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下载的小说来自 www.sxcnw.org 欢迎常去光顾哦! 本站所有资源部分转载自互联网!请支持正版,版权归作者所有! 柏林不知道[你的眉目已成殇 作者:那夏 关于你的一场眉目 十九岁后的每个日夜,我同一个名唤顾北寰的男子,住在欧洲大陆的小心脏。这里的森林郁郁苍苍,这里的湖泊澄澈清亮,我沿着菩提树街向前,就看见顾北寰在尘嚣的尽头对我微微笑。我朝他挥挥手,无名指上的戒指熠熠闪耀。如今是九月的柏林,寒气已逐渐凛然在城市的上空,每当我向遥远的东方眺望,便会淡淡想起你的眉目。可是,你已不用知道。 [穿行在十七岁始端的秘密] 是十七岁生日的前夜,我央顾北寰陪我逛街。在街边一家饰品店,我穿了生命中第一个耳洞。整个过程中,顾北寰以一种温柔疼惜的表情望着我,半晌,他莞尔,之森长大了呢。我望了望顾北寰,尔后埋下头,清了清嗓子,北寰,我要转学了。我始终不曾定义过与顾北寰的关系。顾北寰大我一届,念高三,笑容干净,眉目清俊,是三中人人称羡的好学生。很长一段时间里,总会有高年级的女生找到我,以一种奚落,甚至嘲讽的眼光上上下下将我打量个够,然后挤出一句,顾北寰眼光真差。我总是哑然,而当顾北寰得知时,也不过是微笑,不用同她们计较。是的,所有人都以为我与顾北寰在一起。我们一同上学,放学,顾北寰甚至会在我补习的日子里,骑着单车等在校门口。那样的光景,时常让路过的小女生心率失常,手足无措。可是我清楚地知道,我与顾北寰,是差了些什么的。 记得与顾北寰初相识的时候是在高一的开学典礼上。顾北寰站在高高的讲台上致辞,我坐在台下,是小小的观众。顾北寰的声音抑扬顿挫,笑容清朗。台下不时有女生低声议论,大概意思是,台上的学长很不错呢。可是,在那样一片大好的局面里,我却突然站了起来,我说,学长,你念错字了。台下忽然静寂一片,顾北寰将眼光缓缓地转移到我身上,旋即微笑,谢谢这位同学。 事后我被班主任一通臭骂,他说林之森,你指出错误是好事,但是要分清场合。我局促地站在走廊上不知如何是好,是顾北寰走了进来,他向我点了点头,你叫林之森?我答非所问,你觉得很丢脸吗? 顾北寰不吭声,良久,讪讪地笑了,是有一些吧。班主任显然对眼前的局面失去了兴致,他望了望顾北寰,又瞧了瞧我,一副“随便你们”的表情,转身走进了办公室。我与顾北寰,笑得前仰后合。 那天晚上顾北寰没有送我回家,只因为我不肯对转学的理由多做解释。我们僵持在原地,顾北寰直直地望着我,眼底全是清澈的忧伤,之森,我到底是什么呢。 “不知道。”心乱如麻的我,竟然挤出这样三个字。顾北寰看了看我,闷着头,迅速地转过身走了。我望着愈走愈远,逐渐消失在夜色深处的顾北寰的背影,悲伤吞没了胸腔的每个角落。顾北寰,我也想告诉你。只是,不可以。 [我离开我自己] 转学手续终于办了下来,我强硬地拒绝了所有人善意的规劝。当爸爸走过来的时候,我甚至甩开了他的手,我说,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他愣愣地看着我。埋下头,之森,能不去吗。 我粲然一笑,不能。次日我转入实验高中。跟三中的环境相比,这里的一切都差太多。而我被安插的十三班,更是校园出名的炸弹隐患。 这里的各色人马早已学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求在校时光的安宁洁净、我是在傍晚时分踏入教室的,当时正值自习,可教室里却没有老师的身影,男生们犹如结群的泼猴,肆意喧闹,有着将教学楼顶掀翻的架势。陆泊宁坐在教室最后面的角落里,刘海遮住半面脸,日光灯的光线打在黑色的外套上,是一片萧然的冷寂。我径自走了过去,轻轻敲陆泊宁的桌子,喂,我有话对你说。是突然抬起的脸,瘦削且尖刻,陆泊宁冷冷地笑了,你就是那个新来的? 我死死盯着陆泊宁,漫长且专注。终于,我一字一顿,陆泊宁,我要追到你。先前喧闹的教室在片刻间安静下来,有人吹起响亮的口哨——有好戏看啦,宁。 陆泊宁似笑非笑地站起身,眉间有淡淡的褶,可是怎么办,我对乖孩子没有兴趣。所有视线都汇集到我整洁的校服上,有女生懒散地打着呵欠,宁不喜欢你这样的啦。我的眸子闪闪亮,望着陆泊宁,那么,我就变成你喜欢的那样。 是放学,顾北寰找到我。他满面的悲戚,之森,你到底怎么了。我摇摇头说,什么都没有。顾北寰死死地拽着我的手腕,力度大到我不能抽身。我们就这样站在学校的门口,接受着每个路过师生的注目礼。天气已经彻底凉了下来,灰茫的苍穹,偶尔有飞鸟萧瑟的身影。 陆泊宁就是在此时走了出来。拥挤的人流中,瘦瘦高高的陆泊宁显得尤其突兀,他一眼看见僵持不下的我与顾北寰,嘴角洋溢起桀骜的笑。我如同触电般奋力甩开了顾北寰的手,字句刻薄,顾北寰,你不是曾问过我,你是什么吗,那么我现在告诉你,你于我,什么都不是。顾北寰面上的血色刹那间消逝殆尽,之森,不要这样。 我迅速地奔向陆泊宁,挽起他的手臂,顾北寰,就是这样,我转学的原因,就是他了。温和如顾北寰,终究是没有继续相逼,他取出书包里的笔记放在地上,寂然地笑了,之森,我能做的,也只能是这样了。 [用天真换一根烟的光阴] 我换下一身纯白的装扮,学着周围的女生,穿起怪异的行头。当教务主任路过班级门口的时候,我们便一齐朝他吹口哨,笑得飞扬跋扈。 不出月余,女生们便逐渐接受了这样的我。午休的时候,我站在天台,迎风学习如何利落地抽一根烟。当打火机终于点燃烟头时,不知何时已身在屋顶的陆泊宁嘲讽地笑了,说吧,你有什么目的。我摇摇头,没有。 陆泊宁跳了下来,轻松地掸了掸裤腿,你假得让人恶心。我失笑,陆泊宁,无知也是一种美好。 陆泊宁倚向墙角,不动声色,林之森,我成全你,因为我想看看,你能有什么把戏。我转过面庞,正色道,陆泊宁,你不要后悔。陆泊宁耸肩,无所谓。至此,陆泊宁正式成为我的男友。那天的风声势浩大,而我的烟,最终被陆泊宁掐灭,他说,你很敬业,但不必做到这种地步。 顾北寰却是再也没有来找我,隐约听见他终于有了新的女友,我也笑着祝福。我终于知道,顾北寰于我,为何不是爱情。只因为彼此太过相近,没有悬念,只有感动,没有触动。然而陆泊宁,陆泊宁是什么,我空洞地望着身边的他,默然想。当陆泊宁开始将我介绍给四周的人时,他的笑容依旧张扬,我也望着陆泊宁,配合地笑。 班里的女生敲我的脑门,是调笑的意味:“之森,你满厉害嘛。陆泊宁也被你吃定,看来你是觊觎他已久嘛。”我觉得周身都是凉意,搪塞地摇头,不是的。“那又是怎样呢?”陆泊宁的视线凌厉如刀割,于是我毅然抬头,就是这样,我觊觎你已久。班里的口哨声再度响起,陆泊宁望向我,神色凝然。 日后的我与陆泊宁,维系着古怪的关系。我们时常坐在一起很长一段时间也说不上话,但却不会走开。他会在自习课下后跟在我身后送我回家。但每当走到十字路口时,我就百般推脱,让他先走。陆泊宁也不纠缠,淡淡地转身。等我走到单元楼下,望着七楼漆黑得没有一丝光亮的窗户,眼泪就会猝然碎裂成行。天知道,我在做什么。 [温热你半张感动眉目] 我与陆泊宁应该就这样不温不火,怪诞地交往下去的。但当夏天降临的时候,我却愈发的焦躁起来。仅有一次,顾北寰发了短信过来,他说,之森,你快乐吗?之森,我已经大概知道原因。你这样值得吗,会毁掉你自己。我相信顾北寰说的话,他已经隐约知道事情的始末。他那么聪慧,怎么会不知道呢。可是我也不愿就此放弃,有些目的,还没达到。怎么能,就这样放弃了呢。 下课的时候,陆泊宁拦住我,放学去我家吧。我陡地抬起头,为什么? “你不要管,来就是了。” 陆泊宁依旧是没什么表情,手随意的插在裤袋里。在某一个瞬间,我甚至以为他知道什么了,而现在,我才终于放心。只有无知,才能有如此波澜不惊吧。 走在陆泊宁身后的时候,我心不在焉地望着马路边闪烁的霓虹,街边广告牌上的少女笑靥如花,我不禁失神,有多久,没有这么笑过了呢?陆泊宁打开家门的时候,是我料想中的空无一人。房子不大,许多没有打包好的东西稀稀拉拉地放在各个角落。陆泊宁把门带上,有些拘谨的皱眉,我和爸爸要搬家了,所以乱糟糟的,你别介意。 我沉默了,陆泊宁也不说话。良久,陆泊宁抬起头,你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你来吗。我怔怔地摇头,陆泊宁有些自嘲地笑了,想过一下有人陪的生日,不管你有什么样的目的,但是,也只有你能陪我了。我仿佛被什么钝重的利器击中了,手足无措的僵在原地,陆泊宁看了看我,第一次笑得温和,你不喜欢我也不用这样吧,陪我吃一顿晚饭又不会死。 我的眼泪突然掉下来,陆泊宁,我来做饭吧。冰箱里除了一捆青菜和几个鸡蛋,根本没有其他食物。我在厨房的柜子里找到一束剩下一半的干面条,对陆泊宁静静地笑了,这个怎么样?陆泊宁耸耸肩,表示无所谓,于是我打开了天然气,把水添在锅里。在水温吞吞的沸腾声里,我与陆泊宁各怀心事。我告诉自己,就这样吧,离开吧,回到三中,未尝不说正确的选择。 因为心不在焉的关系,最终陈放在陆泊宁面前的,是糊得残不忍睹的煎蛋和煮得太久失去色泽的青菜。我有些不忍开口,倒是陆泊宁坦然,应该是你的极限了吧。我不语,陆泊宁沉默地吃,空气有升腾着一种氤氲的热气,隔着一张桌子,我清晰地看见,陆泊宁微红的双眼,和落在热汤里的泪。 [没有机会去放开] 我开始不去学校上课,如同儿戏般的,放弃了实验高中的一切。陆泊宁打来电话,我一一狠心的掐断。我告诉自己,到此为止。顾北寰等在楼下,仲夏时节的风沉闷至极,他的声音宛如耳语,之森,回来吧。我的眸子明亮,摇摇头,休学一年,未必不是好事。顾北寰看着我,眼底尽是看不透的浩淼烟波,他说,之森,你不能用他的错误,来折磨自己。我一巴掌甩在顾北寰的脸上,不要装作什么都懂的样子。我飞快的转身跑上楼,却看见眼底泪痕未干的妈妈。她轻轻地拍我的头,之森,妈妈只是和爸爸暂时分开,他与我性格不和而已,并不是背叛,你不用记恨他。 我望着妈妈清瘦的面庞,扑入她的怀抱,不是这个样子的,真的。妈妈的声音柔软得仿佛即将腾入云端,之森,爸爸能给你更好的环境,所以,妈妈必须放弃你了,可是我会时常来看你。妈妈搬走是在十月末,她提着小箱子,消失在小区门口时,我的眼泪终于落下来。 爸爸通过人脉将我送回了三中,所有人只当我是年少爱玩闹,除却顾北寰。当顾北寰看见我踏入校门的那一刹那,他死命拥住了我,之森,你不要再离开。我抬起头,笑得干涩,可是你的女朋友呢?顾北寰的手将我环得更紧了一些,我们都没有说话。 我真的没有打算再出现在陆泊宁的世界。我甚至同爸爸交涉好,我回去三中好好念书考大学,但他不能在我毕业前跟任何人结婚。可当他以周末和妈妈聚一聚为由,将我约至三中附近的餐厅时,一切都开始失控。见到陆泊宁的那刻,我几欲跌坐在地。天旋地转。陆泊宁并没有起身质问我过去的荒唐,只是他的目光那么暗淡,我知道,有些事,已经摊在彼此的面前,无处可逃。 我顿觉头痛,四肢冰凉,假借上厕所为由,想逃出这样的是非之地。可是陆泊宁突然站起来,扶住我的肩,他对爸爸笑得乖巧,我想跟姐姐培养一下感情。爸爸欣然应允。陆泊宁一路连拖带拽,将我拉到护城河堤。他抬起头,满目怆然,你欠我一个解释。我揉着一片红肿的手腕,索性跋扈地笑开来,还需要什么解释? 根本不需要解释,不需要告诉他,我是因为无意翻到爸爸的手机,知道自己一向敬重的爸爸竟在外面已有外遇,知道他打算以感情不合的理由骗妈妈离婚后,重组家庭。妈妈是柔弱善良的人,她万万不会料想到,那个天天同她争执不休的丈夫,另有目的。 绝望犹如潮水一样翻滚沸腾,天边最后一抹瑰丽沉入地平线。我决然地笑了,陆泊宁,你知道吗,我跟踪了爸爸多久,才知道你们住在那里。我费尽心计,也只不过是为了转到你的学校。如果不是你那天落在汤里的泪,我想,我早已攫取到你的感情。我曾经是多么想,让他们看见我们手牵手,站在他们面前的姿态。 陆泊宁站起来,翻覆的河水犹如他眼底决堤的崩溃与悲伤,他咆哮着,林之森,如果你已经成功地攫取到了呢?!如果你已经成功地攫取到了呢?! [一刹那枯竭的悲喜] 那夜,我一路狂奔到妈妈的住处。推开门的片刻,看着憔悴的妈妈正静静擦拭着镜框里爸爸的照片。悲伤,愤怒,绝望,这一切的一切迅速攻陷了我大脑的每一存角落,我粗暴地将镜框打在地下。 “啪”的一声,玻璃碎成无数片,刺目如星芒,妈妈急急地问,森森,怎么了?我瘫坐在沙发上,一脸鄙夷地歇斯底里,你不觉得你傻得可以吗?你真的以为他是因为与你不和,才要和你分开?你知道吗,他已经爱上别人,甚至欢喜地要去再婚。只有你,傻傻地等在这里,擦拭他的照片,天知道,他是不是正在跟那个女人在一起,筹划他们未来的幸福!妈妈的神色渐渐涣散,泪泫然凝在眼角,森森,你为什么要告诉我呢?我以为可以一直这样下去,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 那个夜晚是诡异的平宁。我睡在妈妈的怀中,她的脸上,悬挂的是一如既往,洁净明澈的微笑。 “森森,你要勇敢一些。”睡梦中我隐约听见这样的呢喃,于是拼命地将头埋在妈妈胸前,然后蓦然发现,那里是,一片潮湿的荒凉。清晨妈妈准备了丰盛的早餐,微笑着嘱咐我,以后要好好同爸爸过,不管他爱上别人与否,你始终是他的孩子。我的心已一片凄迷,埋着头告诉自己,我一定会离开这个肮脏的城市,一定。那一整个早晨,我都埋着红肿的双眼,直到最后出门,都始终没有分辨出妈妈眼底最后绝望的光芒。没有。 噩耗是在下午传来。顾北寰站在我们班的门口,眼睛红如炬,他靠在墙边,一字一顿,之森,你妈妈,死了。我站在原地愣了老半天,然后走到他面前狠狠地推了他一下,他踉跄地向后退了几步,之森,你妈妈,真的死了。我抱住头蹲在地上嘶声力竭地哭起来,顾北寰你放屁!我不要再见到你! 葬礼在三天后举行。爸爸连同陆泊宁的妈妈一并出席,我站在远处,紧紧握着顾北寰地手,失去了去争执吵闹的力气。顾北寰扶着我的肩,我的双眼蒙上厚重的雾气,我说,顾北寰,我觉得恶心,所以毕业以后,我们一起离开好吗,永不回来。永远不。 [封存的不治之伤] 陆泊宁来找我,我望着他,终于爆发。我说你妈怎么不去死,他们造的孽……为什么要我的妈妈来偿还?!她那么无辜……我终于说不下去,俯下身哭得嘶声力竭。在我的脑海里,永远是妈妈温存的笑颜,我想,不管再过多少年,我都不会忘记,忘记十七岁那年的痛。那些痛,因为刻骨,所以铭心。 陆泊宁过来抱我,他的眼泪如泉涌般弄湿了我的衣襟。我觉得心底的一道伤口被轰然撕裂,罪恶感,憎恨,还有无法消散的悲伤和绝望,一起涌出。我的脑子混沌一片,无法思考。陆泊宁的声音如同划破沉寂的惊雷,钝重地落下来——之森,不管怎样,你要好好的。 我犹如大梦初醒般,狠狠地推开他,开始往马路中间跑。是急促短暂的白光,以及压在身体上的某个重量,一切尘嚣仿佛归于宁静,我的思维停滞了,闭上了双眼。醒来的时候身在医院,爸爸热泪盈眶,陆泊宁的妈妈局促地站在一旁,眼睛有泛起云霭。 我将脸别过一旁,不愿看他们的嘴脸。就算我知道那些眼泪发自真心,我还是不能原谅,原谅曾经的伤害。但一个念头如流星划过我的脑海,我突然弹起来,陆泊宁呢?陆泊宁呢?没有人回答我,空气里死寂地因子扩散开去,某一瞬间,一种不详的预感侵占了我的身体。 良久,顾北寰走了进来,陆泊宁还在做手术。你镇定一点,听我说——当时你冲到了马路中间,蹲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如同丢了魂。眼看车就要开过来了,情急之下陆泊宁扑了过去……司机即时刹了车,陆泊宁没有生命危险……只是,也许,他再也不能好好走路了。我只觉得天旋地转,硕大的泪珠,一滴一滴砸在手臂上。 [你欠我一个拥抱] 手术之后,陆泊宁一直处于沉睡的状态。我握住他的手,决意泯灭一切恩愁。我想告诉陆泊宁,我会在未来陪着他,过每一个生日,我甚至会原谅他的妈妈,以及我的爸爸。只是,当陆泊宁睁开眼睛的刹那,他抽回了自己的手,他说,你是谁? 陆泊宁只是不记得我一个人,他甚至记得我的爸爸。我和顾北寰站在走廊,消毒水的气味让我几欲呕吐,我用手指抵住太阳穴,不断重复地问顾北寰,怎么回事? 顾北寰的眉眼凉下去,医生说,陆泊宁的脑子并没有任何问题,是他主观意识上选择了忘记痛苦的记忆。我蜷缩在角落绝望地不能自已,为什么不是我去遗忘呢。顾北寰蹲下身来,揉我的头发,之森,你没有爱过我吧。我抬起头,一脸愕然的无措。顾北寰忽然笑了,可是没关系,我爱你,这就足够了。 一个月后陆泊宁出院了,如同多日前他提过的,他和他爸爸要搬走了。我坐在教室里心不在焉地写数学题,一抬头,就看见无垠的青空。我想起顾北寰的话,陆泊宁就要走了,今天下午的飞机。 我“腾”地站起来,顾不得周遭的怪异眼神,拼命地冲出了教室。在出租车上的每一刻,我都在祈祷,祈祷陆泊宁晚一些离开,让我能见他最后一面。当抵达机场的我看见蹒跚地走在候机大厅的陆泊宁,眼泪就毫无征兆地簌簌落了下来。 我叫——陆泊宁。陆泊宁转过身看着我,眼里有隐忍的光芒。我奔过去,尽量笑得灿烂,我说,陆泊宁,能给我一个拥抱吗?陆泊宁迟疑了片刻,伸出了臂膀,他在我耳边轻声细语,我的泪水就再次决堤。当飞机在空茫的穹隆上划下一道蜿蜒的白线时,我站在机场的落地窗前屏息仰望。陆泊宁,再见。 [在柏林的中心怀缅你] 一年后高考结束。爸爸和陆泊宁的妈妈如期举行了婚礼,爸爸的脸就这样苍老下去,不复当年的意气风发。他抚摸着我的额头,一脸过尽千帆的沧桑与无奈:“森森,爸爸知道你恨我,可是,爸爸想要爱情,就算我万般千般的过错,爱,是没有错的。”我不置可否。 七月的时候,我开始忙于打包行李,再隔半月,我将同顾北寰便将一起到柏林留学。也许四年,也许七年,也许,永不回来。临行前日,我与顾北寰去拜祭妈妈。在墓碑前那一刻,我恍惚失去了真实感。我抚摩着妈妈的照片,嘴角有淡定的笑意,妈妈,我一定会幸福。 九月的我身在柏林,手指上已有一枚顾北寰的承诺。从菩提树街向南走,尽头就有我与顾北寰的屋。在异国的天空下我们都在努力呼吸,努力生存。只是偶尔,我会失神,想起陆泊宁最后说的话。他在我耳畔低声细语,我便甘心放弃所有憎恨,皆因他那么良苦。 陆泊宁并没有忘记我,可是他告诉我,只有假装忘记,才是所有人最好的出口。我们再不会有任何痛苦的交集,因为未来,应该是清澈而充满希望的。他在最后吻我的面庞,之森,爱是无罪的。如果可以,我会祈祷,下一世,我们能在彼此最好的时光里相遇。 直到最后,我都没有告诉过陆泊宁,我是否爱他。我已不确信那是不是爱,但是,我希望陆泊宁能幸福,比任何人都幸福。尽管那些幸福,已经不能由我给予。陆泊宁,相信在我八十岁的时候,我依然会记得同你过的那个生日,以及吃的那碗面条。你不会知道,那是我第一次,为一个男子落泪。而如今,我在这个与你同名的地方,静默怀想。这一切,应该已是最好的收梢。 [柏林不知道] 泊宁不知道,所以,柏林永不绝望。 成全了谁的碧海蓝天 文/七微 【我积聚四年的眼泪在你一闪而过的身影里决了堤】 从托运站出来时,三个人的额上都布满了细密的汗,6月底的天气,已经渐渐热烈起来。木子被我们两个女生支使到马路对面去买冰冻可乐。 室友冲我眨眨眼,小谢,你们快要修成正果了吧?我笑笑,没有肯定。转头望向一路小跑欢快地横穿过斑马线的木子的背影,亦找不到否定的理由。同木子认识有六年了吧,他待我的好,无人能及。 才上午十点多,太阳就开始毒辣起来,我拉着室友走向公车站牌下的长凳。从清早开始整理打包,大学四年的杂物竟有好几箱,拉到物流公司发回家,忙活了几个小时,全身乏力。 13路公交开过来时,木子还没有把可乐买回来,要知道13路开往大学城的这趟车是出了名的难等。我起身向马路对面张望,一边回头望向车内的司机,就在回头的刹那,我看见了你。然后,我的目光便再也转不开…… 直到车子徐徐开动时,我才突然恍过神,飞奔着追了过去,可是,一个转弯,车便把我甩掉了。因跑的太过激烈,脚上的高跟鞋发出咔嚓清脆一声,身体接着就重重的摔倒在马路中央。 小谢,怎么了?木子扳过我的身体,立即被我满脸的泪水吓着了。我知道我或许应该缄默,可终究没能忍住哭着对他说,我看到了罗亚晨。 他眼神一黯,坚决地否定,不可能的,一定是幻觉,你今天太累了。不,那怎么可能是幻觉呢?车上的那个男生,有着那份独属于你的淡漠疏离的眼神,如同我第一次见你时的模样。只是为什么,牵在你手心里的女生不是艾玛? 【多年后我一直在想,若当初这个念头没有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那么后来所有的事是不是都不会发生?】 第一次见到你,是在2003年,我高三。11月初冬,天气阴沉,我提着画夹跟在木子身后穿过喧闹的市中心,转了几条小巷,停在一条狭长而陡峭的阶梯下。 木子说这一带的居民管它叫“百步登”。我把画夹丢在地上,撅着嘴冲他嚷道,我讨厌爬阶梯。他有点无奈地望着我,摊开双手,我知道他又要开始说他的大道小理。我抢先说,没用的,然后扬起头冲他狡黠一笑。他的双手立即颓败地垂下来,我便有种得逞的快乐。很多人都知道,木子这个人,聪明骄傲很有一套,可是惟独拿一个叫谢廖莎的女生没有办法。 你真不上去? 是。 这个画室有本市最好的老师。他诱惑我。 我想了想,说,除非…… 除非什么? 你背我。我突然想捉弄下他。想到这点,我不禁想起艾玛,她常常说像木子那么好的一个人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老喜欢捉弄他。我知道很多女孩子包括艾玛这样挑剔的人都喜欢木子。艾玛说,木子是个多么有趣的人呀,我最喜欢听他讲笑话。对于这点我无可反驳,他讲的笑话能让人喷饭可他仍旧在旁边一本正经地看着你。 木子在犹豫了3秒钟后蹲下身子,我左手提着画夹,右手使劲地勾住他脖子,力气越来越大,直至把他扳倒于地。然后,我站在一旁哈哈大笑起来。 就在此时,我得意万分木子狼狈不堪的时刻,你闯了进来。 是我首先发现有人站在台阶上偷窥,那种感觉一点也不好,我抬起头恶狠狠地瞪去,可是我发现你并没有看我,而是径直走到木子面前把他拉了起来。 木子起身揽过你的肩膀给我介绍,罗亚晨,我以前在云扬画室的师弟。又指了指我,谢廖莎,我的小公主。 我们似心有灵犀般,都没有伸出手。我只是肆无忌惮地盯着你看,太像了,实在太像了,尤其是侧面,你像极了他——周杰伦。实际上,在2003年或者今天我依旧对这个唱歌似梦呓的大男孩不感冒,可是有个人在当年对他发了疯似的痴迷。是艾玛。那一刻我在心里说,我一定要带艾玛来看看你。 多年后我一直在想,若当初这个念头没有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那么后来所有的事情是不是都不会发生? 【谢廖莎,小心你男朋友噢!】 在跟艾玛熟识之前,我是知道她这个人的。在偌大的校园里,作为一名高一新生,她太过张扬,无人不识她。一个女生,家世好,相貌好,为人又义薄云天,那么就算有点小小的霸道与骄纵也还是招人喜欢的。比如她在学校食堂里逢人就推销周杰伦的正版CD,威逼利诱,各种方式使尽,一副不买就誓不罢休的架势。事后听人谈起这件事,只说她可爱。 如果不是那件突发事件,我想我跟艾玛的关系永远都只会止于学姐与学妹吧。 从画室回学校足足二十分钟的路程,有一个必经的小巷子,没有路灯,高高的围墙耸立,显得愈加逼仄可怖,拐角处是一个垃圾回收站,时常遇见流浪的疯子在里面觅食。 那晚画室请了模特画人像,下课便比平时晚了一些,偏偏那天木子有事请了假。穿过小巷子时,前后空无一人,只有远处折射过来的微弱灯光,打在我身上投下淡淡的阴影。走到垃圾站,忽然从暗处跳出几个人,我慢慢后退,身子已经开始发抖。2003年的S市,治安出了名的乱,抢劫如家常便饭。 这妞长得真不赖耶!其中一个人凑过来,伸手挑起我的下巴,痞里痞气的音调使得我胃里一阵翻滚,我抬手狠狠打落那只手。或许是我的反抗引得他更加亢奋,一群人哄笑过后,他把我抵到墙角,嘴唇就压了过来……在我的尖叫声响起之前,另一个声音更快的怒吼出来,你们在干吗?接着就是一束光照过来,我趁机逃出那人的钳制,跑到女生的身边,才看清楚,是艾玛。 后来,那几个不良少年毕恭毕敬的对着艾玛叫了句,艾姐。 拐出那条巷子,我的身体依旧还微微颤抖,艾玛跑到超市买了瓶娃哈哈递给我,压压惊吧。我接过说谢谢。她却忽然说,谢廖莎,我很喜欢你的油画哦! 原来彼此都是知道对方的。 一个星期后,艾玛忽然搬进了我们宿舍,并且睡在我的上铺。看着我微微吃惊的表情,她一边整理东西一边冲我眨眼,谢廖莎,以后我的就是你的,当然,你的也是我的,小心你男朋友噢! 我不禁哑然失笑,难怪学校里那么多人喜欢她,她是这么可爱的一个人呢。 【你的笑容在寒冷冬日里灿若骄阳。】 我跟艾玛说,我遇见了一个男生,他长得很像你的Jay,不过他现在很不喜欢我,否则我就可以介绍给你认识了。可是艾玛不信,她说这世间怎么可能有两个Jay。 为了尽快可以把艾玛带到你面前,我也要努力地与你处好关系。那时的我,多么单纯的目的。甚至仅仅只是带有点向艾玛炫耀的小心思。 我一直纠结你对我的成见来自哪儿,难道只是因为初次见面时我对你尊重的师兄开的一个小小玩笑吗?我还记得你那时望向我的眼神,一点漠然,一点疏离,还有一点鄙夷。 画室的同学争先恐后有意无意跟我提及,他们说你是这里最有天分的学生,是云老师最得意的门生,他们对新来的我说有问题可以请教你。我偷偷的想,或许这是接近你的好机会,可当我看到那么多女生都围绕在你身边要你改画其实都怀了与我同样的目的时,我就却了歩。彼时的谢廖莎,亦是有她自己的小骄傲的。 可没有想到才过一个星期,你竟然主动找我。你把我拦在了食堂门口,那是你第一次喊我的名字,谢廖莎。你挑了挑眉,说,原以为你只会捉弄人,画也画得很不赖嘛。明明是夸奖人,可我从你的语气里分明听出一丝调侃来。 我倔强的仰起头,怎样,想要单挑? 你却忽然间笑了起来,那是第一次从向来清冷的你脸上看到笑容,薄薄的嘴唇弯成一个迷人的弧度,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那日天气阴沉,可你的笑容在寒冷冬日里仿若投入我心间的灿烂骄阳。刹那,我就愣住了。 下午上课时,我才知道你缘何说那句话了。云老师竟然把我的作业当成示范,在课堂上毫不吝啬他的夸奖与欣赏。最后他说,很高兴能够在罗亚晨之后看到另一个极具天分的学生。 就是从这种欣赏开始的吧,慢慢的熟识起来。你同艾玛一样,永远都是连名带姓的喊我,谢廖莎。 你说,谢廖莎,你的名字真好听。                                             【其实你只是一个爱耍赖的小孩】 熟识之后,午休时无处可去的我便缠着要去你宿舍玩,你一脸为难的样子,支支吾吾。最后,你终究拗不过我,便半推半就的在前面带路。 画室宿舍在教室后面,绕过小操场与食堂,两排低矮的小平房,分了男女宿舍。站在门前你再次问我,真的要进去?我点了点头。 推开门的那瞬间我几乎窒息,一股难闻的味道立即冲了出来,而在那间乱七八糟的房间里三个姿势各异的男生发出的口哨声令我尴尬万分,赶紧偏过头去。你涨红了脸冲房间里的三个人大喊,赶紧穿鞋啦! 我花了整整一个小时才把那间杂乱到站不下脚的小屋收拾好,又将窗户打开通风,那股难闻的味道才渐渐淡下去。你一边帮我收拾,一边不好意思的笑说男生宿舍嘛!但我见你的铺位与书桌上却是整洁的。 你的三个室友再回来时眼睛睁得老大,异口同声的发出啧啧声,他们便开始起哄,罗亚晨,你女朋友真能干呢。我的脸唰地就红了,大声冲他们嚷,喂喂,别乱讲!你却在旁边扬起浅笑,既没肯定也没有否认。 后来,我便经常出入你们宿舍。你有个很不好的习惯就是爱赖床,九点多室友们都去上课了你竟然还躲在被窝里,真像个小孩子一样。每天早晨我从学校门口买了蜂蜜蛋糕与小米粥去画室宿舍里叫你起床。你不知道吧,那真是个很艰巨的任务呀,你这个爱耍赖的小孩,我威逼利诱了老半天你就是赖在床上纹丝不动,还拉过被子蒙着头。到最后你竟然伸出头眯着睡意朦胧的眼眸懒洋洋地对我说,你亲我一下我就起床! 正当我涨红着脸愣神的片刻,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下一刻,手机啪地重重摔在了地上,我发疯般奔出你的宿舍。你被我的举动吓着了,急忙起床追了出来。 【谢谢你把他带到我身边】 是艾玛,她出事了。 我们赶到医院时,她已经洗了胃,度过了危险期,可人依旧在昏睡中。 我坐在医院走廊上,泪水落了一地。怎么会,那么明媚张扬的艾玛,竟然一大早用啤酒吞下整瓶安眠药。而我,她最亲密的朋友,竟然没有察觉到她情绪的变化。我自责的狠狠捶击墙壁,你站在我身边,把微微发颤的我搂进怀里,轻言安慰,她会没事的。 我回学校收拾艾玛的日用品,医生说需要住院几天。再回到病室时,艾玛已经醒过来了,你坐在床边同她讲话。见我进去,艾玛扬起了笑,她冲我虚弱的喊,谢廖莎,原来这世间真得有两个Jay。我分明看见了,她望向你的眼神,是那么明亮,照耀得她依旧苍白的脸也神采飞扬起来。 我没有想到,你们竟然是在这样的状况下见了面。 你走了之后,艾玛的眼泪才大颗大颗砸下来。我心疼的抱着她,一夕之间,她从那个人人羡慕的小公主变成了孤儿。在她吞药的头天晚上,她的母亲为了报复出轨的丈夫,拧开了煤气管。而那个第三者竟然是她那么依赖的小姨。忽然间,她失去了三个最爱的亲人。 出院后,从前那个张扬骄纵的艾玛再也不见了,她变得异常沉默。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致,只在我每天傍晚回宿舍时,她会仰着脸问我,Jay怎么不来看我?Jay他好吗?Jay有没有问起我? 看着艾玛一脸殷殷,我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要我怎么告诉她,你叫罗亚晨,并不是她心心念念的那个光环笼罩的明星,你不会唱歌篮球也不行。要我怎么告诉她,你依旧每天跟我打打闹闹,认真的画画,依旧每天赖床然后要我哄了才起来。要我怎么告诉她,你仅仅问过一次艾玛好点了吗然后再也没有提及。 可是,晚上睡觉时艾玛从上铺挤到我床上,她把头枕在我肩膀上,声音轻不可闻,谢廖莎,或许上天对我尚且念有一份仁慈,才会安排Jay的出现。她说,谢廖莎,谢谢你把他带到我身边。                                             【那个无所顾忌的吻向众人宣誓她女朋友的身份】 艾玛忽然出现在画室,那天是圣诞节。 S城的冬天是无尽的阴郁,无雨无雪,时时刮冷冽的风。那天却破天荒的出了暖洋洋的太阳。我跟你一起嬉笑着走出画室,然后便看到斜倚在走廊栏杆上的艾玛,阳光扑在她的身上,仿佛渡了一层金色的蜜。她回头,扬起手里的画夹,我也要学画画!在我目瞪口呆中,她跑到你身边漾开潋滟的微笑说,Jay,你教我好不好?你迟疑的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她,最终点了点头。 我记得她跟我一样讨厌爬楼梯,但在爬“百步登”时却有滋有味,一边爬一边数。她站在最高那层台阶上气喘吁吁大声冲我喊,谢廖莎,我又重新有幸福的感觉了。 理所当然的,两人行便变成了三人行。很多次,艾玛偷偷冲我眨眼,我明白她的意思,但我却选择故意装傻,你或许不知道吧,我是多么怕你与她单独相处呀,在我的心里,艾玛是一个能蛊惑人心的小妖精! 可人前人后,她都以你女朋友身份自居,她向来就是主动的女孩子。你还记得那次宿舍间的乒乓球赛吗?木子正好过来看我,便一起留下来为你加油。我没有想到你的球技那么棒,竟然通杀了全场!在一片欢呼声中,艾玛突然冲过去在你印满汗迹的脸颊上响亮的亲了下。全场嘘声一片,你尴尬的楞在那里,艾玛却咕咕的笑了,没有半点羞涩。 木子取笑她,她却推了他一把,语气挑衅,你这个胆小鬼,要不要也当众亲谢廖莎一下啊?木子的脸刷地就红了,讪讪的退到一边。 我沉下脸,扭头便走,目光掠过你的脸,却看不出你在想什么。 【她微微笑着的绝美脸庞上,此时却盛满了忧伤】 那一天下午,我们逃了课。你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 那时已经是2004年的早春了,画室所有的同学都在做最后的专业训练冲刺,考试迫在眉睫。我从小到大都有考试强迫症,考试临近的时间里,总是心神不安。你安慰我说,只要按照正常水平发挥就没问题,可我依旧成天紧张兮兮的。最后你只得翘了半天课,带我去那个隐秘在画室山脚下的古老街道。 午后的阳光轻盈的洒在青石板路上,老太太们搬了板凳坐在家门口晒太阳,闲话家常,偶尔有小贩推着三轮车摇着铃铛吆喝穿过。 我轻巧的在石板路上跳格子,而你则拿着相机不停的抓拍每一个瞬间。我回过头对着你的镜头笑,你的神情却沉醉在画面里。彼此都没有说一句话,静静的走着,一直到小街的尽头。 从老街出来,我们转到人潮拥挤的马路,把胶卷送去冲洗。路边有兜售水果糖的小贩,我跑上去买了两颗,转身欲递给你,就在回头的刹那,身边所有的喧闹都静止了,我的眼里便只盛满那个人,我看到你正迈着散漫的步伐朝我走过来,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相机挂在脖子上,神情安静略显忧伤。就在那一秒钟,我的心砰然而动,剧烈的颤抖着。我看到你眼睛中的自己,举着两颗水果糖傻傻地伫立着…… 艾玛就坐在“百步登”的台阶上把我们截住。 那时正好有什么东西吹进了眼睛里,我要你帮我吹。我们站在台阶下全然不知艾玛正像看电影一样把我们所有的动作都看在眼里。 回到宿舍她冷着脸问我,你没有什么要说的吗? 在我沉默良久后她甩门离去。 那天直到凌晨她才回来,怀里抱了几罐啤酒。她冲我笑,谢廖莎,我们去老地方。 