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书香中文网.com】 雷霆武士 全本 作者:杀猫 [ 内容简介 ]   一个被猛兽养大的少年,一颗传承的明珠,一段传奇的故事。 第01集 黑豹少年 第02集 救援之旅 第03集 西部之战 第04集 无名森林 第05集 京都之乱 第06集 狼王之战 第07集 驱虎吞狼 第08集 替罪豺狼 第09集 神教之谜 第10集 自在神殿 第11集 霹雳兵团 第12集 落日余辉   第一集 黑豹少年   第一章   这是一片宁静而温馨的土地,树林中百鸟争鸣,草地上野花纷芳,小河的水清澈而甘冽,鱼儿在水中自由自在的流动着。   午后的阳光照射之下,连裸露的岩石也显得懒洋洋的。一只全身黑亮的豹子,正四仰八叉的躺在草地上,享受着暖暖的阳光。在它不远的地方,一具麋鹿的尸体只余下内脏和骨头,几只野狗正努力的啃吃着黑豹丢弃的食物。   野狗们一边猛吃着,一边小心的看着不远处的黑豹,它们非常清楚这只黑豹和它兄弟的能力,在这片土地上,它们是这里的皇帝,没有谁可以与它们相争,就算成群的野狗和狼也不行。   普通的豹并不放在它们的眼里,豹的体形相对要小,体力大多数用在速度上面,当它们追上猎物的时候,也就是失去力量的时候。可眼前的黑豹不同,它拥有更快的速度,更加强大的力量,它不需要把捕获的猎物拉上高高的树枝。   更何况还有它那可怕的兄弟,这里的每只狼和野狗都知道,这只黑豹是不可侵犯的,还清楚的知道它的兄弟是更加不能侵犯的。   不过此时它们倒可以大胆的品尝黑豹留给它们的食物,它们很清楚,吃饱之后的黑豹兄弟,根本不会理睬它们这些小角色。   在离黑豹几米远的地方,一个黑糊糊的生物也躲在那里,样子与黑豹一样,仰面而躺,享受着阳光的温暖。   可你仔细一看,马上就会分辨出它们的不同,黑豹是一只体形巨大的豹子,而它的兄弟却要瘦小得多,而且可以看得出,它绝对不是一只豹子。   它或者他,应该是一个人,一个看起来十四五岁的少年,如果你仔细看他的脸,你就会发现,他最多只有十岁上下,那张脸太过于稚嫩了。   他除了脸上的肉看起来很嫩之外,全身上下都被一层厚厚的黑色所包裹,但那绝对不是衣服,甚至看不出是什么材料所构成的。   那层厚厚的黑色,就如同黑豹身上的皮毛一样,是长在少年的皮肤之上的。那是由一层的树脂所构成的,少年虽然与世隔绝,与黑豹为伍,但他的聪明却早已经显露出来了。   他知道自己身上的弱点,在速度上自己绝对无法与兄弟黑豹相比,只能在力量上苦下功夫。可他知道自己的身体太过软弱,不像兄弟那样可以抵挡狼,野狗的利齿和爪子,因此他学着老熊的样子,在树上不停的磨蹭,树脂慢慢的在身体上积累。   一直到现在这副模样,身上那层坚硬而韧性十足的树脂皮肤,不但可以挡住狼,野狗的牙齿和利爪,甚至连老熊的巴掌也毫不在意,在与兄弟的玩耍之中,更从不受过一点的伤害。   正在享受阳光的少年,并没有因为午后暖暖的阳光而放松警惕。这片土地虽然宁静,却到处充满了危机,即便是他与黑豹兄弟,也同样有可能会受到攻击,更何况这里是他们的领地,他们有责任守护这里。   耳朵奇异般的转动了起来,同一时刻,他的黑豹兄弟也一咕噜身形,趴在地上,绿油油的眼睛四处查看着。   不远处的几只野狗也停下了进食,它们虽然还没有发现什么,但知道黑豹兄弟的厉害,如果他们有反应,一定是有危险存在。这样的智慧它们还是拥有的,它们知道应该如何尊敬强者,也知道应该如何躲避灾难,更知道从别的动物身上观察四周。   危险,绝对有危险存在,可少年一时间还无法找到危险的来源,在他们的领土里面,他们了解这里的每根草,每块石头,一扫之间,方圆百米范围内,已经被侦察得一清二楚。除了那几只无用而贪婪的野狗外,他没有发现任何有危胁性的动物存在。   带着一丝疑惑,少年转眼看向自己的黑豹兄弟,它天生的机敏和灵性,不是自己可以相比的,在以往的生活之中,他对于两者间的差距了解的最为清楚。   黑豹轻轻一跃,来到少年的身边,眼睛瞪得滚圆,看着树林的方向。从小一起长大的两兄弟,虽然没有语言,却可以清楚的知道对方的意思。危险来自树林,只是距离还很远。   自从他们的母亲,那只母黑豹将他们从身边赶走的那一刻起,他们就从没有分开,三年的时间里,每时每刻都生活在一起的兄弟,自然有着无比的了解。   “嗖”的一声轻响,一只肉眼几乎无法看得到的弩箭飞来,准确的刺入一只野狗的脖子,那强劲的力量不但轻意的贯穿,而且带着六十多磅重的野狗飞出十几米远,再刺入地上,将野狗的身体紧紧的钉在地面上。   那只野狗连叫一声的机会都没有,红色的鲜血顺着弩箭彪出,四条短腿用力的蹬了一小会,无力的抽搐几下,便一动不动的倒在那里,失去了生机。   这里是偏远的山区,这里从没有来过猎人,无论是黑豹兄弟还是野狗群,一时间都怔住了,弩箭是他们没见过的东西,可它强大的力量已经给了他们无比的震撼。   几只野狗欺凌的叫着,同时转身开始逃跑,这种看不到的敌人,飞快的速度,强大的力量是它们最为恐惧的,甚至它们还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让它们恐惧。   动物的本能告诉它们,这是它们所不了解的事物,是它们根本无法抵抗的力量,只有先逃跑,慢慢观察之后,才能决定下一步应该如何作,而此时,它们应该作的就是快速的逃离这里。   黑豹兄弟动了,他们轻快无比的爬上了两棵大树,浓密的树叶是他们最好的掩护,这里是他们的领地,他们绝对不会像野狗那样夹着尾巴逃跑,他们将要战斗,为了他们的领地而战斗,消灭一切敢于入侵这里的敌人。   少年相信自己的兄弟,相信它那无与伦比的速度,相信在它的利爪之下,绝对不会有任何的敌人可以逃生。   黑豹同样相信它的兄弟,少年的智慧,少年的力量,让他们从没有失败过。无论面对的是林中之王的老虎,还是那只皮厚如岩石般的老熊。   好一会的功夫,远处传来了犬吠声,马蹄声音不停敲击在黑豹兄弟的心头,他们知道,敌人来了,而且这是一种他们从未见过的敌人。   动物的本能告诉他们,不了解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敌人,因此他们都没有动。整个身体静静的伏在树枝上,将自己整个溶入大树里。少年的智慧告诉他,动物对于气味非常敏感,只有选择下风头才可以保证自己兄弟的安全。   这次也不例外,虽然是不经意间选择的两棵大树,却因为风向的原因,使那些猎狗无法从气味上找到他们,黑豹对于兄弟的智慧一项信任,它上的树也是在少年的指点之下,绝对不会泄露自己的行踪。   来了,越来越近了,几只比野狗体型还要大些的猎狗从树林中窜了出来,仔细的嗅了嗅,连眼皮也不向那俱尸体眨一眨,它们是优秀的猎犬,知道主人要找什么,更知道什么才是它们的目标。   停了一会,两只猎犬守护在死去的野狗尸体边,另外几头转向野狗逃跑的方向,不停的吠叫着,向它们的主人示意猎物的逃跑方向。   成群的野狗战争力极强,就连老虎也敢斗一斗,这些猎犬的数量虽然不少,也同样的凶悍,但它们知道两者间的差距,因此并没有急着追赶。   一阵马蹄声传来,从树从里冲出十几骑快马,为首之人大约六十上下,一身标准的贵族狩猎装,手持一把军用弩,弩弓上那只两尺长的弩箭,在阳光的反射下,闪着阵阵寒光。   跟在他身后的众人,从衣着上就可以清楚的分辩出,是前者的仆从,他们有的拿着弓弩以保护主人的安全,有的拿着帐篷、食物、水,随时准备让主人可以舒服的休息。   不过此时的老贵族兴致正高,一点也看不出要休息的样子。对于被他杀死的猎物,连看也不看一眼,三天的路程,终于找到了大型的猎物,这的确是件令人高兴的事情。   树枝随着风轻轻的摆动着,虽然没人注意到这一点,但少年知道,黑豹兄弟已经有些不耐烦了,正在问自己是否可以攻击。   可此时的少年已经呆住了,骑在马上的那些生物他从未见过,可一见之下,却触动了他的心神。   那些皮肤古怪的生物,为何看起来与自己的样子很像?在山林间的数年里,少年几乎认识每一种生物,从最小的蚂蚁,到体形巨大的猛虎,可无论哪一种,都与自己完全不同,连自小一起长大的黑豹兄弟,与自己也没有一丝相同的地方。   可眼前的这些马上生物,只看了一眼,少年就知道,他们一定与自己有些关系。少年忘记了他的黑豹兄弟,忘记了那如雷霆一击的弩箭,只想证明自己心中的疑惑。   身体如同纷飞的柳絮般轻盈,在那些猎狗发现之前,他已经飘落到地面上,四肢着地,抬头看着马上的众人,想仔细分辨自己与他们之间的不同。   黑豹感觉很奇怪,它的兄弟从没有如此冲动过,他的智慧一项让黑豹敬服,可此时的少年让它感觉太过无知了,散发着寒气的弩箭让黑豹明显的感受到死亡威胁。   兄弟有难它不能不管,虽然在山林之间,生存才是第一法则,但它相信它的兄弟,更不会眼看着兄弟死去,它们是这里的主人,这里的王者。   比少年更快的速度,同样的轻盈,黑豹落到少年的身边,小心的观察着对方,虽然数量上对方占有绝对的优势,但这些黑豹并不在乎。那些生物看上去很软弱,只是他们手中的武器才是最大的威胁。   与少年兄弟一起长大,它的头脑远要好过一般的猛兽,它知道应该小心些什么,更应该知道如何去战斗才能取得胜利。   几只猎狗最先反应过来,猛兽特有的那股腥风让它们全身有些战栗,但作为一只优秀的猎犬,又有主人在身边,它们知道自己应该作些什么。   齐齐的冲到人与黑豹兄弟之间,却并不攻击,大声的吠叫着,以提醒主人们的注意力。事实上,根本不用它们的提醒,所有的人都已经注意到了黑豹兄弟的存在,因为少年根本没有准备隐藏自己的身体。   “住手。”布郎·郝斯特公爵大声叫道,急时的制止了仆人们的行动,黑豹自然是最凶猛的野兽之一,它的攻击力无庸质疑,可另一个是什么东西?   打猎是郝斯特公爵唯一的爱好,对于山林,野兽,他拥有着最为丰富的学识,可眼前的生物让他一时呆住了,他从没见过这样一种生物。   自然,那绝对不会是黑豹,这么简单的事情不要说是知识丰富的老公爵,就是那些猎犬也可以分辨得出。猴子吗?看起来也不像,虽然它的体型更近似于猴子。先不说它那一身特殊的皮肤,郝斯特公爵更知道,猴子对于一只黑豹来说,只能是食物,而不可能成为伙伴,可眼前的两只生物,无疑是很亲密的伙伴。   郝斯特公爵翻身下马,他知道自己的动作可能会引起黑豹的注意,但不要紧,几个仆人跟随自己多年,他们手中的军用弩弓对付一只黑豹已经足够了,虽然它的体形看起来与普通的黑豹不同。   果然,那只黑豹身上发亮得毛竖了起来,两只绿眼瞇成了一条缝,小心的观察着老公爵的一举一动。有着丰富狩猎经验的老公爵知道,这是猛兽将要攻击的信号,但他对于自己的仆人,以及仆人手中的军用弩弓有相当强的信心。   出乎郝斯特公爵的意料,那只黑豹虽然眼露凶光,却并没有扑过来,似乎知道那些弩弓的厉害,老公爵心中暗暗赞叹黑豹的聪明,这么聪明的野兽,即便是有多年狩猎经验的老公爵,也很少见到过。   几个仆人也跟着翻身下马,只有四名手持弩弓的仆人一动不动,散发着寒意的弩箭准确的指着黑豹兄弟。   少年的心在剧烈的跳动着,下马之后的这些生物,除了身上的皮肤之外,几乎跟自己一模一样,他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了,这些生物一定与自己有着极密切的关系。   看着他们的动作,少年仔细的体会着,把握着平稳,试着站了起来,第一次用两脚站立,他显得还有些无法适应,身体有些摇晃,与平时的感觉极不相同,让少年有些不舒服。   马上趴了下去,可一会的功夫又再次试验着站起身来。黑豹迷惑的看着自己兄弟,它从没见过兄弟如此怪异。不过聪明的它很快就明白了,自己的兄弟与眼前这些生物,似乎有些相像,特别是现在兄弟所作的动作。   郝斯特公爵用惊异的眼光看着眼前的生物,他明白了,这是个人类的少年,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让他与黑豹为伍。这样的传说以前他也听说过,狼孩、猿孩都有过,没想到自己眼前的,居然是个豹孩。   这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但他清醒的知道,眼前的少年极具野性,与豹这样的猛兽长期生活在一起,他拥有着一切豹的特征,一切必须小心。但在内心深处,那种征服的欲望却越来越胜,一定要带走这个少年,他不应该再与野兽生活在一起。   小心而缓慢的向少年走去,四周一下子静了下来,连猎狗也知趣的闭上了它们的嘴巴。几个手持弩弓的仆人,紧张的看着黑豹,只要它稍有异动,四只中箭就会射穿它的身体。   少年努力的挣扎着站了起来,一边看着老公爵的动作,一边学习着,很快就掌握了这种特殊的站立方式,开始小心的向老公爵的方向移动了一步。很遗憾,对于这种双腿直立行走,很明显他还没有真正掌握其中的诀窍。   刚刚迈出了他人生的第一步,又恢复了四肢着地的状态。少年摇了摇头,似乎对于自己的表现很不满。在他身后不远的黑豹,似乎也知道自己的兄弟正在努力着什么,轻轻的喘着气,鼓励他再试一次,虽然它一点也不明白它的兄弟想作什么。   老公爵瞇着眼睛看着少年,现在不仅他,连站在他身后的那些仆人,也知道眼前的不是什么野兽,而是一个失落在野兽之中的孩子。   人类的本能告诉少年,眼前的这些生物与自己的关系极密切,而且对于学习新的东西,他有着一种强烈的渴望。   几次之后,少年终于可以稳稳的站立起来,并且迈出了他人生的第二步。郝斯特公爵和他的仆人们都松了一口气,早已经忘记眼前还有一只危险的黑豹,连那几个手持军用弩弓的仆人也放下了手中的弩弓。   公爵慢慢的走到了少年的面前,少年上上下下仔细的观察着老公爵,他并不感到害怕,眼中充满了好奇。   现在他也可以肯定,自己绝对与眼前的生物是同类,虽然他看起来与自己有些不同。黑豹小子在观察着,只要一有危险,它会第一时间扑上去保护自己的兄弟,不过目前看来这是没有必要的,双方依然保持着沉默,气氛却并不紧张。   少年好奇的伸出长着长长指甲的手,那手覆盖着一层厚厚的黑色,早已经看不出原来的肉色。公爵身后的几个仆人又慢慢的举起了弩弓,虽然眼前的是人类无疑,但那是与猛兽一起长大的人类,没人知道他下一个动作是什么。   看着他那长长的指甲,他们相信,眼前的少年可以轻意的把老公爵撕成碎片,那双手与黑豹的爪子不相上下。   老公爵沉着的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他知道,现在自己不可以惊动少年,从他的眼睛里,可以看到太多的好奇。野兽虽然很凶残,但他们却不会骗人,在这一点上,人类远要比野兽危险得多。   少年慢慢的拉扯着老公爵身上那件华丽的狩猎服,眼里尽是迷芒,这绝对不是皮肤,也不是毛皮,甚至与自己身上的树脂完全不同。   自己的嗅觉一般,不能与黑豹兄弟相比,但他还是可以嗅到一种奇怪的味道,这种味道有些像花的香味,却又很不相同,至少并不难闻。   少年把头伸过去,让自己的整个脑袋埋在老公爵的胸前,仔细的分辨着其中的气味,在那种香味后面,少年嗅到了一种身体的味道,那是动物身体上散发出的汗味。   对于这种味道,少年很有经验,每一种不同的动物,身体上都会发出不同的味道,凭着这些味道,他就可以辨认出是哪种动物来。   现在自己嗅到的这种汗味,他可以肯定自己闻到过,而且就是在自己的身体上嗅到的。味道稍有不同,但绝对属于一类,少年知道,自己今天真的找到同类了。   郝斯特公爵笑了笑,凭着他多年的经验,从少年的眼睛里,他读懂了很多的事情。伸出手,轻轻在少年的头上抚摸着。   少年瞇着眼睛接受公爵的抚摸,这与黑豹兄弟的接触很不相同,但让他感觉很舒服,这样的感觉他从没有体会到过。   “跟我走吧!孩子,你应该回到人类当中去,你是个人。”郝斯特公爵轻声说道,似乎怕吓到眼前的孩子。   少年扬头看了看公爵,那些声音对他来讲是毫无意义的,但他努力的模仿着,喉间发出一阵阵的响声,却连一个音阶也学不对。   老公爵并不在乎少年那肮脏的手,轻轻拉着他向回走去。少年睁着大眼睛,摇摇晃晃的被老公爵拉着走动。   一阵风刮过,黑豹那庞大的身体轻盈得如同没有任何重量,转瞬间站在少年的身侧。仆人们手忙脚乱的再次举起了弩弓,他们可以接受少年,但绝对不能接受一只野生的黑豹。   少年停下脚步,伸出手,轻轻的拍了拍黑豹的头,黑豹马上安静了很多,紧紧的跟在少年的身侧,不声不响的走着。   郝斯特公爵对于这次狩猎非常的满意,虽然没有打到什么大型的猎物,但这个孩子让他充满了好奇,同时也让他那颗早已经沉寂多年的心,有了一丝的骚动。   十五年前,公爵夫人撒手离开,升入天国等待丈夫,却没有给郝斯特公爵留下一儿半女。那时候郝斯特公爵还是帝国的财务总长,掌管帝国所有的财政。   五年前老公爵向菲格大帝提出了辞呈,身体和心灵两方面都已经不再年轻。老公爵回到了北部郡的家乡隆卡多镇定居,这里还有他的亲弟弟奎克·郝斯特,以及弟弟的两个儿子。   弟弟虽然没有爵位,却是个聪明人,将家里的财务管理的井井有条,又从老公爵那里学到了很多财务方面的知识,这让郝斯特家族的财产日见丰厚。   布郎·郝斯特公爵的爱好很少,当夫人在世的时候,他们习惯傍晚的时候,在河边走走,可惜流经京城圣西斯堡的森扬河并不干净。   回到家乡的老公爵,除了有时候独自去小河边找寻年轻时的记忆之外,只有从好友那里学到的打猎能让他稍稍提起一点点的兴趣。   公爵拥着三千五百倾的土地,其中包括山林和良田,这些山林正好作为老公爵的狩猎场。久无人烟的土地上,拥有足够多的猎物供公爵玩乐。不过对于打猎,老公爵的兴趣并不是非常大,也仅仅是偶尔为之。   布郎公爵发现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任何一匹马都不愿意让少年靠近,更不用说站在少年身边的黑豹,甚至连那些久经训练的猎狗,也远远的躲着少年和他的黑豹兄弟。   老公爵只能放弃骑马的打算,拉着少年一路向庄园走去。很快老公爵就发现,少年出人意料的聪明,虽然完全不明白自己所说的话,却能勉强发出近似正确的声音来。   第二章   少年对于老公爵相当的信任,可以任由老公爵抚摸,但对于其它人,却一直保有一种动物般的警觉,特别是当他看到手持弩弓的仆人时。对于这种快如闪电的武器,少年似乎一直心有余悸。   黑豹倒并不在乎这些,只要跟在兄弟的身边,它还是比较放心的,这里还是它们兄弟的领地,除了眼前这些人,应该没有什么是可以威胁到它们安全的生物。不过目前看来,兄弟很喜欢这些从没见过的生物,特别是其中之一。   在当晚的临时营地里,黑豹竖起了耳朵,仔细的辨认着四周的声音,这里已经不是它们兄弟的领地了,它并不愿意离开自己的领地,但同时它也不愿意离开从未分开过的兄弟。   当第一次看到火光的时候,少年与黑豹的反应如出一致,同时小心的后退着,眼睛紧盯着雄雄的火焰,这是它们无法理解的东西,而火光令他们感觉到一种恐惧。   老公爵小心的拉着少年的手,他知道现在的少年与野兽无异,一切只能慢慢来,火对于人类来说,是最好的朋友,而现在自己将要教会少年如何与火交上朋友。   恐惧慢慢的从少年的心里消失,他好奇而缓慢的靠近火堆,伸出手试图去抓住飘浮不定的火焰。老公爵马上挡住了少年伸出的手,并且盘算着应如何告诉他火焰的可爱与危险。   当烤肉的香味散发出来的时候,少年动容了,对于他来讲,食物是第一位的,而这种味道又是他从没有嗅到过的,却如此的能引起他的食欲。   少年的狼吞虎咽与黑豹小心的嗅闻成了一种鲜明的对比,最后喷香的烤肉,和兄弟的吃像终于让黑豹开始大口的吞食起来。   与对熟食的喜欢相比,对于衣服,少年非常的不适应,而且表现的相当狂燥,老公爵刚刚给他穿上的衣服,片刻之后已经变成了一条条的碎布,而这些碎布又成了少年和黑豹的玩具,不停的被拉扯嘶咬着。   远远看着少年和黑豹的动作,老公爵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他知道,有些习惯早已经深入了少年的心灵,并不是一时半会可以改变的。他并不担心这些,少年虽然野性难改,但他慢慢会适应人类的文明,人与动物之间的分别,在他有了知识之后,自然可以清楚的分辩出来。   除了对于衣服的反感之外,少年似乎对于一切与布料有关的东西都表现出了不满,漂亮而华丽的毛毯,结实而实用的睡袋,全部成了少年和黑豹利爪下了玩具。   当玩累之后,少年与黑豹相拥而眠,沉沉的睡意之中,还机警的扭动着耳朵,将四周所有的声音收入耳中。   一年之后   “义父大人早安。”奥斯曼·郝斯特行了一个标准的贵族礼后,坐进了餐桌后面。   奥斯曼正是当年的黑豹少年,此时的少年又长高了少许,一身的华服,却依然充满了野性。   人类的本能让他仅用了半年的时间,学会了人类的语言,虽然还有太多的不懂,但普通的交流对于奥斯曼而言,早已经不在话下了。   “早,我的孩子,最近感觉如何?”公爵放下手中的报纸问道,这是从北方郡府拉格美亚用快马送来的报纸,每天早餐的时间,布郎公爵会仔细的将报纸的每一条信息查看一遍。   虽然新闻已经是昨天的了,而且这种报纸里面很多的消息并不准确,可在偏僻的隆卡多镇,这几乎是最快得到消息的方式了。虽然已经退休几年了,可关于帝国的一切,老公爵还是同样关心。   “还好。”奥斯曼扭动着身体,身上的衣服依然让他感觉不是很舒服,不过他已经知道衣服的用处了。   老公爵为奥斯曼请了一位很有名气的医生,用以治疗奥斯曼身上的那层特殊皮肤。树脂经过数年的积累,已经到了让人无法接受的厚度,而要想将它完全去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那位名医使用了很多珍贵的药材,调制了一种奶白色的药水,奥斯曼每天都要花上一个小时的时间,把自己完全泡在这种药水之中。药力慢慢的将树脂一层层中和掉,现在奥斯曼身上,仅余下薄薄的一层。   可这一层却特别的顽强,似乎已经与肉体长在一处,任那位名医如何增加药量,却依然无法将它完全去掉。   好在这层树脂是完全透明的,而且相当的薄,不但不会影响奥斯曼的任何人类方式的活动,而且如果不仔细看的话,也没人可以看得出在奥斯曼的皮肤上还有着这样一层薄膜。   奥斯曼本人道对此毫不介意,他早已经习惯了一身树脂皮肤,刚刚脱去那层装甲的时候,他甚至感觉很不习惯,不过一切都在时间的推移下成为了一种习惯。   布郎公爵的庄园相当的大,拥有两百多位仆从,当然公爵的弟弟奎克·郝斯特也住在这里,还有他的两个孩子,塔斯夫·郝斯特及凌格·郝斯特。   奎克先生和所有的仆人都不喜欢奥斯曼,背后的时候,他们总是习惯的称奥斯曼为野孩子。开始的新奇消失之后,他们便不愿意忍受奥斯曼的种种恶习。   塔斯夫对于奥斯曼倒没有什么表示,在他的眼里,奥斯曼仅仅是个刚刚从野兽进化出来的人类,是老公爵的一个新鲜玩具,对于这样的人,他根本连看一眼也觉得浪费时间。   他今年已经十八岁了,再过两年的时间,塔斯夫将完成他的成人礼,那时候他将是一个成人,而且会以一个贵族的身分被大家所接受。   伯父布郎公爵没有儿孙,自己是老公爵最直系的后代,按老公爵的身体情况看来,他应该还能活上五到十年,这样的时间他还是可以忍受的,每当想到自己将成为一名公爵,塔斯夫就觉得世界特别的美好,每个人看起来都很不错。   相对于塔斯夫,凌格的想法要单纯的多,他是家中的次子,更何况父亲虽然是贵族,却没有任何的爵位,一切只能靠自己的努力。   这一年中,他与奥斯曼接触的最多,看着他越来越像一个真正的人,这是件很有趣的事情。而且他发生,奥斯曼虽然有很多的恶习,但他内心却淳朴无比,他相信,在自己见到的人之中,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在这一点上,与奥斯特相比。   除了老公爵之外,凌格是唯一一个愿意与奥斯曼在一起的人,而且两人的个头差不多,如果不是因为大家根本无法确定奥斯曼的年纪,几乎每个人都愿意相信,他们同样十四岁。   “今天有什么打算吗?”布郎公爵一边优雅的进食一边问道。   “凌格说他发现了一个很不错的地方,也许我们会去那里,不过目前我还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奥斯曼尽可能的慢慢吃着他那份早餐,早餐的份量相当足,足以满意三个成人的胃口。对于奥斯曼的胃口,仆人们通常会瞥瞥嘴,表示出他们的不屑,那完全是给一只豹子准备的早餐,他们总是在背后这样说。   “奥斯曼,你应该多与人接触,而不是去什么奇怪的地方,这样你能更快的了解人类社会,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老公爵皱着眉头说道,相对于与人接触,奥斯曼更喜欢四周探险,可这无助于他的成长,他已经比普通的孩子晚了十年或者更长的时间。   “是的义父。”奥斯曼漫不经心的回答道,虽然很有礼貌,完全可以称得上是贵族的标准答案,可布郎公爵明白,这个小家伙完全是在敷衍自己。   “别忘了晚上的课程,那对你会很有帮助。”布郎公爵补充了一句,不过这方面他并不担心。奥斯曼有着超强的记忆力,和对于学习的渴望。虽然在外面他与凌格玩得很疯,但却从没有因此而误了晚上的课程。   “当然义父,我从没有在晚课上迟到不是吗?”奥斯曼笑着回答道,对于晚课的期待,是别人完全无法想象的。   他曾经试着请求义父,可以让他在白天多加一堂课,但老公爵拒绝了,虽然奥斯曼比别人晚了许多,但不应该把时间全部花在纸上的知识里面,更多的知识是实践,这才是最重要的。   “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出发?”布郎公爵吃完最后一口煎蛋问道。   “我想凌格已经到了。”奥斯曼的早餐虽然是老公爵的四倍还多,而且尽量放慢了进食的速度,但当老公爵放下手中的刀叉时,他也同样吃掉了最后一片面包。   “哦,好的,你去吧!”布郎公爵笑了起来,这个孩子虽然已经变回了人类,但他依然拥有着野兽的本能,无论是听觉还是嗅觉,都无人可比,除了他那个偶尔会来看望他的黑豹兄弟。   果然,当奥斯曼刚刚站起身的时候,凌格从门外走了进来,向公爵行了个礼问好:“伯父大人,早安。”   “早安,我的孩子,听说你们今天有着一个不错的计划?”布郎公爵瞇着眼睛看了看凌格,他的眼睛在五年前已经开始花了。   “是这样的,我从父亲那里听说,在离庄园五里外的山区内,您拥有一座古堡,已经有十年的时间没有使用了,而探寻古堡中的宝藏,是一个很不错的游戏,您说是这样吗?”凌格笑着说道。   “哦,我记起来了,我的确有这样一座城堡,只是那里早已经破败不堪了,你们应该小心些才好,最好带上武器。”布郎公爵表示他对这个主意感觉非常的满意。   事实上,老公爵虽然身体已经差了很多,可他的记忆力并不坏,那个城堡他当然记得,那里有尽五十年没人居住了,自己曾经对它进行过一次修整,但那里的地理位置并不好,因此一直没有住进去过。   在老公爵的记忆之中,自己似乎将一些朋友送的礼物存放在那里,当然是一些并不珍贵的礼物。他之所以这样说,只不过是想满意一下年轻人的好奇心,并增加一些刺激,虽然他可以保证两位少年在里面并不能找到什么宝藏,但一些年代久远的礼物还是可以作为他们冒险的收获,而让他们感到心满意足吧!   “是的,伯父大人,我们会很小心的,并且带着武器。”凌格应声道,拉着奥斯曼的手向外跑去,奥斯曼的指甲早已经被修剪过,与初来时那与野兽无异的爪子完全不同。   “愿你们玩的开心,我的孩子们。”布郎公爵高声叫道。   凌格这个孩子公爵还是很喜欢的,他与哥哥不同,虽然在贵族的品行上,似乎不如他的哥哥,但却更加纯真,而不像斯塔夫那样深沉。少年人应该有少年人的样子,过于深沉让公爵觉得他的心机过重,这可不是件好事。   四名仆人跟在两个兴致勃勃的少年身后,对待凌格少爷,他们自然无话可说,但却不愿意称呼那个野孩子为少爷,即便他已经被公爵老爷收为义子,那更像是一个玩笑。谁都知道,公爵先生不但有着无比尊贵的身分,而且从来无法忍受任何的野蛮行为。他们实在无法理解,布郎公爵是如何能够忍受这个野孩子的。   五里的路程并不远,虽然进山的时候路不是很好走,但一小时的时间也足够了。   “看,那就是古堡。”凌格指着不远处,建筑在半山间的古堡得意的说道。能够到古堡里探险,甚至与吸血鬼和殭尸战斗,似乎是每个少年的梦里。当然从没有人见过吸血鬼或者殭尸,那仅仅是故事中的传说。   事实上,这个城堡并不古老,它连一百年的历史都没有。建造它的原因完全是因为在城堡的后面,有一眼甘甜无比的泉眼,据说用泉水泡出的茶,不但甘冽清纯,而且对身体很有好处。   当年老公爵的爷爷,因此在那里建造了这座并不大的城堡,可那眼泉水在二十年后消失了,从此这个城堡也被闲置废弃掉了。   当然,这一切对于奥斯曼来说,都是从来不曾听说的。凌格虽然从父亲那里早已经知道了一切,但七十年的历史对于他来说,已经足够久远了,甚至久远到可以产生出殭尸或者吸血鬼。   “你们等在这里,我和奥斯曼要进去捉鬼。”凌格对后面的仆从挥了挥手说道。   四个仆从对于公爵家的历史非常清楚,自然知道城堡里根本不可能有吸血鬼殭尸或者其它的什么东西。事实上,这里的大门一直是关着的,连野兽也无法进入。   他们笑着点了点头,对于如何满足少爷们的心理,这并不需要去专门的学习,事实上,每个孩子都会有这样的想法,不过只有贵族的孩子才会有这样的机会。平民家的孩子,根本不可能来到贵族的私人领土内,更别提进入城堡了。   私入他人的领地,就算被当场杀死,也是完全合法的,这一点每个孩子从小就能理解,并会深深的记在心中。   凌格将细刺剑放在腰间,手里拿着轻弩,看了一眼奥斯曼。奥斯曼对于那种细而软的刺剑一点兴趣也没有,在他的眼里,那东西与树枝不相上下,根本不起任何的作用。他手里拿的是一把军用重弩。   这种重弩给了他很深的印象,一年前,那只强劲的弩箭在一百步之外射杀了一只六十磅重的野狗,并带着它飞出十几步远,而那只弩箭正是出自这样一把弩弓。因此奥斯曼对于这种强劲的武器,心有独忠,自然,如果没有他这样的力气,不用说拉不开那劲道十足的弓弦,即便是弩弓本身的重量,也会让一个十四岁的少年感觉非常的吃力。   “大门是锁着的,我们如何进去?”凌格试着推了推厚重的大门,可以他的力量,根本无法让大门有丝毫的变化。看来大门一定被人从里面用门闩插住了。   奥斯曼冷静的观察了一下四周,这是他的习惯,在山林中生活,冷静是必须的,而观察更为重要。   “那里,可以从那里进去。”奥斯曼指了指头顶上的窗口,虽然窗口也是关着的,但奥斯曼现在已经懂得窗口是如何关闭的,对于这种窗口,他不但有足够的力量将它击碎,也知道应该如何使用工具将它打开,这并不困难。   “那里?”凌格怀疑的看着距地面至少有十二米高的窗户问道,虽然知道奥斯曼从小与豹子生活在一起,但他还是无法相信,人类怎么可以不借助工具爬得那么高。   奥斯曼看起来的确很强壮,但凌格从没见过他使用剑,同样也没见过他与人比试,对于奥斯曼的能力,他了解的并不多。   凌格曾经几次要求与奥斯曼比试一下,但每次都被奥斯曼拒绝了,为此,他曾经认为奥斯曼很胆小。   “是的,就是那里。”奥斯曼肯定的说道。   “可我们没有带梯子来。”凌格还是无法想象,应该如何爬到那么高的地方,如果有梯子的话,他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胆量试一试,凌格的愿望是成为一名骑士,而作为一名骑士,首先要要足够的胆量和勇气。   “不需要梯子。”奥斯曼将重弩背在背上,这只重弩的重量还不足以影响他的灵活性。   两手敏捷的在砖缝中一插,虽然只有很小的地方给他借力,但这已经足够了。身体向上一窜,借着向上的力量,奥斯曼轻盈的向上爬去。   地面上的凌格看着奥斯曼轻灵的动作,敏捷的身手,一时间惊呆了,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奥斯曼使用他那野兽般的力量。   远处四位仆人同样看到了这一幕,但与凌格的想法不同。他们齐齐的摇着头,口中轻声而不停的说着:“野兽,真的是野兽。”   爬到窗沿的时候,奥斯曼就更轻松了,窗沿的宽度远远超过那些砖缝,奥斯曼甚至可以整只手搭在上面。他用一只手就轻松的把自己吊在半空中,另一只手从背后取出一只弩箭,利用箭尖从窗户缝隙中伸了进去,轻轻向上一翘。   里面传来一声轻响,一根横木翘飞了,窗户发出吱吱的声音,开了一条小缝。很快,奥斯曼的身影消失在城堡里。   一会的功夫,城堡的大门传来一阵刺耳的声音,缺乏油脂的润滑,推开大门需要使用不小的力量,好在这对于奥斯曼来说还是完全可以办到的。   “好家伙,想不到你还有这一手,是跟那只黑豹学的?”看到满身灰尘的奥斯曼,凌格有些激动的叫道,打开了城堡的大门,对凌格来说,好似已经打了胜仗一样令他快乐。   “不,它是跟我学的。”奥斯曼笑着说道,他没有说谎,这些技能是与母豹学的,而黑豹出生的时候,奥斯曼已经跟在母豹的身边了,大多数的技能,都是由奥斯曼教给黑豹的,黑豹对于奥斯曼来说,就像亲弟弟一样。   “哦,你真是天才。”凌格耸了耸肩,作出一个标准的贵族动作,表示他根本不相信奥斯曼的话。   对此奥斯曼只是宽容的笑了笑,他知道,自己与黑豹之间的很多事情,除了义父布郎公爵之外,根本不会有人相信。   “我们走吧!我想吸血鬼和殭尸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凌格挥动着手中的轻弩说道,帅先冲进城堡。   对于没有见过的事物,奥斯曼并不相信,他曾经多次问过吸血鬼和殭尸的问题,凌格的解释每次都有不同之外,而义父只是笑了笑,说这些东西并不存在。   奥斯曼还是比较相信义父的说法,这并不完全是因为他对于义父的信任。而是对于凌格先后矛盾的话,他相信凌格一定没有见过他所说的两种生物,更何况论学识,凌格根本无法与义父相提并论。   可惜能与自己交流的人实在太少了,除了义父和凌格之外,奥斯曼很难再找到人来问。即便是晚课的那位先生,也同样。   奥斯曼承认那位先生的学识与义父同样渊博,但却太过死板,他所说的很多话,奥斯曼并不相信,因此,对于那位先生,奥斯曼更多的是听,进而分析他所说的是对还是错。   能够从先生那里学到写字,才是奥斯曼最大的兴趣,他知道,只要自己掌握了文字,就可以从书中找到很多自己想要知道的答案,因此他对于晚课,充满着期待。   城堡分为三层,每层大约有十个房间,只能算是一个比较小的城堡,但对于从没住过城堡的两位少年来说,还无法理解城堡真正的含义,更无从分辨它的大小。   不过三十多个空房间,仅仅花去了两位少年一小时的时间,而且一无所获。很显然,这样的结果并不能被两位少年接受,无论是对充满期待的凌格,还是对于探险相当狂热的奥斯曼。   “地下室,对了,所有的城堡都有地下室的,而吸血鬼一般都会睡在地下室的棺材之中,殭尸更是绝对不可以见到阳光的怪物。”凌格兴奋的大叫着,似乎吸血鬼和殭尸就在他的眼前。   “我们去看看。”奥斯曼同样不满意现在的结果,但他同样也不相信真的有吸血鬼和殭尸在地下室里等着他们。   地下室并不难找,而且面积居然不不,这令两位少年又有了新的期待,看来今天的探险应该不会一无所获的,那样他们会感觉很没面子,特别是希望成为骑士的凌格。   第三章   果然,地下室真的没有让两位少年失望,虽然里面并没有凌格所说的吸血鬼和殭尸,甚至连棺材也没有。   不过当面对着数量相当庞大的礼品盒的时候,凌格显然已经忘记了与吸血鬼殭尸战斗,第一个扑向最近的礼品盒。   奥斯曼的动作也不慢,马上开始在礼品盒中翻动了起来。此时两位以骑士身分进入城堡,准备与吸血鬼和殭尸战斗的少年,变成了新年接受礼物的孩子。   礼品盒的数量的确非常庞大,但里面真正装有礼品的却不足半数。特别是贵族出身的凌格,对于礼品的价值,相当的清楚,这些三流,甚至不入流的礼品并不能引起他真正的兴趣。   但还有无数的礼品盒在等待着他,从一堆废物中,找寻真正有价值的东西,似乎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奥斯曼从没有接受过礼物,因为每件东西对他来说都是很新奇的,所有的事情和东西,对他而言,全是礼物。   一年的时间里,让他知道了很多的事情,可礼物是他从没见过的,更不知道这些东西的用处,因此每翻动一件,都会拉着凌格问问它的作用。   这让凌格有些烦恼,不过他知道奥斯曼的确不懂这些,只好尽力为他解说。每次解说之后,奥斯曼就会把找到的礼物随手抛掉,这些仅仅因为好看,却没有任何实用价值的东西,奥斯曼一点兴趣也没有。   慢慢的,奥斯曼对于寻找这些漂亮而不实用的东西,开始失去了兴趣,看着依然兴致勃勃的凌格,奥斯曼走踢开礼物盒,走到地下室的最里面。   忽然一个小小的礼盒吸引住奥斯曼的目光,这个礼盒远比其中的礼盒要小很多,而且外表看起来也不够漂亮,甚至以奥斯曼的知识认为,它看起来并不像是个礼盒。   当然,引起奥斯曼兴趣的并不单单是它体积比较小,更不是因为它的外表不够华丽。而是因为它外表上那层厚厚的灰尘。   也许对于普通人来说,很难分辨出礼盒上面的灰尘哪个更厚些,更何况压在下面的礼盒表面可能相当的干净。   但对于善于观察,并且非常敏感的奥斯曼就不同了,这只礼盒是处在下层的,因为他刚才出脚的时候,这表示这只礼盒并不在自己的视线之内,即便仅仅是扫了一眼,但奥斯曼绝对相信自己不会看错。   而这只礼盒上面,不但有灰尘,而且比别的礼盒还要厚上许多。这只能表示,这只礼盒的存在年代要远比其它的礼盒久远,其它的礼盒是后放入地下室的,因此它才会有灰尘。   在人类的社会中奥斯曼仅生活了一年,但这样简单的推理,还难不倒奥斯曼。看来眼前的礼盒与其它的完全不同,甚至连时间也相当许多。他还无法从灰尘的厚度上,来判断一件东西存在的时间,但想分别其中的不同,对于奥斯曼来说,还是轻而意举的事情。   弯腰拿起地上那个不起眼的小礼盒,用手指轻轻的抹去上面那厚厚的灰尘。这是一只相当精致的小木盒,与其它的礼盒相比,它绝对称不上精美,却很别致。   给奥斯曼的感觉是,它相当的实用,仅仅用手掂量一下它的重量,奥斯曼就知道它几乎是实心的,相当的结实。对于自然界相当了解的奥斯曼,一眼就认出制作它的木材,那是一种相当结实的树木,同样大小的木块,这种树木制作的木块会比其它的木块重上两倍。   木盒上没有任何的修饰花纹,甚至没有使用最常见的彩条带。整个木盒像是用利器直接刻出来的一般,看着上面的木纹,奥斯曼清楚的感觉到这一点。   翻来覆去的看了好一会,奥斯曼也没有找到它的开口处,脾气有些的奥斯曼不准备再去找凌格寻问,此时凌格依然在忙碌的寻找着他认为有价值的东西。   右手用力一捏,可怜长长的指甲早已经被剪去,否则这个工作对于奥斯曼来说会更容易些。虽然如此,也仅仅让奥斯曼多试了两次尔已,在强大的手指力量下,木盒被强行抓碎。   木盒的厚度依然超乎了奥斯曼的想象,这个木盒几乎是实心的,只在它的最里面有一个指甲大小的空间,一颗黑得发亮的小珠子露了出来。   奥斯曼完全无法想象,如何在实心的木块之中挖出这样一个小的空间,更无法想象将这颗如指甲大小的黑色珠子放到其中。   他知道自己的常识太少,很多对于他来说,无法想象的事情,可对于普通人来说却是些常识。因此奥斯曼放弃了继续追究的想法,开始认真研究这颗小黑珠子。   珠子的表面异常的圆滑,就如同抹了一层油脂一般。可从指尖传来的触感却告诉奥斯曼,那是它本身就是如此。   随着手指的移动,奥斯曼的眼睛瞇成了一条缝,他没有黑豹兄弟那绿色的眼睛,无法在黑夜中看清一切,但他知道自己的视力在人类之中,已经算是非常出色的了。   借着火把的光芒,奥斯曼感觉那颗黑色的珠子里面,似乎有一种流动的感觉。他不知道那是否是自己由于长时间盯着一处而产生的视觉错误,但他几乎可以肯定,这颗珠子对他来说,拥有着神奇的吸引力。   “那是什么?”忙碌中的凌格抬头看了一眼奥斯曼,发现他正盯着自己的手指头看,由于距离稍远,他无法在昏暗的火把光线之下,看清奥斯曼指间的那颗小黑珠子。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很奇妙的一颗珠子。”奥斯曼回答道,相信这样的答案凌格应该非常的熟悉,这里的东西,大部分奥斯曼都不知道是什么。   “我看看。”凌格马上放下手中那些对于他来说,根本没有价值的礼物,快步走到奥斯曼身边。   借着火把的光线,他看到在奥斯曼的手指间,夹着一颗很小的纯黑色珠子。虽然仅扫了一眼,但凌格已经排除了很多的可能。   首先,它绝对不是夜明珠,虽然它同样反射着火光,而且很亮。其次,它也不可能是玛瑙,玛瑙虽然有纯黑色的,但反光的程度不同。最后,凌格认为这颗珠子没什么价值,它甚至连玻璃珠都不是,因为它根本不透明。   “咦?它好像有七彩的光芒。”凌格轻声惊叫,一瞥之间,那颗黑亮的珠子里面,似乎有一股七彩的光芒在流动着,转眼却又不见了,又恢复成又黑又亮的模样,看起来一点也不起眼。   凌格不知道是否是自己眼花了,要知道地下室的光线很暗,虽然两人点了许多只火把,但在如此大的空间之中,其作用也仅仅是能认人看得稍稍清楚一点。在这种光线之下,绝对不能像在太阳光下那般清楚,容易让人辨认。   “再给我看看。”凌格有些不死心,他已经翻找了许多的礼物盒,却没有一样能让他感觉满意的礼物。   奥斯曼几乎条件反射般的把那颗黑珠子,一口吞了下去,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何会有这样的举动。奥斯曼知道,自己一定是非常不希望别人拿走它,野兽的习惯便是如此,只有吃到肚子里的东西,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有时候,就算是含在嘴里的东西,也有可能被别的野兽抢走。   野兽是不会考虑法律问题的,甚至连卫生问题都不会考虑,它们只在乎真正的得失,生存才是第一位的。   奥斯曼知道这是自己一个下意识的动作,为了保护自己的东西,他习惯性的把黑珠子吞入了腹内,就像他见到狼群时候,一口吞掉手中的野兔一样。看来,一年的时候,还不足以让自己完全成为一个人类,很多的习惯暂时还没办法改变,就算他很注意也一样会在不经意间露出本性来。   “你在干什么?”凌格实在想不通,奥斯曼在作些什么?他为何要将那个不起眼的黑珠子吞下去?   一年来,他眼看着奥斯曼从野兽变回人,而且对他的了解仅次于伯父布郎公爵。他知道,奥斯曼并不是个小气的人,因为他从没有拥有过任何东西。   而且对于身外之物,奥斯曼最在意的是食物,而布郎公爵自然不会让奥斯曼饿到,甚至连那只经常来看望奥斯曼的黑豹,每次都可以满意的吃饱再离开。   “我想我有点饿了。”奥斯曼耸耸肩说道,这个动作是他从凌格那里学来的,虽然他还无法完全了解这个动作的含义。   而且奥斯曼发现,自己居然说谎了,谎话这个词的含义他还是了解的。但以前他一直不明白,为何要说谎。可这次他已经对这个词汇有了新的了解,原来当不想让别人知道你真实想法的时候,说谎是个不错的选择。   “可你能肯定那东西能吃吗?”凌格对于奥斯曼的举动实在无法理解,他对于奥斯曼的胃了解得更透彻些。   “我不知道,但我真的有些饿了,而且这东西看起来不错,虽然没什么味道。”奥斯曼发现,说谎并不是什么难事,自己虽然是第一次说谎,却一点也没有感觉到心荒或者不适应。这与义父的对于这个词汇的解释,有着很大的出入。   “好吧!我想我们应该出去,吃些东西,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了。”被奥斯曼这么一说,凌格也感觉有些饿了,也许两人进入城堡的时间已经不短了。这里没有阳光,凌格无法判断时间。   事实上离吃午餐的时间还有一小段距离,不过很显然,两位少年并不在意这些。坐在散发着青草芳香的空地上,吃着肉干和面包,喝着清草茶,这让两位少年感觉很不错。   特别是凌格,他很少有机会在外面就餐,大部分的饮食都是在由名贵的紫檀木制作的餐桌上完成的,因此今天这一顿午餐,让他吃得胃口大开。当然,相对于奥斯曼的饭量,凌格吃下的份量如同猫食一般少。   自然,这一切看在四位仆人眼里,又成了野蛮人的证据,凌格才是一位真正的贵族少爷,虽然吃的稍稍多了点,但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因此一点也显不出份量有些过多。   下午的时光凌格不准备花费在那些不入流的礼物上面,他知道,在这个城堡里面,他们已经不可能找到什么让他们感兴趣的东西。   但这并不能让他失去游玩的兴趣,这里的风景很不错,而且还有些小型的动物,这深深的吸引了他,经常会听说打猎是件非常不错的活动,只是老公爵从没有带他出去过,而父亲和哥哥更愿意把精力放在如何将财产变得更多上面。   对于打猎却并不在于肉食本身,奥斯曼对于这类活动一项没什么兴趣,按他的习惯,在午后的阳光下,躺在青草上面,好好的睡个午觉,才是真正让人感觉舒适的活动。   扫视了一眼睡在草地上的奥斯曼,四位仆人实在为他身上那件价值不菲的贵族服感到可惜,野人就是野人,无论他穿上多么名贵的衣服,依然会毫不犹豫的躺在地上睡觉。   跟在凌格后面,他们向树林深处进发,经常跟随老公爵进山打猎的他们,无疑可以为凌格解决很多实际的问题,而他们也非常愿意为凌格少爷服务,因为凌格少爷才是一位真正的贵族,而不是野人。   黄昏的时分,凌格回到了城堡前,奥斯曼早已经醒了。凌格的猎物仅仅限于一些野兔类的小动物,但这已经足以让他感到满意了。   “我想我们应该回去了。”奥斯曼看着依然兴致勃勃的凌格说道。   “你不准备在这里来一次野外烧烤吗?我这里有不错的猎物。”举着手中两只山鸡,凌格热情的见意着。   “我想时间上应该来不急了,要知道我有晚课要上。”对于凌格手中那两只瘦小的山鸡,奥斯曼一点兴趣也没有,如果让他来,他空手也可以拿到比这大得多的猎物。在成为一名真正的人以前,打猎是奥斯曼唯一不必去作的事情。   “那好吧!也许这些猎物会让伯父大人高兴的,你知道,他是多么喜欢爱狩猎。”虽然他的意见被奥斯曼否决了,但凌格一点也不意外,他知道,每天晚上,奥斯曼都会盼望着晚课的到来。   “今天的收获如何?”布郎公爵坐在长长的餐桌主位上问道,看到凌格兴致勃勃的样子,他就知道那个城堡没有让两位少年失望。   “还不错,找到一些普通的礼物,而且我们还打到了一些猎物。”凌格开心的说道,虽然猎物大部分是在仆人的帮助下才打到的,而且奥斯曼整个下午都在睡觉,但他一点也不介意与自己的好友分享这一切。   “我听说你们还打到了一些山鸡和野兔,这真不错。”布郎公爵笑了笑说道,虽然这是一个不大的成果,但难得两个少年可以独立完成。事实上,老公爵很清楚奥斯曼的能力,如果他想去打猎的话,猎物绝对不仅仅只有这些。   奎克和塔斯夫一言不发的听着,等待着晚餐的到来,他们同样了解奥斯曼,虽然很看不起他,并且不喜欢这个野孩子,但他打猎的能力是不能怀疑的,没人会怀疑一只豹子的狩猎本领。   “今天的晚餐是熏鹅和猪肝,还有新送来的鳞鱼,祝大家胃口好。”布郎公爵看着仆人已经开始上菜了,才笑着说道。   “很不错,有一个星期没有吃到新鲜的鱼了,听说路上有盗贼出没。”奎克·郝斯特说道,很显然他想挑起一个新的话题,而不是两位少年下午的活动。   “是的,现在北方郡出现了许多的盗贼,不过问题不大,听说北方军团已经派出了五十队骑士,相信一个月内,所有的盗贼都会消失的。”塔斯夫说道,对于政治和经济,都是他非常关心的事情。   “是啊!最近的确有些不太平,送往北方郡府的车队,已经被盗贼光顾过几十次了,不过他们还不敢对大的商队下手。”布郎公爵说道。   “那当然,大的商队都有足够的佣兵,而且听说现在北方军团也会出动骑士保护他们。”奎克说道,这样的话题两位少年是无法插嘴的,而这正是他想得到的结果。   “可惜我们的鱼,被这些盗贼先得到了。”塔斯夫自以为幽默的说道。   “孩子,你一定很喜欢这条鱼吧!北方离大海太远了,这样新鲜的海鱼你一定很少吃到。”布郎公爵看奥斯曼两眼紧盯着刚刚拿上餐桌的鳞鱼说道。因为这样的行为不但不礼貌,而且显得很奇怪。   如果是奥斯曼刚来到庄园的时候,那还可以理解,可现在不同。奥斯曼在庄园里已经有一年的时间了,大部分的食物他都品尝过,虽然为了纠正他很多就餐中的恶习,老公爵的确费了不少的脑筋,但他却知道,奥斯曼并不是个挑食的少年。   “味道有些奇怪。”奥斯曼依然盯着那条鳞鱼,这是一条成年鳞鱼,有两尺半长。厨师显然对这条名贵的鳞鱼进行了仔细的加工,上面淋着浓浓的汤汁,香味足以引起任何人的食欲。   “我记得上次的味道与这次没什么不同。”奎克眼中精光一闪,有些不屑的说道,他绝对不相信,仅仅吃过几次鳞鱼的野孩子,会对这样的美食有品味的能力。   “我来试试。”布郎公爵让仆从切了一小块鱼肉,放到自己面前的小盘子里面。他同样对奥斯曼的话并不放在心上,如果是肉类,他相信奥斯曼的见解,但山林中与豹子一起长大的他,应该对于鱼类是相当陌生的。   “义父大人,我想您应该等一下再品尝它。”奥斯曼站了起来,一把抢过老公爵手中的盘子,这样的行为,已经不单单是不礼貌了,完全是粗鲁,甚至可以说是一种野蛮的行为。   布郎公爵不解的看了奥斯曼一眼,虽然他仅仅在这里生活了一年的时间,可这孩子的接受能力无人能比,虽然现在的他,离贵族的标准还相对甚远,但也绝对不至于会有这样的行为发生。   “你知道你在作什么吗?”奎克也站了起来,他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行为发生,而且就在自己的眼前。   “管家,去把狗牵来。”奥斯曼毫不动摇的说道,他知道奎克父子并不喜欢自己,而自己的行为的确不像个贵族所为,甚至连平民也不会这样,虽然他从没见过平民是什么样子的。   “你想作什么?还不坐下。”奎克有些恼怒了,奥斯曼根本没有将自己并在眼里,不管怎么说,自己也算是他的长辈。   “按他说的去作。”布郎公爵打断了弟弟的话说道,他知道奥斯曼并不是个不知礼数的少年,他对于学过的东西,记忆得非常好,甚至远远超过聪明的凌格。而他的观察能力,适应能力以及机敏更连年轻时的自己也大大不如。   管家很不情愿的让人牵进了一条猎狗,虽然很不喜欢奥斯曼,但对于老公爵的命令,他一点也不敢马虎。   奥斯曼毫不犹豫的将老公爵使用的小盘子拿过来,并将里面的那块鳞鱼倒入另一只盘子里,放到猎狗面前。   猎狗对于这块散发着香味的鳞鱼,一点抵抗力也没有,几口就吃了下去,而且似乎意由未尽,用它长长的舌头,将盘子舔得一乾二净,相当厨娘会很喜欢这样的盘子,涮洗的时候,会让她省去很多的麻烦。   “你认为这条鳞鱼是应该用来喂狗的吗?”奎克冷冷的说道。   “孩子,你发现了什么?”布郎公爵同样疑惑的看着奥斯曼,想从他的脸上找到答案,不过这很难,对于面部肌肉与感情的配合,奥斯曼显然并得不够好。   “我想证明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确,义父大人。”奥斯曼平静的说道。   “证明什么?猎狗喜欢吃鱼吗?”凌格也站起来,看着地上的猎狗问道。少年人总喜欢有各种各样的想法,凌格更是这样。对于奥斯曼的举动,他一点也不像父兄那样反感,反倒有些期待。   “不,我想我闻到了一种蘑菇的味道。”奥斯曼说道,眼睛却一直盯着那条猎狗。   “蘑菇?去问问厨娘,这条鳞鱼制作的时候是否使用了蘑菇。”布郎公爵的眼睛一亮,他似乎想到了什么。   一会的功夫,管家带着厨娘回到了餐厅里面,厨娘的脸有些苍白,似乎被吓到了。   “公爵大人,这条鳞鱼烹调的时候,的确使用了蘑菇,那是最新鲜的榕蘑,您知道,这种蘑菇可以大大提高鳞鱼的香味,同时去除掉它本身那一点点腥味。”厨娘小心的回答着布朗公爵的问题。   “你认为她说的对吗?”布郎公爵转头看着奥斯曼问道。   “是的,这里面的确有榕蘑的味道,但却并不全面,里面还有一种蘑菇存在。”奥斯曼自信的说道,生长在山林间的他,对于大部分的动物和植物,有着常人无法认知的深度。   “还有其它的菌类吗?”布郎公爵再次问厨娘。   第四章   “不,不,公爵大人,没有再放过任何菌类。”厨娘镇定了不少,关于烹调方面的事情,她自信这里没人比她更了解,而这条鳞鱼,更是她亲手烹制的。   “我相信还有,应该是一种很小的菌类,它经常生长在阴暗的石头缝隙之中,有着长长白色的柄,小如指甲的红色伞盖。”奥斯曼将自己知道的那种蘑菇形容出来,因为他还不知道那种蘑菇,在人类的语言中应该如何称呼。   “笑话,我从没听说过这么一种蘑菇存在。”奎克毫不客气的说道。   “那你是否见到过这种蘑菇?”对于弟弟的话,布郎公爵即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而是转头去问厨娘。   “奥斯曼少爷说的应该是红蛇菌,那是一种有毒的蘑菇,这种蘑菇绝对不会出现在厨房里的。”厨娘的脸色变了变说道。   “奥斯曼,你怎么会认为这条鳞鱼里有红蛇菌?”塔斯夫问道,一般来说,菌类的味道极淡,很难从气味分辨出它的气味,更不用说这盘香喷喷的鳞鱼,在这样的香味之下,任何菌类的味道都会被掩盖住的。   “红蛇菌是吧!我不知道它的名字,但我知道这种蘑菇会有一种特别的气味,如果你仔细分辨的话,可以轻意的分辩出来。”奥斯曼相信自己的鼻子,虽然它远不如自己的黑豹兄弟。   “不可能,红蛇菌虽然有毒,从外表上就可以轻意分辨出,但它绝对没有任何的气味。”厨娘自信的说道。   “好了,先不用讨论这种蘑菇的气味,我想知道,食用了这种红蛇菌,后果是什么?”布郎公爵问道,他认为这点才重要。红蛇菌的气味如何他并不关心,而结果是什么才是事情的关键所在。   “公爵大人,红蛇菌的毒性很强,只要一点点,就会要人命的。”厨娘开始冒汗了,在餐桌上谈论这样的话题,实在让厨娘感觉有些吃不消。   “是吗?多久会见效?”布郎公爵继续问道,那条猎狗已经吃过鳞鱼了,只要看它的反应,就知道奥斯曼的判断是否正确了,这是件很简单的事情。   “那要看使用的量,另外,红蛇菌在加热之后,毒性会弱一些,如果放进一株红蛇菌的话,一刻钟内就会让人送命的。”厨娘虽然非常紧张,但无疑她的专业知识还是非常让人满意的。   “嗯,现在多久了?”布郎公爵问道,这一次是问奎克。   “再有一小会就够一刻钟了。”奎克也开始冒冷汗了,要知道,这条鱼可是要给大家食用的。   “我们再等一小会。奥斯曼,我的孩子,你看其它的食物有问题吗?”布郎公爵看着奥斯曼问道。   “义父大人,其它的食物我没有发现什么不好的东西。”奥斯曼礼貌的回答着,与刚才的野蛮成为鲜明的对比。   对于奥斯曼的回答,布郎公爵非常的满意,当然不仅仅是因为那些食物是安全,更重要的是奥斯曼的语气和教养,那表示公爵的教育成果是如何的出色。   地上安静的猎狗猛的站了起来,似乎有生人靠近一般,接着身体开始摇摆起来,像喝多了酒的醉汉。在地毯上走了几步,之后轻轻的发出呜呜的叫着,一头栽倒在地毯上。嘴角开始流出白色的泡沫,一会的功夫,泡沫变成了血红色。   “天啊!这怎么可能?”厨娘尖叫一声,要知道,在食物中发现毒物,她这个厨娘不仅仅是失职的问题,还会被人怀疑谋杀主人,这样的罪名,可以直接将她绞死,而不必经过地方法官。   餐厅里的众人都没有出声,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地上死去的猎犬,脸色同样变得惨白,除了奥斯曼以外,每个人都知道如果食用了这条鳞鱼,后果将是什么样的。   而那些站立的管家和仆人们,也同样知道如果出现了这样的结果,等待他们的将是什么。虽然现在没人因此而送命,可他们的下场会是什么,还是令所有的仆人担忧。   “见鬼,看来奥斯曼是正确的,他救了我们每个人。”布郎公爵站了起来,气愤的大声怒道,他仅仅是相信了奥斯曼那动物般的灵觉,而正是这一点,救了在场的每个人。   “奎克,你马上派人去找地方官来,还有,拿我的名贴,去请一位魔法师,相信他会找到真正的凶手,这里的东西不要动。”布郎公爵马上下达命令,当年的帝国财务总长,依然保持着他良好的头脑。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庄园里总是人来人往,并且每个人都保持着紧张而宁重的表情。不过这一切与奥斯曼的关系不大,只是影响了他的晚课,这让奥斯曼有些气恼。晚课的先生虽然不被他喜欢,但先生所讲的知识却是他最为需要的。   结论最终出来了,看来并非有人想谋杀公爵。在剩余的榕蘑里面,找到了两根半截的红蛇菌,那又白又细的菌柄,的确很难从同样白色的榕蘑里被人发现。   如果不是魔法师的到场,只怕这样的结果也很难让人发现。除了因为烹调过程中使用了榕蘑而带入了一些红蛇菌外,其它所有的食物、器皿都干干净净,甚至亮得可以照出人影来,说明了厨娘还是相当的尽职。   事情最后被定义为一宗意外事件,除了厨娘被开除以外,没有任何人与此事有关系。这也让大部分的仆人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虽然那些厨娘的未来将非常的艰难,不会再有任何的贵族雇佣她们,但只要自己没有事情,那一切都可以接受。   对于这些,奥斯曼都并不在意。只有凌格异常的兴奋,因为他见到了一位魔法师,一位真正的魔法师。要知道,像菲格帝国这样强大的帝国之中,魔法师的数量也少得可怜,整个帝国登记在册的魔法师,一共只有两百多位。   想要成为一名魔法师,并不是有位魔法师作为你的老师,再加上你的努力就可以实现的。只有极少的一部分人,体内才会有魔法波动,而这些天生拥有魔法波动的人,才适合成为魔法师。   菲格帝国拥有五千万人口,每天出生的婴儿有上千人,可其中有时候连一个拥有魔法波动的婴儿也没有。而那些拥有天生魔法波动的婴儿,都会被登记注册,从出生之后,就开始受到帝国的关心照顾,他们未来的路,也早已经被安排好了。无论他们是贵族还是平民,无论哪个国家,都实在太需要魔法师了。   奥斯曼是第一次听说魔法师,但他并没有看到那位魔法师有什么出色的表现,从凌格嘴里说出的话,奥斯曼通常只会相信三层,凌格并不是个会说谎的少年,但他每每喜欢把事情夸大些说出来,因此奥斯曼对于他的话并不介意。   半个月之后,已经很少有人再谈起这件事了,也许在平民的家庭之中,会在晚饭之后,把这件事情拿来出讲一讲,作为他们可怜的娱乐。但这些都与奥斯曼无关,一年来,他还从没见过平民是什么样子的。   黑豹已经有段日子没来看他了,不过奥斯曼并没有怪黑豹兄弟,因为天气已经开始转冷了,黑豹兄弟必须在大雪来临之前,储备一些食物。现在的天气已经有些冷了,猎物不会很快坏掉,当大雪来临的时候,天气会把那些猎物保存的很好。   奥斯曼与黑豹兄弟一起度过了三个冬季,他知道,现在是黑豹兄弟最忙碌的季节。虽然那些食物可能在大雪来临之后,连十分之一也不会余下,但这十分之一的食物,可以让它度过最艰苦的一段日子。   这个主意是奥斯曼想出来的,他们兄弟与其它的猛兽不同,因为奥斯曼有着其它猛兽所没有的智慧,这让他们在最艰苦的冬日里,可以比其它的猛兽过得更舒服,更容易一些。   既然黑豹兄弟没有时间来看自己,奥斯曼准备花上几天的时间,去看望一下黑豹兄弟,他甚至想将自己的黑豹兄弟接到庄园来住,在庄园里度过冬天自然是在容易不过的事情了。   不过奥斯曼很了解自己的兄弟,自己可以慢慢适应这里,因为自己是个真正的人类,而黑豹兄弟则不同,山林中才是它真正的家。   “义父大人,我想去看看黑豹。”在早餐的餐桌上,奥斯曼不经意的提起,从学习中他知道,只有这样的语气,才会传达给别人,这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只有这样,老公爵才会更容易同意自己的要求。   “是啊!它有一段时间没来庄园了,也许你可以试着让它在这里度过冬天。”老公爵笑着对奥斯曼说道,这个孩子还是不太会掩饰自己的真实想法。   “我会试试,不过希望可能不会太大。”奥斯曼耸耸肩说道。   “别太勉强它了。”布郎公爵有些失望的说道。要知道,黑豹这样的猛兽,还没有哪个贵族可以成功的养在身边,它的野性太强了,即便是成功的活捉到它,它也会绝食而死的。   冬天里的活动将大大减少,而最多的活动则是室内的舞会,虽然对于老公爵来说,他早已经有足够的名声和威望,但是如果能让来到这里的客人,看到一头自由行走的黑豹,那将会让他感觉到一种非凡的荣耀。   “谢谢义父大人,我准备一会就出发,可能会花上三两天的时间。”奥斯曼感谢的说道,对于义父的宽容,现在的奥斯曼已经可以理解,并真心的感激。   “你不准备带上仆人吗?”布郎公爵问道,他知道奥斯曼不想有其它人夹在他与黑豹之间,可作为一名贵族,身边连一名仆人都没有,那真是不可想象的一件事。   “我想这种事情并不适合有仆人跟随,而且只怕他们还会成为累赘。”对于那些仆人,奥斯曼一点好感也没有,同时他也知道,这些仆人非常的势利,他们同样看不起自己和黑豹,在他们的眼中,自己还是那一身黑树脂的野兽。   “好吧!希望你能尽快的适应有仆人在身边,要知道,你是公爵的义子,很可能将来会成为一名公爵。”布郎笑瞇瞇的看着奥斯曼说道,虽然他知道,爵位对于奥斯曼来说,并不是件很重要的东西。   “我想塔斯夫也许更适合一些。”奥斯曼无所谓的说道,他知道自己与他们之间的区别,短时间内,自己根本不可能成为一名真正的贵族,无论是自己的感觉还是仆人们的眼中。   “好吧!祝你玩的开心些。”布郎公爵知道自己的诱饵对于奥斯曼来说,还缺乏吸引力,也许用更多的知识吸引他,效果会更好些。   布郎公爵已经开始在心中捉摸起来,是京城的路奥学院更好些,还是凡特佳学院更适合奥斯曼。   太阳刚刚升到一半的时候,奥斯曼已经出发了。背上背着一只军用重弩,这是奥斯曼最喜欢的武器。对于从小生长在山林间的他来说,即便是空手也不会感觉到太多的危险,可自从学会使用弩弓之后,他几乎一刻也不愿意让它离开自己的身边。   树林、小河,所有的景色并没有因为奥斯曼离开一年而改变。当太阳升到天空中最高处的时候,奥斯曼已经看不到任何有人烟的地方。   平静让奥斯曼有些不适应,对于这种不适应,奥斯曼的心里更加不适应。为何仅仅离开一年,自己居然有了这样的变化,这可不是他所喜欢的。   山林之间才是他真正的家园,可现在的他居然开始不适应了,这让奥斯曼有些烦恼,难道人与动物真的不同吗?   也许吧!至少人类更坏一些,他们会把动物圈养起来,以供自己食用,会养猎狗作帮凶,仅仅为了杀戮的乐趣。   当然,人类也有很多好的方面,比如说,奥斯曼可以学到更多的知识,那些都是先人积累下来的东西,非常的实力。而人类的感情也明显要比动物们丰富得多,这一点奥斯曼从布郎公爵身上感受到了许多。   奥斯曼双手一紧,坐下的烈马停下了脚步,任何烈性的马,在奥斯曼的手下,根本不需要特别的调教,就会乖乖的听话。虽然他已经失去了很多的野性,可那些敏感的马匹,还是可以感受到它的狂野。   眉头紧皱了起来,奥斯曼对于这种感觉甚至有些陌生了。危险,的确是一种危险的感觉,有太久的时间,自己不曾感受到危险的存在了,也许这也是人类与动物之间的不同之处吧!动物每时每刻都会小心谨慎,而人类却大可不必如此。   “果然是只野兽,这么远也可以感觉得到?”五十步之外的树林里,一个冷冷的声音传来。不过这样的声音并不能让奥斯曼感觉不舒服,而是那人身上散发出的一种特殊气质,这种气质让奥斯曼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让我来仔细看看,人类中的野兽是什么样子的。”那个声音再次传来,随着声音,一条人影飞身从树林间扑出,速度居然不亚于奔马。   “你就是奥斯曼·郝斯特?”来人站在奥斯特身前十步之外,好奇的看着他。   奥斯特慢慢的从马上下来,点了点头。眼角的余光已经足够把来人看得清清楚楚了。那是一位三十上下的男子,身着皮甲,这种皮甲奥斯曼在庄园里见识过,它的防御能力并不如何强,如果在以前,奥斯曼相信,自己的长长的指甲,足以轻意撒开这层皮甲。   在那人的背后,背着一柄巨剑。那柄巨剑有半尺宽,五尺多长,这与奥斯曼见到的剑完全不同。虽然仅扫视了一眼,奥斯曼已经判断出,它的攻击性非常的强,凌格所使用的细刺剑更是不能与它相比。   那人同样在打量着奥斯曼,只是他更加肆无忌惮,似乎在他的眼中,奥斯曼已经是个死人一般。   “本来给你准备了一些礼物,可没想到,你居然如此机警,看来白费了我一翻苦心。”那人笑了笑说道。   奥斯曼扫了一眼树林,他明白这人说的是什么,无非是些猎人使用的陷阱,也许更精致更实力些罢了。这些东西,不用说现在的自己,就是在一年前,也很难对自己起作用的。   “其实我根本不必那样作的,你有些让我失望了。”那人摇着头说道,奥斯曼的体型并不如何粗壮,与雇主所形容的相差甚远。   “你是谁?”奥斯曼问道,两眼紧盯着那人的肩膀,无论是谁,如果你想动,最先动起来的一定会是肩膀,野兽的本能告诉奥斯曼,对于敌人,应该非常的小心,而出手的时候,绝对不能留情,这些都是用身上的伤痕来得到的经验。   自从他在身上擦满了树脂之后,就很少再受到伤害了。一年的时间,自己身上的树脂仅余下薄薄的一层,但对于这层树脂,奥斯曼还是非常有信心的。   它应该绝对强于眼前之人身上的那无用而厚实的皮甲。不过奥斯曼同样也知道,如果想用身上的那些薄薄透明的树脂,来正面抵挡巨剑,那是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我是卡其拉,一名佣兵剑士。”卡其拉并不急于杀掉奥斯曼,目标仅仅是个未成年的少年,即便他是只黑豹,卡其拉也不放在心上,更何况仅仅是个与黑豹生活在一起数年的少年。   “为什么要杀我?”从卡斯拉身上散发出的杀气,奥斯曼早已经知道,他并不是找自己来聊天的。   “很简单,有人不喜欢你,出钱要你的命。不必问我是谁,佣兵有佣兵的原则,我是不会说出雇主的。”卡其拉根据从雇主那里得到的资料,知道眼前的少年头脑不太好用,还处在半野兽的状态下。   不过仅仅从外表上来看,卡其拉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非常帅气的少年,甚至有一点点贵族的味道,与雇主所说的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   “佣兵?我记得佣兵是为别人服务的,也包括为作杀手吗?”奥斯曼很快从记忆中找到了佣兵这个词汇,同时对于这个词汇的解释也一丝不差的读取到了。   “一般来说是不会的,但如果钱很多的话,还是有佣兵愿意试一下的。”卡其拉回答道,一点也不急,对于杀死眼前的少年,他有足够的信心,要知道自己在去年,已经是一位中级剑士了,就算是一群的黑豹,自己也可以全身而退。   卡其拉更多的是对奥斯曼的好奇,关于这个公爵大人从山林间捡回来的兽人,没人会缺少好奇心,只是很少有机会看到他。   传闻中的奥斯曼,与眼前的少年相差的确很大,如果不是他亲口承认了,卡其拉甚至会以为自己找错了目标。   眼前的少年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位贵族,错杀贵族可是件大事,卡其拉虽然很自信,却不想做出杀死贵族的事情。   奥斯曼则不同,他只是个兽孩,并不是真正的贵族,就算是布郎公爵收他为义子,也并不表示他的身分就马上改变,因此而成为一名贵族。贵族是一种沉淀,要经过数代人的努力才行,虽然也有些暴发户似的贵族存在。   “那你为什么不动手?”奥斯曼已经将卡其拉列为敌人了,只要是敌人,奥斯曼就绝对不会手软,他甚至连什么是手软也不知道。当初那位晚课的先生,在解释这个词汇的时候,让奥斯曼和先生同样头痛了很长时间。   “急着送死吗?那好吧!”卡其拉慢慢的拔出巨剑,对于奥斯曼的好奇,已经慢慢消退了,已经到时间应该完全自己的任务了。   如果自己足够快的话,应该在天黑之前,可以回到镇里,领取佣金之后,可以美美的喝上一小顿,明天他准备离开隆卡多镇,虽然他有信心没人知道是自己作的,但那些贵族,是否真的会守口如瓶,这一点他还没有太多的信心。   如电光火石一般,一条身影加夹着巨剑的风,迎面扑来,速度急快,超出了奥斯曼的想象。这与凌格这种自称的未来骑士,相差实在太远了,看来自己有些低估了骑士的力量,眼前这个人还算不上是一位骑士。   两条人影交错而过,强劲的剑气,将奥斯曼身上华丽的衣服割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不过奥斯曼还是凭借着豹子一样的敏捷,轻松的闪开了。   同时左手持弩,右手拉弦,一瞬间将军用重弩的弦上好,一只两尺长的弩箭搭进了箭巢。这样的动作对奥斯曼来说,已经太熟悉了,对于军用重弩的每个部件,所有的性能,他都了如指掌。   自从第一次见到布郎公爵时,那只射飞野狗的弩箭,让奥斯曼从此喜欢上这种远程利器。自然在弩弓身上,付予了极大的热情,而这种热情又转化为对弩弓的无比熟悉。   扑空了?卡斯拉一怔,自己不仅仅力大可以使用巨剑,他对自己的身法同样有着自信,可自己全力一击,居然扑空了?   那个野兽少年躲开了自己致命的一击,虽然衣服有些破损,但看起来一点伤也没有受到。而且他的动作看起来灵活无比,在闪开的同时,居然拉弓上箭。仅看了一眼,卡其拉就知道,奥斯曼手中使用的是军用重弩,这种弩弓只有贵族才有权利使用,如果平民被发现使用这种重弩,那是要被处以绞刑的。   当然,以布郎·郝斯特公爵的身分,想让他的义子使用这种军用重弩,还是拥用足够资格的。让卡其拉吃惊的并非是奥斯特使用这种弩弓,而是他居然单靠手劲,快速的将弩弦上好。这种重弩,卡其拉使用过,自然知道弩弦的力量有多大。   第五章   对于普通的士兵,这种重弩必须借助腿和腰的力量,而且还要使出全力才可能上好弩弦。一般来说,这种重弩都会配有摇弩装置,这样虽然慢些,但却可以轻松的将弩弦上好。   奥斯曼手中的重弩显然是经过改装的,他去除了摇弩装置,这让重弩减少了几个突出的部件,更适合背在身上。   面对着寒光闪闪的弩箭,卡其拉第一次感觉有害怕了,这种重弩发射的箭,有两尺长,姆指般粗线,箭头是用精钢打制的。对于武器相当精通的他,可以看得出,那箭头是四棱型的,增加了很多的穿透力。   从这只重弩发出的箭,可以射到五百步远仍然会有一定的杀伤力,在如此近的距离内,射出的箭肉眼很难分辨出它的轨迹,看来自己对过于轻敌了。   卡其拉对自己的身法非常自信,但绝对没有达到以为可以在近距离闪开重弩的程度。冷汗顺着脸颊流了下来,眼角的余光四处扫视着,希望能找到可以供自己藏身之外。以现在的距离,即便是一棵普通的树,也会被弩箭射穿,藏在树后并不是个好主意,除非是一棵非常粗的大树。   奥斯特笑了笑,他对自己的箭法相当自信,在这上面,他曾经下过很多的功夫。这么近的距离之下,就算是自己面对这种弩弓,也没有多大的掌握。豹子一般的视力能把卡其拉脸上的表情和汗水看得一清二楚,他在害怕。   手指一扣,奥斯特并不准备给对手机会,对于他来说,敌人就应该马上杀死,所谓的场面话,骑士的精神,这些都与他无关。   几乎同时,卡其拉凭着他多年的经验,知道对手已经把箭射出去了,这只是一种感觉,并非是眼睛看到的。此时的他实在后悔自己为何如此不小心,没想到这个野兽少年居然会带着军用重弩。   多年的训练让他条件反应般的闪身,左胳膊一凉,紧接着刺痛从胳膊上传来,他知道自己中箭了。卡其拉不惊反喜,少年的箭法的确很准确,但那仅仅是对于固定目标而言。看来野兽少年对于如何真正使用武器,并不了解,才会让自己仅仅受了伤。   奥斯曼一阵愕然,他对于自己的箭法还是相当自信的,二百步外,十箭中至少会有九箭可以射中红心,可如此近的距离里,他居然只射伤了对方,本来他想把这只箭送入卡其拉脖子的正中,以豹子的习惯为讲,只有咬断对手的脖子,才是真正的胜利,而这样的习惯,奥斯特一直保留着,即便是他使用重弩也一样。   卡其拉不会给奥斯曼第二次机会,自己已经错了一次,而一次错误就几乎送了命。右手的巨剑挥动,人跟在巨剑的后面直扑奥斯曼。   这次他的身法稍稍慢了些,不过并不是因为左胳膊上的伤引起的,虽然很痛,而且左胳膊已经失去了战斗的能力,但这并不会影响他的动作,至少在短时间内不会。   卡其拉控制自己的速度是要自己保持与奥斯曼的距离,绝对不能让他与自己离得太远,刚才见识过奥斯曼的手劲,只要给他一点点时间,第二只弩箭绝对会要了他的命。作为一名优秀的佣兵,他拥有足够丰富的战斗经验。   奥斯曼马上清醒过来,不停的闪避着,希望能拉开距离,只要有二十步的空间,他就有足够的时间将弩箭准备好。不过看来卡其拉并不想给他这个机会,以奥斯曼灵活的身手来看,短时间内他还没有什么问题。   可总是这样并不是办法,奥斯曼不懂武技,因为他根本看不起凌格所学的那种,花巧而毫无实用意义的武技。   习惯于进攻的奥斯曼,对于自己一时间只能闪避有些不满。可那把巨剑的威力相当大,仅仅是剑气就已经给他造成了不小的麻烦。身上的衣服被拉扯成一条条,而且有两次剑气击中了他的身体。   好在中级剑士所发出的剑气并不如何强烈,仅靠身上那层树脂甲,奥斯曼就不会受到真正的伤害。但他感觉到了一丝疼痛,这让他更加小心,知道自己身上的树脂甲绝对不可能挡住巨剑的一击。   不用说现在身上仅余下薄薄的一层,就是当初那厚厚的黑色树脂甲,也不可能挡住巨剑的威力。   奥斯曼终于发现自己小看了人类的战斗能力,他一直拿凌格的战斗水平来衡量人类的战斗能力,此刻看来,那完全是错误的,而且错误的有些离谱。眼前的佣兵在奥斯曼眼里还算不上如何的凶猛,如果除去他手中的巨剑,奥斯曼有把握在二十招内打倒他。   当然,自己是不可能劝说他放下手中的巨剑的,人类最强大的地方,并不是身体方面的,而是对工具的制作和利用上,这一点在这一年里,奥斯曼越来越清楚的感觉到了。   眼珠一转,奥斯曼想到了方法,对付这种佣兵,自己仅靠闪避是没用的,虽然他未必能伤害到自己,但至少会让自己没办法反击。对于武器,奥斯曼除了手中的重弩之外,对于其它的武器根本不在行。   奥斯曼转身向树林里跑去,这里离树林只有五十步左右,他知道卡其拉在那里布下了陷阱,可这些对于他来说,并不会有太大的用处,而且自己根本不必进入到树林里面去。   卡其拉紧紧跟在奥斯曼后面,不给他任何上箭的机会,看着他跑向树林的方向,这让他更加满意。此时他已经对奥斯曼有了一定的了解,自己太小看了这个野兽少年。   他并不指望那些简单的陷阱会对奥斯曼起作用,但只要能阻挡他一刻,那就足够了,自己在速度上虽然还差奥斯曼一些,但相差的并不多。陷阱是自己布下的,要比刚入树林的奥斯曼熟悉的多。   奥斯曼看准一棵大树,两腿用力,顺手将重弩背在背后,两手抱住树干,腿下不停,一路跑上了树干,速度居然不比平地跑得慢。   上树这一手也是他从母豹那里学来的,豹是一种非常善于爬树的动作。这一年里,奥斯曼基本没有什么爬树的机会,不过这对于他来说,是一项根本不可能忘记的技能。   相对于用两腿直立行走,奥斯曼使用四肢的时间远要长得多。   卡其拉无意识的向前跑着,眼睛已经快要瞪出眼眶以外了。爬树他自然是会的,虽然不是他的强项,但像奥斯曼这样跑到树上去,这根本是不可能的是,就算是最好的伐木工人,也不可能做得到。   猛然间停住脚步,卡其拉意识到奥斯曼想作什么了,他手中有军用重弩,而自己根本不可能像他那样跑到树上去,这已经给他足够的时间开弩上箭了。   对于树上的奥斯曼,自己的巨剑根本无能为力,而那只重弩可以轻松的将自己杀死在地面上。他甚至可以想象得到,奥斯曼根本不必一箭射死自己,他可以像猫捉老鼠一样,慢慢的,一箭箭的向自己射来,现在的自己,是他最好的靶子。   这场战斗自己已经输了,而且连一点翻盘的机会都没有,剩下的只是奥斯曼如何杀死自己而已。对于活动目标不在行的奥斯曼,正好利用这个难得的好机会,用自己好好练习一下。   跑,转身就跑,虽然卡其拉明白,自己根本不可能跑蠃重弩,那只重弩可以在五百步之内给自己强大的伤害力,可除了跑之外,自己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   马,对了,还有奥斯曼骑来的那匹马,只要自己跑到马的身边就可以了,虽然无法骑着它跑出射程,但至少它可以作为自己的掩体,强壮的马身可以挡住弩箭。重弩的力量虽然强劲,但穿透马身之后,已经不能给自己造成大的伤害了,而那匹马离他只有五十步左右,这才是最重要的。   只要能跑到马的身边,自己至少有六层的活命机会。左右晃动着跑,而且不能有任何的规律,对于如何闪避弓弩,他的经验应该在那个野兽少年之上。   “嗖”的一声,一只弩箭准确的射在卡其拉的腿上,野兽少年的智慧似乎比自己想象的还要高明许多,这是他第二次射活动目标,可他的判断相当的准确,没有给卡其拉一点的机会,此时的卡其拉,仅仅跑出十步远。   奥斯曼从树上跳了下来,卡其拉的大腿被强劲的弩箭贯穿,将他整个人定在地上,奥斯曼知道,此时的卡其拉已经无能为力了,就算想逃跑也不可能,没有人在这种情况下还能走动一步。   “告诉我是谁让你来杀我的,也许我会考虑放过你。”奥斯曼停在卡其拉十步之外问道,手中的重弩早已经上好了另一张箭。   受伤的野兽才是最危险的野兽,这一点奥斯曼最为了解。而且现在他知道,手中的重弩需要的是距离,只有在一定的距离之外,才能真正发挥它的用处,在近距离的情况下,它甚至不如以前自己的指甲管用。   “佣兵是不会说出雇主的,你死了这条心吧!”卡其拉咬着牙说道。   “好吧!那你就去死。”奥斯曼不想问第二次,因为他习惯于诚实,虽然也说过谎话,他以自己的习惯来猜测别人,既然卡其拉不准备说,那就杀死他好了。   “停。”卡其拉看到奥斯曼真的举起了弩箭,才想起自己面对的并非是与自己一样的佣兵,那些场面话、面子话,对于野兽少年来说,根本是无意义的事情。   “如果我说了,你真的放过我?”卡其拉需要一个保证,无论如何今天自己已经是个失败者了。对于失败者而言,最好的结局就是保留性命,其它的已经不重要了。金币已经离他远去,甚至隆卡多镇也不可能再多呆,哪怕一小会了,也许离开北方郡对自己更好一些。   “当然。”奥斯曼点了点头,放下了手中的弩弓。   “是你的叔叔,奎克·郝斯特先生。”卡其拉说道。   “是他?为什么?”奥斯曼有些惊讶,没想到居然是奎克想要自己的命,虽然知道他并不喜欢自己,可在庄园之中,除了义父和凌格之外,似乎每个人都不喜欢自己。但有必要雇佣兵杀掉自己吗?   “是的,至于为什么,那就不是我能知道的了,我只会拿钱办事,至于原因我不会问,也不想知道。”卡其拉用最快的速度说道,他的左胳膊和右腿都在不停的流着血,现在他已经开始感觉到头晕了,如果时间再长些,他知道自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休克。   卡其拉并不认为,野兽少年会好心的送自己去医治,他能放过自己,那已经是自己的运气了。   “好吧!你可以死了。”奥斯曼再次举起了弩箭。   “你……你说过放过我的,只要我说出是谁指使的。”卡其拉怒斥道,他实在无法想象,这个野兽少年居然会骗自己。   “哦,我很报歉,因为我说谎了。”奥斯曼毫无诚意的道歉,同时手中的弩箭飞射而出,准确的射穿了卡其拉的脖子,他还是习惯对这个部位下手。   野兽从不会放过自己的敌人,对于任何对自己不利的对象,都会彻底消灭掉。奥斯曼不希望以后还会受到此人的攻击,杀死他是最好的办法,自己可以安心这个人再也不会对自己有威胁了。   第二次的说谎依然感觉很好,自己得到了想要知道的东西,并且消灭了敌人,这样的好事他不在意多作几次。   只是他还是有些想不通,奎克有什么理由要杀死自己?对于这个问题,奥斯曼有些怀疑,也许卡其拉根本是在骗自己。   这件事情是否应该告诉义父呢?奥斯曼有些举旗不定,如果真的是奎克想要自己的命,奥斯曼会先下手杀了他,他才不会管奎克与义父间的关系呢!只有自己安全才是最重要的,这是生存的第一法则。   抛开这些不快的想法,奥斯曼骑上马,继续向山林间行进,想想见到黑豹兄弟的喜悦,代替了那些不快的事情。   天地、家、兄弟,我回来了。   比预计的时间晚了些,奥斯曼与黑豹兄弟在一起玩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大多数时间是在帮助黑豹兄弟储备冬天的食物。在这方面,黑豹兄弟远不能与奥斯曼相比。   奥斯曼发现,这也是野兽与人类之间的分别,野兽也许有过冬的准备,但也仅仅是过冬的准备,他还没有发现哪种动物,可以储备两季以上的食物,而人类显然要聪明得多。也许自己当年储备冬季食物的想法,就是人类的一种本能吧!   “这是……”布郎公爵接过奥斯曼手中的巨剑,疑惑的看了一眼义子,虽然他回来晚了些,但老公爵并没有为他担心,那里是奥斯曼生活了许多年的地方。   “有人想杀了我,就是巨剑的主人。”奥斯曼绝定还是说出这件事,但隐瞒关于卡其拉的最后一段说词,自己以后会对奎克小心些,但还不是说的时候,在没有真正知道奎克的意图之前,他并不完全相信卡其拉的话。   “知道是什么人?”布郎公爵眉头一皱,奥斯曼只是个孩子,虽然他长得高大了些,但实际年龄可能要比凌格还小,野外的生活让他拥有了一副强壮的身体,但孩子就是孩子。   “是个佣兵,自称卡其拉。”奥斯曼坐在老公爵的对面说道。   “哦,我会让人查查看,你最近不要出门了。”布郎公爵对奥斯曼有些不放心了。   “我想应该没什么问题。义父大人,我有个小小的要求,不知道能不能说出来。”奥斯曼问道。   “当然,我的孩子说吧!你想得到什么?”奥斯曼很少会提出要求的,每次都会让布郎公爵感到新奇。   “我希望能找一位骑士来教导我战斗的技巧。”奥斯曼说出了自己的请求。卡其拉虽然是被他所杀,但近战的时候,对于武器并不精通的奥斯曼来说,他战胜对手的机会并不大,特别是剪去了作为武器的指甲之后。   “你希望成为一名骑士?像凌格那样?”布郎公爵问道,凌格的心愿在隆卡多无人不知,老公爵知道,凌格一定没少在奥斯曼面前提起过,可一年来,奥斯曼从没有说过他希望学习战斗技巧,甚至从来没有跟凌格一起上过剑术课。   “不,只是想学习,但不是凌格所学的那些东西。”奥斯曼说道,战斗是生存所必须的技能,从小在山林中长大的奥斯曼,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哦,我想我明白了,让我考虑一下好吗?”布郎公爵说道,奥斯曼想学习的并不是贵族那种华而不实的剑术,而是真正的武技。当然,以布郎公爵的身分来讲,请到一位骑士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可野性依然很强的奥斯曼,学习武技对他来说是否是件好事,这得好好考虑一下。   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布郎公爵无法判断出他准确的年龄),已经可以杀死一名佣兵了,虽然这样的奥斯曼会让他更加放心,但如果他学会了强大的武技,是否会对其他人造成伤害呢?   对于奥斯曼学习的天分,布郎公爵一点也不会怀疑,他在一年的时间里,不但掌握了语言,甚至还可以进行简单的书写,读一些简单点的启蒙书籍。   而身手灵活,天生有着战斗天分的奥斯曼,相信学起武技来,一定要比学习语言和文字更容易得多。   “好的义父。”奥斯曼站起身说道,他知道,义父说了这句话之后,自己应该回房间了。他还不知道为何义父要考虑,在此之前,奥斯曼提出的要求,布郎公爵从没有反对过。   人类的武技到底可以达到一种什么程度呢?奥斯曼希望自己能够有机会见到真正的骑士。从凌格的嘴里,奥斯曼知道,骑士才是强大的战士,而剑士要与骑士有一定的距离。而近距离作战,自己连剑士也无法战胜,当然原因主要是自己不会使用武器。   看来自己太过注重弩弓的作用了,而从没有与人类进行过战斗的奥斯曼,并不知道其它武器的重要性,这次他已经知道了。   面对锋利而沉重的巨剑,奥斯曼有种无从下手的感觉。虽然是因为失去了长而尖利的指甲,可他知道,即便是自己的指甲还在,也根本无法与巨剑相比。   “奎克,你怎么看这件事情?”在布郎公爵的书房中,只有他们兄弟两人。隆卡多镇是个平静的小镇,还从没有出现过杀人的事情。   “很难说,也许奥斯曼得罪了谁?”奎克的眼神游移不定。   “他很少外出,而且出去的时候,都慢与凌格一起,应该不会得罪谁吧!”布郎公爵显然对这样的回答不满意。   “也许是那只黑豹,它经常来到镇上,虽然还没有伤害过谁,但无疑会让人们感觉到害怕。”奎克努力想着其它的可能。   “似乎没人因此而提出异议?”布郎公爵对这个答案同样不满意。   “那些平民是不敢说出来的,他们对您的尊重不必怀疑,但对于奥斯曼则不同,他们称他为野兽的孩子或者干脆叫他野人。”奎克说道。   “哦,是这样吗?好吧!让我想想。”布郎公爵摆了摆手,示意奎克可以离开了。   奎克那游移不定的眼神,并没有逃过布郎公爵的眼睛,作为帝国的重臣,查颜观色是必须的生存技能。联想到上次的红蛇菌,老公爵沉思了起来,看来事情并不像奎克说的那样。   晚课被取消了,奥斯曼有些不满,但他别无选择,虽然在奥斯曼的眼里,义父是一个特别好说话的老人,但他的决定,通常不容易更改。   取消晚课的原因是,布郎公爵有一个决定要告诉大家。所谓的大家自然是包括奥斯曼,奎克以及他的两个儿子。   在奥斯曼的记忆之中,布郎公爵只有一次如此郑重其事的宣布他的决定,那次是收自己为养子的时候。那时候的奥斯曼,仅仅勉强可以听懂人类的语言。   客厅的壁炉里已经升起了火,虽然大雪还没有来临,但空气已经显得很冷了。每个人都习惯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奥斯曼坐在最远的一个角落里,凌格则坐在他的身边。   一直以为,布郎公爵一直希望他能坐在自己的身边,但贵族的一些礼教让他也无能为力,另一方面,奥斯曼也不喜欢坐在令人注目的位置上。   “今天把大家招来,我将要宣布一件事情。”布郎公爵手里拿着一只水晶杯,杯子里面有半杯玫瑰红色的葡萄酒。老公爵并不好饮酒,不过晚餐后的半杯葡萄酒对于他的胃会很有好处。   布郎公爵见每个人的注意力都已经放在自己身上,满意的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奥斯曼将要去南方居住,明天将要离开这里。”   每个人的表情都不同,奎克和塔斯夫非常的意外,同时又有些欣喜,奥斯曼怔了一小会,满脸的疑惑,凌格对这个决定显然非常的不满意,但一时间还不敢问出口。   “这个决定出于对奥斯曼本人的考虑才作出来的,在昨天,他提出想要学习战斗的技巧。我考虑了一下,觉得应该将他送到我的老朋友,迈克尔·克里斯托夫那里,他是一位优秀的军人,本身拥有骑士称号,相信这样的决定,不但能令奥斯曼满意,同时我对于自己的老朋友也拥有无比的信心。”布郎公爵一口气说完。   第六章   当然,事实上并不完全像他所说的那样,布郎公爵虽然还没有任何的证据,却已经开始怀疑自己的弟弟了。   那仅仅是怀疑,这里除了凌格之外,每个人对奥斯曼都不够友好,这一点布郎公爵还是可以看得出来的,特别是弟弟奎克和侄子塔斯夫。虽然他们的不友好并没有像那些仆人一样,写在脸上,经验丰富的布郎还是可以看得出来。   布郎公爵并不相信弟弟会为了杀死奥斯曼,连自己和他的两个儿子都一起毒死。不过佣兵卡其拉的那把巨剑表示,的确有人希望奥斯曼从此消失。   对于这个养子,布郎公爵的感情还无法与自己的弟弟侄子相比,对于奥斯曼,他更多的是好奇,非常想亲眼见到他的每一点变化。一年时间里,奥斯曼给了他太多的惊喜,这让老公爵对奥斯曼的想法改变了许多,同时也亲近了许多。   “您说的那位迈克尔·克里斯托夫,是不是原帝国第一军团长?”奎克小心的问道,这个名字与一位伟大的军人名字一模一样,但他从没有听哥哥谈起过。   “是的,正是他。”布郎对于弟弟那有些夸张的表情,满意的笑了笑回答道。   “天,是军神迈克尔公爵?”塔斯夫同样惊叫了起来,迈克尔公爵是帝国军界的元老,原第一军团长,黄金骑士,在军界里,拥有着至高无上的荣誉和地位。虽然他已经在五年前退出军界,回家养老了,但帝国的子民,没有人会忘记他的存在。   “伯父,您说他是您的朋友?”凌格跳了起来,希望将来能成为骑士的他,自然对于这位伟大的骑士相当的了解,他的每个传说,凌格都可以清清楚楚的说出来。   “是的,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他从来不曾让我失望过,相信他同样会让奥斯曼满意的。”布郎公爵笑着说道,他是位真正贵族,并不想以此为炫耀的资本,因此从不在亲人面前提到过些事。   奥斯曼对于这位迈克尔·克里斯托夫公爵一无所知,因此也没有表示出任何的惊讶,吃惊或者欢喜。   “真是羡慕你这个家伙。”凌格回头给了奥斯曼一拳,他知道自己的拳头对于奥斯曼来说,一点危胁都没有,可以放心的用力打击。   奥斯曼无所谓的耸耸肩,只要能学习到战斗技巧就可以了,至于是谁来教导自己,奥斯曼并不在意,他知道,想要学习东西,最主要的还是靠自己。虽然他每晚都期待着晚课的到来,但对于那位先生,他并不看好,他的知识甚至还不如布郎公爵丰富和正确。   奎克和塔斯夫的脸上也阴晴不定,他们没有想到,哥哥居然有如此强大的朋友,更没有想到哥哥会让奥斯曼去迈克尔公爵那里居住。   “凌格也很喜欢学习战斗技巧,您知道,他的愿望是成为一名骑士,我认为应该让他们一起去比较好些,您说呢?”塔斯夫连忙说道。对于弟弟与奥斯曼走得很近,他一直很不满意,背后也曾经劝过凌格。   但这些都没有用处,凌格喜欢与奥斯曼在一起,小孩之间的感情,让塔斯夫难以理解的。但这样的好机会,如果只让奥斯曼去得到,那太过可惜了。自己早已经过了学习武技的年龄,而且自己也从没想去学习过武技,但弟弟不同,他真的非常希望能成为一名骑士,而眼前就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机会。   “不,我会为凌格另外请一位骑士教导他,迈克尔那里并不适合他。”布郎公爵悠悠说道,塔斯夫的想法他并非没有考虑过。   “您不认为这样有些偏心吗?”奎克有些急了,这样的话,似乎不应该说出来。   “父亲,我相信伯父一定有他的理由。”塔斯夫连忙止住了父亲的话头,并且把球踢回给伯父大人那里。看来父亲真的太过于急功进利了,这样往往只会让人感到讨厌。   “迈克尔本身是位骑士,虽然他年纪比我还要大许多,但身体却比我要好。”布郎公爵说道,同时扫视了众人一眼,他当然能理解弟弟的心情,每个人对于自己的儿子,都会特别的关心,有这样的好机会,又怎么能不为自己的儿子争取呢?   “你们也知道,他被称为军神,是帝国第一军团的创史人,而第一军团一项以训练严格,纪律严名而著称。而这些,都是因为迈克尔性格的原因。”布郎公爵慢慢说道,似乎在回忆着过去,老人似乎对于回忆过去都有兴趣。   “在第一军团里,是所有的军团中,贵族最少的一只军团,但战斗力却是整个帝国最强的。知道是什么原因吗?”布郎看着众人问道,却不并想从他们那里找到答案。   “原因很简单,因为贵族子弟中,能承受迈克尔那们严格训练的人,并不多,那非常的艰苦。相反,平民中的许多人,由于长期生活的艰辛,加上大量的体力劳动,反而更容易适应。不过即便是这样,第一军团的淘汰率也是全帝国九大军团中最高的一个,新兵的淘汰率达到了五分之四。”布郎公爵有些得意的说道,似乎第一军团是在他手中建立起来的一样。   “哦天啊!那第一军团的十二万人,不是要从六十万人中挑选出来?”塔斯夫惊叫道,对于军事方面,他的知识远不如弟弟凌格。   “那当然,第一军团是帝国的王牌,不过他们淘汰下来的士兵,并不会因此而回家,事实上,四方军团非常乐意接受从第一军团中淘汰下来的士兵。能够被第一军团征招,这本身已经是一种实力的象征了。”凌格得意的说出关于第一军团的事情,未来的骑士显然对于第一军团,有着非常深刻的了解。   “是的,凌格说的没错,不仅仅是四方军团,就是第三军团也对于那些被淘汰下来的士兵,敞开他们的大门,事实上,那些士兵也是相当优秀的军人。”布郎公爵满意的点点头说道,凌格远比他的哥哥更让老公爵喜欢。   “您的意思是,凌格会受不了那种苦?”奎克已经明白哥哥的意思了。   “不仅仅是那样,我相信凌格的性格相当的坚毅,而且不是那种软弱的贵族子弟。但仅仅是这样还不够的,迈克尔的要求更高,而且你们要知道,这次并非是第一军团挑选士兵,他的要求会更高,难道你们希望凌格去丢脸吗?”布郎公爵说道。   “不,不,不,伯父大人,我是不会为您丢脸的,请相信我。”凌格站起来说道,看来军神迈克尔·克里斯托夫的大名,对于他的吸引力非常的大。   “不,我的孩子,如果你能在一年之内,达到某一种程度,我会送你去迈克尔那里的,但现在的你还不行。想成为一名骑士,这的确是个好主意,但要知道,每位骑士都是从一点一滴作起的,没有人可能一出生就是骑士。”布郎公爵摇了摇头说道。   “凌格,我想我已经明白伯父大人的意思了,在这一年里,伯父大人会为你请一位真正的骑士,如果你能通过他的教导,那你也就有资格去迈克尔公爵那里了,我说的没错吧?”塔斯夫转头问布郎公爵,但他心中却并不满意,难道那个野兽少年现在就有这样的资格吗?难道他比弟弟还要优秀?   “没错,塔斯夫,你很聪明。”布郎公爵点了点头说道。   “好吧!一年之后,奥斯曼,等我一年,我们一年后会见面的。”凌格坚定的说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我等你。”两个少年朋友定下了一年之约。   天亮的时候,一只由十匹马组成的队伍出发了,队伍的正中自然就是我们的奥斯曼·郝斯特,他甚至连与黑豹兄弟道别的时间都没有,便被义父布郎公爵送出了北方小镇隆卡多。   第一次离开隆卡多小镇,奥斯曼发现世界原来如此之大,书本上的东西,与现实相比,显得太过苍白而无力。   人原来有这么多?土地居然如此辽扩?奥斯曼终于知道什么是平民了,那些衣着破旧,面有菜色的人就是平民。   可隆卡多镇也有平民,那里的平民与眼前的这些人完全不同。隆卡多镇是个定富裕的地方,那些人虽然衣服鉓品无法与庄园的人相比,却也相当的不错。   山川,河流,美妙的景色原来也并不止于自己生活过的山林。城市,小镇,这些与书本中的对照,让奥斯曼知道其中的不同。   跟随的仆人同样不喜欢奥斯曼,而且他们的知识也无法与先生或者是义父相比,就算他们喜欢,只怕了难以为奥斯曼解惑。奥斯曼早已经习惯了他们对自己的样子,很少与他们交谈,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他会记在心中,早晚会有机会找到答案的。   北方郡的道路很好走,前一段日子传说中的盗贼奥斯曼并没有遇到,相信这是北方军团努力的成果。   进入中央郡,奥斯曼发现这里与北方郡差别更大了。北方郡人口相对要少得多,而这里人烟稠密,即便是一个小镇,镇上的人口也比隆卡多镇多得多,而且也要繁华得多。   奥斯曼静静的走过小镇,穿过城市,故意走得慢些,对面实物一一印证自己从先生那里得到的知识,以及从书本上看到的东西。   每件东西,每样事物对于奥斯曼来说都是新奇的,可惜为了赶路,绝大多数的东西无法仔细去观察,不过奥斯曼并不感到失望,这一切,他早晚会弄得清楚。   半个月后,马队进入了南方郡,踏过丰古关,就是南方郡的范围了。这里的景象又是另一翻不同。地上可以看到青青的绿草,小河的水流不断。此时的北方,应该已经迎来了第一场大雪,而南方郡却如同沐浴在春风之中。   经过十天的旅行,终于来到了此次的目的地,南方郡府,西尔克多城。这是南方最大的城市,拥有五两百万人口,城墙高达四十尺高,厚度有二十尺,城墙上面可以并排行走两辆马车。   这是奥斯曼第一次看到真正的大城市,他像一个乡巴佬一样,仔细的看着每一地方。同样的,他身边的仆人也从未见过真正的大城市,此时露出与他们看不起的野兽少爷一样表情。   “对不起,公爵大人并不住在这里。”管家礼貌的回答着领队的问题,对于那位布郎公爵,他早有耳闻,公爵大人不止一次的提到过他。   虽然这队人看起来土得掉渣,可他并不会因此而看不起他们,严厉的主人会因此而惩罚他,他必须很小心才行。   “哦?请问迈克尔公爵现在住在哪里?”   “公爵大人目前住在他的领地里,离这里二百里路的亚美尼亚城,那座小城也是属于公爵大人的。”管家恭敬的回答道。   “好吧!我想我们还要赶一段路。”奥斯曼无所谓的回答道,赶路于对他来讲,并不是件难过的事情,正相反,奥斯曼喜欢观看沿途的风光。   “天色已经不早了,我认为郝斯特先生应该先在这里住一夜,如果知道您的到来,我招呼不周的话,公爵大人会不高兴的。”管家一边回答着,一边打量着奥斯曼。   很显然,眼前的少年是位贵族,但与他所见过的贵族有很大的不同,他周身散发着一种野性,即便是把身体包裹在华丽的衣服里面,他也可以很容易的分辩出来。   “也好,那就打扰了。”奥斯曼没有拒绝管家的好意,反正自己以后将在生活在这里,尽快的适应应该是个好主意。   第二天的晚上,亚美尼亚城已经出现在奥斯曼的眼中。与西尔克多城相比,它无疑小了很多,但与住了一年的隆卡多镇相比,亚美尼亚城的确是座城市。   它拥有自己的城墙,射塔,厚实的城门。在奥斯曼眼里,这是一座缩小版的西尔克多城。从北方的隆卡多到这里,一路上,奥斯曼经过了许多的城市,虽然都是一些小城市,但奥斯曼对于城市的概念已经相当的深刻了。   事实上,所有的城市之间相差的并不多,大体的阁局都很相像,分别仅仅是城市的大小,以及城墙的高厚罢了。在奥斯曼眼里,城市并不被他所喜欢,也许隆卡多那样的小镇,更被拥有野性的奥斯曼所接受。   城市的喧嚣,污浊的空气,满地的垃圾,这些都让奥斯曼皱眉不已。人类的城市与书中所写的相去太远,至少先生对于城市的赞美,奥斯曼更是不屑一顾。   克里斯托夫公爵是位高大,健壮而严肃的老人,花白的头发修剪的整齐干净,衣服普素而全体。与那种宽大松散的贵族服装相比,奥斯曼更喜欢这样的衣服。   只看了一眼,奥斯曼已经开始喜欢上这位严肃的公爵了。   “公爵大人,这是我义父布郎·郝斯特公爵给您的信。我是他的义子,奥斯曼·郝斯特。”奥斯曼以贵族最尊贵的礼节来表示自己心中的善意。   克里斯托夫公爵显然并不在乎眼前的少年,他连眼角也没有扫一眼奥斯曼,随手接过信,当着奥斯曼的面,仔细的看了一遍。   “哦?你就是信中的那个奥斯曼?”看完信的克里斯托夫公爵对奥斯曼有了兴趣,奥斯曼的出身的确可以让任何人感兴趣。   “是的先生。”奥斯曼回答道,他知道,眼前的这位拥有公爵爵位的骑士,与义父完全是两种人,不知道他们是如何成为朋友的。   不过这一点,奥斯曼并不准备仔细研究,自己与黑豹兄弟之间相差的更大。   “我想看看你身上那层树脂,不会有什么问题吧?”看来骑士先生对于奥斯曼的身分还想作进一步的确认。   “当然,如您所愿。”奥斯曼伸出了手臂。   “真的很奇妙,韧性和硬数都很不错,看起来与聚甲族有些相像。”拉着奥斯曼的手臂,克里斯托夫公爵看了好长一段时间,才说出了自己的结论。   “聚甲族是一种动物吗?”奥斯曼问道,他知道自己的缺点是什么,也从不隐藏自己的弱点。   “以后你会知道的,我是迈克尔·克里斯托夫,你可以称呼我迈克尔先生。既然是布郎那家伙的义子,我会好好的教导你的。不过你要记住,想学习武技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即便你是布郎的义子,我也不会对你有丝毫的放松,如果你不行,从哪来的还回到哪去,听明白了吗?”迈克尔公爵严肃的说道,奥斯曼进入房间后的这段时间里,他从没有在迈克尔先生的脸上看到过一次笑容。   “当然。”奥斯曼对于这一点倒并不是很放在心上,自己的体力和灵活性他有着足够的信心。   “尤丝,你带奥斯曼少爷去客房,给他收拾最好的房间,他可能要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另外,你以后就作他的女仆,其它事情就不必管了。”迈克尔说道。   “是的先生。”尤丝行了个礼应道。   “至于你们,在这里住一天,明白带些东西给布郎那家伙。”迈克尔转头对跟随奥斯曼来的几个仆人说道。   “是的先生。”几个仆人同样行了礼应道,只是他们有些不习惯,显然克里斯托夫公爵更愿意别人称呼他为先生,而不是公爵大人。   “这是您的房间,如果有什么需要,随时可以叫我。您看看,这里还需要些什么?”尤丝·米尔带着奥斯曼走进房间,行了礼问道。   “看起来很不错,你不必那样客气,可以叫我奥斯曼,对了,你是叫尤丝对吧!”奥斯曼边看着自己即便居住的房间一边说道。   在隆卡多庄园的时候,仆人们都不喜欢他,奥斯曼同样也不喜欢那些人,很少会与仆人说话。   “是的奥斯曼先生,我叫尤丝·米尔,您可以叫我米尔,大家都这样叫我。”年轻的女仆脸红了一下。这位奥斯曼先生看来并不难相处,虽然他长得相当高大,可从脸上,米尔可以判断他大至的年龄应该在十四五岁之间,还远不到被称为先生的年纪。   “好吧!米尔,告诉我在哪里可以洗个澡。”奥斯曼问道,其实对于洗澡,他真的不是很喜欢,但布郎公爵成功的教会了他,人类应该干净的活着,而不是象动物一样肮脏。   “我让人为您准备洗澡水,晚餐在半小时后。”米尔回答着,再次行了个礼,退出房间。   沐浴后的奥斯曼显得更加精神,这里的一切与隆卡多相差甚远,甚至连那些仆人也非常的不同。奥斯曼早就注意到,这些男仆们大都在四十岁上下,一个年轻的也没有发现。   而女仆们则要年轻得多,大都在二十岁以下,年轻而漂亮。无论是男仆还是女仆,他们行走,说话,作事的动作都很标准,奥斯曼甚至可以肯定,那个男仆在倒热水的时候,三次都把木桶举在一个高度上,分毫不差,而他的脚步也是固定的。沾着水的鞋印,三次都同样踩在一个地方上。   “这里是南方,因此鱼更多些,也许你更喜欢肉类。”迈克尔公爵对奥斯曼说道。   “是的先生,在北方我们每星期吃一次鱼。”奥斯曼应道,这里的菜色与隆卡多庄园相差的也很多,海鲜明显多了很多,而且都相当的新鲜,毕竟这里更靠近海。   “布郎的信中提到你杀过一个人,是这样吗?”迈克尔公爵问道,看得出,前面的话仅仅是因为两人并不熟悉,作为铺垫才说出来的。   “是的,我使用的是军用重弩,对于这种武器,我已经相当熟悉的,但其它的武器,我也点也不了解,这正是义父安排我来您这里的原因。”奥斯曼放下手中的刀叉说道,虽然他已经放慢了入食的速度,不过与年老的迈克尔公爵相比,还是显得快多了。   “哦,很有趣,能说说当时的情况吗?”迈克尔挥动着手中的刀叉问道,奥斯曼从他的眼中可以看得出来,这位老公爵的确对此非常有兴趣。   “当然,那个人自称卡斯拉,是位剑士,使用一把巨剑。”奥斯曼说道,他决定满意老人的兴趣。   “是一把巨剑吗?你能说出那柄巨剑的重量吗?”迈克尔公爵问道,甚至忘记了吃东西。   “当然,那柄巨剑有二十公斤左右,比较轻。”奥斯曼如实说道。   “二十公斤?你认为比较轻吗?”迈克尔的眼睛亮了起来,戎马一生的军神,对于任何一种武器都非常的在行。   “是的,如果让我来选择一柄巨剑的话,我希望能有五十公斤重,这样比较趁手些。”奥斯曼考虑了一下说道,他知道,现在已经不仅仅是聊天的了,迈克尔公爵在试探自己的力量,不过奥斯曼并不准备隐藏自己的实力,他还不知道这样作的重要性。   “五十公斤?你确定吗?”这次迈克尔公爵的眼光闪动着促狭的光芒,在军中,即便是一名优秀的骑士,也不可能使用五十公斤的巨剑,如果换成巨斧或者其它的重兵器,那就比较正常了。要知道,剑最主要的是清灵。   第七章   通过刚才的问话,迈克尔已经知道了许多,首先,那位叫作卡其拉的人,拥着有至少中级剑士的能力,以力量见长。另外,他还知道,眼前的少年对于剑,连一丁点也不了解。拿起巨剑和使用巨剑,那根本是两回事。   同时,他还可以肯定,眼前的少年并不像他的外表那样,他有着一身不错的力量,而且对此相当的自信。   “我想是的。”奥斯曼想了想说道,他曾经试着使用过那柄巨剑,并且学着凌格的样子挥舞,他认为那柄巨剑对他来说太轻了此。   “好吧!告诉我孩子,你是如何战胜他的。”迈克尔对于奥斯曼越来越有兴趣了,从布郎的信中,他已经知道了一些,除了少年那奇特的经历之外,他知道奥斯曼从没有真正学习过武技。山林中的特殊生活,使他拥有不错的力量和灵活的动作,同时也付与了他对危险的感知和机敏。   但这些还不够,当他面对一名中级剑士的时候,这一切都已经不算当作优势了,也许在迈克尔公爵眼里,一名中级剑士实在不算什么,但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中级剑士已经是不可战胜的了。他实在想知道,少年是如何杀掉一名全副武装的中级剑士的。   “他的动作很快,而且挥剑时候产生的气流还可以割破我的衣服。”奥斯曼回忆着当时的情景说道。   “哦,那是剑气,可以证明他至少是位中级剑士。什么?你说他动作很快?”迈克尔公爵再次吃了一惊,是力敏型的剑士?这样的剑士并不多见,在近战之中,这类剑士往往可以击败更高一级的剑士,他们是剑士之中近战的王者。   对于奥斯曼形容的动作很快,他毫不怀疑,一个与黑豹生活许多年的孩子,敏捷绝对是他的强项,要知道,在猛兽之中豹子并不以力量见长,而是它敏捷无比的动作,和任何陆地动作无可相比的速度。   “是的,的确很快,但足够我闪开了。”奥斯曼确认道。   “好吧!接着说孩子,你是如何战胜他的。”迈克尔淡淡的说道,心里却对奥斯曼重新进行了一翻评估,看来自己有些小看他了。   “当时我正好手中有一只军用重弩。”奥斯曼说道。   “哈哈……”怔了一下,紧接着迈克尔公爵发出一阵豪爽的笑声,原来是这样啊!近距离,手持重弩,并且对这种武器有着非凡的了解,他已经为那个卡其拉教屈了,相信那家伙同样小视了眼前这个少年,仅仅拿他当作一个孩子来看待了。   “他的动作很快,那你的重弩一定早已经上好了箭等着他是吧!”笑够了之后,迈克尔肯定的说道。   “不,那样作对弩有伤害,通常我都在需要的时候才上箭的。”奥斯曼说道。   “你是说,你见到他的时候,弩上并没有箭,也没有拉好弦?”迈克尔严肃的问道,这个孩子在说谎吗?他的话前后矛盾,既然对方的速度很快,而他又没有拉好弦,就算是个笨蛋也知道,不能给对方上箭的机会。   “是的,当时重弩背在我的背上,我习惯那样作。”奥斯曼再次肯定的说道,对于迈克尔公爵表情的变化,他还无法理解,但可以肯定的是,迈克尔公爵似乎并不相信自己所说的话。   “告诉我你是如何上好箭的,那个卡其拉不会站在那里等你装好箭吧!”迈克尔公爵的声音再次变回淡淡的味道,对于少年的好感一下子荡然无存了,他最讨厌的就是说谎。   “我在闪避的同时,从背后取弩,拉满弦,再装上箭。”奥斯曼轻松的说道。   “看来你对重弩真的非常了解,在闪避之中也可以作到这些的人,我还真的从没见到过。”迈克尔公爵冷冷的说道。   “那很难吗?”奥斯曼对此深为不解。   “不是难,而是不可能,奥斯曼先生,我认为你应该提高你的说谎技巧,而不是来学习武技。你说的事情,除了雷霆武士,根本没人可以作到。我是一名骑士,但我同样无法作到这一点。”迈克尔改变了对奥斯曼的称呼,不肯再叫他孩子了,同时声音也变得更冷,他准备彻底揭开他的谎言之后,让他明天与那些仆人一起回去。   对于老朋友,他自然会尽力帮助布郎,不过迈克尔想不通,对自己同样了解的他,为何会送这样一个孩子到自己这里来。   “迈克尔先生,我倒认为那很容易,再容易不过了。”奥斯曼喝了一口果汁说道,虽然他的个头已经很高了,但义父从没允许他喝任何含有酒精的饮料。   “取一只重弩来。”迈克尔没有理会奥斯曼,轻轻拍了拍手说道,虽然退役了,但作为一名骑士,迈克尔家中拥有相当数量的武器。   一会的功夫,一只军用重弩送到餐桌前。   “来试试,就像你说的那样去作。”迈克尔公爵蔑视的说道,他根本不相信奥斯曼所说的话,每一句都不相信,这是一个喜欢吹牛的少年,但在自己面前,他的牛既然被戳破了。   奥斯曼从仆人手中接过重弩,入手的感觉让他一怔,这与他通常使用的那只重弩有些不同,单单是重量上就已经相差很多。   同样的钢弦,却要粗上一圈,弩身是用精钢打造的,这与自己那只大部分使用胡桃木的更是不同。只一眼,奥斯曼马上喜欢上了它,与它相比,自己常用的那只更像是玩具。   “非常好的一只弩。”奥斯曼赞道。   “奥斯曼先生,我很想知道你是如何在一瞬间拉满它的。”迈克尔公爵毫不客气的说道。   奥斯曼并没有理会满脸不悦的公爵,两手熟练的活动了起来,上弦用的摇柄装置必须卸掉,有那东西的存在,即不方便背在背后,同时也不方便自己拉满弩弦。   在两次呼息的时间内,摇柄装置被分解成四个部件放在餐桌上,奥斯曼满意的看着手中的重弩,他决定一会向迈克尔公爵讨要它,相信迈克尔公爵一定不会吝惜一只重弩。   迈克尔公爵呆了一瞬间,奥斯曼的动作让他即吃惊又佩服。他熟练的动作,可与同一位优秀的弩弓手相比,就算是一名骑士,也不可能比他作得更好了。更惊讶于他的行为,他居然卸掉了摇柄装置,那意味着,这只弩弓只能用手脚来上弦,那会浪费更大的力量和时间,他居然一时间看不懂奥斯曼的动作意义在哪里。   “你准备用臂力拉开它?”迈克尔的声音谨慎了些,纯靠臂力拉开重弩的大力士,迈克尔公爵并非没有见识过,但那样的力士实在太少了,整个第一军团之中,也未必能找到三十个这样的人。   即便是有这样的力量,也不应该把它花在拉开弩弦这种小事上面,战场上需要力量的地方多得事,一名优秀的战士,应该懂得如何尽量保存自己的力量,将它使用在更重要的地方上。   “当然,用摇柄的速度太慢了,我不喜欢。”奥斯曼点头说道。   “好吧!你来试试看,这是三号重弩,它可以射到六百七十步外,弩弦的力量是四石。”迈克尔公爵一口气说出这只重弩的所有参数,也不管奥斯曼是否能听得懂。   奥斯曼先用两只手指拉着弩弦试了试,的确很重,要比自己常用的那只重一半左右。左手握住弩身,右臂一用力,“卡”的一声,弩弦被拉满了。   “哦……”餐厅里的仆人们同时叫了一声,显然,他们对于这种重弩同样不陌生。   “看来我还是小看了你的力量,但我还有些疑问,虽然你拉满了这只弩,不过在闪避之间,你想轻松的拉满它,似乎有相当的难度。”迈克尔的声音柔和了许多,作为一名军人,他非常欣赏有勇士,有本领的年轻人。   “是的,如果当时是这只弩的话,也许我没那么轻松拉开它。”奥斯曼摇着头说道,弩弦的力量有些超出他的想象。   “你的弩不同吗?你说过是军用重弩的。”迈克尔公爵边问边思考的,也许少年说的是一号弩,如果是那样的话,完全可以相信他的话。   “是很不同,我那只弩的弩身是木头制作的,米尔,请你去我的房间取我的弩来,它就床下面。”奥斯曼转身对餐厅门口的米尔说道。   “好的先生。”米尔的眼中全是小星星,在这样的主人家,即便是个女仆,对于这些武器也相当的熟悉,她从没见过有人可以单靠臂力拉开重弩。   看到米尔手中的弩,迈克尔已经完全相信奥斯曼所说的话了。事实上,那并不是一把军用重弩,所有的军用重弩都是使用精钢制作而成的,米尔手中的弩,样式虽然与军用重弩一样,但那只是一只仿制的军用重弩。   不必用手去试,迈克尔公爵就大体知道它的力量有多大。那是一只仿制的相当好的重弩,它的力量应该与一号重弩相差无几。   “你是个诚实的孩子,我为刚才的表现向你道歉。”迈克尔公爵说道,作为一名优秀的军人,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是必不可少的美德。   “您不必道歉,如果当时真的是这样的弩,也许我会困难很多。”奥斯曼站起来行了个礼说道。   “你的箭法一定很不错,一箭就要了那个卡其拉的命对吧!”迈克尔公爵柔声说道。   “不,虽然我对自己的箭法很有信心,可事实上,我的第一箭只射中了他的左膊……”奥斯曼将当时的事情完整的说了一次。   当听到奥斯曼居然可以跑着上树的时候,所有的仆人都惊讶的叫出声来。只有迈克尔公爵没有表示惊讶,上树不正是豹子的本领嘛!   “孩子,看来你的确需要好好学习一下武技,特别是与人战斗的经验。虽然我们是第一次见面,但我相信我已经对你有了深刻的了解。从明天开始,我将要训练你,三年的时间就足够了,我会在三年里,将你成为一名合格的骑士。”迈克尔公爵有些激动的说道,这么好的苗子可不多见,他衷心的感激老朋友布郎,为他的晚年带来了意外的惊喜。   “需要三年吗?”奥斯曼有些惊讶,他没想到,想要学习武技,居然需要如此长的时间。   “当然,那还是因为你的条件非常出色,如果是其它人,也许一辈子也无法成为一名合格的骑士。”迈克尔公爵恢复了严肃的表情。   “好的,我会努力的。”奥斯曼点头说道。   一个月的时间里,迈克尔公爵三次调整了训练计划,虽然对于奥斯曼有了清醒的认识。可当他真的开始训练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了解的还是出入太大了。那些用地普通人的训练方式,显然并不适合眼前的少年。   每天清晨的五公里负重跑,对于一名优秀的士兵而言,也是个相当重的负担,可对于奥斯曼来说,似乎根本没有任何的意义。   当迈克尔公爵按他想象的时间来到操场上,准备等待奥斯曼回来的时候,他才发现,奥斯曼早已经回来,并且吃完了早餐,还有时间洗了个澡。   很快的,迈克尔公爵发现,奥斯曼无论是在力量,肢体柔韧性,跳跃能力,耐力这些方面,远比他见过的最优秀的战士还要优秀得多。   而他最缺乏的是技巧和常识,对于普通人来说,很自然的事情,到了奥斯曼身上,却是从没听说过的新鲜事。   迈克尔公爵最后把训练集中在,技巧课,常识课,军事课上面,这些方面奥斯曼所知道的实在太少了,甚至还不如一个孩子知道的多。   “今天我来讲讲军事常识,这方面我认为你应该多了解一些。”迈克尔公爵有些不适应的说道,训练新兵,居然大多数的时间留在房间里,这对于戎马一生的他来说,还真是头一次。   “是的,非常乐意接受您的指导。”奥斯曼正色道。   “帝国共有八个军团,分别是四方军团,它们负责守卫四方郡,每个郡一个军团。每只军团拥有八万人,分成十六只纵队。在中央郡,也就是我们菲格帝国的首都郡内,拥有四个军团,近卫军团负责京都圣西斯堡以及王宫的安全。   第一至第三军团为帝国的机动军团,同时也拥有最好的装备,最强大的战斗力。近卫军团有十万人,二十只纵队,但这只军团很少有机会上战场,因此战斗力很普通。   第一军团拥有十二万人,二十四个纵队,是帝国军力最强的一只,我以前就是那只军团的军团长。第二、三军团拥有十万人,二十个纵队,他们的战斗力仅次于第一军团。”   说完这些迈克尔公爵看了一眼奥斯曼,发现他非常认识的在听自己讲课,这让他很满意。少年的记忆力他完全不必担心,经过几次的试验,迈克尔公爵已经知道,少年拥有着非凡的记忆力,自己说过的话,他几乎可以背得一字不差,而对于这样的学习,他也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   “从地理位置上来讲,我们菲格帝国的位置并不很好。南面临海,是整个帝国中最安全,同时也是最富饶的地方,那就是我们现在所处的南方郡。   西方郡与四方帝国,天朝帝国两个国家接壤。四方帝国仅拥有八百万人口,军事力量更差,不值一提。天朝帝国却是个拥有八千万人口,拥有常备军十个军团的大国。而且天朝帝国的装备,武器以及后勤力量也是所有国家之中最强的。   好在他们的军团战斗力一般,最精锐的军团也仅相当于我们的四方军团,因此我们并不怕他们。   北方郡,也就是你义父布郎那家伙所住的地方,是帝国最北方的郡,与埃罗公国接壤,那也是个小国家,不必理会,但由于埃罗公国是个极北的国家,条件艰苦,因此常常会有盗贼进入北方郡。”   奥斯曼点了点头,他还记得,在来此之前,一次晚餐上,义父和奎克先生,正好谈过关于盗贼的事情,看来那些盗贼是来自极北的埃罗公国。   “东方郡是个胜产矿物的郡,除了那里,只有我们南方郡才拥有少量的矿山,因此,虽然东方郡是个比较穷的郡,但对于帝国来说,却有着无比重要的地位。   与东方郡接壤的是龙辛王朝,他们的实力在大陆排在第三位,拥有五个军团,战斗力要强于天朝帝国。   至于其它的小国家,在这片大陆上还有十一个,这些以后会慢慢告诉你。他们都不值一提,最强的一个国家也仅仅拥有两个正规军团,战斗力就不必说了。”   迈克尔公爵一口气说完了整个大陆的国家及军事力量,虽然奥斯曼表现出了很强的记忆和理解能力,但他还不能肯定,奥斯曼是否全部记下了。   “非常感谢您的教导,时间还早,如果您还不太累的话,可以再讲一些吗?”奥斯曼用一种渴望的眼神看着迈克尔公爵。   “当然,我的孩子,你的确非常的好学。”迈克尔公爵笑着说道,奥斯曼让他非常的满意,不仅仅是在这种知识课上,在实践课上的表现,更让迈克尔无可挑剔。   “事实上,对于我们菲格帝国来说,最具危胁的即不是东方的龙辛王朝,也不是西方的天朝,事实上,在我们这片大陆上,还存在着另一种智能生物。   他们被我们称为蛮族,一共由七个不同的种族所组成,他们智力高低不等,但体力上却都强于我们人类,这方面的知识,我以后会慢慢告诉你的,今天就先到这里吧!”   迈克尔对着意犹未尽的奥斯曼说道,他实在太喜欢这个孩子了。在迈克尔公爵心中,有了一个不错的主意,他准备让奥斯曼成为自己的教子,相信老朋友布郎一定不会反对的。   一年的时间匆匆的过去了,在这一年里,奥斯曼学到了更多的东西,不仅仅是军事的,还包括,政治,商业以及其它的很多常识。   自然,这其中奥斯曼最得意的就是军事方面的事情,按迈克尔公爵的说法,他现在的实力已经达到了高级剑士的水平,再有一年的时间,他就可以达到见习骑士的水准,这样的速度已经远远超出了迈克尔公爵的期望。   对于重弩,奥斯曼更加的熟练了,早已经不再是那个只会射固定红心的少年。而在武器方面,对于刀他情有独忠。军队里并不存在凌格使用的那种细刺剑,那是专门为贵族装备的装饰品。   奥斯曼虽然并没有选择五十公斤重的厚背刀,但他手中的刀也重达四十公斤。现在他已经懂得,能够灵活运用才最为重要,兵器并不是越重越好,同样的武器的重量也并不表示它主人的实力。   也许是这里的人并没有看到,当初象野兽一样的奥斯曼,因此虽然大家都知道他的来历,却没人像在隆卡多那样看不起他。正相反,这里的每个人对奥斯曼都相当的友好,特别是那个叫米尔的女仆。   迈克尔公爵收到了老朋友布郎的来信,并且满足了他的愿望,两个月前,奥斯曼成为了迈克尔公爵的教子。   “米尔,教父大人没有子女吗?”憋了很久的问题,奥斯曼终于问了出来。   “不,主人当然人子女。希西莉小姐长得美极了,只是太过于好动了,就像主人一样,她天生好武,可惜她是个女孩子,如果是男孩,相信她一定早已经进入军团,并且成为一名优秀的军官了。”米尔一边收拾着东西一边回答道。   “哦,希西莉小姐今年多大了?”奥斯曼坐在椅子上,一边无聊的翻看着手中的书一边问道,这里所有的书籍,早已经被他背熟了。   “希西莉小姐今年二十五岁,两年前嫁到了京都圣西斯堡。”米尔回答道。   “哦,可惜没看到。”奥斯曼说道,他一直在等待着凌格的到来,可是一年之期已经过了,可凌格连一点信息也没有带给他。当然,让奥斯曼想的最多的,还是他的黑豹兄弟,不知道它现在过的如何了。   “会见到的,但这两年可能不行,希西莉小姐珠丈夫,刚刚升任了第一军团长。凯思·琼尔伯爵是位非常出色的骑士。”米尔笑着说道。   “是吗?真想见见他,也许可以向他学习一些战斗技巧。”一提起骑士,奥斯曼的眼中就闪出火焰来。在这里,除了迈克尔公爵外,他再没见到过其它的骑士。   到目前为止,他还从没有正面击败过迈克尔公爵,这让他有些沮丧,要知道,迈克尔公爵今年已经六十多岁了,与一位老人交手,显然是不符合奥斯曼的胃口,虽然他的武技还远远不如那位有军神之称的老人。   第八章   “奥斯曼先生,现在还不行。不过我相信,再过几年,您一定比凯思大人还要棒。”米尔笑着说道。   “哦,是这样啊!教父是否还有其它的子女?”奥斯曼知道,虽然米尔并不会武技,但这里每个人的眼光都很出色,既然米尔这样说了,那目前为止,自己就绝对不如希西莉小姐的丈夫。   “好了,你应该出发了,让主人等太久可不好,虽然您是他的教子。”米尔笑着催促奥斯曼,却不回答他的问题。   “好吧!等我回来再聊。”奥斯曼接过狩猎装的外套,向外走去,对于打猎,奥斯曼的兴致一向不高。   而对奥斯曼非常满意的迈克尔公爵,只在这一点上对他很是不满。迈克尔公爵可是酷爱狩猎的。   迈克尔与布郎虽然同样是公爵,但显然身分上还是有相当大的差距。迈克尔公爵的领地至少比布郎公爵的大一倍以上,而且迈克尔公爵拥有自己的城市──亚美尼亚城,布郎公爵的隆卡多镇与之相比,自然就相形见绌了。   这种差距不仅仅在于领地的大小、城市的规模上,更重要的是质量上。   布郎公爵的领地有小半是田地,大部分则是山林,那种供奥斯曼和他黑豹兄弟生存的山林。而迈克尔公爵的领地上,有一半是肥沃的良田,另一半同样是山区,但这些山区里拥有四座矿山,在价值上已经有了相当大的差距。   打猎一天的收获并不是很多,这里并不是没有人烟的深山,在野兽的数量及质量上,显然无法与布郎公爵的领地相比美。   可虽然质量差了些,但收获还能让大家接受。数量上的差距,迈克尔公爵完全可以利用技术上的优秀来弥补。行武出身的迈克尔公爵,与作文职一生的布郎公爵,在打猎的技巧以及身手上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   整天下来,奥斯曼的收获最少,除了一只野兔之外,他没有任何的收获。自然,没人会认为他的箭术有问题,或者是打猎技巧不足。   每个人都知道,与黑豹生活在一起的奥斯曼,打猎的技巧根本无人能比,而他的箭术更是有目共睹的事情。   奥斯曼更多的时间是在观察,从山林到跟在后面的仆人,他仔细的观察每一样。与这些仆人居住在一起有一年的时间了,可每次奥斯曼都会感觉到新奇。   十四名仆人,穿着整齐的制服,排成两行跟在他与迈克尔公爵后面,步伐整齐,甚至连脚落地的声音都一样。每当出现猎物的时候,他们会马上分散开,执行他们的使命。   一年多的交往之中,奥斯曼知道,他们每个人都有着一身不俗的武技。奥斯曼相信,如果换成刚到亚美尼亚时的自己,只怕连他们其中最弱的一个,也无法正面战胜。   这些人根本不是什么仆人,他们是军人,是彻头彻尾的军人。只是每当奥斯曼问他们的来历的时候,他们仅仅是笑笑,并不回答他。   “在那里扎营。”看看天色已晚,迈克尔公爵挥着马鞭,指着树林里的空地说道,那里像是一片天然的营地一般,四周有树木遮挡,中间的空地又足够大。   仆人们马上行动起来,四个人开始搭帐篷,四个人负责砍木材,四个人负责准备食物,还有两人四处流动,看来是充当临时哨兵。   一切都迅速而有效的进行的,结合着自己从迈克尔公爵那里学到的知识,很明显,眼前是一支军队正在准备扎营休息,同时又不失警惕。   迈克尔公爵毕竟上了年纪,一天的狩猎虽然愉快,却有些累了,正坐在支好的行军椅上半闭着眼睛休息。   一种危机感涌上心头,这种感觉又有一年的时间没有感觉过了。奥斯曼感觉自己的汗毛全部立了起来,这里有危险,而且那个危险一直都存在,自己进入空地的时候,居然没有察觉到,直到此时才有感觉。   随手将重弩丢在地上,这里的面积有限,而且危险就在身边,这种远程武器并不适合现在的情况。   迈克尔公爵的眼睛猛的张开,两个临时哨兵也不分先后的飞扑过来。他们虽然比奥斯曼慢了一点点,但警觉性已经算是相当的高了。要知道迈克尔公爵已经上了年纪,又累了一天,那两个仆人则距离远一些。   一条黑影从树上扑了下来,目标是坐在行军椅上的迈克尔公爵。   公爵一动不动,他对奥斯曼很有信心,虽然距离很近,但他有足够的时间来救自己。事实上,他对于自己更有信心,就算奥斯曼出手慢了,他也有足够的能力保护自己,骑士是强大的战士,即便上了年纪也一样。   奥斯曼果然没有让迈克尔公爵失望,在那黑影扑下来的同时,他的身体已经到了黑影的下方。令迈克尔公爵意外的是,本已经出鞘的钢刀被他随手丢在一边,直接扑到黑影上,与那黑影抱成一团,撕打起来。   两个仆人停下脚步,看着奥斯曼与那个黑影搏斗,居然露出了笑容,坐在行军椅上的迈克尔公爵同样露出一种古怪的笑容。   四周的仆人也停下了手中的工作,同样没有上前帮忙,站在那里以欣赏的眼光看着奥斯曼战斗。   那是一只黑豹,没错,的确是一只黑豹。难怪所有的人都露出那样古怪的笑容,他们当然知道奥斯曼的来历,如果不是布郎公爵将他带出山林,现在的奥斯曼依然是一只黑豹。   奥斯曼丢掉手中的刀,这样的举动大家一点也不奇怪了。如果面对的是一只老虎,也许他会一刀杀掉,但豹子就不同了,特别是黑豹,那更不同。   一会的功夫,黑豹被奥斯曼压在身上,无论是从速度上,还是力量技巧上,奥斯曼都占有绝对的上风。   黑豹所有的技巧,他都无比的熟悉,同时也知道应该如何应对,而这只黑豹,明显没有想到,人居然可以赤手空拳将牠压在身下。   奥斯曼似乎打得很开心,坐在黑豹的肚子上,两手紧紧掐着黑豹的脖子,如果牠挣扎,力量就加大,如果黑豹挣扎的力量减弱,他手上的力量也同样减弱,他已经赢了。   抬起头,仰天长嘶,从奥斯曼的嗓子里传出豹子一样的嘶吼声。那是得意的吼声,是胜利的吼声,地上的黑豹自然听得明白,而迈克尔公爵众人,完全可以从奥斯曼的表情上明白他吼叫的意义。   黑豹驯服的趴在地上,牠感觉那并不是一个人类,反倒像是自己的同类,而且是一个强大的同类。心中虽有不甘,牠却暂时不敢再战,野兽同样有野兽间的规则。   “迈克尔先生,我想带这只豹去玩玩。”奥斯曼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说道。   “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迈克尔公爵笑了起来,奥斯曼与他黑豹兄弟的故事,他早已经不知道听过多少遍了,虽然眼前的黑豹并不是奥斯曼的兄弟。   奥斯曼带了两只幼鸡,一边逗着黑豹,一边让黑豹带他去牠的领地。黑豹虽然没有人类那样丰富的语言,但很多意思的表达还是可以作得到的。恰好,对于黑豹的语言,奥斯曼相当的精通。   黑豹的住所离这里并不远,那是一个天然的山洞,山洞很深,却并不很大,洞里面有不少的动物骨骼。   山洞的位置很特殊,在半山腰的一处悬崖边,离地有二十多尺高,正好有三棵大树长在洞边,黑豹首先爬上大树,再从大树上跳跃进洞中。对于一只豹来说,这个居所实在是有些太过于奢侈了。   山洞里那股阴森的潮气,夹杂着血腥的气味让奥斯曼稍稍有些不适应,看来两年的人类生活让他改变了太多,以前的他同样生活在这样的地方。   直到天黑的时候,奥斯曼才恋恋不舍的离开这里,返回营地。那只黑豹居然一直送他到营地的外面才转身离去,看来牠已经承认了奥斯曼同类的身分。   走进营地,奥斯曼一怔,火堆已经熄灭了,地上还有打斗的痕迹,迈克尔公爵和他的仆人们全都消失了。   奥斯曼仔细的观察了一小会,马上判断出结果。是狼群,在不远的地方,奥斯曼已经找到了十只以上的野狼尸体。从留下的痕迹来看,这群狼至少有五十只以上。   看来迈克尔公爵遭到了狼群的袭击,在现场,奥斯曼只找到了一处血迹是属于人类的,看来仆人中有人受了伤。而迈克尔公爵并不准备放过这群狼,因此带着仆人追踪下去。   对于追踪,奥斯曼不必经过任何的训练,也绝对是最高明的。   跟着众人的足迹,奥斯曼一口气追出五里远,一路上可以不断的发现野狼的尸体,算算已经超过二十具之多,看来这群狼很快就会被迈克尔公爵消灭掉。   “救……我……”   微风中,一个几乎无法辨认的声音传来,奥斯曼超人的听力也勉强听到一丝声响,但无法分辨那人说的是什么。   这里有人受伤了?奥斯曼有些奇怪的想着,如果是仆从中有人受伤,那些纪律严明的仆从们,不可能会丢下自己的同伴,更何况以迈克尔公爵的性格,更不会丢下伤员不管。   顺着声音,奥斯曼来到一处悬崖边,伸头向下看去,在悬崖下十几尺处,一个人影随风轻轻摇晃着。奥斯曼没有他黑豹兄弟的夜视能力,但他的视力也远好于常人。   跃身向下跳去,随手拉住一根藤蔓,呼吸间,奥斯曼已经让自己的身体停在人影的身旁。   那的确是个人,不过并不是仆从中的任何一个。这个人奥斯曼从没见过,他满身是伤,右手紧紧抓住一根斜向生长出的灌木,任凭灌木上的刺扎入肉中,而他的左手无力的在身边摇晃着,奥斯曼知道,他的左手脱臼了。另外,他的衣服破烂不堪,伤口很多,却无大碍,看来是滚下山崖时被灌木割伤的。   奥斯曼左手将处在半昏迷中的人夹在胳膊下面,右手用力,整个身体向上窜去,脚在山崖上借力,两个起落,已经带着那人回到了地面。   “奥斯曼少爷,您的追踪技术居然这么差?”说话的是管家穆尔,他的身后跟着几个仆从,每个人的肩头都扛着两只野狼,看来狼群已经被消灭掉了。   “回营地。”奥斯曼简单的说道,这个人必须马上得到治疗,奥斯曼也无法判断,他那个样子吊在山崖间有多久了,全身已经有些发硬了。   “有人受伤了?奥斯曼少爷,还是我来背他吧!”穆尔发现了那个受伤的人,马上放下手中的野狼,抢着要背伤患。   “快走吧!”奥斯曼没给他机会,抱起那人向营地方向跑去,营地里有足够的药品。   “快跟上。”穆尔吆喝着,扛起野狼,紧紧的跟在奥斯曼身后。   营地的火光下,奥斯曼看清了他的相貌。那是一个年约五十岁的老人,身体却很结实,除了左膊脱臼,身上并没有什么大的伤口,右手由于长时间紧抓着灌木,手掌上满是木刺。   这样的伤自然难不倒那些仆从们,很快将他的伤口处理好,脱臼的左膊也被奥斯曼接好。在火堆的温暖下,他的身体慢慢恢复了柔软。   “他需要一些肉汤。穆尔,快去煮一些来。”满身是血的迈克尔公爵看了看说道,看来他也杀了不少的野狼,虽然面容有些疲惫,兴致却很高。   “是的,主人。”穆尔马上命人去准备食物和肉汤,准备一半的晚餐被狼群破坏了。   喝下半碗肉汤,那人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这里……哪里……”老人的声音相当的嘶哑,让人听着很不舒服。   “你已经安全了。”奥斯曼见那人已经没事了,安慰了一声,准备去好好吃一顿。   先一步用过晚餐的迈克尔公爵倒是对此人有些兴趣,坐在他的身边聊了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   “比尔……我叫比尔。”比尔已经好了许多,此时已经看清了眼前的一切,坐在自己身边的老人,很明显是个贵族,而且气质不凡。   “你怎么单独来这里,虽然这里并不是没有人烟,却依然有些野兽存在,你一个人来这里太危险了。”迈克尔公爵对此人来这里的目的产生了疑问。这里是他的领地,虽然并不禁止别人来或者路过,但通常都会接受到警告的。   迈克尔公爵可以肯定,他并不是自己领地内的子民。公爵虽然不可能见过每一位领地内的子民,但他知道,这里的居民没人不认识自己。   “找矿。”比尔坐了起来,接过穆尔端着的肉汤,大口的喝着。   喝完了汤,比尔礼貌的说道:“谢谢您救了我。”并且行了个贵族通用礼,虽然身上的衣服很破烂,举止却可以证明他也同样是位贵族。   “你是贵族?”迈克尔公爵皱着眉头问道,一个贵族,无论他的家境有多差,至少身边也会带着一个以上的仆从。   “我是个没落的贵族,能否请教先生的大名?”恢复过来的比尔,说话流畅了许多,但声音依旧沙哑,看来他的嗓音本就如此。   “迈克尔,迈克尔·克里斯托夫。”公爵向比尔伸出手,表示出友谊,虽然比尔看起来又脏又臭,而且很明显是个没落的贵族,但迈克尔公爵从不会以貌取人,而且乐于帮助每个需要帮助的人,这与他严紧的生活反差很大。   “迈克尔·克里斯托夫?”比尔眉毛扬了扬,再次问道。   “是的。”公爵笑了笑点头应道,他知道自己的名字很少会有人不知道,除了那个与黑豹一起长大的家伙,就算是个孩子听到这个名字,也同样会有反应的。   “您是前第一军团长?”比尔惊讶的问道,没想到救自己的居然是有军神之称的公爵大人。   “是的。能告诉我,你在找什么矿吗?”迈克尔公爵问道,他并不想谈论自己的名气问题。   “一种很特殊的矿,据说只有这里才可能找到。事实上,我从一个商人那里得到了一小块矿石,而据他说,这块矿石是在这里找到的。”比尔一提起矿石就来了精神,显然对于矿石,他有着一种超乎常人的狂热。   “可以让我见识一下吗?这里是我的领地,相信我对这里还是比较熟悉的。”迈克尔公爵说道。   “当然,您看,就是这块。”比尔从怀里摸出一块黑亮的石头,交给迈克尔公爵。   “你肯定这是块矿石吗?在我的领地之中,共有四个矿山,但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任何一个矿山都不出产这种矿石。也许我可以帮你问问矿山的管理者,他们对于矿石比我更内行。”仔细观察了一会,迈克尔公爵说道,他甚至不能肯定那是一块矿石。   石头不大,纯黑色,而且发着亮光,如果不是用手摸的话,迈克尔公爵甚至会以为它是一块煤。可放在手中,公爵就明显感觉出它并不是煤,因为它的重量至少是同体积煤的三倍以上,也许它真的是一种矿石也说不定。   “哦,您说的那四个矿山我都去过,那里没有这种矿石,我可以肯定。”比尔有些失望的说道。   “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找这种矿石吗?它的价值在哪里?”迈克尔公爵问道。   “这是一种很特殊的矿石,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但它的硬度、韧性、延伸性,是我见过的矿石中最好的一种,如果说它有什么缺点的话,那就是太重了一些。因此由这种矿石打造出的武器,虽然非常锋利而结实,却会因为重量的原因,而让大部分人无法使用。”比尔认真的回答道,面对迈克尔公爵,没人会不恭敬的。   “你是位锻造师?”迈克尔公爵惊讶的问道,从没听说有贵族愿意作这一行业的,就算他的家境如何的困难,而且这一行也并不容易赚到什么钱。   “就像您是最好的军人一样,我是最好的锻造师。”比尔骄傲的说道。   “哦?能问你的全名吗?”迈克尔公爵脑中一闪而过的灵光,让他想到了一个人。   “比尔·克林斯曼。”比尔骄傲的说道,似乎他的名字与迈克尔公爵一样为天下人所知。   “你是烈火的制造者?”迈克尔公爵惊呼一声,烈火是菲格帝国的三把最好的兵器之一,而它的锻造者,正是叫作比尔·克林斯曼。   “是的,烈火是我制造的,可惜再也打造不出另一把来。”比尔似乎觉得有些遗憾。   “为什么?你既然能打造出第一把,应该可以再打造出另一把来。”虽然知道锻造好的兵器是件非常难的事情,迈克尔公爵依然无法理解。   “因为矿石,事实上,好的锻造师并不难找,但一块好的矿石则太难寻找了,我大半生的时间,都在为矿石而奔走。”比尔有些无奈的说道。   “烈火是用哪种矿石锻造的?也是这种吗?”出于军人对于武器的热爱,迈克尔公爵非常喜欢与比尔这位锻造大师交流。   “不,公爵先生,我说过,这种矿石我也是第一次见到。烈火是由一块陨石打造成功的,那样的陨石更难寻找,能找到它,只是我的运气。”比尔说道。   “难怪,烈火我见过数次,一直没弄明白它是由什么材料打制而成的,谢谢你为我解惑了。”迈克尔公爵很有诚意的表示感谢。   “这没什么,如果我能找到这种矿石,我相信,用它打造出来的武器,会比烈火更为出色。”比尔轻抚着手中的矿石,就像在抚摸他的孩子一般。   “有这么神奇?”迈克尔公爵奇道,在他的眼里,烈火几乎可以称为神兵利器了,要知道,这个世界上并没有所谓的神兵之说。   “应该是的,普通人对于矿石,了解的只是它的名称,而在我的眼里,所有的矿石都没有名称,只有它的属性,而属性好的矿石,就一定能打造出好的武器来。”比尔说道。   第九章   “但愿你能找到这种矿石,如果找到了,请通知我一声,我非常想见识一下由这种矿石打造出的武器。要知道我对于烈火可是非常喜爱的,可惜菲格大帝宁愿多给我一座城市,也不愿意把烈火赐给我。”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其它的公爵封地只能是镇,而整个帝国之中,只有您的封地是城市。”比尔恍然大悟道,这个问题一直将所有的人迷惑住了,而那些爵位同样是帝国的公爵们,只能暗中嫉妒。   “那是什么东西?”奥斯曼从远处走来,看来他吃的很多,花了不少的时间。要知道他就餐的速度可是无人能比的。   “矿石,一种可以打造出神兵的矿石。”迈克尔公爵说道。   “可以给我见识一下吗?”奥斯曼坐在迈克尔公爵身边说道。   “当然,是您救了我,我对您有印象。”比尔非常客气的说道,没想到自己的救命恩人居然如此年少。   “举手之劳。”奥斯曼随口说道,手中把玩着从比尔那里接过来的黑色矿石,有些疑惑的问道:“这种矿石在哪出产?”   “没人知道,我正是为了寻找它,才来到这里的。因为它,我被狼群追赶,差点送了命,但我一点也不后悔。”比尔坚定的说道。   “原来是这样。”迈克尔公爵笑了起来,谈了这么久,他早已经忘记应该问一下比尔,为何会掉到山崖下的。   “这种矿石我见过。”看了一会,奥斯曼肯定的说道。   “什么?在哪里?”比尔扑了上去,所谓的贵族礼仪立时荡然无存,没有什么比矿石更重要了,至少对他来说是这样的。   “离这里不远,一个山洞里,我不知道有多少,不过应该不是很多。”奥斯曼说道。   “快带我去,求求您了。”比尔急得几乎哭了出来。   “我看还是明天吧!现在已经午夜了。”迈克尔公爵说道,他实在太累了,人上了年纪,体力明显不如从前了。   “不,求求您了,带我去好吗?我自己可以采矿。”比尔扑在奥斯曼身上,用他那瘦弱的两臂摇晃着奥斯曼的身体。真的看不出,虽然他的身体很瘦弱,却拥有不小的力量。   “好吧!不过那里有头豹子,我得与牠商量一下。”奥斯曼无奈的说道。   “快快……”比尔站起来,拉着奥斯曼的手。   迈克尔公爵无奈的摇摇头,挥了挥手,十名仆从跟在两人的身后,向黑豹的家走去,而老公爵已经哈气连连了。   东方的天空开始发白的时候,奥斯曼、比尔以及那十位仆人,背着从豹洞内采来的矿石,回到了临时营地。   连奥斯曼也感觉到一丝疲惫,这种矿石的硬度超出了他的想象,无论是鹤嘴锄或者是巨剑,想要将矿石采集下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相对矿石而言,它四周的那些岩石就松软得多了。最后还是在比尔的带领下,大家找到了采矿的好办法。工具并不是对这些矿石下手,而是它四周的岩石,只要把四周的岩石打碎去掉,黑色的矿石自然会掉落在地上。   这种矿石显然很纯净,不会与其它的石头混在一起,这样也给大家的采集带来了一丝便利。如果像铁矿或者铜矿那样,连奥斯曼也无法想象,用什么样的方法才可能将这些坚硬无比的石头采集出来。   比尔的确是个狂人,看到奥斯曼拍着黑豹脑袋的时候,也没有把目光稍稍离开矿石一会。山洞里的矿石并不多,十二个人努力一晚上的结果,也只有一小堆。但它的重量是让人无法忽视的,这一小堆的矿石,居然要由五个人分开来背。   奥斯曼清楚的知道,迈克尔公爵家里的这些仆人是如何的与众不同。虽然没有见过真正的军人,但奥斯曼毫不怀疑,他们就是其中最优秀的一部分。   这些仆人背着两头狼也不会显得吃力,而背上一包不大的矿石,却很让他们汗流满面。看着矿石的体积,奥斯曼苦笑了两声,这些矿石也许只够打出两柄长刀,那还不计算提炼的问题。   “你们的收获看来不错。”迈克尔公爵说道,长年的军旅生涯,让他养成了早起的习惯。   “不多,但应该够打造一把武器了。”比尔两眼通红,头发散乱,衣服上还沾满了泥土,但这些都丝毫不能影响他的兴致。   “那就好,我非常想见识一下,能让铸造大师比尔·克林斯曼也吃惊的矿石,到底能打造出如何出色的武器来。”一谈到武器,迈克尔公爵的眼睛就开始放光。   “如果您想看的话,我可以在您的府上打造。当然,如果您不认为麻烦的话。”比尔恢复常态,显得很有礼教。   “当然,怎么会麻烦呢?我认为这样最好了,如果你有什么需要,我相信完全可以满足你。”迈克尔公爵大喜道。   虽然这件神兵利器,迈克尔公爵并不指望比尔会送给他,但能亲眼见到神器的出世,这已经让公爵喜出望外了。要知道比尔打造的神兵利器,真的是价值连城。   “看来您的狩猎要提前结束了,我为此感到抱歉。”比尔弯腰行礼说道。   “那不算什么,我们马上回去。告诉我,你需要什么,我会令人先为你准备好的。”迈克尔公爵是个行动派,说作就作是他的风格。   “好的,我们边走边聊。”比尔一点也没客气。   奥斯曼叹了口气,无奈的爬上马背,真看不出来,那瘦弱的比尔,精神居然比自己还要好。经过一天一夜的活动,奥斯曼已经感觉疲惫了,而且肚子也很饿,可现在连吃早餐的机会都被取消了,看来只能等中午那餐了。   回去的时候很顺利,这里本就是公爵的领地,仆人们经常跟随着迈克尔公爵出行狩猎,对这里的地理环境极为熟悉,而且这里的野兽也并不多,像昨天遇到的狼群,已经很让众人意外了。   消灭狼群,不仅仅是为了狩猎的兴趣,更重要的是保护这里的平民,以及他们的牲畜。迈克尔公爵可以接受这里有一只老虎,或者豹子的存在,但绝对不允许那些野狼集聚成群,那样不安全。   “您喜欢用刀?”比尔提起奥斯曼常用的那柄刀问道,这柄刀比普通的刀要沉重许多,随手一掂,以比尔的专业知识就可以得出相当准确的结果。刀重四十公斤,看来自己的救命恩人是个大力士。   “是的。”奥斯曼只是礼貌的点点头。   对于武器制造方面的事情,他没有太大的兴趣,对于武器的使用方法和技巧,才是他关心的事情。而且他对于武器的鉴别能力也相当的差,一直认为武器是死的,人才最重要,即便是再好的武器,如果使用方法不对,使用的人太差的话,那武器就与地上的一根树枝没什么不同。   他经常会想起自己与卡其拉交手的过程,那时候的自己,对武器的知识实在太过于贫乏了。如果不是对手比较弱,而自己的战略对头,很可能被杀的是自己。   事实上,那场战斗自己犯了太多的错误,除了上树之外,自己似乎连一个正确的动作也没有完整的作出过。   “您希望得到一把什么样的刀?”比尔的眼中闪着炽热的火光,连坐在一边的迈克尔公爵也动容了,很显然,为了报答奥斯曼的救命之恩,比尔大师准备为他量身打造一柄刀。   看来比尔并不是那种不近人情的人,虽然他从没有对奥斯曼说过一句感谢的话,却准备用自己的行动,以及即将问世的神兵来报答奥斯曼。   迈克尔公爵承认自己有些嫉妒奥斯曼了,如果那天晚上,自己追赶狼群的时候,落在最后面,也许会听到比尔的呼救声。   “随便,像这样就好了,但别太轻了。”奥斯曼随口应道。   “这把刀?这是垃圾。”比尔撇了撇嘴,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来,无论是表情还是声音,都让人知道,他对于手中的刀是如何的不屑一顾。   “只要能达到目的,就算是一根树枝,也是最好的武器。”奥斯曼淡然说道。武器也是一种工具,而能达到目的,才是工具的使命,这其中最关键的还是使用工具的人。   “说的好,奥斯曼先生,您真让我吃惊。”比尔动容道,显然他已经明白了奥斯曼的意思。   坐在一边的迈克尔公爵更是吃惊,甚至对于自己感到有些羞愧。作为一名骑士,他当然明白人的重要性,可作为一名军人,喜欢武器同样是一种天性。   人类习惯于使用工具,同时也过份的依赖工具。农夫失去了农具将不会种田,军人失去了武器将不会战斗,这是人性的弱点。   而天性纯朴自然的奥斯曼,对于这些不好的习惯显然还没有养成,这对于他来说,绝对是件好事,同时也给迈克尔公爵提了个醒。   不过迈克尔公爵马上又给自己找到了一个非常美妙的借口,自己现在早已经不是个军人了,而是一位老人,退休在家的老人。武器也不再是武器,更不是件工具,对于自己来说,一件神兵利器更大的价值在于观赏,就像桌子上摆放的盆景一样。不过一件好的武器,自然要比那无聊的盆景更会令迈克尔公爵感到赏心悦目罢了。   “请伸出您的手来。”比尔对奥斯曼的敬意更浓了,不再当他是个孩子了。   “有什么问题吗?”奥斯曼依言伸出自己的左手。   “您习惯左手使刀吗?”见奥斯曼伸出的是左手,比尔奇道。   “随便哪只手。”奥斯曼耸耸肩说道,每次作这个动作的时候,他就会想起自己的伙伴凌格。   事实上,对于奥斯曼来说,左手和右手一样灵活,至少奥斯曼从没有听说过,有哪只豹子是习惯于用右爪的,同样的,对他而言,左右手是一样灵活的。   “好吧!”比尔仔细的看着奥斯曼的手掌、手膊,还不停的来回抚摸着。   这样的动作让奥斯曼很不适应,不停的扭动着身体。只过了几息的时间,他已经不能再忍耐了,直接抽回手臂,不打算让比尔再摸下去了。比尔的手让他感觉不舒服,奥斯曼宁愿摸过来的是黑豹的爪子,那会让他感觉更自然些。   “我可以再看看您的右手吗?”比尔显然已经意识到了奥斯曼的不适,但他并不打算放过奥斯曼的另一只手。   “好吧!如果你希望这样的话。”奥斯曼无奈的伸出右手,他知道,人类的肢体接触都有一定的目的,虽然他还不知道比尔的目的是什么,不过他并不打算深究这事。   “尊敬的公爵,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以及足够的材料和人手。”比尔这次很快的放下了奥斯曼的右膊,就像奥斯曼所说的一样,在两只手臂上,他看不到常人的那种不同。   习惯于右手的人,右手掌肉会比较厚实些,同时右臂也远较左臂发达而有力。根据一个人手掌的不同,打造出相适应的武器,那才是真正的量身定作。而对于这一点,比尔对自己相当的自信。   奥斯曼的手指很长,掌心的肉很厚,这样的手的确不太适合使用剑,事实上也同样不适合使用刀,在比尔的眼里,奥斯曼也许拿一根巨木棒更合适些。   当然,他并不准备告诉奥斯曼,而且还会按他的心意,打造出一柄出色的长刀来。他同样对那种黑色不知名的矿石充满着期待。   “当然,你需要什么,可以直接告诉我,我希望能看到你是如何打造这柄刀的。”迈克尔公爵说道,看来他是准备全程观赏一柄名刀的出世。   “那我没有任何问题了,我想我可以开始工作了。”比尔笑了笑说道,脑子里开始勾画起武器的样式来了。   奥斯曼有些后悔救了比尔,比尔的到来,拉走了迈克尔公爵的全部注意力。一个月以来,迈克尔公爵几乎一直跟在比尔的身后,甚至充当他的下手,而自己最好的老师正是迈克尔公爵。   还好,这里的每个人都拥有着不错的学识,至少在军事、武器方面,那些仆人随便挑出哪一个来,都可以勉强指点一下奥斯曼。   “孩子,快来。”迈克尔公爵急冲冲的跑了进来,拉着奥斯曼向外跑,满脸的兴奋,比奥斯曼更像个孩子。   “刀打好了?”奥斯曼问道,他知道一定是这样的,目前来说,还没有其它的事情能让迈克尔公爵如此的兴奋。   “是的,是的,我的孩子,那可真是把漂亮的刀,我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它,真是太美妙了。”迈克尔公爵一边拉着奥斯曼向比尔的临时厂房跑去,一边胡言乱语着,看来那把刀已经把他迷住了。   穆尔站在空地上,拿着那柄长刀。刀长五尺,宽三寸,最厚处也只有两寸,通体乌黑,似乎有种物质在刀身上不停流动着,远远看去,那柄刀就像活的一般。   刀把有半尺长,可以两手紧握,此时穆尔是这样作的。看着穆尔的动作,奥斯曼知道这柄刀的确很有份量,要知道穆尔的力量在所有的仆人中是最大的一个。   穆尔双手持刀,慢慢的举过头顶,猛的向下劈去,全身的力量,再加上刀本身的重量,那柄黑刀的速度快如闪电,在半空中划出一道黑线,真的如同一道黑色的闪电。   没有剧烈的撞击声,地上的石头甚至看不出任何的异样,机敏的奥斯曼却已经知道,那块磨盘大的岩石已经被从中分开了。   好锋利的一柄刀,它的样子也的确很漂亮,流畅的刀身、乌黑而流动的色彩,连一向对于武器本身并不注重的奥斯曼,也同样深深的被它打动了。   看着毫发无损的黑刀,穆尔的眼中满是柔情,就如同在望着自己的初恋情人一般。不远处的比尔,双手抱在胸前,同样眼中尽是眷恋,用看着自己孩子的眼光看着它。   “怎么样?喜欢吗?”迈克尔公爵更是两眼放光,显然对于这柄黑刀的喜爱程度,还在穆尔和比尔之上。   “嗯,很不错的刀。”奥斯曼点点头,对于喜爱和厌恶,他从不会加以掩饰。   接下穆尔手中的黑刀,比自己原来用的那柄还要重上几分,但这点重量上的差别,并不影响奥斯曼使用它。   轻轻握住刀柄,一种舒服的感觉传遍全身。刀柄似乎是为他的手而订作的一般,丝丝入扣。事实上也正是如此,一个月前,比尔曾经非常认真的观察过奥斯曼的手和胳膊。   左手不停的挥舞着,奥斯曼的身影越来越快,越来越淡,一会的功夫,整个人影被包裹在黑色的刀气之中。   一套开山刀法,二十息之内被奥斯曼耍了出来。对于这种成套的招式,奥斯曼并不当真,他始终认为,可以杀敌的刀法,有几招就足够了。   因此,虽然他在迈克尔公爵的指点下,学完了军队中常用的十套刀法,但并不熟练,甚至有时候还会忘掉一招半式。   但这次不同,刀入手后,那些平时不屑的招式,如同流水般,自行涌现出来。开山刀法共三十式,如果平时让奥斯曼施展,没有十分钟是根本无法挥舞完的,而此刻,他的表情可以让最好的刀术考官满意。   “真的很不错。”奥斯曼停住脚步,走到迈克尔公爵和比尔身边,此时两人正沉醉于奥斯曼的挥洒自如,以及黑刀带给他们的震撼之中。   “当然,它比烈火还要出色,我绝对相信这一点。”迈克尔公爵说道。   “它还差个名字。”比尔的声音中也同样激动,他尽量压下自己汹涌的情绪,否则只怕连话也说不出来。   “黑豹,就叫黑豹吧!”奥斯曼说道,黑色流动中的影像,就像他的黑豹兄弟一样敏捷而有力。   “非常出色的名字,奥斯曼,它的确像是一头勇敢的黑豹。”迈克尔公爵点头称是,对于奥斯曼想出的名字,他认为的确再贴切不过了。   “我想还是不要刻名字了,我要在它的刀身上刻上一只黑豹。”比尔说道。   “这么硬的矿石,上面可以刻出黑豹来?”奥斯曼奇道,一个月的时间里,他从没来过这个临时厂房,甚至不知道比尔是如何打造出这柄刀的。   “不是用刀刻,我相信天下间根本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在它身上刻出,哪怕一个小小的印来。但可以使用一种液体,它拥有强劲的腐蚀能力,天下间,没有什么是它们不能腐蚀掉的。”比尔笑着说道,他知道,眼前的少年对于一些常识,缺乏足够的了解。虽然这个月里比尔非常的忙碌,而且很专心,但从那些为他打下手的仆人嘴里,他还是听说了关于奥斯曼的经历。   “原来如此。”奥斯曼点了点头,看来打造武器也是一种专门的学问。   “这柄刀不但可以这样使用,而且还可以变成长兵器,这样在真正的战场上,会更适合一些。”比尔对奥斯曼说道。   “变成长兵器?”奥斯曼问道,他知道,武器的长短有时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是的,这样作就可以了,在你需要的时候。”比尔走到奥斯曼身边,拿起刀鞘,在刀鞘的开口处按了一下,开口马上大了一圈。   比尔将刀鞘的开口对准刀把,用力一推,“卡”的一声轻响,刀鞘与刀把完美的结合在一起。   此时的黑刀,变成了一柄长把刀,长度增加了一倍。   第十章   刀的弯曲度很小,与普通的刀不同,因此虽然接长了,却不显得过于弯曲,而这样的弯曲度,又非常适合挥舞。   “您真是技艺非凡啊!”挥舞了一会长刀,奥斯曼真的赞美着比尔的手艺。   “哈哈……当然了,我是菲格帝国最好的锻造师,也是全大陆最好的。”比尔自豪的大笑起来。   三天后,比尔带着余下的矿石离开了亚美尼亚城,虽然迈克尔公爵多次挽留。迈克尔公爵非常希望能请比尔用余下的矿石再为他打制一把武器,无论比尔出什么价钱都可以商量。   不过很显然,比尔并不在乎金币,面对五十万金币的巨额钱财,比尔只是淡淡的笑了笑说道:“这些矿石还够打制一把小一点的武器,我相信现在我应该找的不是矿石,而是一个有资格拥有这种武器的人。”   缓了一缓,似乎发觉自己的话太过份了,比尔接着说道:“当然,以您的身分和经历,自然有这样的资格,但退休后的您,并不需要这样的武器。我认为,这样的武器与人一样,是需要经过历练的,而您应该早已经过了历练,并且不再需要去历练了。让更需要它的人来持有它,才更适合,您不这样认为吗?”   迈克尔公爵点了点头,虽然非常希望能得到这样一件武器,不过他很认同比尔的话。   饮过血的武器才是凶器,上过战场的武器才拥有杀气。放在家是摆放的,无论它如何的漂亮、锋利,那也仅仅是件艺术品罢了,而武器不应该是件艺术品。   “迈克尔先生,如果您喜欢,我可以将黑豹送给您。”奥斯曼自然知道迈克尔公爵的心愿,轻轻将黑豹放在桌子上。   盯着黑豹那流畅的线条,迈克尔公爵深吸了一口气说道:“孩子,谢谢你,不过你听到了比尔说的话,我认为他说的是对的。我不想否认对于黑豹的喜爱,但它并不真正的适合我,如果我再年轻二十岁,我会毫不犹豫的收下它。”   迈克尔公爵长长的吐出一口气,似乎连他的内脏也同时被吐了出来,他狡黠地笑了笑说道:“当然,如果我想找它聊天的时候,相信你不会拒绝我请它来喝茶吧!”   “当然没问题。”奥斯曼也笑了起来,与初见迈克尔公爵的时候相比,现在的公爵显得似乎年轻了许多,也更有人性了。   奥斯曼早就觉察到,公爵的身体情况并不好,衰老的速度远超过他的实际年龄。迈克尔公爵仅仅比义父年长三岁,可初次见到他的时候,看上去他至少要比义父大二十岁。而且那时候的公爵,脸上从来看不到一丝的笑容,而现在的迈克尔公爵不单看上去年轻了不少,而且性格也开朗了许多。   “好好地练习刀术吧!我的孩子,你不要让它失望。”迈克尔公爵深情的看了一眼黑豹,强迫自己扭头。   想抵抗黑豹的诱惑力,看来还真的需要些定力才行。   天空开始飘散下细细的雨丝,现在这个时候,北方应该刚刚进入春天吧!可这里的天气已经很热了。   细细的雨点打在身上,让奥斯曼感觉很舒适,黑豹似乎也感觉到主人的喜悦,刀身那奇异的颜色流动的更加快速。   “少爷……少爷……”演武场外面传来一阵呼喊声,由远及近。   是米尔,一年多的时间里,与奥斯曼接触最多的,并不是迈克尔公爵,而是贴身的女仆米尔。她无时无刻不在关心照顾着奥斯曼,这让奥斯曼非常的感激。在他的眼里,一直无法习惯人类的等级划分,无论什么人,就本质上看,奥斯曼认为都是一样的。   也许迈克尔公爵讲过的蛮族会有些不同?不过奥斯曼从没见过蛮族人。除了这块大陆,按公爵的说法,人类居住的空间里,在大海的另一头,应该还有一处更大的陆地,只是从没有人到达过。   对于这样的说法,奥斯曼完全无法接受,既然没人到达过,又如何得知呢?   奥斯曼看着越跑越近的米尔,发现自己的思想又跑远了。学习的越多,奥斯曼发现自己不懂的反而更多,这曾经让他迷惑了好长一段时间,直到迈克尔公爵为他解惑。   迈克尔公爵的解释总是非常简单而形象,为此奥斯曼曾经怀疑过自己的智力是不是太低下了。   “孩子,那其实很简单也很正常,如果你不知道什么是刀,那你只是不知道刀,对你而言问题只有一个。如果你知道了刀,那就会生出许多的问题来,比如说刀是由什么打制而成的,刀身和刀把有什么不同,刀的用处是什么,甚至应该如何打造一把刀。”   “当你开始了解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你每清楚了一个问题,又会由此而引出无数个新问题。因此,人类的一生就是学习的一生,人类在学习的探索中不停的进步,这才是人与动物之间的不同。”   ……   “少爷,快跟我走,又在发呆了。”米尔有些抱怨的说道,最近一段时间少爷越来越喜欢发呆了。   “去哪?”奥斯曼这才反应过来,米尔是来找自己的。   “回客厅,少爷回来了。”米尔娇喘着说道。   “我不是在这里吗?”奥斯曼奇道,什么少爷回来了?除了自己,还有其它的少爷?为何自己从没有听说过,甚至从没听人谈起过。   每次自己问到迈克尔公爵子女的事情,大家都会大谈特谈希西莉小姐和她的丈夫,却从没听起他们谈过其它人。   “不是少爷,哦,是另一位少爷,是鲍伯·克里斯托夫少爷,他是主人的儿子,希西莉小姐的弟弟。”满脸通红的米尔解释道,她发现,如果仅仅用少爷的称呼来解释,那只会越来越乱。   “你是说,迈克尔先生还有个儿子?”奥斯曼奇道。   “当然,一直都有啊!”米尔笑了起来。   “可你们以前从没有提起过,每次我问的时候,你们只会说希西莉小姐的事情。”奥斯曼发现,这些仆人显然都是知情者,他们在刻意将那位鲍伯少爷隐瞒起来。   “是这样的,主人本来就有一位小姐和一位少爷,小姐的事情你都知道了。少爷叫鲍伯,很聪明,也很帅气,他是在主人四十岁的时候生下来的,那时候我还没在这里呢!”米尔一边带着奥斯曼走向客厅一边解释道。   “那为什么你们从不提起?迈克尔先生似乎也从没提起过他。”奥斯曼尽量走的慢些,他希望在走到客厅之前,对于这位鲍伯少爷多了解一些。   “别急啊!听我说。鲍伯少年一直是主人的希望,他十六岁的时候,就已经升级为高级剑士了,十七岁的时候正式成为见习骑士,主人对他非常满意,同时也对他寄予了相当大的希望。”米尔也放慢了脚步,对于奥斯曼的思考方式,这里没人比她更加了解。   “在三年前,也就是你来这里的前两年,有两位雷霆武士来到这里,他们非常的威猛,比穆尔管家还要强壮得多,而且主人对他们也相当的客气,我从没见过主人对人那么客气过。”米尔回忆着当时的情景,那时候她还很小。   “快说。”奥斯曼看离客厅已经不远了,忙催着问道。雷霆武士,迈克尔公爵曾经提到过,但说的不多,当时迈克尔公爵说这些以后自然会告诉他的──公爵每次发现讲课的内容越扯越远的时候,总是这样对奥斯曼说。   “那两位雷霆武士说什么种入雷霆力量什么的,我没听懂。当时我记得主人又开心,又有些担心,我不知道主人为何会那样。”米尔继续说道。   “后来那两位雷霆武士带着少爷走了,主人一直在等待消息,可三个月之后,主人开始失望了,他说了许多话,但我们都听不明白,只有穆尔管家可能听得懂。”   “再后来,主人的性格就变了,虽然还是那样严紧,却变得更加严肃了,而且不再有笑容,两年的时间里,一下子苍老了几十岁呢!”米尔说道。   原来是这样啊!看来迈克尔公爵的外貌是因为想念儿子的原因造成的。奥斯曼心中一阵失落,人都是有父母的,可自己从小就跟在母黑豹身边,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是否还活在世间。   甩甩头,把这样的不快甩到一边,母黑豹就是自己的母亲,而现在自己又有了一位义父,还多了一位教父,同时还有黑豹兄弟,凌格也同样是自己的兄弟!奥斯曼满意的点了点头,自己已经拥有了足够多的亲人。   “一直到奥斯曼少爷您来到这里之后,主人的性格才慢慢的恢复了一些。这回好了,鲍伯少爷也回来了,这次主人可要开心死了。”米尔雀跃着,看来她同样开心。   “我们到了。”奥斯曼说道,一脚已经踏入了客厅。   客厅中坐着三个人,正中央自然是迈克尔公爵,在他的身边,还坐着两个青年。那两个青年的年纪大约与塔斯夫相当,奥斯曼知道塔斯夫今年二十一岁,那么这两位也应该差不多那么大。   左边的年青人一身的武士服,非常精神,而且看起来也很帅。近半年来,对于人的外貌,奥斯曼才开始注意,在此之前,一个人长得如何,奥斯曼是从来不会在意的。其实即便是现在,他也同样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外貌而对他有任何的评价。   野狗的样子很怪,非常丑,但牠们绝对拥有比猎狗更强的攻击性。豹子的体形优美,战斗中却不如难看的狮子,甚至面对体形巨大的野牛也并不占上风。   另一个人的衣着引起了奥斯曼的兴趣,他从没见过如此古怪的服装。那件衣服看起来是一整件,从头上套进身体的,除了黑色的衣料之外,上面还有许多用金线绣成的图案。   那些图案既不是自然景物、动物,更不是花草鸟鱼,连图腾标志都不是。图案相当的复杂,看上几眼,奥斯曼甚至有些头晕的感觉。   在他的右手边,放着一根拐杖,奥斯曼相信,这人的年纪和身体,绝对用不着一根拐杖来帮助他。   那根拐杖很华丽,最吸引奥斯曼眼球的是那拐杖的顶部,镶嵌着一颗红色的石头,现在的奥斯曼早已经不再是野孩子了,他知道,那是被称为红宝石的一种珍贵石头,这种石头非常少见,价值极高。   迈克尔公爵是相当富有的人,同样他的义父布郎公爵的生活也相当不错,可在这两人家中,他一次也没有看到过如此大的一颗红宝石。   “孩子,快过来,我给你介绍一下。”看到奥斯曼走进来,迈克尔公爵招手叫道,声音中的确是充满了喜悦。   “这是我的儿子,鲍伯·克里斯托夫,你们认识一下,我希望你们能成为好朋友。”迈克尔公爵指着身着武士服的青年说道。   “很高兴认识你。”鲍伯站起来向奥斯曼伸出了友谊之手,动作优雅,一看就知道是位非常有教养的人。   “你回来太好了,迈克尔先生会非常开心的。”奥斯曼紧紧的握了握鲍伯的手,真的很高兴认识他,相信有鲍伯的存在,迈克尔公爵可以再年轻十岁。   “这是我儿时的伙伴,他叫朗·迈尔斯通,现在是一名见习魔法师。”鲍伯指了指衣服怪异的青年说道。   “你就是黑豹养大的孩子吗?真的看不出来。”朗的目光中满是好奇,不过奥斯曼知道那里没有任何的恶意,他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眼神。   事实上,奥斯曼比朗还要好奇,他居然是位魔法师,魔法师是什么,奥斯曼早已经听迈克尔公爵讲过了,那是拥有一些奇怪力量的人。   “是的,您是位魔法师?”奥斯曼又紧握了一下朗的手,他的手很软很柔,与米尔的手有些相似,不过奥斯曼知道,他绝对是位男性。   与朗相比,鲍伯的手非常有力,而且不带一丝的赘肉,整个人同样充满了一种强大的力量,就像一只蓄势待发的豹子。   “坐下来说话,大家都坐下。”迈克尔公爵对三人的表现很是满意,初次见面,气氛相当融洽。   接着,迈克尔公爵用着与平日的他很是不同,透露着一丝软弱的声音说道:“鲍伯,我一直以为你已经死了,还好,老天保佑你平安无事。”   “父亲大人,事实有些意外,因此多用了一些时间。”鲍伯歉意的看着父亲,那苍老的面容和深深的皱纹,说明了父亲为他的担忧与忧伤。   “孩子,三年啊!你一去就是三年,从没听说过雷霆力量的种入居然需要三年的时间。”迈克尔公爵有些激动的说道。   种入雷霆力量?力量如何种入?奥斯曼不清楚那代表着什么,但似乎很重要。   “父亲大人,雷霆力量的种入自然不需要那么久的时间,但我和保护者被困在山洞里了,地震让那里完全被封死,我们花了太长的时间来打通出路。”鲍伯平静的说道,但奥斯曼知道事情绝对不会如他所说的那样简单。   先不说所花的时间居然要三年,只看鲍伯的手有多粗糙,就知道他曾经受过一些什么样的苦难,看来帅气的外表下,鲍伯拥有和他父亲一样的坚韧。   “鲍伯,你的传承花了多长时间?”朗问道,看来朗与鲍伯相见的时间并不长,很多事情他同样不知道。   “三个月,朗,我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既普通,又正常。”鲍伯亲热的回答道,看来两人的关系相当亲密。   “也就是说,你花了两年零九个月的时间来打洞,哈哈……”朗哈哈大笑了起来。   “是的,你说的没错。”鲍伯也跟着笑了起来,同时给了朗一个感谢的眼神,他知道,自己的伙伴正用他的方式来让父亲感觉好过些。   “我想我是第一个出生之后就开始向老鼠学习的未来武士。”鲍伯笑着补了一句。   “好好好……”迈克尔公爵的眼角有些潮湿了,既为儿子的孝心所感,又为儿子能有这样好的朋友而发。   公爵虽然上了年纪,可他并不胡涂,这近三年的时间里,鲍伯与那位保护者吃的是什么?虽说雷霆武士和未来武士拥有着常人无法理解的能力,可他们毕竟还是人,还是要吃喝的。   迈克尔公爵不准备再问下去了,他知道,那只会让大家更难过,让儿子和他朋友的一番心意泡汤。   “种入雷霆力量是什么意思?”奥斯曼还无法理解这么复杂的人类心理活动,雷霆力量这个词汇更加吸引他。   “奥斯曼,你还没有学到这些吗?”鲍伯惊奇的看着奥斯曼,又转头望向父亲。   “不,还没来得及讲这些,他的常识太差了,要讲的东西实在太多。要知道,一个人二十年应该学会的东西,全部浓缩到两年多的时间里,这已经太难为他了。”迈克尔公爵说道,看着奥斯曼的眼神中全写着满意。   “那我来讲讲吧!”鲍伯表示理解的点头说道。   “好极了,我正想知道那些,似乎与什么雷霆武士有关?”奥斯曼高兴的说道。   “是的,你说的没错,那的确与雷霆武士有关。”朗笑了笑说道。   对于一名武士或者魔法师来说,这些当然是常识,甚至很多的平民也同样知道。当然,传承的意思大多数人就不知道了,甚至在此之前,作为见习魔法师的他也同样不知道,那是雷霆武士的秘密。   按迈克尔公爵的说法,眼前的少年已经拥有见习骑士的能力,他居然还不知道什么是雷霆武士,这有些太说不过去了。   “在整个大陆,最强大的兵种,既不是骑士,更不是剑士,甚至连魔法师在很多方面都弱于它的,它就是雷霆武士,雷霆武士是目前大陆上最强大的战士。他们拥有着奇异的力量、强健的身体、灵活的身手、机警的反应。”鲍伯慢慢说道。   “与骑士或者魔法师不同,雷霆武士并不是靠学习得到这些的。”鲍伯继续说道。   “什么?你的意思是雷霆武士不需要学习,也可以得到强大的力量?”这让奥斯曼根本无法接受,那怎么可能?   “不,雷霆武士同样需要学习,只是那种学习完全是不同的。雷霆武士力量的泉源来自雷霆力量。”鲍伯摇了摇头说道,他知道,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是难以理解的事情,奥斯曼的表现还算是比较镇定的。   奥斯曼摊开两手,示意鲍伯继续说下去,他已经越来越有兴趣了。   “所谓的雷霆力量是来自于雷霆珠,而雷霆武士的起源已经无法考究了,按照人类目前的记载,雷霆武士至少已经存在了一千两百多年。而每位雷霆武士的身体里面,都会拥有一颗雷霆珠,它不但是雷霆力量的载体,同时也能记录知识。”   鲍伯停了一下,继续说道:“当一位雷霆武士去世之后,雷霆会馆会负责寻找适合种入雷霆珠的人,将那颗雷霆珠种入新的雷霆武士体内,这样新的雷霆武士就传承了上一代雷霆武士的力量和知识。”   “雷霆武士必须有雷霆珠?”奥斯曼问道,他已经慢慢明白了。   “是的,每位雷霆武士都必须有雷霆珠存在于体内。”鲍伯肯定的说道。   “那雷霆武士不是越来越少了吗?如果他死的时候,四周没有同伴,也没有人,那雷霆珠也就无法取回了,无法取回雷霆珠,自然就少了一位雷霆武士。”奥斯曼按自己的思维说出来。   “你所说的情况的确时有发生,虽然雷霆武士拥有强大的力量,几乎不会被别人杀死,但这种丢失雷霆珠的事情还是会发生。不过事实上,雷霆武士并不是越来越少,而是越来越多。”鲍伯说道。   “那怎么可能?”这次连朗也好奇的问道。   “奥斯曼的想法,雷霆会馆早已经考虑到了,因此雷霆会馆还有另一件必须办的事情,那就是养珠。”鲍伯说道。   “养珠?如何养活?难道雷霆珠是活的?”奥斯曼的眼睛更大了。   “不,雷霆珠自然不是活物,但可以通过一种方法产生出新的雷霆珠,虽然速度会非常的慢,但只要不停的传承努力,雷霆武士就会越来越多。”   “能说说看吗?”朗问道,他与鲍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因此才如此问道,他知道,每支特殊的部队,都有他们自己的秘密,更何况是闻名天下的雷霆武士。   “这里没有外人,我可以说,但你们不能传出去,除了你们自己,不可以再告诉任何人。”鲍伯严肃的说道,此时的鲍伯像极了他的父亲。   “当然。”迈克尔公爵点头应道,虽然他曾经被称为军神,同时也是第一军团的军团长,可是关于雷霆武士的事情,他知道的并不是很多。   “培养新的雷霆珠是件很残酷的事情,必须要有一批人为此而死。在一个特殊的地方,那里拥有着一种雷霆之力,那是雷霆武士最原始的力量。让一个身怀必死之心的勇士,在那地方不停的修习一种功法,这种功法会不停的吸食雷霆原始之力和那个人的精血,十年之后,就会培养出一颗原始的雷霆珠来。”鲍伯轻声说道。   第二集 救援之旅   第一章   “这么简单?那雷霆武士一定很多。”对于死个人,奥斯曼是不会在乎的,既然雷霆武士被传说的如此了得,自然应该多多的培养雷霆珠才是。   “简单?一点也不简单,事实上,就算是体质非常优秀,而且意志坚定的人,也只有一半的机会产生出原始的雷霆珠。而这样的雷霆珠,与真正的雷霆珠相差甚远,还需要第二个培养人花十年的时间,一共需要五个培养人,五十年的时间才能真正培养出雷霆珠。”鲍伯扫了奥斯曼一眼说道,哪有那么容易的事情,更何况还是雷霆武士的雷霆珠。   “五代的培养人,每一代都只有二分之一的机率,也就是说,十个人中才有一个人真正能培养出雷霆珠来。”鲍伯长出一口气。   “那些人呢?”奥斯曼问道。   “死了,无论成败,那些培养人都会死掉,他们被原始雷霆珠吸干了精血。”鲍伯说道。   果然有些残酷,不过能培养出雷霆珠来,似乎一切还是值得的。当然,如果让奥斯曼作一名培养人,他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其实这样也会培养出许多雷霆武士的,只要人数够多,虽然花的时间长些,但大量培养雷霆珠并非不可能。”迈克尔公爵一针见血的指出其中的问题,从国家的角度来说,为了达到对国家有利的一面,多花些代价也是绝对值得的。   迈克尔公爵见识过雷霆武士的力量,如果用雷霆武士组成一个军团,那将是无敌的,不用说其它的国家,就算是蛮荒七族回来,让笨蛋去指挥战斗,同样会取得胜利。   以迈克尔公爵对于国家机器的了解,英明的菲格大帝,不可能不支持这种行动,更何况,在菲格的历史上,名君不仅仅是目前的莫哈拉.菲格。   “不可能的,父亲大人。我刚才说过,那需要一个特殊的地方,只有那里才拥有雷霆力量,那里的地方有限,全部装满培养人,一次也只能进去一百人,因此雷霆武士虽然越来越多,但增长的速度却极为缓慢。更何况,还必须留出一些地方来,为种入雷霆珠的武士们作准备。”鲍伯摇头说道。   “一百人,十分之一的成功率,也就是说,五十年间最多可以产生十颗的雷霆珠。”朗马上计算出数量。   “不,事实要比那还少,同时五十年间,还会损失一些雷霆武士和未来武士,五十年时间,最多会增加三到五个雷霆珠。”鲍伯否定了朗的计算结果。   “未来武士?那与雷霆武士有什么不同?”奥斯曼又听到了一个新的词汇。   “雷霆珠产生之后,拥有着雷霆珠的一切性能,但它本身并不拥有力量和智慧,因此需要种入人的身体里,让他们的经历、智慧和力量慢慢的融入雷霆珠里面。这些接受新雷霆珠的人,被称为未来武士,第一个接受新雷霆珠的未来武士,能力并不比常人出众。只有经过融合之后,才会越来越强大。”鲍伯说道。   “原来是这样啊!”奥斯曼点了点头,对于种入雷霆珠的意义,他已经了解的差不多了。   “未来武士种入雷霆珠,显然要比培养人好得很多,但种入失败,种入雷霆珠的人同样会死亡。当然了,雷霆武士种入雷霆珠时也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只是并不会因此而损失雷霆珠。”鲍伯继续说道。   “要经过几代人才会成为雷霆武士?”朗也明白了许多,以前从老师那听到的东西,毕竟与一位真正的未来武士所说的相差很大。而且,朗现在已经明白,为何叫作未来武士了,那些人是为以后的雷霆武士作基础。   “五代人,同样是五代人,但时间与培养人不同,培养人根本不可能活过十年,而未来武士则不同,能活多少年在于他本身。”鲍伯回答道。   “雷霆珠会吸收每代武士的力量和智慧?”奥斯曼皱着眉头问道,这真的难以想象。   “不,不是那样的,雷霆珠接受力量是有限的,并非可以无限的接受力量。一般来说,五个人的一生修为,可以被雷霆珠完全接受,这也是为何要有五代的未来武士的原因。如果不足的力量,自然可以由下一代的雷霆武士那里吸取。”鲍伯笑着说道,如果雷霆珠可以无限的吸收力量,那最后一位的雷霆武士就不是武士了,那根本是只怪物。   “哦,原来如此。”朗和迈克尔公爵同时点头应道,他们自然明白奥斯曼所问的意义所在。   “除了力量之外,雷霆珠可以吸收几乎无尽的武技和各种技巧,因此雷霆珠传的越久,好处还是越大的。至于智慧,那是无法真正继承的,这里所指的智慧,就是见识和经验,只要有了足够多的见识经验,想必智慧就不会太差了。更何况,能够接受雷霆珠的人,本身的智慧就不会很差。”鲍伯笑了起来。   “明白了。鲍伯,你种入的是第几代的雷霆珠?”朗拍着鲍伯的肩膀问道,他知道,鲍伯是一名未来武士,而据鲍伯刚才的说法,不同代的未来武士,能力相差是非常大的。   “我很幸运,我是第五代的种入人,下一代的种入人,将是一位雷霆武士了。”鲍伯脸红了一下说道,那是一种兴奋的表示。   “哈……真不错。”朗为自己的朋友开心的笑道。   “既然种入雷霆珠,为何不选择种入雷霆珠成为雷霆武士呢?”奥斯曼却不觉得那有什么值得开心的,按鲍伯的说法,未来武士的能力,连最差的雷霆武士也不如。既然同样会有死亡的威胁,为何不试试成为一名雷霆武士呢?   “并不是想种入,哪种雷霆珠都可以的。”鲍伯看了一眼奥斯曼正色道。   “首先,选择种入人,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这件事情由雷霆会馆中,资格最老的雷霆武士来进行,他们对人的观察经验丰富,那些经验都来自雷霆珠,是无数代雷霆武士积累的结果。他们会根据不同的资质,来选择让种入人进行哪一种雷霆珠的种入。以他们丰富的经验,同样不可能保证种入的安全,其中能有三分之一成功,就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事情了。”鲍伯说道。   “雷霆武士并不是越老的越强大吗?”奥斯曼想了想问道。   “当然不是,而是雷霆珠越久的越强大,因此在雷霆会馆里,有时候你可能看到,一个二十岁的雷霆武士,在指挥着很多年纪更大的雷霆武士,雷霆珠是经验和力量的象征,并不取决于年龄。”鲍伯说道。   “嗯,看来应该是这样的了。”奥斯曼没有问题了,对于雷霆武士、未来武士以及雷霆珠,他认为自己了解的已经足够多了。   “鲍伯,能谈谈种入雷霆珠的经过吗?你知道,我是个见习魔法师,我听说在种入雷霆珠的时候,会提到魔法阵,魔法阵这种东西,只在传说中才会有,即使是大魔导师,对于魔法阵的了解也是非常少的。”朗问道。   “雷霆珠种入的经过,需要一个特殊的魔法阵,只要通过它就可以接受雷霆珠。这个魔法阵,我甚至可以告诉你,因为那算不上什么秘密,种入最关键的地方,一是雷霆珠,没有雷霆珠,一切都是无用的;二是必须在种入雷霆珠后,接受雷霆力量,也就是到京都的雷霆会馆中心那里,接受一天的雷霆力量洗礼才能够使用雷霆珠的力量。”鲍伯说道。   “太好了,我很想知道这种魔法阵。”朗开心的说道,他本来认为鲍伯不会说的,因为那关系到雷霆会馆的秘密。不过听了鲍伯的解释,他也同样认为,魔法阵的确没有保密的必要,雷霆珠本身就不会让别人得到,而就算你得到了,没有老资格的雷霆武士认证,谁敢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更何况还需要接受雷霆力量的洗礼,那更不可能了。如果不经过雷霆力量的洗礼,雷霆珠不会有任何反应的。   “现在有多少雷霆武士和未来武士?”奥斯曼问出自己的最后一个问题,他也想知道魔法阵是怎么回事。魔法对于奥斯曼来说,既陌生又耳熟,他非常想见识一下魔法的力量。不过他并不着急,因为他知道,朗是一位很容易相处的人,相信自己一定有机会见识一下他的魔法威力。   “雷霆武士目前有三千五百位左右,未来武士要少得多,一直保持在两千人上下。”鲍伯回答道,看奥斯曼已经没有再问的意思,便扭头开始为朗解释起来。   鲍伯与朗的关系明显要比与奥斯曼的近得多,因此,出于礼貌,他先一步回答奥斯曼的问题,而朗自然也明白鲍伯的意思。   鲍伯很快就把魔法阵的样式,以及所需要的材料说了出来,甚至还用手指沾了些茶水在桌子上将魔法阵画了出来。   的确,这个魔法阵实在是简单,以奥斯曼的记忆力,只看了一眼就已经将它完全记在心中了。不过鲍伯所提到的那些魔法材料,奥斯曼连一样也没有听说过。   看朗的样子,这些东西对他来说,一点也不陌生,而且似乎也并不如何珍贵,他惊讶的表情正说明了这一点。   奥斯曼认真的听着两人对话,其中绝大部分的物品名称都是奥斯曼从未听说过的。但他并不准备询问,奥斯曼知道,如果真的问起来,那可能扯出更多不懂的东西。   对两人所说的话,奥斯曼只能一知半解,但他那强大的记忆力依然起了很好的作用。那些并不知道是何物的魔法物品,奥斯曼一样没漏的记下了它们的名称,准备有时间向朗这位魔法师请教一下。   从迈克尔公爵那里,奥斯曼知道,想要成为一名魔法师,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义父布郎公爵早在隆卡多的时候,已经认证了奥斯曼的身体并不适合作一名魔法师,他的体内完全没有魔力波动,而没有魔力波动的人,无论怎么努力,其结果还是一样的。   奥斯曼并不想成为一名魔法师,只是对于魔法充满着好奇和敬畏,奥斯曼从凌格嘴里听过太多关于魔法及魔法师的故事。虽然奥斯曼知道,从凌格嘴里说出的话,并不需要完全相信,不过如果他的话仅有一成可信的话,已经足够引起奥斯曼的注意了。   事实上,从山林之间来到人世,对奥斯曼影响最深的并不是义父布郎公爵,而是玩伴凌格。比如说现在的奥斯曼,希望自己以后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骑士,事实上,这根本就是凌格的愿望。只是奥斯曼自己并没有什么愿望,甚至开始的时候连什么是愿望也不知道,因此只好借用凌格的愿望了。   奥斯曼倒并不在意这些,他受凌格影响的地方还有很多,包括耸肩的小毛病等等。如果不是因为奥斯曼早在山林之间与黑豹生活时养成了一些固定的习惯,只怕现在的奥斯曼早已经成为了凌格的翻版。   “今天真的令人非常愉快,不但见到了父亲,回到了家,而且还遇到了朗,朗居然还成为了一名魔法师,还有奥斯曼,你那奇异的经历相信能让每一个人感到惊讶。”鲍伯满足的说道,看来今天的一切都让他感到满意。   “是见习魔法师,鲍伯。”朗马上纠正了鲍伯的称呼。   “父亲大人,我想天色已经不早了,我们应该吃些东西了,我真的有些饿了。我相信朗也赶了一天的路,应该与我的感觉一样,是这样吗?”看来鲍伯对于自己私自去掉见习两字,并不认为有何不妥。   “的确,我真的有些饿了,我记得这里的红鱼烹调最为出色。”朗一点也不客气的说道,从小一起长大的两个伙伴,对于对方的家庭同样熟悉,朗早已经记不得自己在这里吃过多少顿饭,睡过多少个夜晚了。   “对对对,我们马上吃饭。”   迈克尔公爵不停的点着头,他今天的确有些笑得合不上嘴了,连让儿子及朋友吃饭的事情都已经忘记了,只要能这样看着活生生的儿子,迈克尔公爵已经感觉满意无比了。   “奥斯曼,听父亲说,你是来这里学习武技的,而且只用了一年半的时间,就已经达到了见习骑士的实力,是这样吗?”   一边吃着美味的红鱼,鲍伯一边问道,他是一名未来武士,修行的同样是作战能力,虽然骑士的战斗力完全无法与未来武士相比,但作为作战系的他,很想试试奥斯曼的身手。   奥斯曼能令迈克尔公爵开心、满意,还有他那奇特的经历,都让鲍伯对他非常有兴趣。   “是这样的,至于我的武技如何,我并不清楚,只是听迈克尔先生那样说的,我从没见过迈克尔先生以外的任何骑士。”奥斯曼如实说道。   “明天我们比试一下如何?”鲍伯笑着问道,也许这样的要求会让奥斯曼难堪,不过大家都是自己人,这样问应该算不上失礼。而且拒绝一位未来武士的挑战,绝对没人会说他胆小。毕竟未来武士拥有至少五个人以上的能力,而第五代的未来武士,更拥有五名骑士的力量。   鲍伯在种入雷霆珠之后,一直在挖洞逃生,直到回京都雷霆会馆接受雷霆力量的洗礼,根本没机会同人试试身手,因此并没有真正与人动过手,虽然他有着上四代未来武士的经验和武技,可恰恰是这一点,让他更加手痒。   通常来说,未来武士根本不会向一个普通人提出挑战,哪怕对方是一名骑士也不会,因为双方的差距过大,本身就是一件没有任何意义的事情,不会给任何一方带来有用的东西。   “好的,我也很想试试未来武士有多强。”同样手痒的奥斯曼,非常爽快的答应下来。   从山林之间出来之后,先是在隆卡多渡过寂寞的一年,接着是这里忙碌的一年半,奥斯曼除了与那个卡其拉动过手之外,只同迈克尔先生比试过,而那种比试完全不能满足奥斯曼的要求。   从武技上讲,奥斯曼还不是迈克尔先生的对手,这名老骑士拥有着无比丰富的战斗经验和纯熟的技巧,缺少的是力量和耐力,而这两项正是奥斯曼的长项。   奥斯曼一直在想,如果与迈克尔先生作生死相斗的话,结果会怎么样呢?只怕不会每次都是自己输吧?   当然,这样的事情只能想想,就算真的可能那样作,机会也只有一次,毕竟没有人拥有两次以上的生命机会。   “太好了。”鲍伯毫不掩饰他心中的欢喜。   “对了,朗,你这次是回家还是特意来看我的?”鲍伯回头问一言不发的朗,他正努力消灭一块红鱼肉,雪白的鱼肉加上酱红色的浓汁,的确令人胃口大开。   “这次是来看你的,自从你离开家后,我就到了魔法公会,你知道我在成人礼的时候,已经收到魔法公会的通知了。到了那里,一直在学习魔法,对你的消息一点也不知道。”朗吞下那块鱼肉说道。   “可以在这里多住一段时间吗?”鲍伯有些期待的问道。   “当然,而且我还有件事情要与你商量。”朗从仆人手里接过另一块红鱼肉说道。   “说吧!我的朋友,我们之间有什么不可以商量的呢?”鲍伯满意的说道,看来可以与朗住上一段时间了,他感觉自己有太多的话需要与他说说。   “我这次出行的目的是进行魔法师试炼,你知道那意味着什么,我需要大量的经验和旅行,我很想找一个伙伴一起同行,因此就想到了你。”朗笑着说道,虽然肚子已经很饱了,但他依然没有经得起红鱼的诱惑。   “这个主意很不错,因为我的情况比较特殊,因此雷霆会馆给了我半年的假期,我相信这对我们来说已经够用了,不是吗?”鲍伯笑着说道,能有机会出去历练一下,也是个很不错的主意,当然,对于未来武士来说,他的历练是与众不同的,与魔法师的区别更大。   “那太好了,你认为我们什么时候出发比较好?当然用不着太着急,我们还有很多的时间,可以在这里先住上一段时间再出发。”朗看了一眼迈克尔公爵说道,他知道,老公爵并不希望儿子很快离开。   “我想半个月之后吧!”鲍伯想了想说道,同时转头看着父亲,他同样要考虑父亲的感受,虽然他有些急不可耐想去试炼,得到了雷霆珠,如果不能好好体会一下,那会令人有些遗憾的。   “当然可以,我的儿子,年轻人应该多去见识一下,历练对每个人都有好处,当奥斯曼的学习告一段落的时候,我也会让他去试炼一番的,那是对于学习结果的最好测试。”让两人很意外的话从迈克尔公爵口中说出来。   两人当然很小心的观察着迈克尔公爵的脸色,他们发现,很显然这些话是出自迈克尔公爵的真正心意,他的脸上一点也看不到意外和失望,反倒像是认为这样才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两位帅气的青年对视一眼,同时露出敬佩的眼神来。迈克尔公爵不愧为军人,虽然他早已经退休了,但无论是见识和眼界,都不是平常人可以相比的。   朗自己私下以为,如果自己到了迈克尔公爵那样的年纪,又感受了三年失去儿子的痛苦,自己是绝对不会轻易让儿子再出门的。   “如果你们想去试炼,我倒有个意见,不知道你们是否想听?”迈克尔公爵喝了一小口的麦酒说道。   “当然,父亲大人,以您的经历,一定会有非常好的主意。”鲍伯对于父亲自小崇拜。   “我认为你们应该通过西方郡,去天朝看看。这花不了你们太多的时间,天朝虽然有着比我们菲格帝国还要大的面积,但同样这个国家也很安定,你们去那里的目的是增长见识,这大约需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迈克尔公爵说道。   “那余下的三个月怎么安排比较好呢?”朗问道,对于天朝,每个帝国人都怀有戒心,最好的办法就是对它进行更多的了解,因此他们认为公爵的话是正确的。   “我相信三个月的时间,足够你们返回到西方郡,再从那里穿过天方帝国南面的森林,那里与蛮族接壤。虽然很危险,不过只要你们不深入到森林的内部,我相信你们的能力足以保护好自己。”迈克尔公爵说道。   “蛮族?您认为我们现在去用蛮族试炼合适吗?”朗有些吃惊的问道,虽然他是一名见习魔法师,但蛮族的名声,还是让他犹豫了一下。   “不,孩子们,我并不是要你们去那里与蛮族作战。蛮族与人类现在已经有了两千年难得的和平,我并不想破坏这一切,只是要你们多去见识一下,那对你们有好处。”迈克尔公爵说道。   “这个主意好极了,我还记得,在我小的时候,父亲大人给我讲过,在他年轻的时候,就是去那里完成骑士试炼的。我一直梦想有一天可以去那里见识一下,现在正是最好的机会。”鲍伯兴奋的说道,显然儿时的记忆让他对于蛮族有了更多的兴趣。   “原来您去过那里,能给我们讲讲吗?”朗好奇的问道,蛮族,那是历史书和教科书上才能看到的种族,而人类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自己,告诉自己的后代,蛮族是如何的可怕。   “当然。我记得在天方帝国的南部,是一片宽广无比的原始森林,如果通过那片原始森林的话,就到了大陆的极南之地,据说那里并不适合人类,因此没有人类居住在那里,那里成了巨人族的天堂。”迈克尔公爵说道。   “是的,这些我从书籍之中看到过。”两个年轻人同时点头说道,只有奥斯曼还不清楚这方面的知识。   “那片森林里有着许多的生物,真是狩猎的好场所。但那里存在着太多的危险,普通人根本不敢靠近那里。偶尔也会有些强悍的巨人,凭借着本身的实力和运气,进入森林较靠近天方帝国的一边。”迈克尔公爵说道。   “可是从没有听说过巨人攻击天方帝国的军队或者平民?”朗提出了疑问。   “是的,那些巨人虽然有运气走到那里,但他们的气力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而且数量很少,他们还没有勇气与人类作战。他们到那里的目的,只是因为靠近天方帝国的森林里,拥有着更多的食物。”迈克尔公爵解释道。   “是的,我记起来了,小的时候,父亲大人提到过与巨人作战的故事,那时候我一直认为是父亲大人编故事给我听呢!现在看来,这一切都是真的。”鲍伯惊呼道。   “当然是真的,只不过那些巨人并没有我以前告诉你那样危险罢了。”迈克尔公爵含笑说道,似乎又想起了孩提时的儿子。   “您是说,那些巨人并不危险?”朗再次提出疑问,在他看到的所有资料中,巨人族都是非常可怕而残忍的。   “是的,那些穿过森林的巨人并不可怕,他们几乎耗尽了力气,而且通常带着满身的伤痕,数量也极少。我见到的那次,对手只有三个巨人,其中的一个已经连站也站不住了。”迈克尔公爵回忆道。   “巨人真的像书中描写的那样高大吗?”朗问道,他没有机会像鲍伯那样,在儿时听到这样的故事,而鲍伯本身并不是个善于讲故事的人。   “是的,巨人族非常高大,体格健壮。我见到的三个巨人之中,有一个巨人甚至有我两倍的高度,当时我还很年轻,感到相当的害怕,虽然那时候我已经是一名骑士了。如果不是看到他们已经那样无力了,我甚至连与他们一战的勇气都消失了,他们的确是个可怕的蛮族。”迈克尔公爵长长的吐出一口气。   “您战胜他们,感觉到困难了吗?”奥斯曼问道,对巨人族发生了很大的兴趣,也许以后应该多找一些这方面的书籍来看。   “并不是很困难,至少比我想象中的要容易得多。虽然他们的身体状态已经很差了,但力量还是大得惊人。”迈克尔公爵说道。   “有多大?”奥斯曼追问道,他对自己的力量相当的自信,比力气,他至今还没输过,包括他的黑豹兄弟,也远不是他的对手。如果说有谁可以与他比力量的话,在他的记忆之中,只有那头闯入他们兄弟领地的老熊。   “我不知道他们的身体状态最好时如何,但那时候的巨人,与你的力量不相上下。”迈克尔公爵笑了笑说道,他知道奥斯曼有些不服气。   “哦,果然厉害。”奥斯曼随口说道,显然他并不相信,因为奥斯曼与迈克尔公爵比试的时候,从没有使用过全部力量,甚至连八分力都没有用到,奥斯曼认为,迈克尔公爵虽然对自己的武技非常了解,可对于自己的力量,老公爵了解的并不充分。   “天色不早了,我想大家应该早点休息一下,我们明天可以继续聊天。”迈克尔公爵喝光最后一口麦酒说道。   这一顿饭,在大家边吃边聊之下,居然吃了四个小时,再过两小时,就要到午夜了。   激动过后的迈克尔公爵,开始感觉到身体的疲惫,上了年纪的人,的确不应该过份的激动,而一直保持长时间的激动,对他的身体无疑是有害的。   “真的不早了,没想到我们吃了四个小时的晚饭。”朗说道,他是一名见习魔法师,体质与普通人差不多,今天又赶了一天的路,的确也有些累了。   “好吧!我们早睡早起。奥斯曼,别忘了,明天我们要比试一下,好好休息,明天希望你能拿出最强的实力,别让我太失望了。”鲍伯哈哈大笑了起来。   “放心吧!我不会让你失望的。”虽然是初次见面,可鲍伯和朗,给奥斯曼的感觉很像凌格,是那种可以交往的朋友。   而且,奥斯曼还有些不太服气,从没有失败过的他,还是无法相信,雷霆武士真有传说中那样厉害吗?更何况鲍伯只是位未来武士,甚至还算不上是一名雷霆武士。   不过奥斯曼对于迈克尔公爵的话还是很在意的,既然公爵如此看得起雷霆武士,相信他们一定有过人的实力。自己最好早点休息,养好精神,明天就算不能赢,至少也不能败得太快了。   在惊奇与希望中,奥斯曼甜甜的睡去了。   第二章   当鸡叫第二遍的时候,奥斯曼已经梳洗完毕了。今天他起的比平时要早一小时,米尔还在睡梦中。奥斯曼并没有叫醒她,看着米尔睡得很甜,奥斯曼实在不舍得打扰她的好梦。   那些梳洗用的东西,奥斯曼自己完全可以找到,而且他并不认为,作为一名贵族在没有仆人服侍的情况下这么作是件很丢脸的事情,反而认为这是很正常的。至少在他与黑豹兄弟一起生活的时候,黑豹从没有为他洗过脸。   先进行五公里长跑,这样的运动早已经被迈克尔公爵取消了,见识过奥斯曼的体力之后,迈克尔公爵不认为这样的运动会对他有帮助。   不过今天奥斯曼主动去作了,接下来他还准备再作些其它的运动,最后练习一下刀法,他希望今天自己能表现出最强劲的一面。   这次的对手是年轻人,而且看来力量不弱,又是位未来武士,奥斯曼希望今天能痛痛快快的战斗一场。即便输了也没有关系,不过他并不认为自己一定会输,哪怕是面对未来武士也一样。   “他的确很强,而且看来他今天势在必得。”朗笑了笑说道,随手放下布幔,坐到椅子里。   “对于普通人来说,对于一个未成年的少年人来说,他已经非常强大了。”鲍伯吐出水果的果核说道。   “不过今天他看来注定要失望了,他对于未来武士的概念还不是很清楚。”朗看着鲍伯说道,事实上,他对于未来武士的实力,同样也不清楚。   鲍伯笑了笑没说话,拿起另一只水果。   “真想不到,你居然能成为未来武士,虽然你小的时候就很优秀,但这运气似乎也太好了一些。”朗对于鲍伯的举动明显不满。   “我的天,你居然这样说我,你成人礼之后,接到魔法公会的通知,为什么不告诉我?像你这样的家伙,居然可以成为魔法师?要知道魔法师可比雷霆武士还要稀少,这不是更没天理了吗?”鲍伯夸张的说道。   只有两个人的时候,他们都不会去在意那些贵族礼节,现在是朋友之间的谈话,与贵族无关的。   “你知道的,魔法公会的通知,除了本人之外,不可以告诉任何人,连父母都不可以的。”朗给鲍伯一个大大的白眼说道,事实上这根本不必解释,鲍伯同样知道,只是朗并不想输嘴,他接着说道:“还有,你要知道,雷霆武士的战斗力事实上要比魔法师大得多。”   “那不可能的,没有任何人的攻击力比魔法师更强大。”鲍伯摇头说道。   “我认为雷霆武士的实战作用更大些,而魔法师的优势是更多的变化,以及操控元素的精密和手法。在事前有准备的情况下,魔法师和雷霆武士一对一,魔法师几乎是必胜的,可十对十的时候,魔法师的胜率小得可怜。”朗想了想说道。   “像你这样说,魔法师不是没什么用了?那怎么可能?虽然魔法师的数量非常少,可帝国对于魔法师的重视程度一点也不差于雷霆武士,甚至更高些,如果没用的话,你认为帝国会花那么大的力气吗?”鲍伯暂时无法从理论上占得上风,只好转移一下,从另一个角度来认证这件事。   “魔法师当然不是没用的,在战争中,魔法师并不是作为战斗的主力,一来魔法师的数量太少了,二来魔法师的战斗持续性太差。但多变的魔法,可以成为战争中最后的辅助,比如说,一名高级魔法师,可以向一队骑士使用隐身魔法,将他们送到特定的位置,那这队骑士发挥的作用,可能比十名魔法师还要重要得多。”朗说道。   鲍伯点了点头,对于朗的这次说法,他也非常认同。如果魔法师与雷霆武士之间得到良好的配合,那战斗力将大大提高,这并不是一加一等于二的结果,可能是等于十,也可能是等于一百,甚至一千。   “父亲大人醒了,看来我们应该去道早安了。”鲍伯忽然说道。   朗凝神想了一下,点头说道:“的确是这样。”   接着,朗又看了一眼鲍伯,对于未来武士的能力,他又有了新的认知。   迈克尔公爵的房间在最左边,而他们的房间在最右边。朗是靠侦查魔法才能知道迈克尔公爵的动向,而鲍伯什么也不用,居然可以比他先一步感知到。   在吃早餐前,奥斯曼先洗了个热水澡,虽然早上的锻炼并没有让他感觉到疲惫,正相反,奥斯曼现在的感觉好极了。他知道,现在自己的身体正处在最颠峰状态,现在的自己,可以轻松的对付一只不太大的狼。   “早安迈克尔先生,早安鲍伯、朗。”奥斯曼发现自己是最后一个到达餐厅的人。   “早。”三人分别向奥斯曼点头道早安。   “刚才是你在使用魔法吗?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那应该是侦查魔法,对吧!”迈克尔公爵面向朗问道。   “是的,真的很抱歉,只是我们想知道您是否已经起床了。”朗的脸一红,这样的事情作为一名晚辈,实在不应该作。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迈克尔公爵居然能感觉到他的侦查魔法,在朗的印象中,普通人是根本无法感知魔法波动的。军神果然不同,拥有丰富经验的迈克尔公爵,也不知道使用什么样的方法,居然可以感觉得到。   朗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认识了迈克尔公爵,经常见面的人与传说中的人,很难对在一起。因此,虽然有些羡慕好友有一位了不起的父亲,可事实上他并不觉得迈克尔公爵有何不同。   在谈起军神的时候,他甚至有种谈论的是其它人的感觉。   在朗的眼里,迈克尔公爵是一位既严肃,又慈祥的伯父,而不是军中之神,更不是公爵大人。   “你不必为此道歉,我知道大部分的魔法师都有这样的习惯,他们依靠的都是魔法,这没什么奇怪的,更不必感觉到歉意。”迈克尔公爵摆摆手大度的说道。   “您是如何觉察到侦查魔法的?以我学到的知识,普通人根本无法感觉到的,即便骑士,对魔法师来说也是个普通人。”朗忍受不住好奇心,还是问了出来。   迈克尔公爵神秘的一笑,看着三个等待回答,有些目瞪口呆的年轻人,“我自然有非常好的方法来察觉到你的魔法,别忘了,我不但是骑士,而且还曾经是一名军团团长,如果无法保护好自己,那对于军团来说,将是件危险的事情。”   迈克尔笑着继续说道:“暂时不告诉你,也不必教鲍伯,我相信他自有他的方法对付魔法,我以后会把这些方法教给奥斯曼,我想对他来说,这些技能是非常有用的。”   “好吧!奥斯曼,学会了以后,一定记得告诉我,虽然我不需要它,但我很想以此来对付某人。”鲍伯的话虽然是对奥斯曼说的,可眼光却瞥向好友朗。   “哈哈……你这个家伙。”朗大笑了起来,一点也不介意迈克尔公爵并没有说出他等待的答案。   “对了,伯父,事实上是鲍伯先一步发现您起床的,对此我更好奇。”朗开始揭鲍伯的老底,这对他来说是件有趣的事情。   “那很正常,他是第五代的未来武士,应该有足够的能力作到。”对此迈克尔公爵一点也不吃惊。   在作为帝国第一军团长的那些年里,他既见识过雷霆武士,又了解很多关于魔法方面的知识。   作为一名优秀的指挥官、一名骑士,他可以不会魔法,也不具有雷霆武士那种强大的武力,但他必须对他们充分的了解,只有这样,在战场上,才不至于会对敌方的这种人毫无办法。   迈克尔公爵虽然退休多年了,而且这些年里他的身体每况愈下,但作为一名骑士,他的家中还是拥有一个设施完善且面积很大的演武场。奥斯曼的大多数武技课程都是在这里学习的,同时迈克尔公爵的仆人们,也经常使用这个演武场。   与别的贵族不同,在迈克尔公爵家里,仆人的地位相对要高很多。这主要是他们的身分与普通的仆人不同。   公爵家里的男仆们,大部分都在四十岁上下,最年轻的也有三十以上,他们原本是迈克尔公爵的亲兵,在公爵退役的时候,一起陪着公爵退出第一军团。   整整五百人的亲兵队,有两百人进入了迈克尔公爵的家庭,他们的确是真正的军人。他们在这里成家,生子,却从没想过要离开他们心目中的神。   奥斯曼手捧着一柄大刀,看着不远处轻松的鲍伯,奥斯曼知道,自己现在的状态已经好得不能再好了,相信无论胜败,今天自己都会很开心,痛快的战斗一场是件让人愉快的事情。   鲍伯身上也同样带着柄刀,那是一柄三尺长的短刀,与奥斯曼所学的不同,鲍伯带刀的位置与众不同,迈克尔公爵教给奥斯曼的方法之中,没有一种与之相同。   刀鞘从鲍伯的腰间斜着向左,刀把在右侧的腰间,这并不符合一般人的习惯,这样带刀,只有一种拔刀方式,用右手横握住刀把,再抽刀。   而这样的动作,奥斯曼觉得会有些别扭,事实上,任何一位骑士或者剑士,都不会这样带刀,那会影响出刀的速度。   不过现在看来,鲍伯并不准备用刀,他空着手,站在奥斯曼的面前,两人相距十步,这样的距离,非常方便奥斯曼的进攻,既不会因为太远,而需要太多的时间,也不会因为太近,使刀的力量减弱。   看着鲍伯轻松的样子,奥斯曼有些担心,轻松是需要足够的武技来作为后盾的,对于这一点奥斯曼非常的清楚。   “奥斯曼,为何不用黑豹呢?”迈克尔公爵看着奥斯曼手中的刀问道,那是奥斯曼以前经常使用的刀,重四十公斤。   “你还有更好的武器?黑豹?很不错的名字。奥斯曼,你应该把黑豹拿出来,我很想见识一下。”鲍伯笑了笑说道,对于一名未来武士而言,武器并不是最重要的,特别是面对一名普通骑士的时候。   “好吧!”奥斯曼想了想收刀答道,在武器方面,他的想法与鲍伯相同,无论多好的武器,要看它的使用者是谁。   “果然是好刀。”鲍伯看到奥斯曼抽出黑豹的时候,眉毛一扬,赞叹道,连朗也不由得连连点头,虽然他对于武器并不在行,但黑豹给人的印象实在太深了。   “我要进攻了。”奥斯曼稍稍弯下腰说道,他知道,鲍伯是不会对他抢先进攻的。   “来吧!拿出你最强的力量,别让我小看你哟!”鲍伯的声音依然非常的轻松。   空中一道黑色的闪电划过,奥斯曼用八分的力量和速度向鲍伯扑去,在战场上,全力一击只会在有必胜把握的时候才会使用出来。现在的奥斯曼,对于鲍伯并不了解。   虽然是试探性的进攻,奥斯曼在小心的同时,还是使用出了较多的力量和较快的速度,未来武士的名声,应该不是用来骗人的。   “不错,看来你学到了不少的东西。”鲍伯轻松的闪开了奥斯曼的进攻,同时点头说道。   鲍伯看得出,奥斯曼既没有使用全力,又留有后招,而且他的力量和速度都非常的出色,动作虽然不够漂亮,却非常的实用。   他相信,如果奥斯曼进入军队,只怕已经不仅仅是位见习骑士了。看来父亲对他的要求远远高于普通的军人,他的确是个非常有前途的骑士。要知道,奥斯曼仅仅是在父亲的指点下学习了一年的武技,而自己当年绝对没有这样的能力。   “好快。”奥斯曼轻声叹道,他几乎无法看到鲍伯的身影,甚至连他是如何闪过黑豹的也没有看清。对于自己的速度和眼力,他一向是非常有自信的。   奥斯曼咬了咬牙,鲍伯的表现比自己想象的还要轻松的多,全力的进攻、进攻、再进攻。奥斯曼将自己拿手的几式刀法全力展开,在与迈克尔公爵练习的时候,他绝对不敢如此,迈克尔公爵的力量和速度都无法与奥斯曼相比,而且奥斯曼知道,自己控制力量的能力并不强,他可不想伤害到迈克尔公爵。   那些整套的刀法,奥斯曼一招也没有用过,他知道那些东西用来热身还是很不错的,但如果拿来战斗,特别是面对像鲍伯这样的人,一定是破绽百出的,只有速度、力量、最简洁的动作才是最有效的。   奥斯曼不知道自己进攻了多久,自己认为最好的进攻招式也不知道来来去去,反复的使用了多少遍,他只知道一件事情,自己连鲍伯的衣服都没有碰到过,甚至有时候连鲍伯的身影都找不到。   有几次,明明眼睛看到,黑豹已经劈过鲍伯的身影,当时他甚至非常后悔,自己居然杀死了鲍伯。可转眼间,奥斯曼就发现,黑豹劈过的,仅仅是鲍伯身体的残影。   鲍伯的速度有多快?他居然可以幻化出残影?奥斯曼知道,那并不是魔法之类的幻觉,那是极快的速度给眼睛留下的错觉。   忽然,手中一轻,黑豹不知去向。奥斯曼呆呆的站在演武场的中心,他输了,而且连怎么输的都不知道。   鲍伯还仅仅是个未来武士,那雷霆武士到底会有多么强大,这次奥斯曼连想都不敢再想了,看来自己真的只是井底之蛙了。   “非常不错,奥斯曼,你比我想象的要强大得多。”鲍伯翻看着手中的黑豹说道。   奥斯曼的力量和速度,都比他想象的要强,更重要的是,奥斯曼进攻时的那几个招式,对于普通人来说,虽然那些招式很简单,鲍伯却知道,那将是战场上最有实力的招式。由于招式比较少,奥斯曼练习的就更纯熟,而且奥斯曼还可以将这几个招式完美的结合在一起。   黑豹更是鲍伯见过的最好的武器,开始的一段时间里,鲍伯甚至几次被黑豹劈中。要知道他可是第五代的未来武士,拥有着四位未来武士的力量、速度和经验,那还不算他本人的那一份。   “我输了。”奥斯曼有些懊悔的说道,不过他对于失败是绝对认帐的。   “要比试一下力气吗?”鲍伯看着奥斯曼的表情,感觉有些好笑。就算是最强大的骑士,输给第五代的未来武士,也绝对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更何况奥斯曼还只能算是个孩子。   “怎么比?”奥斯曼抬起头问道,对于力量,他的信心更强些,连他的黑豹兄弟也不如他,奥斯曼相信自己的力量可以与熊相比美。   “用那东西。”鲍伯把黑豹交还给奥斯曼,指着不远处的兵器架,上面有很多的武器,其中两把巨斧更是引人注目。   “好。”奥斯曼毫不犹豫的点头应道。   刚才的比试,更多的是速度和技巧,鲍伯根本没有正面与他接触过一次。不过,奥斯曼并不觉得自己输得不明不白,最后连刀被鲍伯如何夺走的都不知道,那表示鲍伯在技巧方面,远远强于自己。   “轰、轰、轰”三声巨响,间隔的时间并不长。   当第三声巨响过后,奥斯曼再一次呆呆的看着自己的双手。手中的巨斧无法接受那股强大的力量,斧头已经飞了出去,奥斯曼的手中只留下精钢打制的斧柄。   让奥斯曼骄傲的两只强有力的手掌上,已经满是血迹。同巨斧一样,奥斯曼的手掌同样无法承受那样大的力量,虽然在他忍耐之下,并没有让斧柄脱手飞出,但虎口却在每次的接触之中,被巨大的冲击力量震出了数条血口子。   这次没有任何的技巧可言,更没有闪避,那完全是一种力量之间的对比,力量弱者败,是件不需要考虑就可以得出的结论。   “你的力量比你的速度要强些。”鲍伯轻轻放下手中的巨斧说道,他手中的巨斧一点也没有因为巨大的力量而产生变形,只是在巨斧的斧刃上,出现了三个不小的口子。   “这就是未来武士的力量吗?”奥斯曼呆呆的说道。   “这很正常。”朗亲热的拍了拍奥斯曼的肩膀,在他看来,这样的结果再正常不过了,不过奥斯曼的实力看来要比自己想象的好很多。   “你不必感觉难过,我的孩子。”迈克尔公爵笑着走了过来,这样的结果同样没有出乎他的想象。   “好强啊!”奥斯曼还有些发呆。   “奥斯曼,我对你的评价很好,你不必为输给我而感觉到失望。”鲍伯走过来说道。   “为什么?”奥斯曼抬起头来,看着三人关切的目光问道。   这样的结果有些让他无法接受,虽然他昨天已经听说过雷霆武士和未来武士的强大。   在奥斯曼的想法之中,自己应该经过艰苦的战斗,最后落败输给鲍伯,这样的结果才是他所能接受的。可现实总是这样的,他完全败在鲍伯的手中,无论力量、速度还是技巧。奥斯曼相信,就算他再练上几年,也绝对不可能战胜鲍伯,两者间相差的实在太远了。   “看来你对于未来武士的能力还是不清楚。”朗摇了摇头说道。   “雷霆珠的作用非常重要,它能让接受雷霆珠的人拥有常人无法相比的能力。雷霆珠本身,可以接受五个人的力量、速度,以及更多的经验。我是第五代的种入人,也就是说,在刚才比力气的时候,你是在与四个上代的种入人,加上我本人,五个人的力量在比试。”鲍伯再次解释道。   鲍伯看得出来,这次的失败对于奥斯曼来说,几乎是不可接受,而且对他的影响也非常大。从第一次看到奥斯曼的时候开始,他已经很喜欢这个小弟弟了,鲍伯不希望因为自己的原因,而让奥斯曼失去对自己的信心。   “你是说,刚才的力量是五个人的力量总和?”奥斯曼直视着鲍伯问道。   “是的,而且还是五个种入人力量的总和,我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力量都与普通的骑士相同,甚至更大些。”鲍伯笑着说道,他知道,现在奥斯曼的心结开始被打开了。   “那下一代雷霆武士的力量就是六个人的?”奥斯曼再次问道,显然,昨天的谈话之中,很多东西是他没有听懂的。   “没错,是这样的,但并不是可以无限累加的,雷霆珠只能储备进五个人的力量,再加上雷霆武士本身的力量,任何一个雷霆武士的力量,都是相当于六个人的力量,因此才会力大无比。”朗说道,他的知识相当丰富,而且理解能力也要强得多。   “原来是这样啊!”奥斯曼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来,看来自己输的并不冤。虽然对自己的力量一向自信,但他还没有狂妄到认为自己可以与五个骑士的力量相比美。   “不单单是力量上的,还有速度上的,由于力量的强大,就可以提高速度,同时反过来也一样,提高了速度本身,也是在增加力量。”鲍伯说道,看来他得给这个未来的骑士小弟弟好好上一课。   父亲是一位出色的骑士、出色的军人,不过看起来教育弟子的水准并不如何出色,也难怪父亲的很多手下都很出色,却连一位弟子也没有。看来父亲对于自己的能力,还是非常清楚的。   “这个我明白。”奥斯曼点头应道。   “雷霆武士就是力量和速度的象征,而经验的继承,更是雷霆珠最大的功用。”鲍伯说道。   “那就是说,根本没有其它人的力量可以与雷霆武士相比?”奥斯曼像是在问自己。   “是的,如果有的话,应该是另一位雷霆武士。”鲍伯笑了笑说道,现在可以肯定,奥斯曼已经知道了雷霆武士的真正含义。   “雷霆武士真的好强大啊!”奥斯曼仰天长叹,对于力量的渴望,从他的心底升起,也许他也同样有机会成为一名雷霆武士,如果是那样就好了。   “的确很强大,但并不是超人,雷霆武士同样是人,同样也有弱点。”迈克尔公爵说道。   “雷霆武士也有弱点?”奥斯曼奇道。   “当然,只要是人,就有弱点。”迈克尔公爵说道。   “迈克尔先生,能说说吗?”奥斯曼问道,在鲍伯和朗的眼里,他看到了同样的信息。   虽然已经成为了一名未来武士,但鲍伯了解的并不多。   未来武士与雷霆武士之间还有着很大的分别,特别是在经验和学识方法,他们没有足够的经历可以继承。   “雷霆武士是力量、速度和技巧的结合,因此他们对于远程攻击和魔法的抵抗力,相对要低些。”迈克尔公爵说道。   “只要有足够的弓箭手和魔法师……”奥斯曼眼睛一亮说道。   “不完全是这样的,孩子们。雷霆武士本身就并非无敌的,在战场上,想要利用远程魔法师和弓箭手来对付雷霆武士,这样的想法最好不要有。他们的速度实在太快了,根本不是弓箭手可以跟得上的,至于魔法师,他们的数量更加稀少,不可能指望他们的。”迈克尔公爵慢慢说道,看来他以前早已经有过这样的经验。   “您试过这样的方法?”朗问道。   “嗯,是的。”迈克尔公爵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点头承认了。   “可以告诉我们吗?那一定相当的精彩。”鲍伯一脸的期盼。   “不,孩子们,那是国家机密,我不能告诉你们。”迈克尔公爵的脸色不是很好看,看来那段经历并不是很愉快的。   三人同时沉默,他们知道,在迈克尔公爵从军的时候,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大的战役,而且他说到是国家机密,至少鲍伯和朗已经想到了许多种的可能。   第三章   在鲍伯和朗留在迈克尔家的这段时间里,奥斯曼并没有闲着。他已经知道了自己与雷霆武士之间的差距,而且也知道,这样的差距并非是靠自己的努力可以达到的,事实上,那根本不是正常人可以达到的程度。   奥斯曼把更多的时间花在朗的身上,关于魔法方面的知识,奥斯曼找不到人可以指点他,而且庄园里丰富的藏书之中,也没有关于魔法方面的。   朗是一位不错的指导者,至少对于奥斯曼来说,他的学识已经足够丰富了。在给奥斯曼进行魔法扫盲的同时,他也再一次温习了魔法初级知识。   令朗很满意的是,奥斯曼显然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学生,在朗看来,奥斯曼并非理解能力差,而是有很多问题,他所知道的常识还不足以支持他理解。关于奥斯曼的记忆力,则给朗和鲍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迈克尔公爵一觉醒来的时候,鲍伯和朗已经装备好了他们的行装,半个月的时间就这样在所有人的欢笑之中,悄悄的,迅速的溜走了。   奥斯曼看着远去的两骑,露出与迈克尔公爵同样的表情。虽然相识的时间非常短暂,但奥斯曼已经深深的喜欢上这两位朋友。   鲍伯的帅气,而且拥有力量,同时又没有塔斯夫的那种自以为是。朗那魔法师的身分,已经足以让奥斯曼或者其它什么人对他表示足够的敬意,而朗的幽默和学识,更让奥斯曼无法忘却。   “奥斯曼,我的孩子,再过两年,你也应该出去试炼一番了,真正的骑士必须拥有足够的经验,而这些经验是在这里无法学到的。”迈克尔公爵说道,眼睛依然看着远方,鲍伯的身影早已消失不见,可老公爵并不想就这样回到房间里。   “是的,我同样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奥斯曼说道,当那天鲍伯提到试炼的时候,他已经想跟他们一起走了,不过关于这方面的事情,他还是尊重迈克尔公爵的看法。   “我对鲍伯的期望已经非常高了,但他的天分不如你,事实上,如果不是接受了雷霆珠,现在的你已经强于他。”迈克尔公爵终于转过头目视着奥斯曼说道。   “不,我认为鲍伯更加出色些。而且一切事情自然有其必然性,鲍伯接受雷霆珠,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奥斯曼轻轻说道,他已经不是那个无知的野兽少年,有很多事情,他可以自己去分析。   如果真像迈克尔公爵说的那样,鲍伯并没有接受雷霆珠的话,也许现在自己可以战胜他,但如果自己不是被黑豹哺育大的呢?很可能自己更加平凡。   “孩子,今天你自己去看看书吧!我有些累了。”迈克尔公爵说道,虽然支持儿子的试炼,但儿子的离去,还是让迈克尔公爵感觉相当的难过。   “好的,您应该多花些时间休息,不必为我担心。”奥斯曼看着迈克尔公爵的身体说道,老公爵的身体真的有些让他担心了。   看着迈克尔公爵在穆尔的陪伴下回到房间里,奥斯曼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对于两位可敬的老人,奥斯曼真的非常感激,他们与自己没有一分的血缘关系,但他们对自己的付出却是无私且毫无保留的。   这是一座不大的小山头,山头上只有一个不深的洞口。这里距离亚美尼亚城相当的近,站在山头上,亚美尼亚城可以尽收眼底。   这座光秃秃的小山,从没有引起任何人的兴趣,山上只有一些矮小的灌木,而这些东西都是不值钱的。山太小,也同样不足以满足小动物的生存,因此这里没有比老鼠更大些的动物。   正是因为它本身没有任何的价值,除了偶尔会有孩童来玩耍之外,根本看不到任何的人迹,奥斯曼才会选择这个地方。   从山洞的角落里,奥斯曼拿出一个小包来,包里的东西不多,但已经足够他使用了。他不能再拿更多的东西,那会引起朗的注意。还好,这些魔法物品都不珍贵,因此当奥斯曼悄悄的拿取一些的时候,朗一点也没有觉察到。   奥斯曼熟练的在地上画了起来,这是一个不大的魔法阵,他只要看一次,就足以记得清清楚楚。更何况为了表达得准确些,鲍伯为朗解说过两次,而那时候,奥斯曼就坐在他们的身边。   几样魔法物品加入到魔法阵中,就如同鲍伯所说的那样,魔法阵亮了起来,一股桔黄色的光芒在阴暗的山洞里并不如何起眼,光线很淡,如果不是仔细看的话,很难发现魔法阵的变化。   这就是种入雷霆珠时使用的魔法阵,奥斯曼对着这个亲手画成的魔法阵发起呆来。雷霆武士的强大,已经深深的迷惑住了黑豹少年,可他知道,如果没有雷霆珠的话,这个魔法阵不会起任何的作用。而且如果没有雷霆珠作为引导,这个魔法阵同样不具备任何力量。   对于奥斯曼而言,画出这样的一个魔法阵,更多的只是一种期盼,也许有一天,他也能同鲍伯一样强大。   坐在魔法阵的正中心,奥斯曼按鲍伯的说法,盘好双腿,左手托住右手的肘关节,而右手则竖立在自己的胸前。   “这并不有趣,唉……”奥斯曼轻轻叹了一声,自从他知道什么是愿望以来,这是他的第一个愿望,可惜这个愿望能够实现的可能性相当的低。   继承人并非是最优秀的,而是最适合的那一个,他还记得鲍伯所说的每一句话。也许自己算得上优秀的,但是否是适合的,那只有接受过雷霆武士的长老辨认之后,才能知道。   山洞中的光线猛的亮了起来,桔黄色的光芒开始变得更加强烈,而且越来越强烈,甚至达到了刺眼的程度。   奥斯曼忽然发现自己的手脚已经不听使唤了,无论自己如何挣扎,身体连一点反应都没有,甚至连眼皮也无法眨一下。   猛然间,一冷一热两股气流从肚子里向四肢百骸飞快的传去,奥斯曼全身上下一阵阵又痛又痒的感觉传到大脑,可他却无能为力。   危险,可奥斯曼根本不知道是哪一种危险,更不知道应该如何改变自己的现况,他从没试过如此的被动。   两股冷热不同的气流在奥斯曼的体内不断的壮大着,直到奥斯曼感觉自己的身体已经被两股气流所代替。   头有些晕沉沉的,奥斯曼甚至忘记了如何去思考,身体里的每一处都像被蚂蚁不停的啃咬着,这样的感觉他曾经经历过。   那还是在他与黑豹兄弟一起的时候,那只老熊进犯了他们的领地。他与黑豹兄弟一起同老熊作战,老熊的力量很大,而且抗打击的能力更是让他们吃惊和无奈。   那次他们胜利了,可代价也是相当惨重的。奥斯曼和他的黑豹兄弟都受了很重的伤,无法动弹。   那些可恶而无耻的蚂蚁,就在那个时候出现了,在他和黑豹的伤口里不停的啃咬着,他们无力挣扎,甚至连逃避也同样不可能。   黑豹兄弟用牠唯一可以动弹的部位──舌头,一点点将奥斯曼伤口中的蚂蚁清除干净,而奥斯曼也同样为他的黑豹兄弟这样作。   可此时,谁会来帮他呢?   奥斯曼早已经没了时间的概念,身体里的痛苦一点一点的消失了。奥斯曼发现自己的身体可以接受自己的指挥了,虽然还很慢,但他已经可以一点一点的移动手指。   又过了很长时间,奥斯曼终于站了起来,有些摇晃,就像他第一次见到布郎公爵的时候一样。   太阳已经升到了天空中的最高位置,奥斯曼勉强走到洞口处,还好山洞并不大。应该已经是中午时分了,奥斯曼心中想道,如果再不回去的话,米尔一定会着急的。   吃力的移动大腿,奥斯曼不知道自己怎么了,猛然间,一头扑倒在地上,无数纷繁而杂乱的思维占据了奥斯曼的整个大脑。   脑袋里似乎被洪水冲击一样,可奥斯曼并不感觉到疼,甚至觉得自己清醒无比,只是根本无法感知身边的一切。   马格夸斯特?那是谁?雷霆力量的开始?雷霆力量?对于这个词汇,奥斯曼的印象最为深刻,那代表着力量和胜利。   头脑逐渐清醒了起来,奥斯曼可以慢慢的将那如同洪水一般的庞大数据清理、排序,找出它们的前后关系。   是的,马格夸斯特,一位武士,他的经历一点一点出现在奥斯曼的思维之中。   马格夸斯特是一位非常出色的武士,他不但拥有着强大的力量和武技,同时还有一份非常特别的经历,只是这些经历,奥斯曼还无法读取出来。   那是一处无人知道的地方,一个阴暗的地下洞穴,那里拥有着一股为人们所不知道的力量。马格夸斯特找到了那里,并且与他本身的力量所结合。   汉斯.布莱尔,他幸运的继承了马格夸斯特的力量,他拥有着更强大的智慧,他的一生都在忙碌中度过。   他封闭了那处地下洞穴,并且在上面盖了房子。荒凉的土地变成小村庄,又变成了小镇,最后成为城市。   汉斯开始找到自愿者,那些人是汉斯的弟子,他们愿意用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来验证汉斯的理论。   第一代的培养人出现了,不知道多少年,第一代的未来武士出现了,又经过了许久,第一代的雷霆武士出现了。   第四章   原来一切是这样,奥斯曼长长吐出了一口气。   把头脑中的东西,与鲍伯的话结合在一起,奥斯曼用他的头脑分析着整件事情。他知道,自己遇到了一件极特殊的事情,他莫名其妙的知道了雷霆武士和雷霆珠的始末。奥斯曼还记得鲍伯的话,种入雷霆珠后,必须到京都雷霆会馆里,接受雷霆力量一天的洗礼,才可能启动雷霆珠的,可自己绝对没有去过京都,更没有接受过雷霆力量的洗礼。   为什么会这样呢?奥斯曼再次从头想起,自己进入山洞,画下了魔法阵,接着坐在其中,最后就变成了这样。到底发生了什么?自己现在算是雷霆武士吗?   从脑中的众多数据之中,奥斯曼不停的找寻着,雷霆珠,雷霆珠是什么样子的?鲍伯将种入雷霆珠的经过讲的很细致,却偏偏没有讲过雷霆珠是什么样子的。   很快,奥斯曼找到了雷霆珠的样子,一颗七彩斑斓指甲大小的小珠子。这样的东西,奥斯曼可以肯定自己从没有见过,可没有雷霆珠,刚才又是怎么回事?自己多出的那些记忆又如何解释呢?   奥斯曼再次从头找起,马格夸斯特的记忆、汉斯的记忆。   找到了,是这个东西!在奥斯曼的脑海里,一颗乌黑发亮的小珠子出现了。   这是世界上第一颗雷霆珠,它与众不同,雷霆武士的雷霆珠是七彩的,只有这一颗,才是乌黑中透着流动的光芒。   “奥斯曼……奥斯曼……”米尔的叫声越来越急。   奥斯曼慢慢的睁开了眼睛,这里是他的房间,现在自己正躺在床上,而床边急切呼唤着他的,正是女仆米尔。   “我怎么会在这里?是谁找到我的?”奥斯曼问道,却发现自己的嗓子里似乎堵着什么,声音很小。   “太好了,您终于醒了!”米尔在眼睛上抹了一把,立时米尔漂亮的脸蛋变成了一个大花脸。   “主人……主人……奥斯曼少爷醒了……”米尔向外跑着,欢快的大叫道。   很快,迈克尔公爵出现在奥斯曼的床边。   “孩子,你终于醒了,这样就好,这样就好!”迈克尔公爵激动的说道。   到了第八天的早上,奥斯曼终于靠自己的力量从床上爬了起来,可全身依然有些酸软无力。   这几天里,奥斯曼一直在解读着雷霆珠里留下来的丰富数据,以及所有对他来说有用无用的东西。   奥斯曼发现,雷霆珠真是好东西,里面的力量他还没有找到,或者说他根本没时间去找,一代代雷霆武士丰富的经历,已经让他感觉应接不暇了。   不过他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地方,在雷霆珠中,奥斯曼一共找到了四十五代的继承人,而这些人,无一例外的都没有伙伴。   这里所谓的没有伙伴,并不是说这四十五位继承人一生孤独,而是他们的伙伴仅仅是些普通的骑士,或许有魔法师,却找不到一位雷霆武士作为自己的伙伴。   从鲍伯那里知道的情况并不是这样,雷霆武士是很少会单独在外行走的。由于他们超强的武力,为了让这种武力不会被一些野心家所利用,雷霆武士自有其一套管理方法和理念。   雷霆武士并不介入任何形式的政治斗争,他们只负责菲格领土不被外族所占领。   雷霆武士最重要的工作是保护圣西斯堡的安全,那里是雷霆武士力量的源泉所在地。   现在奥斯曼已经知道了,他一开始看到的那个地下洞穴,之后变成的城市,正是现在的圣西斯堡,而雷霆会馆的所在处,正是当年的洞穴上方。   经过四遍对雷霆珠记忆的扫瞄,奥斯曼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地方。事实上,这些种入雷霆珠的武士,并不是没有与雷霆武士接触,一开始的几位继承者,都曾经主动找过雷霆会馆,但无一例外,他们并不被雷霆会馆所接受,原因是他们的能力与其它的雷霆武士有很大的分别。   在记忆中,奥斯曼更加形象的看到了雷霆武士,看到了他们的力量。可与继承者相比,奥斯曼并不认为他们的力量比记忆中的继承者更加强大,反倒有相当大的差距。   因此,到了第十一代以后的继承者,便再也不会主动去找雷霆会馆了。   由于雷霆珠中的数据实在太多了,因此奥斯曼只能尽力找些有用的东西去解读。他并不担心这些,反正他有得是时间,可以慢慢去解读这些数据。   奥斯曼手用力握住椅背,努力支撑着身体。随着手上的力量,另一股强大的力量猛的从胸腹间涌向他的手,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卡”的一声,椅背在巨大的力量下被压断了。   随着椅背的断裂,奥斯曼也倒在地上,他的双腿还有些不听使唤,无法完成大脑下达的命令。   “咦?那是什么力量?”奥斯曼轻声说道,并不介意自己摔倒。   很明显的,那并不是自己的力量。压断椅背自然难不倒奥斯曼,只是现在的他,全身无力,而且身体不听指挥,完全是由于那股力量的加入,椅背才被压断的。   奥斯曼在记忆中找寻了一会,已经知道那是什么了。那就是雷霆珠中所包含的力量,是十位上代继承人的力量总和,当自己需要力量的时候,它们会自动从雷霆珠之中向奥斯曼所需的地方涌来,支持他的行动。   十位?奥斯曼一愣,这果然同雷霆武士不同,按鲍伯所说,雷霆珠只能保存下五位雷霆武士的力量,而自己这颗珠子,却可以承接十人的力量。   “原来是这样啊!”奥斯曼慢慢的站了起来,果然,胸腹间再次传来力量,只是这次是传向双腿。   奥斯曼的身体猛的向上一窜,对于这种力量他并不熟悉,那不是属于他本身的力量。本来疲惫无力的奥斯曼,身体居然跃起八尺多高,直到头顶撞在天花板上,身体才开始向下落去。   又花了三天的时间,奥斯曼终于可以勉强控制这股力量,身体也恢复了很多,可以自由的行走,而且进食也比较正常了。   奥斯曼从米尔那里知道,自己在两个月以前,被一些孩子在山洞前发现。好在这里是迈克尔公爵的领地,他们给公爵家里带去了信息,让全庄园里四下急得乱转的仆人们终于松了口气。   迈克尔公爵请了最好的医生,最后甚至请来了一位祝福师,可奥斯曼却依然昏迷。无论是医生还是祝福师,都无法确切的说出奥斯曼的身体状况,只知道他不但活着,而且身体似乎一点问题也没有。   一直到奥斯曼醒来之前,庄园里所有的人都很担心,特别是迈克尔公爵和米尔,穆尔也经常会守在奥斯曼的床头。   不过在十天前,另一个消息让所有的人不能不暂时放下对奥斯曼的担忧,转而准备另外一件事情。只是米尔一直不肯对奥斯曼说起到底是什么样的事情,能让所有的人都带着担忧的心情忙碌起来。   “您还是直接问主人吧!”米尔的脸色同样不好,奥斯曼刚清醒的时候,米尔开心的又叫又跳,可现在的她,明显有很重的心事。   “好吧!我想,应该在晚餐的时间,与迈克尔公爵好好谈谈。”奥斯曼说道。   “身体恢复的如何了?”迈克尔公爵坐在餐桌后面问道。   “很好,我感觉好极了。”奥斯曼肯定的回答道。   “你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吗?”迈克尔公爵问道,连祝福师也无法回答他的问题,公爵只好直接问当事人。   “还不能肯定,到目前为止,我还在怀疑。”奥斯曼想了想说道。   “哦,好吧!当你认为可以告诉我的时候再说吧!”迈克尔公爵轻松的说道,只要人没事就好,这样不但自己可以放心,对于老朋友布郎也有个交待,要知道奥斯曼不仅仅是自己的教子,同时也是布郎的义子。   “迈克尔先生,我可以问个问题吗?”奥斯曼小心的问道,这几天里,他早已经发现有大事发生,可无论问谁,都得不到结果,奥斯曼只能从迈克尔公爵这里寻求答案。   “我知道你要问什么,也是时候告诉你了。”迈克尔公爵阴沉着脸说道。   “是个坏消息吧?”奥斯曼问道。   “是的,孩子,是个坏得不能再坏的消息。”迈克尔公爵说道。   “好吧!告诉我吧!我相信我可以承受所有的坏消息。”奥斯曼说,他不知道这样说话,是否可以让迈克尔公爵轻松一些。   “第二次蛮族战争爆发了,就在一个月以前。”迈克尔公爵说道。   “蛮族战争?”奥斯曼吃惊的叫道。   如果在这之前,他对于第一次蛮族战争了解的并不多,事实上,大部分人的了解仅仅限于历史书上。   现在的奥斯曼则不同,在雷霆珠的数据之中,他找到过第一次蛮族战争的所有数据,那些数据要比历史书的记载详尽得多。   “是的,蛮族战争,不过目前只出现了三个种族,很不幸,这三个种族都已经进入了我们菲格帝国。”迈克尔公爵说道。   “哦?”奥斯曼有些疑惑的叫道,只有三个种族,这样的话还好些,但从数据上看,蛮荒七族虽然各不相同,但他们有自己的联系方式,并且从来不会单独进攻人类的领地。   “东方的龙辛王朝已经被利爪族占领了大部分的土地,他们的军队已经不足原来的一半,利爪族除了少量的部队还在清剿外,已经有不少于五万的部队开始进攻我国的东方郡。”迈克尔公爵说道。   利爪族的资料马上在奥斯曼的大脑里闪现出来。与人类同高,力量为人类的一至两倍,速度是人类的一倍,两手为爪,两膊坚硬如铁,可以挡住人类大部分的武器,身体却比较弱,但由于速度很快,同样难于伤害他们。他们不善于使用武器,只使用自己的利爪,智力相对低下,无法使用马匹,是蛮族七族中最弱的一支,但数量最多。   奥斯曼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还好,利爪族是比较弱的蛮族,除了数量比较多,本身的能力并不如何强大,与人类作战的时候,在一比一的情况下,人类也并不吃亏。   要知道,东方军团拥有八万人的正规军。五万人的利爪族完全无法威胁到东方郡的安危,不知道其它两族是什么种族,是否都是从东方郡进入帝国的。   “西方郡的情况比较差,巨人族似乎找到了通过森林的办法,天方帝国已经成为历史,仅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天方帝国的军队已经全部被消灭。巨人族的三万大军已经进入了西方郡,正在与西方军团作战,目前的情况还不是很明朗。”迈克尔公爵有些烦躁的说道。   巨人族?身高为人类的一点五到两倍高,力量是人类的三至五倍,速度比人类慢,肌肉发达,动作很灵活,体重非常重,无法使用马匹,智能中等,数量一般。肌肉的力量极强,对于普通的武器打击有着很强的防御,而且自身的修复能力极强。   这可是个强悍的蛮族,虽然他们的数量只有三万,西方军团的八万大军却未必能挡得住他们。一想起他们的身高和力量,奥斯曼感觉事情极为不妙。   糟糕!奥斯曼猛然想起,现在鲍伯他们离开已经有三个月了,按迈克尔公爵的建议,他们此时应该正在西方郡,难怪迈克尔公爵的表情如此担忧。那不仅仅是为了帝国,同时也为了自己的儿子还有他的朋友。   “鲍伯在那里!”奥斯曼叫道。   迈克尔公爵点了点头,连奥斯曼都已经想到了,他又何尝不知道呢!鲍伯的性格他是最清楚的了,在这个时候,鲍伯绝对会站在战斗的第一线上。抵抗蛮族,不正是未来武士的使命之一吗?   “有他的消息吗?”奥斯曼忙问道。   “到目前还没有,连西方军团的消息也没有。”迈克尔公爵摇了摇头。   奥斯曼叹了口气,他知道,西方郡的战事似乎不太妙。迈克尔公爵身分特殊,他自然有办法从军方搞到最新的情报,如果连他也不知道,事情就真的很不妙了。   “先别担心鲍伯他们,不管怎么说,他们两人,一个是未来武士,另一个是魔法师,虽然战胜巨人族的可能性并不大,但他们自保应该是没问题的。”迈克尔公爵说道,似乎在安慰奥斯曼,其实更多的是在安慰他自己。   战场上与比武绝对不是一回事,更何况是与蛮族作战。历史上的第一次蛮族战争,人类损失惨重,圣骑士全部阵亡,天空骑士活下来的也极少,十几万的魔法师能够活下来的更是少得可怜,从那以后,能够成为魔法师的人,越来越少。   “您真的不担心?”奥斯曼说出之后就后悔了。   “因为还有另一支蛮族让我担心。”迈克尔公爵放下手中的刀叉说道,显然他现在没什么胃口。   “北方?”奥斯曼的眉头一皱问道。   “是的,是北方,聚甲族已从那里攻陷了北方郡府。”迈克尔公爵轻声说道。   “啊!”奥斯曼猛的站了起来,北方郡府距隆卡多只有五百多里路,义父那里现在如何了?   “我不知道,孩子,我真的不知道,现在情况极其混乱,这次蛮族的进攻非常突然,本来他们并不容易到达人类的领地,却不知道他们使用了什么方法,都可以轻易的到达,因此几个帝国几乎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他们打了个措手不及。”迈克尔公爵说道。   他当然知道奥斯曼在担心着什么,事实上他同样担心,而且还是双份的。   “蛮荒七族,到目前为止,只出现了三族,这更令人担心。奥斯曼,你是知道的,他们一向以来,都是共同进退的。躲在一边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敌人。而七族之中,血族是最为恐怖的,一直还没有他们的消息,这真是个坏得不能再坏的消息了。”迈克尔公爵说道。   “我……”奥斯曼慢慢坐回他的位置,张嘴想说什么,却没说出口。   “孩子,你是担心布郎是吧!”迈克尔公爵说道。   奥斯曼点点头,他的确非常担心布郎公爵。鲍伯虽然在最前线,但他拥有着一身非凡的力量,身边的朗又是位魔法师。   而义父那里不同,义父以前是文职人员,并不懂得武技,虽然从迈克尔公爵那里养成了打猎的爱好,可奥斯曼并不认为那些聚甲族的战士会像野兽一样任义父玩耍。   隆卡多那里,如果说有谁还拥有一定的武力的话,那也只能说到凌格了,可凌格的武技实在太……   奥斯曼有些不敢再向下想了,隆卡多镇与北方郡府实在太近了,那点距离,只要两三天的时间就可以到达。   目前北方军团的情况同样不明朗,也不知道他们是否依然在抵抗。既然他们放弃了北方郡最重要的郡府,相信他们的战斗力已经损失的差不多了。   “其实我也同样担心,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应该支持哪里。”迈克尔公爵说道。   “支援?”奥斯曼轻声惊叫道,用什么支持?这里只有二百名仆人,虽然他们原来同样是优秀战士,可八万大军被蛮族击溃了,两百名战士会起到什么作用?   “除了支持,你还有更好的办法吗?至少我们应该作点什么,如果帝国的每个人都作出支持或者相关的事情,蛮族并不可怕。”迈克尔公爵说道。   “您说的对极了。”奥斯曼点头道,他越来越佩服迈克尔公爵了,他人虽然有些老了,但眼光与胸怀都是无人能比的。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应该如何支持他们。”迈克尔公爵皱着眉头说道。   “我们兵分两路吧!我去北方郡,接义父回来。”奥斯曼想了想说道。   “好吧!我给你十个人,把穆尔也带去。”迈克尔公爵想了良久说道。   “好。”奥斯曼毫不犹豫的点头应道,只是心中有些奇怪,怎么才给他十个人?迈克尔公爵并不是小气的人,特别是对自己。在这样危险的时候,虽然不见得给自己一半的人手,至少也应该是五十个人以上。   不过奥斯曼并不想在这事情上多想,即便是自己一个人,也应该回去将义父接出来。更何况还有穆尔帮助自己,他是这两百人的首领,经验和战力都相当的出色。   “孩子,记住,你这次去是接你义父回来,而不是去战斗,尽可能的走小路。见到聚甲族战士的时候,能躲就躲,实在不行就绕道而行,绝对不要与他们正面作战,这方面的事情,穆尔有足够的经验,你可以多听听他的意见。”迈克尔公爵说道。   原来是这样,奥斯曼为自己刚才的想法有些羞愧,迈克尔公爵绝对是位正直的老人,他怎么可能……   “我记住了,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奥斯曼问道。   “你的身体如何?”迈克尔公爵没有直接回答,反问道。   “没有问题了。”奥斯曼现在明白,为何迈克尔公爵一直在问他的身体情况,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只怕迈克尔公爵早已经出发了。   这些天,仆人为何会那么的忙碌,现在奥斯曼已经有了答案,原来迈克尔公爵早已经开始准备支持的事情了。   “那好,明天早上出发,你们多带一倍的马匹。晚餐后,我会告诉穆尔的。”迈克尔公爵说道。   “没有任何问题。”奥斯曼点头应道。   “那么,现在我们应该多吃一点。”既然已经作出了决定,迈克尔公爵感觉自己又恢复到年轻的时候,作为一名军人,冷静和良好的准备,这是胜利的先决条件。   第五章   奥斯曼比平时早起来一个小时,看到迈克尔公爵镇定的样子,他知道一个良好的睡眠对他来说绝对是必要的事情,虽然以现在他的身体情况看来,几天不睡觉应该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当奥斯曼起床之后,他才发现,庄园里所有的人早已经起床了,连米尔也比他先一步起来,准备好了梳洗用的器具和水,甚至还有一份早餐。   窗户外面,一阵阵马嘶声,马匹已经从马厩被拉到空地上,并且很多已经备好了鞍。虽然已经事隔多年,但这些仆人依然保持着他们的军人本色,所有的事情都紧凑而有序的安排好,并且一件件落实。   吃过简单的早餐,奥斯曼整装上马,在米尔的一声声珍重里,挥动马鞭,离开了居住两年的亚美尼亚城。   在奥斯曼离开以前,迈克尔公爵早已经带着大部分的仆人上路了,他比奥斯曼早出发了一个小时,虽然他们去西方郡的路程要比奥斯曼的北方之行还要近些,但在那里的是战斗力最强的巨人族。   几天时间下来,奥斯曼发现,跟在自己身后的这十个仆人,的确是庄园里身手最好的。不用说穆尔,其它人也同样出色,每天保持休息三个小时,其它的时间全部花在赶路上。   这样的行程连续进行了五天,除了奥斯曼,其它人都已经有些吃不消了。开始的时候,奥斯曼发现自己的马术居然是最差的一个,往往跑上一会,他们就得等待自己,这让奥斯曼大为恼火。   可是在继承者的记忆之中,所有的武士似乎都不精于骑术,这样奥斯曼根本无从学习,只好仔细的观察其它人的动作,并且向穆尔求教其中的诀窍。   三天之后,奥斯曼已经可以勉强跟上众人的脚步了,而从这一天起,穆尔那十人开始显露出疲惫之色。即便是最好的骑士,这样没日没夜的赶路,同样也无法适应。   只有奥斯曼,凭借着他那超人的体力,以及雷霆珠提供的力量,并不觉得如何累。虽然心里很急,但奥斯曼知道,必须要有足够的休息才可以继续赶路,他决定放慢速度。   “穆尔,今天早两小时休息。”追上跑在最前面的穆尔,奥斯曼大声的说道。在快速行进中的战马上,风很大,如果不大声喊叫的话,对方根本听不清楚,好在奥斯曼有足够的力量,声音同样足够大。   “好的,奥斯曼少爷。”穆尔应道,他知道奥斯曼是怕他们受不了,事实上,他的确感觉非常疲劳了。   “前面有情况。”一匹马从前面跑回来,马上的仆人轻声呼喊着,那是被穆尔派出去充当尖兵的仆人。   穆尔曾经是迈克尔公爵侍卫队的副队长,对于如何行军打仗,也算得上是经验丰富。这一行十一人,虽然人数比较少,但一切安排的井井有条,丝毫不乱。   “什么情况。”穆尔看了一眼那个仆人,见他的表情并不惊慌,知道没什么大事。这里刚刚进入北方郡,应该离战场还远。   “很多的难民。”仆人回答道。   “我们尽量绕开走。”穆尔点了点头说道,这样的情况他早已经想到了。事实上,在经过中央郡的时候,已经出现了不少的难民,只是数量并不多,而且他们的行进速度极快,走的又是近路,因此并没有遇到过多少难民。   既然那个仆人来回报,说明难民的数量相当多,否则他是不会为了这点小事回报的。   “明白。”那人应道,返身再次前进,他必须找到一条难民比较少的道路,否则行进的速度会大大下降。   营地已经安排好了,几天来,快马加鞭,让所有的仆人都感觉疲惫极了,刚刚睡下,马上发出一阵阵的鼾声,包括穆尔在内。   奥斯曼并不感觉如何的累,也许是体内雷霆珠的支撑,让他感觉自己的身体状况还相当的良好。   将负责守卫的仆人赶去睡觉,奥斯曼独自一人站在一座小山丘上。   营地在一片树林之中,离大道约两里路程,因此还没有难民到达这里,穆尔他们可以睡个好觉,补充一下这些天来失去的体力。   眼前的情况让奥斯曼相当的震惊,难民是什么,这次他亲眼看到了。一队队穿着破烂衣裳的难民,从他的眼前经过。身上背着包袱,一看便知是他们的全部家当。   顷刻间看到一队马车,那是逃难的贵族,虽然同样是逃难,但他们的情况要好得多,至少还有马车可以乘坐。   奥斯曼很快的注意到,许多的马车,在马夫的位置上,坐的并不是身穿仆人制服的马夫,而是衣着华丽的贵族,可惜那些华服已经破损而肮脏,相信他们的日子也并不好过。   长长的难民洪流,一眼望不到尽头,如果奥斯曼这队人马是走大道的话,相信速度会非常的慢,在这样的人流之下,马匹根本无法跑起来。   没人注意到远处的奥斯曼,他与大道有半里路远,那些逃难的人们,显然没有心情四处张望,更不会注意小山丘上的那个人影。   道路越来越难走,树林的密度也越来越大,偶尔还会看到几只猛兽出现。奥斯曼倒没有因此而抱怨,自从昨天看到难民潮之后,他就知道,这样行走,速度还是要比大道上快些。   不过奥斯曼心中也会有疑虑,如果义父也在那些人之中,那将会错过见面的机会。   “穆尔,你说我义父会不会在那些难民之中?我昨天见到的难民之中,有一部分是贵族。”奥斯曼让自己的坐骑与穆尔并排而行。   “我已经派两个人沿大路走了,应该不会有问题的。”穆尔显然早已经想到这一点了。   “他们认识我义父?”奥斯曼问道。   “不,我们一直在军中,从没见过布郎公爵。”穆尔摇摇头说道。   “那有什么用?”奥斯曼吃惊的说道,既然不认识,就算派再多的人也没用的。奥斯曼倒并不担心他们会找不到,路上的贵族并不是很多,而那些难民是不需要计算在内的。   “看族徽,这很容易的。”穆尔笑了笑说道,这位奥斯曼少爷的经验还是太少了,特别是关于贵族和礼仪方面的知识。   奥斯曼点了点头,虽然他没想过用这样的方法,但族徽是什么,他还是了解的。在隆卡多的时候,授课先生就已经教过他,不过那些繁杂无比的各种族徽,一点也提不起奥斯曼学习的兴趣。   看来需要学习的东西还真多,而且那些平时看着不起眼的知识,往往却是最需要,最实用的。   奥斯曼认识的族徽很少,只有三种。郝斯特家族的、克里斯托夫家族的,这两家族的族徽随处可见,奥斯曼想记不住也不行。   第三种是菲格大帝的皇家族徽,无论是布郎公爵,还是迈克尔公爵,都曾经多次提到过皇家族徽,因此在奥斯曼的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今天晚上应该可以走大路,快进入战区了。”穆尔说道。   “嗯。”奥斯曼点头应道,由于情报很少,他们只能大约猜测一下战区的范围。只要进入战区的范围内,相信难民的数量就会少很多。   从大路走,自然要快得多,这里的路,实在不适合马匹的奔跑。   傍晚的时候,众人从小路上转到官道,难民的狂潮已经过去了,路上虽然还能看到三三两两的难民,人数却已经少了很多,马匹可以放心大胆的奔驰起来。   “报告,前方发现军队,数量不明。”充当尖兵的仆人飞马来报。   “看清是哪方的军队了吗?”穆尔问道,此时天已经暗了下来。   “应该是我们的军队,我听到了马嘶的声音,聚甲族的军队应该不会使用马匹。”仆人回答道。天色已经很暗了,再加上不敢过于接近,因此他也不敢断定对方是哪路人马。   “我们去看看。”奥斯曼一提缰绳,纵马驰去。   “你们跟在后面,小心些。”穆尔无奈的说道,紧紧的跟在奥斯曼的后面,虽然说在这里遇到聚甲族部队的可能性不大,但奥斯曼这样的行为,是相当危险的。   路程距离还有一里半的时候,奥斯曼已经看清了,那的确是人类的军队。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军队,无数的战马,以及光鲜的盔甲、闪着寒光的武器、整齐的队列。这些仅仅听说过的东西,现在就呈现在奥斯曼的眼前。   奥斯曼一边放慢了马的速度,一边仔细的打量着那些士兵,在这样的距离,他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但那些士兵却无法看到奥斯曼。   这应该不是北方军团的士兵,北方的战事已经有了一段时间,北方军团一直在溃退之中,应该不可能有保持如此完整,物资充足的队伍。   第一次看到军队,奥斯曼还无法一眼判断出他们的人数,但他们的装备在队伍后面的马车,他知道这支军队保持着完整的战斗力。   按照学习过的知识,奥斯曼找到了旗帜,透过微亮的光,他分辨着上面的字迹,轻声念着:“第三军团。”   “您说是第三军团?”后面跟上来的穆尔问道,这样的距离,他还无法看到军旗。   “应该是的,我看到他们旗子上的字了。”奥斯曼点头说道。   “您看得到?”穆尔大吃一惊,对于奥斯曼的实力,他还是比较清楚的,两人不止一次的比试过,但对于奥斯曼的眼力,他却从不清楚。   也许奥斯曼少爷,同样拥有着一双豹子的眼睛吧!相信这样的距离上,没人可以看到军旗上的字,穆尔甚至连军旗也看不清。   “非常清楚,过去看看。”奥斯曼并没有察觉出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奥斯曼虽然觉得很正常,可穆尔却不这样想,他对于自己的视力同样相当自信。如果说有人的视力比他更好,穆尔完全可以相信,但相差如此远,那就有些太夸张了吧!   距离第三军团还有一里远的时候,第三军团的斥候兵发现了急驰而来的这一小队人马,挥动着旗语,向本队报告。   他们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惊慌,对于聚甲族,他们有相当完善的数据,无论是从历史上的,还是最新的。事实已经证明,聚甲族并不善于使用马匹,更不可能策马狂奔,来的一定是人类,同时人数也不多,这更让他们放心了许多。   “停下,你们是什么人?”一小队的剑士在奥斯曼的来路上,排好了整齐的队形,虽然来的是人类,他们同样需要小心,这里已经是战区了。   “迈克尔公爵家的少爷,奥斯曼.郝斯特先生。”穆尔大声报上名,“你们是第三军团的吗?我需要见你们的指挥官。”   穆尔对于军队里那种简洁而明了的说话方式非常清楚。而显然的,穆尔的话引起了对方的注意,只有军人才习惯这样说话。   “你们可以过来,请稍等。”带队的士官说道,既然对方是位公爵的家人,他可没有胆量阻止。   只是那位士官还在努力的记忆中找寻着,帝国的公爵一共只有七位,迈克尔公爵的大名他自然是知道的,但他同样知道,迈克尔公爵姓克里斯托夫,这让他感觉很迷惑。   放慢了骏马的速度,奥斯曼来到了队伍前面。眼前的这支队伍已经开始扎营,天已经黑了下来,四周尽是忙碌的士兵,偶然会有人向他们这里望一眼。   “请问您是奥斯曼先生?”一名士官问道。   “是的,我是奥斯曼.郝斯特。”奥斯曼点头答道,他知道,自己的衣饰足以让对方认出他是名贵族。   “请跟我来。”那位士官说道,带转马身向营地里走去。虽然还没有得到上级的指示,不过对一位公爵的家人,他必须要保持足够的敬意。   奥斯曼四处打量着,所有的事情都让他好奇。跟在后面的穆尔及那些仆人目不斜视,他们对于军营中的一切都非常熟悉,走进营地的感觉让他们又回忆起从前,不由自主的挺起了胸膛,下意识的再次将自己当作成一名军人。   与迈克尔公爵所讲的一样,只是这一次,奥斯曼看到了真实的场面。营地是按照菲格帝国的行军标准设立的,是一个标准的圆阵,这样的阵形最有利于防守。   看来这支军队也是刚刚到达这里,大部分的士兵依然在工作着,速度相当的快,看得出他们是久经训练的精锐士兵。   奥斯曼从迈克尔公爵那里学到的知识,告诉他第三军团是在帝国军团中排在第三位的,共有十万人,是相当精锐的一个军团。   走进军营,奥斯曼明显的感觉到了这一点。士兵以及士官的身体素质都相当的好,而且他们的动作熟练,分工合作更是纯熟无比。   “您是奥斯曼先生?”在士官的陪同下,一群人走了过来,走在最前面的是位将军,从他的衣饰上,奥斯曼分辨出他是一位将军,同时还是位子爵。   “是的,子爵大人。”奥斯曼在马上行了个礼说道,虽然他也算是个贵族,却没有爵位在身。事实上,奥斯曼还没有经过成人礼,还不具备拥有爵位的条件。   “请问奥斯曼先生,您所说的迈克尔公爵是南方亚美尼亚的迈克尔公爵大人吗?”子爵问道,士官的报告同样让他感到迷惑。   “是的,子爵大人。”奥斯曼应道。   “但所有的人都知道,迈克尔公爵姓克里斯托夫,我相信我也同样没有记错。”将军问道,同时打量着众人,他一眼就可以看得出,跟在奥斯曼身后那一小队人,虽然穿着仆人的制服,却绝对是些军人,而且是经过杀场洗练的军人。   “当然,您的记忆力相当好。”奥斯曼笑了笑说道。   “可以请教您与迈克尔公爵的关系吗?”将军问道,眉头皱了起来。他知道迈克尔公爵有一儿一女,不过从年纪看,眼前的贵族少年似乎太小了些,虽然他的身材已经足够高大。   “我是迈克尔公爵的教子。”奥斯曼说道。   “哦,原来这样,能请教您的家族吗?”将军问道,声音中更是恭敬,迈克尔公爵在军中有着无上的荣耀,这让他不得不对奥斯曼尽可能的表示足够的敬意,虽然他还是位少年。   “郝斯特家族,我是从北方隆卡多镇的郝斯特家族中离开,到迈克尔公爵那里的。”奥斯曼说道。   “您……您是说隆卡多镇,布郎.郝斯特公爵?”那位将军显然受到了一定的刺激,一下子出现了两位公爵大人的名字,让他有些不太适应,要知道,在整个菲格帝国之中,也仅有七位公爵。   “是的,布郎公爵是我的义父,我一直生活在那里。”奥斯曼说道,虽然他仅仅在隆卡多镇生活了一年的时间,但在此之前,他与黑豹兄弟同样是生活在那里。   “快请进,我想这里有些乱。”将军一时之间有些慌乱了,奥斯曼所提到的任何一位公爵,都足以让他敬仰万分。   作为一名军人,对于迈克尔公爵的敬意自然不必提起。而作为一名菲格帝国的公民,他自然知道布郎公爵的生平,那位对于财务天生敏感的先生,在他就职的三十年中,让菲格帝国所有平民和贵族的生活水准提高了一倍。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格林.莱恩子爵,是第三军团第一纵队的指挥官。”格林异常客气的说道。   “这位是比比莉亚大魔法师,那位是基扬.路尔大师。”格林指着他身边的两人说道,其中穿着魔法师袍的是位中年女性。   “路尔大师?您是位雷霆武士?”奥斯曼感觉到他身上流动的力量,应该是位雷霆武士。   “是的。”路尔大师点了点头,对于奥斯曼,他并不像格林那样表示出足够的尊重,雷霆武士对于爵位及名声都不看重。   “你是魔法师?”比比莉亚忽然转头问道。   “不,我当然不是。”奥斯曼呆了一下说道,自己怎么可能是魔法师?路尔大师似乎并不在意自己,反倒是这位大魔法师似乎对自己相当感兴趣。   “你真的不是魔法师?”比比莉亚再次问道。   “我可以保证,奥斯曼少爷从没有学习过魔法。”   穆尔帮奥斯曼解释道,同时他也开始有些奇怪了。一位大魔法师是不会随便问这样的问题的,除非她已经感觉到了什么。   但穆尔可以发誓,奥斯曼绝对不可能是位魔法师,他从没有接触过魔法。在亚美尼亚的两年时间里,他每天都与这位奥斯曼少爷在一起,作为他的陪练,看着他一点点进步,并很快击败自己。   “你是?”扫了穆尔一眼,比比莉亚显然对他的插嘴表示不满。   “穆尔,穆尔.塔克。”穆尔回答道,而且显出一副很骄傲的样子,引得奥斯曼一阵好奇,难道穆尔很有名吗?   “穆尔?您是迈克尔公爵的卫队长?穆尔骑士?”格林显然是听到过这个名字,马上惊叫了起来。   “是的。”穆尔骄傲的点点头,与往日的管家形象完全不同,显示出强大的气势来。   