只用说的,恐怕到明天也讲不清楚。” “听起来你似乎愿意把它写下来。” “是有这个想法,如果我有这个能力。” “你有足够成熟的文字表达能力,这点我再确信不过了。”他说,“我等着这个故事面世的那一天。” 我对他微笑一下,踢了踢浪花。 “对了,”方客侠说,“毕业后,有什么打算?不是和妈妈约好要一个人生活的吗?” “那是啊。”我苦着一张脸,“这么快就毕业了呢。” “啊?那怎么办?”他也替我急起来,“要不然先跟家里商量一下,暂时缓缓,别搬出去吧。” “那她该看扁我了。”我一跃而起,朝最大的浪峰冲去,“放心吧,饿不死的。我已经打算好了,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高傲和茜伶正朝这里走来,大概已经解决了问题。我对方客侠说:“走吧,别浪费了这么好的夜色。” 张天叙拎着一袋子玉米过来,我们各自伸手进去拿了一个,轮到茜伶的时候,她笑着说:“我不会选呀,你替我挑吧。” 张天叙很自然地撑开袋子口,拨拨弄弄捡了一个出来,递过去。 茜伶含笑接过,“谢谢。” “别客气。”他脸上也带着淡淡的笑容。 我别开头,望天。 一根玉米棒子伸到我眼皮底下,“一看你那根就是外行选的,这种才嫩!” 我翻起眼皮,看一眼那根白白胖胖的大玉米,高傲头一偏,轻笑一下,“女士优先。” 我挥舞一下手里的,“不用了,这个还行,而且我啃过了,总不能扔掉。” 高傲自然而然地一把夺走,“吃吧你就,还那么多废话。” 16毕业旅行回来后,立刻就是毕业典礼。眨眼之间,我们已经正式毕业了。 6月18日,我告别了生活8年的家。行李很简单,我拿出所有的积蓄,和老妈一次性赞助的加在一起,买了台笔记本电脑,开始慢慢地旅行。 一开始真的没有想要走多远,当我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这样的生活方式。 第79节:一直不说永远(79) 一直都是高傲和我短信联系,每到一个城市,他总会在第一时间告诉我哪里有适合写作不被打扰的咖啡店或者茶社,便宜而且续杯半价。 天气好的时候我就去各种各样的市民广场,有的城市广场上很多玩滑板或者跳街舞的年轻人,运气好的话,还可以看见cosplay。有的则多是遛狗散步的老年人,面朝太阳,神情悠闲。 我并没有具体的计划,只是随性而行。喜欢的城市可以待几个月,没感觉的两三天就走。一年的时间里陆续去了苏州、杭州、上海、绍兴、武汉、青岛、大连、广州、洛阳、西安,辗转来到成都时,已经是第二年的夏天。 那天是8月6日,成都只有25度的气温,好像刚下过一场大雨,空气潮湿。 从长途汽车上下来,我就接到lilith的电话。她是我在网络上认识的读者,半年左右的时间里一直用E-Mail保持着联系。lilith在巴黎高师学习心理学,一年只有暑假才回国一次。听说我到处旅行,她便很热情地邀请我去成都。 “你打辆车,去天府广场,那里地形很复杂,你不要乱走,在毛主席像下面等我。” 于是我上了一辆出租车,司机没有打计价器。 我说:“师傅,怎么不开计价器啊?” 他说:“开了计价器,去天府广场得30多,我收你25,保证送到,这样不好吗?” 我半信半疑,“你们起步价不是5块吗?30多……这儿离天府广场有那么远?” “啊呀,小姐,我是不会骗你勒!我们这儿虽然是5块起步价,但是不包含起步的3公里啊!” 我忍不住偷偷给lilith发短信,问她司机说的是否属实。 她说没有坐过,可是不用担心,25无论怎么说都不算贵了,要是司机存心宰客。完全可以把价码再提高一点。 我想也是,慢慢对自己老是怀疑别人的情操感到十分羞愧。 司机是个健谈的人,问我:“小姐第一次来成都吗?” 我用四川话回他:“不是啊,我老家离这里很近。” 他哈哈笑道:“小姐你老家一定是离重庆近,你的口音不像成都人。” 我脸上有点发烧,虽然从小到处跑,不管是上海话、四川话、北方方言都会说,但都没好到让当地人听不出纰漏的地步。每当我想打肿脸充胖子,挤出几句本地方言来装熟人,就会被他们善意地戳穿。 “不过听得出来,你在这带住过。对了,小姐哪里来的?” 我囫囵地数了数,“我刚去过十来个城市,还有一些小镇子。” “哟,那你是干啥子的勒?” 我说:“我啊?写写小说文章什么的,卖给出版社杂志社啊。” “那你就是自、由、撰稿人啦?” 司机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故意加重了自由两个字。 “是啊,一点都没错。” 我们闲聊着,他推荐我去看大佛,“峨眉山要爬的,九寨沟等秋天去哟。” 下车的时候,他写了一个号码给我,“要车的话,我什么时候都可以勒。” “谢谢。” 甩上车门,我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巨大的毛主席像。坐在花岗岩台阶上,一边等一边发消息给lilith。 刚刚用手机详细报告了我的穿着,就有一个娇小的女孩从人行道上匆匆忙忙地跑过来,穿着淑女屋的裙子,小巧的荷叶边,点缀得恰到好处的丝带,齐耳短发、抵眉整齐的刘海,夹一只精致的银叶子发卡。 不知道为什么,心底忽然涌上一股强烈的预感,就是她。 打扮得像个洋娃娃的女孩子一蹦三跳跑上台阶——那种即使身强力壮的男子也得一步一步老实迈的花岗岩台阶,她一步一级,就这样跳上来。 我把手机放进口袋,对她笑笑,“不用这么赶,我会一直等着啊。” “我总觉得要是迟到一点,你就会不高兴等下去了。”Lilith理了一下耳边的碎发,微笑。 “要是还没有找好落脚处的话,不如先住我家,然后再打算,好不?” 我求之不得,“只要没有打扰到你。” 第80节:一直不说永远(80) Lilith礼貌地打量了我一下,忽然笑起来。 我说:“怎么?” 她说:“因为听说你穿T恤和背带裤,头发又很乱,于是一路上都在想,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呢?因为这样穿衣服的,要不然就是很土,要不然就是很野的那种女孩儿吧!” 我一耸肩,“So,howdoyouthinknow?” 她笑道:“你认为呢?能吃辣吗?” “来成都不敢吃辣我还能活吗?” “好,爽快!酒呢?” “嗜酒成性。” “太好了,我们喝白的。” Lilith挽了我的手,我情不自禁地说:“你也和我想象的差太多了啊。” 我们先去好乐迪飚歌,然后找了家川菜馆狠吃一顿。酒足饭饱后,lilith说没喝够,于是打算带我去找一家酒吧过瘾。 我终于知道什么叫舍命陪君子,也知道什么叫小巫见大巫。 那家酒吧很漂亮,在一幢四层楼建筑的第三层。那幢建筑普通得要命,水泥墙壁、玻璃窗子……活像哪家倒闭的工厂。站在一楼入口处就可以闻到厕所特有的臭味,我很怀疑地看了看满地流淌的污水。 “是这里吗?” “就是这里。”