宿舍楼顶天台,风肆意的刮着,我们爬到围墙栏杆上,冰凉的啤酒就着寒风灌入喉咙。她仰头喝完最后一罐啤酒,将手里的瓶子抛向空中,在落下时抬脚一踢,瓶子便呈一个完美的弧线抛出好远,在宁静的夜里发出“框框”声响。 然后才开口说,谢廖莎,长这么大以来,我真心渴望的,其实并不多。她偏过头看着我,带着祈求的眼神直直望进我的眸子。 谢廖莎,我从来没有求过你什么对不对?她微微笑着的绝美脸庞上,此时却盛满了忧伤。我仰起头,将啤酒送进喉咙里,冰凉的液体那么苦涩。                                       【一个意外就给我们做出了选择】 我们都来不及做任何选择或者退让。专业考试开始了,辗转在一个又一个城市的考场上,北京,广州,长沙,马不停蹄的安排已经没有多余的空间给我们想其他的事。 再回到S市,已经是人间四月天。4月13号是云老师的生日,他请了画室里的一些同学庆祝,也算是为我们送别,专业考试落幕,我们都要回校复习文化课程了。那天,艾玛也被邀请过来。落座时,她直接越过我身边的位置,坐在你的右手边。酒过三巡,艾玛拿着酒杯站起来,大喊,干杯!她的身子东倒西歪,我跑过去扶她却被她推开,我没醉!Jay,你说我醉了吗?她倒在你的身上,歪着头眼波潋滟,Jay,你喜欢谢廖莎还是我呢?有人开始不怀好意地笑起来,你尴尬的涨红了脸。我过去拉她,轻声说,别闹了。她手臂一甩,力道有点大,我重心不稳退出了好几步。你忽然站起来扶住我,然后走过去,一把将她拉回了座位上说,艾玛你醉了,我们送你回去。她呵呵笑着,我没醉。然后一个人跑去了厕所。 当然,亲爱的,我知道你没醉,难道你忘了吗?我们曾经在一起喝了一整瓶的52度白酒后依旧健步如飞。 那天恰逢周末,入了夜的街上异常热闹,车辆把逼仄的街道堵得更为窄小,有调皮的小孩子在人行道上玩滑板。我与你一左一右搀扶着艾玛,她还在那里自言自语。 意外总是来得那么突然,惊慌失措中只看见艾玛倒在地上,她的腿压在摩托车轮下面,鲜血在霓虹灯光下溃流成河。 我的思绪飞快地转回到几秒前,我听到你在叫我的名字,你越过艾玛想把我推开,电光火石间,艾玛伸手推开了你…… 【我知道,他是罗亚晨】 艾玛在医院住了半个月,那段时间你下课后就奔向医院去照顾她,我在你的眼里看到满满的内疚与自责,艾玛的脾气变得很差,可你都一一忍受着。 在病房外碰到你时,你微微垂下了头,沉默不语。能说什么呢?这次事故,不仅在艾玛光洁的大腿上留下一道丑陋的疤痕,更使她再也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健步如飞,昔日最美丽的腿成了颇子。 艾玛出院那天,我去找木子。在他家楼下,我轻轻对他说,我们在一起吧。 那天木子陪我几乎转遍了全城的大小花店,最终买到了艾玛最喜欢的蓝色雏菊。我记得她跟我说过,在意大利民间传说里,蓝色雏菊是有两层花语的,除了别离,还有一层是:远离伤害。 她接过花,冲我笑起来,我知道她懂得我的所有心思。而你,在看到木子手心里的我时,眼神暗了下去,但很快,便又恢复过来。 在送她回家的车上,她像从前一样把头轻轻枕在我肩膀上,轻声说,谢谢你,谢廖莎。对不起,谢廖莎。 可是艾玛,他并不是Jay。 我知道,他是罗亚晨。 后来,艾玛便休学了。我们仿佛从未认识一样,再也没有联系。 高考成绩出来时,我专业分数挺高,可文化成绩却平平。以木子的成绩足以上很好的美院,可他却毅然选择跟我一同去了T大美术系。 而你呢,我断掉了与山顶画室的所有联系,不再去打探你的任何消息。在我把蓝色雏菊递给艾玛起,从我对木子说我们在一起吧那一刻开始,我就已经彻底的将那段来不及说的感情掩埋到心底深处,也收敛起谢廖莎所有的张牙爪舞。 只是,我时常会在南方最寒冷的冬日里忆起,那年你忽然对我展露的那个灿若骄阳的笑容。                       【那些我所不知道的事】 罗亚晨我没有想到,在四年后会再次遇见谢廖莎。我看见她回头那刹那惊讶的表情,然后她跟着公车追了过来。她穿着高跟鞋奔跑的姿势那样决绝,我几乎想张口大喊司机停车。可是,接着,我就看到追在她身后的木子。于是,我伸手一把将站在我身边喋喋不休的学妹揽进了怀里,低头的瞬间,看到小学妹的表情由震惊转为窃喜。 我知道,谢廖莎一定会惊讶,为什么跟我在一起的不是艾玛。其实在2004年夏天,我就同艾玛失去了联系。是我先伤害的她,她把我速写本里一张又一张的谢廖莎撕了个粉碎,再将我们在老街拍的那些照片付之一炬。然后拖着还未痊愈的腿甩门离去。那晚找到她时,她已经在酒吧喝得烂醉,见了我,一个劲的流泪,接下来语无伦次的话却使我的整颗心彻底凉透。 她说,罗亚晨,我这么爱你,不惜与我最好的朋友决裂,不惜找人撞瘸我的一条腿……可你的心里却始终只有谢廖莎。 我曾经去找过谢廖莎,可是那时她已经去学校报道了,她的父母始终不肯告知我她的电话与地址。后来托云老师才打探到她去了T大美术系,那时我正面临两个城市两所学校的选择,最终我去了有T大的那个城市。 辗转拿到她的地址,我写了一封信给她。可是,在半个月后,她回信,只有短短一句话,却足以使我失去去见她的勇气。 她说,我自始至终喜欢的都是木子。 木子 小谢最终还是跟我说了分手。我那么恳求她,甚至在她面前流了泪。可是她只是一个劲的说对不起。 其实,在她流着泪对我说我见到了罗亚晨的那瞬间,我就知道,她会离开我。当年我明知她心里装的是另外一个人,可当她仰起无助的脸对我说我们在一起吧,我依旧毫不犹豫的点了头。 我那么深爱她,甚至对她隐瞒了一些重要的真相。比如罗亚晨的那封信,收发室的人要我转交,可我却在看到发件人那栏写了一个罗字后,偷偷的拆了,而后模仿她的笔迹给罗亚晨回了信。只短短一句,我却知道,已经足够。 谁曾说过,爱情终究是自私的。或许谢廖莎的记忆里,始终只有与罗亚晨初初遇见的那个瞬间。而她又能否窥见,在我的心里,亦是有一场关于初次见到她时心脏砰然跳动的记忆。 山茶始盛开,却是朱颜改 作者:那夏 嶶笶埋葬傷 长明灯下石栏干,长共松杉守岁寒。 叶厚有棱犀甲健,花深少态鹤头丹。 久陪方丈曼驼雨,羞对先生苜蓿盘。 支里盛开知有意,明年开后更谁看? 1.¢°1577的德夫哈芬和2007的你 鹿特丹的冬天不大冷。但尽管如此,我还是围着一条厚厚的羊毛围巾。那条红白格子相间的长绒布亲昵地绕着我的颈子,我大半的面目便轻易的被模糊。 这个地势低于海平面一米的欧洲门户,总是以各式各样诱人的新鲜理由,吸引着来自各地的游客,其中,不乏我这样的黄皮肤。 今天的派特-海恩广场宁静的反常,只有少少的游客瞻仰着德夫哈芬的雕像。那个出生在1577的,曾俘虏过西班牙宝藏船队的西印度公司船队司令,在被海风吹拂了数百年后的今日,仍时常被这里的居民提起——他们说,他是传奇。 我微笑着找到一个角落坐定,支起画架,像平日般等待陌生旅人的垂询。可兴许是今天的游客太少,又或是大家已跟着初临的冬季沉寂,整整一个下午,都没人肯来问我那句“Could you draw a picture for me?” 傍晚就这样伴着潮汐来袭,天空在这一刻蓝得如同倒扣在头顶的海洋。昏昏欲睡的我忽然被某个略带迟疑的声音叫醒。 睁开眼的刹那,我竟然看见你。 “Could you draw a picture for me?”你问的小心翼翼。 现在已经是2007年,你并没有认出我,但我还是下意识地紧了紧围巾,只露出两只雾气蒙蒙的眼睛。 如今你怀里抱着一个稚嫩的小女孩。她咿咿呀呀的啃着手指,笑若春风,仿佛当年的你。 从1577到2007。这四百三十年的光阴,成就了属于我的小小传奇。 我拿起碳笔,却终究无从下手。十一月,山茶又要花开。春城应如故,只是朱颜改。 2.¢°1999的飞天小女警和愚蠢倒霉鬼 1999年的昆明植物园,那一路的银杏和枫叶美的如火如荼。 我愤怒的踢着两颗小石子,焦急的寻找下手目标。可我找了好久,便悲哀的发现,这群游客不是太嫩就是太老。正当我开始犹豫要不要收手,一个吟着诗的小女生赫然闯入了我的视野。 请不要责怪我没水准,像我这样蹩脚的新贼,偷个矫情的女生。恰恰好。 于是我故作轻松地跟在她身后,一边大无畏地忍受着从她嘴里不时蹦达出的。类似“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的诗句,一边寻找作案的最佳时机。 可是不管我多么谨慎,我还是失算了。 当我的手好不容易从她的背包里拈出那个干瘪的钱夹时,天杀的你出现了。你一手拧住我的手腕,一手拍她的肩,“这位小姐,你的钱包掉了。” 她当然是感激涕零的笑了,而你,混蛋的你也义正严词的乐了。惟独我,唯唯诺诺的哭丧着脸,不情愿的把钱夹给她:“钱真少,品位真差” 我的刻薄并没有招致她的厌恶,相反的,愚蠢如她还想掏票子感谢我们。 虽然最终她的美意被你一番肺腑劝退,可我却记住了你那张貌似诚恳的,笑得春风满面的脸。我觉得,你真讨厌。 那个矫情的女生走后没多久,你跑过来跟我扒皮,你说,“小孩子怎么能做坏事?”我恶狠狠的斜睨你,“呸呸呸!我连饭都没得吃了,还管它什么坏事不坏事?” 你似乎是被我的歪理慑住了,过了好久,才回过神,走过来拍拍我的头:“小朋友,我请你吃晚饭。” 你当然得请我吃饭,因为你,我未来三天可能都没有饭。 我拽着你上馆子,专挑贵的吓死人的点。我边剥一只小龙虾,边张牙舞爪的跟你乱咋呼,“你知道吗,我是神偷!” 你看着我不说话,过了好久,你伸过手来敲我的脑门,“警察先生请神偷小姐吃顿饭,希望她不要再作恶多端。” 我就这样被你的一句话吓的噎住了,眼睛瞪的老大。你拿出你的工作证在我眼前使劲晃。“你不要怕,我是来昆明度假的。” 好吧,我相信你是来度假。 27岁的警察先生来昆明度假,遇见了17岁的小偷小姐,这是不是一出喜气洋洋的开头? 至少,那时我以为是的。 3.¢°我们曾经以为惊天动地的大事,在后来的岁月里,竟会显得那样微不足道 你结完帐要走了,我惬意的打着隔说拜拜。 直到我确认你已消失在对面那家酒店大厅,我才心满意足的打开自己的手机。 说真的,你挺笨。要知道,趁你付钱那会儿,我早已把你遗忘在桌上的手机翻了个遍,并悄悄把你电话号码输进了我的手机。 嘿,你要知道,想做个成功的小偷,认识个警察是必要的啊。 告别了你之后,我开始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十一月的月色一点也不美,山茶花凛冽的香气扑在我的脸上,我冻的直流哈喇子。 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开始拼命响,我按掉,倔强的抬头,却骤然看见我家老头子的车停在前方。 我的眼泪开始没出息的拼命往下掉。 好吧我承认,我这一哭,便宣告着我离家出走的壮举在实施了三十九个小时又四十三分后彻底破产,我觉得很憋屈。 老头子把车开的很慢,良久,他转过头来压低声音问我,“你真的不想继续念了?马上就要毕业了。。。” 我咬着嘴巴低着头,隔了好一阵子,一脸郑重的看着他,“警察会喜欢一个不爱念书的小姑娘吗?”他诧异的盯着我,脸色绛红,大概被气的说不出话。 好了,现在你知道了,我是因为不想念那个所谓的重点高中,才跟我家老头子闹翻了。我愤怒的收拾好书包,在他一口一句孽障的叫骂声中,踉踉跄跄的逃出了家门。 请原谅那时我的年轻和愤怒,因为17岁的我还不知道,原来生命的遗憾那么多,而我们曾经以为惊天动地的大事,在后来的岁月里,竟会显得那样微不足道。 只是,只是,我从未后悔与你相逢。怪只怪我技艺不精,偷不来与你的未来。 4.[吃饭很无聊,谈恋爱很无聊,我想无聊,你要不要跟我一起无聊?] 没过两天我又跟我的班主任闹翻了。他在讲台上颤抖地拍着桌子:“你给我出去!”我笑嘻嘻地跟他比了个“拜拜”的手势,就潇洒地走了出去。 可我没走出几步就哭了。 他不相信我,他一口咬定他那本被污水淋得透彻的教科书是我的杰作。我咬着牙笑嘻嘻地告诉他我的档次没有这么低,他便恼羞成怒地把我赶出了教室。 昆明的街道里到处都流窜着山茶花的香气,那种又冷又硬的味道让我窒息。 我攥着身上仅剩的七块钱去买茶花烟,买完之后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打火机。那一刻,我竟是感到前所未有的委屈,眼泪像止不住的泉水,拼命往外涌。 我恶狠狠地把那些烟掰成两半,放在手里使劲揉。可揉着揉着,我竟然想起你春风满面的脸。 几乎在一瞬间,我从地上跳了起来。 我从口袋里摸出电话打给你,没等你开口,我就开始哇哇大叫,“你不是警察吗,警察是不是该拯救肚子饿又想去犯事的小偷?” 不出所料,你很快便赶了过来。你跑得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地指着我骂:“麻烦精!”我抹干哭花的脸,跟你笑得嘻嘻哈哈,“说吧,请我吃什么!” 我们坐在火锅馆里吃你的家乡特色,几杯啤酒下肚,我又开始跟你乱咋呼。 是的,你不算英俊,也不再年轻,可我却在看见你的刹那,有了莫名其妙的念头和付诸实践的勇气。 我借着酒劲,豪气地跟你拍桌子,“你知道吗,其实吃饭很无聊,谈恋爱也很无聊,但我现在想无聊,你要不要跟我一起无聊?” 我想你一定是老了,否则你不会在我做出如此豪迈的告白后还能心平气和地帮我夹菜。似乎是过了很久,隔着那口沸腾的锅子,你抬起头看我的眼睛:“我27岁了。” 好了,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要我有常识一点,懂事一点。可我才17岁,我有资格去争取我的爱情,不管它是否有十年的时差。 [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 你走之前丢给我一句话,你说你明天的火车回重庆。 我死气白赖地跟在你身后,你赶我走,我哭丧着脸说我没处可去了。我真的没处可去。 老头子的电话在我逃出校门后不久响起来,我几乎可以想象他在电话那头咬牙切齿的愤怒模样,他给我下最后通牒,他说你给我滚回去道歉。 我“啪”地切断了电话。 我拽住你的衣角不让你走,我说你带我私奔吧?我知道你肯定以为我有病,因为你傻呆呆地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我们僵持在原地,然后我听见了老头子按喇叭的声音。他总是有办法找到我。 后来我还是走了,被老头子给拽走的。他把我跟小鸡似的拎上了车,我使劲拍窗门,跟你吼,“我送你吧?你几点的火车?” 你没有搭理我。 那天凌晨我从家里翻窗户跑了出来,黎明前的天空是宝石蓝的湖泊,缀满了零星的辰光。我蹲在火车站里一遍一遍地打电话给你,边打边骂你“没良心”。那些等车的乘客不住地回头看我,我凶巴巴地一一把他们瞪了回去。 就在这时我听见了你无可奈何的声音,“等了多久了?”我笑嘻嘻地站起来,“不久不久……” 我的话还没说完,却已经一个踉跄,栽进了你的怀里——我的腿,麻了。 你把我扶正,义正词严地告诉我,“小朋友,赶快回去念书,我不需要你送我。”我眨巴着眼睛笑得异常甜蜜,“那你的意思是我念完书就可以跟你谈恋爱?” 你盯了我三分钟,只是叹了口气,然后就要往里走。我跟在后面不屈不挠地拽你的衣服,“你记得你说过的话!” 然后你就真的走了,我后悔没跟你要个临别的拥抱,于是我只好吭哧吭哧地发短信恐吓你,“不准换号码!否则我就继续去做神偷!” 我乖乖地回了学校,跟那个拍着桌子叫我出去的班主任道歉。我把躬鞠得异常漂亮,对不起说得异常诚恳。他一挥手,说,好吧好吧就这样吧。 我的同桌问我,“你大彻大悟了?”我得意地笑了,“我要恋爱了。” 是的,我要跟你谈恋爱了。尽管,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 [旅途的终点,是不敢老去的我,和已经老去的你。] 毕业的时候已是六月的尾巴,山茶早已凋零。我一个人咬着嘴巴边哭边打包行李。 我才跟老头子吵过一架,他数落我偷偷把志愿全填在了重庆。我昂着脖子像只骄傲地小公鸡,我跟他说我要去跟你谈恋爱。他气得甩了我一巴掌,在他听说你比我大十岁以后。 好了我就要去找你了,我要感谢你没有换掉你的手机号码,你还会在接到我电话的时候摆出你那个年纪的人特有的德行——沉默,和叹息。 现在是2000年的夏天,重庆的太阳正如火如荼。我忽然很想念1999的植物园,我很感谢那个有点愚蠢的女生,因为她,我们才可以这样无限的接近。 到达重庆之前我在火车上跟一个女生打牌,她说地道的重庆话,笑嘻嘻地握我的手,“重庆欢迎伟大的你!”在那一刻我的鼻子有点酸,伟大的我,原来一个女生奔赴一场爱情,是可以用伟大来形容的。 火车穿过了无数的绿野和田地,我眯着眼睛靠在枕头上想已经老去的你。我还不敢老去,因为我还没有见到你。 火车到站已是凌晨,我咒骂自己有病,挑了这样一班车来找你。可是,这却已是到达这里的最快途径——我没有钱,我像17岁那样负气地出走了,撇下了我家那位老喜欢跟我吵架的老头子。 后来我是在火车站附近的旅馆潦草的住了一晚,洗脸的时候我抬起头看着这里的星空,原来确实是不一样的。昆明,和这里。 一大清早我买好早饭,像所有陌生的人群一般挤上公车,去你工作的警察局找你。 我蹲着路旁的榕树底下啃一根玉米,静静地看你跟一位比我更年轻的小女生扒皮。 她苦苦哀求你,“你能不能放过我男朋友,我保证他不会再犯事……”你的模样像一个标准的好警察,“他伤了人,谁也帮不了她。”她哭得梨花带雨,歇斯底里,你赶她走,她却始终不肯离去。终于,你无可奈何地背过身去,而她,伤心欲绝地瘫坐在地,眼里全是绝望的光芒。 这世界到处都是分离。我似乎被嘴里玉米粒哽住,傻呼呼地什么都忘了做。 我悄悄地跟着你走上楼,伸出双手从背后偷偷抱你,你的身子几乎快要僵硬,良久,我看见你颤抖的肩膀。 “你来了。” [你不能不要我,警察不能不抓小偷的。] 你把我安置在你家附近的旅馆,你说,“小朋友,你不要乱跑,这里不是昆明,没有爸爸来找。”我看得出你眼底的关切,但我忍不住要跟你叫板,“我是来读书的,我已经18了,长大了,你要负责跟我谈恋爱!” 你的脸色暗淡眼神空白,只是静静低下头,“你18了,我28了。” 窒息的沉默,你不说话,从裤袋里摸出烟,点燃,利落得让我咋舌。我开始拿枕头丢你,声嘶力竭地跟你喊,“你骗我!” 枕头砸在你僵直的背上,而后弹了回来。你顿了顿,把它捡起来放在沙发上,头也不回的叮嘱我,“早点睡,明天我请假陪你……过几天,就回家吧。” 门被你轻轻带上了,我翻下身去捡你落下的烟盒,它被揉皱了揉破了,我却还能看见那上面娟秀的字迹“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他们叫它,茶花。 我把枕头从沙发上拿起来放在床上,推开阳台的门。 黄昏渐沉,霓虹开满城市的各个角落。我点燃你落下的烟,有些呛人。 我想给你发短信,但写了又删,删了又写,最后还是没有一个字。我压着嗓子拨你的电话号码,你没有说话我却已经哭了,“你不能不要我,警察不能不抓小偷的。” [倘若我可以偷走十年的光阴。] 第二天清早你来接我,我们不提昨天的种种,你说带我去坐船,我就兴奋地开始拾掇衣服。是的,谁要被时光打败,我已打定主意要和你谈恋爱。 重庆的天气依然很好,江风大气得刮在我的脸上,我的头发被拨乱。 你站在售票窗前跟那个中年女人买票。我看见你伸出两根手指跟她比画要两张,你的模样有点无奈有点可爱,站在你旁边用脚尖划圈的我就咧着嘴笑了。 当你接过那两张票时,我瞅准机会,毫不客气地跳过去一把抓了起来:“我要保管!” 我就是一个赖皮,所以你拿我没辙,我神气地把那两张票对折,塞进了裤包,然后在剪票的时候,冲着那个工作人员大声喊:“NO!”我不肯给他票。 ___________________续 09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 09.8 浅灰色的 思念 蔓延在你指甲的末梢 嵌入琴弦的音符里 穿越过迷雾森林 烙在 你那 坚韧凛冽的心上 墨绿色的广场 扑满斑斓的彩蝶 衔着百日草 停在 我们 柔软而温暖的肩上 日不落的 黄昏 一起憧憬 那 一定会降临的爱情 09.9 你穿初见时的白背心 背带松松垮垮 我抬头 目测一朵浮云的重量 你我转身 以背取暖 像是相依为命的Twins 静候时光深处的执子之手 可这一天 你和我 谁也看不到 那茫茫人海中 你和我的下一秒 09.10 你记得梦境 气球 天空的颜色 你记得他吵闹任性 恣意妄为的脸 他的旧时光 似归巢的倦鸟 这座城市暮色渐逝的天空 是你的幻觉 用白纸写诗 用良言写意 你假装很幸福 我假装不爱你 和最爱的人相濡以沫 和次爱的人相忘于江湖 我沿着这城市流浪 你也会去很多地方 你 走不近他的身旁 我 也只能 深深深深 把你放在心上 09.11 时间和空间 都有各自的魔法 蓝天只是梦中的奢侈 旧吉他 格子衫 与你背道而驰 是做给天使看的戏 黑白世界里的最后一抹金黄中 我听到捕风的声音 它说 小野猫和垂耳兔相恋了 那么 我和你呢? 最凉的秋天总会过去 世界这么大 请你带我回家 日光倾城的下午 听说外面的世界很美好 老树不孤独 有人陪跳一支舞 飞舞的泡沫 蓝紫的光晕 以轻微的姿态 甜到哀伤 和你在落叶深处 细数相依相偎的温度 不说去路与来路 良辰美景 都与你共渡. -------- end of 2009 . ---------- 【七微?文字】时光恋人   【 1999年。你的微笑照亮了整个角落。】 那个时候的祝小言,沉默,胆怯,独来独往,刘海长长的遮住眼睛,走路永远都是低着头。 升上初中的第一天,老师安排座次表时说同学们可以各自找人同桌,周围的人立即叽叽喳喳地闹腾开了,只有祝小言抱着书包静静地站在教室后面的角落里,埋着头盯着脚尖。不用抬头她也知道,没有人会愿意跟她同桌。早在上午报到时,人群里一道道异样的目光与在见到她那瞬间的吸气声就已经使她预料到了。不过,有什么关系呢,从小到大她已经习惯了。 可有人忽然走到她身边,开口时声音很轻,生怕打扰到她,请问,我可以跟你同桌吗?祝小言缓缓抬头,却没有看到她预想中的吃惊与惧怕的表情,站在她对面的男生,依旧微微笑着,在等她的回答。 我叫乔阳,我可以跟你同桌吗?男生见她没做声,又征询了一遍,眼神里满是真诚。 祝小言这才点了点头,然后跟在乔阳身后去讲台找老师登记。本来闹腾的教室里顿时有片刻的安静,有女生用很轻却足以传到祝小言耳朵里的声音说,她凭什么跟乔阳坐一起?语气里有微微不满与嗤笑。 才十二三岁的年纪,却已经刻薄的懂得用美丑来衡量一个人与另一个人配不配走在一起。所以,所有人都不明白,为什么班里成绩最好、长得最好看的男生乔阳会拒绝掉那么多女生的请求而选择与最丑的祝小言同桌。 关于这个疑问,许久之后当祝小言与乔阳熟稔的可以自如谈笑时,她也曾问过他,可男生只是微微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答,因为你是我小妹嘛。语气里宠溺立现,真得就像哥哥对妹妹那样。 是的,妹妹。那年,学校里不知怎么的忽然风行起义结金兰的桥段来,三五成群互称兄弟姐妹,按年龄排行。可那样的活动祝小言向来是不参加也不感兴趣的,她依旧独来独往,与乔阳同桌了三个多月讲话统共不超过二十句,每每还都是乔阳主动搭讪。 可哪怕这样,依旧有女生们来找她麻烦,她们将她堵在单车棚里,用恶毒的言语攻击她,而后狠狠推了一把祝小言。乔阳就在这个时候忽然出现,他一把扶住祝小言,恶狠狠地冲那些女生吼,小言是我妹妹,我不准你们欺负她!她们估计都吓着了,一向温和的乔阳发起火来原来也是很恐怖的。 祝小言说了一句谢谢推着单车转身就走,乔阳跟了出来,谁也没说话,可两个人都没有跨上单车,只慢慢推着走。到了十字路口,乔阳忽然叫住往右走的祝小言,诶,不如你做我妹妹怎样? 祝小言背脊明显一僵,可她没有回答,也没回头,跨上单车,唰地骑出好远。 【2000年。我那么那么努力,只为离你更近一点而已。】 初二时,祝小言的成绩忽然一跃挤进了年级前十。乔阳半开玩笑说,小言,你是不是得请我这个师父喝汽水以作报答呢?是的,她的成绩能够在短时间内突飞猛进离不开乔阳的课后辅导。 学校新开了一家专供汽水饮料的小店,一块钱一大瓶。乔阳拖着祝小言走进去的时候,柜台后只有一个女生坐在那里看电视,祝小言认得她,她父母是饮料店的老板,才转学到隔壁班级的姜维莉,成绩好,人漂亮,是公认的新任校花。 姜维莉看到乔阳时,眼睛唰地一亮,乔阳是你呀,你来买饮料吗?我请你。说着就递了一瓶冰冻好的汽水过来。 我……我,有人请客呢。一向落落大方的乔阳竟然变得吞吞吐吐,祝小言看到他的脸在瞬间微微泛红起来。 走出饮料店后,乔阳略带迟疑地问祝小言,你觉得姜维莉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诶,就是……就是…… 你喜欢她?祝小言忽然打断吞吐的男生。 我也不知道。不过,她符合我喜欢的女生类型哦。长头发,大眼睛,白皙皮肤,笑起来很美好的模样。乔阳偏着头,一脸沉醉中的他却没有看到身边的祝小言瞬间黯然下来的眼光。原来,他去汽水店并不是为了庆祝她取得好成绩而是另有所图。男生不知道,他的无心之语忽然间就在祝小言的心里落下了伤痕。 祝小言想,所有人都只看到她拼了命地去学习,可没人知道她其实只是想离乔阳近一点,再近一点。他是多么优秀的男生啊,成绩从未下过年级前三。 但是,再怎么努力,她与他的距离终究也是隔着好远。有些事,不是努力就可以改变的,这一点,祝小言从懂事后就已经深深明了。 【2001年。你有你想要保护的人,而我,亦是。】 初三那年冬天,乔阳终是同姜维莉牵了手。在这个重点初中,早恋依旧是禁忌的话题。更何况姜维莉的父母都在学校,一点风吹草动都逃不开他们的眼。所以,每次放学后或者周末,他们的约会里就多出一个祝小言来。但三个人的约会总也显得有点局促与怪异,更何况她不是看不明白姜维莉看向自己时目光里流露出的淡淡厌恶,几次下来,祝小言便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推脱掉。 可一个星期后,就出了事情。那天最后一节自习课,班主任忽然把乔阳叫了出去,足足谈了半个小时乔阳才回来,他的脸色有点难堪,眉毛蹙成一团,而后一言不发的伏在桌子上。祝小言从未见过那样挫败的乔阳,犹豫良久,在下课铃响起之前终于还是伸手推了推他。 第二天,班主任就把乔阳与祝小言的座位调开了,搬东西的时候祝小言有片刻的走神,三年的同桌,就这样被隔得好远了。虽然还是同一间教室,可祝小言却忽然感觉是天涯与海角。 放学一起回家的路上,乔阳带着不解与轻松对祝小言说,好奇怪,班主任忽然又说不用叫家长来了。小言,你是不是找老师说了什么?他怎么突然把我们座位调开了? 没有呀,可能是老师把事情调查清楚了吧。祝小言淡淡说,而后又嘱咐男生,你们以后还是当心点好。 是呀,乔阳松了一口气地拍了拍胸脯,以后得转为地下党了。到了十字路口,乔阳扬手说了再见,单车唰地飞出好远,一声欢快的口哨声吹得响亮。 祝小言看着男生的背影,忍了一天的眼泪就哗啦哗啦落下来。乔阳永远都不会知道吧,她在昨天放学后找班主任说的那些话。她说,老师,你在学校后山看到的那个与乔阳亲吻的女生,是我!老师,是我把乔阳约去的,与他无关。她从未那么勇敢的抬起头,不畏不惧的面对着老师的质问。她还记得班主任眼里流露出的失望,他说,祝小言,我一直以为你是最乖巧懂事的学生,可,你令我失望。最后他说,你以后不要再打扰乔阳。 乔阳,你宁肯被老师逼问到要你喊家长来,也不肯交代那个女生的名字,你有你要保护的人。而我,亦是。所以,我甘愿为你承担下所有,你知不知道,那并不重要。   【2002年。城南与城北的距离不仅仅是一小时车程。】 中考前夕,乔阳问祝小言,你想考哪所学校呢?祝小言想也没想就回答,一中。我也是呢,那我们一起加油哦。 我当然知道你最想考一中,所以,那也是我的目标。可祝小言只是笑了笑,什么也没有说。 末了,乔阳又补一句,姜维莉也是要考一中的。 那段时间,祝小言比从前更加努力,她知道自己愚钝,不如乔阳和姜维莉天资聪颖,那么势必就得付出更多。所以她早上总是最早来学校,晚上也是自习到很晚才回家。这样,她与乔阳唯一一段短暂的同路回家时光便没有了。 中考的前一天下午,下起了大雨,祝小言正在家里做最后的复习,乔阳忽然出现在她的窗外,咚咚咚的敲着玻璃。她诧异地看着一脸灰败被淋成落汤鸡的男生。 在客厅里坐了良久,直到祝小言用吹风将他的头发吹干,又找了父亲的衣服给他换上,乔阳才终于开口,她要同我分手。语气里是从未有过的无助与悲伤。说完这句,便将头埋在手心里,任祝小言怎么问缘由他都不再开口,肩膀一耸一耸的,仿似在哭。 祝小言忽然就冲进了大雨中,临走前只丢了一句,你在这里等着,我去帮你把她找回来。 直到天黑,祝小言才拉着姜维莉急匆匆的赶回来。乔阳在见到姜维莉的刹那,眼神瞬间明亮,也顾不得她身后的祝小言,冲过来就一把抱住姜维莉,手臂箍得那么紧,生怕她消失不见。姜维莉轻轻说,对不起,我以后不再任性了。 祝小言转身悄悄回到卧室,倒在床上,疲惫与昏眩同时向她袭击过来。 成绩出来时,乔阳与姜维莉以超出录取线很高的分数如愿考进一中,而祝小言却以十分之差被拒之门外。 看着三中的录取通知书,祝小言惨烈的笑了,不管我心里多么希祈能够与你靠得近一点,可我与你,终究是要越来越远了。一个城南,一个城北。整整一个小时的公交车程呢。 而这一次,我的心里又多了一个小秘密是你所不知的了。那个下着暴雨的夏日午后,祝小言疯狂地寻找姜维莉,最后在游戏厅角落里找到正玩得风生水起的女生,她劝她跟自己去见乔阳,甚至流下了眼泪,她说,求求你跟我去见他吧,否则他明天连考试的心都没有了。姜维莉冷冷地看着祝小言,而后扬起头高傲地说,你喜欢他对吧。 那天晚上,祝小言便发起了高烧,可第二天她依旧坚持去了考场。 【2003年。假使可以将信写成小情书。】 高中时,祝小言依旧沉默,不合群。虽然周围的同学在看到她的时候不会再发出那么明显的吸气声,也不会当着面说她丑八怪。十六七岁的少年们已经渐渐懂得人前收敛自己的情绪,可背后的议论到底也是少不了的。只是,再也没有一个少年会走到她跟前,微微笑着说,我可以跟你同桌吗?也不会有人怒吼着说,她是我妹妹,我不准你们欺负她! 但她并不觉得孤单,因为每个月都可以收到乔阳的一封信。那年,手写信依旧流行,祝小言买了淡雅的带有香味的信纸,在寝室熄灯后站在走廊昏黄的路灯下,一字一句,有时是长长的两三页,而有时,仅仅是书上看来的打动心弦的一句话。每次去邮局投递或者从传达室收信,都是祝小言最快乐的时光,仿似收到的都是小情书。 可进入高二后,她一连写了两封信,都不见回音。她想,或许是学习太忙了吧。她犹豫着自己到底要不要再写信过去,这样会不会打扰到他呢?但这么想着的时候,笔已经落到了信纸上。 可没想到乔阳忽然会来学校找她,那是他第一次过来看她。那天是祝小言值日,同学站在教室门口喊她,喂,有人找你,在校门口。她几乎是一路狂奔着下六楼的。 好几个月不见,那个少年又长高了,变得更帅气了。他斜倚在学校门外围墙边,左脚轻轻踢着小石子。祝小言吸一口气,才走了过去,喊一句,乔阳。 小言,我想要你陪我去挑礼物呢,下周日是维维生日。一句话,祝小言微微窃喜的心立即溢满了淡淡失落,很快,她扬起笑说,好啊。 当祝小言出现在姜维莉的生日聚会上时,她明显感觉到姜维莉的眉头蹙了蹙。她的朋友们见到祝小言,嘴巴不约而同地张了张,而后问,维维,这是你朋友? 乔阳立即笑说,这是祝小言,我们初中同学。维维,没跟你商量就请小言过来,你不会生气吧?姜维莉立即换上笑脸,怎么会呢,我与小言也好久没见了呢,正好聚聚。 可饭吃到一半,姜维莉忽然挽着祝小言的手说,你陪我去趟寝室好吗?一进寝室,姜维莉的脸立即拉了下来,从抽屉里掏出两封信重重地甩在桌子上,你是不是一直在期待着乔阳的回信? 怎么会?祝小言张大眼睛,自己的信怎么会在姜维莉的手里! 别猜了,这些信都是我截下来的。所以,你永远也等不到他的回信。转身出门时,姜维莉又扭过头,声音冰冷,祝小言,别忘了当初是你求着我回到乔阳身边的,那么就不要再来纠缠。   【2004年。爱人与被爱的区别,自小小细节里便可窥见。】 祝小言从未想过,自己也会收到情书。 那个叫粟柏的男生,她之所以对他有点印象,是因为他跟自己一样很沉默,在班上也几乎没有什么朋友。偶尔听宿舍里的同学谈论过,他来自农村,家庭贫困,因为成绩优异,每年都是拿学校助学金。 可就是这样沉默甚至有点木讷的男生,竟然在祝小言的课本里夹了一封信。短短六十个字,却有好几个错别字。祝小言从歪歪斜斜的字体里已经窥视出他的胆怯。或许就因为这几个错别字,反而使得那封不像情书的情书没有被祝小言丢到垃圾桶。在那瞬间,她忽然很感触。或许,他才是与自己同一个世界的人吧,因为他们心里有着同样的自卑感。就好像乔阳与姜维莉一样,有着同样的骄傲。 所以,在祝小言过生日时,她请乔阳与姜维莉过来学校外面吃饭,就把粟柏也带了去。姜维莉在看到跟在祝小言身后一言不发的男生时,嗤一声轻笑,故意问,小言,这是你男朋友吗?而乔阳只是习惯性的揉了揉祝小言的头发,小丫头长大了哦。 吃饭的小炒店没有饮料供应,祝小言刚起身说要去买,粟柏先一步站起,我去买吧。 回来时他提了三瓶橙汁与一瓶纯净水。姜维莉嚷起来,你怎么买了矿泉水?粟柏将水递给了祝小言,轻轻说,小言她不喝橙汁,她喜欢的葡萄汁又卖完了。 祝小言转过头,愣愣地看着粟柏,那一刹那,她的心里忽然就有一丝暖流划过。就连相识几年的乔阳都不知道她极讨厌橙汁,可才相处不久的男生竟然记得这个小小细节。 或许,这就是喜欢与被喜欢的区别吧。 【2005年。我们注定是一曲分叉的小乐章。】 高三下学期,大家都变得忙碌起来,甚少见面。