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魂》 作者:荆洚晓 ========================================================================================================================== 【申明:本书由 TXT 66874电子书(WwW.66874.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TXT手机电子书,我们因你而专业,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请登陆 TXT 66874电子书--www.66874.com 】 ========================================================================================================================== 编辑导语: 核爆后的世界会是什么样的? 也许会有变异的腐尸、凶残的吸血鬼;也许空气中会出现怪异的波动与气流,时不时刮起充满辐射尘的暴风。 也许神已不值得信仰,人型骷髅将成为救世英雄。 也许人与人之间依然会存在欺骗与利用,但毫无疑问,能撼动人心的,依然是可贵的真情。 荆头用他纯阳刚的笔触,为我们勾勒出一场气势宏大的末日史诗。 而现在,就让我们进入人型骷髅的铁血世界…… 序:日记 我想应该写写日记,只有人才写日记。 当辐射尘再一次疯狂席卷而来时,我熟练地钻入已准备好的坑道里,再掩上沉重的铁门,也许我并不害怕那会让人类死于瞬间的辐射尘,但我仍习惯于躲起来,我必须提醒自己,我是一个人类。 尽管事实上,我已经只是一个骷髅。这么说也许有点不准确,但我保证再一次出现在地面时,我会是一架标准的骷髅,这一次,我无论如何,要把身上唯一还挂着腐肉的左腿剔干净。 随着核爆开始,辐射尘肆虐在这个世界。而我醒来时,和许多人一样,是一具千疮百孔的腐尸,但他们都死了,而我活着。 我想也许我活着的原因,是因为我是一个有洁癖的人。在醒来后混沌地跟着许多同为腐尸的人盲目前进的过程里,由于洁癖而下意识刮去左手腐肉之后,我发觉我的意识重新完整地回来了。 不要问我为什么在三十世纪会突然爆发世界级的核子战争,是的,不要问我,这不是一个生存在核爆之后的世界里的人会关心的事。关于战争原因,如果你有兴趣,也许可以去找一些二十一世纪的网络小说,那时候的人已经为现在的情况设计了许多种可能,选其中一种你喜欢的,然后认定它是正确的,就可以了。 我用已剔得只余骨架的左手掏出自己的心脏,但发现,这对我一点影响也没有。所以,我剔干净了自己,这对我很好,越来越干净的骨架让本来只有视觉的我,回复了许多感觉——听觉、触觉、嗅觉,还有最重要的,疼痛的感觉,只可惜,仍没有味觉。 也正是因为这样,越干净,疼痛的感觉就越强烈,开始我用一块铁片剔干净自己的左手,只用了十分钟,但后来我用一把上好的战术刀剔掉脚拇指上的腐肉,却用了大半天,因为疼痛,痛,真真切切的痛,但我痛并快乐着,因为这让我感觉到自己是个人。 辐射尘应该过去了,尽管几乎所有没有保护装置的电子零件都被核爆之后的射线干掉了,但我找到了一块机械怀表,不知多少年了,它依然能走。七个小时了,我剔干净了自己,也该告别这个本来也许是地铁或是防空洞的坑道了。 第一章 黑暗重生 戴上一个从商场的废墟里找到的防毒面具,尽管街上尸臭对我来说没什么意义,不会使我呕吐或恶心,但我想还是戴上的好。再加上一双战术手套,我看上去会更像一个人,而不是骷髅。然后,我背着这几天找出的弩弓和刀,出发了。 苍凉的街道。也许因为现在是白天,也许我的视力不好吧,总之,我现在没法分辨阳光,抬头一片惨白的灰蒙蒙。几张报纸在风里打着转,一只皮肉残破的腐尸从侧边的巷子闪了出来,它原本应该是黑人吧,应该是个白领,皮肤裂开流着脓和血,吸引不了我,但可以吸引更多苍蝇围着它打转。 它没有理会我,但不知为什么,我潜意识地想跟它走,并且似乎有一种先天的感觉,让我隐隐约约觉得,它并不如我理智的逻辑里那么恶心和讨厌……这让我愤怒,平端起弩弓,如此近的距离我根本不用瞄准,一箭就射穿了那具腐尸的头颅,它倒下了。 这时一点钟方向传来了剧烈的枪声,如果我的听觉没出错——我不知道该不该称为听觉,因为没有了耳道,但是我的的确确听到了,那是美国军用制式步枪GM16A2的声音,没错,一阵急剧的枪声响起,金属风暴,这是美军专用支援机枪金属风暴的声音,有人! 我快速奔跑,只剩骨头的身体很轻盈,并且现在没有肺活量的制约,我很快就奔到了枪战发生的地点。橘黄色的火光不断从枪口跳跃着,三把突击步枪疯狂地挥霍着子弹,另外还有一个军人在装甲上操纵着一门金属风暴作为支援。 在他们面前的,是一只螳螂,成人高的螳螂,不用问了,这不是造物主的恩赐,是核爆后辐射的变异,螳螂异变后的壳挡下了所有的伤害,子弹的命中只是使得它被向后推了几步,我很纳闷那操纵着金属风暴的军人为何不开枪,这时只见那螳螂突然高高地跃了起来,起码有三层楼的高度! 金属风暴开始咆哮了,对着离地约十米的螳螂开火。子弹命中了螳螂,总算把它打回地面,但除此之外,子弹只是在它身上迸发火花,把它的外壳熏得发黑。这四个军人的死亡,我很清楚,只在于弹药什么时候消耗光。事实上,比这更快的是有一个军人在换弹夹时卡了一下,结果螳螂跳了过去,前臂如巨大镰刀削下了他的头颅。 我身在墙角,把一支箭慢慢地上了弦,我要救他们,因为我是人。尽管我只有一把弩,尽管我连肌肉也没有了,但我是人,我知道,一击不中,等待我的就是死亡。螳螂的复眼很厉害,但它背对着我,而且毕竟它面前还有两支突击步枪在急速发射子弹,我瞄准它身下的排泄孔,扣下扳机。 螳螂痛苦地扭曲着跃起,在空中转身准备向我扑来,它那可怖的复眼让我窒息,更别提那还沾着血的巨大前臂,如果我还有眼珠的话,此时我一定会闭上它的,可惜我的视觉并不来自于早就不知去向的眼球,我只好看着它扑过来,准备迎接自己的死亡。 急剧的枪声呼啸响起,那每秒一万六千发理论射速的六管金属风暴响了,螳螂在离我不到三米时轰然跌下,它的下腹部已被轰烂了。 “这是它致命的弱点,因为你那一箭,使它一直保护得很好的弱点暴露在我们面前,我们当然不会放过它,这头畜生!杀了我们七个战友!”脱下沉重防护头盔的女军士,用军靴发狠地踢着螳螂的尸体。剃了光头的她,脸上有几块小雀斑,但希腊式的脸蛋对于我来说,仍是很有吸引力。就是她刚才在操纵那门金属风暴。 她抬起头,扔了一包烟和一个Zippo过来,对我说:“嘿,不要这么怕死嘛!”这种程度的英语,我还能听懂,她说,“狗屎!辐射尘还没来,不要紧的!”说着就要来拉我脸上的防毒面罩,我躲开了,只有骨架,无疑,要轻快得多。 我捡起地上那位失去头颅的军人的武器,拿走了他的弹夹和手雷,幸存的军人没有阻止我,毕竟我刚才救了他们,然后我头也不回地转过街角,身后传来脚步声,我回过头,是那个女军士赶了过来,她说:“嘿,你这小子,是个男人!跟我们回去吧……”然后她说了一大串的话,我听不懂,我只好向她张开双臂。 她热情地和我拥抱了一下,我用手在她背后写:闭上眼睛。想不到她真的闭上了眼,我拉下防毒面具,把我光洁的颔骨印在她的唇上,随后冷静地拉上防毒面具,转身走开。 她在身后叫道:“喂!”我回头,拉下防毒面罩,惊愕在她脸上如毒素般扩散,甚至训练有素的她已把手放在腰间的手枪柄上,我拉上面罩,快速地离开。 我坐在一幢大厦的地下停车场,叼着烟,玩弄着那个Zippo打火机,没有呼吸道,就没法子吸气了,把烟点着了,也只能让它慢慢地燃。但我仍在用力地吸,只要能吸烟,指不定我就能说话了。至于没有呼吸道,这个我不愿去考虑,没有眼睛,我不也一样能看到东西?也许经历过了核爆,有一些定律已经被改变。 我用戴着战术手套的指骨抚摸着自己光滑的下颔骨,却不知道接下来去哪。尽管我可以去找一部还能运作的DNA再造机,复原我的身体。但上哪去找呢?何况我还是一个身处异国的游客,我的英文不能用不好来描述,只能用极差来形容。 无端地,我想起和女军士的那个吻,如果那算是吻的话,它是我的初吻。 她让我跟她回去,回去,也许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些没有被辐射的地区被当作基地?不过就算有,我也不会跟她回去。因为我知道我和别的骷髅不同,不是指有思想,就是外表也是不同的。我见过其他的骷髅,它们并不因为成了骷髅而轻盈,反而摇摇欲坠地似乎每走一步都会跌下一块碎骨。 如果进入没被辐射的地方,也许我唯一的归宿就是被切片研究,我可不是那种伟大到可以为了全人类献身的人。就算我决定自杀,我也希望找一个没人打扰的地方结束自己。 但不知为什么,我很想再看看她,远远地看看她。我爬了起来,希望那辆装甲车没修好,那么我大约还能赶上她;但我又希望她的装甲车快点修好,否则再来一只螳螂,也许我过去只能见到一堆血肉碎片。 天空已经暗淡下来,连那白蒙蒙的光亮也没有了,方才走过来的十字路口中央,借着半截燃烧着的汽油桶,我见到空气中有一种波动和扭曲。随着几声轻轻的吠叫,一只脏兮兮的贵妇狗跑到我脚边,用舌头舔着我的皮靴,从它剪得很整齐的毛发上可以看得出,它以前大约是备受关怀的玩物。 我捡起它,轻抚它的头,尽管只是戴着战术手套的手骨,但无疑它很受用。然后我奋力挥臂将它投了出去,当它在空中慌乱划动四肢时,这抛物线的轨迹已经终止了,它没有落地,就悬空停在那发生扭曲和波纹的空气里。 它陷在里面颤抖着,连声音也发不出,然后裂开千百道口子,喷出它不多的鲜血,但没有来得及溅射,就在那扭曲的空气中变成一个个小血点,然后和它的皮肉一起消失,最后,它的骨架也成了粉末,如同它从来不曾存在过一样。 如果从四点钟方向那个街口穿过去,也不太远,但我不想从那里通过,那里有一大堆腐尸。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知道,但我就是知道,也许是因为熟悉的腐尸味,我讨厌见到它们,哪怕离开八百米也让我觉得恶心。 只有绕过去了,绕一个大圈,因为我想看看她,远远地看看她,我的初吻。 我在街上奔跑,空无一人的长街,除了几具腐尸慢腾腾地在散步,就是一群足球大小的老鼠在敞开了盖子的下水道窜跳着。嘲讽的是前方居然有一个社区的篮球场还亮着灯,天知道为什么核爆切断了这些街道的电力,这个篮球场却仍亮着灯。 但我停了下来,在黑暗里有一种危险,一种会把我毁灭的危险在无声息地逼近。 这是自从我剔干净了自己,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感觉。无论面对骷髅还是腐尸,或是变异的大老鼠以及那种大螳螂,我都不曾感觉到这种深层恐怖。要知道,我已是一个无心的人。但现在,我感觉到了,来的是我的天敌,不论我是否愿意承认。 这恐怖笼罩着我身上每一根骨头,深至骨髓,我连抵抗的心都生不出来,唯一有的意识就是——逃,尽早地离开。我颤抖着尽量不发出声音,缩进一间半塌的房屋里,从那窗口向外窥视。 他渐渐地走过来了,尽管我看不见他的身影,但那恐怖的逼近如此清晰。这时黑暗的街道划出一道银白的轨迹,清脆的枪声,我看着一只散步的腐尸整个头颅都爆裂了,迟钝的神经让那无头的腐尸继续向前走了两步才摔倒。我觉得,我就要窒息了。 那不是被杀死的问题,强大如那只成人大小的螳螂,也可以被杀死。而这腐尸的死亡,有一种所谓形魂皆灭般的了结。我见到他了,他似乎也发现了我,向我这个藏身处扫了一眼,还好又有一只不知死活的腐尸向他攻击,他举起手中银白色的手枪又打爆了一具腐尸的头。 我咬着牙,不,他不是我的天敌,人类没有天敌。人类只有强者和弱者的分别,我不敢用枪,因为枪口焰会出卖自己,我只能颤抖着绞动弩弓,把一支箭上了弦,我的手很不稳,“刷!”不知为什么,我居然碰到了扳机,上了弦的弩箭射穿了我自己的大腿。 还好,裤管下的大腿并没有皮肉,那支箭从骨架中穿过,插在地面上,那箭羽还在颤悠着,我突然有点想哭的感觉,如同怕黑的小孩。望着那个人,他手中银白色手枪清脆地一次次扣响,在街上接连地干掉腐尸,我想跑,也许他不会发现我的逃离,但我知道我得去面对,否则的话,他真的就是我的天敌了。 我终于又上了箭,把弩弓举起瞄准了他,我没有瞄准他的头,这种可以猎杀野兽的强弩,只要命中他的躯干,就足够了。我对着他的心口扣动了扳机,弓弦在夜里清晰地震荡着,伴着街道中他干掉身边最后一具腐尸的枪声。 他被钉在地上,努力地想直起身,我知道,我不同了,还是和许多没有答案的问题一样,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知道。我背着弩弓走到他身边,这是一个穿着神父服饰的白人,下巴剃得很干净,一个很英俊的神父。 那把银白色的枪,已经脱手跌在他无法捡到的地方,弩箭把他钉在地上,他用残余的力量握着颈间的十字架,我感觉到,刚才让我恐怖的,并不完全是他,或者说给我造成的巨大恐怖中,他只是原因的一小部分。而这时,我荒谬地感觉到饥饿。 一种饥饿的本能支配着我脱下战术手套,露出光秃秃的手骨。他开始惊慌了,他那英俊的脸在扭曲着,我的手,如同一个饥不择食的饿鬼扑向食物一样,插入了他的头盖骨,如快刀插入豆腐一般。我感觉到一种充实在骨骼间流淌,脑海中想起,那吃唐僧肉的白骨精…… 不!这让我打了冷颤,我是人。我打着冷颤抽出了手,指骨间还有红白相间的液体,一滴滴地往下淌。我慌乱地后退了几步,地上那英俊的他已如干尸一样。这时我的眼光扫到那把银白色的手枪,我突然发觉,让我恐怖的主角,是它。 这时街角走出了七八具腐尸,冲着我发出嗬嗬的声响,我听得懂,它们仿似在赞美同类的英雄,这让我感到羞耻。我戴上战术手套,捡起那把枪,卸下那人身上的子弹,全然不理那把枪握在手里,如烙铁一般让我的手骨痛楚,我狂奔在长街上,防毒面罩下,早没有了泪腺的我泪流满面。 躲在这幢没有倒塌的十几层楼的天台,已经整整一天了。我的左手握着那把银白手枪的枪身,整个手掌和指骨都如同被烙铁烙过一样发黑,很痛,烫伤的疼痛,不过我想骨头大约不会起泡,收好了枪,便没有再理会,只是左手手腕以下不能动弹了。 我再一次拭了拭没有眼珠的眼角,这是真实的眼泪,咸咸的,我竟然会流泪了。但叼着烟,任它自己燃烧,我没有一点喜悦。 我宁可不会流泪,哪怕流泪会使我更像一个人类。但我潜意识里不能回避,这很可能是因为,我把手骨插入那神职人员的头骨……同是人类的神父……那些从指骨滴下的红白相间的液体……每每想到这里,我就疯狂地用枪托砸自己的头骨! 他要杀我,我杀他,对于一个可以把自己身上腐肉剔干净的人来说,没有什么,真的,我没有任何的愧疚。在把身上腐肉弄干净的过程里,我早就想通了许多东西,这本来就是丛林法则的延伸。但我在干掉他以后,脱掉战术手套所做的事……我觉得,我觉得我就和一个食尸鬼一样! 对了,还有那些腐尸的欢呼也让我发疯!我为什么会听懂它们的欢呼?见鬼! 我想把自己砸昏,或者让自己累倒以便睡晕过去。我疯狂地在这十几层楼的楼梯上上下狂奔了几百次。我累了,但我不会睡觉,在告别那个坑道之前,我曾为自己不用再睡觉而有点兴奋,还憧憬着如果用DNA再造机复原了身体以后,若还有这种异能就好了。 而现在,我诅咒自己的这种异能。 我就躺在这里,楼顶的水塔里爬出一些变异后的蚂蚁,每只都有小指头大小,每到天黑就成群结队地爬出来。它们从我的领口爬进去,游阅了我的肋骨许多次,直至索然无趣。也许是因为我把自己剔得足够干净吧,总之它们现在晚间出来拖动搬运一些腐肉,都不再经过我这边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只望着天空,从灰蒙蒙变成白蒙蒙,再变成灰蒙蒙。楼底下有时有枪声,有变异了的动物的嘶叫,我不想去理会,让他们去吧。有一天天上下雨,把我捡来的这件衣服腐蚀得如乞丐的破衣,雨水滴在我的骨头上,我没有任何不适,所以我仍不想动。 这一天楼下又传来枪声,腐尸的嗬嗬声,人类的惨叫声,这个世界,到底还有多少人?还有没有军队或政府?还是一切的组织都消失,各人凭仗着自己的能力在挣扎?我不知道,算了,我也没必要去考虑这些,我只希望,还有能用的全身型DNA再造机。 变异后那种小牛犊一样的斑点狗的嚎叫声,疯狂的嘶叫,还有腐尸的嗬嗬声,夹杂在中间,引起我注意的是一串骂娘声:“掩护!掩护!动作快!狗屎,你们这些见鬼的新兵,你们根本就不配作为一个军人!狗娘养的……”这个叫骂着的女声,我觉得很熟悉,那张剃了光头的希腊式脸孔浮现在我脑海里,对,应该就是她,我支起了身子。 我爬起来趴在天台边缘,也许她升官了,因为只要浏览过军事网站,大约都明白,一个军士军衔是不可能指挥三辆装甲车和几十名全副武装的军人的。何况在三辆装甲车中间,还有一辆处于被保护状态的加长悍马。 很诡异,那些腐尸缓慢地向那三辆装甲车发起进攻,它们蹒跚而且残缺不全,溅着脓和不知名的汁液,但无疑它们的腐肉是一件很好的防弹衣,只要没有击中它们的脊柱,哪怕机枪的火舌扫断了它们的双腿,也不能阻挡它们蠕动着向前。 受辐射变异后的生物攻击人类,似乎是一种天性,但我惊讶的是在腐尸后密密麻麻的变异狗,那些也许是宠物狗,也许是导盲狗,也许是缉毒犬或是流浪狗……它们无一例外的都被辐射变异了,一只只牛犊般大小,甚至有几只本来体型就庞大的雪地救援犬,现在更加巨硕,我打赌放两只正常的老虎也咬不过它。 诡异的是,它们呆在腐尸后面,除了助威一般的嚎叫,一动不动,这显然是个阵型,只要腐尸推进到一定距离,这些变异的狗四散突入,我那剃着光头有着美丽希腊脸孔的她,必定和她的战友一起成为肉碎。一个男人,是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初吻情人就这么个下场的,我必须下去,也许和她死在一起,但我不能这么看着不管。 砸烂了消防工具玻璃门,拖着消防水管我纵身跃下,气流从那天大雨在衣服上留下的许多破洞涌进来,快速地穿行于每根骨头之间,这种突如其来的清冷让我冷静下来,我知道,坏了,我本不该跳下来的。 这些变异生物能排出如此森严的阵势,选择了这么一条狭隘的街道来作为伏击的地点,绝对有理由推断,它们有一个指挥者。也许是腐尸,也许是人,也许是其他的什么,但应该有一个这样的人物存在,否则,两种以上的生物,别说混混沌沌的腐尸和极度嗜血的变异狗,哪怕是两个国家的军人都不可能在无指挥的状况下,进行如此规模的协作。 没等我在空中寻找出那可能存在的指挥者,急速的劲风已从颈后掠过,我的肩骨一痛,不由自主地松开了消防水管,然后被甩到另一座四层高的楼顶天台上。如果我还有肌肉的话,这绝对会要了我的命,但现在我只有骨头,很轻。 用那只手腕以下无法动弹的左手在天台上按了下,我马上弹起来,抱着突击步枪向空中射击,“轰!”一团火光炸开,到处是四散的、散发着尸臭味道的羽毛,我不知道它为什么会炸开,我始终没有看清它的样子,大约是一只变异的鸟类吧。 “会用枪?”我身后传来一个惊讶的声音,接着他所说的一大串话,我就听不清楚了。 转过身我见到一张富态的脸,一个矮胖的中年人,笔挺的西裤并不能掩蔽他的罗圈腿,他指着我,用英文说:“混蛋!向楼下射击!马上!”然后又听他狠狠地骂着,“原来是个变异生物,我还以为是美军的狙击手呢!浪费了一只变异鹰!” 他拿着一个类似PDA的东西,把那玩意指着我,就像拿着大国元首的核按钮一样,向我比划着:“马上!马上!”他手上那玩意有点让我想睡觉的感觉,但我不想这时候睡。我向他扣动扳机,一枪打爆了他手上玩意,再向他的头部击发时,我的枪卡壳了,他的脸上开始出现了惊慌。 望着他,那种饥饿的感觉再一次从我骨子里散发出来,这一次我没有压抑这种渴望,脱下战术手套我没有半分犹豫就将手插入了他的头盖骨,一种充实的滋味几乎让我每根骨头都要快乐得呻吟起来。人奸,一个人奸,无论对他做什么,我觉得在现时的世界里,都应该被允许。当然我不需要去举证,这是丛林法则的审判,不需要陪审团。 然后我从天台拉着一条电视天线飞身跃下,我很轻,劲风再一次从我颈后掠过,我松开了握着天线杆的手捏住了这只变异鹰的颈,一起直直地往下摔时,一只斗牛般的牛头犬向我扑了过来,我那本来不能动弹的左手抽出肋下的白银手枪,格外清脆的老式左轮枪响,在重火器的速射声里分外明显,那只牛头犬爆开了,我也拧断了那只变异鹰的颈子,这次,它就算再核爆一次也活不过来。 我落在那辆加长悍马车的顶上,环顾四周。在我从天台往下跳时,那些军人就有一半把枪口对准了我,但她叫住了他们,大约,她能认出我的衣服吧,或者,我那破烂的连体衣在风里,令我的体形——一个骨架子显露无遗。而动作这么轻盈的骷髅,应该很好认。 她靠近我,隔着沉厚的战术头盔,我看不清她的脸,但我听得见她喃喃地说:“傻瓜,你这个傻瓜。”然后她对那些军人说,“这是我的朋友。”那些冲着腐尸开火的军人,有不少向我吹口哨,幸好我现在没有脸皮,不然我一定会脸红到耳根子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情感在骨骼里膨胀,压抑得我快要发狂,站在悍马车顶,我仰天长啸!啸声凄怆得让我自己心碎。当我低下头时,我发现,那些腐尸不再前进,它们似乎都望着我,不知从哪来的力量,我指着那些腐尸,又发出了一声嚎叫。 两侧堵着的腐尸,突然失去了队型,它们惊惧地四散而去,因为残破的身体和缓慢的行动,显得别样的滑稽,但无论如何,原本躲在它们后面的变异狗,这时直接面对了枪炮,一百米的距离,没有腐尸那层死肉防弹衣的它们,马上被交叉的火力打爆成一团团的火光。 我在地上捡了一根枪,准备去扒一个死去的军人的服装,却听到她在身后叫我:“喂!”她扔过一套崭新的制式连体作战服和一对军靴,看上去,应该很合适我现在这副只有骨架的身体,也许,她专门带出来给我的?这已是一个苍凉凄惨的世界,我仍无法说话,我也不愿意去问,我把这当成她专门带给我的。 我离开他们的车队,她赶了上来,叫住了我。 她站在离我三步的地方,犹豫着。我向她张开双臂,她的士兵吹着口哨起哄:“拥抱他!”“吻他!”“我愿意让出基地的休息室给你们!”…… 我不等了,我知道,不会每次都这么幸运能让我遇上她。我走了上去,她有点惊恐地后退,但我没让她退,一把紧紧抱住了她,和上次一样,我在她背后写着:闭上眼。她犹豫了一下,还是闭上了眼。 那些军人大笑着,对我呼叫道:“男人!跟我们回去吧!”“你是个勇士,我们都可以作证!”“不论你是什么人,我们一定给你弄份给养的!” 我拥抱着她,对着他们,我慢慢地拉下防毒面罩,一瞬间,他们失语了,我用光洁的颔骨印在她的唇上,在她睁开眼之前拉下面罩,准备转身离开。我的泪又一次淌下,哪怕在用铁片剔自己的肉时,我都没有流泪;哪怕那些手指大小的蚂蚁在啃我的骨头,带来剧烈的酸楚,我也能若无其事。 这时那些军人之中不知是谁沙哑地哼起一首歌:“Oh,give me your lips for just a moment,and my imagination……(噢,给我你的唇,就一下,我的思绪……)”我听不懂在唱什么,但那种低沉沧桑的老调子,在这一片废墟之中,却使我的悲伤愈沉。有一具腐尸在墙角探头探脑,我挥动枪托砸飞了它那丑陋的头颅,转身默然地离去,天际间白茫茫的光已渐退散,入眼尽是暗淡的灰色。 第二章 夜之女神 离开了她的视线,我静静地躲在暗处,目送着那三辆装甲车护送着加长悍马远离。然后我回到刚才这里,那些死去的军人,在这个没有支援、呼叫不了炮火和直升机的废墟,哪怕号称不扔下一个同袍遗体的美军,她和她的战友也只能取走死者颈间的军牌。 我扒下两套连体的作战服和军靴,找了一间破房子换上。她送给我的那套崭新衣服和靴子,我装在捡来的军用背包里。然后我默默地沿着大路前进,路上遗弃的交通工具,都支离破碎没有可以使用的,不知是核爆的原因,或是车里的人受到辐射,成为腐尸觉醒后对它们加以了盲目的破坏…… 我顶着风,孤独地走在长街上。 在这孤寂的行进里,我想了许多,就算因为我的外形,不可能和她一起走,但为何没有问她的名字?就算不能开口,也可以用刀子在地上刻出这几个简单的英文啊;为何不问问我的祖国,现在是怎么样?起码我可以写下国家的名称,让她选择“好”或“不好”啊;为什么不问问怎么样才能远渡重洋回家?落叶归根是几千年不变的习惯…… 可惜,生活,尤其是废墟中的生活,不是可以容许排练的舞台剧。我点起一根烟,尽管我不能说话,但我可以嚎叫,所以现在我也能吸烟,至于为什么可以,我根本不愿去考虑。我现在扔掉那个破碎的防毒面罩了,不单单是因为我走了三天两夜再也没有碰到一个人,更因为这样可以方便我从本来是鼻子的那个窟窿喷出烟。 我累了,走上一幢三层楼的天台,解下背包我瘫坐了下去。有具腐尸试探着爬了上来,我头也不回,单手用突击步枪打爆了它的头,然后把没有子弹的步枪扔掉。这三天两夜,我打光了一路捡来的近万发子弹,打坏了沿路捡来的十来把步枪,我的枪法已不错了——尽管没有肌肉的指骨,扣扳机时不太灵敏,但我发现如果面对的只是腐尸,那么几乎通过嗅觉,从他们的臭味我就可以清楚地知道他们的位置,也算是一种补偿。但枪法好不好,对我现在来说,实在也没有意义。 我从背包里取出那套衣服,轻轻地抚摸,对于一个处于生死边缘的女军人,她能想到给我准备一套衣服,我已很知足。这样很傻,如果以前要好的几位老哥哥在身边,一定会骂我是傻蛋,尤其我背着这个背包——我现在的身体没有肌肉,背上背包后重心向后,更容易累。但我愿意,傻就傻吧,不傻一点,我大约应该拔出那把白银手枪,用银子弹射穿自己的脑壳。 我准备把这套衣服收进背包里,这才发现不知何时,身边十步开外围了一大群腐尸,奇怪的是刚才我居然没有闻到它们的臭味,直至现在才觉得臭不可闻。我站起来,环视了一圈,我没有皮肉,也没有眼珠,我不能做出任何表情,但很显然我的愤怒,它们有所察觉,很快就四散着离开了这个天台。 我躺在天台上,在没有星星可数的灰蒙蒙天际下,无眠的我在发呆。但发呆也是一种奢侈,远处传来愈来愈清晰的翅膀拍打声音,起码有数十对翅膀,散着尸臭的翅膀。我一骨碌爬了起来,我很清楚,让我清醒的这种恐怖感,绝对不是来自这些翅膀。 她来了,在夜空中,身着黑色紧身皮衣裤的她艳丽如花,手中那血般鲜艳的彩带末端,由无数变异鹰的爪子紧抓着。远远望去,仿佛她握着两丛盛开苍鹰的花。 我没有从她身上闻到尸臭,却感觉一千具腐尸也不及她身上透散出的死气浓郁。她的威压几乎弥漫整个天地,四周再也没有那变异狗刨地的声音,也没有那腐尸嗬嗬的嘶叫,连那变异的蚂蚁也全都缩回自己的窝里…… 她实在太强大了,带给我的恐怖如同她美貌一样,让我刻骨铭心。尽管这种感觉是荒谬的,但我颤抖着的骨架,已证实了我的感觉。尽管她如此的美丽,如此的妖娆,但似乎她那绝世的容颜,只是为了让死亡更凄美,让生命更绝望和灰暗。一个强大而可怕的存在! 她御风而来,渐渐地近了,那些变异鹰松开爪子,四散地飞去。 她在空中轻盈地跃下,落在我前面十步处,侧着头看我,如看一件新鲜的玩具:“腐尸?这么瘦的腐尸?”语气里透着好奇,就如面前有一只长了三只脚的小鸡。 我快速后退,我不敢面对她。 当我从楼顶的水塔后面探出头,她还站在那里,仍然那样的绝美,那样的苍白。我面对她只想跪下,我不知道为什么,似乎是一种天性,就如同在我的嚎叫下,腐尸们纷纷惊恐地远离。 但那些死在我手下的牛犊大小的变异狗,被我活生生捏爆的足球大小的老鼠,那些让我枪法飞速长进的腐尸,让我在这时,还是能用我戴着战术手套的手骨,把弩弓上了弦。但当我向她举起弩弓,望着她的眼时,我的心碎了。 如果只是强大,我可以逃,可以奋力一战。面对猛兽,快速的远离是一种天性,只要我够快,惹不起我躲得起。但如冰山雪莲一样美丽的她,对于我有着莫名的吸引力,只要一见到她,便很难再回首,便会想去亲近她,就连跪在她身前舔她的靴底也在所不惜。 我只望了她一眼,她眼中那决绝的死意便已让我只想倒下,倒在这坚硬的天台上。我那自以为坚强的手骨,简直无法端起那弩弓,几乎要把颈椎挣裂,我才艰难地把头缩回水塔后面,如果我的心脏还在,可能急剧的跳动足以让我全身血管爆裂,幸好我没有心脏,也没有血管。她的皮靴清脆地叩击在天台的水泥板上,缓慢而轻盈的步点,已是一支死亡的圆舞曲。 我的每一根骨头都可以感到力量渐渐地流失,更可怖的是那缓慢的步点对于我,竟有致命的诱惑,让我极想冲出去,看着那艳丽的雪白俏脸,即使每一寸骨头都化成灰也在所不惜。尽管我明明知道,这不是我想要的。我怎么可能对着一个恶魔,把她当成观音大士? 但我仍想冲出去面对她,我死命捏着弩弓的把手,直至把那坚木所制的手托硬生生捏裂。我不由自主地流着泪,仰天嚎叫,一种骨子里的悲痛和无奈,如一个吸毒者一般,原始的冲动摧毁了理智。 我走出藏身的水塔,没有奇迹,没有,也没有最后意志凝聚的奋勇一击。 无奈地迈动套着作战靴的脚骨,我走出来,面对着她,一心的臣服。我的理智被这种似乎天生的臣服挤压得根本无法支配自己的身体,她停下来,每个动作都如此地写意,夜风呼啸夹杂着辐射尘而来,我看着她的长发在风里飞扬,那绝世的容颜一尘不染,风里的辐射尘不曾有一点沾染在她的身上发边。 而从衣服领口、袖口穿梭而入的风,把那沉重的辐射尘灌满我的连体作战服,我看着自己的衣服渐渐地鼓起来,使得我如有血肉,连头骨的缝隙里,也被那辐射尘填充得密实。但我面对着她,生不起一丝躲藏的感觉,望着她,我一秒也不愿离开,也不敢离开。 风终于停了下来。 她的长发散落在肩上,黑色的长发愈加衬映出雪白的脸,她说:“你,很特别的腐尸,效忠于我,我不追究你前些天杀了我的代理人的事。我将赐给你听觉,你不单可以听我的话,也可以听到其他声音;赐予你清晰的视觉,赐予你的身体不再流淌着脓和血。跪下吧,这是你最好的宿命了!” 我的膝盖骨早已不听从我思想的支配,但填满了辐射尘的衣服却让腿骨无法弯曲,就在膝盖骨硬要挤裂出连体作战衣的一瞬间,我的脑海中一醒:我有听觉,我也有视觉,我并没有流着脓和血,我不是她口中的身材极瘦的腐尸!不,我是一个人,男儿膝下有黄金。 但这也只使我挺直了一下身体,除此之外,便是让她的那秋水般明亮、却又死气沉沉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愤意。她的红唇轻启,我再一次体会到了那种无力的感觉,那种臣服的状态又一次让我沉溺其中,我的膝盖硬生生地挤裂了连体作战服,满满的辐射尘找出一个泄出的口,水一般地向外涌出。 我那惨白的膝盖骨,重重地跪落在辐射尘上,但她幽幽地说:“没有用了,尽管你是一只很古怪的腐尸,但你刚才竟敢抗拒我的招纳,那么,我也无能为力了。”说着她叹了一口气,悲伤得如刀一般,刻着我的骨。 她那修长苍白而纤细的手,指甲上染得红若滴血,慢慢地向我伸了过来。但一瞬之间,离我还有五步之远的手,已轻松撕裂我身上的作战服,我知道,她想抽出我的整条脊梁,但我整个意识,似乎人格分裂一般,在惊恐万状企图拼命指挥身体闪开的同时,却又懒洋洋的,甚至有些期待那雪白的手握紧在我的脊柱上。 但“滋”的一声,那只没入我体内的雪白的手闪电般缩回,如它插入时的快速。她那本来毫无一丝表情的脸上,居然轻轻地扭曲了一下,我清楚地见到那雪白的手心,一个如烧焦了般的烙印。 我认得那烙印,因它也曾深印在我的手心,来自那把白银手枪的枪身,我用一个残破的枪袋把它吊在胁下,但我没有皮肉的身体的确很难固定它的位置,正如我只能穿连体衣,无法穿裤子一样。 辐射尘的泄出,让本来就固定不好的它,鬼使神差滑到心口,而她刚好握住的,是这把老式左轮在不配对的枪套里伸出的枪管和半截枪身。大约我找到的,是TT一类的手枪套。也许现在我掏出手枪可以一枪结果她?但面对着她我如果能瞄准击发,何至于此? 何况,我见到,疼痛使她眼角渗出一滴泪,但当那滴晶莹剔透的泪划过脸颊时,她抬起眼,向我伸出了手,还是那只手,那手心光洁如玉,一点伤痕也没有留下,更别提什么焦黑的印子。 这时一股巨大的力量将我撞飞,我在空中回望,是一只公牛大小的变异的拉布拉多狗,而她的手插在一具腐尸的体内。那只拉布拉多狗抖擞着浑身的金毛,再一次把仍没恢复身体控制权的我撞飞,这一次,我飞出天台的边沿,而我见到,那条狗瞪着血红的眼扑向她,那雪白的手一下就将那条变异后的拉布拉多狗打得脑浆横飞,但源源不绝的腐尸,一只又一只地包围了她。随后,我开始向下摔落,但当她从我的视野里消失时,我重新掌握了自己的身体,一把扯住二楼一个小阳台的铁支架,再跃落在地上。 地上几条街道聚集着许多腐尸,坚定地,缓慢地一瘸一拐挤向那条通向天台的楼梯,我听见它们嗬嗬作响的声音,我听得懂,它们只有一个意思:走。它们表达不了太多的东西,只是重复地望着我,嗬嗬地用它们的语言说:走。然后像掩护族人英雄的断后部队一样,决断地挤上那条楼梯。 我不是一个脆弱的人,但我这一刻却又想流泪,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我抽出那把白银手枪,用左手毫不犹豫握紧枪身,刻骨铭心的痛楚让我疯狂地嚎叫,我狂奔着,但我不哭,人不能为腐尸而流泪。 在洋溢着尸臭的街道上,我和一具具腐尸擦身而过,她的声音如天簌一般传来,但上位者的威压凌厉无比:“小腐尸,再让你活三天!”我不由自主地回头,“轰!”那天台之上一大堆的腐尸在她一击之下四散飞起,变异鹰几乎要遮蔽天空一般掠向那天台,在被她击飞的腐尸落到地面之前,她已握着两束盛开着变异鹰的“花”,如她来时一样,御风而去。 我不敢停留,也不想停留,因为面对那些热情的腐尸,我害怕,它们为我做的事情,比杀了我更可怕。“我是一个人!”我在心里这样对自己呐喊,紧握着白银手枪的左手,不住地传来剧痛,让我更快速地奔离了这个街区,我宁死在那只修长纤细的手下,也决不愿接受这些腐尸的帮助。 我不知奔跑了多长时间,直到灰蒙蒙的天际开始变得白茫茫,我终于脱力摔倒了。当我抬起头时,我发现也许我的跌倒不是随意的,不是跑到哪里脱力就在哪摔倒。因为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个十字架的尖顶教堂。 似乎在这里,在这个残破的教堂的某种范围里,我无法动弹,无法爬起来,也无法动哪怕一个小指头。我只有这么躺着,用一种别扭的姿势,很不舒服地瘫在地上,如果我的脸上有肌肉,我想毫无疑问是一个苦笑的表情。 显然有强大力量的邪恶美女,要干掉我;象征着光明的教堂,也要干掉我。那些军人也不会接受我跟他们一起同行,如果不是她,他们也一定要干掉我的,到底我是属于哪一边的?到底谁才不想干掉我而给我一点帮助? 也许,只有那些腐尸?不!我是一个人。人怎么可以和腐尸为伍? 我死死地盯着教堂尖顶上的十字架,为什么这玩意没有在核爆里被炸掉?我感觉到,它已开始在干掉我了,不论是裸露着的头骨,还是连体衣内的骨头,都能感受到一种慢慢消融的刺痛,如同擦破皮肤以后,拭上碘酒的刺痛一样,在这里,我想嚎叫也叫不出来。 我只好试图胡思乱想,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来缓解这种疼痛。那个强大的美女到底是什么?老实说,我从见到她第一眼起就不认为她是一个人,不,不单因为她的强大,太完美了,完美到了无可挑剔的地步,那绝世的容颜,模特儿的身高,丰满而绝不至于累赘的曲线,甚至她那纤细而修长的手指甲上的月牙儿,都那么完美,这绝对不是一个人。 那她是什么?是她的生命形态比我高级,还是她的能力比我强大,以至让我产生那种膜拜的敬畏?她从哪来的?我就不信核爆能变异出这么一个绝世美女,还有强大得恐怖的能力!是否她和她的势力操纵或挑起了这场核爆?难道是外星人?尽管在三十世纪,大家都接受外星人和人不一样,但也不排除和人一样啊……神仙?女鬼?还是什么?我不知道,我没有答案,我只能尽可能去猜测。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很短的时间,起码那个邪恶而强大的美女没有来干掉我;也许很长的时间,我见到天空从白茫茫到灰蒙蒙变幻了上百次,我甚至都习惯了那种刺痛。终于有人出现了,从那残破的教堂里走出来一个大胡子,穿着神职人员的长袍,一圈茂密的金发盘踞在他的头上,而头顶中央却剃得很干净。 他一见我就脸色一变,恶狠狠地骂着我听不懂的话,然后他翻开手里的圣经,低沉而急速地咕嘟着什么,对我挥动着手中的十字架,我一下子只觉得腾云驾雾,又重重摔倒在地上,接着他又对我挥动了十字架,我再一次飞起,摔倒。 其实,在我第一次飞起时,我就能动了,但我太久没有动了,一下子根本爬不起来。他攻击我的威力,除了把我打飞以外,带给我的痛楚程度,还不如我一动也不动地躺在那里,那尖顶上的十字架给我带来的痛苦来得深。 这个神职人员见我一动不动,终于松了一口气。他向我走了过来,蹲在我面前,念了一截经文,然后拿起那十字架就要印在我的额头上,我只好动了,一拳就打飞了他两个牙齿,他跌坐在地上,惊讶地望着我,连失落的圣经和十字架也没去捡,我大约听得懂他在说:“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主啊!邪灵怎么可能在主的光芒下动弹?” 我从地上捡了一块不知原来是什么的碎片,在地上写道:“我是人。并且我的生和死,不归你的神。”这么简单的英文,我还是可以胜任的。 很难想象一个粗壮的大胡子会这么尖着嗓子叫:“上帝啊!在天上三位一体的神啊!怎么可能?有思想,会书写的骷髅?我的主啊,我是否失去了您的恩宠,求主带我到比我高之磐石!” 我很小心地接近,试探着接近。那个尖顶上的十字架,在以它为中心的一定区域里,我会无法动弹,并受到伤害。当然我没有什么直接证据,证明就是它干的。我也没法子证明,那个说三天内要干掉我的美女,是邪恶的。但需要去证明吗?给谁?或是为了申请专利?我知道的是:等论证出来,最大的可能一定是我已被干掉了。 相信直觉,才是在这个废墟的世界上的生存之道。 我已走到了那大胡子身边,我如同陷入泥浆里一样,我知道已进入尖顶上它的领域了,这里甚至比我摔倒的地方还更进一步。也许这些日子被尖顶上的它一秒秒不间断地折磨,让我习惯了这种力量,本来我已可以动弹了,但用那个姿势躺着太久,我僵硬了,加上自己下意识认为不能动的心理暗示,所以才动不了。 我勉力地提起大胡子,也许要感谢他打我,否则我也许就这么一直躺下去了。突然他又尖叫起来:“头发!头发!”居然叫了两声自己翻着白眼昏了过去,一种饥饿的感觉又在我体内扩散! 一种面对食物赤裸裸的欲求,让我的左手快速地甩下了破烂的战术手套,但当我的手骨按在他头顶时,我突然发现不对,因为我的整个左臂手骨都是黑乎乎的,如同那捏着白银手枪枪身的手心一样。 我是一个有洁癖的人,这种怪癖对于我来说,是无药可医的。我扔下他,拔出身上的战术刀,三两下就刮掉了外面这层焦黑,但当我弄干净整只左臂,举起左手,那洁白光滑的骨架刚让我稍微轻松些,却又发现,我全身都是这种焦黑! 那个大胡子晕厥在地上,我就不客气地找了根树枝,把银十字架拨到圣经里,一块弄走。天知道这些东西,对那个说要让我再活三天的邪恶美女有没有用?但指不定她什么时候就找上来。说句心里话,要不是越接近那十字架,似乎就越动弹不了,我恨不得把尖顶上那十字架拔下来拖走! 当我准备离开时,却听见后面有人说:“你,很奇特的……人。”最后的一个单词,让我松开握在白银左轮枪柄上的手骨,我慢慢地回过身子,一个神父装束的人,拿着一把双管霰弹枪对着我。 我第一个反应就是蹲下去,捡起刚才用来拔十字架的树枝,在地上写:枪,教堂,钱。我想说的,是教堂真太TMD有钱了!但我不懂语法,只能写下三个我认识的单词,我想他能明白。 他望着手里那把流淌着银白光泽的双管霰弹枪,很有点尴尬,那真是一把很不错的古董枪,哪怕不计较它是银合金制造这一点,单是那木柄枪托就保留着二十世纪或十九世纪时期,制枪匠的工艺水准。这玩意哪怕把它的古董身份剔除,相比于三十世纪当今全机械流程出来的枪械,也仍是一个精致的艺术品。 用银来造枪和子弹,哪怕是银合金,我说教堂很有钱并没有错。 他苦笑了一下,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又似乎觉得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想说什么,就这么愣在这里。过了好一会,他才说:“你,很独特,但是你是人类。”他指着地上还在昏厥的大胡子说,“不然的话,神职人员是邪灵最好的食品。” 让我莫名其妙的是,他握着那把白银双管猎枪的枪管,把枪把递过来,解下身上子弹带塞在我怀里,然后说:“你的。”随后从地上抱起那个大胡子,进了教堂。我一头雾水,当然我不会把枪还给他,不单因为我知道,只要走到教堂门口,那十字架绝对会让我无法动弹;更关键的是我现在连那大胡子的圣经都能捡就捡,怎么会拒绝这么一把利器? 剃干净了身上的黑焦,我知道为什么大胡子会昏厥了,因为头发,我的头发,我光溜溜的头骨上长出了披肩的长发!在地上捡了一块汽车的倒后镜,我照了一下自己,绝对的诡异,这一头长发不知从哪长出来的,飘逸得可以做洗发水广告了! 尖顶上的十字架,给我的伤害已越来越小,或者说我越来越习惯了,我现在已经可以坐到教堂的门口了,当然,我不是有心自虐,但它能让我长出头发,绝对是正常的头发,不是那种腐尸头上暗淡无光,杂草般的头发。我实在很期待,它还能给我带来一点别的什么。 绿叶,我不知道多长时间没见到绿叶了,最起码从核爆以后,记忆中就没有见过绿叶。站在我面前的神父,上次送给我是那把双管白银制霰弹枪,这次送给我的,是一片绿叶,一片郑重封装在小型恒温盒里的绿叶。 尽管在三十世纪,生态的破坏已到了极致,但每个城市还是会有一些绿化。我从来也没想过,面对一片绿叶会让我如此地感慨。隔着恒温盒轻轻地抚摸它,我听到神父说:“送给你,要相信,有一些顽强的生命,是可以得到例外的恩宠的。皈依到基督里来吧,主的血会洗刷掉你的原罪,你将得到永生。” 我指着地上那行字,那是我之前对那大胡子神职人员写下的:“我是人,我的生死,不归你的神。”神父很和善地笑了起来,向我伸出右手,随和地说:“我叫约翰,介意成为朋友吗?”总之,按我听得懂的单词,连蒙带猜,是这意思吧。 第一次用我光秃秃的手骨,握上一只有血有肉的手,如果他是汉人,我想我一定不介意和他拜个把子。约翰对我说:“显然英语不是你的母语,请问你用什么语言?”我用树枝在地上写下汉语的英文。 想不到,约翰马上用广东话说:“我曾在香港的教区呆过不短的时间。”这实在让我开怀,尽管我对外语的掌握几乎是零,但不论是苗语、闽南语、苏州话、四川话、东北话我都一学就会,更不要提广东话了。 第三章 亡灵会议 他跑进教堂里,很快地拿了一块小黑板和粉笔出来,约翰不是简单地能读懂汉字,如果汉语有级别的话,估计他考个专业八级也没问题——连我写“子曰无衣”,这洋鬼子都能马上用广东话接上:“与子同袍。” 我们就席地坐在教堂外面,开始了交流。我得承认,人是需要沟通的,我和这洋鬼子在教堂门口聊了三天两夜,我很开心,不为什么,就因为可以和人聊天。大胡子醒过来以后,也偶尔过来聊上两句,但显然他很怕我。 但今天我不想和约翰聊天了,因为和他聊了那个邪恶的美女对我说的话以后,他居然深思之后告诉我:“我的朋友,如果你相信我的话,我想,你大约现在,仍没有听觉,还没有嗅觉,你的视力应该也很低。” 他继续喋喋不休地说:“你说你会嚎叫?我想不太可能,因为你都没有发声系统,你怎么可能发声?就算是核爆以后很多定律改变,也不可能变得这么荒唐啊。不过,也许你长啸一声试试?毕竟没有皮肉的头骨可以长出乌黑发亮的头发,的确也是极度荒唐的事了。” 我极为愤怒地仰天长啸,然后掏出一支烟,点着吸了起来。他却笑了起来说:“这就对了,你尽管能抽烟,但你仍发不了声。”说着他从身上拿出一个极老式的卡带录音机,递给我,我按下录音键,又试着嚎叫了一声,放出来,却听不到任何声音。 “朋友,你用的是一种类似脑电波的能力,按你说的,你还尝过自己的眼泪,是咸的,那么,是否可以认为,你已有了嗅觉?再说你有没有感觉你的嗅觉和视觉的能力很难分清?就是通常你闻到什么味道,你不用看也可以知道发出味道的东西在哪里。” 我愣住了,尽管不愿相信,但我知道,也许他说的,最接近事实。 但这让我颓然,我躺在教堂的门口,一动也不想动,他来和我聊天,我也不想理会他,我脑子里天人交战,不停在思考一个问题:我还是人吗?我还是人吗?对于大多数人来讲,用一种类似脑电波的能力代替五识,也许是一个没有什么意义的问题,但对于只有一个骨架子的我,就很有意义了,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人,还是其他别的什么东西。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直到这一天,约翰在我身边说:“嘿,朋友,它似乎是来找你的。它已经在那里呆了三天了,大胡子过去它就跑了,然后没人赶它,它又回来了,一直就望着你噢。” 我直起身子,远远的,有一具腐尸。 本来心情就差的我,爬起来捉起那支双管猎枪,准备把它结果了,免得惹来苍蝇。 但走近了,我发现,它居然向我举着一个东西,一个背包,那个强大的邪恶的美女到来的那个晚上,我来不及带上的背包。 我走了过去,它把背包递给我,出奇的是这背包显然没有被打开过,而且除了旧一点,它基本还算干净。我很惊讶,要知道这一路我见过许多破烂的汽车,除了一些是被核爆毁损的,有不少明显是车里人用暴力破坏的。腐尸向来是缺乏智慧的,要从一辆汽车里出来,都会把整辆车弄得完全废掉,我怎么能相信,眼前这个家伙会带着我完整的背包来找我? 但背包就在我手里,它一瘸一拐向西方走了几步,转过头来望着我,见我没有动,它又一瘸一拐地走回来,比划着,嗬嗬地表示一个意思:走。它居然是有事来找我?一具腐尸,有事来找我? 我对走过来翻开圣经的约翰摇了摇头,在小黑板上写下:我要走了,很神奇,没有智力的腐尸,居然会要我跟它走,腐尸不都应该是弱视嘛,它怎么可能这么远远地望见我在教堂门口? 约翰摇了摇头,笑道:“不,它不可能见到你,记得我的推测么?我想他是感应到你的磁场了。”我在黑板上,写下一个二十世纪臭名昭著的伪气功师的名字,明显,他知道这个人。他愤怒挥动拳高呼,用广东粗口连珠咒骂我,然后说:“你这是污辱!”我拍了拍他的肩,在小黑板上写下两个汉字:保重。 “嘿,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他拉着我的肩膀说,“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可以为你祷告。”尽管我没有肌肉,也不禁咧开下颔骨颤动了几下,这家伙,在这苍凉满目,到处都是废墟和辐射尘的年代,为我祷告?不过我还是在黑板上写下两个字:秋风。 约翰皱着眉头咕嘟:“秋风?这名字,太潇洒,太悲壮,但不够苍凉,不适合这个残破的世界……”我压根就不想理会他了,难道我娘生我出来时,就事先知道二十几年后,她的白胖儿子会穿行在这肆虐着辐射尘和射线的废墟里? 我跟着这只一瘸一拐的腐尸,慢慢地向着西边走去,约翰在我身后大声地叫道:“姓秋的,你是黄帝后裔少昊的后代。少昊为帝喾之子,黄帝裔玄孙,十九世纪你的宗族有一个很出名的女性,写下过‘夜夜龙泉壁上鸣’的诗句,她叫秋……”我觉得这家伙实在太神奇了,简直可以去教古汉语文学了。 但是慢慢地跟着这具腐尸向前走,我的心情不禁渐渐地沉重。很显然,它摇摇晃晃地,在按来时的路线行进。走了大约一公里,我见到路边有几具支离破碎的腐尸,它们的头颅都不见了。那是被白银子弹干掉的表现。 走在前方的那具腐尸,嗬嗬地指了指路边的腐尸残骸,又指了指我的背包,再指了指它自己。腐尸的智力实在太低下了,它表达不了太多的东西,但我有点明白,大约这些腐尸是跟它一块来送背包的,它们不知被谁干掉了,只有它活着。 一路向西,我的心情愈来愈不好,当然我还不至于多愁善感到为了腐尸的死而伤心,但一路千奇百怪死法的腐尸残骸,以及前方那具腐尸不断地比划着我的背包、它自己、和腐尸残骸的手势,却让我觉得似乎欠下了它们很大的人情。 我忍无可忍地向它咆哮嚎叫,尽管卡式录音机已证明了我没有发出声音,但显然这腐尸和我一样,能听到这嚎叫。它很惊恐,滑稽地想加快速度离开我,但它实在很差的平衡性,让它瘸不到两步就把自己绊倒了。 望着倒在地上惊恐的它,我有点内疚,也许我真的有点过分,尽管它不过是一具腐尸。第一次,我很难相信,我居然会向这只流淌着脓和血、皮肤已经腐烂得发青的腐尸伸出手,它显然有点不知所措,我拉住它的手,将它拖了起来,拍了拍它的肩膀,这让它高兴,嗬嗬地叫着,向前继续摇晃着行进。 我迅速地甩下那只战术手套,上面还沾着这具腐尸的汁液,这实在太让我恶心了。 一路行去,又见到更多腐尸的残骸,带路的腐尸,显然它没有乱比划,并不是所有的残骸它都比划,这就更让我确信,它是在告诉我,这些是跟它一起出来送背包的同伴。我很想制止它,很想一枪打爆它那污脏的脑袋,但我不知道为什么,觉得算了,让它比划吧。 曾杀了许多腐尸以至把枪法练得很好的我,居然,对着它那颗丑陋的头颅,不忍下手?我也不知道,随便吧。 走了一天一夜以后,我开始不耐烦了,我估计,前面十字路口,那只被拧断了脖子的变异鹰,和它身边几具腐尸的残骸,应该就是指向的路标,在那边转向右边的隧道就对了。果然那具腐尸一瘸一拐地,就向右边那条隧道的方向转了过去,还向我比划着,这些腐尸残骸是跟它一起给我送背包的。 实在已经到了忍耐的极限了,我朝那腐尸咆哮,它吓得发抖,我指着那十字路口中心的交通指挥岗,比划了一下,它倒是马上就明白了,瘸着站上了交通指挥岗那水泥墩,我不知道它怎么能这么快就明白我的意思,不过我还是很高兴它呆在交通岗上,没有跟过来。 我的愤怒,是因为这一天一夜,只走了不到二十公里。腐尸的行进速度实在太让人无法忍受了,我想就是因为这一点,路上才会有那么多腐尸残骸。当然我本来可以超过它,自己前进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希望这具腐尸,会和这一路上它的同伴一样下场,我想让它就呆在这里等我。 隧道不知道有多长,总之一眼望去没有见到出口。我走了大约十分钟,又见到十来处腐尸的骨骸,还有两个军人尸体。这些腐尸应该和这两名军人在这里进行过激烈的厮斗,在隧道右侧的墙上,有一处被撞裂了的地方。应该在付出了十数具腐尸的代价后,它们干掉了这两个军人。 我真的不知道,应该觉得谁更该死一些,是腐尸,还是这些军人? 我拎起那两个军人跌落在地上的GM16A1型步枪,背上从他们身上搜出来的弹药,觉得自己如同一只背着巨大龟壳的乌龟。 我胁下有一把白银左枪,几十发银子弹;背着一把白银制的双管霰散枪,挎着一条弹带;还背着一个背包。现在再加上步枪和十几个弹匣,我觉得走一步都得停一下——这对于正常人来说,还是不轻的重量,何况我没有肌肉,所有的重量都是由可怜的肩骨来负担。 这时我突然发现,隧道壁上被它们砸裂的地方,似乎有些东西。我用枪托发力猛砸,不多时就砸出了一个洞口,我觉得真的要赞美让我发现这里的所有神祇了,洞口后面是一个小型的紧急停车场,并且里面有辆从表面看,应该是完好的民用型悍马车。 也许在汽车刚刚普及的二十世纪,开车是一种技术活。但在三十世纪,五六岁的小孩,玩的高档玩具车就有四个档位了,尽管只是用电瓶提供能源。所以,如果我连开车也不会,倒真的成了这个时代的怪胎。 当在悍马的敞篷后厢发现一辆仿二十世纪的哈雷摩托车时,我已经发誓不再咒骂神灵了,还能期待什么?不,我想我实在太幸运了。尽管能源危机从二十世纪就一直威胁着人类,但现在满街都是无法启动的汽车,我还怕没油?再说加油站应该也没有人收钱了。 当然我不会和电影里的勇士一样,开着车撞破被我砸开的这个洞隧道壁,然后重重地落地。对于我来说,我爱护在废墟里找到的每一件可以使用的东西。从停车场的通道一路开出去,很快从隧道的紧急出口驶出。出口前方就是一个管理站,也许这辆车是隧道管理员的,不过现在已无关紧要,我开着车往回奔,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扔下那腐尸,那具站在交通指挥岗的水泥墩上的腐尸。 腐尸还是很老实地站在那里,我比划着让它上悍马的后厢,但它用胸膛把悍马后厢的档板撞得满是那脓和绿色的汁液,却上不了车,它连爬上去也不会。我花了许多工夫,才找到一块木板搭在后厢,让它摇摇晃晃地走上去。就凭这个,我决定了,隧道里的腐尸更该死一些,因为我发现我根本就不可能和腐尸是一伙,对,我TMD就是这么狭隘! 不理会后厢那腐尸咿咿呀呀的鬼扯,我轰着油门,穿过隧道以后,大约耗了两升油,我知道我到达目的地了。因为有许多腐尸在前面聚集着,并且它们嗬嗬的叫声,让我知道,它们是在通知某个人,我来了。 在给我送背包的腐尸的带领下,我走进了一个潮湿的地下室,里面坐着五具腐尸,却没有我意料中的人。就在这时,我听到有声音说:“不用怀疑,就是我们在找你。”我惊愕地四顾着,却发现除了那几具腐尸,并没有其他的人。 面对着我的那几具腐尸举起了左手,它们的左手肘部以下全部是光秃秃的骨架,尽管剔得不太干净。“在你身上,我们掌握了这种天赋,就是把左手的腐肉刮下来,便可以回复意识。当时我们不知为什么要模仿你,只是下意识跟着你去做。然后就慢慢地回复了意识。” 它们对着我,并没有开口,但我却听到了这样的话,也许该说,我感觉到了,因为我完全明白它们的意思,而它们运用的,明显不是中文,很诡异的感觉。 “你也可以做到,心灵感觉,在同类之间。”它们对我这么说,我摇了摇头,我知道,我是人,不是这些流着脓和血的腐尸。很明显,它们只能让我听到,却不能知道我在想什么,我拔出刀子,在地上刻下:我是人。 “你是我们的同类!你是我们的英雄!”“否则的话,面对强大的海伦纳,我们怎么会花费重大的代价,来掩护你离开?”“请告诉我们,怎么使用工具?”“我们回复了意识但仍无法使用工具!”似乎同时有五六把声音在对我说话。强大的海伦纳?也许他们指的是那个实力强大到了恐惧,容颜也美艳得绝世的女人? “都静下来。”有一个声音这么说,“你也许暂时无法认同自己的身份,所以,我们请你来,看一样东西。”他们说着,站了起来,我发现,他们的动作依然迟钝,一瘸一拐的完全没有平衡感。 他们带我来到一条火车桥的下面,巨大的火车桥拱下,空气扭曲和波动得极为厉害。有一辆装甲车孤零零地停在桥洞前面,车尾朝着这个恐惧的桥洞。整个车身都扭曲得十分夸张,似乎被巨大的压力蹂躏过一样。一只左手小臂已刮走了腐肉的腐尸对我说:“里面的人,也许是你要找的。” 我走了过去,对着已破裂出无数细纹,但没有掉下来的钢化玻璃车窗,往里边望。一个我绝不想在这里见到的人——那剃着光头有着美丽的希腊式脸孔的她,尽管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但却是我的初吻情人的她。 身边的腐尸说:“她开着这辆车,冲过桥洞,就这样了。然后我们就派人去找你。连续派了三批人找你。如果我们的估计没有错,今天,她就该觉醒了。也许她觉醒以后,你会认同自己的身份,告诉我们,怎么样和你一样的轻盈和灵巧。” 我取下那把GM16A1,向那门疯狂地打光了一个弹夹,尽管步枪的子弹不足穿透装甲,但也足够打松这扇车门。随后我不知花了多久的时间,去找铁棍,杠杆,终于把这扇严重变形的车门弄了下来。我身边的几具腐尸,我听到它们在交流:“多么地灵活啊!太让人羡慕了!” 我用刀子在地上刻下一个单词:灵活,然后一把扯开前胸的拉链,露出我森森的雪白胸骨和肋骨。看在他们给我送背包的分上,我告诉它们这个窍门。但谁知它们似乎一点也不相信我,纷纷道:“这怎么可能?要知道当时学着他,扯开左手皮肉的腐尸,起码有四十具!其他的三十几具死去的原因,就是想扯掉其他的皮肉,但它们的下场都一样,活活地痛死了!当扯去左手的皮肉以后,就有了疼痛的感觉,其他的皮肉怎么弄得下来?” 我不想去理会它们,只是弯进那辆变形扭曲的装甲车里,把她抱了出来,她的手还紧紧捉着一支突击步枪。 那几具腐尸起码有一点是对的,那就是她开始觉醒了。她全身的皮肤已变得灰青,并且有一种病态肥胖,如同重症的水肿病人一样,用力叩下去,就是一个不会弹起的小窝。过了一会,她那紧捉着步枪的手,手背已开始慢慢绽开第一道裂口,“啪!”绿色的汁液从裂口淌了出来,我抱着她,无助地望着她的脸,不知过了多久,第二道裂口迸开了,在小臂上…… 我一下子醒觉起来,不能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她变成腐尸!我抱起她,但只跑了两步就重重地摔倒在地上,还好,她还在我的臂弯里,是她手里死死捉着的枪把我绊倒了。我把那枪硬从她手里扯出来扔在地上,想了想,又把我自己背着的GM16A1步枪和十几个弹匣全都扔了,抱起她蹒跚地跑向那辆悍马车。 幸好这个火车桥离那几具腐尸的地下室并不远,也就百米开外的距离,我抱着她打开车门,把她放在副驾驶的位子上,系上安全带,然后我一脚就踹飞了一具来看热闹的腐尸,从引擎盖上打了个滚到了车子另一边,急忙地上了车。 也许一辆能开动的车对于这些腐尸来说比较新奇?也许它们觉得我比较新奇?总之它们密密麻麻地围着这辆悍马,我按了几下喇叭,但它们是没有听觉的,一时间我只想把这些挡路的杂种撕碎,我愤怒地嚎叫,让它们吓得四散,我踩下油门将七八具腐尸撞飞,头也不回地换了个档把油门轰到底。 车速比我来前要快上一倍,空无一人的马路,我只需要避开那些路中间的废车,实在避不开一把方向盘打过去撞烂了马路中间的隔离栏,我疯狂直飚!已经见到那条隧道的入口了,但我一点也不开怀,这时候,她的小臂已裂开第四道口子了! 我想这么下去一定不行,让车停下来以后,我抽出刀。在慢慢地,一天一点地剔干净自己时,请相信,我的刀法和我对人体骨肉的了解,已经不比学临床的主刀医生差多少,要知道,他们可是割别人的肉,我是剔自己的。 她小臂的三条裂口,应该在同一条肌肉上,我淌着泪,但没有法子,我必须这么做!我一刀把她左小臂那条肌肉剜了下来,再一刀把她手背那个裂口附近的腐肉剜掉,我感觉比剔自己的肉还要让我心碎。 不过她疯狂涌出的鲜血,仍是鲜红的,除了血腥味没有那种尸臭,证明应该还没有完全病变,这让我有点安心。我胡乱地给她包扎,撒上止血剂,发动车子冲入隧道,我想如果有人能救她,也许离得最近的,只有约翰和他的神了。 很快就到了教堂门口,这时天还没有变黑,但她的左肘二头肌上又爆出两道裂口,尽管我这次毫不迟疑地切掉腐变的部分,但我仍很担心,这和中了蛇毒一样,一路地向上蔓延,离心脏已经很近了。 我在教堂门口停下了车子,但在尖顶上那十字架的束缚下,我别说抱起她,连伸手去按喇叭都做不到。一切都变得极沉重,但我发狠地挣扎,终于把我的头骨,狠狠地撞在方向盘的喇叭按钮上。 长鸣的喇叭终于让约翰奔出来,他一见我们就叫着:“天啊,天啊!”然后他对我说,“放心,你是让我救她,对吧?”我终于不再挣扎了,但我在心里诅咒约翰这个伪君子,他居然先把我抱出来,然后大叫道,“玛丽亚!玛丽亚修女!快出来!有人需要帮助!” 当那个把自己包裹在黑袍下、身材高挑的修女将她抱进去时,约翰也把我放在了平时聊天的地方,我一把扯过那还在地上的小黑板和粉笔,写下了她的情况,我所知的情况,然后急急地写:去!快去救她!只要让她不变成腐尸活过来,我就信你的神!你要让我信,总得给我看神迹! 他明白我的焦急,点了点头快步进去。我坐在教堂外面,泪水不停地渗出,我点起烟,最后一根烟,她给我的烟,默默地等待。 天,如我的心情,从一片无焦点的白茫茫,渐渐地变灰,渐渐地发黑,渐渐地失色。 “秋。”约翰的声音在背后响起,没有心的我,只觉我的心,一下子沉到了底,只听他那憔悴的声音,不必回头,我也知道结局。风吹起我的长发,拂在我的肩骨上,这让我重新鼓起了勇气,一个没有皮肉的头骨可以长出长发,还有什么不可能的事? 我觉得黑夜比白天更加灿烂!因为她,我的她,那长着小雀斑的脸孔,没有一丝浮肿,尽管有着失血的苍白,但她真实地站在我面前,那会说话的大眼睛里有无限的温柔。 但约翰,我不知道他是信神还是信撒旦。他一下子夺走了我的全部快乐。 他在我耳边说:“秋,她还有二十分钟,已经太迟了,尽管我们为她祷告,让她浸泡圣水,为她驱邪,但太迟了,我们只能让她在尸化之前清醒二十分钟,这已是神的恩典,节哀吧。”说着他扔下发愣的我,走进教堂里去了。 修女玛丽亚哭泣着用闽南语说:“我会读心术,我的养父是福建人,如果你们不介意,我可以留下来给你们翻译……”我向玛丽亚挥了挥手,向我的她张开双臂,我的爱人,她却因为我那无遮掩的头骨,而有些惊恐,但最后她仍拥抱了我。我明显感到她的颤抖,要她主动去拥抱一个骨架子,哪怕是爱人,的确也是需要勇气的。我的指骨轻抚着她的光头,可怜的人儿,她不知道,二十分钟以后,她就…… 没有说一句话的我,以及也许是不知道该说什么话的她,我们坐在教堂外面,就这么一起坐着静静地望着没有星星的夜空。那个讨厌的修女不间断地低泣成了背景音乐,似乎我们在上演一出古老的生离死别的戏码。我掏出那个老式的怀表,还有一分钟。 