lilith很肯定地告诉我。 “酒吧?”我吃惊地问,在我印象中,酒吧应该是很整洁的地方,不管是那种供人聊天的休闲品酒酒吧,还是让人狂欢的音乐跳舞酒吧。 “是啊。”lilith看出我的疑惑,把我拉上楼梯,“虽然是不起眼一点,但是很不错哟。” 那里就像是酒吧集中营,每间店密密麻麻地排在一起,各有特色。 店主或者服务员站在门口招揽着客人:“进来坐坐吧!” 他们低哑的声音和昏暗的楼道灯光让我产生一丝忐忑,不过看lilith泰然自若的样子,又觉得自己大惊小怪。 Lilith在一家装潢得像潜水艇一样的店面门口停下,指着说:“就它吧。” 我们找了靠里面的座位,用藤条吊起的座位像蜂巢一样悬在空中,一坐上去就晃来晃去。桌子不过是用磨光的木头架起一块玻璃板,虽然简单,不过也很别致。 唯一不舒服的是灯光,暗得让我仅能分辨lilith的位置,连面容都看不清楚。加上低矮的天花板,走路都得弯着腰,坐下来后,抬起手就能够到顶。 “这家酒吧的装潢……还真是不费心思啊。”我不由得苦笑。 不过很快我就知道了它不费心思的原因,酒水单子送上来,最贵的也不超过8块钱。 Lilith笑了,“知道为什么我带你来了吗?这里口味不错哦。” 我点了一杯“银河风暴”,服务员提醒我说:“是烈酒哦。” “烈就烈吧,我还真没醉过。” 服务员猫着腰出去了,我忽然掩面笑出声。 “怎么?”lilith问。 “这种地方,恐怕高傲也没来过!” 我向lilith解释高傲,她很快露出羡慕的神情,“不错哟,这样的酒肉朋友,有时候比知己更难得。” 我略一挑眉,若说知己——方客侠当之无愧。人生在世,知己和酒肉友兼得,还有什么遗憾? Lilith很自然地提到我的文字。 “光看文字,会觉得你是个控制欲极强的人,但是见面之后,又产生了完全相反的感觉。这样的人并不多见哦。” 我一愣,“什么意思?” “呵呵,”她说,“你忘了我是学心理学的吗?就像马斯洛,他就那么坐在咖啡馆里,很容易从一个人的细微动作,习惯动作和表情以及点的食物、进食的姿势习惯等等,来分析一个人是强控制性还是中等或弱等。” 我来了兴趣,“你在观察我?” “一边观察,一边分析,无可避免的习惯心态。” “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她用手蘸了酒,在玻璃上写着什么,“其实,你本人表象和内心自我相差之大,简直就快形成双重人格了。不能说哪一面的你更加真实,因为那都是你。” 我琢磨着,“你是指,我表面上是个云淡风轻啥也不在乎的,其实骨子里控制欲极强?” 第81节:一直不说永远(81) “非常好强的个性,却表现得那么淡薄。”lilith指着我,“一方面不希望引人注意,另一方面却不甘寂寞,拼命创造奇迹。” 刹那间,四年前的一瞬间浮现脑海,一个普通的中午,我坐在凉亭里思索过这个问题,我问过自己我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我的个性不激烈也不突出,什么都可以容忍,动不动就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可是却本能地反抗安逸的生活。 在外表上,我梦想漂亮到有足够的回头率,也深深为此努力改造——可是一不留意就露出邋遢的本质。 就是那个中午我丢了手机,然后因此结识了高傲。他越是对我的外表不满意,我就越不肯好好打扮叫他刮目相看;方客侠也是一样,他越是看不起我为了物质生活放下脸面的行为,我越是和他较劲。 我无意识地喝一口“银河风暴”。 我一直、一直在和另一个自己抗争,因为我觉得她不该存在。而她不甘妥协也不断地逼迫我放弃这样那样的选择。 人最难战胜的,永远是自己。 “最明显的,”lilith说,“就是你写的文字,总是想告诉人什么东西,却在关键时刻一笔带过,好像是怕人知道你心里真实的想法一样唯唯诺诺。那些文字越癫狂,只能说明你越压抑。别人若是为笑而笑,你就是为了掩饰想哭的冲动而笑,我说得对吗?” 我说:“是,你说得对。没人跟我说过这些,我以为自己很坚强,其实是个懦夫。” “也不是。”lilith摇头,“我是这样定义坚强的——并非从不依赖别人才是坚强,而是看你能否成为他人信念的支柱。比如,我们现在真的坐在一艘潜水艇中,生死未卜——潜水服只有一套,氧气也仅够一个人支持到海面上,你和你熟悉的人坐在这里,你觉得他们会把这套潜水服让给你吗?” 我的脑海飘过一个个名字:雪、张天叙、茜伶、方客侠、高傲…… 我无法判断在生死攸关的时刻他们是不是会置个人生死于不顾,慷慨地把机会给我,毕竟——就算他们为了那套潜水服打成一团,也是无可厚非的。 不知怎么的,忽然记起毕业旅行时在海边的那个夜晚,高傲把一根玉米棒子伸到我眼前来的情景,他就那么很自然地头一偏,脱口而出的句子仿佛带了一点难为情和逞强的意味,“女士优先。” 不过是一根玉米棒子而已,怎能跟潜水服相提并论呢……不过若真的到了那样的时刻,我们一起被海浪卷走,而救生圈又只有一个的话…… 无论怎么否定,都总觉得他会不太正经地把救生圈套在我脖子上,“给你你就拿着吧,还那么多废话。” “你一定不能完全相信我会把这么重要的潜水服给你——因为我不是你的精神支柱。”lilith抿抿唇,“可是,如果你相信有个人他一定会把生的机会让给你,那恭喜你,你真是挺幸福的。” 我忍不住失笑,“lilith,你误会了,我只是想到有个人把玉米棒子让给我而已……” “一个玉米棒子给你的印象就这么深,这个人平常是不是从来不让着你啊?”lilith开玩笑地说。 我仰天长叹:“还真的让你说中了。” 早上醒来之后,浑身酸痛,昨天做了一个怪梦,老梦见一件潜水服。 Lilith叫我吃早餐,我这才觉得自己身处一个陌生的房间。 “昨天大概我们俩都喝高了,能摸回家真是不错。”她笑着拿拖鞋给我,“跟梦游一样,回家开门,洗澡,上床,我记得还看了一眼钟,2点多了呢。我一喝多就对一些小细节印象特别深。” 我抓抓本来就乱的头发,“我洗澡了?”我真是一点印象都没了。 “大概洗了吧,我看见你的衣服脱在卫生间里。” 我一听,急忙跳起来,“我自己收拾!那个——卫生间在哪?” lilith笑着说:“都塞进洗衣机了,你只管吃早餐就好。” 我偷偷闻身上有没有汗味,因为没有喝醉过,所以对自己的酒品完全没有信心。不过还好,并没有汗流浃背的迹象。 第82节:一直不说永远(82) 放下心来后,我四下打量这个房间。 非常舒服的天蓝色调。很显然,它不是一个随便布置出来的房间,不是把一堆最好的家具排列组合在一起的庸俗。每件物品都摆在恰当的位置,显得和谐而平衡。窗帘,被单,还有地毯,全部都是统一的色调,给人赏心悦目的感觉。 “我妈妈布置的。”Lilith在我身后说。 “夏天是天蓝、粉红、嫩绿、柠檬黄这样的颜色,冬天换成深棕、咖啡,大红等等。