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救世主》 作者:宅人 ========================================================================================================================== 【申明:本书由 TXT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www.sxcnw.org)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TXT手机电子书,我们因你而专业,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请登陆 TXT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www.sxcnw.org 】 ========================================================================================================================== 第001章 美少年平方 礼天路上一座不起眼的小酒馆前,密密匝匝的挤满了人,把整条大路几乎堵死。人虽然多,却不吵闹,都在注视着一对吟游诗人父女的表演。 唱歌的是一个身穿粗布蓝格长裙的女孩,她的容貌称不上秀丽,鼻尖周围生着些细小的雀斑,倒是调皮可爱。一个中年男子席地坐在少女身边,用六弦琴为她伴奏,似乎是女孩的父亲。他大概不过四十几岁年纪,但他的饱经风霜的脸庞使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苍老许多。 女孩相貌一般,歌声也只是过得去。男人的琴声更没什么听头。但这吟游诗人父女,却有一个极大的卖点,都在女孩身上。这女孩看面孔,只有十六七岁的年纪,小身子却发育得异常成熟。虽穿着厚实的拖地长裙,坚挺的胸部和浑圆的臀部却高高的撑起了衣衫,呼之欲出。而蜂腰之上,一根普普通通的红布绳随意的扎着,却和蓝色格子布映衬得极好,透出了一股藏在纯朴后面的诱惑力来。而那腰带不经意的扎法,也很能引起男人们的遐想。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即使忙碌而麻木的脚夫也不免在此停留片刻,露出神往的表情,这时就有几个端着冒泡的大杯啤酒的女招待,下意识的看了他们两眼。以会做生意出名的麦芽酒馆老板,德摩尔先生,正微笑着看着吟游诗人父女,心里盘算着他们能给自己带来多少收益。 忽然两个艾哈迈宪兵顶着塔盾冲进人群当中,高叫“让路!”几下就把人群冲得散了。唱歌的女孩不满的瞪了两个宪兵几眼,被她父亲拉着,也让到了一边。 这时,一个高举榜文的士官迈着大步走到马路正中,高声念道:“奉我芬顿王御旨,缉拿犯有渎神之大罪的圣神教教士及徒众,凡有知情不报者,以同罪论处!” 士官念完榜文,退到两个维持秩序的宪兵身旁。不多时,两辆黑铁囚车便晃晃荡荡的出现在人们视野中。囚车里坐满了垂着头祈祷的牧师,两侧则紧紧跟随着八个包得像铁罐一样的艾哈迈宪兵,沉重的长矛杵在石板路面上,发出沉闷的声响,令围观者胆战心惊。 “又在抓牧师了吗?”一个佣兵打扮的青年低声问道。 “是。你瞧,今天又抓了十几个,伦伯底的地牢都满了吧。”有人答道。 青年左右一看,答话的竟是麦芽酒馆的老板,德摩尔先生。德摩尔是个大胖子,正笑容可掬的看着青年。麦芽酒馆是艾哈迈城雇佣兵交易的中介场所,主要收益都来自佣兵任务的中介费,因此德摩尔对佣兵们一向照顾有加。 “渎神这罪名可不小啊。艾哈迈的圣神教教士上万,咱们领主大人这下可有的忙的!” “可不!据说葛朗台侯爵一个星期都没睡好觉。不过,他只要照章抓人就能交差。惨的还是这帮牧师。前一段时间,圣心城才有魔族四处活动的消息,却在这时候把牧师赶尽杀绝,也不知国王陛下怎么想的!” “老板说的是。不说魔族,没了神圣魔法,咱们佣兵的日子也不好过呀!平时都得加倍小心,一旦受了点伤什么的……” 青年正在抱怨,囚车里一个年轻的牧师,突然站起来用肩膀猛撞囚车顶上的铁栏杆,高声咏道:“主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 囚车旁的一个宪兵举起长矛,用矛杆在那牧师肋部狠狠一戳,牧师惨叫一声,瘫倒在囚车中,一动不动了。 宪兵大骂:“叫什么叫!活得不耐烦了吗?”又在那牧师身上一顿猛抽,打得他叫苦不迭。围观的人中,虽然多是豪勇之辈,看得也不禁皱眉。 德摩尔见了牧师的惨状,只微微一笑,没有言语。一个女招待从店里跑了出来,在德摩尔耳边低语了几句。德摩尔胖脸上的笑容一收,随着女招待快步走进了酒馆中。 这时早餐时间已经过去,午饭却还早,昏暗的酒馆一楼只有七八位客人,稀稀疏疏散在众多的座位之间。最靠外的一张桌子旁坐了两个人,一个是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的壮汉,正傻愣愣的看着德摩尔。另有一个身材瘦小的少年低着头喝茶。 德摩尔掏出厚厚的记事本,朝两人走过去。壮汉拍了身边的少年一下,少年抬起头,朝德摩尔望了一眼。 这是个相貌极为清秀的少年,一双黑水晶般夺人心魄的眼眸,高耸的鼻梁,线条坚毅的嘴唇,都是罕见的秀丽,甚至比美丽的少女也不逞多让。然而他身上破破烂烂的白袍掩住了面孔的光彩。那千疮百孔的长袍,已被尘土染为灰色,本来的底色完全看不见了。 德摩尔阅人无数,见到这少年不凡的相貌,也不免吃了一惊,竟一时停住了步伐。 德摩尔的眼光犀利,即使是最富经验的佣兵,也少有敢跟德摩尔对视的,但那少年的视线却盯着德摩尔的眼楮,没有半点畏缩。德摩尔暗叹少年的不凡,心里打起了小算盘来。他在城东区开着一家以皮肉生意闻名艾哈迈的大酒店,名为“天上人间”,是艾哈迈上流社会最红火的交际场,正缺这么一位能当作招牌的美貌少年呢。 “老板,”英俊少年不卑不亢的说,“我和我的朋友鲍利想在你这里登记一下,找个工作。我叫兰斯,是个魔法师,鲍利是个战士。” “兰斯和鲍利,嗯。”德摩尔点了点头,打开了记事本,“可以告诉我两位的级别吗?嗯,恕我罗嗦两句,本酒馆虽是间小店,但总算经营多年,在艾哈迈有点名头。来我这的客人,多是有身份、有来头的角色,等级在五级以下的魔法师,生意怕会很少。当然,若是专精于某一学派的法师,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三级,不是专精法师。”少年面有难色。 “三级。哎呀小哥,这可有点为难。嗯,这位战士大人,是战士吧,鲍利先生,你的等级是多少?” “等级?”鲍利的大脸上写着疑问。 “噢,他还没有来得及去参加等级评定呢。”兰斯连忙解释道,“我的这位鲍利兄弟,在圣盾兵团是赫赫有名的大力士,曾一战割下十五颗兽族战士的脑袋,还获得了荣誉勋章……” 一听到圣盾兵团的名字,德摩尔胖脸上立刻浮现出一丝难以察觉的笑意。 就在半个月前,噬血的兽族大军曾攻占了艾哈迈平原边缘的几座小镇,直接威胁到艾哈迈城的存亡。好在靠着圣骑士费尔南和大祭司瓦勒的英明领导,再加上矮人族的八万友军鼎力支持,芬顿联军在艾哈迈南方的一座小山丘,白山,打了场艰难的胜仗,将兽人赶回了自己的领地。战况惨烈,负责诱敌的圣盾兵团在战役中几乎全灭,少有生还者。领兵的费尔南公爵怕折损自己的功劳,对这件事瞒而不报,德摩尔是靠着骑士团的关系才了解到此事的。若不出所料,这兰斯与鲍利的身份,十之八九是白山战役的逃兵,到艾哈迈城来讨个生活的。 “勋章没用的。艾哈迈那个青年贵族没有个几枚的?雇佣兵这行不看那个。”德摩尔摇了摇头说。 “你看他这强健的体格!看看这肌肉!怎么也是个七八级的战士吧?”兰斯举起鲍利的一只胳膊给德摩尔看。 “精铁矿的矿工那才叫强壮呢。”德摩尔不客气的道,“嗯,已经记好了,兰斯和鲍利,雇佣兵两名,一个是三级的魔法师,一个是没有等级的战士,体格强壮。两位请留下联系地址,方便与你们联络,有工作时我们自会发出通知。中介费用我们会向雇主收取的,两位不必担心。噢,对了,请付五枚银币给我。注册费,银币五枚。” “注册费?”兰斯瞪大了眼楮。 “铜币五枚可以吗?我们只有这么多钱了。”鲍利道。“嗯,饭钱可能不够了。” “是吗?”德摩尔嘻嘻一笑,用眯成一条缝的眼楮看着兰斯,“那也没关系。要不,这位兰斯小哥在我店做几天好了。不是这家店,是城东的分店。那边是贵族社区,光每天的小费也有十个银币了。说实话,以小哥的相貌,何必作佣兵这种舞刀弄枪的差事,要是让哪个男爵夫人、子爵夫人看上了,想要多少银币就有多少……” 就在这时,一个女招待慌慌张张的从楼梯上跑了下来,大叫:“不得了了,老板,二楼有位先生正在到处找您呢,您快点上去看看吧!喔,他下来了!” 女招待话音未落,楼板咚咚咚一阵响动,随即,一个年轻的声音叫道:“老板!” 德摩尔诧异地抬起头来,只见楼梯上走下一个少年。他个头不高,披着一件长长的深色斗篷。那件斗篷质料上乘,做工考究,价值不下数百枚银币。斗篷固然贵得吓人,但更惊人的是少年的相貌。那少年竟然是一位世所罕见的美少年。眼前这个兰斯已堪称秀丽有余、坚毅不足,但与那少年一比,立刻黯然失色。那少年肌肤细腻,白得没有血色,眉目如画,容貌带着小孩子般的中性气质,而又带点无法言喻的魔性魅力。若不是两道剑眉向上挑着,显得英气勃勃,又是一副怒容满面的样子,说起来,倒像个女孩子多一点。这少年脸上唯一的缺憾,是他生着双雾蒙蒙的瞳子,像隔着层玻璃似的没有神采。 那个少年扎着灰色大头巾,头发和耳朵都给头巾掩着看不到。大热的天气里,扎着头巾实在有点怪。但注意到这事的人不多,人们的目光都给那少年精致得吓人的容貌给吸引住了,顾不上看他的衣着。 看到这少年的惊人美貌,一楼的不多的几个女客纷纷低声惊呼。一个女招待手一不稳,把盘子摔在地上,“啪”的碎成了几片。 德摩尔老板瞪大了眼楮:也不怪那些女孩子们如此吃惊,谁想得到,竟一下子看见两个万中无一的美少年呢! 座中的兰斯也对正在下楼的少年的美貌大为吃惊,愣愣的瞧着。恰巧那少年也看到了兰斯。他们一个站在楼梯上,一个欠着身子坐在椅子上对望了一会。店里的人见了这古怪的状况,也纷纷转向兰斯。这一看可不得了,又有两个女孩摔了盘子。一个大胆的女佣兵站了起来,朝兰斯他们这边走了两步,终于回过神来,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了。女佣兵大口喘着粗气,弄得坐在一旁的丈夫直瞪她。 “老板!哪个是雇佣兵行会的老板?”少年大喊道。 德摩尔圆球一样的身体立即滚了过去:“我就是。请问这位先生,您是要找雇佣兵吗?” “我叫斯克雷,要雇佣十级以上的魔法师,现在就要。怎么大名鼎鼎的艾哈迈麦芽酒馆,连一个中等魔法师都找不到吗?若是没有,就给我找个牧师来!” “十级的魔法师!”德摩尔吃了一惊,在麦芽注册的十级以上魔法师只有十几个人,都是大佣兵团的成员,在这里不过是挂名而已,“现在可没有。您得等到明天才行。牧师,就更没有了,牧师都在伦伯底祈祷呢。” “他是谁?”少年径直走到兰斯他们的桌子旁,指着兰斯问德摩尔。“这不是个牧师吗?你看他的袍子!” 兰斯的脸色顿时微微一变,神经质的向后靠了靠。少年说的没错,兰斯这件正是牧师袍。法师白袍与牧师袍本来相像,兰斯的袍子破烂不堪,更难看出来了。兰斯没钱买新衣服,就索性穿着它,终于给人发现。 兰斯落魄贵族出身,因为家境变化的关系,曾先后在魔法学院和神学院中学习,成了一个罕有的魔法师兼牧师。遗憾的是,他的两个职业都不成熟,只能施展三级以下的低阶法术。若不是兰斯在战场上当了逃兵鲍利正是那时遇到的同伴不敢回神学院交差的话,他现在也跟院长洛玛特神甫一样,在艾哈迈城西区的伦伯底监狱地牢里数日子了。 以兰斯的牧师身份,本不该冒险到雇佣兵行会来找工作,可他和鲍利别无所长,不做佣兵也不行。 这时德摩尔给兰斯解了围。 “这位叫兰斯,是个魔法师。”德摩尔点头哈腰的说道。“旁边的是鲍利,战士……” “我没问那个。”少年摆了摆手。“他是魔法师?” 少年的表情摆明了不相信兰斯的身份。 “兰斯先生是三级的魔法师,斯克雷先生。” “把你的手伸出来。” 斯克雷高傲的看着兰斯说。 兰斯瞟了一旁的德摩尔一眼,德摩尔向兰斯点头。 兰斯伸出手,那少年忽地伸出手来,抓住了兰斯的手腕。兰斯感到手腕一热,少年的手便迅速缩了回去。兰斯看到他手指纤细,白白嫩嫩的颇为好看,显然从未干过重活,更闻到一阵淡淡的香水味儿。 “就是这个人吧。”少年指了指兰斯说。 “天啊,这可不行,斯克雷先生!”德摩尔老板吃惊的说,“您不是要找十级以上的法师吗?这位兰斯先生太年轻了,能力远远不能达到您的要求。我怕不但会坏了您的事,兰斯先生自己也有危险。” 兰斯目光复杂的看着德摩尔。德摩尔对自己有什么企图,兰斯已隐约猜到。对德摩尔的热心帮助他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啪”的一声,斯克雷把一块亮闪闪的金币丢在桌子上。德摩尔老板的胖脸抖了一抖,马上换上了最谦卑的笑容,垂着手不言语了。一个金币,这已经是中介费用里最高的价码,如今只是为一个随处可见的三级魔法师牵线搭桥,德摩尔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胖老板看着面前的两个超级美少年,为他们不能去天上人间酒店工作感到十分遗憾。 “喂。”斯克雷对兰斯说,“我出一百个银币,预付一半,要你帮我夺取一件东西。我试了你的实力,这任务对你肯定没问题。” 少年的口气,好像根本就不容兰斯拒绝。兰斯正在缺钱,一百个银币,还预付一半,已经远远超过兰斯预期。兰斯费了好大力气才克制住心底的狂喜。 兰斯站起来指着鲍利说:“这个是我的伙伴,鲍利。” “我是鲍利!”大个子战士乐呵呵的道。 “鲍利也跟上。”斯克雷点了点头,转身走向酒馆大门。 三个人出了麦芽酒馆。外面的人群已经散得差不多,拉六弦琴的老头正在收拾行装。而那个身材出众的唱歌女孩,坐在一辆木制手推车上面,悠闲的荡着小脚。看到斯克雷和兰斯从酒馆里面走出来,女孩先是惊讶的打量了二人两眼,继而调皮的一笑,眼里流露出聪慧的光彩。这时老头已做完了手头的活,见女孩盯着刚从酒馆里出来的两个少年笑,吃了一惊。老头推了女孩的后背一把,伏在她耳边悄悄说了几句话。 “知道了知道了。”女孩笑着跳下了小车,“我不会让妈妈怪你的。” 老头推起手推车,朝市政厅的方向走了。女孩背着手背,蹦蹦哒哒的跟在后面。她又回眸向兰斯他们望了一眼。恰巧这时兰斯也在向她望。女孩那双眼楮真是漂亮极了,顾盼之间,竟带着绝代佳人才有的那种骄傲风姿,和她那只能算是中人之姿的相貌很不相称。她向他嫣然一笑,消失在人丛之中。 “你们的住处在哪里?带我去看看。晚上我叫马车来接你们。”斯克雷用他那特有的冰晶质感的声音问兰斯。 兰斯告诉雇主自己的住址,但斯克里根本没听过他们所住的那家小店的名字。雇主望了望天空,判断了一下时间,便让兰斯和鲍利带他去看。 兰斯带路,从礼天路上的一条小巷拐了进去,走进一个小市集。兰斯的新雇主,斯克雷少爷虽让兰斯带路,却不肯落在他后边,两人几乎走了一个并排。而鲍利则乐呵呵的跟着,活像二人的保镖。 兰斯得了五十个银币的定金,心里十分欢喜,脚步轻快。斯克雷则好奇的东张西望,对道边各式各样的小摊很感兴趣的样子。兰斯判断,这贵族少爷可能没到过市井之中,看什么都新奇,便放慢了步伐等他,让他瞧个够。 过了不久兰斯便发现情况有点不对头。仔细一看,店铺的角落里,路边的小摊后面,到处都有惊羡的目光射来。那都是艾哈迈女孩的目光,目标不是自己,就是身边的英俊少爷。多数少女都躲在暗处,一边儿偷瞧两个从天上掉下来的漂亮男孩,一边儿脸红。也有几个大胆的女孩子装作浑不在意的样子尾随着,兰斯一回头,她们便转过脸去,捡起小摊上的杂货看个不休。 兰斯为少女们的大胆主动感到很吃惊。他自小寄居在有爵位的叔叔家里,接触不到多少人,接着又进了魔法学院和神学院,过着近乎与世隔绝的求学生活。叔叔失势后,还没毕业的兰斯又被踢上了战场。可以说在他有限的人生经历里,还从未被如此多人同时注视过。兰斯纳闷的看着女孩子们,他那探寻的目光,和斯克雷走马观花的视线可大不一样。凡被他视线扫过的女孩,无不羞涩的低下头去,一个个芳心窃喜,怀中小兔乱蹦。 兰斯心想这都是自己的雇主太惹眼,自己和鲍利头几天上街时,便没有这般热闹。他可不知道,少女们的目光倒是关注他兰斯更多一些。要知道,女孩们对英俊男子的狂热,原不比男人们对美貌少女的狂热少半分,只是由于天性内敛,没有表现得那么明显罢了。兰斯和鲍利上街,两人衣着破烂,身材又相差甚远,走在一起就是两个结伴的流浪汉,哪有女孩子愿意多看一眼。而斯克雷那光鲜的打扮,正好做了自己和兰斯的金字招牌。女孩们多爱慕虚荣,视线先是被斯克雷少爷的深色斗篷所吸引,继而是斯克雷那不食人间烟火的冷冰冰的俊脸。接着便看到英俊少爷的身旁,还有一个衣着褴褛,相貌却不逊于前者的又一个美少年来。一个难得,两个聚在一起,更是百倍的难得。两人走在一起,便是一幅绝妙的图画,犹如王子出游,隐者引路一般。 而两者相较,斯克雷的东张西望,只能看出未经世事的小男孩的天真与纯洁,与兰斯那复杂而深沉的凝望相比,顿时落了下风。 跟在两个帅哥背后的粗豪大汉,干脆被少女刁钻的目光忽略,当成是一根移动的黑木桩了。 兰斯越走越吃惊,步伐情不自禁的慢了下来。感到自己雇主的魅力近乎魔力了。 其实兰斯自己也刚来艾哈迈三天,对当地的风土人情有所不知。艾哈迈是芬顿国王的商业枢纽,每天出入艾哈迈城的外地人,比居住在此地的多十数倍。有很多长年在外行商的商人,一年中回不了几趟家的,索性就在艾哈迈城中再娶一房妻子。等生下了孩子,若是男孩,便跟着父亲四处行商去了,而女孩则留在艾哈迈,陪着母亲。天长日久,艾哈迈城中的女子便越来越多。礼天路南的市集还算不得什么,若是到了艾哈迈的南城区,那住的都是行商的家眷们,简直是个女儿国。 前不久的白山战役中,艾哈迈作为离战场最近的大城市,有近万名青年男子参军。战后,为了那一点点战利品的分配,圣骑士费尔南和矮人族的领袖发生了不大不小的磨擦,弄得联军部队不欢而散。芬顿王国与北方的矮人氏族的关系急转直下。多数临时军人都被圣骑士费尔南强行带到北方去了。这样一来,艾哈迈城中的青年男性就更加稀少。城区里七个少女的身边,往往只能见到一个未长成的男孩。 只有礼天路上是个例外。艾哈迈城的外人,多在礼天路上歇脚。那地方男人虽多,却尽是身份卑微的苦力、脚夫,再不就是野蛮的雇佣兵。城里的少女们自视清高,都不愿到礼天路上去,跟那些下贱的外人接触。兰斯在艾哈迈,为生计所迫,每天都到麦芽酒馆一带闲逛,想找件工作做做。艾哈迈的宪兵到处搜查牧师,也令兰斯的心情不能安定。是以艾哈迈的这些独特的风土人情,兰斯全不知道。 兰斯数了数跟踪者的人数,发现眼前虽没有几个,躲在暗处的却很多。走完一条长街,尾随的女孩总数已不下二十人了。兰斯被这数目吓了一大跳,不敢再数,匆匆的往旅店前进。而那些艾哈迈少女,一见帅哥要跑掉了,心里一急,顾不得脸面,纷纷提起裙脚,一溜小跑追了上来。一时间,窄巷之中,霓裳成流,彩裙乱舞,少女们香汗淋漓、娇喘吁吁,虽然害羞,却谁也不肯落于人后,场面巍为壮观。 兰斯听到她们细密如雨的脚步声,更加害怕了。斯克雷少爷回头望了一眼,对眼前壮观的场面大感兴趣,竟停下了脚步。兰斯只好抓住雇主的手,拉着他跑了起来。他感到这贵族少爷的手出乎意料的小,软绵绵的,又异常冰冷。兰斯虽觉得斯克雷的手冷的奇怪,也没空想这许多。他没法向斯克雷解释什么,不是怕他不能接受自己的想法,而是自己的想法,自己也并不完全了解。那些少女有什么可怕的?但眼前的状况,不由得他不跑。 斯克雷奇怪的看着兰斯,倒也没拒绝。这第一次来到市井的少爷,对一切都只觉得有趣。 两个英俊少年手牵着手跑了起来,更加激发了艾哈迈少女们的斗志。心思迟钝的鲍利,站在街心挠头,很快被少女的洪流吞没了。 兰斯和斯克雷跑的飞快,一转眼就到了兰斯的住地。兰斯喘着粗气,扶着旅店的木板门,战战兢兢的回头望去,有十几个女孩子蹲在石板路上气喘吁吁。追过来的艾哈迈少女虽不多,兰斯的老窝也是暴露了。 兰斯心想,这下非得换旅店不可了。我毕竟也算个教士,太过引人注目的话,进伦伯底监狱的日子也就不远了。他无奈的看了看那群尾随而来的女孩子们,其中一个正在往对面的一个门牌上画记号。这更坚定了兰斯搬家的决心。 斯克雷看了看四周的景物,没进旅店的门就走了。刚刚猛跑了这一阵,对斯克雷似乎没有任何影响,汗都没掉一滴。斯克雷一走,门口的艾哈迈少女跟走了一半。兰斯很怀疑那贵族少爷还能不能找到这儿来,路上会不会让艾哈迈的少女们给吃掉。他朝路头望了望,鲍利那高大的身影还没出现,大约是让少女们撞得晕头转向了吧。 兰斯两手攥着沉甸甸的钱袋,心中忽然升起了一个邪恶的念头。他想那斯克雷少爷的任务也不知危险不危险,现在一半定金到手,不如跟鲍利收拾行李,就此溜走算了。 不行,我身为圣职者,圣神教的教士,我兰斯的职责是把神的福泽带给世上多劫的苍生,岂能为了一己之私欲作出违背教典的事呢。不先端正自己的思想,何谈净化他人的灵魂! 兰斯很快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为了坚定自己的信念,他开始回忆起神学院的老院长洛玛特神甫的遵遵教导来。 “兰斯。”老神甫用慈祥的眼楮看着兰斯说,“你是从魔法学院中转来的,你从小接触的,都是些盗用神力而自以为能的世俗小人,你过去学习的,都是些异端邪说的歪论。可是你进神学院不到两年,就能施展三级神术了。你能有如此成就,这是主神的恩赐,是神学院的光荣。主既然原恕了你的过错,还赐你以过人的才华,你当以加倍的热诚回报主的恩典才是。兰斯,你现在还年轻,可你不能因为年轻而放松自己。你要成为一个传教士,把真神的福音播到芬顿河的两岸。让世人睁开眼楮,仰视主的光芒,让他们敞开心灵,倾听主的呼唤。迟早有一天,你虔诚的信仰和高贵的牺牲,会洗净世人的罪恶。那时你才算是偿完了你的债累。” 言犹在耳,洛玛特神甫的人却已在伦伯底的黑牢中,与老鼠、蟑螂为伍为伴了。 兰斯甩了甩头,想把突如其来的伤感甩掉。要成为一个传教士,也得先活下去才行。 傍晚时分,斯克雷先生的马车来到了旅店门口。兰斯和鲍利一坐进车厢里,马车立刻启程,朝艾哈迈城门赶去。 第002章 牧师与恶魔 兰斯用手指轻轻挑起黑色的布帘,向车厢外张望。马车出了艾哈迈城不远,便离开了国道,一头钻进树林中的小路,颠簸前行。这一带的树木多是些干巴巴的柳树,叶子没精打采的垂着,看了让人倍感乏味。但即使是这样,兰斯也很庆幸自己能坐在靠窗的一边。车子另一侧的窗子用棉布封死了,若是他和鲍利那位奇妙的雇主想向车子外张望,就没有兰斯这般方便。当兰斯转过头时,经常能迎上雇主的眼楮。雇主瞪他一眼,便垂下头不再看了。 车内狭窄,鲍利这样的大身板,一人便占了一边的坐位,因此兰斯有幸和雇主坐在一起。那少言寡语的雇主,似乎对兰斯也颇为排斥,坐得尽量离他远一些,受气般的坐在角落里。为了并到兰斯的腿,他还小心的把膝盖倚在车厢内壁上。兰斯起初觉得有些好笑,但看看人家一尘不染的黑绒长筒靴,觉得雇主是怕被自己的脏袍子并脏,这样一想,又感到有些丧气。 雇主话很少,脾气很大。直到现在也没有为兰斯解释他的任务。兰斯和鲍利为生计着想,不敢触雇主的霉头,人家既然不愿开口,他们也索性不问。 入夜以后,气温迅速的降了下来。鲍利的肚子不顾主人的劝阻,咕咕的叫了起来,为丢了的一顿晚餐抗议。鲍利不好意思的大笑,被斯克雷瞪了一眼之后,不敢再笑,肚子却仍然叫个不停,斯克雷脸上的怒意更胜了。 当兰斯听到附近哗哗的水声时,斯克雷先生吩咐马车停下。兰斯下了马车,发现他们来到了芬顿河的一条支流。这一带既没有人烟,也没有地精、兽人等怪物出没,来到这种地方能执行什么任务,他一点也猜不到。 “你,大个子,留下守着马车!”斯克雷指着鲍利不客气的说道。 鲍利想抗议,被兰斯用眼色止住了,哼哼起来。 “你,牧师,跟我走!” 兰斯全身的血液一下子都停住了。他叫我牧师!他果然发现了。兰斯站在原地,一动也不能动。难道他是受雇于警察署的暗探吗?把我带到这荒郊野外的地方干什么?直接处死?! “磨蹭什么!”年轻雇主生气的骂道,“如果不知道你是个牧师,谁会雇佣你这种没用的家伙。收了钱,就要做事!快点走!” 说着,斯克雷自顾自的朝前走了,好像并不担心兰斯是否跟着。 兰斯和鲍利交换了眼神,两人都知道,今天算栽在这个斯克雷手里了。兰斯冲鲍利点了点头,朝斯克雷追了过去。 斯克雷走的很慢,像在思考着什么。兰斯慢慢的跟着,不敢说话。两人沿着河道走。看不见的乌云遮着夜幕,使河面上一片阴暗。星星点点的萤火虫的光芒在草丛里闪着,仿佛群星落到地面上。 从树林吹向河对岸的风,很有些阴冷。 “五级的牧师?”斯克雷忽然问道。 “是。您打算把我报官吗,先生?” “我没有给你发问的权力。”斯克雷一句话就堵死了兰斯的嘴,“神圣冲击你可以施展吧?” “可以,先生。那刚好是我善于使用的法术之一,在神学院的时候”兰斯知道再问也没用,索性老老实实的回答问题。看来,雇主是真的想用自己的牧师能力。这样还好,暂时不会把自己送交宪兵队了。 “能施展那个就好。兰……” “兰斯,先生。” “你要听从我的安排。我需要你帮我拿到一件东西,一个黑宝石挂坠。” “那我想您找一个盗贼更加合适。” “你还是决定选择沦波底监狱了吗,牧师先生?” “哦,当然不。兰斯愿意为您效劳。” “你说你叫什么名字?” “兰斯,先生。”兰斯无奈的报上姓名,他相信这是自己第三次报上姓名了,“我可以施展牧师的三级法术和魔法师的部分二级法术。说说您的计划,看我能做些什么。” “噢,兰斯。兰斯。人类的名字总是粗俗而缺乏美感不是吗?”雇主轻轻的说,“我需要你做的事情,是只有一个牧师才能做到的。眼下还有一些时间,我想我应该先给你解释一下魔族结界,待会对你会有帮助的。你听好,兰斯,因为我不会重复第二次。魔族结界大致上属于防护系的魔法,通过这个法术,目标物将会被看不见的防护场所保护着,无论魔法还是物理攻击都无法接触到目标物,当然也就无法破坏它,因为那对象的本质已经被暂时移到异界去了。而牧师的神圣冲击可以移除魔族结界。” “我们要袭击的是魔族吗?”兰斯吃了一惊,问道。 “精灵族。一个女法师。” “精灵族能够使用魔族结界吗?” “当然不能,我也是今天早晨才发现魔石被结界保护着,要不谁会雇佣你这种废物?” “明白了。但是先生,我虽然本领低微,但我在神学院与魔法学院待过一段不算短的时间,今天还是第一次听说魔族结界这个魔法,可见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法术。而我牧师级别不过只有五级而已,深恐无法完成您的委托。您为什么不找其它牧师帮忙呢,我想,那更加保险一点。” “呵呵,除了你之外,在阳光下走动的牧师真的再没有第二个了。你愿意到监狱的地牢中为我找一个高等级的牧师同伴吗?你放心,一个五级的牧师能做些什么我非常了解。只要听从我的安排,你一定能拿到那件东西。我所需要的,只是一次神圣冲击而已。” 兰斯应了一声,便不再讲话,由他的雇主讲下去。他已经看出,想靠言语推搪来脱身是不可能的。只有看看执行任务时有没有逃脱的机会了。 “我要拿的那块石头,正挂在一个精灵女人的脖子上。作为一个高等级的精灵法师,她算是极为迟钝的一个。我的眼线已经追踪了她很久了,仍没被发现。这个女人整天神魂颠倒的,拿着『那件东西』,却完全不懂得隐匿行踪,一举一动活像个独自出来郊游的小女孩。不过,我不会因此而轻视她的能力。她人虽然很笨,法师级别却不低。无论正面对攻还是偷袭,我都没有必胜的把握。她是一个十三级的魔法师。” “十三级!”兰斯大惊失色,曾经在魔法学院里待过几年的他深知十三级魔法师所代表的意义,那意味着像“死亡一指”或“延迟火球”这样的七级魔法,“连锁闪电”、“毕格比巨手”等六级奥术,以及数不清的火球术、暴炎术、魔法飞弹。在兰斯待过的那所魔法学校中,只有不到十个法师有那样的实力,能见到一个十三级法师全力施为的机会已经十分难得,更别说要和她对抗! “哦,天啊,大人,我想您太高估我的能力了。我只是个不成熟的牧师啊。十三级的法师,光是魔法飞弹已经超过我的防御能力了。您看,我们是不是回去找鲍利比较好,以他公牛般的体格,即使是十三级的法师也会有点头疼,说不定……” “少废话!又不是要你去和她打!我会吸引她的注意力,你的任务,只是偷东西明白吗?隐身靠近她,趁她在施展高级法术的时候使用神圣冲击破除魔族结界,抢了那石头就跑。” “靠近她?这根本不可能!”兰斯大叫道,“大人您瞧,我的手脚笨得很,即使使用了隐身术,或别的什么法术,想靠近一个耳聪目明的精灵,抢她贴身的东西,根本没可能!这个计划太冒险了!不行,绝对不行。我死了不打紧,再找一个会神圣冲击的牧师可难了,除非您去劫狱。我看我们还是从长计议比较好!” “你在威胁我吗?”斯克雷停下脚步,冷冷的看着兰斯,清秀的脸上像罩了一层寒冰,看得兰斯不寒而栗。 对方既然有能力与十三级的魔法师对攻,收拾自己那还不是小菜一碟,况且,他还握着自己的把柄,只要跟麦芽那胖脸老板打个招呼,兰斯的大名可就上了宪兵队的名单了。 “不是!当然不是!”兰斯连连摆手,“我是为了任务着想。您的办法,虽然巧妙大胆,却太冒险了,一旦失败就没有下一次机会。” “冒险。的确很冒险,但我的时间不多了,再不动手,她可能会被尾随而来的那些精灵游侠们抓到,那时一切就太晚了。” “精灵游侠?她不是精灵族吗?您刚刚说过。她怎么会遭到同族的追捕?这跟我所了解的精灵可不大一样!” “你不需要知道那么多。”斯克雷的脸色缓和了一点,“乖乖按照我的办法去做,有六成以上机会成功。我不要你一步一步的靠近她而不被发现,谅你也做不到,我会使用传送术把你直接移到她身边。在我现身以前,你只要站着不动,别发出声音就可以了。我会试着说服她交出石头,当然她不会给我的,我只是借机偷袭她。我们开始对攻以后,盯着她的施法手势,在她开始施展一个需要长时间咏唱咒文的魔法时,你就发动突袭。你的法术辨识怎么样?” “不太好。但我想她施展高级法术的时候,我还是能看得出来的。接下来呢?” “拿到那个石头就跑好了,我会找到你的。但我想,她一定会为此惊惶失措的,说不定会失手输给我。” 兰斯警惕的望着斯克雷那张精致过分的脸。斯克雷正在思索着魔法对抗中所有的可能,因为察觉到取胜的可能性,他开始反复推敲自己的战术,想试着做出一些有益的改变。兰斯的精神竟不由自主的被雇主那沉思的面孔所吸引,他感到有些恍惚,继而又对自己不成器的遐思感到厌恶,一个漂亮的男孩子有什么可看的!兰斯也开始动起脑来。他发觉自己一直处于被对方识穿身份所造成的惊愕与惶惑之中,以至于迟迟未能把思路放在正确的地方。有把柄落在别人手里,那么应该想的就是如何从困境中脱身。向对方摇尾乞怜是愚蠢而无益的,只会助长对方的气焰。兰斯对自己的愚蠢感到有点气恼。 兰斯很快想到了一个逃跑的机会,心情顿时好了许多。只要斯克雷与精灵魔法师开战后逃走就可以了嘛。精灵魔法师无暇顾及自己的突袭,斯克雷也是无暇阻止自己逃跑的。 兰斯的嘴角禁不住微微向上翘起,露出一丝躲躲闪闪的得意。 “我要警告你,兰斯。如果你逃走的话,那么你的朋友,那个大个子就完了。”斯克雷像是读到了兰斯的心思,警告他说。 “哈,我怎么会逃跑呢,大人。”兰斯无奈的苦笑道,“只希望完成任务之后您放我和鲍利一马就好。” 该死,怎么把鲍利给忘了呢。兰斯暗骂自己粗心,开始回忆起那个不起眼的车夫的长相,他唯一记得的是那个车夫用和斯克雷一样的头巾包住了头发。 斯克雷冷哼了一声,没有理会兰斯,又继续向前走了。兰斯只好默默的跟着。 走了一会儿,斯克雷减慢了脚步,指着岸畔中的一团阴影说:“就在那里了!” 兰斯顺着他的手指望去。很遗憾,他并不具备能在黑暗中视物的双眼,十步开外的地方便都是一团漆黑,河水、草地都分辨不清。尽管他努力瞪大双眼,仍是什么都看不见。倒是哗哗的水响,和风掠过草丛发出的簌簌的声音给他提供了一点信息。 就在兰斯徒劳的望着岸畔时,一只黑色的鸟无声的扇着翅膀,鬼魅般出现在兰斯的视野里。兰斯被鸟吓了一跳,不由得向后退了两步,险险摔倒。那鸟落在斯克雷的肩膀上,回过头来看了兰斯一眼。鸟红色的眼楮像两盏飘忽的鬼灯,在夜色中形成了一道小小的亮线,线的尾端急速上扬,画出一个帅气的小圆圈后消失了。兰斯发现他的雇主已经解下了厚厚的头巾,沉重的布条僵硬的在风中伸展,不时遮住那黑鸟的颈和头部。 很显然,那只黑鸟是一个邪恶的妖精,黑鹫,魔族探子中最低等的种族之一。它是飞来给主人报信的,告知那个倒霉的精灵法师最后的所在。而它的主人,此时也是兰斯的主人,那个容貌超绝的美少年,昂然立在黑暗中,白色的头发在风中拂动,犹如一朵绽放的黑夜之花。那不是普通的白色或银色,而是带有一种无法言喻的阴冷感觉,从感官上讲,倒更近于灰或深蓝。那是魔族独有的色彩,正如他们诡异凄艳的绿色眼瞳。 斯克雷那双空洞无光的眼楮,想必是戴着薄薄的彩色镜片吧。 兰斯的雇主,斯克雷少爷,是一个魔族。 兰斯努力在心中搜索着他仅有的那一点关于魔族的认识。很遗憾,这方面的知识少的可怜。并非是兰斯在神学院时学得不够努力,不够认真,而是魔族在神学院的文献记录中,只是一个名词而已。是的,他们强大,邪恶,充满破坏欲,是神的敌人,然而关于这个种族细致深入的介绍却没有。如果不是教典上一再强调说,魔族是恶的本源,兰斯真想说那书里全是含糊其词。 现在,魔族出现了,他感到十分吃惊,有点害怕,但谈不上厌恶,更不觉得仇恨。 兰斯是一个牧师,但他的牧师理念却非常淡薄。特别是在生命有危险的时候,理念也就不太重要了。他不像他敬爱的院长洛玛特神甫那样疾恶如仇,院长大人的那种正气凛然的风度,兰斯怕一辈子也学不到。 魔族开始在大陆各地活动的消息由来已久,现在,自己真的并上了一个。直到这个时候,兰斯才发现,原来自己没有什么正义感。对方是魔族,对两人的立场没产生任何影响。魔族被仇恨、被恐惧,牧师被通缉,两者的地位正是半斤八两呢。出于对魔族力量的恐惧,兰斯决定放弃逃跑的念头,认真为雇主效力,先避过眼前的灾难再说。 “接着!”话音未落,魔族少年把一个细颈玻璃瓶丢给兰斯。 兰斯手忙脚乱的接住一看,瓶中盛着黑色的液体,他嗅了一嗅,觉得有些像酒。 “隐身药水。”斯克雷说。“抢到宝石就喝下它,跑得越远越好。” “大人,我虽然只是个三级的魔法师,可隐身术还施展得了。而且不瞒您说,那正是我的强项,是我最爱用的魔法,每天都有记忆呢。隐身药水,还是留给大人您自己吧!”兰斯变了立场,对魔族少年献媚的说道。 “少罗嗦!”斯克雷看着兰斯,感到他的笑容比他的胆怯更让人讨厌,“你以为你有时间施展一个隐身术吗?药水的好处,只有见效迅速这一点,是魔法无论如何也及不上的。施展完神圣冲击,你就立刻喝下药水,那个傻精灵说不定会以为自己眼花了一下呢。” 魔族少年轻轻耸动肩膀,黑色的怪鸟朝兰斯飞来。兰斯虽然有点害怕,还是咬紧牙关,站着没动,让黑鸟落在自己肩膀上。透过薄薄的布料他能清晰的感受到那鸟坚硬有力的爪子,不禁连打了几个寒战。黑鸟用它血红的眼楮瞪着兰斯,像要把兰斯的魂魄吸走一样。 猛然间,兰斯眼中的世界一阵轻微而迅速的颤抖,被某种看不见的力量牵引着,朝前方暗处的树丛拽过去,兰斯眼看着干瘪的叶子和细小的荆刺迎面撞来,又腾的冲向漆黑的夜空。他感到十分害怕,想要大叫,可恐惧被惊讶所抑制,一时无法发泄出来。何况,所有这一切异像都只发生在短短几秒钟,他来不及控制自己的情绪表现。最初的惊讶一过,兰斯回头向刚刚站立的地方望,便很快发现,自己的身体还留在原地,肩上的怪鸟则不知去向。只有视觉脱离了身体而已。黑色的翅膀不时在兰斯眼角边上划过,模糊不清,像一阵梦魇中的黑烟。 这个不虔诚的牧师,借着魔族黑鹫的双眼俯仰天地。此时在他眼中,天空是如此辽阔,即使夜幕像沉重的黑铁从四面八方倾轧过来,依旧不能减弱他的惊喜和兴奋半分。他很快沉醉于新奇的感觉,并不觉得自己的部分感知与邪恶的魔族结合有何不妥。 黑鹫的头低了下去,开始向河面俯冲。兰斯于是望见的漆黑的河面,不知从何处得来的些微的反光,其存在的意义仿佛只是为了使整条河流更显阴沉晦涩。兰斯注意到河岸上靠着一只小船。那小船只有三米来长,用竹架支撑起来的油布船篷盖住了半个船身。低矮的拱形船篷,若是个大个子战士,坐在里面一定要弯腰驼背,低下他们硕大的头,才能避免撞破头顶的黑布。这几乎是兰斯见到过的最小气的船了。黑鹫轻巧的飞落在船篷顶上,让兰斯看到船篷之外坐着一个娇小少女的背影。兰斯的注意力立刻被那背影所吸引,其它想法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那女孩的背影是如此美丽,美得让兰斯不由得屏住呼吸,心脏的跳动都变得不自信。那是不曾出现任何人类梦境中的美妙背影。玲珑有致的动人曲线和模糊在夜幕中的凹凸起伏的身姿,一边向空间中放射出如海潮般澎湃的诱惑力,一边又使兰斯觉得黑鹫那大胆而唐突的目光是对美的亵渎,而产生了一点男子所独有的负罪感。梦境中不存在的,现实里却有,怎能不让兰斯目眩神迷呢。 女孩浅色的长发自然的垂在香肩上,披散下来,在她向内收敛的背脊上罩了一层幕帘。她尖长的耳朵骄傲而又害羞的伸向两边,有时轻轻颤抖。 无疑,这就是兰斯要偷袭的精灵族女魔法师了。兰斯虽看不见她的容貌,但凭着一种本能的直觉,便认定这精灵族少女是他这辈子从未见过的绝色佳人。 兰斯正在饱餐秀色,斯克雷的声音从耳边传来:“到了吗?” 兰斯吃了一惊,想告诫他的雇主不要那样大声的讲话,免得惊动了眼前娴静的少女。转念一想,魔族少年,还有自己的身体都远在百米开外呢,根本不用担心。落在这船篷上的,只是一只眼神放肆的怪鸟。 “到了一艘小船上。”兰斯说,深感不能看着对象讲话的不习惯,“船上坐着一个精灵族女人。我们的目标是她吗?” “就是她了。你先施展一次隐身术,我把你传送到船上,等我出现以后就照商定好的计划干。你能施展隐身术吧?” “我试试。” 由于看不见自己的手势,兰斯不由得有点紧张。他只是一个三级魔法师,每天能施展的二级魔法只有一次,而万事以保命为先的兰斯,总是记忆隐身术,今天也不例外。 兰斯正在努力着,忽听魔族少年在耳边说,“多笨的手势啊!”一急之下,手法出了错误,施法失败了。 “笨蛋,再来一次!先声明,我是不记忆隐身术的。那种怯懦的魔法不适合魔族!” 兰斯听到他雇主气愤的声音,无奈的耸了耸肩膀:“我每天只能施展一次二级魔法。今天的已经用完了。” “你知道你的无能有多么令人吃惊吗?” “我的薪金比我所能贡献的更少呢。”兰斯小声嘟哝道。 “也是,你这种人的自由值不了几个钱。” 兰斯非常想对他的雇主说,如果不是被他看出了自己的秘密,被捕的危险根本不会找上自己,自由的价值自然也谈不到,可是他不敢。 “拿着这个!” “拿着什么?”兰斯本能朝声音来处看。 “该死,蠢货,害得我都忘记了!” 兰斯忽然感到右手被另一只手抓住,吃了一惊。接着就有一个冷冰冰的玻璃瓶塞进手里,又一瓶隐身药水。为防止兰斯拿不稳瓶子,雇主好心的扶住了兰斯的手。这下兰斯的吃惊更甚了,雇主柔软而冰冷的手心在他手背上摩擦着,兰斯感到魔族少年的肌肤滑腻,竟跟手中的玻璃瓶不相上下,而其冰冷感触则更胜一筹。瞬间的肌肤接触竟给了他许多感受。 “喝下它!”斯克雷命令道,“可没有第三瓶了!” 兰斯叹了口气,心想就算是毒药,也一样得喝下去,魔族不会为了他这样的牧师浪费一瓶毒药吧。兰斯听话的喝下了隐身药水。药水带着草药般的浓重甜味,细品之下,舌尖很快被麻木感包围。 “看到那石头了吗?挂在她胸前链子上的。” “看不到她的胸部。”兰斯伸了伸脖子回答,“我在她后面呢。” “我现在把你传送到黑鸟那里。注意保持安静,被她听到动静,你就完了。” 兰斯听到低沉的魔法咏唱声在身边响起,大惊失色:“大人,先停手,我站在船篷顶上呢!” “太晚了。” 兰斯感到头一下子胀大了一圈,雇主冷漠的声音继续灌进他的耳朵,“如果你失败了,没抢到黑石头,就试着逃掉吧。我可不想再费力气找别的牧师……” 传送术开始作用,斯克雷的声音越来越远,终于听不见了。 黑鹫“呱呱”的怪叫两声,从船篷上飞了起来,朝着河水的逆向飞去。 小船船身轻微的一晃,精灵少女警觉的站了起来,向四周查看了一番。漆黑的夜幕中,连河水也沉沉的睡着,除了一只渐飞渐远的黑鸟,整个世界再无一丝动静。少女摇了摇头,重又在船舷边沿坐下。 第003章 不忠诚的佣兵 兰斯趴伏在船篷下,一动也不敢动。他心脏跳得厉害,很奇怪那精灵族的女孩怎么会听不到他胸中的鼓声。兰斯觉得,自己这辈子再没有一个时候比现在更紧张了,在一个十三级的魔法师背后半米处伏着,准备去偷袭她,这种事情就是在梦里也不会发生。那精灵少女每一个细微的动作在兰斯看来都变成火球术或骷髅陷阱的起手式。 过了一会,不见精灵少女有进一步的动作,兰斯的心跳才慢慢平复下来。他开始回忆起刚刚精灵少女那梦幻般的惊鸿一瞥。由于只是一瞬间,他无法细细品味她的容貌,只觉得少女回眸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忽然为之一亮。而少女胸前那块黑宝石挂坠则裹着层黑色的水雾,仿佛在发出无声的地狱哀鸣,让人看了不寒而栗。在那一瞬间,光明与黑暗竟和谐的融合在一起。年轻牧师的讶异之情一时无以复加。 兰斯正在神魂颠倒着,一个低沉的男子嗓音忽然出现在耳中,把兰斯吓得灵魂出窍。 “雅希蕾娜,是什么?有人偷袭你吗?” 听声音,那说话的人就在少女身前不远,好像从河水中传来。若是这蓬船上有两个人,那斯克雷的计划就全落空了。十三级法师的同伴,级别想必也差不到哪儿去,收拾一个兰斯绝对绰绰有余。兰斯费了好大力气,才强压下立刻逃跑的冲动。 “没有。”精灵少女的回答使兰斯悬着的心稍稍轻松了一点,“什么都没有,只是一只黑鸟。” “你要小心,雅希蕾娜,时时刻刻都要小心。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智慧种族都是你的敌人。精灵,人类,魔族,没有一个种族可以信任。” “我知道的,贾拉索。”精灵少女向水面靠了靠,“你说得对。我们的选择,我的族人,他们永远不会理解。这也怪不得他们,谁会想到一直守护着的封印之石,根本是藏着魔王的本体呢。” 兰斯为精灵的话感到吃惊。魔王的封印由精灵族守护,这是尽人皆知的秘密。狂暴而嗜血的兽族,从不侵入精灵族的领地,据说正是因为兽族的萨满祭司感受到了魔王的存在,对它的力量感到本能的恐惧所致。可听这个精灵魔法师所说,精灵族守着的不是封印,而是魔王本身,这实在太惊人了!不知道尊敬的洛玛特神甫若是听到了这件事,会做何感想! 而自己要从那个强大的精灵法师那儿夺走的,就是那块封印石吗?睡着魔王的石头? “封印从来就不存在,雅希蕾娜。魔王只是寄宿在魔石中积蓄力量而已。而你们,愚蠢的精灵族,自以为是神的子民,却恰恰做了魔王的看门狗!魔王的复活已经很近了。”男子的声音继续着,像一片不祥的黑云,缓缓飘至小船上空,“所有种族的牧师同时失去神力便是明证。只有把那块魔王寄宿在里面的魔石交到我手里,我试着摧毁它,或许还有补救的办法……” 牧师失去神力了?兰斯不自觉的抬起右手,他记得自己今天还施展了一次三级魔法呢。兰斯觉得那个男人一定在骗人。 “我想,贾拉索。”精灵女孩犹豫着说道:“我们银月城的大长老或许有方法毁掉它。如果我们能说服他的话……” “别天真了,女孩!谁会相信我,谁会相信一个魔族呢?当你的大长老看见我白色的头发,他会丢来一枚赤红的火球!当他看到我绿色的眼瞳,迎接我的将是致命的虹光喷射!况且我,贾拉索,孤独的战士,生于魔域却皈依了真神的逆子,我也不会低下我高傲的头颅去寻求那些愚人的理解!” “我相信你贾拉索,我相信你!”精灵少女的声音忽然高了起来,兰斯看到她两个肩膀向内收缩,不住的颤抖。她似乎非常激动,然而,她的声音又忽然低了下去,仿佛高飞的雏鹰忽然被暴风折断了双翅,颓然坠落:“我相信……” “我知道,好孩子!”男子的声音笑了,附着了一丝诱惑,“你和我是神所选择的人,是神的地上代行者,否则,在银月城数万名守护者之中,我怎么能找到你。时间不多了,来吧,雅希蕾娜。快点来到我的身边,让我们一同去拯救这个绝境中的世界。我的同族,邪恶的魔族已经知道了魔石被取走的事,他们已经派出了最好的杀手,在每一个影子中寻找你的影。他们在月光底下集会,一边呼唤着毁灭的使者,魔王西奥尼斯的名字,一边用冰冷的舌头舔拭着锐利的牙尖。他们想用你的滚热的鲜血来温暖他们僵化的身躯,使他们杀戮的渴望在喜悦中升华。快点来吧,雅希蕾娜,你的时间,我的时间,世界的时间,都已经所剩无几……” 那男子的声音渐渐远了。 “贾拉索”精灵女孩颤抖着叫着魔族的名字,“你要走了吗?” 一团黑色的雾气从水面升起,慢慢升上天空,散了。 兰斯盯着那团黑雾,竟情不自禁的被它所吸引,向前爬了一步。好在他强烈的求生本能和无敌的怯懦性格实时发挥作用,唤回了他的意志,使他悬崖勒马。兰斯的手指死死的扒住身下的木板,惊出了一身冷汗。年轻牧师意识到那传话用的黑雾中存在着媚惑的魔力。无疑,这又是他闻所未闻的魔族法术。 精灵魔法师,背叛的守护者雅希蕾娜,就在兰斯伸手可及的地方静静的坐着。她低着头,抱着肩膀,像受了风寒似的发抖。兰斯看着雅希蕾娜的背影,感到夜的黑暗正在一点一点的侵蚀她纤弱的身躯,要将她吞噬无余。 过了许久,精灵少女用细若蚊蚋的声音偷偷的说了一句话,如果不是兰斯正屏息凝神的伏在她身边,除了她自己,这句话是不会有人听到的。 “不要走贾拉索,我好害怕……” 那一瞬间她不再是十三级的强大的精灵魔法师,而是一株寒风中瑟缩的小草。兰斯甚至怀疑,这株柔弱的小草能否撑到阳光驱散寒霜的时候,在光明里赚得路人的一丝怜悯。 夜色深了,流浪的风吹着冰凉的河水,非要在黑色的水面上泛起无人欣赏的涟漪。 气温越来越低,兰斯觉得整个身子都在发抖。他很奇怪雅希蕾娜为何不进船篷避寒,难道精灵不怕冷的吗?不过若非如此,兰斯也躲不下去了。斯克雷怎么还不来,兰斯想,难道把我给忘了?难道他准备睡一觉,重新记忆法术吗?牧师又忍了一会,感到鼻子发痒,一个喷嚏已经箭在弦上。他知道这个喷嚏一出自己就完了,深感这样死掉真是窝囊。 就在紧要关头,斯克雷姗姗来迟。 魔族少年无声的走在岸边的草丛中,像月光下缓缓移动的影子般安静。他并没有有意隐藏自己的脚步,只是他的一举一动都带着天生的优雅与轻盈。坐在船篷外的精灵法师雅希蕾娜比兰斯更早的发现了魔族的到来。牧师从雅希蕾娜的动作中猜出她看见了什么,少女迅速起身,警觉的望着河岸。她两手挨着胯部一段距离垂着,五指展开,保持着随时可以施法的警戒姿态。 斯克雷的出现给了兰斯无比的自信与欣喜,神为之夺,竟使他度过了打喷嚏的难关。偷魔石的任务似乎也不在话下了! 兰斯很快打起了小算盘:只要弄到那块黑石头,交给斯克雷大人,我和鲍利就自由了,还有一百银币可花!但是,听那个贾拉索的说法,我的主人应该就是魔族派来抢夺魔石的杀手了。他们想迎接魔王西奥尼斯回地底,使他复活。如此说来,我岂不成了魔族的帮手?作为一个牧师,这可不太好!不过,那贾拉索怕也不是好东西,传话用的鬼云彩都附着了媚惑术,差点害本牧师现身!他说的话也不知几分是真,几分是假。若斯克雷没能抢到魔石,让石头落在贾拉索的手里,也不是好事…… 兰斯摩拳擦掌,心里仅存的一点正义感,或说他认为自己应该有的一点正义感向他大声疾呼,要他以神的奴仆的身份,勇敢的向魔族斯克雷发起挑战,战而胜之,再亲手俘获与魔族暗中来往的精灵魔法师雅希蕾娜,把她和魔石一并送给银月城的精灵族或国家教会处置。当然,教会已被取缔,可选的只剩下银月城了。 呸!兰斯在心里暗骂。那些强者根本不是我能忤逆的!送死有什么用?不如留着小命,日后再弥补过失! 不虔诚的牧师很快坚定了为斯克雷效命的信念,告诉自己这是为好友鲍利的安危着想。 兰斯开始默想他的神圣冲击咒语。 “尊贵的精灵守护者小姐,晚上好。”斯克雷站在离小船十几米远的河岸上,向雅希蕾娜行了一个魔族的拱手礼,夸张的恭敬倒像是一个讽刺,“能见到您真是太荣幸了。我是斯克雷,魔族的第九个王子。我是来恭迎魔王陛下的。” “是谁叫你来的,魔族?”雅希蕾娜的语气不带半点客气,精灵对魔族怀着本能的仇恨,雅希蕾娜的态度,已算是十分温和的了。 “我王,我的小姐。您不是也听从我王的召唤了吗?” “我想你弄错了,魔族。西奥尼斯是你们的王。对于我,不过是一个死者的名字。” “但您却把魔石从银月城中带到我们这边来了,小姐。” “荒谬!”雅希蕾娜决定不再浪费时间,抬手放出数枚魔法飞弹,紫色的光球带着长长的慧尾,在空中结成一张紫色的光网,盘旋着向斯克雷飞去。 魔族少年望着呼啸而来的魔法飞弹,唇边露出一丝轻蔑的微笑。他姿态悠闲的平伸双臂,开始施展法术。大大出乎精灵魔法师意料的是,斯克雷施展的竟不是防御性魔法,而是一个耗时颇多的高阶魔法。魔法飞弹的威力虽差,但九枚魔法飞弹合在一起的威力相当不小,即使是高级别的战士硬挨这一下也会受伤,更别提眼前瘦弱的魔族法师了。魔族少年的施法动作优雅而舒展,双臂的动作幅度很大,犹如一支夜魔的轮舞。一般法师施法时的手势都极力追求精巧、迅速,施法动作显得忙碌而小气。斯克雷这种不忘了追求美感的施法方式,自信到了嚣张的程度,大出精灵法师的意外。雅希蕾娜被魔族少年的动作所吸引,一时竟忘了施展下一个法术。 魔法飞弹撕裂了停滞在两位魔法师之间的空气,发出奇异的哨声,眨眼间就飞到了斯克雷面前。遗憾的是,魔族法师早已施加了一个魔法盾法术,飞弹悉数打在看不见的盾牌上,立刻消匿无形,连一丝痕迹也没有留。魔法盾的物理防护效果非常有限,虽然持续时间较长,也很少有魔法师愿意使用,甚至连兰斯这样的低级魔法师都不屑于记忆。可魔族魔法师却偏偏倚仗魔法盾的作用来抵消精灵法师的魔法飞弹,这又出乎了她的预料。 雅希蕾娜好不容易稳住心神,开始施展第二个魔法。循规蹈矩的精灵少女施展了一个魔法反弹护盾来抵御对方的第一轮魔法攻击。精灵少女手中出现了一个淡红的光球,一道明亮的白光闪过,光球变成了巨大的紫红色光罩,差不多把整只小船罩在里面。与此同时,斯克雷的第一个法术也终于施展完毕。一面数米高的水墙忽然从漆黑的水面上腾起,又猛然落下,溅起细碎的浪花。小船在波浪中微微的摇晃起来,精灵少女惊讶的看到,一个巨大的水元素站在自己眼前,像一座黑色琉璃堆砌的小山丘。 原来魔族少年的第一个魔法是召唤水元素。斯克雷大笑道:“小姐,开战之前要宣战,我以为这是最基本的礼节……” “谁跟魔族讲究礼节!” 水元素刚刚成形,便挥动千钧巨掌砸向雅希蕾娜。冰冷的水珠和凌厉的劲风迎面袭来。精灵少女奋力向后一跃,险险躲开水元素的巨掌。强大的冲力把小船的船尾击得粉碎,小船猛的向前倾斜,船篷被暴风掀起,软软的飘落在船后方的河水中。刚刚站起来的隐形牧师兰斯又摔倒在地。精灵少女立足未稳,在满是水痕的木板上一滑,也摔倒了,刚好倒在牧师身边,压住了他的一只手臂。兰斯意志坚强,胳膊虽有些疼痛,却并没吭声。 这时的情形颇为有趣,精灵少女卧在牧师手臂上,看来倒像是一对儿恩爱的情侣。兰斯瞪大眼楮,看着雅希蕾娜清丽绝伦的侧脸,觉得只要手臂一用力就能把她搂在怀里。在那一秒钟,牧师意乱情迷,根本忘了自己的任务,对近在眼前的魔石视而不见。 不解风情的水元素向前跨了一步,高高举起巨大的拳头。这一拳若是落下,小船必定翻船。情况危机,雅希蕾娜挣扎着站了起来,虽然觉得着手出软乎乎的不像木板,也无暇考虑这许多,精灵魔法师立刻开始咏唱一个复杂的咒文,比起魔法反弹护盾那温和而绵延的咒语,少女此次的咏唱高亢了许多,显然是施展了一个强力攻击魔法。暗红色的魔光把舢板照得通红,四围的气温迅速升高。 牧师爬到了小船的最里面,离水元素尽量远一点。兰斯不会游泳,此时小船虽离河岸不远,水位不深,但出于对河水本能的恐惧,兰斯把自己的安危都寄托在小船的存亡上了。他不敢施展魔法,便随手捡了一件硬东西,朝水元素丢了过去。笨拙的水元素被兰斯丢过去的东西吸引了注意力,暂时停止了对雅希蕾娜的攻击。就是这片刻的喘息,令雅希蕾娜有时间完成了她的魔法。 一枚亮黄色的暴炎火球在精灵魔法师手中凝成,与普通的火球术不同,火焰的热量并未向四周发散,而是极力向火球内部收缩,形成了超高温的炽热内核,耀目的白光从能量核心迸射出来,在漆黑的河面上拓出一道道闪亮的光路。正是被称为“超火球术”的七级塑能魔法,延迟火球术。 雅希蕾娜双手向前一送,把危险的延迟火球推向暴怒的水元素。那没有思维的异位面怪物被延迟火球的强光照耀着,呆在原地,仿佛被火焰烤得失去了活动能力似的。 此时的斯克雷也正感到十分为难,他早已料到精灵魔法师会施展魔法反弹护盾对付自己,但他却没有什么好办法破解,因为那精灵女子人虽然蠢,魔力却远非斯克雷可比。直接破坏魔法反弹护盾是不可能的,斯克雷只好施展了球形闪电魔法,用闪电球消耗对方的魔法护盾。但是,斯克雷自己没有护盾保护着,拿被雅希蕾娜的魔法反弹护盾挡回来的闪电球毫无办法,只有凭着天生的敏捷一一闪过。斯克雷不敢祈望能靠一个水元素把对手解决,得尽快打穿护盾,亲自解决精灵法师才好。时间有限,他不敢慢慢发射闪电球,可如此一来便把自己推进了危险境地。斯克雷在密集如雨的电光中闪躲,几次险些被击中。 跨越两个法师等级的鸿沟来挑战高级别法师,即使对斯克雷这样的天才也太过艰险了。魔族少年的头顶很快布满了大颗大颗的汗珠。 一时间,漆黑的河面被一道道绚烂的闪光映得瑰丽无限。斯克雷的黑鹫停在岸边的一棵老树上,遥望着远处的奇景,满足的叫了两声。 明亮的延迟火球缓缓的飘向它的猎物,水元素,活像一颗残酷的小太阳。火球悄无声息的钻进了水元素庞大的体内,在它透明的身躯内闪亮。被水元素搅得翻腾不已的河水像被某种强大的无所不在的压力抑制着,渐渐平复下来。但这只是暴风雨之前宁静罢了,魔法的暴君在积蓄它恐怖的破坏力,转眼间便会爆发出来。 雅希蕾娜施展完延迟火球术,精神变得十分疲惫。她半睁着无神的双眼,看了看摇摇欲坠的魔法反弹护盾。魔族的对手竟然采用球状闪电消耗魔法反弹护盾,这是雅希蕾娜万万没有料到的,但是这也暴露了对手能力上的不足。雅希蕾娜虽然用掉了她珍贵的七级魔法,可双方的魔法对抗也度过了最初的试探与奇袭,进入了耐久战阶段,雅希蕾娜仍然有优势。可精灵少女此刻身心俱疲,已经不想再打下去了。 雅希蕾娜俯下身子,从翠绿色的长筒皮靴中取出暗藏的短剑,削断了固定小船用的粗绳索。她刚刚做完这项工作,被斯克雷的水元素便被魔法火焰彻底摧毁,在耀眼的闪光中完全湮灭。凝聚在延迟火球中的巨大能量失去了固化魔法的束缚,狂暴的迸发出来,在缓慢的河流中制造了一个强劲的水涡。小船被卷在湍急的波浪中,向河流的下游漂走了。 兰斯没有防备,又被带倒在船板上。透过暗红色的魔法罩,兰斯看到模糊的河岸急速向后退去。小船虽已破烂不堪,却没有漏水,不致立刻翻船。 河岸上,魔族少年望着被激流冲走的小船,脸上的惊讶只持续了一秒钟,就变成自信的微笑。他从口袋中取出一瓶白色的药水,喝了下去,身上立刻浮现出一层淡淡的光晕。斯克雷走进影影绰绰的树影,隐身其中。他靠着加速药水的效用和暗影的保护,像一只矫健的黑豹般尾随着小船,船上的两个人谁也没有发现。 但追了不远,小河却突然改道,向斯克雷这一侧的河岸倾斜过来,小船带着惯性,朝河的另一侧漂去了。 魔族少年站在河岸上踌躇了一会,决定等小船漂远一些,使用传送术到河岸的另一边去,悄悄接近精灵魔法师。他开始担心起那个没用的牧师来,那个兰斯若是给精灵魔法师发现了,一定当场烤熟,自己又得费一番周折另找牧师。 受雇于魔族的人类牧师一动不动的缩在小船的一角,眼巴巴的盯着距他不到一米远的精灵族少女,大气也不敢出一口。由于水元素刚刚的一番折腾,小船里已经灌了半下子凉水,船上的两位乘客全身早已湿透,像在瓢泼大雨中站了半个小时相仿。精灵女孩单薄的衣衫紧紧贴在肌肤上,透出了衣衫里面淡淡的粉色,看来尤其诱惑。而雅希蕾娜正值青春年少,虽是个纤弱的女孩,生命力却蓬蓬勃勃,如同上午的太阳般。衣衫坠满了凉水,冷冰冰的,女孩的身子便热了起来。近在咫尺的兰斯,仿佛隐约能看到她淡绿色的轻纱薄衫上升起的些许水气,而那清新淡雅的香气,却是实实在在的,随着一阵热乎乎的轻风直扑到兰斯的脸上,钻入他的鼻息。不虔诚的牧师禁不住心醉神迷起来,感到一阵发昏,不由自主的向眼前曼妙的背影伸出了手。 “不行!” 精灵少女突如其来的一声尖叫把兰斯吓得灵魂出窍,如一尊蜡像一般,保持着伸手踏步的姿势不动了。 “我不能逃避!不能逃避……”精灵少女自言自语的说。“无论如何也要把魔王石带去给他!” 对呀!兰斯终于清醒过来。我是有任务在身的!怎么给忘记了! 牧师悄悄的缩回了手,又向后挪了一步。他此刻已经踩着船沿了,若是雅希蕾娜再向船头的方向逼近两步,兰斯就得跳进水里。 雅希蕾娜半晌没有动静。刚刚下定的决心似乎夺去了她最后一点力气,她双腿无力的跪坐在积水的小船内。魔族敌人并未给自己杀死,甚至连击退也不算。现在还远不能说是脱离了险境。为了激励自己,她想起了贾拉索那张不算英俊却无比坚毅的面孔,无论遇到怎样的困境,那个强悍的魔族男子也从不会退缩半步,即使与所有同族为敌,即使知道这世上没有一个种族会接受他那一头飘逸的银发和一双荧绿的眼瞳,即使世上没有他的容身之所,他也永远只是自傲的笑着,毫不犹豫的朝自己的路走下去。雅希蕾娜越是想到他,便越是发现自己不可能有那样的勇气和力量,变得更加悲观起来。她软弱的心中已经开始向不知身在何处的魔族刺客之王求救,只是没有用她那黄莺初啼般的嗓音说出口罢了。 此时兰斯的心里也是思潮澎湃,不能自已。他发现眼前的状况跟斯克雷的计划有很大出入。小船已经漂到了河岸的另一侧,斯克雷即使没有失去船的踪迹,形影不离的跟随显然也是不能。在他追到小船,再次向精灵魔法师发动攻击之前的这段时间里,充满着无穷无尽的变量。登岸之前,自己很可能被精灵魔法师逮到,消耗掉她的几个低级魔法。如果自己能够成功的藏到小船靠岸,上了岸以后又有两种情况。一是斯克雷已经到了,对精灵少女再次发动突袭,自己可以按照原定计划盗取魔石。而若是斯克雷没有到,自己一个人能不被发现就不错了,想盗取魔石是不可能的。与其等在精灵魔法师身边,还不如躲得远远的,设法回到马车那里,估计斯克雷不会太责怪自己。 兰斯决定选择逃走,在两个强力魔法师的夹缝中偷东西太危险,只要一个不小心,死得会很难看。他看了一眼眼前的精灵少女,发现她又可怜巴巴的坐在水里,垂着头,似乎在看自己在水面的倒影。他猜她在试图召唤那个叫贾拉索的人。不过兰斯觉得,那个贾拉索不会给她留下找到自己的办法。那家伙,兰斯本能的认为他是个坏蛋,坏蛋都是很精于自保的,不会留给她什么线索,用魔雾传话,同时又用魔雾加强对她的控制。眼前这个精灵女孩,如此楚楚动人,惹人怜爱,神既然给了她这样朝凡脱俗的容貌,应该不会给她一颗坏心。她这样单纯的女孩,必然是给那个老奸巨猾的坏人给利用了。 她的名字叫雅希蕾娜吧?魔雾是这样叫她的。多美的名字,听着就有春天的感觉。比斯克雷或贾拉索这种古怪的魔族名字好多了! 这样想着,兰斯对雅希蕾娜的好感大增,觉得自己和她比较亲近了,比对那个冷冰冰的魔族少年更为亲近!抱着对雅希蕾娜的好感,兰斯的脑海中突然蹦出一个新的想法,他完全可以反戈一击,跟精灵少女连手,干掉魔族少年斯克雷! 兰斯回味着刚刚的战斗。魔法对攻看起来是斯克雷占了些上风,然而,他却是作好了袭击的准备,每一个法术都是经过精心选择才释放出来的。雅希蕾娜则不然。她被水元素逼得手忙脚乱,斯克雷却仍然不能借机收拾掉她,显然是无法攻破她的魔法反弹护盾,可见斯克雷的法师级别不如雅希蕾娜。这次雅希蕾娜有了准备,再想打赢她就更困难了。说到底,如果斯克雷能击败雅希蕾娜,自己就不必跟着来了,只要他把精灵女孩打晕拖到马车上来,不就可以任意鱼肉了吗?击破魔族结界拿走魔石,或是做些更加邪恶、不道德的事都随他的便了! 斯克雷的胜算很小,兰斯充分意识到这一点。若是再加上自己的阵前投敌,那么,拿下斯克雷是十拿九稳的事!到那时,收拾掉车夫,救出鲍利纯属小事一桩。相反,魔族的邪恶卑鄙反复无常兰斯早有耳闻,自己若是帮助斯克雷拿到魔石,他说不定要把自己和鲍利灭口呢! 兰斯想到斯克雷对自己颐指气使的轻蔑态度,心里不禁有气。再怎么说,我兰斯过去也算个受人尊重的教士!虽然年少,人们看我时哪个眼里不加几分敬重?决定了,帮助危难中的美丽纯洁的精灵族少女,同她一起战胜邪恶的蔑视生命的魔族男人,正是我兰斯作为一个圣职者的天职所在啊! 神啊,在最后的最后,您还是没有抛弃您的卑微的奴仆,使他看到了真相! 兰斯感慨万分,对天祈祷。 兰斯一边祈祷,一边用充满慈悲的目光看着前方的少女。他虽然看不到自己的眼神,但自己觉得已经接近了他敬爱的洛玛特神甫的层次。不由自主的,这虔诚的牧师把视线移向少女盈盈不足一握的腰部,和她裸露出来的浑圆的肩膀。牧师正在得意,小船却并的撞在河岸上,险险把他翻进河里。 正想得出神的雅希蕾娜也被船身的震动惊吓了一下,她抬起头来,眼中带着几许惊惶与茫然,向四周查看了一番,仿佛一个睡得正香的小女孩,被雷声从美梦中惊醒。 兰斯小心的往船头一缩。他发现经过这一个晚上的煎熬,自己的无声移动技能已经可以和顶级的盗贼相媲美了。一米不到的距离,居然能在以耳聪目明闻名于世的精灵族身边活动而不被发现,再强的盗贼也不行呀! 兰斯耐心的等着雅希蕾娜下船,朝阴暗的树林里走去。他要等到她彻底远离这条废船再悄悄下船。然后他会从另一个方向出现在她面前,告诉她自己是一个遭了水难的牧师,如果他还能再找到她的话。如若不然,兰斯将放弃他的正义感,逃到马车那里,或者将鲍利拖走,或者被车夫降伏,继续过“过得一天算是一天”的日子。 不一会,树林里升起了一团火。如果兰斯有着如精灵或魔族般出众的夜视能力,他应该能看到火堆旁竖起了一个用树枝搭成的简易支架,架子上搭着湿透的衣衫。但牧师看不了那么远。他活动活动僵化的筋骨,朝河岸迈了一步,打算下船了。就在此时,一个娇俏的身影突然出现在小船边上。兰斯听到脚踩在浅水中发出的哗哗声,才知道雅希蕾娜又回来了。牧师连忙退回船头,躲了起来。 当雅希蕾娜的身形从夜的浓雾中走出,再次展现在兰斯眼中时,牧师惊讶的看到,美丽的精灵少女身上不着半点丝缕,只有淡金色的发丝柔柔的垂在身前,半遮着她玲珑秀美的胸部。那两点若隐若现的嫣红,和光洁的小腹之下的阴影,使牧师全身的血液迅速上行,充满了他一贯冷静的大脑。兰斯的脑袋由于充满了奔腾的年轻之血和旖旎却不真切的遐思,变得异常沉重,需要他用两手托着,才没有压弯了脖子。 在兰斯短短的生涯里,和女孩子正面相对的机会都少而又少,更不要提什么亲眼见到女孩子的裸体了。他只是从神学院的一些典籍中偶尔见到半裸的女子画像,那些书页因为常常被年轻的小牧师们无意的翻阅,而变得比其它书页更加破烂。比起那些失真的图画,眼前的一切无疑更具冲击力。对年轻气盛的少年来说,能在女人们洗浴的河边远远的望上一眼,已足够他们脸红心跳的,而此时,一个年轻女孩的娇躯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兼且是倾国倾城的绝色少女,兰斯感到自己快要疯了! 但是兰斯不愧为艾哈迈神学院最有潜质的年轻牧师,在他沸腾的大脑中始终有一个沉寂的角落在冷静的分析着局势。靠着着最后一点清醒的神志,兰斯克制住强烈的欲望与冲动,居然固守在自己的阵地上一动不动。 原来,雅希蕾娜的衣裳完全湿透了,便索性把衣裳脱下来烤火,又回到船上找换穿的衣物。精灵本是自然的女儿,雅希蕾娜虽然胆小而怕羞,可衣衫湿 、冷冰冰,粘在皮肤上实在难受!她看看四下无人,又细细听了听轻风传来的讯息,终于咬牙把湿衣全部脱掉。只有用银链挂在颈子上的魔王之石没有摘下。精灵少女轻盈的跳上小船。小船卡在岸边一块突出的岩石上,在水流中摇摇晃晃,船里面已经灌了一尺多深的积水。雅希蕾娜知道,怕是不会有干衣服可穿了,无奈的摇了摇头,俯下身子在水里找她的包裹。可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她怀疑包裹掉下船去了,感到有些气馁,又战直了身子,一边用手指拈着一绺绺湿漉漉的秀发,一边茫然的望着船头方向的水面。不经意间,雅希蕾娜注意到船头积水较浅的地方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定楮一看,正是包裹的一角。精灵女孩顽皮的一笑,缓步走过去把包裹从水里提了出来,拿到岸上去了。 雅希蕾娜可不知道,她去捡包裹的时候,距离一个虔诚的圣神教教徒只有半步之遥。那人饱餐秀色,她水湿了的秀发甚至拂到了那人正在痉挛中的手背上。若她的知觉没有被寒冷变得有些麻木,她说不定能感觉到那人呼出的热乎乎的气息在她白皙的后颈上呵痒。 雅希蕾娜的身姿浅浅摇曳,没有一丝扭捏作态,却带着一种凡俗女孩学不来的天然风致,兰斯看得不禁入迷了。 牧师凝望着精灵女孩渐行渐远的背影,心乱如麻,说不清是逃过一劫的喜悦,还是依依不舍的惜别。 忽然,兰斯看见一个可疑的黑影,出现在雅希蕾娜身后不远处。仔细一看,正是他的雇主,魔族少年斯克雷。 斯克雷已在距小船不到十米的一块大石后面藏了许久,用他那充满敌意的目光盯着雅希蕾娜的背脊。从雅希蕾娜左顾右盼、小心翼翼的脱掉身上的衣衫,搭在架子上烤火的时候,斯克雷已经来到她附近了,只是她警惕性太高,斯克雷不敢太接近她。而现在,精灵少女一直绷紧的神经有所放松,正是偷袭她的绝佳时机! 斯克雷弓着腰身,像一只敏捷的黑豹般,无声的扑向了雅希蕾娜。曾经接受过刺客特训的他,对自己的影藏和静移有绝对的自信。那精灵弱不禁风的身体,肯定禁受不起斯克雷的一记重击! 千钧一发之际,小船那边忽然传来“咚”的一声水响。雅希蕾娜回头向小船的方向张望,却看到一个披着黑色长斗篷的男人向自己扑过来,不由得发出一声尖叫。 斯克雷看到雅希蕾娜回头,知道这下完蛋了。面对面的魔法对攻他一点胜算都没有。本来他若是不停,直接冲上去近身格斗,仍有取胜的机会,可他又给雅希蕾娜的尖叫声吓得愣了一下,失去了机会。 斯克雷感到绝望,头脑中一阵恍惚。他啥愣愣的站在原地看雅希蕾娜,束手待毙了。 雅希蕾娜没有片刻迟疑,尖叫之后,迅速的抬起手臂,把包裹挡在赤裸的前胸,双腿内屈,跪坐在沙地上,努力的把羞处都遮了起来。 “呀!不要过来!”精灵女孩尖叫,“不许看!” “啊?”小船上的兰斯和河滩上的斯克雷同时张大了嘴巴,不敢相信看到的一切。 雅希蕾娜脸色苍白得可怕,双颊却偏挂着两朵艳丽的红云。她惊恐的瞪着大眼楮,两行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出来。 “不要看……”雅希蕾娜声音颤抖的说。 斯克雷跳过去一记手刀把雅希蕾娜打昏。精灵少女亮闪闪的天蓝色眼瞳顿时失去了神采,两手还保持着抱胸的姿态,身子软软的倒了下去。草丛中一根锐利的木刺划破了她手臂的肌肤,几滴如红宝石般晶莹的血珠滚落在草叶上,放出幽幽的亮光。 斯克雷的副手,一直隐藏在敌人身边的勇敢牧师兰斯跑了过来。 “恭喜大人!”兰斯说。 “真是!”斯克雷没理兰斯,蹲下身子把雅希蕾娜脖子上的银链扯了下来,递给兰斯:“精灵的女孩子怎么这样!有什么好藏的嘛,不是挺漂亮的?” 说着,斯克雷把侧卧在地上的雅希蕾娜翻了过来,摊开她遮在胸口上的小手。 “你瞧,挺漂亮吧?”斯克雷说,一边还用手握了握雅希蕾娜玲珑可爱的胸部。 兰斯感到眼前的东西太刺激,撇过了脸去,以哼哼作答。 魔族真是邪恶!兰斯一边在心里骂斯克雷,一边把魔石项链放在沙地上,施展了神圣冲击魔法。白光闪过,萦绕在魔石上那层不祥的黑气缓缓消散,挂坠变成了一块看来平平无奇的黑色圆石,和小河里常见的鹅卵石差不多。 兰斯看了一眼身边的雇主,发现他还在对着雅希蕾娜的胸着迷。不知怎的,兰斯觉得斯克雷眼中的光彩有些特别,是他所不了解的一种感情。与其说是欲望,不如说是嫉妒和厌恶!