我站了起来,我的她也站了起来,望着我,这可怜的人儿明显知道有事要发生了,可是她永远也不知道是什么事。我用手指在空中写道:闭上眼。她的脸上有一丝羞赧的绯红,但和以前一样,她闭上了美丽的眼睛。我用尽我的全部力量望着她,我要把她深刻在脑海里,然后我快速地从胁下抽出那把白银左轮,再一次紧紧地抱紧她,这一次,她没有之前的颤抖了。 我抱着她,拥着她的双臂,我的头伏在她的肩上,望着左手那个老式的怀表,右手轻轻地扳开手枪的击锤,秒钟一下,一下地跳动,如同一把巨大的锤子砸着我的脑袋,终于,最后的一秒。 没有奇迹,那种尸臭从被我紧拥着的她身上窜出,我的手枪早已对准了她的后脑,我一瞬间扣下了扳机,没有惨叫,没哀号,她那已经尸化了的惨绿脑浆和稠臭的血一起飞溅在我的头骨上。 我轻轻地抱着失去头颅的她,走向教堂后面,那里有一把铲子,也许约翰真是一个值得我和他结拜的兄弟,他早已知道,这是我唯一的选择。修女玛丽亚一直在那里哭泣,直到我为我的她盖上最后一铲土,扔下铲子转过身,玛丽亚还在拭抹着发红的眼眶。 “不论如何,神给了你二十分钟。”约翰不知何时走出来,我捡起黑板,在上面写下:你的神是个吹牛皮的家伙,他说,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结果他的神迹只有二十分钟,叫我如何去信这么一个吹牛皮的神? 约翰被我激怒了,他打开圣经不知念什么。我明显感觉到威胁,可是没有等我掏出枪,那尖顶上的十字架的力量突然增强,让我一下子就无法动弹。约翰抱起我走进教堂,教堂内部并没有如它外表那么残破,在这个废墟的世界,也许该用华丽来形容了。 我被放在教堂离讲坛最近的那排椅子上,约翰说:“对不起。”他摇头说,“我怕现在你出去,会疯狂嗜杀,会堕落成邪灵,你知道你自己的情况,一念之差你就不是人了。”我怀疑他也会读心术,因为他明显知道我心里的不满,换了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说法来说服我,“我们是朋友,按你们中国人的习惯,到朋友的家里,不坐坐是不礼貌的,所以,我请你进来坐一坐。” 其实,读心术,对我这个没有心的人,也许完全没用,我并不拒绝坐在这里,哪怕我一动也不能动,哪怕我的骨头比之前在外面更加地刺痛,简直可以和我用刀剜自己肉时的疼痛相比。但我真的不拒绝坐在这里。 那一枪,已经付出了我全部的感情,其实我也想过,把她变成和我一样的骨架子,然后和我一起去找DNA机,但是我问自己,我能面对和我一样变成骨架子的她么?不,我不能,我绝对不能。 是的,她可以接受我这个骨架子,但我不能接受变成骨架子的她。我觉得当我的颔骨吻上她丰腴的唇,有种凄婉的美感,但如果是两个互相缠绕相拥的骨架,那就实在太让人恶心了,起码我接受不了这一点。 并且按那些腐尸说的,凡是想把自己的腐肉全弄掉的腐尸,无一不是以死为结局,那么我的她如果连骨架子也做不了,我能不能忍受她身上的尸臭?我不能,我想她也不能,就凭刚刚她拥抱我时那一丝身体的颤悠。 我就这么坐着,疼痛让我不住地浑身颤抖,但我的脑海里却无比清静。我记着她那长着小雀斑的希腊式俏脸,记得她用军靴踢那巨大的变异螳螂的场面,那是我的初吻;我记得在她的手下的哄笑里,和她的拥抱,还有我拉下面罩后那些军人的失语;我还记得再次吻了她以后,离开时不知谁唱的那首歌,我只记得其中一句,似乎是“Oh,give me your lips for just a moment,and my imagination……”虽然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但我不知为什么,记得很清楚。 约翰不时会走过来陪我,但现在我不能写字,也就没法和他聊天,他只是陪我坐着,偶尔说上几句话,更多的是跪在那十字架下祷告。这个教堂似乎有一个比较大的防护基地,起码这里还有完整的一个四声部唱诗班,和不少修女。当然不是个个都如玛丽亚那么身材修长,长得也看得过去,一大部分修女已经老得面皮跟风干的橘子皮一样了。还有若干的神职人员,不过似乎没有平民百姓,因为我是他们做礼拜时献唱赞美诗的唯一观众,也是他们每周读经会的唯一观众,又是他们排练礼拜献唱的唯一观众。 第四章 幸存者 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在核爆中存活下来的。因为他们也从不和我说话,只是远远地望着我,在身上划着十字再低声地咕嘟些咒语一样的东西。倒是修女玛丽亚常来和我说话,似乎她的读心术对我完全无效,至少她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她总是低声地对我诉说,我和我那剃着光头的她,拥有一段如何罗曼蒂克的感人故事,每次说完她都悄然脸红。开始我沉溺在悲伤里,还觉得她善解人意,但渐渐地随着时间的推移,大约有十次礼拜之后,我毕竟不是情圣,尽管我怀念她,但我还是从悲伤中开始慢慢回归生活。我渐渐觉得玛丽亚比任何一个推销小说的销售员还要烦人。十个礼拜,整整十个礼拜,她一直在我边上重复我的伤心,我甚至觉得如果不是玛丽亚的缘故,也许我不会伤心这么久。 但我动不了,连躲也躲不了,我开始注意她的外表,可她包裹在黑色的袍子里,严严实实的,除了脸蛋和手,再也没有什么暴露的部位,这就很让我讨厌了。尽管她可以算得上美女,但是又不给一点甜头,又不停地啰唆同样的话,每次说到最后,她甚至会似乎比我还要伤心地红了眼眶,更让我觉得不胜其烦。实在无聊不会去找本小说看?你好好一个修女来折磨我做什么? 到了第十五个礼拜,我几乎快被她念叨疯了!但这一天下午,十五个礼拜以来,这个教堂有了第一批访客。 “救命,救命!”声音从教堂外传来。 约翰和大胡子出去了,不久他们带回来一个亚裔老人,老人很激动,而他的英语显然只比我好一点——这仍不足以交谈。于是约翰如同遇见我时一样,问他的母语是什么。结果,我在这片废墟里,遇见了我第一个同胞。 他们是从成都来的旅游团,核爆时他们很幸运地在地铁里,而核爆过后游客里有一位曾经在中国的三线军工业里当过技术人员,他在防核辐射方面很有理论知识,于是在这位技术员的带领下,他们在地铁站的一个超市里躲了近一年时间。在半年前他们就喝光了超市里,包括仓库里的瓶装水。但他们中间有一个物理老师,把找到的水源简单地用手头有的东西处理了一下,起码到现在还没有人因喝水死掉或变异。可是现在的问题,是没有食物了,他们吃完了所有的食物,所以他们派了几个人出来寻找食物求救,却不料在这附近遇上了吃人的腐尸。 “救救我们吧!”老人就差给大胡子和约翰他们下跪了。 约翰摇了摇头说:“我们的情况和你们差不多,只不过储备相对多一点,但也会吃完的。食物我可以支援你们一点,但以后你们就要自己想法子了。” 老人满怀期待地问:“先生,你的功夫很好,能不能送我们去大使馆?” 约翰和大胡子对望了一眼,摇了摇头道:“对不起,我们无能为力。” 老人一下坐倒在地上,泪水从那浑浊的老眼里淌出,我不知为什么,站了起来,对他说:“我去。”所有的人都吓得望着我,包括我自己,不单我能动了,而且,他们明显能听到我说话。 “他不是核爆以后第一个来求救的。”约翰死死地盯着我。这家伙似乎把我当成了他的财产,不,教堂的财产一样,我要做什么难道还要他审批啊?不知是不是祷告祷傻了!他气鼓鼓地说:“你这么点本事,就这么急着想当英雄?你出去,可能就会遇到海伦纳!到时我可帮不了你!” 我绝不是适合成为英雄的人,起码,我觉得只要不去当汉奸,就恪守了自己的本分。绝对不会念叨什么为了民族,为了国家去献身。何况这已是一个绝望的年代,没人能改变什么了,没有了。 但是我那长着雀斑的她去了,如果说在这废墟里,还有使我牵挂的,那么便只有我的家人和朋友了。我也不是傻瓜,我知道大使馆的情况绝对不好,也许早就成为变异生物的据点,但无论如何我得去看看。我不想知道亲人的情况,我真的不愿意知道,我只是去看看。 我对约翰说:“他是我碰到的第一个来求救的。”突然间,我发现,他们又听不见我说话了,但幸好我终于能动弹了,尽管活动有点艰难,但还是可以去捡起那小黑板,在上面写道:海伦纳,你知道她的名字,是不是我不问,你到写遗嘱时才准备告诉我? 当然,这不过是找茬的一个借口,但足够了,起码对于还很有点伪君子风度的约翰来说,他已满脸通红地低下头。我给约翰写下:我唯一一次请求你、和你的神帮助,是请你们救她,但你们并没有做到。一个不诚实的朋友,一个不诚实的神,我想,应不奢望你们有实力帮上什么忙。别了,约翰。 我扯下包裹在头骨上的兜帽,让乌黑的长发飞散在空中,光线从教堂的穹顶那七彩的玻璃透射进来,我缓慢地迈开脚步,任由那七彩的光照射在我的身上。我向着门外走去,门外,有白茫茫的天际,门外,一世界的残墟。 老人坐上悍马车,神情有点呆滞,直到我发动了车,他才叹气道:“汽车,汽车啊!我这一年来,都是靠着两条腿在奔跑……”然后他有点神经质地挥动双手,喃喃地说,“不瞒你说,我孙某人不穷,家里有车的,你知道么?我有两辆宝马,三辆BENZ的,你帮我回去,我送你一辆保时捷……” 这时我从倒后镜里,看到一个包裹在黑袍下的身影。玛丽亚独自在教堂门口望着我,我下车走了过去,毕竟相处这么久,尽管她很烦人,但也算是熟人。在约翰都不愿出来送我时,她出来了,我觉得她有点多余,但总得听听她有什么说的,希望,不是再一次重复我的伤心。 但她没有说什么,只是幽幽地叹了一口气,从那雪白的颈上解下一条项链,链坠是一枚十字架,她把这颈链给我戴上,把那十字架塞入我的领口。“滋!”纯银的颈链挂在我的颈上,如同通红的铁条烙在牛油里,这一瞬间我感觉我的颈椎马上就会断掉,而那十字架烙在我的肋骨上,痛得我弯下了腰。 =奇=“你这个蠢货!”我毫无风度地破口大骂,至于我为什么又能说话,我已经没有时间去思考,我只知道我要死了,也许就是下一秒,我的头骨就会像一个足球般滚落在地上。我疯狂地一把抱住她,她吓得一侧脑袋,我咬住了她的耳垂,这让她颤抖起来,忘记了挣扎。 =书=于是我就吻在她的唇上,反正要死了,本来不擅长、也缺乏勇气和女孩子搭讪的我,在这一刻勇敢无比,再不多揩一点油,就没机会了。我用光滑的颔骨胡乱地吻着她的唇,她醒悟过来失声尖叫,我就咬住她的舌头! =网=在挣扎中那枚该死的十字架此时又烙在了我右边的肋骨上,我全身失力地倒在地上。我要死了,这一刻终于来了,远处一个倒塌的电视发射塔,苍凉的铁架宛如我的白骨,无力地瘫在这本是闹市的荒野。那塔身上还搁着各种各样的垃圾,不用多久,我大约也不会有什么不同。 她满脸通红地哭了起来,死命地扯着她身上的黑袍,但马上这笨女人就想到了我发狂的原因,正当她要蹲下来扯开我衣服取出那十字架时,我发现,我居然没死,因为如果我死了,大约总不会再持续地痛着吧?我推开她,翻起身,指着颈骨、锁骨和肋骨上被烙得发黑的痕迹,无奈地对她说:“为什么?你想杀了我的话,请干脆些好吗?不要再这么折磨人了。” “对不起,我一时没想到你不是人,我只觉得你是好人,你聆听了我十几个礼拜的啰唆,都没有厌嫌,从小到大,我没有朋友,没人可以听我说上一天的话……”说着,她要来取走那条项链。 “我是人。”我一把将她的手拍开,她不知道,那十几个礼拜我是躲不开,躲得开的话,我保证会跑得比兔子还快。我对她说,“我是人,就这么戴着它吧……”说到这里,我开始平静下来,但一平静我又说不出话来了。 她望着我,整张俏脸红得跟核爆前的天边晚霞一样,我尽管身上被多处烙伤,但想起刚才强吻她,也实在不想再说什么,转身向那悍马走了过去。每走一步,那十字架就晃悠一下,我的某条肋骨就一阵钻心地痛,还滋滋地冒起轻烟。 不过我是人,我这么对自己说,人不会惧怕银器。 我轰下油门时,从倒后镜见到,她向我挥手,那嘴形,似乎是在用闽南语说:“保重。”我打了一把方向盘,绕过前方几辆残破的汽车,在这无人的路上把油门加到底。保重?我摇了摇头,转动着发痛的颈骨,这个时代,已不需要保重什么了。 天际似乎比我进入教堂以前亮堂了一些,但我想才过了十几个礼拜,这个世界应如原来一般绝望,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有什么变化。但随着身边老孙的唠叨,我发现我错了,这个世界,比十几个礼拜以前,更加使人绝望。 仅仅从他口中,我就听到了两件可怕的事:出现了吃人的腐尸和被吸干血的干尸;并且这种现象已越来越普遍了。 在十几个礼拜前,腐尸是不吃人的,只是下意识地攻击人,也没有听说腐尸会饿,消化系统都烂掉了怎么可能会饿?我想在这个废墟的世界,我经过的地方,要比躲在地铁超市里的老孙多得多,但我之前也没有碰到过什么被吸干血的尸体,有被核爆炸死的,被射线弄死的,变异的,就是偏偏没有见到被吸干血的。 老孙在核爆以前大约是企业主或是某个领导,他习惯了我的外表以后,便很喜欢告诉我该怎么做。从我吸烟的姿势,开车的习惯,到绕过路面障碍的路线……如果是在核爆以前,我早把这个萍水相逢的老孙踹下去了,但现在也许是经受了玛丽亚长达十五周的唠叨“特训”吧,或是在这个绝望的时代,我连愤怒都懒得施舍给他吧,总之,我居然能忍受他的聒噪。 还好,不用二十分钟,就已经到了老孙他们藏身的地点。我让他下车,用刀在地上刻下:我去给大家找点装备,否则到不了大使馆我们都会玩完。让我意想不到的是,老孙居然对我提出了一个要求,让我的下颔骨好一阵子合不拢。 “那个鬼佬叫你秋,阿秋啊,你要去找装备,啊,是一件好事,发挥了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是值得表扬的。不过,你也不能置我们这些同胞的安危不顾嘛!”老孙似乎很进入状态,就在车边一手叉着腰,一手比划着,“我看啊,阿秋啊,是不是这样?啊,你把这辆车呢,留给大家,好不好?万一你碰到什么困难,一时半刻回不来,我们也好自救嘛!总不能坐以待毙啊对不对?” 我望了他好半天,对我这个送他平安回来的人,他非但没有一句多谢,居然还要我留下车?我希望能从他脸上找到一丝愧疚,但没有,他一脸的正义,拍着我的肩膀说:“阿秋啊,你要知道,我们这些人,有物理人才,有原来三线军工业的项目负责人,有些是各部门的领导,你得明白,我们如果可以回国,对于在破碎的现状上,建设一个新的家园,意义绝对是非同凡响的!”他用力地挥手,以加强他的语气,“阿秋,你要相信,我们可以重建家园,只要团结,团结起来,一切为了重建服务,做人,不能太自私,要学会牺牲!” 我知道这很荒谬,我知道早在十九世纪,有位大文豪就说过:我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摩国人的心理。大约是这意思吧。但我承认,老孙还是说服了我,甚至,他在这个废墟里,给了从觉醒以后,一直颓然的我,一丝生机——我们可以建立一个新的家园。是啊,我们再怎么样,也不会比原始人的条件更差,人类难道就这么颓废地灭绝么? 我拔出车匙,在手上抛了抛,递给了老孙,毕竟悍马的后厢还有一辆仿哈雷的摩托车,但就在我走向车后厢时,老孙把他给我的一丝生机,又狠狠地捏碎了! 他说:“阿秋,你把这猎枪也留给我们大家吧,毕竟你还有刀嘛,你要理解三十一条生命远比你一个人重要得多……”我不准备再听他废话,毫不犹豫地把左手手骨插入他的脑盖骨里,很平静地任由那快感从左手指骨快速蔓延到全身。 这是一个没有生机的年代,没有希望的世界,没有人能给我生机,如果有,那是他在把我当傻瓜。 我盲目地开着车在路上游荡,路上见到一个残破的加油站,我从工具箱里扯出一把修车用的大铁钳,一下就绞断了加油枪上的锁。在加油的过程里,我不知道为什么,仍还是舍弃不了去帮那些人,那些躲在地铁超市里的人,找点装备的念头。 不,我决定不去管他们了,尽管他们也许不是和老孙一样无耻,但我受够了。我不是陆秀夫,我怎么可能去背负那么沉重的东西?见鬼去吧!我用力地把加油枪捅回架子上,从加油站的小卖部里搜刮了一番,包括一大堆香烟,还有几瓶洗发水。真是让人郁闷,这头发难道就是长出来浪费洗发水的? 开着车我拆开一包烟,叼着烟玩着手里的Zippo,我渐渐地有些忧郁。我向来以为这玩意是诗人整出来自虐的,但想不到在这苍凉的公路上,我的心情也如一片废墟。 说来可笑,我们连彼此的姓名都不知道。但这也不能减缓我的忧郁,这玩意如这破碎的世界一样,就这么在那里,抹之不去,无法掩蔽地让我沉溺在里面。我突然想去凭吊她,但我不想回教堂,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约翰。 车胎在公路上急剧地摩擦,我掉头向那发现她的铁路桥桥拱开去了,尽管我不认得路,但我还认得方向。但慢慢地驶近那腐尸聚集地时,我感觉到有点不对劲了,那些腐尸有点不对劲。 几具腐尸挡在我的车前,我一点也不打算收油门,这些不长眼的腐尸,撞飞几只和不撞飞几只,有什么区别?但让我惊奇的是,这几具腐尸举起手臂,居然就这么撑在悍马的保险杆上,车子如同受到剧烈的碰撞,“轰!”弹得稍微离地又重重地落下,震起许多尘土,我的头骨一下子陷入弹出的安全气囊里。 等我艰难地用手骨扯裂安全气囊,坐直身体时,感觉全身的骨头几乎都要被震移位了,但前面那几具腐尸,却只是后退了几步,洒落下几块腐肉和一些脓血,又一瘸一拐地走上来。不知为什么,面对这些腐尸们,我似乎有一种天生的优越感,也许我是人,它们是怪物吧。这个理由虽然很荒谬,但我不愿去想另一个可能。 此刻我有一种被冒犯的感觉,这种感觉让我出离愤怒,我打开车门对着那几具腐尸咆哮,它们愣住了,也许现在它们才见到我披散着长发的头骨,它们颤抖着,瘸拐着移到路边,我上了车用力地甩上车门,一路长驱直入,直到那铁路拱桥出现在视野里。 装甲车后面,过去三四步那铁路桥的巨大拱桥中,仍闪烁着电光和空气的波动。腐尸们也许惧怕这个拱洞,而装甲车里也没有活物,所以这辆装甲车,尽管被酸雨腐蚀得尽是铁锈,但还仍在这里。我下了车,默然坐在地上,望着这辆扭曲变形的车辆,回忆着我从破碎的钢化玻璃里望见她时,那种无奈的心伤。 没有夕阳的黄昏,天际都是不祥的灰色,无边无际笼罩在头顶。铁桥路上断裂翘起的铁轨,和路基边那如蛇扭曲的秃树,都似乎是某种邪恶教派的图腾,让人有被诅咒的绝望。我有点讽刺地想,最诡异的也许是:没有心的我,在这里凭吊伤心。 “欢迎回家,我们的英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其实,它们在百米外时,我就已经闻到了那让人恶心的尸臭,可我实在没有心情去理会它们。但听到了这句话,我骨子里那莫名的暴戾和愤怒,如火药桶一样被点着了。 我是人!我猛然回首对着他们怒吼:“滚!” 那五具腐尸的首领被吓得弓起了身子,但让我意外的是,它们居然很快就站直了。这让我很有些惊讶,要知道,在此之前,它们在我面前,就如同我在那个强大的邪恶美女——据说叫做海伦纳的面前一样,毫无抵抗之力。 “这已不是你的时代。”“回归到你的同类里来,你是我们的英雄,没有人会伤害你。”“你必须清楚一点,我们不同了,再也不是那些只能做肉盾的腐尸了。”“我们要倡导一个变异人的议会!如果你回来,我们可以让你当议长。”…… 几个声音,几乎同时响起,让我不胜其烦。议会?我望着周围残破的废墟,我想,人类也许就会这么灭绝吧,的确,这环境比原始人更差些。原始人不管是否变成腐尸,大约都不会想组成议会的吧? 我猛地吸了一口烟,把烟头扔在地上用脚揉搓了,突然想起一件事,抬头问他们:“听说腐尸吃人,你们知道是怎么回事吗?”谁知又是说不出话来,但很奇怪的是,这五具腐尸似乎听到了,因为它们恐慌得手足无措。 “他不知道?”“如果他不知道都这么灵活,他知道了以后,我们……这样我们就控制不了他了!”“毁灭他!”“不,他是我们的英雄,我们变异人需要一个英雄!”…… 它们乱七八糟地交流,如一堆垃圾信息一样让我觉得脑袋发胀,我嚎叫了一声:“够了!” 但就在这一瞬间,我听到它们说:“先控制他。”“同意。”“动手!”…… “轰!”我突然离地倒飞,重重地砸在那辆装甲车上,我忍不住呻吟了一声,我觉得全身的骨头都要散开了,更恐怖的是,我整个人就被嵌在装甲车的装甲上,一动也不能动。 这不是和教堂尖顶上的十字架一样,让我无法用力的束缚,而一种强有力的控制,仿佛几个壮汉死死按住我的身体一样。它们一瘸一拐地向我走来,我清楚地感觉到这种力量就是源于它们身上,我不禁有些发毛,十几个礼拜,连原来面对我毫无反抗之力的腐尸,也把我拉下这么一截,如果碰到海伦纳,我不是瞬息间就会完蛋? “为什么拒绝加入我们?”它们走到我五步开外的地方,这么问我。我不甘心地挣扎着,怒喝道:“老子他妈的是人!怎么会加入你们这些腐尸?” 这让它们发怒,我突然又被扯起来抛到半空,然后重重地砸到装甲车车顶,几块早已变形的反应装甲被狠狠地砸得飞起,这一下让我惨叫起来,我感觉有四五块骨头裂开了。这时只听它们说:“如果你觉得我们是变异人,那么你也是;如果你觉得我们是腐尸,同样的你也不例外。” 一具高大腐尸瘸了过来,轻而易举地捏着我的颈骨把我扯下来,端倪了我的头骨许久,才很好奇地问:“你比我们灵活这么多,不是你第一个吃人的吗?不对,如果是这样,你就不会来问我们了。”说着他的另一只手扯着我的头骨,我有点悲哀,实话说,如果要死,我宁可死在那绝世风华的海伦纳手上,也不愿死在这丑陋的腐尸手中,尤其是它掐着我颈椎的手发出那深重的尸臭,更让我觉得一阵阵恶心。而它按着我头骨的手甚至还滴下几点脓,作为一个有洁癖的人,我无奈地对它说:“杀我!快点!老子他妈的无法忍受你这杂种的臭味!” “不要杀他。”这时有一具腐尸这么说,它对其他四具腐尸说,“他没吃过人,怪不得他以为自己是人,让他吃人,就了结了。”有一具腐尸离开了,其他的腐尸继续用无形的力量控制着我。 这时我却冷静下来了,它们的愚蠢让我恢复了身为人,对于腐尸的高傲。尽管那个高大的腐尸松开了我的颈椎,但它们那种无形的力量,仍死死将我按住,只是我不再慌乱了。很简单的问题是,也许它们还有腐烂的消化道,但我没有,它们怎么可能逼我吃人?当然,它们可能会恼羞成怒,最后把我撕碎,可是无论如何,至死,我仍可以保留作为人的高贵,我绝不是吃人的腐尸! 也许死到临头吧,我突然间伟大起来,居然有点后悔为什么不去大使馆?我望着苍凉灰暗的天际在想,如果被腐尸撕碎,我宁可选择被那强大的美女撕碎,或者最后还能揩一下油;如果一定要被撕碎,我还不如被切片,搞不好人类能延续下去,也能记下我的名字;如果一定要被人切片,我何不自己去大使馆,让自己的族人来切片…… 我出奇地冷静,是因为没有退路也没有机会了,我已放弃了挣扎。远远的有几具腐尸拖着一个大喊大叫的人,瘸着向这边走来。我感觉有点不对,渐渐地,当我可以分辨那个人类是一个少年时,我听见了他痛苦的嘶叫:“老孙!你这杂种!老子变成干尸也要找你报仇!” 没头没尾的话,本来对于我是没什么意义的,但是这少年的话我听得懂,他边痛哭边嘶叫着的,是汉语。我不禁下意识地奋力一挣,可是,仍没有奇迹,我的努力只是让几具腐尸吃了一惊,加强了施加在我身上的压力。 第五章 族人 那少年被几具腐尸扯着脚,一路拖了过来,身上的衣裳已经褴褛,但他仍在挣扎着,反抗着,他的勇气让我感到羞愧。就在这时,我的左肋骨传来了剧痛,是那个笨修女给我挂上的十字架,不知为什么又在烙伤我了!简直就是雪上加霜,让我在双重的痛楚下,眼泪几乎就要淌下,我诅咒这十字架! 但没用,没有一点用,那十字架带来的疼痛让我不由自主地颤抖,这痛苦的感觉渐渐地蔓延到整个左肋,天啊,如果我还有汗腺,绝对早就汗湿重衣了。这时那少年已被拉扯到我面前,我实在不想临死前还要在一个少年面前丢脸,但身上经受着这双重的折磨,让我已快要无法抑制泪水。 少年望着我,有点发愣。我咬牙说:“你是华人?”居然我说得出话了,少年吓了一跳,他没想到一个骨架子能说话吧?他惊讶地说:“你,你会说汉语啊?骷髅怎么会说汉语?” “我是人!”伴随着那刺骨的痛,我几乎是咆哮着吼出这句话的。 少年开始慌张了,他战战兢兢地打着冷战,犹豫地说:“它们,它们把你弄成这样?不是,不是也要这么搞我吧?我操他妈,老孙这王八蛋,我做鬼也不放过他!”尽管他的言语和一路过来骂的一样,没什么新意,但他对老孙这个人刻骨的仇恨,倒是足以让人动容。 陆续又有腐尸拖着人过来了,我百无聊赖地问那少年:“老孙是谁?难道你说的是一个秃顶、大腹便便的老头?”我不认为会有这么巧,刚好是那个被我干掉的老孙。 谁知少年面色狰狞地道:“就是这老畜生!以前只听过为虎作伥,这老家伙是为腐尸作伥!我们出来找食物的时候碰到腐尸吃人,我好心扶他跑,他见到边上又来了一伙腐尸,居然一脚把我踹给腐尸自己跑了!” “让我干掉他。”我救不了他,我的族人,也许我可以做到的,就是让他平静地去死。一具腐尸握着一把生锈的斧头,一下就把少年的头斩飞了,那颈腔的血不分头脸喷溅在我身上;然后又是一个白人少女,同样被砍飞了那金发飘逸的脑袋…… 从头到脚,我已全然浸着人类的血,无辜的人的血。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号啕大哭起来。这时身边的腐尸用嘲笑的口吻说:“然后你以为我们会把人肉塞进你的嘴里,再让它从你空空的下颔跌出么?和你说了,这已不是你的时代了,我们不比你笨,甚至比你更聪明。怎么样,现在你也吃了人,但你又挣脱不了我们,怎么办?回来吧,你还是我们的英雄。” 我没有开口,因为左肋那刺骨的痛,似乎在热血的浸洗里蔓延得更快了,我全身此时都被这种刺痛的感觉包围,剧烈的痛苦让我无意识地挣扎,我突然发现,我能挣扎了!这时那个持着斧头的腐尸又向一个老人举起斧头,我死命地一挣,扯过背在身上的双管猎枪,根本来不及瞄准就开了两枪。 “轰!轰!”三具尸体倒下了,包括那个举着斧头的腐尸,还有刚才捏着我颈椎的家伙,但是那个被他们按跪在那里的老人,没有死在腐尸的斧下,却也死了,第二发霰弹把那个举斧的腐尸干掉,同样也把老人的脸打成了筛子。 “好东西。”一具腐尸这么说,开了两枪以后,我又被他们控制住了。一具腐尸瘸了过来,它很聪明,用一块布包裹了白银枪管,从无法抗拒的我手上拿走了这把白银制双管猎枪,但我却不停地笑了起来。 很明显,它们已经开始能用斧头这种工具了,但枪械这样的机械结构对它们来说还是太复杂,摆弄了半天,它明明知道怎么给猎枪装子弹,却无法拗下枪管。 用过猎枪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简单到无法再简单的推压动作,但这具腐尸,可以操纵无形力量压得我动弹不得的腐尸,偏偏就无法完成这个动作。如果是人类,大约很容易可以推出一个小脑绒球小结叶有问题,导致运动神经失调的结论。 但它们有小脑吗?天知道它们是怎么回事!我不禁大笑起来,瞧瞧吧,这就是要组成议会的腐尸啊,其余的几具腐尸显然听出了我笑里的讽刺,它们愤愤地对同伴说:“我来。”“给我!”“这么简单的事你居然做不了!” 更为讽刺的是,它们全都试过、协力之后,仍无法完成把枪管压下的动作,甚至其中一个匆忙中还把它那裂开流脓的手直接触碰到了白银枪管上,一阵轻烟冒起,它的那只手臂从各个裂口里迸出火光,整只手如同烧红的木炭,当那火光红到极致时,突然就熄灭,“滋”的一声,整只手不知所踪,那腐尸一下子失去平衡,倒在地上滚了好几步才爬起来。 我想,该结束这出闹剧了。对,一出闹剧,它们为了证明自己的灵巧,纷纷去弄那把猎枪,居然没有腐尸再来压制我了,当然,周围有几十具腐尸望着我,但显然它们没有这种怪异的能力。 “轰!”我掏出那把白银左轮,老式击锤落下,清脆的枪声响起,那个还拿着白银猎枪在尝试的腐尸的头就这么不见。而余下那具腐尸笨拙地转过来要控制我,可等它转过身,我已从容地再次叩响扳机轰去了它的脑袋。 那个失去一只手的腐尸,它试过用那无形的力量来控制我,但它单具腐尸,力量对我来说是不足道的,于是它嚎叫着:“不!你不能杀我!我们付出了多少变异人,为你挡住了海伦纳!我们没有伤害你!就算我们准备伤害你,事实上也没有伤害你!” 我当然不会认同它说的话,把活人砍头再用血来浇我,还不算伤害我?但我环顾四周,那些痴呆的腐尸惊慌失措地挪来挪去,如果留下这个家伙当它们的头,也许能很好地约束它们?否则这些腐尸四处乱跑,如果废墟里还有活人,不是会造成更大的麻烦? 不,我举枪,一枪就结果了那个只有一只手的腐尸。我不是政客,我不是英雄,我没必要去考虑什么全人类的事,得罪我,就要接受我的报复。 我回身,冲着边上的腐尸咆哮了一声,它们吓得纷纷后退,我吼叫了一声:“敢吃人的,就这下场!”说着指了指地上几具失去头颅的腐尸残骸,那些混混沌沌的腐尸不知明白了没有,只是胡乱地发出嗬嗬声,那是知道的意思。天知道它们明白不?我是用汉语吼的。不过,吼过就是了,见一具腐尸吃人,我就干掉一个,要是见不到关我屁事? 围在边上的腐尸,在我的逼视下渐渐地退开。还有几个被腐尸们拖来的人类,在地上辗转呻吟着,我没空理会他们,自顾进了那辆扭曲变形的装甲车里,装载步兵的车厢里,有七八把GM16A1突击步枪,我捡了四把看起来还算没变形的枪,还有一些子弹,把它们扔进悍马车里。 “嘿,先生。”我回过头,一个黑铁塔的壮汉在地上爬起来,摇晃着向我走来,对我说,“能不能留一把枪给我?”之后他还说了一些大约他的遭遇或者出身什么的,但我的英文实在太差,除了“枪”这类军用的词汇或口令我能弄懂,其余的我就只能听懂“狗屎!”“噢,上帝!”“操!”之类的了。 我挥手阻止他再说下去,扔了一把突击步枪还有一些子弹给他,随后上了悍马车,这时却听见有人叫着:“先生,先生,能让我搭车吗?拜托了!”我停下的原因,是因为他说的是中文,说话的人手脚并用一路爬了过来。 他抬起头,不到三十岁模样的拉美人,满是污垢的脸,其实长得算帅气了。只不过那身被撕得破碎的西服,却让他异样的狼狈。他爬了起来,深深地弯下腰:“请先生无论如何,一定要捎上我,我布鲁斯,必定会报答先生!拜托了!” 我没有说什么,他说的话,如果是在我碰上老孙以前,也许我会被打动。但现在我已对人们说什么没什么兴趣了。我更相信自己的直觉,我不喜欢这家伙,甚至我想马上拔枪干掉他,也许就是因为他太会说话了。但此刻我心里泛起一个古怪的念头,挥了挥手让他上车。 只见布鲁斯打开车门,又弯了一次腰,才诚惶诚恐地爬上车,就在他要关上车门时,一张俏丽的脸带着泪痕挡在车门那里,急急地说着一连串的话,大约是西班牙语吧。那是个文弱的女人,应该是拉美和亚裔混血,长得还不错。尽管我不喜欢布鲁斯,但就如同见到一只漂亮的小狗在脚边哭泣一样,面对这个女人,我不免动了恻隐之心。 谁知就在我要招呼她时,布鲁斯已一脚把她踹飞出去,那张英俊的脸扭曲得比我的头骨还狰狞,嘴里狠狠地骂着一些语句,夹杂着一些粗口之类的。那个女人摔倒在地上,嘴角溢出一丝血,不知是咬破了嘴唇还是伤到什么地方。没等我问,那布鲁斯回过身来向我弯腰说:“我的妻子,左照,她太不懂事了!先生请原谅她,没有得到先生的许可,就想上车,这实在太无礼!” 我没有说什么,只是向那女人招了招手,她含着泪爬起来走到车边,我指了指身边的座位,她惊愕望着我,直到我点了点头。她在欣喜若狂上车之前,还仔细地拍打身上破碎的OL套装,尽管那对她的衣着并没怎么改善,但小狗会作揖,主人总是开心的。很不幸我也是一个低俗的人,所以我也不例外——事实上,我发现自己在装腔作势,尽管没了脸皮,但我内心深处,我还是戴着面具。 意识到这一点,让我有点不快。现在她坐在我身边,明显对我那白森森的头骨感到恐惧,却又不敢挪开,大约是怕惹怒我,这让我很爽。 悍马奔驰在公路上,我叼着烟,不时打量旁边两个一直在发抖的乘客。我活动了一下颈椎,刚才那个高个子的腐尸力气真的很大,突然间我发现有点不一样,对了,我的眼睛,我随手拍下倒后镜,愣住了,我那本来空无一物的眼眶里,有两点东西在跳动,红色的小火焰,代替了眼球。 这让我看起来更加恐怖,并且更夸张的是我左边的脸浮现着一些类似希腊符文一样的东西,它们时隐时现仿佛从骨髓里浮出来一般,有一种晶莹剔透的光泽,如同骨头上的刺青。我狠狠地踩下刹车,轮胎在路面急剧地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那两个乘客尖叫着,差一点就撞到挡风玻璃上。 我缓缓地转头望向他们,往车外一指,他们两人如避开瘟神一样,连爬带滚地下了车。我用力地关上那边车门,拉下连体衣的拉链,果然不出所料,刚被十字架烙到的左肋骨引发了全身的痛楚,从左肋到左手到左侧头骨、左侧盆骨最痛的这一片,全都出现了这种花纹,这些符文看上去,如同那些上好的洁白古玉的光泽一样,明显和右边骨头的白森森不同……但那他妈的不是古玉啊!那是老子的骨头啊! 我现在算是个什么?一个披着长发,眼里闪着两点火焰,左边骨头出现了符文的骨架子?噢,不,左脚还没符文……总之我是说骷髅不像骷髅,说腐尸不像腐尸,就算是受辐射的变异生物,也没变异成这样的啊!天啊,我不知道就算找到DNA再造机,会再造出一个什么样的我! 不知过了多久,我从方向盘上抬起头,天已黑了,我下了车发现,那两个乘客还缩在车边。妈的,我一把扯起那个布鲁斯,甩下手套露出左手那布满了符文的手骨,古玉一样的手骨,我望着这家伙只觉得我很饿!我想对于这个家伙,因着我对他的厌恶,杀他,用他来满足我的饥饿感是再合理不过的事情。这就是丛林法则! 他看着我把那只布满符文的左手慢慢移向他的头顶,他失禁了,哭泣着说:“阁下,阁下,不要杀我,你杀了我也没有用啊。难道你杀了我你会开心吗?我只是,只是一个无名小卒而已,你要杀,也得杀那些让人恨得牙齿发痒的家伙,那样才是英雄的作为啊,不要杀我啊……” 我扔开他,不是因为他的话,我不是编剧,杀什么人才让大众爽,与我无关。自从醒过来,我干掉了不少生命,不论是变异生物,腐尸,还是人,没有一个是为了爽才杀的,而是我必须杀他们,他们影响到了我的生存。 但这个布鲁斯没有,尽管他的行径让我觉得恶心,尽管我让他上车就为了找个借口杀他!但如果我这么无缘无故地杀了他,我能对自己说,我还是一个人吗?我又不是腐尸,只有腐尸这种变异生物,才会有攻击人类的天性。 我是人,我是人……我不停地在心里重复这句话,我不是一个什么英雄或者伟人的坯子,但在这个废墟里,如果不坚守点什么,我会活不下去。我想坚守我的小雀斑,没有守住,她去了;现在,我必须坚守这条底线,我是人。 望着黑夜里远处无数点绿荧荧的光,我知道那是变异后的狼狗的眼睛,它们似乎不必坚守什么吧?我有点心酸,不知为什么,就是有点心酸。 布鲁斯的身上,有一件近乎神器的玩意儿——核爆以前,街上到处有得卖的PDA,也就是便携式掌上电脑。 不过PDA的概念,在这个时代已经演变得和二十一世纪这玩意刚发明时有点不同,只不过人们还是习惯于这么叫罢了。这个PDA只有一个男用指环大小,布鲁斯和左照,跟老孙一样,核爆时刚好在地铁里,并且没有处于核爆中心地带。当然,这个戴在手指上的PDA能保存下来,仍是一个奇迹。据他所说,当时躲在那个地铁站台里的人不下一千,许多人纷纷在抱怨PDA和手机都坏了。 但是布鲁斯手上的这个玩意,虽然可以使用,也是坏坏的,有许多功能失灵了,比如说无线网络,也许是因为发射塔倒塌没有中继站的原因吧?谁知道?记事本这样基本的功能还是可以用的|Qī|shū|ωǎng|,但我是绝对不会在废墟里用这时灵时不灵的PDA来记事的。当然还可以听里面十来首吱吱歪歪的西班牙语歌曲,不过我不喜欢这种曲调,一到手就被我删了,最后就只能调出地图软件了。 而这对我来说,也足够了,我决定先去医院,因为那里一定会有大型的DNA再造机,然后再去一趟大使馆,不论如何,去看看。我也不想进去,就是想去看一下。我讨厌这片废墟,没有的士,没有地铁,没有凉茶可以降火,没有鱼蛋面,没有炒河粉,没有肉夹馍也没有东坡肉,更没有土笋冻或乌龙茶了,连被认为是垃圾食品的汉堡包和炸鸡翅也没有。满街都是腐尸和变异动物,人类统统把自己包在厚厚的作战服、防护服,或者可以遮蔽射线的长袍里,如果不是不想以骷髅的形态死去,我早就用胁下的白银手枪结束自己了。 我确认了医院的方向,按地图上来看,也就向北十几公里的距离。我刚想校正一下大使馆的位置,这部PDA突然冒出了火花和电弧,我眼睁睁地看着它在我的手骨上燃烧起来,而我除了扔开它,一点法子也没有。 不过这对于我而言,也是足够了。 烧了一堆营火,他们两人围坐在那里,我独自坐在黑暗之中。以前几个老哥哥一再地和我讲过,黑夜中坐在火堆边,只有一个结果,就是当靶子。当时我和他们一起去旅行,总觉得避开营火的他们很变态,而现在在这废墟里,我想小心一些总是好的。尤其,天知道那美丽而邪恶的海伦纳什么时候会出现? 我脱下手套点了支烟,把烟头笼在袖子里慢慢地吸了起来。一条变异后牛犊大小的金毛巡回犬,跑过来吻了吻我的手骨,我并不惧怕变异狼狗,并且它们变异后身体没有腐化,不像腐尸那样散发着让人恶心的尸臭。我想伸手去摸它的头,却不料它悲吠了一声,害怕地躲闪着,趴在地上望着我,那身上久不梳理的长毛不停地颤抖,如同末日的到来。 犹豫了一会,我才发现,它害怕的是我那古玉一般光泽,透着很多银白符文的左手,我弹开烟头,用右手去抚摸它,果然,它这次没有躲闪了,也安静下来。于是我就和它一起呆在这黑夜里,我不知道它是否有思想,但它和我一样不作声,也许我们都喜欢黑夜,黑夜可以让我们忘记身在这废墟,让我们想起往昔家中,夜晚里平凡的快乐。 但天总是要亮的,当天际从黝黑变成白茫茫的一片,也带来了光亮。前面几幢倒塌的房子上,已开始蔓延出一些鲜艳的菇类了,这一夜,原来我是坐在倒下的公用电话亭上,而身边这条变异狗却是趴在一个电脑主机上,我除了在心里苦叹一声,实在也不能做些什么,连苦笑也做不到,因为我脸上没有肌肉。 当我发动车子时,那两个挤在火堆边上的人惊醒了,我从车窗里探出头,向他们招招手,尽管我讨厌他们,但我知道如果我离开,周围的变异狗一定会把他们撕得粉碎。我是人,总不能眼睁睁见着同类这么死掉,尽管我极度厌恶那个布鲁斯,但毕竟,另外一个是美女。 那条陪了我一夜的狗,不做声地跟在我车后跑着,弄得我看着倒后镜里它的身影,很有点不忍心加速。这么开了几公里,我停下车来,打开后厢望着那条狗,它毫不犹豫地窜了上去,嗯,比腐尸聪明灵活多了。 “先生,那只变异的怪物……怪物……危险啊!”布鲁斯哆嗦着望着后厢,那条变异狗正透过玻璃向他咧开嘴,布鲁斯的脸色很苍白,断断续续地说,“这,先生,太危险了……”我望了他一眼,指了指车外,他很聪明,明白我的意思是让他不爽就滚蛋,于是他不做声了。 如果现在有危险,我打赌,后厢那条狗,绝对会比这两个人对我更好些,起码它一定会留下帮我;而他们两个?如果只是自己跑掉而不是帮手把我卖了,我已经得承认,世界上也是有好人的,也会知恩图报的。 但谁知赶去医院的路上,我加了两次油,前后干掉了五六伙在撕咬人类肢体的腐尸,开了两个白天还没有到达目的地。以前我一路游荡没有目标,从铁路拱桥到教堂,又有一条很长的隧道,但这次去医院,走的是公路,我一直不停地在绕路,公路上有几十层摩天大厦断裂砸下来的七八层楼的废墟,有崩塌的高架路,有三四十辆连环撞在一起的汽车…… 终于在天黑时,我远远见到医院楼顶残破的牌子了,应该只有两三公里,也许很快就能到吧,但前面的路又被几幢塌下的三层楼房拦死了。尽管我恢复身体的欲望,足以支持我弃车爬过去,但前面的下水道不知为什么破裂了,许多排泄物淌在四周,混合着尸臭,让有洁癖的我实在很难克服心理障碍步行前进,所以,我决定天亮以后再过去吧,我可不想在黑夜里用车灯引来一些如海伦纳一样的强大存在。 我已习惯了晚上在黑暗里,把烟头笼在袖口吸烟,身边还有一条变异狗趴着,一人一狗发呆,总比一个人单独发呆强吧?而那两个人,也习惯了在火堆边,吃着白天在路边小商店里捡到的东西,他们小声地说着话,不时惊恐地望着四周。 我有些无聊地弹开手上的半截烟,当那火红的烟头在黑夜里划出一道轨迹,还没落地时,我突然感觉到不对劲。我猛地一下爬了起来,冲到那火堆边上,三两下把那营火踢散,回头布鲁斯惊恐地望着我,柔弱的左照,已经快要哭了起来,我这时哪有心情和他们比划?狠狠地扇了布鲁斯一耳光,指了指那火堆,我已准备一脚把他踹过去熄火了,谁知他很聪明,马上就捧了一堆沙土盖上去。 我伏下身子,招呼着那条变异狗,小心地穿行在已有膝盖高的荒草之中。这一切,只因为我听到了一种声音,拍打翅膀的声音,不单是变异鹰,变异鹰通常不可能飞得只离地七八米这么低,起码二十对以上的翅膀,正拍打着冲这边过来。 也许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她来了!海伦纳来了。也许,今夜是我最后的时刻。 我慢慢地扳开手中猎枪的击锤,这一次,我无论如何一定要抗争到底!就算她能强大到把我化为灰粉又如何?我绝不能和上一次那样,绝对不能!我趴在地上,用力地捏着猎枪的枪柄,瞄准着前方。 来了,越来越近了,但渐渐地我发觉有些异样,因为有脚步声,很小心翼翼的脚步声,如果不是那人踏裂了路上一个汽水瓶,引起我的注意,我压根就发现不了这脚步声的存在。我仔细听了一会,很明显,这人在和那些翅膀周旋着,是枪声!枪声响了起来!战团渐渐向这边纠缠移来。 我的脑海里再没有恐惧,就算来的是海伦纳,她要与这个人交锋,隐身在黑暗里的我也并不是全无机会。供白银猎枪发射的白银霰弹还有二十几颗,我就不信能让腐尸形神皆灭的枪弹,对她一点作用也没有。就凭她身上的死气,比千具腐尸更浓烈的死气,我赌就算干不掉她,也必能重伤她。 随着愈来愈烈的战意,我突然想到,也许我不看见她,就不会有那种臣服的感觉。我不再犹豫,拔刀割下一条布条把眼睛绑上,但没用,也许真的如约翰所说,我的视力是一种来自于类似脑电波的感觉,遮住两个跳动小小火焰的眼眶,并没有什么用,但我还是找到了法子,让我暂时见不到东西了——我把那条玛丽亚给的项链绑在头骨上,那个十字架就在我眉心的位置,在带给我剧痛的同时,我暂时也看不见任何东西了。 好了,愈来愈近了,那枪声又响起,急剧的短点射。这个人是个高手,在被海伦纳这么逼近的情况下,还可以冷静地短点射,我靠听觉估计着他们的战团与我的距离,七十步,五十步,三十步,二十步…… 第六章 末日之始 我大吼道:“趴下!”同时猛地扣下了扳机,我听到惨叫的声音,但这时破空声向我席卷而来,我急速地开枪,又一声惨叫,我一把将项链扯回颈骨上,妈的那十字架又烙到左肋,很痛,但这时我顾不了那么多,因为来的不是一群变异鹰,而是一群会飞的生物,并且必定不是海伦纳。就凭这两声惨叫我就可以确定,海伦纳没有这么好对付。 恢复了视力的我见到了两个如通红炭火的人形,他们惨叫着,如果不出意料,等身上的通红达到极点,他们就会化成轻烟,一点渣也不会留下。但我没有空去理会他们,因为一记重击已将我远远地击飞,三四个苍白而俊美的男子笼罩在黑袍里,向我冲过来。 他们的速度,极快,一点也不比轻盈的我差。而这时,哪怕我战意高昂,在空中没有落地就开始装弹,也只来得及倒出两个弹壳。有一个俊美的年轻人已和身扑来,他身上洋溢着杀气,让人胆战的杀气,死在他手下的人不知有多少,才能铸就这样的杀气。 他嚎叫着张开嘴,露出四颗长长的獠牙,吸血鬼,不用谁来告诉我,从二十世纪到现在,所有的影视作品和游戏里,吸血鬼就是这个样子!那个和他们一路纠缠厮杀到这里的人,穿着一身作战服,戴着沉重的全防护头盔,他冷静地又一次短点射,把离我最近的这只吸血鬼胸口打出一个洞来。 接着,我马上明白了这个高手怎么会一路厮杀到这里。只过了大约不到一秒的时间,那只吸血鬼胸口的洞又恢复如初了,不过,他完了。因为我已装好了弹合上了枪管,对着他扣动了扳机。 这个世界也许颠覆了核爆前的许多规则,但它也有自己的规则。 比如说,这只吸血鬼马上被我的银霰弹轰成了一个通红的人形。 但马上我就有麻烦了,我的感觉很不好。因为有三只吸血鬼缠住了那个戴着全防护头盔的军人,其他两只吸血鬼围住了我。那名军人真的是高手,他独自对付三只有不死之躯的吸血鬼,居然一点也不落下风,甚至还可以踹飞一只吸血鬼,卸下打光的弹夹,然后把一个吸血鬼来个过肩摔。现在他已上好新的弹夹,把第三个吸血鬼打得浑身是洞地后退了,可惜他手上没有一件可以将它们致于死地的武器。 虽然我有,但我的猎枪里只有一发子弹了,也许我扣动扳机以后可以干掉围着我的一只吸血鬼,但余下的那只绝对会把我的骨头拆散。一时之间我不知道该怎么决定,那两只吸血鬼冷冷地望着我,似乎在下命令一般:“放下你的武器,低贱的灵魂。”“从远古至今,从所未有!你怎么敢,和高贵的血族对抗?” 他们说的不是中文,但我偏偏能听懂。我不再犹豫了,也许是面对海伦纳的那种无力感让我羞愧,自那以后,对于威胁,我唯一的反应,就是干掉他!那只这几天一直跟着我的变异狗,似乎通晓我的心意,在我扣动扳机的同时,它一下子就把另一只吸血鬼扑倒在地。 这就太简单了,我收起猎枪,不再理会那只中了银霰弹变得浑身通红,在那里蹒跚舞蹈的吸血鬼,拔出左轮手枪顶在那个已制服变异狗的吸血鬼头上,他本来已张开那长着獠牙的嘴,要去咬那头变异狗。 那吸血鬼回过头,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丝不屑的冷笑,我只觉得眼前一花,那个修长英俊、包裹在黑袍里的青年已从眼前消失,我下意识地伸出左手在空中一掏,却捉住了一只毛茸茸的东西,一只蝙蝠。 我的手骨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力量,明显来自于不停扭动的蝙蝠,它硬生生地要把我紧握着的手骨撑开。没等我反应过来,那只蝙蝠已从我的手里挣开,几乎凭空出现一样,那个刚才不见了的英俊年轻人又出现在我眼前,我的手愣在半空,这时不由自主地一插,正好插入那个张开嘴向我咬来的脑袋。 一股狂暴的力量涌入我的体内,简直如同把一锅滚烫的毛血旺灌入嘴里一样,我哆嗦着打起了摆子。这一次跟以前不同,不是那种充实而饱满的感觉,我觉得那股力量所过之处,我的骨髓都在沸腾。我全身颤抖着,痛苦得无法忍耐,咆哮着号啕起来。 那三只本来在围攻那军人的吸血鬼吓得脱离了战团向我这边望来,那军人以为我受伤,着急地叫道:“撑住!”说的是中文,我不知一时之间从哪来的力气,将手里的白银手枪向那军人一抛,吼道:“用这个,干掉他们!” 然后我就失去了知觉。 前情提要: 在核爆之后的世界上,光秃秃的骨架子也可能拥有生命,拥有情感,也会爱人与被人所爱。秋风这具人型骷髅,刚遭遇生命中第一段爱情,却因爱人被辐射尘感染,即将尸化成腐尸,而不得不对着她的头颅扣下扳机……悲痛尚未过去,新的危机又已到来。腐尸的战斗力在不断增强,吸血鬼也加入了这场末世战局,身处命运旋涡的秋风,终于要面对自己的宿命…… 第七章 吸血童 当我醒来的时候,只觉得有湿漉漉的舌头,不停地在舔我的头骨。我本来想伸手推开那只变异狗,我是一个有极重洁癖的人,重到可以剔尽自己全身腐肉,实在很难忍受一只狗的口水涂在我头骨上。 但我终于没有抬起手,因为我听到布鲁斯在说话,我想听听他在说什么。我很想杀他,真的,老实说,不单单因为他说话的样子让我讨厌,更因为他踹他老婆左照的那一腿,让我很不爽。没有杀他只不过为了坚守自己的人性,只要有一个合理的理由,我会立马干掉他。 “阁下,那位骷髅绝对不是邪恶的,他会说中文的,很可能是被那些邪恶的腐尸弄成这样子的。我们,是他杀了腐尸以后救下的。”布鲁斯战战兢兢地说着,我心里骂了句粗口,为什么这混蛋不鼓动别人来杀我呢?这时又听他说,“他是个好人,求求你不要伤害他,没有他的保护我们到不了大使馆……”原来是为了这个。 但毕竟我现在没有借口杀他,只好推开变异狗,坐了起来。那头变异狗很开心地扑过来,它在撒娇,我一下就被它扑倒在地。被一头牛犊大小的变异狗压在身上撒娇,不是一件好受的事,但它刚刚和我一起作战,我实在也不忍心对它太冷漠。 终于把它从身上弄开,我发现额头上有一条黄色的东西飘来飘去,一把扯下来,是一张黄裱纸,上面写着千年不变的“急急如敕令”一类的文字。我站起来,走去车后厢,开了一瓶水洗掉头脸上那条变异狗留下的口水。 “厉害啊!”只听身后一个略带沙哑的女声说,“张天师的定尸符都搞不定你?”她说的是纯正的汉语,稍带点湖南口音,我听着很亲切。 我转过身,她也坐在黑暗里,看清了摘下头盔的她,我有点失望。因为男人总是希望多认识美女的,她看上去有三十多岁了,长得很粗线条,大约是和我那些老哥哥一个年龄段的人,她手上捏着半截烟,烟头熟练地笼在袖子里。 她对我说:“喂,你到底是什么?人?还是啥?怎么半边头骨上还有纹身呢?不过谢了,刚才我被他们缠得没空掏出符纸,要不是你帮忙,等我打光子弹就麻烦了。靠!你也会吸烟啊?啊哟妈啊,笑死我了。”这人真是没心没肺,整一个傻大姐,我被她郁闷到了。 她把我的烟盒劈手抢了过去:“你这家伙还有好烟呢,得,你请客吧,抽你的。喂,你男的女的?”“喂,你多大?”“喂,你怎么弄成这样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 我这时才发现,玛丽亚也许不是很烦,海伦纳也许不是真的很可怕。等无奈的我捡了根树枝在地上一一写出她要的答案,她却说:“这么小?你得管我叫姐姐!快叫!叫吴姐姐!哦,对了,你说不了话,你得很愤怒才能说话,那你写,写‘吴姐姐’!”我觉得要疯掉了。 又过了一会,吴姐说:“喂,我要走了,问你个事,你在这废墟里,有没有见过一个肥仔?身高大约一米八,比你高点,肥头大耳,浓眉大眼的……是啊,我要找他,我出来就是来找他的。”我摇了摇头,但也许我不想她就这么走了,不知道为什么,听她说着故土的语言,我那颓废的郁闷能稍稍缓解。于是我用树枝在地上写:能否说清楚来龙去脉?我也好为你留意。 也许她傻乐的外表,只不过是装出来让自己开心点罢了,被我这么一问,她犹豫了一下,坐了下来,一脸的秋霜:“你知道不,我都离开军队好些年了。”她说话,总这么断断续续,过了好一会,才接上一句,“第一次核爆以后,北京、旅顺、上海大量的军人殉职死亡,我们这些离开军队多年的特种兵,被重新召回,然后第二次核爆,整条沿海线全成为无人之地了。没了,全没了。”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我只知道如果沿海线的城市都没了,那我的故里也不会幸免,泪水忍不住,淌了下来。这时又听她说:“各大国这时才发现,并没有哪个有核国家发射了核弹,而这次世界性的核爆,是被核捆绑的自动程式执行的。那么,第一枚核弹是谁发射的?可以查出那枚核弹是从某岛国沿海发射向朝鲜的,但这个岛国四岛已经有三岛陆沉,幸存的人都迁向非洲,朝鲜的政府会怎么做?全世界都知道的,他们再疯,总不可能自己去捅火药库,然后陪葬玩儿吧?” 她的思绪很乱,东一句西一句的,过了一会,才说到重点:“我们这二百人的退役老兵,被派到美国执行一个维和任务,不要问我什么任务,我不是该知道的人。我只知道在我们被近百只变异螳螂突袭时,两位担任指挥者的老兵,引爆了身上的战术核手雷,为我们断后。这两位老兵来到美国,就一直在找一个人。他们的家乡在沿海,也没有什么亲人了,于是我们活着的一百多个兄弟,轮休放假时就划出区域,希望能在这片废土上,找到那两个老战友在找的人。今天你不碰到我,应该也会碰到其他人的。” 说着她扔了一个密码锁给我,这个拇指大小的东西,是一种很便宜的密码锁,她说:“那两个老战友,执行任务前做了一百多个这玩意,让我们帮着找人。唉,其实我们都知道,找不到人了,哪能找得到?不过轮休在基地里也是无聊,想起家人,心更慌,还不如出来走走,也算尽人事。” 我隐隐约约感觉到不对,咬了咬牙掀下了那密码锁,那玩意开始闪烁,然后在黑夜里出现了一个全息投影。天啊,我把整只手骨肘部以下都插入土里,才能让自己不号啕发狂,那个全息投影,竟是我的两位老哥哥! “秋风睡了该怎么说?”投影里戴着眼镜的胡老哥,笑眯眯地问。我对着密码锁艰难地挤出一句话:“肥猪秋了。”这是以前大家在一起玩,没事常开的玩笑。密码锁闪了一下,第一个灯变绿。 吴姐在边上惊讶地说:“这么儿戏的密码?”我没有心思理会她,看上去儿戏,但除了我和几位老哥哥,其他人在三秒内是绝对给不出答案的。这种密码锁三秒内答案不对,就会自爆。别人来回答,也许会猜“肥秋猪了”,但就猜不出“肥猪秋了”! 投影里那位把马尾剪成平头的荆老哥闪了出来,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他说:“老萧去哪?” “走马。”老萧是另外一个老哥哥,他平时最喜欢泡妞。果然,第二个灯也变绿了,密码锁解开,全息投影里两个老哥哥很严肃地对我说:“肥秋,老萧在美国,去找他,一定要找到他。”然后,就什么也没有了。 “跟我回去吧。想不到你就是肥秋,你可一点也不肥啊。”吴姐拍了拍我的肩骨,但这并不能把我从伤感中拯救出来,我摇了摇头,直到她再重复一次,我愤怒地说:“我跟你回去干屁啊?我这样子,回去给人切片啊?滚!” 我们都沉默不语,过了许久,吴姐叹了一口气说:“要是你那两个老哥哥,处于你这种状态,哪怕是回去被切片,我相信,他们……” “我是我!”我拭去了眼角的泪,对她说,“我是我,我不是英雄,你明白不?人人都有去当英雄的权利,但没有人,有逼别人去当英雄的权利!你爱被人切片的话你就去,关我屁事!”她没有再说什么,只把一个很原始的摩尔斯电码发送器扔到我身上:“现在通信不好,如果有什么难处需要帮手,发给我。”说着给了我一个接收的频率,就走了。 我坐在那里,直到天际发白,不单单是因为失去好友的悲痛,也不是因为家人凶多吉少的消息,而是我有一种无力感。要知道我内心深处,其实很多时候都有一种依赖,就是如果几个老哥哥在身边,也许许多问题就会解决了,他们比我厉害太多,比我聪明太多,有我没有的阅历,他们向来能应对许多危险,我以前有什么摆不平搞不定的事,他们都能给我出主意…… 我一直没有意识到,这是我最后的依靠,而今我意识到的时候,他们去了。接下来,我该依靠谁? 直到左照走过来,用英语问我:“先生,我们不前进了吗?”我才不由自主地长叹一声。路还是要走下去啊,哪怕只有我自己,再说两个老哥哥要我去找老萧,必定有他们的道理,但老萧在哪里呢? 我决定按原计划,前往医院,于是向车子走了过去,打开后厢让变异狗跳上去,对它说:“给你取个名好不好?”但我又说不出话来了,可是,它听懂了!它居然点了点头。 我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好名字:“叫旺财吧。”我仍发不出声音,但它居然又点了头,我将信将疑地默念了一句,“旺财!”它就冲我叫了两声,我无奈地拍了拍它的头,还真有缘。 我示意布鲁斯坐到我身边,让左照坐到靠车门的那侧。布鲁斯有点惊慌,但他什么也不敢说,照做了。 在天黑以前,我终于把车开到了离医院百来米的地方,掉了一下头,用后厢撞碎了一家7-11的玻璃门,很好,我有了一个车库。 我可不想进医院之后让布鲁斯和左照开走我的车,就示意他们下车进了边上一个塌了小半的房子,我让他们呆在还算完好的房间里,对旺财默念道:“看住他们。”想不到这条变异狗立刻就守住了门口。我从车上取了一些食物和水扔进房间,独自背着枪进了医院。 医院的大门紧闭着,门外有一些腐尸和变异狗的残骸,这让我比较高兴。通常医院不会把大门关起来,何况还下了铁闸,除非医院里的人想防备外来者的入侵。如果这里门户洞开,散发着尸臭,那么里面的DNA再造机能使用的几率大约就等于零了。 我小心地检查了白银手枪、猎枪,确定它们都上好了子弹,打开保险随时可以开火,再取下手上的GM16A1突击步枪,把子弹上了膛。我小心翼翼地摸向医院的侧门,在这个废墟里生存,就算没有了神经,我也得绷紧每一块骨头,天知道下一刻会面对什么?想起以前去医院,我对排队挂号极度厌恶,总是憧憬有一天去医院看病不用挂号就太棒了,现在这一天终于到来了,可惜一点也不好玩。 绕了一圈,所有的侧门都被封死了,连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也落下了厚重的铁闸门。这些铁闸门上有很多干涸的绿色汁液,一些变黑的血迹,还有横七竖八的腐尸的残骸,应该是之前有腐尸来造访,不得其门而入留下的痕迹。没有法子,我只好卸下身上那把沉重的GM16A1突击步枪和弹药,后退了几步,助跑冲向墙壁,这时听见医院天台似乎有人狠狠地骂了一句粗口,我已跃起攀到墙上的排污管了。 当借力撞破二楼的玻璃窗进去时,我在滞空的一刹那看到那条排污管边上冒出一串火花,然后连续的枪声响起,排污管被射裂,发臭的液体四溅。如果我还攀在那里,也许已被子弹撕成碎片,并且浸在污液里了。 在房间里我活动了一下头骨,对我来说,被浸在污液里,比被干掉更让我愤怒。 许多脚步声冲这边过来,是人。我抬头望了一眼天花板上的排气通道,但没等我决定是否爬上去,已有一个壮汉冲了进来。我从下往上一拍他的枪握木,他的枪口上抬,急剧的射击把天花板打成了蜂窝。我没有什么顾虑了,他想杀我,那么我杀他,天经地义,我的左手一下子插入他的脑盖骨里,妈的,不对劲! 我在还能保持清醒以前,跃身跳进那排气通道,艰难地向前爬了十几米拐了两个弯,然后我就一动也不能动了,因为——我从那壮汉身上吸取的力量很不对劲,很狂暴,很火辣,他是一个吸血鬼。 听着脚步声从下面急速穿行,又有人不时持枪乱射,有两发子弹居然射中了我藏身的管道,穿破我的作战服,从骨头缝里飞出去再穿破另一边的管道。我的肋骨被烫得火辣,如果现在被他们发现,我真是一点反抗的力量也没有。 别的能力,我也许并不具备,但耐心却是在教堂和那尖顶上的十字架下,磨出来的。相对于坐在教堂里十五个星期,同时经受刺骨的疼痛和玛丽亚的唠叨,我觉得潜伏在这通风管,一动不动的,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 下面传来慌乱的惊叫声,他们说的不是中文,但我可以听明白意思,就跟昨天晚上听那几个吸血鬼说话一样。不过我听了他们的话,却更加地迷茫和不知所措——他们在叫嚷:“为什么?为什么会有两个高贵的血族的生命,消逝在那卑贱生物手中?” 不对劲,我杀了许多个吸血鬼,就昨晚来说,我都干掉了不止两个吸血鬼,光是蒙着眼睛时,我都干掉两个了。但下面那些吸血鬼,他们的悲痛绝不似作伪,过了一小会,我稍能动弹了,只听有人在叫嚷着:“他跑不了多远!这边楼梯口去几个人,克丽丝汀你带上五个人守着电梯口,留下几个守着这里,其他人跟我来!一定要把他的骨架子拆散!” 我想,他没有提到这条通风管道,是因为管道已被他们扫射得像筛子一样。但事实上我的敌人并不比我更蠢,这是件让人痛苦的事,我已感觉到通风管道的摇晃,明显已有人爬了上来,我连忙向前爬,可是我又听到有翅膀扇动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天啊,我忘记了,他们可以变成蝙蝠,我爬得再快也没有他们飞得快!这时前面有一个出口,我不管下面是什么房间了,拨开那挡风板就跳了下去,随后马上冲跳下来时的通风口开了一枪。三四声惨叫响起,几只蝙蝠如同着了火一般,从那通风口跌了下来,落地之前变成几个通红的人形,然后留下一地的灰烬和轻烟。 就在这时,有人用稚嫩的腔调高呼着:“是不是真的啊?让我去瞧瞧!让我看一下!”房间一下子打开,一个穿着白色连衣百褶裙的可爱小女孩,粉嫩的小手里捧着一个大可乐杯,就这么跳了进来。她大约十三四岁的年纪,如同其他我见过的吸血鬼一样,长得很俊俏。 但她是一个吸血鬼,毫无疑问,她甚至还没收起那几颗獠牙。 她一下子就扑到我跟前,一脸好奇地望着我说:“你是骷髅还是腐尸?很怪哦!这是什么?”说着她踮起脚尖,要来摸我头骨上那些纹身一样的符文。不知为什么,我躲了一下,还下意识地避免让白银枪管碰到她。 “我是人。”我蹲下来这么对她说,房间门口已有六七只枪口对着我,但她就在我跟前,没有人敢开枪,一片寂静,我听到吸气声,八个吸血鬼,门外有八个吸血鬼。没有等我考虑该怎么胁持面前这小吸血鬼做人质,那个大可乐杯就递了过来,她笑得很灿烂,对我说:“请你喝,很好喝的哟。” 她本就是白种人,又是吸血鬼,故而白色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却是人比衣胜雪,但又一点也不显得她肤色苍白。她笑容可掬地望着我,继续用还带童声的嗓音说:“喝啊,很好喝,我不骗你的。”她边说边还用力地点头,以加重“我不骗你”的意思。 鬼使神差地,我居然凑着吸管喝了一口,是血!我没有味觉,但我有嗅觉,用力一吸之下,这杯半冰的啫喱状的血,就从我颔骨下滴到颈椎,一路地滑了下去,所过之处的每寸骨头,都感受到一种渗进骨髓的冰冷。 我一下子就吸光了这一大杯血啫喱,直到再也吸不上东西时,我才醒觉,让我舒畅的,不是它的冰凉,而是血。 那些血啫喱并没有一路跌到我的腿骨上,我可以感觉到它们在下滑的过程中慢慢地渗入骨头里,到了骨盆的位置,已经被我的骨头吸收得一干二净。我一下子吸光了它,是对血,血的欲望,在这一刻,没有人比我更了解,那种从骨头深处涌出来的,对血的狂热。 她在我面前坐了下来,我尽力地压抑着自己那种想扑上去吸干她的血的欲望。她似乎一点也没感觉到危险,只是很深沉地叹了一口气说:“现在,白天可以出来玩了,但是,没人陪我玩,我宁可和以前一样,晚上还可以到同学家里。”