第六章   “穆尔,你是骑士?”奥斯曼问道,这一点他还从没听人说起过。而且自己即便是在继承以前,也同样可以击败穆尔,虽然会很艰难。   “是的,奥斯曼少爷。”见奥斯曼问起,再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管家制服,穆尔有些不好意思的小声说道。   “你这家伙,为何不早说?”奥斯曼不满的说道。庄园里的每个人,对奥斯曼都非常好,同样的,奥斯曼也喜欢他们,这与他在隆卡多的时候相差很多。   “我现在只是管家,不再是什么骑士了。”穆尔笑着说道。   比比莉亚看到格林子爵吃惊的样子,再没说什么话,没想到奥斯曼身后的一个管家,居然同样名气响亮,迈克尔公爵的家中还真是人才济济啊!虽然他们没有承认,可她已经认定奥斯曼是位魔法师了,他的身体里面,有着非常强烈的元素力量。   这样的元素力量,只有魔法师才会拥有。   作为一名魔法师,无论在哪个国家里,同样都会受到足够的尊敬,为何这个叫作奥斯曼的少年不肯承认呢?那个自称骑士的穆尔,居然也帮助他说谎,这让比比莉亚非常奇怪。   一名魔法师绝对不是耻辱,而是光荣,更何况任何一个国家,对于魔法师都是无比的欢迎,而且会提供最好的帮助,限制则少得可以忽略不计,除了造反之外,任何法律都不会加在魔法师身上。   坐在行军帐篷之中,奥斯曼问道:“格林将军,您可以告诉我一些最新的消息吗?我刚刚从南方来,对于北方的战局了解的不多,而且那些消息之中,也不知道有多少是准确的。”   “当然,奥斯曼先生,我了解您的心意,相信您正在为布郎公爵担心吧!事实上,我们也同样如此,这次的支持行动,我们负有两个任务,其中之一就是保护布郎公爵的平安。”格林欠了欠身说道,虽然奥斯曼还是位少年,他却不敢有任何的藐视之心。   “的确是这样的,不知道军部那里是否有我义父家人的消息?”奥斯曼问道。   “有一些,但不多,而且也不是非常准确。”格林说道。   奥斯曼连忙作了个请的手式,请格林继续说下去。   “事实上,在战争发生前的一个月,布郎公爵的亲弟弟,奎克.郝斯特先生以及他的两个儿子,已经到了京都,准备在那里发展商业,因此他们很安全,目前依然在京都。”格林说道。   “哦,太好了,凌格安然无恙。”奥斯曼松了一口气,凌格是他的第一个玩伴,他自然相当的关心。   “是的,凌格是一个相当有礼貌的少年,我见过他两次。”对于奥斯曼的身分,格林更加确信了。   “能说说我义父的情况吗?”奥斯曼又恢复了表情问道。   “布郎公爵的消息,我们得到的比较晚,而且也不是很准确。不过战报上说,隆卡多已经被聚甲人占领了。”格林叹了口气说道,由于战事发生的相当突然,北方的埃罗公国在几天内就被聚甲人所占领,连发出警告的时间都没有。   通过交谈,奥斯曼和穆尔得到了他们所最需要的情报。与在亚美尼亚时得到的情报有着很大的出入,北方军团的情况似乎要好得多,大部分的战斗力都被保存了下来。   在聚甲人进入北方郡的第一个星期里,作为守备部队的北方军团忙乱而不知所措,他们已经有许多年没有经历过战争了,同时更没有见到过蛮族人。   这一个星期之中,防守部队被很快击溃,北方郡府拉格美亚城被攻陷,聚甲人几乎袭卷了北方郡三分之二的土地。人类的防御出乎意料的软弱无力,同时也没有任何战术可言。   北方军团长云斯顿是位老练的骑士,虽然战事对北方军团非常不利,他却冷静的发布出一道道的命令,让分散的北方军团一点点在后方集结了起来,并且收编了大部分被击溃的战士。   此时聚甲人却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作出了一个让云斯顿将军愕然的决定──他们分兵到所有可以到达的地方,去抢夺财宝和食物。生活在苦难之地的蛮族人,第一次见到如此众多的财物和食品,连他们的指挥官也同样无法压抑抢夺的念头。   这样的结果,给了北方军团充足的时间和机会,集结了大部分部队的云斯顿将军,马上在第三军团的第一支支持纵队的帮助下,一举夺回北方郡府拉格美亚城。   在这十天的时间里,聚甲人渗透到城乡的每个角落,去抢夺一切他们所能见到且认为有用的物资。其中,自然也包括隆卡多镇。   云斯顿将军在夺回拉格美亚城之后,第一件事情考虑的就是居住在北方郡的布郎公爵。他从第三军团的支持部队之中,抽调出五百名剑士,去隆卡多镇寻找布郎公爵的下落,不过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的消息。   发现在军事上犯了极大的错误,聚甲人如同潮水一般,再次聚到拉格美亚城外,双方在那里集结了所有的部队,目前的战事正处在胶着状态下,聚甲人在更多的部队来临之前,还没办法再次拿下拉格美亚城。   而北方军团虽然在人数对比上,目前还占有绝对的优势,但前期的战斗之中,损失了大部分的军事物资,最重要的是他们缺少粮食,同样无法发动反击,只能等待第三军团的支持。   格林的部队是第二批进入北方郡支持的部队,拉格美亚城目前最缺少的并不是人员,而是物资和食物,因此这支纵队,虽然只有五千人马,却带着大量的军事补给,以至于行军的速度大大降低了。   “谢谢您的情报,我想这相当重要,明天我将直接向隆卡多进发,今天可以在您的大营里休息一夜吗?”奥斯曼有些心神不宁,虽然北方的战况要比想象中好很多,可义父的消息却很少,看起来有些不太妙。   “当然,那是应该的,寻找布郎公爵本就是我的任务之一,既然奥斯曼先生正是为这个目的来的,我准备调给您一个中队,来帮助您找到公爵大人。”格林说道。   “那太感谢了,我想早点休息,明天早上尽早出发。”奥斯曼站了起来。   “没有问题,一会我让那支部队的士官向您报到。”格林也站了起来,并且让他的卫兵为奥斯曼带路。   “对于奥斯曼先生的身分,我相信是不必怀疑了,更难得的是他还如此年轻,便有这么大的勇气。要知道,在这个时期,很少有人会去那里,聚甲人的凶恶已经被人们传说的过于恐怖了。”格林说道,在他的帐篷之中,还坐着比比莉亚和路尔大师两人。   “是的,我也这样认为。您真的只准备派一个中队的士兵给他吗?要知道,面对聚甲人的袭击,一百名士兵的作用与十名士兵是不会差太多的。”路尔大师说道。   “您说的完全正确,这也是我请两位留下来的原因。既然对于奥斯曼先生的身分,我们已经确定,我想应该提供给他更强大的支持。”格林说道。   “您说的没错,虽然那个奥斯曼,我绝对有理由相信他是个魔法师,不过在战区里面,一个魔法师同样会有危险,我认为应该派给他两位雷霆武士保护他的安全。”比比莉亚说道,她已经认定了奥斯曼是位魔法师。   “您认为他一定是位魔法师吗?可他自己并不承认这一点,这很难说得通,作为一名魔法师,有什么理由让他否认呢?”对于派两位雷霆武士给奥斯曼,路尔大师没有意见,可认定奥斯曼是位魔法师,似乎还有些疑问。   “我同样不清楚他为何否认,但从他身体里发现的魔法波动看来,他除了是位魔法师,根本不可能是别的什么人,虽然他的身体看起来很强壮,与普通魔法师完全不同。”比比莉亚说道,魔法波动是无法骗人的,更无法骗过一位大魔法师。   “好吧!无论这位奥斯曼先生拥有什么样的力量,但相信两位都同意,他拥有着与年龄不相符的能力,因此才敢只带着十名仆人就到聚甲人的占领地去救人,他的勇气绝对值得我们佩服。”格林插嘴道。   与比比莉亚的看法不同,作为一名骑士,格林感觉到奥斯曼身上那种骑士的勇气和信心。再考虑到迈克尔公爵的身分,以及穆尔的骑士身分,格林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在迈克尔公爵的教导下,奥斯曼先生绝对是一个合格的骑士,虽然他的年纪是小了些。   “好吧!我会派两名雷霆武士与他随行的。”路尔大师点头说道,作为一名雷霆武士大师,他并没有在奥斯曼身上感受到任何特殊的力量,也许奥斯曼是位骑士更让他相信。他在奥斯曼的身上,感受到的力量和速度,正是一名骑士应该拥有的。   虽然作为雷霆武士,拥有着更强大的力量和速度,但那是完全不同的,雷霆武士的力量,大部分来自于雷霆珠,平时让人感受到的力量,仅仅是他本身的力量,在这一点上,与骑士倒有些相似。   “但愿布郎公爵安全无恙,否则我们会被所有的菲格公民骂成笨蛋的。”格林轻轻说道。   比比莉亚大魔法师和路尔大师同时点了点头,虽然他们现在拥有着特殊的身分和能力,但他们同样是菲格帝国的公民,对于布郎公爵为帝国人民所作出的贡献,同样让他们敬仰,甚至还超过对迈克尔公爵。   当天色还没有完全亮的时候,奥斯曼已经带着他的人马启程了,在没有得到义父安全的消息之前,奥斯曼根本无法安静的休息。   这次出发,除了奥斯曼和他的十名仆人之外,又多了两位雷霆武士,以及一百名第三军团的士兵。   对于这样的安排,奥斯曼非常的满意。虽然自己认为已经接受了雷霆珠,可他没有足够的时间来理清头脑中所接受到的数据,更没有机会试验一下自己的能力到底达到了什么样的一个程度。而且很明显,自己继承的那颗珠子,同雷霆珠还有很大的不同。   奥斯曼还缺少足够的自信,虽然他并不认为那些聚甲人如何了不起。在山林的时候,他同样拥有一身不错的树脂甲,不知道那与那些聚甲人相比如何。   鲍伯的能力给了奥斯曼非常深刻的印象,而此时跟在自己身后的是两位真正的雷霆武士,他们的力量和经验还要远强于鲍伯,这让奥斯曼的心情放松了不少。   “奥斯曼先生,能看看你的刀吗?”紧跟在奥斯曼右侧的雷霆武士问道,这位雷霆武士名叫罗林,大约三十岁上下,作为雷霆武士,已经有十年的历史了,有着无比丰富的经验,因此路尔大师才会把他派给奥斯曼。   另一位雷霆武士则年轻得多,只有二十岁上下,他的名字是凯奇,三年前才接受了雷霆珠。不过对于雷霆武士来说,时间并不代表着一切,雷霆珠的年代才是力量和经验的源泉。   “当然。”奥斯曼随手将黑豹交给罗林,对于武器,奥斯曼始终保持着他的看法,这与骑士完全不同,如果是穆尔的话,会把黑豹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要重要。   “这真是一把好刀,我从没见过比它更棒的刀了。”罗林将黑豹还给奥斯曼说道。   “它的确不错。”奥斯曼随便点了一下头,表示自己对黑豹的看法。   “何止是不错,这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一把武器,我们雷霆武士的武器是专门打造的,但与这把刀相比,还有着一定的差距。”罗林说道。   “作为一名雷霆武士,您很看重武器的性能吗?”奥斯曼问道,从没有任何一名雷霆武士指导过他,因此有些问题还真的让奥斯曼摸不着头脑,虽然雷霆珠本身就是最好的指导者。   “是的,武器还是相当重要的,无论是骑士还是雷霆武士。我们雷霆武士拥有更强大的力量和速度,因此对于武器的要求也更高些。”罗林说道。   “为什么?对于雷霆武士来说,任何东西不是都可以当作武器来用吗?”奥斯曼奇道,他清楚的记得鲍伯说过的每一句话,更与他交过手,无论是空手,还是使用巨斧,鲍伯都表现出强大的战斗力。   “你说的没错,对雷霆武士来说,任何东西都可以成为武器,但在战场上就不同了,如果没有一把适合自己的武器,那会减低很大的攻击速度。”罗林说道。   “能说说原因吗?”奥斯曼难得有机会与一名真正的雷霆武士面对面的交流,自然不准备轻易放过罗林,好在罗林似乎也同样想聊点什么。   “当然,是这样的,雷霆武士的速度和力量都比正常人大得多,即便是最优秀的骑士和大力士也完全无法相比。在战场上,如果我全力一击的话,普通的刀枪在那样的速度之下,自身就会断裂,不用说用来攻击敌人了。”罗林很自然的说道。   “哦,我的天。”奥斯曼轻声呼道,他已经明白罗林的意思了,他本人的力量和速度就是非常不错的。   奥斯曼知道,把剑用力挥出的时候,当速度达到一定的程度,坚硬笔直的钢剑,也会发生一定角度的弯曲,那是剑与空气的阻力所造成的。如果可以更快,快到剑身的弯曲度超过了它本身的承受能力的时候,剑就会在挥动过程中自己断裂,可那样的速度,奥斯曼根本无法想象。   “不必惊讶,对于雷霆武士来说,每个人都可以作到,甚至有些比较不错的未来武士也同样能作到这一点。”罗林笑了笑说道,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雷霆武士的力量是难以想象的。   奥斯曼勒马停住,驻足在一个小山坡上,长叹了一声。   “有什么问题吗?”罗林和凯奇同时问道,这里的一切似乎都很平静,看不出有任何的问题,他们相信,没有什么人和动物可以躲过他们的意识搜索。   “这里曾经是我的领地。”奥斯曼轻轻说道。   “你的领地?”罗林奇道。   “这里就是山林?”穆尔问道,对于奥斯曼的过去,他自然远要比两位雷霆武士熟悉得多,在亚美尼亚城里,每个人都知道奥斯曼的来历,而作为一名仆人,他们对于奥斯曼的来历更为熟悉,穆尔不止一次的从奥斯曼口中听到过山林这个称呼。   “是的,这里就是山林。”奥斯曼轻声说道。三天的急行军,走完了平时需要十天的路程,奥斯曼一行人已经走进了布郎公爵的领地,而在认识布郎公爵以前,这里更曾经是奥斯曼和黑豹兄弟的领地。   “奥斯曼先生,你拥有爵位?”罗林奇道,这三天里,两人一直在不停的聊天,他们拥有着过人的体力,而且现在的奥斯曼已经完全掌握了骑术,在行军中聊天不是什么让他为难的事情。   “不,我没有任何的爵位。”奥斯曼说道。   “他是这里的无冕之王。”穆尔笑了笑答道,像奥斯曼这样的经历,只怕很少有人会听说过,更不用说见到一个。   “无冕之王?我想如果被菲格大帝知道,他是不会高兴的。”罗林笑了起来,对于菲格大帝,他并不像普通人那样敬仰。   “前进,如果发现猛兽,第一时间通知我,并且不要伤害到牠们。”奥斯曼说道。   这些话自然是说给罗林和那些士兵们听的,奥斯曼的仆人们都知道他的经历,这里既然是奥斯曼的老家,自然很有可能见到那只传说中的黑豹。   猛兽都有自己的领地,这里是奥斯曼和黑豹的领地,相信除了那只黑豹之外,应该不会有别的猛兽了。   “不要伤害猛兽?”罗林小声嘀咕着,不明白奥斯曼话中的意思。一路之上,他们自然是尽可能的避免一切麻烦,不过,如果前面出现一只猛兽的话,杀掉牠,也许会更省时间。   “前面有情况。”罗林和凯奇几乎同时说道,催马跑到奥斯曼的马前,他们的任务之一就是保护好奥斯曼。   “快走。”奥斯曼比他们先一步听到了声音,因此同时加快了马的速度,让罗林和凯奇的想法落空了。   “发生了什么事?”穆尔显然并没有听到任何的声音。   “有打斗的声音,似乎还有动物的叫声。”罗林一边快马加鞭,一边回答道。   “保护好那只豹子。”穆尔大叫了声,从马上取下骑枪。   穆尔的大叫声,让罗林和凯奇更是吃惊,他们的确听到了野兽的叫声,但却无法肯定是什么动物。   前面加快速度的奥斯曼显然已经发现了什么,而穆尔居然知道那是一头豹子?这实在太不可思议了,他们怎么可能在雷霆武士之前发现目标?   “住手……”奥斯曼长啸一声,手中的军用重弩发射出去,穿过浓密的树林,击飞了一只射向黑豹的弩箭。   一息之间,奥斯曼再次上好了弩箭,这次击中了弩手手中的那枝弩。同时奥斯曼从马上飞身向前,借着马匹强大的冲力,得到了一个更快的速度,几个翻身之后,奥斯曼已经赶到了战场之中。   果然是他的黑豹兄弟,黑豹的敌人是一小队手持武器的人。奥斯曼只扫了一眼,就知道他们一共有十个人。   其中一个人手持着巨剑,正与黑豹兄弟对峙着,看来刚才争斗的就是他们。   在奥斯曼离开的这两年里,黑豹的身体明显大了两圈,牠继承了母亲的体形,比普通的黑豹要大得多。   黑豹先是呆了一呆,仰起头,用鼻子在空气中不停的猛嗅一阵,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吼声,从地上飞跃而起,直扑向奥斯曼。   一人一豹紧紧的抱在一起,在地上不停的打着滚,黑豹和奥斯曼同样发出一阵阵的嘶吼声,他们的喜悦是常人所不能理解的。   显然,对面的那队人马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一时之间居然不知道应该怎么作。那只巨大的黑豹,正在与新来的一位贵族在地上“搏斗”。他们对自己的勇气非常自信,却没有自信到与黑豹徒手肉搏的程度。   更何况,手中有足够的武器,实在没有必要进行这种冒险。作为佣兵,本身就是在与死神打交道、战斗,死亡每天都会面对,却没人会去想与一只巨大的黑豹肉搏,那实在是件很愚蠢的事情。   奥斯曼与黑豹翻滚了一会,都停了下来。黑豹伸出长长的舌头,在奥斯曼的脸上不停的舔着,久别重逢的喜悦之情,奥斯曼可以清楚的感受到。   “天,他跟那只黑豹亲嘴?”罗林的声音传来,他的速度并不比奥斯曼差多少,在奥斯曼与黑豹亲热的时候,连穆尔也赶到了,只有那些士兵还在林中努力的放马奔驰。   第七章   此时,那队佣兵却有些傻了,他们比任何人看得都清楚,人与豹之间,并不是在作肉搏,而是在亲热。   而且那个少年,居然穿着一身贵族的服饰,难道这只黑豹是某个贵族的宠物?这样的想法马上被他们抛开了,每个人都知道,豹是一种野性非常强的猛兽,就算可以活捉,也根本无法培养成宠物,就算是从小饲养也同样不行。   一会的功夫,树林里的马蹄声越来越响,越来越密,大地为之震动。佣兵手中的武器不由自主的举了起来,这里是战区,对于任何一种行为小心,都是应该的。   当然,罗林和穆尔他们早已经被佣兵们发现了,不过那些都是人类,在与蛮族的战争之中,是不会出现背叛者的,至今为止,还没有听说哪位学者可以通晓蛮族语言。   士兵们在士官的带领下,整齐的冲出树林,停住战马,他们同样被奥斯曼的行为所惊呆了。   奥斯曼没有理会任何人,还在与黑豹不停的嘶吼着,只是声音已经越来越轻了。而且奥斯曼的神情也不断的在改变,似乎正在与黑豹聊着什么,而内容则让奥斯曼很开心。   “奥斯曼少爷。”穆尔上前几步叫道,罗林虽然更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与奥斯曼还不算熟悉,暂时不好问起。   “牠就是我的黑豹。”奥斯曼轻轻拍了拍黑豹的头,转身对穆尔说道。   “当然,奥斯曼少爷,我们都看出来了,牠真是一头雄壮的黑豹。”穆尔面带笑容说道,听说与见面总是有很大不同的。   奥斯曼对黑豹嘶吼了几声,黑豹转头看了看穆尔众人,用大头在奥斯曼的身上来回蹭着,不知道牠在说什么,这里除了奥斯曼,没人可以听得懂。   “你们可以放心过来了。”奥斯曼说道。   “祝贺您,奥斯曼少爷,您与黑豹再次相遇了,而且看起来牠的生活很不错。”穆尔第一个走了过来。   “我可以摸摸这只豹吗?”罗林问道。   “很抱歉,不可以那样作,牠是我的兄弟,并非宠物。”奥斯曼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那好吧!”罗林无所谓的说道,也许有空的时候自己也去捉一头黑豹回来玩玩,对于这种猛兽,作为雷霆武士的罗林,根本没有放在眼里,只是如何可以驯养到这个程度,他却一点信心都没有。   “穆尔,你去看看。”奥斯曼抱着黑豹不放,转头对穆尔说道。   “是的,奥斯曼少爷。”穆尔点头应道。   “你们是什么人?”穆尔提着一柄长剑走到佣兵面前问道。   “我们是佣兵,先生。”一个三十岁上下的男子走了出来,手中同样拿着把剑,刚才正是他与黑豹在搏斗。   “你们从哪来的?要到哪去?”穆尔眉头一皱,现在这个时候,已经没人向隆卡多这里走了,要知道这里是战区,随时都可能与聚甲人相遇。   “我们从圣西斯堡来,要到莫叶库去。”那人礼貌的回答道,并没有因为穆尔的无理而生气,谁都可以看得出来,虽然穆尔身穿管家的制服,但在他的身后却有足足一个中队的士兵。任何人见到这样的阵式,都知道最好小心的回答问话。   “那里在与聚甲人战斗,你们去那里作什么?你们是强风佣兵团的吗?”罗林走了过来,对于北方的战况,他非常了解,莫叶库城一直没有被聚甲人占领,不过那并不是北方军团的功劳。   强风佣兵团是菲格帝国境内最大的佣兵团,拥有一万五千名优秀的佣兵,他们的基地就是莫叶库城,正是由于有他们的存在,才使得莫叶库城保存下来。   “不,我们不是强风佣兵团的,我们是飞翔佣兵团。强风佣兵团所有的佣兵,都在莫叶库城与聚甲人战斗,因此他们派不出人手去买物资及粮食。我们正是受强风佣兵团的委托,从圣西斯堡运物资到那里。”那人说道。   “你的名字,先生。”罗林问道,飞翔佣兵团?从没有听说过,不过绝大多数的佣兵团,罗林都不会去记忆,只有几个大的佣兵团,他才知道名字。   “哈里斯,您可以叫我哈里斯,我是飞翔佣兵团长,高级剑士。”哈里斯说道。   “你的物资呢?”穆尔问道,虽然在这里,出现奸细的可能性极小,但穆尔还是很认真的问道。   哈里斯所说的一切都很合理,佣兵团、地点,甚至还有情报,所有这些都可以令人相信,除了他们什么物资也没有之外。   “在那边,我们还有五个人守在那里,由于见到了那只黑豹,我们不得不停下来。”哈里斯说道,他想不通,为何一走进这里,那只黑豹就像发了疯一样攻击佣兵团。   “嗯,我们去看看。”奥斯曼说道,穆尔发现,一路急行的奥斯曼,此时一点也不急了,而且还要去看看一点关系也没有的佣兵团。   “好的,先生。”哈里斯说道。   “能请教您的全名吗?”奥斯曼客气的问道,穆尔看得出来,奥斯曼的心情很好,甚至忘记了布郎公爵还没有找到。   “哈里斯.宁素。”哈里斯回答道。   “宁素?好古怪的姓。”奥斯曼想了想,却发现自己学习的知识之中,居然没有见到过这个姓氏。   “是的,这个姓氏极少见,请问您是?”哈里斯看得出来,少年贵族才是这些人中最重要的一名。   “奥斯曼.郝斯特。”   “郝斯特?您带着这些士兵来这里?您是布郎.郝斯特公爵的家人?”哈里斯大吃一惊,他当然知道这里的领地是属于谁的。   “是的。”奥斯曼点头应道。   “布郎公爵现在还好吗?”哈里斯关心的问道。   “谢谢您的关心,他目前很好。”奥斯曼说道。   穆尔和罗林同时迷惑的对视了一眼,不知道奥斯曼这句话是不想让外人知道真实情况,还是真的知道了什么。   以穆尔对奥斯曼的了解,这个少年并不具备说谎的天分,更是从不知道说谎的重要性,因此对他的话,有着很大的疑问。   一路上,他们一直在一起,听到的消息也同样多,怎么可能这一会的功夫,奥斯曼已经知道了布郎公爵的情况?   “布郎公爵真的很安全?”罗林问道,他这次的目的正是寻找布郎公爵,如果公爵现在很安全的话,他的任务已经可以算是完成了。   “是的,我义父大人的确非常好。”奥斯曼回头说道。   “奥斯曼少爷,您怎么知道的?”穆尔问道,他与奥斯曼最熟悉,而且知道奥斯曼并没有那种贵族的习气,更何况自己与他算是半师半友的关系。   “我兄弟告诉我的。”奥斯曼指了指黑豹说道。   “天啊!您真的懂得豹子的语言?”穆尔大叫一声,引来了众人的目光。   “不,穆尔,事实上,豹子并不拥有什么语言,只是我和黑豹是一起长大的,很多事情可以说得明白罢了。如果换一只黑豹,我只能让牠大约明白我的意图,具体的事情是无法说清的。”奥斯曼解释道。   “原来如此。”穆尔点头表示明白。   “奥斯曼,你是与黑豹一起长大的?”罗林的兴趣马上被勾了起来,哈里斯同样用惊讶的眼光看着奥斯曼。   “是的,这些可以让穆尔讲给您听。”奥斯曼说道。   “到了,就在那里。”哈里斯指着前面不远处的一片开阔地说道,那里果然停着十辆大车,每辆车都被装得满满的,上面还盖着厚厚的布,用绳索仔细的绑着,以防止货物掉落。   “魔法师?那两人是魔法师?”奥斯曼叫道。   “是的,先生,我们佣兵团非常荣幸的拥有两位魔法师。那位是古结罗魔法师,站在他身边的是他的弟子,云霓见习魔法师。”哈里斯骄傲的说道。   这次连罗林都吃了一惊,要知道,魔法师的数量极少,而且他们的行动是完全自由的,连菲格大帝都只能对他们请求,而不是命令。   像第三军团的第一纵队,全纵队五千人,配合着十几位雷霆武士,却仅有一位魔法师。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佣兵团,居然拥有两位魔法师,这太不可思议了,同样也难以让人理解,是什么原因,他们可以留住两位魔法师?   魔法师对于金钱、财物、爵位,与雷霆武士一样,根本不在意,而魔法材料其中有很多都是非常珍贵的物品,这样的东西,一个小小的佣兵团,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为他提供。   强风佣兵团是菲格帝国境内最大的佣兵团,拥有一万五千名的战士,却仅仅拥有一位魔法师,而飞翔佣兵团,目前看到的,连这两位魔法师在内,也不过只有十五人,这的确让人无法相信。   “你是如何作到的?”罗林向哈里斯问道,不必问得太明白,想必哈里斯已经能明白他的意思了。   “我很幸运,在一次出任务的时候,我救了受重伤的古结罗魔法师,古结罗魔法师是位很重感情的人,因此一直留在我这里,云霓是后来收的弟子。”哈里斯回答道。   “你真是幸运。”连罗林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佣兵团长实在是太幸运了。   魔法师虽然在作战的时候很差,但作为一名魔法师,有足够多的办法来保护自己,并且对于自己的弱点,他们比任何人都更加清楚。   一个魔法师受伤的机率是相当低的,身受重伤的可能性就更少了。如果需要,魔法师甚至可以请得动军队来帮助他们,而军队很少会拒绝一位魔法师的请求。   但罗林心中却感觉更加奇怪了,拥有两位魔法师,飞翔佣兵团应该更出名才对,任何一个拥有魔法师的佣兵团,绝对会让人记住,更何况是拥有两位魔法师?   同时罗林还产生了另一个问题,既然他们飞翔佣兵团拥有两位魔法师,怎么可能只有这么少的人?就算哈里斯完完全全是个笨蛋,凭着两位魔法师的号召力,一年之内将飞翔佣兵团扩大到千人的规模也不是什么难事。   而那位见习魔法师是后来被古结罗魔法师收为弟子的,那说明古结罗魔法师应该在佣兵团里有一段时间了,再怎么不用心,也不可能只有十五个人。   “飞翔佣兵团有多少人?”罗林问道。   “两千人,我们拥有两千名最好的战士,不过他们大多数在西方与巨人族作战,我这次运送完物资,马上会运送另一批到西方郡的西莱米亚城,我的战士们都在那里。”哈里斯说道。   “原来如此。”罗林点头应道,这才比较合理。只是在罗林的印象之中,从没有听说过飞翔佣兵团,看来也是最近两年才出现的,否则罗林会知道它的名字。   “您还要去西方郡吗?”奥斯曼问道。   “是的,先生。”哈里斯回答道。   “如果您送完了这批物资,我希望您能再回到这里,也许我需要您的帮助,当然,钱的问题好商量。”奥斯曼说道。   “当然可以,但我们必须去西方郡,如果您也去的话,就没有问题了。”哈里斯显然并不是笨蛋,而且相当的精明,奥斯曼才说了两句,他已经听出其中的意思了。   “是的,很有可能我也将去西方郡,同时还有其它人。”奥斯曼说道。   “是布郎公爵吗?”哈里斯问道。   “没错。”奥斯曼说道。   “好的,我在五天后回来。当然,我是说如果在路上没有遇到聚甲族的话。”哈里斯笑了笑说道。   “奥斯曼少爷,您认为我们的力量不足以保护布郎公爵大人吗?”穆尔看着飞翔佣兵团远去的背影问道。   “现在是战争时期,多些人保护还是好的,而且我义父那里还有四十多名仆人,他们可不像你们一样拥有战斗的能力。”奥斯曼笑了笑说道。   “但我们拥有一个中队的士兵,还有两位雷霆武士。”穆尔对于奥斯曼的决定还是有些不解。   “不,他们已经找到了我义父,而且我们将要去西方郡,他们则是第三军团的人,相信他们必须回去作战。”奥斯曼说道。   “我想奥斯曼说的没错,虽然在去西方郡的路上是比较安全的,但有两位魔法师在身边总是更好些。就像奥斯曼说的那样,我们找到公爵后,必须回去作战,北方的战事还很乱。”罗林说道。   穆尔点了点头,他们十几个人,在平常的时候自然没什么问题,对付些盗贼更是容易,可一旦进入西方郡,谁也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更何况对于西方郡的战事,连罗林也不清楚那里的战况如何。   “那个哈里斯很强,不仅仅是个高级剑士,我认为他具有成为骑士的资格。”凯奇说道,一路上,这位年轻的雷霆武士极少说话。   “哦?”穆尔吃惊的看了一眼凯奇,但对于雷霆武士,他还是相当信赖的。   “我倒认为奥斯曼的眼光更出色些。”罗林对着奥斯曼,有些暧昧的笑了笑。   “我们走吧!”奥斯曼没理会他的目光。   “去见布郎公爵吗?”穆尔问道。   “那当然。”   “能告诉我,他在哪吗?”穆尔更加好奇了,难道豹子可以告诉奥斯曼公爵现在的住地在哪?那太不可思议了。   “在我原来的家里啊!”奥斯曼笑了起来。   “啊!”三人同时叫道。   “大师,您认为那些人如何?”哈里斯坐在马车上,他们的人不多,每个人都必须充作车夫,除去魔法师之外。   “有两个雷霆武士。”古结罗半闭着眼睛说道。   “您说的是那个罗林,还有他后面的那个年轻人吧!”哈里斯说道。   “是的,看来您的眼力不错。”古结罗说道,身体随着马车的前进摇晃着。   “那个奥斯曼.郝斯特也非常强大。”哈里斯轻轻说道。   “他是位魔法师。”古结罗眉头皱了一下说道。   “魔法师?您说那个少年是位魔法师?”哈里斯惊叫一声,这样的答案他是从没有想过的,奥斯曼给人的感觉是极为强壮而机敏的,就像那头黑豹一样。哈里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少年居然是一个魔法师。   “没错,他绝对是一名魔法师,只是我从没听说过他。”古结罗说道,声音中同样带着一丝的疑惑。   在菲格帝国里,魔法师实在少得可怜,少到魔法师之间虽然未必见过,却一定听说过对方的名字。   在古结罗的记忆之中,绝对没有奥斯曼这个名字,而且他还只是个少年,却拥有着极强的魔法波动。要知道,魔法师与雷霆武士完全不同,虽然也同样要讲究天分。   可再好的天分,如果没有足够的学习和练习,那这样的天分也不会起太大的作用。因此,魔法师的魔法能力是随着时间在不断增加的,这与雷霆武士完全不同。   一位七十岁的魔法师,一定会强于五十岁或者四十岁的,虽然其中可能出现一些特殊的特例,但一般来说,那是一种正常的现象。   而那个少年所拥有的魔法波动,似乎太强烈了一些。而有如此强烈的魔法波动,应该表示他的魔力非常强大,难道他的老师没有告诉他,应该如何避免魔力外泄吗?   要知道,魔力的聚积是件很难的事情,不但需要天分、努力、毅力,而且还需要非常多的魔法物品和珍贵药材。让它从身体里散发出去,虽然很少,也是件很可惜的事情。可是那个少年,似乎一点也不在意这些散发掉的魔力,这让古结罗一直想不通。   第八章   “天啊!有人来了,跟在黑豹的后面。”一个仆人站直了身子说道,手边放着一小堆的木材。   “真的有人,而且好像是一队骑士。看,那些人都穿着铠甲,是军队。他们在追黑豹吗?”另一个仆人也放下手中的活计,向远处望去。   “不,不像,他们的速度并不快,而且黑豹好像跟什么人离得很近。”第一个仆人说道。   “那不可能,除了我们公爵大人之外,黑豹根本不让其它人靠近的。”第二个仆人说道。   “除非……”第一个仆人说了两个字,又停了下来,似乎认为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你是想说我们那位野兽少爷吧!那个讨厌的家伙还在南方,听说南方没有受到蛮族的攻击,那家伙才不会笨到回来送死呢!”第二个仆人说道,看来他们对于奥斯曼的印象还是如此的坏。   “这可难说,虽然我同样讨厌那个野兽,但你没发现吗?他就像野兽一样的无礼,同样也像野兽一样懂得报恩。就像那只黑豹一样,如果没有牠,我们只怕早已经死在聚甲人手上了。”第一个仆人虽然讨厌奥斯曼,但至少说的话还算是公正。   “别想太多了,我们还是去看看吧!反正只要是人类的军队,我们就有救了,不用总是住在豹子洞里,我实在不想再与豹子待在一个地方了。”   “只怕那只黑豹也是这样想的。”   “天啊……真的是他。”第一个仆人大声叫道,距离已经很近了,虽然两年的时间,奥斯曼长高了许多,但脸形的变化却不大,更何况那只黑豹亲昵的动作,除了对野兽少爷之外,根本是不可能出现的,就算是公爵大人,黑豹也不会有如此的表现。   “少爷,是您吗?”第一个仆人马上上前问道。   奥斯曼看了两人一眼,似乎有些印象,他们的确是义父家里的仆人,只是那些仆人都不喜欢他,他同样也不喜欢那些人,因此连一个人的名字也叫不上来。   “是的,我义父在哪里?”奥斯曼问道。   “在山洞里。”仆人马上回答道。   “我们走。”奥斯曼没有理会两个仆人,继续向前走去,黑豹欢快的在他身边跳跃着。   山洞里很明亮,到处点着火把,从山洞入口处照射进来的阳光,只能照亮洞口处十米左右的地方,再远些的地方只能处在黑暗里。   布郎公爵半躺在摇椅上,这一个月来的时间里,他受了不少的苦,也感觉到害怕和担心。人上了年纪,身体明显差了很多,平时还感觉不到有什么不同,一旦有事情发生,身体最先反应出来。   一阵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将处在回忆中的布郎公爵唤醒,半睁开眼睛向洞口处望去,心跳的速度也开始加快,仆人们都知道自己的现状,如果没有什么事情,他们是不会发出这么大的脚步声。   布郎公爵的眼睛已经花了,看东西不是很清楚,但他的耳朵依然很灵敏,可以听得很清楚。   世事难料啊!聚甲族居然如此容易的占领了北方郡大部分的领地,这让他很意外,同时也非常的担心。   布郎公爵在菲格帝国作了近三十年的财务大臣,对于菲格帝国的国力非常清楚,对于帝国的军团也有相当的了解。   菲格帝国的军事力量在整个大陆排在第二位,这也仅仅是从人数上来说的。武器、装备、物资这些方面,菲格帝国作得都相当好,优先照顾军队,因此后勤方面是没有任何的问题。   而且菲格帝国的军团,在战斗力方面,要比其它的国家稍强些,因此布郎公爵一直认为,菲格帝国是大陆上军事力量最强大的国家,即便是天朝也稍逊一些。   没想到,真的没想到,居然在一个月的时间里,三个国家几乎被完全占领,其中包括军力不弱的龙辛王朝。   当聚甲族攻到隆卡多镇五十里的时候,布郎公爵才带着仆人慌乱的逃出来。拥有八万军队的北方军团,居然连一个星期也没能顶住,而那时候他们面对的只是六万聚甲人。   聚甲人的战斗能力并不如何强,他们最大的优势是本身的那层聚脂甲,这种如同天然一般的铠甲,拥有着更好的防御能力,普通的刀剑很难给他们造成伤害,只有重型武器才会起到作用。   这让布郎公爵又想起了奥斯曼,那个孩子在他刚刚见到的时候,也同样拥有一层树脂甲。自己花了半年的时间,才请人把它清理的差不多,但仍然有一层很薄的透明脂甲无法去除,相信聚甲族也是用同样的方法。   如果不是在这里见到了那只黑豹,也许自己和仆人们一个也活不了。在这片无人的山林中,五名聚甲人一直跟在他们的后面,目的自然是杀光他们所有的人,抢夺他们带走的财物。   布郎公爵一直想不通,那些聚甲人是如何找到这里的,他们是在聚甲族到来之前就已经离开了隆卡多镇。   在最关键的时候,能救自己的,居然是那只野兽,这更令布郎公爵意外。在奥斯曼走后,那只黑豹只来过隆卡多镇两次,没有找到奥斯曼,很快就离开了。   没想到牠居然还认识自己,并保护了所有的人,杀死了那五个聚甲人,为此还受了很重的伤。如果没有当年的一丝好奇心,也许自己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一切都是天意啊!   “是谁?”布郎公爵闭上眼睛问道,从洞口射来的阳光,让老公爵感觉有些头晕眼花,不得不紧闭双眼。   “义父大人。”奥斯曼看着半躺着的老人,快步走上前叫道。   布郎公爵全身一紧,好熟悉的声音,除了奥斯曼,还会有谁这样称呼自己?可奥斯曼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他应该还在南方,应该与老朋友迈克尔住在一起。   “义父大人,您还好吗?”奥斯曼走到老公爵身边,半跪在地上,双手抚着椅背,轻声问道。   “奥斯曼……”布郎公爵依然不敢确认,甚至连眼睛也不敢睁开。人老了,总是有幻觉产生,他不想被仆人看笑话,在没有肯定自己听到的是真实的以前,他是不会大声说话的。   “是的,是我,您睁开眼睛看看。”奥斯曼有些急了,他与老公爵相处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只有一年的时间,而且这一年里,倒有半年的时间与凌格相处的更多些。   布郎公爵不仅仅是奥斯曼的义父那样简单,他将奥斯曼从一只野兽,变回了一个真正的人,一点一滴教会了他,什么是一个人类,人类应该懂得什么。   也许布郎公爵开始的时候,仅仅是出于好奇心,这一点奥斯曼同样知道,但他也能理解,每个人见到这种事情的时候,都会很好奇,但真心肯出手帮助的,又有几个人?   奥斯曼觉得自己能有今天的结果,最应该感激的就是这位可敬的老人。对于他来说,贵族、爵位、财富,这些东西都是毫无意义的,只有真情,才是最为可贵的。   “真的是你,我的孩子!”布郎公爵睁开双眼,看到眼前的少年,那张熟悉的脸、熟悉的表情。两年的时间,对于一个少年来说,可能改变了很多,但奥斯曼的变化并不大,特别是他那充满野性的眼睛。   一声低吼,一颗大大的豹头挤了进来,黑豹看着两人,眼睛来回乱转着。他知道老人与奥斯曼的关系很不错,也正是因此,才会救了老人。至于老人是否是贵族,黑豹并不能理解。   不过牠能感受到老人和奥斯曼同样激动的心情,就像刚才牠见到奥斯曼的时候一样,只是牠不明白他们为何不抱在一起呢?相信这样的事情,牠永远也无法理解。   布郎公爵与奥斯曼整夜没有睡觉,似乎有说不完的话。对于眼前的战事,老公爵并不关心,能够见到奥斯曼,已经让他感到意外的满足了。   他更关心这两年来奥斯曼的变化,当他听说奥斯曼已经成为一名见习骑士的时候,高兴得笑得像个孩子。   自己的眼光真的很不错,三年,仅仅三年时间,让一只野兽变成一名骑士,相信这种事情是前无古人的。   同样的,奥斯曼也问了很多隆卡多镇发生的事情,最多的还是问起关于凌格的。布郎公爵为凌格请了一个骑士来指导他,不过很显然,凌格在这方面并没有太好的天分。一年的时间里,他没有学会更多有用的东西,反倒是接受了郝斯特家族的遗传,对于数字天生的敏感。因此,在一年之后,凌格没能如约去南方找奥斯曼,而是跟着父亲去京都发展。   仆人们也同样感到很开心,甚至有些兴奋,他们终于可以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了。无论是因为聚甲族,还是因为住在野兽的山洞里,哪一样都足以让他们担惊受怕了。   虽然他们不喜欢野兽少年,但对于穆尔却表示出足够的好感。而对于那队士兵,以及罗林、凯奇,更是给予了足够的敬意。看着那队全副武装的战士,他们的心完全可以放下了,那是安全的保护。虽然他们同样知道,拥有八万人的北方军团面对聚甲人的时候,几乎是一团糟。   “义父大人,我准备保护您去西方郡。”奥斯曼吃完简单的早餐说道。   “哦?那里不是也同样在打仗吗?”布郎公爵有些惊奇的问道。   “是的,不过在我出发的时候,迈克尔公爵也带着其它的仆人出发了,他的目的地正是西方郡,迈克尔公爵的儿子鲍伯也在那里。”奥斯曼说道。   “哦,你是说小鲍伯吗?我还记得他,他还好吗?”提起过去的事情,布郎公爵的精神明显好了许多。   “他好极了,而且成为了一名未来武士。”奥斯曼说道。   “未来武士?真不错,没想到那个瘦弱的孩子居然成了未来武士。”布郎公爵笑了起来,目光射向远方,似乎正在回忆着当年他所看到的鲍伯。   “是的,他非常强大,远胜于我。”奥斯曼耸耸肩说道,鲍伯一点也不瘦弱,至少奥斯曼看不出来。   “原本准备去京都的,不过有你在,去西方郡见见老朋友也不错。”布郎公爵说道,对于战争,他已经不再像开始那样害怕了。   “如果您想去京都,我认为也许更好些,我先保护您去京都吧!那里有奎克先生在,您能得到更好的照顾。”奥斯曼想了想说道,的确,布郎公爵并不适合去西方郡。   “不,我们还是先去西方郡吧!我相信你,我的孩子,既然你的黑豹朋友可以保护我和我的那些仆人们,没道理你无法保护好我,不是吗?”布郎公爵微笑着说道。   “我认为,您还是去京都好些。”奥斯曼看了一眼老公爵说道。不必进行身体检查,奥斯曼看得出,义父现在的身体状况不是很好。   “真的没关系,我的孩子,我也应该出去走走了。长年不运动,这对我没什么好处,就当作去作一次长途旅行,或者是野外狩猎好了。”布郎公爵说道。   “好吧!如果您坚持的话。”奥斯曼对于如何说服别人并不精通。   “我们明天出发吗?这个山洞太阴暗了。”布郎公爵站起身,活动了一下四肢,感觉力量重新回到了身体里面。   “我想还需要再等几天,我约好了一支人数不多的佣兵团,他们可以保护我们去西方郡。”奥斯曼说道。   “现在还可以雇到佣兵?这可真是件新鲜事。”布郎公爵说道,现在北方郡的情况令人担忧,没人愿意来这里,只有向外逃走的人,很少有人进入北方郡,除了军队之外。   “那是个偶然。”奥斯曼慢慢的将哈里斯和他的飞翔佣兵团的事情,说给老公爵听。   “哦,他们居然拥有两个魔法师?你说那人姓什么?”布郎公爵问道。   “宁素,他说他姓宁素,一个很奇怪的姓氏。”奥斯曼说道,对于哈里斯的姓氏,他也同样感觉很奇怪。   虽然自己对于常识了解的还不够多,至少相对于正常的贵族来说,但宁素这个姓氏实在太过古怪了,如果作为名字,也许更适合一些。   “宁素,这个姓氏我听说过一次,不过也仅仅听说过一次罢了。”布郎公爵喃喃自语道。   “我想我们应该准备一下,几天后,那些佣兵就会回来,我看这里的东西还很多。”奥斯曼说道。   “好吧!你带着那些仆人去作,相信他们会听你的,虽然他们并不是太喜欢你。”布郎公爵点头说道。   第六天的早上,哈里斯和他的飞翔佣兵团员们来到了这里,他们的速度很快,特别是在回程的时候,由于没有那些速度很慢的马车,他们只花了一天多的时间,就赶到了这里,也许他们同样为自己的战友担心,希望能早日回到西方郡。   同一天,罗林、凯奇以及那一百名第三军团的士兵,离开山林,继续向北方出发,他们必须加入支持部队,那里更需要他们。   这一路上行走,奥斯曼感觉轻松了很多,而布郎公爵的身体不是很好,因此速度比来的时候要慢很多。   穆尔虽然有些担心迈克尔公爵,不过与奥斯曼不同,鲍伯是位未来武士,朗是位魔法师,他们两人无论是谁的能力,都远在穆尔之上,如果他们同样无法阻止巨人族,那穆尔这十个人所能起到的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   另一方面,对于有军神之称的迈克尔公爵,穆尔有着无比的信心,虽然已经上了年纪,但迈克尔公爵依然是位骑士,更重要的是,只要有足够的部队,在迈克尔公爵的指挥下,穆尔有着绝对的信心,在战争上取得胜利。   在过去十年军旅生涯之中,迈克尔公爵早已经在这些军人的心目中,种下了无敌的种子。   进入西方郡的土地,这里早已经看不到北方郡那样的难民潮,能逃走的人们,早已经带着家人和所有的财产逃离了这里,而不能走的,则永远也不可能离开这里了。   宽敞的大道之上,并不是仅有他们这支队伍,可以经常看到一队队的士兵在向西方郡开进,他们是从中央郡来支持的第一军团战士。   从军容军纪上,奥斯曼可以清楚的感受到,第一军团不愧为帝国的第一精锐部队,他们显示出的气势、行军的队列以及速度都相当有水准。   而且奥斯曼发现,第一军团里的骑兵很多,一路上,已经看到了四支纵队的军旗,那表示有两万名优秀的战士进入了西方郡,再加上西方军团的八万大军,西方郡里已经拥有了帝国十万名战士。   奥斯曼并没有去寻找带队的将军,事实上,想找也不容易。   一直到进入西方郡的第三天,奥斯曼在休息的时候,终于找到了一名纵队长官。   “您好,将军,我想知道最新的战报。”奥斯曼礼貌的说道,眼前是一位三十上下,名叫马克休斯的青年军官,两眼布满了血丝,看来他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好好休息过了。   “您是奥斯曼先生?不知道布郎公爵现在可好?”早已经从手下那里得到了来人的情报,一位帝国公爵的家人,让他无法不正视,虽然他真的很忙。   “布郎公爵目前很好,只是有些疲惫。”奥斯曼说道。   “您想知道什么情报?”马克休斯问道。   “西方郡的,关于西方郡战事的。还有,我希望能得到迈克尔公爵的所有消息。”奥斯曼说道。   “迈克尔公爵?”听到这个名字,马克休斯马上转过身来,放下了手中的地图。   “是的。”奥斯曼已经明白迈克尔公爵在军中的影响力了,以前虽然听说过,但那些都不够具体。自从从南方郡出发之后,所有奥斯曼见到的军人,只要听到自己提起迈克尔公爵,无不肃然起敬。   “您是为了迈克尔公爵来的?”马克休斯问道,在迈克尔公爵就任第一军团长的时候,马克休斯还仅仅是个中队长,而现在的他已经成了统领五千人的纵队长官了。   “是的,您知道,我的义父布郎公爵是他的老朋友,而我则很幸运的被他收为教子。”奥斯曼说道。   “您请坐,我们坐下来谈。”马克休斯的态度马上热情了许多。   “能告诉我迈克尔公爵现在的情况吗?还有,您知道关于鲍伯的事情吗?他是迈克尔公爵的儿子,同行的还有一位朗魔法师。”奥斯曼说道。   “知道,我们已经收到了关于迈克尔公爵的所有消息。”马克休斯说道。   很快,奥斯曼得到了他想要的数据。看来迈克尔公爵的名头,在军队里还真的好用,特别是第一军团中,在这里,奥斯曼和布郎公爵受到了最好的招待。   第九章   西方郡的战事远比奥斯曼想象的要严重得多,北方郡的情况虽然不妙,但北方军团并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主力依然存在,而且由于聚甲族的指挥错误,还夺回了北方郡府。虽然目前只是相持,却并不如何危急。   侵入西方郡的巨人族数量虽然少得多,第一次进攻只有三万人的部队,但西方军团却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八支纵队被歼灭,四万名战士倒在巨人族的重武器下。   余下的八支纵队,除了第九纵队之外,其它的纵队都已经在西方郡的第二大城市──依马尔城结集,希望能够靠西方郡存留下的唯一坚城,将三万巨人武士挡住。   事实上,目前攻击依马尔城的巨人族部队,只有两万人左右,另外有一万人在攻击一座军事重镇──马其特要塞。   马其特要塞虽然很小,却拥有着西方郡一半的军事物资,最重要的是粮食,西方军团的大部分粮食正是储存在马其特要塞里。   而且,马其特要塞的地理位置并不在后面,事实上,它距离天方帝国相当的近,那里是最初被巨人族攻击的要塞之一,而西方郡的郡府西莱米亚城在它的内侧近四百里路的地方。   那里本来只有一支纵队负责防守,在和平时期,五千人的正规军足以将那里防御的如同铁桶一般,任何盗贼也不会对这样一个要塞打主意。   在巨人族刚刚进入西方郡的时候,马其特要塞便被列为重要的军事目标来攻击。巨人族的指挥官派出了三分之一的军力,本以为很容易就可以拿下那里,没想到他们受到了顽强的抵抗。   其它的城市先后陆续落入巨人族的手中,其中也包括有五支纵队防守的西方郡府。战争之火在西方郡到处燃烧着,连西方郡府这样的雄城也仅仅坚守了三天便落入巨人族的手中,可马其特要塞居然依然保持在人类的手中。   当然,在这样一个时期里,这的确是个令人高兴的结果。只不过,产生这样的结果,并非是那支纵队的指挥官如何了得。   主要应该归功于两个方面,第一、马其特要塞本身就是军事要塞,虽然它的城墙不如西方郡府那样高大、厚实,却相差不多,而且里面全部是军人,拥有着西方军团相当大的一部分军事物资以及粮食。   另一个原因是,有一位未来武士和他的朋友──一位见习魔法师,恰巧游历到那里,在他们的帮助下,才会有这样的结果。自然,那两个人就是迈克尔公爵的儿子鲍伯,以及他的朋友朗。   在十几天前,迈克尔公爵更是带着一百多位仆人,不顾自身的安危,硬是通过了巨人族占领的地区,进入了马其特要塞。虽然人数极少,但军神的威名,让马其特要塞里的士兵士气大振。   也许在年纪上、体力上,迈克尔公爵已经很难冲杀在第一线上,可他那圆滑老练的用兵手段,让一万个没有任何军事概念的巨人族,一时间对马其特要塞毫无办法,目前依然无法攻破马其特要塞。   奥斯曼听完所有的战报,思考了良久,对于他来说,作出一个决定并不容易。他知道,人类最出色的并不是自己的身体,虽然拥有像雷霆武士这类强悍的人类,也拥有像魔法师那样不可思议的力量,但也仅仅是极少数。   大部分的人类,身体的力量相对于野兽来说,已经算是很差的了,能够空手斗赢老虎、豹子之类猛兽的人,只怕万中无一。   头脑才是人类最强的地方,使用工具,更让人类能够比猛兽还要强大得多。而这些,都是通过智慧得来的。   很不幸,奥斯曼虽然也聪明,可他知道自己的弱点在哪里。在人类社会中,仅仅生活了两年,虽然在不停的学习、进步,可与其它那些生活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人类相比,自己相差得还太远。   现在的情况已经很明显了,马其特要塞的地理位置很特殊,由于它一直在人类的手中,因此巨人族无法快速的进入到西方郡的腹地,为西方军团赢得了足够多的时间。   自然,通向西方郡的路并非只有一条,这也是巨人族能够占领西方郡大部分领地的原因。可对于大部队来说,走大路,无论是速度还是供给都是最好的选择,而马其特要塞恰恰就在官道之中。   巨人族为了后续部队的方便,才会拿出三分之一的军力全力攻打那里,而马其特要塞仅仅有五千名战士。   通过刚才的对话,奥斯曼已经大体知道了巨人族的战斗力,普通的士兵,五个人也很难在正面击退一个巨人,而此时的马其特要塞,军力只有巨人族的三分之一。   相信如果没有要塞本身的特殊性,再加上迈克尔公爵的威名,以及他的指挥能力,就算有鲍伯这位未来武士和朗这样的见习魔法师,也根本不可能阻挡住巨人的脚步。   目前那里的情况最为危险,而西方军团目前刚刚集结完成,还说不上恢复了多少的战斗力,只有第一军团的援军上去,情况才可能好转一些。   相信在第一军团的帮助之下,要在战争上打赢两万名巨人武士,应该有很大的胜算,目前西方军团最怕的应该是巨人族的援军。   同样的,巨人族也希望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拿下马其特要塞,为后面的援军开路,同时也可以增加三分之一的军力。   马其特要塞的位置太远了些,就算在迈克尔公爵的带领下,能够突围出来,凭着几千败兵,也很难逃过上万名巨人武士的追杀。   更何况,马其特要塞的位置如此重要,对于整个战役的重要性,连奥斯曼都看得出来,迈克尔公爵自然更清楚。   以迈克尔公爵的性格,奥斯曼相信,他绝对会带领着那一支纵队的士兵,死守到底,为西方军团和第一军团的援军争取更多的时间。   如果仅仅是那一万名巨人武士,奥斯曼还不会太过担心,他相信迈克尔公爵的能力,他们身处军事要塞,更有鲍伯在身边,自保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可巨人族的援军是一定会到的,而且按时间算,应该不用太久的时间就能进入到西方郡,到那时候,凭一支纵队的士兵,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挡住巨人族的进攻的。   为了救回面对西方军团的两万巨人武士,奥斯曼相信,巨人族的将领,一定会选择尽快攻占马其特要塞。   奥斯曼把战报上的资料想了一遍,再用自己学到的知识分析了一番,最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马其特要塞非常的危险了。   “义父大人,我想去马其特要塞。”奥斯曼走到马车边说道。   “你想去救援迈克尔?”布郎公爵点了点头,刚才的话他同样也听到了。虽然他并非是军人,但作为一名帝国的优秀财务大臣,这样简单的推理,他比奥斯曼更早一步得出结论。   “是的。”奥斯曼点了点头,非常坚定的回答道。   “好吧!注意安全,一定要把那老家伙带回来。”布郎公爵叹了口气说道,这一去,九死一生,能回来的希望实在太渺茫了。   “可是您呢?”奥斯曼问道,如果自己离开了义父,就凭义父身边的那些仆人,他们能起什么作用,义父的安全又如何能保证。   奥斯曼开始有些后悔了,如果知道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当时应该直接送义父回京都,那里目前是最为安全的。虽然自己并不喜欢奎克先生,不过他毕竟是义父的弟弟,有他在身边,自己也许会安心一些。   “我?没关系的,我可以自己回京都。”布郎公爵想了想说道。   “不行,那不安全,要知道,那些佣兵不可能送您回京都的,他们同样要去西方郡。”奥斯曼摇头说道。   虽然身后的路似乎是安全的,可现在是战争时期,不要说那些蛮族的先头部队很有可能进入内地来侦察,就是盗贼,义父身边的那些仆人也根本无法对付。   “我想我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不过您真的要去马其特要塞?”马克休斯一直听着两人的对话,由衷的佩服眼前的年轻人,在这个时刻,敢带人去马其特要塞,那需要的不仅仅是一点胆量。   “是的,马克休斯将军,您有什么好主意吗?”奥斯曼问道。   “我们依马尔城会有一支纵队负责运送重伤员回京都,我想,公爵大人可以随同他们一起回去,在一支纵队的保护之下,相信奥斯曼先生可以安心。”马克休斯说道。   “太好了,这样我真的可以放心了。”奥斯曼高兴的跳了起来,迈克尔公爵对自己一点也不比义父差,更何况与他在一起的时间,甚至还要比义父长些。   “孩子,我知道你很聪明,而且迈克尔那家伙也不会少教你东西,可你一定要小心,战争不同于山林之间的争斗。”布郎公爵有些不放心的看着奥斯曼说道。   “是的,义父大人,我会小心的。”奥斯曼回答道。   “马其特要塞的位置非常重要,如果能在那里坚守住一个月,那西方郡的战事将整个改变。可惜我们无法派出更多的人手增援那里,即便是可以到达那里,没有像马其特要塞这样的堡垒,战士们根本无法与巨人族相比,除非派出几万的大队人马,不过目前看来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马克休斯沉思了一下说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这一点他早已经想到了,他知道自己的经验和头脑还远远不能与那些将军相比。   “我可以把这次带来的所有雷霆武士和魔法师交给您,让他们也加入到马其特要塞那里,也许这样可以坚守更长的时间。”马克休斯咬了咬牙说道。   这次随着第一军团的队伍出征的,一共有三百位雷霆武士、二十位魔法师。马克休斯的纵队里面,有五十位雷霆武士、两位魔法师。作出这样的决定,对于他来说也是相当困难的事情。要知道,如果这些人到达了依马尔城,那里的战争会更早的结束,这同样对于战争局势很重要。   菲格帝国拥有几千位雷霆武士,但其中有一半人要守卫在京都,另外三个郡同时开战,也不可能抽调出更多的人手来,因为第一军团是所有军团的王牌部队,才会配给如此多的雷霆武士。   雷霆武士的配给,既不是军部可以下命令,也不是菲格大帝的调令,而是由雷霆会馆做出的决定,他们并不属于军队。   不过为了守卫这片土地,雷霆武士对于接到的任务,倒是可以非常认真的去执行。他们知道,他们自己最强大的是战斗力,而不是指挥才能,因此他们从不会去问任务的目的。   “那太好了,有了他们,相信马其特要塞不会有任何的问题。”奥斯曼一想到鲍伯那强大的战斗力,马上高兴了起来,这些可是真正的雷霆武士,一下子居然就有五十位之多,有了他们,一万巨人武士还不放在奥斯曼的眼里。   “不,奥斯曼先生,看来您对于巨人族还太过轻视了。事实上,帝国已在第一时间派五十位雷霆武士支持马其特要塞,可我们最后收到的消息是,其中已经有十八位战死在那里了。”马克休斯严肃的说道,同时开始怀疑自己这样的决定是不是太过儿戏了。   雷霆武士对于指挥权并不在意,他们只会尽可能的作好自己的事情,让奥斯曼这样的毛头小子指挥雷霆武士……看来自己得告诉那些雷霆武士,有些事情让他们自己拿主意比较好些。   奥斯曼带着有些不舍,又有些兴奋的心情,再次踏上前进的征途。义父的安全应该没有问题,在近十万的大军之中,即使义父手无缚鸡之力,也不会有安全问题,更何况在他身边,还有几十个仆人照顾。   奥斯曼这次带领的,已经不仅仅是那十位仆人,虽然他们同样有着不凡的武力,但与五十位雷霆武士和两位魔法师相比,他们的力量实在不算什么。   两位魔法师不知有意还是无意的,一路上,一直跟在奥斯曼的左右,让想向雷霆武士请教的奥斯曼有些头疼。   他知道,如果自己躲开两位魔法师,去找雷霆武士,这样作是极其不礼貌的行为,虽然礼貌这东西,奥斯曼一向并不很重视。可对方是魔法师,有着比雷霆武士还要神秘的身分。   不过这样也好,反正对于奥斯曼来说,许多的魔法问题也可以请教一下。奥斯曼当然从来没有学习过任何的魔法,朗曾经对他提起过一小部分,当然,那是最简单不过的魔法原理。   “布莱尔先生,您认为控制和吸收魔法的速度,除了靠本身的修为,没有更好的办法加快吗?”奥斯曼问道。   “当然,难道说你找到了更好的方法吗?”布莱尔四十岁左右,身体相对于其它的魔法师要强壮一些。   无论是布莱尔或者是另一位魔法师比卡丘,他们第一眼看到奥斯曼的时候,就已经认定了这位贵族少年,是与他们一样的人,同样是位魔法师。   只是布莱尔还有些想不通,难道贵族的身分那样令奥斯曼无法放弃吗?要知道,一位最普通的见习魔法师,身分也要比那些小贵族尊贵得多。   当然,他们很清楚,奥斯曼的身分绝对不是那些小贵族可相比的,但那又如何?对于一位真正的魔法师而言,即便是王子的身分,同样愿意放弃。   魔法师绝对是这个大陆上最为尊贵的人,而且也是最伟大的一个职业。   “我认为控制是个不错的主意,至于吸收,我有另一种想法。”奥斯曼小心的说道,这些并不是他自己思考出来的,学习三年左右的时间,还无法令奥斯曼思考如此高深的东西。   从雷霆珠中得到的很多知识,令奥斯曼更加的迷惑,而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指导他。在认识朗的时候,奥斯曼还没有接受这颗珠子,自然不会有这些问题。   “哦,不知道奥斯曼先生有何想法?另外,我实在好奇,请问奥斯曼先生的老师是哪位大魔法师?”布莱尔的语气更加尊重了,别看奥斯曼年纪轻轻,可他说的话,还真让布莱尔大吃一惊。   魔法是人类所知道的学问中,最为高深莫测的一种。几千年的不断研究,虽然发明发现了上千种的魔法,可对于魔法本源的探索,并没有太大的进步。   奥斯曼提出的问题,正是关于魔法本源的问题,而这方面,还从没听说有什么人有特别突出的成就。   当然,布莱尔虽然吃惊,倒并不是真的认为是奥斯曼自己发现了魔法本源上的问题,一定是他的老师在这方面有所突破。   奥斯曼与两位公爵有着亲密的关系,他的魔法老师自然应该是一位非常有名望的大魔法师,就算是位魔导师也并不奇怪。   只是在菲格帝国一共只有两位魔导师,在他们的徒弟之中,似乎并没有这位奥斯曼先生。要知道,那两位魔导师,不但在魔法师之中有着无上的地位,在帝国所有的人心目中,同样占据着非凡的地位。   他们的一举一动,几乎可以说是人尽皆知。除了他们两位魔导师,在菲格帝国,还有十二位大魔法师,相信奥斯曼的老师一定是他们之中的一位。   “老师?我的老师是迈克尔公爵,他是位骑士。”奥斯曼回答道,有些奇怪为何这位魔法师会这样问自己。   “什么?不……不……不,我想你误会了,我问的是你学习魔法的老师。”布莱尔连忙解释道,同时看着奥斯曼右手边的长刀──难道说,这位奥斯曼先生居然是传说中的魔武双修?   这实在不能让人相信,要知道,魔武双修只是个传说,事实上,几千年来,根本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作到魔武双修。   当然,在这方面,有许多人也作出过多种尝试,但无疑结果都非常令人不满意。因此近几百年来,已经没人再向这个方面努力了。   “魔法?我不会魔法啊!”奥斯曼惊讶的回答道。   “不可能!你身体里的魔力波动那样强烈,怎么可能不是魔法师?”布莱尔大声的惊叫起来,这太让人难以相信了。   布莱尔身边的另一位魔法师比卡丘用同样的眼神看着奥斯曼,不过他的为人与布莱尔相差很多,并不是个多话的人。仅从他的眼神之中,奥斯曼就看到了疑惑、惊讶和不信,难道自己身体里面真的有什么魔法波动吗?   根本不可能啊!自己接受的是一颗奇怪的珠子,是否是雷霆珠,奥斯曼也不敢肯定。而且在自己从珠子中得到的知识里面,更是一点魔法的知识也没有,自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是位魔法师的。   “尊敬的布莱尔魔法师,我真的从来没有学习过魔法,而且,到现在为止,我见过的魔法师也仅仅只有五位。”奥斯曼说道。   布莱尔和比卡丘同样相信奥斯曼所说的话,虽然这让他们更加无法理解,为何在奥斯曼的身上会有如此强烈的魔法波动。可他们知道,以奥斯曼的身分,以布郎公爵和迈克尔公爵两位帝国大公爵的身分,奥斯曼实在没有任何理由说假话,更不可能说这样的假话。   最让他们无法理解的还是那些见鬼的魔法波动,由于太过强烈,因此让他们一点也不敢小视眼前的年轻人,那魔法波动的力量,绝对要强于他们两人。   可既然拥有如此强烈的魔法波动,又怎么可能不会隐藏它呢?要知道,这些魔法波动,会大大的减低魔法师的魔力。   难道说,眼前的少年,是位魔法天才?但这样解释也完全不合理,要知道,以两位大公爵的身分,即使魔法师在整个大陆上也是极少的一部分人,却也不难请到。只要有魔法师走到奥斯曼身边,甚至只要距离奥斯曼十米远,作为一名魔法师,就可以轻松的感知到奥斯曼身上那强烈的魔法波动。而且,奥斯曼还是一个从没有修习过任何魔法的人,这样的魔法天才,无论哪个魔法师见到,都不可能轻易放过的。   在这片大陆上,魔法师的地位是如此的崇高,迈克尔公爵怎么可能让他去当一名骑士,而不是去学习魔法呢?   “奥斯曼先生,我可以测试一下你的魔法能量吗?”比卡丘说道,他的话很少,却非常直接而准确的切中要点。   “当然,如果你认为需要这样作的话。”奥斯曼同样对此非常好奇。难怪两位魔法师一直跟在自己的身边,看来并不是自己的身分让他们感兴趣。   想想也是,以魔法师的身分,绝对不会差于自己这个公爵的义子,他们实在没有任何理由围着自己转。   “请伸出右手,抓住水晶球,集中精力在你的右手心上。”比卡丘从怀中拿出一颗透明的水晶球说道。   这是专门用来测试魔法适应性的水晶球,用魔力水晶制造。魔力水晶的价值极高,产量极少,作用非常多。   魔力水晶本身,根据其品质的不同,可以自动吸收不同量的魔力,当魔法师的魔力耗尽的时候,可以直接从它那里提取出魔力补充自己。被提取光魔力的魔力水晶,根据品质不同,需要不同的时间,可以慢慢再自行充满,是一种非常奇特的矿石。   当然,除此之外,魔力水晶还有很多的作用,比如一些固定的魔法阵,可以利用魔力水晶这种特性,作为魔法阵的能源。   同时,魔力水晶还有一种可以测试出人类本身所拥有魔力的特性,不同的魔法属性,当与魔力水晶之中的魔力相遇时,会发出不同的颜色,同时,根据其本人的魔力天赋,会产生出不同的亮度来。   因此,在每次挑选魔法师后备人才的时候,魔力水晶都是最后的测试项目,只要通过魔力水晶的测试,这个人无疑将来一定是位魔法师。   第十章   由于魔力水晶数量极少,特别是高品质的魔力水晶更是难得一见,因此它的价值等同于同体积的黄金百倍。   即便是这样,就算有钱也根本不可能买到魔力水晶,即使是魔法师,也不见得能拥有一块最差的魔力水晶。   有的时候,两位魔法师水平相差不多,拥有一块魔力水晶,绝对是致胜的关键所在。   此时,比卡丘手中所拿的,正是一块高级魔力水晶,连他的朋友布莱尔都不知道他居然有如此宝贵的魔法物品。   奥斯曼对此倒没什么想法,反正魔力水晶是什么他根本不知道。按比卡丘魔法师所说,奥斯曼伸出右手,把魔力水晶紧紧握在手中,闭上眼睛,将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到右手的手心之中。   比卡丘和布莱尔两位魔法师,四只眼睛紧紧盯住那块拳头大小的魔力水晶。好一会的功夫,两人对视一眼,更加迷惑起来。   那块魔力水晶,一点反应也没有,这证明奥斯曼并不是个适合学习魔法的人,他的身体里面,应该没有任何的魔力波动才对。   可是,他们两人明明可以清楚的感受到,奥斯曼身体里发出的那一阵阵强烈的魔法波动,这种波动,甚至还要远强于他们两人。   这也是这几天来,他们一直跟在奥斯曼身边的原因。   一来,认为奥斯曼与他们一样是魔法师;二来,对于奥斯曼如此年轻就有着这么强烈的魔法波动而吃惊;三来,对于拥有魔法波动,却又不知道如何收藏魔法波动的奥斯曼心生好奇。   “奥斯曼先生,看来你真的并不适合学习魔法。”比卡丘轻叹一声,收回手中的魔力水晶,这样的宝物,即使是在自己人之中,最好也不要轻易显露出来。   “是吗?那太遗憾了。”奥斯曼说道,心中感觉有些可惜,他已经知道魔法师是如何的伟大,特别是他看到朗使用魔法的时候。要知道,朗仅仅是个见习魔法师。   虽然有些遗憾,不过奥斯曼并不感到意外。他知道,两位公爵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而且他们的知识又是如此的渊博,如果自己可以学习魔法,相信他们一定会为自己请最好的魔法师。   “注意,前面发现一小队巨人武士。”比卡丘转身对着雷霆武士说道。   “跟我来。”雷霆武士中的领队卡尼尔挥手说道,另外九名雷霆武士马上从队伍里跃身而出,紧紧跟在卡尼尔的身后。   “尊敬的比卡丘魔法师,您是如何发现巨人族的呢?我什么声音也没有听到,什么人也没有看到啊!”奥斯曼惊奇的问道,他可以感觉到,身边方圆两里地内,除了自己这一行人之外,没有任何的大型动物存在。   “没有什么,那只是个小小的侦查魔法罢了,我们习惯在行走的时候使用这个魔法,它能让我们更早一步的发现敌人。”比卡丘无比轻松的说道,同时也更加相信,眼前的少年的确并不懂得魔法。   “原来是这样啊!魔法真是神奇,我想我应该去看看。迈克尔公爵曾经同我多次提到这种巨人族,我非常希望亲眼见识一下。”奥斯曼向两位魔法师微微弯腰,便向前方跑去。   一直跟在奥斯曼身后的十几位仆人也马上跟了上去,他们不能让奥斯曼一个人冒险,虽然前面还有十位雷霆武士。   “小朋友,那是很危险的事情,不过前面的巨人并不多,我们一起去看看吧!”布莱尔和比卡丘已经飞了起来,飘浮在离奥斯曼不远的地方说道。   刚才已经证明了这位奥斯曼先生并不懂魔法,因此他们还有些不放心。   奥斯曼虽然看起来很年轻,可他与大公爵的关系让两位魔法师不得不小心他的安全。   当然,他们并不惧怕两位大公爵,只是既然是一起出来的,他们一定得保护好这位少年。   几十个起落之后,奥斯曼已经看到了巨人。   此时十名雷霆武士已经找上了各自的对手,凭借着他们强悍的力量、迅捷无比的速度以及对武技的高超掌握,已经将巨人族的二十几个人围困住了。   地上已经有四具巨人武士的尸体,显然在刚才的一小会里,雷霆武士已经用他们强大的实力,让这些高大的家伙尝到了死亡的滋味。   奥斯曼用好奇的眼光看着眼前的巨人,他们的确可以称为巨人。卡尼尔的身材已经相当高大了,比奥斯曼要高一半多,可与这些巨人们相比,他的身体更像个孩子。此时卡尼尔面对的两个巨人,哪一个都比他高出一半左右,卡尼尔的头部只能到达巨人的胸部,身高的差距显而易见。   不仅仅是身高上的差距,身材上也是如此,如果把巨人从中剖开,每一半都与卡尼尔的身材相仿,果然是巨人族。   他们手持巨斧,这种巨斧与奥斯曼所用过的不同,斧柄相当的短,斧面要大得多,奥斯曼一向习惯使用重武器,因此一眼就可以判断出,这些斧头的重量应该在一百斤左右,比最重的军队制式巨斧还要重上两成。   现在奥斯曼眼前所见到的这些巨人,每个人使用的巨斧都相差不多,可见这些巨人的力量有多么的强大。   不过,在卡尼尔带领的雷霆武士面前,这些巨人族却无法前进半步,甚至想后退也没有什么机会,因为雷霆武士拥有更大的力量、更快的速度。   武器的撞击声,沉重而低沉,声音过后,会让人的耳朵产生好长一段时间的嗡鸣之声。雷霆武士们没有使用过多的花样,更没有利用他们的速度,因为眼前的巨人族数量不多,还不足以对他们构成任何的威胁。   “这些巨人族的确很强大。”比卡丘轻轻落在奥斯曼的身旁,看着眼前的战斗说道。   “可雷霆武士更加强大,不是吗?”奥斯曼说道,他有些不解,眼前的形势看来,雷霆武士已经占据了绝对的上风,为何比卡丘魔法师的语气里显得很担忧。   “当然,雷霆武士在单独作战的时候,几乎是无敌的,可这是战争。你可以看到,在一对二的情况下,雷霆武士想要收拾这些巨人,还要花上一些时间,巨人的力量虽然还比不上雷霆武士,却也不是全无还手的机会。”布莱尔用与比卡丘相同的口吻说道。   “但他们根本挡不住卡尼尔先生十招,没有任何一个巨人可以挡住他十招的。”奥斯曼争辩道,自从见识过未来武士的力量之后,对于雷霆武士,奥斯曼几乎有一种盲目的崇拜。   奥斯曼自懂事起,就生活在山林之间,与黑豹为伍,与狼、熊、虎、狮为敌,力量在他心中就是一切、是全部,因此,奥斯曼对于这些雷霆武士的尊重,更甚于魔法师。   “奥斯曼,你知道马其特要塞面对的是多少的巨人武士吗?”布莱尔问道,看来少年还是太年轻了,他的经验太少,还不能正确的作出判断。   “一万,一万名巨人武士。”奥斯曼回答道,虽然这个问题他根本不需要回答,从马克休斯那里,大家都已经知道了目前的情况。   “你说的没错,是整整一万名巨人武士,而我们的雷霆武士,就算加上那里还活着的三十六位,也不到一百位。一比一百,我们没有任何的机会。”比卡丘担忧的说道。   “啊!可是我们在那里,还拥有五千名战士,不是吗?”奥斯曼还是有些不解,八十多位雷霆武士,再加上两位魔法师,后面还有五千名战士,难道这些还不足以挡住一万名巨人武士吗?   在奥斯曼的心中,有了这些力量,他们应该足以消灭那一万名巨人武士了,为何两位魔法师的脸色都不是很好?   “你跟随迈克尔公爵学习,那你应该对于我们菲格帝国的军队很了解,你知道在五千人的军队里,有多少骑士吧!你身后的这名仆人应该拥有骑士的实力,而且还是一位实力很强的骑士,你认为他能挡住几个巨人武士?”布莱尔说道。   “您指的是穆尔,他的确是位骑士,我认为以他的能力,应该可以挡住两到三个巨人武士,如果想战胜的话,他的对手不能多于两个巨人。我们菲格帝国军队之中,每一百人有一名低级骑士,一千人中有一位中级骑士,纵队是由一位高级骑士率领。”奥斯曼一口气回答完,同时心里已经对两位魔法师的话开始分析了,并得出了一个让他有些不快的结果来。   “奥斯曼,看来你学习的很不错,你说的话没有错,而且对于实力的判断也很准确,我想你已经有了结论了,是吧!”布莱尔点了点头说道。   穆尔的实力应该接近于高级骑士,比普通的中级骑士稍稍高一些。在马其特要塞,应该还有五十位低级骑士、五位中级骑士和一位高级骑士,加上自己身后的这些仆人,都拥有中级骑士的水准,可就凭这些人,根本不可能正面对抗一万名巨人武士的。   从两位魔法师的话语之中,奥斯曼已经清楚的明白了,普通的士兵,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在正面的对抗之中,十名战士也未必能挡住一名巨人武士。   实力的对抗,并不是简单的数字对比。迈克尔公爵的话再次在奥斯曼的耳边回响起来,看来自己学习的都是些理论上的东西,真正面对的时候,除了要把那些知识代入其中,还要将更多的因素加在一起,才可能得出真正的正确结论。   在奥斯曼低头沉思的这会功夫,那边的战斗已经结束了,一共二十五个巨人武士全部当场被杀死,没有放跑任何一个。而十名雷霆武士,没有任何人受伤,只是有两位雷霆武士的脸色有些发白,看来他们的力量使用过多了,需要休息一会才能恢复。   “两位大师。”卡尼尔提着沾满鲜血的雷霆刀,站在奥斯曼三人面前,脸色很差。   “嗯,你也感觉到了,看来我们的任务相当困难啊!”布莱尔轻声说道,不想让更多人听到,那样会打击士气。其实他完全不必如此,那些雷霆武士都拥有丰富的作战经验,不用他们说,大家都已经感觉到了,因此四周的气氛有些沉闷。   “是的,非常困难,我可以同时面对十个左右的巨人武士,可这些人看来只是普通武士,如果有高级武士出现,情况会更糟。”卡尼尔说道,明知自己面对的会是一场什么样的战斗,可在他的脸上,看不到任何的害怕,只有无限的坚定。   “我知道,就像我们的军队里有骑士一样,巨人武士里也一定有武技高明的家伙,看来我们的动作得快一些了,不知道现在马其特要塞的情况如何。”比卡丘点了点头说道。   “我们马上出发。”奥斯曼大声说道,他的心里更加焦急了,本以为马其特要塞有五千士兵和五十位雷霆武士在,应该是稳如泰山的,可现在看来,事情比自己想象的要坏得多。   一路上的村庄小镇,都受到过巨人族的破坏,在巨人族强大的体魄力量之下,这些住宅如同纸糊的一般,很少能看到一座完整的院落。   偶尔可以看到一些西方郡的居民,可他们都远远的看着这支六十多人的小队伍,却不敢上前询问。为了抢时间,奥斯曼也不愿意在他们的身上浪费时间,因此快速通过,根本不理会他们。   连着急行军三天,没有再发现任何一股巨人族的武士,奥斯曼心里有些奇怪。二十五个巨人武士,不可能单独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一定还有其它部队存在的。   “布莱尔魔法师,为何我们一路上都没有看到巨人武士?”奥斯曼边走边问道。   “遇到过三次了,不过我们没时间浪费在那些小股巨人武士身上。”布莱尔说道,虽然奥斯曼的反应慢了一些,可还是反应过来了,布莱尔轻轻点了点头。   这段日子以来,对于奥斯曼的经历,他已经知道的很清楚了,一个只学习了三年的野人,能有今天这样的智力,已经相当不错了,看来奥斯曼是个很有潜力的孩子,难怪两位大公爵如此看重他。   更重要的一点是,这个孩子非常的重感情,从南方郡出来的这段时间里,他一直在为两位公爵大人的安全担忧,并且准备尽力去营救,这真是件很难得的事情。与那些贵族子弟相比,奥斯曼在学识上可能还相差很多,但在人品上,却要高尚得多。   “还有多久我们能到马其特?”奥斯曼点了点头问道,这样才比较合理,那一小队的巨人武士是不可能单独跑到几天路程之外的地方去抢劫的。   “今天晚上应该可能到。”布莱尔回答道,作为一名魔法师,他不但走遍了整个菲格帝国的土地。事实上,整个大陆的所有国家,他都去过。除了那些蛮族的所在,大陆上没有他不认识的地方。   傍晚的时候,一行人停了下来,远远的已经可以看到巨人族的营地。由于天气不是很好,马其特要塞还看不到。   “要塞有问题吗?”奥斯曼向两位魔法师请教,侦查魔法到底能侦查多远,奥斯曼根本不知道。   “还不清楚,这里太远了些,不过巨人族的营地还在要塞外面,说明马其特要塞还在我们的人手中。”比卡丘回答道,有时候,并不是要通过眼睛看,才能得到正确结论的,这就是经验的问题了。   奥斯曼脸上露出了笑容,不仅仅是因为迈克尔公爵的安全应该没有问题,他还发现,原来在真正的战场上,自己可以学到更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往往是在书本上学习不到的。   “我想今天晚上进城去看看。”奥斯曼说道。   站在他身后的穆尔不停的点头,他同奥斯曼的心情一样,非常想早一点见到迈克尔公爵。如果刚才奥斯曼不提出来,只怕他也会提出来的。   “我们应该全部进城的,就凭我们这几十个人,对于整场战斗,是起不到多大作用的。”布莱尔看了一眼奥斯曼说道。   奥斯曼皱着眉头,想了好一会,他感觉布莱尔的说法不对头。迈克尔公爵在教授自己兵法的时候,多次提到过这种情况。援军的到来会有两个作用,一是对驻军的士气提高很大,使整体作战能力大大提高,二是可以里应外合,夹攻敌人。   目前的情况有些不同,因为援军的数量太少了。六十几个人,在上万人的对抗之中,无异于杯水车薪,起到的作用不会很大,虽然这些人全是实力强悍的雷霆武士。   另一方面,如果让这些人全部进城,对于提高士气的作用也不大,因为人数太少了。就算大家知道这些人全部是雷霆武士,只怕还是不会有太大的用处。   最好的办法,是让这几十个雷霆武士作为一支奇兵,在最关键的时间、最关键的地点出现,用他们强大的战斗力打乱巨人武士的战阵,这样一个人起到的作用会相当于十个人,远比多杀几个巨人武士所起到的作用更大。   “两位大师、卡尼尔先生,我有个想法,几位看看小子说的对不对。”奥斯曼开始说了起来,把自己的想法,结合着迈克尔公爵所教授的知识联系在一起。   “我认为奥斯曼说的有道理,我们这样进城,对于帮助马其特要塞,作用不是很大。”卡尼尔最先表态,比卡丘也点了点头。   “那你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吗?这关键的时间、地点,又怎么判断?”布莱尔皱着眉问道。他并不是看不起奥斯曼,虽然刚才奥斯曼所说的理由他完全可以接受,可如何帮助马其特要塞,完成整个任务,才是关键所在,而这一点上,奥斯曼还没有说出一个让他满意的办法来。   “我是这样想的,今天晚上,我带几个人进城,找到我的教父迈克尔公爵,把我们的情况跟他说明。大家都知道,他有军神之称,对于指挥作战,在这里没人比他更清楚,也正是因为他的存在,马其特才能保存至今。”奥斯曼抬起头说道,看着远方模糊的马其特要塞。   “你的意思是,我们先在这里等待?等待公爵大人的命令是吧!”布莱尔边想边说,这的确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他们对于魔法和武技都有着足够的信心,可如果说到指挥作战,而且是这种上万人的战斗,谁也没有经验。   “我不同意,我认为还是大家一起进入要塞比较好些,就像奥斯曼所说,我们这些人,对于如何指挥作战,并不在行,应该让更有经验的人来指挥战斗。”卡尼尔说道。   “卡尼尔先生,您这样说也不无道理,好吧!就按您的意思。不过,作为一名骑士,我要求带队闯营,让大家更容易的进入到要塞之中。”奥斯曼退后一步说道,行了个标准的见习骑士礼,那是对于上位骑士表示的尊重。   “不行,我不同意,还是由我来带队吧!雷霆武士的力量,绝对不是骑士能够相比的。”卡尼尔摇了摇头说道,不要说见习骑士,就算是高级骑士,同雷霆武士相比,也差得远呢!   “我想我有这样的实力。”奥斯曼倔强的说道。   自从四天前,那场小小的战争之后,奥斯曼对于巨人族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那是与人类完全不同的种族,他们天生拥有超人的力量,虽然身体看起来笨重了一些,可动作却很灵活,与自己想象之中的巨人,有着很大的区别。   如果是正面作战,奥斯曼可以放心的让穆尔这些人参战,只要有足够的兵力,穆尔一对一的时候,绝对不会败给那些巨人族的武士。可今晚上的情况不同,他们需要闯过一万人驻扎的巨人族营地,会面对多少巨人武士,谁也没有把握。   如果在巨人族营地,被那些巨人武士围攻的话,穆尔他们根本不可能有机会活着出来。而这些雷霆武士,却有这样的能力,即便他们不可能杀死多少的巨人武士,想要逃过去却不是什么难事。   “卡尼尔,您不必去,给我四个雷霆武士作帮手,其中要一个身手最灵活,速度最快的。”奥斯曼想了想说道。   “不行,你不能去。”比卡丘也摇了摇头说道。这些人中,没有谁是真正的指挥官,有事的时候,大家商量着来。比卡丘的学识和为人,大家都很佩服,因此他的话在大家的心目中,也有着较高的影响力。   奥斯曼轻轻笑了出来,大家不愿意让他去冒险,这一点他是能够理解的,他们对于自己的实力并不了解,事实上,奥斯曼自己也不是很了解。自从继承珠子以后,他马不停蹄的赶往北方郡,接着就是到了西方郡,再接着向马其特要塞出发。   这期间,他没有经历过一次真正的战斗,而那些小角色,自有穆尔等人对付。更何况是这些认识没几天的人,他们自然不会相信奥斯曼有着不弱于雷霆武士的实力。   那颗黑色的珠子里面,有着很多东西,可奥斯曼一时没有时间去仔细的查看内容。除了知道那的确是一颗珠子之外,奥斯曼了解的也确实不多。   “我知道你们担心什么,非常感激你们对我的爱护,但我相信,我有足够的能力作好这件事情。这样好了,如果对我的能力有怀疑,您可以测试一下,就像那天比卡丘大师测试我的魔力一样。”奥斯曼行了个贵族礼说道。   “好吧!如果你坚持的话。”卡尼尔看看两位魔法师,见他们同时点头,便接着说道。   “担丁,你去试试奥斯曼先生的能力,注意安全。”卡尼尔对身后的一名雷霆武士说道,同时眨了眨眼。   担丁会意,在不能伤到奥斯曼的前提下,卡尼尔要他对奥斯曼下点重手,让他知难而退。无论是卡尼尔还是两位魔法师,他们都不能允许奥斯曼出任何的差错,他们负担不起这样的责任。   “奥斯曼先生,你喜欢使用什么武器?”担丁站到奥斯曼面前问道。   “借一把你们经常使用的雷霆刀可以吗?”奥斯曼平静的说道,他不想使用自己的那柄黑豹,黑豹过于锋利,他不知道是否会对雷霆刀造成伤害。   “雷霆刀?那有八十斤重,你真的认为自己可以使用吗?”担丁问道,虽然在军队中,大力士并不少见,甚至有些人可以挥动上百斤的巨斧,可刀剑却很少有用到五十斤以上的,那样会让使用者大大降低灵活度。   “应该可以的。”奥斯曼笑了起来,黑豹有五十三公斤重,对于习惯使用黑豹的他来说,雷霆刀还有些轻呢!   “好吧!如果你坚持这样的话。”卡尼尔说道,从身边的另一位雷霆武士身上取来一柄雷霆刀,他自己的雷霆刀要更重些。   雷霆刀也只有一米长左右,却显得非常的厚实,刀身雪白之中带着一丝的血光,看得出这柄雷霆刀饮过无数的鲜血,才会出现这样的血光。   在手中掂了掂,有些轻,不过还可以,以前自己使用的刀,与这把重量相仿,很快奥斯曼就适应了。   他向担丁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开始。   第三集 西部之战   第一章   担丁看了一眼卡尼尔,感觉很好笑。让一名雷霆武士与骑士比武,这还是从没有过的事情,以前虽然他也有过与骑士交手的经历,可那只是指导,而不是像眼前的比试。   担丁的刀举过头顶,动作很慢,紧接着身体向前倾,尽量放慢动作,他担心奥斯曼根本来不及挡自己的雷霆刀。   不过看来奥斯曼的动作也相当的快,在担丁的雷霆刀刚刚举起的时候,他手中的雷霆刀也抬了起来,只是姿态有些怪,刀尖指着地面,刀背向前。   担丁放心了不少,看来迈克尔公爵的教育非常成功,这是比较少见的一种起手式,在军队中也不是很常见,却是非常的实用。   担丁的刀,闪电般的向下劈去,他对于奥斯曼的动作了然于胸。当自己刀劈下的时候,奥斯曼会用刀背挡自己的刀锋,接着刀锋正好对着自己劈下,这个动作非常简洁,如果用于战场上,威力比那些花俏的刀法大得多,也实用得多。   可自己是雷霆武士,力量不是奥斯曼这些骑士所能了解的,虽然他可以挥动雷霆刀,这已经很不简单了。   刚才接到卡尼尔的眼色,担丁已经知道应该怎么作了,他没准备给奥斯曼挥刀的机会,因此稍稍加大了一些力量,却不敢用全力。担丁准备在这一刀之间,将奥斯曼手中的雷霆刀劈落地上,这样自己的任务就算圆满完成了。   果然,奥斯曼刀背向上,迎向担丁的雷霆刀锋。“当”的一声巨响,担丁的雷霆刀被弹起两尺来高,这大大的出乎了担丁的预料,不但是担丁感觉到吃惊,连站在一边的卡尼尔和两位魔法师同样大吃一惊。他们了解雷霆武士的力量,而卡尼尔又给了担丁指示,奥斯曼居然可以接得下。   奥斯曼也非常吃惊,不单吃惊,而且感觉难受极了。虽然他已经接受了雷霆珠,可这段时间太忙了,他根本没时间去研究雷霆珠里面的内容,还不会主动使用这股力量。   当两刀相撞的那一瞬间,奥斯曼感觉一股奇大无比的力量从刀身传来,几乎抓不住刀柄,如果不是他以前的野兽经历,让他咬着牙坚持,只怕早已经松手了。   正当奥斯曼感觉自己就要坚持不住的时候,胸口一热,一股热辣辣的流体从胸口处传到持刀的右手,本已经麻木的右手又有了感觉,而且忽然间觉得有了无穷的力量。   可惜这股力量来得晚了一点点,因此虽然将担丁的雷霆刀架了出去,可自己的刀锋并没有到达最佳位置,只抬到担丁的脖子高度。   不过此时已经没有选择了,奥斯曼右手挥动雷霆刀,两人的距离很近,可以在最短的时间砍中担丁,但这样的距离,也使得奥斯曼根本使不上多少力量。   担丁发觉不妙,奥斯曼的雷霆刀并没有像自己想象那样被击落到地上,虽然他的刀锋位置不佳,可依然迅速的向自己的脖子划来,两人的距离太近,力量虽然不大,可担丁并不认为自己的脖子比雷霆刀更结实些。   凭着雷霆武士的速度,凭着丰富无比的经验,担丁在刀锋划到脖子之前不到一寸的时候,整个身体平滑后退出五尺有余。   担丁的脸色有些惊慌,奥斯曼的速度居然奇快无比,并不比自己慢,而且八十斤重的雷霆刀,在他的手里,轻盈无比,如同没有重量一般。   站在一边的三人也有些疑惑,奥斯曼表现出来的实力有些过于强大了些。虽然开始的时候,卡尼尔看得出,奥斯曼在接第一刀的时候,有些吃力,可之后,马上变得更加强大了,这实在不合理。   而且,可以在两刀对撞的时候接得下雷霆武士一刀的人,其实力之强,应该至少有高级骑士的能力,可再看看奥斯曼那稚嫩的脸,他们实在无法相信,奥斯曼居然有高级骑士的实力,难道军神果然有神通不成?   担丁退后,不敢再小视奥斯曼了,只这一招之间,担丁已经将奥斯曼看成可以正面交锋的对手了。   身体猛的加速,这是一种只有雷霆武士才能达到的速度,普通人只能看得眼花缭乱,就算是高级骑士,也会被自己耍得团团转。   可奥斯曼的表现让他更加吃惊,他不担没有被担丁的速度所迷惑,而他自己的速度,居然也不低于担丁。   奥斯曼的刀法很简单,来来去去只有五招,这五招担丁都非常的熟悉,那是用于战场之上的刀法,它们没有名字,却实用无比,那是战场上老兵们用他们的生命换来的经验。   担丁知道,这些刀法一定是迈克尔公爵教给奥斯曼的,对于像迈克尔公爵这样从军一生的骑士,自然对这种刀法了解的非常深刻。   这样的刀法看起来有些难看,而且没有一点高深的味道。可担丁知道,在这样的刀法之下,除了比力量和速度之外,根本不可能再有别的选择。事实上,两人之间的战斗,本就是比的这两样。   如果速度和力量占有绝对的优势,那么一切的武技都没有任何的作用。事实上,大部分的武技也是为了这两样服务的,通过特殊的武技,以达到提高力量和速度的目的。   现在看来,奥斯曼的速度一点也不差于自己,而且力量上甚至还要强一些。经过几次雷霆刀的对撞,担丁已经发现了这一点。   但奥斯曼似乎对于自己的力量控制得很不好,时大时小,担丁几次差一点就成功的击落了奥斯曼手中的雷霆刀,可每次在最关键的时候,奥斯曼总能奇峰突起,化解掉危机。   而且,随着时间的加长,担丁发现,奥斯曼对于自己的力量控制的越来越好了,虽然还是时大时小,但最小的力量也足以接得下自己的全力一击。   担丁忽然有一种很荒谬的想法,奥斯曼现在表现出来的情况,很像自己当初刚刚种入雷霆珠之后的样子,对于雷霆珠的力量掌握的还不是很好,因此雷霆珠中的力量,总是无法平衡的使用,因此时大时小,偶然还能爆发出强大的力量来。   “停手。”卡尼尔的眉毛快要拧成一团了,站在他身边的两位魔法师也是如此。他们拥有着丰富的经验,而且站在旁边看得更加清楚。   担丁控制的很好,在卡尼尔的声音传来的同时,身体向后退出一丈有余,闪身退出战斗的范围。可奥斯曼显然还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力量,连着追出三步,挥出十几刀,才有些尴尬的停住手。   “你是雷霆武士?”卡尼尔威严的问道,雷霆武士都是有严格的记载的,虽然他不一定会认识所有的雷霆武士,可雷霆武士自有分辨的方法。   眼前的奥斯曼,身上没有雷霆武士的标志,而且居然一路行走了几天,也没有发现奥斯曼身上有雷霆武士的力量,真是太奇怪了。   可刚才的战斗之中,奥斯曼所表现出的强大战斗力,绝对不会弱于雷霆武士,如果不是他对于自己的力量还不能掌握,担丁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如果帝国真的出现了一种可以同雷霆武士相抗衡的力量,那一定要搞清楚,这样的事情甚至比蛮族进攻还要重要。   “我不知道,我应该不是吧!”奥斯曼想了想说道。   “你种入过雷霆珠?我是指奥斯曼先生是否曾经,有意或者无意之中,将一颗七彩的珠子印在脑子之中。”卡尼尔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比着珠子的大小,再指着自己的脑门问道。   同时他又无法相信自己的判断,雷霆珠的种入过程,不仅仅需要有雷霆珠,有雷霆武士指导,有魔法阵启动,还需要经过雷霆会馆下面的雷霆力量洗礼,要说无意间成为雷霆武士,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么大的七彩珠子?印在脑门?”奥斯曼看着卡尼尔的手问道,按卡尼尔比划的珠子大小,至少要比自己吞下去的那颗大上数倍,而且自己是吃下去的,可不知道如何印在脑门上啊!   “是的。”卡尼尔紧紧的盯着奥斯曼的双眼,看他是不是在说谎。   “如何印进去?用力插进去吗?那不是会弄死人?”奥斯曼奇道。   在迈克尔公爵家里,奥斯曼听鲍伯说过种入雷霆珠的经过,可鲍伯并没有提到雷霆珠的样子,更没有说出种入时的方法来,只是提到种入雷霆珠的魔法阵。   因此奥斯曼并不真正了解成为雷霆武士的详细经过,可听卡尼尔所说,与自己的经历完全不同,除了魔法阵是一样的之外,根本没有相似的地方。   然而,自己的记忆之中,似乎真的多了很多东西,而且里面也同样提到了雷霆武士,提到了雷霆珠,只是自己这段时间没有空来仔细的研究罢了。   奥斯曼一直认为,自己很幸运的成为了一名雷霆武士,可目前看来,好像并不是这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连他自己也弄不清楚了。   “天啊!你是怎么作到的?难道说迈克尔公爵又想出了更好的训练办法?”卡尼尔轻声呼道,他可以完全相信奥斯曼了。   那纯真的脸庞、无邪的眼神,这些都不是可以装出来的,一个人的眼神最能表达他的心意,而卡尼尔正是观察的高手,特别是对别人的眼睛。   “我可以去了吧!”奥斯曼倒没想太多,只要有时间,以后自己可以多研究一下在自己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现在主要的问题,还是要进入到马其特要塞之中。   至于以后如何对抗巨人族,如果更好的利用外面这股雷霆武士的力量,那自有迈克尔公爵来定夺,自己虽然也学习了很多的指挥作战方法,可与迈克尔公爵相比,那相差的实在太远了。   “当然,你已经表示出你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只是对于这种力量,我还有些不明白,最好能当面向迈克尔公爵请教一下。”卡尼尔说道。   “只要战胜了这些巨人武士,我们有很多的时间,不是吗?”奥斯曼笑了笑,其实他也想知道在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只是现在不是时候,还是先对付那些巨人族再说吧!   “好的,你带四个人吸引巨人族的注意力,让担丁同你一起去,他的速度很不错的。”卡尼尔说道,却再次扫视了奥斯曼一眼,刚才的比试之中,奥斯曼的速度一直不比担丁慢,这真是让他吃惊。   “奥斯曼先生,我认为,我们还是尽可能不惊动他们比较好,虽然我们不必害怕这些巨人武士,可一旦被他们缠上,那是件很麻烦的事情。”担丁趴在奥斯曼的身边说道,五个人很没形象的趴在巨人族营地不远的地方。   这里是战场,所有的贵族习惯除了能让人早点送命之外,不会有更大的帮助,因此奥斯曼毫不在意的趴在湿湿的草地上,把自己的身体隐藏在其中。   “当然。”奥斯曼随口应道,这根本不必担丁提醒,奥斯曼更喜欢偷袭,特别是敌人强大的时候,以前同黑豹兄弟在一起的时候就是那样,奥斯曼从不认为那有什么不好。   在山林之间,黑豹并不是王者,狮、虎、熊甚至狼群,都有着比黑豹更强大的力量,可在那片山林之间,黑豹和奥斯曼就是王者,把所有的入侵者赶了出去,其中大部分都是偷袭得来的成果。   很显然,这些巨人族并不像他们外表那样愚蠢,虽然营地远不如迈克尔公爵教授过的那样正规,却也相当的不错,有军队的样式。   最主要的是这些巨人武士的体形很大,他们的帐篷更是高大,比通常的房屋还要大上许多。马其特只是个要塞,因此面积不是很大,一万巨人族已经完全将它包围在其中,真是水泄不通,根本没有任何的缝隙留下来。   “担丁先生,您看那里。”奥斯曼观察了好一会,指着一处空地说道。仔细观察,大胆推测,正是迈克尔公爵教导战术时最常说的一句话。   “好像是围栏,里面有很多动物?”担丁有些奇怪的说道,虽然距离还很远,而且天也黑了下来,可他还是能看得出里面来回跑动的野猪、鹿这些动物。   担丁对巨人族并不是很了解,事实上,没人对这些蛮族有深刻的了解,他们得到的知识大部分都是从古代流传下来的典籍中看到的。   “巨人族是吃肉的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奥斯曼轻声说道。   “对,那是他们的粮食?”担丁有些不可理解的说道,难道这么大的一片栏内,养的居然是巨人族的粮食?   “我想应该是,虽然北方还有些冷,可这里已经很热了,如果把这些动物杀掉,他们没办法保存,因此才会这么作的。”奥斯曼肯定的说道。   “这么大的围栏里面,动物不会太多,根本不可能够一万名巨人武士吃几天的。”担丁马上用心算了一下,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应该还有更大的,我们让牠们乱起来,这样就很容易进去了。”奥斯曼说道。   “放火?”担丁已经明白奥斯曼的意思了,这的确是个不错的主意,动物最怕火了,只要在这些木栏上打开一条通道,再放一把火,野兽在火的惊吓之中,会乱跑乱窜,那可比烧粮草的效果还要好得多呢!   对于这些巨人武士来说,浇水灭火要容易得多,但要活捉这些四处乱跑的动物,只怕得忙上好一段时间呢!   “对,我去打开木栏、放火,你们快速通过。”奥斯曼说道。   “不行,还是我来吧!你带人走。”担丁说道,虽然奥斯曼已经表现出了强大的战斗力,可同时也表现出他对于力量控制的问题。   “好吧!你小心点。”奥斯曼没有争,他知道,现在面对的是巨人族,而不是练习的对手,在自己对于力量还没有完全控制之前,最好不要拿大家的性命开玩笑,冲动和勇猛完全是两回事。   担丁尽可能的低下身子,不停的闪动着,凭着他那奇快的身法,一连穿过十几层的帐篷,接近了木栏边缘。   马其特要塞虽然不算很大,可巨人族的武士数量也不是很多,一万人围困一座要塞,纵深并不理想。   目送担丁进入巨人族的营内,奥斯曼带着其它三名雷霆武士,开始慢慢向营地里摸了进去,尽可能的躲开那些来回巡视的巨人武士。虽然奥斯曼并不害怕他们,可是一旦惊动了这些家伙,很难在他们发出声音之前消灭掉他们。   “嘎……”一声巨吼划破寂静的夜空,整个营地先是一静,紧接着乱了起来,一个个巨人武士,光着身子,手提战斧,从帐篷里钻了出来,一会的功夫,已经聚集了几百人。   奥斯曼看了一眼木栏方面,没有一丝的火光,看来担丁失手了。虽然现在距离近了很多,可帐篷太过高大,也阻挡了他的视线,在这里根本看不清木栏那边发生了什么事情。   “如果发现担丁有危险,我们不能直接救人。这里的巨人太多了,别说我们四个去,就是全都来了,也没用的。如果担丁被围,我们分头进入木栏点火,把动物放出来,向担丁被围的方向冲,明白了吗?”奥斯曼回头对几个同样有些担心的雷霆武士说道。   那三名雷霆武士对视一眼,同时点点头,虽然拥有着强大的战斗能力,可对于如何指挥作战,他们并不了解。奥斯曼虽然不直接去救担丁,但方法很好,而且这里是巨人族的营地,直接过去的确不会起太大的作用。   四人开始绕着帐篷转了起来,一会的功夫,已经到了木栏边。果然,就像奥斯曼想的那样,担丁没能点火,他甚至连打开木栏的时间都没有,就已经被守在这里的巨人武士发现了。   在担丁的身后,一排木栏上出现了一个缺口,只是那个缺口不大,最多可以过一头野猪。看来担丁只来得及砍出一刀,便被守卫发现了。   此时担丁被围在正中,与他交手的居然只有一个巨人武士,四周还有几十名巨人武士,手中持着巨大的战斧,不停的怪叫着,指手划脚,却并没有冲上去围攻,看来他们认为只有担丁一人,根本不必围攻。   奥斯曼看了几眼,心中一震,那个与担丁对战的巨人身材并不是特别的高大,可身体却很灵活,而且力量也非常的大。与担丁交手,虽然略处下风,每次都被雷霆刀震得后退几步,却死战不退。   一时之间担丁也无法将他拿下,四周围聚的巨人越来越多,已经把担丁可以移动的范围缩到最小,让他那快捷的身法无法尽情的发挥。   奥斯曼此时才感觉到巨人的威力,如果面对一两个巨人,那还不算什么,当巨人的数量过百的时候,就算是强大的雷霆武士也无法幸免,现在如果没有人帮助担丁,他基本上已经没有活着出来的可能了。   奥斯曼一挥手,同三名雷霆武士一起钻进了木栏,此时不是上前帮忙的时候,他们的人数太少了,只能借助于这些动物了。   火很快燃烧了起来,这个木栏的面积相当的大,里面有上万头的动物。奥斯曼见担丁还可以支持一阵,因此准备把动作搞得大一些,不但要救回担丁,而且还要让大家可以趁混乱的时候进要塞。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火只能从最远的地方烧起,虽然那里也有些巨人武士在守卫,不过他们的注意力全都被担丁那边的战斗所吸引,巨人族是一个好战的蛮族,也正因如此,担丁身边虽然聚了差不多有五百名巨人武士,却只有一个对手与他相斗。   担丁很清楚,如果自己把眼前的对手放倒,虽然有点难度,却绝对是有把握的,不过他并不想那样,因此下手很有分寸,他在等,等待奥斯曼那边的行动。   兴高采烈的巨人武士们忽然发现有些不对头,空气中传来了一阵阵的烤肉香味,虽然已经吃过晚饭了,但现在已经接近午夜时分,平常这个时候,他们早已经入睡了,今天因为有个不知死活的人居然敢来闯营,因此他们都没有睡。   能看到担丁战斗的巨人武士不多,地方有限,挤在前面的大约有五百名巨人武士,后面却越围越多,战斗已经进行了有一刻钟的时间,他们都看得出,这个闯营的人很厉害,像这样的人他们是很难得见到一个的。   空气中的香味,引起了巨人武士的注意,同时也引起了他们的食欲,不由自主的把目光飘向炊士营的方面,可那里却是一片漆黑,根本没有人影,而且也看不到任何的火光。   顺着香味的来源看去,巨人武士们马上骚动了起来,在木栏那边,一片火光在不停的快速移动着,由于天很黑,因此看不太清,看样子是有上万的军队手持火把来袭。巨人武士的头脑并不是很好用,可对于战斗,他们有着天生的敏感,不等指挥官出现,一个个抽出背上的武器,很快列好了方阵。   敌人的队伍虽然很庞大,不过巨人武士们并不担心,他们有过与人类战士交手的经验,那些弱小的人类战士,即便是三五个人,也无法战胜一名巨人武士,因此他们不但不会害怕,还带着一丝的兴奋。   围困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要塞里面的士兵不多,可防御武器却让他们吃足了苦头。那些巨型的投石车、弩炮,足以将强大的巨人武士杀死,守城的军队士气很高,悍不畏死,其中还有些像眼前这个人类一样强大的战士。   这一切,让他们感觉寸步难行,巨人族对于攻城,没有太多的经验。这里有一万名巨人武士,如果在平原交锋的话,他们有信心轻易击溃五万以上的人类军队,哪怕是人类军队中的重骑兵也不在话下。   可攻城战,却让巨人武士没有任何好的办法。今晚将是一个机会,上万名的人类军队来袭,这对于巨人武士来说,绝对是个好消息。   围困这里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一万巨人武士损失了将近千人,大部分是在攻城的时候战死的,因此现在他们并不急于攻城,只要围住这里就足够了。在前方,还有两万名巨人武士在战斗着,他们已经攻破了西方郡的郡府,将人类军队不断的压缩后退着。而在后方,十五天后,将有另外三万名巨人武士的后援到来,等他们到来的时候,将是巨人族横扫人类的时候。   第二章   眼前这个巨人武士,虽然战斗力不俗,可对于担丁来说,还是留有余力的,他只是把对手控制在自己可以掌握的范围内,一直不急于击倒或者杀死,因为那将引来更多的巨人武士出手。   担丁虽然对自己的武力有着绝对的信心,可他知道,面对这些巨人武士的时候,自己能以一当五已经算是不错了,巨人武士的力量,速度并不比自己差多少,只是他们对于战斗的技巧却很差。   担丁一直用自己眼角的余光在不停的观察着,他在等待时间,四周巨人武士们的一举一动都不会逃过他的眼睛。   他的目光一亮,虽然看不到身后的情况,可从四周巨人武士的表情上、反应上,他已经知道,自己的援军到了。再向自己身边扫了一眼,除了正与自己苦战的那个巨人武士之外,只有不到十名的巨人武士注意着自己,看来时机到了。   担丁知道,自己想要杀死这十几名巨人武士,几乎是不可能的,就算可能,也不是一时半会能够作到的,现在自己只要按计划能够脱身就可以了,这对于他来说,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他借着一个倒翻的动作,观察了一下身后,不禁一惊,没想到自己身后,居然有上万根的火把在移动着,而且空气中还不断的传来烧烤的味道,他知道,那些火光,根本不是什么火把,看来奥斯曼的计划真的成功了,那些移动的是木栏后面的动物,只是谁也没想到,这片木栏之内,居然有上万只的动物在里面。   连续三刀,将眼前的巨人武士劈退,甚至有一刀扫到了巨人武士的下腹部,两边一直紧盯着他们战斗的巨人武士马上冲上来五人,护住那名巨人武士,同时举起了战斧,准备一举拿下担丁,因为那些火光已经越来越近了,而且从速度上来看,应该是人类的骑兵,他们不能再和担丁玩下去了。   虽然巨人武士崇尚武力,对于单打独斗有着莫名的兴趣,可现在不是游戏的时候。当然,那些人类的军队,虽然数量极多,可并不放在他们的眼里,像眼前这个人类这样武力强大的人,是非常少见的。   担丁在出手之前,已经计算好了,他知道,现在这些巨人武士一定忍不住了,十几个战士在这里围自己,远不如去屠杀所谓的人类军队更让他们有兴趣。因此,劈出三刀之后,担丁不进反退,向自己身后的两名巨人武士冲去。   手中的雷霆刀闪动不停,速度提升了很多,完全不是刚才的样子。两名巨人武士虽然一直在紧盯着担丁,可他们没想到担丁居然退了过来,而且后退的速度居然不比前进的速度慢,手中的雷霆刀更是快如闪电。   这些巨人武士的战斗力,果然远远强于人类的战士,甚至连骑士也稍有不如,他们急速后退两步,厚重的巨刃挡住担丁手中的雷霆刀,只要有一息的时间就足够了,四周还有他们的伙伴,足以杀死这名强悍的人类战士。   担丁没有给他们时间,他也并不准备消灭眼前的两名巨人武士,顺着两名巨人武士留下来的不宽的缝隙,担丁的身体闪了闪,突出巨人武士的圈外,向另一侧飞奔而去。后面跟着十几名大呼小叫的巨人武士,一旦跑起来,这些巨人武士是不可能跑得赢担丁的。   近了,更近了,巨人武士们才发现不对,空气中的烤肉香味越来越浓,那些火光在不停的倒下,其它的则用更疯狂的速度在冲刺着。   “是野猪,还有旄牛!他妈的,谁把这些东西点着了?”一个巨人武士领队大骂了起来,一时间,他那愚蠢的头脑,还无法作出任何有意义的判断。   担丁的身手很快,几息之间,已经将后面追来的十几名巨人武士甩开了几十丈远,同时前面也看到了自己的人,他们正躲在一处帐篷后面。   卡尼尔两手作出几个不断变化的手势来,这是雷霆武士之间惯用的手语,担丁马上明白了卡尼尔的意图,这里没有巨人武士了,他们都被那边的火光吸引过去,要收拾掉身后的十几名巨人武士,对于拥有五十名雷霆武士的队伍来说,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而且这还是偷袭,作为一名雷霆武士,偷袭并不是他们的风格,可为了不引起其它巨人武士的注意,卡尼尔只能使用这样的办法了,他可不想在进入要塞之前,就有雷霆武士损失。   黑暗中,几条身影快速的移动着,在他们的前面,上万只燃烧着的野兽在狂奔着。对于野兽,奥斯曼有着非凡的了解,即使在野兽受惊的时候,牠们同样习惯于在头领的领导下逃命,因此奥斯曼并没有费太大的手脚,便轻易的让这些野兽按着自己的意图,向着那些巨人武士冲了过去。   他们可不想夹杂在这些发疯的野兽之间,虽然不见得会让他们受伤。但一只受惊至极的兔子,是有可能跳起来咬人的,更何况这些野兽里面,最小的也是野猪这类拥有一定攻击性的野兽。   顺着发疯野兽的外围,奥斯曼带着另外几名雷霆武士,顺利的跑到了集合的地点。这个集合地点是事先计划好的,如果不行,还有第二个集合地点。这些是奥斯曼从迈克尔公爵那里学到的知识,无论什么样的计划,都可能出现意外,因此多套的方案,会让你更加安全。   还好,看来事情很顺利,奥斯曼已经看到了卡尼尔、担丁,还有其它的雷霆武士,同时,在地上,他也看到了十几具巨人武士的尸体,事情进行的非常顺利,自己的第一次指挥,没有给迈克尔公爵丢脸。   “很好。”卡尼尔的脸上轻松了很多,这里是战场,虽然奥斯曼已经表现出了他强大的战斗力,可卡尼尔还是有些担心,贵族子弟之中,不乏武技高强之辈,可战场上,他们甚至连十分之一的能力也发挥不出来。   奥斯曼的表现让他很满意,甚至比自己这些雷霆武士作得更好,而且看他一脸的沉静,卡尼尔更加赞叹,迈克尔公爵不愧被称为军神的人物,连他教育出来的弟子都如此的出色,相信他本人更加厉害。   卡尼尔早知道,迈克尔公爵是帝国少有的几位天空骑士之一,可对于天空骑士的力量,他了解的并不多,雷霆武士不可能与骑士去较量,那是不公平的,也是不被允许的事情。难道说天空骑士的力量真的很强大吗?至少奥斯曼的表现,已经足以让他吃惊了。   也许自己真的是孤陋寡闻了,天空骑士的力量,也许已经同雷霆武士相差不多了,可是以奥斯曼这样的年纪,应该不可能达到天空骑士的水准。   布莱尔和比卡丘两位大魔法师,甚至一直认为奥斯曼也同样是位魔法师,这让他更加无法理解,卡尼尔知道,魔法师的眼睛是很毒的,几乎不可能看错什么事情,可事实已经证明,奥斯曼的确不是魔法师,是一位战士,而且还是一位相当了不起的战士。   “我们马上前进,那些野兽拖不了太久的,只能算是给巨人武士们加宵夜罢了。”奥斯曼说道,对于这些人等在这里很不以为然,按他的计划,大家应该趁乱的时候,快速通过巨人族的营地,进入到要塞武器可以达到的范围内,那样就会安全很多了。   不过他知道,卡尼尔是在等他,作为两位大公爵的后辈,卡尼尔必须对他的安全负责,虽然自己很不以为然。在山林之间,奥斯曼和他的黑豹兄弟,见识过更多的危险和意外,可他们都平安的渡过了。   像今天这种计划好的行动,只要不出太多的意外,奥斯曼相信,自己这些人都是可以很平安的进入到要塞之中的,在这里多拖一刻钟,就会多一分的危险。   “好的,我们马上离开。”卡尼尔点点头,带着几名雷霆武士走在最前面开路。虽然巨人族的营地里已经很乱了,但他们一定还有很多的哨兵,他必须负责清理掉,至少也得躲开他们。   走在中间的是两位魔法师,布莱尔和比卡丘虽然有着比雷霆武士更强大的攻击能力,可他们对于自身的保护能力却太弱了一些。   奥斯曼负责左侧的安全,跟在他后面的是另外五名雷霆武士。本来卡尼尔是准备让奥斯曼与两位魔法师走在一起的,可奥斯曼坚决不同意。   “什么人?大家小心,有一队黑影靠近。”   要塞上的哨兵吹起了尖锐的哨子,马上火光更加强烈了,弩炮手就位,后面的投石车也开始装石,一切都井然有序,看来在迈克尔公爵的指挥下,这些士兵又经历过战火的考验,已经成为了精锐的战士。   “城上的人听着,我是奥斯曼.郝斯特,请马上开城门,同时报告迈克尔公爵。”奥斯曼大声叫道。   城头上传来阵阵的低语声,人类的语言与巨人族的完全不同,他们自然听得出来,可按迈克尔公爵的命令,任何人在没有命令的时候,都是不允许打开城门的,就算是人类也一样,必须要保证要塞的安全,有些事情是不得已的。   虽然到目前为止,这些巨人武士还没有学会间谍的伎俩,可迈克尔公爵还是非常小心的防止任何可能的意外发生。要塞里只有五千名战士,没有平民。而这五千名战士,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战火,目前只有三千多名战士拥有战斗力,还有五百多名的重伤员。   与巨人武士作战,是很少会出现轻伤员的,巨大的战斧、重锤之下,轻伤几乎是件不可能的事情。如果不是借助着要塞本身的强大,五千名人类士兵,在一万名巨人武士的冲击下,只怕连一刻钟也支持不下来。   虽然有五十名雷霆武士支持了这里,可几场恶战下来,现在只活下来不到三十名。雷霆武士的强大,是相对于人类的战士和骑士而言的,当他们面对这些巨人武士的时候,优势就并不明显了。   战场上,任何个人的实力,都会被团体的力量所削弱。五十名雷霆武士,在上万名的巨人武士之中,如同大河中的一块小石子,无论它有多么坚硬,都会很快被吞没掉的。   迈克尔公爵自然明白这样的道理,想要靠几十名雷霆武士的力量打破现在的僵局,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只能在守城的时候,借重这些雷霆武士的强大作战能力,把他们放在最危险的地方,以保证要塞的安全。   要塞里的粮食、武器、铠甲,足够西方军团八万战士使用半年的,因此这一支纵队的战士,在后勤保障上,不会出现任何问题,也不必节省箭石。   在迈克尔公爵的眼里,这些西方军队的士兵的确差了很多,远不是帝国第一军团士兵可以相比的。在他来此之前,要塞是在迈克尔公爵的儿子鲍伯和朗的带领下,才坚守住要塞的,可为此,也葬送了近千名士兵的生命。   这里的纵队长是一位高等骑士,却从没有经历过任何的战火,因此无论是指挥,还是在提升士气方法,都显得有些不知所措。当他知道鲍伯是迈克尔公爵的儿子的时候,毫不犹豫的交出了指挥权。   这样的行为,在帝国的军规之中是不被允许的,但却是非常明智的,以他的能力,虽然有要塞的支持,也绝对不可能守住三天。   迈克尔公爵到来的时候,让这里的士兵狂欢了好一阵子,虽然公爵大人只带了一百名的亲随,可他们都知道,军神到了哪里,哪里就会有胜利。老公爵用他一生的不败,在所有的军人心里,种下了胜利的种子。   “城下的是谁?”城头上传来了一个奥斯曼听起来很熟悉的声音。   “你是朗?是的,你是朗魔法师,我是奥斯曼啊!”奥斯曼欢呼起来,距离还很远,看不清城头上的人,但通过声音,奥斯曼已经认出了城头上的人,正是那位鲍伯的儿时好友,见习魔法师︱︱朗。   “你是奥斯曼?天啊,你怎么到这里来了!走近些,让我看到你的脸。”城头上的朗也听出了奥斯曼的声音,只是他与奥斯曼相识的时间不长,还不能完全确认。   现在是战争时期,城下是上万的巨人武士,他不得不更加小心一点,也正是这份小心,让马其特要塞耸立至今。   奥斯曼一马当先跑了过去,很快跑到了护城河边,正对着朗的位置,以方便朗查看。对此他没有任何的不满,在从迈克尔公爵那里学习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了,在战争时期,所有的事情都应该尽量作到完美无缺,减少所有不必要的错误,这样才是取得胜利的关键。   一个照明球飘到了奥斯曼的头顶,在这样的距离,黑暗已经将城头上的火把的光亮减弱了很多,因此看不清奥斯曼的脸庞。朗使用了一个最简单的照明术,就可以清楚的看到了城下的人。   城下大约有六十个人左右,凭朗的知识,他一眼就看得出,其中有两位是大魔法师,这让他的心中一阵激动。很显然,巨人族之中,只有强悍的战士,从没听说有过魔法师,至少眼前这些人绝对是人类,而且不可能是被巨人族胁迫而来的。   不用说是巨人族,就是人类,也不可能胁迫两位大魔法师来骗开城门的。拥有两位大魔法师,想要用高等级的魔法轰开城门,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这里虽然是军事要塞,拥有一定的魔法防护,可并不高,两位大魔法师完全可以花上几天的时间,慢慢的轰开城门。   那些战士看起来也相当的强悍,有些人的身上还带着血迹,却看不出有任何的伤痕,由此可见他们的强悍。能够穿过巨人族的营地,已经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了,这些人居然连伤都没有,让朗马上联想到了雷霆武士。   只有拥有强大个人战斗能力的雷霆武士,才有这样的可能。站在最前面的人,果然是奥斯曼,那个孩子又长高了许多,看起来一点也不比那些雷霆武士矮小,后背的那把黑色长刀,还在不停的淌着鲜血。   “开城!奥斯曼,我马上接你进来。”朗大声叫道,同时吩咐着身边的士兵,并且派人去找鲍伯过来。   当奥斯曼跨过护城河,走进城门的时候,鲍伯已经接到了通知,来到了城门口处。看到奥斯曼,鲍伯一把抱住了他,经过战火的洗炼,能够见到亲人真的很令人愉快,更何况是这个父亲天天会念叨的奥斯曼。   “鲍伯,我来为你介绍一下。”奥斯曼松开紧紧抱住鲍伯的手说道,他同样能够感受到鲍伯的心意,自己又何尝不是呢?当他在北方郡的山林里,见到布郎公爵的时候,不也是同样的激动。   “这位是大魔法师布莱尔、比卡丘,这位是雷霆武士的领队卡尼尔、担丁,他们是随第一军团支持北方郡的,在半路上听说我要来这里,一起到这里来支持你和公爵大人。”奥斯曼说道。   “太好了,我们这里非常需要支持。我是未来武士鲍伯,请前辈指教。”鲍伯先向两位魔法师行了礼,再向雷霆武士们行了雷霆武士的专有礼节,对于他来说,这些雷霆武士全是他的前辈,自然显得更加亲近。   “哦?这里怎么会有未来武士?未来武士还没有被派出来作战呢!虽然战争有些麻烦,可你们是雷霆武士的未来啊!”卡尼尔吃惊的说道,没想到在战争的最前线,居然看到了一名未来武士。   正像他说的那样,未来武士的数量还少于雷霆武士,而且未来武士的力量要弱小一些,同时也更脆弱一些。雷霆武士战死,雷霆珠是不会受到任何伤害的,只要取回雷霆珠就可以了。   可未来武士则要差很多,不单单是力量上的差距,雷霆珠也脆弱得多,如果未来武士战死,这一代的工作就失去了意义,必须再追加一代的未来武士,有时候,甚至会使雷霆珠碎裂,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卡尼尔前辈,我不是受雷霆会馆指派来的,当时我正与我的朋友︱︱见习魔法师朗从天朝帝国游历回来,遇到了巨人族的攻击,躲到马其特要塞这里来的。虽然我是一名未来武士,可同样对于帝国有一份责任,因此就留下来作战了。”鲍伯再次行了个礼说道,对于这些雷霆武士,他必须给予足够的尊重,即便他是大公爵的儿子也一样。   “原来是这样,你作得很好,我在帝国已经听说了,有一位未来武士指挥得当,保住了马其特要塞,应该就是你吧!”卡尼尔问道,他一直在怀疑,一名未来武士又如何学会了指挥的艺术?   要知道,无论是未来武士,还是雷霆武士,当他们接受了雷霆珠之后,几乎没有时间再学习其它的东西,雷霆珠里的东西,几乎足够他们用一生的时间去学习、体会,而且还要不断的历练,以增加雷霆珠里的经验。   原来是迈克尔公爵的公子,难怪有这样的手段,要知道,指挥与个人作战,那完全是两回事。因此,刚才在城外的时候,如何穿过巨人族的营地,他并没有发表意见,也不接受指挥权,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能力所在,指挥绝对不是雷霆武士的强项,应该把指挥权留给更精于指挥的人。   事实也证明雷霆武士的这个传统是完全正确的,虽然奥斯曼的年纪不大,可他已经从迈克公爵那里学到了很多的知识,是一名合格的指挥官。大家能够毫发无伤的穿过巨人族营地,完全是他的功劳。   “请大家跟我来吧!”鲍伯说道,同朗一起在前面带路,城里除了自己的父亲之外,还有三十名雷霆武士需要见见。   现在又多了五十名雷霆武士、两位大魔法师,城里的力量已经相当强大了,鲍伯甚至不满足于单纯的守城了。   这段时间,虽然巨人族的攻城战弱了很多,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佯攻,虽然还没有弄清楚这些巨人族的真实目的,可鲍伯却知道,外面的巨人族营地里,人数已经少了许多,根本不足一万人。   除了在作战的时候,大约击杀了一千名左右的巨人武士,可还少了两千名巨人武士,他们的动向不明,为此鲍伯曾经仔细的分析过,却不得要领。   当然,这样的问题,鲍伯也向自己的父亲请教过,老公爵却笑着摇了摇头,并没有给儿子一个准确的答案。可鲍伯看得出来,父亲的笑容中,似乎夹杂着一丝的无奈和不安,这让他更加担心。   第三章   “迈克尔公爵,您身体还好吗?”奥斯曼抢前一步,单膝跪倒在老公爵身前。   迈克尔公爵的脸色不是很好,身体显得更虚弱了。他魁梧的身材,坐在椅子里也可以看得出,有些弯曲驼背了。仅仅两个月的时间,老公爵的变化居然如此之大,这让奥斯曼非常的不安。   “哦,我的天啊!奥斯曼,是你吗?真的是你吗?”迈克尔公爵激动的站了起来,一把扶起了奥斯曼,他的双手还是那样沉稳而有力。   “是的,是我,我来了。”奥斯曼随着老公爵的力量站了起来,这样的力量当然不足以将他提起,只是奥斯曼绝对不想将自己的力量花在老公爵的身上。   “你来的好快啊!布郎那家伙怎么样?你一定是找到他了,我没说错吧!你这小家伙,如果找不到他,是不会来找我的,哈哈……”迈克尔公爵开心的笑了起来,这个小家伙实在让他太满意了,他总是可以带给自己惊喜。   “是的,义父大人一切都很好,而且这次也来了西方郡,只是我认为这里并不安全,因此没有让他老人家来这里。义父大人随着第一军团的援军,去了依马尔城,那里有西方军团的主力部队,而且还有第一军团的支持部队,绝对安全的。”奥斯曼说道。   “嗯,暂时应该没有问题。”迈克尔公爵点了点头说道,可无论是谁,都可以看得出老公爵似乎隐藏着什么,那种不安和担心,让这些敏感的雷霆武士和魔法师们可以轻易的感受到。   “尊敬的迈克尔公爵,您认为有什么不对吗?”布莱尔魔法师问道。   来此之前,他已经对西方郡的战况有了很深的了解,同时对于那些巨人武士的实力也有了充分的认识。   他不清楚西方军团的实力,可对于第一军团的战斗力,却有着清楚的认识。目前西方郡里的巨人族,只有三万大军,而帝国的西方军团,加上第一军团的支持部分,有差不多十万人在这里,同时还有超过三百位的雷霆武士、二十位魔法师,这样的实力,早已经远远超过了巨人族的力量,还有什么可以担心的呢?   之所以向西方郡派出如此多的精锐部队,以及雷霆武士和魔法师,菲格大帝是想在最短的时间里,结束西方郡的战事。现在帝国三面受到攻击,情况最差的就是西方郡,可偏偏这里又是敌人最少的。   菲格大帝只让北方郡和东方郡保持着目前的战况,等西方郡的战斗一结束,其它两方面的战斗自然会容易得多。这是战略方面的事情,雷霆武士并不懂这些,可作为一名优秀的大魔法师,布莱尔还是了解一些的。   如果是别人的脸上带着这样的不安,布莱尔只会当他是害怕,害怕那些高大野蛮的巨人武士。可他知道,迈克尔公爵绝对不是胆小的人,他本身就是最出色的骑士。而迈克尔公爵最出名的,却又不是他的武技,而是他对战争的把握。   “你们不觉得很奇怪吗?”迈克尔公爵问道,示意大家都坐下来。   在鲍伯的安排下,食物开始送了上来,虽然这里已经被围困了很久,但这里的粮食储备却是极为充足而丰富的。   “您是指目前西方郡的战况?”布莱尔问道。除了两位魔法师、鲍伯、朗和奥斯曼以外,那些雷霆武士对这些并不感兴趣,他们的任务是战斗,只要需要他们,他们随时会抽出雷霆刀,向所有敢于挑战的敌人挥出,至于其它的事情,他们不想浪费自己的头脑,那些自然有人去考虑。   “是的,魔法师先生。”迈克尔公爵回答道,却把眼光扫向奥斯曼。   奥斯曼会意的点了点头,这也是公爵出给自己的题目,以前在公爵的家里,迈克尔公爵经常会给自己出题,而当时的眼神就是这样的。   目前西方郡只有三万左右的巨人军队,而且被分成两部分,一万战士在马其特要塞,被牢牢的钉在这里,即便他们想后退也会有很多的困难。而马其特要塞的地理位置很重要,巨人族的军队,无论是进退,这里都是最短的快捷方式,同时也是最容易走的官道。   另外两万的巨人族军队,目前正在围困依马尔城,而那里有西方军团大部分的军队,而且还有几十万的居民在帮助守城,同时,还有大批的第一军团精锐在不断的支持那里。   就奥斯曼看来,依马尔城那边的实力,已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西方军团虽然战败了,可它的整体实力反倒有了一定的提高。战士们已经有了战争的觉悟,同时那些弱的部队被消灭掉了,留下来的反倒都是精锐的部分。   单单是西方军团,不少于五万的军队在那里,这些人虽然不足以反攻巨人族军队,挡住他们却已经很容易了,而第一军团的几支纵队的到来,再加上几百名的雷霆武士、二十名的魔法师,这些力量虽然不足以在短时间内消灭两万巨人武士,但巨人的失败已经确定无疑了。   而在马其特要塞这边,凭借着要塞的强大防御能力,以及迈克尔公爵的指挥,要挡住眼前这不足一万的巨人军队,应该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只要时间足够,当依马尔城胜利的一刻到来,这里的一万巨人军队,不战自败。   无论怎么想,现在的战况都是对帝国非常有利的。虽然有两千的巨人武士不知去向,可奥斯曼不仅不担心,而且也猜到了他们在作些什么。自己这一路之上,躲过的那些巨人武士,应该是从这里分出去的。   他们的目的相当简单,仅仅是为了抢夺粮食财物罢了。而且从刚才鲍伯的言谈之中,奥斯曼已经知道了,这些天来,巨人族的攻城只是作作样子,并不用心。   “援军,我想他们也在等待援军。”奥斯曼脱口而出。   “援军?你是说巨人族还有援军?”布莱尔惊呼道,那应该不太可能,如果他们还有军队,为何不一起进攻帝国?那样战争对他们将更容易,因为那时候,帝国根本没有足够的准备,西方军团也没有适应战争。   “应该是的,我记得公爵大人教导过我,在天方帝国南部有一片广大森林,那片森林的面积相当的大,到底有多大根本没人知道,而巨人族则是生活在森林的另一面。那片无边无际的森林,有效的挡住了巨人族,因此千百年来,巨人族一直无法进入到人类的领地里来。”奥斯曼点了点头,整理着自己的思路说道。   鲍伯有些疑惑的看着奥斯曼,他所说的一切,自己也曾经听父亲谈起过,可他还想不通,奥斯曼提起这些的目的是什么。   “其它的几个蛮族,也都有这样的问题,因此人类与蛮族之间,一直由这些天然的屏障所分隔着,可现在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些蛮族找到了进入人类领地的办法。虽然我们无法判断这千百年间,蛮族到底有多少的数量,可我相信,目前到达人类领地的蛮族战士,绝对不会是他们的全部。”奥斯曼说道。   “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说,目前他们到达人类的领地,这条路并不好走,或者那根本不是路,他们只能分批的来这里,因此巨人族的攻击才会这样的缓慢。”鲍伯叫了起来。   “我想应该是这样的,只是他们发现人类的军队比他们想象的要弱小很多,因此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奥斯曼点了点头,同时看着迈克公爵的脸。   迈克尔公爵欣慰的点了点头,奥斯曼非常令他满意,甚至比自己的儿子鲍伯还要聪明许多,凭着不多的信息,他居然能够综合出这样的结果来。   “那……你认为巨人族的援军数量会有多少?”布莱尔还无法完全相信奥斯曼的判断,可从巨人族的动向来说,奥斯曼所说的一切,是很有可能的。   “三万,应该是三万巨人武士。”奥斯曼肯定的说道。   “为什么是三万?”比卡丘的眼中闪过一道光芒,而卡尼尔这些雷霆武士则放下了手中的食物,紧盯着奥斯曼,三万的巨人援军,那事情可就大大不妙了。   目前的情况,还在帝国的掌握之中,如果再来三万巨人武士,只怕胜利女神就会倾向于巨人族了。帝国在西方郡派出强大的战斗力,可这样的战斗力,也不足以一口吃掉三万巨人武士,如果是六万,几乎没有胜利的可能。   “集中优势兵力,应该是指挥者共同的特点,没人愿意分散军力,被对方各个击破,而且可以看得出,这些巨人并非我们想象中那般愚蠢,他们结的营阵,已经很有军队的意思了,虽然还远不如我们人类的军营那样专业。”奥斯曼说道。   鲍伯和布莱尔同时点了点头,奥斯曼所说的是常识,任何一个学习过指挥的人,第一条就是要集中自己的力量,没人会怀疑这样的决定。   “因此,巨人族第一次派出的军队,应该是他们通过森林办法的最大可能,那么下一次,他们派来的也将是三万,而不可能更多。如果少于三万,那说明巨人族的军队,一共也不足六万,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会轻松很多,不过我认为,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奥斯曼接着说道。   “有道理,不过如果按奥斯曼的判断,北方郡和东方郡是否也有这样的可能?”鲍伯的脸也阴沉了下来,目前的战况,从总体上来讲,帝国还处在劣势,如果蛮族的援军如此强大的话,只怕这场战争,帝国几乎没有胜利的希望了。   “我认为有这个可能。目前西方郡有三万巨人军队,北方郡是十万聚甲人,东方郡是八万利爪族,按先辈们留下来的数据看,他们的人数应该远远大于这个数目。”迈克尔公爵的脸色同样不好看,无论是谁,当他听到这样的消息之后,都无法开心得起来。   翻倍的蛮族,那将是帝国绝对无法抵抗的。聚甲族和利爪族的实力一般,在蛮荒七族里,算是比较弱的种族,经过训练和战火历练的人类战士,甚至可以以一挡一,可如果蛮族的军队翻倍的话,从数量上,帝国的军队只怕已经不占任何的优势了。   更何况,还有四支蛮族还没有任何的消息,当他们出现的时候,只怕大陆上所有的国家都将无法抵抗,最终被蛮族消灭掉。   “奥斯曼,你认为他们的援军还要多久才能到来?”鲍伯小心的问道,连他也不得不佩服,奥斯曼居然可以作出如此合理的判断。   “十天之内。”奥斯曼的声音依然坚定,就如同他是巨人族的指挥官一样。   “为什么?”布莱尔问道,连时间都可以精确到十天,这是他无法想象的。   “并不难判断,眼前这一万巨人族的情况还好说,可在依马尔城面前的巨人族情况却太不对劲。他们面对的压力远超过这里,要说他们没有情报系统,那是根本不可能的,而只要有情报,他们应该知道自己目前的处境。”奥斯曼说道。   “是的,半个月内,依马尔城将汇集足够的军队和力量,到那个时候,两万巨人武士根本不可能挡得住我们的进攻,甚至有可能全军覆没。”鲍伯点了点头说道,可他还是无法看出,为何巨人援军会在十天内出现。   “我们来回忆一下,巨人族的军队是如何出现在人类的领土之上的?他们是从天方帝国那里进入到我们菲格帝国的,当然,那里两国的边境之外,天方帝国几乎没有任何的抵抗之力,就被巨人族扫平了。”奥斯曼说道。   “是这样的。”鲍伯点点头,之前的情报,他早已经认真分析过很多次了。   “也就是说,他们的那条道路,应该在天方帝国和我国森林的交界处。我们眼前的一万巨人族,不单单是为了攻下要塞,同时也是在防止有人类的军队找到那条通道。因此我们面前的巨人军队里,少了两千人,他们一定是被派去阻挡小部队进入到那里的。”奥斯曼说道。   “有这个可能。”迈克尔公爵的眼睛一亮,奥斯曼作出的判断,有些连他也没有想到。   “我们知道,从那里到马其特要塞,需要大约四天左右的时间,而从我们这里到依马尔城,更是需要十天的时间。这样算来,巨人族就算在没有阻挡的情况下,也差不多需要半个月的时间才能到达依马尔城,也许他们的行军速度会比人类更快些,可那样至少也要十天的时间。”奥斯曼说道。   迈克尔公爵和鲍伯的眼睛都亮了起来,他们已经不需要奥斯曼再说下去了,奥斯曼给他们的提醒已经足够多了。   十天到半个月的时间行军,攻打马其特要塞的时间可以忽略不计,在四万巨人大军的面前,这里的一切都形同虚设。西方军团和第一军团的集结时间要半个月左右,而且那边的两万巨人军队至少可以挡住五天以上。   布莱尔掐着手指算了一下,如果巨人族想要取得这次战斗的胜利,的确必须在十天内得到援军,看来奥斯曼的判断是正确的。   “你有什么好的办法?”鲍伯看着奥斯曼问道,虽然他从没有当奥斯曼是个野人,却也从没有注意过他军事上的天分。   “很难,如果我们这里能够在五天之内结束战斗,而依马尔那边可以解决战斗,并且支持我们的话,我们的机会就比较大了。毕竟面对三万巨人和六万巨人,之间的差别是相当大的。”奥斯曼想了想说道。   众人沉默了下来,奥斯曼所说的,同迈克尔公爵所想的差不多,可目前来看,凭着三千士兵和不到百人的雷霆武士,想要消灭眼前的七千多名巨人武士,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凭借着要塞的防御能力,他们想要挡住巨人族的脚步完全没有问题,可是出城与巨人族野战,这样的想法,就算是有军神之称的迈克尔公爵,也完全不会去考虑,那是不现实的事情。   人类战士与巨人武士的战斗力大约是五比一,甚至还要高些,雷霆武士是否能作到一比五也是件很难说的事情。目前要塞里的全部战斗力,甚至不如两千名巨人武士的战斗力,根本不可能打赢这场战争的。   如果有支持,如果有好的地形,也许迈克尔公爵还能想出许多的计策来,可目前放弃马其特要塞,很明显是件愚蠢的事情,这样一来,事情就很难办了。   奥斯曼站在城头之上,看着远处的巨人族营地,那里灯光不多,相比灯光通明的城头,显得黯然失色,可那里的战士,拥有着人类战士所无法相比的战斗能力,他们彷佛天生就是为了战斗而生存的。   “想到什么好办法了?”鲍伯无声无息的来到奥斯曼的身边,同他一起到来的,还有卡尼尔和担丁。   通过穿越巨人营地的一场战争,他们已经明白了,一个优秀的指挥官,可以让十个人发挥出一百个人的作用,无疑,奥斯曼正是拥有这样能力的指挥官。   也许他的战斗能力,还不能令卡尼尔动容,可他的指挥才能,却是要塞里最需要的。可是面对连迈克尔公爵也无法解决的问题,奥斯曼可以吗?   奥斯曼摇了摇头,目前为止,他也无法想出更好的办法来。巨人族的营地面积很大,人数却不是很多,火攻的可能不大,而要塞四周的护城河,虽然使用的是活水,可那样的水量,只怕连巨人的脚脖子也无法淹过。   战争之道,水火落石、陷阱武器、围点打援、吸引诱惑,各种各样的战术从奥斯曼的脑海里一一掠过,从迈克尔公爵那里学到的东西,他从没有忘记过。可目前的情况,却没有一条可以用得上的。想想也是,如果可能的话,迈克尔公爵早就用了,哪还会等到现在?   必须在短时间内,彻底消灭眼前的这些巨人武士,甚至连让他们逃跑都不可以。如果不能够作到,当他们的援军到达的时候,就是帝国灭亡的时刻,甚至不仅仅是菲格帝国,只怕整个大陆上所有的国家、所有的人类,都会毁灭在这些蛮族的手里。   奥斯曼的眼光飘忽不定,他实在无法找出一个好的办法来,就像刚才大家说到的一样,想要消灭眼前的七千多名巨人武士,那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   眼光飘动间,奥斯曼看到了一丛红顶的蘑菇,对于这种菌类,他并不陌生,长长的白色菌柄,红红小巧的菌盖,这是红蛇菌,一种拥有极强毒素的菌类,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它。   这种菌类,喜欢生长在潮湿而阴暗的石头缝中,而马其特要塞已经建立了上百年,因此很多的石缝里,都长有这种菌类。自然,大陆上大部分人都知道这种菌类,特别是平民和那些战士们,他们绝对不会食用这种东西。   下毒吗?不可能,奥斯曼马上放弃了这样的想法,巨人族是纯肉食种族,想让他们吃菌类,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巨人族甚至不喝肉汤,他们只习惯于吃烤肉,因此在他们的营地里,才会有人类军队中绝对不会出现的围场。   可惜没有什么肉类是天生带有毒性的,就算是最毒的灵王蛇,除去牠的毒牙和毒囊,也是新鲜的美味,连只蚂蚁也不可能毒死。   而且巨人族既然是食肉的种族,对于肉类的了解,应该不下于自己,想要用肉类毒到他们的可能性也不大,真是件头疼的事情。   “帮我准备一间封闭的房子,还有十条狗。”奥斯曼心中一动,对身边的一名低级骑士说道。   “是。”那名骑士行了个标准的骑士礼,带着几名士兵走下城墙,虽然他不知道奥斯曼的真正身分,可跟随他一起来的居然有两位魔法师,以及五十名的雷霆武士,这让他知道奥斯曼的身分应该很尊贵。   “多采些红蛇菌,对,就是那种。”奥斯曼指着墙缝隙里面的红蛇菌,对着另一名低级骑士说道。   “你想用毒?那不可能的。”鲍伯马上理解了奥斯曼的意思,却更加的不解了,要想把红蛇菌塞进巨人族的嘴里,只怕比杀了他们更难些。   “是,如您所愿。”那名低级骑士同样不解,只是对于奥斯曼的命令,他还是不折不扣的带人去执行了。   “我知道巨人武士是不会吃菌类的,也许可以用别的办法。”奥斯曼对鲍伯说道,他心里已经有了一个主意,只是不知道是否能够成功。   不到一个时辰,两大筐的红蛇菌被士兵抬到了院子里,房间已经用布和泥土全部封闭了起来,不会有太多的气体流动。十条欢快的大狗,被锁在院里的一角,见到人进来,狂叫不止,摇动着牠们粗长的尾巴。   在奥斯曼的指挥下,士兵们架起了柴火,上面放着一只巨大的铁桶,将新鲜的红蛇菌倒入其中,最后紧紧的封闭了铁桶的口子。   下面开始点燃了木柴,按照奥斯曼的要求,火不大,却可以烤到铁桶一半的面积。一会的功夫,铁桶被烧热了,一丝一缕的白烟从铁桶的缝隙间飘了出来。   “堵住缝隙,不能让那些白烟飘出来。”奥斯曼一边观察着火势,一边指挥士兵忙碌起来,不能让这些白烟飘出,是因为奥斯曼不知道这些烟是否有毒。   “你要收集毒烟?”鲍伯很聪明,能够让他的父亲满意,并不是谁都可以作得到的。看到奥斯曼的举动,他已经明白了奥斯曼的意图。   “是的,鲍伯,可是我并不知道它们是否有毒。”奥斯曼回答道。   “我有更好的办法。”鲍伯笑了起来,奥斯曼学习的时间还是太短了,对于这些工具,他掌握的还是太少,只能想出这样的笨办法来收集毒烟。可他却不知道,当铁桶受热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里面的热气会剧烈的膨胀,铁桶是不可能完全堵得住的,而且里面可以收集的烟也太少了。   “那太好了,如果能将那些烟弄到房间里就好了,只是我怕士兵会受到伤害,因此不敢在房间里点火。”奥斯曼高兴的跳了起来,看来自己要学的东西还太多了,只是不知道鲍伯会用什么样的方法来作,可不要伤到那些士兵才好,这里的每一个士兵,都是极其宝贵的力量。   “这很容易,看我的。”鲍伯马上接手指挥了起来,命人取来几节铁皮管,仔细的密封之后,接到了铁桶上,将那些铁皮管,一直接到房间里头。   接着,鲍伯再加热铁桶,那些白烟顺着铁皮管,不停的向房间里涌去。一会的功夫,房间的缝隙之中,开始向外飘出了白烟。这种经过加热得到的红蛇菌烟雾,就像它本身一样,没有任何的味道,至少对于普通人来说是没有任何味道的。   “应该可以了。”鲍伯已经嗅到一股焦糊的味道,从铁桶里传来。   “大家小心点,这些烟可能有毒的。”奥斯曼对鲍伯点了点头,同时大声的向四周的骑士士兵们发出警告。红蛇菌的味道,他是可以清楚的分辨出来,而且这些烟雾的味道更大,更容易他嗅到。   四周的士兵也兴奋了起来,到了这个时候,他们每个人都已经猜到了奥斯曼的主意,如果能够成功,战争会变成异常的轻松。他们并不了解全部的战局,对他们而言,只要能打赢眼前这一场仗,就是最大的成功。   第四章   战争开始的时候,帝国士兵们已经见识过那些巨人武士的力量、速度,他们清楚的知道,正面对敌,绝对是不可能战胜这样的敌人的。   “可以放狗进去了。”奥斯曼大声说道,十名士兵兴奋的跑了过去,一人一条,将十条狗送进了房间里。   “计算时间。”鲍伯叮嘱身边的一名低级骑士,他必须准确的知道这种毒烟的效果,也许它根本没毒,如果那样的话,这个计划就行不通了。不过也给了鲍伯一个想象的空间,红蛇菌不行,并不代表所有的东西都不行。   “报告,里面的狗全都倒了。”一名士兵跑到众人面前,大声的报告着结果。同时那名低级骑士也记下了时间,其实根本不必去计时,奥斯曼大约估计了一下,只用了一刻钟的时间。   “把烟放净,我进去看看。”鲍伯大声命令道。   “是。”那名士兵马上领命执行去了。   “奥斯曼,看来你的主意很不错。”鲍伯拍了拍奥斯曼的肩膀说道,同时心里正在研究着自己所知的几种毒药,哪一种更适合制作成毒烟。   可一时之间,他却发现,自己所知道的毒药都有它们的缺点,那就是气味。而且,烟雾一般是白色的,也有少数会产生出红色或者绿色。   不过这些都不要紧,烟雾可以在晚上放出去,这样一来,是什么颜色的问题就不大了。当然,最好还是白色,那样会让巨人武士的哨兵以为是起雾了。可那些巨人武士的鼻子却是相当好用的,稍有不对,就会引起他们的注意。   那些狗并没有死,只是全身瘫软,无力的在地上不停的挣扎着,看到有人进来,轻轻的低吠了几声,眼睛可怜巴巴的看着面前的人类,希望能得到他们的帮助。虽然这些人并不是自己的主人,可人与犬之间,早已经形成了一种共生共存的形势。   “派人看着牠们,看牠们需要多久才能恢复。”奥斯曼命令道,同时观察着房间。房间里面没什么改变,只余下淡淡的红蛇菌的味道,这样的味道已经不会给人类带来任何的伤害了。   奥斯曼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的判断还是正确的,红蛇菌虽然是剧毒之物,可被加热之后生产出的烟,毒性差了很多,甚至有些改变。本来,别说是一筐的红蛇菌,只要一株红蛇菌,就可以将那十条狗全部毒死了。   “鲍伯,看来这些毒烟有些效果,只是如何能让它们飘向巨人族的营地呢?我并不认为天气会听从公爵大人的指挥。”奥斯曼问道,他想到了另一个关键问题。   “那很容易,我相信天气和风,会听从父亲大人指挥的。”鲍伯挤了挤眼睛,对着奥斯曼笑了起来。   “马上派出十个百人队,全力收集红蛇菌,再派人去仓库找找,所有能用得上的铁桶、铁皮管,全部给我找了来。”鲍伯大声的发布着命令。   虽然他在这里没有正式的官职,也没人给他正式的任命,可最困难的时候,正是他和朗带着这些战士们坚守住了马其特要塞,因此这里的骑士和士兵,对于他的命令,会毫不犹豫的去执行。   两个时辰之后,奥斯曼和鲍伯收到了低级骑士的报告,那十条狗已经可以站起来了,不过摇摇晃晃的,走路还很困难。   “看来毒性转变了,真是一种古怪的菌类。”鲍伯摇了摇头说道,他不明白,这种常见的毒菌,怎么会发生这样的变化。   “如果那些烟是透明的就更好了。”奥斯曼有些遗憾的说道。   “不,你错了,白烟最好了,会被巨人族的哨兵当作是起雾,而且白色还有另外一个作用,到时候你就知道了。”鲍伯说道,他一直没有给奥斯曼解释,如何将那些烟准确的送到巨人族的营地去。   当两人将破敌的办法和实验的结果报告给迈克尔公爵的时候,老公爵站了起来,有些激动的看着两人。   用毒烟的办法,老公爵早已经想到了,不过以他的学识,知道任何有气味的毒烟都会被巨人族提早发现的。   马其特要塞虽然是军事要塞,拥有非常充足的军械,却没有多少的药物,除了用于射头上的毒液之外,老公爵根本找不到任何有效的毒药。即便是用来涂在箭头上的毒药,也有着很浓的气味,不用说巨人族,就算是他自己也可以轻易的闻出来。   “那种烟真的没有味道?”迈克尔公爵停下脚步,看着两人。   “是的,父亲大人,我当时就在房间之中,根本嗅不到任何的味道。”鲍伯说道。   “我……我认为还是有些味道的,只是很淡,而且红蛇菌被加热后产生的味道,同加在汤里的味道还有很大的不同。”奥斯曼说道,同野兽生活在一起十几年,他的鼻子远比鲍伯的要好用得多。   “能说说是什么味道吗?”迈克尔公爵问道,他知道,自己这个徒弟教子,有很多与众不同的地方。巨人族的鼻子比人类强很多,但到底有多强,谁也不知道的。   “难说,那是一种新的味道,并不难闻,我以前从没有嗅到过那样的气味。”奥斯曼回想了一下说道。   “那就成了。”迈克尔公爵两手重重的一拍说道。   “可是……可是怎么将烟送到巨人的营地?”奥斯曼终于再次问了出来,他已经忍了好久,可恶的鲍伯,只是笑,却不肯说出办法来。   “这个并不困难,观天识象的本事你学过,当然,那对于我们的帮助并不是很大,好在我们这里有三位魔法师。”迈克尔公爵轻松的说道,将烟送到巨人的营地,这对他来说,有太多的办法了。   “哦?”奥斯曼还是有些不明白,魔法师的确很强大,可强大的是他们的攻击力,这与烟有什么关系?   自己到底是不是雷霆武士,奥斯曼现在也没弄明白,只是自己的力量、速度,更接近于雷霆武士。可卡尼尔并不认为自己是雷霆武士,反倒被布莱尔认为是魔法师,这样的结果实在让奥斯曼无法接受,也无法理解。   “魔法师是通过本身的精神力量,控制天地间的魔法元素,释放出强大的魔法。”鲍伯轻声解释道,他看得出奥斯曼眼中的迷惑,也知道这位小弟弟非常喜欢学习新的东西。   “我想,这个计划还是由我和比卡丘大师来执行吧!”布莱尔有些兴奋的说道。   “您有更好的办法吗?”迈克尔公爵礼貌的问道,虽然他贵为帝国的大公爵,可对于魔法师,同样会表示出足够的敬意来。   “当然,有我们三个魔法师一起出手,已经足够了。”布莱尔骄傲的说道,作为一名大魔法师,他的确有骄傲的资本。   “好的,那一切就请两位大魔法师来主持。”对于布莱尔的话,迈克尔公爵可以完全的信任,魔法师都是诚实的人,他们绝对不会说出自己无法掌握的事情来。   事实上,进行准备工作的不仅仅是一千名士兵,除去五百名放哨的士兵之外,所有的人全部加入到了收集红蛇菌的工作之中,他们需要大量的毒烟。   在第二天的上午,那十条狗终于恢复的差不多了,跑动之间却还是有些摇晃不稳,这让所有的人,信心大增。毒烟虽然无法杀死那些巨人,不过只要让他们没有战斗力就足够了,三千名士兵,再加上近百位的雷霆武士、三位魔法师,面对无还手之力的七千巨人,这样的战斗胜算太大了。   红蛇菌一共收集到了二十筐之多,马其特要塞对于要塞本身的防御总是在不断的加强,却从来没有人关心过这种没有任何食用价值的菌类,因此它们繁殖的相当好。   铁桶和铁皮管也收集了很多,在朗的指挥下,它们被神奇的连接在一起,所有的铁桶,都通过这些管道,最后集中到一个出口上,这样可以更方便魔法师操作。   这些工作在中午之前已经全部完成了,由于这种毒烟,并不能真正的杀伤巨人武士,因此所有的战士们,必须得到充足的休息。以三千人搏杀七千人,就算巨人族已经中毒,也必须小心一些才可以,天知道这种毒烟对他们的效果到底有多大。   “将这些铁桶和铁皮管道,全部用布盖起来。”迈克尔公爵命令道。几名骑士马上带人去执行了,对于军神,他们绝对不会多问一句的。   “您认为这样做有用吗?我并不认为那些愚蠢的巨人会有这样的智力。”奥斯曼不解的问道,用布盖起的目的,奥斯曼已经猜到了,可那些巨人可能猜得到吗?   “奥斯曼,不能小看任何的敌人,哪怕他们既贪婪又愚蠢。在战场上,任何一点小的失误,都是不可原谅的。的确,那些巨人识破我们计划的可能性非常小,但我们绝对不能因为可能小而不去注意它。”迈克尔公爵紧盯着奥斯曼的眼睛说道,他知道,现在必须让奥斯曼了解战争的残酷和变量。   奥斯曼从小生活在山林之间,与黑豹为亲人,与虎、熊、狼为对手,对于战场上的残酷应该可以轻易的接受。更难得的是,只学习了不到三年的时间,他居然有着为将之才,这让老公爵非常的欣慰。也正是因此,他更加注意对奥斯曼的培养,希望他将来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将军、真正的贵族。   “多谢教导。”奥斯曼点头应道,通过刚才的话,再加上以前自己从公爵那里学到的知识,他已经明白了战争的胜利,也许就是每个小地方的成功组合而成的。   “好了,大家去休息一下,晚上也许会有一场恶战,大家不要把全部的希望都放在毒烟上,那也许会对我们造成致命的伤害。我们面对的是强大的敌人,无论怎样小心,都绝对是正确的。”迈克尔公爵大声说道。   对于巨人族的军队,要塞里的士兵有很大的恐惧感,可当他们知道,有毒烟可以克制对手的时候,又会对巨人过于轻视,这绝对不是好事,因此迈克尔公爵一再的提醒着众人。   傍晚时分,要塞里外四周先后升起了炊烟,香味随风飘荡着,无论是城里的人类战士,还是城外的巨人武士,都会放下手中的武器。民以食为天,人类和蛮族在这一点上,没有任何的不同。   奥斯曼依然站在城头之上,心里忐忑不安,计划是由自己发起的,虽然经过大家的润色,可他心里并没有把握。城外的那些巨人,与实验的狗,分别实在太大了。   为了保险起见,今天早上,奥斯曼又作了一次实验,挑选了自愿的骑士,结果是令人满意的,可即便是这样,奥斯曼依然有些担心。巨人武士强悍的身体,不是人类低级骑士可以相比的。   “吃点东西吧!一会可能有战斗的。”鲍伯走到奥斯曼的身后,他能理解此时奥斯曼的心情,自己第一次指挥战斗的时候,也同样如此不安。   鲍伯知道,奥斯曼像自己一样,对于个人的安危并不如何在意。但作为指挥官,一个错误的命令,可能令成千上万的人送命。马其特要塞的重要,现在不仅仅是它本身的作用,甚至可能关系到全西方郡、整个的菲格帝国,甚至于整个大陆的人类领地。   “嗯。”奥斯曼轻声应道,战前的准备工作,不必别人提醒他,野兽出身的他,比任何人都明白战前准备工作的重要性。   晚饭后的一个时辰,整个要塞里的军官、士兵、雷霆武士们,全都动了起来。好在有要塞的城墙挡着,外面是无法看到要塞内部的人员调动。   刚用过餐,马上运动不是件聪明的事情,经过适当的运动,人体的状态才会达到最佳的程度,这一点不但人类明白,那些巨人族同样懂得。因此,巨人族经常会在这个时间进行攻城。只是近一段时间里,这个时段的攻城已经取消了。   今天晚上,人类将第一次对蛮族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反击,是否能够成功,不但对于整个战事会起到特殊的作用,同时也将在人类战士的心里,种下一颗胜利的种子。   两个多月来,菲格帝国三面同时开战,却没有一场胜利,最多也只是将蛮族挡在城外。城外的野战,以失败告终,三个行省,有近八万的将士倒下了,那几乎是一个军团的总合。   布莱尔和比卡丘站在城墙之上,要塞内侧,由铁桶和铁皮管组成的发烟器已经全部露了出来,在这组奇特设备的不远处,朗已经准备好了一切。   二十几个铁桶后面,站着五百名士兵,他们的任务是为铁桶加装红蛇菌,燃烧木柴,以得到所需的毒烟。五百名骑兵、一千五百名步兵以及全部的雷霆武士,都已经整装待发,随时可以冲出要塞,向那些中了毒烟的巨人刺出致命的一剑。   “可以开始了。”迈克尔公爵坐在城头上,看着一切准备就序,发出了行动的命令。   五百名士兵马上动了起来,红蛇菌早已经装入了铁桶,铁桶的下方也同样堆满了木柴,点燃木柴之后,还要小心的看护着它们,火势不能太大,否则很快就会烧焦,而无法产生出足够的毒烟。   一刻钟后,唯一的出口处,开始冒出了一缕白烟,很淡,在黑暗之中,几乎是不可见的。   “行动开始。”朗一挥手,轻声说道。   朗慢慢的引导着白烟,将它们聚集在一起,他显然并不如何吃力,看来他现在拥有的实力,已经超过了一名见习魔法师所应该拥有的强度,看来上次的试炼,对他增强实力,有很大的帮助。   白色的烟雾越来越多的从铁皮管中冒出,在朗的操控之下,集中在方圆几平方米的空间,四周的风元素,在魔法的控制之下,形成了一个奇特而看不见的立体空间,将这些白雾锁定。   又一刻钟过去了,从铁皮管里冒出的白烟已经很少了,却变成了淡黄色,而且可以闻到一丝的焦糊味道。   “应该可以了。”朗大声叫道,同时开始吟唱起来,一个小小的龙卷风,在他的双手间慢慢形成了,速度不是很快,却很坚定的引导着那团白雾,飘向城头。   “该我们出手了。”布莱尔笑了起来,那个朗还不错,作为一名见习魔法师,能够使用出龙卷风这个三级魔法,的确让他有些吃惊,不过那应该是朗的极限了。   “你左我右。”比卡丘的话一向不多。   两刻钟的时间并不算长,但要小心控制这些毒烟,却不是件轻松的事情。朗感觉全身脱力,魔力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   布莱尔小心的引导着这些白烟,虽然它们看起来不是很多,但他心里明白,由于经过了那些魔法的压缩,这些毒烟很密集,如果散开,可以笼罩相当大的面积。   比卡丘却没他那么乐观,巨人族的营地与人类的不同。由于他们的体形问题,因此营地的面积相当的大,这么大的面积,自己手中的毒烟,是否够用还真的很难说。如果用这东西对付人类的军队,相信作用会非常令人满意的。   布莱尔和比卡丘,将眼前的毒烟分作两半,小心的将这些毒烟一点点吹向巨人族营地。   随着距离越来越远,有些烟雾开始散开。他们不去理会那些散开的毒烟,这些毒烟本就是要散开的,只是需要按照他们的心意,尽可能的将整个巨人族的营地笼罩进去。   距离很远,奥斯曼看得也不是很清楚,巨人族营地晚上的灯火远远不如人类的要塞里面那样雪亮,而他也并不拥有黑豹兄弟的夜眼,最多比普通人看得远些罢了。   “可以了,我们只能作到这样了。”比卡丘有些遗憾的说道,大部分的巨人营地已经浸在毒烟中有一会儿了,可有些地方太远了,而且毒烟的数量似乎也不够。   “行动。”奥斯曼沉着脸大声叫道,烟雾的走向,他看得一清二楚,结果如何他不知道,但他至少看到有几处地方,是毒烟无法笼罩或者相当的稀薄,那里将是这次战斗的主战场。   奥斯曼飞快的从城头上跑了下来,跨上战马,手持黑豹,向鲍伯点了点头。刚才鲍伯也在城头上,因此奥斯曼早已经指点过他,哪里会有抵抗,两人已经安排好了。由奥斯曼带二十名雷霆武士,鲍伯和担丁带领二十名雷霆武士,卡尼尔带领二十名雷霆武士,分别奔向三个最有可能的战场。   余下的不足十名雷霆武士,将混在部队之中,一起冲击巨人族营地,以防止有未中毒的巨人武士。   奥斯曼不再说话,一催座下战马,直接向自己的目标冲去,后面的二十名雷霆武士紧紧跟上,他们是这次战斗的主力,自然知道,去的地方将是战场阻力最大的地方。   第五章   这片营地的门口,十几名巨人武士,正努力的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感觉手足无力,平时像玩具一样的巨斧,此时正躺在他们的脚边,重得如同一座大山,任他们如何努力,也无法抬起一点。   毒烟的范围正是这里,奥斯曼的运气相当不错,门口的哨兵被放倒了,甚至连报警的机会都没有,营地里面一片漆黑,看来里面的巨人武士还不知道外面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正沉浸在睡梦之中。   奥斯曼手起刀落,黑豹的锋利加上重量,轻松的将一名巨人哨兵的头劈了下来,虽然他们目前已经没有了反抗能力,可奥斯曼还是不准备放过他们,以最小的代价杀死敌人,这本就是他的信条。   那些狗屁骑士的尊严,奥斯曼才不放在心上呢!虽然迈克尔公爵对他说过无数次,可在山林之间的生活经验告诉他,那些都是中看不中用的,彻底消灭掉敌人才是最完美的胜利。   轻松的收拾掉外面的哨兵,奥斯曼从后背抽出重弩,对准巨人武士的帐篷,看也不看就射出了利箭,从外面是无法看到里面的情况,可奥斯曼才不会在意这些呢!反正帐篷里一定是巨人族的战士,能多杀一个就多杀一个。   看这片营地的规模,这里至少应该有二百个巨人武士,自己这二十名雷霆武士是否真的能够取胜,他还没有多大的信心,在接战之前尽可能多杀敌人,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左手平端重弩,右手不停的上弦放箭,弩箭一枝枝射入帐篷之中,当他的第十枝弩箭飞射进帐篷时,从那里传来一阵惊天动地的嘶吼声,很明显,里面的巨人武士被射中了。   奥斯曼两手的速度越来越快,他知道,这一声嘶吼,足以将睡梦中的敌人惊醒,接下来将是最为残酷的交战了。   果然,在奥斯曼再次射出箭的时候,已经开始有巨人武士衣襟不整的冲了出来,手里还拎着巨大的战斧。   二十名雷霆武士早已经准备好了,四人一组,站在帐篷的外面,见有人出来,毫不犹豫的挥动手中的雷霆刀,将这些还没睡醒的巨人武士送进了地狱。   随着数声惨叫,越来越多的巨人武士从帐篷里冲了出来,而且明显他们已经清醒了很多,守在外面的雷霆武士已经不足以阻挡他们了。   奥斯曼收好重弩,抽出黑豹,匆匆一扫之间,心中一惊,比自己预计的人数要多,这片帐篷里至少有三百多名巨人武士。刚才那十几枝箭,不知道射中了几个,最先冲出的巨人武士倒是被砍翻了五六十人。   挥动手中的黑豹,奥斯曼不再去想可能出现的战斗结果,现在只有努力杀敌才是他真正应该去作的。   看着前面冲过来的一名巨人武士,奥斯曼跳了起来,双手持着黑豹,全力向下劈去。这样刀势会达到最猛烈的程度,可它也有个缺点,动作会变得有些失控,人在空中,可以回旋的余地少了很多。   奥斯曼是看他刚刚睡醒,还处在惊恐之中,才会使用这样的刀法,只求一刀毙敌。   他很清楚,这些巨人武士的战斗力相当的强,就算是雷霆武士,想要三两招内杀死他们,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而自己到底是不是接受了真正的雷霆珠,是不是雷霆武士,他一直没弄清楚。不过他知道,自己目前的水平,应该与那个担丁相差无几,那说明自己至少应该拥有雷霆武士的战斗力。   那名巨人反应相当的快,右手的战斧向上挥出,迎向头顶的黑豹。黑豹的重量绝对不下于巨人手中的战斧,可它的体积则要小上许多,因此那名巨人的判断出现了问题。   “当”的一声巨响,钢炼的战斧斧柄,足有人的胳膊粗细,被黑豹一下子劈开一半还多,虽然没能断开它,却已经让它无法再次战斗了。   从上而击的力量,令力大无穷的巨人武士也无法接受,一屁股坐在地上,他实在想象不出来,为何那看起来很普通的一柄刀,居然有这么大的力量传来。   奥斯曼自然不会给他机会,与黑豹生长在一起,力量并不是他真正的强项,速度和动作的灵活性才是他致命的手段。   身体下落的同时,刀尖插入地下一分左右,向前急冲,刀锋将那名巨人武士的身体从中央剖成两半。   奥斯曼看也不看一眼,现在必须多杀敌人,现在他们还没有完全的清醒。刚才的一战时间虽然很短,却是奥斯曼第一次真正杀敌。   他赢的很轻松,却也让他有些胆寒。能够接下他全力一刀的,除了鲍伯和担丁之外,应该只有那些雷霆武士了,可现在,一名普通的巨人武士,居然可以接自己全力一刀,如果不是他还没有完全清醒,结果会怎么样,奥斯曼真的无法判断出来。   半刻钟的时间里,地上已经倒下了一百五十多名巨人武士。从数量上来讲,奥斯曼他们已经杀掉了这里一半的作战能力,而且他和雷霆武士们,甚至没人受伤。   可数量并不代表实力,余下的一百五十名巨人武士,已经完全的清醒了,看着满地同伴的尸体,一个个红了眼睛,手中的战斧高高举起,口中发出一阵阵巨大的吼声,几人一组,将奥斯曼和雷霆武士围在中央。   围住奥斯曼的有六名巨人武士,他们的配合很普通,没有什么章法可言,但他们却很拚命,没人胆怯,没人偷懒。六柄战斧不停的向中间的奥斯曼劈砍着,让他无法集中精力伤人。   奥斯曼感觉很头疼,平时学到的刀法,在此时似乎一点用处也没有了,只能不停的挡住对方劈来的战斧。如果仅是一柄战斧的话,奥斯曼自然可以轻松的接下,可两个巨人武士的力量,就已经让他有些吃不消了。   一会的功夫,奥斯曼就发现,如果这样下去,自己早晚得死在这些巨人武士的战斧之下。   奥斯曼开始转动起来,他的动作要比这些巨人武士灵活很多,开始的办法是错的,虽然自己比力量,并不差于这些巨人武士,可巨人武士也不差,随便哪个都可以接下自己全力一击,虽然会很狼狈,但自有同伴上来帮忙,而自己是不可能有人帮忙了,其它的雷霆武士情况不见得会比自己更好。   震开一柄战斧,奥斯曼随着巨人武士的后退,紧紧的跟了上去,凭借豹子一样的速度,让身后的三柄战斧落空,他在赌,赌自己的速度比巨人手中的战斧还要快,只要打破一个缺口,自己活动的空间就会大了许多。   果然,奥斯曼的选择是正确的,一出了包围圈,奥斯曼发现自己的情况好了许多,紧盯着被自己劈退的巨人武士,连劈三刀。黑豹的锋利和重量,让奥斯曼占尽了便宜,巨人武士手中的战斧被黑豹劈断了。   没来得及伤到他,后面的几柄战斧已经到了背后,奥斯曼不得不闪开,接着找寻战机。足足斗了一刻钟,奥斯曼的屁股上被战斧划开了一个大口子,同时他也解决掉了三个巨人武士。   余下来的三人就好对付多了,在奥斯曼再次付出两道不深的伤痕之后,另外三名巨人武士也轰然倒地。   奥斯曼长长的吸了口气,感觉全身上下都很痛,已经感觉不出伤口在哪里了,而且两臂有些乏力,这些巨人武士的力量虽然比自己小些,却也不差太多。   扫了一眼战场,看着雷霆武士们灵活的动作,奥斯曼深深感觉到,自己还差他们很多。论力量、速度、敏捷,也许自己都不差他们多少,可自己的战斗经验太少了,一开始被六名巨人武士围住就是个错误。   不过战场的情况还是很不妙,已经有三名雷霆武士倒在血泊之中,其它的雷霆武士也个个带伤。地下巨人族的尸体却只多了三十具左右,依然有一百多名巨人武士在战斗着。   奥斯曼眼珠一转,这样的打法可不好,就算最终自己这些人取得了胜利,只怕也没几个人能活着回去,要知道,这些雷霆武士,每个人都是帝国最宝贵的财富,不能让他们这样损失掉。   奥斯曼像幽灵一般出现在一个巨人武士的身后。如果是自己的黑豹兄弟,牠应该会作得更好些,牠四肢上的肉垫可以吸收几乎所有的声音。   不过这已经足够了,战场上到处是武器相撞的巨大声响,虽然奥斯曼的动作也同样会发出声音,却是微不足道的。   黑豹无声的刺出,奥斯曼将刀当作剑来用。正在战斗的巨人武士哪想到背后来了人,凭着黑豹的锋利,巨人武士的身体整个被刺穿,奥斯曼用力一挥,将这名巨人武士的身体劈成两半,马上撤退。   其它的几名巨人武士虽然看到了,却被一名雷霆武士缠住,论速度更是无法追上奥斯曼。一圈下来,奥斯曼发现自己居然杀了九个巨人武士,而且不到几十息的时间,远比自己花了大量的力气,受伤多处得到的战果还大。   随着奥斯曼如同鬼魂一般的身法,像幽灵一样的无声无息,像刺客一样的卑鄙,巨人武士越来越少,同时给正面作战的雷霆武士减轻了很大的压力。   当奥斯曼转到第六圈的时候,战斗基本上已经结束了,又有一名雷霆武士倒了下去,而面前的巨人武士已经不足二十名了。   几乎是一对一的战斗,虽然雷霆武士身上都带着伤,却已经没什么悬念,不到半刻钟的时间,所有的巨人武士全部倒下了。   奥斯曼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终于结束了,不知道其它两处的战斗如何?没想到这些巨人武士的战斗力如此之强,似乎与他开始见到的有些不同。   “这些是最精锐的巨人武士。”一名雷霆武士走到奥斯曼的身边,低头看了看地上的尸体说道,他是第一批来到马其特要塞的雷霆武士。   “哦?你怎么知道?”奥斯曼问道,这些巨人武士,在他的眼中,长得全一个模样,根本无法分辨出来。   “看这里的营地位置就知道了。”   奥斯曼抬头看了一眼,心里有了一种醒悟,的确,这里是最靠近外围的营地,如果自己是巨人族的将军,也会放一支强力的部队在这里,特别是在自己这些人闯营成功之后。   几名雷霆武士,将死去的雷霆武士身体剖开,取出七彩斑斓的雷霆珠,眼里闪过一丝淡淡的忧伤,却不是很难过。只要有雷霆珠在,这名雷霆武士的一生都将被记录下来,在某种程度上说,雷霆武士是永生的。   奥斯曼带着余下的十六名雷霆武士,向卡尼尔那队负责的营地跑去,一路上,要塞里的士兵们正兴高采烈的收割着巨人武士的生命。这些没有任何抵抗能力的巨人武士,大部分被轻松的杀死,可依然有些可以挥动手臂的巨人武士,在作最后无谓的抵抗。   卡尼尔这边很顺利,在奥斯曼这队人没到达之前,他们已经杀光了这里所有的巨人武士,而且本方一人未伤。这片营地里大约有二百名巨人武士,可是战斗能力却很一般,开始的偷袭已经让他们中的一半送掉了性命,接下来的战斗更是相当的轻松。   “我们快去支持。”奥斯曼放心了许多,至少已经有两路成功了,不知道鲍伯那边的情况如何。鲍伯负责的那片营地,在最靠西面的地方,应该不会有精锐的巨人武士才对,那里是通向天方帝国的方面。   “好的。”卡尼尔看着奥斯曼这队人,他们个个身上带伤,而且还少了四个,看来他们经过了一番的苦战。   在离那片营地还很远的地方,奥斯曼和卡尼尔同时变色,脚下的速度更是加快。距离大约还有几百码,借着火光,奥斯曼已经看得相当清楚了。   营地里面大约还有一百多名的巨人武士,而雷霆武士的身影却几乎看不到了。这些巨人武士之中,有一名特别高大的家伙,手中的战斧不停的挥动着,大声嘶吼。在他的身后,还站着十几名巨人武士,看起来都相当的强壮,他们并没有加入到战斗之中。   “那应该是巨人族的将军。”卡尼尔沉着脸说道,看来鲍伯和担丁这次踢到铁板上了,不知道那里的雷霆武士还有多少活下来的。   一个巨人将军,当然并不能让他们感觉到害怕,可在将军的身边,一定是最精锐的部队,无论是人类还是蛮族,都会有这样的习惯。   “我的人对付护卫,我对付将军,你带人去救人。”奥斯曼大声叫道。   虽然那些护卫应该是相当强悍的,可完全没必要出动十六名雷霆武士,那些护卫的数量最多也就十一二名。奥斯曼从刚才自己的战斗中,总结出了一条经验,以多打少,可以快速的解决战斗,可以更有效的杀伤敌人。   果然,奥斯曼的判断是正确的,当他们冲进营地的时候,那十几名护卫马上迎向了众人,接到奥斯曼的指挥,除了一对一之外,多出来的雷霆武士以二杀一,而他自己则迎向了巨人将军。   这些护卫果然了得,一对一的情况下,短时间内居然不弱于雷霆武士,但其中有几名一对二的,却被雷霆武士干净利落的杀掉了。杀掉对手的雷霆武士马上帮助同伴,保持着二打一甚至三打一的局面。   几十息之间,巨人族最精锐的一支护卫队,被雷霆武士砍杀一空。这样的战斗,无论对于巨人族还是雷霆武士来说,都是第一次。   作为人类大陆上最强大的兵种,根本没有任何的战士可以同雷霆武士对抗,包括其它国家的一些特别部队。因此雷霆武士的战斗,一般都是以少战多,能一对一,已经是对对方的一种尊重了。   可奥斯曼才不理会这些雷霆武士的骄傲,现在能战胜敌人才是最关键的,他毫不理会那些雷霆武士的不满,坚决要求他们以多打少,快速的解决战斗。   “快去帮忙,就用刚才的办法。”奥斯曼迎向巨人将军,同时嘴里大声叫道。   这些护卫的实力,比刚才同他们战斗的巨人武士还要强悍,可居然短时间被雷霆武士横扫一空,虽然这种以多打少的战斗方式,让这些雷霆武士很不满意,可他们也知道,这样的结果远比单挑要好得多。   大陆上已经有上千年没有发生蛮族战争了,雷霆武士的强横是件公认的事情,因此他们实在是不习惯战争。   奥斯曼虽然年纪不大,但身高已经如同普通的成年人了,与那些雷霆武士相比,他稍稍矮了一些,可站在眼前的巨人将军面前,奥斯曼如同一个孩子一般,只比巨人将军的腰部高一点点。   不理会巨人将军眼中的轻蔑,手中的黑豹挥出,从侧面砍向巨人将军的腰部。巨人将军的嘴一咧,战斧单手一挡,等着看奥斯曼被击飞的样子。   可惜他错了,奥斯曼的力量并不比他小,当战斧与黑豹接触到的一瞬间,巨人将军马上变了脸色,急退两步,同时战斧改为双手握柄。   但他还是晚了一步,在奥斯曼的强大冲击力下,战斧被高高的荡起,虽然没能将战斧击飞,奥斯曼却已经很满意了。门户大开的巨人将军,就如同一块盘子里的烤肉,等待奥斯曼去享用。   黑豹从巨人将军的脚部向上挥出,同时向左倾斜。巨人将军的战斧已经没时间回防了,他接着后退两步,虽然无法完全让过黑豹,却避开了重要的胸部,用自己的左胯硬生生受了黑豹一刀。身上的铠裙根本无法挡住黑豹的锋利,被破成两片,一条一尺多长的口子深可见骨,血水如同箭一般射了出来。   巨人将军怒吼一声,不理会腿上的伤,双手挥动战斧,向奥斯曼冲来,速度居然不比奥斯曼差。他是这支部队的第二指挥官,自从进入人类的领地之后,还从没被人类打败过,今天居然因为轻敌,被一名小小的人类弄伤了身体。   奥斯曼向左侧跳开,手中的黑豹刺向巨人将军双手,比力量,自己并不比巨人将军差,不过现在他已经明白了,在不能将对手一刀劈成两半的情况下,比力气是件很愚蠢的事情,消灭敌人才是重要的,其它的都没关系。   巨人将军的动作很灵活,向怀中一带,闪过双手,战斧横着向奥斯曼推了过来,虽然速度不是很快,可由于距离变短了,几乎是一瞬间,战斧的斧刃已经到了奥斯曼的眼前,居然灵巧无比。   奥斯曼勉强闪开斧刃,甚至连回刀的时间都没有,马上向后跳开了两步,与巨人将军分开一小段距离,他实在没有想到,身材高大的巨人将军,居然身手如此敏捷,而且反应能力也比自己还要快上几分。   来来去去的几刀,奥斯曼发挥的淋漓尽致,这几式刀法,是奥斯曼最喜欢的。这些刀法是从迈克尔公爵那里学到的,它们没有名字,是战场上,无数的骑士和士兵,用血和生命换来的宝贵经验。   以前虽然练习过很久,可真的用它来对敌,今天还是首次,刚才奥斯曼面对六名巨人武士的时候,根本没有机会使用,只能靠灵活的身手,甩开大部分的巨人武士,向落单的巨人下手。   此时,自己与巨人将军是一对一,他发现,巨人将军的身手足以同任何一名雷霆武士抗衡。自己这些刀法可以尽情的发挥,慢慢的体会它们的好处。   这名巨人将军很明显是久经沙场的老手,与奥斯曼相比,他的经验更加丰富,面对奥斯曼那几招实用的刀法,丝毫不落下风。   这些刀法虽然简单、直接,却是经过千锤百炼的,因此几乎没有任何的破绽,巨人将军发现,自己得到的最好结果,也仅仅是两败俱伤,那可不是他想要得到的。   两人都全身心的投入到战斗之中,对周围的一切视若无睹。   卡尼尔和鲍伯站在离奥斯曼和巨人将军不远的地方,担丁受了重伤,正接受治疗。   这真是一场恶战,鲍伯一行二十二人,目前活下来的只有十个人,而且人人带伤,其中更有六人重伤。这一场战斗下来,雷霆武士损失惨重,十六名雷霆武士永远的倒在马其特要塞。另有八名重伤员,至少会在以后的半年里,失去战斗的能力。   “那个家伙很厉害啊!”卡尼尔皱着眉头说道,还好这家伙有些自以为是,如果开始的时候,他就加入战斗,只怕自己和奥斯曼根本来不及救援这里,鲍伯他们一个也无法活下来。   “他的动作非常快,蛮荒七族各有优势,可巨人族的优势应该是力量上的,可这家伙的速度只怕比最快的狼族还要快很多。”鲍伯也同样皱着眉头说道。   鲍伯自小接受迈克尔公爵的教育训练,因此他的知识非常丰富,而且又拥有雷霆珠,从见识上讲,应该还要高于卡尼尔。   目前情况已经基本稳定了,虽然四处还有些中毒不深的巨人,但军队中的骑士已经足以应付他们了,更何况那边还有几名雷霆武士在。四周的喊杀声音已经降低了很多,远处可以看到一队队的士兵正在打扫战场,看来大部分的战斗已经结束了,只是还不知道战斗的结果如何。   眼前的战斗他更不担心,巨人将军虽然勇猛,可目前看来奥斯曼并不弱于他。这让鲍伯非常的惊讶。在此之前,鲍伯曾经与奥斯曼比试过一次,那时候的奥斯曼,虽然已经很棒了,可根本无法同自己相比。   现在看来,奥斯曼居然不比雷霆武士差,甚至还要强于自己,这让他真的非常惊讶莫名。要知道,一个普通人,再怎么修炼,也很难达到雷霆武士的水准。作为一名骑士,除非达到天空骑士的级别,否则在雷霆武士面前,就会像一个孩子一样弱小。   “卡尼尔大师,您认为奥斯曼是如何练成现在这样的?”鲍伯向卡尼尔请教着。   “不知道,没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奥斯曼这孩子非常的特殊。”卡尼尔摇了摇头说道。   能拥有雷霆武士一般的战斗力,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一路上走来,他早已经知道,奥斯曼应该不是雷霆武士,其身体上散发出的气势虽然很强大,却与雷霆武士完全不同,甚至也不同于骑士。   本来,他也同样认为奥斯曼是个魔法师,可事实证明,奥斯曼绝对是一个战士,对于魔法,他一点也不懂,这让他和布莱尔大魔法师一直搞不懂。   在马其特要塞里,他们向老公爵请教过。当然,奥斯曼的经历让他们很感兴趣,可仅仅是这些,并不能说明奥斯曼的力量是如何得到的,雷霆武士般的战斗力,绝对不是野兽可以相比的。   “我们去帮奥斯曼一把,看来他们一时半会是无法分出胜败的。”卡尼尔说道。   “好的。”鲍伯也是感觉手痒了,这样的对手实在难得,自从接受雷霆珠之后,他是很难有机会找到一个真正的对手的,除非对方是雷霆武士。   奥斯曼双手握刀,接连劈出三刀,将巨人将军迫退数步,缓了一口气,接着再劈三刀,他需要距离,现在的距离太近了。   果然,连续的六刀,让巨人将军也相当的难受。这一段时间里,奥斯曼一直不愿意同他拚力量,可巨人将军也明白,眼前的小个子,力量并不比自己小。   奥斯曼趁着六刀的威力,将巨人将军迫出十步左右,左手在背上抽出重弩,毫不犹豫的向巨人将军射出弩箭,既然一时半会打不赢这家伙,干脆直接把他射死算了。奥斯曼想起自己第一次与人作战的时候,那个叫卡其拉的杀手,被自己射中后,慌张了好一会的时间,可那时候,自己远比对方更加慌张。   两人的距离仅有十步之遥,在这样的距离内,军用重弩射出的弩箭,足以射进岩石。几乎在奥斯曼一抬手的时候,箭已经到了巨人将军的眼前。   奥斯曼随手将重弩丢在地上,挥动黑豹紧跟着弩箭杀了上去,自己的箭法一向不怎么样,这也是他不肯用弓的原因,当然,最强的弓,力量上也是无法与重弩相比的。   巨人将军果然了得,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手中的战斧横了过来,将巨大的斧面挡在自己的眼前。虽然相对于他的身材来说,战斧的面积远远不够给他当盾牌用,可此时他已经顾不了这么多了。   眼前的小家伙实在是太过狡猾,居然敢在这么近的距离放箭,如果刚才自己冲上去,只怕此时小家伙已经被自己砍成两截了。   “当”的一声,近距离的重型弩箭力量惊人,即使是巨人将军,也感觉全身一颤,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一步,还好,他的运气不错,弩箭正好射在斧面上。   当他惊讶的看着那枝弩箭居然射进了斧面的时候,紧随而来的刀光已经到了眼前。巨人将军勉强侧了一下身体,避开要害,却发现地上倒着的正是自己的战斧,斧面上的弩箭还在不停的颤动着,低头看去,自己的右臂已经不见了,血这时候才喷了出来。   卡尼尔和鲍伯已经冲到了巨人将军的面前,刚才发生的一切,几乎是一瞬间完成了,这让两人惊讶得连声音都发不出来。   他们从没有想到过,居然有人可以在肉搏的时候取出重弩来偷袭。重弩本身的重量虽然不算什么,但它的体积不小,而且上弦的摇弦更是麻烦,因此很少有人会带这东西。没想到奥斯曼居然将它一直背在身上,并且能如此迅速的射出箭来。   没时间继续考虑,两人一左一右,将手中的雷霆刀送入还有些发呆的巨人将军的身上。两柄雷霆刀,从对面探出刀尖,整柄刀几乎全部插入了巨人将军那高大魁梧的身体之中。   此时两人才对视一眼,再看向奥斯曼,这家伙打架的手段有些无赖,却更让人感觉不可思议,相信从没有人想过,可以在近战的时候用重弩的。   一来,重弩的穿透力过强,很容易射伤自己人。二来,在单挑的时候,也不可能有时间使用重弩。但奥斯曼却成功的作到了,从他刚才的手法上,两人就可以看得出来,对于这样的动作,奥斯曼不知道练习过千百次,才可能有如此迅速而熟悉的动作。   鲍伯绝对不相信这样的手段是从自己父亲那里学来的,作为一名骑士,迈克尔公爵不可能使用这样的手段,甚至从没有人会尝试这种手段。   “终于干掉这家伙了,好厉害。”奥斯曼看着有些不甘心的巨人将军说道,他已经死透了,两柄雷霆刀的力量,几乎使这家伙的内脏绞得粉碎。   “是啊!没想到蛮族的战士这么强。”卡尼尔看了看四周,大部分的雷霆武士身上都带着伤。在他的记忆之中,还没有哪一战如此的惨烈,一般而言,雷霆武士是不可能出现太多人在一个战场之上的,更不会有这么大的死伤数量。   “我们应该满意了,如果没有奥斯曼的毒烟,我们除了等死之外,应该不会再有什么办法了。再说了,三万的巨人部队,将西方军团八万人打得四处乱跑,我们这里才五千人的部队,居然杀敌近万,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鲍伯说道,对于这次的战斗成果,他是非常满意的。   卡尼尔摇了摇头,什么话也没有说,整个帝国才有三千多名雷霆武士,一战下来,居然损失了近三十人,这么大的损失,他还真的有些受不了。   而且这次战斗,并非正面作战,如果正面交锋的话,没有一千名雷霆武士,是不可能战胜一万名巨人武士的,这样的比例更是让他无法接受。   虽然蛮荒七族的总兵力还不知道有多少,可目前进入到帝国的就有二十多万人,按奥斯曼的分析,在短时间内,还会有差不多数量的援军,那将是四十万大军,军队的数量已经达到菲格帝国军队总数的一半左右了。   而蛮族的个体战斗能力,都远远的超过人类战士。通过今天的战斗,他已经看清楚了,一个巨人族的精锐战士,足以顶得上四五十名普通的人类士兵,这样大的差距,让他为帝国的前途担忧。   第六章   “战果已经统计出来了,当然,我们打了一个大胜仗,不但解决了马其特要塞的问题,同时自己的死亡情况也足以让我们满意,下面让鲍伯给大家汇报一下战果。”迈克尔公爵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样的战果连久经沙场的军神也足以自豪了。   “我们一共歼灭了七千一百三十名巨人武士,包括他们的五位指挥官。我方的损失也很大,十六位雷霆武士、三十七位下级骑士以及四百八十二名士兵。巨人族的野战能力比我们预计的还要高些。”鲍伯站起来说道。   所有的将领都露出了满意的神色,这样的结果,已经完全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虽然知道毒烟会起很大的作用,可那东西是毒不死人的,而且巨人武士的体力又远比人类战士强很多。   在座只有三位的脸色很不好看,那就是先一步到达马其特要塞的雷霆武士领队切尔西.金、卡尼尔和担丁。鲍伯看到他们的脸色,马上意识到,雷霆武士的死亡人数虽然最少,可对于雷霆武士的总数而言,这次阵亡的人数却太多了些。   “三位大师,我知道您们的心里很不舒服,对于这次雷霆武士的损失,我作为一名未来武士,同样很痛心。但这是对蛮族的战争,相信诸位从古代的典籍里看到过,那时候还没有雷霆武士,当时最强大的圣骑士,在第一次蛮族战争中,全部阵亡了,以至于几千年来,整个大陆上再也没有一名圣骑士出现。”鲍伯说道,这些人里,只有他最能了解雷霆武士的心。   “从记载中,我们知道,当时我们所处的大陆,拥有近五十位圣骑士、上万名天空骑士、十几万的魔法师,可如今还有多少?这说明,当时的战争是相当的惨烈。我们目前还没有真正同蛮荒七族展开战争,如果第二次蛮族战争全面开战的话,我相信雷霆武士的损失会是相当惊人的。”鲍伯继续说道,他必须给这些不问世事的雷霆武士打些预防针。   雷霆武士不同于骑士和魔法师,他们除了接受雷霆会馆的指挥之外,是不受国家控制的,是一股很特别的势力,在人们所熟悉的记忆之中,一直就是这样延续下来的。   雷霆武士从没有一人加入过党派的争斗,对于国家的内战,从不插手,无论是金钱和权势,都无法打动他们。只有当国家面临外族入侵的时候,他们才会受命于国家和军队。   自从雷霆武士出现开始,这一千多年来,他们已经习惯了置身事外,习惯了百战百胜,对于战斗中的死亡,几乎是让他们无法接受的事情。而蛮族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目前还没有人知道蛮族的真正实力,可他们已经带给雷霆武士很大的伤害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回到京都,我会向雷霆会馆上报的。”卡尼尔点了点头,他知道,鲍伯是在提醒自己,鲍伯本身就是未来武士,也算是雷霆会馆的人。   的确,就像鲍伯所说的那样,现在的雷霆武士有些自大了。别说那些他们还不了解的蛮族,其实在这个大陆上,还是有些人可以同雷霆武士一较高低的。只是他们的人数更少,而且多是受命于某个帝国的,自然不会同雷霆武士发生冲突。   “好了,我们下一步应该怎么走?按奥斯曼的判断,大约在十天左右,就会有巨人族的援军到来,我们是留在这里,还是回援依马尔城?当然,还有一个选择,我们可以去天方帝国那边的森林外,找到巨人族的通道。不过以我们目前的实力,应该不可能挡住三万名巨人武士的。”迈克尔公爵站起来说道。   对于目前的形势,他同意奥斯曼的判断,可如何解决,老公爵还没有最后拿定主意。这一战,很可能影响整个帝国所有的战事,他不得不小心从事。   虽然他曾经被称为军神,虽然他曾经是帝国第一军团长,可现在他已经退役许多年了,他仅仅是位普通的老人、帝国的大公爵,除此之外,他什么也不是,他没有资格指挥战斗。当他离开马其特要塞的时候,就是他失去指挥权的时候。   当然,迈克尔公爵对于这些并不在意,但却有些担心。对于自己的女婿,他还算比较放心,那是他一手带起来的部下。可除了第一军团之外,其它的两个军团长,都无法让他真正放心,至于四方军团,他们的装备和训练就差得更多了。   众人相互对视着,同样不知道如何是好,这里的大多数人,对于战斗是没有问题,但要说到指挥战争,那不是他们的强项。除了迈克尔公爵之外,只有鲍伯和奥斯曼学过指挥兵法。而要塞本身的军官,虽然也懂一些,可经过多日的战斗,他们已经明白了,以前学到的那些东西,在真正的战争中,并不管用。   “我建议先派出探马。我们需要了解更多的情报,目前依马尔城方面的情况我们同样不知道,整个西方郡已经在一个多月前就失去了统一的指挥,我们最需要的就是情报。”鲍伯肯定的说道。   奥斯曼也点了点头,两人都是从迈克尔公爵那里学习的兵法,自然明白战场上,情报的重要性。   这些战略方面的事情,奥斯曼懂的并不多,接战之后,他反倒更容易把握一些。而迈克尔公爵对于自己的信心却不是很足,自己已经老了,头脑也远不如年轻时候那样清楚,因此他希望能多得到一些建议。   “当然,情报是非常重要的,可我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十天,最多半个月的时间,巨人族的援军就可能到来,而从我们这里,最快的探马,也需要十天左右才能抵达依马尔城,再加上刺探情报的时间,以及返回的时间……”迈克尔公爵皱着眉头说道。   奥斯曼马上清醒过来,老公爵担心的没错,在战争之中,时间往往就是胜利,而现在留给他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奥斯曼,你有什么想法。”卡尼尔问道,一路上,奥斯曼给他的惊喜太多了,这个小家伙,不单自身的武技出色的吓人,同时他的智慧也足以让卡尼尔信服,目前想在帝国之中找到这样的人才,相当的不易。   “我想依马尔那边不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依然在集结部队,另一种是已经开战。如果我们仅派斥候的话,来回一次已经来不及了。”奥斯曼想了想说道。   迈克尔公爵点点头,这正是他担心的事情,战机一瞬即逝,难得这里打了帝国的第一个大胜仗,如果能善于利用的话,整个战局都会不同。   奥斯曼双眉紧锁站了起来,拳头重重的一挥说道:“不如这样吧!把骑兵交给我,另外再带上三十名雷霆武士,我带人去依马尔城。那边如果开战了,也许我们可以帮上一把,同时告诉他们这边的消息,以及巨人族可能的援军。”   迈克尔公爵来回走了几圈,这个主意并不是最好的,可自己目前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如果这里是两支纵队,一万名的士兵,也许自己可以在天方帝国设伏,可现在自己手里的人太少了。   雷霆武士的战斗力自然是强大的,可在上万人的战斗之中,他们能起到的作用并不大,他们的数量实在是太少了。   “好吧!不过我只能给你四百名骑兵,你和鲍伯一起去,再加上朗。我需要一些骑兵作为斥候,西面的情况也必须了解。另外,我会在马其特要塞的东西两个方向寻找伏击地点,也许会有用的。”迈克尔公爵的声音越来越小,对于自己的判断,他也有些不敢相信。   “好的,我马上出发。”奥斯曼站起身说道。   “不,休息一下,你们明天天亮的时候出发,你们的体力也许可以,但那些士兵不行,记住,行军的时候,必须有斥候,而且要保证士兵的体力,你们可能随时遇到巨人族的军队。”迈克尔公爵说道。   “应该不会吧!”鲍伯有些不解的看着父亲。从这里一路到依马尔城,十多天的路程里,从没听说过有任何的蛮族部队。而且从巨人族的军队总数来看,他们也不可能派出军队去占领这些土地。   “您是担心那两千失踪的巨人武士?”奥斯曼疑惑的看着迈克尔公爵问道。   “不,不是他们,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两千人应该在马其特要塞的西部,天方帝国那片森林的附近,他们应该是去接应巨人族的援军,因此你们遇到他们的可能性极小。”迈克尔公爵说道。   “那您指的是……”奥斯曼奇道,除了这两千巨人武士,他实在想不出,怎么可能还会有蛮族人。   “那是因为你们不了解凯思。”迈克尔公爵笑了笑说道。   “凯思?”奥斯曼疑惑道,这个名字他听起来有些耳熟,却一时间想不起是谁。   “姐夫?”鲍伯也惊叫一声,只是对于这个名字,他却是很熟悉的。   “是的,我指的就是他。”迈克尔公爵笑道。   “对啊!他是希西莉姐姐的丈夫。”奥斯曼也想起来了,米尔曾经向他多次提起过凯思的名字,只是那时候加上了尊称,让他一时没有联想起是谁。   “不仅仅是你的姐夫,别忘了,他还是第一军团长。”迈克尔公爵笑着点了点头,看来对于这位女婿,老公爵相当的满意。   “您接着说。”鲍伯似乎明白了,其实姐夫并不仅仅是第一军团长,他以前还是父亲手下最强的将领,直到父亲退役之后,才接手了第一军团。不过对于这位传奇般的姐夫,鲍伯了解的同样不是很多。   “是的,你们不了解他的性格,因此这里可能会出现很大的变量。对于用兵,凯思最擅长的就是长途奔袭,如果这次西方郡的战事是由他作总指挥的话,相信依马尔城外的巨人部队,在这几天内就会被击败。”迈克尔公爵肯定的说道。   奥斯曼和鲍伯同时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难怪迈克尔公爵如此不安,由于情报太少,公爵无法作出正确的判断。但很有可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巨人族的部队会被击溃。   虽然在依马尔城那里,巨人族拥有两万名战士,可人类军队的数量却远远超过巨人族。虽然无法得到准确的情报,可那里应该至少有四到五万的西方军团战士、一到三万的第一军团战士,还拥有上百位的雷霆武士和十位左右的魔法师。   这么强大的力量,虽然不足以消灭那些巨人军队,可要击溃他们却是很容易的。特别是第一军团,二十四支纵队里面,拥有十支纵队的骑兵,他们的机动性和战斗力都是相当强大的。   西方军团作为地方性军团,骑兵的数量不多,只拥有三支纵队的骑兵,而马其特要塞里面就有一支骑兵大队。   如果迈克尔公爵判断准确的话,也许奥斯曼这队人,很可能在半路上,就迎来巨人军队的溃军,因此在马其特要塞东侧预先设好埋伏,将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如果真的那样,我们这场战斗赢定了。”奥斯曼兴奋的跳了起来。   “公爵大人,我对奥斯曼实在是非常好奇,您能多讲讲他的事情吗?”卡尼尔和布莱尔坐在老公爵的对面,现在这里只有他们三个人,因此卡尼尔直截了当的问起关于奥斯曼的事情来。   “当然,两位大师想知道什么?我相信奥斯曼是个诚实的孩子,你们一定问过他,他应该不会有所隐瞒的。”迈克尔公爵笑了起来,他知道,奥斯曼无论到什么地方,都会是最引人注目的。不过能引起这两位的关注,还是让他有些吃惊。   “当然,我们问过他一些过去的事情,我们同样也相信他所说的一切,正是因为这样,其中那些他无法回答的事情,我相信您应该了解的更多些。”布莱尔很委婉的说道,奥斯曼在人类的社会之中,不过生活了三年,有很多事情是他完全无法理解的。   “请问吧!我想这孩子的来历,没有什么好隐瞒的。”迈克尔公爵无所谓的说道,可惜奥斯曼是无法学习魔法的,否则有布莱尔这样的老师,那将是件很令人愉快的事情。   “奥斯曼今年多大了?”卡尼尔问道。   “这个很难说,我的老朋友从山林间找到他的时候,他与黑豹在一起,当然,这些两位大师是知道的。按布郎的说法,那时候的奥斯曼,应该在十到十二岁之间,他的个子比普通的孩子要高些,虽然现在他的年龄算作十五岁,可我想应该没有那么大吧!”迈克尔公爵说道,奥斯曼的年龄,只怕永远都将是个谜了。   “能请教一下,您到底都教了奥斯曼一些什么东西吗?”卡尼尔问道,这才是两位大师最关心最有兴趣的地方,对他们而言,奥斯曼身上总是透着一丝神秘︱︱拥有着强大的魔法波动、有着不弱于雷霆武士的作战能力,可他既不是魔法师,又不像是雷霆武士。   “武技、兵法,还有一些常识。”迈克尔公爵怔了一下,回答道。   “只有这些?”布莱尔问道,他无法相信。   “是的,只有这些,另外,我的老朋友布郎公爵曾经对他进行了最初的启蒙。”迈克尔公爵回答道,两位大师居然如此关心奥斯曼,这让老公爵有些开心,却又多了一丝疑惑,他知道,两位大师绝对不会随便找上自己的。   对于魔法师和雷霆武士来讲,一名优秀的指挥官,并不能引起他们的兴趣,这其中一定有些自己不了解的地方。   布莱尔和卡尼尔相视一眼,看来想从老公爵这里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不太可能了,如果仅仅学了这些东西,奥斯曼绝对不可能是现在这个样子。   “奥斯曼一直在您那里学习吗?从没有离开过?”布莱尔问道。   “奥斯曼在布郎那里,大约住了一年的时间,从没有离开过我那老朋友的视线之外。到了这里也是一样的,一直到我们分手,他去北方郡接布郎。”迈克尔公爵认真的回答道。   “原来是这样。他去北方郡,一直到再次见到您,这其间一共花了多长的时间?”卡尼尔问道。   “我想大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吧!”迈克尔公爵算了一下回答道。   “非常感谢您,公爵大人。”两人再次对视一眼,知道无法从老公爵这里知道更多的事情了,一个月的时间,实在是太短了些,而且南方郡到北方郡,再到西方郡,这段路程相当的远,一个月的时间,仅仅够奥斯曼完成这段旅途。   “两位大师,我能问一下两位对奥斯曼的看法吗?”迈克尔公爵问道。   “他是个非常出色的孩子,出色到让我们无法理解的程度。”布莱尔笑了笑说道,他知道,老公爵是个精明的人。   “有多出色?”迈克尔公爵追问道,对于奥斯曼的了解,他应该比别人更多些。自然,在他的眼里,奥斯曼的确是出色的,可两位大师居然也这样说,这就让他有些无法理解了。   如果卡尼尔大师看中了奥斯曼,那说明奥斯曼的战斗力甚至可以比上雷霆武士,那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而在卡尼尔大师看中奥斯曼的同时,居然有魔法师也看中了奥斯曼,这就让他实在无法理解了。迈克尔公爵是知道的,奥斯曼无法学习魔法的。   “非常出色,至于有多出色,我们目前也无法说得上来。我只能说,他拥有雷霆武士的战斗力,却又似乎与魔法师有关。”卡尼尔回答道。   “天啊!怎么可能?!”迈克尔公爵惊叫了一声,奥斯曼有多大的本事,他是最了解的。在南方郡的时候,奥斯曼曾经同鲍伯比试过一场,那时候的奥斯曼,根本不是鲍伯的对手,而鲍伯仅仅是未来武士罢了,还无法同真正的雷霆武士相比。   “我们说的都是真的。”卡尼尔笑了笑说道,看来老公爵对于奥斯曼的了解也并不多。   迈克尔公爵摇了摇头,他实在无法相信这一切,奥斯曼居然有着同雷霆武士一样的能力,以他那渊博的知识,根本无法相信这一切,雷霆武士是这个大陆上最强大的武士,没有人可以相比。   “您对雷霆武士是有一定了解的,接受了雷霆珠的人,除了接受力量和技能之外,对于知识也同样会得到继承,但奥斯曼看起来并不像一个接受了雷霆珠的武士,我只能说这么多了。”卡尼尔说道。一名雷霆武士,接受雷霆珠之后,会有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在战斗的时候。可今天的战斗,他看到了奥斯曼的很多缺点,而那些绝对不是雷霆武士会出现的缺点。   “公爵大人,奥斯曼的身体上,有着很强大的魔法波动,我目前还无法了解这是怎么回事,但可以肯定,他一定与魔法有关。或者吃过相应的药物,又或者身上有一件极其强大的魔法物品。”布莱尔说道。对于后一点,他也无法肯定,奥斯曼身上的衣服并不多,而且战斗的时候,还有很多的地方被划破了,虽然魔法物品可能很小,却应该无法逃过自己的眼睛。   布莱尔和比卡丘两位魔法师,曾经仔细的观察过奥斯曼,可他们还是无法看出,在奥斯曼的身上会有什么样的魔法物品。更令他们无法理解的是,奥斯曼全身都会散发出魔法波动,那与魔法物品有着很大的不同。   “谢谢两位大师的指点。”迈克尔公爵点了点头,看来没人真正了解奥斯曼。   不过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奥斯曼是一个很不错的孩子,不但聪明好学,而且对人也相当的好,甚至迈克尔公爵从没有见奥斯曼生气过。   当然,他从老朋友布郎公爵那里也听到过奥斯曼以前的事情,他在来自己家里之前,曾经亲手射杀了一名杀手,由此看得出,奥斯曼对于自己的敌人,下手从不会留情的。   迈克尔公爵当然能够理解这些,对于从小与野兽生活在一起的人,从没有宽恕敌人这样的理念。   “好了,关于奥斯曼的事情,我们几个人知道就可以了,他是布郎公爵的义子,还是您的学生,相信他不会作出任何对帝国不利的事情。”卡尼尔说道。   “那当然。”迈克尔公爵点头应道。   第七章   天蒙蒙亮的时候,四百名骑兵,紧紧的跟在奥斯曼的身后,从马其特要塞出发了。奥斯曼知道,时间是宝贵的,如果能够在巨人族援军到来之前消灭掉依马尔城外的两万巨人武士,这一场战争,帝国就已经胜利了。   鲍伯和担丁跟在奥斯曼的身后不远处,两人都是经验丰富的人,至少相对于奥斯曼而言是这样的,他们的骑术明显高出奥斯曼很多,因此可以轻松的跟在奥斯曼的后面。   奥斯曼的骑术的确不怎么样,甚至可以说是相当的差。以前他也骑过马,但像现在这样不停的急驰,却从没有过,不到半天的时间,鲍伯就看出他有些支持不住了。   “需要休息一下吗?”担丁也拍马追上来问道。   “不,时间宝贵。”奥斯曼咬着牙说道,骑马居然是件很累的事情,这是他没有想到的,以前骑马的时候,奥斯曼感觉还很不错,只是胯下的马一般都不是很愿意配合他罢了。   对于这一点,奥斯曼没有办法。虽然已经从山林之间走出来有几年的时间了,可这些敏感的动物,还是能从他的身上嗅到一丝野兽的味道,因此牠们总是在躲着他。虽然他有足够的力量,让牠们不得不驮着自己,可牠们总是变得脚软,这让奥斯曼相当的无奈。   “你看起来不是很好。”鲍伯笑了起来。   “当然,这匹马太差,跑得不稳。”奥斯曼抱怨道。   “好像看起来的确是这样的。”担丁看了看奥斯曼胯下的战马说道,可他还是很明白,那是一匹相当出色的战马,为何只跑了半天的路,就显得很疲惫,脚步不稳。如果说是奥斯曼的身体太重了,这好像也不成立,自己的身体似乎就要比奥斯曼还重些,而且那些身着铁甲的士兵们,任一个的重量都应该不弱于奥斯曼的。   “你骑马的时候,是不是马一直不太老实?”鲍伯的眼睛一亮,似乎找到了一件好玩的事情。   “是的,一般来说都是这样的,牠们好像并不喜欢我。”奥斯曼有些苦恼的说道。   一开始到义父家里的时候,自己根本无法接受马匹,牠们会因为自己的到来而变得异常惊恐。一直到自己离开义父家里的时候,情况才好了一些,不过也仅仅是自己能骑马而已,那些马匹还是不喜欢自己。对于这些动物的感情,奥斯曼更容易感受到。   “哈哈……有意思。”鲍伯狂笑了起来,他已经找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看来奥斯曼一生都别想有一匹马喜欢他。   “怎么了?”担丁还是有些莫名其妙。   “他需要一头老虎或者豹子作为坐骑,这些马是不会喜欢他的,永远都不会。”鲍伯笑着对担丁说道。   担丁也笑了起来,对于奥斯曼的过去,他同样听说过。事实上,奥斯曼的一切,早已经在马其特要塞里传遍了,大家都知道他是一个与豹子一起生活的孩子,当然,那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因此从不会有人提起这事。   “也许这个主意不错。”担丁说道。   “不行,豹子的速度虽然很快,但牠们的负重能力比较差,而且牠们也不愿意驮着我的。”奥斯曼说道。对于豹子,他有一份特别的亲情,因此,他从不会伤害豹子。豹是一种骄傲的生物,就算是自己的黑豹兄弟,牠也不愿意驮自己的。   “那就去捉只剑齿虎好了,那东西足以驮动你,以你的能力,应该可以活捉到牠们,只是那东西好像从没听人说过可以驯服的。”担丁说道。   “奥斯曼,你可以捉到活的剑齿虎吗?不可能吧!”鲍伯奇道,他是与奥斯曼交过手的人,对于他的实力,还是相当了解的。   虽然在昨晚的战斗中,奥斯曼居然可以搏杀巨人将军,那的确令他很是吃惊,不过最后,奥斯曼还是靠的重弩,因此,他并不认为奥斯曼是十足的武士。   剑齿虎是生活在密林深处的一种虎,牠的体形要比普通的虎大三倍左右,来去如风,力大无穷,而且性子暴躁。   在天方帝国的那片森林里,就居住着大量的剑齿虎,当然还有一些别的猛兽,而这些猛兽,正是让巨人族无法进入到人类领地的主要力量。   一只成年的剑齿虎,除非有雷霆武士那样的身手,否则根本无法与之相斗。即便是雷霆武士,想要杀死剑齿虎是可能的,想活捉却也有着相当大的难度。至少鲍伯就认为,自己是无法活捉一只成年的剑齿虎。   上次,他与朗一起去历练的时候,曾亲手杀死过一只剑齿虎,而那只虎并非是真正成年的,那已经让他感觉很不容易了,如果不是后面有朗在支持他,还不知道要再花多长时间呢!   鲍伯当然知道,担丁说的仅仅是个笑话,因为整个大陆的人都知道,剑齿虎的脾气是极坏的,根本无法人工驯服,就算从牠吃奶的时候养起,也是无法成功的。   而且,被活捉的剑齿虎,很少会有活过一星期的,牠们不吃不喝,甚至用头去撞粗大的铁栏,一直到头破血流为止,牠们最在意的就是自由、自己的地盘。   “我没见过剑齿虎。”奥斯曼苦笑了起来,他还真有这样的想法,可从迈克尔公爵那里,他已经知道剑齿虎并不是普通的虎,那是虎中之王。如果当年在山林之间,有一只剑齿虎的话,相信他和黑豹兄弟,根本没得混了。   “如果有兴趣,等这次战争结束之后,我可以陪你一起去捉一只回来。”担丁笑了起来,看来自己这个主意,让奥斯曼心动了,虽然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可天知道奥斯曼是否会成功,他可与普通人完全不同的,对于野兽,他比任何人都更了解。   如果奥斯曼真的可以成功让剑齿虎成为坐骑,相信那一定是件轰动整个大陆的事情。   在几百年以前,菲格大帝就曾经试过,希望能由雷霆武士训练,组建一支剑齿虎组成的骑兵部队。   虽然雷霆武士在通常的年代里,并不接受帝王的指挥,可拥有这种力量,相信整个大陆都会臣服在菲格帝国的脚下。   雷霆会馆对于这样的提议也同样很有兴趣,可事实证明了,虽然雷霆武士有活捉剑齿虎的能力,却没人拥有驯服牠们的本事,因此这件事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这附近没有剑齿虎吗?”奥斯曼也有些心动了。   “当然没有,牠们只生活在最茂密的原始森林之中,如果在这里有一只剑齿虎,那百姓可要倒霉了,就算是一队骑士,也很难消灭这种强大的生物。”担丁笑道,看来奥斯曼真的动心了。   “是的,剑齿虎、魔狼、闪电豹、地行龙是大陆上最强大的四种动物,牠们不是普通人可以对付的,就算是蛮荒七族,也不会轻易去惹上牠们的。”鲍伯接着说道,他的历练不是奥斯曼从书本上学到的那些东西,他知道的更多。   “闪电豹?”奥斯曼对于豹子,相当的感兴趣。   “哈哈……难道你想捉一只闪电豹?”担丁和鲍伯同时大笑了起来。   “我以前似乎没有听说过这种生物。”奥斯曼有些尴尬的说道,看来自己太过无知了。   “这四种动物之中,剑齿虎是最弱的一种,牠除了强大的物理攻击力之外,实在不算什么,雷霆武士就有足够的能力杀死牠们,甚至一名未来武士也可以。可另外三种就完全不同了,牠们是这个大陆上真正的王者,没人可以同牠们较量的。”担丁知道,奥斯曼对于很多的常识了解的很少,因此很认真的开始给他补课。   鲍伯也点了点头,他也想到了奥斯曼的缺点,虽然迈克尔公爵和布郎公爵都教育过他很长一段时间,可对于奥斯曼来讲,这样的时间还不够长,不足以让他了解大陆上的一切。奥斯曼想要像一名优秀的贵族那样了解足够的知识,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魔狼的体形是普通狼的五倍大小,甚至比剑齿虎小不了多少,牠的速度和力量都不弱于剑齿虎,可如果单单是这样,还不足以让人感觉到牠的可怕。魔狼可以像魔法师一样,使用出魔法,而且不需要念动咒语,虽然牠们的魔法还无法同魔法师相比,可加上牠们本身的能力,就算是强大的魔法师,也无法捉到牠们。”鲍伯说道。   “闪电豹就更厉害了,牠的速度是所有动物中最快的一种,甚至可以同天上的鹰相比,而且牠也同样具有魔法攻击的能力。魔狼一般是使用火系和风系,而闪电豹使用的则是大范围的雷系魔法攻击,因此也更加可怕。”担丁说道。   “至于地行龙,那是一种传说中的动物,在历史的记录之中,倒是有很多次提起,可真正的地行龙,目前还没人看到过。据说,这种动物,拥有着魔法免疫能力,而牠的体积和力量都是最强的,同时牠们的身体表面覆盖着鳞甲,可以刀枪不入。”鲍伯说道。   “我只想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闪电豹。”奥斯曼听完两人的解说后问道,对于另外三种动物,他的兴趣不是很大。那些生物是否强大,他并不关心,只是想见识一下豹中的王者。   “闪电豹分布的很广,不过数量并不多。在天方帝国的森林之中,南方郡与东方郡交界的东部山脉里,都有牠们的足迹。”担丁说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看来现在是没机会了,以后只要有时间,他一定要去见识一下闪电豹的样子。   “奥斯曼,我劝你打消这样的念头,如果你想去捉剑齿虎,我可以陪你一起去,虽然也有一定的危险,但那绝对是在我们可以控制的范围内,但闪电豹不同,就算是雷霆武士,也不会愿意接近那种东西。”鲍伯马上警告道,他知道奥斯曼是个想作就作的人。   “我一定会去看的。”奥斯曼坚定的说道,也许可以同自己的黑豹兄弟一起去看看闪电豹,可惜黑豹目前还在北方郡的山林里,虽然牠也有些舍不得自己,可那里才是牠真正的家。   “天啊!奥斯曼,你应该马上放弃这样的想法,见到闪电豹的人,极少有活着回来的。能否活着回来,完全取决于当时那只闪电豹的心情好坏,你知道吗?”担丁也开始担心起来,奥斯曼可是个直性子。   “我会去看的。”奥斯曼坚定不移的说道。   鲍伯和担丁两人对视一眼,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他们知道,根本无法劝动奥斯曼,他的胆子太大了,而且很固执。   有鲍伯和担丁在一起,奥斯曼感觉好了许多,他们讲的很多事情,都是他从未听说过的,因此总是感觉很新奇,这让他感觉屁股好过了许多,那匹该死的马,真的让他受了不少的苦。   西方军团只是地方性的守备军团,他们的战斗力很普通,平时的训练也一般。好在马其特要塞这队骑兵,经过了近两个月战火的洗礼,已经比当初强上百倍,因此队伍的行进速度相当的快。   四天的时间,他们走了差不多一半的路程,这要比他们的计划提前了一天的时间。   每天除了可以从鲍伯和担丁那里,听到新鲜的故事、新奇的事物,以及学习一些武技之外,奥斯曼更多的时候,注意着一路上的风光。   事实上,西方郡目前已经没有什么风光可言了,巨人族经过的地方,城破房倒。尸体的臭味从没有停止过冲击奥斯曼的嗅觉,两三个月的时间里,这些尸体早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不过从体形上,奥斯曼还是分辨得出,那些都是人类的尸体,几乎看不到巨人族的。   在西方郡开始被攻击的那段时间里,不用说是这些百姓,就是整个西方军团,也被巨人族四处追杀,根本没有反抗之力。   鲍伯和担丁的脸色都很不好,那些骑士则更差,开始的两天里,他们不停的吐光胃里的东西,直到什么也吐不出为止。   奥斯曼倒没什么感觉,只是觉得太过浪费了,臭味让他也觉得有些难受。尸体,对奥斯曼而言,那是一种食物,杀戮本身就是为了生存的需要才会去进行的,而这些尸体,很明显不是为了食物的问题,这才是让奥斯曼最生气的地方。   “报,前面五十里外,发现一队巨人武士。”一名探马回报道,从出发开始,三人按照迈克尔公爵的指示,派出了近百名的斥候,那是他们四分之一的军力。   “有多少人?”奥斯曼沉声问道。   “大约五百人左右。”斥候回道。   “他们的队形如何,是在行军还是扎营?”奥斯曼继续问道。   “正向我方前进之中,速度很快。”   三人对视一眼,没想到,居然这么快,看来迈克尔公爵的判断是对的,虽然目前还无法证实这一点,可这个地方,根本就不应该出现巨人族的部队。   “大家准备重弩,我们敲他们一下。”奥斯曼大声叫道,在他的执意要求之下,这队骑士,每人都背着一把重弩和二十枝弩箭。   “打了就跑?”鲍伯问道。   “看情况吧!如果他们很差,就吃掉他们。”奥斯曼说道,如果这些巨人武士真的是溃兵的话,他们应该没什么士气可言,虽然是一对一,可在弩箭之后,他们也不会有多强的战斗力了。而自己带的都是骑兵,这些人的战斗力虽然不如巨人武士,可冲击力很强,打不过就跑,更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好,我们就干他们一下。”担丁摩拳擦掌的说道。   为了保存足够的体力,奥斯曼这支骑兵队的速度并没有放快,五十里的距离,花了一个时辰,才远远的可以看到那队巨人武士。   就像探马报的那样,大约有五百名左右的巨人武士,没有什么队形可言,手中都持有武器,看来并不像是溃兵。   “看来不像啊!”鲍伯说道,这样一支巨人武士部队,绝对不是自己这些骑兵可以消灭掉的。   “我们分三队,一人带一队人马,我负责正面,你们负责两侧,用重弩,射了就跑,上好箭再回去射,不要同他们近战。”奥斯曼说道。   “嗯,这个主意不错。”担丁叫道。   如果正面交战,除了担丁自己之外,只怕这些士兵根本帮不上什么忙,虽然有战马的冲击力,可他们的损失还是会非常大的。巨人族的身材很高,甚至不低于那些骑在马上的骑兵。   这些骑兵如果是对付人类的步兵,这四百多人有能力向一支千人以上的部队进攻,可面对巨人族的时候,就显示不出一丝的优势了。   “大家上箭,跟着我,千万不要近战。”奥斯曼抽出背后的重弩,两臂用力,将弩弓拉满,他还是不习惯使用摇弦。   紧跟在奥斯曼的后面,一百名骑兵,用两腿控马,两手持着重弩,紧盯着前面越来越近的巨人族部队。他们还是第一次在野战的时候面对这些巨人武士,以前要塞里的人也试过,可那些人再也没有回来。   军人的天职就是战斗,可他们同样也不希望死亡,如果说奥斯曼带领他们直接杀入巨人部队之中,也许他们同样会去,可那将是抱着必死之心的。可现在不同了,他们只要准确的把这些弩箭射进巨人武士的身体就可以了。   凭着胯下的战马,那些巨人武士是不可能追上他们的,这种必胜的战斗,没有任何战士会对此有意见的。   “射!”奥斯曼大叫一声,将弩箭射进一名巨人武士的胸口,双方的距离只有两百步左右,对于这种军用重弩来说,已经有些过近了,因此弩箭的力量被发挥的淋漓尽致。   一百枝弩箭,随着奥斯曼的喊声,射了出去,虽然数量不是很多,但由于距离比较近,因此准确度还是相当高的。至少有四十几名巨人武士中箭,虽然真正被杀死的人并不多,可足以让这些巨人武士头疼的了。   奥斯曼却连着射出了三箭,他不必使用摇弦,因此上箭的速度比别人快了三倍还多。两百步的距离,只够大家射出一箭的。奥斯曼毫不犹豫,马上带着这支骑兵队,在暴怒的巨人族面前,绕了个弯,向回奔去,这样已经足够了。   在奥斯曼这队人调头向回跑的时候,巨人族部队的两侧,鲍伯和担丁的部队也到了攻击位置。刚才两人都看到了奥斯曼的冲击办法,虽然无法真正撼动巨人族的部队,可只要三支队伍几次的冲击,这支巨人族部队就完蛋了。   两人有样学样,带着一百名骑兵,向巨人族的侧翼发动了箭雨,接着在他们反应过来以前,带着骑兵离开。   由于他们攻击的是巨人部队的侧翼,因此战果比奥斯曼的那支队伍要好得多,至少有五十人以上中箭,其中的一半已经倒地不起了。巨人武士的生命力的确远比人类战士强许多,如果不是射中要害,这些巨人武士依然可以战斗。   奥斯曼带人跑出一千步左右,上好了弩箭,再次调头向已经逼进的巨人武士冲去。由于两侧受到攻击,这些巨人武士一时之间不知道应该向哪个方向冲锋,队形更见散乱。   奥斯曼哪会放过这样的机会,快马冲去,又是一百多枝弩箭飞出,这次的成果,明显要高于第一次。   特别是奥斯曼自己射出的三箭,每枝箭都射中了一名巨人武士的咽喉。这些巨人武士虽然强悍,可咽喉同样是他们致命的部位。   鲍伯和担丁也不示弱,带着队伍来回奔驰着,将弩箭射入巨人部队之中。五个来回之后,五百多名巨人武士,只有不到八十人还能够站立,此时他们发现自己已经处在绝境之中了。   如果是正面对敌,这八十名的巨人武士有足够的力量同这几百名人类骑兵作战,可面对眼前这种根本无法接近的战法,让他们不知如何是好。   在以前的战斗之中,他们遇到过弓骑兵,可那种由弓射出的箭,对他们造成的伤害并不大,除非人类的弓骑兵数量极多,否则他们是不会害怕的。   “我们冲锋吧!”鲍伯兴奋的说道,看来自己在指挥上真的不如奥斯曼,以同样的数量,自己指挥下,绝对不可能取得这样的战果。奥斯曼看来早已经看到了巨人武士的弱点,才要求带上弩箭的。   “不行,我们还是用老办法,这些巨人武士的战斗力,不是我们骑兵可以相比的。”奥斯曼说道。   “是啊!正面作战,这些余下的巨人武士就足够同我们一拚的了,早知道这样,我们就多带些弩箭了,一人二十枝,太少了些。”担丁说道。   “是啊!如果我们有足够的弩箭,来多少巨人武士也不怕。”鲍伯大笑着说道,这样的战,打得真是痛快啊!   奥斯曼摇了摇头,什么也没说。怎么可能带更多的箭呢!这是弩箭,可不是弓箭。每枝弩箭的长度有三尺,比起一般的弓箭来,要长出近一尺来,而且它的重量和粗细,都不是那些弓箭可以相比的。   骑兵的装甲、武器、粮食,再加上弩和箭,已经是这些骑兵的极限了,他们不同于自己三人,无法带更多弩箭的。   鲍伯和担丁却在后悔着,他们开始并不认为这种东西有用,因此他们在奥斯曼的强烈要求之下,也只带了二十枝弩箭,只有奥斯曼带的最多,有五十枝。   然而,这些弩箭全加在一起,也不到一万枝箭。重弩的杀伤力远比弓箭要强许多,可巨人武士的身体也的确足够强悍,十枝弩箭能杀死一个巨人武士已经算不错了。   接下来两次的冲击,余下的八十多名巨人武士,终于在极度的不甘之下,倒在地下。巨人武士一路追击了五里路,才全部倒了下去,其中大部分的战士并没有死,却已经失去了行动和反击的能力。   “大家杀过去,小心一点,不要给那些笨蛋机会,尽量用弩箭,之后打扫战场,将可用的弩箭收回来。”奥斯曼大声命令道。   骑士们兴奋的冲了上去,自从开战以来,他们还从没有试过野战的胜利。在马其特要塞,他们杀的都是无还手之力的巨人武士,而这次不同,没有毒烟,他们凭着手中的弩箭,居然轻易的杀光了比自己人数还要多的巨人武士。   “报!”又一名探马飞奔而来,刚才的战斗,奥斯曼并没有将四周的斥候调回来,这样的战斗方法,少一百人只是降低了胜利的速度罢了。   “说!”奥斯曼说道,看着那些士兵打扫战场。   “前方八十里处,有战斗发生,是我们的骑兵,看旗号,应该是隶属第一军团的,大约有五千人马,与他们对战的是巨人部队,大约有三千人。”探马报道。   “好快啊!”奥斯曼轻声说道。   “是轻骑吗?”鲍伯心中一动,问道。   “是的,全部是轻骑。”探马回道。   “奥斯曼,依马尔城的战斗已经结束了。”鲍伯大声说道。   奥斯曼犹豫了一下,马上点头,看来迈克尔公爵的判断是完全正确的,第一军团的速度真的够快的,那五千轻骑很明显是在阻击巨人部队败退。   “派几个人回去向迈克尔公爵报告,马其特要塞东部的伏击圈必须加快完成。”奥斯曼说道。   几名骑士马上领命而去,他们知道,这场战斗的关键就在此处了,只要能将这些巨人部队阻击在那里,后面的第一军团和西方军团,就可以将这里的巨人部队全部吃掉。   “我们马上前进,第一军团需要我们的支持。”奥斯曼再次跨上战马,大声叫道。   第八章   马克休斯看了看眼前的战况,虽然是五千对三千,可对于巨人武士来说,威胁并不大。轻骑本身的装甲很差,只着皮甲,这样的甲冑,根本无法抵挡巨人手中沉重的战斧。   好在这些巨人们,此时根本无心战斗,否则自己部队的损失将会更大。带领轻骑,作为阻击部队,这样的任务真的不容易完成。   半天前,他已经盯上了走在最前面的这支巨人部队,可如何让他们停下来,却让他伤透了脑筋。正面作战,无疑是绝对不可能的,以巨人武士的战斗力,自己这五千人马,根本不够这些巨人打的。   半天的纠缠,也仅仅是减低了这些巨人部队前进的脚步。他还不知道马其特要塞那边的战况,那里还有一万名巨人武士,如果让这两支部队重新集结在一起,他们有足够的力量回到天方帝国。   在依马尔城外的战斗,虽然最终以人类的胜利结束,可依然有七千多名巨人武士逃了出来。由于时间太紧迫,因此第一军团的很多支持部队都没能跟上。   他一直无法理解,军团长为何这样仓促发起战役。如果能再等上几天,他有足够的把握,将这两万名巨人武士,全部留在依马尔城外。虽然无法理解军团长的命令,不过他还是不折不扣的执行了,他知道,自己的指挥才能,根本无法同军团长相比的。   “第一、二大队回来,三、四大队继续冲击。”马克休斯向身边的传令兵下令道。这次的任务太急了,以至于胜利的部队根本没有时间休整,他的身边甚至没有一名雷霆武士,这让他感觉自己的实力降低了许多。   在依马尔城外,他见识到了雷霆武士那强大的战斗力,也见识到了魔法师那绚丽而带着死亡的魔法威力。如果现在自己身边有两位魔法师的话,相信任务是有可能达成的,可现在……   马克休斯的战法很简单,每次派出两个大队、两千名轻骑兵,一沾即走,不停的让巨人部队出血,尽可能的减少自己人员的损失。只要能够减低巨人部队的前进速度,自己就算是完成任务了。   想要等到后面的部队跟上来,只怕还至少需要一天的时间,当然,前提是自己可以阻挡住这些巨人前进的脚步。   “大人,您看。”站在马克休斯身边的传令官说道。   顺着传令官手指的方向,马克休斯看到了一队骑兵,他可以肯定,那不是他的部队。那些骑兵身披重甲,是重装骑兵。这次为了追上巨人部队,他所带的一支纵队,全部轻装而行。   “去看看是哪支部队,这里似乎不应该有我们的人啊!”马克休斯轻轻说道。   “是。”传令官马上派出五人一队的探马。   那队骑兵已经在望了,他们并没有向自己这边行来,而是直接向巨人部队冲了过去,速度相当的快。   “天啊!他们想作什么?向巨人族冲锋吗?”马克休斯惊叫道,他们的指挥官难道是白痴,不知道巨人武士的厉害吗?   那队骑兵,在离巨人部队大约两百步的距离时,开始绕着跑动起来,整支队伍与巨人部队成了横向纵队。   紧接着,几百枝的箭飞射出去,强劲的箭枝,将最前排的一百多名巨人射倒在地。其中大约有一半的巨人,很快站了起来,拔出身上的箭枝,甩手丢在地上,吼叫着向那队骑兵冲去,根本不理会马克休斯的轻骑大队。   那队骑兵,射空了手中的弩箭,跟随着奥斯曼的身后,绕往另一个方向,同时给手中的重弩上弦加箭。当他们绕到巨人部队的侧面的时候,再次射出了手中的弩箭。   “他们……他们用的是重弩?”传令官已经看清了,他们使用的绝对是帝国军中的重弩。对于这种重弩,每一名帝国的士兵都非常的清楚。   重弩本身的重量已经很重了,一名重弩兵,除了自己手中的重弩之外,只能带大约二十枝左右的弩箭,因此,他们必须配给一名持箭手,这样才能带上足够多的箭枝。   弩箭的威力要比弓箭强很多,但它使用不便,因此一般都作为守城之用。攻城的时候,也只作为火力压制,由于它的攻击速度比较慢,移动的速度不够快,因此不会配给骑兵的。   在骑兵之中,只有弓骑兵是配给弓箭的,但他们的弓箭对于巨人武士来说,威胁力并不是很大的。皮粗肉厚的巨人们,普通的箭枝,距离稍远些,根本无法射进他们的身体,而距离太近,则对于弓骑兵有很大的威胁,巨人武士的速度与他们的体形,绝对是不相称的。   由于重弩有很多它自身的缺点,因此在行动中的部队里,很少会有这种东西。而且它们的数量也有限,普通部队不可能有这么多的重弩。   “他们是马其特要塞的部队,只有那里才会有足够的重弩,难道那里已经失守了?”马克休斯喃喃自语道。   他这样想,是有足够理由的,从马其特要塞出来的部队,自然有足够的武器装备,这样可以解释他们手中几百枝重弩的由来。而那里有一万名巨人武士,可守城的只有几千人马,马克休斯根本无法相信那里的部队会战胜巨人族,并且来支持自己。   奥斯曼看了看身后的部队,眉头紧皱了起来,连续的奔跑,不但这些士兵已经很疲惫了,连他们胯下的战马,也同样全身是汗。   这样同巨人武士作战,如果没有马力的支持,是很容易落入巨人武士包围之中的,那时候,他们一个也活不了,对于那些巨人族的战斗力,他是非常清楚的。   “跟我来。”鲍伯大叫一声,带着队伍向马克休斯那里奔去。他已经看清了,这支队伍有一纵队、五个大队、五千人马,其中四个大队在不停的冲击着巨人部队,有一个大队却一直保持没动,相信那应该是指挥官手里的预备队。   “我们是马其特要塞的西方军团守军,请马上把你们的马换给我们。”鲍伯大叫起来,同时让身边的骑士们也大声喊叫着。   虽然这些人是第一军团的士兵,可这样的战法,必须对于重弩很了解才行。这一路上,奥斯曼已经教过这批士兵了,因此,鲍伯还是觉得让他们使用重弩更能发挥出战斗力。事实上,刚才的两场战斗之中,重弩的作用是任何作战武器所无法取代的。   那名大队长犹豫了一下,望向站在远处的马克休斯,马上带头下了马,将自己休息的很好的战马换给了这批满身是汗的战士。   “奥斯曼,你去看看是谁带队来的,我们继续冲杀巨人部队。”鲍伯叫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鲍伯的经验还是比自己丰富,虽然自己可以想得出一些克敌致胜的新奇方法来,可这些最普通的事情,自己却无法想到,刚才他还想是否应该让手下的士兵们休息一下呢!   目前可绝对不是休息的时候,虽然他也知道是这样的,可那些士兵和马,实在太累了。他们不但急行了四天,而且刚才绕着那五百名巨人武士跑了五六圈,那也有十几里的路程,而且一直以最快的速度在奔跑着。   奥斯曼一带疆绳,让胯下大汗淋漓的战马慢慢的向马克休斯的方向跑去,虽然距离还很远,可他那锐利的目光,已经看清了马克休斯的脸。   “马克休斯将军,很高兴能见到您。我想,依马尔城的战斗已经结束了,是这样的吧!”奥斯曼翻身下马,他已经感觉到,那匹战马的四肢在颤抖了。   “哦,我的天,是您吗?是奥斯曼先生,这怎么可能?”马克休斯惊讶的看着奥斯曼,再看了一眼远处的骑兵,他知道,奥斯曼已经到过马其特要塞了,而且这些骑兵也是从那里带来的,可是他却没有看到那些雷霆武士。   “是的,是我,非常感谢您,如果不是您调给我的雷霆武士和魔法师,相信我们不会这么快见面的。”奥斯曼感激的说道。   “马其特要塞的情况如何?您是来求援军的吗?”马克休斯急切的问道,他最关心的就是那里的情况了,如果马其特要塞已经被攻克了,自己这边只怕是很难挡住巨人族部队的,只要这里的七千巨人武士同那边的一万巨人族会合,军团长的计划只怕就要完蛋了。   现在他已经明白为何军团长如此着急了,不仅仅是关心自己的老丈人,马其特要塞本身的重要性已经越来越明显了,那里将是战役胜败的关键。   “那里很好,我是回来支援的。”奥斯曼笑了起来,看来迈克尔公爵的判断是正确的,马克休斯的部队正在阻止巨人族部队的回撤。   “哦?”马克休斯奇道,一万名巨人武士面前,只有几千人的马其特要塞居然会很好,而且还派出所有的骑兵来支持自己?这太不可思议了。   “我们需要阻挡他们多久,后面还有多少巨人族部队?”奥斯曼不理会马克休的惊讶,马上问道,他需要知道这些情报,后面的伏击圈还不知进行的如何了。   而且,奥斯曼对于这个伏击战应该如何打,还真的一点主意也没有,好在那完全由迈克尔公爵在指挥,用不着他来操心。   马其特要塞,目前能作战的士兵大约还有两千人左右,再加上几十位雷霆武士,这样的力量并不如何强大,正面作战,最多能顶住眼前的几千巨人武士,那还是指在伏击的情况下。   “至少一天的时间,他们后面还有四千多人,准确的数字还不知道。”马克休斯说道。   “还有机会,我们只要减低他们的速度就可以了,在马其特要塞那里,迈克尔公爵正指挥一个伏击圈,但愿在那里,我们可以挡住他们前进的脚步。”奥斯曼说道,看来巨人族部队的战斗力还真是强悍啊!   数万的部队、最好的装备,以及完善的指挥,居然还让他们活下来近半的人马,不知道西方军团和第一军团的损失有多大。   “伏击圈?马其特要塞外面的那一万巨人族呢?”马克休斯急忙问道。   “杀光了,我们在五天前将他们全部杀光了。”奥斯曼说道。   “哦,我的天啊!”马克休斯惊叫道,连他身后的几名传令官也用同样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奥斯曼。这些巨人族的战斗力,他们是非常清楚的。   “您是说,在马其特要塞外面的那一万名巨人部队,已经全部被消灭了?”马克休斯再次问道。   “不,将军,不是一万名,是七千多名,另有两千多人,目前我们还不知道他们的去向。”奥斯曼回答道,他可不想因为自己的错误回答,让这位将军以为马其特要塞四周是安全的。   目前要塞里的战力有限,两千名巨人武士,足可以对那里构成致命的威胁。不过奥斯曼并不担心那里,有迈克尔公爵坐镇,加上几十名雷霆武士和两位魔法师,就算他们真的来了,也不会有太大问题的。   “太厉害了,军神就是军神。”马克休斯喃喃自语道,虽然自从他进入军队的那天起,就听过太多关于迈克尔公爵的传说,可那些也仅仅是传说,奥斯曼带来的消息却不同,那是实实在在的。   就算现在自己的兵力再多一倍,也根本不可能消灭眼前的三千巨人武士,如果不是军团长凯思出奇计,令魔法师设下了火计,凭借西方军团的大部队以及第一军团来支持的部队,也无法战胜那两万名巨人武士的。   第九章   马其特要塞的实力,马克休斯是很清楚的,就凭那点人马,能够守住要塞已经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了,现在得到的消息,居然是全部消灭。   “迈克尔公爵正在要塞的西部设立伏击圈,我们必须多争取些时间。”奥斯曼说道,根本不理会还有些发呆的马克休思。   “当然,不过我们这些人,似乎不够用的,目前看来还可以,当后面的巨人族大队上来的时候,我们不可能顶多久的。”马克休斯说道。   眼前的战况一目了然,在奥斯曼等人加入之后,的确给巨人武士带来了麻烦,可那仅仅是麻烦而已。   巨人族的将领虽然远不如人类将军,他们的智谋还很差,但却绝对不是笨蛋,现在应该作什么,他们很清楚,能够跑到马其特要塞那里,就是他们的胜利。当然,他们并不知道要塞那边已经发生了变化。   奥斯曼默默的看着眼前的战场,心里不停的盘算着。马克休斯的指挥手法相当的正确,自己挑不出任何毛病来。刚才对付那队五百人的巨人武士,自己的方法还很有效,不过现在看来却用处不大。   一来人数太少,重弩全部集中在一起,也不过四百把,弩箭更是少得可怜,用不了多久,弩箭就会消耗光的,那时候,就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阻挡他们前进了。   四周的地形很平坦,树木不多,河流都不大,无论是水火,都无法借用。奥斯曼皱了皱眉头,正面阻击是不可取的,而且也不现实,这五千多人,最多挡住一个时辰,就会被那些巨人武士杀得一个不剩。   “将军,您有什么好主意吗?”奥斯曼问道。   “目前这已经是最好的办法了,我们只能对巨人部队进行骚扰,我们没有能力进攻他们。虽然这半天的时间,我已经不停的在给巨人族制造麻烦,可我们的士兵已经太累了,马匹也不可能坚持更久。”马克休斯说道。   “撤退,我们必须马上撤退,这些马已经快不行了,如果牠们完了,我们这些人根本不是巨人武士的对手。”奥斯曼说道。   “好吧!看来只能这样了,但愿迈克尔公爵有足够的时间。”马克休斯无奈的说道,他也知道,这样下去是支持不了多久的。   他们不停的连续追击了四天,又与这支巨人族的先头部队纠缠了半天的时间,就算人能顶得住,这些马匹也不行了。正如奥斯曼所说的,他们无论是取胜还是拖延时间,都要靠这些战马的帮助才能达到目的。   号角吹起,一队队骑兵,开始向后撤退。好在这支巨人族的部队也是强弩之末,体力都被消耗的差不多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撤退。巨人族的将军也知道,让这些人类的骑兵撤走,当他们休息够的时候,还是会回来纠缠自己的,可他们同样没有更好的办法。巨人族的战士,在体力完好的时候,速度也无法快过这些战马,可他们由于体形体重的原因,根本无法使用马匹。   部队撤退出大约十里的路程,开始休息,此时已经不需要营地了,只要有个地方,下马的战士倒头就睡,而那些战马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   “他们至少需要三个时辰的休息时间。”奥斯曼看了一眼筋疲力尽的战士。   “是啊!这段时间,那些巨人族部队,又不知道会跑出多远了。”马克休斯无奈的说道,看来自己的任务,真的很难完成。不过奥斯曼带来的消息足以让他兴奋得有些睡不着,从这里到达马其特要塞,还需要四天的时间,相信那里一定作好了准备。   可转念一想,又不太对头,虽然他还不知道那里的战斗是如何打的,可他知道,一定是要借助要塞的力量。而阻挡巨人军队就不同了,那是要打野战的。要塞里的士兵本就不多,只有一支纵队的兵力,而且还坚守了两个月之久,相信现在已经没什么实力了,就算伏击,成果也不会太大的。   人类的步兵虽然数量很多,但他们是不可能跑赢那些巨人武士的,只有靠这些人阻挡住他们,才可能等到大部队的到来。   就算要塞里的士兵不损失,也只有五千左右,加上自己的手下,一万人的部队,想要在野战之中,挡住七千名巨人武士,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马其特要塞还有多少人马?”马克休斯问道。   “大约还有两千能战斗的士兵。”奥斯曼说道。   马克休斯点点头,这已经很了不起了,但七千对七千,这场仗根本没法打啊!就算加上那些雷霆武士,也不可能挡住巨人军队的。   “后面的援军多久能够到达?”鲍伯问道,眼下的情况,不必马克休斯告诉他,鲍伯自然能看得出来。他也知道,在野外,想要挡住巨人族部队是件非常难的事情。   “在我这支部队后面,还有两支纵队的重骑兵,其它的全是步兵。”马克休斯说道。   “这样啊!难道西方军团的骑兵全被消灭了?”鲍伯问道,西方军团不可能拥有两支纵队的重骑兵,因此他才会如此问道。   “不知道,在开始交战的时候,西方军团已经被打乱了,骑兵的马快,他们目前在什么地方,没人知道,也许逃到中央郡去了。”马克休斯苦笑道。   “只要等步兵上来,他们一样跑不了。”奥斯曼自信的说道,巨人族虽然还有七千人的军队,可他们都是败兵,士气上会差很多的,而且后面的步兵,至少也有五六万人,怎么可能会怕这点巨人武士?   “步兵?如果我们无法有效的挡住他们前进的脚步,步兵永远只能追在他们的后面。”马克休斯说道。   “为什么?”奥斯曼奇道,虽然西方军团无法同第一军团相比,可他们也是正规的军团,急行军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奥斯曼,你不知道,这些巨人族的战士,虽然不能骑马,可他们的耐力是一流的,他们可以一直不停的跑,三天三夜不用休息,而且速度也绝对不是我们人类战士可以相比的。”鲍伯也有些发愁了。   “是啊!我们是轻骑兵,只比他们晚出发半天多一点,可一直追了三天才追上来,这时候步兵应该连我们一天的路程都没有走完呢!”马克休斯点了点头说道。   蛮荒七族,每一族都有自己的特点。七族的战士,普遍都比人类战士要强上一些,就算是最差的狼族、聚甲族和利爪族的战士,也可以一对二的战胜人类战士。   “食物,他们缺少食物,难道说巨人族的战士可以几天都不吃东西吗?”奥斯曼想起了在要塞外面巨人族营地里看到的那个小型牧场。   “当然不可能的,但巨人族的生存能力极强,只要是肉,什么样的都可以吃,而且不必像我们人类那样一定要吃熟的,他们可以直接吃生食的。”鲍伯解释道,他已经明白奥斯曼的想法了,不过那对于巨人族是没有用处的。   在守卫要塞的两个月时间里,他也多次想过断掉巨人族的食道,可他发现,那根本是没用的,除非把巨人族的军队全部围起来,否则他们有太多的办法找到可以吃的东西。小到老鼠,大到老虎,他们无所不吃,甚至连尸体也不放过。   “我有一个想法,不知道对不对。”马克休斯想了想说道。   “说说看。”奥斯曼说道。   “看这里。”马克休斯打开地图,指着一条河流说道。   行军地图,奥斯曼看过,也从迈克尔公爵那里学习过,可不知道为什么,奥斯曼这次看的时候,感觉特别的累,而且总觉得有些不对头,却又说不出来。   这只是普通的行军地图,西方郡的主要山川、河流都绘在上面,位置也没什么错误,可为什么自己看着别扭?奥斯曼一时之间,也想不出原因来。   事实上,这张地图他以前就看到过,而且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同。那还是在南方郡迈克尔公爵家里学习行军地图时看到的。虽然菲格帝国的领土相当的大,却只分为五个郡,因此,奥斯曼是很容易记住的。   奥斯曼摇摇头,将自己脑子里一些奇怪的想法甩掉。这段日子以来,他发现自己的奇思怪想越来越多,有时候自己都感觉莫名其妙。   “这是清流。”鲍伯看着马克休斯手指的地方说道,西方郡的地理,他还是比较了解的,特别是前不久的时候,才从这里经过。   “我想利用这里的水,就算不能给巨人族带来伤害,至少也要给他们制造些麻烦。”马克休斯说道。   这条河,奥斯曼也路经过,马上皱起了眉头,这是水攻。可西方郡的河流虽多,却都很小。自己带队过清流的时候,是骑着马过来的,河水只到马肚子,而且河水很缓。   想要利用河水,只能靠筑坝,但清流的河面相当宽,就凭自己身边这些骑士,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的。   “只怕不行,河面太宽了,可水却很浅。”鲍伯摇了摇头,清流算是比较大的河流了,可用它来对付巨人族,不会有什么用处的。   “我知道,但在这时,有一处比较窄的地方,只要三千人马,一天半的时间,应该足够用了。”马克休斯说道。   “一天半?我们根本没有这个时间,我们现在还在巨人族部队的后面呢!”鲍伯说道,休息三个时辰之后,谁知道那些巨人族已经跑到哪去了。   “河流太远了,我们全力赶路,也需要两天的时间才能赶到,再加上修坝的时间,至少需要三天半,那时候巨人族早已经过河了。”奥斯曼也说道。   “我知道这些,你们想想,迈克尔公爵大人如果想设伏的话,以他手里的人力、物力,最理想的地方在哪里?”马克休斯问道。   鲍伯和奥斯曼在地图上扫了几圈,对这张地图,他们同样不陌生。西方郡是帝国的主要产粮地,这里几乎没有山,全是一马平川的平原,因此想要找一个设伏的地方,相当的不容易。   “你的意思是说,公爵大人也会看中这个地方?”奥斯曼问道。   “有这个可能,可父亲大人手里的兵少了些,只怕想要筑坝,时间上有些来不及了。”鲍伯点了点头说道,同时已经明白了马克休斯的意思。   “看来我们只能赌一把了,派两个大队去,如果公爵大人真的在那里,加上这两千人手,就差不多够用了。”奥斯曼抬起头说道。   “如果我们判断错了呢?”鲍伯也抬起头来。   “如果我们错了,只能看着这些巨人族逃掉了。”马克休斯很无奈的说道。   “只好这样了,我们人手太少,而且这里也没有好的地形供我们利用。”   连续奔驰了两个时辰,远远的已经看到了巨人族的大队,奥斯曼心中一震,这次看到的数量已经多了很多,看起来足有七八千人,看来巨人族的后续部队已经赶上来了,这些家伙跑得还真不是一般的快。   “分头行动。”奥斯曼看了一眼鲍伯说道,鲍伯点了点头,带着两千骑士加快了速度,绕过巨人族的部队,继续前进。   “我们也开始吧!”马克休斯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嘴唇说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带着四百名骑兵,手持重弩,向最后的一支巨人部队发起了进攻。马克休斯和担丁,每人带一支大队,向两侧奔去,另一支大队作为支持后备用。   巨人族的将军看来已经到了,这次他们应对的很聪明,分出两支五百人的队伍,让两侧的骑兵不敢靠近。   跑在最后面的巨人族部队马上加速,随后一支五百人的部队,居然手持巨盾,反身迎向奥斯曼。   “巨人族也会用盾?”奥斯曼有些迷惑了,看来自己真的把这些蛮族当成野人了,事实上他们相当的聪明,并不比人类差多少。   巨人族的巨盾足有三米多高,宽一米半,足以挡住巨人族那庞大的身躯,当五百面巨盾排在一起的时候,几乎没有任何的缝隙留给奥斯曼,重弩的作用根本无法发挥。   虽然重弩的力量很强,特别是在两三百步这样的近距离上,可奥斯曼只看了那巨盾一眼,就知道这样的盾足以抵挡重弩射出的箭。   军队的重弩,主要的作用是在人类的战争之中,从没有想过,面对巨人族的时候应该起什么样的作用。巨人族的盾牌,绝对不可能出现在人类军队之中的,也没人拿得动它。   巨人族的大队,脚下毫不见慢,继续前进,就凭这一千五百人,足以挡住三千人类骑兵了,如果硬来,他们有足够的力量将奥斯曼这些人全部吃掉。   “真是头疼。”奥斯曼放下手中的重弩,喃喃自语道。   “大人,我们是否继续进攻?”身后的一名中级骑士问道,看着眼前由巨盾组成的一道盾墙,他知道,昨天的办法看来是用不上了,可这位年轻的大人,居然发起呆来。   “不,这样进攻不会有用处的。”奥斯曼说道。   看到远处马克休斯和担丁同样没有得手,奥斯曼有些急了,这样可不成,这些巨人族真的与人类不同,他们居然可以不休息的连续奔跑,在没有得到准确消息以前,他们必须要拖住巨人族部队的脚步。   “绕过他们,向左冲,先用弩,再用骑枪。”奥斯曼命令道。   靠着骑兵自身的机动力,奥斯曼带着四百骑士,绕过最后面的五百名巨人盾牌手,向左侧的五百名巨人武士冲去。在他们的不远处,担丁正带着一千人不停的奔驰着,这五百人让他们一时之间无法下手。   “射!”奥斯曼大吼一声,射出手中的弩箭,同时上箭再射,短短的两百步内,射出三枝弩箭。跟在他后面的骑兵,也将自己手中的弩箭射出,接着端起骑枪。   今天的情况不同,后面那五百名持盾的巨人武士,紧紧跟在后面,让他们没有了回旋的余地,只能继续前进。   他们都明白,只有冲过前面的这些巨人武士,才能到达安全的地方,回头的路已经没有了。不过眼前的五百名巨人武士是背对自己的,而且他们手中也没有令人无处下手的巨盾,这让他们感觉压力小了很多。   奥斯曼也抽出了黑豹,将刀柄同刀鞘接在一起,虽然还是不如骑枪的长度,却很适合马战。   “糟糕!”奥斯曼小声叫道。   看到奥斯曼带着人,正向自己眼前这队的巨人武士冲锋,担丁也不示弱,带着自己的一千马队,开始冲锋。他是名雷霆武士,战斗力自然是没有问题,可作为一名指挥官,显然是不合格的。   也许是出于对雷霆武士的尊敬,那名大队长并没有提出反对的意见,可对于他们来说,冲锋的确是个非常糟糕的选择。   奥斯曼是向背对自己的巨人武士进行冲锋,而且只要冲出去,他们这四百人就有了回旋的余地,就安全了。   担丁那边却不是这样,他们不单是正面冲锋,而且冲过去之后,还要面对后面跟上来的五百名盾牌手。   骑兵在冲刺的时候,速度已经加到最快,而且距离还很远,对方不可能听到这里的叫喊声到底是说些什么。奥斯曼只能眼一闭,继续冲锋,如果冲不出去,自己这四百人也将完蛋。   奥斯曼将黑豹高高举起,如同闪电一般划落,将一名巨人武士一劈两断,闪过两柄战斧,向另一名巨人武士挥动手中的长刀。   后面的骑士紧紧跟在他的身后,形成一个尖锐的箭头。个体的差异,被整体的合作减少了很多的差别,可即便是这样,依然不断有骑士落马。   战斗力相差的实在太多了,骑士们通常只有机会刺出一枪,至于是否能够起到作用,大半靠的是运气了。这些巨人武士,不但力量比人类骑士大得多,而且他们的动作也相当的灵活。   架开两柄战斧,另一柄战斧已经到了奥斯曼的胸前,可他已经没时间闪避了。从身上的甲冑,奥斯曼可以看得出,这柄战斧的主人应该是一名巨人族的将军。   由于他们是由背后冲杀进来的,前面担丁由正面冲锋,因此这名巨人将军是背对着奥斯曼的,他只来得及回手挥动战斧。   击向奥斯曼胸前的不是斧刃,而是厚重的斧背。奥斯曼将自己的身体尽可能的向马背上躺去,这还是行军路上,从骑兵那里学来的技能。   可还是慢了一点,厚重的斧背在奥斯曼的胸前扫过,几乎贴着他的鼻子滑了过去。奥斯曼感觉身上一紧,胸前猛的一震。   一阵“啪啪”之声传来,胸口一阵阵的发闷,大嘴一张,一口鲜血飞喷了出去。跟在他身后的几名骑士大惊,挥动刺枪,向那名巨人将军刺去。   战斧扫动,将四柄重达六十多斤的刺枪荡开,巨人将军向后退去,闪入巨人武士之中,同时手中的战斧不停,继续向其它的人类骑士下手,动作敏捷之极。   “大人,您感觉如何?”两名骑士带马紧贴着奥斯曼,以防止他从马上落下去,现在必须一口气冲出去,落入巨人武士之中,想救援几乎是没有可能的事情。   五百人的部队,几乎是没有纵深的,几息之间,奥斯曼所带的这队骑士已经冲了出来,四百人的部队只有三百多人跟了出来,一百名骑士在几息之间战死在杀场之上,这还是从背后冲锋的结果。   奥斯曼深吸一口气,只觉得全身舒畅,从没有如此舒服过。胸口处,一股股热流传遍全身,连他自己都能感觉到,自己一定是红光满面。   真是奇怪了,自己被人打了一斧子,居然如此舒服?奥斯曼无法明白,可事实就是如此,他感觉自己全身充满了力量。   低头一看,胸甲已经被扫成碎片,可见那柄战斧的威力有多大,仅仅是扫了一下,便有如此的结果,如果正面击中,以奥斯曼的强壮,也会被砸成肉泥。   随手将碎掉的胸甲脱去,奥斯曼发现里面的树脂甲,居然也被打裂了,这身树脂甲已经很薄了,却韧性极强,一直无法完全除去。   “大人,您看。”身边的骑士指着战场叫道。   奥斯曼马上将自己的事情放在一边,向战场看去。担丁此时已经陷入了苦战之中,正面冲锋的损失虽然不小,还不算什么,因为有奥斯曼这支部队的夹击。虽然担丁的手下损失了两百多人,却也给巨人族部队带来了相当大的损失。   “真的糟糕,如果有手榴弹就好办多了。”奥斯曼喃喃自语道,突然一惊,奇道:“咦?手榴弹?那是什么东西?”   奥斯曼非常惊讶,自己居然说出那么莫名其妙的话来,更不知道自己口中的手榴弹为何物,只是觉得,如果有了这东西,眼前的战事就会容易许多。   第十章   当担丁冲过这队巨人武士时,才发现后面紧跟上来,手持巨盾的巨人武士。担丁知道自己的麻烦大了,对于骑兵而言,向前冲锋容易,想后退却难了很多。   不要说后面还有三百多名巨人武士,就算后面是空地,让八百名正在全力冲刺的骑兵停下来,已经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持盾的巨人武士,看到眼前的马队,兴奋的嘶吼着,右手抓着战斧,不停的拍打着左手中的巨盾,向前奔跑着迎了上来。   巨大的盾牌、强劲的体力,虽然被骑兵强大的冲击力撞得不停后退,可他们依然有效的挡住了骑兵前进的脚步。   速度是骑兵的生命,失去了速度,这些骑兵甚至还不如步兵灵活,包括担丁在内的所有骑士,马上陷入了苦战之中。   几息之间,担丁的部队已经少了一半,个体的战斗能力,人类士兵比起巨人武士来说,实在是差得太远了。   “跟我冲!”奥斯曼大叫一声,挥动着黑豹,现在他只能硬着头皮打冲锋了。   那队被冲散的巨人族部队已经重新集合完毕,他们并没有加入屠杀之中,而是小心的盯着奥斯曼这支队伍,看来巨人族的那位将军还是很有头脑的。   五百名巨人武士,面对八百名停下脚步的骑兵,战斗已经没有什么悬念了,用不了多久,那些骑兵全都会成为斧下的亡魂。   奥斯曼连续冲击了三次,损失了一百多人,却只能给巨人族增加不到二十名的伤亡,更不用说冲过去了。   看看身后的骑士,大多带着些伤痕,人数已经不足两百人了,而那队巨人武士,依然拥有三百人的实力,他们根本不可能冲得过去。   一阵阵喊杀声,从手持巨盾的巨人武士后面传来,作为后备的一个大队,在大队长的带领下,开始冲击巨人族的后方。   四人对视一眼,不由的苦笑了起来,今天这场战斗,可以说是完全失败。三千四百人的骑兵,损失了一千一百多名,而巨人武士损失不足三百名。   这样的战果,如果在开战的时候,也算得上相当不错了,可经历过战火的四人,对这样的战果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   更何况,他们本身的任务根本没有完成,今天一天下来,他们根本没能让巨人族的速度减慢一点。除了后面的一千五百名巨人武士外,巨人族的大部队早已经跑得没有踪影。   “这样下去可不行,我们的力量越来越少了,今天损失了三分之一的人手。”鲍伯轻叹一声。   担丁满脸通红,沮丧的摇摇头,今天大部分的损失都是他的错误指挥造成的。他所带的那支骑兵大队已经被打残了,一千名骑兵,活着回来的只有两百名左右。   “休息一下,我们也去清流,在这里,我们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了。”奥斯曼抬起头说道。三千四百人本身已经不会对拥有七千人的巨人族部队起太大的作用,更何况今天损失了这么多的人手。   “好吧!但愿时间还来得及。”马克休斯说道。   “奥斯曼,看来你们的麻烦不小。”卡尼尔迎上来,看着奥斯曼身后的部队。   “我们没能挡住巨人族的部队,这里的情况怎么样?”奥斯曼问道,这已经是两天之后的事情了。   “还好你们派来了两千人,否则根本来不及的,只要再有半天,应该可以了。只是现在这个季节,水量不大,最多只能给巨人族带来些麻烦,不会是致命的。”卡尼尔说道,神色却很平静。   “公爵大人还有别的安排?”马克休斯看了看卡尼尔问道。   “是有一些,但也只是尽力而为罢了,你们好好休息一下,探马来报,巨人族半天之后就会到来,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卡尼尔看了一眼马克休斯说道,第一军团果然厉害,一名纵队长,居然也有此见识。   清流的河水很明显浅了很多,看来上面的坝已经大体上完工了。过了清流,大约两里的路程,奥斯曼等人看到了一条宽四米,无限延伸的浅沟,深度大约只有半米左右。在沟里面,已经注满了青黑色的液体。   “是桐油?火攻?”马克休斯奇道,他可以一眼看得出,里面倒的确实是桐油,可这样的火攻根本没用的,难道巨人族白痴到会往这样的火沟里跳?   “看那边。”卡尼尔指着不远处说道。   “那里没有沟?”奥斯曼看了一眼,不远处,有大约五十米的空地,那里没有浅沟阻挡。奥斯曼点了点头,他已经明白迈克尔公爵的意图了。   “是的,五十米宽的距离,我们有六千多人可以守在那里。”卡尼尔说道。   “这沟有多长?”鲍伯问道。   “五里路,一直接到清流河边。”卡尼尔回答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虽然不是很远,但已经足够了。中间给巨人族留出了一道口子,这些好战的巨人族,从没将人类战士放在眼里,看来那里将有一场血战了。   五十米宽的地方,有六千多人在守卫,其中还包括两名魔法师和六七十位的雷霆武士,想要守住应该不是很难的。   当然,巨人族部队可以绕道,但相信迈克尔公爵不会让他们那样容易成功的,在这里的目的,只是为了阻挡巨人族,拖延时间,只要后面的大部队上来,一切都容易解决了。   对于连续奔驰了两天的骑兵队来讲,半天的时间根本不够让他们恢复的。但远处已经阵阵烟尘,让他们知道大战在即,他们已经没有更多的时间休息了。   先到这里的骑兵,比他们还累,不但要筑坝,同时还要挖火沟,运送物资,一直也没有休息的时间。   还好,马其特要塞里的物资非常充足,因此他们不必为了桐油发愁,除了倒在火沟里的桐油之外,迈克尔公爵还在火沟后面五里处,正派人挖掘第二道火沟。   “雷霆武士,二十人一队,每队带领一千名士兵,两个时辰一班。另外,鲍伯你负责水坝放水,马克休斯你负责火沟的尽头处,巨人族在这里受阻后,他们一定会想办法绕行的。在火沟两边,我准备了足够用的引火之物,如果他们出现在那里,你需要点燃大火,他们走到哪,你就要点到哪里,让他们以为火沟是没有尽头的。”迈克尔公爵沉声说道。   众人应道,已经没有时间让他们讨论了,巨人族的部队前锋已经肉眼可见。这些不骑马的家伙,速度居然不比骑兵慢多少。这让众人很担心,看来后面的援军,一时半会只怕是跟不上来了。   虽然这里已经有所准备,可时间太紧了,因此准备的并不充分,到底可以阻挡巨人族多久,谁也没有把握。   西方郡一马平川,本就不适合打阻击战的,更何况是面对巨人族的部队,这个难度就更大了。   巨人族的部队,在清流的对面停了下来,开始找东西吃,看来他们准备休息一下。   “看来他们不会马上进攻的。”奥斯曼说道。   “是的,对面的巨人将军头脑很不错,他们已经连续赶了五六天的路,如果没有足够的休息,是没体力进攻的。”鲍伯点头说道。   “我们要不要骚扰一下他们?”卡尼尔问道。   奥斯曼和鲍伯同时摇头,他们太清楚巨人族的战斗力了,自己这里的兵力太少,根本不会对他们造成伤害,一个不小心,还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等,让我们的部队抓紧时间,好好休息,他们比巨人武士更累。”迈克尔公爵说道。   的确,这几天来,留在这里的部队,一直不停的在筑坝、挖沟、运送物资、准备武器和陷阱,每天只有一两个时辰的睡眠。跟奥斯曼回来的部队,同样是两天两夜连续行军,除了给马休息的时间外,他们一直在赶路。   黄昏时分,巨人族部队动了起来,很快形成三个梯队。看来这些巨人武士的进攻虽然有些凌乱,却也不是完全没有章法。   “第一梯队就有三千人,看来他们准备一举攻破防线了。”奥斯曼看着远处的巨人族部队,喃喃说道。   虽然早已经想到巨人族已经不能再等下去,可奥斯曼还是无法想象,巨人族的军队居然连试探也不作,就准备强攻了。   如果是在其它的防线上,也许这对于奥斯曼是一个好消息,但这里不同。清流的河面虽然有近百米宽,但水量并不是很大,几里外的水坝是早上才建好的,一天的时间里不会聚太多的水,威力自然会小很多。   “准备战斗,我来挡第一波。”奥斯曼和卡尼尔几乎同时叫道。   “还是我来吧!你已经够辛苦的了。”卡尼尔看了奥斯曼一眼说道,他还有些不放心。已经见识过奥斯曼的能力,对于他的力量和速度,卡尼尔还算满意,但他的武技还是太差了。作为一名骑士,他已经算是相当出色了,但在巨人武士面前,这些还远远不够。   对面的巨人族部队里,发出一阵巨大的嘶吼声,从第一梯队里,冲出大约一千名巨人,看来他们并没想一次将第一梯队全部投入战斗。   奥斯曼看了一眼不远处的迈克尔公爵。按老公爵的教导,现在不是放水的好时间。不过他们面对的是巨人武士,不是普通的人类骑士,虽然只有一千人,可他们的冲击力量不亚于几千重骑兵。   “这样不行!先放水,只能淹一千人;先点火,他们就会知道只有五十米的空地。”鲍伯也紧张了起来。   “骑兵队,跟我来!”奥斯曼一咬牙,翻身上马,大声叫道。   不远处的迈克尔公爵向奥斯曼点了点头,同时指示另外两支骑兵大队。现在只能用骑兵的冲击力对抗一下,用三千骑兵对付一千巨人武士,实力上还是有一定差距的,但迈克尔公爵已经无法再派出更多的人手了。   鲍伯和担丁也翻身上马,跟在他们后面的是四十位雷霆武士,他们本是被分配在后两批阻击大队里的。   “投石车,发射!”迈克尔公爵叫道。   由于需要大量的人手筑坝以及挖火沟,因此运送物资的人手就少了许多。像投石车这种大威力的武器,只运来五辆,除了起一点威慑作用外,是没有多大杀伤力的。   几块石头稀稀落落的投向河对岸,一个巨人也没砸到,仅仅让巨人武士迟疑了一下,又继续加快了脚步。   “重弩准备!”迈克尔公爵再次叫道,重弩在马其特要塞里多得是,这次带来了一千多具,足够他们使用的了,如果是在要塞里面,这一千具重弩,就已经足够挡住这些巨人武士了。   “发射!”   一千枝弩箭,向巨人族散乱的战线射去,紧接着开始上弦上箭,准备第二次齐射。迈克尔公爵摇了摇头,看来平地上用重弩,效果差太多了,只射倒不到二十名的巨人,除非射中要害,否则这些巨人根本不当回事。   当第三批弩箭射出之后,奥斯曼知道该自己上场了。两腿一夹战马,率先冲了出去,鲍伯和卡尼尔紧紧的跟在他的后面。自从听到他在阻击时拚命的表现,让迈克尔公爵很不放心,特别叮嘱两人看好他。   奥斯曼的马速度越来越快,双手挥舞着黑豹,感觉全身充满了力量。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两天前被那名巨人将军的战斧扫到胸口之后,他发现自己不但没有受伤,反而全身都沐浴在一种极舒畅的状态之下。   