兰斯想,可能是罩在魔族眼瞳上的镜片遮住了他本来的眼神吧。无论怎样的男子,当他看着像雅希蕾娜那样的美貌少女光着身子躺在面前,眼里是不可能现出“厌恶”这种情感的。 兰斯见斯克雷无意过来取走魔石,便伸手将黑石头捡了起来,这才发现银链已经断了,魔石已经脱落下来。兰斯把魔石放在右手手心里,发觉它只是很小的一粒石头,并非像看起来那样大。他好奇把石头捏在手指间,想试试它到底有多大。忽然一股钻心的疼痛感从指尖传来,直刺到兰斯的脑子里。牧师立刻想把石头丢出去,但他的身体已经麻痹了,完全动弹不得,连发出一声叫喊也不能。兰斯瞪着眼楮,看到石子的黑色开始向上下两个端点退去,仿佛由指尖注入了他的体内。他只眨了一下眼楮,便看到整块石子已经完全变成白色,身体的知觉也开始恢复,只有右手还是一点感觉也没有。牧师把石子换到左手手心,再不敢动它了。 “魔石取出来了吗?拿来我看看!咦,怎么变成白色的了?”斯克雷终于把兴致从雅希蕾娜身上移开,注意起兰斯手里的魔石来。 “不知道,大人。”兰斯把他失去知觉的右手用力的抵在腰上,感到那只手像是没长在自己手腕上似的。麻木感并没有沿着手臂上行,倒是很值得庆幸。兰斯怀疑石头上施展了某种未知的防护魔法,再也不敢用手指捏它了,很自觉的把魔石交到雇主手里。 斯克雷拿着白石头把玩了好一会,像是在辨别真伪。他没有像兰斯一样受到魔石的影响。斯克雷把魔石放进衣襟上的小口袋里,重新扎好了斗篷。他看了兰斯一眼,满意的笑了,丢给牧师一只小口袋,一袋银币,远远超过讲好的任务报酬。 “干得不错,牧师!这些钱是你的了!和你那个大个子同伴快点离开艾哈迈吧。这儿太危险了。” “谢谢大人!”兰斯高兴的颠了颠钱袋,对斯克雷的印象大为改观。但随即牧师又担忧的看着失去知觉的雅希蕾娜。两人相遇时间很短,他是来偷袭她的,她并不知道他的存在,而他却已看过她的身体了。那可怜的精灵少女,在兰斯心中已经占到了一块不大不小的领地。 雅希蕾娜超卓的魔法天赋,使她从小就作为魔王封印的守护者被培养。她的幼年生活,即使在生活平淡的银月城精灵当中,也是特别的单调和寂寞。因此雅希蕾娜虽然魔力强大,本质却天真纯朴。当雅希蕾娜与魔族的刺客之王贾拉索相遇时,轻易的就陷入了魔族的罗网之中。这与兰斯的求学生活虽不大一样,却异曲同工,都是被动的随波逐流。在兰斯的潜意识中,已看到了自己与雅希蕾娜的相似之处,把她看成自己亲近的人了。 “把她,就这样留在这里吗?”兰斯问斯克雷。 “哦对了,我应该杀死她的。”斯克雷轻描淡写的说道。他说的虽是残忍的事,可兰斯却无法把邪恶这两个字安到斯克雷头上。兰斯觉得是斯克雷那张俊脸在起作用。又对自己感到失望。 “你想留着她吗?”斯克雷看到兰斯阴郁的样子,感兴趣的问道。“哦,我明白了,你一定是想要对她做『那件事』吧。” “哪件事?”兰斯听了感到很诧异。 “就是男人对女人喜欢做的那件事呀。”魔族少年眯着眼楮看兰斯,说道,“我听说,人类的男子都是极好色的,如果看见美丽的女孩子,会不择手段的据为己有。” 兰斯听了,吓了一大跳,心想不愧是魔族,什么都敢说。他下意识的看了一眼昏迷不醒的雅希蕾娜,赶紧避过了脸。 “魔族不是这样吗?”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兰斯问斯克雷。 “在我们魔族那里,男人没什么地位的。”斯克雷笑着说,帅气的挥了一下手,兰斯感到魔族少年的笑容很得意,又不知他为什么得意,“女孩们若是看到了喜欢的男子,便向他提出决斗,如果赢了,那男人就是她的奴隶了,随便她怎样处置。” “要是男的赢了呢?”兰斯问道。 “要是男的赢了,女孩可以宣布决斗无效。不过,一般来说,取胜的男人向女孩提出『那件事』的要求,她也多半会答应。因为魔族敬重勇士。” 兰斯对魔族的风俗感到无话可说,沉默不语。 “你不做『那件事』吗?她现在没法反抗的。”斯克雷诱惑兰斯说。 “不做!”兰斯红着脸,生气的说。 “我想看看。”魔族少年看了看兰斯,又看了看雅希蕾娜,“每次有情侣做『那件事』的时候,妈妈总是把我赶回魔法塔。” “什么,魔族做『那件事』的时候,别人可以随便参观的吗?”兰斯大惊,颤声问道。 “不行。但可以用魔法或妖精偷窥,情侣们纵然发现了,也不会很生气。” “你们魔族真是……”兰斯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斯克雷说。 “真的不做?” “不做!” “那随你了。我还是把她杀掉算了。虽然有点可惜。”斯克雷拿出一把闪着黑光的小匕首朝雅希蕾娜走去。 “慢着!”兰斯急忙拉住他。 “你回心转意了。好,做吧,我走得远远的看。”斯克雷说。 “谁说我要做那件事了!”兰斯气急败坏的说道。 “那我把她杀了。” “我的意思是说,雅希蕾娜是斯克雷大人你打败的。即使,即使要做那件事,也不应该由我来啊。”兰斯扭捏的说。 对不起了,雅希蕾娜小姐。这也是为了救你。 “噢,对呀。她是我打败的,应该算我的。”斯克雷用手揉着下巴,好像很头疼,“我明白了,这才是你犹豫的原因吧,兰斯。你刚刚说她叫什么名字来着?” “雅希蕾娜。我躲在船上时听到的。”兰斯决定不把贾拉索的名字告诉斯克雷。斯克雷毕竟是魔族,魔族的内斗对于人类来说,就是好事。 “雅希蕾娜?好名字。那么,兰斯,我把雅希蕾娜给你了。” “你说什么?!” “把眼楮瞪那么大干什么?我说,把雅希蕾娜赏给你了,兰斯,反正我留着也没用。这下你不必顾忌我了吧?做吧,做吧,我远远的看着!”斯克雷鼓励兰斯。 “真的给我了吗?” “废话!当然是真的。魔族说话从来不反悔。” “好。那我要把她留着,等她清醒了再跟她做。”兰斯看着雅希蕾娜清丽的小脸说。 “她清醒了,一发火球术就叫你丧命。” “那是我的事了。斯克雷大人,你已经把雅希蕾娜给我了,你可不能反悔。” “好吧。”斯克雷发觉自己上了大当,叹了口气。“回去的路很远,你能背得动她吗?” “我试试。”兰斯看了看光着身子的精灵女孩,跑到篝火那边,从雅希蕾娜的衣裳里挑了一件比较干的,拿回来给她披上。斯克雷奇怪的看着兰斯,搞不懂他为何要如此麻烦。 兰斯背起雅希蕾娜走了几步。她很轻,兰斯虽不强壮,要背动她也不费什么力气。可是兰斯感到她柔软的身子贴在后背上,禁不住心神激荡起来。牧师怕受不了诱惑,又把雅希蕾娜放下了。 “不行。”牧师说,“回去的路太远了。我和雅希蕾娜留在这里吧,您回去的时候,叫鲍利过来接我们好了。” 斯克雷点了点头。转身离去。兰斯感激的看着魔族少年的背影,心说这个魔族,比艾哈迈的许多官员都要通情达理。 斯克雷走后,兰斯便把雅希蕾娜抱到了篝火旁。他把她的头枕在自己腿上,让她舒服的躺着。偶然间,兰斯看见雅希蕾娜的手臂正在流血,感到十分心疼,便用神圣魔法为她治疗了一下。圣洁的白光闪过,女孩的手臂又恢复了健康,连最浅的伤痕也没有留下。兰斯拿着雅希蕾娜柔软而富有弹性的手臂,看着她莹白如玉的肌肤,心想牧师失去神力的事,果然是谎话。 夜风透过兰斯单薄的牧师袍,吹走了他身上的汗水。兰斯的心情终于放松,一直处在紧张状态的肉体也随之虚脱。他低头看了看雅希蕾娜可爱的睡脸,少女竟正在笑着,似乎做着好梦。她把昏厥变成了香甜的安睡,不到日上三竿是不想醒来的。 被爱着的人欺骗,被自己的亲族追杀,被不相识的异族袭击,带着关系到世界命运的宝贝,在陌生的城市与原野中流浪。她的背后是背叛别人的忧伤,前方等着她的是对她的背叛。这样的雅希蕾娜,也只有在梦中才会笑吧。 兰斯看着雅希蕾娜,觉得自己颠沛流离的苦,与雅希蕾娜的无望旅途根本无法相比。也许自己真的是太怯懦了。 兰斯轻轻抚摸着雅希蕾娜的长发。天上的暗云时聚时散,月亮就从云缝之间,投下她冰冷而纯粹的光。 “主啊,”兰斯对着月亮说:“我今天从一个穷凶极恶的魔族手里,救了一个纯洁的精灵女孩。” 斯克雷静静的伏在草丛之中,想看兰斯和雅希蕾娜做“那件事”。因为怕黑鹫回去向妈妈告状,斯克雷不敢借用妖精的力量,只能亲自上阵。可兰斯那边却一直没有动静。等了不久,草丛中来了一群饥饿的蚊子,围着魔族少年“嗡嗡嗡”的叫。斯克雷为了可能得到的眼福,强行忍着,再说他换了地方也没用,蚊子的活动时间已经到了。最后斯克雷放弃了希望,他的手背、脚腕和脸上已经布满了蚊子叮出来的大包。魔族少年恶狠狠的抓着痒,痛骂兰斯的无能,离开了兰斯和雅希蕾娜。他沿着小河走,找到了一座小桥。斯克雷召来了黑鹫,让妖精把马车带过来,接自己和兰斯,还有兰斯的小奴隶,雅希蕾娜。 斯克雷站在桥头,俯瞰桥下的河水。黑色的水流迎面涌来,展现给斯克雷无穷的量感与威压,魔族少年的豪气渐渐产生,把对兰斯和雅希蕾娜的绮思抛诸脑后。 等了一段时间,马车从崎岖的小路上摇摇摆摆的来了。斯克雷坐在了车夫旁边,给他指路。他们很快找到了雅希蕾娜燃起来的篝火,兰斯听见动静,抱着雅希蕾娜迎上来了。 大个子鲍利瞪着眼楮看雅希蕾娜。他这辈子也是第一次见到如此美丽的少女,禁不住看得呆了。当鲍利听说这少女已归了兰斯,张开的嘴巴就再也没合上。而魔族少年见了兰斯抱着雅希蕾娜亲昵的样子,心底的幻想又开始冒头。斯克雷想,我是不是错过了好戏呀,那卑鄙的牧师,可能已经对雅希蕾娜做了“那件事”!斯克雷大呼上当,他看看兰斯的表情,觉得跟自己离开时没什么两样。于是魔族少年又想看看雅希蕾娜的身体。但牧师警觉的抱着精灵女孩的身体,不给斯克雷看。斯克雷想起这件东西已经许给兰斯了,只好作罢。魔族说出口的话是一定算数的。 马车载着他们四个人,向艾哈迈城前进。静夜里只听到清脆的马蹄声,和车辕吱呀吱呀的怪叫,交替的响着。 第004章 天真公主 阳光从肮脏的窗格中射入房间,如天南星雍容的枝状花序般艳丽,空气中的尘埃也披上了阳光的魔力,亮闪闪的发出暖光。两张破破烂烂的木板床,一南一北的放置在房间两头,除此之外,只有一个一米高的柜子,算作是一件家具。此时北面的床铺空着,而南面的床铺上却睡着两个人。一个眉目清秀的少年,一个清丽绝伦的少女。他们相互依偎着,美美的安睡,脸上都带着甜甜的笑容。看来就像一对儿默契的爱侣。 阳光给房间内的一切都涂上了一层金黄。兰斯身上那破旧的牧师袍,和雅希蕾娜的淡绿衫子莫不如此。兰斯的长袍本来就够旧的,在草丛里折腾了一晚,早被荆棘挂得千疮百孔。而雅希蕾娜的短衫本是带着长裙的,裙子却给兰斯留在河岸了。少女修长的大腿露在外面,夜里觉得寒冷了,便使劲往兰斯身上靠,到了早晨已多半伸进兰斯的袍子下面去了。可怜的兰斯,在睡梦里也受人欺负,被雅希蕾娜挤到了床铺最里边,身子紧紧贴着墙壁。 昨夜回到艾哈迈城后,斯克雷把兰斯他们送回了旅店,就命令车夫出城走了。斯克雷告诉兰斯不会再见面了,让他忘掉晚上的事。斯克雷是魔族,兰斯是牧师,大家半斤八两,兰斯本来也不会想去告斯克雷的状。斯克雷快点离开艾哈迈正合兰斯的心意。兰斯毕竟是个教士,和魔族混在一起会有负罪感。他们没有假惺惺的互道平安就分手了。 兰斯和鲍利的房间只有两张床,这么晚了,也不好把房东叫起来,兰斯只好勉为其难的和雅希蕾娜睡在一起。精灵女孩的状况,与其说是昏迷不醒,还不如说是累得睡了。兰斯不知道雅希蕾娜已经赶了多久的路,但他知道,精灵少女的心理压力太大了,若不是一股对贾拉索的爱意化为勇气,她早就心力交瘁的倒在路上了。兰斯自己也累坏了,身子一挨床铺就睡过去一半。但,这年轻有为的牧师的精神力非同一般,居然临睡之前,不忘嘱咐鲍利一番,要他明早洛u灾v和雅希蕾娜各买一套新衣服回来,再去找个舒服一点的住处,搬得远远的。两人穷困潦倒,身无长物。捡来的精灵少女雅希蕾娜,就是唯一的大件行李了,搬家也简单。兰斯布置好了一切,就爬到了床上。靠着雅希蕾娜软绵绵的身子,兰斯感到十分惬意。牧师认为,此刻心里的祥和宁静,是自己做了好事得到的回报。他感谢主的厚赐,很快就睡着了。 这时日上三竿,去买衣服的鲍利已经找好了新的住处,走在回途上。一路上有些艾哈迈少女对着鲍利的后背指指点点,粗线条的鲍利也不以为意。鲍利刚进旅店的大门,就听到女孩子的尖叫声。他知道是从兰斯房间传出来的,急忙三步并作两步,推门冲了进来。只见兰斯傻乎乎的坐在床上,雅希蕾娜则光着脚站在地上,曲着腿站着,用手拉着衣衫的两个角。 原来雅希蕾娜睡得舒服了,得寸进尺的继续把兰斯往墙边上挤。兰斯本来已经后背靠墙了,身子倒了下来,砸在精灵少女身上,把她弄醒了。雅希蕾娜一睁眼,发现竟有个人类少年压在自己身上,而自己,除了件上衣什么也没穿!雅希蕾娜大惊,奋力的推开兰斯,跳下床去。兰斯随即醒来。这精神力强韧的牧师,在半睡半醒的状态下就明白了状况,睡眼朦胧的开始讲他的辩词。 “亲爱的雅希蕾娜小姐。不用害怕,我是艾哈迈的牧师兰斯。昨夜我在芬顿河附近发现了昏迷不醒的小姐你,就把你救回来了。小姐请放心,我不是坏人,……呵。”兰斯说着打了个哈欠。 雅希蕾娜看着眼前这穿长袍的家伙,衣冠不整,精神萎靡,哪有半点牧师的样子?她看到房间里另有一张床空着,可这所谓牧师却和自己睡在一张床上。雅希蕾娜不敢再想,鼻子一酸,眼泪立刻就流了下来。 “你撒谎!”精灵女孩抽泣着说,“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小姐不要误会!我……”兰斯清醒了许多,但一时也编不出什么谎话来弥补自己的漏洞。就在此时,鲍利进来了。 雅希蕾娜一看又进来一个身高将近两米的壮汉,顿时大为惊恐,一张小脸变得刷白。她看看鲍利,又看看兰斯,不敢说话了,两条修长的腿弯成“X”形,不停的发抖。 “噢,我想到了。我是在小姐你的梦话中听到你的名字的。还有一个『贾拉索』什么的,也提到了好几次。”兰斯拍着脑门说,“鲍利,快把衣服给雅希蕾娜小姐。” 雅希蕾娜听到贾拉索的名字,立刻就相信了兰斯。鲍利把一套艳丽的红色衣裙递到了少女手上,这是以一个逃兵的眼光能找到的最好的裙子了拉着兰斯一起出了房间,好让雅希蕾娜穿衣裳。 没过多久,兰斯和鲍利听到了雅希蕾娜的哭声,急忙又冲进屋来。只见雅希蕾娜抱着小脸,跪在地上哭泣。 “我的宝石。我的宝石被他拿走了!” 兰斯拍着雅希蕾娜的肩膀安慰她说,“有什么事,你都可以告诉我。我兰斯虽然本领低微,但以主的名义起誓,我会尽力帮助你的,雅希蕾娜小姐。” 但雅希蕾娜哭得更厉害了。兰斯只好搂住她,等她自己稳定情绪。鲍利摸着后脑勺,似乎有点局促不安。兰斯向他使了个眼色,牧师有时为了帮助主的信民,说些谎话也是必须的。 雅希蕾娜哭了好久才安定下来,兰斯又和鲍利出了房间,让她自己待着。刚好遇到他们的房东,就结了帐。 “兰斯,我们以后怎么办?做佣兵吗?”鲍利问兰斯。 “我还没太想好。眼前先得照顾雅希蕾娜小姐。她是银月城的高等精灵,但是她现在无家可归了。作为一个教士,帮助身边有困难的人是天职。得埙uo从困境里解脱出来,至少有个生活动力。” “恩。帮助那个小姐我是不反对。这么楚楚可怜的人儿!” “你这几天最好去锻炼一下,去参加一次战士等级考核。以后肯定会用得到。眼下我们是不缺钱啦,但坐吃山空,而且有雅希蕾娜小姐在这儿,我估计钱会花得很快……” “听你的。”鲍利说。 “至少要考个八级战士证明回来!” “我努力。” 两人回到房间,雅希蕾娜立刻就迎了上来。精灵少女瞪着大大的眼楮看着兰斯,他心里有鬼,以为雅希蕾娜猜出他是魔族的同伙呢,被她看得心里直发毛。昨夜在河边折腾了一晚上,早晨又没有洗脸,女孩脸上有点脏,被泪水冲出两条小沟来。兰斯没心思笑她,兰斯想的是,出去之前自己也得好好洗脸。 “请你一定要帮助我!牧师大人!”雅希蕾娜攥着小拳头说。 “好说、好说。不要这么紧张,雅希蕾娜小姐……” “但是我不能把一切都告诉你!牧师大人!不是我不相信你,而是这件事牵扯太大了。你要是知道了可能会对你不利……” “我会尽力帮助你,雅希蕾娜小姐……” “即使我什么都不对你讲你也会帮助我?”雅希蕾娜不相信的问兰斯。 兰斯看到精灵少女鼻子上有一块黑灰,很想动手给她擦一擦,好不容易才克制住伸手的冲动。 兰斯说,“精灵是神的子民,帮助你是兰斯的荣幸。” “但我的族人已经不再承认我了。”雅希蕾娜黯然的说。 兰斯想,你也太老实了吧,什么都自己讲出来。若是本牧师想套你的话,想必连你的胸围都能套出来…… “主不会背弃向他祈祷的人,雅希蕾娜小姐。我们的主是全知全能的。即使连你的亲人们都误会了你,也没有关系。主能了解你的信仰。黑暗只是黎明的前奏。勇敢起来,虔诚的精灵少女,在晴空之上,始终有主洞察一切的眼楮在凝视着……”兰斯背诵了一篇从洛玛特神甫那里听来的祷文。这篇祷文在各种场合都能用上,兰斯时常用来救场。 雅希蕾娜感动的看着眼前的少年牧师,她的视线从他明澈的眼眸中找到了已失去许久的蓝天和太阳。精灵少女感受着最圣洁的冲动,闭上了眼楮。兰斯趁机把她鼻子尖上的灰尘擦掉了。 兰斯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雅希蕾娜这样出门是不行的。一个美貌的精灵少女走在艾哈迈这种人员复杂的地方太引人注目了。他记起了斯克雷的打扮,便让鲍利再出去买一顶大帽子,要至少能把雅希蕾娜的长耳朵塞进去。鲍利点了点头,出去了。 雅希蕾娜感动完,告诉兰斯她在找一个魔族。就是那个魔族在河畔偷袭自己,把她珍贵的宝石抢走了。 “魔族?”兰斯沉吟道,低着头在房间里踱步,“几天前我在艾哈迈见到过一个魔族。虽然他把头发包了起来,又用玻璃片遮住了眼瞳的绿色,可我感受到他身上邪恶的气息,还是把他认出来。” 兰斯把斯克雷的面貌向雅希蕾娜描述了一遍。 “就是他!就是那个可恨的家伙!牧师大人,他在哪里?你快告诉雅希蕾娜好吗?”精灵少女激动的拉住了兰斯的手。 “我也不知道他的去向。那时只是在人丛中远远的看到他,一眨眼就不见了。”兰斯为难的说,“也许他还没有离开艾哈迈。这样吧,我带你四处找找看。消灭魔族,也是我等圣神教教士的责任。” 雅希蕾娜感激异常,对兰斯千恩万谢。这时鲍利拿着一顶一尺高的女帽走了进来。兰斯一边骂鲍利“干吗买这么夸张的东西”,一边亲手给雅希蕾娜戴上试试。 精灵女孩的耳朵是最敏感的。兰斯的手一摸到雅希蕾娜的耳朵,她便羞得满脸通红,小身子情不自禁的颤抖起来。精灵少女的耳朵,还从来没被异性的手并到过呢。但这牧师既是自己的恩人,还要靠他帮忙追查魔族的下落,雅希蕾娜就强忍着什么也不说。 几个人稍稍整理了一下行装,便出门上街了。由于手里一个包裹都没有,谁看到他们也不会认为这是搬家。兰斯看了看艾哈迈少女们在旅店附近做的记号,心里暗笑。 这个虔诚的牧师认为,与其把时间浪费在每日的冥想与祈祷上,还不如真真正正的帮助身边有困难的人。而雅希蕾娜便是他遇到的最需要别人帮助的人。她虽是个十三级的强大魔法师,但为人天真,没有半点机心,又缺乏生活常识,没有兰斯帮她,她无法在艾哈迈生存一小时,出门便会给人卖掉。况且,雅希蕾娜弄到现在这个地步,兰斯也多少有点责任。 兰斯决定下午再去新住处看看,先在市集里转悠一会。他在艾哈迈也没去过什么地方,不如鲍利路熟,走着走着,无意识的就朝着麦芽酒馆的方向去了。路上又经过了礼天路南的市集。 市集里早有不少对兰斯芳心暗许的艾哈迈少女,从天亮就开始等着了。与男人相比,多数少女对爱情的追求,都没有那么露骨和大胆。前一天追逐帅哥的疯狂只是一时的冲动,到了晚上就化成了更多的懊悔。少女们觉得,昨天黄昏时的追逐,只是一场荒唐的春梦。但在她们真心里,还是默默幻想着兰斯或斯克雷的出现。照在脸上的滚热的阳光忽然被人挡住,抬头一看,竟是思念了一整夜的人,带着春天的笑容来到面前。这是多么美丽的邂逅啊。 没想到还未到时间,梦中的王子就出现了。少女们狂热的喜悦刚刚升腾起一半,就被他身边的另一个人浇了盆冷水。只见一个身穿艳丽的红裙,头戴高高的绒帽的美丽少女走在王子身边,两人的距离很近,证明了他们不一般的关系。那裙那帽是有些粗俗,但那女神般的面容却无可挑剔,嫉妒心最强的艾哈迈少女也无话可说。 是啊。她们想,王子总是在公主的身边。又沉浸在青春特有的伤感里了。 一个卖小饰品的艾哈迈少女,正悲哀望着兰斯,忽然有一张漂亮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小脸儿出现在她眼前。少女吃了一惊,认出这正是王子身边的女人。 “你有没有看到一个魔族?这个,这个,这个样子的……”雅希蕾娜比划着说。 艾哈迈少女还来不及弄明白雅希蕾娜的意思,兰斯就一把把雅希蕾娜拽到了身后。 “抱歉。”兰斯笑着对艾哈迈少女说。他天使般的笑容立刻就把她灌醉了。 “哪有你这么问的?”兰斯教训雅希蕾娜说,“会把普通人吓坏的。魔族是每天逛街的吗?你把『魔族』两个字去掉,只说他的长相就行了。” “噢,噢。”雅希蕾娜瞪着大眼楮频频点头。 兰斯转念一想,这里的许多人都见到自己和斯克雷一起经过,若是有人告诉了雅希蕾娜,那可糟了。于是他又对雅希蕾娜说,“以后由我来问!” 兰斯打定了主意,赶快走出这条街,到礼天路去。 “兰斯。”鲍利插话道,“我想到战士之塔的考点去看看,你和雅希蕾娜小姐先逛着,下午到麦芽酒馆并面吧。” “好。”兰斯点点头,让善解人意的鲍利走了。 兰斯和雅希蕾娜在市集里转悠了半天,一边向店家们打听,一边在人群里找斯克雷的身影。斯克雷自然是没露面,精灵少女看上的小玩意倒是买了不少。走了一会,雅希蕾娜累了,兰斯让她在路边的凉棚下等着,自己去给她买冰点吃。 雅希蕾娜坐在小石凳上,四处观望,想从人堆里看到斯克雷白色的短发。这时一个顶多十四岁的小女孩跑到雅希蕾娜面前,鼓起勇气对她喊道,“我不会放弃的,姐姐,你是我的敌人!”转身跑掉。雅希蕾娜莫名其妙,愣在当场。兰斯拿着一对儿白色的冰球回来了。 这冰球是艾哈迈的一种特产,称为“冰糕”,乃是用冰魔法把掺着蜂蜜的水冻成冰块制成,正是消暑的极品零食。雅希蕾娜小心翼翼的咬了一小块冰糕,立刻现出了惊讶的表情。 “好甜!”精灵少女赞道,几口就把冰糕吃掉了。意犹未尽,又怔怔的看着兰斯的冰糕。兰斯笑笑,把自己的冰糕也给她了。雅希蕾娜吃得十分高兴。 看到精灵少女开朗的笑容,兰斯的心里也美滋滋的。但转瞬之间,雅希蕾娜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我们去找魔族!”精灵少女说,站起来就走。 兰斯被她的反复无常搞得很晕,一时被落下十步远。牧师追过去,两人又开始在大街上找魔族。走了一程,来到了礼天路上。兰斯向麦芽酒馆的方向眺望,那里人还是很多,但并没有聚成群,可见昨天那个卖唱的女孩子没有来。几个艾哈迈宪兵从礼天路上经过,兰斯下意识的往后躲了躲。 “雅希蕾娜,有件重要的事忘记告诉你了。”兰斯严肃的说,“我的牧师身份你千万不能讲出去。芬顿王不知吃错了什么药,正在通缉全国所有的牧师。” “通缉牧师!为什么?” “谁知道!” 兰斯等宪兵们过去,带着雅希蕾娜往礼天路东北方走。他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只是走了麦芽酒馆的反方向。雇佣兵行会正是宪兵队活动最频繁的地方。反正只要不离礼天路,兰斯就不会迷路,索性带着雅希蕾娜参观艾哈迈。 走了不远,一座高大的圆形建筑出现在礼天路北。那建筑物气派非凡,门前留了一块空场,停满了各式各样的马车,有几辆马车正在车缝里找停车的位子。兰斯知道,这是贵族聚会的场所,想必就是那著名的艾哈迈歌剧院了,在神学院的时候曾听别的教士提到过。这时兰斯的袖子被拉住了。 “兰斯。”雅希蕾娜拽着牧师的袖子说,“那是什么地方?” “噢,那是艾哈迈歌剧院。表演歌剧的地方。” “哎?唱歌的地方吗?”雅希蕾娜惊讶的道,用她水汪汪的大眼楮告诉兰斯,“我想去我想去。”[·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魔族可能会在歌剧院里出没!”兰斯严肃的说,“我们进去看看!” “嗯!不能放过任何可能!”雅希蕾娜攥紧了小拳头。 两人过了马路,进了艾哈迈歌剧院。推开厚重的天鹅绒门帘,眼前一下子暗了下来。 兰斯抹了一把眼楮,二十个银币一张的门票让牧师心疼死了。带女孩逛街一个上午的花销,超过他和鲍利半年的生活费。 一盏巨大的枝状水晶吊灯挂在歌剧院舞台的正上方,周围还挂着六盏同样造型的小吊灯。舞台是圆形的,正中央有一团云气缭绕,那是演员们登台的入口。十几团颜色各异的魔法火焰围着舞台缓缓的飞舞,不时变换一下颜色。 阶梯状的观众席分为五层,环绕在舞台四周,能够容纳数万人。观众席最前排的位置,当然是装潢各不相同的贵族包厢了,从包厢内仅有的几件陈设,和墙面的装修,可以很容易看出包厢主人的身份和富裕程度。那些没有被全年预定的小包厢,不过是在座位旁竖起两层薄板,显得极为寒酸。兰斯觉得,与其进这样的包厢,还不如选第二排的普通座位呢。 歌剧院金碧辉煌的气派立刻就吸引了贫穷牧师的全部心神。兰斯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进这么高级的场所。雅希蕾娜也是瞪大了眼楮东张西望。精灵城市银月城虽是一座美丽的城市,但精灵的造物总是细腻而小气。艾哈迈歌剧院的排场与奢侈,真真让精灵少女开了把眼。 这时歌剧表演还没开场,剧院中有些嘈杂。兰斯看了看手里的票,第五排。兰斯看着头排那些漂亮的包厢,叹了口气,拉着雅希蕾娜往台阶上走。 “喂!兰斯!” 一个女孩清脆的声音出现在兰斯身后。牧师还来不及回头,后背就被拍了一掌。兰斯一看,一个从没见过的女孩笑眯眯的看着自己,长长的睫毛和红红的嘴唇弯成三个小月牙。 兰斯又认真看了一遍,还是不认识。伶牙俐齿的牧师一时也想不出什么话说。 “昨天你出了麦芽酒馆去哪儿了?和那个小帅哥?” 兰斯大惊,心想这家伙是哪里来的,明明没见过!要是让雅希蕾娜知道自己在偷袭她的同一天和斯克雷混在一起,别提救赎精灵妹妹的心灵了,还要尝尝延迟火球的滋味! “小姐,我想你一定认错人了。”兰斯硬着头皮说,“我虽然叫兰斯,但不是你认识的那个。我有一个叫鲍利的同伴,把『帅哥』两个字安在他头上是极可笑的。” “她是谁?”雅希蕾娜问兰斯。 “我不认识。” “别装了兰斯!”自来熟的女孩用力擂了兰斯一拳,“这个小妹妹是谁?好漂亮啊!” “我叫雅希蕾娜。”雅希蕾娜微微一揖道。 “我是夏尔蒂娜!”少女笑着向雅希蕾娜伸出了手,“很高兴见到你,雅希蕾娜妹妹。” 兰斯仔细打量着这奇怪的女孩,她一直笑着,看样子也就十六七岁,并不比雅希蕾娜大,却口口声声叫雅希蕾娜妹妹。 “不打扰你们了,兰斯,雅希蕾娜。我有点急事要办。那儿,那个是我的包厢,你们用吧。今晚是加布里小姐的复出表演呢,肯定十分精彩!”夏尔蒂娜小姐一连串的说。 “包厢?!”兰斯顺着夏尔蒂娜的手指望去,只见她所指的正是所有包厢中最奢华的一个,包厢里镶银镀金,珠光宝气。一个身穿黑色短衫的侍者用手握着包厢的门把手,朝这边点头。 再回头看,夏尔蒂娜小姐已经跑到剧院门口了,正回身向兰斯招手:“不准在我的包厢里做奇怪的事喔!兰斯!”说完,她便走出了剧院。 兰斯看着夏尔蒂娜小姐的背影,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回头一看,雅希蕾娜已经走到夏尔蒂娜的包厢门口了,那个侍者正在为她开门。 “喂,雅希蕾娜,你怎么……”兰斯只有追了过去,夏尔蒂娜小姐的仆人对他笑了笑,兰斯回了个苦笑给他,也钻进了包厢。雅希蕾娜正好奇的望着前边的舞台,舞台四周的魔法焰火正在熄灭,表演就快要开始了。 兰斯在雅希蕾娜身边坐定。和天真的雅希蕾娜不同。兰斯心中忐忑不安,根本无心欣赏歌剧。他冥思苦想,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夏尔蒂娜小姐。对方是个贵族小姐,似乎没有什么恶意。可是以兰斯的牧师身份,多一个人认识他就多一分危险。最不妙的是,自己进了人家的包厢,不太好脱身了。 歌剧开场。可能是由于主唱还没登场,歌剧院里不算安静。相邻包厢里有两个贵族青年一直在聊天,兰斯从他们对话中听到夏尔蒂娜小姐的名字,便竖起了耳朵偷听。 “……夏尔蒂娜小姐刚刚出去了?那现在在她包厢里的是谁?” “另一位小姐。我来的时候看到她正走进去。我连长相都没看到。” “夏尔蒂娜的新朋友吗,阿贝尔?” “谁知道呢。咱们这位侯爵千金,稀奇古怪的朋友可多呢。据说她还有一些离奇的怪癖,领主大人也拿她没办法。” “都有什么怪癖?说来听听!” “你可不能告诉别人,佛朗兹,不然我跟你绝交!我听人说,咱们的夏尔蒂娜小姐……” 那个叫阿贝尔的压低了声音,兰斯听不到下面的话。这时有一阵悠扬的琴声从舞台下面传出来,歌剧开场了。 “天!不会是真的吧?”叫佛朗兹的大声嚷道,又立刻压低了声音:“以夏尔蒂娜小姐的容貌,就在礼天路上做那个,怎么会没给人认出来?” “易容术你听说过没有?” “这太令人难以置信了!” “怎么样,还有兴趣追她吗?佛朗兹子爵,等你亲爱的费尔南叔叔一死,你就可以继承公爵的爵位了,那时就算是公主殿下,花点心思也能追到,奇-书-【TXT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 书香中文网.com 免费小说TXT电子书下载】何必在艾哈迈浪费时间追一位侯爵小姐呢。” “呵呵,这你就有所不知了,这正是我叔叔的意思……” 两个贵族青年的话题逐渐转向了政治,兰斯又听了几句,觉得跟夏尔蒂娜没多大关系,就把心又收了回来。 怎么回事?夏尔蒂娜就是艾哈迈领主葛朗台侯爵的千金吗?这样身份高贵的人怎么会认得我兰斯?不会真的是弄错了吧? 这时歌剧院里忽然一下子安静下来,连隔壁的两个贵族也不讲话了。兰斯向舞台上望去,只见正从烟雾中升起一个人来。包厢离舞台很近,兰斯可以清楚的看到演员的长相。那个演员的妆很厚,演的是公主,兰斯看到她额头深深的皱纹,估计她的年纪已有五十多岁。看观众的郑重态度,这应该就是今晚的主唱,夏尔蒂娜口中的“加布里小姐”。兰斯本来以为会是一位妙龄女郎呢,不禁感到有点别扭。这时加布里小姐开始唱了,她的声音十分年轻,音色清亮,竟和雅希蕾娜不相上下。但兰斯想到老太太的长相,心里的感觉更加不好。 雅希蕾娜听得十分专注,两只小手攥着拳头,齐整的放在膝盖上,一动也不动。看起来,她已经完全进入加布里小姐的歌声中了。兰斯看到雅希蕾娜认真的模样,本来就要出口的闲话也强自忍住。兰斯不是没有艺术细胞的人,可他对老女人向来有偏见,究其根源,和他在神学院里遇到的一位严厉的嬷嬷不无关系。 舞台上的公主唱出一个绝妙的高音,结束了第一个唱段。按照剧本,接下来是一段独白,王子便要登场了。这出传统剧目,每个年轻贵族都看过不下五遍。公主的唱段难度不小,可听头却不如接下来的独白,那段台词正是艾哈迈贵族青年写情书的原始范本,一封情书里若是不抄上几句,便失了文采,很难讨得情人的欢心。那独白,可说是异常的经典,百听不厌。 正当艾哈迈歌剧院里万名观众屏息凝神,等着加布里小姐开始独白时,清脆的鼓掌声忽然在歌剧院大厅里回响。观众们大惊失色,纷纷朝声音的来处观望。只见离舞台最近的包厢里,一个身穿红裙的少女站了起来,向舞台上的加布里小姐鼓掌致意。加布里本人也被惊呆了,诧异的看着鼓掌的少女。全场肃然。 这歌剧院中,只有两个人是不曾听过这出歌剧的,此刻都坐在夏尔蒂娜的包厢中。是以雅希蕾娜起身鼓掌时,兰斯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就没拦着她。雅希蕾娜鼓完了掌,很自然的坐下,想继续听歌。 加布里小姐仔细端详着雅希蕾娜,少女表情里没有一丝捉弄人的味道,只是纯粹的佩服与欣赏。老太太看了一会,觉得雅希蕾娜不是有意找麻烦,便对她轻轻点了点头。歌剧继续进行,一切恢复正常。但是,全场观众的心思,早已不在歌剧上了。 此时全场的焦点只有一个,雅希蕾娜。观众们耐着性子,等老太太唱完,不待加布里小姐的身影在烟雾中消失,便纷纷站了起来,朝夏尔蒂娜的包厢眺望。须知加布里小姐的脾气暴躁是出了名的,有一次,一个外国的大使在加布里小姐演出时大声讲话,加布里小姐立刻愤然离场,丝毫没给那大使留一点面子。艾哈迈的人们都说,就是芬顿王来了,加布里唱歌时也只能老老实实的坐着听。没料想,今天竟有一个少女当众触加布里小姐的逆鳞,而她却对她点头微笑!这简直近乎奇迹了!众人引颈观望,都想一睹奇迹女主角的芳容。而她也没让他们失望。只见雅希蕾娜身穿亮红长裙,头戴一顶白色的高绒帽。那裙子艳丽的红色,若是在近处看,必然觉得俗不可耐,和帽子也不甚搭配,可远远望着就是另一回事,红色是如此鲜明,像最醇的红酒,过分宽大的帽子,也变得出奇的醒目。而雅希蕾娜那清丽绝伦的容貌,优雅婉约的气质,更是无可挑剔。人们一时都看得呆了,只觉得身处不是人间,而是天堂了。 “兰斯,我觉得大家都在看我!”雅希蕾娜对心不在焉的兰斯说。 “瞎说,他们在看老太太呢。你没看到那老太太钻到地底下去了吗。” 兰斯刚说完这句话,加布里小姐就又登台了,观众的躁动平复下来。此后的演出,犹如白水般平淡无味。过了半个小时,歌剧收场。兰斯二话没说,拉着雅希蕾娜就冲出了包厢,雅希蕾娜人气爆棚,兰斯终于嗅到了剧院内的狂热气氛。再说,他也怕被夏尔蒂娜小姐堵到。葛朗台侯爵正是牧师通缉令的执行人,要是知道女儿在歌剧院的包厢里藏着一个教士,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自己进了监狱,雅希蕾娜谁来照顾呢。 剧场里的人们见雅希蕾娜忽然跑掉了,措手不及,都愣了神。谁也没料到那位高贵的女郎,竟然和一个身穿平民服饰的少年拉着手在歌剧院里奔跑。他们认为,那少年可能是她的仆人或保镖。 这时从旁边的包厢里又冲出两个青年人来,也朝剧院大门跑去。这两个贵族青年,一个是艾哈迈的世家继承人阿贝尔子爵,一个是从都城来的佛朗兹子爵,正是当下艾哈迈交际圈里最红的两个青年才俊。 “阿贝尔,你说的没错。夏尔蒂娜小姐肯定是有点怪癖的。她的朋友都是些奇怪的人物!”佛朗兹一边跑一边说道。 “今天这两个格外怪!”阿贝尔为佛朗兹撩起了歌剧院大门的门帘,指着兰斯和雅希蕾娜的背影说,“你瞧,这么一位高贵的女郎,比我们艾哈迈所有贵族千金加在一起还要高雅一倍,只拍了几下她那白嫩的小手就征服了艾哈迈歌剧院,让那个骄傲得像女王的老太太乖乖低头,像这样一位人物,居然只有一个瘦弱的侍从,居然连一辆马车都没有!” “真的!他们步行穿过礼天路了!我们要追过去看看吗?” “追?这可不像你的说法佛朗兹。我以为那有失体统。唐突佳人,罪莫大焉!我们应该向夏尔蒂娜问这件事,毕竟那是她的客人。我相信那是一位公主。” “哦,你说得对。阿贝尔。不过我想有一点你可能错了。你的公主并非像你想象的那样高贵。你注意到她手里提着的那只小手袋了吗,里面掉出了这样一件东西。” 佛朗兹从地上捡起一件东西给阿贝尔看。 “这是什么?” “小木雕。是一只小老鼠,我想。我在你们艾哈迈南区的市集见到过类似的东西。你认为一个公主会在那种地方干什么?接见她的宰相吗?” “这我眼下还想不到。”阿贝尔把玩着小木雕老鼠说,“但肯定会有合理的解释。一位侯爵小姐可以变成吟游诗人的女儿,但一个商人的女儿变不成一位公主。你看到她的眼楮了吗,佛朗兹?” “谁的,谁的眼楮?公主还是夏尔蒂娜?” “这两个人都很特别。她们的眼楮里都有一种别人无法伪装的东西。侯爵小姐的是善意的狡黠,而公主,是高贵的天真。” 第005章 找上门来的麻烦 兰斯和鲍利的新住处在艾哈迈中城区的一间中档旅店的二楼。手头还有几十个银币,足够他们过一段舒服日子,当然,若每天逛一趟艾哈迈歌剧院,三天就会破产。他们租了三个相邻的房间,兰斯住在中间,雅希蕾娜住得离楼梯最远。 傍晚,三人在兰斯的房间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庆祝搬家。席间自然提到了歌剧院里发生的奇事。 “夏尔蒂娜?” “你知道她吗,鲍利?” “不。”鲍利摇了摇头,“今天在战士等级考核时听到了这个名字,两个考官聊夏尔蒂娜小姐的新发式,据说会引领艾哈迈夏天的潮流。” “麻烦人物啊。她好像是艾哈迈上流社会交际圈里的公主。”兰斯犯愁的说。 “兰斯你真的不认识夏尔蒂娜小姐吗?”雅希蕾娜不相信的问兰斯。 “骗你做什么。今天是我第一次见到她。” “可是她好像跟你很熟!” “我猜她一定认错人了。雅希蕾娜,快点把你的大帽子摘了吧,你不热吗,戴了一整天。” “热。”女孩皱着鼻子说。 兰斯帮她拿掉了帽子:“天啊,耳朵都出汗了,雅希蕾娜,你还真能忍呢!明天再买个帽子吧。鲍利你的考试怎么样?” “呸!别提了。那个无聊的考官让我用一把细剑刺稻草。” “刺到没有?” “刺到什么呀。我对考官说,战场上都是一斧头劈过去,哪有时间看得这么准,他就把我踢出考场了。” “笨蛋!你居然敢这么跟考官说话。要是我,奉承他还来不及呢!明天你再去,考试前先给考官送点礼物!听到没有?唉雅希蕾娜,你怎么啦?” “困。”精灵少女揉着眼楮说。 “噢,今天走得太多了,累了吧。去休息吧。” “好的,兰斯。”雅希蕾娜起身,向兰斯行了个礼,“谢谢你肯帮助我。还为我买了新衣裳,租了这么好的房间。雅希蕾娜,雅希蕾娜不知该怎样感谢你!” “谈什么感谢呢,若要谢,就谢我们的主吧。一切都是主赐予的。” 精灵少女默默的看了兰斯一眼,低着头走出了房间。 “雅希蕾娜真可爱!”鲍利叹道。 “唉,说到底,我们花的钱都是斯克雷给的,偷袭雅希蕾娜的报酬。”兰斯也叹了口气。 “我们的神一定已经死了。” “你!你怎么敢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来!”兰斯指着鲍利的鼻子骂道。 “要是神还活着,怎么会放着像你这样跟魔族勾结的牧师不惩罚。” “鲍利你的嘴真厉害!” “跟奸险小人待在一起久了嘛。学的。” “就我个人的理解,教士有一半功夫都在嘴上。要是当了传教士,那种才叫真的厉害呢!洛玛特神甫要是知道我这么想,一定又要狠狠批我一顿!” “洛玛特神甫在伦伯底!像你这样的牧师却在阳光下活动!” “别把我说的跟老鼠一样。” 吃完饭,鲍利拿着盘子出了门。房间里只剩下兰斯一个人。他又在桌子前坐了老半天,想这两天发生的事。事情千头万绪,他一时也理不清思路,只觉得这两天发生的,比过去十八年遇到的还多。兰斯不愿再想,熄了灯,上床睡了。心里有事,他睡得并不熟。 夜里,兰斯被一阵隐约的哭声吵醒。兰斯拿着油灯,寻着哭声走出了房间。声音是从雅希蕾娜房间传出来的。兰斯轻轻敲了敲门,叫道“雅希蕾娜?”里面的哭声便止住了。兰斯试着转动门把手,门没有锁,一下子就开了。兰斯拿油灯往房间里照了照,看见雅希蕾娜穿得整整齐齐的,跪在地板上,“嘤嘤”的抽泣。 “天啊,你怎么了,雅希蕾娜。为什么哭呢?” 精灵少女转过头望着兰斯,她脸上挂着晶莹的泪痕,手里拿着一面黑色的小镜子,紧紧贴在胸口。 “兰斯。呜呜呜。他,他不回答我。他不理我了。” 兰斯走过去,跪在雅希蕾娜身边,把哭泣的少女轻轻搂在怀里。兰斯把油灯摆在地板上,看着自己和雅希蕾娜大大的影子投在墙壁上,随火光摇曳不止。 年轻的牧师明白了一件事,要拯救雅希蕾娜,重要的不是找到斯克雷和魔石,而是把贾拉索从她心中赶出去。 兰斯就这样抱着可怜的少女,用自己的体温安慰她。女孩哭了很久,竟在兰斯的怀里睡着了。兰斯小心的抱起了雅希蕾娜,把她放在柔软的床上,为她盖上了被子。兰斯拿起油灯,轻手轻脚的走出了房间。 第二天兰斯和雅希蕾娜都没离开旅店。为了让雅希蕾娜有事情做,不要老想着那个骗子贾拉索,兰斯给她布置了一个作业。他要她按照自己的记忆,给斯克雷画一幅画像,以后拿着画像去找他。当然,画像完工以后,兰斯就不能光顾麦芽酒馆或礼天路南市集了,他决定以后只到那些自己没去过的地方找魔族。南区的商人街,东区的贵族社区,北区的行政区。只有西区兰斯不想去,那儿离伦伯底监狱太近。 鲍利这天顺利的通过了初级战士考核,二级战士考核也没难倒他。在三级战士考试中,鲍利用力过猛,打折了一位贵族考生的手腕,初级战士和二级战士证书都被剥夺了。大个子战士骂骂咧咧的回到了旅店,宣称再不参加什么考试了。但兰斯还是能说服鲍利,要他到城南的另一考点再考。 “鲍利。”兰斯冷冰冰的对鲍利说,“现在花的钱可都是我赚的。” “知道了兰斯。”可怜的鲍利只好就范。 雅希蕾娜的画像画好以后,画得不怎么好,不像斯克雷,倒比较像兰斯,兰斯又开始带着雅希蕾娜出去找斯克雷。鲍利则到新的考点考级。一个星期很快过去,找斯克雷的事情没有任何进展,而鲍利又上了两个考点的黑名单,现在要赶几里路到西城区的考点考试了。 兰斯觉得,雅希蕾娜比刚开始的时候开朗多了,夜里哭泣的事情也再没发生。牧师认为离开艾哈迈的时机已经成熟,只等鲍利再砸了西城战士考点的场子,就带着精灵少女离开伤心之地。离伦伯底越远,牧师的安全就越有保障。 这天早晨,兰斯拉开了窗帘,推开窗子,想呼吸点艾哈迈早晨特有的新鲜空气。鲍利已经赶去考场了,雅希蕾娜照例在睡懒觉。兰斯深吸了一口气,向大街上一看,发现楼下远远近近竟停着七八辆马车。这些马车都是高档货色,多半挂着贵族家的纹章,阵势骇人。 在最远的一辆马车里,正坐着两个衣着华丽的青年。他们一边望着对街的旅店大门,一边聊天。 “你瞧,一位公主会住在这种地方吗?阿贝尔。” “那家小店我也曾住过几天呢。” “不会吧?像你这种纨裤子弟!” “你不知道,佛朗兹。那间旅店有一个房间是特别的。就是二楼最里面的那间。那里的视野超级好,开了窗子能从绿野广场一直望到水手大道。东城的天上人间也没有这么好的窗子。据我所知,咱们的公主也正是住在那儿。她有一个好管家。” “那么说她真是一位公主喽?” “那位雅希蕾娜小姐白皙的肤色,修长的玉手,都和芬顿人有所区别。我猜她是一位外国公主,到艾哈迈微服旅行的,只有领主大人和夏尔蒂娜小姐知道她的身份。” “这么一想,她住在这种小店里,买那些便宜的小工艺品也都能解释得通了。”佛朗兹点头道,“你说的有点道理。旅游就是这样才有趣。只是,夏尔蒂娜小姐为什么要突然公布公主的住处?她怀着什么坏心?” “夏尔蒂娜的心思,谁能知道呢。佛朗兹,公主的管家出来了!” “是啊。”佛朗兹子爵举起了望远镜,“仔细一看,这个小管家真是清秀得要命!” “对。而且气质优雅。绝对够格做公爵秘书。” “鲁卡多伯爵的车子迎上去了!出来的是伯爵本人。他一定想请那位公主到自己府上作客吧!” “一定的,能最早知道轰动艾哈迈的神秘佳人的身份,是一件极有面子的事。” “夏尔蒂娜小姐知道。” “可是她不说。她只肯透露她的名字。” “伯爵被拒绝了呀。” 阿贝尔抢过佛朗兹的望远镜望了望,“可是他没有不高兴!他还向楼上挥手呢。那个管家的拒绝肯定很得体。怎么样,我们要不要上去试试看?” “我们还是不要去并壁吧。在这看看就好。” 且不说两个年轻贵族如何对兰斯啧啧赞叹,此时兰斯正纳闷着呢。说起来,艾哈迈歌剧院的轰动已经过了一个星期,这件事在兰斯心里已经渐渐淡漠了。今天早晨却突然来了一群贵族,纷纷邀请雅希蕾娜到自己府上作客,还神态恭谨,几近低三下四。兰斯试着探了探他们的口风,发现他们对雅希蕾娜几乎一无所知,大约是被什么人鼓动来的。兰斯理智的一一拒绝,费了好一番唇舌才将贵族们都赶走。兰斯回到楼上,决定今天不出去了,等鲍利回来商量一下,赶紧离开艾哈迈。 “雅希蕾娜,我进来了。”兰斯敲了敲精灵少女的门。 雅希蕾娜立刻迎了出来,把兰斯拉进了房间。精灵少女笑意盈盈,兰斯知道,她又有什么玩意想给自己看。果然,雅希蕾娜从枕头下面拿出一幅漂亮的纸牌来。兰斯记得那是昨天在南区买的。雅希蕾娜摆弄着纸牌,却不肯说话,非要等兰斯询问她。 “雅希蕾娜小姐,”兰斯正色道,“我刚刚听说圣心城有魔族活动的消息。” “什么?!”雅希蕾娜立刻跳了起来,“是真的吗?” “是。这一周以来,我们几乎走了大半个城市,却半点消息也没听到。我想,那个魔族袭击你之后,是不是即刻离开了艾哈迈呢。雅希蕾娜,魔族抢了你的宝石要做什么,你能告诉我吗?我们这种找法,实在太盲目了。” 雅希蕾娜低下头不讲话。 “唉,算了吧,既然你不愿意讲。据圣神教的记载,魔王西奥尼斯被圣神封印之后,魔族便隐匿在其它种族之中,并没有形成大的魔族聚居区。由此推断,魔族的据点,多半设在大城市中,便于执行他们的阴谋。芬顿王国的大都市,除了艾哈迈,就是首都圣心城了。既然那边有消息传来,我想,我们就先到那边去找。” “听你的,兰斯。”雅希蕾娜说道,依旧低着头。 兰斯轻轻拍了拍精灵少女的头,站起身来。“我们今天就不要出去了,整理一下行装,雇一辆马车,等鲍利回来就出发。雅希蕾娜,改改那画像吧,为什么街上的人都认为那是我的画像呢。” 兰斯走出雅希蕾娜的房间,轻轻带上了门。牧师忽然感到很累。一直以来,兰斯都过着一种单调却安定的生活,无论在魔法学院也好,还是在神学院也好,凭着天生的聪明才智,再加上俊俏的脸蛋,兰斯总能轻易得到师长们的赏识,不必太费心思就能过得很惬意。被征入军队以后,一切都变了。英俊和聪明有它的好处,自然也有它的坏处。没了长辈的呵护,便要尝尝同僚的嫉恨,兰斯在牧师营受尽了白眼,终于当了逃兵。而遇到斯克雷,兰斯的生活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剧变,完全脱离了控制,像跨上了一匹脱缰的野马,在崎岖险峻的山道里狂奔,而嶙峋的怪石在山道两旁林立,让他目不能及远,即使下一秒钟就要冲入无底的深谷,也只有听天由命了。 牧师叹了口气,推开了自己的房门。正要走进去时,后背被人狠狠敲了一拳。兰斯像弹簧般跳了起来,转身一看,竟是夏尔蒂娜小姐那陌生而又熟悉的笑靥。不知什么时候,这小妖精像一道从门缝里透入的阳光,忽然出现在兰斯身边。 “喂!兰斯!”夏尔蒂娜笑眯眯的说。 兰斯愣了一秒钟,警觉的望了望雅希蕾娜的房门,没有任何动静。 “兰斯……哎哟!”侯爵小姐还没讲出第二句话,就被兰斯扭着手腕丢进了他的房中。兰斯砰的关上门,凶神恶煞的朝夏尔蒂娜走来。 侯爵小姐靠着兰斯的床坐在地板上,摩挲着被兰斯扭得发红的手腕。女孩子的手臂脆弱得很,兰斯虽看起来瘦弱,终究是在野战军混过两个月的,有点搏击技巧,夏尔蒂娜的手腕在兰斯一扭之下,已受了点儿轻伤。她瞪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楮望着兰斯:“这么粗鲁干什么,扭得人家的手腕好疼!” 兰斯在夏尔蒂娜面前站定,摆出一副冷冰冰的高姿态:“说吧,夏尔蒂娜小姐,领主千金,艾哈迈的公主,你三番两次找我这个陌生人干什么呢?今天这么多贵族团团包围了我的住处,也是你搞的鬼吧?” “你说话怎么这样难听!”夏尔蒂娜摁着床头,缓缓站了起来,“可以坐这里吗,兰斯?”夏尔蒂娜看着兰斯的床说。 “坐吧!”兰斯感到很无奈。“小姐,我敢百分之百向你保证,你一定是认错了人。我在艾哈迈歌剧院才第一次见过你呢。” “那前一天麦芽酒馆那个穷苦的小魔法师是谁?”夏尔蒂娜笑着问兰斯。这女孩的笑容妩媚极了,和雅希蕾娜的清纯各有千秋。 “这……”兰斯一时为之语塞。他不是被夏尔蒂娜的话吓住了,而是不知对方掌握了多少情报,自己是不是该矢口否认,编几句谎话欺骗她。 “别做无意义的狡辩了,兰斯,让我们讲真话吧。” “这正是我对小姐你的期望。” “说,你是怎样弄到雅希蕾娜这小美人的?还有,一个晚上不见你,怎么就富裕起来了?你到城外打劫的报酬吗?和那个双眼无神的弟弟一起?”夏尔蒂娜一连串的问道。 “这是我个人的私事,无可奉告。我倒是很想知道,小姐你是怎样了解到这些的。不过,那些都不重要。看来你果然没有认错人。” “呵呵那当然了,兰斯。你应该对你的容貌有自信才对。艾哈迈的贵族青年,再加上圣心城的公爵、侯爵少爷们,像你这般的俊俏人物还真的找不出一个。很难有女孩子不被你迷倒的。那个雅希蕾娜小妹妹,不是对你服服帖帖的?她正在找的人是你的同伙吧,兰斯?德摩尔是这样告诉博梅尔队长的,『兰斯和鲍利的雇主叫斯克雷,他出一百个银币,要他们帮他夺取某件东西。』那东西是什么?是什么都没关系,总之是属于雅希蕾娜小妹妹的东西吧?怎么样,兰斯,我猜得对不对?” 兰斯心里一阵紧张,但相反的,他的表情却越发泰然自若起来。这是兰斯在他多年的教士训练中得到的一种才能。须知传播教义,将圣神的精神灌输到信民心中,是需要一定时机的。一般来说,情势越危机,人对本身所存有的信条也越容易产生怀疑。这时传教士们施以援手,自然事半功倍。即使传教士们自身难保,只要表现得镇定自若,就多半能给人留下好印象,日后再劝人入教也简单许多。所谓乘虚而入就是这个道理。 “你说得不错。小姐。”兰斯平静的说,“我是一个雇佣兵,雇主出了钱,我便要替人家做事。我的雇主抢了雅希蕾娜小姐的东西,我尽力把她从他手里拯救出来。现在我对雅希蕾娜小姐,是怀着一颗赎罪的心守在她身旁。而这一切,又跟你有什么关系呢。打听一个陌生人的私事,无非是想借机要挟。可你是贵族小姐,我是个贫穷的雇佣兵。你能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我有什么是你想要得到的?” “好个伶牙俐齿的牧师!”夏尔蒂娜眼里闪着兴奋的光彩,似乎兰斯的从容应对令她感到十分喜悦。那一瞬间,她的眼神令兰斯觉得很熟悉,好像在什么时候见到过一次。 “我不是牧师。小姐。”兰斯说,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水杯,喝了口水,“一个牧师到麦芽酒馆登记,兰斯还不至于那么愚蠢。” “愚蠢?呵呵,你当然不愚蠢。兰斯。你的脑子跟你的脸蛋一样漂亮。装作愚蠢是最聪明的人才能做到的事。你看看这个是什么?” 夏尔蒂娜站了起来,向兰斯平伸手臂,走向了他。兰斯看到,夏尔蒂娜白里透红的小手上缠着一条银链子,链子的下端坠着一枚圆盘徽章,左右摇摆着。徽章上刻着六角星和弯月,正是圣神教的标志,每一个教士身边都有一枚这样的东西。 夏尔蒂娜一直把她的小手伸到距兰斯面孔不到一尺远的距离。一股强烈而馥郁的香气缓缓飘到兰斯身边,如潮湿的水汽般,久久不散。 “圣神教徽章。”兰斯板着脸说。 这当然不是兰斯的圣神教徽章,兰斯的那块,早就埋在艾哈迈城外的柳树下了。 “兰斯的,圣神教徽章。”夏尔蒂娜收回小手,把徽章握在胸前,笑嘻嘻的说。 “不是我的。我没有这种东西。” “我说是你的就是你的。艾哈迈神学院注册的教士有四万一千人,现在才抓了一半不到呢。能多逮住一个逍遥在外的牧师是多么令人愉快的事!” “你准备栽赃陷害我吗?”兰斯冷冷的问。 牧师心里感到十分窝火,对方明明是蓄意嫁祸,却偏偏嫁祸到真凶头上。伦伯底监狱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干嘛非得把我兰斯抓进去呀。 “不是。我想威胁你。”夏尔蒂娜笑着说。这少女的笑容像盛夏的阳光般明媚,能令男人的心坠入炽热的烈火中,但她那娇艳欲滴的樱桃小口,说出的却偏是恶毒卑鄙的话语。连兰斯这样意志坚强的圣职者也为之动容。 “别用那种眼光看人。人家知道这样不好啦。你放心,兰斯,不会要你做什么过分的事确切点儿说,是要你做一个月的木偶。你的过去和未来我统统不在乎,一个月内乖乖听我吩咐,一个月后还你自由。你带着你的小战利品雅希蕾娜,你的跟班鲍利,愿意去哪就去哪,我负责给你打通道路,给你足够的路费。你不想离开艾哈迈也可以,我以后见到你就只当不认识。” “为什么?”兰斯诧异的问道。 “为什么?因为” 夏尔蒂娜话还没说完,兰斯的房门忽然打开了,雅希蕾娜站在门口,惊讶的看着房间里的两个人。精灵少女的手中拿着她那副精致的纸牌。 兰斯还在发呆,夏尔蒂娜却几步跑到门前,热情的抓住了雅希蕾娜的小手:“呀!是雅希蕾娜小妹妹呀!快进来,站在门口干什么呢?” “夏尔蒂娜姐姐,雅希蕾娜不知道你在这里……”雅希蕾娜说着,被夏尔蒂娜扯进了房间,摁着坐在兰斯的床上。 两个白玉雕琢的女孩牵着手坐在一张床上,像一对儿亲热的小姐妹。但兰斯没心情欣赏美女。夏尔蒂娜的诡异提议还在兰斯心头挥之不去,又担心雅希蕾娜听到了他们多少对话。听雅希蕾娜的口气,像是什么都没听到。若是像她那样的女孩子也会骗人,兰斯一定会被她骗死。牧师行事向来谨小慎微,不免暗暗担心。 “兰斯,还站在那里干什么?像个下人似的。来坐呀!”夏尔蒂娜在雅希蕾娜身边的位置拍了拍,示意兰斯坐下。 兰斯苦笑着摇摇头。夏尔蒂娜什么时候成了这房间的主人了? “姐姐,原来你果然认得兰斯!上次在剧院的时候他还说不认识你呢!”雅希蕾娜道。 “呵呵,他是怀着私心的,雅希蕾娜妹妹。姐姐我呀,是兰斯从前的女朋友……” “别胡说了!”兰斯脱口而出。 这时夏尔蒂娜用手在自己耳朵上比划了一下:原来你的小战利品是个精灵!向兰斯竖起大拇指。 “真的吗,兰斯?”雅希蕾娜睁大眼楮看着兰斯。 “呵呵我乱说的。其实是我想这样。”夏尔蒂娜抢先答道。 牧师拿起水杯一饮而尽。他发现事事都被夏尔蒂娜牵着鼻子走,感到十分窝火。 “上次谢谢你的包厢,夏尔蒂娜姐姐。”雅希蕾娜见兰斯不高兴了,有些害怕,便对夏尔蒂娜说起话来,“那个加布里小姐唱的可真好!银月城唱歌最好听的女孩子也及不上她一半呢!” “那天歌剧院的主角是雅希蕾娜妹妹呀。听阿贝尔说,我的包厢从来没受过那种程度的关注呢。若他们见到了妹妹的耳朵,还要更轰动呢!” 雅希蕾娜听不明白,眨了眨眼楮。兰斯却听懂了,额头沁出一层冷汗。看现在的情况,他非得在艾哈迈再待一个月了,恐怕不得不跟艾哈迈的贵族打交道。雅希蕾娜越是受关注,他们的情况就越危险。自己是个牧师就不说了,还是个逃兵,雅希蕾娜是精灵族在缉捕的背叛者。夏尔蒂娜对这些情况完全一无所知,而自己跟夏尔蒂娜的交易还没谈妥,该信任她到何种程度,夏尔蒂娜又会对自己和雅希蕾娜提供何种程度的保护,兰斯一点都不知道。 “雅希蕾娜妹妹,”夏尔蒂娜接着说道,“你若是进了艾哈迈随便哪位伯爵的舞会会场,马上变成城市的公主!” “公主呀……”雅希蕾娜慢悠悠的说,“那些我全不在乎。我现在只想赶快找到那个人!” “就是画像里的那个人吗?”夏尔蒂娜已经盯了兰斯一个星期,自然知道画像的事。 “对!就是那个魔族!”精灵少女愤愤的说,“抢走了我最珍贵的东西!雅希蕾娜一定要抓住那个卑鄙的家伙!” “魔族!雅希蕾娜最珍贵的东西!”夏尔蒂娜大惊,连忙看兰斯的反应,发现牧师两眼翻白,快要昏倒了。 “不要误会了雅希蕾娜的意思!夏尔蒂娜小姐!”兰斯连连摆手道。 “误会?我该怎样误会才合你的心意呢,牧师大人?”夏尔蒂娜冷冷的说。 “夏尔蒂娜姐姐!”雅希蕾娜忽然握住夏尔蒂娜的手,认真的说,“兰斯是牧师的事你可不能到处说!现在牧师被通缉呢!” “知道了……”夏尔蒂娜又瞪了兰斯一眼,这么单纯的雅希蕾娜,落在这奸诈的雇佣兵手里一定吃了许多苦吧。 “噢,对了,雅希蕾娜,我们暂时不离开艾哈迈了。”兰斯不理会夏尔蒂娜的白眼,对雅希蕾娜说道。现在他们在找魔族的事已经暴露了,反而可以放开手脚。 “为什么?雅希蕾娜连画像都收好了呀” “因为这位夏尔蒂娜姐姐,带来了魔族的消息。那个魔族可能仍在艾哈迈活动!我已经拜托夏尔蒂娜小姐四处打探他的行踪了,我们再等一段时间好了。” “雅希蕾娜明白了。都听你的,兰斯!” 听了兰斯这番话,夏尔蒂娜又对兰斯的无耻有了新的认识。兰斯说谎,已经达到随心所欲、浑然天成的地步,不假思索的就能讲出精彩的谎话来。即使小有破绽,他也会用新的谎话弥补。 夏尔蒂娜向兰斯再次竖起大拇指:你厉害!牧师绷着脸作沉思状,不理会夏尔蒂娜的夸奖。 “时候不早了,姐姐该回格雷堡了。雅希蕾娜妹妹,魔族的事情,尽管包在姐姐身上。姐姐向你保证,只要那个魔族在艾哈迈一天,姐姐就一定把他揪出来,送到妹妹你面前,任你处置!他的同伙也决不放过!”夏尔蒂娜说着站起身来,走到门口,“兰斯,你不送送我吗?人家帮了你这么多!” “雅希蕾娜,你先在这里等我一会好了,我去送夏尔蒂娜小姐。” “好的,兰斯。”雅希蕾娜摆弄着纸牌,小脸儿上立刻现出落寞的表情,害得善良的牧师很想搂住她好好安慰一下。 兰斯陪着夏尔蒂娜走出旅店。本以为会有一辆豪华马车等在楼下,他四下望望,哪儿都没有。 “走吧,兰斯。”夏尔蒂娜说道,迈开了步伐。作为一个女孩子,她的步幅很大,厚重的超长褶皱裙也被带得飘了起来。 “去哪里?” “礼天路南市集。”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人家就是想去!你可以带你的小奴隶去逛街,我不可以带我的木偶去吗?” 兰斯脸上马上浮现出苦相,几步跟了上去。受制于人的滋味实在不好。牧师打定主意,若这位大小姐有什么把柄落在自己手里,一定狠狠报复。牧师走在路上,心里已经开始描绘折腾夏尔蒂娜的画面了。 主啊,兰斯轻轻的把右手放在胸膛上,我虽对夏尔蒂娜小姐怀着报复心,也不是出于私怨。夏尔蒂娜小姐出身高贵,既聪明又漂亮,但她沾染了太多贵族的旧习气,身上的娇骄二气太重,日后恐怕要吃大亏。如我兰斯有了机会,一定要教训教训她,打击一下夏尔蒂娜的嚣张气焰。这对她必然大有好处!这是我主赋予兰斯的新的责任。 第006章 傲慢的恋人 夏尔蒂娜快步走在连接格雷堡主堡与别馆的甬道上。广场一般宽阔的大院布置得十分大气,精雕细琢的园艺和参天的大树相间,高大的大理石雕塑与美丽的彩色喷泉又很好做了自然物的点缀,把人类在死物上所能发挥的才华展现得淋漓尽致,两者相得益彰。 但,这美丽得如皇宫花园般的庭院在夏尔蒂娜心中却只显得枯燥无味。此刻她脑海中不停回响着父亲冷漠的话语和殷勤的面容。葛朗台侯爵为了稳固自己的权势,不惜把独生女儿当作政治筹码,以便能和芬顿王国当前最风光的一位大人物结缘。 “费尔南大人没有儿子,佛朗兹子爵就是他唯一的亲人了,日后必能继承公爵之位。能做公爵夫人,夏尔蒂娜,我的女儿,这是你此生所能追求的最大荣耀了。况且,佛朗兹子爵英俊潇洒,他的武技芬顿王国青年贵族中罕有敌手,日后又有费尔南大人倾囊相授,迟早能达到圣骑士的程度。大陆上的圣骑士,有资格手持圣剑『神圣复仇者』的强者,历来一代之中只有三位。能有如此夫婿,夏尔蒂娜你还想要什么呢?而且我看那佛朗兹子爵,对你也颇有好感!” 夏尔蒂娜愤怒的摇了摇头,想把父亲的唠叨忘掉,眼前又浮现出兰斯那清秀得像画中人一样的面貌来。这狡猾的兰斯,似乎有意想让自己觉得不爽,脸上的不满从来不肯掩盖一下!而他看那个小傻丫头时,那温和慈爱的目光真让人想吐!那个女孩明明是抢来的,直接推倒了事,还在她面前充什么好人! 这一个、那一个,总是让人烦心! 夏尔蒂娜小手刚刚拂在别馆正门的把手上,便向前迈了一大步,几乎是用脚踢开了房门。正要为她开门的仆人见了她的脸色,忙不迭的让到一旁,垂下脑袋。 “小姐”等夏尔蒂娜走出老远,仆人才想起自己的职责来,“菲丽妮小姐来看您了……” 但夏尔蒂娜没听到这句话。她穿过巨大的厅堂,直接奔自己的卧室去了。 夏尔蒂娜走进房间,砰的关上房门。门在门框上弹了一下,开了一半。格雷堡的侍女们都知道,若是小姐的房门半掩,那证明她的情绪很不好,除非万不得已,敲门这种触霉头的事情是绝对不能做的。这种时候,不如躲出别馆为妙。 “烦人!”夏尔蒂娜骂了一句,把自己抛上了巨大的沙发,这句话也不知是骂葛朗台,还是骂兰斯。 忽然一阵轻微的歌声传入夏尔蒂娜的耳朵。夏尔蒂娜立刻从沙发上就地一滚,落到了厚厚的红地毯上。她的裙边儿刚离开沙发,一枚明亮的白色光球便打在沙发上,顿时把整个沙发变成一个大冰陀。 夏尔蒂娜人还没有坐起来,仰面躺在地毯上便开始咏唱咒文。她只用了一次吐息的时间就完成了普通魔法师需要五倍时间才能完成的咒语。一颗放射出奇异的黄绿色光华的圆球从夏尔蒂娜手中放出,朝着悬浮在天棚中央的一团黑雾飘去。黑雾旁边,水晶吊灯摇摇摆摆,灯柱相互撞击,发出叮叮咚咚的悦耳声响,似乎刚刚被什么人并了一下。无疑,偷袭者就藏在那团雾里。夏尔蒂娜知道,那黑雾是某些借用死灵力量的空间魔法造成的。她已经猜到了来人的身份,因此下手毫不留情,出手便是一发解离术。 如妖气般回荡在房间里的歌声骤然一变,换了另外一系的咒文。两只雪白的纤纤玉手从黑雾中伸出来,竟用那吹弹得破的掌心去阻拦解离术! “妖术魔法免疫!”夏尔蒂娜惊呼一声,用手撑着身体,想要站起身来。可是太晚了,黑雾中的魔法师接了夏尔蒂娜的解离术,整个人从空中扑落下来,正掉在夏尔蒂娜身边。那人的一只手摁在夏尔蒂娜美丽的脖颈上,忽然开始缓缓的上下摩挲。 “呀~”夏尔蒂娜情不自禁的叫出声来。她颤巍巍的声音,惊恐之余也带着几分迷醉与恍惚。 制住夏尔蒂娜的竟是一个绝色的美人,看起来年纪不过二十五六岁。她姿态悠闲的侧卧在夏尔蒂娜身边,俯身望着夏尔蒂娜惊慌失措的小脸。她乌亮的长发像水帘般垂在夏尔蒂娜上下起伏的胸口。这幅景象,委实妖艳以极。 “我的自私,骄傲,轻浮,偏执,做作,狡猾,善妒,坏心眼的小佷女,你怎么了?谁又让你烦心了吗?”女子说道。 “让我起来!姑姑!”夏尔蒂娜生气的拨开自己身上那只不老实的手,“你也老大不小的人了,还是跟小女孩一样喜欢玩闹!还不快找个男人嫁了?免得父亲大人替你着急!” “他?他才不会替我着急呢。倒是你,我的小佷女。哥哥好像要把你嫁了啊。”菲丽妮,夏尔蒂娜的姑姑,葛朗台侯爵的异母妹妹说道。 “快点起来!姑姑” “别急嘛,夏尔蒂娜。老女人的身子骨不像你们女孩子那样灵巧。”菲丽妮说着,轻盈的起身。她左手向背后一挥,被冰封球冻结的沙发立刻恢复了原貌,连一滴水都没有留,右手却不老实的在夏尔蒂娜胸部揉了一把。 “呀,讨厌!”夏尔蒂娜满脸通红,迅速的抱住胸口。 “唉。”菲丽妮就势向后一倒,坐在沙发上,“你小时候,洗澡经常要姑姑陪着呢。现在长大了,可以喜欢男人了,就讨厌姑姑啦!” “男人?哼!兰斯还算不上个男人呢。”夏尔蒂娜一手护着前胸,一手撑地站了起来,后退两步,理了理凌乱的秀发。 “兰斯?原来叫兰斯啊。呵呵。” “姑姑。”夏尔蒂娜的脸色又红了几分,扭扭捏捏的靠到了菲丽妮身边,“你相不相信,那个,那个……” “相信什么呀?跟姑姑还这样见外!” “姑姑你相不相信一见钟情?”夏尔蒂娜扑在姑姑身边,把发烫的脸埋进棉垫子里说道。 “不相信。”菲丽妮毫不犹豫的说。 “噢。我也不相信。但不知怎地,自从见了他,我的心里就老是想着。” “那看来你是爱上他啦,那个你一见钟情的,叫兰斯的男孩子。” “不会。一见钟情这种事,这种事……是那些傻女孩子才会做的,我和她们不一样。姑姑你说,你对一个人一点都不了解,只是单单见到了他的相貌,怎么可以相信他呢?” “就是就是!我们夏尔蒂娜,我最了解了,绝对不是那种傻乎乎的女孩子。像那个从圣心城来求亲的佛朗兹,真是人中龙凤,要说相貌身材,真是没的挑了,而我们的夏尔蒂娜就是不喜欢,可见她不是以貌取人的女孩!” “我不喜欢佛朗兹那种长相的。”夏尔蒂娜嘀咕着说,“太凶悍啦……” “还是以貌取人。” “我知道!我知道。所以我才想办法,把兰斯控制在手里的……” “控制在手里?然后呢?你拿他怎么办?强迫他吗?”菲丽妮好奇的问道。她这个小佷女天资过人,处事常出人意表,菲丽妮有时也猜不到她的心事。 “胡说什么呀。姑姑,我是这样想的。我被兰斯的样子迷惑了,如同中了魅惑魔法,这样我会看不清他的为人,他无论做什么事,我都会认为是好的。那我不就跟那些傻女孩一样了?我,夏尔蒂娜,和那些轻浮的怀春少女可不一样!我要证明,一见钟情这种傻事在我这里是不可能的!证明这一点,用一个月时间足够了!”夏尔蒂娜从沙发上跳了起来,在地毯上优雅的转了一个圈。她面对着她的姑姑,看着菲丽妮的眼楮。 “这一个月时间我会想尽一切办法让兰斯出丑!”夏尔蒂娜攥拳说道。 “啊?”菲丽妮张大了嘴巴,在芬顿王国还没有第二个人能让她这样吃惊过,“你再说一遍?” “让他出丑。”夏尔蒂娜重复道,“这样我才能意识到我自己的愚蠢,从虚假的憧憬里走出来。这是我花了一个星期才想出来的办法呢。姑姑你说,我这个办法好不好?” 夏尔蒂娜伏在姑姑的膝盖上,抓着她的手使劲摇晃。 “你这个法子!”菲丽妮笑着摇了摇头:“那个兰斯究竟是怎样的人物?竟然把我的小夏尔蒂娜迷成这样?真想见识见识!呵呵……” “如果聪明可以算作天赋的话,那他可算做最有天赋的魔法师。” “既然如此,你还对他有什么不满的呢、噢,我明白了,一定是这个优秀的男孩,触动了我们夏尔蒂娜小姐可怕的自尊心了!” “姑姑!人家,人家这样烦恼,你还笑人家!” 夏尔蒂娜又羞又急,这脾气火爆的少女,竟立刻流出两颗豆大的泪珠,挂在她长长的眼睫毛上。 菲丽妮爱怜的帮夏尔蒂娜擦掉了眼泪,微笑不语。 “姑姑,帮我出主意整他!你比我卑鄙!”夏尔蒂娜摇着菲丽妮的肩膀道。 “有这样对自己的姑姑讲话的吗?”菲丽妮皱了皱眉。 “那,姑姑你是愿意帮我啦?” “当然!谁让我这么喜欢我的小佷女呢!况且,整人也真的很有趣!”菲丽妮的眼楮笑得眯成一条缝。 “你可不要做得太过火!兰斯他,毕竟是无辜的……”夏尔蒂娜看到菲丽妮阴险的笑容,不禁有些发抖。 “无辜?哦呵呵呵呵……人长得太帅了都是要遭天谴的,我代表上苍惩罚他!” 菲丽妮的笑声令夏尔蒂娜不寒而栗!不过这个坏心眼的少女,仍旧铁了心想执行她的虐待计划! 当晚,数个能令恶魔摇头的阴谋诡计,在这对邪恶的姑佷的交流中诞生。兰斯若知道此间发生的一切,即使有一千艾哈迈宪兵拦路检查,他也要连夜逃离艾哈迈了。 第007章 光明法师塔 艾哈迈魔法行会建在西城区中央的位置,与伦伯底监狱毗邻,相隔仅一条十米宽的大道。这条大道,称为光明路,据说是一百年前圣神教一位伟大的教皇命名,以纪念芬顿军队从兽族手中光复艾哈迈的光荣。这名字放在今天却实在有些讽刺。大道的一边是阳光永远不会照耀的黑牢,一边是与世隔绝的灰色高塔;一边是犯人们日夜不停的哭号,一边时常有魔法师们怪异而尖利的笑声。“光明大道不光明”,正是艾哈迈人给这条大道最贴切的评语,是其真实写照。据说没有一个正常的艾哈迈人愿意涉足光明路,每天在这条路上走过的,不是宪兵和疯子,就是带枷的罪犯。 兰斯一直对鲍利这样说,自己若有涉足光明路的一天,一定是以囚徒的身份。结果不幸言中。不过,他不是艾哈迈宪兵的囚徒,而是一位骄傲小姐的囚徒。顶着他的后颈的发凉的金属不是长矛的尖端,而是一枚不知属于哪位教友的圣神教徽章。 侯爵小姐的契约,是要兰斯一个月内乖乖听她吩咐。只要完成了她交待的任务,她就会想办法把兰斯和雅希蕾娜弄出艾哈迈城,给他们一个管用的身份。兰斯虽猜不透夏尔蒂娜的目的,但受制于人,没有选择的余地。况且,侯爵小姐的条件算是相当不错了。一份不成文的协议就此成立,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兰斯要乖乖受夏尔蒂娜的虐待,不然她就要向父亲诬告兰斯,说他是个牧师。 夏尔蒂娜对兰斯如此听话感到很满意。为了今天的行程,她特意拜托那位擅长易容术的博梅尔队长为她化妆,把她装扮成一个瘦弱的小男孩,看起来像兰斯的弟弟。牧师当然是以本来面貌出演。这是为了他丢丑后,走到哪里都能被法师同行们认出来。夏尔蒂娜决心让兰斯无法以法师的身份在雇佣兵这行里混下去。 今天兰斯的任务是考取七级法师证明。兰斯的法师级别刚刚三级,本没有资格参加今天的考试。但夏尔蒂娜为他搞到了一份六级证明。在艾哈迈魔法行会,七级被认为是一个魔法师能否独当一面的标准,跨越这个等级界限,就成为所谓“中等”法师了。全国有一半以上的魔法师都被卡在六级,只要突破了这个界限,就超越了大多数。 七级魔法师考试十分严格,不但要经过笔试,抽签施法,精神力测验三大项,最后还要经历实战,从剩下的考生中筛选一半。参加考试的人数很多,考试程序又复杂,有时排队等候的时间甚至会超过二十四小时。那些实力不济的考生,也要参加完初选的三大项才准许离开,擅自离开考场会被吊销施法执照。夏尔蒂娜测试了兰斯的等级,知道以兰斯的能力,无论进哪个考场都难逃挂科的厄运。为缩短考试时间考虑,每科成绩都会在考生交卷的同时公布。这样,兰斯的丢人分数想掩盖也是不能。有些自知难以考取的考生,因为师长的压力或其它一些原因报名参加考试的,都抱着凑热闹的心态走进考场,像兰斯这样差劲的“六级魔法师”,自然会成为他们跟踪观察的笑料。到那时,无论这可怜的家伙走到哪里,后面总会有一群幸灾乐祸者跟着。兰斯的心情可想而知。 一想到兰斯丢丑的模样,夏尔蒂娜就情不自禁的笑出声来,听得牧师不住发抖。这个危险的侯爵小姐此时已忘了本来的目的,只觉得折磨人的有趣了。 “菲丽妮姑姑这个法子,可真缺德,嗯!” 这天,不但是七级魔法师的等级认证考试的第一天,还是星落中部地区的三年一度的法师集会日。来自星落平原各地的魔法师们齐聚光明法师塔。一进法师塔的大门,兰斯就倒抽了一口凉气,只见眼前人头攒动,人山人海。白袍、红袍、灰袍和黑袍的法师们吵吵闹闹的挤在一起,活像赶集的农民。兰斯从前见过的魔法师的总和,不及眼前的一半多。 到了报名处,兰斯把夏尔蒂娜给自己办的假证件交了上去,暗暗祈祷门卫法师看出破绽,把自己赶出法师塔。但那个灰袍法师只是大略的看了几眼,就把证件还给了兰斯,冲他点了点头:“你可以上去了。三楼,自己排队。” 兰斯接过证件,却不肯收回,有意做出一副鬼鬼祟祟的贼相,想引起对方的疑心。 夏尔蒂娜推了兰斯一把:“走吧,兰斯哥,愣在这里干什么?挡住别人的路了!” 兰斯无奈,只好向前走,这时那门卫却把他们叫住了:“后面跟着的这位小弟弟,你的证件呢?你也是考生吗?” “哦,不是。我是考生家属。”夏尔蒂娜眨着眼楮说,表情无比单纯。 “对不起,今年的七级考试是法师集会日,来宾太多,我们这儿的人手不足,已忙不过来了。上头刚刚通知下来,考生家属不得入内,请到塔外等候。” “啊?”夏尔蒂娜愣住了。 “当然,有法师资格的家属除外。看这位小弟弟的穿著,是个元素使吧?把你的证件拿给我看一下就可以过去了。” “我的证件没有带来。”夏尔蒂娜可怜巴巴的说,其实她根本没有证件,是个编外份子,“不过,我可以施展魔法证明我的身份,就让我过去吧。” “没带证件吗?”门卫为难的说,“那对不起,小弟弟。请你回家把证件拿来。这是规定。反正你哥哥一时半会的也进不了考场,排队的人多着呢。你瞧,兰斯,号码一四一四。现在正在考试的人还都是四百多号呢。” “我真的是魔法师!没骗你!”夏尔蒂娜急道,“不信你瞧!”抬手便放了一个石化术,把接待台上一盏青铜灯碗变成了石头。 众考生大惊失色!石化术,六级妖术啊,能施展这个的魔法师至少超过十级了!若不是擅长法术越阶的妖术师,魔法师等级则需要达到十一级才能够施展这个法术。 门卫显然也吓坏了,谁能想到,眼前这个干瘦的小男孩,竟然能施展如此危险的法术!门卫站起身来,大叫一声:“警卫!”两道蓝色的魔光闪过,夏尔蒂娜身边传送过来两个膀大腰圆的壮汉魔法师,一左一右的把她夹在中间。兰斯知趣的退到一边,和惹事的弟弟划清了界线。 “小弟弟,把证件拿来就让你进去!把他带出去!” 夏尔蒂娜大急,要知道,魔法师证件上附有防伪魔法,假造不是件容易的事,再为自己做张假的,兰斯的考试早结束了。两个壮汉魔法师二话不说,把夏尔蒂娜拎起来就走。这个不甘心的小丫头,一边大叫“放开我”,一边手蹬脚刨,抓伤了一个警卫的胳膊。警卫一急,手上更加用力了,痛得夏尔蒂娜大叫起来,嗓音都漏了本色。考生们纷纷向两边让路,绊倒了好几个。这些手足笨拙的魔法师,爬起来时又拽倒了更多的人。现场顿时一片混乱。 “再见,弟弟。”兰斯向夏尔蒂娜挥手道别,满脸的失望。面临能影响一生的重大考试,多数人还是希望身边有亲人陪伴的。门卫对兰斯感到十分同情。 “这小伙子不错。叫什么名字?”一个声音从门卫撂在一边的魔杖杖头的水晶球里传出。 “兰斯。一四一四号,科洛斯先生。这小伙子,长得可俊俏的紧呢。您要不要看看?” “俊俏?我是说放石化术的那个。刚刚从水晶球里传来了石化术的魔法波动。” “噢,那个是兰斯的弟弟,不大点儿的一个小男孩。没带法师证件,让我赶出去了。” “什么?弟弟?弟弟就这么厉害?”那个声音顿时一惊。 这时,现场的混乱终于止住了。众考生议论纷纷。他们离兰斯站得远远的,戒备的打量着兰斯。牧师仪态优雅自然,这些佝偻委琐的小魔法师当然挑不出什么毛病。 “现在的小孩儿真厉害!” “他的哥哥,岂不更加可怕?” “实战时千万别并到这家伙才好!希望他在前面就被淘汰!” “怎么可能!他至少是十级以上的魔法师!刚才他弟弟抬手就丢了枚石化术没看到吗?” “他叫什么名字?” “兰斯,一四一四号!” 牧师摇了摇头,缓步走上阶梯。能这样轻松的拜托夏尔蒂娜实在令他无比高兴。众考生纷纷为他让开道路。 法师塔门口处,一个身穿灰袍的老魔法师嘀咕了一句,“叫兰斯吗?”,低下头,走进人丛中去了。 光明法师塔的三楼是一座环形大厅,大厅的三个对角各有一扇永久性传送门,门的出口在塔外侧挂着的三个蜂巢状的独立房屋中。这三个房屋,就是用来举行七级法师考试的三个初试项目的。 兰斯走进大厅时,大厅里闹闹吵吵,挤满了考生和来参观的外地魔法师,众人都望着大厅墙壁上的三面弯曲的镜子,指手画脚。兰斯一看,原来通过那镜子可以看到考场里的状况。一面镜子旁边的人很少,多数人都挤在其它两面镜子旁边。兰斯贪图安逸,就朝人少的镜子走去。忽听身边有人惊呼,“四万七千!好可怕的精神力啊!”兰斯望了望,众人都盯着一面镜子大呼小叫,却不知分数是在哪里显示。 兰斯走到人少的镜子旁,发现那边原来是笔试考场,魔法师们有的伏在案上奋笔疾书,有的在对面前的水晶球背诵着什么,真的没多少看头。兰斯摇摇头,决定到其它两个考场的看台挤座位。 这时身边有个苍老的声音道:“四万七千玛那?差不多有成为魔法宗师的潜力了。可是还不够。要赢过贝尼特斯,六万是最基础的……” 兰斯朝说话的人看了几眼,是一个穿灰袍的小老头,脸蛋红扑扑的,相貌有点土气。 兰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在精神力测试的看台边上挤了个位子。牧师紧挨着镜子的边儿,位置虽然偏了点,看得却清楚。只见正对面一个考生抬头向空中望着什么,像正在讲话。过了一会,那考生的面前升起了一个发光的水晶球,考生把右手放在水晶球上,闭目不动了。 原来这就是精神力测试呀!兰斯想。这时他脑海中突然跳出一个数字来,一万一千!兰斯十分惊讶,左右看看,并没有人说话。再看那考生,垂头丧气的朝镜子这边走来,嘴里嘟哝着什么。 兰斯恍然大悟。那个测试用的水晶球是靠意志力驱动的魔导器。当你想着它的时候,自然能和水晶球交流。围观的人也是靠这个知道考生的分数的。 兰斯扶在镜子上又看了一会,始终无人突破四万七千的记录,觉得有点无聊。牧师那点魔法知识都是小时候学的,早已忘掉大半,对玛那的意义不甚了了。 这时旁边的人忽然大笑起来,指着镜子里一个呆若木鸡的考生说,“三千!哈哈哈!普通的农民也不只这个数值呢!” 众人望向那个倒霉的人,都笑起来。兰斯没笑,他以为,自己不过是三级魔法师,玛那数值说不定比那人更差,待会不知要怎样被人嘲笑呢。想到这里,兰斯意兴索然,挤出人群去了。 最后一面镜子是抽签施法的考场。见识过雅希蕾娜与斯克雷魔法大战的兰斯,对一帮六级的小魔法师能施展什么法术,没有一点好奇心,见那边人多,索性不去看了。这个持假证件的牧师想到自己将要在众人面前丢丑,十分沮丧,靠在墙壁上冥思。这时又从楼下冲上来一批考生,把兰斯挤得没有地方休息。牧师竖起耳朵听了一会,现在才排到七百多号,离自己的号码远着呢。 这时,从大厅中央悬浮着的一颗水晶球里传出声音:“各位考生!由于今天考生人数众多,大厅已经容纳不下,纪律委员会临时决定,考生可以到光魔法师塔内部随意参观,不必都挤在这里了。轮到次序的考生我们会用水晶球通知,不会误了考试的,请大家放心!” 众考生对这个决定都不以为然。大考在即,谁不想先看看情况,感受一下考场气氛呀!只有对考取资格毫无想法的兰斯对纪委会的决定感到满意,高兴的出了考场。 “看!那个小子!大模大样的,他以为他是谁呀?” “那人就是兰斯!” “兰斯是谁?没听说过呀。圣心城来的学生吗?” “不知道。刚刚在一楼引起骚乱的就是他!为了证明自己的魔法师身份,随手扔了一堆石化术!把整张接待台都变成石头了!” “胡说!六级的魔法师怎么可能做得到!” “那接待台本来就是石头的!” “嗯……总之这人的实力可怕,今年最危险的对手就是他了吧。” “呸!长得跟个小姑娘似的!没半点男子汉气概!” “你们这些臭男生是嫉妒人家长的帅!” “兰斯多少号?” “一四一四。” “这号码好像很不吉利呀!” “对他的对手是不吉利……” 兰斯出了三楼的环形厅,在通往四楼的楼梯上走了几步,终于找了一块没人的地方,坐下喘了会儿气。那大厅里人实在太多,待久了会觉得气闷。他向大厅的方向望了望,除了人还是人,连镜子的角都看不见。一个穿白袍的男子站在门口处,给一个身高刚过一米的小孩讲课。那个小孩身穿黑袍,一脸的稚气。似乎是父子俩。 这么大点的小孩也有魔法师资格?兰斯不相信的看着那小孩,只听那个父亲说道:“……幻术师穿白袍,妖术师穿灰袍,元素使穿红袍。选定了学派的法师,只要一看他的袍子就能知道他的学派。” “选定了学派的法师,能施展其它派别的法术吗?”小孩问道。 这小家伙的问题一针见血,兰斯琢磨着,自己就很难问出这样的问题,心里的自卑感更重了。 “施展是没问题,但效果会比普通魔法师差一些,大概低一个法师等级。但相应的,本学派的法术就要高一个等级。而且三个学派的魔法师都有适合于本学派的特殊技巧,更是他们绝大的优势。” “比如,妖术师擅长施展死灵魔法和咒术,相对其它两个派别,妖术魔法的高级别魔法十分强大,低级别魔法就逊色许多。妖术师为了能够跨越自己的等级界限施展高级魔法,便发明出了法术越阶的技巧,使他们能施展超出自己能力的法术。法术越阶的能力越强,妖术师能超越自己的等级越多。” “而元素使则刚好与妖术师相反。他们不能施展什么高等级的法术,只是在元素力量的控制上高人一筹。对一个元素使来说,同一个火球术有数十种施放方式。低级别法术已经足够他们用的了。与其追求更高级的魔法,不如在元素力量上有所加强。元素使的魔法特技叫『法术极效』,能够增强他们的元素魔法的杀伤力。” “至于幻术师,他们的情况又不一样。幻术师精通的是心灵魔法,长于对人类情绪的控制。在幻术系的魔法中,情绪系的魔法占了一小半。这种魔法,说它强大就强大,说它弱小就弱小。最强的骑士也有被一个『无助』魔法制住的时候,而最无能的鼠辈也可能对『恐惧』免疫。为了加强魔法的成功率,幻术师发明了『法术穿透』特技,可以帮助他们控制住目标。” “幻术师好厉害!” “哎?我以为你会选妖术师呢,儿子。能施展高级魔法不是很帅?” “不要。只要控制住了妈妈,就可以让她给我买冰糕喽!” “别傻了,儿子。我为你妈妈的工会打了四年苦工,她连一枚金币都没付给过我。就算你用幻术控制住了妈妈,她也不会给钱的!” “妈妈说她用别的方式付给你报酬了!每天晚上” “嘘这话可不能乱讲,儿子!爸爸领你出去吃冰糕!” 白袍男子忙不迭的抱起小儿子,连跑带颠的下楼了。 “白袍是幻术师吧?”兰斯望着男子的背影嘀咕道。他想起了自己认识的两个魔法师,斯克雷穿黑色斗篷,雅希蕾娜喜欢淡绿色连衣裙。看来,这些规矩都是人类自己定的。 兰斯又坐了一会,一枚水晶球从楼上忽忽悠悠的飘了下来,大叫:“一四一四!笔试!一四一四!笔试” 好。第一门红灯来了。兰斯面无表情的走进了大厅。他刚刚迈进笔试厅的传送门,相对应的镜子前便轰的一下挤满了人。考生们都视兰斯为本次考试最大的敌手,急于看看他的实力。 “请抽签。” 水晶球里传出一个不带半点感情色彩的声音。 “怎么抽?”兰斯破罐子破摔,不懂就问。 “把手放在水晶球上。” 兰斯照做了,一边回头向环形大厅的方向望了一眼。他很好奇从镜子的这一边是否能看到观众。一看,那镜子上贴满了众考生的脸,男生的目光中多少有些敌意,而仅有的几个女生,目光则是近乎倾慕。 “题目是这样的,一四一四号。请简述妖术师魔法特技的发展史,字数限制在一百字以内,时间五分钟。” 得!兰斯心想,结束了。妖术师的特技是法术越阶我都是刚刚听到的,还发展简史呢。兰斯举起手来,立刻就要弃权。那五分钟的考虑时间对什么都不懂的人来说,纯属煎熬。 这时水晶球却又说话了,令兰斯奇怪的是,声音变了,这次的声音有些沙哑,像酒馆里常见的中年酒徒的嗓音:“你的号码是一四一四吗?” “是的。先生,关于这个题目,我想” “一四一四,兰斯?” “对。” “好,一四一四,你的题目换了。换成这个,请简述光明魔法在本千年纪进阶的年代表。” 没等兰斯回答,水晶球里忽然又传出之前那个人的声音:“您这样做是违规的,科洛斯先生。您怎么能随意更换题目!而且这题目超纲!” “这里归我负责了!达尼!对特别的考生要特别对待才行!” 兰斯瞪大了眼镜,往水晶球里看,里面什么影像都没有。那边吵了一会,又平静下来。 “请回答。”酒徒的声音说。 “请问什么是光明魔法?”兰斯什么都不懂,什么都敢问。 “光明魔法就是指牧师法术,他们自己称为『神术』的东西。一四一四,请回答问题,字数不限,时间不限。照你的理解答就可以,本考官会给出步骤分。” 牧师排斥法师,法师却不排斥牧师,还把神术作为法术的一种来研究,这也正是牧师忌讳法师的原因吧。洛玛特神甫若是在此,必然挥舞手杖砸烂你们的水晶球!兰斯一边想着,一边下意识的向大厅望了一眼。那边的考生正在交头接耳的议论,可兰斯听不到他们的话。在同一考场中的其它考生和水晶球的话,兰斯也听不见。考场里一片死寂。 这时笔试场外的观众群几乎都沸腾了! “这题超纲!绝对超纲!我老师都不一定能答上!” “之前那道题倒是挺简单的,是个人就会。怎么换题目了?” “这下好了,那小子快滚蛋了!我早就看他不顺眼!” “怎么这样!”一个女孩带着哭腔说,“考官也嫉妒兰斯先生的才华吗?” “请回答。”水晶球冷漠的说道。 “请问,可以用『光明魔法』在本千年纪的发展简史代替吗?年代表我没有专门背过,讲起来反而麻烦。”兰斯对水晶球说。 “发、发展简史?你能背得出来吗?”考官的声音发颤了。 牧师光明魔法进展的实际状况,法师们根本知之甚少,仅仅是在战场和冒险中见到一些皮毛表象。说是光明魔法进阶年代表,实是往自己脸上贴金。如今一个中等魔法师考试的考生,却口口声声的说可以背诵光明魔法发展简史,让考官怎能不惊! “能。”兰斯道,“学生对这一派别的魔法刚好小有研究。” 兰斯心中狂喜,脸上平静。这个冒牌的魔法师声音朗朗,把一段《神恩降世》教典背得如行云流水一般,顿时把考官听得呆了。两个考官傻了好一阵,才想起四处找纸笔,先把兰斯这一段笔录下来再说。 大厅里一片寂然。考生们能读到水晶球的话,可听不到兰斯说些什么。只见那个英俊的魔法师神情超然出世,犹如布道的神甫,令人不敢直视,一时都哑口无言。 “我讲完了。老师。”兰斯背完,轻松的呼了一口气。虽出了几处小错,谅这些魔法师也听不出来。 “完、完了吗?噢,兰斯,你可以出去了!” “我的分数呢,老师?” “达尼,你给他个分数!” “科洛斯先生,这道题没有明确答案的,你知道啊!” “九十九分吧!不管了!就九十九分!咳,兰斯同学,你的分数是九十九分。你可以出去了。” “一四一四,九十九分!”水晶球宣布道。大厅里顿时轰的乱了起来。其它两个考场的人听说出了超纲的问题,早就挤到笔试场这边来了,弄得大厅的一角格外拥挤,若不是建造的坚固,整个大厅都要向这一边倾斜了。 “天啊,听到了吗,九十九分耶!那种变态题目!” “扣掉一分是为了出题组的面子吧。我听说从来没人得过满分的!” “究竟是谁这么厉害?让我瞧瞧!神啊,那小子的相貌……” 兰斯稳步走向传送门,看到外面的混乱,不禁露出一丝微笑。两个被挤得头昏脑胀的女生,差点被兰斯的笑容迷得昏过去。 “天才。这是一个天才。” 兰斯已跨入了大厅,众人及时把这句评语吞进肚子里。魔法师是骄傲的,即使心里服了,面子上也不能输。众男生纷纷回避兰斯澄净的目光,兰斯那种神情,让他们觉得自己对人家的嫉妒很卑鄙,很可耻,很小人。而女魔法师们则觉得,以兰斯那不俗的外貌,才华过人是理所应当的。 兰斯歇息片刻,水晶球又叫到了他的号码。这回是精神力测试。众目睽睽之下,兰斯的步伐没有一丝慌乱。他并不惯于做大众瞩目的焦点,但他有一个牧师基本的职业素养。兰斯没有为了前一门考试的成功而飘飘然,他对自己的斤两知道得很清楚,自己的魔法水平和八年前在魔法学院少年班就读时相差无几,考取七级资格是不可能的。兰斯对考试结果不存幻想,心里坦然得很。而这种坦然,在那些视他为劲敌的考生看来,就成了绝对的自信了。 兰斯迈步走进传送门。一道蓝光闪过,牧师那挺拔的背影在众人眼前消失。几个年岁不大的少女纷纷俯下身躯,想抑制住她们狂乱的心跳。这时仍想跟兰斯一较高低的考生几乎没有了,考生们只想看看兰斯能否创造光明法师塔七级资格考试的得分记录。 “这个兰斯精神力能有多少玛那?”一个身穿灰袍的少年对身边的同伴说道。 少年身旁站着一高一矮两个少女,三人的年龄都不大。在他们法师袍的高领子上绣着一只秃鹫图案,证明他们来自同一所魔法学校,圣心城的芬顿国立魔法学院。 “这人的魔法师级别恐怕有十二级上下,学识渊博,法术辨识的功夫自然也差不了,这样的天才人物,放在历史上也是极罕见的。”高个子的女生说,“不过,他的精神力却未必很高。一个人的精神力容量在他五六岁的时候就大致确定了,不会再有很大改变。魔法师能在魔法师这条道路上走多远,不是聪明才智能决定的,归根结底,还要看精神力容量有多少。穆里尼奥大师在学院就读时是出名的吊车尾,现在却是三大宗师之一。” “我看他的分数很难超过小雅的四万七千。”少年道,偷偷向小个子的女孩瞄了一眼。 叫“小雅”的少女却不讲话,只是痴痴的望着镜子。镜子那边,兰斯的考试已经开场了。 “一四一四号,兰斯。”考官不是之前的科洛斯和达尼,又换了一个人。 “是。”兰斯微微皱了皱眉,水晶球那边有轻微的杂音,可见不止一个人在观察着。 “把你的右手放在水晶球上。” “右手?左手不可以吗?”兰斯的右手自从被上次魔石刺到,就一直有些僵硬。兰斯本能的对使用右手有些抗拒。 “请使用惯用手,兰斯。这样你的精神力会比较集中,测试结果较为准确。”考官解释道。 兰斯无奈,只得把右手放在圆圆的水晶球上。水晶球比看起来大很多,表面冰凉,兰斯乍一摸上去,全身打了个冷战。一股冰一般的精神波由掌心进入体内,沿着血管向上行进。兰斯吃了一惊,本能的想要抗拒这股力量。兰斯的精神能源与水晶球放出的魔法流在右手形成了对抗态势,水晶球的玛那数值稳步提升。 兰斯的精神力渐渐消耗,神志变得不大清明。他的心思,忽然回到了一周以前,在艾哈迈城外的那个晚上。全身浸透了冰冷的河水,阴寒的夜风迎面吹来…… 光明法师塔的五层中心感应室中,正有十几位高等魔法师全神贯注的盯着水晶球看,读取兰斯的玛那数值。玛那数值上升至三万以后,提升的速度便开始减慢了。光明塔的代理会长,元素使施罗德先生不禁微微摇了摇头。以他多年观察的经验得知,兰斯的玛那数值将在四万二千左右停止增长。这种精神力容量,要成为第一流的魔法师不难,成为魔法宗师的机会就很低了。 事实上,若不是之前有芬顿学院的女生雅尼达到了四万七千的高数值,兰斯的四万二千也实属罕见,已是十年内少有的高分。但兰斯一进光明塔便引起了轰动,又在笔试场上一鸣惊人,让考官们不能不对他有所期待。 施罗德轻叹一声,看来这少年的天分不过如此,如今虽然是同辈中的佼楚,过了二十五岁后,魔力便很难再有进境。也许,他不过是有一位优秀的老师。今天的考生中,最有机会成为下一代魔法宗师的,仍是圣心城的少女雅尼。 施罗德召来了储存考生数据的水晶球,开始查阅兰斯和雅尼的数据。兰斯已经十九岁,而雅尼才刚满十五岁。以后的路还长着呢。 “施罗德先生!您快看!天啊,不可思议,玛那数值又加速上升了!”一个法师尖叫道。 “什么!”施罗德大惊,连忙望向测试用水晶球,只见兰斯的玛那数值已经突破了五万,仍一路狂飙不止,而且,有不断提速的趋势! “快!催动精神魔法,加强水晶球的压力!”施罗德吩咐道。 加大压力会对考生的精神造成很大的负担,施罗德的命令是冒着很大风险的。可眼下施罗德也顾不得这么多了。光明法师塔的玛那记录是古代大魔法师西马克创下的七万玛那,这也是芬顿王国史上最强的精神力容量。当世最强的魔法师,幻术宗师贝尼特斯的精神力为六万玛那。眼前这个瘦削的少年的潜力能有多大?能达到贝尼特斯大师的地步吗?还是会连西马克大师的记录也会超越呢? 众魔法师神情紧张的盯着水晶球,短短几秒钟时间,他们紧握的手心中便沁出了汗水,眼球布满血丝。 这时的兰斯正在神游天外。他的思维已经完全回到记忆中了。 岸畔的野草在风里瑟瑟的抖着,在雅希蕾娜暖玉温香的娇躯上拨撩。斯克雷被精灵女孩的美丽所陶醉,忘却了自己的目的,用他那双雾蒙蒙的眼楮肆无忌惮的侵犯着她身体的每一个角落。雅希蕾娜的眉头微蹙,似乎又梦到被遗弃的痛楚。黑色的魔王石静静的躺在湿土上,银链子的两端都被魔法能量烧断,熔成了两个小银珠。 兰斯向魔王石伸出右手,想要把它从地面上拿起来,好好打量一番。就在他的手指快要接触到那黑色的石头时,那石头却猛然跳了起来,化成了一条黑色的巨蟒,一口咬住了兰斯的胳膊。他感到它尖锐的牙齿像匕首般穿透了皮肉,深深的钉进了臂骨中。他能听到骨骼碎裂的“咯咯”响声,可是却没有一丝疼痛,也没有一滴滚热的血液流出。他的右臂已经不属于自己了。 他的眼前一片模糊,草地,女孩,河流,巨蟒,一切都消失了,一切都被一团比夜沉重百倍的黑暗所吞噬。 兰斯把全部的意志力集中到眼楮,奋力的想看到一点熟悉的东西。最后他朝应该是自己右臂的那个地方看去,却见到一张焦黑的面孔,似乎正在笑着,蔑视一切的笑着。兰斯压抑不了的惊恐刹那间迸发出来,化为一声歇斯底里的号叫。 兰斯睁开双眼,发现自己站在光明塔的考场中。右手上传来水晶球冰冷的触感。他缩回手,发现它好好的长在手臂上,什么事也没有。牧师马上想起,自己还在考试中呢。刚刚的怪梦是精神力测试的一部分吗? “多少分?”兰斯问水晶球。 水晶球掉落在地板上,“啪”的一声碎了。 第008章 胜利的失败者 光明法师五楼,中央感应室。艾哈迈魔法行会代理会长施罗德先生,背著两手在感应室里踱步,速度快得近乎小跑。这个一向沉稳的元素使,此刻却变成了一只焦躁不安的仓鼠。 “怎么回事?水晶球坏掉了?怎么坏的?这种事几百年来都没有过!依连,法比奥,你们是幻术师,对精神魔法比我懂得多。你们俩倒是说说,这是怎么一回事?” “先生。这种事我也是第一次见啊。”一个白袍法师面有难色的答道。 “废话!我是让你分析一下原因。法比奥,还是你来说说看。我现在是没有一点主意了!” “据我分析,”一个留著小胡子的白袍法师说,这人的眼楮很小,闪著精明的光,“水晶球坏掉,只有一种可能。考生的精神力容量过大,冲破了水晶球的魔法流,使能量回流了!大家都记得吧,水晶球在坏掉之前,数值回落了。” “这可能吗?这种水晶球可是魔法单向流动的魔导器!” “理论上还是有可能的。我们都知道,用探测水晶球测试精神力的方法,本质上就是要目标的精神力与我们的魔力流对抗,引出对方的精神力,再通过精神力的流速变化情况推算出其总的容量。这就好比在死湖边上凿开一条水道,把湖水引出来,通过测量水的流速计算出湖水的总量。如果水量太大,也是有可能把水坝冲毁的。” “这也太令人难以置信了吧!” “可是却发生了。” “谁还记得水晶球玛那数值倒退之前的最后数值?” “十万、十万左右吧!” “那看来是探测水晶球的上限。” “那一四一四号的精神力容量是多少玛那?” 房间里所有魔法师都闭上了嘴,施罗德这个问题,无人能回答。 与此同时,三楼的环形大厅内也是一片混乱。水晶球的数值一阵狂飙之后,竟突然坏掉了!这惊人的事件谁也没料想到,而且,又是出在那个一四一四身上!这个挥手之间就能放出六级魔法,掌握了大量深奥魔法知识的少年魔法师,又在精神力测试场捅了个天大的乱子,用他近乎无穷的精神力弄坏了水晶球!考生们都拼命的往镜子上挤,争睹这风云人物的芳容,几乎把镜子都要冲破了。 考场里,兰斯摆弄了半天水晶球,也没搞明白所以然,另外的两颗水晶球也没有考官管事,都毫无生气的悬在空中。兰斯只好走向传送门。透过镜子,兰斯只看到一张张或年轻或年老的脸贴满了镜面,像一幅离奇的壁画。 兰斯走出传送门,众考生纷纷让路,用看怪物的眼光看兰斯。牧师觉得很奇怪,但他仍保持著完美的礼仪,向他们点头微笑。这时有人喊“主考官科洛斯先生出来了!”兰斯停下脚步,看到一个身穿灰袍的老头朝自己走来。 “不是我弄坏的!”诚实的牧师开口便说。 “我们知道,一四一四号。”科洛斯先生道,“水晶球出了故障。用得太久了吧。” “那怎么办呢?要再测一次吗?” “不,不用了。在水晶球出故障前你的玛那数值已经超过四万了。跟我来吧,兰斯,到二楼的会客厅休息一下。我们会为你安排一位合适的实战对手的。” “我还有一门抽签施法没考呢!” “略过吧,这一门你不用考了。反正也难不倒你。” 牧师心里暗暗好笑。他能够施展的魔法不过五六个,且施法成功率不高。要是真让他考,这门抽签考试十有八九是考不过的。夏尔蒂娜不在身边管著,牧师又对考取资格不存奢望,在光明塔里的时光倒是逍遥得紧。 兰斯跟著科洛斯出了环形大厅,众考生轰的一下,又开始议论。芬顿学院的三位高材生,都愣愣的望著兰斯的身影在环形厅门口处消失。 “他的玛那到底有多少?那个科洛斯说超过四万,我看可不只这个数。水晶球坏掉之前,我记得已经超过八万了!” “似乎是这样。但,那也太令人不敢相信了!据说穆里尼奥校长才六万!” “他说会为他安排一位对手呢!” “安排谁?跟这种怪物打?天,这事不会落在小雅头上吧!小雅,要真是这样,你弃权算了。反正圣心城的考试也快到了。小雅。小雅?你倒是说话呀?你在看什么啊?” “苏姐姐,班尼哥哥。”天才魔法少女脸上一红:“你们觉不觉得,那个叫兰斯的男孩,……好帅啊……” “你在想什么呀……”两个同伴无奈的看著雅尼。少女双眼发亮,什么也听不进去。 “我心跳得好厉害!怦!怦!”雅尼用小手捂著胸口说。 “班尼,你没希望了。” “别这么说嘛,苏姐!” 兰斯走进二楼的会客厅。和兰斯预想的大不一样,偌大的会客厅里,只有寥寥十几位魔法师。听到兰斯和科洛斯的脚步声也无人抬头,魔法师们一个个悠然自得,享受著此间的冷清。 “兰斯,这里的都是芬顿各地的大魔法师,身份极高的人物。”科洛斯拍了拍兰斯的肩膀道。老头的态度亲热,似乎已把兰斯当作本协会的学生了。 牧师点点头,踱入大厅。才走了几步,眼前的光景却突然一变,一道绿色的光芒从头顶射下,如密林中被树叶染绿的阳光,给整个大厅涂上了一层极富生命力的光泽。那些随意放置在厅堂中的长条座椅都变了模样,有的变成了深褐色的木桩,有的则变作了巨大的伞状蘑菇。魔法师们坐在这些“天然椅子”上,轻声细语的聊著什么,也有人拿著本厚厚的大书就著阳光阅读。兰斯对眼前的变化感到十分诧异,后退了几步,一切幻象都化为乌有,眼前又是那个平平常常的大厅了。暗淡的壁灯和壁炉里红艳艳的火光,像害羞的窃窃私语。牧师试著又向前走,绿光乍现,眼前又是幻境。 兰斯回头看了科洛斯先生一眼,老头只是微笑不语。牧师不再犹豫,走进树林的幻象中,找了一个木桩坐下。才落座,法师们聊天的声音就慢慢大了起来,兰斯离他们有十几米的距离,声音却像从耳边传来似的,听得毫不费力。 兰斯听了一会,这些魔法师们在聊有关三大魔法宗师比武的事。这种有趣的话题,立刻勾起了兰斯的好奇心。 “……魔研会,魔研会。说是魔法研讨,却为了大法师的虚名争来争去。芬顿的魔法文明难以复兴,这些魔法宗师们难逃其咎啊。”一个身披黑袍的长胡子老头用手杖敲著地面道。 老头的不满,并不能打搅其他人的谈兴。法师们大都直接忽略了老头的唠叨,只有坐在兰斯对面的一个灰袍人不住摇头。那个灰袍人,却是刚刚在三层有过一面之缘的红脸乡下佬。他圆溜溜的两个脸蛋,没有一点魔法师应有的威仪,看来实在土气。兰斯以貌取人,撇过了脸。 一个法师兴致勃勃的说道:“贝尼特斯大师年事已高,已不问世事。最近的两次魔研会都是只有福格森大师和穆里尼奥大师参加,而他们两个又难分高下,大法师位置空缺已经超过二十年啦。” “五年前是妖术宗师福格森大师出的题目,下个月的碰头会上,该由穆里尼奥大师出题了吧?” “嗯。希望穆里尼奥大师能出个好题目。不要又来一次分不出胜负的魔法对攻。那种有伤斯文的比试,恕我直言,太丢我们魔法师的面子!据说上次福格森大师的衣衫被穆里尼奥大师烧得稀烂,衣不蔽体!”说话人是一个妖术师,听他口气,似乎对妖术宗师福格森十分不满。 “的确有失体统。”一个白袍法师点了点头,“当时我的老师就在现场。据他说,最后的结果虽是平局,可穆里尼奥大师始终挥洒自如,福格森大师却狼狈的东躲西窜,身上多处起火……” “可穆里尼奥终究没赢!”有人粗鲁的大叫道,带著浓重北方口音。法师们一看,是一个身穿灰袍的胖脸老头,他的相貌不像睿智天成的魔法师,却和田里随处可见的乡农毫无二致。 “这位说的也对。”白袍法师知道自己说的过分,伤了妖术师们的面子,把话收了回来,“福格森大师看起来虽然狼狈,但他的高级魔法都是一击致命,可能是怕伤了老友,留有余地。” “这还差不多!” 兰斯看了看那土气老头志得意满的样子,觉得十分好玩。这老头看来是福格森大师的忠心拥趸。兰斯对法师界的大事不闻不问,三大宗师的名字才刚刚听个齐全。牧师对魔研会,只是图个热闹,谈不到支持哪位。可看了这老头著急的模样,对那未曾谋面的福格森大师有了些许好感。 “今年的魔研会,据我估计,可能会延后。”坐在最角落里的一个白袍法师忽然说道,缓步走了过来。兰斯一看,原来是带著小儿子来光明塔的那个男子。他的儿子不在身边,大概出去吃冰糕了。 “哎?为什么?乔,你倒是说说看!” “我猜到了穆里尼奥先生的题目。”乔笑著说,“大家没听说吗,去年穆里尼奥刚刚收了一位学徒。” “噢!听说过!你说的是那个号称‘元素公主’的夏菲吧?” “对。就是她。短短一年时间,这位夏菲已经是十六级的元素使啦!” “那可是少有的魔法奇才了!她还不到二十岁呢。” “的确厉害。以穆里尼奥先生的性格,早就对五年一度的魔法大战厌倦啦。但福格森先生却好胜的紧,不分出个胜负来不肯罢休。我若是穆里尼奥先生,就会” “把魔法宗师之间的对战改为学徒之间的比拼!的确是好办法!” “可是,从未听说福格森先生有学徒啊?” 乔的话如在火盆中浇了一瓢火油,使谈话的气氛忽然高涨起来。兰斯好奇的看了看土气老头的表现,却见他滚圆的脸蛋两旁,正有许多汗珠涔涔而下,看表情,好像心虚得很。 “所以,穆里尼奥先生会建议魔研会延后几年,福格森先生好有时间培养出一位能与夏菲比拼的学徒。”乔笑道。 “这样的学生可难找的很!” “的确。夏菲的天才在这一代的年轻人中几乎是仅见的。而且,据说这位夏菲小姐还是个绝色的美女,和我们艾哈迈的夏尔蒂娜小姐不相上下,各有千秋,并称为‘芬顿的两颗明珠’,也不知是真是假?” “是真的。”乔说,“的确是万中无一的美少女。我只看了一眼,晚上就被皮克的妈妈抽了一顿皮鞭。至于艾哈迈的夏尔蒂娜小姐,倒是还没有见过……” “皮克都这样大了,索娅她还是那样凶悍啊?”一个跟乔相熟的法师问道。 “可不是!娶了她这辈子算倒大霉了!我家用的蜡烛,快赶上一座城堡的消耗了……” “呵呵……”一个红袍法师笑了起来,“这下福格森大师输定了。他的学生要是打赢了夏菲,更会遭人记恨。有句俗语怎么说的来著?长得丑,就是输了一半!哈哈!” 土气的老头如遭重击,身子晃了一下,几乎摔倒。乐于助人的兰斯忙跑过去扶住他。这些人说说笑笑,丝毫不考虑福格森支持者的心情,实在有些过分。 老头休养了几秒钟,睁开了眼楮,怔怔的看著兰斯的脸。兰斯笑笑,以为他会向自己道谢。却见老头的眼楮忽然一亮,一张胖乎乎的红脸就朝兰斯凑了过来。[奇/书\/网-整.理'-提=.供]兰斯想要后退,手臂上一紧,被老头死死的抓住了。 “兰斯!”老头气喘如牛,满头大汗,“你叫兰斯是吧?” “对。我叫兰斯。您有什么事吗?”牧师口气不变,心里可已经怯了,只希望这老头不是疯了才好。 “好!好!”老头松开了兰斯的手,退了两步,像欣赏名画一样的打量著他,“天资过人,相貌英俊!的确是举世无双的好材料!” “材料?什么材料?您说什么啊?” “真是天助我也!刚刚知道那阴人的诡谋,就想出了破解之法!呵呵,兰斯,你” 老头笑嘻嘻的向兰斯伸出了手。 “一四一四号,兰斯!”沙哑的嗓音,正是光明法师塔本次考试的主考官,科洛斯先生,“跟我上五楼吧,实战考试的轮次到了。” 科洛斯拉著牧师离开了会客厅。 “再见。”牧师回头向老头望了一眼,礼貌的说道。 光明法师塔五层的构造与艾哈迈歌剧院有几分类似,圆形的舞台在中央,周围是环形观众席。不同的是,这里的舞台占了大厅四分之三强的面积,略略高于地面,用一层淡蓝色的魔法防壁罩著。所说的“观众席”,其实是仅能容三人并行的走道而已。这里的设施仅供七级魔法师资格考试之用,而七级魔法师之间的对攻战,观赏性自然好不到哪儿去,平时少有参观者。 但今天的情况大不一样。即将出场的两个小魔法师,都是精神力容量超过四万的魔法天才。这样的玛那指数,十年也未必碰得到一人,不想一天之内却出现了两个。其中更有一位少年,被光明塔的代理会长施罗德先生誉为百年罕见的魔法奇才。光明塔的高层进行了紧急磋商后,决定由两位天才魔法师来一次面对面的实战测试。法师们闻风而来,把魔法防壁外有限的空间挤得满满的,以致后来的法师,不得不靠传送魔法进出大厅了。 兰斯的魔法施展速度之快捷,威力之强劲,学识之渊博,精神力之恐怖,都已被众人不断吹嘘,放大了几倍,简直和几大魔法宗师相仿。兰斯的大名,已成为魔法天才的代名词。魔法师们纷纷猜测,是谁教出了兰斯这样的学徒。多数人认为,兰斯的魔法是他的亲族长辈传授的。据说兰斯还有位没获得法师资格的弟弟,也是可以施展六级魔法的厉害人物。可见,这位不知名的奇才多半出身于一个悠久家族。 众人等了几场,终于轮到兰斯与雅尼的场次。两位考生在主考官科洛斯先生带领下先后入场。众法师屏息凝神,想一睹两个天才的仪表,只见一个小个子的少女,神情十分扭捏,而那叫兰斯的少年举止自然得体,颇有大将风度。魔法师终日忙于研究,普遍生活邋遢,像兰斯这样的俊秀人物可太不常见了。这样的少年,别说他是个魔法奇才,就算是个一无是处的绣花枕头,也极有看头。法师们赞叹不已。 科洛斯先生走到兰斯面前,用威严的目光注视了他好一阵子。 “一四一四,本次考试只是模拟实战,禁止实用一切即死法术,知道了吗?”科洛斯先生叮嘱道。 “知道。” “一四一四,你对精神魔法的掌握程度如何?” “不怎么样,先生。” “禁止使用恶性心灵控制系魔法,对手还是未成年的少女,精神防御很弱,恶性心灵控制可能会对她的心灵造成很大损伤。” “知道,我不会用的。” “一四一四,考场外侧的魔法防壁是魔导器制造的,强度不一定够。今天的来宾中也有实力一般的魔法师,请在实战元素系法术时稍稍降低破坏力。啊,不,还是加派人手支撑人工魔法防壁吧。” “哦……” “一切都记住了吗?一四一四?” “记住了,先生。” “好,你对实战规则有什么建议吗?” “请原谅,先生,我觉得这场比试不会有太大意义。” “很好。一四一四。你的心情我能理解。的确,在这样苟刻的限制下你无法发挥出实力。我对你的回答很满意,一个魔法师就应该有这种傲气。但是申诉驳回。你的能力太强大了,根本就不应该参加七级魔法师资格考试。也许是我们的级别评定体制太过于死板了吧。没有其它问题了吗?” “没有了,先生。” 科洛斯先生把视线转向另一位考生,来自圣心城芬顿学院的天才少女魔法师,雅尼。女孩似乎过于紧张,双颊红润,不敢正视对手。 “如果你觉得有生命危险,就大喊出来,我们会随时终止考试的。不要放不下面子。当对手过于强大时,战略上的退让也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科洛斯轻轻拍了拍雅尼的头,“好,比赛即刻开始!” 科洛斯退了几步,却没有走出魔法防壁。众人知道,他要在现场时刻监督著比赛的进程,免得芬顿学院的天才少女在对攻中受伤。 雅尼腾的向后跃了一步,倒飞出了五六米远,人还在空中,魔法咏唱已经开始了。这样凌厉的身手,通常只在战士身上才能见到。观战的法师们顿时发出惊叹之声。 “魔法偏转护盾!”有人叫道。 果然,少女身旁出现了淡蓝色的魔法力场,正是魔法偏转护盾。她没有浪费一秒钟时间,立刻开始咏唱第二个防护魔法,初级元素屏障。 而兰斯却始终没有动静,只是微笑著望著女孩。 “好家伙!难道要让三个防护魔法吗?太傲气了吧。” “这才叫自信!” 雅尼透过淡蓝色的力场,凝望著对面的少年。兰斯的面孔,帅气得让少女不敢逼视,只有隔著魔法防壁冷冷的蓝光,心跳才不会狂乱,脸颊才不会发烫。 兰斯慢慢的举起了右手。 “来了!”观众们大叫。 这时雅尼的第二个防护魔法也完成了。第三重防护魔法,初级魔法结界正在施展中。见到兰斯有了动作,少女的心情顿时紧张起来。少女觉得,无论怎样,都要接下大哥哥的一击,不能让人家看不起自己。 全场屏住呼吸,等著看兰斯雷霆万钧的魔法轰击。兰斯的笑容,依旧没有任何改变。他扬起的右手只是自然的伸展著手指,仿佛向信徒们指点晴空的所在。众人都觉得,雷云在他举手投足间凝聚,一场暴风雨的魔法洗礼就要来了。连一些高级别的魔法师也情不自禁的被兰斯泰然自若的神情所吸引,觉得他可能有什么家族的原创魔法要施展,都神经质的握紧了手中的法杖。 “我弃权。”牧师说。 没有人说话。整个大厅里一下子鸦雀无声。众人绷紧的神经突然失去了著力点,无比失落的在空气中游荡。芬顿学院的天才少女,不敢相信她听到的话语,错愕间中断了施法。女孩刚刚太紧张了,这时则全身脱力,跪在了地板上。 “我弃权。”兰斯看众人发傻的样子,又重复了一遍。 “你说什么?”科洛斯先生走过来,惊讶的问道。 “我弃权。” “为什么?” “我不是这位雅尼小姐的对手。七级魔法师资格,下次再考好了。” 没有人相信兰斯的解释。整个大厅仍一片寂静,寂静得使人不安。科洛斯先生不相信的望著兰斯,少年的表情还是那样坦然。 为什么?为什么他要弃权呢?他的实力深不可测,雅尼不可能赢得了他的。科洛斯先生这样想著,看了看雅尼。只见可怜的少女无力的跪坐在地板上,乌黑的长发凌乱的披散下来,遮住了她小小的面孔。她看起来像一只在暴雨中瑟缩的丑小鸭,可怜极了。猛然间,科洛斯先生明白了兰斯的想法。这个少年是为了不伤害少女的骄傲才弃权的。 虽不比兰斯的天纵奇才,雅尼的天才也是世间少有,拥有近五万玛那精神力。这样年轻的女孩子,难免争强好胜,也因此她才会接受与兰斯的不公平对决。坦率的讲,这场实战考试,从一开始就没有人觉得雅尼会赢。但他们仍然安排了这场比赛。 结果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兰斯竟选择弃权。的确,对于他那样的天才来说,七级魔法师的资格毫无意义。但主动选择放弃,是需要莫大的勇气的。大多数人对兰斯的苦心不会理解,他们会认为,兰斯不过是徒有其表,在雅尼的挑战面前怯阵。况且兰斯精神力测试又没有留下确实的证据,因为这次弃权,人们对兰斯的评价恐怕会大打折扣,甚至走向截然相反的方向。 他只是个十九岁的少年,却能够忍受别人的误解。最为难得的是,兰斯所做的,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一个陌生少女的尊严。而想要伤害这少女的,正是光明塔里铁石心肠的考官与这些自私狂热的观众! 兰斯的大度,远远超出他的年龄,也超过在场所有的前辈与同辈。他的天才固然可贵,而更可贵的是,他有一颗能体谅别人的心。如此温柔的少年啊!科洛斯看著兰斯,心潮起伏,万分感慨。这时小雅终于艰难的站了起来,走向了兰斯。 “你赢了,小妹妹。”兰斯笑著说,想起了雅希蕾娜。虽然雅希蕾娜看起来成熟得多,而眼前的女孩,胸部还是小小的,但两人的感觉给人非常相似,像乖乖的小狗,可以随意摸它们的头,它们不会咬你的手指,会高兴的摇摇尾巴。 “哥哥,呜,兰斯……哥哥,我可以这样叫你吗?”小雅低著头,鼓足勇气说道。 “可以呀。” “嗯。兰斯哥哥,我是圣心城的小雅。我”女孩停了一秒钟,抬起头,瞪著大大的眼楮看著兰斯。牧师自然是报以鼓励的微笑。 “我们会再见面的!那时要记得小雅哦!”少女飞快的跑掉了,为了不使自己有机会回头,她跑得竭尽全力,几次险些摔倒。 大厅外,小雅的两个同伴站在楼梯上,望著女孩向自己跑来。两人脸上都挂著笑容,不过一个是开心的笑,另一个却是苦笑。 “你没希望了,班尼!” “别这么说嘛,苏姐。不过,那小子确实够帅!” 第009章 不知归宿的吻 兰斯一身轻松的走出了光明法师塔,丝毫不理会背后或赞叹或敬服的目光。按照七级法师考试的章程,他已是淘汰的考生,施罗德和科洛斯有心把兰斯留住,却苦于没有理由这样做。众考生们望著兰斯渐渐远去的身影,深感自己与兰斯之间的距离如此遥远,真是云泥之别。 一阵清爽的微风迎面吹来。法师塔里又闷又挤,牧师早已出了一身大汗。他用手背擦去了额头上的汗水,最后向法师塔回望一眼。法师塔的大门敞开著,里面空无一人,连门卫也不知去向,只有一颗白色的水晶球在接待台左近忽忽悠悠的飘著。兰斯知道,那是幻象魔法作用的结果,此刻一楼大厅里挤满了人,都在目送著自己离去呢。牧师心中忽然涌起一股职业冲动,想高举双臂,向真神祷告。这些法师在圣神教教士眼里,正是所谓异端的代表,说服一个魔法师入教的难度,相当于教化一个村庄。不过兰斯不是个敬业的牧师,想想也就算了。 兰斯左右看看,大街上空空落落,只有几个轻装的监狱守卫无精打采的巡逻。青黑色的巨大狱堡矗立在牧师眼前,散发出强烈的压迫感,令牧师不敢正视。兰斯等了几秒钟,确信夏尔蒂娜没有在附近守著。 兰斯已经发现夏尔蒂娜存著的坏心眼,安排这次考试的目的,无非想让自己出丑。两人相识的时间尚属短暂,他还猜不透她的意图,可牧师善于察言观色,已经从大小姐的眉目之间,看出她乐在其中。兰斯觉得,恶作剧是贵族小姐常见的怪癖,至于为什么找上自己这个落魄的佣兵,又是脸蛋儿惹祸吧。自己对夏尔蒂娜而言,不过是一件新奇的玩具,用以打发她无聊的时光。 想到这里,牧师的好心情烟消云散,对夏尔蒂娜的厌恶深了几分。想到回旅店路途遥远,兰斯干脆拦了一辆在路旁徘徊的马车。他的积蓄已经仅剩十几个银币了,但牧师想,自己多少也算夏尔蒂娜的雇员,没钱向她要就是了。人家是侯爵小姐,艾哈迈的公主,不会和自己斤斤计较。 进了车厢,兰斯大吃一惊,侯爵小姐端坐在车厢里面,笑眯眯的看著兰斯。两道像钢针般尖锐的目光从长长的睫毛间射出,牧师不自觉的一让,避开了她的目光。但接下来的唇枪舌剑也令兰斯十分难受。 “怎么样?我的大法师,玩得开心吗?”夏尔蒂娜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来。 “哪里。兰斯怕不能完成小姐的嘱托,一直如坐针毡呀。” “坐呀,站著干什么?” “是、是。”兰斯挑夏尔蒂娜的斜对角坐下。 “坐那边干什么?我身边不好吗?怕我吃了你吗?还是嫌弃我,非得是你那位精灵妹妹你才开心?” “是。”兰斯连忙起身,在夏尔蒂娜身旁坐下。“小姐,兰斯在法师塔里挤出了一身臭汗,所以才” “快坐那边去!”夏尔蒂娜生气的捂著小鼻子,嗡嗡的说道。 “是、是。” 兰斯刚刚坐好,马车一震,开始移动了。 “小姐我们这是去哪儿?” “你住的地方啊。” 牧师哼哼一声作答。他要回旅店,夏尔蒂娜要回格雷堡,到礼天路之前二人顺路。但转念一想,夏尔蒂娜今天没看到自己出丑,心情恐怕不顺,想跟到旅店去折磨自己也说不定呢。他想套套夏尔蒂娜的意图,却一时想不到合适的说法。 “考的怎么样,兰斯?”马车行了一会,夏尔蒂娜忽然问道。 “通过了初试。复试时弃权了。”牧师老老实实的答道。 “通过了初试?不可能!就你那点实力!” “哈,我也不知道是怎样通过的。只能说是一连串的偶然。笔试时刚好抽到我擅长的题目,精神力测试时,水晶球又坏掉了,抽签施法免试。” “呀,莫非那些法师说的天才是你吗?”夏尔蒂娜瞪大了眼楮,指著兰斯叫道。 “小姐一直在光明塔外面?” 夏尔蒂娜知道说漏了嘴,立刻“啪”的打开小折扇,扇了起来,嘴里道,“你坐到下风去,臭死了!” 牧师无言,又换了座位,这次几乎坐到了夏尔蒂娜正对面。他敏锐的注意到夏尔蒂娜面颊上的红晕,侯爵小姐正试图用扇子挡住脸颊。兰斯心里一惊,难道她真的一直等在法师塔外? 不,不会,她已经换回了女儿衣衫,必是从格雷堡回来吧。这小丫头的目的,不过是想看我出丑,天气热得很,她凭什么会在外面等我?我这样想真是太傻了。 兰斯心里有鬼,尴尬的傻笑了两声。 夏尔蒂娜沉默著,等发烫的脸颊变冷。兰斯也不愿看她。两个人一时都不讲话。 马车慢慢的走到了礼天路,开始沿著大道向东北方行进。他们没有打开窗帘,只听得路上的人声渐渐嘈杂起来,知道已出了西城区,来到中城区了。 夏尔蒂娜的女儿情怀渐渐减弱,强烈的好胜心又重新抬头。这个骄傲的小姐,对自己刚刚的失态感到十分愤怒,转而迁怒于兰斯。她抬起头来,想找茬骂兰斯一句,偏巧看到牧师额角处一绺被汗水粘住的头发,打著卷儿粘在光洁的肌肤上。兰斯的美貌,又不知不觉间勾起她的爱意,使她一下子把骂人的词都忘记。 第一次,离他这样近。夏尔蒂娜想著想著,心儿突然怦怦的一阵狂跳。少女虽然对兰斯怀有好感,但这样动情,还是她有生以来的第一次。她生怕被兰斯瞧破了心事,深深的低下头,用扇子挡住面孔。手臂的伤处也奇怪的疼了起来。夏尔蒂娜感到浑身都不自在,再无余力思考任何事情了。 “小姐,你不舒服吗?”兰斯看出夏尔蒂娜的情形不大对头,关切的问道。 “不要你管!”夏尔蒂娜说出这句话便感到后悔,这句话撒娇的语气实在太重了,与一贯特立独行的自己是如何的不相称! 少女烦恼起来,胸中的一股怨气冲来冲去,无处发泄。 兰斯对少女的心事一无所知,认为自己的关心用在这不知好歹的大小姐身上,实在不值。牧师一生气,就不理她了。夏尔蒂娜对兰斯的沉默倒甘之如饴。 马车终于行到了兰斯的住处,在门前停下。牧师向夏尔蒂娜道别,跳出了车厢。夏尔蒂娜虽是个漂亮女孩,可与她相处实在累人,兰斯巴不得早点离开。牧师心里畅快,“啪”的把车门关上。 “太没礼貌了,兰斯!”夏尔蒂娜生气的叫道,“怎么不懂得为淑女开门?” “小姐,你不回格雷堡吗?”兰斯惊讶的看著夏尔蒂娜,少女正在下车。 “到你家看看,不可以吗?” “可以,当然。”牧师望了望天空,用眼神示意夏尔蒂娜,太阳西斜,晚饭的时间快到了。 “晚饭在你这里吃。”夏尔蒂娜走到旅店门前,“开门!” 两人一前一后的上到二楼。寂寞少女雅希蕾娜听到脚步声,兴冲冲的跑了出来,手里还提著半只毛线手套。兰斯因为被夏尔蒂娜传唤,怕雅希蕾娜在家里待得无聊,就给她买了针线,让她织著玩。这时已是夏末秋初,艾哈迈的气候白天炎热,夜间寒冷。针织物暂时还用不到,可用来打发寂寞,是不分时节的。 “呀,夏尔蒂娜姐姐!”精灵少女愣愣的说。 “我来看你了,雅希蕾娜妹妹!”夏尔蒂娜一笑,拉住了雅希蕾娜的手。紧接著,她回头狠狠的瞪了兰斯一眼,“开门!” 兰斯知道她指的是自己的房间,无奈的应了一声,旋开了房门。三天之内,灾星两次进门。 两个少女手牵著手走进房间,像一对亲热的小姐妹。她们很自然的霸占了兰斯的床铺,牧师只好坐在硬椅子上,偷偷叹气。 两个少女快快乐乐的谈天说地,把兰斯撂在一边。兰斯没有插话的机会,就竖起耳朵听。雅希蕾娜毫无机心,夏尔蒂娜却狡猾得紧,旁敲侧击的打听雅希蕾娜的来历。话题很快就扯到银月城的风物,兰斯听得十分担心。自己怎样都好,雅希蕾娜却是柔弱少女,如果别人怀有坏心,很轻易就能伤害到她的。夏尔蒂娜抓住这个弱点,对兰斯的控制就更牢靠了。 又聊了一会,雅希蕾娜虽然天真,却并不傻。在艾哈迈她只信任兰斯和鲍利两人,对侯爵小姐的亲热不到倾吐秘密的程度。对自己守护者的身份,为什么来到艾哈迈,雅希蕾娜只字不提。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两个女孩也聊得累了,坐在床上,脉脉的望著兰斯。兰斯被她们瞅得坐立不安。牧师起身走到窗前,向马路上张望。行人稀少,偶有马车经过。鲍利的身影始终未在暮色中出现。 “兰斯,你在等鲍利吗?”雅希蕾娜说道。 “是啊。” “我们不要等他了吧。” “你饿了吗,雅希蕾娜?” “才没有呢。鲍利昨天说过,往后可能会晚些回来,让我们不必等他吃晚饭。” 兰斯暗笑,觉得雅希蕾娜还是饿了。他猜测鲍利那家伙又在西城区的考场被淘汰,感到愧对自己,一定私自出去赚钱。鲍利是个有担待的人,忠厚诚恳,能得到这样的朋友实是人生一大幸事。兰斯可以放心大胆的信任鲍利。只有一点他一直搞不明白,像鲍利那样的人,为何会和自己一同做了逃兵呢? “兰斯!”雅希蕾娜生气了,“你发什么呆呢!” “好的大小姐,我这就下去买吃的!” “人家没说要吃晚饭!” “快去弄吃的!”夏尔蒂娜命令道,向门外一指。 兰斯买了食物上来,两个女孩早已饿坏了,吃得狼吞虎咽。牧师也饿,还是保持著斯文。两个女孩觉得牧师是有意陷害,想看淑女丢丑,一边吃东西,一边用眼神刺他。牧师的意志久经锤炼,不为所动。 吃过了晚饭,鲍利仍然没回来。兰斯感到有些担心,想出去找找看。鲍利赚钱的地方多半是麦芽酒馆。夏尔蒂娜看到兰斯要走,把他拽住了。 “雅希蕾娜妹妹说,银月城有一种很好玩的纸牌游戏。” “纸牌游戏?”兰斯看了看雅希蕾娜手里的纸牌,少女正巴望的瞅著自己,“完全不懂呢!” 牧师说的是实话。当时纸牌游戏在芬顿王国各地风行。纸牌这种东西,消磨时间尤其厉害,是教会的违禁品之一。大小牧师、神甫,谈起纸牌无不深恶痛绝。教士们常说,芬顿人若把打牌的时间腾出一半用于祈祷,圣神对王国的加护必然增长一倍不止。 令兰斯吃惊的是,银月城的精灵族看来也对纸牌游戏十分痴迷。雅希蕾娜封印守护者的身份,相当于精灵中的教士,她却喜欢打牌!精灵热爱打牌的程度可见一斑。 兰斯摇了摇头。雅希蕾娜失望之情马上溢于言表。 “不会就学!这种纸牌游戏,要三个人玩才好玩呢!”夏尔蒂娜道。 主啊!可怜的牧师在心中默默祈祷。不是兰斯有意违背教规,实是形势所迫。只有委曲求全,日后多做善事来补偿过失了! 牧师祷告完,把椅子搬到床铺正面,和两个少女玩起了纸牌。起初他的手法还不熟练,只能边学边玩。但牧师聪慧过人,游戏的规则又简单,几把牌之后他便开始连赢,赢得夏尔蒂娜眉头拧得像麻花一样。牧师见了,心里十分愉快。 不知不觉中天色已经全黑了。几个人玩得兴致勃勃,把鲍利完全忘掉了,夏尔蒂娜也忘了回家。 “这样打牌没有意思!”夏尔蒂娜连输了几把,生气的把手里的牌丢在床上。“玩牌得有点彩头才好玩呢!” “彩头?”兰斯不解。 “就是赌注啦。赌注!”雅希蕾娜解释道。 “赌注!”牧师倒吸一口凉气,“那不就是赌博?” “怕什么。我又不会贪图你那点钱!”夏尔蒂娜摆出一副赌徒的架势。 “还是不要吧!不是赌钱不赌钱的问题!” “那是什么问题?” “兰斯!”雅希蕾娜扯了扯牧师的袖子,“我们随便赌点什么,做做样子好了。别扫夏尔蒂娜姐姐的兴!” 牧师苦笑不得,只好点头答应。 主啊!可怜的牧师在心中默默祈祷。不是兰斯有意违背教规,实是形势所迫。只有委曲求全,日后多做善事来补偿过失了! 这个不虔诚的牧师祷告完毕,把袖子卷了起来,开始赌博。 “先把赌注说好。赌钱是不行的!”兰斯道。 “那就这样,赢的人可以命令输的人做一件事好了,随便什么事!”雅希蕾娜笑著说。 “这么大的赌注!” “这赌注不算大啊。我们在银月城经常用的。” “你们那里,赢了的人会命令输的人做什么事?”夏尔蒂娜装出一副好奇的样子,别有用心的问。兰斯看到她邪恶的笑容,不免暗暗担心。 “没什么大不了的。一般就是逼人喝一大杯凉水,或者在头上打个暴栗!” “哦,没什么嘛!”兰斯听了很放心,“来玩吧。” “就你胆小!还是个男人呢!”侯爵小姐讽刺道。 三人又打了一把,这次由于有了赌注,果然紧张刺激许多。一番苦战,最后是雅希蕾娜小胜,该由她来验证自己的话了。 “打暴栗!”精灵少女笑著说,在夏尔蒂娜额头轻轻敲了一下。侯爵小姐大叫“疼啊”,向后仰倒。本已凌乱不堪的裙子给她的大动作掀到了一边,露出了一大截白嫩的小腿。兰斯看得怦然心动,不自觉的吞了一口口水。 “兰斯!该你了!你在看什么呢!”雅希蕾娜狠狠的在他头上敲了一拳。 牧师哀叫一声,捂住了脸。雅希蕾娜伸手把夏尔蒂娜的裙子整了整,不小心摸到了她的腿上。侯爵小姐飞快的把雅希蕾娜的手捉住了。 “兰斯!你好大胆子!呀,怎么是妹妹你啊!” “哈哈!”兰斯大笑两声,发觉笑得不妥,赶紧闭上了嘴。 两个少女十分尴尬,都低下头,满面潮红。牧师见了,大气也不敢出。他觉得牌戏快要结束了。这样也好,赶快把夏尔蒂娜这颗灾星送走。 “继续玩吧!”夏尔蒂娜率先打破沉默,看得出来,她更加兴奋了。 “嗯!”雅希蕾娜用力的点了点头。 兰斯莫名其妙,女孩子的心事,当真比九月的天气还难猜! 眼前的两位少女,一个像艳丽多姿的一串红,另一个却像是馨香淡雅的茉莉花。同样的娇羞无限,楚楚动人,却给人不同的触动。想想一周之前,自己和壮汉鲍利一起住在狭小简陋的破屋中,为贫困所苦,兰斯此刻犹如身在梦境。牧师不由得大为感慨,觉得人生境遇真是奇怪! 牌局中的气氛,渐渐变得有些奇怪。兰斯感到,房间里的温度正在没有道理的升高。偶然间一个亮点晃了他的眼楮,仔细一看,竟是一滴汗珠,顺著夏尔蒂娜的脸颊滑下。侯爵小姐面红耳赤,像抱著一个小火炉似的。一旁的雅希蕾娜却清凉无汗。 雅希蕾娜连赢了三把,这几次她的暴栗打得轻轻的,没出任何乱子。接著兰斯赢了,按照惯例,他也要打她们的暴栗。 兰斯毫不犹豫的敲了夏尔蒂娜的脑袋,轮到雅希蕾娜的时候,少女瞪著大大的眼楮,直盯著兰斯的脸,害得他根本下不去手。 “闭上眼楮!”兰斯命令道。雅希蕾娜听话的照做了,兰斯在女孩额头轻轻弹了一下。 于是闭上眼楮又成了惯例。兰斯和雅希蕾娜交替的赢了几把,夏尔蒂娜一直输,输得眼楮都红了。侯爵小姐脸上的神色,已经从游客的乐在其中,变为赌徒的暴躁不安。兰斯看在眼里,惊在心里。为了讨好夏尔蒂娜,牧师决定暗中帮她的忙,让她赢上两把。免得她日后报复。 正在兰斯觉得夏尔蒂娜快要暴走的时候,她赢了。 “闭上眼楮!呵呵!”夏尔蒂娜怪笑道,嗓音都有些哑了。 雅希蕾娜听话的把眼楮闭上。兰斯直觉的感到情况不妙,战战兢兢的看著夏尔蒂娜。侯爵小姐目露凶光,一点也不肯通融。 牧师想,自己触犯教规,报应到了。哆哆嗦嗦的把眼楮一闭,引颈就戮。他预计夏尔蒂娜必定狠狠的打自己一拳,绷紧了面部肌肉等著。 兰斯等了好久都没有动静,觉得有些奇怪。猛然间,他感到一股热乎乎的气息喷在脸上,其中带有一丝沉郁的香气。他知道夏尔蒂娜正在望著自己,把眼楮闭得更紧了,生怕惹恼了她。他听到一声若有若无的叹息,接著脸上一热,柔软发烫的感觉从嘴唇上传来。那感触,是牧师从未品尝过的。仿佛被夏日阳光晒热了的水果,在唇间轻轻磨擦。阳光的味道钻入鼻息,水果的香与甜则随著粘稠的果汁涂满嘴唇。 兰斯惊讶的睁开眼楮,看到夏尔蒂娜如红玫瑰般娇艳欲滴的脸庞。少女闭著眼楮,长长的睫毛几乎触到兰斯的脸颊。她浊重的呼吸牵引著兰斯的心跳,使他的意识一阵迷乱。不知不觉中,兰斯的手臂已经环上了夏尔蒂娜的纤腰,食指缓缓的挤压著她充满弹性的腹侧。 牧师的目光,有意无意的移向了一旁。天真的精灵少女雅希蕾娜双眼紧闭,等待著夏尔蒂娜的暴栗。 兰斯的神志顿时清醒了几分。在他心中,无论如何也不想让雅希蕾娜看到他和其他女孩接吻。他试著推开夏尔蒂娜,但他的动作并不坚决。夏尔蒂娜的力气大极了,她的两只小手僵硬的背在身体后面,似乎在守著她不肯放弃的骄傲。兰斯忽然感到很渴,紧闭的嘴唇微微的张开了一条缝隙。一条聪明的小鱼立刻钻进了兰斯的口中。那古灵精怪的小东西绕著兰斯的舌尖打转,像在干裂的河床罅隙中寻找水流。很凉,很柔软,很滑腻。她甜腻的唾液悄悄的流进了兰斯口中,令他感到更加的饥渴,差一点就要回应她的吮吸。 兰斯惊慌失措,一把推开了夏尔蒂娜。这种刺激对他来说太过强烈了,他无法享受到其中的乐趣,而只觉得惊恐。何况,雅希蕾娜就在身边呢。他怔怔的看著夏尔蒂娜,少女的脸像最红的夕阳,幽幽的黑眼楮里没有一丝光彩。她看起来精神恍惚。可爱的小舌头悄悄的舔著自己的嘴唇,像在回味刚刚的余韵。 “夏尔蒂娜姐?”雅希蕾娜轻声叫道。 这声音对于意乱情迷的兰斯来说,不啻一声惊雷。他看到夏尔蒂娜全身剧烈的抖了一下,眼里的浓雾散去了。 夏尔蒂娜深深的望了兰斯一眼,一跃跳下床,冲出房间走了。 “夏尔蒂娜姐?”雅希蕾娜又问道,仍闭著眼楮。 这是个无比漫长的夜晚,兰斯在黑暗中瞪著眼楮,望向看不到的夜空。他的思路很乱,自己都不知在想些什么。兰斯的初吻,来得如此仓促,如此离奇,又如此短暂。他连一个细节都没有记住。夏尔蒂娜忧伤而懊悔的一瞥告诉他,这一切不是她计划发生的,只是一个偶然。但牧师的自私心却把一切罪咎算在少女头上,好让他得以解脱。 对那个轻浮的大小姐而言,一切都是游戏。兰斯对自己说。我的初吻对像不应该是这种女孩。那么,谁才比较合适呢? 雅希蕾娜天真无邪的笑靥马上浮现在黑暗中。 牧师被这影像吓了一跳,痛苦的抱住了头。 难道我对雅希蕾娜怀有绮念吗?不!不是的。我只是同情她,想要帮助她。因此时时惦记罢了。无论思考什么问题,总会第一个想到她的笑脸。 主啊!我的主,这是你给兰斯的新的试炼吗? 第010章 退休圣骑士和乡村魔法师 天色还未大亮,鲍利挟著一股冷风冲进了兰斯的房间。失眠了一夜的兰斯被大汉从床上拎了起来。兰斯不失礼貌,睡眼惺松的向鲍利打招呼。 “兰斯!我昨天的战士等级考试,你猜怎么著?”鲍利满面春风,精神抖擞。 “通过了?”兰斯打著哈欠问道。 “没、没过。呵呵。”鲍利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后脑勺,“上次打的那小子,他老爸是艾哈迈宪兵队的大官。现在每个考点都找我麻烦。” “那你高兴什么!让我再睡一会儿,把门关好。”兰斯又趴下了。 “别睡了!天都亮了!今天我带你去西城区见识见识……” 鲍利坐在床上摇晃兰斯的肩膀。 “西城区?见识过了。那个监狱挺壮观的,从外面看。”牧师拗不过鲍利,只好坐了起来,倚著墙壁听鲍利唠叨。 “昨天我在考场遇到了肯特大人!肯特大人呀!”鲍利满脸崇拜。 “肯特?那家伙是谁?” “肯特你都不知道!”鲍利大惊小怪的喊道,“圣骑士肯特呀!一个人冲进十万兽族军队里杀死对方军团长的‘飞骑士’啊!” 隔壁传来了一点动静,雅希蕾娜似乎被鲍利吵醒了。 “小点声!”兰斯急道。他现在很怕见到雅希蕾娜。 “雅希蕾娜呀,我认识的女孩子里数她起床最晚!赖床的小丫头!”鲍利不客气的冲著墙壁喊道。 “昨天考试,肯特大人来考场参观,恰好轮到我上场。那帮考官,为了把我刷掉,千方百计的刁难我,我就憋著一股劲跟他们对著干。结果,肯特大人看中了我的劲头,考完后邀我到他家里作客!” “因祸得福呀。”兰斯闭著眼楮应付道,“然后呢,他要收你做徒弟吗?” “没。大人没这样说。但我估计他有这个意思。昨天他给我指点了几招剑术,让我今天也过去玩。兰斯,你陪我去,我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才叫真正的骑士!” “让我想想。”兰斯认真起来,开始盘算。按照兰斯和夏尔蒂娜的约定,他应该在住处等她的命令。来的多半是她本人,也可能是那个叫博梅尔的大胡子宪兵队长。但今天兰斯实在不想和夏尔蒂娜见面。牧师不得不承认,接吻事件对自己的触动很大,若夏尔蒂娜来到他面前,他不知该以怎样的表情面对她。 “好吧。我陪你去看看。” “太好了,兰斯!保证不让你失望!对了,让雅希蕾娜也一起去,她整天闷在家里,快要发霉了!” “怎么用这种字眼儿!”兰斯皱了皱眉。 鲍利是个急性子,撇下兰斯,叫著雅希蕾娜的名字跑了出去。兰斯抓紧时间趴在床上打盹儿。才合上眼楮,就听见隔壁传来雅希蕾娜的尖叫声。兰斯以为出了什么事,急忙爬了起来,顾不上穿鞋就下了床,却见鲍利又开门冲了进来。大汉用后背倚住门,脸色红得发紫。 “雅,雅希蕾娜,小姐正在穿衣裳。”鲍利结结巴巴的说。 兰斯哈哈大笑,睡意也随之去了不少。 过了几分钟,雅希蕾娜红著脸跑了进来,恶狠狠的瞪了鲍利几眼:“色狼鲍利!” 鲍利讪讪的傻笑。 几个人胡乱吃过早餐,叫了辆马车,往西城区圣骑士肯特宅第进发。 坐在车里,兰斯屈指算了一下,手头剩的钱,只合六个银币。最迟后天,必须从夏尔蒂娜那里讨点钱出来,不然连住宿费也拿不出。 为什么钱花得这样快?牧师正想著,一阵微风掀开窗帘,把一阵茉莉香送到他身边。那是雅希蕾娜身上的香水味道。那东西是在东区买的,足足花了兰斯二十四个银币。兰斯看看雅希蕾娜,少女以为他要说些什么,笑著回应了兰斯的目光。兰斯心中的忧虑立刻一扫而空。 兰斯想,这钱花得值!心下释然。 马车在礼天路上越过了一辆往伦伯底的囚车。兰斯注意看了看,那囚车里只坐了一个农民形象的人,神情委顿。车旁的长矛兵也从八个减少到四个。看来,艾哈迈的圣神教教士已经抓得差不多了。兰斯拉上窗帘,又开始打盹。马车晃晃荡荡,伴著艾哈迈小贩的吆喝声和雅希蕾娜身上清新淡雅的香气,往西方行去。到达目的地时,兰斯又睡著了。 圣骑士肯特的家座落在艾哈迈西区的一角。一片大大的花园,一桩简单明快的小楼。花园里的植物都未经园丁修剪,一株株长得极为茂盛,枝叶交错,颇有点混乱。但雅希蕾娜对花园的布置大为赞赏,以为尽显自然之妙。 一个弯腰驼背又是独臂的老仆人赶到外面迎接他们。这是肯特家里唯一的仆人,也兼任园丁的工作。老仆名叫温格,是肯特从前带过的老兵。鲍利为兰斯介绍了老人,牧师半睡半醒,全没有听到。 肯特的妻子早死,只为他留下了一个女儿。从军队退役之后,就一直赋闲在家,过著悠闲而单调的日子,一年到头也没有几个客人。实在觉得寂寞时,老骑士就到附近的战士考试场转转,想从那些血气方刚的青年身上找到自己从前的影子。 近些年来,人类与兽族的战争不断。那些有战士天资的青年人,往往在经过系统的战士训练之前便被扔上战场。艾哈迈的想靠军功发迹的贵族青年们,一无所长,不能在法师塔得到他们想要的资格,又受不了神学院的枯燥,只好选择战士之道来充门面。久而久之,战士训练营变质为贵族学堂。肯特看到这些人的花拳绣腿,每每皱眉叹息。但舍此也无处排遣寂寞。终于见到鲍利这个热血汉子。鲍利体格虽好,身手不够敏捷,做战士的资质不能说上佳,做圣骑士的弟子完全不够资格。可拿来与那帮不成器的纨裤子弟比却不知好多少倍!肯特见了鲍利,如获至宝,立刻领了回家。 肯特的女儿艾莉莎已经二十一岁,是个身材高挑的少女,容色也相当秀丽。肯特交游甚少,在贵族圈里没有朋友。他虽有军功,却无封地,爵位不能世袭。因此艾哈迈的众贵族无论如何也不想与肯特结亲。可怜一个如花似玉的少女,到了这般年纪仍未出嫁,成为老骑士心中又一愁源。肯特把鲍利领进家门,看出女儿对鲍利有些好感,更加喜上眉梢,执意要把鲍利作为弟子兼女婿培养了。 其实,艾莉莎对鲍利的好感,很大成分源于鲍利的个头。艾莉莎的身材固然绝好,个头可有些太高,比兰斯这种寻常身高的男性高出半头之多。这就不是老骑士所能查知的了。 憨厚的鲍利,对自己的好运理解得远远不够透彻,能得到老骑士的指点就已经心满意足了,哪还能想到别的呢。 老仆温格把几个人领进院子,圣骑士的女儿,艾莉莎小姐很快从小楼里迎了出来,面色十分喜悦。艾莉莎小姐看到兰斯的罕见的美貌,吃了一惊,好好打量了一番,但接著就把视线移到了粗糙许多的鲍利身上,再不挪开。她自幼受乃父熏陶,对男性的认识,肌肉总比脸蛋重要。牧师眼光毒辣,善于揣度别人的心事,只看了几眼,便确定这小姐对鲍利有意思,触了触鲍利的胳膊,诡秘的一笑,让那大汉半天摸不著头脑。 艾莉莎把他们领进客厅,又为他们倒上几倍绿茶,殷勤得紧。从艾莉莎小姐口中得知,这个门可罗雀的骑士府邸今天竟来了客人,是肯特的一位故交,两人正在楼上叙旧呢。 兰斯喝了口绿茶,望了望忙碌的艾莉莎,不自觉的开始为少女的相貌打分。他走了会儿神,忽然发现雅希蕾娜神色不善的看著自己。兰斯微笑。 “那个盾牌很漂亮呢!”牧师指著艾莉莎小姐背后墙壁上挂著的一面盾牌说。 “兰斯!”少女不依不饶的说,“你喝的是我的茶!” 原来是为了这个!兰斯恍然大悟。 “噢,那还给你好了。”兰斯把手中的茶杯递给雅希蕾娜。 “我不要。”雅希蕾娜生气的扭过了头。 兰斯继续微笑。没有洛玛特神甫的时时教导,也没有牧师早晚的功课,这家伙已经越来越不像一个牧师了,还自我感觉良好。 上午的阳光透过白纱窗帘射到身上,不一会就把后背烤得暖烘烘。牧师觉得十分惬意,很想把昨晚的睡眠补上,开始在心里斟酌用词,如何能体面的在别人家里打盹儿。就在这时,客厅的门开了。退休圣骑士肯特大步走了进来。鲍利立刻神经质的起身,犹如偷懒的哨兵,见到查岗的上司般惴惴。 兰斯一边打量著肯特,一边也懒懒的站了起来。老骑士面部线条十分刚毅,神情凝重,一副刻板的老军人形象。兰斯觉得,这种人的脸永远都是绷紧的。 这人的样子跟费尔南将军很像!只是更老一些。莫非圣骑士都这副样子吗?兰斯向老骑士欠一欠身,行做了个矜持的礼。对初次见面的人,这种程度的恭敬已经足够。 “这是我的朋友兰斯!这是雅希蕾娜小姐,银月城的精灵。”鲍利介绍道。 肯特微微点了点头,用近乎凶恶的目光打量著兰斯与雅希蕾娜。女孩漂亮,但对肯特来说没什么看头。而这个少年,容貌过于精致,精神状态又不好,带著几分倦容,更糟的是手臂、腰身太细,无疑力量很差。差劲。比鲍利差太多了。 肯特用威严的目光盯了鲍利一会,对他交友不慎表示不满,弄得鲍利很不安。 这老头对我没好感呀!兰斯想,这样更好,不必考虑他对我的看法了,放松一下! 牧师高兴的坐下了。这时,从肯特身后忽然钻出一个人来,兰斯尚未反应过来,那人已抓住了兰斯的手,用力握著。兰斯给吓了一跳,定楮一看,竟是自己在光明法师塔有过一面之缘的乡下老头。 老头显得十分激动,脸色血红,两个圆圆的脸蛋不住抖动著。 “兰斯!是兰斯吧!这真是命运的相遇啊!”老头激动的说道。 “对不起,您是哪位?”兰斯对老头毫不客气。牧师认为魔法师都是些疯子,这老头尤其危险。 “咳!福格森先生,请您自重。这位少年是我的客人。”肯特道。 这时又走进一个人来,笑著拍了拍手。兰斯一看,这人一身白袍,举止颇为儒雅,正是在考场外见过的幻术师乔。 “福格森先生这次还真没说错,肯特大人。我也以为这是命运的相遇呢。这位兰斯,正是我刚刚向您提起的那位奇人。” “什么?就是这个又矮又瘦的孩子吗?”肯特惊讶的说,又对兰斯细细打量一遍。 “正是。肯特大人,肌肉对一个魔法师有什么用呢?若你信得过福格森大人的眼光,那你眼前的这个少年,便是百年罕见的魔法奇才了!” “老疯子的眼光不可信。”肯特摇了摇头。 “老疯子!”怪老头一听此言,勃然大怒,放下兰斯的手向肯特走去,气势汹汹。“不要在我未来的徒弟面前贬损我!我可是妖术宗师!怎么能叫我老疯子?” “妖术宗师福格森!”兰斯愕然,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乔。在场的人中,只有乔看起来较为可信。 乔向兰斯微微点了点头。 “难以置信!”牧师惊讶的大叫。 这个仿佛刚从菜地里走出来的老头,正是三大魔法宗师之一的福格森。福格森长年在北地游历,这次是为了三宗师碰头会的事回国,顺便到光明法师塔参观集会。他已经多年未曾探访老友肯特,这次和后辈兼好友的乔一起来,不想却在肯特家中遇到了兰斯。 兰斯在光明法师塔的杰出表现,早已在魔法学界引起了极大的震动。福格森听了众人对穆里尼奥的分析,主要是乔的,深以为然,一心想要收兰斯为徒,好压过名声在外的夏菲。上次错过时机,相隔仅仅一天,便再次与这天才少年偶遇,可见这是命运的牵引。老头在心里暗暗打定主意,这次绝对不能放过兰斯。 兰斯回忆起在法师塔中土气老头的种种情状,若他是妖术宗师,他的行为确能得到解释。可一说起魔法大师,任何人脑海中都会浮现出仙风道骨、器宇轩昂的老人形象,怎么也无法跟眼前这个土里土气的乡下老头联系到一起。 福格森发现兰斯正在看著自己,咳嗽一声,摆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模样道:“不错。我就是妖术宗师福格森……” 老头摇头晃脑,似乎想在自己名字后面加上一长串头饺。想了一会,补充说:“……三大魔法宗师之首,当世最强的魔法师。嗯,就是我。” 兰斯又看乔。乔缓步走了过来:“不错。这位就是三大魔法宗师之一的妖术宗师福格森。人不可貌相啊,兰斯。福格森先生虽然其貌不扬,他的实力可是得到公认的!” “谁其貌不扬!”福格森怒道,随即转向兰斯,露出一种乡下人特有的巴结表情,那情形,仿佛正在推销积压的水果,而兰斯是一天里唯一的买主一般。 福格森柔声说道:“兰斯,兰斯!做我的魔法学徒吧。以你的天赋,定能打败穆里尼奥的弟子夏菲。