她说的是英文,我听不懂英文,但我能听懂她的话,这种感觉越来越清楚,似乎她不用说出来,我就可以感觉到一样。 我必须很专注,才能控制住那种嗜血的疯狂,所以我没法子回答她,只是抬手指了指她的獠牙。这让她笑了起来,对我说:“我会收起来的嘛!但是,现在没有这个必要了。” 是的,我靠在墙上这么想着:在这个废墟里,她实在没有必要收起獠牙,大约她的同学,也都死掉了吧。这时门口用枪指着我的那七八个吸血鬼,惊叫着:“芭特丽!快走!快!”小女孩惊恐地回过头,门外的吸血鬼居然不理会被我射杀的危险,探出头吼道:“海伦纳来了!快走!我们答应过你母亲要照顾你的!” 她小小的俏脸吓得扭曲了,马上就爬了起来,但她又转过身,似乎一点也没有看到我手上的白银猎枪,拉着我持枪的手,着急地说:“快,我们一起走!海伦纳,她不是我们可以对抗的!” 这时已经有无数拍打翅膀的声音响起,我向窗外瞄了一眼,许多蝙蝠四散着逃窜,这时门外两个吸血鬼冲进来拉住那小女孩的肩膀,着急地说:“伊丽莎白,我们得马上走,快点,来不及了!不要管这家伙了!不知是骷髅还是腐尸的玩意,总之是低微下贱的生物,走吧,我们快走吧!” “他是人!”芭特丽瞪着她的大眼睛,对那两个吸血鬼说。 显然事态已到了极危急的地步,门外已没有对着我的枪口,并且已有两个吸血鬼变成蝙蝠飞走了,拉着她的那两个吸血鬼几乎是号叫着:“他这样子你会相信他是人?就算是人也不过是我们血族的食物!快走吧!” 想不到她挣脱了那两个吸血鬼的手,甚至向他们张开长着小小獠牙的嘴,咆哮了一声,很可笑地护在我前面,很认真地说:“他是我的朋友,他不走,我也不走。”这下真的连我都想甩她一耳光了,我怎么会变成她的朋友? “你们都说不能喝我喝过的东西,会让你们发疯;但他喝了,他是朋友。”也许小孩子的世界真的就是这么简单,她说得一脸坦然,我却在庆幸我没有消化系统,不用担心被毒死。 两个吸血鬼急道:“他喝了,一会就要疯掉的!快点,来不及了……啊!”他们以一声悲凄的哀号来作为临别赠语,然后被见不到的巨力吸出房间,芭特丽也飘了起来,我连忙背上猎枪,用右手把她扯到身后,左手扯起项链上的十字架,我想,如果约翰的神真的存在,就应该在这一刻显示他的存在。 “已经来不及了。”一个冰冷充满威严的声音,从外面传了进来,这时我真的可以确定这个世界上没有约翰的神,又或者,神也不敢面对海伦纳。我手上的十字架,没有给我一点助力,我颤抖着,就要跪拜下去。 我认得这声音,哪怕化成灰我也认得,是海伦纳。很讽刺,银铃一般让人陶醉的声音,却传递着死亡的杀意,和高位者的威压。 但我无能为力,那两个吸血鬼没有说错,芭特丽的唇上有毒,或者口水有毒,天知道,总之是有毒就对了。我的视觉已经恍惚,视野里的东西都是重影,我只觉得下一秒钟就要倒下去了,连思维也开始迟钝了。但他们不是说会发狂、会疯掉吗?为什么我会变得恍惚和迟钝?我不知道,也许他们是消化系统中毒,我是骨头中毒吧,天知道怎么回事。 这时窗外传来拍打翅膀的声音,片刻就有二三十只蝙蝠飞了进来,幻变为人形围在我的身前,也许只有十来个吸血鬼?也许有三十个?我实在分不清了,一下子就摔倒在地。 渐渐地,我的右眼看不到东西了,不过我的左眼倒是一点事也没有,而身上那种迟钝的感觉也开始消退,正当我以为所谓的毒也不过如此时,我右边的头骨突然痛得就要爆裂一般,我的双腿、右手和右边的骨架,骨髓里如同有一百吨TNT同时爆炸,我痛得不停地用头去撞击地板,哪怕把它撞碎也在所不惜! 这时我才知道什么叫会发狂,真的,我真的发疯了,痛得发疯!然而这种疼痛来得极快,消退得也极快,紧接着是痒,痒到骨子里去了,我痒得用还能活动自如的左手拔出战术刀,发疯地刮自己右边的骨头。 而这时我的左眼清楚地看见海伦纳远远出现在大厅里,她冷冷望向这里,一件高领、阔袖收腰的及踝长皮衣,那明黄的颜色衬着她绝世的容颜,简直就如女皇一般,高贵得让人窒息,但她的眼神里,却是深沉的死气,仿佛她眼光所及,只有死,一切生灵都不能逃避。 这是我第二次见到海伦纳,我已经想象了无数种可能,设计了许多种方法来应付她的威压,我知道死在她手里是毫无疑义的。但我得死得像个男人!不能可耻得连一点抵抗的心理都生不起,光像只死狗一样恨不得死前能舔一下她的鞋底就满足了。 可是当再次遇见她时,我仍如我自己痛恨的那样无力,我还是和条死狗一样瘫在这里。也许我可以安慰自己,这一次,起码我像一条中毒而无力抵抗的死狗,而不是一条贱到主动瘫着让人宰割的死狗。 这时一只粉嫩的小手握住了我的刀刃,我在不停刮自己骨头的刀刃,刀很利,那只粉雕玉琢的小手滴下血来,是芭特丽的血,她的泪也滴在我的头骨上。我连忙松开刀把,但那深入骨髓的搔痒,让我依然使劲在地板上磨着自己的右边骨架。 但我的左眼却看见,那二十多个吸血鬼对芭特丽弯腰行礼,他们似乎称她为女公爵,然后就向海伦纳冲去。我知道这二十几个吸血鬼是必败无疑的,尽管他们每一个都可以轻松干掉上百只腐尸。 海伦纳轻蔑地笑了,或者说,挑了一下嘴角,但已是万种风情自在其中,吸血鬼们愣了一下,他们比我强,直到他们又再次冲上去,我才醒觉自己下颔骨不知张开多久没合上,而我居然因着她那一笑,无视了身上那入骨的搔痒。 而这时她抬起手,慢慢地抬起手,伸出完美无缺的左手食指,一切就停止了。 二十几个吸血鬼如陷入沼泽一般,显然在拼命向前冲,但似乎身边充满的不是空气而是胶水,他们的挣扎完全徒劳无功。海伦纳的食指抬到与肩同高的位置,就停了下来,她用那食指向前一点,只一点,冲在最前的五六个吸血鬼,专门抱着必死之心回来保护芭特丽的吸血鬼,就一脸贱笑地跪下,深深把头埋在双膝之间。 然后,中间第二批的七八个吸血鬼也跪下了,最后那四五个吸血鬼也跪下了,就这么一瞬之间,他们就在她裙下臣服。而这股力量向我涌来,这时,我有点庆幸了,如果我不是中了毒,被海伦纳施展的力量一包围,我会坚信世上所有的幸福也不过如此,我没有理由不跪倒在她跟前,哪怕是死,能望上她一眼便已足够…… 但我痒,我中毒了,痒到我发狂了,我根本就不能爬起来向她膜拜。这时我发现左手似乎一点事也没有,马上,我扯起双管猎枪向海伦纳举起:“轰”。银霰弹在那些向她下跪的吸血鬼前面停了下来,许多银霰弹就这么悬停在空中。 却听海伦纳冷冷地说:“圣水之仲裁?怪不得上次我会受伤了。”圣水之仲裁?这是什么东西?听起来和“天马流星拳”、“庐山升龙霸”那些千年前漫画里常见的名称差不多。 但不管怎么样,它可以让海伦纳受伤,就足够了。我颤抖着想把手中的老式左轮举起,但只举起就脱手落下了,我的右手骨,入骨地痒,哪里有力气去握紧枪?我号叫着,在地上撞着我的头骨,在地上蹭着我的右边身体,而那把手枪,就在我跟前,可我偏偏无法捡起它。我对身后的芭特丽吼道:“快,捡起枪,干掉她,不然我们全完了……”我不再说了,因为我勉强扭过头骨,却见身边的芭特丽和其他吸血鬼一样,跪拜在地上,身体不停地颤抖。 海伦纳望着我,似乎我是一个技穷的小丑,已不能带给她任何乐趣,于是,她那弯起的嘴角慢慢地平了,收敛了那若有若无的笑意,她轻轻地把那食指向前一按,前面四五个跪伏的吸血鬼,就这么惨叫着飞起,在空中全身迸裂无数血口,然后“轰”地炸开,连渣也没有余下。 接着,我前面那七八只吸血鬼也腾空而起,他们的惨叫尚未发出,我的搔痒已停止了,因为骨头碎裂的痛苦,让我忽视了搔痒。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右手小臂骨裂开了纹路,立刻就明白之前那几只吸血鬼为什么会迸血爆开!这时空中七八只吸血鬼已如莲蓬头一样喷着血,我的整条右臂从指骨到肩骨裂开了密密麻麻的纹路,那剧痛瞬间就漫延到了右胸,不用说,我的肋骨也裂开了。 就在这痛不欲生的时刻,我突然潇洒起来,居然有一丝感慨: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还好不是死在腐尸手里啊! 这不是我,真的,我太了解自己了。我只是个小人物,嘴上说说洒脱可以,死到临头要还能这么洒脱,那就不是我了,何况,见鬼的还这么痛!我知道,一定是海伦纳那致命的诱惑在作怪了,我左手拿着的十字架,已连抵抗她的诱惑也无能为力了…… 但就在这一刻,我濒死的这一刻,突然间全身一轻,我身边的窗户玻璃劈里啪啦迸裂,马达的轰鸣声如雷而来,一辆公路赛事的摩托车——仿“截击机”式的摩托车打横撞了进来,轮胎在地上磨蹭出两道黑色的轨迹,刺鼻的胶味弥漫开来,我身前几个在空中的吸血鬼停止了喷血,直挺挺地从空中砸下来,有气无力地呻吟着。 车上的人轻轻地用尖头皮靴踢下脚架,黑色的破洞牛仔裤,黑色的衬衣,黑色的长发飞扬。他侧对着我,黑发遮掩了他的脸,只见他慢慢用左手从身上掏出一包烟,右手往左手背轻轻一拍,一根烟跳出来,准确地被咬住。 然后一个打火机,从右手心里滚到尾指,再从手背滚进手心里,火苗燃起,他点了烟。 我知道来的是谁,是的,哪怕他留长了头发,哪怕我以前没见过他骑摩托车!但我认得他的身影,更重要的是,面对海伦纳还能这么装酷的人,只有一个!我猜接着他会转过脸来望向我,把整个背部卖给海伦纳,不是因为重视我,而是因为这样比较帅。 他就是那两位逝去的老哥让我去找的人,老萧。说实话我乐意和他一起,但又讨厌和他一起。老萧尽管会跟我讲不少新奇的事,会带我去见识一些东西,但在他身边,我总是被定位成超级拥趸。就是主角出场以后,在边上疯狂大叫“好厉害啊!你好牛啊!太让人崇拜了!”的那种角色。尽管我没有什么大志,但我想每个人都不愿意无时无刻地充当这种死跑龙套的角色。而在老萧身边,很悲哀,我就是那个死跑龙套的。 不出所料,老萧已跨下车子,背向海伦纳,朝着我无比潇洒撩了一下长发,咬着烟对我说:“秋儿,减肥减成这样了?我听吴姐说了你的事,节哀吧,妞死了你不就解放了吗?哥一会带你去找一个……” 我松了一口气,也许老萧终于有点变了,谁知接下来他马上向我证明了,我还是那个死跑龙套的。他吐出一个烟圈:“秋儿啊,不是哥说你,这事搁你身上很正常,知道为啥?你不是主角,懂不懂?不论生活还是小说,只有哥这样的主角,才不会伤心,才不用承担这种离愁的折磨。你瞧,靠你自己,你得多久才能找到我?我听到消息一个上午就找到你了,你要明白这差距。像你这种普通人,伤心?”他很同情地摇了摇头说,“总是难免啊!” 我一句话也不想说,他早用同样的言语打击了我好几年了,当然,他也和亲大哥一样,照顾了我几年,但事实上,被他一次次地这么搞,我是比较不爽的。但毕竟我找到他了,或者说,他找到我了,我不想他就这么死在我眼前。 以前一起玩得要好的兄弟都知道,他是一个只会走马泡妞耍帅的老萧。我现在又没有一点保护他的实力,只能对他吼:“快走!我顶住,你去叫人!”核爆前,一起出去玩,出了什么事,都是这样的。 但他愣了一下,笑了起来,转过身面对海伦纳说:“我这小兄弟居然叫我走,他是不是看上你了?小纳纳,反正哥也没沾过你,不如,你就从了吧,跟我小兄弟耍一耍算了?” 不出我所料,海伦纳的脸上浮出怒意,她弹动了那根绝对可称冰肌玉骨的食指,一阵空气的波动如海浪般涌了过来,地上那几个吸血鬼,连惨叫也没有发出,便无声地爆裂。芭特丽不知为什么冲到我身前抱住我,一口鲜血喷在我头骨上,她昏了过去,要不是我咬紧牙关把她甩到身后,恐怕她也难免爆裂的下场,但代价是我右后背和前胸“叭”、“叭”好几声响起,剧痛告诉我,断了,恐怕右肋的骨头,没一根是好的了,我连支起身体也不能了,只能无力地瘫在地上,看着老萧被这气浪撞着在空中翻了七八个筋斗,那辆摩托车也“轰”的一声炸开,这房间和大厅隔着的墙壁,都在一瞬间化为乌有。 这时从电梯口,楼梯口涌出许多军人,他们一言不发对着海伦纳扣动扳机,呼啸如雨的子弹,在这空间里不时产生跳弹,我的右腿骨已被三颗跳弹波及,差点被打断了股骨。 而海伦纳,她冷笑着,张开了五指,子弹在离她一米左右的地方全停下了,她看起来被无数的弹头所包围。但我知道完了,这些军人,不过是来和我一起死罢了。我突然觉得他们很悲哀,明知不敌,因为服从军令的天性,他们还是要来,我再一次庆幸,没和吴姐回去军队。我的命,我自己把握,哪怕就这样死在海伦纳手里,也比为了一个命令,莫名其妙来送死强多了,起码,我还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无声,这一刻无声,那些包围着海伦纳的子弹,快得连破空声也没有响起来,一下子向四周辐射飞出,我听到无数军人的惨叫和哀号。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我找老萧,也许那两位逝去的老哥觉得,在这废墟里,找个老朋友一起死掉,会比较开心些? 老萧倚在墙上,一面呕着血,一面微笑着吸烟,他身后的墙壁是承重墙,被他刚才的身体砸得装饰粉碎,露出钢筋水泥的内在。我见到水泥墙上也被砸出一个坑,一根断裂的钢筋上还有血,我知道,老萧很麻烦。 任谁都知道他很麻烦,但仿佛天地间只有一个人不知道,那就是他自己。他觉得现在装酷才是首要的事,他甚至还交叉着双脚,用一个颇悠闲的姿势来呕血。这个我很熟悉,核爆前和他出去玩,被几十人围住时他就这样,结果硬把对方震住。 我悲哀地叹了一口气,这愈加让我思念那两位老哥了。那一次,老萧靠这招把对方震住,那两位老哥才有时间过来援手。但是,现在没有两位老哥了,只有我和老萧,哪怕他真的震住海伦纳又有什么用?最后总得有能撑住场面的人出来啊! 第八章 华夏道术 海伦纳走了过来,那身长长的明黄皮衣把她包得严实,但却无法在步伐间掩蔽那动人的体态。我想跑,但我跑不动,这样诱惑、入骨的娇媚,这么一个张开五指就让起码百十名军人倒地惨叫哀号的女人。 老萧居然笑了,他抬起手取下烟,轻快地把它弹飞,动作灵活得一点也不像重伤的人。但我知道,老萧刚才一直没动,就是在积蓄力量做这个动作,对,这个无意义的动作,大约他认为这样酷一点。 然后他对着海伦纳微笑道:“小纳纳,哥跟你说,暴力女友,这年头不流行了。你瞧不上秋儿,硬要跟着哥,哥能理解。但兄弟如手足,告诉你,哥不能做这个事,真的,秋儿有这么个意思了,我这做哥的,怎么能和他争?” 我算服了,装酷还真能装到这分上。老萧说着居然还煞有介事地叹了口气,掏出烟,又是右手一拍左手背,再杂耍一样点上烟,吐了个烟圈说:“这么着,你也别说哥绝情,哥送点东西给你,完了以后你好好跟秋儿处,别胡思乱想,啊?”大约他耍帅玩光了最后一点体力,说完坐了下去,掏出一张黄纸,咬着烟用手指沾了他自己身上的血,开始画符。 海伦纳似乎被镇住了,居然停下脚步,很认真地望着老萧。 但我知道,老萧在装酷!一起玩了五六年,能有什么不知道的?可海伦纳的眼中居然出现了一丝愕然,她冷冷地问:“夏国之先知法师?” “小纳纳,不懂就要问,哥又不是不教你。”老萧抬起头,甩了一下长发,吐出一个烟圈微笑着说,“什么夏国之先知法师?乱七八糟的,哥是茅山现任掌教嫡传弟子,算起来是一百二十七代传人;同时也是龙虎山正一派三长老关门弟子,嗯,第一百五十六代传人。严格地说,是道士。” 海伦纳眼中掠过一丝惧色,我心中苦笑,搞不好她真被唬住了,但唬住了不见得是好事,一会她发觉了,只怕我们会死得比那些吸血鬼还惨。那枪就在我左侧,我想,两位能撑住场面的老哥哥不在了,也许,就该轮到我来撑场面了。 我用没有受伤的左手,抠着木地板的缝,拖着身体向那把枪挪了过去,我很慢,也很小心。 谁知老萧装酷装到太投入,居然扬起头对我说:“秋儿,你那破枪,捡它干啥?得了,你这妞要动手就让她动手,你放心,你老哥我现在的确法力不多,近身攻击我不怕她,远程是个问题,但也不是你那破枪能解决的。我早就锁定了她的精神气息,放心,她一动,我就用乾坤大挪移借用她的气息来发动这张定身咒,只要咱没死,就能定住她六个时辰,还用得着那破枪吗?听哥的没错,妈的,你以为哥和你一样?你哥是主角!懂不懂?主角不死!” 乾坤大挪移?天啊,这是千年前武侠小说里的名词啊,他就准备这么唬下去? 但很明显,海伦纳被震住了。可惜我和这位主角兄很熟,所以我没有管他,继续向那把枪挪动着。“叭!” 本来就布满裂纹的腿骨,在挪动中掉下了一块骨渣,也许再挪一下,我就会全身碎掉,哦,不,比全身碎掉更惨,大约会留下从骨盆以上,完好的左肋左手和半边头骨,也许到时我就这么活着,虽说我现在成了个骨架很惨,但我想,半边头骨会比完整的头骨更惨。所以我还是停了下来。 “快,快跑……”芭特丽趴在我那布满裂纹的右肩上,又喷了一口血,溅得我满头脸都是。海伦纳的强大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刚才如果不是芭特丽先帮我挡了一下,恐怕我右半身骨架直接和身前的吸血鬼一样爆得粉碎了。 芭特丽在我头骨边上,有气无力地说:“我,我知道道士……夏国的道士很厉害,但是,但是你的朋友,我想,如果血族十三长老联手,应该能把他留下吧?”她已经气若游丝,呕出来的血染在稚嫩的小脸上,那失去生气的大眼睛让人很不忍心。直到她又问了一下,我才醒觉过来。 老萧对抗血族十三长老联手?哪怕比赛内容是老萧最擅长的走马,我都不可能押老萧赢。尽管我也不太清楚吸血鬼是什么玩意,是否如小说电影里描述的那么厉害,但就我遇见的两拨吸血鬼来说,别说长老级别,就是十三只普通吸血鬼,老萧也扛不下。 “我母亲就是十三长老中的匈牙利女伯爵伊丽莎白,当海伦纳出现在欧洲血族总部时,十三长老正在庆祝血族核爆以后,从此不再害怕白天。我的父亲,十七世纪匈牙利黑英雄,曾经的英雄费伦茨,结束了隐居。那一天,因着对我母亲的爱,他选择了堕落,和十三长老联手对抗海伦纳……”她的气息越来越淡,我想劝她别再说,可是我说不出话来。 她终于全身痉挛昏了过去,只留下一句话给我:“那一天,我同时失去了父母,而血族只剩五位长老。结果是血族没有在那一天灭亡,但陷入了被海伦纳无止境地追杀……” 我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她昏了过去,在这废墟里,她是第一个,我感觉到真心实意认同我是“人”的。 老萧还在玩,他伸起两个手指,口中念念有词,一蓬火焰竟凭空生了出来。海伦纳竟被吓得面上一紧,冷然道:“三种不同的火?你真的是先知法师?哦,夏国的道士?” “小纳纳啊,这谁翻译给你的?三昧真火,怎么可能译成三种不同的火呢?乱译,太没文化了……”老萧从容潇洒地炫耀了一轮华夏上下六千年文明,语言如何博大精深,然后对有点被唬住的海伦纳说,“小纳纳,你不是会什么‘撒旦的诱惑’?没事,哥给他加道符,让他不惧你这茬……” 我望着手骨前方近得不能再近的手枪,老萧真的能把海伦纳忽悠跑?也许吧。 但芭特丽的头还枕在我的右肩上,她嘴角的血淌在我肋骨上,也许我再挪动一下,右边的骨头会全碎掉,但我他妈的不想再当个死跑龙套的了!哪怕只余半边头骨,我的命运也要由我自己决定。我抠着木地板的缝,再向前挪了一点。 “放心!哥不发动这定身咒就是了,哥能唬你这小姑娘吗?你把哥当什么人?你要再这么揣摩哥,我告诉你,哥就不认你这妹妹了!” 海伦纳这下似乎彻底被唬住了,只听她那银铃般动听的声音说:“好。” 她把张开的五指向前一按,空气中的波动汹涌澎湃如滔天巨浪!并且是集中地往老萧的方向一下子涌了上去。老萧跟前那张黄裱纸在空气中粉碎,然后老萧整个人被抛上天花板,硬生生地把天花板砸出一个洞,再重重地摔了下来。 老萧在地上,勉强侧了侧身子,抹去嘴角的血,对海伦纳说:“小纳纳,你想让哥教你两招没问题,但你不能弄乱哥的头发,懂吗?这是哥的底线,你得把这话放在心里……”说着又喷了几大口血,大约他再也没有力气耍帅了,只好匆匆说,“这次,看着秋儿的面上,哥就不和你计较了,要下次可就不是这样了。” 那些在地上辗转反侧呻吟的军人,这时纷纷吼道:“萧队!撑住啊!还有两分钟,还有两分钟国安特别顾问组就来支援了!”“小萧,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你给老子挺住啊!”“老萧,上啊,给她点颜色看看!”“只要你撑过两分钟,兄弟们就能活下来了啊!” 海伦纳冷冷地站在那里,如捕鼠的猫望着老萧。 我不知道老萧能给她点什么颜色瞧瞧,只见他侧卧在地上笑道:“小纳纳,听到没?不要逼我,支援来了,最多就把你捉过去,你要惹到哥非出手不可,那告诉你,你就算玩完了。” “来。”海伦纳冷冷地说,她说着,那洁白的手又要向老萧遥遥压去。 “你。”我颤颤悠悠地终于爬着站了起来,向前迈了一步,身上掉了许多骨头渣子。我望着海伦纳那绝世的容颜,很奇怪我居然感觉到危险!这就够了,我不禁狂喜,只要面对她时我能感受到危险,我就能反抗,我之前的痛苦,就是面对她居然生不出反抗的心理!难道老萧真的有什么道术?我马上否定了这一点,因为我的余光瞥见,他七窍出血在地上抽搐,连耍酷也无能为力,恐怕已昏厥过去了。回望了身后的芭特丽一眼,我想,反正是死,不如,就冒充一回主角吧!我对海伦纳道:“你,死定了。” 那些军人已经有人在准备光荣弹了,这是夏国军队的传统,不当俘虏,其实我估计海伦纳不见得要俘虏,而有一些还能动弹的军人,已挣扎着端起枪。没有一个望向我,我似乎就是一个死跑龙套的,甚至还有人在呼唤已失去知觉的老萧,却没有人寄望于我,没有,没有人会相信一个走一步就掉一地骨头渣子的骷髅。 我在这一瞬间想起以前,很久以前,和老萧他们出去,我因为始终在一个无人注意的角落而不开心。那两位逝去的老哥,一位对我说:这很好,你有当刺客或狙击手的天分。另一位说:如果你自己都不相信自己是主角,别人怎么可能把你当主角? 我用右手握着十字架,全然不理会指骨在冒烟,我狠狠地用十字架扎自己的右头骨、右肋骨,痛,剧痛!但我要的就是疼痛时生出的一点力量,让我能一点点把枪举上来瞄准海伦纳。 她的脸上流露出惊讶,似乎无法接受我能抗拒她攻击,而又无视她的“撒旦的诱惑”。接着她向我展开了一个迷人而痛苦的笑,绝对的风情万种。很遗憾,能感觉到危险的我,绝对没有做鬼也风流的觉悟,我终于瞄准了她,毫不犹豫地扣下扳机,直至打光六发子弹。 这一刻,我发现自己的眼力似乎有了一个质的飞跃,比如说,我居然能看见子弹飞行的轨迹。 但这改变不了什么,实力决定了一切。 枪法几乎已达到百发百中的我,六发子弹,只在海伦纳的左臂上带起一丝血痕——这是第一发子弹的功劳,她想用刚才的法子来让子弹停下,但银弹头穿过了她的无形防御圈,甚至速度更快了!她只好在子弹离她不到二米的时候开始闪避,而这个距离实在不足以完全避开,才对她造成了伤害。 就在这一瞬间,海伦纳后跃穿窗而去,只留下那银铃般动听的声音:“我记起你了,小腐尸,你最好永远跟着夏国顾问组那些老头,哈哈哈……” “谢谢你。”我听见身后有人这么说,不用回头,我听声音就知道是年幼的芭特丽苏醒过来了。海伦纳的离去让这空间少了许多压抑,芭特丽激动地哭泣着。这时又一群蝙蝠飞了进来,马上幻为人形围在我身边,惊奇地望着芭特丽道:“天啊,伊丽莎白!你居然可以在海伦纳手下保住性命!” 我勉强收好枪,已无法站立了,瘫了下去。芭特丽抱住了我的头骨,她那娇嫩的唇深深地吻在我的左额上,这让我稍微放心,如果她吻我的右额,我很害怕那龟裂的头骨在她这么深吻之下,会不会被吻出一个破洞。然后她直起身,对着那群吸血鬼说:“我找到了我的守护骑士,我要继承母亲的爵位!” 其实刚才把她甩在身后,只是因为,如果我有皮有肉,好眉好眼的,那当然没什么,可我现在就一副骨架子了,她能这么发自内心地认同我是人,那一刻我真有种想落泪的心酸。当然我也没有高尚到士为知已者死的觉悟,只是她扑到我面前为我遮挡,我一个男人,能让这么一个女孩挡在前面而什么事也不做吗? “他?他打败了海伦纳?”“这个骷髅不像骷髅,腐尸不像腐尸的家伙能正面对抗海伦纳?”“这不可能!高贵血族的十三长老,面对海伦纳都束手无策!芭特丽,你记得你母亲是怎么死的吗?” “我记得。”芭特丽把我的头骨抱在怀里,“为了血族的传承,连我母亲在内的十三长老,最后关头连续八位长老自爆,才拦下海伦纳,没有让整个血族总部毁于一旦。但刚才,就是我的朋友,我的骑士,他守卫了我。”芭特丽的稚气声音里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坚定。 “可是,这怎么能让人相信?天啊,连生下来就是吸血鬼的十三长老也做不到的事,他怎么可能……”“太不可思议了!”他们纷纷惊叹着,如同我一夜建起万里长城似的,其实这没有什么,只不过人在生死关头的一点骨气罢了,但也许是脱力吧,我的意识开始朦胧,渐渐地我又昏了过去。 当我醒来的时候,见到的是一个雪白的房间,我想这很好,不管这里是哪,总比发现自己身处流溢着火焰和熔岩的地狱好。也许我怕死,我不否认这一点,哪怕只剩一个骨头架子,我也很怕死。只有触摸到死亡的味道,才知道死的恐惧,而自核爆醒来以后,我想,在这废墟里,我一直游走在死亡边缘。 张望了一下四周,我发现一个人也没有,身上的骨架,还是那样布满了裂纹,相比我昏倒以前,一点改善也没有。我起初有点愤怒,怎么没人把我送进DNA再造机里? 人是自私的,也许我得纠正,普通人是自私的。我是普通人。 我首先关心的是我怎么样,不论芭特丽也好,老萧也好,那些受伤的军人的命运也好,我是不会去替他们思考的。我自己,我必须存在,我不存在,地球变成白矮星再变成黑洞也和我没关系。 “你醒了。”一个年轻人推门进来,他很完美,如果不是他身上纯粹的人类气息,我大约会以为他是吸血鬼。他走到我床前拉了张凳子坐下,从容地望着我说:“加入军队吧,我可以推荐你……” 我举起左手摇了一下,示意他不必说下去。这个年轻人是个很有亲和力的家伙,他笑了笑,就停下来了,静静地坐着,一言不发。不知过了多久,我有点不耐烦了,毕竟长时间被人盯着看,哪怕他笑容再好也让我不爽。 这时年轻人开口了,他说:“你不想听我说,所以我不说。”这让我很有点惊讶,他似乎能知道我在想什么?那些腐尸、吸血鬼只能让我知道它们的意思,却无法读出我的心思啊!这时他平静地说:“低估一个人,一个你不了解的人,也许不是好习惯。” 我很认真地望着他,但他眼里只有真诚,我一点也无法了解他在想什么。这让我感到恐惧,我向床里面缩了缩,又掉下一些骨渣。这实在太可怕了,又一个海伦纳!明明他来的目的,就是让我答应本来我最不想答应的事,加入军队,去把我的命运,交给不知谁下的命令。但他的眼神居然流露着让我无法拒绝的真诚! “冷静,朋友,不是你想的那样。”他又一次读出了我的心思,站了起来,对我说,“为了不引起误会,我先告辞了,如果你改变主意,用你身上的摩尔斯电码发送器,发到这个频率给我。”他报了一个频率,然后走到门口回头说,“我可以达成你的心愿,比如说,让你恢复皮肉人形。”该死的,这家伙算是把我看透了。 他出去以后,老萧就坐着轮椅进来了:“刚才那个很拽的家伙,小白脸,就是特别顾问组的人。”老萧真的很像一个主角,他总能一开口就成为中心,让人有听他说下去的欲望,一句话,已让我有许多问题想问了。他说,“你自己想想吧,你现在的身体,基因产生两次以上的变异,DNA机根本无法再造,你昏迷时我们试过了。” 这对我来说,简直是个晴天霹雳。 人最痛苦的事,莫不过是费尽力气,以为捉住了目标以后,却发现捉住的不过是一根无足轻重的稻草,竟一点也不能承载原来的希望。我的泪拼命地往下淌,早知道这样,也许我不用坚持这么长的时间,经历这么长的痛苦,忍受和我那长着可爱小雀斑的她的生离死别。 老萧似乎也很为我伤心,他少见地长叹了一声,没有做作,没有修饰,他苦笑说:“刚才我听几个顾问在说,他们有一种,夏国古老相传的,生死人肉白骨的方法,大约有三成把握让你恢复身体,唉,要不就加入吧。” 三成把握?望着雪白的天花板,我听到老萧又叹了一口气:“对了,秋儿,如果你加入了,可以学道术。”老萧第一次在我面前,把话说得这么没有自信,“道术和符咒对于变异生物十分有效,完全是可重复,可论证的,也许上古时期,道术和符咒出现时,用来克制的鬼怪,其实就是变异生物……科研人员有一个假设,就是符纸和朱砂如同导线一样,可以接通变异生物的生物电,而不同的符文,就是不同的电阻,可以让变异生物的电路能源耗尽,或短路崩溃……” 我望了他一眼,他马上知道我对他的讽刺,有点不好意思地强辩:“茅山掌教是我大伯,龙虎山长老是我亲姨父,我自小就被他们收为徒了,但你知道,这玩意在核爆之前,一点用也没有,除了那些傻瓜,谁耐烦去学……”说到最后,他脸红了,从不曾脸红的老萧红着脸,声音小得好像蚊子。 大约,他口中苦练的傻瓜,现在对着变异生物都有不俗的实力,而他,还仍只是走马之王,泡妞高手吧?总之,他也没心思说下去了,只对我说了句:“好好休息。”就离开了。 第九章 再造之躯 一滴泪,滴在我头骨上,带着芭特丽的味道。她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进来,在我的床头垂泪。大约她也知道了,DNA再造机对我无能为力的事实。 我伸出那几乎随时可能粉碎的右手,轻抚着她的秀发,她雪白的小脸,还有那小小的獠牙。她小心地抱着我龟裂的手骨,久久地吻着。当她抬起头,我做了一件自己也意想不到的事,我拢着她贴近自己的头骨,然后用我自己的头骨,蹭去她眼角的泪。 她坐在我床边,我指了指地上的黑板,她递给我,我不知道为什么,把一首古诗改了写出来给她:我生卿未生,卿生我已老。我恨卿生迟,卿恨我生早,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卿好。 我想她是看不懂华文的,否则说实话,我不是老萧,我是不敢当面调情的,而且还是和一个看上去像未成年少女的吸血鬼……却不料,她眨了眨大眼睛,竟苦笑着一把就抹去了黑板上的字,然后在上面写上了那首古诗的原版:……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我一时之间,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天知道,她华文写得比我还好看许多。我也明白了她的意思,要知道她说过她父亲是十七世纪有名的英雄,那她也许在吸血鬼里只是一个小孩,但年龄却是不能用人类的外表来推测的。 她低声地,哼着一首歌,歌声在房间里回荡:“Once I travelled seven seas to find my love……I will rest my head side by side,To the one that stays in the night……”大约是一首情歌,由她稍带童稚的声音唱来,很有点诡异,又有些荒唐,更麻烦的是我尽管听不懂英文歌词,但就如同能明白其他吸血鬼和腐尸的意思一样,我能大约明白她的意思,总之是什么:寻找了许久,直到找到她心所归属之人,然后会倚靠在与她共度那夜的那人身上…… 这让我感到害羞,但没有等我继续胡思乱想下去,她就拽着我的病床向外拖去。 我有点惊慌,她要带我去哪里?不过很快我就放下心来,反正我没皮没肉,也不怕被她吸血。出了房间以后,我发现还是身处那间医院,大厅里还有狼藉的尸体和倒塌的墙壁,这时老萧的声音在前面响起:“你要带他去哪里?” “再试一次!”尽管她很愤怒地吼叫,但仍不能掩去嗓音里带着的稚气,她说,“无论如何,再试一次!” 老萧有点郁闷地说:“再开一次DNA再造机,这个医院的储备能源就耗尽了,连照明也没有了,等明天吧,明天下一批支援就会到,我们有了发电机,到时再试好不好?这里我们准备修成一个前哨站,我不能为了秋儿一个人,把这里三百多个兄弟的安危置之不顾。耗尽能源以后,下面的大门就会洞开,腐尸变异生物会一涌而入,现在是晚上,这样简直和宣判了大伙死刑没区别。秋儿是我兄弟,但……” “让路,或杀死我。” 沉默了一会,老萧开腔了:“喂,小妹妹,你喜欢上秋儿了?进展这么快?” 这似乎让芭特丽有点难堪,她犹豫了一下说:“不要胡说,他救过我,我不能不管他。”这让我心头松了一口气,还好,这个小姑娘不是真的爱上我,要不那就太麻烦了。那首歌,也许不过是她随口哼着的流行歌曲。 应该就是这样了,不然那首古诗最后一句“化蝶去寻花,夜夜栖芳草”她为何不写上?但不知为什么,我心里又很有点若有所失的忧伤,让我郁闷得不想在他们的争执里开口。 我的病床又开始移动,芭特丽又拖着我的病床在前进,坐在轮椅上的老萧在我身后叫嚷着:“秋儿不错啊,哥教了你那么多年,你总算学以致用泡上了个小姑娘……”我没有理会他,尽管我没有变态到去喜欢小姑娘,但,但总之我觉得,如果真泡上了,也许我会痛苦和自责,但起码不会这么郁闷。 看着白色的天花板,我就一路这么移动到电梯里,电梯到了另一个楼层,守卫在电梯口的军人只望了我一眼就让开了,我不忍去看他们眼里对我的同情。芭特丽径直推着我进了DNA再造室,看得出来,她对这里地形很熟,可能吸血鬼们在这家医院已潜伏了很久。但这时我突然有一种恐惧,我大吼道:“停!” 那恐惧如此之大,以至于让我情不自禁地吼出来,又掉下了一堆骨头渣子,我的肋骨起伏着,像是一个需要呼吸的人,我实在太紧张了,[奇[+]书[+]网]二十多年来的习惯,不自觉地条件反射。我望着那大型再造机,犹豫了。 我很害怕真的和老萧说的一样,再造机无法恢复我的肢体。如果我不试,也许我还可以怀疑老萧他们为了节约能源骗我,事实上从没把我推进再造机里试过。但如果试了,如果试了我就没有借口,我就必须去面对,找到DNA再造机也找不回自己肢体的现实。 也许我不应该去试,不去试,我仍有希望。我望着芭特丽说:“刚才我也听老萧说了,这里需要能源来撑过这一夜,他们都是我的同胞,我的族人,也许,我不应该这么自私,我想不如我们明天再来……” 她的泪又淌下,泣不成声地说:“我的骑士,你真是一个伟大的人,你无时无刻在身体力行着骑士的准则,谦卑、荣誉、英勇,难道还不够?你还要我眼看着你为了世人牺牲?” “不。”我叹了一口气,面对着这个小女孩,我觉得自己是个骗子,骗小孩子的骗子,我决定说出实话,“事实上,我有点害怕……” 她那小脸上,呈现出一个不应该出现在小孩子脸上的凄然笑意:“诚实,我的朋友,你真的是个伟大的人。你是一个英雄,和我的父亲一样,不论你变成什么样……” 然后她没有再说下去,而是推动了我的病床,一下子把我推进那再造机,巨大的舱门一下就关上了,透明的玻璃穹顶现过一道紫色的光,从我头顶开始扫描我的身体。 我现在能做的,也只有静静地等待了,等待我不知道是什么的结果。紫色的光一次次地从我身上扫过,我握紧手骨,记得核爆以前我试过用小型再造机修复一条伤疤,结果痛得要命,我想,这次全身修复,必定也是极为疼痛的。紫光一次又一次地掠过,如一张紫色的网在我身上编织着,也许我是第一个,没有麻醉就进再造舱的人吧。 她小脸上有泪痕,压在玻璃穹顶的外面,望着我。 那紫色的光终于停了下来,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因为从头到尾我没有一点疼痛感。这时舱内的绿灯亮了,舱门慢慢地打开,芭特丽把我的病床拉了出来,我支起身子,只望了一眼就无力地瘫倒下去了。 还是那副龟裂的骨头,甚至那被跳弹射中的股骨,还渗着骨髓,我绝望了。就在这一刻,所有的灯光都熄灭了,走廊传来那些军人的呼叫,那是我的母语,但也不能唤起我的心思,我已经什么也不想要,什么也不想听了。 在黑暗里我的病床又移动起来,有一个军人在黑暗里被我的病床撞倒,七八只战术灯照在我的头骨上,不用说,同时还有七八根枪管,但我无所谓,我希望他们开枪。开枪吧,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了。 我已没有希望了,再造机连我的骨头都再造不了,除了左肋和左手,其他的骨架迟早都会碎掉,留给我半边头骨,我不知道我靠半边头骨能不能活,但我想那样宁可死掉。 但他们认出了我,铁血的军人不约而同发出几声叹息,有人低声对我说:“保重兄弟。”我没理会他们,大约他们让出路了,我的病床又移动了起来,撞开了消防门,颠簸的楼梯,天啊,我感觉下一刻就要散掉了。 就算死,也不要这么折磨我吧?但马上我想起是那小女孩芭特丽在推着我,难道我能去怪她什么吗?就凭她对老萧说“让路,或杀了我。”这么一句,我想是个人也不可能去怪她。算了吧,反正我快死了,还讲究什么?怎么死不都是个死么? 楼梯的颠簸不痛,痛的是我的心,尽管我已没有心。 当芭特丽轻声说“到了”时,我已经被颠得有点意识迷糊了,只听到她在我身边无比悲伤地说:“你要好起来,试试吧,无论如何试一下好吗?”空气中有一股味道,这种味道我很喜欢,似乎来到这里,我的力量便一点点地积蓄起来。 血的味道,我直到坐起身子,才醒觉这是血的味道。那种饥肠辘辘的感觉,一瞬间就扩散到我全身。我不用芭特丽的搀扶,就急急地向前走去,走了七八步我一脚踩空,整个人摔了下去,溅起许多水花,哦,不,是血花,这似乎应该是一个血池……我觉得不对劲,但骨子里有一种欲望,让我不能自拔地浸入血池里,连头骨也沉浸下去。 我很快陷入一种充实的快感中,如同一个好几天没吃饭的人,面对着任由吃喝的满汉全席。我贪婪地在血池里放纵自己,享受这种快感充满每一寸骨头,什么恢复人形,什么再造机和三成机会,都见鬼去吧!我渐渐地进入一种玄妙的状态里,似乎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感知,听不见了,看不见了,思想也似乎放空了,但不是昏迷,我真真切切地清醒着。 当我渐渐恢复知觉时,我清晰地看见血池底有一个臂环,一个黝黑的古朴臂环,这种黝黑不是锈蚀所致,仿佛它本来就是这种色调,上面铭刻着一些符文,似乎跟我左边骨架浮现出来的符文有点相似。我好奇地捡起来往臂上套了上去。 在这一瞬间我才醒觉,我的手臂上仍没任何皮肉,这个臂环对于我的臂骨来说,实在太大了,它理所当然无法在我左臂上停留。我有点喜欢这个臂环,比划着套来套去,谁知一套上右臂骨,它就没入袖子里,直接穿透了衣服,紧紧地扣合在臂骨上面,如同千百年前就在那里似的。 这时我发现,那龟裂的骨头已完好如初。拉开衣服上的拉链,我发现右肋的骨头色泽,变得和左肋一样,不知右边头骨是否也是一样?我不知那些符除了让银器不能再对骨头造成伤害之外,还有什么用?也许黑夜里可以发出皓洁的微弱光芒,不用点灯? 我慢慢地走到血池边上,一步步地走上台阶,芭特丽趴在池沿,脸上还挂着泪痕,已经睡了过去。我用右手轻轻抱起了她,力量比进入医院之前,自我感觉强了许多。我很想去找一面镜子,看看自己变成了什么模样。 在黑夜里,以前我所谓的能视物,不过是能分辨出轮廓,再通过风声,景物的对比,得到一个大概的感觉。但我现在真的达到了如同白昼的视觉,例如十米外的那个军人,我一眼就可看清他防毒面罩左下侧铭刻着的那串数字编号上面,有一位磨损的痕迹,大概是他穿戴面罩时习惯性着力的部位。 而侧对着我的军人,显然没有发现我在用他检验自己的视力。我的身体不单充满了力量,而且灵活性也大为提高,起码我可以控制穿着军靴的脚骨,落地时不让十米外的人听到动静。 我把芭特丽放在洗手间的洗手台上,对着镜子扯下自己的头罩拉开拉链,赤裸着上身的骨架,我发现整个上身和头骨都透着那种洁白的,古玉一样的光泽,眼骨的黑洞里,两点火焰很有生气地跳跃着。 只是右手就有点不如人意了。右肩骨以下,整条右臂骨都是赤红色的,如同一块火炭。那个臂环就扣在右臂骨上,而通红的右臂骨上,有一条条暗红的线,似乎是正常人体肌肉上的神经膜一般,我感觉右手似乎比左手更灵活。 这时芭特丽动了动,她马上就要醒了,我可不想在一个女孩面前赤裸身子,但就在我快穿好衣服时,头发!如果不是对着镜子,我会以为我是用手拉起拉链和头上兜帽的,但面对着镜子,我清楚地见到头发,我的头发轻巧地把拉链拉上,把兜帽扯了上来。 我感到很滑稽,似乎我有一个章鱼脑袋?上面无数触手?我似乎越来越不像人了。但不管怎么样,总比之前布满裂纹的骨头强吧。 芭特丽醒了,我想靠近她,谁知她一下子闪开了,似乎很惊慌地问:“这是哪里?你是谁?” 我打着了打火机,火光照亮了我的头骨,她一下子掩住了嘴,过了半晌才说:“为什么,为什么我很怕你现在身上的气息?对,就和靠近教堂,或是你们夏国的道观,或是印度人的湿婆庙一样……你圣洁的气息,之前没有这么强,现在起码比之前要强上两倍!天啊,这是怎么回事?”我伸出左手想去摸她的头发,她如同那只变异狗旺财一样,惊慌地躲开了。 我无奈地伸出右手,这次她不再害怕,反而很亲近地抱着我的右手。 把她抱到洗手台上,我也纵身坐了上去,用右手在她手上写下几个单词“血”、“池子”、“为什么?”她会意地点了点头,抱着我的右臂,如同一个女儿依偎在父亲的身边,慢慢地向我述说。 原来他们盘踞在这个医院,就是为了巨大的血库库存。因为他们需要血,来建一个血池,然后通过某种繁复的仪式,召唤血神降世来对付海伦纳,还有其他敌人,比如基因变异人。她说:“基因变异人是美国五十一区的科研成果,早在核爆之前他们就存在了,银器、大蒜,我估计连你们东方的道符,都对他们没有意义。他们诞生之初是为了代替普通人进入核试验现场,所以,辐射对他们应该也没有伤害。” 而隶属五十一区的这些变异人,也是追杀他们的势力之一,当然,还有教廷,核爆以后吸血鬼不再害怕白天,因为阳光被过滤以后,没有了紫外线,教廷认为这会让吸血鬼坐大,于是加入了追杀他们的行列。 “海伦纳?我不知她是什么。总之她很强大,我们召唤出来的三个下位血神,联手也只能勉强挡住她,她什么时候不想打,就可以从容离开,而三个下位血神是无法这么做的。因为召唤出来的血神都无法负荷该隐的镣铐,所以他们只是下位血神。” 我望着她,用右手抚摸着她的长发。我到现在也不明白,为什么用来召唤血神的血池,会让我圣洁的气息突飞猛进?我想她说的圣洁的气息,大约就是来源于我头骨和上身躯干骨架那古玉般的光泽和符文吧。天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不过,我想我要走了,不知为什么,我讨厌顾问组的人,我想如果白天再走,也许他们会用各种各样的借口让我留下。但是当我示意她一起走,她却对我说:“为什么要走?你们夏国的人很善良,声明只要我们不咬人,可以给我们一块定居点。现在我们血族的长老正在赶过来和你们谈这事。” 是啊,我的同胞向来良善。一千多年前,全世界屠杀犹太人时,只有夏国收留了逃亡到那里的犹太人,而当时夏国还是被人入侵,泥船过河说沉就沉的景况。 我望着她,也许,留下对她来说,才是对的吧。我轻轻在她手心写下:我走了。 她哭了,突然有点歇斯底里地嚷道:“走吧走吧!治好了伤,我却愈加不能靠近你了!你就是在我跟前,我也感觉到莫名的恐惧,你走吧!”望着她的泪眼,我想拥抱她,却又怕骨架上的符文会伤害到她。我只有拭去她眼角的泪,默默地离开。 “秋!”她叫住了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怀表塞在我手心,对我说:“这是我父亲留下的,很老气的东西,不适合我,你要不要?不要我就拿去和夏国顾问组的人换两杯血啫喱了。”这是一个古老的三重壳怀表,我打开它,一千五百年前制造的它,仍在坚强地走动着。 我走了,没有回头,我害怕一回头我就再也走不了。我已经经历了一次和小雀斑的生离死别。下次见到芭特丽时,谁知会不会又是命在旦夕?我可不想再经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听听可以,成为主角,一次就足够了。 离开时,我想试一下用头发卷住门把手关门,但头发在夜风里飘扬,一点也没有听我指挥的意思。我只好悻悻地关上门,蹑手蹑脚地潜回二楼,我的背包还在那里,里面有我的她留给我的一套崭新的连体作战衣,还有一对军靴。 背包安然地靠在墙角,但我的那把双管猎枪,却不知去了哪里。不过我决定马上就走,我可不想留下,我一点也不想加入军队。 “接住。”当我无声无息从医院的排污管攀爬下来时,身后传来这么一个声音。我伸手一接,是我的双管猎枪,不过似乎和以前有点不同,仔细一看才发现,枪管上刻满了“急急如敕令”之类的符咒。 老萧坐在轮椅上,咬着烟说:“秋儿,你走得急,哥本来想把这枪熔了,给你锻根狙击步枪的白银合金重枪管。但你现在就要走,哥只好给你刻些聚灵阵和灵宝五符,哥是想你银弹打光了,这枪管加持过,发射普通弹,估计也能达到效果。不过行不行秋儿你自己去试,哥这心意到了就是。” “你那把左轮,好好保养。那枪柄是圣水之仲裁的一部分啊,就是千多年前,新旧教徒之战时,教皇加持过的一把钉锤。那把钉锤叫圣水之仲裁。”他幽幽地说着,胡子拉渣的脸,沧桑的口吻,真的很有一种故事主角的感觉。 我紧了紧背包,背好猎枪在地上写了几个字:你真的会这些? 谁知老萧打着电筒一看,立马火了,吼道:“滚!你给我滚,妈的老子今天算看透你了秋儿,在你心里,老子就只会泡妞走马是不是?除此之外我就是会大便,你也要惊奇一番了!滚,我不要再见到你这笨蛋了!” 说着他就摇着轮椅朝医院洞开的大门去了,我捏了捏手心的东西,是一张纸条,刚才他骂我时塞过来的,我打开一看,只有一个字:走。后面还有四个感叹号。 我知道老萧是冒了很大险来给我送这纸条的,赶紧在黑夜里狂奔,当我冲进医院附近那间半塌的房间,旺财还忠实地守卫在那里,而那两个拉美人靠在小小的火堆边上睡觉。旺财见我,亲近地跑过来摇着尾巴,它是一只好狗,不会乱吠的。 但在离我两米的距离,它就停下了,有点疑惑,我知道,是和芭特丽一样的问题,我只好向它伸出了右手,天啊,它马上跑过来舔了一下,湿答答的口水弄得我整手都是,我只好从地上拿起一瓶水来洗了洗手。 但这时我发现有点不对劲,尸臭!有一股尸臭正冲这边而来。我在心里对旺财说:不要出声。然后端起猎枪,慢慢地探了出去。 一只腐尸,一瘸一拐地朝这边过来,离我七八十米时,它似乎发现了我,这很奇怪,我一动也没有动。当它离我三十来米时,我站了起来,冲它举起了枪,谁知它马上举起了双手,我发现这很奇怪,它的双手都带着腐肉,并不是那种刮去左手腐肉,有意识的腐尸。 它有点害怕我手上的猎枪,但退了两步它就停下,似乎在找什么,我觉得很搞笑,真的,很滑稽。这时那腐尸似乎找到了它要的东西,对着我嗬嗬地比划,指着自己的背,然后又瘸上旁边的一块大石头,站在那里。 我不知它在搞什么,尽管我能读出腐尸心里在想的事,但也得它会想才行。这种没有刮掉一些腐肉的腐尸,根本就表达不了什么东西,连一个完整的句子都不行。我走近了点,只明白它在不停地重复“背”、“站”。天知道是什么意思!我转身走了几步,发现它又跟了上来,这下惹火了我,马上回身端起枪,谁知那腐尸急得又拼命重复“背”、“站”,然后又反复踏上那块大石头,瘸下来,再瘸上去。 这下我真的迷惑了。它站上那石头干什么?指挥交通啊?突然间我想起来,我知道它是谁了,是那只给我送背包的腐尸!它在说我背上的包是它送来的,那天我让它站在交通岗的水泥墩上,天啊! 我招手让它过来,它走近了却又有点怕我。我拔出战术刀扔给它,说:“刮掉左手上的腐肉。”我发现我居然可以顺利地发出声音,而它居然也听明白了。它傻傻地捡起战术刀,开始削自己的左手,我很担心它会不会把左手砍掉,因为它的动作和在劈树一样。 刚想让它轻一点,却不料突然响起一串急剧的枪声,打破了整个宁静的夜。我回过头,枪声炸豆一般响起来,正是医院的所在。 腐尸仍在削它的腐肉,这些枪声和它没什么关系。我闪进了那间半塌的小房子,旺财不安地走来走去,而那两个人,吓得抱在一起缩在墙角。我对旺财吆喝了一声,它冲我摇着尾巴停了下来,死死地盯着那两个人,不再走动了。 枪声愈演愈烈,间中夹杂着爆炸,我静静地摸到那辆悍马的边上,取了一个高倍望远镜出来,还好我之前没有把车直接开到医院楼下。我小心地借着断壁残垣,向那医院的大楼摸去。我渐渐地接近了医院前的空地,小心地趴在一个扭曲的汽水自动销售机后面,张望着那枪声不绝的医院。 靠近了,我也听得清楚,枪声里夹杂着许多惨叫,有用英文骂的粗口,有用法语的诅咒,有带着美国腔调的哀号……不时炸裂窗户的火光,和急剧的枪机回击声,无不说明了上面战斗的惨烈,如果不是已到了濒死边缘,谁会去叫骂暴露自己的位置?让我心痛的,是中间还夹杂着一声声我故乡的国骂。 我死死地扣着前面那变形的自动销售机,我想冲进去,为了我的同胞,去战死!但我不能,这不是小说,生命没法读档再来一次,什么荣誉,什么精神,我只是个小人物,而不是主角。默默守在这里,祈求上天眷顾我的同胞,也许是我唯一能做的事。 第十章 冒牌英雄 “轰!”一颗手雷的爆炸气浪,硬生生将一个人掀起,直接从十层楼撞破窗户摔了下来。我认得那迷彩的颜色,我实在不忍再看着自己的同胞横死在眼前了,我想,我该走了,离得远远的。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老萧的声音,他的腔调仍是那么的洒脱:“你以为给哥来这么一爪子,哥就怕了?哥就怯你了?吸血鬼小妞,告诉你,哥还不缝了,明儿装个拉链哥啥时高兴就拉开瞧瞧自己内脏,别人看就收钱,你吹啊?哈哈哈!” 又一次剧烈的爆炸,十二楼整层坍塌,十一楼整个南区也塌了下去,然后就静了下来。除了那倒塌的地方,不时还有点沙土和砖头松动跌落,医院的大楼里,便没有了其他的声音。如果现在有人经过这里,不会知道里面刚经过激烈的厮杀,因为在废墟里,这种半塌不塌,塌而不倒的大楼,是常见的景观了。 我犹豫了一下,停住了想离开的脚步,老萧在上面。我可以不理会那上面的其他人,但如果明明知道视为兄弟的老萧在上面,生死未卜,而我就这么走了,那我这个人,我保守着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 我没有能力去帮他?似乎这个借口连自己都说服不了,如果上面老萧对峙的是海伦纳,我想我会走得安心,有多快跑多快,因为我上去,也不过送死罢了,我又不是什么英雄。但现在似乎只是和吸血鬼对阵……算了吧,我想大约这时谁也顾不了我这个骨架,就悄悄地上去望一眼,就一眼,不行就跑。 突然这时医院里响起急促的脚步声,从里面向外奔跑出来,我知道,是老萧他们。因为脚步声虽然很急,但不乱,只有训练有素的军人,才能在这种时候还保持队形和步伐。我又趴了下去,希望能见到老萧跟着这队军人一起出来,但当这队军人的前锋三个尖兵撤出医院大门时,我又不希望老萧出现在他们之中了。 因为十几只蝙蝠就从十楼破碎的窗口里扑打着翅膀往下飞来。而不幸的是两个军人扛着简易担架出了医院门口,上面躺着的就是老萧,抱着一个手提箱。那些蝙蝠很快就落地幻变出人形,把老萧他们的去路挡住。 我的心猛地往下沉去,只因领头的那个吸血鬼,就是可爱的芭特丽。 “走!你们的任务已完成,马上走!”担架上的老萧勉强地坐直了身体,对那十几个军人说,“我又不是你们的战友,我又不是当兵的,任务结束,我的临时队长职务也到头,你们快回去!我挡住这些蝙蝠。” 那些军人几乎全带着伤,但没有一个人动弹,他们是我的同胞,是英雄。面对着他们的刚毅,我只感到热血沸腾,他们是英雄,这让我崇拜,英雄就该做英雄的事,可惜,我不是。 “萧先生,你凭什么挡住我们?”芭特丽的笑声,有着一个小女孩本不应有的老练和成熟。当然我知道她的年纪并不和外表一致,但起码现在她的腔调,跟我和她在一起时,是完全不同的。 老萧咳了几声,从怀里又掏出两张黄裱纸,天啊,他又来了。我想,我不能看着老萧就这样死掉,起码不能死在我跟前,而我什么也不做。我慢慢地把猎枪端了起来,而老萧又竖起了两个指头,指尖冒出一缕火焰,不用说,又是在手心藏了一个打火机。 “那么,这是命令!”老萧对着那些军人吼道,“服从命令为天职,是这样么?我以临时队长的身份,下达最后一条命令:你们好好活着,立即返回A营驻地报告战斗经过。妈的要死以后多的是机会!” 服从命令的天性,让那些铁血的军人含着泪,向老萧行了一个持枪礼,他们准备突围。芭特丽却没有准备放这些军人走,挥手让吸血鬼围了起来,笑了起来:“萧先生,你这些符如果有用,就不用在海伦纳面前那么狼狈了!哈哈哈!” 老萧洒脱地笑了笑:“小妞,哥是画不了符,但不代表哥身上的符就全没用。”说着把那些符快速点在那些军人身上,急嚷着,“快跑!四十秒内他们发现不了你们的气息!快!”说话间那些军人就这样从我眼前消失了。 “知道这叫什么?这就是主角必杀技之扮猪吃老虎——你们以为哥画符只是吹牛,哥偏偏就给你们来个惊喜,哈哈,不然哥怎么是主角呢?不要动,小蝙蝠。”老萧望着要指挥手下进行搜索的芭特丽,慢腾腾地打开箱子道,“知道这是什么吧?战术核手雷,要不要试试?”因为角度的关系,我见不到那箱子里的东西,但我见到芭特丽的小脸紧张地皱了起来。 “不!”就在老萧把手伸入那箱子时,我站了起来,大声地呼喝。老萧停了下来,望着我,就像在酒吧里等我举杯般洒脱,没有半分生死一线的紧张。他只是笑着轻声说:“秋儿,你真傻。”显然他觉得我站出来不过陪他一起死而已。 那边上的吸血鬼已纷纷露出獠牙,他们俊美的脸上尽是狰狞的神色,也许我可以解决掉一个,两个,但十几个一起上,决不是我可以抵挡的。但我不能这样放弃我的兄弟。朋友也许可以拿来出卖,但兄弟不行,起码我不行。 我用银白的猎枪拨开挡在我前面的吸血鬼,他们忙不迭地闪开那白银的枪管。我端着枪站在老萧身前,对着芭特丽吼道:“他是我的兄弟!兄弟!”我狠狠地瞪着她,这个小女孩,她怎么敢,怎么敢逼老萧去掀动核手雷的按钮? “我面对海伦纳,把你挡在身后,就是为了让你活下来杀我的兄弟?”我已出离愤怒。 老萧苦笑道:“秋儿你个笨蛋,你以为她真是一个小女孩?她的年纪比你曾祖母还要大上许多,她会给你面子?哥哥干掉了两个血族长老,她会因你而下不了手?不过,你能站出来陪哥一块去,也算哥没看错人,兄弟,来,咱哥俩一块上路,也不寂寞。” 似乎为了证实老萧的话,那十几个吸血鬼已经围了过来,我把猎枪交给老萧,掏出那把白银手枪。我望了老萧一眼,他比我洒脱,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他眼里连一点慌乱也没有。而我自己清楚,我心里怕得要死,只不过是我不能扔下老萧不管罢了,否则我自己都无法认同我还是个人。 “秋儿,洒脱些,难道人生的最后一次演出,你不能弄个悲壮点的谢幕么?”老萧拍着我的肩骨,如同在诉说着别人的故事。我不知道,他如何从没皮没肉的我身上,看出了我的忧患,但他就是看出来了,也许这就是兄弟。 “住手。”让所有人意外的是,芭特丽无比幽怨地开口了。我望着她,她低下了头,避开我的目光。那十几个吸血鬼叫嚣着一定不能放过我们,否则回去没法和其他的血族长老交代。甚至有吸血鬼威胁她,她必会受到惩罚。 “我会给他面子。”芭特丽抬起头,盯着老萧说,“也许你很好运,他未经人伦,而我也一样。所以他会愤怒,我会愧疚。”她没有望我一眼,只垂着头对其他吸血鬼说,“走吧,我愿接受长老的所有惩罚。” 目送着远去的十几只蝙蝠,我对身后的老萧说:“想不到,你有这种勇气。” “狗屁的勇气。”老萧把那只手提箱递到我跟前,我在他的示意下接过,却一下子失了力,因为它完全没有我想象中的沉重。箱子的表面印着几个硕大的汉字“探伤仪”。我打开一看,真的就是一部探伤仪。 “秋儿,哥欠你一次。”他说着,甩开我要搀扶他的手,挣扎着从担架上爬了起来。他的胸腹之间,厚厚的纱布已渗出大片血迹,一条腿似乎也受了重伤,走起来一瘸一瘸的,但他用力地拥抱了我一下,就转身向北边的长路走去。 他的长发在风里飞扬,他叼着烟卷,抄着裤兜,瘸得很潇洒地向前进发。我忍不住对他喝道:“老萧!你总这样唬下去,又总要当英雄……” “总有一天,会玩死自己对不对?”他停了下来,背对着我吐了个烟圈,仍是那么的圆,“我不想当英雄,真的,你知道走马泡妞才是我的本性,天天想着什么汉唐雄风,要让四方来贺,或是一声军令,敢教碧血洗长空的,不是我,是老荆老胡他们……” 他沉默了下来,我也沉默了,事实上,的确是这样。 老萧突然笑了起来,一瘸一瘸地继续前进,他的身影如他的话一样,倔强地烙在我脑海里:“英雄,英雄地完成了演出。这个废墟,人们还需要希望,我只好,代他们灿烂下去。” “别过来,哥就是要倒下,也不愿倒在兄弟面前,这样,哪怕我去了,在你心里,我还活着。” 我听出一丝沉重,一种忧郁,在他瘸着向前的潇洒里,我看出了和我一样的挣扎与无奈。 就这么眼看着老萧,渐渐在风中走远,他身后那两侧路边,枯死的大树,被狂风卷下的许多残叶断枝在飞舞,但也许是我的错觉,我见到那些枯树的枝头,却也正在抽出新芽,它们也在挣扎,挣扎着生存下去。 核爆把世人随意地胡乱栽在这废墟里,任其生长、变异乃至泯灭和凋零。自从觉醒以来,我看不见春天的到来,我只能看见这世界的废墟。但今天我想,眼骨里跳动的火焰,也许就是我的阳光,我当然不会生起温暖这个世界的崇高,当然不会,但起码,我可以温暖自己。 我在充溢着辐射尘的风中,慢慢走回那塌了半边的房子,尽管我已经极力想振作一点,但现在,我仍是一个忧郁的骨架子。幸好,我有的是时间,也许假以时日,我能变成一个阳光的骨架子?我的苦笑,我自己听见。 那具腐尸,已经剔干净了自己的整条左臂,白骨上还有着它笨拙的刀法留存的伤损。它在哆嗦着,我能感觉出它乞怜的意思,很显然,它感觉无法再剔下去了,它感受到了痛苦。我之前见过几个腐尸,只能把自己的左臂剔到肘部以下,并且据说再剔下去就会活活痛死。 但我没有施舍给它任何的怜悯,我面对着它默默在心里说:不行,我无法忍受你的尸臭。明天继续,剔干净自己,或者回腐尸堆里,有意识的你,可以当它们的头了。 旺财跑过来,摇着尾巴用它的舌头舔着我的右手,如果不是我身在这片废墟,那该有多好啊,我向来期望自己可以养一条狗,但我住的社区不许养旺财这样的大型狗…… 那两个男女,依偎在火边,刻意地避开我的目光。他们害怕我。也许刚开始时这会让我觉得快意,但时间一长我却发现,这只是笼罩着我的孤独。即使我讨厌这个布鲁斯,但我想将来,也许我会尝试和他们交流,交个朋友,消磨废墟里的光阴。 但我不能,我宁可和旺财玩一个破皮球。但旺财的变异,似乎让它的智力有所突破,本来就有成年金毛狗,智力大约等于三四岁小孩的说法,它很快就厌倦了这个破皮球。 我很无聊,我想如果有个任务,让我去完成,然后每完成一个任务,我就升一级,也许会让生活有趣点。也许,找到一本不世之功法,然后和二十世纪网络小说流行的题材一样,修真,接着什么筑基期、成丹期之类的一级级升上去,也好过些。又或者,让雷劈中我吧,我要穿越回古代,我知道炼钢的原理,还会烧玻璃,只要没有辐射就好。 无聊到了极点,我居然去周围翻找,哪怕没有什么武功秘笈,能找到几本小说也是好的。但事实证明,科技的进步并不全是好事,这年头,要找一本纸质书籍,大约相当于二十世纪找一本宋版书那么难。 但我还是有点收获,一个三十公斤的哑铃,不是一对,另一个已变形得认不出是哑铃了。我还找到一个吉他盒子,里面有一把木吉他,一个塑料校音器。这对我来讲算是不错的收获,因为老萧的吉他绝对达到伴奏乐队的水准,而我也被他逼着学过一点。 我把一辆在地窖里找到的折叠自行车,扔给那两个人,再把一些面包和水扔到他们面前,示意他们离开。 在这半塌的房子外,旺财趴在我身边,把下巴搁在哑铃上,我靠着墙,叼着烟,弹着这把十九世纪出产的、大约被原主人当成传家宝的木吉他。我在飞舞的辐射尘里,在狂风中,弹奏着核爆前的乐章,我的长发在风里,轻抚着我的肩骨和脊椎。 时间在弦上慢慢地滑过,已经过了十三天。 十天前,旺财居然听着我的吉他声睡着了。 七天前,布鲁斯骑着那辆单车走了,还背走了我给他们的所有面包和水。他在临别时一脚把左照踹倒在地,理由是这种竞赛型自行车后面没有架子,不能搭上她。天啊,我似乎记得,自行车的前梁是可以坐人的。其实,他曾在左照睡觉时问过我,能不能自己走,这样食物可以撑半个月,当时我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随后,左照在我面前跪了三天。她求我让她跟着,她用英语求我,让她留下,她愿意成为我的奴隶。我并非不知道,她只是不想再次被腐尸捉住,只是不想被腐尸撕碎。但她实在长得漂亮,我木然地点了点头。 其实,我潜意识里,早已做好了布鲁斯会独自逃命的准备。否则的话,我也无法解释,不需要食物的我,为何在车里留下了大部分路上搜刮到的食物和水,没有全部给布鲁斯。 看着她狼吞虎咽,我低沉地说:“留下一个女人,在这个我都不能自保的废墟,她只会成为拖累……不知我那些愤怒的老哥们,会不会说,我是一个无知的小孩?唉……”老哥们都逝去了,也不会有人再来提点我敲打我了,我望着她,有点痛恨自己的心软。 她闪烁的眼神,分明听得懂我的话,我说:“春香,你叫春香,以后,说华语。”我猜对了,她会说华语的,她跪正起来,深深地弯下身子,以至头触及地面。 今天,第十三天了。 那具腐尸,已经把它自己剔干净了,有了完整意识的它,对我说话,没有发声音,但我却明白:它跟着我,就是因为羡慕和崇拜我干净光洁的骨架。听它的意思,在核爆前,它大约也是一个有洁癖的人吧。如果不是出于这份羡慕,它无法忍着剧痛剔干净自己的腐肉。 它说要跟着我。我望着它,它的骨架惨白而正常,突然间我有了一个奇异的念头,也许,它的骨头没有变异?我从车上拿了一把突击步枪和子弹扔给春香,让她和旺财留下,然后招呼着那个刚剔干净自己的腐尸,向医院奔去。它似乎还不习惯只有骨架的身体的轻盈,一跑起来就收不住步子,摔了一个狗吃屎,我只好无奈地等它爬起来,拖着它飞奔。 