那时寝室里已经装了电话,偶尔的,乔阳也会打个电话过来,问祝小言复习的怎么样,而后也会问起她同粟柏怎么样了? 每每祝小言只是轻轻地笑,而后装作不经意地问,你跟姜维莉应该会填同所学校吧?问过后,又觉得这个问题很多余。乔阳的回答在意料之中,那是一定的!我们说好了一起去武汉呢。 武汉吗?可是祝小言想去长沙呢。 但是最终,祝小言在高考前,她偷偷将乔阳的志愿表如数复印了一份拿回了学校,而且决绝到只填了第一志愿一所学校。在这么几年后,她心里当初的那个希祈依旧没有变。 所以,当粟柏拿着那张复印的志愿表拦住祝小言时,她也只是微微垂下了头。 小言。粟柏轻轻喊了一句,你终究还是放不下他。只此一句,便再也说不出其他。祝小言张了张嘴,却终究只能看着男生的背影渐行渐远。她并不是没有感觉的人,这一年多来,他待她的好,点滴在心头。只是,这一场辜负,终究在所难免。 可没有想到,命运再次同她开了个玩笑。 姜维莉高考失利,最终没有去成她最想去的武汉,而乔阳,毅然放弃了他的第一志愿,追随他的爱情而去。 这多可笑,他们三个都去了长沙,可当初最想去的祝小言,却孤身一人去了武汉。 去报到那天,乔阳到火车站送她,不是不遗憾的,他说,小言,没想到你最终去了我们最想去的学校。最后他揉了揉她的头发,以后就是一个人在异乡了,你要多多照顾自己。还有,往后不要再那么自卑了,在我心里,小言一直是个很优秀的女生呢。 祝小言忽然哽咽,伸出手想要抱一抱他,可到底有点迟疑。乔阳却一把将她揽进怀里,轻轻拍了拍她的背。 在火车轰隆隆的声音里,祝小言望向窗外轻轻说,乔阳,此后,我们离得更远了吧。   【2006年。让我将你的幸福找回来。】 祝小言接到医院电话的那个冬日午后,她正在实验室做试验。“哐当”一声,手里的玻璃试管就摔碎在地上,她发疯般地冲出去,连白大褂都忘记脱下就往车站跑。 从武汉到长沙,短短数小时的距离,却是那么漫长。她一边默默祈祷,乔阳,你千万千万不能有事。眼泪就大颗大颗地砸下来。这一年来,她已经极力让自己慢慢去淡忘掉他,偶尔的联系,也让自己看起来云淡风轻,甚至假期也待在学校没有回老家。 赶到医院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乔阳依旧昏迷未醒。医生说,好在酒精中毒不是很久就被发现。 望着病床上乔阳苍白的脸,祝小言的身体微微发颤。怎么会,那么阳光灿烂的乔阳,竟然沦落到每日用酒精来麻痹自己。 送乔阳来医院的同学将祝小言叫了出去,他说,乔阳醒来时,你千万别提姜维莉的名字。 直到此时,祝小言才明白,原来在一个月前,姜维莉另结新欢,而后跟着那个新欢双双出国。六年的爱情,就一句再见得以终结。骄傲如乔阳,如何能够承受得住那样的背叛。便日日躲在出租屋里以酒来麻痹,终于出事。 乔阳醒过来时,已是第二天中午。睁开眼的那刹那,他有点茫然,眼神涣散。看清守在她面前彻夜未眠的祝小言,嘴巴张了张,却终究什么也没有说。 乔阳出院后,祝小言向学校请了一个礼拜的假,留在长沙照顾他。可现在的乔阳却完全变了一个人,他整日坐在房间里发呆,祝小言做好的饭他看都不看一眼。 那晚,祝小言买菜回来,一进门就看到乔阳坐在地上摇晃着身体,地板上已经扔了两个空瓶子。祝小言冲上去抢过所有的酒瓶子,狠狠地就朝垃圾桶里砸。微醉的乔阳发了疯似地扑过来,一个重心不稳,祝小言就被乔阳推到在地上,恍惚中,他的嘴巴忽然就压了上来,带着强烈的攻击欲。只一刹那,他已经起身,冲祝小言狠狠地吼,你滚! 乔阳,你等着,我去把你的幸福找回来!祝小言走之前只丢了这样一句话,她甩门而去背影如同多年前那个暴雨倾盆的下午一般决绝。   【2008年。百转千回,只为等一个早已了然于心的答案。】 2008年的秋天,乔阳大四,他已经戒掉了酒,并且已签下了北京一家外企的工作合同,只等在学校做完毕业论文与答辩便可以北上。 他遇见严丽的时候是在学校外他经常去的一家咖啡厅,那天是他生日,请了几个好友一起庆贺。饭吃到一半,他的目光便被正走出咖啡厅的一个女孩吸引过去,他扔下一干朋友就追上去,一路追到十字路口,遇红灯,他迟疑片刻终是站在女孩身边轻轻开口,咳,你长得很像我的朋友。 女孩回头,是一张十分秀丽的脸,大眼睛,皮肤白皙,漆黑直发。她笑了,嘿,这样的搭讪方式似乎略显老土哦。 乔阳微微摆手,有点紧张,是真的,你的长相像我……我的前女友,可,你的眼神像极我一个好朋友。 就这样,乔阳同严丽渐渐熟稔起来。闲暇的时候他们会一起去初次遇见的那个咖啡厅喝下午茶,她喜欢听乔阳讲故事。他同她讲起他前女友的事,一副云淡风轻的口吻,好似已经完全放下。他亦会同她讲起那个叫祝小言的女孩,他说她是妹妹,是最好的朋友,只是,在2006年寒冬过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她,她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他四处寻找打探她,可是一无所获。 严丽轻轻问,那,你喜欢她吗? 乔阳迟疑了片刻,终是摇了摇头,我一直都只是把她当妹妹。只是,我欠她一句抱歉。顿了顿,眼睛望向严丽,我暂时不想再考虑感情的事。 最后一句话,分明就是说给严丽听。 聪明如她,当然听得懂,所以在门口分别时,如果乔阳细心,会听出来,这一次,她说了再见。 再见,即是再也不见。   【2007年。丢失的时光。】 好吧,现在让我回头将这空缺的一年再补上来。 万里晴空之上,严丽,或者说是祝小言,微眯着双眼,眼泪就顺着脸颊轻轻地滑落。乔阳,这是我最后一次为你落泪。她轻轻抚上如今光滑的左脸,那一块跟随了她22年的丑陋胎记已经不复存在。 是的,你们或许已经猜测到了。从乔阳的出租屋里跑出来后,她辗转许多人,终于拿到了姜维莉在国外的联络方式,她打电话过去当像当年那样恳求她,可是,姜维莉在电话里冷冷嘲讽,祝小言,我该说你傻了还是痴情呢?这么多年过去,你依旧不死心。在挂电话之前她说,祝小言,不如你去将脸上那块丑陋的胎记整掉,或许乔阳会要你也说不定呢。 一句玩笑性的话,祝小言却真的向学校请了一年病假,而后走进了整容医院,她将姜维莉的照片扔在医生的桌子上,请给我照这个模样整! 那是多么辛苦的一年呢?现在想来,依旧不忍再回忆。当祝小言缠着满脸的纱布走出医院后,她在乔阳的学校外面租了一间小房间住了下来。她看着他一点一滴从失恋的痛苦里挣扎出来,每日跟在他身后,离得那么近,可他不识她。 她深夜一个人在出租屋看金基德的《时间》,当她看到那个女孩为了挽留住自己的爱情而去整容时,她蹲在冰凉的地板上失声痛哭起来。而她的爱情,亦是同那个女孩一样,终不能善终。 她那样爱他,十年如一日,可因为胆怯、自卑,始终都无法说出口,而今她终于将自己雕刻成他喜欢的那个模样,他却说,我从来都当她是妹妹,是最好朋友。 祝小言在那一刻终于清醒过来,这个自己从年少时一直爱恋的人,永远都不会属于她。 【2009年。岁月安好。】 我是祝小言,2009年伊始,我在鼓浪屿。 难得的冬日阳光暖洋洋的洒在身上,咸湿的海风阵阵扑过来,我仰着头深深呼吸,乔阳,你看到了吗,我终于不再低着头走路,不再自卑,我的嘴角也能扬起迷人自信的弧度。 而与你有关的那些盛夏光年,就如同我将一个海螺放在耳边,听它响奏一曲遥远而古老的歌谣。 筑一面墙,刻一段倾城之恋 (那夏.) 我们的心很大,大到可以忍受这琐碎的生活;   我们的心很小,小到不能安放这脆弱的感情。   就如同南国的艳阳,北国的冰雪——听来皆美,实际却是南辕北辙的酷烈。   而所谓圆满的人生,或许,永远在别处。 【睹物思人这个词的后缀,从来都是物是人非。】   是在回到重庆的数月后,某个湖吃海喝毕的深夜里,我才又开始胃痛的。   我卖力地翻箱倒柜,却仅找出一大袋消化药,其中的一些居然已生出霉斑——过期了。   依稀记得买那些药时我才初入大学。某个并不明朗的秋日里,我从那个小城的职工医院中怒气冲冲地提着它们走回学校,躲在寝室的阳台上大声抽噎。   小城的风始终干燥而猛烈,我剥开一盒药,吞下一粒白色的药丸,在心里千万次的发誓,一定要回到重庆。   是的,那时耿乐还是一个“宰”病人不眨眼的小医生,我琢磨着报复他,却丝毫没有想到,我们之间存在着的,无数种的可能性。   而多年后的今日,我们之间曾有过的无数种可能却也早已归零。我们失去了彼此的音信,仿佛是刻意,又似乎不是。   我离开的时候他没来送我,我的行李少得可怜,除了他留给我的养生食谱就只剩那些药,以及一些随身衣物。我坐在火车站拥挤的候车厅里握着那些药,木然地思考着过去的种种,却忽然间悟到,原来睹物思人这个词的后缀,从来都是物是人非。他早不再是曾经的他,而我亦不再是过去的我。我拖着行李进站。                                                                  【你们是治病的还是打劫的。】   十八岁的时候,错误估计填报形势的我被迫选择了A省的一所师范就读。学校坐落省内一个叫H的小城里,整个暑假除了靠网络里难以辨别真假的零星消息了解那里之外,我呈现出茫然而被动的状态。而去往H城的日子却并没有因为难挨而变的缓慢,相反的,光阴倏逝,九月初时,我便已拖着笨重的箱子踏上了旅途。新买的墨镜遮住半张脸,我死撑着不肯哭出来。   然后是四川,西安,河南,江苏,最后经过转车抵达H城。学校建在山上,步行起来甚是费力,学姐热情地引路,途中当然不忘推销本地的电话卡。买过卡的我坐在寝室内摇晃的木凳上后才开始缓慢的意识到,新生活开始了。   而其后接踵而来的,便是军训。记得年少时,我曾艳羡北方花样翻新的面食与漫天飘舞的风雪,然而区域差异的本来面目,剥去新鲜感的艳丽外壳后,便只剩下水土不服的尴尬。   当体力日渐透支完毕后,我的情绪跌入了一个新的窘境。辅导员万分无奈的准我假,你去医院瞧瞧。   我就这样被一辆的士驮去了附近最大的职工医院,而后遇到耿乐。   其实压根不比小说的浪漫开场,我们的相遇显得异常平凡,甚至平凡到可憎。他着一身雪白的大褂坐在诊疗室内,一副道貌岸然的虚假模样。   而我同他,也仅仅对过两次话。一次是他问我症状,我如实作答;而另一次,则是我买过药后气不过再次找回他的诊疗室。   你们是治病的还是打劫的,我将一大堆药抛在他的桌子上,怒目圆睁。   他的面色始终没有波澜,保持一个沉默的姿态。这个可恶的无良医生。                                                              【兔子急了都会咬人,更何况我是人。】   我成了扰乱诊疗秩序的头号祸首,被闻讯赶来的隔壁房间的两个小护士连拉带拽的赶到了医院门口。   她们站在一旁一齐拿眼睛斜睨我,而后摆出指点江山的架势,回去吧,小妹妹。   我摸了摸新染的头发突然觉得胸腔里憋着一股强烈的怨气,那些价值两百多块却毫无意义的药,在此刻险些摇身一变,成为最新型的武器。   可我还是忍住了,我嘿嘿地冲她们笑,笑得她们毛骨悚然,而后我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转身走开了。   那天我步行了半小时才走回学校,一路上我不厌其烦地拦住路人问路,看着他们或热情或冷淡的脸孔,我忽然感到无来由的满足。   回到寝室后我躲在阳台上大声抽噎。四下无人,所有的新校友都站在学校里最古旧的操场上练着枯燥的正步,我百无聊赖的吞掉一颗白色药丸,在心里千万次的发誓,一定要回到重庆。   那根本不是自我安慰,我明白,所以一切反而显得不再迫切。我转下楼买了一包烟,装模作样地点一根,却呛出眼泪来。   我决定去找那个宰掉我两百块的小医生报复,这不是突发其想,我知道自己必须找个什么寄托,什么都好。   于是第二天我继续打着全身乏力招牌用眼光向辅导员求救,果不其然,我顺利拿到了假条。清晨七点过,我蹲点在职工医院的车棚,直到看见没穿白大褂的耿乐锁好一辆摩托车,才心满意足的去附近吃早点。   没错,虽然这半个月来我吃过的饭大抵够不上过去一周的饭量,但我依然必须逼迫自己吃多一点,因为我还想要好好的活下去。   吃过早点后时间依旧尚早,车棚里静得可怕,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锥子,开始为耿乐的摩托车胎放气。   我这个人的优点不多,而最值得骄傲的那个便是做什么都绝对认真。所以当耿乐走过来的时候,我并没有听见他的脚步声。 直到他用一把困惑的声音问我你在做什么时,我还依旧保持着一个亢奋的状态,没看见么,我在给一个混蛋的车子放气啊。大约是沉默过几秒,耿乐和我同时反应过来,握着锥子的我警惕地瞪着他,虽然知道自己底气不足,却还是不忘虚张声势,兔子急了都会咬人,更何况我是人,你黑心在先,所以你活该。哦,所以你要咬兔子,原本沉静的耿乐忽然笑出声来。我的双颊骤然间变成了胡萝卜色,我把锥子狠狠的插在耿乐的车胎上,狼狈得犹如一只兔子,突突的逃走了。                                                                      【我们都有自己必须做的事情,有时是出于己愿,有时则不是。】   我讨厌耿乐,这是我第二次与他正面交锋后得出的结论。   我咬牙切齿地忍受着饥饿与没有食欲的相悖折磨,将他开给我的药翻来覆去的看,最后却还是将它们扔进了柜子深处。   我发誓说我不想再见到他。   时间就这样不急不徐的推进,当我快要忘记耿乐带给我的不快和挫败时,持续半月的军训也随之结束了。全校的大一新生欢呼雀跃,恨不得将半个月朝五晚九的惨淡人生一次性弥补回来。   可是很快原本兴致正高的异地学生便意兴阑珊了,因为H城的娱乐生活,单调得可怕。可是总归是要庆祝的,怎样都好。于是选在附近的KTV里唱歌,唱到一半,我的额头便已全是细密的汗,捂住腹部直奔卫生间。   却不想撞入一个陌生的怀抱。   是耿乐。   无良医生也懂得消遣,不是只光顾着挣黑心钱?我强忍住不适,牵起嘴角揶揄他。兴许是来是医生的职业直觉,他皱了皱眉,试探性的伸出一只手,哪里不舒服?   我下意识的退后,继续笑,不是又要开一大堆无用处的药吧。 耿乐的手僵在半空,维持着一个滑稽的姿态,现在是下班时间,恩,我叫耿乐。   却是没接住话茬,我已经跌坐在走廊的地板,模样狼狈。我原以为医生都冷血且市侩,更何况我戳过他车胎,他不仰天长笑几声就算仁义,怎么会理会我死活。   可是耿乐却弯下他足有一米八的颀长身子扶我起来,像是忽然明白过来似的安抚我,我去附近药店瞧瞧。   最终还是没出息的咽下耿乐买回的药,我们在大厅沉默的对坐。我不由地觉得窘迫,便故作轻松地同他道谢。   好在他也不甚介怀,甚至主动提起那不甚愉快的看诊事件。他的眼神足够清亮而诚恳,我们都有自己必须做的事情,有时是出于己愿,有时则不是。   他说到一半忽然打住,我的心在瞬间软化,又是何苦。   年少时我们谈理想谈爱好谈抱负,谈到最后却时常做着意想之外的事,情愿不情愿,反倒成了其次。   好比我来H城念书一样,又有几分是自己情愿。   大厅里的大钟敲过九下,耿乐把他的号码留在我的手机里,临别时不忘交待,学会好好照顾自己,小姑娘。   他叫我小姑娘,我就突然感到几分酸涩,几分愤懑。                                    【爱情除了充当着人生希望,生命救赎之类的光辉角色外,有时也可以是一种沉重的负担。】   多亏了耿乐的药,我撑过了这个最狼狈与措手不及的夜晚。   当我躺在宿舍的床上时,我煞是自然的从上衣口袋里掏出那个长方体的药盒。   昏黄的灯光下,它依旧是只普通的盒子,并没有因此变得巨大,或者金光熠熠。只是我却清楚的知道,自己心底某个细微的角落确实产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而我的理智亦同时明确的告诉我,这并不是一件好事。   爱情除了充当着人生希望,生命救赎之类的光辉角色外,有时也可以是一种沉重的负担。   我的脑子还够用,所以自然能够权衡我与耿乐之间的距离。   没错,我们没有学历的悬殊,年龄的差距也不算太大的问题。只是,这并不足以照亮我们的以后。   他是土生土长的H城人,从他不甚标准的普通话就能轻易的辨出。他的根驻扎在这里,如果没有巨大的变故同决心,他是定然不会放弃上好的工作与早已习惯的生活的。   而我,亦然。   所以我并没有进行任何多余的举动,我只是淡淡的望着手机里那一窜并不独特的数字,而后渐渐入睡。   真正的转折已到了半月之后,高一届的学长学姐组织老乡会,一行六十来人,浩浩荡荡的奔赴附近的火锅店。   我就是在那里,同罗亚楠熟识的。   酒足饭饱后他主动提议送我回寝室,我笑着同意了他的提议。 一路并不缺乏话题,我们是老乡,对遥远的家有着同样迫切的念想,对目前的生活也同样有着相近的见解。而最最重要的是,我们都会选择返还故里。   只是我并没有料到他会那样迅速的提出自己的请求,仿佛恋爱是在市场买菜,遇见合眼缘的便称斤论价,而后打包回家。所以当他婉转地提出请我做他女朋友的要求时,我迟疑了,而后尴尬地推迟,容我想想。   我确实需要想想。就这样满腹心事的,我终于回到寝室,而后我看见落在寝室里的手机。彩色的屏幕上此刻正显示着几个小字——未接来电1来自耿乐。                                                                        【我们时常用理智在心里设下坚固的堡垒,却不知道情感有着摧枯拉朽的巨大力量。】   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的,我把电话回拨过去。   人们总是乐意自我催眠,比如这通电话,为了给自己的理智松懈找一个最佳的理由,我情愿反复告诉自己,是耿乐先打来的,我只是出于礼貌的回应。   只是我们时常高估自己的能力,就如同用理智在心里设下坚固的堡垒的同时却不知道,情感是有着摧枯拉朽的巨大力量的。 所以当我将电话拨到第十三通,却仍是无人接听时,我开始没了主意。   窗外的夜色漆黑而充满防备的意味,我披上外套,按下了电梯的按钮。   抵达医院时是夜里十一点,门诊部的长椅上早已空无一人,我继续锲而不舍地拨着耿乐的电话,却依然是无人接听。   莫名的恐惧渐渐攫取我的心房。   我是在为一个并不熟稔的医生在担心,并且这种担心来的迅疾。我的心中滋生出几分恼意,而伴随这股恼意降临的,是耿乐的声音,你急着找我?   眼泪居然簌簌的落下来。   想来是我低估了感情的力量,尤其是这样毫无道理毫无章法的感情。像是慢性毒药,待你回神,早已封喉。 耿乐的模样一如初见,穿一件白色长袍,手里握着盛满咖啡的马克杯。香气袅袅的缭绕在空中,他伸出硬净的手指擦我的眼泪,你怎么在这里?   我却发现所有话被哽在喉头,只有拼命点头。   到如今我都相信心有灵犀一说,否则那日耿乐不会默默地引我走向楼外。月光倾泻一地,耿乐转过脸笑得几分挫败。   那个电话是我情绪控制失败的产物,我的大脑告诉我,我不应该打给你。所以我把电话丢在了办公室去开会。   但是我来了。   我终于能好好说话。   可话一出口我便知道我再没有斟酌推翻的资格。   耿乐没有接过话茬,旷日持久的,我们沉默着。最后他说,我应该找一个本地的,彼此知根知底,没有悬念的人在一起。   我点点头,我也是。而后我们牵着手走出医院。那依稀是H城的十月,那一段并不长的路我竟走出几分悲壮的滋味,我想起多年前读过的话,内容大约是,哪里有一堵墙,来成就你我的倾城之恋。也许,这便是我当时的心境。                                                        【也曾陪你看南国艳阳北国雪飘。】   年少时也曾设想过十八岁之后的恋情,是不是也会有小说里的荡气回肠。我爱对方爱到哭天抢地什么都甘愿,彼此纠缠折磨直至耗尽最好的年华。   最后修成正果或行同陌路,哪一样都显得酣畅淋漓。   只是真实的爱情不是这个样子,我们早在更早的时间里已经透支掉爱情里的血性,被现实磨得胆怯。仿佛爱情是最脆弱的天平,必须小心翼翼的维系着付出与得到的平衡,才能心安理得的走下去。   而大我六岁的耿乐,相信更深谙其中的道理。   所以我们从未像其他腻在一起的恋人般,消磨着彼此的时间。耿乐上班或开会的时间里,我通常在上课或者兼职。而我们休假的时间里,耿乐偶尔会自己下厨做饭,又或者带我旅行。   耿乐有一本厚厚的手抄版养生食谱,我笑着说要看,他就按住我的手,等我不在你身边了,你再自己看也不迟。   我的嗓子便像被什么堵住,发不出声。   和耿乐在一起的那些年里,我们去过那样多城市,而记忆最深刻的,兴许是那一南一北的两座城市,海口与哈尔滨。   海口夏季的阳光灼烈而酷热,哈尔滨冬季的白雪寒冷而冰凉。这南辕北辙的风景,看上去美到极致,却也着实酷烈。   大二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站在大连的海滩上认真的对耿乐说,我不想回H城了。   耿乐就没有说话。   我们知道这个夏天结束后必须面对的选择,他的事业,我的学业,我们能为彼此牺牲多少,一切的一切,他说不出口,我也问不出声。   但好在,好在,也曾陪你看南国艳阳北国雪飘。当我坐在返回H城的火车上时,我仍是没有忍住,飞身奔入厕所,大声嚎哭起来。我知道他看见了,我自私的希望他能敲我的门,激动的告诉我他会跟我走。 可是他并没有。                                                                    【不选择其实也是一种选择,甚至是更加不负责任。】   我们都刻意的逃避着关于结局的选择,时光在拖沓中显得越发单薄。   与罗亚楠渐渐成为了朋友,他在我大二那年成功追到了同为老乡的新生学妹,也算是功德圆满。   我们时常坐在学校附近的小饭馆里对酌,喝到半醉他便笑着揶揄我,你的小医生,跟不跟你走?   我听着店里放着陈慧娴的一首老歌,看着窗外逐渐纷飞的雪花,便恨不得一夜白头,不用再做两难的选择。 深冬的时候老乡照例举行聚会,一行几十人,兴致高昂,颇有些同分离抵死对抗的意味。   耿乐那天正是值班,自然推掉同行的邀约。   酒到微醺,同桌大四的学姐认真地望向我的眼睛,你跟耿乐,他走还是你留,总该有个说法。   我颓然的握住杯子,嘴硬的摇头,我暂时不想选择。   可不选择其实也是选择,甚至更加不负责任。   我嘴里的酒像是被这寒冷的天气冻结成冰,难以下咽。结账后行至门口,学姐忽然转身问我,你真不回去?我迟疑了片刻,如同和谁赌气般,大声的回应,我是会回重庆的。然后我看见耿乐从对街慢慢的走过来,温柔得仿佛要融化这片雪。我们默契的相携离开,去往他的住所。他沉默地熬着汤,我倚着门板轻声问,你喜欢我吗? 耿乐的背影有些僵硬,顿了顿,他点头,喜欢。那你想我留下来吗?我锲而不舍。可是他依旧不肯回应我,连一句敷衍都欠奉。                                          【仅仅是因为不够相爱罢了。】   我与耿乐,就这样拖着,对未来只字不提,我嘴硬不说自己的计划,他就亦死撑住沉默,算是给我的回应。然而我们都知道,就算我们抵死不认,该来的迟早会来。   大三的春天,耿乐毫无悬念的升官,请我在H城最好的饭店吃饭。席间他掏出一只包装精致的丝绒盒呈给我,我的心脏快要跳出来,甚至在心中暗自发誓,如果是我想要的东西,我便留下来。   可惜终究不是。   他问我耳环的款式可喜欢,我的疲态与敷衍,终究显山露水。   我们握着冰冷的手从饭店步出,他送我回到寝室,我挥着手说明天见时,包里其实已装着去往广州的机票。家人联络的机会,去外贸公司实习,我没有打算放弃。我靠住寝室的门板,蓦然发现,我们终于快走到尽头。   实习持续了一个多月,耿乐像事先已知般的,没有寻找过我。除却每日必到的慰问信息,他总是说,再等等,以后就能够一直一起旅行。我不置可否。   实习结束比预计的提前结束,我拨耿乐的电话,竟然是关机。像是有预感般的,我放弃了在广州的游玩计划,提前回到了H城。   找到耿乐的办公室,值班医生笑得暧昧,耿医生有事外出了。   我点点头算是作答,而后转入我们相识的车棚。距离最初已有近三年光景,车棚改建两次,耿乐的车也已由当初的两只轮子升级为四只。   一别经年,大约所有旧事都换了新颜。   我点一只烟,默默地看着耿乐开着车入棚,而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不是外科新来的实习医生是谁。   我悄然离开。   躲开耿乐的决心一但下定便是狠心实施,他来找我,站在楼下拼命的拨电话,我佯装睡着,死活不肯接。   他来多几次,终究还是放弃。   很快熬到大四,我的工作敲定,那间外贸公司决定聘用我,我便乐得打包行李。   只是没想到耿乐却在宿舍楼下拦住了我,他似有几日没有心思打理自己,生出了胡碴。我们谈谈,他说。   我便笑了,我要去广州,票都已经定好。   他脸上的笑容却渐渐消失,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   我现在告诉你了。   我们陷入了难堪的沉默,而后他转身离开,再没有回头。   数日后我收到耿乐快递来的养生食谱,我把它连同最初的那些药一起打包,随着我去了广州。只是我去到那里的第一件事便是辞职,我想我没有办法在那里工作,那让我觉得是我背叛了耿乐。 虽然这结果已不重要,我们早已错失彼此。   回到重庆的第三个月我与罗亚楠取得了联系,他约我在火锅店见面,絮絮叨叨的提到耿乐,当我粗暴的打断他说我们早已分手时,他惊讶得张大嘴巴,他原本要来重庆的,据说连工作都已联系好。我临行时见他他还笑着说谢谢我没有与他为你“大打出手”。   我几乎是傻住,却捂着嘴巴没敢让自己哭出来。   活到二十三岁,我第一次恨自己自作聪明的理智。那天夜里我没有悬念的失眠,从床上跳起来翻书,翻到那句“除了天灾战乱,太平盛世活得好好的两个人却分开,只是因为不够相爱”时,忽然大声呜咽起来。竟找不到更好的理由反驳。                                                          【而所谓圆满的人生,或许,永远在别处。】   后来的后来,我终该为这段并不跌宕的故事划下一个句点,而请相信我,我们平淡至极的人生里,死亡这样的剧情,永远都欠奉。   那已是我回到重庆的第三个年头,半夜闷得发慌,于是突发其想,开始用耿乐过去常用的网名在百度搜索,而意料之外的,我竟搜到了他的博客。   博客加了密码,我犹豫了片刻,还是输入了自己的生日,未想到,竟真的打开。   日志更新到上月,内容关于他的婚宴。照片里,他的新娘是我不认识的某女,我微笑。而后他说妻子怀孕两月余,脾性变得顽劣,像极过去的某人,我便倏忽哑然。   他说他始终记得多年前某个寒冷的冬夜里,他匆匆的赶往火锅店,站在对街,却听见我异常激动的大声强调,我是会回重庆的。 漫天的风雪淹没我的声音,他却冷得直打哆嗦。   他还说他亦始终记得,当初是怎样低声下气的拜托身为实习医生的院长女儿牵线,让他得到机会调去重庆。可我却不由分说的告诉他我将去广州,生生斩断他所有没说出口过的付出与期望。 我们原本有机会一直牵手旅行,可我们终究无法再牵手旅行。 ——我确实用过那些年最完整的一颗心爱过她,不过那颗心或许太小,太小,小到无法装下这直径几千公里的感情。   他在日志的最后这样写道,我便觉得如鲠在喉。   是的,我们的心很大,大到可以忍受这琐碎的生活;我们的心却也很小,小到不能安放这脆弱的感情。   就如同南国的艳阳,北国的冰雪——听来皆美,实际却是南辕北辙的酷烈。   而所谓圆满的人生,或许,永远在别处。 我不能悲伤的坐在你身边。大抵如此。就像喜泪遇到岑桑一样,寻常的仿佛是秋天的一阵风。在十月底,天高云淡的上空盘旋。那一年的十月。喜泪遇到岑桑。校运会。她应朋友之约,做了校运会的通讯员。而岑桑则是作为新生代表与她一起。碰头会是在礼拜五的晚上。匆忙一瞥,不算出众的男生,不是喜泪喜欢的瘦高的男子。于是,在下了晚自习,在回宿舍的路上,遇到他。岑桑对她微笑,而她却差点不记得他是谁。 校运会只有两天的时间,很短。喜泪的运动神经很弱,就算平时走路,可能都会磕磕碰碰。第一天。因为岑桑是新生,所以需要走方阵。没有与她们一起。 方阵结束的时候,岑桑找到她们。一身白色的运动服,背了大大的背包,唇角微微翘起,算是一个比较可爱的男生。喜泪如是想。 江南十月底的天气,也算是比较热的。十点钟左右,太阳照着人,暖的强烈的,让人仿佛是睁不开眼似的。拿起手中的记事本,放在头顶,试着遮挡一些刺目的阳光。 前几日。程昱曾告诉她,他会参加100米冲刺。喜泪只是淡漠的应了一声,她已经不再期望他们之间能够发生些什么了,等待太久,就会开始厌倦。没有什么感情是会一直等在那边,一成不变。 岑桑递了荔枝味道的果冻和桔子给她,问她吃么?她微笑,接过来。喜泪喜欢吃桔子。 跑道上。程昱已经开始做起跑准备。喜泪看着他,看着他从自己的视野跑出,然后若无其事的与岑桑说话。 岑桑和她说话,讲各种冷笑话给她听,交换彼此的通讯稿。也会在他们系参加项目的时候,用扩音器喊加油。阳光倾泻在他的侧脸,跳跃在他棕色的头发上,仿佛是一个可爱的异国娃娃。喜泪的唇角微微上扬,兀自的以为,多么可爱的孩子啊。 许多事情的发展就像是断了线的风筝,是不受控制的。 岑桑不是喜泪曾经遇到或喜爱的男子,他不瘦不高,完全不是喜泪的Style。他是那么的阳光与温暖。也许是因为阴冷的太久,竟也会渴望着温暖与热烈。喜泪靠近他,取暖。这样的动作,导致的是一连串的错置的情感。 晚上,程昱来找她。 沿着操场的砂石跑道行走。已经入秋的夜晚,冰凉如水。 她着紫色绸缎衬衫与白色灯笼裤,闲散之极。而程昱着黑色西装,正统的很。因为他很瘦,棱角分明,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阴郁。 他俯身过来,想要亲吻喜泪。她侧身,他的唇只来得及擦过她的脸颊。 程昱尴尬,他说:你是否有什么决定? 她哀伤的看着他的眼:程昱,有些事情还是不要说的好…… 喜泪转身离开,决绝的没有任何余地。 第二日。运动会依旧举行,天气依旧很好。阳光明媚,风和日丽。仿佛是什么龌龊的肮脏在这样灿烂的阳光下都会暴露无疑似的。圣经说:“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400米接力赛。 大概是因为时间接近中午,所以几个原定的运动员大都临阵逃脱了,找不到可以替代的人,所以便让新生代替。于是,岑桑也去跑接力。他把杂物之类的全部交由喜泪,他认真的说:我想听到你帮我加油。喜泪微笑答应。 在第三棒的时候,看到岑桑。他微微把头偏了一下,是往看台的方向。喜泪微笑,加油没有喊出声,只是做了口型。 这些临时拉上场的运动员,并没有跑出好的成绩。隐约的听到广播报的成绩是第三名。上午的比赛结束了,人群渐渐的散去。喜泪怀里抱着他的衣物,等岑桑。他来,红色的运动衫,额头上有隐隐的汗珠。他说:我看到你为我加油了。那一瞬的欢喜仿佛是孩子一般。喜泪暗自微笑,笑他的单纯。 运动会订在下午的5点结束。 于是,下午的运动项目想当然的没有人再认真的观赏。看台上的人已经走了三分之一。而他们则在看台上聊天起来。岑桑说,他晚上要去南京,说会带雨花石给她。喜泪笑笑说,好啊。只当是他是开玩笑,并没有当真。 四点四十五分,结束。 几千人聚在广播台下,校长,书记等啰啰嗦嗦的致着闭幕词。喜泪无聊的觉得困顿,打了哈欠。然后看到岑桑朝他的位置挪来,冲她做了个鬼脸。 五点半,终于结束。从本部赶回校区,没有乘破旧的校车。 出租车上。岑桑的手指搭在她裸露的膝盖上方,不动声色。而她则唇角微扬。下车,岑桑说:晚上一起吃饭。 五楼宿舍,换了衣服。白色T恤,有大大的一字领,可以露出好看的锁骨。旧的七分仔裤,红色浅口高跟鞋。洗了头发,清爽有迷迭香的味道。寻常的样子,却对着镜子,细细的涂着滋润的唇彩。吹干的长发,蓬蓬的,微卷的模样。回想他的手指,温暖干燥的触觉。 下楼。鞋跟敲打在水泥地上,发出蹬蹬的声音。岑桑靠着走廊的柱子,微笑。晚风习习,在两人之间交缠。 市区。观前街。川菜馆。 他们点了店家里比较有名水烹鱼,喜泪细细的叮嘱服务生,不要麻。 喜泪食辣。与江南女子不同,她爱极辛辣的味道。未央说她是个喜欢刺激冒险的女子,不是安分守己的人,要是嫁了人也会红杏出墙。 其实任何一个菜系,离了自己发展的本土之后,都会显得不再地道。大概是入乡随俗,潜移默化的缘故。已然注定是改良的不再地道的本质。这些人满为患的川菜馆,味道大抵都不是特别的辣,能够满足于那些本不食辣又喜猎奇者的口味,所以喜泪觉得味道不能尽兴。岑桑是江南人,不食辣。吃了几口菜,已经连喝几杯茶了。喜泪忍住笑意,递给他茶水,并点了一份甜羹。银耳,红枣,桂圆炖煮出来的甜羹。透明的玻璃碗盛着的,晶莹粘稠。舀一汤匙,送到他嘴边。暧昧是无处不在,喧哗的人声,在此时只是背景,喜泪擎着手臂喂对面的男子。旁人看来,大概会以为是一对琴瑟之合的情人。 喜泪吃桂圆。褐色的圆球,她喜欢桂圆淡淡的药香味,咬开果肉,吐出圆圆的核。岑桑微笑的看着她的一连串动作,红唇贝齿。隐晦的诱惑。他之前没有遇到似她如此的女子,旁若无人,热情与精致的对待食物。而他之前遇到的不少的女孩,口口声声的算计着卡路里的摄入,矫揉造作的挑挑拣拣。久了,他便觉得厌烦。