呵呵,那样,大法师的位子就是我福格森的了!”说完呵呵直笑,笑得兰斯不住向后躲。 “他真坦白!”肯特皱眉道。 乔也笑了:“福格森先生最大的优点就是诚实。” “自然,做我的学徒对你也有很大的好处!兰斯!我会教你使用世上最强的魔法,那魔法的威力你根本无法想像。只消一挥手,一场死雾就能杀光艾哈迈全城的市民!” 肯特的眉头皱得更厉害了,乔笑著摇头,兰斯则骇得脸色发青。这老头太危险了,比教典上提过的所有异端份子加在一起还要危险。 福格森看看兰斯的脸色,诱惑他道:“怎么,兰斯,你不想学吗?你不是魔法师吗?别犹豫了!高级魔法中一多半是妖术系的魔法,况且最顶级的九级奥术,若没有法术越阶的帮助,凡人是根本无法施展的。而我福格森则可以每天施展两次!只要我愿意,一个月内便可毁灭半个芬顿王国!兰斯,你有喜欢的东西吗?用力量去夺取是最快的途径。你没有仇家吗?死亡魔法,诅咒魔法,召唤魔法,无论哪一种都可以杀人于无形。并且,处理尸体也极为简单。妖术系的魔法,可说是所有法术中最为实用的了!与妖术相比,元素魔法只是小孩子的玩具,而幻术魔法更是无用到极点呢!” “不学!”兰斯斩钉截铁的答道。他始终把自己当成一个牧师,妖术系的魔法与牧师神术相对,正是教会最为排斥的一类法术。 “你说什么,兰斯。”福格森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旦错过,再想找到这样的机会可就难了。” “他说的对。兰斯。你还是考虑一下。”乔帮腔道。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劝说兰斯,拜福格森为师对魔法师而言,乃是天大的幸运,两人的态度却几近低三下四的哀求。 “鲍利!跟我出去练剑!”肯特听不下去,领著鲍利出了客厅。 艾莉莎和雅希蕾娜不声不响的跟了出去。福格森那砍山吆喝般的破锣嗓,哪是女孩子承受得起的? “以主的名义起誓,我绝对不会拜你为师!”兰斯郑重答道。在他来说,这是最重的誓言。 “可惜!”福格森无比惋惜的摇头,“少年,你错过了能改变你一生命运的机会。” “机会这种东西,一旦错过就不会再来了。”乔接道,“兰斯,你应该好好想想。我们对你了解不多,但那天到过光明塔的每一个人,都生怕看到你的才华浪费。也许你对魔法师之道尚未了解。一个人能在魔法之路上走多远,人类能在精神力的世界中走多远,每个真正的魔法师都在求索答案。” 兰斯不为所动。拜妖术师为老师,超过了牧师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他要是做了福格森的弟子,他尊敬的洛玛特神甫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人不能堕落两次!”正是老神甫要兰斯牢记的一句格言。 “求我也不行!”兰斯斩钉截铁的说。 “不是说真的吧!”福格森大叫,他刚刚是以退为进,见兰斯立场坚定,可慌了神。老头一急,脸色红得像炭火一样,十分吓人。忽然,一口气梗在喉咙眼儿,老头两眼翻白,颤巍巍的走了几步,好像要昏倒了。 “福格森先生!福格森先生!您振作点!”乔连忙扶住他。 兰斯感到过意不去,想施展神术为福格森治疗。犹豫片刻,终究不敢。 乔把福格森扶到椅子上,老头的状况变得更差了。兰斯惊讶的看到,他红扑扑的圆脸蛋渐渐褪色,变成暗灰,像正在腐败的尸体。福格森瞪著眼楮,嘴巴微微张开,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不必为他担心。”乔对兰斯说,“过一会就好了。福格森先生早年为了研究某个死灵魔法,曾经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品,落下了这个病根。你别看他这个模样,现在他的身体,可是有著超越吸血鬼的再生能力呢!” 兰斯对老头的疯狂又有了进一步认识。他连自己的身体都用做实验品,旁人的更加不会犹豫。做了他的学徒,跟小白鼠相差不多。 福格森歇了一会,病情又突然开始好转。半分钟过去便恢复如初,只是大口大口的喘著粗气,说不出话来了。他伸手指了指身前的水杯。乔没有看见,兰斯便递了给他。 “不管怎么说,福格森先生的献身精神还是值得钦佩。他天资未见得有多么优秀,就是凭著一股勤奋劲,达到了今天的成就……” 兰斯正听乔讲话,右手忽然一紧,又被福格森抓住了。老头的手爪坚硬,跟雅希蕾娜柔若无骨的素手相比,相差何止千里!牧师努力的缩手,老头就是不肯放开。 “兰斯,你不愿拜我为师,必是对妖术魔法缺乏足够的认识。想想也是,妖术乃是三个派别中最为精深的一系,以你小小年纪,再怎么天资过人,阅历毕竟有限。这样吧,我先不勉强你认我做老师,先教给你一些妖术,由你自己来决定是否拜师,你看这样可好?” “不好!”兰斯生气的说,一个个掰开福格森的手指。福格森纠缠不清,好脾气的牧师忍耐也到了极限。 “福格森先生,我看你也不要勉强他了。”乔说道,表情也有几分失望,“兰斯可能有他的苦衷吧。” “不要!不要!我一定要教他魔法!要打败穆里尼奥的学生,争回脸面!”福格森像小孩子一样跳著脚说,“到时候我就是大法师了,做大法师的弟子不算亏待了他吧?” “怎么,这次魔研会确定要改成学生之间的比武吗?”乔问道。 “不是你说的吗,”福格森道,“把魔法宗师之间的对战改为学徒之间的比拼!” “我从没有说过这句话。虽然我有此猜测。”乔用指节敲了敲太阳穴,皱著眉说。 兰斯听了感到很诧异。他记得很清楚,那天对魔研会的分析确实是乔起的头,结论并非乔说出口,但却是他暗示出来。福格森就是在那时盯上了自己吧?这件事本是一种推测,无论是否成真,乔都不必担什么责任,他为何要矢口否定呢? “不是我说的。那天我带著皮克出去买零食,回来时兰斯和雅尼的比试已经开场了,根本没到过二层贵宾室。”乔见两人不相信自己,又解释了一下。 “乔你这个人真是!即便猜的不中我也不会怪你!我亲眼看到,还能是假的了?” “不是我。你不相信就算了。” 兰斯见福格森的注意力被乔转移,看准机会,一溜烟的钻出了客厅大门。福格森的叫喊声一直追出了走廊,兰斯关上大门,把老头的声音堵在里面,终于松了口气。 肯特家的老仆人见兰斯出来,以为他要找鲍利,朝著小楼后面指了指。 兰斯点了点头,顺著被杂草掩得差不多的甬道朝小楼后面走去。兰斯担心福格森追出来,走的极快。 小楼的后面是一个不大的练武场,四周种满了高大的杨树,树底下又种了一丛萝藤,把整个练武场包得严严实实,看不到外面的景象。 其实,这场子外倒有两面是伦伯底的围墙,若牧师看到,又要吃惊不小。 肯特正在给鲍利指点武艺,两个女孩聚在练武场的一角,笑嘻嘻的聊著什么。 雅希蕾娜身上有一种奇怪的特质,无论什么人在她身边都不会心存戒备,轻易的敞开心扉。时间不长,艾莉莎和雅希蕾娜已结为密友了。 肯特手里拿著一面小圆盾,要鲍利用短剑削击盾牌。两人不停交流著想法,肯特目光严厉,鲍利显得有些不安,频频点头。 兰斯对武技几乎一窍不通,看了一会,搞不懂两人为何对一个简单的动作纠缠不休,觉得很是无聊。而两个女孩子相谈甚欢,他也不想去自讨没趣。 牧师闲了一会,开始算他的账目。其实,算无可算,六个银币,再怎么节衣缩食两天也花光了。在神学院的时候,兰斯用不著钱,对货币没什么概念。而鲍利又是个粗线条。结伴当了逃兵以来,两人手中的钱总是花得飞快,到最后几个铜板时才开始发愁。这次偷袭雅希蕾娜的报酬共有一百四十几个银币,本以为能多撑一段日子的,不成想仅仅过了一个星期就消灭干净。 必须打工赚钱了。可是,以兰斯和鲍利的身手,想找到赚钱的任务并不容易。为了节约开支,首先就得换住处,回到价位低廉的破屋中去。自己和鲍利也就算了,像雅希蕾娜那样美丽高贵的少女,却也要陪著受苦。 兰斯想到他们凄凉的前景,不住摇头。 不知不觉中,他的视线不自觉的移向肯特家的小楼。小楼不大,与肯特大人的勋爵身份相较,是十分寒酸的,但也足够十几个人住的。 肯特,艾莉莎,温格,再加上自己、雅希蕾娜和鲍利,六个人,绰绰有余。 一个新的想法出现了兰斯脑子里。要是能住在肯特家里,房租当然不付,还能顺便解决吃饭问题。考虑到肯特对鲍利的器重,牧师感到这个主意可行性很高。 不行!我怎么能随便占人家便宜呢?牧师的良心微弱的抗议道。洛玛特神甫总是慷慨的把主神的恩典分享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却从不向他们索取。我兰斯不到那个境界,也不能反其道而行啊。 牧师苦恼片刻,又说服了自己。这是为了鲍利好。他想。我们已经付不起车费了,住处又离此处很远,两地奔走只会耽误鲍利的学业。肯特大人想必也不愿如此吧?鲍利练剑那么辛苦,没有我和雅希蕾娜在身边会寂寞的。 这个贪图便宜的牧师打定主意,决定再撑个两三天,若夏尔蒂娜不出现,证明她与他之间的不公平协议已经破产。那时就让鲍利来跟肯特交涉,搬到退休骑士家合住。以后的事情,到时候再说好了。 生存问题得到解答,兰斯的情绪却更加低落起来。他深切的感到,传教士的梦想已经离他越来越远了。或者那不是他的梦想,只是他对老神甫的一种报答。无论怎样,一切都无法实现了吧。 牧师,也许真的要从这片土地上消失了。 中午时分,福格森和乔向肯特道别,匆匆忙忙的离开了肯特的家,赶回了法师塔,像是有要紧事要办。兰斯三人在肯特家吃过了午餐、晚餐与点心,没吃夜宵,用肯特的钱叫了马车,回到住所。结束了悠闲的一日。 第011章 精灵 这天一早,兰斯正呆坐床头为了柴米油盐犯愁,夏尔蒂娜敲响了他的大门。牧师开门,一看又是这个灾星,惊得连退几步。他本来以为夏尔蒂娜已经玩厌了这个游戏,不打算把两人的契约继续下去了呢。 夏尔蒂娜今天的穿著极为奢华,纯黑色的天鹅绒晚装,镶金嵌玉的希斯绸腰带,好似舞会中的公主。她戴的那对儿夸张的翡翠耳环,两大块菱形的绿石头左右摇摆著,让兰斯不禁怀疑她那对玲珑小巧的耳垂能否承受得起。 “这么吃惊干什么?”侯爵小姐冷若冰霜的说,“怕我吃了你吗?” 兰斯唯唯诺诺的答应著,心里一寒。看来,夏尔蒂娜对那天的吻毫不放在心上。她对他的态度显然比过去又冷漠了几分。看她这副表情,兰斯也不敢提要钱的事了。 “跟我走,带你去认识几个人。”夏尔蒂娜说著,自顾自下楼去了。 夏尔蒂娜把主动吻了兰斯视作耻辱,未防再犯,主动与他保持距离。兰斯哪知道少女的心事,正巴不得离她远一点呢。自然而然的,两人坐了个斜对角。 一路无话,马车在大道上疾驰。兰斯在一边自怨自艾,夏尔蒂娜的心情却复杂得多。不时拿眼角的余光打量著兰斯。 这个兰斯,不过生著一张漂亮面孔而已。他年纪已经从少年走向青年,魔法水准却低得可笑。更糟的是,他还是个逃兵。像这样儒懦无能的男子,可真无愧于绣花枕头的名声了。他究竟有哪点好处,竟让自己这样为他著迷,连少女宝贵的初吻都莫名其妙的献了给他? 夏尔蒂娜越想越气,感到那晚的作为实在荒唐,大大的有失身份。 夏尔蒂娜恶狠狠的瞪了兰斯一眼,牧师以极其诚恳、极其无邪的眼神向她回望,问她有什么指示。夏尔蒂娜满心的怨气立刻被浇灭了,恼怒的叱责兰斯两句,让他保持安静。她又开始想兰斯的其它缺点,以坚定自己的信念。对了,他还是个骗子呢,把一个单纯的精灵少女牢牢握在手心里,每晚,每天晚上,想必都要做那些淫荡可耻的事吧?没准比我读过最离奇的小说还要荒淫呢。那无耻的兵痞,天生的骗子,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这么一想,她的小脸儿顿时发烫。她怕兰斯看到双颊的红晕,坐立不安起来。当然,牧师即使看到了,也不会主动来触她的霉头。 夏尔蒂娜在心中轻叹。她知道自己奈何不了他,与他太接近,难保不会出上次那种事。她知道得很清楚,若兰斯这时扑过来轻薄自己,她毫无反抗之力。好在他没有这样大胆。 夏尔蒂娜和她邪恶的菲丽妮姑姑一起制定的新整人计划,是借刀杀人。 艾哈迈作为芬顿王国,乃至整个星落平原第一富城,百年来很是养肥了几个贵族世家。这些世家子弟眼高过顶,终日游手好闲,其中有不少人以挖苦、嘲弄别人为人生最大乐趣。戏耍普通市民是日常的消遣,连历史不够悠久的贵族暴发户和大商人也是他们的讥讽对像。对其中的奥妙有所不知的外地客人,初来艾哈迈的社交场,难免落入这些贵族子弟的圈套,被戏耍个灰头土脸,下不来台。艾哈迈年轻贵族的沙龙,可说是极危险的陷阱。现在夏尔蒂娜正在把兰斯往那个陷阱里送。 衣著是财富与身份的象征。兰斯此时的穿著打扮,全身行头不过几枚银币,到了不良贵族圈里无异于羊落虎口,必定遭受众人奚落围攻,他再巧言擅辩也只能任人宰割了。 马车行了一程,来到了一处丁字路口。两条垂直的大道间有一座漂亮的别墅。灰白的砖墙上爬满了碧绿的攀爬植物,像绿瀑布一般。别墅的院子用两米多高的铁栅栏围著,栏杆漆成黑色,顶端极为尖锐,像一根根长矛般指向天空,拒人于千里之外。由此可知,这不是个好客的所在。 这座别墅是属于夏尔蒂娜的。这天刚好是尤桂兹男爵的生日,打算晚上在这里开个小聚会,人聚得很齐。此时别墅二层的大客厅里已经坐了五六位衣著华丽的阔少,两位浓妆艳抹的少女。他们的话很少,心不在焉的等著公主驾临。夏尔蒂娜昨晚通知他们,她会带著一位外国朋友来参加聚会。那个客人来自慧流盆地的西方五国之一,是个没见过世面的西方佬,不必对他客气。众不良贵族从夏尔蒂娜的口气中得知,她是要给这位“外国客人”好看,纷纷摩拳擦掌。这伙坏蛋想了一夜毒招,准备把那可怜人当成天聚会的主菜了。 此刻,贵族青年的两个领袖级人物正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透过淡蓝色的窗子向外张望。夏尔蒂娜的马车已出现在不远处的晨雾中,疾驰而来。 “佛朗兹,你说今天的可怜人会是谁?”一个留著漂亮的小胡子的贵族青年问同伴。 “我怎么可能知道!你们这位公主不是以耍人为乐吗,总喜欢干些出人意表的怪事,她的心思我怎能猜到呢?” “呵呵。说的也是。可不知怎地,佛朗兹,我心里有种预感,今天这个倒霉鬼我们可能见过。” “又在鼓吹你的直觉了,阿贝尔。在我记忆里那玩意似乎从没准确过。”佛朗兹说著,离开了窗子,找个靠边的座位坐下了。 “出来了。”阿贝尔叫道,“天啊!你猜猜那个人是谁?” “我们见过的人吗?” “是那个管家!” “谁的管家?” “公主的!艾哈迈歌剧院公主的管家!” “是吗?!”佛朗兹赶紧起身,几步走到窗前。果然,从马车里下来的正是那漂亮少年。他正拉著车厢的门,恭恭敬敬的伺候夏尔蒂娜下车呢。 “那位公主没有来。” “公主?”其他几个贵族也纷纷凑了过来。 “她终于想要把她的客人介绍给我们了吗?” “这我可就不明白了!她自己把那个人引见给我们,又让我们戏耍他。如果是那位尊贵的外国客人,她不该对他如此不客气。” “他怎么还是穿得那样破烂?”阿贝尔问道,但没人理会他的问题。 “可能侯爵小姐和公主之间闹了小别扭吧。打算借管家出气。” “很有可能!如此一来,我们对公主管家就不能做得太过火,免得折伤了那位外国公主的面子。” “那位公主到底长得怎么样啊?你们每天提到她,我听得都厌了!”阿曼伯爵道。他还不到二十岁年纪,父亲早亡,继承了伯爵的位置。 “长相如何?呵呵,阿曼,想想拉菲尔的画吧。比那个还要美丽十倍!” “太夸张了吧!你们只想吊我的胃口!” “信不信由你了。看看这个小管家吧,噢他已经上楼了你见过这样清秀的少年没有?而那位公主在女孩子里的评分,显然要比她的管家在少年中的评分要高。” “管家?”沙拉小姐忽然插嘴道,“我看他倒像一位大使。你们有见过这样神气的管家吗?” “哦,有道理!” “需谨慎行事。要是惹恼了夏尔蒂娜,又十天不理我们了。她喜怒无常,和外国公主就算小有矛盾,过了一天也就和解。两个都是世上罕见的美少女[奇`书`网`整.理.'提.供],彼此之间难免惺惺相惜的。我们今天和那个使者多套套近乎,夏尔蒂娜现在虽不高兴,日后必定开心。他们就要上来了。”阿贝尔说。 众贵族纷纷点头称是。 几秒钟之后,高傲的夏尔蒂娜和神色平和的兰斯出现在众不良贵族面前。 “啧啧!你的确没有说错。确实跟画中人一样。我对那位公主更有兴趣了!”阿曼伯爵伏在阿贝尔耳边说道。 “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兰斯,从西方远道而来。”夏尔蒂娜很随意的摆了摆手,又给兰斯介绍众贵族:“阿贝尔子爵,佛朗兹子爵,尤桂兹男爵,阿曼伯爵,沙拉小姐……” 她说得非常简单,反正这些名字对兰斯也没有多大意义。他是今天预定的受害者,而他们则是施暴者。 她并不知道,她的整人计划尚未开始便已经宣告破产了。 “很高兴和您见面!”阿贝尔笑著走向了兰斯,热情的握住了兰斯的手,亲热得像多年相交的老友,“尊贵的外国客人,您将会发现,我们芬顿人的好客正如星落富饶的物产。而艾哈迈人的诚实更是北方的圣心城人不可比拟的。我们从不掩饰我们对卑微者的轻视,正如我们从不掩饰我们对高尚者的景仰。” “感谢明察的主!”兰斯道,“我相信是贵国人民的诚实和勤劳赢得了主的恩宠。芬顿的强盛也正来源于此。我是第一次来到芬顿王国,能受到如此热情的接待,实在受宠若惊。久居西方小国,对世上的大事孤陋寡闻,兰斯只能带给各位一些西方的闲情逸事,风物奇闻,权当是对各位丰厚美意的些许回报吧。” 牧师漂亮得无可挑剔的辞令使众贵族暗暗称奇,越发确定了他的身份,是西方五国的使臣。他的衣著普通,想必是为了行走方便,暗访本地的风土人情吧。 但对牧师来说,这不过是信手拈来。他嘴皮子上的功夫只露了冰山一角呢。 阿贝尔搂著兰斯的肩膀,把他送到了最好的一个座位。众贵族纷纷落座,气氛十分融洽。 兰斯受到了众贵族宾至如归的热情接待。他儒雅的风度和无可挑剔的交际辞令使众贵族暗暗称奇,越发确定了他的身份,把他看作是来自西方的使臣。 夏尔蒂娜瞪大了眼楮,觉得简直难以置信。但她转念一想,认为这帮坏蛋可能是先抑后扬,打算骗得兰斯的好感后再狠狠玩他。夏尔蒂娜在兰斯身边坐下。那位子是佛朗兹有意留给她的。阿贝尔坐在兰斯的另一侧。 接下来的聊天仍和夏尔蒂娜的期望背道而驰。主宾可谓相谈甚欢。他们的人生经历大不相同,找不到什么双方都能全情投入的话题。都只是聊些奇闻逸事作为消遣。但惟其如此,谈话始终保持在一个浅尝辄止的尺度,不会走向偏激。即使有人存心挑衅,在这样的气氛下也做不出来。 众贵族的话题主要是上流社会的风流韵事,战场上的英雄传说。佛朗兹子爵那位圣骑士叔叔的名字被屡次提起,说得神乎其神。但在兰斯记忆中,却从未见到这位大人亲临沙场。 而兰斯讲的多半是从教典上读来的古代传说,贵族们不学无术,居然也没听出破绽。况且,西方五国自古与芬顿交流很多,文化多有相似之处。兰斯硬要说那些是西方五国的民间传说别人也拿他没办法。这些话题虽然无聊,可牧师说话的技巧很高,不事后细想很难发觉其内容的空洞无味。 这可令夏尔蒂娜大为光火。她决定亲自挑头攻击兰斯。但她刚一开口,兰斯便微笑著用包容的目光凝视她,表示出对她的尊敬。这下可好,她本来就喜欢他,坐得这样接近,另一边又是一直含情脉脉的看著自己的佛朗兹子爵,无处可躲。她被他瞧得脸红心跳,只得低下头,捏喏著把话题敷衍过去,再也不敢惹事生非。 夏尔蒂娜又连连给这帮贵族使眼色,但一伙贵族装作不知,顾左右而言他。夏尔蒂娜气不过,怒气冲冲的走了。众贵族和兰斯都觉得松了一口气,相视一笑。 兰斯在别墅逗留了整个上午,夏尔蒂娜也不见回转。兰斯和众贵族共进午餐,加深了彼此间的感情。本就对兰斯有好感的阿贝尔子爵更是大有相见恨晚之意。 贵族们想起,芬顿派到西方五国的大使中常常有一些商人子弟。那些大商人往往借外交方面的功勋获得爵位,打入贵族圈。以己度人,西方五国派来的大使想必也有同样的人物存在。兰斯穿著破烂,在众贵族看来,证明他家世绝非等闲。因为,即使是游戏也好,只有那些真正有钱的人才敢于弄些便宜货穿在身上,不怕落人口实。而兰斯的举手投足都带著祥和之气,这种祥和,也可以理解为对外物的淡然,正是超级有钱的贵族才能具备的品质。 这些贵族一厢情愿的把兰斯看作是外国来的大阔佬,对兰斯更加心生亲近了。贵族青年纷纷向兰斯示好,与他结交。相比之下,几个年轻的贵族小姐则腼腆得多,甚至话比平时还要少。这是因为她们想得更多、更远的缘故。 临走,贵族们又送给兰斯不少礼物,有些本来是给尤桂兹男爵的生日礼物,也转手给了兰斯。却之不恭,兰斯只得勉为其难的接受了贵族们的馈赠。经济危机也就此得以环节。 兰斯走出别墅,眼前阳光灿烂,清早时分的阴霾早就一洗而空。他心情畅快,索性在大街上散步,慢慢悠悠的往旅店走。 走不多久,又看到一辆往伦伯底的囚车在面前行过。车子里空空如也,守卫囚车的宪兵没精打采,似乎连手里的长矛也拿不稳了。兰斯冲他们笑笑,觉得十分开心。 忽然有人轻轻拍了兰斯的肩膀一下,回过头来一看,竟然是一个高瘦的男性精灵。浅色的头发,长长的耳朵,神情诚恳。他身穿著一套淡褐色的猎人装,背后背著长弓和箭袋,一副风尘仆仆的模样。 “感谢明察的主!为子民指点迷途。”精灵把手臂横在胸前,作了个礼赞的姿势:“尊敬的牧师先生,我是来自银月城的精灵梅亚德隆……” 兰斯不等他说完,立刻捂住了精灵的嘴。他胆战心惊的向囚车望了望,发现车子并未有回头的意思。兰斯左右看看,身边恰好有一家小酒馆,拉著精灵就往里走。那个精灵满眼的诧异,没有拒绝兰斯。 兰斯拉著精灵在酒馆里随便找了张桌子坐下,又紧张的朝外看。一个艾哈迈宪兵从门口快步跑过。看得出来,他并不是在找兰斯,是去追囚车。兰斯松了口气。 “牧师先生,您为何这样惊慌?”精灵奇怪的问道。 “嘘”兰斯赶快制止他,“别叫我牧师!我不是牧师!艾哈迈的牧师都被关进监狱了!” 兰斯恼怒的向精灵瞪了瞪眼楮。不知这家伙是如何查知我的身份的?上次那个魔族也是。我身上难道有写“牧师”二字? “监狱?为什么要把牧师关进监狱?为了感化犯人吗?”精灵更加奇怪了。他显然是刚刚来艾哈迈不久,没赶上前阵子捕捉教士的热潮。 “笨蛋!你进城时没有看到告示吗?”兰斯怒道,“不是去感化犯人,是去做犯人的!芬顿王御旨,缉拿全国所有的教士!” “天啊!”精灵瞪大了眼楮,“那可真是疯狂!牧师们究竟犯了什么罪?牧师能犯什么罪?” “渎神。”兰斯说。精灵与圣神教的往来颇多,一般情况下都可视作盟友。兰斯并不害怕精灵会向宪兵队出卖自己。 “这可是大罪!该抓!”精灵点头道。 兰斯听了顿觉火大,怎么精灵都是这种说什么信什么的家伙吗?雅希蕾娜也就算了,女孩子家天真无邪不是坏处,怎么这个男的也这样轻信? 侍者懒洋洋的走了过来,兰斯随便要了点东西,把他打发走。精灵低头思索片刻,又问道:“你们是如何亵渎神灵的?” “你是白痴吗?”兰斯抓狂的说,“我们没有渎神!不知国王发什么神经,硬要把这罪名安在我们头上。你别再刨根问底了!我也不比你知道得多!” “噢。”精灵若有所思。 “精灵到艾哈迈来干什么?”兰斯怕他再追问通缉令的事,赶紧转移了话题。 “是这样的,牧师先生。” “兰斯,我叫兰斯,别牧师牧师的!” “噢,兰斯先生,我叫梅亚德隆,是银月城的精灵守护者之一。”精灵答道,“这次出银月城是为了追查一个背叛者的下落。” 兰斯大吃一惊,全身剧震。他知道自己失态,喃喃道:“背叛者!我的主,全知全能的主啊。精灵中怎么会有背叛者?” 这个精灵所说的背叛者无疑是雅希蕾娜了。兰斯早就从斯克雷哪里听说了雅希蕾娜被精灵游侠追踪的事,但自从被夏尔蒂娜缠上以来,兰斯焦头烂额,一直刻意忽略掉这个事实。现在可好,人家找上门来了。 把雅希蕾娜交出去,兰斯心里那是一百个不愿意。他打定主意,这件事须得小心应对,尽量把精灵们诓往他处。 “梅亚德隆,你得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我。”兰斯用慎重的目光审视著精灵,想搏得他的信任“精灵守护者的职责是守卫魔王封印,若有闪失,可是关系到各大族群存亡的大事。我们圣神教教士现在虽然被芬顿通缉,自身难保,但只要能帮上忙的地方,我们会尽量帮忙。” 精灵盯著兰斯的双眸看了半晌,兰斯看出,他已经准备相信自己了,不料精灵却打起了官腔:“兹事体大,兰斯先生。这是银月城的内部事务,圣神教牵扯其中有所不便。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梅亚德隆只希望得到一些信息。” 兰斯压低嗓音,阴侧侧的问道,“是普通的叛逃事件吗?还是,守护者叛逃呢?” 这一击正中要害。精灵听了,脸色顿时变得苍白。他神经质的拿起了桌面上的一只杯子,盯著杯中的清水看不休。 “封印石被盗走了吗?”兰斯用低到极限的声音说。 精灵害怕的站了起来,瞪著兰斯:“你,你怎么知道的?” “坐下,坐下。”兰斯向精灵打了个手势,“不要紧张。不要让普通人看出异常吧。” 精灵僵硬的坐下。他感到喉咙很干,一口喝光了杯子里的水。 “其实,这是年初祭魔节仪式上洛玛特神甫得到的预言。”兰斯随口胡诌道,“你瞧,我把圣神教内部的秘密讲给你了,梅亚德隆。我们圣神教视精灵为神圣的盟友。” 兰斯点到即止。 “请原谅我!请务必原谅我的无礼,兰斯先生!”精灵激动的说道,他显然把兰斯看作先知一类人物了:“但我已经在大长老殿前起誓,绝对不能对银月城之外的人透露秘密,即使是尊贵的洛玛特神甫本人!” 兰斯做出一副十分失望的样子:“好吧,我不为难你了。无论你是否信任我,梅亚德隆,圣神教永远是精灵的朋友。因此你还是可以把你认为能够讲明的事实告诉我,我好尽量为你提供帮助。你知道,我没法为一个不知其所需的人指点方向。” 这时牧师已经在心里偷笑了。精灵的所谓秘密他根本没有兴趣,梅亚德隆不肯说,兰斯刚好可以卖个人情。他需要的是对方的信任,他真正想了解的是银月城出动了多少人,艾哈迈城中有多少,这些人又分散在哪些地方。 “不!我尊敬的兰斯先生!我现在清楚的知道,我可以信任你。蒙我主恩宠,我是银月城的高阶守护者。我和另一个高阶守护者艾尔文是这次追捕行动的指挥员。临出发时,大长老艾尼克斯曾向我们叮嘱,要我们在旅途中留意可以展示神迹的智者,请他为我们指点方向。这同样可以视作一个预言。大长老告诉我们,如果遇到了智者,便可把智者视作他本人,一切听从智者的指示。我现在可以确定,那个智者就是你,兰斯先生。” “要如何证明呢?智者的身份?”兰斯装出一副感兴趣的样子说。 “很简单,只消施展任意一个光明系法术即可。” 兰斯感到又好气又好笑,银月城的大长老艾尼克斯威名远播,不想竟也是一个糊涂人物!施展任意光明系法术,随便哪个牧师都能做到。这岂不是说圣神教的全体教士都是精灵族预言中的智者? 兰斯向四周看了看,确定没有人注意这边,飞快的施展了一个初级圣光术。 “这样就可以了吗?” “是的。”梅亚德隆满意的笑了,站起身来,走到桌子边,恭恭敬敬的向兰斯施礼。“其实我早就料到兰斯先生就是预言中的那个人了。这一路上一个牧师也没有碰到,当我看到您的时候,头脑中立刻响起大长老的话语。” “对了,你是怎样知道我是一个牧师的?我的穿著并不像呀!”牧师终于找到机会问这个困扰了他很久的问题。 “很简单,能够使用光明系魔法的人,精灵族中的圣者,人类中的牧师,精神力的源流有两个,其中一个流向天空,与天空中的精神流相通。只要经过锻炼,普通人也能看到牧师的精神流,那是神圣的力量啊。如果不太有把握,也可以从脉搏中读取,帮助做出判断。”梅亚德隆解释道。 “听起来好像很难。”牧师摇了摇头。 幸好艾哈迈宪兵队没有这种训练课! 兰斯和梅亚德隆聊了很久,大略了解了一下银月城追兵的情况。由梅亚德隆带领的守护者共有十四人,包括梅亚德隆在内,其中等级超过十级的高阶守护者就有四个,倒是一股相当强大的力量。另一支更为庞大的守护者队伍越过艾哈迈直接往圣心城去了。带队的艾尔文竟是个十六级的魔法师,从人力调派来看,银月城的大长老对在艾哈迈截住雅希蕾娜不抱太大希望。 对于雅希蕾娜盗走魔石的细节,梅亚德隆知道的显然没有兰斯多。尽管精灵很热心的给兰斯讲,兰斯却听得很不耐烦。 现在梅亚德隆这伙精灵守护者都归兰斯管了。他感到有些后悔,不该在这件事里陷得太深。与精灵族的大长老相关的事情一向不好解决。无奈的是智者的大帽子已经戴在头上,不能说摘就摘了。 不管怎样,先得把这伙在艾哈迈四处乱蹿的精灵管束起来,这个梅亚德隆若不是向自己问路,兴许晚上就能摸到雅希蕾娜的房间呢。 “暂时先这样,你们按照我划分的区域搜索,礼天路一带,人员复杂,由我来负责。你不需要知道我的住处,也不准你来找我,人们总喜欢把精灵和教士联系在一起的,我不希望被艾哈迈宪兵注意。把你的住处告诉我,如有发现,我会通知你们的。”兰斯拍了拍梅亚德隆的肩膀,走到门口,“主赐仰望者以智慧!” “兰斯大人!随时敬候您的命令!”精灵向兰斯深施一礼。 牧师走出酒馆,轻轻叹息。他非常希望伦伯底能有这些精灵下属的位置。 第012章 贵族舞会 夏尔蒂娜陷害兰斯不成,反而使他成功打入了艾哈迈年轻贵族的圈子。第二天再见到兰斯时,这个牧师全身光鲜,已经改头换面了。可见他不但没遭人鄙视,还有了实际的收获。 侯爵小姐一边气恼,一边欣赏兰斯的打扮。她觉得以她的审美观来说,兰斯实在没什么可挑剔的。很快她又想到自己不是来赞赏兰斯的,对他的状况改善理应生气才是。 呸!金玉其表!夏尔蒂娜生气的想,痛骂自己不争气。她在兰斯房间中坐了一会,觉得心乱如麻。兰斯只要稍稍对她温柔,她就难以自持。坚持了半个小时,终于落荒而逃,回家向菲丽妮姑姑求助去了。 兰斯对夏尔蒂娜离开真是喜出望外!他给了鲍利十个金币的零花钱,让他也去换一身衣裳。即使不能让老肯特高兴,也要让艾莉莎眼前一亮才行。送走了鲍利,兰斯乐呵呵的领著雅希蕾娜出去逛街了。 这天对兰斯来说实在愉快,快乐得超乎想像。手里有金币,身边是心仪的美丽女孩,还有什么比这更快乐的呢。两人先跑到东城贵族社区走了一圈,今天这边没有精灵巡逻,又逛了一趟艾哈迈歌剧院。这次兰斯极为小心的选择了角落的位置,没有造成观众的异动。 这天唯一的遗憾,是加布里小姐身体不适,没有参加演出,否则兰斯想为雅希蕾娜要一个签名呢。 又过了一天,夏尔蒂娜没有来,阿贝尔和佛朗兹来了。鲍利已经离开,而雅希蕾娜还没有起床。兰斯和两个子爵一起离开了旅店,阿贝尔热心的给牧师当起了导游,领他在艾哈迈各个名胜参观游览。兰斯与阿贝尔、佛朗兹之间的距离又拉近许多。 这种神仙般的生活一直持续了好几日。夏尔蒂娜犹如人间蒸发,连个影子也没出现。兰斯过得惬意极了,几乎把侯爵小姐忘掉。 一个天色阴沉的黄昏,兰斯坐在房中读书,凉爽的风从打开的窗子中吹进来。牧师深吸了一口带著雨水味道的空气,清爽之感沁入心脾。 忽然,兰斯的房门被粗暴的踢开,夏尔蒂娜神色阴郁的闯进来,头顶上乌云滚滚,房间里顿时为之一暗。 “跟我走。牧师。”夏尔蒂娜冷冰冰的说道。她的声音很有点气闷。 牧师不敢怠慢,紧跟著夏尔蒂娜出了旅店。坐上豪华大马车,朝东北方向行去。 这一天,是夏尔蒂娜的父亲葛朗台侯爵的生日。格雷堡举行了规模盛大的晚宴,艾哈迈的贵族名流齐聚一堂。与往年不同的是,圣神教的教士们没能到场祝贺,他们想来也来不了,但来自芬顿各地的魔法师们的到访很好的弥补了这个缺憾。 光明法师塔的科洛斯先生今天也来到了宴会场。老法师执著桃木手杖,缓步穿行在人丛中。他由格雷堡的前厅走出,来到了城堡内最大的一座广场,天空之影。广场里有一左一右两个不大的人工湖,一个太阳形,一个月牙形,广场因此而得名。由于到场的宾客太多,老侯爵决定把天空之影作为宴会的会场之一。这时天色已经变为暗蓝,广场上点起了无数灯火,人来人往,十分热闹。科洛斯望了望天空,虽有几朵乌云悬在头顶,却不至于落雨。 “科洛斯先生!您也来啦?”一个兴奋的声音在科洛斯耳边响起。法师定楮一看,原来是艾哈迈最年轻的一位伯爵,阿曼伯爵。他是看著他长大的,已过世的老阿曼伯爵是科洛斯的故交。 青年快活的走向科洛斯,拉起了他的手:“真没想到您会来。每年这个时候,您都在忙著法师塔的事务呢。怎么今年得闲了?” “噢,前两天西索会长回来了。” “那个常年在外的不负责任的魔法协会会长?” “是啊。这几年可把我和副会长忙坏了。这不,施罗德先生一头钻进实验室去了,我呢,没什么事可做,就索性来这边看看,为老侯爵祝寿。” “这敢情好!您跟我来吧,科洛斯先生,我介绍个朋友给您认识!” “不,还是不必了,我在这边看看就好。”科洛斯摇了摇头。老法师对交际场向来头疼。 “是吗。”阿曼伯爵失望之情溢于言表,“那太可惜了!本想为您引见佛朗兹子爵的。他可是个棒小伙!他是圣骑士费尔南的佷子!” 科洛斯淡淡一笑,向热情的阿曼摆了摆手。忽然,老法师视线里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一下子就愣住了。 “那个是谁?你认得吗,阿曼?” “那个呀。”阿曼伯爵顺著科洛斯的手指望了望,“那不是夏尔蒂娜小姐嘛。在芬顿,这样美丽动人的小姐还有哪一个?” “不,不是夏尔蒂娜小姐,我是说她身边的那个年轻人。” “噢,是那个。”阿曼冲科洛斯神神秘秘的一笑,把老法师笑得摸不著头脑。“我跟您说,您可不要告诉别人。那年轻人叫兰斯,是西方常春国来的大使。他的身份现在保密呢!” “外国人?”科洛斯惊道。 “是啊。据说他们的公主也来了呢,但我一直没看到。今天……似乎也没有来。” “哦,难怪,难怪。我说芬顿的各个魔法世家中怎么从未听说有如此出众的少年。原来是外国人呀!” “您说什么呢?” “没什么,呵呵。”科洛斯望著不远处那对儿让人称羡不已的璧人,抚著胡须笑了。耳边忽然传来一阵悠闲的琴声。一个歪著头拉琴的音乐家悠然自得的踱过,挡住了科洛斯的视线。当音乐家走过,兰斯和夏尔蒂娜的身影已在天空之影广场尽头的花廊处消失。那走廊通向晚宴的另一个会场,蔷薇大厅,是今晚举办舞会的地方。 兰斯随手从摆成金字塔形状的酒杯塔中取下一只,浅浅的呷了一点儿。葡萄的甜味和酒的热力顺著喉咙慢慢流入体内,像一条火与蜜的溪流般流淌。这种奇妙的感觉,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经历。 兰斯举起了酒杯,饶有兴味的瞧著里面的液体。梦幻的琼浆玉液静静的停在玻璃杯中,冻结成一颗晶莹剔透的红宝石。 兰斯恶作剧的把酒杯对著夏尔蒂娜,透过红酒看她的侧脸。少女正向会场中四处张望,她嘴唇微微颤抖,似乎有些不安。 她在他身边,时常是这副怯生生的模样,一点也没有主人的盛气凌人、嚣张跋扈,反而像一个没人疼的小可怜儿。但她开口说话时便会回复成初时见到的那个艾哈迈公主,向他放射出刺眼的光线。 兰斯觉得夏尔蒂娜有时真的十分可爱,特别是在她害羞的时候,那种不可思议的妩媚情致,令他总忍不住回想起那晚奇妙的初吻来。可他的记忆却像蒙著层毛玻璃,模模糊糊的,无论他怎样努力也看不明晰。夏尔蒂娜的红唇又勾起了他的欲望,他忽然感到心中一阵焦躁,想一把把她抓过来,紧紧抱在怀里,狠狠亲吻她柔软的嘴唇。 但兰斯是不会跨越雷池半步的。他始终认为她是在戏耍自己,如果真的那样做了,就遂了她的心愿。她会毫不犹豫的嘲笑自己,然后把自己一脚踢开。这样折磨虽然到头,其中的屈辱却难以承受。 兰斯下定决心,一定要抵受住她的诱惑,撑到期满为止。那时,便要带著雅希蕾娜远远的离开艾哈迈和芬顿,到一个能够接受牧师的地方去,实现洛玛特神甫对他的期望。 牧师正想著自己的心事,夏尔蒂娜高举双臂,拍了拍手,像是在对某人致意。不一会,几个仪态优雅的贵妇人来到了两人身边。他看了看,只有一位沙拉小姐算是相识。一位年纪最大看来有五十岁衣著最为华贵,派头也最大的贵妇人走在最前,俨然是女人们的领袖。 “夏尔蒂娜!”老妇人微笑著向夏尔蒂娜张开了双臂,“我的小宝贝!你一天比一天漂亮啦!艾哈迈的小公主,舞会的太阳!” “尤妮奶奶,你又取笑我!”夏尔蒂娜笑著扑进了老妇人的怀抱,撒娇道。 女人们都笑起来,用扇子掩著嘴巴,以类似于窃窃私语的方式交谈。她们的视线从不在兰斯脸上停留片刻,仿佛他只是一件家具。只有沙拉小姐以歉意的目光偷偷向兰斯示意。兰斯知道,这大概是夏尔蒂娜的安排,索性扭过脸去,一边喝酒,一边观赏大厅里极尽豪奢的装潢。她们不理他,他乐得清闲,也不觉得难堪。 老妇人牵著夏尔蒂娜的手,领她走向大厅中央。人们纷纷让开道路,恭敬的垂手注目。兰斯默默的跟在女人们身后,好奇的打量著贵族们的表现。无疑,这老妇人的地位极为尊贵。艾哈迈的贵族们都对她礼让三分。他从人们的低语中反复听到了“元帅夫人”、“侯爵夫人”几个字眼儿,大概是老妇人的身份吧。兰斯不禁又对老妇人仔细打量一番。 牧师所受的礼仪教育有异于贵族们的,等级界线并不十分森严,教士们对待任何人都能守之以礼,但,面对最高贵的人时也不显谦卑。是以兰斯对尤妮侯爵夫人的审视不像贵族们那样躲闪,而从贵族的观点看,只有身份同样尊贵的人才敢如此大胆。由此更加证实了早就在艾哈迈上流社会中广为流传的一个猜测,这个相貌犹如天使般清雅的少年,乃是从西方五国来的高贵使臣。只是人家既然有意隐瞒身份,贵族们也不能说破,况且,保守著双方都心知肚明的秘密,这种游戏也著实有趣,贸然讲破了人家的身份才叫不解风情呢,只会留人以笑柄。贵族们的话题很快转向了兰斯,只是不让他听到罢了。 老太太,这是兰斯在心里对尤妮侯爵夫人的称呼,他对所有上了年纪的女性都缺乏好感,带著一众贵妇及兰斯一直走到了大厅最里,停下脚步,像是在等待著什么。从大厅上方照射下来的红色和绿色的魔法光在她们身上掠过,在兰斯眼里留下一片片艳丽的光影,缓缓的黯淡下去。一扇与墙壁上的图案连接得珠联璧合的门无声的打开,走进来一位身材略胖的中年男子。他肚子微微隆起,面上无须,浓浓的眉毛,细长的眼楮,略嫌秀气的鼻翼,都与夏尔蒂娜有几分相似。这便是小妖精的父亲,艾哈迈的领主葛朗台侯爵了。 会场内立刻热闹起来,人们纷纷拥向这边,很快站成了一个环形。葛朗台笑著向人们挥了挥手。这时,从侯爵身后的门里又鱼贯的走出十几位贵族青年来。他们多是侯爵的亲族,兰斯看到,阿贝尔和佛朗兹也混在其中。阿贝尔一看到兰斯,便向他挤了挤眼楮。 “诸位,”老侯爵爽朗的笑了,“都不要愣著呀。请千万不要拘谨,把格雷堡当成自己的家就好!” 葛朗台的发言极其简短、朴实,大出兰斯的预料。他本以为侯爵会像神甫布道一样讲上老半天,说上一些类似于“诸公大驾光临,使寒舍蓬荜生辉”的场面话呢。看来这位身居高位者平易近人,与他那刁蛮任性的女儿大不一样。兰斯不由得对老侯爵生出了几分好感。 众人纷纷像葛朗台祝寿,场面虽有些混乱,却十分喜庆热闹。不多时,人们又散到大厅各处去了。葛朗台坐在正位的一把豪华座椅上,一个侍者快速呈给他一杯红酒。老侯爵一边喝酒,一边兴致盎然的打量著会场里的人们。夏尔蒂娜则像一只乖乖的小猫般伏在父亲膝盖上。 兰斯见夏尔蒂娜不管著自己,立刻和阿贝尔、佛朗兹等人聚成一伙。他没有注意到,夏尔蒂娜正频频向一伙女宾使眼色呢。 兰斯凭阿贝尔引见,很快又结识了一群高官显贵。兰斯那种矜持的亲近,和贵族们冷淡的彬彬有礼大异其趣,显得极为可亲。用不多时,又和诸多新朋友打成一片了。夏尔蒂娜见他应对自如,一边暗暗心急,一边也自芳心窃喜。每过去一秒钟,他在她心中便多走近一步,只是她别扭的不肯承认。 而以尤妮元帅夫人为首的一众女宾,正饶有兴趣的关注著夏尔蒂娜的神情。她虽然锁著眉头,对兰斯的关切之情却一望可知。她对他狂热的喜欢,怎能瞒过这些情场上的老手。很快,贵妇人们便开始交头接耳了。 “那个小伙子,夏尔蒂娜领来的那个,究竟是谁啊?”尤妮侯爵夫人缓缓转过身,对女人们说道。 “他叫兰斯,是个外国使者,超级阔佬。不过,他的身份还未对外宣布。”沙拉小姐答道。 “外国人?我看,这个小伙子不错!比那个不成器的费尔南的佷子好!”元帅夫人道。 “可不是!你看这小伙子的样子,真是天下少有的英俊!若我年轻十岁,非要拉他做情人不可呢!”一个富态的贵妇人笑道,全身的肥肉直抖。 “呵呵,您说什么呢,贝索亚夫人,您现在也不老啊。”另一个调笑道。 尤妮夫人微笑不语。她过世多年的丈夫,索尔侯爵,也是一位闻名天下的圣骑士,生前曾任芬顿军队的总帅之职。元帅夫人对当今的芬顿军统帅费尔南公爵一向颇有微词,以为他是个浪得虚名之辈。况且,她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艾哈迈人,对圣心城人士也自怀有偏见。因此,佛朗兹子爵从踏入艾哈迈第一天起,便被元帅夫人视作眼中钉,肉中刺。老太太知道得很清楚,这个圣心城的青年来到艾哈迈,没有别的目的,就是来抢走她的小宝贝夏尔蒂娜的。 眼下佛朗兹虽未提亲,但只要他开口,葛朗台公爵多半会同意。理由很简单,费尔南公爵掌握著芬顿的军事,而葛朗台侯爵掌握著芬顿的经济,两家联手乃是大势所趋。一旦联姻成功,以这两家的实力,连国王也能架空了。索尔侯爵是出了名的忠臣良将,她以她去世的丈夫的心思考虑,也不希望看到这种情况发生。 在公在私,元帅夫人都想阻止佛朗兹与夏尔蒂娜的亲事,却一直苦于没有插手的机会。在艾哈迈的众贵族青年中,唯有阿贝尔聪明果敢,能成大器,可他的家世却不够尊贵,而且,阿贝尔对夏尔蒂娜也没有那方面的意思。 兰斯的横空出现,在元帅夫人脑海中,不啻是惊涛骇浪中忽然瞥见的灯塔之光!她一边对兰斯评头论足,一边在心里打著算盘。 这个兰斯,无论相貌、气质,都远胜佛朗兹,后者虽然也仪表堂堂,但阴气逼人,使人难以接近。而且夏尔蒂娜明显喜欢兰斯,她授意女人们在舞场里戏耍他,显然已是情根深种,要引他注意呢。这是个天大的优势。他是个外国人,夏尔蒂娜远嫁出国有些令人伤感。可他是个超级富豪,地位又高,身份方面并没辱没了我那小宝贝。费尔南和葛朗台联手的计划也随之破产,这对我王的位置大有好处。现在唯一的问题,便是这兰斯的才情。他气质虽然儒雅,可也不能就此断定他是个才子。若他只是个绣花枕头,那纵使夏尔蒂娜再怎么喜欢他,我也非要出手阻拦不可! 元帅夫人正在琢磨著如何试兰斯的才学,一个身穿朴素灰袍的老人走到她面前,深深的鞠了一躬。她定神一看,原来是艾哈迈魔法协会几个管事之一,妖术师科洛斯先生。 “想不到能在这儿见到你!科洛斯先生,距咱们上次见面可是过了好几年啦!” “夫人还是和当年一般年轻。”老法师笑道,这种恭维话在他来说,已经是极限了。 尤妮夫人呵呵一笑。看著老法师,她忽然心中一动。这些魔法师都是聪明至极的人物,何不让他帮我看看那个兰斯的才学? “科洛斯先生,你看那个少年,我听说他叫兰斯,长得可真够俊俏的。不知在你看来,他的才华怎样?我看他身材瘦削,做不了战士。” “一个字,天才!”科洛斯毫不犹豫的竖起了大拇指。“再过二十年,我国怕也难出这样一位人物!魔法资质可说是史上最强,而且他心思细密,乐于助人。简直是完人!” “这么厉害!”尤妮夫人第一次从老法师口中听到如此高的评语,不禁吃了一惊。 “我没有半点夸张。福格森大师很想收他为徒呢。但被他拒绝了。现在想想,可能他急著回国吧。”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机不可失!元帅夫人打定主意,要成全兰斯与夏尔蒂娜的婚事。眼下,那女孩儿家心里似乎正在别扭著,非得帮帮兰斯的忙,让她看到他的好才行! 老太太望著兰斯,嘴角浮现出一丝笑意。 小伙子,我把我的小宝贝夏尔蒂娜送给了你,你可不能亏待了她! 兰斯和众官员谈兴正浓,大厅内忽然响起了悠扬的音乐声。人们纷纷退向两旁,把中央的舞池空了出来。舞会就要开场了。 阿贝尔听了音乐的开场,低声告诉兰斯,要跳的是艾哈迈狐步舞。在这种场合,要组成九队舞组才合适。 “反正我不会跳。看著好了。”兰斯率真的笑道。 “但若是地位尊贵的女性邀请,即使不会跳也不能拒绝,否则便伤了对方的面子。圣心城的贵族来艾哈迈之前都要加练艾哈迈狐步舞,以防遇到这种场合时下不来台。不会跳的只有躲在角落里了。好在你是外国人,她们应该有所耳闻。” “佛朗兹会跳吗?”兰斯问道。 “会一点。这种舞本身极简单,难的是如何与其它舞组合拍。”佛朗兹言简意赅的答道。 一旁的尤桂兹男爵暗暗称奇,他知道佛朗兹对人一向冷淡,能如此热心的为兰斯解答,显是已视他作好友了。自己和阿曼伯爵都没有这个待遇。 远远的,夏尔蒂娜抬起美丽的眼楮,微笑著望向兰斯。她看到尤妮夫人带著一众贵妇走向兰斯一伙,高兴极了,用力拍了一下父亲的大腿。 “你干什么,夏尔蒂娜?”葛朗台奇怪的看著女儿。这小妖精兴奋得像要飞起来一样。 “没什么,爸爸。没什么。”夏尔蒂娜敷衍道。她的全部心思都飞到兰斯身边去了。只见元帅夫人走到兰斯面前,说了句什么。他向她行礼,而她向他伸出了手。 居然是尤妮奶奶!夏尔蒂娜吃了一惊。她已经很多年没跳过舞啦!不过这样也好。更加引人关注,九组舞中心的位置铁定归兰斯和尤妮奶奶了。 兰斯试著推脱了一下,便腼腆的走进了舞池。不出所料,这对奇怪的组合立刻引起了全场瞩目。尤妮夫人已经多年未下过舞池,而这次的舞伴又是近日的风云人物。看兰斯的样子,显然不会跳舞,为了不拂元帅夫人的面子,这使节只怕要丢丑了。人们纷纷摇头。 阿贝尔见情况紧急,迅速做出了应对。他与佛朗兹、阿曼、尤桂兹各自拉了舞伴,分列在兰斯与元帅夫人前后左右,把他们保护在当中。这样,兰斯这对便不用配合其它舞组的节拍了,一旦出了状况,阿贝尔他们也可以照应到他。在这件小事中,阿贝尔当机立断与英明的指挥才华展露无疑,不愧是艾哈迈新一代贵族中的领袖人物。 葛朗台侯爵点了点头。阿贝尔若不是身份不够登对,实在是女婿的上上之选。而夏尔蒂娜却很生气,决定日后定要给这伙艾哈迈叛徒好看。 狐步舞正式开场。不出所料,兰斯手足无措,十分现眼。元帅夫人完全没有跟著音乐走,有意把节奏控制得很慢,一边教兰斯一边跳。可兰斯仍然错误连连。阿贝尔等人看得著急,舞步也有些乱了。这九组舞跳得实在难看得紧,堪称艾哈迈一百年来最糟的一次。 兰斯左支右拙,终于踩到了老太太的脚。阿贝尔一伙也跟著停下。而其它几对儿舞组中,有一对儿仍跟著音乐旋转,结果和尤桂兹、沙拉撞在一起。组舞被迫停了下来,音乐却依然在响。 夏尔蒂娜夸张的大笑起来,而其他人则只是微笑摇头。兰斯认真的模样和尤妮夫人善解人意的微笑,在人们眼里实在可爱极了,没有什么可笑的。 兰斯向元帅夫人忙不迭的道歉。老太太自然原谅了他。他硬起头皮,又跳起舞来。虽然舞步一样很搞笑,可却变得大胆了,也自有一分潇洒。人们纷纷为他鼓起掌来。阿贝尔和佛朗兹也对他投以敬佩的一瞥。 “你带来的那个小伙子真的是外国人吗,夏尔蒂娜?我看不怎么像。”葛朗台对女儿说。 “跳得真差!”夏尔蒂娜完全没听到父亲的话。她攥著小拳头,一门心思都放在兰斯身上了。 “你妈妈第一次参加舞会时,也和这个小伙子差不多呢。只是她更为放肆,明明自己不会跳,还非要邀请别人。那次可真够博梅尔受的。”侯爵沉浸在年轻时的回忆里,笑著拍了拍夏尔蒂娜的肩膀。“西索当时讲过的话,我现在依然记忆犹新。依西娅跳组舞,如同小马驹冲进绵羊群。想不到多年以后,这一幕又重现了啊。” “哼,兰斯才不能和妈妈比呢。妈妈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夏尔蒂娜嘟著小嘴说。 “叫兰斯啊。呵呵。”葛朗台笑了,摸了摸女儿的头,“妈妈最漂亮,他次之吗?” “胡”夏尔蒂娜的小脸顿时全红,像刚刚出炉的面包般冒起腾腾热气,“爸爸你乱说什么!人家才没有那样想!” “知道了,知道了乖女儿!爸爸也觉得那个小伙子不够帅,比爸爸年轻时差远了!” “别吹牛了爸爸……” “竟敢说你爸爸吹牛?我现在虽然老了,身材有些发胖,比不过那些年轻人,但舞跳得可比他们好得多呢。怎么样,我的小宝贝,和爸爸跳一曲舞吧,让爸爸高兴高兴!” 领主父女俩手牵著手,缓步走向舞池。音乐顿时放慢,渐渐改成圣心城伦巴常用的舞曲。舞池里的九队组舞停下舞步,退出了舞池。人们自觉的让出了一块空场,使舞池看起来大了一圈。 侯爵抬起手臂,牵著女儿的手,他的表情就像一位幸福的国王。元帅夫人向侯爵点头示意,他还了一礼。两位长者的舞伴,夏尔蒂娜和兰斯擦肩而过,他们的目光未曾交错,仿佛对方只是不相干的路人。 我多么希望此时是他牵著我的手啊。夏尔蒂娜悲哀的想道。 鼓点声告诉夏尔蒂娜,伦巴舞开始了。她最后望了兰斯一眼,却看到他正一个人溜出大厅。 第013章 菲丽妮 兰斯抬起头,望了一眼夜空。雨气散尽,失去底蕴的阴云像一块肮脏的桌布盖著整个夜空。无星也无月,天空显得沉闷而压抑。 与之相较,格雷堡里则是灯火通明,火把和灯笼把天空之影广场照得如同白昼。此时宴会已经开场,穿著、身份各异的食客们正在大快朵颐,鼻息中满是饭菜的浓烈的香味。在天空之影四处巡游表演的音乐家们多数已经离场,只有一个四人乐队在月湖旁一个临时搭建的高台演奏著民间小调。乐声、笑声、说话声,偶尔也有盘子摔碎的声音,虽有些嘈杂,却著实喜庆。 兰斯在人丛中穿行,一个冒冒失失的女孩撞在他怀里,撞得晕头转向。他扶住她的肩膀,对她温存的笑了一下,继续前进。他快步走过广场,沿著前庭边缘的一条走道行进,从城堡围墙的旁门走出。 格雷堡外的广场上停满了各式各样的马车,车夫们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也在进餐。不多的几盏街灯有气无力的照著。热闹被高高的城墙围在格雷堡里,留给艾哈迈的只有寂寥。 兰斯在广场中央站定,作了几次深呼吸,觉得神清气爽。格雷堡内有他的一席之地,但给他那个位置的人却只想愚弄他。他察觉到自己的失落感,发现他有一点点爱上夏尔蒂娜了。他知道这种感觉是不可原谅的,若是给她知道了,她会欣喜若狂,觉得打了一场大胜仗,于是游戏宣告结束。相比之下,实在是雅希蕾娜更讨人喜欢。仔细想想,虽然是他帮助斯克雷袭击了雅希蕾娜,抢走了她的魔石,可他实际上并没有做过对不起雅希蕾娜的事情。他只是顺从上天的意旨而已。因此他爱她,不需要带著沉重的负罪感。 他在脑海中勾画雅希蕾娜纯真的笑脸。自那天以后她就再没有哭过。她一定已经把名叫贾拉索的魔族忘却了,只想追求平淡的生活。兰斯也是这样。从前的那个时候,有尊敬的洛玛特神甫在耳边时时教诲的时候,一切是那样平淡,那样简单。如今环境虽有些变化,可他的心境却没有改变。有一天,还是会抛开浮华的一切,到一个远远的地方去,慢慢实现老神甫赋予他的理想。雅希蕾娜会陪伴在身边,使他比敢于梦想的还要幸福。 想著想著,这个年轻的教士脸上浮现出美好的笑容。 一辆深色的小马车向兰斯开过来,他向它招手,车子并没停稳,他便敏捷的登了上去。马车又接著上路了。 兰斯坐下后才发现,车子里还有一个人。 “请原谅。我不知道……”兰斯正作解释,一束光线从车窗透进来,在那个人脸上一掠而过。那面孔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正是他每天提心吊胆防备著的小妖精夏尔蒂娜。兰斯吓得立刻住了嘴。 怎么回事?她现在不是应该正在陪她爸爸跳舞吗? “这么吃惊干什么?没见过我吗?” 没错,肯定是她。这种刁蛮以极的口气,别人是模仿不来的。 “小姐,你不是在和侯爵大人跳舞吗?”兰斯老实的问道。 “跳得厌了!”她的语调带著气恼。 “我们这是去哪儿?” “你那里。” “可是,现在已经很晚了呀。从我的住处回格雷堡又要一个小时的时间,那样的话……” “我没有说过要回来呀。” 兰斯不敢再问下去了。夏尔蒂娜的情绪明显不正常,多说必定惹祸。 马车渐渐驶离了格雷堡。礼天路上灯火稀稀落落,转入东街后,更是一盏街灯都没有。车厢里一片漆黑。兰斯感到,一种奇妙的暧昧在幽闭的空间里酝酿,似乎他与身旁那位美丽小姐间的距离正在一点儿一点儿的拉近。他感到有些不舒服,抖了抖肩膀,借机又往窗边靠了靠。他用指尖轻轻撩起窗帘,想望望艾哈迈的夜景。 “放下。”夏尔蒂娜不带感情色彩的说道。 兰斯被突如其来的命令吓了一跳,触电一般的放下窗帘。 马车在静默里行了一个世纪,终于来到兰斯的住处,他下了马车,让车门开著,恭恭敬敬的等夏尔蒂娜下车。 夏尔蒂娜走下马车,把车子打发走。哒哒的马蹄声越走越远,他们在旅馆门前默默的站著,大约十分钟,谁也没有动。 “你上去吧,别让精灵小美人儿等急了。我自己回去好了。” 兰斯如释重负,对夏尔蒂娜献殷勤:“小姐,现在已经很晚了,你一个人回去不大方便,兰斯再去给你拦辆车来吧。” “我还用不著你来担心。”她冷冷答道。 “感谢仁善的主!”兰斯说完,一溜烟的钻进了旅馆大门。 夏尔蒂娜又在门前站了一会儿,叹了口气,转身走进浓浓的夜色中。 夜晚格外的黑暗,大街里空空荡荡的,只有四处流浪的夜风追逐嬉戏。从房屋窗子里透出的微弱亮光照在夏尔蒂娜脸上,她神色忧郁,似乎正为了难决之事而烦忧。走过一处转角,来到了礼天路南市集。道旁的房屋由住房换成了清一色的店面。住房中的微光不见了,也没有街灯,最后一丝活的气象都被当作路标的石柱挡在市集外面了。整个巷道像一座石头堆砌而成的冰冷迷宫。 夏尔蒂娜知道,世界只剩下她一个人了。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静夜中,没有人能看到她的面容。她收起满面愁容,咯咯笑了起来。笑得纤巧的肩膀和美丽的秀发微微颤抖。她笑得太投入,以至于容貌也起了细微的变化。她精致小巧的瑶鼻变得秀挺,圆嘟嘟的小嘴变成了柳叶形,甚至她的身材也慢慢改变了,变得更加高挑、苗条。当她收住笑声,愉快的摆弄起鬓角垂下的一绺秀发,用指尖夹著碧绿绸缎的发带上下移动时,她已经不是骄傲而痴情的侯爵小姐,而变成了完完全全的另一个人。她变成了夏尔蒂娜的姑姑,菲丽妮。世上最强的幻术师之一。 “真开心!”菲丽妮笑著说,“夏尔蒂娜的眼光不错,我的眼光也不错。” “我可以出来透透气吗?”一个苍老的声音道。四周一个人影也没有,声音是从菲丽妮身体中发出来的。 “随便你吧,老师。如果不幸被人看到,你要负责消除记忆。” “没有问题。我已经闷了好久啦。” 说著,从菲丽妮乌黑的长发中探出一团黑色的浓烟,像条活蛇般扭曲著向外伸展,一直探到菲丽妮侧前方才停止。而后,黑烟凝聚起来,质地变得如岩石般致密,成了一尊一尺长的黑耀石雕像。那雕像的形态,活脱脱是一位身穿长袍的老年魔法师形象。小雕像悬在空中,只剩下一条若有若无的细丝与菲丽妮的发梢相连。 “菲丽妮、菲丽妮,我拜托你的事情你做了没有?”雕像开口道。它只有面部可以运动,兜帽遮住了它的大半张面孔,从瘦削的下巴和稀疏的胡须看出,是一个不太有威严的老者形象。 菲丽妮停下脚步,用似笑非笑的神情望著它。铁一般沉重的夜幕,一个容颜俏丽的女子与奇怪的黑雕像交谈。如果有人看到这离奇可怖的景象,肯定被吓个半死。 “什么事呀,我亲爱的老师?”菲丽妮用十分柔媚的语调反问它。 “就是那件事啊。”雕像含糊的回答,“你早就答应过我的……” “噢,我记得了。我当然有替你物色,放宽心啦,老师。等你的肉体从灵魂空间取回来的时候,包管你得到一个像花蕊般柔嫩的新弟子!” “那可太谢谢你啦。”雕像满意的笑了。“你最近在忙什么,菲丽妮?怎么追起年轻的男孩子来了,这可不像你!” “才想起关心我!老师,你的心里就只有自己的事最重要!”菲丽妮做出一副气鼓鼓的表情说道。 “我把能给你的都给你啦,菲丽妮。现在无论你做什么,我都无法帮上你的忙。”雕像叹道。“你已经是幻术宗师,而我连身体也没有了,在这个界中只剩下灵体而已。” “你只是想把我从你身边赶走罢了,老师。我看得很清楚。没有我干扰,你才好去找那些婴儿似的小姑娘去。老师,你瞪大眼楮看看我,人家还不到二十五岁,还不怎么老呢!”她撒娇的笑了。 “我们别为了旧事烦心啦,菲丽妮。说说你的事情。我感到你需要一个人谈心。” “真是滑头!”菲丽妮呵呵一笑,又向前走了。她的步子很小,雕像慢慢悠悠的飘著,勉强跟上她的步伐。“你说得对。我确实有很多话想说。一个骗子最难得到又最想得到的,是可靠的倾吐心事的对像。有些秘密,即使是圣神教最笃诚的忏悔师也不能告诉呢。” “骗子?我们是幻术师菲丽妮……给前辈们必要的尊重吧。” “在我看来,两者都一样。幻术是玩弄人心的艺术,骗子也是一样。相比之下,不使用魔法的人好像还要高超一些呢。” 雕像叹了口气,等菲丽妮继续说下去。 “兰斯,呵呵,兰斯。你觉得这个少年怎么样,我的老师?以你幻术大师的眼光来看!” “我不知道。我刚刚从灵魂界回来不久。夏尔蒂娜好像很喜欢他?” “你看出来啦?没错,她是很喜欢他,比她愿意承认的要多。事实上,在我看来,她要是不能嫁给他做老婆,一辈子都不会开心。” “你在帮夏尔蒂娜的忙吗,菲丽妮?她好像很失落!但你以那种含糊的方式帮忙,有效吗?为什么不对那个少年明说?若他采取主动,夏尔蒂娜一定没法拒绝。她不会想到是你帮忙的。” “不,这样就够了。男女间的恋情这码事,不能心急,须得循序渐进才好。若是让火焰烧得太旺了,很快就只剩下灰烬了不是吗?让他感觉到她很寂寞,他在她心中比他预想的重要。让他感觉到她心中的犹豫。在眼下这个阶段,暗示比赤裸裸的告白效果更好。” “哎呀,菲丽妮,你真是深谙此道!” “过奖啦,老师。我只是把人的心作为课题来研究。” “不过,要当心反效果,菲丽妮!如果他们发现了是你从中操纵,一切就全完了。即使他们相互喜欢对方,也会认为是魔法的作用,而不肯相信。到那时” “我小佷女的幸福,我会给她。这你不用操心。” “希望一切能如愿吧。”雕像又叹了口气。她的固执一向令它毫无办法。一阵阴寒的夜风忽然斜刺里吹了过来,雕像一阵模糊,似乎要被风吹散了。 沉默一会,菲丽妮又说:“老实说,我插手兰斯这档事,也不全是为了夏尔蒂娜。更多的是为了你,老师。” 话题突然变得凝重起来。 “为了我?这话从何说起?我还是今天第一次见到他呢!” “呵呵,本来我也没想把他看得这样重。只是随性去做,可如今这个兰斯已经成为最重要的棋子,这谁又想得到呢。” “我越来越糊涂啦!棋子什么的。兰斯不是夏尔蒂娜喜欢的人吗,怎么又和我相关?你知道的,菲丽妮,我从来只和纯洁的少女们打交道。” “为了大法师的位子,老师。你活著的时候没能得到的,我会代替你拿到。” “我还没有死……” “跟死了差不多啦,你就别辩解了。你已经躲了十年,连续两届魔研会没有参加,芬顿人早已把你忘却。今年的碰头会,是我成为幻术宗师后的第一次。我跟你可不一样,老师,我不会逃避任何事。” “你不是穆里尼奥和福格森的对手,菲丽妮。你虽然已经非常强了,但你的年纪太轻,实战经验还不够。况且,大法师只是虚名,争得了又有什么意义呢。” “虚名?你又错了,老师。看重那个虚名的是你,对我来说,那只是个不错的游戏。看到你的两个老对头气急败坏、暴跳如雷的样子不是很有趣吗?有什么比这更能证明幻术魔法的力量呢?” “你做不到。” “在兰斯出现以前是这样。那时我只是想气气那个乡下老头子,拿他寻开心。可兰斯把一切都改变了。他的头脑不错,技巧虽然还不成熟,却是个天生的骗子。举手投足之间就把我那小佷女、精灵族的一个小妹妹玩得团团转。稍加培养,肯定是幻术学界中的一朵奇葩!他那张漂亮脸蛋,那神气活现的语调,在很多时候,这比才能更加重要。另外,从他的体内还埋藏著奇怪的能量。我眼下还不能摸清这力量的实质,但我已经把情绪魔法附著在他体内了,相信不久就能引出那股潜力来。我猜测,他大概与依西娅一样,出自一个古老的魔法家族,血脉中埋藏著远古的魔力。遇到他以后,我确实的看到了战胜‘元素公主’夏菲的希望。而之前我一直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你知道,那个小丫头的魔法攻击能力比我还要强。” “战胜夏菲有什么用?她是很厉害,可你的对手始终是福格森与穆里尼奥。听我劝告,永远不要和他们交手。” “魔研会的题目会更改。把魔法宗师之间的魔法对抗改为学徒比武。” “你一定早就在计划这件事了,菲丽妮。我告诉你我的想法,这绝对不可能。以福格森的脑袋,想不出这个法子。而穆里尼奥纵使想到了也不会说。” “可是你会说呀,我的老师。你已经连续错过两次魔研会了,今年的碰头会理应由幻术宗师提出题目。我已经在前些天的光明法师塔集会给了福格森暗示,而穆里尼奥手里有夏菲这张王牌,他有恃无恐。这个提案一定会通过。” “暗示?你怎样暗示福格森?他是个死脑筋,很难看得懂什么暗示。” “很简单。我幻化成他的一个好友的模样,在光明塔的真实之厅散布了谣言,说这是穆里尼奥的打算。” “真实之厅!那房间中固化了永恒的幻术结界!天哪!在幻术之中施展幻术!即使是我也不敢冒这个风险。菲丽妮,我没有看错你,你是幻术宗师最合适的人选。” “别往我脸上贴金了,老师。你把这个位置给我只是想赶我走,这,我知道得很清楚。” 两人一下子都有些黯然。不知何时,风已经住了。空气变得十分沉闷。 “如此说来,福格森肯定在到处物色弟子。魔研会的日期也必须延后了。你可知道他的行踪吗,若福格森能够找到一个比夏菲强的学徒,你的计划便是给他人作嫁衣了。”雕像道。它似乎已被菲丽妮说得动了心。 “呵呵,这你就不用担心了。”菲丽妮又得意起来,“他找的弟子,你猜猜是哪个?这个人你认识。” “我认识的?是乔吗?乔的才华是不错,可在我看来,他缺乏上进心,结婚以后更是成了闲云野鹤式的人物。” “瞧你想到哪里去啦。福格森选定的这个人,恰巧就是我选择的同一个。” “兰斯!” “呵呵,这是我选择他的原因。本来我想,无论福格森选择谁,我都会把他抢过来,只当气气那个乡巴佬也好。但兰斯实在太好了一点,使得我的计划顺著他改变了。如今他已经成为唯一的人选。” “你想利用夏尔蒂娜这层关系迫使他拒绝福格森。” “他已经拒绝了。不知什么原因。但我会设法让他接受福格森做半个老师。” “半个老师?什么意思?” “我会让兰斯跟福格森学习魔法,但不准他们建立师徒的名分。兰斯的老师只能有一个,那就是我,幻术宗师菲丽妮。福格森会为我打白工。我就不相信,两个魔法宗师合力培养出的弟子会赢不过夏菲!” “福格森会吞下这个饵食吗?” “他会的。我猜他会主动提出这个条件。他想造成既成事实的师徒关系。” “的确。他很有可能这样做。如果由兰斯提出来,他大概会乐于接受吧。” “他一定会接受。我想,在近一段时期内,都让福格森教授兰斯魔法。妖术魔法在魔法战中比幻术更加有效。或许我可以把一切都放手教给他,只在最后夺取果实。” “菲丽妮,我早就说过,你是一个天才。” “那你是完全赞同我的计划咯?” “这本来就是你的计划,我没有置喙的余地。菲丽妮,看来我是真的老了。即使我的精神力再增长一倍也斗不过你了。” “哼,悟性,精神,力量,那些有什么用?人的对手从来都是人。现在只剩下一点注意事项,就是要把那可爱的小弟弟牢牢抓在手心里。他眼下还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物,但他未必永远如此。他已经快要在艾哈迈的土壤扎下根了。尤妮夫人赏识他,阿贝尔有意接纳他,甚至侯爵哥哥也对他另眼想看。这些还没有什么,最怕的是有非艾哈迈的政治力量在接洽他。我有这种预感。有一些强大的外来者盘踞在艾哈迈城中。魔族,银月城的来使,高山氏族的旅行家。所有的目光都会集中到我的宝贝徒弟身上,因为他就像晴夜中的满月那样显眼。” “看来你还有的忙啊,菲丽妮。” “是啊。不过我乐在其中。过去的大半个月里,我一直站在高高的山顶俯视著他,看他身边的人和事物。现在我必须要走进他的生活了,否则别人会先于我这样做。” 雕像不再搭话,一阵“啵啵”的响声,它碎成了无数细微的粉粒,散落开来,还没有接触到地面就消失了,仿佛溶解在夜幕中似的。 老者的精神稍一涣散,又被吸收回灵魂界去了。 “剪除他的羽翼,使他孤立无援。让他不会产生与他的才华相当的野心。幸福这种东西,从来都是源于满足。我实现我的愿望,他得到他的幸福,这样不是很好吗?” 菲丽妮自言自语道。语气又像是告诫,又像是劝说。 这晚对于兰斯而言,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舞会的奢华场面依旧在他眼前晃动。元帅夫人鼓励的目光,阿贝尔和佛朗兹坚定却也有些无奈的神情,人们的掌声,夏尔蒂娜刺耳的大笑。他们永远也不会知晓,那恶梦般的艾哈迈狐步舞在兰斯心中是怎样一个情状。他并不像他们想像的那样,是个无所畏惧的斗士,不穿铠甲的将军。他觉得自己是靠著对夏尔蒂娜的怒火和酒精的刺激作用才撑过去的,牧师的训练并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他甚至感到自己的双腿依旧在颤抖。 而后,艾哈迈清爽的晚风和停车场的寂寥景象取而代之。黑暗的马车行在黑暗的路上,少女哀怨的眼神,蕴意深远的沉默,以及在他门前那十分钟奇妙的等待与徘徊。他百般猜度,觉得夏尔蒂娜是对自己抱著某种歉意。她是觉得恶作剧过了头,折伤了兰斯的颜面,因此感到抱歉,还是受了父亲的责备而郁闷?兰斯比较倾向于后一种看法,因为,夏尔蒂娜的恶作剧实在破坏了舞会的气氛,那位大腹便便的领主大人一定对女儿提出了含蓄的责备吧。 这个牧师心情烦躁,甚至又想弄点酒来喝,但夜色已深,实在不好打扰别人。他以极快的步子在房间中打转,忽然想到了神学院中得到的一些教导。 “虔诚的祷告吧,兰斯。主会赐你以安宁。”每当他在冥想课溜号时,洛玛特神甫总是这样教导他。 “闭上你的眼楮,敞开你的心灵。穿过那些嵌花玻璃窗和教堂高高的塔尖。用你的灵魂仰望俗物之上的青天。不需要想像,只需要信仰。” 他作为一个牧师,竟把功课忘得一干二净,心里不禁有些自责。 兰斯在房间中央站定,双手交叉放在胸前,闭上双眼,开始冥想。不多久,他的心神便陷入了一种玄妙的静止状态。然而,与他在神学院数千次冥想的结果一样,他总是不能感受到圣神的召唤。身边总是有些或年幼或年长的教士们声称听到了上天的声音,感激涕零。兰斯觉得莫名其妙,但不敢向他们提出问题,因怀疑本身便是一种不敬。不能听到主的声音,那是心地不够赤诚使然。 冥想了一刻钟,他觉得心绪已经平静,可以结束功课了。忽然一阵剧痛从他的右手指尖处传来。痛楚突如其来,他本能的呻吟起来,张大了眼楮。只见一个黄色的光点出现在食指指尖,很快的,拇指指尖又出现了第二个。他惊得说不出话来,只用左手死死的握住右手的手腕,好像一个被毒蛇咬过的人阻止毒液由血液上行一般。 但他的努力并没有效果,两个亮点不断扩大,并连接在一起,变成了一个模糊的光球。光球一经成型,扩张的速度便加快了一倍,很快把整只右手都裹了进去。这时痛楚已经停止,右手完全失去知觉了。 他想到这一定是魔王石的诅咒效果,感到十分恐惧。他曾认为诅咒已经随时间流逝自然消去了呢。 “鲍利!雅希蕾娜!”他向他们呼救,可他的声音传不出去。魔光像一个吞噬一切的漩涡,把他的声音也吸进去了。又有一道白色的光线从他手腕鼓动著的青色血管里钻了出来,环绕著手腕前行,也被吸入魔光之中。他看得真真切切,但既不知其含义,也无能阻止,只有看著。 那白线绵绵不绝,黄色的光球不再扩大,光芒反有些淡了,使他能看见光晕里面的手。他看到手掌展开,手背上出现了一个火焰形的符号,像古老卷轴上的嵌边花纹似的。 忽然,他的右手不由自主的高举过顶。一股强大的力量拖著他的身体,渐渐把他拽离了地面。 他惊恐的大声叫起来,可漩涡的吸力也在增强,他的声音还是只有自己听到。房间中的空气被魔力漩涡带动起来,形成了奇怪的旋风,掠过他汗湿的脸颊。由于恐惧的压力,他很难抬起头来,只是僵硬的看著前方。薄薄的窗纱被旋风卷了起来,窗子上隐约映出他的身影。一团黑暗在他头顶凝聚,白色的光线飞旋著在黑暗中钻进钻出。突然一道明亮的闪电从高空劈下,刺眼的白光照亮了他的房间。几乎是同时,雷声震天动地的响了起来,但不到一秒钟,雷声就停止了,又是死一般的宁静。他的鼓膜震得生疼,但他已经昏迷过去,痛觉只是使他的头更加昏沉。 兰斯的右手挥舞了一下,在他头顶上撕开了一条空间裂缝。一只看不见的巨手拉著他的胳膊,缓缓的把他拉进裂缝里。 第014章 庇护所 “闭上眼楮,敞开心灵……用灵魂仰望俗世之上的青天……这样,所有虔诚的灵魂,在这冷酷无情的世上便有一个汇合点……我们并不孤独……我们并不孤独……” 洛玛特神甫的声音像一首悠远的圣歌,从无尽的时间和空间外传来。兰斯相信,这歌声已经持续了万年,而一万年后,仍将传咏下去。 “……我们所有的罪孽都将得到宽恕,我们所有的疑惑都将得到解答。