在这十三天里,医院的能源反应堆,应该蓄积了足够的能量,起码,各个出口的大门又关上了。我带着它从排污管翻入二楼,我很奇怪,在大门洞开的时候,居然没有腐尸进来,但跟在我身后的它,却对我说:您是我们不可到达的崇高和强大,您所在之处,笼罩着圣洁而邪恶的领域,没有腐尸敢于亵渎。 啊,如果它会说话,大约我是听不懂这么复杂的英语,如果不是我能读懂它心里意思,我哪会知道,原来我如此伟大,真是去TMD!面对过海伦纳之后,我就知道了,什么叫绝对的强大。并且无论那些吸血鬼还是老萧他们,我从不见他们对我有一丝恐惧,所以我知道,它不过是在拍马屁罢了。 DNA再造机所在的楼层已塌了一半,但还好再造室没什么问题,我指着一张病床让它躺上去,然后推着它进入那个再造舱,开启了按钮。那玻璃穹顶,从外面是见不到里面的,我便坐在门口,默然地吸烟。 直到我吸光了半包烟,再造室里的机器开始响起一个电子合成声,重复着一个词Successfully。成功?我弹开烟头走了进去,开启再造舱的门。 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金发女郎,笔挺的鼻子,紧闭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再造的身上没有阳光造成的晒斑,洁白的身躯让人有抚摸的欲望。她睁开眼睛翻身下了床,在我跟前跪下,吻着我的左手,看上去她不再惧怕我泛着符文的骨头了。然后她无比驯服地趴在我脚下,她说的英语急又快,但幸好我仍能听懂她的心声:赞美您,无所不能的神。她甚至用上“God”这个词,稍懂点英语的,都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她说:那些之前剔干净了左手的腐尸们,曾也找到一只再造机,但连它们那已剔干净的左手,都不能再生出皮肉。万能的神,愿所有的赞美归于您,您给予了我生命,我愿用生命和一切侍奉您,我将完整自己,以作为盛装您的道的器皿……我要去那迷途的腐尸里,传您的道,让神迹带给它们希望…… 我没有理会她在说什么,因为味道,她吻我的左手,留下的口水的味道,隐隐约约,有一种腐尸的臭味。 我把右手举起来,我绝对可以确定,那是腐尸身上的味道,绝对是,不是尸臭,是腐尸独有的一种味儿。我从肩上取下猎枪,用白银的枪管触碰她的皮肤,她没有什么反应。我去洗了手,看着再造机的控制台上,电子屏幕有个“2”,就是还可以使用两次吧。 我示意她站好,我说,我要试验你对我的忠诚。她的眼神还是迷离的,她雪白的脸还是粉红的,她点了点头,马上就发出了惨绝人寰的号叫。因为我毫不迟疑地拔出战术刀,削去了她整只左臂肘部以下的皮肉。 在她的惨叫响起时,血才开始淌下,我把白银枪管移动到她手骨上方,她马上下意识地缩开,这时她还在惨叫,完全是手骨下意识的动作,如接近火焰时的躲闪。 我把她再次推进再造舱。 当她再次从里面出来时,望着我的眼神,愈加地崇拜和疯狂。她说:现在就要去腐尸里传道。 她说:求神赐予教名。 我把那把猎枪给了她,告诉她可以在这医院里,那些发臭的军人身上,找一些霰弹。因为老萧在枪管上刻了许多符,大约一般的腐尸,用这枪发射普通霰弹就行了,等遇到厉害角色再用银弹吧。然后我说:“你就叫,梅超风。” 我站在那半塌的房子前面,看着她骑在从医院车库找到的巡洋舰摩托车上,身上穿着一件医院里找到的白大褂。她背着猎枪和子弹,对我说:“我的神啊,我这就离去,让您的神迹为世界知晓,让您的道为世人点燃希望!”我只是默然地点了点头,我不知道我有什么道。 我轻扫着吉他,看着她远去,春香和旺财都还在睡觉,天白茫茫,也许再也见不到梅超风了,现在我也要离开了,离开去找让我恢复身体的方法……我弹起一曲送别的歌,为自己的远行送别。 流浪,我在废墟中流浪,开着悍马车,载着一个甘愿成为我奴隶的女人,还有一条能不顾生死和我一起并肩作战的狗。一路上,我经过了几个人类的聚居点,但通常他们会把武器对准我,迫使我远离。更多的地方,还是废墟,无尽的废墟,我渐渐地,更留连于废墟里,黑夜中。 变异生物和腐尸,我杀了不少,也曾在几十条变异蚯蚓的围攻下落荒而逃——我不知道怎么对付几十条直径超过一米,速度起码每小时五十公里的怪物。当然,还因为我那白银手枪子弹不多了,我不想浪费在它们身上。 在废墟之中,我拯救过不少人,有男有女,都是成年人,没有老人,老人通常一走出藏身点就会被腐尸、变异动物撕碎,连呼救和逃离都来不及。我把不停赞美我的人们送到聚居点,人类的聚居点。但下次我再到那个聚居点时,我会见到,曾被我搭救的人们,就在用武器驱逐我的人群中…… 我终于知道,世人可以赞美蝙蝠侠,可以赞美超人,可以赞美蜘蛛侠,但他们不会接受一个骨架子,哪怕是将他们从变异生物的利牙中救出的骨架子。我的长发伴着我的悲哀一起,飘洒在风里。 终于,我不再流浪了,在大约原是华盛顿特区的地方,我找到了一个小小的避难所。那是一幢还算完好的三层别墅,如果在核爆以前,存十辈子的钱我也买不起这么一栋屋子。 但现在,归我了。 现在我大约也知道,恢复自己的身体,只是一个梦。风吹过,梦就醒了。我每天除了保养那辆悍马和哈雷,就是擦拭那把白银手枪。其他时间坐在别墅前面,无水的游泳池边上,弹着我的木吉他。我不需要吃饭,也不需要睡觉。旺财不时会出去,然后不知道和谁厮杀得浑身是血地回来,养好了伤,它就又出去。 春香已经洗干净了游泳池。不得不再次提起,这间很豪华的别墅, 在核爆前我存十辈子的钱也买不起——哪怕在核爆后的现在,供水系统仍源源不绝提供着纯净的地下水。 当然这种纯净是指不受污染。 第十一章 我的女奴 游泳池放满了水,我看着春香站在泳池边上,快速地脱下衬衣和沙滩裤。她贴身穿着三点式的泳衣,必是如同她脱下的衣物一样,从这别墅里搜刮出来的。 我望着她跳入池中,溅起高高的水花。她在水中舒展那雪白的躯体,开怀地畅游,游到我这边,一把抱住我晃荡的腿骨,扯着我的腿怂恿我下水。但我拂了一下琴弦,轻轻地摇了摇头。 她紧抱着我的脚骨,在水里,痛哭起来。 “我想我的父母,呜呜,我没有家乡了,它们都沉入了海底。我想我的丈夫,他以前可以在我生日时送我一辆跑车,但现在在这废墟里,他宁可抛弃我也不肯抛弃一个面包……”她紧抱着我的腿骨,如抱着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 我叹了一口气,对着大门口扔了一个酒瓶,砸在那铁门上,溅起无数的碎片。却听到一个久违的声音:“当时在教堂门口,你似乎也没有先打电话来预约吧?神说,无罪的人,可以扔她。”这是圣经里一个典故:众人把犯淫的妇人带进来,请教耶稣怎样处理。耶稣说:你们当中谁是无罪的人,谁就可以捡起石头来扔她。结果人群散去。 不用说,不请自来的,是那个可以去教中文的洋鬼子,约翰。他的身边,还站着修女玛丽亚。 “想不到在这废墟里,还可以喝到这么好的咖啡。”这个神父坐在泳池边,端起换了衣服的春香送来的咖啡,感慨了一番。春香换了一身职业套装和高跟鞋,此刻跪坐在我边上,看上去是那样的恬静,全然不能找到刚才抱着我腿骨痛哭的模样。 当约翰发现他的废话,甚至不能扰乱我手中吉他的一个和弦时,他终于扯不下去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我的,但我知道他不会无故来找我,最后一个音符从吉他弦上淌过,我抬头望着约翰。 “秋,你还是归依主的怀抱吧。”他放下咖啡杯,望着我,眼中流露着怜悯,对我说,“不要总说主没有向你展现神迹,你应也清楚,如果不是神的眷顾,当时你和你的爱人,是不会得到最后那段时间的。要感恩。” 我厌恶地摆了摆手,不想再听他说下去。如果他的神真如他所说的那样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无所不知,那么,就不应让我的小雀斑死去;那么,就该让我恢复躯体,而不是靠约翰的嘴皮子来说服我。 但约翰对我的手势,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触,只是淡然地微笑:“不要回避,我的朋友,我知道你的迷茫,你不知道什么才是正义的,你不知为何而战,你救下许多人,却不能被人们所认同。” “我可以安排你的洗礼,然后,神会满足你的需求。你要相信,神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约翰很真诚地对我说,“你也要相信,我是来帮你的。你想想,在你被海伦纳追杀时,是谁给你提供了庇护?在你的爱人将逝去变成腐尸时,是谁给了她最后的时间清醒,让你们可以留下最后的回忆?而神曾向你索取过什么吗?不,没有,神爱世人。” 别说,他讲的这些,我一时还真反驳不了。如果当时没有教堂的庇护,海伦纳一定会如约在三天后干掉我;而小雀斑,约翰也是有出力的,否则她醒来就是腐尸了。这让我很有点不好意思,因为我对他的态度,绝不算好。 他说:“能不能再来一杯?”春香在我的示意下,连忙给他斟上咖啡。 而约翰接下来的话,愈加地使我惊讶,使我渐渐地听得进去了。他说:“如果你愿意回归主的怀抱,你便不再迷茫,在这末世里,信神者,将得救!至少,神会赐给你一个躯体,你明白吗? 一个躯体?天啊,我一下子站了起来。实话讲从发现DNA再造机对恢复我的躯体无能为力之后,我的确失去了在这废墟里挣扎的目标,我的确迷茫了。 玛丽亚向我伸出她的手,她全身笼罩着修女的黑袍,尤其衬托出她手的雪白。在这废墟里,这别墅不过是汪洋上的孤岛。断裂的枯树,荒芜的四周,倒塌的围墙,更使她的手显得娇嫩,满溢着生命的气息。 我望着她向我伸出的手,竟莫名地激动起来,一个躯体,我可以恢复我自己的躯体!在玛丽亚微笑的脸上,我见到的是圣洁的光芒。我慢慢地伸出手,伸向她的手,我觉得,那是生命和希望的桥梁。我知道这末世不会有流着奶和蜜的净土,但借着她的手,我可以重新站起来,从身体到精神,我不会再消沉。我想我不应该犹豫不决,这就是最好的选择。 但这时旺财咬住了我的衣角,我不知道它为什么这么做,但我停了下来。对于可以并肩生死的伙伴,哪怕它只是一条狗,我也不可能毫不理会它,一脚把它踢开。我知道旺财能听懂我的话,哪怕我说不出声,我在心里对它说:放开我,旺财,这是一件好事。但它定定地望着我,死死地咬着我的衣角。 约翰伸出食指,推了推他的眼镜,微笑着说:“秋,来吧,回归主的怀抱吧。我们可以复原你的身体,九成把握;就算失败,我们也可以用一个克隆人的身体,通过外科手术去掉他的骨架,让你穿上他的皮肉。你放心,穿上以后结合我们最新的基因融合手术,通过三个月的恢复合成治疗,每一寸肌肤都是你能指挥的皮肉。” 我已经找不到理由拒绝。当然,如果是一个有高尚情操的人在这里,他也许会认为这是谋杀,对克隆人的谋杀,对生命的亵渎。但我向来不高尚,我从觉醒以后在找什么?不就是想找一个方法来恢复自己的肢体吗? 我拔出刀,要割开那一块衣角,春香也抱着旺财让它放开,但它咬得死死的,一动不动。我挥起刀,但在空中,我停了下来,我见到它眼里的真诚,还有友谊。我觉得自己要发疯了,我从一条狗的眼里读出了真诚和友谊?但我挥不下刀,我隐隐约约感觉,只要我割下衣角,旺财就会离去,它的眼里有一种割袍断义的坚决。 “当!”这时外面的铁门被人一脚踹开,来人慢慢地走进来。我转过头,见到了一头在风里飞扬的乌黑长发,一张戴着墨镜的脸,雪白的脸颊,秀气的瑶鼻,小小的樱唇里还咬着一根牙签,尽管墨镜遮挡了她的眼睛,但我得说,她是一个美女。 向我们走来的她,穿着长长的黑色风衣,高帮的长靴,黑色的长衣长裤,除了风衣没有破洞,几乎就是千年前那部有名的《纵横四海》里,潇洒的小马哥换了女身。 但墨镜和风衣掩不去她的秀色,她很有活力,如她的长腿一样,能让人感觉到一种力量。不霸道,不狂暴,不是充满肌肉的那种力量,而是一种活力,如猎豹一般的活力。 她走近了,把手里那个沉重的大皮箱——起码两个大提琴盒大小的箱子,轻松地扔给我。我接住,很沉,还好我没有大意,不然很可能接不稳摔进池里。我放下皮箱,却听她说:“肥秋,我常听萧师兄说,你是一个坚强的人,是一个不放弃自己的好汉子。原来你只不过是一个愿意为了一个假面,就背叛自己的懦夫。” 如果我能苦笑,我一定会苦笑的。假面?你们要能保证给我一个假面,叫我东我哪会向西? “肥秋,也许你该问问,他们为什么之前不招揽你,现在才来找你。”她说着吐掉牙签,用打火机点了根烟,旁若无人地抽了起来。 “这是西方,尊敬的女修士。”约翰摘下他的眼镜,抹拭着,微笑着说,“如同我们不会去夏国彰显神迹一样,女修士,我想,你来到西方,质疑神的意志,为难神的信徒,阻碍神筛选他的子民,这不是一件明智的事,你以为呢?” 老萧的师妹没有答话,只是抖动了一下手中的烟盒,动作如老萧从烟盒里拍出烟一样潇洒。一根烟向我飞过来,我一手还拿着刀,很自然地用另一只手接住烟,这时我发现玛丽亚的脸色不太好看,全然没有了方才那种圣洁的光芒,她无奈地把那双充满生机和希望的手,缩回黑色的修女袍里。 我点上烟,发现旺财不知何时已松开了我的衣角,我整个人有一种骤然失重的感觉,仿佛刚刚负荷了极重的压力,而一下子撤去了一样。我盯着约翰,但我无法从他或玛丽亚的眼里,找到一丝捣鬼的神情。事实上,我也不觉得他们会害我,毕竟,恢复身体,是我最渴望、最希冀的事了,无论是谁,只要能给予我这个条件,我想管他什么见鬼的神,让我信仰啥我都干,根本就不必用什么手段。 老萧的师妹倚在半截枯树上,那粗大的树墩,尤显得她的身材修长。她把烟夹在修长的手指间,扯出一把战术刀,在刀鞘上磨着,慢慢地打磨着刀刃,慢慢地说:“无数的腐尸聚集起来,有组织地、有防御地占领了大约核爆前整个州的地盘,它们不再杀死人类,而是奴役被它们搜寻到的人类,为它们构筑工事……” “我并没有打算隐匿这件事。”约翰微笑着喝了一口咖啡,他的神色没有一丝虚伪,他对我说,“秋,虽然我们是朋友,但你知道,我只不过是一个教区的神父,我不是梵蒂冈的教皇,我只能为你争取到这样的条件:去把那个腐尸的首领,自称神使的女子净化掉。然后五十一区和梵蒂冈保证恢复你的躯体。这是我能为你争取到的条件,如果你因此怪我……”他耸了耸肩,表示那他也没有法子了。 我怎么可能因此怪他?难道我期待什么事情也不做,然后全世界都来为我付出吗?我还能要求什么?我见到玛丽亚再次向我伸出那圣洁的手,我再也不迟疑了,我不愿再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遇! “我叫玉真,肥秋。”老萧的师妹这时突然无头无尾地来了这么一句,然后她向泳池方向扔出了手里的刀,“滋”的一声,刀沉入水,她一抖手腕上系着的伞兵绳,绳子尽头系在刀柄末端,刀又回到她手里,她望着打磨完淬了火的刀,挥手砍下一截儿臂粗的树枝,似乎比较满意地取下腕上的绳子,收刀入鞘。 然后她站直起来,吸了一口烟,对我说:“吴大姐和萧师兄都跟我说过,你不想加入军队的原因,是不想被人切片。但我现在怎么发现,你原来一点也不怕被切片?难道说萧师兄当你是兄弟,你当他是契弟?” 契弟,她用广东话说的,那就是骂人的话了。她的话让我愤怒,这话太毒了,老萧当然是我的兄弟,甚至可以说,他是这片废墟里唯一让我牵挂的人。她怎么敢这么亵渎侮辱我和老萧的友谊?我不是一个有多高尚的人,但每个人,心里总有一些不容玷污的东西! 我的手比思想更快,当我觉得出离了愤怒时,我手上的白银手枪,枪口已指着她,击锤也已扳下,我沙哑地咆哮:“道歉!” 她把空了的烟壳揉成一团,连看也不看我手里的枪,只淡淡地说:“你最好先问问这位圣徒一样的先生,他们认为为你恢复躯体的百分九十的把握,是怎么论证出来的?或者问问那位圣洁得和圣母不相上下的女士,他们说的去除克隆人骨骼,给你披一层外皮,凭什么一定能成?” “换句话说,他们提出的方案,是否在一个和你有着相同经历的骨架上实验成功过?哪怕一例!”她弹飞了烟头,冷笑道,“那你最后,完成了他们要求的事,迎接你的,不就是切片研究嘛?你宁可被他们切片,也不愿加入军队去和萧师兄一起并肩,你不是把萧师兄当契弟是什么?” 我持枪的手,无力垂下。 “神说,有人打你的脸,就把另一边也给他打。”约翰站了起来,整了整他本就一丝不苟的衣服,微笑着说,“女修士,我承认你说得没错。但这两个方案都是五十一区的科学家论证出来的,我可以确定他们没有找一个和秋一样的例子来做实验,但我想专家的结论,也许会比我们这些门外汉在这里的讨论更专业点。我相信让人尊敬的女修士,你应该也不曾涉及过基因再造的尖端吧?” 然后约翰走过我的身边,稍点了一下头,对我说:“朋友,谢谢你的咖啡,我只是想来帮你,为了我们的友谊。我本以为这可以带给你帮助的,所以我献宝一样急急地跑过来。也许我该为此道歉,不过你放心,神,从来就不是通过强迫,来得到信徒的。” 我茫然地张了张颔骨,不知说什么才好。我怎么可能要约翰道歉?不,我还是想请他留下…… “肥秋,有烟没有?”玉真淡淡地问我,如同多年的邻里来借油盐。我一手拉住要走的约翰,没好气地扔了一根雪笳给她,她接住之后闻了闻,笑了起来,尽管戴着墨镜,但她笑得很青春地说,“好东西,正宗古巴货。” “我想也许你能解释一下十字军东征的事?”她吐了个烟圈,坐在树墩上,曲起一条腿支着肘部,黑色的风衣和长发被风吹得飘逸,从我这里望过去,她身后是一片杂草,是破碎的往昔,很有一种孤凄的美,让人心颤。 “那是对异教徒的解放……啊!”他的惊叫,是因为我已经踹翻了他,把枪管捅进了他的嘴巴。我斩钉截铁地,用我愤怒沙哑的吼叫告诉他:“不要把自己的侵略与掠夺,粉饰成什么解放!” 旺财不知道有没有明白我的愤怒,但它已把玛丽亚扑倒在地,森森的白牙就停留在玛丽亚黑袍外那雪白的颈部。 约翰握着他胸前的十字架,死死地和我对视。 也许过了一分钟,也许过了一小时,在漫长的对峙里,我的手无比地稳定,随时都可以扣动扳机,只要他敢动一动。终于,他避开了我的注视,我也收回我的枪,用力把他拉起来。我压抑着怒火对他说:“这是个拙劣的笑话,朋友,记住它,下次,我会马上扣动扳机,哪怕是再好的朋友。”我挥了挥手,旺财松开了玛丽亚,春香扶了她起来。 约翰抹了一下嘴角的血,捡起眼镜戴上,整了整自己的衣服,终于抬起头说:“我道歉,对不起,我太冲动了。但是,你们也不应该在一个虔诚的信徒面前亵渎神!那两个方案,只是五十一区提供的,不是教会的意思,教会认为,只要真信,就能得到神的眷顾!” “为什么?”在这冲突里一直没开口的玉真,冷冷地发问。她问的,也是我想问的。 玛丽亚这时也走了过来,她很平静,并没有因为被旺财扑倒而慌张。她用带着宗教狂热的口吻说:“只有先信而后知!你信了,你才知道为什么。” “告诉我,秋,你信奉上帝吗?你愿成为主的……”玛丽亚再一次伸出她的手,仍然那么圣洁,那样充满生命的气息和希望。 但我再也不会把那双手当成救赎的通道,拯救的桥梁了。我笑了,尽管我没有皮肉的头骨无法表达笑意,但我想我的话足够表达这层意思,我对他们两人说:“我仍信任上帝,但上帝已不再信仰我。” 目送着约翰和玛丽亚离去,玉真走到我身边坐下,轻轻地笑了起来。她并没有做作地笑不露齿,而是很自然地笑,露出雪白整齐的牙,很好看。就是好看,简简单单的好看,没什么修饰。 但这种养眼的笑容,却在春香给她端上一杯热茶时,便收敛了。换句话说,她在见到春香以后,脸上就如同笼罩了一层寒冰,很冷。她缓缓地摘下墨镜,那对会说话的大眼睛,盯着春香,有一种猎人注视猎物的凌厉。 “乌锛……”玉真很吃惊地说出了一个长长的名字,我只听到前面两个音是乌锛,“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玉真的口吻如审讯犯人一样,这让我不爽,就算春香是女奴,也是我的女奴。就在我准备说玉真两句时,春香举起头,脸上惨然的表情很显然地表明,这个乌锛什么什么的才是她的本名,而不是她告诉我的左照。 我想起来了,自从玉真进来,春香就一直低着头。难道,她是一个女间谍?玉真冷冷地说:“你们国家还在四处寻找你呢。别告诉我,你这个所谓当今世界上最年轻的物理学天才,喜欢上肥秋了?” “我不可能回去了。”春香苦笑着,拨弄着自己的衣角,“我不想再回到核能研究室了,我深信,我研究的项目一旦成功,只会毁灭整个人类,甚至太阳系!当年的科学家如果和我一样经历过核爆,我想他们一定宁死也不会制造‘男孩’和‘胖子’的。我宁愿埋没我的天分,你们不知道,我研究的项目成功以后,只要一按按钮,就是世界的终结。我是一个科学家,但我首先是一个人……” 这是一个爆炸性的消息。我和玉真都愣住了。 我默默地抽烟,玉真默默地喝酒,春香带着旺财,奔波于酒窖和厨房。但玉真几乎不吃菜,只冷冷地喝酒。刚开始她喝得很慢,我抽了七根烟她才喝完一杯酒,那时候天色已伸手不见五指。但她在喝了三杯以后,每杯都一口干完。 喝光了一瓶葡萄酒,她随手扯过春香搬来的啤酒,不用开瓶器,拔刀极快地一削,把金属盖在玻璃瓶上的那一层削去,留下一个金属圈在瓶颈,和装饰品一样。地上很快就有了七八个啤酒瓶,每一个瓶颈上都带着金属圈。 她又扯起一瓶酒,我明明见她的手已几乎拿不稳瓶子,但那极快的刀光闪过,跌落在地上的金属小圆块仍极平整,那瓶口仍是光滑得没有一丝伤损。她又喝了半瓶威士忌,然后说:“我醉了。”一记掌刀就把春香砍昏了。她对地上昏迷着的春香说,“我怕一会儿醉得厉害结果了你,我不喜欢摆弄核武器的人,这个废墟就是你们和你们先辈努力的结果。” 然后她又继续喝,渐渐地开始自言自语,她拍着我的肩骨,说:“肥秋,这句说得帅!上帝不再信仰我!” 她说:“果然是萧师兄的兄弟!” 她说:“可以浮一大白!” 她说:“我小的时候很开心,大我十来岁的萧师兄负责哄我睡觉。他每天夜里就坐在黑暗里,看着我的小床。我抽烟,是因为从小见到明灭的烟头,就知道师兄在陪着我,我不孤单。每天夜里,烟和故事,总从萧师兄的嘴中,源源不绝地淌出来……” “后来我长大了,师兄就不来哄我睡觉了,他认识了一个女孩,那些日子,师兄很开心,我从没见他那么开心,可是那女孩接着就出国读书了。等她回来,萧师兄已是一个浪子,尽管他仍常笑,但我却从师兄的笑容里看到沧桑……” 她说:“肥秋,你望着我干什么?你想问什么?呵呵,让我猜猜,你不明白为什么那女孩回来,萧师兄却没有和她在一起了?哈哈,你点头了!你这个笨蛋,她回来已是医学博士,师兄却是一个道士,再烂的言情编剧,也不会让一个道士去泡医学博士;再好的文笔,也写不出在夕阳下,医学博士靠着道士的肩膀谈恋爱……” 她说:“肥秋,你会讲故事吗?好想在夜里,再听师兄给我讲故事……” 我不会讲故事。如果能在漂亮女孩面前讲故事说笑话,我早就告别单身了。但我不忍看她的忧伤,不忍那长长的睫毛上沾满泪滴,我捡起地上的吉他,烟从我口中渗出,音符在弦上流淌,我想,每一首曲子,都应该有它的故事。 她又喝了一瓶伏特加,轻轻地笑了起来,对我说:“我要嫁给你!”我激动得不行了,想不到,成了骨架子,却终于找到了我的那杯茶,有一个美女懂得欣赏我的真,我的内涵,我的心如我急剧拨动的西班牙斗牛曲子一样激昂澎湃。 她说,低低地说,带着纯真,说:“哥,长大了,我一定要嫁给你!” 我拨断了一根弦,琴声辄然而止。我进别墅里找了一个帐蓬,支在池边,把她笼罩在帐蓬里。我没有一点愤怒,只是拿下她手里的酒瓶,平静地扶着她躺下。她已经醉了,我给她盖上毯子,然后出了帐蓬,躺在池边,和旺财一起看没有星星的天。 我躺在泳池旁边,渐渐地闻到一阵幽香慢慢地近了,一滴泪,摔在我的头骨上,摔得粉身碎骨,但那泪却像要滴水穿石一样,不停地,奋不顾身地狠狠砸下来。 那泪从我的头骨淌下,渗到我的胸肋之间。流泪的女子泣不成声,哽咽地说:“不要赶我走,主人,求求你,不要赶我走……我,我已经不是乌锛·维拉克·雪莉丝了,也不是左照了,我是春香,我是春香,不要赶我走……” 我慢慢地转动颈椎,望着她哭泣的脸,玉真口中的这位物理界天才少女,哭得和泪人一样,哪怕刚才面对一抬手就能杀了她的玉真,她仍能说出“我是一个科学家,但我首先是一个人”这样很有逻辑、很有说服力的语言——弱势,但不软弱。可现在的她,仿佛一头无家可归的小狗,就这么可怜巴巴地跪在我面前。面对她眼里的无助,哪怕再坚硬的心,也会生出一丝犹豫。我坐了起来,点起一根烟,只是望着她,没有说什么。 她哭泣着,显然她很怕吵醒玉真,还刻意地压抑着哭声说:“我只是一个女人,一个女人,我不想做伤天害理的事,但我从小就对物理学很有天分,见鬼的天分!这不是我的错啊……我害怕,在这废墟里,我很害怕……直到遇上你,我才能安心入睡……我愿意,愿意放弃所有的东西,什么物理界的天才,哈哈。”她有点歇斯底里。 “不,我只是一个女人,我愿意当你的女仆,我愿意,这比核爆前的生活都让我开心。起码,我活得像个女人,而不是实验室里的科学怪人……”她抬起那带泪的脸,对我说,“不要赶我走……” 第十二章 无法抵抗 我不知道她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我只知道,她很可怜。我实在无法冷下心不理会她,只好叹了一口气,用指骨在她手心写下:你是我的女奴。 她便笑了,笑容如雨后灿烂的鲜花般绽放。毕竟,她曾经是所谓的天才,她的笑容,是因为她明白了我的意思:我的女奴,去留的决定是在我,而我从没说过要赶她走。她讨好地靠着我大腿骨边上,乖巧得如一只波斯猫,也是哭累了,也许是心情的放松,没等我抽完一根烟,她就这么睡着了。 当天际渐渐泛起白茫茫的一片时,玉真醒了,她走出帐蓬对我说:“嘿,还有酒吗?”我操起身边一瓶酒扔给她,她还是拔刀轻快地一削,喝了一口之后把瓶扔回给我,淡淡地说,“喂,肥秋,我过去了。” 她就这么走了,风衣下摆在风里向我招手,连一声谢谢也没有,就像早上出门上班和家人打招呼一样。无礼的人通常不会讨人喜欢,不过只限于“通常”的情况,对于知已或兄弟,过多的礼貌有时是一种隔阂。我望着她的背影,很温馨。 春香醒来以后,似乎坦荡了许多,也许她面对着我,不用再害怕被揭穿。她开始每天上午都带着旺财出去转悠,时不时提着沉重的袋子回来,到了下午就把自己锁在车库里。我闻到她每次带回来的袋子都有血腥气,可是我问起的时候,她总是很神秘地说要给我一个惊喜的礼物,我也就没追问,随她去吧,了不起她变成吸血鬼。 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地过,两三个月以后,我就渐渐很有点期待星期天。因为玉真时常会过来这里喝酒。她一个人来,有时是开车,有时是走路,有几次是坐直升机。来了就喝酒,有时也带一些酒过来。 我就陪着她喝酒,仿佛很多年的朋友,有时她会喝得很醉。渐渐地我发觉,她来时手里如果捏着几块“狗牌”,几乎必定会醉。醉了她就会说:“喂,肥秋,借个肩膀来靠靠。”我没有肩膀,但还好,我有肩骨。 有一次,她靠在我的肩骨上对我说,喝醉,是一种很奢侈的事,只有在我这里,她才能醉…… 她说,那些狗牌,身份识别牌,不只是一块小铁片,而是命。如果有一天,有人把她的狗牌交给我,我就不用等她了,但不要哭。说着她又笑了起来,说没想好,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刻,是让人把狗牌捎给老萧,还是捎给我? 说着她就会抱着我的头骨,看上许久,然后幽幽地长叹一声说,还是捎给你吧,萧师兄很累了,免得让他的心更累,反正肥秋你很有闲。 自那晚听她这么说以后,我很不安,第二天早上,前来接她的直升机在院子上空垂下绳子,我拉住她,很认真地对她说,你留下,我上去。她笑了起来,很青春,看得我呆了,她抱了抱我,在我的头骨上蜻蜓点水地吻了一下,单手扯住绳子,直升机升空远去,还在绳子上的她向我挥手,黑色的风衣下摆猎猎作响。 今天又是一个周末,玉真还没有来。我有点自嘲地笑了,抬头望着天际,仍是一片黑蒙蒙,天还没亮,她怎么可能来呢?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了发动机的声音,由远至近,极快速地接近。我心头一紧,扔下吉他,拔出白银手枪警戒着,玉真说她怕开摩托车,而这排气和发动机的声音,是摩托车。 摩托车已经很接近这幢别墅了,但一点也没有减速的迹象,难道只是路过的?这时却见一片黑影从门口围墙快速地升起,跃落在别墅花园的车道上,接着响起急剧的刹车声,还有轮胎和路面磨擦的焦味,整辆摩托车打横着在这刺耳的刹车声和焦味里冲我急驰而来!这亮相,这造型,简直比拟动作电影里NG无数次才拿下的镜头。 摩托车在我面前大约半米处停了下来,在花园的车道上留下两条长长的乌黑刹车印。穿着破旧皮靴的脚,潇洒地踢下脚架,来者穿一条磨得很旧的牛仔裤,黑色的旧皮夹克,没下车先撩了一下零乱的长发,拍出一支烟跳进嘴里,没等他把打火机在手上炫上一圈再点火,我已知道他是谁了。 我一下子就把他扑倒在地,狂喜地叫嚷:“老萧!老萧,你没挂啊?” “起来、起来!肥秋!知道的说咱哥俩感情深,不知道的还以为玩断背山呢,快给哥起来!让人见到了,哥以后还怎么泡妞啊?”老萧没个正经地调侃着,我可不管他了,在这废墟里泡个啥妞?我见到他实在太高兴了,好好地抱了抱他,才把他拉起来。 老萧喝着春香泡的咖啡,点头说春香的手艺很不错。 我没有问老萧他过得怎么样,他也没有问我近来还好吗?这种没话找话的关怀,不是兄弟之间的语言。兄弟在一起,就是放任地聊侃,放肆地骂娘,骂任何不顺眼的人或事,也许是隔壁的牛二,也许是某国元首,没有理由,不用逻辑,就是我们不爽,我们发泄。不用顾虑,不用装模作样。 天亮了,又是白茫茫的一片,老萧笑着说肥秋现在没人捉你早上去跑步了。然后我们就都沉默下来,比天际更郁积的思念,笼罩在我们心头。我从来没有像现在一样,渴望去跑步。那两位以前早上捉我去跑步的老哥啊,如果人有来生,我想,我还是愿意和他们做兄弟。 “秋儿,别这样,哭啥?他们活着,他们活着,谁见过他们的尸体了?没人见过他们的尸体,凭啥说两个老伙计就这么去了?”说着,老萧哽咽起来,他偷偷背过脸拭了一下眼角,拍着我的肩骨说,“别这样,他们活着,在我们心里他们活着。只要你坚信,他们还活着,他们就……就活着!” 我在这片废墟里经历了太多的事情,多得足以让我不再像核爆前那样单纯。我叹了一口气,开了两瓶酒,向着东方,在地上缓缓洒了半圈。老萧摇了摇头,他说眼里进了沙,要去洗把脸,但我看见他背对着我的肩膀在微微耸动。 在这片废墟里,放眼是不尽的残砖断瓦,入骨的孤独和对现状的无力感,使我们更思念往昔并肩的兄弟,在那时节,我们不孤单。 直到不知过了多久,天际传来螺旋桨的声音,才让我挣破了心头的郁结。连老萧也感觉到我的异样,咦了一声,我有点不好意思,张口结舌地比划着,告诉他,玉真大约十来分钟后就到了。 “你怎么知道是玉真?”老萧很有点惊愕。我说我每个周日都在等,都在听,她平日常搭乘的那三架直升机,每架直升机引擎声的不同我都能听出来。按着那引擎声,估计她啥时能到,很简单的事。 老萧笑了起来:“秋儿,不赖嘛,也不枉哥教了你那么些泡妞的手段。有一手啊!”我一下子很有点不好意思,如果我头骨上还有皮肉,势必连耳朵也红了,幸好我没有。 我慌忙分辩着,不是泡妞,只是把玉真当成兄弟,我说她每天枪林弹雨的,担心她的安全,没什么不对,难道兄弟之间,就不能有一点情谊吗?难道男人和女人之间,除了爱情,就不能有别的感情吗? 老萧笑了起来,一副不屑和我辩驳的表情,叼着烟说:“好吧,我承认,秋儿你不是会泡妞,嗯,你遇上爱情了。小心点,泡妞的话,腻了一拍两散,换一个就是;爱情这玩意,一个不好,伤人伤己的。”然后他就唠叨着,说难怪玉真周日总不见人,原来是来这里会情郎。总之话从老萧嘴里出来,只要他愿意,他有足够的法子整得不堪入耳。 我知道说不过他,哼了一声不去理他,不能否认,这让我心情好了许多。但不知为什么,我内心深处,却很害怕,这种害怕本来不那么明显,可被老萧一说,我开始感觉到我心底的恐惧。 我怕。 其实这么长的时间,我有足够的机会和时间去表白,但我没有去做,就是因为我怕。 我不敢。 每天深夜,我甚至在内心诅咒,为什么要让我遇上小雀斑?如果没遇上她,也许我少经历一次生离死别,也许我会活得轻松些;如果不是看着她死在我怀里,也许我不会这么颓丧。甚至我想,如果她成了腐尸,被别人杀死,也比我自己开枪了结她,对我,应该会更好一点。 亲手扣扳机,枪口下就是自己的爱人,这种伤痛,绝非说说而已,绝非任何凄怆的文字可以触摸。 所以我怕,我很怕,如果我表白爱意,某一天,是否会再经历一次这样的伤痛? 那样的痛苦,我绝对无力再承受一次。 我扔下烟头,直升机已出现在视野里,老萧搂了搂我,对我说:“秋儿,向前看,废墟它终不会永远是废墟,黑夜它总也会变成白天。过去的,就过去吧,你得相信明天会更好,要不这日子怎么过下去……” 鬼使神差地,我不知为什么,突然顶了老萧一句:“明天?还有明天吗?明天,一个医学女博士,就可以跟一个道士有明天?” 老萧如同被人给予了致命一击,哪怕海伦纳那样强大的存在,那样的强势、重伤之下他都如常地洒脱说笑,但现在,仅仅因为我一句气话,他脸色苍白得吓人。如果有医生告诉我,老萧下一秒会死掉,我绝不怀疑。 我很内疚,他也是为了安慰我,我怎么能这么做?但没等我道歉,老萧就扶着泳池边的野餐桌,站稳了冲我摇手,示意他没事,他拿起一瓶酒狠狠地灌了两大口,脸上才有了点血色。 “要挺住。”他的微笑有点勉强,不知是在对我说,还是对他自己说。但他挺住了,在风里他长发飞扬,依旧洒脱。 直升机已到我头顶,但舱口站着的不只玉真,还有另外一个人。我尽管是第一次见到他,但我知道他是谁,从千年前,他的形象就一直在漫画、电影里出现——把底裤穿在外面的是超人,而这位则把底裤套在头上。 如果不是他和玉真站在一起,如果不是他望着玉真的眼神中流露出爱慕的神色,我想我现在不是笑得在地上打滚,就是冲上去扒下他头上的底裤,瞧瞧是不是电影里那主演。 蝙蝠侠,在这一片废墟里出现这么一个电影人物,衬着白茫的天,破碎不堪的地,很有一种黑色幽默式的滑稽。 但事实上他高大挺拔,绝不滑稽。包裹在黑色紧身衣下的壮硕身躯,一点也不显得粗壮,那盘虬的肌肉一点也没有减弱他的优雅气质,面罩下刀刻一般的唇线和下巴,更让他英气逼人,远比任何一个在银幕上扮演他的人,更加英俊伟岸。跟玉真站在一起,很有种神仙中人的飘逸。 也许是报应,也许是因为那天我对约翰说出了“我仍信任上帝,但上帝已不再信仰我”这种渎神的言语,所以约翰他那可能存在的神对我不爽,总之这一刻,我的心一下子如被八磅锤砸中的玻璃窗,碎裂成粉。 他不单和玉真站在舱口,还轻托着玉真的肘尖,两人跃出机舱,他背后“刷”地展开一对黑色宽大的翅膀,就这样向我这边滑翔而来。击倒我的,是玉真的笑,我很少见她脸上迸出如此发自内心的微笑,无疑,她现在很开心。 她一落地,就熟练地从我口袋里夹出烟盒,边点着烟边对我说:“肥秋,他叫韦恩,和我在同一个作战小队。”点上烟她又对韦恩说,“韦恩先生,这位是秋风。”这让我沮丧的心情稍微好些,起码她还是和我熟络一点。 韦恩扯下面罩,让我很有些自愧不如的,不是他的英俊,而是那阳光般的笑容,相形之下,我这一身骨架,更透着诡谲的颓然。他望着玉真,微笑着说:“请相信我,我拿过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抽烟,对身体不好。” 他想跟我握手,不知为什么,我只觉得怒火一寸寸地往上冒,没理会他伸出的手,嘶哑地说:“不要抽烟,不要喝酒,不要纵欲过度,过马路不要闯红灯……请相信我,尽管我没拿过医生博士学位,但我知道,那玩意不叫人,叫行尸走肉或叫机械人。” 玉真笑了起来,她叼着烟说:“喂,招呼我队友,萧师兄在叫我。” “秋先生,你有没有发现,我和你在某个程度上,有着极相似的地方。”韦恩身上透着一股毫不做作的贵族气息,他的话说得很电影腔,但由他说出来,却不惹人生厌,仿佛他这样的人,就该这么说话一样。 等玉真一进房间,我绝对会掏出枪在他眉心开一个洞!要这都不怒,还算男人?用枪都算便宜了他,最好用我久没开荤的左手,插进他的头颅,让我好好感受,他那阳光般的笑容和贵族气息是怎么来的。 但他似乎很想和我聊天,他的微笑极为得体,他说:“秋先生,也许你还没觉醒,不过也许你可以记下我今天和你说的话:黑暗议会在三千年里成功培养了两位上位血神,结果是两个上位血神都站到了黑暗议会的对立面。呵呵,日后你想起来,会觉得是件有趣的事。” “离开她。”我压根不理会他在说什么,咬牙切齿地挤出这句话。 他愣了一下,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他说:“两千多年来,玉真是第一个让我心动的女孩,我愿意为她放弃一切,包括我家族在三千年里积累的一切财富……”他脸上的表情,神圣得几乎可比拟神职人员了,“甚至我的生命。请注意,经历危险时,我时刻在她身边,而秋先生,你在哪里?你凭什么让我离开?” “离开她。”我嘶哑地重复了一次,对着他高贵的笑脸,我斩钉截铁地说,“或者,我杀了你。” 他听了,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他微微地欠了欠身说:“秋先生,我是否可以把这当成决斗的邀请?如果是那样的话,您随时可以扔下手套,我这方面不存在任何问题。” 我打了个激灵,他是谁?千年前就存在的怪物——蝙蝠侠。和他决斗,就凭他多活我一两千年,我能讨到什么好处?哪怕核爆以前,我完好的身体在他那健壮的躯体面前也是渣,更别提现在只有一个骨架子,怎么打? “嘿,好自为之。”我扔下一句场面话,黯然地离开。 玉真和老萧聊了两句,就去睡觉了,和平时一样,通常她半夜才醒来。韦恩倒也识趣,知道我不欢迎他,很优雅地告辞了。 “很郁闷啊?”老萧陪我坐在泳池边,我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能不郁闷么?论外形,别说英俊如韦恩,随便找个人,都比我这骨架子帅吧?更何况韦恩阳光的笑容,愈让我显得阴森可怖,连我自己都这么觉得了,别说玉真。 论打?韦恩光在银幕上都折腾千年了,我即使见山洞就跳,一跳就能找到可增长一甲子功力的灵丹妙药,也得跳个二三十次,才能和人家扯平,怎么打? 要论口才,我连说话都有时说得出,有时说不出的……我不郁闷,谁郁闷? “只有一个方法。”老萧吐了个烟圈,幽幽地说,“成为主角。秋儿,只有这个方法,主角,他是不败的。除非你成为主角,否则,你没其他法子了。” 我恨不得扑上去咬他一口!这时候还来逗我玩儿,我狠狠瞪了他一眼,有气无力地说:“你就扯吧,我也想啊,还主角呢,你以为是拍电影写小说啊?我宣布我是主角,然后我就不败了?” “那你怎么解释哥能在海伦纳面前撑下来?”老萧居然振振有辞地盯着我这么说,“千多年前,有支军队,当然,不喜欢它的人,叫它流寇,在对手倾国之力的后追前堵下,硬是走了二万五千里,一路上,还从不搞烧杀抢掠的事,这总是真人真事吧?人类历史上,找不出第二桩吧?为啥他们能做到?说好听点是出于对理想和信念的执著;说白了,就是把自己当主角!” “你如果相信自己是主角,你就是主角。” “你是主角,就没有什么奇迹不能发生!” “反正你也没有法子,何不一试?就把自己当主角。” 我都被他绕昏了,不过他说得也是,我实在也是没法子,我说:“行行,我得怎么做?” “主角不用去想怎么做的,主角只需要知道,自己要什么就可以了。他是主角,他最后一定会得到的。”老萧说着,捡起池边的吉他,娴熟地拨弄起来。他弹着一首老歌,很老的歌,我当年在老萧那里听过这首歌,在一种很古老的载体——DVD上,一个很肥,头发很长的歌手唱的,老萧当然没有那歌手的嗓子。 但他就这么哼唱着,时不时还走个音,他的声音里有一种沧桑感,很有感染力:“心若在,梦就在……不过是重头再来……” 他不知是在唱给我听,还是在唱给自己听,我想恐怕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些。 我不是主角,我知道,我连自己都说服不了。我不是老萧,真的,他或韦恩,似乎天生就是主角,不论去到哪,总能成为注意的焦点,我不是,我只是肥秋。 但肥秋,哪怕是成了骨架子的肥秋,也不见得就要束手就擒,狗急还跳墙呢。我慢慢地站了起来,老萧已沉溺在他自己的乐章里,我咬着牙向别墅里走去,我要按自己的方法,去解决自己的问题。 但我不想和老萧讨论我将要去做的事,因为在核爆以前,他就曾无数次肆意嘲笑我这个方法,他说只有笨蛋才会想出这样的方法,他说靠一个眼神,半杯酒,就足够了。 但我想,这个被老萧多次嘲讽的方法,也许才是最适合我的,那就是,告白。 连我自己都觉得很老土,感觉似乎在排练幼稚可笑的青春剧,但事实上我只对这个方法有把握。真的,告白,我要去对玉真告白,哪怕被拒绝,起码我会清楚地知道,我被拒绝了。 我走在通往别墅房子的小径上,我想,只要她能接受我,那只臭蝙蝠,根本不值一提。当我走到房子的门口,泳池边还传来老萧的沧桑弹唱,我觉得,我比他高尚。 在这一瞬间我顿悟了。以前为何老萧花那么大力气都教不会我泡妞?只因我希冀的,不是哄一个女孩去开房,而是爱情。在这一刻,我竟发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高大。我想,每个浪子,都是可耻的,如果抛开了爱情,用一种原始的本能去勾引异性,谁不会?只是因为我心中,有着一分天生的高尚,我寻求的,是一份纯纯的爱。 嘲笑我吧,我不怕!就这么挺直了脊椎,我昂着头骨走到玉真的门前,叩响了她的房门。 门开了一道缝,她半闭着惺忪的睡眼,从门后闪出半截雪白的肩,那种朦胧的睡态极可爱,是少女的清纯。在此之前,无论是日间洒脱的她,还是醉后伤感的她,都不曾流露出这种美态,让人一下想轻拥入怀,捏她脸蛋的可爱。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原本准备充分的说辞一时间竟被抛到九霄云外。我望着她,只是傻笑着,摸着自己的头骨,咧开下颔骨发呆,直到她问我有什么事吗,不能让她睡完觉再说吗?我才想起,自己来找她的目的。 我突然觉得很尴尬,不知怎么说才好,但我想我得开口,不能就这么算了,否则下次,我怀疑自己是否能鼓起勇气。对,我得告白,向她告白,在内心极度的挣扎里,我终于开口,在极迷糊的心态下,用我沙哑的声音对她说了一句话。 话一出口,我突然从头到脚生出一股寒意,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说出这么一句话。玉真一下子就睁开了眼睛,清秀的脸如笼罩上冰霜一样,然后门一下子被她拉开,我见到了穿着吊带睡衣的她,还没等我感叹这睡衣为什么不是透明的,她抬起脚,好白的脚啊!一脚就把我踹飞了。 我远远地飞起,重重地撞到墙上,门已被大力地关上。 第十三章 光明与黑暗 刚才我说了什么?我只能在心里苦笑了,如果我没记错,我刚才说的是:“玉真,你还是不是处女啊?”被她踹一脚,也算我自找的。 为什么我会说出这么一句话?我也不知道,但我现在已没空去想这个问题了,因为门再一次打开,玉真裹着那件黑色大风衣,赤足站在门口,天啊,她还提着把刀!只听她火气十足地骂道:“再怎么兄弟,也有个度吧?肥小秋,你有种别跑!” 我当然有种了,所以我跑得很快,因为我看得出,她真的火了。她学道的,天知道一刀下去会不会劈掉我一块骨头?还好我只有骨头了,足够轻,所以我还是跑得很快,尽管很狼狈,但我心里一点也不怨她,好人家的女孩,任谁被人这么问,不火才怪。 从楼下跑到三楼,又从另一侧再跑下楼,我除了被旺财拦住时又被她踹了一脚,倒也没给她揪住。但跑得急了,我不小心一下跑到天台上,她守在天台出口,冷笑地望着我说,肥小秋,你倒是给我跑啊。 我连忙对她说:“我,我刚才一时口误,我不是有心的,我其实不是那个意思!你别过来!要不我往下跳了,你要相信我,都什么年代了,我哪会在乎这种事?” 谁知不解释还好,我越说她似乎越怒了,我也不是傻瓜,虽然不知道又说错了什么,但我知道再说下去指不定她能把我浇上汽油点了,只好往地上一坐说:“得了,你打个够吧,是我不对,的确不该问你这个……哎哟!” 玉真一巴掌打得我的头骨发痛,然后一只手臂伸到我眼前,只听她咬牙切齿地说:“死肥秋,今个儿让你死得明白!”说着她一把将风衣的袖子撸到臂弯,一只雪白藕臂就这么在我眼前,一点朱红,红得娇艳欲滴。 我愣了三四秒才反应过来,结结巴巴地问:“这,这玩意就是传说中的守宫砂?不是吧?这年头还有人……哎哟!”多说多错,还好我的骨头扛得住,她也没真的用刀子砍,但她打了四五下,却停下手来,我连忙爬起来,却见她一脸出神地望着东南方。 “快!下去准备武器!敌袭!”她冲天台入口奔过去,到了楼梯口,又回头对我恶狠狠地说,“死肥秋,我告诉你,这事还没完!” 我不知说什么才好,只好咧开颔骨,摸着自己的头骨发呆。等我清醒过来,一回味,倒希望她和我永远没完下去。 很罗曼蒂克,不是吗?用我家乡的俚语说:打是亲,骂是爱。这让我感觉到很幸福。 这时,我也听到东南方直升飞机的声音了。很显然这螺旋桨声音和玉真平时搭乘的直升机不同,但为什么是敌袭?我不明白,也许她需要一个放过我的理由吧?不知道为什么,我很开心。 但随着直升机的声音越来越近,已渐渐可见的天际的小黑点把我扯回现实。从我的天台往下望,一望无际的残破废墟,断垣残壁如汪洋一般,这个别墅,稍有点生机,也不过是废墟汪洋里的一块礁石。 而我,真的有资格去爱她么?望着自己白骨森森的十指,我抱住了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也许爱一个人,才会去想,怎么样才是对她好的,而不是简单地占有。但我实在想不出,我能给她什么? 我这么一个骨架子,也许,真的爱她,就该把她当兄弟,祝福她找到真心喜欢的人? 我做不到! 核爆后刚觉醒时的愿望,再一次被记起。找回我的身体,对,我做不到不去爱她,那么就必定要找回身体,起码正常一点。我深信,各大国的政府不会放任残墟就这么荒芜下去,而我,一个可以在这废墟里生存这么久的人,一定对他们有用。弄点钱,或是弄点权,然后和她一起,生一堆小孩——这年头,我想得鼓励多生育了吧?和她一起慢慢老去……那实在太写意了!文心手打组手打整理。 对,只要找回我的身体,我就可以放任自己的情感,不用避讳什么。当直升机离我不到两千米,已经可以辨认出它的型号时,我重新捡回了刚醒来时的斗志。 这时我已经清楚地感觉到,直升机上搭乘的不是人,他们的味道我很熟悉,吸血鬼,是吸血鬼,很强的吸血鬼,起码,这几个吸血鬼比我以前遇到的都要强一些。我仰起下颔骨望着直升机,却在心里生出一丝疑惑。 他们明明会飞的,为什么要坐直升机来? 直升机很快就到了天台上空,螺旋桨卷起强劲的风,我要很用劲、很努力才能挺直腰。三个穿着西装的男子从直升机上下来,他们每一个都英俊高大,温文尔雅得如同出席高级酒会。他们让直升机离开,然后带着友善的笑意,缓缓走到我面前,似乎多年不见的老友。领头的那个吸血鬼,在离我七步远时停了下来,他用纯正的华语说:“秋先生,请相信,我们对你有足够的尊重。” 他很会说话,起码对我而言是这样,第一句话,已让我心中的怒意淡了许多。而他的第二句话,便已让我找不出对他动手的借口了,他说:“所以我们坐直升机来。” 不擅言谈的人,总是话很多,并且往往长篇大论以后,仍是辞不达意;会说话的人,说一句话就足够了。他只说了一句坐直升机来,就已经够了——为了怕变成蝙蝠惹我反感,所以,明明会飞,却仍是坐直升机。 “伊丽莎白需要您的帮助,秋先生。”他虽然对我用了敬语,但气势上却没有一点低下,如友人一样的亲切。那成熟男人的亲和力,让他那过分英俊的脸看起来不是太过可恶。是,我讨厌帅哥,极度讨厌明星脸的男人,我总是下意识地觉得,这种男人除了外表便一无是处,尽管我知道这有点偏激。 但尽管他已不让我反感,可我想了半天,仍不明白:为什么他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来告诉我,那个什么伊丽莎白,要我帮忙?伊丽莎白是谁?我记得不列颠的女王似乎就叫这名字,但我和英格兰的皇室,总不至于有交情吧?说实话,我对不列颠王室的所知,就是千年前有一位叫戴安娜的王妃,美丽得让人窒息。 “他说的伊丽莎白,大概是芭特丽。”却是老萧走上了天台,芭特丽?对!这个我记得,那个小女孩,她送我的怀表,我还时常把玩。但这时却听老萧在我身后,用少有的认真的口吻说,“肥秋,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有些事可以率性而为,但大义你得想清楚,人鬼殊途!” 其实,就算老萧不说,我也在寻思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来推托这件事。我要去找回我的身体,我要和玉真生一堆小孩!那吸血鬼小女孩有一大帮的手下,还什么三千年的家族,他们都摆不平,我去,不过是为了义气去赴死。但现在我想活,为了玉真,了不起把那怀表还给她好了,我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想活下去! 但那个中年吸血鬼已走近了我面前,他向我行了一个欧洲古老的骑士礼,直起腰对我爽朗一笑,他的笑容里,有一种出离了痛苦的决绝,一种如飞蛾扑火的毅然。活生生的一个人,笑得让人心里极难受,仿佛一转身,他就将去死。 只要还有一点人性,哪怕街上见人跳楼,也总是有几分心酸的,更何况这中年吸血鬼,还是为我的朋友芭特丽来的。我一把拉住他,犹豫着说:“你别忙走,到底……到底怎么了?” “伊丽莎白被教廷捉走了,梵蒂冈那440000平方米的国土,黑暗的生灵一旦进入,连常人都不如,而今辐射能量,更加剧了这种现象。”他没有大义凛然地做作,只是苦涩而无奈地笑着说,“不过,我们有法子弄到一些枪械的,也不见得……”似乎他要说的,连他自己也不相信,渐渐地,变得不可闻了。 我望着他,不知说什么才好,就好像面对来借钱救命的朋友,借,我自己揭不开锅;不借,看着他等死。看着朋友去死,总是让人难受的事,但无奈世界上的富豪总是那几个,而我们偏偏不是其中之一,更何况,说不好听点,他们是来找我借命。 “但是,但是我这样子,不也是黑暗生灵吗?”我苦涩地,犹豫着,这么对他说。 中年吸血鬼摇了摇头,有点茫然地自嘲:“我也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只是在教廷的人把伊丽莎白送回梵蒂冈前,我们的七次截击都失败了!现在没办法可想了,而伊丽莎白之前曾告诉我们,如果她出事,就让我们来找你,她说,你一定有法子。所以,我们来找你。” 他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大得足让他从方才赴死的苦楚中解脱出来,他对我说:“秋先生,不要为难了,很感谢你挽留了我。其实我想,你去,和我们去,没什么区别。没必要多死一个人。没必要为了无意义的牺牲,让你和你的族人反目。”他说的,是老萧的态度。 老萧在我身后点燃了一根烟,落寞地叹息着,语气里没有平日那种“我是主角”的味道,透着忧郁:“教廷和龙虎山、茅山各派,世界上的仁人志士,比如蝙蝠侠他们,也都在努力对抗海伦纳和她的势力。我和玉真会加入军队,也是为这个事,肥秋,你知道为什么吗?”老萧望着灰色的天际,不知是在问我,还是在问自己。 “已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狼人和五十一区一部分异能者,是这次核爆的始作蛹者,他们确信通过辐射能量,可以让黑暗生物快速地强大。不能让辐射区扩大了,我们对抗他们,就是为了让维和部队在各个辐射区建立防护罩,把辐射区隔绝起来,清剿他们,再改善辐射区的土壤……” 老萧,不是一个好的洗脑者,或者说,他真的不适合这种说教的身份,起码他比之前我遇见的那个老孙要差许多。尽管他告诉我许多本来我不知道的事,但我根本没兴趣去听,我也不想听。 我回过头,玉真已换上往常的装束,我突然在那几个吸血鬼焦急的眼神里,老萧语重心长的语调里,问了玉真一个风牛马不相干的问题,我说:“能答应我一个事吗?” 她一刀削去手中啤酒瓶的瓶盖,仍是那样干净利落,刀入鞘,她喝了一口,抬头摘下墨镜对我说:“我从小就在山上长大,读大学以前,我一直在山上,读的是《春秋》,唱的是《侠客行》,一场兄弟,你说便是。” 我摇了摇头,对她说:“我想说的,就是我们不是兄弟。”我的心境极平静,极安宁,也许,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不对,呸,我要活,我他妈的比谁都想活!但总之,我现在很恬淡,我说不出为什么。 玉真听着愣住了,她很惊愕地望着我,长长的睫毛眨动着,眼眶微微地有点发红。也许我变态吧,但我觉得很开心,她心里,有我。她狠狠地喝了一大口酒,把瓶子远远扔开,嗓音有点嘶哑地问:“为什么?” “因为,我不会想和兄弟生一群小孩。”饶是我早已没有脸皮,但说完仍觉得整个头骨都在发烫。哪怕我现在很平静,哪怕我知道有些话一定得说了,再不说,也许永远不用说了。 她的脸,雪白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白里透红的。她雪白的牙齿咬着唇,连手上的墨镜跌落在地都没有发觉,我很高兴,我想我该扑上去,轻搂她的腰,吻她的脸,吻她的唇,再诉说缠绵的爱意。 我刚一近她身边,她向我伸出手,我幸福得快要被溺死! 可是一瞬间天旋地转,然后我便重重地摔在地上,老萧摇了摇头,谑笑地望着被玉真来了个过肩摔的我,调侃道:“肥秋,哥跟你说,白痴就是白痴,你别不认,你再会背电影对白也一样是个白痴。你当她是猪啊?还生一堆小孩呢!哈哈哈,笑死我了!” 玉真冷冷望着我,她拔出刀,但犹豫了一下,又还刀入鞘,只抛下一句:“不要开这种玩笑了,否则别怪我和你割袍断义。”说着便向天台入口走了过去,连跌落在地的墨镜都没有捡。 我想,她还是对我有感觉的,要不,她怎么不割啊?她的刀那么快,别说割袍,割我的头骨都行。再说地上那个跌裂了半边镜片的墨镜她也没捡,要说坏了她不要了也行,但要说她心中激荡,手足无措也有可能不是?总之,反正说出口了,我觉得无论如何,我和她的前景还是光明的。我想我得有点勇气。 “等等!”我躺在地上,叫住了她,我很认真地说,“答应我一件事。” 老萧叹了一口气,说见过人自虐,没见过这样的。我没有管他,只对着在天台入口停下的玉真,认真地说:“我不许其他男人,托着你在空中飞,我绝不许!你是我的女人。” 有时,不得不承认,老萧对于泡妞,的确有高明之处。不出老萧所料,我刚一说完,就被玉真狠狠地拳打脚踢了一顿,不过,看到她离开天台时的那个眼神,我觉得值,再被修理一次也值|Qī|shū|ωǎng|。那个眼神有点那个,总之我感觉和平时不同。也许本来和平时没什么不同,只是我喜欢幻想,也许吧,有幻想就有希望,我是这么想的,生活总得有个盼头,无欲无求活着有什么劲啊? 我爬起来,捡起玉真遗落的墨镜,把它挂在我的衣襟上,我掏出芭特丽送给我的怀表,它仍一下一下地走着,我对着那个中年吸血鬼说:“叫直升机来吧。”他们欣喜若狂。 老萧望着我,重重地抱了我一下,对我说:“秋儿,何苦呢?” 我望着天台下那一片废墟,无端地,我很装酷、很附庸风雅地对老萧说:“那幢倒塌的房子,是大地抛弃了它,还是它为了拥抱爆炸波?”别问我为什么会说出这么一句话,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只是随口说说,人生,不就是随便说说,随便活活,随便生老病死么? 但似乎老萧比我自己更了解,为什么我会说出这么一句话,他点了点头说:“不错,与其等待被摧毁,不如去摧毁。秋儿,保重,哥不赞成你去,但你决定了,哥支持你。”我被他绕昏了,说实话我不明白他在讲什么。 直升机已经来了,我重重地抱了抱老萧,玉真提着沉重的箱子和背包走上天台,把它们扔到我跟前。她的双眼稍有点浮肿,普通人看上去,也许会说她是今天睡了一半被我叫醒,又接踵而来许多事,睡眠不足;但我知道,不是这样的,很可能,她方才曾落泪,为我落泪。我背起背包,提起箱子,在转身登机之前,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向玉真张开双手,她狠狠地在我头骨上敲了一记栗暴,算是暂别的纪念。 前情提要: 在激战中全身骨头破碎的秋风,连DNA再造机也对他无能为力。绝望之时,吸血鬼少女芭特丽,将他推入血族为召唤血神降世制造的血池,竟意外修复了他的骨架,并使他的“圣洁能力”大大提高。告别了芭特丽和故人老萧,秋风开始了废墟中的隐居生活。然而,随着老萧师妹玉真的来访,属于他的第二段爱情,似乎也悄无声息地降临了…… 第十四章 得而复失 从半空往下望,那曾栖身的别墅,变得很小,花园的泳池边,向我挥手的春香,还有旺财,都变得很小,很小,蚂蚁一样;但我能清楚地见到,玉真的眼角有一滴泪,她在我心中,永远不会因着距离而变化。 渐渐地,伴着直升机螺旋桨的巨大噪音,我坐落在座椅上,不再远望,视野终是有限的。那个中年吸血鬼,冲我说着些什么,但我却听不清楚,直到他递过一个耳机给我,夹在头骨上,我才听清。 他不愧是被派来找我的人,华文程度好得很有点过分,甚至比那个叫约翰的神父还更强些。他是看出我离开玉真的不舍,所以在劝我,说夏国人自古不是有俚语“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么?又说“妻儿岂应关大计”?只要救出芭特丽,他们这一支的吸血鬼,必会视我为恩人,必会尽力协助我,建立自己的权势…… 他很会说话,本来刚认识不久,连名字我都没记住的人,这么交浅言深必定让人很反感,但他娓娓而谈,却让人觉得,全是一片赤诚的好意。尤其他最后说:“秋先生,所谓倾盖相知,何况此去必是同生共死,我实在不能自外于先生。” 很古朴的腔调,也真的很在理。我张了张口,却又说不出话了,只好对他做了一个停止的手势。这吸血鬼实在是水晶玲珑心肝的角色,哪怕对着我没有皮肉的头骨,见了我的手势,也很有礼貌地不再说了,甚至还在直升机上欠了欠身,表示歉意。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吸血鬼家族几千年的传承,我不怀疑,在他们协助下,我可以建立自己的势力,或是当一个富豪。但我不感兴趣,真的。也许,因为我不是大丈夫。 当然我不否认,我也喜欢意淫权倾天下,后宫三千。意淫是无罪的,无代价的。但除了疯子,谁都知道,如果真的存有这么一个目标,那么起码得付出千倍于他人的努力,并且还不一定成。 累不累?人生百年,这么折腾不累吗?没事意淫一下好了,大丈夫,还是让别人去当吧。 我叹了口气。靠在椅背上,望着直升机舱顶。所谓出来混的,迟早要还,这话真不假。那时在海伦纳面前,小姑娘用她的身躯把垂死的我挡在身后,每每想起这一幕,无论怎么推搪,还是不得不承这份情义的。 抚摸着如同生长在右臂的古怪臂环,我更是想起当时自己全身骨头破碎、动一下掉一地骨头渣子、而DNA再造机却对我无能为力的情景,是小姑娘帮我治好了身体。还有,当吸血鬼们包围了老萧,就要置老萧于死地时,因为我一句话,她就带人走了。 说不过去啊!我痛苦地摇了摇头,蝼蚁还贪生呢,何况我?又不是小说,主角去冲杀一回,总能得到很多的好处,傻瓜都知道,梵蒂冈对于我这个骨架子是什么概念,无论任何宗教故事或传说,骷髅,都是黑暗的一方。哪怕坐在直升机上,我都很不想来走这一趟的,这一趟,极可能就玩完了。 但不来,说不过去,真的说不过去,每到夜深人静,我怎么面对自己?我在这废墟里坚持下去的支柱,就是我是人,哪怕我没有皮肉,但我是人,但如果不走这一趟,我还怎么告诉自己,我是人? 我没有皮肉,DNA再造机都不认为我在生理上是人,我能确认自己是人的,就是人性和良知,哪怕只是一个骨架子,我也知道,我是人。 这是我的支柱,是我的信念,是我的希望。 无奈的,也是我的枷锁。 我叼着烟,望着机舱外灰蒙蒙的天际,我发誓找回身体以后,我一定要做个无耻的人,怎么无耻怎么弄,怎么黑暗怎么来,怎么变态怎么搞。 当直升机降落,跟着这些吸血鬼快速地跑进机坪边上的房子,我看见了近千平方米的空旷房子里满布的各种轻重武器,简直就是一个小型的军火库。哪怕用它来装备一支小型的军队,到非洲某些小国搞武装政变恐怕也是绰绰有余了。更何况里面还有穿着迷彩的数百吸血鬼,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我那逝去的小雀斑的影子——专业的军人。 我疑惑地望着请我来的吸血鬼,因为我觉得这里的武器足以把梵蒂冈夷为平地了。谁知他无奈耸肩,苦笑说:“其实请你来之前,我告诉阁下的,在梵蒂冈的范围里,我们和常人无异,这只是一部分。事实上,在圣光、圣言下,我们全无还手之力。如果要干掉一个可以诵唱圣言的神父,也许我们可以在他没有察觉的空隙,暴起刺杀,根本不给他开口的机会,但在梵蒂冈,在那千年圣地的熏陶下,拥有这种水准的,简直杀之不绝!只要有一个人吟唱圣言,本来就失去异能的血族,简直是任人宰割了。