按手中黑豹的份量,奥斯曼知道,自己的力量并没有增加,但那种全身都是劲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手中的黑豹,如同手臂的延伸一般,灵活无比,这样的感觉是以前从没有过的。   不单单是身体的变化,当时的一瞬间,他感觉自己头脑中闪过无数的东西,但过后却一点也想不起来,只是感觉如果有手榴弹就会很容易作战,可手榴弹到底是什么东西,他完全不知道。   时间太紧迫了,虽然奥斯曼的体力要比普通骑士强很多,甚至不弱于雷霆武士,可每天只睡半个时辰,还是不够用的。他实在没有时间仔细的分析自己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一切只能等到这场战役结束之后再说了。   让奥斯曼更加奇怪的是,胯下的战马,今天似乎也异常的兴奋,这是很少有的事情。他知道,自己的体重一般,还不至于给战马带来影响,黑豹的重量虽然可比战斧,但相对于满身铁甲的重骑兵来说,他的份量还算是轻的。以前自己骑的马,总是对自己很不友好,只能凭借着自己强大的力量勉强控制牠们,但今天却大不相同。   百步的距离,刚好够胯下的战马将速度加到最大的程度。奥斯曼手中的黑豹,恍若一道黑色的闪电,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带着一溜残影,将一名巨人武士的头颅砍飞。   如此的轻松,让奥斯曼感觉不到自己曾经使用多大的力量。而且刀的速度之快,比自己以前要快至少两倍,这可是他从没有达到过的速度。   紧接着,奥斯曼手腕一翻,刀刃向上,横着扫出,将另一名巨人武士拦腰斩成两段,那名巨人武士甚至来不及作出任何的反应。   两个动作一气呵成,如行云流水一般,纯出自然,连奥斯曼也不知道,为何自己能够作出如此完美而自然的动作来。   紧跟在他身后的两人,对视一眼,在对方的眼中,看到了同样的惊讶。奥斯曼的动作,浑然天成,以他们从雷霆珠中得到的经验,居然看不出是属于哪种刀法,即便是雷霆武士,也从未有过如此利落的刀法。   奥斯曼胯下的战马冲出三步,已经有七个巨人武士倒在奥斯曼的刀下,他甚至没感觉到自己使用多少力气,就算打上一天一夜也不会有任何的问题。   “吼……”一名巨人将军跳了起来,本就有三米的身高,再跳起两米多高,加上高高扬起的战斧,高度差不多有骑在马上的奥斯曼一倍。   战斧从高处落下,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借着下落的力量,劈向奥斯曼的头顶。   战斧离奥斯曼的头顶尚有两尺的距离,奥斯曼已经感觉到一股逼人的气劲。身体向左侧一闪,刀头点在斧面上,借着扭动身体的力量,将战斧拨歪,沉重的战斧并没有让奥斯曼耗费太多的力量。他突然发现,自己似乎找到了掌握力量的方法。而这一切,纯出自然,自己也从没有学到过这些。   “吼……”奥斯曼兴奋的大声吼叫着,声音如此的像愤怒的猎豹,两腿用力,从马头上方跳了起来,放弃了坐骑,冲入巨人武士之中,刀光所过之处,血花飞溅,残肢断臂。   鲍伯一看不好,奥斯曼打出火来了,根本忘记了指挥的事情。虽然身后有三千铁骑,但对方还有六千巨人武士没有投入战斗,距离都不是很远,最近的不足五百步。   “卡尼尔大师,帮我抓他回来,骑兵队跟着我。”鲍伯大声叫道,带着骑兵,顺着奥斯曼杀出的缺口,绕着圈往回冲去。   看到刚才奥斯曼的表演,鲍伯知道,奥斯曼的战斗力已经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至于他是如何作到的,现在不是问的时候。以自己的能力,很难将奥斯曼带回来,只有让身手最强悍的卡尼尔大师出手了。   卡尼尔几个起落,已经到了奥斯曼的身边,右手挥动两次,两名巨人武士无声的倒下,甚至没人看清他手中的雷霆刀。   “奥斯曼,跟我来,现在还不是杀的时候。”卡尼尔大声叫道,同时挡开两柄战斧,踢飞一名巨人武士。   奥斯曼的头脑马上冷了下来,自己在作什么?带着队伍冲锋,自己居然弃马杀了起来,只是他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如果不痛快的大杀一番,只怕血管都会爆掉。   “大师,你和鲍伯指挥军队,我一会就来,现在停不下来了。”奥斯曼大叫了起来,手中的黑刀越舞越快,连卡尼尔都有些看呆了。雷霆武士之中,只有大师级人物,才可能有如此快的速度。   “发生了什么事情?”卡尼尔大叫着,帮助奥斯曼挡住一面的敌人。   “我不知道,我就是想杀,杀,杀……”随着三声大吼,三名巨人武士被黑刀切成无数段,以奥斯曼为中心,四周一片血雾,夹杂着肉块碎肠。   卡尼尔一边应付着四周越来越多的巨人武士,一边向奥斯曼看去,只见他全身沾满了血肉,头发上还挂着一小段肠子。最让卡尼尔心惊的是,奥斯曼的那双眼睛无比赤红,身体却轻盈无比。   在两名巨人将军的夹攻之下,几息之间,奥斯曼令对手一死一伤,还砍倒了至少五名的巨人武士,速度之快,连卡尼尔大师也自叹不如。   “我们该走了。”卡尼尔大声叫道,他已经看到,在鲍伯的带领下,骑兵队已经有一半绕回了火沟,后面的部队也紧紧的跟着。   巨人部队也正在集结,刚才骑兵的冲击,虽然给他们带来的伤亡并不是很大,但本就散乱的阵形,早已经被冲得七零八落。   卡尼尔同时还看到,后面的三千巨人武士已经向这里冲了过来,在他们的后面,另一支两千人的队伍也开始前进,看来巨人族准备总攻了。   第四集 无名森林    第一章   对于指挥,卡尼尔虽然并不是很懂,可是他知道,只要那三千名巨人武士冲到清流的一半,迈克尔公爵就一定会下令掘坝放水的,两人已经不能再纠缠下去了。   “走走走……”奥斯曼吼叫著,似乎有些不甘心,三步一回头的向来路撤去,只要在他身体四周三丈以内的巨人战士,都无法逃脱他手中的黑豹。   “孩子,你怎么了?”迈克尔公爵下达完掘坝放水的命令,立刻迎上满身是血的奥斯曼,关切的问道,另一边的鲍伯也跑了过来,他带领著骑兵队,已经撤了下来,损失了大约四百名骑兵。   “我很好,我没事啊!”奥斯曼依然有些不甘,回过头去,狠狠的盯著那些正在集结的巨人战士。   “你真的没事?”卡尼尔皱著眉头问道,谁都看得出来,奥斯曼有事,而且看起来事情还不小。   “我真的没事。”奥斯曼说道,全身一软,眼前一片漆黑,接下来的事情就全都不知道了。   全身火热,如同身陷火炉之中,奥斯曼慢慢的睁开了眼睛,入眼一片血红。那是真正的火焰,虽然距离还很远,可他依然能够感受到那火焰的温度。   那一阵阵干热的空气之中,带著浓浓的血腥气味,夹杂著烤肉的焦香味。不必看到,奥斯曼也知道,那绝对不是烤猪。   奥斯曼翻身站了起来,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全身,没有感觉到任何的不适,甚至有一种说不出的轻松。   “奥斯曼先生,您醒了。”身边一名全身缠满绷带的人问道,手里还提著一柄雷霆刀。奥斯曼认出他,是跟随自己一起到马其特的一名雷霆武士。   “是的,现在战况如何?”奥斯曼问道,活动了一下身体,进一步确认自己没有任何的不妥之处。虽然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事情,可他也知道,自己好像出了点问题,只是暂时他还找不出是哪里。   “支援部队已经到了,两万重骑兵,但我们也快顶不住了。”那名雷霆武士说道。   奥斯曼跳上一匹马,向远处看去。果然,在巨人族部队的后面,烟尘滚滚,喊杀连天,随著重骑兵成建制的冲锋,连大地都在颤动著。   再看近处,火沟早已经被点燃不知道多久了,火沟四周的地面,被烧得赤红,正面那五十米宽的通道上,尸体堆集如山,有巨人族的,更多的却是人类战士的。   卡尼尔头上缠著一圈绷带,带领著最后活下来的一千多名战士,正努力的搏杀著。在他的对面,大约有七八百名的巨人战士,后面则再也看不到巨人族的援军,看来巨人族在前后夹击之下,同样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我们还有部队吗?”奥斯曼抽出黑豹,回头问道。   “没有了,全都在这里了。”那名雷霆武士摇了摇头说道,他的腿伤很重,因此被留下来照顾昏迷不醒的奥斯曼。   “我去战斗,你没问题吧?”奥斯曼问道。   “快去吧!只要能顶住他们,我们就胜利了,小心那个矮个子,他很厉害。”雷霆武士提醒道。   “知道了。”奥斯曼向战场跑去。   砍倒几名杀红眼睛的巨人战士,奥斯曼靠到了卡尼尔身边,看来他已经快支持不住了,身体不由自主的在颤抖著。   “你去休息,这里有我。”奥斯曼叫道,卡尼尔已经不知道战斗了多久,奥斯曼一直没来得及问。   “好的,小心那个矮子。”卡尼尔叫道,慢慢向后退去。   虽然接连砍翻了十几名巨人战士,可奥斯曼却发觉事情越来越不妙了。身后的战士们已经相当的疲惫,本身的战斗力又不如巨人战士,现在他们全是凭著本能在战斗,凭著血肉之躯在挡巨人战士前进的脚步。   “真见鬼,为什么要挡住他们,他们只有不到一千人。”奥斯曼边杀边疑惑道,就算放过这些家伙,也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在他们的后面,根本看不到巨人族的援军,应该已经被重骑兵缠住了。   “奥斯曼,想办法杀过去。”鲍伯不知道从哪钻了出来,全身是血,看著他身上的布条,应该是受过多处的伤才会这样。   “为什么不放他们过去?”杀退两名巨人战士,奥斯曼问道。   “巨人族绕过去一千战士了,担丁正带人挡著他们,我们的时间不多了,他们挡不了多久。”鲍伯勉强架开一柄战斧,好在那名巨人战士的力量也消耗的差不多了。   “真糟糕!”奥斯曼轻声说道。   “为何不撤退?我们有马。”奥斯曼大声问道,四周各种声音太多,他不得不大声叫喊。   “不行,我们伤员太多了。”鲍伯也同样大叫道,将一名巨人战士砍伤击退。   “我应该怎么作?”奥斯曼问道,他刚刚醒来,对于战场上的情况还了解的不多,只知道自己这里伤员太多,根本无法带著他们撤走。   “杀了那个矮子,我们到火沟对面去,我们的步兵也到了。”鲍伯大喊著,跑到另一边,那里已经快支持不住了。   看了一眼火沟的对面,奥斯曼已经看到了第一军团的步兵,人数不是很多,大约有一千人左右。眼前这六七百的巨人战士,被两面夹攻,已经无路可退了,可他们的士气却依然旺盛。   矮子,已经有三个人提醒自己了,巨人族里也有矮子?奥斯曼有些不解,不过从三人的口气之中,奥斯曼自然听得出来,这个矮子应该很厉害,甚至鲍伯认为他是冲出去的关键所在。   当奥斯曼将周边的十几名巨人战士杀光之后,眼前一阵骚动,本来挡在奥斯曼面前的两名巨人将军露出一脸喜色,带著自己的人向两边分开,露出一条通道来。   一个身影如旋风般冲了进来,听著四周巨人战士的吼叫声,看了一眼奥斯曼,一脸的不屑。   原来真是个矮子,奥斯曼几乎笑了起来。那人的身高居然比奥斯曼还要矮上一截,在高大的巨人战士面前,他甚至只到那些战士的腰部。与巨人族已经交战了有些时日,因此,奥斯曼还是从他的脸上看出了巨人族特有的形象印记。   别看他个子在巨人族之中,绝对是个侏儒,但种族却是不会错的。奥斯曼看不懂巨人族的甲胄,只能看出他与普通的巨人战士之间的不同。   虽然不知道他在巨人族之中的身分,但从三个人口中得到了警告,又见那两名不弱的巨人将军居然一脸的笑容,奥斯曼已经提高了警惕。   先前那一觉他不知道睡了多久,不过现在奥斯曼的感觉依然很好,就像他昏迷前一样,全身都有一种使不完力量的感觉。   “来吧!小子,让我见识一下你的厉害。”奥斯曼向那矮子勾了勾手说道,也不理会对方是否能听得懂。   站在奥斯曼四周的人类战士,纷纷向奥斯曼靠了过来,虽然一脸的恐惧,却很坚定,看来这些战士早已经见识过这名矮子的厉害。   矮子手中的武器与他的同伴不同,九成的巨人战士都是使用巨大的战斧,可他的手中却提著一段铁棍,只有一米半长,上面全是血迹,早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   “嗷……”矮子一声吼叫,声震十里,不见他作势,身体已经到了奥斯曼的眼前,在奥斯曼眨眼之间,铁棍已经到了他的头上。   “好快。”奥斯曼心中说道,几乎是凭著本能,黑豹倾斜著向上挡去,矮子的速度居然比雷霆武士还要快上几分。   准确的角度,将铁棍上的劲力卸去了大半,可奥斯曼还是感觉全身巨颤,矮子的力量远远超出了奥斯曼的想像。一向自认力大惊人的奥斯曼发现,这矮子的力量至少比自己高出两倍来。   难怪连卡尼尔这样的大师都一再提醒自己,只怕雷霆武士在他的面前,也同样占不到半分便宜。   如果是以前的自己,只这一棍,手中的黑豹就得被击飞。可自从几天前,被那名巨人将军的战斧扫到前胸之后,自己的战法忽然间被改变了,连奥斯曼自己都不知道为何会这样。   但这种战斗的方式,却最为省力,对付那些巨人战士,几乎不用出力,就可以轻松的战胜。刚才的一刀,也全是藉著那种省力的打法,否则自己手中的黑豹早已经被砸飞了。   心里想著乱七八糟的事情,可奥斯曼的手下却一点也不慢,挡住了铁棍之后,在矮子吃惊的一瞬间,黑豹向左侧砍去。   眼看著黑豹的刀锋砍进了矮子的身体,奥斯曼却觉得大大的不妙,两手握住黑豹,向头顶举起,身体向前扑去。   “当”的一声巨响,奥斯曼手中的黑豹几乎握不住,刚才自己砍中的只是那矮子的残影,不知何时,他已经转到了自己的身后。   就地一滚,黑豹接著劈出三刀,完全是凭借著本能的反应,奥斯曼甚至没有看到矮子的身影。   “哇……”身后传来一阵怪叫,奥斯曼随著滚动的力量站起身来,将黑豹横在胸前。   矮子的身体这时候才从空中落下,站在离奥斯曼大约十步之外,有些好奇的看著奥斯曼。大概他一直没有遇到过真正的对手,而奥斯曼的反应之快,力量居然可以同他相比,也让他对奥斯曼大感兴趣。   “他太快了,根本看不到他。”奥斯曼心中想道,心里升起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右手持刀,刀刃从左腋下指向身后,左手背在背后,奥斯曼摆出了一个很奇怪的姿势,就如同刀挂在左腰间,右手正准备拔刀一般。   矮子舔了舔舌头,笑了起来,一张大脸看上去狰狞而丑陋。手中的铁棍一挥,再次向奥斯曼扑来,在动作开始的时候,铁棍已经到了奥斯曼的头上。   “拔刀术!”奥斯曼大吼一声,刀闪电般的向矮子劈去,根本不理会即将落在头上的铁棍。刀身根本没人看得清,只有那矮子的眼神犀利,惊奇的发现,黑刀的速度居然比自己的铁棍还要快上几分。   奥斯曼从没有练习过什么拔刀术,甚至连听也没有听说过。在他学习的武技之中,事先准备好一切才是最重要的,没人会在战斗的时候还将武器放在鞘中,那是对于对手的不尊重,也将是对自己生命的不尊重。   可刚才自己的脑海中闪过了这样的姿势,同时自己就如同练习过数十万次一般的熟练。而且,奥斯曼还知道,自己的拔刀术使用的似乎有些不对,速度也太慢了。   “当当当……”连续三次撞击,矮子向后急退了二十几步,手中的铁棍连点三次,才化解开奥斯曼的一刀,左肩头却已经冒出一丝血迹来,看来他还是没有能够完全化解开奥斯曼的拔刀术。   “劲爆!”奥斯曼的身体不动,大叫一声,两手持刀,将全身的劲力聚在双手,黑豹高高挥起,向下虚劈,没人知道他为什么在距离矮子二十几步之外挥动,这更像是一种示威。   奥斯曼感觉全身的力量,通过自己的双手,涌向了黑豹之中,这股劲力似乎可以脱手而出,因此挥动了长刀,刀尖指向二十几步外的矮子。   一团白光,照亮了黑刀的刀身,随著奥斯曼的挥动,如同一团流动的水球般,由奥斯曼的刀尖飞射而出,转瞬间已经飞到矮子眼前。   矮子的反应奇快,手中的铁棍已经挡在身前,直指飞来的光球,他还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也从没人见过这是什么东西。   当他的铁棍点击到那团光球的时候,光球猛然间炸了开来,一股无可抵抗的力量,将矮子整个人炸得飞了起来,足足飞起几丈高、几十丈远,砸飞了四名巨人战士和十名人类士兵。   矮子从地上努力爬了起来,两眼冒火,从他成为一名战士开始,就没有受过几次伤,无论是面对巨人战士,还是那些强大的野兽,更不用说这些弱小的人类。除了在斗魔狼的时候,他被抓成轻伤之外,这是几年来,他第一次受伤。   斗魔狼的时候,他才年仅十二岁,当然现在他的年纪也不大,只有十八岁,刚刚成年罢了,但他早已经是巨人族的第一勇士。   因为有他的存在,这里虽然只有七百多名巨人,但他们根本不怕前后两面夹击的人类战士。就算是那些人类的高手,也没人可以在他手上支持几招。   “嗷……”矮子狂吼著,挥动著手中的铁棍,向奥斯曼扑了过来。   四周的士兵都停了下来,包括巨人族的战士和人类的士兵。这两天来的时间里,双方都见识过矮子的力量,即使是雷霆大师卡尼尔,也仅仅支持了一刻钟的时间就败下阵来,在人类的阵营里,还没人可以同这名矮子争斗,如果不是两位魔法师,不知道会有多少雷霆武士死在他的手上。   “奥斯曼小心!”比卡丘魔法师在远处大声叫道,他自然知道矮子的厉害,为了支援大家,他和布莱尔把一半的魔力都用在对付这个家伙的身上,却只能将他赶走。   除非用大范围的攻击魔法,否则根本无法跟上他惊人的速度。但这里是战场,下面更多的是人类的战士,他们无法那样作。   活动了一下身体,比卡丘魔法师感觉好了许多,两天里,他没有睡过一分钟的觉,不是在用魔法支援,就是用冥想来恢复魔法力。   奥斯曼笑了笑,他感觉自己似乎已经掌握了一些什么,再次将刀锋藏在身后。当矮子冲到十步左右的距离,奥斯曼闪电般的拔出黑豹,任何人都没看到刀身的样子,只看到一道白色的闪光。   那种全身劲力从刀身上飞出的感觉,奥斯曼已经掌握到了,随著拔刀术更加的熟练。夹杂著白色的劲力,随著奥斯曼的拔刀术,一起飞了出去。   矮子看到刀尖距自己还有五步之远的时候,已经全身感受到了一股奇大的压力,紧接著,他最怕的事情再次发生了,从刀尖中,飞出一团白光,这样的距离让他根本无法闪躲。   “哇……”矮子大叫著,用手中的铁棍挡住白光,身体向后退却已经来不及了,那团白光,再次炸开。矮子用比来时快三倍的速度,被炸得倒退飞出。   “当”的一声,矮子手中的铁棍脱手飞出,半边身体已经没了感觉。   “嗷……”四周的巨人战士扑了上去,抱起矮子转身就跑,根本不理会四周的人类士兵,甚至被砍了几刀也不知道。   比卡丘一阵狂喜,终于打败了矮子,只要他败了,这些巨人战士不战自乱,他们的所有精神支持,都是因为有这名不败的勇士存在。   手中的法杖挥动,一片火墙平地升起,将数十名巨人战士烧得焦头烂额。   “冲锋!”奥斯曼高举黑豹,指向惊恐四散的巨人战士。   “杀!”人类士兵的士气大振,两天半来受的气,此时都找到了出口,个个挥动手中的武器,甚至还有些士兵跨上了战马,拿起了骑枪。   “扑通”一声,奥斯曼一屁股坐在地上,全身都脱力了。那团小小的白色光团,看起来不大,却消耗掉了他所有的力量,仅仅只是两个白色光团,奥斯曼已经感觉支持不住了。   “这好像不是手榴弹,这是什么玩意儿?”奥斯曼自己先疑惑了起来,但内心里却兴奋无比。虽然他还无法自如的使用这种力量,但已经开始找到一丝门道了。   败将之军,无以言勇,此时巨人族部队正是这样。虽然他们还拥有差不多六百名战士,而人类的士兵更是强弩之末,可他们的心已经乱了。巨人族第一勇士,居然在一对一的情况下,被人类打败了,这样的打击,对他们实在是太大了,根本提不起一丝精神反抗,只想赶快离开这里。   在巨人族惊恐的奔逃中,迈克尔公爵也松了一口气,悄悄的命令放出一条缺口来,让这些巨人战士逃走。现在自己这边的士兵已经没有力气再次战斗了,如果将这些巨人战士逼得太紧,只怕情况会有变化的。   六百名毫无斗志的巨人战士,是没有任何威胁力的。迈克尔公爵并不担心他们以后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甚至他们回去之后,还会将奥斯曼的事情夸大传诵。   第一军团的援军损失也不小,一千人的大队,损失过半,但他们的体力明显好过战斗了两天两夜的马其特要塞守军。在大队长的指挥下,开始将伤员运送到火沟的另一面。   刚刚将伤员全部搬远,担丁带著十几名雷霆武士也撤了下来,除了这些雷霆武士之外,只有不到五十名的骑兵跟在他身后,而且全身带伤,看来他们打得异常辛苦。   “奥斯曼,你没事吧?”担丁跑到奥斯曼面前,一脸的疲惫。   “我们没事,你们怎么样?”奥斯曼的力量已经恢复了一些,虽然两臂还在不由自主的颤抖著,却已经可以站起来说话了。   “不是很好,死伤惨重啊!”担丁摇了摇头说道。   “迈克尔先生,战况如何?”奥斯曼扭头问公爵大人,这里的指挥应该是他,自然也只有他最了解情况。   “战死了五千多人,其中包括三十多名雷霆武士。”迈克尔公爵也摇了摇头,这场阻击战打的太惨了些。   “巨人族的情况如何?”奥斯曼再次问道,自己这边是有准备的,损失还如此惨重,如果没能给巨人族同样的打击,他可真的不甘心。   “我们大约消灭了三千左右的巨人战士,除了刚才跑掉的六百人,还有绕路过去的一千巨人战士,余下的应该还在那边,有两万重骑兵在,他们那些疲惫的巨人战士得不到一点好处的,连跑的机会都不会有。”迈克尔公爵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点笑容。   “绕路过来的一千巨人战士,中了火计,又被我们一阵阻杀,大约还有五百名左右。”担丁回报道。   “从战果上看,我们是败了,我们的损失远大于巨人族,但从总体上看,我们已经赢了,以后的战斗更容易了。”迈克尔公爵笑了起来。   “父亲大人,他们可能还有三万的援军,只怕不容易的。”鲍伯提醒道。   入侵到西方郡的,一共才三万名巨人战士,可几乎将整个西方郡占领,将拥有八万人的西方军团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没关系的,那时候我们没有准备,现在不同了,我们已经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而且还有第一军团的支援。对了,第一军团这次来的支援部队有多少?”迈克尔公爵扭头问马克休斯。   “一共派来了十支纵队,五万人马,其中有六支纵队的骑兵。”马克休斯恭敬的回答道,迈克尔公爵不仅仅是帝国的大公,还是自己军团长的岳父,以前的军神。   “好家伙,来了一半人马啊!”迈克尔公爵的眼光射向远方,心里不知正在想些什么。   半个时辰之后,后方传来消息,两万重骑兵,加上两万步兵,已经全歼了后面的两千巨人战士。不远处,一队队的骑士开始向这里移动过来,在他们的后面,更多的人马在移动著。   第二章   “四支骑兵纵队已经出现了,其他部队在这里休整一天的时间,后面还将有四万步兵陆续到来,我们的总兵力目前有十万,除了留守在西方郡府西莱米亚的两万步兵之外,其他的部队都会到这里集结。”马连科夫站在大帐的中央说道,他是第一军团的副团长,这次行动的总指挥。   第一军团长除了制定出依马尔城战役计划之外,并没有到达西方郡前线,却将差不多一半的兵力交给了马连科夫。   “北方和东方的战况如何?”迈克尔公爵问道。马连科夫以前也是他的部下,因此根本不用客气。   不过马连科夫的到来,也让老人松了一口气,这里除了自己,只有奥斯曼和鲍伯两个孩子学习过指挥,可他们还太年轻了,也没有经历过战火。   “北方郡目前还比较稳定,但东方郡的情况不是很好,因此军团长还留在中央郡,随时准备支援那里。”马连科夫回答道。   众人点了点头,对于目前的战况已经有了大体的了解。   奥斯曼却在研究,自己莫名其妙得来的战法和那团奇妙的光球。它是自己力量的聚集体,却可以炸开,而且威力巨大,可自己总是感觉,如果有手榴弹的话,又省力,威力却更大。可无论如何,他也想不出,这手榴弹到底是种什么东西,只是隐约间,感觉那东西像一块铁疙瘩。   “接下来我们应该如何行动?按老团长的判断,巨人族应该还有援军,而且数量相当庞大。三万人的巨人部队,以我们目前八万人的战斗力,就算是赢了,也只会是惨胜,只怕不会有多少能回到帝国,而目前帝国的情况还很不稳定,我们不能硬拚。”马连科夫看著迈克尔公爵说道,希望能从老团长那里得到指示。   “你是总指挥,应该由你拿主意,我只会提供一些建议的。”迈克尔公爵笑了起来,按帝国的制度,自己早已经退役了,根本无权参加这样的军事会议,但身分是公爵就不同了。另外,马连科夫曾经是自己的部下,更是重视自己的意见。   不过,他已经是一名优秀的指挥官,也是帝国的中将,早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小兵了,自己可不想在这里乱指挥,人上了年纪,有时候头脑就会差很多的,特别是在马其特要塞的战役,如果不是奥斯曼想出了办法,他们现在只怕还困在那里呢!   “按照老团长的判断,我已经上报了帝国军部和团长那里。从回传的资料来看,如果巨人族有援军的话,应该不外乎四种可能通行的办法。”马连科夫说道。   “说说看。”奥斯曼抬起头,他很想知道,这些巨人战士是如何通过那片森林的。如果那片森林真的好通过,只怕几千年来,不知道有多少巨人战士来到人类的领地了。   “第一种是直接通过森林,我们通过帝国的研究院,找到了很多的资料,基本上否定了这种可能。从资料上看,森林长一千三百公里,宽一千一百公里,几乎是一个正方形,纵深太深了,里面的原始生物非常多,包括一些可能已经灭亡的种类。而且里面的猛兽也极多,想从那里通过大部队,可能性太低了。”马连科夫说道。   “天啊!那片森林好大啊!差不多有大半个西方郡了。”马克休斯说道,他是马连科夫的亲弟弟,因此不太注意上下之分。   “第二种可能,是从天上飞过。当然,我们知道,目前来看这更是不可能的。在智慧生物之中,只有飞鹰族和血族具备飞行的能力,但他们的数量太少,更无法驮动巨人族的战士。而且他们也被各自的生活条件所限,他们本身就已经很难到达人类的领地了。”马连科夫继续说道。   “嗯。”奥斯曼轻应了一声,却感觉马连科夫说的话好像不太对,应该有更好的方法可以从天上飞过,自己却一时之间想不出来。   “第三种方法是通过魔法阵,进行远距离传送。至于这种可能性有多大,还是请一位大魔法师来讲讲吧!”马连科夫说道。   布莱尔站了起来,看了看四周,点点头说道:“这种可能性更小一些,甚至还不如让飞鹰族去驮巨人族的可能性。魔法传送阵一直都是存在的,而且还将存在下去,不过想要使用传送阵,不但需要大量的传送材料,而且需要的魔法力是惊人的。”   四周坐著的十位魔法师同时点头表示同意,另外八位魔法师是跟随著马连科夫一起来的。除了这八位魔法师外,还有一百五十名的雷霆武士。   “简单的说,如果我想将一公斤重的东西,从这里传送回京都,两者之间的距离是两千五百公里,那么我需要大约一百公斤的珍贵魔法材料,另外还需要四位魔法师帮助我,才能作到。因此,目前的魔法阵,大都是用来传递消息之用,很少会用它来传送物品。”布莱尔表示自己说完了,坐回到座位上去。   所有的人都点了点头,他们已经大致了解了,森林的面积有一千多公里,就算想通过最近的地方,需要的魔法材料和魔法力,都已经是惊人的数量,只怕全大陆的魔法材料全都加进去,也不见得够用,因此这一种方法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还有第四种可能,那就是通过地下通道。森林的下面,到底有些什么,我们根本不知道,也没人知道。如果那里有地下河的话,也许可能通到这边来。”马连科夫说道。   “地下河?”迈克尔公爵皱了皱眉头,这样的可能是很大的,地下河到处都有,可一千多公里的地下河,那是完全无法想像的,而且它要正好又从森林的两头作为出口,那更加不可能了。   “是的,可能是地下河,但并不是一条,而是很多条的地下河,在这几千年里,巨人族也许一直没有停止过对地下河的探索。”马连科夫说道。   “如果是地下河的话,为什么他们不把军队源源不断的送过来,这就不合理了。”鲍伯马上提出问题。   “是的,这个问题,早已经研究过了。这种大的地下河,一般是无法通过人的,因为它们都是与大海有著某种联系,不会有足够的空间让人通过,潜水一千公里的办法是不可能存在的。因此,这条地下河的通道,一定是与大海的潮汐有关,所以他们无法一次通过太多人,三万人应该是他们的极限了。”马连科夫回答道。   这些都不是他自己想出来的,也不是军团长一个人进行的认证,而是由京都的军部,以及研究会所共同找资料得出的结论,当然这个结论中还有很多的疑点。这么大的探索工作,是否真的能够作到,还是个未知数。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巨人族是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这项探索工作的。   “潜水一千公里?好像可以吧?”奥斯曼轻声说道,他也不敢肯定,可总是有一种奇特的感觉告诉他,潜水一千公里绝非是不可能的事情。   众人面面相觑,这么大的探索工程,还真是无法想像,那不知道需要多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那些巨人族真的有这样的本事吗?   “当然,除了这种可能之外,还有其他的一些可能,但都不容易实现,比如说,他们是通过海上到达我们的领地。但我们大家都知道,巨人族的领海,有著无数的风暴团,任何船只经过,都会沉没,而且他们也不可能出现在天方帝国的森林边,而应该是其他的地方,因为那里并不接近大海。”马连科夫说道。   “因此我们认为,第四种可能是最大的,如果巨人族是通过地下河,从地下来到天方帝国的,那一定会有一个出口,而出口就在天方帝国的森林边缘。只要我们能够找到这个出口,就算巨人族派再多的兵力,我们也不怕他们。”马连科夫最后说道。   “嗯,有这个可能,如果是这样,我们消灭掉那些巨人族的残部,就不是好主意了。”迈克尔公爵说道。   “是的,他们可能给我们指出正确的位置,因此我已经下令了,追击的重骑兵,只要给他们不断带来伤害就可以,并不需要全部歼灭他们。”马连科夫说道。   “不错,看来你已经想得够周到了,可以下命令了吧!”迈克尔公爵脸上出现了一丝得意之色,这就是自己的部下,他们已经成长到足够成熟了。   “是的,我的计划是这样的,在休整一天之后,全部的轻骑兵出动,以森林边缘为中心点,方圆五十公里全面搜索。天方帝国的森林边缘,连著幕天山脉,并不是很长,大约有五百八十公里左右,这就是我们的重点搜索范围。”马连科夫说道。   “轻骑兵部队,以中队为单位,由一名雷霆武士带领,按不同区域划分,仔细探索。卡尼尔大师的范围是这里……”马连科夫开始发出命令。   在奥斯曼的强烈要求之下,他也分到了一支骑兵中队,他的搜索范围是森林的最深处,当然,这个最深处是指深入森林五十公里的深处,而不是进入森林里面。   由于奥斯曼这队是要进入最深处的,因此另外还可以配一名雷霆武士。鲍伯抢了这个任务,对于奥斯曼,他还有些不放心,另外,奥斯曼的变化也引起了他的兴趣。   半年前,奥斯曼的身手还远不如他,而几天前,他居然可以将巨人矮子击败,而且表现出来的武技是他从没有见过的,最后两击,甚至有些像魔法。可在场的两位魔法师都已经证明了,那绝对不是魔法的力量。   “看,前面就是无名森林,这片森林是大陆上最大的一片原始森林,却一直没有名字,最后无名森林就成了它的名字。”鲍伯指著远处的森林说道。   “鲍伯,你前一段时间来过这里,是吗?”奥斯曼问道,这三天的行军之中,他一直在想著自己的问题,可却怎么也想不出来,只是那种力量白色光球已可以运行自如了许多,不过以他目前的力量,也只能使用三次。   “是的,我和朗,大约走进去三十多公里左右,那里已经非常难走了。真是难以想像,以前居然有巨人族从里面活著走出来。”鲍伯摇了摇头说道。   他和朗,两个人一魔一武,而且准备充分,却也只前进了三十公里,虽然没受到伤害,却也战斗了多次,才平安出来的。   “你们都见到了些什么东西?”奥斯曼好奇的说道,他知道,鲍伯不但知识丰富,而且作事认真小心,又不是胆小之人,可居然只前进了三十公里。   “很多东西。前十公里比较好走,甚至就像去旅行一般,之后就难走多了,开始是一些普通的野兽,那不算什么,它们甚至还很怕人的,不等我们走近,它们先跑掉了。”鲍伯笑了起来,看来对于无名森林的外围,他还是满喜欢的。   “里面呢?里面都有些什么?”奥斯曼追问道。   “足有拳头大小的毒蚊、巨蟒,还有魔狼。”鲍伯一脸正色说道。   “那里有魔狼?”身边的骑兵中队长轻声呼道。   “是的,我们遇到了魔狼,将它击毙后,我们就退了出来,天知道里面还有些什么东西。”鲍伯说道,他们只是去历练的,可不想把小命丢在里面。   “天啊!你们居然可以击毙魔狼?”那名中队长一脸的崇拜。   “对于未来武士而言,魔狼只是有些麻烦,是不会致命的。”鲍伯笑了笑说道,如果是雷霆武士,只怕更容易对付魔狼。有奥斯曼在,想捉活的,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只是那东西的性子实在太刚烈了,就算是捉到活的,也不可能养活的,不用几天,那东西就会绝食而亡。   “有没有闪电豹?”奥斯曼问道,满怀著希望。对于豹,奥斯曼有著一种说不出的亲近。自从他听说了大陆上四种最强大的野兽之后,一直想见识一下,闪电豹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至于地行龙那种传说中的东西,他既没兴趣,也不想见识。   “无名森林里当然有闪电豹,只是那东西应该在森林深处,外围很难看得到的。”鲍伯说道,看著奥斯曼笑了起来,他自然了解奥斯曼的想法。   “哦,可惜了。”奥斯曼有些遗憾的说道。   “没什么可惜的,如果见到那东西,我们这些人会有麻烦的。另外,就算你可以活捉到它也没用的,闪电豹的性子是最烈的一种,只要它能动,就不会停止反抗,特别是它拥有魔法攻击能力,比得上一个魔法师了。”鲍伯笑道,将奥斯曼美好的幻想打灭掉。   “那可难说。”奥斯曼喃喃自语道,豹子虽然没有人类这样丰富的语言,却也是可以表达很多意思的,而他本人正是对此非常的精通。   马队缓慢的前进著,马上的骑士纷纷拿出带来的药物,开始涂在自己的身上,同时也没忘记自己的战马。无名森林里有不少的毒虫、毒蚊,特别是毒蚊,不但体形巨大,毒性猛烈,而且还有一定的物理攻击能力。   “好漂亮!”走进无名森林不足一公里的距离,奥斯曼呼吸著清新的空气,有一种回家的感觉,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   鲍伯苦笑了两声,同骑兵中队长对视一眼,只要是人类,没人愿意走过无名森林,可奥斯曼居然说这里漂亮?他的确不同,从小同黑豹生长在一起,人类的城市远不如这里更令他喜欢。   从马上跳了下来,奥斯曼步行前进,树木越来越密,步行的速度并不比骑马慢,特别是像奥斯曼这样速度极快的人。   进入森林大约三十公里左右,这里已经看不到阳光了,四周显得有些阴森,空气越来越潮湿,毒虫成群结队的在马队四周飞舞著,那些驱虫药虽然是京都最好的,却也只能保证不被叮咬,无法将它们赶得更远些。   除了奥斯曼一脸的兴奋,其他人无不苦著脸,连鲍伯这位已经进入过森林的人,也不愿意再次来到这个恐怖的地方。   奥斯曼的身形越来越快,在树林间窜来跳去,一会上树,一会落地,随手抓过一条毒蛇缠在脖子上,甚至同毒蛇亲了个嘴。   猛然间,奥斯曼停了下来,两手向后一挥,顺手从脖子上取下毒蛇,将它放回树枝上,仔细的倾听著什么。   鲍伯的反应最快,立刻从马上跳了下来,在森林里,骑兵的作用远不如步兵,但他们又无法将马匹留在森林外,不得已才会骑马进入无名森林的。   他知道,在森林里,奥斯曼是最为出色的行家,就算是最好的猎手,也无法同他相比,因为这里就像是他的家一样熟悉。   奥斯曼的脸色越来越差,眉头眼睛几乎挤到了一起。一会的功夫,变得暴燥而愤怒,似乎发生了一件令他极为恼怒的事情。   右手把在腰间的黑色长刀,一跃身,向前飞奔出去,速度居然比在平地上还要快上几分,浓密的树林根本无法阻挡他前进的步伐。   “你们慢慢跟上来,我去看看。”鲍伯已经来不及阻止奥斯曼了,几息之间,奥斯曼的身影已经消失在树林之中,他只能自己跟上去,这些骑兵的速度实在太慢了,在树林里,他们的速度甚至还不如步兵快。   奥斯曼越跑越快,心中的愤怒也越来越烈。他听到了豹子的吼声,那是一种受伤后,愤怒而无奈的吼声,这样的吼声,他自己发出过,也从黑豹兄弟的口中听到过。   一转眼的时间,奥斯曼已经跑出大约十公里远,前面的吼声已经弱了几分,另一种吼叫声音却越来越清楚了,那不是一只生物在吼叫,而是一群。   这样的吼叫声音,奥斯曼不明白它的意思,但却很熟悉,那是巨人战士的吼叫声,至少有上百名巨人战士的吼叫。   那只豹子一定不是凡物,刚才在十公里之外,自己居然可以听到它的声音,而无法听到那些巨人族的吼叫声。   近了,奥斯曼已经可以凭肉眼看到争斗的场面,无数的巨人战士,正团团围著,他们高大的身躯阻挡了奥斯曼的视线,让他无法看到里面的豹子。   两道闪电从树枝划过,击中两名巨人战士,巨人战士那强悍的身躯也无法承受闪电巨大的力量,全身不停的抽搐著,倒在地上,一会的功夫,全身一片焦黑。   地上已经有几十具巨人战士的尸体,奥斯曼心中一紧,闪电豹,难道里面的是闪电豹?一定是的,闪电豹会魔法,但会什么,奥斯曼却不知道,看来它是因为可以使用闪电魔法才因此得名的。   奥斯曼狂吼一声,挥动黑刀,带著一溜残影,将眼前的四名巨人战士劈成八块。脚踏巨人战士的头顶,在空中一翻,飞入场中。   至少有三百名巨人战士,团团围成圈,圈子的正中,一头巨大的花斑豹,怒视著四周。锋利的四爪闪著阴森的寒光,四只尖尖的利齿,从花斑豹嘴里露出,上面还带著一片血红。   花斑豹的身体上有四处伤痕,三处在后背,一处在后腿上,似乎这道伤痕对它的影响最大,也是最深的伤口。豹背上那漂亮的花纹已经看不清了,早已经变成一片血红,看不清伤势,但后腿上的伤却可以一眼看到,奥斯曼甚至看到伤口中露出的骨头。   一道闪电从空中落下,正中奥斯曼的头顶,闪电豹见有人跳了进来,毫不客气的攻击,它的后腿已经受伤,让它的速度明显降低了许多。   奥斯曼甚至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那道闪电从头顶一直传到脚下。   “这就是闪电的滋味吗?很舒服啊!”奥斯曼奇道,闪电进入他的身体,他可以明显的感觉到闪电的存在,那是一种温热而舒适的感觉,让奥斯曼全身充满了活力。   “嗷……”奥斯曼迎头吼叫道,看著闪电豹,吼叫中的含意是“我不是来抢地盘的,只是路过”。   奥斯曼知道,对于一只豹子来说,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地盘,就算是同类,它们也会小心翼翼,直到确认它不是来抢自己的地盘。   第三章   豹子一般是独居的,但未成年的豹子一般跟母亲生活在一起,当它们长大一些的时候,也会同兄弟姐妹一起出去找寻自己的地盘,直到每只成年豹子找到自己满意的地盘为止。   奥斯曼就是同黑豹兄弟一起找地盘的,只是他们有些不同,一直没有分开过。奥斯曼是看著黑豹兄弟长大的,对它极好,从小就开始照顾它,因此,在奥斯曼回到人类世界以前,他们从未分开过。   闪电豹惊异的看著眼前的生物,他绝对不是自己的同类,从外型上它就可以分辨得出来。   可他的吼声,他身上的那种气势、那种感觉,闪电豹却不得不将他当作同类看待。也许是外来的豹子吧!也许外面的豹子就是长得这样吧!它只能如此考虑,以豹子的智力来说,它无法想得更深一些。   看到奥斯曼跳入场中,所有的巨人战士同时后退一步,从他们身上的伤,奥斯曼就知道,这些人一定是从伏击圈逃出来的,也许他们见过自己吧!   奥斯曼吼叫著,扑向巨人战士,手中的黑刀不停的闪动著,七八个巨人被他扫成两段,其他的巨人战士才反应过来。好勇斗狠的本性开始发挥出来,虽然他们见识过奥斯曼的厉害,可他只有一个人,就算是巨人族第一勇士,也不可能以一战三百。   巨大的战斧,划出一道道闪光,在阴森的密林深处闪过。奥斯曼前进后退,左冲右突,两刻钟的时间后,他回到闪电豹的身边,不停的喘息著,这样的打法真的太累了,巨人战士太过密集,虽然自己一刀可以砍倒几个人,可他们几个人同时用战斧攻击自己,那股强大的力量是他无法抗衡的。   奥斯曼低吼两声,意思是对闪电豹说:“朋友,该你了,我有些累了。”   闪电豹也轻吼一声,表示明白,同时三道闪电从它的额头飞出,飞到树枝的最高处,再落向巨人战士头上,准确的击中了三名巨人战士的头顶,将他们化作一堆焦黑。   闪电豹随著闪电的击出,身体也如同闪电一般,扑向最近的巨人战士,前爪挥舞间,两名巨人战士吼叫著向后倒退,从头到脚,四道深可见骨的爪印出现在他们的身上。   后半段身体,藉著前爪的力量,向右甩动,两只后爪将另两名巨人战士开膛破肚,紧接著又是三道闪电飞出。   它的动作飞快,有如闪电,灵活而和谐,再加上它的闪电魔法,转瞬之间,已经杀掉了十一名巨人战士,速度比奥斯曼还要快得多。   闪电豹杀人的速度虽然很快,却显然很疲惫,因此马上退了回来,对著奥斯曼轻吼数声,表示它得再休息一下。   奥斯曼马上回应它,让它放心,自己还有帮手。在闪电豹惊异的目光中,奥斯曼再次扑出,左右挥动黑豹、拳打脚踢,进退自如,进退之间,又有几名巨人战士被他放倒。   “射!”奥斯曼返身回到闪电豹身边,大吼一声,两百枝弩箭从树林间飞射而出,紧接著鲍伯的身影出现在空中,从树上落下,将一名巨人战士劈成两断。   “兄弟们,杀──”鲍伯大吼一声,站入巨人战士之中,另一批弩箭再次飞出,向巨人战士最多的地方射去。   巨人战士,被这突如其来的弩箭射得乱了阵脚,不知道有多少敌人到来,这让他们产生了恐惧感。如果是在平原上作战,就算见到多几倍的人类战士,他们也不会害怕,可无名森林里有太多的不可测,任何一点意外,都可能让他们受到重创。   随著第二波的弩箭,无数的人影从四面八方动了起来,看上去至少有数千之多。奥斯曼怔了一下,他这次出来,只带著一个中队的人马,只有二百人,不可能多出如此多的人来。   看了看鲍伯,他正向自己眨眼,奥斯曼马上明白了,这是鲍伯使出的疑兵之计。自己虽然不怕这些巨人战士,可他们的人数还要比自己带的人多,真的打起来,结果会如何还很难说。   巨人战士见来了如此多的敌人,更加慌乱了,也许他们没有一个统一的指挥,因此分成三个方向,胡乱的突围。   鲍伯借势,让手下的骑士乱喊乱叫,砍得树木乱摇,树枝颤动,更显声势。足足两刻钟的时间,巨人战士,留下了近百具尸体,终于“成功”的突出了包围圈。   闪电豹半趴在地上,两只闪著绿光的眼珠,看著四周慢慢出现的人类战士,低声的咆哮著,对于一切敢于进犯自己领地的敌人,无论是谁,它都绝对不会允许的。   奥斯曼轻吼著安抚它,告诉它,这些人都是路过的。豹子没有真正的语言,只能进行简单的意思表达,因此奥斯曼无法给它解释,这些是帝国的军队,同自己一起来的,只能告诉它,这些人对它来说是无害的,这就够了。   果然,闪电豹虽然还是紧紧的盯著这些战士,却不再咆哮,只是还是很不安,两只利爪在地上轻轻的刨著土。   “闪电豹,真的是闪电豹!”看著场中央的闪电豹,鲍伯惊叫了起来,刚才他在战斗,虽然看到一只巨大的豹子,却没时间仔细观察。   “没事,它很好,不过它不想我们在这里待太久,这里是它的领地。”奥斯曼挥手说道,表示自己没有问题。   “天,你真的能跟它聊天?”鲍伯再次惊呼道,虽然知道奥斯曼自小就是由黑豹养大的,可他还是无法相信,豹子居然也可以表达自己的心意。   “当然,给我些伤药,它的伤很重。”奥斯曼看了一眼闪电豹说道。   鲍伯小心的走近闪电豹,他知道这种野兽的厉害,不仅能像法师一样发出闪电,还有著和雷霆武士同样的速度,拥有巨人战士的力量。这样的野兽,即便是雷霆武士,也不愿意去招惹它。特别是在它受伤的时候,每个人都知道,受伤的野兽是最可怕的。   拿出伤药,交给奥斯曼,虽然鲍伯也很勇敢,却绝对不敢给这家伙上药,天知道它会不会看自己不爽,弄出个闪电来玩玩。   奥斯曼轻轻嘶吼了几声,看了看闪电豹的反应,慢慢向它走近。对于奥斯曼来说,闪电豹是他的同类,可作为豹子,即便是同类,也应该得到对方的同意,即便他们是亲兄弟。像奥斯曼和黑豹兄弟那样的情况,在豹子的世界里,也是不多见的事情。   闪电豹扬起头,对天嘶吼了几声,奥斯曼停住了脚步。这个家伙太骄傲了,虽然承认自己同类的身分,却不肯接受自己对它的治疗。   奥斯曼抽出黑刀,闪电豹警惕的看著奥斯曼的动作,虽然是同类,可它知道,奥斯曼手中的黑刀,绝对比自己的爪子更有杀伤力。   奥斯曼右手持刀,在自己的左臂上划了一下,血马上冒了出来。接著,奥斯曼打开药瓶,将一点药粉洒在伤口上,血马上止住了。鲍伯给他的药,是雷霆会馆发下来的,是帝国最好的伤药。   随手将手臂上的血擦掉,将已经止血并且收口的伤口,向闪电豹比了比,让它可以看清伤口的变化,奥斯曼再次吼了起来,并且不停的指著闪电豹后腿上的伤口。   闪电豹回头舔了舔后腿的伤口,两眼紧盯著奥斯曼好一会,才发出一阵轻轻的吼叫声。奥斯曼满意的点了点头,快步向闪电豹走去。   奥斯曼小心的为闪电豹清理著伤口,尽可能的不去触痛它,将伤药倒在后腿上的伤口。奥斯曼的眉头一皱,这样还是不行,伤口实在太大了,虽然这伤药的效果非凡,但这么大的伤口,根本不可能让它收口的。   奥斯曼将整瓶伤药全部倒进伤口之中,从身上撕下一大块布来,小心的用两手将翻开的伤口合拢,最后用布条将闪电豹后腿的伤口包好。   闪电豹在包扎的过程中,不停的嘶吼著,奥斯曼知道,它真的很疼,这样的伤口,足以让人昏迷过去,可闪电豹依然神智清醒,甚至还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战斗。   “好了,过上一个月,又是一条好豹。”奥斯曼满意的站起身来说道,当然,他说的话,闪电豹是听不懂的。   “我们继续前进吧!”奥斯曼扭头对鲍伯说道,发现包括鲍伯在内的所有人,都用一种看怪物的眼神看著自己。   这样也行?他真的能同豹子说话啊!还从没听说过有谁可以如此接近闪电豹,而不被闪电豹攻击的呢!   “你不想带走它?”鲍伯问道,有这样的能力,没人不想将闪电豹收为己有,要知道,一只闪电豹的战斗力,一点也不弱于雷霆武士。   “为什么带走它?这里才是它的家。”奥斯曼更加奇怪,别说是这只新认识的豹朋友,就算是自己的豹兄弟,奥斯曼也从没想过要强迫它跟自己走啊!豹有自己的地盘,是自己土地上的王者,怎么可能跟别人走?   “原来这样。”鲍伯长长的吐出一口气,似乎明白了很多。   “全体注意,保持队形,继续前进,照顾好伤者。”奥斯曼发出命令,众人轰然应道,巨大的声音让闪电豹吓了一跳,用两只绿眼,小心的看著众人。   “给它留下些食物,我们出发。”鲍伯看了一眼重伤的闪电豹说道。   “不用了,它会有办法的。”奥斯曼摇了摇头,这样的行为,对于一只闪电豹来说,应该算是一种侮辱吧!   “好吧!我们出发。”鲍伯点了点头,他知道,对于豹子,没人比奥斯曼更了解。   “在这里看到巨人战士,是否说明这里已经离出口很近了?”鲍伯想了想说道。   “有这个可能,另外我还有一点担心。”奥斯曼说道。   “说说看。”两人骑上坐骑,继续前进。已经到了他们负责的范围,因此不要求前进的速度,而是仔细的检查。   “巨人族的出口,只有一个吗?”奥斯曼看著鲍伯说道。   “为什么你会这样想?”鲍伯的眼睛一亮。   “兔子还知道多留几个出口,巨人族绝对不会比兔子更蠢。”奥斯曼说道。   “马上派出一支小队,向马连科夫将军报告,要他小心,巨人族可能有多个出口。如果在路上看到其他小队,也转告他们。”鲍伯马上扭头对中队长说道。   “明白。”中队长点头应道,马上开始安排人手。   现在已经进入了无名森林五十公里左右,派回去的人少了不行,因此派出一支五十人小队,以保证情报准确的传达到位。   半天之后,奥斯曼一行已经将自己负责的范围检查了一遍,一直没有新的发现,各种珍奇动物倒是见到了不少。除了开始的那场战斗,更像是来旅行的,特别对于奥斯曼而言。   从森林的外面,传来一阵马蹄声,所有的人都将目光转向那里。后排的一支小队马上摆出了战斗队型。   “应该是自己人。”鲍伯说道。   奥斯曼无言的点了点头,在无名森林里,放马狂奔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不要说那些动物,仅仅是闪避树木就已经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而且,能够听到马蹄的声音,就绝对不会是巨人族的,因为他们是不骑马的。   好一会的时间,十几匹战马越来越近,虽然树木很密,还是可以从树枝间看到,那十几人应该是第一军团的骑兵。   “请问前面哪位是带队的雷霆武士大人?”骑兵在几十丈外大声叫道。   “我是未来武士鲍伯.克里斯托夫。”鲍伯说道,因为奥斯曼没有军职,因此这样的事情都由他出面的。虽然他也同样没有军职,可未来武士的身分已经足够了。   “我是担丁大人旗下的一名小队长,在这里西北方十五公里处,我们同巨人族的一支部队遭遇,需要支援。”那名下级骑士清楚准确的说出自己的目的。   “马上出发,你来带队。”鲍伯和奥斯曼对视一眼,马上发出命令。   “有多少巨人族?”奥斯曼问道。   “回大人,大约有两百多人,担丁大人正在设法拖住他们。”下级骑士回答道。   “应该是我们遇到的那伙人,他们是否身上带伤?”鲍伯问道。   “是的,而且样子很惊慌,可正面作战,我们的人不够。”下级骑士奇怪的看了两人一眼,难道他们在自己部队之前就遇到了那些巨人?可他们怎么还能活著,而且看来还有一半的人,带伤的也不多。   “好了,快带路。”奥斯曼不想给他解释,那完全没有必要。   十五公里的路程,如果在平原上,骑兵只要不到一刻钟就足够了,可在森林中不同,骑兵甚至连步兵的速度都达不到,奥斯曼实在想不通,刚才那小队骑兵,是如何在浓密的树林中策马狂奔的。   大约用了两刻钟的时间,奥斯曼终于听到了打斗声,远处的树林不停的发出阵阵磨擦树叶的声音,担丁的部下边打边退,忽然又向前冲锋,奥斯曼的心一动,看来是找到地方了。   如果巨人战士知道担丁这支队伍的人数,是不可能放过他们的,哪能轮得到他们进攻?只有一个可能,他们正在守护著什么。   一会的功夫,担丁出现在两人的眼前,他的样子有些狼狈,看来吃了点亏。虽然他带著两百人,但同那些巨人战士相比,实力相差太远了,只有担丁才有能力同他们正面作战。也正是这个原因,鲍伯才会使用疑兵之计,那样的战果反而更大些。   “情况怎么样?”鲍伯问道。   “看来是找到地方了,我准备再派些人出去,多招些人来。”担丁说道。   “最好不要,这里有多少巨人族?”鲍伯摇了摇头问道,以担丁这边的实力,可以同巨人战士周旋这么久,很显然这里不是他们的主力部队。   “大约有三百多人。”担丁说道。   奥斯曼和鲍伯一怔,难道这些人不是自己杀退的那伙?这片森林里,到底有多少的巨人战士?   “他们在守著出口?”奥斯曼问道。   “应该是,但我一直无法接近,他们拚命了。”担丁说道。   “好,我们一起去看看。他们的人数不多,我怀疑,他们还有别的出口,按人数看,这里应该不是他们主要的出口,如果可能,最好先封死这里,还需要再找找。”奥斯曼说道。   担丁一怔,马上明白了。从伏击圈逃走的巨人战士就有一千多人,另外在马其特要塞,还有两千名巨人战士去向不明。如果这里是主要的出口,他们遇到的应该至少有两千名巨人战士。   “我们人手只怕不够。”担丁犹豫了一下说道,看著奥斯曼身后的一百来人,就算加上自己的一百多人,也不足三百人,一对一的情况下,就算是三个有雷霆武士实力的人在,情况也不会有太大的改变。   “这个好办,别忘了,这里是我的家。”奥斯曼笑了起来,在森林里同自己作战,这些巨人战士就等死好了。   “说说看。”鲍伯兴奋起来,他知道,奥斯曼对这里的了解,绝对要比巨人族高明,虽然他是第一次走进这片森林。   “看那东西。”奥斯曼指著不远处一根树杈上的大团树枝说道。   “野蜂?那东西不好办,它可是六亲不认的啊!你有办法指挥它们?”鲍伯看了一眼,马上说道,就算是他,也不愿意去招惹这种小东西,虽然它们的毒性不足以致命,但那种锲而不舍的脾气,会让人很头疼。   “很容易,只要将蜂蜜扔到巨人族身上就可以了。”奥斯曼笑了起来,对付这玩意,他从小就会了,当然,那时候他的目的只是为了吃到甜甜的蜂蜜。当他看到老熊是如何被它们折磨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学会动脑筋了。   “蜂蜜也不好弄啊!”鲍伯摇了摇头,虽然他知道奥斯曼一定有办法,但这些野蜂同蜜蜂相差太多了,只要接近它们,就会受到强烈的攻击。   “看我的,一会就照我的样子作。”奥斯曼说道,将手中的黑豹交给鲍伯。   手脚并用,一眨眼的时间,奥斯曼已经爬上了一棵大树,好一会的时间,才从浓密的树枝、树叶间滑了下来,手中拿著几只青色的果子。   “这是什么果子?”鲍伯的见识也算很丰富了,却不认识这种果实。   “我不知道它的名字,但我知道野蜂最讨厌它的气味。”奥斯曼摇了摇头,虽然知道它的作用,可黑豹兄弟并没有给它起名字,奥斯曼自然也不知道。   一会的功夫,奥斯曼将自己脱了个精光,将手中的青色果子掐碎,用里面流出的透明汁液开始涂遍全身。   “看著我干什么?你们也照作,快点。”奥斯曼叫道。   “我们?我们为什么也要作?”鲍伯摇了摇头,他可是一名贵族,怎么可以当著这么多士兵的面,脱光衣服?那是他无法接受的事情。   “快点,我们时间不多了,士兵的身手不行,他们无法将蜂蜜丢到巨人战士的身上,我自己作的话,太慢了。”奥斯曼说道。   担丁点了点头,毫不犹豫的脱光衣服,拿过青果来,开始学著奥斯曼的样子,开始将透明汁液在自己身上涂了起来。   鲍伯犹豫了一下,命令周围的士兵离去,也开始慢慢的脱光衣服,虽然这是战斗的需要,可他还是无法忍受在众人的注目下全身赤裸。   奥斯曼的动作最快,一会的功夫,全身都涂遍了,而且还连涂了两次,连下体隐秘部位也不放过,同时出言指点,这些野蜂的攻击力虽然不强,但毒性却不弱,毒不死人,可会让人麻痒,全身无力。   涂好了青果的汁液,奥斯曼穿好了衣服。鲍伯长长的松了一口气,他还真怕奥斯曼让他光著屁股向巨人族冲锋,那样作,脸可就全丢光了。   第四章   奥斯曼平静的走到野蜂巢前,伸手将蜂巢打开,从里面拿出一块块风干,长满小孔的蜂蜡,里面流动著甜甜的蜂蜜,奥斯曼将蜂蜡送到眼前,深深的吸了口气,好久没有闻到如此纯正的蜂蜜味道了。   这种野蜂的攻击性不强,但它们制出的蜂蜜也比一般蜜蜂制出的好很多。一群群野蜂,像一片乌云一般,不停的在奥斯曼头顶不远处盘旋著,却没有一只向奥斯曼进攻。   “多找些,这些野蜂会一直跟著我们的,它们是我们新加入的部队。”奥斯曼向两人笑了起来,走向另一处野蜂巢。   无名森林里,到处都有这种野蜂,虽然它们也都有各自的地盘,却离得不是很远,很容易找到。   奥斯曼的头顶,此时已经有了四片乌云。这些野蜂,泾渭分明,各自独立,虽然都是绕著奥斯曼的头顶,却绝对不会冲撞在一起。   担丁和鲍伯的头顶也各自带著三团这样的乌云,他们已经知道这种青果的汁液,对付这些野蜂,效果确实很好,可头顶上总有上万只的野蜂,那种感觉却很不好。   将士兵撤了回来,准备好接下来的战斗。   奥斯曼三人拿著蜂蜡,头顶片片野蜂,向巨人族摸了过去。   担丁同巨人族已经打了好一会了,因此对四周的地形还算熟悉,一会的功夫,带著两人来到了离巨人战士不远的地方。   “看,就在那里,从这里是看不清的,他们守的是那个土堆。”担丁指了指不远处的小土丘说道。   土丘不高,上面已经长满了杂草。在无名森林里,奥斯曼也走了上百公里的路程了,却从没见过这样的土丘。   “看来不是天然的,应该是他们的一个出口。”鲍伯说道。   “将蜂蜡掐碎,向他们投出去,别一下子用光了,我们需要野蜂的帮助,没了这东西,没办法指挥它们。”奥斯曼小心的叮嘱道。   两人点头,三人分成不同的三个方向,开始向巨人战士接近。外围的巨人战士大约有一百多名,三人同时掐碎了一小块蜂蜡,空气中散发出阵阵香甜的蜂蜜味道。   几名巨人战士抬头不停的嗅著,这么强烈的味道,根本无法逃过巨人族灵敏的嗅觉。   巨人战士们一脸的兴奋,这么香甜的味道,一下子勾起了他们的食欲,虽然他们是吃肉食的,但对于这种甜美的东西,他们是不会拒绝的。   同样,他们也不敢乱动,甚至不敢去弄一点蜂蜜来尝尝。无名森林里的野蜂,即便是成群的巨人战士也不愿意招惹它们。   无数破碎的蜂蜡,夹杂著香甜的蜂蜜,像雨点一样落在巨人战士的头顶上。野蜂马上乱了起来,追随著它们辛苦采来的蜂蜜,成群结队的向巨人战士冲去,那是它们的劳动果实,不允许任何生物偷食。   “嗷……”吼声震震,机灵一点的巨人转身就跑,反应慢的已经双手紧捂著大脸,可手上和身上却成了野蜂的攻击目标。   近十几万只的野蜂,如同乌云一般,将一百多名巨人战士团团围住,一会的功夫,地上已经落下一层野蜂的尸体,可它们绝对不退缩。   “快……向里面冲,这样下去,我们的野蜂大军就全完蛋了。”奥斯曼大声叫喊著。   这些野蜂根本就不知道死活,依然不停的在进攻著。随著毒液耗尽,它们也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可后来者却依然前仆后继,不停的攻击著在地上打滚的巨人战士。   野蜂的毒液的确不是致命的,但如果数量太多,情况就不同了。在森林之中,野蜂几乎是没有天敌的动物,当然,它们也不会去招惹别的生物。   三人不理会四处奔逃以及在地上打滚的巨人战士,向土丘的另一面跑去,这些巨人战士已经暂时的失去了战斗能力,不足为惧了。   “扔!”奥斯曼大叫道,手中的碎蜂蜡再次飞出,越过土丘,向另一面抛去。在他的位置上,还看不到土丘的另一面,但奥斯曼知道,其他的巨人战士一定守在那里。   果然,三人还没跑到那地方,土丘的另一面炸了营,巨人战士一个个抱著脑袋,四处逃窜。   “真过瘾啊!”担丁兴奋的大叫著,不停的将手中的蜂蜡掐碎,向巨人战士头上甩去,三人根本不必动手,这里的巨人战士也根本顾不上他们。   “留下一半蜂蜡,别全用光了。”奥斯曼马上大声提醒道。   “没必要吧!他们好像只有这些人,再说了,如果不够用,我们回去再弄些就是了,这里的野蜂巢多得是。”担丁说道。   “奥斯曼说的一定有他的道理,我看够了,这些巨人战士已经没有力量再战斗了。”鲍伯说道。   三人转到土丘的另一面,果然看到了出口。出口很大,足够三名巨人战士同时走出来,奥斯曼仔细观察了一会,却发现,这个出口居然是直上直下的。   “怎么会这样?这可不容易爬上来啊!”奥斯曼看著鲍伯问道,以巨人战士的身形,让他们从地底下向上爬,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他们应该是利用了地下河,因此才会有这样的出口。在地底下,根本无法分辨方向和距离,我想,这样的出口,他们不知道打了多少个,一直到有好用的为止。”鲍伯想了想说道。   “我叫人来,把这个出口堵死。”担丁说道。   “先等等,现在四周都是蜂蜜的甜香,野蜂可是不分敌友的。”奥斯曼笑了笑说道。   “哦,这真是个麻烦。”担丁点了点头说道。   “用蜂蜡?”鲍伯看了一眼奥斯曼问道,他已经明白了,刚才奥斯曼为何不让自己将这些蜂蜡用光,看来还得靠这东西引走野蜂。   “不错,把余下的蜂蜡全掐碎,丢到洞里,我们再封洞口,如果还有巨人战士想从这里出来,由野蜂关照他们好了。”奥斯曼邪邪的笑了起来。   至此,在十几万野蜂大军的帮助下,未伤一人一骑,杀死巨人战士一百八十余人,并且成功的封锁了一个出口。   由于无名森林的特殊性,因此各中队使用的传令兵,几乎都是以队为单位的。在这里,一两名的传令兵,很容易就被森林吞没,因此他们不得不更加小心的行动。   接下来的三天里,奥斯曼一共收到了七个洞口被发现的消息,当他们赶到的时候,大都已经被封锁掉了,很少会遇到巨人战士的阻击。   虽然发现的出口越来越多,可奥斯曼和鲍伯的心却越来越沉。巨人族的军队,已经可以肯定是从地面上穿过无名森林的,可到目前为止,既没有他们的消息,也没有发现最主要的出口,甚至连那两千多名巨人战士也没有任何的消息。   奥斯曼算了算时间,他从马其特要塞出发,已经有十五天的时间了,按他原来的判断,巨人族的援军早应该到了。   “巨人族的援军会不会早已经出来了,他们正在集合休整?”鲍伯有些担心的问道。   “不太可能,三万巨人族,目标太大了,不可能在森林里休整。而在森林外面,我们有足够的人手,不可能逃过他们的眼睛。”奥斯曼摇了摇头,这正是他最不解的问题,看来巨人族还没有从地底下出来,那他们在哪呢?   “小声点。”奥斯曼一挥手,止住身边的士兵,侧耳倾听。   好一会的功夫,奥斯曼一脸不高兴的说道:“闪电豹好像又有麻烦了。”   “怎么会?这里离它的地盘应该很远才对。”鲍伯奇道,虽然对于豹子,他的了解远不如奥斯曼多,可他知道,这种肉食猛兽,一般是不会走出自己的地盘。   “我们去看看。”奥斯曼调转马头,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是巨人族?”鲍伯问道。   “听不出来,还很远,但不像是巨人族,应该是另一种野兽。”奥斯曼笑了笑说道,虽然距离还很远,但奥斯曼还是听得出来,闪电豹的怒吼声中,不是愤怒,更多的是兴奋。   很快,所有的人都听到了闪电豹那地动山摇的怒吼声,前面远一点的地方,更是树倒枝飞,动静大得吓人。   “天,是什么东西?闪电豹可无法将这么粗的树弄倒啊!”鲍伯看著一棵倒下的大树叫道。一路上,倒下的大树足有十几棵,看来闪电豹是同另一只野兽一路争斗到这里的。   “不知道,看来这家伙跑到闪电豹的地盘上去了,被追杀到这里的。”奥斯曼轻松的说道,只要豹子不吃亏,他的心情也会好很多的。   “停止前进,原地休息,我们过去看看。”鲍伯对身后的士兵下令道,天知道闪电豹在同什么东西打架,这些士兵可承受不了这种打击的。   “那是什么东西?”奥斯曼两眼发呆,看著不远处问道。   “好像……好像是赤蟒……”鲍伯的声音有些颤抖。   “那东西很厉害吗?我看好像不是闪电豹的对手。”奥斯曼对于鲍伯如此激动,有些不解。那东西看上去像一条大蛇,全身赤红,呈半透明状,似乎可以看到它身体里面的内脏。   “是好东西啊!兄弟,这东西可遇而不可求,难怪闪电豹一直追到这里,它倒是识货啊!”鲍伯啧啧叹道,心里计算著,是否能让奥斯曼与闪电豹沟通一下,自己也分点好东西。   “赤蟒有什么用?”奥斯曼问道,他从没有听说过这种生物,看鲍伯的两眼发光,想来这东西有大用处。   “赤蟒全身都是宝啊!它的蟒皮可以制作成最好的火烈甲,蟒筋是制作弓弦的最好材料,蟒血能调制出救命的丹药,它的身体里还有一种蟒丹,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鲍伯的知识丰富,见识广博,对于这种特殊的生物,也有一定的了解,只是这东西只是传说中的宝物,很少会有人遇到它,就算遇到了,也不太可能捉得到。   “蟒皮和蟒筋没问题,我可以同闪电豹商量一下。”奥斯曼说道。   豹子是不吃这些东西的,因此对闪电豹来说,那是无用的东西,自然容易要来。   不过豹子有自己的特性,一般到口里的东西,是绝对不会吐出来的,因此想要别的东西,只怕会很难,除非闪电豹自己不要,那才有得商量。   “那是最差的两样。蟒血和蟒丹,特别是蟒丹,那才是宝贝啊!”鲍伯一脸的兴奋,看来他同闪电豹打一架的心都有了。   赤蟒的体形很大,足有水桶粗细,却不是很长,力量大得惊人,尾巴甩处,树摇地动,如果被抽上一下,就算是闪电豹也承受不起。   它的动作虽然看起来也很灵活,但同闪电豹相比,那就慢得太多了。闪电豹的心情似乎极好,并不急于进攻,一路从自己的领地追到这里,它是绝对不会放过如此大补的东西。   “奇怪了,这里怎么可能有赤蟒这种宝贝,它一般都是在森林里至少一百公里以内的地方啊!”鲍伯奇道。   “赤蟒一般不会离开自己的地盘?”奥斯曼心中一动,急忙问道。   “是的,这东西一般是藏在地下的洞里,除了捕食,很少会外出的,它的动作比一般的蟒蛇要快很多,因此捕食对它们而言是很容易的事情,所以绝少外出的。”鲍伯回答道,两眼紧盯著赤蟒。   “会不会是巨人族搞的鬼啊?”奥斯曼轻声说道,可惜鲍伯现在的全部精力都在赤蟒身上,根本没听到他说什么。   “看,赤蟒不行了,闪电豹真是厉害啊!不愧为大陆上最强大的四种生物之一。”鲍伯兴奋的叫了起来。   奥斯曼抬头看去,果然,闪电豹已经失去了玩心,如闪电般扑到赤蟒身体的中间,两爪抓住赤蟒的鳞甲,用力一撕。赤蟒皮果然结实,以闪电豹的利爪力量,却只是传来一阵“吱吱”的声音,外表居然看不出有任何的伤痕。   赤蟒知痛,马上盘了起来,这是所有蛇类都会有的技能,使用这种技能,表示它已经对于攻击对方失去了信心,正全力防守。   蛇阵可以全方位的防守,因此很难对付的。闪电豹却很从容,看来它没少同蛇类打交道。凭著它闪电般的动作,前爪在赤蟒的两眼前划过,以绝快的速度,将蟒眼刺盲,却没伤到其他的部位。   “有意思,闪电豹怎么不拍碎它的脑袋啊?”奥斯曼奇道,虽然赤蟒的头同样结实,可以豹子的习惯,对那里下手是最正常不过的,但闪电豹却选择用利爪刺瞎赤蟒的眼睛,这个难度要求高得多了。   “因为蟒丹在赤蟒的脑袋里啊!看来闪电豹真的识货啊!它是不会给我蟒丹的了。”鲍伯摇了摇头,大叹自己运气太差,如果是自己先遇到赤蟒就好了,虽然这东西也同样难缠,可凭著自己和奥斯曼两人之力,拿下它还是有很大把握的。   “豹子的东西也抢,真是的。”奥斯曼翻了翻白眼,这个动作极不符合贵族的行为规范,好在只有两人,鲍伯是不会介意的。   赤蟒双眼受重创,盘起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展开,不停的在地上扭动著,打得树枝乱飞,树干摇动,两棵稍细一点的树马上被它强大的力量从中扫断。   闪电豹再次扑出,准确的用前爪扑中了上一次的位置,再次用力撕扯起来,只是这次赤蟒重伤之下,争斗已经全无章法,给了闪电豹更多的机会。   “它在干嘛?蟒丹不是在脑袋上吗?”奥斯曼问道。   “豹子在向赤蟒的胆下手,这家伙真是行家啊!取出胆,赤蟒就死定了,而且还不会破坏蟒丹。另外,这蟒胆也算是大补的东西,虽然远不如蟒血和蟒丹宝贵。”鲍伯大摇其头,看来闪电豹懂得一点也不比自己少啊!   连续十几次的进攻,闪电豹终于凭借著它的神力、利爪,将赤蟒的胆掏了出来,将那团绿色的蟒胆一口吞下,仰头嘶吼,快意无限,一副非常爽的样子。   “嗷……”一声巨大的吼叫声,从远处传来,低沉而绵长,整个森林都被这股巨大的声音所震动。   紧接著,地面开始震动了起来,频率越来越快,最后急如奔马。以这样的速度来看,应该远不如闪电豹,但由声音上就可以听得出来,是一只体形巨大的生物。   闪电豹静了下来,放弃了嘴边的食物,似乎正在犹豫著什么。眼神不停的看向赤蟒的头部,那里有它最喜欢的东西,可它知道,以赤蟒的坚固程度,自己绝对不可能在对方到来之前,取出蟒丹。   “是什么东西?”奥斯曼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一种本能告诉他,来的生物是强大的,甚至强大到根本无法抗拒的程度。   “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鲍伯也紧张起来,他能看得出奥斯曼的恐惧,他还从没见过奥斯曼恐惧过。   蓦地,鲍伯像傻了一般,看著冲入场中的巨大地行龙,喃喃自语道:“天……是地行龙,这东西真的存在。”   奥斯曼的黑豹兄弟,体形比一般的豹子几乎大上一倍,闪电豹的体形则还要大些。可同眼前的生物相比,闪电豹就显得苗条多了。   粗壮的身躯,肚子特别的大,四条短腿粗而有力,宽大的脚掌上有四只利爪,每只爪大约有一尺来长,闪著阴森的寒光,如同四把短剑一般。   细长的脖子上面,一个大得出奇的脑袋。顺著脖子一直到它的脊背上,长著三排利剑般的鳍。身上覆盖著一层厚厚的鳞甲,每片都有巴掌大小,离的虽远,奥斯曼却可以感觉到它是如此的坚硬。   地行龙的装甲,比重骑士身上最好的衣甲还要好得多。就算没有见识到它的防御能力,奥斯曼也可以想像得出来,它的作用一定比赤蟒皮还要强。   最让奥斯曼吃惊的是,地行龙似乎已经跟谁争斗过一般,一只眼睛居然是瞎的。隐约间,奥斯曼看到那只瞎掉的眼睛里,还有半段东西,只是地行龙的速度太快,因此看不清楚。   是什么东西,居然可以将强大的地行龙打伤?看来地行龙的弱点就在它的眼睛上。但在如此巨大的地行龙身上,想要击中它的眼睛,难度实在是太高了些,就算它站著不动,奥斯曼也没把握一箭正中它的眼睛。   再看看它那厚重的眼皮,完全有能力在弩箭射来的时候,将箭挡在眼珠的外面。重弩的力量的确很强,可奥斯曼完全没有信心,可以将它的眼皮射穿。   “闪电豹没机会的。”鲍伯轻声说道。   “地行龙身上也有伤。”奥斯曼说道,他明白鲍伯的意思,看闪电豹后腿上的布就知道,它后腿的伤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全恢复。   “天啊!是谁弄瞎了它一只眼睛,太不可思议了,谁有这么大的本事?”鲍伯惊叫了起来,地行龙是大陆上最强大的生物,就算是雷霆武士,也远远不是它的对手。   “先看看再说。”奥斯曼说道,从身后抽出重弩,手里准备好了三枝弩箭。他知道,虽然这家伙看起来很笨重,可它的速度一点也不慢,自己是否有机会射出三枝箭,还是个问题呢!   “我们最好不要动,打不赢这家伙的。”鲍伯说道,两人加上闪电豹,打赢地行龙的机会也少得可怜。闪电豹还可以凭借著速度逃掉,自己和奥斯曼却机会不大的。   回头看了一眼,奥斯曼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两人的坐骑不知道逃到哪去了,居然一声不响就溜掉了。   动物都有自己独特的本能,当危险来临的时候,它们远比人类更早发现。   第五章   闪电豹两眼盯著地行龙,两只前爪在地上不停的刨动著,喉咙里发出一阵阵低沉的咆哮声。这个敌人太过强大了,以闪电豹的骄傲,也不得不承认,自己远不是它的对手。可蟒丹的吸引力太大了,如果它有时间吃掉蟒丹,并且将它完全消化掉,应该可以同眼前的对手一拚的。   赤蟒在无名森林里,也算是一种难得一见的宝贝,而且这东西对于危险很敏感,闪电豹也弄不明白,为何这家伙会闯到自己的地盘上,要知道,赤蟒的鼻子是很好用的,它不可能嗅不到自己的气味。   当然,这些都不是闪电豹所关心的,现在如何能保住自己的宝贝食物,才是最重要的。在无名森林里,自己也算是王者,面对地行龙,虽然依然恐惧,但它还是想试一试。   地行龙不屑的看了一眼闪电豹,这个家伙还算强大,但比起自己来,还差得太多了,如果吃掉了它的血肉,再加上赤蟒的蟒丹,自己的伤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现在最麻烦的是自己眼睛里面,还有半段东西,一直无法取出来,吃了蟒丹,自己也许就有了足够强大的魔力,把眼睛里的东西逼出来。   地行龙同魔狼和闪电豹不同,它的物理攻击能力极强,但对于魔法,却只有天生的免疫能力,它本身的魔法能力极差,最多吐出几个小火球来,同它强大的攻击力相比,它实在对魔法没什么兴趣。   闪电豹动了起来,向地行龙的背部扑去,两只利爪以绝快的速度插向地行龙的后背。相对于地行龙庞大的身躯,闪电豹显得小了很多,但加上它的速度和灵活性,它有把握一击得手,当然,闪电豹并不认为自己可以一下子击倒这个庞然大物。它认为,只要让地行龙一点一点流尽身体里的血液,让它的力量一点一点随著血液的流失而减小,自己的机会就可以大很多。   地行龙完全没有动,只是冷冷的看著闪电豹表演,这个小家伙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厉害,让它试试好了。   闪电豹身上的血肉,对它而言,兴趣不是很大,虽然足以让它饱餐一顿,但现在的它,并不是缺少食物。如果能将它吓走是最理想的,这小家伙的动作太快了,虽然不会造成伤害,却会给自己带来一些麻烦,特别是自己取赤蟒丹的时候,如果被它抢去了,自己的麻烦就大了。   “当当……”两声清晰而尖锐的声音,闪电豹的利爪准确的击中了地行龙的后背,地行龙一动不动,还回过头来,似乎嘲笑的看著闪电豹。   足以将巨人战士撕成两段的利爪,在地行龙的鳞甲上,连个爪印也没有留下。在闪电豹有些发愣的时候,地行龙动了,长长的脖子让它巨大的头可以灵活的转向自己的后背,一排森森的巨齿一口咬向闪电豹。   闪电豹向后急窜,险险的闪过地行龙的一击,一丛闪亮的豹毛飘散在空中。虽然闪过了致命的一击,可它身上的毛被地行龙咬掉了一小块,连带著一小块的毛皮,露出里面粉红色的血肉来。   闪电豹被激怒了,它是森林中的王者,何曾吃过这样的亏,三道闪电出现在地行龙的头顶,准确的击中了地行龙的头部,没有任何生物的动作可以快过闪电。   闪电无声无息的进入了地行龙的头部,地行龙一点反应也没有,对于可以魔法免疫的地行龙来说,小小的闪电根本不会对它构成任何威胁,就算再厉害十倍、百倍的魔法也没用。   闪电豹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这样厉害的对手,它还是首次遇到。无论是体形还是力量,它远远不如地行龙,现在连它的闪电都不能给对方造成伤害,它一时之间,不知道应该如何下手。   一个不怕闪电的钢铁堡垒,凭闪电豹的智力和能力,完全无法应对。闪电豹有些不舍的看了一眼地上的赤蟒,它知道,这东西不再属于自己了,虽然它万分的不甘心。可在动物的世界里,自有它的规则,一切取决于强大的实力。   地行龙却不想放过闪电豹,虽然它身上的血肉对地行龙的吸引还不够大,但它胆敢挑战王者的威严,就必须付出足够多的代价。   地行龙两只后腿飞踢,速度居然不比闪电豹慢。凭著它身躯的庞大,可以攻击的范围也远比闪电豹要大得多。四只一尺长的爪子,威力比钢剑还要强大,特别是在地行龙巨大的力量作用之下。   闪电豹灵活的闪动著,小心的避开地行龙的进攻,眼睛不由的看一眼地上的赤蟒,它在犹豫著。   一龙一豹在森林里斗了起来,方圆五里地内的所有动物发著抖,躲入自己的窝中,如同世界末日到来一般。   足足斗了一刻钟的时间,地行龙打不著闪电豹,同样闪电豹也拿地行龙没有任何办法,自己的利爪和闪电,对于地行龙来说,一点作用也没有,让它没办法对地行龙造成伤害。   闪电豹突然兴奋的吼叫起来,经过多次的试验,终于发现,自己攻到地行龙头部的时候,它总是会不停的眨眼,终于找到了它的弱点。   然而,找到弱点是一回事,想要攻击则是另一回事。地行龙的脖子很长,这让它的脑袋更加灵活,两只前腿虽然很矮,却灵活无比。闪电豹明白,只要自己被爪子碰到,即便不骨断筋折,也会脱层皮。自己身上的豹皮虽然美丽,但作用却远不如地行龙那身难看的鳞甲。   不停的晃动著身体,让地行龙摸不清自己的目标。闪电豹终于找到了机会,猛的跳起,两只前爪直指地行龙的眼睛。   地行龙眼中寒光一闪,它等的就是这个机会,闪电豹的速度比自己快,如果它想逃走,自己也不会去追,可它居然一直在缠斗,地行龙准备收拾掉这个讨厌的东西。   刚才它所作的一切,正是要引闪电豹上钩,否则凭它的速度,永远也无法追上闪电豹,更不会有机会给它致命一击。   眼睛猛的一闭,覆盖著坚硬鳞甲的眼皮,将完好的眼睛全部挡上,就算被闪电豹的利爪击中,也不会对它造成任何的伤害。   两只前爪飞快的扑出,地行龙同时甩动它的大头。它明显感觉到,眼皮上一阵阵的震动,紧接著,自己的右爪已经插入了闪电豹柔软的腹部。几乎同时,右眼一阵剧痛,闪电豹居然连它受伤的右眼也不放过,眼睛里面的半段东西,被插得更深了。   一龙一豹同时巨吼起来,声震云霄,巨大的疼痛,让它们无法忍受。闪电豹在地上打了几个滚,肚子朝天,身体不停的抽搐著。地行龙的爪子插进了它的腹部,大片的鲜血流出,一团肠子也随著从伤口处淌了出来。   地行龙也不好过,那半段东西,差一点被插进它的脑袋里面,那种头痛欲裂的痛感,让它在地上不停的打著滚。   “完了,闪电豹死定了。”鲍伯小声的说道。   奥斯曼紧咬著下唇,他知道,现在自己出去也没用,他与鲍伯联手,也不可能打得赢地行龙这种怪物,它实在是太强大了。   自己只有一次机会,如果这枝弩箭可以射中它另一只眼睛,就算地行龙不死,也会失去战斗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救下闪电豹,只是奥斯曼不知道,闪电豹是否能够支持到那一刻。   痛苦的地行龙,在将几十棵大树折成两段之后,终于慢慢的平息下来,摇摇晃晃的站立在闪电豹的面前,用那只完好的眼睛,看著仰躺在地上,不停抽搐的闪电豹,快意的仰天嘶吼起来──它才是这里的王者,任何敢于反抗的家伙,都会是这样的下场。   一枝弩箭飞出,奥斯曼半蹲在树枝上,把握著他唯一的机会。出于本能的恐惧,奥斯曼觉得,就算自己可以射中地行龙的眼睛,也同样难以对它造成致命的伤害。   奥斯曼不知道伤它右眼的是什么,那半段东西已经整个插进了地行龙的眼眶之中,看不清楚,但奥斯曼绝对不认为,那东西会比自己的重弩差。   在地行龙翻滚的时候,奥斯曼已经抓了三条毒蛇、四种他所了解的毒草,以及到处都有的红蛇菌。奥斯曼不懂毒药的调配,只能将自己所知的所有毒药混合在一起,最后厚厚的涂在弩箭的箭尖之上。   精钢打制的箭尖上,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只有一层厚厚的如同鼻涕状的粘液。至于它能起到什么作用,奥斯曼也不清楚,反正这样的东西,他绝对不愿意弄到自己身上,哪怕仅仅是用手去碰一下。   弩箭准确的射中了地行龙的眼睛,在它最得意的时候。强悍的地行龙反应相当的快,眼皮眨动间,硬是将两尺长,由最坚硬的老竹制成的箭杆夹断。   精钢打制的箭头,居然只有一半射入地行龙的眼珠,让趴在远处的鲍伯连嘴巴都合不上了,那可是能射穿青砖的钢箭啊!   一丝透明的液体顺著地行龙的眼眶流了出来,紧接著是一连串的怒吼声。透明的液体越来越多的流了出来,接著开始变成红色,将眼眶四周的鳞甲染红。   暴怒的地行龙失去了双目,将四周可以毁掉的一切彻底的摧毁。一棵棵三人才能合抱的巨树被扫断成两截,在一阵轰隆隆的巨响声中倒在地上。被地行龙直接撞中的大树,被撞得粉碎,四只利爪将所有碰触到的东西撕开。   奥斯曼射出弩箭之后,马上跳到另一棵大树上,几个起落已经接近了闪电豹。从树上跳了下来,两手抱住闪电豹的脖子,虽然他的力量很大,但闪电豹的体形还在黑豹兄弟之上,他无法将它抱上树,只能拖远一些,以防止被发疯的地行龙扫中。   “它快不行了。”鲍伯也跑了过来,地行龙自己制造的声音,足以掩饰掉他的脚步声。   “想想办法,一定可以的。”奥斯曼急得团团乱转,可治疗并非是他的强项。   “把它的肠子装回去,给它上止血药,你用手捂住它的伤口。”鲍伯说道,同时从怀里拿出止血粉来。   奥斯曼手忙脚乱的将拖在地上的肠子装回到闪电豹的肚子里,两手抱住闪电豹的腹部。伤口实在太大了,他不得不用两只手才能捂住,血水却依然不受控制的向外流著,但已经慢了很多。   鲍伯的手脚麻利得多,整瓶的止血粉倒在闪电豹的伤口之上,出自雷霆会馆的顶级止血粉,像不要钱般的倒了出来。   “用布包上。”鲍伯说道,止血粉的疗效是最好的,但对于这么重的伤,作用不会太大的,虽然时间不长,可闪电豹身上的血已经快流光了。   奥斯曼脱下自己的内衣,给闪电豹包扎伤口,这次他绑得比较紧,而且还要均匀。闪电豹腹部的伤口有两尺多长,一不小心,还会将里面的肠子挤出来。   “去把赤蟒的尸体弄来,它的血最管用了。”鲍伯一边忙著,一边说道。   奥斯曼跳起身来,几个健步跨到赤蟒的尸体边,一把将它拖住,向鲍伯这边跑了过来。好在这时候失明的地行龙已经跑出很远,虽然还能听到它的怒吼声,却不会给奥斯曼带来麻烦。   “挤出它的血,从尾巴开始,就用那个现成的伤口。”鲍伯说道,两手扶著赤蟒的尸体,将伤口对准闪电豹的大嘴。虽然蟒血是珍贵无比的药材,鲍伯还是狠了狠心,用在根本不知道是否能救活的闪电豹身上。   奥斯曼来回的跑动著,不停的挤压著赤蟒的身体,好一会的功夫,才有半小杯蓝色的血液从伤口处流进了闪电豹的嘴里。   “我们只能尽力行事了,它的伤太重了。”鲍伯放下赤蟒的尸体摇了摇头说道,虽然他已经尽力了,而且还有赤蟒血这种宝贝,可再好的伤药,也不是万能的,何况赤蟒血直接服用,它的药效也低了很多。   “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奥斯曼抱著闪电豹的头问道,他几乎感觉不到闪电豹的呼吸、心跳。   “我们真的已经尽力了,这样的伤,就算是最好的治疗师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鲍伯摇了摇头说道,帝国最好的治疗师,只怕也不会拥有赤蟒血这样的珍贵灵药。   传说中,这种东西在天朝帝国的王宫里,应该还有一点点,不过数量绝对不会比闪电豹服下的多。   “那混蛋呢?我要劈碎了它!”奥斯曼两眼赤红,闪电豹的死亡激怒了他,地行龙又如何?那家伙就该死。   “听不到声音了,你不是它的对手,别去。”鲍伯一把没拉住,奥斯曼冲了出去,地上的断树残枝,是最好的指示。   即便被射瞎了眼睛,奥斯曼也不可能战胜地行龙的,那家伙全身刀枪不入,除了眼睛,几乎没有弱点。刚才,鲍伯亲眼看到,它用眼皮将箭杆夹断,虽然中箭,它的伤应该不是太重,只是失明造成的恐惧和愤怒,会让地行龙更加的疯狂。   奥斯曼奔出五里左右,看到了地行龙,这家伙已经倒在地上,不停的挣扎著,却没有死,看来那些毒药还不足以置它于死地。   抽出黑豹,奥斯曼一咬牙,轻手轻脚的走近地行龙。虽然他心中的愤怒一点也不低于地行龙,但作为对手,他知道应该如何行动才最有把握。   眼睛,眼睛才是它的弱点,弩箭无法射穿它的眼睛,并不代表黑豹不能。黑豹用的是最好的金属,不但锋利,自身的重量也让它的威力加倍。   躺在地上的地行龙动了动,依然察觉到奥斯曼的到来。眼睛虽然已经完全瞎掉了,可它的鼻子告诉它,又有生物靠近了。现在它的确太虚弱了,那些毒药虽然不能致命,却让它全身瘫软。   “来吧!小子。”奥斯曼大吼一声,黑色的长刀,直刺地行龙的眼睛。   地行龙虽然身体无法动弹,可它的眼皮却依然灵活,在黑刀到来之前,已经合上了眼皮。“当”一声巨响,锋利的黑豹同样无法刺穿覆盖著鳞盖的眼皮,但那股巨大的力量,却将地行龙庞大的身体震得退出数尺远。   地行龙一阵阵的嘶吼著,眼睛上的伤让它一直不敢合上眼皮,那会给它带来巨大的痛苦。可它知道,如果不合上眼皮,那里还会受伤。   敌人的力量,在它完好的时候,自然不在话下,可现在它身体无法动弹,双眼重伤的情况下,奥斯曼的冲击力,给它带来了更大的痛苦。   “嗷……”地行龙痛苦的吼叫著,更让它痛苦的是,作为王者的自己,居然被一个弱小的生物随意欺凌。   “混蛋,你还有脸叫!”奥斯曼一肚子怒火,一刀插进地行龙大张的咽喉之中。   地行龙的身体外表的确是刀枪不入,可它的咽喉却相对脆弱得多。   如果仅是一般的刀剑,地行龙还可以凭借著它强横的肉体,硬抗住这样的打击。可黑豹绝对不是普通的刀剑,它使用的金属,也是最近才被发现的,它的锋利、坚硬以及韧性,连比尔.克林斯曼这样的铸剑大师也赞叹不已。   随著地行龙的吼叫声中断,一股血箭从地行龙的口中飙射而出。地行龙全身一阵乱颤,却不敢再吼叫,喉咙上的痛苦甚至超过了眼睛上的疼痛。   奥斯曼大喜,并不抽出地行龙嘴中的黑刀,反而更深的插了进去,同时拿出刀鞘,在刀柄上一接,黑刀的长度加了一倍,奥斯曼更努力的开始在地行龙的嘴里绞动了起来。   “天啊!你怎么可能打败地行龙?”随后赶到的鲍伯看到了这一幕,他并不知道,地行龙在奥斯曼的毒箭之下,早已经失去了活动的能力。   “混蛋,看你还凶不凶!”奥斯曼疯狂的绞动著黑刀,尽可能的向地行龙的肚子里插去,既然无法从外面砍进去,那就从嘴里进去也一样。   “插它的脑袋,那里才是要害。”鲍伯看著疯狂的奥斯曼,提醒道。   奥斯曼一愣,才发现自己作的事情比较蠢,无论是什么生物,它的大脑都是最重要的部位。只是他早已经习惯了,对于任何动物,都从咽喉下手。   将黑豹抽出一小段,奥斯曼转换了方向。地行龙的嘴巴已经合上了,但它齿缝足够黑豹活动而不会伤到刀身。柔软的龙唇虽然同样紧韧,却无法阻止刀锋的运动。   “去死──”奥斯曼吼叫著,用尽全身的力量,将刀尖对准了地行龙的脑袋。   地行龙的脑袋内部,明显不如外面那样坚硬。在奥斯曼的全力一击之下,黑豹贯穿了地行龙的大脑,地行龙发出最后一声嘶吼,全身一阵巨颤,一动不动了。   “奥斯曼,你根本不是人,你居然一个人杀了地行龙!”鲍伯大声叫道。   奥斯曼有些疲惫的坐在地上,连抽出黑豹的力量也没有了。看著地行龙长长的脖子,他才发现自己刚才有多蠢,难怪黑豹几乎全插进去了,却还是无法给地行龙造成重创,它的脖子太长了,以黑豹的长度,根本无法刺到它的心脏。   “龙胶,龙胶,快想办法,有办法救闪电豹了。”鲍伯猛的跳了起来,抓住奥斯曼的领子,不停的摇晃著奥斯曼的身体。   “什么办法?龙胶是什么?怎么救闪电豹?”一听说能够救活闪电豹,奥斯曼感觉自己全身充满了力量。   “撬开它的嘴,在它的大脑里找,如果它活超过五百年,脑袋里就会有龙胶,是一团黑色的胶体。”鲍伯放开双手,抢先冲到地行龙的尸体旁,抽出雷霆刀,插进地行龙的齿缝之中,用力的撬了起来。   奥斯曼也跑过来帮忙,好一会的功夫,才撬开了一道口子。奥斯曼用插在地行龙脑袋里的黑豹,不停的绞动著。   “有吗?”鲍伯紧张的问道,他也无法判断这条地行龙的年纪,如果低于五百年,地行龙是不会产生龙胶的。   “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啊!如果能切开它的脑袋就好了。”奥斯曼说道,可地行龙的脑袋更硬,凭黑豹还无法将它的脑袋切开。   “是一团比较硬的东西,带著很强的粘性。”鲍伯说道,龙胶这种东西,鲍伯从没听说谁曾经拥有过。地行龙的强悍,让所有的珍奇猎人都躲著它走。   “没有。”奥斯曼摇了摇头,无奈的抽出黑豹,上面沾满了各种奇怪的颜色,红色的血、白色的脑浆、蓝色的碎末……   “拿过来,那是什么东西?”鲍伯一把抢过黑豹,在刀尖上,一团绿色的东西吸引了他的注意。   “天知道是什么。”奥斯曼看了一眼,见不是黑色的,马上失去了兴趣,看来今天闪电豹是死定了。   “龙胶,是龙胶!”鲍伯取下刀尖上的那团绿色东西,跳起来大叫道。   “不是黑色的吗?”奥斯曼也跳了起来,只是奇怪为何颜色不对。不过他已经不关心这个了,只要能救活闪电豹,就足以让他满意了,至于龙胶是什么颜色的,就随它去吧!   “这只地行龙活了八百年了,才会是绿色的龙胶,如果过千年,就是红色的龙胶了。你真的要用这东西救闪电豹吗?它可是最好的灵药,而且有些其他的用处。”鲍伯看了看手中的龙胶,实在有些不舍。   闪电豹的确是很难得的野兽,但它是不可能被驯服的,就算救活了它,又有什么用?龙胶的珍贵,一点也不弱于蟒丹,给闪电豹服下去,实在是太可惜了点。   普通人连听都没听说过的宝贝,今天自己居然一次全遇到了,还真是要托奥斯曼的福啊!只是到现在为止,鲍伯还是弄不明白,奥斯曼是如何杀死地行龙的,虽然整个过程他都看在眼里。   “当然,快去救它!”奥斯曼才不管这东西有多珍贵呢!只要能救豹子,他没什么舍不得的。   “好吧!这只闪电豹还真是好命啊!”鲍伯摇著头说道。   第六章   龙胶从闪电豹的咽喉滑过,进入它的体内。从绑在伤口的布上,透出一阵阵绿光,时强时弱。   “怎么回事?”奥斯曼紧盯著闪电豹问道。   “是龙胶在起作用,我不知道这东西应该怎么用,只好直接给它吃下去了,如果到了炼药大师的手里,制作出来的药,可以称得上是国宝了。”鲍伯可惜的看著闪电豹,这个家伙真是好命啊!虽然鲍伯从没有见过龙胶,可这东西的传说他已经听过很多次了,因此并不怀疑它的功效。   “可它还没醒。”奥斯曼有些急了。   “需要好一段时间呢!你不用紧张,闪电豹不会有事的。我们还是把人叫来,赤蟒和地行龙可都是好东西啊!就算用来吹牛,也绝对有足够的本钱啊!”   鲍伯笑了起来,蟒血虽然没了,可蟒丹还在,而且蟒皮、蟒筋都是宝。至于地行龙身上的东西,他也弄不明白是否还有其他的用处。最近几百年里,从没听说过有谁杀死过地行龙的。   骑士们极力地安抚著自己的战马,战马并不惧怕血腥味,可面对地行龙、闪电豹和赤蟒这种兽中之王,它们本能的产生了恐惧感,虽然它们已经差不多都死透了。   巨大的地行龙,在十匹战马的拖拉之下,已经拉到闪电豹所在的地方,如何处理这东西,奥斯曼和鲍伯都一筹莫展。   “这东西太大了,把有用的东西切下来,其他的就丢在这里好了。”奥斯曼说道,看著地上的庞然大物,要想将它搬到五十公里外的平原上,就算是在平原上也是不容易的事情,更何况这里是无名森林。   “我只知道它的鳞甲和龙胶有用,其他的不知道。鳞甲我们根本无法扒下来,你也试过了,连你的黑刀都砍不动这东西。”鲍伯苦恼的说道,如果让他马上放弃地行龙的尸体,他又实在舍不得。   能够亲眼见到地行龙,那绝对是一件值得吹嘘一生的事情,哪怕仅仅是尸体。就算是自己的父亲,被人们称为军神的迈克尔公爵,也从没有见过地行龙。如果自己不能将这东西运出去,感觉缺少说服力,即便是有一百多名士兵为他作证也是如此。   “两位大人,我们一定把它拖出去,就算再重也没关系的。”骑士中队长一脸兴奋的说道,那些拉著马,拖拽地行龙尸体的士兵也是如此。   “别忘了,我们还有任务。还有,你看那里,还有两个呢!我们不可能将它们全都带走。”奥斯曼指了指不远处躺著的闪电豹,还有那一团赤红色的赤蟒。   “闪电豹,了不起,可这是地行龙啊!”中队长很夸张的说道。闪电豹的确是很了不起,但有许多人见过,甚至有人猎杀过。地行龙则完全不同,几百年来,甚至就没人看到过它们的踪迹,更别说杀死它。   “找附近的中队帮忙吧!我觉得有些问题。”鲍伯慢慢的从杀死地行龙的兴奋中清醒过来,脸上有些犹豫。   “你是说这个吧!”奥斯曼走到地行龙的尸体边,用黑刀撬开地行龙的右眼,将黑刀插了进去,一阵绞动,一团团粘糊糊的眼珠被绞了出来,露出里面的东西来。   “是什么?能看出来吗?”鲍伯走到奥斯曼身边,仔细的观察著问道。   “战斧的斧柄。”奥斯曼沉声说道,看来鲍伯的担心是对的,这只地行龙同巨人战士交过手,而且受了重伤,否则它不可能出现在这里,至少要深入森林一百公里的地方,才有极小的可能看到这种生物。   “不可能,巨人族的出口不可能在森林里一百公里的深处。他们从那里走出这片森林,就得损失过半。”鲍伯叫道。马连科夫也很想深入到森林里面一些,可以扩大搜索的范围,可他同样知道,如果进入的太深,非战斗伤亡就会大大的增加,甚至达到任何人也无法忍受的程度。   在几名士兵的帮助下,插在地行龙右眼里的半段战斧柄终于被抽了出来。这段斧柄大约有一尺多长,居然全部没入地行龙的眼睛里,却依然没能伤到它的大脑。   奥斯曼深吸一口气,看来自己的运气还不错,如果不是使用了那种混合的毒药,死在这里的应该是自己和鲍伯吧!地行龙的左眼,是否真的是被弩箭射瞎的,奥斯曼也没半分信心,也许那团毒药才是起作用的东西吧!   “我们必须进去看看。”奥斯曼看著那段斧柄说道。   “好吧!我陪你去,这些士兵就不用了,他们进去,除了白白丢掉性命,什么忙也帮不上的。”鲍伯看了看那些欢呼雀跃的士兵说道。   “里面真的那样恐怖吗?”奥斯曼有些好奇,他们已经进入了森林五十公里,虽然这里的毒物猛兽不少,可奥斯曼并不觉得如何危险,而且他带的这个中队人马,只有五个人因意外送命。   “差太多了,等我们进去,你就知道有多危险了。”鲍伯摇了摇头,他和朗也没走太远,不过他知道里面有些什么东西。   “好吧!”奥斯曼点了点头,倒是有几分期待。   “好家伙,奥斯曼,你是怎么作到的?真是令人无法相信。”担丁和卡尼尔走了过来,身后是他们各自的中队。   在雷霆武士之中,卡尼尔和担丁也算得上是好手,因此派给他们的任务,都是进入森林五十公里的范围,因此他们距奥斯曼这队人马最近,一接到消息,马上带著全队过来了。   这三天里,虽然也发现了一些出口,但很显然,那些出口都不是主要的,封锁之后,再派上一支小队监视,其他的人继续搜索。   “只是一点点的运气罢了。”奥斯曼笑了笑说道,杀死地行龙,他并不认为自己如何了不起,能够救活闪电豹,才会让他真的开心。   “鲍伯,闪电豹现在怎么样了?”奥斯曼扭头问鲍伯,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有些反应了,不过它的伤太重了,只怕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恢复。”鲍伯皱著眉头说道。这可是件麻烦事,如果带走它,就算治好了,只怕它也会自杀,除非一直有奥斯曼跟著,只有他才能同闪电豹做简单的交流。   “带上它,一定要治好它。”奥斯曼坚决的说道。   “我看先把它送到外面比较好些,一时半会,它还醒不过来的,我们进入森林深处,不可能带著它走的。”鲍伯说道。   奥斯曼想了想,点头同意了。进入无名森林里面,本身已经是件很危险的事情了,就算是雷霆武士也不可能分出精神来照顾它。   “我们四个一起进去吧!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情。”奥斯曼看了一眼三人说道。   “骑士先生,请你马上派人,通知其他的搜索队,让他们的雷霆武士领队,分出三十个人到这里来,集合后进入森林找我们,我会给他们留下路标的。”卡尼尔说道。   “是的,先生,下官马上派人去通知。”那名中队长行礼退后。   “我们的人是不是太少了些?只有我们四个?”担丁有些担心的说道。   “没关系的,我们只是进去看看,人少,逃跑也容易些。”奥斯曼笑了起来,在森林里,那些巨人想捉到自己的可能性实在太低了。   “好吧!算时间,巨人族的援军也应该到了,可他们的出口怎么可能在那么深的地方?”担丁摇著头说道,他也有同样的认知,出口如果在那里,巨人族的军队在从森林里出来之前,就会损失过半了。   “去看看就知道了。”奥斯曼低头说道,这也正是他想不通的地方。已经三天了,这附近的地方差不多全搜索过了,除了几个小出口外,一直没有发现巨人族的主要出口,甚至连巨人族的士兵也很少见,他们至少还有两千多名战士。   四人只带了武器,连食物和水都没有必要带,有奥斯曼这个丛林里的大行家,他们完全不必担心在这里会饿到。   奥斯曼走在最前,东看看,西瞧瞧,有时候还会蹲下来嗅嗅气味。鲍伯感觉他完全变成了一只猎犬,似乎在找些什么。   鲍伯仔细的观察著奥斯曼的动作,同时对四周的景物一点也不放松。卡尼尔和担丁负责警戒,有害的动物和植物由他们先一步提出警告。   “你在顺著地行龙的来路找?”走出十公里左右,鲍伯问道。   “没错,地行龙一定跟巨人战士交过手,只是不知道战果如何。”奥斯曼一边说,一边继续追踪著地行龙留下的痕迹。   “小心!”卡尼尔和担丁几乎同时叫了起来。   奥斯曼一愣,忽然觉得腿一软,似乎有什么东西缠了上来,同时自己的身体已经升到了半空,一股难闻的气味传到他的鼻孔里。   在此之前,虽然奥斯曼一直在仔细的查找地行龙留下的痕迹,可他的耳朵在听,他的鼻子有闻,从没有放松过对四周的警惕。但是刚才,他没有闻到任何动物的气味,也没有感觉到任何的危险,就这样凭空让人捉住了。对于奥斯曼来说,这还是从未发生过的事情。   扭头一看,自己已经身在半空中了,几丛树枝像灵巧的手一样,将自己紧紧的缠住,正努力地将自己送到一根树杈上,那种难闻的气味,自是从那里传出来的。   奥斯曼两臂用力,试了试力量,树枝很紧,而且韧性十足,如同几十年的老藤一般,想要挣扎开,还需要一段时间。再看那树杈,奥斯曼发现,那里居然像一张嘴一样,正慢慢的裂开,臭味越来越浓烈,难怪自己刚才没有闻到,它居然是可以自由开合的。   “我来了,这是食人树,不用担心。”鲍伯的声音在奥斯曼的耳边响起,同时两条树枝被雷霆刀劈断。   紧跟著,卡尼尔和担丁也跳了起来,一会的功夫,奥斯曼身上的树枝被全部砍断。那棵树如同受伤了一般,不但树杈合了起来,连树枝也不断的向内缩去。而断开的树枝伤口上,一串串白色的液体流淌出来,就如同正在流血的伤口。   看了一眼食人树,奥斯曼摇了摇头,这种东西他还是第一次看到。从外表上,看不出它与四周的树有什么不同,这种无声无息的杀手,对于奥斯曼来说,甚至比地行龙还要可怕。奥斯曼至少可以在几公里外,就感觉到地行龙的危险,可食人树不同,就算是近在眼前,他也看不出来。   “这东西很多,小心一点,被它缠上了会很麻烦,不过它不是很厉害,比起食人花来,它没有毒性,因此好对付很多。”鲍伯说道,他从父亲那里,的确学到了很多东西。   “是的,里面的地鼠更讨厌,真想不明白,巨人族怎么会跑到这里来。”卡尼尔说道,他的雷霆珠已经种入过二十几次,里面记录的知识更为丰富。   “地鼠是什么东西?”奥斯曼问道,他发现这四人之中,自己是懂得最少的一个,可自己好像也算是接受过雷霆珠,可为何什么也没学到?   “大约两尺长,可以在地底下挖洞前进,速度很快,在地底下就能感受到地面的震动,而且成群结队,还是肉食性的,遇到它们会很麻烦的。”卡尼尔说道,事实上,地鼠他并没有亲眼见过,但从雷霆珠里,有过与地鼠战斗的经验。   “还有些什么东西?”奥斯曼追问道,看来里面真的不同了,单单是食人花、食人树和地鼠,已经让雷霆武士感觉很麻烦了,那些巨人战士的能力,绝对不如雷霆武士的。   “还有很多。其实,在无名森林里,最危险的就是那些成群的小动物,像地行龙、闪电豹这样的猛兽,虽然很危险,却可以躲开它们,因为它们的数量很少。”担丁说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的确如此,自己见到了闪电豹、赤蟒、地行龙,可它们除了给自己和鲍伯带来了些危险之外,对于那些士兵,并不会造成威胁,知道它们厉害,早点躲开就是了。   “再向里面走,就应该会遇到战蜂了,我们的驱虫药对这东西不太管用的。”卡尼尔说道。   “战蜂?也是一种野蜂吗?”鲍伯问道,他的雷霆珠使用时间太短,里面的知识不是很多,对于无名森林的了解,大多是来自于父亲的。可迈克尔公爵,也仅仅是在无名森林外面转了几圈,并未深入到里面来,他的知识更多是来自于书中的记载。   “是的,算是一种野蜂吧!不过体积就大太多了,足有鸽子那么大,嘴有半尺长,像一把三角锉一样,而且有毒,是一种可怕的东西。好在这种东西同真正的野蜂有很大的分别,数量上要少得多,这里就成了它们的天地了。”卡尼尔说道。   四人聊天之间,就看出雷霆珠的不同。奥斯曼一直不明白,自己是否真的接受了雷霆珠,但他的知识最少,都是后天学到的,从雷霆珠里,他似乎没学到什么东西。可他自己却感觉学到了一些,比如说,手榴弹这个词,就一定是出自雷霆珠里。   除了奥斯曼之外,鲍伯和担丁的知识相仿,鲍伯胜在有个好父亲,而担丁的雷霆珠种入次数远超过鲍伯。知识最为丰富的,自然是卡尼尔,二十多次的接种,让他有了几百年的经验知识。   “比野蜂少?少多少?”奥斯曼开始有些担心了,一巢野蜂的数量可以达到上万只,就算是十分之一,也足够将四人啃得连骨头都找不到。对于自己的速度,奥斯曼很有信心,可他绝对不会认为自己可以快得过天上飞的野蜂。   “少很多,一般战蜂出动的时候,二十多只一组,很少见到大群的,它们也不是靠采蜜过活,而是吸食动物的血液。”卡尼尔笑了起来,他已经想到奥斯曼的担心了。   “那种青色的果子会不会有用?”鲍伯问道。   “这可难说了,战蜂应该同野蜂有很大分别的。”担丁摇了摇头,他也不知道会是什么结果,至少他不知道那种果子叫什么名字,有什么作用,在这一点上,还不如奥斯曼知道的多。   “什么样的果子?”卡尼尔问道,同巨人族战斗的时候,卡尼尔并不知道。   “就是那种。”鲍伯抬头找了一会,很快在茂盛的树叶之间,找到了那种青色的果子,看来这种东西到处都有。   “哦,是嫡清果,那东西对于野蜂和蚊子效果很好,对战蜂没效的。”卡尼尔看了一眼说道。在他的雷霆珠经历之中,有一代雷霆武士正是死在无名森林里的二百公里纵深处,因此对于无名森林,他了解的相当多。   “地鼠、战蜂、魔狼、食人花、兵蚁、青针蛇、问心草,这些都是我们需要小心的,特别是魔狼。”卡尼尔说道。   “魔狼?那东西应该比不过闪电豹吧?”奥斯曼奇道,鲍伯和朗也杀过一只魔狼,而且听他的口气,应该并不是很困难。鲍伯虽然很骄傲,却从不吹嘘,因此他还是对鲍伯相当信任的。   “当然,魔狼比起闪电豹来,相差的太多了。可魔狼也是狼的一种,狼性喜群居,只有落单的孤狼,才会跑到森林的外围。”卡尼尔笑了笑说道,他知道,前一段日子,鲍伯就亲手杀过一只魔狼。   “哦,原来如此。”奥斯曼和鲍伯同时点头应道。无论是哪种狼群,都是相当可怕的,大队的狼群,甚至不惧狮虎,更何况是魔狼。   “我也只知道这些东西,当然还有些小东西,我们可以不必太在意,以我们的能力,它们最多给我们带一点麻烦罢了。再向森林里面走,会有更厉害的东西,只是我也不知道。”卡尼尔摇了摇头说道,他的上几代雷霆武士者之一,就是死在魔狼群的嘴里,他的同伴拚命抢下了雷霆珠,却也受了重伤,勉强回到帝国京都就死掉了。   “那里,是那里,你看那些树!”鲍伯叫了起来。   果然,前面不远处,几十棵大树被拦腰折断,有些断面平滑如镜,一看便知,是被刀斧之类的武器砍断的,只是能一斧将大树砍断,其力量相当的惊人,普通的巨人战士也没有这样的能力。   四人同时沉默了起来,快步向前走去,一会的功夫,越过了断裂的树木。地下倒下的树木越来越多,而且开始出现了一些武器,接著是巨人战士的尸体,很多尸体被挤成了肉泥,地上的泥土被染成一片片的黑褐色。   四人好长一段时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对于死亡,他们看得多了,特别是巨人战士的尸体,根本不会引起他们的任何一点同情之心。   可面对如此众多的巨人族尸体,四人沉默了。眼前的这片空地很大,直径有三百多米,中间的树木被砍伐一空,而且看得出,那是在很久以前砍伐掉的。   空地上,满满的铺了一层巨人战士的尸体,很少会看到一具完整的。随便扫一眼,奥斯曼就算得出,这里至少有两千具巨人战士的尸体。   难道这都是地行龙干的?那太不可思议了,地行龙当然很强大,可只有一只地行龙,这两千多名巨人战士就算无法伤害到它,也有足够的时间逃开。巨人战士的确好战,可绝对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去开玩笑。   经过了几次的战斗,奥斯曼知道,这些巨人战士同样有头脑、同样有感情,战友的死亡会让他们愤怒,也会让他们哀伤。在失败的时候,他们会恐惧、会害怕,知道逃跑,也知道舍命掩护战友逃生。   “不太对劲啊!地行龙不可能杀光这么多巨人战士的,这足有两千人。”担丁喃喃自语道,谁都看得出来,仅凭一只地行龙,是不可能办得到的。   “当然……当然不对劲,地行龙再强,也只是野兽,不可能的……”鲍伯走到一具巨人战士的尸体边,抽出雷霆刀,在尸体上轻轻捅了一刀。尸体的脸已经看不到了,整个头不见了,甚至连头骨都没有。   “噗”的一声轻响,雷霆刀捅破了尸体外面的衣服,居然不受任何的阻力。   尸体突然间动了起来,转瞬间,几百只比拳头小一半的六条腿生物从尸体中爬了出来。那名巨人战士的尸体,马上瘪了下去。   数百只这样的小东西,从尸体中爬出来之后,马上排成整齐的队伍,形成一个三角型的冲锋阵形,速度奇快,进退有矩,甚至比军队还要整齐有序。   第七章   “小心,是兵蚁,不可能只有这几只的。”卡尼尔小心的后退了几步,看来对这些小东西非常忌讳。   奥斯曼好奇的看著这些兵蚁,体形不是很大,至少比起什么战蜂来要小很多,但它们的组织性居然如此之好,甚至还远超过人类的军队,这让奥斯曼大感兴趣。   每只兵蚁长得都差不多,奥斯曼看不出它们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而且它们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味很淡,再加上这里的血腥味太重,根本无法从气味上发现它们。   兵蚁全身漆黑,有六条腿,肚子很小,前面挥舞著两只利爪。相对于它们的体形来说,那双利爪显得太大了些,有种前重后轻的感觉,但它们站立的却很稳。   一阵奇异的声音传来,奥斯曼仔细的倾听著。   “什么声音?”奥斯曼问道。   “没有声音啊!”鲍伯和担丁同时回答道,他们知道,自己听不到并不代表奥斯曼听不到。他的听觉和嗅觉,远比一般人要灵得多,就像是真正的野兽一般。   “有声音,但很特殊,我从没有听到过。”奥斯曼如实说道。   “快看!”卡尼尔指著成片的尸体说道,同时再次后退了两步。   尸体动了起来,所有的尸体全都动了起来。转眼间,尸体一具具瘪了下去,成为一具巨人的空壳,每具尸体里都冲出几百只的兵蚁,冲出后马上列队,接著再同其他尸体里钻出的兵蚁组成更大的队伍。   两千多具尸体里,几息之间,钻出了上百万只的兵蚁,集结成一支庞大的兵蚁军队,而它们眼睛的方向,正是对著四人。   “快跑!”奥斯曼大叫一声,拉著鲍伯,转身就跑,他可不想同这么多的兵蚁作战,就算它们站著不动,自己也不可能将它们杀光的。至于它们的战斗力如何,奥斯曼也绝对不想试试,仅听兵蚁这个名称,奥斯曼就知道,它们的个体都具有一定的战斗能力。   “天啊!它们追来了!”担丁一边扭头看著后面队形整齐,速度飞快的兵蚁,一边跟在奥斯曼的身后。   “不好,它们在绕道!”卡尼尔说道,在他的雷霆珠记忆里,倒是见过这种兵蚁,数量只有几百只,消灭起来也不是很麻烦,可像这样有数百万只的兵蚁,他一点争斗的想法都没有。   人们都说,雷霆武士是这个大陆上,最强大的战士,可如果同这些铺天盖地的兵蚁比起来,就算是全部的雷霆武士都到了,只怕也只有跑的份了。   也许只有地行龙那样的怪兽才不会怕兵蚁吧!它那一身比钢铁还坚硬的鳞甲,几乎不怕任何的武器。那些巨人战士真是倒霉,怎么会惹上大队的兵蚁?   看来那些树木是在同地行龙较量时被打断的,可他们真正死亡的原因,却是这些小小的兵蚁,就算巨人战士再多十倍,只怕也是有来无回。无名森林,的确是个可怕的地方,想要通过,不但要武技高强、能力出众,更重要的是要有好的运气。很显然,现在自己四人的运气就不是很好。   奥斯曼也看到了,左右两边,分出了几支的兵蚁军队。悬崖上、崖壁上,人类所无法通过的地方,对于这些兵蚁来说,就如同平地一样自如。   他们四人的速度已经很快了,但这里的树木很多,他们不可能尽全力去奔跑。而兵蚁的速度对于他们四人而言,不算特别快,却很持久,足足跑出二十公里远,它们依然紧紧的跟在身后。   “我们上树吧!这些家伙真讨厌。”奥斯曼提议道。   “不行,快跑吧!我们必须在两边的兵蚁到达前跑出这段路。对于兵蚁来说,再大的树,只要一会的功夫,就足够它们砍断的了,而且它们爬树的本事,绝对比你还要高明。”卡尼尔摇摇头说道,对于兵蚁来说,只有河流才会真正的阻挡住它们,其他任何地方,对它们而言,同平地没有什么不同。   “这无名森林哪来的河流,我们怎么办?”奥斯曼问道,这样一直跑下去,也不是办法啊!如果这些家伙一直跟著,就算跑出森林,也是个大麻烦。   “如果能找到食蚁兽,就没问题了。”鲍伯喘息开始加重。平地跑二十公里,就算用最快的速度,他也不会有任何的问题,可这里是无名森林,跑动的时候还要小心各种致命的危险。   “开什么玩笑?食蚁兽对付兵蚁?只怕它自己就先被吃掉了。”奥斯曼摇了摇头说道,食蚁兽他是见过的,而且那东西的肉质很好,有著长长的舌头,对付些小蚂蚁自然没问题,但这些兵蚁的个头,比普通蚂蚁大上百倍。   “鲍伯说的对,这里的食蚁兽也不同的,它们都是群居动物,虽然不喜欢吃兵蚁,可兵蚁也不敢招惹它们的。”卡尼尔说道,这些知识是他后来学到的,雷霆珠里并不包括这些。   “找食蚁兽吗?这个好像不难。”奥斯曼笑了起来,对于他吃过的动物,气味就足以帮助他找到了。   再次跑了十几公里,在奥斯曼的带领下,好容易找到了一个大洞。通过气味上的判断,奥斯曼可以肯定,这里面住的一定是食蚁兽。   “我们上树。”卡尼尔看了看四周说道,他也有些累了,在无名森林里逃命,还真不是一般的辛苦。   “你说上树没用的。”奥斯曼一边说,一边爬上了一棵大树。   “的确没用,不过我们不是为了躲兵蚁,是为了让食蚁兽有胆量出来。它们是所有蚂蚁的天敌,却害怕其他的生物。我们上树,只是为了看热闹罢了。”卡尼尔说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眼睛注视著地下的那个洞口。大约是受到兵蚁气味的刺激,不一会的功夫,从洞口里钻出一个很小的头来,紧接著,巨大的身体从洞里爬了出来。食蚁兽的头很小,肚子最大,四条腿很短,长著一条又粗又长的尾巴,样子看起来很可笑。   追在最前面的兵蚁停了下来,显然,食蚁兽的出现,让它们感觉害怕,整齐的队伍混乱了起来。奥斯曼看得不停摇头,就凭这些兵蚁的战斗力,应该不怕几只食蚁兽才对的,这些家伙既然可以惹地行龙,却反而怕温柔胆小的食蚁兽。自然界就是如此的奇妙,一物克一物啊!   “奥斯曼先生,我认为,你回到京都后,非常有必要到帝国大图书馆去学习一段时间。有些常识性的问题,你了解的太少了。”卡尼尔看著奥斯曼不停变幻的脸说道。   “当然,我喜欢读书。”奥斯曼点头应道。   “食蚁兽的唾液,对于所有的蚂蚁类来说,都是最毒的东西,只要被沾上一点点,它们连动的力气都没有了。而食蚁兽最长的不是尾巴,而是舌头,只要它用舌头扫一下,就可以将方圆四米左右的范围,全部扫净。虽然兵蚁的战斗力很强,但它们同样是蚂蚁的一种,对于食蚁兽的唾液,同样无法抵抗的。”鲍伯说道。   鲍伯知道,奥斯曼非常喜欢学习,只是他学习的时间太短了。学习的三年时间里,他不但要学习人类的语言、文字,通常的礼仪、习惯,还包括大量的武技、指挥等等,任何人都不可能在短短的三年时间里学全这些东西。   奥斯曼很聪明,但也很直率,像武技、指挥、文字这类的东西,他学起来非常容易。可是一谈到政治、哲学、艺术方面的东西,奥斯曼却很难学会。   对于奥斯曼而言,对错是非是绝对分别的,对于敌人,他不会在意使用任何暴力方式,包括咬断对方的脖子。至于什么骑士守则、文明之类的东西,他看不起,也从未想过去遵守。也正是这个原因,他在从南方郡出发之前,就拥有骑士的实力,老公爵却一直迟迟不同意让他正式去接受骑士的考验。   洞口中,一只只食蚁兽不停的钻出来,一会的功夫,在洞口四周,出现了大约十几只大小不同的食蚁兽,它们先是兴奋的向兵蚁部队叫著,接著,当它们看清是兵蚁的时候,马上安静了下来。   很显然,这些兵蚁并不符合它们的胃口,而且还拥有一定的反抗能力,绝对不是它们所喜欢的食物。   十几只食蚁兽,四下散开,向已经乱成一团的兵蚁发动了进攻。别看它们的身体巨大而滚圆,动作却一点也不慢,很快冲入了兵蚁群中。   长长的舌头,带著无数的粘液,像一条条长鞭一样,扫入兵蚁群。不可一世的兵蚁,在这样可怕的武器面前,连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兵蚁的部队越来越混乱,最后开始四散逃开了。   与它们追击的时候不同,兵蚁往往是几百只,或者几千只组成一支小队伍,向四周逃窜,显然那才是它们本身的组织。   “这些兵蚁不是一伙的吗?”奥斯曼问道。   “当然不是,一般来说,同一窝的兵蚁数量不超过一万只,蚁窝里还会有其他的蚂蚁,它们负责的任务不同罢了。像这样数百万只兵蚁聚在一起,还真是难得一见啊!”鲍伯看著四处散去的兵蚁说道。   “是什么吸引它们走到一起去的呢?”奥斯曼奇道。   “一定是那些巨人战士,他们的尸体会成为蚁窝中最好的食物。”鲍伯说道。   “蚂蚁是吃肉的?”奥斯曼有些疑惑的问道,在他的记忆之中,蚂蚁应该是吃树叶的,当然,有时候也会吃些小虫子之类的东西。   “不全吃肉,兵蚁不是在普通的蚁窝中产生的,它们是无名森林里特有的一种蚂蚁。工蚁的个头只比兵蚁小一点,但它们除了会搬运东西之外,没什么能力。兵蚁先将食物杀死,接著分割成小块,最后由工蚁运走。”鲍伯继续给奥斯曼解释,他早已经习惯了,奥斯曼只要找到一个问题,会一直问下去,很有可能扯出无数个问题。   只要有时间,鲍伯和朗总是这样给他解答。迈克尔公爵也很高兴他们能这样,毕竟,直接从书本上学到的东西是有限的,而且奥斯曼的学习时间又太短了。   “我们还需要回去看看吗?”担丁扭头问卡尼尔,雷霆武士没有贵贱之分,但对于雷霆珠种入的次数却很在意,那表示著力量和经验,因此卡尼尔很自然就成了这些人的头领,这是不需要谁来指派的。   “当然,我们必须去看看,如果只是那两千巨人战士,就必须再查下去,一定得弄清巨人族援军的情况。”卡尼尔点了点头说道。蛮族战争同帝国间的战争不同,容不得一丝马虎大意。雷霆武士作为对付蛮族的中坚力量,必须更加小心谨慎。   “原来如此。”鲍伯和奥斯曼同时点了点头。   一行四人,小心的前进著,一路狂奔了三十公里,回去的时候速度就慢了很多。他们更担心兵蚁的动向,也许它们已经搬空了巨人族的尸体,又或者是回去继续工作。面对如此大群的兵蚁,就算有整支的军队,也只有逃命的份,他们不得不小心行事。   一路上,看到不少的兵蚁,但数量都不是很多,最大的一群才有几千只。看来它们对于四人没什么兴趣,奥斯曼等人自然也不会主动招惹这群可怕的小东西。   “看来它们都搬光了。”担丁仔细的检查了十几具尸体后,得出了结论。   “这样最好,我们少了很多麻烦,还是找找看吧!这里应该有他们的出口,否则这些巨人战士不可能跑到这里来。”奥斯曼说道,他一直无法相信,巨人族军队的出口在这个地方,相信任何有理智的人,都不会这样选择。   四人分散开来,巨人战士的尸体很集中,虽然有两千多具尸体,可范围不是很大。用了不长的时间,四人已经将四周仔细的检查了一遍。   “没发现吗?”奥斯曼向最后走回来的鲍伯问道。   鲍伯摇了摇头说道:“除了尸体,什么也没有,看来他们的出口应该不在这里。”   “不可能的,他们没有理由跑到这个地方来的,那同送死没什么分别。”卡尼尔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奥斯曼,你向四周查看一下,在森林里,我们都不如你的经验多。”鲍伯说道。奥斯曼不仅在森林里的经验比别人多,而且他的鼻子和耳朵也远比普通人强得多。   “好吧!只是范围太大的话,我自己也检查不过来。”奥斯曼点了点头,从最外围的巨人族尸体开始查了起来。   打斗的范围远比尸体的范围大得多,奥斯曼一直向森林里走出大约五公里的范围,打斗的痕迹才越来越少了。   “应该是这里了,这才是最初的战场。”奥斯曼看著地上折成两断的战斧,喃喃自语道。虽然巨人族的武器质量要比人类的工匠打制出的差很多,但它们足够大、足够粗,就算钢质比较差,也不容易折断的。   “这是地行龙弄断的。”奥斯曼拿起一柄断成两截的战斧说道,从断处,很容易看得出来,那绝对不是武器相撞时引起的断裂,上面甚至可以看得出隐约的齿印来。   “好,就朝这个方向走。”卡尼尔点了点头,这里的尸体少了很多,地上的武器很少有完整的,四周的树木也有许多被折断。   顺著这些痕迹,奥斯曼又走出大约一公里左右,停住了脚。这里已经看不到任何打斗的痕迹,既没有尸体,也没有武器,四周的树木也是完好的。   “没有痕迹了?”鲍伯问道。   “不,我想我们已经找到了。”奥斯曼快步的向前走去,脸色阴沉,两手紧握黑豹,看得出,他有些紧张。   “发生了什么事?”卡尼尔和担丁同时拔出了雷霆刀问道,紧紧的护住奥斯曼的左右,四处观察著,却没发现任何不妥的地方。   “我闻到了地行龙的气味。”奥斯曼的脸色更阴森了。   “这里还有地行龙?”鲍伯马上也紧张了起来,他是亲眼看到地行龙的威猛,合四人之力,只怕也不是它的对手。   “不知道有没有,但我可以肯定,有它的气味。”奥斯曼摇了摇头,这里一定是地行龙的地盘,只是不知道地行龙是否是群居的动物。关于地行龙的资料太少了,就算是卡尼尔和鲍伯,知道的也不多。   “这里可能是地行龙的地盘,但愿是奥斯曼杀死的那只。”卡尼尔轻声说道,他知道,如果真的再遇到地行龙,他们只能再次逃命了。   “看那里。”奥斯曼指著不远处的一片草丛说道。   “有问题?”鲍伯抢步上前,看著那片草丛,却看不出有什么不对的。无名森林里面,越深处越难见到阳光,树木为了能够得到阳光,拚命向上生长,因此在森林里面,就会很阴暗。而落叶每年不断的增加,无论走到哪,地上都会有一层厚厚的落叶。   “这里不应该有草,或者说,我们应该看不到草。”卡尼尔马上感觉出不对的地方。无名森林里的确有草,但都被盖在落叶的下面,而且很稀少,像这样,一大片的草丛,几乎是不可能看到的。   “奥斯曼,你怎么认为?”担丁问道。   “那里有地行龙的气味,而且很浓。”奥斯曼抽出黑豹,小心的向前走著。   “大家小心。”从奥斯曼的眼睛,鲍伯看到了一丝恐惧,便摆出了一个防御的姿势,同时准备可以随时后退。他可是知道,奥斯曼逃跑起来,速度没人比得上,奥斯曼身上有豹子那种本能,对于危险,远比别人更早一步发现,并且逃跑。   奥斯曼小心的用黑刀挑起一丛草,草随著黑刀飞散起来,根本没有重量。这些草是被盖上去的,并非生长在这里的。蓦的,奥斯曼看到了一只利爪,反射性的向后跳去,吓了其他三人一跳,也马上跟著后退。   过了好一会,奥斯曼发现,那只利爪一动不动,虽然气味更浓烈了,却感觉不到危险,难道是只死的地行龙?   奥斯曼再次靠近,这次他的动作快了很多,一会的功夫,一只地行龙的尸体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是只小地行龙,应该出生不久。”鲍伯看著地行龙的尸体说道。   “是啊!它身上的鳞甲还没长全呢!看看那些斧印就知道了,对成年的地行龙,战斧是不会有任何作用的。”担丁说道。   这只地行龙小了很多,以奥斯曼的观察,它的体形只有一只成年豹子大小,比自己的黑豹兄弟还要小一圈。身上的鳞甲没有长全,有些部位还是粉红色的皮肤,却很粗糙,看来这些皮肤也有一定的防御作用,但远不如鳞甲坚硬。   很多粉红色的皮肤,被战斧多次砍在同一个地方,结果被劈出一道道小伤口来,虽然伤口不是很大,却会不停的流血。两只眼睛里,深深的插著两支斧柄,看来那才是致命的伤害。   四周打斗的痕迹很少,看来这只小地行龙,几乎是在一出现的时候,就被几十名,甚至更多的巨人战士杀死了。   “那只地行龙是它的母亲,难怪那样疯狂。”鲍伯看著小地行龙的尸体说道。   “可它的父亲在哪里?”奥斯曼手握黑豹,四周张望著,空气中的味道告诉他,这四周应该不会有另一只地行龙的。   “天知道,没人对地行龙完全了解,也许它们像很多野兽一样,交配后就离开了,只有小地行龙同母亲在一起的。”鲍伯说道。   “有这个可能。”奥斯曼点了点头,这样的事情,他看得太多了,豹子也有同样的习惯,很少会看到豹子的父亲。   “这身龙皮不错啊!如果能制成甲,防御力一定很高。”担丁看著小地行龙的尸体说道,上面的粉红色皮肤引起了他的兴趣。   成年的地行龙,身上全部覆盖著坚硬的鳞甲,任何刀剑都难以伤到,更别提用鳞甲制作甲胄了。可眼前的小地行龙身上的皮肤却可以,至少四人眼前的地行龙身上,是带著斧伤的,虽然伤口都很小,却可以证明是能够用刀剑割开的。   “的确,是个好主意。”奥斯曼第一个动起手来,他手中的黑豹,比雷霆刀还要锋利,顺著地行龙身上的伤口,用尽了全身的力量,才勉强划开两尺长,划破皮肤的声音可以让人的牙齿酸倒。   鲍伯没有想到,奥斯曼居然一点也不介意。看到他对闪电豹的关心,他一直以为奥斯曼会对这些可怜的野兽抱著很大同情心的,不过现在看来,奥斯曼的友好和关心,只对豹子才有,至于其他的动物,奥斯曼比别人下手更狠。   第八章   “看什么啊!来帮忙,这东西的皮真是硬啊!而且还韧性太强了,不容易切割。”奥斯曼一屁股坐在地上,虽然仅仅切开两尺长,却让他有一种脱力的感觉。   四人轮换著,开始切割地行龙身上的皮肤。很多地方已经长出了鳞甲,但这样的鳞甲还不太硬,只是切割的时候更加费力。   足足花了半天的时间,四个人都累得够呛,小地行龙身上的所有皮肤和鳞甲被切割得差不多了,上面虽然还有一些,却是零零碎碎的,不可能用来制作甲胄。   “够作几件?”奥斯曼看了看脚边的鳞甲问道,对于制作甲胄,他可是个绝对的外行,连一件衣服需要多少布他也不懂。   “制作全套铠甲的话,只怕连一件都不够用。”卡尼尔苦笑了一声,这只地行龙太小了些,如果是奥斯曼杀死的那头,足以制作三套全身铠甲。   “真是太糟糕了,我们四个人累成这样,却连一套铠甲都无法制作。”奥斯曼向后一仰,躺在落叶之上,没想到制作一件铠甲,居然需要这么多的材料。   “虽然不够制作铠甲,但我们可以请人制作成护甲背心,如果省一点的话,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分到一件哟!”鲍伯笑道,像这样的材料,谁能找得到?奥斯曼居然想用它来制作成铠甲,真是异想天开啊!   关于地行龙的记载,差不多有几千年的历史了,却从没听说过龙鳞铠甲,看来原因是它太坚硬了,工匠们根本没办法用它来制作铠甲。   有件龙鳞护心,鲍伯已经很满足了。虽然它还无法真正作到刀枪不入,可看看那些巨人族留下的伤痕,鲍伯就能够想像出它强有力的防御──使用奥斯曼的黑刀,四名雷霆武士还需要花上半天的时间才能切割出来。   在战场上,拥有这样一件护心,上半身就不需要保护了,任何的弩箭都不会对它造成伤害,近战的时候也同样不怕普通的刀剑,只要小心点重武器就可以了。这样可以将战斗力再提升一个层次。   “好啊!就作背心吧!我想送给迈克尔公爵和布郎公爵每人一件,可惜不够用。”奥斯曼有些遗憾的说道,要是这只地行龙再大些就好了。   “我的送给父亲吧!”鲍伯愣了一下,马上说道。他发现自己这个当儿子的,居然还不如奥斯曼这个当徒弟的更关心父亲。   “那就好,我正担心不够呢!另一件送给布郎公爵,我想他会高兴的。不过他是位文官,也许这东西给凌格更适合一些。”奥斯曼有些兴奋的说道。   “还有两件,你们可以用的,我们不需要。”卡尼尔和担丁对视一眼说道。   “不,那是你们应得的。”奥斯曼站起来说道,语气很坚决。   背著打成捆的龙鳞,奥斯曼走在最前面,没用太长的时间,终于找到了出口,一个巨大的洞口。   “就是这里,应该就是这里,可巨人族的援军呢?”鲍伯看著足有几十米大的洞口发起呆来。   “下去看看就知道了。”奥斯曼说道,有什么比亲眼看到更准确的呢?去想这些事情,还不如花点时间去找到答案。   “好的,小心一点,这里的味道很臭。”卡尼尔说道,不必拥有奥斯曼那样的鼻子,所有的人都已经闻到了,一股股臭气从洞口里飘了出来,让人有些恶心。   “这里也有地行龙的气味。”奥斯曼抽出黑刀,却并不感觉有危险。   洞口距地下的距离大约有五六米左右,四人很容易就下到了洞内。出口处的洞壁有些地方已经塌了下去,奥斯曼发现了很多爪痕,这些爪痕很熟悉,奥斯曼一眼就看得出,那是地行龙的爪印。   四人走出不远,前面传来了阵阵水声,应该是地下河发出的声音。在此之前的判断里,巨人族是通过这些地下河穿过无名森林的,因此大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哦,我的天,这么多……”鲍伯先叫了起来,几乎忍不住想吐出来。   这里距洞口只有几十米,藉著洞口传来的光亮,四人可以清楚的看到眼前的情景。河面并不长,却很宽,大约有五十多米宽,却只有十几米的纵深。   已经看不到河面,河面上密密麻麻挤满了巨人战士的尸体,一层叠一层,看不出到底有多少。仅是肉眼可以看到的,就不下几千具尸体。   “这是怎么回事?地下河只有这么长一点,不可能通过整个无名森林的。”奥斯曼奇道,对于这里的味道,他倒不在乎,以前饿的时候,腐烂的尸体也是他和黑豹兄弟的食物,只是这种东西,他们都不喜欢。   “在下面,地下河在下面。这里的地下河,是通到大海里的,因此不同的潮汐,会有不同的结果,只有在特定的时间里,才可能通过,其他的时间,都会被水淹没的,如果判断没错的话,这些水应该是咸的。”卡尼尔说道,这里的气味,连他也感觉有些受不了。   “是吗?我尝尝。”奥斯曼毫不介意这里的味道,走到地下河边,伸手拨开巨人战士的尸体,伸手到水中,再放到舌头上舔了舔。   “真是咸的,不过不是很咸,同真正的海水不同。”奥斯曼点了点头说道。他住在南方郡的时候,那里就有大海,因此对于海水的味道,奥斯曼并不陌生。   “看来他们算错了时间,援军被水淹没了。”担丁说道。   “看来是这样,不知道是否有跑出来的。”鲍伯也点了点头,三万名巨人战士,战斗力强大可比帝国的十几万军队,但在大自然的面前,他们同样软弱无力。   “就算有,应该也不会太多了,我们的运气真的很好。”卡尼尔笑了起来,这次到天方帝国来,虽然有足够的准备,但能不打仗还是最好的,三万巨人战士,不知道需要多少的帝国士兵,才能将他们全部消灭。   “看那里!”担丁指著不远处叫道。   “是另一个洞口?”鲍伯看到了,大声叫道。在地下河不远的地方,可以看到另一个洞口,大约有几米宽的样子。   “我们去看看,那应该是地行龙的家。”奥斯曼淡淡的说道,进入洞里之后,他已经从气味上判断出来了,到现在还没有动静,说明里面已经没有地行龙了。从气味上,奥斯曼也可以肯定这一点,这里的地行龙气味很淡。   奥斯曼的判断果然没错,这里的确是地行龙的家。洞里的面积很大,足够地行龙那庞大的身躯任意活动。   地上有很多的兽骨,气味却远比地下河那边好得多,甚至让人有一种清新的感觉,同普通的兽洞有很大的分别。   “这里应该有一片通风的地方。”鲍伯说道,这么多的兽骨,却没有一丝腐败的气味,证明这里另有出口。   “这边,我闻到了水的味道。”奥斯曼拐过一处弯路,向另一个方向走去。地行龙的地宫,不但面积相当的大,而且道路也很复杂,如同一座地下的宫殿一般。同这里相比,刚才找到的地穴出口,显得小了很多。   “地下河,这里也有一片地下河。”鲍伯快步跟了上去,走不多远,看到了另一条地下河。这里的水很清,由于水位的原因,形成了一个水潭,面积不是很大,却也足够地行龙洗澡之用了。   “水是淡的,这不是地下河。”奥斯曼蹲在水潭边,伸手尝了尝水的味道说道。   “看那里!”卡尼尔站在最后,观察得也最为仔细,很快就发现在一个角落里,有具人类的尸体。那不同于巨人族,从体形上就可以看得出来,那是一个人类。   不知道经过了多少年,尸体只余下骨骼,所有的血肉都已经腐烂掉了。引起卡尼尔注意的不是骨骼,而是从骨骼中透出的一丝灰白色光亮。   担丁快步走了过去,在骨骼中翻了几下,从里面拿出一颗鸡蛋大小的灰白色珠子,在阴暗的地洞里,闪著一丝奇异的白光。   “是雷霆珠,他是一名雷霆武士。”担丁肯定的说道。   卡尼尔点了点头,不知道这位雷霆武士是谁,在雷霆会馆的记录之中,一千多年来,共有三百多位雷霆武士失踪,相信他便是其中的一位。   地行龙的强大,连雷霆武士也无法阻挡,只是众人还是有些奇怪,打不过地行龙很正常,可作为一名雷霆武士,想要逃走总是可以办到的。而且,他怎么会出现在地行龙的家里?   “四处找找看。”奥斯曼眼睛一亮说道。   担丁收好雷霆珠,在骨骼下面找到雷霆刀,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东西了。也许是时间太久远,连衣服都已经腐烂成灰了。   “找什么?这里一眼就看得到,除了他,什么也没有啊!”鲍伯四周扫了一眼,这里的空间不算小,但很空旷,没什么东西可以瞒过人的眼睛。   “也许在水潭里。”卡尼尔说道,同时他的眼睛也亮了起来,奥斯曼话中的意思,他已经想到了。   这名雷霆武士一定是自己进来的,好大的胆子啊!居然敢进到地行龙的老家里来。如果没有东西吸引他,他绝对不会冒这样的险。值得让雷霆武士冒生命危险的东西,绝对是非常有价值的宝贝。   卡尼尔的眼睛亮了一下,马上又黯淡了下来。没法推算时间,从骨骼上看,这名雷霆武士至少已经死去几百年了,就算有什么好东西,只怕也不存在了,除非是某种武器才可能保存下来,但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地行龙绝对不可能会制造武器。   “水潭里有东西在游,好像是鱼。”奥斯曼趴在水潭边,仔细的看著。洞里很黑,藉著火把的光亮,只能看到水下几尺深的地方,再深的地方就一片漆黑了。   奥斯曼的眼力比普通人强很多,他可以看得更深一些,却也不是很清楚。水下的确有些东西,大约两尺来长,是绿色的,看不清有几条。   “鱼?也许是它?”卡尼尔走到骨骼的身边,仔细的检查了起来。他的眼力绝对比不上奥斯曼,奥斯曼看不清,他去了也没用,还不如到这位雷霆武士前辈身边找找看,也许可以查到一点东西。   果然,这位前辈没有让卡尼尔失望。地上有一条时断时续的灰痕,在接近水潭的位置上,卡尼尔终于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一个小小的鱼钩。鱼钩很简陋,看得出是那位雷霆武士用身上的东西制作的。   “没错,奥斯曼,你猜对了,宝贝应该就是鱼,你看这个鱼钩。”卡尼尔将手中的鱼钩交给大家看。   “好吧!既然他没有完成这个愿望,我们就帮他一把好了。”担丁看了一眼骨骼说道。如果是草药的话,这么多年,只怕早已经没有了,但鱼不同,它们可以一代传一代。   在地下挖了些红虫,四人开始钓鱼。半个时辰过去了,鱼钩一动不动。奥斯曼甚至可以看到隐约的鱼身,它围著鱼钩转来转去,却绝对不上钩。   “看来它不喜欢这种食物,想换换口味。”鲍伯一本正经的说道。   “我想你是对的,只是谁知道这种鱼喜欢什么样的食物呢?”卡尼尔点头说道,他也看出来了,水潭里的鱼根本不喜欢这些红虫,虽然它们是钓鱼最常用的饵。   “既然住在地行龙的家里,也许它们喜欢吃龙肉。”奥斯曼说道,同时自己的心痒了起来,龙肉的味道如何呢?自己还从来没吃过。   “我去弄一块来。”奥斯曼紧接著说道,不等三人回答,转身往回走,不知不觉中,已经感觉肚子开始饿了。   很显然,龙肉对鱼来说,是否有诱惑力还没人知道,但对奥斯曼的诱惑力已经足够大了。   除了一大块的龙肉之外,奥斯曼还抱回了足够多的木柴,虽然他并不介意吃生肉,但三年的改变,已经让他习惯了吃熟食,更何况烤熟的肉比较香。   “我想这里的鱼,绝对不会有这么好的胃口吧!”鲍伯看著奥斯曼带进来的地行龙肉块打趣道,不过他对于龙肉的味道,也同样很期待。   “还是先关心我们的胃口吧!至少我已经饿了。”担丁笑道,接过奥斯曼手中的柴,抽出雷霆刀,开始准备柴火。   奥斯曼也抽出黑刀,将地行龙肉上面的脏东西割掉,拿到水潭边,用水清洗了一下。随手撕下一小块,丢到水潭中,看著它慢慢的沉了下去。   “怎么样?”鲍伯看著奥斯曼问道,奥斯曼的目的,他自然是猜得到的。   “我想它们同样不喜欢这些龙肉,也许它们是素食者也说不定。”奥斯曼摇了摇头,地行龙的肉直接沉了下去,那些绿色的鱼没有任何反应。   “听说有些鱼喜欢吃昆虫,也许可以试试。”鲍伯说道,看来这些龙肉只能由他们消化掉了。   龙肉的味道并没有给四人带来惊喜,普普通通,算不上好吃,也不算难吃,不过倒是解决了大家肚子饿的问题。因为奥斯曼割下的肉块太大了,四人吃了一大半,已经足够了。   “这样好了,担丁和鲍伯去捉昆虫,多捉几种来。奥斯曼在洞里找找看是否有什么特别的东西,我在这里多作几副鱼钩,相信总有一种会适合它们的东西,这些鱼儿太挑食了,那可是个坏习惯。”卡尼尔说道。   “当然,等我们捉到它们后,一定会给它们改正一下这个缺点,我会让它们知道如何作一名合适的贵族的。”鲍伯正色道。   第九章   地行龙的家真的很大,刚进来的时候,奥斯曼觉得足够地行龙活动而已,现在他已经改变看法了。通道很多,每个通道都足够大,看来这里就算住一千名士兵也足够用了。   转了大约一刻钟,奥斯曼终于找到了主洞,这里应该是地行龙睡觉的地方,地上很干燥,不像其他的地方那样潮湿。   地行龙看来是一种很会享受的动物,地上铺了很多的草,这会让它们睡觉的时候觉得更舒适一些。   而且在主洞里,没有骨骼,没有粪便,看来地行龙的个人卫生习惯也相当的良好。刚进来的洞内,有很多的骨骼,看样子那里是地行龙的餐厅。   主洞里面,除了厚厚的一层干草之外,奥斯曼没找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看来地行龙并没有养成收藏的爱好。   奥斯曼向另一个洞口走去,那是从主洞里观察到最大的洞口,而刚才他走的洞口则是最小的一个。   大约只有几百米的距离,奥斯曼发现,自己正在向上走。果然,不一会的功夫,奥斯曼回到了地面。四面看去,他发现,这才是地行龙家的真正大门。   看来那些巨人族挖掘的出口,靠近地行龙家的餐厅太近了,因此惊动了地行龙。当那些胆大包天的巨人战士,居然敢杀死地行龙幼子的时候,终于将地行龙母亲激怒了,一直追杀出去很远。   巨人族军队更不幸的是,遇到了兵蚁的大部队,结果全军覆没了。可还有一个问题,奥斯曼一直想不通。巨人族的出口,他们自己的族人一定是知道的,在他们知道自己的援军全军覆没在地下河里后,为何不马上离开这里,要知道,无名森林里的危险,并不比地下河小。   再次回到洞中,奥斯曼一边想著巨人族的事情,一边搜索著。地行龙的家很大,奥斯曼花了小半天的时间,才全部搜索完。   除了在地行龙厕所里找到了一种带有腥味的草之外,没发现有任何特别的东西,甚至可以说没有任何东西。   奥斯曼将小草上的果实摘了一些,当然,这仅仅是一种保险措施,他并不认为绿色的鱼会对用地行龙粪便浇灌出的果实有兴趣。   “怎么这么久?”当奥斯曼回到水潭边的时候,发现三人正在钓鱼,不过看来他们的成绩不算太好,一条鱼也没有上钩。   “没想到,地行龙的家太大了,险些迷路。”奥斯曼笑了起来,手中的几个青色果实抛来抛去,被他当作玩具。   “看来我们找到的东西,没一样是符合鱼胃口的,也许我们下去直接捉,会更容易些。”鲍伯放下手中的线说道,他根本不必担心鱼线被拉走,那些鱼连碰都不碰鱼饵。   “好主意,不过最好是你下去捉。如果几百年前的前辈不愿意下去,我也同样不愿意下去。”担丁笑道。   “那算了,奥斯曼找到什么东西了吗?”鲍伯摇了摇头说道,他马上明白担丁的意思了,看来水下并不太平,否则那位雷霆武士早下去捉了。   “地行龙不喜欢收藏,因此什么都没有,除了这个东西。”奥斯曼随手将青色的果实抛给三人,他是喜欢水果,但只吃熟透的,另外对于用地行龙粪便养大的植物,也引不起他的兴趣来。   “青色的果实,还没熟透呢!地行龙居然是农夫出身。”鲍伯看了看手中的果实,他也认不出是哪一种植物。   担丁和卡尼尔同样如此,对于植物,他们没有过多的研究。他们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如何提升自己的力量和武技上了。   “试试这个,也许鱼会喜欢的。”鲍伯将一只青色的果实挂到鱼钩上,将鱼钩再次甩入水潭之中。   “太大了,你应该将它弄碎再挂上去,鱼嘴好像没那么大。”奥斯曼摇了摇头说道,看来鲍伯对钓鱼已经失去了耐心。   鱼线猛的一紧,鲍伯根本没注意,几乎过了一天的时间,这条鱼线从没有动过一次,因此他有些大意了。   担丁就坐在他的身边,手急眼快,一把抓住鱼线的末端,大叫了起来,“快帮忙,好大的力气!”   卡尼尔的反应最快,马上跃过来,也抓住了鱼线,两人的力量终于让鱼线停止了向水潭中滑落。   “不行,线太细了,手吃不住劲。”担丁叫道,他是最先抓到鱼线的,此时手已经被鱼线割破了。   奥斯曼一个健步跨了过来,将手中的黑刀用力一插,整柄黑刀插进了满是石子的地面,只留出半尺长的刀把在外面。   “缠在这上面。”奥斯曼看已经没地方下手,只好大声叫道。   “好。”卡尼尔和担丁同时用力,将鱼线拽回两尺左右,在刀把上缠了两圈,终于稳住了鱼线。   他们来的时候根本没想过,居然会有钓鱼的机会,自然不会带鱼具,只用鱼线,没有鱼竿,也幸好没有使用鱼竿,这么大的力量,任何鱼竿都会被拉断。   “这是什么鱼线?好结实啊!”奥斯曼问道,担丁和卡尼尔的手上,都已经流了不少的血。两个雷霆武士的力量有多大,奥斯曼自然是一清二楚。水潭里的是什么鱼?居然可以同两名雷霆武士较力?当然,鱼线太细的原因也很重要,那不容易使力,而且还会对手造成很大的伤害。   “哪有什么鱼线啊!这是赤蟒的筋,真要用鱼线,早断了。”鲍伯换下担丁,拉著鱼线,有黑刀的刀把作为缓冲,力量已经不是很大了。   “赤蟒的筋这么细?”奥斯曼蹲下身子,仔细的看著。蟒筋很细,而且是透明的,如果不仔细看,还真的看不到有东西。   “当然,蟒筋虽然细,但它却是最结实的绳子,而且弹性极好,如果用它来作弓弦,比重弩的力量还要大很多。”鲍伯说道。   “可惜我的箭法实在太糟糕了,否则我早就用弓了,重弩的力量是很大,可上箭的速度太慢了。”奥斯曼也换下了卡尼尔,让两人为受伤的手上药。   “多练习一下就好了,没人是天生的神箭手。”担丁说道。   “没用的,我看过他练弓。”鲍伯说道,在他回家的日子里,曾经试过教会奥斯曼使用弓箭,可真的没什么作用。奥斯曼似乎天生对于弓没有任何的概念,最好的成绩是射在箭靶外三尺处。   “原来如此,难怪你总是背著把重弩。不过也没关系的,等回到京都,可以请位好手艺的工匠,用蟒筋制作两把手弩,力量比你现在用的重弩还要大,而且更方便。”担丁说道。   “没错,如果能找到比尔大师,他又心情好的话,可以打造出最好的连环手弩。整个大陆,除了他之外,没人会打造那种东西。”卡尼尔点头说道。   “比尔?比尔.克林斯曼?是他吗?”奥斯曼问道。   “当然,除了他之外,在工匠之中,谁敢称为大师?”卡尼尔说道。   “我认识他啊!”奥斯曼说道。   “是那个打造黑豹的人?我听说过他。”鲍伯皱了皱眉说道,他没见过比尔大师,只是在他回家的时候,刚好听说比尔打造完黑豹离开了。只是那时候,鲍伯并不知道,这位比尔大师居然如此有名。   “你的黑刀是他打造的?难怪那么特别。”卡尼尔点了点头,他早已经看出来,奥斯曼手中的黑刀不是凡品。虽然黑漆漆的不是很显眼,可它的重量和锋利的程度,远超过雷霆刀。只是他没想到,居然是出自比尔大师之手。   比尔大师是大陆上最好的工匠,但他的为人脾气古怪,有些不近人情。常年在外,很少回到京都的制造行,制造行里的一切都由他的两个徒弟主持。   看来是迈克尔公爵的面子大,一般人是绝对很难请动比尔大师打造武器的。只是黑刀在自己手中的感觉却不是很好,这让卡尼尔有些奇怪,大师打造的武器,居然自己觉得不趁手,真是件奇怪的事情。   “它好像累了,我们再试试。”奥斯曼感觉到手中蟒筋上传来的力量小了很多。   “好的,一点一点来。你确定,那东西只有两尺长?”鲍伯还是无法相信,两尺长的鱼,居然需要两名雷霆武士的力量才能拖得动。   “应该不会错的。”奥斯曼点了点头说道,水潭深处看不太清,但鱼的颜色非常特别,因此它的体长是很容易判断出来的。   手中的蟒筋,一点一点的缠过刀把,拉上岸来,鲍伯隐约间,已经看到了那条怪鱼,的确是绿色的,而且看起来也真的只有两尺来长,样子还看不太清,只觉得它与普通的鱼体形象差很多。   “换我来,你们这样作,只会浪费更多的力量,钓鱼要顺著鱼势走,不能总是强拽,等它一会休息够了,还会反抗的。”卡尼尔接过奥斯曼手中的蟒筋说道。   在卡尼尔的指挥下,那条怪鱼越来越接近水面了,所有人都看到了它的长相。卡尼尔和鲍伯的手都停了下来,注视著这条从未见过的怪鱼,或者它已经不能称之为鱼了。   体长的确只有两尺左右,看上去,它不是鱼,而是一个婴儿。与人类的婴儿实在太像了,不但有头、身体、四肢,而且脸也同婴儿没有两样,只是它的两只眼睛是紧紧闭著的。   “天啊!这是什么东西?”奥斯曼第一个叫了起来,虽然他从没见到过婴儿,可还是一眼可以认出来。   “是个小孩子?”鲍伯同样疑惑,手摸了摸,好在它并不反抗。鱼钩还在它的口中,嘴角边有一丝绿色的液体不断的散发在水中,看来那是它的血液。   “抓它上来看看。”担丁说著,向岸边靠了过去,虽然这东西长得跟婴儿一样,但谁都知道,它绝对不是婴儿。   “别动,不要碰它,连水也不要碰。”卡尼尔神色凝重的说道。   “卡尼尔大师,您认识这东西?”鲍伯问道,卡尼尔的雷霆珠,让他拥有比其他人更多的知识。   “算不上认识,只是在某一代的雷霆武士脑子里,有一点关于它的传闻。”卡尼尔大师摇了摇头,那也仅仅是传闻,并没有见过实物。   “这是什么?”奥斯曼问道,至于它长得像婴儿,他是不介意的,大千世界,千奇百怪,在山林间,奥斯曼已经见过太多奇怪的生物了。这些天在无名森林里,各种从未听说过的生物也见到了不少。   “它叫毒婴,是天下毒物中最厉害的一种,它的血和内脏、毒牙,只要一点点,就可以毒死上万人的。”卡尼尔说道,看著毒婴嘴角边流出的一丝丝淡绿色液体,他也不能肯定这些血液是否会直接对人体造成伤害,可小心一点总不会错的。   “我们用这里的水洗了龙肉,不会有问题吧?”奥斯曼问道,对于毒药,他知道的很多,但都是平常之物。在山林的时候,他和黑豹兄弟,都吃过中毒的苦,自然知道这东西的厉害。   “应该不会有问题,毒婴虽然是少有的毒物,但除了毒牙、血和内脏,其他的地方却是无毒的,而且它的泪腺还是天下最好的解毒之物呢!”卡尼尔说道,他已经明白那名雷霆武士在找什么了,难怪会用鱼钩钓鱼。在水下同这种巨毒之物斗,就算雷霆武士,也只有被毒死的份。   “我们怎么拿它上来?”奥斯曼问道。   “慢慢拖它上来,应该可以的,只要上了岸,毒婴就没什么威胁了。”卡尼尔说道。   四个人小心的一点一点将毒婴拖向岸边,在上岸的一瞬间,毒婴开始反抗了,反抗的相当激烈,很显然,它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上岸后的鱼,只有任人宰割的份。   花了好长一段时间,四人的手全被割伤了,终于将这条毒婴拉到了岸上。毒婴像婴儿一样,四肢俱全,只是四脚上有很多的透明粘膜,更适合滑水,而不是在地上行走。   “它会死吗?”奥斯曼问道,看著毒婴在地上笨拙的爬著。   “不会,这种东西虽然不适合生活在地上,但却可以呼吸空气,至少可以活几天。”卡尼尔摇了摇头说道。   “这是什么东西?毒婴怎么会喜欢它?”担丁将手中的青色果实抛动几下说道。   “我看不出,也许应该去看看它的本体才知道。”卡尼尔摇了摇头,他的手里也有几枚这样的果实,刚才奥斯曼采回了不少。   “那毒婴喜欢吃什么呢?相信这是其中一种。”鲍伯说道。   “没人知道,在我的雷霆珠记忆之中,关于毒婴的传闻实在太少了,除了知道它的一点功用之外,什么也没有。”卡尼尔摇了摇头说道。   “好吧!我们先把它拴在这里,它应该逃不掉的。我们一起去看看这些果实的本体,相信它一定有些特殊的地方,否则不会引起毒婴的兴趣。我们都看得出来,毒婴对这东西根本没有任何的抵抗能力,抢著去吃。”担丁说道。   “这个主意不错!”奥斯曼一口就赞成。   他将手中的蟒筋缠在一根粗大的石柱上,虽然毒婴在水里的力量极大,可上了岸,真如同婴儿一般,别说这么粗的石柱,就是用手上的力量,也可以轻松的拉动它。   “就是这里,到处是地行龙的粪便。”奥斯曼带著大家来到了地行龙的厕所,一会的功夫,奥斯曼找到了在一处墙角的几株矮小植物,上面还有些青色的果实。   “龙涎果……”三人同时惊叫了起来,看来,只有奥斯曼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三人只看了一眼,马上认出了这种植物。   “那是什么?”奥斯曼发现自己真的很无知。   “是龙涎果啊!只是它们还没成熟,天啊!你居然摘掉了这么多的龙涎果,真是暴殄天物。”鲍伯气愤的说道,看著手中还未成熟的龙涎果,十分的心疼。   “什么是龙涎果?”奥斯曼有些尴尬的问道。   “传说是龙守护的植物,用龙的口涎浇灌才能成长。当然,这仅仅是传说,无论在典籍上,还是传说中,都没人看到过龙,除了地行龙之外。成熟的龙涎果,是最好的灵药,几乎有起死回生的作用。”担丁说道。   “是啊!不过也不必可惜,龙涎果的生长周期很长的,要经过上百年才会结出成熟的果实。这些果子还是青的,至少还需要五十年才能真正成熟,而且我们根本不知道这东西需要什么才能继续生成。”卡尼尔摇了摇头说道,其实他的心里也感觉有些可惜了。   一共四株龙涎果,除了奥斯曼摘下来的十几个青色果实外,上面只有不到十颗果子了,大部分的果实都被奥斯曼随手摘下来玩了。   “可以派人在这里看守,五十年后,那就是天下间最好的灵药了。”鲍伯还是有些不甘心,这么好的东西,实在是太浪费了。   龙涎果虽然传说是龙守护的植物,但并不像地行龙那样无法捉到,至少有人采到过成熟的龙涎果,因此大家对它的功效都是熟悉的。   “算了,看来它们是吸收地行龙的排泄物才能成长,现在地行龙已经死了,只怕它们不会继续成熟了。”卡尼尔说道。   “这些青色的果实不能用吗?”奥斯曼拿著手中的果实问道。   “未成熟的龙涎果是有毒的,但毒性并不强,如果中和几种毒药,就会变成很强烈的毒药。只有在成熟的时候,它的药效才会改变,变得对我们有用。”卡尼尔摇了摇头说道。   “至少它可以用来钓鱼。”担丁笑了笑,拍了拍奥斯曼的肩膀说道,不想让他感觉太难过。   “是啊!能钓到毒婴也不错,那可是天下间解毒的圣药呢!只是用龙涎果钓鱼就太可惜了,原来毒婴喜欢吃带毒的东西。”鲍伯也明白自己刚才的语气有些过分了,过分的刺激了奥斯曼,他并非看不起奥斯曼,对他的了解也很多,只是一时之间激动过头了。   “那好办,我去找些带毒的东西来。”奥斯曼说道,他倒不是很在意刚才鲍伯的态度,自己的确太无知了。   “不必了,还是用龙涎果好了,反正这些东西的用处不大了。”卡尼尔说道,毒婴的胃口到底如何,根本没人知道,换种毒物是否会有效还很难说,他们已经在这里浪费了太长的时间了。   这次快了很多,四条蟒筋同时放下水中,鱼钩上挂的自然是青色的龙涎果。为了小心,大家都将武器插入到地下,将手中的蟒筋在刀把上缠了许多圈,足以挡住毒婴巨大的力量。   他们的运气真不错,如果没有蟒筋这种东西,根本无法找到合适的鱼线,毒婴的力量可以扯断钢丝,更别说是普通的鱼线了。在赤蟒身上,担丁一共采到了六根五米长的蟒筋,已经足够他们使用的了。   其中三条鱼线,马上有了反应,而且相当的激烈。只有奥斯曼手中的鱼线,一动也不动,让他眼巴巴的看著另外三人兴奋的同毒婴拚搏。   有刀把的帮助,他们的力量足以控制住毒婴,虽然一时间还无法拉上岸,可毒婴也没办法挣脱。在刀把的缓冲之下,三人并不需要使太大的力量。   鲍伯的反应最快,将手中蟒筋,紧紧的绑在刀把上,这样一来就更容易了。蟒筋太细,因此会很勒手,绑在把刀上,自然容易得多了。事实上,虽然毒婴的力量不小,却是无法同雷霆武士较力的,只是他们手中的渔具显然不是太趁手。   “看来只有四条毒婴了。”卡尼尔看了一眼依然在眼巴巴的看著手中鱼线的奥斯曼说道,他们三人已经将毒婴成功的拖到了岸上。   “我想是这样的,这种稀世之宝,不可能有太多的。我们必须回去了,部队还在等我们的消息。”鲍伯拍了拍奥斯曼的肩膀,知道他有些遗憾。   “好吧!我们离开这里。”奥斯曼将蟒筋收好,这东西可是宝贝,自己以后的重弩就靠它了。   找到部队的时候,已经是在三天后了,兴奋的四人,在无名森林里迷路了,最后还是奥斯曼凭著嗅觉,一点一点找回了地行龙的家,再顺著原来的路,慢慢退了回去。   当然,这样的小插曲,并不会影响大家的心情。闪电豹、赤蟒、地行龙、兵蚁、毒婴、龙涎果,这些大部分只有在传说中才会听到的东西,他们不但亲眼看到了,而且还可以摸到,当然,他们绝对不愿意去摸其中的一些生物。   毒婴的嘴里一直还挂著鱼钩,他们都不敢动这东西,天知道毒婴的血,会不会直接将四人毒死。   不过他们却发现了这东西的好处,只要有毒婴在手,就算是在无名森林里,也没有任何的毒物敢靠近他们。原本一直追在他们头顶的那些毒蚊,虽然在驱虫药的作用下,并不敢真的下来吸血,但总是不肯散去。可现在毒婴在手,毒蚊早不知道飞到哪去了,只要四人经过的地方,各种毒虫四散奔逃,如同世界末日来临一般。   “四位大人,我们中队负责等待大人们回来,其他中队已经全部撤出了无名森林。”带队的骑士向四人行了个礼说道。   “为什么?找到巨人族的出口了?”鲍伯奇道,他们四人找到的出口,应该才是主要的出口,为什么在没找到巨人族出口的时候就退兵?   “回大人的话,出口又找到了十几处,但都不是很大。不过森林外来了天方帝国的军队,按当年的蛮族战争条约,这里的一切应该由他们接手。”骑士恭敬的回答道,对于可以杀死地行龙的勇士,任何人都会对他们表示出足够的敬意。   “天方帝国的军队?他们的军队不是早已经被巨人族消灭了吗?”鲍伯问道。   “是的,这是由那些溃军组成的军队,天方帝国的皇室没有受到损伤,他们再次集结了军队,大约有五万人左右。”骑士回答道。   “好吧!这里留给他们也不错,我们应该回去收拾聚甲族和利爪族了。”卡尼尔点了点头说道。虽然当年的蛮族战争条约里,允许其他国家的军队跨界追杀蛮族,但没有任何一个帝国,愿意这样的事情发生。   当奥斯曼他们最后一批撤出无名森林之后,森林再次恢复了平静,只留下几千具巨人族和人类的尸体,成为无名森林里的养分。   “哦,我的奥斯曼,我的孩子,你终于回来了。”迈克尔公爵一把抱住了奥斯曼,甚至没有理会自己的儿子。   “亲爱的迈克尔先生,您太热情了。”奥斯曼有些不适应,迈克尔公爵很少会这样热情的,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事。   “快看看你的那位朋友吧!它已经伤了三十几名骑士了,却不肯吃东西。”迈克尔公爵的脸一下子变得很沮丧。一只活的闪电豹啊!谁也不希望它出事,如果能带著它在城里走一圈,那样的威风比当上公爵还令他兴奋。   “闪电豹?它不吃东西?”奥斯曼奇道。   “天啊!你们虐待它?”鲍伯叫了起来,闪电豹的美丽和强大,让所有的人不得不动心。一只活的闪电豹,可以让任何拥有它的人骄傲,甚至包括菲格大帝,都可以在其他的君王面前挺胸仰头的吹嘘一番。   “当然不会,没人会虐待它,包括那些士兵也不会,只是没人能够接近它,它不允许任何人靠近它三十米内,否则它就放出闪电,已经有几十名士兵被电到了。”迈克尔公爵苦著脸说道。如果对方是人,他会有更多的办法,可对于野兽,公爵的身分显然不能让闪电豹屈服,而金钱和美色的诱惑相信也不会起到任何的作用,它甚至对于送来的食物都不看一眼。   “我去看看。”奥斯曼飞快的向营地跑去,同时发出一阵阵啸声。   隐约可以听到,从营地的某一处,传来了闪电豹微弱的啸声,同奥斯曼呼应著。它在害怕,它在愤怒,它需要自由。   “危险!大人,太危险了,不要过去!”   几名试图阻挡奥斯曼冒险的士兵,被他随手甩出十几米远,奥斯曼知道闪电豹现在的情况很不妙。   第十章   虽然龙胶给闪电豹以活力,但失血过多,以及数天的饥饿,足以给重伤的闪电豹雪上加霜了,自己太大意了,闪电豹除了自己之外,是不会相信这里的人类的。   闪电豹警惕的看著四周,当它看到奥斯曼飞奔而来的时候,似乎松了口气,脑袋搭在柔柔被上,无力抬起头。这几天来,它从不允许任何人靠近,送来的食物它也不碰一口,哪怕是活的动物。   奥斯曼抱著闪电豹的头,不停的轻吼著,闪电豹也轻吼著回应,一人一豹,如同老朋友在聊天一般。   奥斯曼马上动手,给闪电豹弄了些动物的血,现在的闪电豹实在太虚弱了,动物的血,是它最好的补品。看著闪电豹喝下了一大盆的鹿血,奥斯曼放心了许多,闪电豹的伤的确很重,而且又几天没吃东西,但看起来是不会有生命危险的。   闪电豹喝过鹿血,扫了一眼后面的几个人,再看了看奥斯曼,没有发怒,有同类的地方,还算是安全的,而且那些人好像是自己同类的朋友,应该算是无害的吧!奥斯曼两次救了自己,闪电豹是真心的感激他,信任他。   “卡尼尔大师,我想求您一件事。”奥斯曼轻轻的放下闪电豹的头说道。   “说吧!孩子,你需要什么样的帮助,只要我们能作到的,相信没人会拒绝你的。”卡尼尔笑著说道,通过这些天的接触,他对奥斯曼的为人更加了解了。   奥斯曼是一个难得的、有前途的孩子,虽然他现在的知识还远远不够丰富,但他好学,而且足够聪明。另外,奥斯曼的运气似乎也特别的好。在他的雷霆珠记忆之中,有数位雷霆武士进入过无名森林,甚至还有一位死在那里,可他们的经历中,从没有见到过如此多传奇般的生物,自己也算是托了奥斯曼的福,才会见到这么多古怪而拥有神奇力量的生物,甚至还得到了其中的一些宝贝。   “我想它需要蟒丹,我记得它一直想得到那东西。”奥斯曼说道。   “你要知道,蟒丹可是最好的药材,用它可以制作出救命的丹药来,现在闪电豹的情况虽然差些,却不会有生命危险,只要有你在这里,它肯吃东西,很快就会好起来的。”担丁说道,蟒丹这么好的东西,居然要送给一头豹子,哪怕它是闪电豹也不应该的,那实在是太可惜了。   “我只要蟒筋,其他的都不要,算是换那颗蟒丹,可以吗?”奥斯曼坚定的说道。既然是四人一起得到的东西,都应该有奥斯曼一份,不过对于这些东西,奥斯曼并不看重。他只喜欢重弩,而蟒筋恰好是制作弩弦的最好材料,至于其他的东西,他根本不在乎。   “拿去吧!蟒丹本就是闪电豹战斗得来的,我们是捡了它的便宜,其他的东西我们应当平分才对的。”鲍伯和卡尼尔同时说道。   “好吧!这样很公平,只是浪费了些。”担丁也点了点头,从怀里拿出蟒丹,赤蟒的采集工作都是他作的,因此东西都在他的身上。   奥斯曼接过蟒丹,走回闪电豹的身边,抱起豹头。闪电豹已经嗅到了蟒丹的味道,它自然知道这东西的好处,兴奋的嘶吼著,看奥斯曼抱住了自己的头,它已经明白奥斯曼的意思了。野兽王国里,自有它的规则,谁抢到东西就是谁的,就算豹子杀死了猎物,还是要小心被其他野兽抢走,真正吃到嘴里的才是自己的。   奥斯曼居然将蟒丹送给自己,这样闪电豹倍加感激了。它不同于普通的豹子,它的智力更发达,也更聪明。   一口吞下蟒丹,闪电豹激动的吼叫著,声音越来越轻。最后看了一眼奥斯曼的脸,放心的睡著了。蟒丹一进入闪电豹的体内,马上开始起作用,当它醒来的时候,地行龙所留下的伤应该不算什么了。   “你想把它变成什么?怪物吗?”卡尼尔笑著摇了摇头。   “怪物?它是闪电豹啊!怎么会是怪物?”奥斯曼不解的问道。   “它先吃了龙胶,又吃了赤蟒丹,真的快成怪物了。”鲍伯也笑了起来,这两样东西,对于闪电豹来说,都太过珍贵了,只要一样,就足以让它脱胎换骨了。   赤蟒丹还好说些,那是珍贵的药材,无论是人是畜吃了,都会得到极大的好处,可龙胶不同,那东西,普通的人畜吃了,只怕马上就会爆掉,燥热的龙胶,可以让人畜的体内产生大量的热,直到死亡为止。   闪电豹不同,它天生就很强大,而且这只闪电豹明显早已经成年了,它本身的实力就很强,才可以接受龙胶这种燥热无比的东西。除了救命之外,龙胶还会对闪电豹起什么样的反应,那就没人知道了。   地行龙虽然算不上是传说中的东西,但龙胶却是很少见的,那要地行龙本身至少有五百年的生命才可能存在。而成年的地行龙,全身覆盖著坚硬无比的鳞甲,根本没人可以将它分尸,就算知道里面有龙胶,也无法取出来。   第二天一早,奥斯曼醒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冲向闪电豹的身边,他特意要求将自己的帐篷安排在这里。因为士兵们不敢靠近这里,因此很安静,只有奥斯曼和闪电豹住在这一大片的营地之中。   闪电豹已经醒了,而且站了起来,看到奥斯曼显得很兴奋,轻声嘶吼著,试著走了几步,虽然有些摇晃,却已经可以行走了。   “兄弟,过得如何啊?你看起来很有精神。”奥斯曼笑了起来,他知道,这些话闪电豹是无法听得懂的,只是用豹子的语言,这样的话也无法表达出来。   抱住闪电豹,奥斯曼开始检查它身上的伤。最大的伤口在腹部,那是被地行龙利爪划开的口子,足有两尺长,当时连肠子都被抓出来了。   只几天的功夫,伤口已经开始愈合了。雷霆会馆的上好伤药,加上龙胶、蟒丹的作用,还有闪电豹本身的体质,决定了它伤愈的速度惊人的快。   “再休息几天,你就可以回家了。记得,以后不要惹地行龙那样的家伙,我们惹不起它啊!这次是我们运气好,有巨人族的笨蛋先帮我们顶了一回。”奥斯曼笑著说道,拍了拍闪电豹的大头。   这些是它听不懂的,但接下来的,它却可以。   奥斯曼对著无名森林的方向,不停的嘶吼著,虽然那里并不是他的家,却有一种家的感觉,就像山林之间一样。   闪电豹的目光也转向了无名森林,再转回来看了看奥斯曼,眼光在两者之间游移不定,并没有回应奥斯曼的嘶吼,没人知道它在想些什么。   “这是你的一份,两条赤蟒筋、两颗青色龙涎果、一块地行龙鳞甲。”鲍伯将几样东西放到奥斯曼的面前说道。   “我只要这个就行了。”奥斯曼毫不客气的接过了蟒筋,其他两样东西,他的兴趣不大。   “这些都是你的,不用客气,至于你送人还是如何用,那是你的事情。事实上,这次如果不是你的运气好,我们也不可能得到这些东西,别的不说,就算是那只闪电豹,我也不一定打得赢。”鲍伯摇了摇头,坚持将东西推到奥斯曼的面前。   “好吧!那我就收下了。”奥斯曼将东西放入怀中,他还不习惯拒绝别人,而且这些东西,在他的眼里,也不显得如何的珍贵。   “两位在聊什么?”布莱尔和比卡丘两位魔法师走了进来。他们一同在马其特要塞坚守了十几天,又打了两场仗,因此大家的关系很好。   “我们在分战利品。”奥斯曼笑道,拿出怀中的东西,放在两位魔法师的面前,奥斯曼在朋友的面前,是绝对不会藏私的,最多是不送给对方,但没必要隐瞒。   “这是什么?天啊!这是什么?”布莱尔一把抓起了青色的龙涎果,跳了起来,大喊大叫,引得外面的士兵不停的向帐篷里张望,他们从没有见过魔法师居然如此激动。魔法师一般都很稳重,特别是像布莱尔这样名气很大的魔法师。   “这是龙涎果。”奥斯曼说道,好奇的看著像孩子一样快乐的布莱尔,不明白这东西对他来说有什么用处。卡尼尔大师已经说过了,这些是未成熟的龙涎果,它不但没有好的药用价值,而且还有些毒性。   “没错,它是龙涎果,但我们魔法师对它还有另一个称呼。”比卡丘也有些激动起来,他平时是很少说话的,脸上更不会有表情,可此时,奥斯曼和鲍伯都看得出来,他的确有些激动。   “叫什么?”奥斯曼很配合的问道,当然,他也真的不知道,不明白这种未成熟的龙涎果,是否还有其他的作用。   “魔藏。鲍伯,你一定听说过吧!奥斯曼可能不会知道,但你一定知道的。”布莱尔终于不跳了,坐在床边,却不停的扭动著身体,手里紧紧的握著龙涎果,似乎生怕别人抢走了一样,两眼紧紧的盯著奥斯曼。   “魔藏?您是说那种可以储存大量魔法的魔藏?”鲍伯惊讶的问道,他当然知道什么是魔藏,任何一名贵族,对这个名称都不会陌生的。魔法师有很多的魔法物品,其中有些是非常稀少罕见的。   魔藏和魔力水晶就是其中最为珍贵的两种。魔力水晶是一种很特殊的矿石,再经过魔法师加工而成的,它的作用是可以自动吸收魔力,魔法师可以从中吸取魔力补充自己。   魔藏不同,它本身没有任何的魔力,却可以储藏现成的魔法,只要魔法师的能力足够,它甚至可以储藏一个禁咒级的魔法。当然了,目前大陆上,除了几位有限的大魔导师之外,还没人可以使用禁咒。   其实根本不必储藏那样强大的魔法,只要普通的就已经足够好了。而且小的魔法,可以在魔藏中储存的更多。   在魔法师战斗的时候,不需要咒语,不需要本身的魔力,只要激发魔藏中事先储藏好的魔法,就可以进攻或者防御了。   一只魔藏里面,至少可以储藏布莱尔所能发出所有魔法的三倍总量,相当于布莱尔拥有了三倍的力量,再加上他自身的。   当然,布莱尔必须事先分三次,将他喜欢的魔法储藏在里面,而且用完之后,还必须再次储藏。但这样已经足够了,拥有魔藏,他的实力平空提高了四倍,任何一名魔法师,都无法拒绝这样的诱惑。   “原来魔藏就是龙涎果啊!可惜不是成熟的。”鲍伯看著两位魔法师兴奋的表情,摇了摇头说道,他一直认为,奥斯曼将青色的龙涎果采摘下来,是一种天大的浪费。   “不,我亲爱的鲍伯先生,成熟的龙涎果仅仅是一种很不错的药材,那对我们魔法师来说,没有任何的价值,我们不需要成熟的龙涎果。”布莱尔说道。   “是这样的,布莱尔说的没错。龙涎果从出生到成熟,一共需要三百年的时间,越接近成熟的魔藏,可以储藏的魔法越多,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两颗魔藏,再过五十年就会成熟了,算是极好的魔藏了。”比卡丘说道,将手中的魔藏,恋恋不舍的放回到奥斯曼的面前。   看到比卡丘的动作,布莱尔犹豫了好一会的功夫,才将手中的魔藏放回奥斯曼的手中,至于蟒筋和龙鳞,他们看也不看一眼。   “奥斯曼先生,您需要些什么呢?您知道,魔藏对于我们魔法师来说,它的吸引力实在太大了,只要您需要的东西,我都会想办法为您弄来。”布莱尔直截了当的说道,一般来说,魔法师是不会打别人东西的主意的,他们需要的东西与常人有很大的分别。   “我没什么需要的,不过这两颗龙涎果,倒是可以送给两位,反正它们对我是没有用处的。”奥斯曼几乎笑出声来。平时,这两位魔法师总是那样的庄重、严谨,可此时布莱尔却像是抓耳挠腮的猴子,而比卡丘的样子虽然好一点,但也是坐立不安。   “您真的要送给我?天啊!您是一位真正的贵族,您具备所有贵族最优良的品格。两位公爵大人真是了不起,他们的眼光也同样出色……”原来布莱尔的赞美之词,也可以说得如此熟练,就像是经过千百次练习一样。   布莱尔一边疯狂的赞美著奥斯曼,以及奥斯曼身后的所有人,甚至还包括闪电豹。而他的手,则早已经将一枚龙涎果抓了过来,不停的抚摸著,连头也不抬,嘴里继续将所有找得到的赞美词汇送给对面的奥斯曼。   比卡丘苦笑了起来,这还算是魔法师吗?虽然自己也同样希望能得到一枚龙涎果,却绝对无法唱出这样的赞美歌来。   再看看布莱尔现在的样子,就是笨蛋也能看得出,他所有的赞美,都是送给了手中的魔藏,根本同其他人没有任何关系的。   “谢谢,如果有什么需要,随时可以找我。”比卡丘简单的说了一句,却远比布莱尔的话要诚恳得多。   “这是我自己的传送星,需要找我的时候,只要掐碎它就可以了,只要在千里之内,我都可以感应到。”比卡丘说道,从怀里拿出一颗闪闪发亮的五角星,交到奥斯曼的手里,自己欠的这个人情太大了。但魔藏的诱惑力,连他也无法抗拒,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魔法师可以抗拒。   奥斯曼接过传送星,对比卡丘点了点头。虽然比卡丘的话不多,但人品却要比布莱尔强太多了。   鲍伯和奥斯曼对视一眼,他们同时发现了另外一件事情。没想到青色的龙涎果居然还有这样的作用,它居然就是魔法师最向往的魔藏。那无名森林里,地行龙的家里,还有四株龙涎果,而且上面还有不到十颗的龙涎果实,看来根本不用等到它们成熟,已经是宝贝了。   从理论上说,只要魔法师有足够的魔藏,他的实力就可以无限的提升。一颗魔藏,可以提升三至四倍的能力,当然,魔法师的级别越高,相对的作用也越小些。两颗呢?更多的魔藏呢?那可真是无法想像。   鲍伯怀中的两颗,自然是要给他最好的朋友朗的,他还是位见习魔法师,一颗魔藏,至少可以提高他七八倍的能力,因为他本身的魔力比较小,相对的,可以在魔藏中储藏更多的魔法。   “这是我的传送星,随时可以找我。”布莱尔忙乱的拿出自己的传送星,交给奥斯曼后,开始不停的向外看,显然他想马上离开这里去修炼魔藏,虽然那是青色龙涎果的特性,可还是需要魔法师再重新加工的。   “好的,以后需要的时候,我们会请两位大师帮忙的。如果两位忙的话,请便。”奥斯曼笑著说道,他也看出来,两位魔法师坐立不安的样子,一定是想马上离开。   布莱尔两人一听此话,连忙告辞。   奥斯曼扭头问鲍伯,“你怎么看?”   “留在那里吧!如果你需要,我的先分你一颗。”鲍伯说著,从怀里拿出一颗龙涎果。   “不,我想我不需要这东西,还是给朗留著吧!他现在还只是见习魔法师,会用得到这东西的。”奥斯曼说道。   “如果需要,我们以后再去取,反正龙涎果是不可能自己跑掉的,那个地方,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敢去的。”鲍伯说道。   “好,就这么办好了,反正我又不能学魔法,要这东西没用的。”奥斯曼无所谓的说道,对自己没用的东西,他从不想拥有,无论它有多么珍贵。   马连科夫将军同天方帝国的谈判,在第四天结束了。   整个营地开始动了起来,包括第一军团的十支纵队五万人、西方军团的十四支纵队七万人,全部开始整装,准备回国了。据说,菲格大帝的嘉奖令,已经发到了西方郡府,等待著凯旋的大军。   奥斯曼没什么东西可以准备的,除了自己身上的黑刀之外,只有两条蟒筋和一小片龙鳞,这些东西可以放在怀里,根本不必装到包里,因此他什么东西也不必带,最为轻松方便。   不过在离开之前,他还有一件事情要处理,那就是闪电豹。闪电豹的伤势,在得到蟒丹之后,已经没什么问题了,只要再过一段时间,它的外伤就可以全部愈合了。在无名森林里,除了有限的几种生物外,没有什么可以威胁到它的安全,因此奥斯曼可以很放心的让它回到自己的家园。   可让奥斯曼有些头疼的是,闪电豹对自己越来越依赖了,很显然,它并不愿意奥斯曼离开它,闪电豹已经拿他当朋友看了。   “你应该回到自己的家里,就像我的黑豹兄弟一样。”奥斯曼说完,轻声吼了几下,指著不远处的无名森林,表达著自己的愿望──你是自由的,兄弟,那里才是你的家园。   闪电豹也吼了几声,趴在奥斯曼的身边,依然不动,这里有吃有喝,而且奥斯曼同样给它自由,那些人类,总是躲得它远远的。开玩笑,谁愿意招惹拥有魔法和强大物理攻击能力的闪电豹?   何况有奥斯曼给它撑腰,打了人没事,别人更不能将它怎么样,这样的生活让闪电豹感觉很满意、很舒适。   闪电豹虽然很聪明,但以它的智力,根本无法理解人类社会的复杂,只要跟在奥斯曼这个朋友的身边,它还是很满足的。   “不行啊!兄弟,这里的人当然没问题,可还有很多其他的人,我不知道他们是如何看你的。”奥斯曼轻轻的摇了摇头,低声的吼了几声。   闪电豹两只前爪抱著耳朵,拒绝听奥斯曼的吼叫声,这里很舒服,它从来没有如此舒服过,而且在奥斯曼的身边,它也感觉很安全。   那些人类对自己也很不错,总喜欢给自己食物,不过那些它不喜欢,它只愿意同奥斯曼一起进餐,只是对于那些熟食,它还是没有胃口,带著血的肉,才是最鲜美的。它一直弄不懂,明明是自己的同类,为何奥斯曼喜欢的口味同自己不同?   “好吧!如果你一定要跟著我,随你的便好了。你可以随时离开,当你不喜欢的时候。”奥斯曼轻声嘶吼了几声,可惜这个意思太复杂了,以豹子的语言,很难表达清楚。   奥斯曼嘴角挂著笑容,也许回去后,应该找到黑豹兄弟,不知道它们在一起会是什么样子。黑豹兄弟是个异种,在普通的豹子里,体形几乎大了一倍,可同闪电豹相比,它还是小了一圈,而且闪电豹是豹中的王者,但愿它不要欺负自己的兄弟才好。   整齐而威严的行军队伍,绵延十里,十几万大军蔚为壮观。第一军团和西方军团经历过战火之后,所有的士兵都显示出不同的气势,只有经过战场铁与火的洗礼,他们才是真正的战士、热血男儿。   在行军的队列当中,有一小群人最为特殊,他们都没有骑马,而且身上穿的也不是军服。从他们的步伐之中,大部分人都可以猜得出,他们就是被称为大陆最强大的雷霆武士。   不过吸引人目光的并非是这些伟大的雷霆武士,而是其中那只色彩斑斓,体形巨大的豹子,走动之间,自然而然的流露出一股王者的霸气。所有的战马,很自觉地远离它的前后左右,在队伍之中,形成了一段大约二百米长的空间。   这支队伍可以更轻松的行走,不必同其他的队伍挤在一起,走在最前面的正是奥斯曼和他的新伙伴闪电豹。   “怎么样?还挺得住吗?”奥斯曼轻吼数声,不知道现在闪电豹的身体如何,虽然它的伤口已经完全结疤了,但奥斯曼还是有些不放心。   可惜那些战马太胆小了,只要闪电豹一接近,它们最好的表现就是全身发抖,有些甚至拉稀,并且倒在地上颤抖。这让奥斯曼原本准备让闪电豹坐马车的主意流产了,没有任何一匹马肯拉著它走,只能辛苦闪电豹自己了。   闪电豹吼了几声,对此大为不满,看不起它吗?它可是闪电豹啊!豹子最精于奔跑,最得意的是速度,虽然它们的耐力一般比较差些。但自己不同,它是闪电豹,豹中的王者,走几步路算什么大事。   迈克尔公爵、鲍伯、卡尼尔和担丁,也都放弃了骑马,能够在行军的队伍里,看到一只闪电豹行军,这样的奇景,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放弃的。   跟在一人一豹的后面,四人不停的讨论著,由鲍伯说著奥斯曼的经历,这也算是一种享受吧!   本来这样的奇景,无论是谁也不愿意放弃的。只是对朗那样的魔法师而言,魔藏的吸引力却更大一些,因此他们现在都坐在马车里,全身心的投入了魔法储藏的工作之中。朗的魔法力不多,因此他至少需要花上十几次,才能将魔藏充满。   第五集 京都之乱    第一章   整齐而威严的行军队伍,绵延十里,十几万大军浩浩荡荡迈向西方郡。   跟来的时候不同,行军的速度一般,因此没人会感觉疲倦,特别是对于奥斯曼这些实力强横的人来说,这样的行军,就如同旅行一般。   半个月后,队伍的前锋已经到了西方郡府西莱米亚城。到处都是欢呼的人群、彩带,市民们将家里的酒、水果、食物,不停的往士兵们的身上塞著,西方军团的将士们,终于可以抬著头走路了,他们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用他们坚韧的毅力,将巨人族赶出了自己的土地。   奥斯曼不在乎这些,进城第一件事情,就是要给闪电豹找一个合适的住处。义父布郎公爵,已经在佣兵和第一军团的一支运输队的保护下,回转京都圣西斯堡,他准备休息之后,马上赶到那里去。   “奥斯曼,据马连科夫将军说,这次从京都来的使者,带来了很多的嘉奖令,其中就有你的,而且据说要你回京都接受嘉奖。”鲍伯扯著奥斯曼向里走,给他安排的院落很大,大约是照顾到闪电豹的问题。   闪电豹走在奥斯曼的另一侧,有些不满的看了一眼鲍伯,不过它已经知道了,鲍伯好像是自己新朋友的朋友,不会作出不利于自己朋友的事情,因此一般不大理会他。   “哦,嘉奖什么的,我不在意。有我义父的消息吗?”奥斯曼说道。   “有啊!布郎公爵已经安全的到了京都,飞翔佣兵团派了不少的人,还包括两名魔法师。没想到,一个小小的佣兵团,居然有两位魔法师,真是了不起。”鲍伯摇了摇头说道,他真是无法想像,魔法师在整个大陆上,不但数量极少,而且地位非常高。就算是用佣兵团长的位置换,也不可能招到魔法师的,可飞翔佣兵团却拥有两位魔法师。   “是古结罗和云霓,我知道他们。”奥斯曼点了点头说道,想起了那个漂亮的见习魔法师,她总是喜欢笑,有时候还会很害羞。   “我们还需要在这里住上几天,另外,还有一个盛大的狂欢舞会,太多的死亡和破坏,人们需要舞会来疯狂和麻醉一下自己的身心。”鲍伯说道,他知道,对于这些事情,奥斯曼了解的最少,也最感到难理解。   “随便,不过舞会我不参加。”奥斯曼无所谓的说道,既然任务已经完成了,那他也不必急著去京都。对于奥斯曼而言,京都是一个陌生而遥远的地方,他并不喜欢那里。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无论是北方的隆卡多镇,还是南方的亚美尼亚城,甚至是天方帝国的无名森林,都是个不错的选择。   “只怕不行,你是屠龙勇士,你必须参加。你知道吗?大陆上已经有几百年没有屠龙勇士了。屠龙勇士的称号,可不是哪个帝国可以随便恩赐的,那必须凭个人的勇气和智慧才能得到,虽然我不知道你是如何杀死那条地行龙的。”鲍伯有些不满的说道,每当问起奥斯曼杀地行龙的经过,奥斯曼总是不肯直说,那与他的性格很不符。   也许他对于杀死地行龙有些后悔吧!鲍伯也弄不清奥斯曼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他可以拚命去救闪电豹,也可以杀死地行龙。慈悲的时候像个圣者,凶狠的时候如同魔鬼。在鲍伯的眼里,奥斯曼的性格是不稳定的,是善变的。可他自己却知道,奥斯曼的信念很坚定,没人可以动摇。   “我不要当什么屠龙勇士,杀地行龙只是为了生存的需要,让屠龙勇士去见鬼好了。”奥斯曼同样不满。杀地行龙仅仅是为了救闪电豹,而豹子是自己的同类,如此而已。龙肉并不好吃,而且地行龙是危险的东西,他不愿意再次面对这种恐怖而强大的生物。   “很抱歉,你已经是屠龙勇士了,无论你是否愿意。要知道,你杀掉地行龙的事情,有我亲眼看到,并且有上百名士兵看到了刚刚被杀死的地行龙,更有上千人为了将地行龙的尸体拖出森林而努力。”鲍伯摇了摇头说道,他知道,奥斯曼根本不在乎名声,甚至不在乎贵族视为生命的名誉。   “那又怎么样?不关我的事。”奥斯曼抱著闪电豹,给它的下巴抓痒,闪电豹眯著眼睛,很享受奥斯曼的服务。   “奥斯曼,没用的,你的名声已经传播出去了,菲格大帝一定会接见你,虽然你不在意爵位,不在意封地,但你要为父亲和布郎公爵想想,他们还需要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他们也同样希望你更出色。”鲍伯知道,自己只能通过两位老人来打动奥斯曼。   “好吧!如果是他们的希望,我去那个见鬼的舞会好了。”奥斯曼让步了,不过他准备只露一下面,之后带著闪电豹出去玩,这才是他的兴趣。   “最好带上闪电豹,每个人都希望亲眼看到一只活的闪电豹。那更能说明你的武勇和智慧,在整个大陆上,它还是与人类接触之中,第一只存活下来的闪电豹呢!”鲍伯有些嫉妒的看著一人一豹亲密的样子。   虽然已经过去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了,可闪电豹最多让他接近到这个程度,想摸一下闪电豹的身体,它就会毫不客气的发出闪电攻击,同时竖起身上的毛,露出它锋利的牙齿和利爪。   除了奥斯曼,闪电豹不相信任何人,也不会对任何人表示出友好,更不用说是亲热了。闪电豹不是宠物,它是大陆上最强大的四大凶兽一。当然,这些鲍伯都明白,只是他还是有一点点的嫉妒。   为什么自己不是豹子养大的?!公爵儿子的身分、未来武士的身分,都不足以让现在的鲍伯感到满足,他宁愿同奥斯曼调换一下位置。   “什么时间开那个见鬼的舞会?”奥斯曼问道,对于这类事情,他以前在迈克尔公爵那里学习的时候,曾经不只一次的听说过。从迈克尔公爵那里听说后,奥斯曼对于人类这种奇怪的活动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厌恶感。   “明天,记得带上闪电豹。”鲍伯有些不舍的走出房间,这里是奥斯曼和闪电豹的地盘,他们不习惯有人长时间在这里。   “既然是明天,我们今天有足够的时间比试一下。嘿嘿,我早就想试试了。兄弟,你到底有多强的实力呢?”奥斯曼看著闪电豹说道,当然,闪电豹是绝对听不懂的,不过他有办法让这个新兄弟明白自己的意图。   房间的后面是一处花园,很大的花园。   奥斯曼进城之后,看了三处房子,才选择了这里,如果不是有闪电豹在,奥斯曼对于住在什么地方,并不挑剔。虽然他现在的身分也是贵族,可那些贵族的毛病,他倒没学会多少。   “嗷……”奥斯曼站在闪电豹的对面,示威性的吼道,声音传出很远,他才不在乎是否会影响别人呢!   闪电豹敏感的跳开一段距离,仔细的盯著奥斯曼看,它想分辨一下,这个救过自己两次的同类,为何要向自己挑战。作为豹中的王者,它接受挑战的次数极少,除了地行龙这类的超级猛兽外,也没有什么东西敢于挑战它。   “嗷……”闪电豹昂首长吼,回应著奥斯曼的挑战,就算它是同类,虽然他救过自己,但王者的尊严,绝对不会让它退缩。   豹的世界里,挑战意味著生死相搏,绝对不会有人类所谓的试炼。闪电豹也曾有过兄弟姐妹,它们之间也会玩耍嬉戏,但那绝对不是挑战。   奥斯曼将黑豹放在一边,脱去身上的铠甲。手上的指甲早已经被修剪过,不再拥有那强大的杀伤力,但奥斯曼依然很自信。   “来吧!兄弟,让我见识一下,大陆上最强的野兽到底有多厉害。”奥斯曼轻声说道,两眼紧盯著闪电豹,挑战已经开始了,随时都会受到攻击,而且是致命的攻击。   奥斯曼扑了上去,他知道,闪电豹还是有些迷惑,不知道自己想要作什么,“比武”这个词,在豹子的世界里是不存在的。   闪电豹灵巧的闪身躲过,它承认奥斯曼是同类,同时也承认了他拥有同自己一样的力量,因此它一点也没有小视奥斯曼的意思。   “动作满快的嘛!”奥斯曼伸出舌头,舔了舔下唇,这是黑豹兄弟的习惯,奥斯曼在不知不觉中,早已经学会了,而且一直无法改掉,为此没少受到迈克尔公爵的责骂。   闪电豹也伸出舌头,不过它的舌头更长更灵活,可以舔到鼻子,看来豹子似乎都有这样的习惯。   “呸,算你赢了第一场。”奥斯曼怒道,自己的舌头不如它长,根本舔不到鼻子的,这让他有些生气,猛的向前冲去,准备赢回面子。   一人一豹在后花园里斗了起来,奥斯曼下手很重,他知道,以他的实力,对闪电豹来说,威胁不是很大,尽可放手一搏。   这一架,奥斯曼已经有了输的准备,毕竟四大凶兽不是白叫的,闪电豹的实力也是他亲眼所见的。   闪电豹则很小心,虽然它的速度依然很快,而且出爪的时候用出了全力,却没有使用闪电魔法。奥斯曼的速度已经算是很快了,勉强可以跟得上闪电豹的速度。当然,如果空间大一些,他根本无法同闪电豹相比的,但这里是后花园,狭小的空间,给了他施展的机会。   一刻钟之后,奥斯曼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闪电豹却越来越快,它很快适应了这里的环境,身体的协调能力和灵活性越来越能发挥出来,几次利爪险些抓到奥斯曼的身上,甚至连衣服也被划破了。   奥斯曼努力的提高自己的速度,可还是慢上一拍。其实,闪电豹的爪子已经抓到了他的身上,当时奥斯曼以为自己会受伤的,但他身上的那薄薄一层树脂,帮了他的大忙。奥斯曼发现,那层树脂虽然很薄,几乎快要融入皮肤之中,但它的防御能力却很强,居然不弱于铠甲的效果。   奥斯曼很清楚,刚才只是被闪电豹的利爪划过,才被树脂甲挡住,如果是正面击中,别说是树脂甲,就算是纯钢铠甲,也会被洞穿。闪电豹的爪力,他是非常清楚的。   “嗷……”奥斯曼打出了火气,随手将种花用的锄头拿起来,一脚踢飞了上面的锄头,变成了一根木棒,他可不想真的伤到闪电豹。   闪电豹跃出一段距离,小心的观察著奥斯曼手中的木棒,它很少与人类接触,对于武器了解的不多。   有了武器在手,奥斯曼感觉平衡了许多,自己失去了长长的爪子,同闪电豹空手对打,实在是太吃亏了,现在他更能理解人类的智慧。武器是人类身体的延伸,让人类在搏斗之中,更具有优势。   再次战在一处,奥斯曼明显取得了优势,闪电豹的速度更快了,但它得小心奥斯曼手中的木棒,到目前为止,它还不明白这东西到底有多大的威力。   一人一豹,战了多时,奥斯曼终于抓住了一个机会,木棒重重的打在闪电豹的屁股上,将闪电豹打得滚了出去,木棒也折成两断。然而,闪电豹的抗打击能力居然相当的强,在地上翻滚几次,卸去木棒上强大的力量,站了起来。   “嗷……”闪电豹一声怒吼,除了同地行龙的一战之外,它还从未吃过这样大的亏,它愤怒了。   两眼之间的地方,闪出串串火花,三道闪电凭空出现,连续打击在奥斯曼的身上。闪电的速度,不是任何动物可以闪避的。   连续三道热流,从头顶滑入身体,最后汇集在奥斯曼的胸口处,热辣辣的,非常舒适。刚才奥斯曼的速度已经提到了最快,因此也很耗费体力,而此时,他却感觉全身充满了力量。他还记得,这样的感觉他一共有过三次。   第一次是被巨人将军的战斧扫中的时候,那时候的感觉还不是很明显;第二次是在无名森林里,被闪电豹的一道闪电击中;这次是第三次。   全身被无尽的力量充斥著,脑海里各种纷乱的资讯,让奥斯曼感觉有些头晕目眩。强大的力量和庞大的资讯流,让奥斯曼在一瞬间,有一种膨胀的感觉。   闪电豹一时愣住了,三道闪电,准确的击中了奥斯曼。不过看样子,他一点事也没有,而且脸上还带著一丝微笑。   它对自己的闪电威力有多大,是最清楚不过了。从它出生开始,除了自己的同类和地行龙外,没有任何一种生物可以在闪电之下,不受任何的伤害。看来自己的判断是没错的,眼前的人形生物,的的确确是自己的同类。   这让闪电豹兴奋起来,自从离开母亲之后,它已经有三年多的时间没再看到同类了。暂时停下了攻击,闪电豹发出一阵阵兴奋的嘶吼声。   “嗷……”奥斯曼也吼叫了起来,发泄他身上过盛的力量。   “来吧!来吧!我们好好打一架。”奥斯曼轻声的呢喃著,心里同样兴奋。自从在魔法阵里体验一段非常奇特的经历之后,只有在同那位巨人矮子打斗的时候,奥斯曼才感觉一丝打架的快感。   今天,他想再打一架,全身充斥的力量让他感觉自己的体形大了一圈,必须得到某种发泄才会更舒服。   奥斯曼的动作猛的加快了,闪电豹兴奋的吼叫著。一人一豹再次缠斗在一起,闪电豹已经知道,自己的绝技闪电,对奥斯曼是不起作用的,只能靠自己本身的力量。   很快,闪电豹发现奥斯曼的变化,他的力量更大了,速度更快了。丢掉手中的木棒后,奥斯曼给闪电豹的压力反而更大,让它必须小心应对。   倒霉的是后花园中的花花草草,在他们的争斗之下,一片片的被踩倒、碾碎,一会的功夫,一片美丽的花园已经面目全非了。当然,他们并不在意这些,那些花花草草,又如何同豹中的王者相提并论呢?   奥斯曼终于抱住了闪电豹,凭借著他突然得到的力量和速度,两手紧紧压住闪电豹的头,张开大嘴,对著闪电豹的脖子来回磨著牙,不停的轻吼著。   闪电豹懒洋洋的躺在地上,按豹子的习惯,它已经输了,最为脆弱的脖子,已经完全在奥斯曼牙齿的控制之下。当然,以奥斯曼的牙齿,对它不会造成太大的威胁。   它很享受这样的感觉,就像小时候在母亲的身边一样,当自己淘气的时候,母亲总是这样轻易的制服自己。它也会像现在这样,懒懒的躺在地上,耍著无赖,接受母亲温柔的舌头。   奥斯曼松开双手,在闪电豹的鼻子上轻轻的舔了舔,这还是他同黑豹兄弟一起玩耍时候的习惯,大多数是奥斯曼占得上风。当然,黑豹兄弟比他小很多,也不介意输在自己的哥哥手下。   闪电豹一阵兴奋,腥红的舌头伸出,不停的在奥斯曼的脸上舔著。也许在此之前,它对奥斯曼更多的是感激,现在则是彻底的认同,认同他是自己的同类、朋友。   西莱米亚城是西方郡的首府,处在西方郡的中央,拥有二十万人口。在三个月前,这里被巨人族部队,仅仅花了三天的时间就攻陷了。   当时城中有二十万平民、四万西方军团战士,其中两万战士战死,被屠杀的平民达到了八万之多,几乎变成了一座死城。   如今,逃难的平民差不多都已经回到了这里,十一二万的平民加上十几万的军队,让西莱米亚城再次活了起来。   自从几个月前,蛮荒七族出现,并且开始进攻人类的各个帝国以来,人类一直在节节后退,除了少数几个未受到攻击的帝国之外,所有的参战国,无一例外的受到了巨大的损失,甚至其中有六个小的帝国完全沦陷。   菲格帝国的西方郡战役,成为第二次蛮族战争中,第一场全面胜利的战役,这不仅仅是第一军团、西方军团的胜利,也不仅仅是菲格帝国的胜利,那是属于全人类的胜利。   更何况,在这次的胜利之中,出现了一位屠龙勇士。地行龙的尸体已经被运到了城中,在几位大魔法师的帮助之下,制作成了地行龙标本。这是人类所拥有的,第一具地行龙标本,足以让所有的人类自豪。   除此之外,传说那位屠龙勇士,还制服了一只闪电豹,用他伟大的力量和无比的仁慈,感化了闪电豹,改写了四大凶兽无法驯养的传说。   无数见识过闪电豹的战士们,在街头巷尾谈论著,闪电豹是如何的巨大,它的爪子如何的锋利,速度如何的快。甚至它可以不使用任何的咒语,连续不断的放出闪电魔法,这已经超过了魔法师的能力。   胜利的舞会将在明天揭幕,连续三天任人疯狂。同时,从帝都来的帝国特使已经到了这里,将在明天舞会之中,宣布伟大的菲格大帝的封赏。   更令人兴奋的是,在明天舞会开始的时候,屠龙勇士将带著他收服的闪电豹,一起出现在人们的面前,让大家有机会亲眼看到英雄及传说中的猛兽。   同时,地行龙的尸体标本,也将在舞会开始的时候,放到广场的中央,供人们观赏。在舞会结束之后,连同这具标本,屠龙勇士将和闪电豹一起回到帝国的京都,在那里,有一个更加盛大的舞会在等著他们。   西方郡的贵族和平民们,已经从战争的阴影中走出来,重新振作起来──第二次蛮族战争,将会同第一次一样,将蛮荒七族打回贫瘠的土地上!这里是人类的领土,绝对不允许被那些嗜血的蛮族践踏!   第二章   “放心,不用紧张,你只要站在那里就够了,人们需要的只是一位屠龙勇士,也许闪电豹的威风比你还要大也说不定。”鲍伯一边帮助奥斯曼整理著礼服,一边安慰这位有些忧虑的屠龙勇士。   “很多人,我不习惯这样。”奥斯曼并非害怕,只是他真的不习惯站在人群前面,特别是二十几万的军民面前。   “慢慢会习惯的,回到京都,人会更多的,你现在必须学习如何面对这一切,记住,你是一位贵族,你将来可能是位大公爵。”鲍伯笑著说道,抽空扫了一眼趴在地上的闪电豹。它虽然可以接受自己走进房间,可并不代表它喜欢自己,最多仅仅是接受自己的存在。   “公爵?那与我有什么关系?义父有自己的侄子,而迈克尔公爵有你。”奥斯曼无所谓的说道,他压根儿就不在乎公爵的地位,同时也不认为自己会得到荫封。   “我是未来武士,永远不可能有爵位的,父亲只有我一个儿子,至于我的姐夫,以他的能力和地位来看,用不了多久,他可能就会是帝国的第八位大公爵了。”鲍伯笑道,一名未来武士,其地位是超然的,爵位并不放在他的眼里。   当然,他对奥斯曼的了解已经越来越多了,知道这位野人朋友,对于爵位更看不上眼。但自己家里的爵位,总是要有人继承的,奥斯曼是最好的人选,鲍伯已经当他是自己的兄弟了。   “公爵有什么好的?我看不出。”奥斯曼一脸的木然,从山林之间,被义父带出来之后,他所见到拥有爵位的人,都是公爵,除了那些军人之外。   “好处很多的,譬如说,你会拥有一块很大的封地,虽然无法同无名森林相比,至少会比你以前的家──山林之间要大得多,你可以同你的豹子兄弟们一起生活在那里,自由自在的。”鲍伯开始诱惑起来,他知道奥斯曼最想得到的是什么。   “嗯,听起来很不错。”奥斯曼点了点头。   “当然很不错,我知道那些金币和珠宝,对你来说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但那些贵族小姐却很喜欢它们,你将来总不会娶一只母豹吧!因此你需要它们。”鲍伯强忍著笑意,正色的说道。   “哦?小姐?就是那些女士们吗?我不喜欢她们。”奥斯曼说道,以自己的情况来看,更适合娶一只母豹,但他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不,我亲爱的奥斯曼、我的兄弟,小姐们可不一样,她们比尤丝.米尔还要可爱,同你见到的那些女士是完全不同的。”鲍伯笑道,他知道,奥斯曼接触过的女性很少,除了米尔之外,全都是已婚的女人,而且还没有出色的,同自己的姐姐相比,她们实在是太差了。   一想起自己的姐姐,鲍伯不由的苦笑了起来。他在心里,默默的为第一军团长,自己的姐夫凯思.琼尔默哀三分钟。   琼尔作为帝国继迈克尔公爵之后,最为出色的军人,作为最年轻的天空骑士,居然被姐姐持剑追杀了八百公里。当然,这样的事情知道的人极少,而且他们也一定不会说出去。   “对了,奥斯曼,回到京都,你一定会见到希西莉,记住我的话,离她尽可能远一些,绝对不要被她的外表所迷惑。”鲍伯觉得,自己现在就有必要提醒奥斯曼,他单纯的性格,在姐姐面前,就像站在一只狼面前的小绵羊。   在这同时,奥斯曼终于整装完毕了。   “好了,你看起来帅极了,我们应该出去了,否则那些疯狂的军人和平民,会冲进来见见你这位屠龙勇士的。”鲍伯有些嫉妒的看著奥斯曼说道。   奥斯曼的身高有一米七八左右,还不算很高,但他正在发育期间,还会长得更高些。长长的一头金发,脸庞算不上特别的英俊,但那种野兽般的冷酷,可以令所有的少女为之疯狂,再加上那只可以抢尽风头的闪电豹,连鲍伯也不得不嫉妒他的好运。   一阵阵欢呼的巨浪传来,虽然奥斯曼早已经有所准备,还是被吓了一跳。他没有经历过真正的战争,因此从未见过如此多的人──无边无际的人群,到处都是欢呼雀跃的呼喊声。   马其特要塞的攻防战,是奥斯曼经历最大的一场战斗,五千人类战士同七千巨人族战士,即便是这些人,奥斯曼也并非全部看到,他看到的仅仅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至于伏击圈战役,奥斯曼大多数的时间是在昏迷中度过的,他醒来的时候,巨人族战士的数量已经很少了。   这是第一次,第一次看到二十几万的军民,同时处在一个地方。站在高高的彩台之上,下面无数的人头在攒动著,欢呼著。   闪电豹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巨大的欢呼声,让它有些愤怒,更多的是不解。看了看身边的奥斯曼,闪电豹稍稍放松了一些,它知道,同伴会在危险的时候,第一时间给自己传来战斗的信息,但他没有,奥斯曼很安静的站在那里,只是有些局促。   “士兵们、平民们,大家安静,让我为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从帝都来的使者,代表伟大的菲格大帝,带来了菲格大帝的嘉奖令,他是帝国内务部总领,贝坦.格林伯爵大人。”马连科夫大声说道。   他的声音,在两位魔法师的帮助下,可以传出十几里远,又不会扩散到听不清的程度。声音不但清晰,而且盖过了嘈杂的欢呼声。   贝坦伯爵看上去大约有五十多岁,身材魁梧,一脸浓密的胡须,看起来倒更像一位将军,而不是内务部的总领。   “我代表伟大的菲格大帝,感谢你们,感谢所有的西方郡军民,还有第一军团的将士们。你们用自己的血肉……”   奥斯曼什么也没听进去,只是不停的在人群中扫来扫去,从最初的不适应,开始转变成了一种特殊的兴趣。   人的数量真是了不起,就算是兵蚁,也不会有这么多。不过很显然,人类的语言虽然更方便沟通,但组织性和纪律性却同兵蚁相差太多了,二十几万人,在下面乱成了一团,所有的位置都被人填满。   而且最为奇怪的是,这些人居然长的都不相同,特别是他们的服饰。在奥斯曼的眼里,服饰应该只有一种或者几种。就像豹子一样,同种的豹子,毛色几乎是一样的,是最漂亮也最适合的那种。   而人类不同,二十多万人里,相同的服饰少之又少,似乎他们将所有的精力全放在服饰上面一样。这让奥斯曼无法理解,在他的学习课程中,可没有这些东西。   奥斯曼本人也拥有十几套衣服,但大体上是相同的,只有微小的差异。这些天里,他见到的不是军人,就是巨人族的战士,奥斯曼看到他们的服饰也是相同的,就算有差别,也不是很大。   这是奥斯曼第一次见到如此多的人、如此多的服饰。他的眼里满是好奇,太多的未知在等待他去发现。   “为了表彰西方战役中的有功之臣,菲格大帝特发嘉奖令如下:赏赐帝国大公爵迈克尔.克里斯托夫金币五万枚,追加封地千顷。赏赐帝国第一军团副军团长马连科夫伯爵,进封侯爵……”贝坦伯爵并非是个啰嗦的人,只是这类场面话是一定要说的。   因此在一连串的官样话之后,马上开始宣读嘉奖令。台下的军民同时欢呼起来,五万枚金币啊!一枚金币足够一个五口之家的平民生活半年之用了,而且还有千顷的封地。至于爵位上,迈克尔公爵是不可能再提高了,亲王只有皇族才能担当。   其他人的封赏同样丰厚无比,只是在嘉奖令中,并不包括魔法师和雷霆武士。   对于魔法师的嘉奖,不需要名誉上的,而在物资上,魔法师需要的,帝国自然会尽力给予支持,也谈不上嘉奖了。   至于雷霆武士,他们的功绩自然由雷霆会馆来评定,帝国还无权对他们下达嘉奖令。雷霆会馆在帝国有著特殊的地位,他们需要的一切,帝国每年都会有供给。   “最后一名受到嘉奖的是一位年轻的朋友,他有著特殊的人生经历,在帝国两位大公爵的教育下成长为一名真正的战士,他就是我们的屠龙勇士──奥斯曼.郝斯特。”贝坦伯爵大声宣布。   台下立刻沸腾起来,一名屠龙勇士,一名被黑豹养大的少年。所有的人,对他又好奇,又羡慕,能够见到地行龙,已经是件值得吹嘘一生的事情了,更何况是屠龙勇士这样伟大的称号。   看著奥斯曼被风吹起的一头金发,看著站在他身边巨大威武的闪电豹,人们惊叹著,只会点头。在盛大的舞会召开之前,奥斯曼在这段时间所作的一切,早已经从军队里传了出来,每个人都想亲眼见到这位屠龙勇士。   奥斯曼居然如此年轻,英俊粗犷的外表,再加上如王者般的闪电豹,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人群不断的拥挤著,试图要更接近彩台,以便能够清楚的看到这位伟大的屠龙勇士。   “由于在嘉奖令发出之前,我们伟大的菲格大帝,没有接到奥斯曼成为屠龙勇士的英勇行为的消息,因此嘉奖令上的封赏,我个人认为太少了,也过于渺小,绝对无法同奥斯曼的英雄行为相匹配,因此,本人在这里决定,暂时不公布对奥斯曼的嘉奖,对他的封赏,将在回到京都之后,由伟大的菲格大帝亲自定夺。”贝坦伯爵大声宣布道。   这样的结果是他在三天前就已经想好的,并且也快马回报帝都。奥斯曼在战场的表现,已经非常令人注目了,但同他杀死地行龙这样的屠龙之举相比较的话,显得不值得一提了。   屠龙勇士,这样的称号,在整个大陆,已经有近千年没人得到过了。菲格帝国,这次不但成功的完成了西方郡战役,将进入帝国的三万巨人族军队一扫而空,同时也将巨人族的援军挡在了国门之外。   当然,人民是不会知道的,那些巨人族的援军,事实上是被无名森林吞噬掉了。可无论怎样,这么伟大的胜利,的确是由菲格帝国完成的。   而屠龙勇士的出现,甚至比这场战役的胜利,更值得整个帝国骄傲。奥斯曼用他的勇猛,战胜了强大的地行龙,用他的智慧,争服了高傲的闪电豹,只这两项,他的身分已经完全不同了。贝坦伯爵不能对他做出任何的封赏,就算是菲格大帝本人,也不会草率的下达嘉奖令。   目前贝坦伯爵手中的嘉奖令,仅仅是根据奥斯曼的军功下达的,早已经不符合现在奥斯曼的身分了,一切只能等回到京都再说了。   奥斯曼倒是很高兴,对于什么嘉奖封赏之类的东西,他没什么兴趣。但他学过的知识告诉他,在贝坦伯爵说完这些之后,他就自由了,不必再像个傻子一样站在彩台上,这比受到任何的嘉奖都更能让他开心。   闪电豹早已经从开始的震惊之中平静了下来,它静静的站在奥斯曼的身边,对别人不理不睬,只是显得有些不耐烦,它不明白,自己为何要站在这里。   “我们走,朋友,我们的活干完了。”奥斯曼说著轻吼几声,带著闪电豹,率先离开了彩台,后面的事情与他们无关了。   可惜事情并非像奥斯曼想像的那样简单,舞会开始之后,在人们的狂欢之中,一批接一批的文臣武将来到了奥斯曼所住的院落。   他们的身分都很高贵,卫兵们无法阻挡他们进入,甚至连迈克尔公爵也无法拒绝他们合理的要求,只好自己找地方休息去了。   但奥斯曼不愿意去认识这些无聊的人,至少对他而言是既陌生又无聊的。当他和闪电豹接见到第五批官员的时候,奥斯曼开始有些恼怒了。   最后,他干脆让闪电豹守门,自己躲到房间里睡上一觉。很明显,张牙舞爪的闪电豹,远比那些守卫更具有说服力。很快,院子外面的人群散掉了。他们很聪明的选择了离开,而不是同闪电豹摆官威,又或者是试图说服它。   吃饱睡足的奥斯曼和闪电豹,只走出院落大约两百米左右,他们马上放弃了这次出游的打算。疯狂的人群,虽然不敢过于接近他们,却远远的围了上来,不停的指指点点,甚至有大胆些的,想走近些,看得更清楚。   终于在第四天的早上,队伍已经全部修整完毕,出发的日子到来了。奥斯曼终于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这几天真把他闷坏了,他甚至有些惧怕京都之行,谁知道那里的情况如何呢?   这次西方郡战役,帝国共投入兵力十三万,包括西方军团八万、第一军团十支纵队五万人,另外还有二十名魔法师、近三百位雷霆武士。   在第一军团长琼尔制定的攻击计划下,在副军团长马连科夫的完美执行下,依然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   西方军团在一开始的受袭,以及后来的攻击战中,共有三万八千名将士,永远的倒下了,另有六千七百位将士,伤残而不得不离开军团。西方军团损失过半,已经无力支援其他的战役。   第一军团无论在战备、训练上,都远远优于西方军团,因此损失不是很大,大约有五千名将士战死,失去了一支纵队的军力。   同他们相比,雷霆武士的情况也不是很好,一百一十位雷霆武士,被他们的同伴取回了雷霆珠,这是上千年来,雷霆会馆第一次有如此大的损失。   魔法师的情况很不错,不但没有损失,而且其中的三位还兴奋莫名,让他们的同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魔法师的数量太少了,因此无论在多关键的战斗之中,他们都受到了最好的保护。   “作为一名贵族,社交是一门独特的艺术,必须经过长时间的学习,以及实践,才能真正领略到它的真谛。”鲍伯走在奥斯曼的身边,不断向他传授著新的知识。   奥斯曼学习的时间太短了,而需要学习的东西又实在太多。因此,两位公爵都没有时间教授他关于贵族的社交知识。虽然奥斯曼懂得大部分的贵族礼仪,不过很明显,他对于什么是社交,如何从社交中得到有用的情报,并且从中得到好处,却一无所知。   以两位公爵的身分地位来看,由他们来教授奥斯曼这些,很显然并不适合。奥斯曼是一名新进的贵族,他的贵族身分来自于布郎义子的身分,而在此之前,他只是个被黑豹收养的少年,因此并不会被贵族们认同。   现在,奥斯曼的身分又有了很大的变化,他是屠龙勇士、收服闪电豹的智者,这样的身分甚至已经超越了贵族。而如何用这样的身分,在贵族圈里得到认同,就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了。甚至连鲍伯,也无法教给他更好的方法,只能告诉他自己的一些社交经验。   “我不喜欢那些官员,那些将军们,看著更顺眼些。”奥斯曼说道,他并不在乎那些人的眼光,但他很聪明的想到,这些对两位公爵也许是很重要的。   “我亲爱的奥斯曼,你想当一名军人吗?你想当将军吗?如果这样的话,我相信会更容易些,第一军团怎么样?你知道军团长是我那可怜的姐夫,他一定不会拒绝你的。只是他是一个看起来比较死板的人,如果你不表现出足够的能力,就算是屠龙勇士,他也不会给你一个合适的位置。”鲍伯惊讶的说道,他没想到,以奥斯曼懒散的习惯,居然会喜欢以纪律著称的军队。   他接著说道:“或者你该加入皇家近卫军团,屠龙勇士在那里,绝对可以得到最公正的待遇。或许你可以试一下,说不定你能成为近卫军团的副军团长呢!”   他自然明白,屠龙勇士对于菲格大帝意味著什么。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贝坦伯爵甚至可以在菲格大帝的新命令到达之前,拒绝宣布嘉奖令。这种公然抗命的事情,不但不会受到菲格大帝的罚,相反会得到赞扬。   “住在京都?我不喜欢,还是第一军团比较好些,至少有事可作。”奥斯曼说道。打架是件很不错的事情,无论是他,还是闪电豹这个朋友,对于打架都很在行,而且很有兴趣,至少远比参加舞会有兴趣得多。   “好吧!我会向我那位可怜的姐夫提起你的,相信父亲大人也会帮你说话,但你在第一军团里的位置,应该不会太高的,琼尔是个死板的人,我一向这么认为。”鲍伯摇了摇头说道,他知道奥斯曼是怎么想的。   可在战争之后呢?战争之后,第一军团一样是要驻守在中央郡的,他并不认为,军队中的那些军纪适合奥斯曼。   “鲍伯,我不喜欢大城市,那里不适合我,你认为我到了第一军团,多久可以上战场?”奥斯曼问道。   “应该很快的,目前我们还缺少情报,一旦北方郡和东方郡的情况有变,第一军团可能马上会上战场的,你就如此期待战争吗?”鲍伯回答道。   从已经知道的战报之中,北方郡目前的情况最稳定,而东方郡的情况不是很好,第二军团几乎全部支援那里了,但传回来的情报并不乐观。   “是的,待在小院里,实在令人发闷,至少在打退蛮族之前,我希望自己能在更加自由些的军队之中。”奥斯曼点头答道。   “哦,小院?你认为你住的地方是个小院吗?虽然西莱米亚城要比京都小很多,可你住的是一位侯爵的家中,那院子并不小。”鲍伯说道,当然,他也知道,同山林或者是无名森林相比,那座庞大的院落显得小得可怜。   “太小了,根本不适合我。”奥斯曼肯定的说道。无论是布郎公爵,还是迈克尔公爵,他们都不住在城内,乡下的人很少,而且地方宽阔,又拥有自己的封地,面积足够奥斯曼和豹朋友使用的,不像城里那样,给他一种压抑的感觉。   “我知道,我知道,你会得到一块封地的,在你的封地里,你可以作任何事,哪怕是让你的豹兄弟们当税官,也许那样收税更容易些。”鲍伯开著恶毒的玩笑。   “税官?那是什么?我不知道它们是否喜欢,我想它们更喜欢自由的玩耍。”奥斯曼想了想说道,这个词汇他一直没有接触到,不过他知道鲍伯是在同自己开玩笑,豹子不适合任何的官位。   “税官就是负责收税的人,住在你封地上的人,有义务向你纳税。”鲍伯说道,在成为未来武士之前,他接受过非常系统的贵族训练,比奥斯曼懂得多很多。   “为什么要向别人收税?难道我们自己不需要作点什么吗?”奥斯曼的眼睛眯了起来,似乎想到了什么。   “当然,我们需要作很多的事情,但如果不收税,我们吃的、用的,这些都需要钱,而这些钱从哪里来呢?自然是由税收之中得到的。”鲍伯叹了一口气说道,看来自己不得不将这部分的知识有系统的说出来,否则好学的奥斯曼是不会放过自己的。   第三章   圣西斯堡作为菲格帝国的京都,已经存在了一千两百多年。开始的时候,它还是一片空地。在雷霆会馆里,也没有完善的记录,只知道第一代的雷霆武士,也是雷霆武士的创始人,发现这里拥有一小块神奇的土地。   在这片土地的下方,一个大约四十平方公尺的地下室里,拥有著雷霆力量。愿将全身心奉献给雷霆会馆的人,在这里花上十年的时间,会孕育出最原始的雷霆珠。   随著雷霆会馆的仰慕者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各种各样的人也多了起来,从生意人,到建筑工人,慢慢的将这一小块地围在正中,变成了小村庄。   经历了大约一百多年的时间,这里已经变成了一座拥有十万人的城市,并且为了权力,开始有人争斗起来,战争出现了。无论是权力的争斗,还是暴力的战争,没人敢轻视雷霆武士的力量。   好在雷霆武士并不关心这些,对于雷霆会馆而言,守护这片土地,才是他们真正的责任,至于其他的,并不包括在他们的责任之中。   菲格帝国的存在也许更久一些,但那时候的菲格帝国还很弱小,一直到他们在圣西斯堡定都之后,才有了很大的转变。   当时的菲格大帝发现,无论他使用任何方法,都无法得到雷霆会馆的支持,当然,他更不会蠢到想以武力来征服雷霆会馆。   事实上,当时的圣西斯堡里,居住的都是雷霆武士的信徒,他们对雷霆会馆的敬意,远远超过对于菲格帝国的尊敬。   虽然得不到雷霆会馆的支持,但那位伟大的菲格大帝非常的聪明,他很快明白了雷霆会馆的责任,这让他欣喜若狂。   雷霆武士的确不会为他出战,但他们会守护圣西斯堡!他的京都,只要那一小片神奇的土地、神奇的地下室,还在圣西斯堡中,他们就会用他们强大的力量,甚至生命,去保护这里。   得出这个结论之后,那位菲格大帝,带领著他全部的人马出征了,京都的安全,自然有雷霆会馆来保护,雷霆武士的人数虽然不多,但他们强大的战斗力、他们在人民之中的威信,足以让任何敌人倒在圣西斯堡的城墙之下。   事实也证明了他的判断,他以倾国之兵,连续攻下了大面积的土地,同时圣西斯堡也先后三次,受到敌对国家的几十万大军的围攻。   可在雷霆武士的强大战斗力之下,在他们强大的凝聚力之下,五十万市民拿起了武器,在损失不大的情况下,几乎全歼了来犯之敌,成就了一段不朽的神话。   正是这段历史,让整个大陆和所有的帝国承认,雷霆武士是最强大的战士,圣西斯堡是永远不可能被攻克的城市。   在以后的一千年间,菲格帝国同几个邻国发生过许多次的战争,菲格帝国本身也经历过多次的政变,但对手无一例外的,选择在其他的城市,绝对不敢在圣西斯堡里闹事。   千年之后,雷霆会馆在人们的心中,已经不如当年的那样敬仰了,却更加的神圣了,他们同圣西斯堡是一体的。因此京都虽然是大陆上第二大城市,拥有八十万人口,却是治安最好的城市。   雷霆会馆也成为整个大陆的第二信仰,继大自在神教之后的第二个宗教。但雷霆会馆绝对不是宗教,他们不会外派任何的官员,不收税,不指导,也不接受人们的礼拜,他们永远安心的守在这里。   他们对于整个大陆和菲格帝国的承诺只有两条──只有在蛮族进攻的时候,或在菲格帝国受到外国侵略的时候,雷霆会馆才会派出人手支援。只是其他的国家都不知道罢了,雷霆会馆并不认为现在的土地都是菲格帝国的,他们只承认最初菲格帝国的领土。   雷霆会馆是一个很奇怪的地方,面积大约三平方公里,不是很大,所有的雷霆武士和未来武士都居住在这里。当然,其中很大一部分会经常出去历练,因此里面的人数,平时在一千到两千之间。   那个神奇的地下室,正处在雷霆会馆的正中央,这里才是圣西斯堡真正的中心,而不是皇宫。   雷霆会馆从来没有馆主这一职位,只有十位大长老,大长老的身分也并非是大家公推的,他们是由种入雷霆珠次数最多的十个人来担当,因此经常会出现二十岁的大长老。   雷霆武士的身分是超然的,可以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任何人都不会去招惹他们,因为他们杀人是无罪的。当然,就算在京都的大街上,人们也难得见到一位雷霆武士,他们所需要的一切,都由菲格帝国供奉。   雷霆武士在外表上,很容易被分辨出来。他们的体形更高大,更威猛,而且他们身上的雷霆刀,是最好的标志,在任何国家之中,都绝对不会有人试图仿制这种武器。   雷霆刀是由最好的工匠,使用最好的材料打造而成的,可如果仅仅是这样,还不能让人一眼认出它来。这些打造好的雷霆刀,还要放在地下室中五十年,接受那里的雷霆力量。一柄真正的雷霆刀,是黑色透著白光的,这绝对不是任何材料或者魔法可以模仿出来的。   “好高的城墙啊!”奥斯曼看著圣西斯堡的城墙轻声说道。   “当然,它有二十丈高,那是经历了十八次重建的结果。不过它的作用不是用来防御,更多的是威严。”鲍伯解释道。圣西斯堡最后一次受到攻击是在八百多年前,之后的日子里,从没人敢试图攻击这里。   “没这个必要。”奥斯曼觉得这些人很无聊,只为了威风一下,就要建筑如此高大的城墙,实在是太过浪费了。   “你不觉得很壮观吗?”鲍伯笑了笑说道。   “是很壮观。”奥斯曼点了点头,至于会为此死多少人,他既不知道,就算知道,也不会为那些人感觉悲哀,谁叫他们不反抗呢?   “那就行了,这里的城墙,不但壮观,而且表示著菲格帝国的威严,至于防御就没太多的必要了,这里是雷霆会馆的所在地,没人会想攻击这里的。”鲍伯说道。   “我知道这些。”奥斯曼回答道,在学习历史的过程中,关于圣西斯堡的历史,他接触的最多。他对于雷霆会馆的创始人很有兴趣,可是任何资料中,都无法找到这个人。   “他们去哪?”看著第一军团的部队,朝另一个方向前进,奥斯曼奇怪的问道,难道他们不一起进城吗?   “他们回驻地,第一军团的驻地距这里还有五十公里的路程,这么多的军队,不可能住在城里的,只有高级军官才会进城,他们将向军部和第一军团指挥部覆命。”鲍伯说道,他知道自己不必太详细的解说,奥斯曼学过军事知识。   “明白了。”奥斯曼点了点头,有些不舍的看著远去的军队,他很希望自己同他们一起离开,那样他就不必见什么菲格大帝了,更不必接受那些无聊的贵族官员的接见。   “看,那些就是皇家近卫军团,看来是迎接我们的。”鲍伯指著远处从城门里冲出来的军队说道。   “看起来不怎么样,远不如第一军团的将士。”奥斯曼评价道。   “当然,他们代表的是王权、皇家的威严,并不需要真正上战场的。近卫军团的战斗力虽然不如三大军团,可同四方军团比起来,他们还算不错的。”鲍伯不屑的说道,近卫军团里,最多的就是贵族,他们真正的战斗力可能更差些,可惜没什么机会检验一下。   “我们接下来作什么?”奥斯曼问道,对于如何晋见帝王,奥斯曼可是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更不知道相应的礼仪。   “早著呢!最快也要明天才能见到菲格大帝的,今天你同我父亲一起住就好了。”鲍伯说道,菲格大帝可不是想见就见的。   “你呢?你不同我们住在一起吗?”奥斯曼问道。   “不,我是未来武士,我必须回到雷霆会馆居住。如果你想游览圣西斯堡,我倒可以为你当免费的向导,不过一切要等到晋见菲格大帝之后才可能。”   “好的,我会找你的。”奥斯曼点头说道。   鲍伯也笑了笑,想进雷霆会馆,比进皇宫还难呢!不过他并不准备说出来,想像一下奥斯曼无理的硬闯雷霆会馆的情景,鲍伯就有些期待。   “我应该向父亲大人告辞了,你小心一点,跟在我父亲身后,就没什么问题了。”鲍伯说道,同所有的雷霆武士一起准备回雷霆会馆了。   “义父大人,真的是您吗?哦!凌格,我的朋友,我们又见面了。”奥斯曼欢呼道,能再次见到义父,见到自己的第一个朋友,奥斯曼发自内心的欢叫。   “我的孩子,能看到你安全的回来,我真的是太高兴了。”布郎公爵走上前来,拥抱著奥斯曼。原本那个浑身漆黑,像野兽一样的少年,现在已经是个衣冠楚楚的真正贵族了。   闪电豹警惕的观察著四周,这些天里,它已经见到过太多的人类了,人类的气味它已经很熟悉,并且知道他们似乎不会伤害自己。   眼前的两人很奇怪,那个老人,还有那个全身包在铠甲里的少年,他们身上似乎有豹的气息,虽然同奥斯曼这个同类相比,他们的气息要淡得多。   “奥斯曼,你变化很大。”凌格沉稳了许多,在布郎公爵之后,也上前紧紧的拥抱了一下奥斯曼,他全身的铠甲,让这个拥抱有些难看,不过两人并不计较这些。   “老朋友,我们终于见面了,有几年了?五年还是六年?”布郎公爵走到迈克尔公爵面前,两位老友紧紧的拥抱在一起。   “见到你,真令人高兴,不过我看你需要锻炼一下了,离开财务部之后,你的身体看来越来越差,这可不是个好现象。”迈克尔公爵看著老朋友的身体说道。   “老伙计,我不能同你比啊!你可是天空骑士,我只是个糟老头。”布郎笑著,用力在迈克尔公爵的肩膀上打了一拳,很显然,他的力量同迈克尔公爵的身体相比,太小了些。   “住在我这里吧!还记得他吗?我的弟弟,奎克。他干的很不错,一年多的时间,已经在京都发展了很大的产业。”布郎笑著将自己的弟弟介绍给迈克尔公爵。   奎克带著两个儿子,上前给迈克尔公爵见礼。奎克的眼神有些游移不定,看来他心中有很多的想法,只是没人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可惜鲍伯不能来,他现在是名未来武士,已经回雷霆会馆了。”迈克尔公爵有些遗憾的说道。   “我们有很多的时间,我会见到他的,能成为一名未来武士,他一定非常出色。”布郎公爵笑著说道,他虽然没有子女,但两个侄子也算出色。塔斯夫随著奎克做生意,已经可以独挡一面了,而凌格已经成为中级骑士,成绩好得可以令所有的父母自豪了。   “奥斯曼,它是谁?比黑豹兄弟长得还威风哟!”凌格拉著奥斯曼,看著闪电豹,虽然同黑豹很亲近,但他明白,一只陌生的豹,是很危险的。   “它是闪电豹,我的新朋友,来认识一下吧!”奥斯曼对著闪电豹轻吼了几声。闪电豹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看凌格的眼光柔和了很多,凌格身上的气息也让它感觉很亲切,那是一只豹的气息,虽然淡了一些。   “闪电豹?不会吧!奥斯曼,难道你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屠龙勇士?”凌格惊叫一声,可从他父亲那里,飘来了不满的眼光,这样大喊大叫,太过失礼了,而且也有损贵族的礼仪。   “是的,就是那个见鬼的屠龙勇士,我才不想当什么屠龙勇士呢!只是当时的情况,让我不得不拚命罢了。如果不是我的运气比较好,我现在就是龙粪,而不是屠龙勇士。”奥斯曼显然对这个屠龙勇士的称号很不喜欢。   “告诉我,事情的经过是怎样的?我虽然成了一名中级骑士,却远没有你的经历精彩啊!当初我就想去找你,可父亲和大哥死活不同意,真是气死我了。”凌格拉著奥斯曼的胳膊说道,为不能见识一下地行龙的强悍而可惜。   “哈……你真的成为骑士了?就你的小身板,也能成为骑士?”奥斯曼笑了起来,在他的记忆之中,凌格虽然很灵活,却并不强壮,现在居然成了骑士。   “看不起我?我现在可是很强壮的哟,要不要试试?”凌格握著拳头说道,在同奥斯曼的打架之中,他从没有赢过。而他的瘦弱身体,更是奥斯曼经常用来嘲笑的理由。虽然他现在已经是一名中级骑士了,可他的身体还是有些瘦,因此总喜欢将自己包在铠甲之中。   “算了,你打不过我的。”奥斯曼摇了摇头,同凌格打架,没有任何挑战性,是件很无聊的事情,在离开北方郡之前,他已经很少再去欺负凌格了。   “不不不……我已经强壮了很多,我们试试吧!”凌格倒是满怀信心,希望能一雪前耻,战胜奥斯曼,一直是他前进的动力。   “你同它打一架好了,打赢了它,我就跟你再打一架。”奥斯曼指了指闪电豹说道。   “闪电豹?你让我同闪电豹打架?我还没疯呢!”凌格叫道,两人已经走到后院了,这里没有大人,连仆人也全在前院忙碌著,两个小伙伴可以尽情的大喊大叫,以发泄心中的喜悦之情。   “我可是打赢了它哟!”奥斯曼摸了摸闪电豹那如同缎子般柔顺的毛皮说道。   “哦,我的天,对了,你可是屠龙勇士啊!看来我还需要继续努力。”凌格有些沮丧的说道,这时才想起来,奥斯曼还有另一个身分,一个可以令全大陆都另眼相看的身分,屠龙勇士。   一想到这个称号,凌格就有些泄气,自己就算是终其一生,也不大可能成为屠龙勇士,先不要说自己是否能够拥有如此的勇气和力量,就是想遇到一头地行龙,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   菲格帝国有数位天空骑士,可凭他们的力量,也不见得稳胜闪电豹,更不用说是强大无比的地行龙了。   “好吧!给我讲讲,你是如何杀死那头地行龙的?能亲耳听到屠龙勇士诉说自己的经历,相信只有我才拥有这样的荣幸。”凌格又开心了起来,屠龙勇士可是他的伙伴,他的哥们啊!这样的荣誉,并不是谁都能有的。   “好吧!不过你先告诉我,这两年来是如何过的?”奥斯曼说道,自己的经历,自然是要同小伙伴分享的,能够在凌格面前炫耀一番,奥斯曼是很乐意的。   “很普通,绝对没有你过得精彩啊!我父亲和大哥带我来到这里,送我进入了帝国骑士学院,之后他们就去忙生意上的事了。”凌格张嘴说道,几句话将两年的事情一带而过。   “听说你已经是中级骑士了,不会就这么简单吧?”奥斯曼问道,他知道,凌格只是想听自己的经历,才会如此简单的一语带过,但他并不想如此轻松的放过凌格。在凌格的经历之中,奥斯曼可以学到很多东西的。   “是的,其实想作一名骑士,也不是件很难的事情,对于那些骑士课程,很容易就可以完成,我最差的就是体质,你知道,我的体质从小就不是很好。这两年的时间里,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这上面了。不过目前看来,还是值得的,我现在的体质已经相当不错了。”凌格夸张的拍了拍胸膛,打在铠甲上“砰砰”乱响。   闪电豹好奇的伸出利爪,轻轻在凌格的铠甲上划过,一阵“吱吱”的磨擦声后,纯钢打制的铠甲上,出现了三道深深的爪痕,闪电豹不屑的甩甩头,这东西看来并不结实啊!这让它马上失去了继续研究的兴趣。   同这样的纯钢铠甲比起来,奥斯曼的身体更令它有兴趣。闪电豹用出三分力,也无法让奥斯曼感觉到疼痛,那样的力量,足可以将一只野猪撕成两片。   “哦……我的天,它的爪子是用什么打造的?”凌格惊叫一声,看著铠甲上的爪印叫道,他实在无法相信,纯钢打制的铠甲,居然被闪电豹如此轻易的抓出痕迹来。   而且,凌格也看得出来,闪电豹并没有伤害自己的意思,它仅仅是想试试自己身上的东西到底是什么罢了。   同豹子在一起的次数很多,对于豹子的生活习惯,凌格也是了解一些的。它们谨慎、小心,并且好奇心重。   “听说京都里有大型的图书馆?”奥斯曼没有理会闪电豹和凌格,两眼发光的问道,他早已经听说过很多次了,京都的图书馆里收藏著几十万册的书籍,奥斯曼对这些书,非常有兴趣。   “哦,当然了,骑士学院里也有一座图书馆,里面大约有十万册的书籍。其他的几所学院里也差不多,最大的是京都藏书馆,里面有八十多万册藏书,是帝国资料最全的地方。”凌格再次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铠甲,确定那些爪痕已经深深的陷进铠甲之中,才回答了奥斯曼的问题。   他还是无法相信,闪电豹的爪子居然如此厉害。黑豹兄弟,他是很熟悉的,黑豹甚至会允许凌格抱著它的头,但它的爪子,绝对无法对身穿重甲的自己造成伤害。   为了不停的锻炼自己的体质,凌格身上穿著的是帝国骑士学院里,最重的标准铠甲。除了睡觉和洗澡,他从不解下它们,以保证自己每时每刻都会接受到负重练习。   “凌格,带我去看看,我现在就想看到那些可爱的书籍。”奥斯曼兴奋的跳了起来,闪电豹吓了一跳,不知道是否这个同类又想比试一番。   “不行,至少现在不行。奥斯曼,别忘了你是一位贵族,而且是得胜归来,会被菲格大帝召见的贵族。在接受菲格大帝召见之前,你哪儿都不能去,这是应有的礼节,你不会忘记吧?”凌格说道。   “当然,我怎么会忘记呢?只是有些激动罢了。”奥斯曼低下头,为不能马上看到那些可爱的书籍而有些遗憾。   “还记得你的两位魔法师朋友吗?他们现在也住在这里,你随时可以看到他们。”凌格说道,他知道奥斯曼心情不太好。同无聊的在这里发呆相比,京都藏书馆对他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些。   “布莱尔和比卡丘吗?他们应该回魔法公会去了。”奥斯曼随口说道。   “不,你说的两位魔法师,我从没有听说过,我说的是另外两位。”凌格说道,没想到自己的伙伴居然认识许多位魔法师,这可真是件了不起的事情。虽然身为贵族,更藉著大伯的光,可他见过的魔法师只有三位,其中两位就是奥斯曼的朋友。   “古结罗和云霓,一定是他们了。”奥斯曼猛然醒悟道,凌格不可能认识布莱尔他们的,那是在自己去西方郡之后认识的。   “是的,就是他们,他们一直护送著大伯到了京都,并且目前还留在这里,据说他们在魔法公会还有些事情没办完。”凌格说道。   “太好了,我很想见见他们。他们帮了大忙,如果没有他们在,义父的安全还真是令人担心。”奥斯曼说道,事实上,他同这两位魔法师并不是很熟,接触的时间也不算长。   在西方郡的时候,两位魔法师知识渊博,这给了奥斯曼一个很深的印象。因此,多认识两位魔法师,奥斯曼是绝对不会拒绝的,而且他以前还同这两位魔法师共事过一小段时间。   “好的,这很容易,他们一直住在这里,我们去看看吧!”凌格说道。   “是个好主意。”奥斯曼愉快的接受了这个主意。   “他们住在另一个院子里,你知道,魔法师都喜欢安静,对于食物和金币,他们通常是不在乎的。”凌格有些卖弄的说道,能与两位魔法师交上朋友,这可不是谁都有的荣幸。   “那是当然,对魔法师而言,一件好的魔法材料,无论多少金币,都是不可能买到的。”奥斯曼点头说道,想起布莱尔和比卡丘接受自己送给他们的青色龙涎果时的表情。   “可惜,魔法材料都是些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除了魔法公会里会有一些,别的地方想买也是不可能的。”凌格摇了摇头说道,他自然知道魔法师需要什么,可惜他虽然有足够的金币,却没地方买来讨好那个美丽的见习魔法师。   “是啊!真的很可惜。”奥斯曼有些后悔了,也许自己应该再带些青色龙涎果回来,如果他知道这里还有两位魔法师的话。   “对了,你没有弄到什么魔法材料吗?据说在无名森林里,有许多非常珍贵的魔法材料存在,你不是进入到那里了吗?”凌格问道。   奥斯曼摇了摇头,弄是弄到了,可惜已经送人了,而且他也没有想到,自己还认识另外两位魔法师,因为他们根本算不上奥斯曼的朋友。   “真是可惜啊!”凌格看著奥斯曼说道,心中在想著,如果自己进入无名森林里,一定多弄一些回来,那样的机会可不多啊!   “我弄到一些别的东西,但对魔法师应该是没什么用的,给你倒是很合适。”奥斯曼看看凌格的身躯说道,他还是有些瘦弱,至少奥斯曼觉得他很瘦弱。   “我?那就不必了,我不缺少什么,你是知道的,虽然我父亲和大哥还没有爵位,但他们从大伯那里学会了理财之术,我们家是最不缺钱的。”凌格摇摇头说道。除非是有钱也买不到的神剑之类的东西,否则他是没什么兴趣的,而无名森林里不可能有神剑卖的。   “我想送给你一件铠甲,只是需要找一个好手艺的裁缝。”奥斯曼自信的说道,他知道自己的礼物,凌格一定会满意的,这个家伙想当骑士都快想疯了。   “铠甲?哦,我的朋友,我不需要什么铠甲,别看我身上的铠甲很一般,只是标准的制式铠甲,但它们的作用仅仅是供我平时练习之用,我有两副上好的铠甲,那是大哥花了大价钱才买下来的。”凌格继续摇头说道。   让裁缝去缝铠甲吗?那最多是皮甲,那样的铠甲连自己身上的都不如。好的铠甲,是需要铁匠来制造的。自己的两副铠甲就非常的出色,其中还有一副是魔法铠甲,那种加工过魔法的铠甲,拥有惊人的防御能力。   “确切的说,那不是一件铠甲,只是一件背心,我相信你会喜欢的。”奥斯曼神秘的笑了笑,很希望能看到凌格惊讶的表情,他相信一件龙鳞背心是可以作到的。   “背心?那东西有什么用?看,前面就到了。”凌格根本没将奥斯曼的话放在心上,作为一名骑士,只有厚重的铠甲才有足够的防御能力,背心铠甲?他从未听说过这种东西,也不相信它的防御能力可以同纯钢的铠甲相比。   “好吧!我们进去看看。”奥斯曼看了看眼前的院落,这里很幽静,没有鲜花绿草,只有一大片的竹林。   第四章   “有魔法师朋友上门,真是难得啊!”从房间里传出一个苍老的声音,奥斯曼听得出来,那是古结罗。   “两位大师,我是凌格,还有我的朋友奥斯曼,没有魔法师一起来。”凌格奇怪的看了奥斯曼一眼,外面只有他们两人。古结罗能够知道有人上门,这他并不奇怪,可为什么会说有魔法师朋友上门?   “奥斯曼?那个奇怪的年轻人?”在声音传出的同时,房门无声无息的打开了,却没见有人推动它。   对于这样的事情,凌格和奥斯曼并不感觉奇怪,魔法师有很多奇怪的地方,这根本不算什么。   “您好,大师,我们又见面了。”奥斯曼迈步走进房间,客气的打著招呼。事实上,古结罗到底是哪个级别的魔法师,他并不清楚,只是习惯上尊敬的称呼对方为大师。   “真的是你,年轻人,很高兴见到你,你让我感觉自己年轻了许多。”古结罗坐在椅子上,并没有站起来的打算。   “您已经比我上次见到的时候年轻了许多,真是奇怪啊!”奥斯曼按贵族应该表现出来的样子,努力让自己看上去像一名合格的贵族。古结罗魔法师的脸上,依旧满是皱纹,根本看不出到底有多老。   “别这样,你不适合这样的。年轻人,你应该习惯让自己更像自己。”古结罗看了一眼奥斯曼说道,为何自己总是感觉他是一名魔法师呢?当然,是他身上那股强大的魔法波动让自己如此认为的,可他的确不是一位魔法师,这他已经试过很多次了。   在这个世界上,能让他不解的事情已经不多了,在奥斯曼身上,他却看到了太多的不解。相对于魔法师而言,他觉得奥斯曼才是最为神秘的,神秘到连他本人也不了解自己。   “大师安好,云霓魔法师呢?”奥斯曼愣了一下,放弃了继续练习贵族行为语言的机会。   “云霓在制作新的魔法袍,就在里屋,如果你们想见她,可以自己进去。”古结罗笑了起来,年轻人就是这样。在他们的眼里,云霓先是一个漂亮的女孩,之后才是一名见习魔法师。这一点,他早已经从凌格的眼中看出来了。   “她会制作衣服?”奥斯曼高兴的叫道。   “当然,那孩子的手很巧,我所有的魔法袍,都是她裁剪制作出来的。”古结罗有些奇怪的看了奥斯曼一眼,难道会制作衣服,就可以让他如此兴奋吗?任何一个裁缝,都会制作衣服的,虽然手艺不如云霓的好。   “我想请她帮个忙。”奥斯曼说道。   “当然,要她为你制作衣服吗?”古结罗的眼睛快眯成一条线了,真是个古怪的少年,居然想请一名见习魔法师为他制作衣服?这样的想法,相信不会是谁都有的,就算是一位公爵,也不可能提出如此无礼的要求。   “奥斯曼,你提出的要求太过分了,云霓是位魔法师。”凌格不得不出言提醒奥斯曼,他这样的行为太失礼了。   “不,我想一点也不过分,魔法师最好了。”奥斯曼手舞足蹈的说道,他一直无法想像,让一位普通的裁缝,如何制作一件龙鳞背心,那样的要求才是太过分了。要知道,幼小的地行龙鳞虽然远不如成年的坚硬,可自己用黑豹来切割,同样需要用尽全力,一名普通的裁缝又如何能作到呢?   魔法师就不同了,他们有著一些奇怪的力量,很多普通人,甚至连雷霆武士也无法作到的事情,他们都可以轻松的解决。   “哦,年轻人,你认为这件衣服让云霓制作最合适吗?”古结罗的眼睛亮了起来,他知道,奥斯曼绝对不是一个无礼的少年,他的要求自然有特殊的意义。   “不,我目前还不知道她是否是最合适的,但绝对要比那些裁缝更有办法。”奥斯曼说道。   “说说看,你想制作一件什么样的衣服?”古结罗笑眯眯的问道。   “一件背心,对,就是一件背心,是送给凌格的,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要送给他一件最棒的背心,用来当作铠甲。您知道,他一直想成为一名最优秀的骑士。”奥斯曼开心的说道。   “可以让我这个老头子,先看看背心的材料吗?”古结罗的眼睛几乎眯成了一条线,如果不仔细观察,根本看不到他的眼睛在哪里,他眼皮上的皱纹实在是太多了些。   “奥斯曼,别胡说了,这样大师会生气的。”凌格拉著奥斯曼说道,他担心自己的伙伴会激怒眼前的魔法师,那可不是件好事。   “当然,当然可以。”奥斯曼说道,从身上取出那一小片龙鳞皮来。   “咦?”古结罗没有看奥斯曼手中的东西,却一下子站了起来,刚才他随意放出了一个侦查魔法,却看到了一个令他恐怖的野兽。   “小心,外面有很厉害的猛兽。”古结罗飞快的在门口连下三道结界,还是无法放心,从怀中拿出魔法杖,开始准备另一个大型魔法。   “您指的是闪电豹吗?它是我的朋友。”奥斯曼说道,他已经感觉到了,古结罗魔法师想要对付的,正是不肯进屋的闪电豹,它更愿意享受外面的阳光。   “闪电豹?你是说,外面的那只豹子是闪电豹?”古结罗魔法师的两眼睁得老大,不可思议的看著奥斯曼。   “是的,那是一只闪电豹。您是知道的,奥斯曼是从小同豹子一起长大的,豹子是他最好的朋友。”凌格得意的说道。   “天啊!真是不可思议,闪电豹是高傲的,因此从没有人活捉到过这种强大的野兽,据说它可以放出魔法,而且根本不必使用咒语。”古结罗放下了手中的魔法杖说道。   “是的,它可以使用闪电魔法,而且速度非常的快。”奥斯曼点头应道。   “真是有意思,如果只是它自己来,我早已经发现它了,可你身上的魔法波动,足以掩盖掉它身上的魔法波动,而且看来它对于魔法波动的收敛能力,比魔法师还要好得多。”古结罗看著趴在院子当中的闪电豹说道。   奥斯曼和凌格对视一眼,只能无奈的听著。对于魔法,他们懂得并不多。虽然奥斯曼向布莱尔和比卡丘两位魔法师请教过许多,可能够听懂的却很少。   “凌格,是你来了吗?哦,还有奥斯曼先生,见到您真高兴。”从内室走出来的云霓说道。   “我也一样,美丽的魔法师小姐。”奥斯曼用从鲍伯那里学到的口吻说道,对于一位小姐,无论她是什么样的身分,用美丽来恭维她,肯定是不会犯错误的。   “您太客气了,能够见到您完好无损,真的让人很高兴。”云霓纯真自然,让所有人都很容易相信她说出的每一句话的真实性,那绝对是出自她的真心。   “云霓,你来的正好,奥斯曼先生希望你能为他缝制一件背心。”古结罗又想起了奥斯曼所说的材料。   “咦?那是什么?”古结罗和云霓几乎同时叫道,四只眼睛紧盯著奥斯曼手中的龙鳞皮,虽然那仅仅是一小块,但看起来非常的特殊,连凌格的眼光也被吸引住了。   “从没见过这种东西,这绝对不是任何一种布匹,也不像动物的皮,有些像鱼身上的东西。”凌格转了一圈说道,没有直接接过来。   “年轻人,你总是会带给我惊喜,可以让我看看你手中的东西吗?”古结罗有些颤抖的说道。   “当然,您可以随便看。”   奥斯曼将手中的龙鳞皮交到古结罗魔法师的手中,云霓马上走到老师的身边,以她的见识,虽然还无法认出这是什么东西,却已经感受到它的奇特。   “老师,这东西好像对魔法的抵抗力非常高。”云霓抚摸了两下,马上作出了判断。   “是的,当然是的,魔法对它是完全无效的,真不敢相信,居然真的有这种东西。天啊!怎么可能?!这种东西根本不可能被切割下来,无论是谁都不可能,除非用火烧,可是用火烧,不可能是这样完整的。从这里可以看得出,它是被人用利器切割下来的。”古结罗不停的喃喃自语道。   “奥斯曼,你拿的是什么东西?”凌格轻轻拉了拉奥斯曼,能够让古结罗魔法师如此惊讶的东西,他还真没见过。   自从认识了古结罗之后,凌格常常会来这里走走。他发现,古结罗虽然长得很难看,可他的确是位出色的魔法师,拥有渊博的学识,连骑士学院里的导师无法回答的问题,凌格也总是在古结罗这里得到准确的答案。   “一小块龙鳞皮。”奥斯曼轻声说道,眼里满是笑意。   “龙鳞皮是什么?”凌格不解的问道,他从没有听说过这种东西,虽然他已经学习了很多的知识。   “地行龙身上的一块皮。”奥斯曼轻声笑道。   “天啊!地行龙身上的皮?对了,对了,你是屠龙勇士,你杀死了那只地行龙,龙皮你自然是拿到了,我的天,龙鳞背心?我要怎么感谢你呢?我亲爱的奥斯曼。”凌格激动的胡言乱语起来。   虽然无法得到一件龙鳞铠,这是有些遗憾的事情,可能够拥有一件龙鳞背心,那已经是件了不起的事情了,郝斯特家族都会因此而骄傲。它会成为家族的传家之宝,可以令子孙后代为此自豪,虽然它并非是由自己得到的。可那有什么关系呢?奥斯曼也是姓郝斯特的,他也算是家中的一员啊!   “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你的快乐,就是对我最好的报答。”奥斯曼笑了起来,此时凌格的表情,就是对他最好的回报了。   “地行龙的鳞甲,这的确是地行龙的鳞甲,可你是如何作到的呢?”古结罗满脸的疑惑,他既是一位魔法师,又是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对于地行龙这种伟大的生物,他还是有相当多的了解。   虽然近千年来,已经没有屠龙勇士出现,但在记载之中,屠龙勇士出现过两次,而且都成功的带回了地行龙的尸体。人们对它的鳞甲之坚硬,都抱著相同的想法,希望能用这些鳞甲来制作成一副真正的龙鳞铠。   可所有的人都失败了!除了那两位屠龙勇士带回来的地行龙尸体,还有几个幸运的人拾到地行龙的尸体,可这些人,无一例外的失败了。人们可以想出办法,将龙体内的一切除去,可最后得到的,是一副完整的地行龙鳞甲。   除了使用火烧之外,没有任何办法能将它切割开,甚至有魔法师试过使用强烈的冰冻魔法,再进行切割,可很明显,地行龙的魔法免疫正是来自龙鳞甲,只有火才会对它造成一定的伤害。   当火达到可以熔炼钢铁的温度之后,龙鳞甲才会开始熔化,但它的熔化速度是非常迅速的,迅速到没人有时间将它们分开,并且阻止它们继续熔化下去。   因此,从人们知道有地行龙这种强大的生物以来,就没有过任何一件龙鳞铠存在。当然,军队中是拥有龙鳞铠的,可那并不是真正的龙鳞铠,仅仅是工匠们用上好的材料,打制出的好铠甲罢了。   “我用黑豹将它切割开的。”奥斯曼说道,并且抽出黑豹,将它交给古结罗魔法师,他知道,作为一名魔法师,不可能不仔细的查问这一切的。   “很不错的刀,我认为它只比神器差一些,算得上最好的武器了。我的知识告诉我,即便是这样锋利的武器,也无法切割开地行龙的鳞甲。年轻的朋友,可以告诉我原因吗?这实在令人太好奇了,请满足一位长者的好奇心吧!你要知道,像我这样年纪的人,最缺少的就是好奇心了。”古结罗几乎是用恳求的语气说道,刚刚他仔细的看过了黑刀,知道它的确是不可多得的好刀,可即便是这样的宝刀,也不大可能成功地切割地行龙的鳞甲,因为前人一定也使用过类似的武器,虽然他们没有动用神器。   “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这块龙鳞,并非是我杀死的那头地行龙身上的。它是从一条幼小的地行龙身上切割下来的,显然那只幼龙还没有完全长成,可它的鳞甲也一样,因此我得到了这块龙鳞。”奥斯曼说道。   “你是说,还有另一只地行龙,而且是只年幼的地行龙?”古结罗问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把在无名森林里的一些遭遇说出来,这些连凌格也没有听过,因此三人听得都是惊叹不已。他们不得不承认,奥斯曼无论是运气,还是能力、智慧,都是非常出色的。   奥斯曼隐瞒了一些东西,没有说出龙涎果的事情。他知道,对于一名魔法师来讲,青色的龙涎果可以让他们激动万分,也可以让他们失去理智,他可不希望一老一小的魔法师,为了几颗龙涎果,去无名森林玩命。   “云霓,能帮我将它制作成龙鳞背心吗?我想我的朋友非常需要它。”奥斯曼最后说道。   “当然,只是我还需要你的帮助,龙鳞是对所有的魔法免疫的,我的魔法不会对它有任何的作用,即便是我的老师,同样也拿它没办法。你得帮助我,按我的要求来裁剪它,并且在我指定的位置上打几个小洞出来,以方便用金线连接起来。我想对于龙鳞背心来说,使用金线绝对不过分的。”云霓笑著说道,其实,制作龙鳞背心,她的能力并不比一名普通的裁缝更好些,只是她同样不愿意放过这样的机会,能够亲手制作一件龙鳞背心,也算是一种荣耀了。   “当然,至于使用哪种线来连接,我认为最好使用结实一些的东西。虽然它本身是不怕刀剑的,可连线也要够结实才行。”奥斯曼说道,接著拿出赤蟒筋,这种东西非常结实,也许是最好的材料,虽然奥斯曼还需要它们来制作弩弦,但为了朋友,奥斯曼还是相当大方的。   “年轻的朋友,你们的友情真让我感动,如果我没认错,这些应该是赤蟒筋。不过龙鳞背心并不需要如此珍贵的宝物,只要普通的连接材料就足够了。”古结罗叹了口气说道,奥斯曼真是个幸运儿,居然可以拿到如此多的宝物。   要知道,这些东西,大部分的人,也许一辈子都无法见到,甚至连听也没听过。他知道凌格家里很有钱,但这些东西,就算他倾家荡产,也绝对是买不到的。   “为什么?”奥斯曼问道。   “地行龙的幼龙,它身上的鳞甲的确很结实,比大多数的铠甲都要好,但其最珍贵以及最大的作用并不在这里。”古结罗说道。   “那是什么?”凌格问道,龙鳞背心的吸引力太大,因此他自动忽略了赤蟒筋这样的宝物,因为他对于这东西并不了解。   “魔法免疫,这才是它最大的功效。虽然它不是全身的,但已经非常了不起了。一般来说,魔法师攻击别人的时候,都会选择头部或者上半身,很少会选择下半身的。就算是大范围的魔法攻击,有了这件龙鳞背心,你受到的伤害也会小得可以忽略不记,穿著它,你差不多成了魔法师的克星了。”古结罗说道。   “可是在这片大陆上,魔法师的数量不多,也很难有机会在正面同魔法师作战的,我还是认为结实一些更好。”奥斯曼摇摇头,固执的说道。   “当然,魔法师的数量的确很少,凌格同魔法师战斗的机会也不会很多,但不要忘记,有一种叫作魔力珠的东西存在。”古结罗说道。   “哦,我知道了。”凌格点了点头,显然,古结罗的话他已经听懂了。   “魔力珠是什么?”奥斯曼却从未听说过这种东西,更不知道它是用来作什么的。   “魔力珠是由最差的魔力水晶制作而成的,再加上魔法师的淬炼,可以注入一种魔法。在战斗的时候,使用它,就可以像魔法师一样的使用魔法,但只能使用一次,魔力珠就会碎裂掉。”凌格解释道,他知道,很多常识,奥斯曼并不了解。   “是的,魔力珠虽然用的是最差的魔力水晶,但已经很珍贵了,再加上需要请魔法师向里面注入魔法,因此它的价格高得吓人。即便是这样,很多贵族还是喜欢买一些放在身边,用以保命。当然,魔力珠的需求量太大,因此并不是谁都可以买得到的,也需要一点点运气。”云霓说道。   “其实,对于魔法师来说,魔力珠是没有实用性的,因为它只能使用一次,而且不可能充入高级魔法。只有当魔力水晶的品质太差,才会用它来制作魔力珠……事实上,有一种更好的魔法材料,但那种东西,只怕仅仅是个传说吧……”古结罗的眼神越来越远,似乎可穿过空间,看到未来。   奥斯曼自然知道古结罗想说的东西是什么,他不但见过,而且还用来钓鱼,更送出了两颗。但他并不准备说出来,让一老一小两位魔法师去无名森林里送命,那可不是他想作的事情。   “云霓,这龙鳞背心就交给你了,需要如何裁剪、在哪里打孔,告诉我就行了。”奥斯曼说道。   “当然,这很容易的。”云霓说道,对她而言,制作衣服也不是件难事,更何况仅仅是件背心。   第五章   召见的命令,一直到第三天,才从皇宫中传来。   在此期间,奥斯曼和凌格一边同两位魔法师聊天,一边看云霓制作龙鳞背心。两天的时间里,制作一件龙鳞背心足够用了,因此在召见的命令下达之前,凌格的铠甲里面,多了一件龙鳞背心。   “我亲爱的朋友,召见令里,可没有我,看来不能陪你一起去见陛下了。闪电豹就留在这里好了,我会好好照顾它的。”凌格一点遗憾的表情也没有,能够单独同闪电豹玩一天,这样的诱惑力,比被陛下召见更能吸引他。   “好吧!小心别惹怒了它,它可要比黑豹兄弟凶得多呢!”   奥斯曼轻吼几声,告诉闪电豹,自己将要暂时离开一会。闪电豹不满的吼叫著,除了奥斯曼,它并不相信任何人,即便是凌格也不例外。   两位大公爵,带著身穿礼服的奥斯曼,坐著马车向皇宫驶去。中间出了一点小小的麻烦,那些马,对奥斯曼非常不友好,他身上发出的豹之气息,让它们受了点惊。不过事情还算顺利,没让三位尊贵的大人步行去皇宫。   站在最上面的就是,莫哈拉.菲格大帝,奥斯曼仔细的打量著这位帝国皇帝。虽然他的眼神很不礼貌,招徕大臣们的无数白眼,但对于他的经历,大家都有所耳闻,他们很大方的原谅了他这个由黑豹养大的屠龙勇士。   菲格大帝个头不高,身体十分健壮,灰白色的头发服贴的梳向脑后,手中象征著王权的法杖上,镶嵌著两颗巨大的魔法石,虽然它们的作用远不如魔力水晶,但已经算是很难得了。   鹰鼻阔口,菲格大帝给人一种帝王的威严。奥斯曼看了一会,很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样的气势,奥斯曼只在地行龙和闪电豹身上看到过,那是王者的威严。   “帝国忠实的勇士们,很高兴你们回到这里来,那代表著你们的胜利……”菲格大帝用一连串流利而浮华,却没有任何作用的开场白,开始了今天的宴会。   奥斯曼已经越来越习惯这些了,似乎每个大人物,在开场的时候,总是会说些华丽而无用的语言。   “我今天非常高兴的宣布,在我们菲格帝国,出现了千年以来,首位的屠龙勇士,他就是奥斯曼.郝斯特,一位十六岁的少年。”菲格大帝指著奥斯曼说道。   奥斯曼按事前学习到的礼仪,先向菲格大帝行了礼,再向四周的大臣们行了一个环视礼,以表示自己的谦虚。   “为了表彰奥斯曼在这次西方战役中的良好表现,现加封他为帝国伯爵爵位,封地千顷。至于封地的位置嘛!部政官,将地图拿上来。”菲格大帝说道。   两名部政官,手持一部全帝国的地图,走上大殿。   “吾王,微臣以为,奥斯曼勇士的封地应该是风景优美,有山有木之地,相信这也是他的愿望。臣心目中,正有一个这样的好地点,可以作为奥斯曼伯爵的封地。”一名大臣走出来说道,看他所站的位置,地位应该很高。   “维丝特公爵,说说你心目中的地点。”菲格大帝问道。   原来又是一位公爵,奥斯曼心中想道,帝国一共有七位大公爵,地位显赫,无一不是身居要职的。自己的义父和迈克尔公爵,早已经退休了,另外五位大公爵依然在朝中,想来这就是其中一位了。   “奥斯曼伯爵在南方郡生活了两年,想来对那里的环境并不陌生,臣所指的位置在这里,是南方郡的皮亚路。”维丝特公爵指著地图上的一个位置说道。   “这里?似乎有些太过偏僻了。”菲格大帝一皱眉说道。   “臣以为这个位置并不适合一位帝国伯爵,更何况他还是整个大陆唯一的一名屠龙勇士。”另一位大臣走出来说道。   “利克公爵,我有这样的提议是出于两点考虑的。第一、奥斯曼伯爵的出身与众不同,按回报,他有两个朋友更为特殊,一个是黑色的豹子,另一个是从无名森林带回来的闪电豹,它们并不适合居住在人多的地方,而皮亚路虽然有些偏僻,但有山林存在,正适合它们居住在那里。”维丝特公爵说道。   接著环视了一眼四周,看了看三位目光不善的大公爵,维丝特公爵继续说道:“更何况,皮亚路人口虽然稀少,却是个物产丰富的地方,而且环境优美。第二、对屠龙勇士的封赏,吾王自然另有方案,不能同伯爵的封赏混为一谈。”   菲格大帝点了点头,他心中正有此意,没想到维丝特公爵已经想到了,帝国的宰相果然不凡。   奥斯曼无所谓的点点头,上前一步,单膝点地:“谢吾王封赏。”   能有这样一块封地,奥斯曼倒是很满足,对于是否偏僻,他并不在意,而且对于财富的概念,奥斯曼是很淡漠的。   三位公爵无奈的对视了一眼,他们知道,维丝特公爵所说的话,正中了奥斯曼之心,他会满心欢喜的接受。可他们并不满意,这样的封地,实在是太差劲了,只有帝国最差的男爵才会被封赏在这样的地方。   布郎、迈克尔和利克三位公爵,以前就是亲密的朋友,是菲格帝国的支柱,只是现在其中的两位已经退休了,在这样的场合下,他们虽然有权出席,却没权进言。更何况,布郎和迈克尔公爵同奥斯曼的关系不同,更不适合出来进言。   “大家都知道,千年来,整个大陆都没有出现过一位屠龙英雄,现在奥斯曼成功的击杀了地行龙,成为千年来第一个屠龙勇士,而且是出现在我们菲格帝国,这真是令人欣慰的事情。因此,奥斯曼,你可以向本王提出一个请求,我会答应你的。”菲格大帝满脸的微笑,大臣们已经有许多年没有见过他的微笑了,特别是自蛮族入侵以来。   维丝特公爵似乎动了动,却忍住了,菲格大帝给出的封赏绝对不算过分的,无论奥斯曼出现在哪个国家,没有任何一个帝国会拒绝一位屠龙勇士。   布郎、迈克尔和利克对视一眼,眼中满是欢喜,这样的封赏,在菲格帝国是从没有过的,只要奥斯曼愿意,他可以再次得到一块封地,而且是最好的那一种。   “在消灭蛮族之前,臣希望能够进入第一军团,随军出征。”奥斯曼再次单膝点地,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这个要求是在他来之前已经想好的。本来想在接受封赏之后提出来,没想到菲格大帝允许自己提出一个请求,这正好顺了他的心。   “这就是你的请求吗?”菲格大帝奇道,没想到,奥斯曼居然会提出这样的请求来。其实这根本不算是一个请求,在蛮族战争开始之后,像奥斯曼这样的屠龙勇士,可以带给军队无比的士气,就算他不想上前线,只怕也不成的。   “是的,这就是臣的请求。”奥斯曼坚决的说道。   布郎和利克对视一眼,却发现迈克尔公爵一脸的微笑,似乎对奥斯曼提出这样的请求,既不意外,又很满意。   “好好好……”菲格大帝不停的点著头,一连说了三个好字,偷眼看了一下站在右手边第一位的琼尔一眼,他是第一军团的军团长,有名的死板固执。   “现加封奥斯曼.郝斯特伯爵,为第一军团副军团长一职。”菲格大帝慢慢说道。   “臣反对。”琼尔站了出来,直言说道。   没人奇怪,虽然大家都知道奥斯曼同迈克尔公爵的关系,也同样知道琼尔是迈克尔公爵的女婿,但由他第一个站出来反对,大家都认为是再正常不过了。   “琼尔,你为何要反对?”菲格大帝故作不知的问道。   “第一军团里,上至将军,下至马夫,只要最适合的人。”琼尔刚毅的脸庞不见任何表情。   “琼尔上将军,你在怀疑一名屠龙勇士的武勇吗?”菲格大帝带著笑意说道,他知道,这位帝国的上将军,他的脾气就是这样,无论是谁,只要他认为不对,就一定敢于反对,无论是对自己,还是他的那位军神岳父。   “臣并不怀疑奥斯曼伯爵的武勇,臣本人就没有屠龙的能力。”琼尔回答道。   “那上将军是在怀疑奥斯曼伯爵的指挥才能吗?”菲格大帝继续问道,如果无法说服他,谁也别想进入第一军团。   “是的,臣私下研究过,马其特防御战,在奥斯曼的指挥下,形同儿戏。在不知道红蛇菌的毒烟会对巨人族战士造成何种杀伤力之前就冒然出击,这样的草率行事,是拿战士的生命作赌注,拿整个帝国的安危开玩笑。”琼尔毫不客气的说道。   “上将军,你想必也知道,当时迈克尔公爵正在那里,这个突击方案,是经过他同意的,你不会是在怀疑公爵的指挥才能吧?”菲格大帝带著戏谑的表情说道,同这位上将军斗嘴,是他的一大爱好,也是帝国一道特殊的风景线。   除了固执死板的琼尔,没人敢在菲格大帝暴怒的时候反对他。琼尔却不在乎这些,他甚至不在乎自己的生命,永远坚持自己的意见。   “臣当然不会怀疑公爵大人的指挥才能,但当时的情况不同,公爵大人的身体已经不如以前了,因此有些事情没有考虑到也是有的。”琼尔说道,意思很明白,岳父大人已经上年纪了,头脑不如从前了。   “那,琼尔上将军,在当时的情况下,应该如何作战呢?”菲格大帝问道。   “臣以为,在当时的情况下,坚守是最好的办法。西方战役的主战场在依马尔城,只要那里的战斗胜利结束,马其特要塞之围自然会解。”琼尔是正统的用兵家,绝对不赞成兵行险招。   “但奥斯曼用他的战果说明了他是正确的,上将军不这样认为吗?”菲格大帝说道。   “结果目前看来是最好的一种,但并不代表那是正确的,臣无法放心将第一军团十几万将士的生命,交给一名喜欢冒险的人指挥。”琼尔继续说道。   “那上将军以为,奥斯曼适合什么样的位置?”菲格大帝问道,显然他对于琼尔非常的纵容。   “臣以为,可以让奥斯曼加入第一军团,先从纵队长作起。”琼尔说道。   “奥斯曼,你以为如何?”菲格大帝点了点头,琼尔看似死板,倒是很会为自己这个小弟弟打算啊!一下子让他成为副军团长,不但会令第一军团的高级将领不满,以他十六岁的年纪,也很难服众。   “臣没有意见,这已经很好了。”奥斯曼倒不在乎自己的官位有多高,只要能离开京都,不死守在这个无聊的地方就好了。   “奥斯曼伯爵,现封你为帝国少将,统领第一军团重骑兵纵队。”菲格大帝最后封赏道。   奥斯曼上前谢恩。帝国少将吗?很不错的军职了,按菲格帝国的军规,少将最多可以带领十支纵队,五万人马。不过现在他只是个纵队长罢了,反正这也没什么关系,只要可以离开这里就好。   在奥斯曼刚刚走出皇宫不远,就被骑著骏马的一行人拦住。   “奥斯曼伯爵,我是皇宫侍卫长──伯明汉男爵,受皇命前来,向您提出私人邀请。菲格大帝以私人的身分邀请您,晚上到皇宫共进晚餐。”   “当然,他一定会去的。”迈克尔公爵马上替奥斯曼答应下来。   “我可以带我的朋友一起去吗?”奥斯曼想了想问道,他希望能同自己的朋友凌格一起享受晚餐,或许也应该带上闪电豹,否则那家伙会不高兴的。   “请问您的朋友是哪一位?”伯明汉男爵一愣,从未有人提出过这样的要求。菲格大帝以私人的身分邀请臣子共进晚餐,居然还有人讲条件?   “我有两位朋友,一位是凌格,另一个是闪电豹,那家伙离开我,总是不太安稳。”奥斯曼说道。   “闪电豹?哦,天啊!当然没有问题。”伯明汉男爵的眼睛亮了起来,闪电豹啊!有谁见过这种生物,这样的机会他怎么肯错过?就算被皇帝陛下斥责,他也心甘情愿。   “那好吧!晚上我会去的。”奥斯曼点头应道,不知道皇宫里的菜色如何,奥斯曼对于吃的东西,还是很喜欢的,相信闪电豹也会喜欢的。   三位大公爵摇了摇头,但愿闪电豹和奥斯曼别在皇宫里闯祸,闪电豹可不在乎什么皇帝陛下。   傍晚时分,一辆超大型的全封闭马车,在八名侍卫的拉拽之下,缓缓的驶向皇宫。   马车里,奥斯曼紧紧的抱著不安分的闪电豹,有这家伙在,别想有任何马匹愿意拉车,在无奈之下,凌格只能下令,由八名侍卫拉车。   “站住!什么人?”十几名皇宫侍卫,马上围了上来,这样的马车实在太过奇怪了。虽然京都的治安一向是最好的,可他们还是不得不小心翼翼。   “我是奥斯曼.郝斯特,这是我的朋友凌格,哦,还有它。”从马车的布幔后,奥斯曼露出头,紧靠著他脑袋的,是闪电豹巨大的头颅,好奇的看著车外手持武器的皇宫侍卫们。   “啊……是伯爵大人,请稍等,下官马上回报。”带队的侍卫惊叫一声,从马车上伸出的豹头著实吓了他一跳,特别是闪电豹额头的那块血红斑点。   他已经接到命令,在这等候奥斯曼伯爵──屠龙勇士,以及他带来的两位客人,只是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居然有一只豹子。   一会的功夫,伯明汉男爵带著几十名侍卫走到马车前,看到马车的样子,也愣了一下,不过他马上恢复了正常。   “奥斯曼伯爵,请您下车吧!下官带您和您的朋友进宫。”伯明汉男爵弯腰说道。   “好的,如果不介意的话,请后退一些。”奥斯曼的声音从车内传来。   “当然,如果您希望这样的话。”伯明汉男爵的语气依然很客气,却有些不满,一个新进的伯爵,架子还不小,听说这小子根本不懂贵族的礼节,只是个假贵族。   奥斯曼从马车里走了下来,闪电豹紧跟在他的身后从马车上窜了出来,伯明汉男爵再次愣住了。仅仅是一愣,他马上反应过来,这就是传说中的,自己一直期望可以看到的大陆四大凶兽之一的闪电豹。   没想到素有凶名的闪电豹,居然如此美丽。但从它的体形,以及锋利的牙齿、利爪,伯明汉男爵已经感觉到它恐怖的攻击性了。更何况,从刚才它由马车上跳下来时的那种敏捷和轻灵,可以证明它的速度快得惊人。   额头中央那一小片血红的斑痕,应该就是它发出闪电的源泉。同这种既可以使用魔法,又速度快捷,牙尖爪利的凶兽相斗,伯明汉男爵真是无法想像。   他甚至根本不相信奥斯曼可以收服闪电豹,从他得到的情报之中可以看出来,奥斯曼两次救了闪电豹的命,相信这才是闪电豹愿意跟他在一起的原因,更何况奥斯曼本人就像一只豹子一样。   “请……请跟我来。”伯明汉男爵说道,他已经明白了,刚才奥斯曼的要求是善意的,闪电豹对任何敢于接近它的生人,都不会客气,这一点他是很清楚的。   在一群皇宫侍卫的保护之下,或者说是监视更合适一些,奥斯曼一行往皇宫深处进发。这些皇宫侍卫的职责就是保护皇室,闪电豹可不懂贵族的礼仪,也休想让它臣服于皇权,不看紧一点,还真是件危险的事情。   这次并不是正殿,在伯明汉男爵的带领之下,一行人来到了后花园。皇宫的后花园面积非常大,奥斯曼甚至感觉自己再次走进了山林之间,只是这里缺少一种自然的气息。   “陛下万安。”奥斯曼和凌格同时弯腰行礼。   只有闪电豹骄傲的扫视了一眼众人,最后同菲格大帝对上了眼,皇帝那无与伦比的强大气势,吸引了闪电豹的目光,同时它身上的毛也竖了起来。   “安静,这里一切都是安全的。”奥斯曼回头轻吼了几声,他可不想闪电豹攻击帝国的皇帝,就算自己来得及阻止,也会很麻烦的,主动挑衅可不是他的习惯。   “两位不必多礼。这就是闪电豹吗?果然威风,有王者之气,了不起。”显然,菲格大帝对于闪电豹的兴趣,还远大于两人,跟在菲格大帝后面的人也一样,把目光全部投向闪电豹。   “嗷……”闪电豹一声巨吼,震得侍卫和宫女后退几步,几名侍卫马上将菲格大帝护在中央,只有跟在菲格大帝身后的两人一动不动。   “没什么,它只是在示威罢了,你们太小心了。”菲格大帝将围在身边的侍卫赶走,他想更清楚的看到闪电豹。   “父皇,闪电豹好漂亮啊!我可以和它一起玩吗?”从菲格大帝身后传来一个少女的声音,吸引了奥斯曼的目光。   好漂亮的女孩,看年纪大约在十五岁上下,一身华丽的宫装!奥斯曼见过的女人不多,因此,这女孩到底有多漂亮,他无法评价,但她却给奥斯曼一个非常深刻的印象,那不仅仅是因为她的美丽。   她的脸非常的干净,皮肤很白,两只大眼睛闪动著纯洁的光芒。的确,她整个人都显得纯洁无比,干干净净,奥斯曼从未见过如此干净的人。   “来认识一下,她是我的小女儿,名字叫爱莉。”菲格大帝慈祥的拉过小女儿的手,完全不像一位帝君。   “公主万安。”   奥斯曼和凌格再次行礼,可奥斯曼的眼睛却从没有片刻离开过小公主的脸庞,那股纯洁的气息,深深的吸引了他的全部注意力。   爱莉公主并不像普通的贵族小姐那样,对奥斯曼的无礼表示出任何不满,正相反,她看闪电豹和奥斯曼的眼光同样纯洁。   “你好,我是爱莉,你就是那位屠龙勇士吧!可以商量一件事吗?”爱莉公主走到奥斯曼面前,用谁也无法拒绝的眼光看著奥斯曼。   “什么事?”奥斯曼抬起头,正视著爱莉公主。   凌格恨不得一脚踢飞奥斯曼,如此漂亮可爱的公主,提出要求,而且还是用商量的口吻,奥斯曼居然不先应下,却问是什么事?   “我想要同闪电豹玩一会,它非常漂亮。”爱莉公主开心的说道,眼睛里满是希望。   “不可,公主,此事万万不可,闪电豹是大陆四大凶兽之一,危险无比,就算是天空骑士,也不见得打得赢它。公主如果有危险,臣下就算想救,只怕也力不从心,此事万万不可啊!”伯明汉男爵抢上一步,焦急的说道。   “伯明汉,你退下。”菲格大帝说道,两眼看著奥斯曼,一脸的兴奋,他很想知道,奥斯曼如何应对。   “它是我的朋友,我想公主如果想同它玩,得由它自己决定才行。”奥斯曼说道,如此纯洁的一个女孩,向自己提出一个并不过分的要求,奥斯曼实在是无法狠心拒绝。   “真的吗?我们也可以交个朋友吗?”爱莉公主扭头对著闪电豹说道,也不管它是否能够听得懂,就向闪电豹伸出白嫩嫩的手。   这次连菲格大帝都吓了一跳,四大凶兽之名,几千年来,大陆上无人不知,它们的强大、凶猛,有各种各样的传说,却很少有人见到它们。剑齿虎是最常见的四大凶兽之一,它的能力差不多等同于天空骑士。   闪电豹和地行龙两种凶兽,几乎只在传说中存在,可眼前的这只豹,就是传说中的凶兽啊!自己的小女儿一向胆大,可今天居然胆大到向凶兽伸手。   第六章   奥斯曼没有动,他感受得到,闪电豹对这个小公主同样好奇,没有一丝的恶意。也许这些天见到的人太多了,对于人类,闪电豹早已经不陌生了,反倒有些麻木。   闪电豹警觉的看了看爱莉公主,小公主的纯洁无瑕,连闪电豹也感受得到。它慢慢的往前一步,似乎是怕吓到小公主,伸过头来,在小公主的手上嗅了嗅。一股纯净的花香,让闪电豹感觉很舒服。   “真好看,你的皮毛也很不错,比我的衣服还要好呢!”爱莉公主轻轻的抚摸著闪电豹身上的皮毛。   “看来我的朋友很喜欢爱莉公主,我只提醒一句,闪电豹不喜欢别人摸它的头部。”奥斯曼满意的说道,看来小公主的纯洁,连闪电豹也可以征服,更何况是自己。   “父皇,我想带它去玩一会,可以吗?”爱莉公主用她那无瑕的目光,看向菲格大帝,这样的眼神,谁又能拒绝呢?   “当然了,我的宝贝,但是它很危险,你要小心一些。伯明汉,你跟著公主。”菲格大帝犹豫了一下说道,他还有事情要问奥斯曼,否则由他跟随是最安全的。   “谢谢父皇。”   爱莉公主开心的抚摸著闪电豹的身体,示意它跟著自己走,但闪电豹没理会她。虽然不拒绝她的示好,可并不等于闪电豹认同她的地位,也不等于闪电豹信任她。   “奥斯曼伯爵……”爱莉公主有些委屈的叫道。   “嗷……”奥斯曼向闪电豹轻声吼叫著,闪电豹是豹中的王者,就算是奥斯曼也无法向它下命令,只能同它商量。   闪电豹看了奥斯曼一眼,昂首向花园深处走去,爱莉公主紧紧的跟在它的后面,谁更像主人,倒是件难说的事情。   “来,到这里坐,放松一些,今天只是我私人的邀请。这位应该是凌格吧!布郎公爵的小侄子?”菲格大帝目送女儿和闪电豹离去之后,邀请两人入座。   “谢吾王。”凌格说道。   奥斯曼则直接坐了下来,难道坐下也要谢吗?自己天天都会坐下,那要谢谁呢?   “我很想听听屠龙勇士讲讲自己的经历。”菲格大帝说道,虽然从情报官那里,得到了相当详细的资料,可听听本人所说,又会是另一种情境的。   奥斯曼慢慢的讲了起来,这次他没有任何的隐瞒,菲格大帝不是魔法师,而且他也不可能亲自去无名森林,因此连龙涎果的事情也全说了出来。   “你取了龙胶,天啊!你居然给闪电豹吃了?”当听到这里的时候,连菲格大帝都动容了,龙胶在别人的眼里,可能是没有大用的东西,可身为帝王,他清楚的知道,龙胶是天下间最燥热之物,可以用来配一些非常特殊的药物。   “什么?连蟒丹也给它吃了……你对闪电豹还真是好啊!难怪它肯跟著你走。”菲格大帝摇了摇头,这两样东西,随便哪一样,都可以卖出天价来,奥斯曼却毫不犹豫的送给了闪电豹,这份胸怀,连他也不得不佩服了。   “龙涎果?青色的龙涎果?那不是魔藏吗?”菲格大帝第三次惊叫出声,以他帝王之尊,以他几十年的见识,这些东西却一样也没见过,更何况随手送人。连他都有些妒嫉那两位好命的魔法师,还有几位雷霆武士了。   “毒婴?你说你钓到了毒婴?”菲格大帝第四次惊叫出声的时候,同时也站了起来,奥斯曼的运气可真不是普通的好啊!   “是的,卡尼尔大师认为,那种怪鱼就是毒婴。”奥斯曼说道。   “奥斯曼,可以把它送给我吗?或者我用东西换,你需要什么都可以,只要我有的。”菲格大帝沉思了一下说道。   “当然可以,也不用换。我一直不知道那东西有什么用,钓上来之后,虽然它一直没死,养在水缸里,却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那东西。”奥斯曼有些尴尬的说道。   自从回到京都,他一直没机会见到卡尼尔大师,因此也不知道毒婴有什么用处,只知道它剧毒无比。   “毒婴的血和内脏,可以合成数十种毒药,但这些都不重要,最关键的是它的鱼髓。在它的脊椎骨中,有一种白色的髓,可以解世上所有的毒药,那才是最珍贵的东西。”菲格大帝说道。   “哦,原来这样啊!我一直没时间问,两位大师又回到雷霆会馆去了。”奥斯曼点头受教道,能学习到新的东西,他总是很开心的。   “既然你知道了它的真正用处,是否还愿意送给我?”菲格大帝问道。   “当然,我已经答应送给陛下了。”奥斯曼理所当然的说道,他从不会将送出去的东西,再向回要的。   “你有什么要求吗?你需要什么?”菲格大帝追问道,要一个伯爵的东西,连他自己都有些脸红了,只是这样的圣药,在皇家是绝对有必要保留一份的。   “如果可能,我希望能到皇家藏书馆看看,听说那里的书虽然不多,却有些珍藏本和绝版的书籍。”奥斯曼想了想说道。   皇家藏书馆的藏书,只有二十多万册,远不如京都藏书馆,但里面有很多外面看不到的书,而且也不像京都藏书馆那样,只要你有身分地位,又有足够的金币,就可以看到所有的书。皇家藏书馆,一向只允许皇室成员查阅的。   “当然,这个没问题,我会下旨给你的,你随时都可以进入皇家藏书馆,但不可以将书带走。”菲格大帝马上点头说道。   “那太感谢陛下了。”奥斯曼这次非常真心的感谢道。   菲格大帝表现的很宽容,特别是对奥斯曼这个由黑豹养大的少年。在菲格大帝威严的外表之下,隐藏的是丰富的学识。奥斯曼真的没想到,这位帝国王者,居然有如此渊博的知识。   这一餐吃得很愉快,连凌格也没有感觉到任何的拘束。奥斯曼却一直在观察著另一个人,他看上去大约四十岁上下,身著华丽的长袍,这样的衣服他从未见过。   此人就是一开始的时候站在菲格大帝身后的另一位,一直到吃饭结束的时候,他也没说过一句话。菲格大帝似乎并不想将他介绍给两人,一直当他不存在一样。   直到奥斯曼和凌格带著闪电豹离开,那人既未说话,也没有向两人多看一眼。奥斯曼却在他身上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那种感觉更像是魔法的力量,却比奥斯曼认识的所有魔法师都强大得太多了。   “梅丁格尔大魔导士,你是怎么看的?”菲格大帝坐在花园中的竹椅上,手里端著一杯五十年份的醇酒,看著帝国两位大魔导士之一的梅丁格尔问道。   “他非常特别。”作为宫廷魔法师,菲格大帝在很多的地方要借重他的力量,因此他的身分很特殊,可以安稳的坐在帝国皇帝面前聊天。   “从情报上看,已经有多位魔法师,将他误认为是一名魔法师了。我很奇怪,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菲格大帝说道。   “如果事先不知道,我也同样会这样认为。”梅丁格尔说道。   “哦?这太有意思了。”菲格大帝的脸上却没有任何有兴趣的表情。   “我在怀疑,目前还不能确定。我想,有必要走一趟雷霆会馆。”梅丁格尔平静的说道,看不出他内心的感受,作为一名大魔导士,控制自己的情绪他还是可以作到的,即使是在帝王面前。   “好吧!希望能带来好消息。”菲格大帝说道,一口饮尽了杯中酒,站起身,向内宫走去。如果梅丁格尔大魔导士不想说出他所知道的事情,那就没人能够从他口中知道。   奥斯曼身上的力量,会是雷霆的力量吗?那可真是不可思议啊!梅丁格尔摇了摇头,将自己那有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抛开。现在他要头疼的是雷霆会馆之行,那些雷霆武士并不好对付。   菲格大帝和大魔导师正在为奥斯曼伤脑筋的时候,奥斯曼却很开心,他准备明天就去皇家藏书馆看书,那里一定有很多自己最需要的知识。   凌格对此则很不以为然。书?奥斯曼需要那东西吗?不!凌格一直认为,奥斯曼最需要的是沟通,他太缺少常识了。他懂得如何排兵布阵,却不知道盐是如何制作出来的,那些生活上的常识,才是他现在最需要的知识。   显然,两个小伙伴在这个问题上产生了很大的分歧,而凌格却对奥斯曼一点办法都没有。   事实上,他早就知道,奥斯曼一旦认定了某件事情,是很难改变的,特别是当他听说要带著闪电豹一起去的时候,他实在无法理解,闪电豹也需要那些知识吗?   “看来我猜对了,你果然带著它一起来了。奥斯曼伯爵,我想你最希望的是能够安静的读书对吧!既然如此,相信你也不会反对我同闪电豹玩一会吧?”爱莉公主很热情的在皇家藏书馆前迎向奥斯曼。   “当然,尊贵的公主,如果这是您的愿望的话。”奥斯曼行了礼之后说道。   闪电豹很明显并没有忘记这位纯洁的女孩,它很亲热的走到她面前,在她的腿上蹭了蹭。   奥斯曼惊讶的发现,小公主的纯真可以打动任何人,甚至闪电豹也不例外。在奥斯曼的印象之中,闪电豹从未向任何人率先示好过,就算是凌格也不行。   其实,带著闪电豹来藏书馆,也是不得已的行为,闪电豹承认凌格是半个同类,可并不代表会听他的话。在奥斯曼第一次离开它,进宫殿接受封赏的时候,闪电豹差点惹出祸来。当它大摇大摆的出现在厨房里的时候,所有的厨子都吓呆了,凌格对此却毫无办法。   能够安静的看书,自然是奥斯曼最希望的事情,闪电豹是否也会同样安静,连奥斯曼都无法确定,不过有自己在它身边,总不会出什么大事的。   “奥斯曼伯爵,我已经通知了藏书馆的馆长,他会为您服务的,你可以观看这里所有的书,包括许多的秘本哟!”爱莉公主说道。   “太感谢您了。”奥斯曼再次行了个礼,感觉这个礼实在行得不冤枉。   皇家藏书馆,果然不同,里面干净整洁,并不如何豪华。所有的书籍分门别类的摆放在紫檀木打造的书架上。至于那些贵本、孤本和秘本,则放在二楼的另一间藏书室里。奥斯曼连呼吸都感觉特别的舒服,那阵阵的书香,让他觉得自己的心,安静无比。   一连七天,奥斯曼每天早上来这里报到,而爱莉公主则总是先一步站在藏书馆的门口,两人简单的说上几句话,爱莉公主就会带著闪电豹离开,至于他们去玩了些什么,奥斯曼并不关心。每天晚上看到闪电豹兴奋的样子,奥斯曼就知道它有多开心了。   如果没有爱莉公主在,闪电豹的确会给自己带来很多的麻烦,可现在不同了,这个麻烦成了爱莉公主最好的朋友。   第二天到皇家藏书馆的时候,在爱莉公主那纯洁的眼神之下,奥斯曼不得不答应了一个他本不想答应的要求──让凌格回北方郡的山林之间,去将他的黑豹兄弟带到京都来。这位纯真的公主,似乎对豹子非常有兴趣,并且乐此不疲。   以奥斯曼的眼光来看,她似乎更适合养猫、鸟之类的宠物,而不是每天同豹子一起玩耍。不过事实证明了,爱莉公主非常平易近人,甚至是平易近豹,她并没有拿闪电豹当作宠物来看待,这样奥斯曼更加放心让他们在一起了。   连续一星期,奥斯曼感觉自己的身上有些不舒服了,总是坐在一个地方,让他感觉周身骚痒,因此他决定先停一天。   “爱莉公主,我今天准备出去看望一位朋友,闪电豹就交给你了。”奥斯曼说道。   “当然,同闪电豹在一起,我很快乐。”爱莉像一只快乐的蝴蝶,虽然时间不长,见面的时间又很短,但他们已经相当熟悉对方了。   第七章   奥斯曼带著两条赤蟒筋,向京都繁华的大街走去。他已经打听过了,比尔大师的家就在京都,并且在这里有一座规模很大的铺子,那是帝国最大也是最好的一间武器店。   只是比尔大师常年在外,很少有人能看到他。而且这么多年来,他总是只身一人,游历在外,找寻最好的材料。真正见过他的人很少,甚至连迈克尔公爵也仅闻其名。   坐镇在武器店里的,是他的小徒弟,也早已经被人们称为大师了。比尔大师很少会给别人打造武器,没有足以吸引他的珍贵材料,就算是那些亲王,也难以请得动他。   奥斯曼不知道比尔大师是否已经回来了,不过是否能见到他并不重要,相信他的小徒弟已经学到了他的手艺。奥斯曼只想打制一把弩,一把用赤蟒筋作弩弦的重弩。   “请问这里是比尔开的武器店吗?”奥斯曼问道。   “你是谁?”一名小伙计用愤怒的眼神看著奥斯曼,虽然他穿著贵族的服饰,可并不代表他可以直呼大师的名字,就算是大公爵或者是亲王,也会在名字后面加上大师两个字。   “你只要回答我是或者不是就可以了。”奥斯曼皱了皱眉说道,他并不认为自己说的话,有任何的失礼之处。在南方郡的时候,他一直如此称呼比尔,似乎比尔也没有什么不满的意思。   “对不起,无可奉告。”小伙计的脸色马上变了,他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无礼的家伙。   “回答我的话。”奥斯曼一把将小伙计抓了过来,手指紧紧的扣在他的喉咙上,这家伙太过无礼了,虽然他并不在意自己贵族的身分,以及伯爵的地位。可这里开的是武器店,对客人无礼的话,自己有权力处罚眼前之人。   “放手……你……”小伙计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奥斯曼虽然没用力,可对他来说,这样的力量实在是无法承受。   “请放手,尊敬的客人,您有什么不满意的吗?”一个声音传来,奥斯曼循著声音看去,是一个男人,四十岁上下的男人,一脸的憨态。身体虽然不是很高大,却非常的健壮,特别是他的两只胳膊。   “这里是比尔开的店吗?”奥斯曼随手将小伙计丢在一边,很客气的问道。   “正是家师开的店,请问您是哪位?”中年人皱著眉说道,此人的确很无礼,难怪小伙计会同他发生冲突,这样的事情已经好多年没有发生过了。   “比尔在吗?我是奥斯曼.郝斯特。”奥斯曼说道,他还不习惯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加上伯爵两字。   “奥斯曼?您是从南方郡来的?哦,您的刀可以给我看看吗?”中年人的脸色马上变了,目光紧盯在奥斯曼腰间的黑豹上面。   “当然,如果您想看的话。”奥斯曼将黑豹交给中年人。   轻轻抽出半截刀身,中年人一眼就认出它的材料来,同样的材料自己已经见过一次了。那是上次师傅带回来的,师徒两人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用那些材料打制出了一柄剑。这柄剑在打制出来之前,已经被皇家定购了。   比尔大师称这种金属为陨铁,当然,中年人也知道了这种材料被发现的经过,其中就有提到过一个叫作奥斯曼的年轻贵族,他并且知道奥斯曼的手中,有一柄刀,也是用相同的材料打造而成的。   “对不起,不知道是您来了,师傅经常会提到您,能够见到您,真令人高兴。”中年人的热情,不但让奥斯曼摸不著头脑,连那小伙计也傻了。   这个贵族无礼的直呼比尔大师的名字,像这样的事情以前也发生过,结果是那名贵族永远也得不到比尔大师店里出产的任何武器,并且被店主定为不受欢迎的人。同样的事情,今天再次发生,却完全是两种结果。   “比尔还好吗?有没有四处乱跑?”奥斯曼点了点头问道,比尔给他的印象并不深刻,更算不上是朋友,只是出于礼貌,随口问问罢了。   “家师很好,前一段时间出门了,昨天才回到这里,可惜这次没有什么让他老人家动心的材料。”中年人客气的说道。   “他回来了?很好,叫他过来吧!我有事找他。”奥斯曼说道,环视著店里墙壁上挂著的武器。这里的武器样式的确很多,甚至比奥斯曼在马其特要塞武器库里看到的还多。   “好的,请稍等,我这就去请家师。”中年人也有些生气了,虽然师傅很看重这个年轻人,多次提到他,可是他太过无礼了些。   奥斯曼看了好一会,终于选中了一把重弩的样式。   这把重弩与众不同,在它的下面,有一只盒子,里面可以装五枝箭,在箭下面有弹簧。当一枝箭射出之后,下面的弹簧就会自动弹出一枝箭来,自动添装到箭槽里,只要上好弦,就可以继续发射。这样一来,就可以将发射的速度提升很多。   “奥斯曼,真的是你,真高兴在这里见到你。”比尔一身家居打扮,看起来比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精神很多。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比尔正吊在悬崖边上,样子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正是这个原因,他并没有全都说给徒弟听,比尔大师可是位很好面子的人。他只是提到了奥斯曼,不停的称赞他,并且告诉自己的徒弟,如果见到此人,一定要礼貌周全,不能得罪,就是没提奥斯曼对他有救命之恩的事情。   “比尔老头,果然是你啊!最近过得好吗?”奥斯曼热情的拍了拍比尔的肩膀问候道,每次见到熟悉的人,奥斯曼都会很热情。   “不太好啊!奥斯曼,自从离开你那儿,老头我就过得不顺心,什么好玩的东西都没有,真是闷死人了。”比尔显然对目前的生活很不满,摇著小脑袋说道。   “是吗?听说前些日子你又出去了,上哪玩了?”奥斯曼问道。   “来来来,坐下说话,我去了东方郡,唉……那里太乱了,还在打仗,而且好像我们的军队打输了。算了,不提这些无趣的东西,你最近过的如何?”比尔拉著奥斯曼的手,一起坐进椅子。   中年人和几个小伙计的眼睛全看直了,他们从未见过比尔大师对谁如此好过。菲格大帝光临这里的时候,比尔是亲自迎接的,恭顺有礼,却并不想亲近。   比尔大师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寻找材料上,其他的时间则在努力研究打造的新方法,一生未婚,更无子女,四个徒弟就如同他的儿子一般,可谁也没见过他这样对徒弟啊!   “比尔,帮我打造一把重弩,就要那个样式的好了,看起来很不错。”奥斯曼指著墙上,他事先看好的重弩说道。   “直接拿去就好了。”比尔连看也没看一眼墙上的弩,紧接著转移话题,“奥斯曼,你什么时候回南方郡啊!我又去了一次那个山洞,黑豹还在那里,它不让我进洞啊!不过它好像还认识我,否则,我早就成了豹粪了。”   “目前还不能回去,那把弩我不要,你得给我新打一把。”奥斯曼摇摇头说道,看来比尔应该是被黑豹赶出来的。   “这个……尊敬的奥斯曼先生,我师傅已经很少打造武器了,您如果不喜欢那把,我可以为您再定制一把重弩。”中年人走过来说道。   “他是我小徒弟,手艺还勉强过得去。”比尔这才想起来要为他们介绍。   “行啊!谁打都一样,只要好用就行了。这个拿去,用它来作弩弦,据说很不错的。”奥斯曼从怀里拿出赤蟒筋,随手交给中年人。   “这……这是赤蟒筋?”中年人额头上的血管,马上暴起来。   “什么?赤蟒筋?!”比尔也倏地站了起来,一把就抢过徒弟手中的两条赤蟒筋。   蟒筋很细,半透明,如果不仔细看,就算是放在手里,也不容易看到。   “天啊!真的是赤蟒筋!奥斯曼,你真了不起!为什么每次见到你,我总能找到最好的材料?!大自在神啊,这太伟大了!”比尔又叫又跳,像个孩子一样快乐。   他的徒弟也并不比他好到哪去,看来师徒两人都是一样性格,所有的快乐,全在好材料和打造武器上面了。   “这东西很好吗?钓鱼的时候还不错。”奥斯曼说道,他永远无法理解比尔这样的人。   “钓鱼?你用赤蟒筋钓鱼?钓什么鱼,鲸鱼吗?”比尔疯狂的笑著,根本不在意奥斯曼说什么。   “这东西可以作弩弦吗?”奥斯曼问道,这才是他最关心的。自从在山林之间见到布郎公爵使用重弩之后,重弩这种武器在他的心里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   在以后的时间里,无论在布郎公爵家,还是迈克尔公爵家里,到后来的战场之上,重弩一直是奥斯曼背后的武器,而且它们也从未让奥斯曼失望过。巨人族战士虽然强悍,但在重弩之下,依然被一箭封喉。   “当然,这是最好的弩弦,但不能打造那样的弩,不行,绝对不行,我不同意。”比尔看了一眼墙上的重弩,跳著叫道。开玩笑,用这么宝贵的材料,制作那么蠢的重弩,根本就是在浪费材料。   “好吧!随你的便,反正我想要把好的重弩,你给我打造出来就行了。”奥斯曼无所谓的说道。   “没问题,根本不需要打造,我有一把好的手弩,直接装弦就可以了。”比尔不停的点著头,武器没问题,这里多得是。比尔有很多的东西都是半成品,因为缺少最关键的材料,而没有继续制作完成。   “手弩?那东西我不喜欢。”奥斯曼摇了摇头,在迈克尔公爵那里,他几乎学会了使用所有的武器,手弩这玩意他自然是用过的,威力太小了,那东西不适合自己。   “到时候你会喜欢的。”比尔故作神秘的笑了笑。   “师傅,我去取来,是那把十二连环手弩吧?”中年人问道。   “当然!除了它,谁还配使用赤蟒筋作弦?”比尔傲然说道。   一会的功夫,中年人取来一把小巧的手弩。奥斯曼看著这把手弩,不停的皱眉,这把手弩太小了,或者应该叫它臂弩才对,却又比普通的臂弩要厚上许多。   箭槽居然有十二层,每层可以放一枝箭。按奥斯曼的眼光看来,弩箭会很小,接近一尺长,箭杆也会很细,这样的弩有什么威力可言?   “别急别急,看我的,这东西会成为最好的手弩,比军方使用的最强重弩还要厉害得多,也许只会比守城用的床弩差上一点点。”比尔说著,师徒两人手都没闲著,开始不停的计算著,蟒筋的长度、韧性,以及弩身的长度、张力等等。   奥斯曼一点也看不明白,这样专业的东西,他以前连听也没听说过。奥斯曼知道,在打造武器方面,自己根本无法同比尔这样的大师相比,只能等他们制作完成后看成品了。   两条蟒筋,每条五米长,一共是三十尺。每根弩弦需要一尺半长,一共有十二根弩弦,赤蟒筋一下子用去了一半多,比尔却毫不在意。   这把小手弩是他亲手打造的,当时花了差不多半年的时间,因为它太小,因此打造起来颇为不易。虽然打造出来的手弩,比尔很满意,可却没有能让他满意的弩弦。就算是最好的钢丝,其韧性和强度也远远不能让比尔满意。   “上好了,想试试吗?”比尔得意的晃动著手中的小手弩说道,半透明的蟒筋,在阳光下几乎看不到。十二层的箭槽,只有四寸厚,除了比尔大师之外,谁人能打制出如此精致的东西来。   “当然,就是太小了些。”奥斯曼还是不满意,这么小的手弩,力量也不会大到哪去,奥斯曼喜欢强有力的重弩。   “小?你试著拉拉弩弦看看,可别把手指头崩掉了哟!”比尔知道,奥斯曼一向喜欢用手指上弦,重弩在他的手里,都会被卸掉上弦的摇弦,但这把手弩可完全不同了,它是用赤蟒筋上弦的。   奥斯曼接过手弩,拉住一根弩弦,用出八分力,这也是看在赤蟒筋的份上,才用出如此大的力量,在钓鱼的时候,奥斯曼已经领教过这种东西的坚韧了。   “嘎吱吱……”一阵磨牙般的声音,小小的手弩,在奥斯曼八成力量之下,居然只被拉开一大半,奥斯曼不能不用尽全力,才将手弩的弦上好。   “好大的力量。”奥斯曼惊讶的叫道,没想到如此小的东西,需要的力量居然至少是他常用的重弩的两倍还多。   “当然,你看到我们上弦时用的工具了,它的力量是五石,也就是五百公斤左右,刚才用它,根本上不了弦。”比尔得意的说道,从一个桌子里拿出盒子,打开盒子,里面放著一排排特殊的弩箭。   弩箭只有不到一尺长,箭杆很细,完全是由精钢打制的,因此份量比普通的弩箭还重上几分。在箭尾的地方,不是普通的羽毛,而是四角形的小飞翼,可以保证弩箭飞行的更加平衡。   每十二枝箭,用一根细铁条串在一起,中间的距离都是固定好的。比尔拿出一排弩箭,右手持弩,将弩箭放入箭槽之内,再抽去固定用的铁条,十二枝弩箭被同时上好,而后再用右手摇动摇弦,弩弦被慢慢挂好。   “可以用了,每次可以射出一枝弩箭,一连十二枝,射空之后再上弦和弩箭,用的时间不会比普通的重弩长。”比尔得意的晃动著手中的小手弩说道。   在武器店的后院,有一个相当大的演武场,给购武器的人作为试验之用,当然也少不了箭靶。   奥斯曼站在墙的一端,箭靶则在另一端,中间的距离大约有两百步左右,这已经是这里的极限了。   “距离近了些,只是试验一下,奥斯曼,你回去之后,可以再试试,这把手弩的射程应该可以达到八百步左右的。”比尔说著,在靶子的后面加了几块厚实的木板。   “好的,我来试试。”奥斯曼一抬手,一枝弩箭飞了出去,在蟒筋强大的韧性之下,眼睛已经无法看到弩箭的影子。   几乎在奥斯曼抬手的同时,一枝全钢的弩箭,准确的射在红心之上,射穿了靶子后,整个钉进了后面的木板之中,在箭靶上,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孔洞。   “好大的力气。”奥斯曼看著靶子后面的弩箭惊讶的叫道,整枝弩箭,几乎全部没入了木板中,奥斯曼不得不将木板切碎,才取出了里面的弩箭。箭头射穿靶子,再射入厚木板内,却一点也没有变形,看得出,这种弩箭的箭头也是特别制作的。   “喜欢吗?”比尔问道,脸上露出得意洋洋的样子来。上次在南方郡的时候,自己打造出来的黑豹,奥斯曼的反应并不大,似乎可有可无,著实让他泄气,这次却不同,他可以在奥斯曼的脸上,找到满意二字。   “非常喜欢,不过我没钱给你,余下的蟒筋就送给你了。”奥斯曼说道。   “谢谢,我就知道你小子最好啦!”比尔虽然早已经想到这个结果了,还是有些激动,亲热的抱著奥斯曼的肩膀,就像是最好的朋友一样。其实,算上这次,两人也才见过两次面。   从武器店里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开始暗了下来,没想到,有现成的手弩,也花了差不多一天的时间。奥斯曼先回到皇家藏书馆,爱莉公主早已经带著闪电豹等在这里了。   带著闪电豹,奥斯曼回到了京都临时的家。这里是布郎公爵的产业,自然很方便。刚一走进大门,就听到了一阵阵爽朗的笑声。   一只黑豹,从房间里窜了出来,一下子将奥斯曼扑倒在地,血红的大舌头,不停的在奥斯曼的脸上舔来舔去,一阵阵的嘶吼声,表示著它的不满。   奥斯曼也是一脸的兴奋,紧紧的抱著黑豹兄弟的头,一人一豹在地上不停的翻滚著,表示著他们是如何的开心。   闪电豹静静的坐在一边,他们的嘶吼声,闪电豹自然完全可以听得懂,因此它并不认为黑豹在攻击奥斯曼。它的眼神里有些不满,甚至可以看出一丝的嫉妒,奥斯曼虽然对它也很不错,可明显不比眼前这只黑豹亲热。   一人一豹翻滚够了,奥斯曼才站起身来,亲热的拍了拍黑豹兄弟的大头,没想到,凌格这家伙的速度满快的,居然只用了七天的时间,就带著黑豹兄弟回来了。这让他有些不可思议,要知道,用最快的马,跑到山林之间,也差不多要用去五天的时间。   看了一眼安静坐在一边的闪电豹,奥斯曼这才想起来,应该给两个豹朋友介绍一下,黑豹兄弟虽然是异种,可同闪电豹比起来,只怕还是会很吃亏。   奥斯曼轻吼几声,黑豹兄弟则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闪电豹那股强大的王者气息,令它不停的发抖。黑豹兄弟不同于普通的黑豹,它的体形更大,更好战,但在闪电豹面前,它又显得小了很多。   在奥斯曼不断的安抚之下,黑豹兄弟的表情总算好了些,它可以面对狮、虎、熊,也有足够的勇气去作战,但对于豹中的王者,那股天然的霸气就足以让黑豹臣服了。如果没有奥斯曼在一边的安抚,只怕它早已经调头就跑了。   闪电豹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在黑豹身上,它已经感受到了一股熟悉的气息,虽然它不知道这股气息是奥斯曼的,还是黑豹本身的,但它的智慧告诉它,奥斯曼与眼前的黑豹关系密切。   闪电豹斜眼看了看黑豹,心里考虑著,是不是应该教训这家伙一顿,居然敢同它抢奥斯曼,这个罪名已经算不小了。可再看看奥斯曼,它还是决定放弃这样的打算,很明显,奥斯曼对黑豹要比对自己更亲近些。   无论是从感情上,还是从实力上,闪电豹都不愿意得罪奥斯曼。自从上次同奥斯曼交手之后,它总是对奥斯曼有一丝的恐惧,奥斯曼居然不怕闪电,这样的情况只出现过一次,那就是在同地行龙搏斗的时候。   闪电豹发出一阵轻吼声,黑豹兄弟明显轻松了很多,摇头摆尾的在闪电豹身边转了几圈,一副讨好的样子。   “真没面子,它可是后来的哟!”凌格从房间里走出来说道,刚才的一切,都被他看在眼中。凌格自然知道,虽然黑豹兄弟是个异种,却绝对无法同闪电豹相比,他本想看一场热闹,居然没打起来,真是令人遗憾啊!   “那很正常,闪电豹是豹中的王者,黑豹兄弟怕它,也不丢脸的。”奥斯曼忙为自己的兄弟解释道。   “可你看看它现在的样子,像个奴才一样哟!”凌格努力的打击奥斯曼。   “因为闪电豹是雌的。”奥斯曼的嘴角扬了扬,兄弟这次的恋爱只怕找错对象了,以闪电豹的骄傲,又怎么可能同它交配?   此时,鲍伯也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奥斯曼,你居然不来看我,真是不可饶恕。”鲍伯先是看了看两只表情各异的豹子,又看著奥斯曼说道。   “鲍伯,见到你,实在太高兴了。这些天我一直在皇家藏书馆,你是知道的了,我一见到书籍,就会有一种冲动。实在是对不起,一直没去看望你。”奥斯曼马上道歉。   “我早听说了,没事的,今天我藉著看望父亲的名义,从雷霆会馆里跑出来的。带你去看看繁华的京都,你这小子,来这里已经有十多天了,京都什么样,都不知道吧!”鲍伯调笑道。   “好啊!我也应该放松一下了,这些天一直在看书。也许,我们可以叫上云霓,她也很少出门的。”奥斯曼说道,虽然对于逛街这样的事情,他的兴趣不大,但这里是京都,能够看到许多他没有见过的东西,这也算是一种增长知识的方法吧!   “好啊!我去叫她。”凌格显得特别的兴奋,看来他对云霓很有好感,可惜古结罗魔法师有些死板,凌格并不愿意见到这位老得不知道岁数的魔法师。   狂欢的舞会早已经过去一周了,人们开始慢慢的恢复了平静,一切的激动都会被时间所冲淡,更何况是为别人而激动。   西方战役的胜利,并不表示第二次蛮族战争已经结束,正相反,从北方郡和东方郡传来的战报,都足以令人担忧。   十天里,北方郡虽然没让聚甲族前进一步,但付出的代价也是相当的惨重,北方军团的四支纵队全灭,支援的第三军团两支纵队损失惨重。以目前的战况看来,聚甲族的攻势有所放缓,并没有出现迈克尔公爵预计中的增援部队。   东方郡的情况就差了很多,十天里,接连又丢失了三座城市,东方郡百分之八十的土地,已经被利爪族占领,在第二军团的支援部队全部到达之前,利爪族很可能占领整个东方郡,因此第一军团已经开始整装待发了。   京都的街道上,人们依然平静,战争距离他们还过于遥远,而且就算是担心也没用,只能尽可能的为战争作准备。   相对于蛮族战争开始之前,京都市面上已经萧条了许多,但在奥斯曼的眼里,却不是这样,他从未到过如此大的城市。虽然在西方郡府曾经住过三天,但奥斯曼从未上过街,那些因激动而疯狂的人潮,令他不敢走出院落一步。   虽然身后的两只豹子,并没给大家带来很大的麻烦,最多被人们远远的指指点点,这样程度的骚扰,奥斯曼并不在意。   无论看到什么,奥斯曼都感觉到新奇,这里大部分的商品,都是奥斯曼从未见过的,虽然它们可能是非常普通的生活用品,可对于奥斯曼来讲,还是可以看得津津有味。   四人一路说笑著,吃著各种京都小吃,让奥斯曼的肚子感觉很满足,两只豹子却没什么兴趣,对它们来说,这里的食物,完全不适合它们骄傲的胃。   “看,好漂亮的豹子!”   突然有人大声叫道,奥斯曼循著声音看过去,这一路上,总是有人指指点点,黑豹和闪电豹实在是太容易吸引众人的目光了,只是还从未有人如此大声的叫喊。   不要说奥斯曼本人已经很威武,再加上一身重铠的凌格、鲍伯左肩上的那枚未来武士的标志,还有云霓一身的魔法袍,这些都足以表示他们身分的尊贵,就算有些自命不凡的贵族,看到魔法师和未来武士的标志,都会自动躲远点。   对面走来的人不少,一眼看去,至少有三十多人,大部分都穿著贵族的标志,连那些看起来像是护卫的人,身上的服饰也表示他们是贵族出身。   开口说话的正是走在最前面的人的一个护卫,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他本人的身分至少是个男爵。在京都里,贵族多如牛毛,但有爵位的贵族就少了很多。一个护卫,居然可以拥有爵位,表示他保护的人身分更加高贵。   几人对视了一眼,奥斯曼不喜欢麻烦,他很少与人打交道,根本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两只豹子则带著敌视的眼光看著众人。   “很漂亮的东西,去问问,多少钱卖。”站在中间的少年张口说道,他的衣著在众人之中,显得最为普通,这反而衬托出他才是这群人的头领。   他说话的声音虽然不大,但双方已经站得很近了,他却不肯直接对奥斯曼说话。也许是看到有魔法师和未来武士,因此说话还算客气。   最先开口的护卫走上前来,向四人行了个标准的贵族礼,张嘴说道:“这两只豹子看起来不是凡品,不知道哪位是它们的主人?”   “它们是我的朋友,没人可以卖它们。”奥斯曼说道,凌格马上发现不对头,奥斯曼真的很不会说话。   “豹子也可以自己作主吗?也许它们也喜欢这里的繁华。”那护卫笑了起来,他看得出来,奥斯曼就是豹子的主人,虽然是位伯爵,说话却很生硬。   “当然,如果它们愿意,可以去任何地方。”奥斯曼平静的说道,他并不认为自己说的话,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伯爵大人,我家公子是切拉里.维丝特伯爵,帝国宰相的公子。我代表他,诚意的邀请几位,一起吃顿便饭可以吗?”那护卫的嘴角向上扬了扬,似乎已经知道奥斯曼会如何回答。   果然,奥斯曼皱了皱眉,直接回绝道:“很抱歉,我不习惯同陌生人吃饭。”   “走开,不要挡著我们的路。”云霓说道,她才不管对方是什么身分呢!对于一名魔法师来说,就算是当街杀人,也是有豁免权的。   “几位,请让开,相信你们也不想惹麻烦。”鲍伯沉著的说道,他知道,自己的未来武士身分,对方不得不小心应对的,云霓出头也很好,她的魔法师身分应当很管用。   “按雷霆会馆的规则,未来武士上街一定是得到批准的。但谁都知道,作为一名未来武士,您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争斗。如果您想离开这里,这很容易。”切拉里带著笑容说道,看来他对于雷霆会馆的规定相当清楚,“至于您,美丽的魔法师小姐,相信您应该是大自在神的信徒,您应当也认识这个东西。”   切拉里说著,拿出一块银灰色的金属牌,举过头顶。   云霓的脸色一变,所有的魔法师,都是大自在神的信徒,这一点是无庸置疑的。切拉里拿的令牌,她自然认得,那是出自大自在神殿的无私魔法令。拥有这块魔法令的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位魔法师帮他一次。   第八章   大自在神殿同各国的魔法公会不同,它是所有魔法公会的上级。而且在全大陆,大自在神殿只有一座,却没人知道它在哪里。无私魔法令在整个大陆,一共也只有三块,没想到切拉里就拥有一块。   “我想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既然这两只豹子是无主的,我想带它们回去,应该不会有人有意见吧!”切拉里的笑容依然很灿烂。   云霓和鲍伯都退了一步,他们已经无能为力了,虽然他们的身分很特殊,却无法出手阻止眼前的事情。身分可以给他们带来无上的荣誉,同时却也束缚了他们的行为。   “当然,如果你喜欢的话。”奥斯曼眼中凶光一闪,随口说道,这些人想找死,就由他们去死好了,奥斯曼才不会在乎他们是什么人呢!   “伯爵真是位了不起的人,很高兴能认识你,如果有空的话,我作东,我们好好聚聚。”切拉里笑得更开心了,这个伯爵虽然看起来有些呆,却不是笨蛋,两只豹子而已,自己不会让他吃亏的。   “来人,带这两只豹子回去,给这位伯爵先生五千金币,算是赔偿好了,能找到这么漂亮的豹子,也算难得了。”切拉里说道。   “不必了,我对金币没兴趣。当然,如果你们有能力带走它们的话,我是没有任何异议的。”奥斯曼说道。   鲍伯眉头又皱了起来,他知道,奥斯曼已经生气了。让那些人自己动手捉豹子?那根本就是让他们送死,黑豹兄弟也就罢了,虽然它是异种,但在高等级的骑士面前,它是玩不出什么花样的。   可闪电豹就不同了,就算有天空骑士在场,也不敢说保证能杀死它,更别说活捉了,奥斯曼就是要让闪电豹将他们全杀掉啊!   宰相的势力,无论是在京都还是五大郡里,都非常强大,而且听说,这个切拉里也算个人物。奥斯曼如果让闪电豹将他们全杀了,这个麻烦就太大了些。   “奥斯曼,别杀人,教训他们一下就好了。”鲍伯轻轻拉了一下奥斯曼说道。   奥斯曼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对他而言,只要是敌人,就绝对不应该放过。他虽然对于社交了解的很少,可也知道,杀死宰相的儿子,麻烦应该不小。虽然他并不在乎这些,但他要为两位公爵大人著想,自己目前还在他们的监护之下。   “嗷……”奥斯曼轻吼一声,闪电豹和黑豹的眼睛同时一亮。猛兽都是嗜血的,虽然跟著奥斯曼有吃有喝,可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真正的见血了,它们都有一股怨气需要发泄。   奥斯曼虽然不同意它们杀人,但却同意可以伤人,这已经让它们很兴奋了。到底谁才是猎物,这些笨蛋根本就没分清。   没等切拉里的人动手,两只豹子已经动了起来,黑豹的身体还没动,几道闪电已经从闪电豹的额头发出。切拉里身边的三个护卫,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被闪电击中后,全身瘫软在地上,已经被闪电烤焦了,还好奥斯曼要求闪电豹不要杀人,否则这三道闪电,可以将他们烤成一堆焦炭。   一黑一花,两道身影,在空中不停的窜动著,惨叫一声接著一声。切拉里愣住了,这两只豹子太邪门了,而且居然有闪电出现。他看向云霓,在场的只有她一个魔法师,因此他自然会怀疑到云霓的头上。   云霓无辜的耸了耸肩,表示不是自己干的。几乎同时,闪电豹再次放出闪电,又有四人被击中,瘫软在地。由于不用要求闪电的强度,因此闪电豹可以轻松的发出多道闪电攻击。这次连切拉里也看到了,发出闪电的,居然是那只巨型花豹。   “大家小心,那是闪电豹,快结阵,我们有麻烦了。”切拉里果然不是笨蛋,马上反应过来,他已经知道眼前的伯爵是谁了。   只有那个屠龙勇士,才拥有一只闪电豹。他心中暗骂,自己也太笨了,虽然养豹子作宠物的人不少,可像闪电豹这么大体形的豹子,他可从未见过。自己居然没有事先想到,如果知道面对的是屠龙勇士,切拉里绝对不会找这样的麻烦。   当然,如果不是这两只豹子的体形非常特殊,他也不会有兴趣使用手段去抢了。闪电豹是根本不可能抢到的,就算自己可以请得到天空骑士,也不可能让一只闪电豹臣服于自己,这一点他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奥斯曼伯爵,在下失礼了,请让两只豹子停止攻击,切拉里将登门道歉。”切拉里站在护卫中间,躬身行礼,朗声说道,他知道,只有奥斯曼才能叫住这两只豹子。   只是几息之间,七人被闪电豹的闪电击中,瘫软在地上,虽然还在动,只怕已经是凶多吉少了。除了这七人外,另有六人被豹子抓伤。闪电豹的攻击力实在是太强了,它的爪子连重铠都无法挡住,只要被它抓到,至少也是个骨断筋折。   再晚一会,只怕连自己在内,都不可能逃出闪电豹的利爪。那只黑豹虽然差很多,却也能抓伤一人。要知道,自己的这些护卫,都至少是中级以上的骑士,甚至还有两位大地骑士,如果不是有他们在,只怕更支持不住,可就算这样,众人也不可能支持多久的。   四周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两只豹子威风凛凛,杀得三十几人毫无还手之力。轰笑声一阵阵传来,看来无论到什么地方,看热闹的人总是不在少数。   奥斯曼轻轻嘶吼几声,可惜两只豹子正玩得开心,哪里还会理奥斯曼。黑豹兄弟倒是迟疑了一下,闪电豹则根本就不理会奥斯曼的召唤,黑豹看著闪电豹爪爪见血,它嗜血的兽性被再次激发,也不理会奥斯曼的呼唤了。   奥斯曼一皱眉,闪电豹的野性太强,虽然它愿意跟随自己,却并不等于真正的臣服,如果不是那天在后花园里打赢了它,也许有一天,这家伙连自己也一块打了。现在倒好,不但不听自己的,连黑豹兄弟都给带坏了。   纵身一跃,奥斯曼跳入场中,在黑豹兄弟头上轻轻一拍,黑豹犹豫了一下,马上停止了攻击。闪电豹可不那么容易对付的,奥斯曼连著挡了几次,却还被它抓伤两人,而且它还不满的瞪了奥斯曼一眼,显然尚未满足。   闪电豹的身体一闪,躲开奥斯曼的阻挡,人群中再次发出几声尖叫。奥斯曼也紧跟著跃入人群之中,好容易抓到闪电豹的耳朵,闪电豹急了,回头就是一口,咬向奥斯曼,奥斯曼不得不跟它缠斗在一起。   这些护卫此时才知道奥斯曼的厉害,闪电豹已经让他们手忙脚乱,根本无法应付,而奥斯曼一个人就可以挡住闪电豹所有的攻势,不仅如此,还可以反击,让闪电豹不得不躲闪。   “不好,切拉里伯爵死了。”圆阵里发出一阵吼叫声,将所有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连闪电豹也停了下来,有奥斯曼在,它想再下爪伤人,已经很难了。   奥斯曼也回过头来,果然,圆阵乱了起来,没受伤的十几个人,围在一起,切拉里倒在地上,前胸一片血迹,上面四道爪痕清晰可见。   “那只豹子杀了切拉里伯爵,看住他们,快叫人来……”   一片混乱,四周看热闹的人群也马上开始散去,这次可真的出人命了。在京都,打架的事情都是很少见的,更别说当街杀人这种可怕的事情。   谁也不想这事牵连到自己身上,虽然有无数的证人,可被警备处捉去,不死也得脱层皮,更何况死的人明显是个伯爵。   奥斯曼摇了摇头,反正已经杀了,杀就杀了呗,既然是他们先惹的事,奥斯曼就不会怕他们,大不了带著豹子回山林去住。   “我们走吧!”奥斯曼回头说道,好心情全没了。死人,他见多了,他亲手杀死的巨人族战士也不在少数,可杀死人类,还是第一次,虽然不是他出手。   “麻烦大了。”凌格的脸变得雪白,好在有面甲挡著,别人看不出来。   “是很麻烦。”鲍伯也说道,他正在考虑,这件事情应该如何解释。   “有什么麻烦的,切拉里死的奇怪,不是闪电豹动的手。”奥斯曼摇摇头说道,至于他是如何死的,奥斯曼才不会关心呢!刚才他一直在阻挡闪电豹,虽然还是被它伤了两人,但绝对不包括那个死掉的切拉里。   “不是闪电豹杀的?”云霓瞪大了眼珠,这么多人看著,怎么可能会是别人下的手?闪电豹的动作实在是太快了,根本看不清,只看到它一闪身,那边就叫了起来,除了它,还有谁能作到?   “这样的推脱之词好像没用的,切拉里胸前的四道爪痕还在呢!”鲍伯也说道,但以他对奥斯曼的了解,他是不会对自己做出的事情否认的。   “我没推脱,那些人是豹子伤的,但一个也没死,切拉里不是闪电豹动手伤的。”奥斯曼摇了摇头,依然坚持自己的看法。闪电豹的动作虽快,但他的眼睛也不慢,更何况当时他就在闪电豹身边,闪电豹的一举一动都没有逃过他的眼睛。   鲍伯和凌格对视一眼,他们知道,奥斯曼是个绝对诚实的人,如果他说不是闪电豹杀的人,就一定不会是,可惜想要让别人也承认这一点,只怕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了。   切拉里的尸体,就停在堂前,上面盖著一层白色的布单,血从布单里透了出来,将白布浸湿了一大片。   经过几位宫廷御医的诊断,切拉里在送到这里之前,已经死亡了。四道爪痕是切拉里身上唯一的伤痕,不但将他的胸甲抓碎,而且还抓断了两条大的血管,碎裂的骨头刺进了他的心脏,可以说,他是当场死亡的,根本没有抢救的可能。   菲格大帝阴沉著脸,下面站著许多人。帝国宰相维丝特公爵,一脸的悲伤。   大家都知道,宰相只有一子两女。大女儿凯丝琳早年嫁入皇宫,现在是帝国的皇后,也正是这样的关系,维丝特公爵才能权倾朝野,势力广大。   现在,他唯一的儿子就躺在众人的眼前。布郎公爵和迈克尔公爵的脸色也都不好看,虽然他们算是老对手了,可总会给对方留下一点余地,像这样伤害对方儿子的事情,就算是维丝特公爵也不会作。   切拉里的名声虽然不是很好,但他的武技和智慧,还是被众人所接受的。他并非是那种贵族败家子,整天无所事事,正相反,他作的很好,虽然年纪不大,却可以帮父亲处理很多事情。   从帝国骑士学院毕业的切拉里,刚刚被分配到第二军团,任纵队长之职,只是第二军团已经全部去支援西方郡,因此他还没有真正到第二军团里报到。   云霓和鲍伯作为证人,也一同来到了皇宫,由于他们的身分特殊,就算是菲格大帝也无权处置他们。等这里的事情结束,他们还将各自回到雷霆会馆和魔法公会,在那里另有处罚等待著他们。   奥斯曼傲立在正中,错不在他,因此他心平气和,根本不在乎维丝特公爵那杀人的目光,甚至还会回瞪他两眼。   黑豹兄弟和闪电豹,一左一右站在奥斯曼的两侧,有些不耐烦的看著众人,不明白这些人搞什么鬼,要打就打,不打就回家啊!   “奥斯曼,刚才那名护卫所说的话,你有什么不同见解?”菲格大帝问道,挥手让那名护卫退下。   “前面的没错,但切拉里不是闪电豹杀死的。”奥斯曼摇了摇头,表示前面那名护卫的话都是对的,只是对最后一句话,他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切拉里,绝对不是闪电豹下的手。   “胡说!谁都看得出,切拉里胸前的伤,那又不是用武器打的,除了闪电豹,还有其他的野兽在那里吗?”维丝特公爵歇斯底里的叫道。   不过,众人还是同意他的看法的,当时在场的,除了黑豹和闪电豹之外,全是人类,自然不可能造成这样的伤痕。   “总之不是闪电豹作的,一定还有别的什么。当时我只来得及挡闪电豹的进攻,没时间为你们看著那个切拉里。”奥斯曼一脸的厌烦,他同两只豹子一样的心情,既然是切拉里自己惹的事,就算杀了他也不过分。   “云霓魔法师、鲍伯未来武士,两位当时也在场,请说说你们的看法。”菲格大帝问道。   维丝特公爵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没有发出声音来。虽然他知道,这两人都是跟随奥斯曼一起去的人,但他们的身分,是不允许他们说谎的,因此他也无法阻挡他们作证。   “那名护卫所说的,大部分是对的,显然他是一位诚实的贵族。在最后一点上,我,还有云霓魔法师,都有一些疑问,因为当时的速度太快,没人看得清当时的情况,就连切拉里身边的护卫也没看清。之所以认为是闪电豹杀的人,无非是因为在切拉里的身上,有四道爪痕,我相信想要证明爪痕是谁留下来的,并不是件很难的事情。”鲍伯说道。   虽然他也认为那是闪电豹留下的爪痕,但奥斯曼坚绝的否认了这一点,鲍伯也只好如此帮他一把了。不过鲍伯并不认为会有用,就像维丝特公爵所说的那样,当时在场的,除了两只豹子外,全都是人类,根本不可能造成这样的伤痕。   云霓也点了点头,表示支持鲍伯的证词。切拉里虽然有错在先,可错误并不大,特别是当时奥斯曼居然点头答应,让他们自己捉豹。   而且现在也不是谈谁对谁错的事情,在京都当街杀人,这已经是件很出格的事情了。虽然雷霆会馆不会出面管这样的事情,菲格大帝却一定会过问的,更何况,死的人是皇后的亲弟弟、宰相的儿子,身分特殊啊!   “来人,去请梅丁格尔魔导士,再派人去雷霆会馆,请一位长老来这里。”菲格大帝阴沉著脸说道。   他的确很喜欢这个屠龙勇士,奥斯曼不但为他带来了令所有帝国国君眼红的屠龙勇士称号,同时也非常的纯朴,让他想起自己的小女儿爱莉来。   可面对眼前这样的事情,他心中真的生气。当街伤人、纵豹行凶,就算是屠龙勇士也不可以,就算是闪电豹也不行,更何况居然杀了人,还杀死了皇后的弟弟。   拥有屠龙勇士称号的奥斯曼,菲格大帝也无法拿他怎么样,他根本不在乎地位和金钱。就凭他屠龙勇士的称号,以及为菲格帝国带来的影响,菲格大帝就不可能对他下重手。但,那两只豹子,一定要处死。   没多久,宫廷魔法师梅丁格尔和一位雷霆武士长老走了进来。鲍伯一眼就认出来,来人正是雷霆会馆十大长老之一──兰蒂斯,他的年纪虽然只有三十多岁,可他的雷霆珠却已经有四十代之多了,是最为古老的一颗雷霆珠。   “两位尊贵的大师,今天请两位到这里的目的,相信两位已经清楚了,请两位大师,给我们一个准确的答案。”菲格大帝说道。   “当然,尊贵的皇帝,如您所愿。”兰蒂斯长老说道,同梅丁格尔魔导士一起走到切拉里的尸体旁。   不见他们动手,切拉里尸体上的白色布单自行飞了起来,平移到不远处的草地上,两人仔细的看著切拉里尸体上的伤口。   好一会的功夫,两位大师深吸一口气,用怪异的眼光对视一眼,看得出来,他们非常的紧张。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著两位大师,心中开始胡思乱想起来。豹子的爪痕,绝对不会让他们如此紧张,虽然闪电豹是四大凶兽之一,可在这两位大师面前就不同了,他们并不惧怕闪电豹。   “皇帝陛下,请马上下令,关闭八座城门,所有的警备、军备人员出动,同时下令调动近卫军团入城。”兰蒂斯面色凝重的说道。   “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次连菲格大帝都动容了,没想到,一件杀人案,居然让雷霆武士长老如此紧张,而且他的要求也太过奇怪了。   “让梅丁格尔魔导士解释吧!我必须马上回雷霆会馆,所有的人员都要调动起来。”兰蒂斯说完,身影已经消失在众人的眼前。   “这是狼人的爪痕,不是豹爪。很显然,蛮族已经进入了京都,到底来了多少人,只有搜索之后才能确定。”梅丁格尔说道。   “狼人?怎么可能?目前所有的参战国里,还没有发现狼人的军队。”维丝特公爵大声叫道,他实在无法相信,狼族居然钻进了京都,这对于他这个宰相来说,可是天大的失职。   “没时间细说了,切拉里的死,跟奥斯曼或者是闪电豹没一点关系,马上派出人手,皇宫中也要加强防御。”梅丁格尔说道,他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京都的警备部队,共有四支纵队,两万人。虽然人数不少,可这些人同蛮族作战,只怕不会起什么作用的,真正能战斗的,只有近卫军团。   近卫军团共有二十支纵队,十万人马,其中骑兵有五支纵队。这么多的人马,自然不可能都在京都之内,他们每一个月轮职一次,一次进入京都的有五支纵队,两万五千人马。   另外,在京都还有一支五千人的皇宫侍卫队,他们的人数不多,个人战斗力却极强,但在大规模作战之中,用处却不是很大。   在皇宫之内,另外还有以梅丁格尔大魔导士为首的,二十人的宫廷魔法师,以及雷霆会馆调派给皇宫的二十名雷霆武士。   京都之中,还有雷霆会馆,里面常年拥有一千五百名左右的雷霆武士和未来武士,魔法公会也拥有大约三十名的常驻魔法师团。   以这样雄厚的实力,从没人敢打圣西斯堡的主意,特别是雷霆会馆,不但雷霆武士的数量多,而且战斗力更是普通骑士的十倍,甚至百倍。   但蛮族不同,他们才不理会这些呢!只要能达到目的,他们不在乎死多少人,也不会在乎这里有多少人防守。   近卫军团的营地离圣西斯堡只有五十公里的路程,就算是步兵,也可以在两个时辰内赶到,由于前线的战线吃紧,第一军团的部队也离这里不远,随时可以支援。因此虽然出现了狼人,菲格大帝并不担心京都的安全。   梅丁格尔则不同,他的知识更加渊博。蛮族并非是像人们想像那样的无知,他们不是野兽,而是拥有智慧的种族。   在蛮荒七族之中,只有狼人的体形同人类一样,除了他们的爪子之外,几乎无法在外表上区分他们。   狼族同时也是蛮荒七族中,战斗力最弱的一个种族,他们靠的是速度。一个狼族战士,由两名人类战士就可以挡得住,不像战斗力最强的巨人族,巨人族战士,甚至可以轻易的击败十倍的人类战士。   也正是这个原因,才令菲格大帝全力支援西方郡。别看巨人族的数量少,但他们的破坏力却是最大的。   西部战役,菲格帝国付出近六万将士的生命,将三万巨人战士全歼,这在菲格大帝的眼中,已经是一个辉煌的胜利了。   “报……圣城内发现大队蛮族,八座城门同时受到攻击。”   “报……圣城八座城门失守,近卫军团损失惨重。”   “报……雷霆会馆被围。”   “报……两万狼族正向皇宫而来。”   “报……”   第九章   一道道战报传来,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包括菲格大帝在内,谁也没有想到,居然有如此多的狼族进入了圣西斯堡。   从目前的战报上看,狼族的军队至少有五万以上,其中还夹杂著飞鹰族的部队。飞鹰族虽然数量不多,而且战斗力也并不是太强,可他们拥有飞行的本领,在战斗中,可以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陛下,皇宫侍卫队五千人、近卫军团一支纵队,已经登上内城墙,请皇帝陛下宽心。”侍卫总领大卫天空骑士上前说道。   天空骑士在整个菲格帝国的数量也极少,皇宫侍卫队虽然不适合野战,但他们的个人战斗力极强,全部由贵族担任,除了战斗力之外,还有对皇帝的绝对忠心。   大卫的报告刚刚结束,外面的战斗已经开始了,无数的狼人,凭借著他们比狼还敏捷的动作和速度,很快接近了皇宫城墙。   弩箭对他们的杀伤力很小,他们靠著灵活的动作、超快的速度,居然可以在箭雨之中闪躲,但皇宫的城墙给他们制造了很大的麻烦,狼人并不善于攀爬。   “请陛下入宫,这里危险。”梅丁格尔说道。   梅丁格尔一挥手,几名魔法师和几百名侍卫走了过来,在他们的保护下,将菲格大帝送入内宫,那里还有另一道防卫线,就算城墙失守,也可以坚持很长一段时间。   两位大公爵和宰相,也随著菲格大帝一起向内宫走去,奥斯曼四人则留在外面,今天的事情已经很让奥斯奥恼火了,居然还有蛮族攻城,正好同两个豹朋友,嗜血一番,出出心中的恶气。   狼族不善攀爬,皇宫侍卫个个武技高超,就算是在一对一的情况下,他们也并不会吃亏,因此狼族的进攻一时被阻挡在宫墙之外。   直到另一支部队的加入,情况开始发生了大的变化。一支不到一千人的部队,从天而降,那是飞鹰族,他们凭著飞行的本领,直接降落在皇宫的大门内,突然的袭击,让守护城门的几百名侍卫措手不及。   皇宫的城门被强行打开,狼人如潮水般的攻了进来。在雷霆武士的带领下,一队队的侍卫和近卫军团的士兵,不断的投入到争夺城门的战斗之中。狼人不会爬墙,因此几乎所有的力量都投在了城门处。   飞鹰族在损失了三百多名战士之后,成功的打开城门,马上退出了战斗。他们的数量太少,虽然战斗力强于狼人,但并不适合大规模作战。他们的主要任务是空中指挥和奇袭,城门打开,他们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在狼人不要命的攻击下,城门口处,双方的尸体堆集如山。人数较少的皇宫侍卫队明显落在了下风,如果不是城门口狭窄,面积有限,又有魔法师的支援、雷霆武士的带领,只怕早已经顶不住了。   就算是这样,皇宫失守也只是迟早的问题,后面越来越多的狼人拥进城门,而皇宫侍卫队的防线却越来越薄了。   奥斯曼和两只豹子,却是最为开心,能够放开手脚去杀人,让他们嗜血的心,暂时得到了一份满足。   死在奥斯曼黑刀下的狼族至少有一百多人,闪电豹的成绩则要更好些。黑豹的攻击力最差,但它却很聪明,一直紧跟在闪电豹的后面,有闪电豹为自己挡著,黑豹可以尽情的杀戮。   但局部的胜利,并不能改变战斗的结果。皇宫侍卫在一步步后退著,近卫军团的一支纵队士兵,几乎死伤殆尽。皇宫侍卫也伤亡了三千多,余下的人手,已经不足以形成一条有效的防御战线了。   越来越多的狼人冲进皇宫,如果不是雷霆武士挡在前面,他们早已经冲进皇宫里面了。二十名雷霆武士,牢牢的钉在一点上,一步不退,给狼族带来了大量的伤亡,同时也让他们的信心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狼人也是拥有智慧的,虽然要比人类差些,但他们也知道害怕,也懂得死亡,攻势被暂时顶住了,但时间应该不会太久。   两只豹子,在四处截杀著冲过防线的狼人,它们最为得意,任何一名狼族战士,都无法在闪电豹的打击下逃出性命,更何况闪电豹还可以不停的放出闪电魔法,远近齐攻,效果比雷霆武士还好。   奥斯曼则同二十位雷霆武士站在一处,他让鲍伯和云霓回到内宫,保护菲格大帝和两位大公爵,他自己则放开手脚,大杀四方。   一颗血红色的圆球,慢慢升到了空中,速度很慢,却很坚定,几位魔法师的魔法都无法挡住它升空。   “大家小心,有血族混进来了。”一位魔法师大声叫道,心里著急,却没有任何办法。虽然他知道血族的一些资料,但对于血族的血魔法却知之甚少。   血红色的圆球终于升到雷霆武士的上空,猛然间爆开,如同一团礼花一般,散成无数血红色的小点,落向雷霆武士的头顶。   魔法师们不断在雷霆武士的头上释放著各种结界,却只能让红点落下的速度变慢,无法完全阻挡它们。   没人知道它们到底有什么样的威力,但这样的东西,自然是不碰最好。可雷霆武士们必须紧守自己的岗位,在他们的面前,无数的狼族士兵正疯狂的进攻著。   两位雷霆武士操控著风的能力,试图将头顶的红点吹散,效果却很差,最多让它们偏离开一点,红点的数量极多,还是笼罩著全部的雷霆武士。   奥斯曼的眼睛最尖,一眼看到了狼族中一个特殊的家伙,他长得非常瘦,就像一根竹竿一样,两只三角眼,眼珠红如血,个头也比别人矮得多。刚才的魔法正是他放出来的,此时他正一步步的后退著,看来他就是所谓的血族。   距离太远,奥斯曼也无法杀掉眼前全部的狼族。奥斯曼一抬手,左手臂上的手弩射出了一枝弩箭。自从拿到这把小手弩之后,他还一直没机会真正试一次它的威力,正好用这家伙来作个试验吧!   几乎在奥斯曼抬手的同时,一枝纯钢弩箭已经出现在血族人的咽喉之上。血族人脆弱的身体,如何能挡住由蟒筋发出的钢箭,整枝弩箭,从他的喉咙上射了个对穿,同时还将他身后的一名狼人射死,才止住了劲力。   红点终于落了下来,每个雷霆武士身上,至少落下了几十个红点,除了开始一点点的痒痛之外,他们并没有感觉到任何的不适。   奥斯曼则根本没有感觉,那些红点落在身上,让他更加的嗜血了。看到红红的血水,奥斯曼狂怒的杀戮著,似乎要将全身的恼怒发泄出去,才会痛快。   狼人依然不知疲倦的进攻著,在每个雷霆武士的面前,都倒著上百具狼人的尸体。皇宫侍卫们,在雷霆武士的空隙间,努力的阻挡著狼人的脚步。   一刻钟之后,雷霆武士们的动作开始慢了起来,从不知道疲倦为何物的他们,居然感觉极度的劳累。以雷霆武士的身体来说,就算战斗一两天的时间,也不会如此的疲惫。   随著他们的动作变缓,狼人的进攻更加疯狂了,一次进攻,就在面积狭小的城门处投入了上千名狼人。   一名雷霆武士脚步慢了一下,四只狼爪在他的身上留下了深深的爪痕,同切拉里身上的爪痕一模一样。紧接著,更多的狼爪伸了过来,一瞬间,那名雷霆武士被狼爪撕成粉碎。   随著第一名雷霆武士倒下,越来越多的雷霆武士已经无力支持了,他们的身体,在血魔法的作用之下,越来越虚弱。如果给他们足够的时间,他们都有把握将身上的血魔法解除。可惜,他们没有时间,面对著如潮的狼人,他们甚至连呼吸的时间都没有。   在接下来的一刻钟里,又有十一位雷霆武士倒在狼爪之下,没有一个能留下全尸的。疯狂的狼人,将雷霆武士的身体撕碎之后,还要再咬上几口,这二十名雷霆武士,已经造成了他们上千狼人的损失,比所有皇宫侍卫加起来的还多。   远处的喊杀声更响了,从八座城门处,隐约可以听到攻城的声音,那应该是近卫军团的援军到了,可圣西斯堡的城墙雄伟而高大,就算狼人的防御人数不足,也可以挡住一段时间。更何况,前来支援的近卫军团,应该是不会带著攻城用具的。   雷霆会馆那边的声音也同样响亮,而且从声音上可以判断出来,已经有雷霆武士接近皇宫了,但就在离皇宫几条街的地方,那里的喊杀声更加响亮,而且很长一段时间,没能更进一步,看来雷霆武士也受到了强烈的阻击。   菲格大帝看到最后一名雷霆武士倒在狼族的包围之中,脸色一片惨淡,看著迈克尔公爵,因为他是军队的元老,对于战斗,比这里其他人更为熟悉。   “陛下,下令放万斤闸,让侍卫们进来,只能这样了。”迈克尔公爵沉声说道,雷霆武士的战死,已经让胜利没有太多的可能了。只能放下万斤闸,才可能守到援军到来。   皇宫内的近卫军团,一支纵队已经全部完蛋了,皇宫侍卫也只有不足两千人,魔法师差不多已经耗尽了魔力,雷霆武士又战死,皇宫内的护卫力量,已经被减到最低了。   “放万斤闸。”菲格大帝咬著牙说道。   万斤闸是皇宫内最后一道防线了,眼前的形势他看得很清楚,虽然皇宫内还有几道可以防御的地方,可人手不足,根本无法起到防御的效果。   万斤闸是由每块两万斤的巨石组成的,在皇宫内一个特殊的地方,可以将四周、顶棚、全部封死,只留下一道两人宽的缝隙。   开启万斤闸,表示著皇宫已经到了最后的关头。在这两人宽的缝隙里,狼人想要攻进来,是件非常难的事情了。   而且,菲格大帝手下还有两千人的皇宫侍卫,足以守住这里。只是皇宫里的其他人,就完全暴露在狼人的攻击之下,此时菲格大帝已经无力保护他们的安全了。   在血魔法的刺激之下,奥斯曼胸前的雷霆珠,热得发烫,只有不停的杀戮,才会让奥斯曼感觉好过一些。   他不同于那些雷霆武士,身体上的力量不但没有减少,反倒更加强大了。心中似乎有一把火,在不停的燃烧著,驱使他不停的挥出手中的黑色长刀。   左手臂上的弩箭,早已经射光了,奥斯曼根本没时间给它上箭,而且也不想使用弩箭了。它杀人的速度虽然很快,但上箭太麻烦了,虽然一次可以上十二枝弩箭,可还是不如使用黑刀杀得快。   黑豹已经很累了,从万斤闸的缝隙里钻了进去,趴在凌格的脚边,吐著红红的舌头,不停的喘息著。闪电豹则同奥斯曼站在一处,一道道闪电,划过夜空,将一个个狼族战士化作飞灰。   利爪之下,骨断筋折,闪电豹兴奋的两眼通红。这才是王者应该表现出的强大,无论是自己,还是奥斯曼。   奥斯曼不知道自己杀了多久,在天边开始出现一丝亮光的时候,皇宫外面迎来了第一支增援部队,以及几百名的雷霆武士。在他们的身后,最先冲进来的居然是第一军团的一支纵队。虽然他们的驻地比较远,可远超近卫军团的战斗力,让他们成为第一支勤王之师。   菲格大帝终于可以松口气了,虽然万斤闸的缝隙很小,只能容下两人,但他手边最后的两千名侍卫,也只余几百人了。   这是圣西斯堡近千年来,第一次大规模的战争,也是第一次被侵入城内作战。虽然以胜利告终,却凄惨无比。   雷霆会馆,用雷霆武士强大的战斗力,再次证明了雷霆武士是无敌的。魔法公会,也向世人证明了,在大自在神离去之后,神殿仍然拥有著大自在神所赐予的神奇力量。   入侵到圣西斯堡的蛮族,共计有狼人六万、飞鹰族三千、血族十名。一万两千名狼人逃生,飞鹰族死伤一千五百名,血族六人送命。   近卫军团付出了八支纵队,四万人的代价。第一军团死伤五千人,皇宫侍卫只活下来不足两百人。   雷霆会馆同样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三百四十五位雷霆武士和一百二十位未来武士战死。这是雷霆会馆有史以来,损失最为巨大的一次,但他们用四百多人的代价,留下了两万名狼族战士、一千名飞鹰族战士,和五位血族法师。这样的战果,也足以让所有的帝国赞叹不已了。   至于平民的伤亡,已经没人去理会了,被蛮族攻入城内,死上十万八万人都算是最平常的事情了。在北方、西方、东方三郡,被攻破的人类城市,往往会整个屠城,因此圣西斯堡平民的损失,根本不算什么。   “为什么?为什么?!谁来告诉我,为什么蛮族居然可以混进圣西斯堡?!而且居然有六万多人,谁来告诉我?!”震怒中的菲格大帝,无人敢注视他的眼睛,菲格大帝的眼睛里在喷著火。   “陛下,相信是前些天,圣西斯堡为庆祝西方战役的胜利举行狂欢舞会,他们才有机会混进京都的。”警备部长战战兢兢站出来说道。   “是吗?六万人啊!整个圣西斯堡才有八十万人口、不足四万的军队,居然可以混进来六万蛮族?你这个警备部长是怎么当的?”菲格大帝的声音忽然平静了下来,谁都知道,陛下动了真火,只怕这位警备部长大人是大大的不妙了。   “陛下……当时人潮太多了,从四周的城镇里,都有大批的人潮进入京都……”   “当然,会有很多人来,那是当然了。西部战役是我们人类在第二次蛮族战争中,首次取得胜利,当然会有很多人。但你如何解释有六万狼人混进来?十二万只狼爪子,你们警备部的人全是瞎子吗?”菲格大帝怒吼道,手中的镇尺飞了出去,重重的砸在警备部长的头上,血顺著脑门流了下来。   警备部长大人跪在地上,任由血水流下,不敢动弹分毫。这样的失职,就算他掉一百次脑袋,也不足以洗清他的罪刑。   “我的宰相大人,警备部是由你负责的,你来给我解释一下吧!”菲格大帝有些疲惫的说道。   “陛下,这完全是警备部长的问题,下官已经多次警告过他,在狂欢舞会期间,一定要小心严防。当然,下官也同样有罪,下官没有想到,蛮族居然可以越过战线,进入到中央郡来,更没有想到,他们居然如此大胆,竟敢混进圣西斯堡,请陛下责罚下官的失职。”维丝特公爵跪在地上说道。   “先下去吧!让我好好想想。”菲格大帝两手紧紧的按著头说道。   的确,这样的事情谁会想到呢?不要说宰相和警备部长,就算是他自己,也从没想到过,蛮族居然可以越过战线,混进圣西斯堡来。   可他们是如何越过战线的呢?按迈克尔公爵的预测,巨人、聚甲和利爪三族,应该拥有相同数量的援军,可一个月过去了,援军并未出现。他一直怀疑迈克尔公爵的判断是错误的,可现在,却有六万多蛮族,居然进到圣西斯堡来。   虽然这样的数量,同迈克尔公爵预测的援军数量还有些差距,但谁知道蛮族是否还有其他的部队?   第十章   鲍伯离开之后,奥斯曼的心情依旧很好。整夜的杀戮,将他心底所有的烦恼扫荡一空。   此时,他正悠闲的坐在竹林里,同两个豹朋友聊天呢!   虽然没能游览京都的圣景,但奥斯曼并不遗憾,他更喜欢山林的幽静,以及那充满危险的气息。京都里,最缺少的就是这些。听说自己的封地很不错,虽然面积不大,却有很多的山林,奥斯曼几乎等不及了。   外面还很乱,虽然蛮族已经被杀退了,但到处都是尸体,有蛮族的,更多的却是人类的。不过奥斯曼并不在意这些,谁死谁活,同他的关系并不大,只要与他有关系的人没死就行了。适者生存,那本就是大自然的法则,奥斯曼对此深信不疑。   这已经是战后的三天了,奥斯曼一直在思索著。自己到底算不算是雷霆武士呢?雷霆珠中读出来的信息告诉他,自己的确是一名雷霆武士,而且还是最原始的雷霆武士,一位不被雷霆会馆承认的雷霆武士。   可奥斯曼总是感觉缺少了点什么,在雷霆珠中,每位接受雷霆珠的武士,都有自己非常详细的经历和经验流传下来,但唯独少了第一代传人──马格夸斯特的所有经历。无论奥斯曼如何努力去寻找,却总是无法找到其中的关键所在。   奥斯曼知道,自从接受雷霆珠之后,经常会冒出一些连自己都听不懂的话来,那一定是代表著某种意义,可他却完全无法领悟。他也试著向几位学识渊博的人请教,他们更是目瞪口呆,不知所云。   皇家藏书馆内,有很多的秘本,其中记载著鲜为人知的历史,也包括一些千奇百怪的东西。可同样,也无法为自己解惑。   除此之外,奥斯曼还发现自己的另一项不同之处,他不怕魔法。不仅仅是闪电豹的闪电魔法,奥斯曼还请云霓试过许多其他的魔法。虽然云霓只是个见习魔法师,魔力还很弱,但她有一位很了不起的老师,因此她可以使用的魔法倒是不少。   可无论哪种魔法,当打击到奥斯曼身上的时候,都会变成一股奇特的力量,增加到他的身体上,不但不会对他造成任何的伤害,反而会增添他的力量。当然,这种力量只是暂时的,当奥斯曼使用过之后,它就会慢慢的从他体内消失掉。   无论如何,能够魔法免疫,总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奥斯曼对于这样的变化,还是满开心的,只是他心里还是没有把握,当魔法的强度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自己是否还能如此?如果不是,那对自己来说,就绝对不是件好事了。   一个人,如果习惯了不惧怕魔法,当有伤害的魔法来临的时候,他同样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   风稍稍的吹起,竹叶“沙沙”的摇动著,奥斯曼开始想家了,真正属于他和黑豹兄弟的家。   人类的世界里,有著太多的诱惑,也同样有更多的血腥。   人们总是习惯于鄙视野兽的血腥,事实上,人类本身,远比野兽要野蛮千万倍。蛮族战争也许可以说是件不得已的事情,可学习过历史的奥斯曼知道,就算没有蛮族战争,人类同样血腥。   人类不但野蛮的对待所有的异类,同样也野蛮的对待同类。人类似乎永远也不知道满足,同人类相比,野兽太容易满足自己了,只要能吃饱,绝对不会多杀一只动物。   蓦的,一只百灵鸟飞进院子之中,站在一株竹箭上面,歪著头看著奥斯曼,一副很神气的样子。漂亮的羽毛,在阳光下,闪耀著一层金光。   奥斯曼同样看著百灵鸟,可以自由飞翔的动物,总会让地下爬行的动物羡慕。两只豹子也同样如此,闪电豹虽是豹中的王者,可同样无法飞翔。   “你是奥斯曼?”百灵鸟突然张嘴说道。   奥斯曼愣住片刻,会说人话的鸟?在奥斯曼的印象中,可从未听说过这种鸟。   “你到底是不是奥斯曼?”百灵鸟似乎有些不耐烦,催促奥斯曼回答它的问题,像是高高在上的王者一般。   “我是。你会说话?”奥斯曼傻傻的点点头,他发现自己的学识实在是太浅薄了,居然不知道有一种鸟是可以说人话的。   “那就好,跟我来吧!有一个人想见你。”百灵鸟说道,似乎松了一口气的样子。   “你是特意来找我的?谁想见我?”奥斯曼奇道,一只鸟,居然是为了找自己,才来到这个院子里,真是太奇怪了。   “见到就知道了,我有点累了,快走吧!”百灵鸟对奥斯曼的拖沓很是不满,它的声音娇柔,非常动听。   “好的。”奥斯曼站了起来,无论是谁,能够拥有一只会说话的百灵鸟,都有足够的资格让自己跑一趟,见识一下这位奇人。   “快点,我很累的。”百灵鸟说道。   “没问题,你先走,我能跟得上。”   奥斯曼紧了紧腰带,他对自己的速度还是很自负的,两只豹子朋友的速度则更快。不过,跟随一只鸟,这样的经验他还从未有过。   奥斯曼跟在百灵鸟的后面,翻过院墙,穿过小巷,不知不觉间,已经走出了圣西斯堡。   眼前是一片树林,密密的松针树,散发著一阵阵松香,奥斯曼的心情更好了,每当他更接近大自然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畅。   两只豹子,也有些激动,特别是闪电豹,它已经有段时间没看到树林了。用著比奥斯曼更快的速度,它率先冲进了密林深处,仰首长啸,抒发著满心的喜悦。   “就是这里吗?”奥斯曼停下脚步,看著不远处,站在松枝上的百灵鸟,此时显得有些委靡,真的像累极了。   “没错,就是这里。”声音从另一个方向传来,如同百灵鸟一样轻柔。   “魔法师?”奥斯曼看到了那个人,一个很年轻的少女,一身黑色的魔法师长袍,显示著她的身分。   “是的。”少女魔法师点头应道,从树上飘了下来,奥斯曼甚至感觉不到她身边有风元素流动,显然,这位魔法师虽然年龄不大,但魔法造诣却相当的高深。   “是你找我?不是它。”奥斯曼已经明白了,真正要找自己的,并不是什么百灵鸟,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会说人言的鸟存在,一切都是这个少女魔法师在搞鬼。   “当然,它在魔法刺激下,太累了,只要休息一下就好了,请不必担心它。”少女魔法师轻轻皱了皱眉,他看出奥斯曼的不满。   “那就好。”奥斯曼的表情明显放松了很多,看来他并不介意被骗到这里,看到两只豹子如此喜悦,已经值得走这一趟了。更何况,对于这样的环境,奥斯曼本人也相当的满意。   “我叫米歇尔.维丝特,我老师是可利亚魔导士。”少女魔法师很平静的介绍著,两眼却紧盯著奥斯曼的脸,似乎想从他的脸上找到些什么。   “哦,我叫奥斯曼.郝斯特,帝国伯爵。”奥斯曼礼貌的回应著,却没想想,人家既然将他找到这里,自然早已经清楚他的一切。更何况,奥斯曼似乎忘了她的姓氏。   “你是个奇怪的人,如果不是蠢得无可救药,就是聪明过头了,你是哪一种呢?屠龙勇士先生。”米歇尔平静的问道,至于她在想些什么,就没人知道了。   “我们是否第一次见面?”奥斯曼问道。   “当然,绝对是第一次。”米歇尔点头应道。   “但你对我似乎并不礼貌,我看得出来,米歇尔小姐出身于贵族家庭,相信应该清楚应有的礼仪的。”奥斯曼冷冷的说道。米歇尔无疑是一位漂亮的小姐,可这并不能作为她不礼貌的借口。   “第一、我是帝国两大魔导士之一的可利亚魔导士的唯一弟子,就算你是屠龙勇士,我这样对你说话,也算不上不礼貌。第二、你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姓氏,维丝特这个姓氏,在帝国并不多见。”米歇尔也同样冷冷的说道。   “魔导士很了不起吗?为什么我总能见到?真是奇怪。”奥斯曼摇了摇头说道,原来整个帝国只有两个魔导士啊!那天晚上,坐在菲格大帝身边的人,好像也是位魔导士。   “帝国只有两位魔导士,你说他们是否很了不起呢?”米歇尔的眼睛里开始有些冒火了,同这个人说话,感觉太累了。   “可屠龙勇士,在整个大陆只有我一个,我是否可以说,我更加了不起?”奥斯曼毫不谦虚的问道。   “好吧!就算你很了不起,别忘了我的姓氏。”米歇尔沉默了一会说道,她发现自己同奥斯曼斗嘴居然输了,平时的伶牙俐齿,面对奥斯曼这个看起来什么都不懂的人,却一点也用不上,顿时生出一种有力无处使的感觉。   “你已经提醒过了,我对你的姓氏没兴趣。”奥斯曼摇摇头,名字只是个记号,叫什么有关系吗?闪电豹身为豹中的王者,可它同样没有名字,无论是闪电豹本身还是奥斯曼,并不认为它没名字有什么不好的地方。   “你不会忘记切拉里.维丝特吧?”米歇尔气愤的说道,本想给奥斯曼一个下马威,没想到自己差点被他气死。   “你是说宰相的儿子?我记得,他让狼人打死了。”奥斯曼点头说道。   “如果不是你,他根本不会死。”   米歇尔两眼通红,似乎还带著一丝泪光。她将两手同时抬起,十几道冰刃飞向奥斯曼。以她的骄傲,这还是第一次不打招呼就出手攻击敌人,奥斯曼实在是让她太生气了。   奥斯曼没有躲闪,这种小型的魔法,除了给他增加些力量之外,还有不同的感受,每一种都很舒适,因此他很愿意接受这样的服务。毕竟魔法师的数量是有限的,并不是总能接受到闪电之外的魔法服务。   十几道冰刃,几乎不分先后的击打在奥斯曼的身上,从这就可以看得出来,米歇尔的魔法造诣的确相当高深。   魔力很强,冰刃这种低级魔法,从米歇尔手中发出,其魔力同云霓发出的中级魔法不相上下。奥斯曼半闭著双眼,体会著魔法进入身体后的那种快感。一股清爽传遍全身,冰刃的魔力,不但增加了奥斯曼的力量,而且还起到了相当好的镇定作用。   “很不错,再来一点热辣的。”奥斯曼舒服的说道。   “你……”米歇尔脸色一变,她从没有见过有如此化解魔法的,奥斯曼的身上一定拥有吸收魔法的物品,否则不会是这个样子。   对于魔法知识,米歇尔了解的非常多,从小跟随在大魔导士可利亚的身边,学习魔法已经有十多年的时间了。   如果奥斯曼身上有防御魔法的铠甲,魔法之间相撞,会发出不同的光线,来抵消自己发出的冰刃,可奥斯曼身上什么样的光线也没有,冰刃到了他的身上,是突然间消失的。   那只有一种可能,奥斯曼身上带著高级魔法水晶之类的魔法吸收物品,并且他本人也非常精通魔法,才会如此化解自己的冰刃。   能够作到这一点,不但要有好的魔法吸收物品,而且还要有高级魔法师以上的实力,看来父亲说的话有错误,而且还是极大的错误。   刚刚见到奥斯曼的时候,米歇尔就感觉不对劲,只是当时她还处在愤怒之中,并没有想太多。此时,她却可以从奥斯曼的身上,感觉到强大的魔法波动,那股魔法波动是如此的强大,甚至可以同自己的老师可利亚魔导士相媲美了。   对方居然是魔法师,而且还是魔武双修?这根本不可能,谁都知道,拥有魔法师的体质,就不会有人放弃成为一名魔法师,而魔法师的体质很弱,地行龙又有魔法免疫的能力,因此屠龙勇士绝对不可能是一名魔法师。   地行龙是所有魔法师天生的克星,好在地行龙这种生物是极难见到的,否则魔法师差不多都可以去自杀了。就算是强如可利亚这样的魔导士,他那强大的魔法,也不会对地行龙起任何的作用。   地行龙?屠龙勇士?一个念头在米歇尔的脑海里形成,不过那不太可能啊!历史早已经告诉人们,地行龙的鳞甲是坚硬无比的,任何方法,也不可能制作出一件龙鳞甲来。   可奥斯曼如此从容的化解了自己的魔法,虽然仅仅是个低级魔法冰刃。如果他身上真的有一件龙鳞甲,自己想要给哥哥报仇的想法只怕要落空了。   找这一片美丽的森林,就是让那只可恶的闪电豹暂时离开奥斯曼,这样自己才有机会下手。米歇尔对自己的魔法造诣,有足够的自信,连老师都承认,她是个难得的魔法天才,但她还没有狂妄到认为自己可以斗得赢闪电豹。   在人类之中,从未听说过魔武双修这种事情,但在猛兽之中,却不是什么新鲜事。大陆上的四大凶兽,其中的魔狼和闪电豹,都拥有魔法天赋,虽然它们释放的魔法是单一的,却更快捷,不需要咒语,更不需要向大自在神虔诚的祈祷。   “龙鳞甲?你身上有龙鳞甲?”米歇尔终于忍不住问道。   “龙鳞甲?没有,那东西太硬了,我试过,我的黑刀根本切割不开,如果有更好的刀,我倒愿意弄一件来。”奥斯曼摇头晃脑的说道,他的确很喜欢地行龙的鳞甲,那东西刀枪不入,的确是制作铠甲的好材料。可惜没用,它实在是刀枪不入,甚至还水火不侵呢!根本没有任何办法,用龙鳞来制作一副铠甲。   “哦,你是切拉里的姐姐还是妹妹?”奥斯曼猛然醒悟道,他们都姓维丝特,应该是亲威关系,原来是找自己麻烦的,可她不找狼人的麻烦,为何要找自己呢?杀死切拉里的,是狼人,这谁都知道啊!   “他是我哥哥。”米歇尔说道,一大串火球从她的手中飞出,直扑奥斯曼,刚才的攻击虽然无效,但她并不准备放弃。   “哦,你是他妹妹啊!狼人现在不知道跑到哪去了,需要我帮忙问问吗?”奥斯曼看到火球,马上半闭上双眼,等待著那种舒适的感觉来临,他根本没想过,如果自己不是如此的特殊,这串火球,还有刚才的冰刃,都足以杀死他许多回。   “真舒服,最好再来点闪电,那种混合的魔法最让人舒服了。”奥斯曼喃喃自语道,全身尽量放松,让自己沐浴在魔法能量之中。   “你……”米歇尔发现,这个人真的不怕魔法,而且看他的样子,完全是在享受,而不是在用魔法物品吸收魔法能量。   为了试验奥斯曼到底是用什么手法来吸收走自己发出的魔法能量,米歇尔决定下重手,如果连这个都不行,那自己根本没有资格给哥哥报仇。   “伟大的大自在神啊……烈炎流星雨……”米歇尔花了足足一刻钟的时间,终于完全了这个大型魔法,如果奥斯曼真是她的敌人,只怕她已经死去千百回了。   自从米歇尔开始闭目念咒语开始,奥斯曼就忐忑不安起来。他知道,米歇尔一定在使用一个威力强大的魔法,他不知道应该怎么作。   从心底讲,他非常想试试,自己是否可以承受这样大型的魔法。然而,理智却告诉他,小魔法虽然会让他感觉很舒服,但对于那些能量巨大的魔法,他不应该用自己的身体去作试验,那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奥斯曼一直犹豫了一刻钟,直到米歇尔的魔法全部完成,他也没有想好,自己是应该躲开,还是继续承受魔法带给他快感。   一道流星从天而降,此时就算他想躲闪,也已经来不及了。一股灼热的能量,从头顶贯穿奥斯曼的全身。   这比起火球来,不知道要巨大多少倍的能量,并没有给奥斯曼造成任何的伤害。不过奥斯曼也并不好过,同他想像的不同,这股能量,的确可以让他感觉自身力量的强大,却有些太过强大了。   当第二、第三颗流星击中奥斯曼之后,他的身体似乎有些无法承受巨大的能量侵入,全身开始燥热难当。奥斯曼觉得自己需要发泄,痛快的发泄,才能让身体里巨大的能量散发出去。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道理,他却知道,如果不能发泄出去,自己就会被活活的胀暴。   挥动拳头,奥斯曼用肉眼几乎不可见的速度,在树林里来回游动著,挥手之间,一棵棵巨大的松针树,从中间被一拳打断。奥斯曼甚至感觉不到拳头打在树杆上的感觉,只知道,每挥出一拳,身体里的压力就会少上一分,他就会感觉更舒适一些。   无论奥斯曼的身形有多快,流星雨依然准确的击中他的头顶,一颗接一颗,带著巨大的能量,充入奥斯曼的身体之中。   发泄的速度,远远跟不上能量充入体内的速度,一会的功夫,奥斯曼满脸胀红,两眼外突,速度更快,拳头更重。   在他快要支持不住的时候,胸口突然传来一股清凉,似乎突然出现了一个小口子,虽然口子不大,但身体内充斥的能量,却找到了一个新的出口,不停的向那里涌去。   奥斯曼的脸色好了许多,他可以明显的感觉到,那是来自胸口处的雷霆珠,它自己开了一个口子,允许那些能量进入。或者说,根本就是它在吸引著那些能量,进入到它里面。   口子虽然很小,但巨大的能量却可以顺利的通过。一会的功夫,身体内的魔法能量被雷霆珠完全吸收后,天上的流星雨已经稀落了很多,可雷霆珠似乎并不满足这点能量,甚至开始吞噬著奥斯曼本体的力量。   仅仅几息之间,奥斯曼感觉自己要被雷霆珠吸干了,全身无力,甚至连站立都很困难。雷霆珠在他体内颤动了几下,似乎已经发觉奥斯曼的不妥,一股柔和的力量,从雷霆珠的开口处传了出来,不但马上补足了奥斯曼失去的力量,甚至还更多。   “不错,挺刺激的,还有没有更厉害的魔法?”奥斯曼抬起头,感觉非常舒适,他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力量变得更加强大了。   “怪物……你是怪物……”米歇尔尖叫著,转身就跑,甚至忘记了,她是一魔法师,可以使用飞翔魔法,那样的速度远远快于奔跑。   如果有人正面击败了米歇尔,她不会感觉到吃惊,虽然在大魔导士门下学了十多年,又被称为魔法天才,可她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高手,能战胜她的人,还大有人在。   那根本不算什么,失败并不可耻。但眼前发生的一切,已经不能用常理来推断了,哪怕是自己的老师在,只怕也无法解释眼前发生的事情,那只能用怪异来形容。   奥斯曼,那个所谓的屠龙勇士,居然将魔法吃掉了。那可是烈炎流星雨啊!就算是可利亚魔导士,也必须放出结界,再闪躲,才可以解决掉如此大型的魔法。   但奥斯曼作了什么?他居然硬接了烈炎流星雨,而且还像发疯一样,将上百棵大树砸断,最后还像一个尝到甜头的小孩一样,让自己再放一个更大型的魔法?大自在神,是否可以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   “怎么跑了?好奇怪啊!”奥斯曼看著米歇尔远去的背影,喃喃自语道。   没有理会远去的米歇尔,奥斯曼看了看被自己击倒的大树,叹了口气,摇摇头,将所有的不快甩到一边。   这样的树林,真是个不错的地方,不但两只豹子喜欢,奥斯曼也深深的喜欢上这里。   在同两只豹快乐的玩耍之余,奥斯曼总感觉自己似乎有些不一样了。那不是肉体上的变化,也不是精神上的变化,总之就是有不一样的地方,可他一时之间却无法发现变化在哪里,这可真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情。   好在奥斯曼很单纯,思想简单,对于那些他一时间无法明白的事情,绝对不会去死钻牛角尖。   他知道,总有一天,他会明白一切,明白一切现在他不明白的东西。   爱莉公主的光临,令所有的人都很意外,只有奥斯曼明白,自己三天没去皇家藏书馆,这位美丽而纯洁的小姐,已经开始想念闪电豹了。   黑豹兄弟对这位小姐没什么看法,懒洋洋的躺在阳光下。看到爱莉公主的光临,闪电豹站了起来,友好的表示它的欢迎。   奥斯曼也不得不站起身来,作为一名伯爵,他现在实在是不成样子。赤裸著上半身,同两只豹子一样,仰躺在竹林边晒太阳,实在是有失贵族的体统,虽然他并不在意这些。   “奥斯曼,最近忙些什么?”爱莉公主抱著闪电豹的大头,一边抚摸著它身上如同缎子般的皮毛,一边看著奥斯曼问道。   “尊贵的公主殿下,这些天懒得动弹,一直在晒太阳。”奥斯曼一边穿衣,一边回答道。他发现,爱莉公主似乎并不介意他的装扮,包括他赤裸的上身。她的眼睛依然清澈无瑕,也许一切在她的眼里,都是一样的纯真。   “你在等著上前线是吗?我知道,男人都喜欢上前线。”爱莉公主故作老成的说道,可惜她的眼睛告诉所有的人,她依旧纯真。   “是的,除了上前线,我还能做什么?”奥斯曼一点也不想隐藏自己的想法,他的确想上前线,尽快将那些可恶的蛮族打回老家去。对于他而言,让他无法回到封地的所有人,都是可恶的。   “为何你喜欢上前线?你喜欢杀人吗?那样能让你得到快感?”爱莉公主一连串的发问,作为一名公主,无论是言行,都有一定的规范,只有在这里,她才可以问出一些作为公主不应该问的问题来。   “不,我不喜欢上前线,我想回到我的封地去,或者去北方郡的山林之间,都是不错的选择。可有那些蛮族在,我回不去,我哪都回不去,因此我要杀光他们。”奥斯曼恶狠狠的说道。   “原来这样,你真可怜,家被蛮族占领了。”   爱莉公主的话,让奥斯曼有些泄气,自己可怜吗?为何他感觉不到?蛮族的确是占领了他的家,可那并不是阻止他回家的理由,如果他还同黑豹兄弟在一起,他才不会理这该死的蛮族战争。除了黑豹兄弟,他现在还有许多的朋友、亲人。   “你上前线打仗,还要带著它们吗?”爱莉公主有些不舍的问道,她知道,闪电豹的能力,绝对比得上一个雷霆武士,有这么好的帮手,奥斯曼没理由不带著它们。   “应该是吧!”奥斯曼点了点头。与爱莉公主所想的不同,奥斯曼并不指望它们帮自己打仗,因为在万马军中,一个或者数个雷霆武士,并不能起到决定胜负的作用。   闪电豹不同于黑豹兄弟,它是豹中的王者,自然有一股王者般的傲气,虽然它同爱莉公主很要好,可它一旦发起怒来,爱莉公主绝对拦不住。   闪电豹在四大凶兽里排名第二,也的确有它骄傲的本领。可在人类社会中,别说是闪电豹,就算是地行龙闯进来,也一样会被消灭掉──人类社会,是最容不下异类存在的。为了闪电豹的安全,奥斯曼不得不将它们带在身边,那样才更安全些。   “不过你只怕没机会上前线了。”爱莉公主笑了起来,眼里闪烁著快乐的光芒。   “为什么?”奥斯曼吃惊道,他一直在等待著出发的命令,早一刻打败蛮族,就能早一步带著豹子回到家乡。   “战局发生了变化,第一军团的十支纵队在今天早上已经出发了,目的地是北方郡。”爱莉公主说道,这是今天早上,她在宫中得到的消息。   第六集 狼王之战   第一章   “北方郡?那里不是有第三军团吗?第三军团已经全部开过去了,难道还无法阻止聚甲人的攻势?”奥斯曼奇道,虽然他的消息远不如爱莉公主来的灵通,大体上还是知道的。   “在十天前,北方郡的聚甲人得到了支援,十万新的聚甲人出现,第三军团损失惨重,不得不将第一军团提前调上战场。”爱莉公主皱了皱鼻子说道,她不喜欢战争,战争代表著血和火,代表著死亡和灾难。   “还好,不是还有十支纵队嘛!看来还是有机会的。”奥斯曼勉强笑了笑说道,第一军团十支纵队的支援行动,他居然一无所知。   “不,第一军团其他纵队,都不会离开京都。”爱莉公主笑道,这回奥斯曼是走不了,只要他走不了,闪电豹自然也不会离开。   “为什么?”奥斯曼一脸的不解,第一军团可是菲格帝国所有军团中最精锐的一支,怎么可能不用在关键的战场上。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前几天的京都事件,近卫军团损失惨重,已经没有足够的力量保护京都和皇室的安全了,只能由第一军团来担负起这个责任。”爱莉公主说道。   奥斯曼低下了头,的确,京都事件中,近卫军团损失了八支纵队四万多人,几乎是半个军团损失掉了。而到目前为止,还不知道狼族是如何进入到圣西斯堡的。   当然,以狂欢舞会为借口,想混进城还勉强可以,但他们是如何绕过前线,通过整个中央郡的,这就值得仔细的研究了。如果再有类似的事件发生,凭近卫军团,已经不足以守卫京都了。有雷霆会馆在,京都最终还会被保留下来,可皇室的安全,以及几十万百姓的安危,则不是一两千雷霆武士可以保护得了的。   “唉……”奥斯曼叹了口气,看来一时半会是休想离开京都了,这可真是一个坏消息,甚至比听到蛮族进攻还要糟糕,因为那些蛮族总是要进攻的。   “奥斯曼,我又来了,可以见个面吗?”那只百灵鸟飞进竹林,看著奥斯曼问道。   “咦?米歇尔,是你吗?”爱莉公主惊喜的问道。   “爱莉公主?爱莉公主?你怎么在这里?”百灵鸟露出惊讶的表情。   奥斯曼实在想不出,一只鸟居然可以有如此丰富的表情。当然,他知道,这只百灵鸟,只是米歇尔靠魔法作为媒介用的,事实上,这只鸟看到和听到的一切,就等同于米歇尔本人看到听到的一样。   “是我,太好了,米歇尔,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为什么不来找我?”爱莉公主凶巴巴的问道,可她的眼里满是笑意,依然纯洁。   “刚回来几天啊!本来打算今晚去找公主殿下的。”米歇尔说道。   奥斯曼知道她在说谎,她已经回来一段日子了,至少她在找到自己之前,就已经回来一段时间了。   “你认识奥斯曼吗?你的消息好快啊!”爱莉公主问道,她并没有怀疑米歇尔的话,事实上,她从不怀疑任何人说出的话。   “见过一次。”米歇尔有些迟疑的说道,不过她知道,尽可能的不欺骗这位纯洁的公主,虽然身在皇宫,可天下间,没有任何人的心灵,比爱莉公主更为纯洁。   “米歇尔,别用魔法说话了,你快进来,介绍你见见两位新朋友。”爱莉公主笑著说道,作为公主,从小到大,她的朋友极少,米歇尔正好是同龄人,也最谈得来。   “好吧!我马上就来。”米歇尔说道。   那只百灵鸟慢慢的飞走了,一会的功夫,米歇尔从空中飘了过来,这次她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位魔法师。   “米歇尔,这是闪电豹,这是黑豹,看它们多漂亮,而且很友好哟!”爱莉公主献宝似的介绍道。   两只豹子同时站了起来,凭借猛兽的灵性,它们明显感觉到米歇尔对奥斯曼的敌意。因此,它们也毫不客气的露出了威胁的目光。   “不要这样嘛!她是我的朋友,你们不要欺负她哟!她可是魔法师,很厉害的。”心地纯良的爱莉公主,也感受到了两只豹子的敌意,虽然她不明白为什么,却不停的在劝解著。   两只豹子盯著米歇尔看了好一会,才慢慢的趴在爱莉公主身边,可依然不时的扫视她。野兽是敏感的,米歇尔终于体会到了。   “我在外面看到威廉王子的车了,他是同你一起来的吧?”米歇尔问道。   “是啊!那小家伙,非要吵著来,我也没办法,只好带他来这里了。现在应该在前院,同两位大公爵聊天吧!”爱莉公主一谈起弟弟,就有些不满。   “不会吧!他居然真的同传说中一样,就像个小老头吗?”米歇尔问道,关于这位威廉王子,在整个菲格帝国,也算是非常有名气的人物了。   “没错,比传说中还要厉害些呢!”爱莉公主笑了笑说道,接著扭头对奥斯曼说道:“奥斯曼,威廉一会可能来这里看你,不用在意的,他就是那个样子,就把他当六十岁好了。”   奥斯曼无所谓的点点头,对他而言,王子是六十岁还是十六岁,根本无关紧要。今天听到的消息实在不怎么样,看来自己想要出征,没什么机会了,这可真是件糟糕的事情。   “两位尊贵的女士日安,奥斯曼伯爵,久闻你的大名了。”威廉王子说道,同时按最标准的皇家礼仪,坐在侍卫搬来的椅子上。   奥斯曼仔细的打量了一下,威廉王子应该很年轻,至少爱莉公主叫他弟弟。可看他的样子,倒很像是爱莉公主的哥哥呢!   再看他古板而标准的礼仪动作,奥斯曼已经完全明白,为何大家称他为老头了。   “奥斯曼伯爵,很高兴能在这里见到你,还有幸见到闻名天下的闪电豹。”威廉王子用标准的皇族语气说道,一丝不苟,任谁也挑不出一点的毛病来。   “威廉王子,您今年多大了?”   奥斯曼问的有些不太礼貌,因此威廉王子皱了皱眉,似乎对此有些不满。   “他十六了。”爱莉公主回答道,看著弟弟像个小老头一样说话,她实在感觉难受。还好自己是他的姐姐,如果是他妹妹,只怕得天天被他训斥。   “我亲爱的二姐,爱莉公主殿下,我认为您应该多花些时间,学习一下如何去治理国家。”威廉王子说道。   “算了,谁理你。”爱莉公主说完,又开始抱著闪电豹玩了起来,她可不想同弟弟吵,没人可以吵得赢他,别看他年轻小,可大道理实在太多了。   “奥斯曼伯爵,本王很高兴帝国出了一位屠龙勇士,希望我们能够交个朋友。”   威廉王子一副不耻下交的样子,奥斯曼看得直皱眉,他真的很不习惯同这样的人交往。   “当然,如果您愿意的话。”奥斯曼随口应道。   “本王今天带来了两个新消息,同两位大公爵已经谈过了,现在想听听我们屠龙勇士的看法。”威廉王子说道。   “哦?什么新消息?”爱莉公主问道,她知道,别看自己的弟弟才十六岁,可他对帝国的关心,却不下于任何一位大臣,甚至不低于自己的父亲菲格大帝。   “按蛮族战争的公约,天朝帝国的王子,斯帝亚.博格殿下,带著两个军团,已经到了中央郡。”威廉王子说道。   三人同时点了点头,这是一个好消息,目前菲格帝国能调动的部队,差不多都已经开到前线了,目前中央郡虽然还有十万左右的军团,可必须保护圣西斯堡,已经无力再派出援军了。天朝帝国的军队,虽然在战斗力上,不如菲格帝国的军团,可两个军团二十万人马,也算是一个极大的助力了。   “另一个消息是,狼族、飞鹰族、血族、驱兽族,四个蛮族同时在东方郡出现,并且冲破了南方军团的阻挡,进入了南方郡。”威廉王子一脸严肃的说道。   “什么?他们有多少军队,目前的情况如何?”奥斯曼惊叫一声问道。迈克尔公爵,还有自己的封地,都处在南方郡。布郎公爵的封地已经被聚甲人占领,看来南方郡的情况也不太妙。   “狼族十六万、飞鹰族一万、血族一千、驱兽族三千,目前情报上显示是这些,但这已经是五天前的情况了,也许明天还会接到新的情报。”威廉王子说道。   奥斯曼发现,菲格帝国的情况真的很不妙,利爪族的进攻,已经让东方军团和第二军团的全部人马无法动弹,现在又出现了四个蛮族,而且数量有十多万人,凭南方军团,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挡住他们前进的脚步。   天朝帝国的援军来的真是时候,可据奥斯曼所知,天朝帝国和菲格帝国的关系一向不是很好,两个帝国是大陆上最强大的帝国,虽然无法吃掉对方,可经常会发生一些小磨擦。   这次蛮族战,却帮了天朝帝国的大忙。菲格帝国的八个军团,八十多万人马,全部被蛮族缠住了,而且损失相当大。虽然在蛮族战争期间,所有的国家都会遵照蛮族战争条约来行事,可战争之后呢?   天朝帝国一共有十个军团,在数量上本就多于菲格帝国。虽然他们的战士不如菲格帝国精锐,可他们的武器装备、后勤保障能力,却要比菲格帝国强很多。   两国接壤的面积很小,只有西方郡的几处山口,这样的地形对双方都有利,因此才保证了两个帝国的平安,否则早有一方打过去了。   “父王有什么打算?”爱莉公主问道,虽然她并不关心国事,可像这样有可能亡国灭种的事情,她还是会问一下的。   “父王准备将二姐嫁到天朝帝国,用和亲的手段,来保证斯帝亚王子真心帮助我们抵抗蛮族。”威廉王子说道。   “让我嫁给斯帝亚王子?”爱莉公主的脸色马上变得一片惨白,两只美丽的大眼睛不停的看向奥斯曼,虽然她知道,奥斯曼作为一名伯爵,根本不可能帮上她什么。   “虽然还没有定下来,但以本王来看,此事大有可能。和亲,本就是最常用的手段,更何况现在我们菲格帝国处在弱势,如果能用一位公主换得帝国的平安,实在是件很合算的事情。”威廉王子平静的说道,作为一名皇族,应该有这样的觉悟。   “弟弟,帮二姐一把,我不想嫁到天朝去。”爱莉公主一把抓住威廉王子说道。   “二姐,此时我也无能为力,要看父王的态度。”威廉王子脸色不变的说道,并非是他不关心爱莉公主,就像他说的那样,这一切,只能看菲格大帝如何决定了。   满朝的文武,是一定会同意这个决定的,对他们而言,用一位公主换来暂时的帝国安全,绝对是件合算的事情,至于公主的死活,那不是他们所关心的事情。   “走,我要马上回宫!米歇尔,你和我一起去。”爱莉公主急道,拉著米歇尔就向外走。   “奥斯曼伯爵,看来,你也需要准备一下了,出征的日子已经不远了。目前帝国的战争形势不妙,你这位屠龙勇士,就算为了鼓舞士气,也一定会被派上战场的。”威廉王子看了一眼奥斯曼说道,也站起身来,随著爱莉公主的背影离开了。   “要上战场了吗?这的确很不错。”奥斯曼喃喃自语道,可不知道为什么,他感觉自己的心在一阵阵抽搐著,很疼。   第二天中午时分,一道道皇命发出。   菲格帝国爱莉公主,下嫁给天朝帝国王子斯帝亚.博格,在这场战役结束后完婚。   奥斯曼受封侯爵,领少将军衔,从第一军团抽调两支骑兵纵队,成为奥斯曼的直属部队。并且,奥斯曼需于第二天,到天朝帝国的军营报到,随同天朝帝国的两个军团,一起出发去南方郡支援战斗。   菲格帝国已经无法抽调出更多的兵力了,如果帝国还有一个军团存在,相信菲格大帝就不会做出如此决定。爱莉公主的纯洁,是所有见过她的人都了解的,让这样一位公主出嫁到敌对国家,相信无论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奥斯曼默然的收拾著行装,他的东西很少,除了黑豹长刀之外,就只有一把手弩、一盒纯钢弩箭,再无其他的东西了。两只豹子自然不需要装备行装,对它们而言,离开这个到处是人的城市,是件值得开心的事情。   菲格大帝知道,这次援军,可能是自己派出的最后一次援军了,虽然蛮荒七族已经全部露面,但没人知道,他们是否还有援军,而自己则再也没有牌可出了。   为了保证这次支援的顺利,向雷霆会馆请求了四百位雷霆武士,那已经是雷霆会馆可以出动的极限了,他们必须保证在京都有一千名的雷霆武士,保护雷霆会馆。   魔法公会也出尽了全力,抽调出二十名魔法师,菲格大帝则从自己的宫廷魔法师团里,抽调出十名魔法师,一起加入到增援队伍之中。   奥斯曼一直期待著上战场,可现在马上就要离开这里,到前线去了,他却一点也不痛快,心里总像是堵著东西。奥斯曼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就是无法高兴。   凌格倒是满脸的笑意,成为骑士,战场杀敌,这是他从小的梦想,现在自然一定要跟著奥斯曼走。   “看来她不会来了,我们也得走了。”奥斯曼轻声说道,自从前天爱莉公主离开之后,奥斯曼就再也没有收到一点关于她的消息,只从官方的通告中,知道她已经同斯帝亚王子定下了婚事。这一切,来得太快了,让奥斯曼有些无法接受。   府外,第一军团的两位纵队长、十位大队长,正等待著自己。这次的增援行动,看来也会有很大的麻烦。两个军团都是天朝帝国的军队,而自己手头只有两支纵队,指挥官自然不是自己了,要听从那些异国人的指挥,这本身就让奥斯曼很不舒服。   “我们走。”奥斯曼跨上战马,看也不看众人一眼,向军营前进,两只豹子紧紧的跟在后面,让那些战马的腿不停的颤抖著。   “等等我。”一个声音从空中传来。   奥斯曼抬头看去,米歇尔飘浮在半空中,向自己这里飞来,他心中一热,终于可以得到爱莉公主的消息了,那天她们是一起入宫去见菲格大帝的。   “米歇尔,爱莉公主呢?她同意嫁给天朝王子了?”奥斯曼问道。   “终于追上你了,边走边说,你有大麻烦了。”米歇尔说道,飘浮到奥斯曼的上空。   “大麻烦?”奥斯曼诧异的问道,整个帝国都有大麻烦了,更何况是自己,米歇尔指的应该不是这个。   “菲格大帝决定将爱莉公主嫁到天朝去,但爱莉公主不愿意,他们父女吵了一架,主要原因还在于你啊!奥斯曼,你真是个笨蛋。”米歇尔用法杖在奥斯曼的头上用力的敲了一下。   “为了我?”奥斯曼喃喃说道。   “当然,闪电豹是漂亮,可有哪个女孩会天天带著一只豹玩?爱莉公主喜欢你,你别说你不知道。”米歇尔怒道,这个笨蛋还真有可能不知道呢!   “嗯,我也喜欢她。”奥斯曼坚定的点了点头,一想起爱莉公主那纯洁的眼神,奥斯曼就觉得全身火热。   “那就好,爱莉公主总算没看错人。那天我们回宫,正好遇到了斯帝亚那个大麻烦,如果早知道会那样,我们就不回去了。”米歇尔说道。   “接著说。”奥斯曼沉著脸说道,心里却想著,自己要如何作才能将爱莉公主抢到手呢?他才不在乎什么礼法之类的东西,喜欢的就要去努力抢过来。   “斯帝亚一眼就看中了爱莉公主,向菲格大帝求婚。你知道,在这个时候,菲格大帝是无法拒绝他的要求的,因此就宣布了那道命令,并且将爱莉公主软禁在宫内。”米歇尔说道。   “为什么要软禁她?”奥斯曼想不通,宣布婚事和软禁爱莉公主,有什么关系?   “除了你这个笨蛋,谁都可以看得出,爱莉公主喜欢你,菲格大帝自然要将你们分隔开啊!你可真是笨死了。”米歇尔的法杖再次敲在奥斯曼的头上,发出“当当”的响声。她发现,现在奥斯曼有些发呆,对自己的下手没有任何反应,正是报复的好时候啊!   “我带人去把爱莉公主抢回来吧!”奥斯曼说道,一举手,身后的军官全部勒马停了下来,不知道这位屠龙勇士要作什么。   “笨蛋,你用第一军团的人去抢?先不说他们是否会跟你去抢人,就算去了也没用,两支纵队才一万人马,你想用这些人马来对抗两个帝国吗?还真不是普通的笨哟,真不明白,爱莉公主看中了你哪一点。”   米歇尔再次伸出法杖,可这次奥斯曼似乎清楚了很多,随手将法杖抢了过来,不停的把玩著上面的魔力水晶。   “你有好主意,对吧?快说,否则我弄碎这破烂!”奥斯曼忽然想起鲍伯的话,这好像叫作威胁吧!   “当然,本小姐自然有好主意。你想想,爱莉公主要嫁谁啊!”米歇尔得意的说道。   “当然是要嫁我。”奥斯曼很自然的说道。   “放……笨蛋,现在是要嫁天朝的王子斯帝亚,不是你。”米歇尔差点骂出来,发觉不雅,马上停了下来,这个笨蛋还真是自信的可爱啊!   “哦,是这样,但爱莉公主不可能嫁他的,她不喜欢他。”奥斯曼理所当然的说道。   “是否喜欢并不重要,一切只看结果,不是吗?”米歇尔继续充当恶魔的角色,不断的诱惑著奥斯曼走上她的思路。   “当然,吃到嘴里的肉才是自己的肉。”奥斯曼点头应道,这个道理,他在山林之间已经懂了。   “如果那个王子死了,你说爱莉公主还能嫁给谁?”米歇尔问道。   “虽然我没见过那个什么王子,但他能够领兵带队,想来身体应该不会太差,怎么可能就死了呢?”奥斯曼奇道。   “笨蛋,你不会想办法让他死吗?”米歇尔趁奥斯曼发呆的时候,一把抢过法杖,在奥斯曼的头上再敲一次,这回她可是捞回了所有的本钱。   “这个主意好,冲锋的时候,我在他背后砍一刀,把他砍成两段,看他怎么娶爱莉公主。”奥斯曼挥舞著黑刀,兴奋的说道。   “笨蛋,笨蛋,笨蛋……”米歇尔不停的骂著,手中的法杖不停的挥舞,却不敢再敲奥斯曼了。看他兴奋的样子,米歇尔就知道,自己出手,一定会被他再次抢去法杖,那可是师傅送给自己的宝贝。   “你也不想想,统率二十万大军的元帅,有可能冲锋吗?要多用脑子,明白吗?”米歇尔神秘的笑道。   “嗯,这句话,迈克尔公爵经常说起。”奥斯曼点头应道,却不知道应该如何用脑子杀死斯帝亚王子。   “到时候听我的就行了。”米歇尔得意的说道,她终于发现了奥斯曼的弱点,原来他是死脑筋,要想打赢他,必须动脑子,而不是动手。   “好的,就听你的。”奥斯曼点头应道,只要能抢回爱莉公主,他并不介意听从一位小姐的指挥。   “还要告诉你一个不好的消息。”米歇尔继续说道。   “什么消息?”奥斯曼问道。   “斯帝亚王子也知道你的存在,同时也知道爱莉公主喜欢你。无论是为了他的国家,还是因为你是他的情敌,他也一定会有同样的想法。作为二十万大军的统帅,他比你更有机会下手害死你。”米歇尔有些担心的说道,身分地位高,作起事情来,就要方便得多。   “那没关系,我不怕他。”奥斯曼自信的说道,要说打架,自己除了雷霆武士之外,似乎没什么对手,更何况,还有闪电豹帮助自己呢!   “多用脑子!你以为他会找你决斗吗?”米歇尔翻了翻白眼说道,奥斯曼看来还真的不适合人类社会。   “哦,不用担心,会有办法对付他的。”奥斯曼依然自信满满,只要找到目标,他总会有办法实现的。   第二章   这还是奥斯曼第一次真正住进军营之中,四周无数的帐篷、川流不息的巡逻队、一片片的训练场面、无数的武器粮草,让奥斯曼第一次感受到军队的生活。   奥斯曼到达自己的帐篷时,已经有许多人在等著他了,其中不少是他的老朋友。   “真高兴,奥斯曼,我们又要一起并肩作战了。”卡尼尔和担丁同时拥了上来,他们的确是老朋友了,不仅仅并肩作战,而且也一起在无名森林里,弄了不少的好东西回来。   对于雷霆武士而言,物质上的需求并不多,但那些稀世之宝,他们同样喜欢。奥斯曼是个运气很好的主帅,也许他还不够聪明,知识也并不丰富,但一位好运气的将领,在战场上,就代表著更大的生存机率。   他们可以不在意自己的安全,对于雷霆武士来说,真正的危险不是面对数量众多的敌人,而是那种一步不能退的困境。就像在皇宫中,那死去的二十位雷霆武士,为了身后的人,他们不得不将自己固定在一个位置上,死守不退。   如果他们可以任意的活动自己,就算有血族在,他们也可能躲过血魔法的攻击。可他们死了,他们的运气实在太糟了。而菲格大帝的运气就极好,因为有奥斯曼和两只豹子在,因此他们守住了皇宫,一直坚持到援军的到来。   在战场上,名将未必能百战百胜,可运气好的将军却总是可以死里逃生。奥斯曼就是有运气的将领,希望这些跟随他的第一军团将士,同样可以借助他的运气。   在两位雷霆武士之后,鲍伯也走了过来。   “奥斯曼,我刚才帮你整理了一下军务,你不会介意吧!”   “当然,太好了,鲍伯,能见到你,真高兴。”奥斯曼上前拥抱了一下鲍伯说道。   “这是调给你的魔法师,我特意要了他们过来。”鲍伯说道,将古结罗魔法师和云霓拉了过来。   “太好了,都是老朋友了。”奥斯曼开心的笑道,有这些人在,他们会真心的帮助自己,这样杀死那个王子的机会就又大了许多。   “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米歇尔.维丝特小姐,是一位魔法师。”奥斯曼指了指米歇尔说道。   “你姓维丝特?”鲍伯的眉头皱了皱。   “是的。”米歇尔挑衅的看著鲍伯,她知道,鲍伯是迈克尔公爵的公子,他在成为未来武士之前,学习过系统的指挥技艺,是位多才的青年才俊。   “米歇尔小姐是否还拥有另一个姓氏──宁素?”鲍伯的表情更严肃了。   “没错,鲍伯先生果然是知识渊博,这个古老的姓氏已经有上百年没有使用了。”米歇尔说道。   奥斯曼歪著头,想著什么。宁素?这是一个很奇怪的姓氏,可自己好像在哪里听说过,一时之间,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了。自己一定听说过,只是很少接触,因此没什么深刻的印象。   “果然没错,原来是宰相家里的二小姐,真是失敬了。据我所知,米歇尔小姐是位魔法天才,在四岁的时候,就被可利亚大魔导士带走了,现在看来,是学艺归来了。”鲍伯显然对这位米歇尔小姐很不友好。   其实这也很正常,奥斯曼一行四人,逛街的时候同切拉里发生了冲突,虽然他的死,与奥斯曼没有任何的关系,可谁都知道,气量狭小的宰相大人,绝对不会对奥斯曼有任何的好感。   “没错,本小姐回来的时间不长,这次也要为国出力,随奥斯曼侯爵一起出征,你们不会有意见吧!”米歇尔嚣张的看著众人说道。   卡尼尔和担丁,自然是没什么意见,对他们而言,上阵杀敌,保护人类,是他们的责任。可鲍伯和云霓则不同,他们同维丝特家有冲突的,自然看著米歇尔不顺眼了。   “当然,不过米歇尔小姐要小心了,要知道,闪电豹对一个人的人品如何,评价得比大多数人还要准确,如果小姐不小心一些,只怕它们会用爪子和牙齿好好评价一番的。”鲍伯说道。   “放心好了,就像鲍伯先生所说的那样,它们自然可以分清谁对奥斯曼更有用的。”米歇尔毫不示弱的说道。   回到家中,米歇尔就从父亲那里听到了关于奥斯曼这些人的事情,也知道哥哥的死同奥斯曼有很大的关系。   到皇宫中,又与姐姐凯丝琳谈了一段时间,米歇尔知道,姐姐能够成为皇后,并不仅仅因为她的美貌,还有作宰相的父亲。姐姐是个非常聪慧的女人,同时还有著维丝特家族大多数人所没有的宽阔胸怀。   凯丝琳并不认为弟弟的死与奥斯曼有太大的关系,如果没有狼族侵入京都,弟弟根本不会死的。虽然闪电豹伤了很多人,却未造成一人死亡,由此可以看出奥斯曼的宽厚。   同姐姐谈过之后,米歇尔已经知道自己应该如何作了,她只想教训一下奥斯曼,可事实远远超出她的计划,本以为从大魔导士那里学到的东西,收拾一个毛头小子还不手到擒来,哪想到奥斯曼不但拥有屠龙勇士的尊贵头衔,他的魔法抵抗更是怪异无比。   这让米歇尔对奥斯曼更加感兴趣了,她曾经想过无数办法,可奥斯曼灵活快速的动作、对抗魔法的古怪方法,还有闪电豹助阵,米歇尔一直想不出好办法来。   等她知道爱莉公主同奥斯曼交好的消息的时候,却又开始生气起来,甚至连她自己也搞不懂,自己到底为何生气。   爱莉公主要嫁给斯帝亚王子的时候,米歇尔更加生气,为了国家的利益,女孩子就完全没有了自己的自由,这样太不公平了。爱莉公主不仅是她的朋友,同样,她们的身分也有类似的地方,因此她一定要想办法救出公主来。   最好的办法自然是从奥斯曼这里下手,当时,她还不知道要如何劝奥斯曼才好,让他一个小小的侯爵去对抗一位王子,米歇尔实在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劝动奥斯曼。   可她完全没有想到,奥斯曼比她想像的还要胆大,居然马上想带人去抢公主出来。可见他不但对公主也同样心存爱意,而且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笨蛋,这下子自己可赚到了,要想骗骗单纯的奥斯曼,这可容易多了。   更何况,她还知道奥斯曼目前最需要的是什么,这样的机会实在是太难得了。既然自己无法从正面击败奥斯曼,从别的方面下手,满足一下自己的心,还是完全可以作到的。   “这些都是你的朋友吗?”米歇尔扭头问奥斯曼,她必须将眼前的形势告诉他们,但只能告诉奥斯曼真正的朋友。   “是的。”奥斯曼认真的看了一眼说道。   “很好,我需要告诉大家,我们目前的情况是这样的……”米歇尔滔滔不绝的说了起来,将目前的形势说了一遍,关于战争情况的,不需要她作过多的解释,这些人都是行家。可对于斯帝亚王子的事,他们就不是很清楚,因此必须要让他们知道,他们将面临的是什么样的情况,这对以后的战斗,至关重要。   “好,我们就同天朝的王子斗斗,不过杀死他,只怕会有麻烦的。”一名纵队长说道,他自然清楚军团长同奥斯曼的关系,说起来,大家都是自己人,自然不会拐弯抹角的说话,而且他也看得出来,无论是奥斯曼还是米歇尔,都没把他们第一军团的军官当外人。   “杀人有很多办法的,我们自然不能自己动手,但我们前面有十多万的蛮族,他们会帮助我们的。米歇尔小姐,你是这样想的吧!”鲍伯说道。   “果然聪明。”米歇尔说道,迈克尔公爵的公子就是不同,比奥斯曼的反应快多了,自己只是稍微提了一下,他马上就明白自己的目的了,也许他本人也是想这么作的吧!   “既然我们能这样想,天朝王子斯帝亚应该也不是个笨蛋,他应该也有同样的想法吧!不知道米歇尔小姐想过没有,他会用什么办法对付我们?要知道,他可是这次援军的统帅,行事要比我们方便许多的。”鲍伯说道。   “是的,我想他的办法应该不出几种,或者让我们打前锋,却不支援我们,又或者是断我们的粮草,让我们不战自溃。”米歇尔说道,谈到兵法,她懂得不多,大部分的时候都用来学习魔法了,哪有时间研究这些男人们的玩意。   “不会,那样作就太笨了,要知道,奥斯曼现在的身分也不同寻常,如果是个普通的侯爵,也许这样可以,但奥斯曼还有一个屠龙勇士的身分。斯帝亚如果这样作,就会落个口实给菲格帝国,那会引起两国战争的。”鲍伯说道,看著地图研究起来。   “那你有什么看法?”米歇尔知道,指挥战争,可不是自己的强项,那个斯帝亚王子如何,她并不知道,但天朝敢让他率领两个军团支援,应该在指挥上很有一手才对。   “目前还不好说,我们需要研究一下,你们可以忙自己的事情了,把几位军官留给我就可以了。”鲍伯说道,眼睛一直没离开地图,上面标有整个南方郡的地形,还包括东部山脉以及东方郡的部分地图。   上面标满了各种标记,大部分是南方、东方军团,还有一部分是第二军团的部队。蛮族的情报还不是很多,因此有许多蛮族部队的位置还没有标上去。   “米歇尔小姐,我需要你帮我个忙,将最近的情报搞到手。”鲍伯说道,他知道,以帝国宰相的地位,维丝特公爵手里有最新的战场情报。   “好的,我会想办法的。”米歇尔说道,转身向外走去。   如果奥斯曼不是如此的特殊,她相信,自己一定会对这个鲍伯产生好感。他学识丰富,而且脑筋转的又快,这些远不是那个呆瓜能比的。   再想想爱莉公主,米歇尔叹了口气,自己这是何苦呢!女人心,真的很难搞得懂,不要说别人,连米歇尔自己都无法弄懂自己的心。   在奥斯曼进入军营的当天下午,接到了帅帐传来的命令,第二天一早,部队出发,军情紧急,增援部队必须尽早赶到南方郡的西尔克多。   早上、中午,帅帐连续接到了三道前线的战报,奥斯曼这里也收到了一份。南方军团已经开始溃退,损失四支纵队,目前正朝西尔克多方向败退中。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第一军团的两支纵队,作为先锋走在最前面。这再正常不过了,第一军团是本土军团,无论人和、地利,都远比天朝的军队有利,自然应该走在最前面。   “奥斯曼,根据目前得到的情报看来,我们的情况只怕真的不太妙啊!”鲍伯两眼通红,看来昨晚他一夜没睡。   奥斯曼向四周看了看,果然如此,不远处,两位纵队长也是如此,骑在马上,几乎快睡著了。   “如何不妙?”米歇尔问道,虽然是第一次睡在军营中,到处都是男兵,米歇尔却睡得很好,她同云霓住在一个帐篷中。   “从目前的情况看来,我们作为前锋的机会比较大,面对的将是狼族的精锐部队,或者是驱兽族的兽军,这两种情况还算是最好的。”鲍伯说道。   “哦?那坏的呢?”米歇尔问道,这两种可能已经都很差了。菲格帝国在这里的援军,只有两支纵队一万人,而且分到奥斯曼帐下的雷霆武士,少到可怜,只有十位,除了古结罗、云霓和米歇尔外,更是连一位魔法师都没分配。   就凭这样的实力,能顶住一万狼兵已经相当不容易了,那还是因为这两支纵队全是重骑兵的原因。野外作战的狼兵,同在圣西斯堡中的狼兵,会有很大的不同。狼族最有名的精锐部队,称为狼骑兵,他们是有坐骑的,而且坐骑是他们那里特产的巨狼,体形高大,速度比战马还要快些。   在野外遇到狼骑兵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因为他们的数量很多,因此要比巨人族战士还麻烦。   “这次我们面对的蛮族,一共有四个种族,其中,狼族、血族和驱兽族,都是杂食性的生物,他们的数量也很多,特别是驱兽族,他们族人虽然很少,但驱动的野兽却很多,这就需要大量的后勤物资。”鲍伯说道。   “现在知道他们的后勤基地在哪里吗?”米歇尔问道。   “还不知道,但不用问,一定在密苏城,那是南方郡和东方郡的交界处。由于两郡之间,有东部山脉相隔,那里不但成了军事重地,同时也是最大的后勤基地。原来南方军团的物质,相信都已经落到蛮族手中了。”鲍伯两手轻轻揉著太阳穴说道。   “是啊!南方军团的后勤是最好的,那里应该有足够十万大军吃一年的粮食,这回都便宜蛮族了。”米歇尔轻声说道,密苏落到蛮族的手中,这可真是个坏消息。   米歇尔虽然不懂军事,可她实在想不明白,拥有八万大军的南方军团,防守一座中型城市,没守住也就罢了,居然连放火烧粮的时间都没有,将如此庞大的粮草送给了蛮族?   “这可是一个不错的借口啊!”鲍伯轻声说道。   “你的意思是说,斯帝亚会用这个作借口?”米歇尔马上反应过来鲍伯所指的是何事。   “我想这才是最坏的事情,如果那个斯帝亚王子,真的有些军事才能的话,这个借口不但好用,而且也封死了我们的退路,我们能活著回去的机会,不到百分之一。”鲍伯说道,一夜之间,他几乎将东方、南方、中央三郡的地图,全印在脑海里了。   “看来我们得先考虑一下退路了。”米歇尔说道。奥斯曼同斯帝亚斗,本身已经很吃亏了,人家是二十万大军的统帅,奥斯曼则只有一万人马,相差的实在太远了。   “奥斯曼,你怎么看?”鲍伯问道。   “问他有用吗?还是我们自己想办法比较好些。”米歇尔说道,她根本不相信奥斯曼也懂军事,奥斯曼在米歇尔的眼里,除了一身好武技,再加上奇怪的抗魔法手段之外,实在一无是处。   “我需要看看地图才能确定。”奥斯曼说道,刚才两人的对话,他早已经听在耳中,只是一时之间,也想不出好的办法来。   奥斯曼看著眼前的地图,沉思不语。东部山脉,从龙辛王朝跨越整个东方郡和南方郡的交界处,一直延伸到中央郡的腹部,只在两郡交接的地方,有一个百里宽的缺口。密苏城,正是建在这个缺口之上。   “蛮族的兵力布署有吗?”奥斯曼问道。   “有,正面是五万狼骑兵、三千飞鹰族。驱兽族和他们的野兽,从这里直接向南方郡扑去,在他们的后面还有两万狼骑兵支援,飞鹰族的数量不详。”鲍伯说道,这些都是从帅帐那里拿到的情报。   奥斯曼想了好一会,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个古怪的笑容,似乎想到什么好笑的事情,在心里偷乐著一般。   “有什么好主意?”鲍伯问道,他知道,奥斯曼指挥的本领,还在自己之上,而且他的鬼点子也特多,并且非常有效。   “目前还说不上,不过去袭击密苏、烧粮食,还真是个不错的主意。我喜欢这个任务,但愿斯帝亚王子别把它交给别人才好。”奥斯曼说道。   米歇尔和鲍伯对视一眼,两人都不知道奥斯曼在打什么主意。米歇尔看奥斯曼的眼光像是在注视白痴一般,而鲍伯则是一脸的迷惑。   鲍伯的预计是正确的,当天晚上扎营的时候,奥斯曼得到了命令,他所在的第一军团两支纵队,以及所属的雷霆武士及魔法师,在第二天将从大队中分离出来,受命去占领密苏,并且焚毁所有的粮食物资。   看来斯帝亚对奥斯曼一点好感也没有,他从未召过奥斯曼入帅帐商议军情,所有的命令,都是由传令官来完成的,更不会给奥斯曼拒绝的机会。   对于物资方面,他倒没有刁难奥斯曼,也许在斯帝亚王子的眼中,这一万人马已经形同尸体了,因此无论他们需要什么,后勤纵队都会满足奥斯曼的要求。   奥斯曼的要求并不过分,除了一万人,十五天的干粮外,只要求十万枝弩箭。听到这个要求的时候,斯帝亚王子曾经疑惑了好一会的功夫,不明白为何一万重骑兵会要弩箭。不过这已经无关紧要了,十万枝弩箭,对于天朝帝国这样物资丰富的国家来说,实在不算什么。   在普通的军队里,重骑兵、轻骑兵、重步兵、长枪兵四个兵种才是军队的主力,弓箭的数量大约在军队的十分之一左右,而弩兵则更少。奥斯曼手里只有一万重骑兵,要求如此多的弩箭,的确是很令人费解的。   第三章   “你准备走东部山脉?”鲍伯看了奥斯曼一眼问道。   “准确的讲,是东部山脉的脚下。”奥斯曼点了点头说道。   “可那里根本没有路,这谁都知道,难道你想让重骑兵在森林里走吗?那根本行不通的。”米歇尔叫道。   “有我们在,一切都不会有问题。”奥斯曼拍了拍闪电豹的大头说道,事实上,他的心里另有打算。第一军团的战斗力的确不错,可要用一万人去夺关,那根本是不可能的。目前,他最想试的是自己的运气。   一连五天的行军,奥斯曼没有进行任何的说明,部队前进的速度,却越来越慢了。虽然离东部山脉还有五十多公里的距离,可这里的树林已经很浓密了。好在这里的野兽不是很多,毒虫更少,还不会对队伍造成危害。   奥斯曼在森林里,选择了一片树林稀少的空地,下令安营。   “我们暂时住在这里,可能要住一段时间。凌格,你下令,所有的人按大队编制,进入森林打猎,猎取尽可能多的食物。”奥斯曼说道。   “你准备等多久?”鲍伯皱著眉头问道,他一直没有看出奥斯曼到底打的什么主意,米歇尔同样对此非常好奇。   “现在到地方,我可以同大家解释一下。我们目前住在这里,有三个原因。”奥斯曼看了看大家说道:“第一、目前发现的蛮族数量不对,相信你们也算得出来,两支蛮族部队,只有七万狼兵,从我们得到的资料来看,狼族至少有十万,你们相信狼族会用三万人马守密苏吗?”   鲍伯和米歇尔同时摇了摇头,自从第二次蛮族战争以来,蛮族人从来不会留下留守的部队。但密苏的位置很特殊,应该会有留守部队的。不过奥斯曼说的没错,目前东方郡和南方郡,大部分都已经落入了蛮族手中,密苏更在蛮族的两面保护之下,实在没有必要留下三万大军。   “我们收到的情报也不是很准确,蛮族进入到南方郡的,到底有多少部队,我们目前还无法肯定,但从我们已经知道的数量来看,蛮族应该至少还有一支军队进入了南方郡,相信斯帝亚王子也知道这件事。”奥斯曼说道。   “哦?”鲍伯和米歇尔疑惑道。   “这支部队应该是经由密苏,向中央郡进发的,因此斯帝亚王子装作不知道。”奥斯曼笑著说道。   “你是说,蛮族有一支部队正在进攻中央郡?那京都会不会有危险?”米歇尔急忙问道,忘了奥斯曼一直是她眼中的笨蛋。   “蛮族也拥有智慧,而且其中血族的智慧最高,他们的兵法甚至比大多数的人类将领还要高明许多的。”奥斯曼平静的说道,这些知识,是他在皇家藏书馆里找到的资料。   接著,奥斯曼肯定的说道:“进入中央郡的蛮族部队,数量不会太多,中央郡目前仍然有十万大军,而且还有雷霆会馆的上千位雷霆武士,又有圣西斯堡的城墙,那些蛮族根本就不会进攻那里。”   “那他们的目的,难道说是增援的二十万大军?”鲍伯看著地图,手指不停的动著。   “没错,我认为,他们的目的就是将这二十万大军吃掉,只要吃掉他们,南方军团的残军,可以忽略不计了,那时候,他们即可以回到东方郡支援利爪族,也可以集结足够的军队进攻京都。”奥斯曼说道。   “你能想到,斯帝亚应该也会想到的。”米歇尔说道。   “或许吧!可那又如何呢?这支部队一定是狼骑兵,他们可以藉著比骑兵还快的速度,绕到天朝军队的后面。南方郡多水少山,但南方郡府的四周,却都是高山,如果斯帝亚王子选择在那里作战,他已经先输了一半了。”   “奥斯曼,你认为斯帝亚王子会采取什么行动?他有能力指挥二十万大军,绝对不会是个笨蛋。”鲍伯说道。   “他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对我们来说都是有利的,因此根本不必去考虑这一点。二十万人马的目标实在太大了,蛮族一定会向他们下手的。”奥斯曼说道。   米歇尔想了好一会才抬起头问道:“我们在这里等吗?一直等到他们打出结果来?”   “不,我们必须帮斯帝亚王子一把,虽然我想杀死他,但不是现在,如果他的二十万人马大败,这对菲格帝国来说,绝对不是好消息,我们已经没有足够的军队阻挡蛮族人前进了。”奥斯曼摇摇头说道,就算要他死,也得先将那些蛮族杀得差不多才行。   “你下令在这里安营是什么意思?”鲍伯问道。   “准备一些东西。要知道,凭我们一万人去攻击密苏,那无疑是送死,虽然那里的防守部队不可能有三万人那么多,但一万人总是有的,另外还有运输部队、伤兵之类的,人数也不会太少的。现在我们有两件事情必须马上去作。一、派人到天朝的军队里,那里有我们几百名的雷霆武士,告诉他们,如果战败,请他们朝密苏方向逃跑,我们会接应他们。二、派人到西尔克多联系南方军团,虽然他们损失了四支纵队,但还拥有五六万的军队,我们必须保持联系。”奥斯曼说道。   “这个好办,我马上请两位雷霆武士去办,他们有能力安全的把情报送到。”鲍伯说道。   “你就那么有把握拿下密苏吗?”米歇尔问道。   “应该可以。”奥斯曼自信的说道。   奥斯曼和凌格,带著两只豹子已经深入东部山脉近一百公里的地方。这里树高林密,同无名森林有些相像,因此闪电豹特别的兴奋。   可奥斯曼知道,那是不同的,在无名森林里,到处都是陷阱和危险,东部山脉就差太多了,虽然这里也有一些危险的生物。   “凌格,拿地图看看,从这里走到密苏是多远、按我们的速度需要走多久。”奥斯曼看了看头上的树梢说道,这里几乎看不到阳光,树木为了生长而需要阳光,只好拚命向上长。   “一千一百六十公里,按我们俩前进的速度,至少要十天的时间。”凌格看了一会地图说道。   奥斯曼皱皱眉,太慢了,一个来回就要二十天,他对这种速度根本无法接受。   “为什么不在外面走?就算是顺著山脉走,骑兵一天至少可以走两三百公里的路程。”凌格问道。   “飞鹰族,因为蛮族之中有飞鹰族存在,我们行军,不可能不被他们发现的。”奥斯曼说道。   凌格点了点头,飞鹰族的战斗力普通,而且数量也不是很多,但他们拥有飞翔的能力,作为侦察兵,实在是没有比他们更合适的了。   “我们来这里找什么?你想找能在森林里用的坐骑?是老虎,还是豹子?”凌格忽然明白了,有些兴奋的叫道。   “都不是,老虎、豹子虽然跑得快,但它们的持续能力太差,另外,它们驯服起来也比较困难,那些士兵是不可能让它们听话的。”奥斯曼说道,他今天到这里,的确是为部队找坐骑的。   “那用什么?”凌格低下头问道,看来他想像中的虎豹坐骑是不可能实现了。   “我记得,在东部山脉的森林里,有一流很奇特的河流。”奥斯曼回头问道。   “你说的是天望河!那不行,绝对不行!别说是我们,就算是飞鹰族,也无法顺著这条河走。”凌格的脑袋摇个不停,坚决反对奥斯曼的计划,他宁愿将这一万人全部拉进无名森林里,也不愿意走这条死亡之河。   天望河是在五百年前,才被人们发现的,它流经整个东部山脉,整条河都处在森林之中。最宽处不足一公里,最窄处只有几十米,最浅的地方却至少也有十米深。   河流两边生长著无数的食人树、醉丁香,河面是鳄鱼、水蟒、银蜢的天下,在下流又有各种各样的奇怪生物。   当年发现天望河之后,人们也很快发现了这里的危险,因此,在接下来的一百多年中,除了少数的探险者,没人愿意接近这里。   走进天望河的探险者,通常是再也不会出现了。直到有人传出消息,在天望河的河底,有一种迷蚌,迷蚌同海里的蚌不同,它的个头小很多,而且产出的不是珍珠,而是蓝宝石。   财富总是能够吸引无数人,为之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在不长的时间里,天望河边聚积了几十万的人潮,蓝宝石作为魔法物品,不但拥有很神奇的魔力,更重要的是它很值钱。对于普通的百姓而言,只要足够值钱,对他们来讲就足够有吸引力了。   一片片的食人树被砍倒,醉丁香被拔得干干净净,成千上万只的鳄鱼被杀死,水蟒成了人们口中的食物。天望河里的危险,只对少数的人有效,在几十万人的大潮中,可以将所有的危险淹没。   到了水下,又是另一番争斗,成千上万的食人鱼被人们吸引来,却反被疯狂的人们所食,甚至连剧毒的水蛇也无法阻止人们的欲望。   当人们兴高采烈的采集迷蚌的时候,灾难终于发生了。从天望河的下游,被人们惊动的水兽出现了,它们三五成群,开始猎杀人类,无论是水中的,还是岸上的,都是它们捕食的对象。   人们开始知道恐惧,知道害怕,可惜一切都已经太迟了。被砍倒的食人树,重新发芽,醉丁香的气味,传遍天望河两岸。七天的时间,三十五万人将生命留在天望河中。   天望河从此成了禁地,再也没有人肯打它的主意了。因此,当奥斯曼一提到天望河,凌格马上表示反对。别说是一万重骑兵,就是十万、百万,也不行。   “别紧张,我不是说全程走天望河的。你学过地理,应该知道,天望河有一大段的地方,水流非常的急,在那里,连鳄鱼都无法生存,我们只需要走那一段就行了。”奥斯曼笑著说道。   “连鳄鱼都无法生存,我们怎么走?”凌格还是无法相信,奥斯曼简直是疯了。   “使用连接的木筏,应该可以的。这段路程有近七百公里远,从水路走,我们只需要一天的时间就足够了,其他的路程只有两百公里远,只要两天就够了。”奥斯曼说道。   “河边的那些生物,你能对付?”凌格知道,奥斯曼一定已经想了好久了。   “当然,那些东西还另有用处呢!特别是醉丁香,可绝对是好东西。”奥斯曼笑了起来,醉丁香可以加工成一种迷药,效果非常的好。其实就算不加工,在花开的时候,散发出的香味,也可以让人像喝醉了一样,几天不醒。   两人又前进了五十公里远,奥斯曼看到了天望河,果然,这里的水流相当的急。河边的醉丁香形成一片红色的海洋,已经不知道有多少年没人来这里了,醉丁香长势茂盛无比。空气中,一种甜甜的酒香,让人嗅之欲醉。   奥斯曼点了点头,这醉丁香果然有些门道,现在花还没开呢,居然酒香已经如此浓烈了。看来这东西的效果会比红蛇菌好得多,只是对于这种植物,奥斯曼了解的不多,还不知道应该如何利用比较好。   “命令所有士兵,每人至少准备两根十丈长的山藤,如果有绳子更好,越多越好,我们可能要出发了。”奥斯曼回来之后,马上下令道,部队已经在这里休整三天时间了。   “你真的要走天望河?”米歇尔问道。   “当然,而且会很安全的。”奥斯曼说道。   “安全?”鲍伯摇了摇头,那些水兽,到底是什么,到目前为止,还没人知道,奥斯曼居然还说安全?   “放心,动物世界有自己的规则,我们只是借路,并不是破坏,因此它们根本不会理我们,我们要注意的就是不被急流打败就可以了。”奥斯曼说道。   “七百公里,一日完成,水流相当的急啊!普通的木筏根本顶不住的。”鲍伯说道。   “嗯,我准备制作一种连线木筏,这样会安全很多的。”奥斯曼说道。   “什么叫连线木筏?”米歇尔问道,这个词,她也没听说过。   “很简单,就是将无数个木筏连在一起。每十个士兵制作一个木筏,再将这些木筏首尾相连,可以连成几公里长,这样的木筏,就不容易被水冲烂了。”奥斯曼说道。   “有点意思,如果横著连,会更结实些。”米歇尔一边想著木筏连成线的样子,一边说道。   “那不成,天望河最窄的地方,只有几十米宽,会有危险的。”奥斯曼头也不抬的说道,眼睛看著地图。可惜,天望河在地图里,只有简单的标注,位置并不准确。   战马,依然留在营地中,所有的帐篷也依旧,只是士兵已经进入了森林,在这里留下一片空军营。   行军的速度比奥斯曼想像的还要慢一些,重骑兵离开了战马,即便是脱去沉重的铠甲,他们行进的速度依然很缓慢。   奥斯曼和凌格只花了一天半的时间,这一万重骑兵却花了近三天,才来到天望河边。   按照奥斯曼的命令,七千人开始制作木筏,另外三千人开始采集醉丁香。   “米歇尔,你认为这种东西如何?能提炼加工一下吗?”奥斯曼手里拿著一枝醉丁香问道。   “当然能,醉丁香本就是生产迷药用的,只是,我们手里没有设备,生产不出好的迷药来。”米歇尔说道,醉丁香的大名,她自然早听说过,面对如此大片的醉丁香,却是第一次。   “好,你来指挥,我们大约还有一天的时间,能炼制多少就炼制多少,这是我们送给蛮族的礼物。”奥斯曼笑了笑说道。如果有足够的时间和人手,他还会给蛮族更多的礼物,对于森林的了解,这里没人比他更强。   一艘艘木筏,被山藤或者绳索,紧紧的连在一起,一艘接一艘,很快排出了近十公里长的连线木筏。奥斯曼试了试木筏,还算可以,凭自己的手劲,居然无法将山藤拉开。   米歇尔的工作也告一段落,三千人大约提炼出五千斤迷药,这已经够用了,虽然缺少设备,提炼出的迷药药效会差一些,但用药量足可以弥补品质的不足了。   “出发!”奥斯曼环视了一下四周,大手一挥,第一个走上木筏,两只豹子也跟著跳了上去,接著是凌格、鲍伯等人,他们坐在第一艘木筏之上,为大家开路。   奥斯曼再一次的领会到,大自然的力量是如此的伟大。出发前,奥斯曼非常仔细的检查了自己所做的木筏,可在天望河的急流之中,只过了半天的时间,木筏就开始松散了,用来制作木筏的圆木,在急流之中,被冲击得裂出无数的缝隙来。   八个时辰,七百多公里的路程,只用了八个时辰,就已经走完了。当奥斯曼等人,疲惫的从木筏上爬下来的时候,离密苏,已经不足两百公里了。   一万人上筏,安全到达的有八千多人,近五分之一的人,失踪了,在天望河中,失踪几乎等于死亡。   “奥斯曼,最新的情报到了。”鲍伯趴在奥斯曼的身边轻声说道,他们已经到这里有两天的时间了,面前一公里外,就是密苏城。   从两人所处的角度,可以清楚的看到密苏城里的一切,大约只有一万狼族军队。其他的各种后勤兵却有四万之多,这远远超出了奥斯曼的计划之外,密苏已经成了蛮族的最重要供给基地了。   “怎么样?”奥斯曼轻声问道,狼的耳朵可是很好用的,虽然有一公里远,两人还是不得不小心一点。   “斯帝亚王子的确有麻烦了,他面对的不是七万狼兵,是十二万狼兵,另外还有两万飞鹰族、五千驱兽族,他的麻烦大了,我们的麻烦也不小。”鲍伯叹了口气说道。   以目前的情报看来,斯帝亚无疑是死定了,可自己这些人也好不到哪去,以不足八千的军力,想要攻破拥有五六万人的密苏,就算用迷药也不会有太大效果的。狼族的鼻子,可比巨人族的鼻子好用得多了。   “东方郡和北方郡的情报有吗?”奥斯曼问道,仔细的将密苏城内的情况记在心底。   “没有,我们已经完全失去了联系。不过天朝部队里的雷霆武士已经联系上了,另外西尔克多的南方军团也联系上了。”鲍伯说道。   “嗯,知道了,我们回去想想。”   奥斯曼慢慢的向后退去,翻过两座山,在一片峡谷中,回到了自己的营地。   第四章   斯帝亚王子的确不是笨蛋,不仅不是笨蛋,还可以称得上一位帅才。在他的指挥下,二十万天朝军队,在四百位雷霆武士的支援下,他先后三次同狼族战斗,歼灭狼骑兵三万人,自己损失不足三万。   这一切,都是靠斯帝亚将狼骑兵引入南方郡的水网之中,那里不适合骑兵运作,骑兵最依赖的速度,在那里反倒成了致命的弱点。   菲格帝国南方军团余下的六万人马,已经全部回到了西尔克多,在他们的身后,是四万狼骑兵,他们的目的很简单,只要看住南方军团就足够了。   目前蛮族的主力部队已经集合在一处,有狼族十二万、飞鹰族两万、驱兽族五千、血族三百。蛮族要用如此强大的力量,一次性将斯帝亚王子的天朝部队全部消灭在南方郡,只要消灭了他们,菲格帝国将再无反抗的力量。   很显然,斯帝亚王子并不准备给蛮族这样的机会,他一直将他的部队在南方的水网间不停的调动著,引诱狼骑兵来进攻,再找合适的机会,一回消灭掉一部分,一点点进行蚕食。   “我们需要帮助蛮族一把,让他们前进得更有动力。”奥斯曼笑著说道。   “一把火烧光密苏?”米歇尔问道,她当然知道,如果真的成功烧毁了密苏,蛮族就处在进退两难的处境。   “对,但我们不使用迷药,给南方郡的蛮族多留下点实力,这样才好找斯帝亚决战。”奥斯曼说道。   “可我们面前有差不多五万的蛮族,虽然正式的战士只有一万人,但我们大家都清楚,蛮族所有的人,都可以称为战士。”鲍伯说道。   “是的,如果正面作战,我们一点机会也没有,但只是放放火,就容易得多了。”奥斯曼说道。   “是的,我们只要将他们从密苏赶出去,赶向南方郡就足够了。至于其他的,就要看蛮族的统帅是否足够聪明了。”米歇尔也笑了笑,如果说只是点火烧城的话,不必那些士兵,只要他们三位魔法师就足够了。   “米歇尔,放火的计划由你来制定和进行,我们都听你的。”奥斯曼笑了起来,他想起米歇尔的那个烈炎流星雨,米歇尔绝对是个放火的好手啊!   “没问题,把十个雷霆武士交给我就够了,其他人还是在这里休息吧!他们去了也没用的。”米歇尔说道,同古结罗大师点了点头,由他们三位魔法师出手,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   “等等,就你们这些人去,烧物资是没什么问题,可我们主要的目的,是将密苏城的五万蛮族赶向南方郡,就凭你们三个人,根本无法作到的。你们能让他们乱起来,却无法将他们赶往指定的方向去。”鲍伯说道,在成为未来武士之前,他从父亲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   米歇尔呆了呆,看著奥斯曼和鲍伯。作为一名魔法师,她足够优秀,可作为一名指挥员,她并不适合。用魔法来烧物资,这对于她来说,应该没问题,她可以使用高等级的隐身魔法进入到密苏城内。   其实,在整片大陆上,魔法师的地位虽然高贵无比,但他们的能力,却在不断的退步著,这是谁也没有办法的事情。   自从大自在神离开这片土地以后,魔法师只能从魔法公会那里得到少得可怜的一点点魔力,其他的,只能靠自己去吸收。魔法师是借助于神力、自然之力的人,现在失去了大自在神这个后盾,魔法师的能力就差了许多。   按传说,在很久以前,一名大魔导士,可以轻松的放出大面积的魔法,只要保护好自己,并且有充足的魔力,就算是一个人对付几万人,也是完全可能的事情。   当大自在神离开之后,这就仅仅成了传说,别说一对数万,就算是一对几百,也必须要高等级的魔法师才能作到。而且魔法师的数量,一直在不断的减少著。   魔法师,依然被人们和所有的国家所尊重,可他们在战场上,主要的作用还是辅助性的。一个国家,能拥有一两百名魔法师,已经是件了不起的事情了。就算他们真的可以以一当百,也不过能顶上一两万的骑士,那对于战争来说,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作为辅助,魔法师倒是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像这次,如果由三位魔法师去放火,既安全,效果又好,他们放出的火焰,很难用水来灭掉,而且火势更大,燃烧起来也更容易。   可如果想凭三位魔法师,将这密苏城里的五万蛮族赶走,就不是他们所能作到的事情了。   “我们人手不够啊!只有一万重骑兵,再加上这几位雷霆武士,就算将三位魔法师算上,这点人手,根本无法将蛮族人吓走的。”鲍伯皱著眉头说道。   “吓不走他们,可以骗走他们。”奥斯曼想了想说道。   “骗走?”   “是的,我们主要的目的是什么?从命令上来讲,我们必须将密苏城里的一切物资毁灭掉,只要我们成功的放火烧掉物资,也算是完成任务了。”奥斯曼说道。   众人点了点头,在菲格帝国里,只要上了战场,就必须听从命令,哪怕这个命令再无理。任务失败,本身已经必须接受处罚了,如果不执行命令,那后果就更加严重。   “我们可以将那一万名蛮族战士调出来,在密苏,只有他们才是最有战斗力的。”奥斯曼说道。   “可还是不行啊!在密苏城里,那一万名蛮族是狼族人,他们同进入到京都里的狼族不同,他们是狼族里的狼骑兵,他们胯下的巨狼,从速度上讲,要比我们的马还快,当然,他们不擅长长途奔跑。”鲍伯摇了摇头说道。   接著,鲍伯又道:“再说了,我们这次带来的一万人马,全是重骑兵,冲锋还可以,如果藉逃跑来引诱这些狼族,就必须变成轻骑兵才可以。关于这点,他们一下子是否能够适应,还说不好呢!要知道,部队的培养,可不是一天半天的事情。”   “如果是这样的话,让我想想办法吧!两天后,就会知道结果了。”奥斯曼想了想说道,看他的神色,鲍伯和米歇尔都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天刚刚黑的时候,奥斯曼就一个人出发了,跟随他身后的,只有两只豹子,他们向山脉的深处进发了。   “你说他去作什么?”鲍伯看了一眼身边的米歇尔问道。   “不知道,谁知道他在想些什么,神神秘秘的。”米歇尔的小嘴一撅,不满意的说道。   “不会又是去弄些古怪的东西来吧?”鲍伯轻声叹道。   “会是什么?野蜂、兵蚁,还是红蛇菌这类东西?”米歇尔问道,对于奥斯曼的经历,她打听得一清二楚,知道奥斯曼最喜欢利用这些自然界中的东西来得到战争的胜利。   “不知道。而且这些东西,一来不好弄,二来也不听话啊!特别是你说的兵蚁,根本不会听人的命令的。如果真的可以的话,弄只地行龙来,就算蛮族有五万人,也够他们瞧的了,那东西可是刀枪不入的。”鲍伯笑道。   他自然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真的遇到了地行龙,奥斯曼可能也只有跑的份了。闪电豹虽然凶悍,可遇到地行龙的时候,依然一点办法也没有,地行龙不但刀枪不入,而且对魔法也免疫。   “等两天不就都知道了吗?我很期待哟!”米歇尔轻声说道。   第一次听到奥斯曼的名字,还是从父亲的嘴里。当她知道自己的哥哥是因奥斯曼而死的时候,真的非常痛恨奥斯曼。   在自己家中,哥哥算是差一点的,但并非那种富家子弟般的无赖,甚至可以说,哥哥是个很聪明的人,只可惜没用到正地方上。   姐姐嫁入皇室之后,家里的情况更好了,哥哥也更加嚣张了一些。当然,这些,她仅仅是从姐姐的来信中知道的,她从小就跟随师傅离开,去学习魔法,很少会回家的。   本想教训一下奥斯曼,结果却被奥斯曼弄得下不了台。在此之后,米歇尔还发现,连最令人怜爱的爱莉公主,似乎对奥斯曼也有好感,这让她更加惊讶。   认识奥斯曼的时间并不算很长,可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在自己的心中,占有了一个很重要的位置。   树林越来越稀,这里同无名森林里不同,山脉上有些地方的树木并不多。   “兄弟们,我们应该加速前进了,不知道在这里是否能找到我们要的东西。”奥斯曼轻声嘶吼著,用只有豹子才能听懂的语言交流著。   两只豹子的速度更快了,对于它们而言,回到山林里,才是真正的回到家中。在这里,它们才是王者。   黑豹四处嗅了嗅,轻声吼叫了几声,奥斯曼点了点头,他知道,这附近,已经有自己要找的东西了,可只有一只,太少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老虎这种动物,本就是独立生存的,除非是在交配期间,否则,你是很难看到两只老虎在一起的。   对付狼,最好的动物就是老虎了。但对付狼群,一两只的老虎,就不会起什么作用了,如果有一群的老虎,事情就比较好办了。也许它们并不能真的对付得了一万只狼,却可以起到吓唬它们的目的。   只要有一百只老虎就足够了,可上哪去找一百只老虎呢?奥斯曼这才发现,自己的想法有些一厢情愿了。对付老虎,他有足够的把握,更何况身边还有两只豹兄弟,它们对付老虎更有一手呢!   想要那些老虎乖乖的听话,这并不难,可想要找齐一百只老虎,别说两天,就算是两个月,只怕也是件很难作到的事情,要知道,每只老虎的地盘都是相当大的,而且找起来也并不容易。   “嗷……”前面不远处,传来一阵阵虎啸之声,却已经不再能引起奥斯曼的兴趣了,那不过是一只老虎罢了,一只老虎能起多大的作用?   闪电豹一阵轻轻的嘶吼,抬起头,用它那绿油油的眼睛看著奥斯曼,似乎在说著什么。   “真的?兄弟,你说的是真的?”奥斯曼也吼叫起来,一脸的兴奋。   闪电豹摇头晃脑的,一阵阵嘶吼著,不满的白了奥斯曼一眼。它怎么可能吹牛呢!要知道,豹子是不会吹牛的。   “太好了,没想到会遇到这种东西,我们三个加起来,应该有把握吧!”奥斯曼轻吼几声问道。   闪电豹看了看奥斯曼,点了点头,再回头看了看黑豹,摇了摇头。看来,在它的眼里,黑豹实在是太差劲了,如果它不是豹子,不是奥斯曼的兄弟,只怕闪电豹连理都不愿意理会它呢!   在野兽的世界里,强者为尊是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像奥斯曼,他虽然救了闪电豹两次,可那并不是让闪电豹臣服于他的原因。奥斯曼能杀掉地行龙,能打赢它,那才是让闪电豹认可他的原因。   黑豹则不同,它的体形是相当的巨大,而且动作也很灵活,可那些只是相对于普通的豹子而言。同四大凶兽相比,它实在是太差劲了,根本不值一提的。   “好吧!就我们两人去,黑豹兄弟留在这里。”奥斯曼看了看黑豹兄弟,点了点头吼道,他知道,这时候可顾不上黑豹的面子了,再说,黑豹对于面子这玩意,似乎也并不看重。   “真是走运啊!”奥斯曼轻声说道,看著不远处的一片空地说道。   闪电豹紧紧的闭著嘴,两只绿眼睛紧盯著前方,两只圆耳朵不停的轻轻动著,四周的任何一点声音,都无法逃过它的耳朵。   至少有一百只魔狼、近千只的虎豹。奥斯曼知道,这次自己真的中大奖了,虎狼之争,由来已久,单体上,虎豹占有绝对的优势,但整体上,却并不占便宜。   特别是体形相对小些的豹子,有时候,抓到猎物后,已经筋疲力尽了,经常会因为狼群的原因,而无法享受自己努力得来的食物。不仅仅是豹子,有时候,老虎也会处在同样的尴尬之中。   看著更远的地方,那里足有几百只的狼尸,奥斯曼已经猜到事情的始末了。这种野兽间的争斗,奥斯曼最为清楚。   在山林之间的时候,他和黑豹兄弟,也同样参加过类似的争斗,只是规模上要小得多,有十几只甚至几十只的虎豹、上百只的狼和野狗,已经算得上是大场面了。可同今天看到的相比,那实在是微不足道。   这里是一条贯穿两个国家,两千多公里的山脉,这里拥有更多的山林、更多的地盘。自然,也拥有更多的虎豹和狼群。   看来那些虎豹这次联合起来,将一支比较大的狼群消灭掉了。别看那只有几百只的狼群,如果一只老虎或者几只豹子面对它们的时候,那是相当的危险。虽然它们一般不会打虎豹本身的主意,但抢猎物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虎豹本就不是合群的动物,能够集结如此多数量的虎豹,的确是件很难的事。一旦集结在一起,只要几十只,就足以将这些狼吓走,如果有上百只,消灭它们也不是难事,而现在居然有近千只,可想而知,这支狼群,平日里没少得罪虎豹。   偏生这里居然有一支魔狼群,魔狼在四大凶兽里面,是最弱的一个,却也是最强大的一个。   单体的魔狼,一名高级骑士就可以战胜它,甚至一名强有力的普通骑士,面对它的时候,也不会惧怕。两三只的虎豹,就有足够的力量面对一只魔狼了。可一旦魔狼成群,它们的力量就不是按数量相加那样计算的。   一只魔狼的风刃,可以逼得两三只虎豹无法近身,却也难以伤到它们。可一百多只的魔狼,同时使用风刃,一次可以将一百只虎豹割成碎片。   成群的魔狼,一般是不会愿意面对闪电豹这样的凶兽,而剑齿虎远没有闪电豹那样威风,自然得退避一旁,无法与群狼争锋。   奥斯曼灵机一动,在老虎群里扫视了几眼,果然,自己猜的没错。这些虎豹,可以说是一群乌合之众,它们根本没有组织性、纪律性,更不习惯集体生活。除非有谁在带头,而能让这些虎豹听话的,也只有剑齿虎了。   剑齿虎除了体形比普通的老虎大上一倍之外,从外表上,是很难看出它们的不同。这一点鲍伯已经详细的说过了,奥斯曼知道,剑齿虎同普通老虎之间最大的分别,在于它们的两根剑齿长在嘴角的两侧,如果不注意,是很难发现的。   奥斯曼凭著他野兽般的直觉,一眼从上千只的老虎之中,看到了那只与众不同的老虎。没错,它应该就是剑齿虎了。难怪这些虎豹没有乱成一锅粥,原来有这家伙在啊!   奥斯曼的心跳得越来越厉害,一直以来,他都没有一只适合自己的坐骑。以他的身分,拥有过很多的良马,可那些马,都不能让奥斯曼满意。   首先,任何一匹马,在接近奥斯曼的身体之后,马上就会起很大的反应,现在是好了一些,可依然会有,这种反应,已经让马匹无法发挥出自己真正的速度和能力了。   再则,奥斯曼的体重算是很重了,再加上铠甲,普通的马已经有些吃力了,而黑刀的重量,又比一般的骑枪重上数倍,马载著奥斯曼,跑不多远,就已经开始通身是汗了,因此奥斯曼对于那些战马很是不满。   如果真的能弄只剑齿虎骑骑,的确是个不错的主意。虽然认识闪电豹,是早在无名森林里,可奥斯曼从未想过,自己要用闪电豹来当坐骑,那是对它的不尊重。豹子,在奥斯曼的眼里,那是同类,老虎最多算是近亲罢了。从感情上讲,那是完全不同的。   闪电豹轻轻的碰了碰奥斯曼的身体,奥斯曼从沉思中惊醒。净想著心事了,眼前的事情应该如何解决呢?   一百多只魔狼,就算是闪电豹,也不愿意去招惹它们。另一边虽然只有一头剑齿虎,可在它的身后,有上千只的虎豹,很显然,这些虎豹已经臣服于它了。无论哪一边,都不是好惹的主,就凭奥斯曼和闪电豹哥俩,成为第三方势力,要想打赢其中任何一方,都不太可能。   而且,对于奥斯曼而言,打架打赢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如果能将这些虎豹收为己有,才是比较重要的事情。   至于魔狼,奥斯曼并不考虑,那东西既然被称为四大凶兽,它的凶性就已经表现无遗了。从鲍伯嘴里,奥斯曼早已经知道,四大凶兽是不可以驯养的。正因如此,这才显示出,奥斯曼拥有一只闪电豹,是多么的难得。   “咦?”奥斯曼轻哼一声,不对头啊!如果四大凶兽真的根本无法驯养,那现在身边的闪电豹是怎么回事?看来只是方法不正确罢了。   自己从未当闪电豹是宠物,更不会当它是自己驯养的动物。它是有完全自由的,自己给了它足够的尊重,也许这才是四大凶兽驯养的秘诀吧!   如果能将这一百多只的魔狼收了,那可比一千只的虎豹还要厉害。可有什么办法呢?要想收服这些东西,可真的不容易呢!   虎豹通常是独居,只要打败它们,并且让它们认可自己的身分,就足以征服它们的心。可狼不同,狼喜欢群居,打架也喜欢打群架,它们并不认为,自己一只狼的能力如何伟大,它们相信,集体的力量是无穷的。   事实上,当狼结成群的时候,的确是很可怕的,就连虎豹也只能退避三舍了。否则,也不会出现今天这样的场面。   “你对付剑齿虎,记得,别把它惊走了,我对付魔狼。”奥斯曼轻吼几声,马上做出了决定,他不能等双方打起来。对于奥斯曼而言,目前无论是虎豹还是狼群,都是他的希望呢!无论伤了哪一方,他都会心疼的。   奥斯曼向闪电豹吩咐完,飞身跳了起来,闪电豹则更先一步,飞奔冲向剑齿虎。对于闪电豹的来劲,剑齿虎要差上一截呢!虽然它身后,有近千的小弟,可那又如何呢?那些虎豹,见到闪电豹的时候,只怕全都成软脚蟹了。   奥斯曼飞身跃入场中,一步步,慢慢的走向魔狼群,虽然速度不快,却坚定无比,没有一丝的迟疑。   魔狼群里传出一声吼叫,奥斯曼知道,那是魔狼王在发出命令。果然,那一声吼叫之后,马上有四只魔狼跳出来,向奥斯曼扑去。   奥斯曼站稳脚根,手中的黑刀并未出鞘,他不想真的杀死魔狼。一来,这些魔狼,以后可能会成为自己的助手;二来,如果真的杀了魔狼,会激怒狼群,那是件很麻烦的事情。   黑刀虽然没有出鞘,可它本身的重量已经不轻了,再加上它优美的线条,使用起来依然很顺手,如果被它打中一下,就算是魔狼,只怕也不会好过的。   两只魔狼在前,猛的扑了过来,另外两只在后,从嘴里吐出成片的风刃。看来魔狼果然很聪明,即使对手只有奥斯曼一个人,而且显得并不如何强大,可它们依然很认真的看待对手,一点也没有轻视奥斯曼。   奥斯曼没有动,风刃的速度远要比魔狼快,因此,风刃是一定会先到的。奥斯曼现在已经知道,魔法对于自己的作用很奇怪,不但不会伤害到自己,反而还会让他感觉很舒服。就算是米歇尔后来用的烈焰流星雨,奥斯曼也只是一开始时感觉有些吃不消,一会的功夫,不但能够适应,而且还觉得全身充满了活力。   魔法攻击对于奥斯曼而言,不但是无害,而且是一种增加能量的方法。当然,米歇尔虽然知道他不怕魔法攻击,可并不知道,魔法攻击对奥斯曼实际上是有好处的。   第五章   风刃没入奥斯曼的身体,果然像奥斯曼想像的一样。风刃不同于火系魔法,它是清凉的,让奥斯曼的精神为之一振,全身骨骼发出一阵阵响声,一股庞大的力量充满了他的四肢百骸。   奥斯曼感觉,每次自己承受魔法打击的时候,都会有不同的感觉,一次比一次更加舒服。   第一次在无名森林里,来自于闪电豹的闪电打击,他只是感觉很奇怪,奇怪自己居然没有被电到。第二次是同闪电豹比试的时候,虽然依然是闪电,却觉得舒服了许多。第三次是来自于米歇尔最正宗的魔法,不但舒服,而且还会有一种全身力量爆发,需要宣泄的感觉。这次更不一样,全身都充满了力量,而这种力量,是自己完全能够控制的。   魔法攻击,现在对于奥斯曼来讲,就像是在给他补充能量一般。   右手的黑刀没有动,奥斯曼左手轻轻挥动,平时这个动作,应该不比扑上来的魔狼慢,此时则更快上几分。一出手,奥斯曼已经感觉到与平日的不同。   本来真正攻击应该来自于奥斯曼的右手黑刀,此时显然已经是多余的了。左手挥动间,奥斯曼已经抓住左边的魔狼,挥动著魔狼一百多公斤的身体,将右边的魔狼击飞。   两只魔狼几乎是不分先后扑上来的,可奥斯曼还是在一瞬间分辨出它们的先后顺序,并且用一只魔狼的身体当作武器,将另一只击飞。这对于速度、眼力、技巧,都可以说是一个新的考验了。   如果是鲍伯在场,他一定会非常惊讶的发现,奥斯曼如此流畅的动作,已经完全可以同雷霆武士大师相媲美了。   “嗷……”魔狼王被激怒了,在山脉之中,可以同魔狼战斗的野兽并不在少数,虽然魔狼被称为四大凶兽,事实上,还是有许多生物,可以挑战它们的权威。   然而,同狼群战斗,如此轻松的击飞两只魔狼,并且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将风刃也收去了,这样的事情可并不多见的。就算是剑齿虎,自己的老对头,要对付四只魔狼,也需要一点时间的。   当然,自己那个老对手,并不像普通的剑齿虎那样,它也很聪明,收了许多的手下小弟,那些家伙当然不能同自己的手下相比,但它们的数量相当的多,而且资质上也不是很差,它是这方圆百里,唯一一个能同自己抢地盘的家伙。   今天本是它们决战的日子,这方圆百里的地盘,到底归谁所有,必须有一个结果。当然,那几百只普通的狼,死就死了,它才不会在乎呢!不过,那倒是一个挑起战斗的借口,虽然野兽抢地盘是不需要借口的。   没想到,在开战之前,居然跑出这两个家伙来。魔狼王很聪明,眼力也相当的不错。扑向剑齿虎的那个家伙,一定是闪电豹。这种生物,它以前是见过的。那时候,它还是只普通的魔狼,看到闪电豹的时候,只知道夹著尾巴逃命,哪里还敢多看一眼。   现在不同了,它已经是魔狼王了,必须在自己的手下面前,树立起自己的形象,虽然知道闪电豹的厉害,可它还是有些自信的,一百多只的魔狼,就算是面对地行龙,只怕也有一战之力。   扑向这里的,是一种魔狼王从未见过的生物,而且样子显得有些奇怪。可它并没有小视奥斯曼,相对于剑齿虎,相信谁都看得出来,魔狼群应该更难对付一些的。   不过魔狼王心里清楚,那可不是普通的剑齿虎,如果是一般的剑齿虎,也不可能同一群魔狼争斗了几年的时间。   又是一声嗷叫,二十几只魔狼由狼群中冲了出来,对著奥斯曼嗷叫著,几乎同时放出成片的风刃。   魔狼似乎天生就有释放风刃的本能,而且一放就是几十道风刃,虽然不能连续不停的放,但速度上,绝对要比魔法师要快许多。因此,魔狼和闪电豹,是所有魔法师最不愿意面对的野兽。   在四大凶兽里,作为剑齿虎还好对付些,另外三种,相信没人愿意见到它们。魔狼的单体攻击力是最差的,可它们很少会单独出现的。如果你看到一只独魔狼,那它一定是最差的,被魔狼王从狼群中赶出来。当然,也可能它是最好的,想要自己建一支魔狼群。   二十几只魔狼,放出的风刃比雨点还要密集,相信在这样的魔法打击下,就算是魔法师的保护结界也很难顶得住,除非拥有魔导士的实力。   奥斯曼没有魔导士的实力,他甚至根本不是魔法师,却非常幸福的享受著这份魔法洗礼,无数的风刃,在他的身上一闪即没,似乎全都钻进了他的身体里面,却连他的衣服也没有划破一块。   两眼半闭,全身的骨骼一阵阵脆响,不必动弹,奥斯曼感觉自己的身体,像是刚刚舒畅的做完运动之后那样,处在最颠峰的状态下。   “嗷……”奥斯曼忍受不住这种舒适,仰天吼叫,声传十里,所有的生物都全身一颤,连魔狼王也不例外。   同时接受二十多只魔狼的风刃进攻,不闪不躲,之后还发出如此的吼叫声,这是对魔狼公然的挑衅。所有的魔狼,在奥斯曼吼叫声中,一阵阵颤抖过后,也开始吼了起来,那是愤怒的吼叫声。   作为四大凶兽之一,魔狼也有它们自己的尊严,不同于普通的狼,魔狼不但更加聪明,也更加自信、骄傲。   能够成为魔狼的头领,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就算是面对比它们更加强大的剑齿虎,魔狼王也并不惧怕,可以战死,却不能被吓死。   魔狼王站了起来,这个家伙在向整个魔狼群挑战,这实在太过分了,就算是对面的老对手剑齿虎,它也不敢如此。剑齿虎带领下的虎豹群,同自己所率领的魔狼群多次交手,自己总是胜多败少。   数量并不等于品质,就算那些虎豹,都是剑齿虎挑选出来的,也同样不是魔狼的对手。多次战斗,它同剑齿虎本身的较量,各有胜负,在这一点上,所有的魔狼都是认可的,敢同强大的剑齿虎单挑,这本身已经是一种实力的证明了。   魔狼王抬头看了一眼对面的剑齿虎,心中又是一惊。那边已经战成一团了,闪电豹的王者之威,果然远比奥斯曼更加厉害,剑齿虎手下的那些小弟们,一见到闪电豹,自动靠边站了,没一个敢站出来保护它们的剑齿虎老大。   在自然界里,一切自有它的规则,强者为王,就是这条规则中最为至上的一条。同是虎豹类的,闪电豹拥有的威严,绝对不是那些普通的虎豹敢于反抗的。   见到闪电豹的一刻,连剑齿虎也一阵害怕,可它不能退后,它必须战斗,在这里,它是王者,即使是闪电豹到来,它也不可能将自己的位置拱手让贤的。   可真的动起手来,剑齿虎马上发现,自己真的差闪电豹很远。论体形,剑齿虎差不多有闪电豹的一倍左右,可论灵活度、论力量,闪电豹都强于剑齿虎。   如果不是事先奥斯曼再三的叮嘱,闪电豹只要几个回合,就可以收拾掉眼前的剑齿虎。凭心而论,这只剑齿虎,的确在剑齿虎里,算得上是出类拔萃的。可奥斯曼的闪电豹朋友,在闪电豹之中,也算得上是一个王者了,并不是所有的闪电豹,都有面对地行龙的勇气。   闪电豹现在只是想打服这只剑齿虎,因此连闪电都没有使用,如果它再使用闪电的话,只怕剑齿虎连近身的机会都没有。   如果是在平时,剑齿虎绝对会转身就跑,让它面对比自己强大许多的闪电豹,它绝对是不敢玩命的。可今天没有,不但有上千的小弟在面前,而且还有自己的老对手魔狼王在看著自己呢!   苦苦支撑的剑齿虎,它并不知道,此时魔狼王的处境,并不比它好多少。奥斯曼不怕风刃,这一点它已经看出来了,失去了魔法攻击的力量,连它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打赢奥斯曼。   虽然只交手一次,可刚才从奥斯曼击飞两只魔狼的动作之中,它已经看得出来,奥斯曼的身手,应该只比它快,不比它慢的。这样的速度,可是不多见的,魔狼除了成片的风刃攻击外,速度灵活,也是它们的一项优势。   奥斯曼动了,全身充满著力量,心中充满了自信。连奥斯曼自己也不知道,为何在受到这么多魔法攻击之后,他却会感觉如此的自信。   脚下的步,按一种奇怪的方式迈动著,看似慢实则快,转瞬间,奥斯曼的人已经冲入魔狼群中,右手挥动间,一只只魔狼,被未出鞘的黑刀挑起,一百多公斤的身体,被奥斯曼轻轻的挑到半空中,再跌落下来。   魔狼果然是坚强的生命,虽然被挑到半空中落下,大部分的魔狼,在落地之前,已经找好了平稳,居然像猫一样,平稳的落在地上,只是显得有些惊魂未定,看来是有些被吓到了。   而那些被重重摔在地上的魔狼,显然问题也不大,这样程度的打击,对它们而言,根本不算什么的。落地后的它们,两眼通红,显然吃了这样的亏,让它们感觉非常的愤怒。   几息之间,奥斯曼连续挑飞十几只魔狼,更多的魔狼,却逃出了他手中黑刀的范围。魔狼的反应相当迅速,果然不愧为四大凶兽之一   “嗷……”奥斯曼看也不看那些被挑飞又落到地上的魔狼,也不理会那些有些惊讶看著自己的魔狼。他右手轻轻一挥,将黑刀的刀鞘指向不远处,对著站在巨石上的魔狼王发出挑战的吼叫声。那是豹子在同敌人作战的时候,自然会发出来的吼叫声,表示著自信、威严。   奥斯曼在山林之间生活了许多年,对于狼的习性,他自然是非常了解的。魔狼虽然从本质上,已经不能算是狼了,却依然有很多狼的本性。   挑战魔狼王,是件很有趣的事情。通常,面对豹子的时候,魔狼王是不会出面单挑的,那不公平,豹子本身要比狼强一些的,但当狼群受到豹子威胁的时候,就另当别论。当然,这样的事情是很少见的。   虽然少见,总还是有例外的,当这种事情发生的时候,魔狼王就必须出头,带著它的几个得力心腹,共同去挑战豹子。   野兽之间,如果不是为了食物,是很少会起争斗的。能够引起不同种类野兽争斗的,除了食物之外,就只有地盘这个问题了。   肉食性的猛兽,一般都会有自己的地盘。不同的野兽之间,划分地盘的方式更是不同,其中的巧妙很多的。   同样是豹子,两只豹子,一般各有地盘,相互之间还会有些缓冲地带。但这些地盘上,可能还会有别的野兽,如老虎、狼群等等。通常而言,这些猛兽之间,尽可能的互不侵犯,那对它们而言,没有任何的好处。   可是当猛兽的数量在上升,而食物在减少的时候,地盘的问题就显得比较严重了。为了生存下去,无论是虎、豹、狼都会为了地盘,为了生存下去,为了以后的食物来源而战斗,这种战斗,一般来说,都是不死不休的。   魔狼王同剑齿虎的争斗,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只是它们之间的争斗,时间已经相当长了,有几年的时间了。那时候,这里的资源还并不显得如何紧张,可现在不同了,这里的食物,已经少到威胁它们的生存。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魔狼王甚至不在乎那些被剑齿虎杀掉的狼群,能够减少生存的危机,无论怎么作,都是应该的。   天望河是一条死亡地带,就算是魔狼,也不愿意到那里去生活。魔狼是四大凶兽之一没错,可四大凶兽,也并不代表著天下无敌,它们虽然很少有天敌,却还是有敌人存在的。   除了天望河边的食人花、食人树、醉丁香,水中的食人鱼、短齿鳄,最为可怕的是,在天望河的上游,有水兽存在。水兽不算是四大凶兽,因为它们生活在水中,根本不被人们所了解。   可魔狼王知道,水兽的实力之强,绝对要超过闪电豹,它才不会拿整个魔狼群的前途开玩笑。   向山脉中央走,那里却在十几年前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情,让它们不敢再往山脉中央前进,那里已经被动物们视为死谷了。东部山脉是很危险的地方,人类很少会走到这里来,因此人们并不知道,在东部山脉的一个角落里,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魔狼王和剑齿虎,都知道这些事情,它们目前被困在这片土地上了。虽然这山脉有近千公里的面积,可对于它们而言,显然并不大。   一般来说,一只老虎的地盘,至少应该有几平方公里大的面积,现在剑齿虎的手下,就有一千多只的虎豹,自然远远不够用。   魔狼王紧盯著奥斯曼,足足看了五分钟,站在它身后的,是八只高出其他魔狼一头的魔狼护卫。奥斯曼的吼叫声,所有的魔狼都听到了,那是豹的声音。   魔狼王奇怪的看著眼前的生物,它可以肯定,自己从未看到过这样的生物,它看起来不像是一只豹子。   不过从奥斯曼的声音判断,他的确应该是一只豹子。再看看远处同剑齿虎已经战斗到尾声的闪电豹,魔狼王的心里开始打起鼓来,只怕这只特殊的豹子,更不好对付吧!相对而言,剑齿虎的个体能力虽然强于魔狼王,但群体作战的时候,剑齿虎绝对不如魔狼的攻击性更强。   眼前是一只从未见过的豹子,而且拥有著强大的能力,甚至看起来像是魔狼天生的克星,它天生就不惧怕风刃。这个认知,让魔狼王有些胆怯了,可仍必须去战斗。   八只魔狼护卫,飞快的跳入场中,将奥斯曼团团围住。无论是它们还是奥斯曼,都知道它们并非重点,它们主要的目的是在扰乱奥斯曼的视线,真正的危险,是来自于魔狼王的。   狼永远不是王者,无论是普通的狼还是魔狼,在这一点上都没有分别。即使是魔狼王,在面对强敌的时候,也不会拒绝带著护卫一起进攻敌人。在这一点上,魔狼同闪电豹有著本质的分别,就算是面对地行龙,闪电豹也是自己冲上前去。当然,闪电豹也不像魔狼王那样,有许多的小弟可以帮忙。   奥斯曼仰天嘶吼一声,感觉全身的热血开始沸腾了起来。被黑豹养大的奥斯曼,同样拥有著嗜血的性格,平日里,奥斯曼可以像贵族一样,迈著四方步,穿得衣冠楚楚,可当他面对战斗,面对血的时候,那种从骨子里透出的血腥气,让他激动。   手中的黑刀挥舞著,奥斯曼一改刚才的散步,变得主动攻击起来。这八只魔狼护卫,果然要比其他的魔狼强上许多,特别是在配合上,它们显得更为熟练。   一股凉风,很弱,可奥斯曼还是发现了,是魔狼王。魔狼王果然有一手,普通的狼,在进攻的时候,会带起很强的风,奥斯曼可以轻松的提早发现,可魔狼王带起的风很小,而且几乎是无声的。   如果还是在山林之间,奥斯曼知道,自己绝对躲不过魔狼王的致命一击,但现在的他已经不同了,拥有不弱于雷霆武士的力量和速度,更有无数的战斗经验,这足以保证奥斯曼在同魔狼王的战斗之中,保护好自己的安全。   回手一带,“卡”的一声,魔狼王咬向奥斯曼脖子的利齿,紧紧的咬在奥斯曼手中的黑刀上。魔狼王的咬合力无比惊人,普通的钢条,也可以一口咬断。但奥斯曼手中的黑刀不同,它的材料很特殊,甚至有同神器一拚的能力。   奥斯曼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在魔狼王一愣的半秒钟时间里,他做出了正确的反应,一脚狠狠的踢在魔狼王的肚子上,同时带著魔狼王转了一圈,将从四个方向扑上来的魔狼护卫逼退。   魔狼王的身体,在奥斯曼强大的力量下,整个被踢飞出去,直飞出几十米远去。魔狼王的坚韧也出乎奥斯曼的意料之外,它居然只是抖了抖皮毛上的泥土,阴沉的看了一眼奥斯曼,仰头长啸。   奥斯曼再次踢飞四只魔狼护卫,也仰头长啸起来,他如何会怕一只魔狼王呢?奥斯曼是豹子的后代,拥有豹子的王者之威,绝对不会向小小的狼低头,哪怕它是一只魔狼王也不行。   八只魔狼护卫开始缓慢的后退,中间的场地上,留出一块五十米见方的空地来,那是为魔狼王和奥斯曼留下来的。看来,魔狼王动了真怒。   奥斯曼笑了,全身上下,由风刃带来的舒适感,一直在他的身体里流动著,最后慢慢的流入心口处的雷霆珠。   虽然他一直在怀疑,自己得到的到底是不是雷霆珠,自己算不算是一名雷霆武士,但从珠子里得到的一些信息,奥斯曼认为,它的确是一颗雷霆珠,只是有些特别,至于特别在哪里,他还说不上来。   这段时间以来,奥斯曼常会有一些古怪的想法从脑子里冒出来,一些从未听说过的东西和词汇不停的涌现出来,这让奥斯曼有些苦恼,无论是谁,有这样的经历,都不会感觉到舒服的。   吃掉这颗珠子,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那还是在北方郡的时候,同凌格一起“探险”时找到的。从经历魔法阵到现在,也有快一年的时间了,可脑子里开始冒出一些奇怪的想法,时间并不是太长,那还是始自在同巨人族战斗的时候,被一名巨人族将军扫中了前胸开始。   接下来几次被魔法击中,更加速了这些奇怪念头的出现。奥斯曼到现在也弄不明白这些到底是什么,不过他知道,这一切,都同自己身体里面那颗奇怪的珠子有关。   可惜奥斯曼一直没时间,在京都的时候,有机会能到皇家藏书馆里看书,这样的机会,他实在不想错过,除此之外,他一直没有时间,仔细去解读珠子中的所有信息,那里面的信息量实在是太多了。   魔狼王吗?你真的想同我斗吗?奥斯曼感觉有些好笑,不知为何,眼前的魔狼王,现在在奥斯曼的眼里,似乎弱小的如同一条野狗。   当年在山林之间,每次看到野狗的时候,奥斯曼就会露出这样的眼神来,有不屑,也有一丝的怜悯。   右手中的黑刀,猛的交到左手,再向后一挥,黑刀化成点点流星,暗黑的刀刃,在阳光下,闪耀著奇异的光芒。   奥斯曼并不想伤害魔狼王,至少现在不想,此时的奥斯曼,心中一片平和。自从离开山林之后,奥斯曼已经许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黑刀向十米外的一棵大树脱手飞出,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准备将这棵大树拦腰砍断,甚至没有发出一丝声音来。黑刀似乎没有受到任何的阻力,在空中划了半个圆,从另一侧飞向奥斯曼。   奥斯曼左手轻扬,手中的刀鞘,准确的迎向黑刀。“铿”的一声,长刀入鞘,大树的上部才慢慢的倒在地上,发出一阵巨响。魔狼纷纷走避,以它们灵活的动作而言,想要躲过这样的危险,根本不算什么难事的。   第六章   奥斯曼得意的大笑起来,这些魔狼是绝对不会明白,奥斯曼为何会忽然发笑。其实,连奥斯曼自己也有些莫名其妙,从小到大,奥斯曼就不是一个张狂的人。   同豹子一起生活的时候,一切都以达到目的为准则,其他的一切都没有意义的。到了人类社会,要复杂的多,可奥斯曼却看不惯那些无聊的行为,虽然他尽力让自己的行为作到最好,让两位关心自己的大公爵满意,可那一切,只是表面的现象。   今天为何会如此嚣张的狂笑?笑了一会,奥斯曼的笑声戛然而止,自己一脸的惊异,实在搞不懂为何自己忽然间会变得如此。   “又是那颗珠子在捣鬼吧!”奥斯曼轻轻说道,神色又恢复了平静。   魔狼王看了看不远处断成两截的大树,以它的齿尖嘴利而言,这样程度的进攻,它也完全可以作得到,可听到刚才奥斯曼的狂笑之声,它却感觉到不寒而栗。   魔狼王有过很多不为人知的经历,作为一只魔狼,已经不被山脉中的其他生物所认可。自出生一年,离开母亲开始,魔狼王就在所有生物的追杀下生存著。   它不希望像父母一样,只能作只普通的魔狼,既然它同普通的狼不同,它相信自己一定可以作得更好。花了三年的时间,它终于成为了魔狼王。   它知道的比普通的魔狼更多,拥有更加敏锐的观察能力、分析能力。眼前的奥斯曼,全身散发著一股无形的压力和危险,让它有些胆怯。自从成为魔狼王,它已经有相当长的时间,不知道恐惧为何物了。   进攻还是逃跑?它在犹豫著,狼不同于虎豹,狼永远不会是王者,逃跑对于它而言,并非是一件可耻的事情。而且在狼群之中,即使是魔狼王,也拥有逃命的权力。在真正强大的力量面前,逃跑是一种聪明的表现,这绝对不是懦弱。   可到目前为止,奥斯曼只是轻松的表现手中刀的尖利,并没有在自身上表现出太过强大的力量。那仅仅是魔狼王自己可以感觉到的罢了,在没有让狼群知道奥斯曼强大以前,如果自己逃跑,那将会对它的地位有很大的影响。   能够成为魔狼王,真是九死一生,它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失去现在的地位。   赌,它现在只有赌一下。看了看远处的大树,再看看被踢飞数次的八匹魔狼护卫,魔狼王的心动了,它似乎想到了什么,显得镇定了许多。   看来的确应该赌一下,只是这次,它感觉自己不必用生命去赌了。   两只前爪,在地上用力的刨了几下,只是几下,尖利的狼爪便将地上刨出了一个不小的坑来,这是示威。接著再轻吼几声,这是表示它的强大。   魔狼王缓缓的向奥斯曼走去,没有使用偷袭,而是用它最拿手的跳跃进攻。这样既可以表示出它的镇定自若,又向奥斯曼透露出一个信息──自己并没有真的拿它当作敌人看待。   它真的在赌,它在赌奥斯曼明白它的意思。它心里清楚的知道,眼前的生物是如此的强大,即使自己指挥所有的魔狼进攻,在失去风刃力量的情况下,一样会失败的很惨。   奥斯曼冲魔狼王笑了笑,他很奇怪自己居然可以真切的感受到魔狼王的想法。这只魔狼王,还真不是普通的聪明,不但看出自己的厉害,而且还会谈判──一种无声的,用眼睛就可以完成的谈判。   向魔狼王点了点头,奥斯曼将手中的黑刀插在背上,双手一拍,大声吼道,示意魔狼王可以进攻了。   魔狼王心中一阵狂喜,奥斯曼的动作已经告诉了它,对面的生物已经明白它的意思,只要它老实的听话,今天会让它过关的。这样的信息居然进入了它的脑袋里,它想不明白,对方到底是狼还是豹?   不同的野兽之间,拥有的语言是完全不同的,有时候可以猜到一点点,但那太少了,只有示威、害怕等几种最简单的表情。今天不同,今天魔狼王表达的意思实在太复杂了,至少对于狼和豹两种不同的生物来讲,实在过于复杂了。   可眼前的生物,他不但明白了自己传达的意思,而且还可以传达回来,如此清楚的印在自己的脑海里。   魔狼王在兴奋之余,开始感觉另一种恐惧,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生物?   奥斯曼和魔狼王,在场中斗了起来,这次又是不同。花样百出,各显神通,无论是力量、速度、跳跃能力,还是反应速度,奥斯曼明显都要高出魔狼王一筹。   其实对于奥斯曼和魔狼王来说,这是一场表演,表演给四周的魔狼看。在真正强大的力量面前,魔狼是不介意屈服的,而此时,魔狼王求奥斯曼的事情,正是要他表现出这种强大的力量,又不要伤害到它。   奥斯曼作到了,他轻松的将魔狼王耍的团团转。奥斯曼也弄不清,为何自己忽然之间对于魔狼有了无比的了解,它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处特点,自己似乎都熟悉无比,像对黑豹兄弟一样熟悉。   奥斯曼的心中一动,看了看不远处的闪电豹,那边的战斗显然已经结束了。剑齿虎仰倒在地上,看来受了些伤,应该不是致命的,它还在那里不停的喘息著。四周上千的虎豹,全部臣服在闪电豹的脚下。   闪电豹得意洋洋的看著自己的新小弟,仰头长啸一声,远处,传来了黑豹回应的啸声,一会的功夫,黑豹从远处奔来。   看著眼前上千的虎豹,黑豹虽然凶悍,一时之间也愣在那里,黑豹从未见过如此多的同类。闪电豹得意的轻吼一声,所有的虎豹,无不小心翼翼,不知道这位新老大要玩什么花样。   黑豹从闪电豹的吼叫声中,已经听出了得意,它自然知道闪电豹有多厉害,如果不是自己的兄弟在那里,闪电豹在自己面前绝对会摆出王者的风范,还好,一切有奥斯曼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罩著它。   “嗷……”黑豹也嘶吼一声,虽然这些小弟不是它收服的,可也差不多,反正闪电豹同自己是一伙的。   以黑豹的性格,本不是肯向其他豹子低头的,虽然闪电豹的确是豹中的王者,可有兄弟在,黑豹同样敢同闪电豹拚上一场。   不过,有两个原因,让它很快接受了闪电豹。第一点,闪电豹是由奥斯曼带回来的,而且奥斯曼同样对它尊重;第二点则更为重要,闪电豹是只雌豹,而黑豹则是雄豹。   如果是普通的豹子,黑豹早就不客气的收拾它了,可闪电豹不同。在闪电豹看来,黑豹不过是一只普通的豹子,根本不会放在它的眼里,如果不是奥斯曼的原因,它根本懒得理会黑豹的。   两只豹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了,闪电豹虽然依旧看不起黑豹,但多少也算是熟人了,对它还算可以,不会太给黑豹脸色看。再说了,凭奥斯曼同黑豹的关系,闪电豹也不好太过于苛刻了,它可是聪明得很。   在闪电豹的眼中,只有奥斯曼,才是真正的王者,他拥有著豹所不可比的力量、速度,更重要的是奥斯曼的头脑里,充满了智慧。闪电豹知道,真正的王者,必须充满著智慧和勇气。   当然,也有让闪电豹不满意的地方,奥斯曼的体形在闪电豹的眼里,实在是不怎么样,如此丑陋,让它有些无法忍受。如果是其他生物,无论多丑,都不关闪电豹的事情,可奥斯曼不同,他不仅仅救了自己两次,更杀死了地行龙,是它心目中的英雄。   看到那边的战斗已经结束了,魔狼王也很乖巧,马上停了下来,蹲在奥斯曼的脚前不远处,两只眼睛乱转著,轻轻发出“呜呜……”的叫声,以表示自己臣服在奥斯曼的脚下。   以魔狼王的经历,它知道,自己绝对不可能是奥斯曼的对手,而且奥斯曼还有闪电豹助威,对于这种生物,它还是有一定了解的,只要有可能,它绝对不会去招惹这种可怕而强大的生物。   在所有的生物之中,只有两种生物是会使用魔法的,那就是魔狼和闪电豹,而魔狼的风刃,同闪电豹的闪电相比较,实在是相差太多了。从物理攻击来说,魔狼无论是在体形、力量、速度上,都要差闪电豹许多的。   奥斯曼环视了一下四周,虎豹全部臣服在闪电豹的面前,如果没有闪电豹帮助,想要让这些虎豹低头,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再看魔狼,虽然都不出声,一个个的眼神里却透露出一股股的狠意。奥斯曼知道,这些魔狼最不容易对付了,别看魔狼现在一副老实样,只要有机会,它们绝对不会介意在自己的喉咙上狠狠的咬上一口。   这就是狼,狼是狡猾而多疑,又永远不会臣服于其他种族的生物。奥斯曼还真的很奇怪,狼族是如何将上万只的巨狼驯服的。据说,狼骑兵所骑的巨狼,与这里普通的野狼很是不同。这一点奥斯曼是可以理解的,普通的野狼,体形太小了。   除非是眼前的魔狼,否则根本不能用来当坐骑。一名狼族战士,加上铠甲武器,也许还要带上一些粮食,至少有二百公斤的重量,普通的狼,别说背著二百公斤奔跑,只要这些重量压上去,它们已经吃不消了。   看看魔狼的个头,奥斯轻轻点点头,这些家伙,一个个都只比普通的豹子小一圈,背上两百公斤,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只是想要这些家伙听话,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还好,在奥斯曼原本的计划之中,本就没有魔狼的事,这只是个意外。奥斯曼在沉思著,是否能利用这些魔狼呢?只要能用一次就好,这些家伙,想要让它们真的给士兵们当坐骑,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每个骑士都有雷霆武士的实力。   雷霆武士?对啊!他们可以压制住这些魔狼的,至少在短时间内是没有问题的,再加上自己指挥著魔狼王,对付那一万狼骑兵,就多了一丝把握,至于那些虎豹,相对的就容易得多了,只要中等骑士,就可以对付它们的。   鲍伯看著远处的森林,面色越来越难看,在他身边的米歇尔也好不到哪去,只有卡尼尔和担丁依然神色不变。   距离还很远,一阵阵的虎啸狼嚎之声已经传了过来,整个营地都动了起来。在建设营地的时候,并没有准备在这里长住,因此营地的建设相当的简陋。   所有的马匹,都骚动起来,腥风里裹著虎啸声,让这些久经杀场的战马,也感觉到不寒而栗。所有的重骑兵,已经站在自己的战马身边,不停的安抚著它们,同时紧握著武器。   这里是东部山脉,在这里,有无数的野兽、陷阱。大家心里都清楚,就算是上万的军队,进入这里之后,危险性同样相当的大。几百年来,已经没有大队的人员走这条路了,至于从天望河顺流而下,来到这里,更是第一次。   “弩箭准备!”两位纵队长,站在营地的最外围,看著远处的森林,大声命令道。   作为骑士,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情况,都应该保持镇定,显然他们作到了。第一军团的骑士们,拥有最好的装备,同时更拥有整个菲格帝国最优秀的军人。重骑兵,更是第一军团的骄傲,将他们交给奥斯曼,是菲格大帝对奥斯曼的重视,同时也是第一军团长的意思。   听过奥斯曼的经历,大家都知道,在同蛮族作战的时候,重弩拥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再加上奥斯曼对于军用重弩的偏爱,这次的一万重骑兵,每人都背著一把重弩、二十枝弩箭。   无数的弩弓绞上弦,散发著寒光的弩箭指著远处的森林,三百步外的森林,已经完全处在弩箭的攻击之下。   同野兽战斗,他们都没有这样的经历。重骑兵,一旦离开了自己的战马,其活动能力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一名重骑兵,全身的铠甲就有七十公斤重,再加上二十公斤的武器,足有一百公斤重,虽然他们的身体都相当的强壮,可背著一百公斤的装备,又要步战,那根本就是开玩笑。   此时他们却无从选择,在同野兽战斗的时候,想要骑马,那实在太愚蠢了,就算是一名普通的重骑兵也知道,此时只能靠自己的两条腿了,那些四条腿的朋友们,此时正在不停的发著抖,根本不可能帮上忙。   “别放箭!”卡尼尔眼尖,看得最远,当他看到黑豹从森林里一头冲了出来,马上大声的叫道。   紧张的重骑兵,在卡尼尔的大叫声中,将扳机上的手指松了松,看著远处的黑豹,稍稍松了口气。他们都知道,这次的主帅奥斯曼侯爵,有两只豹子,一只是体形巨大的黑豹,另一只是传说中的闪电豹。   这只黑豹,大家都曾经见过,并不陌生,因此看到它的时候,都松了一口气。紧接著,众人又紧张起来,因为在黑豹的身后涌出无数的虎豹来,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一只巨大的剑齿虎。在它的身后,闪电豹不停的挥舞著利爪,吓得剑齿虎不停的乱跳乱叫。   其他的虎豹倒是老实得很,乖乖的排著纷乱的队伍,从森林里跑出来,站到空地上,在黑豹的怒吼声中,老老实实的趴在地上。   虎豹群后面,传来一阵阵的狼嚎之声,当先冲出来一头巨大魔狼,狼背上坐著一人,正是奥斯曼。跟在他身后的,是一百多只高大的魔狼。   “天啊!他从哪弄来的这些家伙……”鲍伯和米歇尔几乎同时叹道。   “看来他的运气不错啊!居然能遇到这么多的宝贝来。”卡尼尔也喃喃自语道,他已经明白奥斯曼的计划了,只是这些东西,有多少能骑著它们出去呢?这可太有难度了。   “你想用这些东西对付狼骑兵的坐骑,对吧!”鲍伯说道。   “是的。”奥斯曼吃了一口干粮说道,所有的肉食,全都拿出去给外面那些猛兽了,在没有后勤补给的情况下,想要让这么多的猛兽吃饱肚子,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所有的重骑兵,全都改行成了猎人,即使这样,也很难让那些家伙满意。   不得已的情况下,奥斯曼只好挑挑捡捡,只留下五百只的虎豹,至于魔狼,它们的胃口并不大,只是口味有些特别罢了,这难不倒近万名的重骑兵猎人。   “可没多少人能骑它们,这些家伙,可不是从小养大的宠物。”卡尼尔说道。   “我知道,不过问题不大,那些魔狼,相信雷霆武士是可以对付它们的,我骑魔狼王,再加上十名雷霆武士,就足以指挥这些魔狼了。”奥斯曼说道,他知道,这些魔狼,普通人可是绝对无法指挥得了的。   “嗯,魔狼倒不是很难对付,那些虎豹呢?让骑士去对付它们吗?”鲍伯点头说道。   “是的,有黑豹和闪电豹看著它们,它们玩不出花样的,那只剑齿虎让闪电豹看著就好,只怕没人能骑得了的。”奥斯曼说道。   “这个主意不错,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的计划也要改变一下。这次不但要将密苏一把火全烧掉,而且还要让这五万的蛮族拚命向南方郡跑,这样一来,那个斯帝亚王子就有难了。”米歇尔笑道。   她发现,一到山林里,奥斯曼好像换了个人似的。在京都的时候,奥斯曼显得很有礼貌,同一名普通的贵族没什么分别,只是多了一丝丝的野性罢了。可到了这里,奥斯曼就完全不同了。   他充满了活力、充满了热情,在这里,一切对他来说,都是那样的熟悉、那样的自然,没有什么事情可以难倒他。   “嗯,我是这样想的,花上三天的时间,我们大家熟悉一下这些野兽,选择自己使用起来最方便的野兽。让第一军团的骑士们,尽可能多的使用那些虎豹,我会让黑豹和闪电豹看著它们的。”奥斯曼说道。   “是得花点时间,我们的人早已经出发了,分成两支部队,一队去了斯帝亚王子那里,另一队去了南方军团,这两天应该有消息了。”   现在,这里的雷霆武士太少了,除了雷霆武士之外,那些魔狼根本没人能够骑它们。对付狼骑兵所骑的狼,相信这些魔狼起的作用,应该比那些虎豹还要大许多,如果这里的一百多只魔狼,能够全部发挥出它们应有的功效,那一万狼骑兵就得变成步兵。   “三天后,米歇尔、郎、古结罗和云霓四位魔法师,去密苏城放火。首先要注意自己的安全,我们对于蛮族人了解的还不够多,不知道他们是否有办法查到你们的隐身魔法,如果有血族人的话,你们可能会遇到麻烦。如果真的有血族人,你们马上退出来,我们执行第二套方案,让部队佯攻,吸引密苏城里的部队的注意力,之后你们再潜入放火。”   “血族人真的很麻烦吗?”米歇尔的眉毛扬了扬说道。   “是很麻烦,在京都的时候,我们遇到过一次,当时他们的数量相当少,但已经给我们惹了很大的麻烦了。”卡尼尔的眉头也皱了起来,一想到那些见鬼的血族人,他的心情就不是很好。在京都之乱里,很多的雷霆武士,都是因血族人而阵亡的。   “知道了,我们会小心的。”米歇尔说道,京都之乱的时候,米歇尔还没有回来,也没有见识过血族的厉害,只是从师傅说过的话中,米歇尔对血族人有一点点的了解。   “按我们得到的情报,密苏城里应该是没有血族人存在的。米歇尔放完火之后,回到城外,将尽可能多的迷药吹向密苏城,那时候城里在起大火,相信蛮族人的注意力会转到大火上,迷药的作用会大一些,那些狼人的鼻子可好用得很呢!”奥斯曼继续说道,制作那些迷药,作用到底有多大,连奥斯曼也不知道。   狼族不同于巨人族,他们虽然没有巨人族那样强悍的个体战斗能力,但他们像狼一样狡猾,同时也像狼一样善于群战。想要用对付巨人族的办法来对付他们,奥斯曼对那些迷药的信心就不是很足。   “两位纵队长,你们带领三千重骑兵,在城外吸引狼骑兵的注意力,发现他们出城,马上往这个方向逃跑,我们会在这个位置上接应你们。”奥斯曼指著简易的地图说道,他们没有这里的详细地图,一切都是派人出去侦察得回来的结果。   “卡尼尔大师,您带领雷霆武士,骑著魔狼在这里准备,我会在这个位置上,可以照顾两边。鲍伯,你带著闪电豹和黑豹,指挥所有能骑虎豹的骑士们在右边待命,发现狼骑兵的时候不必真的出击,你们的任务只要让狼骑兵变成步兵就可以了。”奥斯曼在地图上不停的指点著。   “其他人,在这里准备好进攻,狼骑兵一旦失去了狼坐骑,其战斗力并不如何强大,这个在京都的时候,我们已经见识过了,他们绝对不是全副武装重骑兵的对手。”奥斯曼说道。   “嗯,如果他们都跑了,怎么办?”卡尼尔问道,没想到,每次都是冲在最前面的雷霆武士,这次的任务只是恐吓那些巨狼。   “米歇尔他们的位置就是在这中间,那些迷药的作用虽然不见得很大,但阻止他们回到密苏城,还是可以作得到的。”奥斯曼说道。   看著地图,众人点了点头,这个计划很简单,不过是诱敌出城,吓跑坐骑,再冲杀一阵。只要将这一万狼骑兵干掉,甚至只是赶跑也可以,其他的蛮族问题就不大了。虽然蛮族人,可以说人人都是战士,不过战士的种类不同,相对的危险性也会差很多的。   密苏城里大部分的蛮族,只是后勤人员,他们的战斗力应该并不如何强大。在蛮荒七族里,最具战斗力的是巨人族,最危险的是血族,狼族、聚甲、利爪三族的战斗力最为普通,只是数量多一些罢了。   “好了,如果大家都没意见,马上开始熟悉这些新的坐骑,希望大家喜欢。”奥斯曼笑了起来,相信没人会喜欢这样的坐骑。   “我要那头剑齿虎。”凌格跳了起来,第一个向外冲出去。   “最好带上闪电豹,否则你只怕根本无法靠近那家伙呢!”奥斯曼轻声说道,可惜凌格没听见。   第七章   这三天,除了奥斯曼和十名雷霆武士之外,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特别是凌格,可真是吃足了苦头。   从小到大,凌格一心想成为一名骑士,而拥有一匹好的坐骑,自然是他心中的愿望,若能够拥有一头剑齿虎当作坐骑,那可真是太棒了。   可惜他似乎忘了一件事,四大凶兽,一直无法被人类所驯服,甚至想捉只活的也不容易,想要养活它们,就更加困难了。这次如果不是奥斯曼出面,这些家伙才不会跟著到这里来呢!就算是死,它们也不会愿意成为人类的坐骑。   魔狼王很无奈的驮著奥斯曼,四处乱转著。在它的心目中,奥斯曼就是一头豹,一头很特殊的豹子,这才是它能够接受奥斯曼的原因。   它一直在找机会,只要有一点机会,它会毫不犹豫的带上它的小弟们,逃回山脉深处。如果不是山脉里发生了巨变,它可能早已经逃跑了。可现在还不行,它必须要想好退路,它现在宁愿被奥斯曼欺负一时,也不愿意跑到山脉的深处,去面对那片古怪的,充满著死亡气息的地方。   以雷霆武士的实力,想要打赢一匹魔狼,还是不成问题的。只是这些家伙的野性太强,想要让它们成为坐骑,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那些魔狼都很怕奥斯曼,只要奥斯曼在场,它们自然会老老实实的让雷霆武士骑在它们的身上。可只要奥斯曼一转身,它们就开始拚命的乱跳乱叫,其他的同伴也会上来帮忙。对付一两只的魔狼,雷霆武士们自然不会放在眼里,可对付一群魔狼,就算是卡尼尔这样的大师,也感觉头痛无比。   凌格在闪电豹的陪同下,同剑齿虎较上了劲,一次次被剑齿虎从身上甩了下来。剑齿虎不屑的看著这个小小的人类骑士,如果不是闪电豹在一边不停的张牙舞爪,它早一口将凌格咬成两截了。   看著凌格的样子,连闪电豹都有些不屑于他的行为了,一切都应该靠实力说话,就凭凌格的身手,也想欺负剑齿虎,真是笑话,如果不是自己在这里看著,谁欺负谁,根本不用问也知道的。   开始的时候,闪电豹还在不停的教训著剑齿虎,可看了一会凌格的表现,闪电豹趴在地上不动了,两只绿眼睛来回乱转著。很快,剑齿虎发现,只要自己不弄伤或者弄死凌格,闪电豹不会再理会自己了。   剑齿虎大悦,要想玩弄这个小小的人类骑士,对它来讲,还是件相当轻松的事情。果然,一会的功夫,凌格就已经被甩得头晕脑涨,全身的骨头都快要散架了。   看著剑齿虎,凌格甩了甩头,让自己清醒一些。他知道自己同剑齿虎之间的距离,除非自己具备天空骑士的能力,否则要想对付剑齿虎,几乎是件不可能的事情。如果不是闪电豹在一边看著自己,只怕自己早已经成了剑齿虎的食物了。   凌格叹了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他知道,自己同奥斯曼的距离已经越来越远了。当初奥斯曼到他家里的时候,虽然力量很大、速度很快,可凌格还是可以同奥斯曼比试一下的,现在看来,自己根本没这样的资格了。   奥斯曼可以斗得赢闪电豹、杀死地行龙、空手打服魔狼王,而自己连只剑齿虎都对付不了。凌格第一次开始怀疑,骑士并不如自己想像中那样的强大。   奥斯曼是什么?他现在也只是名见习骑士,可他的实力,连天空骑士也远远不如他。奥斯曼甚至有同雷霆武士一拚之力,他是如何作到的呢?凌格忽然发现,他对自己这个豹子养大的兄弟开始产生了兴趣。   这三天的特殊训练之中,相对而言,最为容易的还是那些普通的骑士。五百头虎豹之中,居然有四百多头已经有骑士可以正常的驾御,同他们相比,连雷霆武士们的成绩也显得实在太差了些。   经过三天不断的努力、闪电豹的看护,以及奥斯曼的帮助,凌格终于成功的爬上了剑齿虎的后背,可他自己心里清楚,剑齿虎怕的并非是自己,更不会真心的臣服于自己,只是在闪电豹和奥斯曼的双重压力之下,它不得不暂时听从自己的指挥罢了。   奥斯曼当然也知道这一点,不过对他来说,只要这场战斗胜利,这一切都是值得的,至于这些猛兽,它们的家在山林里,而不是战场上。   “奥斯曼,告诉你个好消息,已经联系上斯帝亚王子部队中的雷霆武士了,他们明天会到,大约五十人。”卡尼尔说道。   “那好,我们明天行动,行动一旦开始,就不能停下来了。相信用不了两天,斯帝亚王子就会知道我们这边的情况了。”奥斯曼想了想说道。   “我知道,如果不是怕他现在就有所准备,这次会多调些雷霆武士回来的。无论怎么说,雷霆武士还是菲格帝国的人,不会帮助天朝帝国的王子的。”卡尼尔点头说道。   “我有些奇怪,你们是如何联系上他们的?从我们到这里开始算,到明天也不过只有七天的时间,一个来回根本不够用的。”奥斯曼看了一眼卡尼尔问道。   密苏位于南方郡和东方郡的交接处,而此时斯帝亚王子的部队还在南方郡的南部,水网地带。如果是轻骑兵,至少需要走七天的时间,一个来回就需要半个月的时间。   “我们雷霆武士,可以通过雷霆会馆里的雷霆力量,进行远距离的通信,这也是为什么各部队都要配一些雷霆武士的原因。有我们在,不但战斗力强了很多,而且通信更加方便了。”卡尼尔笑道,有些话他不能说得太多。   无论从国家还是个人角度上讲,卡尼尔对于奥斯曼都不错,很喜欢这个率直的小伙子。比如现在,他就直接表示想要干掉斯帝亚王子。   如果从菲格大帝的角度看,奥斯曼这样作,实在是有些无耻。但卡尼尔是一名雷霆武士大师,他认为奥斯曼这种先发制人的手段还是正确的,只是奥斯曼能作到什么程度,他就不敢肯定了。   就算奥斯曼真的成功干掉了斯帝亚王子,也必须保证不被人发现,这可是件很难的事情。   一旦被人发现,不但奥斯曼本身会很危险,就是整个菲格帝国,也会处在一个很尴尬的处境上。   天已经黑下来了,乌云一层层的叠加在一起,越来越厚,只是这些云层居然是火红色的,显得非常的怪异。   奥斯曼焦急的看著远处,密苏的上空已经布满了这样的红云,就算没有血族的人在,蛮族应该已经发现不对劲了。   密苏城里,只有米歇尔他们四位魔法师,虽然使用了隐身的魔法,可奥斯曼还是感觉不太放心。一旦被发现,米歇尔四人,根本就没有逃出来的机会。   天空中,一阵阵低沉而巨大的声音,从上至下压了下来。接著,那些红云化为一道道流星雨,从天而降,这正是米歇尔最强大的魔法──烈焰流星雨。   “米歇尔在搞什么?他们只是去偷偷放火,怎么搞出这么大的动静来?”奥斯曼不满的说道,随手在魔狼王的头上拍了一巴掌。   “看来她玩得很开心啊!你看,天上的流星更多了。”凌格全身披挂,坐在剑齿虎的身上。   在奥斯曼的身边,剑齿虎老实了许多。今天,只要今天一天就足够了,奥斯曼可从未想过让这些猛兽真的成为坐骑,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愿她能逃得掉,那里面有五万蛮族人呢!”奥斯曼有些担心的说道。   “放心好了,有闪电豹帮他们,不会有问题的。”凌格安慰道,他对于闪电豹,绝对是崇拜,他从未见闪电豹打输过,就算是那些雷霆武士看著闪电豹的时候,也会露出相当谨慎的表情来。   “看那边,是狼骑兵。”凌格坐在剑齿虎的身上,要比奥斯曼高出许多,更何况,两人本就在山坡的最高处。   “有多少?”奥斯曼随口问道,其实他也看到了。   “应该有八千左右,看来这些狼族人,也不全是笨蛋啊!”凌格轻声说道,看来密苏城里的狼骑兵并没有被全部调出来。   “已经够笨的了,八千,够用了,其他的两千不成问题的。”奥斯曼自信的点了点头,总要给斯帝亚王子多留点敌人才好。   “狼骑兵的速度还真的比重骑兵要快许多啊!”凌格大声叹道,狼骑兵的队伍不是很整齐,但速度相当的快,看样子可以同人类的斥候相比了。   如果用八千重骑兵同他们对战,这仗还真的没法打。要知道,所有的马匹,对于狼这样的野兽,都有一种天生的畏惧感,面对八千只的巨狼,它们除了掉头就跑之外,根本不可能还有其他的表现。   “可以开始了。”奥斯曼用力的在魔狼王的头上拍了一把,轻声说道。   “知道了。”凌格兴奋的叫道,这样的打仗,他还从未想到过。他在剑齿虎的头上重重一拍,一阵虎啸之声,传遍了方圆几十里。   一阵阵虎啸豹嚎之声,从狼骑兵的左侧传来。驮著狼骑兵的巨狼,马上停住了脚步。在狂奔中,停下脚步,对它们来说,完全可以做得到。   无数的虎豹,从左侧的山林里窜了出来。在虎豹的背上,各坐著一名身著重甲,手持骑枪的骑士。相对于他们的坐骑,手中的骑枪似乎短了一点点。   一会的功夫,数百只的虎豹,在一只黑豹的率领下,出现在狼骑兵的左侧,虎啸豹嚎之声,此起彼伏。   狼本就是多疑的生物,它们生性喜欢群攻,恃强凌弱。面对强大的虎豹,又是成群结队的,自然让它们感觉到一丝恐惧。可它们不是普通的狼,而是生活在狼族地区,一种特产的巨狼,同普通的狼比起来,至少要大上三圈。   “行动!”奥斯曼的眉头皱了一下,结果没有想像中的好,那些巨狼虽然停下了脚步,可看它们的样子,似乎并不如何害怕那些虎豹,这同奥斯曼想像中的可完全不同。   无论是在山林之间,还是在无名森林里,虎豹永远都是要强于狼的,只要可能,狼群绝对不愿意去招惹无论体形还是力量都远强于它们的老虎,有时候欺负一下豹子倒是有可能的。   魔狼王似乎特别的兴奋,仰头长啸一声,紧接著,一百多只魔狼同时跟著长啸不止。紧接著,在一声豹子的咆哮声中,一百多只魔狼,在闪电豹的带领下,从狼骑兵的右侧冲了出来。   大约有一半的魔狼背上坐著雷霆武士,这些是今天赶到的雷霆武士,以他们的实力,很容易就制服了魔狼。当然,想要这些魔狼真心的听从他们,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不过奥斯曼并不在意这些,只要今天能将那些狼都惊走,就足够用了。   魔狼的出现,显然大出狼骑兵的意料之外。那些虎豹只让他们胯下的狼群骚动了一小会,可魔狼的出现就完全不同了。   魔狼和那些巨狼,同样都是狼的一种,它们之间的语言相通,并且知道对方的实力。在狼族生活的地区里,同样有魔狼生存著,可无论他们用什么样的办法,也无法让那些魔狼成为狼骑兵的坐骑,因而只能使用这种体形比较大的巨狼。   魔狼王兴奋的嚎叫著,四爪在地上不停的刨著,时不时的转头看一眼奥斯曼。   奥斯曼看了看魔狼王的反应,再看看狼骑兵右侧的那些魔狼,他发现,这些魔狼果然都同样的兴奋,至于原因是什么,奥斯曼也弄不清楚,他对于豹子的生活和习性了解的更多一些。   魔狼王似乎不受控制的暴跳起来,紧接著,那些魔狼,在雷霆武士强大的压力之下,依然一匹接一匹的冲了出去。   奥斯曼一时间呆住了,这同原本定下的计划,已经完全两样了。本以为那些虎豹出场,狼骑兵的坐狼应该吓得不轻,哪知道反应很差,倒是这些魔狼,像吃了兴奋剂一样,乱跳乱嚎。   那些后背上没有雷霆武士的魔狼,早已经冲向了狼骑兵,背上有人的魔狼,也乱跳不止,显然不想在原地看热闹了。   “冲!”奥斯曼大吼一声,跨上魔狼王,魔狼王兴奋的嚎叫著,向山下冲去,剑齿虎则不明所以,也跟在奥斯曼的身后,向狼骑兵冲了过去。   在几百米外,成片的风刃,向狼骑兵的阵中飞去。魔狼嚎叫著,兴奋得毛都竖了起来,奥斯曼实在是看不明白它们为何如此开心。   反观那些巨狼,马上各自围成一团,一会的功夫,八千狼骑兵被硬分成了十几个小团伙,有些退到一边,有些则嚎叫著向魔狼冲了过去。   巨狼背上的狼骑兵,已经完全无法控制这些发了狂的巨狼。   狼本就是群体动物,就算是将它们驯化成坐骑,它们也自然而然的划分成一个个团伙,有自己的狼王。   很明显,现在这十几个团伙,就是这些狼分出来的群体。其中大约有两个团伙,一千五百匹的巨狼,开始准备向魔狼反击,而其他的狼团伙,显然是准备看热闹了。   狼骑兵的将领一看不好,马上大声的下达命令,狼骑兵纷纷从巨狼背上跳了下来。   狼族人对于狼的习性还是相当了解的,现在已经不是蛮族同人类的战争了,而是这些巨狼同魔狼之间的战争。很显然,魔狼同其中两伙的巨狼群有仇,仇狼见面,也一样是分外的眼红啊!   在野兽的世界里,最会记仇的动物就是狼了,就算过上十几年,它们依然能够一眼认得出过去的敌人。   像这样团伙之间的仇恨,绝对是不死不休的,而且不允许任何其他外来者插手其中。此时,这些狼的本性已经完全被发挥出来,就算它们受过军事训练,此时也没半分用处了。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狼族的将军才下令放弃那些巨狼。   这些已经被仇恨冲昏了头脑的巨狼,才不会想起如何同主人配合呢!在它们的心目中,只留下报仇了。   奥斯曼也从魔狼王身上跳了下来,他是最先反应过来的人。对于狼的脾气,他了解的虽然不是很多,却也不下于狼族。   本来准备战斗的双方,此时只能干瞪眼看热闹了,这个结果让奥斯曼也很吃惊。很显然,这些魔狼同狼骑兵的巨狼是有仇的,而且还是那种不死不休的刻骨仇恨,此时是没人可以分得开它们的。   第八章   奥斯曼向四周看了看,魔狼同巨狼战斗的场地需要很大,眼前这一片空地是指望不上了。有狼群在的地方,想让战马冲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必须另找一条路。   现在可以说是一个相当好的机会,狼族的个体作战能力,同巨人族相比,相差的实在太多。狼族的战士,同人类战士相比,就算稍强一些,也强得有限。而且,自己带来的,全是身著重铠的重骑兵。   如果能让这支重骑兵发挥出冲击的力量,八千对八千,奥斯曼有足够的信心,在极少的代价下,拿下这批狼骑兵。   在奥斯曼这边,不但拥有八千重骑兵,而且还有六十位雷霆武士。同巨人族战斗的时候,雷霆武士的力量,还无法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每一名巨人战士,至少有能力接下雷霆武士的全力一击,可狼族战士,却没这样的能力。   “凌格,那边,准备冲锋!”奥斯曼回头大声叫道。他所指的地形并不好,需要越过一个小山坡,山坡下站满了从巨狼身上跳下来的狼族战士。   对于重骑兵来说,速度是关键,可由于全身的重铠,让马匹的速度无法同轻骑相比,只能保持在足够冲击力量的速度之下,让重骑兵的马匹登上山坡再冲锋,的确有些为难它们了。   不过奥斯曼此时别无选择,眼前是最好的战机。正面的战场上,已经成了魔狼和巨狼表演的舞台,战马根本无法通过。也许正是这个原因,那些从巨狼身上跳下来的狼族战士,并不惊慌,只是远远的看著狼群之间的决斗。   “好吧!”凌格看了一眼地形,他知道,奥斯曼也是无奈。   本来正面是最好的选择,那里一马平川,最适合重骑兵发挥力量。可此时,那里已经成了狼的战场,事情总是会出现一些意外的,只是这次的意外,连奥斯曼也感觉有些无奈,谁知道这些狼之间,还有仇呢!   凌格命令身后的传令兵,开始挥动大旗,利用菲格帝国的旗语,进行远距离的下达命令。奥斯曼没有接受过正规骑士的学习,因此有些东西,他还不了解,只能由凌格帮助他完成。   旗语刚刚结束,远处已经传来了“隆隆”的马蹄之声,八千重骑兵前进的马蹄声,让大地为之震撼。   “冲锋!”带队的纵队长,将长长的骑枪斜指向前方的天空。   在他的位置上,只能看到那座不高的小山坡,却看不到山坡后面的狼族战士。不过,这没什么,有奥斯曼,以及数十位的哨兵,为他们随时观察著狼族战士的动向。几十位雷霆武士,放弃了战马,已经等在半山坡的位置上,只要大队骑兵一到,他们将作为前锋,向狼族战士进攻。   随著「隆隆”的马蹄声,重骑兵开始催动战马,将速度提升到最快。重骑兵不仅仅是士兵全身著重铠,连马匹也包著皮甲,马身的前半部分还装著铁甲,防御能力提升到最大。   当然,这样的防御能力,在巨人族战士面前,作用并不是很大。巨人族战士的战斧、战锤重量都在四十公斤以上,在这样的重武器面前,只要被正面打中,即使有再厚的铁甲,也无法阻挡那股强大的冲击力。即使是重铠保持完整,里面的人和马,也无法承受那股大力,会被震得七孔流血,不死也残了。更何况,再好的重铠,也不可能在重武器下,保持完好的,重骑兵往往会被变形的铁甲硬生生的挤死在铁甲里面。   可此时不同,面对的不是蛮族中最具战斗力的巨人族,而是相对比较弱的狼族。狼骑兵可以凭借著巨狼的威力,让重骑兵变成重步兵,再藉著巨狼的速度和灵活性,慢慢的屠杀这些落马的重骑兵。   然而,现在却整个变换了角色,狼骑兵成了步兵,虽然他们的灵活性和速度,并不比在巨狼身上差,可他们的防御能力,根本无法同巨人族相比。   一名状态完好的重骑兵,面对一名没有骑乘巨狼的狼族战士,丝毫不会落在下风,甚至还要占一点点的便宜。   狼族战士一般使用的是长爪,有些也喜欢使用自己的爪子,虽然灵活性比较高,可杀伤力就小得多了。普通的皮甲,可以被他们抓破,但当他们面对重骑兵的重铠时,就显得无能为力了。   一直到重骑兵的前锋冲上小山坡,山坡下的狼族才发现大事不妙。没有巨狼的狼骑兵,其作战能力降低了差不多一半,灵活性当然是更强了,可直线的跑动速度,却未必能比得上重骑兵。   “杀……”骑枪高高举起,接著放平,紧紧的夹在腋下,带队的大队长,高呼著从小山坡上冲了下去。   几十名雷霆武士,跑在队伍的最前面,他们从山坡上向下狂奔,速度比重骑兵还要快上少许。   狼族战士愣了一瞬间,马上狂呼起来,手里的刀剑举起,后排的开始后退。狼族战士,本身就是骑兵,自然对于骑兵作战的方式有一定的了解。   从东方郡进入南方郡,他们经过了近一个月的战斗,同人类的各个兵种都接触过。只是在他们的眼里,人类的骑兵战斗力极差,远不如步兵反抗的强度大。他们并不知道,在以前的战斗之中,是他们胯下的巨狼将骑兵的战马惊走,才会轻松的取胜。   在人类军队之中,重骑兵是最具有攻击性的部队。即使是在西方郡,同巨人族作战之中,重骑兵也是主力。不过巨人族身后的力量、武器都足以保证他们,可以直接同冲锋的重骑兵作正面的冲撞。   狼族则不同,他们的身体同人类差不多,根本无法同强壮的巨人族战士相比。失去了巨狼的支持,人类依靠战马的速度和全身重铠的重量所产生的强大冲击力,是狼族战士从未试过的。   几乎没有任何的阻挡,前排的骑枪上,每柄都挂著至少一具狼族战士的尸体,有的甚至在骑枪上挂了一串的狼族战士,尸体的重量将骑枪的枪头直压到地面上,失去了骑枪的作用。   站在山坡上的奥斯曼一皱眉,狼族战士的战斗力,比他想像中的实在差太多了。难怪斯帝亚王子,可以用一比一的代价,干掉了三万狼骑兵,如果失去了那些巨狼,狼骑兵的战斗力并不比重步兵强。   “杀……”冲在最前面的重骑兵大队长,已经穿透了狼族战士的防线,绕到了他们的背后,划了一个弧线,从另一面再次突入狼族战士的队伍之中。   一阵狼嚎传来,有个没有参战的狼群回应著,它们向人类的战场上张望著,又回头看了看魔狼同巨狼之间的战斗。   魔狼的数量不多,只有一百多头,但它们有组织、有纪律,配合得当,个体战斗力强,同时拥有施放魔法的能力。虽然面对著近两千只的数个巨狼群,却丝毫不落下风。   不过一刻钟的时间,场地上已经满是巨狼的尸体,魔狼除了有几只受伤外,整体几乎没有损失。以魔狼和巨狼之间的差别,奥斯曼实在想不通,它们之间如何会结下仇恨的。   在豹子的世界里,普通的豹子绝对不会同闪电豹结仇的,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实力相差太大了。   魔狼和巨狼之间也是如此,一只魔狼,可以轻松对付至少五只巨狼,而一百多只有组织的魔狼,就算对付几千只的巨狼,也是游刃有余。   一次风刃齐射,至少可以射倒上百只的巨狼,无论在力量、速度、敏捷程度上,魔狼都占有绝对的优势。   今天的情况有些特殊,那些巨狼是受过狼族训练的,它们之间的配合也相当不错,只是同魔狼比起来,要差很多。但数量上的差距,还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品质上的差距。   本来,另外几个巨狼群,同魔狼并没有仇,它们只是站在一边看热闹。只一会的功夫,自己的同伴,已经有几百只倒在地上,眼看是活不成了,狼群开始骚动了起来,先后又有四个狼群投入了战斗,很快,越来越多的巨狼群加入到同魔狼的战斗之中。   当所有的巨狼全部投入战斗之后,魔狼的日子就不好过了。狼虽然是群居的动物,但一群狼的数量,一般都是在几十只到几百只之间,上千只的狼群是很少见的。   这次,居然聚集了八千只巨狼,如果不是因为狼族的原因,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奥斯曼看得出来,同魔狼王有仇的,只是其中的两个巨狼群,数量不过一千多只,再加上它们的朋友,也不过两千只左右。   现在倒好,所有的巨狼全部参战了,虽然巨狼群之间,也有争斗,可它们还是一体的,看到情况不对,全部投入战斗,支援自己的同族。   奥斯曼摇了摇头,数量的确可以弥补品质。魔狼在个体上,不知道要强于巨狼多少倍呢!可在八十倍的敌人面前,魔狼绝对讨不到好的。   转眼之间,一百多只魔狼,已经淹没在巨狼群中,狼嚎之声连绵成片,对进攻中的重骑兵也有很大的影响,胯下的战马有些受惊了。   好在距离还很远,而且正处在战斗之中,大部分的战马依然可以保持战斗状态。失去巨狼的狼骑兵,在重骑兵的几次冲刺之后,已经开始全线溃逃了。   狼骑兵虽然失去了巨狼,可他们本身的速度居然也相当的快捷,一会的功夫,已经跑出两里之外,后面的重骑兵紧追不舍,这样的机会实在是太难得了。两名纵队长,根本不需要别人来指挥。   第一军团里的指挥官,都是有著一定实战经验的军官,论指挥才能,比那些雷霆武士可要强上许多呢!这样的好机会,自然不会放过。   “凌格,你带队去追杀狼骑兵,记住,不要让他们进密苏城,要向南方郡赶,可以不必杀光他们!”奥斯曼大声叫道。   “没问题!”凌格一催胯下的剑齿虎,剑齿虎长啸一声,向逃命中的狼族战士追去,它的速度远要比战马快,而且有些奔驰中的战马一见到它,自动躲得远远的,有些较没胆量的,更是当场卧倒在地。   “鲍伯、卡尼尔大师,我们杀狼!”奥斯曼大喊一声,抽出黑刀,接好刀鞘,向狼群中冲去。虽然魔狼并不真正的向奥斯曼服输,可奥斯曼还是准备帮它们一把。   闪电豹和黑豹兴奋的嘶吼著,率先冲入狼群,引得巨狼群一阵骚乱。不过成群的巨狼,不同于独狼,即使是虎豹,也不会让它们退却。   奥斯曼挥舞著黑刀,如同一道闪电一般,不停的在狼群中闪过。在他经过的地方,一片片巨狼尸体,碎片散落著。锋利的黑刀,划过之处,无论是划到巨狼的什么部位,结果全是一样。   闪电豹长啸一声,一大片的连环闪电出现在空中,猛的落下来,几十只巨狼同时被闪电击中,在地上打了几个滚,便一动不动了。   奥斯曼也感觉热血沸腾起来,他同黑豹一直生活在山林之间,也同狼群打过交道,可从未有过如此大规模的战斗。   血液里的好斗因子开始激烈的运动起来,奥斯曼感觉自己的眼珠又开始发红了,上一次是在京都的皇宫里,被血族人的魔法刺激后,他就有过那样的感觉。   奥斯曼并不讨厌这样的感觉,他知道,无论是人还是兽,一旦进入这种状态,战斗力都要比平时高出许多来。   雷霆武士的力量是强大的,魔狼是凶狠的,闪电豹更是兴奋的全身毛都竖了起来。巨狼相对于普通的狼,要大上许多,可同这些生物比起来,又显得弱小了许多。   八千只巨狼,从数量上来讲,已经完全占据了优势,可在战斗力方面,就差得太多了。它们除了靠自身的力量、速度之外,不可能像人类那样,有更好的战斗方式。因此,它们的数量虽然多,雷霆武士们并未感觉到如何吃力。   卡尼尔感觉很好笑,这个时候,他们应该作为重骑兵的引导者、主力,去攻击逃命中的狼骑兵,可现在,却在这里帮著魔狼打群架。   看著远去的狼群,奥斯曼傻傻的笑了起来,黑豹同奥斯曼一样全身是血,已经有数处抓伤,可这对于他们来讲,已经不算新鲜事了,根本不必太在意。   一百多匹魔狼,有十二匹永远的倒在地上。雷霆武士的样子也很难看,全身上下,被巨狼的血厚厚的裹了一层,根本看不出谁是谁来。   所有的魔狼,包括魔狼王在内,都带著或多或少的伤痕。除了闪电豹之外,连雷霆武士都不能幸免。   卡尼尔第一次感受到野兽的力量,八千只巨狼,攻击力之强,已经远远超出他的想像。巨狼不计伤亡,不知道惧怕,前仆后继,直到黄昏的时候,在这片空地上,已经留下了三千多具巨狼的尸体。   闪电豹果然厉害,那些巨狼,似乎天生就对它有所恐惧,因此它受到的攻击是最少的。而它的连环闪电,攻击速度最快,杀伤面积也最大。闪电豹自己,杀伤了四百多只巨狼,是战果最好的一员。   奥斯曼的成绩也不错,锋利的黑刀,在屠杀巨狼的过程中,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只要被黑刀沾上的巨狼,非死即伤。   “我们该出发了,凌格已经派人送信过来,他们已经成功的将密苏城里的蛮族赶向了南方郡,相信几天后,蛮族大军就会收到密苏被烧的消息。”鲍伯走过来说道,奥斯曼手中的武器,成了辨识他身分的标志。   “那些狼骑兵还有多少活著?”奥斯曼问道。   “密苏城里一共有一万狼骑兵,这次出动了八千,活著回去的不足一千人,其余的两千狼骑兵,在剑齿虎的配合下,连反抗的机会也没有。在中午的时候,他们已经放弃了密苏城,在去东方郡的路口,同凌格率领的重骑兵打了一场硬仗。”鲍伯说道。   “我们的伤亡如何?”奥斯曼吓了一跳,让八千重骑兵同四万多的蛮族正面冲突,那可是大大的不妙啊!   “我们伤亡不大,大约在一千人左右。米歇尔干的很彻底,现在密苏的火还没有熄灭呢!”鲍伯笑了笑,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的反应同奥斯曼一样。   “哦?凌格好大的本事啊!”奥斯曼奇道,难道这里的蛮族这么差?从西方郡回来后,奥斯曼一直对蛮族战争有些恐惧,巨人族战士那强悍的实力,给他留下太深的印象了。   可在这里,连续两次战斗下来,让奥斯曼有些无法适应。狼骑兵的战斗力并不如何强大,去除了坐骑的因素,同等数量的重骑兵,完全可以占据上风。   让奥斯曼一直头疼的就是如何对付那些巨狼,十二万的狼骑兵,拥有十二万匹巨狼,这些东西真的很难办。   巨狼的战斗力,在奥斯曼和这些雷霆武士眼里,自然不算什么。可对于普通的骑士、战士,巨狼的威胁还是相当大的。而且有它们在,那些战马完全不起作用,骑兵的威力根本无法发挥出来。   好在这样的问题,应该让斯帝亚王子去头痛,自己只要将这些蛮族全部赶向南方郡,并且让狼族知道他们目前的状况就可以了。   “奥斯曼,你认为,蛮族会不会逃跑?”鲍伯泡在河水里,看著半闭著眼睛的奥斯曼问道。   他们刚刚找到重骑兵部队,就让米歇尔赶了出来。全身沾满了厚厚的狼血,那股刺鼻的味道,实在让人想吐。米歇尔可受不了这种味道,因此包括奥斯曼在内,所有参加了狼战的人,全都被赶到了这里,其中也包括黑豹。   奥斯曼半靠在黑豹的身上,两人享受著水流带来的清爽,一颗心已经飞到北方郡的山林之间。   “应该不会的,他们有足够的兵力,只要在短时间内击败斯帝亚王子的部队就可以了。从数量上讲,这次蛮族占著上风。”奥斯曼说道,原来战斗力差这么多啊!   难怪巨人战士只有几万人,聚甲、利爪和狼族都是十万甚至几十万,他们的个体战斗力并不如何强大,而战争手段比起人类来,差得太多了。   第一次蛮族战争,大约是两千年以前的事情,在大自在神刚刚离开这片土地之后,蛮荒七族突然出现在人类的领地之中。   两千年过去了,人类发展最快的就是战争,无论是武器、装备,还是战争的手段、方法,人类都是进步最快的。   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在这次蛮族战争之中,只有刚开始的一个月,各军团在没有任何心理和物资准备的情况下,才被蛮族杀得无还手之力。   当人们发现,蛮族并不如想像中强悍的时候,一切开始发生了变化。首先是北方郡,北方军团拥有十万人的军队,面对的是同等数量的聚甲人,在渡过最初的一个月后,北方军团在不多的支援下,已经完全能够站稳脚跟了。   当第三军团支援部队到了北方郡的时候,曾经一度向聚甲族反攻,直到离开京都的时候,又得到新的消息,说是聚甲人同样也得到了十万人的援军,才不得不调动第一军团的一部分。   北方郡的战斗,一直是以一比一的军事对比进行战斗的,在这种军事对比之下,人类军人虽然稍有不如,可相差的并不多。   南方郡战事失利,主要原因在于狼族、血族、飞鹰族和驱兽族四族的加入,而且对狼族的狼骑兵,人类军队一时间还找不到对付他们的好办法。   这次的密苏战,是蛮族战争以来,第一次出现了以少打多,并且取得胜利的战役。奥斯曼觉得,数量最多的狼骑兵,在失去巨狼的支持之后,其战斗力之弱,要远低于四方军团的战斗力。   如果斯帝亚王子能想出对付巨狼的办法来,南方郡内的蛮族,还真的未必能打得赢拥有二十万大军的斯帝亚。更何况,从前一段的战事来看,斯帝亚的确是有些才能,指挥战斗绝对是把好手。   这可不行,必须想个办法,将这家伙永远的留在南方郡!奥斯曼对于敌人,是绝对不会手软的。他知道,那个斯帝亚也同样没安好心,让自己带著一万重骑兵,穿过蛮族控制的千里范围,去攻击他们的后勤密苏城,那根本同送死没什么两样。   这一千多公里的范围内,拥有蛮荒四族近十五万大军,想要通过,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斯帝亚王子,就是要让奥斯曼去送死。   “逃跑应该不会,只是如何让他们打上一架,才是关键。”奥斯曼说道。   “你有什么好主意?”鲍伯问道。   “我们来这里的任务是什么?”奥斯曼问道。   “攻下密苏,烧掉蛮族的所有物资。”鲍伯一边回答,一边若有所悟的点了点头,只是这个主意好像太缺德了一些,而且将来可能也会有麻烦的。   “你真的准备那样作?”鲍伯扭头看著奥斯曼问道。   “当然,如果我们能安全的到达西尔克多的话。”奥斯轻轻的点了点头,对付自己的敌人,用任何手段他都不会觉得可耻的。   “从这里到西尔克多,有四万狼骑兵,最好的办法,自然是将他们调去对付斯帝亚。不过我还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作到这一点,如果不能调动他们,就必须将他们消灭,而靠我们目前的七千重骑兵,根本是作不到的。”奥斯曼轻声说道。   奥斯曼现在才发现,学习指挥和真正指挥,这完全是两回事。自己必须为这七千多名将士的生命负责,除了他们,还有六十几位雷霆武士,虽然他们拥有强大的个人战斗力,可在战争之中,根本不会存在无敌的勇士。   拥有巨狼的狼骑兵,从速度上讲,已经占尽了优势。同样是骑兵,拥有巨狼为坐骑,让人类的骑兵变成了步兵,使双方面的战斗力再一次拉大。   看来暂时还不能让魔狼它们回到东部山脉,没有它们的帮助,骑兵根本发挥不出应有的效率。可再仔细想想,就算自己拥有魔狼真心的帮助,也未必就有把握对付巨狼。   从个体上讲,魔狼无论是能力还是威势,都远强于巨狼,可当巨狼的数量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这种差距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八千只巨狼,已经有足够的勇气挑战狼中之王了。而接下来面对的,将是四万只巨狼,是上次战斗的五倍。就算有自己和雷霆武士帮忙,只怕也不可能打赢那些巨狼的,更何况,在巨狼的身后,还有四万名狼族战士。   这仗看来不太好打啊!奥斯曼感觉有些头疼,蛮族的确各有特色──巨人族超强的个体战斗能力、血族那诡秘的血魔法、飞鹰族空中奇袭的本领,狼族相对要弱一些,可他们有巨狼助战。   另外几个种族,到目前为止,奥斯曼还没机会见识,相信他们也应该拥有自己的特殊能力。蛮荒七族,在智力上讲,除了血族之外,都远不如人类聪明,可他们与生俱来的本能,却不是人类能够相比的。   在书中记载的第一次蛮族战争之中,人类的数量同蛮族相差无几,包括平民,也包括军队。可蛮族几乎是全民皆兵,在这一点上,要远强于人类。   不过,当时正是人类社会最为强盛的时候,大自在神虽然离开,全大陆的魔法师数量极多,而且拥有比现在强大得多的魔法能量。而在武士方面,多的是拥有强大武力的圣骑士和大批的天空骑士。   正是因为有这么多高等级的骑士,以及几十万的魔法师,才能够取得第一次蛮族战争的胜利,只是人类为此付出的代价似乎太高了一些。   经过了两千年的发展,人类的数量已经超过当年的几十倍,军队的数量也同样多了许多,但个体实力上,却已经远不如当年。   不过人类可以利用自己的智慧,弥补个体战斗力上的不足,而且人类还拥有像雷霆武士这样能力不下于圣骑士的战士,可惜没有足够多的魔法师,否则第二次蛮族战争,将是件非常轻松的事情。   第九章   “奥斯曼,你说狼怕什么?”鲍伯轻声问道,冰凉的水流让他同样感觉舒适。   “火?”奥斯曼睁开双眼,醒悟道,看来自己一开始的想法就错了,动物天生怕火,为什么自己没想到?   “别高兴得太早了。”鲍伯再次闭上眼睛,不理会奥斯曼。   “嗯,有道理,我们能想到,南方军团也一定能够想到,斯帝亚那个混蛋也一定能想到,可战斗中,狼骑兵依然占上风,这说明我们想的有些不对头。”奥斯曼已经想到鲍伯的意思了。   “或者这些巨狼不怕火,这并不难判断,只要抓几头巨狼回来就知道了。另一种可能,就是狼族早有对付火攻的办法。”鲍伯说道。   “嗯,我看后者不太可能,放火可是件很容易的事情,而且南方军团也有魔法师,想放火更容易呢!”奥斯曼说道。   “这些巨狼居然不怕火,那它们怕什么呢?”奥斯曼慢慢的滑进水中,水面上冒出一串串的水泡。   小河的水不深,如果奥斯曼站直身体,最多只能到他腰间。水很清,河底铺著一层鹅卵石,脚踩在上面,感觉很舒服。   虽然是南方郡,可现在的气温并不适合下水。不过对于奥斯曼和那些雷霆武士来说,这根本不是问题,连黑豹也很享受。   奥斯曼在水中睁开眼睛,看著水底鹅卵石缝隙中,几条只有拇指长的小鱼钻来钻去,感觉很有趣,这样的游戏,以前在山林之间,他也玩过。   一直到胸中的气已经全部耗尽,奥斯曼还是不愿意抬起头来。实在忍不住的时候,奥斯曼准备上来换口气,能够暂时忘掉烦恼是件不错的事情。   奥斯曼发现,自己真正无忧无虑,还是在山林之间,自从被义父带出山林之后,总会出现一些让他不愉快的事情。奥斯曼甚至在想,是否抛开现在的一切,回到山林之间,对自己才是最好的选择。   可一想起两位老公爵的眼神,想想眉飞色舞的凌格,想起爱莉公主那纯洁无瑕的目光,奥斯曼感觉很不舍,他发现,自己开始有了牵挂,因此更加的烦恼。   在奥斯曼的头即将升上水面的时候,他已经无法再忍受胸口的憋闷,他在水底,足足忍受了五分钟的时间,早已经超出他的忍受能力。   奥斯曼已经准备好喝上一大口水,可一股清凉蓦地从胸口处传来,雷霆珠不停的跳动著。奥斯曼全身一窒,这种感觉他有过几次,不过都是在战斗之中发生的,因此他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好好的体会。   这次自己有这个时间,所以奥斯曼没有动。本已经憋得要涨开的肺,在那股清凉过后,感觉舒适了许多。   一连串的记忆,从奥斯曼的脑海里闪过,纷杂凌乱,又清晰无比。一段段无法串起的记忆,在奥斯曼的脑海里掠过。   奥斯曼的心头一热,这不正是自己一直无法找到的那份记忆吗?它来自那位叫作马格夸斯特的第一位雷霆武士,一直以来,奥斯曼始终无法得到他的记忆。   身体猛的一颤,奥斯曼发现自己已经浮出了水面,鲍伯关心的看著奥斯曼的脸,神色马上平静了很多。   “为什么拉我上来?”奥斯曼有些茫然的问道,刚才的记忆闪过的太快,而且太过凌乱,根本无法串在一起,他正想再继续从雷霆珠中找寻,却被鲍伯拉出水面。   空气很清新,但奥斯曼却一阵懊恼,当他的鼻子恢复了正常的功能之后,脑海里,再也无法捕捉到任何一丝记忆了。   “你没事吧?”鲍伯问道。   “你看我像有事的样子吗?”奥斯曼反问道,他知道,鲍伯是为自己好。   “目前看来不像,不过你应该看看四周。另外,告诉你,你已经在水下面待了半小时,你最好解释一下,你是如何作到的?”鲍伯笑了笑说道。   “四周?”奥斯曼向四周一看,所有的雷霆武士早已经洗好了,并且穿好了衣服,蹲在岸边似笑非笑的看著自己。   “我在水下待多久了?”奥斯曼奇道,在他的记忆之中,开始大约有五分钟左右,之后不过几秒钟的时间,怎么可能有半小时?   “半小时,足足半小时,你看,黑豹都已经不愿意洗下去了。”鲍伯指了指不远处的黑豹说道。   顺著鲍伯的手指方向,奥斯曼果然看到了黑豹,黑豹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从水里爬上岸,并且仰躺在一块岩石上,正在晒太阳。从它身上毛皮干燥的程度,奥斯曼大约看得出,黑豹至少已经上岸有一刻钟的时间了。   “我……我也不知道,我感觉只过了一会。”奥斯曼知道,鲍伯说的都是真话,可刚才自己到底怎么了?   “你没事就好,我们应该走了。先去睡一小会,之后再出发。当然,你最好想出对付巨狼的办法来。”鲍伯笑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从小河里爬了出来,随便擦了两把,穿好衣服。   “你们洗太久了。”米歇尔看著低著头的奥斯曼叫道。   “嗯。”奥斯曼点头应道,脑子里还在不停的回忆著刚才看到的那些记忆片段,里面似乎有很多很熟悉的东西,可仔细一想,又陌生无比。   奥斯曼可以肯定,自己从未在任何书中,也未从任何人的嘴里,听到过这些知识和经历,一切都是来自那颗奇怪的雷霆珠,可为何自己又有种熟悉的感觉?   “你在搞什么?”米歇尔紧追几步,奥斯曼根本就是在敷衍她,米歇尔自然能看得出来,奥斯曼心中似乎有事。   “米歇尔,别打扰我,我在想些事情,明天再告诉你好吗?”奥斯曼说道,他知道,米歇尔是那种不达目标,誓不罢休的性格。   “好,就明天早上。”米歇尔歪著头,想了一下说道。   “明天早上。”奥斯曼重重的点了点头,他相信,经过一晚上的整理,自己一定能想出个头绪来。   奥斯曼右手拿著一枝笔,看著桌上的纸。   黑豹和闪电豹趴在不远的地方,不时抬起头,看奥斯曼一眼,它们永远也不明白,奥斯曼在作些什么。   看著纸上的字,奥斯曼的眉头又皱了起来。纸上写的,都是他刚才记起来的东西,很多,足足写了十几页,可看起来却是莫名其妙,奥斯曼不知道自己到底写了些什么东西,只是其中有一些感觉很熟悉。   “对了,就是这个东西。”奥斯曼用笔将四页纸上的文字圈了起来,另拿过一张纸,将圈起来的文字抄了一遍,仔细的看了几次,才满意的点点头。   再看看其他的东西,却陌生的很。自从被那名巨人将军的战斧扫过之后,奥斯曼的头脑里,经常会出现一些奇怪的东西来,连他自己也不知道那些是什么。   刚才他抄下来的,正是其中一项,因此他感觉很熟悉。仔细的看了一次,他已经可以肯定,这次从雷霆珠记忆之中找到的,是比较全的记忆,至少对于这个叫作“手榴弹”的东西,应该是比较全的。   “我想请教大家一些问题。”奥斯曼看著睡眼惺忪的众人说道,他已经等不及了,虽然现在已经过了午夜。   “把我们半夜叫起来,只是为了请教问题?”凌格最为不满,而且他同奥斯曼很熟,自然不必客气。   “嗯,我认为很重要。”奥斯曼点头说道。   “好吧!你问好了。”米歇尔是所有人中,最清醒的一个,而且还打扮过,脸上可以看到一层淡淡的脂粉。   “木炭我知道是什么,硫磺和硝石是什么,你们知道吗?”奥斯曼满怀期待的问道。   “硫磺?是不是黄色的石头?”鲍伯皱著眉说道,眼睛看著卡尼尔大师,在这些人里,只有卡尼尔大师的经验最为丰富。   “这个……也是,也不是。”奥斯曼挠挠头,不知道应该如何解释,事实上,他知道的也不多,除了知道名字之外,也只知道一些简单的特征。   “说,它是干什么用的?”米歇尔眼睛亮了一下说道。   “现在还说不上,不过应该有大用。”奥斯曼摇了摇头,虽然那些东西都是从雷霆珠里得到的记忆,可太过古怪,同以前他所学到的任何东西都不相同。   “你说的硫磺,可是含有黄色,并且带有一股刺鼻味道的石头?”米歇尔追问道。   “对,很特殊的味道。”奥斯曼点头应道,兴奋的看著米歇尔,看来还是有人知道的,只要有人知道,一切就好办了。   “你说的东西我知道,不过它不叫硫磺,叫做赤黄石,是一种魔法物品,不过很便宜,因此很多地方都能找到。”米歇尔说道。   古结罗魔法师也点了点头,的确,这种魔法物品,通常是用来当作炒炼魔法物品时的添加剂,本身没有太大的用处。   “这里能找到吗?”奥斯曼问道。   “应该不难,赤黄石一般产在高山上,有温泉的地方都会有这种东西,不值几个钱的。”米歇尔说道。   “硝石是什么,有人知道吗?”奥斯曼点了点头,继续问道。   “硝石?说说它的样子。”米歇尔说道,她发现奥斯曼问的东西,也许同自己知道的根本不是一个名字,因此,想通过名字来判断奥斯曼要找的东西,比较有难度。   “灰色,白色透明晶体……这个,我也很难说清它的样子。”奥斯曼发现,自己想要描述出来,还真的很困难,可自己明明知道硝石是什么样子的。   “到底是灰色、白色还是透明的啊?”凌格叹了口气说道,他实在想不明白,奥斯曼是从哪里听说的这些奇怪东西。   “就像这个,对,这就是硝石,原来它在这里啊!”奥斯曼兴奋的叫道,他在地上的一块岩石上用力踩了一下,发现果然有一小块的硝石,帐篷可以挡住上面,挡住四周,却不会挡住地面。   “这是土硝,用来作药的,只是需求很少。”卡尼尔接过那一小块硝石说道。   “大家想想办法,我需要大量的木炭、赤黄石和土硝。”奥斯曼看著众人说道。   “我带人去弄赤黄石吧!我知道在哪能找到这东西。”米歇尔说道,虽然她还不明白为何奥斯曼要找这些东西,不过她相信奥斯曼自有他的道理。奥斯曼的学识并不丰富,却最会利用自己学到的东西,这她早已经深有体会了。   “我负责木炭,我见过仆人烧炭,那并不难。”凌格说道。   “还是加上我吧!”鲍伯看了一眼凌格说道,他知道,凌格眼高手低,让他做事,还真不能让人放心呢!   奥斯曼点了点头,对于凌格,他比这里的其他人都更为了解。凌格为人不错,而且好动、喜欢观察,可是个性比较浮躁。奥斯曼相信,凌格的确见过人烧炭,可一定是一知半解,如果让他去作,事情只怕办不成,还是让鲍伯去,比较安心些。   “我来找土硝吧!那东西并不难找。奥斯曼,找这些东西,对我们很重要吗?”卡尼尔看著奥斯曼问道。   “当然,我尊敬的卡尼尔大师,我相信这对我们非常的重要。”奥斯曼躬身说道,对于这位雷霆武士大师,奥斯曼还是怀著无比敬意的。   “好的,你知道,雷霆武士对于如何指挥战斗并不在行,不过我们的时间不多。另外,我不想因为你和斯帝亚王子的私仇,而影响整个南方郡战役。”卡尼尔严肃的说道。   “请放心,卡尼尔大师,我并非不知轻重的人,我要制作的东西的确很重要,也许它将成为我们战胜狼族的秘密武器。”奥斯曼说道。   “好吧!明天一早,我们分头带人去寻找奥斯曼要找的东西,现在必须好好休息一下。”卡尼尔笑了笑说道,他知道,奥斯曼是个不会说谎的孩子,至少他现在还没有学会。   奥斯曼带来的两支纵队重骑兵,因为是要执行特殊任务,因此没有后勤兵。奥斯曼看著自己亲手制作出来的东西,叹了口气,此时他真的很想比尔那个老头。   “侯爵大人,您看这个可以吗?”一名中级骑士,将自己手中的东西放到奥斯曼的面前。奥斯曼看了一眼,显然这位中级骑士受过良好的教育,却同样不是做工匠的材料。   “只要能做出来就行,让大家努力多做一些。”奥斯曼拿起木料,再次制作起来,没办法,这个主意可是自己想出来的,谁想到居然会这么难呢!   最先完成任务的是鲍伯和凌格这一组,他们率领著一千名士兵,花了一天的时间,烧出了近千斤的木炭。   木炭这东西,在平常的日子里,大家都经常可以看得到,甚至有几名士兵有过烧炭的经验,因此几乎没走任何的弯路,一次就成功的烧出合乎标准的木炭来。   卡尼尔大师的速度也不慢,在入夜前,他率领的一千名士兵带著两百多公斤的土硝回到了营地,虽然在数量上远远少于木炭,却也足够用了。   直到第二天天亮的时候,米歇尔才拖著疲惫的身躯,带著一千名士兵回到营地,他们走出差不多一百里地,才找到了赤黄石。虽然很累,但足以让人满意了,因为无论是赤黄石的数量,还是质地,足以让任何人满足了。   “你作的这是什么东西?”米歇尔拿起一只看起来像土豆的东西问道,只是这个土豆是用木头制作的,外面还包了一层铁皮。   地上散放著许多类似的东西,奇形怪状,至少有一半没包铁皮,看样子铁皮已经用光了。这次行军,他们不可能带太多的物资。虽然密苏城里有足够的东西,可在此之前,奥斯曼根本没想到过,自己居然需要大量的铁皮。   “我不知道,它称作手榴弹,威力相当大。”奥斯曼看了看自己制作出来的东西,摇了摇头,这东西同自己脑海里的手榴弹,显然有很大的分别,甚至可以说,从里到外,几乎找不出任何相同的地方来。   这一天的时间,奥斯曼并没有浪费掉,他派出一千名士兵去砍木材,其余的三千士兵,一起动手制作手榴弹,只是奥斯曼解释的有些不清楚,而他拿出来的样品,又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结果一天的时间,制作出了三万多枚奇形怪状的手榴弹来,在这三万多枚中,一个看著像真正手榴弹的也没有。   “怎么用?直接用它打在狼骑兵的脑袋上?”米歇尔拿起一枚来,仔细的看了半天,发现里面是中空的,难怪这么轻,就凭这东西,有什么用处?   “还没有制作完呢!我需要向里面装东西的。”奥斯曼向米歇尔翻了翻白眼,此时,他可是一点信心也没有了。那天得到的记忆里,手榴弹绝对是威力强大的东西,只是自己制作出来的,好像完全不同,也不知道这东西是否管用。   将木炭、赤黄石和土硝,按一定的比例配在一起,奥斯曼仔细的想了一下,认为自己记忆的没有错。最后将磨好的粉末装在了三只奇形容器之中。由于铁皮的数量有限,大部分的手榴弹都没有在外面包上铁皮,这让奥斯曼很担心。   在他的记忆之中,手榴弹的确有著非常大的威力,可它到底是如何发威的、是什么原理,这些奥斯曼通通不知道,只能依葫芦画瓢了。   “这是三叶草吧!作什么用的?”米歇尔看奥斯曼将一片三叶草搓成细条,并将其中一头插入装满了粉末的容器之中,她不禁问道。   “你知道三叶草的特性是什么?”奥斯曼笑了笑说道,这是从皇家藏书馆中看到的知识,没想到可以用在这里。   “三叶草可以燃烧,除此之外就没什么了。”米歇尔说道,三叶草里含有一种液体,这种液体的含量极小,根本无法提炼出来,但这种液体却是很好的可燃物,对于魔法师来说,这些奇怪的物品,他们了解的最多了。   “没错,三叶草是可燃的,而且就算用水去浇,也不会熄灭。”奥斯曼笑道,很多穷人家甚至拿三叶草当作燃料用,它比木柴的效果还要好。只是它燃烧的太快了,用它来做顿饭,需要的量实在太大了些。   “你要用它来点燃这个东西?可里面的粉末能烧得起来吗?还有,我听说那些巨狼并不怕火的,你制作这东西有什么用?”米歇尔一口气问道。   “我也不知道,只能试试再说了。”奥斯曼摇了摇头,他心里的确没底,制作这东西,完全是靠那天在小河里找出来的记忆,可现在手里的东西,同记忆里的东西,相差实在太远了,他根本不敢相信,这样的东西会是威力无穷的。   第十章   三十米外,由几十块木板围成一个圈子,中间是空地。这是按奥斯曼的要求设计出来的临时靶场,用来试验这所谓的手榴弹到底如何威力惊人。   奥斯曼拿过一枚手榴弹,在手中轻轻掂了掂,太轻了,虽然装满了粉末,却只有一两斤重。拿过火把,在三叶草搓成的引芯上点燃,奥斯曼右臂轻挥,在空中划了个弧线,手榴弹准确的飞进了木栅之中。   过了几息,手榴弹“轰”的一声爆开。奥斯曼心中一喜,这同雷霆珠中记忆的一模一样,看来这东西外表不像,可里面的东西是没错了。   “走过去看看。”奥斯曼兴奋的说道,似乎看到无数的狼骑兵在手榴弹的爆裂中,灰飞烟灭。   “这味道好难闻,是赤黄石的味道,又不太像。”米歇尔说道,顺著风势,从木板后面飘来的味道的确不太好闻。   “这很正常,看来成功了。”奥斯曼自信满满的说道,看来自己真的很聪明,只凭著半吊子的记忆,居然成功的制作出了手榴弹这种威力巨大的武器。如果让比尔那老头看到,不知道他又要如何吃惊了,奥斯曼喜滋滋的想道。   然而,尚未走到木栅内,奥斯曼的心开始向下沉去,他已经感觉到事情好像同自己想像的有很大的出入。   “这就是它的‘巨大’威力?”鲍伯似笑非笑的看著奥斯曼问道,米歇尔、卡尼尔、凌格等人,也投来了询问的目光。   的确,这根本谈不上什么威力。奥斯曼投的很准,那个古怪的容器正好落在木栅的正中间,此时已经碎成无数块,早已经不知道飞到哪去了。   在场地的正中央,地面上焦黑一片,看来正是手榴弹的落点。可四周的木板依然完好无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东西有杀伤力,连奥斯曼也看不出自己投出去的东西到底起了什么作用。奥斯曼愣了一下,这同他记忆中的那种被称为手榴弹的东西,好像完全不同。   在他的记忆里面,如果自己将一枚手榴弹投在刚才的位置上,这里四周的木板,至少有一半会被击飞,其他的虽然可能会保存下来,上面也会插满碎铁皮。现在,这些木板不但完好无损的耸立在那里,而且上面连点灰都没有。   奥斯曼还不死心,又试了两次,可结果完全一样。奥斯曼制作的这三枚容器,外面都包有铁皮,可那些铁皮在炸开的时候,早已经不知道飞到哪去了,就是没有像奥斯曼想像那样,有任何的威力。   这样的东西,别说是对付凶狠的狼骑兵,就是用它来对付兔子,只怕也不会有任何作用。同它比起来,重骑兵所带的重弩有效得多了。   面对狼骑兵的时候,战马已经没了指望。重弩的威力虽然很大,可它发射的速度实在太慢了些,而且重骑兵并没有接受过射箭的专门训练,准头要差很多。面对速度极快的狼骑兵,到底会起多大的作用,谁也说不准。   “我们出发吧!别想太多了。”鲍伯轻轻的拍了拍奥斯曼的肩头,他知道,这次奥斯曼完全失败了。   “等等,奥斯曼,你制作的这东西,是不是可以在一瞬间将里面的东西全炸开?”米歇尔问道。   “是的,不过仅仅是这样是没有用处的,必须要将外面包著的东西,像箭一样炸得朝四周飞出才会有用,我们这里没有足够的铁皮,而且现在用的这些铁皮质量也不行,不够厚。”奥斯曼想了想说道,他发现,错误可能出现在外面这一层铁皮上。   “不,我不需要那些东西。你知道,三叶草的特点,还有,我们用醉丁香提炼的迷药。你让我在放完火后向城里吹一些,不过在天望河边,我们制作的太多了,我只用了一点点,现在还有许多在这里。”米歇尔一口气说道,脸蛋红彤彤的,显得格外的可爱。   “你的意思是?”奥斯曼的眉头一扬,他已经明白米歇尔的意思了。   “对,就是这个意思。”米歇尔笑了笑说道,她是位魔法师,有很多奇妙的主意和魔法。不知道为什么,她感觉奥斯曼制作的这种奇怪容器,似乎在某些地方上,同魔法是相通的。   奥斯曼和米歇尔对视一眼,两人跑向堆集如山的古怪容器。   凌格看得莫名其妙,鲍伯和卡尼尔则是若有所思。   人多力量大,用了不到半天的时间,二十枚样品就被制造出来了。这次制作出来的手榴弹,在外表上,看似没有任何的变化,可在内部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在最里面,是一个压得很结实的粉末球,三叶草制作的线绳,一直从里面的粉末球接到外面的粉末球,先是加了一层三叶草,在它的外面,则是一层醉丁香迷药,由于压的很实,因此重量上也稍稍沉了一点点。   “我来投?”米歇尔兴奋的说道。   “不,不是用投的。”奥斯曼笑了笑,这种东西,既然没有自己记忆中那样强大的威力,就绝对不能同狼骑兵近战,一旦接近,没有战马的重骑兵会受到相当大的损失,这可不是奥斯曼希望的事情。   奥斯曼拿过一枝弩箭,将一只容器紧紧的绑在箭梢上。这种东西,用手投显得太轻了,用箭又太重了一点,好在用的是重弩,如果是弓箭,根本射不出多远的距离。   “这个主意好,怪不得你用这么长的三叶草线,能射多远?”米歇尔指挥士兵,将其余的容器绑在箭梢上。   “不好说,军用重弩的射程是八百步,这东西有一公斤重,五百步应该差不多吧!”奥斯曼说道,反正这次要求的既不是准确程度,也不是威力,只要能将容器射到地方,就足够用了。   奥斯曼举起重弩,这次没有设定靶子,将重弩稍稍向上举高四十五度角,用这样的方法,可以试出加挂了容器的弩箭,最远可以射出多远。   一扣弩机,弩箭带著容器,飞射而出,在空中晃了晃。奥斯曼看得出,加挂了容器的弩箭,根本没有准头可言,无论你瞄得多准,都没有用处。   “侯爵大人,这枝弩箭飞出了六百步。”一名低级骑士将弩取回,向奥斯曼报告道。   “够了,在六百步外,将那些活著的巨狼拴好。”奥斯曼说道。   在前几天的狼战之中,打扫战场的时候,抓住了两百多只身受重伤的巨狼。奥斯曼当时想研究一下,这些巨狼到底怕什么,才没有杀死它们。但这些巨狼在几天之内,已经死的差不多了,它们不吃不喝,凶狠的扑咬一切敢于靠近它们的生物,到今天,只有五十多只还活著。   一会的功夫,五十几只身受重伤,已经无法动弹的巨狼,被士兵抬到六百步外,根本不用绳子去拴,它们连站都站不起来。   “一组准备,二组点火。”米歇尔高声叫道。   一组士兵将重弩举高四十五度角,学著刚才奥斯曼的动作。另一组士兵则手持火把,等待米歇尔的命令,点燃容器上的三叶草线。   “点火!”   随著米歇尔的命令,二十名士兵将三叶草线点燃。   “放!”米歇尔再次下令。   二十枝弩箭齐射而出,第一军团的士兵本就是菲格帝国军中的精锐,而重骑兵的要求格外的严格。重弩的份量不轻,可在他们的手里,如同玩具一样轻便,即使加挂了一公斤重的容器,也不会对他们造成任何不便。   转瞬间,二十枝弩箭已经飞射到巨狼的上空,其中九枝弩箭上的容器炸开了,奥斯曼计算的不够准确,三叶草线过短了,没等弩箭落地,容器已经炸开。随著一团粉状物四下散开,接著飘散开的是点燃的三叶草。三叶草里面的液体虽然很少,但燃烧起来却格外的猛烈。飞散的火星,只要沾到巨狼的身上,马上便剧烈的燃烧起来,巨狼的皮毛可经不起火烧。   另外十一枝弩箭上的容器,在落地后才炸开,迷药四射,火星乱飞。   奥斯曼仔细的观察著,他发现这两种情况,各有各的优点。   在空中散开的,迷药飞得过高,用处不大,但从空中落下来的那些燃烧的三叶草,却给巨狼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在地上炸开的,迷药的作用要大得多,但火星飞得太低,造成的火伤害相对要小许多。   奥斯曼和米歇尔对视一眼,两人都能在对方的眼里找到兴奋。奥斯曼想制作一种叫做手榴弹的东西,可惜没成功,不过在米歇尔的帮助下,却制造成了另一种极具攻击性的武器。   “制作两种。”奥斯曼说道。   “长的里面全装迷药,短的都用三叶草。”米歇尔接著说道,两人再次相视而笑,发觉确实有了一丝默契。   “给这东西起个名字吧!你开始叫的什么手榴弹的,根本同这没关系。”米歇尔说道。   “还是你起吧!你知道,我懂的东西太少了。”奥斯曼摇了摇头说道,他自己知道自己的缺点,他的常识太差。   还记得在马其特要塞的时候,他想出用红蛇菌制烟的办法,却不知道应该如何具体操作。现在也一样,虽然从雷霆珠中找到了这种手榴弹的记忆,可制作起来完全不是那回事,如果不是米歇尔出的主意,自己已经放弃了。   “我们一人起一个吧!反正有两种。”米歇尔笑道。   “好吧!在空中的,我叫它烈焰流星,如何?”奥斯曼心中一动说道,他想起米歇尔使用的魔法,叫作烈焰流星雨,因此想出这样一个名字来。   “不错,在地上的,就叫烟暴好了。”米歇尔从小受过良好的教育,起个名字,自然是张嘴就来。   “每样都制作一些比较好,你认为呢?”奥斯曼问道。   “没问题。”米歇尔点了点头。   奥斯曼满意的点了点头,虽然他想制作的东西并没有成功,不过现在这样的结果,已经足以让他满意了。烈焰流星和烟暴只要利用好,对于狼骑兵绝对是致命的东西。   八千重骑兵,一下子全变成了工匠,只花了一上午的时间,两种最新的武器,每样一万五千枚已经制作完毕了。   “凌格,出发吧!”奥斯曼对凌格点了点头说道。   自从离开京都,凌格一直同重骑兵在一起,无论是平时吃住、行军,还是追杀狼骑兵,从未分开过。他虽然只是中级骑士,亲和力却很不错,两位纵队长都很喜欢他,因此奥斯曼尽量给他机会,让他同这些真正的军人在一起行动。   从密苏到西尔克多,重骑兵如果全力赶路的话,大约需要八天的时间。