最真挚最热烈的激情,在漫长的人生中也不过是短暂的插曲,与其偏执的仇恨,不如给予谅解……爱会蒙住我们的眼楮,使我们看不到我们自身……我们没有野心,我们是凡俗的过客,但我们心中实有一团燃烧著的烈火……” 兰斯听著长者的声音,内心一片平静。他感到一切的问题都能从中找到答案。他不再需要做出抉择,因此也就不再彷徨了。 一滴冰凉的水珠打在他脸颊上,慢慢流到他唇边。他不自主的舔了舔嘴唇。他感到那液体带著一点甜味。他嘴唇干裂,觉得十分饥渴。于是他睁开了眼楮。一片明亮的绿色充斥了他的视界。而后,草柔嫩的睫和叶子,精细而脆弱的花朵渐渐从迷雾中脱出,越来越清晰。他爬了起来,发现置身于一片无边的草地。刚刚落在面颊上的是一颗露珠。 他望了望天空,却是一片毫无层次感的白色,没有太阳,也没有云,无法判断出时刻来。 他漫无目的的往一个方向走了几步,一株较高的野草碰到了他垂著的右手。他猛然间记起,自己是被附加在右手上的一个诅咒送来的。他战战兢兢的抬起手,看了一眼。火焰形的印记还在,知觉已经完全恢复如常了。他神经质的甩了两下手,好像能把印记甩掉似的。手背微微有点疼,他用另一只手去揉。 “欢迎来到庇护所。”忽然,一个温和的声音从上方传来。他抬起头,什么都没有看到。 “你是谁?这里是哪里?”兰斯大声问道。 “我是灵魂引导者。这里是庇护所。四千年中,曾有五位教皇到过这里。” “我为什么会在这儿?” 庇护所?什么是庇护所?兰斯心中有这个疑问,嘴上却不说。在他的逻辑中,与人交流思想无异于交战,顺著对方的路子走便是示弱了。 圣神教的教义中从来不曾有这个名词出现。按照对方的解释,来到这个世界的人屈指可数,那么,一定不是教义中的天堂界了。若真的有五位教皇来到过此处,兰斯猜测,这个所谓庇护所是处于天堂界和星棋大陆之间的中层世界。 “你的一位长辈把你从恶魔的诅咒中解救出来。” “谁?是洛玛特神甫吗?”兰斯的声音微微颤抖了。他感到有些激动。自从被强征入伍以来,他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过老神甫的消息了。在他心里,他一直视老神甫为父亲。 “你说出他的名字了,孩子。这位虔诚的人,他本来可以成为第六位教皇。但他把这个机会留给了你。” “他在哪里?他一定逃过了宪兵的缉捕吧?我的洛玛特老师!” “很遗憾。这是他的命运。他将在漆黑的牢底结束他在尘世的旅程。之后,他的灵魂将被送往灵魂界,继续他的修行。” “你说他被抓到了吗?” “是的。” “这怎么可能!他是一个十七阶的光明祭司啊!他们怎么可能抓到他!” “圣力消失了,我的孩子。人类与精灵亵渎了神灵。光明已然从大地上消隐。这是我们该受的惩罚。” “什么!那竟是真的?”兰斯不相信的大叫道。“我为什么可以使用神术?” “因为你的灵魂连接著庇护所。” 兰斯一下子呆住了。答案如此简单。 贾拉索,梅亚德隆。原来他们所说的都是真的。牧师失去神力,确实也可作他们渎神的证据。如此说来,芬顿王的命令也并非全无道理。 “不,我不相信。”他重复的说道,但他的心中已经确信了。 “你将在庇护所接受教皇训练的三个课程,而后,你将成为圣神教四千年历史中的第六位教皇,将濒于毁灭的信仰从怀疑和仇视中解救出来,重新引导人类精神之路向。” “魔王。雅希蕾娜从银月城盗走的魔石里真的寄存著魔王的灵魂吗?你告诉我,这一切是怎样开始的?”兰斯大声问道。 “你已经准备好了吗?圣神教的新教皇?” “回答我的问题!否则我不会接受任何要求!” “当你准备好时,荆棘之路会自然出现在你面前。再会了,年轻的圣子。” 纯白色的天空中忽然出现了一条条灰色的暗纹,兰斯刚刚看到天空的变化,暗纹便迅速扩大,使天空出现了某种与兰斯所熟悉的那片天空近似的层次感。形成这种视觉效果的不是云朵,而是一种奇怪的流。兰斯愣愣的仰望著天空中的异象,几秒钟过后,那种流质全数奔涌到远方去了,天空又恢复成空洞的白色。兰斯意识到,那个自称灵魂引导者的意识体已经走了。 兰斯感到十分无力。这个意识体与他经验中的每一个人类都不同。它明明是对他有所要求的,却又不肯屈尊与他交流,即使他只是提出了几个无关痛痒的问题。兰斯并不感到自己受到蔑视,对方的言行明显是处于一种封闭状态中,并不具备完全的理智和情感。与一块顽石讨价还价是无意义的。 灵魂引导者,顾名思义,仅仅负责指引路途吧。 兰斯等了一会儿,再不见任何动静。他试著施展了一个远视术魔法这种神术超越他目前的等级,他只能偶尔施展成功,这次很幸运的成功了向草地的边缘极目远眺。无论他的视线走多远,草地都没有分毫变化,甚至连花朵的间距都一样。他感到泄气,就地坐下。草叶上的露水很快浸透了他的袍子。兰斯把法衣的宽袖都卷了起来,手臂撂在腿上。 他开始整理线索,想自己找出答案来。贾拉索引诱雅希蕾娜盗走了魔王石,这件事应该是世人触怒神威的开始。按照他偷听到的贾拉索与雅希蕾娜的谈话,牧师失去神力也是在那前后。但究竟是在前还是在后呢?按理说,该是魔石被盗在前,牧师失去神力在后。但他的记忆却告诉他,贾拉索的说法刚好相反。如此,之前的推断也不能得到解释了。 兰斯想了一会,不得要领,感到十分烦恼。他于是跳过了事件的起因,直接由结果想了起来。魔王石已经被斯克雷夺走了,即是说落在了魔族的手中。那么,魔王的复活已迫在眉睫。按照兰斯的理解,至高神理应对魔石失窃的过错既往不咎,赐予人类教士与精灵圣者更大的圣力,以度过此次劫难才是。但结果却相反。没有罪责的圣神教教士们失去了魔力,又被人类中的国王开罪,岂不太冤枉? 想到此处,兰斯无明火起,对至高无上的主感到有些生气。 主啊!错误已经铸成,惩戒却不恰当。魔族逍遥在外,最虔诚的老神甫锒铛入狱。如此,还怎能要求世人对你的信仰呢? 兰斯抱怨完,又后怕起来。自己作为一个牧师,居然非议圣神!他自暴自弃,反而坦然承认了自己的心事。说到底,他终究是个不虔诚的牧师,大陆上十数万所谓信民中最不笃诚的一个。他自私自利,好逸恶劳,用小时候在魔法学院里学得的技术分析、施展神术,连最尊敬的老神甫也被他瞒过,反以他为神学院的骄傲。选择这种人做代言人,圣神真是择人不善啊!这样的主,也说不上高明! 兰斯经过简单的心理斗争,终于能正视早已摆在眼前的一个事实:他这号人,生来就不是牧师。只是人世无常,阴差阳错的成了牧师,如今还要变成教皇了。但成了教皇的兰斯,也依然是兰斯,不是洛玛特。老神甫的一颗赤心,一半献于圣神,一半献于民众。兰斯的一颗不纯洁的心,生来就献给自己了!况且,他的心上人雅希蕾娜正是这次渎神大罪的正主,他难道能狠下心把她绑在火刑柱上烧吗? 他认定自己不是牧师的材料,唯一觉得对不起的人,就是老神甫洛玛特。他觉得自己欺骗了老神甫的信任。他虽然不能完成他的期望,但也非要报答不可。 心结既去,兰斯的思路一下子就清楚了。他本来聪明绝顶,只是一直人为的在思维上加了镣铐,凡事都想做得尽量像个牧师,现在无所顾忌了,心情舒泰,仿佛鸟儿脱出牢笼,一下子展开了双翅,畅游蓝天。这翅膀的颜色是黑是白,鸟儿自己才不在乎呢! 兰斯飞快的确定了自己的前进路线:先通过庇护所的训练,提升自己的神力,坐上教皇的位子。回到人界后,立刻劫狱,把视若生父的洛玛特神甫救出来。伦伯底的种种酷刑早已被世人传得天花乱坠,老神甫在那里待得一天,就危险一天,因此这件事缓不得,是下界后的第一大事。眼前的危机解除之后,就要为将来做打算。未来的夫人是渎神的罪人,这怎么可以呢?因此,第二件大事就是要洗掉雅希蕾娜的罪证。贾拉索是第一个要栽赃的对像。本来嘛,他是主谋,把罪名全倒在他头上也是应该的。雅希蕾娜妹妹只是少不经事罢了。 圣神教历代教皇中,神术阶级没有低于十八级的,自己既然被选中,阶级必定也会到达那个级数。这两件大事不简单,但以十八级的牧师能力,和圣神教教皇的威信与权威,要做到也不会很难。 再细想,他手里还有银月城的一队私兵,从精灵方面抹掉雅希蕾娜的罪名不是不能做到。做了教皇,重建圣神教也成了份内的事,此事正好委托给洛玛特神甫,他一定欣然受命,而对把力量传给我的真神,也算有个交待。 兰斯花了半个时辰时间,把未来的方向大致想好。兰斯觉得自己的想法不偏不倚,十分公道,对谁也没有亏欠。自己虽是个不虔诚的教士,怀著一颗不够赤诚的心,但只要结果好就可以了嘛。归根结底,正义与否是要看结果的。主赐我以神力,我替他拯救世人,这也可算是一种公平交易。 兰斯可没想过,交易这两个字,正是恶魔最最喜欢的。 他身心放松,索性仰面躺在草地上,露水沾满了背脊也不管了。他注意到纯白的天空中有一股潜藏其中的黑色波动。显是那个灵魂引导者回来了。 “你准备好了吗?” “是的。”兰斯一跃而起。 “跟我来吧。” 周遭的景色开始变化,草地和天空模糊起来,渐渐转变成一副完全不同的景象。 整个庇护所忽然黑了下来,陷入了一秒钟绝对的黑暗。当光重新降临时,兰斯发现,他正站在一处陡峭的崖壁上,左手侧是数十米的陡崖,身前有一道蓝色的魔法屏壁,一直连接到阴暗的天空。右手边是一段平整的山地,不远处有三座并立的神庙矗立著,从敞开的大门透出隐约的魔光,一座蓝色,一座白色,一座红色。它们的建筑风格也各异,蓝色的神庙只有十米见方,高度却足足有二十米,厅堂正面和飞檐上装饰著精细而奇异的花雕,整体氛围与光明法师塔有几分相似。红色的神庙正好与蓝色庙宇相反,高度只到前者的一半,却相当宽敞。这座神庙朴实无华,相当结实,活像一座具体而微的堡垒。而最中央的那座神庙,正是兰斯再熟悉不过的尖塔教堂结构,既不像蓝色神庙那样猎奇,也不像红色神庙那样普通。墙壁上恰到好处的雕刻著少许图案,更使整座庙宇气派非凡。兰斯对白色神庙的风格十分赞赏,暗暗心折。 灵魂引导者为他报出了三座神庙的名称。蓝色的一座称为“神秘之殿”,红色的称为“力量之殿”,而白色的称为“圣洁之殿”。 兰斯虽未听到更多的解释,但凭神殿的名称与外观,已大致猜出了各自的用场。无疑,这三座神殿分别代表了星棋大陆上个人修为的三种方向,魔法之道,光明之道,武技之道。 魔法之道是兰斯最早接触到的一种力量,在他还是一个幼童时,便已经在魔法学院中体会这种力量了。因为魔法具有三种力量中最强大的破坏力,而芬顿主要的敌人,兽族军队又缺乏有效的制约魔法的手段,因此高等魔法师在芬顿倍受王家器重,一个普通魔法师的俸禄,时常与低等贵族的年贡相当。但由于魔法师醉心于研究,在普通人看来,都是难以接近的怪人,因此他们并不能得到常人的尊敬。 光明之道是兰斯了解得最多的一种力量。他一半的生涯都是在神学院中度过。他聪明伶俐,很早就能使用神术,在年轻一辈的小教士中脱颖而出,得到尊贵的洛玛特神甫的赏识和爱护。但兰斯一直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即他的神术施展完全依靠在魔法学院里学到的施法技巧。他也不知这样是否正确,但舍此别无他法。施展神术之前,兰斯也会像其他牧师一样,装模作样的吟诵一段献给圣神的祷文。光明魔法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帮助最大,牧师受到人们普遍的尊重。几千年来,圣神教是芬顿唯一的宗教教体。由于其平和内敛的教义所限,也因为缺乏争夺民众的竞争对手,历任圣神教教皇都对发展信民一事缺乏热诚。故此,圣神教真正的信徒并不很多。 至于武技之道,好友鲍利所选择的道路,兰斯几乎一窍不通。他对此也不感兴趣。艾哈迈神学院中也有精于武技的牧师,多半使用权杖等沉重的钝器,以兰斯的体质,这种武器根本不合适。小时候在魔法学院中受到的教育根深蒂固,念及防身,他总是在靴子中暗藏一把锐利的小匕首。自从被排遣到战场以来,匕首更是片刻不离身,现在也依然带著呢。 兰斯不等引导者发言,迈步走向圣洁之殿。他觉得无论对方的意图如何,选择圣洁之殿是不会错的,作为圣神教的新教皇该当如此,一分犹豫都是过失。 “我建议你先进力量之殿看看。”出乎意料,灵魂引导者这样说道。 兰斯迟疑了一下,依言而行。 兰斯早就认为力量之殿不外是一座战士的训练场,进去一看,却是一座兵器陈列室。大殿内摆著一排排的兵器架,足够千人份之用。长剑、斧、战锤、戟、长矛、匕首乃至弓弩一应俱全。另有几个柜子和支架,摆放著铠甲、头盔、护腕、披风等各式各样的防具装备,其中很有一些是兰斯闻所未闻的。最令他眼楮发光的是,这些武器装备都放出淡淡的光晕,都不是凡品,而是价值连城的魔法装备。一把两米长的巨型战斧锋刃上发出刺眼的红光,这是附有炎属性魔力的直观证据;而一张空著的轻型弩上,搭著一只绿色的光之箭,显是一件能放出魔法箭矢的神器了。这里的每件东西,若拿到艾哈迈的兵器库房,都是价值连城的物品,当得起镇宅之宝。而在这座大殿中,就这样成千件随意的摆著。 “挑几件你合用的武器防具,穿戴好,到下一座大殿去。”灵魂引导者道。 兰斯大喜,心想不愧是圣神大人,出手豪阔呀。他几步冲进武器堆中,尽挑做工细腻美观的东西捡。正在往怀里揣,引导者又道:“你挑选的兵刃、护具,待会要在试炼中用到,务请以实用性为标准选择。” 兰斯听了,愣在当场,怀里的披风和头盔掉在地上, 铛作响。 “请问,要与什么人战斗呢?”兰斯胆怯的问道。 “只是些低等魔物。地精、座狼、熊怪、骷髅等等。” 兰斯稍稍放下了心。有这样庞大的物力支持,低级的怪物何足挂齿。但他挑选武器防具的方法也变得小心谨慎。锁子甲、全身铠甲的防御力虽然很好,却太重了,穿上几乎走不得路。只好选一件魔法皮甲,那皮甲表面影影绰绰的,似乎固化了朦胧术的魔法效果,防御力想必不错。披风一件比一件光鲜,但以兰斯的眼光,并不能鉴定出它们的用途,就随意挑了件绿色的精灵披风披上。头盔、护腕选的很随便,靴子可是精挑细选,一双附带加速效果的魔法皮靴,最适宜逃跑保命。武器方面,因为他多半会用魔法解决,也用不大到,就挑了一把黑色的匕首,换掉原来那把艾哈迈军用匕首。那匕首的表面上刻著一只骨架手,向前伸出食指,兰斯猜测那代表附加了强大的妖术魔法。 “不错的选择。一把附加‘死亡一指’的匕首。到下一座神殿来吧!”灵魂引导者嘉许的说道。 死亡一指!可是七级奥术啊!兰斯吃惊的看了匕首几眼。 他走到门前,一转念,又回头挑了张带有炎属性的重型十字弩,提著出了大殿。 进了中间的圣洁之殿,却见一眼圣泉占了大殿正中的位置,圣泉旁零散的立著数十个大理石人形雕像。雕像手中都摆著物件,男性们头戴宝冠,手持权杖,而女性则擎著各式各样的水瓶。兰斯凭直觉便看出,那都是些魔法药剂。除各种治疗灵药外,也有暂时强化体质的灵药,增强元素抗性的灵药等等。 兰斯大失所望,这座大殿里的东西,比起力量之殿寒酸太多了,装潢虽然漂亮,漂亮管什么用? “挑选合用的物品。” 兰斯随便拿了些药水,权杖他是不屑于用的,药水也不指望用到,出了圣洁之殿。 神秘之殿里一片黑暗,兰斯在里面待了一刻,空中出现了十几团飘忽的魔法火焰,这才能看清大殿内的景象。神秘之殿里有无数说不清道不明的奇怪机械运转著,距离兰斯最近的是一个两米直径的透明空心球,里面又有十个色泽不同的球体,其中九个较小的按照不同的轨道围绕著最大的一个旋转。在大球附近的空间中,螺旋状的魔法符文不时隐现,变化万端。其它机械也都类似,兰斯一点也看不出它们的用途。 暗道,“要拿这些东西做什么?” 这时,一团诡异的绿色火焰飘到兰斯面前,又转向飘回大殿里边。他知道这是向导,就跟著走过去。兰斯东张西望,却只是瞧个热闹,对魔法师的怪玩意兴致不高。 走了一阵,绿色的火焰在一张桌子上面停下,忽然暴涨起来,火光大盛,把周围事物都照成碧绿色。兰斯借著光芒一看,原来桌子上排著数十根魔法杖,普通的桃木杖、黑檀木杖自不必说,也有用蜥蜴皮一类奇怪的东西包裹著的魔杖。兰斯试著拿起一根魔杖,挥了一下,顿时落下许多灰尘。他对著桌面吹了口气,马上烟尘大起。看来,这儿已经数百年没人来过了。奇怪的是,另外两间大殿却干净得很,尤其是圣洁之殿,像一直有人打扫似的。 他试了几根法杖,都没弄明白用法。直到一根红色的带著龙头的魔杖,他从中感受到了强烈的炎属性魔法波动。正是他心仪以久的火龙杖,里面贮存著大量火焰魔法。 兰斯十分高兴,随手舞了两下,桌子后面却突然伸出两只骷髅手臂来!他吓了一跳,慢慢靠过去一看,骷髅的十根手指上各戴著一枚魔法戒指。 兰斯只想了一秒钟,便迅速的把十枚戒指都摘下来,装进兜里了。绿色火焰知他心意,暗了下去,又继续向大殿里面飘。这次它把兰斯带进了一个古旧的图书馆。 这图书馆的结构著实简单,只有一副桌椅,桌子上点著一盏油灯兰斯进大殿以来看到的第一盏真正的灯四周是几排超过三米高的大书柜,分为两层,可以沿著梯子爬到中层的走道上。那走道只有一层薄薄的木板,一尺多宽,兰斯看了就觉得心里很不踏实。他在下排随便拿了本大书出来,拿到油灯下。吹去书皮上粘著的蜘蛛网,看见上面写著,“咒术魔法概论”。兰斯知道,这指的是妖术系的一个分支,咒术魔法。但在这本书写成的年代,魔法体系的构架和现在有所不同,也是可能的。他随意的打开了书,想看看前面的序言。但书刚一翻开,里面的书页就碎成了齑粉,倒了他一手。这书放得太久,已经朽烂了。 兰斯叹了口气,把只剩书皮的书塞回了书架。如此一来,其它的书卷也不敢动了。 在图书馆里走了一周,终于在一面书柜的下角,看到成摞堆著的羊皮卷轴。他把卷轴都搬到灯下细细察看,发现它们是依照类别捆在一起的。兰斯挑出元素系魔法的卷轴,从低级别魔法里取走了一捆。他打算直接施用卷轴上的法术,因为元素系的魔法施展难度最低,比较不会出乱子,对手只是些低级魔兽,用这个也足够了。 兰斯把卷轴绑在魔法杖上,用肩膀扛著,心满意足的出了黑洞洞的神秘之殿。他把魔法戒指逐一戴在手指上,多数都没有直接的魔法特效,看来还得找高等级的魔法师鉴定过才行。兰斯感到十分失望。最后有一枚可以加强元素魔法杀伤力的戒指,因为散发出强烈的魔法波动,终于被兰斯鉴定出来,美滋滋的戴上。 “已经准备好了吗?”灵魂引导者问道。 “是的。把地精们叫出来吧。我将要通过这个试炼,成为圣神教的新任教皇。”兰斯自信满满的说道。 以低级魔物的实力,只靠火龙杖就能轻松搞定,根本不会有什么危险。他这身价值不菲的战士装备看来是用不上了。 “好。传送魔法开始作用。你将会在试炼空间看到蓝色的传送门,如果情况危机,可以由传送门回到圣洁之殿中。” “你将接受试炼,引发圣力的潜能。这是一场灵魂的战斗,失败者不需付出死亡的代价。但,每一次失败都会延长试炼的时间。” “……直到你领悟精神力量的实质。不能脱开物的束缚,精神便永远是物的奴隶。” “……人们希望从宗教中得到的,并非内心的安宁,而是实在的好处。因世人皆是贪念的俘虏。但最终,他们却能够从纯正的信仰中找到救赎。故此,你作为教皇,需要能够引导民众的力量。没有力量的教皇是无法胜任的。” 兰斯听了最后这句话,觉得心有戚戚。看来他与主之间,还是存在著某种程度的互相理解。 第015章 教皇试炼 一道耀眼的蓝光闪过,兰斯被传送到一座贫瘠的小山坡上。 脚下是灰黑色的石头地,阴沉沉的天空下,许多地精和座狼漫无目的四处走著。 因传送术的作用,他出现了短暂的意识空白。当他开始察看四周的环境时,他发现地精们也在打量著他。这些口歪眼斜的丑陋生物身披兽皮,手持简单的土制武器,与它们在星棋生活的同胞没有两样。 兰斯看到地精,觉得灵魂引导者没有骗他,十分高兴。没等地精们做出反应,便催动火龙杖的魔力,向地精们放出了火焰箭魔法。靠得最近的两个地精立刻被烧成了黑色的炭团,连一声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其它地精回过神来,怪叫著扑向兰斯。 这时,灵魂引导者的声音又从天空中传来:“你能感受到它们的精神吗?” “没有。”兰斯答道。他借著魔法靴的加速效果,不断的勾引著山坡上的地精,使它们聚成一队。敌人越密集,大面积杀伤性魔法的效果越佳。 “用心去感受。我的孩子。在庇护所,你的精神感知力同整个空间是连接在一起的。” “我要怎样做呢?”说著,向一群地精中央放出火球术,一举歼灭了数十个怪物。未被火球波及到的地精吓得四散而逃,在远处又缓缓的集结起来。 他在心里感激战场上得到的见闻。他曾亲眼目睹过魔法兵团如何对付兽人步兵的冲锋,都是由少量轻骑兵引诱狂暴的兽人,把它们聚在一起,以提高魔法的杀伤效果。兰斯身边没有助手,但他的装备精良,远非芬顿士兵可比,一个人便能完成整个战术。 “你是如何察觉我的到来呢?” “我看到了黑色的流,最初。” “后来呢?” “后来只凭直觉。我也不知道是怎样做到的。” 地精们改变了战术,分散开了,远远绕著圈子,从各个方向围了过来。兰斯看到,许多座狼从山包那边奔了过来,居高临下的向这边观望。一种奇妙的感觉忽然传入兰斯的脑海,仿佛自己化身成座狼中的一只,俯瞰著山坡上的激战。他意识到,座狼们与地精并不亲近,有心置身事外。 “你太执著于视觉了,我的孩子。那么你便相信你的眼楮吧,试著从它们身上找出精神体来。” 灵魂引导者正在讲话,地精们同时冲了过来。兰斯从卷轴捆里抽出一张,拿在手里,开始吟咏上面的咒语。古旧羊皮上暗红色的字迹燃烧起来,他每念出一个字,卷轴上对应的符号便随之消失。咒语完成,羊皮卷轴上的字迹也都不见了。他自然的松开手指,让羊皮卷落了下去,随即又开始催动火龙杖上的魔法。 冲得最前的一个大地精已距兰斯不足十米了,他能清晰的看到它嘴角流下的肮脏的口水,和它那把卷刃的破烂斧头。半秒钟过后,一枚暴炎弹准确的送进了大地精的嘴里。兰斯从容退开,看著火球在地精体内爆炸,把它炸成了一团滚烫的血雾,冒著热气四下飞散。后面的地精呆了一下,被风术卷轴制造的旋风吹得东倒西歪,冲锋被迫停止了。 他朝著一个地精举起了魔杖,它吓坏了,抱著头趴在地上,全身发抖。一瞬间,他感到他能清楚的接收到恐惧的信号。他发出火焰箭结果了它。 “做得很好。你已经开始阅读精神体了。” “但我确实不知道是如何做到的。”兰斯道。 地精们溃败下去,很多跑向了山包上的座狼群。他盯著它们的背影看,表面上并没有任何变化,但不知怎地,他能读到它们强烈的愤怒和绝望感。他的视线越过地精群,望向那些座狼。座狼们肃穆的站著,可它们的情绪充满了恐惧和兴奋。 他看得出来,座狼和地精要结盟了,相同的敌意与恐慌会使它们走到一起。座狼的实力不强,但动作快捷,会缩小他的速度优势。 果然,剩余的地精各自骑上了一匹座狼,成了狼骑士。地精的数目只有三十几只,不到座狼的一半。但一匹座狼尖利的牙齿能造成的伤害并不比地精的斧子差。 “你不能只依赖眼楮。试试其它方法。” 他来不及回答,怪物们开始从山顶冲下来。座狼们借著山势,来势汹汹。一只地精突然投出了手里的短剑,从兰斯耳边飞了过去。 兰斯急忙挥动火龙杖,想用连续的火球术结果它们。 “火墙术卷轴会是个好选择。”灵魂引导者道。 兰斯依言,取出了火墙术卷轴。在兰斯面前十米远的地方,一道明亮的火柱冲天而起,向左右推进,形成了一道半米宽,数十米长的火墙。果然如灵魂引导者所说,座狼们冲得急了,收不住脚,纷纷扎进火墙里,等从火墙穿过时,已变作翻滚的火轮了。那些好不容易收住步子、在火墙前方停下的座狼则成了非常好的固定靶。兰斯毫不吝惜的把火球射向它们,怪物们的士气很快便崩溃了。 “这个效果的确好!”兰斯赞道。 “但这并不是教皇课程的一部分,我的孩子。你应该从你的魔法老师那里得到相关的知识。一个高等级的元素使会是个好选择。” 兰斯耸了耸肩膀。这时,他脑海中又出现了一个信息。不是看到的,也不是听到的,甚至连气味、脚下的震动也不是。这种预感,只能称为直觉。 “有其它的怪物来了。”兰斯说,“从山包那边。” “非常不错!你为何不爬上山包,用你乐于相信的眼楮来确认你的判断?” 他召唤出一个骷髅战士,让它追击那些四散逃窜的地精和座狼。这还是他第一次使用本身的魔力呢。骷髅兵不堪一击,但耐力无穷,用来打扫残局非常合适。 兰斯爬到山顶,向山下俯瞰。眼前是一片灰褐色的开阔地。少量的变种地精和熊怪在山地的缓坡上逡巡。高大强壮的兽人群聚著围坐在一起,像是在召开会议似的,而更加巨大的食人魔和亚巨人站立在兽人身边,它们十分的烦躁,不时锤著胸膛仰天长号,以发泄它们过盛的热情。周身生著稀稀拉拉的绿色长毛的巨魔在这些静止不动的亚人种之间穿行,它们长长的手臂一直垂到地面上,在干结的黑色土壤上溜出浅浅的沟壑。 在山脚处有一个不大的椭圆形魔法阵,发出明亮而不刺眼的蓝光。显然是传送魔法阵。 他向更远的地方望,山坳之中笼罩著一团不祥的云气,遮住了他的视线。他感受到在那云雾底下,有某种强大的意志存在,令他微微的战栗。那里的土壤已经腐烂了,变成了分解中的有机物一般的东西,其中不存在一丝生命的气息。这是某种粮食,某种敬献给亡者的祭品。那些被怨念束缚著不得托生的亡魂就游荡在这片土地上。它们不会死去,也没有真正的活著,故此被称为“不死亡灵”。 他意识到,那片荒芜地中的某个存在才是要他去征服的目标。教皇试炼果然不简单,但他有庞大物力的支持,自信心只是稍稍受挫而已。他对物的信任程度,远远超越对自身的信任。 兰斯正想向灵魂引导者发问,一群巨蚊铺天盖地的向他涌来,翅膀震颤发出的“嗡嗡”声使他放弃了讲话的企图。这便是他刚刚预感到敌人。 他开始咏唱一张龙卷风术上的咒语,但由于听不到自己的嗓音,出了几处不大、但是不可原谅的错误。卷轴上的金色光辉迅速退去,已经消失的字迹又重新出现了。 兰斯有点恼怒,把卷轴丢在脚边,催动了火龙杖中储存的地狱火魔法。这个魔法的波动实在太强,以至于引发了元素戒指的魔力。原本,魔法戒指的力量只对持有者本人所施展的魔法有帮助,对法杖等魔法道具引发的力量无效。可兰斯的精神力与整个空间连接著,在他全力施为的时刻,法杖无异于他身体的一个部分。被戒指强化过的地狱火有五十米长,直径也达到了一米,像一条燃烧的巨蟒在空中飞舞。兰斯挥动法杖,地狱火在巨蚊群中画出璀璨而残酷的彩虹,被地狱火直接击中的巨蚊立刻气化,那些没有被扫中的蚊子,下场也没好到哪儿去魔法造成的超高温把它们的翅膀熔化了,它们掉在山坡上,沿著山势向下翻滚,冒出焦黑的浓烟。 兰斯情不自禁的笑了。他开始体会到强大的乐趣。这支巨蚊大军的力量足够对付芬顿军的一个团。但转瞬之间,他惊讶的瞪大了双眼:当那些蚊子被消灭时,他真的看到了它们的精神体,与本体的形状、大小都类似的发光物从蚊子体内剥离出来,一眨眼就消散了。 “粉紫色的光代表绝望情绪。”灵魂引导者在兰斯耳边轻轻的说。 他看到一只燃烧著的蚊子砸在集会的兽人中间,把一个倒霉的家伙脊椎骨砸断了。兽人们身体泛出了浅浅的蓝青色微光,四下寻找肇事者。当一个最高大的兽人看到兰斯,他身上的光泽变成了红色。他大声吼叫起来,很多其它兽人也注意到了高处的披甲魔法师,精神体都变红了。 “红色呢?”兰斯问。 “蓝青色代表疑惑与惊骇,红色代表愤怒。” “黄色呢?”兰斯继续问道。 一个潜伏在附近的狡诈的地精巫师突然朝兰斯射出了一枚强酸箭,兰斯的魔法皮甲感应到酸箭的魔法波动,立即做出了回应:它在兰斯身旁构造了一个临时的幻象,误导了酸箭魔法,使酸箭打偏了。 兰斯用暴炎弹结果了那个地精。巨大的爆炸掀起了一阵强风,碎石块四处飞溅,下面的兽人只得用手臂护住头脸。 “恐惧,士气低落。” 灵魂引导者的话立刻就得到了验证,兽人们被暴炎弹的力量骇住,身体泛出青色和黄色的光,一时不敢向上冲了。兰斯抓紧时间使用了一张冰霜卷轴,给山石表面涂上了一层冷硬的冰层。当那些兽人改变主意向山顶冲时,滑溜的地面会成为他的第一道城墙。 “我需要杀光它们才能完成这次试炼吗?”兰斯摇了摇火龙杖,剩余的元素力量已经不多了。卷轴威力虽大,使用起来却不如魔杖方便。山地上还有成千的兽人和其它怪物,按照兰斯这种奢侈的战法,魔法显然不够用。最大的问题还不是这个,兰斯意识到,整个山坡上所有看得到的怪物都对他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戒备心 “你需要找出可以消灭它们全部的方法。” “我看不到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兰斯耸耸肩道。“我需要一支军队。” “会给你的,但不是现在。冲到那个传送点吧,我的孩子。你需要重新整备,还需要好好的上一课。我会在圣洁之殿等著你。”说罢,灵魂引导者的精神波动消失了。 兰斯的目光,不由自主的望向山脚的传送点。他骄狂的情绪渐渐为谨慎所代替。有不下一百头怪兽拦在他与传送点之间,它们不约而同的抬起头,捕捉兰斯的视线。 十秒钟过后,兰斯发现整个形势突然性的恶化了。怪物们的恐惧心消失了,相反,对他的敌意则极大的提高。很多处于中立立场的物种也开始散发出敌意。 “胆怯。”兰斯低语道,“我明白了,这些家伙也能看到我的精神体。” 为时以晚。他面前的土地忽然隆起了几个土包,巨型甲虫的头部钻了出来,胡乱的挥动著钳子型的獠牙和强健的前肢,炫耀著它们的力量。兰斯一边后退,一边施用了一张冰防御卷轴。他感觉到从背后袭来的杀意,回头一看,身后正有许多甲虫钻出来,他陷入甲虫的包围圈了。 兰斯稳住身形,镇静的施展了一个冰风暴卷轴。众甲虫在冰锥与风暴砸在头顶之前吐出了暗绿色的酸液。酸液从各个方向向兰斯袭来,他根本无从闪避。 幸好,魔法披风救了他一命。披风在兰斯头顶上放出了一张伞状的元素魔法屏障,接下了甲虫的攻击。不过披风上的魔力也被一次用尽了。 甲虫们先是被寒气冻成了冰块,接著又被锋锐的冰锥扎得粉碎。 兰斯还来不及喘息,几支黑油油的标枪投向了他,都落在他前方五六米远的地方。这些标枪是由兽人投矛手投来的,它们正跟在斧头手后面朝山上冲呢。 这时,一块巨大的岩石从兰斯身边飞过,擦中了他的肩膀。他痛得蹲了下去,感到半个身子都麻木了。 投出石块的是一个粗壮的双头巨人。他身高三米,宽度却还超过了高度。兰斯向巨人放出火球,但距离太远,火球在一群兽人中间爆炸,伤到了附近的食人魔。食人魔们立刻加入了冲锋者的行列。 由各种怪物组成的混合部队朝这个教皇继承人冲上来。兰斯事前布下的冰魔法这时起了很大作用,但也不过是拖延。空中传来奇怪的叫声,一群好事的双足飞龙赶来了。很快的,兰斯将陷入立体攻势的重围。 一个人要对付数千妖兽,不知这可否算作一场战争? 他突然发现,教皇试炼根本是一场无望的战斗。而就在几分钟前他还在洋洋自得。 “喂!”兰斯大叫,“你曾经说过,我在这场试炼中不会真正的死亡,是吗?” “那要视乎你对死亡的理解。” 兰斯几乎气炸了肺!这个所谓引导者的家伙,说的每件事几乎都是假的。他先告诉他只是一场灵魂的战斗,又说对手是低等级的魔兽,最后又告诉兰斯他可能战死。这种骗子竟然是神的代言人?那我这教皇来得就很有道理了,我比那骗子诚实忠恳一百倍! 兰斯抓紧最后的一点时间手斧、飞镖、投矛、尖刺以及口水离他越来越近了使用了一张加速卷轴,又胡乱的喝了两瓶增强体质的药剂,运气不错,刚好有一瓶药剂能提升敏捷度。他开始施展隐身术,他最喜欢的二级魔法。大多数魔怪不能看破隐身术,这对他逃跑很有帮助。 但糟糕的事情发生了,由于魔法和药剂的强化效果,他的动作快得连自己都无法控制。他搞措了手势,把唯一一个隐身术浪费掉了。 兰斯感到绝望,他带来的都是元素卷轴。也许他更应该拿一瓶隐身药水。正如一个魔族少年对他说过的,药水只有见效快这一个优点。 也许他应该在那些稀奇古怪的机械里挑选帮手,也许他应该冒险使用那些超越等级的召唤卷轴。也许他需要一面附带风属性魔力的小圆盾。也许…… “喂!我要求你的援助!”兰斯看著如潮水一样涌来的大批怪物,哀求道。 “你可以叫我西奥,孩子。你为什么寄望于魔法师的法术呢?你为什么不使用神术?” “神术?”兰斯一时没弄懂它的意思。“难道要给地精们治伤吗?” “好吧!”它的声音有些恼怒,这是兰斯印象中它第一次明确的感情表现,“那么你再施展一次隐身术好了。你还没有发现吗?你可以无视那些凡人魔法师为自己定下的规则。凭借庇护所中储存的精神力,足够你无限制的使用任何魔法,直到肉体乏力为止。” “无视规则?!”兰斯将信将疑,但他已经没有时间犹豫。他尝试著再次施展隐身术,熟悉的魔力流在血液里运行,使他的脉搏忽然加快。 他成功的施展了隐身术。他阅读著自己的思维,发现隐身术咒语的每个音符都清清楚楚,也就是说他还可以继续施展这个法术。而在过去,当他施展完这个魔法时,施法残留的魔力波动会强烈的干扰他的记忆。 兰斯感到有些激动。但进而又想,这种能力是否在庇护所中才有效呢? 愤怒的野兽们忽然失去了目标,都诧异的呆住了。兰斯从它们身边缓步走过,差点要对它们说出“借过”这个字眼。 但兰斯并没高兴太久。有些魔兽在狩猎时,依赖嗅觉的程度比依赖视觉更高。正在山脚下徘徊的巨魔们刚好就在此列。当兰斯走下山坡时,风把他新鲜的肉味送进了巨魔的鼻子。于是它们红著眼楮扑了上来。起初兰斯以为它们是听到了脚步声,还站住了等著。很快他发现他错了,扔掉累赘的重型十字弩,全力的朝传送法阵奔跑。巨魔实在太快了,比加持了两种加速术的兰斯还要快。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一只巨魔伸出长长的爪子,抓烂了兰斯的披风。他回身就丢了一枚暴炎弹给它,把它炸成了烤肉,隐身术的效果也同时解除。 怪物们发现被欺骗了,发出震天动地的吼声。各式各样的怪物一齐朝传送法阵跑来,几乎凑齐了兰斯小时候在魔法学院看过的《妖怪百科大全》里的全部龙套演员。 这时兰斯距离传送法阵只有几十步远,只要法阵不出问题,任何怪物都无法阻止他逃脱了。兰斯抖擞精神,催动火龙杖最后的魔力,把身边的巨魔一个一个的干掉。这些魔怪天生怕火,在被强化过的火焰魔法面前毫无抵抗之力。兰斯知道,对于以隐身术为看家本领的自己来说,巨魔是最大的敌人。他要尽可能的消灭它们。 可是来自山坳方向的新的威胁打断了兰斯的屠杀。一群摇摇晃晃的僵尸慢慢的走向了传送法阵。兰斯只好抢过去,消灭了前面的僵尸,冲进传送法阵里。魔法阵立刻开始发生作用。 兰斯抓紧时间,对山坳方向使用了一次远视魔法。 一秒钟后,他出现在圣洁之殿的泉水旁。他没有心情庆贺脱险,只是用手背擦了擦额头的汗水。这汗水多半是跑出来的,但也有吓出的冷汗。特别是在山坳的最后一瞥得到的信息,实在令兰斯受惊不小。 由于浓雾的作用,兰斯只能看到很小的一块地方,但就在那不过十米见方的狭小空间里,竟然挤了一只大木乃伊,两个骸骨魔像,一只大阴魂,五个吸血鬼,甚至有一个巫妖。兰斯所知的强大不死怪物差不多全了。 那个巫妖的身体缩得很厉害,红色的法袍也烂成了一条条的碎布,但毫无疑问,那就是个巫妖。生前是被受敬畏的超级魔法师,死后是站在亡者世界顶点的魔物。 兰斯大略分析了一下那伙不死怪物的实力,感到它们可以轻松的毁灭自己一万次,不管自己穿著怎样的装备,手里拿著多少根魔法杖。这世上只有一种神器可以蔑视巫妖的力量,那便是圣剑。但一把圣剑是永远不会认同兰斯的,他连战士都不是。 “西奥。”兰斯立足不稳,扶住了身边的一尊雕像。当他注意到那是一尊赤裸的少女像时,又虚伪的换了一个男人的雕像当扶手。“巫妖是你所说的低级魔物吗?” “刚刚你为什么不用神圣领域?”西奥没理会兰斯的问题。 “那是祭司才可以施展的魔法啊。……噢,我已经是教皇了,呵呵。”兰斯讪讪的笑了。 的确,可以避过任何敌人耳目的魔法只有一个,光明魔法中的神圣领域。但这个魔法一向是那些虔诚的主教、祭司们的专利,兰斯过去一直与之无缘。 既然可以使用这个神术,以后就安全了。兰斯的情绪好了不少。 西奥继续教训道:“你太喜欢魔法了,我的孩子。这对你没有任何好处。作为一个圣职者,你需要更多的注意精神,而非物质。那些魔物,一直以来,你都在物质上破坏它们。教皇试炼不同于大法师试炼,不是以物质上的破坏力为评定标准的。” “但我没有别的办法。它们冲向我,我毁灭它们。我自己的力量不足,只有借用装备的力量。” “耐心点,我的孩子,你太心急了。认真听完这一课,我保证你会找到通过试炼的方式。” 兰斯欣喜的发现,这个冷冰冰的灵魂引导者变了。自从它告诉了它的名字,就变得乐于同兰斯交流,更像一位师长。 “现在你已经知道,每个生命都存在著精神体。当你完全破坏一个生物的肉体时,它的精神体也随之消失。但,并非绝对。一个对精神力量有充分认识的生命,可以实现对自身精神体更高层次的控制。甚至可以超越物质界,把精神体单独引导至灵魂界中。” 西奥停了一下,它知道兰斯还无法理解灵魂界的存在,只是先在他心里投下一个认识。 “对精神力量的理解与应用,各个族群,每个个体之间都有所不同。把对精神力量的感知能力称为灵感,运用能力称为悟性。以星棋的几个大种族为例,魔族和精灵的灵感是最强的,稍经训练,就能在物质界中读到强精神流;人类次之,对精神力的判断常依赖于对物质表象的解读,如心跳、脉搏等等;矮人再次之;兽人最弱。悟性方面,魔族最强,人类次之,精灵略逊于人类,矮人与兽人对一切精神力量的应用都抱有怀疑和抗拒的心态。” “相对应的,几大种族的魔法能力也依魔族、精灵、人类、矮人、兽人的顺序排列。具体来说,魔族的优势是无可辩驳的,其它两个魔法大族,人类和精灵则各有优势。精灵的灵感很强,悟性却差。因此与人类相较,他们更加倾向于自然魔法,对于更接近于精神原力的光明系神术却缺乏研究。因此,人类的牧师中时常有能够施展九级神术的强者,精灵圣者却从未有一人达到那种高度。至于矮人和兽人,我只能说,他们在精神力领域还处在蒙昧无知的阶段,是比较低下的种族。” 兰斯听到此处,偷笑了一下。西奥身为神的代言,却公然宣讲种族歧视论。但这话在他听来却十分受用。他本来就瞧不起矮人和兽人,见过的精灵又都很笨。魔族只认得一个,是真材实料的魔法天才。 “真有道理。”兰斯说。 “孺子可教!”西奥赞道:“灵感与悟性,是凡人应用精神力的两个评定标准。你是人类,我的孩子,这两方面的才华都受到天性的制约。人类的悟性很好,灵感却不够强。要成为教皇,非提高灵感不可。当你被传送到试炼场时,我注意到,你所做的第一件事是借用火龙杖的力量毁灭了一个怪物的肉体。这就错了,它们对你的敌意不强,是你自身的杀意太盛了。你太急躁,太冒进。我不怪你,这是年轻人固有的毛病,但你作为圣神教的教皇,需要耐心改正才是。” “那么,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呢?”兰斯虚心求教。 “很简单。你应该静静的观察它们的精神体,找出从精神上破坏或者控制它们的方法。要提高灵感,不能机械的去看,介入其中才是上策。当然,以你目前的悟性,介入是不可能的。但你从它们精神体中读到的信息已经足够你利用了。” “我可以读到一点它们的意识。”兰斯谨慎的说。 “好吧,让我把一切都告诉你,我的孩子。这只是一个例子。如果你不是那样著急与地精部落结仇,而是耐心的观察一会,你很快会看到如下事实。首先,地精会与座狼部落结盟。它们都属于比较弱小的部族,彼此之间并无恶感,为了争取更多的生存机会,弱小者达成共识,结成较为强大的力量。接著,这只混合部族会向外扩张,与其它地域的住民相遇。它们很快会遇到兽人。兽人的力量比地精和座狼都大,它们对这些陌生的访客本能的产生了轻视之心,而轻视会引发地精与座狼的敌意。兽人意识到,单凭本部族的力量并不足以消灭地精与座狼的同盟,因此它虽然讨厌它们,却不得不与它们妥协。这样,在两个组织之间会产生一条分界线。双方都想跨过去,权益再三,又不敢面对后果。这条分界线上会不断的发生零星的越界事件。矛盾在潜移默化中膨胀。你只需要动一点点手脚,就能使一切爆发。我知道你不会施展幻术魔法,但是,神秘之殿里有足够的魔法卷轴供你使用。一个心灵控制卷或一个拟态卷能很好的解决问题。” “如果兽人和地精够聪明,我是说,像人类一样聪明,它们即使受到了你的挑拨,也不会立即开战。因为在同一座山岭上生存的不止是它们,还有很多强大的、互不妥协的部族。谁能拉到的盟友多,谁的胜算就更大。不过很可惜,它们不是人类。它们会像争夺配偶的野生猴子那样互相撕咬。你无法一劳永逸。但是相对的,要挑拨这些低智生物也远比欺骗人类容易。亚巨人喜欢扔石头,扔得又不准。巨魔鼻子好使,视力却和瞎子差不多。食人魔每时每刻都在寻找发作的机会。双足飞龙是任意种族都讨厌的好事者。这些群聚在一起的精神体中间充满了不安定的因素,但在物质界看来,它们相处的却十分和谐,因为它们彼此牵制,多半不能以对方为食。” 兰斯张大嘴巴,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这个从来不失风度的牧师第一次觉得自己是那样傻,那样幼稚。他把一切都看得太简单了。他太急著离开庇护所,事实上,若非西奥聪明的引导,这个少年一定会错过真正的财宝,而只带回一些魔法戒指。 “现在,你学到什么了吗,我的孩子?” 第016章 牧师的战斗 圣洁之殿中,灵魂引导者西奥的精神力课程仍在继续。 “但凡物质界中不得超脱的人,一举一动都基于对物的贪念。但为了没来由的羞愧之心,或为了麻痹竞争者,又常常做出一副无欲无求的模样,自欺欺人。其实,只要阅读他们的精神波动,再完美的伪装也没有用。你已经知道,我的孩子,人的情绪会使他的精神体呈现不同的表象。表情可以掩饰,精神的波动却是不能掩饰的。” “但对于至高无上的主来说,这种充满自欺的祷文也未尝是罪过。真正诚实的祷告只有一种,便是怨言。怨言是圣神得至信仰者最大的供物,也是祷告中最真诚的部分。越是贴近真心的祷告,越能产生纯净的精神流。然而,祈祷者却并不这样认为。他们宁愿维持一种虚伪的虔诚,也不愿暴露心中的不满。他们以纯物质界的观点来看待世界,把一切问题都视作简单的交换。对他们来说,祈祷如同奉承。不过对象由高官显贵换成圣神罢了。” 西奥的言辞十分简捷,与神学院里讲道的神甫们大大不同。大多数神甫都喜欢把一个本来简单的问题说得神乎其神,让人似懂非懂,这样,纵然他的言语中有不合常理的地方,也很难向他寻求解释。 但西奥这种授课方式也有坏处。兰斯对精神力几乎一无所知,还是刚刚才切实的体会到精神体的存在,无论他再怎样天资聪颖,要他一下子接收西奥的理论也是勉为其难。若是西奥的言语罗嗦一点、重复一点,效果反会好些。 而且,西奥的精神力控制很多是关于如何从信徒那里接收精神力的,这种知识对于初窥堂奥的兰斯来说并不切近。他连干扰别人的精神波动也不会,何谈吸收呢。 兰斯听了许多知识与哲理,听得头昏脑胀。西奥发现他的精神涣散,便要他喝下了一瓶奇妙的药水。顿时感到神志清明了许多。他强打精神,准备再听些干巴巴的道理。 西奥也看出自己的课程有些冒进,又回到星棋上诸种族对精神力的认识过程上来。 “芬顿人对精神力的理解,是由前七五一年才开始。圣神教的教皇索拉由二世,也是上一位进入庇护所的教皇把精神力的认识教授给世人。” “前七五一年?”兰斯奇道,“那是什么时候?如果你所说的是那位伟大的‘时光皇’索拉由二世,我记得他是在芬顿历二五一年登基为教皇的。” “这是芬顿王朝的历法。对灵魂界来说,王国的兴亡犹如季节交替,这种变来变去的历法有什么意义呢。你若要成为一位伟大的教皇,我的孩子,就必须从物质界跳出来,成为灵魂界的强者。在灵魂界中,有无数在物质上已经彻底消灭的强者,他们魔力强横,有时连真神都感到头疼。” “噢。”兰斯点头应道:“但你所用的历法是如何创造的呢?” “来自远古时代便开始流传的一个预言,关于末世浩劫与重生的。按照灵魂界中的说法,现在的时间是魔神历前四年。” “现在是芬顿九九八年。”兰斯心算了一下,知道两种几年法只有初始时间的差别而已。“前四年?就是说离预言发生的日子只有四年时间了?” “这不好说。因为末世是物质界的末世,而预言却是针对灵魂界中的异变做出。也许,魔神元年指的不过是某种意识的产生,物质界未必会感受得到。” 兰斯听得头大,无言以对。 “……索拉由把精神力的认识传授给圣神教的教士,圣神教的教士们又把这种概念传给星落的魔法师们。而真正把精神力概念推广到魔法学界中的,是当时的大法师玛法里奥。他也是一位灵魂界的强者,在悟性上甚至还强于索拉由二世。他为了使那些无法进入灵魂界的人也能从精神力的概念中受益,特意制定了精神力的度量单位,玛那。” “这个我倒是听说过。”兰斯道。他想到了光明法师塔内的精神力测验。 “玛那的提出,对后世的魔法学界可谓影响重大。当今星棋大陆人类对魔法的学习与研究,可说处处离不开它。这个概念虽不是完全正确,但它的实用性却不容否定。比方说,一个魔法师施展了火球术,影响魔法实际作用效果的因素共有三个。其一,魔法师对魔力的操纵技巧。越高级的魔法师,施展同一个魔法的效果越好。其二,魔法的对应特技,‘法术极效’的等级越高,魔法的效果越强。其三,魔法师在此魔法施展过程中的最高精神力输出,精神力输出与魔法效力成正比关系。上述三个因素中,前两个因素对魔法的影响是有限的,一个等级十的魔法师施展的火球术固然比等级七魔法师要强,但是,一个等级二十的魔法师所释放的火球术却不比等级十的魔法师强多少。因为魔法本身能够调动的魔力有限,火球术再怎样也比不上延迟火球。对于高等级魔法师来说,他们的魔法威力大半取决于精神力输出。” 兰斯想起福格森所说的话,老头曾言,“没有六万玛那别想赢过贝尼特斯”。看来,精神力的输出于精神力总量成一定比例。这个话题终于提起了一点兴致。 西奥像是听到了兰斯的心声,接著讲道:“人类对精神力的操纵水平参差不齐,精神力输出与精神力总量不成正比。一般来说,等级越高的法师,总能输出更高的精神力,即使不知其所以然,施展魔法的经验多了,久而久之,自然也能够调动更多的精神力。但是,他们调用精神力的水平提高却有一个瓶颈。不能跨越物质界束缚的魔法师,一次输出精神力的最高限度,是精神力总量的十分之一。因此,一个十级以上的的魔法师施展的火球术威力存在上限值,若要突破这个上限,唯有提高法术极效特技的水平。” “每百年中,能够跨越物质界束缚的魔法师不足十人,且多半是魔族、精灵。人类的灵感弱是一方面,他们的悟性太强才是限制能力提升的病源。正如一个过分聪明的孩子,常常沉迷于耍弄小聪明的乐趣,长大后却无所成就。” 说著,把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灌输到兰斯心中。兰斯顿时感到一阵恍惚,耳目都失去了一贯的灵敏。同时,他的心智却脱离了肉体的束缚,感知能力一下子扩张了无数倍。他可以感觉到远远的神殿之外,无数处于闲游状态的精神体停滞在空间各处。其中有几个格外熟悉的,正属于照过一面的兽人和巨魔。 这种认知,并非通过他所熟悉的任意一种感官达成,而是直接以意识的形态出现在心里。兰斯被这种奇妙的感觉迷住了,但他也没有忘记思考。这种全知全觉的精神状态,无疑已经超越物质界的束缚。 其实,他此时的状态甚至也超过了灵魂界的范畴。在这个庇护所中,他的精神力量已经达到了神的高度。 西奥急于结束课程,把兰斯送回物质界。因此它想让兰斯借著天然精神流的力量通过教皇试炼。但是,帮忙归帮忙,西奥不会替他把一切都解决,否则教皇试炼便失去了意义。终究要靠兰斯自己的悟性通过最后的考验。 “由于你的精神与庇护所存在直接的连接,我的孩子,在物质界的概念中,你的精神力是无限的。若有足够的努力,你超越物质界束缚也是迟早的事。到那时,只消一个最微小的冰系魔法,便可以抵御由最强大的人类法师所施展的最高等的火系法术。” 兰斯听了,不禁有些飘飘然。但西奥又续道:“可是,如何转化异空间的精神流为己所用,却是一个极大的难点。曾经通过教皇试炼的五位强者中,只有索拉由二世找到了诀窍,能成功的使用庇护所的能量。即使是他,最高精神力输出也只有五万玛那而已。” “五万玛那!按照十分之一的比例逆推,可相当于五十万玛那精神力了。”兰斯暗道,“若有一半强大,我就心满意足了。” “呵呵。说起来,对自身精神力的操纵如何精深,也不过是个凡人。只有能从天然的精神流中提取能量的,才能跨越人与神之间的界线。”西奥笑道。说这句话时,他把声音压得很低,使兰斯只能听个大概。 又道:“世人常以为,人一生下来精神力就有了定值,后天再怎么努力也无法增长几分,其实大谬不然。之所以会有这种错误的认知,是由于对灵魂界缺乏理解。想大量的增多精神力能量,唯有到纯灵魂界中汲取。不过,这种方法对你毫无用处。与其冒著精神毁灭的风险,不如认真学习转化自然精神力的方法。这个话题到此为止。我的孩子,现在,你的精神力已经与整个庇护所完全连通。通过教皇试炼,返回物质界的时机已经来临。我会给你必要的指点,但不要指望我告诉你一切。” 话音未落,一团淡蓝色的魔光包裹住兰斯的身体。他还没有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就又被传送到试炼场中央的山脚处了。 兰斯急忙把感知力收束起来,大脑里同时接收太多信息令他感到十分不习惯,甚至无暇观察身边的事物,他左右看看,发觉自己又回到传送法阵的所在处。但传送法阵却不见了,摆在原地的是一圈不具备任何魔力的灰白色的石板。 漫山遍野的愤怒的魔兽们感应到兰斯的去而复返,纷纷朝他飞扑过来。所剩不多的座狼骑士舍生忘死的冲在队伍最前面,几个与兰斯有深仇大恨的巨魔更是把双臂挥舞得像巨大的风轮一样,气势骇人。 兰斯下意识的举起手里的火龙杖,朝怪物们甩了两下,但杖里的魔力已经耗尽了。而且他把成捆的魔法卷轴落在了圣洁之殿。兰斯的脸色马上变得苍白。 “我还什么装备都没带出来呢!让我回去拿卷轴!”兰斯大叫道。 “你必须学著应用精神的力量通过试炼。我发觉你对外物的依赖太强了。这不是坏事,可是我要的是一位智慧高绝的教皇,不是一个富裕的魔法师。” “求你给我一根魔法杖吧,我连魅惑动物都不会!” 西奥没有理会他。兰斯大急,连连哀告。 “让我换一件披风好不好?这件已经烂掉了!” “我把医疗药水落在圣洁之殿了,那本来就是我的东西,传送过来好吗?” “送一根权杖过来吧。在我被巨魔撕碎之前,至少要打爆地精的脑袋!” “不要像野蛮人一样粗鲁!”西奥发怒道。 兰斯一边苦苦哀求,一边也不忘观察逃跑路线。山坡那边显然是不行了。另一边是亡灵的居所,有更强大的怪物存在,可是骷髅和僵尸就没有愤怒的巨魔可怕,关键是它们跑的不怎么快。 兰斯摆好架势,准备冲向云雾缭绕的洼地。 “好吧,我不求你了。但是我想提醒你,有些考验对新人不合适。” “不要再废话了。”西奥说,“做一个教皇不是太需要勇气,你在呼救之前,也该好好评估自己的实力。无谓的示弱实在难看!” 这时,众怪物已经冲得很近了。兰斯朝最近的一只巨魔丢出魔法飞弹。转身就跑,他忽然看到自己扔在附近的重型十字弩,便冲过去捡了起来。虽然不太会用,总算聊胜于无吧。 他奋力的朝亡灵的地界冲去。眼前一片浓雾,看不了多远。脚下又软软的,像踩在烂泥里一样。 他不用回头就能清楚的感知到所有魔兽的所在,这给了他很大安慰。 但是精神力量对没有意识的自然物毫无用处,因此他无法看穿浓雾,也不能预知下一步是否会踩进水坑。他害怕摔倒,只好放慢速度。 一伙笨拙的僵尸试图拦住兰斯,他看也不看就从它们中间穿过。在魔力药与魔法靴的帮助下,他的灵活程度已经同最顶尖的战士相仿,虽没有任何武技,躲避僵尸却轻而易举。僵尸们挤做一团,反把后面的追击者好好阻拦了一下。 只有空中飞行的双足飞龙和魔蝠没有受到僵尸的纠缠,不断迫近了兰斯。 兰斯一边跑,一边施展魔法攻击天上的飞龙和魔蝠。他本能的运用精神力给魔法定位,不须回头便能攻击后方的追兵,因此速度也没有下降太多。 惜命的双足飞龙们见兰斯施法攻击,纷纷振翅高飞,躲出老远。有两个魔蝠被魔法飞弹击落,剩下的魔蝠纷纷施展小型防护性魔法,来抵御兰斯的下一波攻击。这样一来,也被兰斯落下一段距离。 兰斯全力奔跑,脚下忽然一虚,一个趔趄。他急忙稳住身形。左右一看,原来自己不知不觉中跑进了一条沟槽之中。前方的地势下降得很快,看来像干涸的河床,但这条河床的宽度变化极大,有些地方过于狭窄,几乎像地震造成的裂缝。 这时,一只冲得过猛的双足飞龙收势不及,结果肥大的身子卡在了裂缝里,软湿的腐土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像一滩烂泥般滑落在沟槽里,使通道更加狭窄了。 这条深沟的坡度极大,四条腿的座狼在此地根本跑不开,渐渐被后面的兽人追上。 兰斯稍一思索,此处地形绝佳,易守难功,不如在此建立防线,与怪物们对抗一阵。况且,再向山坳深处前进,恐怕会遇到那些强大的不死怪物,那样情况就不可收拾了。 兰斯在沟槽中选了一处“葫芦口”地形作防线。他望著不断逼近的魔兽们,灵机一动,对最前面的座狼骑士使用了神圣领域。 这种神术虽是初级神术,但唯有受到主神眷顾的高等牧师才能施展,效力极为强大,能将受术者从物质界完全隔绝开。在法术时效以内,即使是最强大的魔法师也无法攻破这种结界。 几个座狼骑士脚下升起了圣洁的光环,把它们笼罩其中。地精和它们的坐骑都不明所以,满眼茫然的相互对视著。光罩完全形成后,柔和的圣光使它们的眼楮感到非常舒服,都高兴得手舞足蹈。但它们很快便发现,这个防护罩并不听从自己控制。因此,它们实际上是被困住了。座狼骑士纷纷试图从内部破坏神圣领域。 其它魔兽则被座狼骑士堵住了去路,在沟槽里堆积起来。其实,只要它们聪明一点,完全可以从沟上绕到兰斯后边发起攻击。但愤怒烧坏了脑子,兰斯也没有给它们思考的机会。 兰斯透过几个神圣领域结界之间的缝隙,把他所仅会的几种攻击魔法接连不断的倾泻到众魔兽头上。它们被彻底激怒了,奋力的冲向了拦路的座狼骑士。 地精和座狼惊恐无限,哆嗦著抱做一团,准备迎接被战友踩死的命运。但兽人们无法冲破神圣领域,只能用手里的破烂武器猛砸圣光罩,乒乓作响。地精和座狼们渐渐安下了心,相互舔了舔头上的冷汗,彼此安慰一番。 狭长的深沟成了天然的城墙,双足飞龙们被彻底挡在战场之外。它们在上空盘旋著,不甘的嘶叫。 兰斯见情况好转,歇了口气。这时,一只魔蝠趁他不备,从空中俯冲下来,狠狠的咬住了兰斯的左手。它尖利的牙齿毫不费力的穿透了手上的皮肉,卡在指骨中间左右撕扯。兰斯痛得大叫,用力舞动手臂,想把魔蝠甩下去,但魔蝠咬得很死,他的行为只能增大自己的痛楚。 忙乱之中,他操起手边的一件硬物,狠狠砸向魔蝠丑陋的小脑袋,“梆”的一响,把魔蝠砸到了地上,手上的几条血肉也被扯了下来。兰斯顾不上查看伤势,又一阵乱打,打得魔蝠血肉模糊,不成样子。 当他停下手时,两手早被鲜血全染红了,感觉已有些麻木。他匆忙施展治疗魔法,治好了手上的伤口。皮肉完好,疼痛却不能一下子消除,兰斯疼得出了一身虚汗,他开始后悔,为何没有戴一副金属手套出来。 再看那件“武器”,原来是从力量之殿里带出来的重型十字弩,想不到竟在肉搏战中派上用场。这弩弓通体泛著隐约的火光,显是一件珍贵的魔法装备,此刻却沾满了魔蝠肮脏的血和肉末,弩身的前端也有些弯曲变形了。兰斯感到一阵恶心,把它丢在地上不要了。 空中的魔蝠渐渐聚集起来。由于兰斯的魔法皮甲具有超强的魔法抗性,这些魔物的法术对他完全起不了作用。魔蝠们只有使用它们并不擅长的利爪和尖牙攻击。但这个牧师出乎意料的勇悍、凶残,鲜血淋漓的鞭尸场面把魔蝠们都吓呆了,一时谁也不敢冲下去。 兰斯发觉,小个子的魔蝠才是最大的威胁。他开始集中精神对付它们。一发接一发的魔法飞弹与强酸箭飞向空中。疼痛和血腥味激起了兰斯的杀意,他精神高度集中,再次调动了元素戒指的魔力。被元素戒指强化的强酸箭变得极富杀伤力,每一只魔蝠被击中时,都会爆出一片小型的酸雾,使附近的其它怪物也受到一定伤害。 魔蝠的数量很快减少。一个能施展二级魔法的魔法师并不可怕,但一个毫无节制的乱丢魔法的施法机器可就很恐怖了。何况这台机器还佩戴著一件堪称神器的增幅组件呢。 魔蝠与双足飞龙心生怯意,纷纷远避。兰斯得以把一部分注意力转移到地面上来。他惊喜的看到,强酸魔法的溅射效果对挤成一堆的兽人和食人魔更加有效。他翻来覆去的施展他仅会的几个攻击性魔法,心情大为好转。用自己的力量战斗,确实比依靠火龙杖更有成就感。 灵魂引导者给兰斯气得说不出话。没了卷轴与魔杖,兰斯依然使用魔法师的方式战斗。这可大大不合西奥的意。 过了好半天,终于见到这个教皇使用了一次牧师神术,却是杀伤力颇大的警戒结界,一种闪电陷阱,效力与元素使们喜欢的杀伤魔法大致相当。几个兽人不幸中招,浑身冒出细小的蓝色火花,全身颤抖。 所有的魔兽都被彻底激怒了,陷入了歇斯底里的狂暴状态。几个叛徒地精堵住了路,不知为什么就是冲不过去。而那个卑鄙无耻的人类则躲在后面狂放魔法。比较起来,地精和座狼更加可恨。它们痛骂叛徒行径,玩命的发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冲锋。 神圣领域中的地精和座狼吓坏了,它们中最胆怯的一只已经昏了过去。 由于地形狭窄,怪物们缺乏策略,一味蛮干,除了被魔蝠咬伤,兰斯再无受到任何伤害。只是他所会的魔法实在太少,级别又低,对怪物们造成有效的杀伤也很有限。 相比之下,几个不长眼的双头巨人不停把石头丢在冲得靠前的兽人和食人魔头上,造成的伤害远比兰斯造成的大。 在许多同伴倒下之后,兽人、熊怪、食人魔终于忍无可忍,开始攻击双头巨人了。亚巨人由于与双头巨人形象相似,也受到了株连。内战正式开场。 这内战并非是兰斯引导了魔兽们的精神造成的,根本不合西奥的意。灵魂引导者的遵遵教导,到目前可说是完全失败。 冲在最前的兽人先锋一刀砍下,砍伤了一个双头巨人的膝盖。巨人愤怒的大叫起来,呼唤同伴攻击兽人。 一块巨大的岩石马上砸在了受伤的巨人的一个头上,它回过头来望著同伴们,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倒下了。兽人先锋不幸被压在下面,断了好几根肋骨,更糟的是,它的大砍刀意外的陷进了肚子。 后面的双头巨人见误伤了同伴,都拉长了脸。它们把帐算在兽人和食人魔头上,嘴里发出“呜呜”的怪叫,朝兽人和食人魔投出了巨石。 几个不同种族的怪物很快混战在一处。兰斯倒被晾到了一边。连被神圣领域禁锢著的座狼骑士们都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兰斯飞快的估算魔兽们的战斗力。双头巨人虽然强大,数量却太少,在兽人和食人魔的围攻下估计撑不了多久。兰斯思考片刻,果断的开始为势孤力单的双头巨人施展祝福魔法,增强它们的战斗力。 双头巨人得到了圣神的祝福,勇气倍增。这些愚笨的怪物一边用两张大嘴含糊的赞美著圣神的恩典,一边奋勇杀入敌阵。 由地位高贵的人类教皇赐福,这种待遇自双头巨人这一种族诞生之日至今从未有过。如果它们知道感恩,想必此刻已经激动涕零。 兽人和食人魔被巨人们视死如归的气势吓了一跳,士气受挫。很快的,巨石落在它们当中,把几个呆立不动的食人魔砸成了肉饼。飞溅的血花激起了怪物们的野性。它们嗥叫著,再次举起了手中的武器。 但是,被神术强化过的双头巨人非同小可,几个巨人手臂一挥,顿时把一排兽人打得飞了出去。后面的兽人连忙抱头逃开。巨人手臂泛起粉白色的光晕,正是光明魔法“神圣力量”的作用。本已是力大无穷,再用魔法强化,强到令人发指! 混战之中,一个双头巨人抓起身边的食人魔,把它丢向了附近的兽人。两个狠狠的撞在一起,食人魔的大棒正砸在兽人的胸口,把它打得吐血。 兽人们早已杀得头昏脑胀,见同伴伤在食人魔的大棒下,认为它们倒戈加入了双头巨人一伙。兽人头领一声令下,兽人又开始攻击食人魔。 食人魔数量比兽人少,又混在兽人当中,被打得措手不及,立刻陷入了被动,一个接一个的倒了下去。 兰斯见食人魔陷入了危机,马上对一伙兽人逐一施加诅咒。此消彼长,食人魔的战力便差不多和多一倍的兽人扯平,打得难解难分。 一时间,众魔兽喊杀声惊天动地,场面大为混乱。血和疼痛比兰斯的神术更能激起它们的热情。兽人,熊怪,食人魔,都竭力把积蓄以久的怒火发泄在彼此头上。 而那几个残存的双头巨人根本不用管。它们不长眼的投石技术对所有魔兽的杀伤都是一样的。甚至有一只准备从头顶偷袭兰斯的双足飞龙被巨人投出的食人魔击落。神圣领域里的地精与座狼见了,纷纷鼓掌。 高高在上的灵魂引导者无奈的闭上了眼楮。眼前的这一幕太让它伤心了。 兰斯集中精神,用强酸箭将剩下的魔蝠逐个杀死。因为魔法力无限,兰斯干脆放弃了魔法飞弹,完全用二级魔法解决战斗。不知不觉中,他的施法熟练度已经达到了相当的高度。这也难怪,要知道,他在十几分钟内施展的强酸箭数量,几乎相当于一个普通魔法师一辈子的总和。兰斯双手舞动,活像马戏团里耍只果的小丑。姿势虽不优雅,效率却高极了。强酸箭一支连著一支,几乎连成了一条绿色的线。在这条线的轨迹上,又生长出无数云雾状的枝杈来。这显然是元素戒指的作用。这件强大的神器,把元素魔法的效果强化到极至,而超越了魔法本身的限制,使其演化为一种新的魔法。 兰斯杀了一阵,直到双臂发酸。仰头望去,最后的魔蝠与双足飞龙也逃得远远的,青白的天空中只剩下一个个黑点,越来越小。他认真的观察战场形势,巨魔已全部战死,食人魔和笨拙的熊怪的主力也已全军覆没。众魔兽战意高昂,不用他动手,迟早也会自相残杀殆尽。 他静下心来,试著用神术驱除疲劳,站在一旁看热闹。若是有胆怯的魔兽退出战团,他便隐形过去,用神术煽风点火,鼓起它们的斗志与勇气。 他甚至悉心的为最后一只双头巨人治疗了伤口,还为它施加了赞美术和神圣力量。那个英雄的巨人,不但杀死了不计其数的兽人,还误杀了两个同伴,真是战功累累。 望著这个得力的属下在兽人群中兴风作浪,兰斯擦去了头上的汗水,露出了笑容。 “局势完全控制住了!”他断定。 天空中传来灵魂引导者愤怒的咆哮:“废柴!有什么可得意的?” 西奥已经忍无可忍。这第六位教皇实在太不成体统了! 之前的几位教皇,无不是大智大慧的圣者,凡事根本不须西奥多费唇舌。 可眼前这个仪态优雅高贵的少年,做起事来却无分寸可言,存在极大的偶然性。一直在读取他精神的西奥也料不到他会做出怎样离谱的事! 照这样的情况发展下去,山里的魔兽必将被兰斯消磨干净。而西奥的教导却收效甚微。 兰斯没有直接干扰魔兽们的精神体。眼前这种“胜利”,只能算是一种必然的偶然,对他领悟精神力的控制没有丝毫教益。 但是,虽然心中有所不满,西奥也无法否认,这个新学生随机应变的能力比他的前辈们更加高超。他不像前辈们那样,存在一个牧师所固有的思维定式。不要说那些高尚的教皇,连最下级的教士,也不会把神圣力量用在邪恶的魔兽头上。眼前的状况,换作其他牧师,未必能处理得一样利落。 不能说兰斯缺乏道德,但他无疑缺乏一个牧师的职业道德。 看来他的才智并不差,只是不思进取,懒于运用自己的智慧。非得事到临头,才肯勉强施为。灵魂引导者无奈的叹息。 这第一课算是完全失败了。西奥把事情想得过于理想化,开始作深刻的检讨与总结。 由试炼过程看出,一方面,兰斯的魔法能力太差,和他的几位前任不可同日而语。他对精神力一无所知,即使能听懂西奥的课程,要立刻投入应用也是勉为其难;另一方面,他的作风虽然难看,效果也还将就。 结论表明,这是一位需要特殊对待的学生。 为了因材施教,西奥潜进入兰斯的精神体深处,想从他的幼年记忆中寻找答案。 不出所料,这位上天选定的牧师,果然有著与众不同的人生经历。 他是一个没有爵位可以继承的贵族,家中的?儿,从小寄居在官位显赫的叔叔家里。由于幼年时表现出了高超的魔法天赋,被送进了魔法学校,作为一名魔法师培养。但是,在他刚刚小有成就时,叔叔的权势受到重大挫伤,家道中落,甚至无力为他支付魔法学院高昂的学费了。年幼的兰斯被迫进了免费的神学院,改行做了牧师。可魔法师的思维方式已然形成,难以改变了。 因此,尽管神学院院长洛玛特神甫对他青睐有加,有心破格提拔,也只能换来他对他个人真心实意的亲近和敬重,却不能改变他对事物的看法。而这个狡猾的少年又总能把真心隐藏得很好,使身边的人不能看穿他的本质。 到了十九岁,叔叔倒台,政敌们穷追猛打,连神学院中的兰斯也受到牵连,被强行推上战场。战争本是打磨年轻人个性的绝好机会。兰斯却很快做了逃兵,毫不犹豫的逃离了危险。 很明显,这个青年玩世不恭,聪明过头,避过了许多人生历练的机会。虽然已经成年,却依然只知逃避麻烦,心智上和少年没有大的区别。 表面上,兰斯是个恬淡寡欲的人物。但是,他的真心一直被静心塑造的外壳压抑著,连自己也忘却了。善于欺骗的人,必善于自欺。兰斯可谓最好的例证。 或许,这样一位另类的教宗会更为有用? 西奥寻思著,又把目光投向混乱的试炼场。正看到兰斯在一片血污之中傲立,接受几个地精、座狼以及一个高大的双头巨人向他宣誓忠诚…… 第017章 角色扮演 兰斯闭著双眼,用手指轻轻捏弄著元素戒指粗糙的表面。他本已有所猜测,庇护所中的东西拿到物质界中可能会有所改变,但他怎么也想像不到变化竟那样大。 那枚黄金打制、嵌著银丝和小块碎玉的魔法戒指,竟然变成了生满锈斑的铁指环。而戒指中央那颗晶莹剔透的蓝宝石更是不知去向,原地只留下一个锈蚀出来的洞孔。 幸好戒指的魔法力量还在。 兰斯下定决心,不到万不得已,绝不把这枚难看的戒指戴在手上。 铁锈是懒惰与腐败的象征,会大大破坏牧师的形象。而牧师的仪态对现在的兰斯来说太重要了,因此最微小的疏忽也要杜绝。 元素戒指就作为危机时刻的救命法宝吧。 这枚戒指便是兰斯从庇护所中带出来的唯一一件宝物。不是灵魂引导者吝啬,而是其它被兰斯看中的装备连实体都没有,是纯粹的“幽灵宝物”。一旦带到物质界里,以兰斯的精神控制力,不但无法使这些东西的魔力聚集,恐怕连本体都会散掉。挑选再三,只有一枚戒指能用,正是用得顺手的元素戒指。 兰斯的几个手下,三只地精,四匹座狼和一个双头巨人也被迫留在了庇护所,虽然它们很想跟随兰斯,抓住一切机会展示它们的耿耿忠心。它们与庇护所中的其它魔兽一样,都是纯粹的精神体,算是鬼怪了。西奥许诺,当兰斯的灵感达到可以远程操纵鬼怪的程度时,便让兰斯把这几只鬼怪带走。 圣神教经过多任无能教皇的经营,根基早已十分虚弱,芬顿王只用了一纸通缉令便把整个教派搞得摇摇欲坠。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兰斯都要借用庇护所的力量来执行圣神的旨义。那几个座狼骑士、双头巨人,就是兰斯现有的教皇亲卫队了。与他在教典上读到的前任们比较,真是寒酸到了极点。 西奥知道兰斯实力不济,也没给他下任何指令,只是不准他向任何凡人吐露庇护所的存在,即使是最亲近的人。兰斯早有所料,点头应允。 “你不必召唤我。时机成熟,我自然会把你引导至庇护所,完成你的修业。兰斯,我的孩子,更高深的精神力课程对现在的你并不合适。你在物质界中也不要松懈,时时记得修炼精神力。有合适的机会,我也可以直接同你进行精神交流。” “我在物质界该如何修炼精神力?”兰斯问道。他记得西奥并未讲述任何具体的修炼方法。 “牧师的早晚功课。”灵魂引导者的声音再一次充满了无奈,“通过冥想,自然能加强灵感与悟性。你过去认为牧师的功课是做什么用的?” “打发时间。”兰斯讪笑道,反正西奥可以读取他的意识,不如诚实点,“礼拜和祭典一共才有那么几次,教典也读得烂了,教士也是人嘛,没事做会觉得无聊的。自己的信仰倦怠了,就没法引领信民。因此,找种打发时间的方法对于传播我教教义也是万分重要的。比如银月城的精灵守护者就爱好打牌……” “别说了。”西奥连忙止住他滔滔不绝的谬论,“你的天份并不差,缺的就是勤奋。从今往后,你要洗心革面,从头做起,不能再浪费光阴了。姑且不论光大教派一事,你眼前就有许多麻烦急于解决不是吗?” “您说得对。”兰斯想到狱中的老神甫,再也笑不出来了。 和去庇护所时的惊天动地不同,回来时只花了一个传送魔法。眨眼间,兰斯就从富丽堂皇的圣洁之殿回到了简朴的旅馆房间中。 天色一片漆黑,房间里伸手不见五指,但兰斯直觉的感到,黎明将近了。他推开窗子,果然从厚厚的阴云背后发现了一丝天明的迹象。他又朝西方眺望,无数重房屋、楼阁遮住了他的视线。艾哈迈常见的圆顶屋,和北方风格的尖顶屋的飞檐连在一起,像绵绵不绝的山峦,在他面前筑起了攻不破的黑色城墙。 而比这更为坚固的墙壁在远远的西方矗立著。伦伯底的围墙以里,阳光永远照射不到。昏暗的白天,漆黑的夜晚,永远不会有如豆的烛光陪伴著可亲的老神甫。但那老人心里的灯光,一定一如既往的亮著,最阴寒的夜风也不能使之动摇。 他向著西方伸出了手,微凉的风从指缝间溜过,继续朝伦伯底前行。 他从富可敌国的圣神教教皇,一下子变回了寄人篱下的逃兵。魔法师等级和牧师等级也没有任何增长。这与他心中勾勒的宏图大志相去遥远。他忽然感到苦闷、焦躁。 可同时他也无法责怪西奥。