虽然我一年只能回家一两次,她还是坚持每周打扫。” 我走到书橱前,浏览着书背上的名字。 “就算我不在家里,她还是定期会去买淑女屋、艾格、ONLY的衣服来挂在橱里,我觉得,她真是很宠我。”说到这里,lilith竟然轻微地叹息一声。 “我想毕业以后继续留在巴黎进修,或者去德国,可是她迫切地希望我能回家,然后一直陪在她身边,有没有工作是其次,能不能成就事业更不重要——她让我觉得自己离开家太久,没能好好地敬孝心,是一种罪过。”她说,“我也知道这种宠爱其实是一种毒,会腐蚀我的人生。但是没办法,难道我能对母亲视而不见?她已经这样低声下气了。” 我说:“你羡慕我吗?” “当然。”她说得斩钉截铁。 “是不是有一种人,一辈子只能在羡慕别人的心态中度过?” “这种人占绝大多数。” 我说:“我该怎么说呢,我不羡慕你,那是不可能的。你家境富裕,可以供你出国念书,念多少年都没关系;你母亲宠爱你,无条件无止境地给你购买高档衣服,更不要求你功成名就,衣锦还乡。” Lilith点头,“没错,羡慕我的人多极了,我也知道。可是这些并不是我自己挣来的,这是不争的事实。小时候,家境一般,住在大杂院里,反而觉得日子有滋有味——说我矫情也罢,但这真的是事实。等家里有了点钱后,亲人之间反而淡薄了很多,不再一起逛公园了。一个应酬,一个打牌,他们现在这样对我,也是为了弥补那时候疏忽掉的亲情。但是,不管我承认不承认,他们不再是我的精神支柱——当我特别伤心脆弱的时候,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已经不再是父母的怀抱。” 我的食指停留在某本书脊的文字上,《Letterfromanunknownwoman》,“很喜欢茨威格吗?” “不敢用‘喜欢’这样世俗的文字,怕会玷污那种神圣的心情。”lilith忽然一挑眉,“你也?” 我抽出来,“随便挑一句,我可以接着背下去。” 她接过去,“真的?虽然我也看了无数遍,可是都不至于能背得呢。” “自然而然的事情,我并没有刻意去背。” Lilith目光扫过书的封面,然后定格在我脸上,“……我好像知道你为什么写作了——你一直都这样吗?” 我盯着天花板思索,“没有注意到,但是我妈倒是提起过,我三年级的时候,新学期拿到语文课本,一个晚上就全部看完了。我妈想给我预习课文,就是那篇讲一颗豆瓣口腔然后到食道再到胃的课文,介绍消化系统的——她刚说开头,我就给她背了出来。” Lilith下意识地点着头,“的确,很多人幼年时期表现出来的天赋真是让成人惊叹。可是一般到十三四岁,与生俱来的才华就慢慢消失了。” 我雀跃不已,“这么说我还真是幸运。” 她看我一眼,笑容浮现,“你应该庆幸。也许你一辈子就该为了写作而活着。” “这简直是毫无疑问的事情。”我笑着跟她说。 Lilith是一个很有主见的女孩,如果用我的圆形说来形容她——她至少是一个极接近整圆的大半圆。绝不盲目追逐潮流,更不轻易浪费时间在没必要的事情上。她是我以前没有接触过的那类女孩——比雪敏感知性,比茜伶温柔聪慧,虽然和阿槿一样都是留学生,但没有阿槿那样西洋化,相反极具中国古典气质。 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可以肆无忌惮地看书、想自己的心事,不必担心怠慢了她。 第83节:一直不说永远(83) 这大概就是学心理学的人的魅力,理解和容忍的程度总是比一般人更远更深。 可她从不写日记,甚至很少谈论自己的过去,她个性内敛、沉默,似乎不愿意被人探询秘密,在内心隐藏得很多很多,比表达出来的事情多出几倍。 我们道别时,我问她:“小时候有没有玩过捉迷藏?” 她说:“当然有啊。” 我又问:“是不是别人都很难找到你?” 她一笑,“是的,总得我自己肯出来。” 我握了握她的手,“流浪快乐。”她第二天就上飞机去巴黎。 我感到她的那只手紧了紧,“Sametoyou”。 我们平静地分别,她回家收拾行李,而我打算去下一个地方前,先爬一下峨眉山。 金顶是峨眉山的最高峰,非常冷,明明是夏天,还需要穿棉袄。 我搓着手,给正在飞机上的lilith写了一封E-Mail,谢谢她这十来天的款待。 亲爱的lilith:有时候,没办法不痛恨地域的差别。地球的博大辽阔,对于某些想要相见的人来说实在是奢侈得很。有时候也特别痛恨现实和梦想之间苍白的无力感,以及痛恨我们这个年纪,为什么一定要经历某些事情。 我的家已经很难再留住我了——从很久以前我就试图走出去,哪怕用流浪的方式。初三的时候,我中考失利,没有考到妈妈希望的学校里去,并且一下子从全市最好的四所中学之一,险些掉到一所职业中专里去,可是因为我“师出名门”,我老师就用了一句话来形容我,“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言下之意,我是死掉的骆驼,在考试这样茫茫的沙漠中,是被淘汰的一员。 于是不甘于沉溺平庸的我出走了,在那个炎热的夏天的晚上。带着我妈妈抽屉里五十个准备用来买菜的钢釴儿——那时的五十块对我可是个大数目,因为妈妈第一次投资上的失败,我家处于一种经济上的黑洞,而且那次贫穷几乎整个扭转了我们的消费观念。当时,我很努力地对自己讲,我不是在偷她的钱,我会用零花钱慢慢还上的。 我的打算是,在离家不远的市民广场,通宵达旦地坐着。我不知道自己会离开家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这种性质的出走是否算抗议,我当时的心态真是很茫然,我只想离开家而已。那个广场很美丽,灯火总是通明,还有纳凉的石凳。平时,我爱去那里,也总是一坐就记不起来回去的时间。可是那个出走的夜里,我坐在空旷的广场上,冰凉的石凳上,看着比天上的星星还要明亮的街灯,第一次觉得这里真是荒凉,可是我又不能回去,所以那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无家可归。 白天,我徘徊在广场,或者骑着破旧的自行车到处逛,为了翻新我的心情,或者说为了体现自己的独特处,我拿那五十块钱在附近的二手市场买了一个半旧的随身听,戴着它,以区别那些真正意义上的流浪儿。我根本没想过没有钱,我接下来的一个星期要怎么过,也许在我心底深处,还是惦记着那个并不怎么温暖的家,还是觉得在万不得已的时刻,我还可以一下子从那些可怜的流浪者行列,跻身到这个城市里的正牌居民。 现在想起来,我这种思维真是对那些流浪者的侮辱。 现在,距离那时已经过去了整整八年,要不是因为有日记在身,我已经忘记了那时的心情。 事情总是螺旋形地周而复始,去年大学毕业后,我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流浪。 真正意义上的流浪,这次,再没有回头的可能。 