不过奥斯曼并不准备马上去那里,按他们几人商量的结果,先追击从密苏城逃出来的蛮族军队,追赶三天。   这不但给南方郡的蛮族大军制造更大的压力,同时也在此等待其余的雷霆武士。雷霆武士同普通的军人不同,他们甚至不必听从菲格大帝的命令,自然更不会在乎那个斯帝亚王子了。   只花了一天的时间,奥斯曼就发现,原来追赶在敌人的屁股后面,是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在奥斯曼的面前,至少有四万多的蛮族部队,虽然他们只是些老弱之兵,可蛮族的单体作战能力,通常都是强于人类战士的,更何况他们在数量上,更要多上五倍不止。   看来无论是人类,还是蛮族,在这一点上还是相同的,一旦失去了信心、丧失士气,除了逃命之外,什么也作不了。   凌格追得并不紧,以防止蛮族被逼急了。这些蛮族之中,大部分是狼族的老弱之兵,他们既没有巨狼坐骑,又失去了补给,因此根本没想过要回头一战。米歇尔四人强大的魔法已经让他们感觉到害怕,外出的八千狼骑兵,又只回来不足两千人。   他们不是真正的战士,他们只负责保证前方的供给,他们甚至没有保卫密苏的职责。自从蛮族开始进攻以来,所有的战线上,人类军队节节败退。六个小帝国,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几乎被蛮族彻底消灭掉了。   整块大陆之上,最强大的国家只有两个,分别是天朝帝国和菲格帝国。蛮族集中了全部的力量,准备一举拿下菲格帝国。只是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菲格帝国的抵抗非常强烈,不但顶住了第一次的进攻,甚至还在西方战役中,取得了全面的胜利。   巨人族的失败,完全超出蛮荒七族的预料。七族之中,血族的智力最高,人数最少。巨人族的战斗力最为强悍,三万人的部队,在正面对战的情况下,绝对不会输给十万以下的人类部队,除非这十万人全是重骑兵。   巨人族的失败,已经给蛮荒七族带来了相当大的震撼,在接下来的战斗中,他们也更加谨慎了。很显然,这种谨慎对他们来讲,是很有好处的。   在东方郡的战斗中,蛮族投入了大量的兵力,五个种族一举将东方军团击溃,连菲格帝国派去支援的第二军团也在节节后退。   趁著人类军队难以为继的时候,蛮族一个转身,向防御空虚的南方郡进攻。密苏城里本来有南方军团的十支纵队五万人,可这五万人,只挡了一天,就被全部击溃了,让蛮族部队长驱直入。   如果不是天朝帝国派来了二十万的援军,菲格帝国很可能在一两个月内,全面被攻陷,至于圣西斯堡,是否还能保持它不倒的神话,将是件很难说的事情。   追击到第三天的时候,奥斯曼已经感觉很无聊了,原来追击就是这么回事,不停的在跑,见到后面的就杀,如此而已,对于奥斯曼而言,一点挑战性也没有,他宁愿去面对西尔克多城下的四万狼骑兵,那应该更有趣一些。   “看,前面就是西尔克多城了。”鲍伯指著远处的城池说道。   众人所站的地方是一处高坡,天气又很好,一眼望去,西尔克多城的轮廓已经清晰可见了。不过奥斯曼知道,这里距离西尔克多,至少还有五十公里以上。   四万狼骑兵、四万只巨狼,发出的嚎叫声和气味,可以传出十几里外,因此奥斯曼不得不小心一点。   虽然距离还很远,可战马已经开始显得有些不安了。两只豹子,以及凌格胯下的剑齿虎,倒是越来越兴奋,看来它们比人类更早一步的发现了那些巨狼,这就是动物的一种本能,人类永远也无法同它们相比。   魔狼王带著它的狼群早已经离开了,奥斯曼并没有为难它们。从小生活在山林间,奥斯曼对于这些野兽,有一种亲近的感觉,在以前,他身为豹子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到,而现在,身为人类,反倒越来越清楚的感觉到这一点了。   剑齿虎以外的虎豹,奥斯曼也将它们全数放回了东部山脉,那里才是它们的家园。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和闪电豹,这些动物是宁死也不会屈服于人类的,这一点奥斯曼早已经感觉到了,为了能让它们更好的生存下去,奥斯曼才没有勉强它们。   对于狼,奥斯曼虽然了解的不是很多,可总要比普通的人类知道的多。狼是狡猾而奸诈的动物,魔狼王虽然暂时被自己打服了,可只要一有机会,它绝对会将牙齿放到自己的喉咙上,这就是狼性。   狼只接受自己的同族,魔狼甚至不会接受其他种族的狼。奥斯曼对魔狼而言只是一只豹子,一只强大的豹子,并非是狼的同类,因此它们是不可能长时间屈服于他的。   奥斯曼知道,如果自己真的有一支魔狼组成的骑兵,在战场上起的作用将是非常大的,特别是在同蛮族的战斗之中。可那不现实,就算由雷霆武士来驾御,也不会成功。在这一点上,奥斯曼非常佩服那些狼族,他们是如何将上万匹的巨狼训练成坐骑的?   “派人通知城里了吗?”奥斯曼回头问道。   “已经去了,应该很快就有回音。”凌格回答道。   “城里还有多少部队?”奥斯曼问道,在到此之前,早已经派人到西尔克多联系过了。   “大约有十支整编纵队六万人,其他的都是被打散的部队,不过南方郡的骑兵部队几乎都保存下来了,目前还拥有三支成建制的骑兵队,一支重骑兵纵队、两支轻骑兵纵队。”凌格回答道。   “这些混蛋怎么打仗的?居然有十支纵队完整的保存下来?他们到底有没有抵抗蛮族的进攻啊!”鲍伯不满的骂道。   从蛮族战争开始,北方、东方和西方三个军团,损失惨重,从整体上看,大都损失过头了。可他们进行了顽强的抵抗,成建制的部队几乎是找不到的,只有南方军团才会有这样的事情。   “不过,对我们倒是有利。”奥斯曼说道,手下有足够的兵力,才能将所有的蛮族留在这里。而战略的第一步,自然是先让蛮族同斯帝亚拚个两败俱伤。以斯帝亚的指挥才能来看,这根本不成问题,甚至有可能将蛮族击败。   不过,那并不是奥斯曼想看到的结果,因此奥斯曼必须想办法,在背后助蛮族一臂之力,让他们两家去斗。   “我看未必,南方军团的指挥官格里高里.派克中将,是维丝特大人一系的人马,只怕我们指挥不动他们的。”鲍伯说道,虽然他现在是一名未来武士,可对于帝国里的各派系,还是了如指掌的。   “这个好办。”米歇尔笑了笑说道。她从小跟随在可利亚魔导士身边学习魔法,但她的父亲是帝国宰相,对于帝国里的派系之争,她也是有一定了解的。   菲格帝国里,派系之争并不如何严重,只有两大派系。一派是帝国宰相维丝特公爵为首,以三大公爵为主体的鹰派,主张对外扩张;另一派是利克.巴布亲王为首,以四大公爵为主体的保守派,他们认为应该让帝国的公民生活的更好些,公民们需要的是富裕安定的生活,而不是战争和更多的土地。   菲格大帝则一直周旋在两派之间,两派之争,由来已久,而且都是为了帝国著想,因此菲格大帝并不准备倒向哪一方。   保守派中,迈克尔公爵是军方的支柱,以他为核心,第一军团、第二军团、四方军团中的三个军团,都倾向于他,因此在军事力量上,维丝特一直处于下风。而且保守派还拥有负责经济的布郎公爵,直到他和迈克尔公爵退休后,维丝特才好过了许多。   鹰派无论在军事,还是经济上,力量都要差保守派很多,因此,虽然维丝特这个宰相努力了许多年,却一直没有机会出兵,吞噬其他的小国。   现在第二次蛮族战争一起,所有帝国的力量都被大幅度的削弱,菲格帝国无论是在军事上,还是公民人数上,都已经大大的减弱,看来短时间内,鹰派出兵的计划是不可能实现的。   维丝特公爵大人,已经到了暮年,能够当政的时日已经不多了,看来想要在他有生之年看到菲格帝国的土地更加广阔,这样的机会已经消失了,相信他本人一定很郁闷,努力了一生,却没有任何的结果。   “对啊!米歇尔,有你在,派克那家伙会全力支持我们的。”凌格跳了起来,作为布郎的侄子,他自然也知道一些内幕的,这些事情,只有奥斯曼才不清楚,他根本没时间去学习这些人类勾心斗角的事情。   “米歇尔,最好你去一趟,让派克中将将所有的骑兵调出城来,同时作好出战的准备。看来我们想让这四万狼骑兵去消灭斯帝亚是不太可能了,只好就地将他们消灭掉。”奥斯曼说道。   第七集 驱虎吞狼   第一章   奥斯曼一行人抵达西尔克多城外五十公里处的一处高坡,商量对付斯帝亚王子以及四万狼骑兵的对策。奥斯曼希望米歇尔能够进城请南方军团的指挥官格里高里.派克中将把所有的骑兵调出城来,同时作好出战的准备。   “嗯,这个好办,不过我们的烈焰流星和烟暴数量是不是太少了些。狼骑兵就有四万呢!我们两样加起来,才不足三万枚。”米歇尔有些担心的说道。   正面对战,有巨狼帮助的狼骑兵,完全压制了人类的骑兵,如果用步兵对付狼骑兵,那太愚蠢了,即使是一直学习魔法的米歇尔,也懂得这一点。   “嗯,在这段时间里,我们要再多制作一些。你看看西尔克多城里是否也有这些材料,最主要的是工匠,我们需要大量的工匠。”鲍伯说道,看著那些奇形怪状的东西,鲍伯直摇头,无论是奥斯曼,还是那些士兵,的确都不是当工匠的料。   还好,无论是烈焰流星还是烟暴,它们需要的都不是准确率,否则,大小不一,轻重不等的这些玩意,到底会飞到哪去,根本没人知道。   “好的,这次准备正面接战吗?”米歇尔问道,她从别人那里听到过奥斯曼战斗的经历,在她所听到的这些经历中,奥斯曼似乎从未正面战争过,总是喜欢偷袭或者暗算别人。   米歇尔还真的搞不懂奥斯曼的为人,以他强悍的战斗力,甚至不怕魔法的攻击,为何总喜欢作些类似于强盗般的事情?   “应该是的。”奥斯曼点了点头。   不正面对战,看来是不行了,西尔克多城一马平川,这里是南方盆地,是南方郡地形最好的地方,才会在此建城,其他的地方,水网密布,想要建设一处大一点的城市,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菲格帝国的五个郡中,南方郡是地形最为复杂的一郡。在最靠近中央郡的北部,水网密布,不要说是骑兵,就是步兵行军的速度也会大大降低。再向南方走,则是南方盆地,这里一马平川,地形很好。继续向南,则大部分是山区,直到接近大海。   “命令部队继续前进,在距离西尔克多城十五公里处安营。”奥斯曼说道。   两名纵队长马上向下传达命令,第一军团是迈克尔公爵的老部下,现任的军团长琼尔又是迈克尔公爵的女婿,奥斯曼和鲍伯的身分,他们都很清楚,因此,在忠诚度上,没有任何的问题。   而且奥斯曼在所有的军人心中,还有另一个身分,那就是屠龙勇士。军营是男子汉的天下,在这个地方,大家最崇拜的就是英雄,奥斯曼无疑是一位英雄中的英雄。   从京都出来,这队人马吃了不少的苦头,进入东部山脉,从天望河一路向下千里,到达了密苏,非战斗减员达到了两成,如果不是对奥斯曼的信任,只怕军队早已经乱了。   奥斯曼接下来的动作,却让他们所有的人大开了眼界,仅凭一人两豹,带回来一百多只魔狼、近千只虎豹,这样的能力,除了屠龙勇士,相信绝对不会有第二个人能够作到,即使是雷霆武士也不可能。   利用魔狼和虎豹吓退巨狼的计划虽然没有成功,可后面的变化却是富有戏剧性的,狼群之间的争斗,给这两支重骑兵纵队绝好的机会,八千重骑像切西瓜般追杀八千狼族战士,这是从未有过的经历。   接下来的三天里,七千人马,追著蛮族四万多人,一路几百里,杀敌数千,这样的功勋,足以满足他们身为军人的自豪了。   现在,从两位纵队长的口中,他们知道了这次战斗将是面对面的正面决战,以两万多骑兵、四万多的步兵,正面对抗四万狼骑兵。而在此之前,四万狼骑兵追著八万多的南方军团,一路数百公里,直到西尔克多城下,并且在这一路上,将两万南方军团的士兵杀死,将六万南方军团的军队困在城中。   一想到那些可以从空中下火的烈焰流星,再想想自己辛苦提炼的醉丁香制成的烟暴,所有的士兵都感觉无比的兴奋,一心想让这些蛮族人尝尝什么才是人类的智慧。   很显然,狼骑兵已经发现了奥斯曼这支部队,并且派出了大量的探马,在奥斯曼部队四周打探著消息。   在奥斯曼的命令下,所有部队正常行军,正常安营,一点也没有保密的意思,相信狼族很快就会知道这里的情报。   一万重骑兵,整整齐齐的排在队伍的最前方,奥斯曼所属的部队,一共两万两千人马,排在西尔克多城的南面十公里处。   战士们并没有坐在战马上,对面一公里外,狼骑兵已经作好了冲锋前的准备,无数的狼嚎之声响彻大地。   虽然奥斯曼选择了上风头,让战马无法嗅到巨狼的气味,可那一阵阵裂人肺腹的狼嚎声,已经让战马不寒而栗了。   狼骑兵的身后,于派克的率领下,在西尔克多,四万步兵已经列好了方阵。只是大家都知道,同狼骑兵作战,步兵的作用并不大。   无论是狼族战士,还是他们胯下的巨狼,对于步兵的杀伤力都是相当大的,当他们结合在一起的时候,一名狼骑兵,可以借助巨狼的力量,轻松的对付四到五名的人类步兵。   派克焦急的看著远处的骑兵,虽然他听从了米歇尔的话,将所有的骑兵调给了她,可他的心中还是焦急不安。   在第一次同狼骑兵对战中,自己手下的一支重骑兵纵队,几乎没有任何抵抗之下,就被狼骑兵全部歼灭了。在那些巨狼面前,所有的骑兵都变成了步兵。   派克也算是一名老军人了,他看得出来,事实上,狼骑兵的作战能力并不比人类的骑兵更强,甚至在某些方面,还要差很多。可一旦失去了战马的支持,人类的骑兵同步兵一样,只能等待著被屠杀的命运。得出这样的结论之后,他马上放弃了密苏城,并且一路逃到这里。   很遗憾,南方军团只有四支骑兵,除去被消灭掉的一支重骑兵,他手下只有三支纵队的骑兵了。步兵的两条腿,是不可能跑得过狼骑兵的。因此,他付出了四支纵队,整整两万人的代价,才逃回了西尔克多。   派克知道,无论这次战役的胜负,等待自己的将是绞刑架。在几十年来,菲格帝国一直没有大的战事,但小战斗却从未断过,特别是同天朝帝国之间。   由于帝国的军规还是非常严格的,像自己这种只抵抗了不足一天,就丢掉了密苏这样重要的城市,而且还损失了近四万人的部队,除了走上绞刑架,他已经想不出有任何可能生还的机会了。   的确,他是属于维丝特公爵一系的人,可即使是维丝特公爵想保自己,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只希望,在自己死之前,能够打一场漂亮的战斗,死得好看一些罢了。   “维丝特小姐,这样行吗?骑兵面对狼骑兵的时候,他们的战马根本无法发挥出任何的作用。”派克看著远方已经动起来的狼骑兵,担忧的问道。   “放心好了,你一会就会看到,让你永生无法忘记的东西。”米歇尔笑了笑说道,其实,她也很期待著上万枚烈焰流星齐现的场面。   如果有一千名像自己一样的魔法师,同时使用烈焰流星雨,相信场面一定非常的壮观,同时威力也将是巨大的,可惜,根本不可能找出一千名魔法师,更别说要达到自己这样的等级了。   烈焰流星则是一种变通的方法,只要有足够的人数和烈焰流星,相信制造出的场面,同一千名魔法师也不相上下的。   狼嚎之声越来越烈,站在最前排的骑兵,已经拉不住自己身边的战马了。虽然处在上风头,可狼嚎的声音越来越近,看著无数的巨狼冲向它们,马匹的本能让它们感觉到害怕,希望能够逃走。   一公里的距离,在巨狼的爪下,只要一小会就可以冲到,当它们的速度达到最快的时候,已经冲过了一半的距离。   “咚咚咚……”一阵阵战鼓的声音传来。   站在最前排的骑兵长长的松了口气,麻利的带著自己的战马,向后一步步退去,速度虽然不快,却井然有序,十几息之间,已经退后百步,将身后的士兵露了出来。   在骑兵的后面,站著五千名的骑兵,只是此时他们已经没了坐骑,临时变成了重弩手。在他们的身边,另外五千名士兵,手持火把,紧盯著令旗。   “维丝特小姐,这个主意是谁出的?这很危险,快点阻止他们,下官同狼族战斗过,我知道这些巨狼是不怕火的。”派克看到那些点燃的火把,已经有些急了。   派克虽然在这次的战斗之中,指挥失利,可他本人还是位相当出色的军人,对于双方的优劣,看得一清二楚,他实在不希望这次也失败,特别是米歇尔还在这里。   “放心吧!接著看。”米歇尔笑了笑,如果可能,她会尽力保住这位已经上了年纪的中将大叔。他对于父亲的忠心,对于帝国的诚意,米歇尔完全可以感受到。   战鼓再次响起,令旗摇动,变成了绿色。弩手兴奋的将重弩举起来,指向半空中,成四十五度角。对于他们这些重骑兵来说,举起重弩,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令旗再变,由绿变黄,弩手身边手持火把的战士,上前一步,将火把放在三叶草线下面,两眼紧紧盯著令旗。   五十面战鼓再变,令旗由黄变红,顺风飘摇。火把将三叶草线点燃,千弩齐发,弩箭上的烈焰流星摇摇晃晃,飞向扑来的狼骑兵。   “第二波次,烟暴准备……点火……发射。”   “第三波次,烈焰流星准备……”   从第一波次的烈焰流星开始,下面的重弩手,以五百人的大队为单位,听令各自的指挥官,进行不间断的发射。   烈焰流星和烟暴的数量不多,只有三万五千多枚,从安营开始,他们只来得及多制造了五千枚,这样的数量,平均每人只能分到七枚。由一名弩手协同一名持火把的助手发射,发射一箭只需要几息的时间。   虽然狼骑兵的进攻速度很快,可从六百步开始发射,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将这三万五千枚特制的武器全部发射出去。   当第一波次的烈焰流星在狼骑兵的头顶炸开的时候,派克的眼睛就有些发直了。其实用发射火箭的办法,他早已经试过了,效果并不是很好,那些巨狼根本不怕火箭上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火势。   可这次不同,那些弩箭上,挂著一枚看起来沉甸甸的容器,当弩箭还没有落地的时候,已经在狼骑兵的头顶上空几尺到十几尺的地方炸开,无数的火星从中飞溅而出。   开始的时候,无论是狼骑兵还是巨狼,根本不把这些火点当回事,以为就算落在身上,这样的热度,应该对他们也是无害的。   可是他们完全想错了,燃烧著三叶草的火焰,不但温度高,而且极不容易熄灭,就算用手将火楣子紧紧捂住,它们依然在狼骑兵的手心里燃烧著。   沾到巨狼的皮毛上,更是向肉里面烧。本来巨狼的皮毛是不容易被点燃的,因此巨狼并不是很在乎火焰。可这次完全不同了,三叶草引燃的火,让狼跳人叫,乱成了一团,进攻的速度马上降了下来,而后面的狼骑兵则还在继续冲锋之中。   第二波次的弩箭则完全不同,在狼骑兵们正担心再次被火烧的时候,那些弩箭落在地上,轻轻的爆开,一团粉红色,甜甜带著酒香的味道,向四周散开。一枚烟暴,可以笼罩二十几平方公尺的范围。   在第一军团阵地的前方六百米处,已经全部被这种粉红色的烟雾所笼罩。奥斯曼选择的是上风头,自然不会担心这些迷药对自己的士兵起作用。   “让大家准备好毛巾。”米歇尔看著那些粉红色的烟雾说道。   狼的鼻子不是好用吗?这次只怕更吃亏了,谁让它们的鼻子好用了。如果用一般的方法使用这些迷药,在迷药到达前,这些狼骑兵只怕准备好了,可这次不同,几乎是在一瞬间,近百公斤的迷药被平均的洒在数平方公里的面积之内,就算他们知道这些烟雾有问题,也没有任何的办法。   “这些是什么烟雾?有毒的?”派克下达了命令,虽然他们所处的位置,并非是正下方,可米歇尔还是让他们事先作好了准备。   风到底会吹向哪里,更不是人可以预测的,就算是像迈克尔公爵这样的老军人,也只能大体上算出几日内风向的大致走向,不可能是绝对准确的。   “是迷药,派克中将一定听说过醉丁香这种植物。”米歇尔笑了笑说道,她发现,这位败军之将,是绝对值得自己尊敬的。   从表面上看,在他的指挥下,丢掉了密苏,损失了四万军队,那是南方军团的一小半了。可反过来想,在蛮荒四族的进攻之下,他还保住了六成军队,看守住了西尔克多城,这样的结果,相信换了任何人来,也不会更好一些了。   “醉丁香?你们去了东部山脉,天望河边?”派克一惊。   “是的,我们是顺著天望河到的密苏,否则如何能躲过南方郡的蛮族大军?”米歇尔笑了笑回答道,她知道,这样的答应,应该足以让这位中将吃惊几天的了。   “哦,我的大自在神啊!你们是如何作到的?”派克果然非常吃惊。   “没什么,只要找对地方,就可以作到。”米歇尔笑了笑,没有奥斯曼这样对于山林非常了解的人,根本不可能利用天望河的,即使有他在,一万人的军队,也损失了两千人呢!这样的事情,以后尽可能别再去作了,损失太大了。   “醉丁香……那得需要多少醉丁香啊……”派克呻吟一声,显然,他并没有听米歇尔在说什么,正看著那团粉红色的迷雾在发呆呢!   米歇尔看了派克一眼,有些无法理解,为何他会有这样的反应。醉丁香可以制作成一种春药,可这种东西,需求量并不大,因此醉丁香也算不得值钱的东西。   “米歇尔,我可以这样称呼您吗?其实您同我的女儿差不多大的。”派克轻声说道,语气里透著一丝无奈和不舍。   “当然,派克叔叔,我知道您一直非常支持我父亲。”米歇尔也马上改变了口气,她知道,战争结束后,无论结果如何,派克都不会有活下去的机会。   “我的女儿叫洁西亚,一个很普通的女孩,可是我非常的爱她。”派克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战场,却似乎什么也没看到。   米歇尔点了点头,她知道,派克是在托孤,希望自己能够照顾他的女儿。   看到米歇尔点头,派克的神色好了许多。   “洁西亚从小身体就不是很好,因此只能在家里玩些花花草草的东西,但她很聪明,因此制作出许多大家都喜欢的物品来。其中有一样大家最喜欢的东西,相信您也曾经听说过。”派克继续说道。   “说说看。”米歇尔应道,她知道,现在派克说的这些话,其实是说给他自己听的,自己只要配合一下他就可以了。   “玉脂丹。”派克轻轻说道,目光呆涩,他知道,自己真的完了。这次同米歇尔一起来的指挥官,据说不足二十岁,可他想出来对付狼骑兵的办法,自己永远也想不出来,到现在为止,他还是不明白那些烈焰流星是什么东西。   “玉脂丹?嗯,听说过。”米歇尔点点头,神色不变的说道。事实上,她从未听说过这种东西,从小离开家里,一直跟随在师傅身边,米歇尔的人生之中,全部被魔法所充斥,同魔法无关的东西,她知道的并不多。   “对不起,我忘了,小姐一直跟在可利亚魔导士身边,这些东西您可能从未听说过。不过不要紧的,下官只请求小姐,能够让洁西亚有口饭吃,不必被人逼迫,将来嫁一个她自己喜欢的男人,这就足够了。”派克点了点头说道。   “您放心,我以我父亲的名义,保证洁西亚小姐的安全,以及她以后的生活,直到她找到一位满意的丈夫为止。”米歇尔郑重的做出承诺。   “那我就放心了,这六万将士,在这段时间里,完全会听从小姐的吩咐。”派克笑了笑说道。   对于维斯特公爵,他很了解,虽然他是有很大志向的人,可对于失败的下属,从不宽容的。   自己并不怕面对他,更不怕走上绞刑架,那本就是自己应该得到的结果。可自己的女儿会怎么样,这才是他最为关心的。   米歇尔是维丝特公爵的小女儿,很受公爵大人的喜爱,得到她的保证,派克很满意。而且,也只有她才会对自己做出这样的保证,他相信,维丝特公爵绝对不会向自己作出这样的保证的。   第二章   率先逃跑的,不是狼族战士,而是那些巨狼。敏感的巨狼已经感受到危险,那从天而降,无法熄灭火雨,那一阵阵的烟雾,都让它们感觉到害怕。   正像奥斯曼所想像的那样,此时,巨狼那敏感的嗅觉,变成了最糟糕的事情,醉丁香提炼出来的药,药力很强,远不是加热红蛇菌后的烟雾所能比的。   只一会的功夫,处在迷雾正中央的一万多匹巨狼,已经倒在地上,跟随巨狼一起倒下的,还有一万多名狼骑兵。   处在边缘的巨狼,则开始往四周狂奔,希望能找到安全的地方,此时它们已经不再理会背上的骑士,自己的安全才是最为重要的。   巨狼虽然体形巨大,不弱于马匹,可它们的平稳性,却不知道要差马匹多少倍,也只有身手敏捷的狼族,才能稳稳的骑在它们的背上。   可那是指平时,当这些巨狼开始发狂的时候,就算是狼骑兵,也无法稳住它们,甚至连坐在它们身上也不可能。   前后不过一刻钟的时间,四万狼骑兵,已经有一万多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在醉丁香提炼出的强烈迷香之下,没有一天的时间,他们休想站起来。除了这一万狼骑兵外,另外三万狼骑兵的日子也不好过。   那些狼骑兵,大部分已经失去了他们的伙伴。而巨狼成群结队的奔跑著,将背上的骑士抛落在地,自己向东部山脉的方向跑去。出于野兽的本能,它们感受到那里山林的气息,只有在那里,它们才会感觉到安全。   鼓声再变,令旗开始挥动。战士跨上战马,扬起手中的骑枪。狼群疯狂的逃窜,虽然给这些战马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可相比乱成一团的狼骑兵来,已经好了很多。   “杀……”   凌格骑在剑齿虎的后背上,站在队伍的尖端,手中的骑枪比普通的骑士长出至少一米多,以保护他在剑齿虎的身上也可以刺穿敌人的身体。   随著他的一声大吼,骑兵队伍动了起来,一万重骑兵,踢著缓慢的节奏,开始慢慢进行加速。六百步的速度,正好够重骑兵将速度加到最快。   不过凌格没有选择正面,而是选择了那些已经从巨狼身上落下来的狼族。人类的敌人是蛮族,而不是那些无知的巨狼,它们不过是些帮凶罢了,而且是无意识的帮凶,凌格并不准备攻击它们。   手中的骑枪,会让这些蛮族明白,人类是不可战胜的,无论是两千年前,还是现在,人类的军队,足以将所有的蛮族击退。   重骑兵的战马,踢出“隆隆”的响声,当声音密集到听不出点数的时候,重骑兵已经将速度提到最高。   失去了巨狼的支持,狼骑兵只是些优秀的步兵,在人类的骑兵面前,他们同样很吃亏,更何况,从数量上来看,他们已经少了四分之一。   在骑兵冲锋的同时,四万步兵动了起来。刚才,他们亲眼看到烈焰流星和烟暴的厉害,那炫目如流星般的火雨,将巨狼惊得四处乱窜,而粉红色的迷雾,只用了几十息的时间,就将上万的狼骑兵迷倒在地。   南方军团的战士,虽然远不如三个野战军团,可他们也是热血男儿,这里是他们的家乡,背后是他们的父老,谁愿意一退再退,谁愿意将家乡交给蛮族?   虽然他们的战斗力要弱一些,虽然他们的装备要差一点,可是为了保卫家乡,他们的热情、他们的士气,绝对不会弱于第一军团的将士。   “杀……”一声声呐喊之中,四万步兵,迈著有些凌乱的步子,向溃逃中的狼族战士冲去。   最前排的是长枪兵,他们手中的长枪不如骑枪长,也不如骑枪更有力,却可以保证阻挡那些还拥有巨狼的狼族骑兵。   紧跟在后面的是校刀手、重斧手,他们负责近战,利用手中沉重的短武器,给狼族战士致命的一击。   如果在平时,他们这样的步兵,只能是去送死。现在可不一定,失去巨狼的狼族战士,已经失去了往日的信心,在人类骑兵面前,他们除了逃跑,已经没有选择了。此时再撞见士气高涨的步兵,更是损失惨重。   西尔克多战役所花的时间很短,从两军列队开始,一直到狼骑兵的败北,前后只花了不足两个小时。   战果很快就交到奥斯曼的手中。对战时,第一军团两支重骑兵纵队七千人马,南方军团三支骑兵纵队、九支步兵纵队共六万人,狼骑兵则是整整四万人的部队。   对战后,人类军队损失一万三千多人,失去巨狼的狼族战士显然战斗力大打折扣,甚至当他们面对步兵的时候,也同样胆怯了。四万狼骑兵,两万被杀,不足一万逃跑,被迷药生擒了一万多人,还包括一万多匹巨狼。   从战争开始,这还是第一次出现了蛮族的俘虏。蛮族战争之中,双方都是不需要俘虏的,他们除了浪费粮食之外,根本不会有任何的作用。由于语言不通,外表不同,可以利用的地方,实在是太少了。而且对于对方,都有著刻骨的仇恨,根本不会为对方出力,就算在刀剑之下,也不会为对方的阵线加一块砖瓦,想利用俘虏修城修路都不可能的。   “奥斯曼,这些俘虏是否杀掉?”凌格问道,这是第一次抓到俘虏,而且居然抓了一万多狼族战士,凌格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如果只是几百个,他早下令就地解决了。   奥斯曼看了看鲍伯和卡尼尔,他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如果是人类的俘虏,有很多的先例可循,但这些是蛮族战士。在第一次蛮族战争之中,也从未出现过上万的俘虏,奥斯曼再次开创了一个先例。   “别看我们,我们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你自己想好了。”鲍伯笑道,他是未来武士,卡尼尔是雷霆武士,对于俘虏,他们更没有经验。   “我想将他们放了。”奥斯曼想了想说道。   “什么?放了他们?他们是蛮族,不可能被你感动的。”米歇尔叫道,她没想到,奥斯曼居然要将一万多狼骑兵放掉,不但是她,连鲍伯、凌格等人也全愣住了。   “是的,我的确是想放了他们,而且还要把巨狼还给他们、将武器交给他们,甚至还想给他们一些粮食。”奥斯曼仔细的想了一会,坚定的说道。   “为什么?告诉我,你的理由是什么?”卡尼尔问道,他看得出来,奥斯曼绝对不是在开玩笑。   “理由有两个:第一、我要让他们帮助蛮族的大部队,去消灭斯帝亚王子的部队,以目前的情况看来,密苏失守后,南方郡内的蛮族部队已经很不妙了。而斯帝亚王子的指挥才能相当不错,甚至要比我们还高明许多,他手里有二十万的部队,虽然上次损失了几万人,可总体来说,是不伤筋骨的。”奥斯曼慢慢说道。   “你想利用他们来对付斯帝亚?”卡尼尔惊道。   他早就知道奥斯曼同斯帝亚王子,为了爱莉公主而结仇的事情,也知道这次接到命令去攻击密苏,完全是斯帝亚王子为了害死奥斯曼所设下的一个,很明显公报私仇的计策。   可他还是没有想到,奥斯曼不声不响,可他的反应却是如此的激烈,居然想将到手的一万狼骑兵全部放掉,而且还要提供他们粮食,目的只是为了害死斯帝亚王子。   “奥斯曼,你不觉得这样作,太过分了吗?蛮族战争之中,我们和斯帝亚王子还是同一阵线的。”卡尼尔说道。   “卡尼尔大师,您说的,我都懂,只是我们做人的原则不同,在我的心中,敌人只有死掉,才会让我安心。”奥斯曼摇了摇头说道。   这两年来,迈克尔公爵没少向奥斯曼灌输骑士精神,也没少提到贵族的传统,以及作一名高贵的人应该如何处理事情。可对于这些,奥斯曼早已经有了自己的看法,虽然不会直接反对老公爵所讲的话,可在他的内心里,早已经有了答案。   “可是,奥斯曼,你应该很清楚,斯帝亚王子是为了支援我们,才到这里来的,而且还带来了二十万天朝帝国的将士,他们为了我们才在这里战斗的。虽然有蛮族战争条约,可他们能够真正来帮我们,这已经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了,我们不应该在这个时候,想到的只是私人的仇恨。”卡尼尔说道。   鲍伯、凌格和米歇尔同时点头,表示支持卡尼尔大师所说的话。他们从小受到贵族的正规教育,认为卡尼尔大师所说,极有道理。   “不,我并不这样认为。”奥斯曼摇了摇头,野兽的世界里,在大自然之中,一切只有利益冲突,与自己利益无关的事情,最多是陌生,不可能主动帮忙。人类的社会里也应该是一样的,虽然人类远要比野兽更为复杂,可本质上,并没有分别。   “哦?说说你的看法。”卡尼尔说道,他知道,别看奥斯曼平时好说话,可他如果倔强起来,是很难劝说得动的,除非真正让他心服口服。   “天朝帝国,真的仅仅是因为蛮族战争条约,才派军队来的吗?我看绝对不是,一纸条约,绝对约束不了他们。”奥斯曼笑了笑说道,对于天朝帝国派来援军的事情,在京都的时候,奥斯曼已经开始研究了,是什么样的理由,让他们派出二十万的大军呢?   当然,同天朝帝国的整个军力相比,二十万人是微不足道的,那只是他们五分之一的军力,可连天朝帝国的王子都来了,这已经可以证明他们支援菲格帝国的决心了。   “你是如何想的?”米歇尔问道。   “我还记得迈克尔公爵给我讲过的一句话,叫做唇亡齿寒,我想我们都很清楚,天朝帝国全力帮助我们,无非是怕蛮族击败我们之后,成为整个大陆的新主人。菲格帝国如果全面溃败,仅凭天朝帝国的实力,根本无法抵抗蛮荒七族。”奥斯曼肯定的说道。   众人对视了几眼,他们知道,奥斯曼说的是对的。所有的帝国都不愿意失去自己的军队,在小心蛮族的同时,也在上心其他的帝国。正是因此,六个小帝国才会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灭亡掉。   无论是天朝帝国还是菲格帝国,在本质上是没有分别了,为了自己国家的利益,他们一直在等。只不过结果对菲格帝国相当不利,因为蛮荒七族选择的是菲格帝国,而不是天朝帝国。   如果菲格帝国有能力抵挡住蛮荒七族,那自然是最好的事情。就算菲格帝国击败了蛮荒七族,整个帝国的防御能力会被降到最低,甚至整个帝国已经毫无还手之力。如果这样的话,天朝帝国就会很轻松的拿下菲格帝国的全部领土。   在这片大陆上,除去这两个大国之外,其他的小帝国、公国,根本不值得一提,只要能够将菲格帝国收为己有,用不了多少年,整个大陆,就只有一个国家了。   在发现蛮族开始,双方都抱著同样的目的,不但天朝帝国没有按蛮族战争条约向那些小帝国支援,菲格帝国也同样如此。   直到蛮族三面同时进攻菲格帝国开始,菲格帝国才不得不面对强横的蛮族。可即使到了这个时候,菲格大帝还一直保存著实力,不肯让第一军团和近卫军团全面支援。   西方战役的胜利,举国欢庆,唯有菲格大帝一人在担心。以近一个军团的损失换来的胜利,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一旦杀退了蛮族,菲格帝国迎来的,不是胜利,而是天朝帝国的百万大军。   自从菲格帝国出现了京都之乱、北方郡和东方郡同时传来了蛮族增兵的消息、密苏失守,这一系列的失败,让天朝帝国也坐不住了,如果蛮族取得了胜利,对于整个大陆上的所有帝国来说,都是一件最危险的事情。   有实力支援菲格帝国的,也只有天朝帝国了,因此,二十万大军才会进入到菲格帝国国内,所派的指挥官,不但是一位战争天才,而且还贵为王子。   “奥斯曼,你说的是对的。”米歇尔轻声说道,之后紧紧的闭上嘴唇,这些丑陋的政治,她最为讨厌,学习魔法,才是她的兴趣,可偏偏这些东西,她一听就懂。   “即使是这样,我们也不应该这样作的。”卡尼尔说道。   “为什么不能这样作?蛮族是我们的敌人,斯帝亚王子也是我们的敌人,让两个敌人去争斗,对我们绝对有好处。”奥斯曼坚决的说道。   “我认为奥斯曼说的是对的,如果能大量消灭天朝帝国的军队,对我们菲格帝国来说,绝对有好处,不过最好斯帝亚不要死掉。”鲍伯想了想说道。   奥斯曼愣了一下,他作这些的目的,本就是想害死斯帝亚王子。奥斯曼绝对不会认为鲍伯是在帮著斯帝亚王子,他说这话,一定是有原因的。   稍稍想了一下,奥斯曼也马上明白了,点头说道:“鲍伯说的没错,如果只是损失了大量的部队,斯帝亚王子并没有死掉的话,天朝帝国还会派来更多的军队。让蛮族和天朝的军队争斗,对我们绝对是有利的。”   “没错,我们应该趁这段时间征兵,这样才能保证足够多的军力。如果天朝军败了,我们继续收拾蛮族;如果蛮族败了,我们有机会收拾天朝帝国。”凌格大笑著说道,他已经明白过来了。   “那我们现在作什么?”担丁问道,卡尼尔大师的脸色不是很好,他对奥斯曼的认识,又加深了一步。   从西方郡认识奥斯曼开始,总是有新奇惊喜的事情等著他,例如:奥斯曼不弱于雷霆武士的战斗力、他的智慧,以及同野兽之间的亲密无间等等。   奥斯曼为了救闪电豹,两次出手,却并不像普通人那样,将它据为己有,而是给它自由。   在地行龙的地府里,他找到了青色的龙涎果、毒婴、幼年地行龙的鳞甲,这些被人们认为价值万金的东西,奥斯曼却根本不在乎,平均分给众人。   奥斯曼对于两位公爵,恭顺有礼,平时对人待物,也非常温婉谦和,绝对是一名年轻贵族的典范。可现在,为了能够达到目的,他不择手段,既不在乎骑士的名誉,也不理会人们平时心中的道德。   卡尼尔看得出,这才是真正的奥斯曼。   奥斯曼并非下令征兵,虽然在西尔克多城里,目前只有五万将士。征兵并不难,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乡,并且看到奥斯曼成功的击败了四万狼骑兵,在西尔克多城里,人们参军的热情相当高涨。   但奥斯曼并不这样想,一名普通的青年,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士兵,那是需要经过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进行训练的。数量同质量,这完全是两回事,奥斯曼不认为多上几万未经任何训练的士兵,整体的作战能力会有提高。   在接下来的一周时间里,奥斯曼不但征用了西尔克多城里的所有工匠,而且连周边百里之内所有城镇的工匠也全都发动了起来。   奥斯曼不介意工匠的出身,甚至连那些会雕刻土豆花的厨子也不放过。在三天的时间里,他集结了超过一千五百名工匠、五千多名学徒。加上原南方军团的后勤部队,以及一些手巧的士兵,在几天之内,组成了一支上万人的工匠大军。   卡尼尔、米歇尔和鲍伯,分成三路,每人率领一万士兵,去收集所需要的材料,以保证一万名工匠所需。   看著奥斯曼拿来的烈焰流星及烟暴的样品,所有的工匠都笑了,这东西居然有这么好听的名字,而且它们居然就是打败狼骑兵的主要武器,这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就算是孩子们作的玩具,只怕也比眼前的东西好看得多。当然,作为一种武器,外表是否好看并不重要,它的威力才是关键所在。工匠们并没有因为它们的外表,而小看了它们的能力。   西尔克多城外的战斗,他们之中大部分人并没有亲眼看到。但从南方军团的后勤工匠嘴里,他们已经听说了当时大致的情形。他们知道,眼前这些丑陋不堪,样子古怪的东西,就是让狼骑兵全线溃败的主要武器。   “大人,您是想让我们制作这两样东西对吗?”后勤纵队长肖伯纳男爵看著地上的东西问道,他本人非常喜欢手工艺品,正是这个原因,即使他加入了军队,也愿意到后勤部队之中,可以制作一些武器,过过手瘾。   “没错,只是这两样东西,目前我都不是很满意,我需要进行改进,并且大量制造。我们没有太多的时间,最多一个月。在这一个月里,你们不但要完成改进,而且还要生产出至少每样十万枚。”奥斯曼说道。   “伯爵大人,这很难说,如果能够早日完成改进设计,定形之后,生产就容易得多了。”肖伯纳皱了皱眉头说道,在没有定形生产前,就决定生产的数量,而且要在一个月的时间之内全部完成,他一点把握也没有。   “好吧!我给你三天的时间,在三天里,一定要完成改进任务。要求很简单,里面除了燃烧的火药之外,三叶草燃剂一斤。烟暴要求相同,除了火药外,里面还要能装下一斤的迷药。”奥斯曼想了想说道。   “我认为,烟暴没必要制作太多,一斤迷药,至少可以对方圆二十平方公尺的面积起作用,另外,我们手里已经没有太多的迷药了。”米歇尔说道。   “嗯,那就少作一些烟暴,加大烈焰流星的产量。”奥斯曼点头应道,这里可不是天望河边,想要找点醉丁香,是很难的事情。   “数量方面好谈,伯爵大人,您的要求是什么?”肖伯纳问道。   “很简单,要求只有三样。首先,装入一斤我需要的东西;其次,要求尽可能的让弩箭发射的远一些;最后,方便随身携带。”奥斯曼说道,他发现,自己在制作东西上,完全是个外行,说了半天也没说到重点上。   眼前的贵族虽然只是个男爵,却拥有不错的手艺,这在贵族之中是很少见的事情。工匠在贵族眼里,都是些不入流的人,因此,像肖伯纳这样的人才就更显难得了。   “伯爵大人如果只是这样的要求,一天,一天的时间就足够用了。”肖伯纳自信的说道。   “很好,晚上我希望能看到样品,两种样品我都要看到。”奥斯曼点了点头说道,他知道,这类事情,还是交给专家比较适合。自己并不适合制作武器,那些奇形怪状的烈焰流星和烟暴,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没问题。”肖伯纳笑道,这位伯爵大人满有趣的,说话干脆,他喜欢这样的上司。   第三章   “派克中将,有些事情,希望您能帮助我。您知道,虽然我在南方郡生活了两年的时间,可对于南方军团的运作,了解的并不多。”奥斯曼坐在大厅里,看著众人说道。   自从蛮族战争开始以来,奥斯曼从迈克尔公爵身边离开,从率领十个人开始,一直到指挥六万多大军。回想这段时间以来的经历,奥斯曼发现,自己绝对不是一名合格的指挥官。   在他指挥的这些战争里,全部取得了胜利,而且有些还是在损失极少的情况下取得胜利的。即使是这样,也不能让他高兴。原因很简单,这些胜利,取得的实在是侥幸。   现在,他已经能够完全理解琼尔阻止他作第一军团副团长的心情了。军团的副团长,必须对第一军团十二万将士的生命与前途负责,显然自己并不合适。   如果同蛮族堂堂正正的打一仗,奥斯曼认为自己能够胜利的机会极小。从马其特要塞开始,自己身边就不缺少武技高明的雷霆武士,攻击力和辅助能力强大的魔法师,可即使这样,自己还是使用毒药、毒烟、火雨之类的东西,才能取得胜利。   迈克尔公爵倒是说过“兵不厌诈”,可是,除去了这些东西,奥斯曼实在不知道,应该如何在战争中正式的作战。   从迈克尔公爵那里学到的东西,除了欺诈敌人之外,他从未用过所谓的战略、战术,一样也没有用过。   当然,奥斯曼对于使用这些手段,并不内疚,也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对的,对于敌人,无论用什么样的手法,都是他可以接受的。只是他认为自己指挥的能力不足,没有真正的打过一场仗。   “奥斯曼伯爵,虽然您是迈克尔公爵的教子,但同时,您也是米歇尔小姐的朋友,您有什么问题,尽管问吧!只要我能回答您。”派克欠了欠身体说道。   “我想知道,斯帝亚王子的补给,都是从哪得到的。”奥斯曼问道,眼里精光一闪,对于这个来自于同盟的敌人,奥斯曼准备像对付蛮族一样对付他,绝对不给他留下一丝退路。   “天朝帝国援军的补给,一共有三条通道。第一条是由天朝帝国,经由西方郡,进入南方郡的。这条补给路线相当长,需要大约一个半月的时间才能到达一次。不过天朝帝国物产丰富,又没有受到蛮族的进攻,因此这条补给路线从未断过,几乎一个月就有一批补给队伍到达。”派克毫不迟疑的回答道,虽然他是个败军之将,但对于南方郡的所有事情,他还是了如指掌的。   顿了顿,他又继续说道:“第二条路是由中央郡发出的补给,是由菲格大帝亲自下令运输的,不过目前被蛮荒四族的军队阻挡,能够到达的已经很少了。第三条是由我们南方郡,也就是由我们西尔克多直接补给的。”   “天朝帝国居然直接由国内进行补给?”奥斯曼诧异的问道,他完全没想到,天朝帝国居然有如此强大的实力。从天朝帝国到达南方郡,要经过天方帝国一小段路,到达西方郡,再到南方郡。从天朝帝国国界到南方郡的支援部队,至少有几千公里的路程,而且道路并不好走。   “是的,天朝帝国,无论是在军事、经济和科技上,都是整个大陆上最为强大的国家。而且这次蛮族战争之中,他们没有受到一点损失,为一支二十万人的军队补给,他们有足够的能力。”鲍伯点了点头,虽然他也是刚刚知道这个消息的,却完全可以想像得出。   奥斯曼点了点头,对于天朝帝国,奥斯曼也有一定的了解,从迈克尔公爵那里,也有的是从皇家藏书馆中。   天朝帝国拥有整个大陆上最好的一片土地,在天朝帝国里,百分之八十的土地是平原,适合人类居住、种植,因此他们从不会出现粮食问题。在平原上,则交错分布著二十八条大河、几百条小河流,水源极为丰富。   在北方和南方,分别有一条山脉,将埃罗公国的土匪强盗拒之门外,天方帝国的流民也同样无法进入。   这两条山脉,不仅仅起到天然屏障的作用,同时,又有极为丰富的矿物,保证天朝帝国的发展。   天朝帝国,从立国开始,就显得强盛之极,除了菲格帝国,没有任何国家敢于打它的主意。   虽然拥有大陆上人数最多的军队、最好的武器装备,以及最完善的后勤补给,可天朝帝国并没有能够开疆拓土,主要原因在于他们的人民。   在天朝帝国,几乎看不到乞丐,良好的发展环境,加上帝国对于人民的关爱,让每个天朝人活得非常滋润,他们不愿意去战争。在拥有近亿人民的第一大帝国,军队甚至不得不采用义务兵制度,才能保证拥有足够的兵源。   菲格帝国对于这个富有的国家极感兴趣,只是它的天然屏障,加上强大的经济后盾、人数众多的军队和精良的武器装备,让菲格帝国不敢随便动手。   “天朝军队,他们主要的补给,依靠的是哪条路线?”奥斯曼想了想问道。   “主要是从他们本国运来的,我们运送的物资,主要是奢侈品,按他们开出的单子,甚至包括乐器在内。”派克有些气愤的说道,在战争时期,补给是最为重要的一环,尽可能将最需要的物资交到部队手中,才是正确的。   天朝帝国的军队,居然在战争时期,提出这些根本不应该提出的东西来,的确让菲格帝国的所有军人惊讶和气愤。   “这么说,天朝帝国的补给,已经足够他们部队使用了,甚至连粮食也没有向南方郡要?”奥斯曼问道。   “是的,而且他们的武器装备也非常的多,足够四十万大军用的了。天朝帝国很富裕,只是我们没想到,居然可以富裕到这个程度罢了。”派克说道。   菲格帝国也算是相当富足的国家了,从三百年前,菲格帝国已经消除了乞丐,真正作到了居有所、行有车、身有衣、家有食。可同天朝帝国相比,菲格帝国就显得穷了些。菲格帝国可以提供给每名士兵充足的装备、足够的营养食物,却无法提供额外的东西。   “以前我们也不了解这些,在天朝帝国部队提出的物资清单里,有些我们没有办法提供给他们,斯帝亚王子对此很不满意。”派克叹了口气说道。   “我们无法提供的物资?”奥斯曼和鲍伯同时叫道,这不太可能吧!虽然说菲格帝国的经济实力远不如天朝帝国,可作为战略物资,却是非常充分的。这么多年来,菲格帝国的小战争从未停止过,又一再备战,希望能将天朝帝国纳入版图之内。   “军妓五万名、马戏团一百个、高级厨师三千名。”派克悠悠说道,虽然他早已经知道这些,可还是无法接受。   “什么?”众人齐声惊呼道。   “他们是来干什么的?打仗还是旅游?”鲍伯气得笑了起来。   作为军人的儿子,对于军队,鲍伯有一份特殊的感情。可惜他成为了未来武士,永远也没有机会进入军队。   看著奥斯曼指挥部队,他有时候很急,真的想亲自指挥一下。奥斯曼的指挥才能,实在有些不入流,可雷霆会馆有很多的规矩,让他不得不站在一旁,只能静静的听著,有时候,连出个主意也不可能。   “据我们得到的情况来看,在他们的军队里,除了军妓之外,另两样的确也算得上是军用物资呢!”派克苦笑几声说道。   从十六岁加入军队,今年已经四十六岁了,派克在军队中服役了三十年,这样的军用物资,还真是头一次听说呢!   “就凭这样的军队,也可以打败狼骑兵?”鲍伯奇道,他实在无法想像,天朝帝国的军队是否还能称之为军队,这样的军队,居然也可以打胜仗?   “能够打败蛮荒四族,最主要的原因是斯帝亚王子,别看他今年只有二十二岁。无论在天朝帝国,还是在整个大陆,他都是难得的军事天才,在军事指挥上,他的才能甚至超过迈克尔公爵。”派克说道。   “不可能,迈克尔公爵是我们帝国的军神,在军事指挥上,没人比他更优秀。”米歇尔叫道,虽然她父亲同迈克尔公爵是对立的两系,可军神之名,在菲格帝国是至高无上的,是战争胜利的保证。   “事实证明,他的能力也的确在迈克尔公爵之上。米歇尔,作为帝国的军人,我同样不希望有这样的人出现,可我们必须尊重事实。”派克看著米歇尔说道。   “天朝帝国出了这样的人才,我们帝国不可能不知道吧!”鲍伯问道。   “当然,在三年前,我们已经知道斯帝亚王子在军事上的天分,那一年他才十九岁。要知道,天朝帝国,一百多年来,从未有过战争。从情报上看,他们这一百年来出现的军事天才,有三十几人之多,可事实上,他们都是平静的过完了一生,没有任何突出的表现。”派克说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他非常能够理解,天朝帝国和菲格帝国,作为大陆上最强大的两个帝国,相互之间总是在找寻著对方的弱点,只要有机会,谁也不愿意放过的。   军事天才这玩意,在军事学园里,几乎每年都会出现一个或者几个,到了军队之中,其中还会有一部分人脱颖而出。不过这些都是假的,只有真正经历过战火的军人,才是真正的军人。   那些所谓的军事天才,必须要经过战争的考验,才能证明他们是否真是天才。奥斯曼在战争以前,也被迈克尔公爵认为是军事天才,可事实证明,他的指挥才能很普通,甚至可以说很差劲。   以目前的情报来看,斯帝亚王子称为军事天才,倒真是当之无愧。从京都进入南方郡,到目前为止,也不过半个多月的时间,他居然可以面对同等数量的蛮族,并且取得了一比一的战斗成果,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奥斯曼绝对不会有这样的成绩的。   “派克中将,能为我们解说一下,斯帝亚王子是如何指挥作战的吗?我很好奇,他是如何在面对同等兵力下的蛮族,取得如此好的战果,相信其他人也对此同样好奇。”奥斯曼说道。   “当然,因为斯帝亚王子的战绩非常出色,因此我们也详细的研究过他的指挥方式。他指挥的方式,的确让人很难捉摸。”   派克详细的说了起来,奥斯曼看得出,他对于天朝帝国援军的动向还是非常关心的。   从中央郡到达南方郡的边界,斯帝亚王子下达的第一道命令就是给奥斯曼的──将第一军团的一万重骑兵交给奥斯曼,可这些人根本不会听从他的命令。第一军团的重骑兵虽然在整个大陆有著非常不错的口碑,斯帝亚王子还是放弃了。   除了奥斯曼亲随的几个朋友之外,斯帝亚王子连一名雷霆武士也没有分给他。如果不是卡尼尔大师,奥斯曼连一名雷霆武士的支援也无法得到。   在奥斯曼的大队离开之后,三天之内,在斯帝亚王子指挥下,打响了进入南方郡的第一仗,以二十万大军的全部实力,硬拚一万狼骑兵,结果在损失两万骑兵的代价下,将这一万名狼骑兵全部消灭掉。   经过这场战斗之后,斯帝亚王子对于蛮族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知道想要凭借骑兵的优势来取得战争的胜利,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狼骑兵的武器装备远逊于天朝帝国的武器,无论数量、质量上,都相差极多。可他们在巨狼的帮助下,先声夺人,让天朝帝国的骑兵成为步兵后,凭狼骑兵的冲击力、速度,以及灵活性轻易取胜。   斯帝亚王子下达的第二道命令让所有的人莫名其妙,在蛮族大军距离他两百公里之外,下令全速逃跑,而逃跑的方向,是南方郡而不是中央郡。这条命令不但让他的下属难以理解,所有知道这个情况的人,都无法判断他的目的何在。   不过很快大家就知道斯帝亚王子的目的了,天朝军队并没有跑多远,只花了两天的时间,他们进入了南方郡的水网地带,并且在这里修建了多处据点,却没有任何的防御设施。   紧追在天朝军队身后的包括狼族十万、飞鹰族两万、驱兽族五千和五万猛兽,另外还有三百名血族人。   进入水网之后,蛮族军队马上发现不对头。驱兽族和他们所驱赶的猛兽,完全失去了用武之地,虽然有些猛兽是会水的,可一旦下水之后,对于驱赶它们就成了问题,水让这些猛兽变得清楚了。   狼骑兵的情况则更差,面对水网地区,这些不会水的巨狼,还需要狼族人去照顾它们,无论是行动的速度,还是战争力,都已经大打折扣。   飞鹰族虽然好一些,凭借他们可以飞翔的能力,水网对于他们来说,不成问题,而且他们在这里也是最好的侦察兵。   很快的,飞鹰族查到天朝帝国军队的动向,并且发现了多处据点。当狼族大队赶到的时候,天朝军队却已经无影无踪了,只留下一处据点,里面有少量的粮食。   这时候蛮族军队才发现,他们的后勤补给成了问题。密苏虽然有足够的补给和粮食,可想在水网地区输送,却极为困难,他们没有相应的运输工具。   在进入水网地区后的第四天里,蛮族大军开始断粮了。他们不得不持续的找寻天朝军队留下来的据点,抢夺里面少得可怜的粮食。   南方郡人口只有五百万,相对于整个菲格帝国五千多万的人口,显得地广人稀,而水网地区,居民更少,想从人类嘴里抢夺食物,是件很难的事情。   几次抢夺了据点里的粮食之后,蛮族发现,那里面的粮食最多只够一万蛮族士兵食用一天的。在水网地区,天朝军队建立了无数这样的补给据点。   蛮族是否知道这是斯帝亚王子的计策,没人能知道,可最终的结果显示,失去补给的蛮族大军,不得不分兵抢占据点。   从派克的分析来看,蛮族指挥官显然也考虑到这个问题,因此并没有分成一万人的小部队,每支部队最少也保持在三万人以上,给天朝军队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这种情况在斯帝亚王子得到从国内的第一批补给开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到这个时候,大家才发现,斯帝亚王子所作的一切,是早有预谋的。在第一批的补给物资之中,有大量的沙船。   沙船都不大,最多只能装十名士兵,而且很轻薄,六名士兵可以轻松的扛著它行军。除了这些在水网地区,方便无比的沙船之外,天朝帝国的补给物资单里,还有大量煤油,使在水网地区放火成为可能。   果然,在得到物资后的第四天里,天朝帝国的军队开始行动,以十万人的军队,将抢夺粮食的三万狼兵包围,却不进攻。   当蛮族的援军迅速赶到的时候,发现他们需要过的一条河面上,飘满了煤油,而天朝帝国的部队,只留下一小队士兵看著他们哈哈大笑。   飞鹰族战士马上起飞,希望能在天朝士兵点火之前消灭他们。飞鹰族战士刚刚起飞,这队士兵转身就跑。当五千名飞鹰族战士飞过河面,开始让狼兵渡河的时候,火从上游烧了下来。   在蛮族军队慌乱成一团的时候,河的两岸同时发现天朝军队,在河中被烧死的狼兵其实并不多,甚至不足两千人,可被天朝军队突袭死去的蛮族,却多达一万多人。   在此战之后,蛮族军队更加小心,可依然被斯帝亚王子再次偷袭得手,损失八千狼兵、两千飞鹰族战士。   至此,进入南方郡的蛮族大队,已经大量的减员,狼骑兵从原有的十七万,减少到十万。当然,那要算上被奥斯曼解决掉的四万,这些损失,斯帝亚王子还不知道。   进攻南方郡的,虽然是蛮荒四族,可真正的主力,只有狼族,他们动用了作战和后勤部队,一共二十万之多,而其他三族,全部加在一起,也不足四万人。   听完派克所述,奥斯曼和鲍伯都叹了一口气,他们俩全都正式学习过如何指挥军队。如果这次战役让他们来指挥,绝对不可能像斯帝亚王子这样挥洒自如。   看来,这位斯帝亚王子的确是位天生的军人。如果继续由他指挥这次战役,没有太大意外的发生,他完全有能力取得这场战役的胜利。   第一战,为了消灭一万狼骑兵,他付出了两成骑兵的代价。可从此之后,他已经清楚的了解到狼骑兵的战斗实力,再也没有犯类似的错误。   在此之后的战斗中,斯帝亚还是采取了集中优势兵力的方法,集中打击少数的蛮族军队,并且利用水网地区的特殊地形有效的将蛮族援军阻挡在外,甚至不必使用过多的兵力。   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还是使用了很多小手段,尽可能不让自己的士兵正面面对蛮族战士,凡是在正面战斗比较激烈的地方,他都将雷霆武士大量的放在最前线,以保护自己士兵的生命。   没有意外的话,南方战役,最终将会是以斯帝亚王子的胜利告终。   斯帝亚王子果然高明,目前在菲格帝国的将领里面,指挥能力最强的,自然要数第一军团长琼尔上将,他的第一军团已经多次同蛮族交过手。   包括西方郡的巨人族、东方郡的利爪族和现在北方郡的聚甲族,无论在整个西部战役,还是那些小规模的战斗之中,第一军团大多取得了胜利,可付出的代价也是相当惨重的。   在两个月的战斗之中,第一军团的减员也相当严重,从满员二十四支纵队十二万人,减少到十八支纵队九万人。   从数字上看,似乎并不比斯帝亚王子的战绩差。可奥斯曼和鲍伯都很清楚,对于蛮族,琼尔上将的办法,远不如斯帝亚王子的更多、更有效。   “派克中将,我想知道天朝帝国补给部队的行军路线,还有目前天朝军队的补给有多少,具体存放地在哪。”   “行军路线比较好查,从进入西方郡开始,一路都有我们的军队在护送,至于目前他们的补给在什么地方,还需要再调查一下,那是由他们自己负责的。”派克诧异的看了一眼奥斯曼,还是很认真的回答道。   “嗯,原来如此。能推算出他们目前的补给还有多少吗?”奥斯曼问道。虽然他是同斯帝亚王子一起出发的,可对于天朝军队的动向和了解,他远不如派克知道的多。   “这个不是很难,我大致算过了,他们的补给消耗相当的大。天朝军队一名普通的士兵,平均日消耗是我军士兵的两至三倍。这些消耗对他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的。”派克看了一眼米歇尔。   米歇尔对他点了点头,派克继续说道:“以十天前,他得到的补给计算,这些物资足够二十万大军使用六十天,武器装备则更多。另外,从西方郡也开始调派粮食供应给他们,斯帝亚王子向菲格大帝提出了新的补给计划。”派克说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如果单单是天朝帝国两个军团的粮食,自己根本没办法可想,可斯帝亚王子的计策却给自己一个机会。   在南方郡水网地区,斯帝亚王子至少建设了两百处的据点,在每处据点里,放了足够一万军队食用一天的粮食。这些粮食,足够他两个军团十天的消耗了。可正是因为他使用了这样的策略,才会向菲格帝国提出要粮食补给的。   从这里,奥斯曼也看得出来,斯帝亚王子是个非常小心的人。他的补给至少还够五十天之用,从天朝帝国发出补给队伍,在三十多天后就可以到达,而且还是在同盟国内作战,可以说,他小心的有些过头了。   “天朝军队的补给,请将军多费心了。”奥斯曼站起身来,行了个标准的贵族礼。   派克无论如何也看不出,这个少年居然是由黑豹养大的。   第四章   “奥斯曼,你这样作,是不是太明显了些?”鲍伯坐在奥斯曼的身边说道,在两人不远处,黑豹和闪电豹懒洋洋的躺在山坡上晒太阳。   “那又如何?只要能将斯帝亚害死,还是值得的。”奥斯曼笑了笑说道,对于敌人,他从不曾手软过。   在人类的社会里已经有三年多的时间了,奥斯曼发现,论阴谋,任何生物都无法同人类相比。不过,人类也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心软。无论什么人,在某些方面,都会很心软。   一个普通人,就算你给他一柄刀,让他杀死自己的仇人,也是件很难的事情。法律和规则将他们的心束缚了,在出刀的一瞬间,他们会想到很多事情,这让他们用力的强度、下刀的部位,都会差太多。   政治家、军人,也许他们更强悍一些,他们的手更黑点,可即使这样,他们也喜欢犹豫不决,就算面对敌人的时候,也总是显得优柔寡断。这样的错误,奥斯曼是绝对不会犯的,对于敌人,一定要咬断他们的喉咙。   “如果被天朝人知道了,他们会不择手段的对付你,到那个时候,只怕连菲格大帝也无法保护你的。事实上,你不可能不被他们知道。”鲍伯担心的说道。   他知道奥斯曼和斯帝亚王子之间的过节,特别是被派到密苏,以一万对五万的时候,他更能体会到,斯帝亚王子完全就是想致奥斯曼于死地的。   可现在天朝帝国的形势明显好于菲格帝国,拥有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后盾,斯帝亚王子即使作得再明显,奥斯曼也没有任何办法。   只怕斯帝亚王子永远想不到,来自于奥斯曼的反击,居然如此强烈。打击补给,一向是两军对战的时候,对敌人最为严厉的手法。   斯帝亚王子正是用这个方法来对付蛮族的,没想到,现在奥斯曼居然也要用同样的方法来对付他。   “我不对付他,他还不是一样要致我于死地吗?其实都一样的,就看谁先死罢了。最多打回原形,我和黑豹再回到山林之间生活好了,天地间有这么广阔的空间,还怕没有我容身之地吗?”奥斯曼说道。   这三年的时间里,奥斯曼经常会想起山林间的生活,那样无忧无虑,生活富足。现在对于奥斯曼而言,吃生肉也许会感觉有些难以下咽了,除此之外,他并不认为人类的生活比豹子的生活更好些。   “你怎么能这样想?难道你没有为布郎公爵想过吗?还有我父亲,我们这些爱你的人。你别忘了,还有爱莉公主在等著你回去。”鲍伯大惊,他这才发现,原来自己对奥斯曼一点也不了解。   “如果人死了,这一切不都没有任何意义了吗?”奥斯曼笑道,人真是奇怪的生物,面临著生死关头,却会想那些东西,那才是没有意义呢!   “我们要为了爱我们的人和我们所爱的人,努力活下去,这是我们同野兽不同的地方。”鲍伯明白,奥斯曼表面上虽然已经完全是人类了,可他的内心深处,依然是一只豹子,凶狠的豹子。   “也许吧!”奥斯曼摇摇头,躺在草地上,看著不远处的两只豹子,它们的生活永远都不会感觉无奈。   如果它们不喜欢,马上就会离开,无论自己如何努力都没用的。如果不能按自己的意思去生活,那活下去也同样没有意义。   肖伯纳的效率相当高,在当天的晚上,奥斯曼见到了烈焰流星和烟暴的样品。同奥斯曼想像的外表完全不同,却更加适合使用。   其实,两种样品的外形一模一样,完全不必制作出两种来,反正目的相同,只要将它们用重弩发射出去就好。   样品大约有半尺长、粗一寸、尖端稍细、尾部呈螺旋状、中间有一个箭杆粗细的孔洞。仅看外表,奥斯曼就很喜欢,只是同他想像中的手榴弹已经完全不同了。   “说说看,为何制作成这个样子。”奥斯曼问道,他知道,专家的意见是绝对值得尊重的。在打制武器方面,自己懂得实在太少了,如果有比尔大师在,相信可以制作出更好的来。   “大人请看,这枚烈焰流星的中间是空的,取下弩箭的箭头,就可以插在箭杆上,由于四周重量平衡,因此可以飞得更远、更稳定,准确度会提高很多,虽然远不如弩箭,可也不会像原来那样飞出六百步,会差出几十步远。”   肖伯纳指著中间的插孔说道,一边说,一边拿过一把弩箭,当场试验给奥斯曼看。   “使用这样的外形,在不减少装药量的前提下,可以让弩箭射得更远一些,卑职已经进行过多次试验,用这样的外形,同样的重量下,可以增加一百多步的射程。目前最大的射程,已经提高到九百步以外了。”肖伯纳说道。   奥斯曼大为动容,能够加大射程,这对他来说可是太重要了。要知道,弩箭上弦比较费时,一般来说,弓箭射出三箭,弩箭才得以发射出一箭。但弩箭的射程、准确性,都要比弓箭好许多。   九百步的距离,就算是面对最快的轻骑兵,奥斯曼也有把握可以至少射出四到五箭,在自己部队面前形成一片火雨,大大降低敌军进攻的速度。   一旦距离小于两百步,弩箭的威力就会下降很多,低于一百步,连弓箭的作用也不会很大了。虽然只多出三百步的距离,当面对轻骑兵这种快速部队的时候,几乎可以多射出一倍的弩箭。   “另外,引信部分,卑职将它藏在里面,需要的时候取出就可以了。在烈焰流星和烟暴的外面,卑职用桐油纸包裹,就算放到水里半小时,拿出来也可以正常使用。而且桐油纸也很容易燃烧,可以在炸开的时候,增加更多的火焰。”肖伯纳说道。   “非常好,制作一个需要多久?”奥斯曼问道,他已经完全满意了,只是想要找到足够的材料,却不容易。   西尔克多是南方郡的郡府,自己需要的三种材料不难找到。可三叶草却不是那么好找的东西。就像醉丁香一样,在东部山脉里,这种东西一钱不值,遍地都是,可在这里,想要找到一棵也不容易呢!   没有三叶草,制作出来的东西,几乎没用,仅凭桐油纸点燃的火焰,对于狼骑兵来说,用处不大。   “如果材料充足的话,一天可以生产出至少一万枚。”肖伯纳说道,制作这么简单的东西,对他而言,实在是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而且,奥斯曼将所有能调动的工匠全部集中到一起,而且还调动了许多手巧的士兵。   虽然他们能帮上的忙不多,可人多,速度就是快,平均一人一天制作一枚出来,那绝对是不成问题的。肖伯纳在后勤部门已经工作了许多年,知道不能把话说死,因此留了很大的余地出来。   “材料……男爵先生,您认为除了三叶草之外,还有什么更好的东西代替吗?”奥斯曼问道,除了山林里的那些天然材料,奥斯曼懂得并不多。   “大人,您的这个主意非常好,有了这个主意,我们有太多发挥的空间。三叶草虽然容易燃烧,而且不容易熄灭,可是比它更好的材料,还是有许多的。三叶草作为引信,是最好的,作为主要燃料则差一些。”肖伯纳说道。   “哦?有什么好材料?”奥斯曼大喜,他最发愁的就是原料问题了。   “有很多种材料都比三叶草好用,比如说天朝帝国的煤油,燃烧快、旺,用水也无法熄灭,燃烧时间也远比三叶草要长。另外,用蜂蜡也是不错的选择,而且这种材料,重量都要比压紧后的三叶草还轻。”肖伯纳回答道。   “煤油,我听说过那种东西,据说可以在水面上燃烧是吗?”奥斯曼点头应道,刚才派克谈及斯帝亚王子的时候,就提到过这种东西。   “是的,煤油是天朝帝国发明出来的东西,我们目前还无法制造,不过那东西不算是禁品,我们有大量的收购,用于民间照明用,比蜡烛要好用许多,而且还便宜。”肖伯纳说道。   他不同于普通的贵族,对于民间的生活,还是了解很多的。他知道,像奥斯曼这样的伯爵大人,可能根本不知道煤油是什么东西,在公爵府里,也不可能用这种燃料。煤油虽然便宜,而且亮度也稍高些,可它的气味不好,因此贵族都不喜欢用它。   “煤油?是不是像水一样的东西?如何放到烈焰流星里面?有它在,里面的火药会不会无法爆炸?”奥斯曼问道。   “这不难,利用几层桐油纸就可以将它们分开,保证不会露出来的。”肖伯纳说道,这是最为便宜的方案,而且煤油很容易买得到。   “蜂蜡我知道,这东西使用的效果如何?”奥斯曼继续问道。   “蜂蜡的效果比煤油要好很多,因为是固体,制作起来也容易。它燃烧的时间比较长,而且沾到身上不容易掉落,只是造价太高了些。”肖伯纳回答道。   “好,马上开始制作,两种都要,有什么材料就用什么材料,你能制造多少就制作多少。”奥斯曼大手一挥,不准备再问下去了,只要效果好就够了。   “等一下,大人,卑职可以提个建议吗?”肖伯纳问道。   “当然,亲爱的男爵先生,我非常乐意听听您的意见。”奥斯曼拿出一副标准的贵族嘴脸说道。   本以为这样会让肖伯纳感觉好过一些,没想到却看到肖伯纳全身一颤,第一次见到奥斯曼,肖伯纳敏锐的觉察到,这位贵族少年,并不如表面上那样的绅士。   通过两次谈话,他更加证实了这一点,而且奥斯曼设计出的两种飞行武器,实在太过阴毒了,这可比弓箭、弩箭、投枪,甚至发石车要厉害百倍,就是缺德了一点,不像个贵族所为。   多年的后勤生活,在他研究了一个烈焰流星之后,马上发现它在战场上的实用价值。在菲格帝国的武器单上,也有一些火器存在,像火箭、火油包之类的东西,虽然射程比较远,可作用却不大。   火箭除了对帐篷、粮食等后勤物资有些作用外,对于士兵来说,作用相当小,同无火的箭没有太大的分别,只是多了一点点的威慑力罢了。   火油包是由发石车投出去的,一般大多在五十公斤上下,里面装满浸了桐油的木料,虽然声势吓人,可只要不被它直接击中,很少会出现伤亡,落到地上后,只要躲著它走就可以了,虽然燃烧的时间长,却没有太多的实际效果。   烈焰流星则不同,肖伯纳可以想像得出,当上万枚的烈焰流星同时在敌方的头顶炸开的时候,那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点的火星,无论烧到哪里,都会紧紧的沾在人身上,直到烧出一个大洞为止。   这样的场面,不仅仅是壮观了,而是恐惧,战场将变成火的地狱。肖伯纳知道,即使有一千名高级魔法师,也无法像烈焰流星这样恐怖。   魔法师的魔力是有限的,而烈焰流星,只要不停的制造,就可以满足供应部队的需要,可以让这种火之地狱的效果无限的延续下去,直到敌人被消灭或者逃亡。   至于烟暴这种东西,就更为阴损。毒药一般在战场上很少使用的,敌人不是傻子,不可能让你一个个喂他们吃毒药,就算使用迷药类的东西,也会很快被发现、处理、解决。因此,无论是毒药还是迷药,在战场之上,用处极小。   当然,有些战例之中,也有使用毒药成功的,例如说在对方的食物或者水中下毒。但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有内应才能作到的。   烟暴则不同,它可以在几息之间,将上百公斤的毒药,笼罩住上万平方公尺的面积,就算被敌方发现,也很难想出解决的办法来。   只是无论哪种有效的毒药、迷药,都是很难大批量生产出来的,因此烟暴也很难作为制式武器存在下去。   “卑职认为,可以制造一些小的烈焰流星,配合弓箭发射。大人您是知道的,弓箭的发射速度是弩箭的三至四倍,虽然距离近了一些,可速度上绝对比弩箭有优势。”肖伯纳说道。   “嗯,好主意,远的地方,让弩箭先射,当距离近了,再用弓箭补上,这样一来,只怕没等冲到我们面前,敌人都死光了。”奥斯曼大喜,肖伯纳果然不愧为专家啊!   “大人高明。”肖伯纳笑了笑说道,这样的马屁,他拍得实在不好。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一直是后勤纵队的纵队长,无法再升迁了。   还好,肖伯纳本人比较喜欢制作东西,在后勤纵队里,正好一展所长,倒也没想过升迁的问题。   “你试过了吗?”奥斯曼笑过之后,马上问道,他必须知道性能如何。   “已经试过了,加药量是弩箭的一半,长弓手可以射出四百步远,而且速度可以保证。另外,给骑兵配上短弓,射程也可以达到两百步左右。”肖伯纳说道。   “骑兵吗?不太好,骑兵的速度太快了,两百步转瞬即过,如果是冲锋,那些火雨会将自己烧到的,没办法更远一些吗?”奥斯曼问道。   “很难,骑兵装备比较多,不太可能配弩,长弓则更不适合。”肖伯纳想也没想的回答道,他知道奥斯曼曾经下令两支纵队的重骑兵带了重弩,可那毕竟只是临时的手段,时间长了,这样的骑兵同弩兵差不多,失去了重骑兵的优势。   “你看看这个东西,能不能仿制出来,要制作的大一些,最好像车一样可以让马拉著走的。”奥斯曼想了想,他知道,让骑兵带弩是件很可笑的事情。   密苏之战是偷袭,才会成功,如果正面作战,将战斗力最强的重骑兵变成弩兵,那绝对是一种浪费。   可他需要一种骑兵可以使用的武器,而且最好威力强大一些。他想到了手弩,那柄由比尔大师亲手打造出来的手弩,它可以连续发射十二枝弩箭,这解决了射速的问题,而且还可以制造得更大些,就像攻城用的发石车、守城用的床弩一样。   “这个……请问,这是从哪订制的……哦……我的天啊!这一定是从比尔大师店里订做的……不……我敢肯定,这东西一定出自比尔大师之手。”肖伯纳接过手弩,只看了一眼,就激动得语无伦次了。   “是的,这是比尔作的。”奥斯曼笑了笑说道,心里却惊讶于肖伯纳的眼力,居然可以一眼认出制作者来,他对于制造武器,还真不是普通的痴迷呢!   “天……这是赤蟒筋?天啊……”   “够了,告诉我,你能否仿制出这种手弩?”奥斯曼大叫一声,将肖伯纳从痴迷中叫醒。   “不,不可能,没人可以仿制出来,这么小的手弩,就算是两层也已经很难了,这是十二层的连环手弩,别说是我,就算是比尔大师的四个徒弟,也打造不出来的。”肖伯纳大摇其头,如果谁都可以仿制出比尔大师的作品,那他也不能被称为大师了。   “不是让你作这么小的,是作大的。”奥斯曼不知道自己应该生气还是高兴,这家伙一看到手弩,居然连自己是谁都忘了。   “大的?多大?哦,我明白了,大人您是想放大了手弩,制作出连环弩炮,用来发射烈焰流星和烟暴?这个没问题。”肖伯纳马上反应过来。   “很好,你开始工作吧!”奥斯曼笑道。   “大人,需要制作多少?”   “你先制作出一个样品给我看看,我再决定好了。”奥斯曼说道。   “三天之后,大人可以看到样品。”肖伯纳想了一下说道。   “必须按我的要求去作,仅仅将这把手弩放大还不行。第一、可以用马拖著走,行军时能跟上骑兵,至少要跟上重骑兵;第二、上弩箭的速度要足够快,不能像发石车那样,半天才能发射出去;第三、射程要远,至少要在千步以外,越远越好;第四、最好在冲锋或者撤退的时候,可于行动之中装添和发射。”奥斯曼一口气说道。   “这个……大人,这可有些难度。”肖伯纳没想到,奥斯曼不但要求设计出连环弩炮,而且要求还这么多。   菲格帝国的武器装备,虽然不如大陆上科技最为发达的天朝帝国,可也排第二位。目前战场上所用的武器,肖伯纳了如指掌。烈焰流星已经算是非常了不起的一项创新了,而这个连环弩炮的要求实在有些过分了。   可仔细一想,如果真的可以制造出这样的东西来,部队的战斗力提高的,只怕不仅仅是一点点了。   菲格帝国的军队,本来就很强大。拥有八个军团,八十多万军队,而且有四个拥有战斗力强大的正规军团。   四方军团在菲格帝国里只算是守备军,可战斗力并不弱于天朝帝国的正规军团,甚至还要强一些。   如果不是考虑到天朝帝国的地形,以及天朝帝国那强大的经济力量,菲格大帝早就下令进攻了。   可即使拥有如此强大的军队,当面对蛮族的时候,菲格大帝还是感觉力不从心。东、北、西三面受敌,也同时三面受挫,菲格帝国的军队,在蛮族面前似乎不堪一击。   西尔克多城外之战,肖伯纳亲眼所见,那些烈焰流星和烟暴,在他的眼里,绝对是劣制品。但它们在战场上的效果是毋庸置疑的,那是肖伯纳见过的最为绚丽、最为壮观,也最为卑鄙的武器。   “是制作放大的手弩难,还是我提出的几个要求难?”奥斯曼认真的问道。   “回大人的话,两者都不容易。”肖伯纳也同样认真的回答道。   “好吧!你负责将手弩放大,并且研究出配套的弩箭。至于其他问题,我来解决好了,明天我告诉你解决的方法。”奥斯曼想起前段日子自己想到的东西,虽然很乱,可其中有一样,似乎正适合自己的想法。   “卑职遵命。”肖伯纳看了奥斯曼一眼,想说什么,最后只躬身应道。   武器制作可不像那些贵族想像那样简单,哪怕一个部件有问题,武器装置都不会正常运作的。但愿这位年轻的伯爵大人,不是异想天开,想些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东西出来。   他本应当场说出这些话的,可想想还是忍住了,倒不是他害怕奥斯曼伯爵的爵位,而是心里想到,奥斯曼既然能够想出烈焰流星这样的东西来,也许真的会有更好的主意也说不定。   第五章   “米歇尔,有时间吗?”奥斯曼走进米歇尔的房间说道。   “当然,有什么事?”米歇尔有些紧张的问道,天已经黑了,奥斯曼还是第一次在这个时间走进自己的房间。   第一次听到奥斯曼名字的时候,米歇尔感觉有些新奇,又有些生气。哥哥并非死在他的手里,也不是死在闪电豹的爪下,可多多少少,同他也有些关系的,如果不是奥斯曼,哥哥不会被飞鹰族人偷袭得手的。   当她第一次见到奥斯曼的时候,只看了一眼,便被奥斯曼吸引住了。奥斯曼有贵族的优雅,也拥有一种奇异的野性,奥斯曼将两者完美的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非常独特的气质。   虽然见到奥斯曼本人的时候,米歇尔的气已经消了一半。不过哥哥的死,还是让她或多或少有些生气,因此只是想要小小的教训一下奥斯曼就可以了。   谁想到,这一动手,却让米歇尔大吃一惊,奥斯曼对于魔法居然如此奇特。对于“魔法免役”这个词汇,米歇尔早已经从老师那里听说过了,并且知道魔法免役所需要的条件。   但奥斯曼的反应,同老师所说的魔法免役完全不同,那些魔法并不是对他不起作用,只是起的作用正好相反。对于普通人来说绝对足以致命的魔法,对于奥斯曼却成了最好的补品。   一直到现在,米歇尔依然无法理解这一点。当然,她也问过奥斯曼这个问题,可奥斯曼本人对此也不清楚。米歇尔做过多次试验,结果都一样,以她的知识,无法弄清奥斯曼如何会对魔法有如此奇特的反应。   奥斯曼一直在吸引著自己,米歇尔知道这一点,虽然她在心底努力否认。奥斯曼喜欢爱莉公主,每每想到这件事情上,米歇尔就会感觉一阵阵的心酸。   支援南方郡,米歇尔完全没必要来的,虽然她是一名魔法师,可无论是从她的身分地位,还是从她的性别上来讲,完全可以不必跟随奥斯曼一起行动,但她还是来了。   “我想请你帮个忙。”奥斯曼说道,随手将门关上。   这让米歇尔更加紧张,以她的了解,奥斯曼绝对不会对自己如何的,可她偏偏心中有著一份期待,又有几分害怕。   “你知道,我的字还可以见人,画就差太多了,我需要画些东西。”奥斯曼说道。   “这样啊!”米歇尔长长的吐出一口气,不知道自己是安心还是失望。   “有什么问题吗?”看著米歇尔一会红一会白的脸,奥斯曼奇怪的问道,在他的印象里,米歇尔是个非常有性格的女孩,在他所认识的女性之中,米歇尔最为独立,也最为刚毅。   “没有,我取笔来。”米歇尔忙转身取东西,她可以想像,自己的脸色一样非常难看。   奥斯曼摇了摇头,不知道米歇尔今天怎么了,看起来同平时有些不太一样,他慢慢说道:“两轮马车,由两匹马拉就可以,车厢不必太深,也不必太长,可以坐三个人就可以了。在车厢的中间,需要一根可以自由旋转的柱子,木头或者铁管都可以,要求可以全方位旋转。”   奥斯曼一边解说,一边指指点点,把自己的要求说出来。米歇尔运笔如飞,在纸上先大致画了个轮廓,将奥斯曼的意思慢慢变成了图样。   “车厢两边是箱子,车厢与马匹之间,不能使用通常的马具,要一种更方便连接和拆卸的装置,对,就是这样。”奥斯曼也动手,在几个不容易表述的地方画了几笔,让米歇尔明白他所说的意思。   “这马车看起来有些奇怪,人坐在上面不会舒适的,而且中间这根可以旋转的柱子是作什么用的?”米歇尔一边问著,一边另外拿了一张纸,将修改过很多遍的图样,重新画了一张,让人可以看得更清楚明白。   “这是连环弩炮车,我准备制造并装备这种武器,无论是对付蛮族,还是以后的战争,相信它的作用都会相当大的。”奥斯曼说道。   “连环弩炮?你要制作放大的手弩?”米歇尔抬起头问道,接著再低下头,仔细的看了看自己画的图样。   蓦地,米歇尔指著中间的柱子说道:“这根柱子,可以随意的旋转……你是准备将放大的手弩放在这上面,这样就可以全方面的发射弩箭了。当然,弩箭上面一定装有烈焰流星或者是烟暴。”   紧接著,米歇尔指著车身说道:“可以用马车拉著走,由于车厢很浅,而且不长,这样更轻便。由两匹马拉车,如果路好的话,甚至可以跟得上轻骑兵。”   顿了一下,米歇尔又指著车厢和马匹之间的特殊装备说道:“车厢和马匹容易拆卸,在大规模的战场上,或者突发战斗之中,可以用最快的速度投入战斗。”   指著车厢两端画著箱子的部位,米歇尔继续说道:“车厢两边有足够的空间,而且准备了两个箱子,是用来装弩箭的,当然烈焰流星和烟暴已经装在弩箭之上了。”   最后,米歇尔看著车厢说道:“车厢里不适合坐人,却有两个人的空间,虽然稍小了一点,却足以供他们活动,无论是在行军途中,还是停下作战,都可以不间断的发射弩箭。”   “你……你真聪明……”奥斯曼惊讶的说道,他实在无法想像,原来人可以这样聪明,自己只提了个头,米歇尔不但想到了连环弩炮是自己手弩的放大版,还将自己设计出的炮车所有的优点,丝毫不差的说了出来。   “奥斯曼,能告诉我吗?你是如何想出来的?如果我看完你的设计之后,算是聪明的话,那你算不算更聪明呢?”米歇尔抬起头来,幽默的说道。   没错,从小到大,所有见过她的人,无不夸她聪明,甚至连她的老师──可利亚大魔导士也是如此。   奥斯曼设计出的炮车,米歇尔认为自己花上几个月的时间,或许也可以设计出来。可那需要大量的时间去分析研究,而奥斯曼根本不会有这个时间。更让米歇尔无法想像的是,奥斯曼在人类社会之中,只生活了短短的三年。   在这三年里,奥斯曼要从最基本的说话、穿衣、走路开始。现在,他不但像一位贵族一样生活,而且像一位将军一样指挥。今天,居然可以像一位设计大师那样,设计出实用而简单的炮车来。   “我也不知道,它是从这里钻出来的。”奥斯曼指了指自己的胸口。   “不,奥斯曼,不应该这样说。你应该指著这里说:你的主意是从这里钻出来的。”米歇尔轻柔的拉著奥斯曼的手,让他指著自己的头说道。   米歇尔看得出,奥斯曼虽然非常聪明,可有些常识性的东西,还需要身边的人不停的提点他才可以。   “好吧!如果你认为是这样的话。”奥斯曼无所谓的点点头。   “这是图样,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问我。车厢两边,存放弩箭的箱子,你可以根据设计出弩箭的大小来定尺寸。我的要求就是实用、小巧,让马车的速度提升上去。”奥斯曼将米歇尔画的图样交给肖伯纳说道。   肖伯纳两眼通红,奥斯曼可以看得出,他昨晚上一定是一夜未睡。他的房间里很乱,手弩就放在桌子正中央,桌子四周堆满了各式各样的图纸。   几个文职官员也随著肖伯纳站起来,看他们的样子,也是熬了一夜。奥斯曼点了点头,南方军团的战斗力很普通,可它的后勤纵队却相当不错,至少肖伯纳和这些设计师们都很敬业。   肖伯纳拿过图纸,看了几眼,同身边的几个人轻声说了几句。米歇尔能指出这辆车的好处,凭借的仅仅是她的天分和聪明,肖伯纳等人不同,他们更加专业。   “大人,您设计的非常好,不过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目前没人可以解决,因此,这样的马车,就算是制造出来,还是很容易损坏,很难跟上骑兵的脚步。”肖伯纳说道。   “哦?说说看。”奥斯曼奇道,按他的记忆,这样的车,可以走很远,可是不容易损坏,只是拉车的东西换了一下,到现在为止,奥斯曼还是不清楚,自己记忆中的那些车,到底是靠什么拉著前进的。   “大人,请看,虽然您使用了两轮马车,这样更加轻便,虽然颠簸一些,可速度是上去了。不过现在马车使用的,无论是木轴还是好一些的钢轴,在同轮子连接的地方,都容易出问题。就算使用最好的钢轴,当速度达到一定程度,而路面又差一些的时候,这些木轮很快就完了。”肖伯纳说道。   马车,作为最基本的运输工具,肖伯纳对它熟悉无比。任何一种马车,闭上眼睛,他也可以丝毫不差的画出来。   对于马车的优点和缺点,他同样了如指掌。战争之中,从没有战车一说,原因就是如此,在路面不好,以及长时间行军的时候,马车的损坏率实在太高了。   “用钢制车轮不可以吗?”奥斯曼问道。   “不,伯爵大人,那是不可能的。虽然钢制车轮,重量要比木制的轻,而且似乎更结实,可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钢轮的可塑性、伸展性都远不如木制车轮,因此,从没有人使用钢制车轮的,以前倒是有人试过,可惜效果很差。”肖伯纳说道。   “怎么会这样……”奥斯曼在房间里不停的踱著步,低头仔细的想著。   同样是自己根据记忆中的车进行改造的,可在记忆之中,有很多地方都是模糊不清的,他甚至不知道那些是什么车,不知道它们是作什么用的,只觉得很方便,可以借用一下,没想到肖伯纳一句话,就全面否定了。   骑兵的速度、弩炮的威力,还真是难以取舍的选择。难道真的只能这样放弃了吗?连环弩炮如果跟不上骑兵的脚步,最多是床弩和弩炮的翻版,就算是威力提升一些,用处也不大的,特别是在同蛮族的战争之中。   “树脂……对,就是这东西,有办法了!”奥斯曼笑了起来。   “大人……您没事吧?”看著奥斯曼变幻不定的表情,肖伯纳有些担心的问道。   “车轮的设计,我有办法了。可以继续使用木制车轮,在车轮上,加入中间陷入的凹槽。在凹槽里面添入软一些,例如棉花一类的东西,可以多添一些,让它稍稍突出一点,在最外层,沾上树脂。”奥斯曼边想边说。   “可以制作一些现成的,同车轮同样大小的棉花圈,最外面再浇上树脂。我知道用华梨木的树脂最好些,这种树脂不但最结实,而且韧性也非常好。”肖伯纳精神为之一震,如果能解决车轮的问题,马车将出现一次全新的变革。   “好,马上动手实验。”奥斯曼说道,兴奋的走来走去,如果有成千上万辆的连环弩炮车,整个军队的战斗力就完全不同了。   “遵命,大人。”肖伯纳躬身行礼,虽然一夜未睡,此时却显得精神抖擞。   一万狼骑兵被释放了,对外当然不能如实说。在给菲格大帝的战报之中,写著一万被俘的狼骑兵就地被处死了,在蛮族战争之中,虽然这样大规模处死俘虏的情况是从未有过的,可没人会对此提出疑问。   蛮族,那是同人类完全不同的种族,在蛮族战争之中,不存在任何的仁慈,也不必担心有人说他残暴。   在以往的战斗之中,从未有留下对方俘虏的事情,事实上,也基本不会出现俘虏。无论哪一方都很清楚对方不可能留下敌人,就算被围,无望脱困,也不会选择投降,因为对方根本不接受投降。   被释放的一万狼骑兵,在奥斯曼带著第一军团的重骑兵不停驱赶之下,朝奥斯曼指定的方向逃去,那里是天朝军队最大的一个补给点,藏有供给斯帝亚王子大军二十天的补给粮食,还有大批的武器装备。   “祝你们好运。”奥斯曼看著远去的狼骑兵,无论是狼族战士还是巨狼,已经三天没吃过东西了,当这些饿得东倒西歪的狼骑兵到达补给点的时候,他们会得到奥斯曼提供的一点点食物,虽然吃不饱,却可以让他们恢复一点点进攻的体力。   那里有天朝帝国两万步兵防守,而且地点很隐秘,斯帝亚王子根本不可能想到敌人会出现在那里。   蛮族军队,已经被他困在水网地区,进退两难,又没有足够的粮食,每天疲于奔命,只为了少得可怜的一点粮食。   斯帝王子似乎已经胜利了,最终消灭这些蛮族,也只是时间的问题罢了。除了极少数的血族人,以及会飞的飞鹰族战士之外,狼骑兵和驱兽族一个也难逃掉。   在进攻南方郡的时候,驱兽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他们驱赶的猛兽,甚至先一步将人类骑兵的坐骑吓倒,不仅仅吓倒了人类骑著的战马,甚至连人类战士也被吓坏了。   他们虽然从未与人类战士交过手,但战果是最为显赫的。南方军团的战士,宁愿同丑陋凶狠的狼骑兵肉搏,也不愿意看到漫山遍野,散发著腥风的猛兽群。   “鲍伯,这城的事情就交给你了,我需要大约十五天的时间。”奥斯曼看了看鲍伯说道。   “还是交给凌格吧!我是未来武士,不适合出面的,这你应该清楚。”鲍伯回答道。   “好吧!不过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凌格的能力有限,他现在还不适合率军。不过也没什么,其实我也不适合率军的。”奥斯曼自嘲的笑了笑说道。   “你每次都成功了,不是吗?这已经足够了。”米歇尔说道。   “那是靠运气,不可能总是靠运气这东西的,那太不保险了。”奥斯曼说道,这次去偷袭天朝军队的运输队,必须作得干净利落,不能留下一点把柄给天朝人。   除了奥斯曼这一支轻骑纵队外,米歇尔将率领第一军团的重骑兵部队,去偷袭天朝军队已经存在的补给点,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天朝帝国的补给出现问题,将他们同蛮族拉回同一起点上去。   对于奥斯曼的计划,卡尼尔和派克都知道。卡尼尔没有提出任何意见,同时也没有反对。派克则是直摇头,他看得出,米歇尔已经完全被奥斯曼迷惑住了,居然这种事情也支持他。如果真的事发了,只怕连维丝特家族也同样逃脱不了干系的。   “伯爵大人,前面就是加德,那是天朝帝国补给部队必经的路线。”轻骑纵队长查理,指著地平线上露出来的小城市说道。   “那里有多少人口?”奥斯曼问道,这次他以一支纵队五千人的骑兵,想要全歼天朝帝国的补给部队,实在有些困难。   天朝帝国的补给,间隔大约是四十五天。每次补给的数量,都大大超过了斯帝亚王子的需要,即使是这样,天朝帝国的皇帝似乎还担心物资不够,三番两次要求菲格帝国提供足够的物资。   供二十万大军食用六十天的粮食、五万套备用武器装备、维修物资、美酒、活猪、牛、羊等等,足足装了三万车,由两万骑兵、六万民工组成,加在一起有八万人,快到一个军团的人数了。   经过的路,都是没有任何蛮族的安全地带,即使这样,天朝的皇帝还是不太放心,后勤补给对于任何一支军队来说,都是最重要的事情。因此,在进入西方郡之后,由西方郡派出两支纵队保护,整支补给部队,一共有九万人、三万辆大车、十二万匹马。   天朝帝国显示出其强大的经济实力,这样的补给队伍,在菲格帝国是难以想像的,而天朝帝国,每隔四十五天,将会有一支这样的补给队伍从国内出发。   “加德城只有四万多人口,而且面积也不大。”查理回答道,对于南方郡的地理,他显然非常熟悉。   “看来他们只能住在城外了,九万人、十多万马匹、三万辆大车,天朝帝国还真不是普通的富裕啊!”奥斯曼轻声说道。   “当然,天朝帝国是整个大陆上最富裕的国家,正因为他们非常富裕,所以他们的将士都很怕死。”查理笑了笑说道,在他的话语中,有一股身为菲格帝国军人的骄傲,在整个大陆上,只有菲格帝国的军人,才是最优秀的军人。   他接著鼓起勇气问道:“伯爵大人,我们只有五千人马,如何应付他们的九万人?”   查理一路之上,已经不知道在心里转过多少次这样的想法了,只是一直没敢问出来。   烧天朝帝国的粮食物资,对于南方军团的将士来说,没有什么罪恶感,两个帝国之间的磨擦,从未断过,只是谁也无法奈何对方罢了。   “那很容易,就靠它们了。”奥斯曼笑了笑说道,在出发以前,他已经知道补给队的情况,自然不准备正面动手,即使是有这样的实力,他也不会那样作的。   除非可以将对方全部杀死,否则奥斯曼绝对不会作那种蠢事,一旦被对方发现动手的居然是菲格帝国的军人,奥斯曼的麻烦就大了。而且,那不仅仅是奥斯曼一个人的麻烦,也是整个菲格帝国的麻烦。   “闪电豹?”查理当然看到了,两只豹一直跟在奥斯曼的身边,结果连他也不得不放弃了坐骑,徒步跟在奥斯曼的身边。   “我们冒充驱兽族,有它们在,这一点不难完成。”奥斯曼说道。   “哦……原来如此。”查理恍然大悟,他想起来了,据说奥斯曼在密苏城外,就驱动了大量的野兽,甚至还有魔狼,才成功的夺取了密苏城。   看来这个世界上,不只是驱兽族有这样的能力,这位奥斯曼伯爵大人,不仅同豹类有著良好的关系,同时对于其他的猛兽,也很有办法。   “我当初选择在这里,是因为加德城靠近山区,这里有很多的猛兽让我们冒充驱兽族。至于放火就更容易了,你们每个人都发到了三枚烈焰流星,那不是用来伤敌的,而是放火的,相信用它来放火,再好不过了。”奥斯曼笑道。   谋定而后动,这是迈克尔公爵教给他的知识,奥斯曼是不会忘记的。每次战斗之前,他总是喜欢将所有的可能都想到。   其实这次偷袭粮队,奥斯曼认为是很容易的事情,远比奇袭密苏要容易得多。天朝帝国的补给队伍,人多势众,兼且走在同盟的土地上,又从未听说这里有蛮族部队,在心理上,他们已经很放松了。   奥斯曼有些头痛的,不是来自天朝的补给部队,也不是那随军的两万骑兵,而是西方郡的一万骑兵。   对付天朝帝国的人,无论用什么办法、死多少人,奥斯曼都不会皱一皱眉头,可对于自己人,他不知道如何是好。   在这样的偷袭之下,被野兽伤害,或者被火烧死,都是难免的事情。可害死自己国家的战士,奥斯曼则有些犹豫不决了。   对付敌人,无论用什么样的手段,奥斯曼都不会觉得过分的。   “有什么办法,将西方郡的一万骑兵调出来呢?”奥斯曼问道,他知道,自己有时候会变得死脑筋,明明是很简单的问题,自己却总想不通。   “调他们出来?哦,您是怕误伤了自己人吧!”查理马上明白奥斯曼的意思。   “是的,他们是帝国的军人,因此而送命,太不值得了。”奥斯曼点头说道。   “以卑职之见,这并不难,只要派一个中队请求支援就可以了。”查理说道,想将人调出来,这应该是件很简单的事情。   “支援?”奥斯曼问道。   “是的,可以报告说,在附近发现了少量的驱兽人或者飞鹰族的部队,我们人手不足,请求他们支援就好了。作为帝国的军人,虽然他们是西方军团的人,还是有义务帮助我们的。”查理笑道。   “这个主意不错,而且还可以在天朝人心里种下这里有蛮族人的想法,就算他们活著回去,也不会想到是我们动了手脚。”奥斯曼点头应道,这个主意看来不错。   第六章   “将军阁下,我是南方军团第二轻骑纵队侦查中队长查理骑士。”骑士向将军行军礼后说道,说话坚定而简洁,绝对是名合格的军人。   “骑士先生,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吗?”托克少将看著眼前的军人问道,这名骑士身穿标准的帝国低级骑士甲胄,眼神清澈,精明中不失忠诚。   “将军阁下,在前面不远处,发现了少量的驱兽族,很可能还有飞鹰族的部队,下官无法判断他们是从何处绕过来的,甚至不知道他们的数量有多少,补给队暂时不能前进,那会有危险的。”查理说道。   “发现驱兽族和飞鹰族?你是如何判断出来的?”皮埃尔中将马上问道,他的神色有些紧张,虽然身为中将,可看起来远不如托克要稳重。   皮埃尔是天朝帝国补给队的指挥官,除了他之外,这支补给队之中,还有另一位罗格少将。罗格今年只有二十二岁,无论在天朝帝国,还是在整个大陆上,都算得上是一位年轻的指挥官。   这次随补给队到达菲格帝国,两万护卫骑兵就是由他率领,他原本是斯帝亚王子手下的一名将军。到菲格帝国作战,对于补给线,斯帝亚王子一直无法完全放心,因此,将自己手下的心腹将军放到这个位置。   “这很容易,在前方十公里远的地方,发现了大量的野兽,本来不应该在一起的狼群和猛虎,现在很融洽的在一起散步,并且发现了几具被野兽杀死的尸体。”查理骑士回答道。   “尸体在哪?”罗格眉头一皱问道,这条路他已经走过一次了,按理说,蛮族不可能到达这个位置。   大队的蛮族,已经被斯帝亚王子困在水网地区,就算有少量的蛮族出现在南方郡的其他地方,也不应该是这个位置。   这里靠近南方郡的最南部,相当偏僻,离大海不远。选择这条路线,本身就是为了安全,而且路也相对好走一些,如果不是为了安全,补给队有很多的选择,走这条路,相对要远一些的。   “来人,将尸体带过来。”查理骑士转身对手下说道。   一会的功夫,十几具尸体被拉上来,皮埃尔恶心的后退了几步,那股血腥气让他有些难受。   托克和罗格则向前走了一步,走到尸体旁边,仔细的查看起来。从衣著上,可以看得出来,这些人大部分是平民,也有两名身著皮甲的军人。   从他们的身上,很容易看到致命的伤痕,那的确是来自野兽的利爪。有几具尸体的头,甚至被野兽整个咬掉了,可以看得出,那是大型的猛兽才能作到的。   在这十几具尸体上,罗格至少可以看得出,有五种以上的野兽下过手,就像查理骑士所说的那样,这些野兽本不应该在一起的,除非有驱兽族人存在,才可能让它们同时在一起,攻击人类。   “查理骑士,你认为有飞鹰族存在,有证据吗?”罗格问道。   “将军阁下,请看这些。”   查理挥了挥手,身后的两名士兵走了过来,在他们的手中,拿著不少的羽毛,飞鹰族的羽毛同其他的禽类完全不同,一眼就可以认得出来。   “很好,你是一位很出色的军人,你认为前面有多少蛮族?”罗格点了点头说道。   “将军阁下,您的问题,下官很难回答。下官所见到的野兽大约有数百只左右,至于驱兽族人却没有看到,飞鹰族人更没有亲眼看到,只见到这些羽毛。”查理骑士摇了摇头说道,就凭这些,不可能判断出蛮族的数量。   “一名驱兽族人,至少可以管理十至二十只的野兽,数百只野兽,需要十几名到几十名的驱兽族人,是这样吧?”罗格问道。   “将军阁下,您的问题,下官无法回答。下官只是一名普通的侦察中队长,只对自己手下几百人负责,至于分析判断,那不在下官的职权范围内。”查理骑士后退一步,行了个军礼说道。   “很好,骑士先生,你是位相当出色的军人,请在外面等一会,也许我还需要你的帮助。”罗格满意的点点头。   自从见到西方军团的骑兵后,罗格已经深刻的感受到菲格帝国军人的风采,同菲格帝国相比,天朝帝国的军人实在不像是军人。   自己手下带的两万重骑兵,已经是帝国最好的军人了,可他们的素质,同西方军团的骑兵比起来,显然还差了一些。罗格很清楚,在菲格帝国之中,四方军团只是守卫军团,实力相对要差许多的。   即使是这样的军团,已经比自己手下最精锐的重骑兵要强一些了,真是无法想像,菲格帝国的正规军团是如何的强悍。   以天朝帝国经济、科技的强大,如果拥有这样的军人,想要征服整个大陆,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而天朝帝国在几百年之间,只扩大了不足一千平方公里的土地,天朝帝国的军人实在是太怕死了,而天朝帝国的近十几代皇帝之中,也未出现像莫哈拉.菲格这样有气魄的帝王。   还是斯帝亚王子比较出色,当他接手天朝帝国的时候,天朝帝国一定会整个变样。真希望他能尽早接过皇位,早日实现征服天下的梦想。   在真正了解到斯帝亚王子的军事才华之后,罗格深深的被这位年轻帅气的王子所折服。只有一点,罗格对斯帝亚王子无法满意,那就是野心,这位才华横溢的王子,似乎野心太小了些。   从平时的言谈之中,罗格知道,斯帝亚王子有生之年的愿望,居然仅仅是吞掉天方帝国,这样的愿望,真让罗格有些失望。   “两位大人对此有什么意见?”罗格转身问道,他对于西方军团的这位少将,还是相当尊敬的,虽然没有在战场上比试过,可他知道,托克是位真正的军人,也许他的指挥才能很普通,却中规中矩。   再配上他手下那些强悍,并且同样中规中矩的骑兵,就算是由自己指挥骑兵同他作战,在同等数量的情况下,考虑两国之间士兵的差距,罗格认为自己也很难战胜他。   至于补给队的总指挥官──皮埃尔,他根本不放在眼里。这位皮埃尔侯爵大人,与其说是位中将,不如说他是个文职官员更合适些。   在罗格的印象中,军人就应该生活在铁与火、血与剑之中,皮埃尔侯爵大人,有很严重的晕血症,这样的人居然也可以升到中将的位置,罗格只能大叹,天朝帝国实在不是出军人的地方。   “我们请求援军吧!”皮埃尔说道,刚才看到了那些尸体,嗅到了血腥味,他已经小吐了一场。   “将军阁下,您的意见非常好,下官也是如此认为的。只是下官以为,我们可以先派出一支部队,向前进行侦察一下,如果仅仅是蛮族的小部队,我们可以轻易的击败他们,在您的指挥下,这是很容易的事情。”托克说道。   罗格笑了笑,真看不出,这位标准的军人,说话居然如此委婉。笨蛋也看得出来,这位中将现在害怕了,除了没有发抖之外,从里往外,中将大人全身都散发著害怕气息,如果这时候有蛮族出现,罗格毫不怀疑,中将大人会第一个逃跑。   罗格实在想不通,像皮埃尔侯爵这样的人,是如何当上中将的。当然,这同天朝帝国的形势有关。在天朝帝国之中,没人愿意当军人,无论平民还是贵族,在这一点上都是相同的。   天朝帝国拥有十个军团,一百万大军。天朝帝国在一百年前就已经发布了征兵法,每个适龄的男子,在十八岁的时候,都有义务参军,并且在军队中服役三年。   除去独子之外,每个公民都有这样的义务。幸好天朝帝国拥有八千多万人口,除去偏远山区,还是可以招到足够的军人。   同菲格帝国不同,天朝帝国的军人,是苦著脸加入到军队之中的。只要有一线希望,没人愿意加入到军队之中。   天朝帝国的军人待遇是所有军人中最好的,他们拿的工资,是普通公民的三倍。在军队之中,衣、食、住、行全由国家负责,并且条件非常好,即使这样,还是没人愿意参军。   士兵如此,军官也同样如此。进入军营的士兵,并不以升官而感到荣耀,对他们来说,安全的过完这三年的士兵生活,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天朝帝国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能将贵族中适龄并且参军的子弟,直接任命为军官,而将一些在帝国中,没有职业,又或者是职业不重要的贵族,任命为高级军官。   天朝军队之中,最缺少的就是骑士,在整个天朝近一百多万大军之中,只有一名天空骑士、一名大地骑士、十二名高级骑士。   高级骑士数量相当稀少,甚至到了令菲格帝国无法相信的程度。在菲格帝国之中,一名普通的纵队长,即使不是高级骑士,也至少应该达到或者接近高级骑士的水准了。   天朝军由于缺少大量的高阶骑士,在战场上的冲击力就小了很多,整体作战能力更差,为了弥补天朝军队战斗力差的问题,天朝帝国只能凭借强大的经济和科技力量,为军人打造最好的武器装备。   一名普通天朝士兵身上的甲胄,甚至超过菲格帝国中级骑士的铠甲。在天朝帝国,没有步兵,即使是徒步作战的士兵,也拥有马匹代步。这需要强大的经济为后盾,才供应得起如此庞大的军队。   “下官认为,托克将军的意见很好,就由下官率领一万骑兵去看看好了。”罗格连忙说道,他可不希望皮埃尔再说出什么蠢话来。   “罗格将军,还是让下官去,比较好些。我们虽然是西方军团的军队,到底还是菲格帝国的人,对于地理更熟悉一些。”托克上前一步说道。   对于皮埃尔,托克同样没有好感。从西方郡到这里,一路之上,他同罗格很谈得来,知道这位年轻的少将有著非凡的指挥才能。   托克觉得很奇怪,天朝帝国,还真是个古怪的国家。他们的人民厌战,却出现了斯帝亚王子这样即使是在菲格帝国也难得一见的统帅,就算是琼尔上将军也不过如此。而这位罗格指挥官,年仅二十二岁,虽然只是位少将,可他的见识,对于指挥艺术的把握,托克自认远远不如。   一个厌战的国家,一个军力低下的部队,居然可以孕育出两位不可多得的将军,这真是太奇怪了。   “这样最好,还是让托克将军去吧!他的一万铁骑,数量上不少,而且对这里也比较熟悉。罗格将军,你还是带著本部人马保护好补给队伍,才是最为重要的事情。”皮埃尔点头说道。   他知道,在天朝帝国里面,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名将军才是真正的军人,其中就包括这位年仅二十二岁的罗格。   罗格从十九岁加入军队,由于他的爵位比较低,因此从中队长作起,一年的时间内已经升到了准将,第二年破格升为少将,相信明年他就会升到中将,甚至上将。   天朝帝国里,实在太需要像他这样的人了。斯帝亚王子是难得一见的军事天才,而且还很有眼光。在他掌握军队的两年时间里,从军队中发掘出四个人才,都是在两年的时间里,升到少将的位置,同样年轻有为。   论指挥才能,这四位少将,比天朝帝国里那些充数的上将军要强得多,只要再过几年,这批人就能够真正接手天朝帝国的全部军务了。   皮埃尔相信,到那个时候,天朝军队会有一个很大的变化,也许天朝可以因此而扩大疆土。也许可以借第二次蛮族战争的机会,在菲格帝国最虚弱的时候,将这个老对头拿下。   不过看到西方军团的一万骑兵之后,皮埃尔放弃了这样的念头,他已经知道,为何天朝皇帝从不提起武力征服菲格帝国的事情,拥有这样的军队,以天朝帝国的军事力量,连防守都会有问题的,更不用说进攻了。   天朝帝国,依靠著天然的屏障,再加上丰富的资源,以强大的经济力量、科技力量,才让菲格帝国不敢轻举妄动。   近百年来,菲格帝国也没有太大的动静,但小的战事从未断过。菲格帝国的野战军团,拥有极强的战斗力,对于战争非常熟悉。而天朝帝国的军人则完全不同,绝大部分军人,包括将领,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战争。   支援菲格帝国,在天朝帝国的高层引起相当大的震动,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最终才决定,由斯帝亚王子率领两个军团,先试探一下蛮族到底有多么强横。   第二次蛮族战争开始之后,蛮族以绝对的优势横扫整个大陆,天朝帝国再次依仗著地理优势,没有受到任何损失。   但蛮族的强大,已经深入到每一位天朝贵族的心中。一个月的时间,六个中小帝国、公国,从此消失,近千万人口被杀。   拥有强大军事力量的菲格帝国,三面受敌,节节败退。除了西方战役那一点点的闪光之外,其他两处战场上,勉强在苟延残喘。   在斯帝亚王子的强烈要求之下,最终同意用他两个军团的兵力、足够的后勤保障,进入菲格帝国支援,在别人的土地上打仗,就算有所损失,损失的也只是人员罢了。   斯帝亚王子交回的答卷,却让所有天朝的贵族诧异。以三万人的代价,取得了消灭狼族三万,并且将十几万蛮族困在水网地区的这个成绩,竟然只花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就是菲格帝国著名的上将军琼尔,也未能交出如此好的成绩来,看来斯帝亚王子的确像人们说的那样,他是位军事天才。   在向前方运输足够多的补给的同时,天朝帝国内部又开始争吵起来。关于是否向菲格帝国再次支援的问题,吵得越发激烈了。   按天朝皇帝的意思,是要再次加派至少三至五个军团,目的很简单,不仅仅要击败蛮族,如果有可能的话,顺手将菲格帝国纳入天朝的版图之中。   反对派的人数却更多,他们认为,虽然菲格帝国被蛮族打压得毫无还手之力,可他们的军队,拥有相当强的战斗力,同人类作战的时候,他们绝对不会像面对蛮族那样,显然毫无办法。   从蛮族进入菲格帝国开始,菲格帝国的军队有很大的损失,但依然拥有不少于四十万的大军,这支军队,在战斗力方面,要远强于天朝帝国的军队。   菲格帝国的军队不同于蛮族,想要利用水网地区这种办法,在他们身上,是绝对不会成功的。更何况菲格帝国拥有像琼尔这样的上将军,对于战争的理解,他们远远超越了年轻的斯帝亚王子。   虽然国内在不停的争吵著,可运输的补给队伍却一刻也没有停止过,而且按著两派的意见,补给的力度还要加大,从下次开始,将按四十万人的标准补给前线。按皮埃尔的分析,天朝帝国出兵的可能性还是满大的。   这主要就是看这场蛮族战争之中,蛮族到底可以消耗掉多少菲格帝国的军队。也正是因此,斯帝亚王子接到的命令是减慢进攻的节奏,将这十几万蛮族军队困在南方郡已经足够了,不必在短时间内消灭他们。   斯帝亚王子甚至还故意将一些蛮族部队从水网地区放了出去,并且加大据点的建设,在据点里,放入更多的粮食,以保证这些蛮族部队不会马上溃败。   可以这样说,最近十天里,水网中的蛮族大军,实际上是靠著斯帝亚王子在养活。只要王子愿意,随时都可以将蛮族十几万大军的补给完全彻底的切断。   如同奥斯曼想像的一样,两个帝国之间,都在不停的算计著对方,只要有可能,绝对不会放过好机会的。   第七章   “查理骑士,让你的士兵给我当向导,我们出发。”托克从侍卫手中拉过马缰说道。   “是的,将军阁下。”查理行了一个标准的帝国军礼,转身向外走去,他的士兵一直站在营外等待命令。   看著一万骑兵,缓缓的离开了军营,皮埃尔感觉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他有些害怕。   近十万人的补给队伍,离开了一万骑兵,实际上看不出少了多少人。但他心里却清楚,在九万人的补给队伍中,最具战斗力的就是菲格帝国的一万骑兵。   罗格的属下,是天朝帝国最为精锐的重骑兵,可他们的战斗力如何,皮埃尔这位并不合格的将军还是心中有数的,他们除了高人一等的装备之外,实在没什么可以炫耀的地方。   “罗格,让你的人今晚小心点,我总感觉不太对头。”皮埃尔轻声在罗格耳边说道,他不想再干蠢事了,这种没由来的害怕,绝对不能在手下面前表现出来。   “当然,将军阁下。”   罗格躬身有礼,脸色不变,但皮埃尔知道,他看不起自己,就像自己看不起军人一样。   “伯爵大人,查理将军已经将西部军团的骑兵调出来了,我们点过,是一万人。”一名侦察兵跑过来,在奥斯曼身前单膝点地回报。   “很好,让大家好好休息,一个小时后出发。”奥斯曼点了点头,轻轻的抚摸著闪电豹的皮毛。   查理就是那位纵队长,帝国高级骑士,准将军衔。   这里是南方郡的南部,距离大海三百公里远,是南方郡同西方郡最靠南边的一条官道。加德城是这四周最大的城市,距南方郡首府西尔克多城一千两百公里远,人口不足四万。   菲格帝国拥有五千多万人口,在南方郡却只有五百万左右。菲格帝国五大郡府里,南方郡人口五百万排在第四位,东方郡更少,只有四百万人口,多是山地。   从面积上看,五大郡府,除了中央郡的面积稍大一些之外,其他四郡的面积相差不多。因此,南方郡显得地广人稀,走上几百里,看不到人烟也不算是新鲜事。   南方郡的地理环境比较差,特别是靠海边的地方,几乎找不到可以居住的地方。而且南方郡的土质很差,大部分地区并不适合种植植物,粮食问题很难解决,因此人口一直不多。   加德城距离大海还有三百公里,距离水网地区则更远,因此这里的空气比较干燥,四季吹著五级以上的大风。在加德城的另一侧,是连绵不断的山区,从北面、西面吹来的风,到此被完全挡住,因此加德城附近,常年都会被大风所扰。   今晚的风不算大,同平日相对,甚至还小了许多,可对于奥斯曼来说,这样的风已经足够用了。   “皮亚路在什么地方?”奥斯曼随口问道,他记得,那里是自己的封地,听说很偏僻,而且离大海不远。   “伯爵大人,皮亚路离这里还有一百二十公里的山路,还需要向南走,那是南方郡最靠近大海的地方,不过那里是山区,因此风不是很大。从加德再向南走,最靠近大海且有人居住的地方,就是皮亚路了。”身边的传令官回答道。   “那里有多少人口?”奥斯曼问道,没想到自己的封地居然是帝国的最南边,以前他从未关心过,反正对他来说,管理封地也用不著他。   “皮亚路有一万两千人口,一共有四个村落,距离大海一百八十公里,西面有一座两千公里长的山脉,将无名森林分隔开,一直到达天方帝国的境内。”传令官对于南方郡的地理很熟悉,他本人就是在南方郡生长起来的。   “很好,那里现在由谁管理?”奥斯曼问道,对于帝国的分封制度,他了解的还不多,他需要学习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有些他认为没有必要的东西,暂时没时间作有系统的学习。   “管理?不,伯爵大人,皮亚路镇本身只有六千居民,不需要有谁管理,也许是当地的几家地主吧!那里没有贵族。”传令官笑了笑说道,艰苦的山区,谁愿意去那里管理呢?   皮亚路是南方郡的最南面,处在山区中的一处小盆地里面,有一条小路可以通向加德。那地方很穷,很多人家连饭也吃不饱,征税官也不会去那个地方,因为实在是无法征收税金。   奥斯曼点点头,看来维丝特公爵还真的是很照顾自己,居然给自己分封了这样一处地方。还好奥斯曼对于封地根本就没有在乎过,封地似乎与他没有任何关系。   “传令官,传令下去,准备好烈焰流星,如果天朝人反扑,用烟暴对付他们,记住,一定不要让他们发现我们的人。”奥斯曼说道。   “遵命,伯爵大人。”传令官行了个礼,转身离开,向部队下达命令去了。   这次奥斯曼只带了一个轻骑兵纵队五千人马,除去骗走西方军团的五百人外,还有四千五百人,分布在整个补给队伍的四面八方。   奥斯曼的手头,只留下一支五百人的队伍,显然有些单薄。奥斯曼对于天朝帝国的军队,多多少少也有一些了解,特别是这位补给指挥官──皮埃尔的为人,他更清楚。   皮埃尔,是天朝帝国闲职在家的一位侯爵大人,整天无所事事,为人却很小心,因此被指派到军队中。结果在军队中一干就是二十年,升为中将,平生没有打过一场战斗。   这支补给队伍中,战斗力最强的自然是西方郡的一万铁骑,其次是补给队的护卫队长罗格,据说此人年少有为,因此奥斯曼带著五百人,面对的,正是他所在的营地。   天朝帝国的军人,奥斯曼并不陌生。在斯帝亚王子的天朝军队之中,奥斯曼同他们相处了一周的时间,对于这个国家的军队,奥斯曼实在看不上眼,可他们的武器装备,却给奥斯曼深刻的印象。   如果这样的武器装备和后勤保障能力,交给菲格帝国的第一军团,奥斯曼相信,第一军团十二万大军,至少可以顶得上天朝帝国军队四十万大军。   “注意,准备烟暴,前方六百米处。”传令兵轻声的向奥斯曼直属的五百名士兵,传达著奥斯曼的命令。   “三发速射。”奥斯曼大手一挥,五百枚烟暴,在黑暗中划过长空,飞向天朝帝国的补给大队之中。   奥斯曼所处的树林里,距离天朝的补给队伍大约有五百米远。看得出,那位负责补给队伍安全的罗格,的确是位人才。   从树林到补给队的营地,五百米的空间里,连棵树都难以找到,想要偷袭补给营地,并且不被他们发现,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五百米的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就算是距离最快的轻骑兵,想将速度加到最快,至少也需要这样的距离。在这段距离里,足够哨兵反应过来的了。   而且,营地外面的布置非常正规,不但有拒马、鹿角,还有大量的四楞钢钉,也只有天朝帝国这样的富裕国家,才会用这东西来防守营地。这种东西无论对骑兵还是步兵,都是个相当大的麻烦,可想要回收,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此,一般来说,四楞钢钉是一次性使用的,没有足够的经济后盾,没有哪个国家的军队会使用这种东西。   奥斯曼如果准备正面进攻的话,别说他只带了五百骑兵,就算是十万骑兵,也需要足够的时间才能攻入营地之中。还好,这次他并不准备正面作战。   奥斯曼发现,无论是同蛮族还是人类军队,偷袭绝对是不错的主意,不但损失会很小,而且效果还更好。   五百枚烟暴,藉著黑暗射入营地之中,发出一连串轻微的爆裂声,这批武器是肖伯纳指挥制作出来的,还是第一次用于实战之中。   显然,专家制作出的东西,效果明显好于奥斯曼这个外行制造出的次品来。在重弩强大的弹力作用下,烟暴轻松的飞进了补给营地之中。   这些烟暴是按奥斯曼的要求,特别制作的,它的体积减少了一些,装药量也少了一半。重量变轻之后,在重弩的作用下,可以飞行一千多米远,只比普通的弩箭近了两百米。   巡逻队马上向发出声音的地方跑去,补给营里乱了起来。这些烟暴发出的声音比奥斯曼制造的要小很多,而且火光一闪即灭,在黑暗之中,很难找到它们,如果数量少的话,甚至无法发现。   连续三次,一千五百枚烟暴飞入补给营中。这些士兵在出发之前,奥斯曼进行了三天的集训,再加上菲格帝国军人良好的素质,此时将成果完美的显示在奥斯曼的眼前。   一千五百枚烟暴,将奥斯曼眼前的这片营地,全部包在烟雾之中。奥斯曼在天望河边提炼出的上千公斤的醉丁香迷药,经过两次使用,已经不多了。这次虽然减了量,也只制作出三千枚。   奥斯曼为了这次的计划,全部带出来,一半自己用,另一半交给了米歇尔。眼前的营地虽然很大,奥斯曼却不是很担心,用烈焰流星让它们烧起来,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   他担心的是那位罗格,奥斯曼知道,自己虽然学习了很多的军事指挥理论,可自己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指挥官,同优秀的指挥官比起来,自己还差得太多。如果那个罗格真的像情报里说的那样,有他在,这次的行动计划就会出现不可预料的事情,奥斯曼不希望出现任何差错。   烟暴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让相当大范围内的所有生物迷倒。在不知道罗格在哪里的情况下,使用它对罗格的营区进行覆盖射击,是最好的办法。   醉丁香提炼出的迷药效果,不知道要比红蛇菌的毒烟强上多少倍,几十息之后,营区里已经无声无息了,至少有近万人,在迷雾中失去了知觉。   “前进,准备换弓,烈焰流星十枚准备。”奥斯曼再次下达命令,他很想见见那位罗格,可他知道自己没有足够的时间了,必须在补给部队清醒之前,将这里彻底化成一片火海。   奥斯曼所率领的这支骑兵纵队,是南方军团下属的部分,除了正常的装备之外,奥斯曼放弃了长长的骑枪。轻骑兵的骑枪要比重骑兵的短很多,重量也差些,但还是会影响骑兵的速度。   奥斯曼给他们装备了重弩和弓两种远程武器,除了这两样外,还配备了一千五百枚烟暴和十万枚烈焰流星。   这个数量是肖伯纳十天产量的一大半,另一部分奥斯曼调配给了米歇尔。米歇尔率领的重骑兵,准备强攻斯帝亚王子的补给点,因此较不需要这些远程武器。   “分十队前进,按原计划出发。”奥斯曼低声命令道,自己同闪电豹和黑豹,停下了前进的脚步。他们有一个最为重要的任务,为此,他们在加德城外的山林里已经住了四天。   “嗷……”   奥斯曼和两只豹子同时吼道,不远处的树林里,传来野兽响应的吼叫声。   奥斯曼指挥不动狼群,对于普通的虎豹还是有一定的影响力;闪电豹的作用则比奥斯曼还要大许多,作为豹中之王,不会有豹子反抗它,这一点同狼群有很大的不同。   奥斯曼暗道可惜了,如果将凌格的剑齿虎也带来,效果一定会更好。那只剑齿虎勉强接受了凌格,那还是它在凌格身上嗅到了豹子的气味。即使这样,它还是经常会向凌格发发脾气。   为了这只剑齿虎,凌格付出了所有的时间和精力,能有这样的坐骑,他认为绝对是值得的。如果不是自己认识奥斯曼这样的兄弟,剑齿虎根本不会让自己靠近的。   凌格虽然不断在提高自己的能力,目前也只是一名中级骑士,他需要更多的时间去学习、锻炼。就算他能升到高级骑士,只怕也不是剑齿虎的对手。   数百只老虎、豹,在最后还跟著数只老熊,这种曾经让奥斯曼和黑豹吃尽了苦头的生物,此时却听话无比。奥斯曼长叹一口气,这就是实力啊!如果当年自己或者黑豹兄弟有现在的实力,那只闯入山林间的老熊根本不算什么。   奥斯曼再次长啸一声,驱赶著数百只猛兽,朝补给营方向冲去,一冲即走,让补给营口中的官兵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些猛兽,在抓伤数人之后,马上后退,往另一个方向进攻。   原来驱兽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在密苏城外,有魔狼王、剑齿虎,又有闪电豹帮助,才将一百多只魔狼和上千只猛兽轻松驱动。   而现在有闪电豹和黑豹的帮助,奥斯曼还是觉得很吃力,让这些根本不懂事的家伙听从自己的意愿进攻、后退,真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奥斯曼忙了足足一个小时,至少有三万以上的人看到,有许多猛兽向补给营进攻,伤的人倒不多,大约只有几十人,不过这已经足够了。   奥斯曼长啸一声,声音至少传出几公里远。抽出连环手弩,插入十二枝弩箭,这些箭头上,也加装了烈焰流星。里面使用的是蜂蜡,虽然重量要比普通的烈焰流星小了数倍,可效果却丝毫不差。   左手挥动,十二枝弩箭,一枝接一枝的飞向补给营,这是战斗开始的信号,在奥斯曼带著猛兽四处进攻的时候,五千士兵带著十万枚烈焰流星,已经进入到补给营口不远的地方,静静的等待著奥斯曼的命令。   五千枚烈焰流星,从各个角落升起,在距地面大约四米高的地方爆开,将方圆十平方公尺的范围内,化成一片火海。   这些烈焰流星里面,加装的是煤油,而不再是三叶草。同三叶草比起来,煤油更容易得到,而且燃烧时间更久。当然,三叶草也有它的优点,那就是不容易熄灭。   煤油用普通的方法是难以熄灭掉的,水对它几乎没有作用,可用沙土、棉被之类的东西,却很容易将火扑灭。三叶草里面的那些汁液却不同,即使用沙土盖上,火也会在里面继续燃烧,直至消耗掉所有的三叶草汁液。   在战场上,肖伯纳认为,使用煤油已经足够用了,而且这东西不同于三叶草,烈焰流星爆裂开后,撒出的火雨面积比三叶草要大得多,而且燃烧的更快。   如果能够将三叶草中的汁液提取出来,效果自然会更好一些。可三叶草本身已经不容易得到了,除非在东部山脉里,才能采集到足够的三叶草。何况还要进行提炼,一百公斤的三叶草也只能提炼出一公斤的汁液来,想要大规模用于制造烈焰流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蜂蜡则有它的好处,它燃烧的速度要比煤油慢一些,可一旦燃烧起来,更不容易熄灭,而且这东西无论沾在什么东西上,都不容易被弄掉,而且燃烧的时间要比煤油和三叶草汁液的时间长很多。   “快……派人通知罗格少将。”大营中,皮埃尔狂呼著。   “中将大人,请您镇定。蛮族如此大的攻势,罗格少将不可能不知道的,相信此时少将阁下,正英勇的率领他的部下,同蛮族作战之中。下官以为,您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去打扰他。”传令官显然要比皮埃尔镇定许多。   “天,那是什么?”皮埃尔勉强让自己镇定下来,猛然间抬头,却看到无数绚丽的火花,从天而降。   粮食、帐篷以及所有可以燃烧的物资,全部被点燃了。最让中将大人无法接受的是,那里面包括十万斤的煤油,那是斯帝亚王子亲点的物资。   “快……快救火,是飞鹰族,他们从天上向下投火把!”传令官也开始慌张起来,飞鹰族是唯一可以升空作战的部队。   天已经黑透了,今天是一个无月的夜晚,正是偷袭的好时候。在火光之中,补给营的人们,只看到无数从天而降的火花。这些火花是如何形成的,却没人弄清楚。   在出发之前,奥斯曼为了这次行动,可谓煞费苦心,想要烧掉补给,不是很难的事情,可要让补给队伍的人认为是蛮族所为,而不会怀疑到菲格帝国的军队身上,就很难了。   无论怎么小心,总会留下蛛丝马迹,在优秀的指挥官眼里,不难发现其中的疑点。   所有箭枝都是特制的,到目前为止,同蛮族人的战斗之中,尚未发现蛮族使用箭枝,远程武器方面,他们喜欢使用发石车、投枪。很显然,蛮族的工匠技艺很差,相对精密的弓弩,他们无法制造,或者是效果不好,没有使用。   为了不让这十多万枝箭露出马脚,在奥斯曼的要求下,所有的箭杆都是使用木质的。普通的箭枝使用的是竹质箭杆,韧性好,更结实,对于发射之后的准确性也有好处。   木质箭杆相对要脆一些,在强大的弩弦之下,很容易造成断裂。奥斯曼既不要求准头,也不在乎断裂,只要能将这些箭枝发射到指定距离就足够了。   这些木质箭杆,在加工成箭枝之前,在桐油之中浸泡了整整一天的时间,风干之后,就成了最好的引火之物。当烈焰流星爆开的时候,火焰将箭杆点燃,战斗过后,留给天朝帝国的证据不会有多少。   当然,仅仅是这些,还不能保护不被天朝补给营发现,奥斯曼不准备给他们足够的时间,去调查到底是谁偷袭了补给队。   通过两次战斗的实践,证明烈焰流星的确是最好的引火方式,除了可以点火之外,它本身的杀伤力也不容忽视。   点燃的煤油,一旦落在人的身上,一烧一大片,燃烧快,温度高。补给营里,真正能作战的只有两万重骑兵,其他的六万人,只是车夫、脚夫之流。   在大火燃烧起来的同时,补给营里已经乱成一团,重骑兵的营地被重点照顾,至少有两万枚烈焰流星飞入他们的营地。   天朝帝国的军队,在混乱之中,充分显示出他们怕死和逃命的决心,至少有一半的重骑兵,连铠甲也没有穿,就向战马跑去,四条腿总要比两条腿跑得快些。   从天而降的火雨,不但给士兵造成了大量的伤亡,对于那些无法逃跑的战马,更是拥有致命的打击。当烈焰流星的火雨,将马厩烧掉、缰绳烧断的时候,战马的身体上,已经被烧得是血肉模糊了。   十万枚烈焰流星,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全部发射完毕,整个天朝补给营地已经是一片火海。   粮食本身已经是很容易燃烧的东西,再加上十万斤的煤油,火势越烧越旺,已经不是人力可以熄灭的了。   当煤油桶被烧裂之后,煤油四处流淌,流到哪里,就将那里化成一片火海。   第八章   “完了,全完了……”皮埃尔哭丧著脸叫道。   他被护卫救出大营,很快的,在他的身边聚集了大量的人群,有重骑兵,也有普通的民夫。   “大人,情况有些不对,罗格少将一点消息也没有,下官已经问过重骑兵纵队的人了,可他们也没有见到罗格少将。”传令官走到皮埃尔面前说道,现在还不是哭的时候。   “他……那个自以为是的小混蛋,他在哪?多派些人,马上把他找来!另外派人去调查一下,蛮族有多少人!看他们进攻的方位,数量应该不多。”皮埃尔终于醒悟过来,数万人马还等著他指挥呢!   “是的,将军阁下的命令已经传下去了,同时,下官已经派人去寻找菲格帝国的骑兵了。”传令官显然比中将更适合当指挥官,可惜他只是个平民。   “很好,命令重骑兵到这里集合,让民夫尽力救火,再给我清点伤亡人数。”皮埃尔吼叫道,这是他参军以来,第一次像个军人一样下达命令。   “遵命,将军阁下。”传令官长出一口气,在这样的情况下,皮埃尔将军似乎有了一点点军人的味道。   “伯爵大人,这把火似乎烧的比想像中的要好。”查理站在奥斯曼的身边说道,他花了好长时间,刚刚回来,带著西方军团的一万骑兵,转出很远,才偷偷的跑了回来。   “的确,比我想像的要好很多,看来备用计划不实施也没有问题。”奥斯曼点头说道,他在担心西方军团的那一万骑兵。   菲格帝国的军人,可要比天朝帝国的军人稳重得多,而且西方军团是经历过战火的军人,虽然他们面对巨人族的时候,被打得溃不成军,最后却可以在依马尔城下,在第一军团援军到达前,强顶住了两万巨人战士的进攻。   “他们应该回来了吧!”奥斯曼轻声问道。   “是的,探马回报,他们距这只有十里地了。”查理回答道。   “传令,撤退。”奥斯曼挥手说道。   “遵命,伯爵大人。”查理应道。   奥斯曼的身分是第一军团重骑兵纵队长,帝国伯爵,屠龙勇士。在他身边的军人,都喜欢称呼他为伯爵大人,而不是将军。   罗格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很不幸,在奥斯曼下令发射烟暴的时候,他正在自己的大营中,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醉丁香的迷雾已经将他迷倒。   随之而来的烈焰流星,差点将他活活烧死在帐篷之中。他的亲兵侍卫的运气并不比他好,全部在迷雾中被迷倒了。   他是在火烧到身边的时候,被传令官派出的人找到的,从火海中抢救出来。军医使用了许多办法,才在第二天的下午将他救醒。   “将军阁下,下官以为,这绝对不是蛮族所为。”罗格肯定的说道,他一头漂亮的长发,已经被烧光了,甚至连眉毛也没有留下多少,白皙的脖子上,留下一大片火烧后的焦痕。   “你是想告诉我,这场大火,是菲格帝国的军人干的吗?”经过了昨夜的惊变,皮埃尔显得成熟了许多,看起来比较像一名真正的军人,而不是来混日子的贵族。   “下官以为,应该是这样的。”罗格说道,他在清醒之后,查看了所有的营地,并且仔细的分析了两小时,才在入夜时间找皮埃尔。   “证据,请你拿出有力的证据来。别忘了,现在我们和菲格帝国是盟友。支援他们,不仅仅是因为有蛮族条约,如果菲格帝国战败,下一个倒霉的将是我们天朝帝国。因此,支援菲格帝国,本身也是在帮助我们自己。”皮埃尔发现,这一把火,将他的脑子烧得清醒无比。   其实,他也在怀疑,这场从天而降的大火,实在太过古怪了。蛮族会使用火攻,这一点他并不意外,而且在以前的战例之中,也证明了这一点。   皮埃尔询问过众多的民夫和士兵,他们坚定的认为,自己至少看到了几千只的猛兽。也就是说,昨夜进攻的是驱兽族,皮埃尔清楚的知道,驱兽族是不善于使用火的,更不会用火攻,因为那样会惊到他们所驱赶的野兽。   有人提出,他们看到了天上飞的飞鹰族,飞鹰族在天上,将大量的火把投到营地之中。这一点皮埃尔表示怀疑,昨天夜里,他亲眼看到,无数的火花在天空中爆开,距离地面都不高,最高的也不足十米,飞鹰族偷袭,不可能飞得这么低。   最为可疑的是那些燃烧物,落在地上的燃烧物,显然不是木材之类的东西,这种燃料更轻、更多,而且很容易燃烧。   “将军阁下,直接证据只有一样,但算不得有力的证据。”罗格低头说道,进攻的敌人非常聪明,留给自己的证据少得可怜。最主要的是补给营带来了大量的煤油,而这些东西,将本来可能留下的证据,全部烧毁了。   “哦,你找到了什么证据?拿来我看。”皮埃尔奇道,他很仔细的查找过证据,可什么也没找到。这场大火,到现在还在燃烧,火场里根本进不去,自然也无法找到有利的证据了。   “来人,将证据带上来。”罗格挥手说道。   四名民夫被带进帐篷内,站在两人面前。   “这是什么意思?”皮埃尔奇道,这四个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他们是天朝帝国人,而且是这次自己带来的民工,他们也算是证据?   “大人请看。”罗格说著,走到一名民工身前,将他的衣领拉开,露出里面一小片的灼痕,可以看得出,那里被天上落下来的火雨烧到过。   “烧伤,这样的烧伤在民夫和士兵之中很普遍。这个人的烧伤很轻,像他这样的烧伤,至少有两万人身上都有。”皮埃尔只看了一眼,马上做出了判断,这一天来,他感觉自己累得要散架了,没想到,作为一名真正的军人,居然如此累人。   “是的,将军阁下,这样的烧伤,在我们补给队中,占有四分之一左右。军医可以证明这样的烧伤是如何造成的。”罗格满意的点点头,真是看不出,这场大火,不但将所有的补给烧掉,也将皮埃尔中将的大脑烧醒了。   “哦?说说看,是怎么造成的烧伤?”皮埃尔兴趣大增,他还真未从这方面入手想过问题,烧伤一般是很难判断出由哪种燃料造成的。   “将军阁下,大部分人的烧伤是检查不出来的,下官命令所有的军医,检查了一个小时,一人检查了两千三百多名民夫和士兵,其中有四个人身上可以看出来,他们烧伤的部位,有少量的煤油残留。”罗格说道。   “煤油?”皮埃尔眉毛一皱,这算什么证据?煤油在补给队里多得是,这次补给之中,就有十万斤的煤油,当作战略物资被运到南方郡。   正是这些煤油的存在,才让这场大火烧得如此猛烈、如此长久,到现在为止,原来的营地里,依然在燃烧著。   “是的,将军阁下,在他们的伤口附近,找到了煤油的残留物。”罗格再次加重了语气。   “罗格将军,你的意思是说,那些从天下洒下来的火雨,使用的燃料是煤油?”皮埃尔果然聪明了许多,一点就透。   “是的,将军阁下,下官可以肯定这一点。”罗格说道。   “先生,你是一位军人,你是一位将军,一位天朝帝国的将军,有些事情,不需要我来提醒你吧!即使你所说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同样无法作为证据,相信这一点你应该很清楚。”皮埃尔说道。   “将军阁下,感谢您的提醒,下官会为自己的名誉负责,同时也会为帝国军人的尊严负责。”罗格立正行礼,坚定的说道。   “不……不需要这样,我亲爱的将军,你别忘记了我们天朝帝国的军人,从来没有尊严,不是这样的吗?”皮埃尔戏谑的说道,在此之前,他本人就是没有尊严的天朝军人。   “将军阁下,下官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天朝军人,一定会成为所有军人的典范,耻辱再也不属于天朝帝国的军人。”罗格一脸的悲愤。   像他这样出色的军人,在天朝帝国很不得志,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在天朝帝国之中,军人既不受人尊重,也没有什么太高的地位可言。   “好了,罗格将军,我们不必再说这些无用的话,你如何能够证明,这场大火不是蛮族所为?”皮埃尔问道,事实上,他一直对此表示怀疑,可没有足够的证据。   “除此之外,下官目前没找到任何证据。”罗格说道。   “那我们需要继续找,找到最有利的证据。正如你所说,在这个地理位置上,除了蛮族,只有菲格帝国的军队才有这样的实力。但是,在我们没能找到证据以前,一切都仅仅是猜测,而怀疑盟友,本身就是件很糟糕的事情。”皮埃尔说道。   “将军阁下,这次敌人偷袭之前,作了非常充足的准备,我们很难拿到有利的证据。补给队里的十万斤煤油,帮助了那些卑鄙的家伙,就算他们使用的是弓箭,也会化成一堆没人认得出的灰烬。”罗格无奈的说道。   “弓箭?我亲爱的将军,你认为敌人是使用了火箭吗?相信这点军事常识,你比我更加清楚。用火箭,是不可能造成这样的场面,那些火雨,没有任何一种火箭可以制造出来。到目前为止,除了让飞鹰族战士从天上抛下来,我还想像不出有更好的办法来。”皮埃尔说道。   “的确,这是最为奇怪的地方。将军阁下,您认为下一步,我们应该如何走?”罗格问道。   在这次偷袭之中,人员伤亡并不大,有两千七百多名民夫和士兵被烧死在大火之中,超过两万人受伤,重伤员却不是很多。   但这场大火,将补给队所带来的所有军事物资全部烧毁,包括四十万大军可以食用六十天的粮食、五万大军的备用武器装备、十万斤煤油,以及大量的弓箭、弩箭、衣物、酒类、肉食等等。   皮埃尔和罗格,无疑都犯有严重的渎职罪。回到天朝帝国,等待他们的,只能是军事法庭。   两人都想到了这一点,在走上军事法庭之前,两人希望能够找到足够的证据,证明这次偷袭并非是蛮族所为。如果能够证实这次行动是菲格帝国军队所为,他们的罪责就会小很多。   “查托克少将,他们在事发前,接到南方军团侦察中队的请求支援。我记起来了,那个人叫查理,是一名低级骑士,就从他身上查起。”皮埃尔挥舞著双手叫道,他发现自己作二十年的军人、十年的中将,只有今天,才像一名军人。   “将军阁下,您是位真正的军人,下官已经派人查过了。南方军团在这里,的确有数支侦察骑兵,他们的目的就是保证我们补给队的安全,其中也确实有位查理下级骑士。”罗格说道。   皮埃尔想到的这些,他早已经想到了,并且派人进行了核实。如果不是敌人太过狡猾,就是这个查理真的没有问题。   托克带著一万人马,跟在查理骑士的队伍后面,走出十五里地。在这一路上,发现了三十几具尸体,从尸体的伤口上,托克可以认定,这些人都是死在野兽的钢牙利爪之下,而且野兽的种类很多,可以证明,的确有驱兽族人在此。   再前进十五里地,又发现五十几具尸体,在这些尸体上,托克甚至找到飞鹰族战士特有的爪痕,由此可以判断出,这里不但有驱兽族人,还有飞鹰族战士。   从托克描述的出行经过,以及他带回来的那些尸体,罗格看不出有任何的问题。而且看托克的表情,实在不像是在说谎。   “亲爱的罗格,你应该很清楚,就在昨天,我还不能称为一名军人,这一天的变化虽然很大,却不足以让我成为一名合格的指挥官。说说你的看法,相信对我们两人都有帮助。”皮埃尔说道。   “将军阁下,下官以为,目前我们无法找到直接的证据,但我们不难分析出菲格帝国如此作的目的。”罗格说道。   “目的?你是说,菲格帝国希望将我们的军队,永远的留在这里?”皮埃尔不可思议的看著罗格说道。两国之间的关系,他还是很清楚的,可现在是处在蛮族战争之中,天朝军队又是来支援菲格帝国的,他不相信菲格大帝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   “不,将军阁下,这里面有很多的问题。如果这次偷袭是菲格大帝下的令,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将我们的军队消灭在南方郡,以方便将来进攻我们帝国吗?那不可能,谁都知道,我们天朝帝国,拥有十个军团,一百万大军。”罗格摇了摇头说道。   “有道理,你的意思是说,如果这一切都是菲格大帝安排的,他应该尽力将我们的部队拖在这里,并且让我们不得不派出援军,不停的消耗我们的军力,是这样的吧?”皮埃尔说道。   “将军阁下,您分析的完全正确。这次偷袭,将我们所有的补给物资全部烧毁,从他们下手的方式看,只是要对进入南方郡的二十万大军赶尽杀绝,根本没想过要天朝帝国再派援军。”罗格说道。   “看起来,的确像是蛮族人干的,如果是菲格帝国的军队,应该比这更有技巧一些,在他们的地盘里,相信这并不难作到。”皮埃尔点头说道。   “除了蛮族和菲格大帝之外,下官以为,还有一个人希望我们的二十万大军永远的留在南方郡,特别是我们尊敬的斯帝亚王子。”罗格的眼中,精光一闪说道。   “你是说,有人想对付斯帝亚王子?”皮埃尔奇道。   斯帝亚王子的确是位军事天才,并且拥有远大的理想。作为天朝帝国的接班人,菲格大帝想除掉他,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在天朝帝国,仍旧拥有八十万大军的前提下,下手害死斯帝亚王子,绝对不是明智的选择。   那样作的结果,只会招来天朝帝国最强烈的报复。如果是在第二次蛮族战争以前,也许菲格帝国并不害怕,但是这两个月以来,菲格帝国在同蛮族作战之中,已经消耗掉了大量的军力。   原本八十多万的菲格军队,目前不足五十万。在四方军团之中,已经取消掉了许多的纵队番号,在这么大的损失情况下,菲格帝国绝对无法抵挡天朝帝国的报复。   更何况,现在蛮族战争还处在最激烈的时刻,不必天朝帝国进攻,只要将所有的军队撤回国内,不再向菲格帝国提供足够的军事支援,在接下去的战争之中,蛮族将会消耗掉菲格帝国的全部军力。   到那个时候,天朝帝国随便派一两个军团,就可以将残败的菲格帝国纳入天朝的版图之中。这样的情况,天朝帝国不是没有设想过。只是惧怕蛮族力量变得更加强大,在吃掉了菲格帝国之后,仍有足够的力量对付天朝帝国。   “罗格将军,你认为谁会希望斯帝亚王子留在这里?”皮埃尔已经听出罗格话中的意思了。   “将军阁下,据下官所知,菲格帝国的屠龙勇士奥斯曼.郝斯特,非常希望我们尊敬的斯帝亚王子被蛮族杀死。”罗格说道。   “你是说,那位据说爱上非常清纯的爱莉公主的奥斯曼吗?”皮埃尔的反应相当快,马上把握住罗格说话的内涵。   “是的,将军阁下。据说此人是由豹子养大,恩怨分明,而且心狠手辣,为达目的,可以使用任何手段、方法。他是爱莉公主的情人,而我们尊敬的王子殿下,似乎非常喜欢那位爱莉公主。”罗格说道。   “罗格,你有奥斯曼的最新资料吗?”皮埃尔问道。   “当然,奥斯曼现在是菲格帝国最出名的人物,想要查他的资料和行踪,是件很容易的事情。”罗格点头应道。   “说说看,屠龙英雄,真是了不起的称号,他都作了些什么事情?”   “从中央郡出发的时候,这位屠龙勇士率领两支重骑兵纵队,加入到斯帝亚王子的队伍之中。刚刚进入南方郡,被王子指派,去袭击南方郡和东方郡交接处的密苏城。那里是进入南方郡近二十万蛮族的补给基地。”罗格说道。   皮埃尔走到桌边,在地图上不停的查看著。   “密苏城不是很大,但地理位置相当重要,同时又是蛮族最重要的补给基地,那里有一万狼骑兵、四万狼族补给人员。”罗格说道。   “蛮族数量不是很多,但已经远远超出奥斯曼的手下,而且从南方郡到密苏的路上,已经被蛮族大军全部控制了,很显然,我们尊敬的王子殿下,也同样不喜欢这位屠龙勇士。”看了地图后,皮埃尔已经看出斯帝亚王子的目的所在了。面对情敌,就算像斯帝亚王子这样杰出的人物,也同样会妒火中烧的,能够将情敌消灭掉,相信谁也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看来应该是这样的,斯帝亚王子只允许他率领本部人马,连雷霆武士也只分派给他几个人,以这样的实力,连到达密苏城都不可能。”罗格说道。   “告诉我,亲爱的罗格,他是如何作到的?”皮埃尔虽然不了解奥斯曼,更不知道后面的情况,但从罗格的语气里,他听得出,奥斯曼一定成功了。   “奥斯曼率领部队,进入了东部山脉,借助天望河,几天之内就出现在密苏城外了。”罗格叹了口气说道。   奥斯曼的大胆行为,对他来说相当的刺激。罗格自认,自己绝对没有这个胆量让一万士兵冒这样的危险。   “说下去,我亲爱的罗格将军。奥斯曼的重骑兵,绝对不是一万狼骑兵的对手,那些巨狼,对所有的骑兵来说,都是一个噩梦。”皮埃尔说道。   “奥斯曼利用他野兽的天赋,引起了狼群之间的大战,具体情况,我们这里还没有掌握,只知道,由于他的原因,狼骑兵失去了巨狼,成了步兵,被奥斯曼的重骑兵一路追杀。同时,在他的队伍里面,还有几位魔法师,魔法师将密苏城里的物资,全部烧毁了,城里的蛮族后勤部队,也被他一路赶向水网地区。”罗格说道。   “哦,伟大的大自在神啊!看来奥斯曼相当聪明,他不但破解了斯帝亚王子出给他的难题,反过来给斯帝亚王子增加了负担。”皮埃尔叫道。   “在此之后,他率领余下的重骑兵,跑到西尔克多城外,同城里的南方军团残部,利用迷药和火攻,消灭了四万狼骑兵。”罗格继续说道。   “什么?他居然消灭掉了西尔克多城外的四万狼骑兵?”皮埃尔惊呼一声,快步走到桌前,看著地图,手指不停的移动著,继续说道:“从西尔克多到水网地带,大约有四百公里远,距离这里也是四百公里左右。那里是盆地,地形良好,适合大规模骑兵运动作战。”   “将军阁下,您说的一点不错,从西尔克多到加德城,轻骑兵只需要两天的时间就足够了。我这里收到的情报是,奥斯曼仍然在西尔克多城内,但这些情报不够准确,不是由我们的情报网提供的。”罗格说道。   “罗格将军,还记得吗?在昨夜的偷袭之中,你们被人使用迷药迷倒了,而对方除了放火,甚至连杀害你们的时间都没有。”皮埃尔说道。   “是的,将军阁下,不过从以往的战例中看,蛮族人是懂得使用毒药和迷药的。”罗格说道,凭这些,想判断昨夜里是谁偷袭,并不容易。   “罗格将军,现在我们能作的,似乎已经都作完了,告诉我,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皮埃尔叹了口气说道。虽然很多迹象都表明,这次偷袭并非蛮族所为,有很大的可能,就是那个屠龙勇士奥斯曼所为。他有动机,也有足够的时间和军事力量。   “没有更好的办法,我们只能回国。将军阁下,下官认为,在回国之前,我们应该将这里发生的一切,以及我们的判断,向斯帝亚王子通报一声,至少以私人的名义通报。相信奥斯曼,绝对不会如此轻易罢手的。”罗格说道。   “没错,罗格将军,这很有必要。回国后,我会建议军部,向菲格帝国增兵,以保护斯帝亚王子的安全,并且给菲格大帝施加压力,由他们提供给斯帝亚王子足够的补给,至少要有足够的粮食。”皮埃尔忧心忡忡的说道。   粮食和后勤,一直是天朝军队的强项。在前线的士兵,不但每天有足够的粮食、肉类、奶制品,甚至还有红酒提供。   这当然是件好事,同时却也养成了天朝士兵大手大脚的坏习惯。平时在国内,这完全不成问题,给士兵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及充足的补给,本就是天朝帝国发布征兵法同时给出的承诺。   可是在前线,这可能成为致命问题。斯帝亚王子,不仅仅要保证余下的十六、七万人马的供应,而且还要不停的喂十几万蛮族,虽然不会让他们吃饱,却也不会让他们饿死,这需要大量的粮食。   在以前,这自然不成问题,每四十五天,都会有可以供应四十万大军六十天的粮食物资。现在不同了,不仅这次的物资没能送到,以后再想送,只怕也不容易,必须加强护卫力量。   第九章   看著补给队远去,奥斯曼轻轻的笑了,在他们下次补给到达前,斯帝亚必须选择饿死或者同蛮族决战,无论哪种选择,奥斯曼都非常乐意见到。   米歇尔那边已经传来了消息,四个大的补给点已经被完全破坏掉,就如同鲍伯所说的那样,天朝帝国的军队不堪一击,在第一军团重骑兵的铁蹄之下,连一个报信的人都找不到。   为了保密起见,堆集如山的战略物资和大批的粮食,米歇尔一点也没敢动用,一把火全部烧得精光。   “查理,斯帝亚还有多少补给点,粮食供应够几天用呢?”奥斯曼问道。   “伯爵大人,斯帝亚王子一共建设了两百四十余处小补给点,已经被蛮族攻占下来的有八十多处,目前还有一百六十处补给点。里面的粮食,勉强够天朝十六万大军,食用十天左右。而且斯帝亚王子的军队,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分散队伍,以万人为单位,到不同的补给点补给。第二条路是退向西尔克多城。”查理笑著说道。这位伯爵大人,对于他心目中的敌人,不择手段,根本不像一名贵族所为,更不符合他屠龙勇士的称号。从军多年的查理骑士知道,最可怕的敌人,正是像奥斯曼伯爵这样的人。   “很好,十天,天朝帝国的补给队伍,就算是用飞的,也无法将足够的粮食运输给斯帝亚了。目前蛮族的情况如何?”奥斯曼问道。   “蛮族的情况也不是很好。从进入南方郡开始,蛮族在密苏城留有一万狼骑兵、四万后勤补给队;在西尔克多城下,有四万狼骑兵;向斯帝亚王子进攻的部队,狼骑兵十二万、飞鹰族两万、驱兽族五千、各类猛兽五万多只、血族三百人。算一算,共计二十三万多人。”查理说道,这些都是西尔克多传送来的战报。   “目前,进攻斯帝亚的蛮族部队,大部分被困在水网地区,共有十万狼骑兵、两万飞鹰族、四万后勤兵,损失差不多有一半人,而且目前情况很不妙。除了飞鹰族可以利用飞翔的本能,快速的找到斯帝亚王子留下的补给点外,其他三族情况都很差。”   “他们能支持十天吗?”奥斯曼大手一挥说道,他才不关心蛮族人的死活,只希望他们同斯帝亚站在同一起点上,去拚个你死我活,最好是两个都死光。   “从西尔克多逃出去的一万狼骑兵,袭击了天朝帝国军队的一个中型补给点,因此他们得到了足够的粮食,支持十天,应该可以作到。”查理古怪的笑了笑说道,他心知肚明,西尔克多一战,狼骑兵根本不可能逃走一万部队。   “很好,我们需要修整一下,在天朝军队最危机的时候,我们应该帮他们一把,谁让我们是盟军呢?”奥斯曼同样古怪的笑了笑。   斯帝亚王子发现自己似乎走进了一个陷阱之中,在几天之内,连续传来了大量的不利消息。   首先,在军队后方的四个大型补给点,完全被狼骑兵破坏,至少他接到的报告是这样的。   除了这四个大型补给点外,其他的中型补给点也同时受到了进攻,敌人是谁,目前还不清楚。侦察部队传回来的消息是,他们看到至少有一万狼骑兵,带著大量的粮食,正回归本队。   后勤补给是天朝帝国的强项,也是斯帝亚王子最为放心的一项。没想到,偏偏问题出在它身上。除了大营里面,士兵们随身带著的三天干粮,斯帝亚王子发现自己已经无粮可食了。   分布在水网之中的诱导补给点,还有一百五十多处,但这些诱导补给点里,除了勉强让一万士兵一天不至于挨饿的一点点粮食之外,根本没有多余的东西。想凭这些粮食坚持战争,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些诱导补给点,处在两军交错的水网地区里,在建设它们的时候,斯帝亚王子就没准备保密。这些补给点建设的目的,本就是让蛮族军队不得不分兵,并且为了这一点点粮食,疲于奔命。   现在看来,自己也不得不分兵,并且同蛮族抢夺那一点点可怜的粮食。这是斯帝亚王子绝对不愿意看到的。   当然,他还有另一个选择,率领他的部队,从水网中撤出去。如果撤退,他倒是有多条路可以选择,最近最安全的,自然是南方郡府──西尔克多城,不但距离最近,路最好走,而且那里有南方军团的残部,据说有六万人之多。   除此之外,还听说,那个被自己派到密苏的奥斯曼,不但没有死,而且还成功的将密苏夺回,杀伤一万狼骑兵,将城内的后勤补给队四万多蛮族赶到水网地区,增加蛮族粮食消耗的同时,也加强了蛮族部队的军事力量。   今天早上,斯帝亚王子同时收到两份报告,这两份报告才真正让他有了撤退的打算。从西尔克多出发的补给队伍,在水网地区外面,被飞鹰族部队袭击,死伤惨重,粮食被抢走,其他物资遭烧毁。   这条消息,斯帝亚王子虽然有些惊讶,还可以理解,蛮族现在已经饿疯了,只要能吃的东西,他们都不会放过,更何况是补给队伍。   水网地区的蛮族,拥有两万飞鹰族,他们的飞翔能力,让斯帝亚王子也莫可奈何,如果不是狼骑兵和驱兽族,水网地区根本无法困住他们。   另一条消息则是从加德传来,由天朝帝国内发出的,本应该在四天后到达的补给队伍,在加德城外,被飞鹰族和驱兽族袭击,人员伤亡虽然不是很大,可所有的粮食物资,全部被烧毁,其中十万斤的煤油,成了最好的引火之物。   这条消息,著实让他吃惊,从天朝帝国发出的补给队伍,加上西方军团的护卫纵队,有近十万人,就算是正面作战,蛮族人不出动几万人马,也休想动得了他们。   而目前大部分的蛮族部队,都被自己困在水网之中,蛮族哪来的如此多部队,居然可以将补给物资一把火烧得精光。   虽然补给点被袭击,他并不如何担心,最多顶上一两天,后面的补给就可以供应上来。天朝帝国的后勤补给,比自己实际军队所需要的多两倍还多,足够他任意使用。正是这个原因,斯帝亚王子才想出建设诱导补给点的办法,将蛮族一步步拖入水网地区。   现在自己的补给反倒出了问题。现在看来,短时间内,无论是从菲格帝国,还是从天朝本土,都不可能有补给运送到这里。他面临的是必须撤退,只是选择向哪里撤退更好一些。   水网中的蛮族虽然还拥有十几万的部队,可他们已经不足为惧了。狼族本身的粮食已经不足,根本没有多余的肉类去喂饱他们的巨狼。因此,在之前的半个月之中,狼骑兵至少有一半以上已经变成了狼步兵。   斯帝亚王子同狼骑兵进行过多次交手,他知道,失去巨狼的狼骑兵,也许比人类的步兵强一些,但自己的重骑兵,可以给他们沉重的打击。   可惜自己手下的这两支纵队,如果换成菲格帝国的军队,相信损失不会如此之大。失去巨狼的狼骑兵,西尔克多的南方军团残部,应该有足够的力量对付他们。就算不足,自己手下还拥有十六万大军,战斗力虽然不如南方军团,但数量上却是足够用了。   “殿下,从加德来的通讯官声称,带有罗格将军的口信。”一名少将军衔的年轻将领走近斯帝亚王子身边说道。   “传他进来。”斯帝亚王子连忙说道。   罗格将军的指挥才能,他是相当欣赏的。斯帝亚王子实在想不通,既然人员伤亡不大,说明蛮族人数量并不多,以罗格的指挥才能,怎么可能让人家将所有的补给全部烧掉?   供应四十万大军六十天的粮食,再加上十万斤煤油、五万套武器装备以及大量的箭枝、肉类、酒类,这些东西,足足装满了三万大军,就算让人去点火,也不是一时半会可以全部点燃的。   以罗格的为人,不可能不防止别人放火,一定是有所准备的,可依然被烧得精光。斯帝亚王子实在想像不出来,蛮族何时变得如此精明了。   听完通讯官的口信,斯帝亚陷入沉思之中,凭直觉,他几乎可以肯定,这一切都是奥斯曼在背后搞鬼。   没想到,那个野兽养大的家伙,居然如此聪明,不但化解了自己送给他的危机,现在反过来,开始算计自己了。   很显然,自己过于轻敌了,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没想到这么低级的错误,自己这个军事天才,居然也会犯。   当初让奥斯曼从自己的大营中分出去,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如果他还在自己营中,想要害死他,斯帝亚王子有绝对的把握,借刀杀人这么简单的事情,斯帝亚王子使用起来,运用自如。   斯帝亚王子从头仔细的想了一遍,从中央郡出发开始,奥斯曼已经开始考虑对付自己了。   在最开始的几次战斗之中,自己虽然将四百位雷霆武士放在最前线,可他们的伤亡,绝对不应该像报到自己这里一样。   雷霆武士,不仅仅是菲格帝国中最为强大的战士,在整个大陆,也没有任何武士可以同他们相比。在几次战斗之中,斯帝亚王子亲眼看到他们强大的战斗力,以狼骑兵的攻击力,想要杀死他们,是相当困难的。   可那些雷霆武士,在三场战斗之后,居然报上来一百多人伤亡,这根本无法让人相信。只是雷霆武士的身分极为特殊,就算是菲格大帝的命令,对他们也是无效的,如果他们不愿意留在自己的军队之中,斯帝亚王子也没有办法。   雷霆武士不同于奥斯曼那样的军人,他们有爵位、有军衔在身,受制于菲格大帝,以及菲格帝国的律法,雷霆武士则完全可以不必理会这些。   能够大量消耗掉菲格帝国支柱的雷霆武士,自然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可如果这些雷霆武士根本没有伤亡,人数却在不断减少之中,斯帝亚王子就不得不仔细思考一下其中的玄妙了。   斯帝亚王子最后的判断结果,同罗格完全一样。加德城外的战斗,绝对不是蛮族人干的,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和兵力来完成这样的攻击。   虽然有上万人可以证明,他们亲眼看到了大量的野兽出现。可斯帝亚王子知道,如果只是少量的野兽,奥斯曼这个由豹子养大的少年,这个屠龙英雄,拥有闪电豹的幸运儿,完全可以作到这一点。   在黑暗之中,那些胆小的民夫,在天上凭空幻想出飞鹰族战士的身影,也不足为奇。在罗格的口信里就提到,那些民夫描述出的飞鹰族,同真正的飞鹰族战士相差甚远。   这场战斗,从头至尾,包括罗格和皮埃尔在内,所有高级将领,没人亲眼看到任何一名对方的战士,无论是驱兽族还是飞鹰族。   那个名叫查理的低级骑士似乎也有问题,他所带来的那些尸体上,野兽的痕迹可能是真的,因为这并不难作到。而那些所谓的飞鹰族爪印,就很有问题,没有丰富的经验,是很难分辨出尸体上的爪印到底是来自于哪种生物的。   如果罗格和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撤退到西尔克多城,已经完全不可能了,在那条路上,说不定奥斯曼会给自己一个什么样的惊喜。而想要退向中央郡,就必须小心的躲过眼前那些饥饿的蛮族军队。   粮食只够两天食用的,斯帝亚王子绝对不会做出分兵的那种蠢事,诱导补给点里的粮食太少,甚至不足以让一万人用这些粮食跑到下一个诱导补给点。   在这两天的时间内,他必须做出正确的选择,并且将部队带出危险地带。不仅仅要躲开蛮族人,而且还要小心奥斯曼的暗算。   看来,借刀杀人,还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不但自己喜欢使用它,那个奥斯曼同样喜欢使用。这一回合,显然奥斯曼使用的更为恰当,效果也更加明显。   “传我命令,部队整装,今晚出发,使用全部沙船,出发时,我会给出行军路线图,下去传令吧!”斯帝亚王子挥手说道。   还好,自己在进入菲格帝国以前,已经考虑到水网地区的问题,第一次补给之中,有足够的沙船可供使用。在水网地区的行军速度上,那些蛮族是无法相比的,自己唯一要小心的是那些飞鹰族,他们可以在天空中飞翔的本能,让人同样头痛,好在他们的数量和战斗力都相当有限。   他已经决定了,撤退方向选择中央郡,那里远离奥斯曼的控制范围,这样更安全一些。等回到中央郡,自己一定要向菲格大帝提出质问,虽然手中的证据不足,但那有什么关系呢?   这种事情,本就是讲不清说不明的,他甚至就没准备讲清楚。以这件事情为由,尽可能的将战争拖下去就可以了,至于这十几万饥饿的蛮族军队,就留给奥斯曼那几万人马就好了。   十六万军队,数量不算很多,可在蛮族战争之中,菲格帝国已经没有更多的力量抽调到前线去了。   两国之间关系,一向都很微妙,自己这十六万人马,驻在圣西斯堡外,不仅仅可以消耗掉菲格帝国大量的战备物资,而且还会给菲格帝国以强大的压力。   目前在圣西斯堡的军队,数量已经大大减少,自从上次的京都之乱后,保卫圣西斯堡的近卫军团,只有一半的力量,大约五六万人,除此之外,只有第一军团留下来的三万部队,再加上一些侍卫队之类的小部队,总人数尚不足十万人。   自己这十六万大军,可以让菲格大帝寝食难安,前线又处处告急,相信这样的状况一定非常有趣。   既然利用蛮族对付奥斯曼已经失败,不妨试著利用菲格大帝。即使奥斯曼拥有屠龙勇士的称号,在国家危机的时候,菲格大帝是否还会在乎这位屠龙英雄呢?斯帝亚王子很想知道问题的答案。   沙船是一种平底船,船身使用轻梨木制成,这种木料很常见。由于轻梨树的木质松软,重量较轻,因此用它制造成的沙船,可以承载相当多的货物。   由于人们使用这种船,在河心淘沙,以淘取其中微量的黄金,因此又称为沙金船。   沙船的优点是轻便,载重量大,却不够结实。好在轻梨木随处可见,是最便宜的一种木料,因此,制造出来的沙船,可以使用一年就足够用了。   一艘标准的沙船,长十二米,宽两米二,可以乘坐二十人,或者三千公斤以上的货物,而它本身,却只有一百五十斤重。只是它的外形相对比较大,因此,抬动的时候,需要至少四个人才可以。   轻梨木几乎在所有的山区里都可以看到,可在水网地区却是一棵也看不到。斯帝亚王子,在第一次补给中,要求天朝帝国运送四万艘沙船。此事,著实让皮埃尔为难了好长一段时间。   最后还是罗格为他想出一个办法,在沙船下面,临时安装六只轮子,将沙船变成了车厢,其他所需要的军用物资,全部放到沙船车厢之中,既省下了运输沙船所需要的车辆,又可以运输更多的物资。   这些沙船,在之前的战斗中,已经大显身手,此次斯帝亚王子的撤退行动中,它更成为主要的交通工具。   在天黑的时候,两名军团长才从斯帝亚王子的手中,接过撤退路线图。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蛮族虽然一直被天朝帝国军队打压,甚至连饭都吃不饱,可他们心里很清楚,正面作战的次数极少。   天朝帝国的士兵,的确是整个大陆上最差的战士,失去巨狼的狼族战士,依然可以轻松的对付三至四名的天朝士兵,这让斯帝亚王子感觉很丢人。   在将狼骑兵变成狼步兵,并且以至少五倍以上的军力将他们包围之后,再饿上一两天,最后再发起冲锋,结果损失比例依然可以达到一比二的程度。   为此,斯帝亚王子没少发脾气,看著那些被饿得连刀都举不起来的狼步兵,每消灭两个,自己居然还要付出一名战士的生命,这让他长叹不已。   如果面对强大的菲格帝国军队,自己这二十万人,只怕连对方的五万人都无法战胜,这样的差距,让他心里很难过。   斯帝亚王子,从小就喜欢军事,并且在少年时代就显露出他的军事才华。在其后的八年间,他用自己的指挥才能,征服了军部所有的老家伙,成为天朝帝国的最高统帅。   可惜,在治理军队的过程中,他遇到了很多的麻烦,最麻烦的是士兵素质问题。他所提出的训练计划,没有一个可以正常运作起来的。   从军团长到士兵,他们都以当兵拿工资,混日子为目标。三年之后,他们可以回到富裕的家中,安全而富足的过完他们的一生。成为一名士兵,只是遵守法律,完成义务而已。   这样的想法,不仅仅是那些士兵,包括军团长在内的高级指挥官同样如此。他们身为贵族,很无奈的登上了目前的位置,也不过是为了混完这段军旅生涯,等待再次回到家中,去享受那如同帝王般的生活。   天朝帝国,拥有八千多万人口、一百六十座城市、三千七百多所各类学院,却只有两家军校。   这两家军校,不仅仅不收学费,甚至国家还会倒贴一些给学员,可每年的四百名学员名额,依然无法招满。   斯帝亚王子深深的感觉到,富足原来也是一种罪恶。近百年来,天朝帝国的军队,如同装饰一样,从未参加过任何战争。   幸运的是,天朝帝国强大的经济实力、优良的后勤保障能力,以及吓死人的百万大军,让所有的国家,包括菲格帝国在内,都被这种虚假的强大所迷惑了。   他们害怕天朝帝国,只要天朝帝国不去进攻他们,这些国家已经非常满意了。正是这个原因,天朝帝国才保有这么多年来的平安。   原本想一展拳脚的斯帝亚王子,在清楚了这个可怕的事实之后,打消了原来征服天下的愚蠢想法,以最务实的态度开始整编军队。   这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工程,天朝帝国的富裕已经让人民腐败堕落了,每周只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六小时,已经成为他们的习惯。   斯帝亚王子知道,一个没有强大武力保卫的国家,就像一只处在狼群中的绵羊一样危险。只是现在,在这群狼的眼睛里,天朝帝国不是绵羊,而是一只老虎罢了。当他们清醒过来的时候,天朝帝国会被他们在最短的时间里,瓜分得一干二净。而其中,可以分到最多的,无疑就是菲格帝国。   经过六年的努力,以强大的经济为后盾,斯帝亚王子终于完成了两个军团的彻底整编工作。这两个军团,无论是装备、战斗力,还是士气,都同原来的天朝军队不同。用斯帝亚王子自己的话说,就是──他们已经像是一支军队了。   这次出兵菲格帝国,正是检验整编和训练成果的好机会,可结果还是让他大为失望。还好,在他周密的安排之下,蛮族大军果然被骗入了水网地区,让战斗的节奏完全掌握在他的手中,军队因此而减少了大量的伤亡。   看著一队队士兵,整齐利落的将沙船放入水中,迅速的将武器物资运上船只,最后跳上沙船开走,整个过程,只用掉半刻钟的时间。   斯帝亚王子满意的点点头,六年的时间,虽然不能让这两个军团的战士成为真正的勇士,但他们已经算是合格的军人了。   十六万大军,出发一共用去了两个小时,这样的速度,足以让斯帝亚王子自豪了。就算是菲格帝国的军队,也不过如此。可惜,自己手下的两个军团,差的是战场上的勇敢和强横的武技。   第十章   “伯爵大人,斯帝亚王子的军队已经开始撤退了,方向是中央郡。”传令官跑进帅帐之内,急冲冲的说道,这是奥斯曼点名要的情报,必须在拿到的第一时间内,向他报告。   “哦?斯帝亚果然聪明,看来他已经猜到是我在搞鬼了。”奥斯曼看著传令官在地图上标出天朝军队的位置说道。   “当然,以斯帝亚王子的头脑,这并不难猜,你不是已经想好应付的办法了吗?”米歇尔坐在椅子上说道。   “是的,只是没想到,他的行动满快的,还好我们早一步出发,否则还真来不及。米歇尔,你真聪明,居然想到他会向中央郡逃跑。”奥斯曼笑了笑说道。   南方军团已经全军出动,在两天前进入位置。这里距离水网地区只有一百公里的路程,即使是步兵,也可以在两天之内赶到水网地区。   南方郡的水网地区很大,占南方郡总面积的四分之一左右,长六百公里,宽一千两百公里,呈椭圆形。除了经过这里,想要去西尔克多,左右两条山路可通。   左面的山路近一些,也需要一千六百公里,经密苏,才有官道通向西尔克多。右边的路则要绕得更远,有两千多公里,经加德有官道去西尔克多。   如果走水网地区,则只有不足八百公里,此时的天朝军队,还需要经过三百公里的水网地区,才能到南方郡和中央郡的交界处。   “再加派人守,一定要将天朝军队的动向盯住。另外,蛮族部队的去向也要弄清楚。命令后勤部队,加快运送物资。”奥斯曼说道。   这次将要面对天朝军队的十六万大军,奥斯曼手下的军队虽然已经增加到六万多人,可他不能正面同天朝军队开战,因此还得利用蛮族军队的力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撤退的速度不算很快,却很顺利,两天的时间里,天朝军队躲过四支蛮族万人队,向中央郡前进了一百八十公里。按照这样的速度,两天后,十六万大军将离开水网地区。   天朝军队的这两个军团,拥有十支纵队的重骑兵,没有轻骑兵,因为天朝军队里,每一名士兵都拥有战马,因此轻骑兵这个兵种是不存在的。   离开水网地区,十六万全部为骑兵的队伍,每天至少可以前进一百八十至两百公里,几天之内,就可以到达中央郡的腹地。   “殿下,目前一切顺利,只是队伍有些疲劳,在水网地区行军实在太麻烦,对士兵的体力要求也太高了些。”第一军团长雷哈格尔走到斯帝亚王子身边说道。   在斯帝亚手下,有四位名气颇大的将军,他们都很年轻,平均年龄不足三十岁,军衔都是少将。在天朝帝国里,他们被称为军中四少,是斯帝亚王子的亲信,也是天朝帝国军部的未来。   第一军团长雷哈格尔是其中年龄最大的一位,今年三十八岁,有一个乖巧的十六岁女儿,在军中四少中,他是唯一一个结过婚的将军。   “雷哈格尔,你是我们之中年龄最大的,也是最稳重的将军,说说你的看法。”斯帝亚王子在帐篷里转了几圈说道。   “尊敬的殿下,您是否感觉到不安呢?的确是这样的,下官也同样有这样的感觉,就好像背上长了一双恶毒的眼睛一样。”雷哈格尔说道。   “没错,你形容的太准确了,就是那样的感觉。”斯帝亚王子很不雅的打了个响指说道。   “殿下,下官以为,我们应该改变行军路线了,也许我们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走出水网地区,但那样作,更安全。”雷哈格尔行礼说道。   斯帝亚王子的确很年轻,但他是雷哈格尔见过的军人之中,最为出色的一个。无论是战略上,还是战术上,他从未犯过错误。从在天朝帝国的军事推演,到大规模的军事演习,直到现在真正走上战场,面对强悍的蛮族,他从未走错过一步。   一切的胜利,不是来自侥幸,而是王子殿下精确计算的结果。到目前为止,王子殿下唯一计算错误的就是,菲格帝国的屠龙勇士,他居然在完全不可能的情况下,完成了任务。以一万重骑兵,奇袭千里,在正面作战中,击败了同等数量的狼骑兵,并且火烧密苏,将四万多蛮族后勤赶向水网地区。   此后,又神奇的在平原上,击败了四万狼骑兵,取得了南方军团的控制权。在斯帝亚王子将蛮族大部困在水网地区的时候,充分发展,整编南方军团。   更为可怕的是,此人胆大妄为,根本不在意蛮族战争条约,更不在意后果。不知道使用了什么方法,居然让一万狼骑兵跑出水网地区,袭击了天朝军队的补给点,而他自己更为大胆的袭击了天朝补给队。   斯帝亚王子用后勤补给困住蛮族的办法,被他活学活用,反用到天朝军队身上,并且一步步将天朝大军同蛮族大军引到一个方向。   “好的,我们需要马上制订一个新的行军路线。已经两天了,只要足够聪明,相信奥斯曼已经猜到我军下一步的行军路线了。”斯帝亚王子挥舞著拳头说道。   他从未如此被动过,也从未如此愤怒过。美丽纯洁的爱莉公主,岂是奥斯曼一介武夫配得上的?自己是最强大国家的继承人,只有自己才配得上爱莉公主。   派他去送死,没死掉已经算他命大了,居然有胆量反抗,而且还想致天朝军队于死地,这样的行为,斯帝亚王子绝对不能容忍。   无论是借助天朝帝国的力量,还是利用菲格大帝的权势,一定要将奥斯曼致于死地,这样的敌人太危险,比蛮族还要危险,必须尽早消灭掉。   在此之前,斯帝亚王子知道,如果不能安全的走出水网地区,死掉的,只怕不会是奥斯曼,而是自己以及天朝的十六万精锐部队。   “传令官,报告蛮族部队的位置。”看著地图,斯帝亚王子紧皱著眉头。   在六百公里纵深的水网地区,一共拥有超过三十万人的大军、两百多个诱导补给点。蛮族军队,此时已经不管战争的胜负,能够找到吃的,活下去,才是有意义的事情。因此,十几万大军,已经以万人为单位,分成十几支,在水网地区,疯狂的找寻诱导补给点。   如果在几天之前,对于蛮族这种几乎是自杀似的指挥,斯帝亚王子将一边嘲笑蛮族的愚蠢,一边一口口将这些万人队慢慢吃掉。   可此时,纵横交错的蛮族万人队,却成了天朝帝国军队撤退的最大阻碍。虽然蛮族军队已经失去了战斗的欲望,可当他们见到天朝军队的时候,还是会疯狂的进攻,希望能从天朝军队这里找到一些食物。   事实上,这两天的行军路上,天朝军队已经消耗光了所有的粮食,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只能靠杀马为食了。好在天朝帝国军队里,最不缺少的就是战马。这些战马,除了重骑兵的坐骑必须保留之外,其他的都可以作为粮食使用。而且经过几次战斗之后,二十万大军已经减员到十六万,死去的四万战士,还留下了大量的马匹,足够大军吃上十天半月的。   传令官走到桌前,在地图上不停的标注蛮族最新的动向,一会的功夫,地图上十几根表示蛮族的绿色旗帜被重新确定下来。   “果然如此,你看,蛮族部队的动向完全不对头。”斯帝亚王子感觉全身出了一层细汗,还好自己发觉不对,找雷哈格尔商量,不仔细分析,还真不容易看出问题来。   “殿下,如果下官没有看错的话,这些蛮族前进的方向,正是我们要经过的地区。”雷哈格尔看了一会说道。   “不错,正是这样。”斯帝亚王子点头说道。   “他们不可能知道我们的撤退路线,此时的蛮族军队,应该正为他们的肚子努力,怎么可能到这里?”雷哈格尔眉头一皱说道。   “这不难猜,如果在这里有一个相当大的粮食补给点,很容易将蛮族军队调动过来。”斯帝亚王子指著前进路线上的一点说道,如果按原计划,天朝军队应该在明天晚上到达那里。   从蛮族军队的速度上看,他们最迟在后天早上应该可以赶到。虽然会慢天朝军队一步,可既然有人下了这样一个圈套在等著自己,相信他们一定有办法拖住天朝军队一天,让蛮族大军赶到。   “王子殿下,这完全是个圈套,一定是那个奥斯曼在搞鬼。”雷哈格尔愤怒的说道。   “当然,绝对是这位野兽伯爵在玩花样。雷哈格尔,你应该更镇定一些,这不值得我们生气,想想,在一个月以前,我们不是也用了相同的方法,希望奥斯曼同那一万重骑兵永远回不来吗?可他们活著回来了,相信我们作得应该会比他更出色才对。”斯帝亚王子笑道。   第一次,斯帝亚王子第一次感觉找到了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奥斯曼无论是在谋略上,还是战斗指挥能力上,都是斯帝亚王子见到的最高明的对手。   日落时分,天朝大军已经离开昨夜宿营的地方,大约一百公里之外。像这样平行行军,对于天朝军队来说,增加了许多负担,斯帝亚王子知道,走这条新的路线,至少要多绕出三百多公里的路程,时间也会长上三四天。不过为了大军的安全,斯帝亚王子不得不出此下策。   天朝军队的士兵,被其他国家的军人称之为少爷兵,一点也不过分。就算是自己训练整编出来的这两个军团士兵,他们的要求也远比普通的军人高出数倍。虽然有足够的马肉供应,两天来,斯帝亚王子已经听到无数的怨言。   缺少面包、红酒,甚至有人提出没有水果供应。斯帝亚王子对此极为恼火,这样的军队居然可以打败相同数量的蛮族军队,连他自己也无法想像。   “王子殿下,军营已经安排好了,这里的地形非常好,不会有问题。”雷哈格尔走到斯帝亚王子身边轻轻说道,他知道,这两天里,王子殿下过得不太好,神经一直处于紧张状态。   “我看到了,这里的地形的确很不错。”斯帝亚王子点了点头说道,可他心里却总有一丝不安。   这片地区,是典型的水网地区,四面环水,中央的陆地面积大约有三十平方公里,没有城镇村庄,除了几片雨林之外,找不到任何东西。   四面的小河不是很宽,大约二三十米的样子,大军所处的这面,地势相对要高出两三米来,结营防御很方便。即使敌人偷袭,从河面上上岸,只有几处是平缓的慢坡,其他地方,都需要爬上至少两米高的堤岸。   斯帝亚王子心算了一下,在几处慢坡放重兵据守,其他地方只需要很少量的士兵巡逻就可以了。   夜很静,斯帝亚王子披衣而出,他无论如何也睡不著觉,心中总有一丝不安。除了巡夜的士兵外,十六万人马已经进入了梦乡。   在撤退的三天里,这里的地形最好,易守难攻,士兵和将军们都很放松,可以好好的休息一晚。每天行军都在一百公里以上,虽然大部分的路程,都是坐在沙船里,从河面上走过的,依然也很疲劳。   “地图。”斯帝亚王子说道。   斯帝亚王子身后的侍卫马上将一张小型行军图拿到他面前,他的手指在地图上不停的变幻著,眉头紧锁,看来自己是多疑了,按地图上的位置看,这里有很多可以安营的地方。   “殿下请看。”雷哈格尔匆匆跑来,手里拿著一幅地图。   展开地图,斯帝亚王子发现,这是一张地区地图,而不是整个水网地区的全图。看了一眼地图右下角的注释,心中默算,斯帝亚王子马上得出结论,这张地图只有水网地区的十分之一大小,而地图中央的主要部位正是现在扎营的地区。   “命令部队,马上转移。”斯帝亚王子仔细的看了地图两分钟,马上下达命令,脸色变得相当难看。   “殿下,您认为这可能吗?”雷哈格尔问道,虽然从军事上讲,这完全是有可能的,但他不相信,那个野兽伯爵居然如此聪明?   “小心无大错,如果这里真是陷阱,只怕我们现在行动已经晚了。”斯帝亚王子长叹一声,发现自己这几天总是患得患失,心情烦乱,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情。   从雷哈格尔拿来的地图上,斯帝亚王子发现,在这一整片地区里,只有自己现在驻扎的地方最适合安营。如果对方有心在欺骗自己,现在天朝大军已经按对方的意图,在此安睡半晚了。   有这么长的时间,足够对方安排好下一步的计划。正面作战的可能性,早在几天前,已经被斯帝亚王子从脑海里排除了。   奥斯曼到目前的所作所为,都非常小心,斯帝亚王子看得出来,他还是很在意菲格大帝的,因此从不肯留给自己任何直接的证据。   “别点火把,你们几个跟我来。”斯帝亚王子回头对侍卫说道,转身同雷哈格尔一起向河边走去。   这是一处宽三百米的慢坡,如果敌人进攻,这里将是最好的选择。不过斯帝亚王子并不担心对方的进攻,那应该至少在明天天亮,甚至是明天晚上。而进攻自己的,也绝对不会是菲格帝国的军队,而是蛮族。   走到河边,雷哈格尔眉毛一扬,脸色大变。站在他身边的斯帝亚王子也是如此,他的脸色从未有如此难看过。   几名侍卫,不停的在空气中嗅著,似乎嗅到了什么古怪的气味。   “殿下……是煤油的味道。”一名侍卫肯定的说道。   “马上传令,分派人手,查看所有的水域。记住,在近河的地方,绝对不可以点火把,明白吗?”斯帝亚王子抓过那名侍卫叫道。   “小人明白,马上去办。”那名侍卫倒是相当的镇定。   “殿下,我们被困住了。”雷哈格尔长叹一声,正如斯帝亚王子担心的那样,这里的确是个陷阱,野兽伯爵显然比他想像的要聪明得多。   “昨晚上,我们看到的蛮族动向,的确是奥斯曼搞的鬼,不过我们猜错他的目的了。他并非是让蛮族在前面攻击我们,而是让我们按他的心意,改变路线。”斯帝亚王子也长叹一声,发现这个对手实在太难缠了。   “没错,当我们到达这个区域的时候,无论由哪位将军担任前锋,都会选择在这里安营。这片区域里,只有这里才最为适合。”雷哈格尔接著说道。   “这里面积不大,易守难攻,自然是安营最好的地方,可同时也是对方最方便下手的地方。”斯帝亚王子说道。   “是啊!只是下官愚蠢,没有想到他们会使用这样的方法。居然在河里倒满了煤油,只需要少量的人,就可以将我们全部困在这里。他们选择将我们引诱至此,就是看中这片区域四周的河流只有一个出水口,这些煤油几十天都不会顺水流走。”雷哈格尔无奈的说道。   野兽伯爵这一手相当高明,却完全学自斯帝亚王子对付蛮族时候的手段。在这里,他只需要一两千人,负责看守住十六万天朝军队就可以了,如果天朝军队敢于下水,随便在哪里点燃河面上的煤油,四条河水会在最短的时间内燃烧起来。   “查看煤油的厚度,他们不可能有足够的煤油。”斯帝亚王子命令道。   “是。”几名侍卫走到河边,从河里捧起几把水,仔细的观察了一下。   作同样事情的,还有另外几组侍卫,他们都是斯帝亚王子亲自训练出来的,不必王子多说什么,他们知道自己应该怎么作。   在不同的地段,河水里的煤油厚度可能是不一样的。如果对方现在正向河水里注煤油,也很容易被他们发现。   “回殿下,煤油厚度大约在一点五公分左右,看来他们的煤油数量不是很多。”侍卫长走到斯帝亚王子身边说道,第二次对付蛮族的时候,王子殿下使用的正是这个方法,如何查看,他很清楚。   第八集 替罪豺狼   第一章   半公分厚的煤油,如果燃烧起来,大约最多烧四个小时左右,这很容易判断出来,看来对方的煤油数量不多。   这片区域虽然相对比较小,仍然有三十平方公里,环绕在四面的河流,大约有二十六公里左右,再加上河面的宽度,煤油的需求量相当大。   煤油本就是天朝帝国生产出来的东西,对于天朝军队来讲,这些东西一钱不值,要多少有多少,只是运输问题罢了。   对于其他国家来说,需要大量的煤油,就会出现问题。虽然煤油价格便宜,已经深入到各个国家的百姓生活之中,可如此大量的煤油,只怕奥斯曼将南方郡的所有煤油都收集起来,也不见得够用呢!   在同蛮族战斗的时候,斯帝亚王子只是利用煤油在河面上放火,将蛮族的援军同被困部队分隔开,整个燃烧的河面长度不足十公里,厚两公分,用去的煤油数量已经非常惊人了。   “回殿下,四周的河面已经全部查过了。”传令官走到斯帝亚王子面前说道。   “结果。”斯帝亚王子脸色铁青的说道。   “都有煤油,只是数量不多,有些地方,河面上甚至没有煤油存在。”传令官说道。   “哦?好事,命令部队集合。”斯帝亚王子脸色恢复了许多,看来他心中已经有主意了。   “殿下,您准备……”第一军团长雷哈格尔道。   “很简单,不用他们放火,我们自己放。”斯帝亚脸色不变的说道。   “我们自己放火?”雷哈格尔奇道,那不正中了对方的计策吗?   “好好想想,他们为什么只向河水里注煤油,却不点燃呢?”斯帝亚王子笑道,这次看来自己可以赢回一局了。   “他们想要困住我们。”这根本不用想,雷哈格尔马上回答道,无论谁,都可以看得出奥斯曼的目的所在,为何王子殿下还要问这个问题?   “为什么困住我们?”斯帝亚王子再次问道,天朝四少,都很有指挥才能,但他们的经验实在太少了。其实不仅仅是他们,自己的实战经验也同样少得可怜。只要有机会,斯帝亚王子总是会同他们讨论,在讨论之中,让他们自己去分析。   “他们不想自己动手,想引诱蛮族同我们拚命,让我们两败俱伤,菲格帝国就可以从中得利。另外,奥斯曼这样作,完全是背著菲格大帝所为,自然不敢留下证据。”   “哦……下官明白了,他们的煤油不多,按昨晚上我们得到的蛮族军队位置来看,至少要到中午,第一支蛮族军队才会到达这里,那还要蛮族军队完全配合奥斯曼才行。如果我们提前将河面上的煤油烧光,就可以大摇大摆的在蛮族军队到来前,离开这里。”雷哈格尔叫道。   “没错,就是这么干,去下命令吧!各处同时开始点火,把我们余下的煤油,也全部倒入水中,一起点燃。”斯帝亚王子满意的看了一眼雷哈格尔说道。   “我们的煤油也倒入水中?”雷哈格尔问道。   “当然,刚才传令官不是说了嘛!有些地方的河面上,还没有煤油,这说明,四条河面上会有很多地方的煤油没有连接上,在河面或者另一面河岸,我们没办法派人去点,只要倒入煤油,将它们连接在一起,就可以直接在我们的岸边点燃了。”斯帝亚王子说道。   “谢谢……”雷哈格尔说道,他知道,王子殿下是不希望自己的军队因此出现伤亡,否则,只要派出敢死队,点燃对面岸边的煤油也不成问题的。   “这个混蛋还真够聪明的。”奥斯曼紧握拳头,在树干上用力的打了一拳,无论是语言还是行为,都不符合一名贵族的基本标准,“蛮族最快的部队到达这里还需要多长时间?”   这几天里,他们比天朝帝国的军队跑得还要快。   相比之下,南方军团的素质的确强于天朝军队,但装备上就差了许多。沙船在水网地区,使用起来相当灵活。虽然奥斯曼在出发之前,也发出了征调令,但菲格帝国人民的生活水准远远不如天朝帝国。   而且,南方郡是一个地广人稀的郡府,想要调集足够用的沙船,根本是件不可能的事情。奥斯曼花了一周的时间准备,也只收集到两千艘沙船,显然这样的数量远远无法满足奥斯曼的要求。   “伯爵大人,飞鹰族的先头部队已经在三公里外的补给点进食了,看到这些粮食,相信他们的大部队很快就会到达。”传令官回答道。   “查理,告诉我准确的时间,我不需要什么很快就到达这样的回答。”奥斯曼恼怒的说道。   “伯爵大人,最快的一支狼骑兵,需要在上午十点左右才能赶到。”查理准确的回答道,他整个人瘦了一圈,这段时间以来,他连一个安稳觉也没机会捞到。   “还需要八个小时,这些煤油最多能顶四个小时,他们有足够的时间转移了,不能再让他们逃跑。”奥斯曼看著不远处忙碌的天朝士兵说道,可一时之间,他也想不到更好的办法。   如果在天明的时候,斯帝亚王子才发现河面的煤油,奥斯曼就有九成的把握,将这十六万的天朝军队全部留在这里,同时,蛮族军队也不会有多少可以活下来。   在五十公里之外,南方郡的六万大军,已经休息了一天一夜的时间,就等他们拚个两败俱伤之后,再出手收拾残局。到那个时候,就算斯帝亚王子还没有死,奥斯曼也有办法让他死在蛮族手中。   现在,距最快到达的狼骑兵,还有八个小时,至少有四五个小时的时间是空白的,自己用什么来堵住这段时间呢?又不能出动南方军团,这还真是个难题。   “命令部队,准备出发。”奥斯曼对身后的几位传令官说道。   “奥斯曼,不能动用我们的人,你应该很清楚这一点。”米歇尔说道,如果可以动用南方军团,大家这段日子也不必这样辛苦了。   “米歇尔,放心吧!我不会乱来的。”奥斯曼笑了笑说道,他的脸上同样显得相当疲惫,这些人中,他是最想斯帝亚王子死的,因此在整个行动之中,出力最多。   二十天前,从西尔克多城出发开始,一直到今晚,奥斯曼从未好好休息过,一直致力于火烧补给队、建设诱导补给点,将蛮族军队一点点引向自己所需要的位置上。   从西尔克多运送来大量的煤油,南方郡所有的煤油储备,全被奥斯曼收集起来,运送到这里。   “奥斯曼,你准备再次使用烈焰流星吗?”鲍伯问道,除此之外,奥斯曼应该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是的,有什么问题?”奥斯曼应道。   “斯帝亚王子不是皮埃尔中将,这十六万大军,也不是补给队那些菜鸟,他们已经经历过两个月时间的战火,成为了真正的战士。”鲍伯提醒道。   “放心,我知道应该怎么作。”奥斯曼点点头说道。   鲍伯和凌格也点了点头,他们知道,奥斯曼这也是无奈的选择。如果失去这次机会,斯帝亚王子不会再给奥斯曼任何机会的,事实已经证明,这位斯帝亚王子的智慧绝对不弱于奥斯曼,他所犯下最大的错误,就是太过轻视奥斯曼。   奥斯曼现在所用的方法,完全是从斯帝亚王子身上,现学现卖的计策。论指挥才能,奥斯曼远不是斯帝亚王子的对手。   如果斯帝亚王子活著回到中央郡,无论是对奥斯曼本人,还是对于整个菲格帝国,绝对没有任何好处。   既然开始的时候支持奥斯曼,现在应该支持到底,坚决把斯帝亚王子留在水网地区。其他的人可以活著回去,斯帝亚王子却必须死。   四万手持弓箭的士兵,分四面向天朝军队的营地围去。藉著夜晚的掩护,一直到达河岸边,将烈焰流星准备齐整,只等奥斯曼的一声令下。   “米歇尔,你带人去将飞鹰族战士吸引过来,我们同飞鹰族战士合伙演一出戏。”奥斯曼嘴角轻轻上扬,露出一个邪恶的笑容来。   “你不会认为斯帝亚王子真的相信,这一切都是蛮族人搞出来的吧?”米歇尔看著奥斯曼说道。   “他当然不会相信,我演戏也不是给他看的,只要天朝军队里的士兵相信就足够了,我根本没准备让斯帝亚王子活著回去。”奥斯曼说道。   米歇尔点了点头,她知道,奥斯曼是铁了心,一定要将斯帝亚王子留在这里。十六万大军,不可能全部被消灭在这里,活著回去的士兵,是很难搞得清楚真实的情况,这对于奥斯曼就已经足够了。   河面上已经燃烧起来,煤油飘浮在河面上,燃起十几尺高的火焰,热浪扑面而来,距离河岸十几米,已经没人可以站得住。河岸两边的植物,在烈火高温之下,也随著燃烧起来。   奥斯曼眉头一皱,斯帝亚王子居然向河水里补充了不少的煤油,否则火势不会燃烧得如此之快,也不会如此猛烈。   在东北角,奥斯曼没有安排部队,在那里,给飞鹰族留出了一条宽一公里的道路。对于飞鹰族战士来说,有没有路根本不成问题,他们可以从空中飞过。   不过飞鹰族战士并不属于奥斯曼管理,想让他们进攻天朝军队,必须有足够的诱惑力才行,因此奥斯曼在这条道路上,临时建设了一个大型补给点,只有粮食,才能吸引飞鹰族的注意力。   飞鹰族是蛮族大军的眼睛、斥候,只要他们能找对地方,后面紧跟而来的,将是超过十万的狼族大军。   在这条道路的河对面,是最大的一处慢坡,无论是想进攻,还是撤退,都必须经过这里。在河对面,有十六万天朝军队,就算斯帝亚王子明知道这里是个陷阱,同样无可奈何。   “飞鹰族马上就到了,可以开始。”米歇尔走到奥斯曼身边说道。   “行动。”奥斯曼大手一挥,对几名传令官说道,一切都已经准备好了,只等米歇尔这边的消息。   斯帝亚王子忽然发现,在最大的慢坡对岸,忽然燃起火来,黑暗中看不真切,可鼻子却告诉他,对岸燃烧的是粮食和肉类,那阵阵的麦香味,以及烤肉味,可以传得很远。   “弓箭手准备,飞鹰族马上就要到了。”斯帝亚王子大声命令道,在一瞬间里,他已经明白奥斯曼要干什么了。   只有烧麦子的香味,以及烤肉的味道,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将飞鹰族吸引过来。他知道,自己猜对了,奥斯曼的准备还没有完全完成,蛮族大军的主力──狼骑兵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到达这里。   飞鹰族是速度最快的蛮族,同时也是蛮族的侦察兵,最先到达的,一定是他们。而麦子的香味,正是给他们指引道路用的。   只是斯帝亚王子还没有想清楚,奥斯曼如何让蛮族进攻自己的部队。   到目前为止,天朝军队和蛮族大军,已经是两败俱伤了,大家都没有后勤补给、缺少粮食,已经没有再战下去的必要,找寻食物,远比拚命要重要得多,即使蛮族发现了天朝军队,此时只怕也无暇顾及了。   “发射。”奥斯曼挥舞著双手叫道。   随著他的喊声,站在身后的一排传令兵,举起手中的重弩,特别改制的烈焰流星飞上天空,直升上几百米的高空,才爆裂开来,闪出几十朵眩目的光芒来。   这些烈焰流星是由肖伯纳制造出来的,同奥斯曼相比,肖伯纳绝对是位专业人士。从奥斯曼制造出的那些奇形怪状的烈焰流星之中,他得到了灵感,各种不同用途的烈焰流星不断出炉。   现在这排传令兵使用的烈焰流星,没有任何的攻击作用,却可以在天空中,显现出不同的烟火,方圆几十里地,都可以清楚的看到。   根据不同的花色,各处的士兵就可以明白统帅的意图,做出不同的反应。在此之前,菲格帝国军队之中,在晚上,只能通过号角来传递命令,虽然也可以传达很远,但下达命令的种类有限。   随著夜空中爆开的花朵,在奥斯曼留出缺口的两侧,五千士兵举起手中的弓箭,他们手中的箭枝上,是加料的烈焰流星。   这批烈焰流星里面,只装了少量的煤油,大部分的空间里,装入了半熟的麦子,有些则是烤到半熟的肉松。   随著指挥官的命令,上千枚特制的烈焰流星飞入对岸天朝军队士兵之中,在他们的头顶爆裂开来。   一阵阵的麦香,从爆开的烈焰流星之中散遍了对岸慢坡处的每个角落。其中,夹杂著更令蛮族敏感的烤肉味道。   几乎是紧跟在这批烈焰流星之后,无数的飞鹰族战士,出现在对岸的天空之上,在黑暗的夜空中,时隐时现。   “弓弩齐射!”不等斯帝亚王子发出命令,雷哈格尔已经下令攻击了。   到了这个时候,根本不用谁来提醒他,奥斯曼的计划已经完完整整,清楚的展现在他的眼前。   果然够恶毒,居然利用粮食来吸引蛮族。目前这些飞鹰族战士,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了,想要完全消灭他们,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虽然天朝帝国的科技和经济,位列整个大陆之首,可他们还没有研究出任何可以在天上飞行的工具出来。面对可以飞翔的飞鹰族,除了弓弩之外,实在没有更好的办法。   在南方郡的飞鹰族,只有两万人,而他们的战斗能力并不如何强大。斯帝亚王子担心的并不是来自他们的武力威胁,而是担心跟在他们后面的狼族大军。   这两个月来,同蛮族战斗了几十次,大的战斗也进行过几次,共消灭狼族三万多人,而自己部队也有不相上下的损失,对于蛮族作战的方式,斯帝亚王子和雷哈格尔都相当清楚。   飞鹰族作为先头部队、侦察兵,以及奇袭队伍,有著天然的优势,极难防御他们。飞鹰族的作战能力虽然一般,但要阻止自己几小时,还是可以作到的,特别是还有另一个危险存在,这让斯帝亚王子不得不小心应对。   “调两支纵队弓箭手,向天空无差别进攻,其他部队,准备强行登陆对面的河岸。”斯帝亚王子一皱眉说道,他知道,留给天朝军队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随著斯帝亚王子的命令,部队马上行动起来。这两个军团,是斯帝亚王子亲手整编训练出来的,上自将军,下至士兵,对于他的命令,不会有任何的迟疑。   河面上的火,依然在燃烧著,想要强行通过,一定会付出相当大的代价。不过同整个部队,十六万人马相比较,这样的代价绝对值得,斯帝亚王子知道,他不能再等下去了。   两支纵队的士兵,刚刚走下慢坡,从天上忽然落下层层的火雨,火雨落在人的身上、沙船上,猛烈的开始燃烧起来。   “不好啦……飞鹰族在向下放火。”最前列的纵队里,发出一连串的惊呼之声,随著他们的声音,更多的火雨从天而降。   为了更好的增加隐蔽性,这次带来的所有烈焰流星,在箭杆的桐油之中,加入了黑色的染料。整枝箭,在黑暗中更难以被发现。   烈焰流星,一直飞到天朝军队的头顶处,也未被天朝士兵发现,直到爆开,将无数的火雨,倾泄在他们的头上。   其他三面,也同时传来了惊叫之声,恐惧开始在天朝士兵之中传播开来。天朝人本就讨厌战争,这两个军团,斯帝亚王子花了六年的时间,总算有了些军人的样子。   从中央郡出发开始,他们只在最开始的时候,同一万狼骑兵作了面对面的正规战,以二十万大军围著一万狼骑兵作战,依然损失惨重。   在后面的战斗之中,几乎都是以多打少,将狼骑兵同巨狼分开,再饿上他们两天,才发起进攻。   两个月来的战斗虽然已经有十几次,可从来都是处在上风,没有过今晚这样被动过。从未体验过失败的士兵们,第一次真正感觉到了恐惧。天上的飞鹰族是无处不在的,同时又是无法逃避的。   河的对岸,到底还有多少蛮族,没人告诉他们,就算没有,此时他们也不会相信那些贵族高官。   能够逃命才是最重要的,既然自己眼前的河岸有蛮族把守,天上有飞鹰族放火,其他地方应该就没有。   只一会的功夫,最外围的十支纵队乱了起来,他们的指挥官从未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根本不知道应该如何安慰自己手下的士兵。其实,他们同那些士兵一样害怕,没人可以告诉他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雷哈格尔,留下十支步兵纵队给我,你带其他纵队,向第二登陆点撤退。”斯帝亚王子面色不变的发出指令。   “殿下不可,由下官在此即可,殿下带人先走。”雷哈格尔神色大变,急忙说道。眼前的危机,不可能是蛮族人搞出来的,一定是奥斯曼在背后搞鬼。   奥斯曼的为人,这两天他已经了解了许多,知道这位野兽伯爵,世俗律法都难以约束他,而且他的想法也非常人可以理解的。   这次奥斯曼的行为,雷哈格尔几乎可以肯定,完全是他的个人行为,只是他想不通,南方军团为何会为他所用,如果没有菲格大帝的命令,即使奥斯曼拥有伯爵的爵位,以及支援军团菲格帝国指挥官的身分,南方军团长也不会让他如此胡来的。   现在想这些已经都晚了,斯帝亚王子想致奥斯曼于死地,现在反过来,奥斯曼也同样如此下手,甚至比斯帝亚王子的手段更为毒辣。   雷哈格尔不相信奥斯曼准备将十六万天朝军队全部留下,那是不可能的,就算是南方军团同蛮族军队联手,这种可能性也不是很大。更何况,蛮族军队根本不可能同南方军团同盟。   奥斯曼应该只想留下斯帝亚王子,再将一切的罪过加到蛮族人头上。显然,目前为止,奥斯曼作的非常成功。   “雷哈格尔,你应该很清楚,奥斯曼是冲著谁来的,你留下,他根本不会理会你的,他要的是我。”斯帝亚王子说道。   “王子殿下,还是让下官在这里防守吧!只要有王子殿下的大旗在,就可以了。”雷哈格尔知道,这位要强的王子是很难劝说的。   “奥斯曼不是笨蛋,这样简单的计策,根本骗不了他。雷哈格尔,你应该看清现在的形势,我们没有选择。我从天朝带出两个军团二十万大军,现在还有十六万人,我必须尽可以多的将他们带回去,你明白吗?”斯帝亚王子说道。   今夜的营地,是奥斯曼为自己安排的死地,四面环水,地势虽好,可里无粮草,外无救兵,仅此一项,奥斯曼就可以慢慢的困死自己。更何况奥斯曼还引诱来十几万饥饿的蛮族大军,他们以为自己这里有足够的粮食呢!   从引诱蛮族进入水网地区以来,自己不断的用粮食在刺激蛮族,蛮族是有相当高智商的种族,他们不是野兽。想来他们早已经清楚自己的目的了,无论是将自己抓到杀死,或者想从自己这里抢到足够多的粮食,无论哪个原因,蛮族人都不会放过自己的。   现在奥斯曼只是想拖住自己,不但有南方军团的六万大军,还有不知数量的飞鹰族部队,等到天亮的时候,只怕想要走就更难了。   十六万大军,无论是动起来,还是安营,都需要足够多的时间。在水网地区,蛮族没有沙船这样方便的工具,但这么长的时间里,他们已经学得更聪明了,已经开始适应在水网地区活动,一旦被他们盯住,想要脱身也并不容易。   “王子殿下……”雷哈格尔叫道。   斯帝亚王子一摆手,阻止他继续说下去,“雷哈格尔,我们没时间在这里浪费,你已经看到了,我们的部队从未打过败仗,他们不知道应该怎么作,我们的职责就是引导他们,从失败中走出去。”   “是的,殿下,请殿下保重。”雷哈格尔不再争辩,他知道,自己无论怎么争也不会有用的,就像王子殿下所说,奥斯曼这次就是冲著他来的,如果见到他,就会放掉其他的部队。   看著雷哈格尔带著队伍向另一面慢坡集合,沙船被调到最前面,随时准备突围,斯帝亚长长的松了口气。还好,跟在自己身边的是雷哈格尔,如果是罗格,相信不会这样容易说服的。   十六万大军的生命,全部在指挥官的手里,斯帝亚知道,在天朝虽然号称百万雄兵,可那八十万只能是看著,上了战场,也只是给敌人送战果而已,天朝帝国的精锐,全在此处,六年的辛苦,不能付之东流啊!   “来人,将帅旗竖起,装备高台!”斯帝亚王子叫道,他准备站在高台之上,让奥斯曼清楚的看到自己,只要自己在这里,大部队想要撤退就容易得多。   斯帝亚至少有一半的把握,用自己可以吸引奥斯曼的全部注意力。如果这一切行动,都出自菲格大帝之手,今晚上,奥斯曼想留下的就不是自己,而是整个十六万大军。   应该不会的,如果一切都是菲格大帝的阴谋,今晚包围自己的,将不是南方军团的六万残兵,至少应该加上第一军团的一半以上人马,或者是近卫军团的部队,只有这两支部队的加入,才有能力将自己手下的军队全部留下来。   到现在为止,菲格帝国的军队始终没有正式露面,那说明他们还不想同天朝帝国翻脸,这一切应该是奥斯曼个人的行为!斯帝亚紧锁眉头,如果自己能平安的回到中央郡,一定要让那只野兽不得好死。   烈焰流星越来越密集,慢坡处焦臭难闻,点燃的煤油,一旦沾到身体上,想要熄灭,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到目前为止,除了少量的飞鹰族之外,没有其他的敌人,可天上的火雨却更密了。   斯帝亚王子的脸上露出了笑容,看来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这一切果然是野兽伯爵一人所为。另一面,慢坡的面积比较窄,只有一百多米宽,对于十几万大军来说,想从这条通道将上万艘沙船放入河水,需要不少的时间。   但斯帝亚王子已经放心了,只要部队过了河,奥斯曼没有足够的力量阻止他们逃跑。目前自己身边还有十支纵队五万人马,按奥斯曼所拥有的力量来看,他必须要集中所有的部队,才能同自己一战,而且斯帝亚看得出,奥斯曼不愿意正面作战,给自己留下把柄。   如果自己和雷哈格尔战死了,这将是一笔糊涂帐,下面的军官和士兵,很难分别到底是蛮族进攻,还是菲格军人在搞鬼。如果不是罗格提醒了自己,只怕自己一时之间,也不会想到这么远。   第二章   “奥斯曼,看来他们想逃跑。”凌格站在高处,藉著火光,将对岸的情形看得很清楚。   “让他们跑,只要留住斯帝亚王子就足够了。”奥斯曼神色不变的说道。   “在逃跑的队伍里,至少有一名说话可以令天朝皇帝相信的人。”鲍伯有些忧虑的说道。就算他能想到也没办法,面对十六万大军,六万军队显得太单薄了些。   如果斯帝亚王子能迟上几个小时发现,一切都会完全不同,十几万蛮族将是最好的临时盟友,相信他们比自己这些人,更加仇恨天朝军队。   “只要斯帝亚死掉,这一切还是值得的。”奥斯曼轻轻点了点头说道。鲍伯的担心,他已经想到了。   “命令部队冲锋,不必再隐藏了,大部分的天朝部队已经离开了。”一小时后,奥斯曼站在高坡上,大声命令道。   余下的天朝战士已经不足一万人,在烈焰流星不间断的攻击下、在飞鹰族几次大规模的冲击之下,没有任何防御设施的天朝军队,损失惨重。斯帝亚王子用自己和五万战士,将飞鹰族拖住,更重要的是将奥斯曼和他的南方军团,牢牢的拖在这里。   天朝军队的战斗能力,让奥斯曼稍稍吃惊,至少远比他所听说过的,要强上许多。虽然只有一万身心疲惫的战士,依然顽强的正面抵抗了近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才全部被消灭。   在整个战斗之中,没有任何一名天朝军人投降,直到完全死亡,或者失去知觉。   “他们的战斗力一般,士气却很高啊!看来这是斯帝亚王子的亲卫了。”凌格叹了口气说道。   为了消灭这一万残兵,南方军团付出了三千士兵的生命,另有几千人受伤。这样的代价,已经不算小了。   南方军团是四方军团中的一个,在菲格帝国,是属于地方守备军团,人数、军备、训练都要差一些。不过,同其他国家的军队比起来,四方军团绝对不弱于他们的主力,而天朝军队,历来被称为最弱的军队。   今天看来,事情并不是这样的。从战斗力上讲,天朝军队是差一些,可从士气上讲,甚至还要强于南方军团。   天朝有十个军团一百万大军,如果他们的战斗力有这支部队的八成,加上同样的士气,已经是相当惊人的事情了。   从蛮族进攻开始,整个大陆,除了天朝帝国之外,都受到波及,六个小帝国被全灭,连号称第一军事强国的菲格帝国,也被打得步步后退,八个军团损失惨重,目前兵力不足战前的一半。   “走吧!”凌格摇了摇头说道,这样的结果,相信双方都不会满意的。   这里不会有任何痕迹留给天朝军队,但这样是否有用,谁也说不清楚。天朝人不是笨蛋,相信他们应该已经猜得出来,一切都是奥斯曼在背后搞鬼。现在的问题是,他们是否能拿得出足以让人信服的证据来。   奥斯曼从一开始作得就相当隐秘,无论是奇袭补给队、抢烧补给点、为蛮族引路,或是在这里设伏,天朝军队没有看到任何一名菲格帝国的士兵,反倒看到了大批的飞鹰族战士。至少在底层士兵心中,并不认为这一切是菲格帝国在搞鬼。   “斯帝亚找到了吗?”奥斯曼问道。   “找到了一堆焦炭,什么也看不出,整个人身上,至少中了十枚烈焰流星,除了那柄宝剑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凌格摇了摇头说道。   天朝军队的抵抗过于激烈,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凌格不得不下令,在抵抗最激烈的地方,使用了大量的烈焰流星,在没有任何防御措施的情况下,这是最好最快的办法。   “走吧!”奥斯曼低下头,整个计划因斯帝亚王子的提前发现,而全部被改变了,最后甚至不得不正面同天朝军队作战,在天朝战士惊讶的眼神中,将他们彻底消灭掉。   除了宝剑,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可以证明斯帝亚王子确实被杀掉,奥斯曼心里总有些放不下,这样的结果,实难让他满意。   “出发,我们应该给蛮族人一个永远难忘的记念。”凌格大声叫道,攻击天朝帝国的计划已经完成了,无论是否已经达到了目的,现在已经不能再多想了。   再过几个小时,蛮族大军将会到达这里,那群饥饿的疯子,必须被消灭在南方郡的土地上,为此,奥斯曼准备更多的“礼物”送给他们。   “为什么给蛮族粮食?我们已经将他们吸引到这里了。”米歇尔远眺著正在生火做饭的蛮族问道。   “让他们稳定下来,等全部到齐之后再动手。”鲍伯笑了笑说道。   米歇尔点了点头,还是有些不满意,近四万公斤粮食,堆放在天朝军队的营地里,同样的地理环境,蛮族并不比斯帝亚王子更精明。   当他们看到大量的粮食,将危险先放在一边。当小心翼翼的先头部队,确定这里已经没有任何人类的军队之后,马上把注意力放在成堆的粮食之上。   狼族战士虽然需要大量的粮食和肉量,而他们的坐骑巨狼,需求量甚至比狼族战士还要多许多。早在半个月以前,巨狼已经成群结队的开始逃跑了,凭著动物的本能,它们向东北方向的东部山脉跑去,那里会有足够的食物等著它们。   十几万狼族,一直处在半饥半饱的状态下,见到如此多的粮食,早已经耐不住饥火。如果不是怕人类捣鬼,他们早已经开始进食了。而且,蛮族的指挥官,在指挥做饭的时候,还没忘了派出大量的哨兵。   这次奥斯曼感觉到,蛮族的确是个充满智慧的种族,并非像自己学习到的那样愚蠢,他们不是野兽。   “奥斯曼,我们没有足够的人手包围他们,而且煤油也用光了。”米歇尔问道,面对十几万蛮族,即使他们是饥饿疲惫的蛮族,其战斗力仍然不可小视,否则斯帝亚王子早将他们解决掉了。   “放心,那些粮食是加了料的。”凌格笑了起来,奥斯曼的命令,是通过他去执行的,因此全部计划他都知道。   “毒药?”米歇尔问道,她知道,奥斯曼一向喜欢带毒的东西。   “没有那么多毒药,如果有的话,就更容易了。”奥斯曼有些遗憾的说道,如果他手里有足够的醉丁香迷药、有烈焰流星这么方便的利器,十几万蛮族一个也别想逃掉。   蛮族大军之中,有两万飞鹰族,这是奥斯曼最担心的,因此将大部队埋伏在二十里外的一片树林之中。这段距离不算远,但也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才能赶到。   在营地的四周,奥斯曼只安排了一万名士兵,他们带著最新制造完成的两千具流星火炮(连环弩炮),小心的躲在营地不足一里远的地方。   “报告,蛮族部队已经全部进入营地之中,除两千哨兵外,共有十六万七千多人。”侦察分队的指挥官走到众人面前报告。   “这么多?”米歇尔轻轻惊呼道,在她的记忆之中,进入南方郡的蛮族军队,总数也不过如此。奥斯曼和斯帝亚,先后共消灭了差不多有六万蛮族,现在居然还有如此众多的数量。   “没什么,这里有四万多是从密苏跑来的后勤兵,还有五千驱兽族战士,他们现在失去了野兽,只能跟著走了。”奥斯曼笑了笑说道,斯帝亚的计策还真够毒的。   失去补给的蛮族大军,不但连巨狼坐骑都跑得精光,也让驱兽族失去了作战能力。狼族步兵,本身已经没有太大的威胁力了,只有飞鹰族还具有一定的作战能力。   不过奥斯曼在京都已经见识过飞鹰族的战斗能力,说实话,实在很普通,正面作战,并不比第一军团的战士更强些。在一对一的情况下,飞鹰族战士也仅仅是稍占上风,同实力强悍的巨人族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   米歇尔点了点头,原来这些蛮族也已经是强弩之末了,连后勤兵都被挤到一处,米歇尔一直在学习魔法,对于战争,了解的并不多。   这段时间,同奥斯曼在一起,她已经明白,人多,有时候力量并不大,反倒成了麻烦。以蛮族的野兽能力,如果不是数量太多,根本不成问题的。   “命令,南方军团主力,按原计划,分三面包围,空出北面出口!流星火炮队,开始准备攻击!”奥斯曼沉声说道,经过数个月的战争,对于指挥,他已经不陌生了。   第一次指挥六万大军,说不紧张是假的。奥斯曼已经尽可能的在战斗开始前,作足了准备,无论是对付天朝军队还是蛮族军队。其中的变化,有时候是人力无法控制的,发出命令之后,一切只能听天由命了。奥斯曼现在真正理解了“运气”两个字。   两千具流星火炮,藉著依然暗淡的星光,从隐身处被士兵们推出,上面挂的伪装网依旧没有除掉,在进入射击状态之前,绝对不能让蛮族发现。   即使是南方军团全部到位,以六万多人的力量,想要包围十六万,也是绝对不可能的,因此奥斯曼留出了北方的出口。   这片营地,是奥斯曼亲自查看后定下来的。北方的出口最小,而且地势有些高,从这里逃跑,蛮族自相践踏,就会死许多人。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天朝军队也是从这里逃走的,只是斯帝亚王子,用他和五万名天朝军人的生命,为大部队争取到了足够的时间。   天朝军队这三天里,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休整,再加上今晚的惊吓,即使是先跑了六个小时,应该也不会跑太远的。   流星火炮是按奥斯曼的要求,由四方军团后勤纵队长肖伯纳男爵制造的。流星火炮是奥斯曼手弩的放大版,其结构非常相似,只是由原来的十二枚烈焰流星连射,换成了现在的十八枚连射。   两千具流星火炮,可以在最短的时间里,发射出三万六千枚烈焰流星,而且加药量更是以前用的四倍多,威力自然大出许多。   由于时间比较紧,大部分的工匠都被派去制造烈焰流星,因此只能制造出两千具,这次被奥斯曼全部拉上前线。   既然有上万人同时开工,流星火炮所用的烈焰流星,也只赶制出十八万枚,仅够两千具流星火炮发射五次的。   奥斯曼又等一个半小时,蛮族的阵营口里已经开始出现了阵阵小小的骚乱,他知道,自己已经不能等了。   在营地里面的粮食之中,奥斯曼将所有的火药全部夹杂在里面,虽然在最底层,可蛮族的数量太多,已经开始接触到火药了。   在他们生火的时候,已经有不小心点燃火药的情况发生,只是数量还少,而且蛮族也弄不清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因此,只是引起了一阵阵骚乱,还没有达到炸营的程度。   奥斯曼知道,蛮族是有智商的,而且其中以血族的智高最高,飞鹰族的也不差,狼族虽然差一些,可比起巨人族来,也要强上不少。   用不了多久,蛮族一定会发现,这是一个陷阱,事实上,他们可能早已经知道这里是个陷阱,只是食物的诱惑,对于他们来说,实在太强烈了。   在人类的土地上,蛮族从未有过失败的记录,也许他们并不怕自己带人正面进攻,才会大胆的进入营地之中。可是,当他们发现这里情况不对的时候,跑起来,也一定比天朝的军队要快得多。   想单纯的使用流星火炮来留下十几万蛮族大军,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就算这里的地形对自己有利,也很难坚持多久的。   “发射!”奥斯曼大声对传令官说道。   “伯爵大人,我们的部队还有一部分没有进入指定位置。”传令官有些为难的说道。   “马上发射。”奥斯曼瞪了他一眼,现在可不是解释的时候。   “是,伯爵大人,马上发射流星火炮。”传令官正色道,命令就是命令,奥斯曼不仅仅是位伯爵,也是这次行动的最高指挥官。   几乎在同一时刻,上万枚的烈焰流星,带著一溜火光,向蛮族营地飞去。整个天空,被赤红色的火焰占得满满的,如无数的流星一般。   蛮族战士忘了饥饿,呆呆的看著头顶上飞来的烈焰流星,他们从未见过这种东西,不知道是什么,居然可以如此美丽。   不仅仅是蛮族战士,连奥斯曼也愣住了,万炮齐发的场面,不仅仅是壮观,更多的居然是美丽、眩目。   “别发傻,马上进行第二波射击。”最先反应过来的是站在奥斯曼身边的米歇尔,她看到那些炮手也全呆住了,居然不知道给发射完的流星火炮装填。   流星火炮在同一时间内发射了三万多枚烈焰流星,在短短的数十秒内,于蛮族部队的头顶上爆开,无数的火雨从天而降。由于装药量要比普通的烈焰流星多出四倍,因此覆盖的面积也大了许多。   流星火炮发射的方向、角度,都是经过奥斯曼等人仔细设计过的。虽然三万六千枚的烈焰流星,还不足以将所有的蛮族覆盖在其中,可至少有八成的蛮族,已经领略到流星火炮的厉害。   第三章   烈焰流星的火雨,只要沾到身上,就不容易扑灭,除非整个人跳到水中,又或者用沙子盖住全身。此时,至少有三成以上的蛮族,身上已经开始燃烧起来,一阵阵焦臭弥漫四周,想找个帮忙熄火的同伴也不容易。   奥斯曼点点头,流星火炮的威力比自己想像的要大得多,这可是个好兆头,不过想仅凭这东西取胜,看来还是不可能的,还好,自己作了多手准备,甚至准备放这伙蛮族逃命。   “命令,三波次发射之后,集中火力,向三十六处聚集点发射一次。”奥斯曼再次命令道。   “是,伯爵大人。”这次传令官没有丝毫的迟疑,他已经从被流星火炮的威力和美丽所惊呆中醒来。   连续三波次的流星火炮,对蛮族的伤害反倒开始变小了,经过第一次火雨的洗礼,蛮族大军马上作出了反应,第二、三两波次的流星火炮,数量上虽然没有减少,可效果却并不理想,两次七万多枚烈焰流星,远不如第一次的杀伤力大。   漫天的火雨,依然有很多的空隙,狼族的动作相当敏捷,只要他们开始小心注意,火雨想要沾到他们身上,也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这些火雨虽然无法再大量增加狼族的伤亡,却可以将地面点燃,无论是粮食、木材,甚至裸露的土地,也开始燃烧起来,蛮族战士发现,他们甚至连个落脚的地方也找不到,到处都是火海。   蛮族将军马上下达了各道命令,开始试著指挥自己的战士。狼族的战士看来很有规律,虽然还处在惊慌、饥饿之中,却比人类军队的反应还要迅速。在两波次流星火炮的间隔里,已经组织出几支万人以上的部队,开始试著抢渡河流,希望能在下一次发射之前,进攻到人类部队面前。   奥斯曼的眉头皱了皱,狼族部队的速度好快啊!南方军团的步兵还没有到达,现在自己手边只有一万人,他们是用来操作流星火炮的部队。   还好,这种情况,在鲍伯的提醒下,已经作出了相应的预防措施,否则这次计划又要泡汤了。   奥斯曼发现,自己作为一名指挥官,似乎真的不合格,几次计划,都有著大量的漏洞,如果不是自己运气好,只怕没一个计划能成功的。即使成功了,也总有一些遗憾,让奥斯曼对自己的指挥不满,深觉可惜。到现在为止,连斯帝亚王子到底是否真的死亡,奥斯曼也无法判断,如果让他跑掉了,麻烦会很大的。   “发射!”传令官大声的下达著传令,蛮族军队的动向,他看得一清二楚。在之前的作战计划之中,有许多是他可以接触到的,自然知道,那三十六处聚集点里放著什么东西。   南方郡府西尔克多,能动起来的人,都成了工匠,火药的制造量相当惊人。可真正的工匠数量不多,因此,能够制造出烈焰流星的数量,就大大被限制住了,火药的数量是烈焰流星需求量的许多倍。   这次行动,奥斯曼不但将所有的烈焰流星带出来,同时还将上万公斤的火药也带到这里。那三十六处聚集点里,埋藏了大量的火药。   之前蛮族营地里发生的骚乱,就是由于战士在埋藏火药的时候,不小心撒在地上,或者粮食里的火药引起的。   埋藏火药的地方,只有几处引线在地表上,如果不是被火焰直接点燃,是不会被引爆如此大量的火药的。   每个聚集点,至少被五百枚烈焰流星所覆盖,地面上的火雨,已经连成一片。无论引信在哪里,在这样密集的火雨之中,依然会被点燃。更何况,火雨落在地上,煤油流动之中,几乎将聚集点的地面全部燃烧起来,没有一丝的漏洞。   “轰……轰……”十几声巨响,几乎不分先后响起。大地在颤抖著,无数的蛮族战士飞上天空,那是运气差的家伙,他们正处在火药聚集点的四周。   几名传令官,小心的在数著,并且判断是哪处聚集点的火药在炸开。三十四次爆炸声响过,不再有巨大的声响传来,看来还不错,只有两处没有被击中。   奥斯曼满意的看了看蛮族军队,很不错,在这三十几声的剧烈爆炸声响之中,原来组织起来的几支万人部队,又乱成了一团。   火药的爆炸声虽然听起来很吓人,可除非正好在火药的聚集点四周,如果再远一些,就不起作用了。这三十几处的爆炸,恐吓作用远比实际杀伤作用还要强上许多。   “命令,所有的流星火炮集中使用,将蛮族赶向北面出口。”奥斯曼一咬牙说道,现在他手里,已经没有什么好用的武器了,流星火炮和火药的威力是不小,可数量也有限。   同蛮族正面作战,奥斯曼从未想过,自己手下,包括南方军团的全部,也不过六万多人,而蛮族有十五六万之多,就算在流星火炮之下损失惨重,也不是自己能够对抗得了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去冲击天朝军队的十万大军。而自己带著部队,在蛮族的后面追赶,这种追击战,损失小,效果好。至于是否能够达到这样的目的,就要看蛮族是否“配合”了。   还好,奥斯曼最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虽然蛮族的指挥官在极力的控制部队,显然效果并不好,蛮族战士在漫天的火雨和令人恐惧的爆炸发生之后,已经乱套了,凭著本能,向著没被进攻过的北面出口逃去。   随著越来越多的蛮族战士向那里逃跑,很自然的汇集成一股无可阻挡的洪流。当然,奥斯曼从未想过要将蛮族留在这里,自然不会加以阻挡。   而蛮族的将军们,虽然感觉北面的出口是个陷阱,却已经无可奈何了,只能随著大部队向北面的出口逃生。   奥斯曼满意的看著逃出去的蛮族大军,还不错,流星火炮和上万公斤的火药,再加上蛮族人马的自相践踏,至少有四万多个蛮族永远留在这里,而奥斯曼的南方军团,却未损失一兵一卒,这样的结果,奥斯曼完全能够满意了。   “放他们跑出两公里远,开始准备追击。派一支纵队,将所有的流星火炮送回南方郡。”奥斯曼下令道,追击的人数当然是越多越好,可自己手里只有南方军团可用。   流星火炮,可绝对是宝贝,上万工匠,制作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制作出这些来。由于时间比较紧,因此质量上就差了许多,虽然只射击了五轮,却有一半的流星火炮已经完蛋了。   在水网地区追击,比奥斯曼想像的要难许多。逃命中的蛮族部队之中,大部队是狼族战士,他们天生就会游泳,特别是在拚命逃跑的时候,水网地区的河流都不是很宽,他们可以轻易的游过去。   只有一些战士因为饥饿,体力不支,开始落在队伍的最后面,奥斯曼对他们进行了毫不留情的屠杀。   在连续一天的追击之中,奥斯曼的南方军团,至少屠杀了三万名已经失去抵抗能力的蛮族战士。如果是在人类的战争之中,这样的行为,一定不会被士兵们接受,好在这是蛮族战争。   米歇尔和鲍伯的感觉相同,他们可以感受到,奥斯曼对于敌人,下手是毫不留情的,无论对手是蛮族,还是斯帝亚王子。   “米歇尔,你最好小心的看著奥斯曼。”鲍伯有些担忧的说道。   “我能看得住吗?”米歇尔小嘴一撇说道。   “我是未来武士,有许多事情,不方便出面的,而你的身分不同。”鲍伯大有深意的看了一眼米歇尔。   米歇尔的身分的确很特殊,不仅仅是位魔法师,而且还是宰相大人的千金。   “好吧!我尽力而为,不过以我看,奥斯曼知道自己在作什么。”米歇尔说道。   “他的确知道,可他从不想后果。这是人类的社会,如果这次的对手不是蛮族,而是人类的军队,只怕就不会这么容易了。”鲍伯说道。   哪怕是其他王朝的军队,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至少,他这样下令屠杀,下面的士兵就未必可以接受。   “嗯。”米歇尔点了点头,心里想著远在圣都的爱莉公主,不知道她现在如何了?   “报,伯爵大人,蛮族军队已经追上天朝军队,两方在水网地区的出口处,已经开始战斗了。”侦察营官回报道。   “情况如何?”米歇尔问道。   “蛮族目前处在下风。”侦察营官回答道。   “蛮族处在下风?怎么可能?”米歇尔奇道。   蛮族军队,虽然在奥斯曼的数次打击之下,数量已经减少了许多,从最初的十六万左右,已经降到不足十万人,可天朝军队的人数,也只有这么多。   在数量相等的情况下,米歇尔实在无法相信,天朝军队居然可以占到上风,那怎么可能?蛮族军队的情况不是很好,可天朝的军队也同样很糟糕,大家都没东西吃,一路饿著肚子在跑。   “命令部队,加速前进。”奥斯曼挥手说道。   “怎么会这样?”米歇尔疑惑的看著奥斯曼问道。   “很正常,天朝军队有东西吃,而且出了水网地区,他们的骑兵可以发挥出作用来。狼骑兵,失去了巨狼,他们的战争力下降了一半还多,而且这段时间,他们从没有吃饱过。”奥斯曼回答道。   “天朝军队吃什么?哦,是吃马肉。”米歇尔恍然大悟,这才想起来,天朝军队的富裕,可不是任何国家的军队可以相比的,他们的步兵也拥有战马,十多万匹战马足够他们吃上一段时间了。   “没错,我们捡点便宜就行了。”奥斯曼笑了笑,现在是白天,对付天朝军队可不行,正好借此机会证实一下,斯帝亚王子到底有没有死掉,这对于他来说,是相当重要的事情。   战马奔腾,尘烟滚滚,奥斯曼感觉热血沸腾,这样的战争,比起山林之间的个体战斗来,不知道要强上多少倍。他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这样的生活。   十万天朝大军,在水网的出口处,设下了一个庞大的口袋阵,将蛮族部队的先头部队,一口吃了进去。   上万的重骑兵,全身裹在厚实的重铠之中,手持骑枪,以万人为单位,向蛮族部队冲锋著,每次冲锋,都会带走上千名蛮族士兵的生命。   失去巨狼的狼族战士,其作战能力并不比人类战士强多少,对于这种重装骑兵集团化的冲锋,一时之间,根本没有好的对策,只能凭借他们个人的灵活性来闪躲骑枪。   同样在水网地区挣扎了数日,失去了斯帝亚王子,天朝军人的火气已经到了快要爆发的程度。   雷哈格尔亲自带著一支万人重骑队,不停的冲杀了四个来回,死在他骑枪下的蛮族,不会少于五十名,可他还是觉得心口发闷。   自从那夜分手之后,斯帝亚王子就再也没有传达消息,连跟在王子身边的护卫,也没有一个回来的。他知道,斯帝亚王子殿下,已经是凶多吉少了。   在天朝大军之中,知道这其中有可能是奥斯曼在搞鬼的人,只限于高级军官,可他们没有证据证明这一切是奥斯曼下的手。   失去了斯帝亚王子,不必天朝皇帝陛下下令,雷哈格尔自己就想砍下自己的脑袋来,失去了这位很有可能让天朝帝国称霸整个大陆的人,自己的生命也失去了意义。   “开始进攻!”奥斯曼摇摇头,天朝帝国真不是普通的有钱啊!看看人家的军队,十万大军之中,居然有五万是重装骑兵。   在菲格帝国里,就算是最为精锐的第一军团,重骑兵的数量也实在有限。甚至连骑兵的数量,都是被严格限制的,要知道,一匹战马的价格,已经可以装备三至四名步兵了。   南方军团的骑兵也开始加入到进攻之中,从侧面向蛮族军队下手,六千重骑兵、一万多名轻骑兵,在凌格的带领下,如旋风一般刮过。   剑齿虎的吼叫之声,令狼族战士变色,甚至连靠得比较近的马队,也同样受到了影响。跟在凌格身后的骑兵纵队长,不得不下令,让护卫们拉开一定的距离。   凌格本身的能力并不如何强,虽然狼族的战斗力也远不如巨人族出色,不过有剑齿虎的帮助,一切都不同了。虎中之王,四大凶兽之一的剑齿虎,它本身就可以轻松的对付多名狼族战士。   凌格只要藉著它冲击的力量,将长长的骑枪刺入狼族战士的胸膛就可以了。虽然狼族战士的灵活性很强,可数量太多,只要凌格平端著骑枪,总会有倒霉的家伙撞到枪尖之上。   凌格长啸一声,意气风发,从未如此畅快过。剑齿虎虽然有时候还会欺负一下凌格,却已经不会像开始那样排斥他了,这让凌格感觉爽得不得了。   四大凶兽,千百年来,从未有人能够真正的驯服它们。当然,凌格现在也算不上驯服它,可至少它已经开始接受自己了。   在这一点上,凌格知道,他绝对是第一个拥有四大凶兽作为坐骑的骑士,这份荣耀,足以让郝斯特家族名扬万里,流传千古了。   当然,这一切都是奥斯曼的原因,如果没有他的存在,剑齿虎别说认可自己,说不定早一口将自己吃掉了。   有时候,凌格还真的无法猜测奥斯曼心中是如何想的。很明显剑齿虎很怕奥斯曼,连闪电豹在奥斯曼面前,也乖得像只小猫,至于魔狼,就更不在话下了,那只魔狼王,在奥斯曼的面前,就像一条家养的狗一样听话。   可奥斯曼,不但将魔狼王及它的狼群全部放走,甚至还想放走自己的剑齿虎。至于闪电豹,他更不会去骑了,奥斯曼对于豹子的感情,凌格最能理解了。   菲格帝国的骑兵,重重的撞入蛮族军队的侧翼,本已经被天朝重骑搅得乱成一团的蛮族军队,再次受到了致命的打击。   整个蛮族军队,已经开始溃散,向四面八方逃去,只要没有人类军队的地方,都是他们逃亡的路线。此时,蛮族军队已经管不了许多了,这里是人类的领地,逃过眼前的战斗,才会有活下去的希望。   第四章   距离菲格军队半箭之地,雷哈格尔停住坐骑,恨恨的看著骑在剑齿虎身上的凌格。雷哈格尔从未见过奥斯曼,以为凌格就是,他胯下的剑齿虎,实在太过醒目了。   “将军,那是凌格.郝斯特,菲格帝国大公爵布郎.郝斯特的侄子。”情报官马上在雷哈格尔耳边轻声说道。   天朝帝国的军队数量多而弱,但他们有足够的经济力量作为后盾,因此,天朝帝国的情报系统是所有帝国之中,最为出色的。天朝帝国的情报人员,触手伸到了所有帝国的贵族阶层,很少有他们不知道的事情。   “奥斯曼是哪个?”雷哈格尔沉声问道。对于情报部门,他非常的不满意,平时花费帝国大把的金币,情况也是源源不断,可一旦起了战事,却丝毫不起作用。   这次南方战役,斯帝亚王子想尽了办法,也没能得到奥斯曼所率领的南方军团的行动及情报。其实这也怪不得情报部门,南方军团开始的时候,败退得太快,以至于天朝情报部,不再对他们感兴趣。   等到奥斯曼成功的火烧密苏,西尔克多城大败狼骑兵,进入南部郡府之后,情报部再想打探消息,已经迟了。奥斯曼对西尔克多下达戒严令,为了不让消息传出去,西尔克多城只许进,不许出。   “将军阁下,那边站在土坡上的人应该是奥斯曼,看不太清,从他身边的两只豹子,可以判断出,应该是他。”情报官努力辨认了一会说道。   “侦察官,告诉我,菲格帝国有多少军队?”雷哈格尔冷哼一声问道。   “两万骑兵、不足四万步兵。”侦察官马上报上结果,从菲格帝国的军队一出现,侦察队已经开始高速运转起来。虽然同是人类的军队,但在这里发现大批部队,他们不得不小心观察。   “将蛮族赶向他们那边。”雷哈格尔知道,凭自己现在手中的人马,要两线作战,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而且菲格帝国的军人,从个体上来讲,要强于天朝士兵。   在进入水网地区之后,关于南方军团的情报就很少了。可雷哈格尔还是知道,从密苏逃到西尔克多的南方军团,总数应该在六万左右。   奥斯曼带著一万重骑兵拿下密苏,面对的是一万正规狼骑兵、四万多的后勤部队,又在西尔克多城下,同四万狼骑兵战斗,将其全部消灭。   这样的战果,南方军团的损失应该也是巨大的。可目前看到的数量,南方军团和奥斯曼所率领的一万重骑兵,到目前为止,也不过少了一万人左右。以这样的损失,面对如此重大的战果,损失差不多可以忽略不计了。   一时之间,雷哈格尔有些呆了,难道说斯帝亚王子的判断是错误的?以奥斯曼损失的兵力来看,就算完成以上的两个任务,已经算是相当难得了。余下的部队,进入拥有九万人的补给队,以及各处补给点,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在以后的战斗之中,他们没有任何的人员伤亡。   整件事情,由始至终,一切都是斯帝亚王子的判断,当然,雷哈格尔对于王子殿下的判断,从未有过任何一丝怀疑。可此时,他不得不重新考虑一下,王子殿下的判断是否真的正确。   “将军阁下,一切都是菲格帝国在背后搞的鬼,否则斯帝亚王子不会下落不明。您应该很清楚,临阵放弃主帅,尤其主帅还是斯帝亚王子,这样的罪……”情报官在雷哈格尔的耳边轻声说道。   斯帝亚王子的所有判断、分析,都是由他来记忆整理的,自然知道当初王子殿下的想法。此时雷哈格尔心中所想,他也有著同样的怀疑。可斯帝亚王子目前的情况很不妙,相当于凶多吉少了。   天朝帝王,只有斯帝亚一位王子,他是公认的未来接班人,又身具军事奇才,可以说是天朝帝国未来的希望。他的阵亡,将给天朝帝国带来一番巨变,而失去王子殿下之后,跟随王子殿下一起出征的众位将军、各部门的负责人,都负有直接的责任。   可以想像,在得知失去独子后的天朝帝王,是会如何的愤怒,跟随王子出征的这些人,没一个会有好下场的。目前之计,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到一个替罪羊。   难道还有比奥斯曼更为合适的替罪羊吗?无论事情是否真是他作的,斯帝亚王子的死,也一定要套在他的头上。   只要找到了“真正”的凶手,跟随王子殿下一起出征的这些将军们,才有机会从死亡的阴影中走出来。   “我知道你的意思。”雷哈格尔淡淡的说道,他并不惧怕死亡,无论是在战场上,还是在陛下的铡刀下。   斯帝亚王子的死,对天朝帝国来说,是个重大的损失,可对于他们四位新星将领来说,则是失去了前进的动力,他们已经看不到前进的方向,以及天朝帝国的未来。   几百年来,天朝帝国,一直用它那吓人的空壳子支持著。虽然有强大的经济能力、百万大军,可一切都是虚假的,只有王子殿下,才能让这一切变得更真实,可惜他却不在了。   雷哈格尔开始后悔了,自己为什么要听从王子殿下的命令?如果当时留下来的是自己,那一切都将改变。自己的生命,同斯帝亚王子的生命比较起来,是完全不能相提并论的。   天朝军队虽然失去了他们最为出色的王子,但在雷哈格尔以及数十位将军的指挥下,在水网出口的地方,设下了陷阱。   如果是在战争开始的时候,这样的陷阱,对于狼骑兵来说,用处并不大。可现在不同,饥饿加上恐惧,一天多的时间里,从十六万多人,锐减到十万左右。从数量上来说,已经同天朝帝国的军队不相上下了。   而天朝的军队已经在这里等候他们几个小时了,并且天朝军队有足够的马肉,以保证他们的战士体力充沛。再加上地利的优势,以及重骑兵的冲击力,虽然个体的战斗能力,依然差狼族战士许多,却已经占尽了上风。不过,饶是如此,这一战下来,天朝军队的损失还是不小,不足两个小时的战斗,两万重骑兵、两万步兵,永远的倒在水网地区的外面,留在了菲格帝国的土地上。   而南方军团的损失不算很大,一万步兵、几千骑兵,这样的损失,是奥斯曼完全可以接受的。   “菲格帝国伯爵奥斯曼.郝斯特,要求晋见天朝斯帝亚王子殿下。”奥斯曼走到天朝军队不远的地方,由身边的传令官大声喊道。   雷哈格尔更加迷惑了,马上又恢复了神智,正如情报官所说的,无论这件事情到底是不是奥斯曼在背后捣鬼,他都是最好的替罪羊。   雷哈格尔不怕死,但他心中有著一份对王子殿下深深的愧疚,斯帝亚王子生前所说的每句话,他都深深的记在脑海里。他知道,自己的才能,同斯帝亚王子相比,相差实在太远,如果王子认为这一切是奥斯曼下的手,那绝对是正确的。   不过他的内心深处,却又有另一个声音在告诉他,事情并不是这样的。看看南方军团的数量,如果说那些真是奥斯曼作的,那也太过神奇了。他相信,就算是由斯帝亚王子率领,也未必能得到如此辉煌的战果。   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不过雷哈格尔是不会说出来的,甚至连想也不愿意去想。可那个原因,却总在他的内心深处,不停的打著转。   斯帝亚王子恨奥斯曼,从一开始,他就想置奥斯曼于死地。水网战役的后半阶段,如果说那些都是蛮族所为,雷哈格尔也是会相信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斯帝亚王子为了利用蛮族来拖垮菲格帝王,整个战争的脚步都放慢了,甚至还放了一些蛮族小部队出水网。   这其中的很多问题,既不能说,甚至连想都不能想。在战争失败的时候,斯帝亚王子将一切责任,都推到自己情敌身上,这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但雷哈格尔实在不愿意这样去想,斯帝亚王子在他心目中,一直是如此的高贵、神圣。   “我是天朝军纵队指挥长官,雷哈格尔少将。奥斯曼伯爵,请问,您是否到过水网?”雷哈格尔深吸一口气说道。   “当然,那里已经成了一片焦土,有大量煤油烧过的痕迹。”奥斯曼点了点头,心里的一颗石头终于可以放下了,看来,斯帝亚王子真的被自己干掉了,这可绝对是个好消息。   “没有生还者?”雷哈格尔的心一沉,他知道,最后的希望已经变成了失望。   “没任何生还者,甚至连尸体是人类还是蛮族,也无法分辨。”奥斯曼点头说道。   在自己的这次行动中,最大的破绽是使用了大量的煤油,煤油虽然可以将所有的箭杆烧得干净,可它本身就是一种证据。   还好,这个问题米歇尔为他找到了一个很不错的借口:斯帝亚王子带来了大量的煤油,在补给点以及补给队中就有许多,而所有的补给点都受到了“蛮族”进攻,并抢占了里面所有的物资。蛮族的智商虽然比人类低些,可其中的血族,智商还在人类之上,因此,能够使用这样的计策,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伯爵大人,请问您的部队是什么时候到达的?”雷哈格尔的眼中带著一丝的疑惑,到目前为止,他还是无法判断,到底是自己内心里的声音正确,还是斯帝亚王子的判断正确。   “前天下午。雷哈格尔将军,如果有问题,你可以直接找我的侦察营官。”奥斯曼瞪了雷哈格尔一眼,一脸的不满,头也不回的向本队走去。   奥斯曼已经感受到雷哈格尔的敌意,而他自己的敌意更浓,他甚至有些担心,如果自己一个控制不住,很有可能抽出黑豹,一刀将这位天朝少将劈成两半。   “他是一个骄傲的人,如果一切都是在他指挥下作到的,我们应该为王子殿下报仇,就算不是他作的,想一想,一个仅凭一万重骑兵就可以拿下密苏的指挥官,对于我们天朝帝国来说,也绝对是个可怕的敌人。”情报官左龙贴在雷哈格尔的耳边轻声说道。   雷哈格尔点了点头,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能够让这位奥斯曼伯爵不得好死,都是件值得的事情。   为斯帝亚王子报仇而完成其心愿、消灭掉菲格帝国的一名优秀指挥官,甚至作为两国开战的借口,都是不错的选择。   第二次蛮族战,从开始到现在,已经有半年的时间了。这段时间里,菲格帝国的军队,被蛮族大量的消耗掉,这绝对是个令人开心的消息。   以后的事情还需要看后续的发展,如果蛮族占上风,天朝帝国应该继续加派援军,先将王子殿下的事情放一放,毕竟蛮族是可怕的,一个失误,就会带来种族毁灭的可能。   如果蛮族被击败,则是天朝帝国统一整片大陆的最佳时机。菲格帝国的军队,至少有一半在这场战争中被消灭,而他们的经济、后勤和物资受到的损失更加巨大。五个郡府中,四个已经处在半瘫痪状态下。   这对于天朝帝国来说,是个绝好的机会。可雷哈格尔又开始担心起来,天朝帝国的现任陛下,实在太过软弱了,他不像斯帝亚王子这样拥有著雄心壮志,以陛下的为人,是否真的会在这个时候发起进攻,根本没人能说得准。   斯帝亚王子,实在是上天给天朝帝国最好的礼物,可惜,他居然就这样死了。他的死,对于天朝帝国来说,甚至要比失去一半领土的损失还要巨大得多。   想这些都没用,看来一切只能等到回国之后再说了,自己不过是一名小小的少将,能够指挥的军队也不过十万人。   当然,雷哈格尔在报告之中,绝对会加入斯帝亚王子临死前的判断,至于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那是完全可以忽略掉的。   奥斯曼的身后,是五千三百名第一军团的重骑兵。这次南方战役,他所率领的两支纵队,有半数回到了中央郡,而其他的将士,永远的留在了南方郡的土地上。   南方军团全部撤回西尔克多休整,只派了两支纵队的人马,去密苏接收,那里已经成了一片废墟。从中央郡传来的战报看,那里已经没有什么危险了,两支纵队派去密苏,象征意义更大一些,应该是不会有战斗发生的。   在南方战役的两个多月时间里,东方战役已经结束。东方军团和第二军团,合计十八万人马,加上四百名雷霆武士、二十名魔法师,以损失十二万人马、两百四十名雷霆武士的代价,消灭了利爪族六万、狼骑兵两万,以及三千驱兽族和一百名血族。   在最后一次会战之后,余下的数万蛮族,一夜之间,全部消失无踪。两大军团,派出了大量的侦察兵,也没有找到一名蛮族战士。东方战役,就这样莫名其妙的结束了。   但这样的结束,还是可以令人满意的,至少菲格大帝看完战报之后,明确的指出,蛮族残部是逃走了,以我们目前还不知道的方式逃走了。东方战役如果继续打下去,结果是很明显的,没有任何斗志的蛮族,不可能是我们强大的菲格帝国军队的对手。   可事实上,人们都知道,拥有十八万大军的两个整编军团,经过了东方战役之后,几乎全部被打残了。死亡比例高达三分之二,这是除了蛮族战争之外,从不曾有过的惨胜。   北方战役还没有结束,但形势已经明朗了,聚甲族的人马,目前被压制在北方郡与埃罗公国的边界线上,已经无力再战。整个蛮族战争,到这里差不多可以划上一个句号了。   直到此时,从各公国、帝国,才传回了各处的损失情况。第二次蛮族战争,给人类带来的巨大损失,甚至超过第一次蛮族战争的记载。   十八个大小国家之中,只有三个国家没有受到蛮族的攻击,其中就包括天朝帝国。六个国家被完全性的毁灭,包括国家的军队、政府机关等等,甚至有一个小公国,一夜之间,被蛮族屠杀得一干二净,连个报信的人都找不到。   菲格帝国的损失也是无比巨大的,四方军团情况最好的是西方军团,损失也在一半左右,最惨的是北方军团,目前不过一万五千人,只有三支纵队的编制。   整个菲格帝国,全部八十余万军队,目前活下来的只有三十万左右。而平民的损失,则是军队的十几倍,七百多万人口死于蛮族的屠刀之下。   整个菲格帝国的经济、军事,至少倒退了十年以上的时间。   第二次蛮族战争,最终的受益者,居然是天朝帝国。他们不单在经济上没受到任何的损失,甚至连军队损失也很小。唯有支援菲格帝国的二十万军队,损失了十五万左右,只有五万多人回到了天朝帝国本土。   天朝帝国除了损失十五万大军,以及大量的补给物资之外,最重大的损失,就是天朝帝王失去了唯一的儿子──斯帝亚.博格殿下。   这位年轻、英俊而极具才华的年轻人,年仅二十八岁,却为了属下的生存,将自己的生命留在了异国他乡。   “哦,我的孩子,你们终于回来了。见到你们完好无损,真令人开心。”布郎公爵站在大门外,毫不介意别人的目光,将奥斯曼和凌格拥入怀中,虽然两人的身高比起老公爵来说,已经高得太多,可在公爵大人眼里,他们依然还是孩子。   “义父大人,您看起来精神极了。”奥斯曼笑道,半闭著眼睛,享受著老公爵的爱抚。   “伯父大人,您完全不必为我们担心的,我们是最好的战士。”凌格在老公爵的脸上轻轻亲吻了一下,后退两步,走到父亲和兄长面前,他们同样爱著自己。   “迈公爵,见到您,真高兴。”奥斯曼拥抱著教父大人,虽然他一直也没弄明白,这到底是什么宗教。   “奥斯曼,进屋里谈,这一路你们辛苦了。两个半月的时间,虽然不算很长,但在连续作战的情况下,就显得不短了。”迈克尔公爵显然要比布郎公爵理智得多。   “鲍伯回雷霆会馆了,可能要几天后才能来看望您。”奥斯曼说道,刚进入圣西斯堡,鲍伯就随著卡尼尔大师回雷霆会馆了。   “知道,知道,我的孩子,不必为鲍伯担心,他已经是名未来武士了,他的一切,将属于雷霆会馆。”迈克尔公爵自豪的点了点头,能成为一名未来武士,这足以让他骄傲了。   忙乱了半天的时间,奥斯曼才将所有的人和事情安排妥当。米歇尔自然回到了家中,去见父亲大人。古结罗和云霓两位魔法师暂时住回他们以前住的院落,过些天,他们将离开这里,回到西方郡,他们是飞翔佣兵团的人,自然还要回到那里去。   闪电豹和黑豹,住在独立的院落里,这里也将是奥斯曼在今后一段时间的住所,直到他回到自己的封地为止。   凌格带著他的剑齿虎,住在奥斯曼隔壁的院落里,他有些担心,如果离开奥斯曼,没有闪电豹的压制,剑齿虎是否还愿意成为自己的坐骑?   晚餐是极为丰盛的,虽然蛮族战争,给经济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可对于两位公爵大人来说,还不至于影响到他们的餐桌上来。   “勇士们,蛮族大约不习惯吃海鲜,因此他们在南方郡里捣乱,弄得我们目前也没有海鱼可吃,只能用河蟹、江豚暂时代替了,相信用不了多久,我们会回到以前的生活的。”布郎公爵指著餐桌上的食物说道。   “比起战争时期,这里的食物令我感觉仿佛在天堂一般,实在是太丰盛了。”凌格感叹道,他第一次上战场、杀人,也是第一次感受到战争中的残酷,即使是作为胜利者,在战斗的过程中,他同样没少吃苦,同战士们一样,啃著又干又硬的干粮急行军。   “奥斯曼,你在南方郡所作的事情,太过卤莽了。天朝帝国,应该不会那样轻易就放过你的,虽然他们没有足够的证据。”布郎公爵喝了一口红酒,轻声说道。   “义父大人,斯帝亚王子是我的敌人,敌人必须死掉,这样才会令我安心。”奥斯曼欠身说道。   “杀掉斯帝亚王子,从结果上来看,是完全正确的。只是后果如何,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无法判断。奥斯曼,你还是小心一点比较好,虽然我完全赞同你的所作所为。”迈克尔公爵想了想说道。   “迈克尔公爵,您真的认为奥斯曼杀死斯帝亚王子是正确的吗?”凌格问道,到现在为止,对于奥斯曼花了如此大的力气和代价,仅仅是为了杀死斯帝亚王子一人,他还是认为不可取的。   “当然是正确的,而且奥斯曼付出的代价极小,这样的交易,实在太合算了。”迈克尔公爵点头应道。   “为什么这样说呢?”凌格还是无法理解。   “天朝帝国的情况,相信大家都很清楚。现在的天朝陛下,软弱无能,耳朵根子又软,胆小怕事,虽然有百万大军,却无法开疆拓土。而斯帝亚王子,不但雄才大略,而且野心勃勃,如果他坐到天朝皇帝的位置,一定会率领大军进攻我国的。”迈克尔公爵摇摇头说道。   在他就任第一军团长的时候,最为担心的,就是天朝帝国的军事动向。那时候,第一军团差不多有一大半的时间,都是驻在西方郡的,就是为了防止来自于天朝帝国的威胁。   就像传说中的那样,天朝帝国的陛下实在是太没用了,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发兵,哪怕只是灭掉一个小国家,可斯帝亚王子就不是这样了。   “人们都说天朝军队是最无能的,他们几百年来,从未经历过战火。可在这次的南方战役,所有的国家都看到了天朝军人的能力。的确,他们的战斗经验、战斗能力,都要稍弱一些,甚至同四方军团相比,还有一小段距离,但这个距离并不大,而天朝军队,拥有一百万大军,这个数量,是任何国家都不敢小视的。”迈克尔公爵继续说道。   “我们菲格帝国也拥有八十万大军,可我们的经济能力要远逊于天朝帝国,这次蛮族战争,我们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进行了两个半月之久,那是因为蛮族已经打进了我们的家园。大家已经都看到了,在蛮族战争开始后的一个月之内,我们的后勤补给还可以勉强跟上。再之后的时间里,很多部队都缺衣少食,甚至连损失的武器都无法补齐。以我们菲格帝国的经济能力,最多只能支持八十万大军,战斗一个半月左右。”布郎公爵说道,他以前就是负责帝国经济的,因此对于这类事情,非常熟悉。   “没错,我们的情况的确如此,而天朝帝国的经济如何,相信大家心里都有数。他们有足够的财力支持百万大军,至少能战斗三个月到半年的时间,这是我们根本无法相比的。”迈克尔公爵说道。   “什么?我们的经济,只能允许八十万军队支持一个半月?”奥斯曼奇道,这是他完全无法理解的事情,如果真的是这样,为何菲格大帝要设立如此多的军队?   “当然,不过我所说的情况,是指在本土作战,帝国无法再收到足够的粮食和物资,如果是在其他国家作战,我们至少可以支持三个月的时间。”布郎公爵说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蛮族过后的场景,一幕幕在他脑海里闪过,那可真是赤地千里。本土作战,虽然有补给短的优点,可如果没有足够的纵深,补给却会更加困难。   事实上,菲格帝国的土地面积并不算小,可当四面受敌的时候,却显得无能为力了。即使中央郡的土地面积是最大的,可想凭一郡之力支持四郡的战争,也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奥斯曼这次立下如此大的功勋,应该可以升到侯爵了吧!”凌格一边大口的吃著美味,一边问道。   “不,在短时间内,奥斯曼不会得到任何的封赏。”迈克尔公爵说道。   “为什么?”凌格问道,在菲格帝国的军队里,有功则赏,有过则罚,这是最为基本的信条,为何到奥斯曼身上却要变样了?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菲格大帝在等著看天朝帝国的反应。虽然奥斯曼作得很小心,可其中还是有不少的破绽,就看天朝帝国是否有所发现,如果他们拿出足够的证据来,不但菲格大帝要头痛,奥斯曼的日子也不会好过的。”迈克尔公爵摇了摇头说道。   政治,总是这样的,一切只为了最终的目的。对于菲格大帝来说,奥斯曼杀死了斯帝亚王子,这样的功劳,甚至要比杀掉几十万蛮族大军更大些。   可现在的情况不同,天朝帝国在整个第二次蛮族战争之中,并没有受到什么损失,如果他们真的有什么过分的反应,事情只怕真的会很难办。   菲格帝国的军队虽然强悍,可现在只有三十万残兵,想要恢复到原来的八十万军队,没有几年的时间,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就算在三五年内,士兵的数量能够恢复到战前的情形,可真正的战斗力,却不是可以在这段时间内恢复的。   而天朝帝国,还拥有八十多万大军,他们甚至还可以征召更多的预备役军队,他们的人民没有被屠杀、财产物资也没受到任何损失,他们将会成为大陆上最为强大的国家,其一举一动,都会对菲格帝国带来极大的影响。   “您认为,天朝帝国,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呢?”奥斯曼问道。   “这很难说,应该至少有三种以上的可能。第一种可能,是天朝帝国会以此为借口,直接向我国发兵,只要打败我们菲格帝国,天朝帝国就再也没有敌手了,他们可以轻松的统一整片大陆。”迈克尔公爵说道。   “当然,以天朝陛下的性格而言,这样的可能并不是很大。另一种可能是天朝帝国对我们进行外交谴责,这是最为可能的,又是最为无用的,随便他们谴责好了,无论是菲格大帝,还是我们或奥斯曼本人,都不会在意被他们谴责几句吧!”迈克尔公爵笑道。   “当然,最令我担心的是第三种可能,而这种可能性也是相当大的。”迈克尔公爵皱了皱眉头,放下手中的刀叉,显然一想到这个问题,他就失去了胃口。   “我的老朋友,说下去,请继续说下去。”布郎公爵说道。   “好吧!如果大家真的想知道的话。”迈克尔公爵点了点头说道。   “当然,我们都很想知道,无论结果有多坏,我们至少可以事先有所准备,不是吗?”奥斯曼说道。   “第三种可能,不是来自于天朝的陛下,而是那些活著回去的军官们。你们可以想像一下,失去了斯帝亚王子,这些高级军官的下场是什么?”迈克尔公爵说道。   “绞死,他们会被天朝陛下用绳子,全部绞死的。”凌格说道,关于天朝陛下的爱好,可以说无人不知,当然,奥斯曼是个例外,他还没有足够的时间,去看这些对他而言没有任何用处的个人秘闻。   “是的,为了他们自己活命,他们必须找出一个替罪羊来,而奥斯曼显然是最好的一只替罪羊。”迈克尔公爵说道。   “但是,他们在中央郡休整的时候,没有向菲格大帝提出任何抗议。”布郎公爵迟疑道,这显然不符合外交惯例。   “他们当然不会提出来,在我们菲格帝国的领地上,他们怎么会提出来呢?只有回到他们自己的国家里,为了能够活下去,才会将奥斯曼推到最前面。”迈克尔公爵说道。   “如果这样的话,结果会是如何呢?”凌格点了点头,这样的可能性确实存在。那个斯帝亚王子相当的聪明,他的手下应该也不会太笨才对。   “最有可能的一种情况,就是天朝帝国陛下利用外交压力,以及向西方郡边界派出大量的部队,从外交、军事两方面下手,要求菲格大帝交出奥斯曼这个凶手来。”迈克尔公爵说道。   “啊……”凌格和布郎公爵同时惊叫道,连两位魔法师也放下了手中的刀叉。   “最糟糕的是,菲格大帝很难为了奥斯曼一个人,而对天朝帝国发起战争。事实上,我们菲格帝国,已经再也经不起一场大的战争了。”迈克尔公爵说道。   “天啊!那怎么办?”凌格叫道。   “这的确很难办,而且,菲格大帝还知道,斯帝亚王子,的确是死在奥斯曼手里。无论天朝帝国是出于哪种目的,他们至少都算是蒙对了,奥斯曼就是凶手。”迈克尔公爵无奈的说道,有的时候,政治就是这样,就算你明明知道结果,却也无力改变,只能眼看著它,一步步走向结束。   “迈克尔公爵,您一定有更好的办法,阻止这一切发生,是这样吗?”云霓问道。   “很遗憾,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想出什么办法来,相信现在不仅仅是我在想,在皇宫之中的菲格大帝,也应该在想著同样的问题。”迈克尔公爵说道。   正如迈克尔公爵所说,菲格帝国已经经不起再一次的战争,而且还是同实力如此强大的天朝帝国作战。   对于一位皇帝而言,整个国家的利益才是最为重要的。连奥斯曼也可以判断得出,自己与整个国家之间,菲格大帝会选择哪一个。可对于奥斯曼本人来说,整个菲格帝国,也不如自己的生命更重要。   “我想,也许奥斯曼离开更好些,比如说,回到北方郡的山林之间,那里的聚甲人,已经被压缩到边界那边去了,山林之间应该是很安全的。而且那里,对于闪电豹和黑豹,也许更好一些。”凌格想了想说道。   奥斯曼也点了点头,什么伯爵、贵族、封地,这些东西,对于他而言,完全没有任何意义,回到山林之间,相信他会更快乐一些。   “没那么容易的,如果菲格大帝真的要将奥斯曼送给天朝帝国,奥斯曼只要在菲格帝国的土地上,就很难逃得走的。”迈克尔公爵摇了摇头说道。   “那倒未必。”奥斯曼自信的说道,只要进入山林里面,就算是菲格大帝派出整个军团,也未必能将自己和豹兄弟怎样呢!   “奥斯曼,你太天真了,如果菲格大帝真的要算计你,他有太多的办法了。他甚至根本不必派出一兵一卒,你就得乖乖跟他走。”布郎公爵叹了口气说道,他知道,奥斯曼还是懂得太少了。   “不可能。”奥斯曼无法相信。   “比如说,菲格大帝利用我们的命威胁你,再比如说,利用爱莉公主的婚事来威胁你。”迈克尔公爵轻声说道。   这些事情,是他们都可以想得到的,菲格大帝更没有理由想不到,也许菲格大帝还会有更多的办法呢!作为一位君主,他有很多手段令强横的大臣服从他的命令。   “这太卑鄙了。”奥斯曼怒道。   “那并不重要,只要能达到目的,相信谁都会这样作的。”迈克尔公爵说道。   “难道我们只能等?”凌格问道。   “目前只能这样,至少在我们想出办法之前,也只能这样了。”迈克尔公爵点了点头。   除非是雷霆会馆出面,又或者是魔法公会来保护奥斯曼。如果他们真的这样作,也许有可能,在整个大陆上,没人愿意得罪这两个会馆,就算是强大的天朝帝国也不例外。   可他们有什么理由,要保护奥斯曼呢?奥斯曼既不是魔法师,也不是雷霆武士。而且,这两个会馆,并不是通过高官或财物,就可以令他们动心的。   第五章   阳光很充足,闪电豹舒适的躺在地上。地面上,铺著一层厚厚的天鹅绒毯,爱莉公主和奥斯曼,并排躺在闪电豹的身边。黑豹兄弟,轻轻的摇动著长长的尾巴,躺在奥斯曼脚边不远的地方。   自从那次晚餐之后,爱莉公主每天都会到奥斯曼的院落里,院落虽然不大,可两人两豹,却觉得很舒适,至少在大战之后,可以让人的心平静许多。   米歇尔也来过几次,只聊了一小会,就匆匆的离开了,似乎有什么事情等著她去办。奥斯曼并没有太过理会,米歇尔是个非常聪明,又有能力的女孩,他完全不必为她担心。   米歇尔的姐姐凯丝琳是目前的皇后,但并不是爱莉公主的母亲,事实上,爱莉公主同凯丝琳相差十一岁,比米歇尔小三岁。   爱莉公主的母亲,在她出生的时候,就离开了他们姐弟三人。凯丝琳是第二任皇后,不过大家都喜欢她,她为人和蔼可亲,正直无私,同她的父亲比起来,更为人们所接受。   对于三个小自己不多的子女,她更像个姐姐,不但对爱莉姐弟关怀无比,甚至还是他们最要好的朋友。   “奥斯曼,你了解现在的皇后吗?”爱莉公主问道。   “知道一些,听说为人不错,是雷格尔顿宰相的大女儿,叫凯丝琳,你的后母。”奥斯曼半闭著眼睛说道。   “她让我转告你,最好离开这里,走得越远越好。”爱莉公主叹了口气说道。   “为什么?”奥斯曼睁开双眼问道,入眼是一片蓝蓝的天空。   “她没说,有些话,作为皇后,她不方便说吧!其实她不说,我们也可以猜得到,不是吗?”爱莉公主轻声说道。   “天朝帝国的使节团来了吗?”奥斯曼点了点头,该来的,总还是会来的,自己应该如何面对,才是最重要的。   正如两位大公爵所说的那样,自己现在可以选择的并不多,难道真的只能任人摆布吗?这不是奥斯曼的性格,但奥斯曼发现,有了亲人和朋友之后,自己越来越放不开了。   如果在两年前,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离开,其他人的生命,同自己的生命比起来,很容易分辨出哪个更重要,但现在则不同了。奥斯曼发现,原来有时候,自己的生命,居然并不像自己想像的那样重要。   “还没收到消息,从凯丝琳的话中,看来是这样的。”爱莉公主叹了口气说道,从小到大,她生活的一直都很幸福,现在她也开始感受到痛苦了。   “我不能走。”奥斯曼摇了摇头说道。要反抗吗?应该是的。束手就擒,那绝对不是他的性格。   “奥斯曼……”从院外传来一阵脚步声,以及凌格剧烈喘息的喊叫声。   “有事?”奥斯曼不急不缓的问道。   从声音听来,奥斯曼似乎还很平静,只是爱莉公主知道,他的心同样不安。   “当然,我亲爱的兄弟,菲格大帝召你进宫,看来你有大麻烦了。听说天朝帝国的使节团,已经进入了圣西斯堡。”凌格一屁股坐在黑豹身边,黑豹回头看了看他,又趴在地上,继续享受阳光。   “走吧!快走吧!奥斯曼,你必须离开这里,你不属于这里的。”爱莉公主有些急了,没想到父亲在这件事情上,连自己也隐瞒,天朝帝国的使节团进了城,自己居然一点风声也没有听到。   “不,我去看看。”奥斯曼坚定的说道。   “不……奥斯曼,你不要去了,会有危险的。”爱莉公主叫道,她没想到,事情发展的居然这么快,看来天朝的军队还没有回到天朝帝国的土地上,他们的使节团已经从国内出发到这里来了。   “放心,我不会有事的。”奥斯曼自信的说道,站起身来,抖落身上的草沫、尘土,轻声嘶吼一声,两只豹子马上站了起来,全身的毛都竖直。   “奥斯曼……他是我父亲。”公莉公主迟疑了一下说道,她了解奥斯曼的性格,他不会因为自己的父亲是帝王,就轻松低头的。无论哪一方,爱莉公主都不愿意看到令人遗憾的事情发生。   “我知道,我亲爱的公主,我知道自己应该怎么作。”奥斯曼笑了笑说道,转身向外走去。   “他真的知道吗?”爱莉公主看著远去的背影,轻声说道。   “也许吧!要来的,总会来的,我相信他,他是我的兄弟。”凌格坚定的说道。   “奥斯曼伯爵,请跟我来。”皇宫侍卫长伯明汉男爵躬身说道,从他的脸上,看不出任何的表情,显得很严肃也很平静。   伯明汉说完后,转身在前面带路,看也不看奥斯曼一眼,对于奥斯曼身后的两只豹子,更像是没看到一样。   奥斯曼的心放下了不少,至少到目前为止,菲格大帝似乎并不想真的对付自己,否则也不会允许两只豹子入内。   黑豹也还罢了,虽然它的身体比普通的豹要大许多。闪电豹就不同了,任谁都很清楚它的能力,如果想对付自己,就要想办法,尽可能的将闪电豹从自己的身边支走。   越向里走,奥斯曼的心情越沉重。皇宫虽然经过京都之乱,损坏的很严重,但人们的心情却因为蛮族战争取得的胜利而变得很好,可此时,奥斯曼见到的每个人都很严肃。   “伯爵大人,陛下在殿内,请您单独进去。”伯明汉男爵走到一间大殿的门外,指了指里面说道。   奥斯曼犹豫了一下,指了指门口,轻吼两声,他还是决定一个人进去。带两只豹子进去,自然可以大大的提高自己的安全性,可这里是皇宫,如果菲格大帝真的要对付自己,对他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经过京都之乱,在皇宫之内,到处都是菲格大帝的近卫军团,加上皇宫侍卫,至少有八千多人,就算多了两只豹子,也没有太大的用处。   走进大殿,里面并不如外面想像的那样雄伟,房间里的装饰相当的简单,却令人感觉很舒适。菲格大帝坐在皇帝宝座之上,正认真的看著什么。   比起上次见面,菲格大帝显得清瘦了许多。战争对平民来说,代表著家破人亡;对于一代君主而言,更是寝食难安。看来这段时间以来,菲格大帝的日子也同样不好过。   第二次蛮族战争虽然还没有完全结束,但大家心中有数,蛮族的力量已经被大大的削弱了。   从蛮荒之地进入人类的领地,不知道蛮族到底付出了多大的代价,想想山洞中巨人族战士的尸体,奥斯曼相信,其他种族的日子也并不好过。没有足够的后备力量,余下的蛮族只是在苟延残喘,用不了多久,菲格帝国就可以将他们肃清。   “坐。”菲格大帝看了一眼奥斯曼,面无表情的说道。   比起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菲格大帝严肃了许多,奥斯曼可以看得出,他的心情并不是很好。   “客气话我不想多说,有件事情要告诉你。”菲格大帝说道,神情和语气,不像一位皇帝,更像一位长辈。   奥斯曼点了点头,南方战役的胜利,可以说是由自己一手奠定的,但他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菲格大帝一定很清楚。再加上爱莉公主说过的话,奥斯曼的心里还是有一定的准备,只是不知道菲格大帝将如何决定。   “你应该听说了,天朝帝国的使团已经到了圣都,他们的来意,你应该很清楚。”菲格大帝放下手中的文件,看著奥斯曼说道,这个奇异的年轻人,不仅仅令他好奇。自从第二次蛮族战争开始以来,奥斯曼接二连三的完成了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是的,陛下,我已经听说了。”奥斯曼点头说道。他知道,这位看起来有些苍老的帝王,精明无比,而且他也不认为自己所作的,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他们的要求,就是把你交出去。为此,天朝帝国在边境上驻扎了四个军团,如果在以前,别说是四个军团,就算是再多两个也无所谓。”菲格大帝站了起来,慢慢走到奥斯曼身前。   “您有什么打算?”奥斯曼的心沉了下去,没想到自己在天朝帝国的眼里,居然这么重要,天朝帝国虽然富有,可四十万大军每天的补给巨大,却仅仅是因为自己一个人,还真看得起自己呢!   “我没有选择。”菲格大帝黯然说道,作为大陆上最强大的帝国之一,最让他无法忍受的事情,就是受到其他国家的威胁,即使是天朝帝国也不行。   可现在他真的有些无奈,这件事情如果放在几个月以前,他根本不需要考虑。天朝帝国虽然富有而强大,可菲格帝国的军力,还在天朝帝国之上,如此公开而明显的威胁,是他无法接受的事情。   几个月,仅仅在几个月的时间里,四方军团一败涂地,三十多万人马,现在不足十五万,而且多是带伤的败兵。中央郡的四个军团,除了第一军团还有余力之外,第二、第三军团的情况,并不比四方军团更强。而作为帝国最后的预备队,近卫军团却在京都之乱中,被蛮族偷袭成功,大半军力受损,已经无法再次作战。   这几天时间里,菲格大帝已经得到了他所需要的情况,各部的损失也全报了上来。拥有八十万军队的菲格帝国,现今能够用得上的部分,不足三十万人,其中至少有一半的人,还需要继续同蛮族残部作战。   事实上,现在菲格帝国已经无力自保,别说是像天朝帝国这样拥有比菲格帝国还庞大军力的国家,就算是一个二流国家,菲格帝国也无力与之抗衡。   这次蛮族战争,最倒霉的就是菲格帝国,在其他几个小国家里,蛮族几乎没有受到正式的抵抗,最终将全部的力量都用在菲格帝国了。   好在菲格帝国全民尚武,不仅有八十万正规军投入到战争之中,民间组织也有近百万人参战,可即使这样,也无法阻止蛮族前进的脚步。   奥斯曼在这场战争之中,起了相当大的作用。无论是在西方战役消灭最具战斗力的巨人族,还是偷袭密苏、西尔克多城外歼灭四万狼骑兵、水网大败蛮族,奥斯曼的功绩数不胜数,单以他的功绩而言,就算封到公爵也不为过。   偏偏这小子为了自己的小女儿,连天朝帝国的王子也不放过,而且居然成功了。   斯帝亚王子的才能,菲格大帝还是很清楚的,在天朝帝国之中,像他这样的人才,是很少见的。以天朝帝国的富裕,再加上斯帝亚王子的才能,只需要十年的时间,天朝帝国就能真正成为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无论是政治、军事、经济都是如此,那将成为菲格帝国最强有力的敌人。   平心而论,斯帝亚王子的死亡,对于菲格帝国来说,绝对是一个好消息。用一个野人少年奥斯曼,换取斯帝亚王子,还是很合算的。   问题是奥斯曼并非善类,他可不是任人随意揉捏的,更令菲格大帝拿不定主意的是,自己最疼爱的小女儿爱莉公主,显然对奥斯曼很有好感,这让他感觉很为难。   “您要将我送给天朝人?”奥斯曼的两眼眯了起来,两手不自觉的紧握在一起,任何威胁到他生命的事情,都会令他紧张,但绝对不是害怕。   菲格大帝扫了奥斯曼一眼,对奥斯曼身体的变化一目了然,果然像他想像的一样──现在的奥斯曼,虽然衣著华丽,知书达礼,但这一切,仅仅是表面的,事实上,他还是一只豹子。   “我只能这样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我必须为菲格帝国的人民负责,他们已经经不起另一场战争了。”菲格大帝坚定的说道。   奥斯曼的嘴角轻佻的上扬,似乎在笑,全身也放松了许多,一股寒意从身上发出,野性充满了大殿。   “出了菲格帝国国境,你想怎么样都行,那与菲格帝国无关。当然,如果你有些朋友,想在天朝帝国境内救你,那是他们的事情,与菲格帝国无关。”菲格大帝转过身去,将整个后背暴露在奥斯曼的目光下。   “哦?”奥斯曼全身一松,他有些明白了。   “你的朋友有很多,他们包括菲格帝国最好的战士、最好的法师,当然,我知道你同很多雷霆武士的关系很好,想来他们也不希望你被天朝人杀死。要知道,雷霆会馆并不在我的管辖范围之内,就算是天朝人,也知道雷霆会馆是他们得罪不起的。”菲格大帝轻声说道,似乎在自言自语。   “好吧!”奥斯曼犹豫了好一会点了点头,从菲格大帝的角度,他能作到这样,奥斯曼觉得已经很不错了。   “你明白就好,有些事情,并不是我愿意,就可以作到的。”菲格大帝转过身,看著奥斯曼说道。   “我知道,但我有个要求。”奥斯曼点了点头。   “爱莉?”菲格大帝笑了笑说道。   “是的。”   “我不能保证你什么,生在皇家,就不会有平民的那种自由。不过我保证爱莉在五年之内不会嫁人,以后就要看你自己的了。”菲格大帝显然是早已经想到了,奥斯曼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五年,够用了。”奥斯曼自信的说道。   就算奥斯曼能成功的逃出来,自己也不会承认他的身分地位,更不会让天朝帝国抓到把柄,至少需要两年的时间,菲格帝国的军力才能恢复八成。   天朝帝国虽然非常富有,拥有百万大军,但他们的军队战斗力并不如何强大,又失去了极具军事才华的斯帝亚王子,两年后,菲格帝国应该拥有自保的能力了。   五年之后,奥斯曼应该可以回到朝中,为国出力了,像他这样天生的战士,弃之不用,实在是可惜了。   菲格大帝并不在乎奥斯曼的出身,更何况现在他是两位公爵看中的人,再加上他本身的功绩。   当然,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如果能够让爱莉快乐,即使奥斯曼仍是野人,菲格大帝也不会在乎的。   第六章   布郎公爵紧锁眉头,迈克尔公爵则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菲格大帝并未召见他们,甚至没有告诉他们召见奥斯曼有何事。   作为帝国的两位老臣子,菲格大帝的用心,不必说,他们也猜得出来。形式逼人啊!换作他们,也只能将奥斯曼交出去。   以奥斯曼一人,换取整个帝国数年的和平,绝对是值得的,就算要他们交出自己的儿子,他们也只能照办了。事实上,他们对奥斯曼的感情,就如同父子一般。   “迈克尔,别转了,我的头都疼了,你怎么看?”布郎公爵说道。   “还有别的可能吗?”迈克尔公爵停下脚步说道,他实在想不出,还有比交出奥斯曼更好的办法。   作为帝国军人的领袖,虽然已经退役多年,但蛮族战争带来的后果,他还是一清二楚的。即使没有参加朝会,他也知道,菲格帝国的八个军团,损失惨重,短时间内,绝对无力经受另一次大规模的战争。   作为军人,他却有另一个疑问。天朝和菲格两大帝国,都希望能够统一大陆,却一直都没有这样的能力──从军事上讲,菲格帝国要稍胜一筹,经济后勤上,天朝帝国占有上风。而今,菲格帝国在军事上,正处在最为薄弱的时候,为什么天朝帝国不直接打过来?   使节团的到来,带来了天朝帝国皇帝陛下的愤怒,却仅仅要求交出凶手,也就是奥斯曼。而且,他们甚至还尽可能提供了奥斯曼杀人的动机和机会,虽然没有直接证据,可谁都看得出来,那的确是奥斯曼干的。   奥斯曼无论是学习武技,还是兵法,都算得上是一个天才。可他野性的烙印太强,有时候做事太过直接,要想看出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并不是很难的事情。更何况,斯帝亚王子的下属中,有才干的将领著实不少。   这样好的机会,这么好的借口,可天朝帝国居然只要奥斯曼一个人,这对于迈克尔公爵来说,实在是无法想像的。如果换作是自己,用这个借口杀入菲格帝国,才是正确的选择。   “布郎,你认为天朝帝国会不会是国内出了问题,比如说政治上或者经济上?”迈克尔公爵问道。   “你为什么这样想?”布郎公爵奇道,天朝帝国的富足,没人比他更清楚,他是管理财政的,无论是菲格帝国的,还是天朝帝国的,他同样相当的清楚。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他的理智告诉他,一切都是真实的,天朝帝国的财力,至少要比菲格帝国强三倍以上。   “陈兵四十万到边境,仅仅是为了一个奥斯曼,你觉得合理吗?”迈克尔公爵低声说道。   “据我说知,这位斯帝亚王子,在天朝帝国绝对算是一位人物。我们都知道,天朝帝国由于它的富有,也造成了国人的软弱,他们耻于当兵。虽然天朝有百万之众,但战斗能力却是极低的。而斯帝亚王子,却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武将,在他的率领之下,天朝的军事力量起了很大的变化。”布郎公爵轻声说道,他是一个文官,对于战争了解的不多,但天朝帝国的事情,几乎是人尽皆知的。   “这我知道,而且奥斯曼也提到了,这次在南方战役之中,斯帝亚王子的指挥才能已经充分的体现出来。当然,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出现一两个名将,并不能解决问题。可他的身分不同,这会给天朝帝国带来相当大的改变。”迈克尔公爵沉声说道,如果天朝帝国仅仅出现一位了不起的名将,这不值得花太多的心思。   “听说斯帝亚王子带来的这个军团,战斗力也相当不错,再训练个一两年,虽然达不到我国野战军团的水平,应该也不会弱于四方军团的战斗力呢!”布郎公爵说道。   “是啊!这才是斯帝亚王子的可怕之处。说实话,杀掉斯帝亚王子,我认为是正确的选择,假以时日,以天朝帝国强大的经济实力,我们菲格帝国绝对不是对手。”   “可奥斯曼怎么办?”布郎公爵急道,虽然还不知道菲格大帝准备如何处理,可现在这种情况下,结果是显而易见的,换作是自己,也只能将奥斯曼舍弃了。   “不知道,那要看陛下的意思了。放心吧,我的老朋友,菲格大帝是位不可多得的明君。”迈克尔公爵虽然是劝说布郎公爵,听起来却更像是在劝说自己相信。   “如果……我是说,如果陛下放弃了奥斯曼,我们应该怎么办?”布郎公爵叹了口气,惶惶不定的说道。   “那只有一个办法,抢。”显然,迈克尔公爵早已经想过了。   “或许这也是个办法。”布郎公爵点了点头。   “你说,天朝帝国的军队,是不是外强中干呢?如果不是的话,他们应该直接杀过来才对。”布郎公爵小声的说道,看过斯帝亚王子率领军团在南方战役中的表现,这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谁知道呢?无论我们,还是菲格大帝,应该都不敢冒这样的险。事实上,就算他们真的是外强中干,我们一样没有能力挡住他们。经过这次蛮族战争,菲格帝国需要足够的时间来休养生息啊!”迈克尔公爵说道。   “是啊!没有十年的时间,我们很难回复到去年时的国力。”布郎公爵点了点头,他以前是菲格帝国的财务大臣,对此自然再清楚不过了。   三十辆华丽的马车,在天亮之前,持著菲格大帝的手令,缓缓驶出圣西斯堡。守城的近卫军团,虽然有些奇怪,为何天朝的使节团会在这一刻离开,但还是执行命令,开关放行了。   驶出圣西斯堡十五公里,会合了两千精锐重骑兵,天朝帝国的使节团,在进入菲格帝国之后的第七天,悄悄的离开了菲格帝国。   “也许这是最好的选择吧!”西奥多伯爵轻声说道。   “伯爵大人,我们为什么要悄悄的离开?难道我们需要害怕菲格帝国吗?从我们的情况网显示看来,菲格帝国的军力不如去年的三分之一,而且还是些残兵败将,我们没有必要这样小心。”西奥多的侍从官华伦爵士小心的问道。   “军力?军事力量的强弱,是如何化分的?华伦爵士,如果我们天朝帝国有足够的军事力量,可以一举荡平菲格帝国的话,今天来这里的就不是我们,而是东征的大军。”西奥多说道。   “为了一个野人,这一切值得吗?”华伦无奈的点了点头,天朝帝国的军队,他很清楚。陛下如此震怒,并不仅仅是因为失去了他唯一的儿子,更重要的是天朝帝国失去了一个兴起的机会。   在天朝帝国里,想要找到一个像斯帝亚王子这样有军事才华的人,实在太难得了。美酒、诗词、富贵的生活,让天朝的子民们厌恶战争。经济的强大,庞大的军数,让人们误以为天朝的强大。   不仅仅是自己的子民如此认为,其他国家也是如此认为的。再加上天朝帝国的地理位置,让整个帝国,几百年来,没发生过战争。   在十年以前,无论是西奥多,还是华伦,也像所有的天朝帝国子民一样,认为天朝是最强大的帝国。但是,当他们看到斯帝亚王子一手训练出的军队,他们才真正认识到,天朝的百万大军,不过是百万只的绵羊罢了。   斯帝亚王子不但让天朝帝国的人民看到了危机,同时也让所有的人,看到了希望。只要有正确的方式,绵羊也可以变成猛虎。   西奥多虽然很不愿意,还是不得不承认,谈起战争来,菲格人远比天朝人更有资格。奥斯曼,一个三年前还生活在山林里的野人,在短短的时间内,一跃而升为伯爵。   当然,对于这一点,西奥多并不在意,天朝帝国的贵族老爷们更不会在意,最多只能成为大家饭后的谈资。可谁也没有想到,天朝帝国的希望,未来的天朝皇帝陛下,才华横溢的斯帝亚王子,居然败在他的手下。   面对菲格大帝的时候,西奥多感觉到了一种沉重的压力。这次蛮族战争,明明损失最大的是菲格帝国,可西奥多却觉得,菲格帝国是一只受伤的猛虎,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可怕。   听完奥斯曼的经历,西奥多也不得不承认,如果用正式的外交手段将奥斯曼带回天朝帝国,先不说菲格大帝是否会同意,菲格帝国的军队和人民就不会让自己活著离开。   雷霆武士,更是一个可怕的存在,而且据说奥斯曼有许多的雷霆武士朋友。自己带的两千重骑,根本无法保证使节团可以安全的回到天朝帝国。   “大人,这次我们见识到了菲格帝国的武力,我一直想不通,以菲格帝国军事力量的强大,为何这么多年来,一直无法统一大陆?”华伦问道,虽然来这里的时间很短,却足以让他认清两国之间的军事力量相差有如天地。   “因为我们天朝帝国,有一副狮子一样的外形。”西奥多自嘲道。   华伦无言的点了点头,的确如此,除了斯帝亚王子,还一直无人清楚的认识到这一点。无论是天朝帝国还是菲格帝国,都为天朝的繁华与富足所迷惑了。   奥斯曼坐在第四辆车中,四周挂著华丽的布幔,从外面看不到车内,但在车内,却可以隐约的看到外面,不过在漆黑的夜晚,能看到的东西实在不多。   从山林之间走出来后,他从未坐过马车,大多数的时间是步行,没办法,所有的战马都不喜欢他。直到一年后,他才真正可以骑马了。   两手两脚之间,挂著细细的银链,只有拇指粗细。刚戴上这东西的时候,奥斯曼很是不屑,这样的东西,只要自己轻轻用力,就可以将它崩断。不过,现在他可不这样想了,这两条银链,非常古怪,任他使出全力,也无法崩断的,反倒拉长了少许。   黑豹和闪电豹被他留在府中,有凌格、米歇尔和爱莉公主在,奥斯曼不必担心它们会挨饿。长刀和手弩也交给了凌格保管,这么好的东西,他可不希望被天朝帝国的人拿去。   马车的速度不是很快,走出中央郡,经过西方郡再进入天朝帝国,差不多要一个月的时间,奥斯曼觉得正好用这段时间来休息一下。   自从接受了传承之后,他一直在战争中忙碌著,甚至没有时间好好的想一想。在京都的时候,他的精力完全被藏书馆和爱莉公主吸引了,同样没时间。   马车很豪华,车板上铺了几层厚厚的垫子,坐在上面很舒适。奥斯曼并不认为这是天朝帝国对自己优待,而是菲格大帝的原因。   至少在菲格帝国的境内,天朝人是不敢乱来的,甚至不敢给自己难看。杀死斯帝亚王子,奥斯曼一点也不后悔,就算再来一次,他依然会做出同样的选择,敢于同他争夺异性,必须付出代价。   斯帝亚王子付出的是近十万的天朝精锐士兵,以及他本人的生命。至于什么为国为民之类的说法,奥斯曼只是笑了笑,他不想解释。菲格大帝所说的那些,他从来没有想过,也根本不可能想得到。   斯帝亚王子的才能如何、他能为天朝帝国带来什么样的改变,那些见鬼的事情,同他奥斯曼有什么关系?那混蛋最不该的,就是向菲格大帝提亲。   奥斯曼摇摇头,不再想这些没用的事情。既然有时间,奥斯曼觉得,最应该想清楚的有两件事情,一是如何逃命,对于这一点,他还是有些信心的,即使没有帮助,只要解开这两条链子,就没人能够挡住他。   另一件自然是关于自己传承的事情,他发现自己的传承很是古怪。自从那次被巨人族勇士击中了胸口后,自己经常会出现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还有些自己根本不懂意思的词汇。   为此,他偷偷的问过。可无论是鲍伯,还是卡尼尔大师,两人都听得一头雾水。而奥斯曼又不能说得太多,由此可见,他们两位也不知道,那自己接受的,到底是不是雷霆武士的传承珠呢?   从武力上来讲,自己现在的能力,甚至要超过雷霆武士的力量,但在技巧方面,却大大的不如。脑子里的东西很乱,奥斯曼也试著整理过,却根本弄不清头绪。   从传承珠中,奥斯曼可以清楚的看到一代代传承人的经历,自己只要将他们的经验和技巧仔细学习一下,在这一方面,将不会弱于雷霆武士。可奥斯曼明显的感觉到,在传承珠的深处,有一些自己一直无法触摸到的东西。   看著两手间的银链,奥斯曼开始伤起脑筋来。这东西结实无比,质地要比最好的精钢强上百倍,自己全力之下,也仅仅是拉长了一点点,这说明这东西不仅仅坚硬,更有著非常好的延伸性。   在手腕处,两道精致至极的腕锁,如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般,丝丝入扣,奥斯曼甚至没有看出它是如何锁住自己手腕的。天朝帝国的军力也许远远比不上菲格帝国,但这些手工艺方面,两国的差距似乎更大一些。   手腕脚踝两处的银链,都很短,大约在一尺之间,这就极大的限制了他的行动,有这东西在,实力发挥不出原来的三成,这样可难以逃跑,必须得想办法才行。   传承珠里的一代代传承经历,不停的在奥斯曼的脑海里闪过。奥斯曼的前辈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孤独。几乎所有的传承人,都是孤单的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其中有很多精彩的探险,有关于东部山脉的,也有关于魔狼、剑齿虎的,但这些对于奥斯曼来说,用处并不大,除了奇袭密苏时,用到了一些关于东部山脉的知识外,对于猛兽的了解,他自认不会比任何人差。   可这些知识,对于现在的他而言,不起任何作用,难道只能等待菲格大帝派出来的救援队吗?奥斯曼可不想这样,那似乎显得自己太过无能了。   一连三天,天朝使节团白天休息,晚上行军。扎营时候,从不选择城镇,一般会找一个人数不多的小村,或者是有山有水的无人之处。   而这三天里,奥斯曼想尽了所有的办法,也无法打开镣铐,这东西远比他想像的要厉害得多。自从被锁之后,除了一日三餐,从没人理会他,看来他们对于这种镣铐,非常信任。   奥斯曼苦恼的拍著胸膛,心中一阵苦闷,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吗?除了从传承珠中去找有用的经验,他还真想不出办法来。自己的社会经历太少,知识大部分来源于书籍,可没一样是管用的。   胸口处传来一阵微热,奥斯曼呆了一下,伸出自己的双手,再摸摸胸前,那股热流似乎又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眼前如幻觉般闪过一些东西,奥斯曼却无法捕捉到。   “难道真得这样吗?那可太古怪了。”奥斯曼苦笑著自语道。   双拳紧握,奥斯曼犹豫了一下,使出七成力量,全力向胸口打去。可惜手中有镣铐,打在胸口上的力量,并没有他想像的那样强大。   胸口一团热气升起,可时间太短,奥斯曼感觉眼前一花,一闪即逝,又有东西闪过,可他依然无法掌握。   再次运足力量,双拳全力击打在自己的胸前,这次的力量要大了许多,胸口发出一声巨大的响声,呼吸停了一下,眼前一黑,紧接著,一连串的东西在眼前划过,似景象又似文字,奥斯曼惊讶的发现,这些东西,自己似乎都看得懂。可惜,只是看了一眼,那些东西又消失无踪了,只有胸口处隐隐作疼。   奥斯曼惊讶的摸了摸胸口,那里还有一丝热气,看来自己还真想对了。这传承珠,必须经过外力,才会出现一些奇异的东西。   自己的力量虽然要比那巨人族勇士大些,但情况不同,自己无法用上全力,而且又不像巨人族勇士那样使用战斧,自然要差上许多。因此,自己虽然看到了一些东西,却还不明白,而巨人族勇士的战斧,却让自己脱口说出一些莫名的东西来。   奥斯曼再次击打自己的胸膛,巨大的力量撞击肉体,发出一阵阵“砰砰”的敲击声,奥斯曼的胸口处一阵阵发闷,眼前流光闪动,无数奇怪的景象和符号闪过,奥斯曼极力去捕捉那一闪即逝的流光。   连续多次,奥斯曼的体格虽然强壮无比,但在自己巨大的打击力量之下,也著实吃不消,疼痛还好办,可那种气闷的感觉却让他难受无比。   每次重击之下,眼前总是有无数的东西闪过,速度极快又不清晰,再加上还需要不停的击打自己的胸膛,分心之下,居然无法捕捉到任何有用的东西。   奥斯曼却不气馁,反正自己有很多时间,从这里到西方郡的边境,以现在队伍的行进速度,至少要有一个月的时间,应该足够自己用的了。   大口的喘息著,过了一小会,奥斯曼已经觉得没什么问题了。双手握拳,继续击打自己的前胸。   沉闷的巨响,十几米外也听得清清楚楚,车外的侍卫,听到奥斯曼发出的第一声巨响的时候,已经挑开车帘,向里张望了。看到奥斯曼在击打自己的胸膛,一个个都莫名其妙。   这些卫兵是从天朝帝国国内挑选出来的,不但武力不凡,而且绝对忠诚,对于发生在菲格帝国里的事情,一知半解。只知道这是一个重要的犯人,至于他到底犯了什么罪,居然要从菲格帝国一直押解到天朝帝国,一无所知。   看到奥斯曼手脚上的镣铐依然存在,这些卫兵虽然好奇,却不去理会,任由奥斯曼不停的击打自己的前胸。看了好一会,侍卫队长发现奥斯曼的样子绝对不是在自杀,想了半天,也想不出奥斯曼因何如此,最后还是认为应该小心为好。   于是,他决定从后面调过另一队士兵,加强对奥斯曼的监视,再派出传令兵,将这里发生的事情告诉走在前面的西奥多。   第七章   “你说什么!他不停的击打自己的胸膛?”西奥多紧皱眉头,这是什么意思,他实在搞不清楚。不过他同这些无知的士兵不同,他知道奥斯曼的可怕。   戴在奥斯曼手脚上的镣铐可是大有来头,否则西奥多也不会如此放心。那是大陆上传说中的三大神器之一,除非知道解开的方法,否则任何兵器也不能伤它分毫。而知道解锁方法的,除了皇室有限的几位成员外,绝对不会外传的。   西奥多拿著它到菲格帝国,只负责给奥斯曼上锁,想要解开,只能回到天朝帝国,将奥斯曼交给陛下,才有可能解开。   在第二次蛮族战争开始之前,根本没人知道有奥斯曼这个人物,对于他的一切,天朝帝国了解的都很少。直至斯帝亚王子死在南方郡,天朝帝国的情报部门才开始全力查找关于奥斯曼的资料。   以强大的财力为后盾,天朝帝国的情报部门是大陆上最优秀的,很快,关于奥斯曼的资料传到西奥多的手中。可惜这份资料,对于西奥多来说,作用不是很大,只知道奥斯曼拥有奇怪的出身、强悍的武技,除此之外,都是些没用的信息。   事实上,对于西奥多来说,这已经足够了。他的任务是将奥斯曼活著带回天朝帝国,至于其他的事情,与他无关。   在奥斯曼戴上三大神器之一的锁神链之后,他已经放下一半的心了。只要在菲格境内,自己小心一点,回到天朝帝国境内,会有一支两万人的重骑加入护卫之中,更何况那里是自己的国家,安全上更不成问题。   可现在奥斯曼在作什么?击打自己的前胸?好奇怪的事情。侍卫队长是有著丰富经验的老手,虽然同大多数的天朝帝国士兵一样,他没有经历过任何的战争,但却很稳重、精明。有他在,西奥多还是很放心的,同时,也相信他的判断。既然奥斯曼不是在自杀,西奥多就放心了许多,可他到底在作什么呢?   “是的,伯爵大人,他每隔几分钟,就不停的击打自己的胸膛,有些像……”传令兵犹豫了一下。   “直说。”西奥多说道。   “他的样子,像……像一只发情的大猩猩。”传令兵说道。   “哦……”西奥多和华伦对视了一眼,通过传令兵的形容,他们已经可以想像得出来,奥斯曼现在是什么样子了。   “除此之外呢?”华伦问道。   “除此之外,他什么也没作。”传令兵说道。   “好吧!你先回去,小心观察。”西奥多说道,他也想像不出来,奥斯曼这样作到底有什么用处,难道仅仅是在发泄心中的不满吗?   “派些重弩手,如果他解开了锁神链,当场格杀。”华伦想了想,补充道。   “是,大人。”传令兵行了军礼,带马回转,这里距离队伍正中央的囚车,有近一百米的距离,因此听不到奥斯曼击打胸膛的声音。   “华伦,你怎么看?”西奥多问道。   “难说啊,伯爵大人。听说这个奥斯曼,虽然有伯爵的爵位,但三年前,被发现的时候是跟一只黑色的豹子一起生活。”华伦轻声说道。   “野兽?难道他真的是一只野兽吗?”西奥多喃喃自语道。   “伯爵大人,我们是否应该去看看,如果发生意外就不太好了,毕竟您是使节团的团长。”华伦说道。   “好吧!我们就在外面看看那家伙到底在搞什么鬼。”西奥多伯爵想了想说道,对于奥斯曼,他还是有一些好奇心的。   能够击败斯帝亚王子的人,无论是谁也不敢小视。偏偏奥斯曼并非是菲格帝国的那些宿将,如果击败斯帝亚王子的是第一军团长凯思.琼尔,更能让天朝帝国的军人接受。   果然如传令兵所言,那辆外表华丽,事实上却是囚车的马车里,传来一阵阵让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如果不是事先知道,里面的确是一个人,连西奥多也会认为,这里面一定装著一只全身长满了黑毛的大猩猩。   “他到底在作什么?”   “回大人,我们也不知道他在搞什么,看他的动作和声音,倒有些像一只发情的猩猩。”队长在伯爵身后回答道。   “他在自残身体吗?”西奥多问道,这个可能倒是有的,想来这家伙早就知道,到了天朝帝国之后,他的命运还不知道会有多惨呢!   “不像。”队长想了想回答道。   一个人害怕,胆怯是很容易分辨出来的。在战场上,就算有人吓疯也不算新鲜,可这个囚犯,一点害怕的样子也没有。吃得好、睡得著,前几天也很安静的,今天不知道发了什么疯,不停的击打自己的胸膛。   从这个囚犯第一次开始发出声音,到现在为止,已经有一个时辰的时间了,有时候也会安静一会,但用不了多久,又开始“砰砰”的击打起来,谁也弄不清,他到底在搞什么。   看他的样子,似乎有些气恼。手脚上的锁神链限制了他的行动,让他击打的时候,无法发出太大的力量。可他没事打自己干嘛?又不像是在自残,这种怪事,他从没听说过,偏偏就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注意他的行动,如果他愿意打自己,也随他去吧!如果有其他的动作,马上告诉我。记住,如果他想逃跑,你们可以第一时间射杀他,后果我来负责。”西奥多正色道。   陛下的命令,他有些想不通,既然这个奥斯曼害死了斯帝亚王子,以及天朝帝国最为精锐的十多万士兵,为何不就地杀掉,还要自己冒著危险,将他押送回国?   奥斯曼苦恼的放下手,队伍已经停下来了,看外面的天色,天快要亮了。天朝的使节团,从出京的那天开始,白天休息,天黑之后才出发。   反覆的击打胸膛,差不多有两三个时辰了吧!胸口现在还在隐隐作痛,眼前的景象变幻莫测,似乎触手可及,偏偏自己却无法抓住。   “混蛋,给我肉,我才不吃这种垃圾呢!”奥斯曼怒骂道,看著眼前食盒中的饭团,实在没有胃口。   那名士兵看了看奥斯曼,他从未见过如此嚣张的囚犯,不但坐著使节团里最华丽的马车,还对食物挑三拣四的。事实上,给奥斯曼的食物,是天朝帝国军人的标准口粮,以天朝帝国的经济实力,士兵的口粮自然不差,可这家伙居然还不满意,要知道,他不过是个囚犯啊!   天朝帝国士兵的口粮味道很不错,开始的三天里,奥斯曼吃得还算可以。新鲜过后,奥斯曼对这种只有一小块干肉的口粮开始不满了,走出山林之后,他已经开始吃正常人的食物,食物的种类丰富了许多。   无论是在布郎公爵家里,还是在迈克尔公爵的府上,食物既丰盛又美味。就算在军营之中,以他特殊的身分,吃的东西也都是最好的。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一只烤好的羊腿送到奥斯曼的车中,闻著那香气四溢的羊腿,奥斯曼胃口大开,还是肉的味道最好。奥斯曼狼吞虎咽,一会的功夫,将一只四斤重的羊腿吃得精光,全身又充满了力量,胸口似乎也不再痛了。   再来靠自己的力量,虽然可以看到那些奇怪的东西,自己却还是无法把握,应该是力量不够的原因。手上戴著银色的链子,严重的妨碍了自己的行动,而且还是击打自己的胸口,不容易著力。   如果有谁能帮自己一把就好了!想到这里,奥斯曼向车外瞄了瞄。不太可能吧!这些混蛋怎么可能帮自己呢?   奥斯曼眼珠转来转去,自己想要逃走,还是有些自信的,可要说到玩心眼,自己绝对不行,这一点自知之明,奥斯曼还是有的。   “或者应该这样吧!”奥斯曼轻声说道,嘴角扬了扬,看来自己还是很聪明的。   “伯爵大人,那个家伙开始捣乱了。”看守奥斯曼的队长喘著粗气说道。   “哦?那家伙干了些什么?”西奥多皱著眉问道。   “今天白天,这家伙吃得好、睡得香,可从出发开始,就不老实,几次从车中跳了出去,还打伤了几个士兵。”队长说道。   “哦?现在呢?”   “他又回到车上去了,那家伙好大的力量,十几个士兵也挡不住他。”队长一脸的愤怒。   “他自己又回到车上去了?”西奥多奇道,既然这些士兵无法挡住他,他为何不逃走?当然,他并不担心奥斯曼真的可能逃走,为了防备这一点,他特意调派了几百名重弩手,如果奥斯曼真的要逃走,戴著锁神链的他,是不可能逃过弩箭的速度的。   可是他到底在搞什么?难道是想引起别人的注意,等待求援?也许真的有这个可能。奥斯曼在军中有很多的朋友,甚至还认识一些雷霆武士。   当然,关于雷霆武士方面,他并不担心,整个大陆的人都知道,雷霆武士只会看护圣西斯堡,他们不会接受帝国的命令,就算是菲格大帝也无法命令他们。   而且,菲格大帝既然把人交出来,说明他还是害怕同天朝帝国开战的,如果人在菲格帝国境内被救走的话,天朝帝国就可以以此为由开战,相信这是菲格大帝最不愿意看到的。   也许天朝帝国的军队,实际上只是纸老虎,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其他国家的人看不穿这一点就行了。   自己选择夜间行动,并不是怕菲格大帝的正规军,而是怕奥斯曼的朋友。从自己手中的资料来看,这个奥斯曼还真不简单。他的朋友之中,有佣兵、军官、雷霆武士,甚至还有不少的魔法师。   自己的两千人马,对付那些佣兵,问题应该不大,而军官们没有命令,也不可能带出大队的人马来,最令他担心的是那些魔法师。   要知道魔法师的力量是神秘的,虽然人数极少,但如果真的来几个魔法师,西奥多就不得不小心一点了。   “走,我们去看看。”西奥多说道,自己虽然不能杀了这个家伙,但给他点教训还是可以的。只要出了菲格帝国的边境,自己想怎么收拾他都可以,只要给他留口气就行了。   还没走到囚车边,西奥多就听到拳打脚踢的声音,还不时发现一阵阵的惨叫声。回头同华伦对视一眼,都不明白,这个家伙到底在搞什么鬼。   如果他真的是想逃跑,那些弩手一定会第一时间射杀他,可远远的,两人已经看到,在外面围成一圈的,正是自己调派过去的弩手,他们紧张的看著,眼中满是怒火。   地上已经倒著七八名士兵,不停的呻吟著,看他们的样子,不是被打断了手脚,就是被摔坏了腰。   至少有十名士兵紧紧的抓著奥斯曼,奥斯曼用尽全力,双手一扬,几名士兵飞了出去,摔在地上,加入了呻吟的队伍之中。   由于奥斯曼手上有锁神链,动作不能太大,因此还有几个吊在他的身上。紧接著,又有十几名士兵冲了上来,紧紧的按著他。   奥斯曼眼角的余光,看到一群人走了过来。走在最前面的,正是这次使节团的团长西奥多,计划是否能成功,就看现在了。   奥斯曼挺起胸膛,双腿用力,直起腰来,身上还挂著至少四个天朝士兵。右腿根著地,向左侧猛的旋转,身上的四个士兵,以及紧紧抓著奥斯曼的另外几名士兵,被奥斯曼巨大的力量甩了出去。   锁神链让奥斯曼无法使用太大的力量,否则这十来个天朝士兵,只怕会被自己甩出几丈远,现在却仅仅是将他们从身边甩开,这让奥斯曼有些气馁,这东西还真是麻烦。   “为什么不用绳子绑住他?”西奥多沉声问道,天朝军队真的如此无能吗?居然连这个也想不到。一个囚犯,居然可以如此嚣张。   “回大人,我们试过了,可是那些绳子对他没用,还好他身上的镣铐很结实。”队长的头上开始冒汗了,一提到绳子,就让他有些心惊胆颤。   “绳子没用?”华伦奇道。   “大人,您看,这是刚才用来绑他的绳子。”队长从手下那里接过一团绳子,让伯爵过目。那是拇指粗细的绵线绳,中间加入了七八股的牛筋。   西奥多一皱眉,这种绳子他是知道的,只有天朝帝国这样富足的国家里,才会给军队配用这种绳子。一根绳子,可以承受几十个人的重量,可想而知,它是如何结实。可此时,眼前的绳子居然断成数截。   “是他挣断的。”队长说道。   “真是只野兽。”华伦看了一眼绳子说道,感觉有些发毛,如果不是神器,还真的锁不住这家伙呢!就算用铁链,只怕也不行。   “派人按住他,打个半死,再用牛筋绑上,扔到车里。记住,以后给这家伙吃个半饱就行了,省得他总找麻烦。”西奥多说道。   “是,伯爵大人。”队长一脸的喜色,终于可以出手了。无论这家伙多厉害,现在可是自己的囚犯,而且身上还有镣铐。   那名队长带著十几个亲兵,手里拿著硬木棒,一阵旋风般冲到场中,嘴里大叫道:“让开让开,看我来收拾他。”   说话间,十几根硬木棒,夹著风声,劈头盖脸的向奥斯曼打了过去。天朝士兵虽然素质很差,要说行军打仗,的确不怎么样,但他们的生活条件很好,单从身体素质上看,反倒是最好的。   打仗不行,可打人的力气却是十足。手中鸭蛋粗细的硬木棒,可以打断小树,十几个人对著手无寸铁的囚犯,更是威风凛凛。   奥斯曼一看,不怒反喜,这不正是自己想要的吗?双手护住头部,挺起胸膛来迎接硬木棒。可惜他想的虽然好,可这些愤怒的士兵却并不配合他,十几根硬木棒没头没脸的打下来,只有几根木棒打在胸膛上。   几棒下来,那些坚硬的木棒纷纷断成数截。奥斯曼放开手腿,摇了摇头,一脸的不屑,这种打击还不如自己的拳头有力呢!实在是太令人失望了。   那带队的队长以及十几名士兵,看著手中断掉的木棒,一个个目瞪口呆,实在无法想像,人的身体居然可以如此结实。   再看到奥斯曼那不屑的眼光,队长的脸上更挂不住了,他们在天朝帝国,绝对算是精锐部队,十几个人围殴一个空手之人,居然还是这样的结果。   “来人,换铁棍。”   一会的功夫,士兵们换上铁棍。西奥多看得直摇头,这个奥斯曼的身体还真是强壮的出奇,那硬木棒虽然算不上是战场的武器,却是坚硬非常,一般的人,几棒下去,无不骨断筋折,看他的样子,却像没事人一般。   菲格帝国的军人真是能人辈出啊!如果菲格帝国的士兵,有这个人十分之一的水准,那已经是非常可怕了。   奥斯曼是陛下钦点的要犯,为此甚至派出了几十万大军。可西奥多知道,一来是陛下因为丧子之痛,二来也希望能从奥斯曼嘴里多知道一些关于雷霆会馆的事情。   当然,这个野兽伯爵,最终还是免不了一死,但自己却必须将他活捉著带回天朝帝国。菲格帝国的军事力量,算不上什么机密,以天朝帝国的财力,想要打探这些消息,自然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对于菲格帝国的雷霆会馆,天朝却一无所知,想靠间谍刺探,结果无一例外的没有任何消息,甚至连人也不见踪影。   菲格帝国本身的军力虽然强大,但却有一个极大的弱点。北方、南方和西方三郡临四国,而这四个国家之中,埃罗公国、龙辛王朝都是好战的国家,再加上大陆第一强国天朝帝国,菲格帝国一直处在三面临敌的状态下。   天朝帝国虽然从不参战,可百万大军,仅仅是听数字,菲格帝国就不得不小心行事。因此,菲格帝国的军队,第二、三两个军团,经常是驻扎在两国边际,每年都会有些大小不等的冲突。   而第一军团,则小心防范天朝帝国。菲格帝国虽然有八十万军队,却只有南方军团和近卫军比较清闲。   菲格大帝绝对算得上是一位明君,但这些年来,想守住祖先留下来的疆土,已然不易了,想要再扩张,却显得无能为力。   雷霆会馆的实力到底有多强大、雷霆武士的能力是否真的像传说中一样恐怖、他们除了身负保卫圣西斯堡外是否也会保护所有的菲格帝国领土,这些都是陛下最想知道的。   第二次蛮族战争之中,最倒霉的就是菲格帝国,凭借著八十万军队,以及数量不详的雷霆武士,菲格帝国几乎是以一国之力,击败了蛮族。   斯帝亚王子带兵帮助菲格帝国,当然不仅仅是为了狗屁协议,一方面希望能得到雷霆会馆的情报,另一方面希望能令更多的菲格军队死在蛮族之手,没想到这个叫作奥斯曼的伯爵,居然也有著同样的想法。   或者这根本不是奥斯曼的想法,而是出自那个菲格大帝也说不定。西奥多更愿意相信这一点,一个在人类社会仅仅学习了两三年的野蛮人,不可能有这么出色的头脑、如此大的胆量。   西奥多在一边胡思乱想的时候,那边的队长已经带著手下的士兵动手了。奥斯曼看著那些铁棍,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一咬牙关,躺在地上,双腿曲膝,双手抱腹,尽可能的将胸膛露在外面。   自己身上的树脂甲并没有完全洗掉,最后的一层虽然单薄,却还是相当结实的,即使是闪电豹的利爪,也难以伤到他,对于普通的兵器,他自然不会放在眼里。   可像铁棍这类的重武器则不然,很容易打断骨头,甚至打成内伤。这些士兵的力气虽然不是很大,但胜在数量多,奥斯曼也不得不小心一点。   “砰砰……”奥斯曼只觉得眼前金光闪耀,那些古怪的符号不停的闪动,奇怪的景象在脑海中闪过。   忍著胸口处的剧痛,奥斯曼全神贯注,生怕错过了任何一点细节。忽然,一串东西划过眼前,奥斯曼心中一喜,这东西自己见过,正是锁在自己手上的锁神链。   景象中,一个奇怪的男子,正在为另一个人解开手腿上的锁神链,解锁的方法清晰可见。虽然解锁的方法复杂无比,可奥斯曼只看了一遍,还是记下了大概。   接著,眼前景象再变,一些奇怪的符号钻进脑海里,耳边似乎听到无数个声音响起,奥斯曼听得清清楚楚,却完全无法理解。   猛然间,胸口一阵剧痛,眼前飞起无数的小星星,接著一黑,奥斯曼失去了知觉。   “队长,他不会死了吧?”一名士兵小心的问道,虽然是囚犯,可陛下要的可是活的,如果奥斯曼真的死了,他们的日子也不会好过。   “没死!这家伙,真不知道是什么作的,铁棍打弯了六根,这还是人吗?”队长的手从奥斯曼的脖子边拿开,站起身说道。   十几名动手的士兵,一个个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有六根铁棍居然弯成九十度。当然,这家伙的样子看来也不好过,胸口处至少有四根骨头断裂。   “派医官看看,只要死不了就行了。”西奥多说完,一带胯下战马,向队伍前面走去。   看来得加快速度了,这个讨厌的家伙,至少耽误了一个小时的行程,要知道,在菲格帝国境内,他们还不安全。这样也好,至少这个家伙以后应该不敢再乱来了。反正陛下只是要个活口,至于奥斯曼是否被打残,西奥多并不关心。   第八章   “医官,这家伙不会死吧?”队长小心的问题,如果真的打死了,自己的责任就大了。奥斯曼的抗打击能力太强,不下重手,根本治不住。   “断了四根肋骨,胸骨有三处裂开了。咦?这是什么东西?”医官在奥斯曼的身上摸著,从皮肤上拿出一些碎片。   “这是什么?我早搜过了,他身上不可能有东西的。”队长紧张的问道,如果囚犯身上有东西,自己没有及时发现,这个罪名也不小。   “不像是皮肤,你看这里,他全身都是,是透明的,只是胸口处裂开了,我们才看到。”医官在奥斯曼的胸口处摸索著说道。   “是长在皮肤上的?”队长惊讶的说道,他也看到了。   “好像是长在皮肤上的。”医官说道,拿起一些碎末,放在鼻子边嗅了嗅。   “能知道是什么东西吗?”队长放下心来,只要不是自己出错就好。只是这人也著实奇怪,身上居然还有一层古怪的东西。   “我得回去查查看,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应该是树脂。”医官说道。   “树脂?那东西怎么可能长在人身上?”队长奇道。   “谁知道呢!不过这家伙这么能挨打,我看倒是与这层树脂有关呢!”医官的经验相当丰富。天朝帝国除了军队差些,其他方面,在整个大陆上,都是首屈一指的,自然也包括医术。   “哦,是这样啊!”队长若有所思的说道,这家伙还真像是只野兽呢!   不知过了多久,奥斯曼慢慢的醒转,阵阵剧痛传来,奥斯曼已经无法分清到底是身上哪一处传来的疼痛,试著活动了一下身体,才发现根本无法动弹分毫。   奥斯曼闭著眼睛,慢慢感觉自己身体的存在。还好,除了疼痛,四肢都还有些感觉,只是有些麻木。   睁开眼睛,车外有些亮光,车身不动,看来又是一个白天了,自己至少已经昏迷一夜了。低头看去,他发现自己现在的样子有些可笑。   全身被熟牛筋紧紧的绑著,如同一团肉粽子一般。见识过奥斯曼强大的武力,即使有锁神链也不能让天朝人放心。牛筋不仅仅要比普通的绳子结实,更重要的是有极强的弹性,这种东西,任你有多大的力量,也难以挣断,更何况现在奥斯曼的身体情况并不太好。   胸前后背更难以动弹,低头看去,在自己的胸前,夹著几根木条,每动一分,便传来一阵刺骨的疼痛。看来自己的骨头断裂了,这些木条起的是固定作用,想来天朝人还不想自己现在就死掉。   有了这样的发现,奥斯曼心头大喜,只要他们不马上将自己杀掉,总会有办法逃走的,更何况菲格大帝还答应自己,只要进入天朝境内,就会派人来救自己。   外面那些天朝人的武力,他已经见识过了,别说是同强悍的蛮族相比,就是比起四方军团的战士,也大是不如。如果是自己出手,就算在几千人的军营里面,也不是什么难事。在有外援的情况下,想要逃走,似乎并不会太困难。   想到这里,奥斯曼立刻安心了不少。这次同意菲格大帝的主意,奥斯曼还是有些无奈,如果自己还是单身一人,才不会同意这么无聊又凶险的事情。   看著手脚上的锁神链,奥斯曼笑了,在被铁棍加身的时候,他已经看到了锁神链的解开方法,不需要什么特殊的东西,只要知道解开的方法就足够了,虽然有些复杂。   现在最要紧的是养好身体,以现在这种身体情况,即使没人看著,只怕也逃不出多远呢!想到这里,奥斯曼慢慢的闭上眼睛,至于身上的牛筋,这东西对他来说,只是小事一桩。   除了解开锁神链的方式之外,奥斯曼还看到了其他的东西,正好用这段时间消化一下。传承珠里面的东西很是古怪,大多是奥斯曼无法理解的,即使在菲格帝国的皇家藏书馆中,也从未看到过与之有关的知识。   “现在那家伙的情况如何?”西奥多问道。   “老实多了,整天都在睡觉,像头猪一样。”华伦笑道。   “这样最好,我们加快行进速度,只要进入天朝领地,我们就安全了。”西奥多点了点头,那家伙再结实也还是个人,在铁棍之下,还不一样骨断筋折?   避开官道,队伍的行进速度虽然有所加快,但还是花了很多的时间。每天只能在夜间行军,让天朝士兵吃尽了苦头。   正常行军一个月的路程,花了四十天,才进入天朝帝国的境内。无论是西奥多,还是底层的士兵,大家都大大的松了口气。   一过边境线二十里,迎面看到的是天朝军队的大营。虽然天朝军队的战斗力并不如何强大,但四十万大军的数量,却可以给他们足够的安全感。   “能见到您安全回来,真是太好了,西奥多伯爵。”一队骑兵簇拥下,几名天朝帝国的高级军官纵马来到西奥多身前。   “罗纳德元帅,见到您真是令人愉快啊!”西奥多在马上行了军礼说道,此时他说的绝对是真心话。   天朝帝国虽然挟四十万之众,明显是在威胁菲格帝国,可他这个使节团团长的日子却并不好过。即使是菲格大帝惧怕战争,军团中的那些军官却未必会这样想,两千重骑,在菲格帝国境内,只怕还不够人塞牙缝的。   眼前这位年过七旬的老人,正是天朝帝国三大元帅之一──罗纳德大公爵。想想天朝帝国的三位元帅,西奥多有些气馁。天朝帝国的三位元帅,平均年龄七十二岁,这些应该在家养老的家伙,不得不出任元帅一职,因为实在没人愿意担任元帅,也没有这个能力。   当然,如果斯帝亚王子在的话,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一个斯帝亚王子,足以抵得上五个老朽的元帅。   再想想自己在菲格帝国所见所闻,同样七十多岁的迈克尔公爵,有著军神之称,可在他六十四岁的时候,已经退役回家养老了。现在的高级军官里,很少有年过五十的,而风头最劲的第一军团长凯思,年仅三十八岁。   “一切还顺利吗?”罗纳德元帅的身体还算健康,穿著全套的甲胄,还可坐在马上坚持一段时间。   “还好,只是比我们想像的要差很多。”西奥多如实说道。   “哦?难道菲格大帝不怕同我们开战吗?”罗纳德元帅诧异的问道,天朝帝国的政治学家和经济学家一直认为,菲格帝国一定会向天朝帝国低头的,对此罗纳德元帅丝毫没有怀疑过,他们是整个大陆上最好的专家。   “那倒不是,菲格大帝的确不希望有战争,但那些军人们太骄傲了,他们不会容许任何对菲格帝国的挑衅。”西奥多摇了摇头说道,在菲格帝国,鹰派的力量很强大,甚至强大到可以左右菲格大帝的思想。   还好,这次蛮族战争给菲格帝国的军方带来了太多的麻烦,短时间内,他们还无法回复元气。菲格帝国最大的问题在于,军事和政治是完全分开的,他们的政治家对自己的军队了解的还不够充分,否则自己这次出使,绝对不会如此轻松。   “菲格军队的确是整个大陆上最好的,这没什么好怀疑的。”罗纳德元帅轻轻摇了摇头,七十多年的经历,让他至少可以清楚的认识到,两国之间军力的差别,他不会像年轻人那样厌战,也不会像某些冲动的家伙那样不知轻重。   三大元帅的年纪都已经不小了,他们更加沉稳,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才能成为天朝帝国的元帅,而不是他们的军事才能如何了得。   天朝帝国也拥有军事学院,但包括那些教官在内,他们甚至连纸上谈兵都说不上。几百年安逸的生活,早已经让他们忘记了什么是战争。   “问题就在这里,他们的军人太骄傲,是不会允许自己的国家低头的。”西奥多说道,这次出使成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几位军团长都不在京都。   北方郡和东方郡,还有一部分的蛮族残部,这已经足够两位军团长忙上一段时间了。四方军团和第一军团长正忙著整理自己的部队,在京都只有一位近卫军团长。   而这位近卫军团长在京都之战的时候,没能保护好圣都,已经失职了,目前是以待罪之身掌管近卫军团,说话自然不是很硬气。可即使是这样,反对最强烈的,正是这位军团长,以及财政大臣利克公爵。   如果另外几位军团长也在京都的话,西奥多不认为自己这次出使能够成功。虽然在边境上拥有四十万军队,可他知道自家的事情,同菲格帝国那些久经杀场的精锐之师相比,想凭四十万大军攻入菲格帝国,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次调兵,一来是用四十万大军来威胁菲格大帝,另一方面也是让这些军老爷们活动一下身体,天朝帝国的军队的确应该有所改变了。   一个国家的强大,并不仅仅是在政治上、经济上,军事上同样重要,甚至更加的重要。这次经过菲格帝国的西方郡和中央郡,西奥多看到了战后的惨状。   不想让自己的人民有同样的下场,那只有强军一条路。天朝帝国的军队想要强大,一是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内心中对军人的看法,另一方面也需要大量的军事人才。   西奥多又想起了斯帝亚王子,这位年轻的王子,在多年以前,已经将这些看得一清二楚了,可惜,真的好可惜……   “不用管菲格军人如何骄傲,这次蛮族战争也许来的真是时候呢!他们的军力至少降低到原来的三分之一,没有十年的时间,不可能恢复到原来的样子,我们还有十年的时间可以慢慢改变。”罗纳德元帅轻声说道,这些话既是在安慰西奥多,也是在安慰自己。   天朝军队的腐败和软弱,那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十年时间真的够用吗?就像是经济能力一样,无论菲格帝国如何努力,十年之后,他们也不可能达到天朝帝国目前的水平。   天朝军队可以依靠的只有两样,一是庞大的数量、充足的后勤,另一个是精良的武器,以及无数不为外人知道的先进武器设备,那是其他国家所没有的。   “也许吧!元帅大人,这是和平协议的副本,以及关于赔偿的协议的副本,请您过目。”西奥多说著,从华伦手中接过两份黑皮公文。   “不必了,菲格帝国虽然是大陆上的强国之一,相对于我们天朝帝国,他们实在太穷了,他们的东西我们还看不上,真搞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他们赔偿,那没有任何意义,如果真的想为王子殿下报仇,我们应该发动战争。”罗纳德元帅摇了摇头,并没有接公文。   “发动战争?您真是这样认为的吗?”西奥多无法相信,这样的话真的是出自以保守著称的元帅大人之口吗?   “我指的是,如果真的想报仇的话,难道一个奥斯曼,就足以换取我们那位精明能干的王子吗?我还真的很好奇,这个奥斯曼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在后面的车里,只是受了点伤,如果元帅大人想见见他的话,我会让华伦将他送过去的。至于赔偿的问题,那是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们提出来的,难道您真的不明白吗?”西奥多说道,看来这位元帅真的有些老糊涂了。   “哦?说说看为什么要菲格帝国的那些烂东西,我们还需要花钱雇佣大量的人来处理。”罗纳德元帅问道。   “拖垮菲格帝国,从经济上拖垮他们。要知道,军队是个很花钱的怪物。”西奥多笑了笑说道,天朝帝国有最好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这一点,是任何国家也无法相比的。   在傍晚的时候,罗纳德元帅如愿的见到了奥斯曼。就像元帅所说的那样,他对于奥斯曼,的确仅仅是好奇,既不会因为他害死了斯帝亚王子而感觉到愤怒,也不会认为他落到天朝帝国手中会很可怜,仅仅只是好奇罢了。   看过之后,罗纳德元帅摇了摇头,没有说什么。凭他七十多年的人生经历,他并不认为奥斯曼是一个聪明人,既然不是聪明人,又怎么可能将精明无比的斯帝亚王子害死,甚至还加上十几万大军,那是不可能的事情,看来这次军部不过是找个替死鬼罢了。   罗纳德元帅知道,这种作法是很常见的,斯帝亚王子的死,总要有人出来负责任的,而让一名敌国的将领来负责,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可为什么他们不能选一个看起来聪明点的呢?真是令人失望。   使节团在军营里停留了三天,好好的放松了一下。这两个多月来,他们一直在担惊受怕,不仅仅是那些士兵,也包括西奥多。如今身处在四十万大军之中,他们自然可以安心了,更不必担心奥斯曼会逃走,没人可以在四十万大军中逃生的。   奥斯曼的身体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只是剧烈活动的时候,胸口还会有些疼痛。他已经几次成功的将牛筋松脱,至于锁神链,更让他玩得出神入化,解开锁上,只在瞬息之间,相信即使是天朝帝国的王室成员,也不会比自己更了解这东西了。   除了这些成果之外,最让奥斯曼满意的,是自己又学到了一些新东西。事实上,那些并不是新东西,至少奥斯曼以前曾经使用过。   那种将力量聚集于一点,从身体里爆发出去的能力,现在奥斯曼已经可以运用自如了。现在就算是面对卡尼尔大师,奥斯曼也有足够的自信。   如果是那个巨人族的矮子呢?奥斯曼轻轻的摇了摇头,只怕自己的机会还是不会太大,那个家伙的速度实在太快了,眼睛根本无法捕捉到他。   经历过数次战火,奥斯曼懂得更多了,个人的实力虽然很重要,可在战场上,最多也只能自保,想要凭一个人的力量战胜成千上万的战士,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最后累也会累死的。   因此,虽然他现在已经能够解开身上的束缚,但并没有准备逃走,这里是四十万大军的军营,就算骑著马,也需要不短的时间才能通过,更何况现在自己是个囚犯。   奥斯曼在等待机会,他并不是那种喜欢按计划行事的人,他不准备等待菲格大帝的救援队。只要离开军营,他有的是机会逃跑。   三天后,使节团出发了,向天朝帝国的国都进发,除了原来的两千重骑兵之外,又多出两万天朝士兵。   接下来的三天,队伍行军的速度很快,而且不再是在夜间行军。天朝帝国的确是大陆上最为强大的国家,他们的道路既宽又平,道路两边的城镇和村庄连绵不绝。   在自己的国土上,又有两万多军队护送,上至西奥多,下至看守的士兵,都松懈了许多。   奥斯曼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第九章   奥斯曼睁开眼睛的时候,天色正是最黑暗的时候,这个时候,哨兵的警觉性会降到最低。   营帐里两名负责看守奥斯曼的士兵,眼睛已经睁不开了,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奥斯曼过得很平静,再也没有捣乱过,这也让他们对奥斯曼轻视了许多。   奥斯曼的身体轻轻的动了动,奇异的扭动著,紧缚在身上的牛筋一点点的松动了,奥斯曼深吸一口气,身体从牛筋中脱出,而后两手快速的动著,眨眼之间,手中的锁神链被打开,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接著是脚踝处的锁神链,一切都是那样从容。   奥斯曼笑了笑,慢步走到两名士兵面前,伸出两手,在他们颈部稍稍用力,传来两声“卡卡”的骨断之声,两个半梦半醒的士兵,永远都不会再醒来了。   在帐外还有八名士兵,奥斯曼不想惊动他们,即使在他们的身后,也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将他们全部杀死,如果有人示警,麻烦太大,这里虽然已经不是前线的军营,可还是有两万多的士兵,更何况这里已经是天朝帝国的境内,奥斯曼不得不小心一点。   指甲在帐篷上轻轻一划,厚实的牛皮帐篷被划出一道足够一人通过的裂缝。奥斯曼对自己的指甲很满意,虽然同以前在山林时相比,已经弱了很多,但这已经足够用了。   侧耳听了听,帐篷的后面也有两名士兵,听他们的呼吸,情况同帐篷里的两人差不多,只要自己小心一点,他们是不会发觉的。   奥斯曼悄无声息的从帐篷里钻了出来,外面果然像他想像的那样,两名士兵抱著长枪,头不停的一抬一沉,虽然没有睡死,也相差不远了。   两只大手伸出,在士兵的颈后轻轻加力,在他们醒转之前,已经掐碎了他们的颈骨。奥斯曼发现,自己无意间使用的,居然是那些巨人战士最喜欢的手法。   奥斯曼摇了摇头,把这种怪异的想法抛开。管它呢!反正只要好用就行了。这样掐碎人的颈骨,才不会发出声音来。   看著这些士兵的尸体,奥斯曼苦笑了一声,看来自己的计划应该改变一下了。他原本想利用这些士兵的军服的,可是天朝士兵的身材同他比起来,好像矮了不少,看来这段时间,自己又长高了许多。   两万人的军营,听起来同四十万的军营根本没得比,可只有身处其中才会知道,那已经是相当大的一片营地了,无论向哪边走,同样都要经过无数的兵帐。   天朝军队的战斗力也许弱些,但他们的营地还是中规中矩,岗哨、游动哨、拒马、壕沟一样不少,想要无声无息的逃出去,还是有些难度的。   稍一思考,奥斯曼还是决定找件天朝士兵的衣服穿。一连摸了三个兵帐,奥斯曼如愿的找到了自己可以穿的军服,利落的换上,心中大喜,看来想要逃出去不难了。   虽然有军服,可奥斯曼还是不敢大模大样的走出去,一路小心的向外摸去。突然之间,西北方向火光冲天,呼叫之声四起,一阵阵杂乱的脚步声,兵帐里的士兵也从沉睡中醒来。   奥斯曼一惊,难道自己这么快就被发现了?看来只好硬闯了,想要走出军营,至少还有两三百米的距离,奥斯曼还没有足够的把握。   正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一队天朝哨兵从奥斯曼身边冲过,带队的军官向奥斯曼怒骂道:“看什么看!动作快点,加强警戒,有人偷入营地放火。”   奥斯曼一愣,不会吧!难道说,是菲格大帝派来的救援队?他们居然也选择了在今晚行动?如果这样,他们可找不到自己,现在距离自己被关押的营帐,至少有一公里远。   又是几队士兵在奥斯曼身边跑过,四周的兵帐里,也钻出许多的士兵。奥斯曼一看不好,这样下去,自己早晚会被发现的。   四周看了几眼,闪身进入一间兵帐。这间兵帐要大得多,但从外面,奥斯曼听不到一声呼吸的声音,这里应该是没人的,自己的听力虽然不如黑豹兄弟,但比起普通人来,还是要强上许多的。   果然,兵帐里面没有人,放著不少的杂物,还有许多兵器,奥斯曼随手拿过一柄长刀,感觉实在太轻,比起自己的黑豹来,不知要差上多少。   一想起那柄黑豹,一股熟悉的气息传来,似乎黑豹就在自己身边,触手可及一般。奥斯曼轻轻的将手伸出,鬼使神差般的抓向虚空,却抓了个满把,充实的感觉传遍全身,手中舒适的抓著一物,同黑豹的刀柄一般无二。   “你是什么人?”一个强行压低的声音,以及一团火热向奥斯曼的颈部传来。   稍稍回头,余光中,一团碧绿的火点,在自己脖子边上,火团小如灯芯,却热力非凡。同米歇尔在一起的时间不短,奥斯曼自然知道,这是魔法的力量。没想到这里居然有一位魔法师?!   右手用力,一柄黑刀从虚空中出现,奥斯曼先是一阵冷笑,魔法的力量虽然强大,但对于自己来说,却是没用的。米歇尔的魔法已经很强了,可她用最强大的魔法,也无法伤到自己的。   看到自己抽出的刀,奥斯曼却完全被惊呆了,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这不正是自己的黑豹吗?它怎么会在这里?   一愣之间,那团碧火已经飞入自己的脖子里,同普通的火球完全不同,它没有爆开,更没有剧烈燃烧,却一直在向奥斯曼的肉里钻。   还好,他的抗魔能力似乎是天生的,那团碧火,钻进身体里后,一会就消失不见了,奥斯曼更觉神清气爽,每次被魔法攻击之后,奥斯曼都会有这样的感觉,魔法越强,这样的感觉也越强。   “米歇尔?”   “奥斯曼?”   两人同时惊呼道,虽然没有看到对方的脸,奥斯曼甚至连对方的身体都没有看到,可他们稍稍接触,已经认出了对方的身分。   黑豹自然不会自己跑到天朝帝国来,那团魔法碧火,应该是米歇尔的拿手绝技,仅凭这两样,已经足以让奥斯曼认出对方了。   至于认出奥斯曼,就更加简单了。米歇尔不相信,除了奥斯曼之外,还有什么人能如此变态的将自己的魔法吃得一干二净。   “你怎么会在这里?”奥斯曼问道。   “我来救你啊!看,我把你的刀也带来了。”米歇尔的身体渐渐显现出来,手里拿著黑豹的刀鞘。   奥斯曼接过刀鞘,看著米歇尔,他知道,那是隐身魔法,只有高级魔法师才能作到。心中一热,没想到,菲格大帝的救援队没来,倒是米歇尔先动手了,想来外面的火也是她点的。   “只有你一个人来吗?”奥斯曼问道,也许她是同救援队一起进入天朝帝国的。对米歇尔的父亲,帝国的宰相大人,奥斯曼一点好感也没有,但对这位精灵古怪的女魔法师,奥斯曼打从心底有些喜欢。   “还有闪电豹也来了。”米歇尔笑道,她一直想和闪电豹亲近,可闪电豹从不甩她。除了奥斯曼和爱莉公主外,闪电豹不允许任何人接近它。   “你带它来的?”奥斯曼奇道,他自然知道,以闪电豹的骄傲,除非它承认的朋友,否则是不可能同别人一起行动的。   “是啊!我说要来救你,它好像听懂了,真是奇怪啊!难道闪电豹能听懂人话吗?”米歇尔说道,无论闪电豹是否能听懂人话,反正这一个多月来,闪电豹一直同她在一起,这已经足够让她满足的了。   “我不知道它是否能听懂人话。”奥斯曼苦笑道,看来自己还是想错了,米歇尔真的是一个人来救自己的,没想到她居然对自己如此关心。   要知道,这里可是天朝帝国的境内,魔法师虽然很伟大,但天朝帝国同样也有魔法师。天朝的军队虽然很懦弱,但个体能力上,天朝人甚至还要强过菲格帝国。菲格帝国有可利亚魔导士,也就是米歇尔的师傅,而另一位大名鼎鼎的魔导士,正是天朝人卡尔文.柯立。   天朝除了拥有一位魔导士外,还拥有整个大陆唯一的一位剑圣。亚伯拉罕是一个传奇,事实上,他的能力是否达到了剑圣的水准,根本没人知道,因为大陆上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剑圣存在了。   但毫无疑问的,亚伯拉罕的武技之强,即使是雷霆武士也为之侧目。三十年前,亚伯拉罕只身前往菲格帝国首都,成为进入雷霆会馆的第一个普通人。   没人知道在雷霆会馆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三天后,亚伯拉罕从雷霆会馆中走出来,回到天朝帝国。无论是亚伯拉罕,还是雷霆会馆,对此事都保持沉默,没有提起在雷霆会馆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即使是这样,他也被誉为大陆上最伟大的战士,天朝陛下更尊称他为剑圣,虽然有许多人不服,但亚伯拉罕的武技的确无人能及,而雷霆会馆又不愿意出面,众人也只好默认了这个称号。   亚伯拉罕回到天朝帝国之后,隐居在山中,他一生收了四个徒弟。其中包括天朝的陛下,因此不仅仅是剑圣,还是天朝的国师。   天朝陛下的武技如何,自然没人知道,也没机会展示,但另外一个徒弟,即使在天朝之外,也是赫赫有名。不过除了二徒弟在天朝军中服役外,另外两个徒弟显然更喜欢作游侠。   而这个二徒弟虽然作到了军团长的位置,自身武技自然是无可挑剔,但他的指挥才能著实不敢令人恭维,他所指挥的第六军团,在天朝军部下,也算是战斗力比较差的军团了。   “你有什么好办法吗?”这些资料在奥斯曼的脑中一闪即过,但现在可不是回忆这些资料的时间,这些东西,都是奥斯曼在皇家藏书馆中的书籍上看到的。   “这有何难,只要用个隐身魔法就行了,跟在我后面,放心吧!只要没有魔法师,他们是看不到我们的。”米歇尔自信的说道。   魔法师在整个大陆的数量极为稀少,一般都会被皇室招走,另一部分则根本不在乎权势。即使是在菲格帝国这样极重军事的国家里,军队也无权调动魔法师。   如果不是蛮族战争,在菲格帝国的军团之中,同样是无法见到魔法师的身影的,因此米歇尔一点也不担心有同行在这里出现。   两人慢步走出兵帐,果然,四周的士兵当他们不存在一般,自顾自的忙成一团。各处的守卫明显增多了,可还是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走出军营。   “你怎么会在兵帐里?”走出军营,两人都松了一口气。   “我找不到你,我去过关押你的兵帐,可里面乱成了一团,有两个士兵被杀了,再看到那些牛筋,我知道你已经自己逃跑了。”米歇尔一脸的好奇。   “是啊!我不想再待在那地方了,我想应该回家了。”奥斯曼笑了笑说道,既然已经到了天朝境内,自己逃走就与菲格大帝无关了,想来天朝帝国已经没办法利用这个借口用兵了。   “我很奇怪,你是如何逃出来的?”米歇尔问道。   “那有什么,只要脱出牛筋就行了,那东西是有些麻烦,不过不难对付。”奥斯曼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说道。   “我不是指那些牛筋,那种东西,我随便用一点火焰术,也可以将它烧断。”米歇尔一脸的不屑,那种东西,对付武士还可以,对付魔法师则根本就是摆设。   “我是用脱骨术,是我的教父迈克尔公爵教给我的一种功法。”奥斯曼说道。   “我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牛筋当然起不了多大的作用,可是锁神链呢?你是如何解开的?要知道,那可是神器啊!”米歇尔问道。   “神器?你说的是这个东西吗?”奥斯曼随手从怀里拿出锁神链,这东西不知道是由什么材料制成的,以自己的神力也无损分毫。   “对,就是这东西,这可是大陆上的三大神器之一,据说连神仙也解不开的,你是如何解开的?除了天朝有限的几位皇室成员,根本没人知道应该如何解开的。”米歇尔一脸兴奋的接过锁神链。这可是神器,有几个人有机会见到神器啊!   “我也不知道,好像就会解了。”奥斯曼说道,他自然不能说出自己心中的秘密,因为那些东西,他自己了解的也极为有限。   “这东西怎么用?”米歇尔看著传说中的神器,小脸涨得通红。   “很简单啊!”奥斯曼说道,将两头的环在米歇尔的手上轻轻一触,“卡卡”两声轻响,锁神链已经将米歇尔的两手铐住。   “哎呀!你怎么把我锁上了,我来试试。”米歇尔更多的是兴奋而不是惊慌,虽说锁神链,除了天朝皇室,无人能解,但有奥斯曼在呢!他不是已经解开过了,那又有什么好担心的,她正想试试神器的威力。   奥斯曼看著米歇尔,只见她半闭著眼睛,嘴里轻声默念著。奥斯曼知道,她正在使用魔法,想要试试锁神链如何能被称为神器。奥斯曼也很想知道,在威力巨大的魔法面前,锁神链会是怎样的情况。   一会的功夫,锁神链亮了起来,慢慢的由白转红,如同在炉火中烧过的铁链一般,除了颜色的变化,再没有其他的改变。   米歇尔的额头已经见汗了,再次努力之后,她终于放弃了,看来这个锁神链果然是神器,自己的魔力根本无法透出身体,就是想使用一个最小的火球术也办不到,所有的魔力,像是被手中的锁神链吸收了一般。   “不行,这东西果然古怪。”米歇尔说道。   “你看,它的颜色。”奥斯曼说道,他倒是看不出魔力的变化,魔力本来也不是用肉眼可以看到的东西。   “红了?怎么回事?”米歇尔问道,呆呆的看著手中的锁神链。   “我怎么知道,刚才比这还红呢!现在正变回去。”奥斯曼说道,看著米歇尔,希望她能给自己一个解释,毕竟自己的知识有限。   “说不上,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的魔力被它吸走了,只要我一用魔法,魔力就都被它吸走了。”米歇尔摇了摇头说道,看来这东西不仅仅是结实,而且根本不怕魔法。   心中一动,自从学习了魔法以来,在米歇尔的心中,魔法几乎是无所不能的。当然,也有能同自己魔法对抗的人,那就是魔法师,只有魔法才能同魔法相抗衡,这也是米歇尔的认知。   可现在,她已经发现,有一人一物,并不怕自己的魔法。锁神链对魔法表现出来的反应,倒是与奥斯曼有些相似,都是将自己的魔法“吃”下去了,而且连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来。   也许应该回去问问老师,也只有她,才能给自己一个解释。   “我们走吧!用不了多少,天朝士兵就会追上来的。”米歇尔说道,顺手将锁神链放在怀里,看来是不准备还给奥斯曼了。   奥斯曼也无所谓,反正这又不是自己的东西,再说米歇尔来救自己,就凭这份心意,她想要什么,奥斯曼也不会舍不得的。   “他们能追上来吗?”奥斯曼有些不相信,这一路上,天朝军队给奥斯曼的印象很差,真的很差。两人走的很隐秘,那些士兵只怕还没有找到他们的本事吧!   “很快就会追上来的,不要小看那些天朝人,他们的军队虽然很普通,但有些东西,是我们无法想像的。而且在天朝军队中,都有战獒,那东西的鼻子很好用的。”米歇尔说道。   天朝的经济力量可不是普通的强大,连菲格帝国也远远不如呢!他们士兵的装备、器材,是整个大陆军队最好的,而且军队中还会配有很多奇怪的东西,连米歇尔也不知道是用来作什么的。   果然,远处传来了一阵阵低沉的吼声,声音有些像狗,又有些像狼。奥斯曼甩甩头,对些很不以为然,说到野兽,没人比自己更清楚了,管它什么战獒,在自己面前,那些东西只怕连大气都不敢喘的。   “快走吧!闪电豹还在前面等我们呢!”米歇尔自然不知道奥斯曼在想些什么,战獒是一种很可怕的家畜,战斗力可比虎豹,不过有了闪电豹,这些都不用担心了。   米歇尔进入军营的时候,就让闪电豹帮了她一个忙。隐身魔法对于那些士兵有用,可对这些靠鼻子就能找到自己的家伙却没办法,好在有闪电豹在,只要让它在战獒营地外转上一转,那些家伙就老实了。   穿过一片树林,一道黑影闪过,奥斯曼一把抱住闪电豹的大头,分别不过一个半月的时间,奥斯曼心中最想见到的,倒是黑豹和闪电豹。一人一豹,无声的拥抱在一起,这种情感是人类所无法理解的。   米歇尔默默的站在一旁,她知道,对于奥斯曼来说,也许闪电豹才是他真正的亲人。奥斯曼对两位公爵很尊重,对爱莉公主爱慕,对凌格是友情,但只面对两只豹子的时候,她才会感觉到那份奇特的亲情。   “好了,我们应该走了,伙计。”奥斯曼轻声说道。   “米歇尔,你应该认识回去的路吧?”奥斯曼回头对米歇尔笑了笑说道,他可从未到过天朝,一路上又坐在马车里,根本看不到路。   “当然,如果没人挡住我们的话,两天后我们就可以回到菲格帝国。”米歇尔说道,只是回去之后呢?   两人一豹很快消失在夜色之中,奥斯曼和闪电豹的速度奇快,而且不会发出声音。米歇尔靠魔法的力量,速度一点也不弱于他们。   以这样的速度,看来根本不必两天,就可以走出天朝帝国了。但回到菲格帝国,奥斯曼又能如何呢?   以他现在的身分,自然无法公开,如果被天朝帝国知道他又逃回了菲格帝国,肯定会成为战争的导火索,相信奥斯曼自己也不愿意这样。   第十章   “你准备回京还是北方郡?”走出一个小时的路程,米歇尔终于忍不住问道。   “哦?只怕都不合适。”奥斯曼想了一下回答道,他一直没有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现在米歇尔提出来,他不得不正视,这是自己马上就要面对的事情。无论是去京都,还是北方郡隆卡多镇,或者是南方郡的西尔克多城,现在都不适合自己。   奥斯曼想起了菲格大帝所说的话,在五年之内,自己必须隐姓埋名。当时听了这话,奥斯曼根本没当回事,自己想要生活在哪里还不容易?   可现在仔细一想,还真没有适合自己的地方,难道要带著闪电豹回到山林里去吗?也许这也是个不错的主意,至少闪电豹会很高兴的。   可奥斯曼知道,自己早已经不再是当年山林间的那个野兽少年了,他开始知道什么是享受,什么是寂寞,离开人类单独生活,虽然不是不可能,却是不愿意。   “也许你可以去我家的封地,在西方郡,我家有很大一片的封地,在那里,没人敢将你的身分说出去。”米歇尔说道。   “封地?”奥斯曼喃喃自语道,自己好像也有一块封地,只是面积不大,人口也很少,他还记得,是在南方郡的最南部,距离大海已经不远了。   “没错,我说的就是封地。”米歇尔用期望的目光看著奥斯曼,接触的越多,她越能感觉到奥斯曼的淳朴。令她著迷的,并不仅仅是奥斯曼强壮的武力,也不是他对魔法那神奇的抗拒能力,更多的是奥斯曼本身的性格,在不停的吸引著她。   米歇尔知道,在奥斯曼的眼里,自己不过是一个朋友罢了,甚至连性别都不存在。奥斯曼喜欢的,是圣洁的爱莉公主。   “在我的记忆之中,我好像有一块封地的。”奥斯曼轻声说道。   “也许吧!但你没有公文,那里的执行官是不会听从你的指挥的。”米歇尔说道,她虽然一直在学习魔法,可父亲是宰相,她对于帝国的官制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   “不听就教训他们,就去我的封地好了。”奥斯曼兴奋的说道,一块属于自己的地方,就像山林之间一样,这的确值得令人兴奋。   “好吧!如果你愿意的话。”米歇尔轻声说道,有些失望。奥斯曼是不可能被人轻意左右的,即使是现在。   奥斯曼猛的停住身形,闪电豹诧异的看了一眼,身体灵活的转回身来。米歇尔则是冲出几十步远,才停下脚步。   “除了你和闪电豹,还有其他人一起来吗?”奥斯曼皱了皱眉头问道。   “没有啊!只有我们两个,本来想带黑豹一起来的,但我知道,它只是普通的豹子,也许会受到伤害,因此没带它来。”米歇尔回答道,同时放出侦察魔法,精明的她,知道奥斯曼一定发现了什么。   “难道是菲格大帝派的人?”奥斯曼轻声说道。   “不,不会的,菲格大帝派的人,永远都不可能到这里。”米歇尔有些支吾的说道。   “为什么?”奥斯曼问道,在他的眼里,菲格大帝是一位很有信誉的人,不可能说了不算的。   “那些人被我父亲截住了。”米歇尔轻声说道,眼里闪过一丝愧疚。她本来是想同救援队一起来的,没想到父亲却暗中下令,不准救援队出发。   “他还在恨我吗?”奥斯曼笑了笑,无所谓的说道。过去的事情,奥斯曼并未放在心上。杀死切拉里的是蛮族而非自己,相信这一点不但宰相知道,所有的人都已经知道,否则米歇尔也不可能同自己在一起的。   “我不知道。”米歇尔摇了摇头,虽然知道父亲作得不对,但那是最疼爱自己的父亲,这的确很难让人取舍,也许自己离开奥斯曼,才是正确的。   “我想我们还是过去看看吧!那会是谁呢?”奥斯曼轻声说道,看著远处的山峰。   “是一个人?站在那山峰上?”米歇尔说道,这里距离山峰,直线距离也有几公里远,难怪连闪电豹都无法觉察到。既然距离这么远,奥斯曼又如何肯定是为他们而来的?   “我们可以绕开,根本没必要上山啊!”米歇尔说道。   “是一个人,一个同你很相似的人,但他的力量要强大得多,我可以感觉得到。”奥斯曼说道。   如果在以前,奥斯曼虽然对魔法很敏感,但绝对无法在几公里外觉察得到,可经过那顿铁棍的打击,奥斯曼知道,传承珠里已经有更多的东西进入到自己的身体里。   “和我一样的力量?是魔法师?”米歇尔吃了一惊,天朝帝国的人民不喜欢武力,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他们喜欢享受、喜欢金钱,虽然魔法师的地位同样很高,但喜欢学习魔法的人却并不是很多。   在天朝帝国里,魔法能力强于自己的,应该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同自己老师并称大陆的那位魔导士卡尔文。如果真的是他来了,这个麻烦可真的很大。   看了一眼奥斯曼,想到他对抗魔法的能力,再看看威风凛凛的闪电豹,自己又是另一魔导士的弟子,米歇尔胸口涌起一股豪气,两人一豹加在一起,未必就不能战胜魔导士。当然,在魔导士面前,想要逃走,那是不可能的,奥斯曼的选择非常正确。   “应该是吧!很强的样子。”奥斯曼点了点头。   “如果你说的没错的话,那个人一定是卡尔文,另一位魔导士。”米歇尔沉声说道,如果是在平时,自己还是马上投降比较好,同一位魔导士比试,输了并不可耻。   但一想到闪电豹,米歇尔就感到一阵阵兴奋,这可是传说中的闪电豹啊!据说,在魔导士、剑圣面前,闪电豹也同样有战斗的能力,甚至更强。   当然,这一切仅仅是传说,整个大陆上,只有两位魔导士。至于亚伯拉罕算不算是剑圣,也没人能够给出一个准确的评价。闪电豹更是几百年没人见过的凶兽,到底谁更强些,只有试过才知道。   “他来了。”奥斯曼说道。   同时间,闪电豹身上的毛也立了起来,先米歇尔一步感觉到了危险。   一个黑点由远及近,几息之间,停在两人面前。黑色宽大的魔法袍,胸前挂著一个金色的圆圈,在圆圈里有无数细小的线条,组成一幅令人眼花缭乱的图案。   奥斯曼自然不知道那代表著什么,甚至不知道那是如何画上去的。作为魔法师的米歇尔却知道,那图案既不是画上去的,更不是绣上的,而是使用魔法力印上去的。   那是代表著魔法师最高能力的象征,不仅仅要拥有令人无法想像的魔法力,还要对魔法有著深入的了解,才能够办到。   当一名魔法师达到大魔法师的能力的时候,他就有能力在自己的魔法袍上印上自己最强的魔法,也许是九枚雨点状红色火焰的烈焰流星,或者是十六根冰锥组成的极地冰雹。   魔法袍上印上的魔法,有两种意义。一是代表著魔法师本身的等级和能力,另一个在危急的时刻,也可以将魔法袍上的魔法以最短的时间释放出来,因此魔法袍的材料很珍贵,并非是普通的织物。   魔法师的等级越高,胸口处印下的魔法越高级,图案自然也更加复杂。米歇尔胸口印的是一条火龙,而她的老师可利亚魔导士的胸口处,印的则是火风暴。   从外表上看,自然是那条火龙更加威武一些,但魔法师却知道,火风暴那复杂的图案,虽然并不好看,却有著无穷的威力。   眼前那人胸口处印的图案,米歇尔可以一口叫出它的名字,那是魔法师公认的最强魔法──天地混沌。   看来那些传言并不可信,只有自己的老师才是魔导士,而眼前之人,已经达到了魔导师的境界,比自己的老师要高明得多。   “是卡尔文前辈?”米歇尔弯下腰,行了一个九十度的大礼,她知道,除了卡尔文,不可能是其他人了。   “咦?你是谁?”卡尔文的外表看起来大约在五十岁上下,如果仅听声音,却会令人以为他只有三十岁。   不过,米歇尔知道,这位同老师一样是传奇般的人物,今年已经八十出头了,比老师整整大出九岁。正因如此,在米歇尔心中,一直认为自己的老师更为出色,少用了九年的时间成为魔导士。但现在看来,自己的想法大错特错了,九年之后,可利亚老师也未必能成为魔导师。   事实上,魔导师和圣导师只是一个传说,就像剑圣和圣骑士一样。上千年来,根本没人能达到这样的高度,而现在,米歇尔有幸亲眼见到了。   “晚辈是可利亚魔导士的弟子,我的名字叫米歇尔。”心中一阵绝望,没想到卡尔文居然已经成为了魔导师,两人逃走的希望几乎被断绝了,即使有闪电豹在,也不可能同一位魔导师抗衡的。   “哦,你怎么会在这里?”卡尔文问道,与自己齐名的可利亚魔导士应该在菲格帝国,既然这个小姑娘是她的弟子,怎么跑到天朝帝国来了?   “我和一个朋友,因为一些误会,不得不来天朝帝国一趟,现在正准备回去。”米歇尔说得很含糊。   “是误会吗?他叫奥斯曼吗?咦?这可不是普通的豹子呢!居然是闪电豹?”卡尔文眼前一亮,似乎闪电豹更吸引他的注意力。   米歇尔心中一紧,显然卡尔文是专程为奥斯曼来的,两人想要逃回菲格帝国,只怕不容易了,偏偏自己现在无法给奥斯曼解释,那个家伙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这样看我的朋友,很不礼貌。”奥斯曼眉头一皱,眼前这个人看闪电豹的眼神,奥斯曼曾经见过,在京都的时候,米歇尔的哥哥切拉里看到闪电豹的时候,就是这样的眼神,这让奥斯曼心中很不爽。   “你的朋友?有意思,你是什么人,居然能同闪电豹交朋友?”卡尔文转过头来,第一次正视奥斯曼。   西奥多的父亲也是一位魔法师,虽然并不出色,但曾经在卡尔文的门下学过几个月的时间,看在他父亲的面上,卡尔文才答应帮助抓人。   也许是西奥多的运气极好,卡尔文正巧路过军营,看到乱成一团的军营,好奇心起的卡尔文进去看看原因,没想到正好遇到了故人之子。   无论奥斯曼是什么人,自然都不会放在他的眼里,因此他只问了问奥斯曼的特征,就追了过来,甚至不知道奥斯曼是什么人。   没想到在这里,不但看到了可利亚魔导士的弟子,还见到了百年难遇的闪电豹。更令他惊讶的是,不可征服的四大凶兽之一,居然同一个人类交上了朋友,这可真是件新鲜事。   “我是奥斯曼.郝斯特。”   “你果然就是那个奥斯曼,西奥多是为了这只豹子吗?应该不太可能,即使是我,也没有任何把握活捉这东西呢!你到底作了什么事情,居然要军队押送你回京?”卡尔文一脸好奇的问道。   “这不关你的事情。”奥斯曼阴沉著脸说道,无视米歇尔在一边猛使眼色。   在山林之间,奥斯曼和黑豹就是那里的王者,走进人类社会之后,更是未曾一败,即使是菲格大帝,也同样对自己表示出足够的尊重,哪里跑出这么个讨厌的家伙来?   奥斯曼也曾经害怕过,前后有两次。第一次是在山林之间看到弩箭的时候,奥斯曼有些害怕,但身为王者的他,绝对不愿意向侵略者低头,因此他选择了战斗,只是没想到见到布郎公爵的一瞬间,好奇心战胜了一切,奥斯曼从此走进了人类社会。   在无名森林里,奥斯曼再次感觉到了恐惧,甚至是一种死亡的恐惧。地行龙的强大带给他深深的震撼,那才是世间最强大的力量,奥斯曼虽然骄傲,但对于这种绝对的力量,怀著无比的崇拜。如果可以选择,奥斯曼绝对会选择逃跑,即使是受到重创的地行龙,奥斯曼也不愿意面对。但是为了自己的同类,为了豹中的王者,他愿意用生命去捍卫。   除了这两次外,从没有任何人或者任何事情,会令奥斯曼恐惧,无论是菲格大帝的王者之气,或者是雷霆武士的霸气,都不会令奥斯曼退缩。   眼前之人的确很强大,奥斯曼早已经感受到了。在几公里之外,奥斯曼就已经感觉到他强大的气息,但这并不足以让他退缩,甚至还有著一丝期待。   “好吧!我会把你送给西奥多的,至于这只闪电豹,我想带回去研究一下。”卡尔文平静的说道,事实上他已经被激怒了,成为魔导士以后,从未有人敢在他面前如此说话,即使是天朝帝国的陛下。   奥斯曼的身上没有一丝魔力,那说明奥斯曼是一个战士,除了一份强烈的野性之外,他感觉不到奥斯曼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地方,一个无知的小子罢了。   至于米歇尔,他准备放过她。她是一个女孩子,又是魔法师,更有一位同自己齐名的老师,这些理由已经足够多了,因此他看也没看一眼米歇尔。   “奥斯曼,他是卡尔文,是一名魔导师。”米歇尔惊呼道,她一直在想应该如何逃走,没想到奥斯曼居然要挑战一名魔导师。   “魔导师?这个世界上不是没有魔导师吗?”奥斯曼疑惑道,这些知识都是来自于书籍。魔法师被人们传得很神奇,可在奥斯曼眼里,并不觉得如何了不起。   米歇尔就是一位魔法师,闪电豹甚至也可以说是一名魔法师,但他们的魔法,只会令奥斯曼感觉全身舒畅。   一想到魔法进入身体时的那种奇妙感觉,奥斯曼更加期待了。米歇尔除了烈焰流星之外,其他的魔法已经不能令奥斯曼感觉满意了,既然见到了更强大的魔法师,奥斯曼希望能感受一下更加强大的魔法。   “他的确是位魔导师,我也是刚刚知道的。”米歇尔轻声说道,看到奥斯曼的眼神,她已经明白,即使面对的是魔导师,奥斯曼也不会停手的。   “我想这会更有趣。”奥斯曼说道,两眼正视著卡尔文。   “无知!”卡尔文怒道,居然还有这么嚣张的小家伙。虽然奥斯曼身上充满野性,但从他的举止上,卡尔文还是看得出来,这个年轻人受这良好的教育,应该是一位贵族,更何况他认识米歇尔,不可能不知道魔导师的伟大。   右臂平伸,五指张开,奥斯曼没看到卡尔文念任何的咒语,一条细长的火龙从卡尔文指间飞射而出。米歇尔所能使出的最强魔火,卡尔文随手之间就完成了。   奥斯曼一动不动的看著飞过的火龙,他存心想试试火龙的威力到底有多大。火龙准确的射在奥斯曼的身上,一下子钻进了奥斯曼的身体里面。   卡尔文一愣,成为魔法师已经有六十多年了,可这样将魔法吃掉的事情,却从未发生过,火龙的威力有多强,没人比他更清楚了。   奥斯曼感觉一股澎湃至极的力量瞬间涌入体内,身体似乎一下子涨大了两圈,那股能量在体内四处冲击著,带来一阵阵痛楚。当能量冲击到胸口的时候,传承珠亮了起来,那股能量被传承珠吸入进去。   眼前流星闪动,一团团如星如雾状的东西在奥斯曼的眼前飞过,对于这种景象,没人比他更熟悉了,或许只有奥斯曼一个人最为清楚。   第一次被巨人战士击中胸口,第一次被米歇尔的魔法击中,以及后来自己想了各种各样的办法,其目的就是为了看清眼前的景象,为此甚至还被天朝人打断了多根骨头。   眼前景象再变,一座陌生的城市出现在奥斯曼眼前。猛然间,他感觉自己从空中落下,飞入一间高耸入云的大楼里,他无法想像,楼居然可以盖得如此之高。   一个宽敞的房间里,一些身著白色衣服的人,他们手中持著奇怪的细剑,正在不停的继续刺杀。动作很慢、很清晰,奥斯曼可以看清他们的每个动作细节。   最令奥斯曼惊讶的是他们手中的剑,发出蓝色耀眼的光芒,不知道是由什么金属打制而成的。两剑撞击之间,火花四溅……   眼前一黑,一切又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有一脸惊讶的卡尔文。火龙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被奥斯曼吃掉了,甚至连个小小的火星也没有留下。   “好奇怪啊!小伙子,能告诉我,你是怎么作到的吗?”卡尔文似乎忘了自己的身分,不耻下问,他实在想像不出,那条火龙到底跑到哪去了。   “我不能告诉你。”奥斯曼一脸正色的说道。   米歇尔一脸的惊喜,虽然早知道奥斯曼有吃掉魔法的能力,但那些都是低级魔法,只有烈焰流星算是中高级的魔法,但同火龙比起来,还是差很多的。   火龙需要的魔力相当大,而且她也担心奥斯曼承受不了那股强大的能量,因此没敢在奥斯曼身上试验,没想到卡尔文发出的火龙,居然一样被奥斯曼吃掉了。   米歇尔不知道奥斯曼是如何作到的,相信自己的老师也未必能说得出是什么原因,奥斯曼身上充满了神秘。   他的速度、力量都不弱于任何一位雷霆武士,那不是凡人能够拥有的力量,可奥斯曼拥有。为此,她请教过雷霆武士的大师,但他们都认为,奥斯曼绝对不是雷霆武士,他的身体里似乎有另一种力量。   “我再试试,小伙子,你要小心了。”卡尔文和颜悦色的说道,似乎并没有因为自己的魔法失效而生气,甚至忘了奥斯曼是他要追捕的犯人。现在,他最想知道的是,奥斯曼到底作了什么,居然可以魔法免疫。   “来吧!用你最强的魔法。”奥斯曼信心百倍的说道,他知道,魔法的力量,正好可以成为开启胸口传承珠的钥匙。   无论是铁棍,还是巨人战士的战斧,似乎力量强大,但同魔法能量比起来,都要弱上许多,而且还会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伤害。   魔法能量不但不会伤害到自己的身体,还会开启传承珠,将里面的秘密展现在自己的眼前,至于清晰的程度和时间,则要看魔法能量的强度而定。   卡尔文的嘴唇快速的动著,两手不停的变幻著手势,巨大的能量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大地在轻轻的颤抖著。   “小心,这是天地混沌。”米歇尔说完,转身向后退去,一口气跑出几百米远,再发出自己最强的结界,将自己罩在其中。   天地混沌,据说是远古时代的高级法术,在一千多年前,已经失传了,没想到今天自己有机会再次见到,米歇尔心中一阵兴奋。可她却又开始担心起来,奥斯曼虽然拥有吃掉魔法的能力,但天地混沌可不是普通的魔法,他还能吃得掉吗?   卡尔文双手抱著一只脸盆大小的能量球,能量球里波光闪动,灰白色的云雾不停的翻滚著。   “奥斯曼,这个魔法叫作天地混沌,你的同伴已经跑出几百米远,还要给自己加上结界,可以想像它的威力有多大,你确定要试试吗?”卡尔文问道。   “是你所能发出的最强魔法吗?”奥斯曼笑了笑问道。   “是的,相信这个世界上,没人可以发出更强的魔法了。”卡尔文傲然说道。   “那还等什么呢?”奥斯曼更加骄傲的说道。   第九集 神教之谜   第一章   奥斯曼静静的等待著,卡尔文手中翻滚的云雾从脸盆大小,不停的收缩著,足足过了一刻钟的时间,收缩成直径十公分有如实质般的圆球在小圆球中,灰白剧烈的翻滚,又似乎被凝结在一处,极动与极静两种截然相反的状态,出现在同一个圆球内,显得有些诡异却又是那么自然。   “太慢了!”奥斯曼心中想道,这样的速度,足够自己杀死他一百次,魔法师远不像书中记载的那样强大。也许魔法的威力无穷,但魔法师本身太过弱小,在没有人保护的状态下,无论是魔法学徒还是魔导师,同样显得脆弱异常。   事实上绝对不是奥斯曼想像的那样,作为魔法学徒,甚至达到中级魔法师的程度,的确都有这样的问题。高级魔法师以上,则完全不同,普通的魔法瞬间即可完成,为他们赢得足够的时间,来制造下一个威力更大的魔法。   卡尔文魔导师现在使用的魔法──天地混沌,的确是一个超大型的魔法,从开始到结束,至少需要一刻钟的时间,不过他却有另外的方法,在瞬间完成这个魔法,并且威力同样巨大。   用魔力印制在魔法袍上,需要的魔力远远超过直接释放。因此卡尔文选择了直接释放魔法,同时也小心的注意著奥斯曼的一举一动,如果奥斯曼有任何不利于他的举动,他有足够的把握,在奥斯曼靠近之前,释放出魔法袍中印迹的魔法。   显然奥斯曼比他想像的还要自大,似乎从未想过利用对于任何人来讲都不愿意放弃的机会,仅仅是将闪电豹赶到米歇尔身边。   圆球几乎是瞬间即至,在奥斯曼的头顶半米处悬停了几息,猛然间绽放出眩目的白光,以白光为中心,向四周无限的膨涨,灰白二气不停的纠缠在一处,向四周扩散,吞噬著一切,令天地为之变色,举目所及的一切皆陷入混沌之中。   远在几百米外的米歇尔,即使是身处结界之中,同样能感觉到庞大的能量,空气被挤压得如同实质一般,不停的冲击著结界,结界的能量被不停的挤压削弱。同时,这股庞大的能量被结界逼开,又在结界的后方重新凝结在一处,势不可挡的继续延伸向远方。   这并不是说米歇尔的结界可以挡住天地混沌的力量,只是由于相距几百米,天地混沌的力量已经弱了许多,她才能暂时支持住。   米歇尔脸上露出绝望的神色,天地混沌只存在于传说中,传说永远比不上亲身感受,如此强大的魔法能量是她无法想像得出来的,在魔法能量的中心,一切将被无情的摧毁。奥斯曼那种吞噬魔法能量的奇异本领,并不代表魔法能量对他完全无效。   作为一名优秀的魔法师,米歇尔的知识虽然还无法同老师相比拟,但与普通人相比,无疑她拥有更为广阔的知识,特别是在魔法知识上,还要远远超过她本身的魔法能量。   魔法能量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的吞噬掉,可能性有很多种,其中最合理的解释,奥斯曼身体拥有储存魔法能量的特性,许多魔法道具同样拥有这种性质。   任何一种可以储存魔法能量的魔法物品,都拥有它本身的储存极限,即使是最佳的魔藏,储存魔法的能量也是有限的,一旦超出了储存的范围之外,魔法物品会被炸得粉身碎骨,而这正是此时米歇尔最为担心的事情。   天地混沌的魔法能量有著极特殊的性质,在魔法能量笼罩的范围内,连光线也同样会被排斥在外,因此米歇尔无法看到奥斯曼此时的境况如何。   即使是处在天地混沌魔法能量的边缘,已经让她感觉到极大的危险,想要进入魔法能量的中心,根本是件不可能的事情。   同样对魔法能量有著极敏锐感知的闪电豹,全身的毛皮早已经竖立起来,在亿万根毛发上面,不停的闪动著一层电离层。闪电豹自然不会拥有像米歇尔一样的魔法知识,但作为拥有魔法的凶兽,它有著比魔法师更为敏锐的直觉。   将天地混沌释放出的同时,卡尔文发现自己犯下了极其弱智的错误,他实在无法想像,沉浸在魔法世界六十余年的自己,居然犯下这样低级的错误。   他并不认为使用最强大的魔法杀死一个逃犯有何不妥,最多只是有点小题大做了,可自己居然在对手的十步之外释放如此大规模的魔法,却成了不可饶恕的愚蠢行为。他不知道是因为自己一时的疏忽,还是因为被奥斯曼那无所谓的神情所迷惑,才会出现这种蠢行。   在这个世界上,没人比他更了解天地混沌的能量,即使如此,他随著魔法能量冲击的力量,张开结界的同时,用肉眼几乎无法看清的速度,极速后退著。天地混沌的魔法能量,并不会因为他是释放者,而无视他的存在。   事实上,魔法能量是绝对没有任何意识存在的,因此它会吞噬一切的阻碍,无论是释放者的敌人,还是释放者本人。   退出百米之外,结界的能量足以抵挡天地混沌的魔法能量,这让卡尔文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不知不觉之中,遍布皱眉纹的额头,已经布满了一层细细的汗珠。   研究魔法本身,虽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但是让自己亲身处在暴虐的魔法能量之中,这绝对是第一次,而且卡尔文魔导师也绝对不希望还有另一次相同的遭遇。   “疯狂而愚蠢,实在令人难以想像。”卡尔文魔导师轻轻擦去额头上的汗珠,急速而大量的使用魔力,使他的身体感觉极度疲惫。而连续使用魔法,又使他的魔力大量消耗,他从未感觉如此糟糕的情况。   眼前的灰白之色,瞬间膨涨,那并不刺眼的光芒却令奥斯曼暂时失去了视觉。处在能量风暴中心的奥斯曼,并没有感觉到任何的不适。   一时间,奥斯曼有些失神,难道天地混沌的作用仅仅是令自己失明?   事实上,他并不真的认为自己失明了,拥有野兽般的直觉,对于自己的身体,他远比普通人要敏感的多。看不到任何东西,同失明完全是两回事,眼前的灰白之色,代替了天地间一切颜色,那并不代表眼睛的功用失效。   正当奥斯曼以为天地混沌不过如此的时候,一股冰冷至极的气息从他的天灵之处钻入,眼睛恢复了正常的功能,灰白两色的气流,相互挤压著向自己涌来,更多的灰白之气向四周散去。   虽然不知道这些灰白之气是什么,奥斯曼相信那一定与天地混沌这个魔法有关,钻入头顶的那股冷气,温度低得出奇,奥斯曼的牙齿不由自主的颤动著,他可以清楚的听到牙齿碰撞所发出的声音。   同以往所接受过的魔法完全不同,无论是米歇尔还是闪电豹的魔法,那是一种温暖的、柔和的力量,至少相对于此时的力量来说,绝对是柔和的。   冰冷的气息在奥斯曼的体内疯狂的流窜著,他已经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不过对于魔法,奥斯曼总有一份奇特的感觉,他从未害怕过魔法,也无法想像人们对于魔法师为何如此的敬畏。在奥斯曼的眼中,魔法虽然有些神奇,但绝对不是令人害怕的东西。   奥斯曼的心很快平静下来,静静的体会著身体里流窜的冰冷气息。气息所到之处,似乎有一股洪流,将体内的所有垃圾冲走。   他知道,那绝对不是自己看到的,而是一种奇妙的感觉,就像人手摸到东西的时候,很自然的可以判断出,摸到的是什么。   奥斯曼不知道过了多久,腹内已经充满了垃圾,他知道,自己必须将这些垃圾全部排泄掉,可是身体却不受控制,这可真是件伤脑筋的事情。   还好,当奥斯曼感觉腹内快要无法承受的时候,他的身体能动了。   奥斯曼大叫一声,“我要拉屎。”   他整个人如同一只黑豹般,用肉眼几乎无法看到的速度,窜入身边的树丛之中。虽然他并不认为在人前排泄是件如何羞耻的事情,可是在人类社会里已经有了两年多的经历,自然知道在别人面前排泄,是件很失礼的事情,何况身边还有一个女性存在。   随著一阵劈里啪啦的声音,一阵阵臭气从树丛中飘来。卡尔文和米歇尔面面相觑,两人同为魔法师,自然知道,刚才的天地混沌魔法在奥斯曼的身上,出现了他们绝对无法理解的事情。   那是天地混沌啊!世上最强大的魔法。虽然米歇尔早就知道奥斯曼拥有像地行龙一样魔法免疫的能力,可是她还是无法想像,一个人站著不动,可以硬生生抵抗住最强大魔法的力量。   刚才她亲眼看到天地混沌的力量,这个庞大而阴森的魔法,足以夺去一千名骑士的生命,可到了奥斯曼身上,却成了最好的泻药?   不仅卡尔文这个世界上唯一的魔导师无法接受,就连身为奥斯曼同伴的高级魔法师──米歇尔,同样无法接受这样的事情。   “这不可能?”卡尔文有些疑惑的看了一眼米歇尔说道。   “是不可能,可现在他真的没事。”米歇尔现在恨不得将奥斯曼拆开来,研究一下他到底是什么东西,居然无视一切的魔法,甚至连最强的魔法都可以当作泻药来用。   “你以前试过?”卡尔文疑惑了一下问道,以他当世唯一一名魔导师的身分,可以称得上是不耻下问了,这样的事情实在已经超出他的理解范围了。   “试过,可是也有些反应,虽然他没受伤,不过我的魔法绝对不能同天地混沌相比的。”米歇尔说道。   “我知道……我知道……”卡尔文喃喃自语道。   也不知道卡尔文到底知道些什么,如果不是刚才看到他使用了天地混沌的魔法,米歇尔一定会当他是个白痴。   片刻之后,奥斯曼从树丛中走了出来,后面跟著闪电豹,显然他对于奥斯曼的排泄行为,没有丝毫的不满。   “好爽……卡尔文魔导师是吗?很不错,这个魔法的味道好极了,能不能再来一个?”奥斯曼一脸正经的说道。   卡尔文几乎被气得吐血,那是天地混沌啊!天地间最强的魔法,他当是什么?味道很好?这样的评价,他相信绝对不会出自第二个人的口中。   本来他对于奥斯曼心存轻视,认为他不过是一个野性未驯的武士,可现在不同了,他甚至无法形容奥斯曼到底是什么。   任何人,绝对没有任何人,能够在天地混沌下逃生。可是眼前的少年,不仅没有逃走,站在那里,硬生生将自己的魔法吃掉了。是的,就是吃掉了魔法,这是卡尔文的感受。   米歇尔长叹了一声,她知道,奥斯曼果然是个可以魔法免疫的人,同地行龙一样,或者说比地龙行还要强大。   她像所有的人一样,没有机会同地行龙面对面的战斗,可是她依然不相信,地行龙真的可以在天地混沌之下毫发无伤,可眼前的奥斯曼就作到了。   “卡尔文魔导师,我们可以走了吗?”米歇尔问道,她很清楚,自己这个问题只能算是一种礼节性的,失去魔法威力的魔法师,比普通人还要可怜。还好,自己是奥斯曼的伙伴,而不是敌人。   “还是再来一次吧!我感觉好极了。”奥斯曼急忙说道,他真的想再来一次,排泄之后,全身上下舒畅极了,仿佛所有的毛孔都舒展开了一般。   米歇尔轻轻的拉了一下奥斯曼,用眼神示意他不要多嘴,这个野小子不知道自己给当世第一魔导师什么样的打击,居然还要再来一次,像是一个贪嘴的孩子,看到最爱的零食一般。   “你……你到底是什么东西?”卡尔文终于从自己的恶梦中醒来,却发现一切都是真实的。   “您不觉得这样说话,是件很失礼的事情吗?”奥斯曼眉头一皱说道,虽然魔法师未必是贵族,但他成为一名魔法师之后,身分远要高于普通的贵族,礼仪方面自然不会太差的。   “好,我们再来一次。”卡尔文一咬牙说道。虽然他有能力连续释放两次天地混沌,但那是极限,没有任何一个魔法师会在没有任何保护的情况下,使用到极限的程度。   除非能一次消灭所有的敌人,否则达到极限的魔法师,全身虚弱,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那对于一个魔法师来说,是绝对致命的事情。   “太好了,您绝对是位君子。”奥斯曼一脸的兴奋,显然对天地混沌这个魔法,有著非凡的偏爱,比起米歇尔的烈火流星,天地混沌的味道的确是好上了百倍。   米歇尔在闪电豹的头上一拍,闪电豹极具灵性,马上明白了米歇尔的意思,闪电般的后退出几百米远,比米歇尔的动作快得多。   这一次卡尔文没有让奥斯曼久等,作为一名魔法师,卡尔文自然知道对于魔法师来说,极限意味著什么,因此他选择了释放魔法袍上的魔法印迹,可以在瞬间完成这个超大型的魔法。   冰冷的感觉再次侵入奥斯曼的体内,这次奥斯曼心里已经有底了,全身放松,全身心的体会那股冰冷气息带给自己的舒爽。   只是这次又有不同,也许第一次的天地混沌,已经将奥斯曼体内的所有浊气排尽了,这次体内的垃圾少之又少,而且全身的毛孔全部张开,灰白色的冷气从全身的毛孔带著体内的垃圾冲了出去。   米歇尔远远看去,只见奥斯曼全身喷出一股股灰白夹杂著淡黄的气体,这样的奇景,绝对令人永生难忘。   喷出去的气息,再次从奥斯曼的嘴中被吸了进去,不知道这是自然现象,还是奥斯曼不愿意放过天地混沌的魔法力量,在吸气的时候,将那些淡黄的气体过滤得干干净净。   事实上,这并非是奥斯曼的选择,一切是如此的自然,好像本应如此一般。胸口一热,胸中的传承珠打开一道小口,将那些灰白色的魔法力量全部吸了进去。   奥斯曼倒是吓了一跳,身体里的传承珠到底是怎么回事?与他所知道的雷霆武士完全不同,如果哪天体内的传承珠造反,完全可以在瞬间将自己的体力吸得一干二净,但愿永远也不要发生这样的事情!奥斯曼暗暗祈祷著。   虽然奥斯曼不相信任何教意,但他的养父是一位非常虔诚的大自在神教教徒。   “又失败了。”卡尔文长叹一声,他现在已经必须接受这样的事实了──一个完全无视魔法,甚至将魔法当作点心来吃的人。   卡尔文想了想问道:“你是大自在神教中人?”   “算是吧!我的养父才是真正的教徒。”奥斯曼好半晌才从全身的愉悦中恢复过来。   “这么说,你与大自在神教没有什么关系?”卡文尔再次确认道,虽然那仅仅是个传说,但传说也是有著一定依据的,即使他并不相信。   “卡尔文大师,难道大自在神教有类似的故事?”米歇尔已经回到了奥斯曼身边,她知道,卡尔文已经不会再阻止两人离开了,事实上,他也没有任何能力阻止奥斯曼。   “是的,在大自在神教的教宗之中,倒是有一种可以将所有魔法免疫的传说,可那仅仅只是传说,没人相信那是真实存在的。”卡尔文点了点头说道。   “现在我们可以走了吗?”奥斯曼礼貌的问道,对于让他舒服了两次的魔法师,奥斯曼还是心存感激的。   “当然。”卡尔文还能说不同意吗?他有这样的能力吗?他发现,自己真是一个可怜的魔导师。   “我们走吧!”奥斯曼说道,率先开路,虽然米歇尔很想知道这个传说,也只能放弃这个机会了。   不过这不要紧,只要知道有这样的传说,她总会想办法从某些古书中查到,以她的家世,应该是不难作到的。   大自在神教早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威严,教徒更少得可怜,但总会有些东西留下来,在菲格帝国之中,依然保留著一部分的教会,以及几万教徒。   在大自在神教没落的今天,想要到教会之中查找一些令人感兴趣的资料,米歇尔相信自己不难作到。难道说,奥斯曼与大自在神教有些关系?   “小伙子,虽然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你想逃走,并没这么容易的。”卡尔文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奥斯曼嘴角扬了扬,他才不在乎呢!他要回到自己的地盘上,去作自己的王者,在五年之内,无论是哪一方面的事,他都不会出手理会的,除非养父和迈克尔公爵有危险。   米歇尔却是心中一动,虽然天朝人好文轻武,是但最强大的武士和魔法师都出在天朝,虽然这两人一向不问世事,可是奥斯曼现在的身分已然大不相同了,只怕真的会有麻烦。   以卡尔文的为人来说,奥斯曼是逃犯也好,是敌国的战犯也罢,杀死王子还是杀死国王,都不在他理会的范围内,可是奥斯曼作为一名骑士,却拥有魔法免疫的能力,单是这一项,只怕就很容易招来许多双眼睛的注视。   特别是那位据说拥有剑圣实力的亚伯拉罕,米歇尔虽然没有见过这个人,也没看到过他的本事,但人的名,树的影,只怕不会是空穴来风。   如果他出手的话,一切就没这样轻松了。面对卡尔文的时候,如果要靠自己这个高级魔法师出手,根本没有任何的机会,今晚的事情,只能说是幸运──奥斯曼可以吃掉魔法的本事,救了两人。   接下来的三天,相当的轻松。对于在林间行走,奥斯曼和闪电豹就像回到了自己家一样自由。米歇尔则在第二天就已经不行了,奥斯曼背著她一路在林间山路上跳跃著,即使背著一个人,他的速度也并不比闪电豹慢多少。   看来那天晚上的魔法点心,真的给奥斯曼带来了不少的好处,只是现在他自己不知道罢了。奥斯曼从小生活在野兽群中、山林之间,对于神奇的魔法并不感兴奋,但对于强大的力量,却有著无比的渴望。   天色渐渐的暗了下来,两人一豹行走的速度相当快,这里已经接近了菲格帝国的边境,明天中午之前,就可以进入菲格帝国。当然,无论在哪国的境内,像卡尔文和亚伯拉罕这类顶尖的人物,是绝对不会在意的。   米歇尔手忙脚乱的将收拾好的野猪腿放在支架上,下面已经燃起了篝火,对于奥斯曼和闪电豹这两个好猎手来说,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找到足够的美味,可惜米歇尔的料理手段,比起她的魔法天赋来,相差甚远。   好在两位食客并不挑剔,即使是在大公府里住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奥斯曼对带著血腥的肉类,还是非常喜爱的,至于闪电豹,对于支架上的猪腿不屑于顾,抱著半个猪身正在狂啃。   蓦地,闪电豹两眼一亮,放下前爪间的食物,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同一时间,奥斯曼也放下手中的半块一半是血,一半有些焦糊的野猪肉,两耳神奇的转动著。   米歇尔虽然没有他们那样的灵觉,却有魔法师的办法。四个侦察魔法分向四方,化出四道淡绿色轨迹。好半晌的时间,四个侦察魔法居然没有任何的反应。   “来了。”奥斯曼抽出黑豹,这还是他首次在未见敌人的时候,将武器准备好。   米歇尔心中一动,能令奥斯曼如此重视的,无论是在天朝,还是在其他的帝国之中,除了亚伯拉罕,应该不会有第二个人了。   第二章   “有意思,这肉很不错,但手艺极差。”   米歇尔只觉眼前一花,人已经被奥斯曼拉到十米之外,闪电豹轻轻的咆哮著,前爪在地下不停的抓著,一道深深的沟出现在它的爪下。   “真的是闪电豹?有意思,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东西,我可不一定打得过它呢!”   米歇尔此时已经看到了来人。   虽然没见过,但是米歇尔可以肯定,眼前的中年人,绝对就是传说中的剑圣──亚伯拉罕,除了他,没有任何一位骑士,能够达到如同使用了加速魔法一般的速度,当然,奥斯曼和闪电豹也有这种能力。   亚伯拉罕身材高挑,比奥斯曼还要高上一头,身材略瘦,脸蛋细长,头上缠著一条厚厚的白巾,身上一袭长袍也很是少见。   奥斯曼看过很多的书籍,他知道,这是天朝的一种少数民族的服装。最引奥斯曼注意的是在他的腰间,一把奇形的弯刀斜插在胁下,奥斯曼熟知军队之中的武器,这种弯刀却是从未见过。   亚伯拉罕并不理会两人一豹,手里熟练的拨弄著,一会的功夫,火堆边传来一阵阵香味。这人果然是好手段,被米歇尔烤得半焦半生的猪肉,到了他的手里,不过一刻钟,变成了香气四溢的美味。   “嗯,不错,杀猪的时候,血已经放了,看来是老手。”亚伯拉罕美美的咬上一口,有意的回头看了闪电豹一眼,显然他对闪电豹远要比两人还要重视。   米歇尔好奇的看著这位传说中的剑圣,她听得出来,亚伯拉罕所说的高手,绝对不是指武力方面的。   不知为什么,站在奥斯曼这个充满著野性的少年身边,她居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安全感。她知道,连奥斯曼也不知道他今年到底几岁,可一定比自己小,却更能面对任何危险,这绝对不是普通人类可以作得到的,只有在山林之间、大自然之中,才能历练出来。   “听卡尔文说,你对魔法免疫,这倒不错,那老小子这回可踢到铁板上了,有意思,有意思。”亚伯拉罕摇头晃脑的说道,显然他已经同卡尔文见过面了。   “动手吧!”奥斯曼身体稍稍向前倾,手中黑豹向前指著亚伯拉罕,对于奥斯曼来说,只有敌人和朋友两种人,眼前的剑圣显然是前者。   对于敌人,奥斯曼一向不会多说话,只有死掉的敌人,才是最好的敌人,这一点在山林间的生活早已经教会了奥斯曼。   至于人类的花样,至今奥斯曼也无法习惯,既然是敌人,说再多的废话、故作深沉,完全是没用的事情。   “这么心急,真是年轻人啊!”亚伯拉罕摇头晃脑的继续说道,无视奥斯曼手中的长刀。   米歇尔有些担心,面对卡尔文的时候,她虽然不抱太大的希望,可心底总是希望奥斯曼那神奇的体质可以挡住魔法力量,事实上,奥斯曼也没有令她失望,即使是天地混沌这样的超级魔法,一样被他当作点心吃得一干二净。   可现在面对的是剑圣,情况自然不同了,同奥斯曼认识已经有段时间了,对于奥斯曼的能力也有些了解,他有能力魔法免疫,可是对刀枪却并不免疫。   奥斯曼力大如牛,快如闪电,但这些只是对于普通的骑士而言,面对剑圣的时候,米歇尔并不看好奥斯曼的武技。   事实上,奥斯曼虽然学习了很长时间的武技,可是他对于用刀的技巧,并不如何了得,更注重的是一刀杀敌。在战场之上,这样的武技自然是得心应手,可面对大陆上唯一的剑圣,只怕这些武技根本派不上用场。   然而,奥斯曼心里可不这样想,对方无论是什么人,只要是敌人,就必须将他杀死,除非他根本不会对自己构成威胁。像在山林之间的时候,对于那些胆小的野狗、野狼,奥斯曼和他的黑豹兄弟,是从不在意的。   “杀……”奥斯曼突然大吼一声。   随著他的吼声,闪电豹也咆哮起来,两只前爪在地上刨动,后腿用力,巨大的身体如同一道闪电般,向亚伯拉罕射去。   对于奥斯曼来说,没有什么武士的尊严,更不存在骑士的守则,只有战胜对方,杀死敌人,才是他唯一的守则。   亚伯拉罕动了起来,有些慌乱,他从未见过如此不守规矩的骑士,居然以多胜少,而且还不打任何的招呼。当然,严格的说,奥斯曼在攻击前,还是打过气招呼的,可这种不等对方准备就动手的事情,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成为剑圣之后,有勇气在他面前拔剑的人已经不多了,像这样直冲上来的,一个都没有。他见过各种使用卑鄙手段,企图从自己身上捞取名声的家伙,但没有一个会像奥斯曼这样无理、大胆的。   他的身体如一丝青烟般向后退去,右手在腰间一拍,弯刀像活的一般,从刀鞘中飞了出来,一道像月光一样闪亮的刀光闪过,毫无花巧的同奥斯曼的黑刀碰了一下。   一个稍显沉闷的声音传来,亚伯拉罕全身颤动了一下,奥斯曼的力量远远超出他的想像。别看亚伯拉罕的身体远不如奥斯曼强壮,可他对自己的力量还是非常自负的,即使是面对巨人族战士,他也有绝对的信心,将对方的战斧击飞。   同一时刻,奥斯曼也感觉到了对方强大的力量,果然是一个好对手,除了在同巨人族作战时,那个矮子给奥斯曼找了许多麻烦之外,他还从未遇到力量如此之大的人。   即使是雷霆武士之中,也没几个人能同奥斯曼拚力气。当然,雷霆武士并不仅仅力量大,还有速度和技艺。   不过,很快奥斯曼就知道了,眼前的剑圣果然名不虚传,速度虽然还比不上自己,但他的技巧比起雷霆武士来,还要稍胜一筹。   在奥斯曼和闪电豹的夹击之下,亚伯拉罕进退自如,几十个回合,奥斯曼和闪电豹居然占不到任何的便宜。   奥斯曼却不知道,此时亚伯拉罕心中的震撼更是无以复加。   成为剑圣之后,亚伯拉罕一直追求更强大的力量,他甚至找过雷霆武士试剑,结果还是令他自己相当的满意,他有足够的自信,即使是面对雷霆武士大师,自己也不会落在下风。   可此时,眼前的一人一豹,比两个甚至三个雷霆武士大师还要难对付,他已经打起了全部的精神,也只能勉强的支持,时间长了,自己绝对不是他们的对手。如果单单是奥斯曼一个,他还可以凭借著他武技的天分和技巧,在千招之后占得上风,可是再加上一个闪电豹,自己除了逃走外,根本没有任何胜机。   亚伯拉罕从小就是习武的天才,天生神力,对于武技更是过目不忘,而且可以经常创新出自己的武技来。在三十岁的时候,他游历了整个大陆,会过几乎所有的名家,最后败在一名雷霆武士大师的手中,受了重伤。   虽然挑战雷霆武士大师是件很愚蠢的事情,可亚伯拉罕并不后悔,他从此更加努力,直到五十岁上下,自认武技大成,再次出山,结果是令他相当满意的。虽然他还是没有把握稳胜雷霆武士大师,可是一对一的情况下,他有信心不会输。   他本以为,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任何人可以在单打独斗中胜过自己,这次肯来,多半出于好奇,另一半则是想见识一下传说中的闪电豹。   来此之前,在亚伯拉罕的心目中,闪电豹的威胁才是最大的,但他有信心击败传说中的四大凶兽,可没想到,真正给他带来麻烦的,却是那个魔法免疫的小子。   一个魔法免疫,又有著雷霆武士大师级武技的人,实在令亚伯拉罕有些害怕,因为奥斯曼还很年轻,他今后将无可限量。   最令亚伯拉罕惊讶的是,奥斯曼本人的武技来来去去只是几招,这些招式看来,更适合在战场上使用,可是无论自己用出什么样的武技变化,却依然被奥斯曼轻松的挡下,这给了亚伯拉罕一种错觉──难道这个奥斯曼已到了反璞归真的境地?   那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即使是自己,已经将武技精练到了无法再精练的程度,可是有些武技依然是相当的复杂。   “等一下。”亚伯拉罕大叫一声,他已经动了杀机,他并不关心政治,也不愿意为国家服务,可是眼前的少年给了他很大的压力,如果不能在现在消灭他,只怕自己以后再也没有机会了。   事实上,奥斯曼也没想给亚伯拉罕任何的机会,对他而言,一切都无关紧要,杀死敌人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换了旁人,处在上风的时候,自然会听亚伯拉罕想说什么,可是对于奥斯曼这个不守骑士规则的人来说,既然对手还能大声叫喊,就证明他没有失去战斗能力,那就绝对不能放松,只有死去的敌人,才是最好的敌人。   黑刀带著一串串的残影,更加迅急,闪电豹则将亚伯拉罕的大喊视为挑战,不断的咆哮著,露出它白森森的牙齿,以及锐利的爪子。   亚伯拉罕暗暗叫苦,一人一豹根本不给他任何的机会,看来对方比自己更狠、更绝,这样的敌人,他还真是第一次遇到。   刚才他已经动了杀心,既然不能单凭武技和力量胜过对方,他准备使用他早年意外得到的一件神器,只有神器才能将对方斩杀,可没想到,奥斯曼像是看透了他的心事一般,攻得更急了。   亚伯拉罕长啸一声,他知道,自己的机会不多了,如果一开始就使用了神器,自然不会有这样的结果,可现在不同了,自己连使用神器的机会都没有,他不得不拚死一搏。   在米歇尔的眼里,两人一豹只能看到三道影子,她无法看出谁占上风,可她知道,至少奥斯曼有绝对的资格作剑圣的对手。   想到这里,她心中暗暗喜欢,对于奥斯曼的感情,她一向很难表达出来,她知道,奥斯曼心中喜欢的人不是自己,可她却不准备放手,现在看到自己心目中的丈夫,居然可以同剑圣战个平手,虽然需要闪电豹帮忙,但这已经很了不起了。   正胡思乱想之际,三道身影突然间分开,成品字形分立一角。奥斯曼依然很平静,闪电豹更是兴奋。不远处的亚伯拉罕却是狼狈万分,身上的衣服已经有多处破损,腰间已经浸出血迹,显然受了伤。   “好好好……真不错,小子,你死定了。”亚伯拉罕怒道,他自从出道以来,除了败在那位雷霆武士大师的手下,再没受过伤,没想到今天却被一人一豹逼到要使用神器的地步。   亚伯拉罕随手将弯刀丢在地上,锋利的弯刀上已经布满了裂痕,与奥斯曼手中的黑刀比起来,弯刀稍差一些,经不住两人的神力,已经完蛋了。   奥斯曼这次没有马上进攻,对他来说,失去了弯刀的亚伯拉罕,就像一只失去牙齿和利爪的狼,已经失去了大部分的威胁,更重要的是,刚才的全力一击,让他感觉后力不继,不得不停下来缓口气。   亚伯拉罕从怀里摸出一根半尺长的短棒,奥斯曼和闪电豹用同样疑惑的眼神看著他,不知道他又要玩什么花样。这样一根短棒,能有什么用处?看起来实在没有任何的威胁性,因此他们都不急著出手。   米歇尔却全身巨震,她对于大陆的历史远要比奥斯曼丰富得多,特别是她的家世特殊,知道一些鲜为人知的传说。   “奥斯曼,小心!他手里拿的是神器,不要同他硬碰。”米歇尔大声叫道,同时开始启动魔法,她知道,这次三人要有麻烦了,没想到亚伯拉罕手中居然有上古流传下来的神器。   “来吧!小子,今天是你今生中的最后一天了,好好的享受吧!在死前能够看到神器,你死也该瞑目了。”亚伯拉罕说道,却感觉自己脸上有些发烧,这可真是耻辱啊!自己身为堂堂的剑圣,居然被逼到要动用神器的地步,绝对不能让这两人活著离开。   猛然间,一道暗红色的光芒从短棒中射出,大约有四尺长左右,红光不停的闪耀著,在黑暗中,不断的刺激著奥斯曼和闪电豹的眼睛。   “这就是神器?”奥斯曼疑惑的问道,他发现,自己对眼前的所谓神器,似乎知道很多,可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   “对,这就是神器!小心,不要同神器接触,它可以切断一切东西!”米歇尔大叫著,随手放出一条火龙,马上准备第二个魔法,她深深的知道,虽然亚伯拉罕没有奥斯曼的神奇魔法免疫能力,可他作为一名剑圣,这样的魔法对他的作用不会很大的。   事实正是如此,火龙飞到亚伯拉罕的面前,他只是轻轻挥动了一下手中的神器,火龙便消失无踪了。米歇尔心中巨震,这明显不是亚伯拉罕本身的能力,而是靠手中的神器。   这次亚伯拉罕没有停留,而是率先向奥斯曼冲了过去,手中的神器化出一道暗红色的光轮,将奥斯曼上下左右的路全部封死。如果还是弯刀,奥斯曼自然可以凭手中的黑刀硬封硬挡,可现在换成了神器,奥斯曼下意识的后退著,对于这件神器,奥斯曼心中充满了疑惑,他总觉得自己认识这件东西。   闪电豹极为机敏,似乎知道这件武器不同寻常,只是不停的在后面骚扰著亚伯拉罕,令他无法快速的攻击奥斯曼。亚伯拉罕虽然受了伤,可他本身的速度并不比奥斯曼慢多少,如果没有闪电豹在一旁帮忙,奥斯曼早已经不得不同神器硬拚了。   即使这样,奥斯曼已经快要退无可退了,后面是树林,奥斯曼用余光扫了一眼,心中已经有了计较,看来只能退入树林之中。从亚伯拉罕拿出神器开始,他根本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暗红色的剑光闪过,一棵棵一人合抱粗的大树无声无息的断成两截。奥斯曼心中一凛,神器果然锋利无比。虽然他用黑刀也可以作到,但想要如亚伯拉罕这样根本没使用任何力量,却是无法作到的。   几息之间,两人一豹在树林中跳跃出几十步远,亚伯拉罕所过之处,树倒石裂,竟然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挡住他手中的神器。   更为神奇的是,亚伯拉罕的神器同其他武器完全不同,听不到任何劈砍的声音,所有与其神器化成的神剑接触的物体,全部断为两截。   米歇尔一连用了三个火龙,体内的魔力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可火龙只能令亚伯拉罕慢上一慢,却无法给他带来真正的麻烦。   奥斯曼一边闪避著,一边回忆自己在何处见过这种所谓的神器呢?在他的印象之中,似乎并没有见过这种东西,可是一种熟悉的感觉却是挥之不去,难道自己真的见过?不太可能,奥斯曼对自己的记忆力还是相当自信的。   虽然一时之间想不起来,却发现了神剑的秘密。每当神剑与树木接触的时候,虽然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却带著一丝焦糊的气味,他的鼻子虽然不能同真正的豹子相比,却要比常人敏锐得多。   除了焦糊的气味之外,奥斯曼还发现,每次接触的时候,神剑的剑身,那暗红色的光芒也随之发生稍许的变化,如果不是奥斯曼眼力极强,是很难发现这稍许的变化。   米歇尔的魔法停了下来,奥斯曼这边更加吃紧了,闪电豹知道厉害,同样不敢与神剑正面接触。野生动物对危险,有著一种天生的敏锐,比人类要强得多,对于未知事物,闪电豹总是会小心翼翼,直到它弄清楚为止。   这片树林并不很大,一会的功夫,已经被亚伯拉罕砍得差不多了,地上横七竖八的放满了大树,虽然给亚伯拉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同样也给奥斯曼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奥斯曼几次险险的避过神剑的剑芒,他一咬牙,身体倾斜,闪过暗红色的剑芒,右手的黑刀在剑芒上轻轻扫了一下。   全身一阵颤抖,奥斯曼感觉一股电流从黑刀上传来,黑刀虽然没有大的损坏,却被融出了一道小小的缺口。   电流顺著奥斯曼的手臂,瞬间传遍了全身,胸口处一热,缤纷的景象在奥斯曼的脑海里瞬间闪过,无数的神剑出现在奥斯曼的脑海之中,更多古怪的武器同时出现,奥斯曼惊讶的看著亚伯拉罕,虽然他还不知道神剑到底是什么,但他已经知道,所谓的神剑,在自己的传承珠内,有著很多的记载,只是这些记载,似乎被什么东西封印住了,自己平时查找传承珠内的信息的时候,却是从未见过。   “光剑?”奥斯曼脱口而出,连他自己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可他却知道,亚伯拉罕手中的武器叫作光剑,而不是什么神器。   在他的传承珠记忆之中,这种武器很常见,几乎是人手一把,而且也不是主战的武器,仅仅作为一种防身用具罢了。   无数手持光剑的战士,被人远距离打倒在地,奥斯曼从未见过那种弩箭,就像光剑的剑芒发出来的光线一般,只是各种颜色都有。   有些战士身手灵活,用手中的光剑将那些弩箭挡住,可是更多的弩箭飞来,手持光剑的战士只能遗憾的倒在地上。   接著,更多手持光剑的战士在对拚,有些手中拿著很短的手弩,近距离发射,将对手射倒在地,右手挥动著光剑,劈砍著敌人。   忽然,一些手持圆盾的战士出现,他们手中的圆盾面积不大,天蓝色半透明,看起来其薄如纸,却可以挡住光剑的进攻,灵活而不失坚固。   有些光剑开始慢慢的暗淡下来,手持光剑的战士丢掉手中的光剑,从地上捡起他人的光剑或者手弩,继续战斗著。   说来话长,可这些景象在奥斯曼的脑海之中转瞬即逝,奥斯曼心中大定,他知道,自己已经找到了破解光剑的办法,所谓的神器,并非是不可战胜的。   连续后退五步,奥斯曼向地下躺去,亚伯拉罕心中暗喜,这小子看来是找死,他手中的黑刀倒是不错,虽然只是轻轻的接触,却只伤了一点毛皮,如果换成别的武器,只怕早已经断成两截了。   他得到神剑已经有许多年了,可使用的机会却少之又少,除了几次自己试验神剑的威力之外,他是从来舍不得用它来作战的。事实上,以他剑圣的能力,根本没人能逼他动用神剑。今天如果不是奥斯曼有闪电豹在一旁作帮手,他还是有自信,可以杀死奥斯曼的。   奥斯曼随手丢掉黑刀,此时黑刀的作用不大,虽然它可以挡住光剑一会,可是奥斯曼知道,光剑不仅仅锋利,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可怕的腐蚀性,任何的物质,都会被它融化,这才是光剑最可怕的地方。时间长了,黑刀一定会被光剑融化掉的,奥斯曼不准备冒这个险。   丢掉黑刀的同时,奥斯曼选择了一块至少有两百公斤重的巨石,石头大约有一尺半厚,面积相当大,几乎可以将奥斯曼的半个身子挡住。   举起石头的同时,亚伯拉罕的光剑已经杀到,光剑同石头撞在一起,发出轻微的“滋滋”之声,一块半米厚的巨石,几乎被光剑砍成两断。   奥斯曼惊出一身冷汗,看来自己选择的石头还是不够厚。不过令奥斯曼心中暗喜的是,光剑上的红光忽明忽暗,显然是消耗掉了不少的能量。   “能量?”奥斯曼轻声呼道,他也不知道为何,自己居然可以说出这样的词汇来,在他的学习过程之中,绝对没有这个词汇出现过,不过现在他已经管不了这么多了,他只知道,只要不停的消耗所谓的能量,神器早晚会变成一根没用的短棒。   第三章   亚伯拉罕怒气越来越盛,眼前的少年不停的换取著巨石,虽然几次被自己手中的神剑斩断,可却没有伤到他的身体。   神剑上的红光越来越暗淡,虽然不知道神剑为何物,可亚伯拉罕心中却开始出现了恐惧。他知道,当红光消失的时候,神剑只怕也会变得无用了,到那个时候,自己就再也没有能够克制对方的手段了。   然而,一边的闪电豹却不停的在向他骚扰,虽然不能给他带来太大的麻烦,却总给奥斯曼以足够的时间,让他选择更大块的石头来挡神剑。而且,腰间的伤口有半尺长,虽然不深,却在不停的向外流血,亚伯拉罕感觉自己的体力在不停的流失著,必须改变这种状况,否则今天自己将葬身在此。   想到这里,亚伯拉罕猛然转身,不再追击奥斯曼,光剑向闪电豹斩去。   闪电豹动作极快,闪身避过,两只绿眼紧紧的盯著亚伯拉罕,它已经知道此人的能力不弱于奥斯曼,数次闪电攻击无效之后,闪电豹已经放弃了用魔法攻击,只是不停的骚扰著,帮助自己的伙伴对敌。   见亚伯拉罕转身对付闪电豹,奥斯曼自然不希望自己的朋友受到伤害,手中的巨石用尽全力抛了出去,砸向亚伯拉罕的后背。虽然这样作,不可能真的砸中他,却可以解除闪电豹的危险,对于闪电豹的速度,奥斯曼还是非常有信心的。   可是奥斯曼想错了,精灵般的闪电豹无法同人类的智慧相比较。事实上,从一开始,亚伯拉罕就没有将目标定位在奥斯曼或者闪电豹身上,两人一豹已经斗了几十分钟,对一人一豹的能力,亚伯拉罕心里已经很清楚了。   即使没有奥斯曼的帮助,手持神剑的自己,也只能将闪电豹击退,想要杀死它,几乎是件不可能的事情,更何况现在还有一位更强的奥斯曼存在。一人一豹之间,似乎有一种无法言明的默契,就像多年一起的朋友、兄弟一般。   虽然亚伯拉罕很不愿意承认,但他却不得不承认,自己这次的计划实在太过卑鄙,可是现在他已经顾不上这么多了。   他早已经忘记了朋友的嘱托,也忘记了剑圣的名声,一心只想将眼前的两人一豹消灭掉,否则用不了多久,奥斯曼将成为自己最为强劲的敌人。   身体一闪,亚伯拉罕已经到了米歇尔的身边。   如果一开始就这样作,无论是奥斯曼还是闪电豹,都有著比他更快捷的速度,他是绝对不能成功的,可此时不同,奥斯曼和闪电豹的精力全放在另一边了,才让他从容的达到了目的。   “混蛋!”奥斯曼骂道。   闪电豹从头部发出数道闪电,却被亚伯拉罕随手挥动神剑挡掉了,显然魔法的力量,在神剑面前,已经失去了作用。   亚伯拉罕的一只手轻轻搭在盘膝而坐的米歇尔肩头,由于魔力耗尽,米歇尔全身上下一丝力气也没有,别说是面对闻名天下的剑圣,哪怕只是一个普通的骑士,米歇尔也同样无法反抗。   “放下手中的石头,走过来。”亚伯拉罕沉声说道,心里却忐忑不安起来,自己的行为,已经玷污了剑圣两个字,而且对方是否真的会听自己的,他心里也没半分把握。   如果只是普通的骑士,深印在骑士心中的骑士守则,一定会令他放弃抵抗,可奥斯曼并不是骑士,他甚至不是普通的人。在来此之前,他从老朋友卡尔文那里,大致了解了关于奥斯曼的经历。   野兽少年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亚伯拉罕一点把握也没有,何况在奥斯曼身边,还有一只凶猛的闪电豹。   即使有人质在手,亚伯拉罕心中还是举棋不定,最好的办法自然是逃走,现在是最好的时机,可是他不能逃。只要让眼前的两人一豹活著出去,自己的名声就全完了。   就算自己不乎这个剑圣的名头,他同样无法看著两人一豹活著离开。以他对野兽的了解,所有有智慧的野兽,都是最会记仇的,一个明处的敌人,总比暗处的野兽要好对付得多。   奥斯曼毫不犹豫的丢下手中的巨石,反正这东西对于攻击亚伯拉罕没一点用处,只是用来消耗光剑的能量罢了。   “让闪电豹过来。”亚伯拉罕心中窃喜,看来手中的人质还不错,至少可以令奥斯曼有所顾忌。   奥斯曼轻声低吼,闪电豹果然上前几步,突然间,闪电豹的速度加快了,快到亚伯拉罕没有反应过来的程度。准确的说,并非是亚伯拉罕没有反应过来,而是他在犹豫。   豹同人是不同的,他无法想法,奥斯曼如何同闪电豹沟通,也不知道能沟通到什么程度。闪电豹的行动,到底是自己那样作的,还是奥斯曼让它那样作的,这之间的区别是很难分得清的。   只是这犹豫之间,已经给闪电豹足够的时间了,几乎同时,奥斯曼从地上捡起黑刀,向亚伯拉罕投去,一道黑亮的光芒,划破夜空。   亚伯拉罕虽然失去了先机,但他的反应还是非常快的,判断能力更是不差。黑刀的目标是他放在米歇尔身上的那只手臂,而闪电豹的目标也是那只手,似乎它有把握咬到手,而不会伤到米歇尔一般。   电光石火之间,亚伯拉罕作出了选择──用自己的一条胳膊去换一个女魔法师的生命,他是绝对不愿意的。更令他难以想像的是,这一人一豹,根本不守人间的规则,想作就作,根本不计后果。   手一缩,后退两步,右手的神剑在黑刀上一磕,将黑刀磕飞,再闪过闪电豹的两只前爪,纵身后跳,避过闪电豹的后爪和尾巴。一连串的动作,如同行云流水般,亚伯拉罕闪过了一人一豹的攻击。   “你真的是剑圣亚伯拉罕?”米歇尔一脸的不可置信,剑圣居然要拿自己当人质,这怎么可能?   前几天遇到卡尔文的时候,相比今天,卡尔文的处境更加尴尬,可作为大陆上最有名的魔法师,卡尔文保持著自己的身分,没有作出任何失礼的事情,败了就是败了。   “哼!”亚伯拉罕没有回答,他现在已经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了,还是心太软了,如果得手的时候就下一点狠手,奥斯曼和闪电豹绝对不敢如此大胆。   看来今天想要杀死他们,只怕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他已经注意到,手中神剑的红光已经越来越暗了,虽然他不知道那代表著什么,但总之不会是好事,这点他还是可以猜得到的。   亚伯拉罕牙关一咬,手中神剑挥动,直奔米歇尔砍去,两人一豹之中,只有米歇尔才是最弱的,而且由于使用了多个火龙,她的魔力已经被抽空,体力也降到最低点,同普通人比起来还稍有不如呢!   奥斯曼手中抱著米歇尔,不停的后退著,闪电豹在边上不停的骚扰。奥斯曼手中抱著一个人,速度慢了很多,可是亚伯拉罕由于身体受伤,失血过多,速度也慢了不少,即使这样,奥斯曼还是频频遇险。   手中失去了黑刀,又没有石头,还抱著一个大活人,奥斯曼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现在就看谁能支持到最后了。   如果手中没有米歇尔,奥斯曼只要捡几块巨石,用来消耗光剑的能量就足够了。可现在他却没办法举起巨石,光剑上的红光虽然越来越暗,可是却一直不灭,树木早已经被光剑横扫一空,连一个阻拦的东西也找不到。如果不是一边的闪电豹在不停的攻击后退,奥斯曼和米歇尔早已经死在亚伯拉罕的剑下了。   然而,奥斯曼心中著急,亚伯拉罕比他还要急,无论是神剑的光芒先失去,还是奥斯曼狠心抛下米歇尔,都会令他失去最后一点优势。   奥斯曼怒吼起来,他知道,亚伯拉罕已经是强弩之末,只要他手中的光剑威力尽失,凭他自己本身的能力,绝对不可能是自己和闪电豹的对手。   奥斯曼同普通的骑士不同,对他而言,没有太多的条条框框,只有战胜对手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因此他一上来就和闪电豹同时猛攻,如果不是那时候给亚伯拉罕造成了伤害,只怕他也无法顶到现在。   即使知道了光剑的秘密,可是一时之间,奥斯曼还是无法想出克制的办法,虽然用巨石消耗光剑的能力,是一个很笨的法子,可也是奥斯曼能想出的唯一办法来。   闪电豹低吼一声,尾巴狂挡,一截两人高的树桩向亚伯拉罕飞去。亚伯拉罕不得不回头挥动神剑,将飞来的木桩斩过,可接著又是两截木桩飞来,大小不一,粗细不等,但在闪电豹的力量之下,带著一股劲风,即使不能真的伤害到他,也会给他造成不小的麻烦。   一连斩断三根树桩,亚伯拉罕心中一动,闪电豹此举的目的他已经想到了。没想到这畜生居然如此狡猾,难道说它同奥斯曼之间,居然有语言沟通?   闪电豹显然是在利用这些木桩,不断的消耗著神剑上最后一点的红光。发现了闪电豹的目的,亚伯拉罕自然不会被一只畜生算计,开始凭身法闪避木桩,闪电豹毕竟不是人类,更不是武学高手,它用尾巴扫来的木桩,准头很差,只是大致方向不错罢了,亚伯拉罕一注意,木桩自然无法砸到他身上。   连续闪过几根木桩,亚伯拉罕正自得意,身后劲风袭来,有东西向自己飞了过来,虽然无法看到身后的东西,可凭他的本领,自然不难察觉,他忙半转身体,用余光扫视,同时按劲风的来路闪避。   这一切作的既快又准,可余光扫过,亚伯拉罕心中大骇,飞过来的居然是一块巨石,至少有两百公斤上下,难怪风声如此强劲。勉强闪过巨石,木桩又飞来,令他现也无法闪过,不得不用手中的神剑将木桩斩断。   而没等亚伯拉罕作出下一个动作,又是两块巨石飞来,虽然要比先前的小了许多,却也有五六十公斤上下。巨石在奥斯曼的神力之下抛出,如同用投石车发出的一般,而且双方的距离又近,他的身手再强,也只能勉强闪过,却无法闪过闪电豹扫来的木桩。   连用神剑挡的机会都没有,亚伯拉罕被木桩砸在胸口上,一股极大的力量将他整个人撞飞。亚伯拉罕感觉头脑一阵眩晕,这一下虽然没能对他造成太大的伤害,却已经让他体力大降了。   奥斯曼正是藉著闪电豹扫动木桩的时候,将米歇尔放在一棵倒在地上的大树边,随手捡起一块巨石抛出。   “用小一点的石头。”米歇尔要比奥斯曼机灵得多,大石头虽然威力巨大,但抛出的时间要更长些,而且亚伯拉罕闪避起来也要容易。   五六十公斤的石头,对于奥斯曼的神力来说,要容易得多,只要有足够的石头,几乎可以不间断的抛出。   即使奥斯曼的准头差些,他和闪电豹两头夹击,亚伯拉罕到底没能闪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亚伯拉罕还是选择了硬接闪电豹的木桩,避重就轻的法子,虽然无助于他解决眼前的难题,至少可以保得住性命。   倒在地上的亚伯拉罕,心中一痛,他知道,今天他败了,而且败得很惨,虽然他的对手是两人一豹,可他自己也使用了非常见不得人的手段。即使有神剑在手,他居然还是败了。   手中的神剑不停的闪动著,红光已经微弱到看不清的程度,他知道,即使现在自己还有一战之力,手中的神剑也顶不住了。   “我认输。”亚伯拉罕平静的说道,现在对他而言,死亡也许是最好的结局。   “别杀他,将神剑丢过来。”米歇尔勉强站起身来,她发现,自己一开始就使用火龙这种大型的魔法是个错误,如果开始也像刚才奥斯曼一样,使用小魔法,不停的骚扰,就不会这么麻烦了,正是因此,她才会想到要提醒奥斯曼使用小一点的石头。   亚伯拉罕随手将神剑丢到地上,奥斯曼上前一步,将剑捡起,正如他刚才脑海中所见的一样,在剑的尾部,有两个开关。   奥斯曼在白色的开关上按了一下,红光消失无踪,神剑又变成了一根没人会注意的短棒。   “让我看看神剑。”米歇尔走了过来,对于大陆上的几件神器,她可是久闻大名了,即使以她的家世,同样没有机会接触到神器的。   所有的神器,几乎都被几个帝国的王室所收藏,根本没机会传入民间,即使是帝国最宠信的大臣,也不可能得到任何一件神器。   三大神器之一的锁神链就是收藏在天朝帝国,没想到在这里居然还遇到了神剑,另一件神弩据说是三大神器之中最厉害的一件,也不知道在哪个帝王手中。   米歇尔实在无法想像,亚伯拉罕是从何处得来的,就算是剑圣,想要从皇家的收藏之中偷出神器来,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东西叫光剑,也没什么。”奥斯曼将光剑交给米歇尔,不以为然的摇了摇头说道,在他的记忆之中,这种东西是人手一件的,实在没什么了不起。   “你怎么知道?”米歇尔和亚伯拉罕异口同声的问道。   “我就是知道。”奥斯曼想了想回答道,那是从传承珠里得到的信息,他早已经发现,当身体受到强烈刺激的时候,传承珠经常会激发出一些古怪的信息。   自己得到的是不是传承珠,到底自己算不算是雷霆武士,到目前为止,奥斯曼还是无法作出准确的判断。   在他的传承记忆里,以前得到这颗传承珠的雷霆武士,没有一个人被雷霆会馆接受,到底为什么会这样,他也不得而知。   “亚伯拉罕先生,你作为大陆上唯一一名剑圣,不知有何感想?”米歇尔一边把玩著手中的神剑一边问道,神剑的威力她已经见识到了,即使是奥斯曼的黑刀,也无法同它相比,上百公斤的巨石,在它的面前,脆弱的如同一块豆腐。   “哼。”亚伯拉罕轻哼一声,他已经无话可说了,反正今天他没准备活著回去。   “告诉我,神剑是从哪儿得到的?”米歇尔问道。   “……”   “不想回答我吗?闪电豹,帮我个忙,不知道你的胃口如何,这个人,你喜欢吃吗?”米歇尔轻声笑道。   闪电豹非常配合的上前几步,不过它还是很小心的走到了亚伯拉罕的脚边,它知道这个对手相当的强悍。   “捡的。”亚伯拉罕回答道,就算死,他也不想是这种死法,心中犹豫著是否应该自行震断心脉,眼前的两人没一个是好对付的脚色。   “如果你能作到有问必答,也许你不会死,而且今天的事情,也不会有第四个人知道。”米歇尔似乎一眼看透了亚伯拉罕的心情,先一步说道。   “哼……”   “奥斯曼虽然被人称为野兽少年,可他远比大多数人要诚实。”米歇尔继续说道。   亚伯拉罕的心动了,正如米歇尔所说,野兽远要比人类更加诚实,而且神剑既然到了米歇尔的手中,自然不可能还给自己了,就算让她知道神剑的来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是在一个奇怪的金属山洞里找到的。”亚伯拉罕犹豫了一下说道,他知道,现在自己已经没有资格同米歇尔谈条件了。失去了神剑,本身又失血过多,他的力气几乎被抽空了,即使只有闪电豹,他也无法战胜,何况还有比闪电豹更加强大的奥斯曼。   “山洞的位置。”米歇尔面无表情的问道。   奥斯曼则无所谓的站在一边,他对于这些所谓的神器,并不感兴趣,除了米歇尔手中的神剑,锁神链也见识过了,对他来说,那只是一条比较结实的铁链罢了。   如果说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应该是锁神链中的机关,如果不会使用,真的无法打开,可是如果知道方法,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解开,这样的东西,对他来说,根本一点用处都没有。   “在菲格帝国境内,从加德城向南走,大约两百公里处的一处山区。”亚伯拉罕有些疲惫的说道,失去了太多的血液,令他全身无力。   “加德?”米歇尔问道,菲格帝国所有的大城市,加德是处在菲格帝国最南边的一座小城,如果不是经历过南方郡战役,她根本不知道有这样一座城市。   “我知道那里。”奥斯曼说道,他带人烧天朝军队补给的地方,正是那个地方,那里是菲格帝国最靠南边的城市。再向南走就是山区,里面虽然有些小镇,但都很贫穷落后,人口也不多。   “画张地图出来。”米歇尔说道。   亚伯拉罕无力的点点头,在身上扯下一块白布,用手指蘸著血,在上面画了起来,一会的功夫,将图画好,虽然不一定很准确,却能大体上看得出位置来。   “但愿你没有骗我。”米歇尔扫了亚伯拉罕一眼,这位剑圣的信誉显然并不好。   “没这个必要,神剑已经在你手中了,那里只不过是一个奇怪的山洞罢了。”亚伯拉罕说道。   米歇尔点点头,就算他真的骗自己,米歇尔也没办法,现在距离那里相当的遥远,根本没办法马上证实,而且她和奥斯曼也没办法带著亚伯拉罕一起上路。   “好了,我们走吧!”米歇尔说道,她已经问出了她要的东西,对她而言,一个没有信用的剑圣,只能令她厌恶。   “好,我们走。”   说话间,奥斯曼手中的巨石向躺在地上的亚伯拉罕飞去。米歇尔心中一惊,奥斯曼居然同样不讲信用,这可是她从未想到过的事情。   另一边的闪电豹也不比奥斯曼慢多少,好像事先已经约好了一般,尾巴扫向亚伯拉罕的脖子。   “你们……”亚伯拉罕只来得及惊叫出声,头部被奥斯曼的石头砸得稀烂,同时脖子处如同被利刃扫过一般,头和身体分成两半。   “奥斯曼,你干嘛?!”米歇尔怒道。   “他是敌人。”奥斯曼无所谓的说道,只要是敌人,就必须要消灭,这是奥斯曼的习惯,同样的,闪电豹也有类似的习惯。反正他从未说过要放过亚伯拉罕,事实上,就算他说过,也一定会杀死他的,强大的敌人必须消灭掉。   “可是我答应放过他了。”米歇尔发现,自己还是不了解奥斯曼的想法。在圣西斯堡的时候,她甚至以为奥斯曼只是一个强壮一些的贵族少年,从不会失礼,对任何人都很温和,习惯独处。   可是同他在一起战斗的时候,米歇尔发现,为了达到目的,奥斯曼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任何可以杀敌的办法,他都想得出来,同样也能狠下心去执行。   现在她又发现了一个新的问题,奥斯曼根本不在乎说话是否算数,也许就算誓言,也无法约束他的行为。   “我知道,可我没答应。”奥斯曼平静的说道,即使没有米歇尔,他也有信心逃出天朝帝国,但米歇尔的这分用心,已经让他承认了这个朋友。   “你……哼……”米歇尔抬腿就走,根本不理会天已经全黑了,这本应该是休息的时间。   奥斯曼和闪电豹则无所谓的跟在她的身后,什么时间赶路,对他们而言,根本没什么分别,反正他们的体力要远远好于米歇尔这个魔法师。   第四章   一连三天,两人一豹早已经进入了菲格帝国的境内,但他们并不打算走大路,至少目前奥斯曼的身分太过敏感,就算菲格大帝有意袒护奥斯曼,两人也不能作得太过明显,何况下面的人也未必知道菲格大帝的真正心意。   奥斯曼相信,此时天朝帝国的信使已经进入了菲格帝国的境内,甚至要比两人走的还要远,再过几天,圣西斯堡只怕也会知道,那时候自己将会成为正式的逃犯。   “听著,奥斯曼,你以后必须作得像个骑士一样,不能像个无赖。”最终忍不住的还是米歇尔,从小受到的教育,让她无法忍受奥斯曼那种比亚伯拉罕还要无赖的行径。   “让骑士去见鬼吧!”奥斯曼无所谓的说道,这句话他早就想说了,可是看到迈克尔公爵那张苍老的面孔时,他只能将这样的话留在心底。   “可你至少应该作得像个人一样。”米歇尔脸色苍白,她知道,这么说话也许对奥斯曼的打击太大,可她实在忍不住了。   “那又如何?人也是生物,所有生物的第一要务就是保证自己能够生存下去,其他的都可以放在第二位。”奥斯曼显然对米歇尔的话毫不在意,平静的说道。   “不,人类还有许多其他的东西。”米歇尔争辩道。   “也许吧!但死了之后,什么东西都不会有。”奥斯曼淡淡笑道。   “可是他已经失去了抵抗能力。”米歇尔依然不死心,她希望奥斯曼能够成为自己心目中的英雄,哪怕他爱的并不是自己。   “可他能够恢复。”奥斯曼坚持著自己的理念。   “但当时并没有恢复。”米歇尔同样寸步不让。   “他是我的敌人,一个能够恢复的敌人,是绝不能让他活下去的,只有彻底的消灭掉,才是最正确的选择。”奥斯曼依然很绅士,哪怕是同一位女士在争论。   “你是在嫉妒他吗?奥斯曼,亚伯拉罕是一个强大的敌人,比你还要强大。”米歇尔眯著眼睛,她非常想知道,奥斯曼在自己的刺激下,会说出什么话,或者作出什么事情来。   “强大的敌人必须先行消灭,对于死人,我不需要嫉妒。强大的朋友可以帮助我,更没必要嫉妒。”奥斯曼回答道。   “你……”米歇尔发现,奥斯曼虽然读书不如自己多,见识不如自己广,可他有一套自己的理论,而且对此坚定不移。   米歇尔甚至不得不承认,奥斯曼的理论非常有效,只是有些偏激。如果人类社会都是像他一样的家伙,只怕真要乱套了,还好,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奥斯曼。   既然无法说服奥斯曼,米歇尔还是放弃了,同奥斯曼看著自己带来的菲格帝国地形图,再对照著亚伯拉罕用血画出来的地图,尽可能找无人的小路行走。   毕竟闪电豹太过显眼,如果通缉令已经下发,很容易被人发现的。不过奥斯曼知道,最大的可能,菲格大帝只是在天朝人面前作作样子,通缉令可能根本不会向下传,可无论如何,小心没大错的。   有奥斯曼和闪电豹在身边,无论走到哪里,食物绝对不是问题。在荒野中行走了十几天,米歇尔的烧烤手艺大进,作出来的东西似模似样,虽然还达不到亚伯拉罕的那种程度,倒也不会半生半焦,令人难以下咽了。   “今天你在这里休息,我进城里买些东西。”米歇尔熟练的收拾著兔子说道。   “好的,记得带些酒来。”奥斯曼说道。   米歇尔点点头,她知道,奥斯曼对于任何具有酒精的饮料,都没有兴趣,可是闪电豹却非常喜欢这杯中之物。   从山顶望去,几里地之外,就是加德城,一座并不是很大的城市。作为帝国南部最大的城市,这里有许多其他地方无法买到的货物,因此这里也成了一个贸易城市。   定居在这里的人口只有几万人,至少有一半是商人。他们在此地收购四周山区之中小镇里出产的各类货物,在加德城内等待行商的到来。事实上,每天都有几十名甚至上百名行商进入加德城,而这里的货物,有很多是外面买不到的,自然不愁销路。   而行商还会带来许多这里最缺少的日常用品,商人们以并不太高的价格收购,并且等待山区里的居民用他们手中的货物来换取这些日用品。   米歇尔在大街上慢慢的走著,一个单身女子,走在偏僻城市的大街上,是件相当危险的事情,不过她身上的魔法袍,足以令任何人表示出足够的敬意,因此没人想打扰这位令人尊敬的魔法师。   加德城只有一条主要街道,而在这条街道的两侧,则开满了各式各样的店铺,铺面不是很大,在门口通常放上三两件商品,而不大的铺面里面,却空无一物。   当然,也有些铺面看起来要好很多,铺面上放满了各种各样的货物,但米歇尔发现,放满东西的铺面,似乎都没什么好东西,至少货架上的东西,没有一样能入她眼里的。   “老板,这是什么皮?”米歇尔停在一间店铺门前问道,这家店铺的门前挂著一张奇怪的毛皮,米歇尔自认也是一个见多识广的人,可是她从未见过这样的毛皮。   “尊敬的魔法师大人,这是本地的特产,云狼皮。也许您并不知道,这种生物在山区靠海的地方有很多,但它们的数量实在太多了,没有哪个猎人愿意招惹它们。而它们的毛皮不仅仅防水,也可以当作轻甲来用,普通的刺剑很难刺穿它,因此是很难得的东西。”店铺老板热情的说道,无论是谁,对一位魔法师都会心存敬畏的。   “哦?你这里只有一张吗?”米歇尔问道,心中不以为然,既然有很多这种动物,想要取得它们的毛皮就不是件难事。   “当然不是,尊敬的魔法师大人,您一定是初次到加德,这个城市虽然不大,却有很多特殊的特产,相信您一会满意的。像我这样,只在店铺门口挂一样或者几样东西的,作的都是特产生意,并且通常只作批发。”店铺老板解释道。   “哦,你有多少件云狼皮?”虽然这件狼皮,在米歇尔的眼里不算什么,可是两人一路南行,身上的衣服破损的相当厉害,特别是奥斯曼,他行动起来,同闪电豹一样快捷,也同样无所顾忌,根本不在意他身上那华贵的服装。   “我这里有五张云狼皮,在整个加德城,没有人比我拥有更多的云狼皮了,如果您喜欢的话,每张我算您两百金币。”店铺老板说道。   “哦?”米歇尔心中大惊,作为宰相的女儿,她从来不必为金币烦恼,可是她清楚的知道,一个普通人家,一年有五十枚金币,就足以过上富足的生活了。   边走边问,米歇尔花了半天的时间,将整个加德城转了一遍。   这里的确是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其中有一部分更是米歇尔认识的,她知道,这些东西,到了圣西斯堡,马上就会身价大涨,价格至少会涨到这里的五倍以上。   有些东西则是她从未见过的,价格不算太高,但米歇尔知道,这些东西,离开加德之后,同样会身价倍增,只是她暂时不需要这些东西。   买了些酒和干粮,米歇尔还顺手买了几套武士服。有大量的商人,自然就会有成群的佣兵,因此在加德城里,想要买这些东西还是很容易的。   “有关于我的消息吗?”奥斯曼换上武士服问道,闪电豹则早已经开始享用专门给它买的酒。   “不,什么也没有,也许根本没有传达到这里来。”米歇尔说道。   “也许根本没有向下传达?”奥斯曼并不敢肯定,虽然菲格大帝向他保证过,可是为了自己的利益,鬼才知道他会作些什么呢!   “也许吧!我们还是先去看看那个奇怪的山洞。”米歇尔说道,又拿出光剑,上下摆弄起来。   每次宿营的时候,她总是在研究光剑,现在她已经知道如何开关光剑,可是里面那一点点的能量,也早已经在不断的开关过程中,消耗得一干二净了。现在的神剑,成了一根无用的短棒,但米歇尔是绝对舍不得丢掉的。   “好吧!看过山洞之后呢?”奥斯曼问道。   “我想带你去我家的封地,在那里,你是安全的。”米歇尔犹豫了一下说道,她很清楚,父亲并不喜欢奥斯曼,如果知道他在自家的封地里,绝对不是件好事,可是除此之外,她暂时还没想出更好的办法来。   “为什么不是我自己的封地?”奥斯曼问道。   “你的封地在哪儿?”米歇尔问道,她知道奥斯曼得到过一块封地,不过据说地理位置并不好。这次出行的时候,米歇尔将奥斯曼的东西都带来了,其中也包括封地的任命书,可她却懒得看封地的具体位置。   “皮亚路。”奥斯曼答道,他从没到过自己的封地。   “皮亚路?我今天听人说过,好像距离这里不远。”米歇尔惊叫道。   “没错,距离加德一百二十公里左右。”奥斯曼点头说道,如果不是在作战的时候来过这里,又问过传令官,他同样不知道皮亚路在什么地方。   “好吧!看完山洞,我们就去你的封地。唉,你可是位伯爵大人呢!这么偏僻又荒凉的封地,真令人失望。”米歇尔摇了摇头说道,她想不明白,以奥斯曼的功劳,封地实在不应该在这样的地方,至少应该在南方郡的北部,哪怕是水网地区也好,那里被人们称为水米之乡。   “以现在的情况,越偏僻越好。”奥斯曼说道,他才不在乎封地在什么地方。   “好吧!我们应该上路了。”米歇尔点头说道。   接下来的路程比奥斯曼想像的要难走许多,即使米歇尔给她自己加上了加速和敏捷两个魔法,还是需要奥斯曼帮助。   向山区里走了大约五十公里,风开始越来越大,山上的树林不停的发出“哗哗”的声音,所有的树木都向著北方弯曲,一路走来,风从未止过。   “这是怎么回事?”米歇尔问道,她不是没见过大风,只是像这样永不停息的大风,她的确没有听说过。   要知道,这里是山区,一般来说,山区里最大的危害是山洪和土石流,从没人听说过,在山区里的风也会给人带来麻烦,可现在两人真的有些麻烦。   奥斯曼摇摇头,虽然早听说这里很偏僻,但没人告诉他,为何这里的天气如此古怪,这风是从何处吹来的?   向南行进了一百多公里,风越来越大,即使是坐在树下休息,也可以感觉到大风的威力。所有的树木,呈现出向北四十五度角,显然是由于长期遭受风吹,才会变成这样的角度生长。   “是海风。”奥斯曼轻轻说道。   “哦?你怎么知道?”米歇尔奇道,这里距离大海,至少还有近两百公里,奥斯曼是从何得知的?而且,海风会有这么大吗?   “咸的。”奥斯曼说道。   米歇尔耸了耸肩,她的鼻子可没这么好用,不过对奥斯曼所说的话,她还是相信的,因为他从不在这样的事情上说谎,他只会欺骗敌人。   闪电豹的耳朵立了起来,鼻子不停的耸动著,似乎在分辨著空气中的气味。奥斯曼知道,自己的嗅觉在人类之中,算是非常灵敏的,可在闪电豹面前,却差得多,它一定是发现了什么。   奥斯曼轻声低吼著,闪电豹马上以同样的低吼声回应,奥斯曼的眉头皱了起来,似乎有什么令他担忧的事情。   “发生了什么事情?”米歇尔问道。   “狼,有大批的狼在这附近。”奥斯曼说道。   “哦?对你们来说,狼有威胁吗?”米歇尔奇道,她可是亲眼看到过,奥斯曼是如何对付魔狼的。连魔狼都可以对付,何况普通的狼。   “数量太多了,而且不是普通的狼。”奥斯曼摇了摇头说道。   “有多少?”   “不知道,闪电豹不识数。”奥斯曼笑了笑说道,只是笑得有些勉强,这还是米歇尔第一次看到奥斯曼担忧。   “那怎么办?”米歇尔问道。   “最好绕著走。”奥斯曼想了想说道。   “哦?”米歇尔这次可真是大吃一惊,因为她非常清楚,闪电豹有著王者之风,对于山林之中的野兽,它绝对不会低头的,即使是面对地行龙这种大陆上最强大的生物,它也会全力一搏。   奥斯曼刚才所说的话,应该也是代表著闪电豹的意思,居然有一种生物可以令闪电豹和奥斯曼绕行,可想而知,这东西有多厉害。   “是不是云狼?”米歇尔想起加德城里店铺老板所说的话。   “不知道,这些狼并不凶狠,但它们很聪明。”奥斯曼说道。   “你怎么知道?”米歇尔奇道,连狼的影子都没看到,奥斯曼居然说它们很聪明?对于闪电豹和奥斯曼来说,真正算得上凶狠的野兽,应该不是很多。   “它们在警告我们,同时也请我们绕行。”奥斯曼说道,他也不知道这些,是闪电豹告诉他的,在生物本身的灵觉方面,奥斯曼远远不如闪电豹更为机敏。   “豹和狼之间有语言吗?”米歇尔问道,她知道,豹和豹之间,是有语言可以沟通的,至少奥斯曼就可以和黑豹、闪电豹交流。   “有一些,但不是很完整,不过也够用了。”奥斯曼说道,在野兽的世界,不需要任何无意义的东西,一个声音,可能会表达出很多的意思,只要能令对方听懂就足够了。   “我们怎么办?”米歇尔问道,野兽的世界,是她从来不曾进入过的。   “先看看地图。”奥斯曼冷静的说道,山区里不同于平地,就算看起来距离很近的两点,有时候也要绕很远的路。   “从这到这里,还需要八十多公里。”米歇尔看地图的本事绝对不弱于奥斯曼,虽然奥斯曼学过一些兵法,可实用的机会并不多。   “太远了,看来不能绕道。”看完地图,奥斯曼摇了摇头说道。   深吸一口气,奥斯曼长啸一声,闪电豹的啸声也同时响起,同奥斯曼的啸声夹杂在一起,在山间回荡著。   远处,传来了一阵阵奇怪的呼啸之声,听起来像狼,又有些像猫,由于距离太远,米歇尔无法分辨清楚,不过她知道,奥斯曼和闪电豹似乎正在同对方谈判。   足足过了一刻钟的时间,奥斯曼和闪电豹才停止了啸声,看奥斯曼的神色,显得有些疲惫。   “怎么样?”米歇尔连忙问道。   “它们同意借路了,不过我们也得小心一点,最好不要招惹它们。”奥斯曼说道。   “哦,有意思。”米歇尔笑道,没想到野兽的世界里,居然也有如此奇妙的事情存在,居然还可以借路。   “没什么意思,它们更害怕我们。”奥斯曼的脸上,没有半分得意,毕竟这次是向对方借路,在奥斯曼生活在山林的历史之中,从没有过这样的事情,至于闪电豹,就更不用提了,他是森林中的王者。   如果是准备在这里生活,奥斯曼和闪电豹就绝对不会这样客气,就算拚得重伤,也一定要将自己领地内的所有敌人杀死或者赶走,不过现在他们并不准备这样作。   “走吧!跟在我后面。”奥斯曼轻声说道。   米歇尔点了点头,她知道,这不同于人类的世界,无论是权势还是魔法师的身分,都无关紧要,在这些狼的眼里,权势和身分绝对没有闪电豹的王者之风与奥斯曼的强悍有效。   奥斯曼走在最前面,后面紧跟著米歇尔,最后面是闪电豹。一路向前行去,速度平稳,一会的功夫,米歇尔眼前出现了无数的野狼。   跟在奥斯曼的身边,米歇尔已经见过很多次狼,特别是同蛮族作战的时候,一次几万匹狼也见过。可是那时候,身边有大量的军队,重骑兵的威势比起狼群丝毫不弱,而现在则只有两人一豹。   这些狼的体型不是很大,四爪纯白,在爪子上面一公分左右,长著一丛白色的绒毛,米歇尔已经猜到,这些应该就是所谓的云狼了,因为她在加德的时候所看到的狼皮,正有这样的特点。   云狼大部分躲在四周的树木之后,有些则干脆藏身在草丛中。山路的两侧,则有两队云狼,瞪著绿油油的眼睛,紧紧的盯著两人一豹。   闪电豹仰天长啸,云狼不自觉的后退几步,闪电豹得意的咆哮著,它才是山林间的王者,就算再多的狼,也无法同它相提并论。   也许是闪电豹的威风,令这些狼感觉到恐惧,又或者是奥斯曼事前的工作作得好,虽然云狼群有稍许的骚乱,但很快又平静了下来。   然而,一路前行,米歇尔却是越来越心惊,两人一豹已经走出五里路,可两边的云狼不但不见少,反而越来越多,难怪连奥斯曼也不愿意同它们硬来,单是现在看得到的云狼,就有不下几万只。   又走了大约五里路远,云狼越来越少,身后传来阵阵的狼嚎之声,米歇尔听不懂,但大致也能猜得到,它们是在为两人一豹送行,或许也有示威的意思?   “好了,已经走出它们的地盘了。”奥斯曼松了口气,这支狼群是他所见过的最大的一群,足有几万只,否则他也不会如此小心了。   闪电豹虽然嚣张,可是同几万只的狼群作战,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如果真的要同它们交手,闪电豹会选择从暗处偷袭,一点一点的将这支狼群消灭掉。   第五章   米歇尔拿出地图,再对照一下亚伯拉罕所画的地图说道:“再翻过七座山头,应该就到了,这里不会有别的野兽吧!”   对于从狼群中走过,米歇尔实在不想有另一次的经验,如果没有闪电豹和奥斯曼,就算带著几千骑士,只怕也无法走到这里来,米歇尔实在无法想像,亚伯拉罕是如何一个人走到那里去的。   山路难行,南方郡南部的山路更加难行,由于南部海面上,常年刮著飓风,因此在近海两百里内,几乎没有人烟,只在南部的山区里有一个不大的城镇,那里就是奥斯曼的封地──皮亚路。   在飓风的作用下,即使是山区,也只能尽可能在山腰以下行走。飓风顺著山顶和山沟刮过,在飓风路过的地方,有些树木几乎是贴著地面生长著,植物的生命力显然要比任何动物更加强劲。   七座山头,听起来并不远,直线距离不过几十公里,可真正走起来,米歇尔才发现,就算多走十倍的距离,也未必能到。   两人一豹小心的顺著山腰行走著,山峰和山沟处,传来一阵阵令人牙酸的声音。米歇尔知道,那是飓风刮过树木山石发出的声音,在如此强劲的飓风之中,即使是身为高级魔法师的她,也同样无能为力。   “不远了,就在前面。”米歇尔喘著粗气说道,两人一豹已经走了整整三天,终于到达了亚伯拉罕所标示的大山,米歇尔实在想不明白,这位剑圣怎么会跑到这种地方来?   “休息一会吧!”奥斯曼说道,米歇尔的体力在魔法师之中,绝对算是非常好的,可是走这样的山路,还是太难为她了,既然目标就在眼前,也不用急这一时三刻,金属的山洞总不会跑掉吧!   “嗯,看起来,这条路上,除了云狼群,并不难走啊!”米歇尔坐在树桩上说道,一路由奥斯曼和闪电豹领路,两人一直在山腰间行进,虽然风有些大,倒也不是很辛苦。   “最难走的,在前面。”奥斯曼低声说道。   “从这里到山洞,只有几里路远,怎么会?”米歇尔有些诧异的问道。   “你没有上过山顶,越向上走,风越大,连闪电豹都有些站不稳。”奥斯曼轻摇了摇头说道,为了探路,他上过山顶,也下过山沟,那里没有任何生物能够生存下来。   “哦,是这样啊!”米歇尔点了点头,亚伯拉罕所标出来的山洞位置,比较靠近山顶。她知道,所谓的难走,应该是自己的问题,奥斯曼和闪电豹都有这样的能力。   “你有什么好办法?”奥斯曼问道,正如米歇尔担心的那样,上面的风虽然很大,但对于奥斯曼和闪电豹来说,还是可以办得到的,只是要让奥斯曼带个人上去,却有很大的难度。   “如果时间不长的话,倒是可以。”米歇尔想了想说道,重力术虽然属于空间魔法,她倒是知道一点,但运用的并不熟练,而且需要消耗大量的魔法力,米歇尔一直认为,那是一个无用的魔法。   “那就好。”奥斯曼点头说道,他不了解魔法,现在更不想了解,反正任何魔法在他的身上,都不起任何作用。如果不是知道自己的确是个人,他甚至会怀疑自己是否同地行龙有某种血缘关系了。   吃过东西,两人又休息了一会,看看天色,正当午时,按奥斯曼对飓风的了解,这个时候,应该是风力最弱的时间,到了晚上,就算是自己,也没办法登到山顶。难怪南部沿海地区,一直无人居住,如此恶劣的环境,别说是人,就算是野兽,也难以生存下来,只有生命力顽强的植物才能活下来。   “我对自己使用重力术,这样就不用担心会被吹走,但你得拉著我走,因为我会走不动的。”米歇尔笑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一手拉著米歇尔,向山顶走去。走出不足一里远,米歇尔已经开始感受到飓风的力量,如果没有重力术,以自己目前的体力,在风中已经难以行走了,不过看奥斯曼和闪电豹的样子,她知道这里的风势还算小。   果然,越向上走,植物树木越少,奥斯曼和加了重力术的米歇尔两人,体重要重得多,因此反倒容易行动,闪电豹则整个趴在地面上,尽可能的降低自身的高度,勉强向上爬行。   米歇尔抬头向上看去,距离山顶,至少还有两里路左右,按亚伯拉罕所标示的地图,山洞应该在一里远的地方。   从山腰到山洞的直线距离并不远,最多有三里路,可是两人一豹却足足花了三个小时的时间,最难的一步就是找到洞口,在飓风之中,想要找到一个隐秘的洞口,实在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奥斯曼的运气不错,或者说那个山洞也并不难找。因为在飓风的作用下,这里已经没有多少植物能够生存了,因此山洞的入口也只有不多的几处选择。   “这风真的好厉害。”米歇尔盘坐在地上,刚进入山洞,她就已经支持不住了。事实上,早在上山之前,她的重力术已经耗尽了她所有的魔力,一直是靠奥斯曼半拖半抱,才勉强支撑到现在。   奥斯曼没理会她,四下观察著。看来亚伯拉罕并没有说谎,这里的确是一个由金属组成的山洞。奥斯曼甚至觉得,这里根本不是什么山洞,而是一个由金属组建成的房子。   可这更说不过去,谁会将一栋金属的房子,建在常年飓风肆虐的山顶?而且,建筑这样一处房子,有什么用处?   神器绝对不是神所拥有的武器,在奥斯曼的传承珠里面,有著不少关于光剑的记忆,因此所谓的神,在奥斯曼的心中,不过是一群自己并不了解的人罢了。   难道说,这里就是由那些所谓的神建造的房子?可是他们在这里建造一间房子,目的何在呢?奥斯曼越来越弄不懂了。   “我好了,这里真的是金属建成的房子啊!”米歇尔的魔力并没有完全恢复,可是好奇心早已经战胜了疲惫。   这里根本不能称之为山洞,虽然它的入口的确是在山里面。四周的洞壁平滑如镜,散发著金属的光芒。   “向里走。”奥斯曼说道。   “好的。”米歇尔的魔力虽然没有恢复,但放几个简单的照明术,还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越向里走,两人心中越是惊讶,里面的空间非常大,有很多个不同的房间,最大的房子不过几百尺方圆,最小的则只有不足十尺大小。   显然,这一切不可能是天然的,这是一种拥有智慧的生物建筑出来的,可是建筑这样一栋房子,而且还是在这样的地点,实在没有任何的用处,不但奥斯曼想不明白,连米歇尔也完全摸不著头脑。   大部分的房间里空无一物,有些房间里虽然有东西,可是两人同样看不明白那些东西是作什么用的。   “奥斯曼,你看这些东西,好漂亮。”米歇尔在远处惊呼道,奥斯曼看到这里没有任何危险,就由著她乱跑了,这里的空间实在太大,两人一时半会根本看不完。   顺著米歇尔的声音,奥斯曼走进了一个金属房间,像所有的房间一样,这里没有任何的摆设,只在墙角处,堆放著几只金属块。在此之前,奥斯曼也查看过,并没有注意。   果然,在米歇尔的手中,一丝红光透出,比宝石还要眩目。奥斯曼眯起眼睛,却看不清是什么东西发出的光芒。   “那是什么东西?”奥斯曼问道。   “我也不知道,角落那些不是金属块,是箱子。这东西就是箱子里面的东西,还有好多。”米歇尔叫道。   那些四方的金属,看起来的确不像箱子,还好米歇尔的好奇心比较足,在这里研究了好半天,才发现那里面装的发光体。   奥斯曼接过米歇尔手中的发光体,就算这东西在自己的手中,奥斯曼还是无法知道它到底是何物,不仅从没见过,更没听人说起过。   能够发光的东西有很多,可是没有任何一种东西能够发出如此强烈却又柔和的光芒,就算是菲格大帝的王宫中最明亮的宫灯,也无法同它相比。   不过,手中的东西,显然不是用来照明的,因为它虽然有很强的光芒,却无法及远,只能照亮奥斯曼两手四周的空间,再远一点就看不清了。   看著手中光芒的形状,一个景象在奥斯曼的脑中划过,心中一动,他发现自己又多知道了一点。   “米歇尔,把光剑给我。”奥斯曼说道。米歇尔此时正在箱子里乱翻,里面除了发著红光的东西之外,还有绽放著蓝光、桔黄光的物件。   “光剑?你是说神剑吗?”米歇尔问道,顺手将神剑丢给奥斯曼,虽然这东西看起来好像已经失去了作用,可光凭它神剑的名头,就已经足够令人永久的保存它了。   接过光剑,奥斯曼仔细的观察著光剑的尾部,好一会的功夫,终于找到了一个很不起眼的小点。轻轻按下,没有任何的反应,奥斯曼挠了挠头,不停的试著,最后终于发现,这个小点需要向上拉才能动。   轻轻一拉,在光剑尾部的机关被拉动,一个拇指粗的盖子翻开,从里面滑出了一条不长的金属条,金属不住的闪动著暗红色,但大体上看来,是黑色的金属棒。   奥斯曼对比著手中发出红光的东西,以及从光剑里滑出的金属棒,更加坚定了信心,这两样东西,虽然外表看起来,没有相似的地方,但它们的大小完全相同。   将手中发著红光的东西推向光剑的尾部,轻轻扣上盖子,在红色的按钮上按了一下。“滋”的一声,手中的短棒又变成了神兵利器。   “果然如此。”奥斯曼轻声说道,对于这个发现,他并不如何激动,他真正想知道的是,这些东西到底是什么人制造出来的?这些人又到哪儿去了?   “啊!神剑,神剑又好使了?”米歇尔扑了过来,一把将神剑抢了过去。   “光剑根本没坏。”奥斯曼无意识的回答道,心里还在想著自己的问题。   “没坏?不可能,我试过好多次了,可就是无法发出这样的红光来,你是怎么做到的?”米歇尔心中一动,连忙回头问道,难道说是奥斯曼修好了神剑?那怎么可能?   “很简单,就是你找到的那些光条,它们应该是光剑的能源。”奥斯曼说道。   “能源是什么东西?你为什么总叫神剑为光剑?你到底还知道些什么?”米歇尔问道,她已经无法理解了,奥斯曼的经历她非常清楚,不可能知道关于神剑的任何讯息。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知道的,我就是知道。”奥斯曼的话非常无理,可他的确无法解释清楚,因为连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米歇尔不语,她还能说什么?她知道,奥斯曼绝对不是想隐瞒自己什么,也许他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知道吧!米歇尔也说不清为什么,她对奥斯曼非常的信任。   随手舞动光剑,室内出现了一道道暗红的光线,奥斯曼看著红光说道:“你可以试试,用蓝色的会是什么效果。”   “怎么用?”米歇尔问道。   奥斯曼接过光剑,先关掉开关,取出红色的光条,再将蓝色的光条放入光剑的尾部,再次打开开关,果然,光剑的颜色变成了天蓝色。   “原来是这样啊!”米歇尔大喜,接过光剑,不停的舞动著。   “会有什么不同呢?”奥斯曼轻声说道,为什么会有两种不同的光条?可是一时之间,他又想不明白。在他看到的影像之中,似乎没有哪位战士使用这种蓝色的光剑。   “什么不同?”米歇尔回头问道。   “红色和蓝色。”奥斯曼指了指光剑说道。   “管他呢!”米歇尔无所谓的说道,反正神剑好用就可以了,这可是神器啊!   “那个箱子里面是什么?”奥斯曼问道,既然想不明白,暂时放在一边也好,他可不喜欢钻牛角尖。   “一些方块,都是红色的。”米歇尔回答道,显然她早已经查过了。   “方块?红色的?”奥斯曼走到金属箱前,拿起几块红色的方块。正如米歇尔说的,这箱子里放的,都是红色的方块,不是很大,入手同样感觉不到分量。   “你知道这些是什么?”米歇尔问道。   “目前还说不清,应该是另一种神器使用的能源。”奥斯曼说道,在没有见到神弩之前,他的确无法肯定。   不过在他见过的影像之中,的确有很多远程攻击的武器,如果猜得不错的话,那些应该是所谓的神弩了。   “除了这些东西外,你还找到了什么?”奥斯曼问道,进入这间由金属组成的山洞之后,奥斯曼心中充满了疑惑,论起找东西,他绝对没有米歇尔细心,至于闪电豹,自从进入这个山洞之后,就懒洋洋的趴在地下,对这里的一切,它都没兴趣。   “还有这个东西,不过好像没什么用处。”米歇尔从她那宽大的魔法袍中取出一样东西,随手丢给奥斯曼,如果不是这里的一切都透著古怪,这样的东西米歇尔很可能注意不到。   接过东西,奥斯曼仔细的看著,是一个大约手掌大小的正方型,只有一指厚,四边是银白色的金属,中间漆黑一片,看起来绝对不是金属,倒是与公爵家的水晶杯有些相似。   再下面一点,是一排奇怪的突起,随手在上面按了按,完全没有反应。现在对于这些按钮,奥斯曼已经有些心得了,不再像开始那样惊讶。   翻来覆去好一会,可是这东西还是没有任何的反应,奥斯曼有些发愁了,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他相信,那些拥有大量神器的种族,绝对不可能制造一些无用的东西,只是现在自己没有找到要领。   所谓的神剑,在奥斯曼的眼里已经不再神奇,虽然还不知道它是如何制造出来的,但使用却绝对没问题,那只是一柄光剑罢了。也许它足够锋利,除此之外,奥斯曼对它的兴趣极小。   那种入手没有重量感的武器,奥斯曼并不喜欢,而且还需要不时的更换光条,除了锋利之外,远不如自己手中的黑刀来得实在。   至于锁神链,奥斯曼则更没兴趣了,不过是一种带著机关,更为结实的绳子罢了,无论是哪种绳子,对奥斯曼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   他心中对那种神弩,倒是满怀期待。从奥斯曼第一步踏入人类社会,给他最大冲击的就是重弩,重弩的威力,至今仍深深印在奥斯曼的脑中,因此他随身总会带著一把重弩。   重弩虽然有很多的优点,但它的缺点也同样明显,就算奥斯曼神力惊人,可是每次给重弩上弦的时候,都要花些时间的,与弓箭比起来,它的速度实在太慢了。   而那种使用能源的神弩,显然在速度上占有极大的优势,甚至可以连续不断的四处放箭。而那些箭是一道道红色的光线,威力应该同神剑相差无几,这才是真正可怕的武器。   可惜,现在没人知道,神弩到底在什么地方,落在什么人的手中,否则奥斯曼真的很想抢过来,成为自己的武器。   想到神弩,奥斯曼心有所悟,将手中的东西翻转过来,后面果然有些不同,仔细查看良久,又试了几次,终于找到了机关。这个机关并不复杂,只是对于从未见过这东西的奥斯曼来说,不仔细看,还真的无法发现。   这是一个扣著的方盖,打开方盖,里面果然也有一只黑色的方块,奥斯曼心中已经了然。将那方块取出,对比了一下米歇尔找到的发光方块,大小却不一样。   “米歇尔,还有发光的东西吗?要这么大的。”奥斯曼将手中的方块丢给米歇尔。   “我找找看。”   米歇尔接过黑色的方块,到箱子里继续翻找起来,不大会的功夫,在最后一个箱子的底部,找到了两块蓝色的方块。   奥斯曼接过来,轻轻的放到里面,再将盖子扣好,翻转过来,在上面的按键上一个个试了起来。   当他试到一个红色的按钮时,中间如水晶杯材料的东西亮了起来,还好奥斯曼心有准备,倒没吓得脱手。   “这是什么东西?”米歇尔看奥斯曼手中的东西亮了起来,马上凑了过来,说不定这也是件神器呢!   “我也不知道,看看再说。”奥斯曼说道。   在他的记忆之中,从未见过这种东西,自然无从知晓,只能慢慢去试。自从胸骨被人打断之后,奥斯曼再也不想用那种方法来引发传承珠的记忆了。   因为那东西很小,奥斯曼和米歇尔只能头顶著头,四只眼睛紧盯著小小的水晶方块,上面有许多东西,可奥斯曼一样也不认识。   不过没关系,奥斯曼知道这些按钮一定是有用处的,一个个试著按,果然,一会的功夫有了反应,不长时间,奥斯曼已经大体上知道,一个是用来移动的按钮,一个则是选择的。   虽然只弄懂了两个按钮,对于现在的奥斯曼来说,也够用了。他试著随便选择了一项,水晶方块马上有了变化,上面出现一排排的古怪字母,奥斯曼可以肯定,自己从未见过这种字母,不过同时也可以肯定,这应该是某种文字。   奥斯曼扭头看了一眼米歇尔,虽然奥斯曼很喜欢看书,但他只懂得菲格帝国的通用语,好在菲格帝国势大,因此菲格帝国的语言,在整个大陆上都差不多可以通用的。可是除了菲格帝国的语言,别国语言他都不懂。   “别看我,我也没见过这种文字。”米歇尔说道,她倒是精通至少四种语言,而且不包括晦涩难懂的魔法文字,可水晶上面的字母,绝对不是属于她知道的任何一种语言。   第六章   “你看……”奥斯曼盯著文字好一会,终于有了新的发现。   “什么?”米歇尔低著头看去,在她的眼里,那些古怪的字母依旧,没有任何的变化。   “这里,还有这里。”奥斯曼手指著两处古怪字母说道。   “不懂,你认识?”米歇尔奇道,她是知道的,奥斯曼并不懂其他语言,可看他的样子,倒好像真的认识这些古怪的字母。   “不认识,不过我见过。”奥斯曼肯定的说道。   “哦?在哪儿见过?”米歇尔有些兴奋起来,奥斯曼虽然懂得不多,可他的记忆力非常强,只要他看过的书,就算无法背出来,至少可以说出大致的内容来,如果他说见过这些字母,那应该是不会错的。   只要知道在哪里见过这些字母,总能解读出水晶上这些字母的意思,以两位大公的身分,再加上自己的父亲,绝对不会找不到人的。   “大自在神教的教义上有。”奥斯曼抬起头来说道。虽然他并不信教,可迈克尔公爵却是他的教父,因此也算是大自在神教的一个教徒呢!   只是奥斯曼从来没有在意这所谓的教义,只是经常会看到迈克尔公爵手拿著教义看,在书页的封面上,正有两处这样的字母,因此奥斯曼才能认出来,如果不是水晶方块太小,他早就认出来了。   “大自在神教的教义?”米歇尔不是信徒,因此从未看过教义,事实上,从一千年以前大自在神教没落开始,教徒已经越来越少了。到现在,大自在神教虽然依然有教会存在,却没什么威望。   “是的,我可以肯定。”奥斯曼说道。   “好吧!看来回去问问迈克尔公爵就知道了。”米歇尔点头说道,整个菲格帝国,谁都知道,迈克尔公爵是最为虔诚的教徒。   “带上这些东西,我们走。”奥斯曼点点头,看来只能这样了,至少在短时间内,是无法解读水晶方块上的字母。在加德这样偏僻的城市,是很难找到大自在神教徒的。   皮亚路是整个菲格帝国最靠近南部的小镇,在小镇的南面,有一座长约百里的小山脉,其中的主峰狼牙高三万三千尺,在菲格帝国的境内,绝对不是最高的山峰。不过这条山脉,正好挡住了由南面吹来的飓风。   如果单从面积上来讲,皮亚路比加德还要大几倍,人口却只有八千人左右。在皮亚路的四周几个山坳之中,还分布著五六个更小的村子,最大的村子不过千人,最小的只有一百多人。   狼牙山脉挡住了大部分的飓风,这里四季如春,有著丰富的水果资源,而且这些水果,在其他地方是很难看到的。   虽然气候宜人,但这里大部分是山区,除了皮亚路所在地,四周几乎找不出几块平地,因此并不适合种植粮食,皮亚路的主要粮食,就是水果和各种肉类。   这里距离加德有一百二十公里左右,可是山路难行。一个普通的山民,空手走一趟,也需要一天半到两天的时间,如果再带上几百斤粮食,不仅需要更多的时间,最主要的是危险。   沉重的粮食可能连车带牲畜一起滚下山涧,也可能因此而招来狼群或者猛兽。由于物产和粮食难进难出,因此皮亚路几乎是半封闭的。   虽然居住在皮亚路的人们,很少会到加德去,可是从加德来的冒险者,倒是一批接一批的进入皮亚路。   他们对于皮亚路的水果并不感兴趣,虽然这些南方特产,如果能够运出去,至少可以得到五倍以上的利润,可依然没有人白痴到卖水果。   他们来这里的目的一般分为两种,有些冒险者喜欢山林间的奇珍异兽,而更多的冒险者,却是冲著狼牙峰两万八千尺以上的铁母和钻母而来。   铁母要比精练的钢铁还要好得多,是打制上好兵器最好的材料,至于钻母则更为了得。钻母是手指大小的晶体,有两种不同的颜色,里面蕴涵著魔法力量,是打制魔法武器的必备原料。   钻母在很多地方出产,不过很分散,只能偶尔得到一两块,而且品质差别极大,只有在皮亚路这里,才会找到大量的钻母。   虽然这里有很多的钻母,所有的人都知道它们的存在,可是想要得到一块钻母,也不是件轻松的事情,往往要为此而搭上性命。   在狼牙峰两万尺的地方,就可以找到优质的铁母,过了两万五千尺,才偶尔可以看到一些品质一般的钻母。   好的钻母,要到狼牙峰三万尺以上的地方。据说,在狼牙峰的山颠,有四颗巨大的钻母,如狼牙般交错而生,狼牙峰因此而得名。   当然,那仅仅是传说,事实上,谁都知道,人是不可能达到那样的高度。即使能够在如此高的山颠生存,顺著山颠吹来的飓风,也可以轻易将人吹到半空之中。   狼牙峰上的巨大钻母,也仅仅只是个传说罢了。只是居住在皮亚路的居民,却深深的相信这一点,并且以此为荣。   走进小镇,镇里非常的安静,往来的行人很少。他们看两人的目光有些诧异、惊奇,却没有恶意,显然这里经常有外乡人出入,只是像奥斯曼和米歇尔这身打扮,的确很容易令人误解。   “这里好像很穷。”米歇尔皱了皱眉头说道,对于这里,她了解的同样不多。   当初菲格大帝将这里作为奥斯曼的封地,其实是一种补偿,因为这里是钻母和铁母的出产地,这里应该是非常富足的,只是菲格大帝,对这里同样了解的不多。   奥斯曼一把拉住一个看起来相对年轻的人,的确仅仅是相对年轻,这个人看起来至少有五十岁上下,身体却是异常的虚弱,走起路来,摇摇晃晃。不过,同街上行走的其他人相比,他应该算是最年轻的一个,走进镇子后,两人还没看到过比他更年轻的人。   “这里是皮亚路吗?”奥斯曼问道,按地图指示,应该不会错,可是奥斯曼和米歇尔都没有单独出过远门。   老人翻了翻眼皮,露出一双浑浊带著血红的眼珠,看了看奥斯曼,没有显示出丝毫的惊慌,点了点头。   “这里的年轻人都去哪儿了?”奥斯曼问道,这是他一进镇子里,就发现的怪异现象。   “上山了。”老人指了指远处,高耸入云的山峰说道。   “狼牙峰?”奥斯曼问道,除了地名,他并不知道这里出产铁母和钻母。在这个世界里,魔法师虽然少得可怜,可是魔法武器却并非少见,只是品质好的魔法武器同样难寻罢了。   “是的。”老人显得相当的迟钝,甚至对奥斯曼身边,体形巨大的闪电豹也视而不见。   “这里的贵族有几家?”奥斯曼问道,他知道,在皮亚路这样的小地方,一定是由某个贵族掌握著,虽然皮亚路并不是那个贵族的封地。   这里是个小地方,不可能有政府机构,甚至连有没有贵族,奥斯曼同样没有把握,但只要找到这样的人,就可以知道,现在皮亚路在谁的掌控之中了。   对于悄悄的取得皮亚路的控制权,奥斯曼并不担心,有自己、闪电豹和米歇尔这位大魔法师,一个万人的小镇,绝对没有能力反抗的,只是他不能作得太过张扬。   “当然只有扭吉特爵士一家。”老人回答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说道:“带我去见他。”   老人的脸部古怪的抽动著,似乎有些害怕,又有些痛苦,奥斯曼无法分辨出他到底想表达什么样的情感。   “有什么问题吗?”米歇尔一边问道,一边将一把金币放到老人的手中,比起奥斯曼来,她更懂人情世故。   只是米歇尔身上带的钱不多,而且也不知道这里的生活条件如何。奥斯曼虽然不了解这里,可是米歇尔却听说过,整个大陆,钻母出产最多的就是皮亚路。   在米歇尔的心目中,这里应该算得上遍地黄金了,这里的居民生活条件甚至要远远高过圣西斯堡,不过现在看来,好像自己的猜测有些问题。   老人的眼睛亮了起来,两只手不停的颤抖著,眼睛死死的盯在金币上,似乎从未见过的样子。   “这……这是金币?”老人的声音带著一丝颤抖。   “当然。”米歇尔理所当然的说道。   “我带你们去。”老人一脸的坚定,与其说是带路,更像是准备赴刑场的死囚,居然一脸的悲壮。   “老人家,这里的生活应该很富裕吧!我听说这里出产钻母,在圣西斯堡,可是能卖大价钱的。”米歇尔问道,以证实心中的疑惑。   “这里的确出产钻母,但那东西……唉……”老人连连摇头。   “钻母有什么问题吗?”奥斯曼不解的问道。   “钻母自然没什么问题,事实上,这二十年来,我们一直靠寻找钻母生活。”老人有些犹豫的说道,看两人的装束虽然有些古怪,但看得出来,他们应该是有身分的人。要知道,言多必有失,他虽然看起来很老,事实上年纪并不是很大,可是生活在皮亚路,就必须知道生存的法则。   “那生活应该很不错才对。”米歇尔奇道,这里看不到年轻人,看来他们应该是上山找钻母去了,可为何从老人的神情、衣著上看,实在不像过著富裕的生活,甚至连圣西斯堡的乞丐也稍有不如呢!   “这个……我们的生活还算可以吧!”老人的话明显言不由衷,连奥斯曼也听得出来。   “老先生,我看您的生活并不太好,家里还有什么人吗?”奥斯曼直截了当的说道,他不习惯于拐弯抹角的说话。   “还有两个儿子,都上山了。”老人说道,为了金币,他愿意作任何事情,无论作什么,总比上狼牙山要好得多,那可是九死一生的事情。何况眼前的两个年轻人,给的金币居然有这么多,有了这些钱,他就可以带著两个儿子远走高飞了。   奥斯曼点点头,可是他心里却有些不明白,既然有两个儿子在山上寻钻母,怎么老人的生活看起来并不好呢?   也许钻母这种东西太过难寻了吧!在南方郡的时候,奥斯曼就知道有钻母这种东西,不过他却从不在意武器,就算是手中的黑刀,奥斯曼也不是很在意,因此从未仔细看过魔法武器。   “钻母是什么样子的?山上有许多吗?”奥斯曼问道,他书看的不少,但关于钻母的书,还真的没看到过。   “钻母是一种透明的结晶,有几种不同的颜色,最大的有拳头大小,最小的如同米粒一般。狼牙山上倒是有很多,但高的地方,钻母才好找,而且品质也好。”老人随口答道,显然对于钻母相当的了解。   “据我所知,只有在狼牙峰上的钻母,才是可以在露天找寻得到的,是这样的吗?”米歇尔问道,她的知识显然要比奥斯曼丰富得多。   虽然钻母并不是魔法师需要的东西,但这种本身能产生出魔法力量的东西,作为一名魔法师,米歇尔还是了解一些的。   “这位尊贵的小姐,您说的没错,除了狼牙峰之外,其他产钻母的地方,都需要打入山腹之中,才能找到。不过……”老人欲言又止。   “不过什么?”奥斯曼问道,虽然他对自己的封地并不是很关心,可在最近五年的时间里,他必须生活在这里,因此有些自己的想法。对封地里的一切,多一份了解,总是件好事。   “这位先生,虽然您的衣著很破,但小老儿我看得出来,您是位相当尊贵的人,也许这些话我不应该说。可是,狼牙峰,的确像狼一样,它在吃人啊!”老人叹气说道。   “为什么?山怎么会吃人呢?”米歇尔奇道,虽然她对钻母了解的远要比奥斯曼多得多,可是如何找寻与开采钻母,她同样所知甚少。   “两位是外乡来的贵人,哪里知道这些,那些铁母、钻母虽然值钱,可那是要用命来换的。而且就算命运好,真的找到了,也会被扭吉特大人收走,何时会轮得到我们这些贫苦人家。”老人说道。   “用命来换?”奥斯曼吃惊的问道,在他的心目中,没有什么会比生命更重要。在人类社会中的几年之中,他知道,有些人的确会为了钱财地位疯狂,可是也不会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取,何况只是些值钱的东西。   “是的,这铁母是打造上好兵器的必备之物,除了我们狼牙峰,各国都有出产,就算是我们菲格帝国,也有很多地方可以找到,算不上什么新鲜物。只是我们这里出产的铁母,是质量最好的。在狼牙峰一万公尺以上就可以找得到,但大块的,还是需要上到一万五千公尺以上才有,这也还罢了……”老人再次长叹道。   奥斯曼发现,这位老人似乎过得相当的不顺心,几乎每说几句话,都会叹口气。开始的时候,他似乎很怕自己和米歇尔,尽量少说话。现在话匣子打开之后,反倒不用问了,他自己就说个不停,似乎想将心中无限的委屈,全部吐出来一般。   “那些还不是最好的铁母,真正好的铁母,必须到两万公尺以上的地方,才能找到。普通的铁母是黑色的,里面夹著黄色的杂质,这样的东西,只能制作出比普通兵器稍好些的武器来,用来装备军队倒是可以,但比起真正的铁母来,要相差很多的。”老人继续说道。   奥斯曼和米歇尔边走边听,他们知道,现在已经不必他们插嘴了,老人自然会都说出来,这样最好,奥斯曼本就不是多说话的人。   “好的铁母是暗红色的,小的有拳头大,大的有圆桌大小,只是这样的铁母很少见,我在皮亚路几十年来,也只见过两块。铁母的重量要比铁矿石重上五倍左右,只要稍加提炼,就可以打制出最好的兵器。各国的将领,都喜欢用铁母打制出来的武器。”   “至于钻母就更加要命了,那东西,只有到了狼牙峰两万五千公尺以上,才能见得到,而且都是些小得可怜,而且品质不纯的钻母,只有过了三万公尺以上,才能找到纯净的钻母。钻母同铁母不同,它是一种古怪的结晶,根本无法提炼。”   “既然狼牙峰上有足够的铁母和钻母,为什么您看起来并不高兴?”米歇尔问道。   老人说了半天,只是介绍了铁母和钻母。   事实上,这根本不必他详细介绍,米歇尔在书中,以及自己的老师那里,早已经知道得一清二楚了,只是不清楚这东西在什么地方有。   “高兴?我高兴得起来吗?您两位看看,皮亚路现在连行人都少见,在路上看得见的,至少都是五十岁以上的人,这些人,都是幸运儿啊!”老人叹道。   “为什么这么说?”米歇尔问道。   “在皮亚路,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要上山找矿,两万尺以上,空气稀薄,就算空手走路也是件很难的事情。找铁母不难,可是那么重的东西,想要运到山下,那可真会要人命的。”老人摇了摇头说道。   “那钻母呢?那东西应该不重,而且它要比铁母还值钱呢!”米歇尔说道。   “两万五千公尺以上,那可不是普通人能待的地方,就算最强壮的小伙子,在上面也无法停留半个时辰,而且钻母要比铁母少得多。何况就算找到,也不是品质好的,好的钻母要上到三万公尺以上才有。”老人摇著头说道。   奥斯曼已经明白了,铁母和钻母虽然值钱,但想要运回来,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就如同老人所说,那是用命换来的,可是他心中还有此疑惑。   “老人家,既然铁母和钻母这么难找到,难道这里就没有别的生存之路吗?据我所知,皮亚路的水果可是全国闻名的,就算运不出去,至少靠它生存下去,应该不是问题吧?”奥斯曼说道。   “当然,先生,如果仅仅是生存下去,这里有永远吃不完的水果,而且还有很多野味,山里的野兽虽然凶猛,可是对于优秀的猎人来说,永远有吃不完的野味,皮亚路虽然很偏远,但这里也可以说是人间天堂呢!”老人脸上的皱纹似乎舒展开了。   “那为什么会这样?”奥斯曼问道。   “先生,自从扭吉特先生来到皮亚路之后,一切都变了。”老人轻声说道,还向四周看了几眼,似乎怕有人听到。   街上的行人很少,而且一个个老态龙钟,就算近在咫尺,只怕也听不到老人的说话。奥斯曼却从他的行动中看得出来,显然这位扭吉特爵士,绝对不是什么好人。   “二十年前,皮亚路只有一万多人口,每天在这里的冒险者大约有两千人左右,他们都是冲著狼牙峰上的钻母而来。”   “扭吉特大人来了以后,先是大量的迁移来人口,只几年的时间里,这里就达到了十万多人,冒险者更多达三万人,皮亚路以及四周的村路都挤满了人。”老人继续说道。   奥斯曼和米歇尔对视一眼,两人心中同样不解,向这里移民?这是什么意思?皮亚路只是个小盆地,供三两万人口居住,倒也不是不可能,可是十多万人,就显得太多了一些,只怕连吃饭都成问题。   “开始我们还以为,扭吉特大人是准备大力发展皮亚路,心中非常的高兴。可是三年之后,一切都改变了。扭吉特大人要求,所有十八岁以上的成年男人,必须每月交一块钻母、三百斤铁母,否则就不准下山,三个月没能上交,全家都会被送到云狼谷喂狼。”老人有些悲伤的说道。   “难道没人管?”奥斯曼怒道。   这个扭吉特太过可恶了。作为贵族,他自然知道应该向平民收税,可是就算收不到税,也不能随便杀人,何况这税也太重了一些。   如果老人所讲的都是实情,那上山找矿石,本就是件危险无比的事情。收税也不能如此收法,必须公平合理才行,以矿石作税收,奥斯曼可从未听说过。   “管?谁来管?这里是帝国最南边的一个小镇,自古以来,就没有人管过,只要每年向南方郡上交十块足够大的钻母就可以了。扭吉特爵士,是第一位到这里的贵族,何况……”   第七章   “何况什么?”米歇尔问道,显然扭吉特不仅仅是贵族这么简单。据她所知,别说是皮亚路这样偏远的地方,就算是交通相对方便的加德,也是民风彪悍,相当难以管理。   对于这些人口少,交通不便,又没什么油水的地方,帝国一向是睁只眼闭只眼的,为这样的地方派军队来的话,得不偿失。如果不派军队,让任命的官员只带著护卫队来这里,往往是全部消失了。   因此,帝国很多偏远的小城或者小镇,每年只要向当地所在郡府上交一定的特产,通常是没人理会这里的。   至于菲格大帝,为何会将这里作为奥斯曼的封地,米歇尔现在越来越迷惑了,难道菲格大帝有先见之明,早已经预料到,奥斯曼需要这样一个地方来避难吗?这实在令人无法想像。   像狼牙峰这样盛产钻母的地方,每年居然只需要上交十块钻母就可以了事,虽然对这些钻母的大小有些要求,可对于皮亚路来说,实在最容易不过了。   难怪钻母在市面上千金难求,看来不仅仅是因为它的产量小,更重要的是,菲格帝国对于这里,根本是鞭长莫及啊!   “扭吉特爵士的两个儿子,一魔一武,在整个加德地区,没人是他们的对手。他们手下还有三百死士,个个武艺高强。”老人轻声说道。   米歇尔点了点头,她已经明白了,在这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力量将决定一切,除非有大军开到,否则,这里没人敢同这位不知名的爵士作对。   只是米歇尔心中还有些疑惑,作为一名魔法师,她心里非常清楚,别说在菲格帝国,就算是整个大陆,魔法师的数量也是有限得很。虽然米歇尔不可能认识每一位魔法师,但只要叫出名字来,她不可能没听说过,在她的印象之中,似乎没有一位姓扭吉特的魔法师。   或者是这些年里,新出现的魔法师,可是他同样必须在帝国注册的,只要去查一下,不难弄清他的身分。   而且对于一位魔法师来说,钱、权都不是问题。事情上,魔法师一般是不会为了权力花心思的,只要他愿意,随时都可以在帝国中身居要职。   至于钱,就更不用说了,帝国给魔法公会每年调拨大量的金币,每位魔法师都可以从那里得到足够用的金币。何况凭魔法师的身分,他们无论在哪里,只要他们需要钱,都不难弄到。   “现在皮亚路还有多少人口?”奥斯曼沉默了好久问道。   米歇尔心中一动,已经明白奥斯曼的心意了。   “不清楚,不过应该不超过五万人。”老人瞟了两人一眼,若有所思的说道,神色也安定了许多,似乎已经猜出了两人的身分一般。   “死亡人数超过八万人?”奥斯曼倒吸一口冷气,扭吉特爵士还真的够狠啊!   “不只八万,至少超过十五万人。”老人回答道。   奥斯曼和米歇尔用疑惑的眼光看著老人,这么简单的算术,他们是不可能算错的。眼前的老人,身体虽然看起来并不是很好,但头脑应该很清醒。   “每年都会有很多人来到皮亚路,这些人中,有些是扭吉特家族想办法移民过来的,还有一部分是到这里的冒险者。只是这些年来,冒险者已经越来越少了。”老人说道。   奥斯曼点点头,看来扭吉特家族为了得到足够的劳力,还真是不择手段,不但移民,而且还扣留所有的冒险者。   单从这两件事情上来看,扭吉特很不简单。冒险者之中,不乏好手,居然没人能逃走,看来扭吉特的两个儿子,以及他手下的那三百人,身手相当的不错。   而他能无声无息的,将百姓移民至此,菲格帝国居然毫无所知,这就更厉害了。这么大的手笔,难道仅仅是为了钱吗?   当然,钻母的价值可能不仅仅是用金币可以衡量的,但有这分本事,可不是一般人能作得到的。   米歇尔是帝国的贵族,虽然她无法记住所有的贵族姓氏,但像扭吉特这般手段的贵族,可并不多见,如果有,她不可能不知道的。   “好像不太对头。”米歇尔皱著眉头说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这之间的关系他同样想了个遍,发现其中有太多的漏洞。作为一名爵士,扭吉特应该没有自己家族的封地,甚至没有任何的特权。   在菲格帝国,像这样没有实权的贵族多得是,他们通常靠一些祖业维持生活,甚至还不如某些富裕的平民,而扭吉特一家显然要比许多的男爵、子爵还要厉害。   “老先生,还有多远?”奥斯曼想了想问道。   虽然对自己有著相当的自信,面对三百死士,奥斯曼也毫不惧怕,至于魔法师,对于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而武士,想来也不会比剑圣亚伯拉罕更难对付。可是出于野兽的本能,对于所有的敌人,奥斯曼都是同样的重视,把所有的危险降至最低,只有在认为自己有必胜把握的时候,他才会动手。   当然,现在他认为自己一方,是有足够力量的。闪电豹的战斗能力,不在自己之下,自己又不惧任何的魔法,何况身边还有一位大魔法师米歇尔。   “从这里转过去就是了。”老人停下了脚步,神色有些不安。   “告诉我是哪个门就可以了。”奥斯曼自然知道他在怕什么,扭吉特在这里的名声一定相当的差,而且单从这些年来皮亚路的平民死亡人数看,称扭吉特为吸血鬼,也不为过。   “那条街上,只有扭吉特一家。”老人说道,眼睛看著米歇尔。   米歇尔笑了笑,拿出一把金币,塞到老人的手中。   皮亚路是在山中的一小片盆地之中,本身的面积就不大,因此镇上的面积更小。前后五条街,左右四条街。此时两人所在的地方,正是皮亚路最宽的一条街上。   这样的街道,本应该是一个小镇最为繁华的商店街,可此时,却只有一扇大门,两边都是高达两丈的青石围墙。   奥斯曼抬头看了看大门,与普通的大户人家不同,这里与其说是住宅的大门,倒不是说是城堡的城门更为合适一些。   两边的围墙,比起城堡来要低些,但作为围墙,又太高了。从大门处就可以看得出来,墙的厚度,至少在三尺以上。   米歇尔和奥斯曼对视了一眼,在彼此的眼光中,看出了一些疑惑,这里实在不像是一处住宅,就算扭吉特家族知道自己不得人心,为了安全,也不至于将住宅弄成这个样子。   “站住,你们是什么人?”   两人正自疑惑中,从大门顶上传来声音。两人顺著声音望去,在大门上方,站著两个手持重弩的家丁,身上居然披著重铠。   奥斯曼的眉头紧紧的皱在一起,那两人手持的重弩,居然是军队专用的铁弩,只是样式有些古怪,上面的金属也反射出不同的光线来,想来这两把重弩,应该加了这里特产的铁母,才会发出这样黝黑的光线。   至于他们身上的铠甲,除了可以肯定也用了同重弩同样的金属之外,样式却与菲格帝国的完全不同,在奥斯曼的印象之中,似乎没有哪国的铠甲是这个样式的。   虽然样式并不好看,却将人体百分之九十的面积包在里面,再加上面甲,整个人如同一座活动堡垒般。就算是菲格帝国的重装步兵,身上的铠甲保护,也没有这两人身上的多。   奥斯曼曾经学习过军事,对于军队的管理也算粗知一二,单看这身装备,已经让他非常的惊讶了。   再看那两人的神色,坚定而沉稳,明显不是普通的家丁,就算是在第一军团重骑兵之中,也不多见,这两人哪里是家丁,分明就是军人。   “他们是军人。”奥斯曼轻声在米歇尔的耳边说道。   米歇尔一怔,不过马上明白过来,她相信,奥斯曼是绝对不会看错的。军人有军人的气质,奥斯曼在军队中的时间虽然不长,可是他却是一位连菲格大帝都赞赏不已的将领,自然不会看错。   “去通报扭吉特爵士,我们是来自圣西斯堡的特使。”米歇尔说道,虽然声音不高,却随风而去,至少可以传出几公里远。皮亚路本就不大,米歇尔利用魔法传音,使得半个皮亚路的人都可以听得清清楚楚。   “特使?请问这位先生,您身边的可是闪电豹?”其中一位家丁有些疑惑的看了一眼奥斯曼身边的闪电豹问道。   奥斯曼心中一震,果然不是普通的士兵,居然可以一眼认出闪电豹来,就算是在第一军团之中,只怕也不多见,而从对方的装备上看,显然只是两个卫兵。   “不错。”奥斯曼点头说道。   紧接著,奥斯曼听到两人轻声讨论四大凶兽能否收养的问题,虽然他的耳力比不上豹子兄弟,可是在人类之中,绝对是一等一的。   “请两位稍候。”说完,两人的身影从大门顶上消失,可是奥斯曼却感觉到,这四周多出了几十股杀气。   闪电豹和奥斯曼同时感觉到这些杀气,轻声地低吼著,放眼向面前的围墙看去。不知道什么时候,围墙上多了许多射孔,射孔里面,隐约有著一枚枚黝黑的箭头。   显然这些人对闪电豹还是有所耳闻的,他们怕的大约不是自己和米歇尔,即使米歇尔一身魔法师装扮,却并不是这些人在意的重点,几乎所有的箭头都是指向闪电豹的。   不大会的时间,在一阵吱吱呀呀的声音之中,大门缓慢的打开了,从里面走出一队全副武装的战士。   奥斯曼和米歇尔古怪的对视了一眼,眼中满是惊讶。倒不是那队士兵的装备比最好的第一军团重甲骑兵还好,而是那道大门,居然厚达十尺,从门开时的声音来判断,居然全是由精钢打制的。   除了圣西斯堡之外,菲格帝国其他各郡郡府的城门,也是半木半铁的,一个小小的住宅,居然用厚达十尺的全钢大门,这实在令人难以想像。   随著士兵之后,走出一位年轻人,同样全身的铠甲,背后斜背著一柄四尺长的窄剑,头上戴著样式古怪的头盔,面甲也放了下来,看不清长相。   “两位是从圣西斯堡来的?”年轻人的声音很沉稳,没有半丝张狂的意味。   “是的,这位是奥斯曼伯爵,我是米歇尔大魔法师。”米歇尔并不担心在皮亚路这个小地方被人认出来,这里实在太过偏僻了。   “奥斯曼伯爵?”年轻人有些疑惑的问道,这个名字他似乎在什么地方听说过,可是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   这里是皮亚路,交通不便,消息闭塞,即使是这里目前的掌控者──扭吉特,对于外界的事情,所知也是有限得很。   “皮亚路已经成为奥斯曼伯爵的私人封地,这是帝国的文书。”米歇尔说道,她存心想看看扭吉特的反应,虽然她知道,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在他的后面,还有另一个兄弟和父亲。   “封地?你是说皮亚路成了私人的封地?”华伦大声叫道。   这实在是太出乎他的意料了,皮亚路这里地处偏远,而且除了狼牙峰上的铁母、钻母,实在是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因此,几百年来,从未成为哪位贵族的封地。   而且,菲格帝国的贵族人数众多,可是真正能领到封地的却非常少。能够拥有封地,那是尊贵的象征,这样的人,也不可能要皮亚路这样的地方。事实上,菲格帝国目前还是地广人稀,菲格大帝有大把的土地可以作为封赏权贵时的封地,实在没必要将这里作为私人封地。   “没错,这上面有菲格大帝的认命书,你可以仔细看看。”米歇尔说道。   “两位请跟我来。”华伦稍稍思考了一下说道。   带著两人进入了偏厅,华伦又道:“两位稍等,我这就去请父亲大人。”   华伦的心里早已经有了计较,可还是觉得先去同父亲和哥哥商量一下为好。   虽然来的只有两个人,作为贵族,显得有些怪异,可是作为一名战士,他已经感受到奥斯曼身上传来的淡淡杀气,只有真正上过战场的人,才会拥有这样的杀气,华伦本身也同样拥有,而且还要比奥斯曼更重一些。   但,一个能够拥有闪电豹的战士,绝对让他另眼相看,就算奥斯曼的武技一般,闪电豹的能力他还是知道一些的,何况还有一位大魔法师。   当然,即使对方有魔法师、闪电豹,华伦还是相信自己的实力,皮亚路经过父亲十年的努力,再加上兄弟俩后十年的帮助,已经成了一个国中之国,根本没将菲格帝国放在眼里。   更何况他们另有身分,绝对不会向菲格帝国低头的。别说来的只有两人一豹,就算是几万人的大军,他们也不放在眼里。皮亚路的交通不好,想要通过大军进攻这里,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们有太多的地方和时间,伏击进攻这里的军队。   奥斯曼半闭上眼睛,闪电豹趴在他的脚边,一人一豹虽然看似安静,米歇尔却知道,他们正准备一场恶战。   自从见到那全钢的大门,米歇尔就知道,这场战斗是不可避免的了。显然这里已经脱出了菲格帝国的控制,每年向南方郡上交的十块钻母,只不过是扭吉特父子想少些麻烦罢了。   自己与奥斯曼的出现,显然已经打破了平衡,这是扭吉特父子绝对不能忍受的。那个年轻人出去,绝对是要调动人手,有闪电豹在,他们不得不小心应对。   可是,他们不知道,奥斯曼比闪电豹更加可怕,至少在米歇尔的心中,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她亲眼见到过,奥斯曼同闪电豹之间的较量。   认识奥斯曼的时间已经不算很短了,可是在她的心目中,奥斯曼就像一团谜,她永远也看不清奥斯曼到底还有些什么本事。   就算是野兽养大的少年,也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有这样强的力量。为此,她向魔法公会请教过,也同样向雷霆会馆请教过。   然而,得到的答案,都不能令她满意。奥斯曼不是魔法师,却有著连魔导士也无可奈何的抗魔能力;他不是雷霆武士,却有著比雷霆武士更为强悍的身体和力量。   他很单纯,却绝对不是愚蠢,甚至可以说聪明过人,不但短时间内学会了人类的语言、文字,居然还能学会兵法、武技。   “两位,这边请。”   华伦没让奥斯曼等多久,这里是皮亚路,是扭吉特家的城堡,在这里,只需要几分钟,他就可以调集上百名最优秀的战士。如果不是为了向父兄说明状况,根本不需要这么长的时间。   而且,如果不是有闪电豹和一位大魔法师,也不必花如此多的心思。他一向是个小心谨慎的人,正是这个原因,让扭吉特一家,在这十年里,得到了飞速的发展。   “好。”奥斯曼两眼一睁,用嘲弄般的眼神看了华伦一眼,他知道,对方已经准备好了一切,就等著送自己和米歇尔上路了,可是奥斯曼不在乎,就像他不在乎斯帝亚王子一样,只要是敌人,就必须全部死掉,一个不留。   第八章   跟在华伦身后,奥斯曼两人一豹顺著小路,向后院走去。   扭吉特家的院落相当的大,比起奥斯曼在圣西斯堡的住宅还要大上许多,整条街只有扭吉特一家。   “欢迎两位大人的到来。”   眼前豁然开朗,这里居然有一个演武场,正如奥斯曼和米歇尔想像的那样,扭吉特一家果然没安好心。事实上,双方是心知肚明,奥斯曼知道这一仗是不可避免的,扭吉特一家也同样知道。   “这位应该是扭吉特爵士了吧!”米歇尔说道。   站在演武场正中的,是一高一矮两人,身披重甲,背背窄剑,面甲罩住了脸庞,到目前为止,奥斯曼和米歇尔还没有看到他们的样子。   只是从声音上可以判断得出,眼前的矮个,应该在五十岁上下,显然是扭吉特爵士,站在他身后的,应该是他的另一个儿子,其身上的魔法袍,表示他的身分是一位魔法师。   在演武场的四周,站著大约有两百位武士,同样的重甲、同样的窄剑。四周的花丛中,还露出点点黝黑。   米歇尔心中奇道,这演武场上的人,至少有三百多人,看来他们还真看得起自己和奥斯曼啊!或者是闪电豹的魅力更大些。   可是人数还是不对啊!按那老人的说法,扭吉特的手下只有三百死士,可是现在这里的人数,已经超过了三百人。   难道说扭吉特爵士居然如此小心,连佣人都用上了?绝对不可能的,在闪电豹面前,就算有再多的平民,也不可能挡得住它。别说是平民,就算是普通的士兵,再多也是枉然。   既然扭吉特一家对闪电豹很了解,绝对不可能作这么愚蠢的事情。看来那老人知道得不全面,扭吉特除了那三百死士之外,另有手下。   想到这里,米歇尔轻轻的碰了奥斯曼一下。知道的敌人并不可怕,不知道的才最危险。扭吉特手下到底有多少人手?   奥斯曼却不这样想,对于他来说,无论敌人有多少,只要尽力去消灭就是了。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亲人朋友,他是不会向任何人妥协的,即使面对天朝帝国的王子,他同样如此,何况是小小的皮亚路,一个小小的爵士。   “没错,我就是,这是我大儿子威廉,华伦你们已经见过了。既然我们已经认识,就不必多说什么了。相信我的意思,两位应该很清楚了。”   扭吉特说完之后一挥手,站在他身后的四名战士同时抽出背后的窄剑。这种窄剑并不适合在战场上冲杀,在战场上,这样的剑很容易折断,即使再锋利,面对重甲的时候,也不如重剑、战斧来得有用。   但当他们抽出窄剑的一瞬间,奥斯曼和米歇尔同时怔了一下。在见到亚伯拉罕以前,他们从未想到过,剑身也可以发出如此耀眼的光芒来,更不知道这样的光芒代表著什么。   奥斯曼虽然没在意过魔法武器,可身为大魔法师的米歇尔,对于魔法武器还是相当熟悉,可惜钻母无法被魔法师利用,没什么作用,远不如魔藏来得实在。   作为神器,奥斯曼口中所说的光剑,拥有著耀眼的光芒、无比的锋利,甚至上面那令人无法接近的热度,都是可以被米歇尔接受的。   可是眼前的四柄窄剑,居然也发出如同神剑一样的光芒来,这可令两人大吃一惊。奥斯曼同亚伯拉罕交过手,知道神剑的威力,即使是用陨石金属打制的黑刀,也无法同神剑相比。   面对一个亚伯拉罕的时候,还需要闪电豹的帮助,现在面对的四人,虽然从武技上讲,远远不能同剑圣相比,可是他们的手中有如此强大的利器,那就不能不令奥斯曼小心应对了。更何况四周站著近两百位战士,他们背后背的,全是同样的窄剑。   难道说,扭吉特已经拥有了制造神剑的能力?   这一点奥斯曼绝对无法相信,在他的记忆之中,虽然有著无数的光剑,可是制作光剑的方法却没有,他不相信,居然有人能够制作出光剑来。   扭吉特满意的笑了笑,奥斯曼和米歇尔两人的表情,已经让他非常满意了。他相信,眼前的两个年轻人,虽然年纪不大,但都拥有著不俗的能力,也拥有同样的眼光。   “留下来,帮助我,或者反对我,去死。”扭吉特说道。   以前同样有这样的事情,只是那些人的身分,通常是些冒险者,就算是再有身分的冒险者,也无法同一位伯爵相比。   “杀!”奥斯曼大叫一声,手中的黑刀化作一道闪电,整个人的身影也模糊起来,那是由于速度过快的原因。   威廉和华伦同时变色,他们已经想到奥斯曼可能身手高强,可却没想到,居然能强到这个分上,比起传说中的雷霆武士,只怕相差无几了,只是不知道,他的力量是否也会像雷霆武士一样强悍。   那四名武士,看也不看奥斯曼,同时挥动手中发出赤红色光芒的窄剑。四道剑影从剑身飞出,化成四条火蛇,将身前的一切封锁起来,接著再次挥著,又是四条火剑影化成火蛇。   米歇尔轻轻的吐出一口气,轻松了许多,看来她和奥斯曼都看走眼了。他们手中拿的是极品的魔法武器,任何一把拿到圣西斯堡,绝对是万金难求。   对于普通人来说,同时面对四柄这样的魔法武器,的确很难下手,可是对于奥斯曼来说,他们还不如拿普通的剑更合适一些,这些火蛇看起来气势汹汹,可对于魔法免疫的奥斯曼来说,连抓痒都算不上。   要知道,即使是在魔导师的天地混沌面前,奥斯曼依然毫发无伤,这么小的火蛇,又怎么会起作用呢?   正如米歇尔所想的那样,面对越来越多的火蛇,奥斯曼仅仅是愣了一下,脸上露出了笑容,这些魔法对他来说,就像糕点一样美味,令奥斯曼全身充满了力量。   手中的黑刀轻轻一挥,避过射向自己的火蛇,身体迎了上去,八条赤红色的火蛇钻入奥斯曼的身体里面,一点声音也没有,被奥斯曼吃得一干二净。   如此小的火蛇,能量很低,奥斯曼甚至感觉不到火蛇带给他的力量。摇了摇头,对这样的攻击,他非常的不满意,难道这就是魔法武器的力量吗?实在太差了。   不过比起魔法师施法的速度,魔法武器明显占有优势,只是他对魔法了解的不是很多,不知道这些火蛇算是什么等级的魔法。   从能量上来判断,应该不是很高级的魔法。闪电豹的闪电、米歇尔的魔法,都会令奥斯曼全身仿佛沐浴在温水之中一样。而天地混沌则像一团烈火,虽然可以带给奥斯曼充足的力量,却够辣。奥斯曼无法将全部的魔法力量转换成自身的力量。现在这些火蛇,进入自己的身体里,却连一丝感觉都没有,显然魔法武器发出来的魔法能量是相当低的,别说自己,只要是一名合格的武士,都应该可以应付的。   对面的四名武士愣住了,华伦同样愣了一下,他们对自己手中的魔法武器相当自信。在奥斯曼之前,有无数的冒险者倒在魔法武器面前,即使他们本身的武技要高于华伦。   扭吉特爵士皱了皱眉,他同样没有见过这样对付魔法的。而作为一名魔法师,威廉看得远比别人更加清楚,却更让他迷惑。他在奥斯曼的身上感觉不到任何一丝魔法的波动,说明奥斯曼绝对不是一名魔法师,可是他是如何将那些魔法化解的呢?   同武士凭本身的力量对抗魔法不同,与魔法师用结界对抗魔法也不同。感觉上,奥斯曼似乎将那些魔法吃到身体里面一样,可是作为一名魔法师,威廉知道,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出乎奥斯曼的预料,这些武士仅仅愣了一瞬间,马上反应过来,同时两侧的武士也出手了,几十道火蛇同时射向奥斯曼,紧接在魔法后面的是几十柄带著红光的窄剑。   显然,这些魔法武士手中的窄剑,不单能够发出魔法,本身也是件利器。这些窄剑的外形,虽然远不如比尔大师制作的武器样式精美,但线条流畅,以奥斯曼的眼光看来,这才是真正的杀人利器。   魔法自然对他不起任何作用,但奥斯曼绝对不会用自己的身体去抵抗那些看起来像带著一团火焰般的利剑。   黑刀横挡,一阵叮当之声,正面的四柄窄剑被黑刀荡开,奥斯曼惊讶的发现,这些魔法武器果然了得,在黑刀一击之下,居然完好无损。   奥斯曼可不单是凭借黑刀的锋利,更重要的是他的力量,面对巨人族的战斧,奥斯曼的黑刀无法发挥出威力来,可是当他面对普通的武士,甚至是狼族的时候,同样可以轻易斩断对手的武器。   即使无法斩断对方的武器,凭他的力量,要将对手的武器击飞,也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可眼前的四人,虽然相当的吃力,但武器还紧紧的握在他们的手中。   不过,奥斯曼的目光相当敏锐,他看到四人的虎口处已经出现了血迹,显然是无法承受自己的力量。   “杀!”奥斯曼大吼一声,腰部用力,回转身体,藉著回转的力量,黑刀全速向后扫去,将刀当作战斧来用,他很想试试这些武士的水平到底如何。   “当当当……”一连串的兵刃撞击声响起,奥斯曼这次全力一击,没有使用任何的技巧。奥斯曼虽然崇尚力量,但通常都会尽力使用从迈克尔公爵那里学到的武技。   从身后攻击过来的有十几柄窄剑,最先撞到黑刀的四柄窄剑承受的力量最大,奥斯曼的力量是他们无法相比的,四柄窄剑脱手飞出。   第五名武士勉强握住了窄剑,却向后连退十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上,其他的五名武士,后退了三五步,接下了奥斯曼余下的力量。   “非常不错。”奥斯曼正色道,对于强者,奥斯曼总会抱有一丝敬意。   这些人只是普通的武士,可比起第一军团的高级军官来,也毫不逊色。不仅武器好,力量、技巧都相当的不错。如果扭吉特手下的三百死士,都有这样的水准,奥斯曼真要对他另眼相看了。   以这些人的实力,即使面对同等数量的巨人族战士,奥斯曼绝对相信是他们胜出。这股力量可真不能小瞧了,不过奥斯曼还是有把握击败这三百人,当然,前提是他们的确只有三百人。   如果按米歇尔的说法,扭吉特的手下,只怕远远不只这个数目。由这些人组成的队伍,如果有上千人,连奥斯曼也没有把握了。   想到这里,他的眉头皱了起来。   “厉害,阁下的身手实在令人敬佩,在下绝对不是您的对手。”华伦大声说道。   同一时间,华伦挥了挥手,更多的武士围了过来,他继续大声说道:“最后一次机会,如果您愿意帮助我们,您将赢得我们的尊敬。”   米歇尔的手轻轻放在胸前,半闭著眼睛,她知道,真正的战斗即将开始了,扭吉特一家的实力远比她想像的要强大的得,这令她相当的意外。   一个名不经传的爵士家族,只有三个直系男性,居然可以发展出如此强大的力量?即使他们在这里经营了二十年。   作为一名魔法师,米歇尔对于武技了解的不多,可是她知道奥斯曼的力量有多大,能够接下奥斯曼全力一击的,除了巨人族战士和雷霆武士之外,只有剑圣亚伯拉罕一个人。   刚才进攻仅仅是个试探,而且出手的也只有扭吉特家的武士,两次交手,居然只有四柄武器被击飞,再看看奥斯曼的表情,米歇尔已经大致判断出对方的实力了。   不过她并不担心,即使对方的人数再多一倍,米歇尔心中还是有十足的把握。有闪电豹在一边守护,她这个大魔法师可以放心大胆的使用魔法,在威力强大的魔法面前,杀死几百名武士只是时间问题。   米歇尔不相信,这个世界上,除了奥斯曼之外,还有人可以魔法免疫。当然,也可以使用某些抗魔的装备,但这样的装备,可以说是万金难求,即使是在她的家里,也找不出几件来。   “如果你们愿意成为我的属下,我可以放过你们。”奥斯曼将黑刀抱在怀中,皱著眉头说道,扭吉特一家的实力相当强悍,如果有这样一批手下,倒是件不错的事情。   虽然扭吉特一家,在以前的二十年里,作出了许多令人厌恶的事情,可对于奥斯曼来说,那是无关紧要的事情,反正那些人与他又没什么关系。   “哈哈……阁下很有幽默感,而且您的实力非常出乎我们的意外,但您认为我们可能成为您的下属吗?”扭吉特爵士轻轻的摇著头说道。   “为什么不能?说说你们的条件。”奥斯曼说道。   米歇尔将手中的魔法元素轻轻散去,她知道威廉一直在关注著自己,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比试魔法,米歇尔有足够的自信,身边又有闪电豹保护,绝对不会有任何危险。   只是她没有想到,一向直爽干脆的奥斯曼,居然想要收伏这些人。虽然刚刚到皮亚路,可是那位老人说的已经相当清楚了,如果奥斯曼真的收伏了扭吉特一家,只怕就会被皮亚路居民仇视。   目前奥斯曼还算是一个逃犯,如果有人将他的事情传到圣西斯堡,就算菲格大帝想要帮助奥斯曼,奥斯曼也无法再居住在这里了。   “条件倒很简单,只要你是大自在神的信徒,我就可以放过你。如果你是大自在神的弟子,扭吉特一家愿意为您奉献全部力量和忠诚,哈哈……”扭吉特大笑了起来。   “大自在神教?我的确是大自在神教的信徒,只是我从未听说过大自在神有过弟子。”奥斯曼有些疑惑的问道。   事实上,奥斯曼从来不相信什么大自在神,但他的老师,同时又是他教父的迈克尔公爵,却是一位最最虔诚的大自在神信徒,因此无论奥斯曼是否愿意,在他被送到南方郡的那天起,他已经成为了一名大自在神教的信徒了。   当然,这一切仅仅是名义上的,他从来不参加信徒们举办的活动,也从不去神庙、神殿,对于大自在神教教会更是没半分兴趣。   奥斯曼甚至不知道大自在神教的教义是什么,他只知道,在一千多年之前,大陆上几乎所有的人都是大自在神教的信徒,教会的权力甚至比许多小帝国的国王更大。   现在大自在神教早已经没落了,信徒很少,甚至有许多人不知道有这样一个教会的存在。在整个菲格帝国,教会的数量不足十个,像西方郡的郡府──西莱米亚这样的大城市,也没有大自在神的教会存在。   “你是大自在神的信徒?”扭吉特显然不太相信,这的确有些难以令人置信,在贵族之中,大自在神的信徒找不出几个来。但扭吉特已经见识过了奥斯曼的手段,他的性格实在不像是会为了活命而趋炎附势之辈。   即使无法打赢,凭他的身手,再加上闪电豹和一名大魔法师,扭吉特爵士还真的没有把握将这两人一豹留下来,因此奥斯曼绝对没有必要在这个时候说谎。   “当然,虽然我根本不相信什么大自在神。”奥斯曼点头说道,看来扭吉特一家,似乎同大自在神有些关联,如果迈克尔公爵在的话,就容易得多了,奥斯曼对于大自在神教的事情,几乎一无所知。   “我相信他。”华伦沉声说道。   “我也相信。”威廉犹豫了一下说道,显然他们也想到了,奥斯曼实在没有必要说谎,而且他们也真的不希望有这样两个敌人。   “好吧!只要阁下不再打扰我们,我可以当作什么事情也没发生。”扭吉特挥了挥手,四周的武士后退了几步。   “那不可能,这里是我的封地。”奥斯曼摇了摇头,虽然扭吉特一家的实力比他想像的要高出许多,可这并不能成为他放弃的理由。   对于土地,奥斯曼有著同普通人完全不同的理念。在山林之间的时候,为了自己和黑豹兄弟的领地,他们愿意用生命去捍卫。   本来,对于菲格大帝封给自己的领地,奥斯曼一直没放在心上。一来没有见到皮亚路到底是什么样的,二来他一直不认为,自己会有机会来这里。   可现在不同了,奥斯曼需要这片领地,而且这个四面环山的小镇,风景优美,山林面积更是广阔无比,远比自己想像的要好得多。   就凭这点,他也绝对不会放弃的。   扭吉特父子没想到奥斯曼居然如此坚决,对视一眼说道:“作为教友,我们之间似乎不应该有这样的冲突,但这里对于我们大自在神教来说,是个非常重要的地方,因此不能交给你。”   “当然,如果你想居住在这里,绝对没问题,不过请不要干涉我们的活动。”华伦想了想说道。   “不,这里是我的封地,一切我说了算。”奥斯曼说的坚决无比,没人可以打他的领地主意,无论是大自在神教还是菲格帝国,在这一点上,对于奥斯曼来说,是没有分别的。   “我们是教友,你不应该忘记这一点,我们不能相互残杀。”威廉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他们已经一再退让了,没想到奥斯曼居然如此坚决。   “我是因为我的老师,也是我的教父,才加入大自在神教的,看在他的分上,我可以让你们安全离开。当然,如果你们肯成为我的下属,我可以忘记你们过去所作的一切。”奥斯曼说道。   米歇尔一听,看来谈判根本无法成功,奥斯曼居然变得如此倔强了。对于领地的观念,她是理解奥斯曼的心情的,可是奥斯曼居然想收这些人成为下属,这个要求似乎就太高了些。   而且她也看得出来,扭吉特父子的一再退让,并不完全是因为奥斯曼的武力,事实上,除了开始的两刀之外,奥斯曼并没有显示出强大的武力。   当然,也许闪电豹的威名,令扭吉特父子不得不小心相对,但他们对于皮亚路也是势在必得。   这些武士手中所持的窄剑,应该是魔法武器,可是这些魔法武器,同以前米歇尔见过的有很大的不同。窄剑的魔法能量要强大得多,而且看起来不仅仅可以释放魔法,本身也是一柄不可多得的武器。   能够在奥斯曼全力使用黑刀的情况下,兵刃没有任何断裂,证明这些窄剑的质量,不会比黑刀差多少。   米歇尔所见过的武器之中,除了神剑之外,似乎还没有什么武器可以同奥斯曼手中的黑刀相比呢!   除了因为武力的原因,米歇尔也听出扭吉特爵士的确对奥斯曼的态度有所转变,当他们相信奥斯曼的确是大自在神教的信徒开始,他们的称呼已经转变了。由开始的敬语改变成朋友之间的称呼,由此可以判断出,他们的确没有将奥斯曼当作敌人的意思。   大自在神教?米歇尔当然知道教会的存在,可是一千年来,已经没有多少信徒存在了。圣西斯堡之所以有大自在神教的教会存在,全是因为有军神之称的迈克尔公爵鼎力相助。在菲格帝国的大臣之中,只有他一个人是大自在神教的信徒。   在他的影响之下,圣西斯堡的教会规模是整个大陆最大的。同时他的几个朋友,对于大自在神教,多少也有些兴趣,因此布郎公爵才允许奥斯曼成为迈克尔公爵的教子,算是加入了大自在神教。   “准备。”威廉挥手叫道。   在他的身后不远处,一片花丛中,伸出几十枝弩箭来,箭头黝黑,显然也是由铁母打造的。   奥斯曼皱了皱眉,对于弩箭,没人比他更了解了。这些人手中的弩箭,使用的是全铁母打制,力量要比军队制式的重弩还要大许多,在如此近的距离内,他们真的敢使用吗?   闪电豹和自己,都有把握在瞬间避过这种弩箭,但米歇尔只怕不行。何况在这里有这么多人,奥斯曼不相信这些人也有能力避过如此近的弩箭。或许,持弩者对自己的准头有足够的信心?   奥斯曼回头看了米歇尔一眼,米歇尔向他点了点头,虽然重弩的力量强劲无比,可是作为魔法师,米歇尔还是有办法对付的,只要给她足够的时间就可以了。   双方虽然剑拔弩张,看是紧张凶险,但都无意先动手,这样就给了米歇尔足够的施法时间,她自然不会呆呆的站在那里看热闹。   在众人不觉之中,米歇尔已经给自己加持了三层的魔法结界。这三层结界对于远程武器,有著足够的防御能力,至于近处的武士,有闪电豹在,自然没人能近到身边,米歇尔对此一点也不担心。   奥斯曼放下心来,只要米歇尔有自保的能力,这些人手中的武器虽然有些古怪,但他们的武技却没放在他的眼里。   当然,这些武士绝对算得上是精兵,可是奥斯曼经历了近两年的战斗,早已经不是以前的野小子了。   将黑刀交到左手,右手从腰间取出神剑,奥斯曼远比别人更了解神剑,即使是剑圣也远远不如。   第九章   奥斯曼右手拇指在神剑的剑柄上轻轻一扭,一道红芒透体而出,四尺长的红色剑芒照得人眼无法直视,连奥斯曼自己也不敢多看一眼。   “神剑?”威廉倒吸了一口冷气,紧跟著他的呼声,四周传来了相同的抽气声和轻轻的低呼。显然,这里所有的人,都认出了奥斯曼手中的神剑。   奥斯曼轻轻一皱眉,这些人的见识不凡啊!虽然整个大陆都知道神剑的存在,可是又有几个人知道神剑的样子?   自己初次见到神剑的时候,如果不是米歇尔提醒,是绝对不可能认出这就是神剑的,只能按传承珠中的记忆,称它为光剑。   转念一想,奥斯曼马上明白了。大陆上的几件神器,据说都是大自在神教流传下来的,眼前这些人看来果然是大自在神剑的信徒,他们能认出神剑,自然也就不奇怪了,至少他们并没有说谎,他们果然是大自在神教的人。   可是这些人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奥斯曼身为大自在神教的教徒,可是对于大自在神教,所知实在是有限,甚至连教义是什么,也不知道。   可是据他所知,大自在神教的人,是不会在意金钱、地位这些东西的。扭吉特父子在皮亚路的所作所为,是否符合大自在神教的教义,奥斯曼也无从分辨,只是按人类社会的标准,他们作的很过分。   如果按奥斯曼自己的想法,他才懒得管这些事情呢!在野兽的世界里,弱肉强食才是根本,如果那些人有本事,自然不会被扭吉特父子欺压。没本事,又不肯反抗的人,奥斯曼是绝对不会给予同情的。   近千年来,大自在神教的势力越来越小,却始终存在,与这些神器有著紧密的联系。如果不是这些神器的存在,各个国家早已经禁止神教的存在,更不可能招收到信徒了。   千年以前,从最后一次神迹消失之后,大自在神教的威信越来越低,而教会的能力有限,据说大自在神教的教义也很古怪,因此越来越没落了。   “先生,您手中拿的是神剑吗?”扭吉特上前两步问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他并不在意手中的神剑,因为在他的记忆之中,这种光剑,在某一个种族中,似乎是一种很常见的武器,甚至还算不上是主要的武器,只作防身之用。   那个种族自然就是存在于传承珠的记忆之中,再详细的事情,奥斯曼还无从知道,可从传承珠里的信息看来,那绝对不是所谓的神了。   “您知道如何使用它吗?”扭吉特问了一个相当奇怪的问题,奥斯曼已经拿出了所谓的神剑,并且已经启动了它。   “废话,奥斯曼现在不正是在使用它吗?”米歇尔实在听不下去了,扭吉特一家人,看起来实在有些奇怪。   “小姐,您并不了解神器,而且您不是大自在神教的信徒,因此不会明白的。”扭吉特说得很客气,显然是看在奥斯曼的面子上。   “你指的是更换能源吗?”奥斯曼心中一动,他已经明白扭吉特的意思了。   奥斯曼也不知道为什么,能源这个词汇,他自己绝对没有学到过,可是一切都是那样的自然,随口就可以说出来。他知道,这些知识一定是从传承珠中得到的,可是连他自己也不清楚,什么时间会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来。   心中一阵释然,以前自己时不时的就会冒出一些古怪的词汇来,想来这些词汇,都是来自于传承珠中的知识。   “没错,正是能源,您果然是我们大自在神教的信徒,而且绝对不是一般的信徒。”扭吉特激动的说道。   奥斯曼耸了耸肩,他实在无法了解扭吉特为何如此的激动,难道仅仅是因为自己说出了能源这个古怪的词汇吗?   即使是见到自己拿出神剑来,他们表现出来的,更多的是惊讶,绝对不是像现在这样激动,难道一个词汇的作用这么大吗?   以前随口说出来的古怪词汇,奥斯曼大多不了解是什么意思,可这次能源这个词汇,他是知道的,那是指给手中的神剑更换能量块。   既然对方是大自在神教的信徒,而且能知道能源这个词汇,相信他们对神剑的性能同样非常清楚。   “我只是普通的信徒,甚至还不知道大自在神教的教义是什么。”奥斯曼摇了摇头说道,面前的扭吉特一家,虽然可以算是自己的敌人,可是他并不想欺骗他们,同样也不想借大自在神教的名字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不可能!”扭吉特父子同时叫道,能说出能源这个词汇,奥斯曼对于大自在神教的典籍绝对有著非常深刻的了解,怎么可能不知道最基本的教义?   “我看我们绝对不是敌人,完全没必要搞成现在这个样子。”华伦说道。   “不错,我们不可能是敌人,单凭你能说出能源这个词汇来,就可以肯定你是我们的教友。”扭吉特挥了挥手,四周的武士慢慢的退了出去。   一会的功夫,演武场上,只剩下扭吉特父子和奥斯曼、米歇尔等五人。看著那些武士井然有序的身影,奥斯曼点了点头。他指挥过军队,即使是第一军团最优秀的战士,也无法同这些武士相比。   “随我来吧!你们是我的朋友,我们不应该拔剑相对,一切都好商量。”扭吉特的语气非常缓和,显然真的将奥斯曼视作朋友了。   奥斯曼回头看了一眼米歇尔,他知道,论起与人交往,他的经验太少,远不如米歇尔。在圣西斯堡的日子里,奥斯曼学到了很多知识,他知道,人是最为狡猾的生物,比起山林里的任何一种野兽更加可怕。   不过,奥斯曼相信扭吉特父子是真心的,因为他们有足够强的实力,实在没有必要欺骗自己,何况能知道能源这个词汇,就足以令他们好奇和信任了。   奥斯曼和米歇尔两人一豹,跟在扭吉特父子的身后,穿过花园,来到了一幢小楼前。   同奥斯曼想像的不同,外表看起来雄壮无比的庄院,里面却并不豪华。   除了开始进来的时候,那可以同城堡相媲美的外墙之外,里面的花园、演武场以及眼前的小楼,看起来除了干净之外,并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   同圣西斯堡的贵族家庭相比,这里的确不像是一处贵族的府地。奥斯曼并不认为这是扭吉特父子不懂享受,更不会认为他们没有这分财力。   将十几万人赶到狼牙峰上去采集铁母和钻母,手下所有的人,手持的都是最好的魔法武器,这分财力,就算是义父布郎公爵,也绝对没有如此富有。   进入小楼之内,奥斯曼连连点头,看看四周简单的布置,他知道,扭吉特一家的钱财,完全不是用来享受的,否则以扭吉特父子的财力,即使不懂艺术,至少可以使用大量的黄金作为装饰,就像圣西斯堡中的那些暴发户一样,那绝对是不难作到的。   客厅的面积不小,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张长条型的桌子,至少有十米长,两边各放一排竹椅,在两端则各有一把椅子。   连米歇尔也没有见过这么长的桌子,这种安排桌椅的方式,她是首次见到。不过倒是简单明了,只看了一眼,米歇尔就明白了,靠墙一端的椅子,应该是主位,虽然并不豪华,却绝对突出。   “两位请座。”扭吉特说道。   果然,就像米歇尔想像的那样,背靠墙壁那一端的椅子,是扭吉特爵士的位置,他的两人儿子华伦和威廉,则坐在靠左手边的前两把椅子上。而自己和奥斯曼的位置,自然是他们的正对面。   一会的功夫,佣人端上清茶,以及一些时鲜水果。皮亚路的水果是非常有名的,这里是菲格帝国的最南方,出产许多奇特的水果,除了这里,别处是绝对尝不到的。   由于道路问题,想要将这些水果运出去,成本太高,因此没有商人愿意作这样的生意,即使是菲格帝国的皇宫之中,也见不到这些水果。   “两位尝尝,这可是皮亚路的特产。”扭吉特客气的说道。   “哼。”奥斯曼冷哼一声,拿起水果吃了起来。对这些水果,他是满有兴趣的,可是扭吉特爵士一副主人的样子,他看得非常不舒服,要知道,这里以后将是他的领地,无论扭吉特一家是否愿意,他是绝对不会放弃的。   “奥斯曼先生是吧!你不必生气,既然我们是教友,我想一切都好商量,我们之间应该是没有任何矛盾的。”扭吉特笑容满面的说道。   “皮亚路是我的封地。”奥斯曼坚定的说道。   “我相信你所说的一切,也相信你手中文件的真实性,对此我毫不怀疑。”扭吉特说道,华伦和威廉同时点了点头,他们也同样相信。   “既然这样,您是否愿意交出皮亚路?”米歇尔问道,她知道,奥斯曼说话比较直,而且目前看来,扭吉特一家,对于奥斯曼的确没有任何的恶意。   “不急,看来奥斯曼对于我们大自在神教了解的不多,我想我有必要详细的解说一下。”扭吉特说道,他连先生两字都省了,米歇尔知道,他的确将奥斯曼看作是自己人了。   “有必要吗?”奥斯曼对此很不以为然。   “当然有必要,你既然是大自在神教的信徒,而且知道许多普通信徒不知道的东西,我相信你的身分一定很特殊,我需要进一步了解。”扭吉特正色道。   “随便吧!”奥斯曼满不在乎的说道,他根本不在乎自己是大自在神教的信徒,同时也不想为此而改变什么,虽然他不明白,为什么迈克尔公爵对大自在神教如此虔诚,但对这位老师,他还是非常佩服的。   “这位小姐虽然不是教友,可大自在神教的历史,相信无论谁都会有兴趣听听的,是这样吧?”扭吉特对米歇尔笑了笑说道。   “好,请讲。”米歇尔倒真的很感兴趣,在她所读的书中,大自在神教的确是大大的有名,可是为什么在千年前突然没落,却是个谜,几乎没人知道原因。   “大自在神教起源于圣历元年,也就是距离现在六千一百四十八年前。大自在神从天而降,整个大陆的一切开始改变了。这个传说,相信两位一定听说过,不过那并不仅仅是传说,而是事实。”扭吉特说道。   米歇尔点了点头,这个传说她自然是知道的,在很多的典籍之中都有记载。奥斯曼则是漫不经心,对于这些传说,他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如果不是扭吉特一家表现出了强大的战力,他才没兴趣在这里听扭吉特讲故事呢!此时奥斯曼正在考虑,应该如何对付扭吉特,如果硬来的话,虽然未必会输,只怕也不会很容易取胜。   “那时候我们这片大陆,被称为蛮荒大陆,甚至还不知何为耕种,只靠采集水果和打猎为生,人口的数量也很少,我们称之为部族时代。”扭吉特继续说道。   米歇尔点了点头,对这段历史,她了解的还是比较多的。大自在神降临之后,教会了人们许多东西,在一千年的时间里,蛮荒大陆开始转变成现代这个样子,只是当时人口还比较少,而且有数十个不同的小国家存在。   “当人们过上了安定的生活,并且不再为食物发愁之后,大自在神在云雾山潜修,一千年后,大自在神终于顿悟,创造出了不起的神通来。”扭吉特继续说道。   “等等,大自在神创造出了不起的神通?那是什么?”米歇尔问道。大自在神的神殿的确是在云雾山,只是云雾山在什么地方,根本没人知道,更没听说有什么神殿。至于大自在神还创造出什么神通来,米歇尔就更没听说过了。   “这种神通,相信所有的人都听说过,米歇尔小姐对此更是精通,这种大神通,我们现代称之为魔法。”扭吉特笑了笑说道。   “不可能!”米歇尔一下子跳了起来,魔法一向是由魔法公会负责的,怎么可能同大自在神有关?   “如果不是大自在神创造出来的,魔法又是由哪来的?”扭吉特不以为然的说道,初次听到的人,都是如米歇尔一般的反应,何况米歇尔还是一位大魔法师。   “当然是由魔法公会传下来的。”米歇尔随口说道,可是说完之后,发现有些不对,按时间算,魔法公会出现的时间,果然是在四千多年前出现的。   对于魔法公会的历史,米歇尔知道的还是相当清楚的。可是现在她却发现了一件很奇妙的事情,魔法公会是如何产生的,在公会的历史资料之中,却是一句没有提到过。而且魔法公会,也不存在自己的信仰,除了大自在神,整个大陆绝对没有第二个神存在。   “相信小姐已经想到了,魔法公会不会凭空出现,魔法也不是随便想想就可以成功,这一切都是大自在神在背后努力的结果。”   “事实上,虽然我们称大自在神为神,可据我们教会的典籍来说,他老人家自己却从不认为自己是神。可是我们无法相信,一个人可以活上几千年,更无法相信,什么人能拥有像他老人家那样的智慧。”扭吉特向米歇尔眨了眨眼睛笑道。   米歇尔感觉有些不安,如果魔法公会真的是由大自在神创建的,自己岂不也算是大自在神教的一份子了?   “不必紧张,尊贵的小姐,大自在神的神通,远要比您想像的大得多,请听我慢慢道来。”扭吉特笑著说道,同时也有一份作为信徒的自豪。   这些资料,都是扭吉特和他的教友慢慢收集到的,绝大部分的教徒都不知道这些历史。事实上,现在大自在神教里,包括教会在内,都没有坚定的信仰。   扭吉特本是一位考古学家,发掘出一处大自在神教的遗址,从此之后,对大自在神教越来越有兴趣,最后不但他本人,连他的两个儿子,也一起加入了教中。   “如果按您的说法,大自在神就是魔法公会的创始人了,那为什么在魔法公会里面,却没有相关的记载?”米歇尔问道。   在整个大陆所有的文献记载之中,魔法公会的文字记载是最早,也是最全的,连菲格大帝的皇家藏书馆里的资料,也无法相比。   “那是因为,魔法只是大自在神临时研究出的一个项目,只能作为短时间使用,因此大自在神没有继续研究魔法。现在的魔法,很多都是魔法公会的魔法师自行研究出来的。”威廉说道,他也是位魔法师。   “哦,临时使用?什么意思?”米歇尔感觉自己似乎抓到了什么,可是一时之间,却想不通那是什么。   “很简单,您是一位强大的魔法师,相信对于魔法公会的记载应该有很多的了解。在两千三百年前,也就是第一次蛮族战争之前,大陆上有多少位魔法师,相信您一定很清楚。”扭吉特不紧不慢的说道,显然对这方面有著很深的研究。   “据魔法公会的史料记载,在那时候,整个大陆有很多的魔法师,甚至出现过很多位魔导师。”米歇尔对于这部分的史料看过很多次,可是她完全无法相信。   要知道,现在整个大陆的魔法师,只有几百位,实在难以想像,为什么在两千多年以前,居然有如此多的魔法师,还多达十几万人,这真是难以想像的数字。   “是的,魔法公会的记载没有任何问题,那时候的确有十几万魔法师。”扭吉特笑了笑说道,相信没人比他更能确定这一点,连魔法公会的人也不行。   “为什么现在很难找到魔法师?”米歇尔问道,这个问题连她的老师也无法回答,她不相信一个不会魔法的人居然知道原因。   “不是魔法师难找,而是没有足够的魔力。”扭吉特说道。   “魔力?”米歇尔一伸手,一团桔红色的火团出现在手中,对于她来说,施放这样的照明术,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是的,您是大魔法师,而且有著先天的优势,想使用出小小的照明术,自然是非常容易的事情,可是对于普通人来说,想要感受到自然界中魔力的存在,已经是件相当困难的事情了。作为一名魔法师,相信您对于魔法原理,应该非常清楚。”扭吉特平静的说道。   “那是自然,魔法是依靠自身修行的精神力量,来引起自然界中魔力的共鸣。”米歇尔不屑的说道,对于她这样一位大魔法师来说,魔法原理实在太过简单了些,从她开始学习魔法开始,第一步接触的就是魔法原理。   “您说的一点也不错,可是自然界中的魔力是哪来的呢?”扭吉特笑了笑说道,作为一名普通人,同一位大魔法师讨论魔法,是件很有趣的事情。   “当然是本来就有的。”米歇尔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错了,魔力并非是本来就有的,那是大自在神凭借著无上的法力,创造出来的。”扭吉特坚定的说道。   “不可能。”米歇尔同样坚决的说道。   “那是事实。”扭吉特摇了摇头,他知道,想要在这一点上说服一位大魔法师是相当困难的,虽然他有足够的证据。   “你如何来证明?”果然,米歇尔马上追问道。   “先听我说完,您再下结论好了。”扭吉特此时并不急,这种事情,根本不可能有直接证据的,但经过这么多年的研究,他可以肯定自己说的是正确的。   “好,你说吧!”米歇尔绝对不相信,魔力居然是可以创造,这样的说法,实在太过骇人听闻了。   “大自在神在创造了魔法之后,将主要的精力放在战士身上,主要原因就是我们的世界里,没有魔力存在。从有魔法出现开始,到目前为止,所使用的魔力,全部是由大自在神创造出来的。”扭吉特说道。   这次连奥斯曼也有兴趣了,不过他同米歇尔一样,根本不相信扭吉特所说的一切。居然可以创造出魔法和魔力?这根本就是神话传说。事实上,在整个大陆上,连这样的神话也从未存在过。   “在两千三百年前,那时候,是我们大陆的最鼎盛时期,不但有十几万魔法师,同时也出现了大量的武士。这些武士同样是从大自在神那里学到武技,当然,这些武技本身是不成熟的东西,但修炼到最高的水准,也是相当可观的,我们称这些修炼到最高水平的人为圣骑士。”扭吉特继续说道。   第十章   扭吉特看得出来,眼前的两人根本不相信自己所说的话,可是当他们听完自己这一段话的时候,还是露出了吃惊的表情,正像自己第一次得出结论的时候一样。   “胡说!”这次是奥斯曼叫了起来。   奥斯曼对魔法了解的不多,对于大自在神的教义更是一点不通,可是对于骑士,他了解的相当多。在布郎公爵的家里,凌格总是讲关于圣骑士的故事。   可惜近一千年来,早已经没有圣骑士存在了,因此凌格不敢幻想自己能够成为圣骑士,但成为一名优秀的骑士,却是他的人生目标,而且现在他已经是一名相当不错的骑士了。   “请听我说完,第一次听到这些的人,都认为我是在胡说的。”扭吉特说道,显然他不是第一次讲这些故事了。   “当时的大陆,只有一个国家,或者说根本没有国家,因为那时候没有国王,也没有皇帝,只有大自在神教、魔法公会和骑士公会存在,一切都是由大自在神教的教会管理。而且,拥有大量的魔法师、圣骑士和天空骑士,实力要比现今的任何一个帝国要强大百倍。”扭吉特说道。   “那为什么现在变成了许多的国家?”米歇尔皱著眉头问道,因为这段历史是真实存在的,在魔法公会的记载之中就有,只是与扭吉特的说法稍有不同罢了。   虽然细微处有不同,但大体上是没错的,那时候的确没有国家,但又无比的强大。每次读到这段历史的时候,米歇尔都无法相信,在两千多年前,居然拥有比现代更强大的武力。因为那时候,整个大陆不存在战争,也没有国家存在,作为统治者的几大公会,实在没有必要将精力全部花在增强武力上面。   “那是因为两千两百年前,发生了一场战争,由于这场战争的原因,一切都被改变了。”扭吉特说道。   “第一次蛮族战争?”奥斯曼皱著眉头说道。   “没错,就是第一次蛮族战争。”扭吉特肯定的说道。   米歇尔也点了点头,扭吉特所说的时间,倒是与历史上的第一次蛮族战争相符,可是如果当时真的有如此强大的战力,又怎么可能胜得如此艰难?   包括奥斯曼在内,他同样了解那段历史。按史书记载,第一次蛮族战争,前前后后打了一百五十余年,消灭蛮族两百万,十几万的魔法师几乎全军覆没,圣骑士、天空骑士死伤殆尽。   当第一次蛮族战争结束之后,整个大陆的战力几乎归零,活下来的魔法师不足百人,高等骑士更是一个不剩。   奥斯曼和米歇尔同蛮族交过手,这些蛮族虽然各有特色,从个体能力上来讲,要强于人类的武士,可是相差也是相当有限的,而且数量也不是很多。真正受到冲击的就是菲格帝国,虽然也有其他国家受灾,但都是些小国家。   大陆第一强国天朝帝国,就几乎没有受到任何的损失,他们拥有数量最多的军队,至于战斗力如何,奥斯曼不是很清楚。但从斯帝亚王子的部队来看,战斗力仅比菲格帝国的正规军团弱一点,同四方军团不相上下。   “不必问,我知道你们想问什么,那时候我们大陆的实力确实非常强大,只是那时候的蛮族也非常的强大,远不像现在这样弱小。”扭吉特说道。   “哦?”   “大自在神在这次蛮族战争之后,深感我们大陆自保能力太低,虽然魔法师的魔法相当强大,可是面对那些蛮族的时候,却并不理想,因此他决定放弃继续创造魔力,想创造出一种更加优秀的战士。”扭吉特说道。   “从第一次蛮族战争之后,蛮族就失去了踪迹,同时大自在神也进入了神殿,继续研究,他要创造出一种强大的武士,来保护整个大陆的安全。”   “可是当大自在神进入神殿之后的一百多年左右,我们大陆的战争反而越来越多了。魔法公会开始没落,由于没有足够的魔力,能够学习到魔法的人越来越少,当然,那时候的魔法师,依然比现在多得多。”扭吉特说道。   “诸国争战史?”米歇尔轻声说道,她对于大陆的历史,知道的要比奥斯曼多很多。虽然奥斯曼非常喜欢看书,可是他在人类社会中的时间还是太短了些。   “没错,正是诸国争战史。在以后的几百年时间里,分分合合,新成立的帝国无数,同时又被新的力量所取代,这是我们大陆最为黑暗的时期。”扭吉特点点头说道。   “那后来呢?”奥斯曼问道,他对于历史了解的有限,远不如米歇尔了解的丰富。   “经过几百年的战争,最后留下来的国家都相当强大,再也难以吃掉其他的国家,就算有几个小国家存在,也是处于几大势力之间,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平衡,因此战争越来越少了。”扭吉特说道。   米歇尔点了点头,正如扭吉特所说的那样。虽然她还无法相信扭吉特所说的一切,可是他所说的这几段历史,都是正确的,从时间上来算,也无可挑剔。   “各大势力划分完成之后,魔法师的数量虽然有所回升,可是还是非常有限。由于大陆上空的魔力越来越少,因此只有对于魔力非常敏感的人,才能够成为魔法师,而这样的人非常少。”扭吉特说道。   “那位大自在神呢?”米歇尔依然无法相信扭吉特所说的,关于魔法的事情。   “大自在神经过近千年的研究,终于研究出一种方法,可以创造出一种强大的战士,只是这种战士的成长比较慢,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成为强大的战士。”扭吉特说道。   “不会是雷霆武士吧?”奥斯曼轻声说道,他本身吞下了一颗传承珠,自认为是雷霆武士,可是雷霆武士大师们却并不认为他是,这让奥斯曼很苦恼,因此对于雷霆会馆的历史,他了解的相对要多得多。   按扭吉特所说,那正是一千多年前,大自在神消失的时候,也是雷霆武士出现的时候。强大的战士?还有什么战士能比雷霆武士更加强大呢?   “咦?好像不对啊!”奥斯曼抱著脑袋,冥思苦想起来,在他的传承珠中,似乎有著第一次蛮族战争的记忆,可是传承经历却只有几百年的历史,这中间相差的时间实在是太大了。   而且奥斯曼知道,在第一次蛮族战争的时候,绝对没有雷霆武士存在,那自己得到的传承珠,到底是什么?   “什么不对?”米歇尔从未见到奥斯曼如此苦恼过。   在米歇尔的印象之中,奥斯曼是一个直爽得有些天真的人,由于接触人类社会的时间还很短,他的性格不完整,其中有很多方面,更像是一只野生的猛兽。   就像对付斯帝亚王子的这件事情上,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使用更加柔和的手段,先将自己置身事外,再向斯帝亚王子下手。虽然事后,天朝帝国军队并没有拿到直接的证据,可是谁都看得出来,这明显是借刀杀人之计,奥斯曼的行为实在太过冲动了。   “没什么,我想到一些别的事情。”奥斯曼抬起头说道。   米歇尔嘴角抽动了几下,却没有继续追问,奥斯曼脸上的表情,无论谁都可以看得出来,他的确有什么事情不想说。   扭吉特看了两人一眼,继续说道:“奥斯曼,你说的没错,正是后来被我们大家称为雷霆武士的超级战士,只是那时候还没有这个名字罢了。”   米歇尔轻叹一声,如果扭吉特所说的这些都是真的,那这位大自在神实在太了不起了,的确可以称为神。不仅有几千年的寿命,而且创立大自在神教,发明魔法、教出圣骑士,甚至连雷霆武士都是他创造出来的,他简直可以说是这个世界的创世神了。   然而,米歇尔实在无法相信这些事情。可是,再仔细想一下,大陆上的确没有第二位神存在,难道扭吉特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吗?   “大自在神虽然创造出了超级战士,也就是现在的雷霆武士,他们拥有过人的力量、敏捷的动作、像风一样的速度,但他们也有一个很大的弱点。”扭吉特看著奥斯曼说道,他看得出,奥斯曼对于雷霆武士相当的了解。   “不只一个弱点吧!雷霆武士的产生太过困难、数量太少,另外雷霆武士也并不是无敌的。”