灵魂引导者说的很清楚,他的教皇试炼才刚刚开始,成为圣神教新任教皇的路还长著呢。著急也没有用。 实际上,兰斯的收获已经很多了。只是他贪心不足,这才自寻烦恼。 仅仅花了不到一个晚上的时间,兰斯的灵感有了很大提高,时不时能从自然的精神流中接收到一些不确定的信息,这已经十分难得了。更重要的是,西奥帮他突破了思维上的禁锢,使他成了一个不依规则施法的魔法师。对现在的兰斯而言,这种无限施法的特技才是此行的最大收获,其价值远远超过一枚元素戒指。 并且,由于他的精神曾同庇护所空间完全连通过,还意外的获得了神秘之殿的许多古代魔法知识。经过多次种族战争,星棋大陆的魔法文明衰落得厉害,知识储备不及全盛时期的十分之一。神秘之殿中的魔法书、卷轴所记载的魔法并非全部,可比起眼下的魔法学校还是高超太多了。例如,在前六千年的种族战争中大放异彩的律令系魔法,施展方式上为咒术,作用效果却类似于幻术,按照星落流行的三魔法体系根本无法进行划分。兰斯出于好奇,便把这一系的五个魔法,“沉睡,静默,目盲,震慑,死亡”统统背诵下来。其它的魔法,多了记不下,他的魔法师等级又太低,记下来也用不了,索性丢在一旁。 魅惑魔法是个例外,为防西奥再用类似的题目考验他,魅惑魔法的所有咒语记得滚瓜烂熟。 西奥觉察到他的意图,便叮嘱两句:“魅惑魔法的作用目标为精神体。与纯物质不同,精神体更接近于魔法本源,对所有魔法都有一定的抵抗力。精神活动越强的个体,魅惑魔法就越难成功。而且,即使成功,精神体也迟早会自动摆脱魔法的束缚,并对施法者产生本能的敌意。” 兰斯默默点头,想起了星落幻术师的特技“法术穿透”。看来,以他的魔法师等级而论,没有魔法特技的帮助,想魅惑人类是不大可能了。他决定先拿艾哈迈街头的流浪狗作实验。 兰斯在黑暗中摇了摇头,想把头脑中紊乱的思绪甩掉。一夜劳累,他迫切需要好好睡上一觉,用充足的精神来面对某位小姐的恶作剧式的陷阱。 可是他精神兴奋,根本不能成眠。在床上翻来覆去了一阵,索性坐了起来,等著天亮。 转念一想:“既然睡不著,何不做做功课呢?” 他开始冥想,在心中一遍又一遍的默念教典中的圣言,感到自己的精神力似乎随每一句话稳步提升。他觉得自己这次功课比过去五年中任何一次都要虔诚,不愧是到过圣地的教士。 没过多久,睡神强行结束了这个牧师的冥想。他脸上带著满足的笑容,抱著枕头睡熟了。 第二天中午,阿贝尔把兰斯从美梦中叫醒。 “我的精神力怎么样?有提高吗,西奥大人?”兰斯揉著眼楮,迷迷糊糊的问道。 “什么西奥大人?常春国的国王吗?”阿贝尔笑著说,一把把枕头从兰斯怀抱中拽了出来。“贵国的黎明虽比我国晚一些,现在也该到起床的时间了。” “阿贝尔子爵,原来是你呀。”兰斯看清了眼前的人,“你怎么进来的?鲍利开的门吗?” “我来时,门敞开著。” “噢。”兰斯想,晚上大概没有锁门,“昨天在舞会喝了些酒,睡过了头。” “快起来吧,大使先生。艾哈迈的一位最高贵的人想要见你一面。另外,我不是告诉你过不要叫我子爵吗?” “我也不是什么大使。”兰斯回答,“最高贵的人,是领主大人吗?” 他回想起葛朗台侯爵的音容笑貌,这位大肚子的绅士、夏尔蒂娜的父亲给兰斯的第一印象非常好。他有确信,如果那位大人的心地同他的笑容一般良善,他可以通过旁敲侧击的方式向他告状,从而摆脱夏尔蒂娜的纠缠。 “不,是尤妮侯爵夫人。在我们艾哈迈的传统看来,这位夫人的身份远比领主高贵。而在很多事情上,她也确实有更大的权威。” 兰斯感到稍稍有点失望。但去见见那位和蔼的老太太也不错,比坐在家里等夏尔蒂娜要好。小妖精上午居然没有来烦他,令他很是奇怪。 两人上了马车,朝侯爵夫人的府邸进发。这位侯爵夫人的府邸座落在艾哈迈的最北方,紧靠著北城门。 艾哈迈的正门是东北、西南两座城门,北门没有正对国道,门外是一片旷野,几乎没有商旅通行。并且因为艾哈迈从未被兽人大军围困过,北城历史上只经历过两次战事,都是人类的内战,年代久远,也没有修建防御工事与高大的城墙。固此,北门的规模与兰斯见过的西南门相差甚远,甚至比格雷堡的正门差不少。目测一下,只能容三匹马并行的样子。两个没精神的宪兵立在门旁,其中的一个还打著哈欠。 向北城门外远望。一片绿油油的草地,看来十分亮眼。而更远的地方是一片粉紫色的云雾。兰斯知道,那便是著名的“秋风菊”了。 艾哈迈的秋风菊在芬顿非常有名,是星落四大美景之一。这种野生的花朵,单以一朵花而论,样子有些单薄,香气也并不浓郁,甚至带点若有若无的腥味,只能算是花卉中的下品。但每当绽放之时,无数朵粉紫色的小花便缀满了整个原野,开得轰轰烈烈,绚烂异常。古往今来,曾有无数诗人为秋风菊写下不朽名篇。圣神教的传教士游历各地,对秋风菊这种平民化的美丽也多有赞誉。甚至有一位古代的主教,把一首歌咏秋风菊的短诗藏在教典的句子中,一时传为佳话。只是后来被一位严厉的教皇查禁,小教士们才不敢公开谈论了。 这种传说中的奇景,兰斯早就惦记著去看看了,只是秋风菊的花期很短,据说只有三天,他不知具体时间。再者,像他这种身份低微的小教士并不自由,想赏花也没有机会。 兰斯呆呆的望著远方的云雾,心驰神往。 阿贝尔对这种场面司空见惯,只淡淡的一笑,也不叫他。过了一会,阿贝尔低声唱道:“……那梦幻般轻盈的舞步,恍如爱的低语。那明亮的笑颜自负而又纯真,像每一朵曾经怒放的秋风菊。把心情系在鸽哨的尾巴,飞跃紫色的大海。美丽的女孩啊,从你手心中吹走的,是未被察觉的爱意。” 阿贝尔半是哼唱半是吟咏,唱得含含混混。起先兰斯没有在意,只听出其中的几个字句,虽不大明白意思,却从字里行间,听到一种平淡而又忧伤的韵味。可知这歌谣似乎在为秋风菊惋惜,带著一种无奈的情绪。当他用心听时,阿贝尔却不唱了。 “走吧。”阿贝尔拍了拍兰斯的肩膀,领他进了侯爵夫人府。兰斯仍不时的回头向北方看。 明天一定带雅希蕾娜过来看看!兰斯想。 但他又记起,城门外有银月城的精灵游侠日夜巡逻,出游之前,须得先把精灵们赶到别处去。 “麻烦!”兰斯嘀咕道。 “什么麻烦?” “没什么,哈哈。” 侯爵夫人家的布置,结构上与圣骑士肯特的家类似,固然比格雷堡逊色不少,但却极为精细。进了院子,眼前便是一片悦人眼目的翠绿。但这种田园景象又被几重石廊规范著,没有一丝越界。只有把手臂伸到栏杆以外,才能触摸到垂挂在叶片间的晶亮露水。与之相较,肯特家的花园活像野地。这里是人规束著园艺,肯特家是野草规束著人。 两个态度恭敬但不谦卑的男佣领著兰斯和阿贝尔走到楼门,又由一位漂亮的女佣领著他们进去。整个过程中并无一人讲话,甚至阿贝尔也没有要仆人们向侯爵夫人通秉。看来,这位侯爵夫人的客人很少,会面的时间也定得清清楚楚。但兰斯清楚的记得,在大门口还停著另外两辆马车。因此他和阿贝尔至少是第三组客人。 不知是谁在里面?不会是夏尔蒂娜吧? 想到此处,兰斯立刻打了个冷战,浑身不自在。不愿再想了。 这时,正有一位鹤发童颜的老伯爵,和他的外孙女,一位新婚不久的少妇,在尤妮夫人的小客厅中作客。兰斯正好是他们的话题。 “这么说来,没参加葛朗台的生日宴会,是一大遗憾咯?”杜马略伯爵问道。 这位杜马略伯爵,是索尔侯爵生前的老战友,与曾任芬顿军后勤工作的葛朗台侯爵向来不睦。 “那自然!爷爷!”伊尔莎夫人抢著说道,“这么说吧,那种俊秀人物,比艾哈迈全城的金子堆在一起还有看头!而领主大人的生日宴,不是我瞧不起他,还不就是堆金子,哪年有过花样啦?” “嗯。说的也是啊。” “而且那场舞也耐看得很!要不是我和尤桂兹一起跟著出丑,真想再来一次!呀,我这么说,尤妮奶奶可别生气!” 尤妮夫人不说话,笑眯眯的看著伊尔莎。她也是元帅夫人的宠儿之一,结婚前每个星期都要来一次。自打从小姐变作夫人,来得就少多了。可元帅夫人看得出,伊尔莎过得很舒服,很开心,至少不像她的另一个小宝贝,整天愁眉苦脸的,一副受人欺负的模样。 伊尔莎兴致勃勃的说道:“尤桂兹跟我说,兰斯刚到夏尔蒂娜别墅的时候,穿得破破烂烂的就上楼了,把他吓了一跳,以为是夏尔蒂娜从哪个商铺叫来的学徒呢。接著阿贝尔就走向兰斯,热情的握住了他的手,像多年未见的老友那样,但他的话却冷冰冰的,想要试探他的身份。‘很高兴和您见面!尊贵的外国客人,您将会发现,我们芬顿人的好客正如星落富饶的物产。而艾哈迈人的诚实更是北方的圣心城人不可比拟的。我们从不掩饰我们对卑微者的轻视,正如我们从不掩饰我们对高尚者的景仰。’你们猜,兰斯是怎样回答的?” “他是怎样回答的?”杜马略伯爵笑呵呵的问道。 伊尔莎对外公的敷衍有些不满,噘著嘴瞪了杜马略一眼,她急著把故事讲完,继续说道:“他是这样答的:‘感谢明察的主!我相信是贵国人民的诚实和勤劳赢得了主的恩宠。芬顿的强盛也正来源于此。我是第一次来到芬顿王国,能受到如此热情的接待,实在受宠若惊。久居西方小国,对世上的大事孤陋寡闻,兰斯只能带给各位一些西方的闲情逸事,风物奇闻,权当是对各位丰厚美意的些许回报吧。’” “确实是很完美的外交辞令!”杜马略伯爵略感惊讶的说,“那些喜欢用文书为硝烟画上休止符的外交官就喜欢这类说法。像孔雀的尾羽一样艳丽,像贵妇人的舞步一般轻盈。” 兴头上的伊尔莎丝毫未察觉外公言语中的讥诮,还以为他在夸奖兰斯:“是啊,尤桂兹也对他赞不绝口,说他讲这话时,神气得像一个王子!” “那么说,他真的是一位大使了?”尤妮夫人问道。 “这个嘛,我们也只是猜测。阿贝尔猜,他是从西方的常春国来的使者。因为听说那里的人对老鼠有一种特别的偏好,而这位兰斯先生也喜欢在市集里买小老鼠样子的饰品。” “不是说还有一位什么公主?” “那个呀。”伊尔莎舔了舔嘴唇,“佛朗兹子爵推测说,那位大概只是兰斯先生的亲属,他把她藏得很严的,如果是他的上级,不至于如此。” “亲属。”尤妮夫人语气平淡的重复了一次,脸色一沉。 如果这位亲属是兰斯的夫人,那可大大不好。虽然,无论在西方五国,还是在芬顿,很多贵族都有好几个妻子,但是,以夏尔蒂娜的个性固然不会受这种委屈,就算她肯接受,尤妮夫人也绝对不肯。尤桂兹男爵所以能娶到伊尔莎,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签署了一份保证书给尤妮夫人,而那份保证书,在阿贝尔等人看来无疑是屈辱的,把一个“男人”的权益丢得一干二净。 一个女佣轻悄悄的走进客厅,伏在尤妮夫人耳边说了句什么。 尤妮夫人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好吧,让他们先到那个房间去等一会。哦,对了,叫小姐也赶快准备一下。” “是谁来了?夏尔蒂娜妹妹吗?”伊尔莎问道。 “她呀。她一直都在。”元帅夫人捧起了一只茶杯,“这次到的是阿贝尔和兰斯。” “夫人,您可真太让人吃惊了!”杜马略伯爵道,“夏尔蒂娜一直在,您却不把她叫出来。现在那位年轻大使来了,您又把他留在另外的房间。您这究竟是在谋划什么呀?” “呵呵。这是为了您能看到一场好戏呀,伯爵。”尤妮夫人笑道,“出场之前,得让演员先化好妆吧。” “夏尔蒂娜在忙著化妆?”杜马略伯爵惊道。 这位元帅夫人行事向来出人意表,早在二十年前杜马略就领教过了,常常把那位圣骑士索尔大人耍得团团转。想不到,年岁大了,作风依然没改。 “是呀。关键是要整理心情。她得以一种全新的面貌出现在小情人面前。不然,又要陷入死局里了。” “小情人?谁?”伊尔莎瞪大眼楮问道。 “就是你们那位大使呗。怎么,这样明显的事情你们都没看出来吗?” “是兰斯?”伊尔莎叫道,随即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呵呵,也不是没有看出来。只是夏尔蒂娜妹妹那样倔强,这种事情她会承认吗?” “跟你们这些小家伙自然不会承认。”尤妮夫人道,“在她最亲爱的尤妮奶奶这儿,还不什么都招了?我那可怜的小宝贝,哭得跟个泪儿似的,话都说不清楚了。唉,这些天来,不知受了多少委屈!” “是啊。”伊尔莎随便应道。这事还真出乎她的意料。她一直以为,夏尔蒂娜是个不会动感情的小丫头。但转念一想,夏尔蒂娜也快要十七岁了,到了害相思病的年龄啦。 “那小丫头,平时看起来很有办法的呀。怎么到了关键时刻就没法子了呢。”杜马略伯爵道。 “爷爷你懂什么!这是一种病,少年人才会生的病!” “想当年,我也年轻过来著……”老头想要辩解。 “唉。真叫人怀念啊。夏尔蒂娜的情况,就跟我当年差不多。我也是在十六岁的时候,爱上了你索尔爷爷的。”尤妮夫人说著,捧著茶杯站了起来,慢慢踱步到窗前。“那时,他还不是圣骑士,只是一个年轻的团长。而我,则是远远在身后注视著他的少女。我虽然喜欢他,却因为少女的羞涩,……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啊。” 杜马略伯爵脸上忽然显露出一种非常奇怪的表情,仿佛面前正有一只头上包著半块羊皮的恶狼,迈著绵羊的步子往羊圈里走。 “哎?有这回事!后来是怎样把索尔爷爷弄到手的?尤妮奶奶,快说来听听!”伊尔莎快步走到尤妮夫人身旁,拉著她的手臂,撒娇的摇晃起来。 “不能说,呵呵,不能说。”尤妮夫人笑了。 杜马略伯爵却说话了。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索尔团长独自在兵营外面巡游。风冷嗖嗖的吹著,一个热情的艾哈迈少女给团长送去了一壶热酒。团长感激的喝了下去,不曾想,那酒里掺著迷药。我们可怜的团长,就这样被……”杜马略伯爵一连串的讲道。 “没有掺迷药!”尤妮夫人怒道,快步走了回来,朝杜马略怒目而视。 “不可能!索尔大人的酒量我很清楚!如果没有下药,就是一桶烈酒也灌不倒他!区区一壶酒,怎么会使大人失去理性!” 杜马略毫不退让,可怜的索尔大人,多年来一直受尽欺凌,惧内的名声在星落平原广为流传,甚至盖过了圣骑士的称号,一直到死也没能翻身。而这场悲剧的开端,便是从那一壶邪恶的热酒开始的。杜马略早就心中不忿了! “只是一种草药!对男人的身体非常有好处的草药!”元帅夫人高声辩解。 “哈哈哈哈!”伊尔莎大笑起来,弯下了腰,“不愧是尤妮奶奶!这个作风实在够直接,够狠辣!堪称艾哈迈少女的表率!” “这是关系到女孩子一辈子的大事!为了幸福,我们要无所不用其极!别笑了,伊尔莎,小坏蛋!话题都跑到哪儿去了?我得快点,别让小宝贝等急了!” 尤妮夫人撇下客厅里的两人,快步走向门口,叫她的贴身女佣:“玛丽艾尔!你去通知小姐作好准备!等我的信号!” 尤妮夫人匆匆走出房间。剩下的两个人,伊尔莎仍然笑个不停,杜马略伯爵也偷笑了起来。能看到尤妮夫人出糗,老伯爵已经不虚此行。 兰斯和阿贝尔给人领著,在侯爵夫人府中七拐八拐,进了一间五米见方的小房间。房间里十分阴暗,天花顶处,断熠生辉的大吊灯从一团阴影中垂挂下来,好像凭空生长出来似的。四面墙壁上没有一扇窗,顶端却都卷著深色的帘幕。室内的陈设非常简单,只有一张圆桌,两把椅子,几件用黑布蒙著的一米多高的家具,奇形怪状,根本看不出布下面是什么。房间虽小,却一点也不拥挤,反而产生一种巨大的空虚感,仿佛房间中每一件东西都摆在时光之河的对岸,看得到摸不著。这是充斥在房中的晦暗和神秘的气氛使然。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都不像是一间客厅,倒像是一间私人收藏品的陈列馆。 佣人把他们领进房间,做了个“请”的手势,便垂著头退了出去。他出去时兰斯才注意到,房门藏在墙上的壁画里,一关上就不露痕迹了。而其它三面墙壁上也有相同的壁画,这是否意味著这个房间四个方向都可以进出呢? 而那种壁画,是用暗褐色与杏黄色的颜料绘制成的,这种色彩传达出一种古老、原始的信号,他并不想走近它,仔细辨认房门藏在什么地方。 “那两把椅子。”阿贝尔指著椅子说道,“好像不是给我们准备的。” 阿贝尔说得对,两把椅子分别摆在桌子的两头,正对著,显然是一主一客的模式。而且椅背很直,略略前倾,只盖著层薄薄的深蓝色绒布。这种椅子坐上去绝对不舒服,相反,倒有提神的作用。兰斯联想到神学院的大课堂中的椅子,暗暗点了点头。 “侯爵夫人府我来了也不是一次两次,还是第一次进这个房间呢。都说尤妮夫人有点怪,我一直以为是谣传,是她太过护著城里那些小姐所致。但这个房间,还真的不是一般的怪啊。这像是什么,忏悔室吗?” “不。”兰斯用大拇指触摸桌子粗糙的表面,“忏悔室里不会有那种壁画。” 阿贝尔哼了一声,大模大样的拉了一把椅子坐下。兰斯却没这么做。他在房间里踱步,四处打量。 过了好久,也不见侯爵夫人进来。房间里静得可怕,等待的时间感觉上被拉得更长。阿贝尔坐不住了,起身走到兰斯身旁,兰斯这时正在察看一件用布蒙著的家具。阿贝尔毫不客气的伸手过去,把黑布扯了下来。下面是一件银亮银亮的全身铠甲,新得像刚刚打磨过一样。阿贝尔有点吃惊,轻轻的“啊”了一声。 “铠甲?!”兰斯也很惊讶。他本以为会看见一件原始的木雕。 “大概是索尔大人留下来的。让我们看看另外几件!”阿贝尔判断道。亲眼看到圣骑士装备,对每个青年都是难得的机会。 “尤妮夫人可能会生气。”兰斯提醒道。他的语气不很坚定,几乎是一种怂恿。反正动手的是阿贝尔,他只是跟著开开眼界。但劝告是必须的,那位曾共舞过一场的老太太绝对不好对付,有必要留下一手。 “她叫人把我们带到这个房间,本来就有这个意思吧。让我们找找,说不定‘圣剑’也在这儿呢!” “圣剑?什么圣剑?” “星落三大圣剑之一,‘束缚’,圣骑士索尔的配剑。索尔大人去世后,这把剑并没有上交芬顿骑士团,而王室居然也并未向尤妮夫人要求此事。” “不好意思。请问,圣剑有什么特别之处?不就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吗?” 阿贝尔用一种看陌生人的眼光打量了兰斯几眼,随即一笑,“当然不是!”他斩钉截铁的道,“你到底是外国人,连圣剑都不知道。” 阿贝尔又揭开一块黑布,下面是一个很大的马鞍。 “圣剑是战士的骄傲,魔法师的恶梦,因为剑的持有者可以抵抗一切魔法的作用,完全不受影响。此外圣剑还各自有一种独有的魔法力量,而这种力量用任何魔法都无法抵御,但只有被圣剑认同的战士才能使用它,普通人无法引发剑的魔力。” “幸好只有三把。”兰斯低声道。 两人又看了剩下的几件东西,盾牌,折断的骑枪,一顶破碎的兽人战盔,一顶北方风格的王冠。有些是索尔用过的东西,有些是战利品。 很快只剩下一件没有看,但是那个的形状很怪,是一个圆球,不可能是圣剑。两人都觉得有些丧气。 “看来不在这。”阿贝尔说。阿贝尔不是真正的战士,失望也很有限度。他看重的是圣剑代表的威严,他的家族无法给他的东西。 “看看最后一样东西吧。”兰斯指了指,却不肯自己动手。 阿贝尔立刻让兰斯如愿以偿。黑色幕布下面是一个大号的水晶球,比兰斯在光明法师塔见过的任意一个都大。可是它没有一点光泽,也没有一丝魔力波动,完全像一个普通的玻璃球。这大概是元帅的又一件战利品。 “水晶球。”阿贝尔不带语气的说,“现在,让我们把黑布重新蒙上……” 话音未落,尤妮夫人的笑声出现在两人背后。他们木然的转过身去,看到老太太的笑容一如既往的慈祥。 “让你们久等了!兰斯先生,阿贝尔。刚好有客人到访。怎么样,这几天有练习过艾哈迈狐步舞吗?” 她只字不提他们刚刚干过的错事,这很不自然,让他们觉得有些可怕。 “呵呵,那种舞会,我可不想再来一次。”兰斯笑著说。 阿贝尔刚要说些什么,却被尤妮夫人止住:“阿贝尔,杜马略伯爵和伊尔莎在会客厅呢。你好久没和伯爵见面了吧?为什么不过去看看?” 言辞之间,没有给阿贝尔留一丝情面。 “杜马略伯爵?哈,他还活著啊!我一定要去看看了!尤妮夫人,兰斯,阿贝尔失礼了,要离开一下!”阿贝尔大声笑起来,把黑布塞到兰斯手里,飞快退到门口。他还在为如何找到门犹豫,房门便无声的向外侧打开,佣人呆板的站在门外。 阿贝尔舒了口气,他的任务到此为止,接下来看尤妮夫人的了。 房门合上,房间顿时又暗了下来。兰斯的心情越发惴惴不安了,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尤妮夫人在较远的椅子坐下,“坐吧,兰斯先生。” 兰斯听话的坐下了。两人面对面,长时间不说话。兰斯手里拿著蒙布,不知该把它放在哪里好。气氛有些尴尬,做了错事的歉意和奇怪的不协调感困扰著他。他虽然表情上仍然很自然,心里却著实没底,一点也猜不到尤妮夫人要做什么。 而尤妮夫人对这种状况满意极了!她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兰斯年纪虽小,处事却很有一套,置身事外的推搪能力极高,她早就从各个贵族那里了解到这一情况。要套出他的真心,必须先解除他的武装,使他疏于防备。每个话题都得出乎意料才行。 “这些东西,都是索尔元帅生前最喜欢的。他死了好几年啦,我都有点把他给忘了。每当我想要记起他的时候,就到这个屋子来。” “啪”,兽人战盔的表面上,出现了一道裂纹,一小片金属掉在地面上,“叮”的一响。 兰斯尴尬的站起身,朝那边走了一步,又停住,语无伦次的道:“呀!这!怎么坏的!我!我没有动过它……” “没关系没关系,就让它那样放著吧。你不动它,再过几十年也会这样。” “对不起!”兰斯连连鞠躬。 “兰斯先生,坐啊。呵呵,兰斯。我直接叫你的名字可好?我在圣心城有一个小外孙,跟你一般年纪。每次看到你的时候,都忍不住想起他来……” “当然可以。”兰斯连忙答道。 她又等了一会,忽然说:“结婚了没有?” 这句话实在突兀极了,也有些无礼。兰斯立刻愣住了。 “我听说,在西方,人们结婚非常早。”尤妮夫人十指交叉,舒服的放在圆桌上面。 只是简单的颠倒了语序,就收到完全不同的效果。 “没有呢。”兰斯低声说道,感到脸上微微发热。这种不知所措的感觉实在太糟了。 “那,亲爱的小兰斯,有喜欢的女孩子没?” “亲爱的小兰斯”。这种亲昵的称呼让兰斯感到头皮发麻。 “有一个。也,也不算是喜欢吧。只是,对她有好感……” 尤妮夫人听了这句话,高兴极了,趁热打铁的追问道:“是怎么样的女孩子?快讲给奶奶听听!谁家的女孩子能迷倒我的小兰斯?” “很单纯,很普通的那种女孩啦……”兰斯低声道,“也很漂亮。” “告白过吗?” 兰斯的脸都红了。他再怎么训练有素,情绪上来也没办法。他毕竟年轻,而对手是艾哈迈叱 风云数十年的交际女王,集无数代艾哈迈少女的智慧为一身的精英,输阵是情理之中的事。 “还没。这件事有些复杂……” “她喜欢你吗?” “不、不知道。” “要加快步伐啊!男女感情这种事情,千万不能等!这奶奶深有感触!这么多年来见得多啦。” “噢。” “可是,你确定你喜欢她吗?这是个大前提,一定要拿得准才行!” “我确定。”兰斯用很小的声音答道。 “你确定是喜欢她,而不是喜欢她那种,单纯、美丽的女孩吗?” “这……” 老太太低下头,嘴角处现出邪恶的笑容。 “也许你只是恰好遇到她。” “不是那样的!我觉得,遇到雅……是注定了的事。就像乌云散去的时候,草地上又洒满了阳光。”兰斯急著说道。 “呵呵,我的小兰斯,不要冲动嘛。奶奶告诉你,这世上美丽的不只有阳光啊。小湖上的月色也同样的美丽。不要太匆忙的做出决定,年轻人,就应该多学、多看。青春只有一次哩。你把那个水晶球拿来,摆到桌子上!” 兰斯被她说得很迷糊,此时完全失去了主意。他机械的照著尤妮夫人说的做。拿起水晶球时,发现它竟然是平底的。在这房间中,什么东西都和预想的不一样…… “放稳一点!我要用它来为你占卜,小兰斯。” “占卜?”兰斯的头脑已经全糊涂了。 “占卜爱情!别担心,小兰斯,一切都听奶奶的,奶奶给你安排!对了,来到艾哈迈以后,见到了不少女孩子吧?” 尤妮夫人不停的转换话题。兰斯交枪投降,问到什么答什么。 “嗯。比别的地方都要多。”兰斯回忆起在礼天路南市集的恐怖经历来。 “我们艾哈迈少女怎么样?在你看来?” “这个……很热情,也很,古怪……”他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夏尔蒂娜的面容。 自来熟的夏尔蒂娜,高傲的夏尔蒂娜,恶作剧的夏尔蒂娜,微笑的夏尔蒂娜,发愁的夏尔蒂娜,害羞的夏尔蒂娜……红著脸,低垂著眼楮,嘟著小嘴。那样擅变,却又那样落寞。 “和艾哈迈的女孩子相处使你觉得很累吗?” “完全不了解她们在想什么!” “因为你没有用心去看她们呀。把你的手放在水晶球上。” “噢。” 兰斯用两手捧住了水晶球。 “跟著我念。我祈祷一份新的恋情。” “我祈祷一份……这不对吧?” “这是咒语!来,跟著奶奶念,我祈祷一份新的恋情。” “我祈祷一份新的恋情。” “在心里默念三遍!” “……” “好了吗?” “算是好了吧。” “哦,让尤妮奶奶看看!……结果出来了!你的爱情运……” “是什么?尤妮奶奶?” 他意识到自己的称呼不对头,又是一阵不自在。 “桃花运。是新的桃花运啊。和陌生的女孩在草地上纵马驰骋吧!一切会有意想不到的转机!” “我没想要这个……” “转机!没听到吗,是转机啊。我的占卜很灵验!” “可是我不需要什么转机啊。我并没有陷入困境!” “谁说没有!你不是一直在原地踏步吗!连接吻都没有吧?” 兰斯的脸更红了。因为他想到了和夏尔蒂娜接吻的事。恋爱中的牧师,没法装神圣。 “爱情这种东西,可是很善变的!奶奶我呀,见到过无数相亲的情侣,只为了最小的误解分手。别说像你们这样没有接过吻的,就是做过那种事情的,分手的也大有人在呢。” “那……那种事情……”兰斯吃了一惊,结结巴巴的重复道。 “难道你们没有接过吻,却做过那个了?” “没有!绝对没有!” “呵呵。做过也没有什么啊。有谁规定了先后次序?很正常的。占卜表明,你的爱情已经十分危险了,恐怕有一个强大的情敌存在著!” 这句话可直接击中了兰斯的要害。 “快照占卜显示的去做!一切会有意想不到的发展!不能再迟疑了!快去找一位陌生的少女吧!” “会有效果吗。”兰斯不相信的嘟哝道。 “这是上天的旨义!小兰斯,你不要别扭了。刚好,我这儿就有一位陌生的少女。” 兰斯无言以对。他感觉自己像个木偶似的,全凭老太太手中的丝线操纵著。而对她说的“新的桃花运”,他心中也自有一丝淡淡的期待。 “玛丽艾尔!玛丽艾尔?快去把小姐叫来!”尤妮夫人走到房间的一角,敲著墙壁喊道。 外面答应一声,传来了轻快的脚步声。竟有一个女佣一直守在外面。那么,占卜的过程她都听到了吗?听到也没什么。兰斯想。这老太太一定不止一次干过类似的事情。 “这个女孩,是夏尔蒂娜的一位远房表妹。单纯、可爱的女孩子哟。”尤妮夫人笑道。“她是特意到艾哈迈来赏菊的,刚好缺个人陪她。看来,这真是上天的安排。” 兰斯已认命了。一句话也不说。不一会,门悄然打开,一个身著素色连衣裙的少女出现在眼前。 “尤妮奶奶。”女孩看了兰斯一眼,羞涩的躲到了尤妮夫人身后,眨著一双水亮的大眼楮打量著兰斯。 这个女孩的相貌,果然和夏尔蒂娜十分相似,甚至要兰斯具体说出两者有什么不同,他一处也找不出来,只是觉得她们不是同一个人而已。 “普雷妮,躲在我后面干什么!这位是兰斯先生,正巧也想出北门赏菊。你们两个就结伴去吧!” “普雷妮小姐,初次见面,我是兰斯。”兰斯施礼道,仔细看了她两眼。这位害羞的少女,与雅希蕾娜各有千秋,眉宇之间洋溢著一种明媚的诱惑。兰斯很快对她产生了好感。年轻美丽的女孩,谁会不喜欢呢。 她望了他一会,还是没有讲话,却浅浅的笑了,笑得无比温柔。 天!兰斯暗道,夏尔蒂娜要是有这样一半文静就好了。 “事不宜迟,这就出去赏花吧!北门外秋风菊最繁盛的那片原野远著呢,你们得骑马过去。黄昏时回来好了。小兰斯,你可要好好照看著我的普雷妮!不然奶奶饶不了你!” 老太太手一挥,便有两个女佣出现在兰斯左右,客气的把他推出了房间。那个与夏尔蒂娜相貌相似的文静少女快步跟了出来,依旧一句话也不讲。 这时兰斯也确实需要出去透一口气。他想尽快离尤妮夫人远一点。在老太太身边,他会一点一点的失去自信。 “早去早回!”尤妮夫人笑著说,转身回到内间去了。 出了楼门,马也已经备好。兰斯越来越觉得,从阿贝尔把他带进侯爵夫人府开始,一切都是一个圈套。但这个圈套却并不讨厌。和一个陌生的漂亮女孩赏菊,毕竟也是件蛮惬意的事。 兰斯正想著心事,面前的马打了个响鼻,不耐烦的踢了踢地面。这是一匹堪称俊俏的白马,神色不善,似乎颇看不起兰斯。它半睁半闭的眼楮分明在说,上来吧,小子,我会让你在小姐面前好看! 兰斯狠狠的瞪了马一眼。忽然想起他的魅惑魔法来,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走近了那匹白马。 这幅场景,如实的反映在客厅中的一颗水晶球中。尤妮夫人,杜马略伯爵,伊尔莎夫人,阿贝尔子爵四人兴致勃勃的注视著水晶球中的画面。 “夫人,您那匹红狮子可是出了名的烈马呀,为什么要用它?您让夏尔蒂娜小姐骑这匹马,万一出了意外可怎么好!”杜马略伯爵担忧的说。 夏尔蒂娜骑的那匹红马,是索尔大人的坐骑“红兔子”的后代,性情暴烈,普通骑手很难驾驭。老伯爵就吃过它的亏,摔伤了胳膊。 “出了点乱子,也许更好。”尤妮夫人淡淡的说道。 “有道理!还是元帅夫人您厉害!” “夫人这次您可要失算了。夏尔蒂娜小姐的骑术虽不精湛,驯马却是一把好手!您知道格雷堡那匹有名的‘摔人驹’吗?那就是给夏尔蒂娜小姐驯服的!除了她,再没第二个人敢骑那匹马,男人都不行!”尤妮夫人的贴身女佣玛丽艾尔插话道。 “拭目以待。”阿贝尔舒舒服服的往沙发里一躺。 “待会出了艾哈迈,若是他不识趣,揭穿了小姐的身份怎么办?那事情不就回到原点了?” “不。已经提供转机给他们了。而且那种情况不会发生的,这位兰斯少爷不是不解风情的人。若他真那样蠢,……唉,那就罢了,就把我那漂亮的小宝贝,便宜给圣心城的小子吧。” “我也不喜欢佛朗兹。”伊尔莎皱眉道。 “我觉得佛朗兹子爵还不错啊!”杜马略提出了反对意见。“相貌不赖,剑技高超。再加上他叔叔的关系,前途不可限量。” “她喜欢他,什么都好。她不喜欢他,什么都一文不值。” 两匹漂亮得像神兽一般的骏马并排出了侯爵夫人府。而马上的骑士,一个英俊少年,一个美貌少女,风采绝伦,仪态万芳,更是让人称羡不已。不多的几个路人都惊讶的睁大了双眼,不由自主的跟在后面,只想多看他们一眼。 “天!”一个提著篮子的大婶惊道,“好漂亮的一对儿!” 兰斯听得耳根发热,赶紧催动了马匹。而夏尔蒂娜比他跑得更快,眨眼间就把他落下十来米。 兰斯追了过去,和她相并而行,出了艾哈迈北门。一阵清爽的秋风迎面吹来。北方的天空,又有浅灰色的阴云聚集著。 守门的两个卫兵对著兰斯和夏尔蒂娜的后背指指点点,谈论的却是他们的马。 “你不觉得这两匹马的样子很怪吗?”一个说。 “不会呀,规规矩矩的。” “就是这样子才怪!规矩的过分了!你瞧,目不斜视,步子迈得整整齐齐的!这哪像活的马呀!而且那匹红狮子,侯爵夫人家的,你几时见到它这样老实过?” “说的也是啊……” 卫兵说著,打了个哈欠。 第018章 躲藏的爱意 骑著被魅惑的白马,慢悠悠的踱出了艾哈迈北门。眼前是一望无际的平野,地平线尽头,灰色的云缓缓堆积到天空,像一座缥缈的远山。一股带著青草气味的风迎面吹来,真有心旷神怡之感。 深吸一口气,把清爽与自由吸入肺腑。牧师觉得自己的心灵乘著的风直飞到云层上方去了。那里,阳光暖烘烘的照在背上,从云的缝隙间俯视艾哈迈,像一座蚂蚁的城。 转眼间,他的目光又集中到前面的女孩身上。他惊讶的看到,原来她并不是骑乘在马背上的,那条窄窄的长裙也不适合那样做,那个文静的女孩侧身坐在马背上,两条修长的腿垂在一侧,随著红马的步伐晃悠著。 这种姿势看来真舒服!兰斯赞道。可是这样不危险吗?她的骑术一定相当好吧。 她素色的衣裙,被草叶上反射的亮光照耀著,显出鲜亮的鹅黄绿。她秀美的脖颈肌肤则透出漂亮的粉红。单薄的衣衫展露出发育姣好的身段,虽然只能看到她的背影,却让人确信,这世上再也找不到更完美的身体。相比之,雅希蕾娜的身形过于纤细了,没有眼前这位普雷妮小姐成熟。 和夏尔蒂娜相比呢? 这个念头一升上来,他马上发现了令自己恐惧的事实,从背影上看,两个少女一模一样,毫无二致。该不会就是夏尔蒂娜吧?他回忆著她们的面貌,虽找不到任何不同点,他还是一厢情愿的认为,她们不是同一个。 不是一个人。兰斯想。她也没必要弄这种玄虚呀。夏尔蒂娜虽然美丽,可对我却心存戏弄,让人喜欢不起来,从来没好好看过她。正好,可以把她这位文静的表妹当作她来欣赏! 这种念头一起,他的心情顿时有些雀跃。他抱著一种过分的热情端详起少女的身体来。不一会,他注意到在她精致的褶皱裙边与调皮小圆头的筒靴之间,露出一小段光洁的小腿。那漂亮的曲线在第一眼就牢牢抓住了他的视线。情不自禁的吞了口口水。 随著他的心意,白马渐渐慢了下来,拉开一段距离,好使他能更仔细的观赏美景。 好像感觉到牧师热辣辣的目光似的,少女突然转过身来,望了望他。兰斯神情专注,像在祈祷中入迷,她看了有点吃惊,面上又是一红。 “嗯……那个……你靠近些好吗,不要离得这样远。”夏尔蒂娜低声说道。 虽然没向奶奶汇报就擅自使用了幻术魔法,她仍怕他听出声音来。如果被拆穿了身份,可太糟啦。真要那样,可该如何向他解释呢,那种场面想都不敢想! 她可不知道,依尤妮夫人的想法,根本要她瞪著眼楮自称普雷妮,没有要她玩角色扮演游戏的意思。 而老太太虽然知道夏尔蒂娜会魔法,却总以为是小孩子的兴趣,对她可以施展心灵系的幻术完全不知情。 她不是幻术师,魔法的效果很不保险。控制匹马没问题,对人类就另当别论。因此,她甚至不敢正对著兰斯讲话。而在牧师眼中,就成了一种难能可贵的羞涩。因为他所接触到的女孩中,真正怕羞的可说是一个也没有。雅希蕾娜是天真好奇,圣心城的小雅尼也勇于表达好感,而那些艾哈迈的少女,更是热情奔放的代表,自由勇敢的狼群。 望著普雷妮小姐欲言又止的娇羞模样,兰斯怦然心动。这个文静怕羞的少女,实在太可爱啦!凶暴的夏尔蒂娜要是有这一半可爱,艾哈迈要变成天堂啦! 他追过去,和她并肩而行。她“怕羞”的别过了脸,他趁机猛瞧她的胸部,暗暗赞叹。一时间他把心思都放在少女身上,对周遭的原野风貌视而不见。 而夏尔蒂娜还以为被看出了破绽呢,更加腼腆了。 两匹目光涣散,表情呆滞的骏马,在主人没有发出新的命令的情况下,不声不响的赶路。不觉中,已经把艾哈迈城远远落在后面。 积云随著北风,渐渐飘满了头顶。风大了起来,在草地上掀起了重重波浪。草叶发出簌簌的声音。一只低飞的小鸟掠过他们身边,啾啾直叫,想把雨的气息转达给他们。 “那个……”夏尔蒂娜侧著脸,小声说道,“好像要下雨的样子。” 一直被兰斯盯著看实在太紧张了。她说完话,甚至感到有些气喘,心怦怦乱跳! “哦。……是啊是啊。”兰斯这才回过神来,望了望天,“好像是有一点。怎么办,要向回转吗?” “不要。”声音虽小,态度却极坚决。 她低著头,瞪著一双水汪汪的大眼楮,坚定的看著兰斯。随即,又很快的转过头去。 “这怎么办呢。”兰斯感到十分挠头。 他们离艾哈迈已有一小时多的路程,而前方那片浅紫色的花海,比艾哈迈稍近一些,但也要走一个小时。如果下了雨,在这城外根本没有避雨的场所,只有淋雨啦。 又想,既然已经到了这里,不看一看秋风菊就回去实在太可惜。还是继续向前吧。下了雨就向回转,全力疾驰,半个小时内应该能赶回艾哈迈。 兰斯转向夏尔蒂娜,刚要开口,少女又道:“不要!”使劲摇了摇头。 “走吧,去看花。”兰斯笑著说。 夏尔蒂娜也笑了。看到她的笑容,兰斯觉得阳光一下子刺破了云层,照亮了整个草地。 于是继续向前行。绚烂的花海越来越近,渐渐能嗅到秋风菊馨香的气味。头顶的乌云也越来越重。时而,会觉得有冰凉的雨点打在皮肤上,不禁要偷偷的望向天空。 草地的地势起伏。越过一个缓坡,绚烂的秋风菊之海就在眼前。粉紫色的花朵在湿润的空气中竞放,花瓣与叶子在微风中瑟瑟颤抖,像黄昏时分璀璨夺目的水波。 那片花海的边上,又有一片稀稀拉拉的杏树林。这时杏子已经落了,树木耗尽了积蓄的力量,都有些瘦削。 兰斯感到一阵畅快!他最高兴的,并不是亲眼目睹秋风菊的胜景,而是身旁女孩的笑容。 那种放心的微笑,他之前从未见过,之后也难得再见。那是上天的珍贵馈赠。少女心中最单纯的爱意所点燃的微笑,在兰斯眼中投下天使的倒影。温馨至极,而产生的淡淡的愁绪,弥散在天地之间,伴著秋风菊内敛却又狂野的花香,升到云层中去,再随著秋雨的气息,洒满大地。 夏尔蒂娜一声轻呼,红狮子抬起前蹄,风一般的冲进花海里去了。结果她差点掉下马背,只好死死的抱住了马脖子。兰斯催马追上去,看到她的小脸全白了,不好意思的笑著。 他们催动马匹,缓缓走进花海中。花的香气像温热的海水般,慢慢淹过了脚踝,胸口,直至头顶。有一点气闷,一句话也不想说。 一段回忆忽然出现在兰斯脑海中。 “秋风菊并不好看?”十五岁的少年问身旁的老神甫。 “是啊。可是当你走在它们中间,每一朵花就不在你眼里了,它们就像海洋中的一滴滴海水,或是你身旁的空气。兰斯,你应当看到,最美丽的,往往就藏在最质朴的之中。” 你说得对。洛玛特神甫。你总是正确的。兰斯在心中说。 “兰斯,下马吧!在花里游泳!”夏尔蒂娜活泼的笑著。除了花海与兰斯,其它的一切都不在意了。这时的她,才显露出本来面目。 “好啊。”兰斯笑著回答。他觉得,这样腼腆的少女,难得提出要求,绝对不能拂她的意。 他先下了马,走在前面。夏尔蒂娜跟著,靠近了他,悄悄的扯著了他的衣角。秋风菊叶片的钝锯齿割伤了她小腿细嫩的肌肤,留下一条条红印,她也没有发觉。 两匹可怜的马迈著整齐的步伐紧紧跟著。 终于,零星的雨点开始落下。但夏尔蒂娜的兴致极高,才不会在乎这点小雨呢。兰斯看到她高兴的模样,也不好说什么,硬著头皮往前走。杏林近了,而西北方向,出现了一座黑乎乎的矮山,看造型,很像是一座坚固的城堡。 他忽然发觉,秋风菊盛开的日子,艾哈迈城外却不见一个人影,而且中午时,云气还没有这般盛,这不是很奇怪吗? 仿佛回应他的疑惑似的,不远处传来一声低沉的狼嚎。声音未落,又从不同的方向传来数十声狼嚎回应。 夏尔蒂娜立刻停下脚步,脸上的笑容也淡了。 “艾哈迈郊外,有狼群出没吗?”兰斯淡淡的问道。 经历了初次教皇试炼,这个牧师的胆量与自信心都提高了不少,对普通的野兽甚至魔兽都再无畏惧之心了。 “没有。也不应该有啊。”夏尔蒂娜忧心忡忡的回答。少女的脸色变得有些苍白。 魔法师持久战能力之差是出了名的,最低级的野兽,只要数量足够多,肯定能摆平一个中等以上的魔法师。而高级别的魔法师也不愿在野兽身上浪费魔法。遇到野兽时,除了那些顶级的魔法师,多数魔法师都会选择逃跑。 但兰斯无疑是魔法师中的异数。他不会任何高级别魔法,没有卷轴或法杖的帮助,连一发火球术都丢不出来,可是他的初级和二级魔法运用却极其熟练,施展速度超高,足以应付连续不断的战斗。更重要的是,他的魔法数量是无限的。即使是魔法宗师级的人物,也无法像兰斯一样肆意的施展法术。而低级魔法,也正是低级怪物的克星。 况且他还有一招无敌的神圣领域呢,情况再危机,保命没问题。 兰斯镇定的观察下四周的地势,除了左近的那片杏林,再没有其它的藏身地点,而那种杏林,显然对狼群比较有利,还不如在草地上展开战斗呢。 他回头看了看自己的马,白马理解到他的意思,顿时全身发抖。 兰斯对夏尔蒂娜说:“在这里被狼群围攻太危险了,我想用马匹在两侧挡著,做一个缓冲。”他给夏尔蒂娜比划了一下。 她很快明白了他的意思,对他的胆色大为惊讶,她瞪大了眼楮看他。兰斯沉著的神情给她吃下了定心丸。 两匹马则同时打了个寒战。 他们把马靠在一起,马头挨著,摆成了一个倒三角的形状。兰斯认为,这样可以利用到马后腿的攻击力。缩身在两匹马中间,默默在心中背诵咒语。 远处的狼嚎再响起的时候,近了很多。他们紧紧靠在一起,静静的等待著。雨点落了一阵,又小了下去。风则稍稍大了,一半清爽,另一半寒冷。 夏尔蒂娜情不自禁的向兰斯靠了靠。 他以为她怕得厉害,便拍了拍她的肩膀:“没事的。” 这时,狼的身形出现在视野中。有十几匹,从几个方向聚集在一起,飞快的向他们逼近。 兰斯伸出一只胳膊,把夏尔蒂娜护在身后。她感到一阵温暖,悄悄把面颊帖在他背上。 两匹马一动不动的站著。通常的马这时早逃跑了,可它们身不由己。 等狼群跑得近了,赫然看到,在狼群后方竟然有一个赶狼人在狂奔。兰斯感到莫名其妙,仔细看了看,却是一个高挑的男性精灵。 狼在离他们十米远的地方停下,用贪婪的小眼楮盯著两匹马的臀部,伸出红红的舌头。这些狼似乎都饿得厉害。那个赶狼人大步走到他们面前,表情相当生气,好像他们的出现造成他很大困扰似的。 “嘿,你们!要亲热的话,回城里去做不好吗?艾哈迈人怎么都这样淫荡?野外很刺激吗?正下著雨耶,不冷吗?” 骂得兰斯无语。从没见过这样的精灵。教典中说,精灵是温文尔雅的生物,但眼前这个显然例外。 夏尔蒂娜腾的向前跨了一大步,小脸一会儿红一会儿白,变化极快。 “你说什么呢!再敢乱说……我,我……”如果不是兰斯在身旁,一发石化术就出手了。 兰斯走过去,轻轻压下了她的手臂,道:“你是梅亚德隆带领的银月城精灵吗?” “你怎么知道梅亚德隆队长的名字?”精灵奇怪的问,上下打量他。 “我是兰斯。梅亚德隆没跟你提起吗?” 牧师心中一乐,原来他是梅亚德隆的手下,也就是自己的手下了 “噢!原来是兰斯大人!”精灵恍然大悟,快步冲上来向兰斯行了个大礼:“我是银月城的中级守护者,狼王佩齐亚,我和地行者艾瑟伦负责北门的看守工作。” 夏尔蒂娜看得一愣一愣的。兰斯对少女的表现感到十分满意,挺起胸膛,摆了会儿领袖的架子。 精灵向后面看了看,似乎在寻找同伴,接道:“他不在这里,大约在其它地方巡逻吧。” “这些狼是你们的吗?为什么带它们到这里来?艾哈迈四周没有狼吧。” “唉,说来话长。”佩齐亚长叹一声,表情十分忧愁,“还不是为了阻截那个叛逃者嘛。本来,北门行客稀少,只需要几只狼巡逻就能完成任务。可谁想到这几天赶上秋风菊花开,许多艾哈迈人出北门赏花,人一下子就多起来了。队长怕叛逃者混在游人中出城,就叫我多弄些狼来,把游人吓跑,这样才好继续监控北门。这些狼,一只是我的银狼王,还有几十只,是从附近的荒野赶过来的。费了好大力气才凑到这些家伙。” “你用这些狼咬人吗?”夏尔蒂娜问他。 “怎么会。只用来吓唬人。” “那,它们吃什么?”她注意到狼们饥饿的眼神,追问道。 精灵的神色一变,几乎有些凄苦:“唉,这正是我烦恼的事啊。这些家伙的食量可大著呢,附近没有可供它们捕猎的动物,为了防止它们伤人,只好由我们来喂养它们。吃得都是从城里买来的牛羊肉啊……艾哈迈城的物价又高得离谱,两天时间就花光了我们全部的路费。唉,苦啊。” 佩齐亚长吁短叹,令兰斯觉得十分好笑。精灵们实力是有,只一个人就控制著这么大的狼群实属不易,但他们处事的方法可令人不敢恭维。 夏尔蒂娜又问:“路费花光了又怎样呢?” “打工赚钱呗。梅亚德隆队长带著八个人到麦芽酒馆接任务。艾瑟伦说,那个胖得像猪一样的老板可黑心呢,见我们急著用钱,就使劲敲诈我们,不但每人要十个银币的中介费,还要从报酬里提成。大家辛苦做了两天,狼倒是喂饱了,好多兄弟却饿著干活。现在只希望,秋风菊的花期赶快过去,我好把这些食客送回家。” “德摩尔是够黑的。我也想向他收取表演费。”夏尔蒂娜小声嘀咕道。 “可是,你们一共只有十几个人吧,用九个人打工,两个人守北门,其它的地方谁来守卫呢?”兰斯问。 “呀啊!”精灵大叫一声,反把兰斯和夏尔蒂娜吓了一大跳,“这确实是个问题!几天来只想著喂狼的事,却把正经事给忘了!不愧是智者大人!一眼就看到了计划中的缺陷!必须立刻向队长报告才行!您太睿智了,兰斯大人,太睿智了……” 夏尔蒂娜撇了撇嘴:“蠢。蠢的不行了……” 兰斯向佩齐亚摆摆手:“也不要著急。今天没办法了,梅亚德隆他们又被剥削了一天。记得告诉他,中介费的标准是五个银币,不是十个。” “可是,麦芽的中介费是一个银币呀。”夏尔蒂娜说。 “什么!”兰斯感到一阵绝望。看来,德摩尔的收费标准是看顾客的愚蠢程度而定的。那么,自己的档次也和银月城的精灵们差不多吗…… “大人。”佩齐亚看到,夏尔蒂娜正用手指偷偷在兰斯背上画圈,还不时用威胁的目光瞪自己,愚钝的他也终于意识到,该是离开的时候了,“我还要继续巡逻。照您的意思,今天让一半狼收工好了,省点血汗钱呀。如果您遇到艾瑟伦和银狼王……噢,没什么,没什么了,我这就走。” 说完,赶著狼群,朝西南方向走了。饥饿的狼们纷纷发出不满的低吼。一会儿功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个精灵,十分有趣。”夏尔蒂娜说。 “所有的精灵都十分有趣。” 正说著,豆大的雨点劈里啪啦的掉了下来,眨眼间把他们身上的衣衫打湿。 “到那个树林避避!”兰斯说著,扶著夏尔蒂娜的肩膀,朝杏林跑过去。 当他们到达树林,衣衫差不多都湿透了。而杏树叶又小又稀,遮雨的效果也不好。夏尔蒂娜的头发湿答答的垂下来,忽然打了个喷嚏。 “真倒霉!都怪那个傻瓜!”她笑著抱怨道。忽然发觉,自己被兰斯的双臂环抱在一棵树干上了。他几乎紧挨著她的身体,仿佛能感觉到他的体温。她低下头,心里一阵甜蜜。水流顺著鬓角流到脖颈里面,凉凉的。 “糟糕!”兰斯叫道,忽然冲出了树荫,手遮凉棚向回望,“我们的马呢?” 夏尔蒂娜这才想起,她的马还遵守著命令,留在外边呢。和精灵聊天入神,又急著避雨,把它们给忘了。 “兰斯,回来吧。”她向他招手道,“它们一定跑掉了吧……” “你在这里等著,普雷妮小姐。”兰斯说,冲进了雨里。马可不能丢,还要靠它们回艾哈迈呢。用走路的,至少要三个多小时。 赶到原地,两匹马不知去向了。兰斯知道,他的马冲破了魅惑魔法的效果,已经逃跑了吧。糟的是把普雷妮小姐的马也拐跑了。 无奈,又跑回到杏林。这下他被淋成了个水人。 “跑掉了吧。”少女平静的说。 “怎么办呢。雨像是越来越大了,恐怕入夜都不会停!” “到达安特城堡!”夏尔蒂娜说,看她的表情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 “达安特城堡?你是说……那真的是一座城堡啊,我以为是土山呢。” “是城堡。一个不问世事的老伯爵住在那。他已经好几年没进艾哈迈城了呢。去那儿的话,快点跑,不用一个小时就能到吧。” “只好如此了。”兰斯点了点头。 这位普雷妮小姐,有时文静,有时活泼,有点贪玩,现在又表现得很有决断力。这种奇妙的品质,实在令兰斯非常欣赏! 许多水湿的头发纠缠在一起,挡住了少女的视线,她怎么理也理不清,兰斯好心帮了帮她。 “谢谢。那位伯爵,小时候见过他几次,人怪怪的……虽然有点可怕,但应该不会拒绝我们避雨吧。”(|Www.【TXT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 书香中文网.com 免费小说TXT电子书下载】) 他们相互搀扶著,冲进了如云雾般的大雨中。 此时,侯爵夫人府中,尤妮夫人正悠闲的在房中听雨。女佣玛丽艾尔轻轻敲了敲门,走进房中。 “夫人,格雷堡的博梅尔队长来了,问夏尔蒂娜小姐是否回去。” “告诉他,小姐今晚在这儿休息。” “是。” 听著女佣的脚步声渐渐走远,老太太脸上浮现出顽童般的笑容:“呵呵,夏尔蒂娜,小宝贝,都没有用到奶奶的药呢……” 伴著雨声,元帅夫人邪恶的笑声在静夜里回荡。 第019章 达安特城堡 “请问,有人在吗?” “有人在吗” “有人……阿嚏!” “普雷妮小姐,小心著凉哦。” 虽然这样说,兰斯也没法把自己的衣裳给她披上。那只会使她觉得更冷。 他用力推了一把,门无声的向内侧打开。眼前却是一片黑暗。偌大的门厅中,一盏烛火也没有。 这座达安特城堡,沉浸在淅淅沥沥的夜雨里,像一块坚硬的巨石,没有一丝活的气象。也难怪之前兰斯会把它看成一座矮山了。 兰斯和夏尔蒂娜被雨驱赶著,跑到城堡时,全身早已湿透了。本来他们幻想著,一进城堡就会受到热情的接待,换掉湿乎乎的衣裳,捧著冒著热气的咖啡,坐在暖烘烘的壁炉边上烤火。但是,现实并不如意。 “好像没有人哦……” “是啊。”兰斯在墙壁上摸了一把,感到墙上已经积了厚厚的灰尘。这时,身边却忽然亮起了火光。 原来是夏尔蒂娜手里跳出了一个小火团,用来照明。 “普雷妮小姐,想不到你还是一位魔法师!”兰斯惊讶的说 “会一点点。”她连忙低下头,接著,又指了指墙壁,“你看!有人在我们之前来过!” 果然,在兰斯留下的手印旁边,还有另一个很新的手掌印,比兰斯的大了一圈。 “是啊。而且不会是这家的主人。”说著,弹了弹手心里的灰,“普雷妮小姐,你上次到这里是什么时间呢?” “这个……大概是六七年前。” 兰斯点了点头。这座城堡显然荒废以久,那位达安特伯爵如果还活著,怕也早已搬家了。 他们在城堡一层大厅里转了一阵,所有的东西都蒙上了层厚厚的灰。壁炉里没有木柴,连灰烬也很少,在那里,也没有发现预期中的蜘蛛网。整个一层大厅中,除了几只蜡烛,没有值得取用的东西。 头顶上忽然传来“吱呀吱呀”的响声,照了一下,却是一盏巨大的枝状吊灯在摇晃著。不知何时,大厅的门自己关上了,因此雨声已细不可闻。大厅里一丝风也没有,稍嫌气闷。这盏吊灯,怎么会自己摇晃起来的呢? 可是,看到普雷妮小姐脸上苍白的模样,不敢提出疑问来吓她。 “兰斯,我好冷!”夏尔蒂娜拉著兰斯的胳膊说。 “知道了。到二层去找找看。一位伯爵大人,搬家时不会把所有的衣裳都带走吧?” 他们的衣裳都已经湿透了,几乎有点沉重。 继续向二层前进。 城堡的二层,是一条长长的回廊,两侧各有十几个大小不等的房间。他们按间屋子搜索,却还是一无所获。家具摆放的十分整齐,好像主人随时都会回来似的。可是每一只柜子都空著。没办法,他们只好又上了三层。可这里的情况和下面一样。 从外面看出,这座城堡共有四层,按照芬顿常见的城堡结构,最高层往往是防御性的了望台或私家博物馆,不大会放置衣服这类日用品。因此,找到衣服的希望是非常渺茫了。 夏尔蒂娜抱著肩膀打哆嗦,不时打个喷嚏。她硬要忍耐,结果发出的声音,让兰斯听得头皮发麻。 “普雷妮小姐,你先在这里歇一会儿吧,我再找找看。这么大一座城堡,总不会连一件衣裳都没有……” “兰斯……兰……阿嚏!兰斯,可以告诉我,你多大年纪吗?我……” “啊?” “人家十六岁。”女孩低声说。在她苍白的小脸上,泛起两朵红云。 “我十九岁。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啦。我看” “十九岁……阿嚏!……那么,兰斯,可以叫你兰斯哥吗?” “可以是可以。不过,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 “兰斯哥!啊……”又要打喷嚏,强行忍住了。 兰斯等了半天,也没听到下文。只见女孩用手捂著小鼻子,皱著眉,眼楮里有眼泪在打转,显然忍得十分辛苦。 无奈的苦笑道:“不用忍啦……” “兰斯哥。”夏尔蒂娜用一种很柔媚的、类似撒娇的语气又叫了一次。 兰斯打了个哆嗦。穿著湿衣服站在冷冰冰的旧城堡里,确实很冷。 夏尔蒂娜的笑容十分甜蜜。看得出来,她好像很乐在其中。 “真奇怪呢。”夏尔蒂娜又道。 “什么奇怪?” “只要叫著『兰斯哥’的名字,好像就暖和了一点呢!” “主啊!不要乱说话!好好在这里等著!我这就去找衣服!” 正要跑出去,他的目光忽然被房中的落地窗帘所吸引。那种午夜蓝的厚绒布,在这雨夜之中,显出了一种比夜色更为幽深的黑暗。 兰斯几步走过去,把窗帘硬扯了下来。 窗外,雨仍在“哗哗”的下著。世界被浓重的黑色包围,什么也看不见,只有没有层次感的黑暗,随著雨声渐渐渗入心中。 他用铜烛台的尖角当剪刀,把窗帘裁开。夏尔蒂娜跪在地上,好奇的看著。 “给!”兰斯把一条一米多宽的绒布递给夏尔蒂娜,“把湿衣裳脱掉,暂时穿这个好了。” 她瞪著大眼楮,怔怔的看了他一会,脸上又泛起红霞。低下头,接过了那条绒布,扭扭捏捏的说:“不可以……不可以一直看喔……” 想什么!兰斯的头一阵发晕。 “我出去弄火。换好衣裳就出来吧。” 他走出房间,关严了门。在附近的房间中找到了一个壁炉,又四下搜来几把椅子,拆开丢进壁炉里当柴烧。 很快,暖烘烘的炉火就生起来了。这时才感到,湿衣服穿在身上是怪难受的。又去扯这个房间中的窗帘。正在努力,忽听普雷妮小姐的尖叫声从外面传来,格外响亮。 “呀” “普雷妮小姐!” 兰斯大叫著冲了出去,找到更衣室,一脚踹开房门。还没有看清房间里的一切,一个白乎乎的身影就扑了上来,钻进怀里,瑟瑟发抖。 “兰斯!”少女抬起脸看著他,满面惊恐,显是吓坏了。 女孩子的身体真是柔软!牧师高兴的舒了口气…… “别慌!”兰斯左臂用力抱了她一下,“我在这儿呢!怎么了?” 房间里原有的蜡烛已经翻倒在地上熄灭了。右手拿著蜡烛四下照了照,什么也没看到。 “老鼠!这个房间里!”她颤声说,“有老鼠!” 听到这句话,兰斯已经安心了。女孩子就是女孩子,魔法师还怕老鼠。“在哪里?我去消灭它!” “就在窗子那儿!倒挂著!” “倒挂著?”兰斯想过去看看,但夏尔蒂娜紧紧抱著不放,只好拖著她走。少女的背滑溜溜的,不用点力气她就会软倒下去。 到了窗边,朝外面望了望,雨势依然未减。她所说的老鼠,自然没有看见。 “已经跑了吧?”兰斯说。这种说法,比否认老鼠的存在要好得多。 “我好怕!兰斯哥!” “安心、安心……”正要说些什么,身后的门响了一下,回头一看,竟然有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站在那里。兰斯立刻就呆住了。 他们对视了几秒钟,小男孩脸上浮现出奇怪的笑容。 “打扰了。”小男孩说,转身出去,还带上了门。不久外面就传来他的叫声:“爸爸!爸爸!你快过来看呀!一个大哥哥和一个光著身子的姐姐抱在一起!” 兰斯的脑袋马上“嗡”的一声。 “皮克!乱说什么呢!小孩子不要乱讲话!” “真的耶!那个大哥哥穿的好好的,姐姐却什么都没穿!”小男孩争辩道。 “别说了!” 这个声音有几分耳熟。这样想来,那个小男孩的样子也好像在哪里见过。不过,现在不是回忆的时候! “普雷妮小姐!快把窗帘披起来!有人来了!” 夏尔蒂娜一溜烟的退到了房间的角落里。 “爸爸你不去敲门吗?” “我们等一会再来,省得吓到他们。春宵一刻值千金啊……” 房间里的两个人,脸色立时变得比熟透的只果还红。一句话也不敢说了。房间里变得很安静。除了外面的雨声,还有奇怪的簌簌的声音。兰斯想了半天,才明白这是少女在把窗帘裹在身上,他立时心跳加速。而夏尔蒂娜更是倍受煎熬。 门外一点动静也没有。那位绅士显然十分有耐心,似乎把小孩也拉走了。兰斯竖起耳朵听了一会,问道,“好了吗?” “嗯。”夏尔蒂娜的声音比蚊子大不了多少。 他刚想去推门,外面却传来轻轻的敲门声。 “爸爸你不是说……” “他们已经好了。” 兰斯感到快要昏倒了。外面这个人的理解力怎么这样强啊…… 夏尔蒂娜裹著窗帘走了过来,看她疑惑的样子,似乎对那人的意思不完全懂。 她的身材好的没话说,是兰斯生平所仅见。此时身上只裹著一条午夜蓝的绒布,一只白嫩的手臂竖在胸前,低著头,垂著眼楮,羞羞答答的情态,实在相当富于诱惑。 牧师暗自吞了口口水。 房门打开,一位身穿白色法师袍的男子站在面前,面带“理解万岁”的微笑。这个人兰斯见过两次,正是那位圣心城来的魔法师乔,那小男孩自然是乔的儿子皮克了。 “兰斯!真没想到在这儿见到你!”乔惊喜的说道。 “我也没想到。”兰斯的答语有气无力。 “这位小姐!真是大美人啊!兰斯小弟真不愧是史上最有潜质的年轻魔法师!” “这跟魔法潜质有什么关系……” “你好,我叫普雷妮。”夏尔蒂娜满脸通红,用手拉著「衣裳”的一角。 “兰斯,普雷妮小姐,实在对不起,打扰了你们的兴致。”乔满脸歉意,“我得承认,这座废弃的城堡挺浪漫的,是一个好地方……” “我们什么也没做!”兰斯急道。 “是呀。什么都没做呢!”夏尔蒂娜小声补上了一句。 乔咧嘴笑笑,随即,他的神色却严峻起来:“两位,我不得不说些煞风景的事情了。现在这座城堡中,可能潜伏著极大的危险。这段时间以来,这一带出了许多怪事。几个圣心城的魔法师失踪了,又有传闻说城堡附近出现了巨大的黑色魔兽,这几天更是莫名其妙的来了大群饥饿的野狼。我受光明法师塔的施罗德先生委托来达安特城堡做调查。还有一位第四骑士团的骑士,艾伯特勋爵,为了一位失踪的骑士来此,正在四层做调查。” “这座城堡的主人,达安特伯爵到哪里去了呢?” “不知道。我们是下午才到的。” 这时,走廊里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 “艾伯特。”皮克撇著嘴说。小男孩似乎很讨厌那位勋爵。 “叫艾伯特勋爵,皮克。我们对军人,应该给予高于同情的尊重。” 艾伯特勋爵很快出现在他们面前。这是个身高接近两米的大个子,一看到他,兰斯就知道一层大厅墙壁上的手印是谁的了。本来还以为是灰熊之类的大型猛兽。 而这位勋爵的长相,也绝不比灰熊和善多少。他看兰斯的眼神活像在估量他能有多少斤肉。 接著又看夏尔蒂娜。少女立刻躲在兰斯背后,艾伯特勋爵的视线仍放肆的在少女裸露的肩膀上逗留了一会,才收束回来。 这个什么勋爵,真是令人讨厌!不用怀疑,兵痞指的就是这种人! 即使是兰斯这样地道的牧师,也懒得跟艾伯特打招呼了。 艾伯特勋爵冷冷的哼了一声,问乔:“这两个是谁?哼,艾哈迈的女人真是越来越不知检点”后半句话,他用了一种说悄悄话的语气,可声音却很大,有意让他们听到。 乔看著兰斯。 “艾伯特先生。”兰斯看著皮克说,小男孩正冲著他和夏尔蒂娜怪笑呢,“这位是普雷妮小姐,是艾哈迈领主葛朗台侯爵大人的佷女,尤妮侯爵夫人的义女,今天特意到这边来赏花的。我是小姐的随从。不想却遇到了大雨。” 说完,兰斯抬眼向那个兵痞看了一眼,兵痞的神情,显然正在惊骇中,脸色苍白,额角上还有一颗大号的汗珠往下滚。 葛朗台侯爵,尤妮侯爵夫人,这两个名字无论在星落的任何地方提起,都不会被忽略。 “‘不知检点’,我想,尤妮夫人是艾哈迈地方最有资格对这一评价进行界定的人,此次又事关领主大人的门风,这次既然是兰斯带小姐出游,向两位大人如实禀报,也就是兰斯的职份。” “第四骑士团是王室直辖的骑士团。”乔冲兰斯挤了挤眼楮。 “噢,难怪。这位骑士大人的言行,可以不受艾哈迈地方的道德规范约束了。也许随意诋毁一位高贵处女的清白,在王室直辖的骑士中司空见惯,或者,是一种风尚吗?尤妮夫人也无可奈何吧,毕竟元帅夫人也只是个虚饺。” “小姐!”砰的一声,艾伯特单膝跪地,汗如雨下,“请您大人有大量,原谅艾伯特吧。” 接下来,絮絮叨叨的说了许多道歉的话,言辞充满了士兵式的朴实和粗鲁,甚是恳切。 这也难怪,艾哈迈领主的地位,相当于半个国王,而尤妮夫人无论在芬顿贵族圈中,还是在军队中,都有相当高的人望。若是同时得罪了这两位,别说他一个小小勋爵,就是一位伯爵,在芬顿也难有立足之地了。 艾伯特一边道歉,一边偷眼看那个躲在人身后的少女的表情。 夏尔蒂娜本来怒气冲冲,一心打算赏那个兵痞一发强酸球魔法的,见兰斯轻描淡写的搞定了兵痞,心花怒放,喜不自胜。她紧紧贴在他背上,搂著他的手臂,让牧师又有一番享受…… 艾伯特外粗内细,瞧出了兰斯的主导地位,很快话锋一转,开始大夸兰斯年轻有为,外表英俊自不必说,还赞他的处事老练,言行得体,身手敏捷,武技不凡等等。 兰斯直皱眉。夏尔蒂娜却眉开眼笑。 这个艾伯特能混到爵位,自有一定道理。 乔听不下去,打断道:“艾伯特勋爵,你发现什么了吗?” “噢,找到了一口棺材。尊贵的普雷妮小姐,您能饶恕我的无理吗?” 兰斯冲艾伯特作了个宽恕的手势。艾伯特如获大赦,这才起身。 “棺材。”乔沉吟道,“这和我找到的线索刚好能联系起来。你是在哪里找到它的,刚刚我和皮克为什么没看到呢?” “在三层与四层之间有一个夹层,踩上去‘咚咚’响。” 显然,没有艾伯特的体重,不能达成这种效果。乔默默点了点头。 “棺材就藏在夹层里,大家伙,差不多有三米长。”艾伯特接著说,“用楠木造的,可是,有点邪门。我打不开它。那木头我用巨剑也砍不开,好像铁做的一样。” “可能那上面附加了某种咒语。听你的说法,好像是‘石头皮肤’。”乔分析道。 “石头皮肤可以附加在棺材之类的东西上吗?”兰斯奇道。 石头皮肤是魔法师们最喜爱的物理防御法术,普通的刀剑很难攻破这种法术的结界。 乔回答说:“如果是人类或精灵,大概不能。但魔族就说不定。魔族对魔法的理解要远远超过我们,很多魔法在他们那里都有意想不到的用法。” “魔族?”几个声音同时道。 “是啊。从精神力的强度与运用方式来看,吸血鬼也可算作魔族的一种,虽然他们本质上是不死生物。而吸血鬼与普通魔族之间,也确实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 “吸血鬼?因为棺材吗?” “走吧,我们去看那个棺材,希望我能给你们作出证明。” 很快,他们来到了艾伯特所说的大棺材前面。确如艾伯特所说,这个棺材长三米,最宽的地方有两米,是个货真价实的大家伙。楠木制成,涂漆是朴素的蓝灰色,表面并无任何装饰。 艾伯特拔出大剑,冲著棺材砍去,“啪”的一声,棺材完好无损。兰斯敏锐的察觉到棺木表面泛起了一层微弱的蓝光,一闪即逝。他向乔望了一眼,但乔却没什么表情。 兰斯意识到,这个棺材确实是被某个魔法保护著,施法者用某种方法把部分精神体贮存到棺材上,再以精神体为目标施展石头皮肤。 这应该就是魔族施法的秘密吧。以普通人类的灵感,无法看到微小的精神体,自然也就无法看穿魔族的施法方式了。 兰斯暗暗点了点头。魔族对精神力的理解果然比人类深刻!进而又想,如果能够以这种方式施展神圣领域,不就可以创造出随意移动的无敌空间吗? 他的心思回到棺材上,集中精神凝视棺木的表面,想找出精神体的所在。可是,那个精神体太微小了,而兰斯的精神领域技能也并不熟练,一时间什么也看不到。 这时乔开始尝试用破解术驱除棺材上的石头皮肤结界。乔并不了解这个结界是如何构成的,只能胡乱施展魔法,浪费魔力。兰斯看得有些著急。 牧师想起了在庇护所中所受的教导,便闭上了眼楮,学著灵魂引导者的样子默念道:“你太执著于视觉了,我的孩子。那么你便相信你的眼楮吧,试著从它们身上找出精神体来。” 再睁开眼楮时,眼前出现了一团灰白色的光芒,在棺材侧面的一个点上闪耀著。 “灰白色。它在施加这个魔法时,并未附带任何情绪。”他想,用手指了指精神体的所在道:“乔先生,试试在那个地方施展破解术,我有一种直觉……” 乔将信将疑,又施展了一个破解术。这次整个棺材表面都起了很大的反应,微小的蓝色火苗从各个位置窜出来,劈啪作响,很快都消失了。艾伯特试著推了一把,棺盖立刻晃了晃。 “破解了!”乔断定,诧异的看著兰斯。他虽然早就对兰斯的天赋心折,但是,兰斯又给了他惊奇。 要知道,魔法对抗是一回事,破解魔法是另一回事。魔族专有法术的构造,几千年来都是难解之迷,即使是魔法宗师级别的人物,破解魔族的法术也相当困难,常常需要付出超过施法者数倍的魔力消耗。能够完全破解魔族魔法的人,只有传说中的几位大法师而已。 这次乔试著解除魔族法术,本是勉力为之,不求结果的,没想到兰斯竟然看穿了魔族的魔法构造,一击成功。这个少年的才能,似乎已经超越了人类的限制了。 乔也看出,以兰斯本身的实力,即使看穿了石头皮肤,也无能破解。不过这不重要。提高魔法等级容易,提高悟性与灵感可就难了。眼前的兰斯,在同辈的魔法师中只是中上水平,一对一的话,也许连皮克也赢不了,那位天才的元素公主更不用说。但只要假以时日,以兰斯的天份,还有谁能是他的对手呢?恐怕只有异界的神魔了! 想到此处,乔不由自主的抬头望了一眼。 夏尔蒂娜以十一级魔法师的水平,自然也知道兰斯这一指的不同寻常。不过,她暂时还没有心情细想,只是美滋滋的抱著兰斯的手臂,悄悄把小脸贴在上面,也不在乎那袖子都是湿的。 “大哥哥真厉害!”皮克说,“那个点,皮克一点也没看出来!” “我也是乱猜,呵呵。”兰斯摸了摸小男孩的头。 只有艾伯特勋爵保持著冷静,问道:“乔先生,你找到的线索是什么,跟吸血鬼有关吗?” 夏尔蒂娜立刻瞪了艾伯特一眼。她认为,即使是像艾伯特那种不懂魔法的白痴战士,也应该为兰斯的才华感到震惊,半晌说不出话来才对。 不过艾伯特并未瞧见夏尔蒂娜的眼神,他的个子太高了。 “噢,先不要开这个盖子。”乔回过神来,从口袋里取出一个黑色的椭圆石盘,撂在棺材上,圆盘表面刻著一个生著一对蝙蝠的肉翼的半裸少女, “我在一层发现了这个,安结罗女神像。” “女神?” “异界神。或者说,恶魔之一。她是一位青黑色皮肤的魔女,掌司‘负界的重生’。塑造系的黑暗祭祀大都需要向安结罗献祭,其中最为复杂、可怕的两种,是吸血鬼重生和巫妖重生。” “那么,这个城堡里曾经进行过吸血鬼重生仪式咯?”兰斯问道。 巫妖也有喜欢棺材的,但兰斯更愿意碰见一个吸血鬼,而不是巫妖。他想起了庇护所里的巫妖和吸血鬼,感到一阵头疼。西奥不会真的要我把它们都消灭吧? “不,我想只是一个转化仪式。一个半吸血鬼转化成完全的吸血鬼。据西索先生说,十年前曾经在格雷堡遇到过达安特伯爵,那时就怀疑他是个魔族。多年以来,这座城堡中的人深居简出,少有在艾哈迈露面的。以至于当他们彻底消失时,也没有人在意。” “那么附近的人呢?都没有发现异常?这座城堡离秋风菊盛开的地方那样近!” “秋风菊不只这一处。”乔说,显然他已经做过详尽的调查,比银月城的搜捕队查得更细,“艾哈迈城南的矮山才是最好的赏花之所,多数人都会去那边。而且,我倒觉得,这些赏花的人是不错的食物来源。” “仆人们呢?家族只有达安特伯爵一个人吗?” “他应该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夏尔蒂娜道,“喂,乔先生,揭开盖子,会看到达安特忽地跳出来吗?” 乔笑了:“我想不会。不然他早就跳出来了,哪能等我们在外面砸门呢。很大可能,我们来到了一个吸血鬼的老家,主人早已移居他处了。” “失踪的人怎么解释?上个星期,第四团的索隆骑士因公事到访此处,再没回骑士团。” “还有学院的几个笨魔法师。”皮克道。 “要称‘老师’!皮克!妈妈不在,你就越来越不懂礼貌了!” “这些人都是最近才失踪的吧?”兰斯问。显然,圣心城魔法师是来参加光明塔的法师集会的,出事也只在最近几天。 “嗯,这就联系到传闻的另一部分了巨大的黑色魔兽。我认为那是芬里尔狼,高等吸血鬼最饲养的魔兽。他用它来看家,刚好那位不幸的骑士扣开了大门。而芬顿学院那些魔法师,谁知道他们去哪儿!到处乱蹿的笨蛋。” “要叫他们‘老师’,爸爸。妈妈不在,你就不懂礼貌了!”皮克咯咯的笑了起来。 看得出来,父子俩都对几个失踪的同行有点意见。 兰斯想起了他的单纯的精灵们,说道:“在野外流窜的狼群跟此事无关。我保证。” 乔点点头,“现在,让我们揭开谜底。我猜里面只有老达安特伯爵的一些收藏品,或许还有食物残渣。谁知道呢。芬里尔狼不可能在这,它虽然有魔法抵抗力,却不会施展如此复杂的魔族法术。” “我们是安全的?” “还是要做好准备。皮克,兰斯,准备好攻击魔法。艾伯特勋爵就用你的大剑。女孩子躲远一些。” “我也是魔法师。”夏尔蒂娜伸出右手,在掌心里凝聚出一颗明亮的闪电球。 显然,少女的魔法等级比兰斯高。乔吐了吐舌头,娶一个魔力比自己强的女子为妻,可不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对此乔深有体会。希望兰斯小弟尽快提高水平,少吃苦头…… “都准备好了吗?”艾伯特问道。他一手提剑,一手按著棺盖。 “好了。” “开吧。” “嗯。” 兰斯悄悄把元素戒指戴在手上,“准备好了。” 第020章 地下庭院 四个魔法师退开两米的距离,各自准备好攻击魔法。艾伯特大喝一声,把棺盖一下子掀到一边,向后跃出。一股寒冷的气流从棺盖下向上喷出,骤然间,整个大厅的温度都有所下降。 定楮一看,却见一只透明的高脚酒杯被气流托著,浮在空中,左右摇摆。杯子里面盛满了红色混浊的液体,几欲倾出。 片刻,寒气散尽,那只高脚杯翻转过来,掉落下去了。并没有听到杯子摔碎的声音。等了一会,不见任何动静。 艾伯特勋爵小心翼翼的靠了过去,朝棺材里望了望,随即向兰斯他们打了个手势:“过来吧。” 皮克第一个跑了过去,乔紧跟著,兰斯和夏尔蒂娜落在后边。牧师的目光,被地板上几滴红色液滴所吸引。用手指醮了一滴,粘粘的,带著一股怪味。 “大概是人血。”乔说,“用魔法悬浮在空气中,棺盖一打开,法术就解除了。