别人问起我是哪里人,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的出生地、成长地,以及户口本身份证上所写的籍贯,从来就没有统一过,答案总是五花八门:有遵义,有赤水,有上海,有浙江,有成都,有重庆。我只能回答他,我是中国人。我的心,也从来不曾属于哪一个专门的地域,尽管那里有那么多美丽的回忆,尽管每个地方都有着各种各样的宁静和温馨,美好与繁华——却也再不能唤起我的任何眷顾。所有我曾经待过的地方,一旦离开了,就再也不愿回头看它们一眼。 第十章 第84节:一直不说永远(84) 而且在我努力试图想要使自己安定下来,来适应我所在的城市时,事实证明都是徒劳无功。我大概是一个注定了没有根,到处漂泊的人,这点,lilith你远在异国他乡,是否可以明白? 当我认识你的时候,我多么希望你能和我一起来写作,写出你心中的感觉。我永远都觉得,我和你之间的不同,只在于我写完了,而你还未动笔,只要你和我一样完结了你的故事,必然是一样的轰动,甚至过之。和你谈话的时候,你的一些真知灼见,确确实实震撼了我,让我产生“为什么我就想不到”这样的遗憾。也许是因为我的工作缘故,我写作的时间和机会比你多,可是也正是这个工作,让我作为代价而舍弃的东西,永远都找不回来。 我高中的时候曾经恐惧,万一有天我不再爱写作,换而爱上了一种荒谬肤浅的东西怎么办?我祈祷神,让我永远爱写作,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永远,不过就是比暂时长久一分钟而已。我平静地等待着不爱它的那一天到来,可是随着几年时间过去,我越来越喜欢它了。 我现在正在设想,你的二十年是如何过来的。在你家里的那些天,老实说,我有些不习惯呢,因为我觉得你家真是太豪华了;而对于我,一进到这样的地方,就有些反应不过来,头脑也迟钝很多。我小时候寄居在外公家里时,过着军事化的生活,那时最大的梦想就是能不和外婆睡,而一个人拥有一张四姨那样带着蚊帐的小床。因为不停地搬家,再搬家,或者旅游,又旅游,我的东西都是打包放置,家里也搞得像个集中营,什么时候想走了,抬腿拎包就好。大概也只有狗窝似的家,小丁点的房间最适合我了——你可不要笑我啊。 我现在和你,应该算是天各一方了吧。对于热爱漂泊的我来说,能够去塞纳河畔,未尝不是一件令我向往的事。只怕我写一辈子小说也没那个能耐呢。也许某一天,我想你了,就会努力赚钱,等够买机票了,我就飞去看你,等我变成穷光蛋了,再被移民局遣送回来,哈哈,那也是一种可爱的相见方式。 如果说有一千个写作的人,恐怕就有一千个迷恋它的理由。这些原因,因为时间流水的冲刷,或者渐渐消逝或者慢慢积淀,形成了另外的风景。只是有句话叫“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最美的景色永远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我觉得只要是你路过的地方,都是一道地平线,美丽永恒却无法触摸;而只有你现在所站立的地方,才是属于你的,在这个地球上真正的领土。 所以,写点东西吧,哪怕一段话也好。你学心理学,一定知道捉迷藏的道理——永远别把自己藏得太深,让人找不到。那是悲哀,并不值得高兴。 在异国,保重身体。 年往手里呵了口气,不知不觉,手指已经有些僵了。我揉着关节回忆起记忆中的死角,从来没有小孩敢钻的柜子里,黑黝黝的石洞里,有毛毛虫的树上……为了不被人找到,我全都躲过。并不是不害怕,而是比起那些轻微的恐惧,被人发现藏身之处简直就像灭顶之灾一样可怕,这驱使我一定要克服各种艰难、障碍,把自己严实地隐藏起来。 我竟然从来没有想过,只不过是被找到,刮一下鼻子而已,有什么大不了。 是啊……有什么大不了。 第85节:一直不说永远(85) 17从峨眉山下来后,我去了秘密基地。 我人生的第一个藏匿之处。 赤水河上有一座桥,分隔四川和贵州两个省。桥的一边是贵州的赤水,另一边则是四川的九支。 桥很小,在地图上不用标出来。小时候我站在桥上,觉得它是建筑中的庞然大物,当我得知它竟然连接了两个如此大的省域,对它更是充满了崇敬之情。 它对我而言如此特殊,以至于后来,无论是号称东方威尼斯苏州的三百八十多座形态各异的桥,还是连接天堑变为通途的长江大桥、扬浦大桥……通通无法取代这座无名小桥在我心目中的地位。 从成都坐车到泸州,再从那里转车去赤水,一整天都在长途汽车上颠簸。 到了赤水,交通就变得便利起来。随处可见的面包车、摩托车,全部都是出租的交通工具,因为数量多,而且路途近,计程车不按照公里,而是按照人头计算——一个人一块钱,就像公共汽车一样,这真是我坐过的最便宜的出租车了。 只消五分钟就抵达目的地,一个叫赤天化的地方。 整个赤天化,实际上就是一座天然气加工厂。几乎是垄断式的,除了厂房,还有几千员工的宿舍,以及供他们娱乐的电影院、游乐场、浴室、文化宫,供员工子女受教育的幼儿园、小学、中学、技校。 在这里的人,完全可以不用踏出几平方公里面积的赤天化,就可以终老一生。 我一直觉得它是一个世外桃源,如果我从来不曾离开的话。 即使我隔了十几年回来,它依然是那个样子,没【TXT 66874小说下载网 TXT99.CC 免费小说TXT电子书下载】有改变。卖着一块钱一碗大肠粉的摊子,依然维持着原来的味道,原来的布置,连物价都不曾涨。 在这里,时间几乎就是停滞的。 我挽起裤脚下了小时候下过的河,爬上小时候爬过的树,骑在小时候骑过的大象滑梯的鼻子上,躺在小时候滚过的草堆里……我的心情就像小时候一样,什么也没多想,只是单纯地玩耍。 也有一些轻微的改变——比如我小时候始终坚信是一个无底洞,人掉进去就再也出不来的水潭,我现在毫不犹豫就能赤着脚下去,并且大大咧咧地跋涉到对岸;小时候始终不敢靠近的几块墓碑,现在则很好奇地揪着野藤爬上陡坡去,仔细辨认上面的字:人民……黄…… 我逗留的时间很短,似乎只是为了缅怀过去的自己。离开的时候,我想着要带点什么作为纪念,很巧的是,墓碑山下的殡仪馆里,有人刚刚去世。我一从山上跳下来,一朵白色的纸花就随风滚到我的脚边。 我把它放进了包里。 离开赤天化后,我一下子失去了方向,不知道接下来该去哪里。 在长途汽车站徘徊的时候,接到高傲的短信。 “你现在在地球哪个角落啊?或者你现在在哪个异次元空间?” 我回他,“太阳系第三大行星亚洲中国贵州省赤水市长途汽车站左边一排小面店儿的第三家进门第二张桌子。” “感觉你很潦倒,贵州那边是不是很穷啊?你有肉吃吗?”他说,“有空的话,到上海来吧,我正好要去那里出差,9月17号,逗留一个礼拜。这个礼拜我管你饭、管你住。” “怎么会没肉?我吃豆花饭,番水鱼,过桥米线和烧烤都快活死了。”