并且,在圣光下的伤害,是不可能修复的,按你们东方人的理解来说:如果在圣光下湮灭,就完全地魂魄皆散了。” 我心中哑然失笑,这是一艘贼船,我是上错了船的人。 哪怕再无知的人都知道,血族无论如何都是在黑暗生物里排位颇高的一系。连他们都说出了“任人宰割”的话,我这个骨架子,我想作用也许就是一块试金石,瞧瞧可以在梵蒂冈生存半小时还是五分钟? 但还没有等我理清自己的思绪,突然一个熟悉的、浑厚洪亮的男声响起:“神说,要有光!”“嘭”、“嘭”、“嘭”……就在这稍有点灰暗的空间,四周升起许多钨丝探照灯,射出无数雪亮的光柱照亮整个房间,逸入耳中的尽是吸血鬼悲凄的号叫,他们惊慌失措地寻找堆放武器的箱子的阴影,去藏匿自己的身躯。 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所谓的血族,也不是永远的优雅。说实话我受够了他们的优雅,和他们交流时总是有一层薄薄却无法揭开的隔膜。我甚至有点恶作剧式地欣赏着他们如老鼠蟑螂一般的躲藏。 “秋,你好吗?”穿着很正式的神父服装的约翰,慢慢地从角落里走出来。他宝相庄严得不行了,可我不知为什么,见他这模样,就有点想笑的感觉。望着他这悲天悯人的模样,我就想起他应付去教堂求援的人的措辞。尽管他此时圣洁得无可挑剔,但我仍觉得,假。 我见到,被那钨丝探照灯的光柱烧熔了半边脸的那个吸血鬼,去邀请我来这里的中年吸血鬼,他还完好的那只眼睛里透着一种发狂的欣喜,望着我如同望着一件稀世奇珍,热切暧昧得让我打了个冷战。 不会这家伙有什么不良取向吧?想着想着我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但很快我就释然了。我看见我的脚下,没有影子。 举起头,无数的探照灯聚射在我的身上,如医院手术台用的无影灯一样。但我并没有和那些血族一样,一被照射就冒烟,如蜡般烧熔。我有些茫然地望着自己的手,我并没有什么欣喜,对于自己的异样。 甚至,我想哭。人,总是需要认同感,总是需要知道自己的定位。尽管我一再强调自己是一个人,因着我有人类的心,但我不能回避的是我的外表。在内心深处的潜意识里,我觉得,我和芭特丽这些血族,比和约翰会更近一些——尽管我讨厌吸血鬼,因着我人类的心。 但现在,我只能无奈地接受自己是个怪物的事实。我甚至渴望,这强烈耀眼的光,能烧熔我某些无关紧要的骨头,以证明,我起码是有同类的。我茫茫然拿起颈中的十字架,一次次地贴向自己的骨头,我记得刚挂上它时,几乎感觉颈椎就要被切断,如火烫的刀切入黄油。可是现在,哪怕一点刺痛也没有,有的只是白银贴在骨头上的冰凉感。我觉得我就要崩溃了,我冲进一处阴影里,把十字架狠狠按在一个吸血鬼的胸口,浓烈的烟从他身上冒出,空气中尽是那烧焦了的皮肉臭味,他惨叫着,我愣住了,甚至连他痛得发狂的一脚也没有闪避,任由他把我踹飞到中央的空地上。 我漠然地爬了起来,低头在地上寻找我的影子。一只手稳稳地握住我的手,我的手骨把那枚十字架捏在手心。抬起头,是玛丽亚那怜悯的神色,她说:“归来吧,你不是受诅咒的该隐的子孙。” “神并没有放弃你,回头独行的足迹,便是神的足印,他抱着你走过艰辛。”明明是之前不足以说服我的言辞,但此刻却让我痛哭流涕。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是抱着玛丽亚,不知从何来的泪水不停地淌下。 约翰洒了一些水在我的头骨上,他低低地念着一些《圣经》里的言辞,我只觉温暖包裹了身体,整个人似乎就要腾空而去。我不由自主地停止了哭泣,这时有人嘶叫道:“不!他是血族召唤来的血神!不是你们的天使!” 是那个去请我来的血族,他激昂地大叫:“所谓的圣光,是不能给血神造成什么伤害的!他是我们血族的希望,你看着吧!可笑的教廷,你们疯了,天使会降临在一个腐尸或骷髅身上?哈哈哈!” 我的神智似乎在很微妙的牵引里挣动了一下,让我发现站在此处,听他们争论类似学术问题的宗教理义极无聊。我转身几步走到门口,一脚就踹飞了门,尽管厚实的门让我的脚骨有些发痛,但见到外面荒芜的废墟,却让我有梦醒的踏实感。 指着门外,我面对着他们,不发一语,事实上是我此刻又说不出话来了。但没有人理会我,约翰正用着那浑厚的男中音在批驳那个吸血鬼:“神爱世人,只要忏悔,神便宽恕他的罪。他本来并不是黑暗生物,他是神的子民。” 不由分说地,玛丽亚又向我伸出手,我本来想拒绝的,但约翰的话却让我无语了,他望着我,凝重地说:“不管你是否承认,在你受到强大的海伦纳的威胁时,你选择了用十字架的光芒来荫护你。也就是说,是神,从海伦纳手中保全了你。” “当你失去配偶时,是靠着教内弟兄姐妹的祷告,十数周的祷告,让你完完全全地进入了神的怀抱,接着你戴上了试炼的项链,无论在如何艰苦卓绝的情境下,你从来没有扼杀过主的信徒;无论受到什么样的痛苦折磨,你也没有放下这试炼的项链,甚至当面对强大的海伦纳时,你还从容地亲吻项链,你可将一切交托给神……” 我觉得就要疯了,也许我的嘴很笨吧,他说的东西似是而非,我明明知道不是那么一回事,但一时间真的不知从哪里开始否认。我想如果老萧在这里就好了,老萧在这里的话必能把他们驳得一无是处。 约翰走到我的跟前,把手放在我头骨的上方,脸上是坦然的微笑,他说:“让神迹展现吧,我知道你的心有疑惑,不必问,当神迹展现出来,你便知道神给你的眷爱了,好吗?只要你跪下,听我念完一篇短短的经文,绝不会比喝完一碗罗宋汤更久。” 那个一半脸被烧熔的吸血鬼突然疯狂地大笑起来:“哈哈哈,你听他的?他做的一切,只会让你觉醒,觉醒的血神!只要你觉醒了,救出伊丽莎白便更轻松!” 我摇了摇头,男儿膝下有黄金,这是我的族人远古以来的训诫。也许我很多的族人,对此已不当一回事了,但对于我来说,无论是肥秋,还是现在这个骨架子,都绝不会妥协。这一跪,也许对别人是微不足道,但对于我,随着膝盖的一软,倒塌的却是从再次醒来便坚强支撑着这一身骨架的信念。 我慢慢地转身,慢慢地向门口走去。但约翰的声音在我身边响起,没有一点愤懑,没有一点不满,从他的声音里甚至可以听出他脸上依然挂着不改的微笑:“那么就站着好了,我知道你的族人的习惯。” 我惊讶地回头。稍微读一些千年前的文字,便知道教会对这些规则的固执,哪怕明明可以稍加变通,就发展出许多的教徒,但他们仍为了拜祖先的问题而不肯让步。也许面对这种殊荣,我该自豪?还是可以推断,前面等着我的,不过是一个陷阱? 约翰温和地望着我,他明显读出了我的疑惑:“上帝使人说方言,又使人解方言,并不要天下人用同一种话。我又如何一定要你这东方的人,守西方的礼仪?秋先生,不必问,你只要听着我读完这短短一节经文,便足够了。其他的事,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所不在的神,自会按神自己的旨意来成就的。” 我想,这已经没有了拒绝的余地。尽管我觉得哪怕是人造卫星也不可能每一秒都监视着每一寸地方,海伦纳和我这个小人物也没什么深仇大恨,也许不过是她一时找不到我,便放弃罢了。但按他们说的,当初海伦纳威胁要杀我时,也许真的是他们的神,庇荫了我,没有让海伦纳找到我吧。在没法把海伦纳找来对质的情况下,他们说的,也不是没有对的可能。 那就听吧,我不是什么枭雄式的人物,能够很酷地走掉。我觉得有可能欠人恩情,那就听上一会吧,反正又不会少一块肉,再说,我身上本来也没有肉。 见我点了点头,约翰拿起《圣经》,一手按在我的左肩,慢慢地用英语或者别的什么语言读了起来,反正我听不懂。他开始时如同耳语一般,但慢慢地声音渐渐大了起来,脸上的表情,透着一种狂热,宗教的狂热。 到了最后,他的脸孔因为激昂而扭曲着,声音变成声嘶力竭的呐喊,当他吼出最后一个音节时,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他按在我肩上的手和我肩部接触的地方出现了白色的光,然后约翰似乎被撑开了一样,远远地飞跌出去。 我的左半边身子透射出无数雪白的光,如同我体内暗藏着万千个强力电筒;而我右边的身子似乎在吞噬着周围的光线,我甚至怀疑体内是否装了许多小型离心机。 这让我很茫然,我想撕开衣服去瞧瞧我到底是怎么了,无论约翰还是那个只有半边脸的吸血鬼,都露出了欣喜若狂的表情。这很诡异!我实在很难想象,有什么事会让他们两个同时高兴的。 可是当我准备去撕开衣服时,我又一次愣住了,我的手,我那白骨森然的手!它长出了皮肉!比我以前的更修长,更有力!我抬起右手,尽管有点黝黑,但也是完好的血肉!我有了一个自己的血肉之躯,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疯狂?我张开嘴,正想高声大叫:感谢神!什么神我都信!就在这个时候,全身传来撕裂的痛,我眼睁睁看着一条条肌肉消失无踪,留下的,还是我那布满符文的白骨。如同我从来没有拥有过身体。 不,这比从来没有拥有身体更让人发狂!如果没有,那么也就只是绝望。为什么要让我见到希望,再扼杀它呢?心中如潮的愤怒填充了我的整个骨架,我举起手,用白骨森森的手指着约翰,我发现,我的笑声比哭还要难听:“我早已告诉你!我仍信任上帝,但上帝已不再信仰我!” 这一次我不再跟上回一般,只为了俏皮,为了贪占一点口头上的便宜。我是完完全全地,如这外面的废墟一样,崩塌了重新找回自己身躯的希望。尽管我还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我知道,无论是教廷的人,还是血族的人,他们之前所持的信心,对于恢复我身体的信心,都因着方才的情景,荡然无存了! 那没了半面的吸血鬼,倒似还好点,只是无奈地苦笑。约翰却耸拉着嘴角,活脱脱一个中风病人似的,只喃喃地道:“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我明明见了他骨骼上,有天使降临的符文显兆啊!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呢?” 我已不会悲伤了,如这废墟,再也不能更破落了。我望着约翰的丑态,不想再和他说什么,只是转身慢慢地走向门外。我想,找一个地方,好好地自杀吧,那白银制的手枪……不,不能打头,万一打头不死呢?那不是成了一个头骨碎残的骨架子,比现时还惨些么?弄点黑狗血涂在子弹上,不打头,打颈椎,把颈椎打断了,想来,总是必死无疑的吧? 不是我不爱惜生命,而是我知道了再也不可能恢复身体,我不是人,也不是黑暗生物,我不知道我自己是什么!在这世界上,我是孤独的一个,我比钟楼怪人还畸形,我是一刻也不想再活下去了。 “等等!”是玛丽亚的声音,我停下步子,没有回头。只听她说,“杀了海伦纳,你去杀了海伦纳,我们便把芭特丽放出来。这是一个动荡的年代,我们和黑暗议会的决战,至少不应在这个年代展开。” 芭特丽,老实说我是提不起兴趣去管这些事了,我都不想活了,哪有什么心思去理会这些东西?得了吧小姑娘,自求多福吧,我作为一个朋友,或者说兄弟,跟着那几个吸血鬼来到这里,便已仁至义尽了。我并不是不想救她,只是,我对这个世界已绝望。 但这时,那个被圣光烧熔了半边身子和脸的血族,他从阴影里决绝地爬了出来。那短短十米不到的爬行轨迹,升腾着从他身上冒出的青烟,以及皮肉烧熔的臭味,然后我亲眼看着他如一个火炬似的,没有说一句话,浑身冒着火,爬到了我面前。这时,我面前的他,这个彬彬有礼的中年血族,已只有一些灰烬了。 我记起这位中年血族之前告诉我的话:在圣光下的湮灭,是魂魄皆散的。 被我踹开的门,废墟里那浓烈的风卷进来,撒下许多的辐射尘,我再也找不到那个优雅的血族最后的灰烬在哪里了。这时另一个烧没了一条腿的吸血鬼,也从某个阴影里匍匐出来,他没有中年血族那么刚毅,圣光透射在他身上,他悲戚地嘶叫着:“伊丽莎白啊!” 但他还没有爬到我跟前,就成了一堆灰烬。 当我和门中间,先后有五个吸血鬼或默默无语、或高喊着伊丽莎白的名字被烧成灰烬时,我停下了脚步。哪怕我是一个准备去自杀的人,但也并不漠视生命,我在生为骨架子以后,仍坚强地活到了现在,就是因为我对生命有足够的尊重。只不过到了今天,我已实在活不下去。 “对不起,我帮不了你们。”我低着头,我怕去回应那些吸血鬼的眼神。也许我真是他们唯一的希望,但我只不过是一个可怜虫,一个连自己都拯救不了的可怜虫,我拿什么去拯救别人? 但我身后,却再次响起了玛丽亚的声音:“不,你可以,只是你不愿意。”我回过头,望着这个歹毒的女人,我发现她一点也不如我记忆中那么美好,我真的有点后悔当初在教堂门口与她分手时,还拥抱了她。 她似乎不在意我眼里的嘲讽,也许因为没有皮肉的头骨,实在无法表达出我的不屑。总之,在约翰已如同一个小儿麻痹症患者似的此时,她如同继承了约翰方才的神圣和高洁,对我说:“你可以,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可以净化海伦纳,那便是你。” 苦笑,我只有苦笑。净化,圣洁者圣洁到了每个毛孔,连个字词都圣洁得无懈可击。她说:“如果是教廷派出人手,很难抵挡海伦纳黑暗的吞噬;而吸血鬼们,又无法在她充溢着圣灵气息的威慑下反抗,只有你。 “神选者,你是神选中的人,如主的降世,不在东方,不在西方,而是在世界的中心;你不属黑暗,也不属光明,如人子降生在马厩里的低贱;你不是血族的血魔,也不是教廷的天使,只是一个自己剔去皮肉的腐尸。去吧,按着神的旨意,你是神的精兵,在这末世的现在,去把假先知、假基督净化,觉醒吧,神选者。” 她的每个音节如同有着某种韵律,我渐渐地沉入其中,哪怕我的心头仍有一丝清明,也只是下意识地问了一句:“如果你说的都是真的,为何不先放了芭特丽?”话一出口,我已知从一开始我就落入了陷阱,本来这些血族,约翰他们完全可以在发动以后杀光他们的。 但他们没有,这是一个连环局,一步步地,按他们的意思在进行,每一个环节,都在他们的掌控之中。至于血族,他们根本不用去跟血族合作,毫无反抗之力的血族,只要想救芭特丽,一切的所作所为,都必会为他们推波助澜。 不出所料,我以为已送医院急救的约翰,从一个大箱后出来,他的身边就是那面色苍白的芭特丽。随着不知是玛丽亚还是约翰的命令,探照灯的方向移动了一下,有一道没有灯光的路通向门口。 芭特丽走过我的身边,她想抱我,我不知为什么,有些不爽地偏开身子,她的同伴连滚带爬地拖着她离开,我听到她出门时悲泣着大叫了一声,吓着我转过了身子,却见她默默地流着泪,在门口凝视着我。我知道她在等我的道别,我的手动了一下,但是终于没有举起来,她很快就被血族拉走了,只留下泣不成声呼喊我名字的声音,很快地,也就淹没在风里了。 不是我有多正经,而是我没有希望。我是一个没有希望的骨架子,我不想留给任何人什么期待,只想孤单地走完最后的路。好吧,海伦纳也好,我想她是可以保证杀得死我的,我回过身问玛丽亚:“她在哪里?” 递给我的是一张古老的纸地图,在某个地方,打着一个叉。我除了知道这是张比例很大的地图,实在看不出什么门道来,毕竟全球定位的傻瓜式电子地图、全息地图,早在数百年前就取代了纸地图。 “我们现在的地点在这里。”约翰一副不计较我态度的样子,在地图上指点着。我冷冷地看着,这就是我的归途,从他标下的我们现时所在的A点,到那叉,就是我生命的最后一段旅程了。 谢绝了他们要提供给我的汽车和汽油,尽管我很懒得走路,但生命的最后路程,我想慢慢地走完它,去体味它。我踢飞面前的半块混凝土,毫不迟疑地踏在一根初生的小草上,我仿佛能听见正在抽芽的它的呻吟,这让我有点变态的快感。 我慢慢地走上往昔的繁华道路,无一例外的破败。我不知道我要体验什么,自从在这废墟里醒来,每一天,我都在经历着濒死的历程。就这么孤单地前进,攀爬过倒下来的摩天大楼,如今原来的大楼侧面才是顶峰。 我走了三天两夜,见到了这人生最后路程上第一个人类的聚居点。没有理会他们的惊恐,本来踏上的,就是求死的路。我背着行囊,提着老萧给我的装着银制枪管狙击步枪的沉重皮箱,进入了这惊恐失措的小村。 找来一条显然是以前的窗帘改成的毛巾,在镶嵌了宝石碎钻可如今比不上一个面包值钱的洗手盆里,我捧了一掬冰凉的水,洗去我头骨上一路的风尘。当我抬起头,男女老少几乎人手一把枪械,正对着同一个目标,那就是我。 他们把大蒜、圣水之类的东西扔在我身上,还有人拿着十字架和《圣经》在惊慌地诵读,我没有理会他们,只是掏出一片巧克力——本来是想救出芭特丽以后哄她开心的玩物。我掰下一块,跟前的小孩们,情不自禁地吞着口水,大人的眼里,也透着被诱惑的骚动。我笑了,废墟是他们的禁地,有不知名的变异动物,有腐尸,还有到处都是的辐射尘,但却是我的游乐场。在废墟里,淘出一块巧克力,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毕竟,变异动物或腐尸,都不会去找这玩意。只有人类才对这个有兴趣。 我把掰下的小块递给一个喉咙情不自禁滑动的老妇人,然后蹲下,把余下的巧克力匀分给那些小孩。废墟的生活日益艰苦,我记得半年前用这种方法试图融入人类聚居点时,回应我的是:不要接受魔鬼的东西。 而今,无论是老人,还是小孩,都不推辞地接受了。那些年轻人也没半分异议,慢慢地低下他们手中的枪口,我从地上,用白骨森然的手拈起一块沾染了泥土的硬币,揭去它上面的尘土,把它放在大拇指上用力一弹,它发出清脆的声音,向天空直蹿上去。 我劈手夺过正在小心舔着巧克力的老妇人的左轮手枪,然后我盯着面前的人,向天上扣响了扳机。老妇人的枪膛里只有四颗枪弹,我便不停歇地开了四枪,每一枪都清脆地击中硬币,激出龙吟般的清响。 把枪塞在目瞪口呆的老妇人手里,我提起我沉重的皮箱,拨开人群向外走去,在我身后,是硬币跌落地面的声音。我慢慢地向这小村一样的聚居点外面走去,在我身后,再没有诵读《圣经》的声音。 事实上我知道如果他们一齐开枪,也许我只会留下一堆碎骨。但现在的我,对此还有任何顾虑吗?不,这是我成了骨架子以后,一直想做的事:平静地进入一个聚居点,洗一把脸,再平静地离开。在这赴死的路上,我必须成就自己的心愿,哪怕是一点用处也没有,只是纯粹的、仪式化的心愿。 这时这聚居点的西边,突然骚动起来,那些人们如躲避空袭一般,四散尖叫着混乱起来。我回过头,不少人与我擦肩而过,我看见那洗手盆下,一只童稚的手,在努力地伸向跌在地上的半块巧克力,不知哪个成人的皮靴踩在他的手背上,把小手踩着嵌入那湿润的土地,幸好这地面不是都市原来的坚硬水泥路面。 人们几乎在一瞬间逃离,只留下一个空旷的场地,如果不是地上还耷拉着一条女人用的围巾,还有一个破烂的LV手袋,我真的要怀疑是否刚才不过是自己的幻觉,很难相信那老迈的妇人,也能用这样的速度逃离。 西边的喧嚣更甚了,我本无意逗留,但那孩子却用哭泣唤住了我。他坐在那洗手盆下,那被人踩过的小手有些红肿,但任谁都能看出,他的泪水却是在祭奠面前那被踩得碎裂、又被压成薄片陷在土里的巧克力。 他哭着,却还要伸手去挖那巧克力。我抱起了十来岁的他,只是无法把他的视线从那巧克力上拉走。他在我怀里哭泣,甚至忘记了害怕。直到我从背包里,再取出一大片巧克力塞进他手里,他才望着我布满了符文的头骨,眼里透出害怕的情绪,从我怀里挣扎着下去,跑向大约是避难所的方向。 西边来的,不是什么变异的动物,而是变异的人,是腐尸,流淌着脓和血的腐尸。我从地上捡起一把铡刀,铡草的铡刀,我打赌它原本是属于某个博物馆的藏品,要知道这玩意儿已经绝迹差不多两千年了,我以前只在课本上见过图样,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实物。 我用它轻松地劈下了一只腐尸的头颅。然后其他的腐尸望着我,口中嗬嗬作响,似乎迷途的旅人找到一盏明灯般,向我靠拢过来。我只觉得恶心得无以复加,每次一见这些脏臭的腐尸,我就有一种无名的愤怒,我咆哮着吼了一声:“滚!” 腐尸愣在那里,直到我又吼了一声,它们才不舍地、蹒跚地回转。望着它们从视线里远离,我扔下铡刀,捧着自己的头骨,不知为什么,有种心酸在弥漫。我绝不承认自己是它们的同类,那是比让我死更难受的事情。但每次遇上这种生物,它们却总是如崇拜一个同类的英雄一样,用它们的嗬嗬声,给我欢呼,也给我痛苦。 陆陆续续地,所有的人,不知从什么角落里钻了出来,又聚集在这小小的广场上。大约他们利用了原来地铁的空间吧,不过,这不是我需要关心的事。让我去死吧,决绝地去死,不必再烦恼这些东西。我提起皮箱,慢慢地走出了这个小村。“喂!”“喂!”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我回过头,那位接受了我半块巧克力的老妇人走了过来,递给我一条拧干的湿毛巾,我抹了脸,抬起头来却看见那孩子,带着一丝惊怕,在母亲的怀里舔食着巧克力,偷偷地举着小手向我挥别。老妇人可能没把握我能听懂,一边说着谢谢,一边在心口划着十字。我把毛巾递在她手里,对她说:“没什么,我是人。我,是人。” “我,是人。”我再重复了一次。不知道为什么,在约翰面前,在血族面前,在强大的海伦纳面前,尽管我胆子不大,但我从没有向谁乞讨过什么,可是这时,我听得出自己沙哑的嗓音里带着颤悠,可怜得如同一个乞讨的流浪汉,在哀求一碗热汤,哪怕不能吃饱也可以温暖凉冷的胃。我是如此害怕,如此可怜,从内心的深处,只求她点一点头,只要点一点头,或者,只要不摇头就可以了! 她愣住了,但很快,她很用劲地点头,带着一点畏惧,伸出手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如邻家的大妈。这对我,很好。就是很好。 总之,在生命的最后一节路程上,我完成了自己仪式化的心愿。我甚至有点感谢出来吓人的腐尸,它们让我这个仪式化的心愿,有了一个极好的结局。如同放下一个重担,我觉得,我是人,一个被同类认同的人。人生有时也不过是如此的简单。 默默地,我叼上一根烟,独自走上旅途。在路边一块破镜子里,我见到一个骷髅披着长发叼着烟,不知从何而来的泪水淌过布满符文的脸。噢,是头骨。 天黑了,又亮了,第五天我又来到一个人类的聚居地,但我远远地绕了大约四五公里,错开他们。一个将死的人,我想都会保留一个完美的记忆,我身上再也没有巧克力,而这里恐怕也不会有腐尸,我不想破坏心里美好的印记。 路,总会走完。 我走完了最后的路。我举起指南针,没错,我已经到达了地图上的那个叉。 这里简直是一处废墟中的仙境,大约在核爆以前是什么公园,绿草茵然,树木招展,我几乎忘记了自己的目的,只是扑在这久违的绿草地上,闻着泥土的芳香,舒服得几乎要呻吟出来,就如沙漠里的旅人见到一条河流。 我不是傻瓜,和许多核爆前的同龄人一样,我在大学时代就看过足够多的电影,包括千年前就在流行的至今不衰的警匪片、星战片、战争片。我并非不知道,如电影里的主角一样,这个时候我应该组装好皮箱里的狙击枪,然后和古老的、现代的战争片里的英雄一样,很仪式化地用油彩在脸上涂上伪装色,再披上一身伪装——如果是现代的,还得给自己的皮肤涂上一层降温液,这样哪怕在红外或感温类的电子器材下,我也只是如一具死尸或冷血动物。最后,把握机会将海伦纳爆头,等她的党羽发现我,再来个悲壮大结局。 第十五章 天人永隔 但我更加知道的是,生活不是电影。 而我,也不是故事里的英雄。我只是一个求死的人。 我想躺在这里,便是让海伦纳找到我并杀死我的最快途径。 我就这么茫茫然地躺在草地上,自从苏醒以来,我便从没有睡过,也不需要睡眠。但我突然感觉,也许我这么躺下去,最终是会睡着的。真的,一种久违的睡意,很惬意地油然升起,让我渐渐朦胧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我猛地一下子爬了起来,突兀得跟间歇性精神病发作似的。危险,可怕的危险正在迅速地逼近!这是废墟生存的日子里,铭刻到我骨子里的本能,真的是每一根骨头里的条件反射,尽管,我是来找死的。 但这仍不够,当我站起来甚至还没有把腰挺直时,已发现自己根本无法动弹。来了,不用问,不用看,我知道,太熟悉了。海伦纳,一定是她,也只有她才能让我这么恐惧。我本不存在的呼吸,急促得如同要把不存在的心脏压爆。 无数的虫蛇疯狂地涌出,密密麻麻地如潮水一样,风剧烈地呼啸,撼动着整个树林,残落的枝叶是颤悠的泪珠,没有一只虫蛇来攻击我,它们疯狂地逃命,根本没空理会被恐惧压得愣在草地上发呆的我。 她出现了,在漫天的风雨之中,一身惨白的复古长裙。那是中世纪西欧贵族女子出席酒会时的样式,但穿在她身上却没有一点土气。那同样古旧的鲸骨胸衣,非但把那雪白丰满的上围挤压得极夸张,更把她的腰修饰得不盈一握。 狂风暴虐地在林间激荡吹过,雨水打湿她的裙子贴在腿上,却更显出那修长结实的腿、纤细的腰、诱人的曲线。这一切已足够让每个正常的男人叹息了,更何况她还有一张精致到了极点的美丽的脸?尽管她身上那强大的气势让人不敢遐想,尽管所有的林间生命都在远离,尽管她带来的恐惧感只有古老传说里熔岩地心的魔鬼才能比肩,这树林因她的到来,绝没有之前的一丝安宁和恬静,比外面残破的废墟更洋溢着千百倍惊悚的杀机!死气! 但我不得不说,便因她站在这里,世上就没有比这,更好的风景了。 古时候,火车还有轨道时,不论身份贵贱贫富,是绝没人敢在火车来时留在轨道上的。不过卧轨自杀的人就另当别论了。尽管我此时心中有无限恐惧,我的牙齿在不停打战,但我今天,却是那个卧轨的人。“你现在居然一点都不畏惧我了?”她微笑着,也许没有笑,但她那银铃般的声音,却能让处于暴风雨中的我感觉到如沐春风。她有点好奇地望着我,似乎我没有跪拜在她面前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 这让我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她的情景。那时,我不能自控地任由她操纵着,哦,不,是任由她的情绪操纵着。我面对她只想伏在她脚前,便是死了也是甘心。尽管那时其实我一点也不想死,但当时我的身体便超越了我的思想,如暴食症者撑死自己一样——虽然他心里其实并不想吃了。 她向我走了几步,但又停下,笑了起来,她说:“不,我现在不会杀你了,小腐尸。”无头无尾的一句话,还是如以前一样,她一眼就能看穿我的心思,根本不需要我说话,她一眼就知道,我是来求死的。 “不,我是人。”我咬牙恶狠狠地说。毕竟,我也不是当初那么毫无反抗之力了,哪怕面对着她如同处于十倍重力的地域,哪怕我仍清楚地感觉到她只要动一动小指头我就灰飞烟灭,但我不就是来找死的么?我还怕什么?而且我还是能动的,比如现在,我便已把早就上好了膛的白银左轮手枪拿在手上,我对她认真地说:“如果你再侮辱我,你必将付出代价!” 她愣了一下,也许从来没有人威胁过她,但马上她就轻笑了起来。我很清楚,她笑,只不过是笑一只蚂蚁在威胁老虎。但不能否认的是:我这只蚂蚁面对的老虎,笑起来很动人,很美,也很令人恐惧。因着她的笑,我知道我心里的敌意已动摇了,我突然留恋起生命的好,甚至手上的枪口也微微地下垂了。 “跟我来,恢复你的身体。”根本不容我反驳,她说完就走。我直到跟着她走过很长的一段路,长到回头已难再见到方才栖身的草地,才想起前方的她,是每次见面都欲置我于死地的对头。 没有风了,没有雨了,衣服贴着骨头很有点凉意,这时我才醒觉过来。我发现自己茫然不知所措地跟着她走到了一个地下车场的入口,我停下步子,只觉得那入口如巨兽张开的狰狞的大嘴。 已经走进地下车场的她,没有回头就察觉到了这一点。她轻笑着说:“果然,你觉醒了,不愧是天人一族的同类。”这时停车场顶上一团漆黑的东西突然掉了下来,然后在空中滑翔着,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停在我身前十步处。 这是一个熟人,韦恩,也就是那个蝙蝠人。 他穿得和电影里的主角一模一样,微笑着站在我面前,我震惊之余却又有点庆幸,这小子原来是跟海伦纳一伙的,那么我有足够理由相信,他没有什么资格和我竞争玉真!哈哈,难道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开心的吗? 这个家伙就这么装成彬彬有礼的样子,拦在我面前,而海伦纳早就不知去向,因我暂时感觉不到那种如同实质的威压。装吧,我心里这么想,我看你装到什么时候。我知道韦恩必定是海伦纳留下来和我谈代价的了。 没代价,谁信?路上有人塞个煎饼果子过来就走了,你敢吃么?反正说我小人之心也好,说我猥琐也好,我是绝不敢吃的。我不相信海伦纳帮我恢复身体是全无代价的。她帮我,必是因着我有利用价值,这代价,估计不会小的。 不过我不怕,还有什么比恢复身体更重要的?反正我只是个小人物,不是什么英雄。 “天人永隔,这成语你听说过么?”韦恩微笑着对我说,仿佛他特优雅,特高尚一样。我压根不想搭理他,也不打算进这停车场,只是掏了根烟点着,坐在这外边的草地上,慢慢看这小子表演。 但他似乎一点也不在意我对他的无视,没有一点尴尬地说:“古华夏的成语,都是有出处的,比如携手巫山、相濡以沫、塞翁失马……”我不得不承认,这家伙也许真的是传说中的蝙蝠人,也许真的活了许多年,这些成语,我有不少都不知道来历呢。 不过我就是瞧不惯他那做派,对着他颇有点自得的嘴脸,我举起白骨森森的双手,拍上一下,停四五秒,再拍上一下。可是我发现这小子的脸皮,怕要比长城的城砖还厚些,就我这么起哄,他脸上居然还是那见鬼的微笑! “秋先生,请你认真一些,要知道,这关系到你身体的恢复。”这招毒,实在太毒了。他一下就捕捉到我的要害了,哪怕我再讨厌他,也不得不听他啰啰唆唆说下去,毕竟,恢复身体,这不是开玩笑的。 “但‘天人永隔’,你不会找到出处。” “因为‘天人永隔’不是成语。它是一个警句,不是指天和人是隔开的;而是指,凡发现天人,必要永远地隔离开!”他说着,脸上壮烈激昂得不行了。一脸的向往,眼神里的激情如怀春的狗一样可怕。 我没有理会他,只是默默地在反省自己。因为我发现,我很有点惧怕这家伙的眼神。这是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我又不是第一次见他,再说在海伦纳面前我都能撑住,这韦恩再怎么样也不过是她的手下,我怕啥? 怕,怕死。我突然发现了问题的症结,那就是我在怕死。 自从从那间医院里出来,我似乎就脱胎换骨了,已经不再害怕什么了。比如芭特丽和她手下围着老萧时,按我以前的性格,我就算跳出去,也得犹豫不决好一会。但当时我很快就站了出来。 我一向觉得,是废墟给我的经历,让我成熟,让我勇敢。我觉得足够的经历可以让一个如我一样平凡的年轻人有一颗英雄的心。 但在这时,我发现不是的,我仍是那个肥秋,我并没有变。我不是英雄,仍是那个普通至极的升斗小民。我从医院出来之后,不过是因为从那DNA再造机下来以后,我对世界已经绝望了。我也知道我绝不可能恢复身体了,我尽管仍念叨着想法子恢复身体,但我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不过是闲来的口头禅,自我安慰的口号。 已经到了“生有何欢”的地步了,一点盼头也没有了,我还怕啥? 我甚至有点把自己凌驾在这废墟,以及废墟里的腐尸、人、动物之上了。我用一种怜悯的心态俯视这废墟里的苍生,只是因为我内心深处知道,自己已没有了被怜悯的价值!一个人学不会外语,那是很可怜的;但一个死人学不会一门新的外语,有什么值得怜悯的吗?而我便是在心底把自己当成了死人。 故而我渐渐地凌驾于苍生之上享受孤单,甚至我敢去向玉真示爱了,只因我实在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这种感觉,等约翰在我身上发动什么见鬼的天使降临失败以后,更明显了。这一路上,我做的事、说的话、走的路,其实哪桩不是很仪式化、很神棍、很把自己当故事主角的? 哪怕面对海伦纳出现之前那如潮水一样的虫蛇,我也在用怜悯的心态看着它们,全然没有去想它们如果攻击我,我该如何是好?从没想过,因为不用去想,没啥好想,一个恢复不了身体的骨架子,还能想啥?因此面对海伦纳我可以撑住,同样是因为我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失去了。 但现在不同了。 完全不同了。海伦纳只说了一句“恢复你的身体”,就把我打回原形了。强大如她,根本没必要诓我。她说可以,必定就可以。于是我有了生的希望,于是我开始怕死了,我甚至开始害怕韦恩会不会发狂伤害我……我得留下命来,才能去和玉真生一窝小孩啊! 我想到这里不禁打了个激灵,下意识地把烟熄了,专心地看韦恩的表演。不是说他讲的内容能吸引我,关键是人家能飞啊,海伦纳还要召集些变异鹰,韦恩这死蝙蝠不用啊!真把他惹急了,人家身经百战的,我不见得能讨得了好,更何况他能飞,就算打得过,如果整天阴魂不散地飞来飞去跟着,也太可怕了点吧。 “自从人类的历史进入古华夏的周朝以后,‘天人永隔’的警戒就存在了!因为商朝,是古华夏最后一个天人主政的政府!”他说得斩钉截铁,顺理成章,如同在论证某个物理学上的基础定理一样。 我望着他,庆幸自己没有脸皮,否则我想脸上一定会露出强忍的笑意。这家伙以为他在写幻想小说吗?这有一点靠谱吗?我想只要不是狂热的信徒,任何一个接受过正规教育的人,都会想到一句话:这孩子整啊整,把自己整傻了! 但韦恩估计没上过学。在学校的氛围里,要这么疯估计早被劝退了——这都成精神病了啊。听他还在扯:“公元前1046年,古华夏商朝政府灭亡了,华夏人的先祖留下了‘天人永隔’的警句;公元前343年古埃及也灭亡,公元前146年左右,雅典投降于斯巴达人,紧接着古希腊也灭亡于马其顿!从此,地球上再也没有天人主政的政府存在了,‘天人永隔’就是这个世界历朝历代的警句……” 我实在忍不了,但韦恩这家伙偏偏还要问我:“你明白了吧?”似乎他证明了一道平面几何还注上定理了,我忍着笑本来就很惨了,他还要来问我,我着实无法忍下去,尤其看到他那很正经、很严肃的脸绷得紧紧的,更是让我极不爽。我不乐意让这小丑这么表演下去了,只是对他说:“我承认你华文说得很好,但你有一点错了,商朝,不是商朝政府,OK?” 谁知这家伙冷哼一声,甩了一个白眼给我,瞎子都看得出他的意思不外就是:无知的文盲!接着他又换上那有礼的假笑,假惺惺地微笑着说:“秋先生,你可能不明白,是商朝政府,不是商朝。商朝当时已经是极高度的文明了,没错,你不用笑……” 他接下来的一句话,我真愣了,他说:“远比我们现在高级得多的文明!” “我明白,你要问天人政府如果跟我描述的一样强,为什么不占领整个地球?”他微笑着,胸有成竹地说,“因为,地球,不过是天人的一个补给基地。建立了补给基地,何必去开发整个星球?打个比方,通讯商在高山或沙漠里建个中继站来传递信号,是否要把信号覆盖的荒野全开发了?如果不是天人在第七次宇宙战争里险胜,三只舰队不得已只能留在地球上整修的话。人类根本不可能有自己的文明!” 望着狂热的韦恩,我想,这孩子,没治了。 可是这么听他说着说着,很快我就摇摆了,我开始有点动摇了。很无奈,我只是一个小人物,古代叫蚁民,不是那种始终能坚守信念的英雄。他说:“斯巴达温泉关战役三百士你听说过么?为什么在那么远古以前的文明,可以存在这样的职业军人编制?难道因为是职业军人,三百人就能对抗五百万的波斯军队?” “你不觉得有问题吗?就算史学家再三斧削,说大流士是号称五百万,其实也就五六十万军队。而且温泉关的斯巴达人有七百民兵。但为何很少提到那七百民兵,只记载斯巴达二百九十八具尸体?连波斯人都认为七百民兵对于这场战役根本是无意义的!” “史学家掩蔽不了一切!三百人,别说五百万军队,哪怕是面对五六十万军队,还是在被人出卖的情况下,坚守了数天,让对方付出了二万军队的代价,这是一个什么概念?请记住不是一路推进的杀了对方二万人,是被包围的三百步兵!” 我情不自禁地喃喃道:“起码是二十世纪的两个满编野战步兵连,面对冷兵器时代的军队的差别……” 谁知我这么说,他仍不满意,粗鲁地打断我说:“你要记得史书里,记录了足以蔽去太阳的箭雨!别说二十世纪,就是现在的两个满编步兵连,让他们在被包围的山谷口经受几场这样的箭雨,你觉得能坚守一天?” “不说这个了,说你们古华夏吧,共工一头撞倒不周山!你现在找人去撞,给他最先进的机械,让他一下撞倒一座高得可以被形容成顶天柱的山试试!”他挥动着手臂,本来是很激昂的演讲,但我听着他这话,却又清醒过来了,觉得很滑稽,这家伙还是一精神病。 我不禁说:“那你不如说女娲补天好了。” 谁知他跟打了鸡血一样,愈加发疯:“对对!三十世纪,你给任何一个人最好的机械和装备,让他去修补大气层试试?后羿射日,不就是天人驾驶远超过现今的飞船,用反物质导弹把几颗恒星击出银河系的故事么?” 我实在不忍再看他出丑了,好心和他说:“那是神话……” “神话?那为什么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说法?这‘一夫’就是天人!古华夏用文言的笔法,来转移视线!好了,便是秦以后,尽管没有天人政权,但还是有天人出现的,西楚霸王,你看史记,几十万大军围他十几骑,他一样的斩将、夺旗,这可是没有装备的天人,用人类原始的武器啊,所以他死时说是‘非战之罪’!” 得了,我不想再听他发疯了,我站了起来,点了根烟,没必要去惹一个疯子对不对?咱是正常人,惹不起,说点顺风话谁不会:“你这么说,岳飞也是天人了?他可是牛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韦恩狂喜大笑摇着我的肩膀,我只觉骨头就要给他摇散了,只听他说:“对对!太对了!岳飞,史书上说过他父亲的事么?没有,他父亲就是天人!”疯了,真没治了。我只想快点甩开他,然后问他海伦纳要我做什么才能恢复我的身体。 “做什么?不用你做什么!你知道公元前为什么天人政权会失败?因为大气层!大气层隔绝了射线,让天人的武器发挥不了效力!所以我们要制造核爆,只要大气层破了空,世界上重新有了辐射射线,天人就必定生长!” 他已决定把我往地下车场里引了,很明显这家伙过完演说瘾,对我这听众很满意。但我不想进去,我觉得进去了也许我就一点机会也没有了,我都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我怕死,不怕死的是疯子,我现在明明知道能找回身体,为何要做疯子? 这时突然淡淡的一句话,分不清从哪个方向传来,带着一丝懒洋洋的娇媚,却又有一种上位者的威压,让听者不由自主地动容肃立,是海伦纳的声音:“研究院洗厕所的杂工,透露出来的科研成果可信度如何?” 我看着眼前的韦恩和古华夏玩变脸的人一样,那激情四溢的脸一下子就变得青灰青灰的了,本来他就是白人,此时白得愈是怕人,如一个高烧患者,被当头浇了盆冰水似的,喃喃地说:“在下的确、的确加了一些自己的心得……”越说声音越小,最后竟说不下去了。 本来我很讨厌这家伙的,我也觉得他刚才脑子有病,也许这时见他吃瘪,我该得意地调笑他几句,让他愈加无地自容。但我怕,我怕结怨,真的,也许恢复身体的希望一次次地破灭,让我更加地渴望身体的恢复。 我怕得罪韦恩,也许他在海伦纳手下算不上什么厉害角色,但我想,古华夏族系出身的人该都知道一句俗话:“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他可能帮不上什么忙,但要得罪了他,他能坏我事啊! 韦恩脸色暗淡,再没有和我说一句话,也没很炫地飞起来,步履有点蹒跚地走进了那个停车场。尽管我如今的视力,远比以前强,但那停车场也许做了什么见鬼的布置,似乎格外阴暗,他走了进去,渐渐地,就看不清了。我愈加恐怖起来,我想,我还是不进去的好。 “最后一句,他倒是说对了。”又是海伦纳的声音,银铃一样,真是太变态了,这个恐怖的女人,长得无懈可击,连声音也这么优美,但怎么偏偏跟地狱窜出来的恶魔一样可怕?我真的要疯了,我想离开这里,躲开未知的危险,应该是正确的选择吧? 可惜,我还没转身,已经走不了了。不是她用什么玩意束缚了我,而是她的话,她说:“用非人类力量,是无法复原你的躯体的。光明与黑暗的冲突会让两者互相吞噬,抵消去同等的肌体,而偏偏你身上这两者刚好达到平衡。” 她说对了。很显然,如同亲见一样。天啊,我有点惭愧,因为我有点想哭,真的,那种似乎赤裸裸被摆在灯光下的无助,一种很原始的羞辱感。我想我得离开,任何代价都好,总不能就这么站在这里,让她跟解剖小白鼠一样,从精神上把我肢解吧? 但是,任何代价,却包括不了恢复身体的代价。是的,只要能恢复身体,让我像个正常人一样去生活,去恋爱,去和玉真生一堆小孩,我想,没什么比这更重要的了。 “必须是人类的科技手段来完成,让DNA再造机识别你的DNA,再造你的身体。别人也许做不到,但是核爆是我们发动的,核爆前最好的生物基因专家,他们必须为天人的复兴而活下来。” 我走不了了,这是致命的诱惑啊!不论是意淫时说的“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还是平凡生活的“老婆、孩子、热炕头”,都离不开身体。难道一个骨架子去当国家元首掌握天下权?那不简直就是把人间变成地狱才会有的情景吗? 我无力地靠在这入口外面的墙壁上,点了根烟,随着烟雾,向上透过绿荫的间隙,望向天空。这没有被核爆波及的地方,尽管天空也见不到蓝天白云,但很亮堂,不是那废墟里的白茫茫的天际。 韦恩走了出来,他提着一台仪器,对我说:“把这两个夹子夹在你的双手上,采样你的基因,应该在半个月后,你就可以拥有真真实实的躯体了。对了,秋先生,请让我向你致歉,身为天人的忠实仆人,我不应该在您面前胡言乱语,有污视听。” 我没心思理会他,不过他无奈地走了进去以后,不可否认,我有点暗爽。搞半天,这家伙不是所谓的什么天人,也就是说,就算我打不赢他,可他从骨子里,就比我低等,好,就算我归附海伦纳,又怎么样?难道韦恩就能来跟我抢玉真?仆人哦,他自己说的,说我不爽,那是伪君子了。 可是,到底海伦纳要我做什么?这是我苦苦思索不得其解的事,这也是我害怕的根源。我望着那台韦恩提出来的仪器,上面有两个夹子,跟医院里夹手指测血氧的玩意差不多,我伸出手,却又缩了回来,我想,会不会是一个陷阱呢? 万一,那是他们控制我的手段呢?我又不傻对不对? 但想想以海伦纳的力量,哪怕我无畏生死时,可以在她面前撑下去,但干掉我,对于她来说,应不是什么难题吧?这实力的悬殊,我自己还是有很深切体会的,再说我也不是和电影里的主角一样,关键时刻能来个类似小宇宙爆炸或者碎丹什么的,我凭仗的也就是手里的枪,以前也打中过她,没见她会怎么样。这事,有点不好想。 只是想来想去,我感觉还是本小利大,于是扔下烟头,站直了起来,沙哑地问:“你要我付出什么代价?” 仿佛我说的话实在太过滑稽了,惹得她笑了起来,只听那不知从何传来的海伦纳的声音:“你很小心,不愧是天人的一员。不过你放心,起码一百年内,在你那个小情人玉真死以前,我不会要你做任何事。而你可以做任何事,包括杀我,如果你有能力的话。” “杀死韦恩呢?”我急急地问了一句。我就不信,天下间有这么好的事,天上掉个馅饼还有一说,天上掉桌满汉全席,这也太扯蛋了吧?干掉海伦纳,我就是意淫时也不敢幻想。但韦恩,我想如果用狙击枪,以我现在对枪法的自信,我觉得并非就是幻想。 没有声音,我张望着,也没见韦恩暴走出来砍我,那台仪器并不太大,我走了过去提了起来,很轻。我是无论如何不敢在这里夹上的,万一她把我变成傀儡呢?对不对?也许是个圈套说要给我恢复身体,但实际上,借口分析基因,用什么魔法控制我呢? 这世界我已不敢再说不可能了,我这么一个骨架子,还能活蹦乱跳的,想想还有什么事不可能?谁敢肯定,这恐怖的女人不会魔法?约翰不也会弄那冒白光的法术么?我可是亲身体会过的。 我提起那仪器,嚷了一句:“我回去采样,然后再拿回来给你!” “好!”她很干脆地答了一声,然后一个圆圆的东西快速地从里面飞出来,怎么说我以前也是校队雷打不动的篮球中锋,伸手一接就把那玩意接在手里,妈啊,一下子我那不存在的心肝跳得就要爆炸了,哪怕我在这废墟里已经历了足够的恶心场面。那是韦恩的头! 尽管我幻想着飞也似的逃离这个海伦纳的巢穴,离开这个所有罪恶的源头,越远越好,但提着那台仪器,以及装着狙击枪的皮箱,我有点步履维艰。走在这绿茵之间,我一点也没有刚来到这里时的从容。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的,走到荒芜的路上,茫然地向前,不知疲累。直到我整个人撞到一辆横在马路中间底朝天的公共汽车上,头骨撞在那金属外壳上,发出清脆的声响,我坐倒在地上,松开手里的皮箱,还有那台仪器,摸着自己的头骨,摸到几块铁锈,是从那公共汽车上蹭下来的。 身上只有最后一根烟了,我摸索出打火机,把它点着。不知道为什么,每当抽到最后一根烟,总是会感到很珍惜,甚至希望它燃得慢一些,也许因为这是一个没有便利店的世界吧。 第十六章 洞拐 我继续向前走,直到这最后一根烟燃到尽头,但当我不舍地扔下烟蒂时……老天啊!我重重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头骨,快步往回跑。刚才绕了一个大圈才走过的那半截大楼,我只用了不过三十秒就爬了上去。我在倒下的大楼的窗棂间快速地跳跃着,如古老的《人猿泰山》电影里的主角,也许,这废墟就是我的森林。 装着狙击步枪的皮箱,还有那台仪器,天啊,我把它们全扔在那公共汽车边上了。而我刚才明明听到,或是看到,也许是感觉到那周围起码有三四个人,七八只腐尸,还有两三只变异甲虫,半人高的甲虫。 越过这幢拦路的大楼,跨过几辆已锈得成了废铁的轿车,“嗬,嗬!” 远远地,我就听见那腐尸的声音,“啪!”子弹射穿金属板的声音也跟着响起,我本能地在地上打了个滚,靠在路中间三辆连环相撞、现已锈成一团的汽车上。 慢慢探起头,我发现,三四个人类,正在围攻五六只腐尸。他们端着步枪,远远地向那些腐尸射击,但他们却没有发现,已经有两只腐尸,正缓慢地从背后迫近他们。我有点担心他们,但我又不想露面。 因为我不知帮谁才好,我听到那几个人在互相鼓励:“干掉那几个腐尸,小心别打中那皮箱!”“对,你这笨蛋小心点!那些腐尸保护的皮箱,那里面一定有好东西,不是药物就是食物!”“干掉它们,皮箱就是我们的了!如果是药物就平分,食物就全给你!” 而偏偏那些腐尸的嗬嗬声,我也能听懂,它们无法表达太多的意思,但那几个词,却足够让我明白它们在做什么了:“英雄,气味”、“我们的,英雄”、“守住”…… 我狠狠地在心里骂了一句脏话,见鬼,我怎么会成了它们的英雄?但不管我怎么想,我知道如果我出去干掉那些腐尸,很可能那几个人会要求和我平分皮箱里的东西,还有那台仪器,但我可能跟他们平分吗?那是我恢复躯体的希望! 再说,他们也许会因为我是一个骨架子,而把枪口对准我,这没有什么出奇的。听枪声,这几个家伙都是好枪手,能在这废墟里活下来,并且是狩猎者而不是防御者,本身必然已是好枪手了。 也许,我很快就能恢复躯体了,是的,谁也不会再把我跟这些腐尸联系在一起了,我可以堂堂正正地说我是一个人了。可是,愈是这样,我却愈不忍向这些腐尸下手,事实上,我知道它们为我做了不少,从第一次帮我从海伦纳手里跑掉开始……是的,我知道,就算我不愿面对不愿承认。 在敞开的车厢里,我见到了一根满是铁锈的棍子,也许是千斤顶的杠杆吧,谁知道呢。我用它撬开身边几辆车子的后备箱,可惜并没有找到我期望中的绳子。 我无奈地扔下铁棍,准备去把箱子和仪器拿走,然后管他们和它们去死!对,就是这样,我又没打算做救世主,那些腐尸是它们自愿的,我又没有去要求,也没有逼迫它们,我没跟它们签下攻守同盟的协议。 不用再犹豫了,我下定了决心,用铁棍奋力把轿车的一扇门砸了下来。我发现双方都愣住了,被我弄出的声响惊动了。也许这就是最理想的时机了,我把那扇门挡在身前,对,这就是我的盾牌,要耻笑就耻笑吧! 而今不比之前,我得保住自己,天知道那子弹能不能干掉我?再说万一还是没死,打断个手啊脚啊的,谁愿意?反正我是不愿意,怕死就怕死好了,我扛着那扇做为盾牌的车门,跃过了两辆汽车的残骸,这时扛着的车门,传来很大的冲击力,让我停了下来,瞧,我就知道,他们会对着我开枪的。 但没关系,我已冲到那些腐尸边上了,扔开那作为盾牌的车门,我提起那台仪器和装着狙击步枪的皮箱,疯狂地往回奔跑。就在这转身一瞬间,我见到那一只偷袭的腐尸,额上迸出绿色的汁液,然后是清脆的射击声。 我没敢回头,狙击手,那几个人里,还有一个没露面的狙击手,又是一声枪响,我打赌,另一只想从背后偷袭的腐尸,已经被解决了,如果不是那五六只守着皮箱的腐尸前面刚好有那辆底朝天的公共汽车残骸,它们也许早就被解决了。 不过这不关我事,去打个你死我活吧,与我无关。说我自私也好,无耻也罢,我想人到了最后关头,到了这末日的废墟,是没有多少道德廉耻好提的。我没有理由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但就当我跳出那辆底朝天的公共汽车时,突然感到一种危险在逼近!别问我为什么感觉得到,多次经历了生死边缘,总会有一种直觉的。没有犹豫也没有考虑,我完全是出于本能地在空中一扭,乌黑的长发挥洒在空中,几乎整个身体已和地面扭得平行。 一股灼热的气流从我头骨边掠过,甚至烧断了两三根长发,我望着那被削断的长发,身体滞留在空中,那野兽一样的本能却在提醒我,并没有脱离危险……“啊!”我不由自主地惨叫了一声,重重地从半空中跌到地上。 两个狙击手! 我的左腿骨被击中了,天啊,这真是刻骨的痛啊,我痛得就要哭起来了。幸好我拉起裤管,发现只是腿骨上有淡淡的烙伤,并没有裂纹或折断,但实在太痛了,太痛了。就算之前在医院里,海伦纳把我的骨头整得要碎掉时也没这么痛。 那种痛是渐渐压迫,现在中弹这疼痛,却是一瞬间就突然痛得致命。 我愤怒了,见鬼去吧!我都不打算和他们计较了,本想拿了东西就走,可他们还要杀我,这还有什么道义可以讲?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飞快地打开狙击步枪的皮箱,废墟真的就是我的森林,如果在核爆以前见到皮箱里这么一堆枪械零件,我一定会傻眼的。但现在,哪怕我没见过这把枪的完整形式,不知它是什么型号,但我绝对不会装错任何一个零件。废墟里,实在有太多枪械供我拆着玩儿了,而要在这废墟里活下去,我就不能不懂这些。 尽管我不知道这把狙击枪的型号,但我仍在十七秒内把它装配完毕。那银合金的重枪管上刻着许多花纹,如果是华夏族人,一眼就能看出这些“风”字型的花纹是古老的符咒,我装起它时看了一眼枪管里的来复线,估计从这枪管里发射出去的子弹,也会被来复线划出一道类似符咒的印迹,有没有用呢?天知道。 不过,我知道对于我现在的目标,却一定是有用的。我只要把子弹打入他的额头,就可以结果他的性命,人,本来就是这么脆弱的。方才射出第二颗子弹的他,就出现在狙击镜里,六百米,风速东南,每秒三米。 他在向我射击以后,并没有转移埋伏点,大约以为我是必死的了。这杂种,我扣动了扳机,就在我把扳机压完最后行程的时候,我又感觉到危险的紧迫,不过我仍在狙击镜里看着我的目标,直至他额上迸裂出鲜艳的血花。 然后我快速地伏下身体,“轰!”我身侧前方的轿车,被本来应该命中我的子弹击中了,足有半个拳头大的枪眼冒着烟,那杂种用的居然是反器材狙击枪!怪不得刚才我虽然避过了,还是被烧断几根头发。 被人用反器材狙击枪搞,让我极度不爽。哪怕要杀我,也犯不着用这种打哪儿断哪儿的反器材枪吧?这玩意可是打装甲目标用的啊!我在那三辆连环相撞的汽车边上打了个滚,悄悄地端着枪探出头…… 就在这时,我在狙击镜里见到那家伙,离我不到二百米,而且更怯人的是他也发现了我,已经装好子弹拉完枪栓,我没有选择了,完全没有选择,那家伙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点,几乎在同时,一刹那间,双方都扣响了扳机。 百忙中我能做的只是把头从狙击镜上移开,一股灼热的气流从我头骨边上呼啸而过,反器材狙击枪巨大的声响这次我听得一清二楚,我心头的震撼久久不能平息,那可不是说笑啊,我的头骨再硬,要是打中了,我想九成九是真的完了啊! 我愣在这里,就维持着一个别扭的姿势,直到那反器材枪发射时的巨大声响已经消失良久,我才定下神来,却见到手中的狙击枪,整个狙击镜都不知所踪了。 那四五个人还在和那七八只腐尸纠缠。我背起狙击枪,掏出那把白银手枪上了膛。我想我一定要干掉那个杂种,不然我就离不开这里,他手上有一把反器材枪,我还能跑掉啊?要不他死,要不我亡,不用想,我一定选择他死的。 跃过路面的货柜车轮胎,我跑着“之”字形的路线冲了过去。直至跑到他跟前,我一口气才松懈下来,他已经死了,诡异的是我本来瞄准他额头的子弹,可能因为我一瞬间的移动,变成命中他的咽喉,弹头搅烂了他的喉管,再打断了他的颈椎,他死得不能再死了。 我捡起他扔在地上的反器材枪,透过狙击镜,我清楚地看见那几个人类,还在纠缠那七八个腐尸。我心里突然有种报复的念头,如果一枪一个把那四五个人干掉,对于我来讲不是什么难事,在这种三四百米的距离上。 但是,搁在扳机上的手指骨终于没有压下去,我还是慢慢地松开了指骨,从这把反器材枪上取下狙击镜,还好,它可以装在我的狙击枪上,我一枪就打中了四百米外那个人手上的步枪,他尖叫着躲闪,一点也没有刚才的豪迈。 当我打中第二把步枪时,他们疯狂地后退了。 拆开狙击步枪,我把它们一件件在皮箱里装好,提着皮箱和那台仪器,我慢慢地向前,有几只腐尸要跟着我,但我突然回头疯狂地号叫了一声,让它们颤抖得跟秋叶一样,再也不敢动弹了。 我从两个狙击手身上搜出三包烟,叼上一根,点着,我走在废墟的大道上。 淌着泪,我无法不流泪。因为我从来就不是那种绝情的枭雄。真的,生死关头我是没得选,要有得选,我真不想开枪。但我还是开枪了,杀死了两个同为人类的家伙。用的,是一把老萧为我准备的,用来对付腐尸、变异生物、吸血鬼或海伦纳的狙击步枪,用的是白银枪管、白银弹头。对着人类开火,令我感到悲哀,如果皮箱里不是这台仪器,不是我恢复身体的希望,我宁可让给他们,但我不能。 天渐渐地黑了,废墟里静寂得只有风声,前方的树木扭曲着开始生出新芽,大路的边上不时闪着类似电光的东西,也许别人需要仪器,但对于我来说,只一眼就知道,那是残存的辐射能最集中的地方。 我亲眼见过,一只活生生的狗,跳进去以后如何被分解成碎粉,连血花都没有溅出一滴。当然,也见过腐尸和人、变异生物被这种极强的辐射能摧毁。我想这玩意也许就是让废墟这么荒芜的原因之一,它也许过一会就消失了,然后出现在另一个地方,也许一个月、一整年都在这里,根本无法加以标识。一些援救队伍一进入废墟,误入这种辐射能,就整个被干掉了。除非跟我一样,在这里呆久了,一眼就能看出不对。 可是一眼看出不对,又如何?我当然知道,这是极高明的经验,可我却开心不起来。真的,我觉得还不如当年读书时,打篮球学会一个急停后仰投篮让我爽。 嗯,我弹开烟头,把它弹进那辐射能里,几道电弧就把那烟头分解得粉碎了,但有什么用?真的是不如一个急停跳投好用啊。起码我在篮球场上一用出来,场外的女同学,还会叫几声:“小秋好棒!”就算不认识的,也会说那个肥仔身手真不错。 在这废墟里,有啥用?别说什么何必别人认同,这是公元三千年的世界了,不是二千年前那种著作一本、藏之深山的社会,甚至连千年前那种关起小楼成一统,到现在也是扯蛋了。我又不是古人,我生在这个年头,长在这个年头,我本来就习惯了,我得要有人认同。 我很无奈地学会了许多东西,基本弹无虚发的枪法,比以前敏捷得多的身手,对这废墟的各种陷阱、地域的感知,可是对我来说,真的没有一件会让我爽。对了,古人其实也说过,锦衣夜行嘛,我觉得就这理:有本事,得有地方炫;有能力没地方炫,比无能更让人郁闷。 还好,还有玉真,我是这么安慰自己的,还有让我怀念的小雀斑,这些也是支持着我在这废墟挣扎下去的支柱吧。但不论如何,我想恢复了身体以后,我一定第一时间离开这里,这里不是人呆的地方,我起码应该住在一个有霓虹灯的窝里。 我走了两天一夜,在这天天黑以前,我找到了一个倒塌的住宅楼的地下停车库。楼房塌下时,刚好封住了入口,我实在走得太累了,花了几个小时把那入口扒出一个口子,爬了进去,发现不出所料,里面还有一些车子。 开着第二十一辆车子去撞停车场出口的大楼残骸,终于撞开了。于是我就在余下车子里捡了辆皮实的,开了出去。我来的时候是有直升机的,如果靠双脚走回去,我怕明年都不一定能到。 我本来是找了辆一边有四开门的欧产加长轿车,反正这里哪辆车,核爆前都是我买不起的,我没理由不整辆好的,让自己舒服一下。结果五分钟后,我就把车开回地下车场了,不过那车已经撞来刮去的,面目全非了。 开这加长车,还真是个技术活,再说现在这路上,时不时得撞开一些障碍物、汽车残骸什么的,这车根本就弄不了这个事,兼之路面上就算没障碍,也少不了砖石之类的,实在很不好驾驶,只好回来老老实实换了辆越野车。 但两天后,我就后悔了。早知道我绝不换这辆越野车,无论那辆加长轿车多难开,我都把它给开过来。我遇到了一队人,他们要搭车。也许别的人我可以不理,但他们的衣服和旗帜上,都有白底红十字的标志。 我想一个人,只要心底有一丝良知,大约是不可能不管他们的,何况这支队伍里,有三分之二是我的族人。等我用华语和他们聊了几句,很明显我的族人眼神里对我的恐惧已经减弱了不少,还有几个拿着枪的,不知在哪听说过我,居然来和我握手,可能是玉真的战友还是什么师兄弟吧。 当我对那些西方人掏出十字架时,他们终于惊愕地放弃对我念《圣经》了,一味地咕嘟着什么神圣骷髅。这时刚才跟我握手的人里,有一个走过来对我说了三个名字,我张大着嘴,连叼着的烟掉到地上也没察觉。 他说的是我那两位去了的老哥的名字,还有老萧。他说,他是他们的战友。 我想我没有理由不管他们,不,错了,应该说,我没有借口让自己不管他们了。当然车不是问题,问题是没油了,停车场里所有的油都被我放出来,装了两桶,就带在这车上。而如果开的是那辆加长轿车,也许我就可以让他们上车。 但现在,我只能下车,毕竟,在废墟里,我想找啥,比他们还是方便许多。 车子后视镜上插了白底红十字的小旗,就一路往西去了,据说离这三五十公里处,有一个中国城还是唐人街之类的地方。当然他们指的是核爆前,这支小队是去确定有没有生还者,然后发送信号让直升机进来接生还者出废墟。 总之,是个好事吧,加上又是唐人街这种,居住者千百年前也是同出一族的。我虽然知道自己不过是小市民一个,但也不是说绝对不管大义,对能做的,比如说把车和油送给他们,指一指路,说说路上有几个辐射能残存区之类,我还是很热心的。 不过车子还是没装下所有人,刚才几个过来跟我握手的人,留下来陪我一起走。他们要帮我提箱子或仪器,但我谢绝了。不是我不相信人,事实上我从他们身上,感受到了跟那两位老哥相同的某种特征,我说不清,但起码我知道他们是好人。 可是这废墟的日子,让我知道,永远无法预计,你身边的人什么时候会死。我不能把我的武器或恢复身体的希望,放在一个不知道何时会死的人身上,也许他们之中某人,下一秒就会一不小心被辐射能绞个粉碎,谁能保证? 这是一个无序的地方,所以它叫废墟。 我把装狙击枪的箱子背着,提着仪器,跟着他们的脚步向前。他们没问我去哪里,我也没说,只是掏出烟来分给他们,这让他们很惊喜,说进了废墟以后,断烟好几天了,总不能叫支援空投烟吧? 他们有点好奇我的烟从哪来,我随口说了句:“杀了两个想杀我的杂种,从他们身上弄的。”大家就有点愕然了。不过领头那个人主动拍了拍我的肩,笑着说我很有本事,又对其他人说,难道站着让人杀?就算不是核爆后的废墟,不也是自卫么? 我还是发觉,其他人笑得很有些勉强。我对这个家伙有好感,真的,也许他是为了缓和场面才这么说,但我有点感激他。要知道这一路上,我的心情很差,我杀了人,毕竟是同类啊,尽管是无可奈何,但毕竟他们是人。 可是我身边这个新朋友的话,让我好受了许多。嗯,哪怕是核爆前,我也是正当防卫罢了。我挺直了腰,拭去头骨上的一点灰尘,那是之前我的泪水沾染上的灰尘,同时我也拂去了自己心头的负荷。 “我叫洞拐。”他黝黑的脸孔洋溢着笑意,很郑重地向我抱拳拱了拱。古老的礼节,还好那两位逝去的老哥教过我。我连忙放下那台仪器,也学着抱拳行了一礼。老实说,这愈加让我对他有好感了。因为我去了的那两个老哥,有一位常喜欢这么做。 洞拐当然不是他的名字,我知道,是他的代号罢了,但他不方便说,我也就不问。毕竟有个可以称呼的名字就行了。他是一个很健谈的人,我们从天亮一路向前走,一直到天色渐渐地暗下来,我找到一个倒塌了半截的书店给大伙休息,他的谈兴仍很浓。 我也被他勾起了闲聊的瘾头,一路地侃着,有时我突然说不出话了,就比划着,他也不急,尝试着猜我的意思,很不错的一个人。一直聊到入夜,其他的人都休息了,他突然不说话了。 本来以为他是想睡了,谁知道他很郑重地,用完全不同于一路上闲聊的语气,对我说:“嗯,我可以确认你是秋风,是我两位战友口中的小秋了。这是他们给你的。”说着他解开防弹背心,从贴身的口袋里掏出一个扁平的真空盒子递给我。 我打开这个盒子,里面是油纸包裹着的一封信,对,纸的。