很漂亮的把戏。” “有什么意义吗?为了它们变态的艺术癖?” “不错的报警装置。”乔耸了耸肩膀。 乔的确是个有经验的冒险者。 兰斯走到棺材前,向下面看。棺材里面是一条纵向的密道,深不见底,阴冷的风在密道中呼啸著,什么也看不见。 乔把手里的蜡烛丢了下去,烛火照亮了密道的侧壁,粗糙的石头表面,并没有可供人攀爬的阶梯。蜡烛坠落了一会儿,被密道中的冷风吹熄了,密道又陷入黑暗之中。 “要下去吗?”兰斯问,“如何下去呢?” “直接跳下去。”乔说。 “这个可相当高!”艾伯特道,“看来比整座城堡的高度还要高呢。不死生物都喜欢住在地下墓地。” “这次你说对了,勋爵。我也觉得它在城堡地下建造了庭院。从目下的状况推断,我们的主人不是外出了,便是卧病在床。” “就是说,我们不会受到热烈欢迎咯?那只芬里尔狼呢?” “不知道。狼也没什么可怕的。倒是达安特伯爵。从棺材上布置的几个小机关来看,它应该是个很高级的吸血鬼了,再加上一对儿女,如果都转化成功的话,真要打起来,我们胜算很小。但是,这也证明它们不在这里,要不就是出了某种问题,不然早就出来袭击我们了。” 艾伯特道:“我提议到此为止。我们已经能确定这里有吸血鬼了不是吗?把消息带出去。拉一队骑士和魔法师回来。” 兰斯觉得勋爵这次说的不错,他是出来玩的,还领著女孩子,万事安全第一。看看普雷妮小姐,少女却并不显得很害怕,大眼楮闪著熠熠的光彩。 “还是察探一番为好。”乔摇了摇头,“继续我的推理。假如吸血鬼不在这里,自然没什么可怕的。如果它在这里,却躲著不出来,那证明它很可能受了伤,处于极度虚弱的状态。我们离开,它就会跟著逃跑,再回来时只能扑个空了。” “也许,它是在玩一种猫捉老鼠的游戏。”兰斯说。他实在不想碰见一只老吸血鬼。 艾伯特勋爵马上投来赞许的目光:“兰斯先生说的有道理!” “有可能,尽管我不这样认为。让我做个小测试好了。” 说著,乔拿出安结罗女神像,用衣角包住了一端,擦了擦。兰斯正好奇他要做什么时,乔拿起神像,往地板上用力一摔,啪的一下,神像碎成了几块。乔捡起较大的一块,随手扔进了密道里。 几个人看得发愣,不明白乔的意思。 乔拍掉了手上的碎末,面无表情。 “这是什么意思?”艾伯特问乔。 “什么意思?呵呵。”乔笑了,“如果你当著圣神教教士的面,把圣像放在脚下踩,你认为他会怎么样呢?还会有心情玩什么游戏吗?” 他们恍然大悟。佩服乔的聪明的同时,也都觉得这种方法未免太卑鄙。虽然对方是不死生物,信仰的是邪神,可这样践踏人家的信仰,似乎不道德。 “这个……拿圣神教打比方不太好吧……” “瞧,达安特伯爵没有跳出来。”乔指著棺材说,“我们可以下去了。” “会摔死的,乔先生。”夏尔蒂娜担忧的说道。 很明显,她想要下去看看。兰斯顿时觉得很无奈。女孩不害怕,他也不能显得胆小了。 “呵呵。有时我们只需要小小的一点助力,就能改变一些看来牢不可破的事实。”乔说著,从地上捡起安结罗像的一块,对著它施展一个魔法。他的动作很快,一下子就施展完了,连咒语都没有念。 兰斯没见过这个魔法,但可以看出施展难度很低,大概只是个初级法术。 乔把神像碎块向上一抛,那石块到了最高点,竟然像一片轻飘飘的羽毛似的,缓慢的落了下来。他们都看得呆了,张大嘴巴,说不出话。 “羽落术。使下落中的物体向羽毛一样轻盈。”乔伸手接住了石块,不无得意的说。 “好神奇!”夏尔蒂娜赞道,“可是,我怎么没有听说过这个魔法呢?” “这是矮人的魔法。我从南方的矮人村落的老矮人那里学来的。他们用这种法术搬运矿石。” “矮人也有魔法?” “你不是已经亲眼看到了嘛,兰斯。如何,你愿意学吗?” “教我,乔先生!”夏尔蒂娜抢著说道。 “呵呵,女士优先。艾伯特勋爵,我可以为你施展这个法术。” “不,我可不相信你。魔法师那套把戏根本不可信。我宁愿到下面的楼层找地道的其它入口。地道是垂直的,在城堡的西北角,有这两条线索够了。” “随便你。即便能找到其它入口,怕也难打开。” 乔开始教兰斯和夏尔蒂娜施展羽落术的方法,皮克坐在棺材的边缘上,笑呵呵的看著。艾伯特勋爵被完全晾在了一边。他嘟哝了几句,见没人理他,向兰斯和夏尔蒂娜行礼,独自下楼去了。 几个魔法师钻研了一会,矮人的魔法极简单,自然难不倒兰斯和夏尔蒂娜。很快,他们就开始享受羽落术的乐趣了。 皮克带头,四个魔法师先后跳进了密道里。不知为什么,夏尔蒂娜非要比兰斯先跳,弄得他纳闷了好一阵。 兰斯最后一个跳进密道,可是没过一分钟,夏尔蒂娜便开始抱怨,说他身上的水珠落在她头发里了。少女像游泳一般划动手臂,慢慢游到了密道边上,她抓住了一块凸起的岩石,停在那里等兰斯。 于是,他们挽著手臂,向幽深的洞底坠落。灰白色的石壁在蜡烛的微光里铺开,石壁凹凸不平,表面上满是细小的孔洞,千奇百怪的影子变短又变长,不由得产生一种错觉,仿佛他们不是向下坠落,只是在隧道中漫步似的。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看到了地面,密道的下方正对著一座小土丘,土丘中央有两个小亮点,是乔父子俩的蜡烛。这里的土壤是红褐色,一种奇怪的藤蔓植物爬得到处都是。乔的白袍也映成了褐色。幻术师走向他们,微笑著伸出了双臂。 “旅途愉快。” 兰斯和夏尔蒂娜轻飘飘的落在了地面上,羽落术的效果解除了。 “这里是吸血鬼的地下庭院?”夏尔蒂娜四下打量,脸上带著不相信的表情:“怎么像是野地呢。地下的野地。” 的确,以这里的景致而言,与其说是人工开凿的地道,倒不如说是天然的地下裂缝。以密道出口的高地为中心,形成一座鱼形的地下广场,鱼头和鱼尾的位置各有一条狭窄的小道向外延伸,较小的一条,以兰斯的身高,要低著头才能通过。 “密道的作用,大多是战时用来逃脱。达安特伯爵的密道虽然入口有点特别,用途还是一样的。” “在这种地方,我怕会一无所获。”兰斯说。委婉的表达了他的愿望。 “有可能。”乔的说话方式,仿佛又预见了什么,成竹在胸的样子。“皮克,你先到那个方向去找找看,然后回这里等我们。” “皮克一个人去不危险吗?”兰斯话还没有说完,便睁大了眼楮:皮克慢慢的从地面上升了起来,停在空中,像有一双手在背后托著,缓缓向鱼尾的一侧飞去了。 “这……”他指著小男孩的背影说不出话来。 “皮克的妈妈是星棋一个古代魔法家族的后裔。皮克也继承了家族的能力。”乔说,“我们跟在身边,反会束缚了他的手脚。” “魔法家族?” “这个家族的能力是什么呢?”夏尔蒂娜感兴趣的问道。 “血脉里寄存著古代神的力量,天生就具有特殊魔法能力的家族,就是魔法家族了。”乔对兰斯解释道:“我们曾怀疑你也是某个魔法家族,但看来,你好像是天赋异禀。” 这时乔已经发现兰斯的魔法等级不高,陪著他到光明塔去的那个可以施展石化术的男孩,不大可能是他的亲弟弟。 接著,又对夏尔蒂娜说:“皮克的家族能力,你也看到了,其中之一是飞行。另外一个能力,是黑暗。即可以在短时间内隔断小范围空间内的光。” “噢,想不到想不到。皮克小弟弟这样厉害呀。” “皮克的妈妈才厉害呢,可以使一座城市陷入一秒钟的黑夜!有机会一定让你见见她,她最喜欢漂亮的小妹妹。魔法家族的数量,其实不少,已知的就有几十个,只是能力强弱有很大差别。像芬顿学院的校长穆里尼奥先生,他的家族能力只是天然的法术极效而已,对元素宗师的他而言,完全无效化了。” “更有很多家族,血脉不那么纯粹的,本来的能力已经弱化到没有,可是这些家族子弟也有超越常人的魔法天赋,同样是魔法师们争抢的学徒。” 兰斯马上想起了福格森那张胖脸,苦笑起来。这时,皮克已经飞得看不见了。 “我们去那边搜搜看。密道中肯定会有一个类似休息室的场所。我很想看看,吸血鬼会藏些什么东西。”说著,乔向鱼头方向的小道前进。兰斯和夏尔蒂娜只好跟在后面。 搜刮才是乔的目的吧。兰斯这样想。但吸血鬼能有什么收藏呢。见过了庇护所三座神殿极尽豪奢的收藏品,兰斯对达安特伯爵的藏品提不起一点兴致。 “据说,半吸血鬼都是配制魔药的行家。因为它们的体质普遍不稳定……” “那个,有能改变别人心意的魔药吗……”夏尔蒂娜红著脸问道。 “当然有!其中比较有名的两种,遗忘酒与记忆药水,都是难求的珍品。这两种东西,常常要配合著使用才有效……” 兰斯微微一笑。爱情的烦恼,他虽然也有,却始终对自己的魅力有自信。这种魔药他自认是用不到的,而且也不愿意用。 夏尔蒂娜加快脚步,赶上了乔。乔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说起了悄悄话。这时,兰斯心中忽然涌上一种古怪的感觉,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附近窥探著。 他停下来,向后面望了望,什么也没有。但他却更确实的感受到有一束目光射在身上,当他回头看时,那目光也没有回避。 不知为什么,他想起了跟斯克雷一起偷袭雅希蕾娜的时候,借用黑鹫的感官的事。 “乔,吸血鬼会使用魔宠吗?我是说,像魔族探子之类的东西。” 兰斯问道,但没有人回答。原来他刚刚愣神的时候,乔和夏尔蒂娜却有意加快了脚步。此时他们已经走到鱼形广场的尽头,距离兰斯有十多米了。 正要加快脚步赶过去,突然感到一阵剧烈的头痛,像一把大锤敲在太阳穴上似的。他一下子就失去了意识,倒在地上。 眼前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朦胧中,只听到夏尔蒂娜的惊叫声,和慌乱的脚步。接著,听觉也失去了。似乎有热乎乎的液体在面颊上流淌,怪难受的,但也只是五秒钟中之内的事。他的感官很快就完全罢工了。 但是,他的心智又奇怪的清明起来。脑海中出现了一道道波纹状的图像。一团巨大却满是缺口的精神流从遥远的地方奔流而来,向他伸出了好几条细小的触手。细数一下,共有五条支流。 整个精神流都是灰白色,按照西奥的解释,这代表情绪完全欠缺,是不死生物的精神体常有的表象。 吸血鬼正好是不死生物。那么,这是达安特伯爵的精神流了?艾伯特说对了,它果然藏在地下庭院里,没有离开。 五条支流又代表什么呢? 无意识的,他无穷的精神力引发了光明魔法的力量,自动在身体内部施展起治疗魔法来了。这种治疗的效果有限,但足以使他受创的脑组织得到恢复。 过了一会,他又能断断续续的听到乔和夏尔蒂娜的声音,但他无法回应他们。 “兰斯!兰斯!”是普雷妮小姐的声音,带著明显的哭腔,“乔!乔先生!快救救兰斯!快救救他……” “放心,普雷妮,他只是昏过去了。倒是我们……再次……魔法冲击……” 这时,有一个意念直接进入了兰斯的头脑中。 “兰斯,我的孩子,你很幸运。” 这是灵魂引导者西奥的意念!兰斯喜出望外,在心里大叫“感谢主”。 “我本来很烦恼,该如何教会你在物质界中使用纯精神体的力量。呵呵,立刻就有一个一半跨入灵魂界的吸血鬼送上门来。这真是意外的惊喜呀。” 惊喜?!若不是以兰斯现在的脑力,无法想出一句完整的句子的话,他一定在心里破口大骂了。 “这个老吸血鬼,魔力虽然完全不入流,精神力的应用却非常精湛。人类之中,纯精神力运用达到这种高度的不超过三个人。它可以同时控制五只妖精,分别作为斥侯和施展远程魔法的中继点。如果不是它的身体太虚弱,你们是绝无胜算的。现在,它的单位精神力输出只有四百玛那左右吧,比那个乔只高一点点。” “更妙的是,这个吸血鬼还掌握了分割部分精神体的方法。它可以在部分精神体上使用持续性或诱发性魔法,也可以用精神体做魔法标记。啧啧,这一课可学的东西真是太多了……好好学吧,兰斯。我会在重点问题上加以指点的!” “考虑到你自身的实力太弱,在这一课里,你可以使用你在庇护所中的教皇卫队。我把它们传送到你身边。” 讲完,灵魂引导者的精神波动消失了。 这时,兰斯的听觉完全恢复了。立刻听到普雷妮小姐的抽泣声,“兰斯,兰斯”的叫个不停。时而还有一滴液体落在脸颊上。他努力的睁开眼楮,看到暗影憧憧的岩壁上,许多尖锐的石笋,摇晃著向后方退去。普雷妮小姐的长发在脸颊上摩擦著,痒痒的。 似乎被什么东西驼在背上,在地道里狂奔。 “天啊,他醒了,兰斯,兰斯!”少女大喊著,扑在兰斯身上。 这时兰斯的精神力过于集中,使感官的效能扩大了好几倍。他感到肋骨都被压断了,痛得不得了,可是,少女同时也把柔软滑腻的脸颊贴在他脸颊上,又觉得十分甜蜜。 “是吗!兰斯小弟……哎呀!”听起来,乔非常忙。 兰斯挣扎著坐了起来,马上感应到身边有八个纯精神体围绕著,正是兰斯教皇亲卫队。 在庇护所时,他已经为它们取好了名字。三个地精骑士,名叫伯利克力,瑟诺芬,亚历山大,地精弓箭手汉尼拔,双头巨人山姆和金,巨人的两个头都要求有各自的名字。 兰斯点了点他的队伍,幽灵们纷纷发出粉红色的光,表现得非常喜悦。 观察一下四周的情况,原来,他们坐在一只超巨型的大老鼠背上,在地道里飞驰。普雷妮小姐坐在自己怀里,用手背擦眼楮,表情好像很满足。乔一个人站在老鼠屁股上,支撑著一个红色的魔法防壁。不停有亮得刺眼的魔法飞弹从后面的阴影中钻出来艾萨克飞弹风暴打在魔法防壁上,反弹回去。 乔施展的是七级魔法中的大法术反转护盾,可以把单体杀伤魔法完全反弹向施法者。可是,眼前的情况却是把飞弹反弹得到处都是,地道中碎石飞溅,岩壁上较为脆弱的地方都崩塌了,发出一声声巨响。 “没有施法者!怎么回事?兰斯小弟你有什么好办法吗?”乔问道。 “魔宠。它借用魔宠的眼楮定位,超远程施展法术。每释放完一个法术,定位就终止了,再随便换另一只地底生物继续。魔宠的问题交给我来吧,乔先生请专注于防守。” “知道了!” “普雷妮小姐,请你站起来一下下好吗?我站不起来了……” 少女红著脸,爬到了老鼠背的另一边。 兰斯站起身来,用双臂维持著平衡,开始寻找吸血鬼伯爵的精神流分支。西奥再次把他的精神同庇护所连通了,他的灵感一下子扩大了无数倍。很快的,他就发现了一个灰白色的精神体躲在座后方岩壁的罅隙中。 “亚历山大,上!” 他对他的亲卫队成员的智慧非常有自信,不把目标指得明明白白,这些白痴一定会砍错人。而山姆和金更是一把可怕的双刃剑,不到危急关头不能动用的。 亚历山大和它的坐骑齐声欢叫,扑向了目标。不一会,一只肥大的怪虫被幽灵地精骑士从石缝里钩了出来,斩成了数段。当然,乔和夏尔蒂娜都没有看到这一幕的发生。 “汉尼拔,射箭!” “伯利克力,瑟诺芬,冲锋!” 幽灵们高喊“圣神万岁,兰斯大人万岁”的不伦不类的口号,扑向了各自的目标。 夏尔蒂娜觉得自己听到了奇怪的声音,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战。 消灭了四个支流,乔所受的压力顿时减小了。过了一会,吸血鬼停止了攻击,兰斯找不到精神流,也只好坐下。看来,吸血鬼可能要放弃了。 乔仍不敢怠慢,命令巨鼠加快速度继续跑。 情势忽然变得不那么紧张了。夏尔蒂娜悄悄爬过来,靠在兰斯身上。作为一个受惊吓的胆怯的少女,她当然有权力这样做。 “对了,乔先生,它开始是用什么法术攻击我的?” “狂啸术。”乔答道,“一种很难防御的法术。” “可是,我没有听到很大的声音啊?”坐在兰斯怀里的少女说,一边用手指刮了刮兰斯头顶的血迹。伤口是一块被音波震落的石头造成的,兰斯非常想用光明魔法治疗一下,可是他不敢。 “真正造成伤害的高音波人类是听不到的。在你发现之前,就已经被音波击倒了。动物在这方面要更敏锐一些。不说这个,兰斯,你是怎样找到它的魔宠的呢?” “对呀!还有你说的那些‘亚历山大,上’,‘汉尼拔,射箭’,是咒语吗?” “这个呀,呵呵……”兰斯一时想不出合适的解释,只好摸著后脑勺傻笑,这时,恰巧有一块巨大的岩石从地道顶掉落下来,被他看到。 “小心!山姆和金!”兰斯指著头顶大叫,接著,扑到少女身上,护住了她。 山姆和金一声大吼,接住了巨石,远远的抛了出去。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整个地道都晃了一下。 乔和夏尔蒂娜都被惊呆了。对此,兰斯只能一个劲儿傻笑。 乔感慨万分。看来,兰斯是魔法家族出身一事,基本可以确定了。不仅如此,还是一个相当古老、相当强大的魔法家族。惊世骇俗的精神力,闻所未闻的古代咒语,都和现有的魔法体系格格不入。以乔的博闻广识,也无法对兰斯的天赋能力给予评价,除了震惊还是震惊。这个年轻人身上隐藏的秘密实在太多了!难怪福格森先生会视若珍宝,低姿态的求他做自己的学徒。 以乔对福格森的了解,老头虽然行事糊涂、鲁莽,直感却相当不错。而且作为当今魔法体系中深度最大的妖术一系宗师,眼力也不能说不高。现在看来,福格森对兰斯的判断完全正确。倒是自己有些保守了。 如果说在光明法师塔大出风头时,兰斯所展示的是成为大法师的潜质,那么,在达安特城堡中,兰斯所展现出来的判断力与行动力,已经超出了现有的人类魔法范畴。当世的人类魔法师中,并没有哪一个人,够资格做兰斯的老师。在魔法这条路上,他能达到怎样的高度,实在令人难以想像。 还好,由考试中礼让小雅尼的事看出,他的本质十分善良。乔深深的感到,如果这个少年不能严于律己,而最终走上歪路,他将会成为自千年前的“信仰之战”后,星棋大陆上最恐怖的噩梦。 乔看兰斯的眼神中,不自觉的多了一分担忧。 夏尔蒂娜可不想这么多。兰斯越厉害,厉害得越没有道理,她就越高兴。看到兰斯大显神威,她兴奋得像喝醉了酒一样。只可惜除了自己和乔,没有其他人看到,她喜欢的人是如何的不同凡响。 “又来了。古怪的咒语。”少女笑著说,想偷偷用指尖摸兰斯的下巴,结果被他发现,一把抓住了小手,撂在腿边。 又跑了一阵,巨鼠的召唤时限到了,只好放慢速度,从巨鼠背上跃下。 “兰斯,那个吸血鬼还在追吗?”乔问道。 兰斯摇摇头:“感应不到。它能控制的魔宠只剩下一只了,应该已经放弃追击了吧。乔先生,我认为,你之前的推测不一定错误,以吸血鬼的体质而言,近身战对它只有优势,没有劣势。远程施展魔法,威力必然大打折扣,同时也丧失了物理攻击的可能。十之八九,我们面对的是一只受伤的吸血鬼。” 他无法说明,是从西奥那里知道了吸血鬼受伤的事,只好编织了一套说辞。 “有道理。有兰斯你的古代魔法,它的远程轰击起不了效果,想不放弃也不行。它可能会把目标换成皮克。” “那太糟了!”夏尔蒂娜焦急之情溢于言表,“我们必须回去救皮克弟弟!” “不必。我一个人去就可以。临行前,科洛斯先生为皮克加持了三个触发性防护魔法,再加上家族天赋,他的情况比我们安全很多。兰斯,你带普雷妮小姐先走,我会带皮克会追上你们的。” 兰斯也说:“普雷妮小姐,你必须尽快回侯爵夫人府。这么晚没回去,尤妮夫人不知担心成什么样子呢。” “那么,我们就在此分手吧。普雷妮小姐,你的元素操纵水平如何?能达到五级魔法的水平吗?” 少女面带疑惑,点了点头。 “好,我教你一个元素魔法,用来抵抗狂啸术。这个魔法是我独创的,叫做‘噪音屏壁’。” 说著,乔施展了一个法术。只见一层薄薄的水膜出现在乔的四周,转化成球状障壁,而后,在第一个水球的外侧,又形成了第二个水球。 透过双层水膜看乔,他的面孔奇怪的扭曲了。不过兰斯仍能看出乔在笑,张嘴说著什么,但一个字也听不到。 兰斯略一思索,便明白了这个障壁隔音的道理。两个吸收振荡的水层,一个静止的空气层,足以抵抗任何方式的音波攻击。这确实是个管用的招数。 乔撤去噪音屏壁,为夏尔蒂娜讲解施法技巧。末了,兰斯问乔:“你怎么会想到要创造这样一种魔法呢?” “你知道,那些善妒的女人们,常常用噪音冲击可怜的男人们的耳朵。” “可是,当著她们的面施展这个魔法,不会挨打吗?” “挨打算什么。有时候,被美女打,也是一种享受。但唠叨,无论何时,都是最可怕的酷刑!”乔苦著脸说。 兰斯若有所悟,连连点头。 夏尔蒂娜在研习噪音屏壁,因此没有听到他们的对话。 第021章 原形毕露 达安特城堡地下密道的出口在城堡东方的一片地势起伏的草地中,距离城堡并不很远。站在掩盖密道出口的大石上,向西方望去,在被湿气染得灰蒙蒙的夜色中,达安特城堡以其沉重的黑色调,显出强而有力的质感。 雨已经停了。辛辣的野草味道和泥土的香味在雨气里蒸腾。握住少女的手,把她从黑暗的地道拉上来。在她微笑时,天外的群星在她眼中点起单纯的火光。 半人半魔的贵族世家已经在这片土地上生存了几百年。在这几百年中,有多少旅人在青黑色魔女的夜宴中迷失,而没能走出达安特城堡呢? 这个问题,永远也不会有答案了。 歇息片刻,兰斯和夏尔蒂娜朝艾哈迈的方向进发。他们又累又饿,早已精疲力竭。但是,马已经跑了,也不会有仆人来接他们。这段路无论如何也得自己走完。 懒惰的兰斯,娇生惯养的夏尔蒂娜,都是第一次有这样的经历。不知是谁起的头,都开始咒骂他们背信弃义的坐骑,让饥饿的野狼吃掉才好呢。 到了后半夜,气温下降得很快,风呜呜的吹著,越发的冷了。兰斯还好,至少穿得整齐,经过一夜折腾,湿衣也有些干了。夏尔蒂娜全身上下只有兰斯扯的窗帘一条,一双小皮靴。从地下庭院逃脱的兴奋劲一过去,更是冷得无法承受。两人相互依偎著,慢腾腾的赶路。兰斯心中升起了个不祥的想法,好不容易从吸血鬼城堡里逃出来,竟要冻死在野外吗? “普雷妮小姐,我们先停下,生一堆火,等天亮再继续走吧。” “只好如此了。” 制造火焰对他们来说,完全不成问题。可是木柴却难解决。好不容易找到一丛灌木。折了些树枝,在一片白地上升起了火。 “要是有帐篷就好了啊。”夏尔蒂娜叹道。 兰斯灵机一动,让少女用施展噪音屏壁的方法,制造了一个双层空心水球,把他们整个包起来,风吹不进来,便暖和多了。水球映著火光,金碧辉煌的,看著倒也有趣。兰斯不自觉的微笑起来。 看到他的笑容,夏尔蒂娜有些生气。明明这么倒霉,还穷开心。 “兰斯,把你的衣裳脱下来给我穿!”她命令道。 “可以。但是,我的衣裳是湿的啊,穿上会更冷。” “别骗人了!摸著怎么不湿!” “唉……好吧,但是小姐,衣裳给了你,我穿什么呢。” “你可以披这条窗帘!反正也是你撕的!” 但是,马上想到一个技术性的问题,如何把窗帘解下来给他呢,里面连一件内衣都没有!少女的脸立刻羞红了。 “都怪你,把人家的衣服裙子扔在鬼城堡里!你要负责取回来!” “以后吧……” “还敢敷衍我!” “哦,明天就去取回来,跟捕捉吸血鬼的大部队一起……” “说到做到哦!” “当然。” “兰斯” “嗯?” “我好饿……” “哈哈……”忍不住笑出声来。 夏尔蒂娜大怒:“怎么,听到一位淑女这样说,看她丢丑,令你感到很开心吗?” “不是。呵呵……绝对没有嘲笑你的意思!只是记得在什么地方,听到过一句类似的话。” “呀!”夏尔蒂娜心中暗叫不好,一时大意,竟忘了装文静。他没有看出破绽吧? 可兰斯却没用心想。兰斯觉得女孩子耍小性儿实属正常。而且她的幻术只针对他一人,效果委实长久。 夏尔蒂娜连忙低下头,作文静状。 兰斯见她不说话,问道:“普雷妮小姐,真的很饿吗?” “废话!人家连晚饭都没有吃呢!不对!”瞪大眼楮,捂住了嘴。“废话”这个词,明显不文静。 兰斯仍没有强烈的反应:“没办法,这种时候,根本找不到食物。” 夏尔蒂娜松了口气。开始在心中默念,“我文静,我文静,我文静……” “普雷妮小姐,你吃野草吗?” “我掐你了哦,兰斯!”说著,伸出小手,掐住了兰斯的胳膊。 “哦不要急,我不是逗你。在军队里学过一些识别野菜的方法。” “那都是煮著吃吧。” “是啊。很香的,有一些。” “现在这种情况要如何煮野菜?” 想了一下道:“也是。看来只有干嚼了。” “像马那样?” “像马那样。” “真的要掐你了。” “哎呀!哎呀!你已经动手了嘛!好疼!” “讨厌啦!人家文静!不要逼人家!” “是呀,快放手,普雷妮小姐,你文静!哎呀……” 掐了好一会儿,夏尔蒂娜才不情愿的松开了手。兰斯悄悄拉起袖口一看,胳膊居然被掐青了一块。这女孩动起手来还真不留情! 再也不敢提野菜的事,饿著吧! 又过了一会,夏尔蒂娜的肚子咕咕的叫了起来。她的脸立刻变得比番茄还红,冒出了浓重的白气。兰斯扭过脸去不看。 夏尔蒂娜想,野草的味道说不定很好,嚼起来别有风味。但是,她没脸再向兰斯要求了。 肚子咕咕的响个不停。每一秒钟,她的淑女评价都在下降。 兰斯觉得,再过一分钟她就要哭了…… “普雷妮小姐,我给你讲故事充饥好不好?” “说说看!”夏尔蒂娜捂著肚子,哭丧著脸说。 兰斯清了清喉咙,开始讲一个每一个小教士都从他们的师长那里听过无数遍的老故事。在兰斯印象中,这是个超强的催眠故事,每个教士都有被这个故事催眠的经历,绝无幸免。 “很久很久以前,魔王掌握著大地上的万物。有一天,神踏著银白色的巨大的飞鸟,从天外的世界降临……” “好像很无聊!我最讨厌这些宗教传说,都一个样子,神得不得了……” “认真听!” “噢。” “……经过七天七夜的战斗,神击败了魔王,把它封印在一座神坛中,又在神坛周围建造了一座城市。神创造了一个种族,精灵,他们没有运用神力的能力,却有感知神力的天赋。神又将外空间特异文明的记忆封存在一颗水晶石里,由每一代最高精灵长老保存,若魔王力复苏,摧毁了世界的核心,水晶将代为创造一个新世界……” “……人们逐渐忘记了神的存在,他们开始相信太阳,石头,或者一些刻在木头上的千奇百怪的形态。那个时候,只有彼耶明对神一如既往的虔诚,相信神在注视著、主宰著世上的一切。有一天,神派圣灵魂对彼耶明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引你的地方去。我必将使你成为国主之上的国主,我将赐福与你,使你的名讳被称为圣皇,而你要为别人祈福,作为他们信仰的回报。为你祝福的,我也将赐福与他。那诅咒你的,我必诅咒他。世上的万物都将因你而得福……” 说到此处,顿了一下,看看身边的少女,已经睡著了。 “普雷妮小姐的耐力,比我十四岁时还要差。”兰斯轻轻抱起少女的身子,把她的头放在自己的膝盖上。兰斯自己也打了个哈欠,想要睡了。 “晚安,普雷妮小姐。晚安。” 这时,灵魂引导者西奥的声音传入了兰斯的脑海:“笨蛋,你打算在吸血鬼的门外睡觉吗?” “它已经放弃追击了,西奥。而且它的魔法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如果皮克真像乔所说的那样厉害,二人合力,有危险的反而是达安特伯爵吧。” “兰斯,你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的确,吸血鬼的力量现在弱于人类法师,无法与他们正面对抗。但是你有没有考虑到,吸血鬼与人类的不同呢?” “不同?让我想想……” “与人类相比,吸血鬼的体质更为强韧,有著优秀的速度、力量,超强的再生能力。唯一的缺陷,是不能接受光明魔法的力量。当吸血鬼受伤时,只能依靠再生。而在精神力方面,吸血鬼天然的灵感和悟性都超过人类,不过由于它是不死生物,不会有后天的增长。在魔力的消耗上,吸血鬼与人类完全相同,只有通过睡眠补充。” “如你所说,西奥。因此,无论这位达安特伯爵本身的能力如何,现在的它,肉体虚弱,精神体受创,魔力消耗殆尽,实在不足为惧。而且,天气寒冷,普雷妮小姐也饿了,我不能逼著她连夜赶路啊。” “我的孩子,吸血鬼与人类的不同,最根本的不是上述这些。最根本的差别是生命之源。” “那是什么呢?” “人类的生命源于自然,而吸血鬼的生命,源于血。” 刹那间,兰斯的心头猛然一震,睡意全消。他明白西奥的意思了。 西奥续道:“肉体的创伤,精神力的损耗,无非是生命之源的外在。只要内在得到补充,外在也将随之更改。兰斯,你注意计数了它的施法数目,估算了它的魔法级别,这很好。可是你却在最根本的问题上失误。它不是人类,是吸血鬼。无论你怎样的挫伤它,消耗它,只要还没能将它杀死,它便有反败为胜的机会。只要,给它一滴血,一滴纯净的、高贵的处女之血” “普雷妮小姐!”兰斯惊道,“它的目标是普雷妮小姐!” 仿佛要印证他的判断,一股强大的魔法波动突然从地道中传出。 兰斯虽然感应到了魔法波动,但以他的魔法师能力,根本无法抵挡高级魔法的攻击,而夏尔蒂娜又睡著。一时间,他感到绝望,竟愣著没有动。 整个水球朝地道口的反方向猛的一弹,弯曲成弧形,内层的水膜甚至碰到了兰斯伸出的手掌。紧接著,水球剧烈的振荡起来,双重波纹交叠在一起,使他的视野被整个扭曲了。 万幸,吸血鬼施展的是它最强的攻击魔法,狂啸术,恰好被他们的简易帐篷挡住了。 兰斯强打精神,瞪大双眼,开始寻找吸血鬼的精神体。它仍然是采用远程施法的手段,所依靠的,只能是最后的精神分支了。只要派幽灵卫队消灭它…… 找了半天,却什么也没有感应到。这下兰斯可真的急了。吸血鬼正在地道里狂奔吧?说不定还带著芬里尔狼呢。 “西奥!精神分支呢?我为什么看不到?” “不是利用精神流分支制造施法中继点。它采用了另一种方式给魔法定位。我的孩子,冷静下来,用心想。你有五分钟时间。刚刚这次魔法防御效果非常好,它失去了自信,暂时不会用魔法攻击了。” “不行!我做不到!别考验我了!现在不是考试的时候!我还带著女孩子呢!” “唉”西奥长叹一声,过去的五位教皇所经受的考验,远比兰斯苟刻,即使是他们中能力最强的索拉由二世也有告饶的时候。但兰斯提供的理由绝对是最离奇的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无奈,只好为兰斯详作解释:“法术定位的另一种方式,分割部分精神体,附著在目标上,作为施法标记。附著物可以是无生命的物体,也可以是处于特定状态精神体。眼下,你遇到的是第二种情况。那个少女,她一直处于不正常的慌乱情绪之中,难道你没看出来吗?” “慌乱……的确!可是,普雷妮小姐已经睡著了呀!” “但她的精神状态没有改变!以你现在的能力,通过纯精神流影响他人几乎是不可能的。只有用一些蠢办法了!” “快告诉我怎么做!” “很简单,你要先改变她的呼吸节律。这样她的脉搏也会随之改变。精神体的表象紊乱,会使之自动调节到自然的状态。” “可是,我要如何改变她的呼吸节律呢?” 看著少女熟睡中的脸庞,长长的睫毛,红艳艳的嘴唇,很有些心动的感觉。 普雷妮小姐的确很美,和夏尔蒂娜不相上下,与雅希蕾娜又完全不同。 “很简单,用你的呼吸去调节她的呼吸。” “噢?那要如何做?” “笨!只要打乱呼吸就可以了!用你的呼吸来引导她的呼吸!嘴对嘴的呼气!” “明白!” 这种方式,兰斯一点儿都不讨厌,因此没怎么犹豫就俯下身,在少女的嘴唇上吻了一下。正在回味中,又被西奥训斥了:“这怎么够?你以为接触一下就完了吗?要改变呼吸才行!捏住她的鼻子,从她的嘴巴里呼气进去,懂了吗?” 犹豫了一秒钟,“普雷妮小姐,得罪了!这也是为了救你的命!” 话虽说得果决,当他捧起她的小脸,把嘴唇凑过去时,脸颊便烧了起来。少女的呼吸轻轻的,可当他靠近时,仿佛有所觉察,呼吸变得沉重了许多。不知为什么,这次就是吻不下去。 “没有时间了,兰斯。”西奥催促道。 “嗯。”答应一声,捧起少女的小脸,又开始努力。花了不知多少时间,才走完最后这几厘米的距离。竟感到身心疲惫。 用手指捏著少女的下巴,轻轻一压,撬开了小嘴。又捏住了她的小鼻子,虽然正在熟睡中,还是不高兴的娇哼了一声:“唔……” 一股奇妙的馨香味道,忽然灌进口中,不小心咽了下去。奇怪,是什么味道这样香甜呢? “呼气。”西奥又发出命令。 兰斯不敢怠慢,深深的呼了一口气。再怎么说,这也是性命攸关的事,一个老吸血鬼正在赶来呢! “到她的前胸扩张为止,嘴离开,手也放开,让她自行呼出空气。如此重复十几次便可以了。” “前胸扩张?” “你可以用手确认。笨!怎么这样笨!” 一个循环尚未完成,兰斯已开始流汗了。这种治疗方式,既离奇,又甜蜜,竟觉得神志有些恍惚,只想永远不结束才好。 接下来,该确认普雷妮小姐的胸部是否扩张了…… 正要这么做,少女的身体忽然颤抖起来。糟糕!她醒了!虽然是为了破解吸血鬼的魔法,但情况却不大好解释! 女孩迷迷糊糊的睁开了双眼。头晕胸闷,睁著眼楮看了好久,才明白了眼前的状况。兰斯趁自己睡熟时强吻自己,还恶作剧的捏住了鼻子,而他的另一只手,竟然 她想推开他,可双臂一时还没有力气。眼泪立刻就在眼圈里打转儿了!兰斯被吓呆了,什么都不敢做。 她忍了几秒钟,终于“哇”的一声哭了。 一瞬间,她经历了强烈的情绪变化,从茫然到惊愕到委屈,吸血鬼的情绪跟踪法术被破解了。同时,夏尔蒂娜的幻术魔法也无法维持下去。 “普雷妮小姐!别哭!请听我解释!我有非这样不可的理由!”兰斯不是第一次见女孩子哭,但这是他第一次把女孩子弄哭。因此,他惊慌失措的程度完全不亚于夏尔蒂娜。他手忙脚乱的放开她,又扳著她的肩膀,使她转过身来,想面对面向她解释。他马上看到了一个更惊人的事实:“夏尔蒂娜?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呀……” 夏尔蒂娜哭得更凶了。她完全没有心理准备,在这样的情况下面对兰斯,少女的任性,矜持,骄傲,爱恋,惊怒,委屈,恐惧,依赖,软弱,许许多多的情感一下子爆发出来,冲开了理智的堤坝,再也无法抑制。 一阵突如其来的夜风,送来了远处的花香。令人熏然欲醉的秋风菊的香气,便如一场深秋的野火,在无边无际的草地上蔓延开来。 第022章 达安特事件的收场 一辆宽敞的马车,在礼天路上疾驰。 车里有两位乘客,一个是形容有些憔悴的男性精灵,另一位,正是当前艾哈迈城中最为炙手可热的新闻人物。提起他的大名,若不能说出几件传闻逸事,便被认定是孤陋寡闻、跟不上时尚潮流的老朽行径,而遭受众人嘲笑。 在艾哈迈这座以热情浪漫著称的城市,每隔一段时期,总会诞生一个焦点人物。有时是有继承圣骑士之位的天赋的年轻剑客,有时是在学界中备受瞩目的魔法奇葩,有时是贵族交际圈中左右逢源的宠儿。由于军队、魔法师、贵族三者相互轻视,凡在一个领域受宠,在其它两个交际圈中便会遭到排斥,几百年来历来如此。 可是,这个年轻人的出现却打破了惯例。 他不但是光明法师塔的常客,格雷堡晚宴的座上之宾,那些最为古板强硬的军人见了他,也会以最为谨慎的态度审视,而不敢露出半点轻蔑。这是因为,在芬顿军队中享有极高声望的杜马略伯爵,对这个年轻人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曾多次邀请他到家中作客,虽屡次被拒绝,也没有显露出一丝不悦。另外,又传说已经退役的老圣骑士肯特新收的剑术弟子,恰巧是这个年轻人带来的保镖。而那位保镖,似乎就要在肯特家中占据最为牢靠的一个座位了。 此外,还有这样一种传说,他与领主的掌上明珠,艾哈迈的公主夏尔蒂娜小姐之间,有著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几天前的一个早晨,在瓦勒宰相的欢迎仪式上,很多仪仗队员都亲眼目睹,他抱著一位相貌酷似夏尔蒂娜小姐的少女,那个少女当时只穿了极单薄的衣物,骑著尤妮元帅夫人最珍爱的红马,从北门进入城中。而尤妮夫人与夏尔蒂娜小姐之间的亲密关系,艾哈迈尽人皆知。 他相貌清秀,风度翩翩。没有一个正值妙龄的少女,见了他的面容能不脸红心跳的。他曾在光明法师塔的测验中掀起轩然大波,被认定是不世出的魔法天才,出自一个无比强大的、擅长使用古代语魔法的魔法家族。这些秘闻,普通人虽只知大概,但那些心高气傲的魔法师们在他面前表现出的敬畏态度,任何人都能看到。 关于他的真实身份,有许多种猜测。大多数人持这样的观点:他是西方常春国派来的年轻大使,以私人身份在艾哈迈做短期旅行。他在闹市之中租了所有平民化旅馆中最有品位的房间,房间中藏著一个漂亮的外国女奴。见过那个少女的人很少,但每一个自称有幸一睹芳容的人都说,那是可以在一笑之间,倾倒一个国家的绝色美人。 种种猜测,不一而足。在艾哈迈人的想像中,这个年轻人已经被神化了,仿佛在他身上,可以看到任意一种潜质,世上的一切荣华,都可信手拈来。 在艾哈迈人看来,这样一个人物,有烦恼的事是不可想象的,简直荒谬绝伦。 但是,事实上这个年轻人正在烦恼中,而且烦心的事还真不少。为精灵妹妹洗脱嫌疑,解救狱中的众教友,复兴教派的大计姑且不提,必须要操心的杂事也有一堆呢。 “梅亚德隆,你们的据点还有多远?有多少位守护者在那里呢?” “马上就到。大人,坐马车好像……有点奢侈呢。”守护者队长面有难色的答道。 兰斯向精灵摆了摆手:“车钱我出好了。” 他放下马车的窗帘,又陷入沉思。 达安特城堡里发生的事件,虽已告一段落,却仍在他心中盘旋不去。总觉得像留下了什么隐忧似的。 但一经回想,又不知具体哪件事值得担心。 说起来,那天实在非常幸运,正在哄大哭的夏尔蒂娜,在野地里游荡的红狮子被女孩的哭声引了过来。兰斯用魅惑术制住了马,半是劝解半是强迫的把夏尔蒂娜抱上了马,连夜赶往艾哈迈。事后得知,老吸血鬼那时已接近了地道口,相距不足百米。 数个小时之后,乔和皮克也回到了艾哈迈城,把达安特城堡中发生的事分别通知给了光明法师塔理事和格雷堡的领主大人。在魔法师科洛斯的带领下,一支小分队于黄昏时分出发,封锁了达安特城堡包括密道在内的所有出口,整夜巡视,保证吸血鬼无法趁夜逃脱。翌日清晨,一支由两百位骑士,四十个魔法师组成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开往达安特城堡。 搜查队在地下庭院的暗室中找到了达安特伯爵的棺材,和三具残缺不全的人类尸骸。而老吸血鬼的尸体则在接近地道出口处被发现。它的死因源于几天前的一场战斗留下的旧伤。 据推断,整个事件的起因是这样的:三位芬顿魔法学院的教师,参加完光明法师塔的集会,在返回途中,意外的闯进了达安特城堡。在猎奇心的驱使之下,他们找到了达安特伯爵的睡眠之所,引发了战斗。一场激战,三位魔法师全数丧命,而达安特伯爵也遭到了致命的打击,心脏受损,肉体不断崩坏。当乔等人进入城堡时,达安特伯爵的肉体已经到了极限。只要他们晚到一天,便可以安安全全的给伯爵收尸。但夏尔蒂娜的到来又给吸血鬼提供了最后的机会,纯洁少女的血液。为了抓住这根救命稻草,老吸血鬼使出了浑身解数,对他们发动了最后的突袭。 搜索队对整个城堡进行了彻底的搜查,发现了少量的魔药。又为罹难的三位法师举行了简单的火葬仪式,被吸血鬼杀死的人,只能如此,返回艾哈迈。 期间发生了一件好笑的事,第四骑士团的艾伯特先生,因为喝了吸血鬼遗忘在城堡三层的一瓶黑桂烈酒,竟在吸血鬼城堡里睡了一天两夜。被发现时,依然鼾声如雷。 至于那位失踪的索隆骑士,最终也没有找到下落。推测被芬里尔狼吃掉了。而芬里尔狼也不知所踪。 另有一件悬而未决的疑案,达安特伯爵的一对儿女的去向没有任何线索。很多人认为,他们在失败的安结罗仪式中丧命了。不过也有人不同意这种观点。反对者指出,即使仪式失败,棺材也早就准备好,而整座城堡中,只找到了一具可供吸血鬼栖身的棺材。达安特伯爵的两个孩子,尼朗和赫斯佳,大约早已离开了城堡,到其它地方去了。 达安特城堡的吸血鬼事件,在两天之内就传遍了艾哈迈的街头巷尾。在艾哈迈民众中引起的反响之强烈,是兰斯绝没有想到的。 兰斯和夏尔蒂娜的名字被有意隐去,但仍有很多人,靠著蛛丝马迹的线索,找到了兰斯的脚印,添油加醋的一番吹嘘。现在在艾哈迈,凡事只要跟兰斯扯上了联系,就有更多的听众。即使是谎言,人们也乐于相信。 又有很多人对艾哈迈的防卫工作提出了质疑,一个吸血鬼在城外盘踞多年,却一直未被发现。这不是失职是什么呢。 宪兵队中一个刚刚上任不久的小长官,很快便以渎职的罪名卸任。 许多不问世事的老贵族也开始四处活动,以证明他们并非与达安特伯爵一样,是躲藏在人类中的魔族份子。这期间,深居简出已成了心怀鬼胎的代名词,成为一种惹人猜忌的罪过了。 在这一事件中,兰斯深感舆论的发展实在变幻莫测,令人瞠目结舌。 但只要想想,自己一无惊天动地的魔力,二无家世背景,却也在艾哈迈兴风作浪,达安特伯爵多年经营,最后还搭上自己的老命,引起些许风波也不为过。 正在胡思乱想,听到梅亚德隆说:“已经到了,兰斯大人。” 下了马车,从一扇窄小的后门进去,竟然来到了麦芽酒馆的后院。两个精灵拿著扫帚在院中扫地,见兰斯与梅亚德隆进来,都把扫帚撂下,垂手肃立。 “你们怎么住在麦芽酒馆?”兰斯吃惊的说,他可不想和德摩尔老板碰面。 “我们欠了德摩尔老板一些钱。”梅亚德隆不好意思的挠头。 “明白了。是为了喂养佩齐亚的那些野狼吧。做雇佣兵的收入呢?难道都付了中介费?” “收入也有。差不多和喂狼的花销持平。但德摩尔老板之后对我们提出了索赔。” “什么理由?” “据说是执行任务时处理不当,使行会的信誉蒙受损失。” “欠了多少钱。”兰斯不耐烦的问道。 “加上之前借的一笔伙食费,打破店里东西的赔偿费,几天来的利息,一共四百……四百九十个银币……” “你们自己赚吧。”兰斯没好气的说,“这么多钱我可拿不出来!这德摩尔也太黑心了!欺骗单纯善良的精灵给他卖命!” “给大人添麻烦了!梅亚德隆无能啊!” 懒得理他。这时佩齐亚从房间里走出,在他身后竟跟著一只巨型黑狼,身长接近两米。一见到兰斯,那狼背上的硬毛都竖立起来,用它尖锐的爪子扒著地面。从它深红色的眼眸中,可以看到强烈的杀机。 “老实点,大黑!这位是兰斯大人,主人的主人!”佩齐亚训斥道。 黑狼不敢违命,哀号两声,趴下了。 “这只狼……”兰斯倒吸一口冷气。 “噢,是在野外捡来的。兰斯大人您看,多壮实的家伙呀!”佩齐亚拍了拍巨狼的背。它那粗重笨拙的尾巴,便左右摇晃起来。 这只黑色巨狼,正是达安特伯爵的芬里尔狼。那天夜里,夏尔蒂娜的魔法标记被破解之后,它奉命出地道追击他们。不料雨水的潮气和秋风菊的花香掩盖了兰斯与夏尔蒂娜的气息,芬里尔狼在草地上迷路,又被带著银狼王的地行者艾瑟伦遇到。艾瑟伦以为它是佩齐亚的狼,便让银狼王控制住它,带给佩齐亚。 这么有力的下属可是千里难寻!狼王爱不释手。尽管芬里尔狼食量很大,还是咬咬牙,收养了它,取名“大黑”。 也幸亏封锁北门的任务被兰斯取消,佩齐亚遣散了所有的野狼,不然把精灵们都卖掉怕也养不起芬里尔狼呢。 “大黑好。”兰斯向芬里尔狼挥了挥手。他可不敢摸。 大黑闭上眼楮,装听不见。 “不懂礼貌!” 扫帚柄立刻落在了芬里尔狼的屁股上。灰尘四起。 “算了吧。” “快多谢兰斯大人!” “嗷呜嗷呜” 大黑叫得很卖力。兰斯想对它笑笑,表达一下善意,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即使连牧师的职业微笑也做不出。 他觉得有点慌张。仿佛一直戴在脸上的面具,忽然被人揭开。明媚的阳光看来竟有几分刺眼。 为什么会不开心?这个问题,兰斯根本不愿意想。 因为他知道,答案是一个女孩的名字。 她在他心中,已成为一个禁区。她美丽的容颜,曼妙的身姿,曾在他心中留下几许遐想;不知归宿的亲吻,和躲藏在冷言冷语背后的爱意,则又在她那冷若冰霜的面孔上,涂抹上一缕粉红色的温存。但这些都不过是风花雪月的远景,无法长久留存。 直到那个浸著冷雨的夜晚,少女的泪水才封缄了他的记忆,在他心中最柔软的地方,留下一个淡淡的吻痕。 第023章 少女的坚持 这个星期,兰斯一下子接到了三封邀请信。 一封是阿贝尔子爵的邀请,约他星期四上午一起到西城区游玩,同行的还有佛朗兹子爵。这种邀请信他收到五六封了。另外两个邀约则都有些出乎意料,分别来自艾莉莎,和才到艾哈迈不久的芬顿宰相,瓦勒大人。艾莉莎似乎有什么事急于找兰斯商量,而瓦勒的邀请,兰斯打算拒绝。 说起这位瓦勒大人,在芬顿王国的权力结构中举足轻重,当今国王安德雷德五世对他可谓是言听计从。而他在圣神教教会中,也占据著一个十分奇妙的位置,大祭司。要说明他的地位,需要先谈到十年一度的圣神祭。 现在的芬顿王国是在圣心城-艾哈迈同盟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千年前,圣心城与艾哈迈一样,都是人类联盟中的半独立城邦。 人类联盟建立于两千五百年前,是以圣神教教会为核心建立起来的政教合一的国家。它的地域相当广阔,不但包括现在的芬顿、西方五国、北方三国,连目前被兽族占领的赤海丘陵的部分地区,也是人类联盟的属地。当时的精灵族和矮人族完全处于人类联盟的保护之下,实质上处于从属国地位。 一千二百年前至一千年前间,人类联盟对赤海丘陵带的兽族部落发动了数十次名为“光明之战”的战争,占领了大片土地,以部落为单位的大批兽人沦为奴隶,被贩卖到星落平原各个城市。通过战争,人类联盟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完全确立了人类在大陆上的统治地位。而后,人类联盟便开始走向分裂。 后世很多学者认为,光明之战是导致联盟分裂的原因。为了发动战争,教会不负责任的以圣神的名义,鼓励人参加南征大军,并应许参军的人能够获得上天的赏赐。结果教会无法实现他们的允诺,反使自己的信用大有问题。 其实,教会的腐败从更早的时候便已经开始了。在光明之战前,教会集权已达千年之久,教会内部的权力斗争早已发展到不可调和的地步。在这些斗争中,获胜者常常是那些善于玩弄权谋的政客,而非虔诚的神甫。而这些政客的信仰,从来是没有保证的。教会的腐败早已达到极至,买卖圣职,放纵情欲者比比皆是。光明之战只是教会用来转移注意的一种手段。 因此,第十七次光明之战结束不到一年,以摧毁教会,分裂联盟为目的的人类内战便拉开大幕,史称“分立之战”。 在分立之战前后,圣心城从人类联盟中独立,与艾哈迈结成了芬顿军事同盟,并在同盟中居于主导地位。这个同盟也就是今天芬顿王国的雏形。 光明之战使教会的权威受到了极大的挫伤。不过,却不能动摇圣神教在人类信仰中的统治地位,因为唯有圣神教的教士,才能展现光明魔法的神迹。因此,圣心城-艾哈迈同盟在战争初期便旗帜鲜明的提出,“芬顿王是圣神的子民。要打倒的只是渎神的教会而已。” 为了表明立场,国王制定了一项法令,每隔十年,便要举行一次规模盛大的祭祀活动,称为“圣神祭”。国王自任大祭司的角色,亲自主持祭祀。这项法令颁布至今,已历时千年,从未间断。 不过,从上一位芬顿王,也就是当今芬顿王安德雷德五世的父亲,西德尼二世开始,圣神祭的形式有了小小的改变。国王不再亲自主持祭祀,而是设立了大祭司一职,专门负责祭司的职份。 现在正在艾哈迈访问的芬顿王国宰相瓦勒,便兼任芬顿大祭司的工作。他在圣神教中的地位是执事,这并非是一个全时间的事奉,在信徒眼中地位远远低于牧师。不过,倒也没有人真正把瓦勒看成圣神教教士。瓦勒的身份,首先是一位大权臣。 兰斯不想见这位权臣,并非出于对大人物的畏惧心。而是因为他在白山战役之前,曾在牧师营中遇到过瓦勒。当时虽只是泛泛的交谈几句,但瓦勒见过他的面貌。一个像兰斯那样的少年,只要见过一次,就绝不会轻易忘记的。 因此,他可没有信心在瓦勒面前扮演“外国大使”或“魔法世家子弟”的角色。 不过,要如何推掉这样一位大人物的邀请,著实令兰斯犯难。他一边措词,一边打定主意,如果瓦勒打定主意非要见他一面,那他就索性溜之大吉。 这样一想,也没什么好烦恼的了。他在艾哈迈待得够久的了,现在,没有夏尔蒂娜来约束他,而救洛玛特神甫出狱的事,一时半会也不会有所著落。他在交际圈中获得的一切,本就是建立在虚假的基础之上,无可留恋。多停留一刻,便多一分漏馅的危险。 这样想著,他几乎忍不住想立刻开始整理行李了。可是他要离开,首先要协调好银月城的守护者们与雅希蕾娜之间的关系,而鲍利是否跟他一起走,也不能想当然,须要问过鲍利才知道。 要如何欺骗梅亚德隆,使他相信雅希蕾娜是无辜的呢?谎言本身很容易编织,但要得到雅希蕾娜的配合却难。她虽然很听他的话,可是,像她那种单纯得像水晶石一样的少女,要如何教她说谎呢。 想了很久,也没有结果,十分郁闷。兰斯决定拉著雅希蕾娜出北门赏菊。他已经跟梅亚德隆打好了招呼,让他们今天集体到城南的矮山巡逻。把雅希蕾娜包得严实一些,雇辆马车出城,即使路上遇到精灵们也不会出什么破绽吧。 然而,偏偏又未能如愿。秋风菊的花期已然过了,当他们到达时,只看到满眼凋零的哀伤景象。多愁善感的雅希蕾娜,眼圈竟有些红了。这次郊游很不开心。 回到艾哈迈,却收到了好消息,那位大人物,瓦勒大人毫无疑虑的接受了兰斯的借口,不再邀他见面了。或许,瓦勒大人对兰斯的兴趣,不过是一时的热心,格雷堡的一杯清酒便把它浇熄了。 兰斯感到十分庆幸,又可以暂时把烦心事抛诸脑后了。他开心的拉著雅希蕾娜的手,跳起了从阿贝尔那儿学来的狐步舞,弄得女孩莫名其妙。 他发现自己实在是个乐于逃避困难的人。洛玛特神甫对他这种性格,既感到痛惜,又无可奈何。而西奥会怎么想呢?这种性格很不利于复兴圣神教吧?灵魂引导者是否在高高的庇护所中,烦恼得度日如年? 第二天下午,兰斯在自己的房间中与艾莉莎小姐见了面。身材高挑的她,穿了件杏黄色的连衣裙,像一株清新淡雅的黄水仙。 在兰斯印象中,艾莉莎是一位单纯活泼的少女,不过此时,她眉宇间却写满了忧愁。她进了房间,什么也不说,气氛一时有些尴尬。 兰斯打开窗,让凉爽的风吹了进来。艾莉莎望著拂动的窗帘,微微的出神。 兰斯问她:“鲍利学得还好吗?最近他都很少回来呢!” 隔了好一阵子,艾莉莎才捏喏著答道:“还、还好啦。虽然爸爸一直骂他笨。” “呵呵。他是挺笨的。肯特大人一定很挠头,招了这样一个笨徒弟!” “鲍利不笨!”艾莉莎大声说,接著脸色微微一红,声音又低下去:“他只是有点太憨厚……” 憨厚?兰斯心中一乐。这跟自己说的根本两码事嘛。 “怎么样,肯特大人有没有说过,鲍利是否能成为圣骑士呢?我听鲍利说过,那是每个战士的梦想……” “鲍利一定会成为圣骑士!接过爸爸过去用过的圣剑‘束缚’!一定的!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但是,最后他一定会成功!” “我也相信他会成功,艾莉莎。因为他是鲍利嘛。”兰斯笑著回答。 不过在他心里,可没有艾莉莎那样坚定。就他对同伴的了解,鲍利可能是个不错的战士,但距离天资卓绝有著相当的距离。而圣骑士,整个芬顿才只有三位而已。鲍利成为圣骑士的机会,与兰斯成为大法师的机会一样渺茫。所不同的,只有鲍利还在向那个方向努力,而兰斯则已开始随波逐流了。 接下来,又陷入了一分钟的冷场。艾莉莎又默默的望著窗帘,不肯说话了。 她到底来做什么的呢? “爸爸的武技是相当深奥的。”艾莉莎忽然说。 “是啊。肯特大人可是圣骑士来著。” “鲍利要想学到爸爸那种程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呵呵,不过我相信,他最终能达成愿望的。” 兰斯不得要领,只好顺著艾莉莎的意思说。 “爸爸说,要成为一个真正优秀的战士,只在练武场里挥剑是不行的,只有在真正的战斗中,才能磨练出有用的剑技来。没有一种剑技,对任何人都适用。” “有道理!我的一个朋友说,只有在生死相搏时,才能开发出更多精神力领域。魔法和武技虽属不同领域,道理上却是相通的呢!” “可是!可是……”艾莉莎脸憋得通红,说不下去了。 兰斯知道,她要谈到重点了,这时绝不能催促她。提起水壶,为艾莉莎倒了杯茶。 艾莉莎喝了一小口:“谢谢。” 兰斯微笑不语。 “冒险当然很重要。可是……可是,我想,鲍利的情况,还是先不要离开艾哈迈的好。他的战士级别还很低呀,跟爸爸多学些东西,再出去闯荡,这样对他才是最合适的吧。” “哎?鲍利有说过要离开艾哈迈吗?” “没有。我只是想问问你的看法。兰斯先生,鲍利他……好像很愿意跟你交流的样子。” “他没有跟我提过这件事。我想鲍利并不是要离开,只是,随便说说吧……” “那你们会一直留在艾哈迈吗?”艾莉莎满怀期待的看著兰斯。 “这个,我想不会。再过一段时间,我在艾哈迈的事情一办完,就打算离开。” “那么鲍利呢?一起吗?” “这个要看他自己的意思。我和鲍利之间,只是简单的朋友关系,我无权干涉他的自由。” “你是说,鲍利会留在艾哈迈咯?” “这要看他自己的意思。不过,我会劝劝他的,让他尽量多学一些东西。” “谢谢你!兰斯!”艾莉莎冲动的站了起来,似乎想过来握住兰斯的手:“他不离开最好了!我是说,对他最好!” “我也觉得那样最好。还要茶吗?艾莉莎?” 兰斯对著她微笑。风忽地撩起了窗帘,阳光顿时充满了整个房间。心中豁然开朗,所有的烦恼都在午后阳光的魔力里消融。 送走了艾莉莎,兰斯脸上的笑容仍没有散去。 鲍利已经察觉到我想要离开艾哈迈了。我们明明很少见面来著。他真是个不笨的家伙呢!不过,他得留下,他应该留下。肯特大人器重他,艾莉莎小姐又对他情深意重,这样的机遇不会有第二次。 想起艾莉莎那如释重负的表情,兰斯忽然觉得,鲍利朝著圣骑士的梦想迈进了一大步。 “我想我也该开始修炼了。不然,也许永远都是三级魔法师,五级牧师呢。”兰斯自言自语道,关上窗子,准备做牧师的功课了。 但是,正值下午,艾哈迈街道熙熙攘攘,闹个不停,关上窗子也能听见。这些噪音,对那些虔诚的清教徒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可对我们的牧师来说,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他的意志力向来不强,思想也不够专一,当他听到一个糖果小贩的叫卖时,不知不觉中就开始倾听,猜想那人卖的究竟是何种糖果,进而又犹豫要不要给雅希蕾娜买一些尝尝。 “烦死人了!”兰斯怒道。“看来,真要换个清静的住处!” 说归说,他并没有这个打算。现在的住处位于艾哈迈交通网的中心地带,出去游玩十分方便。 既然没法修炼,只好拉著雅希蕾娜去了艾哈迈歌剧院,听了场歌剧。在礼天路的一家大酒馆吃了晚餐,又在市集中闲逛,回到旅馆时,天已经全黑了。 与雅希蕾娜道过晚安,锁上了房门。城市的喧闹声逐渐低落,直到万籁俱寂。时机成熟,兰斯端坐在床榻上,开始冥想。 然而,秋天时人很容易困乏。牧师玩了一天,早有些累了,因此,在枯燥的冥想中入睡也是很正常的。 兰斯的进取心,终究不是完全没用。抱著一点小小的愧疚,睡得不很安稳,到了凌晨两三点钟的时候便自己醒了。 “糟糕!又睡过了一天!必须用功了!” 坐直了身子,开始冥想。可试了一会还是不行。这种修炼的方式对他来说,太无聊了,根本坚持不了十分钟。 “怎么办呢?对了,我不如试试感应自然界中的精神流,像在达安特城堡地下所做的那样。按照西奥的说法,这应该可以提升我的灵感吧。” 他闭上眼楮,开始回忆在庇护所与地下庭院中的场景。灵魂引导者巨大的黑色精神流在天空中运行,达安特伯爵灰白色的精神体,向两旁伸出五条细长的枝杈。那些奇妙的景象历历在目,好像伸出手就能摸到似的。 在想像中,他的意识渐渐的脱离了大地的束缚,飞到那些奇妙的生物当中。那些精神流像被某种吸引力干扰了似的,纷纷向他伸出了细小的支流,似乎想要与他接触,但到了最后,却有发出淡黄色的光,退缩回原地。 “说起来,无论达安特伯爵,还是斯克雷小弟,都有用精神体直接控制一些小生物的能力,至少是可以与它们意识相连。西奥也曾说过‘直接干扰精神体’之类的话。不知他们是如何做到的?我倒不想控制它们,只要像上次斯克雷对我做的,借用鸟儿的眼楮看东西,就心满意足啦!那实在有趣得很!” 这个念头一起,他忽然看到一只全身黑色的鸟,像是一只乌鸦,扇著翅膀在身旁飞过。而原有的黑色、灰白色的精神流却突然消失了。四下看看,发现自己正在漆黑的夜空中漂浮,脚下是城市的夜景,几盏微弱的灯光闪烁不定。定楮一看,竟然可以辨认出一些建筑,椭圆形的歌剧院格外显眼,而麦芽酒馆那破旧的小楼,在空中俯视时,也意外的鲜明。 只是抱著好玩的心理,他把手伸向那只黑鸟,想摸摸它的羽毛。但他的手刚一接触到它,便产生了一股巨大的吸力,把他整个收进鸟的体内了。 而后,他的全部感官便与这只鸟重合了。他能听到它耳边呼啸的风声,能感觉到那风的凌厉与寒冷,能看到它看到的一切。他并没有想要控制它,却发现这只鸟正朝著他所住的旅馆飞去。那是他在这座城市中最熟悉的地方。 当旅馆那倾斜的屋顶出现在视野中,黑鸟便轻捷的俯冲过去,低低的掠过一排排平房。黑鸟在旅馆屋顶上落了下来,抖了抖翅膀。 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忽然传入耳朵。 “你还记得那天晚上,我们第一次见面的事吗?说起来,我们一共也只见过两次面。可是,我却总觉得和你一起度过了许多天、许多年。你可以看到我,我却看不到你。你不会对我说话,但是,我讲话时,知道你在听。你说,我是不是很傻呢?” 是雅希蕾娜的声音。但,却是兰斯从未听到过的温柔语调。 “我做错的事,你会原谅吗?还是,你已经原谅了,却无法告诉我呢。对不起,我只能这样说。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已经很尽力了。你没有原谅,对吗?不然你为何不出现在我眼前?我真的已经尽力了呀!” 黑鸟走过屋脊,来到了房顶的另一侧。少女背对著它。她的手中,拿著一面黑色的小镜子,镜框上镶著一圈小粒黑宝石,在夜色里闪著幽幽的光芒。 东方的天空,已经有一线苍白的云烟,那是黎明在午夜的尽头悄悄探出了脸。 她没有抽泣,她的声音是那样平静,仿佛只是在对梦境低语。 但是,他清楚的看到她的泪水,打湿了艾哈迈的夜晚,在黑暗的底色上,洇出了一片深蓝。 第024章 再入光明塔 光明法师塔三年一度的法师集会日已过去多日,但仍有近半数的外地法师尚未离开艾哈迈。原因无他,都是对那个在级别考试中大出风头的英俊少年,兰斯,怀有极大的兴趣,想要探探他的虚实。 起初众人以为,兰斯是艾哈迈魔法协会暗藏的一件利器,赶在法师集会的当口展示出来,好一显艾哈迈魔法协会的风光。虽然法师塔的几个管事一再推说,对兰斯的事情一无所知,却没几个人相信。后来只见兰斯游走于艾哈迈贵族圈中,与魔法协会并无来往,渐渐接受了这种说法。 看来,兰斯多半是哪个避世的魔法家族后裔,少年心性,在法师塔出了风头后,又被家长管束住了。 接著又出了达安特城堡事件。当事人之一、圣心城的幻术师乔是个很好说话的人,在法师中人缘极佳,很多魔法师都向乔询问兰斯的情况。乔虽不肯直说,却做出了明确的暗示,这个兰斯不但是魔法家族出身,更掌握著一种奇妙的古代语魔法,以现今的三体系魔法系统,根本无法对兰斯的家族能力进行划分。 这下,众魔法师对兰斯的好奇心又被挑了起来。虽然知道,大凡古老的魔法家族,都不愿与外人过多交往,但是法师们觉得,若不能再见他一面就离开艾哈迈,便是留下了某种不可弥补的遗憾。 现今星落魔法学界中还依然是穆里尼奥、福格森分庭抗礼的局面,但是兰斯的潜力有目共睹,谁敢说数年之后,他不能与两位魔法宗师鼎足而三呢。 于是,滞留在光明法师塔中的外地魔法师同时搁置了原本的日程计划,不声不响的住了下来。 这可令管事的施罗德先生大为头疼。倒不是心疼同行们起居的花销,主要是光明塔中大部分房间都被外地人占著,本来的实验项目都无法进行了。 他用极委婉的语气向幽木国的黑衣法师布拉德打听众魔法师的归期,布拉德嘿嘿一笑:“施罗德老弟,贵国国民崇尚魔法,魔法学界人才鼎盛,害得大家眼红,都想在艾哈迈物色几个有潜质的魔法学徒,带回本国栽培。” “国民崇尚魔法?”真是说笑!魔法师在艾哈迈人眼中无异于疯子。新一辈的魔法师中,人才确实不少。象圣心城的苏、班尼、雅尼,以及光明塔的几个学徒,都是难得的可造之材,还有一位夏菲小姐,连面都没露,显然是不屑于参加任何级别考试。不过,布拉德所指的当然不是这些人。 施罗德心下了然,向布拉德点了点头,转身走开。一个光泽暗淡的水晶球从走道的角落里飘了出来,飞到施罗德头顶。 “要法比奥找到乔,问问他能不能把那个少年请到光明塔来作客。” “明白。”水晶球答道。 在光明塔中,“那个少年”这个词所代表的意义,已经不需要做解释了。 两天后的上午,兰斯跟著乔、皮克一起,来到了光明法师塔四层的大厅。大厅中央有一个临时用透明魔法障壁围起来的空场,里面一个黑袍法师和一个红袍法师斗得正欢。周围挤满了身穿各色法袍的魔法师,都兴致勃勃的观赏二人的魔法大战,兰斯进来时,没几个人注意到。 “这两位都是十三级以上的魔法师啊!”乔嘀咕道。 “和妈妈差不多嘛。” “是啊。”乔拍了拍儿子的头。 “不过他们加在一起也打不过妈妈!” “那是!你妈妈可是魔王一般的女人!” “他们恐怕连爸爸都不如!” “什么话……”乔酸溜溜的说。 兰斯不出声的笑了,望向场中的两位高等魔法师。一蓝一红两个魔法护盾相互对峙著,两个魔法师都在凝聚魔力,准备施展高级魔法。这时已过了最初的抢攻阶段,两人在实打实的对拼魔力了。 这两个都是五十岁往上的小老头,头发胡须黑白参半,也许是神情紧张的缘故,面貌看来有几分相似。红袍的魔法师手臂上缠著一条淡蓝色的带子,上面绣著三条白色的曲线。兰斯知道,这是季水国的标志。而那个黑袍魔法师右腿部分的袍子隆起了一块,像是在里面藏了件什么东西。 “哦,这大概是一个苦修法师。”乔注意到兰斯的视线,解释道,“魔法特技虽然有效,却不是人人都能够掌握的。非专精法师为了提高自己的魔法力,纷纷各辟蹊径。其中就有一些人,认为忍受疼痛可以提高自己的精神力,在腿上绑了苦修带修行。” “苦修带?” “就是带尖刺的皮带,绑在大腿上。” 兰斯吐了吐舌头。牧师里也有这种人。对这种受罪的修炼法,兰斯一向是敬而远之的。 “但那个人的苦修带怎么那样厚呢?” “可能他对自己的身份感到自豪,故意显露出来。非专精魔法师一般穿黑袍,苦修法师则是一定穿黑袍的。有时我们把他们叫做‘黑衣法师’。” “一些心理阴暗的人。”皮克用稚嫩的童音粗声粗气的说道。 这时黑袍法师忽然一声大喝,抢先完成了魔法,一个巨大的土傀儡出现在两人中间。这是一个五级魔法,召唤出的土傀儡行动缓慢、笨拙,但对各种元素魔法都有著不错的抵抗力。面对拥有法术极效特技的元素使,土傀儡恐怕是中级召唤魔法中唯一有效的一个了。 两枚碧绿色的强酸球分别袭向黑衣法师和土傀儡。土傀儡硬生生的接下了强酸球,“扑”的一声,酸球碎裂成无数粉末,沿著土傀儡球状的身体向前飘洒,仿佛给它披上了几条绿色的丝带,迎风而舞。而蓝色的元素护盾在强酸球一冲之下, 啪的响了一阵,变得摇摇欲坠了。 黑衣法师吃了一惊,后退一步,在元素护盾之后又撑起了一层魔法障壁。对方的魔法攻击力显然要比自己的防御力更胜一筹。 元素使想乘胜追击,一举击破对方的防壁,怎奈土傀儡已冲到身边,不得已使用了传送魔法,躲到一旁。 兰斯暗暗点头。若黑衣法师使用的不是土傀儡,而是通常情况下战斗力更强的火元素或冰元素,元素使只要用与之相对的元素魔法,便能轻易解决召唤物。 不过,土傀儡实在太笨,元素使虽拿土傀儡没办法,它也伤不到元素使分毫。只能为黑衣法师赢得一点施法时间。 黑衣法师靠著这一点点优势,以多个魔法防壁挡住元素使的攻击,偶尔反击两下,都被对方的魔法盾挡住了。 两个魔法师又打了一阵,仍是不分高下。 “有一个著名的老笑话,讲的是元素使和幻术师斗气的故事。”乔稍稍向兰斯靠近了一点,道:“中间有这样一段,两人以一张椅子为题,元素使对幻术师说:‘幻术有什么用?这一张无知无识的椅子,你就拿它一点办法也没有。’” “的确。再强的幻术也骗不过一张椅子。”旁边一位身穿红袍的老魔法师接话道,抚著胡须,若有所思。 “幻术师怒道:‘元素魔法有什么用?除了能烧掉这张椅子,你还能做些什么呢?’” “是啊。元素使除了攻击性比较强之外,其它能力实在有所欠缺!” 元素使长于武力,幻术师则长于计谋。与前两者相比,妖术师无疑是比较全面的,也最接近于普通的魔法师,可是又失之中庸,无论哪方面都不够突出。最强的魔法派系终究是不存在的吗? 兰斯陷入了沉思。他想起了在庇护所中看到的古代魔法体系。那时魔法特技种类极多,魔法体系的划分是根据咒语的组成与特质完成的,与法术的实际效果无关。在那样的体系中,提出“哪种魔体系最强”这样的问题,无疑是可笑的。而且庇护所的书籍中并未提及不同魔法特技相互冲突的情况,可见,同时掌握所有魔法特技在理论上也并非不可能。 这时场中又有了新的变化。土傀儡被元素使用冰魔法束缚住了,黑衣法师无法抵挡住元素使的强攻,便施展了幻术,制造了四五个假身,把元素使围在当中。真真假假的黑衣法师同时施法,咏唱咒语的声音骤然大了几倍,声势颇为吓人。 元素使冷笑一声,快速施展了一个魔法,只见一条淡色的火蛇从他掌心中钻出,盘旋著向黑衣法师袭去。瞬息之间,几个幻象都被火蛇击破了,只有真身在元素障壁的保护下未受到伤害。 围观者纷纷发出惊叹之声。元素使所施展的,不过是一个二级的“火焰喷吐”而已,在场的魔法师人人都会。但能如此精准的操控元素力量的,就只有元素使才能做到了。 兰斯却只撇了撇嘴。只要采用分割精神体的方法,在幻象上附加一层最低级的元素护盾,元素使的火焰喷吐就会无所作为。不过这种施法的方式,是超出人类法师概念的,即使福格森也不能做到,何况那个苦修法师呢。 “我认输!”黑衣法师垂头丧气的说道,撤去了魔法护盾。 大厅中顿时掌声如雷。众魔法师多日来窝在塔里,索然无味,此时情绪都被这场精彩的魔法对攻调动起来,纷纷叫好。 “爸爸,那个红袍的家伙不错呀!”皮克飘到乔的肩膀上,指著场中说道。 “是啊。他的元素操控能力也只是中段水平,顶多能操控三级魔法,可在实战当中,却能轻易的破除多种幻术!” “什么?高等级的元素使可以操控象‘冰锥术’那样的五级魔法吗?”兰斯惊讶的问道。 “是呀。呵呵。”答话的又是红袍的老法师,“据说当世最强的元素使,穆里尼奥大师已经能操控七级法术了!” “那可真难搞!得在幻象上施展高级元素障壁了!” “在幻象上施加元素障壁?”老魔法师用高八度的声音大喊道,一连倒退了三步。 此言一出,大厅里嘈杂的人声顿时低落下去,仿佛飞扬的烟尘遇上了一场急雨。一分钟不到,只对面角落里还有人窃窃私语。 “兰斯!那个少年不是兰斯吗?”有人叫道。 “是啊是啊!兰斯已经到了!” “在哪里?兰斯在哪里?” “夫人!快过来看呀!那就是我跟你说过的兰斯!” “哪个?天啊!都怪你!没把咱们家女儿带过来!” 众魔法师们见了兰斯,都兴奋得手舞足蹈,纷纷拥了上来。兰斯向他们挥了挥手,一边微笑,一边后退。 一直在高处俯视全场的施罗德见了,连忙打了个手势。八个身高两米的壮汉魔法师很快出现在兰斯四周,筑成了临时大堤。 兰斯不知该说什么好,只摆出职业性的笑容,两手放在胸前,身子微微前倾,默默的站著。 红袍老法师抚须大笑:“哦!难怪!这等惊世骇俗的言语,也只有他能说出口了!” 这个老法师袖口上绣著个小小的季水国标志,正是季水国法师协会的会长,元素使埃勒门。 季水国的法师长埃勒门先生,是公认的仅次于穆里尼奥的第二号元素使,在星落享有广泛的声誉。他的元素魔法独辟蹊径,以能量操控为主要技巧,力求以最精确的方式操纵能量。这与芬顿流行的“追求元素能量最大玛那输出”的原则大异其趣,因此,虽然埃勒门先生的实力得到了承认,但他的魔法理论却并未得到芬顿同行的认同。 为此,埃勒门先生在来芬顿之前,就打定主意,要借这次法师集会的机会,一显季水国元素使的威风。不想法师集会的组织极为混乱,万事随缘,直到今天才找到机会。埃勒门的两个学徒,先后挫败了艾哈迈本地的一个妖术师和幽木国的一个黑衣法师。埃勒门心里得意非凡。接著就见到了这天的正主,声名日隆的神秘魔法天才,兰斯。 这个少年!别的不说,超然脱俗的气质容貌生平仅见呀!埃勒门暗暗赞道。如果能收做学徒,无论走到何处,广凭外表也能给本协会增添不少光彩! 不过,想归想,埃勒门可不敢付诸行动。四下望望,幽木国的布拉德,巫神国的培根正对那少年虎视眈眈。这两家是得罪不起的大协会。况且,还有一位不知隐身在何处的妖术宗师福格森呢。 兰斯对这种众星捧月般的阵势并无心理准备,搞不懂法师们为何如此热情,一时也有些心惊。幸好他之前曾与洛马特神甫一起到艾哈迈以南的克兰城主持过祭奠,见过那种万人齐心,群情激昂的壮观场面,因此不致失了礼仪。 突然,一枚巨大的火球从人群中飞出,直直的打向大厅的棚顶。装饰成吊灯样的魔法感应水晶球一闪,即刻在棚顶前面形成了一层护盾。“轰”的一声巨响,火星象雨点一样溅落下来。 “怎么回事?”乔说著,在兰斯身前释放了一个幻术墙魔法。 这时,一个身穿灰色法袍的少年从人丛中走出。少年法师袍的高领子上绣著一只难看的秃鹫,兰斯知道,那是芬顿魔法学院的校徽,乔衣服上也有一个。看他气定神闲的模样,可知刚刚的火球是谁放的了。 “兰斯。”少年昂起头,冷冷的说道,“国立芬顿魔法学院,一级妖术师学徒班尼,向你提出挑战。” “班尼,你在胡闹什么?!”