我编辑到这里,忽然觉得不对劲,赶紧倒回去重新看他发来的信息,“你出差?你出什么差?难道……你工作了?” “不要像火星人进攻地球了一样的恐慌。就这样,17号上海见,你会坐火车吧?你个穷鬼!我是坐飞机,就不去接你了,你也别来接我,我和公司里的人一起。” 17号……我算一下,也没剩几天了,但愿赶得及。 虽然9月5号就已经从赤水动身前往上海,却因为我玩心太重,一路上耽搁了不少日子,到上海的时候,已经是17号晚上10点多了。 高傲可能以为我无论如何都该在他之前到,所以当他收到“我还在火车上”这样的短信时,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回复道:“你!说!什!么!” 结果还是他来接我。 高傲再三嘱咐我要从北广场那个出站口出来,我心想,又不是第一次来上海,难道还能迷路不成。这样的心态往往会报复我,于是我迷路了。 高傲等在北广场,我却跑到西南广场;等我经过地下隧道跑到北广场,他又冲到东南出口……最后他火了,勒令我除了站在一块出租车牌子下面之外哪里也不许去,要是他抵达那里看不见人,他就立刻抬腿走人。 我哪敢怠慢,这位将是我未来一星期的衣食父母,我立刻连滚带爬地赶往出租车牌子下。 那块牌子虽然不大,但因为有内置灯管,所以非常显眼。我远远地看去,并没有看到高傲,心里一惊,难道这祖宗真的气跑了?等我气喘吁吁地跑到,四下张望好一会儿,还是没发现他的影子。 第86节:一直不说永远(86) 混账,真的走了?我咋办!我气势汹汹地把包往地上一掷,掏出手机打算发信息,但是编辑了几个字又打消了这念头,明明是我迟到,哪能怨别人啊。他走就走了吧,我也不是一个人就对付不过去。 刚要转身,一只手从后面捂着我嘴,声音低低的:“老实点,把钱都拿出来。” 我耷拉下肩,回过头,毫不犹豫地就把手机塞给他,背包也丢过去,“都给你,只要你管我吃管我睡。” 高傲笑说:“你倒不怕嘛。” “又没几个钱怕什么啊。” 他打量我一番,“晒黑了不少。” 我说:“我本来就不白!” 高傲穿了西装,虽然不难看,可是看惯他穿休闲类服饰的我,怎么瞧怎么别扭,刚想反唇相讥两句,被他看穿企图,立刻警告:“不想流落街头就少评论别人的衣着。” 我说:“你也知道你这身很奇怪?” 他不自在地扯了扯领带,衬衫扣子早就解开了两个,“没办法,有人穿着夹克和客户谈业务的吗?” “客户?高傲,你还真是人模狗样啊!” 此人一巴掌拍在我背上,打得我往前一个趔趄。 “快点,计程车11点以后起步价就涨到13块了。” 我心里有点不好意思,忍不住说:“告诉我地址我自己过去就行了,干吗跑来接啊。” “你单独去,总台会盘问啊。”他打开皮夹,抽张卡片出来,“我叫他们多做了一张房卡,白天我工作的时候你进出可以稍微自由点。” 我接过来,放进口袋,“你还挺细心的嘛,不过——我和你住一个房间吗?” 他立刻瞪我一眼,“标准间两张床,你还想怎样!” 我笑起来,“知道了知道了,我也不会那么没良心地要你另外开一个房间给我——就算要我睡你房间的地毯我也认了。” 他哼了一声,对司机说:“曲阳路1000号,兰生大酒店。” 出租车在夜色里快速无声地疾驰,我忍不住问:“高傲,你做什么样的工作?” 他低头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个证件丢给我,“业务代理?。” 我仔细一看,是一个经销展览会的工作入场证,我说:“你在什么样的地方工作?” 他说:“医药公司,这次是想买几条专门负责医药包装的流水线设备。” 我听得一头雾水,“不懂,不过似乎很厉害——你工作的会场可以让我进去吗?” “你想去?”高傲有点意外,“我是有一叠子票,不过很枯燥,而且会场又远,根本没必要去。” 我不怀好意,“我对这种展销会的确是没兴趣,可是很好奇想看看你工作的样子。” “切!”高傲瞪我一下,“有什么好看的,随便你,不过我可告诉你,我要和代表团的车一起走,你得自己打车去。” “哦,打车多少钱?” “不贵,也就五十几块吧。” “这叫不贵?!”我哀嚎起来,“在上海另一头了吧?”看见此人似笑非笑的神情,立刻明白过来,“你故意耍我玩呢,哎,不去就不去,我乐得赖在酒店里睡懒觉。” 他嗤笑几声,说:“不是我不想让你去,确实没意思。不过你要想看我工作的样子,我可以在跟客户吃饭的时候叫上你,怎样?” “还有得吃?”我不点头我是个棒槌,“那太好了,高傲同志,谢谢你。” 车停稳了,我拽着背包跳下去,趁着高傲问司机要发票,抬头打量了一下酒店大门。 穿着红色制服的接待生,还有大厅里的喷泉让我眼花缭乱,好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高傲,没跑错地方吧?” “发什么傻,人家给你开门你没看见啊。”高傲催促道。 我发现那服务生已经拉着弹簧门等了许久了,“谢谢!”我朝服务员感激地微笑。 高傲把我踢进电梯里,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我说,要是和你一起工作的代表团看见我睡你房间,会怎么想呢?”他掏出房卡,“还用你问?订房的时候我特意把其他人的房间都订在17层,15那层就我一个人,不用担心碰到什么闲杂人。” 第87节:一直不说永远(87) “哎,好像偷情哦。”我喃喃自语,“这就是寄人篱下的感觉吧。高傲,我忽然想去住青年旅社了。” “你闭嘴。” 他把我拖出电梯,向右向右向前进,绕得我七荤八素后停在1512房门口。 “记得房间号,别迷路了。” “你带着我绕我才会迷路呢,那边就是电梯,我们直接左拐走过来不得了?” 高傲把我踢进房里。 “酒店冰箱里的东西不要吃,贵得要死。我在附近的超市买了一大堆零食,在茶几上——你吃过饭了没?” “没啊,火车上的盒饭难吃死了。” “怎么不早说!”他怒目而视。 “你又没问我。” “算了,懒得再出去,叫roomservers吧,菜单在抽屉里。” 我在印了华联超市的袋子里找出酸奶吮了一大口,“我不饿呀。” “少废话,让你叫你就叫。”高傲从浴室出来,头发梢上滴着水,扯下领带丢在床上,找出菜单随便翻了翻,拨电话,“请送一份素胶面和一杯牛奶到1512房。” 挂上电话,他盯着我瞧了几眼,“我去洗澡,待会儿送来了你签单——别给他钱,签字就行!” 我恼羞成怒,“你真当我是土包子啊!” “差不多,你不刚从贵州回来吗,谁知道睡在哪个窝棚里,待会儿洗澡好好泡一泡。” 他一身睡衣舒舒服服地出来时,我正盘腿坐在地毯上吸面条,“高傲,我太爱你了,你这素胶面好吃得不行,我本来不饿,闻到味道就饥肠辘辘的——你吃过这家酒店的素胶面?” “怎么可能!” “那你怎么知道在这么多菜里选素胶面?” “我只是凭感觉而已——再说大部分酒店里的素胶面都是便宜又量多。” 我无语地抬头,“我这辈子就只能吃便宜又量多的吗?” “不是挺适合你的?” 