奥斯曼轻声说道。   “没错,雷霆武士最大的弱点就是数量,想要提高雷霆武士的数量,是件相当困难的事情,因为雷霆珠的产生,需要一种非常奇特的力量,而这种力量,只有大自在神手中的两种神器才能作得到。”扭吉特说道。   “哦?哪两种神器?”米歇尔和奥斯曼几乎同时问道,扭吉特所说的一切,越来越吸引他们了。   “第一种神器,大自在神称之为频谱发射器,一个很古怪的名字。据说是一个不大的黑色盒子。”扭吉特说到这里的时候,皱了皱眉毛,似乎连他自己也不太相信这样的传说。   “另一件是什么?”奥斯曼急急的问道。   对这个名字,他似乎有些印象,却又想不起来。他知道,这一定是自己胸口处,那颗古怪传承珠里面的东西,自己以前学过的知识,以及看过的书里面,是绝对不会有这类东西的。   他甚至感觉,另一件所谓的神器,自己也有一点印象,可是却实在太过模糊,根本想不出是什么。   “另一件神器,我们称它为定魂引,只是定魂引缺少一件最关键的东西,无法创造出真正的雷霆武士。”扭吉特有些遗憾的说道。   “你知道这两件神器在什么地方吗?”米歇尔若有所思的问道。   “频谱发射器在圣西斯堡的雷霆会馆之中,据说在一间奇特的地下室里。”扭吉特肯定的说道。   “哦,我知道了。”奥斯曼点了点头,他认识许多的雷霆武士,其中还包括几位雷霆武士大师。   正如扭吉特所说,在雷霆会馆之中,的确有这样一处所在,雷霆武士,正是由那里产生出来的。只是刚刚产生出来的,不是雷霆武士,而是被称为未来武士。   “那另一件呢?”米歇尔追问道,两眼发出异样的光彩来。   “呵呵……”扭吉特没有回答,只是干笑了两声。   “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定魂引应该就在阁下的手中,对吧?”米歇尔问道。   奥斯曼一惊,他知道,自己虽然算是聪明人,但在人类社会中的时间实在太短,分析问题远不如米歇尔清醒。   既然米歇尔这样问,她应该是听出什么问题了,如果定魂引真的在扭吉特手中,他岂不是也同样可以创造出雷霆武士来?   再想想刚才在演武场中,扭吉特手下的那些武士,的确是实力不凡。不过似乎还是不对,那些人的身手,虽然可以达到高级武士的水准,甚至有几个人比高级武士更强大,可是比起雷霆武士来,相差的还是太多。   一名雷霆武士,至少可以对付几十个那样的武士,即使扭吉特手中有三百名那样的死士,甚至更多,奥斯曼虽然没办法一次杀光他们,但慢慢来,那些人绝对不会是自己的对手。   “是的,定魂引的确在我的手中,可是这件神器,缺少一个最重要的东西,至于是什么,我就不知道了。”扭吉特倒是相当的爽快。   “既然大自在神如此了得,他又是如何消失的?”米歇尔问道,她不是大自在神教的信徒,可是对历史还是有著相当多的了解。   在历史记录之中,大自在神是在一千多年前消失的,同时雷霆武士开始出现,魔法师越来越少,直到如今这种状态。   “大自在神消失的原因没人清楚,不过根据我这么多年的研究和考察看来,大自在神是离开了,而离开的原因,应该同蛮族有关,如果我的推测没错的话,应该同另一块大陆也有很大的关系。”扭吉特说道。   “另一块大陆?你是说传说中的大陆?”米歇尔站了起来,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有这样的传说,可是从没有人到过那里,也没有人从那块大陆来过,因此那仅仅是个美丽的传说。   “应该是的,我目前也无法证实。”扭吉特说道。   “那你是凭什么推断的呢?”这样的答案,米歇尔是不会满意的,凭空猜测,与传说同样虚无飘渺。   “当然有一定的证据。”扭吉特笑了笑说道,似乎不愿意再多说什么。   事实上,扭吉特说的已经够多了的,如果他的话传出去,绝对是非常轰动的新闻,整个大陆上的一切,居然都与大自在神有关。   米歇尔自然知道大自在神,很多人都知道,也清楚这是大陆上唯一一位神,可是他到底有过些什么神迹、掌管什么,却从没听人说起过,在以往的资料中,也从未找到过。   如果扭吉特爵士所说的都是真话,那大自在神,的确有资格被称为神。   “对大自在神,您很了解?”奥斯曼的语气变成客气很多。   “在这个世界上,应该没人比我了解的更多了。”扭吉特傲然说道。   “能不能告诉我,大自在神都有哪些神器?”奥斯曼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问了出来。   “神器只是一种说法,事实上,人们所知道的神器并不多,目前只有神剑、神弩、锁神链和天一神甲四种。但对于我们信徒来说,大自在神所使用过的所有东西,都可以称为神器。而这些东西里面,有些远要比那四种所谓的神器,厉害得多。”扭吉特想了想说道。   “哦?比如说定魂引和频谱发射器,是吧?”奥斯曼问道。   这两种东西,都是可以创造出雷霆武士的东西,它的功能可比神剑之类的东西,有用得多,这样的东西,才真的可以称为神器。   神剑、神弩,最多只能算是了不起的利器,除了战斗之外,实在没什么用处。不知道除了这些东西之外,大自在神还留下了些什么东西。   别的不说,奥斯曼手中的那个带著水晶一样的小东西,应该就是大自在神留下来的,只是不知道它的用处是什么。   如果按扭吉特的说法,大自在神用过的东西,都算是神器的话,那有用的、没用的神器,就实在太多了些。   “没错,定魂引和频谱发射器,是两样非常了不起的神器,除了它们之外,能够产生出魔力的天极器,也绝对算得上是了不起的神器。”扭吉特说道。   “天极器?这东西在哪儿?”米歇尔问道,作为一名魔法师,她最在意的,自然是能够产生出魔力的东西。   按扭吉特的说法,如果这个天极器能够使用,那这个世界上的魔法师,会大大的增加,不需要增加到十几万,只要有几万人,那股力量就已经无法想像了。   “我知道在哪,但那东西已经没用了。”扭吉特摇了摇头,如果天极器还能用的话,他也不必使用缺少东西的定魂引,来创造出半吊子的雷霆武士了。   虽然他本人既不是武士,也不是魔法师,可是对于魔法师和雷霆武士,他了解的更为详细。   “为什么没用?”米歇尔问道。   “在大自在神离开的同时,最重要的一件神器也失踪了,没有这件神器,天极器就是一堆垃圾,什么用也没有。”扭吉特说道。   “是什么神器?”奥斯曼心中一动,他知道,自己终于要找到答案了。   “这件神器很怪,我称之为神珠,可是大自在神给的名字叫作生化资料发生仪,这个名字既长,又没有任何的意义,读起来实在绕口。”扭吉特说道。   “你知道神珠是什么样子的吗?”奥斯曼站了起来,心中一阵激动,如果他猜得不错的话,自己胸口处的那颗珠子,应该就是扭吉特口中的神珠了。   “我只看过虚影,而且不是很清楚,是一颗不大的珠子,可以发出黑色的光芒。”扭吉特说道。   “黑色又怎么会有光芒?”米歇尔不解的问道。   奥斯曼一屁股坐进椅子里,他知道,自己猜对了,他终于知道,自己吃进去的是什么东西了,果然不是雷霆珠,难怪所有得到这颗珠子的人,都不被雷霆会馆所接受。   “你怎么了?”米歇尔问道,她从未见过奥斯曼有过如此的表情。   “没什么,只是有些累了。”奥斯曼摇了摇头说道。   “不可能!”扭吉特看了看奥斯曼,有些惊讶,又有些疑惑。   他是个极聪明的人,自然看得出奥斯曼的反应不对。   从他开始讲述,所有的一切事情,都足以令人惊讶了,可是奥斯曼一直很平静,无论大自在神作了些什么,奥斯曼既不惊讶,也没有意外。可是扭吉特爵士知道,奥斯曼今天的确是第一次听到这些。   接著就是谈起神器,无论是神剑、神弩,还是可以创造出雷霆武士的频谱发射器,奥斯曼一直都相当的平静。   可是奥斯曼居然主动问起了神器,当听到神珠的时候,奥斯曼表现出来的反应已经是大异寻常了,现在的反应更是激烈。可是,他还是无法相信,奥斯曼可以得到神珠。   “想要启动神珠,有两种方法。”扭吉特装作平静的样子,继续说道,可是他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奥斯曼的脸。   果然,奥斯曼虽然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可是他的耳朵在动,扭吉特从未见过,人的耳朵居然可以像动物一样动。   “一种方法是使用雷霆珠传承时的阵法,利用阵法的力量启动。虽然这种阵法是雷霆会馆的秘密,但知道的人很多。只是使用这种方法,虽然也可以得到一些力量,却有限的很,比起雷霆武士来,也稍有不如,而且雷霆会馆有办法查出,启动神珠的人不是雷霆武士,这并不难作到。”扭吉特说道。   “另一种办法呢?”米歇尔随口问道,对于这样的秘闻,她同样充满了兴趣。   “还有一种办法,是先将神珠吞下去,再使用阵法。这样才能真正的启动神珠,得到其中大部分的功能。”扭吉特发现奥斯曼的脸色一变,又恢复如常了。他几乎可以肯定,奥斯曼一定得到了神珠,只是他不知道奥斯曼是使用哪种方法启动的,如果是前者,那用处就不大了。   “用这两种方法启动,有什么分别吗?”米歇尔问道。   “当然有,而且差别非常的大,这关系到我们大自在神教,也关系到整个大陆。”扭吉特语出惊人。   第十集 自在神殿   第一章   在扭吉特的思想中,启动神珠的方式,将关系到大自在神教,甚至整个大陆的未来。不过,奥斯曼无法想像,会有什么事情可以关系到整个大陆的。不仅奥斯曼无法想像,米歇尔同样无法相信扭吉特爵士所说的话。   在此之前,他所说的关于大自在神的历史,米歇尔也只能半信半疑,这些历史是她知道的,可以判断出扭吉特是否在说谎,可大部分的事情,都是从没有听说过的。   一件神器的启动方式,就可以关系到整个大陆,这令米歇尔无法想像。虽然她早已经听过神器的传说,如今也见识过几件神器,可这些东西,只能说很厉害,或者说是很巧妙,与整个大陆,应该是没什么关系的。   “何出此言?”米歇尔考虑了几分钟问道。   “两位对于雷霆武士应该有所了解,在接受传承雷霆珠时,最过凶险。那是因为,大自在神在创造雷霆武士时,方法还有些不对,只是他已经没时间继续研究下去了。至于为什么会没时间继续研究,就没人知道了。”扭吉特想了想说道。   他已经坚信,神珠就在奥斯曼的身上,而且已经被他开启了,只是不知道他使用的是哪种方法开启的,如果方法正确的话,那一切都将被改变。   奥斯曼点点头,鲍伯讲的非常详细,因此他对于雷霆珠的产生,到未来武士的出现,以及最后成为雷霆武士的经过,是非常了解的。只是名称不同罢了,雷霆武士称之为传承珠,而扭吉特称之为雷霆珠。   “而拥有神珠的人就不同了,如果没有开启神珠,只能使持有者变得身强体壮。如果开启的方法不正确,最好的成绩也不过同雷霆武士相仿,却又有很大的不同。可是一旦正确的开启了神珠,它的功用才能被真正的发挥出来。”扭吉特说道。   “哦?有些什么功用?”奥斯曼问道。   “首先,持有神珠的人,可以得到许多的智慧,这些都是大自在神留下来的智慧,是绝对无法从别的地方学到的。”扭吉特一边观察著奥斯曼的反应一边说道。   奥斯曼点点头,扭吉特所说的智慧,大约就是自己脑中,时不时出现的一些古怪名词,还有许多奇怪的影像,只是自己很难将这些东西整合起来。   “其次,持有者会有许多变化,强壮的身体、比雷霆武士大师更可怕的攻击能力,还可以完全作到魔法免疫,任何一种魔法,都无法伤害到正确启动神珠的人。”扭吉特说道。   “啊!”米歇尔惊叫出声,奥斯曼的身手她是了解的,只是不知道他居然比雷霆武士大师还要厉害。   更重要的是,米歇尔知道,奥斯曼的确有吃掉魔法的能力,任何魔法,在奥斯曼面前,全是无力的。   这一点米歇尔一直搞不懂,如果扭吉特所说的都是真的,那奥斯曼的身体里,一定拥有神珠,也只有这个可能,才能解释为何奥斯曼可以魔法免疫。   “有什么问题吗?尊敬的小姐。”扭吉特很激动,真的非常激动,可是他极力控制著自己的情绪,他知道,自己这次一定赌对了。   还好,一切都没有发生,如果自己真的让手下去搏杀奥斯曼,还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本以为凭自己多年经营的实力,扭吉特家不必害怕任何人,可是面对神珠的持有者,他可没有任何的信心。   在大自在神所拥有的全部神器之中,神珠是最为重要的一件,在扭吉特研究的过程之中,他发现很多东西,都要靠神珠来完成。   只是他还想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大自在神为什么要离开,甚至将神珠也留了下来,而且千年来,再也没有大自在神的任何消息。   以他对大自在神的研究看来,大自在神是永生不灭的,死亡永远同大自在神无关,那大自在神到底去哪里了呢?   “为什么拥有神珠,就可以作到魔法免疫?”米歇尔问道,她知道,自己有些失态了。可是听到这样的消息,她的确无法再平静下去了。   虽然不是很愿意相信扭吉特所说的话,可是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扭吉特似乎并没有说谎,不知道他还知道些什么,又是从哪里得来的信息。   “在此之前,我已经说过,魔力是由大自在神创造出来的,使用的是一件神器,叫作天极器。目前天极器已经失去了作用,原因就是缺少了最重要的一部分,也就是神珠,因此无法再创造出魔力来。”扭吉特说道。   “啊!如果有神珠,是否可以再次创造出魔力?大陆上还可以拥有十几万,甚至更多的魔法师?”米歇尔问道。   “理论上是这样的,可是实际情况就不知道,因为我们对于神器,了解的还是太少了。”扭吉特摇了摇头说道。   就算只可以创造出魔力,可他同样不认为那有什么作用。魔法是大自在神创造的,同时也是他放弃的,如果不是缺点太多,大自在神不可能放弃掉魔法,改为研究雷霆武士了。   “神珠最厉害的不是这些,而是它里面隐藏的大自在神的记忆,只是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才能看到那些记忆。如果能得到这些记忆,就拥有了同大自在神一样的能力,那才是真正的了不起。”扭吉特说道。   奥斯曼已经明白了,自己得到的绝对是神珠,里面那些不时出现的影像,以及古怪的词汇,全是来自于大自在神的记忆。   虽然还无法准确的判断,可奥斯曼已经认定,大自在神是不属于这个世界里的人。只是还有太多的不解,比如说,为什么大自在神可以作到长生不老。   至于其他方面的东西,倒是不难理解,既然大自在神来自于其他的世界,他有些奇妙的本领、有些奇怪的神器,就不足为怪了。   只是他为什么会失踪?他到底去了哪里?这些就不是奥斯曼能够想像得出来了,他本就是一个想像力比较匮乏的人。   “如何才能得到神珠中的记忆?”奥斯曼平静的问道。   “没人知道,因为根本没人见过神珠,而得到神珠的人,也未必就能认出这件最伟大的神器来。再进一步说,就算能够认出,也未必知道正确的启动方法。”扭吉特笑了笑说道。   华伦和威廉同样也看得出来,神珠应该就在眼前这位伯爵的身上。可是他们同样想不出任何的办法来,能够让奥斯曼为扭吉特家所用。   奥斯曼身有神珠,对所有魔法免疫,同时又有著超过雷霆武士的实力,想要通过武力征服,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虽然扭吉特家有著非常了不起的战力。   可是除此之外,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神珠只有在宿体死亡之后,才可能再现,不可能通过别的方法得到神珠,而神珠对于任何人来说,其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   奥斯曼站起身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他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显然自己体内的传承珠就是神珠,可是自己应该怎么作呢?   让他将神珠取出来给别人,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现在奥斯曼想的是如何利用神珠的力量,来提高自己的能力。   如果自己有足够的能力,有必要在意天朝帝国吗?甚至连菲格帝国,他也完全不必理会。只是那些并不是他想要的,事实上,奥斯曼最想要的是回到山林之间,同黑豹兄弟、闪电豹在一起。   可是他又放不下义父和迈克尔公爵,还有远在圣西斯堡的爱莉公主。占有,奥斯曼需要占有自己喜欢的一切东西。   国家、江山、军队、权力,这些东西,对于奥斯曼来说,没什么用处,反正自己用不到。天下再大,奥斯曼需要的空间仅仅是其中的一小片,因此他才不会为天下的事情伤脑筋呢!   “按照大自在神教的教义,拥有神珠的人,也可以称之为大自在神的弟子。”扭吉特的眼中精光闪动。   华伦和威廉全都愣住了,他们没想到,父亲居然说出这样的话来,他们知道这句话代表的是什么含义。   就这样将努力二十年的一切,拱手让人了吗?即使眼前的少年拥有神珠,也绝对不行!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以他们对父亲的了解,父亲绝对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否则也不会在皮亚路努力这么久的时间。   “大自在神的弟子又如何?”米歇尔已经全明白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是谈判了,如果谈判成功,奥斯曼将得到一股强大的助力,可是奥斯曼有这样的资格吗?难道仅仅是因为神珠?   米歇尔知道,那只能控制一时,扭吉特父子显然不是甘心奉献的人,他们想得到什么?争霸天下吗?   就凭他手下的几百人,那是绝不可能的,大自在神教在整个大陆的影响已经非常小了,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有这样的教会存在。   除了第二次蛮族战争,整个大陆已经有几百年没有大的战争了,一千年内,国家的格局也同样没有大的变化,想要征服整个大陆,不要说扭吉特父子手中只有几百人,就算有几万甚至几十万人,也同样无法作到。   “作为大自在神教的信徒,我们自然会全力帮助大自在神的弟子。”扭吉特笑了笑说道,他知道,现在关键人物并不是拥有神珠的奥斯曼。   虽然这个年轻人,拥有著强悍的能力,甚至连四大凶兽之一的闪电豹也可以驯服,可是人却有些呆呆的。   这个女魔法师却精明的很,要想谈条件,她应该是个最合适的人选。奥斯曼太过刚烈,根本不会有任何的妥协。   “你有什么条件?”米歇尔问道。   扭吉特点了点头笑了,果然很上路,女魔法师是一个很聪明的人。   “没什么条件,不存在任何的条件。”奥斯曼抬头说道,虽然他对于如何与人相处,的确少了很多的经验,可并不代表他笨。   虽然比别人多花了一段时间,可是他已经想明白了前因后果,也知道,扭吉特父子希望大家可以相互利用。   可是对于奥斯曼来说,他是绝对不会被任何人利用的,除非是亲人,他甘心情愿的被他们利用。   “奥斯曼,不用急,我们可以听听扭吉特爵士说些什么。”米歇尔说道。   “皮亚路是我的领地,这没什么可谈的。”奥斯曼挥了挥手,坚定的说道,对于土地,他有著绝对的占有欲。   “当然,不仅仅皮亚路是您的封地,您还可以得到更多的土地,只要您愿意的话,扭吉特父子会全力帮助您。”扭吉特站起身来,躬身说道。   “哦?那还有什么问题?”奥斯曼奇道,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大家还有什么可谈的?可是他并不相信,扭吉特父子会轻易的认输。   凭他们的实力,绝对可以同自己一战,没人会放弃自己手中的权力,这一点奥斯曼早已经在圣西斯堡学到了,一切都需要交换,扭吉特父子想要得到什么呢?   “我们是大自在神教最忠诚的信徒,我们要作的,就是将大自在神的教义传遍整个大陆,让教会成为大陆上最有威信的组织,令所有人永远记住大自在神的伟大,让那些忘记大自在神的人,去下地狱。”扭吉特自信的说道。   他知道,自己的目标,同奥斯曼没有什么抵触的地方,最妙的是,奥斯曼本人也是大自在神教的信徒,虽然看起来他似乎并不在意大自在神教。   “只是这样吗?”奥斯曼奇道,这算是什么条件?他本人就是信徒,在自己的封地上建立教会,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就算自己不想,只怕迈克尔公爵也会提出来,自己是不可能拒绝迈克尔公爵的要求的。   “是的,就这么简单,我希望,在奥斯曼大人所管辖的地方,都有大自在神教教会存在,而我们父子希望,这些能够由我们来管理。”扭吉特笑嘻嘻的说道,他有自信,奥斯曼是不会拒绝这种要求的。   “这很好,不过这里必须由我说了算。”奥斯曼挥著手臂说道。   “当然,您是这里的领主,一切都是您说了算,不过希望您能答应我们父子一些要求。当然了,这些要求,也是为了大自在神教提出来的,您是一位神教的信徒,相信不会拒绝的。”扭吉特越来越兴奋了。   既然拥有神珠的人,是如此的固执,那换一种说法,似乎奥斯曼就可以完全接受,这实在太容易不过了,对于扭吉特来说,由谁来领导皮亚路,他是绝对不会在乎的,他需要的是狼牙峰上的钻母和铁母。   虽然他不喜欢奥斯曼,可是奥斯曼身上的神珠,却是他最想得到的东西,既然无法用武力得到它,改用合作的方式,扭吉特也很满意。   米歇尔有些发愁,奥斯曼看不出扭吉特的心意,可是她却是一眼就可以看穿。而且扭吉特父子似乎并不满意于小小的皮亚路,显然他们有更大的目标。   让大自在神教重新回到最鼎盛的时期,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米歇尔自己也无法判断出来。   如果大自在神真的像扭吉特所说的那样伟大,似乎这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可是他们父子要的,仅仅是这些吗?   显然,他们是想通过控制大自在神教,来控制整个大陆,就像几千年前一样,所有的君主,在神殿面前,都是没有权力可言的。   “说。”奥斯曼淡淡的吐出一个字来。   米歇尔有些心急,可是她不知道应该作些什么。劝奥斯曼不能接受扭吉特的请求吗?她实在找不出一个足够的理由来。   扭吉特愿意用全部的力量支持奥斯曼,更不用说领地的问题了,米歇尔绝对相信,只要奥斯曼需要,扭吉特愿意用二十年来积蓄的力量,“无私”的帮助他。   这样的条件,自己有什么理由让奥斯曼拒绝呢?而且以她对奥斯曼的了解,对于奥斯曼来说,无论是大自在神教,还是扭吉特的鼎立相助,都不重要。   虽然已经进入人类社会两三年的时间,奥斯曼已经懂了许多知识,同时也更加人性化,可是在他的身上,流淌的,还是近似于野兽一样的血液。   领地的重要性,在奥斯曼的脑子里面,是根深蒂固的,无论是谁,如果同他抢夺领地,都必须付出血的代价。除非得到他的认可,像黑豹一样,成为他的亲人,可以同他一起共享领地上的一切。   在奥斯曼的亲人之中,自然包括著迈克尔公爵,这本来很正常,可现在糟糕的,偏偏是这一点。虽然奥斯曼并不相信大自在神教,可他本人却算是一名信徒,同时并不排斥大自在神教的存在。   “我的要求很简单,在您的领地内,大自在神教可以任意的建立教廷,设立神殿,同时拒绝其他教会的出现。”扭吉特笑了起来,他知道,自己的要求绝对不会被拒绝,至少其中一部分奥斯曼没理由拒绝。   “没问题,不过大陆上还存在其他的教会吗?如果有的话,我是不想理会的。”奥斯曼说道。   米歇尔知道,自己已经无能为力了,扭吉特这一手釜底抽薪,对于别人也许没用,可是对于奥斯曼来说,绝对可以成功。   “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大自在神教有权将他们驱逐,甚至消灭。”扭吉特说道。   “没问题。”奥斯曼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这对于他来说,根本无关紧要。   虽然扭吉特一家在皮亚路的二十年,作了许多很过分的事情,可是在奥斯曼的理念中,世界本应该是这样的。   没有足够的力量,就必须学会屈服,就像山林间的那些野狗一样,臣服于自己和黑豹兄弟,这样它们才能生存下去。   “感谢神之子成全,既然我们可能需要驱逐异教徒,教会应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当然,这种武装力量的数量是有限的。”扭吉特一脸的奸笑。   来了,果然如此,扭吉特,是在利用奥斯曼的无知,一点一点的加上筹码,而这些,对于奥斯曼来说,应该都是不会在意的。   果然,奥斯曼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他并不是政治家,甚至根本不懂政治,对他而言,任何人或者是动物,都会努力寻求力量,以达到自保的目标,这很正常。   米歇尔虽然知道不妥,可是一时之间,她也想不出一个合适的理由,来拒绝扭吉特的要求,何况这里是奥斯曼的封地,既然他已经答应下来,米歇尔也没有权利反对。   “非常感谢,我相信这位小姐一定有些不同的意见,只是不好说出来罢了,现在我来告诉您一些有趣的东西,相信这样一来,小姐对我们扭吉特一家的看法,会有很大的不同。”扭吉特对著米歇尔说道。   “好吧!你说说看。”米歇尔叹了口气说道,她知道,论起政治手段,甚至只是玩心眼,自己和奥斯曼两人绑在一起,也不是眼前这只老狐狸的对手。   “华伦,你先说说我们扭吉特家的武装情况。”扭吉特转头对儿子说道。   “全部吗?”华伦皱著眉头问道。   “当然,奥斯曼先生是神之子,我们之间,不应该有任何的隔阂,在以后的日子里,他将得到我们扭吉特家族全心全力的支持。”扭吉特点头说道。   这是好事还是坏事,米歇尔已经无法判断了。自己和奥斯曼来到皮亚路,事出突然,而且开始的时候,大家都只想消灭对方,因此米歇尔不相信在这一点上,他们父子是早已经商量好的,显然眼前的对话,并不是作戏给他们看的。   第二章   “好吧!我们扭吉特家下属的武士一共有两千名,全部配备铁母精甲和魔法窄剑。在个人战斗力上,最低级的武士也可以达到中级骑士的水准,大部分可以达到高级骑士的水平。但真正的好手却只有两名,除了在下之外,还有一名队长瓦吉亚,我们两人大约可以达到大地骑士的水准。”华伦说道。   “哦……”米歇尔轻呼一声,虽然她早已经想到,扭吉特家族的实力,远不止自己看到的那几百人,可是没想到,他们居然拥有两千名武士。   而且,能力居然如此强大,中级武士,在第一军团之中,也至少是百人队的队长,甚至可以作到团队长,而这里最低级的武士,也可以达到这样的水准,这可是一支战斗力极强的部队啊!   再加上这些人手上的武器装备,实力还可以提升一个档次。这样一支力量,即使面对五倍以上的敌人,他们也有足够的把握,可以在正面作战中,取得胜利。   对于华伦的介绍,米歇尔一点也不怀疑,单看那些人可以接下奥斯曼全力一击,而没有任何人死亡,就知道他们的实力有多强了。   “嗯,不错。”奥斯曼点了点头,扭吉特家族的武士,是奥斯曼见过最为强大的骑士团队,除了雷霆武士之外,就算是巨人族,也远远不如。   “威廉,你来介绍一下皮亚路的情况,以后皮亚路的一切,将由神之子处理。”扭吉特对大儿子说道。   威廉同样愣了一下,就这样将自己家和皮亚路的所有情况告诉奥斯曼,他已经觉得很不妥了,父亲居然还要将皮亚路拱手让给奥斯曼?   即使他真是父亲口中的神之子,即使他身上拥有神珠,父亲也完全没有必要这样作吧!以扭吉特家族的实力,根本没有必要害怕任何人。   “皮亚路目前包括一镇四村,总人口为五万四千五百多户,十八万九千人。其中女性、孩子和老人有六万七千左右,这些人负责猎取食物。食物的主要来源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是从加德购买、第二是皮亚路的特产水果、第三是狩猎当地的动物。这三项中,以第一项为主。”威廉说道。   “嗯。”奥斯曼点了点头,事实上,他根本不关心这些,真的让他来管理封地,他实在不知道应该如何下手。   没想到这里居然有近十九万人,如果这十九万人的吃饭、居住问题,都让他来负责,奥斯曼可没这个本事。   米歇尔却感觉不太对劲,人口比例很有问题。近十九万人中,居然只有不到七万老弱,其他全是青壮年?这实在不合理。   不过来的时候,她和奥斯曼已经听那位带路的老人说过了,可是按那位老人的说法,这里的青壮年死亡率相当的高,活下来的应该是女性和孩子居多才对。   “其他的都是青壮年?”米歇尔问道。   “没错,余下的十二万全部是青壮年,平均年龄在二十四岁左右。皮亚路的当地居民数量很少,这些人,都是父亲从外面移民进来的,除了少数带有家属外,大部分都是单身的男子。”威廉点了点头说道。   “我没问题了,请继续。”米歇尔点头说道,果然如此,扭吉特一家,还真的不在乎别人的死活呢!   不过奥斯曼,似乎也并不在乎别人的死活,他只在意自己身边的亲友,至于其他人,奥斯曼一向是懒得理会的。   “十二万青壮年分为两部分:最精壮的一部分大约有三万人左右,他们的任务是到狼牙峰两万五千尺以上,去找寻钻母;其他人负责在两万五千尺以下,收集铁母。”威廉说道。   “死亡率有多高?”米歇尔问道,她知道,奥斯曼根本不关心这些事情,虽然名义上是他接手了皮亚路,可他根本就不会管理这里,同时也懒得管理。皮亚路这个封地,对他来说,只是暂时的一个落脚地罢了。   “每个月大约有八百人左右。”威廉看了父亲一眼后回答道。   “你手下的那些武士,手中拿的魔法窄剑,应该是模仿神剑制作的对吧!”奥斯曼说道。   果然,奥斯曼对于这里是如何管理的、死多少人,并不在意,他更关心那些他有兴趣的事情。米歇尔暗暗叹了口气,不知道这样是好是坏。   “没错,果然是神之子,一眼就看出来了,可是我们制作的并不好,那些魔法窄剑,最多只能算是比较好的魔法剑罢了,至于铠甲就更差了。”扭吉特点点头。   “既然是仿制,你是从何处学来的呢?”奥斯曼问道。   米歇尔心中一动,别看奥斯曼对于人类社会的很多事情都并不了解,可是他注意的事情,往往是最为关键的。   是啊!扭吉特父子,又是从哪里学来的仿制方法呢?整个大陆上,只有几件神器,而且根本没人知道这些神器是什么东西,最多只是使用罢了,甚至大部分人根本不知道应该如何使用。   神剑虽然落到了亚伯拉罕的手中,可是他似乎也从未用过,至于要更换里面的晶体能源,只怕他根本不知道,因此才会被奥斯曼使用那个笨办法破坏。   不过神剑的力量,米歇尔已经见识到了,就算是落到一个平民的手中,它的威力同样是巨大的。如果放在高级骑士的手中,它将发挥出巨大的杀伤力。   扭吉特手下的两千人,如果真的人手一柄神剑,就算是雷霆武士,只怕也要小心对付了。   如果真的能够仿制成功,只要有一两万中级骑士手持神剑,就算是雷霆会馆,只怕也无能为力了。   “神殿,我是从神殿那里学到的。”扭吉特似乎对奥斯曼没有任何的戒心,有问必答,而且看来根本不像是在说谎。   “神殿?大自在神的神殿?”米歇尔惊呼道。   “没错,正是大自在神的神殿。”扭吉特有些得意的说道,连他的两个儿子,也是一脸的惊讶之色。显然,神殿的秘密,他连儿子也没有告诉。   “你指的应该是传说中,大自在神的神殿吧!”米歇尔平静了一下问道。   那仅仅是个传说,虽然传说以及历史记载之中,都多次提到了大自在神的神殿,可是没人知道它是否真实的存在著。没想到,扭吉特真的能够找到神殿。   “没错,米歇尔小姐,您应该知道,我过去是一位考古学者,虽然这个行业并不被人注意,可往往能知道许多鲜为人知的事情,我是在二十年前找到神殿的。”   “神殿就在皮亚路附近。”奥斯曼肯定的说道。   “没错,果然不愧为神之子。”扭吉特笑道。   “原来如此。”米歇尔马上也明白了,看来扭吉特父子,占有皮亚路,并不完全是为了狼牙峰上的铁母和钻母。毕竟那些东西,早已经被世人所熟知,只是想要得到那些东西,并不容易。   没有多少人,愿意以生命为代价,得到那些并不是非常实用的东西。即使是钻母,也没有多少工匠,可以将它们制作成魔法武器的。   事实上,即使有魔法武器,用处也不见得非常大,除非能够打制出那些魔法窄剑一样的武器来。   可是除了大陆上几个最大的武器坊,以及最好的师父,想要打制出这样的魔法武器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而且,制作魔法武器,不仅仅需要大量的铁母、钻母,同时还需要大量的时间,而制作出来的武器,也只比普通的武器强一些,实在是件得不偿失的事情。   冒险者为了财富,才会以生命为代价,上狼牙峰寻宝。这不仅仅是为了钻母和财富,同时也是一种能力的证明,否则没人愿意到那样高的地方上去。   到了皮亚路之后,米歇尔对于菲格帝国的最南方,已经多少有些了解了。那恐惧的海风,足以令任何人胆怯,何况还有高山反应,以及呼吸的问题。   “我要去看看神殿。”奥斯曼说道。   “当然,您是神之子。”扭吉特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   华伦和威廉都有些嫉妒,作为儿子,他们居然一直不知道神殿的存在,更不用说去看看了。   看来父亲的智慧,大都来自于神殿,那里可以说,是整个大陆人类最伟大的宝藏,没想到父亲在二十年前已经找到了。   用铁母制造出来的铠甲,不但样式特别,而且比重骑兵的全身披甲还要坚固。手中的魔法剑,不仅仅拥有放射魔法的能力,而且锋利的可以一剑斩断骑枪。   这些制造工艺,可不是那些抓来的工匠们能够想到的,这一切都是在父亲的指点下完成的。他们一直认为,父亲不仅仅是位常识渊博的考古学家、大自在神教最忠诚的信徒,同时也是位不可多得的能工巧匠。   现在看来,这一切仅仅是在大自在神殿里得到的智慧。父亲早应该带他们一起去看看,三个人的智慧,总是要强于一个人的。   “我们走。”奥斯曼站起来说道,他一向是个雷厉风行的人,既然想去,那就马上行动起来。   “等一下,我们需要装备一些东西,神殿就在狼牙峰上,只是高了些,如果不准备好,是很难到达的。”扭吉特说道。   “好吧!你们装备。”奥斯曼坐了下来,上狼牙峰也不错,他早就想上去看看这座神奇的山峰,也许可以找到一颗大一些的钻母,虽然这东西对于他来说,并不重要,可是能找到宝藏,总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   “两位请稍等,大约需要半天的时间,我会命人准备食物的。”扭吉特站起身说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这里的水果果然不错,只是奥斯曼更喜欢肉类,水果只能用来品尝,想靠它们填饱肚子,绝对不可能。   由皮亚路向南望去,无论你在任何角度,看到的都是狼牙峰。与其称之为峰,还不如称之为狼牙山更为确切一些。   由东向西,狼牙峰横贯百里,将整个皮亚路环抱怀中,虽然弧度不大,却使得皮亚路方圆几百里内,四季如春,不必担心由海面吹来的飓风侵袭。   整个狼牙峰的底面有百里宽,几十里长,越向上越窄,是一个非常标准的锥型,整座山峰,没有其他任何奇形的小山峰,因此一目了然。   向北的山坡很缓,对于人类来说,想要爬上这样的山峰,绝对不是件难事。可是一旦过了两万五千尺高,一切都不一样了。   两万尺以上,终年积雪不化,皮亚路人称之为雪线。雪线以下,各种动物、植物繁多,而且还有很多的猛兽,不过上山的人,一般都是成群结队,而且准备充分。   这里也没有成群的云狼,因此危险性并不大。但是人数太少,还是会被狼、豹、虎、熊之类的猛兽袭击。除了这些常见的猛兽之外,这里还有大量的草食动物,其中云鹿是不可多得的美味,只是这种美丽的生物,跑起来如同蹄下生云,想要捉到,并不容易。   在雪线以上,两万五千尺以下的高度,当地人称为安全区。在这里,已经见不到多少动物和植物了,气温常年在零下五度左右,虽然有点冷,却不必担心猛兽的袭击。   如果运气好,在这里还会偶尔捡到一两块铁母,只是品质一般,而且也不会很大,通常上山的人,是不会以它们为目标的。   这里是上山和下山时,最好的宿营地,因此有很多小木屋,供上下山的人用于休息之用。一旦过了两万五千尺高,空气的密度极剧下降,呼吸困难、恶心、皮肤浮肿等高山反应开始出现。   但在这里,已经可以找到大块的铁母,而且品质要好得多,这些铁母,可以直接用于打造武器。只是铁母的硬度和熔点极高,普通的作坊,是很难将它们熔炼,并且打制成武器和铠甲的。   能够上到两万八千尺以上的,都是体格极好的青壮年。在那里,可以找到大量的铁母,有时候还能幸运的找到拳头大小的钻母,一颗颗晶莹的钻母,代表著一家人一个月衣食无忧。   即使无法找到大块的钻母,但若能收集到足够的铁母,或者是小块的钻母,只要数量足够,还是同样可以保证生活。   只是长期生活在高山上,对人体的伤害非常大,人老的也特别快。在皮亚路,男子过了五十岁,就绝对不可能再上山了,通常四十岁左右,就只能在两万五千尺左右工作。   一路上,看著南方的风景,不时采摘著异样的水果,奥斯曼的心情很好,拥有这样的封地,他很满足。   而米歇尔则不停的问东问西,她最关心的还是这里的居民。扭吉特父子倒是知无不言,而且米歇尔看得出来,他们并没有欺骗自己。   同米歇尔想像的不同,这里的居民并不会逃走,甚至不愿意离开这里。除了少数的原住居民外,这里大部分的人,都是扭吉特父子找来的各地难民。   那些无家可归的人,在这里可以安家落户,虽然死亡率要高一些,可是比起他们原来的生活,却要好了许多。   在皮亚路,几乎没有金钱的概念,因为这里除了一些生活必需品外,也看不到任何奢侈的东西。   而粮食和生活的必需品,只要交上足够用的铁母和钻母,就可以从扭吉特家族那里换取。至于其他的东西,像水果、兽肉之类的东西,只要有时间、有体力,遍地都是。   “据我所知,这里的人民,似乎对你们一家并不友好。”米歇尔问道。   刚到皮亚路,她和奥斯曼所接触的当地人只有一个,就是那位老人。她可以看得出来,在那位老人的眼里,扭吉特一家,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   “没错,这里的居民,对我们一家,以及我们手下的那些人,非常的敌视。”华伦接过话题说道。   “为什么?既然你们给了他们更好的生活,实在不应该这样。”米歇尔问道,她看得出来,那位老人真的很厌恶扭吉特一家。   “因为大自在神教。”华伦平静的说道,似乎并不在意那些人的看法。   “大自在神教?”米歇尔不解的问道,这与大自在神教又有什么关系?   “对于异教徒,我们从不手软。”   华伦说得很简单,可是米歇尔听得出来华伦语气中的杀意,她问出一个听起来似乎很白痴的问题,“你们杀人?”   “没错,对大自在神不敬的人,我们从不会手软。”华伦说道。   “目前,我们拥有一万两千名教友、两千武士,除了这些人之外,其他人对我们相当的敌视。可是他们知道,离开这里,他们不可能得到更好的生活,因此虽然敌视我们,却依然不愿意离开。”扭吉特说道。   “哦?”米歇尔有些不相信。   “很简单,米歇尔小姐可以想一想,皮亚路四周有多大的面积,有太多的道路通向山外,虽然很危险,可是如果他们想逃的话,两千名战士根本无法阻止他们,可是二十年来,只有极少的人离开这里。”威廉说道。   米歇尔点了点头,威廉的话没错,这里的面积虽然不算很大,但相对于只有两千名武士的扭吉特家来说,还是太大了些,根本无法阻止人们逃走。   相对于米歇尔和奥斯曼,最为快乐的还是闪电豹,走在山林之间,闪电豹如同回到了自己的故乡一般,显得非常活跃。   “奥斯曼先生,我一直无法想像,您是如何能够令闪电豹臣服的,据我所知,大陆上的四大凶兽,都是绝对无法饲养的。”扭吉特问道,对此他已经好奇好久。   只是双方一直处在敌对状态,他实在无法问出口,而当他知道奥斯曼拥有神珠,是神之子的身分之后,除了想利用奥斯曼之外,还带著一丝的敬畏。   “不是饲养,它是我的朋友。”奥斯曼淡淡的说道,饲养一只闪电豹吗?这些人心中是怎么想的?奥斯曼永远也无法知道。   在奥斯曼的心中,自己还算是一只豹子,而且还是豹中的王者,任何一位王者,都不可能用饲养这样的词汇。   “朋友?”扭吉特有些失神了,同闪电豹作朋友?同一只可怕的凶兽作朋友?这的确是他永远也无法理解的事情。   第三章   除了扭吉特父子三人、奥斯曼两人一豹之外,扭吉特还带了二十名武士,这些人分成两组,一组在前面开路,一组在后面断后。   从他们简单准确,极富效率的动作上看,显然是经过非常良好的训练,对此奥斯曼暗暗点头,也许自己也应该组建一支这样的部队。   奥斯曼从没有过争霸天下的想法,对于他而言,再大的土地都不如拥有一小块属于自己的地方,那已经足够了,反正其他的地方,他是绝对用不上的,无用的东西,再多又有什么用呢?   可是现在,自己居然只能逃到这偏僻的地方来,虽然说这里是自己的封地,可还是令他心里非常不舒服。   天朝帝国?那个混蛋的王国,也许应该将他们的王国撕成碎片才好,可是奥斯曼已经不是当年山林之间的那只豹了,而是一个人。   他知道,想凭自己的力量,同一个国家对抗,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就算使用暗杀的方法,自己也未必能够杀掉天朝帝国的国王。   同斯帝亚王子的较量中,奥斯曼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利用别人来对付自己的敌人,是最好的办法──智慧,在某些时候,要比力量还有效。   可惜自己无法利用菲格帝国来对付天朝,因为目前菲格帝国还没有这样的实力。天朝帝国的强大,是有目共睹的,既然菲格帝国是整个大陆上,军事力量最强的国家,菲格大帝也不愿意有这样一个敌人。   数量虽然不能决定一切,但有时候,却还是力量的象征。即使自己不怕魔导师、可以战胜剑圣,可是数量上的悬殊差距,决定自己根本无法同整个天朝帝国作对。   即使皮亚路的十几万人,全部成为最优秀的战士,可同天朝帝国的百万大军相比,还是有著太大的差距。   面对不可战胜的强敌时,奥斯曼绝对不会用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有时候,退却并不代表著懦弱。   “今天我们在雪线上休息,明天一早上山,可以吗?”扭吉特客气的问道。   那些武士,在看到奥斯曼的时候,眼神已经很不一样了,显然扭吉特已经将他的身分,告诉了这些武士。   在皮亚路,能够成为武士的,一定是大自在神教的信徒,而神之子的身分,的确令这些人心存敬畏。   皮亚路的大自在神教信徒,同其他地方的,有很大的区别。这些人都是扭吉特一家发展起来的信徒,因此,他们对于大自在神的历史,知道的远比其他地方的信徒多得多。   其他地方的信徒,像迈克尔公爵一样,他们对于大自在神教,以及大自在神本人,更多的是一种信仰,是一种心灵的寄托,而不会像这里的信徒,对大自在神有著一种由衷的敬仰。   “嗯。”奥斯曼点了点头,反正这里的一切,他并不熟悉,至于在哪里过夜,他才不会在意呢!   “神殿在什么地方?”奥斯曼问道。   “在狼牙峰两万九千多尺的地方,靠近南面,有一个入口。”扭吉特倒是没有任何的隐瞒,事实上,也完全没有必要隐瞒什么,反正他已经准备带奥斯曼去看看神殿了。在此之前,即使是自己的两个儿子,也不知道神殿的存在。   “神殿是什么样子的?有多大?”奥斯曼对于神殿的兴趣还是很大的。   在来皮亚路之前,他和米歇尔所见到的那处铁房子,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而且里面的那些玩艺,应该与大自在神有些关系,至少与神器绝对是同源的。   “很难形容,神殿非常的高大,整个是用铁母建成的,实在难以想像,居然有如此多的铁母,即使将整个大陆上所有的铁母都聚在一起,只怕也无法建成神殿。”扭吉特摇了摇头说道,他的确无法理解,大自在神从何处找到如此多的铁母来。   “哦?”奥斯曼的脑子不停的转动著,似乎想到了什么,却又无法得出结论,这样的情况已经有很多次了,每次都令他异常的痛苦,明明答案就在眼前,却无法看到。   “神殿至少有十米高,由很多个殿堂组成,每一间大小不一,有些地方很黑,有些地方却永远明亮,但那是在山腹之中,阳光根本不可能照到那里的。”扭吉特对于这些无法理解的现象,只能用神迹来解释。   “总的长度大约有两千米,宽度在八百米左右,里面有很多东西,可惜我知道的却很少。不过,我找到了一些很关键的资料。”扭吉特说道。   “什么样的资料?”奥斯曼问道。   “是关于神器的,还有一些是关于历史的,因此我知道大自在神的一些历史,还知道一小部分的神器作用,以及使用方法,可惜无论如何,我也无法仿制出神剑来,在这上面,我已经花去了十年的时间。”扭吉特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   他知道,自己缺少最关键的东西,那就是神珠,没有这件神器,就算自己拥有整个神殿,也没有任何用处,否则他也不会全力帮助奥斯曼了。   “你认得教义上的文字?”奥斯曼问道,不过他心底已经有了答案,如果不认识,怎么可能对大自在神如此了解。   “当然,我以前是一位考古学家,整个大陆上的文字都认识,何况是这种最古老的文字。我们称这种文字为神语,那是神的语言。”扭吉特自豪的说道。   奥斯曼点点头,果然像自己想的那样,他在考虑,是否应该将山洞里得到的那个古怪闪亮的盒子拿给扭吉特看看,这样就知道上面写了些什么。   犹豫了再三,奥斯曼决定还是先不要拿出来,对于学习文字和语言,他还是很有信心的。刚刚被布郎公爵带出山林的时候,自己只花了半年的时间,就可以说人类的语言了,相信用不了多久,自己同样可以学会神语。   求人不如求己,只要学会了神语,以后就会方便很多。奥斯曼不想靠任何人,除了黑豹和闪电豹之外,他对于人类的信任程度,还是要差一些,甚至包括他的义父和教父。   “神语是大陆上最早的文字类语言,在大自在神出现之前,大陆上已经有语言存在了,可是没有任何文字,因此神语可以说是最早的文字。”扭吉特一谈到这些,显得非常的兴奋,那是他的本行,同时也是他的兴趣。   同权利、金钱和地位相比,这些古老的东西,更能引起他的注意和兴趣。即使加入了大自在神教,在扭吉特的心目之中,自己依然是位伟大的学者,而不是皮亚路的统治者。   “你可以教我神语吗?”奥斯曼问道。   “当然,您的确应该学习神语,作为神之子,如果您不懂神语的话,的确有些说不过去。只是神语不同于我们任何一种语言,学习起来,相当的不容易。”扭吉特说道,他认为奥斯曼提出的这个要求,实在是理所当然的。   “哦?”奥斯曼并不相信,以他学习的经过,任何一种语言都不会太难。   “神语流传的很广,而且版本也很多,至今为止,还有些文字我们无法统一关点。众所周知,大自在神教的教义就是由神语写成的,可是争议最多的,却正是这本教义。”扭吉特说道,只要一提起他的本行,他就不由自主的停不下来。   “教义有何争议?”奥斯曼奇道,不过他还是有些理解的,因为一本并不是很厚的教义,迈克尔公爵整天捧著看,却会不时的皱眉成露出一些奇怪的表情。   只是那时候,奥斯曼要学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根本没注意过教义。任何一种宗教,对于奥斯曼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奥斯曼信仰的是弱肉强食,想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必须付出足够的努力,更多的时候,还需要战斗和流血。   “同大多数人想像的不同,大自在神教的教义,并不是告诫人们,什么可以作、什么不可以作,教义真的是很难理解。”扭吉特摇著头说道,同时一脸的迷惑。   “难道没人知道教义上写了些什么吗?”奥斯曼无法相信,作为大陆上唯一的教会,大自在神教的教义,居然没人能看得懂吗?那实在是件令人无法想像的事情。   “不,也不是没人知道,只是解释的方法都不同罢了。不过最普遍的一种看法是,教义是通过一种自然现象来解释人生,可我并不这样认为。”扭吉特说道。   奥斯曼从未看过教义,更不知道教义上写了些什么,自然无法判断。可是看起来,这本教义的确不简单,竟然能令所有人迷惑。如果是这样,大自在神用它作为教义,目的何在呢?   要知道,在几千年前,大陆上几乎每一个子民,都是大自在神的信徒,而这些信徒最先要学习的,正是这本流传了几千年的教义。   “如果从我个人的角度,以及我的专业来看,教义根本同人生没有任何的关系。”扭吉特继续说道。   “哦?那你认为教义写了些什么?”对于扭吉特渊博的知识,奥斯曼现在已经有了很深的认同。   就像迈克尔公爵在军事上的成就、义父布郎公爵在理财上的天赋一样,对于大自在神教的了解,以及对历史的认知,只怕没人比眼前这位扭吉特爵士更加出色。   “那应该是某种物品的制造方法。”扭吉特不敢肯定的说道。   “什么?”这次连米歇尔也注意的听了起来,她无法想像,神教的教义,居然是一种物品的制造方法,这实在太离谱了。   “没错,以我的研究结果,那的确是某种物品的制作方法。可是教义似乎并不完全,因此根本没办法制造出来,而且这是什么样的东西、起什么作用,更无从得知了。而且作为教义,这种解释,似乎更加不合理。”扭吉特有些苦恼的说道。   在考古方面,他自认为没人比他的成就更高了,何况他还找到了大自在神教的神殿,也正是他在这方面的成就,让他成为了一名最忠诚的大自在神教信徒。   只是同普通的信徒不同,扭吉特并不是盲目的去崇拜大自在神,而是努力去研究大自在神的一切,包括大自在神教的历史、神器以及所有他能听到的传说。   在扭吉特的心目中,大自在神与其说是一位神,倒不如说他是位了不起的发明家、最好的学者,以及最为出色的工匠。   从大陆上流传的几件神器开始,直到能够产生出魔力的神器,这些东西,似乎都有某种规律可寻。当然,这些规律,扭吉特根本不明白,甚至连想像的空间都没有。   可是对大自在神了解的越多,他越是不明白,像神剑、神弩这样的神器,实在是不值一提的。在大自在神的神器之中,这些最多只能算是防身的武器,同能够产生出魔力的神器相比,实在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   在神殿之中,扭吉特找到了许多资料,其中就有提到神剑的制造方法。当时他欣喜若狂,并且自以为是的认为,只要有了这种制造方法,自己就可以轻易的制作出无数的神剑了。   可是花去了十年的时间,扭吉特已经明白,没有神珠里的记载,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制造出一柄真正的神剑。   从制造神剑开始,至今十年的时间,制造出的所谓神剑,已经超过了一万柄,可是这些东西,最多只能称为魔法剑,有些甚至连魔法剑也不如。   最后定型的是魔法窄剑,这些魔法剑,同外面见到的有很大不同,可以在短时间内,不停的发射魔法,根本不必时间来恢复魔力。   事实上,自从产生魔力的神器失去作用以后,所有的魔法武器也越来越不好用了。一柄普通的魔法武器,一次只能发出一个魔法,而且魔法的等级也不是很高,之后需要花几天的时间来慢慢的恢复魔力。就算是魔法武器中的精品,最多也只能发出五到十个小魔法,或者是一个中型的魔法,同样需要至少一天以上的时间,才能继续使用。   而扭吉特制造出来的魔法剑,可以在短时间内,连续发出上百个小魔法、几十个中型魔法,甚至还能释放出一个或者几个的大型魔法。而且魔力的补充,也不同于外面那些魔法武器,而是只要换上加工好的钻母就可以了,这种方法倒是与神剑相同,只是效果却完全两样。   真正的神剑,不但可以释放出魔法,而且还可以抵消所有的魔法攻击,同时又是最锋利的剑,甚至还有著极高的热度。   扭吉特看得出来,奥斯曼并没有真正了解神剑的作用,否则有神剑在手,再多的魔法也没用的。可是他却靠著神珠的能力,将所有的魔法吃掉了。   虽然奥斯曼并不懂得如何正确的运用神剑,可是他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居然能够得到神珠,同时还正确的开启了神珠。   扭吉特知道,自己永远也不可能成为大自在神教的最高统治者,只要有奥斯曼在的一天,他就不会有这样的机会。   可是他已经很满足了,奥斯曼已经答应了自己的请求,只要在奥斯曼的领地内,就一定得信奉大自在神教。   他看得出来,奥斯曼绝对不是一个平凡的贵族,至于他今后能够有什么样的发展,扭吉特同样无法想像,可是他相信,一个拥有神珠的人,注定不会平凡。   自己虽然无法统治大自在神教,可是在大自在神教中的地位,除了奥斯曼之外,最高的那个人一定是他。   而且对于扭吉特来说,拥有什么样的地位,他并不是非常的在意,与拥有神珠的奥斯曼在一起,他有更大的机会,解开大自在神留下来的诸多迷惑。   “既然你看得懂,是否按教义上面的制造方法试过?”奥斯曼问道,这实在是不可思议,就如同是菲格大帝传下来一道旨意,可是内容却是如何制作一道菜肴一样,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   “的确试过,可是制作出来的东西,没有任何的作用,而且我认为,教义上的制造方法,还缺少一部分,因此制造出来的东西并不完整。”扭吉特显然在教义上下过很大的功夫。   “我能看看你制作出来的东西吗?”奥斯曼心中一动,神珠启动过很多次,时间有长有短,内容更是各式各样,而且没有任何的声音,只有一些古怪的影像,偶尔也会出现一两个奇特的词汇来。   可是这些影像里面,有著太多古怪的东西,也许教义上所写的,是其中的某一项也说不定,如果真的是,或许自己可以回忆起来,那东西到底是作什么用的。   “当然可以,不过那东西在我的实验室里,回皮亚路之后,您就可以看到了。”扭吉特点头说道。   这些年来,除了管理皮亚路的事务之外,扭吉特将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研究工作之中,因此在他的家中,有一个非常庞大的实验室,这也是为什么他的院落要那样大面积的原因。   皮亚路以及整个大陆,都可以说是异教徒的世界,另外还有许多能力高超的冒险者对于他府上的铁母和钻母非常“关心”,经过这么多年不断的完善,他的府邸,已经可以同一座城堡相比了。   事实上,皮亚路目前的冒险者数量极少,而且很少有能逃走的,华伦和威廉训练的两千名信徒战士,正是为了对付这些冒险者。   移民过来的那些难民,虽然同样不喜欢扭吉特一家,甚至对于大自在神教有著很深的成见,可是这里有足够的食物和房屋,因此很少有人愿意离开的。   当然,扭吉特对于奥斯曼和米歇尔,还是有所隐瞒的,除了这两千名战士之外,华伦还成功的驯化了云狼,这种喜欢群居的生物,不仅仅有著强大的攻击能力,同时又是最好的跟踪助手。   由于它们的存在,使得进入皮亚路之后想逃走的冒险者,根本没有一个能够成功,因此扭吉特对于奥斯曼可以饲养一只闪电豹,是非常有兴趣的。   从两万五千尺以上,山坡越来越陡,有些地方已经覆盖上了一层冰雪,不过还有一半的地方露著土石,这里就是被当地人称为雪线的地方。   除了雪兔之类的小型生物之外,只有山猫是食肉性动物。可是它们的体积不大,而且胆子也特别的小,完全不必担心它们会攻击人类,因此雪线是狼牙峰最安全的路段。   上至一万尺之后,已经看不到树木了,只有一些矮小的灌木,两万尺以上,只有一些贴著地皮生长的植物。   “今天就在这里休息吧!”扭吉特指著不远处的两幢小屋说道,虽然很简陋,但足够大,至少可以供几十人休息。   “山上的人,通常多久下来一次?”米歇尔看著四周的环境问道。   “通常要两三个月下来一次的,上一次山不容易,不过他们会下到雪线来休息,因为在狼牙峰上,只有这里既不会被野兽袭击,空气也还足够供应人呼吸的。”华伦说道,他对这里的情况很熟悉,显然不是第一次上山。   “食物倒是不成问题,虽然上山的时候累一点,可是水源从哪儿来?”米歇尔问道。   “雪。”奥斯曼笑了笑,替华伦回答道。   “可是这些雪必须要融化之后才能饮用,这里又没有足够的木材。”米歇尔还是有些疑惑,这里不同于山下,想要找到生火的干柴,是相当困难的事情。   “为什么要融化呢?”奥斯曼摇了摇头说道,米歇尔果真是贵族家的大小姐,从没有吃过一点苦。   “米歇尔小姐是位尊贵的人,哪能同我们这些人相比呢!”华伦笑著说道,不过他的眼里,却满是不屑,虽然扭吉特拥有爵士爵位,可是华伦和威廉却还是平民的身分,而且他们也不可能得到爵位的继承。   第四章   天不亮的时候,在扭吉特的带领下,一行人已经开始向峰顶进发了。山坡虽然越来越陡,可是对于这些人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米歇尔本来对于这么早上山,很是有些不满,可是不到中午时分,她已经明白自己想错了。昨天一天的时间,众人从山脚下登上雪线,可现在一上午的时间,却只到达两万八千尺左右。   从雪线开始,每上升一百米,就可以明显的感觉到空气的变化。在雪线的时候,虽然有些喘,但还好过,可是只上升了一千米,米歇尔却已经感觉到呼吸困难了。   还好,作为一名大魔法师,这点小小的困难还难不倒她,她在自己的身体周围使用了一个小型的龙卷风魔法,使空气快速的流动起来,令自己感觉好过了很多。   其他人,除了威廉身为魔法师,也有自己的办法之外,包括奥斯曼,也同样开始感觉呼吸不畅。   当太阳升至最高的时候,扭吉特停了下来,示意众人休息一下。这里已经是漫山的白雪,看不到一点的土壤,呼吸之间,一团团的白雾出现在嘴边。扭吉特,以及大部分的武士,胡须沾上了一层白色的结晶。   奥斯曼虽然稍感觉不适,倒也没什么,但是闪电豹明显不适应这样的气候,以及这里的空气密度,懒洋洋的显然不愿意继续上山,哪里还有一丝王者风范。   小型的龙卷风虽然可以解决呼吸的问题,可是米歇尔却觉得全身无力,那并不是因为呼吸的问题,似乎身体里有什么东西,拚命想冲出体外一样。   伸手在鼻子上摸了一把,米歇尔发现,自己居然流鼻血了,显然这绝对不是自己病了,应该是同这座高山有关。   对于高山,米歇尔了解的并不多,可是她知道,当人上升到一定高度的时候,身体会出现一些不适的反应,想来流鼻血应该就是其中的一种。   作为一名高级魔法师,米歇尔可以使用飞翔术,虽然飞的不高,也不能太远,可她毕竟算是这些人中,唯一会飞的人。   可是登山显然同飞翔是两回事,长时间生活在高山上,即使什么也不作,对人体的伤害也不小。   “吃点东西吧!也许这些东西会有些帮助的。”华伦走到米歇尔身边,将一盒看起来如同浆糊般的液体送到她的眼前。   “这是什么?”看著这些东西,米歇尔实在没有半点食欲,可是她知道,华伦一直生活在皮亚路,对于狼牙峰的了解,远远高于自己。   “是一些草汁和肉沫,对于登山的人来说,是非常好的补品,可以大大的缓解高山反应。”华伦说道。   “谢谢。”米歇尔接过盒子,屏住气息,一口气将糊状的液体喝了下去,果然,不大会的功夫,感觉好了许多,胸口处不再烦闷,鼻血也止住了。   “还有多远?”奥斯曼问道,虽然同样有高山反应,可是对于奥斯曼这样强壮的身体而言,最多是稍稍感觉到一点疲惫,还算不上什么大问题。   “直线距离大约还有一千五百米,可是这是上山,大约还要走三公里左右,距离不是很高,但风会越来越大,而且会很冷。”扭吉特说道。   神殿的位置,除了扭吉特之外,连他的两个儿子也不知道。不过华伦和威廉,甚至包括后面跟随的武士,以前都登过狼牙峰,因此还算是有些经验的。   “很难走?”奥斯曼问道,还用眼角的余光扫了米歇尔一眼,意思很明显,这些人中,体质最弱的就是米歇尔和威廉两个魔法师了。   “是的,越向上越难走,而且我们还需要再向西走五公里远,那里最接近南侧,那里才是最为凶险的地方。”扭吉特说道,目光却是望著奥斯曼。   奥斯曼点了点头,看来后面的路,不仅仅是魔法师难行,即使身为武士,同样也不好走。   想想也对,如果这里真的容易生活,也不会有那么高的死亡率,铁母和钻母更不会价值那样高了。   不过以奥斯曼的身体素质来看,即使想要上到三万尺以上,应该也不是很难,可是长期生活在那里,连他也不愿意尝试。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里完全可以称得上是生命的禁区,那些普通人,为了能够找到钻母,居然可以登到如此高的高度,这的确令奥斯曼难以想像。   休息过后,继续向上攀登,连奥斯曼也感觉非常的累,这是很少有的事情,闪电豹则是无论如何也不肯继续上山了,无奈之下,奥斯曼只能让它就地休息,给它留下足够的食物和水。   虽然余下的高度,只有直线一千五百米,总长不过三千米,可是却足足走了一下午的时间。直到天已经完全黑下来,扭吉特才下令宿营。   在这样高的地方宿营,绝对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哪怕只是动动手脚,人也会全身出虚汗,呼吸变得越来越困难。   “为什么不在下面走?”米歇尔坐在一块石头上,上面简单的铺了块毯子。   “下面走不通,从这里向西几百米,就是一块巨大无比的岩石,如果从西侧五公里远上山,根本无法攀上这块巨崖,因此只能从这里走。”扭吉特舔了舔嘴唇说道。   虽然他并不渴,更不会缺少水,可是嘴唇却已经暴裂了,米歇尔的样子则显得更为狼狈,她甚至没有力量去稍稍整理一下头发,就那样任其像乱草般随风飞舞。   米歇尔无奈的点点头,虽然是在同样的高度上行走五公里,要比继续登高好得多,可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五公里足够她走一天的。   扭吉特显然到过这里很多次,虽然同样的疲惫,可是精神上却要比米歇尔好得太多了。作为一名考古学家,似乎必须拥有著过人的体力,比起魔法师来,实在强上许多。   这是一个绝对寂静的夜晚,听不到任何生物的声音,只有从帐篷里传出来的沉重呼吸声。虽然米歇尔什么事情也没作,可是却全身发软,无法入睡。   不远处是奥斯曼的帐篷,从那里不时的传来高低变幻的鼾声,显然奥斯曼早已经进入了梦乡,米歇尔实在有些羡慕,拥有一身的钢筋铁骨,似乎有著使用不完的力量,虽然也略显疲惫,可是在这些人中,他是最精神的一个。   米歇尔还是想错了,本以为五公里的路程,最多一天的时间也就足够了,因为他们是在同一高度行走,而且山路并不是很陡。可是越向西走,风势越大,只走出不足两公里,就不得不用绳索,将每个人连在一起。   这一天,他们只行走了三公里,在一处背风的巨石后面,米歇尔沉沉的睡去了,这两天的行程,令她感觉比耗尽全身的魔力还要劳累。   可是米歇尔却有了一个惊喜的发现,越向前走,这里的魔力似乎更加充沛,几乎不需要冥想,无尽的魔力就冲进自己的体内。   也许扭吉特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魔力果然是大自在神创造出来的,自然是越接近神殿,魔力越足。   奥斯曼却是非常的高兴,因为在大风中行走了一天的他,居然捡到了十几块拳头大小的钻母,这些钻母通体红色,看起来倒与他和米歇尔在山洞中发现的那些红色晶体有些相似,只是没有那些晶体规整罢了。   看著手中这些钻母,奥斯曼深思起来,看来亚伯拉罕所找到的山洞,显然同大自在神的神殿有著非常密切的关系。   奥斯曼虽然觉得自己已经知道了许多事情,可是这些事情似乎又都是有所关联的,而自己偏偏缺少了将这些事情串在一起的那条线,也许大自在神殿里,会有自己所需要的答案吧!   山风恍如虎啸狼嚎一般,即使近在咫尺,也无法听到对方的全力喊叫之声,奥斯曼实在无法想像,这里的风居然大到这样的程度。   虽然这里已经接近了狼牙峰的西侧,可是还是有狼牙峰将大部分的海风挡住,如果正面面对大海的时候,他实在无法想像,那将面对什么样的飓风。   十几人被两条坚固的绳索串在一起,不时的有人滑倒,米歇尔和威廉这两个体质较弱的魔法师,有几次甚至被大风吹了起来,还有好绳索在,否则他们根本是寸步难行。   在第三天的傍晚时分,众人在扭吉特的带领之下,终于进入了神殿的入口。事实上,神殿的入口根本没有作过任何的伪装,甚至没有一点点掩饰的意思。   可是在这么高的地方,在狂暴的飓风面前,相信也没人有这样的勇气到达这样的地方,除非他知道这里有宝藏存在。   奥斯曼从心底里佩服扭吉特,他是如何能找到这样的地方上来?即使他是一名考古学家,他又如何能肯定,神殿一定在这里呢?他居然单凭推断,就有勇气一个人到达这如同地狱般的地方来,奥斯曼实在是无法相信。除非可以肯定这里有神殿,否则连奥斯曼也不愿意尝试到这个地方来。   米歇尔的精神还是很萎靡,但神情已经好了很多,也许是习惯了这样的天气,又或者是她今天的好运气。   一路上,她不知道滑倒过多少次,甚至有三次被吹得飞起几米高,如果不是奥斯曼全力相助,即使有绳索相连,她也不可能走到神殿的入口处。   也许是老天对魔法师的照顾,也许今天米歇尔特别走运,在一次滑倒的时候,她为了在大风中稳住自己,抱起了一块人头般大小的石头。当上面的尘土和霜雪被大风吹走之后才发现,那根本就不是什么石头,而是一块如滴血般透红的钻母。   虽然是在皮亚路生活了二十多年,可是扭吉特也从未见过,居然有如此大的钻母。不说这块钻母值多少钱,单是用它来打造一件魔法武器,就是那些小块的钻母所无法相比的,这块钻母,绝对可以称得上是无价之宝。   “这里就是神殿?”面对不大的入口,奥斯曼有些疑惑的问道。   “没错,这里就是神殿的入口,还要进去大约一百米左右,才是正式踏入神殿。”扭吉特有些不舍的再次看了一眼人头大小的钻母,不过米歇尔死死的抱在怀里,显然不可能送给任何人。   山洞大约有两米多高,可以并排走两个人,走不多远,就出现了一处转弯,拐过去之后,外面的光线已经无法照射进来。   奥斯曼倒并不在意,反正对他来说,即使是在黑夜之中,一样可以清楚的看到四周的样子。而且这里只是一条通道,四周没有任何的障碍,只要小心一些,令自己的身体不要撞墙就好了。   走在前面的武士,却已经点燃了火把,那道弯路,将外面的飓风挡住,火把轻轻的摇动,却不会妨碍它们的功能。   正如扭吉特所说的那样,大约走出一百米左右,前面出现了一道金属墙面,不过这道金属墙面,似乎被一种巨大的力量所撕扯,已经破坏掉了,出现了一道可以容一个人弯腰进入的洞口。   奥斯曼停下脚步,金属墙壁同他和米歇尔进过的山洞完全一样,却要厚很多,差不多有近一米的厚度,奥斯曼实在无法想像,是什么样的力量,可以将这么厚的金属撕出一个大洞。   如果是使用黑豹,或者是神剑的话,奥斯曼倒还有把握将这么厚的金属壁刺穿,凭著武器的锋利,以及自己的力量,应该可以勉强作到。   似乎看出奥斯曼的心思一般,扭吉特站在奥斯曼的身后,轻声说道:“这种金属壁,全部是由铁母构成的,实在无法想像,哪里来的这么多的铁母,即使整个大陆所有的铁矿全加在一起,也无法炼出如此多的精钢呢!”   “你说这种金属墙就是由铁母构成的?”奥斯曼奇道。   “没错,这些都是铁母制成的,坚固非凡,就算是我们手中的魔法窄剑,也刺不进去多深。然而,就算我想,也没办法将这些铁母运下山去。”扭吉特苦笑著说道。   这些年来,他收集了大量的铁母和钻母,为了生产出更多的铠甲和魔法窄剑,从山上一点一点收集来的铁母,质地不好,而且很少有大块的,即使全部加起来,只怕也没有这一面墙上的铁母多,可是他实在没办法将这里的铁母切割下来,更没办法运到山下。   神殿里有更多的铁母,还有许多扭吉特眼中的宝物,可是即使空手上下山,也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更不用说带东西下去了。能够被带下山的小物件,早已经被扭吉特拿到了皮亚路,其他的东西都太重,他根本没办法运出去。   就算他带著大批的手下来这里,也同样没用。这条五公里长的山路,可以称之为鬼门关了,除了必要的物品之外,想要多带一件东西都是很难的。   奥斯曼抽出黑豹,全力挥动。“当”的一声脆响,全力挥动下的黑刀,仅仅劈入不足半尺深,奥斯曼感觉自己的手被反震之力震得有些发麻,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铁母居然如此结实,实在大出他的意料之外。魔法窄剑的主体就是由铁母和钻母组成的,这一点他早就知道,可是那是经过加工过的铁母,眼前这道金属墙,显然并不是作为武器使用的,居然可以挡得住黑刀的全力一击。   “果然厉害,如果再提炼一下,用铁母打制出来的武器,应该不会比黑豹差。”奥斯曼收起黑豹,轻声说道。   米歇尔自然知道黑豹的锋利,更知道奥斯曼的力量有多大,就算是一柄普通的兵器,到了奥斯曼的手中,全力一击之下,同样可以劈断铁棒之类的重武器,何况他使用的还是黑豹,这些金属的确很邪门。   “走吧!我们进去看看。”奥斯曼说道。   扭吉特走在最前面,这里只有他一个人进来过,自然对这里要比别人熟悉很多,而且作为一名考古学家,又是大自在神教的信徒,对这里的研究,更是不同。   正如扭吉特所说的那样,这里到处散发著一种柔和的光芒,奥斯曼甚至不知道这些光线是从哪里发出来的,可是亮度却不比太阳底下差,细微之处,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这里是正殿,是整座神殿中最大的一间,可是奇怪的是,这里并没有供奉大自在神的神像。当然了,我们从没见过哪处教会的神殿有大自在神的神像,可这里是真正的神殿,我本以为这里应该有的。”扭吉特带著众人,通过一条由铁母构成的通道后,来到一处宽阔的所在。   奥斯曼四下打量著,这一处空间,长有一百米,宽有五十多米,高度至少有十米上下。到处摆放著许多奇怪的东西,看起来像是家具,却又不像,只有一些可以被称之为桌椅的东西,是奥斯曼可以分辨出来的,其他的却不知道是作什么用的。   奥斯曼甚至知道,这里根本不是什么神殿,更不可能供奉任何神像或者人,只是这里到底是作什么用的呢?奥斯曼冥思苦想,却不得要领。   “想到了什么?”米歇尔问道。   “不知道,不过这里根本不是神殿。”奥斯曼肯定的说道。   “哦?为什么这么说?根据我的了解,这里的确是大自在神的神殿,而且千百年来,除了大自在神之外,我是第一个进入这里的人。”扭吉特自然很不服气,虽然奥斯曼得到了神珠,可这里绝对是神殿,那是不可能错的。   “你称这里为神殿,也不算错,神殿只不过是一种称呼罢了,但是这里的作用,同你口中的神殿,根本没有任何的关系,我们继续看吧!”奥斯曼摇了摇头说道。   扭吉特带领众人继续四处观看,神殿果然够大,大大小小的房间,大约有几百间之多,里面大多数是空的,也有些看起来不知道是作什么用的小东西,不过一眼看去,就知道,这些东西应该是没什么用的,至少对于他们来讲,没什么用处。   “你所说的可以创造出魔力的天极器,在什么地方?”米歇尔问道。   虽然听扭吉特说过,这件神器目前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可是作为一名魔法师,她还是想亲眼看看这件可以创造出魔力的神器。   “天极器不在神殿里面,而是在神殿的外面,我最后会让您看到的,当然,我们无法看到神器的本体。”扭吉特笑了笑说道,他看到自己的儿子威廉同样一脸的兴奋,可以想像,任何一位魔法师都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在神殿外面?外面那么大的风……”米歇尔说不下去了,一路走来,对狼牙峰上的环境,她大体已经有所了解了,难怪说没人上过狼牙峰顶,那根本不是人待的地方。   就算是奥斯曼,只怕也没办法登上山顶的,不说那里的空气更少,单是这么强烈的飓风,就可以将人吹到天上去。   这一路上,还是有狼牙峰的阻挡,到了峰顶,根本没有什么挡风的东西,飓风会比下面强上百倍,任何生物也无法在上面生存。   “是的,不但在神殿外面,而且就在狼牙峰的山顶上。”扭吉特苦笑著说道。   “不可能,如果真的在峰顶,您又是如何得知的呢?”威廉问道,他可不相信自己的父亲有这个本事。   即使是自己,凭著魔法的力量,也绝对无法登上山顶的,任何一种魔法,在如此强烈的飓风面前,形同虚设。   “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现在不用急。”扭吉特挥手说道。   第二天,众人随著扭吉特,花了足足一天的时间,才将神殿里里外外几百间殿堂看过一遍,这里虽然有不少的东西,可是的确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想来真正的好东西,早已经被扭吉特带下山去了。   虽然外面的路不好走,又有飓风,可是如果东西不大,奥斯曼相信扭吉特还是有办法带出去的,只要能进来,总是有方法回去的。   “奥斯曼先生,神殿您已经看过了,相信您知道,这里一定就是大自在神的神殿,无论您是怎样称呼它的。”扭吉特坐在火堆边问道。   “嗯,这应该是你嘴中的神殿,但在我的记忆之中,它应该有另一个名字。”奥斯曼似乎胸有成竹,扭吉特完全可以肯定自己的想法──神珠,就在奥斯曼的身上。   “哦?叫什么?”扭吉特双眼里充满了热情的火焰。   “神舟,它的名字叫作神舟,而且我们现在看到的,仅仅是神舟的一部分。”奥斯曼沉声说道。   进入神殿之后,以前许多无法连在一起的画面,似乎已经有了一条线索,虽然还不是很清楚,但奥斯曼发现,自己已经知道很多了。   无疑,这些知识,绝对不会是凭空出现的,与自己胸口处的那颗珠子,有著非常大的关系。其实奥斯曼早已经认同了,自己吃下去的珠子,就是扭吉特口中的神珠。   “只是一部分?”扭吉特惊呼出声,自从二十多年前,他找到了神殿,几乎每两年都要上山一次,前后不下十次。   每次都带上足够的食物和水,在神殿里住上一段时间,可以说,他对于神殿里的每个角落都非常的熟悉,虽然有很多东西,扭吉特不知道是作什么用的,可是他并没有发现任何暗门之类的东西。   在神殿之中,真正有用的东西并不多,除了一件神器之外,只有那处古怪的窗户,一直令他无法解释,但他已经知道应该如何利用那扇窗户了,除此之外,神殿里只有那些铁母,虽然扭吉特想带走,却毫无办法。   “没错,应该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至少还有比这里大上十倍的面积,你没有找到。”奥斯曼点头说道。   “十倍大……我的天啊!”扭吉特两手抱著头惊呼道。   这里的面积已经相当大了,想要仔细的看个遍,已需要一天的时间,而奥斯曼居然表示还有比这里大十倍的面积,无论它是叫神殿,还是奥斯曼口中的神舟,它实在是太大了。   “您……您能找到入口吗?”扭吉特急忙问道。   “明天先看看你所说的窗户吧!我想应该可以找到的。”奥斯曼点了点头说道。   “太好了,窗户里可看的东西不多,很快就能看完。”扭吉特兴奋的搓著手说道。   虽然已经成为皮亚路实际上的管理者达二十年之久,可是从骨子里看,扭吉特还是一位地道的考古学家。   扭吉特所谓的窗户,就在正殿里面,放眼看去,就如同一面墙一般,看不出有任何的不同之处。   窗户的下方,有一排桌子,上面镶著许多红红绿绿的疙瘩,扭吉特在这些疙瘩上面摆弄了好一会,窗户果然亮了起来。   从窗户向外看去,似乎相当的平静,奥斯曼等人虽然从没看到过这个地方,却知道,那里一定就是狼牙峰的山顶了。   山顶的面积并不是很大,大约有几百米长,几十米宽,相对于长达百里的狼牙峰来说,显得实在太小了些。   山顶上,四个看起来异常庞大的漏斗状金属物,斜斜的插在土中,除此之外,什么也看不到。   “这是狼牙峰顶?”米歇尔诧异的问道。   “绝对是。”扭吉特自信的说道。   “不可能,这里已经是漫天飞雪了,而且飓风更是将石头吹到天上,这里太平静了,而且连一片雪花也看不到,地上更没有积雪,怎么可能是峰顶?”米歇尔摇头说道。   “他说的应该没错。”奥斯曼看著窗户外面的景色说道。   “为什么?”米歇尔虽然不明所以,但她对奥斯曼还是相当信任的,既然奥斯曼也说那样,应该不会错的。   “因为飓风,山顶的飓风是最强烈的,连我也无法想像得出来那上面到底会有多大的风,正是因为那里的风特别的大,才会这个样子。”奥斯曼想了想说道。   “哦……我明白了。”米歇尔果然聪明,奥斯曼一说完,她已经完全明白了,威廉则低著头想了好久,才抬起头来。   “看这里,这里应该是大自在神的神器天极器,就是它创造出了魔力。”扭吉特指著窗户外面的一根漏斗状金属说道。   奥斯曼仔细的看著,果然,四个漏斗排列的相当整齐,虽然看起来很旧,却没有破损的地方,其中扭吉特所指的那处金属顶端,的确有些不一样,有一个看起来很小的金属箱子挂在上面。   第五章   实在令奥斯曼难以相信,那个箱子居然纹丝不动。虽然窗户外面看起来极静,可是奥斯曼却知道,正是因为恐怖的飓风将峰顶一切可以吹走的东西全部吹走了,才会显得如此的平静。   而天极器看起来并不是很大,就算它有一人高,全部由金属制成,在峰顶的飓风撕扯下,也会被扯成碎片。   由此看来,那四个漏斗状的东西,以及天极器,制造这些东西的金属非常的特别,只怕远要比铁母还要结实百倍。   只是奥斯曼无法理解的是,大自在神使用了什么样的方法,能将天极器和漏斗样的金属结合在一起,而且还不怕上面的飓风?奥斯曼实在无法想出办法来,作到这一点。   摇了摇头,奥斯曼不再去想这些事情,事实上,别说如何将天极器同漏斗状金属粘在一起,就是想上到峰顶,也绝对不是人类能作到的,何况还要带上天极器。   “扭吉特爵士,你认为天极器有多大?”米歇尔问道,从窗户向外看去,是很难判断大小的。   “不知道,我想也没人能知道。”扭吉特摇了摇头说道。   “那你是如何知道,那东西就是天极器的?”米歇尔继续问道。   “看这里。”   扭吉特在桌子上摆弄起来,一会的功夫,窗户外面的景象完全变了。不再是狼牙峰顶,而是变成了一种蓝色的背景,让人看不出那是什么,在蓝色上面,却出现了一排排的字。   这些字,米歇尔一个也不认识,但她却知道,这些字,正是她和奥斯曼看不懂的神语。虽然神语没人能真正了解,可是能看得懂意思的人却很多,而扭吉特作为一名考古学家,文字正是他的长项。   显然,扭吉特对奥斯曼和米歇尔所说的那些大自在神的历史,以及神器相关的东西,就是这些文字上所记载的内容了。   单凭这扇米歇尔从未见过的窗户,她内心里已经相信,扭吉特的确没有向她和奥斯曼说谎。   窗户上的字迹很多,不停的向上移动著,奥斯曼却是一个字也看不懂,内心深处,便定下学习的计划来,看来这神语的确有用处,著实不小啊!   “这上面写的,就是你告诉我的那些吗?”奥斯曼问道。   “正是,这些神语里讲的,主要是两部分。一是关于大自在神的经历,另一部分则是关于神器的,只是神器部分的叙述,似乎并不是很全。”扭吉特正色道。   “是否收有副本?”奥斯曼问道。   扭吉特心中一惊,别看奥斯曼这个神之子,似乎什么也不在乎,整天带著把黑刀,貌似粗鲁,却心细如丝啊!   好在这个人虽然看起来很聪明,可是似乎对于人类的一些平常手段,却又不懂。不过扭吉特并不担心这些,反正奥斯曼已经答应了他的请求,只要能够令大自在神教的教会在尽可能多的地方建立起来,扭吉特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另一方面,跟在奥斯曼的身边,应该有更多的机会,解开大自在神的秘密。唯一令他感到遗憾的是,神珠居然没有落在自己的手中。   “副本早已经留下了,目前放在皮亚路的府中。”扭吉特回答道。   “那样就好。”奥斯曼点了点头,率先向一条通道走去。   扭吉特连忙紧跟在后,他还记得昨晚上,奥斯曼说过,神舟应该有比这里大上十倍的面积,可是这些年来,尽管扭吉特如此细心的努力去找,却从未看到任何门户。   所有能打开的门、有可能有暗门的地方,扭吉特无一不仔细的查过,倒也被他找出过许多小暗阁,可里面不是空的,就是一些奇怪却没什么用处的东西,哪里还有别的通道?   奥斯曼问副本的目的,扭吉特马上就猜到了,可是他并不相信,在短时间内,奥斯曼能够学会神语。作为一名考古学家的他,在神语方面,花了几十年的时间,依然有很多词汇无法理解。   穿过几处殿堂,奥斯曼向四周看了看,皱紧了眉头,这里似乎同自己印象中的大不相同,改变的太多,让他一时之间,不知应该从何处下手。本应该有的东西,全然不见了,只余下一小片空地出来。   “这里什么也没有啊!”扭吉特轻声叹道,却不敢大声,似乎怕惊扰到奥斯曼的思路。   “看来只能这样了。”奥斯曼的眉毛舒展开,可是他的神情似乎并不开心。   再次向前走去,穿过几十个房间,一直走到最里面的一处角落,奥斯曼伸手在墙上一按,一阵“滋滋”声传来,让跟在奥斯曼身后的扭吉特又惊又喜。   他走遍了神殿的每个角落,可是神殿还是太大了,凭他一个人,根本无法将每个细微之处查清,而奥斯曼绝对没有来过这里,对这里的东西更不可能熟悉,居然可以一下子找到机关,无论是什么样的机关,都已经足够令他惊喜的了。   何况他已经知道,神珠就在奥斯曼的身体里,只要奥斯曼找到其中的记忆,相信没人比奥斯曼更了解大自在神,更了解神器了。至于神殿,这是大自在神的家,自然奥斯曼也能从记忆中找到。   正如扭吉特猜想的那样,这一切的确是奥斯曼从记忆中找到的东西,只是以前无法连在一起,而到了神舟里面,这一切似乎越发的清晰了。   随著声音,本来平滑光洁的墙壁上,居然伸出一道两人宽的铁梯来,一会的功夫,已经自动架好了,一直顶到神殿顶端。   “这……这是梯子?”扭吉特发现自己居然像个白痴,这个问题连小孩都可以回答出来,只是从没人见过如此高的铁梯罢了。   “没错,这种梯子叫自动伸缩梯。”奥斯曼非常自然的叫出了名字,可是他自己却诧异万分。   记忆中只知道这个地方特别,他并不知道这里隐藏著如此长的铁梯,更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居然可以随口叫出梯子的名称来。   “天啊!原来更大的空间在顶上。”扭吉特终于清楚过来,看到梯子,他已经明白,奥斯曼所说的空间在哪里。   虽然他在神殿里住过很长一段时间,对这里的了解可以说是无人能比,早就想过可能还有其他的空间,可是一向只是在四壁寻找出口,从未想过,想像中的空间,居然在自己的头顶上。   也难怪他没有想过,因为这里的高度足有十米,很难相信在这上面,还有另外的空间。何况这里无法带东西来,也没办法登到十米高的地方去。   接下来的十几天时间里,所有的人怀著激动又好奇的心情,不断的发掘著新的地点、新的东西。   正如奥斯曼所说的那样,神舟里共分十层,每层的空间都差不多大,但除了开始的那一层外,高度都要矮了许多,有几层,根本不足三米高。   里面的东西也不是很多,主要是一些桌椅,但有一个共同点,每层的外壁全部一样,都是用整块的铁母打造而成。   连米歇尔也同样感觉不可思议,从下至上加起来,差不多有近九十米高,长几百米,宽差不多一百米,居然全部用整块的铁母打制,不用说这份手艺,单是铁母的份量,整个大陆全加在一起,也不可能找到如此多的铁母来。   同扭吉特的激动与米歇尔的好奇不同,奥斯曼对这里的东西,并不是非常有兴趣,而且似乎他来过这里一般,除了找出一箱的神剑之外,就只有那堆得如同小山一样的晶体,最令奥斯曼开心了。   当看到整箱神剑的时候,无论是扭吉特父子,还是米歇尔,眼睛都看直了,他们无法想像,在大陆上,被称为神器的神剑,居然可以找出一整箱来。   没有开启的神剑很小,是一支不足一尺长的黑色棍子,既不起眼,又不占地方,这一整箱的神剑,足足有一百柄。   至于晶体则更多,奥斯曼找到了整整一个房间的晶体,至于到底有多少,根本没办法查得清楚。   找到神剑和晶体之后,奥斯曼对其他的地方,连看也懒得看一眼,似乎这里再也没有能引起他兴趣的东西了。   如果不是食物不足,扭吉特绝对不愿意离开这里,即使奥斯曼显得多么不耐烦,他也只当作没看见。   能够看到神殿的全貌,这对他来说,已经足够了,什么权力、地位、金钱,完全无法同研究神殿和大自在神的一切来得重要。   可惜,这里的面积虽然很大,有更多古怪的东西,可是大自在神所记载的那些神器,却再也找不到一件。显然,这里的东西,早已经被大自在神利用过了,余下的这些东西,虽然不能说是没有价值的,可至少目前是没办法利用的。   眼看著食物越来越少,扭吉特只能有些遗憾的放弃了继续研究的冲动,准备返程。神殿所在的地方,实在太过难行,即使扭吉特想马上返回来,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至少,他需要一些时间,准备足够的登山用具,最重要的是,他需要背著大量的食物和水到这里,才可能长时间的在这里研究下去。   看来下次必须多带些人手,只要送到地方,那些武士就可以回去了,这样一来,自己就可以得到足够的食物和水,长时间的留在这里。   至于皮亚路,他并不担心,近十年来,都是由两个儿子在打点,何况现在还有奥斯曼。反正自己早已经准备全力帮助他了,无论奥斯曼想作什么,扭吉特都不会反对的。   当然,按扭吉特自己的想法,奥斯曼最好能够陪他在这里研究,在奥斯曼的身体里,有著最重要的神器──神珠,天知道奥斯曼知道些什么,又会有什么时候,多知道一些大自在神的事情。   可是很清楚,以奥斯曼的脾气,根本不可能在这里陪自己研究这些古迹,这些天里,他早已经显得相当不耐烦了,只是连米歇尔也没有想到,奥斯曼虽然很烦燥,却从没有主动提出过要离开。   以米歇尔对他的了解,如果奥斯曼不想继续在这里,就算是自己,也无法拦住他的,而且奥斯曼也绝对不是那种,为了顾及别人,而压制自己想法的人。   下山的路更难走,倒不因为飓风和高山,三天下来,所有的人都很疲惫,可是相应的,高山反应也小了许多,除了对抗强劲的飓风之外,反倒更容易了。   可是同上山不同,除了米歇尔和威廉两个体质弱的魔法师之外,所有的人,包括奥斯曼在内,都背著沉重的包裹。   那一箱光剑,由奥斯曼亲自背著,其他人则带著尽可能多的红色晶体。如今奥斯曼已经知道,这些红色的晶体,才是光剑的能源,可以发出极高的热量,可以熔化一切物质。   而蓝色的晶体,虽然也可以启动光剑,作用却相差甚远,用不了一炷香的时间,光剑就会变得暗淡无光,而且蓝色的光剑,除了吸收魔法的能力比红色晶体强之外,其他的远不能同红色的光剑相比,最多只能算是比较锋利的剑罢了。   红色的晶体差不多可以连续使用两个小时左右,时间一过,光剑里的晶体会变成一块黑色的石头,一点用处也没有了。   红色的晶体有三种大小,这次奥斯曼选择的,全部是使用在光剑上的那种长条型红色晶体。同样的,蓝色的晶体也有三种,暂时奥斯曼只知道其中的一种可以使用在山洞里找到的那个方盒上。   一半是靠胸中神珠里的记忆,另一半则是靠奥斯曼猜测,不同形状的晶体,应该是放在不同的神器里面使用的能源。   至少奥斯曼还知道,有一种外形古怪的神弩,也是使用红色晶体的。其实这并不难猜,几次试验之后,奥斯曼就知道,红色的晶体是用于武器上的,蓝色晶体的用处却无法猜测出来,除非奥斯曼能找到全部的神器。   不过这次神殿之行,奥斯曼已经相当满足了,足足一百柄光剑,再加上这些晶体,每柄光剑可以有一百块晶体替换,足够使用的。   而且在神殿里面,还有更多的后备晶石,只是他们人手不够,无法带下山去罢了,有了这些东西,光剑才真正能成为武器。   虽然不是很适应使用这种没有重量的武器,可是奥斯曼还是决定,以后随身带上一柄光剑,这东西的热度,连黑刀也无法承受,如果多碰几次,只怕黑刀就会断裂,如此强大的武器,奥斯曼是绝对不会放弃的。   上山气管炎,下山软骨病。果然如同扭吉特所说,下山虽然相对省力了,可是两脚如同踏在棉花中一般,有著不著力的感觉。   足足花了四天的时间,众人才回到皮亚路。   “山上不是有十几万人在寻找钻母和铁母吗?为什么我们一路上,一个人也没有看到?”米歇尔喝著茶问道,众人虽然已经休息了半日,可是还是提不起精神,上狼牙峰,真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因为我们上山的路线不同,我们选择的是狼牙峰的最西侧,神殿的位置,再向西一公里,就可以转到狼牙峰的南侧,因此那里的飓风非常强烈,一般是不会有人去那里的。”华伦回答道。   米歇尔点了点头,难怪自己运气这么好,居然可以捡到人头大小的钻母,显然那地方很少有人去。   “父亲大人说了,皮亚路的一切,都听从奥斯曼先生的指挥,我和威廉,同样会完全遵照您的命令行事。”华伦说道。   “扭吉特爵士是准备再次上山吗?”奥斯曼问道。   “是的,父亲大人一生之中,最重要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考古,而考古学中,父亲大人最得意的,正是关于大自在神的一切。以前每年,父亲大人都会失踪一两个月的时间,只是那时候,我们不知道他是去了神殿。”威廉点头说道。   “是啊!现在已经发现了神殿的全貌,相信就算在上面住上十年,父亲大人也同样会开心的。”华伦无奈的说道。   “他准备什么时候上山?”奥斯曼问道。   “应该在半个月之后吧!这次他准备带一百名武士上山,带够至少半年的给养,山路太过难行了,每个人能带的东西实在不多。”华伦苦笑道。   “而且只能找最忠诚的战士上去,神殿的秘密不能让太多的人知道,即使这些人同为神教的信徒。”威廉说道。   奥斯曼点点头,那个老头看来是疯了,如果是自己,只会发动更多的人手,去将上面的铁母和晶体全部带回来。扭吉特居然带著大批的给养,去那里发呆,这是奥斯曼永远无法理解的事情。   “下午带我去看扭吉特制造出的那个东西。还有,你们这些年来,收集了多少铁母和钻母?”奥斯曼想了想说道。   “没问题,那东西在父亲大人的实验室里。二十年来,父亲大人一直在收集铁母、钻母,可是成果并不是很好,好品质的铁母不多,还需要再次提炼才能使用。”华伦说道。   “现在还有多少?”奥斯曼一挥手,他才没耐心听华伦诉苦呢!他只想知道结果。   “未提炼的铁母大约还有十万斤,提炼完成的不足一万斤;至于钻母,约五千斤左右。除此之外,用铁母打制的铠甲三千套、魔法窄剑三千柄,其中两千套已经用于武士身上。”华伦说道,看来平日里,这些都是由他经手的,根本不需要查看帐薄,随口就可以说出来。   “每个月的产量如何?”奥斯曼问道。   “铁母大约两千斤,钻母四百斤左右。”华伦道。   “天啊!你们居然有这么多的钻母?”米歇尔惊呼道。   奥斯曼对这些了解的不多,只知道有这两种东西的存在,在来此之前,奥斯曼甚至不知道这里就是铁母和钻母的最大出产地。   皮亚路每年只向南方郡上交十块上好的钻母、一千块的铁母,这个比例实在是太小了,按照米歇尔的计算,如果将这些东西全部拿出去,那将是一笔无法计算的数字。   “米歇尔小姐,并不像您想像的那样,事实上,我们皮亚路虽然还算富有,但并不是特别的富裕。”威廉笑了笑说道。   “铁母和钻母的确价值不菲,但它们的用处除了制造武器之外,根本上是用不上的。想要使用它们制造大量的武器,除了在皮亚路,其他地方也不可能这样作。如果我们大量的向外卖出,菲格帝国也是绝对不会允许的。”华伦笑了笑说道。   米歇尔稍稍一想,已经明白了他们的意思。的确,如果菲格大帝知道这里铁母和钻母的产量居然如此之高,只怕早已经派出军队,将这里占领了,所有的铁母和钻母,都会被征收上去,扭吉特一家,只怕连一分钱也拿不到。不单拿不到钱,而且连他们在皮亚路的地位也无法保住,到时候,皮亚路将成为菲格帝国的军事禁区,这里所有的东西,都只能成为帝国的一部分。   扭吉特作的非常聪明,他每年只少量的出售铁母和钻母,除了上交的之外,将数量控制在一定之内,这样不但可以保证铁母和钻母在外面的售价,同时也可以保住这里的秘密。   事实上,除了扭吉特一家之外,根本没人知道,皮亚路这里一年到底会出产多少的铁母和钻母。那些上山找矿的人,也只能看到冰山一角。   而外界的人,也只能通过皮亚路上交和出售的数量,来判断这里的产量。这样一来,扭吉特一家不但保住了这里的秘密,同时也得到了大量的铁母和钻母。   这些东西虽然不能吃、不能喝,也无法用它们换取大量的金钱,却可以组织成一支力量颇为可观的私人部队出来。   无论扭吉特是将这支部队运用于家族身上,还是要将这支部队作为神教的秘密力量,绝对都是一股非常了不起的武装。   难怪她到皮亚路之后,感觉这里非常的萧条,事实上,皮亚路一切的生活用品,几乎都是由扭吉特一家供给的,这里根本不需要商品的交流,更不会有商人出现在这里。   来皮亚路探险的冒险者,全部被那些武士扣留下来,至于商人,就更不用说了,在这个连金钱都没有的地方,这些商人根本无利可图,久而久之,自然没人商人肯再来这个“贫穷”的地方。   “这里的工匠有多少人,他们的水平如何?”奥斯曼喝了口茶问道,他并不关心这里人们的生活情况,对于行政事务,更是没半分心思,奥斯曼正在考虑,自己也应该组建一支像扭吉特家一样的部队出来。   “这里的工匠有三千多人,水平都很高,其中有一千多人是我们大自在神教的信徒,这些人可以完全信任,他们也是父亲大人一手培养出来的,更是其中的佼佼者,比那些大型武器店里的工匠还要高明。”华伦说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应该是这样的,扭吉特为了实验的需要,不停的教导这些工匠们最新最好的手艺,不用问也知道,这些制造的方法,全部来自于大自在神的记载之中。   单看那些武士手中的魔法窄剑,只怕除了比尔大师之外,没人可以打制出来。比尔大师虽然有著非凡的创造力,可他却无法找到像皮亚路这里源源不断的极品材料。   也许比尔大师可以打制出比这些魔法窄剑更好的武器,可是想要大量制造,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第六章   扭吉特的实验室是在地下,面积比奥斯曼和米歇尔想像的要大得多,随便走了一圈,奥斯曼心里暗暗计算著,这个地下实验室的面积,似乎比整个扭吉特家的城堡还要大上几分。   里面看起来相当的乱,似乎除了扭吉特之外,很少有人来这里。除了作为实验室,这里同时也作为扭吉特家族的仓库使用,所有的铁母、钻母,全部放置在这里。   “这就是你父亲制作出来的东西?”看著眼前奇形怪状的金属物,奥斯曼皱起了眉头,在他的记忆之中,似乎没有任何一样东西同它们相似。不过奥斯曼知道,神珠里面的记忆,自己知道的实在太少了。   “没错,按父亲大人的说法,对照教义里的叙述,父亲大人制造出了这种东西,而且这是最成功的一个。”威廉一脸古怪的说道。   米歇尔看得出来,威廉这位魔法师,根本不同意父亲的观点。   “以前还制作过很多个?”奥斯曼问道,仔细的观察著地上的金属物,虽然看不懂,不过奥斯曼准备将它的形状记在心中,也许哪一天,自己可以从神珠里找到类似的记忆,就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了。   就像对迈克尔公爵在军事上的成就、米歇尔在魔法上的成就一样,奥斯曼对于扭吉特在大自在神教上的成就,是相当信服的。   “是的,只是那些东西,父亲大人并不满意,您需要看吗?”华伦问道,虽然他并不认可奥斯曼这个神之子,可是他发现,自己永远看不透奥斯曼的心事,而且也无法用常理推断出他在想些什么,这可是从未有过的事情。   “不必了,不是还有一种神器也在这里吗?”奥斯曼抬头问道,时间虽然不是很长,但他已经将这东西的外形记在心中了。   “您指的是定魂引吧!”华伦说道。   “没错,据说它可以创造出雷霆武士。”奥斯曼的嘴角扬了扬,至少扭吉特手下这些武士,同雷霆武士相比,实在是相差得太多了。   也许真像扭吉特所说,这件神器缺少一个至关重要的东西,或者根本是他用错了方法。但对于扭吉特所说的话,奥斯曼还是深以为然的。   “定魂引不在这里,而是放在武士训练场,虽然它现在无法创造出雷霆武士,却可以大大提高武士们的战斗力。”华伦说道。   “带我去看看。”奥斯曼点了点头说道。   华伦这话说的没错,看看他手下那些武士就知道了,一个好的将领,的确可以带出一群如狼似虎的兵士来,可是他却无法让这些兵士,各个都有骑士的能力。   每个人的天赋是不同的,即使将领再优秀,即使他再努力,也无法令每个兵士,都达到下级骑士的水准。   可是在这里,最低的武士,也有中级骑士的水准,显然这不是靠人力能够做到的。   武士训练场在皮亚路镇外的一座小山谷里,四周是高耸的山峰,虽然只有一万多尺高,可是这里又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而且山谷的另一面,就是一支云狼群的领地,因此除了从正面的山口进入之外,想从其他的地方翻山进入,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当然,这样的地方,对于奥斯曼或者米歇尔这样的人来说,根本没有任何用处,从任何一个地方,他们都可以进来。   不过这里仅仅是座小型的兵营,即使偷偷进来,也没有任何的好处,因此,这里是非常平静的。   “看,中央那个高塔上面,放置的就是定魂引。”   刚刚进入山口,奥斯曼就可以看到那处高高的石塔。   塔身至少有十米,高二十丈,在塔尖上,有一个小小的金属块,呈不规则状,奥斯曼很难形容出它的形状,距离还很远,也只有奥斯曼这样的眼力,才能勉强看到它的存在。   闪电豹抬起头,看著塔尖,似乎感受到了什么,有些不安的低吼著,奥斯曼轻轻的抚摸著它的毛发,令闪电豹安静下来。   “必须放在高处吗?”奥斯曼问道。   “那倒不是,放在下面,效果会更好一些,可是为了能令更多的人得到好处,只好放在上面。除了这个原因之外,为了能够提供给定魂引足够的能源,也只能放在那样高的地方。”华伦解释道。   “定魂引使用什么作能源?”奥斯曼现在对于这些神器已经相当的了解了,这些装置,绝对不是什么神器,只是一些很特殊的装置,必须有足够的能源,才能起到神奇的效果。   “使用大量的钻母。”华伦苦笑道。   “哦?”奥斯曼看得出来,华伦对于定魂引似乎并不是很满意。   “每次启用定魂引,都需要一百斤以上的钻母,而且还必须按一定的规律排列好,一次只能使用两天的时间,所有的钻母就会完蛋,这东西实在是个吃钻母的怪物。”华伦说道。   “天啊!两天吃掉一百斤的钻母。”米歇尔也呻吟了一声,按华伦的说法,即使是在皮亚路,只怕也供不起这个怪物,如此消耗钻母。   “是啊!因此我们每个月只能使用两天的时间,在使用前,排列那些钻母,就需要五天的时间,如果不是这样,这些武士的能力还能有所提高。”华伦说道。   奥斯曼再次陷入了冥思之中,听起来好像不太对头啊!扭吉特在神殿中找到的那个窗户里面,应该有对这些神器的介绍,以扭吉特的能力,应该不会理解错的。   即使定魂引同雷霆会馆里的那件神器,有著相同的功用,也不可能会消耗如此多的能源。要知道,雷霆会馆已经存在了一千年,而且从未听说过,那里需要大量的钻母。事实上,除了皮亚路,也没有其他的地方,可以提供出如此多的钻母来。   那雷霆会馆里的神器,使用的又是什么样的能源呢?居然可以一次使用一千年。奥斯曼甚至可以肯定,雷霆会馆里的神器,是从未更换过能源的,否则一千年来,不知道要向里添加多少次,这样的事情,不可能隐瞒住所有人的。   “今天训练吗?”   “不,每个月的十、十一两天才是训练日。”华伦回答道。   “走,带我去看看。”奥斯曼率先向石塔走去。   石塔处在训练场的正中央,这处训练场的面积很大,依靠小山谷的天然环境而修建,节省了大量的人力,又显得自然整齐。地上铺著大块的青田石,四周放著兵器架、沙袋、木马等训练用具。   奥斯曼只是扫了一眼,就可以判断出来,这里至少可以同时容纳五千人训练,而四周的营房也不少,足够容纳下六千名士兵。   疑惑的看了华伦一眼,华伦果然聪明,马上就明白了奥斯曼的意思,连忙解释道:“这些武士,可以说是大自在神教的护教骑士,他们的训练、生活条件,要比任何一个国家的士兵都要好许多。”   “嗯?”奥斯曼轻轻的发出一个哼声,等待他继续解释。   “以菲格帝国为例,条件最好的是第一军团和近卫军团,他们以六人为一间营房,而我们这里,却是两人一间。”华伦笑了笑说道,心里却越发不敢小看奥斯曼了,很显然,奥斯曼对于军队的编制,是非常清楚的。   奥斯曼点点头,以扭吉特一家的经济能力,再加上武士的人数不多,这里的确可以达到这样的条件,看来扭吉特一家人,对于大自在神教的教友,倒是真心相待。   走进石塔之内,顺著木质楼梯向上,直到最上层,塔中央放著一块巨大的石头,只是这块石头已经被雕成镂空,按照一种奇妙的规律。   奥斯曼只看了一眼,马上叫道:“外接能源系统?”   说完之后,连他自己也愣了一下,马上又恢复了平静。   米歇尔对于奥斯曼这种时不时冒出几句怪话来的情况,显然已经习惯了,虽然完全听不懂,倒也没有任何的表示。   华伦和威廉却是大吃一惊,没错,这块镂空的巨石,正是被父亲大人称为外接能源系统的,想来这样古怪的名称,也只有父亲大人才能说得出口,没想到奥斯曼居然可以叫得出来,看来他果然是神之子。   “好像不对啊!”奥斯曼围著巨石转了几十圈,仔细的观察著,虽然他能叫出名字来,也知道大体的形状,可是详细的样子,他却想不起来,因此努力的将这个外接能源系统记在心中。   “有何不对之处?”事实上,华伦对于父亲弄的这些东西,兴趣并不是很大,但他却知道,这些东西,对于一名武士来说,可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如果没有定魂引,自己是不可能达到大地武士的能力的,自己的天赋远不能同哥哥相比。威廉从出生的时候,就拥有魔法感知力,不过父亲大人,却没有让他进入魔法公会,更没有注册,至于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华伦就不得而知了。   “你看这些方块的形状。”奥斯曼指著巨石说道,巨石被镂空成几十层,每层上雕有几个至几十个不同的方块,深浅一致,大小相同。   这些浅坑状的方块上面,已经放好了红色的钻母,这些钻母却是大小不一,但都要比浅坑小得多,将这些浅坑填满。   “有什么不对的,我们每次使用,都是这样的,钻母虽然很硬,但它更脆,无论用什么方法,也不可能切割成正好大小,只能用小块填满,难道说是这个原因吗?”华伦问道。   他从父亲口中,早就知道定魂引有很多问题,最主要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定魂引缺少一些部件,无法发挥出全部的功用,二是能源问题,虽然扭吉特已经按大自在神留下来的记载去作了,可是却没办法切割出正好大小的钻母来。   而且定魂引是否是用钻母来作为能源的,扭吉特也无法肯定,可是在皮亚路,以至于整个大陆,他实在找不出比钻母更好的能源来了。   钻母本身除了拥有魔力之外,还有一种奇特的能量,这种能量,连身为魔法师的威廉,也无法测出,扭吉特一直在怀疑,那种奇特的能量,正是神器所需要的。   正是这个原因,定魂引需要大量的这种能量,钻母中的魔力,反倒并不是很重要了,这是经过多次试验得出的结论。   观察良久,奥斯曼双腿用力,跃至塔顶,将定魂引拿到手中,上下打量了一会,很快在背面找到了一个挡板,打开之后,从里面倒出一块黑色的石头,看看石块的大小,奥斯曼心中已经明白了大半。   扭吉特使用的方法,同样是可行的,只是他使用钻母作为能源,却是错误。定魂引有自己的能源,而这种能源奥斯曼早已经见过了,就是这次在神殿之中,找到的蓝色能源块。   虽然知道的并不详细,可奥斯曼已经隐隐猜到了一些,钻母应该是这些能源用过之后的废弃物,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使用干净,里面还存有一定的能源。   只是这样的能源实在太少了,而且钻母在被废弃之前,与定魂引使用的也不是同类的能源,因此消耗的非常快,而效果相差很远。   就像自己将蓝色能源块装在光剑中一样,虽然也能使用,但不仅效果不好,而且时间非常的短。   奥斯曼虽然不会计算,可是他知道,如果使用正确的能源,再使用扭吉特所设置的外接能源系统,就算整天开启定魂引,也可以使用相当长的时间。   至于这个相当长的时间会是多久,奥斯曼无法得出准确的判断来,可是想想雷霆会馆中的那件神器,可以连续使用一千多年,就知道这个外接能源有多强大了。   奥斯曼低头沉思,自己是否应该将这些告诉扭吉特,可是想了半晌之后,还是决定先不说为好,这个训练场,自己以后也会用到的,到时候再换能源。自己训练出来的武士,一定会比扭吉特家族的强上许多。   拥有足够的力量,是奥斯曼最为关心的事情。至于什么道德、礼教,在奥斯曼眼里,全是骗人的玩艺,在绝对力量面前,那些东西不值一提的。   除了定魂引,训练场中实在没有什么可看的东西,现在不是训练时间,而扭吉特家族的武士,已经训练了许多年,除了每月借助定魂引的能力提高自己的那两天外,根本不需要在这里训练,只有每天固定时间出操,倒是与军队相仿。   正如华伦所说的那样,这支名为护教骑士团的部队,条件的确好得出奇,普通士兵每两人一个房间,百人队长单人房间,千人队长居然可以分到套房,这已经是贵族的待遇了,完全可以同第一军团的万夫长相比美。   至于他们的装备,连奥斯曼看了也有些眼红。一柄魔法窄剑,锋利的程度只比奥斯曼手中的黑刀差一点,却可以连续释放出一百多个小型魔法,或者是五个中级魔法。如果单单是一柄魔法剑,作用还不是很大,可是上千柄魔法剑同时使用,那种威力是无与伦比的。   除了魔法窄剑和铁母精甲之外,每名骑士还拥有两匹战马,奥斯曼实在无法想像,扭吉特是用什么办法,将这些战马运到皮亚路的。   事实上,在皮亚路这个多山的地方,战马对于战士的用处极小,这里根本不适合骑兵作战,这些战马是用来训练的,以保证护教骑士团拥有足够的马上作战经验,以及高超的马术。   骑在马上的时候,每人配备一杆六米长的骑枪,枪头是用全铁母打造而成。另外,还配有全铁母或者半铁母打制的重型连环弩,虽然没有奥斯曼的小手弩精致,但威力却更大,同时也可以连续发射三枝弩箭。   奥斯曼最有兴趣的是,骑士们除了这些常规配备之外,每人还配有几件小东西。比如说每名骑士背后有六柄短杆投枪,这东西在短距离内,甚至可以破开铁母制成的铠甲,威力比重弩还要厉害。盘在马侧长达三十米的勾索,可以随时接到重弩上面,利用重弩的弹射力,将勾索射到城墙上,这种方法虽然并不比云梯更好,但重在方便实用。   奥斯曼看到远处的护教骑士后,暗暗的拿他们同第一军团相比,结果依然令奥斯曼有些愕然。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的话,护教骑士团,至少可以同第一军团的一万人正面对抗,而不落下风。   如果再配上一个优秀的指挥员,即使面对十倍的敌人,奥斯曼也有把握战胜对手。当然,华伦本身就是不错的指挥员,可是距离优秀还有一定的距离,如果是他指挥,绝对不可能是第一军团的对手。   不必说第一军团长,就算是他手下的那些高级将领,也个个是身经百战,无论是经验,还是军事指挥,都要高出华伦一线。   可是如果在皮亚路的山区里,即使第一军团派出五万人,也没有把握全歼护教骑士团。   第七章   “奥斯曼,接下来你准备作些什么?”回到皮亚路,米歇尔一边喝著茶一边问道,他们需要在这里躲避五年的时间。   “还没想好,不过有几件事情是一定要作的。”奥斯曼想了想说道。   虽然扭吉特将皮亚路的一切都交了出来,甚至还包括他手中的两千名护教骑士,可是奥斯曼很清楚,自己不懂管理行政,至于那两千名骑士,虽然名义上会听从自己的命令,可真的到了战场上,他们的心里还是向著扭吉特家族的。   所谓的护教骑士团,不过是个名称罢了,奥斯曼相信,那些人只是扭吉特家的私兵,他们才不会将自己手中的力量交给别人,无论自己是不是神之子,都是一样的。   “你准备作什么?”米歇尔笑著问道,虽然还没有自己的府邸,但至少扭吉特家族──皮亚路的真正主人,已经完全接受了他们的存在。   “首先,我想看看魔法窄剑、铁母精甲,以及投枪、骑枪的制作。”奥斯曼轻声说道。   “呵呵,你不会准备改行当铁匠吧!听说你认识圣西斯堡的比尔大师,而且关系还相当不错。”米歇尔嘲笑道。   工匠虽然地位不低,可是同贵族身分相比,又不可同日而语,除非能作到像比尔大师一样,否则没有哪个工匠会受到足够的尊重。   “可惜比尔大师不在这里,否则我是不会去看那些东西的。”奥斯曼笑了笑说道,他明白米歇尔语中的嘲讽,不过他并不在意,对于奥斯曼而言,人类那无聊的等级观念,实在令他难以理解。   菲格大帝虽然也算得上是一位强壮的战士,可是在人类之中,他只能算是个普通的武士,奥斯曼永远也想不通,一个并不强壮的人,是如何能够掌控菲格帝国这样大的国家。   当然,他同样不明白,菲格大帝作为一个人类,他要那么多的土地、金钱,又有什么用呢?即使他每年可以收到几百万吨的粮食,可他自己能吃下去的又有多少?   在迈克尔公爵和布郎公爵的教导之下,奥斯曼早已经明白,人类更善于使用一种被称作为智慧的东西,来战胜比自己更加强大的敌人。可是奥斯曼并不赞同这种观点,只要拥有足够的力量,就可以将智慧撕成碎片。   “你想改良那些武器?”米歇尔的眼睛亮了起来,她知道,奥斯曼绝对不会将时间和精力花费在无用的地方上。   “没错,正是如此。”奥斯曼点头说道,他的心里虽然一直无法忘记那个纯洁得令他不知所措的公主,可是同米歇尔在一起,却让奥斯曼感觉到一种自由和理解。   “那么说,你是准备组织自己的武装?”米歇尔的眼睛更亮了。   “当然,否则为什么要改良武器呢?”奥斯曼点了点头。   “可是这里的居民,对于大自在神教是非常敌视的,而且扭吉特一家,对于一切的异教徒,手段更是残忍,只怕你很难在这里招到足够的人手。”米歇尔说道。   “没错。”奥斯曼自然知道这一点,同扭吉特比较亲密的,都是大自在神教的信徒,想利用这些人,几乎没什么可能。   就算凭自己神之子的身分,再加上扭吉特的承诺,他们也只是暂时跟随自己,关键的时候,天知道他们会帮谁,奥斯曼绝对不会将心思花在这些很可能并不忠诚的人身上。   “那你准备怎么办?”米歇尔问道。   “向华伦要人?”奥斯曼平静的说道,显然他早已经想好了。   “要人?那些难民吗?”米歇尔马上反应过来了,可是这样一来,不是明白的告诉扭吉特一家,奥斯曼并不信任他们吗?他们可能会帮助奥斯曼吗?   “嗯。”奥斯曼点了点头。   “你不怕他们对你有别的想法?”米歇尔觉得不好直说,毕竟自己不是大自在神教的信徒,从这一点来说,自己才是外人。   “怕什么,如果不行,就……”奥斯曼的眼睛一眯。   米歇尔轻叹了一声,看来自己还真是对奥斯曼多心了,他还是老样子,根本不在乎什么大自在神,即使看到了神殿,看到了那么多的神器,同样不在意。   “米歇尔,你去同华伦谈,从明天开始,我要进扭吉特的地下室,研究一下那些武器。”奥斯曼想了想说道,他知道,自己的确不适合与人交往,在这一点上,米歇尔这个不问世事的魔法师,也要比自己强上许多。   “好吧!另外我们还要解决房子的问题,如果你要建立自己的部队,就要有后勤、驻地,问题还真不少呢!”米歇尔皱了皱眉头,这些事情,她虽然稍有了解,可是了解的同样不多。   在皮亚路,除了奥斯曼和自己之外,谁都是不可以相信的,特别是扭吉特一家。米歇尔到现在也弄不清,扭吉特对奥斯曼的态度,为什么一下子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难道真的只因为奥斯曼是什么神之子吗?   以米歇尔的眼光看来,如果可能的话,扭吉特只怕更希望他自己是神之子吧!如果仅仅是想得到神珠,凭扭吉特手下的两千武士,完全可以用武力来抢的。看来这神珠进入身体里之后,想要再拿出来是不可能的事情,而扭吉特又非常需要神珠的帮助,才会对奥斯曼这样吧!   米歇尔虽然也不算很通世故,可她却是相当的聪明,见识又远比奥斯曼高,因此整件事情,倒被她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当然,米歇尔猜的有些并不对,比如说扭吉特对于权力、金钱的欲望,远不如考古更为热心,奥斯曼帮他打开了神殿的其他九层,已经让他感激不尽了。   至于大自在神教的事情,他更不必担心,反正奥斯曼本人就是大自在神教的信徒,不但不会反对神教的存在,只要有可能,他绝对会对神教的扩张有所帮助,至少也会得到他的默许,这对于扭吉特来说,已经足够了。   第二天一早,奥斯曼带著闪电豹,一头钻进了扭吉特的地下实验室。闪电豹对于进入地下室,很是不满,奥斯曼只好放它到上面去自己玩耍。   地下室的面积相当大,里面的材料更是丰富,还有许多奥斯曼从未见过的工具,单独的一处熔炉。   除了这些之外,奥斯曼最在意的是扭吉特交给他的一份手记。这份手记足足有半人高,里面记录著扭吉特从最开始到现在的所有实验记录。   奥斯曼仔细的查看著,他知道,这些东西,可以令自己少走许多的弯路。虽然自己可以从神珠里提取一定的记忆,可是这些记忆都是断断续续的,而且也不能按自己的要求,想知道什么就知道什么。   除了神珠里的记忆之外,奥斯曼还拥有几十位传承者的记忆,可惜这些记忆之中,战斗的技能比较多些,关于铁母和钻母的少得可怜,更不用说如何利用它们制造武器了。   铁母是最好的精铁,不过从狼牙峰上拿到的铁母,却并不是都很纯净,大部分需要再次加工,将铁母中的杂质去除,得到纯净的铁母,这些铁母比最好的精钢还要坚硬,更重要的是它有著非常良好的可塑性和弹性,这却是其他精钢所无法相比的。   单纯用铁母打制出来的武器,已经非常坚固锋利了,当然,同奥斯曼手中的黑刀比起来,还是要稍有不如的。   钻母则无法单独利用,它的特性是硬而脆,当受到的打击力量超过它的极限的时候,就会分裂成数个不规则的小块,但想要按人的意想,将它分割开,却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制造魔法窄剑的时候,是使用铁母为剑体,将用铁母制成的剑坯,加热到紫红色的状态,再将碎裂的钻母,均匀平整的铺在剑坯上,不停的加热铺放,一直到将整个剑身铺满为止。   之后,再将剑坯放置入熔炉里面,剑坯却不再怕熔炉里的高温,任炉内的温度怎么提升,也不会熔化,上面的钻母反而会慢慢的同铁母结合起来,成为最后的魔法窄剑。   整个过程,需要大约两个月的时间,除了打造剑坯和摆放钻母,需要心灵手巧,还有要足够的耐心之外,其他的时间都是在熔炉里加温,因此虽然耗时,人类方面的需求却并不是很大,只比普通的武器稍稍长一些的时间就足够用了。   至于铁母精申,制造起来需要的手工更加复杂,但只要向里加入一定质量的钻母,最后得出的铠甲,就可以起到另一种防御作用。   当武器劈砍到铠甲上的时候,会产生一种爆裂现象,这股向外爆裂的力量,足以将一柄沉重的战斧震开,而不会伤到铠甲本身。   不过由于里面的钻母数量并不是很多,量大了反而不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因此每套铠甲,被重击过几十次后,这种爆裂现象就不复存在了,相应的,这套铠甲也必须重新打制。   打造铠甲需要的人工更多一些,不过却不需要像制造魔法窄剑那样,只要手艺出众的铁匠,知道铠甲的样式之后,都可以打制,因此反倒比魔法窄剑制造起来更加容易一些。   魔法窄剑的外形上,看起来同光剑有些相似,但由于扭吉特多次实验,也无法成功的仿制出来,因此除了外形之外,没有一点同光剑相同的地方。   扭吉特除了在魔法窄剑上下了大功夫之外,更多的时间则放在重弩上面。看过记录之后,奥斯曼知道,扭吉特想要制造出来的,并不是重弩,而是传说中的神弩。   根据大自在神留在神殿里的记载,扭吉特在上面花了很大的功夫,可是只有文件记录,因此制造出来的外形,同军用重弩非常相似。   奥斯曼却有从神珠里得到的影像记忆,知道所谓的神弩,同重弩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东西,从它的外形来看,甚至根本不应该称它为弩。   可惜奥斯曼得到的记忆都是断续的,想了几天,甚至连提出改进的意见也不能,扭吉特制造的魔法窄剑,事实上已经很完善了,只是同光剑走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路线罢了。   扭吉特自从回来之后,只陪了奥斯曼一小段时间,带他熟悉了地下实验室之后,就忙他的事情去了。这次他准备带上足够的给养,长时间的留在神殿里面,希望能找到更多关于大自在神的秘密。   出乎奥斯曼和米歇尔的预料,对于米歇尔提出的难民要求,华伦非常爽快的答应下来,也许这是扭吉特的意思,不过无论怎么说,人的问题是解决了,接下来就更容易一些了。   奥斯曼的府邸准备在皮亚路北面的一处平地上建设,建造房屋的工匠,一半是扭吉特家的工匠,另一半则由护教骑士团的骑士们充当。   除了奥斯曼自己的府邸外,根据他的要求,需要一处兵营,这对于华伦来说,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皮亚路的人口虽然早已经超出了皮亚路所能容纳的上线,可是这些人中,绝大部分常年在山上度过,就算是休息,也大多选择在雪线上。除了每三个月或者半年一次,到皮亚路上交铁母和钻母,以换取足够的生活用品和粮食外,很少会住在皮亚路,甚至连四周的村庄里,也很少见到年轻人。   这样一来,小小的皮亚路,反倒显得特别的冷清,每天能看到的居民,都是上了年纪的人。   而上狼牙峰找矿,的确是件危险的事情,而且不仅仅是危险,高山反应对人体造成了许多看不到的危害,虽然衣食不缺,却很少有人能活到六十岁,超过五十岁的人,已经算是长寿了。   华伦果然神通广大,不过一个月的时间,又有三万多难民进入了皮亚路,被安置在奥斯曼早已经准备好的地方。   这批难民里,八成都是十八岁以上,四十岁以下的壮汉,米歇尔实在难以想像,华伦是在哪里找到这些壮年难民。   一般来说,就算是天灾,最容易活命的也是这些人,而且天灾过后,这些人的自救能力也是最强的,没想到华伦却有办法将这些人全部骗到皮亚路来,对于难民来说,这里的确不是个发展的好地方。   奥斯曼站在一处小山坡上,下面密密的挤满了难民,一双双渴望的眼睛紧盯著山坡上的奥斯曼,米歇尔不知道华伦是如何对他们说的,奥斯曼则更不想知道,他只是需要一大批的新人加入。   “我不管你们是从何处来的,也不想知道华伦是如何对你们说的,到了皮亚路,你们只有三条路可走。”奥斯曼的声音低沉有力,即使是站在后面的人,也可以清楚的听到。   听到奥斯曼的话,人群马上骚动了起来,显然华伦对他们作过某种飘缈的承诺。   “第一条路,逃出这里,你们可以放心,没人会追杀你们,但你们不会得到一滴水,不会得到一粒粮食,同时更重要的,你们不会有向导,也不会有人保护你们。”   奥斯曼不理会下面的反应,继续说道。   “这里是皮亚路,距离最近的城市加德,有一百二十公里远,距离虽然不算很远,而且山上有许多的水果,可是这一路上是否太平,相信你们在来的路上,已经领略过了。而且离开这里之后,你们到何处安身,只怕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虽然我不知道带你们来的人是如何作到的,可是你们在帝国的花名册上,已经永远的消失了。”   “天啊……”下面传来一阵阵的哀鸣。   从帝国的花名册上消失,表示他们再也无法分到一块土地,没有原籍,全部变成了流民,而帝国对于不在册的流民,是相当严厉的,大多数被押解到最坚苦,最危险的矿山,或者是去修苦。   这两样工作,在任何一个国家里,都是死亡率最高的,通常都是用重刑罪和流民来作这些危险的工作。   “第二条路是成为皮亚路的居民,就像这里以前的居民一样,到狼牙峰上去找寻铁母和钻母,只要找到足够的量,就可以保证一家人衣食无忧。”奥斯曼继续说道。   下面马上安静了许多,既然已经成为了流民,只有安心的在这里生活下去了。奥斯曼现在才明白华伦的手段果然高明,只是他想不通,华伦如何能让几万人在帝国的花名册上除名的,显然扭吉特一家,在帝国之中,还有其他的势力存在。   “狼牙峰上的铁母和钻母不少,生活上不必担心,但是由于高山反应长期对人体的危害,通常都无法活得太久。”   奥斯曼完全是实话实说,下面又是一阵骚动。   “第三条路是参军,我保证各位加入的是帝国的正规部队,是一支秘密部队,人数定为五千,只能选择你们中间最出色的人加入。”   下面反应不一,交头接耳起来,菲格帝国民风剽悍,同天朝帝国不同,参军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情,而且帝国军队的待遇也要远高于平民。   他们没想到,来到皮亚路这样的小地方,居然可以有参军的机会。其实第二条路,他们早已经知道了,华伦正是用满山的铁母和钻母,将这些人诱骗来的,只是他们不知道,长年在山上,居然会对身体有很大的伤害罢了。   “尊敬的贵族老爷,您所说的,都是真的吗?我们真的有机会参军,而且还是帝国的正规部队?”一个壮汉从人群中挤到山坡前,抬头问道。   “当然,我可以用我的名誉发誓。”奥斯曼正色道,虽然他看不起骑士的所谓荣誉,但对普通的百姓来说,骑士的名誉是非常尊贵和庄严的。   “您是位骑士?”下面的壮汉有些疑惑的问道,因为奥斯曼身上并没有穿任何铠甲,只有一柄奇形的长刀。   “是的,我不但拥有骑士的身分,同时也是位帝国伯爵。”奥斯曼点头说道,这些自己最看不起的东西,似乎对于平民来说,有著无上的诱惑力,奥斯曼倒不介意用这些来引诱他们参军。   “天啊……”   “居然是位伯爵大人,太好了……”   下面传来了阵阵的私语声,奥斯曼的身分,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冲击,没想到在皮亚路这样的小地方,居然可以见到一位骑士,而且还是位伯爵。   南方郡最南部的加德城里,也只有一位男爵,在比加德还要偏僻的地方,居然还可以看到一位伯爵,这令他们有些无法相信。   可是他们知道,在菲格帝国里,冒充贵族,甚至私自提高自己的爵位,那绝对是死罪,没有任何一个贵族有这样的胆量挑战菲格大帝的尊严。   “我加入……”壮汉向奥斯曼躬身一礼说道,能够加入到军队之中,对他们这样的难民来说,绝对是个天大的诱惑。   第八章   即使在外面,即使是第二次蛮族战争之后,帝国需要大量的士兵,他们能够加入到军队里的机会也同样不多。   首先是大批的贵族,这些贵族之中,低下的小贵族最多,他们非常愿意将自己的子弟送入军团里,即使是从最低的十长作起,也会有机会升到高位上去,毕竟在军队里升官,远要比在帝国里当一名文职人员要容易得多。而且这些贵族通常没有自己的封地,更没有继承权,而加入军队,只要有足够的军功,再加上是贵族出身,想要出头的确容易了许多。   其次是西方郡和北方郡的青壮年,他们受到蛮族的破坏最深,菲格大帝下令,从这两个郡中,招收三十万新兵,而另外三个郡,则只有十万新兵的名额。即使西方郡和北方郡的名额要多出三倍来,可是要求从军的青壮年人数也有上百万人,除了那些小贵族之外,只有身体条件非常好的,才有机会加入到各军团中。   在菲格帝国,四方军团只能算是地方武装,算不上是正规军,奥斯曼刚才的话中,已经明确的表示了,在这里参军,是加入帝国正规军团,待遇还要高过四方军团,这样的机会实在是难得。   几乎所有的人都想要加入到奥斯曼的部队之中,不过奥斯曼暂时还养不起更多的部队,同时武器装备短时间内也无法供应更多的人。   护教骑士团的装备,给了奥斯曼很大的启迪,人数虽然不多,可是精良的装备、良好的训练,绝对可以作到以一当五,如果面对的是像四方军团那样的地方部队,就算是以一当十,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只要好好的训练这五千人,再加上精良的装备,足可以挡得上半个四方军团的战斗力。能有这样的一支部队,奥斯曼已经非常满足了,毕竟他和米歇尔是空手到这里来的,根本没有能力养活一支五千人的部队。   三万人中,有八成是青壮年,总人数有两万四五千人,想要从中挑出五千人来,只有五分之一的机率能够被挑中。   因此,奥斯曼可以放心大胆的去挑选他心目中合格的士兵,对于如何挑选士兵、如何训练,奥斯曼绝对不是生手。虽然他在军队中的时间不长,而且手下都是经过训练的军人,可是只要与军队有关的事情,奥斯曼都有从迈克尔公爵那里学到。除此之外,这方面的知识,奥斯曼还从书本兵法之中,看到过许多,并且印象深刻。所以,用了不长的时间,奥斯曼就准备出几道题目。   对于这些平民,不能按士兵的要求,更不能按武士的要求。只要本身的身体素质好,力量和反应能力强,再加上一点点头脑,就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士兵。至于其他的能力,可以慢慢培养,一名优秀的战士,绝对不可能是天生的。   这些难民似乎来自于平原,身体素质都还算不错,可是通常没有一技之长,这令奥斯曼有些恼火。   一般来说,牧民更适合当骑兵、猎人更适合作弓箭手等等,而来自于平原的农民,就只适合作为步兵了,即使是作为步兵,他们的条件也不如山区或者是来自于矿场的工人。   不过令奥斯曼满意的是,这些人的头脑都还算不错,后面的人,很快就学会如何取巧了,这绝对是件好事。   挑选的工作只花了三天时间,每个人都是奥斯曼亲自把关的,虽然还不能令他完全满意,但已经相当不错了。   第一个出头说话的壮汉名叫洛克.金,同其他人一样,来自于南方郡东部的平原地区,虽然身体素质不是最好的,但头脑比较灵活,而且比较有决断力,因此马上成为了奥斯曼的助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是奥斯曼最为忙碌的,虽然人员已经配齐了,可是这些人之中,没有人经过军事训练,一切只能靠奥斯曼一个人主持。   小山谷中的训练场,每个月有半个月的时间,可以由奥斯曼来支配,其他时间归华伦的护教骑士团使用。   米歇尔负责与华伦沟通,为部队准备足够的给养,至于武器装备方面,奥斯曼目前还没有想好应该使用哪些装备。   因此目前只能使用木制武器,主要以练习队列、口令,以及负重跑为主。奥斯曼准备等部队稍有模样之后,再花时间在装备上,至少也不能比护教骑士团差。   至于马匹,短时间内更是不用考虑,不但很难弄到,而且在没训练好之前,也不可能让他们学习马术。   华伦倒是非常配合,无论奥斯曼需要什么,全部尽心尽力的支持,不过每当这些新兵和护教骑士团交接训练场的时候,都会被嘲笑一番。   对此奥斯曼一点也不介意,反正这些人全是新丁,连最基本的训练都没有通过,被那些老兵嘲笑,是很自然的事情。   护教骑士团不仅成立的时间长,经过严格的训练,而且在长期的同冒险者作战之中,也累积了足够多的实战经历,绝不是这些新丁菜鸟可以相比的。   想将这些新丁变成战士,的确是件相当困难的事情,对于如何训练新兵,奥斯曼早已经从迈克尔公爵那里学到了正确的方法,可是学会方法,同实际应用,完全是两回事。   足足花了三个月的时间,这些新兵才有了起色,无论是队列还是最简单的军体操、破阵刀、列阵枪,以及军中最常见的一些兵器的使用方法。   至于对弓、弩、床弩、抛石车则一窍不通,更不用说阵法、扎营、陷阱、拒马和攻城的器械的使用方法了。   另一方面,皮亚路是个小地方,军中所用的器械,这里并不全,连护教骑士团,也没有那些装备,更不用说奥斯曼成立的新军了。   不过奥斯曼倒是给这支新军起了一个相当神气的名字──霹雳纵队。米歇尔则常常讥笑奥斯曼,这些刚刚完成队列训练,连最简单的阵法都排不出来的新丁,居然敢叫这样的名字。   其实奥斯曼并不在意这支部队叫什么名字,只是当时心血来潮,随便取的罢了,既没有任何的纪念意义,更不是所谓的期望。   已经过去三个月了,奥斯曼依然没有想好,到底想将这支部队训练成一支什么样的队伍。不过奥斯曼只带过重骑兵部队,因此奥斯曼从心底里希望,带出一支骑兵纵队来。   事实上,奥斯曼本人的骑术很一般,主要是他身体发出的气味,即使离开山林几年的时间了,依然有一股股的野兽气息。马是一种非常敏感的动物,不仅靠眼睛、耳朵,同样靠气味也能辨别其他的生物,在它们的眼里,奥斯曼就是一只地地道道的豹子,即使勉强驮著他走,也是四脚无力,心中害怕,更不用提让奥斯曼练习骑术了。   以奥斯曼本身的条件来说,训练一支近战步兵更为合适一些,他本身拥有著超过雷霆武士的力量、速度和技巧。   这些新兵在定魂引的作用下,体质在不断的改变著,学习武技来要容易得多,虽然无法达到雷霆武士那样的境界,但比起普通士兵来,可是强的太多,只要假以时日,就算达到高级骑士的水准,也不在话下。   每次训练的时候,奥斯曼都会提前到石塔上面,将上面的外接能源系统阻断,再将一块蓝色的晶体放到定魂引中,这样的效果远要强于使用钻母,而且时间也长得太多了。   三个月的时间里,这些新丁有一个半月的时间在这里训练,奥斯曼连一块蓝色的晶体也没用完,看它的样子,即使再过三个月,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可惜连扭吉特也不知道,定魂引到底少了什么部件,如果可能,奥斯曼还真的想自己创造出一批雷霆武士来。   可是回头一想,即使定魂引真的有那样的能力,他也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创造雷霆武士。一名真正的雷霆武士,至少要经过五代的未来武士,才能形成,奥斯曼最多只能看到最初的未来武士。   就算这些未来武士的个体战斗力,远强于眼前的这些新丁,可是以未来武士的骄傲,只怕是不可能成为自己手下的士兵的。   其实,这一点上,奥斯曼想错了。因为雷霆会馆的地位不同,那些成为未来武士的人,在接受传承以前,已经知道自己的身分,自然不会降低身分,到部队中作一名普通的士兵,这里却没人知道的。   五个千夫长已经选了出来,洛克成为了纵队长,在定魂引的作用下,他的体质飞快的改变著,同三个月前相比,基本上已经看不出是同一个人了。   部队有了雏形,奥斯曼也放心了不少,除了每半个月到训练场里训练时,奥斯曼需要亲自来一趟,换上蓝色晶体之外,奥斯曼将全部的时间,花在了武器装备上面。   扭吉特设计的铁母精甲很不错,是按照大自在神留下的记载中设计的,连奥斯曼也挑不出毛病来,只是里面添加的东西却完全不同。   奥斯曼根据自己的记忆,将钻母换成了半块蓝色晶体,其效果完全两样,不仅防御的能力大大的提高了,连向外爆裂的次数也大大增加了很多。   奥斯曼经过了几次的试验,已经知道,添加了蓝色晶体的铠甲,在自己使用战斧的情况下,接连砍坏了十几柄战斧,而且劈砍了五千余次,铠甲上的爆裂才消失。   即使没有向外的爆裂防护,奥斯曼全力一击之下,也只能将这种铠甲劈砍得变形,却不能完全劈断。   这样的防御强度,令奥斯曼非常满意,穿著这样的铠甲,即使自己使用黑刀,也没办法攻破对方的防御,除非使用光剑,只有光剑的超高热度,才会无视这样的防御,一剑刺穿铠甲。   至于普通的弓箭,连铠甲本身的防御也无法攻破。同扭吉特设计出的铠甲完全不同,奥斯曼记忆中的铠甲,只有在铠甲本身无法防护的情况下,爆裂才会产生。   因此,这样的铠甲,即使经过几次大规模的战斗,也不会失去它的防御效果。不过铁母本身的防御性,倒是相差不多,想要完全保护铠甲里的人,是不可能作到的。   不用说奥斯曼拥有雷霆武士一样的力量和速度,就是重装骑兵手中的骑枪,再加上战马的冲击力,铁母精甲本身的防御力,也是无法成功的保护里面的士兵。   从外表上,已经很容易区分出奥斯曼制造出的铠甲。扭吉特手下的骑士,铠甲呈暗红色,与他们手中的魔法窄剑颜色差不多,而奥斯曼的铠甲则是淡蓝色的,表面上似乎有著一层蓝光闪动。   成功的制造出铠甲来,奥斯曼反倒有些担心了,如果士兵要造起反来,连他也很难对付,除非使用光剑,想用黑刀消灭对手,实在是太难了些。   而且制造这样一件铠甲,著实不易,不但需要大量的铁母,还需要两千多块蓝色的晶体。好在给扭吉特送给养的士兵,回来的时候,又带回了大批的晶体,才满足了奥斯曼的需求。   可是五千件铠甲,没有一年半的时间,是不可能制造完成的,霹雳军想要全部换装,也只能等到明年年底才行。   好在皮亚路这里很平静,即使外面有战争,也不会烧到这里来,而且奥斯曼五年后才能离开这里,因此有足够的时间。   在武器方面,奥斯曼却没有更好的办法,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光剑的制作方法来,只好继续的使用扭吉特发明出来的魔法窄剑,虽然那还不够好,但比起其他任何一个国家的军队,已经好得太多了,即使雷霆武士手中的雷霆刀,也无法削断。   至于投枪,奥斯曼不准备使用,这东西太过沉重,虽然只有六根,却大大影响了战士的灵活程度,而扭吉特制造出来的重弩,也不能令奥斯曼满意。   他将自己的手弩拿出来,让工匠仿制,虽然没有地行龙筋作弩弦,但已经可以令奥斯曼满意了,作为中层打击力量,已经够用了。   至于重弩,奥斯曼完全舍去,霹雳军只是一个标准的纵队配置,奥斯曼绝对不会用五千人与数万大军正面对决的,即使霹雳纵队有这样的能力。   安排工匠加紧生产,奥斯曼将全部的时间投入到霹雳纵队的训练之中,由他亲自教学,由单兵格斗,到战阵变化,以及行军扎营,甚至连军事指挥也不放过。   定魂引果然是件不错的宝贝,半年时间里,霹雳纵队里最弱的士兵,也达到了下级骑士的水准。其中一些佼佼者,如洛克之流,已经达到了高级骑士的能力,再有一年的时间,绝对可以达到大地骑士的水准。   而且像洛克这样的人,在霹雳纵队中,已经出现了十几个,其中至少有半数有能力成为大地骑士。   就算是菲格帝国的第一军团里,也没有多少大地骑士存在。奥斯曼自信满满,五年之后,霹雳纵队里,最差的人,也能达到高级骑士的水准,毕竟他使用的能源,才是定魂引真正的能源。   除了训练之外,奥斯曼还抓紧时间学习神语,虽然扭吉特不在,可是这里有几千名大自在神教的信徒,大多懂得一些神语,虽然水平远不如扭吉特,但作奥斯曼的老师却是足够了。   神语同大陆上其他任何一种语言都不同,甚至连一点相似的地方也没有,的确非常难学。   好在奥斯曼不是普通人,他学习语言的时间本就不是很长,没有太多的条条框框,学起神语来,居然不比菲格帝国通用语慢。   可惜这些老师并不能令人满意,经常会有些不认识的字,奥斯曼只能将老师的队伍不断加大,找尽可能多的人学习。   至于那位本应该是最好的老师──扭吉特,却再也不见踪影,每次问起扭吉特的事情,华伦只能苦笑几声表示,父亲大人半年回来一次,补充了足够的食物和水后,又一头钻进神殿里,对外面的事情,根本就是不闻不问,漠不关心。   两年后……   米歇尔走向训练场,她知道,奥斯曼此时一定还在那里,自从前些天,霹雳纵队全部换装完事之后,训练更加紧凑了。   她实在想不明白,又没有战事,奥斯曼为何对霹雳纵队的训练如此关心,也许他本身就是个闲不住的人,提高那些人的武技,只是想找个令他满意的对手罢了。   米歇尔经常看到奥斯曼同闪电豹对战,可是最近一段时间,连闪电豹也不愿意同奥斯曼这个怪物交手了。而换装完毕的霹雳纵队,虽然还远不能同奥斯曼相比,可是只要奥斯曼不出光剑,他们身上的霹雳甲,还是可以挡住奥斯曼的黑刀的。   护教骑士团,早已经不敢再嘲笑他们了,两年前的新丁,同现在的霹雳纵队,有著天壤之别。纵队长洛克,以及另外四名战士,已经达到了大地骑士的水准,连华伦都感觉不可思议。   同样使用定魂引,华伦用了十年的时间,才达到大地骑士的水准,而他手下的护教骑士团,却再也找不出一个大地骑士来。   他实在想像不出来,奥斯曼是如何作到的。当然,华伦承认,霹雳纵队的训练,远要比护教骑士团严格,而奥斯曼的身分,也不是自己这个大地骑士可以相比的。   可是他还是想不通,奥斯曼的部队里面,为何能有那么多的高级骑士。两年的时间里,那些地道的农民,已经成为了真正的骑士。   五名大地骑士、八十一位高级骑士、两千两百位中级骑士,反倒是低级骑士最少,而这些低级骑士的实力,也马上要突破到中级骑士的水准了,只要一年之后,霹雳纵队中,将再也看不到低级骑士。   护教骑士团,比奥斯曼的部队早成立差不多有十年的时间,已经换过一批士兵了,可是里面的中级军官却没有换过。高级骑士的数量虽然比霹雳纵队多些,可是多得也是有限。   按目前的情况看,一年之后,华伦的手下能够多出两位大地骑士,而霹雳纵队至少还会多出十名大地骑士,至于高级骑士的数量,也将无法相比。   这还是在霹雳纵队的刺激下,护教骑士团玩命的训练,才有了今天这样的成功。除了训练之外,护教骑士团的人数也上升到五千,与霹雳纵队保持一致。   唯一令华伦平衡的是,奥斯曼手下的人,居然连一名信徒都没有,而自己手下的所有人,都是大自在神教的信徒。   当然,这也仅仅是华伦的自我安慰罢了,虽然霹雳纵队的战士,不是大自在神的信徒,可是他们并不排斥大自在神教的存在,对于奥斯曼更是绝对的崇拜。   上至纵队长,下至最低级的战士,都是奥斯曼一手调教出来的,可以说,那五千人,全部是奥斯曼的弟子,这份忠诚,并不比自己的护教骑士团差。   米歇尔将这些看在眼里,只能暗暗偷笑,使用蓝色晶体的定魂引,是华伦绝对无法相比的,虽然感觉不出有何不同之处,可是看霹雳纵队的成长速度就知道了,蓝色晶体才是定魂引真正的能源。   奥斯曼和他的霹雳军,在两年之内,的确有了很大的进步,可是米歇尔却并没有太大的进展,虽然这里距离狼牙峰顶不远,魔力要比其他的地方多出很多,可想要从高级魔法师晋升到魔导士,却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最令米歇尔丧气的是,根据扭吉特所说,由于天极器早已经在一千年前就关闭了,魔力只会越来越少,除了对魔力极度敏感的人,否则是很难成为魔法师的。而即使成为了魔法师,也会因为魔力太少,变得越来越难以提升等级。   亲眼看到天极器的米歇尔,虽然不懂神语,却已经相信了九分,而这里的魔力又比别处充裕,这比看到天极器还要有说服力。   当然,在皮亚路,米歇尔还是得到了一些好处的,比起以前的修行,由于魔力充足,相对也容易了许多,米歇尔相信,自己有机会比师傅更早成为魔导士。   即使这样,她依然无法开心,在魔导士上面,还有魔导师这个级别,想要达到魔导师的程度,不知道要到何年何月呢!   距离训练场还有一段距离,米歇尔已经听到了如潮般的呼喊声,里面似乎相当的热闹。米歇尔愣了一下,奥斯曼虽然看起来什么都不在乎,可是他训练起来,要求却是极严的,而且中规中矩,连华伦都赞叹不已,怎么会乱成这个样子?   在自己的身上释放了一个加速魔法,米歇尔的身体几乎飘了起来,片刻之间已经进入了训练场中。   五千霹雳军,分列成五个纵队,分别站在训练场的五个角落里,中央空了出来。此时场中,由洛克带领的一百名最精锐的战士,将闪电豹团团围住,而奥斯曼则站在高高的台上,冷眼观看著。   这一百名战士之中,居然多数是高级武士,也就是说,奥斯曼手下的所有高级武士都已经上场了,而且还是全副武装。   闪电豹低声咆哮著,它已经同这些战士打斗了好一会,除了奥斯曼和地行龙之外,它还从未见过如此难缠的对手。   招手之间,几十道火蛇从剑尖喷出,闪电豹闪身让过,它知道,这仅仅是又一轮进攻的开始罢了,果然,背后又有几十道火蛇飞来。   豹尾挥动,凭著本身具有的高魔法防御力,闪电豹将那些火蛇击飞,同时身体如闪电一般,化出几十道虚影,向左侧的二十人扑去。   第九章   开始的时候,闪电豹的快速攻击,给洛克这些战士们带来了非常大的麻烦,最主要的就是闪电豹的速度,在这种速度之下,他们连看都看不清闪电豹的动作,更不用提如何防御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手,他们已经慢慢摸清了闪电豹的攻击方式,虽然依旧看不到闪电豹攻击时的路线,可是他们有一百人,使用战阵是最好的方法,因此很快就已经调整好了。   根本不去理会到底哪条虚影才是闪电豹的真身,二十名高级武士,四人一组,剑尖对外,先挥出一道火蛇,接著组成了攻击杀阵,将自己前面的路全部封死。   闪电豹果然不愧为四大凶兽之一,不仅动作快,而且力量足,更是迅猛无比,居然闪过了二十柄魔法剑,击中了一名高级武士的身体。   一阵红光爆闪,闪电豹藉著爆裂的力量,飞身后退,闪过其他的魔力。被扑中的那名高级武士,连连后退,在霹雳甲的作用下,稳住了身形。   “停。”奥斯曼大吼一声。   所有的武士在洛克的带领下,缓慢后退,这也是奥斯曼的要求,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敌人,无论是敌是友,在对阵的时候,时刻保持著战斗的姿态。   听到奥斯曼的吼声,闪电豹马上退到奥斯曼所在的高台之上,在奥斯曼的身边趴下来休息。连续不断的战斗,连它也感觉有些累了,这已经是第十批的战士了。   洛克带队回到阵中,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凭著八十多位高级武士、四名大地骑士,加上霹雳甲、魔法剑,居然依然无法伤到闪电豹分毫。   魔法剑拥有吸食魔法的作用,霹雳甲更有能力正面挡住闪电豹的全力一击,即使这样,连续换了十组一千人,居然对闪电豹依然没有办法,四大凶兽果然是厉害。   在这样的轮番攻击之下,即使是雷霆武士,只怕早已经被斩于剑下了。洛克实在想不明白,这么强大的野兽,居然会臣服在伯爵大人的脚下。   已经两年的时间了,从一名农民,成为真正的武士,可是洛克却从未见过奥斯曼出手,但他相信,奥斯曼有实力,只怕还要强于闪电豹,否则如此强大的生物,是不会甘心听从弱者的。   “今天的训练到此为止,你们已经看到了,即使拥有最好的武器装备,你们这些人还是无法战胜闪电豹。必须不断的提高你们的能力,凭借武器装备,那不是你们真实的实力,一旦没有了这些装备,你们只是普通的战士。”奥斯曼环视著下面的士兵说道。   洛克有些不服气,他们面对的是闪电豹,除了这强大的生物,霹雳纵队应该是没有敌手的。两年前还在嘲笑他们的护教骑士团,再也不敢小看他们了。   几次联合演习,已经让他们认清了自己的实力,那些训练了许多年的骑士团,在同等人数的情况下,被洛克率领的霹雳纵队,杀得狼狈不堪。可是即使是这样,奥斯曼大人似乎还是不满意。   “我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认为自己可以打赢护教骑士团,就以为自己很了不起了,是吗?告诉你们,霹雳纵队只有五千人,今后可能也不会增加,你们将要面对的可能是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敌人,凭你们现在的能力,远远不够。”   洛克看了看身边的几名大地骑士,自己不是正规军吗,怎么会要面对那么多的敌人?难道自己没友军?那算什么正规军?   可是他却不敢问,奥斯曼一向话不多,除了训练之外,是不会与他们多说话的,不过他已经习惯了。   从难民成为军人,现在又有了大地骑士的能力,这一切,都是奥斯曼给予的,无论奥斯曼说什么,他都是全心全意的去执行。   “好了,洛克继续带队训练,一年之后,我不想看到还有下级骑士存在,如果谁没能达到,我将亲自将他踢出霹雳军。你们的老乡之中,有很多人等著你们的位置呢!无论谁不努力,我绝对不会客气。”奥斯曼说道,带著闪电豹走下高台。   “用闪电豹练兵,你不觉得有些过分了吗?”米歇尔走到奥斯曼身前说道,向闪电豹挥了挥手。   虽然与闪电豹已经很熟悉了,可是米歇尔还是不敢去摸闪电豹的头,除了奥斯曼和小公主之外,闪电豹对任何人,都同样怀著一份戒心。   “不算过分,他们每次出一百人,而且霹雳甲的防御非常好,就算是我,不动用光剑的情况下,短时间内也没办法的。”奥斯曼摇了摇头,正所谓慈不带兵,义不养财。   训练士兵,必须要有一份狠,才能够快速提高士兵的能力。这些难民的身体素质都还不错,只要给他们足够的食物,身体很快就恢复正常了。为了以后可能发生的战斗,奥斯曼对他们绝不手软。   洛克这些人,除了当兵之外,只能像其他皮亚路的居民那样,上山寻矿,那不但危险,而且短命。当兵虽然很辛苦,可是不但生活有保证,而且那份荣誉,更令他们心动不已。   “霹雳甲的制造方法,你是从神珠之中得到的吧!”一边走,米歇尔一边问道。   “应该算是吧!到目前为止,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所谓的神珠。”奥斯曼点头应道,对于朋友,他一向不会隐瞒什么。   “为什么不告诉扭吉特爵士,他对你的帮助很大。”米歇尔问道。   “我不喜欢这个人。”   奥斯曼只简单的说了一句,米歇尔知道,如果奥斯曼不喜欢一个人,那无论他作了什么,奥斯曼都不会认可他的,那是一种野兽的直觉。   “那你是怎么看待他的呢?”米歇尔问道,她发现,无论认识奥斯曼多久,她还是无法看透奥斯曼的心。   “扭吉特是个考古学家,一个疯狂的大自在神信徒。”奥斯曼想了想回答道。   米歇尔点了点头,扭吉特的确是个疯狂的信徒,对于所有的异教徒,他的心比奥斯曼还要狠上几十倍,不但可以看著他们因饥饿而死,甚至可以亲自下手,杀死那些没有任何罪的平民。   “你不放心他?”米歇尔转过身来,面对著奥斯曼问道。   “当然,我不放心任何人。”奥斯曼优雅的笑了笑,看上去完全是一个合格的贵族青年。   “包括我吗?”听到奥斯曼的话,米歇尔的心凉了一半,轻声问道。   “你是我的朋友,我暂时信任你。”奥斯曼说道。   “为什么是暂时的?”米歇尔知道,在面对自己的时候,奥斯曼是绝对不会说谎的,事实上,奥斯曼即使面对敌人的时候,也同样不会说谎。   “因为你的父亲,我不喜欢他。”奥斯曼继续向前走去。   “我的父亲……”米歇尔站在原地,看著远去的奥斯曼。   她知道,就像奥斯曼不喜欢父亲一样,父亲更不喜欢奥斯曼。   如果可能,父亲也许会毫不犹豫的致奥斯曼于死地吧!米歇尔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可事实就是这样,她无力改变。   对于父亲的许多作法,米歇尔是有所耳闻的,无论是在朝中,还是在民间,父亲的名声并不是很好,可是父亲的确是个非常有才干的人,这些年来,菲格帝国在父亲的努力之下,越来越强盛。   也许正是这个原因,精明的菲格大帝,并不在意父亲在下面作的那些小动作,对父亲依然非常信任。   奥斯曼不过是个小人物,即使他成为了屠龙英雄,但与父亲应该没有什么交情才对。至于死去的哥哥,早已经查明了,那并不是奥斯曼所为,米歇尔实在想不通,父亲还有什么理由敌视奥斯曼。   如果不是自己亲眼所见,连她自己也无法相信,为了让奥斯曼死,父亲居然动用了所有的关系,将菲格大帝派出的救援队挡在菲格境内。   不过米歇尔知道,不用说救援队,就算是自己没去救援,奥斯曼依然能够逃走,连魔导师和剑圣也无法阻拦下来的人,米歇尔实在想像不出来,还有谁有能力,对付奥斯曼。   与奥斯曼为敌,是父亲一生中,作得最错的一件事情。同普通人不同,奥斯曼拥有强大的力量,却根本不遵守任何的律法,对于骑士守则更是嗤之以鼻。   面对这样一个不守规矩的强大骑士,无论是敌是友,都相当的头疼。米歇尔知道,菲格大帝同样对奥斯曼有些无可奈何。   如果危及到奥斯曼和他亲人的生命,即使是菲格大帝,奥斯曼同样不会手软。同一个敢向帝王下手的人作对,父亲是不是有些昏了头了?   米歇尔快步跟上奥斯曼,回到了奥斯曼的府邸。   这是一个不大的院落,院落后面靠著一片小山,院墙不高,别说是扭吉特家如同城堡一样的高墙,就算是普通人家的院墙,也要比这里高出许多。   奥斯曼对于居住的环境要求不高,但闪电豹却不同,总是居住在院子里,对于它来说,是件相当烦闷的事情,因此,除了同奥斯曼在一起的时候,它总喜欢从后院围墙跳出去,到后面的山林里逍遥一段时光。   自从奥斯曼在这里定居以后,后面的小山上,几乎看不到任何野兽,甚至连成群的云狼,也远遁百里之外,兽王的气势,的确不凡。   当米歇尔走进大厅的时候,发现除了奥斯曼之外,华伦也在这里,看他的样子,已经在这里等奥斯曼有一段时间了。   奥斯曼对于管理皮亚路,根本不上心,事实上,他也不会管理。除了向华伦要地盘、要粮食之外,奥斯曼很少会去找华伦。   华伦自然也顺水推舟,继续当他的土皇帝。皮亚路这两年来,除了多出五千名霹雳军战士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来的时间长了,米歇尔对这里的了解也越来越多。皮亚路的大自在神教信徒现在有大约两万人,这些人的生活条件相对不错,除了有五千青壮年加入了护教骑士团外,其他人负责协助华伦。   对外出售铁母、钻母,以及采购粮食和生活日用品,都是由这些信徒来作的,他们不必到狼牙峰上去寻矿,也可以得到最丰富的生活用品。   除了这些信徒之外,还有七千多名工匠,他们负责将收集到的铁母回炉提炼、把钻母打碎筛选,生活条件也不错。虽然他们可以拿到不少的金币,可是在皮亚路这个地方,即使有钱,也没处花销。而想要离开这里,华伦却是绝对不会允许的。   至于其他的那些居民,在华伦眼里,全部被称为异教徒,对于异教徒的死活,华伦是从来不会放在心上的。如果人手不足,他自然有办法从外面找到足够多的难民。   这些难民可没有奥斯曼手下那些人那般幸运,交不上足够的铁母和钻母,是绝对没办法得到足够的生活用品和粮食的。   “什么事?”奥斯曼坐进藤椅之中,拿起茶水喝了一口问道,他知道,如果没有什么事情,华伦是不会来找他的。至少名义上,奥斯曼还是皮亚路的领主,虽然不愿意管理,可并不代表他不能管,因此华伦尽可能的少见奥斯曼。   “从加德传来消息,有一位贵族要来皮亚路。”华伦说道。   “哦?贵族?到皮亚路来作什么?”奥斯曼奇道,这个地方,除了铁母和钻母之外,其实没有什么值得贵族注意的地方。而且这里的生活条件相对要差得多,也没有哪位贵族愿意到这里来。   “从圣西斯堡传来的消息说,最近两年,菲格大帝不断的补充军队,对于铁母的用量大大增加了,因此派人来亲自督办。”华伦皱著眉头说道。   “哦?还有这种事情?”奥斯曼有些意外,菲格大帝的为人相当精明,看中铁母也说得过去,可是为什么过了两年,才想起皮亚路这个小地方来?   “是的,从外面传来的消息说,这两年的时间里,菲格大帝已经完成了部队的整编,恢复到原来的八十万大军。当然,这些军人同两年前的军人比起来,战斗力还相差许多。至于铁母的事情,是维丝特宰相大人向陛下进言的。”华伦说道。   “又是他。”奥斯曼不满的看了米歇尔一眼,这个家伙,实在太会跟自己捣乱了。   “是的,据说维丝特宰相大人,得到了一套全铁母打制的铠甲,献给陛下。经过实验之后,菲格大帝命令在两年之内,打造出五千套全铁母的铠甲,南方郡的通文已经下来了,要求皮亚路每年上交的铁母数量,已经翻了十倍。”华伦同样有些头痛。   虽然护教骑士团和霹雳纵队的实力强悍,可他并不认为,单凭这一万人的部队,可以同整个菲格帝国的八十万大军对抗。   “哦?真是麻烦啊!是否知道派来的贵族是谁?”奥斯曼问道。   按理来说,这是为军队做事,派来的应该是一名将军,如果是第一军团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奥斯曼倒不是很在意这些铁母,可是霹雳纵队还没有训练完成,而且奥斯曼暂时也没有更好的去处。   至少还需要三年的时间,自己才能堂而皇之的出现在众人面前,不知道凌格他们过得如何了。   “是一位新兴贵族,据说在第二次蛮族战争之中,立下了很大的功劳。而且,据说这位贵族与维丝特公爵有著很不错的关系,因此被封为子爵,并且进入近卫军团,成了一名团队长。”   看来扭吉特家族在外面的情报机构还不小!奥斯曼点点头,在第二次蛮族战争之中,最出风头的自然是自己,可是除了自己之外,还有许多人借助战争而功成名就,想来这位新兴的贵族,也是这样的人。   能够在战场上成为英雄的人,奥斯曼还是相当佩服的,即使他同维丝特公爵走得近著,奥斯曼也不会在意。   “这位子爵大人叫作哈里斯,以前是一位佣兵团长,只是他的姓很古怪,我从没听说过。您听说过宁素这个姓氏吗?”华伦问道。   “哈里斯.宁素?你说的是这个名字吗?原来是他啊!”奥斯曼点了点头,这个人他还记得,的确是位佣兵团长,奥斯曼甚至还记得,那个佣兵团叫作飞翔佣兵团。   有著相当不错的实力,一个小小的佣兵团里,居然拥有两位魔法师。一想起这些,奥斯曼的眼前就出现了一个年轻带著几分羞涩的脸孔──云霓,一个见习魔法师。   “您认识他?”华伦没想到,奥斯曼倒是交游广阔,当然,他早已经从外线的情报机构中,知道奥斯曼是什么人。   不过,无论是两位大公爵的子弟,还是屠龙英雄,都不是他真心相待的理由──神之子的身分,对于扭吉特一家来说,远要比那些重要得多。   “是的,见过几次,一个死板的人。”奥斯曼说道。   “你说他姓什么?”米歇尔的脸色相当的难看。   “宁素,米歇尔小姐知道这个姓氏吗?据说,这是一个古老的姓氏,已经很久没有听说有这个家族的人存在了。”华伦说道。   “哦,没什么,只是感觉有些奇怪。”米歇尔淡淡的说道。   “今天来这里,就是要告诉您这件事情的,这位哈里斯子爵大人,在一个月后,将到达皮亚路。”华伦说道。   “好了,我知道了。”奥斯曼并不放在心上,不过是一位佣兵团长罢了,而且大家还认识,如果他老老实实的,一切都好说,奥斯曼并不介意将这里的铁母运送到菲格帝国的军部。无论怎么说,奥斯曼同军部的关系还是相当不错的。   “你的脸色不是很好,有什么心事?”奥斯曼关切的问道,同米歇尔一起两年,奥斯曼知道,她对自己绝对是真心相待,对于朋友,奥斯曼不介意付出自己的热情。   “奥斯曼,我知道你跟我父亲的关系不是很好,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你会因此而瞧不起我吗?”米歇尔轻声说道。   “当然不会。”奥斯曼奇怪的看著米歇尔,在他的印象之中,米歇尔是个相当豪爽的女性,很少会有这样的表情。   “我姓宁素。”米歇尔抬起头来,紧咬著下唇说道。   “什么?你不是姓维丝特吗?”奥斯曼奇道,难道说,米歇尔不是宰相之女吗?   “宁素是个古老的姓氏,早在一百多年前,已经不使用了,现在我们家族使用的都是维丝特这个姓氏。”米歇尔平静了许多。   “你父亲也姓宁素?”奥斯曼有些明白了。   “当然。”米歇尔苦笑著说道,难道还有别的可能吗?   “这个哈里斯也姓宁素?这个姓氏除了你们家之外,还有其他人吗?”奥斯曼皱起了眉头,他已经明白米歇尔的表情为何这么差了。   “没有,宁素是个古老的姓氏,除了我们家,再没有人姓这个姓氏了。”米歇尔肯定的说道。   “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哈里斯应该是我的大哥,不过他并不被家族承认,他是个私生子。”米歇尔说道。   “明白了,那有什么关系呢?我认识这个人,总的来说,这人还不错,只是同我的性格不合罢了。”奥斯曼无所谓的说道。   从山林中生长起来的奥斯曼,自然不知道私生子意味著什么。不过他倒是知道,哈里斯之所以能够成为一名子爵,想来同宰相大人不无关系的。   这也很容易理解,米歇尔的另一个哥哥,死在狼族之手,而宰相大人又没有其他的儿子,哈里斯这个私生子的地位,马上高了起来,这很容易理解。   “也许是我多想了吧!我不希望同他见面,我想他应该是认识我的。”米歇尔说道。   “这好办,你只要住在这里就行了。”奥斯曼毫不在乎的说道。   第十章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米歇尔还是越来越心神不宁,可是奥斯曼却一点反应都没有,似乎根本不在乎哈里斯的到来。   同奥斯曼的毫不在意不同,华伦似乎相当的介意,帝都派来的这位贵族,主要的目的就是铁母,而且这还是帝国并不知道这里出产著大量的钻母,数量之多,是他们难以想像的。   一个月的时间里,护教骑士团全部转进了山区中,整个训练场也迁移过去,奥斯曼的霹雳纵队,也不得不跟著进入山区。   虽然奥斯曼对此很不解,可是华伦却相当的坚持,他很少有与奥斯曼意见不同的时候,对于奥斯曼的命令,他从不反驳,但这一次例外了。   还好,奥斯曼对于这些小事,并不在意,不过是换个训练场、换一处营地罢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正好当作另一种训练方式,毕竟山区里面的条件,要比皮亚路还差。   奥斯曼让洛克带队,随著护教骑士团进入了山区里的营地,而他自己则准备见见这位前飞翔佣兵团团长,他们一起战斗过,至少还算是战友,虽然他们并不是很熟悉。   当然,奥斯曼的好奇心并不是如此强烈,见哈里斯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叙旧,而是想从他的嘴里,多了解一下目前圣西斯堡的事情。   扭吉特家族拥有自己的情报系统,奥斯曼一直都不知道,因此关于外面的消息,奥斯曼已经有两年没有听到了。   除了自己的家人之外,奥斯曼还很想知道,那个羞涩的见习魔法师云霓,目前过得如何,是否还在飞翔佣兵团中。   奥斯曼站在正中央,左边站著华伦,右边是威廉,身后站著几十名护教骑士团的战士,身上的铠甲和手中的武器早已经换成了最常见的装备,无论是奥斯曼还是华伦,都不希望别人知道他们的秘密。   “报。”一名探哨跑了过来,急速的喘息著,山路难行,即使是护教骑士团的战士,一路急奔之后,同样如此。   “说。”华伦挥了挥手说道。   “督军大人携夫人,以及五百名武士,距离这里还有十里远。”探哨说道。   “知道了。”华伦挥了挥手,居然带了五百名武士,看来菲格大帝是希望这位督军拿到这里的管理权啊!   皮亚路是个小地方,根本没有正规军,即使有大户人家,也不可能养得起这么多的人,可惜,他们不知道,皮亚路已经不是二十年前的皮亚路了。   还好,这位督军大人似乎同奥斯曼认识,也许根本不必动武,就可以解决问题。华伦实在不愿意向这位督军大人下手,他身后代表的是菲格大帝,以及整个菲格帝国,那可不是小小的皮亚路可以相抗衡的。   可是这里是大自在神教的基地,扭吉特家族必须借助这个基地,慢慢向外发展。再过上几年,护教骑士团的战斗力还会提升许多,而且还可以大量的储备铠甲、武器。   虽然扭吉特家族从未想过向菲格帝国挑战,可是有了这些实力,就有了同菲格大帝谈判的本钱,只要菲格大帝承认大自在神教为护国神教,扭吉特一家并不在意为菲格帝国效力。   只要不断的扩大神教的威信,有足够的信徒,用不了几十年,大自在神教将再次成为大陆上最为强大的势力。   如果奥斯曼也对督军大人没有办法的话,华伦准备让督军大人出个意外,这里是偏僻的南部,总会有一些意外发生的。别说哈里斯督军只带来五百名武士,就算是再多上十倍,华伦也有办法,令这些人一个也回不去。   “来了。”正自沉思之中,威廉轻轻的拉了华伦一下,向前示意。   果然,不远处尘土飞扬,一队人马向这里走来。远远看去,这些本应该是骑兵的武士们,却只能牵著马步行。   华伦的嘴角扬了扬,这些老爷们,哪里知道皮亚路地势的险恶,护教骑士团虽然每人都有两匹马,可是除了训练之外,在这里根本没用。自从奥斯曼的霹雳军成立之后,从他那里分出两千匹,但也只是作为训练之用,再也没有购买新的马匹,山区里实在不适合骑兵行动。   奥斯曼远远的看去,他的眼力远要比华伦和威廉好得多,在尘土飞扬之中,他看到走在最前面的两人。其中一个正是当年有过一面之缘的哈里斯,在他身边是一个娇小的人影,一身黑色的魔法袍,奥斯曼一眼认出,正是云霓。   “是你?”哈里斯一眼认出了奥斯曼。   “奥斯曼,你怎么在这里?”云霓惊喜的叫道。   “云霓,过得还好吗?”奥斯曼不理哈里斯,走到云霓面前问道。   “还好,我已经结婚了。”云霓说完,看了身边的哈里斯一眼。   “是哈里斯团长?”奥斯曼问道,心里却有些不舒服,倒不是他对云霓有什么想法,只是他并不喜欢哈里斯。   绝对不是因为知道他是宰相的儿子,而是从第一眼看到哈里斯的时候,奥斯曼就不喜欢这个看起来中规中矩的佣兵团长,连奥斯曼自己也说不出这是为什么,只是凭著他的直觉。   “没想到可以在这里看到您,尊敬的奥斯曼伯爵大人。”哈里斯依然像几年前一样,彬彬有礼,与他粗犷的外表,完全不同。   “听说你已经成为贵族,而且是位子爵了。”奥斯曼上下打量著哈里斯问道,虽然已经过去几年了,可是哈里斯的外表还是没什么变化,依然是不苟言笑。   身上披著全套的铠甲,背上背著阔剑,后面的马背上放著三节可以组装的骑枪,完全是一副骑士的打扮。同城里的贵族不同,这身装备,是以实战为目的的,同贵族用来炫耀的武器完全不同。   “是的,伯爵大人。陛下因为飞翔佣兵团在西部战役中的出色表现,晋升在下为子爵,可是同您相比,根本不值一提的。”哈里斯平静的说道。   是个厉害的角色!奥斯曼身后的华伦暗暗想道。他同奥斯曼不同,对人的了解更为深入,眼前这个粗犷而有礼的家伙,绝对不像表面上那样简单。   “是菲格大帝派你来这里的?”奥斯曼问道。   “是的,陛下命令在下到这里督军,将尽可能多的铁母送出山去,据说这里是铁母和钻母的原产地。”哈里斯像下级面对上级一样毕恭毕敬。   “好吧!我们进镇里谈,你可以住在扭吉特府上。”奥斯曼说著,指了指华伦。   华伦和威廉从小在皮亚路长大,很少有机会出去,为人虽然相当精明,可是对于如何与人相处,并不如何高明。   除了云霓感到相当的意外,同时真心的欢喜之外,其他人之间的表情显得有些过于僵硬。   在扭吉特府中入座之后,奥斯曼有些迫不及待的问了起来,两年的时间不算太长,也不算太短,但已经足够发生许多事情了。   对于奥斯曼的问题,哈里斯倒是知无不言,而且讲的相当详细。   没用多久的时间,奥斯曼已经大体知道自己逃亡后的事情了。就像他想像的那样,奥斯曼从天朝境内逃走,败魔导师卡尔文、斩杀剑圣亚伯拉罕,天朝皇帝无比的震怒,派出十万大军搜索,却一无所获,最后不得已,再次派出使团,向菲格帝国要人。   菲格大帝自然将事情推到西奥多伯爵身上,表明人已经被带走,而且安全的出了菲格帝国的境内,一切与菲格帝国无关。   天朝皇帝虽然不甘心,却也无奈,奥斯曼毕竟是在天朝境内逃走的,他只能不断的向菲格大帝施加压力,在菲格帝国的边境上,派出了两个军团,二十万人马。   不过没有足够的理由,天朝帝国似乎并不愿意同菲格帝国开战,只是不停的向菲格大帝施压。菲格大帝也只能将手中最强的力量──第一军团,全部投到西方郡,再优先补充西方军团的兵力。   至于圣西斯堡里,倒是没有太大的变化,全国上下,全力补充训练新兵,用了一年半的时间,补充到战前的八十万大军,只是这些部队的战斗力,却大大的下降了,不能同当年的军队相比。   迈克尔公爵在南方郡的家,在战争中被狼族踏平了。同样的,布郎公爵在北方郡的家园,更是遭到聚甲人占领。   两位老公爵商量之后,带著全部的仆人,跟随第一军团,进入了西方郡,虽然那里最有可能成为战场,可是有第一军团长琼尔在,他们的生活和安全,都不应该有太大的问题。   事实上,如果菲格帝国战斗力最强的第一军团,也无法阻挡住天朝军队的话,无论住在哪里,同样是谈不上安全的。   凌格在一年前,已经加入了第一军团,现在已经是一位子爵了,同时也是重骑兵团的队长,手下有四个纵队,两万人马。   目前西方郡的情况很不好,天朝帝国不断的向那里增兵,现在已经有四十多万大军。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除了使用外交压力之外,并没有其他的行动,甚至连一些小的摩擦都没有发生过。   菲格大帝虽然也很想向西方郡增兵,可是各军团的情况都不是很好,新兵占一半以上,这些人,没有两三年的时间,是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战士的。   另外,这次蛮族战争,给菲格帝国带来的危害相当大,不但死伤了无数的平民,正规军人死伤了一半以上。   粮食、矿山以及其他的物质,也严重缺乏。虽然在短时间内,已经征召到足够的兵力,可是铠甲、武器,以及后勤装备,却不是短时间内能够解决的,再加上训练的问题,一时之间,菲格大帝还真的派不出援军。   “奥斯曼大人,您应该很清楚,陛下是不得已,才将您交给天朝人的,既然您没事,我想应该派人向陛下告之。”等奥斯曼问完了想要问的事情,哈里斯说道。   “不行,至少暂时还不行,我在这里的消息,不要告诉任何人。”奥斯曼想了想说道,他还记得菲格大帝的话,需要五年,至少还需要五年的时间。   五年之后,奥斯曼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回到圣西斯堡,那时候就不必再害怕天朝帝国的威胁了。   “那好吧!我和云霓可能要在这里住很长一段时间,而这里又是您的封地……”哈里斯问道。   “无妨,你有皇命在身。不过,虽然我是这里的主人,但平时的政务却是由扭吉特家族帮忙打理的,你需要什么样的帮助,可以问他。”奥斯曼指著华伦说道。   “愿为您效劳。”华伦躬身行礼说道。   “给您添麻烦了。”哈里斯同样向奥斯曼深施一礼。   “没关系,我就不陪你们了。云霓陪我去聊聊,没问题吧?”奥斯曼说道。   “当然。”哈里斯笑了笑说道,这还是奥斯曼第一次看到他笑,奥斯曼与云霓的关系,他是早知道的,而且奥斯曼喜欢爱莉公主,在圣西斯堡人尽皆知,他根本不必担心自己的妻子。   “督军大人,在下向您汇报一下皮亚路的情况,皮亚路共有居民八千人……”华伦开始滔滔不绝的汇报起来。   奥斯曼摇了摇头,由他胡说去吧!这里的一切,的确不适合让外人知道,至于华伦如何骗过哈里斯,就不是奥斯曼想知道的事情了。   “云霓,什么时候结婚的?过的如何?”奥斯曼问道。   “半年前,你过得好吗?我们都很担心你。”云霓真诚的问道。   “还可以,这里山清水秀,多得是山林,我和闪电豹过得很不错。”奥斯曼笑道,他对云霓倒是很信任,可是哈里斯,总是给他一种不是很好的感觉。   然而,哈里斯的身分特殊,不但是云霓的丈夫,还是米歇尔的哥哥。如果他仅仅是菲格大帝派来的督军,出于自己那奇特的感觉,奥斯曼就会毫不犹豫的杀死他。   “那太好了,我和哈里斯需要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你正好可以带我四处转转,在圣西斯堡,可真是闷死人了。”云霓愉快的说道,虽然已经嫁人了,可她依然保持著一份少女的性情。   “这没问题,这里是我的封地,就算是野兽,也归我管。”奥斯曼自信的说道。   “可惜,你只能住在这里,虽然陛下好像很维护你,可是天朝帝国的使团,一直住在圣西斯堡,而且不断的向西方郡的边境增兵,说不好什么时候就真的打起来了。”云霓有些担心的说道。   “应该不会再有战争,如果真的打起来,反倒更好,那样我就可以回去了。”奥斯曼满不在乎的说道。   他也不明白,拥有绝对优势兵力的天朝帝国,为何忍而不发。虽然没有足够的证据,可是对于国家来说,证据并不是必须的,有一个不错的借口,就已经足够了。   也许是害怕圣西斯堡的雷霆会馆吧!只要有雷霆会馆存在,任何国家也不敢轻易向菲格帝国发起战争。   带著云霓转了一圈,皮亚路本就不大,只用了不到半天的时间就转遍了。奥斯曼将云霓送回扭吉特的府上,约好明日再带她出去。   皮亚路虽然只是个小镇,可是它包围的面积却非常的大,就算转上几年,只怕也转不完。只是很多地方,猛兽丛生,即使是奥斯曼,也要小心行事,不过只要不去主动招惹那些成群的猛兽,相信也没有哪种不开眼的野兽,敢向奥斯曼下手。   回到府中,奥斯曼将今天的经过同米歇尔说了一遍。同奥斯曼一样,米歇尔对于外面的世界同样关心,特别是关于她父亲的。   可惜奥斯曼根本没有问过宰相大人的事情,哈里斯则只回答了奥斯曼的问题,并没有多事,只知道宰相大人目前生活的很好,只是忙碌了些。   扭吉特府中,单独分出一个院落来,这是为来自圣西斯堡的督军哈里斯子爵提供的,好在扭吉特府相当的大,虽然只分出四分之一处院落,却已经足够哈里斯这五百人住了。   “去把罗吉找来。”哈里斯低头看著手中的资料说道,这些资料,都是由华伦提供的,与帝国户部的资料有些出入,不过大体差不多,看来这里果然是个贫穷的地方。   不一会,一个矮小的身影出现在灯光下,“子爵大人,您找我吗?”   哈里斯抬头看了看自己的心腹爱将,罗吉的个头虽然不高,但非常壮实、武技出众,早已经达到了高级骑士的水准,不过一直跟在哈里斯身边,一直没有机会进阶。   “有件重要的事情要你去办,你挑选二十名好手,三天后,将这封信送到圣西斯堡的宰相府去,直接面交宰相大人,除了他之外,不可交给其他人,明白了吗?”哈里斯将一封用火漆封好的牛皮信封交给罗吉。   “如您所愿。”接过信封,罗吉没有多问一句,从建立佣兵团开始,他一直跟在哈里斯身边,从不多说多问,这也是哈里斯对他最为满意的地方。   “记住,走的时候,不要让任何人发现你,最好不要走大路。”哈里斯皱著眉头说道,他自然知道,这里的山路有多难走。   所谓的大路,最窄的地方,也只能过一人一马,最宽的地方,也不过能容十人并排,而且经常会遇到猛兽的袭击。   这次到皮亚路,以五百人之众,在路上还是受到了两次攻击。还好,他带来的人,都是当年佣兵团中的好手,虽然伤了一些人,却没人因此送命。   想到这里,哈里斯就感觉有些头痛,即使收集到足够的铁母,又有什么办法将这些铁母运到加德呢?   修路显然是不现实的事情,不要说修路需要庞大的资金以及人手,单是从时间上看,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陛下给他的任务是,在一年的时间里,至少收集两万斤的铁母,这还是在他父亲不断的努力下降下来的要求。   根据华伦的说法,目前皮亚路的铁母存量,不过只有两千斤,而且铁母必须要到狼牙峰两万八千尺以上,才能找到。   皮亚路只是个小镇,总人口不过一万多人,这还要算上四周的几个小村子,即使发动全部人员上山,一年之内,也未必能找到这么多的铁母。   铁母是什么东西,他自然相当清楚,在他的阔剑之中,也只加入了三分之一的铁母,那不是铁矿啊!   越想越是头痛,不过一想起奥斯曼,哈里斯的心情就好了许多,真是没想到,居然可以在这里看到他──父亲最为在意的人。   虽然对自己的实力很自信,可是看到过奥斯曼的身手,哈里斯并不认为自己加上五百名手下,有足够的把握对付奥斯曼。   何况据哈里斯所知,在奥斯曼被带走之后,那只令人恐惧的闪电豹,也同时失踪了,想来它早已经回到了奥斯曼的身边。有那只凶兽存在,别说自己身边只有五百武士,就算是有几千战士,哈里斯也不敢向奥斯曼下手。   奥斯曼来皮亚路已经有两年的时间了,这里又是他的封地。而那个华伦至少有大地骑士的实力,与自己不相上下。那个威廉更是个魔法师,只怕等级也不会太低,就算云霓全力相助,只怕也未必是威廉的对手。再加上华伦的手下,虽然人数不多,但个个武技不凡,里面至少有八个高级骑士……   哈里斯越想越是头疼,奥斯曼从哪儿弄来这么多的高级骑士?自己的飞翔佣兵团,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手下的高级骑士也不过二十几个人,一个小小的皮亚路,居然有这么多高手?   这次来的目的,本就不是打架,自然没有带来太多的高手,哈里斯有些后悔了,看来只能利用一下菲格大帝了。在天朝帝国的强大压力之下,即使陛下想要维护奥斯曼,只怕也不可能呢!   如果父亲再将这个消息告诉天朝的使节团……   哈里斯的嘴角扬起了一丝笑意。   第十一集 霹雳兵团   第一章   圣西斯堡,已经很难看出两年前的战乱痕迹,破败的城墙早已经修缮一新,焚毁的房屋变换成新的红墙绿瓦。   皇宫曾经是破坏最厉害的地方,此时更是看不出一丝痕迹,新的内城墙比原来的高出两丈,宽出一丈。   阻挡狼族时启用的万钧石被粉碎取出,取而代之是新的机关陷阱,除了少数得到菲格大帝信任的内臣,没人知道那到底是什么。   两年前,圣西斯堡被偷袭的时候,菲格大帝正是凭借著皇家机密的机关,再加上奥斯曼以及雷霆武士的帮助,才得以渡过难关。精明的菲格大帝绝对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不仅将内城加固,换上新的机关,而且还有一万名最精锐的战士守卫在这里。   宰相大人更是神通广大,居然说动了雷霆会馆和魔法公会,在皇城附近,分别有五十名雷霆武士和十位魔法师长期驻扎,即使再有大批的蛮族混进城内,想要攻入皇城,也不再是可能了。   皇城内的后花园里,菲格大帝正紧皱著眉头,看著手中厚厚的公文,只有两年的时间,两鬓已见华发,这个皇帝显然当得并不轻松。   两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三大主力军团和近卫军团,人员已经补充完毕,四方军团之中,西方军团由于处在最前沿,早在一年前,已经同三大主力一样,补充了所有人员。   可是有了人,并不代表有足够的战力,同两年前相比,无论是装备,还是训练,都要差上许多。   “利克,国库还有多少金币?”菲格大帝抬起头问道,在他十尺之外,另一张桌子后面,坐著的正是帝国财政大臣──利克.巴布公爵。   “尊敬的陛下,这两年来,我国大量招收士兵,打造武器,再加上两年前的第二次蛮族战争,我国的国库已经很空虚了,除去即将开支的几笔款项,国库里能动用的资金不足一百万金币。”利克公爵放下手中的笔回答道。   “只有这些了?”菲格大帝摇了摇头。   这三年来,是菲格帝国最难过的三年。第二次蛮族战争之中,死伤平民无数,帝国精锐损失三分之二以上。   战后的总结,却令菲格帝国很是意外,按典籍来看,这次蛮族战争,蛮族相对的弱小许多,比起第一次蛮族战争,人类的力量已经非常弱了,特别是魔法师,由于数量太少,根本无法用于正式的战场之中。   几乎仅凭菲格帝国一国之力,将蛮族击败,虽然其他国家也有些损失,特别是天方帝国,差不多被全灭,可是这样的实力对比,同损失相较,似乎小了许多。   战争之后,迈克尔公爵提出自己的看法:这些蛮族,只是第一次蛮族战争遗留下来的余孽,根本不能同第一次蛮族战争相比。   这个看法被大部分的武将支持,甚至有许多文臣也认同迈克尔公爵的看法。从典籍上看,第一次蛮族战争之中,人类的力量空前强大。可是大部分的战力却损失殆尽,比起这次来,损失要大上几百倍,当然,如果那些典籍是正确的话,才会有这样的推断。   目前菲格帝国面对的,已经不是蛮族的问题,而是西方强大的天朝帝国。虽然交出了奥斯曼,可是在进入天朝境内之后,奥斯曼安然逃脱,这笔帐,又算到了菲格帝国头上。   好在奥斯曼逃得相当干净,没有给天朝帝国任何把柄,可是天朝帝国却依然不依不饶,不断向边境增派部队。   从开始的一个军团十万人,现在已经增加到了五个军团,近五十万大军,虽然没有正式宣战,可小的摩擦却从未断过。   边境上是大军压境,政治上也不放松,天朝的使团,干脆一直住在圣西斯堡,隔上几天,就要无理取闹一番,搞得菲格大帝头疼不已。   好在圣西斯堡是雷霆会馆的圣地,雷霆武士可不会因为他们是天朝的使团,就对他们客气,被雷霆武士杀了几人后,他们便再也不敢到街上闹事了。   可是天朝帝国的皇帝,却以此为由,开出天价,要求菲格大帝做出赔偿。而由于暂时没有足够的军力,菲格帝国不得不一再退让。   这令菲格大帝非常恼火,三年前,菲格帝国是整个大陆上,军事力量最强的国家,即使天朝帝国再富足,也不敢如此对待菲格帝国的国君。   “装备的情况如何?”菲格大帝揉著太阳穴,低头问道。   “三大主力基本已经补齐了装备,近卫军正在补充之中,四方军团中,只有西方军团已经补充了一半,其他三个军团不足三分之一。”利克大公爵回答道。   “太慢……太慢了。”菲格大帝抬起头说道,就算是菲格帝国最鼎盛的时候,也不敢向天朝发兵,虽然天朝的军队,是公认最弱的,可是他们拥有一百多万军队,再加上充足的补给、精良的武器。   为了克制天朝军队的装备,菲格大帝不得不向南方郡伸手,提出极其苛刻的要求,供应大量的铁母,甚至为此还派出了特使督军。   铁母是非常珍贵之物,平时每年上交的数量不过百斤,这次自己一次提出上万斤,的确有些强人所难了,可惜那地方实在偏僻,根本无法派出大量的民工去开采,而且听说,铁母也并非是靠开采得来的,而是天上落下的陨石。   天上掉下来的东西又怎么会有许多呢?自己下的命令的确是强人所难了,可是现在必须想尽办法,以提高军队的作战能力。   想想铁母这东西,也的确非常奇怪,比最好的精钢还要坚硬,并且富有极好的弹性,是最好的武器打制材料。   整个大陆都可以看到它的影子,只是数量非常稀少,但南方郡的皮亚路,却是专门盛产此物。   一想起皮亚路这个地方,菲格大帝的眼前,浮现出那个野性少年的身影,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如何?躲在什么地方?   一个从小与野兽为伍的少年,想要找个地方活命,应该是毫无困难的。菲格大帝也说不清,自己是如何看待这个少年的,而且据说,自己的小女儿,似乎非常喜欢与他在一起。   菲格大帝虽然出生在帝王之家,倒是一点也没有门户之见,自己手下的几位大公爵,倒有一半是白手起家的,只有要能力,自己是绝对不会亏待他们的。   只是这小子似乎脑子还不太开窍,作起事来太过冲动,有些事情,并不是没有证据就可以乱来的。   菲格大帝摇了摇头,想来要教会奥斯曼政治,绝对不是件轻松的事情。迈克尔公爵虽然是军人,可同时也是位出色的政治家,在他的教导之下,奥斯曼依然没有半点政治头脑,可见在这方面,奥斯曼是不适合的。   也许作为一名军人,奥斯曼更合适一些,连雷霆武士大师也交口称赞的人,实在是太少了。而且菲格大帝还亲自问过几名同奥斯曼一起并肩作战过的军官,从他们的嘴里,菲格大帝从另一个角度了解了奥斯曼。   不仅仅有著超过雷霆武士的实力,奥斯曼对于战阵也不陌生,而且不是那种只知冲锋的军官,也许将他培养成新一代的战神,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等到手下的军队全部编制完毕,菲格大帝倒是很想与号称大陆第一强国的天朝帝国比试一番,不知道他们的军队是否真的如传说中的懦弱。如果不是看到斯帝亚王子所率领的军队,菲格大帝早已经发出战争指令了。   “除了这些,今天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处理吗?”菲格大帝收回思绪,看著几位重臣问道。   “回陛下,有件小事,也许您会有兴趣听听。”宰相维丝特站起身来说道。   “哦?说说看。”对于这位宰相,菲格大帝还是相当欣赏的,除了有些小气之外,维丝特是位相当合格的宰相。   “是关于奥斯曼的一些传闻。”维丝特小心的说道。   “嗯?是他?他不是跑掉了吗?”菲格大帝皱了皱眉头,他并不想在这样的场合谈论奥斯曼,至少名义上,奥斯曼还是一名逃犯,无论是对天朝帝国,还是在菲格帝国里。   “据说有人在南方郡见过奥斯曼,还有他那只闪电豹。您知道,认识奥斯曼的人并不多,可是闪电豹却不难认,即使是平民,也可以认出那只凶兽。”维丝特小心的说道,看来自己的怀疑并非空穴来风,还好自己没有把话说死。   “是南方郡吗?范围似乎大了些,奥斯曼不是从小生长在北方郡吗?就算他逃回帝国,应该在北方郡见到他更为合理一些,不是吗?”菲格大帝悠然说道。   “是的,只是臣记得,奥斯曼似乎有块封地,就在南方郡。”维丝特说道。   “皮亚路吗?奥斯曼似乎从未到过那里。”菲格大帝暗骂维丝特不懂事,他自然很清楚两人之间的关系。   自从维丝特的儿子切拉里死后,维丝特就迁怒于奥斯曼,甚至为此而阻止营救奥斯曼的行动,好在奥斯曼的战力非凡,自己从天朝帝国的军中逃走了。   对此菲格大帝也非常佩服,对于天朝帝国的军队,菲格大帝的确有些看不起,可是锁神链这件神器,他还是有所耳闻的,菲格大帝实在想不通,奥斯曼是如何解开神器的。   “奥斯曼具体在什么地方,臣无从知晓,不过据臣下推测,奥斯曼很有可能在皮亚路。陛下,天朝帝国的使团相当的麻烦,虽然他们不敢在城内闹事,可是对我国相当的不利,如果……”维丝特看著菲格大帝越来越阴沉的脸色,知趣的没有继续说下去。   不过,他的心里却实在想不通,不过是一个野小子,即使是屠龙勇士,也不应该因为他一个人而放弃帝国的利益。   将奥斯曼交给天朝帝国,绝对是最正确的选择,无论从哪方面讲,对于菲格帝国都是最有利的。当然,顺便也可以为自己出出气,即使切拉里不是那野小子杀死的,也同他有莫大的干系,如果不是因为他,切拉里又怎么会死呢?   更可恶的是,他居然不知礼教,一个野兽养大的小子,竟然敢动美丽小公主的念头,在维丝特的心目中,小公主是儿媳妇最佳人选,可惜一切都成空了。   “传我的命令,关于奥斯曼的事情,由近卫军负责,马上开始追查他的下落。但是绝对不可外传,特别是天朝帝国使团,相信各位都明白这其中的利害关系,此事不要再提了。”菲格大帝威严的说道。   “混蛋!他根本就没准备查下去,这种事情怎么可能交给近卫军去查?”   维丝特将官服随手抛在地上,狂躁不安的转著圈子。   拿起桌上的信,再次看了起来,对于自己的私生子,他并没有多少好感,可是自己已经老了,最痛爱的小女儿,偏偏同奥斯曼走的极近。   论才华,哈里斯远远不如切拉里,更不用谈政治敏感性,除了一手还过得去的剑法之外,在维丝特的眼中,哈里斯一无是处,可是现在他却只有这一个儿子了,哪怕他的母亲是一位低贱的女奴。   “哈里斯这个小混蛋,别的没学会,在狠字上,倒是真的受到了遗传。”看著信中最后一段,维丝特喃喃自语道。   或许这也是个不错的主意,可是这样作值得吗?奥斯曼的为人,实在不令他喜欢,而且以他的眼光看来,奥斯曼这个人,是相当难以收买的。   对于一个从小在山林间长大,与野兽为伍的野小子,可能根本不知道金币是什么,更无法体会到权力的美妙。   金钱和权势都无法打动的人,需要什么才能让他为己所用呢?即使不喜欢奥斯曼,可是屠龙勇士的头衔,以及可比雷霆武士的实力,的确令维丝特心动不已。   “是亲情吗?”   或许吧!奥斯曼为了布郎那个老混蛋,居然不远万里去北方郡救援,之后再次奔波去西方郡,帮助迈克尔那个老家伙击败了巨人族,对于奥斯曼的军事才华,维丝特不想否认。   “米歇尔,你应该与他在一起吧?”   可是对于自己最痛爱的小女儿,维丝特同样头疼。她并不像切拉里那样会以大局为重,拜在大魔导士的门下,虽然是自己的女儿,可是想要控制她,只怕比控制奥斯曼还要难些。   想到这里,维丝特提起笔来,在灯下开始写信。一刻钟后,看著自己写完的信件,维丝特决定不写落款,自己使用的是另一种笔迹,除了哈里斯之外,只有米歇尔和切拉里认得,这应该是最好的签名了。   这种信件,即使是落到别人手中,也不会联想到自己,就算真的能联想到自己,也无法在信中找出任何证据。   几十年的官场生涯,让维丝特明白一个道理,你可以作任何想作的事情,即使再出格,再过分也不要紧,重要的是绝对不能让任何人抓住证据。   再次确认了一番,想了想,拿起笔来,又写下另一封信,或许现在还用不到,但是有备才能无患,维丝特总是能够想的比别人更加长远一些。   一个月的时间匆匆过去了,哈里斯越发觉得自己接下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何。他甚至亲自上了狼牙峰,即使拥有大地武士的能力,在山顶上,依然令他相当的难受,何况是普通人,想要在这里长期生存,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雪线上的临时草屋倒是不少,而且也经常可以看到来这里休息的平民,数量都不是很多,大多数是三两人一组,以家庭或者朋友为组合。   他们能找到的铁母数量实在太少了,按目前的速度看来,即使有三年的时间,自己也未必能收集到足够的铁母。   或许应该把手下的五百名武士也调动起来,一起上山寻找铁母,可是有奥斯曼在这里,而且那个扭吉特的两个儿子,也令他有些担心,没有足够的战力,哈里斯没有安全感。   奥斯曼倒是相当的清闲,对于是否有人上交铁母,也是漠不关心,这一点他能够理解,一个野小子,哪里知道铁母的重要性?   如果不是他好命,又怎么可能得到一把黑刀?那柄黑刀果然是好东西,比起全铁母打制的武器,还要锋利得多,不知道他是从何处弄到的陨石。   除了铁母的事情令哈里斯头疼,米歇尔的出现则令他更加头疼,他实在想不出来,自己应该以什么样的身分面对她。米歇尔看自己的眼神,显然是知道自己的身分,却一直很客气的称呼自己为哈里斯先生,看来并不想认自己这个哥哥。   至于那个华伦,哈里斯则是百思不得其解,他同自己一样,拥有著大地武士的战力,但他的手下居然有如此多的高级骑士,令哈里斯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   高级骑士并不是谁都可以作的,即使经过刻苦的训练,没有高人指点和极高的悟性,同样没有机会成为高级骑士的。   菲格帝国拥有八十万军队、二十多万的佣兵,这些人全部加在一起过百万,其中高级骑士的数量,也不足五千人。   一个小小的皮亚路,人口不过万人,而且很贫穷,大部分人都是在生死线上挣扎,每天为了粮食而努力。扭吉特的庄园虽然相当大,可是里面的东西并不奢侈,显然也不是什么富裕的贵族,他拿什么来养活这些高级骑士呢?   “罗吉,明天就放信鸽回去吧!”哈里斯思考再三,回头对心腹爱将说道。   “团长,您不再考虑一下吗?您根本没同小姐谈过。”罗吉有些担心的看著自己的主子,米歇尔在维丝特心中的份量,应该还要比主人重些,如果米歇尔不是女儿之身,家主的位置、爵位以及财产,只怕轮不到主子头上。   “照作。”哈里斯冷冷的说道。   “遵命。”罗吉躬身一礼,后退著走出房间,轻声叹了口气。   跟在哈里斯身边已经有近十年了,主子的确很有才能,将飞翔佣兵团这样的三流佣兵团,整合成帝国中的一流佣兵团。   可是他使用的手段,却太过了一些,即使是自己这个心腹,也看得心惊胆颤。事实上,哈里斯一直作的很巧妙,如果自己不是他的心腹,只怕也不可能知道这些事情,可是知道的越多,罗吉越是为自己的前途担忧。   老团长的死、成为新任团长、斗垮了几个老对头、得到帝国的爵位、云霓小姐下嫁,这每一件事情,都不是完全靠哈里斯的才干得来的,而自己知道的太多了,已经坐上了哈里斯这架马车,除非死亡,否则自己永远也没有机会从马上下来。   这次倒霉的将是米歇尔小姐,虽然她是位大魔法师,罗吉知道,实力未必重要,哈里斯以前的对头里,不乏大魔法师、大地武士之类的高手,可是他们依然倒在了哈里斯的脚下。   罗吉看得出来,主人对于那位屠龙勇士相当的在意,却迟迟不见他动手,这可不是哈里斯的习惯,不过看到华伦手下的那些高级骑士,罗吉已经大致明白主人在担心什么了。   虽然对方的高级骑士数量多了些,可是他们的总人数却远远不如己方,实力未见得会越过自己一方,为什么还不见哈里斯动手?   “玩得开心吗?”哈里斯宠嬖的看著云霓,眼里满是温柔。   “非常开心,亲爱的,这里的风景好极了,你也应该多走走,只是四周的野兽太多了些,出去的时候,最好多带些人手。”云霓脸上红扑扑的,看起来可爱极了。   “奥斯曼到这里多久了?”哈里斯低下头,眼里精光闪动。   “他已经来了两年了,虽然这里闷了些,可是对于他来说,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你是知道的,奥斯曼从小生活在山林之中,甚至连话也不会说,真的好可怜,现在已经好了很多。”云霓兴奋的说道。   “是吗?明天好好休息一天吧!你已经连著玩了半个月,要注意自己的身体,何况你现在还怀著孩子。”哈里斯温柔的说道。   “好吧!真得好好休息一下了,好累哟!”云霓夸张的打了个哈欠,表示自己真的很累了。   不过,她紧接著补充道:“对了,亲爱的,你不要为铁母的事情担心,奥斯曼说,也许他会有些办法帮你弄到足够多的铁母。他是我们的朋友,来的又早,也许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足够多的铁母。要知道,他的本事很了不起,连雷霆武士大师也很佩服他呢!”   云霓说著,向卧房走去。   “是吗?那太好了。”哈里斯心中一动,也许这里有许多事是自己不知道的,看来奥斯曼并不像自己想像般的白痴,除了武技之外,奥斯曼的心机也同样深沉。   或许……或许这是米歇尔的主意,又或许是那个华伦的主意,他们看起来都相当的精明。哈里斯点了点头,对自己这个猜测还是相当的满意,奥斯曼只是个野蛮人,不比蛮族强多少,他绝对不是习惯使用大脑的家伙。   可是他的武技过于强横,别说他在这里还有华伦这些人帮助,就是只有他一个人,带著闪电豹,没有五千人马,哈里斯也绝对不愿意同他撕破脸,何况即使有五千人,也未必能消灭掉他,必须想个万无一失的计策出来,这种事情,可是半点马虎不得,哈里斯绝对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的。   当然,在哈里斯的心目中,由菲格大帝出面是最合适的,以一国之力追捕奥斯曼,任他有三头六臂,也同样无法抗横,菲格帝国再大,也将无他立身之地。   可是这个想像似乎有些一厢情愿了,奥斯曼与小公主爱莉过往甚密,而且菲格那个老家伙,似乎对奥斯曼也很有好感,甚至为了他,不惜与天朝帝国交战,派出人手去救奥斯曼,想要指望他,只怕机会不大。   但愿父亲按自己的办法去作,天朝帝国虽然无能,可是他们拥有剑圣亚伯拉罕、大魔导士卡尔文.柯立,再加上以强大的帝国为后盾,即使是在菲格帝国境内,相信奥斯曼的末日也将不远了。   除去奥斯曼,不仅是在帮父亲大人完成心愿,同时自己也将少去一块绊脚石,有奥斯曼挡在自己的身前,哈里斯知道,自己是永远比不上他的。   第二章   圣西斯堡,洛克菲尔大街,天朝使团公馆内。   “克隆,这封信是谁交给你的?”马丁.路德挥动手中的信封问道。   “回大人的话,今天早上,仆役开大门的时候看到的,它就放在门前的石狮子头上,仆役们说,并没有看到人。”克隆恭敬的回答道,马丁虽然不是皇亲,却是继斯帝亚王子后,军中最重要的人物。   “你认为……克隆骑士,你可以放松一些,你认为,这封信的真实性有多少?”马丁知道信的内容克隆早已经看过了,而且是在自己之前看到的,这是他的责任。   作为天朝使团的侍卫长,克隆不但有这样的权利,也同样有这样的责任,检查任何值得怀疑的东西或者人。   “写信的人,似乎没必要说谎,因为这对他来说,没有任何好处。”克隆想了想回答道,因为他知道,自己虽然拥有天空骑士的战力,可是计谋却不是自己的长项。   “这很难说,克隆,至少有两种情况可能会出现。第一种,这信上写的全是真的,奥斯曼就在那个叫皮亚路的地方,第二种可能,是奥斯曼已经回到了圣西斯堡,而他想要转移我们的注意力,让我们将力量全部投到那个叫皮亚路的偏僻小山村里。”马丁冷静的分析著。   “大人明断。”克隆是真心的佩服侯爵大人,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将对手的心思分析得如此透测。   可惜天朝的军人远不如帝国的文人,否则小小的菲格帝国,绝对是不值一提的。天朝空有百万之兵,却只是个花架子,真正能上战场的军队数量相当少,除了斯帝亚王子所属的两个军团之外,只有马丁侯爵下属的一个军团还有些战斗力。   可以说,整个天朝的军队,仅有三十万,其他的七个军团,虽然人数并不少,作为后勤还可以,真正上战场,还是不要的为好。   近两年来,天朝也没有闲著,不断的向边境派出大量的军队,用以压制菲格帝国,其中主要的目的并不是开战,虽然现在是菲格帝国最弱的时候。   天朝陛下为此已经相当的后悔了,可是民风却不是一时半会可以改变过来的。第二次蛮族战争唯一的好处,就是提醒了那些老爷们,这个世界并不太平,而天朝帝国也未必有能力保护他们。   这些爵爷们,平日里赚钱的兴致极浓,对于作战和侵略却没有任何的兴趣,现在发现自己手中的金币随时有可能不保,这才想起军队来。   虽说有些晚了,但总要比没有强,天朝的财力是无与伦比的,整个大陆其他所有的国家,全部总合,也比不上天朝的一半。   这两年的时间里,天朝不但高强度的训练士兵,同时也开始用最好最先进的武器装备军队。可是菲格帝国的速度更快,他们不但补足了士兵的数量,同时后勤物资补给的也相当迅速。   这更令人担忧,表面上看起来,菲格帝国对于天朝一让再让,可是连身为武人的他也看得出来,菲格大帝只不过是在拖,只要菲格帝国的军队恢复过来,他将不会再向天朝低头,甚至有可能向天朝宣战。   在过去的两百年里,从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像天朝这样不断的威胁菲格帝国,所有敢于同菲格帝国抗争的小国家,都已经消失了,这还是在天朝的不断努力下,才得以保存下其他的小国家。   菲格帝国有著先天的优势,那就是拥有雷霆会馆,大量的雷霆武士令所有的国家望而生畏,菲格帝国甚至敢起倾国之兵出战,而放心的将圣西斯堡交到雷霆会馆的手中。   因此,即使拥有百万大军,克隆也不愿意面对雷霆武士,他们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些杀人的机器。第二次蛮族战争,克隆并没有参加,他是马丁侯爵的下属,可是从斯帝亚王子的下属那里,克隆已经听说了太多的雷霆武士的传说。   “克隆,我们必须作两手准备,我们现在能动用的人手有多少?”马丁沉思一会问道。   “回大人,大地骑士两名、高级骑士十五名、中级骑士五十五名、低级骑士三百二十名、见习骑士六百人,大约只能有这些了,至少要有两名大地骑士和十名高级骑士留守在这里,这里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克隆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你派一名大地骑士作领队,带五十人去皮亚路看看,记住,他们的任务是去侦察,相信你应该很清楚奥斯曼的实力。其他人让他们分成五人一组,在圣西斯堡多转转,或许会发现点什么。”马丁说道。   “如您所愿。”克隆说道,看来大人是准备将重点放在圣西斯堡了,可是作为一名武人的直觉,他认为奥斯曼应该不会在这里才对。   一想到奥斯曼的实力,克隆就有些头疼,在防守严密的押送队伍里面,戴著神器锁神链也可以逃得掉,更不用说,传说里的奥斯曼,拥有杀死地行龙,收服闪电豹的本事。   自己虽然身为天空骑士,在天朝帝国里,绝对是第一流的武士,却绝对没有狂妄到去动四大凶兽的脑筋。   一名大地骑士,加上五十名手下,这些人真的会有用吗?当他们发现奥斯曼的时候,奥斯曼以传说中的屠龙勇士的实力,又怎么可能发现不了他们,何况据说皮亚路是个很偏僻的地方。   别说是屠龙者的能力,就是自己,也有把握在他们逃离之前,将他们杀得一个不留,马丁大人如此安排,实在是送那五十一人入虎口。如果奥斯曼真的在那里,自己将接不到任何的回报。   马丁侯爵如此安排,给克隆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马丁侯爵并不热心于追捕奥斯曼,可是使团来菲格帝国的目的,不正是为了追捕他吗?   “皮亚路?是这里吗?看起来是菲格帝国的最南面啊!为什么是这样呢?”看著地势,马丁喃喃自语道。   “回大人,皮亚路是菲格帝国的最南方,也是整个大陆最靠近南海的地方,那里一年四季刮著恐怖的飓风,没有人能在这样的飓风中存活。”克隆回答道,作为一名武士,他的知识算是相当渊博的了,不过这在天朝帝国里并不稀奇。   “那里有些什么特别的地方吗?”马丁问道,显然写信的人,不但希望自己注意奥斯曼,同时也希望自己注意皮亚路这个小地方,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是菲格帝国放出的烟雾,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据卑职所知,皮亚路盛产铁母和钻母。”克隆回答道。   “铁母和钻母?”马丁的眉头皱了起来,似乎想到了什么。   “大人,那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相信您很清楚铁母和钻母是如何难得,虽然那里是整个大陆出产铁母和钻母最多的地方,可是每年出产的数量依然有限得很,不可能大批的装备军队的。”克隆不愧为军人,马上猜到了马丁的想法。   “马上派人去调查,这可能相当的重要。另外,帮我找几柄全铁母打制的武器来,最好能弄到钻母制作的魔法武器。重点调查铁母和钻母的产量,以及生产一柄武器需要的铁母、钻母数量。还有,要注意菲格帝国是否已经派人到了皮亚路。”马丁一口气说道。   “是。”克隆应道。   “马上去办。”马丁看著站在那里没动的克隆说道。   四匹快马奔跑在西方郡的官道之上,由于西方郡有可能成为未来几年的战略重点,目前也已经成为了前线,因此菲格大帝在西方郡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官道修的比蛮族战争之前还要宽阔平坦。   从进入西方郡到天朝帝国的边境,快马原来需要半个多月的时间,现在只需要八天就足够用了。   西方郡除了补充完毕的八万西方军团之外,第一军团也全部进入西方郡境内,在与天朝帝国接壤的地方,已经驻扎了十二万大军,这个数量与天朝的五十万大军相比,相差的还是太多,但第一军团作为菲格帝国最强大的军队,还是可以给民众一些心里安慰的。   虽然对峙已经有两年的时间了,小的摩擦一直没有断过,第一军团的战力的确是整个大陆最强大的,从未吃过亏。   第一军团甚至有过一支五十人巡逻队击溃天朝军五百人的记录,对此西方郡的民众是欢心鼓舞,可是作为第一军团的总指挥官,凯思侯爵却并不这样认为。   南方郡的战役他虽然没有亲身参加,可是随奥斯曼战斗的是第一军团下属的重骑兵团队,从他们的口中,凯思已经大体了解了天朝帝国军队的战斗力,实在不应该如此软弱才对,对此凯思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现在重要的不是这些,而是如何稳固西线。在天朝边境上,凯思不但尽可能多的安排部队,同时在两年的时间里,建筑了十二座军事要塞,这些要塞相互呼应,如果真的有战争,它们将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凯思相信,让第一军团来防守这里,即使对方拥有五十万大军,在没有任何援军的情况下,自己也可以坚持至少三个月的时间,或者更久一些。   对于国内的情况,凯思相当了解,短时间内,菲格帝国还无法恢复到战前的军备状态,也许在人员数量上是一样的,可是质量却要差很多。   原来的三大主力军团,都是久经战火的军人,而现在倒是有一大半的新兵,虽然有足够的勇气,却没有足够的经验。   除此之外,武器装备也是件令人头疼的事情,至少还需要两年的时间,帝国的八个军团才能够全部补充完武器装备。第一军团是最先接收武器装备和后勤补给的,可是到现在为止,也只补充了九成左右,这还是八个军团中最多的。   西方军团也在优先补充之列,但他们的补给只完成了六成,也就是说,如果真的有战事发生,西方军团之中的士兵,只有六成的人拥有完整的武器和铠甲。   “报告子爵大人,从圣西斯堡方向,有四匹快马向这边来了,再有一刻钟将到达这里。”侦骑回报道。   此时凌格正带著一支纵队的轻骑兵在树林里休息,这里距离边境只有不足百里,重要的是这里还没来得及修建要塞,因此只能定时派出骑兵队巡逻。   “官道是向北的吧!派出一支巡逻队,注意他们的动向。”凌格稳健的发出命令,他早已经不是初入军队的骑士了。   现在的凌格不但是位高骑级士,并且马上将成为一名大地武士,而且还是一个老练的指挥官,手下拥有四支纵队的骑兵。   “安德鲁,向南、北两个方向各派出十支侦察队,方圆十里内的一切人员,我都要清楚的知道。”看著离去的侦骑,凌格回头对自己手下的纵队长下达命令。   “是,长官。”安德鲁马上派出侦察队,虽然还是在帝国境内百里,但也有可能与天朝军队相遇,这段时间,天朝军队的胆子似乎越来越大了。   凌格看著远处的山脉,心里却想著这两年来的经历。西线虽然看是汹涌,却并没有那样可怕,只是气氛相当的紧张。   大战从未有过,小的战事却从未断过。凌格指挥下的战斗,最大的一次,也只是面对天朝军的一支纵队,不过五千人。   但令他担心的,却是天朝军队的战斗力,却似乎在不断的提高著。从第一次与他们战斗时的情况看来,现在天朝军队的战斗力至少提高了几级。   军部就这种现象作过深入的分析,大部分人认为,那是因为天朝帝国不断的将真正精锐的部队投入到西线,可是作为一线的指挥官,凌格并不这样认为,与自己作战的团队中,有几支已经相当的熟悉了。   不但自己熟悉他们,对方也同样熟悉自己。开始的时候,自己只带五十人的侦查队,就敢冲击对方五百人的队伍,可是现在,却不行了。   如果对方出现一百名骑兵,凌格至少要派出六十名骑兵,才能保证战斗的胜利,这令他相当的担忧。   菲格帝国的士兵素质相当良好,几乎训练几个月,就可以成军人了,虽然战斗力还没有达到最好的状态,却已经完全没有了农民的样子。自己手下的骑兵,同样在不断的战斗中成长起来,可是天朝军队的士兵,似乎成长的更快些。   而且令凌格更加头疼的是天朝军人的武器装备,还好,最初战斗的时候,天朝帝国士兵的素质实在太差了,白白让自己得到了不少的武器装备和俘虏。   现在自己手下有四支纵队两万人,其中倒有四分之一,已经换上了天朝军的标准武器装备。   天朝军使用的武器,除了一支标准的骑枪外,还有一柄长柄大刀、一柄细长腰刀、一柄连环手弩,而且身上的轻甲只有帝国军铠甲的三分之一重,却拥有更好的防御能力。他们胯下的马匹,也要比菲格帝国的战马高大许多,据说这是天朝帝国西方草原的特产,不但冲刺速度快,耐力也要好得多。   长柄大刀真是太可怕了,比帝国骑士手中的弯刀要长出两倍,刀口更是好得多,两刀相交的时候,只要力量不是相差太多,断掉的一定是弯刀。   好在天朝骑兵的素质真的很差,特别是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方的骑兵,几乎都是在第一次冲撞时,就已经被挑落马下,根本没有使用长刀的机会。   倒是他们的手弩,给自己的手下带来了相当大的麻烦,一开始出现的伤亡,几乎全是在对方的手弩下。天朝的手弩,不但体积小,可以连射十发,而且精准度高,射程比长弓还要远。   每次看到天朝手弩,凌格就会想起奥斯曼手中的那把连弩,无论是制造工艺上,还是质量上,甚至都要好于奥斯曼的手弩,只是他们的弩弦使用的是钢弦,比起奥斯曼的手弩要差很多,因此力量和射程上,就要差些。   但奥斯曼手中的手弩,在整个帝国,只怕也找不出第二柄来,天朝手弩却是人手一把,这种数量上的差距,却是无法弥补的,那代表的是整个国力,包括物质的,也包括技术上的差别。   如果再过两年……两年之后,菲格帝国也许可以恢复到战前的军力,可是那时候,天朝军队的素质只怕也已经提高到第一军团这样的水准上。   如果真的是那样,才是菲格帝国的灾难。拥有百万大军,拥有比帝国更强大的武器装备、充足的后勤,对于这样的战斗,凌格可是一点信心也没有。   凌格的意见早已经上报了军团,同时也上报了军部。凯思长官对自己的意见很重视,可是那有什么用?军部绝对不会同意现在开启战端的。   “报!”   “讲。”凌格抬起头看著侦骑说道。   “那四骑已经转向北方,看样子他们是想偷渡去天朝帝国,看来是天朝的探子无疑了。另外,方圆十里之内,还发现了另外三组骑兵。”   “报!”安德鲁走到凌格面前说道。   “说。”凌格点了点头,安德鲁指挥水准一般,可是为人相当的认真,这是他的优点。对于自己的命令,执行的不折不扣,缺点是不知道变通,因此只能将他放在自己身边。   “天朝第四军团有了动静,看来是想接应那些骑士。”安德鲁说道。   “第四军团出动了多少人?”凌格眉头一皱问道,天朝使团几乎每个月都会从圣西斯堡送信到天朝帝国,可是每次他们都是光明正大的从马其特要塞通过,这次却有很大的不同。   “有两支骑兵纵队、两支步兵纵队,整整一个团队的兵力。”安德鲁脸色看起来不太好。   “派人到马其特要塞,严密监视是否有天朝使团的信使,命令部队集合。”凌格下达命令。   “是。”安德鲁坚决的说道,虽然敌人的兵力是自己的四倍,而且是最精锐的第四军团,可是军人就是以执行命令为天职,即使战死沙场,也在所不惜,何况在凌格子爵的指挥下,还从未输过呢!   凌格的手下都是他一手训练出来的,不到五分钟,队伍已经整齐的列好。虽然只是轻骑兵,可是他们全部是久经沙场的老兵,是帝国最精锐的第一军团战士。无论面对多么强大的敌人,即使是凶恶的蛮族,也从未退缩过。   “第一到六小队,两小队一组,截杀对方骑士,其他人跟随我迎战天朝第四军团。”凌格振臂高呼道。   “杀……”   第三章   凌格想像中的战斗并没有发生,像以往一样,见到菲格帝国有备而来,天朝第四军团选择了退缩,虽然他们的兵力是凌格的四倍,可是他们似乎并不愿意正面冲突。   或者是没有正式宣战,又或者是天朝将领不希望自己好不容易训练出来的精锐损失过大,因此,当看到远处飞奔而来的五千轻骑的时候,阵形变幻,稳健的后退著,没有留给凌格任何的机会。   大队人马刚驻扎下来没多久,派出去截杀天朝三组士兵的六支骑兵小队回到了营中,可是结果却令凌格大吃一惊。   “什么!我们死了四十人,伤八十九人?!”凌格听到回报的时候,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天朝帝国的军人虽然在不断的提高著,可是他们现在的实力,还远远不能同菲格帝国的军队相比,别说是第一军团的精锐战士,就算是西方军团的士兵,他们也比天朝军的废物强得多。   何况这些人还是自己手下最强壮的战士,出动了三百人,而他们的敌人不过只有十几骑罢了。   “对方至少是中级骑士,其中还有两名高级骑士。”安德鲁小声说道,自从凌格的团队进入西方郡的边境以来,伤亡从来都要比对方少得多。   两年间不断的战斗,凌格的整个团队,死亡也不超过一百人,而这一战就死了四十个人,难怪凌格要疯狂了。   “高级骑士?其他的全部是中级骑士?这不可能。”凌格一愣,下意识的说道,可是他马上明白过来,安德鲁是不可能骗自己的,而自己手下战士的眼光,也足以信任。   “是的,将军大人,这件事情的确相当奇怪。天朝军中,高级骑士的数量相当的少,中级骑士也不是很多,像这样全部由中级以上骑士组成的队伍,实在是太少见了,不过他们看来是从圣西斯堡方向来的,而不是边境上的天朝军。”安德鲁提醒道。   “没错,他们是天朝使团的人,据说天朝帝国非常的好面子,使团里有不少的好手,可是一下子失去这么多好手,也应该肉痛一段时间了。安德鲁,捉到几个活口?”凌格平静了一下说道,这是战争,只要是战争,总会死人的。   当年面对巨人族的时候,死四十个人又算什么呢?几千上万的优秀士兵,倒在巨人族的战斧之下,为了胜利,那些都是值得的。   “只捉到三个带伤的,另外还有几封信。”安德鲁说道,将几封相同火漆的牛皮信封交给凌格。   随手打开两封信,只扫了一眼,凌格发现,这些信的内容是一样的,显然是怕有人被捉,因此分成几份,希望有一份能带回天朝帝国。   这样的安排,只能说是谨慎,并不令人奇怪,可是看到信的内容,凌格的脸色却一变再变。   “大人?”安德鲁看著凌格不断变幻的脸色,有些担忧起来,难道说天朝军队准备开战吗?应该不会,以凌格大人的为人,绝对不会惧怕战争,甚至几次提出应该在天朝军队成长起来之前主动开战,只是一直无法得到军部的认可。   “这里的事情由你主持,三天后第二重骑兵纵队会来换防,我需要马上回依马尔一趟,这里就拜托你了。”   凌格说完,也不解释,拿起所有的信,带著一百名亲兵、三名俘虏,疾驰而去。   依马尔城是西方郡第二大城市,也是距离边境最近的城市。自从官道重新修缮完毕后,从这里到马其特要塞,只需要两天的时间,到边境也最多需要五天的时间,由于它的地理位置特殊,因此成了第一军团和西方军团的军部所在地。   “伯父大人……”凌格快步跑进府内,布郎公爵的家园已经在蛮族战争中全部毁掉了,布郎公爵不想再回到那个伤心之地,因此随著老朋友迈克尔公爵来到了西方郡定居。   虽然这里的情况并不比北方郡好,甚至还将成为未来几年中,最可能发生战事的地方,可是有老朋友迈克尔公爵在,有第一军团在,相对而言,更能令他放心些。   “凌格?你不是出去巡逻了吗?”虽然不喜欢自己的弟弟,但这个侄儿却相当的对自己胃口,而且凌格凭自己的本事,成为一名高级骑士,成为第一军团的团级指挥官,这令布郎公爵相当的自豪。   “是的,可是出了点意外,您看看这封信。”凌格说著将手中的信封交给伯父。   “哦,我的天啊!快去请迈克尔过来,我们需要想想办法。”看完手中的信,布郎公爵激动的大叫起来。   “你们怎么看这件事?”迈克尔公爵看完信后说道。   在座的,除了凌格和布郎公爵外,还有第一军团长凯思,以及西方军团长默菲.百利。   “应该不假,不过天朝使团长马丁似乎并不是太关心奥斯曼的事情。”默菲看完信中的内容说道。   “他在请求国内派出大批高手,难道不是为了对付奥斯曼吗?”凌格问道。   “凌格,你虽然成长的很快,也是一名优秀的骑士,可是政治并不是你想像的那样的。就算奥斯曼是杀死斯帝亚王子的真凶,那又如何呢?将奥斯曼抓回去、杀掉,这样是否能让斯帝亚王子活过来呢?”凯思摇了摇头说道。   “当然不能,可是天朝皇帝不想报仇吗?”凌格冷静了一下问道,他知道,政治绝对不是自己的强项,而且自己也不准备在这方面发展。   “当然想报仇,杀子之仇,怎么可能不报呢!只是现在天朝皇帝想报的,不仅仅是家仇吧!”凯思说道。   “您的意思是,马丁并不是不在意奥斯曼,这根本就是天朝皇帝的意见?”凌格问道。   “应该是这样的,你早已经发现了,天朝帝国的军队,战斗力在不断的增长著,看来我们都上当了。”迈克尔公爵叹了口气说道。   “上当?”布郎公爵并非军事人员,因此有些听不懂。   “伯父大人,我们应该是上当了,天朝军队的战斗力,不仅仅是像传说中那样软弱,甚至可能更软弱,只是我们被斯帝亚王子所率领的军队迷惑了。”凌格想了想说道,他已经大致理清了头绪。   “没错,就是这样,当年斯帝亚王子所率领的二十万大军,应该是天朝帝国最精锐的部队,而且应该也只有那么多,在同蛮族作战的时候,被奥斯曼大部分歼灭掉了,事实上,天朝帝国向这里增兵,只是在欺骗我们。”凯思点头说道。   “如何欺骗?”布郎公爵还是有些不明所以。   “让我们误以为天朝帝国军力强大,给帝国以强大的压力,再藉奥斯曼的事情,半真半假的表示出强硬的态度,让我们只想到防守,而不想再进攻。他们作的相当成功,而且在战后,我们的军队的确损失太大,根本不敢想进攻的问题。”迈克尔公爵说道。   “我们……你是说我们进攻天朝帝国吗?他们有一百万军队啊!我们在战后只有不足二十五万。”布郎公爵还是沉迷于数字之中,作为前财务大臣,布郎公爵最在行的就是数字。   “战争不是用数字算出来的,一百万只的羊,也不可能吃掉一只老虎,这完全是两回事。”凌格说道。   “可那一百万军队是羊吗?”布郎公爵还是无法相信。   “我们完全可以将他们看作是羊的。”迈克尔公爵点头说道。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菲格陛下也无法作出这样的决定,那将决定整个帝国的命运,无论是谁也不敢轻易开启战端,而且是在我们战后最虚弱的时候,看来以前我们都被天朝这只纸老虎骗倒了。”凯思说道。   “没错,不过那正是天朝帝国的强项,而且天朝帝国的国力非常雄厚,不是我们菲格帝国可比的,如果不能在短时间内打败他们,最后失败的将是我们,战士可以在战斗中锻炼出来,可是国力只会越打越弱。”默菲说道。   众人点了点头,除了布郎公爵之外,在座的都是菲格帝国最杰出的军人,这个道理他们自然最明白了。   “奥斯曼的事情怎么办?”布郎公爵有些急切的问道,战争的事情,应该由军人来负责,他不是军人,只关心自己的义子。   “给他写封信,皮亚路已经是个是非之地了,最好让他来西方郡,现在西方郡是我们的地盘,不怕任何事情发生。我想,短时间内,天朝帝国只敢用政治压力,而不敢真的起兵。”迈克尔公爵说道。   “没错,最好是这样,奥斯曼只有一人一豹,西方郡方圆万里,要藏个人实在太容易了,甚至就算我们不将他藏起来,天朝帝国也没办法。何况以我看来,菲格大帝并不是真的想对付奥斯曼,大家只不过都在找借口罢了。”凯思点头说道。   “那好,我马上写信给他。”布郎公爵说道,让自己的义子回到自己的身边,这的确是再好不过的主意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到现在依然没有任何的动静?”哈里斯对著罗吉大声吼叫著。   “回大人的话,信鸽已经带来了最新的消息,宰相大人早已经将奥斯曼的消息传给了天朝使团,而且据我们的探子回报,天朝使团的确已经派人回国了,只是在西方郡全部被截杀了,因此天朝帝国应该还没有收到奥斯曼的消息。另外,这是宰相大人给您的信。”罗吉说著将一卷纸条交给哈里斯。   看完手中的纸卷,哈里斯沉著脸,将纸条烧掉。   “抽调我们自己的人手,看来只能我们自己动手了。”哈里斯一咬牙说道。   “大人,我们这边已经集合了七百名武士,这样的力量应该足够了。”罗吉有些不以为然的说道,不过是一个奥斯曼再加上几十名的高等级骑士罢了,自己召集这样的力量应该足够了,就是算没办法杀死闪电豹,对付一个奥斯曼应该是没问题的。   “不够,绝对不够,抽调尽可能多的人手,只要能调动得了的,全部调过来,给父亲大人去信,让他将手里的天使团给我派来五百人。”哈里斯说道,罗吉并不了解奥斯曼的力量,可是他却是亲眼看到过奥斯曼的强横。   “那不可能的,天使团一共只有一千人,那是宰相大人的最后力量,或者宰相大人可以派出他的家将团,虽然武技差了些,可是人数上足够用。”罗吉实在无法理解,一个小小的奥斯曼,值得让哈里斯这么紧张吗?   可是自己跟在他身边十年了,几乎从未见过他出错,想来应该有他的道理吧!全部的人手?那至少有五千人,再加上宰相大人的天使团,那战力岂不十分强大?主人想作什么?这样的力量,就算政变都有可能了。   “别问太多,就照我的话去办,天使团的人,能调来多少就调多少,如果实在不行,父亲大人的家将也可以,总之,我要尽可能多的人手,最好要有一万人以上。”哈里斯说道。   “遵命。”罗吉轻轻摇了摇头,主人是不是疯了,对付几个人,居然要上万的人手,或许今晚,自己去试试那个奥斯曼。这个主意不错,只是主人绝对不会喜欢的,不听从主人命令的下属,通常都不会有好结果。   罗吉走后,一个声音传来。   “哈里斯……”   “哦,我亲爱的云霓,你怎么在这里?”哈里斯虽然一脸的笑容,可是笑容却是死板而尴尬的。   “你……你想对付奥斯曼?”云霓的眼里闪动著泪光。   “没有的事情,我怎么会对付他呢?你还记得吗?在北方郡的时候,奥斯曼还曾经帮助过我们,何况在西方郡战役之中,奥斯曼可是出力最多的,西方郡是我们佣兵团的根基呢!”哈里斯平静的说道。   “刚才你的话……我已经听到了。”云霓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了。   “云霓,听我说,奥斯曼只是个野小子,无论发生任何事情,都不足以影响我们之们的感情,不是吗?而且你还怀有了孩子,我们的孩子。放轻松些,不要理会这些事情,你只要开开心心的就好了。”哈里斯说道。   “可是……”云霓还想说什么。   “不,没有可是,我亲爱的云霓,你可以开心的玩玩,这里的风景不错,我记得你最喜欢这里的水果了,这些水果只有在皮亚路才能吃得到呢!何况我还听说,这里的魔力非常浓厚,你不是一直想成为一名大魔法师吗?在这里用功,也是个不错的主意,当然了,你更应该注意自己的身体。”哈里斯喋喋不休的说道,想方设法转移妻子的注意力。   “哈里斯,听我说,亲爱的,奥斯曼是我们的朋友,他是绝对不会出卖我们的,我也应该帮助他,在他最困难的时候。如果有一天,你的朋友,在你最困难的时候,向你的背后插刀子,你会怎么样呢?”云霓轻轻的抚著哈里斯的脸庞,深情说道:“哈里斯,你是英雄,是我心中永远的英雄,虽然你没有奥斯曼那样强壮,也没有他那样强大武技,可是在云霓心中,你永远是最伟大的英雄。”   “当然,我亲爱的,好吧!我会按你的意思去办的。”哈里斯将云霓深情的抱在怀中,眼里却闪现著滔天的妒火。   放弃?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先不要说云霓对奥斯曼的好感令哈里斯疯狂,单只是父亲大人的要求,就已经不可能令他动摇了。   维丝特的要求并不高,只要哈里斯在杀死奥斯曼的事情上全力支持他,自己将得到父亲的爵位,以及他死后的所有财富。   到那时候,自己将不再是一个私生子,而是帝国最为尊贵的大公爵,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或许还能……   狼牙峰雪线之上,两人一豹,悠闲的行来。   狼牙峰虽然只是一峰,面积却相当的广阔,最近的两三个月来,云霓经常和奥斯曼两人,到狼牙峰上欣赏风景。   南方的风光,具有著独特的魅力,偶尔还可以捡到一小块的铁母。与奥斯曼在一起,云霓当然不必在意这些小东西,可是自己捡到的铁母,有一种寻宝的乐趣,同时能帮助自己的丈夫,也算是不错的事情。而奥斯曼从未欺骗过自己,他既然答应自己要帮丈夫弄到足够的铁母,云霓相信他一定能够作到。   只是从三天前开始,奥斯曼发现云霓似乎有些问题,她虽然依旧同自己上山看风景,却似乎心事重重的样子,总是开心不起来。   “有什么事情吗?铁母的事情,我会想办法的,你不用为这件事伤脑筋。”奥斯曼说道,除了这件事情,他想不出云霓还有什么为难的事情。   “奥斯曼,你的事情,我在想你的事情。”云霓犹豫著说道。   “我?我在这里很好啊!这里是我的封地,而且扭吉特一家对我也很不错。”奥斯曼一愣,随口回答道。   “可是你还是一名逃犯,无论是菲格帝国,还是天朝人,都在不停的找你,即使过去了两年,他们也从未放弃过的。”云霓不好直说,毕竟在这件事情上,自己的丈夫作的相当可耻。   “那又如何?菲格大帝又不是真的想抓我,至于天朝人,量他们也没有抓到我的本事,就算在他们的国家里,我依然可以轻松的逃走,何况在我的地盘上。”奥斯曼自信的说道。   对于这位老朋友,奥斯曼还是很放心的,可是华伦在这件事情上,相当的坚决。华伦认为,哈里斯代表的是菲格帝国的利益,即使奥斯曼对帝国没有反感,有些事情也不适合让哈里斯知道。   对此,奥斯曼只是耸了耸肩,由他作主好了,反正自己也不是很喜欢哈里斯这个人。奥斯曼可以相信米歇尔,却无法完全信任哈里斯,即使他们同样是宰相维丝特的孩子。   “奥斯曼,你相信我吗?”云霓低著头,四周的景色丝毫提不起她的兴致。   “当然,我可以毫无保留的相信你。”奥斯曼停下脚步,他感觉云霓今天相当的诡异,出于野兽的直觉,奥斯曼感觉有事情发生了,只是自己还不清楚是什么事。   “离开这里,菲格帝国已经开始注意这里了,铁母将是最重要的军事物资,我相信,天朝帝国也一定开始注意这里了。”云霓尽可能利用别人来影响奥斯曼的决定,她可不想奥斯曼怀疑到哈里斯身上。   对于朋友,奥斯曼从来是毫无保留的,可是想要成为他的朋友,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即使哈里斯表示出再多的友好,奥斯曼也不会为此动心的。   “那又如何?没关系的,我有办法应付他们。”奥斯曼依然不为所动,心里却有另一番想法。   对于云霓,他可以完全信任,而云霓今天的表现太过奇怪了,对于自己的安全,云霓很在意,这他可以理解,可是一个劲的劝自己离开皮亚路,这就很有问题了。   难道有人已经知道自己在这里了?首先这个可能性极小,扭吉特一家是不可能出卖自己的,只要神珠在自己身上,他们就会是自己最忠诚的伙伴。   米歇尔更不必怀疑了,而云霓的人品应该是绝无问题的,那就只有哈里斯那个鸟人了。或者是他的手下?应该不是,哈里斯虽然不得自己的心,可是他的才能还算不错,不会连自己的手下都看不住的。   这样分析起来,如果外面真的有人知道自己在这里,应该就是哈里斯作的手脚。来到皮亚路之后,自己可是连义父也没有联系的。   “奥斯曼,听我的话,走吧!”云霓对丈夫的为人还是相当了解的,他一旦认定了某件事,一定会努力完成的,而且他的心机很沉,不是奥斯曼可比的。   而且无论是奥斯曼,还是哈里斯,谁出了问题,都够自己伤心的了,最怕的就是他们正面冲突起来,以奥斯曼的性格,可能会忘了他是自己的丈夫,奥斯曼对于敌人的手段,云霓是最清楚不过的了。   即使面对的是天朝帝国的王子,奥斯曼一样会使用手段,虽然那样的手段看起来相当的可笑,可是他的勇气,是任何人也不敢怀疑的。   连王子也不在乎的人,又哪里会将哈里斯这个小小的佣兵团长放在眼里?至于他的爵位,只怕奥斯曼更不会放在心上了,他连自己的伯爵也没当回事呢!   “是哈里斯吗?”奥斯曼正视著云霓问道。   “不……当然不是。”云霓感觉自己的脸很热,看来自己真的不适合说谎。奥斯曼的反应也出乎她的意料,居然片刻之间,已经想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   “告诉他,如果真玩花样,我会亲手砍下他的头,这次看在你的面子上,我放过他。”奥斯曼冷哼一声,果然是这样,云霓当然不会骗自己,可是哈里斯却会,那个鸟人果然不是好东西。   第四章   “主人,战斗部的三千人已经上路了,最快十天后到达,可是皮亚路这里的山路比较难走,而且野兽太多,实在不适合大部队运动,除此之外,粮食也是个问题。”罗吉汇报道。   “父亲大人那里如何了?”哈里斯问道。   “宰相大人同意出动一百名天使团战士,另外派出了五千家将?!”罗吉看著手中的信件,有些不敢相信的说道。   这对父子是不是都疯了,为了对付一个奥斯曼,不但真的同意出动天使团,而且一次派出了一半的家将助战。   对于天使团,罗吉可是有亲身体会的,那些人根本不是天使,而是恶魔,他们的战力之强,比起自己这个高级骑士来,还要高出许多。   他们不是正式的骑士,也根本不可能是骑士,他们只是杀戮的机械,只要能杀死敌人,无论什么样的手段,他们都可以使用出来。   就算是正面同大地武士战斗,罗吉也会买天使团的人赢,那些人实在太可怕了。哈里斯居然要求五百名天使,这不得不令罗吉以为哈里斯疯了,他甚至根本不相信宰相大人会同意出动哪怕一名天使。   可是宰相大人似乎也同样的疯狂,虽然没有派出五百人,只派出了一百名,可是家将却调动了五千名,难道是想要在皮亚路开启一场战争吗?对付一个人的战争?   “五天后,招回全部的下属,让他们不必再上峰顶,准备好武器,利用现有的铁母,打制武器,准备战斗。”哈里斯冷酷的说道。   “遵命,大人。”   疯狂,真是疯狂啊!为了对付奥斯曼,哈里斯是无所不用之极,简直拿奥斯曼当成巨人族了。   “奥斯曼,最近有些不对头?”已经是半夜时间,在霹雳营中,米歇尔看著奥斯曼说道。   “有什么问题?”奥斯曼抬起头问道,自从那天同云霓交谈过后,奥斯曼也开始小心了起来。   哈里斯到皮亚路已经有快四个月的时间了,依然没有动手的意思,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奥斯曼似乎嗅到了一股血腥味。   华伦是最忙的一个,他为了欺骗哈里斯,几乎用尽了手段,毕竟现在的皮亚路,并不是只有一万人,而是有十几万,这些人只能长住山上了,暂不需要他们交铁母和钻母。   这些不难作到,只要自己下达一条命令就足够了,可是想要满足十几万人在山上的食物,可真是让他绞尽了脑汁,要知道,哈里斯虽然算不上精明,却绝对不是个笨蛋,何况他手下还有五百人的卫队呢!   因此华伦的手下是指不上了,奥斯曼只能出动自己的手下,这些人战斗自然是没问题,可是却从未受过侦查术的训练,霹雳军只能战斗,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他们成军的时间实在太短了,而且奥斯曼的要求又是如此的高。   “云狼群似乎经过一次大的战斗,我带闪电豹去看过,那里有上千具狼尸,而且还有很多血迹,只是去的晚了些,分辨不出是不是人血。”米歇尔担心的说道。   “应该是了,这附近应该没有什么生物敢同大群的云狼战斗,除了闪电豹之外。”奥斯曼看了一眼趴在地上的闪电豹。   自从到了这里之后,闪电豹就显得相当不安份,经常独自跑出去闲逛。奥斯曼自然放心它出去,四大凶兽中排名第二的闪电豹,在山野间几乎是没有敌手了,除非像上次那样遇到地行龙,不过奥斯曼相信,在皮亚路,是不可能看到地行龙的身影的。   “你看看这个东西。”米歇尔取出一件奇形武器,交给奥斯曼说道。   接过那件武器,奥斯曼仔细的看著,这东西看起来像刀,又像剑,上面还有许多钩子,说不清是什么东西,在帝国的军队中,绝对没有这样的武器。以奥斯曼了解的各国军队中,似乎也从未出现过这样古怪的武器。   “这是什么?”奥斯曼疑惑的问道,他知道米歇尔的知识远比自己丰富得多。   “你看这里。”米歇尔将武器翻转过来,在另一面的手柄上,刻著一个展翅的裸体小人,看起来相当的漂亮。   奥斯曼从未听说过,有长著翅膀的人,无论是在大陆上,还是自己的神珠里面,似乎都没有这样的记载。   “这东西被称作天使,这柄剑,叫作大天使之剑。”米歇尔郑重其事的说道。   “大天使之剑?嗯,似乎有些意思,看起来使用大天使剑的人,应该是喜欢反倒的脚色,我喜欢。”奥斯曼是一位使用武器的大行家,只看了一会,就已经看出了这柄大天使之剑的用法。   “这样的武器,只在一支军队里存在,外界是不会知道的。”米歇尔有些为难的说道。   “哦?是什么样的军队?是哪个国家的?”奥斯曼从未听说过有这样一支军队存在。   “我父亲的秘密部队。”米歇尔说道。   “是吗?看来哈里斯想对我下手了。”奥斯曼淡淡的说道,似乎说的是别人的事情,故意不去看米歇尔的脸,他不想令米歇尔更加尴尬。她能将这件事情告诉自己,说明她还是站在自己这边的,甚至愿意为了自己而同父亲作对,奥斯曼心中满是感激。   “天使团是我父亲手下最重要的力量,一共只有一千人,使用的就是大天使之剑。每个成员都是我父亲从小养大的,并且从小服下各种刺激性的药物,不但力大无穷,而且寻常刀剑很难伤到他们。”米歇尔如同说给自己听一般。   奥斯曼点了点头,这样的调教方法,他以前听说过,只是这种方法太过阴毒,使用药物培养大的战士,大多数活不过三十五岁,而真正有战斗力的时间,只在十八岁到三十五岁之间,而且费用极高,不是普通人家能养活得起的。而且这些人都处在半疯狂状态,一旦控制不好,反抗旧主,将是件相当可怕的事情。   因此,培养药物战士的主人,一般都会由魔法师来控制他们,而且还要在他们的身上种下一处弱点,这处弱点,只有主人和他们的教官魔法师知道。一旦反抗,魔法师就可以攻击他们的弱点,一击致命。不过,既然花了高价培养出来的战士,相信没有一个主人肯轻易杀死他们。   维丝特果然不愧为帝国的宰相,身家丰厚之极,居然培养了一千名药物战士,这所需要的财力和精力,是令人无法相信的。   “天使战斗力有多强?”奥斯曼想了想问道,他相信,维丝特那只老狐狸,绝对不可能将所有的宝都押在这里,因此来到皮亚路的天使,应该不会太多。   “云狼群出没的地方,我只找到一柄大天使之剑,其他的武器却有三百多柄,按云狼的数量和战斗力算来,没有一百名天使,不可能如此轻松的偷渡过云狼的居住地。”米歇尔说道。   “一百名吗?”   “应该是,一百名相当于大地武士力量的狂人。”米歇尔说道。   “你认为只会有这些人吗?”奥斯曼皱著眉头问道,同一百个狂人作战,奥斯曼实在没这样的兴趣,不过显然对方是冲著自己来的。   “应该不会,哈里斯和我父亲,都是相当小心的人,绝对不会只派这些人来,而且这几天,我收到消息,哈里斯在山上的那些手下,都已经回到了皮亚路镇上,相信你已经明白了。”米歇尔说道。   “没问题,我会想办法对付他们的。”奥斯曼沉思著点点头,维丝特到底派了多少人来呢?一百名大地武士力量的天使吗?还真是瞧得起自己呢!   “这次我就不帮你了,你可以带著闪电豹和霹雳军去对付他们,我相信你的能力。”米歇尔低著头说道,一个是自己的父亲,一个是自己的哥哥,虽然米歇尔从未承认哈里斯是自己的哥哥。   夹在中间,米歇尔感觉很难作。父亲对奥斯曼的确作得太过分了,可是他依然是自己的父亲,而且是一直非常疼爱自己的父亲。   “我明白,其实你已经帮我很多了,非常多。”奥斯曼看著米歇尔,坚定的点了点头。   对于亲情,奥斯曼是非常在意的,就像自己对布郎公爵一样。而米歇尔对于维丝特的感情,应该更好些,毕竟他们是亲父女。   维丝特虽然令他讨厌,可是奥斯曼听说,维丝特对米歇尔可是非常宠爱的,几乎是有求必应,从未伤害过米歇尔一丝半毫。   奥斯曼决定,即使将来要与维丝特正面为敌,自己也不会杀死他,因为那会令米歇尔非常伤心的。   自从进入人类社会之中,对自己表示友好的人相当多,布郎公爵的慈爱、迈克尔公爵的教导、凌格和云霓等人的友谊,还有爱莉公主的情谊……   不过,这些人之中,与自己相处时间最长的,倒是这个不打不相识的米歇尔,即使她父亲千方百计的阻挠,她依然没有放弃过自己,甚至以大魔法师,宰相女儿的身分,愿意随自己一起来皮亚路这个偏僻的小地方,一住就是两年,而且还帮助自己找寻大自在神教的秘密,同自己一起成立霹雳军,训练他们,让一群农民成为一支精锐的军队。   从心底里讲,奥斯曼知道自己对米歇尔只有友谊,绝对没有超越友谊的任何情感,可是米歇尔对自己的心,奥斯曼还是明白的。无论如何,他也不愿意说出任何不好听的话,令米歇尔伤心。   因此这两年来,两人一直是不远不近,不弃不离的样子,却再也没有更近一步。奥斯曼的心中,永远放著那位纯洁得令他不敢伸手的小公主爱莉。米歇尔也知道这一点,可是她从未表示过不满。   “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至于哈里斯……你有什么想法吗?”奥斯曼虽然很想杀掉这个混蛋,可是由于米歇尔和云霓两人的关系,奥斯曼还真的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   “留他一条命吧!交给我好了,云霓是个好女孩,虽然我永远也不会叫她一声嫂子,可是我们会成为好朋友的。”米歇尔想了想说道,她对这个私生子哥哥,倒是没有半分的感情,可是想到老父只有他一个儿子,再加上云霓的关系,似乎杀死他并不是个好主意。   “没问题。”奥斯曼爽快的答应下来,一直以来,米歇尔都是无条件的在帮助自己,从未要求过回报。   “准备的如何了?”哈里斯问道。   “大人,一切已经准备完毕,只是来的路上有点小麻烦。”罗吉回答道。   “哦?”对此哈里斯有些不以为然,一百名天使,加上五千名骑士,在皮亚路这样的地方,还会有什么麻烦?即使野兽再凶猛,相信也不会对这样一支部队有任何的影响,而且以哈里斯的眼光看来,任何野兽看到这样一支军队,都应该乖乖的让路。   “是粮食吗?”哈里斯问道,这正是他最为担心的问题,八千多人,如果在平原上,只是个小数目,每天消耗的粮食也有限得紧,可是这里是皮亚路,是山区,想要带著大批粮食进来,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仅是环境不允许,那些疯狂的野兽也同样不会允许。当它们见到雪亮的钢刀时,会自动退避,但如果加上成车的粮食和肉类,就足以壮起它们贪婪的胆子来。   “不,不是粮食的问题,虽然道路很难走,但是我们运来了足够一万人吃一个月的粮食,相信这些已经足够了。是野兽,那些令人讨厌的云狼。”罗吉急忙说道,他知道,自己这位主人,并没有太多的耐心,正是因此,他才非常奇怪,为何对奥斯曼的事情,主人居然可以一等四个月。   “云狼?那些低等生物,它们会有什么作为?”哈里斯不解的问道,在来的路上,他已经领教过云狼的手段了,虽然要比普通的狼凶猛一些,可是并不难对付,自己手下的五百名骑士,在来的路上杀光了一群一千多匹的狼群。   “由于人数太多,因此宰相大人的手下没敢走大路,而是从山间穿过来的,路相当的难走,而且其中有要经过云狼的领地,那里有几十万匹云狼。”罗吉无奈的说道,当他听到这个数量的时候,著实吓了一跳。   “什么!几十万匹?消息准确吗?”哈里斯站起身来,有些焦急的问道。   “非常确定,是宰相大人家的领队──奥古斯特大人传来的消息,阵亡五名天使、两百多名骑士,另有五百多人受到轻重不同的伤害。”罗吉小心的回报道,这样的消息,相信主人一定不愿意听到。   “五名天使阵亡,这下父亲大人要心疼了。”哈里斯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满,反正那些人也不是自己的手下,天使是绝对不会听别人指挥的,即使自己是维丝特的儿子也不行。   “计划进行的怎么样?”哈里斯问道。   “一切已经安排好了,五天后行动,地点在东面的山谷里。”罗吉说道。   哈里斯点了点头,他知道那个地方,只要在山头上安排少量的人手,即使是闪电豹,也休想逃生,这样自己就可以聚合足够的力量,一举杀死奥斯曼了,只要能拿到奥斯曼的人头,就可以得到父亲的承诺。   “你下去吧!一切按计划行事,最近几天要盯紧奥斯曼。”哈里斯点了点头说道,对于罗吉的能力,他还是相当放心的。   “是的,阁下。”罗吉后退著走出房间,哈里斯不喜欢有人在他面前使用转身这个动作。   “哈里斯……”云霓的身影从屏风后转了出来,作为一名魔法师,她拥有收敛气息的能力,即使哈里斯达到了大地武士的水准,依然没有发现她何时躲在屏风后。   “云霓……”看著妻子已经略显臃肿的身材,哈里斯的头越来越疼了,如果对手换作是别人,自己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放弃行动,可是那是奥斯曼,不但是自己最强的敌人,也是自己进阶的机会,绝对不可能放弃的。   “哈里斯,放弃吧!你不可能成功的,你应该很清楚奥斯曼的能力,而且他是我的朋友,他帮助过我们,难道这些你都忘记了吗?”云霓眼中的泪水顺著两颊流了下来。   “云霓,这件事情你就不要过问了,奥斯曼的事情必须解决,只有这样,我们才有机会。云霓,你希望我们的孩子将来能成为大人物吧?你不希望他过著像我一样的生活吧?那么,忘掉你刚才看到的一切,好吗?”哈里斯轻柔而坚定的说道。   云霓转身向卧房走去,她知道,现在说什么也已经晚了,奥斯曼和哈里斯成为敌人,已经成了定局,谁也无法改变,自己也同样不行。   “但愿你会忘记这一切,别让我失望,我亲爱的云霓。”哈里斯喃喃自语道。   凌晨时分,一道身影从院子里溜了出来,四处看了看,向后院走去。这人的身分并没有瞒过两双敏锐的眼睛,从那臃肿的身材上,不难看出身影的主人。   “怎么办?”罗吉轻声问道。   “照作。”哈里斯一咬牙说道。   “可是……可是她已经怀上了孩子,那是您的孩子。”虽然早已经知道今晚上的任务,可是罗吉还是无法相信,哈里斯真的能下这种黑手。   “算了,还是我来吧!”看了一眼罗吉,哈里斯说道。   罗吉的心思并不难猜,让他下手杀掉自己的妻子和儿子,他怕将来自己找他算帐,可是既然他已经知道了这件事情,与是否由他下手,已经没有什么分别了,只是现在是用人之际,哈里斯还有太多地方用得上他。   云霓的身形虽然臃肿,加持了风魔法后,速度却不慢。扭吉特府的后院是没有门的,可是再高的城墙,也无法阻挡魔法师的脚步,何况这里的墙虽然高一些,却绝对比不上真正的城墙。   嘴里低声念动著咒语,两手熟练的画出魔咒,云霓的身体慢慢浮了起来。也许这才是最好的选择,请求奥斯曼离开这里,就算为了自己也好。   云霓很清楚奥斯曼的为人,他不会惧怕任何人,包括菲格大帝在内,更不用说自己的丈夫了,可是为了朋友,他却可以舍弃很多东西。   心口一痛,魔力缓缓的抽离出去,身体居然向下降了下来,云霓有些疑惑的看著自己的胸口,那里为什么会疼呢?也许是怀孕的关系?听女伴说,怀孕的女性,会出现涨奶的反应,可是那段闪亮的东西是什么……   云霓至死也没看清,那段闪亮的东西是什么,头一歪,身体倒进了哈里斯的怀中。   哈里斯面无表情,抱起云霓飞身向外跳去,扭吉特府邸的院墙虽然高,却难不倒一名大地武士。   第五章   “这是一个陷阱。”   奥斯曼的嘴角轻轻地抽动著,从早上开始,他就知道,这一切都是哈里斯安排的,甚至在五天以前,就看不到云霓的身影,想来是哈里斯怕她给自己通风报信吧!   不过奥斯曼并不在乎这些,天使吗?他很想试试。在皮亚路的两年里,除了闪电豹和霹雳军的士兵之外,他几乎没有出手的对象,而这些人,却又不能令他使出全力,毕竟是自己的手下和朋友。   站在山谷的正中央,奥斯曼停住了脚步,他知道,应该是时候了,哈里斯算是个人才,这个地点选择的相当不错,如果换了自己,也会选择这样的地方,可是他还是错误的估计了自己的实力。更为错误的是,他一直以为,自己只是一个人,最多只有华伦那十几名手下,这将是个致命的错误。   霹雳军已经训练两年了,作为训练场上的战士,他们已经相当合格了,可是在真正的战场上,那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正好当作一次练兵。   第一次见血的士兵会是什么样呢?这真令奥斯曼期待,或许会吓得乱喊乱叫,抱头鼠窜吧!不过那又如何呢?他们身上穿的是自己设计的铠甲,生命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就算失去十次的保护,也算是值得的。   “可以开始了吗?”   奥斯曼大吼一声,闪电豹躬起身子,它早已经嗅到了一股杀气,只是奥斯曼一直不准它动手,现在看来是时候了。   哈里斯在山崖顶上挥了挥手,奥斯曼的反应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不过奥斯曼似乎太自信些了,居然以为一人一豹,就可以战胜军队?   “罗吉,留下一千人的预备队,天使也要留下五十名。”哈里斯沉声说道,他感觉事情似乎有些超出自己的控制了,这种感觉可不是很好。   山谷两头同时出现了无数的人影,奥斯曼的嘴角轻扬,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没有大开杀戒了,奥斯曼似乎嗅到了一股血腥味,一股令他全身兴奋无比的血腥味。   奥斯曼右手的黑刀已经举起,左手的光剑已经放射出耀眼的红光,闪电豹碧绿的眼眸开始缩小,全身的毛竖了起来,它同奥斯曼一样,有著强烈的嗜血性。   “来吧!”奥斯曼身形晃动,带著一串残影,向最近的骑士扑去,在对方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四名骑士已经被从中刨开,分成八瓣向两边倒去。   “炸掉两侧山口,山崖上滚木预备。”哈里斯一皱眉头,虽然一再提醒自己,奥斯曼有神鬼莫测之能,可是看起来自己还是有些小看他了。   以奥斯曼刚才表现的速度,想要将他困在山谷里,似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还好自己事先作出了诸多的准备,炸掉山谷两端,正是其中之一。   “好快,好锋利的武器!”罗吉两眼发直,奥斯曼表现出来的武力,已经不能用骑士的等级来划分了,他甚至看不清奥斯曼的身体。   从地上越来越多的尸体上,才能勉强分辨出奥斯曼所过之处,他越来越佩服哈里斯了,如果不是事前有充足的准备,罗吉相信,自己此时已经在劝哈里斯逃命了。   这已经不能算是战斗了,根本就是一面倒的屠杀,山谷下的那些骑士根本看不清奥斯曼和身影,只有身体被砍成两断的时候,才能最后看一眼杀死他们的敌人。   奥斯曼猛的停住了脚步,一连串快速的移动,消耗了他大量的体力,哈里斯的这些手下太差了,显然不使用快捷的动作,自己也有办法杀光这些人,但他们的数量似乎多了些。   “哈里斯,你准备让这些胆小鬼来送死吗?天使在哪里?让他们出来吧!”奥斯曼大吼一声。   哈里斯和罗吉脸色一变,奥斯曼居然知道天使的存在,那不可能?!   “混蛋,是那个婊子!”哈里斯脱口骂道,完全没考虑米歇尔是她的妹妹。   “大人,派出天使吗?骑士们死伤太重了。”罗吉大约看了一下,不足一刻钟的时间,倒在奥斯曼刀剑之下的,已经有两百多人。这些人,不是佣兵中的精锐,就是宰相府里最出色的骑士家将,可居然无人是奥斯曼一合之敌。   “不……继续进攻。”哈里斯阴沉著脸说道,平日里趾高气扬的骑士们,此时像是一群待宰的羔羊般,面对著奥斯曼一人一豹,瑟瑟发抖。   罗吉点了点头,他已经明白了主子的意思,难怪要调这么多人手,可惜那些弓弩似乎一点用场也派不上。   八千多人中,罗吉准备了两千副的弓弩,可是奥斯曼的速度,连眼睛都跟不上,更不用说射箭了。   哈里斯的意思相当明确,即使用人墙战术,也要让奥斯曼和闪电豹感觉到疲惫,只有那个时候,才是出动天使的时候。   天使的确疯狂,也的确强大,可是面对更强大的奥斯曼,即使现在一次派出所有的天使,也只不过多一百具尸体罢了。   天使不仅仅是宰相大人的本钱,同时也是杀死奥斯曼的本钱,今天只能凭著人数,累死奥斯曼和闪电豹了。这就是屠龙勇士的能力吗?一向自信的罗吉,对自己的武技一点信心也没有了。   挥动手中的蓝旗,山谷下的骑士有些混乱,但很短的时间内又恢复到整齐的队列,这次下面的军官显然已经意识到,想凭借个人的战力与奥斯曼对敌,是完全不现实的事情,因此马上改变了作战方式。   五十一排,整整齐齐的排成了十列,每列之间的间隙极小,山谷另一面的军官也不笨,马上有样学样的排列起来,一瞬间,十六个方阵排列完毕。   这是一种用于平原冲锋的集团阵形,本来不利用在如此狭小的地形,可是排列完成之后,却将山谷两侧全部堵死了,让奥斯曼无法发挥他的速度。   每前进一步,骑士们大吼一声,以提高自信及士气。前进的速度相当的慢,可是却非常稳健。   奥斯曼点了点头,看来对方的指挥官相当不错,这么短的时间里,已经想到了克制自己速度的方法,可惜,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能力,相信他们也无法理解自己的能力。   慢步向前走去,这一次,每一脚都是如此的沉重,似乎整个大地都为之颤抖,虽然仅仅是一人一豹,却拥有著千军万马般的气势。   黄旗挥舞,两侧山崖上的弓弩手,利箭直指奥斯曼,他们终于有了射出箭枝的机会,不过奥斯曼的身影是那样的清晰,却又很模糊。   “放!”罗吉大吼一声,黄色的旌旗向奥斯曼一指,几千枝反射著金属光芒的利箭飞射而出。   “杀!”奥斯曼在箭出的同时大吼一声,身体突然加速,迎著方阵冲了过去,双方不过五十步的距离,眨眼之间奥斯曼已经冲到了。密集的箭雨,全部落在他的身后,在奥斯曼刚才所处的地方,密密麻麻的插满了一地。   这次奥斯曼没有取巧,而是凭本身的力量和手中的刀剑,硬生生的开出一条道路来。对面的刀剑纷飞,断剑残刀飞溅,奥斯曼一口气突破了两个方阵,留下一地的残兵碎尸。   闪电豹杀得兴起,一连十几道闪电凭空落在前面的另一个方阵上。骑士的铠甲是最好的导体,一瞬间,几十名骑士被电能击成一团焦黑。   时间缓慢而坚定的前进著,越来越多的尸体碎肉出现在哈里斯的眼前,奥斯曼和闪电豹,似乎有著无穷无尽的战斗力,时间不过是让骑士们付出更多的生命。   “大人……”罗吉看了看山谷下的战况,再看一眼哈里斯,轻声叫道。   “再派一千人下去,弓弩手不需要了。”哈里斯冷静的说道。   奥斯曼虽然有著过人的战力,闪电豹更是四大凶兽之一,可是他们只不过是一人一豹。骑士们的阵列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伤亡已经小了许多,至少在哈里斯眼里是这样认为的。   已经过去了足有一个时辰的时间,下面的骑士已经倒下一千两百多人,哈里斯却知道,奥斯曼的体力已经快到极限了,因为越来越多的伤者,证明奥斯曼和闪电豹,已经没有了一击必杀的实力。   看来是胜了,只是如何能令自己付出最小的代价,才是关键。另一方面,也要小心奥斯曼和闪电豹逃走,山崖虽然看起来高不可攀,可是那仅仅是在普通人的眼里,谁知道在奥斯曼眼里,山崖是否还算是山崖呢?   再半个时辰,自己就可以放出天使部队,凭他们强大的攻击力,哈里斯就不相信,奥斯曼今天还能活著走出这个山谷。   一千名弓弩手,丢下手中的弓弩,背上刀剑,顺著两侧边缘的绳索,快速的滑到山谷中,换下最重的两个方阵。即使他们知道,自己是在同魔鬼作战,可是作为一名骑士,他们绝对不会低头,何况山崖上,主帅的眼睛正看著自己呢!   “砰……”一道流星火炮冲天而起。   哈里斯向下面的山谷望去,奥斯曼和闪电豹已经停止了杀戮的脚步,悠闲的坐在一块巨石上面,手中还拿著一枝喷花火筒,正是军队中最常用的那种用于联系和发送信号的。   有埋伏?哈里斯眉头紧皱,可是奥斯曼手下根本没有人手啊,为何自己心里如此不安呢?   不对,真的不对,云霓说过,奥斯曼可以帮助自己弄到足够的铁母,他凭什么?就凭他自己去上山寻找吗?那绝对不可能。   小小的皮亚路,居然可以看到八名高级骑士,扭吉特府邸如同一个小型的城堡,里面的卫士却只有不足百名……坏了,自己上当了!   猛然间,杀声四起,无数身著漆黑铠甲的战士,手持血红的魔法剑,从身后杀来。山谷下面,十几处巨石被抛开,从里面钻出一排排同样装束的战士。   “弓弩手放箭,第一、三队掩护,其他中队上崖。”哈里斯只看了一眼,就知道今天的计划落空了,奥斯曼不是一个人,他居然拥有一支军队,而且数量还不少。   还好,自己只放了一半多的人下谷,否则此时已经被奥斯曼反包围了,而且是包围在山谷之中,连跑的机会也没有。   现在还有一搏的机会,至少还有五十名天使在山崖上,对于天使的战斗力,哈里斯还是非常自信的,奥斯曼的手下,总不会像奥斯曼一样强横的,对付这些普通的士兵,不要说天使,就是自己手下的骑士和宰相府里的精锐,也绝对可以轻松应对,哪怕对方的人数比自己多一倍,也不必担心。   经过片刻的慌乱,骑士们很快找回了自己的位置,正如哈里斯想像的那样,这些人都是自己手下和父亲手下最为精锐的战士,即使被伏击,也可以在最短的时间里,分析出战况,并作出最有利的判断。   天使更是其中最为出色的精锐,几乎是令旗举起的同时,山谷下面的天使已经顺著绳索爬到山崖上,同另外五十名天使集合在一处,并且挡住了第一波的进攻。   红光不停的闪动,天使强大的战斗力,以及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令霹雳军先吃了一个不大不小的亏,冲在最前面的几百人,被天使快捷无比的劈翻回去。   所幸,霹雳军身上的铠甲发挥出最大的功用,红光闪动之间,无论是刀剑,还是长矛的冲击力,都无法真正伤到铠甲内的战士,只是有些力量过大,人虽然没有受到外伤,但体内还是受到了相当的震动。   “天……他们的铠甲!”罗吉马上就看出了问题,这些铠甲居然可以刀枪不入?   紧接著,一道箭雨向霹雳军头上射去,弓弩终于有了用武之地,这些士兵是不可能拥有奥斯曼的速度的。可是弓弩手再次失望了,虽然他们的准头相当不错,可是仅仅引起了一片片的红光闪动,却没有一个人中箭倒地。   刚刚稳定下来的骑士们,又开始有些骚动起来,同刀枪不入的敌人作战,即使是心理素质极好的骑士们,也有一种无从下手的感觉。   