接触的女孩多了,他也是知道自己,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女孩做作,他便霸道。没有闲情逸致被她演戏。第一眼见到喜泪时,他喜欢的是她眉眼间的淡定,以及浓浓的女人味。后来他一直对喜泪说,他爱的是她无处不在的暧昧与女人味。他对她好奇,于是接近她,喜泪之于他是从未接触过的女子,是另一片天地,神秘的领域。他好奇她的伤感与忧伤,接近她。 喜泪是他的猎物。 一顿晚饭,吃了许久。而岑桑则要赶十点半的火车,他执意要送她回校。23路公交车,已经是回校的最后一班。空落的车厢,他们坐在最后一排。岑桑捉住她的手指,是冰凉的。喜泪并没有挣脱,而是看着车窗外的车水马龙,流光溢彩,她不喜欢这座城市,她总觉得自己是个注定漂泊的人,生活在别处。后来,岑桑告诉她,就是那时他第一次吻了她,吻了她的头发。 校门口。昏黄的路灯下,她与他道再见。 休息两日,周三。 开始照常上课,正常的专业课,迟到两节课。老师不喜欢喜泪,冷嘲热讽一番。她不理不睬,径直走到自己的位置,对未央微笑,然后拿出书本。以及她爱着的书,安妮宝贝。她喜欢这个女子,喜欢她笔下的幻觉。白棉布的女孩,眼神锐利如兽的男子,绝望的迅疾的爱情。她以为她是安,是蓝,是安妮,是七月,是安妮笔下的女子。喜泪只是虚空的活着,活在幻觉里。 阿让不喜欢她读这些书,他在写给她的信中写到:你不该再看这些书籍,悲观消极,在她笔下死亡是那么的轻易,而你写给我的信件里,已经暴露了你现在的心态。喜泪,我还是喜欢原来的你,微笑甜美。 她把信件折成纸鹤的形状,放在装糖果的罐子里。她已经很久没有吃糖,她等待一个会给她买许多德芙的男子,把她宠爱成一个容易满足的孩子。 有同学来找她,说岑桑在图书馆等她。这种感觉是意料之中还是意料之外?喜泪只是微笑,她想他是喜欢她的。已经是晚自习,她拎着书以及草稿纸到图书馆,岑桑早已经到了,身边有许多的女生。而他的神情甚是得意。喜泪想,岑桑不是她想要的男生,而她也不能如此宠溺的对待他。 她只能是悲伤坐在他身边。 岑桑驱赶身边的女生,空出位置给她。他对她微笑,露出雪白的牙齿,无邪绚烂的仿佛晴朗的阳光。喜泪无声的说了句,我讨厌阳光。他拿出一个纸袋递给她,说是因没有给她带雨花石,所以送给她的赔罪的礼物。喜泪有些惊讶,急忙推给他,原以为只是开玩笑而已,没想他竟当真要给她带雨花石。岑桑亦是固执不肯收回,执意让她收下。于是,她只好收下,打开袋子是一把精致的杨木梳子。岑桑说,如果你不是长发,还真的不知道该送你什么礼物…… 图书馆很是安静,有的是沙沙的翻书声以及写字声。岑桑在草稿纸上写下一句话,大意是说他想和喜泪在一起,却使用了许多的间接形容词来表达。她的唇角微微上扬,直截了当的问他:是否喜欢我?岑桑犹豫了一段时间,才写道:是喜欢,不是爱。喜泪挥挥手,这样就够了,只要不牵扯到爱便好。 于是,如此草率轻易的,她就做了岑桑的女友。 大概所有的爱情在最初的特性都是一样的,恨不得燃烧一切,如胶似漆。 而喜泪一直都没有想通,自己和他在一起,究竟是为了什么?仅仅是因为这无孔不入的寂寞,还是一些的别的原因?只是,她知道。他们之间,不是爱情。 喜泪不信自己是可以爱别人的。她是无比自私的女子,若爱也只能爱自己。 每天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逛街。岑桑喜动,而喜泪喜静。他像极了孩子,爱好一切大型的游戏机以及新型的那些电玩。她与他去过,人民商厦顶层的游戏广场,有许多他喜欢的游戏机,喜泪太过矜持,置身在这样喧哗的地方,让她觉得慌乱。也许是由于这样的原因,他们之间有时无法感知对方的心意。 喜泪的体质不好,深秋的时候便开始四肢冰凉,她喜欢穿长长的毛衣,孤单的时候遮住自己冰凉的指尖。岑桑的手掌干燥与温暖,他抓住喜泪的指尖,细细的呵护,试图一直温暖下去。喜泪已经被他养成了习惯,后来的她一直在寻找足够的温暖以及安全感。 他们之间没有金钱纠葛,喜泪不需要岑桑买任何东西。可能是因为从心底里觉得这样的感情不会长久,所以尽可能不要让自己有觉得亏欠的感觉。只是买了一对玻璃杯子,有绿色花纹的方口杯子,易碎。用旧报纸包好,喜泪抱在怀里,欢天喜地。 与人相处,是需要放弃一些自由的。最初的时候,喜泪并没有在意这样的束缚,依旧与往常一样。直到看见岑桑生气的脸时,才发觉,自己已经失去自由。 喜泪对自由有着近乎偏执的追寻,一点点的束缚都会碰到她歇斯底里的神经。而岑桑却要求她每天的行动去向需要给他报备。等到岑桑喋喋不休的说完后,喜泪异常平静的说:我们分手吧。岑桑试图拉住她的手,想问问她的理由。喜泪把手放到背后,纤长的指甲陷进掌心,不觉得疼痛。岑桑以为,这一开始都是喜泪对他的诱惑,即使分手也应该是他先甩掉她。强烈的心理不平衡感,固执的要喜泪给他一个理由。于是,喜泪敷衍的对他说:我们之间根本就不合适。岑桑试图亲吻她,这样的瞬间使得喜泪猛然间想到了程昱…… 喜泪恢复单身状态。 也许是一场爱情开始与结束的都太过迅疾,所以很少有人知晓他们曾经在一起。她一直都是个宿命的女子,破碎的玻璃杯子,以及莫名遗失了的梳子。他们之间在一起的时间,用这样不到一千字的描述就结束了。 她想,这样算不算是凭吊? 她是个没有爱别人的能力,不相信爱情。她的柔软的灵魂躲在壳里,怯懦的爬行。因为自卑,所以才会让自己看起来那么骄傲。因为惧怕伤害,所以伤害别人。保持距离,不爱别人。唯一可以靠近的,还是只有程昱。 今年的冬季不太冷。喜泪依旧是喜欢的长毛衣,冰凉的双手缩在长长的衣袖里。偶尔会去图书馆看看程昱。在最深层的角落里,他们接吻。撞到堆满旧书的书架,震起一层灰。扳着手指计算程昱外出实习的时间,他还能陪她多久?快了,快了,他也快走了…… 岑桑有了新女友。喜泪的同班同学,婴宁。很寻常的姑娘,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有时会从他们身边经过。喜泪的唇角总是会不自觉的上扬,完美的弧度。她知道,岑桑不过是想要有人陪伴而已,他害怕寂寞,这些女子都只是他寂寞的出口。即使是喜泪,依旧逃不脱。 她总是会微笑,看得多了,让人觉得厌恶。你微笑的模样,像是一张劣质的面具。 她说,难道我要悲伤的坐在你身边? 我不能悲伤的坐在你身边…… 一个人在学校剧场看徐克的《青蛇》。小青低头的一瞬,怪不得许仙会把持不住,媚眼如丝,摄人心神。 最后,白素贞被关雷峰塔,小青刺死许仙。她回头对法海说:你们说人间有情,但情为何物?真可笑,你们世人都不知道,等你们弄清楚,也许我会再回来… 世间无常,情是何物? 喜泪掩面,触碰到的双眼,偏偏干燥的如同鱼的眼睛,没有眼泪。她的指甲划过眼白,眨眼,波光潋滟。只能如此。耳边仿佛还能听到白素贞的京剧念白…… 我说你好,你说打扰。 黑暗中,她看到岑桑伸过来的手指。依旧温暖如初。 这一场幻觉来的空前盛大,所有人都以为他们在一起,看着喜泪的眼神多是暧昧不清,大概是等着看一场好戏。灰色的幕布已然拉开,台下坐好的观众。她与岑桑仿若是台上粉墨登场的戏子,咿咿呀呀的演一场悲欢离合的闹剧。 她的眼神婉转,说:我若是狐狸,你便是猎人。岑桑笑,在空旷的旧体育馆里亲吻她的唇。喜泪睁着眼睛看着他,岑桑的手蒙住她的双眼。他说:你不要这样的看着我。喜泪知晓他的生活,他的消息,总会通过各种途径让她知晓。他相爱四年的女友,与艺术系学姐的纠缠,不同时期的不同的女伴。他们是旗鼓相当的戏子,逢场作戏的生活,表演给别人看。 这场表演的本质与感情无关。只与寂寞有染。喜泪喜欢抚摸他掌心薄薄的茧,初次见他的时候,他的掌心一片光滑。对于别人的猜测,喜泪与他都不做解释。她只是想象,他粗糙的手掌抚摸她的腰肢时,会不会有隐隐的快感。 喜泪与他讨论那些在她之前或者之后出现的女孩。她问过岑桑是否喜欢过婴宁,岑桑却说没有,只是婴宁喜欢他而已。岑桑对她说,他与女友之间的琐事,说他们的争吵,说他把他们之间的信件都扔到了护城河。喜泪知道,那个女孩现在就住在学校对面的那个小区里。 他们之间有过一次旅行。逃课去旅行。 一个不知名的小镇。小的旅店,白色的床单。她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心跳,无法入睡。半夜,开始下雨。雨点打在玻璃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赤脚走在房间的木质地板上,脚掌心感觉地板上传来的冰冷的感觉。 解开胸前裹着的浴巾,裸露出洁白的身体。窗外黑暗,玻璃上的雨滴,以及透过缝隙传进来的丝丝凉风。喜泪只是寂寞而已,玻璃上隐隐的倒影着她的裸体,原来她像极了小丑。 第二日。天晴。 户外的栀子花开了,喜泪折了一只半开的花骨朵,别在发髻上。回头看着岑桑,笑颜如花。岑桑兀自说着:我爱你,却没有勇气争取你。 喜泪转过身,与他道再见。 世事无常,连这一场戏剧也躲不过无常的变化。于是,戛然而止。幕布蓦的落下。到此结束,不见主角谢幕。 因为开始与爱无关,所以结局亦与恨无染。 我只是不能悲伤的坐在你身边。 莫失莫忘 文/七微 我认识唐诺十年,从15岁到25岁,人生中最好的十年。我都用来爱她。 001 1999年,世纪末。中国考察队闯入南极冰盖之巅,成为第一支闯入这一“禁区”的考察队;举国欢腾建国50周年,天安门广场举行了空前绝后的盛大阅兵仪式;澳门回归;世界末日的传说……那一年值得浓墨重彩的大事记还有许多许多,可于我来讲,这所有的传奇都不及一抹清瘦的身影在我心中的分量。当时光褪色,关于世纪末的记忆,只残留初次见到唐诺时的画面。 那其实是一个并不太美好的黄昏,9月初,炎夏迟迟不肯远去,炽烈的太阳像猛兽。我恹恹地踩在课桌上擦玻璃,那面窗朝西,虽已是傍晚,可阳光照样晒得人发晕,我很想摔了小水桶走人,可又不敢,顶多在心里偷偷将罚我搞卫生的老班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个遍。 可这样热的天,有人却在球场上打排球。起初并没太在意,可当我擦到最后一扇窗时,那个女孩依旧在与排球战斗着,说是战斗一点也不夸张,哪怕隔着一段距离,我也看得出来她是个新手,完全没有章法技巧可言,把球抛到空中跳起来试图去接,十回有九回必是接不到,球跌落,滚出去好远。 空荡荡的操场上只她一人,她不知疲倦地练习着传球、垫球、发球以及扣球,如此循环反复。最后,烈日一点点西沉,夕阳将女孩的身影拉得细长细长,她本就极瘦,不太高,留一头俏丽潇洒的短发,我们教室在三楼,隔着一段距离我看不清她的长相。 后来明媚说我那样子义无反顾也是贪恋唐诺的美色,与学校里那些喜欢她的男生们并无不同。我一笑置之,世间所有人误解都没所谓。我没有义务并且拒绝向他们陈述关于初次见到唐诺时我就喜欢她但我连她的模样都没看清楚,唯一印象深刻的是那瘦削小身板里蕴藏的固执且不服输的叫嚣劲儿。这是后话。 当时的情况是,看着夕阳下依旧与排球战斗不息的女孩,我很着急,恨不得从三楼窗台跳下去教她传球,事实是行动与思想相当一致,我一脚踩空,人从课桌上重重跌落下来,陪伴我的还有那桶洗过抹布的脏水。当我再爬上课桌往外望,操场上已空无一人。 后来与唐诺熟悉了,我故作无意与她提及这个傍晚,问她是否很热爱排球?她要偏头想好一会才想起这一出,而后云淡风轻地笑,不,当初我只是听说加入排球队可以领取一套免费的运动服。 我讶然,就为了一套运动服,竟冒着中暑的危险去练习。可这就是唐诺,她想要的,从来都只靠自己拼尽全力得来。她身上可爱的地方还有很多,可我最爱她这一点。 002 第二次见到唐诺,是在半个月之后。学校不大,可偶遇一个人的几率却很小,要找一个不知姓名不知长相不知班级的人也有点难度,更何况我并未动过刻意去找她的心思。15岁,生活中还有更多新鲜好玩的事情,甚过对一个女孩子的好奇与朦胧欢喜。 那年母亲将家里一楼房间腾出来卖起了早点,杨柳镇的早餐店只有两三家,大概因了位置优越加上母亲待人温和有礼,店里的生意极其红火,父亲早出晚归跑摩的出租,早餐店的活计便都落在母亲一人身上,看她天蒙蒙亮起床忙活,有很多回我跟着起床试图帮她,可每次都被她板着脸骂回去继续睡觉。她说你现在升高中了学习更加繁重,你好好念书将来离开这闭塞小镇才是最重要的。如这天下所有的母亲一般,她对我的期望很高,她最大心愿便是我与两个妹妹都能飞出杨柳镇。 我虽心疼母亲劳累可到底也不忍拂她心意,那之后,便再也没有早起说要帮她。看到唐诺那天,是因为早起背英语单词,站在二楼走廊上瞥见楼下一个清瘦的身影正蹲在水池旁刷碗筷。她背对着我,但我认得那抹身影与那头俏丽潇洒的短发。揉了揉眼,依旧是她。飞速跑下楼去,却在临近她时又忽地顿住脚步,我不知我跑得这么急意欲何为。就那么怔怔地站着,她依旧埋首在那堆碗碟里,专注而卖力。 是母亲的声音将我思绪拉回来。“阿喆起来了呀,吃包子还是面条?”说完又走近唐诺身边说:“小诺别刷了,跟阿喆一起吃早餐吧,吃完你们一道去学校,正好阿喆可以载你。” 她回头,对母亲嫣然一笑,点头说好。我不记得见到她面孔那一刻是否忘了呼吸,瓜子脸,大眼睛,雪白皮肤,才15岁的唐诺确实可以称之为美人。后来我见过许多生得美的女孩子,却无人能比唐诺。 她起身时才发觉我的存在,第一次见面,她坦然自若地打招呼,“你好,我叫唐诺,你呢?”她嘴角扬着清浅笑容,短发衬得一双大眼亮如漆黑夜空里的星辰,就那么专注异常地看着我,等一个回答。 “莫良喆。”我讷讷地答。 她笑笑,往桌子边走去。母亲很快端来早餐,我要的是稀饭加烧卖,她的是一碗雪菜肉丝面。她先深深呼吸一口,而后便埋头大口吃起来,一边大声对母亲喊,阿姨,你煮得雪菜肉丝面天下第一,我最爱。母亲回过头温和地笑,那就多吃点。她吃的真的很多,母亲给她的碗是最大号,她埋头吃得专注,连汤都不剩一滴,吃完还意犹未尽地砸吧砸吧嘴巴。我从未见过哪个女孩子像她那么能吃又贪吃的。 我的单车从未载过女孩子,唐诺跳上后座抓住我的衣摆时,我心里一紧,心跳仿佛加速许多,倒是她,很坦然地大手一挥,出发咯!那天她穿了一条洗得有点泛旧的海蓝色连身裙,我微微偏头,眼光余角瞥见她的裙裾在晨风中轻轻飞舞,仿似有清香袭来,我有刹那走神,单车一个趔趄便磕上一块石头上…… “嘣”地一声,我们双双摔倒在地,顾不得手肘传来的酥麻刺痛,我慌乱去看唐诺,她的手掌有血迹渗出,可她硬是没有痛呼一声,爬起来将单车扶起,仔细检查后松了口气,“还好,没有掉链子。” “你的手……还有你的裙子。”她的裙子在慌乱中大概被什么东西刮了一下,裙摆裂开一道长口子。 她低头去看,然后笑笑,“没事,用针缝一下就好。”她说得云淡风轻,笑也是,虽才第一次相处,可我发觉她真喜欢笑。她大概不自知,她笑起来的时候,最好看。 那天我们赶到学校时,刚好踩准早自习的铃声,唐诺跳下单车一溜烟跑得飞快,跑了很远她又忽地回头,冲我大声喊:“谢谢你啊,莫良喆。” 清晨的柔和阳光细细碎碎地洒下来,打在她眼角眉梢,她的脸颊仿似氤氲成一团金色光芒,隔了好一段距离,我不禁看呆。 003 晚上吃饭时,我装作不经意地问母亲,“那个女生是你请的帮工吗?” 母亲愣了下才意会到我是在说唐诺,她摇了摇头,“不是。” 几天前她在店里吃完一碗雪菜肉丝面后,跟母亲说她没钱付,然后指了指水池旁堆得高高的碗说,但是我可以把这些都刷了。母亲说没有关系。可唐诺却十分倔强,她振振有词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也并非乞丐。争执了许久,母亲无奈,也只得随她去。接下来几天,她早早便赶来早餐店,以自己的劳动换取每天早餐。 “那孩子真懂事呀,就是命不太好。”末了母亲无限感慨。在她细细碎碎的念叨中,对于唐诺,我大抵有个粗略了解。 两个月前,她随母亲嫁入杨柳镇,据说这是她母亲第二次改嫁,她现任继父谎称在杨柳镇开了个大型煤矿,一开始时确实对她们母女俩大方豪气,可跟他回到小镇领了结婚证后,才蓦然发觉,这个男人不过是那家大型煤矿里的一个小管事。没钱也就罢了,还爱好麻将,每天坐在街头的茶馆里不知归家。赢了欢喜,输了便拿她们母女俩出气,唐诺的日子自是不好过。 后来我曾问过唐诺,既然他这样对你们,为什么不离开这里?那时我们已经算是朋友了,她依旧每天很早来店里刷盘子,我特意早起帮她,然后一道吃早餐,再载她一起去学校。 “她是为了我,想给我一个健全的家庭以及更好的照顾。”我记得唐诺回答我时的表情,那时已是寒冬,浓厚雾霭包裹着她冻得通红的脸颊,我们推着单车并肩而行,偏头,便见她神色幽黯,一点也不似她平日里的言笑晏晏。 “他每次输钱喝醉酒就往死里打她,身上新疤遮不住旧疤,可她不许我声张也阻止报警。所有的委屈都独自默默承受。”她的语调很低,还带了颤音,我心里十分难过,对她的感情中又加入了一丝心疼。 其实在清楚对唐诺的感情后,我曾写过一封情书给她。那封信写了很长,反复措辞,花了五天才完成。我打算在1999年最后一天拿给她,全世界的人都在宣言,世纪末的最后一天,应该干一件轰轰烈烈的事情,才不枉此生。我不知道别人在干着多么壮烈多么值得书写的大事件,于我来讲,向唐诺告白这件事比之任何,都更要轰轰烈烈。 只可惜,我的初恋也失败的轰轰烈烈。 唐诺拿着我写给她的情书来教室找我,那天学校有跨年文艺晚会,整个校园都是喧闹一片,她穿过打闹的人群,走到我的课桌旁,我的座位靠窗,彼时我正趴在窗台上看楼下操场上的一场篮球比赛,她从后面拍我肩膀。 唐诺连拒绝都说得那么漂亮,她扬起手中的信笺,依旧清浅地笑着,“从不知道,你的字这么漂亮,啊,还有文采,真棒!”若换做别人,或许你会听成这是讽刺,可从唐诺嘴里说出,沾了她的语调,那便是真心实意的夸赞。 可我知道,她已经拒绝了我。她从来都是坦荡磊落的女孩子,所有的事情,她都求一个明白清楚,于别人,她亦是这样做。 说不难过那肯定是自欺,我接信笺的手臂很无力,她却在我的伤口上再撒了把盐,她将我拉到窗边,指着在夕阳下的球场奔跑传球的那个叫顾桥的男生对我轻言:“怎么办呢,莫良喆,我好像喜欢上他了。” 后来我们一直趴在窗台上,彼此都很沉默,直至夜幕降临,直至文艺晚会的喧闹退去,直至倒计时的钟声敲响,绚丽烟花铺满夜空…… 那是我短暂人生中最漫长的一晚,仿似一个世纪。 004 其实在唐诺袒露心声之前,我与顾桥有过交集,我们在篮球场上实力相当,偶尔凑一起打比赛。顾桥高我们一届,在学校里算是光环笼罩那一类男生,学习好偏偏性格不羁,呼朋唤友爱玩乐。 唐诺追顾桥追得辛苦,且闹得满城风雨,学校里每一个人都在兴奋地讨论这件事。讨论的并非她不顾矜持追着一个男生跑,用现在一个时髦的词语来说便是,唐诺是人见人打的小三。顾桥的女朋友明媚,与他同班,据说他们青梅竹马。 虽然耗时久了点但唐诺的墙角挖得异常成功,一个长得好看又孜孜不倦倒追的女生,我想没有人能够拒绝吧。 后来她对我说,我终于懂得张爱玲那句“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原来真爱一个人,是愿意为了他而委屈自己的。 那时我们已经很久没有一起吃早餐,我将头埋在碗里,努力不泄露情绪,她不知道我其实有点难过,还很心疼她。她追顾桥的这一路,点滴我都看在心头,而我与她之间,关系变得仿似好朋友、兄弟姐妹,什么都可以谈,除了爱情。那种关系很微妙,我心里的感受说不清道不明,但我无能为力,做不到从她身边走开。 “你开心就好。”其实我有很多话想对她说,比如说顾桥可以抛弃前女友与你在一起,那是否下一次也能为别的女生再抛弃你。但说出口终究也只有一句她开心就好。那个时候,我不见得多么睿智,懂得对一段无奈的感情最好的选择是放手,但彼时心愿真的很单纯,我比谁都希望唐诺好。 唐诺16岁生日时,顾桥在镇上最好的酒家订了一个小包厢帮她庆祝,我原本并不太想去,可又不忍看唐诺失望的神情。她说去的都是顾桥的朋友,她与他们都不太说得上话。 那天我跑到很远的郊外花圃找花农买了一盆仙人掌给她当礼物,在书上曾看过,仙人掌的花语是坚强。我觉得与唐诺很相称。 唐诺很喜欢我的礼物,她微微噘嘴说他们送的不是发夹就是娃娃一点新意都没有,完了忽又将左手伸到我面前,脸微微红了,顾桥送的银戒指,好看吗?包厢里只有我与她,顾桥与他的朋友都出去买啤酒了,我强迫自己将视线从那枚刺眼的戒指上移开,心里却一阵酸意翻涌。 后来我想,那天事件的导火线便是唐诺手指上那枚戒指,否则依我个性不至于情绪失控到拿啤酒瓶将顾桥的脑袋砸开花。酒瓶事件后果之一是我被抓进派出所关了一夜,第二是,将明媚带入我往后的生命中。 一开始我并未过多留意明媚,她跟在顾桥与他几个朋友身后进来,也没有人介绍,我只瞥见唐诺在看到她时神色忽地一变但很快又恢复过来,因为那女孩递过来礼物还对唐诺说生日快乐。 冲突发生在饭局的尾声,大家都有点喝高了,唐诺起身去洗手间,有人盯着她的背影冲顾桥说了句,“你小子真有福呀,这么清纯的妞都被你把到了。”调侃与痞味十足。我来不及出声,便听顾桥嗤一声笑了,“再清纯还不是一样犯贱的倒追男生……” 他的话被我扬起的酒瓶截断,刹那间血流如注,他应声落地。尖叫声与咒骂声交织成一片,我怔怔地捏着一块碎裂的玻璃,手上有痛意传来。恍惚中,我听到有人在外面打电话,110吗? 005 那一夜真漫长。 我蹲在角落里双手抱膝,窗口有寒风吹进来,刺骨的冷。被关在里面的我并不知道父母为了我奔走在医院与派出所之间,母亲甚至跪在顾桥父母面前声泪俱下代我道歉,恳求他们原谅。可顾桥一直昏迷未醒,他们始终都肯不松口撤销对我的起诉。 这些,都是后来明媚告诉我的。 第二天下午,我被民警叫出来,他让我在一份文件上签字后便说你可以走了。出乎意料,在派出所门口没有看到父母,反而是一个略感面熟的女生向我走过来。 “我叫明媚。”她笑着向我伸出手,我迟迟没有伸手握住她的,微微蹙眉,明媚?要想好一会,才想起这女生是顾桥的前女友。只是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你爸妈昨晚守在医院里整宿没睡,我叫他们先回家休息了,我来接你。”看出我的疑虑,她收回手,也不觉尴尬,耸耸肩然后对我粗略解释了如今的状况。 顾桥在清晨已经醒过来,所以事情才算告一段落。 “你为什么要帮我?”我与她并无交集过,更谈不上朋友。我想过无数种可能的答案,独独没有想到会是那一种。 她忽然笑了,然后仿似对全天下宣言一般双手握在嘴边大声对我说:“因为我对你一见钟情啊!” 我被她吓倒了,真的。一个才见过一次的姑娘站在派出所的门口大声对你说她对你一见钟情了,这真令人彷徨,我怔怔地看着她,不知该如何接口。 “真的,莫良喆,我还从没见过哪个男生像你一样有气魄的!”明媚不理我的目瞪口呆,她很有气概地重重拍了下我肩膀,“靠,当你扬起酒瓶砸向顾桥那一刻,简直帅呆了!我的一颗小心脏哟砰砰砰地直跳,那一刻我就知道,我爱上了你。” 听到最后,我完全石化,一个姑娘家竟可以将告白说得如此气魄如此铿锵有力,实在令人刮目相看,从呆愣中回神,然后了然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我知道你处于失恋的阴影中……” 她粗暴打断我,“你才处于失恋的阴影中呢。”她忽然意识到什么,慌忙捂住嘴巴,有点小心翼翼地朝我望,见我神色如旧才又说:“我与顾桥那是比豆腐脑还要白的清白,”她顿了顿,“咳,若不是本姑娘看上了你我才懒得向你解释。” 传闻终究只是传闻,向来做不得准,明媚与顾桥青梅竹马倒是事实,只是落花无情流水亦无意。 “你以为我那么大气度,被人挖了墙角还带着礼物去参加狐狸精的生日聚会?”明媚说话语速快,字字句句都仿佛落地有声。比之唐诺,明媚实在算不得好看的女生,但她身上有一股爽朗的侠气,让人很难不喜欢。但也仅仅止于喜欢,不会更多,我心里十分明了。 可她不管,在学校里碰见了,老远便大声打招呼,将我的名字叫得惊天动地的。每天早上等在我家楼下早餐店里,非扯着我陪她一起吃早餐,我看着对面而坐的她,不自禁便想起唐诺。她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来找我。 “你为什么要打顾桥。”那是我从派出所出来的当晚,唐诺死死地望着我问,好似要看穿我的灵魂一般。 我沉默良久,终是一句话也没有说。我宁肯被她误会也不忍破坏顾桥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她有多喜欢他大概连她自己都不自知,我却看得分明。 “莫良喆,是我把你看错了么?我一直以为你是个磊落的人,可你这算什么呢,因为嫉妒你就可以随便打人吗?” 在我的沉默中,她失望离去。我望着她的背影在暗夜里一点点隐匿,忽然觉得我与她之间,仿佛自此便要越离越远了。 006 我未曾料到明媚会做出那样的决定,她在高三最后一个学期,主动要求降级,与我同班。 “你疯了么?”我是真的生气了。 “没有,”她依旧笑嘻嘻,“我成绩原本就很烂,我爸求了我好多回我都死活不肯降,这次他算如愿以偿了,他得感激你。” 她总有冠冕堂皇的理由,我说不过她,亦拿她半点办法也无,气得扭头就走,不想再理她。 我与唐诺再次走近是在顾桥去上大学的一个月后,他提出与她分手。 是在国庆假期的最后一天,我在街口撞见唐诺紧紧揪住欲上车的顾桥不让他走,没有声嘶力竭也没有争执,她只是微微仰着头死盯着他,满脸倔强。顾桥不耐烦,用力一甩,加上车子正缓缓移动的力量,唐诺被狠狠地摔倒于地,她爬起来疯狂地追着车子奔跑。我回过神来也慌忙追了过去,我跟在她身后一路追了很远,直至车子一个拐弯一溜烟消失。唐诺跌坐于地,我跑过去蹲在她身旁,想开口却不知该说些什么。或许此刻她什么都不想听。 “我刚才的姿势是不是很难看。”我们并肩往回走,这种并肩而行的感觉已经很久很久不曾有过。 “没有。”我说。我望了望她,她太平静了,不哭、不闹、不抱怨、不愤怒,我却隐隐担心。 “真累。”在岔路口分别时,她忽地又幽幽吐出这两个字。我心头一颤,猛地拉住她的胳膊,声音微微颤抖,“你不要做傻事。” 她先是一愣,继而笑了,“莫良喆,你是不是电视剧看太多了?被人甩了而已,天还没有塌下来。” 她是安慰我,我看得分明她的笑容有多惨白与勉强。后来明媚说,她陪唐诺一起睡的那些晚上,经常半夜里被她的抽泣声惊醒。她并非表面那样无所谓,顾桥是她生命中第一个喜欢的男生。 因为这件事,明媚与唐诺开始走近。我第一次主动去找明媚,我见她眼里盛满笑意,可在听我说明来意之后,她的脸立即拉下来。 “莫良喆你真是自私你还残忍,你怎么可以叫我去陪伴开解唐诺,你只担心她想不开做蠢事,可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你让我待在我的情敌身边我情何以堪!”她机关枪一样对我怒吼。我自知理亏没有做声,她发泄完了又叹气,“可我能不去么,谁叫我就是个犯贱的主呢。” 可唐诺终究是过不了自己那一关,我说过,她凡事求个清楚明白,这一次,她想求得的是一个谁也没法回答的关于“爱不再”的答案。 若不是顾桥与明媚联系,我都不会知道唐诺出事的消息。我们赶到市中心医院时,唐诺已经醒过来了,脸色苍白,嘴唇发青。她见到我与明媚,微微偏过头去,死一般沉寂。 医院走廊上,顾桥愤然地冲明媚抱怨,他的神色里既愤怒还有一丝后怕,他顾不得这是医院,声音老大,“她简直是疯子,硬将我拉到桥上,这么冷的天,拽住我就往河里跳。当初我怎么会看上她……” 我靠在离他几米之遥的墙壁上,要极力抑制住心里升腾而上的怒火,才没有冲过去向他挥拳。 那个冬天仿佛过得异常缓慢,铺天盖地的寒流来袭,风凛冽而干燥,第一场雪却迟迟不肯降临。唐诺在冰寒刺骨的河水里泡过一次之后,那一整个冬天她的身体都不太好,隔三差五的感冒发烧。 春天来的时候,唐诺终于从无休无止的感冒中解脱,似乎也慢慢从那场失恋的伤痛中走出,只是在她脸上很少能看到从前那般明媚清浅的笑容,两条眉毛不经意间便会微微蹙起。 她又像从前一样每天来我家早餐店吃早餐然后帮母亲刷碗,与她一道来的,还有明媚。不知何时开始,她们两个的感情忽然变得很好,动不动便头碰头靠在一起说悄悄话。这让我对明媚所说对我一见钟情的话更加持有怀疑态度,据常理推测,她应该讨厌唐诺才对。可女孩子的心思又怎么猜得准呢。 后来有一次下了晚自习我们三个一起走,在明媚的嬉笑打闹中唐诺忽然说,其实,当日我并非想拉着他一起赴死。我只是想不明白,当初口口声声说深爱你的人,何以变得那么快。 夜色忽然变得异常寂静,只剩唐诺轻飘飘的疑问在空中打转,我与明媚都没有答话,因为我们都给不了她答案。 007 02年我们填高考志愿,唐诺眼里只有A大,那是省城最好的大学,商务英语专业更是闻名全国,而唐诺英语向来就好,她势在必得,最后那个学期她所有心思都放在复习冲刺上。 明媚也闹着要考A大,我毫不留情地打击她说以你的烂成绩再留两次级也未必考得上。她恶狠狠地扑过来作势打我,狗眼看人低,你就等着瞧好了!说完拿鼻腔哼我一声。 至于我,毫无疑问是A大。我自知以我的成绩,要进A大是有相当大难度的,可再难我都要拼尽全力去试一试。也是从那一刻开始,我蓦然发觉,唐诺在我心中的分量,已深入心肺,再也抹不去。 我落榜A大在意料之中,可令所有人意外的是,明媚竟以超出一分的擦边成绩被A大录取。至于唐诺,结果如她所愿。 学校放榜那天,我拿着C大的录取通知书第一次感受到人生的无奈,第一次懂得并非你付出全部努力便会相应得到你想要的回报。唐诺特意跑到我们教室来安慰我,说C大其实也不错呀,二本中口碑相当好的呢。我闷闷地没做声,她哪里知道,我在乎的并非重点大学与二本的区别,我在乎的,从来都只是能否继续与她在一起,哪怕只是以好朋友的身份。 那天明媚来得比较晚,她拿着录取通知书反反复复来回地看了又看,直至确定她没有眼花才兴奋地在教室里又笑又跳仿似一个疯子般,她在欣喜之余不忘找我报当日嘲笑她之仇,跳到我课桌面前仰头挺胸,“哼,这就叫做一切皆有可能!” “恭喜你。”我是真心诚意为她高兴,其实明媚很聪明,只是对学习缺乏了点热忱。她大概听出我声音里的不对劲来,狐疑地望了望我,然后眼明手快地从我课桌里掏出那张通知书。 “怎么会……”她喃喃,脸色欣喜之情瞬间遁去,双眼揉了一次又一次。 “好啦,再揉也不会变成A大。”我被她的动作逗乐,心情变得好一点。 “那我也不去了,我跟你一起C大。”她的眼神忽又变得明亮,仿似刚从一个困扰她的难题中解脱出来一般。她声音很大,一句话丢得掷地有声,令原本闹哄哄的教室立时静了下来,同学们纷纷张大嘴巴望向我们。 我猛地站起来,瞪着她仿似看怪物,“你又发什么疯!”她平时任性倒也罢了,可她怎么能如此儿戏般对待升学这种事,她从来都不想一想我的感受,为我降级为我放弃重点大学,她从来不想一下我心中是否会有压力与愧疚。 那天的最后,教室里的人都走光了我与明媚还在对峙中,她说莫良喆我没日没夜的复习不过是想要跟你一起考进A大,虽然你从没说过你的目的是A大,可唐诺是你百分百就是,而如今没有你的A大对我来讲没有任何意义,你为什么一定要强迫我去呢。 我沉默良久,终是咬咬牙,随你便,如果你执意要放弃,我们就当从没认识过。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明媚的眼泪,原来爽朗侠气的明媚也会哭。那一刻我几乎要心软对她说好了好了我收回刚才的话。可心里有个声音不停告诫自己,不可以,绝不可以。 我只得转身,仓皇地逃离教室。 那整个暑假,明媚都没有再来找过我。我以为她此后再也不会理我。唐诺安慰我说,没事的,明媚的个性你还不了解么,等她想通你是为她好就会主动出现了。我叹口气,也只能如此了。 那两个月又从以前的三人行变成我与唐诺的独处时光,她未雨绸缪买了许多英语专业书籍每天窝在我家啃。她说我一定要好好利用大学这四年,这是我唯一出路,等我能够自立我一定带着我妈远走高飞,不再受那个男人的欺负。 那种凝重悲伤的表情出现在还未满18岁的唐诺脸上,一点点吞噬了她往日的纯真,这令我心里一阵阵难过,可却无能为力。 明媚最终还是去了A大,我们三个一起去报到,搭同一辆客车,我们坐在最后一排,我左边唐诺中间明媚右边,她自上车连看也不看我一眼,只偶尔偏头与唐诺说两句话。我很多次试图与她搭话,可她一个冰冷的眼神便将我杀了回去。 是在下车后要分别之时,明媚忽然在身后开口叫住已走出几步的我,“喂,莫良喆。”她追上来,我回头,看见不远处的唐诺正跟我比手势,我明白,她是叫我与明媚好好说清楚。 “唉,”她往我身上狠狠擂了一拳头,“太别扭,我们讲和吧。”然后如当日在派出所门口那般她朝我伸出手,我握住她的,轻轻摇了摇。 在离开时我忽又转身叫住她,“明媚,唐诺第一次离开家,你照顾点她。” “莫良喆你过分!”她又跳起来开始叫,“我也是初次离家你怎么不叫唐诺多照顾点我!” 我抚额叹气,“我的意思是,你们互相照顾。” “虚伪!”直到我走了好远,还听到明媚隔着人流大声冲我骂。 008 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比明媚更有资格狠狠骂我,虚伪、自私、卑鄙、残忍,我统统都甘之如饴地接受。多年之后细数我们的青春过往,我始终都亏欠她。 没有与唐诺在一起的时光,日子在我看来,既快速又是缓慢的,A大与C大的距离一个城南一个城北,公交车整整一个小半小时。那时我们都没有手机,宿舍未装电话,网络也不如现今普及,唯一的联络方式便是书信,可我写三封信唐诺顶多回一次,寥寥几句,说的无非是学习之类。明媚成了我得知唐诺生活点滴的唯一窗口:她参加了学生会主席竞选;她拿了最高奖学金;有学长写情书送花给她被她婉拒;她所有的空闲时间与假期都用来兼职打工赚取生活费;她开始辗转各个画室做人像模特…… 在拜托明媚事无巨细告诉我唐诺的生活点滴时,她当场拍桌子瞪着我吼,“莫良喆你是不是变态呀,这是什么行为你知道么?