我想一千年来,大约很少有人再收到这样的信了。何况这封信,不是打印机打出来的,是手写的,用毛笔写的信,落款还留着一个小印,还有一方闲章。 没有看内容,我就知道是那两位老哥之中的一位写的。别说这年头,我打赌五百年前,2500年,能收到这种信的几率,都跟中彩票没啥分别。所以谁会写这么古雅的信,我不用想都知道。 这是一封让人心酸的信,是那两位老哥执行任务出发前写下的,沿海都成废墟了,他们跟我一样,都没有什么亲人了。他们在信里指明,所有可能存在的抚恤金和财产,都交给我,而不是老萧,他们说:“老萧不用我们担心。” 很普通的一句话,但我不争气地,心酸得不行。这俩老哥真的很够义气,他们始终把我当弟弟一样,担心着我。 洞拐在我抬起头时,狠狠地吸着烟没有理会我,直到我的心情平复下来,他才按灭了烟说:“这是一件复印品,原件交到法律部门了。你瞧瞧,是现在跟我回去,还是怎么样?我和你聊这么多,就是为了确认你的身份,有我的确认,再加上老萧,回去给你恢复合法身份不成问题。” 我苦笑,如果我有皮肉的话。跟他回去我能做什么?算了吧,有这封信,对生存在废墟里的我来说,已经足够了。洞拐望着我,叹了口气,点头说他明白我,反正我不想回去,就以后再说吧,然后他在准备去睡之前,说明天他们就不陪我走了,让我好好过。 你们要去哪里?我不解地问。我带他们走的这条路,应该是去目的地和那些红十字会的人会合的最近的一条路。他听着我的话,笑了起来,随后就咳了起来。他咳得很厉害,但抽烟抽得很凶。 不过,我听了他说的话,就明白了。他说:“不,我只是觉得你应该就是老萧说的小秋,所以留下来确认你的身份。我们要去干掉一个腐尸的首领。这是我们收到的命令,小秋,你不懂的,这是士兵的使命。哪怕是明知不可能达成的任务,但也要尽力去做。” 我也很无奈,他们这种人也许就真的只能仰望。也许在废墟里,论身手我一点也不逊于他们,但这种明知会死、明知不可能,还这样很坦然、很从容地去执行自己使命的行为,我扪心自问,做不到。 张了张下颌骨,我说大哥,你怎么这么不好运啊?我说那天在医院,跟着老萧一起面对海伦纳和吸血鬼的战士,也大多是我的族人,今个儿说要去弄这种出生入死的,又是我的族人,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猫腻啊? “哈哈,你这小孩。我们人多嘛!呵呵呵,别瞎想了,其他国家的特种部队,也在执行任务。你要知道,世界上现在有许多这样的废墟,当然,也许没这里规模大,但也要派许多部队进入的,你快去休息吧。”他很平静地拍着我的肩,仿佛谈论明天要去某个酒楼吃一顿似的轻松。 “再说,这次那腐尸的首领,不知道搞什么,明明是个白种人,却偏偏叫梅超风。维和总指挥部认为这名字可能和我们有什么渊源,所以把这任务派给了我们,放心吧,我想不过是个巧合,还真能和小说里一样,有什么九阴白骨爪啊?” 他说了几句让我放心,便去睡了。 但我在这黑夜里,心中却不得安宁。梅超风,我记得这名字,是那个我重新赋予了她身体的腐尸,那个说要去传我的道的腐尸,女腐尸。尽管她看起来娇艳绝伦,但我仍记得在她那雪白肌肤金色长发之中,散发出来的淡淡的腐尸味道。 现在想来,约翰之所以许下要帮我恢复身体的空头诺言,就是要骗我去搞定这个事,还好玉真赶来揭穿了他。我想,应该是教会对此无能为力之后,才把这个包袱扔给我的族人的。否则的话,以教会那种早早储备了许多物资、仿佛事先看到这末日到来一样的准备,我相信他们没有理由不借搞掂这种事来树立威信,招徕信徒。 可是如果连教会也搞不掂的话,洞拐他们能搞掂吗?在他们身上,我没有感觉到像玉真或是约翰那种异于世人的能力,更别提海伦纳那种强大气场了。没有,他们就是一群战士,很普通的战士,也许很优秀,但没有什么超乎常人的能力。 我打赌在这废墟里,他们连我也干不掉。当然,只限于在这废墟里,我没有在核爆后的正常的世界里生活过,我不知道是否跟在这里一样。可是现在,他们要去执行对梅超风的行动,我真的不愿去想他们的结局。我一个人,孤坐到天亮。 第十七章 血战 “等等!”我叫住准备出发的洞拐,“我跟你们一起去,我对这废墟,相对来说,比你们更了解一些。”洞拐愣了一下,但马上就点了点头,他的队员却明显有点不高兴,他们都不太瞧得起我,一个骨架子。 有一位队员走过来问我是否接受过训练,他说了许多训练的名目,什么野外求生啊,什么攀登训练啊,总之很炫的一些名词,我能做的,只是一次又一次,在他说完时摇晃我的头骨,示意没接受过他说的训练。 “不要讨论了。”洞拐制止那名队员继续发问,“哪怕多一名向导,也绝对是一件好事。有人有异议吗?那么,就算是向导,你们是否也应该给人家尊重呢?何况你们知道他哥哥是谁吗?”他说了我那两位逝去的老哥的名字,很显然我那两位老哥有不错的声望,那些队员们虽然仍是不屑的神色,但起码没有来嘲讽我了。 但我开始后悔了。也许普通人是不能跟英雄人物呆在一起的。很久以前的文章里,有一句话说:“榨出皮袍下的小来。”就是这样,比如和洞拐这么呆着,我这一夜,都在反省自己的渺小,因为参照物是洞拐,所以我觉得自己很懦弱。 以至他们要出发时,我会提出一起去,这种我本来绝对不会说出来的傻话。 本来我话一出口,已很无奈,加上那些队员又不怎么待见我,更加无趣。于是我背着皮箱提着仪器走在前面,洞拐跟在我身边,时不时说个带点颜色的笑话,又问一点废墟的情况,其他的人,显然有意识地和我拉开了一节距离。 要说没半点不爽,那是假的。不过这些日子在废墟里,经过人类聚居点时,那些人类对我翻的白眼、恶语相向,甚至用子弹来宣告的驱逐,已经让我对这些看得很淡了。真的,他们就算瞧不起我,总比那些对着我开枪的人好些吧? 走过一片原来是贫民区的废墟,这地方我来过,往北再走十来公里,有一个人类聚居点。那是很不友好的一群人,尤其是那些黑人,他们用砖头什么的扔我。 我让洞拐他们停下,扒开一堆砖石,露出一个地窖的入口。这是我以前来这一带时,用来放一些带不了的东西的地方,很安全。因为从北面那个聚居点到这里,中间有好几处固定的腐尸窝点,起码有上千只栖居在洞穴、破室内的腐尸,以那个聚居点的人类武力,很难越过那些腐尸到这里来。 而腐尸,唉,不知道为什么,它们倒是不会动我的东西,似乎它们能识别我的信息?天知道。 扒开地窖入口,洞拐本来想拉住我,让里面透透气再下去,像这种密封很久的地方,一打开就进去很可能会被闷昏的。但我是例外吧,因为我本来就不需要呼吸空气。洞拐伸出的手僵在半空,很有点尴尬。 我说没事,真没事。然后我就下去了。在黑漆漆的地窖里,有我挖的一个洞,用来存放东西。就算被人闯入了,通常也不会发现的。没法子,在这废墟生活得越久,我越感觉这里面的人,都有点破烂王的潜质,我也不例外。 我掏出以前放在这里的东西,把地洞加宽了些,把海伦纳给的仪器放进去,重新填土拍实掩蔽好,再提着以前放在洞里的东西爬了出来,最后把砖石填回地窖入口。让我高兴的是,洞拐和他的队员,都来帮手。 我把以前藏在里面的几十包烟扔给他们,引发了几声口哨,他们很开心,当我再掏出几小瓶酒和两个腌肉大罐头、二十升蒸馏水时,他们欢呼起来了。 尽管我知道他们还是瞧不起我,但起码他们和我勾肩搭背的,让我感到亲切。这些东西,除了烟以外,本来都是为老萧准备的。但现在拿出来分给他们,我心甘情愿,只要他们能认同我就好了。 当我们这一队人——是的,我现在已经习惯于这样来称呼这支小队了——我们这一队人,手里只剩下一包烟时,已经接近洞拐他们拿到的资料里,声称梅超风聚集腐尸的那个州的边界了。 这一路的日子,我很开心,我从醒来以后,再也没有这么开心过。当然,和玉真在一起我也很开心,但那跟这不一样,反正我说不清。也许男人,一个男人不单单有爱情就够了,还得有其他的东西,比如朋友,比如认同。 我觉得我已融入了这支队伍,尽管他们仍看不起我。前天遇到一只变异甲虫,几乎所有人,包括洞拐都大声让我闪到后面去,我明白他们的意思,他们觉得我在这废墟里,大约就是靠躲躲闪闪来活命的。 不过我不打算反驳什么,这很好,起码他们愿意保护我,说明他们认同我,不是么? 这时前方一棵残树突然掉下一根枯枝,这无比古老的信息前哨,也是很无奈的法子。因为这废墟里不但有辐射尘、辐射能区之类的,还有一点就是磁,几乎地表所有裸露的导航通讯器材电器,一进入废墟,暴露在无遮掩地带,就会慢慢消了磁,别说扣钮式步话机、手机以及喉头通话器这种很敏感的高科技产品,就连古老的单兵携行电台,都是进来七十二小时就成废物了。 洞拐虽然没有我的眼力,但他也从望远镜里看见了落下的枯枝,回头就低沉地说了句:“敌袭,各就位。” 全然没有半点紧张。我身边那两个这些日子已和我处得不错的队员,把弹夹一拍,伸手将我一挡,说让我快点躲一边去。 尽管我很想出力,但我实在很享受这种被朋友关心的感觉。我甚至很害怕,一旦他们知道我的枪法、我的身手,会不会因此而害怕我、疏远我呢?总之,我不冒这个险,只是老老实实地背着我的皮箱躲到后面去。 “肥秋!接住。”有人在叫我,我回过头,我这绰号还是被他们叫开了,哪怕我现在一点也不肥。那是一个老兵了,他扔了一把突击步枪给我,示范了一下怎么用,然后说:“敌人比我们多很多,看清楚才开枪,别伤到自己人。” 我不知道该很熟练地操作手上的枪械给他看,以示意他不用担心我,还是装出真的没开过枪的傻瓜样?但不用我考虑,老兵把嘴里的烟屁股扔了,替我做了决定:“小秋,你也不要死撑了,要一会瞧兄弟们一个接一个地挂掉,你就跑吧。在这鬼地方,我知道你跑路一定很强的。” 没等我分辩,老兵用长满老茧的手轻轻拍了拍我的头,他说:“唉,我们是纪律部队,你不是,你不用陪我们一起死,不对劲就跑,啊,没有人会怪你的。去藏起来吧。”然后他就快速地弯着腰,跃进事先准备的简易工事里。 我抬头望去,大约一千米外,密密麻麻的一片腐尸,摇摇晃晃地正向这边瘸过来,恐怕不会少于两三千只。也许我躲在后面,离洞拐他们远了些,那“皮袍下的小”就没被榨出来,慢慢又缩了回去,只因我在一瞬间见到了天空飞过的变异鹰,我突然感觉自己是个笨蛋! 如果我不是笨蛋,那么我现在想到的东西,就说明我是一个小人。不是笨蛋,就是小人;不是小人,就是笨蛋。很郁闷的逻辑。 空中力量。是的,我记得那个红十字会的人说,如果发现生还者,就叫直升机来救援,否则就去下一个核爆前的住宅区查看有没有生还者。这没有问题,直升机不可能茫无头绪地四处飞,毕竟要补充能源,而废墟里没有。寻找生还者这种事,也不是在天空的直升机上能搞掂的。 但洞拐他们不同啊。按洞拐说的,遇到我是一个意外,那么他们完全可以空投到这里,要知道腐尸是能感觉到人类的气息的,步行到这里和空投没什么两样的。何必跟那红十字会的一起步行进废墟?他在利用我,很有可能连那支红十字会的小队也是假的,目的只是为了利用我,也许他们知道梅超风口中的神就是我。 如果胁持了我,也许就可以逼梅超风出来……我想到这里,不禁把身子往后再缩了缩。为了利用我而策划整件事,然后用那两位老哥的信,给我压力,让我自己提出给他们当向导,很有可能,要不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 我慢慢地端起枪,把洞拐戴着钢盔的脑袋套在瞄准具上,只要我压下扳机,我就不会有被骗的危险。开不开枪?但如果我猜错了呢?如果他们有什么不得已的原因呢?那么,我就要无端地杀死一位族人,两位老哥的战友。 这时视野里的腐尸黑压压地已经进入六百来米的开火距离了,被我套进瞄准具里的洞拐突然一回头,出现在我的瞄准线上的不是那每个士兵都一样的钢盔,而是那张憨厚黝黑的脸,没有等他说话,我就发现,我是扣不下扳机的,我默然地松开了压在扳机上的手指。 “老头!”洞拐低声唤了那个很老的老兵一声,“你带肥秋走,这小子好好活在废墟里这么久没事,总不能咱们一来倒把他连累了。快,这是命令,让他安全地离开,你也不用回来,直接回指挥部吧。” “肥秋你太碍事了,你就不能自己滚去躲起来么?”突然那老兵很凶很粗暴地一扯我的肩骨,我没有想到他们居然这么赤裸裸地欺负人,防备不及扑向地面,没有等我爬起来,滚烫的液体就浇在我头骨上。我彻底怒了,推我也就算了,还往我头骨上撒尿! 还好我不是笨蛋,还没显示出我的身手来,我不管!什么同类,什么族人,都是假的!等我找到梅超风,我一定要让她把洞拐这些家伙全部干掉!好,我只有一个人,他们好几把枪呢,我忍,我离开,等着瞧! 我一翻身爬了起来,却发现我不是笨蛋,只是个小人。浇在我头骨上的,是老兵胸口怎么也捂不住的血,他明显被打中了动脉,血液像小喷泉一样,一喷一喷地从他捂着的地方飞溅出来,我愣住了,这时老兵突然无征兆地又踹了我一脚。 向后跌坐下去的这一秒钟里,时间仿佛慢了千百倍一样,我眼睁睁看着一颗子弹掠过我的头顶,那本该打在我头骨上的子弹命中了老兵。他的脑袋突然膨胀起来,然后子弹从他后脑勺钻了一个孔飞了出去,“啪!”老兵的脑袋跟吹爆的汽球一样爆裂,白的,红的,洒在我的头骨上面……我重重地跌落在地。望着那无头的老兵的身躯仍坚强地站立着。 随便吧,如果有人要这样利用我,我也认了。 我不再犹豫什么了,一把扶住老兵的尸体,从他手里拿起那挺通行机枪和弹带,这对我来说也许太重了,但有些东西是必须背的,我端着那把机枪,“嗒嗒嗒!嗒嗒!嗒嗒嗒!嗒嗒!嗒嗒嗒!”打出一串漂亮的点射。 我如收割麦子一样,把几百米外的腐尸扫下了一圈。洞拐望了一眼老兵的尸体,脸上淌着泪对我大声嚷着:“小子!妈的居然是老枪啊!之前老萧说你会玩枪我还不信。注意隐蔽!”说着他猛地伏下身子,一梭子弹从他头顶呼啸而过。 腐尸怎么会有枪呢?疯了!这时我身边一个队员惨叫一声倒在地上,他拖着狙击枪,愤怒地对洞拐吼着:“是那班杂种!我命中了他的胸口!然后他再击中我的!就是用单兵导弹把俺们从飞机上打下来的杂种,那班打不死的杂碎!” 飞机?他们是坐飞机来,然后被击落的?我很沮丧,我真是个小人! “打头!打他们的脑袋!”洞拐黝黑的脸孔扭曲得可怕,他换上一个弹夹,对着几百米外的腐尸来了几次短点射,但这改变不了什么,又一个队员大腿中弹,翻进了简易的工事。他中的是达姆弹,能做的也只是用三角巾勒住动脉止血了。 “没用啊队长!我打中他脑袋了!打中了,那杂碎只有半边脸了,然后他再打中我的!”自己包扎着伤腿的队员,痛得一头冷汗,洞拐刚想过去帮他,“叭”,那个队员胸口绽出一朵血花,再也不动弹了。 我身边那队员,气得眼眶都要瞪裂了,一拉枪栓上了子弹,抱着狙击步枪就要冲出去,我连忙一把将他扯了回来,“啪”,子弹在他身体旁边的地面上,打出了一个小洞。他有点感激地望了我一眼,但仍想去给他口中的杂种来上一枪。 他说:“小秋你快躲起来啊,我们现在照顾不了你了!” 洞拐在那边也吼着:“肥秋,哥几个今儿是要埋在这里了,我们掩护你,你快跑!大家准备,一、二……” 我打断了洞拐的话,这不是战火连天但主角仍可以说完最后一句话的言情剧。我再不站出来,这些可以为我去死的老哥们,恐怕又会有几个人去了,我把所有郁闷和悲痛,都疯狂呐喊号叫出来。 不知道我悲号了多久,当我清醒过来时,整个天地仿佛只有我的号叫声,再也没有其他的声音。浓烈的硝烟味道,伴着我的号叫声,就是这时候所有的一切。我慢慢地站直身子,望着前面三四百米开外,停了下来的腐尸。 我望着它们,用尽最大的气力吼道:“滚!” 它们恐慌地互相张望,然后“嗬嗬”地叫着,很快就四散着,一瘸一拐地散开了。我身边那位队员望着我,身经百战的他,望着我的眼神里也带着一丝恐惧了。我伸手抹了一把脸上的血和脑浆,望了一眼老兵无头的尸体,我想我不会后悔。我得站出来,和现在这样,哪怕我暴露出实力,将失去这些新认识的朋友,过命的朋友,我也不后悔,否则我不配作为一个人。 但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我感到危险的迫近,然后听见洞拐嚷道:“伏倒!肥秋!”但是来不及了,子弹带着灼热的气流,在我胸口扯开一个洞来,穿过第三、第四根肋骨之间,再把我背后的衣服开了个洞口。 那霸烈的劲道将我一下子带倒在地,我很吃惊。我缓缓地转动头骨,我知道它在十一点方向,是的,我知道,不过我没有想到,它敢向我开枪。我能感觉到来自于梅超风的传承,别问我怎么知道,我就是知道。也许其他剔光了自己身上的肉,它的气息能活着的,也会知道。 我慢慢地站了起来,轻轻拂了拂左胸那个还冒着轻烟的小洞,伸出白骨森森的手,指向它的方向,然后我向它勾了勾食指。我很愤怒,一种不知名的、发自骨髓深处的愤怒,洞拐他们几次想来拉我进掩体,都被我拒绝了。 我等着它,有种再开一枪。我就不信它敢面对着我开枪。我暴怒得已出离了愤怒,只是轻轻地说:“叫梅超风给我滚出来。”那些还没散开的腐尸,似乎因着我的话受了巨大的惊吓一样,拼命地想离开我的视线。 突然间我明白了,明白了为什么当海伦纳看到敢于抵抗的我,会那么好奇。是的,我明白了,我现在对那只敢向我开枪的腐尸,也十分好奇。 但毕竟我不是海伦纳。回答我的,是十数声狙击步枪向同一目标发射的声响。如果不是洞拐及时扯着我的腿骨把我拖下来,我就是那个目标。我想,我也没有海伦纳那种让子弹在她身外几米处如撞墙一样掉下的本事,那么,也许我会变成一堆碎骨。 “你疯了!”洞拐兜头甩了我一巴掌,很生气地骂道,“普通腐尸你震得住,这个老萧也和我们说过,但那帮外表看起来跟人没区别、有清楚自主意识的腐尸是不买你的账的!老萧曾把你用过的杯子故意扔向它们,普通腐尸当那杯子是宝,死死地护着,不杀它们都没法拿回来;但扔向这班有意识的腐尸,它们一拳就把它打碎了。” “小秋你这个笨蛋!”边上那个手受了伤的队员用牙咬着三角巾的一端,包扎着伤口,嘴里含糊不清地笑骂我,“你是猪啊?要是你能震住他们,让老萧带你过来不就行了?傻瓜,小心点,那班杂碎枪法很准的,又打不死。” “还好,肥秋把那些腐尸唬散了,只有那十几个杂碎了,有那几辆破车拦在前面,它们一时半刻也不能怎么样,我们快商量一下,怎么脱离这地区,回去叫支援。”洞拐招手让还活着的其他三个人也过来。 这时,似乎是从地底传来一声幽叹,让人很是毛骨悚然。我只觉那声音有点熟,洞拐已让几个队员把枪口全对准发出声音的地方了。地上一堆沙石慢慢拱起,然后被掀动,原来下面是一个下水道的盖子。 从里面爬出来的,是我的熟人,玛丽亚,她的一身修女袍狼狈不堪,一爬出来,就扑到我怀里哭天抹泪。我实在受不了了,一巴掌兜了过去,狠狠地道:“蠢女人!生死关头,你还哭!哭!你要再哭下去,大伙全得死!” 她居然哼了一声,向后缩了一下,告诉我们,那些腐尸只要可以自己剔去所有的腐肉,剔出干净的骨架子而不死,就可以用DNA再造机恢复身体。再生后的它们和人一样可以操纵工具,但又如同腐尸一样,就算中弹也无法干掉它们,除非把它们的脑袋整个扭下来。 我只觉得布满了符文的左手骨,在不住地颤抖着,隐隐感觉插入她脑袋,应是不错的快感。 只因她居然敢在洞拐他们面前说,当然,我是例外,因为我是个废品。 就连洞拐也听不下去了,问她说为啥我把腐尸吼走了,那班杂种不重新召集腐尸回来呢?她说废物也有长处,比如千多年前战争里的多拉大炮一样,世上没有大炮比它更强。但绝对没有人会再去造那样一个废物。 我第一次用不屑的眼光来打量她,这女人实在太可耻了。 也许是我跟着洞拐他们在一起,近朱者赤吧。总之我实在无法用善意来对待这个在生死关头把手下许多神职人员抛下、自己躲进下水道以逃一死的人,哪怕她是一个女人。我想如果我不肯为国家负责,也许是很普通的事;但如果一个国家元首不对他的国家负责,那不是很荒谬么? 所谓在其位,谋其政。她说梵蒂冈授予了她枢密主教的职务,就是因为她承诺能扫清这个地区的腐尸啊!那便是她哄着别人来送死,然后自己还不肯共死,我真瞧不起这样的人。 她一点也没在意我的眼神,而只是一味地强调她在梵蒂冈如何的位高权重,直到连洞拐也受不了,对她讲:“女士,请放心,只要我可以活,一定会把你拯救出去。我们小队接到的命令,就是来接应你们。” 这让玛丽亚很高兴,她的脸上又开始跟以前一样泛起圣洁的光彩,尽管她衣袍褴褛,但她仍对递了一个罐头给她的队员说:“先生,难道把一个没有开启的罐头交给女士,是古老的东方的礼节么?” 她很斯文地在这掩体里吃着野战罐头,告诉我们梅超风有一种独特的方法,可以选出剔干净全身腐肉后不会因为疼痛死掉的腐尸。我尽管不以为然,但实际上很有点愤怒,故之嘲讽地对她说:“如果剔干净自己,能跟它们一样,我想你是不会拒绝的。” 她没有理会我,装出很高傲的样子,说:“你知道这十几个看起来和人一样的腐尸,梅超风是怎么弄出来的吗?是从七十万腐尸里选出来的,数万个腐尸之中才选出一个!你以为你能跟他们比?” 因为她说的是英语,我很明确地听出来了,她称呼那些外表和人一样的腐尸,是用“他”,而不是“它”。我笑了,我出离愤怒了,我在这废墟里,没有一天比今天更加的愤怒。我对她说:“很好,请记住你的话,如果有一天,上帝重新信仰我,你会后悔的。” 这一次我没有理会洞拐的眼神,我知道他是示意我非常时期,不要树敌,大家同舟共济渡过难关才是。但我他妈的受不了了!要是被海伦纳蹂躏,我也认了,人家是强;居然被玛丽亚说,我相比于那些腐尸,是废物! 我忍受不了,这太荒唐了! “呆在这里。我会让大家平安离开的。”我没有说我可能会死掉,我不可能会死在这些杂种手里,我绝不信这个邪。也许我的自信感染了洞拐他们,洞拐张了张嘴,却终于没有说什么,而其他四个队员和玛丽亚,望着我的眼神有点怪,仿佛我要把煤球变成钻石一样。 我指着玛丽亚说:“嗯,不包括你。我会保证我的兄弟安全离开,但不包括你。” “我们必须带她回去!”洞拐突然冲我吼了起来,“你是个人!肥秋,你是人,人类是有法律的你明白吗?我必须带她走,也许你可以干掉我,我不会怪你,但只要我活着,我就一定要带她走,这是我的使命。”说到后面,他很平静了,我却一下子被镇住,这老家伙真有种,很正人君子,不、不,也不是正人君子吧,反正就是很牛的气势,很正义,对,很正义的气势,搞得我真的提不起和他吵的心。 这时边上四个队员,和玛丽亚一样,都苦笑起来,望着我跟洞拐的眼光,跟在望两个疯子一样。他们低声地对洞拐说:“得了吧,肥秋他也就瞎扯罢了,队长,你刚也听说了,那班杂碎都是万里选一的,肥秋一人能扛住十几个?” “肥秋,你有这份心,老哥是很承你的情的。但别胡说了,听老哥说一句,一会我们猛烈开火,你带这位女士走,送她去总指……或者,你自己走吧,你不是军人,没有掩护拯救她的义务,保重吧兄弟。” 我真的不知说什么才好了,要说约翰或者吸血鬼瞧不起我,我还可以把他们痛打一顿,可这几个老哥,他们都预备着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掩护我逃跑了,我还能骂他们不成?我突然发现脸皮真的很有用,比如我的头骨就无法表达出苦笑这种意思。 解上背上从不离身的皮箱,我没有理会他们,快速地把狙击步枪拼装起来。如果可以选,我是不打算在他们面前打开皮箱的,但背着沉重的皮箱冲出去面对十数把狙击枪,这事也太疯狂了点吧?我想,大约得老萧那种自认是故事主角的家伙才做得出来。 “把箱子里的子弹都带上吧,兄弟,那些杂碎很难对付啊。”洞拐在我拼装狙击枪时,挪到我身边来,此时看我只带了两个十发弹匣,连枪上的弹匣加起来也不过三十发,有点担心。我听他这么说,抬起头来,见他端着一把通用机枪,身上交叉披挂着几条弹链,看样子他是要充当机枪手的角色掩护我了。 我不由心头一暖,明知道要去对付打不死的怪物,这老哥心中大约还是不信我能让大家平安撤离。不过他没有让我一个人去送死,这就是义气了,我觉得这对于我来讲,更是义薄云天了。我心中最后一丝顾虑,也在此时烟消云散,不再对洞拐抱着什么怀疑的心思了。 并非说这样就不可能来骗我,他们这种以服从为天职的军人,精英军人,往往就算了解整个布局,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弃子,也会忠诚地去完成的。我不怀疑洞拐,是因为如果真的布了个局让我跳,冲着那老兵喷溅到我头骨上的脑浆和热血,冲着这老哥这份义气,尽管我现时很怕死,可我也是男儿,我没了鲜血但我却还有血性,就算是局,我也跳了。 但愈是这样,我却愈不愿他送死,我摇了摇头,对他说:“老哥,相信我。”他望着我,过了半晌点了点头,不过仍是示意我多带些子弹。我笑了起来,拉动枪栓把子弹上了膛,取下弹夹,填装一发子弹,然后把弹匣拍上去。 三十一发,足够了。 在洞拐担忧的眼神里,在其他四个队员一脸的永别神色里,还有玛丽亚嘲讽的唇弯边,我冲了出去,一出掩体我便感觉四面八方都有危险在迫近,然后我不停地变向,在我原来的行进轨迹上,地面不时出现弹头射出的小坑,接着子弹划破空气的声音才快速地响起。 这就是为什么我不带一把冲锋枪或突击步枪,甚至只带两个备用弹匣的缘故。轻,足够的轻,这就是我现在的优势,我必须把自己的优势尽可能地发挥出来。我没有开枪,枪始终背在肩上,在空旷的地方,一把枪是拼不过十几把狙击枪的。 我狂奔了七十米,地上估计多了近百个小孔,衣裤上多处被跳弹划破,我不得不把狙击步枪握在手上,因为一发瞄准我头骨的子弹没有打中我,却在我弯腰时堪堪削断了枪背带。这时枪声突然停了下来,似乎狙击手们已用光了最后一发子弹。 而我的目标——前面那幢半截的大楼,离我大约还有五十米左右。我知道最危险的时刻到来了,狙击手在没有开枪时,是最可怕的;因为如果可以躲过一发子弹,在短时间内同一个狙击手几乎不可能命中这个目标,这已是千多年来的战场共识了。 现在它们不开枪了,它们显然不是菜鸟,它们在调整自己的状态,如果枪声再次响起,必定是跟之前截然不同的提前量和节奏。不过我没有选择,如果不想留在空地上当靶子,我就必须向前奔跑! 第十八章 狩猎开始 我不停地变速、变向,不时突然在地上打个滚再爬起向前冲刺,当我离那残楼还有三十来米时,我停了下来。“嗒、嗒、嗒、嗒、嗒……”几乎和打字机一样的枪声响起,错落的十几个弹孔横在我前进的轨迹上,然后是几乎同时响起的枪声。 我就在这一瞬疯狂向前奔跑,没有任何变向,没有任何假动作,当我一个鱼跃跳入那残楼的入口时,在短暂的滞空中,一发子弹已削去了我的鞋底。不过,幸好我到了,从现在起,狩猎开始了。 我快速地奔到二楼,从狙击镜里慢慢地寻找目标,不急,我不急,我等它们攻击洞拐那边。它们一定会攻击的,以便引我开火暴露我的位置。我相信它们天性中还是对我有畏惧感的,否则刚才在洞拐拉我下掩体以前,它们就不止射出一颗子弹了。 随便地找了一个狙击点,随便地端起枪。我知道,它们向我扣下扳机以后,必定会转移位置。刚才每声枪响,我都听出了方位的变换。可是没有关系,是梅超风制造出它们来的,而梅超风,是从哪来的呢?如果不是遇到我,它仍不过是一只浑身溢着绿色恶臭汁液的腐尸! 我已感觉到它们在窥测着我的位置,尽管准确的定位不太清楚,但我知道,我一定能找到它们的位置——在它们找到我之前。这本来就不是一场公平的决斗。我甚至叼起一根烟,毫不在意那火头会暴露出我的位置。看着烟雾缓缓地升起,这里的风不大,二米每秒都没有。 突然间我见到两点钟方向,那堆垃圾后面火光一闪,那本来隐隐约约的危险的征兆一下子清晰了起来!但是天啊,这有什么用?我总不能达到狙击枪的两倍音速吧?之前奔跑时躲避子弹,那是在集中精力,凭直觉在对方扳机压下前,改变我的速度和方向,干扰它们的提前量来闪避。现在我都成了固定目标,还避个啥啊?这一瞬间,我突然有点后悔了,后悔为什么要出来一人扛它们十几个…… “铮!”对方的子弹狠狠地,把我身边三米外半截断开的水管边的花瓶打爆了。我这时没有任何想法直接就压下了扳机。百米开外那个杂碎痛苦地号叫,它站了起来,浑身通红如烧透了的火炭一样,然后变成了灰烬。 我按熄了烟头。它大约是没想到,在一百多米路程上可以躲过它们十几把狙击枪的高手,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在狙击时抽烟吧?所以它认为是一个陷阱,它觉得那半截水管才是我的狙击步枪,那花瓶才是我的头骨。 重新寻找了一个狙击点,我喘息得很厉害,刚才那一枪,很让我有点透不过气来,尽管我根本不用呼吸。那一枪如果打在头骨上,会怎么样?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头骨不可能比钢铁硬,我一眼就看出,它那种狙击枪是介于反器材枪和普通狙击枪之间的,那种子弹,一百米内,直接命中时可以打穿三寸厚的钢板。 我的手有点哆嗦地想去摸一根烟,但马上又制止了这个动作,我可不想死。尽管我感觉到十一点半的方位有一个杂碎,但我也直觉地发现三点钟方位、二百米左右远的窗口处,另一个杂碎正在等着我开枪时的火光来校正位置。如果我干掉它,那么十一点半方位的家伙,就会冲我开枪。 我悄悄地退出了狙击位,猎杀这些浑蛋哪怕掉一根头发也是我不愿意的,只要我认真一点,收割它们并不比拍死一只蚊子更难。我端着狙击枪,蹑手蹑脚地穿过这幢残楼的走廊,到另一边的房间里,我知道刚才在等我开火的杂碎,它就躲在其中一个房间。 我把狙击枪背了起来,掏出从不离身的白银手枪,很快就穿过了走廊。尽管有一部分通道塌陷了,但这难不倒我,扒开几块开始长青苔的砖头,再拨开一些沙土,缝隙尽管不大,但我很瘦,挤一下就过去了。 离它越近,我的感觉就越敏锐,我甚至可以确定,这杂碎就躲在前面右边第三个房间里。我想银弹射入它们的身体时,我会欣赏它浑身炭火般通红的死亡之舞的。但莫名的,有股不祥的感觉缠绕着我,以至我再次检查了一下白银左轮手枪,但一点问题也没有。 我再次让自己的思维扩张开,确实那杂碎就在右前方第三间房子里,它现在的姿势仍是背对着我。我决定不再犹豫了,干掉它之后再去考虑别的问题吧。我慢慢地向前,不发出一点声音。 “我的神啊,你怎么能如此迷信自己的大能呢?”冷冷的嘲讽从我身后响起,可恶,我想莫名的不祥,就来自这家伙了。可是,哪怕现在,我明明知道这家伙在我身后,但我仍感觉不到它,难道,它不是腐尸? 不,它用了“MYGOD”这样的词,除了梅超风的手下,其他的人不太可能用这样的词。这时却听它在我身后说:“我的神,请放下你手中的武器吧,嗯,对,就这样,然后请转过身来,让我好好瞻仰一下传说中伟大的神的容颜。” 我无奈地举着手,慢慢地转过了身子。在扔下武器之前,我是有点后悔的,投石问路、设置陷阱、清空每一间房这些动作,在废墟这么长时间,我哪样不会?这次真的是太大意了,一个狙击者,要有一颗冷静的心,而我没有,哪怕是在那一枪惊魂以后。愤怒和不屑导致了这个下场。 但是当我望着它时,面对它时,我却不由自主地生出了一种俯视的心态。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它穿着一身宇航服,从透明的头罩里看去,皮肉皆全,果真和人类的外表没什么差别,但我一看见它,我就知道,它是它,绝不是他。 “连雷达都有盲区,我亲爱的神啊,你怎么就那么迷信自己的大能呢?当然我得承认,在面对你时,我的确很难压下扳机。”它在透明的面罩里嘲弄地说,“但是,我有眼皮,我可以闭起眼睛,在扣下扳机的瞬间。然后我就等着看,我被拆成一节节白骨的神,会否跟耶稣基督一样复活过来呢?哈哈!哈哈!” 这破烂的残破楼房里,到处透着腐败的气息。死气,尽是死气,我右手边那电梯的门敞开着口子,电梯厢不锈钢的缝隙里,长着一些灰色的苔藓,我能感觉到几只拳头大的老鼠就在电梯厢顶,透过电梯厢顶的通气口打量这里。 无路可逃。我面前的腐尸在那透明面罩里讽刺地看着我转动头骨,如同猫玩老鼠一样的得意。我不是没有想过死,我在那别墅里时,也曾设想自己会怎么死掉,也许被教廷的人杀死,也许被吸血鬼咬死,也许死在变异生物的围攻下,也许海伦纳把我碾成骨粉……但我没有想到,会在这灰暗的残楼的走廊里,死在自己制造出来的腐尸梅超风手下的枪口。我从没有想到过一只腐尸会穿着宇航服来杀我。他妈的!我低低地骂了一句,这实在是世上最无趣的死法。 我盯着那腐尸,尽管荒唐,但我想试试,海伦纳可以在身前弄出一堵无形的墙让子弹停下,她不是说我和她一样是什么天人嘛,我不能就这么死,决不能,我用尽全部的精神,盯着它,我要它死!我一定要它死! 这明显让它有些慌乱,它透着烦躁和不安地说:“跟世界说再见吧我的神!”就压下了扳机。它并没有真的闭上眼睛,很显然这套宇航服让我无法感觉到它的气息,也让它可以屏蔽掉很大部分它对我的原始的畏惧。 就在这一瞬间,我内心深处突然有点什么东西亮了起来。 “刷!”我的一缕长发缠住了它压在扳机上的手指,如果我脸上有皮肉,我会比它更惊愕,我沙哑的嗓音,冷静得几乎让我怀疑是否是我在说话:“我说,赋予它身体,它才有了身体。很可笑的是,作为它制造出来的杂碎,你怎么敢,对我不敬?” 我从来没有这么狂妄地说过话,没有从骨子里透出过这样的傲气和猖獗。我长这么大,哪怕在被窝里意淫幻想,也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这么讲话,而且还是在被腐尸用枪指着的情况下。但我说了,很明显,它在颤抖。 “不!难道你以为你真是我们的神啊?是DNA再造机恢复我们的身体的,如果你真的是我们的神,为什么你自己还是一具白骨?不,我们比你高级,我们比你高级!”它似乎努力在维持心理最后的防线一样,语无伦次地。 我觉得这让我厌烦,“刷、刷、刷、刷!”它的透明的半圆状面罩被无数根长发穿透,长发刺入它的眼睛里、脸上、额上,我清楚地感觉到穿破了它的头骨、脑膜、脑浆,再从它后脑勺穿了出来。 无声的,长发缩了回来,包括本来缠在它手指和扳机上的那一缕,如果不是发梢仍带着淡淡的血腥味道,我几乎以为一切全都是我的幻觉。它的脸千疮百孔地喷着血,有不少溅在透明面罩上。透过被头发穿过的小孔,淡淡的尸臭味溢了出来。 我弯下腰,想把枪械捡起来,但就在刹那间我感觉右前方第三间房的那腐尸出了房间,我快速地蹲下,转身,举起白银手枪。但我没有开枪,我没必要对一个头颅已经离开身体的目标开枪,一根被鲜血染红——否则我根本就不会注意到——的发丝快速地缩了回来。 我望着十几米外那无头的颈腔里喷着血的腐尸,愣住了。这算是什么?我的头发也就到肩膀以下,还没到腰呢,十几米远啊,刚才那头发如同被我意念控制一样杀了那用枪指着我的腐尸,我尽管意料不到,但心里还很有点沾沾自喜的。 可头发又不是甩棍,怎么能把十几米开外的腐尸勒飞了头颅呢?我甚至用手扯了一下自己的长发,确定了它们没有和橡皮筋一样的弹性,并且也不是钢丝的那种质感。柔顺、乌黑的头发,如果不是只有一副骨架子的话,我去应征当模特拍洗发水广告,一定没问题。 我回过神来,决定不去管它了,不过我试图用意念控制头发去把狙击枪捡起来,长发却披在肩骨上,动也不动。如果我把刚才发生的事告诉别人,而又无法示范一下用意念驱动头发,我想我多半会被人家认为是疯子的。 当我找到一个很不错的狙击位,锁定了大约七十米外的一只腐尸时,它正准备调整角度向洞拐他们开火,我仍试图驱动头发去杀了它,我在心里拼命想着杀死它的念头,可是没有用,我的长发一动也不动,我只好扣下扳机,用白银子弹把它变成通红的炭火,再化为灰烬找不到一丝存在过的迹象。 从崩坍的楼板间隙我翻到了上一层,已经有足够的平静来进行这场狩猎,一千二百米,我找到了那个腐尸,它在寻找我的位置,动作不算太大,但已足够让我发现它了,要知道哪怕不看,我也大约能知道它们的方位。 用狙击镜上的标尺比照着它出现在狙击镜里的大小,界定了一下,没错,我的直觉估算还是很准的,一千二百,我瞄准了它,屏气凝神,尽管我早已没有呼吸系统,但下意识地仍会闭气,而这明显对我很有用,可以让枪身在短时间不发生抖动。 一千二百米,基本上是单兵狙击枪的极限了。“叭!”毫无悬念地,子弹把它的头盖掀开,在狙击镜里我可以清楚地看见,它那只有半个头颅的身躯,是如何变得通红然后又成了灰烬。到目前为止,我杀了五只腐尸,只用了三发子弹。 当我转移位置,再度寻找狙击点时,却听见了“轰轰轰”的八声枪响,然后是梅超风的声音传来,带着疯狂的宗教特征:“神啊,饶恕我们吧,这些罪人不知珍惜您的恩宠,神厌之,神厌之。但请饶恕我们,我们是您忠实的子民,那罪人已死,大能的神啊,神罚应施加在罪人的身……” 透过狙击镜,我见到梅超风跪在空旷的地面上,它的身前摆着八个外表如人类一般的腐尸尸体。每一只腐尸的额上都开着一个血洞,实在死得不能再死了。她杀了其他的狙击手?为什么?我有点不明白。 我一时有点措手不及,不知该如何应对了。也许我扣下扳机干掉梅超风,就能一了百了。但事实上就是一只自家养的小狗,都很少有人将它杀了做成狗肉煲啊,更别说这厮还是我教它剔去腐肉、找了DNA再造机帮它恢复的身体。 “不要动,不要说话,就呆在哪里。洞拐,撤离。”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用沙哑的嗓音低沉地说了这么一句。我记得刚才向我开火的,除了被我干掉的几个,也的确只有八个了。如果梅超风还布置了别的狙击手,趁我说话时狙击我,那么,我就拉它陪葬。 洞拐他们很快就出了那破车和简易挖掘的掩体,一个队员郑重其事地取出一个真空盒子,打开以后快速启动了里面的仪器,看样子可能是一个定位仪或者类似的东西,似乎一离开真空包装以后磁性就会消失,很有点一次性用品的意思。 我也不知道我该做什么,或者我能做什么。幸好大约十分钟以后,三架直升机编队就飞到这里来,都是携带了导弹、火箭巢的武装直升机,不过我仍坚持最后一个上飞机,因为我怕再来个单兵对空导弹之类,我实在不忍看见洞拐他们在我眼前死掉,我上了直升机之后仍没有开口说一句话,只是死死地端着枪,锁定了梅超风。直到再也见不到她,才把枪拆开装进洞拐给我捎来的皮箱里。 一次不明不白的旅途。 身边的队员,是那个伤了臂膊的狙击手,他很友好地递了一个军用水壶过来,但递到我面前却又愣住,一个骨架子,有必要喝水么?不过他脸上的真诚,却没有让我觉得尴尬,“给。”洞拐在边上,塞了一条毛巾过来。我接过身边那队员的水壶,倒了些水在毛巾上,洗去头骨上的灰尘。 “小秋,要得!没想到你小子不声不响的,一出手不得了啊!”那个臂膊负伤的狙击手,塞了根烟给我,对着直升机上来接应的战友说,“这小子,强啊,一个人硬把五个人形腐尸收拾了……对!就那种打不死的杂种!看不出来吧?” 另一个也坐在这直升机上的队员,摇头说:“这个小秋太牛!咱当兵的人,直来直去的,我实话讲,之前是瞧不起他的,想不到,想不到,真的很强。老三,你别不服,你能在十几支狙击枪下,越过一百多米的距离么?就这点,我告诉你,在人家面前,收起你那点傲气!” 那个被他叫做老三的,野战油彩涂得脸都看不清了,低声咕噜着说了句什么,直升机本身旋翼的噪音极大,稍离远点也听不清,不过洞拐就坐在那老三边上,却听到他的话,兜头就给了他一巴掌骂道:“你还要看是什么人拿着狙击枪?没听刚才和你说,十几个那种打不死的杂碎!你行么?逞什么能啊你?” 我听着都有点不好意思,那老三转头望着我,我想还是低调一点的好,连忙说:“运气,运气罢了。”谁知那老三一听,那没有涂油彩的耳根羞得通红,一个劲地说是他自己不好,这实打实的水平,他服气。这当兵的也都是直肠子,没什么坏心眼,最后还一个劲管我叫秋爷,说有空一定要指点他一下。 那个臂膊负伤的狙击手,在我头骨边说:“老三的哥哥,整个特种团里最好的狙击手,就是死在被你干掉的人形腐尸手上。你要不介意,就点拨他两招吧。”我听着真的很不好意思,我凭什么点拨人家?老实说,要不是最后关头,我这一头长发突然发威,我都早被拆成一堆白骨了。 可我实在不想让人把我当怪物,哪怕我现在一个骨架子本身就够怪了,但起码他们能接受我,起码他们没有排挤我,而头发这事我觉得说出来也太过匪夷所思了,只好喃喃地说:“那些人形腐尸都被干掉了,想必梅超风一个人也做不了恶……” “你开玩笑啊?难道你真以为那些人形腐尸都死了?”洞拐很惊诧地问我,“那个梅超风往那些人形腐尸头上开了一枪,你觉得它们就死了?要这样就能死,还是打不死的怪物么?我还寻思着为什么你会放过它们呢!” 头骨里如同一个雷霆炸响一样,我一下子站了起来,“砰!”撞到了直升机舱顶才醒觉。它们没有死!我上当了,我居然就这么上当了!对啊,之前那队员不是说过,一枪轰掉了那人形腐尸半边脸,但那腐尸还是一枪命中了他么? 我为什么会以为它们就这样死了呢?我在心中只有苦笑自嘲,但一个疑问却也豁然而解:梅超风为什么要给我来这出,为什么要扮信徒来乞饶?它是为了在我枪口下保住那八个家伙,而不是真的出于对我的敬畏,它是出于对武力的敬畏。 洞拐他们再说什么,我根本就听不下去。我甚至有点不愿正视这个事。一直以来我并不想当腐尸的头领或是所谓的神、精神领袖,因为我知道我是人,我不是它们的同类,对于在它们中间处于什么位置,我毫无兴趣。 但起码我向来以为,遇到我才脱离了腐尸外貌的梅超风(瞧,连这名字都是我给它起的,到现在我还记得它跪在我跟前求我赐名的情景),我以为至少它会念着我对它的恩典,不说知恩图报,至少有那么一点尊重吧? 但它没有,到了它的领地,姑且这么称呼吧,欢迎我的是狙击枪的子弹。哪怕最后我以为它真的良心发现的时候,却也不过是它为了谋取最大的利益,设下的一个骗局,一场表演。原来,哪怕是在梅超风的心里,我也是如此的微不足道,只是个可以用子弹来灭杀、用言行来欺骗的角色罢了。 当直升机到达我埋下仪器的地方,我连告别的话也没有说,就准备捉着绳子滑下去,洞拐一把扯住我,让我跟他回去,办手续继承我那两位老哥留下的遗产什么的。我拒绝了,也许,废墟才是我的森林。 “嗨!兄弟!”那个负伤的狙击手叫住了我,他说,“娘的,咱也算共过生死了,啥时你小子想出这废墟了,一定要去找我喝上几杯,哥请你喝!”他那毫不作伪的真情流露,很爷们,很男人,让我有一种很热血的感觉。我们俩都没发现他话里的语病,请一个骨架子喝酒,本身是一件很荒唐的事。 那个叫老三的,掏了个盒子出来,对我说:“秋爷,我哥的仇你帮我报了,也没啥好谢的,不值钱的小玩艺,留个纪念吧。”听他说不值钱,我也就收了,点了点头算是告别,快速地扯着绳索滑下了直升机。 尽管洞拐和他的队员给了我很多赞美和感叹,但对于我来说,唯一有用的,只是同类的族人没有排挤我的兄弟情谊,让我真真实实觉得自己是个人。而他们对我能力的惊叹,对我干掉几个人形腐尸的赞叹,对于我来讲,是无意义的。 干掉几只人形腐尸,有什么好得意的?好比杀死家里的宠物狗,我想没有人会因此觉得自己充满了力量吧,除非是变态。我并不是变态,所以我不觉得这说明了什么,反而令我看清了自己仍微不足道的实力。 我高兴不起来。尤其是梅超风最后的表演,简直当我是白痴! 挖出之前埋下的仪器,走了三天,我的心情才稍微好了一些。路过一个废弃的修车店,我居然翻出一辆摩托车,这辆车刚好在烤漆房里重新喷漆,塌下来的楼板把门窗塌成了密封,两个修车工人没有被辐射变成腐尸,只是成了两具干尸。 有了交通工具,我再不时从路上的破车里、废油站里弄些油,滤了铁锈凑合撑着。骑了三天,总算到了我在废墟里的栖身地,那幢还住着春香和旺财的别墅。旺财远远地就跃出围栏来迎接我,它毕竟比梅超风强多了。狗是不是比人可爱?我没这个思想深度,但起码变异狗旺财,绝对比人形腐尸梅超风可爱得多。 春香一见着我,眼泪就夺眶而出,让我无端地心里一暖。在别墅卧房,注满了热水的浴缸里,我把自己这副骨架,深深浸泡进热水,感到一种解脱般的舒畅。我不用去为梅超风的行为愤怒,管它呢,它想啥样就啥样吧。也不用为洞拐他们担心,都是身经百战的人,想必能照顾好自己吧,反正就算有事,我不在现场也做不了什么……是,我就这么鸵鸟,没啥出奇的,经历了这一次,我实在很害怕和洞拐他们这种很有英雄气质的人呆一起了。否则跟着他们一久,总会做些莫名其妙的英雄行为出来,对于一个普通人,那是极不划算的。 我点上一根雪茄,看着烟雾袅袅地盘旋着上升,我的心情也愈来愈好。对了,我想玉真要是知道了我可以恢复身体的消息,想必会很开心吧? 事实上女人的心事,如海底针一样难以捉摸。我的雪茄还没抽完,浴室的门已被狠狠地踹开,伴之而来的是玉真的声音:“死肥秋!这些天你死哪去了?”吓得我连忙用浴巾挡在下体,尽管没什么好遮掩的,但我感觉赤身裸体对着女孩,总是不太好意思。 “肥秋,快点跟我走,等你好几天了。”玉真毫不客气冲到我身边,狠狠地用手上的酒瓶子敲我的头,“死肥秋!那个吸血鬼小姑娘一有点事,你就火烧火燎跑过去,兄弟叫你帮手,你就在这里发愣!” 啊,我用手骨护着头,连忙嚷道:“别敲,别敲!我去,去就是了,你再敲我就给敲成傻瓜了!快停手!” 她手劲可不小呢,真把我头骨敲得有点痛了,我不禁嘟囔着说:“谋杀亲夫,这绝对是谋杀……”话没说完,“啪”的一下,一下子脑子里钹也响了,锣也响了,跟那古小说里写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一样,顿时开了个水陆道场。 可怜的我就是那个镇关西,头骨挨了玉真这下鞭腿,实实在在没有半点地方可以卸力。我突然发现颈椎扭不过来了,连忙大叫起来,谁知道又发不出声音,只好坐在浴缸里望着墙壁,拼命地指自己的头。 还好玉真跟我心有灵犀,马上帮我正了过来,这下我真的生气了:“你有没搞错啊?我现没皮没肉的,就这颈椎骨撑着了,你就可劲儿地这么真抽?你再大力点,我这头骨指不定就掉下来了!明年今日你就可以给我做死忌了!” 谁知道玉真冷冷望着我,只是说:“掉下来,明年今日大约是老萧给咱俩做死忌。一场兄弟,同年同月同日死,也没什么大不了。不过你以后别再乱说话。再说什么谋杀亲夫,别怪我和你割袍断义。快点出来,我在外面等你。”说完自顾扬长出门去了。 我坐在浴缸里,摸着还有些生痛的头骨,想这都怎么回事?开句玩笑而已,有必要对我下这么重的手吗?不是,我记得我去救吸血鬼小姑娘、那个芭特丽之前,尽管也被玉真追打了半天,挨了好几下揍,但她也没有下这么狠的手啊。 后来她送我上直升机的时候,我们之间起码也有点暧昧吧?有吧? 我想怎么也有一点儿吧?也许没有?就算没有,至少也没这么狠,这么一言不合就往死里打吧?有必要这么狠吗?我真想不通!不就说了一句“谋杀亲夫”嘛,还是她先打我的,就这么着我一再被打,最后她还成了受害者? 我想我知道了,其实她是喜欢我,对,然后有恶霸要抢亲……不对啊,这也太无聊了,再说以她的身手,谁能抢得了亲啊?那要不就是有人威胁她,如果和我在一起就要杀她……不太可能,她可不像我这么怕死。那么也许是威胁和我在一起,就要杀我?对,我想这个应该是正确的答案。 应该就是这样吧?我拿着毛巾抹干每一根骨头,边穿着衣服边这么想。应该没错,总之就是错,我也要当没错,难道我要去承认她只是把我当兄弟?可能么?是个人都知道不可能的,至少还是有点那个,暧昧吧? 把半截被打湿的雪茄扔掉,我穿好衣服出了房间。透过二楼的走廊,可以见到玉真坐在泳池边上,长长的黑色风衣被风吹着招展,她叼着烟,似乎在思考什么,因为她习惯性地抽出刀,在刀鞘上打磨,这是她想事时的小动作。 “上楼顶。”她远远就见到我了,示意了一下。我有点疑惑地上了楼顶,却见一架直升机停在那里。没等我发问,机师已向我招手,发动了直升机。这时玉真已上来了,扬手把我那装着狙击枪的沉重皮箱扔过来,只是说:“是兄弟就不要问,到了你自然就明白了。” 上了飞机我递了根烟给她,她也接了,这是个好兆头。我想和她聊聊那仪器的事,就跟她说:“我和你讲个事,我找到可以恢复身体的法子了!”谁知直升机在起飞,那声音实在太吵了,她听不清楚就把耳朵凑过来。 我看着她雪白的耳垂,不禁吞了口口水,真的很想轻轻咬上一口。对了,老萧说关键时刻,火候到了该上就得上,这是泡妞不二法门,男人嘛,总是要主动一点,我觉得她把耳朵凑过来,我亲上一口,是很自然的事。 谁知就在我准备付诸行动时,那直升机一颤,她回过头说:“你到底要说什么?”我一激动,竟然说不出话来,只好比划着,她望了我一眼,笑了起来,很美,让我心醉。她说:“肥秋你出去一趟回来,怎么神经兮兮的?算了,一会到了再说吧,我困了,先眯一会。” 她合着眼,风不时把她的长发吹拂到我的头骨上,痒痒的,很过瘾。我的长发不时也被吹到她脸上,我试图控制头发在她脸上摸一下,哪怕她发现了也不会怪我吧?谁知这头发根本不听指挥,一点反应也没有,唉,那就算了吧,等下了直升机,我再告诉她这个喜讯好了。 我看着进入梦乡的她那姣美的脸,只愿这旅程不停地继续下去,让我就这么守在她身边,永不分离。但我突然见到下面的大地有一片碧绿!我打了个激灵,我还看见了雪,洁白的雪覆盖在山头! 天啊,我很害怕,我颤抖着把玉真推醒,我问她:“这是去哪里?”她惺忪的美态我也无暇欣赏了,只是紧紧地捉着她的手。但这让她很有些不耐烦,显然她近来睡得不好,一把拍开我的手,打了个哈欠说到底是不是兄弟?是兄弟就别烦她。 我孤单地望着机舱外的世界,生机勃勃的世界,我原来就是在这样的世界长大、上学的。但现在,我却很恐惧,我不知道玉真为什么要把我弄到这里!难道要把我送去研究部门切片么?不,我不要离开废墟,那里才是我的家园。 缩在机舱的角落里,我无助地望着外面,如此熟悉又如此陌生的天地。机师很不合时宜地大声嚷着:“小秋,左前方,见到了没有?太阳!哈哈哈,亲切吧?尽管是人造太阳,但每次执行任务回来见到它了,我才感觉真的脱离了鬼气森森的废墟!” 我不觉得亲切,不!废墟也许有辐射能残存区,也许有辐射尘和放射线,也许真的和他说的一样,鬼气森森,但那才是让我觉得安宁的地方。我想这里的天空没有一只变异鹰,恐怕就是因为鸟儿跟我的感觉一样。 阳光染在我身上,是久违的温暖,但这温暖却使我颤抖得愈加厉害。我拼命地把自己缩成一团,以免让阳光沾染在我身上。我不知道阳光里有什么,我是否会在阳光里销蚀随风而去呢?阳光比黑暗更让我感到惊吓。 这是一个不会有变异生物,不会有腐尸的世界,我不用看就知道。这不是一个适合它们生存的世界。但我呢?尽管直觉上我也觉得这不是属于我的空间,但难道我也是变异生物里的一员么? 不。我是人。 可这没用!我面对着前面透射进来的阳光,感觉到的是无边的恐怖!我真的害怕,我不想让它照在我身上,那温暖的感觉、那懒洋洋的惬意让我感觉下一秒就会散架。就算不会散架,我也不想进入这个世界,我无法想象一个骨架子走在正常人类社会的大街上。 直升机侧摆了一下,终于背着阳光飞行。我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慢慢地舒展开身体,只觉得全身每一根骨头都因为方才的用力蜷曲而酸楚。边上玉真睡得很好,尤其进入这个正常世界以后,她甚至在睡梦中都带着醉人的轻笑。 难道,我希望玉真和我一起,在废墟里度过一生么?不,我想再自私的男人,也不会希望自己心爱的女人去那个地方。那里有辐射,有对人类身体有害的射线,有辐射尘,连寻找一杯没有污染的水,都要花费很大的工夫。 那么,也许我应该放弃玉真?不,我绝不放手,无论如何!第二次遇到小雀斑时,如果我勇敢一点带她走,她绝不是那个结局!我不能再错第二次,我不会放弃玉真的,这是我坚守的底线。 但是…… 这让我头痛,也许这就是小人物的苦恼。这不是电影,英雄的主角为了爱情或正义,什么都可以不顾。天知道那暖烘烘的阳光洒在身上,过一会儿我会不会失去知觉?又或者等一下会不会被照得燃烧起来? 第十九章 人类联邦 这是很切身的,很现实的,要是阳光照着、照着,把我照融了……这绝不是杞人忧天,谁知道不会?如果会呢?这怎么可能不让人头痛呢? 我想把这些问题先放一边吧,反正我不愿去想这些头痛的事,随手拉了一张军事帆布,我缩进里面,留了个小口,我就躲在里面抽烟,也许根本不用去想那么多,等泡上玉真了再想也不迟。 一根烟没有抽完,帆布就被掀了起来,玉真望着蜷曲的我,眼神里透着疑惑,显然对我的古怪行为很难理解。我连忙坐了起来,有点手足无措地说:“不,不,你别误会,我不是害怕阳光,我是对未来的迷茫,我在思考……” 她笑了起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在我头骨边说:“肥秋,你自己出卖了自己。得了吧,和普通人害怕无边的黑夜一样,你就是害怕阳光,害什么臊呢?不过,我有一个法子可以解决你这个问题,想不想知道?” 当然想知道了,我期待地望着她。谁知她突然一个过肩摔把我甩出了机舱外,我的妈啊,这里离地面起码有四五百米!我在空中挥舞着手脚,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右手就是一紧,原来不知什么时候,已被套上了一条绳索。 玉真把我拉上直升机,笑嘻嘻地扔了根烟给我,我点着烟连忙说:“不要玩了,四五百米,真摔下渣都没有了!你站住,别过来!”她突然一个垫步,眼看又是一记大力侧踹,我赶忙向后一闪,谁知踏了个空,身不由己又掉了出去。 还好玉真很快又把我拉了起来,这次我可不犯傻了,一屁股坐到座位上,离机舱门远远的,不想再搭理她了。玩可以,没理由无缘无故玩得这么疯的。她笑得乐不可支,好一阵才停下来,对我眨了眨眼睛说:“日光浴很爽嘛!对不对?” 我愣了一下才回过神来,对啊,方才我在机舱外,浑身都在太阳底下啊,没事,真没事啊。 但我的开心并没有维持太长的时间,因为我在查看自己有没有被烧焦时,再次见到了自己的森然白骨。就算我不怕阳光,又如何?难道我就这么生活在人群当中?这是不可能的,我突然想起了那个仪器,对,恢复自己的身体。 不论海伦纳要什么,我都可以答应她,只要可以恢复自己的身体。这个念头从没有如此强烈过,已到了不惜代价、不惜风险的地步。我甚至觉得自己太蠢了,那天在海伦纳的窝点,我本来就该按她的要求,让那仪器测试我的DNA。她根本没有骗我的必要啊! 我出神地想着心事,想着如何去找海伦纳恢复身体,等我想起应该和玉真说这事的时候,抬头却见她靠在座位上又睡着了,嘴角叼着被风吹熄的半截烟。我轻轻地帮她取下烟头,弹出舱外。 舱外远远地已见到那熟悉的摩天大楼。也许比起核爆前动辄一两百层的高楼来说,二三十层建筑很有点不足道,但对于我来说,与那破碎的废墟相比,这就是文明。核爆离现在多久了?我也不太清楚了,也许一年多,也许两三年。但映入眼帘的这城市,哪怕从几百米的空中望下去,也能让人感觉到人类的坚韧。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城市,我心里浮出的尽是美好的、赞叹的词语。我想一旦恢复了身体,我可以投入这社会里,尽我自己的一份力。尽管这想法很有点乌托邦的口吻,但真的,只有亲眼见到这活生生的都市,才会让人觉得,废墟里那幢别墅,那汪洋里的小船一样的别墅,是如何的可笑,如何的不值留恋! 这里才是人类的希望,废墟里的确如机师所说的一样,充满了死气,鬼气森森的。我很有些激动,随着直升机慢慢下降,我甚至可以见到马路上人们手中的氢气球,啊,我的头骨有点凉,是泪在风里舞动。 直升机震颤了一下,停在一幢大楼的楼顶天台。玉真不知什么时候醒了,在我身后担心地问:“肥秋,没事吧?”她显然对我害怕阳光的举止有点忧虑,可能担心我对进入人类社会有心理障碍。 不,从核爆以后,我从来没有这么好、这么舒服过。对于一个跋涉在沙漠里喝着马尿维生的旅人来说,有什么比跃入清凉的溪流更爽快的?没有,绝对没有比这更痛快、更舒服的了! 我跳下直升机,趴在这大厦的天台上,狠狠地亲吻这楼板。这是一幢完整的大楼,完整的,没有残破。这里没有变异的蚂蚁,没有带着辐射尘的风,不用担心残存的辐射能区会把一切误入者粉碎。 为何我一直坚持自己是一个人呢?看,只有人类,才能成就这么一个都市。这里不是一个鸟窝,这是一个都市,文明的结晶。我深信一切会好起来,也许核爆没有想象中那么坏,以史为鉴,人类会好起来的。 “打扰一下。”我身前有人这么说,他犹豫了一下,才接着说,“先生,我是人类联邦安全总署特别警员汤姆,编号ICSA0056T37K,不好意思,我想我必须要求您接受安检,因为您将进入人类联邦总部。请配合我们的工作。” 我趴在地上抬起头,说话的人站我的前面五米处,入眼是锃亮的皮鞋,笔直的裤子,整洁的西装和得体的领带,七八个这样装束整齐的人,不错,这风格对头。我根本还没来得及细看为首高大英俊的白人男子手上举着的警员证件,玉真却显然愤怒了。 “喂!你干什么?你知道他是谁吗?检查他?你有毛病啊!UN的总指挥,你们ICSA的总署联席会议主席、还有相关IBDR银行系统总监、ICJ国际法庭的大法官都在等着他来开会!难道你需要我打个电话让他们上来跟你说吗?”玉真挡在我身前,凶得跟护犊的母牛一样。 汤姆显然被吓到了,尤其玉真又掏出一个不知是啥的证件晃了一下,汤姆马上立正,敬礼,有点语无伦次地说:“不、不需要、我,我不知道……”说着突然想起什么,跟触电了一样,把本来就挺得很直的腰,绷得让我很担心会不会断掉,他严肃地对着玉真说,“长官!对不起,因为您的级别拥有特别豁免权,所以如果您坚持的话,不需要进行安检!” 我连忙挤了上去,对汤姆说:“不,不,按程序来!我愿意接受检查。检查,快点帮我检查。”汤姆明显又愣住,不知是因为我的头骨,还是因为我的要求。过了两三秒他才挤出一个微笑,对我点头示意。 他说:“如您所愿,先生。”他冲玉真敬了个礼以后,朝他身后六七人挥手,他们就开始用各种仪器在我身边弄来弄去。我看着身边跟望着神经病一样望着我的玉真,有点不好意思。但我真的想接受检查。 这才是人类社会,各种各样的检查,坐飞机要检查,进博物馆要检查,总之,废墟里不需要检查,只有在人类社会,才会有这些检查。我很愿意被检查,这让我觉得真实。尽管核爆以前我总抱怨安检麻烦,排队很烦,但现在不同了,我成熟了,不是吗? 汤姆跟我说:“先生,谢谢您的合作,祝愉快。”我很开心地跟玉真往入口走去,但走了几步,汤姆又从身后叫住我。看上去至少也得二十七八岁的汤姆,脸上居然有一种青春期的狂热:“先生,先生我想请问您一下,是否认识一个叫秋风的人?据说他也会来这里开会,也是从废墟来的。” 我愣了,但明显我没有皮肉的头很好地掩饰了我的表情,汤姆连忙说:“如果涉及到保密条例就算了,我不是有意刺探……只是,只是我负责天台,不能进会场,如果秋先生是从楼下进入的话,我就遇不上了。能否,请您帮我拿个……”他说到后面,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叽叽歪歪了半天,我好不容易听明白了,“拿个签名。” 玉真微笑着望着我,我感觉很爽,真的,这才是人类的社会,充满了希望和阳光,尽管是人造阳光。社会承认你的存在价值,人类承认你的努力,你能被认同,被肯定。在这一瞬间,我觉得在废墟里我做的选择,是无比正确的。没跟梅超风同流合污,没有加入血族,对,只有在人类社会,我才能得到这种认同感——这话有点拗口,应该说,我被我需要被认同的群体所认同。 我接过他递来的一个签名册,是如此地开怀,哪怕汤姆的一个手下嘟囔了句“这骨架子能认识秋风吗”,我也没有生气,这有什么?我决定给他们一个惊喜,我没有在本子上签名,而是递还给汤姆,对他说,秋风将会请他,包括他的几名手下一起共进晚餐,到时自己去拿签名好了——如果他们愿意的话。 “当然愿意!”他们几乎跟喊队列口号一样整齐地回答,当我走进天台入口时,还听见汤姆一个手下在问同伴:“这骨架子,不会是唬我们的吧?他能让秋风跟我们共进晚餐?啊,我要带上我太太……”他用来称呼我的,是“他”,不是“它”。我注意到了。 相形之下,会议就逊色了许多,没有我期待中的鲜花和掌声,也没有闪光灯。只有胸口佩着许多勋章、功章的将官们,在我入场时向我点头致意。穿西装的IBDR之类的胖子,相对比军人们热情,会跟我拥抱或握手,我无法从他们眼睛里找到一点虚假,尽管我并不认识他们,但这让我的快乐不停息地继续沸腾着,哪怕在有些郁结的会议里。 “小鬼,你,很好。”这是一位黄种人的将官,是我的族人。我从他眼神里,没有看到其他人眼里的热情和喜洋洋的气息,只有怜悯,长辈对伤痕累累的游子的怜惜。我哭了,只觉眉骨梢一酸,泪就淌下了。 我努力地立正,是的,我大学时军训过,尽管已恍如隔世,但我学会了敬礼。我抬起手,向他行了一个军礼。我不是军人,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人活世上,总不会事事都需要理由吧?总之,我心里有种澎湃的冲动,我向他敬礼,一个笨拙的举手礼。 他戴上军帽,回了一个标准的军礼,点了点头,对我说:“男子汉,流什么马尿?少吸点烟,小鬼,你的牙齿都比我黄了。”我拭去泪水,拼命地点头,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回到座位上。接着我如同梦游一样和另外许多人握手,尽管他们很热情,但不同的,我知道是不同的。 当坐定下来以后,会议的简报开始,这次请我来的主要目的,是UN的美洲地区指挥官,十七天前被刺杀。有一份电子资料,传到了我桌子前的个人计算机上,无非是述说现在没有国界的概念,建立了人类联邦,原来的各国按核爆前的世界地位,取得联邦议院席位,全世界军队联邦化。 我只扫了一眼,就关掉了。我知道还有许多细节没看,但对我没意义,难道我要去竞选人类联邦总统或者议员?关我什么事?明白了现在全世界军队都以UN统称,了解了被刺杀的UN美洲地区指挥官大约是个什么概念,也就足够了。 “重建世界的压力很大,财政上,暂时只能维持对废墟派出团级别以下的小分队。”一个西装笔挺的胖子站起来做报告,他肥白的脸上似乎随时会滴出油一样,他说,“当然,反恐是必须的,但很显然,如果军方坚持复仇行动的展开,财政方面我们无力给予支援。” 