哈里斯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奥斯曼从哪弄来一群怪物?虽然这些人的铠甲非常好,但也不是没有破解的方法,只是一瞬间,哈里斯已经想出了至少七八种克制的方法,可是此时没有任何的准备,都用不上。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利用重骑兵的冲击力,可是这里是皮亚路,四周都是山路,根本不可能使用骑兵,因此这次来的骑士,都已经放弃了坐骑,变成了重步兵。   看了看山谷下面,第一、三两队,根本不可能支持多久,奥斯曼的霹雳军,已经开始适应了战场的残酷,以几次铠甲的防御为代价,稳住了阵形,开始反击了。   这种打不死的军队,不但令哈里斯手下的骑士失去了战意,连哈里斯本人,也同样出现了怯意。   这次带来了八千多人,竟然被奥斯曼一人一豹杀掉了一千多,从整体上看,自己一方还有足够的兵力,可是面对的敌人却更难对付。凭经验,哈里斯很快的判断出对方的兵力数量,大约有四五千人上下,比自己少了一些,可是他们刀枪不入的铠甲,却不是人数上的微小差距可以弥补的。不过,他必须再坚持一会,因为已经将两侧的山谷封死了,只能利用绳索向上爬,上面的骑士,必须争取到足够的时间。   不足一刻钟,霹雳军已经完全适应了战争,开始大量的屠杀哈里斯的骑士,凭著身上刀枪不入的铠甲,霹雳军只进攻不防御,更加快进攻的步伐。   “撤退。”看了看山谷下面,至少还有一千多名骑士没有爬上来,哈里斯却不能再等了,因为天使军已经开始出现伤亡了,更不用说普通的骑士。   奥斯曼的手下明显只是些新兵,哈里斯至少看到几十个霹雳军士兵趴在树边开始狂吐起来,只有新兵才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可是他们凭著那身铠甲,以及手中切金断玉的红色窄剑,依然杀得自己的手下四处奔逃。哈里斯的心在泣血,这些人可是自己手下最精锐的部属,跟随自己身边差不多有十年的时间了。   父亲大人的手下,虽然不是自己的人,可以后也可能成为自己的下属,同样让哈里斯心疼不已。   奥斯曼长啸一声,表达他心中的不满,五千对七千,手中拿的是魔法窄剑,身上穿著刀枪不入的铠甲,这么长的时间里,居然只干掉了对方不到两千人,两年来的训练成果就是这样吗?   这实在令奥斯曼有些沮丧,如果不是有这么好的铠甲,霹雳军只怕早已经溃不成军了,几乎所有的士兵,都至少启用了一次以上的防御,也就是说,如果公平战斗的话,自己手下的霹雳军,已经一个不剩的被杀光了。   洛克心中一颤,奥斯曼大人的啸声中表达著他的不满,洛克是听得出来的,由于魔法剑使用的都是火系攻击魔法,在山林里实在不适用,因此在战前,奥斯曼已经下令,不准使用魔法,除了怕引起山火之外,奥斯曼也非常想知道,自己训练的骑士,真正的战斗力到底有多强。可惜这真的令人相当的失望,连洛克对自己也相当的不满。   武技、战阵,早已经被手下这些人忘得一干二净了,手中的魔法窄剑居然被大多数人当作大刀来使用,凭著它的锋利,砍断对方的武器,再将对手劈翻在地,至于对手的攻击,他们完全是视而不见,任由铠甲被动防御。   霹雳军的等级平均有中级骑士以上的水准,可是现在看起来,自己手下带的根本就是一群农民,或者说是一群街头的无赖也不为过。   “战阵……”洛克大吼一声。   四周的霹雳军战士正杀得兴起,被洛克的大吼震得心神一颤,看了一眼队长,马上想起平时的训练,不由的羞红了脸,这哪里还是霹雳军啊!   随著洛克的一声大吼,另外三名大地骑士和其他的高级骑士也反应过来了,这哪里还是平日训练时的样子,马上开始约束四周的下属,排成了战阵。   哈里斯随著那声大吼,全身也颤动起来,是大地武士?天啊!奥斯曼的手下里面,居然还有大地武士?   随之而响起的数十声吼叫,显然除了第一声之外,还有三名大地武士、几十位高级骑士,这已经不比自己带来的高等级骑士的数量少了。可是刚才看他们的战斗,实在不像拥有这样高的战斗力。   虽然很无奈,可是哈里斯实在看不起奥斯曼的这支军队,根本就是一群有些力气的无赖,没有任何队形可言,武技更是不值一提,完全凭著坚甲利剑。只要给自己足够的时间、事前的准备,消灭这样一支队伍,对于哈里斯而言,根本不成问题,甚至只需要对方一半的人手,在平原上也可以轻易的消灭这支队伍。   可是,刚刚这数十声长啸,让哈里斯马上明白了,这并不是一群乌合之众,而是没有上过战场的新兵,因此才会出现这样乱七八糟的事情。   只要上过几次战场,这支军队,绝对不是自己手下可以相比的。当然,如果将对方的装备给自己,哈里斯想著,自己也可以组建成一支百战雄师出来。   “马上撤退。”哈里斯一挥手叫道。   罗吉身为高级骑士,自然看得清楚,本来他同哈里斯一样,很是看不起眼前的队伍,却被对方压著打,很是不甘心,可是此时听来,对方居然有四名大地武士,这还了得?   再看时,对面的队伍瞬间起了变化,原本一盘散沙,各自为战的情况已经不再有了,靠的最近的骑士马上组成了最小的战阵,接著再向自己人靠拢,组成更大的战阵,如同滚雪球一般。   不过百息之间,居然已经组成了十几个百人队,红光的闪动越来越少,最后几乎不见,罗吉明白,对方已经很少会被攻击了,那些红光代表著绝对的防御。   哈里斯作为一名指挥官,还是相当优秀的,藉著霹雳军组战阵的瞬间,将自己的人收拢成一团,向著最近的一支霹雳军百人队冲杀过去。   即使对方拥有绝对的防御力量,可是几千人同时冲击一个百人队,也不是霹雳军能够承受得起的。   红光再次闪起,四周的霹雳军马上合围上来,居然反应神速,与刚才一盘散沙比起来判若两支部队一般,显然是久经训练的精锐,除了没上过战场这个缺点之外,几乎是无懈可击。   而对面的这支百人队,也同样发挥出哈里斯无法想像的战斗力,挥动的窄剑已经不是乱劈乱砍,以他的眼光看来,对方最差的也有中级骑士的力量,实在无法想像,刚才居然会像街头无赖般的胡打一气。   冲在最前面的骑士,除了二十几名天使之外,居然无一冲出,全部被刺翻在地,而对方的百人队队形不乱,只是向后退了几步,快速的变幻成一个鹤翼阵。   鹤翼阵是在战场上用于防御的最好阵形,同时与友军的衔接也最为容易,几分钟之后,另外两支百人队已经加入,令防御圈更加坚固。   哈里斯感觉自己的嘴里开始发苦,自己太轻敌了,如果早知道这样,一开始就全力突围,那时候的霹雳军,还是一团散沙,根本无力阻止自己逃亡,可此时再想逃,就必须付出成倍的代价。   “杀!”哈里斯一咬牙,指向前方,四周有更多的霹雳军百人队围了上来,现在已经不能再有丝毫的犹豫了。   奥斯曼,好厉害的奥斯曼啊!不仅本身拥有万人之敌,连训练出来的手下,居然也如此厉害,更为可怕的是那些武器装备。   以他的眼光,自然看得出来,霹雳军所使用的是魔法剑,只是令他不明白的是,对方为何不使用魔法?另外,在哈里斯的知识之中,魔法剑都是硬而脆的,并不适合在战场上冲锋陷阵。   可是现在看来,对方使用的窄剑,却有著切金断玉般的锋利,除非是重武器,否则根本不能挡得住对方一击。   天使的战斗果然不凡,以死亡六人的代价,硬是从眼前的百人队面前挤出一条通道来,余下的天使拚命的保持通道畅通,哈里斯带著手下向外冲了出去。   第六章   奥斯曼阴沉著脸,看著洛克和另外三名大地骑士。这一仗,奥斯曼并没有放在眼里,天使团又如何?可是这样的结果,却是他无法接受的。   虽然没有一人死亡,却有十几人吓傻了,几十人扭伤了脚踝,更多人脸色苍白,吐得一塌糊涂。现在奥斯曼终于明白什么叫老兵,什么是新兵了,这绝对不是通过训练可以改变的,必须接受真正的战斗才能改变。   平时虽然由闪电豹或者自己出手,可是他们都知道,最多被打一顿,绝对不会有生命之忧,心里已经有足够的安全感,而且更不会有今天这样血肉横飞的场面。   整个战斗,从奥斯曼杀第一个人开始,直到最后结束,共历时三个半小时,杀死三千八百多人,其中包括三十二名天使,而己方则无一人死亡。   这样的战果,如果放在其他的新兵营,绝对可以称之为辉煌的胜利,可是放在霹雳军中,却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几乎每个骑士身上的铠甲,都用过两三次以上的防御,有几个最惨的,居然一次不剩,至少被切了几十剑,最后还是他们的领队发现不对劲,让他们撤到后面,才没有出现人员死亡。   奥斯曼承认,这次哈里斯调来的骑士,平均水准不弱,但比起霹雳军来,也不见得强多少,甚至高等级的骑士数量,还不如霹雳军多。   可是包括洛克在内,如果不是身上的铠甲,人人都死过几回了,这样的结果别说是奥斯曼,连洛克也感觉不可思议,怎么会这样?   “你们全死光了,全都死了……”奥斯曼大声吼道。   洛克低著头,全身颤抖,奥斯曼说的没错,他们的确已经全部死光了。   “你们平时是怎么训练的?难道就是这样打仗的吗?战阵呢?武技呢?你们的速度、力量优势呢?”奥斯曼咆哮如雷。   “对不起……”   “死人是不会说对不起的。”奥斯曼依然不解气,这就是自己一手训练出来的霹雳军?实在是太令人失望了。   虽然已经失去了真正的神器,可是奥斯曼还是想要亲手训练出一支可媲美雷霆武士的部队来,五千名雷霆武士一样战斗力的骑士,再加上战阵训练,绝对可以以一当百。   虽然他们的个人力量,还远远不能同雷霆武士相比,更不曾拥有雷霆武士那样的传承经验,可是也不能差到这个程度。   今天战场上,双方的比例基本上是一比一,而且还是有备而战,居然只杀掉对方不足一半的人,其他的全部逃掉了。   当然,对于哈里斯,奥斯曼不想赶尽杀绝,冲著米歇尔和云霓,奥斯曼绝对会放他一条生路,可是并不是像现在这样任他逃走啊!   “奥斯曼,你最好来看看。”米歇尔走进房间,轻声说道。   “什么事?”奥斯曼平静一下问道,如果没有米歇尔,奥斯曼虽然有足够的信心逃出哈里斯的埋伏,却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轻松,更不会让霹雳军有一个非常好的练兵机会。   “跟我来吧!”米歇尔的脸,居然比奥斯曼还要阴沉,看得出来,她的心情相当的不好。   奥斯曼有些不解,虽然今天的战斗,不算胜利,可是对手是她的哥哥,逃掉也许是个不错的结果。   随著米歇尔一直走出很远,在一处低谷处,十几名霹雳军士兵站在一个大坑边上,看样子是新挖出来的坑。   奥斯曼不明所以,走到坑边,向里面看去,脸色瞬间变得苍白无比,在他身边站著同样苍白的米歇尔。   坑里面躺著一个人,一身的魔法袍,魔法袍上印著一团火焰,心口处有一个很窄的洞口,血早已经流干了。   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死人的脸并不好看,甚至有些变形,可是奥斯曼还是一眼认出了里面的人。   皮亚路的魔法师本就不多,除了米歇尔和威廉之外,只有一名魔法师,那就是哈里斯的妻子,奥斯曼的朋友──云霓魔法师。   “什么时候发现的?”奥斯曼脸色越来越青,脑门上青筋暴露,双手握拳,发出一阵阵令人牙酸的声音来。   “刚才发现的。”米歇尔说道。   “谁干的?”虽然心里已经有所准备,可是奥斯曼还是不想听到那个答案,他们可是夫妻啊!哈里斯那个混蛋,就真的能下得了手?要知道,云霓的身体里面,还怀著他的孩子。   “哈里斯。”米歇尔低下头轻声说道。   “混蛋,命令部队集合。”奥斯曼对著坑边的几个霹雳军战士大吼道,几名士兵马上向营地跑去。   “没用的,奥斯曼,他已经逃掉了,逃出了皮亚路,我们的战士从没有经受过马上训练。”米歇尔冷静的说道,虽然她心里也同样难受,可是她同云霓并没有什么关系,主要是因为凶手居然是自己的哥哥。   即使不愿意承认,哈里斯的确与自己拥有血亲,他居然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妻子,怀有身孕的妻子,就连牲畜也不会作出这种事情来。   “为什么?他为什么要下手?!”奥斯曼仰天吼道,不用问也知道,一定是云霓发现了什么,她想告诉自己。   奥斯曼想起五天前,在雪线之上云霓所说的那些话,显然,云霓早已经知道了哈里斯的意图,因此劝自己离开。   “报告!”安迪.普鲁斯走到奥斯曼身边行礼说道,他是一名大地武士,负责一支千人队。   “说。”奥斯曼看著坑内的云霓轻声说道。   “有西方郡的使者,并且带来了凌格将军、布郎大公、迈克尔大公的书信。”安迪回答道,他并不知道奥斯曼的来历,但听说有两位大公爵的来信,自然马上找奥斯曼回报。   “哦?米歇尔,好好安葬她,我去看看。”奥斯曼对米歇尔说道。   米歇尔肯定的点点头,她知道,对于朋友,奥斯曼是非常在意的。   看完手中的三封书信,奥斯曼沉默良久,这些信来的晚了一些,不过没什么关系,反正哈里斯已经被自己击败了,如果知道他杀了云霓,奥斯曼绝对不会放他走掉的,虽然霹雳军当时混乱不堪,可是奥斯曼还是有把握,凭自己的力量抓住他。   那些天使的力量倒是不弱,一对一的情况下,霹雳军绝对不是他们的对手,可那又如何呢?他们可没有皮亚路这里丰富的资源,扭吉特一家也不会向他们提供的,更重要的是自己拥有神珠中的智慧。   去西方郡吗?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自己的亲人朋友似乎都已经到了那里,特别是义父和教父两位大公爵。   他们的年纪已经很大了,再过些年,不知道是否还能看到他们。另外黑豹兄弟也被凌格带到了那里,已经有两年多没看到它了,不知道它过得如何?   皮亚路这里,除了丰富的铁母和钻母之外,似乎也没有什么值得自己留恋的。神殿在别人的眼中,既神秘又值得敬畏,可是对于奥斯曼来说,根本没有任何的意义。   奥斯曼只对神殿里的文字记载,以及那些神器有些兴趣。能带走的,奥斯曼已经让人运下山来,最多的就是红蓝两色的能源块,除了这些东西之外,值得留恋的,也只有军营里的那件神器了。   不过与雷霆会馆里的神器相比,似乎还差了许多,即使再训练一年,也最多是多出来大地骑士罢了,远远达不到奥斯曼的期望。   “奥斯曼,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他们怎么知道你在皮亚路的?”米歇尔处理完云霓的尸体,走进房间问道。   “你看看这些信,我正拿不定主意呢!”奥斯曼说道,把手中的信交给米歇尔。   “也许这个主意不错,西方郡现在几乎都是在第一军团的手里,你完全不必担心安全问题。另外,我认为有霹雳纵队在,你应该是大有所为的。”米歇尔说道。   奥斯曼撇了撇嘴,霹雳军今天的表现,实在是不能令他满意,不过奥斯曼知道,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他们毕竟是第一次上战场,而对手的实力又相当的强悍。   “另外,我认为,皮亚路已经不适合你了,哈里斯一定还会再来的,下次只怕就没这么好对付了。”米歇尔说道。   “来了更好。”奥斯曼双目圆睁。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的,奥斯曼,我知道你的实力,可是如果有人暗中下手,他们并不是没有机会,你不是神,只是一个实力超强的武士,即使是雷霆武士大师,似乎也会死的。”米歇尔轻抚著奥斯曼的脸说道。   “走吧!我们一起走,我也不想回圣西斯堡了。”米歇尔有些疲惫的说道。   奥斯曼有些不安的看著米歇尔,他知道,这次对米歇尔的打击相当大。若说哈里斯的行动,没有得到维丝特的允许,谁也不会相信的,天使团除了维丝特之外,谁也无法指挥得动,而这次居然出现了一百名天使战士。   霹雳军虽然首战不利,但平时的训练还是相当出色的,仅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已经整装完毕。   奥斯曼从扭吉特那里要来了六千匹战马,这些战马放在皮亚路,实在是太过浪费了,山路上,根本没有它们奔跑的空间,马匹一匹匹都胖了不少。   扭吉特家族依然留在皮亚路,这里的铁母和钻母,几乎是取之不尽的,这么好的地方,自然不能放弃掉。   如果奥斯曼需要,扭吉特爵士保证,随时都可以得到四千名护教骑士团的支援,不过护教骑士团的战斗力,还不放在奥斯曼的眼里,何况他们的人数,并不比霹雳军多。   西方郡现在有十几万人马,足可以保证奥斯曼的安全,除非菲格大帝下令,否则没人可以动得了他,天朝的军队也同样没这样的能力。   除了霹雳军的装备之外,奥斯曼只带走了大量的能源,有了这些东西,奥斯曼的神剑可以无止境的使用下去。除了奥斯曼手中的神剑,从神殿之中,还找到了整整一箱的神剑,奥斯曼带走了一半,另一半则交给了扭吉特爵士,护教骑士团同样需要这些神兵。   皮亚路的山路,并不适合大队人马行走,不过有闪电豹和奥斯曼在,那些野兽绝对不敢随便进攻,虽然速度慢了许多,倒是一路相安无事,平静的走出了山区。   到了平原之上,霹雳军再次令奥斯曼头疼万分,虽然在皮亚路的时候,训练过骑术,可是仅仅是骑在马上不掉下来,到了平原上,战马的速度一起来,不断有人掉落马下,以这样的骑术,别说上战场,就算是行军也不可能。   奥斯曼只好放慢了速度,一边行军,一边训练马术。每天太阳升起很高才开始出发,日头未落,已经开始扎营了。行军的时间短了,可是并不代表霹雳军走得舒服,每天扎营之后,还是要训练马术。在奥斯曼的带领下,练习冲刺、回旋,以及马上列阵。   半个月后,霹雳军终于有了骑士的样子,虽然还无法作到集团冲锋,却再也不会有人在行军中落马了。   扭吉特选择的战马都很不错,只是在皮亚路里养得太肥了些,经过这段时间,也开始恢得了本来的样子,显得神骏起来。   马其特南八十里外,两支军队一字排开,已经有一段时间了。默菲看著眼前的天朝军队,有些担心。   最近以来,天朝军队的活动越来越频繁,经常会进入到菲格帝国境内,除了凯思建立的十二个军事要塞之外,还有大片的土地,需要由军队来防守。   巡逻本不用他出马的,作为一个军团的指挥官,他只要在军部指挥就可以了,可是西方军团现在的情况并不算太好,因此他无法放心,经常会到一线看看。   今天,他所率领的万人队,同天朝军在这里相遇,这已经是进入菲格帝国境内一百多里了,天朝军的胆子似乎越来越大了。   两年来,天朝军几乎是每战必败,可是却越战越勇,而且给西方军团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天朝军有时候,甚至敢以同样数量的军队同西方军团作战,这在以前是不敢想像的事情。   正如迈克尔公爵所说的那样,菲格帝国在不断的补充之中,而天朝军队正是借这个难得的机会在练兵。   前前后后,默菲已经见过八支天朝军团的旌旗,显然天朝军的频繁调动,并不仅仅是在向边境增兵,而是以轮换的方式,让所有的军团士兵,都经历一下战火,这可绝对不是好事情。   眼前的这支部队,近四万人,是自己一方的四倍,看旗号,是马丁第四军团的主力部队。这个军团的总指挥马丁侯爵,作为天朝使团的团长,一直长驻在圣西斯堡,但他的军队却一直在边境活动。   这支军队有著较强的战斗力,同其他的天朝军队比起来,实力至少强上一倍,而现在的数量又多出数倍,默菲只能等。   这里是菲格境内,每十里都有一个哨站,自己同敌军相遇,想来军部早已经知道了。可是他想不通,这支四万人的大军,进入菲格境内有百里,居然才被发现,莫不是那些哨站出了问题?   两年多来,小规模的冲突从未断过,可是上万人的战斗,今天似乎是第一次。上个月开始,冲突似乎已经开始升级了,由原来的几百人,已经增加到千人规模的战斗。   由于人数较少,西方军团还吃了几次小亏,而第一军团目前还无败绩,战斗力的确要比西方军团强得多。   “大人,敌方似乎有了动静,两翼的轻骑兵已经开始散开了。”身边的将领提醒道。   对于自己手下的这些将领,默菲还是相当满意的,他们都是经历过巨人族战火后活下来的军官。无论是武技,还是指挥才能,都还过得去,最重要的是他们拥有无法坚定的信心,敢于向巨人族战士出枪的骑士,都是最勇敢的骑士。   “我们只有两支纵队,根本不存在左右翼的问题,对方太死板了,正面冲锋,他们的战斗力不如我们。”默菲沉声说道,可是他心里同样没底。   即使抛去两翼的一万名轻骑,对方还拥有三万名战士,其中还有一支重骑兵纵队,而自己手下,只有一支重步兵和一支轻骑兵纵队,无论是装备还是武器,都要差对方一截。   好在天朝军的战术指挥一般,而士兵的素质更差,往往一有伤亡,就开始出现大面积的溃逃,只要追著屁股杀就行了。   最难对付的还是对方的两万名重装步兵,他们的装备好,而且人数多,自己手中没有重骑兵,想要突破他们,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烈焰流星有多少?”默菲问道,这不是他的亲卫队,因此有些什么装备,他并不了解。自从奥斯曼在南方战役中,大量的使用了烈焰流星之后,这已经成为了帝国军标准的装备之一。   只是两年的时间太短了,短到连普通装备也无法全部备齐,何况是烈焰流星这样的高级装备。   西方郡和第一军团,是最早装备起烈焰流星的部队,每支万人队里,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只是数量少得可怜,用于正面战场,似乎并不适合。   以前一直没有大的战事,烈焰流星都被储存起来。按凯思的说法,论起工匠的水准,天朝帝国绝对是第一,只要被他们拿到一枚烈焰流星,他们就可以大量的装备部队,以天朝帝国的后勤能力和财力,用不了半年,就可以保证前线部队的供给。   因此,除非迫不得已,尽可能的不要使用这样的武器,以防止被天朝帝国得到,可是现在默菲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眼前的战事,虽然还不见得一定会输,可是如果不使用烈焰流星,自己的万人队就会损失惨重,这可不是他想看到的结果。   “回大人,一共带来了一百枚烈焰流星,这东西上面配发下来的实在太少了。”身边的将领有些为难的说道,对方有四万人,一百枚实在不够作什么的。   “一次全部投出去!后面的轻骑准备冲击对方右侧,之后向左移动;重步兵随烈焰流星冲击对方的重步兵,尽可能拉开对方重骑兵的距离。”默菲稍一思考,已经定下了作战方案。   “遵命,阁下。”   一百个黑点向左侧的天朝军重步兵投去,在万人注目之中,爆开,化成万点火星,落在重步兵的头上。   烈焰流星是奥斯曼发明的一种火器,里面使用的是煤油,无论沾在哪里,都要等上面的煤油烧尽,火势才会止住,即使用水,也无法将其熄灭。   煤油虽然是天朝人发明的,可他们却从未想过能将这种东西用于战争,只有少数的将领,从蛮族战争中逃回来的军官那里听说过这种东西,却也不清楚是否是菲格帝国使用的。而由于当初逃走时相当匆忙,根本不可能得到一颗完整的烈焰流星,因此也没办法研究出这种武器到底是什么,因此大部分的天朝军人,甚至连听也没听说过。   烈焰流星的数量不多,只有一百枚,大约可以笼罩百米方圆,至少有五百到七百名重步兵被烈焰流星所伤,只是由于数量太少,再加上重步兵全身铠甲,大多数只是烧伤,无人因此而送命。   可是这却让天朝士兵慌乱起来,他们从未见过这样的武器,一时间,四周的重步兵乱成一团,谁知道菲格军还有多少这种东西?   “轻骑出动!”默菲大叫一声,他等的就是这个时机,要的就是这样的结果,一百枚烈焰流星,在战场上不会起到多大的作用,只要引起足够的混乱就可以了。   轻骑兵纵队躲过天朝军的重骑兵,从中间插入重步兵的行列之中。一旦接近,军力之间的差距就明显感觉出来了,一名轻骑兵,可以轻松的面对两名甚至更多的重步兵。   以轻骑兵的武器,是很难砍开重步兵的铠甲,但想要砍倒他们,并没有任何的问题。重步兵一旦倒在地上,想要爬起来却很难,何况后面还有无数的马蹄在等著他们,即使铠甲的质量再好,也架不住万马奔腾。   “重步兵突击!”默菲敏锐的抓住了每一个进攻的时机,几乎是分毫不差。   正面迎来了更为猛烈的打击,两万重步兵开始溃逃起来,前后不过半刻钟的时间。不过这样的结果,默菲和天朝的将领都早已经想过了。   通过两年来的交锋,双方对彼此的指挥方式都已经相当熟悉,只是天朝军的士兵素质太弱,完全没办法发挥出应有的战斗力来。   天朝军的重骑兵动了起来,紧追著菲格军轻骑的后面,而两侧的轻骑却慢慢的收拢起来,显然重步兵的败退,并没有令整支部队混乱。   “重步兵停止追击,轻骑兵继续前进!”默菲嘴角扬了扬,天朝的指挥官明显聪明了很多嘛!   天朝军的目的很明显,想用重骑兵将轻骑兵赶进包围圈里,利用数量上的优势,将这支轻骑全部吃掉,只怕他们没有这么好的胃口吧!   指挥轻骑兵的军官,是自己的老部下了,对他的能力,默菲还是相当信任的。果然,轻骑兵在指挥官的带领下,巧妙的从两支骑兵间隙中转了回来。   再次列好阵形,一切回到起点。天朝军的重步兵虽然被击退了,却在很短的时间里恢复过来,这也许是常败军的优点吧!   默菲大致算了一下双方的伤亡,却不由得皱紧了眉头。两百多人阵亡,八百人受到轻重不同的伤害,而天朝军的死亡人数不过四百人,受伤者却有四千多人,这样的数量,并不能改变整个战局。   如果是在一年之前,自己带著一万人,足可以一口气将对面的四万天朝军赶到边境线以西。当然了,一年前,天朝军也绝对没有胆量进入到菲格帝国境内百里。   一刻钟之后,双方再次排好了阵形,这次天朝军排出了一个相当厚实而古怪的阵形。前排是两万重步兵,轻骑兵放在后面,重骑兵则放在侧翼。   突然间,从对方阵营里传来一声暴喝,四万人同时呐喊一声,向前迈出一步,接著再次呐喊一声,再向前一步。   默菲苦笑起来,这是个乌龟阵啊!四四方方,所有方向的兵力都差不多,让自己无从下手,虽然失去了机动力,可是由于兵力上的差距,就无法作到各个击破了。   对方的将领还真会出主意呢!单兵作战不行,就使用出这样无赖般的战阵,看来真的要打消耗战了,为何己方的援军还不到呢?   菲格军已经几次后退了,数次接触之中,虽然伤亡比例依然是一比四以上,可是天朝军的死亡人数并不多,优质的铠甲保证了天朝军人的生命,而且重伤员也相当的少。   天朝军的士兵素质虽然不高,可是他们的军医却是整个大陆上最好的,因此大部分的伤员,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回到战场上,而经过战场洗礼之后,这些人将成为真正的战士。   第七章   “呜……”号角声传来,远远的烟土飞扬,一支骑兵队的先锋,已经清楚可见了,大旗迎风飞舞,代表著将领的名号。   终于来了吗?默菲眯著眼睛,看著远处的战旗,可是这面旌旗却是默菲从未见过的,无论是第一军团还是自己属下的西方军团,甚至整个帝国里面,就没有看到过这样的旌旗。   一只张牙舞爪的豹子配上数道闪电,这真是一面古怪的军旗!先锋部队大约有五百骑,看他们在马上的骑姿,默菲更加头疼了,那根本就是新兵啊!就算是自己手下的新骑兵,也要比他们的骑术好些。   不过从他们来的方向判断,应该是帝国军队,只是默菲实在想不起来,帝国有哪支军队使用的是这种样式的军旗。   “将军,小心有诈。”身边的将领小心的提醒道,他们也是从军多年的军官,对于帝国的任何一面军旗,都不陌生,甚至还包括许多私兵及佣兵的旌旗,可是在他们的记忆之中,绝对没有这样一面军旗存在。   “应该不会,你看他们的面孔,还有他们身上的灰尘,应该已经走了很长时间的路,不会是天朝的军队,就算天朝军队知道使用长途奔袭也不可能,边境线并不长,而且整个西方郡,都处在军管状态下,不可能任他们一路行来。”默菲摇了摇头说道,这可真是一支古怪的队伍。   “豹子……你们听说过谁喜欢以豹子为旗的吗?”默菲轻声问道。   “豹子吗?这个倒没听说过,不过第一军团的凌格将军很喜欢豹子,听说他就有一只黑色的豹子,要比普通的豹子大许多。”一名将领说道。   看到有新的队伍出现,天朝军开始慢慢的后退,一直退出几里,才重新稳住脚步,显然他们也不知道这支骑兵的来历。   “大人,还有一个人特别喜欢豹的,甚至还与豹子为伍呢!不过没听说过他有军队啊!而且他虽然是位伯爵,却没有资格拥有自己的私兵。”一名将领喃喃自语道。   “奥斯曼吗?那位屠龙勇士?不过听说在两年前,他已经逃走了,不知去向,现在天朝和我们帝国都在通缉他。”另一名将领轻声说道。   “派传令兵去问问。”默菲说道,在这里胡猜有什么用,直接去问问就好了。不过他的心底,倒是赞同手下的说法,奥斯曼的确非常喜欢豹子,甚至一直以为自己是只豹子呢!   别人不知道奥斯曼的下落,可是默菲却是知道的,而且他还知道,迈克尔和布郎两位大公,以及奥斯曼最好的朋友凌格将军,都有给他去信,希望他能够到西方郡来。   对于奥斯曼的经历,他远比下面的将领知道的详细,他甚至还知道,菲格大帝对于奥斯曼这个屠龙勇士,是又爱又恨,却并不想真的致他于死地。   “呜呜呜……”一连串的号角声传来,地平线上,无数的骑兵排成一条直线,中间稍稍突起。   默菲两眼一眯,怎么回事?居然是突击阵形,虽然现在看起来是散乱的,但只要骑兵跑起来,自然会向中间收拢,五百步外,就可以变成锥形突击阵。   正如默菲想像的那样,那支骑兵开始跑了起来,越跑越快,随著奔跑,慢慢向里收拢,五百多步后,已经成了一个标准的锥形突击阵,虽然还显得有些不整,却并不混乱,显然他们有一位优秀的指挥官。   默菲虽然看得出这支部队的指挥官很强,可是这些士兵却很差,似乎刚刚上马的步兵一般,但身手却很敏捷,似乎都是高等级的骑士。不过,令人费解的是,他们既然拥有高等级骑士的实力,却偏偏又骑不好马。   看了看他们前进的方向,默菲放下心来,作为一名优秀的指挥官,自然不会看不出队伍前进的方向,很明显,这支部队不是向自己冲锋,明显是友军。   天朝军队又出现了少许的混乱,显然新出现的骑兵令他们有些胆怯,不过很快又镇定下来,因为他们发现,这支部队的人数更少,只有五千人上下。   一支纵队的重骑兵空群而出,虽然是同样的兵力,但天朝人是重骑兵,手持四米长的骑枪,而对方全是轻甲的轻骑,而且居然手中没有武器。   同一时间,默菲也紧皱著眉头,他自然也看到了,这支新出现的骑兵,所有的骑士都是空著手的,这到底在干什么?   他们的指挥官绝对不可能这么愚蠢,让空手的骑士同重骑兵较量。就算是自己,也不愿意让手下的轻骑同天朝的重骑兵对撞。   天朝的士兵的确是差些,可是他们手中的武器不差,身上的铠甲更不差,这样的对撞,绝对是得不偿失的,何况以西方郡的军事实力而言,菲格帝国绝对处在下风,人数远少于天朝帝国。   “杀!”一声巨吼,在上万人的战场上依然清晰可闻,可见这声吼叫的声音有多大。   几乎同时,五千道红光闪现,骑士们从背后抽出魔法窄剑,双方的距离已经不足百步远了。   “是他。”默菲低声说道,在队伍之中,他一眼看到了那只闪电豹,带著一串残影,第一个冲进了重骑兵群中。   “这样不行啊!剑太短了。”身边的一位将领担忧的说道。   其他的将领纷纷点头赞成,在战场上,一寸长一寸强,这个道理谁都清楚,因此骑枪有四米长,如果不是考虑到质量问题,一定会打造得更长些。   “杀杀杀!”又是三声怒吼传来。   跑在最前排的骑士们,同时挥动起手中的魔法窄剑,无数条火蛇从剑尖飞出,扑向对面的重骑兵。   火蛇飞过之处,人仰马翻,一股股焦糊的臭气,夹杂著烤马肉的香味,传遍了整个战场。天朝帝国后面的重骑兵全都愣住了,看著眼前飞舞的火蛇,他们胆怯了。   可是重骑兵同轻骑不同,他们靠的是速度,是冲击力,一旦速度提升起来,想要停下来,甚至转头,都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重骑兵的将领倒是不笨,马上丢掉了手中的骑枪,抽出马刀,拚命挥舞著,将身边的火蛇劈散,四周的骑士有样学样,丢掉骑枪,开始击散火蛇。   “原来如此!”默菲点了点头,他就知道,奥斯曼是绝对不会笨到连骑枪都不给骑兵的,更不会笨到用轻骑兵同重骑兵对撞。   这些骑士手中拿的,居然全部是魔法窄剑,这怎么可能?五千柄魔法窄剑,那需要多少钻母才能打制成啊!   “不好!轻骑纵队准备接应。”默菲猛然间叫道,即使是魔法窄剑,奥斯曼的骑兵也同样不适合近战,要知道,魔法剑虽然很硬,质地却非常的脆,兵刃相交的时候,很容易断成数截的。   “是。”   手下的将领马上行动起来,不过时间上已经来不及了,默菲一闭眼,两支骑兵已经冲撞在一起。   等他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发现事情并没有像自己想像那样,而身边的将领们,更是一个个睁大了眼睛,不停的赞叹著。   默菲仔细看去,奥斯曼的骑兵不但没被击落马下,他们手中的魔法窄剑也不像自己想像那样的脆弱,事实上,它们非常的锋利,锋利到默菲无法想像的程度。   魔法剑挥动之间,将天朝军的重骑劈于马下,无论是斩马刀还是弯刀,无论是阔剑还是钢剑,全部从中而断,连同他们一身厚厚的铠甲,全部被劈成两截,甚至有力大的骑士,连对方的马匹也一分为二。   “天啊!他们的剑实在是太锋利了。”一名将领大声惊叹道。   “是啊!可以将重骑兵斩为两断的剑,从来没听说过,再看看他们身上的铠甲,好像非常古怪。”另一名将领说道。   默菲的眼光也随著转动著,果然,很快默菲就发现那些骑士身上的铠甲,的确非常古怪。虽然他们的身手高强,手中的魔法剑锋利无比,可是在乱军之中,依然会有人被天朝军的马刀砍中。   只是被砍中的人,并没有被斩于马下,也没有金属摩擦时的牙酸之声,而是发出一股红光,随之而来一声轻轻的爆裂声,而对方的砍刀则被高高的弹起,迎接他们的则是红色的魔法窄剑。   这种局部战斗,仅仅过了五分钟,活下来的两千重骑兵已开始四散逃开,由于时间太短,他们甚至连逃跑的念头也没有出现,大部分已经被斩于马下了。   奥斯曼的霹雳军并不停留,对他而言,这五千重骑兵实在不算什么,只是战斗比他预想的要容易得多。比起上次的战斗,霹雳军的表现似乎好得出奇了,没有任何人被击落马下,战阵完整,转换顺畅。   随手劈飞两名重骑兵,奥斯曼哑然失笑,原来是对手太弱的原因,上次哈里斯带来的部队,是他手下跟随十年的佣兵,其他的则是维丝特手下的精锐家将,更有一百名天使战士,这些人的战力,比起眼前的重骑兵,相差的实在是太大了些。   “继续前进!”奥斯曼一挥手中的黑刀,向著天朝军的大队冲去,只有在战斗中成长起来的军队,才是最精锐的军队,现在他已经能够深深的体会到这一点了。   眼前的机会相当的好,对方虽然依然有几万人,可是重骑兵已经被自己全歼了,余下的只是重步兵和轻骑兵,对方甚至连弓弩手也没有。当然了,以霹雳军的铠甲,就算对方拥有大量的弓弩手,奥斯曼也不必担心。   不过奥斯曼最不希望看到的还是弓箭,因为每射一次,都会令铠甲减少一次绝对防御的能力,这些铠甲制造不易啊!   面对如同乌龟般的方阵,默菲虽然没有办法,可是对于奥斯曼的霹雳军来说,却并不难对付,远远的,无数火蛇飞出,远距离的魔法攻击,足够让他们头疼的了。   紧接著五千霹雳军杀入天朝军中,重步兵的铠甲并不比重骑兵的铠甲强多少,在锋利无比的魔法窄剑面前,形同虚设,每剑挥出,都是在收割生命。   而重步兵的长枪根本无法带给霹雳军任何伤害,只有战斧,才让霹雳军不得不小心应对,这种重武器,虽然不会劈坏铠甲,却很容易震伤内脏。   霹雳军几乎没有低等骑士,个人的战力比起西方军团,至少强出两倍来,即使是一对四,也可以轻松应对。   不足半刻钟,奥斯曼已经刺穿了整个天朝军的战阵,天朝军的将领发现大事不妙,这支骑兵虽然人数不多,可是战斗力超强,更为可怕的是他们的武器装备,比起天朝军来,还要强上许多。   五千柄魔法剑,就算天朝拥有足够的财力,也无处去找寻这么多的钻母来,何况脆弱的魔法,何时变得可以切金断玉了?   那些铠甲更是可怕,每当刀枪劈砍在上面的时候,都会突然爆出一股强大的力量,将刀枪反弹出去,从未听说过,有这类铠甲出现过。   奥斯曼率领著整个霹雳军,从天朝军的战阵后方穿出,转了个大弯,再次向天朝军冲去,默菲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根本不要什么阵形,现在的天朝军已经如惊弓之鸟,除了逃命,早已经不知道什么是战阵了。   “哈哈……老弟,真没想到,你一回来,就送了一份大礼──两万六千天朝军,真是不错,这可是两年来,我们消灭天朝军最多的一次呢!”凯思看著奥斯曼笑道。   “你这家伙,还知道回来啊!去了皮亚路,也不知道给我们送个平安信吗?担心死我了。”凌格扑上来,与奥斯曼抱成一团。   黑豹则兴奋的围著闪电豹转了起来,虽然过去两年了,可是它依然认得闪电豹,居然连奥斯曼也不理会。   “好小子,听说你已经升为将军了。”奥斯曼在凌格的肩上重重的打了一拳,凌格虽然是位高级骑士,可是依然无法承受奥斯曼的拳脚,疼得后退两步,才稳住身形。   “轻点,我可受不了,我算什么将军,只是团队长,虽然手下有两万骑兵,不过看了你带回来的霹雳军……”凌格摇了摇头,不能比,根本不能比嘛!   霹雳军的成员全部拥有骑士的能力,甚至大部分已经到了中级骑士,自己手下的骑士可是有数的。   再看看霹雳军的装备,更是没法比了。本来凌格的部队,是抢夺战利品最多的一支部队,整个团队里面,有四分之一已经换上了天朝军的装备,可是这些装备同霹雳军比起来,实在是相差太远了。凌格亲自试过,自己使用了八成力量,也无法劈破霹雳军的铠甲,实在无法想像,这些铠甲是如何打造成的。   “别闹了,奥斯曼,你去看看两位公爵吧!你义父的身体不太好。”凯思说道。   “他怎么了?”奥斯曼从欢乐之中醒了过来,见到凌格的兴奋之情,让他暂时忘记了进入城中居然没看到两位公爵。   “我伯父本来体质就比较弱,再加上两年前蛮族战争中,东奔西跑,就落下了病根,一直没有治好,前些天又发病了,走,我们快去看看吧!”凌格拉著奥斯曼,向家走去。   布郎公爵非常的瘦弱,整个人如同皮包著骨头,大夫看完直摇头,他也没有办法,人老了,再加上惊吓,身体本就不好。   “有办法吗?”奥斯曼问道。   大夫摇了摇头,米歇尔也摇了摇头,虽然她不会治疗魔法,但魔法师对于治病,总是有些手段的。   对于米歇尔的魔法天分,奥斯曼相当信任,如果连她也没有办法,只怕真的不行了。虽然同义父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可是自己是他从山林里带出来的,有著一份特殊的感情。   三天后,布郎公爵离开了人世……   第八章   奥斯曼舔了舔黑刀上的血迹,看著凌乱的战场,这是第几次战斗,他早已经记不清了,死在他刀下的天朝士兵,总有上千人了。   战场果然是训练战士的最好场地,再加上凯思和迈克尔公爵的指点,现在的霹雳军,已经同当初的大不相同了。   洛克已经不再是一个农民,而是一个真正的战士,像他一样,所有的霹雳军骑士们,都不再是农民了。大大小小的战斗不下百次,只要有战斗的地方,就可以看到霹雳军的身影。   手中的黑刀一摆,霹雳军迅速的集结完成,前后不过几分钟,奥斯曼终于有了如臂使指般的感觉,这才是自己理想中的军队。   虽然比起雷霆武士来,他们的个人战力还远远不如,失去了神器的帮助,他们的进展也变得慢了许多,可是战阵的力量,将可以取代个人实力的不足,何况面对的是天朝军队,他们的素质更差。   “大人,我们回军部吗?今天已经来过三次传令兵了,但上面的命令却并不详细,看来有大事发生了。”洛克显得相当的沉稳。   “好,连夜回依马尔。”奥斯曼看看天空,太阳已经落下去了,但霹雳军将士的精神非常好,应该没有问题。   “奥斯曼,你怎么才回来?”刚刚走进军部,凌格的身影就出现在他的面前,一脸的焦急之色。   “发生了什么事?”奥斯曼问道,作为一名将领,无论何时,都应该拥有足够镇定,凌格是位不错的将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居然让他脸色如此难看。   凌格看了一眼奥斯曼身边的米歇尔,似乎有些犹豫。   “直说,你应该很清楚,米歇尔是我最好的朋友。”奥斯曼说道。   “宰相维丝特公爵政变,第二、第三军团同时起兵,近卫军团已经被解除了武装。”凌格低声说道。   一瞬间,米歇尔变得面无人色,什么!父亲居然政变了?   “情报准确吗?”奥斯曼一边向军部里走去,一边问道,居然脸色不变,自从义父去世之后,已经没有什么事情能令他动容了。   政变有什么奇怪的,历史上政变的事情多了,整个菲格帝国一千年的历史之中,就有四次政变,只是都没有成功罢了。   维丝特公爵任宰相之位已经有三十多年的历史,门生无数,更有许多部门的官员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拥有一万私兵,还有天使团这样的秘密武器,足可以搞政变了。   只是菲格大帝并不是昏君,想在他眼皮底下动手,只怕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维丝特居然成功了,这才令他有些意外。   “当然,已经接到通告,另外还有一条消息。”凌格说道。   “说吧!”奥斯曼皱了皱眉头,他是个非常干脆的人,最讨厌拖拖拉拉。   “政变是在一个月前发生的,菲格大帝及其手下的近卫军全部战死,小公主爱莉被俘,只有威廉太子成功逃出圣西斯堡,方向就是我们西方郡。”凌格说道。   “哦……”奥斯曼低下头,爱莉公主的音容笑貌马上浮现在眼前,她是如此的纯洁,无论是谁,都不忍心对她稍加伤害,她应该不会有事的,一定不会有事。   “知道太子现在的下落吗?”对于这位太子,奥斯曼的印象不是很深,在他的眼里,太子还是个孩子,不过那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现在的太子,应该已经有十六岁了吧!或者并不比自己小。   “目前还不知道,西方军团派出了两万轻骑,我们第一军团也抽调出一万轻骑,再加上各府县的人马,至少有五万人在打探太子的下落。不过听说中央郡已经派出了一支五万人的骑兵,正向西方郡赶来,应该是为了抓捕太子的。”凌格说道。   “是哪个军团的?”   说话间,两人已经走进议事厅,第一军团长凯思、西方军团长默菲,还有迈克尔公爵都在座。   “是第二军团的。”凌格一边向三人行礼,一边回答奥斯曼的问题。   “奥斯曼,你已经知道了吧!你是怎么看的?”凯思问道。   “我无所谓。”奥斯曼平静的说道。   凯思和迈克尔公爵对视一眼,似乎早知道奥斯曼会这样回答,而默菲则是一脸的惊愣之情,实在无法想像,政变这么大的事情,奥斯曼居然无动于衷。   凌格和米歇尔倒是能理解一些,对于从小在山林中长大,与黑豹为伍的奥斯曼而言,无论谁当上帝国的君主,都与他没有任何的关系,政治距离奥斯曼太远了,可是这次却有些不同的,难道奥斯曼真的没有想到吗?   “爱莉公主怎么办?”凌格问道。   “我去救她出来。”奥斯曼平静的说道,如同在说今晚上吃什么一样随便。   “太子呢?”凌格继续追问道。   “他不是我的朋友。”奥斯曼很干脆的说道。   “谢谢你。”米歇尔轻声说道,虽然她知道,事情绝对不会像奥斯曼所说的那样轻松,可是她还是真心的感激奥斯曼。   米歇尔心里很清楚,奥斯曼的确不在乎谁成为帝国的皇帝,可是对于自己的父亲,奥斯曼可没有半点好感,何况在几个月前,父亲还派人想要杀死奥斯曼,单单这一点,就有足够的理由,让奥斯曼全力帮助太子复国了。   奥斯曼虽然不在意谁作皇帝,可是对于伤害过,或者是想要伤害自己的人,他是从来不会放过的,无论那个人是谁。天朝王子就是最好的例子,现在奥斯曼疯狂的杀戮天朝士兵,一来是出于发泄,二来也是对天朝的不满。   “你放手去作你想作的事情好了,我支持你。”米歇尔轻声说道。   奥斯曼怀疑的看了米歇尔一眼,不知道她说的到底是不是真心话,自己要对付的,可能是她的父亲和兄长,她真的不在乎吗?   “现在主要的问题是太子的去向,既然他向我们西方郡来了,我们必须保证他的安全。奥斯曼,其他的事情以后再谈,我想让你去接应太子殿下,有问题吗?”凯思看著奥斯曼说道。   “可以,后面的追兵如何处理?”奥斯曼想了想说道,虽然他对太子没什么好感,也说不上讨厌,不过接他来这里,倒是没什么问题。   “如果第二军团的人进入西方郡,你可以全权处理,我给你一万重骑兵,不可能再多了,你知道,这里才是前线。”凯思说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正如凯思所说,这里才是前线,每天都会有或大或小的冲突,天朝军正想方设法的锻炼他们的军队。   “伯明汉男爵……休息一下吧!我支持不住了。”威廉太子痛苦的说道,他现在才发现,平日里在御花园练习骑术,同这样的长途奔跑,有著本质上的区别。   虽然是在逃亡的路上,可是伯明汉男爵依然是一身戎装,除了上面沾满了灰尘之外,几乎看不出有任何不妥的地方,即使说他现在要去参加某位公爵家小姐的舞会,也足以令人相信。   跟在他后面的两百位骑士要狼狈得多,不过指的也是他们身上的铠甲和手中的武器。他们身上沾满了血,很难区分出这些血的原主人,而手中的剑已经有些破败了,胯下的战马由于长时间奔驰,更显疲惫之色,有些甚至已经开始口吐白沫了。   “太子殿下,我们还没有进入西方郡的领地,这里并不安全。”伯明汉男爵不愧为宫廷武士,虽然面带忧虑,举止依然华贵。   “也许我还可以支持,不过这些马……”威廉太子低头看了看马匹,他最年轻,身上又没有著铠甲,马的负担也是最轻的,可是他胯下的战马,同样累得不轻。   虽然是皇宫里御马院的宝马,经过三天三夜的奔驰,同样已经疲惫不堪了,因为马匹的原因,伯明汉男爵,不得不将一半的手下留在来路上,至于他们的生死,此时已经无法顾得上了。   “男爵大人,前哨回来了。”身边的一名武士说道。   “联系上了?”伯明汉男爵心神一振,放慢了马速,一脸的希望,身边是同样一脸期望的太子殿下。   “是的,联系上了,可是前面只是个小型城市,又是面向国内的,因此只有一千步兵,看来是派不上用场了。”武士回答道。   “后面的追兵到哪儿了?”伯明汉男爵皱了皱眉头,虽然早已经想到了,可是还是令他有一丝不快,政变已经发生了一个月的时间,三千宫廷卫士,现在活下来的只有这两百人,一路逃亡,令意志坚定的他也有些难以为继。   不过,太子殿下的表现,实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看来菲格帝国还是有希望的,而现在,护送太子到达西方郡军部,则是他最高的目标,以后的事情,还是由第一军团长来负责吧!   “第二军团的轻骑部队距离这里只有不足二十里,有三千人马。”武士回答道。   “我们必须继续赶路,一千步兵是指不上了,他们只是地方军团,战斗力不能同第二军团相比的。”伯明汉男爵马上作出决定,想凭一千步兵挡住三千轻骑,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一旦被拖在这里,第二军团的后继部队将会越来越多。   一路上,自己虽然不断的布置各种疑阵,可是后面的追兵中,显然有人精通追踪之术,根本无法真正的摆脱他们。   不远处,尘土飞扬,从扬起的尘土看来,人数并不多,而且绝对不是骑兵,显然那是西方军团的驻守部队,武士口中的一千步卒。   “参见太子殿下,西方军团第七纵队千人长武士怀特拜见。”一名身材魁梧,身高近两米的高大汉子,正步走到太子殿下的马头,右手平端,击打在左胸口上。这是帝国的军礼,在战场上,即使面对菲格大帝,士兵也只需要行军礼就足够了。   “我是宫廷侍卫长伯明汉男爵,请问你来这里的目的。”回了军礼,伯明汉男爵问道,一千步兵所能作的事情实在不多。   “尊敬的男爵大人,三天前接到军部命令,全力协助寻找太子殿下,并保护太子殿下的安全。”怀特正色道。   “在我们后面二十里,有第二军团的三千轻骑,后面有更多的军队。”伯明汉男爵说道。   “是的,军部情报上显示,应该是第二军团的三万骑兵和两万重步兵。我们已经为太子殿下准备好了三百匹马,以供换乘。男爵大人请朝西南方向前进,军部已经派出援军,我们会在这里阻止敌人,为太子殿下争取足够的时间。”怀特坚定的说道。   “一千人?后面有五万大军!”伯明汉男爵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虽然军人以服从军令为天职,可是让一千步兵阻挡五万大军,同让他们送死无异。不要说五万大军,单是后面的三千轻骑,就不是一千步兵可以阻挡的。   “是的,男爵大人,时间不多,请太子殿下换马前进。”怀特不动声色的说道。   “好吧!向您致敬!”威廉太子挥动右手,率先向怀特行军礼,语气中,居然使用了敬语,他自然听得出来,这一千步兵,为了给自己争取时间,将不会有人存活下来。   伯明汉男爵也马上行了个军礼,虽然在他的眼里,这将是一种无谓的牺牲,一千步兵,根本不可能为自己争取多少时间的,不过那三百匹马倒是送的正是时候,虽然它们远不能同原来的马匹相比。   两天之后,第二军团的轻骑再次追近五十里内。伯明汉男爵显得越来越焦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任何援军的影子,而西南方向,连城市也没有,只有一些小型的村镇,里面根本没有驻军,相信那些税官是绝对不敢同正规军作战的,而且也不会有任何作用。   怀特的一千步兵,居然顶住了三千骑兵半天的时候,直到后面的重骑兵到来,才全部阵亡,给太子一行人足够的逃亡时间。   可是第二军团的轻骑指挥官并不愚蠢,除了两千人对付怀特的一千步兵以外,另外一千轻骑绕过了战场,一直紧追不舍,现在距离太子一行人最近的,正是这一千轻骑。   从数量讲,进入西方郡后,一千轻骑实在不足为惧,西方郡拥有军力最强的第一军团,以及补充最为充足的西方军团,总兵力达到十八万人,仅次于中央郡。   可是西方郡却是面对天朝帝国的前沿,放在最前沿要塞,以及巡逻的士兵,每时每刻都不会少于十万人,再加上驻守军部和西方郡府的人马,真正能调动的部队已经不多了。   西方郡虽然是地广人稀,可也拥有十几座大大小小的城市,即使每座城市只有一两千守军,也已经占去相当数量的军队了,因此面向中央郡的方向,实在没有太多的军力可供使用。   而第二军团战力只是稍弱于第一军团,在八支军团中,实力排行第三(第二是近卫军团),以半数人马追击,即使是面对整个西方军团,也不落下风,因此才敢如此大胆的进入西方郡。   “距离马其特要塞还有几天的路程?”伯明汉男爵问道。   手下的武士马上摊开地图,看著上面的标记,一会的功夫,计算出现在的位置,以及马其特要塞的距离,回报道:“回男爵大人,以现在的速度,至少还需要三天的时间。”   “三天吗?那太好了。”伯明汉男爵终于可以松口气了。从进入西方郡以后,他们已经连续不停的前进了两天的时间。   按怀特武士所说,三天前接到军部命令,从马其特要塞或者依马尔出兵,到达这里,有五天左右的时间也应该够了,而现在已经过去了整整五天的时间,说明自己距离援军已经相当的近了。   可惜,现在手下的人马极为疲惫,连派出斥候也不可能,而且已经有一半的马匹倒在路边,好在怀特送来的马匹解了燃眉之急,才可以一直坚持到现在这个时候。   后面的追兵虽然只有三千人,却集中了第二军团所有轻骑兵的战马,每人至少带著五匹战马,因此可以一直不间断的追踪自己一行人,否则他们虽然数量多,却也未必能如此紧追不舍。   “男爵大人,西南方向有烟雾传来,看来是大批马队!”哨兵大声叫道。   “西南方吗?那应该是从依马尔城来的,如果猜得不错,看来是援军到了,来人,马上派人去看看,如果是第一军团的旌旗,马上联系他们。”伯明汉男爵命令道。   “报告,东北方向有烟雾出现,应该是后面的轻骑追上来了。”另一名放哨武士叫道。   “来的好快啊!我们往西南方向撤退,但速度不要太快,在联系上援军之前,一切都要小心,注意保持距离。”男爵再次发出指令,太子殿下是菲格帝国最后的希望,他不得不小心行事。   到目前为止,第一军团和西方军团,还是比较倾向于太子的,而且以凯思和迈克尔公爵的性格来看,应该不会对太子不利,可是世事难料,谁知道政变之后,到底有多少人是真正忠于菲格王朝的呢?   一个小时之后,伯明汉男爵一行人已经可以隐约看到西南方的军队了,清一色的骑兵,而身后的第二军团轻骑的速度却慢了下来,显然他们已经发现了对面的部队。   “男爵大人,西南方的军旗有些古怪,我们是否继续前进?”前面的武士回报道。   “哦?”伯明汉男爵举目远望,的确有些古怪,军旗上是一只张牙舞爪的豹子,以及数道闪电,这么怪的军旗,他也是第一次看到。   皱了皱眉头,在他的记忆之中,绝对没有哪支军队是使用这种军旗的,更不用说第一军团和西方军团的旌旗了。   “继续前进,不要停留,是自己人。”威廉太子大声叫道。   “太子殿下可以肯定?”伯明汉男爵问道,太子还太年轻了,自己必须保证他的安全,不得不小心一些,绝对不是有意违逆太子的话。   “当然,前进吧!迎接我们的居然是他,真没想到,他居然已经到了西方郡,这太好了。”太子竟然一脸的兴奋。   自从政变发生之后,伯明汉男爵还从未在太子脸上看到过笑容,是谁有这么大的魅力?   “看,有两只豹子!”行走在最前面开路的十名武士齐声叫道,已经可以看到对方骑士的铠甲了,那些人的铠甲样式有些古怪,几乎罩住了全身,连脸上也有面甲,看起来倒像是节日时用的铠甲。   左右两侧的纵队倒是令人熟悉,那是帝国重骑兵的标准铠甲,以及四米长的骑枪,而且从军旗上也可以清楚的判断出来,那两支重骑兵纵队,是隶属于第一军团的,是援军没错了。   不过最引人注目的,并不是重骑兵,也不是那些特殊的铠甲,而是走在最前面的两只体形巨大的豹子。   “天啊!居然是他?”伯明汉男爵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了,闪电豹是再好不过的标志了,另一只黑色的豹,伯明汉男爵也曾经亲眼看到过。   “奥斯曼,见到你太好了!”威廉太子有些激动的看著奥斯曼说道。   奥斯曼一脸的平静,仿佛无动于衷。   “太子殿下受惊了。”米歇尔问候道,她知道,这样的场面,奥斯曼并不擅长,也不喜欢。   一千轻骑看到一万五千人的大军,马上知趣的回转,却没有离开,只是小心的与奥斯曼的军队保持著足够远的距离,似乎在监视著这支队伍。   “太子安好。”奥斯曼躬身一礼,两人早在两年前的圣西斯堡就认识,只是交往不多,那时候的奥斯曼,几乎将所有的心思都放在皇家藏书馆中,稍有余闲,更愿意同小公主爱莉聊天。   这次见面,奥斯曼发现太子变了许多,或许是因为政变的打击,又或许是经过两年多的成长,酷似菲格大帝的面容,眼中居然透著几分君王的威严,即使一路逃亡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但依旧保持著帝王的尊严。   “我很好,不过二姐的情况不太妙。”太子的眼珠一转说道。   米歇尔和伯明汉男爵大为佩服,太子居然相当的精明,对奥斯曼似乎非常了解,显然知道用功名利碌是无法打动奥斯曼的,转而使用人情攻势。谁都清楚,奥斯曼虽然没有同小公主有任何的约定,但两人之间,总是有著一种莫名的联系。   “爱莉被抓了?”果然,奥斯曼的两眼一眯问道。   “是的,二姐目前在维丝特那个叛逆手中,不过没有生命危险,他想要他的那个私子子娶二姐为妻。”太子恨恨的说道。   “私生子?是叫哈里斯吗?”奥斯曼的眼睛越眯越细,就像豹子在观察猎物时的样子。   “对,就是他。半年前,维丝特就希望他的私生子哈里斯能够娶二姐,可是父王没有同意。”太子回答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的行动必须加快了,否则爱莉就会有危险,虽然他相信爱莉是绝对不会同意嫁给哈里斯的。   “奥斯曼伯爵,我们应该马上回转了,现在这里只有一万五千骑兵,我们并不安全。”伯明汉男爵说道,即使进入了奥斯曼的军营之中,他还是缺乏安全感,后面的追兵可是有五万之众。   “后面有多少追兵?据我所知,应该有五万人是吗?”奥斯曼问道,数量似乎太多了些,而且第二军团不是天朝军那些笨蛋可比的。   “是的,有三万重骑兵、两万兵步。”伯明汉男爵点头说道,一路逃来,对于身后的追兵,他相当的熟悉。   “大人,又有两千轻骑到了,对面已经有三千轻骑了,他们看起来没有回去的意思,只是远远的看著我们。”洛克走进帅帐说道。   “三千轻骑吗?他们就是一直在追你们的那支小部队?”奥斯曼看著太子问道。   “是的,就是他们在追我们,里面似乎有人精通追踪之术,为了摆脱他们,我们走了很多的弯路,还好伯明汉男爵很有办法。”太子说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伯明汉男爵不仅有著高明的武技,也是位经验丰富的军人,对于皇室的忠诚,更是不需要怀疑,至少比自己强得多。   只看了一眼,奥斯曼就可以判断出来,伯明汉男爵已经达到了天空骑士的水准,这已经是目前的骑士所能达到的最高水平了,除了被自己杀掉的亚伯拉罕之外,只有雷霆武士才能够战胜他,就连第一军团长凯思侯爵,也只有天空骑士的水准。   “洛克,带一千人干掉他们。”奥斯曼直截了当的说道。   “不可。”伯明汉男爵站起身说道,这个野小子果然是只野兽,这可是战场,不能拿战士的生命开玩笑。   以重骑兵的冲击力,自然可以以一千之众,击败三千轻骑,可是重骑兵在速度上,远远不及轻骑兵,因此奥斯曼派出去的人,不可能是重骑兵。   除了重骑兵的选择之外,就只有那一支身著古怪铠甲的部队了。可是刚才进来的时候,伯明汉男爵已经仔细的观察过,那些人只有身后的窄剑,根本没有骑枪,虽然他们的铠甲也并不厚重,与轻骑相似,在速度上不成问题,可是一千对三千,只怕就不同了,对面的敌人是第二军团的精锐,可不是天朝军队,想要以一对三,根本就不现实。   “您可以亲自去看看。”奥斯曼笑了笑,对于自己一手培养起来的霹雳军,他可是有足够的自信。   两名重骑兵纵队长也笑了起来,在西方郡,谁不知道闪电豹旗下的霹雳军?他们的攻击力并不比重骑兵差,又怎么可能会在意三千轻骑?最重要的是对方根本不知道这支部队的战斗力以及装备,就算再多两千轻骑,他们也会买霹雳军胜出的。   “好吧!我去看看。”看到众人眼中的笑意,伯明汉男爵发现这些人的表情有些奇怪,显然这并不是一支普通的骑兵,特别是第一军团的重骑兵纵队长,可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将。   第九章   “太子殿下,菲格大帝是怎么出事的?”奥斯曼看著洛克和伯明汉男爵走出帅帐后问道,这一直是他没弄明白的地方,以菲格大帝的精明,可不会任由维丝特搞政变的。   “事情要从半年前说起,维丝特像每年一样,向宫里进贡了十名美女,只是这次的美女之中,有一位特别的美丽动人,连父皇也看著为之心动。不过按照惯例,臣下进贡的女子,父亲是完全不会碰的。”太子说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菲格大帝果然小心,根本不会给别人机会,可是这样也没能阻止维丝特的行动,这位宰相大人,果然有些手段。   “虽然父皇没有碰她,可是皇后陛下很喜欢她,经常招她一起谈天,而经过她的手,维丝特将信息传给了皇后。你应该知道,皇后就是维丝特的女儿凯丝琳。”太子继续说道。   奥斯曼恍然,原来是利用皇后下手,这一步果然高明,也太过大胆了些,只是这个凯丝琳,似乎也太没人性了,居然连自己的丈夫也下得了手?   不由自主的看了一眼米歇尔,发现她的脸色极其难看。又想起哈里斯,维丝特的子女,似乎都是心狠手辣之辈,不知道米歇尔是不是也会如此?奥斯曼心中有些不安,毕竟他同米歇尔在逃回菲格帝国的时候,生死与共过。   “父皇是被皇后下毒毒死的,虽然父王已经相当小心了,可是皇后在宫内也很有势力,她买通了检毒的女官,以及厨子、侍女等人。”   “当父皇毒发的时候,维丝特开始下手,先用第三军团控制了忠诚的近卫军团,再派第二军团进驻到宫内,宫内只有一万侍卫,根本无法挡住他们,而且由于事先不知情,城墙也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太子一口气说道。   “雷霆会馆和魔法公会不是在那里吗?”奥斯曼问道。   “雷霆会馆是不会理会政变这种事情的,他们只负责对外的战争,因此在菲格历史上,出现过多次政变。”米歇尔轻声解释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看来应该是这样,否则以雷霆武士的实力,维丝特根本不可能成功。雷霆武士是大自在神的战士,他们只在意雷霆会馆中的神器,奥斯曼已经越来越相信这点了,同时对于这位大自在神,也越来越心存敬畏。   “魔法公会则早已经被维丝特收买了,根本不会帮助皇室的。”太子点了点头说道。   “什么!收买魔法公会?这怎么可能?”奥斯曼跳了起来,魔法师同样与大自在神有著密切的关系,可是魔法公会却是由菲格帝国来支持的,没道理反过来支持维丝特。   “这些年来,魔法公会的资金,都是由宰相发放的,维丝特每年向魔法公会发放的资金,是预算的一倍半,因此同魔法公会的关系相当好,而且……而且大魔导士可利亚又是米歇尔的老师,因此才会这样。”看了一眼米歇尔,太子说道。   “你们是如何逃出来的?”奥斯曼深吸一口气说道,维丝特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不但利用手中的权力向魔法公会示好,连在外的女儿的名头,也要充分的利用一下。   “皇宫里有密道,我们是从那里逃出来的,伯明汉男爵带著三千武士送我出城,结果只有这些人活了下来。”威廉太子长叹一声说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他早就听说过,所有的皇宫之中,都有很长的密道,有些皇室内,还存有多条密道,这是皇室的秘密,外人是不可能知道的,看来这种方法,倒真的有效,否则太子就不可能活到现在了。   “奥斯曼,我们应该马上杀回去,二姐还在他们的手中。”太子抓著奥斯曼的手说道。   “目前的形势如何?大公主呢?为什么一直没有听你提到她?”奥斯曼问道,他知道菲格大帝有一子两女,不过奥斯曼从未见过那位大公主。   “大姐死了。”太子低下头说道。   仰起头来,太子直视著奥斯曼说道:“目前的情况很不妙,近卫军依然忠诚于皇室,可是已经被解除了武装,他们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遭第三军团突袭,死伤两万多人。”   奥斯曼一皱眉,这可不是个好消息,目前菲格帝国正是内忧外患之时,而且经过了第二次蛮族战争,整个国力都有很大程度的下降,军力更是降至百年来的最低点,一下子死伤两万精锐,可真是个大损失。   “第二、三军团已经投向了维丝特,还有其他三个地方军团呢?”奥斯曼问道,政变虽然在圣西斯堡,却牵涉到整个帝国。   “目前北方军团和东方军团,已经正式宣布倒向维丝特,南方军团目前情况不明,没有任何的动静。维丝特已经派出了东方军团,到了东方郡与南方郡接壤的地方,看来是在监视南方军团。”伯明汉男爵的声音传来,声音中满是兴奋。   “回大人,已经全歼了三千轻骑兵。”洛克跟著走了进来。   对于这样的结果,除了伯明汉男爵以外,没人会感到意外,霹雳军的个人实力、武器装备,都远远超过对方,而敌人对霹雳军则是一无所知。   “维丝特手里有四个军团,比较难办。”奥斯曼轻声说道。   “可是第一军团是战斗力最强的军团,再加上西方军团,应该可以杀回去的。”太子焦急的说道。   “太子殿下,西方郡是前沿,随时都可能爆发大战的。”伯明汉男爵提醒道。   “正是如此,第一军团不太可能动的,甚至连西方军团也不可能派出太多的军队,而维丝特却没有这样的顾虑,北方、南方、东方三郡都没有敌人,他们可以轻松的调动兵力。四个军团,除了留守部队外,他至少可以调动二十万大军。”奥斯曼说道。   “明天就会有三万重骑兵到达,你是怎么想的?”伯明汉男爵一脸兴奋的说道,显然不再提马上回转依马尔的事情了。   “吃掉它,即使对方的军力比我们要丰厚得多,就只能一口口的吃了。”奥斯曼坚定的说道。   重步兵的行军速度极慢,不可能赶上这场战斗,可就算这样,对方也多出一倍的兵力,而且是第二军团的精锐重骑兵。   即使经过两年的扩军,第二军团也只有这三万重骑兵,维丝特显然相当看重太子的小命,既然如此,就让他肉痛一回吧!   “好!”伯明汉男爵大叫一声,一路上被追杀,让他这位天空骑士,生了一肚子的鸟气,这回终于可以发泄一下了,没想到霹雳军居然全部使用魔法窄剑,身上的铠甲更是可以刀枪不入。   歼灭三千轻骑,前后不过一顿饭的时间,除了几十名骑士落马后被马匹踩伤,居然没有一人战死或者受伤,这样的铠甲,连天空骑士看著也眼红起来。   寒风冽冽,杀气冲天,两支重装骑兵相隔千米,遥遥相对,虽然已经是一路鞍马劳顿,可是迪克尼丝依然不想放过这样的机会,对方的人数只有己方的一半,而且其中还有一支纵队的轻骑兵。   最刺激他视觉的是,站在正中央的,正是自己这次的任务目标──威廉太子。这一路行来,已经让部队出现了不少的损失,最可气的是西方军团的一支千人步兵队,居然截杀了自己五百人的重骑兵,西方军团的战斗力,何时提高到这种程度了?   重骑兵之间的战斗,根本没有任何取巧可言,只要保持住队形,凭借的就是数量,即使从侧翼偷袭,对于全身装甲的重骑兵,威胁也不是很大,何况方圆五十里内,他可以肯定没有其他部队存在。   手中的巨齿刃高高挥起,用力落下,三万重骑兵,踏著鼓点前进,越来越快,三百米后,将速度提到最高点,手中的骑枪夹在腋下,低头缩颈,目视前方。   第二军团的重骑兵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骑士,虽然他们还不如第一军团善战,但实力相差有限,这次以两倍的兵力全线压上,迪克尼丝有把握一举击溃对方。   奥斯曼的部队也跑了起来,跑在最前面的纵队就是霹雳军,由于他们没有厚重的铠甲,因此马匹的负重要小得多,速度自然要高出许多。   距离一百步,所有的骑士抽出魔法窄剑,从魔法窄剑上,飞出无数的火蛇,向对面的重骑兵飞去。虽然火蛇的能量还不足以烧焦躲在铠甲里面的骑士,但战马的保护则要差上许多。两军相交的地方,第二军团人仰马翻,已经被扫出一片空档,霹雳军如一把利刃一样插了进去。   骑枪断裂,碧血翻飞,不时的有霹雳军骑士,挡不住对方骑枪的冲击力,被击飞到天空中,身上的铠甲红光闪动,虽有伤害却不致命。   第二军团的战士却没有这样好命,身上的重铠无法有效的阻挡锋利的魔法窄剑,甲破血溅,头颅飞舞,受到了难以想像的重创。   后面的第一军团骑士紧随其后,同第二军团的重骑兵狠狠的撞在一起,他们虽然没有霹雳军的利刃宝甲,却有著无比的骄傲和强悍的战斗力。   奥斯曼热血沸腾,这才是自己想像中的战争,左刀右剑,上下飞舞,无人是他一击之敌。   两只豹子张牙舞爪吼叫连连,重骑兵可以不怕闪电豹,可是那些马匹却无法面对兽中之王,纷纷躲开,任骑士如何努力,也不肯向闪电豹前进一步。   迪克尼丝劈翻两名重骑兵,看到不远处的一名骑士,虽在战火之中,却显得异常优雅,即使手中的巨剑劈飞对手的时候,也如同宫廷舞蹈般雍容,那人就是宫廷侍卫长伯明汉男爵。   一路上追击,两人并不陌生,此时相见,更是分外眼红,不约而同的向对方冲去。   蓦地,一个身影出现在眼前,迪克尼丝毫不犹豫的挥动了手中的巨齿刃。“当”的一声响,巨齿刃居然被挡住了,可是对方也无法承受他的巨大力量,被劈得连连后退,身上红光闪动,正是一名霹雳军骑士。   迪克尼丝一愣,从对方的服饰上看,明显只是一名普通的骑士,居然可以挡得住自己全力一击?虽然被劈下马去,可是看他的样子,似乎并未受伤。   再看手中的巨齿刃,上面居然被崩出一道缺口来,迪克尼丝立时大怒,这可是他最心爱的兵刃。忘了伯明汉男爵,迪克尼丝催马向那名骑士追去。   虽然已经被击落马下,可那名骑士并不惊慌,看到迪克尼丝冲到近前,他向上一跳,居然跳得比战马还要高,双手握剑,两道火蛇从剑尖飞出,直扑迪克尼丝的面门,手中的魔法剑当作大刀使用,全力劈下。   由于魔法剑极窄,又是由上至下,居然带起一阵鬼哭般的风啸之声。   迪克尼丝一惊,闪过火蛇,手中的巨齿刃背向天空,不敢用刃相对,他知道对手的剑非常锋利,即使是自己的重武器,也会有所损伤。   再看那人的实力,更让迪克尼丝不解,分明已经达到了高级骑士的水准,居然穿的只是普通骑士的服饰。   偷眼向四周看去,居然发现了更多这样的士兵,个个身手矫健,身上宝甲刀枪不入,手中利剑吹毛断发,不知什么时候,第一军团居然拥有这样一支了不起的骑兵了?   “退!”迪克尼丝大吼一声,带著亲兵向后退去,保持著一个完整的队形,令对方无法轻易下手。   他并不怕对方的骑士,即使他们手中的利剑可以劈伤他手中的巨齿刃,可是这样下去,这一仗就要败了,手下的骑士可没自己这样的实力。   迪克尼丝不断的调动著自己的队伍,很快拉开了一小段距离,连伯明汉男爵也不得不佩服他的指挥才能。   要知道,当两支重骑士撞在一起的时候,想要将他们分开是多么难,通常都是不死不罢休的结果。   迪克尼丝反应得相当迅速,而且作出的判断也很准确,时机把握的分毫不差,虽然无法完全分开两军,却藉著兵队,将两支纵队调转过来。   “红剑的骑兵,冲锋,不要纠缠,来回用马踏。”迪克尼丝马上想到了一种办法,虽然会增加伤亡,可此时他已经顾不上这么多了。   随著他的号令,一万重骑兵不理会第一军团的骑兵,向与同伴纠缠在一起的霹雳军冲去,根本无视里面还有自己人。   一万重骑兵同时冲击的力量是非常大的,霹雳军被瞬间冲破,四散开来,但以霹雳军的个人实力,以及丰富的战斗经验来说,这并不是件可怕的事情,最多只能算是一点小麻烦。   他们可不是天朝军,绝对不会因为受到冲击就转身逃命,他们是经过多次战火的英勇战士……   奥斯曼和伯明汉男爵的脸色同样难看,也许是习惯了与天朝军战斗,因此对于第二军团的战力,明显考虑不足。而伯明汉男爵也为自己一时的冲动而后悔不已,战斗力并不是以装备的好坏为全部条件的。   这是一场惨胜,胜利的代价让奥斯曼也无法接受,虽然他并不在乎别人的生命,可自己一手调教出来的霹雳军却大不相同。   何况第一军团与他有莫大的渊源,重骑兵更是他带到南方,与蛮族一起战斗过的伙伴。   第一军团的两支纵队,损失过半,活下来的也大都带伤。霹雳军虽然有铠甲护身,可是在无数的铁蹄下,依然有三百多人死亡,这是霹雳军自建军之日起,第一次出现阵亡。   不仅一次失去了三百名精锐的霹雳战士,其他战士的情况也不是很好,大部分的铠甲都用去了十次以上的防御,有些更只是余下可怜的一两次防御。   这些铠甲需要大量的铁母和钻母,还需要高超的手工艺,最后加上奥斯曼和米歇尔亲自加工,才有如此高的能力。   五千套的铠甲,足足花去了奥斯曼两年的时间,即使现在有足够的材料,他也没办法再加工出五千套用于霹雳军替换。   迪克尼丝最终还是逃走了,带著他残余的五千重骑士,向中央郡逃去,奥斯曼已经没有精力追赶了,何况手下的骑士体能已经完全耗尽。   这是奥斯曼所经历的战争中,第二个残酷的战斗,除了在阻挡巨人族逃走的那次之外,他还从未感觉到如此疲惫过。   即使是十几万的狼族,也不会如此难对付,哪怕同时还要小心应付斯帝亚王子,依然不会令奥斯曼感觉如此沮丧。   “奥斯曼,别想太多了,我们毕竟胜利了,要知道,从此之后,第二军团几乎失去了所有的重骑兵,而我们只损失了不到六千骑士,这是值得的。”米歇尔轻声说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可是他知道,事实并不是这样的,第一军团和西方军团的军力有限,而且西方郡地广人稀,补给困难。   目前有三个郡控制在维丝特手中,他有足够的人力财力,组建更多的军队,包括重骑兵在内,而西方郡则没有这样的能力。   虽然南方郡并没有表示支持维丝特,可同时也没有表示一定支持太子,因此短时间内,是指望不上他们的帮助了,现在的西方郡,每少一份力量,都是无法补充回来的。   看来只能开始进攻了,西方郡目前是三面受敌,再加上没有后援,实在是拖不起,天知道天朝帝国会不会在这个时候发动总攻。   按奥斯曼的想法,只要天朝帝国知道了菲格帝国内的情况,倒是有八成的可能宣战,一个不错的借口,再加上菲格帝国的混乱。   第十章   “抱歉,我不能同意您的意见。”凯思思考再三说道。   “为什么?凯思侯爵,难道你真的希望看到菲格帝国灭亡吗?”威廉太子站起身,怒目而视。   “太子殿下息怒,作为菲格帝国的臣子,我自然会全力帮助太子复位,可是目前的情况并不允许我们这样作,而且我们也没有足够的实力作到。”凯思平静的说道。   默菲、迈克尔公爵则保持沉默,连保护太子到西方郡的伯明汉男爵,眼里也露出一丝无奈,却没有反驳凯思侯爵的话。   太子并不笨,事实上他相当的聪明,而且也不是个容易冲动的人,稍稍一想,他已经明白了凯思的意思。   两个军团十八万人,实际上的战斗力只有十二三万人,却面对著七百里长的边境、五十万的天朝军。北方郡边境,北方军团也开始出现军事调动,中央郡更有二十万大军,这样的实力,绝对不是目前的西方郡能够复国的。   “我去。”奥斯曼站起身,坚定的说道,这些情况他早已经想到了,可是他真的不能等,无论是从军事上,还是从他个人的角度,都不能再等下去了。   “为什么?”凯思问道,他相信奥斯曼看得同样清楚。   “很简单,维丝特拥有三个郡,其中包括拥有各种矿山的东方郡,如果给他们足够的时间……”奥斯曼不停的说著,这是他第一次长篇大论,将自己的观点全部说出来。   良久……   “或许奥斯曼说的是对的,我们已经没有选择了。”迈克尔公爵说道。   “可是我们没有足够的军力。”默菲说道。   “也许不需要太多的军力,而且我们也没有足够的军力。”迈克尔公爵看了看众人说道。   所有的目光都看向这位退役的老军人,他曾经有军神之称,并不是本身有过人的武力,而是他的头脑。   在迈克尔公爵从军的一生之中,也是菲格帝国军力最为鼎盛的时期,老公爵整个军旅生涯之中,未曾一败,因此被誉为军神。   此时,正是菲格帝国危难之际,老公爵的年纪虽然已经很大了,可是他的头脑依然灵活,目光依旧远大。   “此话怎讲?”凯思对于自己的老上司兼岳父,自然是非常尊重的,可是这件事情非同小可,没有足够的理由,他是不会赞同的。   “维丝特在宰相之位上,已经有三十年的时间了,有些门生势力,很是正常。”迈克尔公爵缓缓的说道。   众人点头,奥斯曼却心中不满,对这样的话,说了等于没说,维丝特能够政变成功,自然是有实力了,要不他拿什么去政变?   “但在军方的势力上,除了第二军团长杰拉尔德侯爵之外,其他应该都算不上他的嫡系,因此第二军团背叛并不奇怪,可是第三军团不应该会这样简单的被他收去。”迈克尔公爵说道。   凯思眼前一亮,他曾经是老公爵的下属,对于老公爵军中的经历,没人比他更了解。   南方军团虽然到目前还没有任何的表示,可是南方军团长,也是出自老公爵的门下,就像默菲一样。   第三军团长,天空骑士詹姆斯.卡特,原本也是老公爵属下的高级将领,与凯思是相当熟识,以他对詹姆斯的了解,应该不会跟著维丝特走的。   由于目前能收集到的情报有限,因此很多事情还无法得出结论,就只能靠推断来分析了,而老公爵正是这方面的专家。   按凯思的想法,第三军团应该已经不在詹姆斯侯爵的控制之下,能够取代他的,应该是副军团长。   对于这个人,在座的都不熟悉,只知道第三军团的副团长是维丝特安插进去的,他能够顺利的接收第三军团,显然不是个平凡之辈。   可即使他接收了第三军团,也并非像第二军团那样牢固。第三军团有二十个纵队长、五个团队长,这些人中,至少有一大半是詹姆斯的亲信,相信这些人并不是真心给维丝特卖命的。   “奥斯曼,你明白了吗?”迈克尔公爵看著奥斯曼说道,在他的门生之中,他最为看重的,就是自己的女婿凯思,以及野小子奥斯曼了。他们似乎有著战斗的天分,对于战局的把握,也非常有灵性。   “我想我已经知道应该怎么作了。”奥斯曼点头应道。   “很好,我会给你一份第三军团的军官资料,至于部队就不可能给你太多了,这次你不能单纯从军事角度出发,否则必败无疑。”迈克尔公爵说道。   奥斯曼点头答应,很显然,自己最多能带走一万骑兵,想同四个军团,至少二十万人正面作战,是绝对不可能的,自己必须将其中的一部分争取过来,才会有希望。   可惜留给自己的时间太短了,政变已经过去一个月的时间了,即使维丝特需要足够的时间来整理军队以及帝国的各部门,相信有两三个月的时间也足够用了。   到那时候,维丝特就会开始动手对付西方郡和南方郡了,以奥斯曼推算,维丝特最先下手的应该是南方郡,因为那里的人数最少,只有不足八万军队,而且装备不足一半。   从另一方面来讲,南方虽然有著大片的水网,却是鱼米之乡,再加上皮亚路的铁母、钻母,都是不可多得的好材料,相信维丝特是绝对不会放弃的。特别是哈里斯看到霹雳军团的装备之后,对铁母和钻母的作用更加深入的了解,扭吉特一家目前的处境似乎也不太妙。   爱莉虽然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但维丝特一定希望能娶到她作儿媳,以表示自己也算是菲格帝国的正统,用以收买民心。而这正是奥斯曼最为担心的事情,他绝对不希望看到爱莉嫁给哈里斯,那个连自己结发妻子都可以亲手杀掉的混蛋。   一连三天,奥斯曼静静的坐在房间里,看著手中厚厚的资料。迈克尔公爵显然拥有帝国一部分的资料,甚至连最新调派的军官资料也一个不少。   不过这里有相当一部分是没有用的,维丝特将第二、三军团控制在手中之后,不可能让那些不听指挥的军官留在原来的位置上,因此有很多军官已经变成了维丝特的手下。只是,按奥斯曼的分析,这样的军官数量应该不会太多,因为维丝特手下并没有太多拥有军事才能的人。   任人为亲则不是个好主意,以维丝特的眼光,应该不会作出这种愚蠢的事情来,军队最重要的是战斗力,如果没有战斗力,军队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就像天朝军队一样,在奥斯曼的眼里,这样的军队,早应该解散了,不过最近天朝军似乎越来越聪明起来,连凯思也不得不小心应对。   除了第一、二军团的资料外,伯明汉男爵提供了近卫军团的大部分资料,包括五位团队长,这些人可能已经被捕,但他们在士兵中的声望还是非常高的,如果有机会救出他们,奥斯曼就有可能掌握整个近卫军团的十万人。   当然,奥斯曼对此并不抱太大的希望,维丝特不可能任由十万强壮的士兵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又不听从自己的指挥。   在开始研究资料之前,奥斯曼向皮亚路派出了使者,护教骑士团的人数虽然更少些,但他们的战斗力却要强于重骑兵,现在自己手中的筹码实在不多,能多一份力量总是好的。   七天之后,奥斯曼率领著霹雳军和一支重骑兵纵队出发了,既然不可能得到更多的部队,奥斯曼选择了攻击力最强,机动力也不算太差的重骑兵。   至于护教骑士团,只能让他们直接到中央郡会合了,虽然这样难度更大些,可是奥斯曼已经没时间再等下去了。   在西方郡内一路无事,在接近中央郡的时候,侦骑传来消息,维丝特已经知道自己出兵的消息,只是一万人马显然引不起他足够的重视,在中央郡与西方郡的边境线上,只有四万军队在等著自己。   奥斯曼不断的在地图上查找著,对方的兵力布署很明显,维丝特并不重视自己,这让奥斯曼放心了许多。   “事情好像不太对劲。”米歇尔看著地图说道,作为一名魔法师,她不需要学会看地图,只是跟在奥斯曼身边的时间久了,自然而然的学会了一些指挥技术。   “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这里是平原,根本没办法隐藏兵力。”奥斯曼转头看道,这次出兵,只有自己和米歇尔,虽然她不懂军事,但两人商量总好过一个人。   “第二军团长是个老将,相信已经知道霹雳军的存在,既然你有能力击溃三万重骑兵,他没有理由轻敌。”米歇尔说道。   父亲手下有些什么人,米歇尔并不了解,但第二军团长杰拉尔德却是帝国赫赫有名的将领,为数不多的天空骑士之一,绝对不是无能之辈。   奥斯曼点头认可,可是四万军队,其中只有一万人的骑兵,还是重骑轻骑各一支纵队,其他是一万弓弩兵、一万重步兵、一万枪兵,这样的配置倒是标准齐全,却应该不足以阻挡自己的脚步才对。   在帐内走了几圈,奥斯曼一时还不得要领。虽然奥斯曼经过许多次的战火,可真正的较量,只有斯帝亚王子那次。   蛮族凭借的是本身强大的战力,天朝军更是没有出色的指挥人才,因此自己指挥起来得心应手。可是第二军团不同,那是菲格帝国的三大主力之一,想像一下,如果自己同凯思作战,想要单靠骑士们的勇敢和武技,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总要试试看吧!我们小心一些就可以了。”奥斯曼想了想说道,既然看不出对方的手段,只好走一步算一步了。   米歇尔更是不通军务,自然也想不出更好的主意,只能这样了。   三天后,奥斯曼的眼前出现了第二军团的侦骑,他们灵巧的保持著距离,又扬尘而去,一点也不在意被发现,似乎有意引导奥斯曼的部队向战场前进。   “大人,事情好像不对头啊!”洛克沉声说道。   奥斯曼当然知道有些诡异,可是又不知道错在哪里,凭霹雳军的战斗力,就算硬拚,也不会怕第二军团四万混编部队,可是硬拚显然并不合算,也不是奥斯曼的目的所在。   不过半天的路程,很快奥斯曼看到了第二军团的营地,此时第二军团的四万大军,已经列好了阵形,显然是希望来个以逸待劳。   “列阵。”奥斯曼轻声说道,心里依然犹豫不决,难道敌人仅是想靠自己行军的疲惫取胜吗?似乎不大可能,为了防止这一点,一路行军的速度并不快,以霹雳军的体力,根本不成问题,连重骑兵也没有任何疲态。   一万枪兵已经竖起了长枪,枪尖向前,枪尾插入土内,密密麻麻的展现在眼前,这是对付骑兵最有效的办法,只是数量似乎少了些。   在枪兵后面,一万弓弩兵弓上弦,弩上箭。在弓弩兵的两侧分立著两支步兵,骑兵部队则在步兵的后面。   对付枪兵的办法奥斯曼知道,可是没有一样是他喜欢的,骑兵不付出足够的代价,休想越过枪林,这的确令他有些头痛。   不过奥斯曼并不准备使用平常的办法,霹雳军不是普通的部队,除了强大的个人战力外,每个人手中还有一柄可以释放魔法的窄剑。   火蛇的威力并不是很大,对付重骑兵和重步兵的时候,效果一般,可是对付这些只有皮甲的枪兵,却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   可是枪兵后面的那些弓弩兵,却令奥斯曼犹豫不止,即使是军用重弩,也不会给霹雳军带来伤害,可是却能消耗掉绝对防御的次数。   每闪动一次红光,等于少掉一条生命,如果是在近战之中,奥斯曼自然不会心痛,可是让那些箭头消耗掉,奥斯曼真的有些不舍。   这些铠甲来之不易,霹雳军的训练更是难上加难,如果没有神器的效果,即使再给自己两年的时间,也无法训练出这样一支高等级骑士的部队来。   “有什么办法对付那些弓弩兵呢?”奥斯曼喃喃自语道。   在战场上,最常见的办法就是与对方对射,可是自己一个弓弩兵也没有带来,如何对射?当然,使用重步兵,凭借著厚重的铠甲,虽然有一定的伤亡,却也是可以令人接受的一个办法,可自己同样没有带来一名重步兵。   重骑兵不怕弓弩,但需要足够的冲击力,才能显现出重骑兵的威力来,而枪兵正是克制重骑兵的最好办法。   “或许我可以试试。”米歇尔咬了咬牙说道。   如果面对的是其他敌人,米歇尔早已经说话了,可是第二军团是父亲手下的部队,现在自己已经站在父亲的对立面了。   对于父亲的所作所为,米歇尔并不赞同,可是父亲非常疼爱自己,这一点却令米歇尔一直无法狠下心来帮助奥斯曼,最多出出主意罢了。   “火龙?”奥斯曼看了米歇尔一眼,摇了摇头,火龙的确是个威力很大的魔法,一次甚至可以杀死几百名骑士,可是对方有一万弓弩兵,而米歇尔的魔力,最多也就能放出两条火龙,即使加上魔法袍上的那条,也不过三个魔法。   魔法师无法应用在战场上,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数量,如果现在自己手下有五十个像米歇尔一样级别的魔法师,对付弓弩手自然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我可以慢慢的放,反正魔法的距离要比弓弩远一些,只要我们不过去,他们一点办法也没有。”米歇尔狠下心来说道。   奥斯曼想了想,这也许是个不错的主意,眼前明显是个陷阱,可是自己却看不出来,冒然下令进攻,可能会出现太多不必要的损失,而奥斯曼目前根本承受不起任何损失。   连续两条火龙飞出,至少有三百名弓弩手被火龙烧成灰烬,成功的引起了对方的混乱,他们没想到,奥斯曼的军中,居然藏有高阶的魔法师。但很快他们又镇定下来,魔法师的魔力是有限的,火龙又是高阶魔法,即使是大魔法师,也只能祭出一两条火龙来,对于整个战局来说无关痛痒。   然而,魔法师作为战场上的辅助手段,倒也常见,一般在魔法过后,都是集团冲锋,但在火龙过后,奥斯曼的军队并没有进攻。   第二军团里有些骚动,显然不明白为什么魔法之后,对方的军队居然没有任何的动静,甚至有人已经开始下马了,完全无视这里是战场。   大约过了两个时辰,米歇尔的魔力才完全恢复过来,这还要得意于她在皮亚路的两年修行,那里的魔力充足,令米歇尔的进步快了许多。   当第二军团的部队等得不耐烦的时候,又是两条火龙飞出,目标依然是枪兵后面的弓弩兵,这一次,第二军团已经明白奥斯曼的打算了。   同样的错误自然不能出现两次,对方的指挥官马上反应过来,骑兵从两侧分出,由侧翼向奥斯曼的部队冲了过来。   奥斯曼笑了笑,对方根本就是在吸引自己过去嘛!骑兵这么慢的速度,又如何能够得到足够的冲击力呢?现在他已经把握了关键,正面的路是不通的。   “霹雳军向左,重骑兵向右,迎击敌方骑兵,速度不要太快,注意保持距离。”奥斯曼下达了指令,下面的骑士早已经急不可耐的冲了出去。   奥斯曼的部队小心的避过正面弓弩兵的射程,从侧面迎向第二军团的骑兵,却保持著与对方相同的速度。   即使再慢,双方的骑兵也很快要撞在一起了,第二军团的骑兵马上选择向斜线逃去,果然像奥斯曼想像的那样,他们根本不准备同霹雳军正面作战。   “杰拉尔德还真是狡猾呢!”奥斯曼说道。   “你看出了什么?”米歇尔干脆停止冥想,看来已经不需要再用魔法攻击了。   “正面战场上,一定布满了陷马坑,就在枪兵的前面。那些枪兵只是作个样子罢了,根本不会同骑兵正面接战的。”奥斯曼说道。   “哦?为什么这么说?”米歇尔问道。   “很简单,他们的骑兵宁愿从更远的侧翼进攻,也不愿意由正面开出一条通道来,这对于他们的阵形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而且他们的步兵和枪兵都没有动,显然是此路不通。”奥斯曼指著眼前的空地说道。   “真的看不出来,这里居然有陷阱?”米歇尔还是无法相信,因为眼前的平地实在是再自然不过了。   “安营,明天再对付他们。”奥斯曼下令道。   第二军团的骑兵,在接触之前,已经逃开了,霹雳军和重骑兵按奥斯曼的指示,也并没有真的追赶,谁知道他们还会在哪里挖下大批的陷阱,奥斯曼才不会用自己的骑兵来试探呢!   夜色降临,点点灯火,两支大军相隔不过三里,却相安无事,白天的战斗无聊而枯燥,却是在斗智斗勇,各不相让。   站在月光之下,奥斯曼看著远处的敌营喃喃自语道:“真的好难,只是四万军队,已经让我很头疼了。”   影子越拉越长,一切都溶入黑暗之中,等待的或许是另一个黎明……   第十二集 落日余辉   第一章   懒懒的阳光,温热的土地,流水般的营盘。   奥斯曼站在高高的木台上,看着远处的敌军,眉头紧皱。   这是第一步,却令他感觉无比的头疼。   狼族如潮水般的进攻,看似凶狠,却漏洞百出,只要能够抑制进攻的浪头,狼族并不可怕。   巨人族的战斗力强悍,却更加没脑子,如果现在在自己面前的是四万巨人族勇士,奥斯曼绝对不会感觉到头痛,经过无数次的战火,奥斯曼已经越来越成熟了。   多兵种协作,一向是奥斯曼最看不起的东西,强悍的个人战力,才是奥斯曼一直迫寻的目标。因此他要求每一名霹雳军骑士,至少要达到中级以上的水准,虽然目前还达不到,却已经相去不远了。   现在奥斯曼发现,千年来的作战经验,绝对不是没有可取之处的,除非自己拥有同对方一样或者更多的士兵,强悍的个人作战能力才能有所发挥,却也未必可以作到战无不胜。   枪兵、弓弩兵、轻重步兵、轻重骑兵,单独分开,无论哪-个兵种,都不会放在奥斯曼的眼里,可是当他们聚在一起的时候,却给自己带来了相当大的麻烦。   以霹雳军的战斗力,如果不计损失的话,奥斯曼有把握以一半的霹雳军,换取这场战斗的胜利,可是不行,自己没有足够的本钱,这场战斗,仅仅是个开始,维丝特还拥有近二十万的军队可以调动。   对方的阵营同样没有动静,两军默默相对,谁也不愿意率先提出挑战,显然对方非常了解自己,也同样了解霹雳军的实力,并没因为人数少而小视。   “别心急,你会想出对策的。”不知何时,米歇尔来到了奥斯曼身边,轻声说道。   “怎么能不心急呢!我们没有太多的时间,如果让维丝特缓过手来,会有更多的军队出现,毕竟他拥有菲格帝国的三个郡府。”奥斯曼说道,并没有注意到,当他提到维丝特宰相的时候,米歇尔的脸色变得越来越苍白。   “我相信你会有办法的。”   “是我轻敌了,我一直认为是对手在轻敌,我错了。眼前这支部队,根本就没有想过要消灭我们,他们很清楚我们的战斗力,维丝特需要的是时间。”奥斯曼转头看着米歇尔说道。   “奥斯曼,我想……我想求你一件事。”米歇尔犹豫了好一会说道。   “是你父亲的事情吧?”   米歇尔点了点头。   “放心,我不会杀了他的,即使他多次想要杀我,但我知道,他对你很好。”奥斯曼说道,这个问题,他早在皮亚路的时候就已经想过了,米歇尔居然能忍耐这么久才向自己提出来,真的令他感动。   “谢谢。”   “不需要感谢,你为我作的,比任何人都多,甚至超过了义父和我的老师,我只为你作这-件事情,我应该感谢你。”奥斯曼说道。   “可是……可是他几次要害你。”米歇尔还是有些不放心,她知道,奥斯曼对于敌人,一向都是赶尽杀绝的,从不手软。   “野兽也同样有感情,我知道,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我是只野兽,叫我野小子,可是他们从来不知道,野兽的感情要比人类还要丰富得多。你可能会看到人吃人,但你永远也看不到豹吃豹。”奥斯曼笑了笑说道。   人类,总是以为自己高高在上,蛮荒七族被称为蛮族,相信绝对不是因为他们住在蛮荒之地,人类根本不知道他们住在哪里,而其他的生物更自然被称为野兽,总之,除了人类之外,其他的生物,在人类的眼里,都是低等生物。   米歇尔点了点头,对此她也有同样的感想。典斯曼同黑豹的感情,不会比任何一对亲兄弟差,闪电豹为报救命之恩,甚至可以放弃自己的王者之位。   “大人,西南方向有一支骑兵出现,距离一百里左右,三个时辰后会到达。”洛克走上木台,在奥斯曼耳边说道。   “有多少人?奥斯曼问道,眼前的四万人,已经让自己头痛不已了,居然只有新的部队加入,好在对方是骑兵,对付骑兵,奥斯曼是最有把握的。   “大约四五千人。”洛克回报道,眼中带着一丝希望。   “哦?会不会是他们?”奥斯曼问道。   “有这个可能,侦骑是第一军团的,他们认不出对方的军旗。”洛克自然知道奥斯曼所指的是护教骑士团,他的脸上稍显兴奋之色,第-军团的侦骑经验丰富,他们认不出的军旗可不多。   像霹雳军的闪电与豹军旗就是自己制作的,在此之前,没人知道这面旗代表的是什么。护教骑士团的军旗是红色的剑与盾,剑与盾是常见的军旗,只是红色的,却从未有人用过。   “你马上派我们的人去看看,如果是他们,命令他们到敌营的后方准备,看到信号的时候,一起进攻。我不相信敌人严防四面,我们的人太少,他们不可能这么做的。”奥斯曼兴奋的说道。   如果不是人数太少,奥斯曼早就想过前后夹击,或者偷袭之类的事情,可是敌人早巳经摸清了自己的人数,稍有异动,对方一定会反应过来的,因此没什么机会。   护教骑士团的装备虽然比不上霹雳军的,但已经极好了,而且他们成军的时间更长,因此在配合上,还要好于霹雳军,只是他们几乎没有真正的作战经历,因此不可能委以重任的,只能作为奇兵使用。   一万人整齐的排列在阵前,奥斯曼手持黑刀,等待着传令兵的消息。正如他想像的那样,那支队伍果然是纽吉特治下的护教骑士团,按先前的约定,一次派出了四千名骑士,居然是由华伦亲自带队。   “距离三里。”传令兵回报道。   “进攻。”舆斯曼一挥手中的黑刀,下达了攻击命令。   西方郡的军事实力,维丝特相当的清楚,因此对面将领应该不会想到自己还有援军,而且四千人的援军,面对四万大军,似乎也太少了些。   而现在奥斯曼要作的,就是吸引敌方的注意力,让他们无暇向四周派出侦骑,为此,奥斯曼还特意作了两手准备,一方面命令华伦部,绕向东侧,从敌营的正后方突袭;另一方面,派出两百多名霹雳军骑士,四处截杀对方的侦骑;   损失一定是会有的,这里是战场,只是损失的程度,是否能够被接受罢了。即使算上华伦的护教骑士团,自己手中的力量也只有-万四千人,差距实在太大了,不知道第三军团在什么地方,如果见到他们,也许会有更多的机会。   维丝特为人精明,派出来的军队都是第二军团的;那是他的亲信部队,不可能被自己利用的,因此是实打实的战斗,没有任何可以取巧的地方。   不过第二军团被自己在西方郡境内一口气吃掉了两万五千名重骑兵、五千轻骑;损失达到了三万人,而且全部是骑兵,对于一个十万人的军团来说,已经是个致命的打击了。   如果自己能够消灭眼前的四万士兵,哪怕只是消灭掉一半,维丝特就不得不调动第三军团,甚至可能是地方军团来对付自己,那时候才会有机会。   维丝特应该只相信第二军团,因此无论发生了什么情况,圣西斯堡都只会由第二军团负责安全,男陉少需要三万以上的部队才够。   霹雳军在左,重骑兵在右,从两侧向敌军冲去,一来可以闪过可能存在的陷阱,另一方面也是尽可能的躲避弓弩兵的箭雨,以减少绝对防御的次数。   敌营中的帅旗已经清晰可见了,奥斯曼前进的速度慢了半拍,被后面的洛克追了上来,他没想到,对面这支部队的指挥官,居然是那个被自己杀败的迪克尼丝。   凭心而论,迪克尼丝并不差,而且还让奥斯曼佩服了好长一段时间。在不知道霹雳军实力的前提下,在奥斯曼有把握全歼重骑的时候,迪克尼丝凭着过人的武勇,以及精彩的指挥手段,硬是逃了出去。   迪克尼丝果然是位了不起的将领,虽然上次大败,却成功的杀掉了三百多名霹雳军骑士,同时也大量的消耗了绝对防御的次数,如果单从人数上算,霹雳军的伤亡,并不比第二军团少多少。   看清了霹雳军的动向,迪克尼丝很是不解,他已经算准了奥斯曼不愿意损失过多的士兵,才会有昨日的局面,不过时隔一天,奥斯曼居然又改变了主意?   西方郡的情况他很清楚,凯恩没有足够的兵力擒王,如果没有奥斯曼的出现,至少一年之内,没人会反抗维丝特陛下的政权。   正因如此,奥斯曼手下不可能有太多的兵力,而且也不可能拥有援军,他损失不起,而自己则没这方面的担心,即使再次失败,后面也会有更多的部队供自己调动,哪怕用四万人换奥斯曼的四千人,也算是赚到了。所以,拥有四倍于敌兵力的迪克尼丝,选择了全方面的守势,他拖得起。   奥斯曼改变了战略,迪克尼丝虽然有些惊讶,却并不慌张,甚至有些得意,看来自己的拖兵之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霹雳军的确神勇,更为可怕的是他们身上的铠甲,刀枪不入。不过经过了一次战斗,对于铠甲的特性,他已经大体摸出了门道,在有准备的情况下,迪克尼丝还是有把握挡住霹雳军的,他们的人数实在太少了。   “传我命令,两翼各出轻重步兵两支纵队、弓弩兵一支纵队,轻骑兵进入军营,重骑兵居中,多派侦骑,我要知道方圆十里的所有情况。”迪克尼丝命令道。   虽然他不相信奥斯曼会有援军,可是作为一名将军,他有必要小心一些,奥斯曼的指挥手段虽然并歪局明,却并不是鲁莽的租汉。   “回将军,中午派出去的侦骑,还没有回来。”身边的传令官轻声提醒道。   “哦?”迪克尼丝抬头看了看天色,正午已过一时三刻,按时间算,侦骑没有回来也不算什么,如果没有情况,侦骑一般都要出去两个小时左右。   “调轻步兵回来,枪兵和弓弩兵应该可以挡一阵。”迪克尼丝稍微考虑了一下说道。   “是,马上传令。”   隆隆的马蹄声从营后传来,迪克尼丝脸色突变,他最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奥斯曼居然真的有援军,而且全部是骑兵。   不必侦骑回报,他想像得出来,先前派出的侦骑根本没办法回报,已经全部被奥斯曼的骑兵干掉了。   还好自己发现的早,至少轻骑兵已经准备好了,重骑兵也已经进入了营内,不知道奥斯曼的援军有多少,如果数量不多,应该还来得及。迪克尼丝并不认为,像霹雳军这样的部队,还会有第二支存在。   可是心里却依然不安,看了看前面的战事,奥斯曼显然放慢了前进的脚步,正在等候援军两面夹击,宁愿让霹雳军承受更多的箭雨,反正他们的铠甲拥有绝对防御的能力,并不怕弓弩的杀伤力。   听到远处的马蹄声,奥斯曼黑刀卫局举,催动坐骑,加速前进。   先头部队在洛克的率领下,已经冲进了枪林之中,这种对骑兵最有效的防守手段,对于霹雳军来说,作用不是很大,在他们的战马到达之前,火蛇已经将三分之-的枪兵化成焦炭。   长枪刺人战马,马上的骑士被强大的惯性掀翻,从马头上飞了出去,掉人如林的枪尖上,红光闪动中,骑士成了步兵,却依然强悍。   红色的魔法窄剑,剑尖处飞出数道火蛇,紧接着剑锋扫过,一大片的枪林变成了木桩,为接下来的兄弟扫平了道路。   枪兵无法阻挡霹雳军前进的脚步,却带来了一些小麻烦,枪兵用生命为迪克尼丝赢得了少许时间。   距离太近了,弓弩兵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却依然死战不退,丢下手中的弓弩,抽出腰间的长刀,面对刀枪不入,武技高强的敌人,没有半丝退意。   奥斯曼停住战马,摇了摇头,这样的抵抗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但敌人的顽强,还是留给他深刻的印象。   霹雳军面对的敌人少了一半,当然也出现了大量的伤亡,而另一面的重骑兵,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突破枪兵的防线,毕竟人数上的差距还是太大了。   奥斯曼挥动黑刀,刀尖向前一指,霹雳军转向,插向右侧的弓弩兵,至于护教骑士团,暂时顾不上了,第一军团的重骑兵战力最差,拖得久了,死伤太大,那不是奥斯曼能够承受的。   护教骑士团以四千之众,要面对轻重骑兵,压力不小。奥斯曼这边也不轻松,枪兵和弓弩兵已经开始败退再集结,重步兵却是-步不退,依然在纠缠不休。   “洛克带一千人对付重步兵,其他人跟我来。”奥斯曼大吼-声,带着两只豹子,向另-侧冲去,从背后插向敌军……   “护教骑士团领命支援。”华伦走到奥斯曼面前,行礼说道,铠甲上沾满了鲜血,胸前还有数道刀痕,好在护教骑士团的铠甲除了投有绝对防御能力之外,也是由全铁母打造而成,物理防御能力还在霹雳军的铠甲之上?   “非常好,损失大吗?”奥斯曼点点头,纽吉特一家对自己的帮助真的非常大。以纽吉特的精明,并不难看出自己的现状,可他依然派出了护教骑士团,连儿子也派给了自己。   “不算太大,只是……”   华伦苦笑了一声。   “第一次见血?”奥斯曼疑惑了一下,马上明白过来,想起霹雳军第一次战斗的时候,倒有一小半人吐在面甲里。   “是的,看来训练和实战完全不同啊!”   华伦感慨的说道,在他的眼里,护教骑士团是除霹雳军之外,最强的部队。“损失了多少?”   奥斯曼问道,这才是他最开心的事情,今后的战斗还多着呢!这仅仅是迈向圣西斯堡的第一步。   “死了三百多人,伤了五百多,还好对方只有轻骑兵,重骑兵是后上来的。”华伦说道。   “伤亡不小啊,”奥斯曼说道,扭头看向洛克。   “第一军团重骑兵损失八百人,伤一千两百人,霹雳军损失-百八十人,轻伤三百人,无重伤。”   洛克马上回答道,他知道,现在每损失一个人,都会让伯爵大人难过好久。   两场战斗,霹雳军居然减员了五百人,重骑兵损失五分之一,这样的损失似乎还是太大了一点,如果这样下去,根本没有可能到达圣西斯堡,可能连一半的路程也走不到,就会全军覆没了。   “华伦留下,其他人出去。”   奥斯曼想了想说道。   奥斯曼将离开皮亚路后的经历前前后后的详细说了一遍,他不想欺骗华伦,——切要让华伦自己去判断,跟着自己走,很可能是一条不归路。   华伦低头不语,奥斯曼也不催他,这种事情是急也急不来的,就算自己欺骗他,得到这四千军力的帮助,对自己也未必有好处,纽吉特-家投在自己身上的本钱太多了,应该不会放弃的。   只是奥斯曼一直不明白,难道神之子的身分这么重要吗?   或者是那颗神珠对他们来说才是最重要的吧!   在奥斯曼的眼里,纽吉特一家三口,并非是真正的大自在神教信徒,甚至比起义父布郎公爵来,忠诚与信仰都相差的多。   可是纽吉特一家对大自在神教的了解,绝对是整个大陆上首屈一指的,从他们的嘴里,奥斯曼也得到了很多有用的信息。   在山洞里得到的那块变幻字体的水晶,奥斯曼已经可以看懂-些了,不过上面的字意很是深奥,有许多都是没有正确的。   所谓神之文字,在整个大陆上,本就没有完整的系统,没人可以将神之文字完全正确的翻译出来,一本教宗,翻译出来尚且有上百个版本,更何况水晶上面的变幻文字,有许多根本没人见过。   “我相信神之子的能力,纽吉特一家,愿意为神之子尽全力。”   果然,一顿饭的时间后,华伦站起身来说道,眼神里充满了坚定。   “很好。我想知道,为什么你们一家如此看重我?”   奥斯曼点头说道,这样的结果他早已经想到了,只是他也不想将心中的想法-直隐藏,干脆直接说出来。   “很简单,因为你拥有神珠,如果你死了,我会取走神珠,如果你胜利了,也会给纽吉特家族尽可能的帮助,不是吗?”华伦正色道。   虽然听起来不是很顺耳,可是奥斯曼知道,这样最好,彼此利用,没什么不可能的,但说在明处,总比在暗处勾心斗角要好得多。   第二章   三天后,侦骑回报,东北、南北两个方向,各发现一支军队,每支军队不少于五万,从旌旗上看,是第二军团和第三军团的混合部队。   “来的好快啊!”奥斯曼叹道,米歇尔的老爹还真的看得起自己,不仅派出了迪克尼丝的四万人,还接着派出了两支五万人的部队。   从时间上判断,维丝特是早已经准备好的,否则不可能这么快到来,目前维丝特可能连迪克尼丝战败的消息都不知道。   “你就像一柄出鞘的利剑,没人会小看你的。”米歇尔说道,自从第二次蛮族战争开始,奥斯曼百战百胜,未尝一败,在菲格帝国这样名将辈出的帝国里,也是绝无仅有的。   也许大家会看不起奥斯曼是个野兽养大的野小子,或许上流社会不会真正承认他是位尊贵的贵族,可是任何一位军人,都不会小看奥斯曼的存在。   维丝特不是军人,但他是位优秀的政治家,手下不乏名将,看到斯帝亚王子的下场,维丝特绝对不会犯下相同的错误。   “敌人距离分别是多少?”奥斯曼问道。   “回大人,两支军队距离我们一样远,都是一百二十里左右,按目前的速度,两个时辰后会相遇。显然他们是准备两面夹击我们,因此距离控制的相当精准。”洛克说道。   “应该是第二军团长杰拉尔德侯爵,他最擅长的就是多面夹攻,在控制时间和距离上,有着非凡的敏感。”洛克看了看手中的资料说道,这些资料都是第一军团长凯恩侯爵提供的。   “太近了。”奥斯曼摇摇头,难道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自己带的一万多人,全部是骑兵,机动性非常好。对面的两支敌军,不可能全是骑兵,特别是第二军团,他们的重骑兵只活下来五千人,轻骑兵损失也有一万人左右。   蛮族战争之后,菲格帝国努力扩军,可是限于马匹和财力,骑兵的数量虽然比战前多了一倍,可是每个军团里的骑兵依然不足半数。   第一军团是最优先配给的,也只分到五千五百匹战马,即使将第三军的战马全部给第二军团,数量也是有限的。而且在第三军团没有反叛之前,维丝特应该不敢如此大张旗鼓的动作,否则很容易激起兵变来,那就得不偿失了。   “部队调头向南,另外调查南方军团的情况。”奥斯曼命令道,既然打不赢,只好凭机动力玩捉迷藏了。   维丝特的骑兵不足,即使是三倍的数量,也不敢追得太紧,而步兵和弓弩兵的速度太慢,不可能跟上骑兵的脚步。   接下来的三天里,奥斯曼一直没有找到机会,杰拉尔德侯爵相当的精明,根本不跟着奥斯曼转。反正奥斯曼最终的目标是圣西斯堡,而且远比维丝特更为焦急,有这十万大军在,舆斯曼只能不停的在外圈跑,面他只需要在内圈批准方向就可以了。   “今晚提前休息,明早发出,我们冲过去,”奥斯曼已经失去了耐性,爱莉未必能等待自己太久。   “奥斯曼……你想清楚,他们有十万人,而且后面可能还有相同数量的军队。”米歇尔说道。   “也许可行。”华伦沉默良久说道!   “你有办法对付两面夹击的十万大军吗?”米歇尔不屑的说道,像华伦这样的正统骑士,她见得多了。   奥斯曼虽然是山野出生、野兽抚养,可他的指挥技术如天马行空,连他也没有办法,华伦又能如何?如果换作是凯恩、迈克尔公爵,甚至是西方军团长默菲,米歇尔还能服气些。   “谁也不可能以-万人战胜十万大军,但我们都是骑兵,有足够的速度。”华伦说道。   奥斯曼眼前一亮,杰拉尔德的战略很对,可是这其中并非没有破绽,正如华伦所说,速度正是自己的优势。   经过六天的试探,双方都已经很了解对方了。敌人十万大军中,有三万五千人是骑兵;其他的都是步兵,再分成两路,每-路只有不足两万骑兵,这对于自己来说,就是一个机会。   战胜对手是没有可能的,但想要从两支大军中冲过去,进入到中央郡,机会还是很大的。   “华伦,很好。-奥斯曼看了华伦-眼,他的提醒正是时候,刚才自己过于冲动了。论个人战力,即使是护教骑士团的骑士,也可以作到以一胜三,霹雳军可以达到以一敌五,可是战场上,个人战力的强弱,并不能左右整个战局。   奥斯曼回到桌前,看着地图说道:“洛克,明天早上,重骑兵纵队朝东方南方前时,马尾绑上树枝,作为疑兵佯动,我们算准是最佳距离,从两支部队中间快速通过,尽可能不进行战斗。   霹雳军和护教骑士团所使用的铠甲,都是由铁母打制的,效果比重骑兵的铠甲要好得多,重量却轻了-倍,只比轻骑慢一些,看来只能让重骑兵留在西方郡了。   “是。”洛克应道。   “杰拉尔德为人精明,应试不会上当的。”米歇尔看着整装待发的骑兵队伍轻声说道。   “也许吧!无论他是否相信,都不重要,至少会令他分兵,重骑兵虽然慢些‘可是依然比步兵快得多,只要分散他们的骑兵,对我们来说就足够了。”奥斯曼说道。   “报告,距离已经测算完毕,第二军团的-支重骑兵纵队向我们的重骑兵方向移动,其他部队设有动,目前我们三支部队,成三足鼎立状,距离都是五十里。洛克匆匆赶来。   “马上出发,以中线为基准,目标中央郡,快速通过。”奥斯曼大吼一声,率先冲出,现在不是作战,完全不需要保持马力。   紧接着,奥斯曼对身边洛克说道:“洛克,如果半路有敌骑追击,你带一千霹雳军断后。   “还是让我来吧!毕竟我作骑士团指挥的时间比较久些。”   华伦说道。   “如果有第二队敌军,由你负责。”奥斯曼用不容辩驳的语气说道,这次行军不是逃命,而是要冲过封锁线,而自己是必须过去的人。   如果是在以前,断后这样危险的事情,奥斯曼绝对不会会令下属去作,以自己的能力,就算在万马军中,也有足够的自保能力,可是这次,必须带着霹雳军和护教骑士团通过。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即使面对大魔导师和剑圣的时候,奥斯曼也没有如此为难过。即使成功的冲过了封锁线,自己也必须四处躲藏,同时还要向圣西斯堡前进,这样的仗打得真不舒服。   五十里的距离,一身轻装的骑兵,只需要-个半小时就足够用了,是否能够冲过封锁线,全在于速度——一旦被小股部队拖住,奥斯曼的部队将会迎来灭顶之灾,他只能赌这-下了。   “西边有-支骑兵队,人数两千,应该会在前面截住我们。”   洛克在马上加了一鞭;赶上奥斯曼说道。   “东边有五千重骑。”华伦从右边赶过来说道。   好快的动作,看来杰拉尔德已经考虑过这种战术了,自己还是小看了对方,可惜现在已经没时间再考虑,只能硬冲了。   “保持队形,全速前进,不要停留,硬闯过去。”奥斯曼大叫道,冲到队伍的最前面,抽出黑刀光剑。   洛克判断的相当准确,西侧的两千轻骑,在奥斯曼前面两里的地方,排开了阵式,可惜他们没时间带上防御骑兵的长枪,只能靠弓箭和马刀,凭霹雳军的冲击力,只怕连一刻钟也挡不住。   可是奥斯曼的心却越来越焦急了,右翼的五千重骑距离并不远,一刻钟的时间,足够他们赶到了,接着会有更多的骑兵支援,当杰拉尔德的步兵到来的时候,将不再有机会了。   “杀!”狂奔了四十多里的战马,再次加速,却无法持久,不过奥斯曼并不担心这些,反正对方的战马应该也跑了不短的距离,双方的情况相差无几。   黑刀将一名百骑长连人带马劈成两断,光剑横扫,两颗头颅飞起老高;接着更多的轻骑落在马下,偶尔也会有霹雳军或者护教骑士落马,此时已经无法顾及他们了。   半刻钟的时间,奥斯曼冲出了轻骑的包围,继续向前奔去,后面的骑士紧随左右,洛克负责殿后。   敌人虽然只有两千骑,但指挥官的头脑相当冷静,选择的地点非常好,正是霹雳军的直线路上,而且排出了相当厚实的队形。战阵的横面不宽,但奥斯曼手下的部队数量也不多,因此足够用了。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拖住奥斯曼馈脚步,哪怕只有几息时间,也要等到后面的重骑兵到来。   “那队重骑兵还有多远?”奥斯曼看了看身边的华伦问道,按他的计算,重骑兵应该已经到了。   “还差半里,但速度似乎更慢了,看来也是长途奔袭而来,他们的负重太大,因此马匹不行了。“华伦说道。   似乎有道理,可是又不太对,无论是从东面还是西面,杰拉尔德的部队只需要奔跑二十五里路就可以了,即使是重骑兵,在这么短的距离内,也不会耗尽马力的。   “后面的部队都跟上来了吗?”奥斯曼抛开脑中怪异的想法问道。   “是的。大人,已经全部跟上来了,损失不大。”洛克气喘嘘嘘的说道。   “小心前面,刚才只有两千轻骑,前面应该还有三千骑才对。”奥斯曼说道,杰拉尔德不可能只派出两千人的部队,想要阻挡自己前进的脚步,至少也要派出纵队以上才会起作用。   “看前面!”洛克惊叫一声,居然连大人或者候爵也没有称呼就叫出声来。   奥斯曼向前望去,深吸一口凉气,杰拉尔德果然不愧为名将。轻骑的速度比霹雳军还要快,而且距离要短,即使收到消息之后再出动,到达的时间也相差不多。   只是以奥斯曼的判断,杰拉尔德的骑兵绝对不敢同自己的部队正面作战,可是杰拉尔德却想出了这样的办法来阻挡自己前。   三千轻骑排在阵前,后面至少一支纵队的士兵在疯狂的挖沟,两道长约五里,宽四米的浅沟,已经出现在眼前。   马匹即使可以跳过第一道壕沟,也会落在第二道沟中,结果只能是人仰马翻,除非小心的控马,保持低速,才能准确的跳过两道壕沟。   在壕沟的后面,五千匹战马随意放在空地上,显然眼前的这支纵队同样是轻骑兵,只是现在被当作民夫来用。   如果是在平时,奥斯曼自然可以轻松的带着部队,从壕沟的侧面绕行而过,可是此时前面有三千轻骑,后有五千重骑,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   相信杰拉尔德很清楚,即使这样的布置,也未必能挡住霹雳军前进的脚步,却会给奥斯曼带来大量的伤亡,这对于杰拉尔德来说,已经足够了。如果运气好的话,骑兵能够阻挡住足够的时间,后面还有更多的步兵在向这里急行军,便能期望大量的杀伤奥斯曼的骑士。   “冲!”奥斯曼-咬牙,已经没有选择了,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指挥能力真的不如杰拉尔德这位名将,更不用提凯恩和迈克尔公爵了。   三千轻骑绝对无法挡住前进的路线,但他们的站位非常好,就在壕沟的前面,令霹雳军冲到阵前的时候,不得不放慢马匹的速度,以防止落得个人仰马翻的结局。   五千被临时充当民夫的轻骑兵,马上停下手中的活计,弓弩齐射,虽然距离太近,只够射一箭,也希望能够带给霹雳军麻烦。   “有问题。”奥斯曼喃喃道,弓箭他并不熟悉,可是对于军用重弩,奥斯曼比一般人了解的要多。   如此近的距离,就算是投经过多少训练的新兵,准头也不会如此之差,可是几乎投有多少箭枝射中马上的骑士。   骑士们挥动手中的剑,将箭枝击飞,更是感觉到箭上全无力量,只有偶尔挡开的弩箭,力量依旧,可是准头却相差极远。   片刻时间就可以挖出两道五里长的壕沟,这绝对不是新兵能够作到的,奥斯曼看了一眼军旗,是第三军团第二轻骑兵纵队,回想当下脑中的资料,他已经明白了。   “后面的重骑兵是哪支纵队?”奥斯曼问道。   “第三军团第-重骑兵纵队。”洛克马上回答道。   “老天助我!杀散前面的轻骑,不用理会那些步兵,将他们的马匹收走!”奥斯曼大声的下令道。   “大人厂他们有五千人,不会让我们带走马匹的,后面又有追兵……”洛克为难的说道,大人的命令越来越无理了。   “执行命令。”奥斯曼大声呼暍着,脸上却很轻松。   洛克和华伦对视一眼,感觉奠名其妙,只有米歇尔似有所悟的点点头。此时敌人近在眼前,它经不容他们再考下下去了,只能依令行事。   “命令部下,不要伤壕沟后面使用弓弩的轻骑兵。”奥斯曼轻声说道。   洛克和华伦眼前同时一亮,他们已经明白了,在出兵前,奥斯曼研究过第二、三军团军官的资料,而前面的轻骑和后面的重骑,都是隶属第三军团的。   三千轻骑根本无法阻挡如狼似虎的霹雳军,在壕沟面前,骑兵的机动已经降至最低,壕沟后面的士兵,也拿起了刀剑,只是并没有冲过壕沟,杰拉尔德侯爵安排的非常好,他没有要求部下完全挡住霹雳军,因为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是想要拖时间,这无疑是个非常好的办法,而且还能大量杀伤霹雳军的战士,即使以三换一,杰拉尔德也会非常满意。   三千轻骑,顷刻间被杀散,活下来的骑士向两侧跑去,他们同样没育全力阻挡,因此损失只有一半左右。   奥斯曼放缓马匹的速度,轻轻一带马缰,跳过第一道壕沟,正如他想像的那样,壕沟中的士兵手持弯弓,却并没有进攻,任由霹雳军的战马从他们的头顶上跃过,有的甚至还露出了笑脸。   霹雳军骑士可不敢像奥斯曼那样张扬,上面的命令是不准同壕沟里的敌人作战,这个命令听起来相当令人费解,可是他们依然毫不犹豫的执行着,只是手中的魔法窄剑握得更紧,小心的注视着敌人的-举一动。   双方像事先商量好的一样,霹雳军只是跃过两道壕沟,没有进攻,而壕沟里第三军团的轻骑们也保持着绝对的安静。   当最后一名护教骑士跃过壕沟之后,第三军的轻骑兵们相互砍了起来,当然,这样的刀伤,绝对不可能是致命的。但也不能太轻了。   这一切都是在第二军团轻骑眼皮底下完成的,可是在万马奔腾之中,想要看清事实的真相,也稍有难度,毕竟他们已经跑出很远,顺手将五千匹战马收为已有,奥斯曼意气风发,驱动坐骑,向中央郡前进。第三军团的重骑兵远远吊在后面,显然并不想真的追上来。   至于第二军团的那队轻骑,只活下来不足两千人,想来他们也没有胆子追赶:第三军团的轻骑兵虽然没有损失,不过他们根本没有追赶的意思,而且全部的马匹也被奥斯曼带走,就算想做做样子迫来,也是不可能的事了。   “大人,看来以后见到第三军团,我们一路都会很顺畅的。”   洛克有些兴奋的说道,杰拉尔德侯爵的指挥艺术令他感觉有些害怕,可是这次霹雳军似乎运气更好一些。   “不能这样看,第三军团里忠诚于菲格帝国的将军,应该都不在了,这两支队伍中的指挥官,与凯恩侯爵的私交很好,维丝特不知道这一点,所以才会如此顺利。这并不代表所有的第三军团部队,都是倾向我们的。”奥斯曼说道,这样的想法可是要不得,否则霹雳军也许会栽在第三军团上面。   “奥斯曼,我们应该尽可能的避免战斗。”米歇尔说道。   华伦也点了点头,连续两场战斗都不轻松,这次如果不是第二军团的骑兵严重不足,绝对不会这么幸运。   至于第二军团两支骑兵队的命运,他们并不担心,正所谓法不责重,维丝特不可能上万骑兵全部处死,最多是两位指挥官会有些麻顷,不过他们现在是自顾不暇,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从这里到圣西斯堡有三条略,另外还有些小路,你们怎么认为呢?”奥斯曼已经不再自大了,菲格帝国将领的指挥才能,都不在自己之下,特别是杰拉尔德,如果开始的时候。第二军团的全部骑兵都在他手上,奥斯曼连一点机会都不会有。   “无论从哪条路走,都无法瞒过对方的侦骑,或许我们应该向北走。”米歇尔轻声说道。   “从这里向北走?那只能够通向北方郡啊。”洛克说道,他的家乡就在北方郡。   “米歇尔小姐说的或许有些道理,现在我们的目标太大了,虽然人数不多,机动力又强,可是第二、三军团已经盯上我们了,无论走哪条路,相信都不会很轻松。如果向南走,那里是南方郡的地域,南方军团目前形势不明朗,相信他们翻定驻有不少的军队。”华伦说道。   奥斯曼恍然,原来米歇尔打着绕道而行的主意,北方军团是第一令向维丝特表示效忠的地方军团,而他们的主力,正向西方郡的边境集结,从中央郡到北方郡,应该是-马平川。   维丝特手中的军力虽然不少,可是他需要防守的地方也太多了些,再加上要注意西方郡的第一军团和西方军团,南方军团虽然没有表示,同样得重点注意。圣西斯堡现在成了维丝特的老巢,还有不甘臣服的近卫军团,必须保有重兵。而北方郡同他的关系最好,在两郡边境上,不可能有大军出现。   经过数次战斗,霹雳军减员近八百人,目前只有四千二百人左右,护教骑士团也损失了大约五百人,奥斯曼手下只有八千多人。即使成功的到达圣西斯堡,面对大陆上最坚固的城墙,以及数万甚至十万以上的大军,凭八千人,几乎不可能硬攻下来,何况——路上还不知道会发生些什么事情。   “好,就走这条路,米歇尔……”奥斯曼犹豫了一下说道。   “想问什么?”米歇尔笑了笑说道,她看得出奥斯曼心中似乎有些迷惑。   “如果我们攻城,雷霆会馆会如何反应?”奥斯曼问道,这才是他最为关心的事情,历史上的菲格帝国,前后发生过四次政变,可是圣西斯堡几乎是不流血的,流血的战斗都发生在圣西撕堡外,想来也是害怕雷霆会馆出面干预吧!   “不可能的,奥斯曼,没人可以硬攻圣西斯堡,先不用说以我们的兵力,根本不可能拿下圣西斯堡,就算真的可能,也不行,雷霆会馆不会允许以任何原因为由,在圣西斯堡妄动刀兵。”米歇尔摇了摇头说道。   洛克点了点头,他以前虽然只是农民,可是关于雷霆武士的传说,实在是太多了,多到即使他不想知道也不行。   “在圣西斯堡中,只有一个地方是可以战斗的,那就是皇城内,雷霆会馆只承认住进皇城的人为正统。”米歇尔有些无奈的说道。   “哦?也就是说,雷霆会馆已经承认维丝特的地位了?”奥斯曼有些无法理解,雷霆会馆居然对政变无动于衷?   “是的,只要成功的驻进皇城,并且保证雷霆会馆的要求,他们就会承认皇室的正统,而只要不鲜外族人侵,雷霆会馆就不会接受皇室的指挥。”米歇尔说道。   奥斯曼住在圣西斯堡的时间太短,而且这么短的时间里,奥斯曼有兴趣的也仅仅是皇家藏书馆,对于其他的事情,他一向是不闻不问的。   “我认识许多雷霆武士,甚至还包括雷霆武士大师,迈克尔公爵唯一的儿子鲍伯还是位未来武士……”奥斯曼回想起以前一起战斗的经历,雷霆武士对自己的印象一向不错,而且大家合作的也相当愉快。   “奥斯曼,不要这么想,雷霆会馆有自己的法律,他们是不会因为个人感情而帮助你的。成为未来武士,表示鲍伯已经是雷霆会馆中的一员,他-生都不能结婚,也不再是任何人的儿子,而是雷霆会馆中的一员。不要打雷霆会馆的主意,那只会绐我们带来更多的麻烦,相信你也不愿意有雷霆会馆这样的敌人吧!”米歇尔马上明白了奥斯曼的意思。   奥斯曼点点头,即使自己的战斗力不弱于任何一位雷霆武士大师,可是他绝对不敢同整个雷霆会馆作对,那代表着迎战具有上千名剑圣以上实力的战士。   在战场上,普通的士兵,甚至高阶的骑士,在战阵面前的作用都不是很大,可是如果有几十位甚至上百位的剑圣存在,任何战阵的意义都不大了。   经过蛮族战争,雷霆武士的损失也不小,可是依然有上千名雷霆武士、几十位雷霆武士大师,这样的实力,依然可以傲视整个大陆。   第三章   多出五千匹战马,行军的速度加快了许多,不过路程也远了一倍,好在一路上没有大部队阻拦,经过了四天的急行军,奥斯曼的部困于进入了北方郡的境内。   北方多山、南方多水、东方多矿、西方丘陵、中央平原,这正是菲格帝国五郡地形的写照。一进入北方郡,山脉连绵不绝,奥斯曼即黑豹的故乡就在这里,洛克也是出生于北方郡,由于蛮族战争,他的家乡和布郎公爵的家完全一样,全部被毁灭了。   在战争面前,无论你是平民还是贵族,都是同样铲的残酷,失去家园的布郎公爵,依然可以在圣西斯堡立足,也可以到西方找寻自己的好友,可是作为平民,洛克的命运就要悲惨得多。   只要能吃上一口饱饭,身处何地,洛克和他的同乡们已经不在乎了,因此才会被华带到皮亚路,并且幸运的成为了霹雳军的将领,甚至成为了一名大地武士。   即使是贵族出身,即使经过名师指点,想要成为一名大地武土,也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至于成为天空骑土,那已经不仅仅是努力就可以达到的了。   整个菲格帝国之中,天空骑士的数量也非常稀少,不过几十人,大地武士大约有一千人,大多是军界的高级将领。即使不加入军界,拥有大地武士实力的人,生活也绝对不会有问题,想成为一名贵族,也不是件难事。不过洛克并不想成为贵族,对他来说,能够在霹雳军中,不断见证奥斯曼的神奇,已经是件足以令他自豪的事情了。   奥斯曼的目标并不是进入北方郡,虽然这里是他的家乡,看到远处连绵的山脉,总是令他心神荡漾,黑豹和闪电豹同样感受到这里的气息,站在高处,向远处的北方山脉眺望着,不断发出-阵阵低沉的嘶吼声。   北方郡对于黑豹而言,不仅仅是故乡,那里还有它的领地,无论是野狼还是虎豹,都必须臣服在它的脚下,多年前那头粗壮有力的黑熊,同样无法令它舍弃自己的地盘,在那片土地上,它就是王者。   “命令部队休息半天,下午开始急行军,转向南方,目标圣西斯堡。”奥斯曼沉声说道。   后面的追兵。早在两天前已经看不到了踪影,杰拉尔德只知道奥斯曼向北方郡行进,可是中央平原的面积太大了,即使他猜到了奥撕曼的企图,却也虎从知道奥斯曼行军的路线。   不过杰拉尔德并不担心,奥斯曼最终的目标还是圣西斯堡,而他的部队只会越来越少。因此,杰拉尔德将所有的部队收拢在一起,带着部队转回圣西斯堡,那里将成为新的战场,而杰拉尔德希望那里会是奥斯曼的坟墓。   “报告,前面的大营里没有人,看样子,已经荒废很长一段时间了。”侦骑回报道言。   奥斯曼点了点头,那片军营是原来隶届于第一军团二个重骑兵团的驻地,第一军团在一年半以前,已经调到了西方郡,因此这里就荒废下来。   菲格帝国经过蛮族战争之后,已经没有足够的兵力,因此空余的营地相当多,根本不需要占用这里。   这片营地的位置很偏僻,大概是为了不影响圣西斯堡附近的平民,因此建立在两头可以通行的小山谷中,距离圣西斯堡大约有一百二十里远。   出了营地向东二十里,有官道,可以直通圣西斯堡,一旦圣西斯堡有事,可以在不到两个时辰内赶到,想来当初建营的时候,凯恩没少花心思,既要不影响平民的正常生活,又能够保证快速的支援首府。   “在营地后面的小山扎营,向四周派出侦骑,数量不要太多,尽可能的小心些,不要被人发现,如果被发现,打出第三军团的旗号。”奥斯曼下达命令道。   下一步应该如何走,他还没想好,虽然已经逼进了圣西斯堡,可是又不能正面开战,这让一向直爽的奥斯曼非常头疼。   “应该先摸清近卫军团目前的处境,他们有十万人,其中包括五万重骑兵,我们只要得到一半的人手,就不怕第二、三军团了。”米歇尔沉声说道。   这次来的目的正是如此,否则仅凭奥斯曼所带的一万四千人,根本不可能完成使命,凯恩和迈克尔公爵也不可能同意他的行动。   虽然五千重骑留在了西方郡,使兵力下降了三分之一,但-也成功的以最少的损失,进入到圣西斯堡附近,接着就看如何能够鼓动近卫兵团的将领了。   其实大家都知道,近卫军团上至军团长,下至士兵,都没有向维丝特臣服,否则维丝特也不会将他们全部圈在营地里了。   可是对于这支军队,维丝特一定非常小心,想要接触他们,已经不容易了,要想带他们出来,更是难上加难。   退一步说,即使成功的将他们解救出来,可能也是些手无寸铁的士兵,奥斯曼又从何处给他们弄到足够的武器装备呢?   维丝特是不可能给他们留下武器的。   霹雳军骑士们藉着高超的身手、灵活的头脑,只花了半天的时间,大体上已经了解了近卫军团目前的处境。   在简陋的帅帐内,洛克站在奥斯曼面前回报这半天来的收获。   “近卫军目前已经被件分别押送到三处。第一处是两百里外的军械打造场,那里需要大量的劳力,大约三万名步兵,被送到那里。当作奴隶使用。第二处是一百五十里外的原近卫军一处营地,里面关押着五万骑兵。第三处在圣西斯堡西面的箭枝打造厂,作为工匠使用,人数两万人。”   “另外,据我们的侦骑回报,近卫军团长达利侯爵已经遇难,马匹全部被第二军团征用,只是第二军团没有足够的骑兵,因此一直还处在训练之中,现在已经训练的差不多了。”洛克说道。   听完洛克的回报,众人都是一身冷汗,奥斯曼只考虑到第二军团扩军后的骑兵数量,可是没想到近卫军团所拥有的战马数量。   想让步兵成为骑士。最少有数个月到半年时间训练,是不可能成军的,即使勉强成军,也没有任何战斗力可言,相信以维丝特的精明,以及他手下将军们的才能,是不可能允许这种拔苗助长的事情发生的。   正是如此,奥斯曼才能顺利的到达这里,否则第二军团拥有足够的骑兵,在杰拉尔德高明的指挥手腕下,奥斯曼几乎没有逃走的机会。   臭斯曼低头苦想,想要救近卫军的战士并不是件难事,可是救出来之后应该怎么办呢?没有武器,投有粮食,没有任何的后勤,再强的战士也只是些强壮的农民罢丁。   即使自己可以得到全部的武器,可是只有十万步兵,对奥斯曼的作用也不是很大。维丝特拥有两个军团,即使第三军团的一半人出工不出力,维丝特在数量上还是占有绝对的优势。   再退一步说,即使能够在平原上打败第二、三军团,自己也不能挥军圣西斯堡,那将会与雷霆会馆正面为敌,这是奥斯曼最不希望看到的。   “目前看来,我们只能从两个方向一起出手了。”莫斯曼轻声说道。   “你有什么好办法?”米歇尔问道。   “首先我们需要近卫军团的支持,将他们救出来,同时要能够找到足够的武器装备,形成战斗力,即使不是真的与第二、三军团正面作战,至少也要拥有牵制他们大部分人的战力,这样才好进一步下手。”   “其次,当我们将第二、三军用牵制在城外的时候,我带上部分霹雳军高阶骑士,潜入圣西斯堡,只要能活捉维丝特和哈里斯,相信政变就会结束了。毕竟菲格王朝根深蒂固,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不可能让所有的大臣真的倾向于维丝特。‘奥斯曼说道。   “或许这个办法可行,但是魔法公会怎么办?,魔法师的数量虽然有限,可是大部分都集中在圣西斯堡中,这股力量是非常强大的,他们又不同于雷霆会馆,是不会在乎出手的。”华伦说道。   他的哥哥威廉就是位魔法师,因此知道魔法师的恐怖攻击力,一两个魔法师可能并不可怕,在战争中的作用也不是很大,可是如果有几十位魔法师一同出手,奥斯曼又不可能带大多的骑士进入圣西斯堡,就显示出魔法师的威力了。   在魔法师面前,即使是高阶骑士,想要不被发现,也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奥斯曼不怕魔法,可并不代表那些高阶骑士也拥有相同的能力。   “米歇尔?”奥斯曼看着米歇尔说道,他很清楚,魔法公会倾向维丝特,倒是有一大半的原因是因为米歇尔,她的老师是可利亚大魔导士,在魔法公会里,有着特殊的地位。   “我和你一起去。”米歇尔一咬牙说道,一直以来,她全心全意的帮助奥斯曼,甚至不惜与父亲作对,可是那不是面对面的,当她面对疼爱自己的父亲的时候,真的能够一如既往的支持奥斯曼吗?只怕连她自己也无法肯定。   “好吧!就这样,我相信你。”奥斯曼说道,即使在最后的关头,米歇尔转而帮助她的父亲维丝特,奥斯曼也认了,她对自己付出的已经太多了,甚至超过义父。   既然制定下了方向,余下的事情就好办得多了,近卫军的三所囚地距离都不远,对于全骑兵的霹雳军和护教骑士团来说,最远的一处,也只有两百里地,快马三个时辰足够用了。   只是-路上必须小心行动,不被发现,如果在营救行动前被发现,那一切都失去了意义。至于武器方面,华伦倒是提出了不错的建议。   最远的一处在两百里外,三万名步兵被当作奴隶使用,而那处所在,正是非格帝国最大的军械打造场,应该有不少的军械存放,因此作为第一目标。   一旦行动开始,就不可能再隐藏下去,其他的囚地,定会有重兵把守,因此只能同时营救,而奥斯曼目前的力量,最多只能同时营救两个地方。   关押上万名军人的囚地,相信守卫应该不会少于万人,通常来说,作为看守的军队,都是由地方军团的士兵来完成,维丝特也处于三面作战,不可能将主力军放在那样的地方上。   接下来的两处,奥斯曼选择了原近卫军的营地,原因是那里有五万名骑兵,虽然奥斯曼只多出来五千匹战马,可是那里的人数最多,营救出来之后的力量也显得大些。   至于余下的那两万名步兵,只怕不会有机会营救他们了。   为了安全起见,维丝特很有可能将他们全部处死,可是现在奥斯曼已经没有办法营救他们了。   奥斯曼亲自带队营救三万步兵,因为那里是军械打造场,是非常重要的战略物资地,必须保证里面的军械不会被破坏。   华伦和米歇尔负责营救五万骑兵,两地算准时间,同时动手,成功后,一起向对方移动,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会合,并且得到足够的武器,这样奥斯曼才有机会成功的牵制住第二、三军团。   夜色茫茫,霹雳军已经行走了四个小时,距离目标还至少要再行进一个小时左右,为了避免在行动前被人发现,奥斯曼选择了夜晚行军。   好在侦骑早已将道路侦察清楚,不必担心找不到路。可是为了减少马蹄声,不但在马蹄包了厚厚的绵布,而且还放慢了行军的速度,绕过所有的村庄、小镇。   军械打造场的守军有一万五千人,分别是打造场原本的五千轻步兵、北方军团调来的五千重步兵和东方军团调来的五千弓弩兵。   这样的战斗力,自然不会放在奥斯曼的眼里,他只要小心的保存下来军械就可以了。由于时间太短,因此侦骑无法查到打造场里到底有多少存货,不过需要三万奴隶兵的打造场,里面的军械应该不会少。   打造场分为两部分,左边是奴隶营,里面负责将东方郡运来的精铁打制成刀坯、剑模,再送到右侧的匠户营精细加工。   匠户营里大约有八千名工匠,再加上储存仓库,虽然是军事重地,但此处位于圣西斯堡附近,又在帝国的最中央,工匠隶属于国家,并不是奴隶身分,因此只有五千名重骑兵。   倒是左侧的奴隶营里,有一万士兵把守,高墙厚土,箭塔林立,形成了一个大形的监狱,奴隶兵在里面可以自由行动,却无法走出一步。   打制完成的刀坯、剑模,以及甲叶之类的半成品,奴隶只能送到营口,并且不得停留。匠户营有专人来取,再经过精雕细刻,最后成为精良的武器装备存人仓车之中。   匠户营里除了少量的巡逻兵外,几乎看不到大队的士兵,仓库才是他们重点守护的地方,因此重步兵QL队的营地就设在这里。巡逻兵的数量也由十人组,变成了五十人的小队,面且来往颇为频繁。   奥斯曼大约看了一刻钟,心里已经有数了,这样的守护,对于跟在身后的两千霹雳军来说,形同虚设。   如果不是考虑到早晚会惊动他们,凭着高阶骑士的身手,想在不被他们发现的情况下进入仓库,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过现在根本不必如此小心了,他只需要等到事先约好的时间就可以了。囚营和打造场两地同时开始营救行动,为了保证护教骑士团行动顺利,奥斯曼将多出的五千匹战马;全部交给华伦。   两地之间相距两百多里,步兵行进,至少要一天的时间,奥斯曼知道,这段时间才是最为危险的,一旦在会师前被第二、三军团拦截,手无寸铁的近卫军,只有任人宰割的份。   看看天色,奥斯曼知道应该行动了,轻轻一挥手,后面的霹雳军骑士十人一组向前扑去,他们的任务是消灭所有的巡逻队,而另一面,一千霹雳军骑士负责重步兵的营地,奥斯曼则带领五百霹雳军,第一时间占领军械库。   半刻钟后,杀声四起,火光冲天,霹雳军已经杀人了重步兵的营地之中,巡逻队已经被消灭的七零八散,而此时的奥斯曼,未动一刀-剑,已经将军械库全部占领了。   顾不上洛克那边的行动如何,奥斯曼一头钻进军械库中,他需要知道自己到底得到了些什么。   八万近卫军需要足够的武器装备,这里能够提供多少,将决定近卫军的作战能力是否足以牵制第二、三军团,也同时影响着下一步的行动。   看着眼前堆积如山,成掴的短刀和长枪,奥斯曼叹了口气,还好,至少比自己想像的数量要多得多。   只是这些武器,在战场上似乎效果差了些,可是这里又找不到半张弓弩,近卫军的战斗力可能会大打折扣。不过令奥斯曼开心的是,这里的武器数量却是非常充足的,看来至少有八万近卫军可以装备上武器。在后面的仓库里,奥斯曼找到了四万件胸甲、一万件腿甲,完整的铠甲却是一副也没有,这令奥斯曼有些头疼,看来近卫军的防御能力几乎等于零了。   好在有了武器,至少已经拥有了一定的战斗力,好过两手空空,更令奥斯曼意外的是,在最后-间仓库里,找到了无数的拒马。以及两百具投石车。   当奥斯曼看完三个仓库的时候,洛克那边已经解决了战斗,三万近卫军战士恢复了自由。   在军官的指挥下,近卫军战士马上武装起来,长枪、短刀,尽可能找到自己合手的家伙,至于铠甲就没办法了,能有件胸甲,已经算很不错了。   奥斯曼派出一万人负责运送武器物资,其他人在洛克和两千霹雳军的率领下,先行出发,去迎接五万赤手空拳的同伴。   第四章   “奥斯曼,我们回来了。”远远的,米欧尔向奥斯曼挥着手叫道,跟在她身边的华伦满身是血,看来是经历过一场战斗。   “情况如何?”奥斯曼拍马向前,急忙问道。   “还好,营救的时候一切顺利,一万五千人被我们杀退了,可是他们马上恢复过来,一直追在后面,在两个时辰前,第二军团的一支轻骑兵也得到消息赶到了,还好损失不大。”华伦平静的说道。   “损失了多少?”奥斯曼问道,护教骑士团的损失应该不会太大,但近卫军就不同了,他们没有战马,没有武器,甚至连最简单的护具也没有,而且行进了大半天的时间,想来体力也消耗的差不多了。   面对轻骑兵的时候,即使想跑,只怕也是有心无力。虽然他们都是战士,可是赤手空拳的战士,并不比农民可怕多少。   “护教骑土三十多人,近卫军大约有两百多人。”华伦轻声说道。   “命令部队,马上分发武器装备,开始扎营,将投石车架起,来派人准备食物。:奥斯曼放下心来,这样的伤亡,他是完全能够承受得起的,他大声的命合道。   粮食是从奴隶营和匠户营抢出来的,只是奴隶营的食物与猪食无异,可是现在已经顾不得这些了,只要能吃饱,就算很不错了。   好在匠户营里还有些余粮,再加上守卫部队的粮食,应该可以供应九万人支持三天左右,至于以后的粮食,就只能靠抢了。   事实上,奥斯曼并不准备在这里等太久,可是对于自己进城之后,需要多长时间,他却没有任何把握,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华伦,想办法弄点粮食来,至少需要半个月的粮食。”奥斯曼想了想,将华伦叫到身边说道,或许半个月内就可以捉到维丝特,只要这棵大树倒了,其他的人就不足为惧了。   “只怕很难,我们来的路上,第二军团的轻骑已经跟上来了,用不了一个时辰,后面的大军就到了。而且这里是中央郡,除非我们护教骑士团,或者是霹雳军出动,否则根本不可能抢到足够的粮食。”华伦面有难色的说道。   他在皮亚路的时候,负责处理家族的所有公事,狼牙蜂上十几万人的粮食,以及护教骑士和信徒的粮食都由他负责,自然清楚九万人半个月的粮食意味着多少。   四周只有一些小村镇,就算带人全部抢光了,只怕也不够一万人吃一天的,何况这里有九万饥饿了几个月的士兵,他们的饭量要比普通人大得多。   奥斯曼也清楚这个问题,想要像以前那样将部队隐藏起来,或者靠机动力玩捉迷藏,已经不现实了。   九万人的大军,无论走到哪里,想要不引起人注意,都是不可能的事情,而奥斯曼手下只有一万多匹战马,机动力更谈不上了。   圣西斯堡四周,至少有十几万大军,几天之内,会有更多的部队到来,这些都是久经训练的军人,最差的也是两个地方军团,他们是正式的军人。   而自己手中,有八万饥饿体弱的近卫军,如屎给他们足够的时间恢复、足够的武器装备和马匹,才能恢复到从前的战斗力,可是自己除了可以发给他们每人一把刀枪之外,什么都无法提供。   奥斯曼发现这次自己又有些失算了,人多并不见得战斗力更强,现在八万近卫军,就是一个沉重无比的包袱,将本来灵活机动的霹雳军,变成了一个举步为艰的老人。   除了霹雳军和护教骑士团的战斗力,奥斯曼不占任何优势,接下来应该如何作,他的心里没有任何主意。   “或许……”洛克面有难色的迟疑道,显然是有什么主意,却又不敢说出口。   “说吧!现在已经这样了,任何办法都比没有办法强。”米歇尔说道。   “从这里向北,有一座小城叫作库丝尼奥,距离一百五十里左右,人口在三万人上下,那里是第二军团的一处基地,原本是由第二军团的重骑兵把守,应该有足够的军械和粮食,只是那里是第二军团的大本营之一……”洛克说道。   “你怎么知道的?”华伦眼前一亮,这个消息相当的重要,只是洛克应该没时间振出足够的侦骑,能够查到如此重要的消息。   “在到皮亚路之前,我就在库丝尼奥住了半年时间,以为第二军团服务,作些苦力,勉强糊口,可是后来就不行了。”洛克尴尬的说道,难民出身的确不太好,现在他已经是一名大地武士了。   “好地方,只要能够到达那里,我们至少可以守住一个月的时间,如果运气好,还可以找到足够的军械和粮食。”奥斯曼说道。   目前第二军团的重骑兵几乎不存在了,先后几次战斗之中,被霹雳军杀死的第二军团重骑兵,超过五支纵队,即使维丝特全力打造第二军团,只怕也经不起这样的消耗。   只是九万如同乞丐般的大军,想要成功的到达一百五十里外的城市,这中间的困难是不言而喻的,即使没有追兵,至少也需要一天半到两天的时间。   从营救开始,到两军会师,其间已经花去了一天的时间,维丝特-定已经收到了消息,更不用说第二军团长杰拉尔德侯爵了。   这一路上只遇到不太强烈的追击和拦截,是因为杰拉尔德一直没有发现霹雳军的位置,更投有算到奥斯曼居然大胆到同时营救两处囚地,才给了霹雳军机会。然而,相信此时杰拉尔德已经作好了充分的准备,无论这九万人向何处移动,都不可能逃过第二军团的侦骑,现在的目标,实在是太大了。   “可是我们怎么才能到达那里呢?”华伦显然电想到了这个问题。   “下官有个建议,或许能够让我们有机会到达库丝尼奥。”洛克身后之人轻声说道,看他一身囚服就知道,他一定是近卫军团中的高级军官。   “你是谁?”奥斯曼问道。   “回大人,这位是古德里安,近卫军团轻骑兵团队长,在获救人员中,他的职位是最高的。”洛克回答道。   洛克将他带在身边,显然是想介绍他给众人认识,可会师之后,便马上开始研究下一步的去向,因此根本没时间想起他。   “近卫军中,你的职位最高了?”奥斯曼看了一眼古德里安问道,整个近卫军有十万人,除了正副军团长外,还有军部的高级执事、参谋不下三十人,团队长身分的也应该有五个人才对,居然只活下来一个人?   “是的,伯爵大人,在近卫军中,只有我不是贵族,因此他们没有杀我。”古德里安轻声说道。   “说说看,你有什么办法?”奥斯曼说道,他才不在乎对方是否是贵族呢!   “我们可以使用疑兵之计,目前在圣西斯堡附近,第二军团拥有五万人左右,第三军团拥有十万人,再加上地方守备部队以及从北方军团和东方军团调来的五万人,总军力达到二十五万左右。”古德里安抬起头说道。   奥斯曼暗暗点头,这个人虽然不是贵族,却可以升到团队长这样的高位,说明他是凭借着军功升上去的,这样的人在军事上,一定有着非凡的天赋,或者在武技上有着过人之处。   以奥斯曼的眼光,一眼就看出,古德里安虽然也有骑士的实力,可是最多算是高级骑士,在团长队的位置上,就显得并不出色了。   如果仅是拥有过人的军事指挥才能,应该被调入军团,作一名参谋或者执事才算合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居然让他成为了一名团队长,在整个帝国军中,纵队长以上的军官,很少会有不是贵族的,团队长则更是绝无仅有的。   “那么杰拉尔德最多可以调动的人手可以达到二十万人,是我们的两倍还多,凭我们目前的情况,即使面对五万敌军,也未见得有足够的胜算。”华伦马上开始计算起胜率来,完全没有想到这个古德里安,作为一名囚徒,是如何得知这些军事秘密的。   “是这样的,不过圣西斯堡附近五百里内,都是平原,村镇小城也很多,调动骑兵的速度很快,我们必须欺骗他们,才能保证安全到达库丝尼奥。”古德里安不卑不亢的回答道,并没有因为自己一身囚服而感觉到自卑。   “你是如何清楚附近的军力的?”米歇尔凭着女性特有的细腻,第一个发现了问题。   “这并不难,虽然我们在打造场作奴隶兵,可是经常会用平民向里面运送生铁和精钢,从他们的嘴里,我们可以听到很多东西,再加以分析,就可以得出相当准确的结论了。”古德里安一脸的自信。   奥斯曼发现,这个古德里安真是个军事天才,凭平民口中得到的零散信息,就可以总结出结论,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作到的,看来菲格帝国军中,还真是卧虎藏龙啊!如果他是位贵族的话,只怕早巳经坐到副军团长的位置上了。   只是奥斯曼还是有所怀疑的,近卫军的高级将领之中,似乎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这有些不太合理。   “你们是囚犯,平民怎么会同你们说这些?”米歇尔继续问道。   “这很简单,我们是近卫军,附近五百里内,正是我们的防地,同四周的平民非常熟悉,事实上,近卫军中的士兵,大部分来自于这方圆五百里内。‘古德里安说道。   米歇尔点了点头,差不多是这样了,近卫军虽然已经是囚犯了,可是这里依然是他们的地盘,而且听说近卫军的军纪,是除了第一军团外最好的一个军团,在这里,应该有很深的基础。   “你的办法是什么?”奥斯曼对这些没什么兴趣,如何能带着几万人到达库丝尼奥,才是他想要作的事情。   “发动四周的乎民,圣西斯堡附近是帝国人口最密集的地方,方圆五百里内,至少有三百万以上的平民,只要能够组织起-两支九万人的人潮,就不难骗过他们。”古德里安说道。   “你是说,让平民组成两三支九万人的集团,当作疑兵?”   奥斯曼大为佩服。这样古怪的手段也能想得到,证明古德里安真是位军事天才。   “没错,伯爵大人,这是我们唯一的手段了,目前我们虽然拥有九万人,可是真正拥有战斗力的,还是您带来的部队。八万近卫军虽然有着顽强的斗志,可是他们没有装备,第二军团的五千重骑兵,就可以将他们击溃。‘古德里安说道。   华伦点了点头,这样的结论还是相当准确的,没有经过武装的士兵,不能算是真正的土兵,面对如同移动堡垒的重骑兵,想要靠木柄长枪、手持短刀来战斗,无异于以卵击石。   可是平民会愿意这样帮助我们吗?对于他们来说,无论是谁当政,都是一样要纳税的,维丝特的口碑并不差。‘华伦问道。   “如果是您带来的人,自然不行,可是您别忘记了,近卫军团里,至少有一半的人是在这里从军的,这里有他们的军人和亲属,为了自己的孩子,相信他们会愿意的,而且我们近卫军平时没少帮助过他们。‘古德里安说道。   众人相互对视几眼,这的确算是个不错的主意,至少在目前看来,应浇臣最可行的一个办法子。   同时出现三到四支九万人的大军,相信杰拉尔德一定大吃一惊,就算不能真的骗过他,却也足以让他小心翼翼,至少也会分出一部分的兵力来,这就足够了。   如果运气好的话,杰拉尔德找错了目标,拦截的部队就会少了许多。维丝特手中虽然有二十多万人。可是除去防守圣西斯堡的部队外,真正能调动的部队不过二十万左右,其中至少有五万人是由地方部队组成的。   由于奥斯曼先后重创了第二军团的重骑兵,因此这二十万人里面,骑兵的数量并不多,应该不足九万人,这还要包括新训练的那五万骑兵,可惜近卫军的战马全部被他利用起来了,否则他手下的骑兵数量会更少,奥斯曼对洛克挥了挥手,在奥斯曼的手下作了两年的军官,洛克对奥斯曼的意志相当的了解,马上回身安排,奥斯曼是想要确认古德里安的真实身分,这并不会太难。   如果古德里安的确是近卫军的轻骑兵团队长,那将是难得的助手,否则就是自己的灾难,这样的敌人是相当可怕的,必须确认他的身分。   “发动平民,你需要多久的时间?”奥斯曼问道。   “至少要半天的时间,不可能更快了,而且至少要派出我手下的一万人同时行动才可能作到。”古德里安毫不犹豫的说道,显然在此之前,他已经深思熟虑过了。   沉默了良久,直到洛克回复给奥斯曼一个手式,表示古德里安的身分已经被确认下来,他说的都是实话之后,与斯曼安心了许多。   “好,我给你一万匹战马,你马上行动,我们这里全军开始转移,方向是库丝尼奥,相信你不会不认识吧!”奥斯曼终于决定赌一把了,他已经快投本钱了。   “是,马上执行任务。”古德里安转身上马,看他上马的姿势就知道:他的确是位骑兵指挥官,马术要比奥斯曼好得多。   看着手中的报告,听着侦骑的回报,杰拉尔德不停的迈着方步,心里却更加不安起来了,奥斯曼到底在搞什么鬼?事情似乎已经超出了自己的控制范围之内了。   奥斯曼营救了近卫军,他并不奇怪,可是他并不担心,八万没有武器装备的士兵,再优秀也难有作为,而且还会增加奥斯曼的后勤负担。   眼看着自己已经抓到奥斯曼的踪迹了,可是半天的时间内,方圆两百里内,突然多出了无数的军队。   最大的两支有九万人,同奥斯曼的兵力总数相同,另外还有无数支有数万人到数千人组成的小部队,总的加起来,居然超过了四十万人。   杰拉尔德绝对不会相信,奥斯曼有呼风唤雨的本事,更不可能撒豆成兵。从手中的资料看来,这里面大部分人都是由四周的平民组成的。   帝国的法律虽然森严,可是政变期间,已经开始有些混乱了,何况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不准平民上街,而且这些入显然没有任何的武器装备,更不像是民变,因为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的城市或者村镇上报这些平民有任何的暴力行为。   偏偏近卫军的逃犯们,也是同样没有武器装备,这可真是件令人头痛的事情,如何分辨出哪支才是奥斯曼的部队,并不容易。   在侦骑的眼里,所有的大部队看起来都差不多,全五军队的样子,偶尔也可以看到一些骑马的人,但数量都不多,而且也没有武器。   近卫军是本地军队,他们的父老亲人都在附近,这一定是他们发动起来的,为了自己的孩子,他们不会介意只是出门转-圈,可这却已经提供给他们足够的帮助了。   奥斯曼的选择一下子变得多了起来,可以整支队伍一起前进,也可以化整为零,而杰拉尔德侯爵更倾向于后者,这样会令自己更加为难。   事实上,他手头上真正能调动的部队,不过十五万人左右,还要小心面对奥斯曼的霹雳军,因此,每支部队的人数都不能少于五万人,也就是说,他最多只有三支部队可用。   而现在眼前的敌人,或者是可能是敌人的部队,至少有十几支之多,让他很难选择。最主要的是,杰拉尔德到目前为止,还无法判断出奥斯曼的真正用意。   这些平民的移动,目的相当明显,就是要混乱自己的视线,使自己无法找到真正的近卫军和霹雳军,至少到目前为止,奥斯曼作得相当成功。   手指在地图上不断的移动着,上面标着所有人群流动的方向,从地图上看,相当的混乱,却又有着一种奇特的合谐,指挥这次行动的指挥官相当的高明,杰拉尔德不相信奥斯曼有这样的本事。   奥斯曼所有的战斗,杰拉尔德都作过非常详细的分析,只有了解对手,才有可能战胜对手,他绝对不会因为奥斯曼是个野小子,就轻视他。到目前为止,所有轻视奥斯曼的人,都受到了惩罚,包括维丝特陛下那个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私生子。   “他到底想要干什么?”杰拉尔德喃喃自语道,他虽然不是维丝特手下的唯一一位将领,却无疑是最好的一位,同时也是最受信任的一位。   到目前为止,杰拉尔德虽然依旧挂着第二军团长的头衔,可事实上,维丝特至少已经将半数的军队调到他的指挥之下。   在圣西斯堡四周的几百里内,有五座城市,杰拉尔德相信奥斯曼的目标,正是这五座城市之一,原因很简单;奥斯曼最需要的就是军械和粮食,没有这些东西,营救出来的近卫军团士兵,就只能是-个包袱,而不是战士。   “马上派出侦骑,向德勒、西斯曼和库丝尼奥派出五倍的人马,尤其是向这三座城市前进的人群要更注意。”杰拉尔德命令道,可是心中依然没有任何把握,另外两座城市不是人口过少,就是没有足够的粮食储备,应该不是奥斯曼的目标,可这种事情,实在很难判断出来。   想了良久,杰拉尔德再次发出命令:“命令第二军团轻骑团队、第三军团重步兵团队和两支弓弩兵纵队,向库丝尼奥迸发。”   所有的人群走向之中,库丝尼奥方向有一支九万人的人群,以及两支万人上下的人群。在这五座城市之中,库丝尼奥的路程是最远的-个,但也是最为重要的-个。   虽然第二军团已经放弃了那处营地,可是里面的军械和粮食,却还没来得及运出来。第二军匝的重骑兵团队损失惨重,几乎已经没有成纵队的建制,因此库丝尼奥现在几乎是不设防的。   为了找到奥斯曼,杰拉尔德几乎出动了所有的人马,各部队也全部集结待命,原来的营地大多数处在空虚状态下,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第五章   四周经常可以看到侦骑经过,奥斯曼小心的将闪电豹和黑豹藏在人群之中,好在四周都是霹雳军的战士,他们对于两只豹子的恐惧要比常朋、得多。   霹雳军现在一身的布衣,在短时间内,找到如此多平民的衣服,奥斯曼也不得不承认,近卫军在圣西斯堡附近,的确是地头蛇。   至于近卫军团,虽然说是囚犯,维丝特显然没有足够的囚衣给他们穿,因此里面还是原来部队发放的布衣,经过几个月的高强度劳动之后,是已经显得破旧不堪了,想从外表上分辨这支队伍,几乎不可能。   在队伍平行的位置上,五里之外还有另外两个人群,数量分别为一万和尔千五百人,有了这样两支队伍,奥斯曼的队伍看起来就不是非常显眼了。   虽然奥斯曼也很想将队伍化整为零,可是那样一来,速度就会慢了许多,他无法保证,每支小部队,都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库丝尼奥,而霹雳军和护教骑士团更不能分开,这是他手中唯一的作战部队。   至于那些刀枪,奥斯曼认为根本没有多大的用处,因此全部分了出去,八万近卫军战士之中,只有一万多人还藏有武器,这样的武器在战场上,有没有相差不大。   一连走了半天的时间,大约只走出五十多里远,奥斯曼不敢加快速度,那会显得与众不同,马上会被四周的侦骑发现。   想来杰拉尔德正在头疼,甚至连振人查问都没有,其实就算查问,也很难查出问题来,近卫军的战士,至少有一半本就是这附近的平民,近卫军在蛮族战争中,几乎损失了一半的军力,都是由附近平民补充的新兵。   左侧尘土飞扬,一队骑兵飞驰而过,甚至连看也不看人群一眼,向北方奔去,显然是杰拉尔德想到了库丝尼奥。   看着卷起的灰尘,大约只有一支纵队的人马,奥斯曼放下心来,还不要紧,这些人马数量太少,根本不是霹雳军的对手。   万事有利必有弊,为了迷惑杰拉尔德,奥斯曼不得不将战马分了出去,眼前只有不足三千匹战马,在九万人中,就显然非常少了,不会引人注意。而最终到达库丝尼奥后,奥斯曼手中的战马也不会超过八千匹,轻骑只来得及安排各路人群,不可能有时间收回所有的战马。   古德里安的意思非常明确,将那些战马干脆送给平民,虽然数量少了些,也算是不无小补,对得起这些帮助自己的家乡百姓了。   右侧响起沉重的脚步声,声音还很远,可是在奥斯曼这些军人的耳朵里,马上就可以分辨出来,那是重步兵的脚步声,只有身披重铠的重步兵集团,才会有这么大的声响。   果然,一刻钟后,五千重步兵气喘嘘嘘的赶了上来,几百名士兵冲到右侧万人队前,似乎想要找人理论,其他士兵队形不变,继续向前赶去,看方向应该也是库丝尼奥。   找平民理论,只怕不会有什么结果,这些为了保护子弟的百姓,可以同士兵扯皮扯上几天也扯不完。   可是杰拉尔德的行动速度非常快,而且判断也相当的准确,虽然过去的部队并不多,可是他已经开始注意库丝尼奥了,这绝对不是好事。   “古德里安,你振人去传令,集合几支人数少的人群,向南部的德勒加速前进,不能让更多的军队去库丝尼奥。”奥斯曼说道。   “遵命,我会招集更多有马的人去那里。”古德里安补充了-句。   真是个人才,奥斯曼承认跟前的古德里安,似乎比自己更适合作-名指挥官,或许自己有足够的实战经验,却并没有面对过强敌的经验,因此在劣势的时候,只能凭骑士们的个人战力了。   可是当军队的数量相差过多的时候,个人战力就显得微不足道了,或许同时证明了这些晴士的个人战力不够强大吧!如果人人都有雷霆武士般的战力,自己又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古德里安的策略非常有效,杰拉尔德再次被迷惑了,最后干脆放弃了猜测奥斯曼行军的路线,水落下去的时候,石头总要显现出来的。   即使多出了八万近卫军,奥斯曼的军力也远不如自己,而且圣西斯堡是座不可陷落的城市,对于这一点,他还是相当自信的。只要等到奥斯曼浮出水面的时候,再二举将其消灭掉,虽然会损失大一些,他还是可以承受的。   杰拉尔德甚至曾经想蜘将那些乱民杀掉-部分,相信其他的平民队伍一定会一哄面散,可是这样的想法,最多只是在他的脑子里打个转。   四五十万子民,不可能随便动手,他们都是本地的居民,很容易激起民变。第二、三两个军团的士兵之中,也有一部分是出自本地的,相信他们也不可能执行这样的命令。   除此之外,雷霆会馆的态度也是非常重要的,大规模的屠杀平民,也许会激起雷霆会馆的不满,那时候可真的不知道应该如何收拾了。   经过两天的时间,库丝尼奥出现在眼前,奥斯曼松了口气。根据侦骑的回报,这里已经驻进了两支骑兵纵队和两支步兵纵队,一共只有两万多人。   这是一场双方都不愿意发生的战斗,奥斯曼的手下虽然拥有九万大军,可是真正能振上用场的,不足八个人,而且敌人还躲在城墙之后。库丝尼奥的城墙虽然不是很高,但对于只有投石车的霹苈军来说,想要攻下来也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当然,奥斯曼可以让近卫军的八万士兵,以血肉来推平眼前的城市,但这绝对不是奥斯曼所希望看到的。   另一方面,杰拉尔德早已经给部下下达了命令,完全没有必要死守除了圣西斯堡以外的任何一座城市,因为只要奥斯曼的霹雳军和近卫军浮出水面,他们灭亡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古德里安果然是个人才,在进攻之前,他向奥斯曼分析了目前的军情,他认为,眼前库丝尼奥里的敌军,绝对不会真的死守,最大的可能是逃走,在逃走之前,他们的任务将是销毁这里的一切军械,走尽可船多的粮食。他们太多是本地的子弟兵,因此是不可能向平民干手的,只要留给平民一些口粮就可以了,这样奥斯曼既得不到军械,也没有足够的粮食,只有一座空城,是不可能守住的,甚至还要加上这里三万平民,再次加重奥斯曼的负担。   好在有他的分析,在距离库丝尼奥五十里外,霹雳军已经化妆先行,先一步进入了库丝尼奥,守护最为重要的军械。   即使这样,霹雳军还是去晚了,至少有-半的军械和粮食已经被销毁或者运走了。当奥斯曼走进库丝尼奥的时候,里面的军械只够四万人使用的,粮食倒是很多,至少可以坚持两个月的时间。   虽然不尽如人意,可是奥斯曼已经相当满意了,至少不需要饿着肚子作战,至于武器并不难,对于经过严格训练的近卫军战士来说,自己动手制作长枪也不是难事,何况他们带来了至少三分之一的长枪、短刀,这足够装备三万人用的了。加上库丝尼奥里的军械,至少有七万人拥有了武器,再加上投石车和城墙,奥斯曼成功的走出了第一步。   奥斯曼将古德里安和华伦叫到面前,“这里的一切,就交给两位了,米歇尔和我同行,另外,洛克会带一百名霹雳军高阶骑士混进城里,你们至少要在这里守住十天的时间,有问题吗?”   想要在库丝尼奥这样的小城里守十天;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这里虽然不缺少粮食,可是武器装备并不充足,而且城墙也显得太过单薄了。   华伦犹豫了一下,作为护教骑士团的团长,已经很长时间了,可是真正的战斗,他参加的不多,护教骑士们也不善于守城,了解的更少。华伦更适合在山地作战,皮亚路的地形可以充分的发挥出护教骑士们的战斗力来。   护教骑士虽然被称为骑士团,可是在马上的机会很少,在马上作战的机会就更少了,如果不是跟随奥斯曼来到圣西斯堡的话,以前连一次马上作战的经历都没有。   守城大多数时候是不需要骑兵的,可是华伦知道,有时候一个完美的反冲锋,对于守城的帮助还是非常大的。   “如果……下官是说,如果您相信我的话,就将所有的部队交给我,当然这也包括华伦先生的部队,那么下官可以为您守十天的时间。”古德里安平静的说道。   奥斯曼看着古德里安,这个人非常冷静,作为一个团队长,一下子指挥九万人,居然还能如此冷静、信心十足,这让奥斯曼心中安定了不少。   华伦是值得依赖的,可是他指挥的能力却有问题,事实上,不仅仅是华伦,自己的指挥能力,也远不像想像中那样高明。   从出战开始,自己从未败过,可是无论面对杰拉尔德还是迪克尼丝,总是会付出相当沉重的代价。   因此-路上,奥斯曼总是小心翼翼,尽可能的不与他们正面作战,即使这样,霹雳军和护教骑士团的损失;还是令奥斯曼肉疼不已。   自从救下了古德里安,他的作战方式,令奥斯曼大开眼界,或许这才是真正的军事天才,而不是像自己那样靠着个人战力来取胜。   或许这是最好的选择了,奥斯曼道:“好吧!古德里安,这里的一切由你负责,除了向敌人投降之外,你可以一切做主,华伦也将听从你的指挥。”   “伯爵大人,下官很可能选择投降,当然,并不是真的投降,只是用投降谈判来换取您所需要的十天时间。”古德里安看着奥斯曼说道,他必须拿到足够的权力,才能保证这十天的防守时间。   事实上,近卫军团里的最高将领就是他,这九万人中,有/\万是近卫军的战士,他们大多数是不会拒绝古穗里安的指挥的。   可是如果真要诈降,以近卫军战士的脾气,恐怕古德里安很难驾驭的,否则在此之前,近卫军早已经投降了。   “没问题,即使你真的投降也没办法,但华伦会做出自己的选择,只要你不出卖他们,我是不会找你麻烦的。你的任务,是尽可能的将最多的军队吸引在这里。”奥斯曼沉思片刻说道,对于古德里安,他并不放心,可是现在实在找不到更好的人选了。   如果凯恩或者默菲、迈克尔公爵中有一人在这里,奥斯曼也不会如此为难,甚至即使是凌格在这里,奥斯曼也可以完全放心。   这次行动,以杰拉尔穗的精明,应该不难猜出,不过在圣西斯堡里,人多并不见得有用,最强的武力是雷霆会馆,有它存在,任何想要在圣西斯堡内上演武斗的人,都要仔细考虑清楚的。   “您最好现在出发!杰拉尔德侯爵应该已经想到了您的目的。”古德里安说道。奥斯曼点了点头,大有深意的看了一眼华伦,相信以华伦的精明,应该能够明白自己的意思。近卫军是最忠于皇室的军团,可是就算他们死光了,奥斯曼也不会皱-下眉头的,可是霹雳军和护教骑士团,却是自己的力量,就算死一个人,奥斯曼也会心疼的。   米歇尔将魔法袍穿在里面,外面套上了件低级贵族常见的长裙,斜坐在马上,奥斯曼则一身贵族武士的标准打扮,陪在米歇尔的身侧。   他们的身后是三十名霹雳军的战士,现在全权作家族骑士。洛克则率领另外七十名骑士,在城里与奥斯曼会合。   圣西斯堡里的贵族多如牛毛,可是出门的时侯,能带上一百名家族骑士的,却是-个都没有。   三十名骑士看起来虽然似乎多了些,可是现在这段时间,圣西斯堡附近的确不太平,想来多带些人手,也不会有人怀疑他们的。   一路之上,不时的有马队经过,远处田野间小路上,一队队步兵向库丝尼奥方向开进,杰拉尔德的反应相当快。   偶尔会有一队士兵走上前来,问起奥斯曼这家人的身分,对于这些问题,奥斯曼全部交给了米歇尔处理。   虽然一直跟随在老师的身边学习魔法,可是宰相之家出来酌女儿,对于上流社会的了解,还是要霹远高于奥斯曼,而且更知道应该如何应对。   远远的,圣西斯堡巨大的身影出现在众人眼前,高大的城门可以容纳三辆马车同时行进,宽厚的城墙高达十五丈,即使是奥斯曼,不借助任何的工具,也很难通过。   在当年修建圣西斯堡城墙的时候,就是由雷霆会馆带领修建的,雷霆武士们按照自己的能力来完善城墙,因此即使是天空骑士,也无法越过,只有魔法师拥有飞翔魔法,才有可能飞过城墙。   可是在使用飞翔魔法的时候,魔法师几乎是没有任何保护的,自然会成为守城士兵手中弓弩的目标,即使是大魔导士,也不敢用这种方法进城。   圣西斯堡拥有八座城门,东南西北四方为主城门,宽二十米,高十二丈,即使是菲格大帝的御驾,也可以轻松通过。城门是由五尺厚的精钢打制而成,需要由一百名士兵拉动绞盘,才能开启或者关闭。   一直以来,圣西斯堡被称为不落的城市,同时也被称为永远开放的城市,除了例行的维护之外,城门昼夜不关,任由人们自由出入。   城里不但拥有三万近卫军防守,还有皇宫侍卫队一万人、地方巡查八千人,更有魔法公会和雷霆会馆两个强力的机关,任何想要攻占圣西斯堡的人,都不得不考虑他们的存在。   在第二次蛮族战争之前,这里的防御要更松懈一些,从没人想过,有人会打圣西斯堡的主意,即使是蛮族偷袭,目标也仅仅定为皇城和菲格大帝本人,而没有企图全面占领圣西斯堡。   “米歇尔,有什么办法进城?”奥斯曼不紧不慢的驱动着坐骑,由于这次行动的特殊性,闪电豹和黑豹只能留在库丝尼奥,它们的目标实在太明显了,髓便哪个士兵,都可以认出它们。   在进入皇城之前,奥斯曼不准备使用武力,那样作,绝对达不到目的。对于自己的武技,奥斯曼相当的自信,可是他还没有狂妄到以“己之里面对劈久大军的程度,吏不愿麓写雷霆会馆交恶。   “目前看来不会太难,杰拉尔德大约还没有想到你敢只身进城,最好能混进去,如果不行的话,也可以引起骚乱,再想办法进城。只要进了城,我可㈩找到安全的地方。”米歇尔想了想说道。   或许只有这样了,奥斯曼知道,现在自己已经成了维丝特最大的敌人,相信他屑下的所有军队,都知道自己的存在。   好在奥斯曼虽然是屠龙英雄,可是见过他本人的并不多,在圣西斯堡的日子里,奥斯曼将几乎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皇家藏书馆里。至于上流社会的那些宴会,奥斯曼提不起丝毫的兴趣,更不喜欢那些一身香气的所谓贵族了。   进城的过程相当顺利,比奥斯曼想像的容易的多,或许是米歇尔的美貌起到了更大的作用,又或许是米歇尔对答如流,丝毫不会引起守城军的怀疑。   圣西斯堡里的气氛明显不对,虽然人流不断,可是来去匆苎。街上的巡逻队多了许多,在奥斯曼的记忆之中,圣西斯堡里,除了随处可见的巡查之外,是着不到军队的,现在显然已经被军队接管了。   或许是怕引起更大的骚乱,因此圣西斯堡并没有颁布戒严令,城门也没有关。不过在进城之前,奥斯曼已经注意到了,八座城门中,只有四座主城门是开放的,另外四座早已经关闭了。   城头上可以看到更多的全副武装的士兵,床弩、投石之类的重型守城装备已经安装完毕,随时可以投入战斗中。然而,或许凳维丝特认为,奥斯曼即拥有万大军,也不敢攻击圣西斯堡,因此城墙上的士兵,井投处在临战状亩即使是全副武装,看起来也相当的松散。   在米歇尔的带领下,一行人左拐右转,一会的功夫,来到了一座看起来相当豪华的府邸面前。   “这里的主人是位伯爵,拥有自己的封地,全家搬去封地了,这里应该已经有几年没人住了。”米歇尔有些不敢肯定的说道,毕竟她离开圣西斯堡的时间已经不短了。   “这里的主人可以信任吗!”奥斯曼问道。   米歇尔摇了摇头说道:“现在这个时候,除了我们之外,任何人都不能完全信任。”   “好吧!我们先进去看看,如果不行,杀光这里所有的人。”   奥斯曼想了想说道,正如米歇尔所说的,现在这种时候,除了亲人,谁都无法相信。   外表看起来相当华丽的府邸,里面却是显得破败不堪,看来主人的确有很长时间没有回来住过了;甚至连看守的仆人也见不到一个。   与斯曼有些疑惑的看着米歇尔,。这里没有留下仆人吗?“   对于贵族的习惯,奥斯曼还是很了解的,即使全家回到了封地,首府里的家还是会留下一些仆人看守的。   米歇尔耸耸肩,显然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奥斯曼一挥手,后面的霹雳军骑土马上敞开,仔细的搜查每一个房间。   片刻之后,所有的霹雳军骑士回报,这里的确没有人,厨房里的食物早巳经腐烂,甚至已经风化的如同石头-样。   房间里铺上了-层厚厚的灰尘,院落里的杂草足有一人高,里面还不时的可以看到二些小蛇,老鼠之类的小动物,一切都显示着这里是久未有人居住的地方。   奥斯曼摇了摇头,这些贵族还真是浪费,这间院落虽然不是很大,可是在圣西斯堡这样的地方,也不算小了,就是租出去,每年也可能得到相当可观的金币,可是这家主人,显然根本未将这点钱看在眼里。   “贵族也是分很多种的,只是这里的情况:还是有些奇怪。”   米歇尔皱着眉头说道。   贵族仅仅只是一种荣耀,绝对不能当饭吃,有些贵族甚至连撑门面也作不到,虽然不至于饿死,却连平民也不如。   这位伯爵大人显然不是这种人,他的家里相当的有钱,而且还拥有自己的封地,在圣西斯堡中,自然很难显示出不凡之处,可是回到封地内,就可以作自己的土皇帝,远非普通的伯爵可比的,甚至比起许多的侯爵来,也并不差。   可是为什么这里连个仆人也没有留下来?这就显得不合理了,面且看梯子,这不是短时间的事情了,相信不会是杰拉尔尔事先准备好的,他绝对不会拥有先知的能力。   “先住下来,洛克想办法准备食物、安排房间,我要出去一趟。”奥斯曼不再多说,至于这户主人的命运,就不在他的思考范围内了。   洛克马上走出房同,执行命令。除了奥斯曼之外,他一向是不会服从任何人的,即使是在西方郡,也同样如此。   “你去哪?”米歇尔问道。   “雷霆会馆。”奥斯曼坚定的说道。雷霆会馆绝对不是好说话的地方,特别是这种政治斗争,他们一向是置身事外的,可是现在奥斯曼必须征求到他们的同意,才好下手,否则在他动手的时候,雷霆会馆插上一手,那一切都将成为泡影。   “好吧!别太勉强,其实就算得不到雷霆会馆的支持,他们应该也不会支持我父亲的,记住你向我的保证,保证他的生命。”米歇尔低着头说道。   “没问题,我会记住的。”奥斯曼点头应道,米歇尔一向是无怨无悔的跟在自己身后,从未提过任何要求,这是她唯一的请求,即使自己再讨厌维丝特,也会留下他的生命。   第六章   雷霆会馆的大门,依然紧闭着,政变带来的任何变化,都不会在这里表现出来,雷霆会馆是不可侵犯的,即使是维丝特,也绝对不敢对这里下手。   奥斯曼知道,就算是在歌舞升平的时候,雷霆会馆的大门也很少会敞开,除非有重要的事情,雷霆武士们都会住在宽广的会馆之内,练习武技,或者指导未来武土。   纵身飞人院内,刚刚稳住身形,四名雷霆武士已经如旋风般奔到奥斯曼的面门。   大白天的,居然有人敢潜入雷霆会馆,这还是头一次发生,四名雷霆武士一脸的惊愣,上下打量着奥斯曼,他们眼中的惊讶越来越盛,而奥斯曼则一动不动的任由他们打量自己,相信他们一定可以看出自己的不同,“您……您不是雷霆武士。”站在最前面的雷霆武士说道,可是他无法相信,一名骑士身上会有这么强大约力量存在。   “或许吧!我也说不清自己是不是雷霆武士。”舆斯曼回答道,按纽吉特的说法,自己应该算是由大自在神亲手创造出来的雷霆武士的传承者,可是千百年来,雷霆会馆从不承认这颗传承珠。   “您是什么人?”   “奥斯曼。郝斯特,我与卡尼尔大师、但丁武士都很熟,另外,鲍伯未来武士与我的关系非常密切,我希望能见到他们。   奥斯曼平静的说道。   “很抱歉,即使您认识卡尼尔大师,也不允许这样进入雷霆会馆。”对面的雷霆武士相信奥斯曼不会说谎,可是这样进入雷霆会馆,依然是绝对不会被允许的。   “这次来的主要目的,并不是看望他们,我想见雷霆武土长老团。”奥斯曼说道,这的确是他的目的,只是奥斯曼希望先通过鲍伯或者卡尼尔大师转达,有熟悉的人,总是要好说话一些。   鲍伯当然是最好的人选,可是奥斯曼知道,在雷霓会馆中,一名未来武士的身分实在太低了,无论过去他是什么人,在雷霆会馆中,都已经不重要了。   “面见长老团?那不可能。请问您有什么事情?”雷霆武士问道。   “是关于雷霆会馆里神器的事情,您只要对长老团这么说就可以了。”奥斯轻声说道,他只能赌一次了。   想要见到雷霆武士长老团,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即使是身为雷灵武士大师的卡尼尔,只怕也很少能见到长老。   在雷霆会馆之中,长老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存在,他们并不是雷霆武士,不拥有雷霆武士的战斗力,可是他们却拥有着一种相当特殊的能力,再强大的雷霆武士,在他们面前,也是弱小的,不过这种能力,对于普通人来说,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长老团的存在,对雷霆武士是一种约束,同时他们也是整个雷霆会馆的核心,未来武士的形成,就是由他们来指定的,湛至可以说,雷霆会馆的方向,都是由他们来指明的。   拥有长老团的支持,就可以得到所有雷霆武土的战力。不过,从雷霆会馆成立以来,就没人见过任何一位长老,他们从不走出雷霆会馆一步,而长老的产生,也是一个没人知道的秘密,就连雷霆武土,也无从得知。   “神器?大自在神教吗?那与我们雷霆会馆没关系。”对面的雷霆武士皱了皱眉,无论是卡尼尔大师的名字,还是大自在神教,都不会令他心动,雷霆武士有自己的规则。   奥斯曼直视着雷霆武士,毫不退缩的说道:“您必须去通报,这对于整个雷霆会馆的未来,是无比重要的。”   作为一名说客,奥斯曼无疑是不合适的,无论是他的本性,还是他的学识和习惯,直接动手杀进去,才符合他的性格,可是这里是雷霆会馆,里面有一千多名雷霆武士、一千个以上的未来武士,奥斯曼自知实力相差太多了。   按两年前雷霆武士的战斗力,奥斯曼有把握接下至少三名雷霆武士,可是这样的差距,显然是太小了,与整个雷霆会馆的实力相比,根本不值-提。   “惊动长老团的后果,您应该想到。”   奥斯曼点点头,他自然知道,如果没有足够的理由而惊动了长老团,自己将会永远的消失,而且对方不会给出任何的理由来,可是这次,奥斯曼必须成功。   其实奥斯曼相信,自己的名字,对方应该是听说过的。无论是在菲格帝国还是在天朝帝国,甚至整个大陆上的任何一个国家里,奥斯曼的名声都是相当响亮的,不仅仅是因为在他的率领下,先后击败了巨人族和狼族,单单是屠龙勇士的名号,就已经足够了。   何况第一个能令四大凶兽中的闪电豹低头的人,想来这个名头应该也不会太差。而跟前的雷霆武士,就家是从未听说过自己-样,这根本是不可能的!只能说他的定力实在太好了。   同雷霆武士一起作战过,奥斯曼对于他们还是有一些了解的。雷霆武士很谦和,却不问世事,无论外界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不会为之心动的,除非是涉及到圣西斯堡的安全,或者是关于蛮族的事情,雷霆会馆才会不留余地的全力出手。   保护圣西斯堡,自然是为了雷霆会馆自身的安全,考虑到会馆的地下室内,有生长出传承珠的雷霆之力,可是为什么雷霆会馆对于蛮族如此仇视?只怕这就与大自在神有着莫大的关系了。   从纽吉特爵士的口中,奥斯曼了解了大白在神的存在,也了解到他的丰功伟绩,可是除了纽吉特一家之外,大部分的大自在神教信徒,只怕也不会相信纽吉特所说的一切。   不过奥斯曼相信,因为纽吉特所说的事情,奥斯曼和米歇尔两人,完全找不出任何的破绽,而且奥斯曼还亲眼看到了大自在神殿,以及数件神器。   手中的那个神奇的东西,里面的文字舆斯曼已经大致看完了,虽然还不是很明白,可是他已经可以断定,那是大自在神留下来的日记,里面记载着大自在神几千年来发生的事情。   不过里面的神文没有统一标准,因此看起来很吃力,有些、事情只能靠上下的连接来猜测,无法明确的看懂,不过这对于奥斯曼来说,已经足够令他吃惊的了雷霆武士的确是大自在神所创造出来的,而创造出他们的意义,正是守护整个大陆,防止蛮族的入侵,大自在神早在离开这片大陆以前,就开始考虑如何守护这里了。   “请在这里等候,您不能见任何您熟悉的入,甚至不能让他们知道您来过这里,还有别的问题吗?”   奥斯曼点头说道: “当然没有,只是希望尽快见到十位长老。”   在一千年前,圣西斯堡并不存在,由于这里的一个地穴拥有雷霆之力,才成为雷霆会馆的差地,慢慢的变成了小村、小镇,最后成为了一座城市。   雷霆武士很少会离开雷霆会馆,偶尔会派出雷霆武士维持城市中的治安,当菲格王朝将国都定在这逗之后,雷霆武士就很少出现在街头了。   虽然这里是菲格王朝的首府,司是城市的中心并不是皇城;   面是雷霆会馆,而且还占有相当大的面积。   奥斯曼随着四名雷霆武土向会馆里面前进,四周很冷清,看不到一个雷霆武士。奥斯曼知道,在雷霆会馆里,没有仆人,所有的事情,都是由雷霆武士和未来武士们自己来完成的,包括做饭、洗衣之类的杂事,从不假手于人。   雷霆会馆里面的建筑样式非常奇特,可是奥斯曼却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他甚至知道,再向前走过一幢小楼,后面就是一似武场,而右侧的塔楼,实际上是一座非常危险的堡垒。   前面传来一股奇妙的力量,奥斯曼对这种力量并不反感,可是它与自己本身的力量,却有着本质的分别,奥斯曼知道,那就是所谓的雷霆之力,在雷霆之力的范围内,所有雷霆武土的能力都会有大幅度的提高。   难怪这些人一限就可以看得出来自己不是雷霆武士,本源的力量并不相同,自然不难分辨,可是在外人跟里,自己的力量、速度、技巧,同雷霆武士几乎没有分别。奇怪的是,经常会有人认为自己是个卢法师,甚至连雷霆武士也有认错的时候,想来这是身体里神珠的作用,它拥有吸食一切魔法的能力。   奥斯曼虽然不会也不能使用任何的魔法,可是神珠里面的魔力,只怕是任何魔法师都无法相比的,甚至连狼牙峰上的那件神器,也要逊色-些。   “奥斯曼先生,请您自己进入正殿。”身边的雷霆武士说道。   奥斯曼抬起头,眼前呈现出一座宏伟的大殿,仅从外表上看,比起大自在神教的神殿要壮观许多,不过奥斯曼知道,神殿的面积之大,是任何一座建筑都无法相比的。到目前为止,除了神殿之外,奥斯曼还没听说过,其他任何一座建筑是全部由精钢筑成的,更不用说是铁母这种珍稀的材料了。   单从这点看来,雷霆会馆比起大自在神教,实在差得太多了。不过在奥斯曼看来,这也是正常的事馆,雷霆武士不过是大自在神创造出的一个强力兵种,自然不能同创造它的神相比。   走进大殿内,这里的一切都显得巨大无比,空旷的大殿,除了支撑用的巨大神柱之外,看不到任何东西,更投有一件装饰品,奥斯曼不知道要这么大的一座空胶有什么用处。   再向里走是一条相当长的回廊,从内部看起来,这幢大殿要比从外面看,大得多。两侧的墙壁都是用坚硬的黑岩构成,建筑这样一座殿堂,一定花费了无数的心血。   可是奥斯曼知道,整个雷霆会馆的建筑,没有清过一个民工,也没有向帝国要过一枚金币,雷霆会馆里的一切,都是由雷霆武士和未来武士亲手修建而成的。   穿过回廊,面前是一处不大的庭园,里面花草如荫,居然有一种自然的气息,对于这种气息,奥斯曼最熟悉不过了。   拥有实权或者封地的贵族家中,一般都拥有一处或者几处花园,面积比起眼前的花园来,也要大上许多,里面种满了各种名贵的花卉,可是绝对不会有这种自然的气息存在。   奥斯曼站在庭园的门口,深深的吸了口气,空气清新自然,就如同在山林之间一般,甚至连雷霆之力也感觉不到,可是奥斯曼知道,这里就是神器的所在。   “您就是奥斯曼。郝斯特?”   庭园里坐着八位看起来至少八十岁以上的老者,奥斯曼愣了一下,定睛观看,雷霆武士拥有着强大的力量,即使到死,也不会有任何衰老的样子,只有失去了传承珠,肉体才会瞬间毁灭。   “众位长老安好。”奥斯曼躬身一礼,虽然知道这些长老们没有强横的武技,可是他们身体里的传承,却是最为古怪的,任何雷霆武士,在他们面前,都会弱小的如同婴儿,却对普通人没有任何的威胁,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雷霆会馆的长老们,终生都难得走出雷霆会馆,瞓k有雷霆武士背叛。   事实上,拥有传承珠之后,就拥有了数代甚至数十代的记忆,在这些记忆之中,雷霆会馆的来历、雷霞武士的强大,都将深深的印在雷霆武士的头脑之中。   从雷霆会馆成立开始,至今已经超过了一千多年,可是从未出现过雷霆武士背叛的事情,因此也从来有人见过雷霆会馆的长老,凡是见过的,就再也没有从雷霆会馆中走出来。   “郝斯特公爵的义子,迈克尔公爵的教子,屠龙英雄,收服闪电豹,打败巨人族,用计调动狼族和天朝军队,将其大部歼灭,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坐在正中央的一位老者,身着银白色的武士脓,缓慢的说道,显然他们对奥斯曼相当的了解。   “尊敬的长老,也许我的到来,会令众位长老相当的困惑,但我必须得到您们的支持。”‘奥斯曼再次躬身行礼说道。   “支持?政治与雷霆会馆无关,恩仇与雷霆会馆无益,请问奥斯曼先生,您凭什么认为雷霆会馆会支持您呢?”   “我们知道,您与卡尼尔大师交好,又与鲍伯未来武士关系密切,可是这些都没有用处,作为雷霆武士和未来武士,他们已经不再与世俗有任何的关系了,即使是迈克尔公爵亲来,鲍伯武士在没经过长老团的允许之前,也不会走出雷霆会馆的。”   银衣长老身旁的两位红衣长老说道。   另外四位长老则是一身黑衣,显然代表他们的身分地位并不相同,不知道为什么少了两位长老,以奥斯曼所知,长老是不会轻易离开雷霆会馆的。   “年轻人,您的来历的确非常有趣,可是这并不能成为我们支持您的理山,至于国家,皇室这些东西,更不会打动我们的心,相信您对此很了解。我们尊敬您,并不是因为您是位伯爵,也不是因为您的两位大公爵亲人,而是您本身的实力。”银衣长老缓慢的说道。   “没错,雷霆武士一向以强悍著称,可是您的实力已经超过了雷霆武士,在您的身体里面,拥有传承的印记,可是这种传承,与雷霆武士并不相同。在雷霆会馆的记载之中;多次提到了这种印记,想来这些武士们得到的是您体内的这颗传承珠。”   奥斯曼点了点头,在他的记忆之中,的确有过许多位武士以为自己是雷霆武士,并且向雷霆会馆报到,可是他们无一例外的被雷霆会馆拒绝了。   “我很清楚自己身体里拥有的传承是什么,只是这种传承里面包含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即使我已经得到传承很长时间,可是对里面的东西知道的也并不是很多,但这里面有些关于大自在神的记载,以及雷霆会馆的来历,相信众位长老一定会有些兴趣的。”奥斯曼说道,这是他同长老团谈判的本钱。   “哦?您知道雷霆会馆的来历?或许也有可能吧!我们的确对此很有兴趣,可是就算这样,想要得到雷霆会馆的支持,同样不可能,而且如果您不愿意说出您知道的东西,只怕很难走出雷霆会馆的。”银衣长老说道。   奥斯曼一笑;雷霆会馆的长老可真是有趣,很对自己的脾气,想要的东西,自己动手抢就好了,何必说得冠冕堂皇呢!   只要拥有足够的实力就够了。   “除了知道雷霆会馆的来历,我还知道雷霆会馆的未来,只是我说出来之后,既没有好处,您们也未必相信。那又有什么意义呢?何况,雷霆武士的力量虽然强大,我也不是弱者,打败雷霆会馆,我从未想过,但要逃走,却未必作不到,不是吗?”奥斯曼自信的说道。   “逃走?真有趣,您认为自己可以从雷霆会馆中逃走吗?”   红衣长老笑了笑,他比奥斯曼更加的自信,在雷霆会馆之中,如果得不到允许。是没人可以逃得掉的。   即使是菲格大帝,也从没走进过雷霆会馆之内,雷霆会馆不欢迎任何无关之人,即使是帝王也是如此。   奥斯曼冷哼——声,如果不是这次必须得到雷霆会馆的支持,他倒真的有心试试雷霆会馆的能力。   “不要说废话,您知道雷霆会馆的由来,这已经相当令人吃惊了,您竟还声称知道雷霆会馆的未来,这似乎说不过去吧!   据我说知,即使是魔法师,也没有预言这种魔法存在。“银衣长老瞪了红衣长老一眼说道,显然对他向奥斯曼的挑衅相当不满。   “是否能说得过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您是否相信,并且愿意让我来证明我所说的一切。”奥斯曼平静的说道。   “哦?果然是有备而来,奥斯曼先生,这么说,您有办法证明您所说的一切?”银衣长老的眼睛一亮。   “至少其中的一部分,是可以证明的。”奥斯曼胸有成竹的说道。   “也许吧!我们愿意听听您所说的雷霆会馆的由来和未来,如果真的能通过所有长老的认可,雷霆会馆将会毫无保留的支持您。”银衣长老坚定的说道。   另外七名长老一愣,今天肯见奥斯曼,倒有一大半的原因是由于他是豹子养大的孩子,而不是他的名望或者武技。雷霆会馆从来不缺少武技强大的战士,更有令整个大陆震撼的名声,奥斯曼的屠龙英雄称号,并不放在他们的跟里。   奥斯曼坐在椅子上,清理了一下头绪,慢慢的讲了起来。   他所讲的事情,都是从纽吉特嘴里昕来的,不过现在由他转述,显得比纽吉特更具有说服力。   这并不是因为奥斯曼的名声,也不是因为奥斯曼是个野兽少年,而是每当奥斯曼说到一件重要事情的时候,总是能够举出一些特殊的例子来,这些例子大多数存在于他身体里的神珠之中,还有些是过去传承者的经历。   “您到过大自在神殿,并且见过神器,很有意思,魔法公会居然是因为这个而没落的。”银衣长老点了点头,显然已经承认奥斯曼所说的是事实,而他身边的两位红衣长老,却显得相当不以为然。   虽然奥斯曼举出了许多例子,可是那些是看不到的,仅仅是传闻,虽然这些传闻之中,有许多是他们知道的。   雷霆武士身体里的传承珠,可以一代代的传下去,只要投有丢失,就可以将里面的记忆一直传下来,因此雷霆会馆知道许多一般人们无法知道的事情。   不过奥斯曼知道,那仅仅限于最近的一千年内的事情,因为雷霆会馆只存在了一千多年,在此之前的事情,长老们根本无从知晓。   “您认为雷霆武士是因为大自在神要离开大陆,因此才创造的一种新人类吗?”银衣长老问道。   “不是新人类,而是-种生化技术,只是这种技术显然并不完美,与大自在神希望的有很大的差距,可是他已经没有时间再继续留在这里了,至于是什么原因,就不是我能知道的了。”   奥斯曼回答道。   “您能提供什么证据?”银衣长老不紧不慢的说道,显然没有足够的证据,他是不会相信奥斯曼的活。   “因为在雷霆会馆之中,有一件大自在神的神器,而关于这件神器,正是关系到我所说的雷霆会馆的未来。”奥斯曼沉声说道,这是他最后的筹码了,是否能够取得雷霆会馆的支持,关键就在这里。好在离开皮亚路的时候,奥斯曼带上了足够的能源块,否则现在他只怕没什么资格同雷霆会馆谈判了。   “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您是想说,这件神器就是雷霆之力的源泉,它的位置自然就在雷霆密室之中,对吗?”银衣长老的脸上没有丝毫的变化,淡淡说道。   “应该是这样的。”奥斯曼点了点头,看不出银衣长老到底怎么想的。那处密室原来叫雷霆密室吗?这个名字他可从未听说过,如果不是认识鲍伯,奥斯曼以前根本不知道有这样一处密室所在,即使他同卡尼尔大师交好,也不可能从卡尼尔嘴里得到这些消息的。   “也就是说,您必须进入到雷霆密室之中,才能证明您所说的一切是真的,或许您还会提出更过分的要求,比如说,挖四周的墙,或者是地面,以找到这件神器?”红衣长老的脸也沉了下来。   “这件神器叫作频谱发射器,它一定在那间地下室里。”奥斯曼坚定的说道,如果纽吉特骗了自己,今天可就是凶多吉少,更不用想去对付维丝特了。   “您真的准备将它挖出来吗?除此之外,您似乎没有更好的证明办法,不是吗?”红衣长老说道,无论是谁,想要在雷霆密室里挖出什么神器,对于雷霆会馆长老团来说,都是绝对不可能被允许的。   “不是准备挖,而是一定要挖,而且不是我,是由您下命令,请雷霆武士们挖。”奥斯曼笑着说道,他当然知道自己提出的要求是多少离谱。   为了保护雷霆密室,雷霆会馆就座落在这里,每天有成百上千名的雷霆武士在这里看守着,即使是在蛮族战争之中,雷霆会馆里也会保留确;一定数量的雷霆武士。   那个密室是雷霆会馆以及雷霆武士的力量源泉,相信此时跟前的八位长老,已经是怒火滔天了,不过他们的涵养的确非常不错,不要说银衣长老,即使是坐在最外侧的黑衣长老,也没有表示什么,只是用眼睛看着银衣长老,似乎在等待他的决定一样。   “我想,就到这里吧!再说下去,没有任何的意义,您居然将主意打到雷霆密室里,这是不可饶恕的,即使是我的伙伴在这里,相信他也会同意我的观点。”银衣长老挥了挥手说道。   四周突然间出现了许多雷霆武士,奥斯曼用眼睛扫了一下,至少有五十位雷霆武士已经出现在眼前了,其中还有三位雷霆武士大师,卡尼尔居然也在其中,此时却是面无表情,似乎从未见过奥斯曼一样。   奥斯曼从容的取出光剑,当然他并不准备战斗,在五十位雷霆武士面前,最好的结果也是边打边逃,即使有神剑在乎,也不会有什么用处的。   再好的武器,也不代表实力,这一点奥斯曼早已经体会到了,否则自己也不可能拿到剑圣亚伯拉罕手中的光剑。   拇指在开关上轻轻一按,一道红色的光束弹出,奥斯曼轻轻的挥动了几下,倒转剑身,将剑柄指向银衣长老。   “这就是所谓的神剑吗?果然很了不起。”银衣长老点了点头说道,即使神剑真的无坚不摧,想要从五十位雷霆武士手中逃掉,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何况还有更多的雷霆武士在外面守候着,作为银衣长老,他不会轻视任何一位敢于进入雷霆会馆的人。   “请您看看这柄神剑,我知道它有另外一个名字,叫作光剑。”奥斯曼依然不紧不慢的说道,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够说服眼前的长老团。对于雷霆武士而言,没有什么比雷霆力量更为重要的,而那处密室,正是雷霆力量的源泉,是雷霆会馆最紧张的地方了。   “神器固然很好,但对于雷霆武士来说,本身的力量和经验才是最重要的,我们不需要神剑。”银衣长老摇了摇头说道,示意雷霆武士不必接神剑。   见银衣长老没有接剑的意思,奥斯曼也不在意,将神剑剑锋转了过来说道。   “所谓的神器,在我的眼里并不神奇,只是一些奇妙的机关罢了,只是这些机关的设计,倒真的很了得,因此才会有一些神奇的效果。”   银衣长老挥了挥手,阻止继续向前的雷霆武士,他看得出来,奥斯曼现在并不想动手,而是还有话说,而且奥斯曼提到在雷霆密室里面就有一件神剑,现在再看到奥斯曼手中的神剑,自然明白奥斯曼在暗示着什么。   “神剑本身是一个机关,所有的神器都是如此,机关想要能发挥出奇妙的作用来,自然需要足够的动力,就像弓弩,如果没人拉弦,箭是不会射出去的,神器正是如此,这种动力,大自在神称之为能源。”   收回神剑的红光,奥斯曼将神剑的把柄转过来,对着众位长老,手指微动,熟悉的推动机关,“喀答”一声机括声响,一只黑色的盖子被打开,里面透出一片红光。   舆斯曼将里面的红色能源块取出,光剑使用的不多,因此里面的能源块还很纯净,几乎看不到变黑的地方。   他手里拿着能源块说道:“这东西,大自在神称之为能源,它拥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可以推动神器,使神器发挥出不可想像的强大能量来,如果失去了能源,那这把神剑,就是一根小棍子,一点用也没有。”   “当然,这种能源块并不是永远有效的,当使用过一定时间之后,它里面所拥有的力量社会越来越少,直到完全用光。用光力量的能源块,会变成黑色,变得脆弱,轻轻一碰就会变成碎片。”奥斯曼说着,从身上拿出一块用过的能源块,手指轻轻出,黑色的能源块变成了粉末,“如果还有所怀疑?我不介意现在就试给众位长老看看。”   奥斯曼说完,看向几位长老。   银衣长老已经一脸的严肃,再看不到从容的样子,能得到雷霆会馆长老传承的,则有着过人的智力,何况他们还可以从传承中得到更多的经验和阅历,如果现在还不明白奥斯曼的意思,他们就没有资格成为雷霆会馆的长老了。   “试试吧!您需要些什么?”红衣长老也一改刚才的高傲,有些急切的说道。   “石头,大量的石头,最好是黑岩。”奥斯曼说道,将能源块装回到光剑里面,光剑再次射出红色的光芒来,他知道,自己已经又向成功迈近了一大步。   片刻之后,一百多块黑岩放到了奥斯曼面前,有些甚至可以看得出来,是从墙上取出来的,以雷霆武士的能力,想要从大殿的墙壁上取出黑岩,并不是件难事,不过从他们如此急切的表情上,就可以看得出,长老们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光剑斩过,一块块坚硬无比的黑岩被斩成两半、四半、八半,最后变成小块,让奥斯曼失去了继续斩下去的耐心,右手握住光剑,横扫起来,红光忽明忽暗。   坚硬的黑岩在无声无息之中,变成碎石,不过片刻,所有的黑岩都已经被奥斯曼斩碎。看了看手中的光剑,虹光依旧,显然还可以用上一段时间。   “再取黑岩来。乌红衣长老说道。   “不,出去取些大块的岩石来,多派人手。”银衣长老显然已经看出奥斯曼的目标,阻止了同伴的命令。   雷霆武士的力量和速度是无与伦比的,片刻之后,更多的巨石出现在奥斯曼的面前,挥动手中的光剑,将所有看得到的巨石分解成碎片,奥斯曼一连挥动了半小时,光剑上的红光越来越弱。   手腕运足全力,奥斯曼勉强斩开一块巨石,光剑上的红光闪了闪,消失无踪了,奥斯曼松了口气,这些能源块的能量,想要用尽,还真要花一番手脚。   打开后盖,取出里面的能源块,八位长老和四周的雷霆武士亲眼看到了变化,刚才还散发着奇异红光的能源块,此时已经变成了一块黑色的东西,偶然间,也会闪过一两道红光,证明它原来的身分。   “雷霆密室里的,也是神器?”银衣长老的脸色相当难看。   “没错,那件神器叫作频谱发射器,已经存在了一千多年。”   奥斯曼肯定的说道。   “可是您手中的神剑,只用了不足一小时。”   “当然,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神器,作用相差的更大,对于光剑来说,可以接受连续半小时的高强度冲撞,已经足够用了,除非像今天这样。”奥斯曼看了看四周的雷霆武士,意有所指的说道。   “雷霆密室里的神器还能用多久?”   “很难说,那要看里面的能源还有多少,也许还可以用一万年,也许明天开始,就不用再用了。”奥斯曼平静的说道。   “卡尼尔,你与这位奥斯曼先生相当的热悉,就由你带领他去贵宾室休息一下,我们需要讨论这个问题。”银衣长老面有忧色的说道。   卡尼尔向长老团躬身行礼,面带笑容的走到奥斯曼面前,拉着奥斯曼走出大厅。   第七章   “好久不见,奥斯曼,你的名声更响亮了,而且看得出来,你的本领又高出了许多,实在难以想像,到了你这样的水准后,居然还可以继续成长。”卡尼尔显得相当亲热,与刚才判若两人。   “我的名声只怕不算太好,无论是在菲格帝国还是天朝,我目前还是逃犯。”奥斯曼笑了笑说道,对于一起并肩作战过的战友,奥斯曼还是很有好感的。   “鲍伯很想你,也很想他的父亲,不过他不能来这里,他还是一名未来武士,进入了雷霆会馆,一切都不同了。”卡尼尔轻声说道,眼角余光向四周扫视-眼。   “我明白。”奥斯曼也沉声说道,他能够理解,作为一名未来武士,鲍伯是不可能背叛雷霆会馆的,哪怕要他去杀死他的父亲,只要长老团的理由充分,他也必须去作。   “托你的福了,雷霆会馆里的贵宾室已经有两百年没人进来过了,绝大多数雷霆武士,一生都没机会看到贵宾室的样子。”   卡尼尔边走边说。   贵宾室距离大殿不远,从大殿门口,只需要走五分钟的路程就到了,而且贵宾室里也没有什么可看的,奥斯曼发现,整个雷霆会馆里面,除了充满自然气息的小庭园外,几乎都差不多,而且看不到任何奢侈品。   “奥斯曼……你刚才说的那些,都是真的?”两人坐在贵宾室里,不到一分钟,卡尼尔就忍不住问道,看来他同样关心雷霆密室。   “您认为我会在雷霆会馆里说谎吗?”奥斯曼反问道。   卡尼尔点点头,的确是这样,臭斯曼完全没有说谎的必要,挖开雷霆密室,对奥斯曼来说只有坏处,没有半分好处,以奥斯曼的性格来说,是不会作这种事情的,而且奥斯曼来雷霆会馆的意图,卡尼尔已经猜到了。   既然是有求于雷霆会馆,奥斯曼更没理由那样做。可是卡尼尔还是无法相信,雷霆武士居然是大自在神所创造的。   ‘ 两人没聊多久,外面传来了一阵脚步声,四名雷霆武士走了进来,向奥斯曼说道:“长老团有请奥斯曼先生。” .奥斯曼随着雷霆武士再次走进大殿,依然是那处充满自然气息的庭园,此时里面坐着十位长老,居然有两位银衣长老,显然是雷霆会馆长老团的全部人员了。   “奥斯曼先生,非常感谢您告诉我们雷霆会馆的过去和未来,对于您的请求,经过长老团的讨论,我们认为应该支持您,而且不仅仅是支持,应该是全力帮助。”银衣长老满脸笑容的说道。   “哦?那太好了,需要我作些什么?”奥斯曼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自得的,雷霆会馆也是如此,没道理他们会平白无故的帮助自己,就算自己告诉了他们雷霆密室的秘密,也不足以让他们全力帮助自己,能得到名义上的支持,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找出神器——频谱发射器。”另一名银衣长老说道。   “可能需要挖掘地下室,各位长老能够确定吗?”奥斯曼问道,虽然这是最好的证明,可是奥斯曼从一开始就没想过长老团会同意自己证明此事。   “是的,这关系到雷霆会馆的未来。”银衣长老肯定的说道。   雷霆密室果然在小庭园的地下,那一股股自然气息,就是由雷霆力量转化而来的。奥斯曼心中一动,看来这里并不仅仅拥有频谱发射器-件神器,不过那不是奥斯曼需要关心的事情,想来长老团对此也没什么兴趣。   一条黑玉铺成的石阶,通向地下,黑玉是一种相当难得的装饰玉石,产量很少,能够做成石阶的就更为少见了。不过奥斯曼知道,用黑玉来做石阶,并非是雷霆会馆以此来炫耀财富,事实上,雷霆会馆每年只收取极少的金币,以供日常所需。   黑玉通常只能作为装饰晶,可是它还有另一种用途,可以吸收阳光的热量,由此推断,雷霆密室里面的温度一定相当低,而且这对于培养传承珠,是非常必要的,否则雷霆会馆是不会为石阶花如此大的力气。   顺着温热的石阶,向下一直走了三百六十五阶,奥斯曼的脚终于踏进了雷霆密室之中。四壁上点着昏暗的油灯,墙壁也是由黑玉建成的,触手微热,可是四周的空气,却冷飕飕的。   密室的面积并不多,只有一百多平方公尺的样子,四四方方,地面是坚硬的方石,整个密室的地面,是由九块方石铺成。   一眼看去,尽收眼底,根本没有任何可以藏东西的地方,难怪红衣长老认为奥斯曼一定要挖墙或者钻地,才会找到神器。   看着银衣长老的眼神,奥斯曼心中一凛,他这才想起来,雷霆密室永远是不会空下来的,雷霆会馆为了培养新的傅承珠,早已经将这里的利用串升到最高,尽可能的培养出新的传承珠,而此时,密室里看不到一个培养人。   显然是长老团下了命令,将所有的培养人运了出去,这些培养人已经结束了生命,而他们身体里面的原珠,也将一起毁去,这里面很可能包括一些快要成型的传承珠。   “您明白就好,为了找寻神器,我们已经损失了十颗马上要成形的传承珠,如果您说谎。”银衣长老说道。   奥斯曼闭上眼睛,将心神沉人身体里面,仔细的感受着体内的神珠,既然它们都是神器,相信会有一定的感应。奥斯曼第一次看到光剑的时候,嘴里就马上叫出了光剑的名字来。   这次不同,奥斯曼足足感应了十分钟,胸口才有了反应,而且这次的反应强烈得令奥斯曼无法忍受,一股强大的冲击力从胸口处传来,奥斯曼的整个人向上飞了起来,这完全是由神珠中传来的力量。   奥斯曼紧咬着下唇,让自己保有一丝理智,双手全力撑在顶棚上,这才发现,密室的顶棚也是同地面一样由那种不知名的方石组成的。   身体一点一点向中央移动着,好像并不是奥斯曼想要作的,双手双腿还在奥斯曼控制之下,可是身体却似乎有着自我意识-般,带动着奥斯曼向中央的方石移动。   “需要帮忙吗尸银衣长老问道,他已经看出来,奥斯曼现在的样子,很不对头。   即使是雷霆武士大师,也不可能站在原地,不借助任何力量就向上飞去,而且一飞就有五米多高。更何况,奥斯曼的双手是向上用力的,表示他正在努力同一股向上的力量抗衡着,这完全违背了自然现象。   “拉……我下……来。”奥斯曼勉强发出叫声,声音小得如同蚊子-般。   好在进入密室的,除了十位长老之外,还有六位雷霆武士大师,他们拥有着非凡的听力,即使是蚊子的叫声,他们也可以听得-清二楚。   卡尼尔和另一位雷霆武士大师同时跳了起来,五米高的距离自然难不倒他们,一左一右,拉住了奥斯曼的双臂,向下用力拉扯。   奥斯曼纹丝不动,三个人同样吊在顶棚上,好像有一股强力正在向上吸扯着奥斯曼,连带着两位大师也只能吊在空中,三个人的体重,依然无法让奥斯曼回到地面上来。   两道人影跃起,又是两名雷霆武士大师,抓住了自己的问伴,五个人的体重,令奥斯曼好过了很多,可是他的两手依旧在支撑着,显然五个人的重量,还不足以抗衡上面传来的吸力。   又是两名雷霆武士大师,奥斯曼终于摆脱了上面传来的引力,落到了地面上,连连后退几步,躲开正上方的方石。   ,十位长老相互用眼神传递着只有他们才能理解的信息,眼中全是惊讶。雷霆密室是他们最熟悉的地方,这里的一砖一石,无不清晰可见,即使闭上眼睛,他们也不会漏掉一颗小石头,却从来不知道,正上方的方石,居然有如此强的吸力,可以支撑住七个人的体重。   “应该是那里了。”奥斯曼平静了一下说道,刚才他也吓了一跳,人们总是对于未知的事情,充满了恐惧之心。   “奥斯曼先生,您告诉我们,为什么以前没有这样的现象呢?”银衣长老说道。   同时,两名雷霆武士大师飞身跳了起来,就在刚才奥斯曼的位置上,他们勉强支撑着自己不落下来,显然上面的吸力对他们不起任何作用。   “很难说,也许同我体内的神珠有关吧!它们是同一类神器。”奥斯曼摇了摇头说道,他没有隐瞒任何事情,也没有必要隐瞒。对大自在神教最了解的纽吉特爵士,对自己体内的神珠也没有办法,别人就更没有可能取出它了。   “多带些人来,将上面的方石取下来。”另一位银衣长老说道。   足足用了半天的时间,才将上面的方石取下,上面露出的,既不是泥土,也不是石头,而是由铁母打制的数道横梁。看到铁母,奥斯曼的信心更足了,他知道,这次自己赌赢了。   由于上面的吸力对奥斯曼起作用,面其他雷霆武士却没有任何反应,因此奥斯曼留在了下面,这种事情最好还是由雷霆会馆来做比较好些,奥斯曼对于不能看到频谱发射器,没有任何的遗憾,反正这东西对他而言,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回到贵宾室中,奥斯曼舒舒服服的睡了一觉,起来后又吃了一顿饭,长老们将鲍伯也振过来陪伴奥斯曼。   奥斯曼将别后发生的事情,慢慢的讲给鲍伯听,也将迈克尔公爵目前的近况详细的告诉鲍伯。   未来武士同雷霆武士不同,他们箭要更长的时间在外面历练,以增加传承珠里的经验,不过最近一段时间,由于政变引起的混乱,雷霆会馆招回了所有的未来武士,所以鲍伯正好也在雷霆会馆里。   直到第三天的早上,十名长者拖着疲惫的身体,来到了贵宾室,从他们的眼神中,奥斯曼就知道,密室的能源恐怕已经不多了。   奥斯曼猜测的没错,密室的能源的确不多了。   按红衣长老的描述,密室的确有一件古怪的装置,应该是奥斯曼所说的频谱发射器,因为在它的旁边,十位长老感觉到澎湃的雷霆之力。   神器的一头接着一连串古怪的东西,一直到另一间密室中,经过了一千年,雷霆会馆从未发现过,在雷霆密室里面,居然还存在另一个密室。   那处密室里,按着一定的模式,放着无数的能源块,经过三十位雷霆武士清点了一天的结果,计算出里面一共有一万两千只能源块,大小同奥斯曼拿的能源块相仿。   这些能源块大部分已经失去了作用,变成黑色,目前还能使用的,大约还有两千块左右,以此推算,雷霆密室,在一百年后,就无法产生出传承珠。   “奥斯曼先生,您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而且也找到了神器,看来它的能源不多了,最多可以维持一百年左右的时间,不过里面的能源,同神剑使用的能源看起来并不相同……‘’银衣长老说道。   “是蓝色的能源吗?”   “没错,正是蓝色的能源,奥斯曼先生……”   “我手里还有一些,但数量可能不是很多,目前在库丝尼奥的军中存放着。”奥斯曼挥手说道,他知道银衣长老们要说什么。   “太好了,感谢您,奥斯曼先生。”银衣长老一脸的笑容,他知道,奥斯曼同样有求于雷霆会馆。   “不过库丝尼奥此时应该已经成了战场,那里有我的部下,以及八万近卫军。”奥斯曼也笑了起来,这种感觉很不错。 ,“你马上带领一千雷霆武士去库丝尼奥,阻止那里发生的战争,并且保护能源,直到我下达新的命令为止。”银衣长老毫不犹豫对身后的一名雷霆武士大师说道。   那人转身领命离去,这次雷霆会馆可真是下了狠心,一次居然出动了一千名雷霆武士,这几乎是雷霆会馆的全部武士了,余下的大多是未来武士,虽然他们的战斗力并不弱,可是经验和武技就要相差许多了。   奥斯曼认为银衣长老这么作,有些过于谨慎了,只要雷霆武士出面,相信那里的战斗马上就会结束,即使是维丝特,也不敢同雷霆会馆正面冲突的。   退一步说,就算维丝特和杰拉尔德敢于同雷霆会馆作战,下面的军官以及战士们也绝对不敢同雷霆武士对敌,自从大自在神离去之后,雷霆会馆已经是人们心中的圣地,而雷霆武士不但拥有强大的战力,也代表着神之守护者。   “奥斯曼先生,我对于神语还算了解,不知道您所说的那个可以显示大自在神日记的东西,您是否带在身边?”银衣长老问道。   “当然。”   “或许我们可以利用一点时间,一起研究一下上面到底写了些什么,或许这对于我们来说,都会有意想不到的好处。”   奥斯曼点了点头,他自然明白银衣长老的意思?虽然他已从自己手中得到了大量的能源,可是这些能源总有用完的一天。   既然这些东西都是大自在神创造出来的,在他的日记之中,或许可以找到一种制造新能源的办法来,这对于雷霆会馆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没问题,我也有很多问题想要弄明白。”奥斯曼同样想知道日记里的全部内容,可惜神语没人真正能读懂。   第八章   两百里外的库丝尼奥,华伦和古德里安站在城头之上,四周越来越多的旌旗出现,每一面旌旗都代表着一支纵队,短短半天的时间里,他们已经看到了至少二十面军队并没有忙着进攻,而是开始扎下坚实的营盘,攻城器械源源不断的送则最前沿,对付库丝尼奥这样的小城,实在没有必要动用如此多的攻城器械。   这里距离圣西斯堡实在是太近了些,四周有至少八个牢营驻地、-个大型的军械制造场,以及十几个小型的制造场,后动物资根本不必担心。   而库丝尼奥的城墙既矮又薄,连护城河也没有。杰拉尔德的动作相当迅速,先头部队几乎是脚跟脚的到达了库丝尼奥,让华伦和古德里安连挖掘护城河的时间也没有。   何况这里是平原,最近的一条河流也在二十里外,想要将水引过来,绝对不是一时半刻可以作到的。现在只能凭着古德里安的指挥技术,以及装备不齐的九万大军,硬顶住对方的攻击了。   如果杰拉尔德的部队到来的时候就开始攻击:古德里安还有一丝希望,不断增加的部队虽然会带给他巨大的压力,却好过杰拉尔德推备好后再大举进攻。   班里的九万将士在训练上不用他担心,近卫军本就是帝国最精锐部队,比第二、三军团还要强些。可是他们现在手中拿的武器,以及守城用的装备,实在是简陋。   库丝尼奥这座小城,可以提供给他们的军械实在是太少了,虽然有充足的粮食,可是古德里安并不认为,凭着这座小城,就可以阻挡住二十万大军的进攻。   以目前的情况看来,杰拉尔德还需要一天的时间准备,之后的进攻就会如同狂风暴雨一般,二十万部队可以分成两批日夜攻城,再加上精良的装备、源源不断的后动,这座小城,能够守住三天,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库丝尼奥只是座小城,城墙也不宽,即使是四面派军,每面城墙上也只能安排一万士兵,事实上,古德里安不可能安排那么多的战士上城墙,那会成为对方床弩以及投石车的靶子。   城外的杰拉尔德的选择就多了许多,他甚至根本不必选择,拥有足够的投石车、足够的兵力,他完全可以四面同时进攻,而不必像普通攻城战那样,有选择的攻击一个方向。   “我们分一下工吧!杰拉尔德很可能会四面同时攻城的。”   古德里安说道。   “好吧!只是我们缺少两名指挥官。”华伦说道,奥斯曼带走了洛克,城里只有他和古德里安。   “让瓦吉亚负责一面吧!他是大地武士,而且指挥能力也不差,另一面就由霹雳军中的一位大地武士来担当好了。”华伦想了想说道,他手下只有这位大地武士,还算不错。   “好的,就这样定了,每面分派两万近卫军战士、五百名霹雳军或护教骑士,其他的霹雳军和护教骑士作为预备队。”古德里安说道。   众人点了点头,华伦和瓦吉亚以及另一位大地武士,都没有指挥过大型作战的经验,一下子指挥两万人,早已经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内,可是现在不得不赶鸭子上架了。   近卫军中目前职位较高的,除了古德里安外,只有几位纵队长,他们同样没有指挥过万人以上的经验,并不比华伦他们强。   “记住,城墙上最多只能上五千人,其他人在城下准备,小心敌人的投石车和床弩,多准备牛皮、棉布,这些东西可以吸收石头的冲击力。”古德里安不断将守城的知识传授给三人。   虽然他知道,这样的临时培训,只怕起不了多大的作用,可是现在也月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半个月,时间太长了,能守住五天,古德里安就心满意足了,只是他真的能守住五天吗?   古德里安的猜测是对的,杰拉尔德在四个城门各放了四万人,到了晚上的时候,这些军队已经驻扎完毕,可是整个晚上,营地里都是灯火通明,显然是为第二天-早的进攻作准备。   想要出城偷袭是不可能的事,以近卫军的装备,根本无法正面作战,真正有战斗力的,只有霹雳军和护教骑土团,可他们的人数实在太少了些,而且在守城的时候,他们担当了救火队的任务。   将队伍分成五组,五千人连夜上城、在狭窄的城墙上,不断建出一个个不大的堡垒,先用木料搭建,上面厚厚的木板,再加上厚厚的土,最外层用牛皮或棉布加盖。上面再加上一层土。临时的堡垒就建成了。   一个堡垒里面,最多可以容下十名士兵,靠前的堡垒正前方,建筑时留出多个观察孔,古德里安知道,明天将面临着一场恶战,以两万装备不全的土兵;对战四万全副武装的精锐。   人数上的差距还不是最重要的;他相信,近卫军团不在乎付出生命。只要能完成任务,每一名士兵厂都愿意用自己的身体将,敌人挡在城外。   可是装备上的差距就显得太大了,不仅是全身的铠甲、武器方面,攻城的敌人拥有充足的攻城器械,这些东西的杀伤力是巨大的,在铺天盖地的石头、弩箭面前,再多韵勇气也没有用处。   同样的命令也传达到其他三面的城墙上,古德里安知道,四名指挥宫中,只有自已有足够的经验,但在指挥方面,自己可能还不如对面的指挥官杰拉尔德。   必须保证足够的战斗力,才能将这场战斗拖得更久一些,但愿那位奥斯曼伯爵,真的有办法说服雷霆会馆,虽然这样的可能,在他的眼里,等同于不存在,但在拥有希望的情况下,他才可以令自己支撑下去。   通常来说,攻城方在付出两倍以上的代价下,才有可能攻进城中。可现在的情况不同了,古德里安甚至不能肯定,在一比一的损失下,自己是否能够守住卢丝尼奥城。   一夜无眠……   天亮的时候,古德里安命令饱餐战饭后的将士们准备,好在大部分的低级置官还在,因此在指挥方面不成问题。   一千名稍稍运动过后的土兵进入了城墙上的堡垒?五架投石车放在城墙下面,这里是对方的死角,无论是投看车还是弓弩;都无法打击到这个位置上。   对方响起了号角,一队队的步兵。推着沉重的投石车和床弩开始前进,轻骑兵换上了长弓,重骑兵防止城内的反冲锋。   弓弩手带着双倍的箭枝,慢慢走进射程边缘,他们不必担心来自城头上的打击。近卫军缺少装备,弓弩更是少得可怜,只有进入库丝尼典的时候、缴获少量的弓弩,而且箭枝韵数量不过千枝。在这样大型的攻城战中,有等于无。   髓着号角声响,投石车一字排开,开始装填石料,从城头上传来的;杰拉尔德在这一面城墙前,摆出了一百具投石车、四十具床弩,至少一万五千弓弩手。   古德里安的心有些凉了,这样的数量,单凭远程打击,矮小的城端根本无法承受。城墙上虽然准备了大量的临时堡垒,可是经受几次巨石的打击之后;将无法支持多久。   一瞬间,四面城墙外同时响起了凄厉的号角声,无数的巨石冲天面起,曲远至近片刻间,整个库丝尼奥被石雨笼罩在其中。   -百具投石车分成三组,不停的打击持续了足足有两顿饭的时间,古德里安知道,城墙上的堡垒;大部分都无法承受这么久的打击,上面的十千士兵,只怕已经没有多少能活下来的了。   “将军,敌人开始进攻了。”满脸是血的哨兵从城墙上探出头来,向古德里安大声吼叫着;随即被三块石头击中了后背,连人带石头滚下城来。   古德里安一挥手,阻止了想要登城的士兵,现在还不是时候啊!如果现在上去,等待着他们的,将是一万五千名弓弩兵手中的利箭。   古德里安一边计算着对方步兵的距离,一边默默的数着,过了半刻钟的时间,对着早已经急不可耐的士兵挥了挥手,三千士兵分由十处开始登城。   库丝尼奥这种小城,通常只在城门处才有上城的地方,而库丝尼奥仅有两座城门,在战斗中,远远不够用,因此连夜在海面城墙上,加修了十条登城的临时阶梯。   即使这样,古德里安还是不放心。这些临时阶梯大多数是由木头搭建起来的,不仅不够结实,而且很容易被对方的火箭烧掉,因此除了这十条阶梯外,还准备了一百处绳梯,以备不时之需。   时间计算的相当准,近卫军的将土们刚刚登上城头,敌人的云梯已经搭在了垛口上,嘴里咬着钢刀的轻步兵,已经爬到了一半。   正统的守城战,自然是要令敌人距离越远越好。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城墙的优势。可是古德里安仅有五具投石车,杯水车薪,有等于无,甚至连弓弩也段有,:除了近战,他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因此只能算准时间,尽可能的减少士兵的损失。不过他知道,当近卫军打退了敌人这次进攻之后,自己的实力也将被杰拉尔德摸清了,那时候,才是艰苦的开始。   “投石车准备,定点发射。”古德里安看着五具投石车,以及少得可怜的那点石头叫道,反正这东西也就能用一会,能杀伤多少人,就看运气了。   城头上,血与火交织在一起,近卫军团舱将士们在苦苦挣扎着,身上没有铠甲,手中八有短刀和长矛,武技强悍的士兵虽然会分到骑士的骑枪,四米长的骑枪从墙头上几乎可以碰到地面士兵的脑袋,经常一矛下去,像糖葫芦一样可以穿上一串,但却接着马上被下面的弓弩射杀。一边同身着铠甲的轻步兵搏杀,一边还要防御头顶上的箭枝,近卫军作为防御方,损失比进攻方还要大些。   一上午的时间,在血水飞溅中度过,十处登城阶梯。已经有八处被对方射进来的火箭给焚毁,城墙也有数处岌岌可危,再有几轮投石,就会被打出缺口,古德里安却只能眼看着,他手里没有任何可以修补的工具,只能在后面准备些砖石,当缺口被打开时,用这些东西来堵。   仅仅是半天的时间,古德里安的士兵已经损失了四千余人,而对方也留下了三千多具尸体,这样的战斗实在太被动了,他却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相比之下,另外三面的损失,居然比这里还要大,半矢时间,阵亡总数超过-万人,轻重伤员也有八千多人。   按这样的损失,别说半个月,再有四天的时间,近卫军就死光了。不过令古德里安欣慰的是;即使战斗最激烈的时候,近卫军战士也没有后退一步,霹雳军和护教骑士都没有动用过,这是他手里最后的本钱了。   杰拉尔德仅仅让部队休息了两个小时,新一轮的进攻再次开始了。正如古德里安想像的那样;试探过后,这二次进攻更为猛烈,而且将楼车、冲车全部派上来。古德里安没有足够的远程武器,对这此一东西无可奈何。只能看着它们不断的前进着。   两个城门他并不担心。早已经想到了这种可能?对付冲车他没办法,可是将城门堵死,却是再容易不过的。   可是古德里安却担心另一种用法,冲车上的巨木在几十名士兵的推动之下,可以产生出巨大的冲击力、而库丝尼奥的城墙太过单薄、堵城门容易,可是古德里安却无法将整个城墙后面都堵死。   天将黑的时候,仅凭近卫军,已经无法守住城墙了,霹雳军和护教骑土开始走上城墙,在最危险的地段,都是由他们来防御的。   绝对防御的铠甲和蓝色功盾牌,不但有效的阻挡住弓弩,对于小块的飞石,也可以起到非常好的防御效果。再加上他们手中的利器,以及高超的武技,人数虽然不多,可是却担负起、至少一半城墙的防御任务。   直到天色完全黑下来,进攻的浪潮才慢慢的退了下去。由于霹雳军和护教骑土的完美防御,损失反倒比上午小了很多,可是霹雳军和护教骑士之中,已经开始出现了伤亡。   古德里安很清楚,这些人是奥斯曼的命根子,如果自己将这些人都消耗光了,即使成功的防守住库丝尼奥。奥斯曼回来也会扒了自己的皮,可是现在他已经考虑不了这么多,如何渡过眼前的难关,才是最重要的。   古德里安、华伦、瓦吉亚和霹雳军中的大地武士,四人坐在房间里,同样愁眉不展,仅仅是一天的时间,近卫军阵亡一万五千人,轻重伤两万余人,霹雳军和护教骑士也阵亡了两百多人。   按目前的损失看来,能再坚守三天,已经是了不起的奇迹了。事实上,除了这些人员德损失之外,更可怕的是城墙的破损情况。   库丝尼奥的城墙实在太薄了,在投石车不间断的打击下,已经出现了多处破损;好在古德里安事先已经考虑到了这一点,准备了不少的砖着,可是城内已经找不到更多的砖有了,而明天,会有更多的城墙破损倒塌。   ‘如果将敌人的冲车算计在内,明天中午之前,整个库丝尼奥,将找不到一片完整的城墙。凭近卫军目前的装备,平地作战,根本无法同两倍的全副武装的战上作战。   至于夜袭、偷袭和反冲击这类常见的技巧;古德里安完全不考虑;本拉尔德是菲格帝国的名将之一,比起自己来,对这些战争技巧更要纯熟得多。   像今天这样的防御,应该是杰拉尔德最为头痛的,想来维丝特给他的时间也不会太多,否则今天的进攻也不会这样猛烈。   虽然是攻城战,可是杰拉尔德的部队损失反而更少一些,阵亡人数不足五千人,比守城方少了三倍,伤亡则要多一些,却也不过一万左右,对于拥有十六万大军的他来说,根本无伤筋骨;明天的进攻会更加猛烈。   从杰拉尔德开始调兵,到今天晚上,已经过去了三天的时间,其中两天,都是杰拉尔德在微准备工作,显然他准备的相当充分,根本没有给古德里安任何的机会。   天慢慢的放亮了,除了放哨的士兵之外,近卫军得到了充分的休息。在守城战中;本应该连夜加固城墙,可是古德里安很清楚,自己没足够的材料,想要加固也无从谈起,还不如让士兵们好好的休息一夜。   这将是一个更为惨烈的日子,死亡距离近卫军士兵更近了一步,以库丝尼奥目前的城墙状态,下。苦即将同杰拉尔德的军队正面交锋了。   号角声起,如同催命的音符,更多的冲车出现在古德里安的眼前,显然杰拉尔德已经想到了,投石车对城墙的破坏不小,可是比起冲车来,又显得太差了,中车可以准确的冲击一点,巨大的冲击力更不是那些石头可以相比的。   第九章   皇城戒备森严,每一座城楼上面,至少有五双眼睛,警惕的向四周查看着。匮法师不时的将照明术射人空中,让整座皇城亮如白昼。   奥斯曼远远的看着皇城,这里可比库丝尼奥要高出许多来,城墙的厚度更是不可同日而语。维丝特对这座城堡不惜血本的再次加固,增加了一倍的箭楼,每一面城墙的角落里,还有一座专供魔法师使用的魔法塔。   奥斯曼进城,维丝特想来早巳经猜到了,可是他无从得知奥斯曼现在何处,只好加强皇城的警戒。   事实上,即使奥斯曼拥有雷霆武士大师的战斗力,再加上闪电豹的强悍,想要硬闯皇城,也只是个笑话。不要说一人两豹,就算奥斯曼带着全部的霹雳军和护教骑士团,想要攻下这座由两万士兵防御的皇城,也未必能作得到。   “卡尼尔大师,您认为有什么办法进入皇城中?”奥斯曼问道。   “最好的办法还是走地道。”卡尼尔看了看城墙和上面的守军,作为雷霆武士大师,他有能力爬上城墙,可是想要不被发现,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即使强如雷霆武士想要硬攻下皇城,也必须付出足够的代价。银衣长老只给了他五十名雷霆武士。不过,这已经远远超出了奥斯曼的期望,不但得到了雷霆会馆的支持,还有雷,霆武士助战,这样的结果实在是太美妙了。   在来圣西斯堡之前,太子殿下将皇城内的地下通道标在地图上,不过维丝特占领皇城之后,这些地道是否还能通行,就是个问题了。如果地道已经被发现了,就算以奥斯曼和雷霆武土的强悍,也无法活着走出地道,这样比较起来,还不如在地面上硬攻更为合算。   然面,仅凭五十名雷霆武土和三十名霹雳军骑士,再加上米歇尔这位大魔法师,还是远远不够的,即使能够攻进皇城,在众多的军士之中;也很难脱身,更不用想救出爱莉公主了。   拿出地图,奥斯曼仔细的看着上面标出来的地道入口,在圣西斯堡城内,有三条地道可以通向皇城内,不过是内向通道,只有从皇城里面才能打开,在接近皇城的时候,必须强行打开封锁的钢铁闸门,才能进入。“   如果维丝特已经发现了这些通道的闸门,只要派出少量的士兵,就可以阻挡任何人进人;即使是雷霆武士,同样无法强行通过。   “这条通道应该最安全。”米歇尔指着其中一条通道说道。   在此之前,奥斯曼没有将地图给任何人看过,因此米歇尔也不知道这些通道。   “为什么?”奥斯曼道。   “这里是太子府,皇城内的出口在水池里面,没人会想到入口会在那里。”米歇尔说道。   卡尼尔大师点了点头,的确,在水下面的入口,谁也想不到,只是他也想不出;如何从冰里钻出来,而水又不会涌进通道里面。   奥斯曼虽然在圣西斯堡住过一段时间,可是很少出去走动,这里的地形他不熟悉,何况圣西斯堡到处是大臣亲王的府地,看了都头晕,奥斯曼从不愿意在这上面花心思,米歇尔身为宰相的女儿,对圣西斯堡相当熟悉,想来不会有错的。   众人从皇城边退了回去,转向太子府。   自从太子逃走之后,太子府已经成了禁地,时刻有侍卫守护着。对于奥斯曼和雷霆武士来说,这些守卫同盲人和聋子一般无二,在没有惊动守卫的情况卞,挛百多人溜进了太子府中。   太子府早已经失去了当日的辉煌,维丝特多次派人搜查过这里,所有值钱的东西也全部收走,变成军费,打造武器。   在后院的假山里,找到了入口、卡尼尔大师凭着双手之力,将一块巨大的石头移开,假山里空间狭小,这块四人才能推动的石头,他一个人就移开,省去了很多的麻烦。   顺着地道,向皇城走去。地下投有一丝光线,米歇尔随手招出几个魔法照明球,奥斯曼走在队伍的最前面。   地下不同于地面,一旦被发现,即使想退出去也全无可能,上面的人只要将两头的出口封死、任你是大罗神仙,也休想活着走出地道,这正是奥斯曼最为担心的事情。   地道很矮,奥斯曼只能弯着腰前进,走了大约二十分钟,前面出现了一个分支。奥斯曼拿起地图,仔细的对照着,这些分支是为了迷惑敌人用的,一旦被敌人发现地道,如果不知道正确的路线,就会走进死地,里面有无数的馅阱和暗器等着他们。   一连走过十几条叉路,奥斯曼停下了脚步,这里应该到了御花园的水池下面。向四周打量了一番,舆斯曼终于找到了出口。   从水池中爬出来,所有人身上都湿淋淋的,可是此时他们已经顾不上这些了,马上按照奥斯曼的计划,分头行动。   每十个人-组,向各个宫殿摸去,不知道维丝特到底会住在哪里,只有找到他和哈里斯,这场政变才会结束。   除了找维丝特父子之外,爱莉公主的下落也必须尽早查到,包括米歇尔在内,所有的人对于皇城都不熟悉,想要在可以容纳五万人的皇城内找到特定的三个人,是件相当困难的事情。   火雨过后,城头上飘满了一股烧焦身体的臭味,临时的堡垒在昨天的战斗中,已经被破坏的差不多了,它们虽然可以减少石头的冲击力,可是对于用煤油制成的烈焰流星,却一点防御作用也没有。   煤油流淌过的地方,都是十片火海,所有的木头都燃烧起来,包括战士手中的长枪枪柄。城内同样是火光冲天,原本准备防火箭用的水根本用不上,煤油是无法用水熄灭的,只有事先准备的沙土,还能起-点作用。   可是这个时候,根本没有人能帮助别人,连城墙下的士兵,也受到了烈焰流星的攻击。近卫军严明的纪律,让他们依然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紧握着手中的武器,可是眼中却满是绝望。   早就听说过烈焰流星的可怕,奥斯曼凭着它,先是击败了几万狼族!接下来断掉天朝的补给,最后又用它击溃天朝军和其他的狼族军队。   现在,自己也尝到了它的味道,奥斯曼所率领的霹雳军从未见过烈焰流星,近卫军倒是最先装备烈焰流星的一批部队,可是外表看起来黑糊糊的东西,居然有这么强大的威力,是古德里安没有想到的。   “上城墙。”古德里安一咬牙,拔出腰刀,率先冲上了城墙,原来在城墙上的一千士兵,在烈焰流星的洗礼下,已经所剩无儿了,即使活下来,也是全身焦黑。   分出几百人将还活着的士兵抬下城墙,古德里安看着远处的敌军,杰拉尔德的军队仍然在百米之外,似乎不层于借此时机进攻,巨弩又换上了新的烈焰流星。   古德里安叹了口气,他知道,这是杰拉尔德在向自己示威,他要自己向他屈服,连继续进攻都省下了,他要近卫军投降。   如果是在平原上,古德里安还可以想出办法来,烈焰流星所能覆盖的范围是有限的,即使在圣西斯堡附近、杰拉尔德几乎可以得到无尽的后勤支持,烈焰流星的数量同样是有限的。   “他们为什么不进攻?”华伦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古德里安的身边,身上的铠甲上,出现了-大片焦黑,头发少了半边。   “杰拉尔德在逼我们投降。”古德里安正色道。   “不能投降,我们必须坚持下去。”华伦握着拳头说道。   “不可能了,我们根本坚持不下去,近卫军不行,霹雳军和护教骑士团同样不行,这已经不是战斗了。”古德里安说道。   “什么?你真的要投降?”华伦两眼圆睁,瞪着古德里安。   “如果你能带走所有受伤的兄弟,我同意突围。”古德里安同样凝视着华伦,眼里投有半丝怯意。   作为一名指挥官,古德里安不在乎死亡,可是他必须为下面的数万将士负责,杰拉尔德带来了大量的烈焰流星,现在再硬撑下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经过昨天-天的战斗,伤员已经有两万余人。今天的战斗还没有开始,损失已经相当大了,除了城墙上的阵亡者多些,在城下的战士死的不多,可是受伤的却多出了许多。   杰拉尔德进行了全方位的攻击,库丝尼奥本就不大,巨弩的力量可以将烈焰流星射到城中心,因此平民的伤亡也相当大。   华伦知道,近卫军中,有一大半都是本地人,他们不可能放弃城内的平民逃走,如果再加上平民的伤员,足有三万人,而霹雳军和护教骑士团,全加起来也不过八千多人,想要带着这些伤员逃走,是绝无可能的。   事实上,现在是四面围城,每一面都有四万大军,其中还有数量不小的骑兵,就算是不带一个伤员,霹雳军和护教骑士团也未必能冲得出去。   何况华伦也不可能抛下近卫军和平民,独自逃走,正如古德里安所说的那样,连逃的机会都没有了,任何的抵抗已经失去了意义,坚持下去就只有被屠杀的下场。   “古德里安先生,您的任务结束了,投降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可是我们不会。”华伦回头看了山眼古德里安,对身边的一个骑士说道:“集合队伍,包括霹雳军在内。”   一刻钟后,城门大开,霹雳军和护教骑士团排着整齐的队伍,出现在城外,距离敌军只有八十米远。   在这么近的距离内,骑兵的优势完全发挥不出来,而且数量有限,经过多次战斗,两支队伍的减员很厉害,只有七千人左右。   杰拉尔德看着眼前这支队伍,就是这两支队伍,令他和他手下最出色的将领灰头土脸,多次败下阵来。他承认,这两支部队非常优秀,整个帝国内,包括第十军团最好的重骑兵也不如他们,可是现在,一切尽在掌握之中。他们身上的铠甲再好,也无法抵挡床弩和投石车的威力,魔法剑再强,也未必有发挥的机会。   华伦回头看了看身边的骑士,霹雳军依然无所畏惧,护教骑士团更是他一手带出来的,即使面对死亡,他们也不会低下高贵的头颅,他们是神选中的骑士。   “准备……”杰拉尔德面带着微笑,这两支部队,即将完成历史,至于城内的近卫军,不需要他再关心了,失去斗志的战士,不会比一群农民更强大。   蓦地,后军传来一阵骚乱,队伍慢慢的向两侧分开,虽然站在队前,杰拉尔德还是敏感的发现了后军的骚动。   “怎么回事?”   “大人。后军似乎在向两侧分开,好像有支队伍过来了”   身边的传令官也摸不清情况。   “什么?”   杰拉尔德几乎不敢相信他的耳朵和跟睛,整个部队都骚动起来,士兵们的武器并没有举起来,只是自动向两侧分开,一会的功夫,分成两部,中间露出-条通道。   这次带来的部队很杂,包括第二、三军团,也有北方军团和东方军团的一部,甚至还有些地方守备部队,可是这些都是正规军,在没有命令的情况下,他们不可能放人经过军阵的。   -千雷霆武士,身着布衣,佩戴着雷霆刃,构成四行纵队,迈着平稳的脚步,慢慢走近,杰拉尔德全身一震,头脑一阵发晕。   怎么会?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雷霆武士出现?雷霆会馆从来不理会政变这类事情,而战斗也没有发生在圣西斯堡城内。难道是自己使用烈焰流星的时候,采取了无差别攻击,伤害到了大量的平民?可是那是半小时前的事情,这里距离圣西斯堡有两百里路,雷霆会馆又是从何而知的呢?杰拉尔德马上否定了这个想法,可是他实在想不出,雷霆武土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以军人的眼光,杰拉尔德一眼就看出,这队雷霆武士足有一千人,一千名雷霆武士啊!即使是在蛮族战争中,也不会出现一支由一千名雷霆武士组成的部队。   雷霆武士的队伍昂首挺胸,穿过四万人的大军,没有人向两侧的士兵看一眼,就仿佛他们从未存在过-样。   后军的骚动,杰拉尔德已经理解了,雷霆武士在士兵们心目中的地位,就如同战神一般高大。   穿过战场,雷霆武士的队伍走到霹雳军面前,带队的雷霆武士大师看了一眼霹雳军和护教骑士团说道:“请问哪位是华伦骑士?”   “我是。”华伦同样目瞪口呆,虽然他是在皮亚路长大的,但他同样知道什么是雷霆武士,也知道雷霆武士的装扮。   眼前的这支队伍,真的全部是雷霆武士吗?这怎么可能?   虽然不相信,可是华伦知道,这-切都是真的,除了雷霆武士组成的部队,又有谁能让跟前的敌人自动让开一条道路呢?看对方兵的脸色就知道,这些都是货真价实的雷霆武士。   “长老团命令,武士一千人,到达库丝尼奥,保护霹雳军、护教骑士团以及近卫军的战士,并且保证能源块的安全。”   “能源块?哦,我明白了,请跟我们进城吧!”华伦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是他已经明白了,奥斯曼真的说服了雷霆会馆,而雷霆会馆看中的,自然是奥斯曼手中的能源块。   看来父亲所说的那些故事,的确是真的,而且雷霆会馆里的神器,经历了一千年不断的运转,能源已经剩下不多了,因此长老团才会如此重视他们手中的能源。   杰拉尔德长叹一声,挥了挥手,部队开始后退,即使他不下令,这场战斗也打不起来了,即使是最忠于自己的骑士,也不会愿意同一名雷霆武士作战,何况是一千名雷霆武士。   看来奥斯曼已经同雷霆会馆达成了某种协议,维丝特王朝仅仅经过了几个月的时间,就注定要灭亡了当雷霆会馆挥舞起手臂的时候,所有的部队都会放弃抵抗,所有的平民都会举起旌旗,支持雷霆会馆。   现在他能做的,只有等待,等待维丝特的失败、奥斯曼的成功,以及等待对他和他所有部下的惩罚。   这一刻,他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第十章   奥斯曼登上房顶,举目四望,皇城内的建筑现在眼前,可是却无法找到他记忆中的那几幢宫殿。   皇城,奥斯曼自然是来过,而且来过不止一次,可是每次都是由伯明汉带路的,自己从未乱走过,去的次数最多的,就要数皇家藏书馆,那附近的地形,奥斯曼还是颇为熟悉的,可此时却找不到那里。   身后跟着四名雷霆武士、六名霹雳骑士,这些人就更指不上了,他们连进入皇城的机会都没有,哪里能帮得上自己呢!   顺着屋脊向前走,小心脚下的碧瓦,好在身上的铠甲不重,身手高明,倒也没弄出动静来,在救出爱莉公主之前,奥斯曼可不想动手。   “停。”奥斯曼一挥手,前面传来阵阵的恶风,夹杂着一股古怪的气味,奥斯曼的鼻虽然比不了黑豹和闪电豹,但在人类之中,却是最为灵敏的。   鼻翼扇动几下,奥斯曼发现这股味道相当的熟悉,脑中稍一回想,已经知道对面的院子里是什么东西了。   “这个混蛋。”奥斯曼轻声骂道,前面院子里传来的是魔狼的味道,维丝特这个混蛋,居然偷偷养着魔狼,这东西的嗅觉,可是比自己强得多呢!   竖起耳朵听了听,奥斯曼满意的点点头,大约是嗅到了自己的味道,那些魔狼全缩成-团,“唔唔”的呻吟着,根本不敢站起来。   还好,这-队是由自己率领的,如果是其他人,只怕此时已经被魔狼发现,并且露出了踪迹。   奥斯曼跳进院子里,看了看地上的魔狼,大约有十几只,不禁有些佩服维丝特了,他居然有办法饲养魔狼,这可是很难得的事情。   想要得到魔狼并不难,在南方战役之中,就出现过大量的魔狼,当时奥斯曼为了好玩,倒也抓了不少,可是维丝特又是从哪里得来的呢?   转头一想,奥斯曼已经大致明白了,在南部战役之中,最初配合自己作战的派克伯爵,正是维丝特的手下,想来是他送给维丝特的。   奥斯曼冲着魔狼一呲牙,这些魔狼显然也认出了他,不停的后退着,有几只干脆前爪抱着头,不敢看他。奥斯曼心中大乐,这些东西还真长记性,事隔两年多,似乎还认得自己。   本想挥刀收拾掉这些魔狼,转念一想,或许这些东西还能派上用场,奥斯曼马上改变了主意,双手伸出,抓过两只瑟瑟发抖的魔狼,跳上屋顶,带着他这一组人人继续前进。   前方出现巡逻队,奥斯曼挥了挥手,后面的雷霆武士和霹雳军骑士马上向前摸去。这一队巡逻兵有二十人,每隔几分钟,就会有同样人数的巡逻兵路过。不过几分钟的时间,对于奥斯曼这群人来说已经足够了,一人对付两个,那些兵呼叫的机会也没有,全部被打得晕了过去。   奥斯曼随手抓过一个看起来像是从长的人,在他鼻下轻轻一按,再捣住他的嘴,那人缓缓醒来。   “老实点,问你话就回答,否则……”奥斯曼用另一只手,将-只魔狼的头凑到那人眼前。   魔狼血红的眼里,满是惊慌,可是看在那人的跟里,却完全不同,他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   “维丝特、哈里斯,还有爱莉公主在哪里?”奥斯曼问道,他并不指望一名巡逻队的小官,会知道这些。   果然,那人摇了摇头,眼神里轻松了不少,虽然被抓,却依然对主子相当的忠诚,可是他真的不知道,就不怕对方使用任何手段。   “爱莉公主原来的寝宫在哪里?”奥斯曼再次问道,这个问题应该不难回答,而且也不会对他的主子有危险,奥斯曼不怕他不肯说实话。   “在西面。”那人含糊的说道,嘴上还有奥斯曼的手,因此说话有些不清楚,还用手指向西边的翻座宫殿,看起来距离并不是很远。   奥斯曼手上用力,那人头一歪,晕了过去。   用同样的手法,一连问了五个人,奥斯曼满意的点点头。   爱莉公主寝宫的位置,很多人都知道,这不算是什么秘密,而且也不会威胁到维丝特的生命,因此他们选择了合作。   “我们走。”将二十名士兵丢进假山之中,奥斯曼扣着魔狼的脖子,朝爱莉公主寝宫的方向奔去。   想来爱莉不在那里了,因此环路上的巡逻队数反倒少了下来。   奥斯曼知道,自己距离成功更进了-步,只要救出爱莉,即使马上动武,他也不怕的。   虽然皇城里有两万士兵,可是面对雷霆武士的时候,他们是否还会听从维丝特的指挥,就只有天知道了。即使他们真的敢于同雷霆武士动手,以奥斯曼和这些雷霆武士及霹雳军骑士的个人武技来说,想要冲出去,也不是难事。   爱莉公主的寝宫,奥斯曼只来过一次,直到走进宫内,奥斯曼才依稀找到了方向感,至少从这里,他可以找到走出皇城的路,当然,他并不准备这时候离开。   寝宫看来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打扫过了,宫中的女官和侍者,一个也看不到。宫外不时的有巡逻队经过,但密度低了很多,显然这里不是重要的地方,因此根本没有安排守卫。   奥斯曼在寝宫里乱闻了一气,终于在一间卧室里找到了一件长裙,奥斯曼可以肯定,这件长裙是属于爱莉公主的,只是事隔了几个月,上面的气味已经相当淡了,奥斯曼的鼻子,根本嗅不到任何味道。   他嗅不到,并不等于魔狼嗅不到,在野兽之中,魔狼的鼻子是最好用的,比猎犬还要强上许多,所以在奥斯曼发现它们之前,它们已经从气味上认出了奥斯曼,-因为恐惧,所以没有发现声响。   拿着长裙给魔狼嗅了嗅,再恶狠狠的瞪了它们几眼,想来这些聪明的家伙,应该是明白了自己的意思。   果然,一头魔狼恢复了一些气势,抬起头,在空中嗅了嗅,向南侧挣扎着。奥斯曼满意的点点头,眼神也柔和了许多。这个家伙对奥斯曼态度转变非常敏感,马上讨好起来,屈服于强者,在自然界中是最平常事情了。   按照魔狼的指点,奥斯曼小心的避过一队队巡逻兵,-不停的向南前进,路上还遇到了另外两支雷霆武士的队伍,将他们全部带在身边,只要找到爱莉公主,一切都好办了,接下来就会面对两万士兵,那时候雷霆武士的作用,远比魔狼要大得多。   十分钟之后,奥斯曼停住了脚步;前面已经很难通过了,越来越多的巡逻队从眼前经过,想要不惊动他们穿过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奥斯曼回头看了一眼雷霆武士,那名雷霆武士指了指房顶,奥斯曼点了点头,一挥手,五名雷霆武士上了屋顶。   作这种事情,雷霆武士要比霹雳军骑士们强得多。既然这里巡逻队的数量如此多,说明已经接近目标了,维丝特手下不乏高明的指挥官,想来不仅仅只有这些巡逻兵,暗处山定有大量的暗哨。   奥斯曼寻视之间,已经发现至少四处的暗哨,暗哨的位置相当讲究,无论想要从哪处下手都无法保证不被另几处的暗哨发现,只有几处同时下手,才可以保证清除屋顶的暗哨,这个活,自然是由雷霆武士来干,比较干净些。   -会的功夫,一名雷霆武士在前面的屋顶挥了挥手,表示道路已经清净了,可以前进。奥斯曼拉着两匹魔狼率先上了屋顶,后面的霹雳军骑士也爬了上来,他们的个人武技都不弱,可是只有大地武士,才有能力跃上屋顶,他们之中的大部分,还没有达到这样的水准。   借着屋脊的阻挡,舆斯曼不断聊进,前面的雷霆武士指示着方向,现在已经不能按魔狼示意的方向前进了,那里的守卫实在太多了,不过奥斯曼已经知道爱莉公圭所处的位置、也不需要它们指点。   然而,奥斯曼还是将它们带在身边,这个时候放掉它们,只会坏事,等救出爱莉公主,放它们自由好了,只是在圣西斯堡城里,只怕它们也活不了多久。   “父亲大人,奥斯曼还没有找到,相信已经快了。库丝尼奥方面传来辨消息,杰拉尔德锵军保征,三天内攻克那里。”哈里斯看着手中的简报说道。   “库丝尼奥方面不需要考虑,近卫军没有武器,等于失去了爪牙的野兽,就算再凶狠,力量也是有限的。奥斯曼的动向一定要尽快掌握,哼,你去了皮亚路那么久,居然不知道他拥有一万人的私军。”维丝特用鼻孔轻哼了一声,显然对这个儿子的表现并不满意。   “探子刚才回报,雷霆会馆今天上午有了动静。”哈里斯马上转移话题,在皮亚路的事情上,他办得的确很差,无法收拾掉奥斯曼,维丝特并不怪他。可是连斯曼拥有一万私军且战斗力如此强大也查不出,就显得太过无能了。   “哦?”维丝特转过身来,雷霆会馆——直是最大的变数,不过在此之前的菲格王朝历史记录之中,雷霆会馆从来不参加这类事情。   “据探子说,有大量雷霆武士离开了雷霆会馆,去向不明。”哈里斯说道。   “去向不明?那些探子是作什么吃的?五百人居然只知道有雷霆武士离开吗?”维丝特愤怒的说道,虽然政变成功,可后面的事情还多得是,其中令他烦恼的着实不少,而真正能为他解忧的人却不多。   “父亲大人,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任何探子,都不可能瞒过雷霆武士的眼睛。”哈里斯低着头说道。   维丝特自然知道这一点,只是他心里还是非常不舒服,这个时候,雷霆会馆要搞什么鬼?大批的雷霆武士要去哪儿?   现在既没有蛮族,敌国的军队也被第一军团阻止在西方郡的边境线上,想来雷霆会馆不会在这个时候支援那里的。   “爱莉公主怎么样了?”维丝特问道。   政变成功之后,五郡的反应各异,西方郡是抵抗最强烈的地方,而且拥有第一军团和西方军团十八万将士,同时拥有迈克尔公爵这位军神,以及凯恩、默菲这两位新一代的主帅,军事实力也是最强大的一伙。   不过由于天朝帝国的不断挑衅,相当长的时间内,他们应该无暇照顾国内了,即使太子殿下跑到里去,也不大可能有所作为,否则奥斯曼也不会只带他的私兵来圣西斯堡了。   北方郡和东方郡的情况最好,而且这两个郡府里,有维丝特最需要的铁矿和最优秀的军人。北方地处寒冷,虽然没有好的特产,可是那里的平民,是天生的战士,可以令维丝特得到大量优秀的兵源。   南方郡的态度一直不明确,不过他们似乎也没有同西方郡取得联系的样子,目前只要派少量的军队看住他们就是了。   如果不是外有天朝这个强敌,维丝特早就派兵攻打西方郡了,那里才是他最大的敌人。奥斯曼虽然很特殊,可是他的手下实在太少了,应该掀不起大浪的。   不过,令维丝特最为头痛的,还是菲格王朝留下来的那些大臣,这些人虽然暂时屈服于自己,可是他们都在暗自藏心眼,并不认真做事,总会给维丝特找出许多的麻烦来。   当然,维丝特现在有权力将这些官员全部换掉,可是他手下的人才有限,如果将所有的大臣全部杀掉,他根本没有足够的人手去接管,只会让事情变得一团糟。   爱莉公主则是维丝特的一线希望,在这些大臣眼里,自己是个叛逆,但如果哈里斯娶了爱莉公主,而自己主动退位给哈里斯的话,或多或少会令这些大臣们心里好过些。   维丝特并不在意帝王的位置,只要他拥有帝王的实权就够了。只要再给他几年的时间,不要说国内的势力,就是天朝帝国,也不会放在他的眼里。   菲格大帝老了,早已经不复当年的英明,面对天朝帝国的无礼,居然一忍再忍,按维丝特的看法,天朝帝国只是虚张声势,根本没有进攻菲格帝国的实力。   他多次上表提出要向天朝帝国正式宣战,可是那些文臣和菲格大帝都拒绝了,也正是这个原因,大部分的武将都站在了自己这边,就算有些将领对于自己政变的事情很是不满,可是阻挡的力量也小了许多,整个政变过程中,除了皇城里的近卫队,几乎是兵不血刀就完成了,包括近卫军。   “爱莉公主已经三天没吃东西,我已经派人去看了,保证她不会有生命危险。”哈里斯说道。   “下个月吧!忙完这一段时间,收拾掉近卫军和奥斯曼的私军,就为你们举行婚礼,最近一段时间不要乱跑了,多抽出时间去看看爱莉公主,想办法增进一下感情。”维丝特摇着头说道,他知道,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政变也许并不是很难,维丝特作为宰相的时候,拥有相当大的权力,而且还拥有天使团以及一万私军,同军方的关系也相当不错。可是政变完成之后,想要巩固到手的政权,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了,那已经不是武力可以解决得了。   “尽力而为。”哈里斯应道。   不知道为什么,-站在父亲的面前,哈里斯总是感觉不舒服,称呼父亲的同时,身上的毛孔总是会竖超来。   他自然知道,即使自己坐上了菲格帝国的王位,真正的权力还是会在父亲的手中,凭着他在军方的势力,自己根本不可能违逆他的任何命令。   自己不过是-名佣兵团长,在菲格帝国之中;既没有地位,也没有人脉,没有人会听从自己的指挥,除了自己身边的那些佣兵之外。   想要靠这些佣兵得到权力,哈里斯是想也不敢想的,这些人的武技虽然不差,可是同天使比起来,根本不在一个水准线上,何况那些大臣,以及军中的将领们,也不可能听从自己指挥的。   “你去看看她吧!现在她应该醒来了,想办法让她多说话,就算是骂你或者骂我,也是好的。”维丝特说道。   “是的,父亲大人。”哈里斯转身退出房间向后院走去,爱莉公主就被关在那里。   房沿上的奥斯曼长长松了口气,看来爱莉公主目前还没有事,这就好办了,只要跟着哈里斯走就可以了。   霹雳军骑土都被奥斯曼留在了外面,身边只有十名雷霆武士和米歇尔。这座院落里,守卫的都是维丝特的亲卫——天使战士,这些人的感觉相当敏锐。   现在是最好的机会,只要带走米歇尔的父亲,一切都将结束。   奥斯曼点了点头,只带了两名雷霆武士,将另外八位留给米歇尔,由于维丝特是她的父亲,奥斯曼还是有些不放心。   一路跟在哈里斯的身后,凭哈里斯大地武士的身手还无法察觉到身后的奥斯曼和雷霆武士,可是那些天使好像有所察觉,不时的向后张望着,当然,他们什么也看不到。   哈里斯抬手打开房门,一道身影出现在他身边,身后的两名天使同时惊叫一声,另两名则软软的倒在地上。   奥斯曼在冲出来之前,将手中的两只魔狼抛向两名天使,另外两名天使则由雷霆武士负责,即使天使拥有大地武士的战斗力,但被雷霆武士暗算,他们连一点机会都没有。   两只魔狼已经被奥斯曼欺负了好久,本就是一肚子的气,却不敢向奥斯曼发泄,面对天使,它们可是毫不客气,天使仅仅叫出一声,就被魔狼咬断了喉咙。   “别杀他。”奥斯曼对雷霆武士说道,转身进了房间。   爱莉公主静静的坐在桌前,桌子上有盏昏黄的煤油灯,她的脸色很白,却依然纯洁而安详,一点也看不出被俘的样子。   “爱莉……”奥斯曼轻声呼唤着。   “奥斯曼……”爱莉公主转过头来,愣愣的看着走进来的奥斯曼。   “父亲大人——”米歇尔走进房间,房门口的六名天使,在她魔法下没有发出丝毫声音的机会。   “米歇尔?”维丝特抬起头来,疑惑的看着走进房间的米歇尔,他知道,米歇尔这些年来,一直跟在奥斯曼的身边,既然她来了,奥斯曼应该也不远了。   “是我,父亲大人:”米歇尔走到维丝特面前,缓缓的跪了下来,父亲就算有千般不是,可是他一直都是最痛爱自己的。   “奥斯曼呢?”维丝特警惕的看着房外问道,现在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   “他跟哈里斯走了,去救公主。”米歇尔抬起头,看着父亲稍显苍老的面容说道,难道权力就如此令人着迷吗?   “我输了吗?”维丝特看着女儿问道,他知道,如果不是到了最后摊牌的时候,女儿和奥斯曼应该是不会出现的。   “父亲大人,您已经输了,而且没有任何的机会。”米歇尔说道,虽然感觉有些不忍,不过这应该是最好的结局。   “为什么?我还有几十万大军,就算奥斯曼杀了我,也未必能够改变汁么,太子还太小,我作为菲格帝国的国王,应该更有利些。”   “不,父亲大人,奥斯曼根本不在乎谁来作国王,您不应该毒杀菲格大帝,更不应该抓走爱莉公主,您应该很清楚,在奥斯曼的眼里,敌人是一定要被消灭的,不过他已经答应过我,保证您的安全。”米歇尔摇了摇头说道,如果父亲没有动爱莉公主,也许-切还有可能,虽然自己跟在奥斯曼身边近三年的时间,可在奥斯曼的心里,爱莉公主的地位还是最重要的。   “我还有军队,我不会输的。”维丝特呻吟了一声,对于奥斯曼,他还是相当了解的,如果没有必胜的把握,那家伙根本不会出现,也不会让女儿出现在自己眼前。“雷霆会馆已经全面支持奥斯曼了,现在外面,就站着雷霆武士。”米歇尔轻声说道,她知道,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令父亲做出决定。   “什么?!雷霆会馆……他们为什么支持奥斯曼?”维丝特终于崩溃了。   雷霆会馆,一直是他最大的隐忧,现在这个隐忧变成了现实,即使拥有再多的军队,肯同雷霆武士作战的,也只有天使团了,可是他们的战斗力,根本不可能同雷霆武士相比的。   就像米歇尔所说的那样,自己败了,而且连一点机会都没有,自己又作错了什么?菲格大帝已经不适合作国王了,应该让一个更有能力的人来领导帝国,而自己就是最适合的人选。   从认识奥斯曼的第一天起,维丝特就千方百计的想置他于死地,可是直到如今,奥斯曼依然活得很好。   维丝特叹了口气,也许自己还是作对了一件事,米歇尔所作的一切,都是在他的默许下行动的,这是他给自己留下的最后退步,没想到今天真的用上了。   以奥斯曼的为人,只有情感,才能打动他的心,而自己活命的本钱,就是女儿米歇尔。   或许……或许只要活着,还会有机会……   山林之间,一幢幢房屋拔地而起,几百名雷霆武士成了建筑工人,银衣长老坐在树丛下,休味着真正的自然气息。   远处,黑豹不断的在闪电豹身边跳跃着,显示着雄性的强健,可是同闪电豹比起来,似乎还是差得太多了,无论是体形上还是力量上。   闪电豹舒服的趴在地上,身边靠着一身白裙的爱莉,此时她早已经不再是公主,而是这里的女主人。   奥斯曼赤着上身,坚实的肌肉上布满了汗珠,面带笑容,向他们走来,手里还拿着一把斧子,显然是从工地过来的。   “奥斯曼,米歇尔姐姐带来了消息,三个月后,她就会到这里来。”爱莉公主不需要睁开眼睛,就知道是他来了。   “很好。”   一切,真的很好……   皇权、力量、雷霆、神教,这些都不是奥斯曼在意的?回归自然,才是他的希望,现在梦想就在眼前……   (全书完) 【TXT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书香中文网.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