侵犯隐私!变相偷窥!你一直说我疯了,你才是真正的疯子。”她停下喝口水继续骂:“这种出卖朋友的事情我明媚不干!”她起身抓起包便打算离开餐馆,却在我低低说了一句话后忽又坐了下来。 我说,你不明白那种发疯般地想知道一个人过得好不好是怎样的感受。 很久之后明媚与我提及当日,我们一起对坐喝酒,她喝得有点高了,大着舌头将桌子拍得咚咚作响,她说我怎么可能不明白那种感受呢,我比谁都要明白。只是当初有我心疼你却没有人来心疼我。 重新坐下来的明媚微微低垂着眼睑,然后自嘲般地笑了,“我们都犯贱。” 唐诺的第二场恋爱,明媚用云淡风轻的口吻向我叙述,她说,报告长官,你的女神爱上了比她大12岁的某个画室的美术老师。 她用的是爱上,而非喜欢。我的脑袋嗡一声巨响,差一点便要站不稳。分明是阳光明媚的暮春,我却宛如置身寒冷的北极,透彻心肺的冷。 在思索了整整一天一夜后,我决定去找唐诺,而其实我去找她要说什么要做什么我并不太明确。我只知道心里越来越不安,仿佛可以预见她奔赴的是一场灾难而非爱情。 可没想到她会先来找我。四月底的天气还很凉,唐诺却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白色七分袖,她站在我宿舍楼下的花坛边,背后是一片怒放的红蔷薇,衬着她的白衣,她周身笼罩在夕阳淡金色光芒下,我隔一段距离看她,下楼的脚步变得迟缓。 “好久不见。”她转身对我笑。是有很久没见,上次见面是我们一同回家,距今35天,我记得很清楚。她的头发又长了一点,已经过肩。她比从前更瘦,都可以看到脸颊微微凸出的颧骨。 坐在学校外的小餐馆里,其实我很多话想问她,可却不知如何开口。上菜时唐诺要服务员拿白酒,我慌忙阻止,“啤酒吧。”我何尝看不出她心情糟糕,连笑容都太勉强。她却固执地不肯让步,拿眼睛斜睨我,“莫良喆,你爷们一点好不好!”又转头去对服务员高喊,“两瓶二锅头。”她一心求醉,任何人都劝不了,我默默去取了两只酒杯。 那顿饭一直吃到晚上九点,我从不知她的酒量竟然这么好,越喝眼睛越明亮,在饭馆昏黄灯光下闪闪发光。我们很少交谈,她是不想说,而我,不知从何问起。气氛变得死一般沉寂,只余酒的液体汩汩灌进喉咙时发出的细微声响。 “走吧。”宿舍都是十点关门,唐诺回她学校已来不及,只得找班上女生借宿一晚。可她却拉着我往学校相反的方向走,她说,很闷,我们去吹吹风。 我们学校附近是汽车站,那一带鱼龙混杂,大多是饭馆与廉价旅馆,刺眼霓虹灯明明灭灭。我们走得很慢,我不停偷看手表担心回校太晚进不去宿舍。慌神的瞬间忽然被唐诺一把拽进一家店,她速度很快力气也很大,我被拽着走了好几步才发觉她竟将我带进了一家旅馆。 “唐诺……”我其实有点醉意,头昏昏的。可那一刻一个激灵人彻底清醒,心里惊诧莫名。“唐诺,你干什么!”可她不理会我,径直拽着我往二楼走,她死死抓住我的手,指甲几乎掐进我的肉里,我试图挣脱,可无用。 这是一场她事先便安排好的预谋。 她拽着我一直走到二楼走廊尽头的那间房,她迅速打开房门,在门再次阖上的瞬间,她侧身,嘴唇笨拙的压上我的。那一年她已经长得很高,齐我的耳边。我惊恐地睁大眼睛,隔着那么近的距离,我看到她紧紧闭上眼睛,装老练,可她身体剧烈的颤抖出卖了她心底的恐惧。 “唐诺!”我厉喝一声,狠狠将她推开。我的身体同样微微发颤,连带的,还有心脏,仿佛要跳出胸膛一般。 她却忽又走过来,整个人都贴在我身上,她的神情带着某种决然,慌乱地扯我的衣服。 “啪啪啪——” 三个耳光,拼尽了我全部力气。她跌坐在地,嘴角有血迹溢出,她愣了片刻,忽然笑了,那笑声却比哭更难听。她没有抬头,声音里分不出是绝望还是其他。“他说他不会爱一个小女生,他说我是一时头脑发热……那我让自己从小女生变成一个女人,他是不是就会爱我。”她忽然仰头,眼神里是浓厚的乞求,“你帮帮我,帮帮我好不好。莫良喆,你是我唯一相信的人……” 重重关门声淹没了她的话,我不记得我是怎么一路狂奔出那个旅馆,怎么走出那条令我觉得无比肮脏的街道,又如何跑回学校的。在我来不及将今晚带来的震撼好好消化,班主任的一句话再次将我打入深渊。 我回到宿舍时,班主任已在宿管室里等了很久,而在此之前,他已经派出一拨又一拨同学到学校周围去找我。 “莫良喆,你爸出了车祸,正在医院急救,情况很不乐观……” 周围暖黄的灯光刹那间全部遁去,我大脑嗡嗡作响,感觉自己的身体漂浮在无边无际阴冷潮湿的黑暗中,那么冷。 那天是2004年4月28号,我永远记得。 009 你是否亲历过至亲至爱的死亡,你是否还记得彼时彼刻的感受?我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个瞬间,当白色的床单一点一点蒙住父亲被摔得面目全非的身体,我大脑仿似缺氧一般,周遭一切场景与声音都自动遁去,我的身体簌簌发抖,我想开口喊爸爸,可喉咙里如落满了灰尘,怎么都无法发出声音。 那是我第一次亲历死亡,当我连夜赶到镇医院时,已经来不及跟父亲说最后一句话。那间狭小的病房内,灯光惨白,母亲已经昏倒过去,年仅6岁的小妹抱着二妹的腿哭得呼天抢地,二妹单手紧紧地搂住小妹,一只手捂住她的眼睛。我怔怔地站在病房门口,房内亲友医生护士穿梭的身影在我眼里变得模糊而恍惚。 我知生命无常,可那一刻我始终想不明白甚至故意不想明白,只一遍一遍问自己,为何前一刻还好好的一个人,转眼便再也不能走不能说话不能笑。 我还记得最后一次见他,是一个月前回家,返校的那天下午,在街口等车遇上刚跑了一趟摩的出租返来的父亲,他见我穿得单薄,便半调侃着教训我说,一个大男人还学人家姑娘爱漂亮只要风度不要温度。他原本不是会戏谑的人,沉默不多言,在我们兄弟眼中是个严肃的人,可那天却反常的与我说了那句话。我一下子觉得父亲与我亲近了许多。却没有料到,那会是我们最后的交流。 父亲一脉单传,他的身后事只得由堂叔们负责,至于母亲,她一直陷入昏昏沉沉中,发起了低烧,人偶尔清醒过来,也只是睁开双眼迷惘的盯着天花板,她悲伤欲绝可没有流一滴泪,嘴里喃喃,我凑过去,听到她说,摩托车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去,你该有多痛啊…… 在她反复陈述的这句话里,我的心一阵阵地抽搐颤抖。 父亲出殡那日,天阴沉,仿似暴雨即将来临,可总也下不来。明媚大概听到她父亲提及,竟然翘课急匆匆赶了回来,她蹲在我身边轻轻说,节哀顺变。我偏头看到她脸上神情悲戚,仿佛承继了我身上所有的悲痛。第一次,我主动握了握她的手。 我在家待了半个月,母亲的身体渐渐好转,只是脸色依旧很差,时常陷入沉思发呆中,精神有点恍惚,家里的早餐店自是开不下去,整个家的经济来源在一夕之间统统被切断。看着刚升高中与刚入小学的两个妹妹,在返校的前一晚,我对母亲说,我想休学。埋头给我整理行李的母亲猛地转身,眼睛睁得老大,嘴巴蠕动了几下,终是没有发出声音,眼角有泪纷纷落下。 我的心思,她懂,而她所有未说出口的话,我也懂。 010 我不知道明媚怎么会知道我休学的事,她怒气冲冲找到我们学校,顾不得众目睽睽拽住我就大吼:“你脑袋抽风了吗再怎么困难你也犯不着休学啊!不是还可以申请特困奖学金吗,要不,咱去贷款!” “手续都办好了。”我平静地挣脱她的手,“我明天就要去苏州,你来得正好,免得我还要去找你告别。” “莫良喆!” 我很怕她又发飙又跟我大道小理,好在她只是死死地盯着我看了很久,然后默不作声转身跑了。 可我真是低估了明媚的执著与痴傻,第二天一大早,她竟然拖着一个巨大的箱子站在我宿舍楼下大声喊我的名字。她兴高采烈的宣布给全世界听,莫良喆,这学我也不上了,我厌倦透了我的会计专业,我陪你去苏州,我们一起闯世界! 我趴在宿舍窗台上望着她,哭笑不得。 无可否认,我拿明媚头疼却毫无办法,她好似长不大的小孩,类似的伎俩这已是第二次使,可她乐此不疲。我不知道你们的生命中有没有遇见一个明媚,她磊落她侠气她待你好,可她又不是那种讨人厌的死缠烂打,你或许不爱她,可你禁不住深深喜欢她,不想失去这样一个朋友。其实这样子很自私,真的。 我心里很矛盾,一刻钟后,我才从宿舍走下来站在明媚面前。这一次哪怕伤害她我也要阻止她发疯,我说你这样容易对人一见钟情,你走呀,你放过我,你再去对别的男生一见钟情呀。 我板着脸,神色异常认真,我看到明媚脸上欣喜的神色一点点褪去,她被刺激到了,将箱子狠狠摔在地上,大声喊:“莫良喆你是木头人你没心没肺的吗?你真以为我是那样肤浅的女生么?什么狗屁一见钟情如果不是我早有耳闻你对唐诺一往情深如果不是那晚你不要命般为了唐诺扬起酒瓶砸顾桥,我又怎么会被震撼被感动……你知不知道,我有多么羡慕唐诺!”说到最后,她的语调带了哽咽。 “我不爱你。”第一次如此明确如此直接的拒绝她,我心里其实并不太好受。 “我知道。”她笑得凄凉,“可是我爱你就够了。”这亦是她第一次认认真真地表露心迹。 我偏头,不忍看她。可说出的话却字字要碎了她心。 “若你真的爱我,就留在这里,”我心一横,“帮我好好照顾唐诺。”我知明媚不会拒绝,其实这些年来,我们才是最了解彼此的人,她知道若她执意跟我走,我的答案依旧如高考那年一般,与她绝交。 多年后明媚对我说,在你面前我怎么能够不输,你太了解我。比之再也见不到你的惶惑与痛苦,向你报告唐诺的生活点滴并照顾她这种不情愿的小忧愁又算得了什么。而唐诺,是维系你我之间唯一的那根线。 明媚是我见过的最通透的女生,可她到底也不能参透我当年那么说的另一层含义,我心系唐诺,可我同样不忍心她为了我自毁前程。 离开前的那个下午,我偷偷去看唐诺。几经辗转才找到她做模特的那家画室,画室不大,隐匿在她学校外的一条小巷内。隔着玻璃窗户,我看到她以慵懒的姿势斜倚在椅子上,神色异常安静,目光专注地望向房间一角,柔情而缱绻,那是只有看心爱之人才有的目光。我微微偏头,便看到角落里站在学生之外的那个男人的侧面,他专注于画板,偶尔抬头望向台子上的唐诺,神色自若。 她爱他,他不爱她。不用问,自眼神交汇便可以窥视出。我没有惊动他们,转身下楼。 没料到唐诺还是发现了我,她追出来,“莫良喆。” 我们不约而同对那晚的事都选择缄默来粉饰太平。 “我听明媚说了你家里的事,我去找过你,可惜你还没回学校。” 我没做声,她又说:“感觉现在你与明媚走得更近,你的消息我都要从她那里听来。”她语气里竟有淡淡酸意,嘴巴嘟了嘟,像个被抢了糖果的小女孩。 “回去吧,他们在等你。” 其实我有很多话想跟她说,想告诉她我晚上的火车离开这里;想告诉她自此一别不知何时能够再见;想告诉她不要那么傻,爱一个人就付出全部要懂得给自己留条退路;想告诉她,我会很想她。可到头来,却统统化作一句不相干的话,真正应了从书上看来的一段话—— 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原来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甜言蜜语,多数说给不相干的人听。 011 在苏州的日子仿似手中流沙,转眼飞逝。明媚以每星期两个长途电话的频率与我联络,她对我的新生活充满了好奇,事无巨细不放过任何能够谈及的话题,完全忽略掉她的IC卡上不停在减少的金额,直至我说很晚了有点累了她才恋恋不舍的挂掉电话。而其实,我的生活真的乏善可陈。 所待之处是一大片高高低低厂房云集的工业区小镇,街道虽簇新却冷冰冰的,走几步便会遇见扎成堆用方言大声交谈的穿着各个工厂制服的人,再晴朗的日子天空总是有点灰蒙蒙,在这里看不到江南的婉约秀气,那闻名全国的大小园林也离得好远。而每天的生活更是单调乏味,宿舍、办公室、食堂三点一线,很多时候我恍惚以为回到了校园生活,可再也不会有走在学校里那种轻松感与单纯心思。 幸好在公司有堂姐的照拂,令我不至于那么孤单。当初若没有她的介绍,以我的条件是进不了这家资金雄厚的台资外贸企业的。虽然大学英语专业才念了不到一年,可因为底子不错,依旧可以胜任外贸跟单与接洽这方面的工作。那段时间,我特别努力,生怕出差错而丢失这份工作。为了母亲与妹妹,再辛苦,都得熬下去。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与唐诺没有联系。那时她们宿舍已经装了电话,我拨过好几次,电话那端的声音换了一拨又一拨,可始终没有她。她室友的回答永远都是,唐诺上晚班还没有回来。每一次我都有托她室友转达,叫她与我联系,可直至04年快要过完,她都没有拨过一次我宿舍的电话。我知道,她依旧在生我的气。 我还记得最后一次与她通话,是在我到苏州安顿好之后,将电话打到她们宿管室里,打了很久才接通,我们还来不及好好说几句话,就闹得不欢而散。她在电话里恶狠狠地骂我不够义气,离开都不说一声,明媚知道全世界知道唯独我一人蒙在鼓里,莫良喆你压根就不把我当朋友!然后啪嗒一声决绝地切断了电话。我试图再拨过去,却一直占线。 我了解唐诺,她爱认死理,固执,一根筋到底,只能等她自己慢慢将那些坏情绪消化掉。我愿意等,这么多年来,仿佛从来都是在等,可到底在等什么,渐渐的连我自己都不清楚。 明媚在电话里说要不要我去找唐诺解释一下,她最近看起来心情特别好。我说不用。明媚在那端有一瞬的沉默,终是说了出来,唐诺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我握着话筒怔怔地发愣,脑海里掠过的却是那年她辛苦倒追顾桥的点滴片段,她依旧固执痴傻如初,但凡她认定的方向,便不管不顾的往前冲,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可到最后,伤的依旧是她自己。 唐诺再与我联络时,已是05年暮春,但那个电话我并没有接到,当时我不在,同住的室友后来忘记转达。是在那个电话之后的第五天,我接到明媚的电话,她一反常态没有在电话里嘻嘻哈哈与我讲些有的没的,她的语调很低,声音沙哑,她说对不起,我没有照顾好她。 唐诺出事了。 其实在听说她与那个大她12岁的男人在一起后,我便有预感,也早已做好心理准备,预想过各种各样的后果,可从未想过结果会是那样严重。 这段爱情原本就是由她开头,她爱得多,爱得那样深,从一开始她便输了,她傻傻的以为一个孩子便能留住一个男人的心,能令他安定下来。他哀求过她,也警告过她,可唐诺却一意孤行,直至怀孕第四个月,那个男人宁愿放弃身边现有一切也要离开她,他在一夜之间消失无踪。 她发疯般地找他,恨不得将那座城市掘地三尺,可一个人存心躲你,你怎么找都无用。到此时,孩子已成了她心头恨,之前她有多爱他此刻她便有多么恨这个孩子。 因为钱不够,她找了一家没有医疗许可证的不合格小诊所,却因手术不当,她失去了一个孩子,也永远失去了做母亲的资格。 而原本,如果她的那个电话我没有错失,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明媚说,她是想找你借钱,在她心里,你依旧是她最信任的朋友。 我每天都心存希祈,希望电话响起的时候,那一端是她清浅的声音。我等了那么那么久,她唯一的一个电话,却被我错过。 我顾不得明媚还在那端与我说话,咔嚓一声切断电话,摔门而出一路疯跑了好久好久,站在一片荒芜的钢筋水泥丛林中,找不到一个可以号啕大哭的地方。 012 我攒了两个月的钱,买了两部手机,一部给自己,另一部寄给了唐诺,作为她21岁生日礼物。我将我的电话号码存在那部手机里,从05年到至今,手机丢过好几部,那个号码却从未更改过。我怕她找不到我。 她收到礼物后拨过来,说谢谢,很喜欢。可从她声音里听不出欣喜,我忽然怀念她16岁生日收到我的仙人掌时脸上欢喜的表情与语调。 自那件事之后,明媚说唐诺好似变了一个人般,分明是对着你笑,可那笑容却很虚无缥缈,瞧不出悲喜。对什么都恹恹的,淡淡的,除了兼职打工,所有的时间都待在学校里,偶尔也会找明媚一起吃饭。 或许这就是成长吧。我一直都希望,她能够变成一个从容不迫的女孩,少一些尖锐与菱角,那些只会像玻璃一样刺伤她自己。 春节前夕,母亲依旧劝我回家过年。我心里很挣扎,其实很想回家,可路途遥远车费昂贵,终是又一次以公司假期短为由向母亲说抱歉。母亲在挂电话之前忽然闲闲提了一句,她问我是否还记得当年在家里早餐店刷碗的那个姑娘,她妈妈在年关头竟然因病去世了。母亲说完后一声长长的叹息。我的心却猛地一颤,想起高考后那个暑假,唐诺窝在我房间里拼命啃那些艰涩的英语书时说的话,她说我等我能够自立,一定带着我妈远走高飞不再受那个男人的欺负。 “妈,我还是回家过年吧。”趁母亲挂电话的前一刻,我急忙说道,母亲高兴得一连说了三个好字。 我又见到唐诺,在时隔近两年之后。 她着素衣,又恢复了当年初识她时那般俏丽的短发,依旧极瘦,在我的记忆中,她似乎总是单薄瘦削的。大概是熬夜的关系,眼袋与黑眼圈浓重。我如当年明媚蹲在我身边那般蹲在唐诺身边,对她说节哀顺变。 她偏了偏头,努力扯出一抹微笑,她说,你回来了。 依旧是清浅的语调,我记忆中唐诺独特的语调,波澜不惊,仿佛我们隔着的漫漫时光只是昨天到今天的距离,而不是两年未见。 真奇怪,我与唐诺一路走来,似乎从来都不曾有过陌生感,我们闹过别扭,她对我生气,与我冷战,长时间不曾联系,可最后,在时光流逝中,自然而然的又恢复如初。 年初一那天,我、唐诺、明媚都没有出去拜年,三个人约好一起去母校。那天破天荒的出了太阳,虽然天气依旧寒冷刺骨,阳光也是淡薄的模样,可我们的心情都因久违的阳光而变得特别好。 母校这些年变化很大,扩展了地方,新的教学楼在阳光下特别漂亮,运动场比当年要大了整整一倍。所幸我们班级所在的那栋旧楼依旧在,教室门没有上锁,我们像做贼一般轻巧地推门而入,桌椅换了新的一批,明媚站在讲台上无比惆怅地说,想当年……惹得我与唐诺骂她装老成。 趴在窗台上聊天,我指着修葺一新的运动场取笑唐诺,“喏,你这个排球白痴当年就是在那个位置与一只球死磕的!” “你诬蔑!我什么时候喜欢过排球!” “忘记过去意味着背叛。”对着黑板写写画画的明媚头也不回的大声喊,唐诺便回头去呸她,你啥都不知道瞎嚷嚷什么呢! 这个轻松愉快又有点小惆怅的金色午后,后来很多次入我梦来,梦里有唐诺消失很久我无比想念的清浅笑容,梦里有明媚爽朗的声音,梦里还有一段短暂却无比美好的小时光。 013 从家里过完春节后回公司,竟然被老总亲自找去谈话,我心里充满了忐忑与不安,我猜测过无数种谈话内容的可能性,却没想到老总开口第一句话竟然问我,公司将在台湾成立办事处,你愿意去那边发展吗? 他开出的条件真的很诱人,薪资与发展空间都比我如今的职位好上许多。可我对那个城市异常陌生,连一个相熟的人都没有,生活习俗也大不相同,离家更是万水千山的距离。 我把心里的顾虑说与明媚听,不知为何,这些年她渐渐成了我的“问题顾问”,面临选择时的犹豫与心里的事都可以无所顾忌地讲给她听,征询她的意见。她听到台湾两字就在电话那端哇哇大叫,哎呀呀,那可是我一直心存向往想要去旅行的地方呀,莫良喆你赶紧去问你们BOSS,可以携带家属一名么! 我不禁失笑。彼时她与唐诺都即将毕业,所有人都忙得焦头烂额,升研的升研,找工作的在四处投递简历,唯有明媚,仿似永远不着急。她说这或许是我人生中最后一段学生时光,怎么可以辜负,用来为生计奔波,我得好好享受这最后的自由时光。 唐诺却是截然相反的心态,她没有升研打算,早已在一家商贸公司开始了实习生涯,每天忙得连吃饭时间都没有,可她却很快乐,偶尔偷闲给我发一条短信,她说原来工作真的能令人忘却很多烦扰。 母亲也劝我去,她说你放心去吧,不用挂念家里,好男儿志在四方。 22岁,或许真的该好好筹划自己未来的路。 我走的那天明媚特意飞到上海机场为我送行,她眼眶微微泛红,死死盯住我看,那目光仿似要将我刺穿一般。 我内心酸楚却不得不佯装轻松打趣她,“干吗一副生离死别的模样,又不是一去不回。”她连连骂我乌鸦嘴不吉利,而后将一串珠子戴上我的右手腕,“这是我特意去寺庙为你求的,找老师父开过光了。”她顺势拥抱住我,在我耳畔轻说:“你一定要好好的。还有,你放心吧,我会帮你照顾好唐诺。” 忽然间我内心惶惶的想要落泪,为这个傻傻的女孩。她渐渐把照顾唐诺当成她的责任,当成她与我之间的约定。而其实,在这些年的磕磕碰碰里,唐诺早已成长为一个坚强、自立并且知道自己要什么,懂得自己在做什么的女孩。反而是她自己,永远像个长不大的小孩,依旧保持着十几岁时的心性,耿直、大大咧咧、没心机、说话铿锵有力,一股子侠气。 在飞机上坐定我才拆开唐诺托明媚转交给我的信,里面只一张小卡片,短短一行娟秀的字迹:莫良喆,一路平安,我们一起努力吧! 因心无牵绊,才可以说得如此潇洒而利落。我闭上眼,此后,我与她真正是隔着万水千山,可我知道,再遥远的距离也冲不散那份深入骨髓的牵念。 在台湾的日子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忙碌却充实,或许只有这样才能驱散心里浓浓的如影随形的乡愁。 春去秋来又一春,转眼又是一年。 若不是明媚的一个电话,我想或许直到现在我依旧会在台湾。 她打电话过来时我正在主持一个会议,她坚持让接线员找我听。我提起话筒正要开口责怪她怎么又挂长途电话不是上周末才通过话么。我心疼她的电话费。可这次她却没有如往常那般与我顶嘴,电话那端是长长的沉默,我喂了好几声,她才缓缓开口,声音异常干涩,“莫良喆,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直至坐上回老家的飞机,我都以为那是一个梦,只要我睁开眼,我所听见的都不曾发生,都是虚空,不真实。可我掐自己的脸颊手臂大腿都会痛,明媚那句“唐诺被查出艾滋”在我耳畔久久不散,来回撞击着我身体里每一根神经。 在医院见到唐诺时,我几乎不敢叫她。记忆中那个好看、有着明亮眼神的女孩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了无生气眼神苍白空洞的木偶娃娃。 她努力扯出微笑,一句轻飘飘的你回来了说得我心里发酸。 我陪她在医院外的街心花园散步晒太阳,有小贩推着车叫卖冰激凌,她跑过去买,宽松的病号服在她日渐消瘦的身子上晃荡来去,我扭过头,不忍再看。 是在吃完那支冰激凌后,唐诺忽然开口对我说:“你可以陪我去旅行吗?好多地方都想去呢。”她偏头看着我,“不过需要一段比较长的时间。” 我点头,哪怕是余生所有时间,我都愿意。 014 唐诺出院后我们都辞了职。 我们只带了很少的行李,出发那天明媚特意请了假来为我们送行。在月台上,她抱着唐诺很久很久。离开时对我说,照顾好她。 明媚是我见过的最善良的女孩。 第一站是从A城到北京,路途遥远,可唐诺执意要买硬座票。她将头倚在窗户上,指着车厢连接处轻声说:“那天我就蹲在那个位置,我痛经的很厉害,额头上大颗的汗珠往下淌,人几乎快要晕过去。一拨又一拨的人从我身边经过,可没有谁停下来问我一声。只有他。 我还记得当时他的脚步已从我身边跨过去又缓缓退回,蹲下身来,问我,你要不要紧?声音如温暖春风,掠过我心头。 后来他将我带回他的座位,又去倒来开水给我喝。” 入夜行驶的列车上,灯光惨白,周身喧嚣的声音此刻都变得不真切,唯有唐诺似呓语般的话在我心中起起伏伏。 这个故事我听明媚简单提及过,唐诺某次出差北京,回程火车只买到无座票,恰逢生理期,然后遇见了她生命中第三份爱情。他是一名自由摄影师,家在A城,可每年大半时间都在旅途上。 这一次唐诺不再是先爱上的那一方,他们彼此相爱。与他在一起的一年里,唐诺曾对明媚说,这是我最幸福的一段时光,未来大概不会有更好的了。 只可惜上天似乎从来都见不得人太好,他被查出感染艾滋病毒,绝望之下,以最愚蠢的方式来寻求永远的解脱。 在大半年时间里,我陪唐诺去了许多地方,大江南北,走过沙漠,走过大海,看过无数场日出日落。每到一处,她都在轻声呢喃着那个已经不在的人的点点滴滴。她说,当日我们约定要来这里的,他答应过我要给我拍照,贴满家里的墙壁…… 我知道,这是唐诺的一场回忆之旅,她与他曾约定要去的地方,他失约,她却义无反顾的奔赴,跋山涉水而去,她以这样的方式来深深想念他。而自他走后,她便将自己的时间停止了,她只愿活在他还在的那个时光匣子里,不愿出来。 这场旅途,与我无关,但我甘愿陪她。 我们的最后一站,是苏州。时间已悄悄滑到08年的初冬。唐诺说,他最喜欢的城市就是苏州了,沧浪亭、昆曲、评弹、姑苏城外寒山寺,一切都令人着迷。 大凡她想去的,我都陪伴左右。我们去沧浪亭,找一间小亭子闲闲坐了整个下午,什么也不做,就那样傻傻地发呆。入夜便去山塘古街沿河散步,远远的总会听见商铺里传出评弹的调子,咿咿呀呀的琴声落在人心上无端便生了惆怅。 唐诺在苏州的最后一天,我们去寒山寺烧香,她跪在佛前无比虔诚的模样,她将心愿轻声说出来,她说,愿我最好的两个朋友,莫良喆、明媚,往后的日子喜乐平安。 我心头一颤,她仿似在说遗言。 唐诺是偷偷离开苏州的,她不告而别,只留了一张便签纸放在旅馆前台,她写:谢谢。我看着那两个字,忽然间落下泪来。 015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与唐诺失去了联系,就连明媚也不知她的踪迹。直至09年春天我的生日,竟然收到她的包裹。拆开,是十只信封。每一只信封上都有字,最上面那封写着:给莫良喆2009年生日。其余九封,依次是2010年生日、2011年生日…… 我拆开第一封,是一张音乐生日卡以及一张信纸,信纸上有长长一段话: 我记得你曾抱怨过我记不住你生日,这可不怪我,我记性不太好嘛,老弄不清楚你究竟是4月5号还是5月4号,真痛苦。这次我回老家碰见你妈妈,我特意问了她三遍,才记住。可是你也知道呀,我健忘,索性未来十年的生日卡都写给你。不过你可不能一次性全部拆掉噢! 最后她写,莫良喆,对不起。 她懂得这些年来我所有的情意,她懂,所以,她说对不起。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的唐诺有着俏丽短发,明亮大眼睛,清浅笑容,在夕阳西下的操场上与一只排球死磕,毫无章法的抛球,球跌落好远,她捡回来再抛,如此反复,不知疲倦。 半夜梦醒,一头一脸的汗,我心里忽然间升腾起一股无可名状的恐惧。再也无法入睡。 那种恐惧带来的心神不宁并未随着天亮而消失,直至几天后明媚找到我的公司来。 那是我第二次见明媚落泪,她蹲在我面前,双手抱肩,仿佛一只受伤的小动物,发出悲怆的呜咽声。 唐诺最终还是放不下,选择同样的方式追随那个男人而去。我早该预料到,她的爱从来都是这么激烈,像一块尖锐的玻璃,刺穿别人也刺穿自己。 她最后一条短信发给了明媚,她说,不要为我伤心,我已经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了,这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一连两天,我窝在出租屋里不吃不喝也不睡,就那么傻傻地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脑袋空空。 明媚蹲在我身边,饭菜换了好几次,她哄我求我,直至最后她再也忍不住,一边将我拽起来一边怒吼,莫良喆,你难过你悲伤你可以放声痛哭没有人会笑话你,你不要一副天塌下来的样子,这世间没有谁离了谁就活不下去。 她说得很对,没了唐诺我依旧能活下去,只是,胸腔里最重要的那个位置,空了。 骂完后她将饭菜推到我面前,我只看了一眼,便跑到洗手间狠狠地吐了起来。胃里空空如也,除了胆汁水什么都吐不出来。此时此刻,我忽然想起一桩无关紧要的事,某次看娱乐八卦,讲孙红雷不按脚本演戏,该痛哭时他竟然跑去呕吐,导演跳脚责怪他擅自篡改剧本,他却反驳的有理且刻薄,他说你一定没有真正悲伤到绝望过,那个时候人是没有眼泪的,只会想吐。 时至今日,我深有同感。真正难过悲伤到绝望时,只会觉得这个世界,真恶心。 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怨恨唐诺,她真自私,她带走的不仅仅是她自己的生命,她带走的,还有我整个青春年华里那些情深意长到无法言说的爱恋,长长岁月里那些美好记忆,以及,那个年少的我。 016 09年初秋,明媚过了她26岁生日,我送她的生日礼物是一枚简单的白金指环,并向她求婚。她陪我走了9年,而一个女孩又有多少个9年可以虚掷。她的17岁到26岁,同样是她人生里最美好的年华。 这是我第三次看到明媚的眼泪,大颗大颗地砸在我的手背,滚烫炽烈,仿佛那些流失的岁月的回声。 她泣不成声,紧紧拥抱住我,良久良久。 我们回老家领证,民政局在县城,堂哥开车送我们去,他陈旧的小面的上有许多如今几乎难以找到的音乐卡带,他顺手塞进去一盘,女歌手低沉飘渺的声音响起,是一支很老的粤语歌: 莫失莫忘,愿你偶尔想起我 期望你紧记吧,昨天许多 莫失莫忘,愿你会记得起我 来日再相爱吧,可以么 车窗外初秋的天空湛蓝高远,清晨的阳光细碎洒在挡风玻璃上,金色光芒刺痛了我的眼睛,我偏头,目光恍惚地落在车上一本翻开的老式日历上,2009年9月9号,距我初次见到唐诺,整整十年。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 文/七微 (1) 舒岚坐在宜北町奶茶店靠窗的位置,面前那杯原味奶茶虽然她尽力喝得很慢,可依旧已见了底,她抬起腕表,离约定时间已过去了十五分钟。窗外走过去很多背着书包的学生,可唯独没有她要等的身影。扭头,女生又专注看起杂志来。 “啊!没有靠窗的座位啦!”略显安静的奶茶店忽然被推门而入的女生的惊呼声打破。 “随便吧。”站在她身后的男生懒洋洋地答。 而原本这样的对话丝毫引不起舒岚的兴致,可哪知那个女生下一刻已迅速坐到她对面,并且在舒岚来不及出声时她已冲同伴招手,“过来呀,反正她一个人。” 舒岚蹙了蹙眉,看着对面这个毫无礼貌的女生,长得倒是十分好看,可惜不大懂得尊重人。 “小竹,我们换其他位置。”男生也蹙着眉。 “不,我偏要坐这儿。” 在僵持的瞬间,舒岚已提了东西换到别的座位。她向来就不喜与人争执,也讨厌喧闹。 时间又过去了一刻钟,可她等的人依旧不见踪迹。此时,窗边座位上忽然一阵骚动,是那个叫小竹的女生,她愤怒地起身冲对面的男生怒吼一句:许晟你混蛋!同时,她抄起半杯冰红茶便悉数泼在了男生的脸上,而后跑了出去,刚到门口,便撞上迎面进来的一个人,下一刻,那人扭身追着女生而去。 舒岚傻傻地盯着玻璃门良久,再埋头时视线正好对上杂志上小说里的一句话:我等了他那么久,可最终他还是看不见我。女生的眼泪就扑簌扑簌往下落。 “喂,小妞,你哭啥呢?”正准备去洗手间的许晟,在经过舒岚身边时,一侧头便看到女生满脸的泪痕。他对她先前默默让座的举动略具好感,所以才不禁开口。 舒岚没有吱声,依旧低着头。 许晟并不死心,索性一屁股坐到桌子上,故意弯下身盯住舒岚看,“难道会比被冰红茶洗脸更倒霉么?”他声音里分明带了些许自嘲,舒岚抬头,在看到男生脸颊上还残留着碎冰渣时,不禁轻轻扯开了嘴角。 那是2003年的盛夏,15岁的舒岚在拿到二中录取通知书后,跑来二中附近这家奶茶吧等暑期补课的朱彦非,她想第一时间与他分享这个喜讯,可他却跟着别的女生跑了。而许晟这个被当众泼红茶的倒霉蛋,却以两句话以及一副当成手帕擦眼泪的护腕走进了舒岚的生命里,贯穿她整个青春始末。 (2) 是在晚上临睡前,失约的朱彦非忽然找来,他带来了礼物,是一只很别致的发夹。当他微微笑着说抱歉失约了,而后又说欢迎成为我的小学妹时,舒岚便再也生气不起来。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优秀男生,一直是她心里的偶像,她从崇拜他到默默爱恋,这么多年。而她之所以那么努力考二中,无非也是为了离他近一点。 报到日那天,舒岚的自行车刚骑出小区门口便掉了链,正蹙着眉,吱嘎一声朱彦非已将单车停在她面前,而后拍了拍后座。 舒岚站在学校单车棚外等朱彦非时,忽然有人从后面拍了下她的肩膀,见她吓得跳起来那人便哈哈大笑,“嗨,哭鼻子的小妞,还记得我吗?” 舒岚瞪着许晟,男生一手扶着单车,一手拿着盒撕开的牛奶,正笑不可仰。她自然记得,几天前才见过的。舒岚微微点头,算做招呼。 这时,朱彦非已锁好车走了出来,看见舒岚与许晟站一块时,他的脸色立即微变,而许晟,在见到走过来的朱彦非时,原本牵动的嘴角立即噤声,推着车径直往停车棚去。 舒岚伸手到书包里拿早餐奶给朱彦非,忽然摸到一团柔软的东西,楞了一下,而后便开口叫住走出几步的许晟,“喂,这个。”她扬起手里前几天男生丢给她擦泪的护腕。 “送你咯。”许晟回头,笑了笑。 “岚岚,你认得他?”一旁的朱彦非闷声闷气地问。 “见过一次。” “以后离他远一点。” “嗯。”舒岚轻轻点头,并没有问为什么。 直到许久后,舒岚才知道当日朱彦非为何会那样忠告她。在二中,许晟与朱彦非这两人,名气相当,一向是学校板报栏的红人。只是,朱彦非是被嘉许的优等生;而许晟的名字后面,往往跟的是通报批评这样的字眼,但是他长了一张好看到令人炫目的脸,照样令学校一干女生趋之若鹜。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朱彦非很讨厌许晟,不是因为他打架惹事成绩差,而是因为一个叫陈莹竹的女生。 (3) 提及高二年级的陈莹竹,在二中大概没有人不认得。成绩优异才华出众又长得好看的女生,那么就算骄纵霸道一点,也还是讨人喜欢的。比如,朱彦非。他到底有多喜欢她呢,被班上八卦女生们传得最为沸沸扬扬的就是朱彦非曾为了陈莹竹与许晟大打出手,那是半年前的事了,彼时舒岚还未考进来,但她隐约记得半年前朱彦非曾受过伤。 