人类穷成了这样?到底要请我来做什么?不像要捉我切片研究啊。幸好这时军方开始作简报,先由十几个肤色各异的特别行动队队员展示了核爆后的超能力,有人可以瞬移几米,有人可以整个小火球什么的,都无一例外的,在之前有很长时间的念咒或祷告。如果梅超风的手下与他们对阵,我打赌这支特动队全被杀光时,他们还没开始超能力的使用。 接下来的会议,是汇报军方和警方派出的追捕队伍的战绩。那三名刺杀了UN美洲地区指挥官的杀手,连续干掉了二十一支小队,除了一支小队有五名生还者以外,总共四百七十多人——他们无一重伤,全部被杀。 那生还的五人,就是洞拐他们的小队。在展示的访问录像里,洞拐小队的那名狙击手激动地对着镜头说:“不要再派人去送死了!懂吗?见到我这伤了吗?”对着镜头他扯开伤口的绷带,激动地说,“我轰烂那杂种半边脑袋,然后它若无其事地命中我!去找秋风,秋风一个人轻松干掉五个那种不死的杂碎,是他把我们救出来的!”其他几个人也在镜头中纷纷表示赞同。 录像结束了,会议室里一片沉默,我莫名地,很有点冲动想站出来,但我看到了我那同族的将官,望着我的眼里的深深的忧虑。我刚刚离开椅子的身体,又重新坐了下去,直觉告诉我,沉默比开口更好些。 “秋风先生已经应我们的邀请来到会场,今天的会议就先开到这里,我们会派专人向秋先生咨询整理关于废墟的资料,然后制出新的可行性方案。明天我们再继续讨论。”会议的主持,一个挂了许多勋章的黑人老头,做了个总结。 IBDR的西装胖子们,明显松了一口气,纷纷掏出纸巾拭汗,仿佛这会议室的中央空调形同虚设一样。他们表示说如果只是小队,并且由我主导,他们会在经济上努力支持这个反恐行动的。 一个和我无关的会议,一件和我无关的事,但我很高兴来参加这样的会议。 “小鬼!”当散会后我应付了许多人、准备出去找玉真时,和我同族的那位将官,叫住了我。他望着我,很认真地望着我许久,才开口说,“你那两位义兄的事,我也很伤心,他们都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士兵。” 突然他叹了口气,似乎整个人老了十岁一样,有种不堪重负的沉重。他看着我说:“小心,要小心,你得知道……”但说到这里他又摇了摇头,当他重新抬起头时,我发现那老迈的神色已在无声息中褪去,他严肃地问我,“你的两位义兄,都是优秀的军人,我以他们为傲。现在没国界了,但我得说,他们是我们族人的骄傲。小鬼,告诉我,你也将是吗?” “是,是的,我是!”我下意识地回答,干脆得完全不像我的个性。 “总会有人要付出的,总会有人去牺牲的。”他脱下军帽,搔了搔满头的银发,低头捏着帽沿,对我说,或是对自己说,我有点分不清,“身为军人,就必须绝对地服从命令。你明白吗?没有讨价还价,没有商量,是悬崖你就要跳,是地雷阵你就得蹚。” 再一次,那冲动的魔鬼把持了我的理智,我几乎用呐喊的音量回答:“明白!将军,我们的族人从不怕牺牲!”他抬起头,望着我的眼里仍是那种不改的,对晚辈的怜惜。他拿着军帽,没再说什么,自顾自从我身边走了过去。 我望着他挺拔的背影,只觉他肩膀上扛着的金星,很重,很沉,就算如他一样的铁肩,也扛得很累。这时他停下步子,回过头,拨开身边的警卫,对我说了一句:“小鬼,要小心,小心……”戛然而止,不可思议地,他居然立正给我行了个军礼,甚至没等我回礼,就在警卫的包围下,转身离开了。 他的话,让我本来愉快的心情,无端地加了一抹黑色的沉重。我知道他说了该说的话,但我不知道他说了什么,只是他只能说到这样而已。一定有事,一定有什么对我不太好的事,正在发生,只是我还没有发现罢了。 前情提要: 海伦纳竟然主动示好,要帮秋风恢复身体,这背后到底有何缘由?迷惑不解的秋风,再一次碰上了人类军队,意外得知人形腐尸梅超风,已经组织起了庞大的腐尸军队来与人类抗衡。秋风加入了围剿梅超风的队伍,以无可争辩的实力,重创腐尸军队,一战成名!在人类联邦的邀请下,秋风重返人类都市,协助对抗腐尸军队。热血铺就的英雄之路,正迤逦展开,等待这位人形骷髅的,将是怎样的结局? 第二十章 蝼蚁 玉真不知去了哪里,我茫然地靠在会议室外长廊壁的窗台边,和一个垃圾筒并排在一起,独自抽着烟。我本来想去会议室内搬个椅子的,但那管理员很忠实地执行了他的职责,散会后人一出来,就把门锁掉了。也许人类现在真的很穷,会专程来人类联邦总部偷把椅子回家,劈开了当土豆煮?天知道。 不知要怪谁才对。难道去怪责那忠于职守的管理员?没道理用心工作要挨骂吧?那么怪接待人员?那么为何其他与会者都自有去处,怎么就我一个愣在这?显然也不是接待人员的问题啊。玉真好不容易回到人类社会,一个女孩子,不去转下商店,看个电影,倒真的不正常的。 于是,我不知怪谁。也许,本来我就该和垃圾筒并排在一起吧。 华丽的长廊,猩红的地毯,古朴的原木大门如此的典雅。但我倚在墙壁上,挨着窗台,却有点阴冷和无奈,我努力地凑到窗台前,让人造太阳的光芒温暖我,驱散那种我熟悉的无奈。我很害怕在这里,仍被它包裹着。 烟,慢慢地燃烧着。我一直在发呆,看着那紧闭的会议室大门,看着那香烟的青烟盘旋着升起。 当玉真找到我时,我才点上第三根烟。但这段时间对我来说,已是极痛苦的煎熬。我一见她就握住了她的手,我不想在这个人类的社会里,仍只有自己一个人。这会让我分不清自己到底身在何处。 玉真明显感觉到了我的惶恐,好声地劝说,说她不该去睡觉的。我摇了摇头,隐隐觉得,这不是她的问题,尽管这已经是一个问题了。 UN和ICSA给我安排的酒店房间很棒,哪怕在核爆前,我也没见过这么豪华的房间。噢,我这么说有点装腔作势,事实上,核爆后,在成为无主之地的废墟里,我见识过的东西,恐怕是核爆以前一个普通小市民穷其一生也无缘见识的,比如我现在如果要向玉真求婚,三四克拉的钻石是不成问题的,在废墟里我无意中就弄了七八颗,要放核爆前,我十年不吃不喝赚的钱怕还不够。 很大的大床,还有客厅,我想这会不会就是传说里的总统套房?保湿箱里是上好的雪茄,我抽了一根出来点着,玉真的电话却响了,她挂了以后,很抱歉地对我笑了笑,她说有朋友找她一起去逛街。 “男的?女的?”我着急地问,这对我而言很重要。但这无疑捅了马蜂窝,玉真很冒火地追打我,拿东西扔我。还好这房间足够大,要不我是少不得被她一顿胖揍的。她说兄弟就是兄弟,不要企图把她往女朋友那边扯。 但当她终于停下来,走到门边要出去时,苦苦躲闪了大半小时的我,老老实实跑出来拦在了门前,她笑着说:“肥秋!我还捉不到你?”我任由她扯着我的衣领,只是静静地望着她美丽秀气的眼睛。 我用我那沙哑的嗓音说:“男的还是女的?”她捉住我的兴奋一下子就褪了下去,无言地松开扯着我衣服的手,跌坐在沙发里,拍出一根烟,狠狠地把过滤嘴往扶手上顿着,本就雪白的脸,苍白得好像一个瓷娃娃。 “你为什么就不明白?”她愤愤地说,有种童稚样的固执,很可爱。她把烟凑到打火机的焰火上,被抖实了的烟,前端那截空空的纸烟管,一下子就在火焰里化成了灰烬,她说,“这不好玩,明白吗肥秋?” 我点了点我的头骨,我没玩,我知道不好玩。我也看过许多言情剧和小说,真的感情,是不好玩的,玩起来大家都会很受伤。但我没玩,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愿用一生来保护她,来和她一起慢慢变老。 她撩了一下跌落的发丝,盯了我一眼,只是说:“你得明白每个人都有点隐私。你得尊重我,尽管我们是生死兄弟,但我的生活并不只有兄弟啊,对不对?”我再一次点了点头,她高兴起来,三两下按熄了烟,站起来准备出门去。 “你得明白每个人都有那么一点追求。”我让开了路,实话说,我没有足够的勇气去表白,这两句话,已是我这一生中,所能做到的最勇敢的事了,我说,“你得尊重我,尽管你当我是兄弟,但我的生活,却只有你了。” 她愣住了,手在门把上停住了。她长长的睫毛眨动着,很动人,那眼角渗出的珠泪,渗出的是柔弱,女人天性的柔弱。如果说她平日是一个美丽的人,那么现在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我发现我有点变态,我对她泪眼是如此的痴迷。 “从来没人敢逼我到这个程度,从来没有。”她终究没有让那滴泪淌下,门上的对讲机响了起来,然后对讲机可视屏上出现了军方派在我门外警戒的卫兵的影像。当然只是单向的,也就是我不按下按键,室内的影像、声音卫兵是见不到听不到的。 “请求通话,请求通话。有一位小姐声称是秋先生的律师,要求与秋先生见面,否则要起诉她的当事人被非法囚禁……”卫兵在镜头前耸了耸肩,我听见边上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很讲究地威胁着卫兵。 我哪有律师?但画面外的声音,却让我怀疑起自己的记忆,因为那声音是如此坚定:“我的当事人已经受联邦政府的迫害,达到令人发指的地步!联邦政府现在居然企图把我当事人非法关押来掩饰真相!这种事件今天可以发生在我当事人的身上,明天也可以发生在你们身上,你的家人身上!基于我当事人的委托,基于一个律师的良知,基于人性,基于正义,士兵,请让开!” 玉真按下了对讲机的按键,对卫兵说:“嗯,没问题的,让她进来。”然后朝我很嘲讽地笑了笑,说,“好了肥秋,你现在有了一个新的排练对象了,我想她会很乐意陪你演练这种你喜欢的言情剧的。” 没有等我开口分辩,穿着很得体的职业套装的芭特丽,那优雅的高跟鞋已踏进了房间,一副金丝眼镜让她减少了几分小女孩的感觉,但我仍从她那装得很锐利的眼神里寻找到了熟悉的稚气。我不禁笑了起来,毕竟看到一个装成职业女性的小女孩,是很让人捧腹的事。 但也就在这一刻,玉真闪身便要出门,我情急之下,伸手想去拉她,却不料她旋身一腿把我鞭得整个人远远向后飞跌。等我爬起来的时候,就只能看着她冲门外的卫兵还礼,英姿飒爽地远去了。我跪在地毯上望着她的背影,嘶哑地吼叫道:“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 她没有回头,把手里的东西随手往后一扔,冷冷地说:“闭嘴。”就转过了转角,消失在我的视野里了。我手上接着的,是她扔过来的东西,一根刚刚点着的烟,我侧着脑袋吸了一口,心里自我安慰地想着,这是间接接吻。 “嘿。”芭特丽用食指顶了顶金丝眼镜,很是残忍地打破了我的幻想,“秋,你喜欢她吗?那就勇敢去追啊!”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我恨恨地盯了她一眼,坐在地毯上,把烟灰缸摆在腿上,没好气地对她说:“你懂什么?小女孩一个,你别以为,穿上职业套装,化个淡妆,戴个眼镜,你就真成律师了好不好?”芭特丽望着我,似乎有无限的惊讶。渐渐地她的眼光变成了对一个白痴的凝视,我有点扛不住了,但我不知道自己哪里出了错。 “好了!”我终于受不了她的目光,把燃尽的烟丢进了烟灰缸里,“难道我还说错了吗?难道你还真的是大学法律系毕业,又在律师楼呆过好几年,过了考核,拿到律师资格了吗?你才几岁?来来,哥哥看一下你的身份证……” 说到这里,我愣住了,自己说不下去了。她是血族啊。尽管她的外表是个小女孩,但事实上谁知道她活了多少年啊?搞不好她还真是律师呢!没等我想清楚,她已把一个微式密匙电脑扔到了我身上。 这是核爆前通用的身份凭证,只要插到联网的电脑上,就可以查出这个人所有的公开资料。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偶尔做一次傻瓜就算了,没必要二百五到底。我把密匙扔回给她,尽管我这房间里有电脑,也有网络。 我把身体缩入柔软的沙发里,这样让我觉得安全些,尽管想通了面前的芭特丽绝对不是小女孩,但我看着她,眉目间仍能找到小女孩的影像:“好吧大律师,这次来找我有什么事?是否还有一杯冰冷鲜血啫喱要请我喝?” 她挑着眉毛,摇头说:“不,做一杯那样的啫喱,得去血库弄差不多十个人的鲜血,你看,我们血族在人类社会生活,都戴着这标饰呢。”她伸出手,左手尾指上有一个造型古怪的戒指,她说,“方便让相关的人类修士监控我们,一次弄这么多鲜血,尤其是在这非常时期,很有血族将要大规模隐蔽进入人类城市的意思,人类的修士不会放任不管的。所以,在这里,我是没法请你喝血啫喱的。” 我无语了,看来,我真是说多错多。不过走到窗边,看着大街上人来人往,洋溢着生命气息和生活味道,我喜欢,就算到处吃瘪,也比呆在那废墟里强太多了,也许,我该把春香也带出来。 “不过,我给你带了另外的东西,我想你一定会喜欢。”芭特丽不知何时,从我身后贴紧我,那坚挺的曲线压在我背上,我只觉血一下子涌到头上。当然,这只是一个形容,我少有地感到没皮没肉也并不一无是处,起码,不会流鼻血。 她的唇带着丝丝热气,让我的头骨酥软得要化开一样。不行,我感觉这么下去,我会受不了的,不是我不喜欢吃豆腐,揩油是人生第一乐事,关键的是,玉真随时会回来,总不能因为一时之快,害得玉真再也不理我吧? 这轻重我还是分得清的。我连忙闪身躲开,远远地坐在沙发上,假装镇定地问:“咱们是好朋友,好朋友,你被捉了,我去救你,很正常的。我们华夏人,很有义气的。对了,你不还说,我是你的什么骑士嘛,以后我有事找你时,你不要推脱就可以,不要以身相许,不要!” “真的不要?”她一下子摘下金丝眼镜,披散了头发,天啊,小女孩的形象一下就出来了。她趴在我跟前,可爱地眨着大眼睛,我犹豫了一下,低声对她说:“不好啦,还是不要了,再说玉真等一下见到会生气啦,我……” 她笑着退开了,说我真是一个少有的好人,随后把一份文件递给我。我翻开,只看了一眼,就完全没有心思去开玩笑了。这份文件我一旦签署,她将成为我的代表律师,去起诉人类联邦!她玩儿真的!起诉人类联邦啊! 民族性这东西,不是说笑的。哪怕在公元三千年,民不告官一样是我的族人中的普遍思想,当然我指普通小民,不是那种引领民众的有识之士。或许因为自古就有讼棍,我这样的普通人,还是不太想打官司的,至于告官,能免则免。 我想算了,她却说核爆把我弄成这样,难道我不想恢复身体么?难道我就想一辈子这样下去么?她说想帮我打这官司,就是想帮我恢复身体,她说:“这事的难度,已不是一个种族可以完成的了,否则我马上就可以操作完成。我想我能调动的人力物力,不会比核爆前的某些小国差。” 只有人类联邦可以完成,一百亿的财富,可以让人一夜之间成为世界首富,但人类联邦军方的武器研究项目,按芭特丽说的,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就那些夭折无下文的项目,都不知几个一百亿了!” 海伦纳说要帮我恢复身体,这个事我除了玉真不打算和其他人说,而且多一条路,总不会是坏事吧?而我想我可以相信芭特丽,至于联邦为了让我恢复身体,会把多少本来用于救济难民的钱用于这上面——我只是一个小人物,绝没忧国忧民的爱好。 何况芭特丽说出的东西,更让我良心大安。她说知道为什么会请我来开会,因为七百亿的预算如果不用投入到清除腐尸的行动中,那么军方就可以挪用到装备上,当然,会优先照顾核爆前的各大国军方势力,至于非洲那边的UN部队,尽管现在隶属于人类联邦而不是以前那些小国,她说:“你以为,索马里亚那边的民众,现在隶属人类联邦,一夜之间他们的生活就能和弗罗里达、伦敦、北京、巴黎、圣彼得堡的幸存者同一水准了?” 我听了有点头骨发胀,太复杂了。这不都人类联邦,世界大同了么?要像她说的这样,那搞什么人类联邦啊?我不禁有点庆幸,自己从没打算去选议员或总统。算了吧,这些不是我该考虑的事。 我点了根烟,抽到一半时我决定了,听她的,尤其是当她告诉我,就算败诉也不用我出律师费时,我更不犹豫了。我拿起笔,在文件上签下了我的名字。这很好,有官司打也不错,起码腐尸肆虐的废墟里不会有人找我打官司。 她接过文件,说会帮我和媒体沟通,争取上访谈节目:“博取陪审团同情。” “不!”我拒绝了,我说要谈她去谈,我是绝对不上电视的。我这个样子,实在没有勇气上电视,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我不想成为笑料,我以前有个同学是白化病人,我目睹他整天被人讨论——我当年也是其中之一。我想那滋味绝对不好受,何况我的情况比白化病要严重许多。 这时对讲机突然响了起来,老萧那玩世不恭的声音传了进来:“秋儿,修成正果了么?听说有漂亮小妞来找你,都把玉真气走了,你们关着门呆了大半小时,忙完没?你要忙的话就接着弄,哥一会儿来看你。”视屏上是老萧那不改的浪子形象。 我很有点尴尬,连忙开了门,老萧很洒脱地浅笑着,长发松散地拢在脑后,胡子拉茬的嘴角叼着半根烟。我着急地说:“老大,你积点口德好不好?要让玉真听见,我就完了!我这门又没锁,你用得着这么损我么?” 他笑着进了屋,芭特丽很职业地递了一张名片给他,老萧扫了一眼,笑道:“噢,伊丽莎白大律师啊……”那表情跟真的一样,我就不信老萧会不认得芭特丽就是那医院里的血族小女孩,但老萧就跟第一次见面一样,“如雷贯耳啊,秋儿,你发财了?这伊丽莎白大律师出道以来,从没败诉过一个官司啊,可就是有名的收费昂贵,你真的有钱请她?” 我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好愣在那里,芭特丽的演技看来也是极好的,她笑着说:“秋先生不会败诉,所以我的律师费将是被告方头痛的问题。我对自己有信心,秋先生也同样对我有信心,只有对我没信心的客户,才会考虑这样的问题。” 又寒喧了几句,芭特丽就离开了。老萧止住要说话的我,自顾自躺在沙发上,看着芭特丽留下的那份文件,许久才合上文件放下,对我说:“小妞不错,是真为你好,小秋,你小子也算出师了,哈哈哈……” 他见我有点无动于衷,丢了根烟给我,招手让我凑过来说话:“你这笨蛋,你有没有考虑过明天开会,是否答应加入行动队,去搞定那些人形腐尸?你别告诉我,你到现在还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我站起身望向窗外。街上有一个小孩的气球飞走了,那气球一路往上飞,往上飞,那上面印着一个古老的华夏文字“喜”字,荡来荡去的。 我把烟头扔掉,点起老萧扔来的烟,指了指窗外,对他说:“有什么好考虑的?”哪怕我不是一个勇敢的人,但我也知道,必定要有人去守卫,其他的人才能拥有这正常安宁的日子,这不是太复杂的问题。 如果要我点头去干掉海伦纳,我是绝对不干的。可是梅超风不同,我始终觉得,对付它和它那些人形腐尸手下,只要我认真一点,不至于有什么麻烦的。虽说之前如果不是我的头发莫名其妙大发神威,可能它的手下已把我轰成一堆白骨,但我心里,提起梅超风和它的手下,却仍旧是这种感觉。我觉得就跟参加社区灭鼠队一样,可能脏点臭点,但不会有什么危险。 “你有没有想过,干掉梅超风以后,等着你的会是什么?”老萧听了我说的,沉默不语地抽了七八根烟,才挤出这么一句话。我觉得老萧似乎和以前不太一样了,似乎没有那种洒脱、那种飘逸了。不过他的问题我觉得没意义。我说干掉了再说吧,想那么多干啥?他拍拍我的肩,说好好想想吧兄弟,就自顾自地打开一瓶酒,喝了起来。我想,没啥好琢磨的吧,了不起就是干掉梅超风后,还要求我去干掉海伦纳?那我到时不同意便是了,至多往废墟里一躲,我就不信他们能找得着我。 我觉得没什么问题,但显然老萧并不这么认为,哪怕在海伦纳面前,面临将要被撕成碎片的威胁,都能保持潇洒和淡定的老萧,此刻整个人都沉浸在忧虑里。我看着他喝酒的样子,格外难受,似乎他正在灌下一杯杯忧愁。 他到底在担心什么?我不太明白,但必然是关系到我的问题。这时老萧站了起来,在台灯座、通气口,四处搜索了一番,我开始没注意,以为他在找什么,直到他招手让我跟在他身后,我才在他的指点下,在浴室的莲蓬头边上,见到了一个火柴头大小的颗粒。 老萧用眼神制止我想去把那玩意取下来的举动,只是淡然地说:“我洗个脸,你等我一会儿。”他很仔细地洗脸,似乎想把脸皮拭下一层,谁也不可否认他在洗脸,好不容易洗完了,他随意地把毛巾一甩,正好罩在那莲蓬头的那个突起上。 然后老萧把我扯到洗手台前,快速地在洗手盆上写划着,如果不是在这之前他诡异的举动,我一定会以为他只不过是在洗手,但现在我再迟钝也知道他有事要告诉我,从流淌着水柱的水龙头下,我分辨出老萧在写两个字,汉字:唇亡。 我刚表示见到了他写的那两个字,老萧就把盖在莲蓬头上的毛巾取下来,重新挂好,然后回到沙发上,似乎他真的就去洗了把脸一样,继续着和平时一样的话题:“秋儿,来,给哥说说,勾搭我小师妹的进展怎么样了?”我很想问他写在洗手盆里的两个字是什么意思,但我又不是傻瓜,自然知道绝不能在这时聊这话题。 于是我只好垂着头,沮丧地把玉真一次又一次坚决的拒绝说了出来。我其实也指望老萧给我出个主意,毕竟这个他拿手,我说:“尽管我可以幻想,她其实也是喜欢我的,但是,唉,也许有时候,我真的该面对现实……” 我还没说完,就被老萧一记暴栗狠狠敲在头骨上,他轻笑着,如一个赛车手看着人初学开摩托车一样,很讨厌的表情,不过他的话却让我心里好过许多。老萧说:“你就是个白痴,秋儿。我告诉你,玉真她要对你没意思,她打你干什么?不累啊?你不信下楼去找个年轻女孩,跟人家说你喜欢她,你瞧瞧会怎么样?人家至多送你一句‘你神经病啊?’打你,你怎么不见她来打我?” 说得跟真的一样,也许他的语句里有漏洞,但我不愿去推敲,我只觉得听着老萧这么分析,我好受了许多,我只想听他继续说下去。他说:“各人有各人的苦处,明白吗?我猜大约她有什么难处吧。她要不告诉你,你也就别打听了,人总有点隐私吧……” “这不还是废话?”我以为老萧有多高明呢,点了根烟我喷他一脸的烟雾,“她有苦衷,我又不好问,她就继续地苦衷下去?我继续地没希望?你这不是废话么?” “也不一定,所谓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玉真不是那种羞怯小女生,要是她一旦想通,或者不顾一切了,情感爆发出来,我猜有你受的,估计你立马被套牢!呵呵,你得相信哥,玉真是我带大的,这世上有谁比我更明白这丫头的性子?洗洗睡吧,不睡就看看电视,你好久没看过电视了吧?得了,哥走了,你自个慢慢琢磨吧。” 老萧离开了。而我不知出于什么样的心思,开始仔细地观察老萧刚才研究过的地方:台灯座、通风口…… 当我每走过一处,我的心情就灰暗一分。 每处,都有在莲蓬头上发现的小突起,在很隐蔽的地方。 我想哪怕是一个小孩,只要看过一些警匪电影,就足够明白,这是什么东西——偷拍和窃听装置,布满了这个硕大的房间。我的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监控之下。也许,这可以解释玉真为什么一定要离开这房间;为什么芭特丽进来以后,只说起诉联邦政府的事,根本不提别的东西。 答案只有一个,这房间不是一个适合正常人呆的房间。这不是一个给人呆的地方。这奢华的房间,不过是生物实验室里,给小白鼠弄的那个漂亮的、装满了监视仪器、记录它一举一动的窝。 我不禁有些凄然,想不到,我还是成为了我最不愿成为的小白鼠。窗外的天色渐渐地暗了,已是傍晚时分,我再也看不清窗下街道的人来人往。灰蒙蒙的,让人有点窒息的灰色,把我呛得心伤。我很想哭,但我哭不出来。我摇了摇头,背起那装着狙击枪的皮箱,算了吧,我想我该离开了。 刚打开门,卫兵就条件反射地立正,敬礼,他们站得如同笔直的青松,这是上过战场的兵,左胸的勋章,记载了他们都有一次以上的负伤。 身上各种军人的符号、标识赋予了他们超乎生死的淡定,却掩不去良家子弟的淳朴。他们望着我的眼光里,只有尊敬,没有提防,没有监视;纯朴的军礼,没有那些IBDR银行系统的西装胖子那种讨好的笑容,也没有ICSA和UN的将军的那种高傲。 这就让我为难了,我是打算等他们质问我要去哪里时,就在他们的颈动脉上砍上一掌刀的。本来我自信,以我比他们轻上许多的身体,远超乎常人的速度,绝对可以在他们出声之前把他们放倒。 但现在面对着他们,我能做的,只是举动我的右手,尽可能标准但还是歪歪斜斜地回了个举手礼。“先生,我们都知道你,不是因为你干掉了人形腐尸。”黑人军士放下手后,用一种发自内心的欣赏语气对我说,“我们从废墟里好几个聚居点援救出来的民众,都提到过,你在他们危难时给予了帮助。” “但他们也提到了对你的提防和不友好。”白人下士的脸上有点羞惭,他说,“而曾经在得到你帮助后又拿枪指着你的人里,有一个就是我年迈的母亲,请容许我代她向你道歉,其实她只是害怕,但她很感激的,真的……” “先生,再次向你致敬。”他们这么说。我急急地应了几句话,大约是没什么、不要放在心上之类的,然后就快速地离开了。在他们看不见我的拐角,我停下来抹去眼角的泪,他们知道我,他们说知道我! 这不是官方或军方的阴谋,是人与人之间纯真的交流,天啊,我只感觉到幸福!我所做的,并不在于官方大人物或某个机构的在意或不在意,原来,人们都记得我,他们虽然害怕,但还是感激我的。 这是我没料到的。我一直以为,一直以为人类聚居点里的人们会忘记我,会以为我不过是另一种变异的生物或其他。我在废墟里,也只是因为我必须做一些身为人类会做的事,比如干掉一只变异后的硕大甲虫,以免整个聚居点的人都被杀死,这对我来说不难,而且做了以后,我可以肯定自己是个人。但他们记得我,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安慰的? “秋先生,请回房间吧。”左侧传来一个冷冷的声音,带着一丝嘲讽。我抬起头,一个西装笔挺的白种人,嘲讽地望着我。而在我右侧,有人用怪腔怪调的英语说:“天黑了,我们的英雄害怕了,哈哈哈,哭泣是不会让我们怜悯的。”那是一个矮小的黄种人,穿着肥大的西装,格外的猥琐。 左侧的白人有点厌烦地望着我,一副高高在上的神色,但我看得出,他在妒忌,是的,妒忌。我有点摸不着头脑他在妒忌什么,只因我觉得没有人比我更惨了,妒忌一个乞丐也不可能来妒忌我啊。 但马上我就明白了,因为这白人用那高人一等的口吻说:“秋先生,重复一次,请马上回房间,你没有在人类社会随意行走的权利。你要出去必须上报ICSA总署批核,请回去,否则……”他松了松领带,嘲讽地说,“格杀勿论!” 我笑了起来,不是因为他的话,而是因为我明白了他在妒忌什么。因为从他身上我感觉到了一种能量的涌动,和约翰在我身上弄出白光时一样,一个有异能的人,会摆出如此不屑的态度,唯一的可能,就是他在妒忌为什么会是我被邀请去参加会议,而不是他。 “不要逼我们,嘿嘿!”那右侧的黄种人附和地笑了起来,愈加猥琐,他说,“那几个卫兵真的废物!居然就这么让你离开,一会要他们好看!秋先生,我不怕告诉你,保罗先生可是前五十一区第三高手,出手,你便只有,死!”又是一串难听至极的笑,很疯狂,透着一种毫无人性的嗜血。 我摇了摇头,抖出一根烟点上了,窗外已是一片漆黑,白天工作的太阳毕竟是人造的,没有真实的太阳那种慢慢暗淡的自然。亮,功率降低,停止工作,只有这三种状态,黑得很突然,更无法让月亮反射光芒。走廊的这一面向海,没有万家灯火的点缀,我是体验不出这里和废墟有什么分别了。 那白人已然对我的态度忍无可忍了,他高声地诵唱着音节古怪的歌曲,而那个黄种人也开始念叨一种东南亚的方言。也许我怕死,但再怕死的人,也不至于不敢打蚊子吧?是的,我根本就是在看两个小丑表演,尤其是现在这情景,除了有灯光,便和废墟一般无二,令我更加地清醒、冷静。 “我哭,是因为感动。”我抽着烟,缓缓对他们说,“而我收割你们的生命,不是因为你们激怒了我。”那个白人的手上已开始隐隐约约冒出白色圣洁的光芒,而那个黄种人的念叨也到了尾声,已经开始浑身透明起来。 “只是你们的语气我不喜欢。”说完的时候,我的右手已拎住了那黄种人的脖子,我把夹在左手指骨间的半截烟向上弹起,然后如刀切泥一般把左手的手骨插入他的脑袋里,再松开捏着他脖子的右手,接住空中落下的半截烟,悠闲地吸了一口。 一股热流从左手骨末端涌了进来,久违的饱食的感觉,让我打了个冷战,我吸了一口烟,任凭那白人男子把一团洁白的光弹砸在我身上。我从他开始诵唱时就知道,不过是约翰一系的小把戏,而且还远不如约翰精纯。 从黄种人的脑壳里抽出手,那半透明的尸身僵硬地倒下,可惜了走廊的地毯。我慢慢走向那白人男子,他的脸色变了,又一记光弹砸在我身上,嗯,很舒服的感觉,跟阳光照在身体上一样的暖洋洋。 我将布满了符文的指骨,停在离他眼睛不足一毫米的位置上,尽情地欣赏方才那高傲的嘴脸此刻是如何的惊恐万状,我摇了摇头,肤色做不得准,种族也做不得准,哪里都有好人,哪里也都有坏人,当然少不了这一类贱人。 “那几个卫兵如果有什么事,我相信,你的下场会比你的同伴凄惨,你明白吗?”我很少威胁人,我向来觉得要不就打倒对方,要不就跑。但那几个卫兵,我看得出他们的真诚,很单纯的军人,跟洞拐一样,是那种可以为了命令,舍弃一切的军人。我觉得这样的人,跟我一样,不该死。 他拼命地应着,带着哭腔,我慢慢地收回指骨,淡然地对他说:“去通报吧。” 当外面一片漆黑,使我如同回到废墟时,这些日子在生死边缘的经历,就很自然地让我的头脑清晰起来。其实这两个家伙的出现,倒还真是题中应有之义。不可能房间中装了那么多监控窃听装置,我离开却没人理会的。 那几个卫兵应不是知情人,如果安排异能人士守在我的房间门口,肯定会引起我的警觉。这两个家伙搞定了,应该后面还有人来吧,除非面对梅超风它们,否则我从不低估我的对手。 “是,是,先生,我马上按你的意思办!”这白人男子和打断了骨头的癞皮狗一样温驯,他翻着衣领上的一个装置,急急地汇报,“鹰潭鹰潭,我是小鹰五号,我是小鹰五号。|Qī|shū|ωǎng|小鹰九号不知什么原因,突然擅自对剑齿虎发动攻击,小鹰九号折翅,小鹰九号折翅,请指示。”剑齿虎?这是他们给我起的代号?不错,还好没叫我恐龙或是青蛙,这代号还很威风嘛,我喜欢。我从那具半透明的尸体上找到了两枚手雷,在砸昏面前的白人男子的同时,也砸熄了走廊的灯。 如果是在那个人造太阳工作的白天,也许我会有点麻烦,但对于军方来说,在这漆黑的夜里,尽管他们在二十米外的海滩安排了狙击小组,但对于一个没有体温,没有血液,只有一个骨架子的人来说,他们实在是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 我从大楼外侧的排污管溜了下去,当狙击小组反应过来时,我已溜到了三楼,并向他们投出了没有拉弦的手雷——二十米的距离,足够我砸昏他们了。 大约从十四秒钟后,许多穿着黑色西服的男子,开始从通道、走廊的房间门、消防出口、电梯、窗外,陆续地涌了进来。我留给了他们一具半透明的尸体,还有那个被敲昏的白人男子。请相信在废墟里,除非碰上海伦纳,否则我几乎是没有天敌的。在这形同废墟的夜里,十四秒,如果他们还能把枪口对准我,大约他们也就不用头痛梅超风与它的手下了。 十四秒,我已在二十米外的海滩上,用被我砸昏的军方狙击小组观察手的高倍望远镜,来观测走廊里发生的这一切。我记起那个同是华夏族的将官的话了,要小心,他让我要小心。走廊重新亮起了灯,那些西装男子,竟有一百多人,一个连的人马啊,还真的很看得起我,这还不包括守卫在各个要道的人员呢。 我摘下身边昏倒的观察手的耳机和喉头对话机,却发现我根本无法使用,因为我没有耳朵,也没有喉管。无奈之下只好踢醒那个观察手,可他醒来后的第一个动作,就让我很郁闷地把枪收了起来。 因为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摸身上手雷的弦,他准备拉着手雷跟我同归于尽。发现我已把手雷取走,他马上又拔出战术刀,看样子就要往自己颈上抹下去,我连忙收起枪对他说:“先生,请不要伤害自己,我没有恶意。” “谢谢你的善意。”刀锋已把他的脖子压破了,鲜血淌了下来,他有些凄凉地说,“我是华夏族人,如果是西方人,也许力尽被俘还会有勋章拿,但对于华夏人来说,被俘是可耻的,无论是什么原因。” 我唯一的选择,只好再次打昏他。 “叫主持会议的老黑鬼出来!”我不打算再留什么退路了,不用了,我不是做大事的人,如果被这么搞还能隐忍,那就不是我。说完这句话时我变换了七个位置,“三分钟,三分钟内叫那老黑鬼上顶楼,他要不出来给我个交代,那么,就是向我宣战!” 有什么话我不敢说?当着约翰,我连“上帝不再信仰我”都敢一再地说。我已经只剩下这把骨头了,还有什么可顾虑的?我是人,如果可能,我不希望屠杀同类。但也没有理由为了证明自己是人,被捉去切片的道理。话说几千年的文明,不就恰恰证明了屠杀同类是人类本性么! “误会!一场误会!”老黑鬼没用两分钟就出来了,他穿戴整齐如同要去出席赴宴一样,很明显,他一直在监控着这事。他对着海滩用话筒高声地吆喝着,却不知道我早已在这两分钟里重新进入了大楼。几乎所有人员都在监控海滩上那个狙击小组所在的阵地,我只敲昏了三个人,就上到了顶楼,在老黑鬼上来之前。一切,出乎我意料之外。 没有等我决定是潜行到那老黑鬼的身后胁持他,还是直接一枪干掉他,整个局势已经混乱到了超出我想象力的地步,对,超出我的想象。我听见楼下许多混乱声响,偶尔还夹杂着一两声枪响。 然后三架直升机从远处飞到大楼上面,特种部队快速地绳降到大楼天台,那穿着将官制服的老黑人,在他几个贴身护卫的保护下,还没有跑下天台,就被起码三十把突击步枪的枪口对准了,他的护卫无奈地抛出了身上的枪械。 那位我同族的将军,还有几位白人将军,戴着雪白的手套,在护卫的拥戴下上了天台。从我藏身的这个角度,只能见到将军的背影,我觉得这才是正义的化身,真的,在这一瞬间,我真这么觉得,尽管我知道这很弱智。 将军走到那老黑人的面前,严正地对他说:“人类不需要拿破仑,你明白吗?如果你不想效法拿破仑的话,怎么会有这样的下场?你想超越人类的法律,可是你忘记了,是法律让你拥有人们对你的尊重。”老黑人还装作很高傲地冷哼着。 然后将军身旁的白人将官,宣布了以犯下破坏拯救废墟幸存公民计划、破坏废墟重建计划、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反人类……等等一系列的罪行,将他拘捕,等待他的将是海牙法庭的审判,随后卫兵就把他押了下去。 将军环顾了一下四周,他的眼光停留之处,是从出口慢吞吞走出来的老萧。将军对老萧说:“让小鬼出来吧,受苦了,这孩子。”我在将军身后不到一米的地方站了起来,将军只是有点吃惊,但不改的是他眼里那长辈的慈祥,他抱住我,只是说,“小鬼,别哭,别哭,放心,不会再有人监视你了。我们不需要克格勃,也不需要盖世太保。” 当重新入住一个新的房间时,我寻找了半小时,没有找到任何监控的装置。我有点惭愧,真的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老萧眉间那沉重的忧患,甚至比之前更浓了,他望着我,无端地苦笑起来,淡淡地说:“傻,不得不说,也是福气啊!” 说完他就离开了,连一根烟都没有给我留下。我坐在沙发上,想来想去,想不出老萧到底在说什么。说我幼稚么?我这点年纪,当然不能和老萧比了,为人处世,这些总要有经历才有体会吧? 第二十一章 世界的反面 管他呢,傻人有傻福,傻就傻吧。哪有那么多事需要琢磨的?我抽根烟还要先想想里面会不会放了什么药?洗把脸得考虑水龙头淌出来的是热水还是强酸?做人也太累了点吧?我在房间里随意走动着,居然发现了一书架的纸质书! 唉,那两位老哥,在核爆前总是劝我多读书,他们是很喜欢这种纸质书的。一想起他们,我就感觉到孤单和悲伤,有一些朋友,一些兄弟,是无可替代的。老萧再潇洒,他还是老萧,我是不会在心里把他和那两位老哥相提并论的。 假如那两位老哥还在,他们若发现了我房间里有监控装置,必不会跟老萧一样,示意一下就溜。他们会保护我,会帮我拿主意,他们也许会痛骂我,但绝不会说出“傻也是福气”之类的冷嘲热讽……算了,还是不要想了,再想下去更烦了。 门铃响了起来,对讲机屏幕上是汤姆的脸孔,就是那个在我下飞机时,要求我做安全检查的汤姆。我按下遥控按键,门开了,是几张诚惶诚恐的脸,为首的汤姆激动地搓着手,结结巴巴地说:“先生,对不起,我们不知道您就是传说中的英雄……” 我有些疲倦地摆了摆手,示意他们不要再说下去,我说:“我并没有怪你们,真的。”看着他们递过来的签名册,我有点啼笑皆非地帮他们签了名,就在他们道谢离开时,我叫住了他们。 “怎么了你们?不是说和我共进晚餐的么?”我不知道这么说是否合适,只是不想单独呆在这里,我又睡不了觉,真的不知这漫漫长夜该如何打发。若在废墟里,还有春香、旺财可以陪我。 汤姆很显然有些为难了,我的提议打乱了他原来的计划。而其他几个人,都很有点跃跃欲试,很期待地望着汤姆。不过汤姆过了几秒钟,盯了他的伙伴一眼,期期艾艾地对我说:“先生,我们……我们很期待和您同进晚餐,真的,这是我们的荣幸,可是……可是我,我真的很不好意思,我实在没有法子,对不起,我有点事得先走了。”他似乎很矛盾,脸涨得通红。 但他的伙伴却低低地欢呼起来,纷纷说欠汤姆一个人情。这让我很好奇,汤姆要去做的事,应该不是泡妞之类很私人的事情,否则他的朋友不会说欠他一个人情,我不解地问:“难道你们晚上还要值班?如果不介意,我很愿意知道你有什么新奇的节目。” “噢,不,先生,您误会了。”汤姆有点激动,说话都有些不利索,“老人康复中心打电话给我们,我朋友的母亲,间歇性精神病发作了,她一发病,只认得我们几个,所以一定要有人去看看她。” 白人也是有讲义气的,我觉得汤姆光这点便很不错了。他的朋友必定不在人世了,才需要汤姆他们照顾这老人。人走茶凉,古自有之,人都不在,汤姆还能推掉我的邀请,去照看老人,难得!起码在我这傻瓜看来,这样的人可以交朋友。 “一块去吧,唉,如果我不会引起老人的惊慌的话,我们不如一起去看她,然后再去吃饭?”我想起了我的母亲,在母亲的心里,我是永远长不大的小孩。一股心酸涌了上来,我几乎可以肯定,在核爆到来时,在母亲最后的时刻里,她必定还在担心我……但我不想再回家乡了,因为我的家乡也成了废墟,我知道在废墟里往往会碰见熟人,小雀斑带给我的痛苦,已足够了,我不想再添上更多的悲痛。有时候,逃避,不见得就是坏事。 他们露出了惊喜的神色,说绝不会的,老人认得我,他们最早就是从老人嘴里得知有我这么一个骨架子的。老人是从废墟里的人类聚居点被营救出来的,她常和他们念叨我,他们开始还以为是老人的臆想,后来官方文件出来了,才知道是真的有我这个人。 我对门外的卫兵说,我要去看望病人,希望他们能给我找辆车。汤姆说因为核爆,许多工业基地都受到致命的破坏,车价已经高不可攀,油费、维护费也是极高的。他们这种下层的公务人员,买得起也用不起,平时出门只能搭公车。 |Qī|本来我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出身,父母都不过是很普通的白领。核爆前,等公车对我来说并非什么难以接受的事,可是现在我这副样子,实在无法想象上了公车会不会导致有人尖叫昏倒,或是引来其他的麻烦。再说,我在废墟里开车开惯了,由奢入俭难,千古真理。不过很快卫兵就告诉我:“先生,已经为您准备好车了,请问是否要配备司机呢?”我拒绝了,他便和我说了一串车牌号,车就停在地下停车场。 |shū|临出门时,我犹豫了一下,是否有必要继续背着这装有狙击步枪的皮箱呢?也许把它放在房间里,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吧?但我放下它以后,总觉得少了点什么,算了吧,反正有车,我还是背上它,这让我感觉舒服些。 |ωǎng|当我们一行人来到停车场,已经有好几个人在等着我们了,他们脸上挂着蒙娜丽莎式的微笑:“先生,请到这边来,已经帮您准备好了礼物,希望能合您的心意。”为首的那个人,实在可以去当五星级酒店大堂经理。在他身上我实在找不出一丝不得体的地方,无论言谈还是行止,但却绝对没有一点的谄媚。 “我以前也有一辆这种悍马的!”开车的是汤姆的一个朋友,他显然好久没开过这么好的车了,很有点激动,这已经是他第七次说这句话了,我甚至可以预知,他的下一句必然就是:真的,我没吹牛……果不其然,马上他就接着说,“真的,我没吹牛,那时我家有三个小农场……” “上帝啊!”汤姆从后座举着一个篮子,对着大伙激动地说,“你们猜这是什么?水果啊!新鲜的水果!”当我问他这些普通的梨跟苹果有什么新奇时,他们苦笑着说:“先生,核爆前我们两个月的收入,大约就能付一辆这样的车的首期了;而现在,只够买十斤这样的水果,而且一般还买不到。要知道大多数人,都和一千多年前的二战时期一样,在靠土豆过日子。还好土豆仍和千年前一样,没有涨价。” 看来这就是我让卫兵去找辆车,之后相关部门给我准备的礼物吧。很爽,真的。这是什么?特权。享受特权让我觉得很爽,嗯,如果我那两位老哥在,他们必定会说,就是这样导致了腐败。 他们是英雄,我不是,我就一小市民,我就不信,社会的腐败就因我拿了这几个苹果。要是这几个苹果就能让政府和社会腐败掉,那就败吧,就算我不拿这几个水果,别人也会拿,总要有人拿吧?难道放着让它烂啊?好了,别人一拿,然后不也一样腐败了么?那还不如我拿呢。 汤姆他们在路上议论着今天的风云变色,议论着那老黑人的下台。其中一个人坐在我边上,他激烈地跟别人争论说:“还是要归功于秋先生!要知道这总长有很多门生旧吏,如果不是秋先生……他不可能下台的。按他这么严重的罪行,如果让他继续呆在这位子上,人类真的没希望了……” 我懵了。当我回过神来时,我发觉,人类,真的不知道有没有希望了。 终于想明白了老萧说的问题:“傻,有时也是福气。”也许我真的太单纯了,我望着那篮水果,我很沮丧,因为这是我充当别人棋子的代价,我不过是一颗棋子罢了。 为什么要老黑鬼下台,不在之前,也不在之后?却刚好在我来开会的这一天?我注意到了老黑鬼穿戴整齐,但现在想来,当时被我视为正义化身的将官,不也一样穿戴整齐,仿佛早就料到会出席那样的场景? 不过是一个借口,我提供了一个借口给他们赶老黑鬼下台罢了。许多人都有亲人陷在废墟里,废墟重建和拯救计划,可以牵动许多人的心。以此为借口来赶老黑鬼下台,无懈可击,这不是阴谋,是阳谋。 就算我想通了,去找那位如长辈一样的将官,也不知道该从何责问。因为我的国籍,我的种族,加上我那两位老哥留给我的遗嘱,我和老萧、玉真他们的关系……就连我自己,都不认为我是无阵营的,那么老黑鬼势必会监视我。我不是什么城府很深的人,我必然会愤怒……一切,顺理成章。 人类都这样了,都成这样了!高层还在玩弄这样的权术把戏,我真的不知道,人类,是不是还有希望。这里不是适合我呆的地方,望着身边汤姆和他的朋友们,我想,陪他们吃顿饭吧,然后我就应该离开。 我不想去责问谁,真的。一旦想通了,我也不傻的,我甚至隐隐约约猜到芭特丽和那位如长辈般慈祥的将官,可能各自代表血族和人类,达成了某种协议。所以芭特丽帮我造势打官司,大约明天,媒体就会报道我的代表律师要告政府,因为政府对我的迫害,再加上刚才的事,老黑鬼估计永世不得翻身了。 希望,那位如长辈似的同族将官,坐在老黑鬼的位置上,能做得出色些吧。可是,可能么?我心里只有苦笑,离开吧,我想离开这里是我唯一的选择了,我不想心里的乌托邦完全崩坍。 车窗外的街道,那昏黄的路灯,无力地在漆黑的夜里挣扎着,在路灯的光芒边缘,有穿着高跟鞋的女郎,穿着性感的服饰呆在街上的阴暗处,如果不是她们嘴角明灭不定的烟头,几乎便察觉不到她们的存在了。过往的行人或车子一缓下来,她们便涌了出来,千年不改的腥红的唇,摧毁着被缠住者的最后一丝防线。 核爆并没有带给人类什么反省,在人造太阳的光芒下,人类继续着罪恶和丑陋。尤其如今的夜,是这般的墨黑,没有半点星光,没有明月,足以掩盖住更多的无奈…… 终于驶过了那段街道,但对于我来说,却仍在那街上流连。我想,这世界上,估计还是会有赌场吧,还是有赛马可以供人投注和期待中奖吧,还是有毒品在地下流通吧,刚才的那些流莺,我想大约还是要向某些帮会交纳费用吧…… 其实,这就是人类社会,自古以来,人类社会一直充斥着这些玩意。我之前在废墟里憧憬的不过是一个乌托邦,不可能存在的理想国。我望着车窗外看得见的每一处景物,这是最后的告别了,对于我来说。 当老人见到我时,的确是不怕我的,但我觉得更因这世界已没有什么她怕的东西了。她坐在轮椅上,望着窗外黑漆漆的天空,护士说她已经这样两天了,不吃不喝的。护士望向我的眼光,有些恐慌,如果不是我颈上挂着一块人类联邦总部发的顾问证件,估计她会马上尖叫报警。汤姆和他的朋友们,终究是少数,大多数人,对于一个骨架子,是不会认同的。 老萧在洗手盆里写的两个字:唇亡。我也想通了他想告诉我什么。唇亡齿寒,小孩都懂的道理。现在人类联邦政府接受我的原因,只不过是因为我处于腐尸和人类之间。对,就是这样了。 人类联邦请我来,只不过是不想我这个看上去很亲人类的骷髅,转投向腐尸那边。又或者,在腐尸和人类对抗的这件事上,我有被利用的价值。那么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腐尸了呢?不,不用等到没有腐尸,只需要腐尸中不存在组织,没有梅超风这样把腐尸组织起来的家伙,那么消灭腐尸,大约就不用七百亿的预备了,只要投下集束炸弹就足够了。 到那时我就完全没有利用价值了,我,就站在人类的对立面了。今天的梅超风,就是明天的我。 太可笑了,我想离开是唯一的选择。我绝对没有周处除三害的勇气,让人类联邦去头痛梅超风吧,也许我该考虑,是否多弄几个梅超风出来,以让自己过得舒服一些?很邪恶么?只不过为了生存罢了。世界背弃我,我何必理会世界? 老人终于肯吃饭了,我实在不记得帮过她,在废墟里,这种事情我做过太多,很难记下每一个聚居点的每一个人。老人望着我,哆嗦着嘴唇说了很多话,我听懂了她说的话,她说:“谢谢。”但接着,她又说,“以主基督耶稣的圣名,驱邪!耶稣是至高无上的神,我们的得胜在于他……要以主基督耶稣的圣名,诅咒邪恶的灵,从我的身边远离,基督真信的,基督真信的……” 汤姆很有些尴尬,我倒是不很在意,她说了谢谢,我已经很安慰了,在废墟里,我受过比这多得多的白眼和恶语。老人愿意吃饭了,我们也就没有留下的必要,可是就当我们准备走时,老人突然说:“先生,以前,你不是这样的吧?” 我的心里仿佛有些东西被拨动了。我回过头,望着老人满是皱褶的脸,刚才的话,她是用华语说的。我想汤姆他们是听不懂的,她凄然地笑了起来,露出为数不多的牙齿,重复了一次刚才的话:“先生,以前,你不是这样的吧?” “当然不是。”我走到她的轮椅前,蹲了下来,用我熟悉的华语和她交谈,“我以前,很胖,有二百多斤……我篮球打得不错的……真的,我一米九几啊,铁打不动的校队中锋……”老人听着,眼角渐渐地湿了,我说着,也有泪水淌过头骨。 她睡着了,我用衣袖抹了一把脸,缓缓起身,招呼了汤姆他们。吃完这顿饭,我就该回废墟了,我想也许许多年以后,我回忆中的人类社会,仍是美好的乌托邦。时间可以修补、美化回忆,在废墟里,起码我可以借着心中的乌托邦而活着,在这里再呆下去,我觉得所有的东西都会破碎了,不单是我的精神支柱,等消灭了梅超风,我相信人类联邦政府也会让我的身体破碎的。 “以前,不是这样的。”老人不知是被我的脚步声惊醒,或是本来就睡得不好,她半垂着的眼帘,透出的茫散无焦点的目光不知在看哪里,只是喃喃地说,“在核爆前,一个跟我儿子一样的现役美军中校,不可能就这么被杀了,却不了了之;而再远些,二千年前,我的族人强盛时,犯强汉者,虽远必诛啊!” 汤姆在边上低声地诉说:“她的儿子,跟我们几个一样,原来都是UN美洲总指挥官的警卫。他帮总指挥官挡了第一发狙击枪的子弹,但是那些打不死的杂碎用第二发子弹从容地命中了将军……唉,我们这些没死的警卫,都被降职调离到人类联邦当保安……” 护士说,这是她发病的另一种状态,给她注射一针安定就可以了。我粗暴地拨开护士,看着老人呼天抢地痛哭,仿佛在控诉这天地一样。我觉得她没疯,她比这世上任何人都清醒,又或者我跟她都疯了。 “难道就这样算了?就这样吗?将军的死还有人提起,我儿子的命呢?也是一条命啊,是我十月怀胎生出来的一条命啊!为什么没人理会了呢?这孩子傻啊!他干吗要去给将军挡着啊?”老人突然一把拉住汤姆,对他紧张地说,“汤姆,我打你,我打伤你,你就可以退役了,不用去白白送死了……” 我把老人按定在轮椅上,不知道是我那布满符文的头骨让她冷静下来,还是我沙哑的嗓音让她感觉到真诚,我只是和她说:“听着,我告诉你,不会就这么算了。关于你儿子的问题,我无力左右社会,但我可以做我能做的事,你知道的。” 老人流着浑浊的泪,只是点头。 大约汤姆他们,自从被调到人类联邦总部负责保安工作以后,就没有吃过这么好的饭了。他们喝完最后一口咖啡,都表示很感谢我请他们吃饭,这对他们来说,是值得留存在回忆里的事情。尽管我只是抽着烟看他们挥舞刀叉。 我让汤姆他们先走,自己坐着吸了两根烟等待结账,突然听见有人在叫:“小鬼,过来!”熟悉的声音,我转过头,只见那位长辈一样的将官,坐在离我四五张桌子远的地方,周围的桌子上,坐着的那些神色警惕的食客,如果不出所料的话,应该就是他的护卫。 我有些厌恶地望了他一眼,不过我还是叼着烟站了起来,背着皮箱走过去,我想听听他企图用什么策略来迷惑我。我坐在他对面,冷冷地用我沙哑的声音说:“不要叫我小鬼,也许你应该叫我棋子,不是吗?尊敬的棋手先生!” 他笑了起来,似乎一点也不在意我的愤怒,只是说:“我姓杨,应该比你父亲年纪大些,按我们族人的传统,你可以叫我伯伯。”然后他拿起桌上的汤匙,慢慢地用着面前的一碗菜肉云吞。 “你很愤怒,小鬼。”他吃得很快,但不会给人狼吞虎咽的感觉,很干脆利落,甚至吃相也很文雅,只是似乎他天生吃东西的频率比平常人快上几倍。推开面前的空碗,他用餐巾抹了嘴,点起一支烟,望着我,那脸上的微笑,如同一个长辈望着某次考试不及格的小孩。 “你是不是打算逃回废墟去,取代梅超风,统领更多的人形腐尸,对抗整个人类社会?世界放弃了你,你也就可以不在乎整个世界,报复、摧毁一切美好的东西,理由是这个社会除了美好的东西,还有污点。”他说得很慢,有一种调侃的味道。 我似乎被剥光了放在大街上一样,有点下意识地避开了他的目光,可是他的声音如同有魔力一样,是我所不能避开的:“或者,你打算再也不涉足人类社会了,保存着你心里的乌托邦,对么?” 他的确很锐利,几乎完全看透了我,但我不想让这种场面继续,我下意识地拍了一下桌子,很响,响得让我自己都吓了一跳,可是他仍微笑着,如望着调皮的孩童,我没好气地说:“错了,别以为你能看透我!我要去帮汤姆的战友报仇,是的,报仇,我要找出杀死汤姆战友的杂碎,干掉他,我答应过那老太太,不让她的孩子白死!” 说完以后,我觉得解气,觉得心胸豁然开朗起来。他望着我,似乎感觉我的话很有趣似的,过了半晌,才笑道:“然后呢?小鬼,你觉得法律无法约束你么?千万不要这么想,好吗?你已经开始有这种想法了,这不是什么好兆头。”他说那老黑鬼就是一个榜样。 “我想你连自己想要什么都不清楚吧?”他用手理了理满头的银发,把桌上的军帽拿起来,端端正正地戴上,对我说,“监控公民的私人空间,是我向来反对的;不能放任废墟里的幸存民众不管,是我向来坚持的。这一次你的到来,把这些矛盾引出水面,我难道就为了回避可能会利用你的嫌疑,而让他继续呆在位置上,继续执行这种类似盖世太保的政策?不,我不会去考虑这些的,整个过程,都按法律程式来,保证了程式公义,对于我,对于民众和联邦,这就足够了。” 他起身,转身离开时回头望了我一眼,说:“小鬼,我对你有点失望了。” 我无力地坐在椅子上,不知从何反驳他的话。也许是不甘心这么被打败,也许是不愿意忍受他最后的话,我突然激动地站了起来,连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你们这些大人物,只会夸夸其谈,汤姆的战友死了,我也见过许多很好的士兵死在废墟里。你们这些大人物,会让自己的儿女去送死吗?你们只会……” 他的嘴角抽动了一下,盯了我一眼,明明他并没有什么异能,但我竟有点不胜负荷的感觉。等我回过神来,他已经转身走了好几步了,我愤怒了,用力地捉起椅子抛了过去。 但椅子没有砸到他,不知从哪里闪出来的玉真,单手稳稳地从空中捉住椅子,很苦涩无奈地对我说:“肥秋,我也姓杨。”然后她也走了,留下一个不知做什么、怎么做才好的、呆立在餐厅中央的我。 我有点落寞地从餐厅出来,坐了电梯下到停车场,坐在车里发呆了许久。不知当面冲撞这将官,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况且我发作的理由,那将官三两句话,就让我无言以对了,尽管我还是不认同,但我根本反驳不了。 这些还好,最揪心的,是不知玉真会不会因此生气,这个问题对我来讲,是至关重要的事情。按她那说法,这将官似乎是她爹?不过玉真以前不是说过,她从小是老萧带大的吗?怎么会突然冒出个爹来了? “我不必你管!凭什么我不能和他在一起?”这声音听着耳熟,我按下车窗张望,天啊,我说怎么这么耳熟呢,玉真正激动地站在一辆加长型豪华轿车边上,对着那扇打开的车门,有点气急败坏地吼着,全然不见平时的淡定。 车里的人不知说了句什么,玉真突然愤怒地一记鞭腿踢在车门上,那车门被踢得重重地关上,甚至凹下了一道。我连忙打开车门跑了过去,玉真见到我,一把就抱住我,狠狠地往我头骨上亲了两口。 “小鬼。”那辆轿车另一边的车门打开了,那位将官从车里出来,冲着我说,“过来。”玉真此时不知发什么癫,抱着我的手臂整个人靠在我身上。我被吓得不行,这也太反常了,这跟我想象中,憧憬中,完全不一样啊!不是这样的,这还是玉真吗? 那位将官望着我,用一种很是不客气的语气,就是以前我爹训我的口吻,感觉关系亲近到了不用讲情面的地步。很奇怪的是,眼前这位将军用这样的口吻,我居然不反感,反而觉得亲切,他说:“我是反对你们俩在一起的。主要是小鬼你太没出息了。” “现在什么年代?这小鬼就是一心不长进,丫头,你跟他到废墟里一起吃腐尸肉过活么?”将军很随意地坐在车子的引擘盖上,却不让人感觉到一丝半点的无理,如千年前坐在炮弹箱上的巴顿一样。他指间的烟升腾起的烟雾,如硝烟弥漫,将军他慢慢地将着我的军,将着我们的军。 他脸上还带着微笑,他眼里还是那种长辈对晚辈怒其不争的怜悯,他说:“小鬼,你告诉我,你能给玉真什么?”紧接着,他很痛快、很随意地从精神上击败了我,他说,“丫头,你认为小萧从小照顾你,几乎把这视为他的义务,是因为什么?” 我注意到,玉真的脸在一刹那苍白得吓人,她松开本来紧抱我的手,整个人几乎躲在我身后。我沮丧得不行了,我知道,接下来要说的,必定是玉真一直以来拒绝我的原因了。如果说平时是我的臆想,那么今天的吻让我确定,我并不是一厢情愿,她心中也有我的,如果单是要激怒她父亲的话,她何不拉个车场保安过来亲一口?但她一直在拒绝我。 “你要知道,丫头,在小萧还没有出世以前,小萧的爸妈就和我们指腹为婚了。”将军脸上并没有战胜我们的快感,只是无限的唏嘘,也许对于运筹帷幄的将军来说,这本是早已算好的结局。 我的后背,靠着玉真的后背,她在低低地哭泣,慢慢地滑下,跌坐在地上。我只是摇着头,已经几乎不会思考。老实说,我设想过无数的可能,比如玉真的师门不让她出嫁,或者她无法忍受我这个骨架子的样子,又或者她和芭特丽一样,有置人于死地的体液……但我没有想到这个可能。 这不关道德的事,什么朋友妻不可欺,那是大侠、英雄才想的思路,对于我来讲,我是毫无阻滞地可以横刀夺爱,哪怕为此跟老萧翻脸,我也一点不在乎。也许我很无耻,但他们只是有婚约,又不是真的结了婚。 何况我只知道失去老萧会让我惋惜,失去玉真会让我了无生趣!就这么简单。 可把头靠在我尾椎骨的玉真,我知道,她必不是这么想。她是老萧带大的,小时候,她又希望长大后的白马王子就是老萧这样的,更何况,我是小市民,她是将军的女儿,从小就被送上山去学习异能力的人,注定不是平凡人的角色。 要是在古代,所谓剑侠大约就她这种人了,要放在21世纪,英国人拍的《007》,美国人拍的《X战警》,说的大概也就是她这种人……她本就不是普通人,她讲究的诺必诚,言必行,我在心里苦笑,我们的结合的阻碍,是玉真的道德观。真是一个美好的漆黑的夜晚。 第二十二章 崩溃的乌托邦 “不好意思,杨伯伯,似乎在这个带着古老得千年以前就没流行过的风俗习惯——指腹为婚的故事里,我是主角?”停车场的一个黑暗角落里,一团小小的火焰凭空翻滚出一道椭圆形的轨迹,点着了一根烟。 老萧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从黑暗里走出来,带着一脸疲倦的、什么都无所谓的笑容。他走近了,扔了一根烟给我,如把希望扔在我手心,他的话让我见到了一丝曙光。他走到我身边,对着玉真说:“姑娘,得了吧,你爹逗你玩儿呢,我比你大十岁,都不知道有这事……” “不……”玉真哭泣着,我蹲下去扶着她的肩,她把洁白修长的手指,深埋在乌黑的长发里,她痛苦地摇头,低声沙哑地说,“不,如果只是他随口编的,那我也不必伤心了。我从上山时,就记得父亲告诉过我这事了,他每次去看我,都会提起的……但是师兄,你知道,现在,我一点也不想嫁给你了,师兄。” 老萧笑了起来,他居然没心没肺地笑了起来,伸手在我头骨上敲了记暴栗,调侃着笑骂:“秋儿,不赖,哥哥没白教你泡妞手段啊!”说着他笑着对玉真道,“丫头,还记得你十岁生日时,坚持要吃蛋糕,不吃你爹吩咐手下专门送上来的长寿面和一大桌菜,你说的啥?我当时还赞你小孩说大人话来着,记得吗?” 玉真颤抖了一下,我见她抬起头,尽管脸上还带着泪迹,但她的眼神却不再痛苦,不再迷茫,她慢慢地站了起来,很坚强地站直了,冲老萧点了点头说:“他选择了事业,抛下了我,那我必也无须为他而活,我必也无须让他为我感到骄傲。没错,就是这样。” “小萧,我希望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将军笑了笑,这时另一辆车已经来了,他的警卫把那辆车门被玉真踢坏的车开走,新调过来的车退到将军面前,将军坐进去以后,车就发动了,但在经过我们身边时,车停了下来,车窗的玻璃降下,将军招手让我过去,对我说:“小鬼,想娶我女儿的话,你自己要努力点。你要记住,我是不会出席一个骨架子和我女儿的婚礼的,这对于我这个年纪的老人来说,太讽刺了,你明白吗?好自为之。” 车开走了,但我却愣在那里,不过这一次,不是吓傻,只是我发觉幸福来得如此突兀。的确,在我的族人,我传承了六千年的族人的风俗里,如果婚礼时,父母在世却没有出席的话,这就不是被族人认同的婚礼,哪怕是领了结婚证的。 这是一个风俗,向来如此。就算没什么事,但总会成为笑谈,会被认为,因着恋人而抛弃父母;会被认为,这不是完美的婚姻。将军终于愤怒了,这是他最后的杀手锏,哪怕他脸色如常,眼神没有一点激动,但我知道他愤怒了,不然不会抛出这么一个看起来我绝对不可能完成的条件——除非我恢复身体,否则他不会出席婚礼。但他不知道只要我愿意去找海伦纳,就可以实现这一条。 我转过身,一把将玉真紧紧抱住,她吃了一惊,踢打了我好几下,直到我吻着她的唇,才醒觉过来,指腹为婚已经是一个过去式的诅咒,她再也没有必要冰封自己。很久以后,我们才分开,她见到老萧就靠在远处的柱子上抽烟,有些嗔怒地轻轻打了我一下,说,这多不好意思?但紧接着她又靠在我的肩骨上,她那乌黑的长发,有淡淡的幽香。 在大楼的天台上,我们在这漆黑的夜里,低声地呢喃。这是我一生至此,最为幸福的时光,玉真说,也是她最幸福的一夜。我用指骨轻压着她的樱唇,对她说:“我发誓,这只是开始,我一定会让你越来越幸福,相信我。” 天亮了,人造太阳的光芒四射着,如果自然毁灭了阳光,那么人类就想办法自己灿烂起来,我想我也应该去为自己的未来努力。我对玉真说:“等我,我要给你一个惊喜,我很快就回来。” “我当然相信你了,傻瓜。可是,他毕竟是我的父亲啊……”面对着清晨的太阳,玉真的欢悦里,仍有着这么一丝淡淡的忧愁。 让自己的女人开心起来,是身为男人的义务。我说:“别担心,我想我有办法让你父亲高兴起来,真的,如果我对他的理解没错的话,我可以让他开心,我现在就去找他。你在我的房间里等我。” 玉真一夜没睡,在我说话时她已打了几个哈欠,也只好点头应了。我送她到房间里,想了想,还是把那皮箱放下,我带着把狙击步枪去见她父亲,倒是宣战的意思了。很显然,我的举动让玉真的脸上露出笑意,毕竟,他是她父亲啊。 我趁她不注意,轻轻咬了一下她白玉也似的耳垂,她低低地笑了起来,作势要来打我,却掩不住脸上几分娇羞,少了几分英气,平添了几分妩媚。我关上房门站在走廊,我觉得,老天还是对我不薄的,真的。 去见她父亲,倒也不太难,因为我门口的卫兵直接告诉了我,将军所在的办公室的楼层。但电梯一到那层楼,在“当”的一声响起、电梯门还没打开时,一种危险的感觉油然而生,我习惯性地跃起,门从我背后徐徐打开,这也太无聊了,开门居然两个方向。 门开了三分之一,我已见到两名持枪的士兵,他们一见到我就脸色大变,马上拍开保险,但这对他们来说,并不能改变什么,因为刚开三分之一的门缝,对我来说,侧身而过是绝对宽敞了,所以当他们打开手上枪支的保险时,我已扯着枪管,硬把枪从他们手里抽了过来。 