他跷着二郎腿坐在床沿一边擦头发一边朝我笑了。 第二天睡得迷糊的时候,只听见高傲在耳朵边上说:“我走了,出去一定要带上房卡。没事我会早点联系你,手机开着啊。” “哦……”我揉揉鼻子。 “冷气太强我关小了点,别再开大了,被子别乱蹬。” “我知……” “早餐的券放在桌子上——算了,估计你也起不来。中午简单吃些饼干泡面,晚上带你去吃好吃的。” “嗯嗯嗯。”我点头如捣蒜,求他快走。 几秒钟后,门轻轻地被带上。 中途我又醒了一次,只觉得房间里昏暗无光,几乎伸手不见五指,于是翻个身继续大睡。再醒来的时候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房间里依然是一片昏黑,我大脑已经完全清醒,诧异地摸过手机看时间:12:48!我跳起来,都中午了?为什么还这么暗? 拧开灯,这才发现落地窗那厚重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一点缝隙都没有。 我把窗帘朝两边推开,外面的高架桥映入眼帘,高度与我平齐。 居然一口气睡了十几个小时,真是奇迹啊。我在落地窗前蹦蹦跳跳地做早操,找出电热水壶灌了水插上电,进浴室刷牙。 梳洗台上整整齐齐地摆放着高傲自己带的沐浴露、润肤霜、洗发膏、?喱水、剃须膏等瓶瓶罐罐,此外还有一些形状奇怪五颜六色的小香皂,像贝壳、熊猫、花、糖果、海星……高傲自己肯定不会用这么娘娘腔的东西,那他是给我带的? 我拆了一个拿来洗手,没想到居然遇水即溶,冲出一洗脸池的泡泡。 我大乐,连忙拆了一堆丢进浴缸,然后拧开水龙头。 不消一会儿工夫,超大的浴缸里全是白泡泡。我又发现一大袋子花瓣,有薰衣草的,有玫瑰的……传说中超级奢侈豪华的花瓣泡泡浴啊!我毫不犹豫地撕开袋子倒了大半包花瓣进去。 当我对着这一大缸子杰作赞叹时才想起我只是要刷牙,根本不想洗澡。 摸摸头,总不能浪费啊,无奈之下,宽衣解带。 经常看到电视里有人躺在全是花瓣或者泡泡的浴缸里喝香槟,一泡就是N个钟头,一直很不理解,就算再舒服也不至于能耗这么长时间吧——当我端着一碗泡面和一瓶冰红茶,还有一大袋开心果,躺在这样巨大的浴缸里时,我才真正体会到那些演员不亦乐乎的心情。 第88节:一直不说永远(88) 不过也有乐极生悲的一面——手机嘀嘀地响起来,肯定是高傲的短信,可是我无论如何还想再泡一会儿,于是置之不理。 不一会儿,“你爸爸大肚皮呀,恭喜恭喜你……”再度震天响,我的天,我居然忘记把手机拿进来,没关系,再泡一小会儿,一起来我就主动打给他。 不过事与愿违,无限拖延的下场就是我泡在一池子水里睡着了。后来我才知道薰衣草有催眠舒神的作用——谁让我从来没用过。 所以当高傲怒气冲冲地进来时,我战战兢兢地缩在浴缸里,一方面是因为自知闯下大祸惹毛了衣食父母,另一方面则因为那可是一池子不折不扣的冷水! 高傲气势汹汹地扭开门把手,见状良久不语,只无奈地垂下头,“给你10分钟!”然后带上门出去了。 我一溜小跑淋浴室,开着热水狠冲了5分钟。 穿戴整齐唯唯诺诺地来到外间,高傲像大爷(事实上确实就是大爷)一样靠在沙发上,拿着我的手机边摁边斜眼看我。 我说:“我确实是睡着了……” “洗澡洗到睡着,你怎么没忘了吃饭?” “就是吃太饱了才会睡着啊。”我跟高傲兴致勃勃地说,“你那个香皂实在是太好玩了,一丢进水里就溶化,哪里买的?” “我叫你手机开着,不理我是吧?” “我不是开着吗。” “就是没随身带。” “我能带着手机跳进浴缸里?你戴手表洗澡,我就带手机。” “少钻字眼。”高傲火了,“不带你去了,晚上自己解决吧。” 我叹气,这大爷还真容易得罪。“别气了,晚上我请你吃饭吧。” “就你那穷酸样。” 我笑,“我又不是第一次来上海,难道我就不能知道一些好吃又便宜的地方?” 上了出租车,我跟司机说:“武昌路140号。”我又跟高傲说:“放心吧,保证便宜到你认为不管谁掏钱都无所谓。” 我带他去的那家披萨屋,真正物美价廉。烤饭无比美味,厚厚的一层芝士加肉粒、培根、香肠,闻起来叫人食指大动。 高傲对我充满怀疑,“你怎么知道这样的地方?” 我说:“你不要总把我当白痴好不好。” 他说:“可是你在我眼里就是个白痴。” 我对着天花板翻了一个很标准的白眼。 他继续说:“正常人不会到处游手好闲,即使他们想要学余纯顺徒步穿越罗布泊,也最多嘴上说说而已。可是你过着猪狗不如,饱一顿饥一顿的日子,居然还觉得这就是人生。除了白痴,别人可干不出这样的事。” 我说:“那我就是白痴好了。” 他还不放过我,“你也不小了,该考虑一下个人的事情了吧——不过不用你说我也知道,你一定是想都没想过。” 我看了他一眼,用叉子叉着肉粒。 “真的一个都没有遇到过?” 我舔着嘴唇不说话。 “心里也没有具体的标准?” 我撑着下巴,注视高傲。 “你可能真的没人要了。”摇摇头得出结论,他拿起叉子,面色自若地吃面前那份芝士猪排。 我冷不丁丢出去一颗炸弹,“你呢?好像比我还大一岁吧!自己的终身大事考虑过没?” “男性提倡晚婚。” “别来这套。” “三十岁时我会考虑。” “那我四十岁再考虑。”我不假思索地说。 高傲瞪我一眼,“踢死你!” 我挥舞着叉子,“猪排分我一块。” 18四十块钱都没花掉,两个人就撑得要死。我们说好一起散步回去,等两个人都走不动了再叫计程车。 走着走着,我看到一个小孩在吃奶油蛋糕,“高傲,我想吃奶油蛋糕。” “不是才吃过饭吗?别跟我提吃的,我撑死了。” “说说而已。” 我眼睛一转,看到一个女孩子正在对着手机讲电话,拿着手机的那只手涂了非常漂亮的金色指甲油。 “高傲,我想涂指甲油。” 高傲拽过我一只手看看,“指甲又不漂亮,涂什么涂。” 第89节:一直不说永远(89) “说说而已。” 他斜了我一眼。 我们继续走着,经过避风堂的点心铺,他掏出皮夹。 “你干什么?” “买叉烧酥。” “你疯了,我们才吃得饱饱的!” “你不到一个小时就会饿,相信我。” 我怏怏地看他拎了一个盒子回到人行道上。 “我们打车吧,我想回去看HBO的电影。” “这个时间段的电影有什么好看,等过了10点才会有儿童不宜观看的片子,再走走。” 我怨恨地看着他,“可是我觉得这样跟你走在一起很奇怪。” 他瞟一眼,“有什么奇怪?” 我说:“感觉很奇怪……要不然我先打车回去,你自己慢慢走。” 我说完就举手拦车,高傲一把将我的手拍下来,“到底哪里奇怪了?” 要是我知道就好了,可我也说不清呀。我反复观察他的脸,依然看不出端倪。但是确实能感觉得到,我们相处时的气氛变得有些异样。 “我觉得,我想躲开你。” “躲着我?”高傲叫道,眉头拧成一个结,“我对你哪里不好了?” “就是不知道!只是本能地不想靠你太近。” “你又发什么神经。”他摆摆手,“好好好,你先回去,我再转转。” 他拦下一辆车,我对他耸耸肩,“你别转太晚,早点回来啊,明天还上班哪。” “知道了知道了。” 