舒岚恹恹地趴在课桌上听同学讲这些八卦,她想起那天在奶茶吧门口发生的一幕,他为了追陈莹竹,连与她的约会都抛却脑后。 “喂喂喂——”女生们忽然将话题抛向舒岚,喊了好几声才将沉思中的女生拉回神。 “嗯?” “许晟是不是在追你呀。”其中一个女生问的直截了当。 “别乱说。”舒岚索性将头埋在手臂里,假寐起来。许晟倒是来找过她几次,他总是斜倚在走廊栏杆上像个小痞子那般吹口哨,惹得班里的女生阵阵尖叫,而后他探进头来,“麻烦叫下舒岚。” 但是舒岚从来没有出去过,一半是因为朱彦非的嘱咐,另一半呢,她不大喜欢那种太过张扬的男生,仗着长相好便四处抛媚眼尤其讨厌。在舒岚心里,对许晟的了解也只有这么多。 “喏,还说没有,他又来找你啦!”忽然有同学敲了敲舒岚的桌子,旁边的女生哄笑起来。 抬头,便看到站在门口笑得一脸灿烂的许晟,依旧是那个自认为迷人的半倚姿势。这一次,舒岚走了过去。 “可以麻烦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么。”舒岚犹豫了片刻,终于还是说了。 “这算是拒绝吗,我今晚还想请你去K歌呢。”许晟依旧笑着,似乎对女生的言语没所谓。 “我不会去的。”舒岚转身,忽然又回头,“你都高三了,还有时间去K歌。”说完连她自己都诧异了。 许晟耸耸肩,而后丢下K歌的地点以及一句“我希望你会来”便走了。 放学的时候,破天荒地朱彦非竟然来找舒岚一起回家。一路上他欲言又止,终于在小区门口他说:“岚岚,许晟是不是也请了你去K歌。” 舒岚说是呀但是我拒绝了。 “你去吧。” “为什么?”舒岚张大眼睛。 “陈莹竹也去了。” 舒岚扶单车的手一抖,聪敏如她,瞬间便明白过来。她以为她会拒绝,可下一秒,她的头已点了点。这点算什么呢,她那么喜欢他,愿意为他做很多很多。她不知道年少时的爱恋,是不是都来得这么傻又义无反顾。 (4) 当舒岚推开KTV包间的门时,众人正在齐唱生日歌,原来今天是许晟的生日。见到她,许晟眼睛一亮,丢下麦克风走过来,“很高兴你能来。” “我不知道你生日。”舒岚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 “没关系。”他拉她入座,而坐在舒岚旁边的,正是陈莹竹,她左手夹了一支烟跟几个男生在玩色子。舒岚蹙了蹙眉,她竟然抽烟!朱彦非知道吗? “要不要来一支?”陈莹竹忽然回头,将茶几上的烟盒递给舒岚。舒岚还未来得及拒绝,许晟已一把抢过烟盒丢回去,语带责怪,“小竹,你别带坏舒岚。” “哟,许晟,你心疼了呀。”陈莹竹讪笑一声,凑过身来盯住舒岚打量,“是挺单纯的。” 舒岚往后退了退,忽然间感到这间包房无比抑闷,她想离开,可又想起朱彦非的拜托,只得忍了下来,安静地坐在角落里喝一杯白开水,看着他们将麦克风转来转去。而许晟,竟也安静地坐在他身边,拿着一罐啤酒。期间舒岚一直默默关注着陈莹竹,她似乎与房间里每个人都熟,唱歌喝酒闹成一团,而与许晟,也并没有什么亲密的动作。 熬到十点半,终于散场。一拨拨人先后打车离开,再有空车开过来时,许晟叫陈莹竹先走,她弯身进车厢时忽然回头,伸手勾住许晟的脖子,响亮地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下,而后笑着钻进了车厢。这一连串动作一气呵成,看得舒岚目瞪口呆。 “这丫头。”许晟语气里尽是宠溺,然后转头对舒岚说:“我送你回去。” 十五分钟的车程,舒岚好几次想开口又打住,最后死死咬住嘴唇。然后,车已到目的地。当的士开走好远舒岚方才回过神,看着身边的许晟,好不诧异地问:“你怎么下车了?” “你不是有话想问我么。”许晟掏出烟盒,点燃一支。仿佛被看穿了心事般,舒岚的脸不自然地微微泛红。 “那个……”舒岚实在不知如何开口,而自己与许晟,还没熟悉到可以问私事的程度。 “陈莹竹是不是我女朋友?”许晟熟练地喷出一口烟雾,接口说道。 “啊?”舒岚一时没有意会过来,愣愣地抬头。 许晟静静凝视眼前的女生,她有着极为清澈的眸子,愣神时又显露出无尽的迷惘。男生忽然伸出手想要摸一摸她的面孔,却又怕吓着她,僵在半空中的手指便急速下滑,落在舒岚的肩膀上,他轻轻一拍,“傻女孩,你就这么喜欢朱彦非?” “我知道你今晚出现在KTV是因为小竹,哦不,是为了朱彦非。”见舒岚沉默,许晟继续说道。 “他根本就不喜欢你,你这样为他值得吗?” 舒岚忽然抬头,眼神里仿似带了雾气,她的声音在夜色里轻柔而又忧伤,“许晟,当你真正喜欢一个人时,你不会问值得或者公平与否。” 直到多年后,许晟还会常常忆起这个夜晚的舒岚以及她说这句话时的语调以及神情,是那么坚定而又柔情。也是在那一刻,许晟忽然对这个傻傻的女生心动。 (5) 或许是因为许晟拆穿了自己心里的秘密,又或许是因为那个夜晚一场心无芥蒂的谈话,舒岚与许晟渐渐熟络起来,而拉近他们关系的是发生在2003年寒冬的一件事。 那是期末考前几天的一个夜晚,舒岚正埋首在一张英语试卷中,忽然接到许晟打过来的电话,他的声音很低很低,他说:“舒岚,我想见你。” 当舒岚打车到中心医院时,一下车,她便看到许晟蹲在医院门口左侧,他瘫坐在地板上,大致是哭过以至双眼通红,跟前丢了一地的烟蒂。 “他死了。”许晟的声音轻不可闻,双眼呆视前方,失去了焦距。 “谁?”舒岚蹲在他面前,身体抖了下。 “我爸。他酗酒了十几年,终于将自己喝死……酒精中毒。” 那晚的许晟脆弱的宛如一个孩子,他絮絮说起他不得志借酒消愁的父亲,他的母亲在生下他几个月后因忍受不了丈夫醉酒后的家庭暴力坚决离婚,为了另嫁而抛弃了儿子。 “我们关系一直不好,我甚至对他说我很他!可如今,他连最后一面都不让我见,舒岚,你说这是不是报应……”许晟低声饮泣起来,“我甚至来不及告诉他,我是爱他的呀。” 舒岚将男生的头轻轻揽进怀里,拍着他的肩膀,“想哭就大声哭出来吧。” 不知过了多久,舒岚感觉到有人站在他们身边,抬头,她看到了陈莹竹,她身边站着一个中年女人。 “哥。”陈莹竹对着许晟轻轻开口。 10楼 舒岚没有料到,陈莹竹竟是许晟同母异父的妹妹。那晚她与她母亲是想接许晟回陈家跟她们住,但许晟并不接受,他依旧没有原谅当年抛弃他的母亲。 可因为父亲的去世,令许晟仿似在一夜之间变了一个人,到高三下学期,他忽然将所有精力都转移到学习上,原本他就是个极聪明的人,所以成绩飞速上升,高考前夕的模拟考竟然一跃与朱彦非不相上下。 “我想离开这里,所以一定要考上大学。”许晟对舒岚这样说,而后又问,“两年后你会不会报考我上的大学?” 舒岚笑笑,没有回答,只是立即转变话题。而在她心里,从很早前就有了一个目的:与朱彦非上同所高中,同所大学。而今,这个想法依旧没有改变。 高考揭榜,许晟去了长沙,朱彦非则去了湘潭。8月底,舒岚与陈莹竹一起去车站送行,他们坐的是同一趟列车,自从得知陈莹竹是许晟的妹妹后,朱彦非早已跟许晟握手言和。 回程的公交车上,陈莹竹忽然问舒岚,“你喜欢我哥对吗?” 舒岚没有回答,所有人都以为她喜欢的是许晟,只有细心敏感如许晟,一眼便看透她的心思。 (6) 大概是因为少了许晟与朱彦非,舒岚高二以后的时间,仿似过得特别快。 2005年夏天,陈莹竹也考去了湘潭,不知是巧合还是她有意为之,但最开心的便是朱彦非了。他对舒岚说:“我追了她这么多年,她终于答应我了。” 舒岚便笑着说挺好呀。她已渐渐学会隐匿情绪。 “你与许晟呢?”他感情圆满时还不忘做红娘,舒岚竭尽全力才摁住自己差点脱口而出的话:我一直喜欢的是你呀。 “许晟是个不错的人,岚岚你不要错过。”朱彦非又轻声说。 舒岚忽然便明白过来,朱彦非其实不笨,他只是故意装傻而已,他不想伤害自己。 “知道啦知道啦。”舒岚便嘻嘻笑着应承。 可在高考填志愿时,她置之死地而后生,全数填了湘潭的大学,惹得班主任都找她谈话说以你的成绩其实可以填更好一点的大学呀。可舒岚却只沉默着不吭声。有的时候,她固执得无可救药。 2006年9月,她如愿去朱彦非所在的大学报到。当她拿到通知书时第一个电话打给了许晟,当他听说她考去湘潭而非长沙时,话筒里有几秒的沉默,可片刻后他又立即笑说:“没所谓啦,反正只有一个小时车程。” 真奇妙,兜兜转转,他们四个人竟然又聚在了一起。舒岚不禁感叹。 大一暑假,舒岚没有回家。许晟打电话叫她去长沙玩时她说我要打工呢。 她对赚暑期工的钱其实并无多大兴致,她留下来不过是为了陪朱彦非,他留校复习考研,努力到忘寝废食的地步,舒岚每天买好三餐送到男生宿舍去,他室友见了便打趣说小朱你又换女朋友了么? 他当然没有换女朋友,他的正牌女友此时大概在海滩晒太阳喝椰子汁吧。陈莹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公主,照顾男友的事还没有学会。而自己呢,舒岚想起许晟经常骂她的话,他说得没错,自己就是个无可救药的傻瓜。 舒岚找的是晚上上课的家教,每晚两小时还算轻松,唯一不便的就是学生家离学校比较远,需要倒两趟公车。 那晚如常下班回校,在转车时舒岚才发觉背包已被划开一道长口子,钱包与手机不翼而飞。那时已是晚上9点半,回校的末班车已经走了。她与公话亭老板讲了些好话,而后便拨了朱彦非的电话,过了许久他才接起,那边异常嘈杂,听出是舒岚的声音他便说:“我在火车站接小竹,信号不大好,岚岚我回头打给你。”而后,便果断地挂掉。听着电话里嘟嘟的忙音,眼泪便忍不住掉下来,胸闷与头痛也随之而来,她极力抑住想要呕吐的冲动,抬手拨了第二个电话,话未出,已是泣不成声,“许晟……” 当许晟从另一个城市打的赶来时,看到的是蜷缩成一团蹲在马路边呕吐的舒岚。 “许晟,我想回家。”舒岚抬起异常苍白的脸,轻声说。她忍受不了这里闷热的天气,她想念家乡的夏天,那里气候宜人,连风扇都可以省却。 “好。”许晟一把抱起女生,塞到出租车内,往医院而去。 舒岚醒来时已是第二天早上,她发觉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而许晟趴在床上熟睡,他有长而浓密的睫毛,睡着的时候宛如单纯的孩子。这么多年来,他总是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在她身边。 舒岚伸手轻轻地抚了抚男生的脸。她想,或许人生里还有其他的可能。她在等他开口,而许晟呢,他那么喜欢舒岚,可因为明了女孩心里装的是另外一个人,他始终都选择了默默守护。 有些人,大概就是因为彼此的沉默,所以最终只能错失。 (8) 2007年的圣诞节,许晟约舒岚去长沙,他说:“我有话要对你讲。”舒岚在电话这头嘻嘻笑着打趣,“是不是要向我告白呢。” 彼时,舒岚已渐渐试着将对朱彦非的感情放下。只是,毕竟那么多年的深刻爱恋,她需要时间。而与许晟之间,舒岚一直觉得他们的时间还有很多很多。 可那个圣诞节,舒岚到底失了约。 是在出发前,舒岚接到朱彦非宿舍同学的电话,他说你快去阻止小朱做傻事。她这才知道,近一个月来朱彦非的状况,因为陈莹竹的移情别恋,使得他一蹶不振,考研的事也不管了,成日借酒浇愁。而今天,他打探到陈莹竹与新欢在“爵士道”酒吧过节,所以他携了一把水果刀愤怒地找去了。 舒岚叹口气,她已竭力避开与朱彦非的一切,可哪怕是作为朋友,她也不能不管。 或许是因为圣诞节的缘故,酒吧开门比较早,天刚黑下来便已聚满了人。巡视了一圈,并没有看到陈莹竹,最后在角落里找到朱彦非,他已喝了半打啤酒,有些微醉意。 “连你也来嘲笑我么?”见了舒岚,朱彦非冷笑一声。舒岚蹙了蹙眉,看着眼前这个眼神里充满了愤怒与仇恨的男孩,她几乎认不出他来。而他语气里的尖刻与脸上的冷笑,令舒岚感到陌生与害怕。 “跟我回学校吧。”舒岚拉住朱彦非的手,没料他却狠狠地摔掉,“你以为你是谁?想喝酒就坐下,想做圣人就滚蛋!” 舒岚没做声,只安静地坐下,而后倒了杯酒给自己。她尽力劝自己忍耐,在酒吧这样鱼龙混杂的地方,她不能丢下愤怒失常的朱彦非不管。 然而,舒岚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喝得醉熏熏的朱彦非在去洗手间的途中与人相撞,原本是一句抱歉便可解决的事,却因为朱彦非的一句咒骂令事情一发不可收拾,对方也不是个好惹的主,当舒岚闻声赶过去时,两人已经扭开在一起,人群里发出阵阵尖叫声,混淆着震耳的金属音乐。 舒岚冲过去想拉扯开扭打的两人,却一次次被甩开。当她再冲过去时,便看见朱彦非掏出事先携带的水果刀,舒岚惊呼一声想上前去抢,被她一阻挡那把刀便落在地上,下一刻,已被对方捡了去,那人反手刺过来,舒岚几乎是下意识地扑过去想要推开朱彦非,电光火石间,朱彦非喊一句“岚岚”,而后一把将她推开好远……再回头,便看到朱彦非双手捂住眼睛倒在地上,鲜血在灯光下蔓延开来,流了一地…… (9) 当舒岚在第二天清晨从医院回宿舍时,一眼便看到坐在宿舍楼下花坛边的许晟,他搓着双手呵气以驱除寒冷,她站在离他几米远的地方,怔怔地移不开脚步。 “舒岚。”见了她,许晟急速冲过来一把抱住她,语气是着急过后的庆幸,“你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他全然不去问她为何失约,他打她手机整晚却无人接听,打到宿舍她室友说不知道她去了哪儿。他为她担心了整个晚上,在第二天一早便赶了过来。而看到她好好的站在他面前,他的一颗心才安定下来。 “朱彦非出事了。”咬了咬嘴唇,舒岚轻轻说。许晟在听到这句话后,他抓住女生的手臂便缓缓地放开。 “对不起,许晟。”舒岚知道,聪敏如许晟,不需要过多的解释,他听得懂这句话的含义。这句对不起,不仅仅是因为昨晚的失约,也是她能给他的唯一答案。 许晟往后退了退,忧伤与难过瞬间便攀上他的眼睛,他一早便知道会是这个结局罢,在听小竹说她与朱彦非分手后。 “没关系的,舒岚。”许晟努力扬起嘴角,伸出手摸了摸舒岚的头,“你幸福就好。” 而后,他便潇洒地转身,离去。舒岚看着那个渐行渐远的背影,在寒冬的晨雾里,显得那么寂寥。她缓缓地蹲下身去,使劲摁住胸口,眼泪便大颗砸在地板上,这一次,她是为了许晟而流泪。 她多想起身追过去,告诉许晟,我们在一起吧。可在那一刻,她想到了躺在病床上的朱彦非,事件虽不是因她而起,可在刀刺过来的瞬间他那一声“岚岚”以及奋力推开她的举动,便已使得舒岚不能丢下他。她站在病床前在心里对自己也对朱彦非承诺:余后的日子里,就让我做他的另一只眼睛,直至他厌弃为止。是的,那一刀刺在了朱彦非的左眼,因伤及眼梢神经,使之左眼失明。 可沉睡中的朱彦非没有看到蹲在病床边守了他一整夜的女孩,身体颤抖得有多么厉害,她抱紧身体饮泣到天明,在时间一分一秒流逝的空隙里,她脑海里想的全部都是与许晟的点点滴滴,他的音容笑貌他对她无尽的好。直至再也没有回旋余地之后,舒岚才惊觉,那个在她15岁那年忽然闯进她生命里的人,其实早已在岁月的洗礼中,悄悄地钻进了她的心底深处。可愚钝的她,从来未曾发觉。 她原本以为,她与许晟的时间还有很多很多,多到余下的生命里他都会与她携手同行,可到底,只因一个小小的意外,他再也不能陪她一起,走到世界的尽头。 花始盛开,确是朱颜改 文/那夏 长明灯下石栏干,长共松杉守岁寒。 叶厚有棱犀甲健,花深少态鹤头丹。 久陪方丈曼驼雨,羞对先生苜蓿盘。 支里盛开知有意,明年开后更谁看? 1.¢°1577的德夫哈芬和2007的你 鹿特丹的冬天不大冷。但尽管如此,我还是围着一条厚厚的羊毛围巾。那条红白格子相间的长绒布亲昵地绕着我的颈子,我大半的面目便轻易的被模糊。 这个地势低于海平面一米的欧洲门户,总是以各式各样诱人的新鲜理由,吸引着来自各地的游客,其中,不乏我这样的黄皮肤。 今天的派特-海恩广场宁静的反常,只有少少的游客瞻仰着德夫哈芬的雕像。那个出生在1577的,曾俘虏过西班牙宝藏船队的西印度公司船队司令,在被海风吹拂了数百年后的今日,仍时常被这里的居民提起——他们说,他是传奇。 我微笑着找到一个角落坐定,支起画架,像平日般等待陌生旅人的垂询。可兴许是今天的游客太少,又或是大家已跟着初临的冬季沉寂,整整一个下午,都没人肯来问我那句“Could you draw a picture for me?” 傍晚就这样伴着潮汐来袭,天空在这一刻蓝得如同倒扣在头顶的海洋。昏昏欲睡的我忽然被某个略带迟疑的声音叫醒。 睁开眼的刹那,我竟然看见你。 “Could you draw a picture for me?”你问的小心翼翼。 现在已经是2007年,你并没有认出我,但我还是下意识地紧了紧围巾,只露出两只雾气蒙蒙的眼睛。 如今你怀里抱着一个稚嫩的小女孩。她咿咿呀呀的啃着手指,笑若春风,仿佛当年的你。 从1577到2007。这四百三十年的光阴,成就了属于我的小小传奇。 我拿起碳笔,却终究无从下手。 十一月,山茶又要花开。 春城应如故,只是朱颜改。 2.¢°1999的飞天小女警和愚蠢倒霉鬼 1999年的昆明植物园,那一路的银杏和枫叶美的如火如荼。 我愤怒的踢着两颗小石子,焦急的寻找下手目标。可我找了好久,便悲哀的发现,这群游客不是太嫩就是太老。正当我开始犹豫要不要收手,一个吟着诗的小女生赫然闯入了我的视野。 请不要责怪我没水准,像我这样蹩脚的新贼,偷个矫情的女生。恰恰好。 于是我故作轻松地跟在她身后,一边大无畏地忍受着从她嘴里不时蹦达出的。类似“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的诗句,一边寻找作案的最佳时机。 可是不管我多么谨慎,我还是失算了。 当我的手好不容易从她的背包里拈出那个干瘪的钱夹时,天杀的你出现了。你一手拧住我的手腕,一手拍她的肩,“这位小姐,你的钱包掉了。” 她当然是感激涕零的笑了,而你,混蛋的你也义正严词的乐了。惟独我,唯唯诺诺的哭丧着脸,不情愿的把钱夹给她:“钱真少,品位真差” 我的刻薄并没有招致她的厌恶,相反的,愚蠢如她还想掏票子感谢我们。 虽然最终她的美意被你一番肺腑劝退,可我却记住了你那张貌似诚恳的,笑得春风满面的脸。我觉得,你真讨厌。 那个矫情的女生走后没多久,你跑过来跟我扒皮,你说,“小孩子怎么能做坏事?”我恶狠狠的斜睨你,“呸呸呸!我连饭都没得吃了,还管它什么坏事不坏事?” 你似乎是被我的歪理慑住了,过了好久,才回过神,走过来拍拍我的头:“小朋友,我请你吃晚饭。” 你当然得请我吃饭,因为你,我未来三天可能都没有饭。 我拽着你上馆子,专挑贵的吓死人的点。我边剥一只小龙虾,边张牙舞爪的跟你乱咋呼,“你知道吗,我是神偷!” 你看着我不说话,过了好久,你伸过手来敲我的脑门,“警察先生请神偷小姐吃顿饭,希望她不要再作恶多端。” 我就这样被你的一句话吓的噎住了,眼睛瞪的老大。你拿出你的工作证在我眼前使劲晃。“你不要怕,我是来昆明度假的。” 好吧,我相信你是来度假。 27岁的警察先生来昆明度假,遇见了17岁的小偷小姐,这是不是一出喜气洋洋的开头? 至少,那时我以为是的。 3.¢°我们曾经以为惊天动地的大事,在后来的岁月里,竟会显得那样微不足道 你结完帐要走了,我惬意的打着隔说拜拜。 直到我确认你已消失在对面那家酒店大厅,我才心满意足的打开自己的手机。 说真的,你挺笨。要知道,趁你付钱那会儿,我早已把你遗忘在桌上的手机翻了个遍,并悄悄把你电话号码输进了我的手机。 嘿,你要知道,想做个成功的小偷,认识个警察是必要的啊。 告别了你之后,我开始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十一月的月色一点也不美,山茶花凛冽的香气扑在我的脸上,我冻的直流哈喇子。 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开始拼命响,我按掉,倔强的抬头,却骤然看见我家老头子的车停在前方。 我的眼泪开始没出息的拼命往下掉。 好吧我承认,我这一哭,便宣告着我离家出走的壮举在实施了三十九个小时又四十三分后彻底破产,我觉得很憋屈。 老头子把车开的很慢,良久,他转过头来压低声音问我,“你真的不想继续念了?马上就要毕业了。。。” 我咬着嘴巴低着头,隔了好一阵子,一脸郑重的看着他,“警察会喜欢一个不爱念书的小姑娘吗?”他诧异的盯着我,脸色绛红,大概被气的说不出话。 好了,现在你知道了,我是因为不想念那个所谓的重点高中,才跟我家老头子闹翻了。我愤怒的收拾好书包,在他一口一句孽障的叫骂声中,踉踉跄跄的逃出了家门。 请原谅那时我的年轻和愤怒,因为17岁的我还不知道,原来生命的遗憾那么多,而我们曾经以为惊天动地的大事,在后来的岁月里,竟会显得那样微不足道。 只是,只是,我从未后悔与你相逢。怪只怪我技艺不精,偷不来与你的未来。 4.[吃饭很无聊,谈恋爱很无聊,我想无聊,你要不要跟我一起无聊?] 没过两天我又跟我的班主任闹翻了。 他在讲台上颤抖地拍着桌子:“你给我出去!”我笑嘻嘻地跟他比了个“拜拜”的手势,就潇洒地走了出去。 可我没走出几步就哭了。 他不相信我,他一口咬定他那本被污水淋得透彻的教科书是我的杰作。我咬着牙笑嘻嘻地告诉他我的档次没有这么低,他便恼羞成怒地把我赶出了教室。 昆明的街道里到处都流窜着山茶花的香气,那种又冷又硬的味道让我窒息。 我攥着身上仅剩的七块钱去买茶花烟,买完之后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打火机。那一刻,我竟是感到前所未有的委屈,眼泪像止不住的泉水,拼命往外涌。 我恶狠狠地把那些烟掰成两半,放在手里使劲揉。可揉着揉着,我竟然想起你春风满面的脸。 几乎在一瞬间,我从地上跳了起来。 我从口袋里摸出电话打给你,没等你开口,我就开始哇哇大叫,“你不是警察吗,警察是不是该拯救肚子饿又想去犯事的小偷?” 不出所料,你很快便赶了过来。你跑得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地指着我骂:“麻烦精!”我抹干哭花的脸,跟你笑得嘻嘻哈哈,“说吧,请我吃什么!” 我们坐在火锅馆里吃你的家乡特色,几杯啤酒下肚,我又开始跟你乱咋呼。 是的,你不算英俊,也不再年轻,可我却在看见你的刹那,有了莫名其妙的念头和付诸实践的勇气。 我借着酒劲,豪气地跟你拍桌子,“你知道吗,其实吃饭很无聊,谈恋爱也很无聊,但我现在想无聊,你要不要跟我一起无聊?” 我想你一定是老了,否则你不会在我做出如此豪迈的告白后还能心平气和地帮我夹菜。似乎是过了很久,隔着那口沸腾的锅子,你抬起头看我的眼睛:“我27岁了。” 好了,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要我有常识一点,懂事一点。可我才17岁,我有资格去争取我的爱情,不管它是否有十年的时差。 [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 你走之前丢给我一句话,你说你明天的火车回重庆。 我死气白赖地跟在你身后,你赶我走,我哭丧着脸说我没处可去了。我真的没处可去。 老头子的电话在我逃出校门后不久响起来,我几乎可以想象他在电话那头咬牙切齿的愤怒模样,他给我下最后通牒,他说你给我滚回去道歉。 我“啪”地切断了电话。 我拽住你的衣角不让你走,我说你带我私奔吧?我知道你肯定以为我有病,因为你傻呆呆地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我们僵持在原地,然后我听见了老头子按喇叭的声音。他总是有办法找到我。 后来我还是走了,被老头子给拽走的。他把我跟小鸡似的拎上了车,我使劲拍窗门,跟你吼,“我送你吧?你几点的火车?” 你没有搭理我。 那天凌晨我从家里翻窗户跑了出来,黎明前的天空是宝石蓝的湖泊,缀满了零星的辰光。我蹲在火车站里一遍一遍地打电话给你,边打边骂你“没良心”。那些等车的乘客不住地回头看我,我凶巴巴地一一把他们瞪了回去。 就在这时我听见了你无可奈何的声音,“等了多久了?”我笑嘻嘻地站起来,“不久不久……” 我的话还没说完,却已经一个踉跄,栽进了你的怀里——我的腿,麻了。 你把我扶正,义正词严地告诉我,“小朋友,赶快回去念书,我不需要你送我。”我眨巴着眼睛笑得异常甜蜜,“那你的意思是我念完书就可以跟你谈恋爱?” 你盯了我三分钟,只是叹了口气,然后就要往里走。我跟在后面不屈不挠地拽你的衣服,“你记得你说过的话!” 然后你就真的走了,我后悔没跟你要个临别的拥抱,于是我只好吭哧吭哧地发短信恐吓你,“不准换号码!否则我就继续去做神偷!” 我乖乖地回了学校,跟那个拍着桌子叫我出去的班主任道歉。我把躬鞠得异常漂亮,对不起说得异常诚恳。他一挥手,说,好吧好吧就这样吧。 我的同桌问我,“你大彻大悟了?”我得意地笑了,“我要恋爱了。” 是的,我要跟你谈恋爱了。尽管,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 [旅途的终点,是不敢老去的我,和已经老去的你。] 毕业的时候已是六月的尾巴,山茶早已凋零。我一个人咬着嘴巴边哭边打包行李。 我才跟老头子吵过一架,他数落我偷偷把志愿全填在了重庆。我昂着脖子像只骄傲地小公鸡,我跟他说我要去跟你谈恋爱。他气得甩了我一巴掌,在他听说你比我大十岁以后。 好了我就要去找你了,我要感谢你没有换掉你的手机号码,你还会在接到我电话的时候摆出你那个年纪的人特有的德行——沉默,和叹息。 现在是2000年的夏天,重庆的太阳正如火如荼。我忽然很想念1999的植物园,我很感谢那个有点愚蠢的女生,因为她,我们才可以这样无限的接近。 到达重庆之前我在火车上跟一个女生打牌,她说地道的重庆话,笑嘻嘻地握我的手,“重庆欢迎伟大的你!”在那一刻我的鼻子有点酸,伟大的我,原来一个女生奔赴一场爱情,是可以用伟大来形容的。 火车穿过了无数的绿野和田地,我眯着眼睛靠在枕头上想已经老去的你。我还不敢老去,因为我还没有见到你。 火车到站已是凌晨,我咒骂自己有病,挑了这样一班车来找你。可是,这却已是到达这里的最快途径——我没有钱,我像17岁那样负气地出走了,撇下了我家那位老喜欢跟我吵架的老头子。 后来我是在火车站附近的旅馆潦草的住了一晚,洗脸的时候我抬起头看着这里的星空,原来确实是不一样的。昆明,和这里。 一大清早我买好早饭,像所有陌生的人群一般挤上公车,去你工作的警察局找你。 我蹲着路旁的榕树底下啃一根玉米,静静地看你跟一位比我更年轻的小女生扒皮。 她苦苦哀求你,“你能不能放过我男朋友,我保证他不会再犯事……”你的模样像一个标准的好警察,“他伤了人,谁也帮不了她。”她哭得梨花带雨,歇斯底里,你赶她走,她却始终不肯离去。终于,你无可奈何地背过身去,而她,伤心欲绝地瘫坐在地,眼里全是绝望的光芒。 这世界到处都是分离。我似乎被嘴里玉米粒哽住,傻呼呼地什么都忘了做。 我悄悄地跟着你走上楼,伸出双手从背后偷偷抱你,你的身子几乎快要僵硬,良久,我看见你颤抖的肩膀。 “你来了。” [你不能不要我,警察不能不抓小偷的。] 你把我安置在你家附近的旅馆,你说,“小朋友,你不要乱跑,这里不是昆明,没有爸爸来找。”我看得出你眼底的关切,但我忍不住要跟你叫板,“我是来读书的,我已经18了,长大了,你要负责跟我谈恋爱!” 你的脸色暗淡眼神空白,只是静静低下头,“你18了,我28了。” 窒息的沉默,你不说话,从裤袋里摸出烟,点燃,利落得让我咋舌。我开始拿枕头丢你,声嘶力竭地跟你喊,“你骗我!” 枕头砸在你僵直的背上,而后弹了回来。你顿了顿,把它捡起来放在沙发上,头也不回的叮嘱我,“早点睡,明天我请假陪你……过几天,就回家吧。” 门被你轻轻带上了,我翻下身去捡你落下的烟盒,它被揉皱了揉破了,我却还能看见那上面娟秀的字迹“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他们叫它,茶花。 我把枕头从沙发上拿起来放在床上,推开阳台的门。 黄昏渐沉,霓虹开满城市的各个角落。我点燃你落下的烟,有些呛人。 我想给你发短信,但写了又删,删了又写,最后还是没有一个字。我压着嗓子拨你的电话号码,你没有说话我却已经哭了,“你不能不要我,警察不能不抓小偷的。” [倘若我可以偷走十年的光阴。] 第二天清早你来接我,我们不提昨天的种种,你说带我去坐船,我就兴奋地开始拾掇衣服。是的,谁要被时光打败,我已打定主意要和你谈恋爱。 重庆的天气依然很好,江风大气得刮在我的脸上,我的头发被拨乱。 你站在售票窗前跟那个中年女人买票。我看见你伸出两根手指跟她比画要两张,你的模样有点无奈有点可爱,站在你旁边用脚尖划圈的我就咧着嘴笑了。 当你接过那两张票时,我瞅准机会,毫不客气地跳过去一把抓了起来:“我要保管!” 我就是一个赖皮,所以你拿我没辙,我神气地把那两张票对折,塞进了裤包,然后在剪票的时候,冲着那个工作人员大声喊:“NO!”我不肯给他票。 他们都认为我不可理喻,用鄙夷的眼神看我,只有你默默地去补票。你走路的样子有些摇晃,肩膀比过去更瘦削,你真的有些老了。 我摸着口袋里的两张票,眼睛忽然像重庆的清晨一样,起了大雾。我多么想一夜苍老,偷走我们之间相差的那些时光。谁要做个不合格的洛丽塔,我只想做你的老太婆。 站在船上的时候我们都没有说话,你想点烟,打火机却不断地熄灭掉。你颓丧地把茶花放进裤袋里,望着白茫茫的江面。 良久,你终于开口:“年底我要结婚了,她叫关绮瞳,在我们局里做文职的。” 我把手里的船票撕烂,狠狠地拍在你的胸膛, 我哭了,第一次没有跟你瞎喊乱叫,我抬起头来看你,沉默的你。 是的,这世界再厉害的神偷,也总会有两样东西偷不来。 一是时间,一是爱情。 [你的眼睛像这个城市一样有氤氲的水气。] 我们非但没有两散,还坐在一起心平气和地吃了一顿饭。 你使劲给我夹菜,我使劲往自己杯里添酒。喝多了的我又开始跟你胡说八道,“她肯定很没品,居然喜欢你……”“你们不得好死!” 整个火锅馆的人转过头来看你,我扯着嗓门朝他们喊:“看什么看,没看过外遇啊!” 没错,我就要搞臭你,让她不要你,然后我会陪着你。 可是,不管我说得多离谱,你都始终沉默。我“啪”地甩下筷子,“你是不是一定要跟她结婚!” 你蓦地抬起头,眼里就像这个城市一样,满是氤氲的水气。我突然不哭了。 我推开你的手,摇摇晃晃地往马路中间走,我站在马路的中央笑嘻嘻地看着你:“你过来,亲我一口,我就马上走。” 你傻傻地站在街边,像一个失去了行动能力的小朋友。 然后,我看见红灯亮了,你突然扑了过来,推开了我。 我们在马路边接吻,又冷又硬的吻,充斥着啤酒的苦涩泡沫。我的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下来,我说你能不能娶我。你什么都没有说。 当我们双双把头抬起来的时候,你的脸在刹那间失去光泽——在街的对边,你的女朋友,和她的一帮朋友,静静地看着我们。 她是个成熟的好女人,所以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大步流星的走掉。我们像两个呆子似的望着她矫健的步伐,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我抹着眼泪凶狠地跟你说:“按照约定,我会走。” 我真的打定主意要走,在你抬起头的那一刻。是的,我应该换种方式爱你,比如,更成熟一点的SAY GOOD-BYE。 [我看见有生之年里重庆最大的一场雾。] 在走之前我决定去找关绮瞳。 我跑去你警局的同事那里要她的电话和地址,他们起初不肯给我,我便固执地蹲在门口守。凌晨三点的时候,一个值班的留平头的老家伙跑出来塞给我一张小纸条,朝我无可奈何地摇头,“小姑娘赶快回家吧。” 我平静地点了点头,然后去附近买了一包茶花。 我站在关绮瞳家楼下抽烟,然后慢慢想起你当时的脸,是怎样的意气风发。我这才发现,是把我你推向了万劫不复的苍老。 五点刚过,天空开始慢慢转白。我把我的烟盒和你的烟盒叠在一起,丢进了垃圾筒。我给关绮瞳打电话,说想解释些事情。 她真是个好女人,这样的状况还彬彬有礼地跟我说:“请稍等。” 我忽然觉得累,倚着墙缓缓蹲下,却发现许久前那个在警局门口哭得歇斯底里的小女生。她怀里抱着个保温桶,忧心忡忡地站在对面的街口。 我就笑了。这世界的别离那么多,而能偶尔相见,总是好的。可是我,在今天之后,或许再也不会见到你了。 关绮瞳下来的时候我掐灭最后一根烟,我对她笑笑,指了指对面街:“那里似乎有通宵的咖啡店,我们去那里说吧。” 一路上我偷偷看关绮瞳,她穿职业装,束发,是一丝不苟的温柔。我们走过人行道,走到那个小女生的身旁,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关绮瞳,眼睛里像很久以前那样,闪耀着绝望的光芒。 在保温桶拧开的刹那,我看见有生之年里重庆最大的一场雾。 [被时光稀释的哀愁停泊在马斯河的彼岸。] 我还是为你和你怀里的孩子画好了画像。 在这张素描里,你已被风霜氤氲了模样。我迟疑了片刻谨慎地问你,“What’s your name and ……what’s your baby’s name?”你用不流利的英文告诉我,她叫念滇。 几乎在一刹那,我快要失掉呼吸。 我在画的角落偷偷描了一朵山茶花,然后把画递给你。你付我钱,跟我道谢,抱着孩子走开去。 你终究没有认出我,在7年后的今天。 我多么想问你是否还记得重庆终年不散的大雾,是否还记得有句诗叫“轻舟已过万重山”。 是的,轻舟已过万重山,所有的哀伤都被时光稀释,停泊在了马斯河的彼岸。 7年前故事的结尾是这样,那个女生泼向关绮瞳的开水被我挡了下来,我的脖子在刹那间转为狰然的殷红。但我依然镇定地向关绮瞳挥手,叫她快去找你。我还跟她说,这样我们就两清了。她似乎是被吓得丢了魂,跑得像被猎人追赶的野兔,我终于松了口气。 