等他们意识到该做点什么时,两个乌黑的枪口,已顶在他们的下巴上。我握着枪柄,把两把枪的枪托抵在肋骨上,望着他们惊愕的表情,我得说,这很好玩。我用我不改的沙哑声音对他们说:“我不喜欢别人用枪指着我,下次我不会再解释这问题。”说完这句话,我已把两把枪的枪匣打开,取出枪机远远抛开,再把跟烧火棍没什么区别的两把枪塞到它们的主人手里。 不过当第二道岗哨喝令我站住时,我想了想,还是停了下来,只是告诉他们我要找将军。大约等了十分钟,这期间我很不爽,我想被十几把自动武器指着没有人会爽的,我无聊地想掏根烟出来,马上被吼:“住手!不要动,把你的手放在我看得见的地方!否则我们马上开火!” 太没意思了,如果要动手,刚才他们没有增援过来时,我有足够的时间解决警卫,然后再对付过来增援的这个班的士兵。世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给了人家面子,但对方还一点不领情的。 不过现在十几个枪口对着我,怕是变成苍蝇也跑不掉了,我想还是算了,硬扛着十几把突击步枪,也太悬乎了,再说要冷静,要冷静,我一次又一次地对自己说。冲动只会增加将军的反感罢了。 很快的,越来越多的增援到达,他们要求我举起手,然后有人想来搜我的身,我这就忍无可忍了。要是漂亮妹妹那也罢了,让那五大三粗的男人来摸我,我想着都恶心,我有洁癖,要这样都能忍,大约我在核爆后就跟那些腐尸一样混混沌沌的,也不会刮去身上的腐肉恢复神智了。 “住手!”就在我要发作时,一个老熟人飞奔过来,是洞拐,他对在场的警卫下达命令,“收起枪!将军马上见秋先生。”我终于可以摸出烟来抽了,我想,娶将军的女儿,尤其重权在握的将军的女儿,真的不是什么太好的事。 洞拐送我过了第二道、第三道岗哨,但在通过第三道岗哨的X光检测仪时,他们发现了几乎已成为我身体一部分的白银手枪,一位下巴刮得灰青的白人少校,狠狠瞪着洞拐训道:“身为一个警卫!你让他把枪带到这里来?还是打过仗的兵呢!少尉,我很怀疑你军功章的成色!” 这家伙的口吻很让人不爽,不是说白银手枪的问题,狙击枪我都不带了,他们认为必要,我拿出来给他们保管就是了,这个无所谓。主要是他骂洞拐的口吻,很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意思,就是不像军队骂人的样子。洞拐和他的队友,也骂来骂去,还骂脏话,但很真诚的,对事不对人,可这家伙不是,刻薄到了骨子里的味道。 洞拐马上被宪兵押去关禁闭了,而这位白人,一脸淡漠地走到我跟前,伸出手。我想算了,走到这里了,没必要跟他一般见识,就把枪拿出来递给他。谁知他眼神变得极恶毒,从我手里扯过白银手枪,居然抡着白银手枪一枪托砸在我头骨上! 我真的被砸得发愣,倒不是多痛,是没想到这人怎么能这样!谁知他还一脸不屑地对着我说:“交出枪械时,有用枪管对着别人的吗?你的持枪证是在哪里取得的?给你发持枪证的人应该以渎职罪枪毙!”一脸的正义,一身的冷傲,最后冷哼了一声,“算了,不和你一般见识,进去吧。” 这叫不和我一般见识?我真的一点也不愤怒,也许我今天心情很好,我只是觉得这家伙压根不该来当兵,去当喜剧演员讲冷笑话,估计效果不差。其实我很想试试告诉他我从来没有取得过持枪证,不知他会不会发飚然后告我非法携带枪械?我估计九成九是会的,算了,这家伙就一傻蛋。 当我坐在将军那宽大的写字台边的沙发上时,那白人少校带着七八个荷枪实弹的卫兵,虎视着我,感觉我跟一只随时会暴起咬人的老虎似的。将军签完了桌上一份文件,摘下老花眼镜,冲那白人少校挥了挥说:“下去吧,戴维斯,这小鬼我信得过的。” 少校戴维斯立正,行了个举手礼,但他没有退下:“对不起将军,身为你的警卫部队负责人,我有责任保证你的安全。他绝对是一个极度危险的人物,甚至我怀疑,他就是传闻中的废墟之狐秋风。我不可以让你和他单独相处……” 这傻蛋实在太逗了,我忍不住坐在沙发上疯狂地笑了起来,笑了好半天才抬头对他说:“喂,我就是秋风,不用怀疑了。不过我对废墟之狐的外号不太喜欢,你们上次不是给我起了个剑齿虎的绰号吗?我能用那个吗?哈哈哈哈!” 将军似乎也强忍着笑,用很严肃的语气说:“少校,请注意你的言行!小鬼是我们专门从废墟请回来的顾问,况且,他两位义兄全是人类和平勋章获得者,他和我女儿……也是认识很久了!我命令你,马上撤出!”少校在将军的威慑下,不甘心地盯了我一眼,行礼、下达命令收队。 “小鬼,你要明白这是你的一个机会。”将军压压银白的头发,很有点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事实上其他人也是可以完成这个任务的,只不过会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但你不能否认,战斗是让军队成熟的一个过程。” 我耸了耸肩,无所谓了,关我啥事?反正将军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好了,我听着便是,事实上我也试过反驳他,比如昨天在餐厅里,但很显然我在这方面不是他对手,可又怎么样呢?他再算无遗策,玉真不也一样没听他的,呵呵。 将军自然不会读心术,所以没有被我心里想着的事激怒,他按着自己的思路说:“我承认,这事我是有私心的,让你来主导执行这项任务。你必须以一个英雄的面目出现在世人眼里,这样联邦政府才会出于压力,去花钱帮你恢复身体,明白吗?” 无端地心头一暖,我开始认真听将军的说辞了,他还想着帮我恢复身体的事?那么他对我也不错啊。只听他说:“就算不能给你恢复身体,起码不会被歧视,这样玉真跟你这一起,至少不会被讥笑,你觉得呢?” 我点了点头,无疑将军想的东西比我全面许多,以我自己的意思,是无论如何都要恢复身体的,可以说我庸俗,好色,什么都好,和心爱的女人在一起,然后什么也不能做,我觉得不如杀了我算了。 不过将军也是好意,我不想激怒他,毕竟玉真是他女儿,他考虑这么全面,也是爱屋及乌。行吧,反正就这样吧,我说:“将军,那个梅超风我去搞掂吧,不过您得答应,要出席婚礼。” “不!”将军突然愤怒地一拍桌子,横眉怒视指着我,几乎满头的银发都要冲冠立起,“这不是一个交易。你要明白,这不是交易:响应国家军队的征召,是君之特权,而非君之权利。” 我沉默不语了,他说的是一句很有名的话。大约五百年前,我同族的一位将军,为了对抗侵略,对海外同胞的电视演讲说的这句话:Use of this Conscription summons is a PRIVILLAGE,not a RIGHT。五百年前也就是公元2512年,多少连华夏语都不会说的华夏后裔因着它奔波万里去贡献自己的力量,以至生命。 将军固执地望着我,无疑,这一刻,他有着无可比拟的威严,我甚至觉得再犹豫下去都有负罪感。太久远的民族,它背负着太深重的历史内涵,让我没有选择,我只能站立起来,只能点头,也只能接过将军摔到我面前的文件。 当我处于几近被催眠的状态中,在文件上签下我的名字以后,将军收起了文件,递给我一份任命的公函,我清醒过来了,又一次被算计了,这份公函上任命我为:人类联邦废墟拯救特别行动小队指挥官,中校衔,必要时可以动用核武器以下所有常规武器,编制二十四人,直接向人类联邦国防军总署负责。 后面有联邦总参谋部的审核意见和签署,还有不下十位生物学顾问专家的审批意见,以及什么特能研究部、联邦安全总署一系列的签署,当然,还有将军的签名。一切应该是早就准备好的,恐怕我还没有从废墟出来,就已经弄好的东西。 算了吧,我想反正不外就是个头衔吧,我来,就是哄玉真她爹高兴,他喜欢这样就这样吧。将军说我可以随意选择我的队员,只不过:“玉真和小萧不能划给你的小队,他们是特能研究部的人,并不隶属于军方。” 我讨厌为别人的生命负责,离开将军的办公室时,我只向他要了一个人,那就是:洞拐。 “不要送我。”我在房间里对玉真说,“我讨厌送别,电影里电视里,依依不舍的送别,那主角多半是不能活着回来了。你就在这里等我,我要给你一个大惊喜,不,现在不告诉你,我只能告诉你,我们会一天比一天幸福的。”玉真含着泪,踢了我一脚,说我是傻瓜。 在她重重地关上门以后,我仍听到,她在房间里,低声说着:“傻瓜,肥秋你这傻瓜……”这让我觉得很幸福。 当我走上大楼天台时,洞拐已经在直升机上向我招手。我把装着狙击枪的皮箱扔了上去,却听身后老萧大声地叫我:“嘿!肥秋!”我回过头,他和那些守卫总部大楼天台出口的警卫部队,正在大声地互相指责。 大约是警卫部队认为,天台处于任务执行期间,任何无关人等不得超过天台出口一米的黄线;而老萧说自己的军阶和职务远远高于警卫,保密级别更是高出太多了,这种条例完全是豁免范围之内。 我想唯一快速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我自己走过去。于是老萧和我站在那条黄线的两边,在周围警卫部队的注视下,互相沉默地对视着。我明显看出老萧心情很是沮丧,起码他连嘴角半截香烟早已熄灭都没有发觉。 我递了根烟给他,老萧有点木然地接过,让我惊讶的是他居然老老实实用火机点了烟,而不是跟他平时一样,总是要炫上一番。我想还是我来打破这沉默吧,以前我不开心时,总是老萧他们安慰我的,现在,老萧罕见的消沉,我想应该尽一点兄弟的义务。 “人生如戏啊!”没等我开口,他突然长叹一声,苦笑着这么说。他眼角的鱼尾纹,挤起来和刀刻的一样,很张扬的鱼尾纹,绝对不至于让他看上去显老,反而多了几分沧桑的味道。但毕竟还是鱼尾纹啊,浪子毕竟也是会老的啊,再潇洒又如何?我再次庆幸没有学老萧去泡妞,而是去寻找自己的梦中情人,相信当我和他现在一样年纪时,我和玉真的儿女,都有十来岁了。 他抬起头望着我,眼神里是无奈的颓然,他眯着眼望着天空,似乎是自言自语地说:“没有黑子的太阳,可惜却是人造太阳。秋儿,你什么时候来带玉真一起回废墟?”带玉真回废墟?我不知道是我迷糊,还是他喝多了,那是人生存的地方么? 不过我很快就释然了,因为老萧并不知道,我这次去废墟回来,就会恢复身体!这时警卫部队又来驱赶我们,说上级有命令,废墟特动队必须马上启程,然后又架着枪把老萧往入口赶,我被警卫部队连哄带扯上了机舱,还听见老萧要说一定要投诉他们。 直升机开始启动了,螺旋桨卷起强劲的风,就在直升机开始慢慢离开大楼时,我心头跳了一下,因为尽管在螺旋桨的噪音干扰下,我仍能隐隐约约听到大楼天台入口,有一个声音说老萧违反了什么见鬼的条例,似乎泄露机密还是什么,要接受隔离调查。 但这时候,直升机已经离大楼有一定距离了,我不敢确定自己是否听错了,或是出现了幻听。算了吧,我打消了让机师重新降落下去的念头,事实上就算降落下去,我也帮不了什么忙。 洞拐在问我为什么会选上他,又问为什么有二十四人编制的小队,只有两个人?他一遍遍地给我讲述着以往的战例,试图说服我,团队的协作,在复杂的废墟里,是如何的重要,是保证任务完成的必要条件…… 我不想告诉他,我只是因为不想一个正直的军人,为了些许无谓的事去蹲禁闭,才选中他的。这会让他伤心,我知道,他跟我那两位逝去的老哥一样,他们坚强的背后也有着柔弱的思绪,他们是无法接受别人的怜悯的。 但人造太阳的光芒已经渐渐淡薄,前方是灰蒙蒙的废墟的天空,我对洞拐的喋喋不休有点厌倦。不知为什么,一接近废墟,那阴冷的感觉再一次充填在我的骨骼之间,我觉得自己的脑子无比清醒,很多事情我都隐约地捉住了头绪。我扔了根烟给洞拐,对他说:“老哥,对于废墟我还是有点了解的,我想我很确定,只需要你的帮助。” 他这才醒觉过来,如果他们废墟的作战经验真的有用,也许就不用我走这一趟了。我有点不好意思,毕竟他也是好意,但我现在真的没空去应付这些,我的喜悦如那远去的人造太阳的光辉,越来越稀薄。 我想,老萧不是喜欢讲废话的人。他专门来给我讲,人生如戏,必有他的理由。这一定是重要的事,如他在洗手盆里给我写的“唇亡”一样。不得不说洞拐真的是一个优秀的军人,我瞄了他一眼,只见他在认真地进行纸上作业,不能说服我,那么他就尽他所能配合我,他在地图上标注着各条路线,可能的空投补给点…… 这便使我陷入自己的思绪里,人造太阳的光从我身上一线线地减退,终于,我又完完全全地回到灰蒙蒙的废墟里,渗入骨髓的冰冷和阴霾,让我愈加清醒,我想我明白老萧的意思了,人生如戏,一出戏罢了。 我在人类社会短短的时间里,不过是一出戏,应该就是这样。也许从机舱口望下,废墟里的断垣残壁让我的心坚强,我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摩,也许汤姆,和他的战友的母亲,也是戏里的一部分罢了。 那么巧,他战友的母亲,居然也有华夏族人的血统?而且还是在废墟里接受过我援救的人之一?退一万步说,就算这都是真的,那也不过是这出戏背后的导演,安排的让我感动的桥段罢了。事实上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如果汤姆真的如他体现的那么崇拜我,只要把他安排在我下飞机的天台值班就可以了。 但我想,估计连汤姆和他的同伴还有那位所谓死了儿子的老妇人,都不过是演员而已。废墟里长久的生活,我知道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偶然,怎么不见我偶然在某天无端地自己长出皮肉?“啪!”我受惊抬起头,却发现我硬生生扳断了手上把玩着的战术刀刀尖。 我示意洞拐没事,远远地已经可以见到我在废墟里的孤岛,那幢别墅。人生如戏,也许只有在这残酷的所在,才能真实一些?我不知道,至于玉真是不是戏里的一部分,我不愿去想,我的心情已从欢愉的顶端跌到足够低的低谷里,我不想再让自己的心情变坏。 但可以确定的一点,就是在将军心中,玉真对他来说的分量,绝不如他口中那样重要。对了,老萧问我,什么时候带玉真回废墟?我知道为什么了,将军不会因为玉真而对我手下留情,但因为我而放弃玉真,我想他做得出来,他绝对做得出来。 直升机轻轻地颤抖了一下,降落在别墅的天台,旺财的声音透过螺旋桨的风声传过来,真实的友情,尽管它只是一只变异狗,但它不会骗我。我对洞拐说:“留下飞机。”然后我跃下飞机,从天台出口冲出来的旺财,一下子就把我扑倒在地,用它湿漉漉的舌舔着我。 保密级不足以参加我们行动的机师,他的命运我不打算过问,那是洞拐的事。可以给他一包干粮,让他走回去嘛。我不是救世主。春香上了天台,我见到她的眼里有泪光,但她却又不跑过来拥抱我,我向她招了招手,她便扑在我怀里痛哭,说以为我再也不回来了。 十分钟后,我坐在泳池边,抽着雪茄,看着那骑着一辆古老的自行车离开别墅的机师,心里却没有快感。我叫了他一声,招手让他回来。洞拐在边上有点不忍地说:“我想,他不太可能泄漏这次行动的秘密……” 见鬼的行动,去死吧。我递了一根雪茄给那机师,恐惧让他的双腿不停地打颤,也许他以为我会干掉他吧。我无奈地长叹了一声,让他还是开着直升机回去,他几乎不敢相信地望着我,我说:“野兽也不会把同伴无故地丢在危险中,何况我是人。”他忙不迭地点头,感恩戴德,其实人类,有时候也是很容易满足的。 我让洞拐一起回去,两天以后开一架直升机回来,到之前我在废墟里遇到他的地方等我。他是一个以服从为天职的军人,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有问,敬礼,离开。唉,我还是狠不下心来。 我仍是他妈的一个小市民!让我眼睁睁把无怨无仇的机师踢到这废墟里送死,我还是做不到。我望着奔向天台的洞拐,对春香说:“你要不要回城市里?如果想回去,跟着一起回吧。” 春香抬起脸,坚决地摇了摇头。 我想,是该取出那台仪器,然后去找海伦纳的时候了。不论如何,恢复我的身体总归不是坏事,我觉得海伦纳现在一点也不可怕,我宁可面对她,最多被她杀死,也比陷入精心布置的戏里让人耍着好。 起码我知道海伦纳是我的敌人,她杀我,天经地义。 我倦了,告诉春香我收藏仪器的地点,叫她去取过来,我一动也不想动。真的倦了,不是装酷。 回到废墟以后,这里独有的阴冷让我清楚地发现:心中的乌托邦,此行之后,早已无声地崩坍。我是个有洁癖的人,也许核爆前的社会,并不比现在的人类社会更好些,但起码我没看得这么清楚。 第二十三章 脱胎换骨 不知道其他和我一样的普通人们,是否愿意为了英雄名声去付出相应的代价?反正我是不愿意。见鬼的英雄,谁爱当谁当去。 这时突然传来春香的尖叫,我从躺椅上弹了起来,却听春香惊叫道:“天啊,不知名物质采样仪?难道连宇航中心,也成了废墟么?”我重新躺下,差点忘记了,女仆并不是春香原来的职业,在核爆以前,她似乎被叫做物理界天才少女。 她捧着仪器走出来,喃喃地说凝结着人类文明结晶的宇航中心也成废墟了么?要不然我怎么可能在废墟里找到全世界只有三部的不知名物质采样仪?她说着说着,竟哭了起来。 我扭头望了她一眼,梨花带雨的,煞是让人心痛,就伸出手给她。换作平时,她一定会扑到我怀里的,但这次,她全然没有理会我伸出的手,只是自言自语地说什么完了,人类在物理界的研究,起码倒退五十年,征服银河系的梦啊,更是遥遥无期…… 她突然抬头望着我,用一种很高昂、很狂热的语调对我说:“你知道这仪器是用来做什么的吗?它是用来鉴定外星物质的,在没有参照数据的情况下,生成特征库……”一大堆的科学名词,起码我在她几句话里就听到掺杂了英语和拉丁系的语言。 “啪!”我扇了她一记耳光。我说你一个女仆你操什么心?人类物理界倒不倒退关你啥事?你要想继续去当什么天才少女,刚才就该跟洞拐一起回人类社会去,在这里,你就是我的女仆……她痴痴地仰着头,望着我说:“但是这样,人类什么时候能真正走出地球,征服太空……” “征服太空干什么?”我心里本来就烦躁,她还撩拨我,“征服太空把太空变成一片废墟是不是?还是把大麻或毒品输送到别的星球上?或者去教外星人怎么玩麻将和梭哈?为什么要征服太空?” 谁知她听了我的话,居然不哭了,望着我的眼神,如同一个狂热的教徒望着教宗一样,她说我是一个哲人。 我是不是哲人,我想大约不会有什么讨论的意义,不过春香说她被物理界称为天才少女的起因,就是完成了这个所谓的采样仪的某个局部功能的理论论证,这倒比较有意义了,起码她知道怎么操作,我不用担心自己弄错什么开关。 我把白银手枪掏出来,慢慢地擦拭着,直到它光洁如新。这把严格来说属于我的战利品的左轮,陪我走过了废墟里许多路程,它在很多个生死关头挽救了我,也见证了小雀斑在我怀里的逝去,帮我打破了对海伦纳的恐惧…… 我仔细地退出每一颗子弹,端详着六颗在我手心的子弹,每个弹头都冷冷地散发着柔和的白银光泽。我把它们一一装填进去,然后将枪放在桌面,旋转了一下,让枪把对着春香,我犹豫了一会,她也知道这把白银手枪可以杀死变异后的怪物,我不知道把枪交到她的手里,她是否会马上向我开枪呢? 也许吧,我想,这不是我应考虑的问题,如果她要开枪,就开吧。我接下来要做的事,每一步,都实在要冒太多的险。如果不幸的光环的确在我头上,那么,让它在第一步就结束吧!我对春香说:“我担心这台仪器被海伦纳做了手脚,如果一会采样以后,我失控了,你马上射我的头。” 谁知她倒是干脆利落地拒绝了:“不,我不杀人。”我心里只有苦笑了,好吧,我想我赌一赌吧,再折腾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啊?我决定勇敢一次了,但当我把那夹子张开,要夹在指骨上时,我还是无法松开手让夹子落下,“汪!”旺财无端地吠了一声,吓了我一跳,那夹子终于夹在了我的指骨上。算了吧,天意如此,我用另外四个指骨,把另一个夹子夹在另一只手上。 春香开始摆弄那些开关,奇怪的是直到春香把夹子从我手上取下来,我也没有感觉到疼痛。“先生,这很奇怪啊!”春香在摆弄着那个仪器,她说取样已经完成了,不过她从仪器上附带的显微镜头里,发现从我两个指骨末端取样的细胞,当一个被杀死时,附近一定范围内的其他细胞也会自动死亡,当然在此范围之外的细胞马上就会重生。 “好了,我把样本存储在真空室了,这样就算运输过程里颠簸也不怕了。”春香还真是个适合摆弄仪器的人,不记得是哪个心理学家说过:不论男女,不论工种,在工作时的状态,是最有魅力、最有味道的。无疑这个时候的春香,比她之前任何时候,更好看,起码我这么认为。 关闭了仪器,她笑着对我说:“先生,还好你没有一个同胞兄弟……噢,不对,我是说还好你的体质是很奇特的。要是有另外一个跟你一样体质的人,那你就惨了!”我把白银左轮插入肋下的枪袋,不解地望着她。 “我刚才不是说过,当你一个细胞死亡时,周围一定范围内的细胞都会一起死掉么?当然在此范围之外的细胞马上就会重生。但是如把细胞放大到一个人这么大的质量和体积,如果有一个体质和你一样的人,重伤了,那么你也会重伤,当然你受的伤可能会比他稍轻些,如果他死了,那么你最好的结果,恐怕也只有最后一口气了……”说着她马上就掩住了嘴。 但我还是明白了她的意思,心头困扰我许久的疑团,刹那间一亮! “你确定?”我一把就扯住她的手。 她很固执地点头,很顽强地咬着牙,似乎在宣告这个专业领域里,她就是王!她说:“确定,除非他在南极,你在北极,否则必定会殉难!” 哪怕她的额角渗出冷汗也没有退缩,我这才发现一时情急竟把她的手捏出四道青紫了。 我松开春香跌坐回椅子上,终于明白了。 为什么海伦纳在医院时,我的子弹可以击伤她,而占尽优势的她会放过我们。原来不是她害怕老萧真的有什么后着,也不是她被击伤了。很简单,只是我当时受伤,伤到就要死了,每走一步都会抖下许多骨头碴子了,如果春香所说的是对的,那么当时海伦纳必也重伤! 难怪海伦纳要帮我恢复身体,我想她应该明白我厌世的念头,她努力地不想让我死,因为她可以跑去南极,但我不会无端跑去北极,我死,她也死。 我没有再犹豫下去了,我开始收拾东西,我马上就去找海伦纳恢复身体,反正她不敢杀我!这简直是对她致命的诅咒。但是,我消沉下去了,对我来说,何尝不是一个致命的诅咒?那也意味着,我永远也不可能去杀死她了!一时间,我失神了,夹在指间的烟头掉了地上也不知觉。 她不能杀我,我也不能杀她。天上果然没有白掉下来的馅饼。我用力地踩下悍马的油门,瞄了一眼副驾驶座位上,那台所谓的“不知名物质采样器”。垫了许多皮毛和泡沫——都是从废墟里捡来的,都可以用来做减震的垫子——我想这样应该不会颠坏的。 “你前几天是不是被人施加了缚灵式?”当海伦纳的手下领着我七弯八拐,到达她面前时,她这么问我,没头没尾的,让我有点愕然。缚灵式?什么玩意?听上很厉害的名词,但似乎这几天以来,我一直没受过伤害啊。 海伦纳穿着黑色的长皮袍,站在黑暗里,显得那雪白姣好的俏脸、修长的手更加分明。她的威压我仍能感觉到,但也许是因为我知道她绝对不敢杀我,又或者见得多了,也就习惯了,总之,她的威压现在已不能让我产生那种恐怖到下跪的颤抖。 但愈是这样,却让我愈加地感叹她的美丽,我不想说什么她和玉真的美是两个类型之类的屁话,那实在太过虚假了,不可能爱上一个女人就得因此扭曲自己的审美观吧?总之,我觉得,海伦纳比玉真漂亮,漂亮得多,不是一个层次的,海伦纳的美艳是一种无可挑剔、让人在她面前可以醉倒的美,也许一笑倾城用来形容她,才是最合适的。 “不过我不会娶你的。”我想着想着,突然下意识地这么说了一句,话出口了我才觉得自己的可笑,不过也没关系了,反正她是不可能杀了我的。海伦纳在十几米外的黑暗里,似乎听到了我的话,轻笑了一下。我强逼自己面对她的笑容,我想我得坚强,如果连一个不敢杀我的人我都害怕,还怎么保护我的爱人?现在,我已不是只需要负责自己了。 但她的笑是那么灿烂,哪怕在黑暗之中只有朦胧的轮廓,也足以让我不能自主地发出本能的呻吟,我想恢复身体以后,还是不要再去面对她的笑容,否则我真的会流鼻血的。这时听见海伦纳说:“你是不是到今天中午以前,仍无法使用你的异能?” 异能?我有异能吗?我怎么不知道?噢,也许她指的是我的头发吧,我耸了耸肩,无奈地说:“老实讲,这头发我指挥不了,它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如果你指这是我的异能的话,向来我都是无法使用的,除非它自己想动。” 海伦纳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让她的手下把我带到一个明亮的房间里,让我躺在一个明显是手工制作的仪器上,我有点忐忑不安地问:“就这玩意能再造我的身体?我瞧跟DNA再造机差不多,并且你们这个还没有厂家的LOGO呢……” 海伦纳的声音在外面传来:“如果你不想恢复身体,就滚蛋。” 算了,反正她不敢把我怎么样,折腾死我,她不也得殉死么,我豁出去了。三两下剥光了衣服,躺进那仪器里,透过透明的外罩,看着海伦纳的手下把我带来的那台仪器跟我躺着的这台仪器对接。然后他们按了一些按钮就离开了。 劈里啪啦的电流声,几乎是不绝地响起,房间里电弧乱窜,这情景实在太过恐惧,我想算了,我还是离开吧,谁知海伦纳会不会失心疯不想活了,自杀又怕痛,所以通过搞死我来自杀? 但就在我要伸手去按键时,我惊奇地发现,我的两根指头已经长出皮肉!尽管只有一个指节,可是,难道还不够吗?这时舱内亮起红色小灯,在透明外罩上浮现出警告字样:对象移位!请注意,对象移位!三秒后重试,如对象移位将无法继续模拟性修复! 我连忙把手放在舱内注明为“手臂区域”的卡位内,三秒钟后一种轻微的搔痒感开始从手骨尖、趾骨尖和头骨顶上传来,尽管这搔痒并不致命,但是当它弥漫到全身时,就很有点让人狂躁了。 我咬着牙,苦苦地忍耐着,但这种搔痒愈演愈烈,我忍不住呻吟了一声,谁知道这见鬼的仪器马上又在透明外罩上浮现出红色警告:警告!对象麻醉失效,三秒后重试,如麻醉失效将中断模拟性修复! 这是谁设置的程式?真是倒霉。但我转动着眼珠,却见到肩膀上不再是森森的白骨,而是真真实实的皮肉,甚至我还可以瞄见上面的汗毛……啊,我转动着眼珠,眼珠,天啊,我激动得想流泪了。 忍住,忍住,我强逼自己去想别的事,去想玉真,去想新的人类社会,去想美好的事物,我要挺过去,一定得挺过去这一关。这是在废墟里,只要我愿意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小雀斑,我想起她,她给我的那一身衣服和靴子,一直在我的背包里,我并没有遗忘。 如果,如果可以有如果的话,当时我拥有身体而不是一个骨架子,那么我就不必和她分开,也不用接受最后她在我怀里逝去的结局……一定要撑住,我用力地咬紧牙关,可是那种搔痒让我实在很难忍受,我几乎感觉大腿和腹部的每一寸肌肤都在颤抖,可是我知道我必须忍受,我如此用力地咬着牙,以至牙龈都出血了,抵在上腭的舌头清楚地感觉到那咸咸的腥味…… 舌头,牙龈,还有大腿和腹部的皮肤!据说雪盲是因为失去参照物而导致的,我不知道这是否正确,但起码,我现在觉得好受多了,我知道[奇++网],我知道一切在好起来,在朝着我希望的方向迈进,我可以忍受,是的,可以,尽管仍是如此痛苦,如此漫长。 不知过了多久,我觉得几乎比我在废墟里呆的所有时间加上核爆前的日子——我走过的生命历程还要漫长。但没有关系,结束了,尽管身体上的那种搔痒似乎还在继续,但透明罩上跳动着蓝色字符:正在验证模拟修复完成……头部验证完成……主躯干验证完成……那条蓝色的进度条已走了四分之三,我知道马上,我就要重获新生,至于因此我不能干掉海伦纳的事,谁在意?反正就算不恢复身体,我干掉她我也得死,有区别吗?起码对我来说,我觉得这很好。 就在那进度条快要走完时,透过透明罩我可以看到整个房间的电弧已消失了,但这时我右手小臂突然传来钻心的痛,恢复身体之后,疼痛的感觉比之前要强烈许多倍,不知为什么,我感觉开始右小臂开始流血了,如同被人用三棱刺刀捅穿了一样。 不过这时电弧马上又充斥了整个房间,那种微妙的搔痒又从右小臂处传来,我这次没有惊慌,持续了这么长时间,那搔痒也已经不太难受了,很快就结束了,不过我没有马上起身,因为刚才的变故,我很担心这个新身体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直到我躺着的支架被移出透明罩子,我才猛地跳了起来,我的身体,真真实实的身体!不过比起核爆前少了许多脂肪,如果不是身上那些胎痣仍在它们的位置上,我几乎不敢相信如此健美的躯体属于我。 只是那外臂骨上的镯子,不知哪里去了,我的二头肌上无端多了一圈刺青状的花纹。 当我把衣服套上时,才发现有点麻烦,因为太紧了,跟穿紧身衣一样。 “感觉如何?”海伦纳慢慢地从外面踱了进来,我看着她的出现,却没有一丝恐惧,只是一个美女,绝美的美女。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傻傻地笑。 她走得近了,离我不到两三米的光景,在这光线极好的房间里,那领口的肌肤白得跟透明一样,尤其是那隐隐约约可见的锁骨沟,十足的销魂……不过,她眼神里闪过一丝惊愕,我从没看到她这样的表情,她轻笑着,如白玉一样的贝齿,让人心醉:“这也太夸张了吧?”这时有液体滴在我的唇上,我伸手一拭,丢人啊,鼻血了! “不怎么样。”我急急地掩饰着自己的窘态,装作满不在乎地说,“莫名其妙身体上多了许多伤疤,你这破机器也很不怎么样嘛……”她说那是因为我骨架子上有损伤,所以模拟修复出了身上对应的伤疤。不过我没注意听她在说什么,因为我闻到有些血腥味,不,不是我刚才的鼻血,在废墟这么长时间,对于血液的味道我很敏感的。 我抽动着鼻子,渐渐地我的眼光停在海伦纳的手臂上。她受伤了,按春香的理论,怪不得刚才我的手臂会那么痛,会流血。可是,有谁可以让她受伤呢?别告诉我说是人类,现在人类联邦的军力除去核武之外,其实并不怎么样,连梅超风都搞得整个人类社会不得安宁。谁,是谁可以伤得了海伦纳? 第二十四章 最后之战 她见我盯着她的手臂,眼神有点游离,只说了句:“行了,回人类社会去当你的英雄吧。”便匆匆离开了。我一刻也不想在她这里呆下去,当然如果她诱惑我的话,我可能会考虑一下,但我想多半我会拒绝的。 我开车回别墅,开到半路,透过挡风玻璃,我却见到前方停着一辆直升机。站在直升机边上的,是洞拐,他用枪指着我的车子。我打开车门对他笑着说:“走,我们去喝酒!我要吃牛扒!还要吃云吞面,炸酱面,生鱼粥……” “趴在车子上!”洞拐突然大声地吼叫,“把手放在我见得到的地方!两腿分开!马上!”说着他还疯狂地拉动了枪栓。他不是在开玩笑,那激光指示器已指着我的脑袋,他根本就把我当成了危险人物,“不要逼我!我会马上轰烂你的头,在废墟里开着车如此洒脱的,只有你们这班杂种,人形腐尸。这名字你喜欢吧?告诉你这是最新装备的银子弹,可以打爆你们的脑袋……” 我想让他停下来,让他放下手中的枪,正当我这么想着时,突然传来破空声,几道黑色的轨迹闪过,洞拐手上的突击步枪,已经在我的手上了。是头发,我发现自从恢复了身体以后,我可以自如地指挥它了,比如,用力地关上车门,“啪!”车门在我心念一动就被关上。 这时洞拐掏出手枪,顶着他自己的下巴,他望着我的眼神里有恐惧。“放下枪,少尉,他就是你在这里等了七天的秋风。是的,相信我,如假包换的秋风。”熟悉的声音,从直升机另一侧绕过来的,是穿着一身职业套装的芭特丽。 她望着我,压抑不住的激动与欢愉,连声音都有些变调了。我这才想起我跟之前完全不同,怪不得洞拐以为我是人形腐尸,我把枪扔回给洞拐,用力地拥抱了他一下,他感觉到了我的体温,惊喜道:“真的是你?肥秋?天啊,太好了,要知道人形腐尸是没有体温的……”是吗?这不是我关心的事。 芭特丽已经一下子就把我扑到车门上,她深深地吻我,泪水淌个不停,几乎把我整张脸涂抹上她的口水。她把下巴靠在我肩头,轻抚着我的脸,我的呼吸有点急了,我,我,我侧过脸,试图躲开她的吐气如兰,我说:“你怎么认出我的?” “你的头发,除你以外,我从没见过这样的头发……”然后,她就用红唇再次封住我的嘴。我本不想这样的,真的,我一点也不想这样的,但是,但是也许这就是恢复了身体的坏处,她喘息着说:“从来没有人沾上我的体液而不死掉,除了你。”她的四肢如水蛇一样把我缠绕,她的吻让我迷乱,当我发现洞拐已不知跑去哪里时,最后的一点防御能力便也失去了…… 她把一块被血染得斑驳的白手帕折叠起来,塞在我的西装内袋里,她说:“我问了旺财,它告诉我,你将恢复身体。你知道旺财无法表达太复杂的意思,但我宁愿选择相信它,所以我昨天就让人给你准备了这套西服。” 她帮我整好了领带,将一对钻石袖扣给我戴上,然后把她送给我的怀表别好表链,解下她头上明黄的带子,准备给我绑上头发,我突然感觉到内疚。我捉住她的手,她无声地笑了起来,千年不老的脸,洒脱的笑容深处是淡淡的无奈,她说:“不,秋,不需要承诺,好吗?来,让我帮你挽上头发。” 在车子的倒后镜前面,我端倪着自己。也许真的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兼之少了许多脂肪,看上去似乎还挺英俊的。但显然洞拐不认同这一点,他凑过来,对我说:“废墟给了你生活的眼睛。”也许吧。 芭特丽和我一起坐在直升机上,仿佛放在我西服内袋的那条白手帕跟她没有关系一样,她跟以前一样对待我,这让我感觉到意外的轻松。旅程走了过半,她仍没有提起要我负责,我终于松了一口气,起码不用考虑怎么面对玉真。 因为洞拐在进入人类社会的领空时,就开启了机载的通信装置,跟将军汇报了我的情况。一下飞机,将军就和一大帮人在天台等我,他远远地就迎了上来,我正在考虑现在我也算有军衔的人了,是否该给他行礼时,将军已一把抱住了我,如斯亲切。 当将军搭着我的肩膀走近人群时,一脸的笑容,毫不作伪的是长辈见到晚辈出息了的安慰:“诸君,这位就是我们的英雄!秋风!呵呵,自古英雄出少年啊!这里我还要公布一个消息,小秋不日将与小女订婚,到时各位一定要到啊!” 我再一次握了许多人的手,在挤出笑脸听完众人的恭维以后,我感觉到知识真的太重要了,如果把我换成他们其中一个,我必不能在这多人的场合,绝不重复他人的话,却表达同一意思。 玉真甩了根烟给我,这让我有点无所适从,这样的场合,旁若无人地抽烟,是不是有点太过了?玉真就这么冷冷地盯着我,我犹豫了一下,不禁苦笑着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我没皮没肉时,我会在第一时间点上烟,但现在,似乎我越来越多的顾虑了。 我还是点上了烟,然后牵起玉真的手。老萧靠在天台的边上,看着我们向他走过去,脸上的笑意愈来愈盛了,我没有想到他见了我第一句话是:“肥秋,你现在一点也不肥了,你看上去肌肉一块块,一点也不好玩了。” 玉真不停地捏我脸,用力地扯着,直到我叫痛了,她还不放心,她忧心忡忡地说:“这厮真是肥秋?真是肥秋?”我抽了四根烟,整整被她捏了半小时,她还一脸的狐疑,我受了不了了,拉起她手点了点那守宫砂的位置。 结果跟捅了马蜂窝没区别,“一记鞭腿宣告了又一次打情骂俏的开始。”老萧悠悠地喝着酒,望着我们这么说,我在快速地跑动诅咒老萧,这家伙怎么就不知道拉一下玉真啊?不过回头一看,刚才那些和将军在一起的大人物都下去了,我倒也就安心了,猛地停了下来,任由玉真撞进我怀里。 老萧叫了一声,煞可恶地打断了我和玉真的拥抱,他说要是我再不回来,大约他还得蹲禁闭,理由是他哄骗我叛变人类。他说他要回家洗澡睡觉换衣服,不跟我们一起去吃饭了,说完扔下我们不管就走了。 我向玉真洋洋洒洒摆出了我想吃的菜谱。“行了行了!撑不死你!” 玉真很有点哭笑不得地打断我的话,“你说你要吃的这些,我看足够平常人吃上半年了,再说上哪给你弄什么福建特产‘土笋冰’、杭州特产‘东坡肉’?只有牛扒,法国菜,吃不吃?吃就跟我走。” 但在我们下天台时,洞拐赶上了我,他紧张地把一个通话器递给我,里面传来嘶哑的声音:“鹰潭!鹰潭!我是斗牛犬七号,重复一次,一二线阵地90%沦陷!无法坚守到明天天亮!我部阵地无成建制连队!友军失去联系!请求支援,请求支援!妈的!炮兵怎么打我们自己……”接着,沙沙的电流声,然后是沉寂。 洞拐着急地说:“空军出动六次、一百四十二架次了,被击落了二十七架强击机,据可靠线报,起码超过一个团的人形腐尸!还有数以十万计的腐尸在包围切割我们的部队,空军投入许多钻地弹了,如果对手是人类,就算十个师的精英军人,在这样没有制空权只有单兵导弹的情况下,肯定会崩溃的。但它们不是人啊,炸掉半边身子它们还能冲锋啊!” 我摇了摇头,关我啥事?我挽着玉真的手,对洞拐说:“老哥,我总得吃饭吧,等我吃完饭,洗个澡,你有没有试过几年没洗澡?可是什么?没有可是,我记得我那两位老哥跟我说过,你们军人,是不是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 洞拐的脸因为愤怒而扭曲了,不过我击中他的要害了,他向我行了礼,怒然离开了,走了几步,狠狠地吐了一口口水。我拉着玉真的手,进了电梯,玉真想说些什么,我按住她的唇,她明白我的意思,长叹了一口气,终于没有开口。 当吞下第一块食物时,当味蕾感觉到那法式牛尾浓汤的滋味时,我的眼眶情不自禁地发红了。我本来以为,再也无法领会这种普普通通的感觉,我的要求并不高,只要活得像个人就行了。我长叹了一口气,慢慢地把食物送进嘴里,哪怕是伴碟的土豆块也不放过。 “走吧,我们回家。”我拭完嘴角的食物残渣,对玉真伸出手说,“你说过,茅山的水很好,一沸水来冲茶,最是沁人心脾的,我们去茅山;你说爱斯基摩人冰天雪地的生活很写意,我们也可以去。” 玉真的脸上有一丝苦涩的味道,她说:“那天,其实……” 我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说下去,自从恢复了身体以后,我觉得也许是头骨里重新生长出脑浆的关系,我的感觉比之前敏锐了许多,好像这种事,换作以前我大约等她说完还在发傻吧,但现在,她刚开口,我就知道这不是我喜欢听的话。 我给她的咖啡加了两颗方糖,搅开了移到她面前说:“你觉得我恢复了身体,比之前那个骨架子更讨厌吗?嗯,起码不会比之前更讨厌就行了。我想,也许我们可以讨论一下茶叶的问题。” 我点了一根烟,吸了两口,对她说:“你知道,我的家乡是产茶的,嗯,那是极好的茶叶,叫做雪龙茶。但其实真正的雪龙茶,在五百年前,就只有大约半亩了。核爆之前,只剩七株半的茶树,大约也就二分地的茶叶了。那二分地的茶叶,基本上是属于国宾级的。大家不论是说,喜欢喝雪龙茶,或是不喜欢喝雪龙茶,都不是专门指那二分地茶。哪怕是一国元首,把二分地的茶叶都弄来归他了,也喝不了多久就断粮了。 “所以如果说喜欢喝雪龙茶,没有必要专去找那二分地的茶叶,就是琼浆玉液,也不可能天天喝。”我叹了一口气,把烟按熄灭了,抬头望着玉真,“要找雪龙茶,只要找到我家乡那座山的茶树,就算正宗的了。我们,最低限度,起码是知己,对吧?” 玉真笑了起来,尽管不是海伦纳那种倾城倾国的美艳,但很温馨,很舒服。她浅尝了一口咖啡,对我说:“肥秋,我得说我们真的是兄弟。要知道,一开始我也是你这么想的。不过,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想我找到了那二分地的雪龙茶。” 她的手和我紧扣着,我们凝视着,真的一句话也不必说,就已经足够。 是的,如今清醒过来,我当然知道那天晚上在停车场,也许里面有很多波折,很多缘由,有很多都是因为冲动。事情也许不如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美好。但现在,谁在乎呢?谁在乎当初是为了什么?只有蠢蛋才会去打破砂锅问到底,我只知道,我找到了我爱并爱我的人,已经足够。 我轻拥着她,离开餐厅,电梯门打开时,老萧刚好走了出来,他见到我们相依偎的模样,打趣说:“据说娶了知已做老婆的人,是会很痛苦的,因为大家的脾性都一清二楚,想偷腥也难啊!” 我和玉真相视一笑,连答都懒得答他,只是告诉他:“保重。”我和玉真都足够保护自己了,天下之大,何处去不得?将军也好,人类联邦也好,都不必企图再用什么借口,来把我们拖入那权术的泥潭。 但这温馨却如此短暂。当我们走到街道上,军号在吹响,那平缓的集合号,小喇叭,“的的、嗒嗒、的的嗒……”旋律弥漫在空气里,有一种莫名的庄严和肃穆。不过,那是当兵的事,除非大学时期的军训,集合号向来与我无关。 我轻轻拥着玉真,向停车场走去,不料她却一把将我扯住,指着左前方。那是一个广场,一个军人站在空旷的广场中央,吹着集合号,他全副武装,一副整装待发奔赴前线的气势,让游人自觉远离他。 集合号停了下来。我想他累了吧,累了就会停吧,我拉了拉玉真,轻声对她说:“走吧,维护世界和平跟修下水道的没区别,哪天整得完?这段修好了,那段又爆水管了。咱们还是去好好生一群小孩才是正道啊……哎哟!” “生一群小孩!你当我是什么?”她捏着我腰间的皮肉,笑着说恢复了身体倒有个好处,便是要教训我再也不用满场飞跑地追打了,我说:“行,行,我错了好不好?青了!你再捏就该紫了!” “嗒嘟嘟嘟……”号声再次响起,这次不再是集合号了,是紧急集合号。我发动了汽车,轻轻握了握玉真的手,慢慢地踩下油门。车子在人流里缓缓地前进,在经过广场的时候,我特意地不向车窗外看,如果有其他的路,我必不会从这里经过。 “人类联邦,废墟拯救行动特别行动队,队员集合!五分钟出发!”嘶哑的声音,透过车窗,让我握着方向盘的手有点颤抖,那号声,那号声它又响起,急促的三遍,然后又是那苍劲嘶哑的声音:“废墟拯救行动特别行动队,集合!应到两人,实到一人!” 玉真望着我的眼神里,尽是期待。我无法面对她的目光,她从小就注定不是普通人,她的逻辑与我这种小市民是不同的,我知道她在想什么,但我真的不想,什么大义,什么荣誉,我觉得和自己的另一半,在一起厮守,一起慢慢变老,这才是人生! 在回避玉真的眼神时,不经意间,我望了一眼窗外,洞拐又在吹响紧急集合号,他的脸色是如此的庄严、无畏,他望着我这个方向,不知道是发现了我,还是怎么地,我只觉得,他的眼光带着不屑,带着一种对懦夫的嘲笑。 我就不信洞拐他九死一生回到人类社会,被关禁闭时,没感觉到无辜,没感觉到军方是在鸡蛋里挑骨头。但他仍站在那里,吹响着紧急集合号。他的确很像我逝去的两位老哥,当他们穿上军装时,真的很难让人分辨出来,似乎外表只不过是一件外套,内里是一样的魂魄,坚强的魂魄和铁骨。就算把那骨压得粉碎,却不能让它弯曲,就算那躯体早不存在,却能在许多同样的人身上,找出影子。 不知何时,我的脚松开了油门,踩下了刹车。当我打开车门时,玉真握住我的手说:“谢谢。”她知道我的性格,要不怎么会是兄弟?她当然了解我的小市民心理,她说谢谢,谢谢我为她,站出来,当一次英雄,尽管我是从不愿意当英雄的——错了,我喜欢被当成英雄欢呼,但我不喜欢去做英雄做的事。 不过我回过头,吻了她之后,看着她的眼睛说:“不,这和你无关,这无关爱情。只是,只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我必须去,也许仅仅只是为了,我喜欢听那集合号……”她咬着唇,点了点头。 出乎我意料的是,洞拐见到我,并没有我想象中激动的泪水,也没有热情的拥抱,他冷冷地对我行礼,用一种平静得让人害怕的语气:“中校,我们将面对近一个团的人形腐尸,还有不计其数的腐尸,我们必须挽救兄弟部队,必须击败它们。请相信,也许我们会死在这次行动里,哪怕我知道你已经是一个废墟里的传奇。” “请允许一个老兵对一个新兵的询问。”他紧了紧枪背带,就这么傲然地面对着我,全没有因为他的军衔比我低,或者我现在已经是一个传说中的人物而给我面子,他说,“你为什么来?你为什么响应集合号来这里?” 我望着他,我想不通他们是什么样的逻辑,是什么支持着他和他这样的军人。我知道的是由于物资的紧缺,那个负伤的狙击手很可能整只手要锯掉,因为使用DNA再造机要排队,轮到他起码要半年后,如果不截肢,坏疽病可能一个月内就会夺走他的生命。而如果要插队提前使用DNA再造机,他必须自己花钱,他没钱,他连抚恤金都只能拿到一半,因为军方没钱了。 洞拐他们应该不是不清楚现在作为一名军人的无奈,但他为什么还在要这里吹响集合号?当他再一次问我时,我随意地说:“为了兄弟,老哥,什么见鬼的少尉、中校,我是不理会的,我只知道不能看着兄弟去死……” “你不是我可以把后背交给你的兄弟。”他很失望,举起小喇叭,准备再次吹响集合号,只为他自己。我按住他的手,我觉得这很可笑,似乎很仪式化,难道要我说什么为了军人的荣誉?不,我只是不能看着兄弟去送死,所以我来了。 我说也许他有一个能让我信服的答案?他沉默不语了十来秒,抬头对我讲:“我们必须干活,不然好人会死的。”出乎我意料的答案,也许真的就这么简单?也许吧,不过,这的确是一个说服我的好措辞。 没有扯到什么国家民族,没有扯到什么荣誉和美德。很简单,世上总还是有好人的,我们不干活,好人会死的。我背起地上那个应该是属于我的军用背包,为了让好人活下去,所以,我们因着集合号而整装待发。很傻瓜的逻辑,但岁月和伤痛却总掩不尽这淳朴的气息。 “指挥官同志,废墟拯救行动特别行动队,全员到齐。值勤军官少尉洞拐,请指示。”洞拐向我行礼。他用了同志这个词,而不是UN指定的“阁下”,这个词千年以来几乎成了一个完完全全的贬义词,但从他口中说出来,却是无比郑重,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起千百年前这个词开始风行的激情年代。 “出发!”也许唯一的遗憾,是我的回礼仍是歪歪斜斜地不够标准。 当我们到达与腐尸对垒的阵地时,暂代的指挥官望着我的脸,这个一脸血污胡子拉茬的男人,冷冷地用他嘶哑的嗓门说:“中校,这不是游乐场。我不会把这里的兄弟交给一位连军礼都行不标准的人,就算他穿着中校军服也不行。” 他的参谋人员也完全无视我的存在,忙忙碌碌地进行各种电子通信和纸上作业,不时有人开启真空盒,取出新的通讯仪器,代替在废墟里被消磁的通讯系统。这时一轮炮弹呼啸着砸在临时指挥所边上,尽管没有直接命中,但也震塌了屋子的一角,无数的灰尘弥漫在空气里,咳嗽的声音此起彼落。 我一尘不染地站在那里,只因为我不想被沾染,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异能,但恢复身体以后,我就有了。在军人们的嘶叫中,呼喝中,那位临时指挥官高呼着:“洞拐!我给你一个班!马上把你那个公子哥儿上司弄回去!”然后是一连串的粗口,我没有感觉到粗俗,这就是铁马金戈的人生。 “给我两个班,必须会操纵火炮,如果我死了,他们自动退回你的建制。”我点着一根烟,缓缓对那临时指挥官说。他灰头灰脸的,眼睛几乎冒出火花了,一手向我挥了过来,我一下愣住了,竟没有想出用意念把他的手挡住,他不是要揍我,只是把我的烟扯下,在地上踩熄。 他用血红的眼睛瞪着我,愤怒地咆哮:“你想死吗?你他妈的想死吗?这不是拍电影!这里电磁干扰很严重,尽管武器比千年前先进了无数倍,但战斗本质上和千年前的二战几乎没区别!你想让对方那些打不死的杂碎,瞄准你的烟头,用狙击枪把你的脑袋打成爆裂的西瓜吗?操!”不过他骂完又回过头盯了我一眼,挤出一句,“小子倒是有种!”似乎这就是他能给的我最好的赞美。 在洞拐向他出示了证明我战绩的文件记录后,也许因为我挂着的中校军衔,他还是给我了两个班。指挥部里每一个军人,都用不信任的眼光为我送行,更有洞拐相熟的同僚,拍着他的肩膀,那表情不用说就是在同情这老兵摊上了一个不学无术的公子哥儿;而那两个班的战士,那些血火中沐浴过来的汉子,不论黑人、白人、黄种人,都透着剽悍的眼光,无畏而冷漠。除了洞拐,没有人信任我。 幸好,我不是那种枭雄,我来,不是为了要得到他们的信任,只是我得干活,不然好人会死。 一路走来,是支离破碎的尸体。 并不只有我一个人想夺回炮兵阵地,早就有许多军人倒在了这条反攻的路上,我无法一一合上他们仍怒睁着的眼睛,许多不知名战士的手脚,叠在许多不知名的躯体上,相同的,只有那血染的迷彩服。 我的心揪紧着,当我正在看炮兵阵地发射时的火光和浓烟时,一道临时掩体后面,左眼斜扎着绷带的军人大声地对我们吼叫:“趴下!趴下!那些杂种起码有二十个狙击手!”我挥手让身后两个班的炮兵后撤,尽管他们对我并不信任,但他们都是军人,服从命令的军人。 打开皮箱,我没有理会炮弹在我身边爆炸,“废墟拯救行动特别行动队,前来接管防务!”洞拐向那个负伤的军人这么说,没有理会那些军人投来的不解的目光。我快速地装起狙击步枪,把它和两个装满白银弹头的弹夹一起交给洞拐。 这是我可以把后背交给他的兄弟。 操起洞拐那同样装配了白银子弹的突击步枪,我走出了掩体,对方已经发现了我,火炮调整着角度,硝烟浓得分不清人影,我看到十一点的方向火光一闪,它的击发时机把握得很好,藏匿的位置也很精巧,但在废墟,它忘记了,我没有天敌。 如同当时在医院,子弹不能接近海伦纳一样,在震耳欲聋的炮声中,我仍清楚地听到,那狙击枪发射的弹头在我身前五米处跌落的声音。没有怜悯,我对它们从来就没有怜悯,三发点射,白银子弹准确地将那狙击手打成通红的炭火模样,我没有兴趣去欣赏,只是迈步向前。 火炮马上对我的前方进行压制性的轰炸,气浪可以将我掀得腾空而起,可弹片却只能在我身前跌落,我走了十步,又被气浪掀起在空中翻腾了二十来米,打光了突击步枪的三个弹夹,弹无虚发。 落地后透过硝烟,远远地可以看见炮位上,尽是一些通红的炭火状人形,在哀号,在扭曲,然后化为灰烬。大约有二十几个人形腐尸,见我扔掉了打光子弹的突击步枪,便嚎叫着上了刺刀,向我冲锋而来。 它们根本就不值得我拔出肋下的白银左轮。在没有恢复身体以前,我在废墟就没有天敌,而今,我就是这里的真理,我就是这里的规则。我不知道这种猖獗的念头是如何从我小市民的心中突然出现,但此刻,在硝烟里,面对向我扑来的人形腐尸,这就是我冷笑时唯一的念头。 在我面前,它们无法站立,不由自主地跪拜,尽管它们还努力想端起手里的枪,但这没有用。我怜悯地望着它们,左手浮现出银白的符文,如同有了生命一样在我皮肤下游动闪烁,我缓缓地把左手按在最前面那人形腐尸的头顶,它立刻化为灰烬,如同从来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 当收复了炮兵阵地、无名高地、七八幢残楼上的火力点,当人形腐尸驾驶的装甲车在我弹指间如玩具般翻滚掀起,我仰天长啸。七个小时,我站在人形腐尸的大本营门口,点着一根烟,仍是一尘不染。 我望着跪在地上的梅超风,它不敢抬头望我,我叹了一口气,它便愈加恐惧了,深深地把头埋在双膝之间。我觉得,它很可怜。那位之前要洞拐把我弄回去的临时指挥官来向我报告,一切已经结束:“中校阁下,请指示下一步行动!”没有谄媚,但语气里透出之前没有的一股子亲切,我想,现在他应该可以放心把后背交给我了。 梅超风被钢链穿透了每一个关节,将会装进一个真空容器——这是联邦对军方的要求,送去相关部门研究。我看着将要被装进容器里的它,如果它的欲望不是这么疯狂,也许它可以很好地活下来。它哭了,在这一刻,它很像人,但伤痕是不能用眼泪弥补的,死去的人类也不能用眼泪挽回生命。我扔下半截烟,狠狠地踩熄,快步走上已经停靠着等我的直升机。 我操纵着头发掏出烟送到嘴上,这是我恢复身体以后喜欢玩的把戏,但在我打着打火机时,却突然失去了控制,火机差点跌出了舱外。不知为什么,我突然间又无法操纵我的头发了,很奇怪,如同我之前不知为什么可以操纵它一样。 不过这不算什么,当直升机在联邦总部的天台降落时,我觉得很轻松,我再不会对谁亏欠什么了。我想我做了我该做的事,我给了将军他所要的东西,也让玉真可以为我骄傲一次,这是一个很不错的结局,接下来,我该去考虑如何跟玉真生一群小孩。 但一下飞机,我就觉得头痛无比,因为我见到了芭特丽,她为什么又来找我?天啊,难道要我负责么?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但她只是走过来递给我一封信,微笑着对我说:“不要想歪了,只是玉真托我把信交给你。” 尽管这样,我却发觉我的头痛并没有丝毫的缓解,甚至越来越重了。我强撑着打开信,玉真说她为我骄傲,不论我能不能成为英雄,敢于站出来就是勇士。这让我苦笑,果然是从小被当成异能者培养的思维。 但接下去,我就笑不起来了,她在信里说:我也要去执行最后一次任务,抱歉不能向你透露任务的内容,但不必为我担心,回来以后我们一起去北极钓鱼。 我一时间心中尽是惊恐,我知道她的任务是什么了! “你会不会开飞机?”我对着芭特丽咆哮,她被我吓了一跳,但还是点了点头,我指着那直升机,推着她说:“快啊,快上去!我要赶去救玉真!她们去对付海伦纳了!” 芭特丽不满地扁了扁嘴,女人,总还是会吃醋的,但不论如何,她还是发动了直升机,载着我飞离了大楼。她有点漫不经心地说:“你急什么?缚灵式的研究已经成功了,她所在的小队,有七个缚灵式的高手,加上萧先生,海伦纳是很强,但又没有和梅超风一样漫山遍野的手下,有什么好担心的……” “住嘴!”我的胸口突然如被刀劈一样的疼痛,我的嘴角溢出血来,就算他们能重创海伦纳又如何?只要不能一击致命,那修复仪器很快又能让海伦纳复原如初了。我禁不住惨叫起来,一口鲜血喷在直升机的透明前罩上,突如其来的重击,在我的肋下三寸,我知道,老萧他们已经在我上直升机赶往联邦大楼时,就发动了缚灵式,限制了海伦纳的异能,这是为什么我突然不能操纵头发的原因。而现在,海伦纳在受伤,重伤。 我不知道是希望海伦纳被干掉好,还是希望海伦纳得胜好,这是一个狗屁选择! 直升机在快要到达海伦纳藏身的地方时,因为燃油耗尽而迫降了,所幸飞机上有一辆准备空投给伞兵用的突击车,芭特丽被我的模样吓得快哭了,我只是示意她把我扶上那辆车,让她开车,快点开车。 “啵!”我右臂迸裂,鲜血一瞬间就渗透了我的军服,我转过头望着芭特丽,想跟她细说这其中的原因,我想她活了千年,说不定有点办法,但我一张开口,头部就一阵剧痛,一口鲜血喷在芭特丽的脸上、身上。 我怕是要死了,不知道玉真他们大获全胜回来,面对我的尸体,会有什么感觉?我想将军是不会有什么在意的,但大约洞拐会去我墓前喝上一杯酒,如果我没有被切片研究的话……我挣扎着坐起身子,对芭特丽说:“不要,不要让他们把我切片!你一定,一定要记住!” 她停下车子,抱着我,哭得像个泪人,只是拼命地点头。这让我松了一口气,这是我唯一放心不下的事,我想玉真应该会哭吧,老萧大约也会给我点上三根烟,也就这样了,没什么好担心的。 我虚弱地举起手,指着前方,对芭特丽示意,让她开车:“让我,再见玉真一面。”我的右腿也断了,我对疼痛已经麻木了,从倒后镜里,我似乎看见两位逝去的老哥,坐在车子的后座,笑望着我,他们说我很好,是个男子汉。 死了吗?我死了吗?温热的唇吻上了我,我定了定神,后座根本没有人,芭特丽在疯狂地亲吻我,已经看得见海伦纳的那幢楼了,我想这是最后的吻吧。当芭特丽从我身上离开时,我只觉得我很困,我好几年没睡过觉了,我只想好好睡一觉,天很黑……不,我不睡,我要见玉真最后一面。 腥咸的液体,滴入我的口中,渐渐地,让我快要睁不开的眼睛重新睁开了。映入眼帘的是一边痛哭,一边把血滴入我口中的芭特丽,她不知怎么在那柔嫩的腕上割了道口子,血正从那里流入我口中。 我想阻止她,但我几乎连手都抬不起来了。她捏着我的嘴,让我把血咽下,哭泣着:“记住我,答应我,肥秋,你一定要记住我……”我惨然地笑了,这次,我有皮有肉了,我怎么也想不到,这种三流肥皂剧的情节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她的血,渐渐地让我恢复了一丝生机,但当我有力气把她推开时,她的脸色已苍白得不行了,我用车上的通讯装置呼叫洞拐,让他带救护队过来,要带大量的血浆:“不要管什么血型,血!你尽可能地多弄点血浆!” “挺住,芭特丽,芭特丽,挺住……”也许人走到最后关头,真的没有什么可以顾忌的了,我帮她包扎了手上的伤口,对她说,“你不是还要给我生孩子么?你记得吗?”她苍白的脸上,泛起病态的红晕,但那眼里,却终于有了生机。 “你会来看我和孩子吗?偷偷地不让玉真发现?” “会的,会的,偷偷地,不让玉真发现。” 我用车上一把狙击枪当作拐棍,可以调节抢托长度的狙击枪,用来当拐棍再合适不过了。但如果海伦纳再被重击一次,不论她有没有死掉,我想我是活不下来了。 在这生死边缘,我拄着狙击步枪,一瘸一拐地向那幢大楼走去。我突然想通了那天是谁击伤了海伦纳。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她自己。这也是她帮我恢复身体的目的。她在试验自己受到伤害时,被波及的人会怎么样。当一个所谓的天人在仪器里修复受伤的地方时,仪器外的另一个人是否也同时被修复。 她感觉到了危险。人类那些缚灵式什么的,对她会造成威胁,所以她才弄出了那台机器。我想通了,这样一切就顺理成章了。我从来就不觉得海伦纳是个好心的人。 当我瘸进大楼,映入眼里的又是尸体,不过大都是上次见过的海伦纳的手下。这时我听见了老萧的声音,艰难地喘息:“海伦纳,你和梅超风勾结,我们……我们早就知道了,没有你的支持,她不可能发展得这么快的。”所以这次以佯攻梅超风为代价,再用精锐小队来执行斩首行动? 但这时我没有心思去理会这些细节了,我激动地拄着狙击枪瘸着走向老萧说话的方向,却不料绊到一具尸体,重重地摔了一跤。我当作拐棍的狙击枪飞得老远,随着我的惨叫,那前面的屋子里也传来了海伦纳的惨叫,如同二重奏一般。 我已经没有力气爬起来了,我用尚能动弹的一只手,使尽全身气力向前爬去,我用尽全身的力量呼唤玉真的名字,但没有回应,这让我的痛苦从身体向心灵侵蚀,我只知道,往前再爬一点,再爬一点,我听到了,玉真微若蚊蚋的声音:“肥……肥秋。” 声音辄然而止,不,不,不会是这样的! 我的五个指甲已经全翻了起来,但我也终于见到了玉真,她靠在墙角,气若游丝。 “杀……杀……”她苍白的嘴唇颤动了几次,只是一个杀字。我的泪滴在她的脸上,洗去血污,露出俏丽的原色,我说:“杀了海伦纳?”她笑了,如昙花般美丽,在我怀里,她静静地沉睡了,脸上是如释重负的恬静。 为什么,为什么在她沉睡以前,不是对我诉说爱意?我苦笑着抹去自己的泪,也许,她本来就不是看言情剧长大的小女孩吧。我扶着墙单腿挣扎着站了起来,老萧合着眼,倚在墙角,不改的洒脱,只是嘴角的半截香烟已被血渗熄了,我探手在他的鼻前,已然没有气息。 海伦纳在血泊里,妖娆如花,哪怕任谁都看得出她只剩一口气。 我捡起一把战术刀,这是玉真交代我的愿望,我狠狠地斩了下去,但我站立不稳,一用力自己先摔倒了,却斩在海伦纳的腿上,她惨叫着,伴着我的惨叫。她已说不出话了,但眼神里却是说不出的得意。我杀不了她。 不,我一定得结束她,我得干活,好人才不会死;我得干活,这是爱人沉睡前的愿望。人被逼急了,总是有办法的。 我将七八把突击步枪压在她胸前,然后把两把战术刀并排深插在一块木板上,让战术刀的刀刃和木板形成一个“L”型,下面的一横就是刀刃。我把她艳丽无双的螓首抬起,将那白天鹅一样美好的颈垫在刀刃上,我的后颈马上有划破肌肤的疼痛。这是突击步枪的重量在将她往下压,以至切断。 然后我用尽全力爬进了那台修复仪的房间,启动了那台机器,然后躺了进去。 电弧在房间里飞舞,我的后颈部越来越痛,但马上疼痛又被搔痒的感觉代替,接着又是剧痛,又再次被修复,我的泪水却不能修复地淌过脸颊。 当我再也感觉不到后颈疼痛,我走出这台仪器,回到刚才的房间里,海伦纳那美丽的颈部已经被切断。 我没有理会她,只是抱起玉真,我把她放进那台仪器里,再次启动,但那见鬼的仪器居然跳出警报:没有生命迹象!没有生命迹象! 妈的!它坏了!一定是这样,玉真只是睡着了。我抱出玉真,一脚就把这鬼机器踢烂了。玉真只是睡了,只是睡了。 尾声 只有人,才会写日记。为了让我时常想起这一点,我不时地写写日记。 某日,晴。芭特丽复原得很好,其实她比蟑螂还强悍,只要给她充足的血浆;她借给我一笔钱,三千多万,恐怕我得还很久。但没办法,我必须去买一个维生舱给玉真,医院不肯为她治疗,而且我把两个只会胡说的医生揍成重伤,他们居然说玉真死了!医院申请了禁制令,不许我再带玉真去复诊了。 某日,雨。第一次下的不是酸雨了,看来也许附加在个人所得税上的“修补大气层”的税款,还算有点意义。我重新在废墟里住下有半年了吧,芭特丽今天送来一张超声波的检查结果,说怀的是男孩,不过我没空理会她,因为我得帮玉真换衣服,我是不许其他任何人沾维生舱的…… 某日,晴。将军来找我,要求我去军队上班,他说再次大选开始了,我可以为他加分。他用了三个小时告诉我,他如果能当选,对于我的族人的意义。最后我还是答应每个月抽一两天,去应个景。当然不是他那激荡的谈话打动了我,是我得弄点钱买能源,维持玉真的维生舱,总不能一直向芭特丽借。 某日,阴。我重新回到废墟已经有五年了。春香要结婚了,她劝我搬出废墟,她有点激动。可是她不懂,如同海伦纳这样的人,只有在废墟里才能找到,我得找一个能让玉真醒过来的人。旺财越来越肥了,将军似乎当选了吧?还是没有?天知道。芭特丽和她的小孩明天就要过来了,那小子很逗,他会帮玉真洗脸了……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