车子开走我才觉得刚才那番话的味道不对,我说了什么? 不过回到酒店时,我早把高傲忘得干干净净,脱下外套甩在地上,拿着零食打开电视机津津有味地看HBO放的电影。 放了一部鬼马小精灵,一部讲龙的科幻片之后,第三部电影打出了儿童不宜观看的字幕。我一瞪眼,立刻满地找摇控器换台。 门打开,高傲进来,捡起脚边的遥控器丢到床上,“瞧你把这儿弄得,狗窝似的,清洁人员会咒你早死早超生。” 我叫道:“你回来得真是时候!你一回来,它立马放儿童不宜观看的电影!遥控器给我,我要换台!” 高傲夺下遥控器,“你是儿童吗?是儿童就别看。” 我说:“我不看恐怖片!” 他挑了一下眉毛,无限暧昧地说:“谁说只有恐怖片儿童不能看。” 我一想也对啊,成人片有什么不能看的。于是我坐回原来的位子,继续吃喝。 高傲去浴室洗脸,然后出来一屁股坐到地上,“哎哟”叫了一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瓶子,“破玩意,梗我屁股!”说着将那玩意抛给我。 我定睛一看,“什么呀?” “指甲油,”他漫不经心地说,“不是你要涂?” 我心里忽然生出一股暖意,“我的指甲又不好看。” “留长就好了。” “我的手皮肤粗糙,好多老茧。” 他不再说什么,从我手上拿走指甲油拧开盖子,抓起我右手摊平放在他手背上,一边嘀咕着:“缺钙呀你,指甲里有白点……是不是乱咬手指甲啊,边缘狗啃似的……倒刺也不修修。” 他凑得很近,鼻尖离我手背就那么一点点距离……他呼出的气喷在我的皮肤上,暖暖的,痒痒的。我忽然为自己的手羞愧起来,它那么普通,甚至丑陋:骨节突出,又不白嫩,指尖上还有薯片的残渣,无论在谁的眼里,都太不完美——可是他却认真地、像画家对待画布一样专注。好几次我想说:“让我自己来吧。”却欲言又止,仿佛打断他,就像唤醒一个正在睡梦中的人一样残酷。 别把自己藏得太深,深到让人无法接近。 我咽咽口水,尽量大方甚至放肆地注视着他,从额头到鼻尖,从鼻尖到微微翘起的上唇,这一次我想知道,我为什么突然间又爆发了年少时深深隐藏起来的? “那只手。”高傲提醒我,“别乱动,手张开撑在地上。” 我鬼使神差地把另一只手递给他。继续观察他——这种观察需要勇气,我随时想别开目光,但又想知道到底哪里不对劲。我的本能和好奇心做着激烈的斗争,我开始发现自己有一点难为情,带着少许兴奋的难为情和羞涩…… 第90节:一直不说永远(90) 高傲拧上瓶盖,“好了——别乱动呀!” 我的目光触电似的缩回来,头一低,正好看到涂得整齐漂亮的十根手指头上。这一看我立刻大喊大叫起来:“啊——你居然买黑色的指甲油!” “不是很好吗?多有个性啊!”高傲还有点得意,“我发现别人不太适合的东西,用在你身上总是吻合得很。” 电视机里传来完全不输给我的高亢叫声,我一回头,一张七孔流血的脸贴在屏幕上,10点多就放恐怖片,我恨HBO…… 接下来几天,高傲早上走之前,总是把窗帘拉上,门口“请勿打扰”的绿灯打开,我就一直睡到日上三竿,然后打开电视看ChannlV和HBO的节目,吃吃零食,泡泡澡,直到高傲叫我去大厅等他,然后一起吃晚饭,散步……过着分外糜烂的生活。 笔记本电脑,一次都没有打开过。 幸好这样的生活只是维持一个礼拜,否则我一定从此和写作绝缘。 每天回来他都会带点礼物,比如一盒瑞士莲薄片巧克力,或者一本圣斗士漫画,一袋子鱼片……并说是从同事那里抢来的。 我忍不住在地上打滚,“和你这样的野蛮人共事真是倒了八辈子霉。” 星期六是展销会的最后一天,下午,高傲在酒店里订好了第二天早上的机票,他问我接下来要去哪里。 我在落地窗前练习倒立,摇摇头,“不知道。” “和我一起回去?”他问。 “你不是要和代表团一起吗?再说我可买不起机票,一千多呢。” “要是你接下来没有打算,就和我一起回去。你也一年多没回家了吧。” 我双脚落地,爬起来,“暂时还不想回去呢。” “别在外面野了,要写东西哪里不能写?” 我拿过他手里的机票来看,“上午11点的啊。” “一起回去吧,我马上去再买一张。” “不用不用,”我说,“我已经想好接下来去哪里了。” 他盯着我,“骗人。” “真的想好了,离这里很近。” 他没有再反对。 “你想看我工作的样子?” 我一兴奋,“可以?” “晚上有两个德国赶来的工程师,我要请他们吃饭,你也一起吧。” “哇!和德国人吃饭?”我幻想,“那是什么大餐啊?” 高傲笑了笑,“劝你先有思想准备,德国菜并不好吃,还贵得要死。” 他没说谎,我们开车去了宝德兰,一家德国餐厅。除了服务员,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是老外。那两个德国工程师一个叫杰克,一个叫汉森,个子高大得像熊一样,我一看见他们,就担心他们会咬我。 而事实上,来过中国两次的汉森还比较健谈,第一次踏上中国土地的杰克比我还少言寡语。他一直默不作声地看着喧嚣餐厅里来往穿梭的人群,连我都觉得尴尬。试探着跟他打了个招呼,他羞涩地把手放在桌子上,解释说自己的英语不太好,要说得很慢。 “没关系没关系,我的英语比你还烂。”我看了一眼高傲,他和汉森你一句我一句地说得飞快,时不时地哈哈大笑,神态轻松。 我羡慕得不得了,面对杰克这个闷瓜,要是他懂中文,我还能说一两个笑话。问题是他不但不懂,还连英语都说得磕磕巴巴,那些宣扬沟通无国界的家伙简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我只好问最白痴的问题:“你觉得中国怎么样?” 他说:“我也不知道啊……除了上海,都没去过其他地方。而且都是为了工作,除了会场也没其他地方可逛。你呢?” “我?我去过很多地方啊。” 我大放厥词,从山上谈到海里,再说各地美食,咸的讲到甜的,杰克津津有味地听着,他听没听懂我不知道,但是我说得龙飞凤舞兴头大起的时候,真是口水都流下来了。 我们点的菜送上来后,我立刻后悔不该谈那么多美味。高傲说得一点都没错,德国菜实在是……除了单调还是单调。我的西冷牛排其实就是两块圆形的大肉饼浇上酱汁,再佐以一些炸土豆片、薯条和西兰花而已。 第91节:一直不说永远(91) 不过著名的德国啤酒倒是不负众望,味道极地道,又是满满的一大杯——与其说是杯,不如说是桶,单凭一只手根本无法端起来的容器,能叫杯子吗? 我们四个人喝了六桶,杰克脸上有了点红晕,“你想跳舞吗?” 已经过了8点,餐厅里关掉大灯,每张桌子上点了小蜡烛,乐队在台子上演唱麦克学摇滚的《SLEEPINGCHILD》,全餐厅的人都在打拍子,有的还举着打火机吹口哨。 “去跳舞吧!”汉森对我偏偏头。 高傲说:“你们去好了,我在这里看着包。” 我看看舞池,离这里隔了好几张桌子,我说:“不如你陪他们跳,我来看包。我英文又没你流利。” 