后来我独自去了医院,临走时那个女生呆呆地拽住我的手,请我送她去警局,她用炽烈的语气对我说,“这样,我既帮他报了仇,又可以跟他在一起了。” 她说是你逮捕了她抢劫的男朋友。 我知道你一直是个好警察,但于她,你却是不共戴天的仇家。 那一路我走得异常艰难,脖子剧烈的痛楚,让我忍不住不时落下的眼泪。我马不停蹄地打电话给关绮瞳,求她保守这个秘密,然后我拨通了我家老头子电话,我说,我想回家。 原谅我没有打给你,因为在那之前,我已经无数次挂掉你的电话。你那条“我们结婚吧”的短信我至今存在那张电话卡里,然后,眼看它被藏成了秘密。 [山茶始盛开,何日君再来。] 我家老头子把我接回了昆明,我没有再念书,去学了两年美术,然后出了国。这么多年,我始终没有再见过你。 那次意外留下的疤痕医生告诉我说大概永远不会好了,可我并不是太难过。偶尔我也会抚摸着那些伤痕,淡淡地想你,没有怨也没有恨。 不知道当初泼我的那个女生好不好,我想,每个少女年少时都有段为爱疯狂的时光,然后,一夜长大。譬如我,譬如她。 当我在鹿特丹看见你的时候我的心是那么平静,好像那段痴狂已经离开我一个世纪。海风静静地吹,这里的天空蓝得如同宝石,有点像昆明。 我隐约知道你和关绮瞳结了婚,过得不咸不淡,也算是幸福美满。而当我今天发现你已是一个孩子的父亲时,我甚至感激时间的伟大。 现在又是十一月,昆明的山茶已经盛开。我紧了紧围巾,听着一首老歌。 今宵别过后,何日君再来? 所有的青春都已消逝在山茶花凛冽的香气里。我的眼里有掉不完的泪,因为,我的心底永远都有赎不完的罪。 《消失的彩虹少年》/夏七夕 你是一束猛烈的光,沿经我的心脏。你是一颗决裂的子弹,直击我的胸膛。你是一把锐利的匕首,划破我的心脏。可是,我却只是你生命里的繁星,多我不多,少我不少。人这一生本来就不长,所以一定要过得好。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只因为有强大的爱支撑。你说,我们之间,至少要有一个人幸福。乐铭,如果,这是你愿意的,那么,我做给你看。我觉得自己像一只聪明的穿山甲一样,直接放弃了挖地。但是却没想到有只穿山乙傻傻地守在地球的另一边,等待穿山甲将他找到。 {谁曾遇见谁在遥远的路途} 2004年初,莫微凉和苏南蓝相识在网络,两个女孩同是高二,同会写漂亮文字,相遇了就注定会发生一些故事,这些故事,会如繁花盛开,遥远的相隔但却在她们彼此生命中绽放。 那时的苏南蓝,是一个微笑明媚的女子,而莫微凉,南蓝看过她的照片,也是微笑,却淡然如菊,她们在不相隔遥远的城市毫不相关的生活,但是却经常写书信,喜欢边听歌边看天空,看同样的鸟群从头顶呼啦啦的飞过。 南蓝常常会捏着莫微凉写来的信站在天台上看,微凉的信常常让她的心没来由的疼痛,即使阳光温暖的打在她身上,也会让她觉得空气稀薄。 南蓝时常想,那会是怎样一个女孩,沉默,终年无话,面孔清凉微笑冷淡,亦或者是像自己一样,张扬,嚣张跋扈,面孔干净微笑明亮。 微凉的信,如她的名字,带着微微的凉,让人心疼。所以,南蓝常常对她说,如果你在我身边多好,我就会不遗余力的保护你了。你就不会这么忧伤。 而彼端,莫微凉总会很快的回话过来,她经常用的鲜红色字体,她说,不要担心,亲爱的,我们总会见面的。 这时,南蓝就会静静的微笑,她多想见那个让她心疼的女子,然后无微不至的关心她啊。 南蓝总是在上语文课的时候坐在窗边,就着微细而绵长的风给莫微凉写信,眯着眼睛说一些温暖的话,她说,微凉,你知道一种花叫双生花吗,它们只有一个根,妖冶而丰满的绽放,彼此依赖相亲相爱。 时光如同飘飞的扬花,在青涩的年华里悠悠的逝去,两个细致的女子,脸上都被时光慢慢的雕刻改变,即使隔着千山万水,隔着冰冷的电缆线,隔着岁月枯容的草木,但却没有陌生,而是越来越熟悉越来越融入对方的生活。 {谁曾遇见谁在寂凉的午夜} 05年初,她们都上了高三,没有硝烟的战场,她们都要匍匐奋斗,如一首高昂而激奋的音乐一样万马奔腾的向前,而此时,却有个插曲以突兀的姿态陡然插入,微凉宣布退出了。 她说,南蓝,我时常在噩梦里醒来,梦到自己拿着一张空白的纸坐在轨道边哭泣,我害怕到最后我会一无所有,那时伤心不如现在就走开,我知道我是逃避,但亲爱的,请允许我的提前离开,但请你一定要坚强的走下去。我知道,你从来都比我坚强。 接到微凉信那天,南蓝一个人躲在天台上哭了起来,蜷缩在天台的角落里,看着天光在恍惚中消失,一寸一寸的划过皮肤。细致入微,疼痛但却让人清醒。 南蓝开始整夜的在外边通宵,高三这个名词终于让她麻木了。彼时,微凉已经背着行李去了广州那个光怪陆离的城市独自闯荡,她再也没有上过网。只是偶尔会在不同的公用电话边打电话给南蓝,常常两个人一聊就是半小时,末了微凉总是对南蓝说你要好好学习。而每次南蓝握话筒的手都会微微颤抖,因为她不敢告诉莫微凉,其实她也不坚强,她早已在高三的压迫下过上了醉生梦死的生活。 南蓝的CD里开始日夜的放起了《亲爱的你怎么不在身边》,每次南蓝都会跟着淡淡的吟唱,一个人过一天像过一年。她靠在墙角坐着,头抵着冰冷的墙头,手里拿着安妮宝贝的《清醒记》,上面写着:谁比谁清醒,所以,谁比谁残酷。南蓝想,她们都是一群不知道怎样生活的孩子,只是在梦与现实的边缘徘徊。没有清醒的残忍,而只有迷糊的善良。 微凉打电话来说在广州有了稳定的工作,开始了平静而充实的生活。她还告诉南蓝,楚白最近给她频繁的打电话,而今天两个人开始四平八稳的相恋。 南蓝是知道楚白的,曾经和微凉她们两个一起泡论坛的男孩,常常在莫微凉的帖子下面贴漂亮的图片。论坛上所有人都知道楚白喜欢微凉。 2004年12月1日,微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南蓝真切的记得这一天。 {谁曾遇见谁在青春的韶华} 05年6月末,南蓝从考场平静的走出来,即使她考前去网吧通宵了一天一夜,即使她自始至终考四场睡四场,可走出考场那一刻,她突然就觉得什么都不在乎了。她想这就是所谓的绝望吧,其实绝望没有别人说的那种强烈的情绪,而是一种寂静的,划过身体的如水忧伤。 暑假漫长的开始了,南蓝开始没日没夜的沉迷在网路上,她不再写文字,而是开始疯狂的玩一个叫《天堂》的游戏,她在里面炼的是一个妖精,每天背着弓独自的在不同的地方打怪。 7月初,微凉忽然出现在网路的另一端,她说,南蓝,我把工作辞了,明天就起程,去看你。等我。 南蓝揉揉眼睛看着眼前的红色字体,然后开始在午夜开心的尖叫起来,微凉,微凉,她在心底反复的念叨着这个名字,我终于可以见到你了。 两天后,在车站,南蓝见到了自己的双生花微凉,她淡然的微笑,疲惫的面容,南蓝走上前,接下她手中的行李,没有握手,没有拥抱,只一个微笑足以让两个人彼此熟悉。 那么远的距离,忽然就这么近。一恍惚,一低头,就在了一起。 微凉终于到了身边,南蓝在网上兴奋的告诉所有认识的人,微凉来看南蓝了,南蓝和微凉终于在一起了。 南蓝把高考的事情告诉莫微凉时,莫微凉很生气的训了南蓝,她说真想把你丢到太平洋喂鱼。南蓝只是嘻嘻笑,她宁可微凉对她发脾气,都不愿意看到微凉沉默。 微凉说,我这次来是看你,还要看楚白。南蓝这才长大嘴巴惊奇,原来他和我一个省啊。 微凉笑,不然你以为我会穿过四个省过来看你吗。 南蓝就使劲掐她,啊~。你这个死女人,醉翁之意不在酒啊。害我白感动一番。 两个人开打,她们的脸上有年轻的笑靥,如花,绽放。 {谁曾伤害谁在疼痛的绝望} 当微凉在网上告诉楚白要去看他时,楚白开始极力的反对。微凉说,我已经到了,现在在南蓝这里。而楚白却说那我不管。 站在旁边正在拿着橙汁喝的南蓝顿时火冒三丈,她把微凉推走,开始用微凉的QQ大骂楚白,末了说,楚白你这个丧心病狂的家伙,我苏南蓝真是看错你了。 可是在网路另一端的楚白立刻为自己的拒绝找到了借口,他说,莫微凉,你用不着借别人的名义骂我。 南蓝冷笑,原来是这样一男子,罢了,也不值得微凉来爱。可是,南蓝抬头时,就看到站在旁边的微凉眼里有晶莹的液体开始一滴一滴的往下掉,南蓝慌了。她说,微凉微凉,你不要哭,你还有我,你还有我。 可是即使是这样,怎能阻止住微凉的心痛呢。曾经说过不离不弃的人就这样忽然消失了,如一场恍惚的天光流淌,再也不会回来。只是她以为,他们真的会不离不弃。现在开始懂了,那只是自欺欺人。那只是一个网络,怎么会真实呢?!早该知道。 第二天,微凉眼睛红红的站在南蓝面前,她说,我想去他的城市看看。 南蓝愣了一下,然后冷然说道,我不同意。 微凉执拗的背起包就走,南蓝在后面心疼的看着莫微凉的背影,忽然就蹲在地上哭了。看到莫微凉受伤害,而她却始终无能为力。 一天一夜,当微凉疲惫的回到南蓝身边时,她什么都没说,只是躺在床上就睡着了。南蓝坐在床边看着睡梦里的微凉眼角有泪水如琥珀晶莹。 微凉醒来后就收拾了行李,她站在南蓝面前,淡漠的脸孔空洞的微笑,她说,南蓝,我已经看完你们了,我要走了。你好好照顾自己。 南蓝点了点头,送微凉到车站,微凉走的那天中午有强烈的阳光照的人睁不开眼睛,而那天夜里忽然就开始狂风大做,雨水泛滥,沉睡中的南蓝忽然醒来,她坐在床角担心微凉是不是会顺利的到达下一站。 她忽然想起从微凉来到她走,两个人从未有过握手拥抱。只是淡然的微笑。可是此刻,南蓝忽然很想拥抱莫微凉,然后告诉她,亲爱的,你要好好的。 {谁曾遇见谁在温暖的美好} 05年9月。南蓝到了南昌,学导游专业。在新的地方生活,南蓝没有以前的张扬跋扈,她把自己的刺都细心的收了起来,然后做了一个无害的怪物。她不和周围任何的人说话,一个人上课下课吃饭上网,挂着MP3,在校园里穿梭的时候依旧会抬头看天,南昌的天是浅蓝色的,有大群的飞鸟经常铺天盖地的经过,还经常会有银白色的机翼从头顶掠过。 南蓝和微凉依旧保持着亲密的联系,那次相见没有丝毫的使她们疏远,反而更近了,微凉说,我们原来是网友,但见了面,就是朋友了,朋友是永远的。 微凉从来没有提过那次和楚白见面的任何事情,而南蓝也聪明的没有问。只是她知道那次对微凉受到的伤害很大,她常常充满了愧疚,总觉得没有招待好她。 直到有一天,很忽然的,微凉说,南蓝,帮我去见一个人,他也在南昌。 南蓝好奇的问,谁啊。 苏沐。 他是谁啊? 是我很早的时候在一个论坛上认识的男孩。 好。 两人相隔不远,一个小时的距离。但却要转车,南蓝转了三次车才到。 南蓝记得那天的阳光很温暖,她下车的时候看到一个男孩站在站牌边举着一个牌子,上面单薄的写着:南蓝。男孩穿干净的白色运动服,带着一副眼睛,柔软的头发。文质彬彬。 南蓝走过去冲他笑,你好,我是南蓝。 男孩局促的点了点头,腼腆的微笑,我是苏沐。 苏沐还是比较健谈的,至少跟他在一起没有一点压迫感,而且苏沐很体贴,一起逛街的时候他会帮南蓝提着所有的东西。在KTV的时候虽然南蓝唱的不好,但是苏沐依旧会适时的鼓掌。 玩过之后苏沐带南蓝去吃东西,在街边吃完小吃又去KFC,喝完热的奶茶南蓝又要吃刨冰,苏沐一直瞪着南蓝看,喃喃的说,好恐怖好恐怖,你的胃口这么好。 南蓝嘿嘿的笑看着他,苏沐,我的胃口跟你钱包的钱可是成反比的哦。 苏沐赶紧摆了摆手说,没关系没关系,尽管吃。说完还特憨厚的嘿嘿笑了笑,南蓝觉得苏沐跟她笑起来真不像,因为微凉说她嘿嘿笑时的表情特奸诈。 最后,玩也玩过了,吃也吃饱了,南蓝终于满足的决定回去。朝苏沐摆了摆手窜上了公车,之后看到苏沐站在窗外冲她微笑的摆手,南蓝忽然觉得苏沐的微笑可真好看,仿佛暖风过境。 回去后南蓝给微凉打电话,告诉她苏沐长的很好看,脾气很好,人又体贴,总之,没有一处是不好的。微凉在那边开心的笑,仿佛是她跟苏沐见了面似的,在电话这端的南蓝都能感受到她的眉开眼笑。 南蓝鄙视她说,该不会有和他进一步的打算吧?不然让我去看他做什么。 嘿嘿,南蓝你终于聪明了一次。 啊?!我猜对了啊。南蓝在电话这端做昏倒状。哎,你这个变态的死孩子,竟然还有人要。 你去死。微凉在那边假装生气的骂道。南蓝开心的笑了出来,继续调侃,终于看到你活的像个人了。 切,我本来就是人。 嘿,你也算个人,整天白天睡觉晚上通宵的,跟一幽灵似的。 彼此彼此,半斤八两哈。 微凉,你们什么时候确定关系啊? 等他和他女朋友分手。 啊?女朋友?谁啊? 李雅诗,你认识的。 南蓝当然知道那个女孩,同样是在一个论坛里玩的,也会写一手漂亮的文字,听说长的也很漂亮。 莫微凉小姐,请你谈一下做第三者的感觉怎样?南蓝在这边奸笑。 哈哈,很好很好,无比好。 {谁曾遇见谁在闪耀的流光} 从见了苏沐之后,南蓝他们两个话便多了,两个人常常一起约好通宵,就像当初南蓝和莫微凉一样。开着视频,放着歌曲,不过开始换南蓝放歌曲给苏沐听了,苏沐就像当初的南蓝一样在这边听的心疼。 苏沐说南蓝你什么时候才能不寂寞呢,我一直觉得你跟微凉是那种忽然会消失的女子。 南蓝说,苏沐,你不要担心我,我很坚强,微凉才是真正的脆弱。 南蓝常常想,要是没有微凉,也许她就见不到像苏沐这样体贴温柔的男孩。 2005年11月27日,江西九江5.1级地震,南昌在受波及地区。地震的时候,南蓝接到苏沐的电话,那边苏沐的声音里全是焦急,他说南蓝,你没事吧。 彼端,南蓝心里被温暖满满的充盈,她说,我没事。 那你呆会过来这边吧,今天下午三点和晚上十点可能还会震动,我怕你自己一个人在那边害怕。 好。 南蓝挂断电话后站在草坪的中央发愣,苏沐,那个体贴的男孩。南蓝忽然发现自己在认识苏沐以前很讨厌“如果”这个词,可是现在,她突然想说,如果苏沐不是微凉先认识的,那么现在将要和苏沐在一起的会不会是自己呢。 南蓝下车的时候看到苏沐,依旧是白色的衣衫,头发柔软温驯,苏沐对南蓝开心的笑了起来,拍拍她的头,丫头,没吓到吧。 切,我有那么胆小吗?! 呵呵,是啊,南蓝是个钢筋水泥做的坚强的丫头哈。 苏沐带南蓝去吃饭,南蓝依旧是一副难民模样,惹得苏沐哈哈大笑。然后他们又去唱歌滑冰,一直到华灯初上。 苏沐低头看了看南蓝,看到她微翘的睫毛,他说,丫头,你回不去了。 呵呵,去网吧通宵吧,我们挑《劲舞团》。 好。 清晨,如水流淌的新鲜在空气中缓缓流动,苏沐和南蓝眼神疲倦的从网吧走出来,苏沐揉揉她的头发笑了,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啦,我自己回去。 等下。苏沐叫住南蓝,南蓝愣在原地不明所以,苏沐忽然蹲下身,然后细心的为南蓝系上开了的鞋带,南蓝低头看着苏沐柔软的头发,在阳光下,一片金色。 这个场景一直延续到南蓝回学校之后的睡梦里,那场地震蔓延的时间很短,而和苏沐见面的情景却在南蓝的脑海里蔓延的时间很长。 南蓝记得那天晚上挑《劲舞团》的时候她问苏沐,你怎么会和李雅诗在一起? 那个时候她失恋了,我去安慰她,然后就不知道怎么在一起了。呵呵。 看着苏沐温柔的笑靥,南蓝又问,那你为什么又想和微凉在一起? 对小诗只是同情,而对微凉却是真的喜欢。所以我选择和小诗说清楚之后再去找微凉。 南蓝想苏沐可真是一个好男孩啊。 {谁曾遇见谁在繁华的末路} 莫微凉说是要到南昌看苏沐和南蓝的,但是南蓝没想到会这么快。刚过了两天南蓝就接到苏沐的电话,里面传来莫微凉的声音,跟唱美声似的嚎叫,南蓝你这个祸害,快来苏沐这边,姐姐我到了。 南蓝挂断的电话的时候掏掏耳朵,郁闷的想也不知道祸害到底是谁。 南蓝奔跑着出了校门,来不及等公车就直接打车过去。 南蓝远远的就看到微凉和苏沐携手站在超市门口,那一刻,南蓝的心忽然有点空荡荡的疼痛。南蓝下车一脸春光灿烂的莫微凉就给她了一拳,孩子吧你,这么慢,你坐的是乌龟啊。 南蓝狠狠的汗了一下,能把出租车说成乌龟,微凉也真不容易啊。 苏沐在旁边依旧温润的笑,不说了,先去我住的地方吃饭吧。 好。两个笑的花枝乱颤的女的异口同声。 一整天,南蓝都在开心中度过,但总觉得心里惶惶的有一丝难过会顺着肠道慢慢的流淌。 最后坐在沙发上聊天的时候莫微凉说,南蓝,你出什么事了? 啊?没有啊。 那你为什么看起来不开心? 没有。就是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好象忽然失去了某样心爱的东西。 哈哈。是不是因为我跟苏沐在一起了,你觉得苏沐把我抢走了? 那肯定的了。哎。苏沐啊,你可要好好对我的微凉,敢有半点差池我拿你试问。 放心吧。呵呵。苏沐腼腆的微笑,用力的握了握微凉的手。 这个动作丝毫不差的落在了南蓝的眼里,南蓝忽然就想到苏沐给自己系鞋带时的温柔。这双手握起来会不会也会如人温暖。 因为微凉来这边了,所以南蓝也陪着住在苏沐那里,南蓝常常开玩笑说自己是一千瓦的大灯泡。 微凉拍拍南蓝的头,那我成全你,去拿个剪刀,我让你变成名副其实的灯泡。 南蓝尖叫着躲开,莫微凉你这个吃里扒外的家伙。 微凉嘿嘿贼笑,开始追着南蓝跑,而苏沐常常边看电视边看她们追笑打闹,温柔的眼神追逐着微凉的身影,犹如星光的缱绻眼眸。 南蓝一不小心回头看到苏沐痴痴的眼神,心里叹了口气,苏沐终究是喜欢微凉的。 南蓝想自己也是喜欢苏沐的吧,不然不会在看到苏沐牵莫微凉手的时候嫉妒,更不会在看到他们在厨房偷偷接吻的时候心如瓦砾崩溃。你看,多么烂俗的情节。 微凉来南昌的第一天,苏沐他们就真正的相恋了。南蓝记得那一天,2005年的12月1日。 2004年的此时,莫微凉还正打着电话笑靥如花的告诉南蓝她和一个叫楚白的男孩在一起了,她说很幸福。 04年的微凉,05年的微凉,到底哪个才是属于幸福的呢? 时光未央,一转眼,她们都由两个纯净微笑的女孩变的满目沧桑,南蓝写文字开始越来越淡了,里面的人物开始越来越平静了,如被磨光棱角的小石子,温润如玉。故事里的人不会经历太大的痛苦,寻找自己所需要的,然后想办法得到手。南蓝故事里的女子都是善于心计的。 南蓝觉得里面的女子都是自己的最佳体现,自己也是一个坏心眼的姑娘,不然她不会在莫微凉走的时候为了一丁点的爱情伤害她。 那个自己曾经来不及心疼的女子,就这样忽然残忍着面对着自己带给她的伤害,然后步伐低沉的走进车站。 {谁曾伤害谁在最后的答案} 南蓝和微凉一起坐在床边看电视,微凉抽着烟有一搭没一搭的跟南蓝聊着,而南蓝的眼睛早已飘到了门外忙碌的苏沐身上,他在准备热水给微凉洗脚,南蓝这几天一直看到苏沐这个干净的男子鞠躬尽瘁的对微凉忙前忙后,每次心都会跟着抽动。 南蓝觉得自己真是个不可理喻的坏人,为了一丁点的爱就奋不顾身的把自己的好朋友莫微凉一掌推下悬崖,因为她瞅准苏沐快进门的机会忽然就开口问莫微凉,你不喜欢苏沐是吧? 微凉抽着烟的手停顿了一下,然后平静的开口,你怎会知道。 我怎会不知道呢,你只不过为了报复而已,因为李雅诗抢了你的楚白。南蓝忽然心生得意,因为她已经看到苏沐伫立在门外了。 微凉愣了,然后看着南蓝。 南蓝顿了顿,接着说,暑假的时候你去看楚白,那时候才知道楚白已经跟李雅诗在一起了,于是你伤心的离开了,但是楚白跟李雅诗在一起的时间也不久,大概一个月之后就分开了,李雅诗当时又遇到了苏沐,在论坛上曾说苏沐是她的一次新的启程,口气里的甜蜜满满的溢出来,而你,只是不甘心,所以决定从李雅诗手中抢走苏沐,让她也体会一下你当初如何的痛心。 南蓝口气流畅的陈述完,微凉依旧淡淡的看着他,而门外,苏沐一张脸已经由错愕变的愤怒,他紧紧的捏着盆子的边缘,微凉镇定的站起身,接过苏沐手里的盆子,拉他进屋,然后开口,南蓝,你是说给苏沐听的对吗。我不介意他知道,但是你说这些的时候不觉得难受吗?我们那么久的感情算什么?华丽的空城?只不过轻轻一推,就成了一堆废墟吗? 那一刻,莫微凉忽然仰起脸笑了起来,笑的眼泪都出来了。也许她是真的永远都想不到曾经说过要保护她的女子竟然一瞬间对她进行了残酷的伤害。 这比谁挫伤她的都要疼,疼的心都滴血,一瞬间都能停止呼吸。疼的眼泪都汹涌跑出。 苏沐站在旁边,没有看南蓝,他拉着莫微凉的手,定定的看着微凉,微凉,我真的喜欢你。 可惜,我不喜欢你,你也听到了南蓝的话,我只是利用你而已。微凉干脆冷漠的说出这句话。 苏沐的脸色立刻变的很难看,他一脚踢翻了盆子,然后走出了房间,只剩下两个曾经信誓旦旦在一起的女孩子。 女孩子的友情是不可靠的,更何况是网络的,现在莫微凉终于体会到这句话了。 她冷冷的看着南蓝,南蓝也昂着头骄傲的看着她,她说,微凉,不要怪我破坏你的幸福,即使这份幸福是你先遇到的,可那只是在网络。 南蓝,在一起这么久了,难道你真的不了解我吗?微凉看着她的眼睛。 南蓝看着表情寡淡的微凉,忽然就觉得无话可说了,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 微凉冷静下来,掐灭一只烟又点了一根,然后坐在床沿抽着,低着头,南蓝迷茫的看了看周围,忽然蹲下身拉着微凉的手,语无伦次的说,微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我都做了些什么。对不起,我只是一时被任性冲昏了头。对不起,我不是要伤害你。 而微凉却用力的握了握她的手,然后说,没关系,南蓝,你给我了那么久的温暖,现在,该我还给你了。原来有些东西真的是不能欠的。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莫微凉眼睛空洞的看着窗外。 那一个转头的动作忽然就让南蓝难过,这个曾经在一起两年的好朋友,自己竟然以最残忍的姿态伤害了她,其实南蓝怎会不知,微凉是不会和任何人争东西的,更何况是她南蓝呢,如果她需要什么,微凉一定会双手奉上。 南蓝站在旁边看着莫微凉收拾行李,她的行李很简单,一本《圣经》,一个圆珠笔,一个素描本,一个喝水用的精致的杯子,一套换洗的衣服,一个手链,是南蓝买的,因为太精细,微凉怕它断掉,所以一直小心的放在包里。 南蓝看到这个手链的时候,往昔的日子都一点一滴的涌现在眼前,反复的书信,没日没夜的通宵,两个人不停的讲话,听同样的歌曲,看彼此的照片,说温暖的话,快乐和难过跟对方荣辱与共。 南蓝开始彻底恶心自己,讨厌自己的坏心眼,讨厌自己所做的一切,南蓝拉着莫微凉的手难过的说,微凉,你不要走了。 傻瓜,我怎么能不走呢,我还要回去工作呢。微凉温柔的说,眼里的光是宠溺的,但却带着潮湿的雾气。南蓝知道,自己真的伤微凉很重。微凉从脖子上小心的摘下她的项链,南蓝知道那个天眼石,是微凉的爸爸从西藏带给她的,她一直很宝贵,但此时,微凉却把它挂在南蓝的脖颈上,轻轻的说,南蓝,遇见你,曾是我最美丽的意外。 是啊,曾是,微凉多聪明,她已经知道她和南蓝再也回不到心无芥蒂的过去了,所以用了美丽的形容词。 微凉说,不管以后,我们相隔多远,记得要时常怀念那段美好的日子。 南蓝用力了点了点头,紧紧的握着微凉的手,仿佛只有这样才可以减少自己对微凉的愧疚。 微凉轻轻的笑,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最后的最后,莫微凉做了天使,善良的转身离开。 苏沐那天一直没回去,所以晚上微凉赶火车的时候他也没有去,微凉本来想给苏沐写一个字条说对不起的,后来还是作罢,毕竟,她伤他太重。 南蓝在莫微凉要进车站的时候,忽然就抱住了她,说,上次,我忘了拥抱你,这次,我一定不要再忘记。 因为我知道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南蓝在心里默默的说了这句话。 微凉沉静的笑了笑,然后帮南蓝整理了一下围巾,亲爱的,你要好好的生活。 苏南蓝觉得自己是个冷血的人,不善于哭泣,可是在莫微凉进车站那一刻,她忽然眼泪滂沱。那是她在南昌第一次哭,因为微凉的善良,自己的残忍,因为她们两年多的友情被她一刀砍断。 她知道,以后,她们可能再也不见了。因为那段残忍如一场盛大的海啸,虽然已过去,但她们的心却被冲击的支离破碎。天夏,你是我的整个天下 文/夏七夕 我说顾小航,我们私奔吧。说这话的时候,我其实是一个标点符号都没间隔的。 顾小航立刻瞪大眼睛,我一掌拍在他脸上,乱想什么呢。 顾小航吸了吸鼻子,转变回正常表情问,我没乱想,你和杜净一怎么了? 没怎么。 [壹]初遇,纯白 初识杜净一,是千喜年,我念高一。新生入校第一天,就看到了耀眼的杜净一,穿白色衬衫,亚麻色休闲裤,白色板鞋。与几个气质相似的男生一起走,嘴里叼着烟,照耀张扬,所到之处,无人不回望。 我站在楼道里望着他们成群经过,听旁边的女生窃窃私语的议论着他,不良少年,身后总是跟一杆子的兄弟。 在他的脸上,看不到一点忧愁,他好像天生就是被人宠爱的小少爷,光洁的额头,浓密的黑发,坏坏的微笑,不带一丝阴霾。 他和旁边的男生大声说笑,看到漂亮女孩就吹口哨,嚣张得让所有人都侧目。 看着他的背影渐渐远去,我摊开手,因为刚刚握得太紧,手心竟有细微潮湿的汗珠。我觉得我是喜欢上了他,喜欢他明亮的眼睛,喜欢他无惧无畏的模样。 年少时的爱恋,大多如此,遇见一个闪耀的人,即使不了解,也总容易滋生出好感,那些好感就像暗夜的花朵,蔓延,蔓延,直到将整个心底都覆盖。 而开学第一天,杜净一这个不良少年瞬间就成了风云人物。那是中午,喧闹的餐厅里坐满学生。青嫩的脸上都带着懵懂和好奇,边吃饭边和刚认识的新同学聊天。 突然“咣当”一声,把这片和谐打破了,寻着声音望去,餐厅水池边,一群人聚集在那里,白色明亮的衬衫很是瞩目,一眼就可以看到杜净一的身影。人群里唐突地冒出几句叫骂,几个男孩子在一起推推搡搡。 餐厅的同学立刻围了上去,是和杜净一的那群男孩,还有一个穿明黄色T恤的男孩,我刚走到边沿,就看到穿明黄T恤的男孩举着一个凳子朝杜净一他们砸去,凳子利剑一样地砸向杜净一,他的好哥们想扑上去救他,却慢了一步,只见一团鲜红色的液体顺着他的头部流下来。 在所有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杜净一一语不发捂着头就朝外冲,他经过我身边时,我只感觉一阵呼啸的风声从耳边掠过,他身上的血,滴在了我的白裙子边缘,和白色的球鞋上。 过了几秒钟,杜净一的那几个哥们才缓过神来,有两个跟着他朝医务室跑,有三个愤怒的朝罪魁祸首扑去。 这件事惊动了整个校园,校长亲自召见了惹事的几个学生。后来,事情调查清楚,是因为杜净一的哥们和那个男孩起了矛盾,杜净一是本着好心去劝的,而那个男生也本来是拿凳子砸他哥们,却没想到砸到了他头上。 那两个男生上了布告,而杜净一一时间就在学校声名大震,花痴的女孩子对他的议论更火热了,她们说,杜净一的反应真是迅速,头破血流了还临危不惧,第一时间居然想到朝医务室跑去处理伤口。 她们还说虽然杜净一外表坏坏的,但是人真的挺好的。 我将裙子轻轻的叠起,收放起来。 [贰]流星雨,童话 虽然杜净一头上裹着纱布,可是依旧经常后面跟一群兄弟在学校乱转。 偶尔一群人在球场上耍帅,惹的一群小女生尖叫。偶尔坐在餐厅门口,对来来往往的女孩吹口哨。 而最让人惊奇的是,他出现在我的班门口。那是下午放学时分,班里的同学都去吃饭了。我坐在窗边看书。 你叫阮天夏?我抬起头,就看到了他,冲我明朗的微笑,我疑惑地看他,你在叫我吗? 他点了点头。我把书本合上,他走到我旁边的位置坐下。把手搭在我的肩头上,天夏,做我女朋友,可好? 夕阳从玻璃窗透进来洒在他的眼睛里,他的脸很温和,就连细小的绒毛都看得很清楚,耳朵上闪闪的耳钉,招摇地晃动着。 我觉得心底好像有一颗种子被突然唤醒似的,开始伸展枝叶,我愣愣的看着他,他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这仿佛是一场最美丽的梦境,昏黄的光亮被拉长,影射在他和我的脸上,他像个天神一样坐在我旁边问我,做我女朋友,可好。 我不知道自己是被美丽的光线蛊惑,还是被他深情的眼神蛊惑,只是用力地点头,说,好。 那天晚自习上课时,杜净一带着我到他们班门口,喊出他的兄弟,指着我说,天夏,哥的女朋友。 几个人呼啦啦站成一排,齐声喊道,嫂子好。路经的女生不断回头,艳羡地看着我。 那一刻,我觉得这样的幸福,来的好不真实。好像梦境的边缘。 顾小航说,阮天夏,你能不能活得真实点,你用得着吗? 我说什么啊? 他说,你用得着为了出风头和杜净一在一起吗? 你神经病啊,我不满地说道。 顾小航就是开学时拿凳子砸杜净一的男孩,看他那时性子那么暴烈,本以为也是个小痞子,没想到进校时分数是全校第三。后来我和他分在了一个班,他坐在我的后桌。 其实他是个很安静的男生,就是说话特别直接,直得让人吃不消。而那次事件也让他出了一下名,班里也开始有小女生给他递情书,但是这人就是看都不看一眼。久了,便没有人再写。都说他是怪胎。 我说,顾小航,你相信不相信我是喜欢他的? 他翻白眼,切,这年头不流行一见钟情了。 我气愤地瞪了他一眼,回头继续看书,不再搭理他。 晚自习放学的时候,杜净一等在班门口。他说,天夏,我要带你去一个地方。 他带我去了12楼的天台上,最后一层是没有楼梯的,但他不知道从哪里搬了一个折合梯子。让我踩着上去。为了怕学校查,还特意吩咐他的兄弟把梯子搬走。 他说,晚上不回寝室,我带你看奇迹,好不好。 我点了点头,心里有莫名的期待。我打电话给好朋友小洛,让她帮我掩护一下。 我和他并肩坐在天台边沿,像蓝丝绒一样漂亮的暗蓝色苍穹中,低垂着金黄色的繁星,忽明忽暗。远处,灯火辉煌。 那天晚上好像都是我在讲话,杜净一微笑地听着。最后,讲着讲着我就靠在他的肩膀上迷迷糊糊的睡着了,我的手被他的掌心温热地包裹着。 大概深夜两三点的样子,杜净一突然摇着我的肩膀说,天夏,天夏,快醒醒,看,奇迹,奇迹…… 我被杜净一摇醒,顺着他的手望向天空,天空的星星有几颗在向下掉,慢慢的,起初只是三四颗,慢慢的就十颗,二十颗……数不清的星星往下掉…… 杜净一转过头望着我,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天上的星星,他说,天夏,你就是我的整个天下。 他低下头,我闭上眼,他吻了我的嘴角。 [叁]不相识,爱 第二天,我肿着眼睛进了班,顾小航说,阮天夏你是不是又看了一个晚上的小说? 我撇撇嘴,我这样有内涵的女生会看小说吗? 但是那一天,我从早自习睡到中午放学。而我刚刚醒来,就瞟见坐在后面的女生眼神怪怪地看着我。 我正迷茫着,小洛端着饭盒进来了,她说,天夏,你赶紧吃饭吧,睡的都不知道饿了啊。 正在这时,我听到身后嘲讽的声音,别看某些人平时不爱说话,不说话的才是最厉害的角色。 我抬头望了望小洛,小洛瞪了她们一眼,望着我欲言又止。我说,小洛,到底有什么事? 她咬了咬唇说,天夏,你和杜净一分手吧。 我平静地吃着饭,问她为什么。 他把你们在天台接吻的事告诉了他那群兄弟,现在整个年级都传遍了。都说你是坏女孩,刚交往一天就和男孩子接吻,这么随便,不定还发什么了什么更精彩的故事呢。 我举着筷子的手,停顿了一下,不再吭声,低头朝嘴里扒饭。 可是,刚吃了一口,我就被呛着了,我边咳边捂着胸口,小洛迅速地递给我一杯水,我摇了摇头,冲了出去。 刚冲出班门,就撞到了顾小航。他说,阮天夏,你怎么走路都不长眼睛。 我连头都没抬,继续朝前跑。他可能觉察出来不对劲,跟在我身后叫,喂,你怎么了? 一路上不断地和人相撞,可是我连回头的机会都没有,我不断地奔跑,直到感觉体内的汗水都被挥发干了,直到喘不过气,才停了下来。 刚停下来,就听到身后的顾小航大声说,阮天夏,你这个白痴,你跑什么啊?! 我回过头,他惊讶地望着我说,你怎么哭了。 我说,笨蛋才哭,我只是跑得太快,出了汗。 顾小航看着我,笑了起来。我瞪他,你笑什么啊,神经病。 好,我就是神经病,神经病才能配笨蛋。 我不再理他,站在操场草地上,让风吹着头发,直到脸上的汗水泪水都被吹干,才回过头。转过身,就看到顾小航探究的眼神看着我。说,阮天夏,其实你挺可爱的。 可是我下一句就让他吓掉了下巴,我说顾小航,我们私奔吧。 [肆.私奔,流离] 顾小航说我们分别跟老师请假吧,然后在火车站相聚。 那算什么私奔。我们都不请假,翻墙出去。我狠狠说道。 顾小航眨了眨眼睛,说,好。 那天下午,年级的楼道里传遍了关于高一二班阮天夏的桃色诽闻。而杜净一,却一直没有出现。 顾小航气势汹汹地准备找他,被我拉住了。我说你别惹事,不然怎么私奔。 那天晚上,晚自习下课时,天色黑暗,我背着整理好的行李包和顾小航跑到墙头,相携着翻过高高的围墙,开始我们的私奔旅程。 我和顾小航走在华灯初上的大街,我嘴里不停地唱歌,顾小航说难听死了。我不理他,一直唱到火车站。 我问顾小航,我们去哪里。他看着我,眼睛闪亮亮的,说,你决定吧。 我说,去C市。 他缩了缩肩,好远啊。要四个小时呢。 你去不去啊? 去。 我和顾小航在夜色四伏中坐上了去C市的火车,我们买的是无座票,顾小航把他的包丢在地上,让我坐。我要把自己的Kitty包放地上坐,他说那么漂亮的包,你还是背着吧。 也许是白天发生的一切让我很累,在摇摇晃晃的车厢里我睡着了。梦中,有杜净一明亮的微笑,温暖的掌心,还有他带我看的流星雨。 正当我梦到这些幸福片断想微笑时,被顾小航推醒,他说,阮天夏,到站了到站了。 我站起身,摇晃了下,一路上都低头睡,让我的脖子有点痛。 被顾小航牵着手迷糊地从车站走出来。他问我,我们住哪里? 住旅馆。 旅馆只剩下最后一个双人间。顾小航有些犹豫地看着我,我点了点头。 直到很久之后,我都能想到黑暗中顾小航干净的脸,他躺在旁边的床上,夜里的凉气,让他裹紧单薄的棉被,他吸着鼻子问我,天夏,我们什么时候回去啊。 黑暗中,我看到他的眼睛亮亮的,转过头,盯着白花花的天花板,答非所问的说,顾小航,小时候曾看过一句很美丽的话,长大成人,同你私奔。那时候,我多想快快长大,然后和自己喜欢的男孩子私奔。那样的感觉,肯定刺激又美好。可是,我长大了,第一次喜欢的男孩子,他却只是在游戏。 顾小航说,我们明天回去吧,不然老师和父母都会担心的。 我学顾小航吸了吸鼻子,瓮声瓮气地问,顾小航,你说杜净一会喜欢我吗? 我不知道,他闷闷地回答。 [伍]长大,回 第二天,刚起床,我的电话就响个不断,爸爸的手机号和家里的电话不停地交换着显示在屏幕上。 而顾小航的电话,也和我一样忙碌。顾小航问我,怎么办。我说关机。 那一整天,我和顾小航都呆在小旅馆里看电视,我缩在床上,看着窗子上的雨滴。 顾小航说,天夏,回去吧。我愣愣地看着雨滴,心下黯然。 年少的时候,我们总容易头脑不清醒,想着为一个人就可以浪迹天涯都不怕。可当你真正出走时,却又不知道下个目的地要去哪里,只有彷徨和无助填满了心底。 我就是如此,所以,当顾小航说,我们回去吧。我点了点头。 我开机给爸爸打电话,说爸,我在C市。 刚说完这句话我就哭了,爸,我害怕。 那边静静的,让我以为没有人了,我叫爸爸,爸爸。电话那头响起沉重的声音,天夏,我以为你丢失了呢。 我听出爸爸的声音有点哽咽。他说,你妈找你了一天了,眼睛都哭肿了,你在C市哪里?我去接你。 我报了旅馆的名字和位置,挂了电话。 顾小航沉默地收拾着东西,我要上前帮忙,他轻轻把我推开,双手接触的那一刻我有些恍然,呆了呆。又坐回床上,看窗外的雨滴。 顾小航说,天夏,以后你要好好生活,你值得被疼爱。 我心里有微微的悸动,却未说话。 那天爸爸敲开旅馆的门时,我立刻冲过去抱着他哭了。我说,爸,我害怕。 他抚着我的头,不怕不怕,我来接你回家了。 顾小航很乖地叫叔叔。爸爸没有对我们说一句重话,温和地对他说,谢谢你照顾天夏,麻烦你了。 顾小航低头嗫嚅道,没什么的啦。 因为爸爸是公安局局长,和校长关系很铁,所以,这件事就被压了下去。被说成我身体不舒服,被爸爸接回家了,走得急忘了跟班主任打招呼了。 而顾小航,他只是被校长招到办公室做数学题了,以备参加一个月后的数学竞赛。 但是,我回学校那天,在上寝室楼时,因为精神有点恍惚,一脚踩空,滚下了楼梯。 爸爸立刻把我送到学校附近的医院,是骨折。身体不舒服的理由还真成了事实。 妈妈并未责怪我,她只是说,每个女孩子的青春期,都会为一个男孩勇敢一次。只是,下次不管去哪里,都得先告诉她。 我住在安静的医院里,学校的那些流言蜚语,再也不会响在我耳旁。 除了锻炼的时间,我都在作题。偶尔,也会想起杜净一。而第三天晚上,杜净一,终于出现在了病房里。 那天是周末。杜净一坐在床边,他说对不起,天夏,对不起。 我微笑,我说没什么,即使我知道从最初起你就在骗我,但这些,都是我愿意的。 他惊讶地看着我,原来你什么都知道? 是啊,我怎会不知道,我怎会不知道杜净一和兄弟打赌,一定会追上我这个公安局局长的女儿,而且只一天的时间,就能得到我的初吻。 我又怎么会不知道,杜净一他其实不喜欢我,他看我的眼睛里,不但没有爱,还带着点点的疏离。 我微笑地听他说抱歉,拉着他的手说,杜净一,我真的不怪你,是你给我的雨季增添了美丽。 [陆.分别,痛] 虽然我和杜净一平静地分了手,但一个人在陷入爱的时候,就如同中了蛊,看不到听不到任何,眼前心里只有一个人。 而那时的我,就是如此。那一整年,我都在杜净一的漩涡里跳不出来,那仅仅一天的美好在我脑海里经常回放,刻骨铭心。 他交了新女朋友,我不敢问,不敢看,整夜整夜躲在棉被里流眼泪。给顾小航打电话,像祥林嫂一样喋喋不休地说着我的忘不掉。 顾小航说为了安慰我,每天都要学一首新歌唱给我听。 而那些睡不着的夜晚,顾小航还真的一天一首歌的唱给我听。 即使这样,我还是变得越来越寡言了,甚至一整天都不愿意说一句话,而顾小航,反而越来越开朗,女生缘越来越好,给他写情书扔小纸条的女生,一个个冒了出来。 那是2001年的夏天,期末考试完。我拉着顾小航和好朋友小洛跑到城市外最高的山上,站在山顶,俯瞰脚下的城市,大声喊,我再也不会回来了。喊完,我就抱着顾小航哭了起来。 顾小航说,也许换个环境,你就真的能忘记他。 是的,我要转学了。我不是软弱,为了逃避杜净一,我只是想让自己过得好一点。 而我要去的城市,就是和顾小航曾一起私奔过的C市。 那天,我拖着小洛和顾小航在山顶大声唱歌大口喝酒,最后喝的有点懵了,就靠在一起说话。 我舌头有点大,说小洛,我走了,就让小航罩着你。 小洛低着头,处于瞌睡状态,迷糊地应了声。顾小航突然拉着我的手,他说,天夏,你要记得,你是我的整个天下。 这句话,如此耳熟,让我一瞬间泪如雨下。和杜净一一起看流星雨的那天晚上,又浮现在眼前。 杜净一,杜净一,你就是我的劫,我却甘心情愿的万劫不复。 走的时候,也是顾小航和小洛去送的我。 我和小洛紧紧地拥抱,她说,天夏,你是我见过的女孩中最勇敢的一个。 勇敢什么呀,遇到困难,只会像鸵鸟一样把头伸进地底下。我自嘲地笑笑。 可是你坚持了这么久,那么多流言蜚语,那么多恶意的眼光,都没有把你打倒。你一转身,把这些抛在身后,骄傲地走了。 听到这句话,我突然很想流眼泪,我仰起头试着对天空微笑,可是一不小心,眼泪就掉了下来。 顾小航走上来说,假装潇洒地地说,临走前也拥抱一个吧。 我抱上他,他紧紧的抱住我,在我耳边说,天夏,记住我。 这是在这个城市,顾小航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柒]遗忘,爱 我开始在C市的生活,按时上课下课,吃饭睡觉,上网写作业。每天复重这样单调的生活,可是我的心安定下来了。 我在网上申请了一个博客,名字叫天下。我在上面写日记,写我遇到的两个男孩,写我的回忆,写我的故事,写现在的生活。 偶尔会和小洛,顾小航写信。只不过内容都很短,无非是讲讲身边的人和事,但是顾小航每次回我的信都很长,一些冷笑话,一些生活片断,事无巨细都会在信里跟我讲。就连早上坐公车,看到一个拿青蛙当宠物的人,都要说给我听。 在信的末尾,他总是写,天夏,记得我。 而某天,我的博客上,出现杜净一的名字,他在上面留言,天夏,无意闯进你博客,看到你现在的生活,我就放心了,愧疚减轻了一点。我知道给你的伤痛是一辈子都抚不平的。你走后,我经常想起你,你是我遇过的最善良的女孩。难怪顾小航会那么喜欢你。你不知道吧,那次你住院时,他还找到我,狠狠揍了我一顿。他对你真的很好,你要好好珍惜。 我在给顾小航的信里,提起那次他和杜净一的打架,回信的时候他却风轻云淡地掠过了,他告诉我他养了一条小狗,名字叫夏夏。 慢慢地,因为学习的繁忙,我和顾小航的联系少了,寒暑假,妈妈也会带我去旅行,或者去看望外婆。基本没见过以前的同学。 在新学校,我渐渐开朗,做了班里的班委,还进了学生会,生活被充实,认识了许多新朋友,也遇到了很多曾说喜欢我的男孩。但是都被我一一回绝。 在夜深的时候,我会翻出一条白裙子来,那条白裙子上,是高一开学初,顾小航和同学起纷争拿凳子砸着杜净一,他从我身边经过时,滴在裙子上的血迹。 我轻轻把手指印上去,以前的时光就像电影一样倒在眼前。 时间真的仓皇,它在你还想着童话时,就把你赶上辛苦学堂。它在你还不想长大时,就让成长将你包围。 升入高三的时候,我和顾小航是彻底冷淡了。偶尔在Q上遇到,也不说话。也许不是不说话,而是无话可说吧。 那种距离,让人心生寒冷。就像站在赤道的边沿线上,孤单一个人。 [捌.伤疤,念] 此时,我与小洛的关系,也只剩下表面的关心了。除了那句你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再无其他。 原来人的成长就是如此,在不断的丢失中成长。身边的这个圈子,有人进来,就有人不得不退出。 而在高三过了一半的时候,我接到小洛写来的信。她的信,让我失声痛哭。 她说,天夏,我和小航在一起了。我只是想告诉你,其实我原来并不喜欢他,但后来看他为你做的那些事,我才发现,他真的是一个好男孩。那些他陪在你身边的日子,我也陪在他身边。他为你难过,我为他悲伤。 天夏,很多时候,我都觉得你很幸运,他的喜爱你唾手可得。 你知道吗,我是在你住院的那次开始喜欢他的。天夏,你骨折住院时,杜净一去看你,而小航也去了。只不过,杜净一在病房里和你说话,小航却站在窗口边哭。我走过去时,他对我说,天夏喜欢杜净一。他哭泣的表情,像一个纯净的小孩。那一刻,我也陪着他流眼泪。 天夏,我要谢谢你,真的。你错过的幸福,我会帮你来填补。 每个人少年时,总会碰到这样一个男生,他陪你回家给你送花,对你微笑为你疯狂。陪你难过为你落泪,陪你逛街让你发泄。他却不是你的男朋友,但在你难过的时候,却总是第一个出现在你身边。在你幸福的时候,却又悄悄退隐。很多时候,你都很想爱他,却总觉得不可能。 顾小航,之于年少的我,便是如此。他陪我吃饭陪我上课,陪我奔波陪我流离失所。在很多睡不着的夜里,陪我讲电话给我唱歌。在我被欺负时,他会像个骑士一样守护在我身边。在我流眼泪的时候,他会送上一个温暖的肩膀。在暴风雪的天气,他会替我轻轻地系好围巾。 可是,他这么好,我却觉得爱不得。因为先来后到,我的心里,早已住了一个杜净一。我告诉自己我是喜欢杜净一的,我舍弃不了对杜净一的爱,又自私地贪恋小航给的温暖。慢慢的,习惯了享受温暖,以为自己对他,不是爱。 而在失去他的时候,才发觉自己早喜欢上了他。只是一些事情还没开口,就已经跌入时间的荒芜中。那时,只能无能为力地为他祝福了。 在高考之后,我终于鼓起勇气给顾小航发了一封Email。 我问他你养的那条叫夏夏的小狗还好吗。你和小洛应该很幸福吧,她是一个好女孩,是我的好姐妹,你一定要珍惜她。 我还说你考了不错的大学吧,以后好好加油啊。 而在信的末尾,我轻易地编了一个谎话。 我说我突然想起分别那天你在我耳边说要我记得你,你看,要不是小洛跟我提起你,我都忘记你了。可是,我却还是把杜净一记得那么清楚。原来我是会一直爱一个人的。 点完发送,我闭上眼睛,与顾小航在一起的时光浮现在眼前,他追在我身后奔跑,与我一起私奔,给我在电话里唱歌的时光,好像又都回来了。 而杜净一,在我的脑海里,却渐渐变得模糊,我甚至想不起他的脸。 我的天空一片辽阔,原来,你是真的离开了我。 但是小航,我很想告诉你,我是爱过你的。我记得和你之间的种种。 我就像个抓不住幸福的孩子,总是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就连你曾主动走到我面前,我都推开了你。 可是,我现在,却只能给你祝福了。小航,只能这样,祝你幸福。 以后,也许我会好好地爱一个男孩,即使他不像你这对我那样好到无微不至。但我会用心对他,把你教会我的爱,好好实习一遍。 假如从此这一生,我们都不再相见,那我只愿一现世安好,祝我快乐。二永世太平,祝你开心。 那么那么喜欢你 我不知道时光到底有多远。我只知道,现在,就是现在,我和你的影子、我的影子和你,在地面上交错重叠,而我和你,却始终不曾靠在一起。——题记 洛小茵漂亮的手指抚在掉了漆的栏杆上,校服的裙摆随风摩挲着她的膝盖,发出劈劈啪啪的细碎声响。这不知觉的夏初,地板开始微微地发烫,连同指尖下凹凸不平的触感,一遍遍滑过。 身后经过三三两两的同学,讨论着某个明星或者漫画,轻笑,惊叫。也有高几届的学长,书卷成筒状塞在裤子后袋上,猫着腰骑车飞过。明明是很好的视野,甚至可以看清楚操场上踢足球的男生流畅的下颔线条…… “小茵,等很久了吧?”林晗昕的声音很不客气地,打断她的神游。洛小茵转过头,微笑着。两个女生并肩走,晗昕的书包带子有一根快要断落,不得不抱在怀里,她就想起来这个话题:“奇怪哦,为什么你每次等我都站在同一个地方呢?” “那个啊……哈,”洛小茵摆摆手,“没什么啦,那个地方……比较好看帅哥嘛!” “真的?”盯着她微微泛红的脸,还是有点怀疑。 “真的啦!对了,晗昕的图书证可不可以再借我一次……”“你又看中什么书啦?上次那个侦探系列吗?真是搞不懂你耶,女孩子怎么会喜欢看这个……” 终于成功地转移话题,洛小茵轻轻地呼一口气。没有人知道那栏杆上其实刻着三个字。还是有什么独自在似水一样的流年里,在光影无法照见的偏僻角落里,静静发芽,最终长成不被祝福的模样。杨格非。 考上这所全日制公立重点高中,妈妈还是很高兴的。除了一周只能回一次家,也不怎么习惯食堂的饭菜之外,似乎也没有嫌弃的理由。但洛小茵没有想到的是,拖着行李箱站在5号学生宿舍门口,她却停住了。 为什么呢?自己只不过晚来了一点点,为什么要被安排在唯一一座男女共住的宿舍楼呢?洛小茵放开行李箱的长杆拉手,很歹势地泄气。 高年级的男生上上下下,有好奇的绕过她又回头多看几眼,洛小茵渐渐不自在起来。607吗?那么应该是六楼了。要上吗? 让开两个看上去也是新生的女孩子上楼后,洛小茵觉得只有听天由命了。她抓住拉手一步步地把箱子拖上去,滚轴在水泥地面打出童话里小驴子摇磨时的骨碌声响。这样一阶一阶地上,不知道过了多久,洛小茵终于踏上六楼的走道。 先确认一下607是在左还是右好了。洛小茵这样想着,身体习惯使然地向左转,迎面却和一个抱着纸箱叠纸箱的人撞了个正着,东西噼里啪啦摔了一地,只得蹲下去扶正纸箱,把东西一件件拾回。 造型凶悍的波斯小刀、蝙蝠标志的打火机、印有Marlboro字样的烟盒、吉卜力短篇电影DVD《Short Short》……洛小茵脸上的疑惑一点点张大,这似乎……是男生的收藏…… 拾起最后一张CD,她的目光不经意地扫过封面。F。O。V的绝版专辑,她去了全市大大小小的音像店遍寻不着的CD!洛小茵蹲在地上就那样抬起了头。 透过银杏树过滤的阳光依然很耀眼,落在对方的黑色短发上浮起一轮模糊的光圈,发丝都无法看真切。唯一可以辨认的是红色T恤和深色布裤子,以及橙黄相间的白色跑鞋。 真的是男生。洛小茵头晕目眩的同时记起宿舍管理大婶的话——“5号楼一共七层,一至五层男生住,六七层是女生宿舍,小姑娘别走错楼道……”这里,是六楼吧?!她捏着那张绝版CD,也开始不确定起来。是我走错了,还是他? 一直抱着另一纸箱未发一言的男生这时候倾下身来,他脸上的光影一瞬间迅速地后退,轮廓在视野里渐渐明朗清晰。是一张极好看的脸,像画匠从笔下细细描绘出一般。可是这个好看的男生压根看也没看她一眼,将手上的纸箱啪的一声叠上去,又伸手拿下还在她手里的F。O。V。洛小茵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抱着纸箱绕过了她。 “啊,等等,等一下!……喂,可不可以把F。O。V的CD借我听一礼拜呀!” 男生略略停下,但没有回头。 “那个……我是一<3>班的洛小茵,那张CD我找了很久都买不到……” “不借。”男生继续迈开步子。 “喂!”洛小茵有一点气急败坏,“你这人怎么这样啊?”她跟着还想说,个大男生怎么这么小气,但是对方突然转过身来。 “怎样?”他眉头上挑,带着仿若港片里老大戏谑的口吻。似乎也并不期待呆掉的洛小茵能有什么回答,又兀自转过了头。洛小茵眼巴巴地看着心爱CD的不良主人就这样晃悠悠地进了长廊尽头的宿舍。结果,还是自己少走了一层楼道。少走一层就该这么倒霉吗?!可恶,那个男生真是可恶死了!!两天后洛小茵不得不面对一个残酷的事实。 挂着一年三班牌子的教室里,她和他的座位隔着一条走道。课本是班主任念着名单一个个发的,男生抱着书从台上下来时候老班念到了她的名字。那家伙,还是目不斜视的样子……真的……很想很想踹他一脚! 罪恶的想法犹如绿色的海藻,一旦从脑海滋生,就在温带海洋上漫无边际的疯长起来。即使当初洛小茵以为恶作剧不过是她发泄情绪的正常方式。在他快走过她身边时故意伸了一下脚。 失去重心的男生一只手只来得及撑住旁边的课桌,仍然因为突如其来的阻力惯性重重地摔了下去。课桌磨地以及巨大的坠地声响在安静的教室里刺激着彼此的耳膜。 杨格非忍着掌心的疼痛爬起来,看向面前的罪魁祸首。细眉大眼,稀黄齐脖的短发,似乎……在哪里见过。他皱了皱眉,台上的班主任发问了:“怎么回事?” 女生眼里小鹿乱撞的紧张被他尽收眼底。呵,他真是……哪里招惹她了? “没事,我只是不小心……”他盯住洛小茵似笑非笑地回答,“被绊到了。” 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这个男生,很聪明。 臭鸽子飞!死鸽子飞!混蛋鸽子飞!洛小茵觉得他天生就是找骂的。即使是芝麻大的事情,两个人也能争吵得天翻地覆。就比如她只不过很顺口地替他起了个绰号,第二天军训休息的间隙,他就气势汹汹地拦住她。“干嘛给我起那么难听的绰号?” “怎么难听了?” “还不难听?!让人想起广场上臭烘烘的鸽子屎!”杨格非表示严重抗议。   “你管不着。”洛小茵压低迷彩帽,懒得看他。鸽子屎?亏他想的出来。   “给我起绰号还不要我管,那我叫你小乌龟你乐意啊?”洛小茵一脚就踢了出去。“不准叫!”她拽住他的衣摆,明晃晃的阳光就那样直直落入她仰起的眼睛里,映照在白皙的皮肤上呈现出几近透明的颜色。少女美好的唇角撅起来,琥珀色的瞳仁里有雾气蔓延,和着她身上沐浴液般的淡香一点一点扑面而来。他有一秒种的发怔。 “你敢叫的话……”洛小茵也没想好后果应该是什么,“你敢叫的话我就……”   “你就怎样?”他笑意氤氤的,“还有,你这样拉着我,是暗示吗?”他指指她抓在他衣摆上的手。几乎是触电般地后退了两步,幸好教官集队的哨子适时解了她的尴尬。他总是这么吊儿郎当的吗?真是讨厌!洛小茵站在队列里,目光越过绿色的汪洋大海,还是轻易就能看见他抿着唇好看的侧脸。汗珠顺着发烫的脸颊流下,渗进棉质的柔软衣料。 天气太热了。真的很热。怎么会这么热。视线里的空气都似乎被蒸腾成一缕一缕透明的丝线在身边紧紧缠绕。让人不能呼吸。阳光亮得发白。从开始到现在站了多久了。十分钟还是二十分钟?有一点头晕。脚好像也没有力气 杨格非忍着掌心的疼痛爬起来,看向面前的罪魁祸首。细眉大眼,稀黄齐脖的短发,似乎……在哪里见过。他皱了皱眉,台上的班主任发问了:“怎么回事?” 女生眼里小鹿乱撞的紧张被他尽收眼底。呵,他真是……哪里招惹她了? “没事,我只是不小心……”他盯住洛小茵似笑非笑地回答,“被绊到了。” 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这个男生,很聪明。臭鸽子飞!死鸽子飞!混蛋鸽子飞!洛小茵觉得他天生就是找骂的。即使是芝麻大的事情,两个人也能争吵得天翻地覆。 就比如她只不过很顺口地替他起了个绰号,第二天军训休息的间隙,他就气势汹汹地拦住她。 “干嘛给我起那么难听的绰号?”   “怎么难听了?”   “还不难听?!让人想起广场上臭烘烘的鸽子屎!”杨格非表示严重抗议。   “你管不着。”洛小茵压低迷彩帽,懒得看他。鸽子屎?亏他想的出来。   “给我起绰号还不要我管,那我叫你小乌龟你乐意啊?”   洛小茵一脚就踢了出去。“不准叫!”她拽住他的衣摆,明晃晃的阳光就那样直直落入她仰起的眼睛里,映照在白皙的皮肤上呈现出几近透明的颜色。少女美好的唇角撅起来,琥珀色的瞳仁里有雾气蔓延,和着她身上沐浴液般的淡香一点一点扑面而来。他有一秒种的发怔。   “你敢叫的话……”洛小茵也没想好后果应该是什么,“你敢叫的话我就……”   “你就怎样?”他笑意氤氤的,“还有,你这样拉着我,是暗示吗?”他指指她抓在他衣摆上的手。几乎是触电般地后退了两步,幸好教官集队的哨子适时解了她的尴尬。 他总是这么吊儿郎当的吗?真是讨厌!洛小茵站在队列里,目光越过绿色的汪洋大海,还是轻易就能看见他抿着唇好看的侧脸。 汗珠顺着发烫的脸颊流下,渗进棉质的柔软衣料。天气太热了。真的很热。怎么会这么热。视线里的空气都似乎被蒸腾成一缕一缕透明的丝线在身边紧紧缠绕。让人不能呼吸。阳光亮得发白。从开始到现在站了多久了。十分钟还是二十分钟?有一点头晕。脚好像也没有力气了。意识变得一片空白的时候,洛小茵软软地倒了下去。在医务室醒来,第一眼看见同桌晗昕担心的脸。 “你醒啦?医生说你只是中暑,休息一两天就好了。”   “对不起,哈……”洛小茵抱歉地笑笑,“我真脆弱。”   “其实我也快受不了了,比你皮厚了那么一点点,所以还能顶顶。”晗昕说着像是想起什么来,“你跟那个杨格非以前就认识吗?”   “才不认识呢。”   “还以为你们好早就认识呢!你晕倒的时候是他跑过来把你送到医务室的。” 是吗?洛小茵低了低头,是他?这是怎样一个男生呢?眼里从来看不见单纯的影子,有时候冷淡有时候嬉皮笑脸。想起来自己才不过认识他五天而已,说过的话掰着手指头也能数出来,这样根本不算是了解他吧。想要了解他?洛小茵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她捶捶脑袋,好像这样可以把莫名其妙的想法通通赶走似的。突然还是想起他那张逆在阳光里模糊的容颜。模糊的,看上去,很温柔。 年华终是无恙。下了入秋以来的第三场雨,天气彻底地凉下来。十五六岁的年纪,很轻易就记不清彼此当初是怎样认识的。说的第一句话,问的第一个难题,食堂里坐在同一桌吃的第一餐饭,或者分享的第一个心事。 洛小茵却一直记得关于她和杨格非的初见。并不是刻意去记的,好像,就是那样忘不掉。即使后来他主动把F。O。V的专辑借给了她,两个人依然斗嘴也互相鄙视,但是她知道,某一些存在于过去时光里微小的片章,正安静地停驻着。 只是,他不知道。她的头发渐渐留长,穿蕾丝花边的白色衬衣和绒线背心,笑容恬淡地行走在校园里。他依旧是很随便的穿着。他应该是穿什么都很好看的,洛小茵甚至设想过有一天她会给他买一件izzue的休闲服,可是看来,也许他,并不需要。杨格非第一次失口说出“我家颜颜”时班里的男生女生耳朵都竖了起来,他的哥们更是贴了过去,“鸽子飞,搞了这么半天原来你早就有女朋友啦?”   “说说!是什么样的女孩?”另一个也凑上来。他推开他们,“少来。”脸上却漾着光灿的笑容。 还是说了:“我家颜颜有刘亦菲那么漂亮。”“温柔。”“细心。”“善解人意。”“厨艺一流棒。”“弹一手好钢琴。”…… 是分述的句子。停顿的强调。 洛小茵一直埋着头算一道化学题,草稿纸上一笔一笔地画,最终划破一道切口,像谁难过得弯下去的嘴角。 等到有人质疑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完美的人的时候,大伙才知道又被他摆了一道。于是忿忿不平的几个磨拳擦掌满教室地追赶。洛小茵透过窗棂看见他生动飞扬的眉角。是我提前喜欢上你了么。   “请问一下,这个颜色叫什么?”对面轻轻响起一个女声。   想着心事的洛小茵回过神。真的……无药可救了,连周末逛家乐福满脑子都是那个家伙的身影。她抬头望向对面,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年龄的女孩拿着一件男式衬衣腼腆地冲自己笑,笑容纯净得像天山上融化的雪水。   “这个啊?是黄色的。”没来由的,对这个陌生女孩起了好感。洛小茵走近一步,“买给男朋友的么?” 女孩有点害羞地点点头。“算是吧。”不那么肯定的语气,不过蕴涵甜蜜的酿。     “那么……”洛小茵的眼睛搜寻到角落里一款浅蓝色的,“男生穿这个颜色,一定很好看!”她很热心地推荐。     其实自己,也还蛮有推销天分的。看着女孩欢喜告别的背影,洛小茵觉得自己的心情好了一点。刚才,她可是推销了一份幸福呢。不知道是不是多推销几份幸福,自己也能得到幸福女神的眷顾? 他推开他们,“少来。”脸上却漾着光灿的笑容。     还是说了:“我家颜颜有刘亦菲那么漂亮。”“温柔。”“细心。”“善解人意。”“厨艺一流棒。”“弹一手好钢琴。”……     是分述的句子。停顿的强调。     洛小茵一直埋着头算一道化学题,草稿纸上一笔一笔地画,最终划破一道切口,像谁难过得弯下去的嘴角。     等到有人质疑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完美的人的时候,大伙才知道又被他摆了一道。于是忿忿不平的几个磨拳擦掌满教室地追赶。洛小茵透过窗棂看见他生动飞扬的眉角。是我提前喜欢上你了么。     “请问一下,这个颜色叫什么?”对面轻轻响起一个女声。     想着心事的洛小茵回过神。真的……无药可救了,连周末逛家乐福满脑子都是那个家伙的身影。她抬头望向对面,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年龄的女孩拿着一件男式衬衣腼腆地冲自己笑,笑容纯净得像天山上融化的雪水。     “这个啊?是黄色的。”没来由的,对这个陌生女孩起了好感。洛小茵走近一步,“买给男朋友的么?”     女孩有点害羞地点点头。“算是吧。”     不那么肯定的语气,不过蕴涵甜蜜的酿。     “那么……”洛小茵的眼睛搜寻到角落里一款浅蓝色的,“男生穿这个颜色,一定很好看!”她很热心地推荐。     其实自己,也还蛮有推销天分的。看着女孩欢喜告别的背影,洛小茵觉得自己的心情好了一点。刚才,她可是推销了一份幸福呢。不知道是不是多推销几份幸福,自己也能得到幸福女神的眷顾?     晚上躲在被窝里反复听F。O。V。的〈突然〉——吹起一阵突然的风,旅行的人们不知道前方的路途。我到底能不能变成你心中一个很重要的存在呢?这份心愿无论在怎样的状况下,都始终对我展开着笑容。听着听着洛小茵就睡不着了。到底怎样才好?已经这样喜欢他了到底怎样才好呢?想起杨格非她就觉得自己茫然不知所措。     还CD的时候她问了他一个当初不屑知道答案的问题,“为什么一开始不愿意借给我?”     杨格非想了想,“刚开始么……怕你是那种找借口接近我的女生呗!”而又坏坏地笑,“我这么帅,总不能来者都不拒,你说是吧?”洛小茵却没有像往常甩他一句白痴笨蛋之类,只是微微低了头,哦了一声。     杨格非不正经的笑容在她经过身边后潮水一样地退去。天没有晴。头顶漂浮着大片看不见罅缝的阴云,似乎就要下雨。凉风吹起他额前的刘海,遮住他不断不断弥漫上忧伤的眼。     你也不能告诉我,怎样的遇见,才可以相信即使时光侵袭,也一定会有结局。     直到那天有女生说到洛小茵——“长得很可爱,性格却不怎么好,倔强,也没有外表看上去温柔。”杨格非打断了她,“不许说她!”     女生不服气,“鸽子飞你平时还不是这样说她,什么小心眼、偏执狂……”继续打断:“我可以说你们不能!”     表情是认真的。     “为什么?”一直在旁看热闹的哥们齐声问。     他看一眼她空空的座位,唇角翘起来,“因为,她是我小姨子。”     洛小茵走进教室就听见大家都在噢噢噢的起哄,“为什么啊?”杨格非被围在中央,看见她,认真的表情瞬而变成一贯的得意。     “洛小茵么,和我家颜颜一个姓,不是我小姨子是什么?”     真是……十足欠扁的家伙。几乎所有人都露出鄙视的神情说了一句切然后作鸟兽散,只有那女生还不依不饶,“每次都说我家颜颜,怎么没见她来送便当呀?看来也是你虚构的……搞不好其实你喜欢的就是洛小茵!”     拿了铅笔盒准备砸下去的手就那样停在了半空中。洛小茵呆了几秒很快地澄清,“你别乱说!”耳根却 悄悄染上一层红颜色。 杨格非的脸只在瞬间的沉寂后又扬起了笑容,“那么,大家相信吗?”     “不相信——”众人一致的回答声中有哥们把尾音拖老长,然后推着那女生回自己的座位,“鸽子飞说十句话,你只能相信一句,好啦好啦要上课啦!”数学课。“已知双曲线的两条渐近线方程为4x-3y=0……”     他没有承认。     “……和4x+3y=0……”     也没有否认。     “……且双曲线过点(3,-4√2)……”     那是默认吗?     “……求此双曲线的方程。” 解答应该是……设置待定系数,代入点数值,得出待定系数,变形方程的标准形式。洛小茵算出答案,看向黑板。余光里瞥见杨格非的侧脸线条。     真的……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校园道上的树木落了一地的黄旧叶子,银杏的,梧桐的,广玉兰的。空气冰凉而单薄。戴上露出指尖的手套写作业,对着玻璃窗上厚厚的雾气发呆,一天中最期待的一刻也变成夜自习的结束铃声。     慢吞吞地收拾桌子,然后在杨格非离开教室后几秒跟出去。他总是从东边的楼梯下,晃悠悠的。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斜长,她跟在后面,隔了五六个人也能触到。     有时候他会在上楼梯时看见后半层的她,免不了开几个玩笑,每每气得洛小茵挥着书本追赶。时间长了,不仅本班同学都知道洛小茵和杨格非三句不和就开打,连外班的同学都有耳闻。     洛小茵清楚自己想要的不是这样。不是这样明明如此接近却始终不能靠近的感觉。     这感觉叫人讨厌。     临近期末考的缘故,新年第一天学校只放了晚自习的假。放学时晗昕边从抽屉拿出饭盒边说,“小茵我们晚上去庙会吧?”     “庙会?”     “难得有自由时间,反正莲花池公园离学校不过才二十几分钟的路嘛!”晗昕凑近她神秘兮兮地说,“听说,年级很多班上的帅哥也要去哦!”     “是吗?”不去看晗昕鬼鬼的笑,洛小茵转头关上抽屉,杨格非的身影刚刚闪出教室。     他看起来急匆匆的样子,有什么事吗?     “一起去啦好不好?”晗昕的声音把神游的洛小茵拉回现实。她顿了顿,“嗯。”     都差点忘记今天是元旦了。他应该是去陪女朋友的吧?     洛颜颜……这个女孩子,真的存在吗?     所谓的庙会和洛小茵以前去过的园游会差不多。中盘鼓、高跷、剪纸、舞龙、快板、还有京剧脸谱的关公摇摆着宽袖咿呀呀地唱戏,一些卖工艺品的摊位摆着根雕玉镯或者奇石,小吃摊的香气则混杂了老豆腐、冰糖葫芦、茶叶蛋等等的味道。人山人海,洛小茵被挤得落下了晗昕她们一大截。     然后她看见杨格非。     写春联的摊位前,他和一个半长头发的女孩子站在一起。她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戴着绒线帽和围巾仰着头淘气地挽住他的胳膊。他揉揉她的头,很宠溺的样子。     晗昕和班上的女生也看见了他们,过去打招呼。洛小茵看见女孩子礼貌地欠身,她的唇在她不断被游人切换的视野里,一张一翕。     隔着那么多那么多喧嚣的人声、锣鼓声、叫卖声? ……为什么还是听见,她说她叫,洛、颜、颜。     那个在家乐福腼腆地微笑着为杨格非挑选衬衣的,幸福的,洛颜颜。     所有的一切在眼里渐渐化成和路灯模糊成一片的流光。她手指冰凉,冷空气随着呼吸直直窜进她的喉咙她的肺她的血管她的心,冷得她打了一个寒噤。     晗昕提到了她,回头张望。洛小茵已经转过身。     天气很冷。我一个人走着。我这是要去哪里呢?她迈开步子。     我该用怎样的方式留住我从来都没有如此珍视的东西呢?在我自己都不确定能不能留住的时候。     我只是忍不住就想要了解他,关于他的一切。这样也错了吗?     是我太愚蠢。     没错,是我太愚蠢了。     让我去死吧。     她越走越快,最后忍不住跑起来。飞快地跑。把乱七八糟的街景通通抛在身后。她觉得自己就像在经历一次无目的地的逃亡,耳边安静得只剩下风声。 直到她的手被紧紧地拉住,整个人惯性地后退,狠狠撞到对方怀里。     “疯了?!你跑什么?”杨格非粗声粗气地吼。     她没有说话,只是使劲地把头埋进去,拽住他的衣摆。像军训那天一样。     他愣了愣。     “杨格非。”     “嗯?”     “你有没有喜欢过我?”     “……”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每一天能见到对方就觉得很开心,见不到的时候会想念,对方说过的话也可以清楚地记得,虽然不停争吵但是心里很甜蜜……这些,应该算是喜欢吧?”     “我,喜欢杨格非。”洛小茵放开他,仰起脸,“那么那么喜欢。”     空间仿佛一瞬间静止了。很久,才有个声音,低低的从喉咙里发出来。 我和颜颜,认识十二年了。”     还可以接着说——颜颜的世界从一出生就只能看见两种颜色,黑和白。两个人青梅竹马地长大。小时候不知道这种病的严重性,有一天放学没有看好她结果出了车祸。在医院躺了一个月。现在想起来都很后怕。颜颜乖巧懂事,总是对任何关心她的人灿烂微笑。一直努力避免自己给他造成麻烦。他在心里发誓这一辈子,只爱她一个。     真的要说吗?说与不说,都很残忍啊。真残忍。     对谁都残忍啊。     洛小茵第一次看见他玩世不恭的眼里涌上无尽的忧伤,那么深。     这就是回答了吗?     她低下头,盯着他们交错繁芜的影子。     他好像什么也没说,又好像什么都说了。     身体里有东西正悄悄裂开,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很疼。     他看着她单薄的身子立在风里,不忍地开口打破沉寂,“我们回去吧。天冷,注意多穿点,那么轻风一吹就刮跑了。”     军训晕倒那天他抱着她去医务室,像抱着一片羽毛。     洛小茵身体里的雨水就在这个时候无声无息地流了出来。晶莹的泪珠源源不断地从她面颊上滴落,止也止不住的。     “混蛋!”她咒骂地喊出来,“杨格非你这个大混蛋!你不喜欢我就不要对我那么好啊!不要给我希望啊!不要……”她终?D 蹲在地上放肆地大哭出声,“不要让我爱上你啊……”     雪下下来,坠落到地面融化成和眼泪一样的雨水模样。     在那个闪耀着橘黄流光的庙会夜晚,很多路人都看见银杏树旁的电线杆子下久久站着的一个男生,以及他面前,抱着膝盖哭得溃不成军的女生的脸。天空张开了眼,终不能成全一段青春的美好。 您好!您下载的小说来自 www.sxcnw.org 欢迎常去光顾哦! 本站所有资源部分转载自互联网!请支持正版,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