高傲翻着白眼把我推出去,“三个大男人,有什么好跳的。” 我们随着人潮涌进舞池,杰克说要不是喝了点酒,他可不敢在这么多人的地方跳舞。 我好奇地看着他,“真的?” “是呀。” “莫非你们德国人比中国人还保守吗?” 他耸耸肩,解释说:“我个性如此。” 嘀嘀两声,我拿出诺基亚来看,高傲发的短信,“先回来一下,公主,我要去厕所,憋不住了!” 我一阵好笑,对杰克做个手势,“高傲要去厕所,我得回去看好我们的包。” 他说:“我可以借一下你的handy吗?” 我一愣,“handy?” 杰克摸摸头,指着我的手机,“那个,你们不叫它handy?” “啊?这个?这是mobilephone。” 杰克若有所思地点头,“mobilephone……我能借用一下吗?” “嗯。”我递给他,就走回座位上去接替高傲看包。 从厕所出来,高傲顺便叫了服务员结账,我竖起耳朵一听,一千六百块,顿时扼腕叹息,可以吃多少顿啊! 他发现了我,笑着说:“早告诉过你不要抱太大希望,又贵又不好吃,谁叫你非要看我工作的样子。” 我们走出宝德兰,开车回酒店。等电梯时,杰克忽然认真地对我说:“你的男朋友很棒。” 我无声地指着高傲,杰克点点头。 “我听汉森说,他是大老板的儿子,可是却做着和最普通的业务代表一样的工作。我认为这样的年轻人并不多。” 我慎重其事地对他说:“我们现在是朋友,right?” 杰克点头。 “那你帮我做个选择,你觉得他,”我指着远处高傲的方向,又指自己,“和我,合适吗?” 杰克不明白地眨巴着眼睛,看着我。 “那不是当然的吗?”他说。 电梯“叮”的一声打开,高傲走进来,看我一眼,“干什么笑得这么贼?” 我不说话,看天花板。 汉森和杰克要到三楼的荷里活酒吧继续喝,从三楼到十五楼这段时间里,高傲几次想开口跟我说话,我甚至可以听到他吸气的声音,但是他没说。 我们在1512房门口掏房卡,我忽然叫一声:“啊,我的手机!” 高傲马上偏过头来,“不会又丢了吧!” 我转着眼珠一想,“……我记得借给了杰克打电话,在杰克那里。” 高傲马上把手里房卡和外套塞给我,朝电梯跑去。 我站在门口若有所思,“他干吗要说‘又丢了’呢?” 走进去我才想起来,这手机丢过一次,捡到的不是别人,正是他。 想到这里,突然忍不住笑了一下。 高傲走进来,把诺基亚朝我兜头砸来,“怎么这么不长记性啊!” 我争辩道:“不长记性的明明是杰克。” “他喝两杯啤酒,你才喝一杯。” 我笑着说:“高傲,我两次不见了手机,居然都是你给我找回来。” 他踢掉脚上的皮鞋,转过脸来看着我,慢慢露出了笑容,“就剩一格电了,今天最后一晚,记得充!” 我说:“知道了啦。” “知道个屁!马上去拿充电器插上,别顾着看电视。” “我忙着呢。” “忙什么啊!” “忙着消灭零食,你买这么多,一个星期都吃不完……” 第92节:一直不说永远(92) 高傲没办法,自己去我的包里翻充电器。 第二天早上,我一个星期以来首次被自然的阳光唤醒。 “要死了,时差倒不过来啊……”我用被子蒙住头叫道。 高傲刚烧了一壶开水,冲一杯速溶咖啡拿到床头,“醒醒,9点了。” 我在被子里伸个懒腰,一跃而起。 “爽!爽!爽!这个星期过的真是神仙般的日子,要是永远都这样岂不是过着猪一样的生活了,不,简直是猪狗不如。” 我从卫生间里洗漱停当出来,把背包背上,“高傲,我不去送你?,反正你2个小时不到就能到家。谢谢你照顾,我先走一步。” “真的不跟我回家?” 我在门口穿鞋子,“我还有想去的地方嘛。” 他放下杯子走过来,“那你什么时候回家,国庆节?” 我做一个鬼脸,“还没分开,你就想我了?” 高傲别开脸,笑一下,“哎!真没办法……手机呢?” 我从口袋里拿出来晃了一下。 “记得充电,24小时开机,随时给我发短信,如果你肯打电话自然更好。” 他沉默一下,说:“我可不是每次都能捡到……它是我唯一能找到你的方法了。如果卡里没钱,就发消息,我帮你充值。” 我鼓起腮帮子点点头,绕到背后抱了抱他,“拜拜。” 我把门开着,倒退着走向电梯。 几个小时后,高傲给我发消息,“我在家,你在哪里呢?” “我在海边。” “东海?” “白龙港。” 东海,白龙港,我见到一只巨大的漠然之眼。 天是很阴沉的,并没有阳光。 泥沙累积了几万个世纪,才能容纳下人类的脚印。 芦苇是新生的过客。在这个经历了离别的夏季——它们默默地站在海岸线的高处,却只是过客,而并非归人。 真像海亚姆说的那样呢,天地是飘摇的逆旅,昼夜是逆旅的门户。伊朗的哲人,海亚姆。究竟要人类作出怎样的放逐,才能得到天地的承认? 我带着泪水看着这一片苍茫的海洋,古老的海洋。我想有一天我终将死去,变成化石——也许连化石也不是。多少多少年以后,这片海洋依旧在这里波涛汹涌,正如亿万年前它一如既往的浪潮。 浪潮的旋律未变。也永不会改变。 站立于礁石上,我忽然看见了太阳。原本以为并未出现的太阳,此刻正静静地盘踞在海平线的上方,半边隐于海面之下,像一只巨大而苍茫的眼睛,漠然地看着这个尘世的变迁。 它收敛了自己的锋芒,我甚至可以看见它的轮廓,它近乎透明的白色的躯体。苍穹下,我被赐予了与万物之主对视的荣誉。在这片海岸上,我第一次明白了世上终有人类不可企及之处,那是连目光也到不了的遥远,连梦境也梦不到的天荒地老。 也好啊,真好。毕竟始终存在着那么一个桃源,一方净土,是人类永远无法污染的。那个地方,叫做地平线。 我告诉过lilith,人类不可能到达地平线,只有脚下所站的那一方寸之地,才是属于自己的国度。 我以前一直这么相信,只有与生俱来的,才有可能陪伴自己到永远。其他的拥有和失去,不过是人生路途上来来去去的过客。 这些过客能陪伴你多久,谁也不能保证。 如果说永远陪着我,我不会相信,那太奢侈了。 只能说一直。一直是这样的生活,也许能让人安心一些。 雪一直希望我回心转意,跟着她写剧本。我当时在公用电话亭里赏雪,笑着说等哪天我的小说再也没人要看了,我就回来。 茜伶还是在找她的另外半个圆,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我不再敢笃定地说张天叙就一定契合她,她是完美的女孩,有资格要求自己的另一半完美。 方客侠的曲谱一直没有给我,他说他始终不满意,他要作一首令我灵感大动的曲子,还为此去考了十级证书。以他的性格一点都不奇怪,我在嘉年华BBS上留言告诉他,我等他,一直。 高傲每个月1号定期往我手机里充100块钱,他很少打电话,都是短信,问我到了哪里,在做什么。还时常开玩笑地来一句:“我一直都没变心啊。” 我说:“我也是啊,一直都这样。”到了结局也这样。在这个故事里出现过的男孩女孩,都是我深爱过的人,是我人生中最美丽的风景,不可或缺的过客,为了他们,我不要做英雄,我只做愚者。 一直做到永远。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