乔低声骂道,“兰斯是光明塔的客人,我们也是一样。挑战之类,不能越过此间的主人。” 这时,又有一个个子颇高的少女叫著班尼的名字,从后面跑了上来,一把抓住了班尼的肩膀:“班尼,你这样做小雅不会高兴的。” 班尼晃了晃肩膀:“苏姐,别拦著我。你不觉得这家伙太猖狂了吗?” “猖狂?兰斯什么都没有做呀。” 苏的目光转向兰斯,他正向她频频点头呢。少女的脸颊立刻浮上两朵红云。悄悄的拿出一个亮红色封皮的记事本,一支精巧的墨水笔,快步移到兰斯面前。 “那个……兰斯先生。”少女低著头,声音颤抖的说,“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啊?”在场的所有男性法师都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等一等!我也要一个!”远处一个少女大喊道。 兰斯感到尴尬无比,偷眼看了一眼班尼,发现少年妖术师全身笼罩在阴影里,已经快要暴走了。 “我要杀了他……” “光明塔认同这次挑战的合理性。”一个沙哑的声音从大厅顶部的水晶球中传来。“请其他人退开十五米距离。” “我不接受这次挑战!”兰斯叫道。 但是,却没人理会他的抗议。 从棚顶处发出一阵柔和而浑厚的魔法波动。这是搭建临时魔法障壁的信号。众魔法师一看有好戏登场,都兴奋得不得了,纷纷后撤,为兰斯和班尼让出比武场。 几个外国少女抓紧最后时间,向兰斯索要签名。兰斯一边敷衍她们,一边向班尼苦笑了一下,示意自己是情非得以。班尼的脸色越来越青。 不好!这家伙看来恨透我了!兰斯忧心忡忡的扫视全场,发现众魔法师无不两眼放光,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望向自己。这些家伙只想看热闹! 这下完了。兰斯苦笑。魔法奇才的大帽子他并不希罕,但是,魔法对决可是很危险的!看那个班尼自信满满的样子,想必实力不错吧?再说,在场的魔法师中,又有哪一个比自己更差的呢。一个三级的魔法奇才! “兰斯大人!好可爱的字!”一个口音奇怪的少女拿到了兰斯的签名,兴奋的大叫道。 兰斯无奈的笑笑。书法是受重点培养的年轻牧师必修的课程之一。他不算用功,在同学中只是中下水平。 班尼的表情,早已无法更加阴沉了。 乔是最后一个退开的:“兰斯,认真打。班尼实力不错。” 兰斯一脸苦相。也罢。他本来也没想过要扮演什么天才。这一战刚好可以解脱。现在要考虑的,是如何利用手里的资源保命。 经历了西奥的教育和达安特城堡的历险,他已不是第一次走进光明塔时那个法力低微的初级法师。魔法师等级固然停留在三级,却也有自己的一套战斗技巧。 第025章 遗忘酒 光明塔四层大厅,一场魔法对决即将在星落年轻一辈法师中的两个佼佼者中展开。围观的法师们兴高采烈,摩拳擦掌,气氛越蒸越高。人声沸沸扬扬,仿佛隆隆的潮鸣。 埃勒门咽了口唾沫,对身边的白袍法师说:“这场比试,兰斯的胜算有多大呢?” “这个很难讲。”幻术师乔摇了摇头,“班尼是圣心城新一辈妖术师中的佼佼者,已经是八级的魔法师了。再加上法术越阶的特技,每天可以施展一个五级魔法。而五级魔法” “开始了!”有人大叫道。 乔和埃勒门都向场中张望,却见场中一片绿色的光网。原来是班尼施展了小型法术反弹护盾,而兰斯则以连续不断的强酸箭硬攻。 “好快!”兰斯变态的施法速度,令埃勒门这样的大师也惊讶得合不拢嘴。 毫无疑问,要比赛强酸箭的熟练度,兰斯不输任何人。 众魔法师爆出一片惊叹之声。 “他的魔法,不能以常理判断。”乔说,“不过,用低级魔法不可能攻破班尼的护盾。在小雅、苏他们几个人当中,班尼的战法是最传统的,先施展高级的防护魔法,再以强力魔法解决战斗。这种稳健的作风,遇到消耗型的魔法师难免吃亏,用来对付喜欢投机取巧的对手则刚刚好。” 果然,正像乔所说的,班尼见兰斯无法攻破他的护盾,开始施展高级法术了。从咒语与手势的复杂程度可以看出,这是一个不低于四级的魔法。 “冰锥术!”埃勒门不愧为元素魔法大师,仅凭魔法波动的感应便认出了班尼的魔法。“一上来就施展了最强的魔法!” “五级魔法,三级以下的魔法护盾是无法防御的。”乔神色严峻,不自觉的摸了摸下巴。 这时,众魔法师再次发出了惊呼。兰斯开始施法了,但却不是任何一个防御魔法的起手势。咒语短促而流利的吟咏方式,无疑是攻击性魔法的特征。这段咒语,每个魔法师听来都有几分耳熟。 班尼的法术接近完成。在他身体周围凝聚起强劲的冰元素能量,蓝白色的波纹状冷光一圈圈的扩散开来。 而兰斯身边则凝聚起了火元素的能量。微弱的红光证明,那只会是一个三级以下的低级魔法。 难道放弃防御,直接进行魔法对轰吗?简直是疯了!以冰锥术的冲击力而论,没有哪个火焰魔法能与之匹敌,更何况班尼的身前有一道魔法护盾,而兰斯什么防护都没有! 众魔法师都觉得难以置信。容不得他们多想,班尼的冰锥术以排山倒海的气势喷薄而出,苍白的冻气眨眼间推到了兰斯身前,把他整个人包在里面! 十几个女孩同时尖叫起来! “碰”的一声巨响,浓浓的白气爆炸性的扩散开来,眨眼间充满了整个魔法障壁。一个强劲的气旋涡出现在兰斯与班尼中间的位置,急速上升。白色的乱流狂暴的四下奔突,什么也看不见了。 “好厉害!”皮克兴奋得手舞足蹈,追著气旋涡的中心一溜烟的飞了上去。 “挡住了?” “他怎么做到的?”乔问道。 “好像……是燃烧之手。”埃勒门的冷汗都流出来了。他的经验告诉他那就是燃烧之手,但常识却在否定。近两米长,最大直径一米的火焰波,应该称为“火锥术”了。一级魔法能调动的能量根本达不到这种程度。 “用燃烧之手正面抵消冰锥术?” “不可能。不是真的……” 这时,魔法障壁里又传出了一阵“乒乒乓乓”的脆响,像有四五个人在用战锤敲打冰面似的。众魔法师瞪大了眼楮,谁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紧接著又传出了两下爆炸声。 “石头皮肤。班尼实在够稳的。可是,兰斯带著铁器吗?”乔自言自语道。 轰的一声,好像有一面石墙从高处跌落,砸在地面上。障壁里头终于平静下来。 众法师屏住呼吸,看著水汽一点一点的消散。一时竟无人出声。 兰斯的身影渐渐从水雾里显露出来。班尼站在不远处,面如土色。一段几米长的石头护栏横在两人中间,已摔得粉碎。那石栏边上有被骷髅炸弹炸过的痕迹,碎成了细细的石粉。 有眼尖的人看出,那段石栏竟是从大厅外的楼梯上拆下来的。出去验证了一番,果然不错。 这是什么魔法?谁也说不出来。可有一点能确定,这种“魔法”已经达到物理攻击的极限了。别说班尼,就是福格森、穆里尼奥怕也只能避开。能正面扛下来的根本不是人类。 宅心仁厚的兰斯,只是警告狂妄的班尼一下,没有下杀手。 施罗德先生命人撤去了魔法障壁,这场短暂而激烈的魔法对决就此终场。 与前一场热闹的大讨论相反,大厅中一片冷场。魔法师们无不默默然,低头沉思。 向兰斯挑战,无疑是一个魔法师在艾哈迈所能做的最愚蠢的事了。那种闻所未闻的家族咒语明显超越现今魔法理论的范围,只要没弄清它的运作方法,短时间内都不会有对应的防御模式。 收他为徒?先考量一下自己的资格再说吧。 男魔法师们纷纷放弃了本来的打算,以观望态度取而代之。 眼下最重要的原则,绝对不能与兰斯为敌。一个刚出道的少年尚且如此,这个家族的长辈该有多可怕?恐怕有魔法宗师的级数吧? 由此推论,探询兰斯秘密的一切行为也将引来极大的危险! 中年女魔法师们不无得意的看著自己的男伴,发出嘿嘿的冷笑。 想的最简单也最长远的还是那些正值妙龄的少女。此时,没有一个少女对兰斯的才华有所怀疑,而他的气质容貌早已被认作是芬顿青年一代中的不二之选。 少女们一边用小手掩著发烫的脸颊,一边用敌意的目光相互挤兑。 “兰斯。兰斯。”乔望著兰斯,在心里暗暗叹道,“的的确确是奇迹的少年啊。” 兰斯看见了乔,向他招手。皮克却一下子落在兰斯肩膀上,把他撞了个趔趄。 他这个儿子,天性调皮,又是魔法家族后裔,骄傲得很,对寻常的学徒向来瞧不起。不过,皮克显然把兰斯视作亲近的伙伴了。 这时,传来一声尖锐的鸟鸣。一只乌黑的怪鸟不知从哪里飞进了大厅,盘旋了一圈,又怪叫著飞了出去。 不知为什么,乔觉得那鸟给他带来很大的压力。瞬息之间,兰斯的笑容都变得不那么灿烂,而带上了某种冰冷的灰暗气息。 “奇迹!唉!如索娅所说,世上既没有神也没有魔,只有强者。而你,你会成为神的使者,还是魔的仆从?” 夕阳西斜。兰斯望著伦伯底城墙后露出的一丝霞光,轻轻叹了口气。迄今为止,一切都很顺利。但真正想要做的,却一直没开始。 在给一百位各国魔法师签名留念之后,终于拖著疲惫的身子走出了光明法师塔。又一天在匆匆忙忙中度过,却总有种无所事事的失落感。 洛马特神甫的事固然没有著落,而两个牵肠挂肚的少女,也越走越远了。看似唾手可得,真正想要抓住它时,却从指缝间溜走。 他甚至产生了一种恐惧感,因为害怕失去,连向生活索取的勇气也渐渐丧失。 一边自怨自艾,一边缓步朝街道中心走去。一直在天上徘徊的魔宠落了下来,站在他肩上,“呱呱”的叫了起来。 这只魔宠,可以与他心灵相同的东西,并不像他最初想象的,是一只乌鸦。它是一只地道的黑鸠,黑暗一族最常用的密探。考虑到他教皇继承人高贵而神圣的身份,有这样一只见不得人的魔宠,真是尴尬得很。 “别叫了!你这丑东西!要不是你,我也不必这样犯愁了!”兰斯骂道。他有时真害怕见到雅希蕾娜的时候笑不出来。而他若是不笑,她也许就会哭了。 “兰斯”有人在后面大叫。回头一看,是乔。乔笑眯眯的看著他,手里擎著一支黑色的细颈瓶。 “是乔啊。有事吗?” “呵呵,来向你道个别。我、皮克、班尼和苏是圣心城最后一批人,明天就要离开艾哈迈了。” “是吗。”兰斯一下子不知该说什么好。这批人走了,说实话是省了他的麻烦。他非常想问乔那个福格森是不是也一起走。 “有件东西给你。”乔举起了细颈瓶。“遗忘酒。从达安特城堡得到的。老达安特伯爵的作品之一。” “作品?” “是的。他是一位地地道道的药剂大师。我们在城堡地下的储藏室里发现了不少魔药,都是他的作品。这家伙,作为人类的人生有一大半花在这上面了吧?” “这是你应得的报酬。”乔把遗忘酒递给兰斯,“这可是达安特最珍贵的东西了,在圣心城的黑市可以轻松卖到七百个金币。” “这个有什么用呢?” “用处可大了。半吸血鬼要转化成吸血鬼,人类的部分必须死亡。如果人类的部分有过分执著的记忆,对转生后的吸血鬼是很危险的。死亡之后,人类的梦想与希望就成为无法实现的寄托,多数半吸血鬼都不能承受这种负担,有些在仪式举行当中便灵魂崩溃了。” “吸血鬼对人类既憎恨又妒忌,同时又渴望人类的鲜血。他们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种族。半吸血鬼的生存状况更加辛苦。为此,他们从一生下来,就开始为转化仪式做准备。配制改变灵魂的魔药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也许就是这个原因,吸血鬼对精神的认识始终比我们深。” “听起来很悲哀呢。”兰斯用手指刮了刮黑鸠的尖嘴巴。 “对吸血鬼本身而言,是这样。”乔笑了笑,继续讲道:“半吸血鬼发明的记忆药水,对纯人类的效果一样好,真正的魔药。其中最珍贵的两种,是遗忘酒和记忆药水。呶,这瓶就是遗忘酒。喝下它,就可以忘记心中最执著的事物。记忆药水的效果正好相反,可算是遗忘酒的解药。” “心中最执著的事物。”兰斯心中一动,低声重复道。 他自以为生性恬淡,执著这种品质一向与他无缘。不过,他此刻却正为了别人的执著而烦恼著。若真如乔所说,这种魔药能改变人的意志,倒可以试一试。 “是呀。”乔见兰斯若有所思,猜度他的心事,笑道:“人心最执著的感情,多半是对异性的眷恋。所以也有些人喜欢叫它‘忘情水’。” “忘情水?!”这回,兰斯的语气充满了兴奋,一把从乔手中夺过细颈瓶,仔细打量。 乔心中一乐:果然,像兰斯这般的英俊少年,再怎么处事老练,恋爱上的烦恼也少不了。不知具体的情形是怎样的呢。今天与班尼比试之后,怕又有许多魔法少女要登门拜访吧? 又轻叹了一口气。乔年轻时,也是芬顿魔法学界有数的青年才俊。无奈皮克妈妈门槛太高,总有大批竞争对手随行。为了追到心上人,乔著实吃了许多苦头。最后赢得也有几分侥幸。想来兰斯是决不会有这种烦恼了!他烦心的,只有如何拒绝那些主动的女孩们吧? 想到此处,乔的嘴里泛起一丝酸苦味儿。 “兰斯小弟,你可不要乱用!”乔警告道,一边取出一张卷轴给兰斯,“这是有关遗忘酒的一些记载。这东西,还是有副作用。用起来须慎而又慎。还是不用最好!” 乔估摸著,兰斯会把这瓶魔药分成许多份,掺水后喂给上门的少女们,好摆脱她们的痴缠。全没料到兰斯心里想的是另一回事。 不远处,一双水亮的大眼楮,躲在法师塔投下的阴影里面,默默的凝望著兰斯。 “大哥哥……”女孩低声呼唤道。 忽然有人在她肩膀轻轻拍了一下,回头一看,原来是芬顿学院的大姐头,苏。 “呶!这是你要的签名。”苏一脸不耐烦的说。 “谢谢苏姐!”小雅的眼里一下充满了喜悦,接过签名册,连连向苏鞠躬。 “好了好了。真的不去道个别吗?” “不。”女孩咬著嘴唇,用力的摇了摇头:“兰斯哥哥会记得小雅。所以,只要耐心的等待就好。一定会重逢。” “唉!真是说不过你。”苏也摇了摇头,表情很无奈。她的目光也望向了那边的少年。秋天明丽的阳光照在他白色丝绸的衣衫上,弥散成一片温和而闪耀的光晕,竟一时看不清他的面貌。而奇怪的是,他的笑容却十分清晰。 一个成功的牧师的仪态,无论何时、从何种角度观看,总是高雅完美的。 “呀!”苏感慨道,“那家伙实在太耀眼了。感觉不像是真的!这其中一定有作假吧?” “大哥哥……不要忘记小雅!”雅尼的声音把苏的精神呼唤回来,低头一看,女孩的眼圈居然在一秒钟之内变得通红,泪珠开始在眼眶里打转了。 真厉害!苏吐了吐舌头。 “走吧,去收拾东西!”苏一把搂住雅尼的肩膀,强行把她转了个个儿,推进光明塔里面去了。 第026章 友情证明 这天,又到了与两位子爵出游的日子。 三人乘著马车,沿著水手路的支路行了一阵,转入一条狭窄的巷道,直向西行。不多时,房屋的建筑风格一变,由礼天路上那种简洁明快的平层住宅,变成了高大而封闭的尖顶屋。青黑色的砖瓦,又高又小的窗子,有些还带著黑铁制成的窗栏,活象一座座缩小版的伦伯底狱堡。 看了这般阴沉的景象,不用说,西城区到了。 “怎么总是到西城区闲逛?”兰斯无比郁闷的想。 “这些房子是芬顿八三零年建造的,是兽人收容所。”阿贝尔见兰斯闷闷不乐,又为他当起了导游。“那时芬顿与西方五国的联军攻下了半个赤海丘陵,抓了数万兽人俘虏。” “那可是不错的苦力。”兰斯想起了从军时见过的几个兽人俘虏。兽人壮硕的胳膊有水桶般粗细,军营里最壮的大汉也不敢跟兽人较劲。但多数兽人的战斗技巧一般,只会以蛮力作战。若非如此,要战胜它们可就难了。 “哪里。这些低等生物又粗又笨,性情暴躁,多数活计都干不了。最后只有集中到一起,白白养著。” “那岂不很亏?” “是啊。你知道,那时离兽人占领艾哈迈的时间已过了三十几年,芬顿人对兽人的仇恨渐渐淡了,只把它们看成劳力。芬顿是联军的领袖,分得的俘虏最多,本以为占了便宜,结果却是背上了老大包袱。为了养活这些兽人,芬顿向北方三国要求一部分的资金和劳力,以维持收容所的正常运转,结果闹得双方的关系急转直下。至今也未能修复。呵呵……” 兰斯不由得记起了圣神教史学课上所学的战史记录。光复艾哈迈的一战,当时的教皇,光明皇莱尼特与圣骑士束缚者诺克斯,合力狙杀了最后的兽人皇帝,獠牙之王朱塞配。这一战是近代兽族战争的转折点。此后兽族便一蹶不振。百年中再没有诞生出一个皇帝来,各部落之间内耗不断,再无余力向北方进攻了。 但,这只是典籍上的说法。那位老神甫对兰斯颇为偏爱,课下与他闲聊,讲了另外一个不同的解释。 “兽人与我们人类不同。它们之中,有被称为‘先知’的一族存在著。普通兽人的智慧极低,战斗技巧也有限。而先知比普通的兽人聪明百倍,灵巧百倍,甚至有些先知能施展简单的魔法。它们是兽人的精神引导者。” “光复艾哈迈一战中,诺克斯杀死的獠牙之王便是一个先知。皇帝一死,兽族便失去了领导者。即使组织起庞大的侵略军也无人指挥,只能屡战屡败了。内战不过是它们选出下一任皇帝的方法而已。” 先知的存在,明显与教典中的说法不符。教典上说兽人是魔王的造物,根本不具备智慧,也不能施展任何魔法,当兰斯向老神甫追问时,老神甫便微笑不语了。 兰斯的视线移到那些当年的牢房上。也许,当年芬顿的数万俘虏中,就有一个先知存在著,用它看似混浊的眼楮观察著人类的世界吧。 “……到头来,兽人收容所的全部花销,只换来一座伦伯底监狱。说不定,现在还有长寿的兽人活在里面呢。”阿贝尔的笑声把兰斯从回忆中带回了现实。 “咦?伦伯底狱是兽人建的吗?”兰斯吃惊的问道。 “是啊。” “教典上怎么没有提”兰斯及时收住了这个可能暴露身份的说法。阿贝尔一笑而过,佛朗兹却用狐疑的目光盯了他几眼。 马车出了巷子,路一下子变得开阔起来。路上的行人却越发少了。走了一阵,诺大的街市中竟只剩下他们一辆马车。两旁一成不变的青色房屋围成了密实的铁墙,马蹄的哒哒声在两面墙壁间孤寂的回响著。 兰斯实在搞不懂,阿贝尔为何总喜欢到这片阴森可怖的区域来。即使不是通缉犯与逃兵,正常的艾哈迈人对西城区也是避之尤恐不及。而这个贵族圈中的风流人物,却偏要特立独行,更别提身边还带著一位圣心城来的贵客。 佛朗兹子爵的脸上却不见半分不快,甚至还有一丝快慰的笑意,仿佛在一出首演的歌剧中,见到意料之中的老桥段。 兰斯感到有些无聊,想闭目休息一会。无意间看到阿贝尔放在膝盖上的手忽然攥起了拳头。顺著子爵的目光一看,在车子的左前方路边上,一个提著篮子的女子朝伦伯底的方向缓缓走著。乌亮的长发,窈窕的身姿,背影上看是个无可挑剔的美女了。不过,她的穿著却颇为朴素,一看就是贫穷人家的女儿。 回头看看,正迎上佛朗兹的目光。一贯阴沉的佛朗兹竟冲他眨了眨眼楮,很有些做鬼脸的意思。 兰斯用探询的眼神看著阿贝尔。后者正在出神,迟了几秒钟才注意到。 “哦这一代的住户,很多都是伦伯底狱卒的家属。大半个西城区都靠监狱养著,跟七十年前没什么差别。”阿贝尔慌慌张张的说,一点也没有平常谈笑风生的气度。 “前面那个女孩,大概是要往伦伯底送东西的吧。” “是呀。在监狱干活的父亲病死了的话,一家人的生活就会变得很艰苦。” “噢!”兰斯无言以对,只好点了点头。 “寻常狱卒的收入很低,很难留下什么积蓄。病死的人,是拿不到伦伯底的抚恤金的。家里断了收入来源,做点小买卖的本钱也没有。多亏了有一手好手艺,靠著给狱卒队长们做饭赚几个小钱,才勉强维持著生活。不然,还真不知要怎样活下去呢。” 阿贝尔知道得可真清楚。看来,这位过惯了优裕日子的少爷,对西城区平民的生活倒十分关注。 “狱卒队长的收入可是很好。”佛朗兹插话道,语调怪怪的,“监狱里伙食差,就从外面买餐点。有些格外幸运的,还能以买价的十倍把食物卖出监狱,给某些对粗茶淡饭有特别兴致的贵族少爷尝鲜。” “哎?竟有这样的事?!”兰斯吃了一惊。 “咳!咳!”阿贝尔忽然咳嗽起来,好一阵才停下,呛得脸都红了,断断续续的说道:“在平民中常有这样的想法,以为贵族都是些每天只想著怎么玩的家伙,对自己之外的一切漠不关心。事实上,就我所知,还是很有几个有志的青年贵族,一直关注著平民阶层的生活。” 佛朗兹面带著促狭的笑容,不紧不慢的说道:“的确。但目光总是放在西城区的,就绝无仅有了。” 这时,车子经过那个提篮少女身旁,阿贝尔子爵神情忸怩的向窗外望了几眼。他的视线,总是不离那少女身边一步。看到阿贝尔子爵的神色,兰斯终于悟出了佛朗兹的弦外之音。看来,阿贝尔对这个少女有些意思,一定是为了她才到西城区来的。 “咳!”兰斯清了清喉咙。 “请说?”佛朗兹立刻道。 “像这样父亲是狱卒,月前不幸病死,一家陷入困境,不得不为狱卒长官们送饭养活家人的可怜少女,一般叫哪些名字呢?” 佛朗兹的眼楮顿时一亮,呵呵的笑了一阵:“平民的儿女多,名字也取得随便。像那种父亲是狱卒,月前不幸病死,一家陷入困境,不得不为狱卒长官们送饭养活家人的可怜少女,常常用‘小雨’这类简单的名字。” “佛朗兹!”阿贝尔抬高声音,用威胁的目光盯著佛朗兹看。 “这不怪我!”佛朗兹两手一摊,无辜的说:“谁让艾哈迈很少下雪呢。若是圣心城,可能就叫‘小雪’了!” “有道理!这也是艾哈迈的风土人情吧!”兰斯故意笑了两声。与两位子爵相交有一段日子,已经可以开相互的玩笑了。 说笑间,车子渐渐把少女落下了一段距离。阿贝尔红著脸,一副腼腆相。兰斯不客气的把头探出车厢,向阿贝尔的心上人回望。 嗯……容色果然十分秀美,虽然不如精灵妹妹那般纤丽,也不及侯爵千金那般明艳,可是少女唇边一缕若人怜悯的哀愁,自带有一种的楚楚动人的气质。 “要车夫把车停下来吗?”佛朗兹问阿贝尔。 阿贝尔当然没理他。 做事雷厉风行,从不落人口舌的阿贝尔子爵,今天是栽到损友手里了。这位子爵原是个想不到的纯情人物!兰斯心中对阿贝尔多了几分亲近。 注意力再回到车厢外时,吃了一惊。就在刚刚那一瞬,从道旁小巷里冲出几个男人,把小雨拦住了。这些人衣著粗陋,身无长物,面貌穷凶极恶,俨然是出狱不久,打算拦街抢劫。 少女吃了一惊,扭头要走,个子最大的流氓一步跨了过去,扭住了少女的胳膊,把她强行拽到身前。少女脸上现出害怕的神情,身子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提篮的盖布抖落在地上,被另一个流氓一脚踩住了。 “不好!有人抢劫!”兰斯叫道。 阿贝尔立刻挤到窗子旁向后张望,佛朗兹迟了一下,也凑过来。兰斯被挤得没地方,缩了缩脑袋,什么也看不到了,索性坐回车子里。听到阿贝尔骂了一声“该死”,他的右手狠狠抵在了车厢上,仿佛要推倒一面墙壁。过了几秒钟,佛朗兹收回了身子,坐了下来。 后面远远的传来人声。几个流氓在大声吆喝著什么,声音很乱,其间似乎也夹杂著少女的哭声,但听不清楚。 “看!”佛朗兹指著另一侧的窗子,表情冷漠。 顺著他的指引一看,路边正有两个委顿的艾哈迈宪兵站著。他们死抱著怀里的长矛,仿佛天气很冷,要借长矛取暖似的。 “他们怎么不管事!”兰斯惊讶的问道。 “收了好处呗。”佛朗兹不以为然的说道;“这个城市,永远有足够的物资可以抢劫,宪兵也总能得到不菲的贡金。西城的宪兵是最穷的,才会收这些蠢贼的好处。” 两个宪兵似乎感觉到兰斯的视线,举起长矛,闪进拐道里去了。看他们消失,兰斯才忽然领悟了佛朗兹的意思。他话语里的淡漠,令兰斯小小的打了个寒战。 进而又发现,自己作为一名牧师,也像佛朗兹一样漠不关心的坐著,实是更不应该。 我应该立刻下去解决那几个流氓才对。可是,阿贝尔不是更有资格这样做吗? 阿贝尔抓著窗沿,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显示出他心中正在激烈的交战。 这有什么好犹豫的呢。兰斯大惑不解。冲过去结果那几个流氓就是了。阿贝尔怎么会害怕几个流氓呢? 可阿贝尔非但没有跳下去救人,反而坐了下来。双眼无神,面色苍白,汗珠不断从额角滚下。 马车慢慢的,却是一点一点的离受困的少女远了。 “是啊。”佛朗兹语调轻柔,神情悠闲:“那种时去时来的善心,对可怜的贫家少女有什么用呢?终究不能靠怜悯过一辈子。早一点遇到劫难,也许倒是好事。剥去了虚伪的温情,才能看到这城市的本来面貌。” 这时,后面的少女尖声叫了起来。一个无助的少女,落在一群无法无天的流氓手里,不用想也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听得兰斯如坐针毡。 看看两位子爵,佛朗兹的表情依旧寒冷,阿贝尔双眼喷火,形容可怖。 这一刻,时间仿佛在阿贝尔的彷徨中,像夕阳下的影子渐渐延长。 阿贝尔忽的站了起来,用颤抖的音调说:“‘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于他。’光荣洁白的细麻衣,从来不是通往权势富贵的桥梁。” 丢下这句奇怪的话,阿贝尔踹开车门,跳了下去。 兰斯如释重负。慢慢的,佛朗兹也舒了一口气。 “大人,要停车吗?”车夫在外面问道。 “不。继续走吧。” 马车又晃悠著开动起来。兰斯的心情仍不能完全平复,便回想起阿贝尔的话来。前一句话出自圣神教的一本残破典籍,意指婚姻神圣,是我主对人类的赐福。后一句则没有出处。阿贝尔跳下车时,显然是下了某种坚定的决心。而这心情的由来,兰斯并不完全知晓。 “艾哈迈是芬顿的心脏。”佛朗兹不著边际的说,“来自南方与西方的商旅们,是心脏内鲜红的血液。只要心脏还在跳动著,芬顿这个巨人就不会被击倒,即使” 流氓们的惨叫声接二连三的传了过来。兰斯听到了,却并不感到愉快。因佛朗兹的表情凝重,言词充满压迫感。他知道,佛朗兹正在说一件极为重要的事。 “即使这个巨人的身体完全腐败。”佛朗兹顿了一下,等喊声稍低,续道:“正如我们所见,政治混乱,外交不利,神迹消隐。抛去前一段对兽人小小的胜利,近期芬顿可说是没有一件好事。但,它的体制仍没有一丝动摇,顽固不化的持续运行著。在这个国家中,血统门第永远要比聪明才智重要。只要艾哈迈还在跳动。” “是的,只要艾哈迈还在跳动,像阿贝尔这样的人就永无出头之日。这个国家,并没有一条通往光荣的荆棘之路,有的只是对腐朽衰败的坚持。它不需要一点变革。阿贝尔如果能安于现状,安心做一个艾哈迈子爵,自然可以快快活活的过日子。可惜他不能。他知道自己和艾哈迈的那些纨裤子弟不一样,他有才能,他总在寻求权力。不过,若非如此,他也不会被我佛朗兹视作朋友了。” “阿贝尔知道,在现今的芬顿,要出头只有两个方法。其一是借助某个权贵人物的力量,其二是通过婚姻。他结交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的地位,未来的骑士公爵。他知道我明白这一点,所以他要用一个仪式来证明他的友情。” “婚姻?”兰斯嘀咕道。他想起了阿贝尔的后一句话:光荣洁白的细麻衣,从来不是通往权势富贵的桥梁。原来是这个意思啊。 “是啊。婚姻。若要以这种途径出头,阿贝尔的优势和劣势都很鲜明。他出身下等贵族,但他在艾哈迈乃至芬顿的年轻贵族中,人才是不二之选。他必须凭借自身魅力去打动那些地位尊贵的小姐。在这种情况下,他对她的忠诚度就格外重要了。因为这不是一场政治婚姻。在通常的政治婚姻中,忠诚往往是最不重要的一环。” “小雨!”兰斯恍然大悟。 的确,如果阿贝尔要追求某一位高贵小姐,小雨的存在对他实在太不利,只要他的竞争者,或任意存有敌对心的人,抓住小雨这个破绽,便能轻易击跨阿贝尔。 兰斯禁不住再次探出车窗,向后方张望。距离太远了,只看到一团模糊的人影。他觉得那是阿贝尔在抱著受惊吓的小雨,安慰她。阿贝尔的犹豫与愤怒又重现在眼前,那个充满活力的子爵,刚刚是在面对生命中一次重要抉择。 也许在刚刚那一刻,借著婚姻向上爬的道路,就此封死了。最低程度上,也会在红地毯下面留下一个危险的坑洞吧。 “我过世的母亲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只有握有一个人的秘密,才能握有他的友情。反之亦然。今天这件事,便是阿贝尔的友情证明了。我知道他迟早会要我见证这一刻。我没料到的是,兰斯先生,他也要你见证到了。也许他把你视作第二选择。别太吃惊。友情这种东西,终究是可以利用的人生的一部分。我所怀疑的是,你真的有他所期望的那种力量吗?受家族势力所限,阿贝尔的情报来源,实在不怎么可靠。” 佛朗兹深深的凝视了兰斯片刻,又把视线移走。 这一瞥带给兰斯莫大的压力。佛朗兹不再看他,压力也没有消失。 他大约是知道兰斯真实身份的。至少知道他不是什么外国使节。 知道他身份,或是猜出了他身份的,有哪些人?这其中,有哪些是善意的观望者,又有哪些只是在等待著适当时机拆穿他?的确,他并非有意欺骗他们,但他也无法澄清他们的误解。这同样是一种欺骗。 他发现自己一直站在一个漩涡的顶上,随时可能被卷入其中。一直以来,他却沉浸在浪头的速度感与优越感中,而没有看到其中的危险。 我真的没有看到吗?他自问。不。我看到了。早就了解这一切。只是多年以来,随波逐流已成了习惯。我太习惯于做一个旁观者,以致深陷其中也装作不知。那些事情,我不是不懂,而是根本不想管。 他的头脑一片混乱,又开始本能的想逃避现实。雅希蕾娜的倩影在浮光掠影中浮现,但却未能给他往日的慰藉。他已经知道,她的心中想的是别人。他对于她来说,不过是逃避世事的避风港,因为她比他还要消极避世。他的心一阵难过,无名指奇怪的刺痛起来。他想要找片叶子,遮挡住她洒向他心灵的冰雨。于是他想起夏尔蒂娜来。 那个下著冷雨的夜晚的记忆终于涌上心头。她哭著锤打他的胸口,骂他是个“色狼”。而几天之前,明明是她先主动吻了他来著。 他对夏尔蒂娜的心,还是不能完全理解。许多误解仍未能解除。她骄傲,她瞧不起他,存心捉弄他。她到底是怎样想的呢?不过,不管怎样,她终究是喜欢自己的吧?不然她为何要哭呢? 雨水只能打湿衣衫,而她的泪水,却打在心里了! 兰斯的心中,缓缓升起一股暖意。夏尔蒂娜是爱我的。尽管她认为我不过是个逃兵。他想。不然她为何要哭呢。 “呵政治婚姻!”佛朗兹笑了起来,声音像冰锥般刺破兰斯的皮肤,使他流出血液:“神迹消隐,能治愈疾病的牧师不存在了。这件事的影响还没有真正蔓延开。第一批受害者会是谁呢?哈,是那些老人。牧师不能延缓衰老,不过没有他们,老朽们弥留尘世的时间短暂许多。我们尊贵的国王陛下,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已经超过六十岁了,还患有几种无法治愈的顽症。仁慈宽厚的主啊,容我做出进一步推测,无论这个推测对我的王上是怎样不忠,是他先把您的信众投入牢狱来著。假设,我们尊贵的安德雷德五世安然回归主的怀抱,那么继任者会是西德尼三世,还是托雷一世?无论哪一个,都将得不到教会的赐福。甚至,连父王的赐福也不会有!那时,今天保护著、钳制著我们每一个诸侯,每一个平民的和谐国度便要面临崩溃的境地。一个聪明人,不能不早做准备。” “你来艾哈迈,就是寻求政治婚姻的?”兰斯问道。他感到嗓子很干。 “为什么不呢?葛朗台侯爵掌握著芬顿的经济,而我的叔叔掌握著骑士团。未来的竞赛中,无论两个王子中哪个获胜,甚至另有别人获胜,我们都不会是失败者。” “噢。”兰斯干巴巴的答了一句。 “是啊。这只是一场政治婚姻。只是一种政治手段。婚姻中,谁都不需要忠诚。可是人们总是不愿接受这种事实。为了逃避婚姻,想出种种手段。比如临时凑出个情人。” 兰斯的脑海中嗡嗡作响。相反的,在他提出问题时,声音反倒沉静下来。 “也是一种手段吗?” “某种意义上。” 佛朗兹又恢复成平日里那个阴沉的思考者的形象,再不讲话。 他知道,他已经在兰斯心中刻下了自己的友情证明,虽然他还处在惊骇与失望之中,未及认识到这一点。另一方面,他给他灌输的某种思想,也为自己在对夏尔蒂娜的竞争中赢得几分优势。 一朵高高的云遮住了秋日的阳光。在街市之间,开始弥漫著一种不可名状的淡淡的伤感。 她是爱我的吗?在我心中,这个答案有多重要呢。 兰斯的心中不知不觉增添了几分惆怅。 第027章 恋爱傻瓜 芬顿现任幻术宗师,葛朗台侯爵的妹妹贴著墙壁,蹑手蹑脚的走到一扇百叶窗旁,向房间里窥望。一团黑色的雾气从她发稍处飘出,凝聚成小雕像的形状。 “菲丽妮,夏尔蒂娜怎么样啦?”雕像问道,“还在发傻吗?” “嘘”菲丽妮凶狠的瞪了雕像一眼。 它识相的闭上了嘴,把身体伸长了一些,越过菲丽妮的头顶向房间里面看。透过盆花枝叶间的缝隙,看到夏尔蒂娜仰面躺在粉红色的大床上,两只光著的小脚却搭拉在床下。床头的白色圣女座钟刚好挡住了她的面孔,看不到表情。在她身边还有一只肥胖得惊人的白猫,眯缝著眼楮,懒洋洋的。 她伸手摸著肥猫的脖子。猫一动不动,既不向她献媚,也没有表现出不满。它是一只懒到极限的猫。 “咖啡,咖啡。”夏尔蒂娜叫猫的名字,“我漂不漂亮?” “漂亮!可爱极了!”雕像条件反射的答道,“没成年的女孩子是世界上最美丽的……” “闭嘴!”菲丽妮生气的打了它一掌。它摔在地上,又像弹簧似的竖了起来。 夏尔蒂娜没听见雕像的话,挠了挠猫的下巴,逼问它结果。咖啡摇晃了一下尾巴,当作肯定的回答。 “懒咖啡!”夏尔蒂娜声音含糊的抱怨道。听她的声音,可以想象到她噘著小嘴,佯装发怒的样子。 雕像满意的点了点头:“满分。” “什么满分?” “大家都在敷衍我!你也一样!”夏尔蒂娜说著,用指尖戳了戳咖啡的小胖脸。它很不高兴,“咪咪”叫了几声。 “懒猫!”夏尔蒂娜忽地坐了起来,一把抱住了咖啡,把它扯进怀里。窗外的两个吓了一跳,急忙躲在窗沿下,不敢抬头。 “喵”咖啡拉长声音叫了起来,听得人头皮发麻。菲丽妮知道,夏尔蒂娜一定是抱著猫跳下了床。以咖啡的体重,这种剧烈的大动作实在是种酷刑。每到此时它都会发出可怜的怪叫。 两个偷窥者等了一下,小心翼翼的抬起了头。夏尔蒂娜抱著肥猫站在镜子前,正在照镜子。菲丽妮担心她从镜子里看到自己,连忙蹲下身子,又把雕像重重的摁在地上。 “我要看!我要看!”它叫道。它不敢大声抱怨,菲丽妮干脆无视。 又听夏尔蒂娜说道:“咖啡,你说说看,是不是金色的头发更加漂亮呢?” “喵,喵!”咖啡的肚子勒得难受。 “乌黑的也很漂亮呀。”雕像答道。 菲丽妮这次微微点头。她的头发也是黑色的。 “好像金色的漂亮一点!啊,我是不是教博梅尔叔叔帮我把头发染成金色的?” “不要!”雕像和菲丽妮齐声回答。 “还是不要了。我的头发本来就是黑色的。别人喜不喜欢,我管他!” 两个都松了口气。 “我的眼楮,好像太细长了!”夏尔蒂娜又说,“不过,妈妈的眼楮也是这个样子。看上去很漂亮啊。不知我的眼楮,在他看来是什么感觉?会不会很无神?” 雕像偷偷抬起头,看到夏尔蒂娜正在用手指扒眼皮…… “……嗯,这个我也改不了。”夏尔蒂娜放弃了尝试,用眉笔在睫毛上重重划了几笔。 “我的胸部……”听到这个字眼,雕像立刻飘了起来,菲丽妮一把抓住,使劲掼到地面上。又听夏尔蒂娜继续说:“是不是很好看呢?” “喵喵!(放我下去!)” “咖啡,你什么都不懂!”夏尔蒂娜著恼的说,“我的胸部……胸,好像有点太大了。说不定,也许,可能,……嗯,像精灵妹妹那样大小,刚刚好……” 雕像死命挣扎,想看看夏尔蒂娜在做什么动作。菲丽妮实在制不住它,便扯著它逃离了夏尔蒂娜的窗前。她跑过走廊,冲进了隔两个房间的一间无人客室里。把雕像用力往墙上一掷,菲丽妮抓著自己的头发,仰天大叫起来: “天啊,我的小佷女!这样下去不行!她快要变成傻瓜了!” “我觉得她说的有道理!”雕像飞回到菲丽妮身边说,“年轻的女孩子,要那么大的胸部干什么……” 菲丽妮飞快的抓起沙发上的苫布,把雕像裹住,丢在地上一顿乱踩。雕像不断发出“啊!呃!”的尖叫声。 踩了一阵,菲丽妮把雕像一脚踢开,摔在沙发里。头发也乱了,有些狼狈。 “怎么办呢?我的小佷女变傻了!” 雕像看到菲丽妮消了气,又悄悄的靠了过来,温声软语的说道:“是为了什么事呢?前段时间不是说,得到侯爵夫人的帮助,进展顺利吗?” “就是那次出了问题!” “什么问题呢?” “被强吻了!” “但是,之前她不是主动吻过那小子嘛。” “那是两码事!女孩子的心事很微妙的,你不懂!” “请教。” “我也不懂。”菲丽妮泄气的说。 “噢。” 一阵沉默,雕像忍不住又说:“夏尔蒂娜变傻了呀。” “是啊。” “我觉得这样蛮好的。” “啊?” “女孩子就是傻乎乎的才可爱!要那么聪明干什么。” “滚。”菲丽妮已经没力气打人了。 “那么,菲丽妮,你准备怎么办呢?” “解铃还须系铃人。去问问侯爵夫人怎么办吧。她还是比我有办法。” “她又能做什么?” “如果悠尼夫人肯管到底,肯定能把兰斯和夏尔蒂娜撮合成一对儿。她可是有芬顿第一媒人之称呢。” “那倒是。老婆子是个非常厉害的角色,很多年轻魔法师都是栽在她的手里,被迫娶了贵族小姐,从此沉迷享乐,毁了前程。人称她‘艾哈迈老妖’,在我活著的时候就已经很有名喽。不说她,兰斯要是和夏尔蒂娜结了婚,对你不太好吧?” “有什么不好!” “葛朗台大人正在为继承人犯愁呢。有了兰斯这样的乘龙快婿,断不会让他再作魔法师。你不是要借兰斯之力登上大法师之位吗?” “屁话!”菲丽妮怒道,粗野的吐了口唾沫,“那种闲事和我小佷女的幸福相比,什么都不算!” “可是前几天你还说” “情况变了!谁知道那小丫头看似大胆,实际却只是只小绵羊呢。事不宜迟,我们这就去侯爵夫人府!” “是呀。再迟一会,夏尔蒂娜就要开始束胸了吧……” 菲丽妮飞起一脚,把她的雕像老师踢飞。雕像撞在墙壁上,碎成了几片。受创太重,哼哼著被送回灵魂界了。 菲丽妮飞一般的冲出格雷堡,坐上马车,朝侯爵夫人府疾驰。 “大法师的虚名,魔法试炼的机会,和女孩子的幸福比起来,一文不值!”坐在车中,菲丽妮自言自语道,帮自己坚定决心。 她的头脑渐渐冷静下来,开始以兰斯与夏尔蒂娜结婚为起点思索下一步的计划。 娶了夏尔蒂娜,兰斯便成了自家人。自家人嘛,骗骗乡下老头之类的事情,一切好商量。先来次秘密结婚,瞒个一年半载的。待到魔研会大局已定,再把秘密结婚的事情告诉葛朗台,那时兰斯是否做葛朗台家的继承人,全凭领主决定好了。 一经分析,事情并不像想象中一样糟嘛。菲丽妮的心情轻松起来。眼下的关键,是如何能把婚礼秘密完成。这是一切计划得以实施的原点。 保密起见,所有行动都要避开格雷堡。这方面有悠尼夫人帮忙,不会造成太大困难。 可是,另有一件烦心的问题无法解决。[·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那就是主持婚礼的牧师。 按照芬顿习俗,只有由圣神教牧师所主持的婚礼才是合法的,才能得到王室的认可。现今牧师正在被缉捕当中,婚礼不得不省去了宗教赐福仪式。然而,国王的通缉令写的明白,牧师以渎神罪,神圣教本身则并未予以取缔。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圣神教的重新崛起只是时间问题,只等有一名能够展示神迹的牧师出现,或圣神重新赐予教会光明。 由此推论,教会重新建立后,牧师的赐福仍将作为婚礼是否合法的依据。对于那些平常夫妇而言,只要补上赐福仪式即可。而秘密结婚的兰斯和夏尔蒂娜,那时只怕正在面对葛朗台侯爵的雷霆之怒呢。 葛朗台向来溺爱女儿,妥协的可能性不能说没有。但是葛朗台对与菲尔南公爵结盟的要求也十分迫切。如果他最终置女儿的意愿于不顾,强迫夏尔蒂娜嫁给佛朗兹,那么事情会变得无以复加的糟糕。兰斯看来是个善于妥协的人物,而夏尔蒂娜性情暴烈,会做出什么事就不好说了。 有因才有果。为了防止日后陷入窘境,今日须得把事情处理妥当! 到哪里去抓一个牧师呢?菲丽妮犯愁的想。那些没用的宪兵,这次倒能干!所有牧师都被捉进伦伯底了?真的一个都不剩了? 她仰视湛蓝的天空,叹了口气。 与此同时,艾哈迈城里仅存的一名牧师,正在加紧离开艾哈迈的步伐。 像“有人正在计划抓他去主持自己的婚礼”这样离奇的事,兰斯可猜不著。他正忙于按照乔的配方调制遗忘酒呢。 浓烈的药味从敞开的窗子飘出,直升到旅店的屋顶。 倾斜的红瓦屋顶上面,站著一只油亮的魔族黑鸠,神气的监视著四周的街道。 “鲍利、阿贝尔、佛朗兹、梅亚德隆……主人吩咐了,只要是认识他的人来了,都要向他示警。” 黑鸠隆起双翅,在房檐上走来走去,自觉十分威风。 也难怪它得意。黑鸠是夜行魔物,因灵感超强,常常被魔族附著精神体,用作斥候。能在日光如此强烈的下午,安然站在屋顶上俯瞰街道的黑鸠,在这只名叫“亮羽”的黑鸠与兰斯相遇之前,世上从未有过。 因为被圣神教的牧师附著精神体,亮羽成了独一无二的具有光明属性的魔族妖精,在日间可以自由活动,不受到阳光的伤害。 在任意一个圣神教教士眼里,这件事都不能称为神迹,因为太糟糕了。任何魔物的本性都是邪恶的,这在教典上有明确的说法。黑鸠当然属于邪恶种族之一。 即使像兰斯这样的牧师,发现他的仆役是个黑鸠时,也感到不大好。 不过,虽然不好,也只能接受事实。兰斯不会做出把黑鸠赶走甚至处决这种残忍的事。它对他是完全忠诚的。他是圣神教的教皇继承人,它是教会的仆役,某种意义上可算作“被教化”。 因此兰斯对这件事的解释是,“主啊,我教化了一只恶魔的仆从!” 和每次祈祷一样,他没有听到上天的回音。 他把这示做默许。 “主人正在做的事情十分重要!关系到一个小精灵的幸福!至于主人为什么会帮助一个愚蠢的精灵,嗯,主人是垂涎她的美色,想要把她据为己有!只要喝了那瓶药,她就归主人了。以后也不用为别的事烦恼。” 亮羽觉得,自己真是与主人心意相通,是优秀的魔宠,得意的抖了抖翅膀。 “本来主人另有一个雌性玩伴的。但是她好像有私心,不是为了做主人的奴隶才接近主人。像这样的坏妞,亮羽过去见过不少。亮羽统统一脚踢开。主人比较仁慈,所以懒得理她!嗯,主人真善良。亮羽能明白主人的心思,亮羽真聪明。像这样合拍的主仆,魔族里找不到第二对!哦,不对,主人不是魔族……” 这时,一只乌鸦落在黑鸠旁边,好奇的打量著它。乌鸦的眼神充满迷惑。 “去!傻鸟,看什么看!没见过这么帅的黑鸠吗?滚!” 亮羽凶狠的瞪著乌鸦,放出一束精神波。乌鸦中招,惨叫一声,歪歪斜斜的飞跑了。 “白痴!毛那么黑!阳光是亮羽的!别的鸟都给我躲到影子里去!” 亮羽唾了乌鸦一口,帅气的甩头。阳光稍有些刺眼,但暖和极了,晒在背上非常舒服。 圣神教未来教皇的第一号贴心侍从,迎著艾哈迈秋天明媚的日光,在屋顶上跳起舞来。 第028章 熬药人 一只做工精巧的小陶土罐架在火上,慢慢烘烤著。 牧师守在一旁,等罐子里的液体沸腾。 遗忘酒的量很小,他时不时掀开盖子瞧上一眼,免得药水蒸干。每到这时,便被浓烈的药味熏得涕泪并流,狼狈极了。 希望旅馆主人不要发现了才好。他担忧的向身后的门瞅了一眼。 其实他的心里是在担心雅希蕾娜会突然进来。尽管他已经悄悄去探望过她,看到她抱著圆滚滚的绒布熊睡得正香。 她被她那种可笑的祈祷仪式累得精疲力竭,经常要睡过大半个白天,但她为了掩盖她的秘密,也时常强打精神,突然跳到他面前,希望给他一种很有活力的印象。 这些把戏再也骗不过兰斯。他已经发现了她的秘密。 那只镶著黑宝石的魔镜还睡在她房间的某个角落里。 当少女用她吻合而空洞的笑颜对著兰斯,他总能在她的眉目间看到魔镜的阴影。她的视线透过他,望向一个遥远的、虚无的所在。他听见她的声音,像她的恋爱一样缥缈而忧伤: “贾拉索,你在哪里?你能听到我的召唤吗?我把魔王石弄丢了,真对不起,但我不是有意的。我们一起把它找回来好吗?” 那时兰斯的心中,便会升起难以压抑的愤怒。 因此,当乔把魔药遗忘酒当作临别赠品送给他,他发现有一种方式,可以把那个魔族留下的梦魇从雅希蕾娜眼里抹去时,心中的狂喜可想而知。 不过他依旧把宠辱不惊的牧师角色表演得很完美。 从他可以被称作“少年”的那个时候起,他就学会了所有掩饰真心的手段。 他的漂亮与聪明总能给他赢得掌声。不过他晓得,那些掌声只是在鼓励他的堂兄弟们迎头赶上。他只是寄居在别人家中的可怜虫,这一点并非努力可以改变。 少年发现,低调温和的处世方法,在大多数环境都适用。这是弱者保护自己时所经常采用的方式。他那极具吸引力与亲和力的外表,给他的演出增添了有力的筹码。 魔法学院的历练与神学院的修业只不过让他的表演天赋得到更好的发展。 雅希蕾娜的演技,只到兰斯五六岁时的水平。他已经完全看懂了雅希蕾娜。少女的心思像水晶一样透明。 寻找魔王石,寻找魔族只是她逃避现实的借口。她把这些决定她命运的问题全权交与他人。在她心中最重要的,始终是那份施舍而来的爱情。 但就是这唯一重要的情感,她也不敢面对。 她渴望见到那个人,同时也害怕见到那个人。也许她在潜意识中已经了解了真相。 只有持著那个人赠给她的镜子,默默等待。那即是她追求幸福的方式。 兰斯擦了擦眼楮,掀起盖子看了看。陶土罐中的药水已开始微微沸腾。他连忙吹熄了火,把遗忘酒从陶土罐移到准备好的另一只容器里。 根据乔的卷轴上的说明,为防止失效,半吸血鬼配制的药水都与一种易蒸发的溶剂混合,使用之前必须把溶剂蒸干,魔药才会发生效果。在魔法学界把这种过程称为“解封”。现在,解封已经结束,魔药可以使用了。 他必须尽快让雅希蕾娜喝下遗忘酒,否则它会在三天之后完全失去效用。 兰斯把药瓶拿到唇边,浓烈的药味直冲鼻息,企图把他熏倒,以至他放弃了尝尝味道的想法。 这种东西想喂给甜食爱好者雅希蕾娜?拜托。她会在喝之前昏倒。 他把药水伸得远远的,想象著雅希蕾娜捏著小鼻子喝药的模样。 那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掺糖水会不会使魔药变质呢? 抱著疑问,兰斯又翻开了乔的卷轴。 很遗憾,自芬顿第二世纪,人类发现遗忘酒的存在以来,还从未有过关于掺糖水服用的记载。这种药水太珍贵,人们对半吸血鬼的药学又缺乏了解,没有人肯冒数百金币的风险做这种无聊尝试。 事关雅希蕾娜的幸福,还是保险起见为好。 只要能哄得她把遗忘酒喝下去,不单可以让她从魔族的精神控制中解脱,还有另外一个好处。 兰斯已是雅希蕾娜身边最亲近的人,若是雅希蕾娜忘掉了那段不幸的记忆,他有信心能说服她,让她认为自己是追踪盗取魔王石的魔族来到艾哈迈。这样,与梅亚德隆对口供时,便不会露出马脚。以兰斯在精灵中的威望,应该可以令雅希蕾娜摆脱背叛者的嫌疑吧。 那本就不是她的错。她只是受害者而已。为此说谎也不会产生负罪感。 这件事情一完成,就再也没有什么能阻止他们离开艾哈迈了。 兰斯知道,以他现在的能力,想靠强硬手段解救洛马特神甫没有任何希望。想救人,就得从事情的根源著手。到圣心城向芬顿王请命才是正道。 教士以渎神论罪,其根源是牧师失去神力。只要向芬顿王展示神迹,渎神的罪名便不攻自破了。这对兰斯一点不成问题。只是由于连日来一直心思紊乱,才没能想到。 而混乱的根源,便是那位性格别扭的侯爵千金,夏尔蒂娜了。 他不得不承认,当夏尔蒂娜缠在他身旁时,虽然很烦,心里还是很甜蜜的。 她是个有趣的女孩子,他宁愿被她迷惑著。而她在自己的游戏也扮演著同样的糊涂角色。 直到佛朗兹为他解开谜团,这种双方都装作傻瓜的游戏才无法继续。 圣心城的子爵告诉兰斯,他只是夏尔蒂娜用于摆脱政治婚姻的工具。 他清楚的看到他对夏尔蒂娜的感情,同时,也因此越发对她感到失望。他觉得他投在她身上的每一分依恋,都注定不会得到回报。他认为,她找上他的目的,不外是借助绯闻摆脱一场政治婚姻。那么,他也没有义务帮助她达成心愿。 这便是他离开艾哈迈的最后一个,也是实际上最具决定意义的原因。 兰斯终于狠下心肠,舔了一点瓶口处的魔药。辛辣苦涩的味道瞬间麻痹了他的味觉,他感到整个舌头都肿了起来,塞满了嘴巴。 “太难喝了!”兰斯流著眼泪叫道,手舞足蹈,撞翻了一张椅子。 他听到雅希蕾娜轻轻的敲门声:“兰斯,出什么事了?” “没有!什么事都没!” 兰斯把陶土罐和药瓶都塞到柜子里面,快速冲到门口,拉开了门,雅希蕾娜站在面前,惊讶的表情。 雅希蕾娜闻到兰斯带出的药味儿,被熏得晃了一晃,连忙捏著小鼻子倒退。 “我在照光明法师塔的一张配方配制药水呢,难闻得很!”兰斯见瞒不过,索性退一步撒谎。 “表过来!”精灵少女吐字含糊的说,面色惨白,不停摆手。 “好、好。” 雅希蕾娜又退了十几步,戒备的看著兰斯,不肯过来了。 兰斯感到十分无奈。看来,如何对雅希蕾娜用药才是目前面临的最大难题! 他们僵持在楼道里,傻乎乎的对望。过了好一阵,雅希蕾娜忽然“咯咯”笑起来,笑弯了腰。 “好难闻哦” “是啊,哈哈。”兰斯苦笑著回答。 “这种药不是给人用的吧?” 有那么糟吗?我都已经喝了! “真遗憾,是喝的哦。” “啊?”雅希蕾娜瞪大眼楮,摆出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谁要喝这样的怪东西呀,兰斯?” 笨。就是给你喝的。 “生病的人呗。没办法,良药苦口!” “天啊!这种怪东西喝了一定会出人命!在银月城,圣者有时也会用药物给生病的精灵治病,那些药可都是甜的,好好吃呢!” 兰斯无语。 看来,半吸血鬼的味觉系统和人类精灵有著极大的差别。 说不定它们没有味觉。否则何必折磨自己! 看著精灵少女抗拒的样子,他不禁诅咒那死了好久的达安特伯爵。 同时也对不懂事的雅希蕾娜感到生气,暗中攥拳,下定决心:用强也要让你喝下去! 头脑中描绘出一系列强行灌药的画卷,精灵少女被压在床上,束著双手,惊恐的哀叫,“不要!不要!”眼眶里已满含水光,又摇了摇头。 太残忍了。还是掺糖水吧! 在此之前,先把雅希蕾娜哄住。不能让她太关注魔药的事。否则她疑心一起,事情就难办了。 “雅希蕾娜,好久没去歌剧院玩了。听说今次有加布里小姐的演出。我们去看看她,好不好?” 可是,雅希蕾娜坚决要求他去洗个澡,换一身衣裳。 兰斯感到很气愤!索性一头钻进房间,捧著卷轴钻研起来。屋子里都是药味,谅那小丫头也不敢进来。 在卷轴的末尾,看到这样几行句子: 记忆魔药的制成原理,与精神体的运用相关,这种观点在大法师简森所著的《记忆与灵魂体》一文中最早提出。旧魔法体系中对记忆的论述,常常采用“精神体碎片”或“灵魂切片”这两个名词,也显示出记忆与精神体的密切关联。遗憾的是,根据现存的魔法文史记载,已无法还原出整篇文章。 神圣教教会所保存的相关文献,于芬顿历二五六年由教皇索拉由二世下令销毁。 现今还保有记忆相关魔法知识的,只有艾哈迈-圣心城区域的魔族。 此外,据说在北方的石南国中有一种幻术流派,对记忆方面的魔法也有较为深刻的研究。 由此做出大胆推断,记忆在一切领域都具有精神体属性。(注:此理论在芬顿七六一年的魔研会中通过,已视为公理。)因为精神体本身无法以物理的方式改变,故魔药所改变的必定是记忆的表现形式,而非记忆本身。根据精神体在同一时刻玛那守恒原则,一部分被压缩,必然有一部分被释放。众所周知的遗忘酒的副作用,也可依此理论得到解释。 “副作用?什么副作用?” 兰斯把整张卷轴又仔仔细细的翻看了两遍,除了最后一句话,没发现有其它提到副作用的字句。 似乎一句“众所周知”,便不需要再做解释。 兰斯看得一阵头疼。可是事关重大,又不能马虎从事。拿起卷轴又细细阅读,终于从上下文中推出一种可能的结果。 根据文中提到的公理,记忆在一切领域都具有精神体属性,姑且把下文中精神体的字样以记忆替换,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 根据“记忆”在同一时刻玛那守恒原则,一部分被埋藏,必然有一部分被释放。 一部分被遗忘,一部分被记起。 这就是遗忘酒的副作用吗? 撂下卷轴,又陷入犹豫之中。 第029章 战棋游戏 一阵冷风吹在脸上,睡梦中的牧师不耐的翻了个身,用手臂遮住了脸颊,想继续睡觉。 可是,有一片红透了的叶子落在他鼻尖上,叶片上的小锯齿在皮肤上摩擦著,痒痒的。 终于接连不断的打了几个大喷嚏,不情愿的醒来。揉揉眼楮,发现竟不是躺在旅馆的床上。 所在是一座简陋的小教堂,墙壁上一片纯白,空落落的。天窗上也不带一丝装饰。神案上供奉著彼耶明圣神的第一位地上代言者的雕像。 灰白色的天光从高处的一排窗子中透入,照在前面几排长椅的靠背上。这些坚硬的木头反射出冷硬的寒光,越发显得不尽人意。 睡在这样的地方,多一秒钟都是折磨。 兰斯揉著被硌痛的腰,跳下长椅。手遮凉棚,向窗外的天空眺望。一片混浊的白色映入眼帘。 他看得清楚,那并不是黎明的色彩。由此可知,又被灵魂引导者西奥摄入庇护所了。 又一阵寒冷的风从敞开的门吹进来。他衣衫单薄,禁不住打了个哆嗦。 “何必弄得这样冷呢!”兰斯暗暗抱怨道,“这个世界的外貌不是凭西奥的心意决定的吗?” 天空的精神流一片宁静,可知西奥并未赶来他身边。估计又在准备什么试炼场了。 “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是真实的呢。”他缓步走出教堂,心里不禁产生了这种感慨。 并不全是精神体,口袋里的元素戒指可以证明。可惜,它只是极少的特例之一。如果能把三座神殿里的宝物统统带到艾哈迈去,或许可凭借一己之力攻占伦伯底狱堡。构成这个世界的多是幽灵生物,和纯粹的能量。 唯一可以确认具有完整实体的东西,只有他的身体吧。 情不自禁的看了看左手上一条粗细不均的浅红色的线,从手背绕到掌心。那是上次试炼中魔蝠的尖牙留下的纪念。虽然他的潜意识在不断的施加光明魔法治愈伤口,但仍需一段时日,方能彻底消去伤痕。 走出教堂。眼前一片芜虚之地。纷飞的黄叶在旋风里打转儿,发出哗哗声响。原本翠绿色的草地早已被深褐与土黄交错的衰草所掩埋。 间隔的石板铺成的便道,也被石板上纵横的裂纹画得凄凄惨惨。 踏在脆弱的石板上,偶尔有断裂的石片滑脱,更切实的体会到这个世界正在衰败。却不知是季节的更替造成的,还是有其它难以抗拒的原因。 教堂没有栅栏的庭院中,几棵瘦削的落叶木倔强的挺立著。下面却是五个大小不一的无字墓碑,松散的排列在一起。其中第五个距离教堂最远的一个墓碑格外巨大,差不多有兰斯的身高,但碑上也同样没有文字。 当他望著那墓碑时,风声忽然呜咽起来。他莫名其妙的记起了一位老神甫临终时的呓语。 主啊,你知道我的心思与意念,我到哪里去躲避你的注视?我今天所得的,我的功绩并不能与之相称。你没有按我的罪对待我,没有按我的过犯惩罚我。你向我发的慈爱是伟大的,你赦免了我的灵魂,免入极深的阴间。 但是,那墓碑却忽然崩裂开来,掉了一个角,仿佛在抗拒兰斯强加给他的祷文。 他感到十分惊讶,走过去抚摸冰冷的石碑。他不知自己这样做的原因,身体像是被一种强大的意念控制著。 石板的触感渐渐柔软了,但也可能是表面温度升高带来的错觉。 他定楮观看,觉得石碑表面发出了若有若无的微光。一平如水的碑面上,有金色的字迹显露出来。但是却是用已经淘汰的古人类联盟语写成。这种文字,只有少数学问极深的老神甫才能读懂,兰斯只识得几个单字而已。 “教会……欺骗……恶魔……死亡……” 忽然,天空的精神流发生了剧烈的异变。 西奥赶来了。这次他来得特别的匆忙。还未到达,便向兰斯呼喊起来:“我的孩子。你在墓园里做什么呢。” 兰斯听到西奥的声音,一时分神,再看那石碑,已经恢复了原貌,金色的字迹不见了。他缩回手,手心冰凉,不禁怀疑刚刚所见都是错觉。 “西奥,下次带我来庇护所时,预先通知一下好不好?今次你抓我来,我正忙著配药。” 因为彼此已经聊过几次,他对灵魂引导者的恭敬大大减少了。 在神学院中,多数老神甫对兰斯类似的冒失行为都予以原谅,甚至为此高兴。因为这种作风和其他儒懦的小教士大不相同,何况他的容貌气质都十分可喜。 但西奥显然不做一样想法。 “废柴!是圣神所赋予的责任重要,还是对身边的女孩子下药重要呢!” “神职。”兰斯躬身答道,没有一丝犹豫。 “唉!你作为教皇继任者,要时时记得自己的身份。所言所行,都须严于律己。况且,那种精灵族的女子身份卑微,不值得花费心思。” 言下之意,似乎对教皇勾搭女孩子的行为也不怎么反对。只是对方身份太低,有失体统。 兰斯听得高兴,连连称是。 “向前来。”西奥见兰斯认错,不再追究,抓紧时间开始授课了。 兰斯依言,走到教堂墓园的尽头。原来小教堂是建在一块向外凸起的山岩上,是庇护所山地的制高点,仿佛一座悬空的小岛般。向前方遥望,一座连绵的矮山似曾相识。附近山谷中弥漫著不祥的云气,大约是亡灵族聚居地的所在了。只是庇护所中方向感错乱,三座神殿却不知在哪里。 “请问,今次的试炼是要消灭山谷里的亡灵吗?”兰斯小心翼翼的问道。并不希望得到肯定的回答。 “那是上次的课程。迟早要完成,不过不是现在。” 兰斯心中高兴,脸上却没有任何表现。 西奥当然看穿他的想法,不免生气。但时间有限,不想跟他计较。 “啊!”兰斯像是想到了什么,“关于上次的课程……” “说!” “我觉得完成情况并不很好。我对幽灵兽人、食人魔等的力量还有所畏惧,双足飞龙更是没杀死几头。是不是再来一次,巩固加强一下已经学过的知识呢?” “哦。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不是觉得,现在的教皇幽灵亲卫队的规模太小,需要扩编?” “正有此意。” 这时,地精和座狼欢快的叫声从身后传来。原来是兰斯的教皇亲卫队跑了上来。三个骑士伯利克力、瑟诺芬和亚历山大冲在前面,中间是弓箭手汉尼拔,体型笨重的双头巨人落在最后。它们感应到主人的召唤,前来报到了。 “的确。一个教皇只有这么几个幽灵手下,真有些寒酸。不过,现在是非常时期,圣神教遭遇了千年以来最大的麻烦,若不能拯救教派,教皇的权威又何存呢。”西奥和颜悦色的道。他为自己的说辞感到羞耻,天空中的精神流竟呈现了一线害羞的粉红色。 “我是想,如果再多几十头双足飞龙,百来只魔蝠,兽人一个连队的话,那,手头的教皇亲卫队便稍具规模了。” “你打算强攻伦伯底监狱吗?” “没有。事关重大,攻击监狱会与芬顿王闹翻,必须谨慎从事。教皇亲卫队的职责,是保护教皇个人安全。西奥大人,你知道,我只是五级的牧师而已,神力还非常有限。如果有人要对我不利,复兴教会的大事怕又要延误。” “兰斯。”西奥苦口婆心的劝说道,“有无限的精神力做后盾,提升神力的进境也就有了保证。幽灵虽然方便,但过分使用幽灵,还都是邪恶魔兽的幽灵,实在不是光明教皇所为。你大可以勤做功课,提升自己的水平,不是更符合你的身份吗?” “嗯。伯利克力、瑟诺芬、亚历山大它们是些幽灵没错,但它们的忠诚,天日可表。神力当然是要提升,不过,那是一个长远目标,也不急在眼前。” “这段时间,你有没有做过功课呢?” “本来应该是有,但是俗务缠身。身为圣神教教皇的继承人,我关心他人的幸福总是比关心自身的神力进展更多一点。让心地纯善的少女受到伤害,实在于心不忍。绝对不能让那种事情在我眼前发生了。为此,我需要更大的力量……”牧师义正词严的说道。 沉默。 漫长的沉默。 经过这一番讨论,西奥对兰斯的责任心和自制能力,差不多绝望了。虽然他心里已经在抓狂,却连怒吼出来的力气也没有。 兰斯面带谦和的笑容,稳稳站在原地。几个幽灵手下争先恐后的向他敬礼,用三种语言向他表达他能给予它们信任,让它们在人间界发挥实力的感激之情,以及再次出战的迫切愿望。兰斯一面夸奖它们,一面想著如何增大幽灵跟班的数目,保证他能在不需自己做功课锻炼实力的前提下提升战斗力,保全自身和雅希蕾娜妹妹的安危。 这种不思进取,安于现状的没出息想法,西奥一眼看穿,可却无法纠正。因为这些杂草早已根深蒂固,毁了整片苗圃了。 如果说上次兰斯收服众幽灵为手下,使西奥对他有所期待,那么兰斯此刻的作为彻底推翻了灵魂引导者对他的欣赏。 迄今为止,这个牧师没有做过一件符合牧师身份的事。并且,没有显露出丝毫改过自新的迹象。 这个家伙,必将成为星棋大陆历史上空前绝后的怪异教皇。实力超低,超没有责任心和职业意识,超级自私自利,把女孩子看得比教派还重。噢,狡辩能力也是一绝,让人连给予当头棒喝的机会也没有。 灵魂引导者仿佛看到一条金色的曲线,从明亮的天空,义无反顾的一头栽向地狱。 但是,西奥已经没有其它选择。 “教皇亲卫队扩编的事,日后再提。我们得抓紧时间,进行下一部分的课程了。跟我来吧。” 灵魂引导者的声音,从此染上抹不掉的疲惫色彩。 蓝色的传送门出现在兰斯身前。 跨过传送门,却是在一个奇妙的半透明球体内部。球像是被一只看不见的大手托著,静止悬浮在空中。脚下是一片宽阔的平原地带,两支军容齐整的军队在平原上对峙,一支的军力大约是另一支的三倍左右。由于距离很远,只能看出那大概是人族或精灵族的军队,他们的体格并不特别壮硕,铠甲十分完整。规模较小的一只部队里,零星的掺杂著身穿白袍的人物,大概是牧师或魔法师。 有了上次的经验,兰斯知道,这两支军队不过是幽灵部队。只是在庇护所强大的精神控制作用下,幽灵们忘记了自己真实的身份,只能按照西奥制定的规则活动。它们的精神体表象也被简单化、模式化了。某种意义上讲,无论这两支军队,还是山丘地带的魔兽与亡灵,都只是按照既定规则运行的傀儡,是庇护所这个虚幻试炼空间的组成部分。 兰斯的唇边露出一丝笑意。 这虽然虚幻的游戏,从中得到的好处却很实在。上次试炼收获的幽灵卫士和魔法戒指都十分管用。这次试炼的规模更大,好处也将更多吧。 “你笑什么!”西奥著恼的说。 “啊。”兰斯用赞叹的目光环视四周,“我在想,这个巨大的悬浮球体,真是奇迹般的造物。我主的神力无可匹敌!” 西奥懒得跟他再说。 牧师看了一圈,没有发现类似门的东西。看来这次试炼大概要在球体中进行。这敢情好,不用亲赴险境了。 正在高兴,身体忽然失去平衡,向地面倒下去。他本能的想用手撑住身体,在手掌接触到球体的内壁前,又被一种力量托住身体,飘在空中。 重力消失,他面对著平原上的军队。 “这一支有牧师的军队是你的,另一支纯步兵队伍属于我。”西奥道,“我已经把战场牧师的精神流集束,转移到你的精神体上。你可以凭意识控制他们每一个人的行动。” “了解。” “这次试炼的内容,是用你手中的军队,击溃我的。若你失败了,战场将重新恢复原点。你有无数次机会。” “有点像下棋。”兰斯饶有兴趣的看著他的棋子。 “没错。在试炼开始以前,你还有什么要求吗?” “啊,请问,可否把人数较多的那支军队换给我呢?”牧师立刻提出无耻的要求,“以寡敌众,并不符合我的风格。” “试炼开始。” 话音未落,西奥已经指挥著他的军团发动了突袭。此时兰斯尚未熟悉控制牧师的方式,正在尝试著把视觉转移到一个牧师身上。促不及防,兵力又处于劣势,兰斯的军队没能阻止起任何有效的抵抗,很快被歼灭了。而西奥军的损失则不到两成。 西奥觉得长出了一口恶气。 兰斯微微皱眉:“请问,这两支军队的具体构成是怎样的?” “你的手中有五百名战士,五十名牧师。而我手中有两千名战士。” “这不是很不公平吗?如果是下棋,开局时双方应该拥有相等的实力。” “这不是下棋。这是试炼。” “我在芬顿军服役时,也多少学得一些带兵的知识。平原战,双方的兵力相差四倍,在这种情形下,要取胜基本没有可能。” “你手中还有牧师呀,我的孩子。如何在战斗中发挥牧师的效用,正是一个教皇应该掌握的知识。” “再来!”兰斯道。 心里却在嘀咕,“我可没想做莱尼特那样的马上教皇。” “试炼开始。”西奥叫道。 平原上弥漫起红色的烟雾,一阵风吹过,地上的尸骸都不见了,两军又回到起点。 又是西奥军主动发起冲锋,兰斯军守在原地。这回兰斯放弃了占据战场牧师身体的无聊尝试,命令他们待命,随时施展治疗魔法。在兰斯印象中,芬顿军的牧师营就是这样做的。如果能救起一半的士兵,兵力的差距便会缩小许多吧。 然而,西奥军的兵力占有压倒性的优势,两军一相接,伤员数目便爆炸性的上升。战场牧师的神力等级普遍不高,治疗魔法难以立即见效,几乎没起到任何作用。 这一次,西奥军的损失仍与上一战相当。兰斯军完败。 “你根本没有给我机会治疗!”兰斯心里骂道,嘴上却只说:“再来!” 当西奥军又一次冲锋到兰斯军阵前时,令人意想不到的变化发生了。兰斯军中的牧师放弃了施法,纷纷拔出钉头锤或是权杖,号叫著冲出了己方阵营。 西奥一愣,还是指挥军队杀上去。兰斯的牧师队虽然声势吓人,终究是些业余战斗员,很快全数倒在血泊里。双方的步兵又纠缠在一处,人多的一方获胜。只不过,由于牧师的搏命冲击,这次西奥军的损失有三成之多。 “呸!比新兵还差。”兰斯骂道。 “你这是干什么?你疯了吗?” “这些牧师简直没有用处!能否把他们换成同等数目的魔法师?就是步兵也比牧师好呀。” 这种蔑视本职的行为,实在令西奥无话可说。 “试炼开始。” 这回兰斯却学乖了。在战斗开打之前,尽量为部队施加了祝福性魔法,使兰斯军的战斗力大增。开战后又转为施展治愈神术。打得规规矩矩,无可挑剔。 西奥开始时有些轻敌,冲锋并不及时,当两军相接时,已有半数的兰斯军被强化过。只是由于辅助性神术比之治疗术,过于耗费精神力,兰斯不得不留下一半魔力,战时再用,否则西奥要面对的便是完全受到祝福的步兵团。 这一战仍以西奥的胜利告终。但他的损失也十分惨重,半数阵亡。这种损失很接近两军真实的实力对比了。 兰斯表情不变。西奥知道他在心里暗暗鼓劲,以为他的志气终于被激发出来,不由得大喜。 “试炼开始!” “试炼开始!” …… 接连的又打了几仗,结局再没有很大更改。西奥军的损失略有上升,但奈何兵力优势明显。而兰斯因为局势艰难,不得不一再调小治疗魔法的比例,用一些强大的狂化魔法施加在战士身上。 终于有一仗,他把全部魔力投入到辅助性神术之中,连一次治疗微伤也没有用。 “通过!” 这时兰斯正在机械的命令牧师施展神术呢。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什么?” “试炼通过!”西奥喜气洋洋的说,“战术课通过了。这一课在教皇试炼的章程中,称为‘意志’。讲的是意志的力量。” “可是我没能战胜你啊。”兰斯还是不懂。 “本来也不需要你取胜。这一课的目的,只是在教你,战场上什么是最有用的,精神力最普遍,也是最大的用途在哪里。而教皇的第一课,也就是上一课,名为‘精神’,只是要学员亲身体会精神体的存在。” “请问,我究竟做了什么,让你确信我已经体会到意志的力量了呢?” “你在战斗中,没有使用一次治疗神术。治疗神术只能在最微小的范围内改变人的意志,还有负面效果,是战场中最无用的神术。这场战棋游戏的目的,就是要你自己体会到这一点。” 兰斯听得越发糊涂了:“牧师正是因为治疗神术才被送上战场的呀。为何说无用呢?” “呵呵。”西奥开心的笑了,这才是他想要的课堂气氛呀! “兰斯,如果你是个普通的市民,我要拉你上战场,你愿不愿意去呢?” “当然不去。”斩钉截铁的说。 作为牧师上战场,每战都躲在后面,最后仍做了逃兵。要这样的人主动参军是不可能的。 “如果我告诉你,受伤有可能,但你不会死在那里,你是否会因此动摇呢?” “骗人。战争怎么会不死人。” “因为有牧师呀。” “噢,有道理!”兰斯恍然大悟。西奥所说的“在微小的范围内改变人的意志”,想必指的就是这个。 转念一想,又问道:“但是,你不是说不能在治疗神术上浪费魔力吗?” “这是自然。当一个战士因为相信牧师而踏上战场,他就变成战争的分子,不值得接受治疗神术。一个伤兵能发挥多大的战斗力呢。与其把魔力花费在废人身上,还不如用狂怒系魔法,使他舍生忘死。你知道,战争这种东西,本来就是由杀戮元素构成。一边杀人,一边救人,只会让战争拖得更久,国家付出更大的牺牲而已。一个牧师该考虑的,不是如何让自己的士兵活下去,而是在他死以前,如何使他更有效率的杀人。” “但是,用神术改变人的意志有极大的负作用。”兰斯抗议道。虽然他认为西奥的话有道理,却与他在神学院中受到的“慈爱”教育背道而驰,一时不能接受。 “只要他在战斗中打得痛快,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战争尽早结束的话,保住性命的士兵也就更多。所以不要有一分保留,每战必出全力。” “如果是一定失败的战斗呢?” “那就不要打。除非你有把握以一场战役的失利为代价,赢得一场战争。你要记得,无论何时,战争都只是达成目的一种手段,而非唯一的手段。我虽然以战争作为这一课的事例,但从更高的层次看,如果你不通过战争,便在意志力上击溃对手,那才是更值得推崇的手段。在眼前这个问题上,我只是想表明,既然要战争,就要舍得死人。” 西奥说的是残忍之事。可是以他的角度来看,却不觉得残忍。人类的性命对他来说,是卑微不足道的。正如我此刻站在高空,俯瞰下面的战场。 兰斯心中,终于接受了西奥的理论。再开口时,已不再围绕著救人性命的话题了。 “如此说来,在战场上,一个高阶牧师的作用,还不及一个大嗓门的百夫长。” “事实如此。一个能让士兵相信他,甘心为他赴死的统领,确实比躲在背后唱诗的牧师管用。而一个将军的作用,更是无可替代。一头狮子带领的一千只绵羊,胜过绵羊统率的千头雄狮。” “我相信,我没有做个将军的才能。”兰斯语气平缓的说道, “那么,你就要找到一位将军。一位只服从于教皇的,忠心不二的无敌将军。如果找不到,你便要创造出一个来。”顿了一下,低声说道:“为了即将到来的战争。” “战争什么的。还远吧。” 兰斯想起了佛朗兹说过的话。如今西奥也做出了一样的判断,可兰斯心中仍没有实感。他本就是个厌倦争斗的人,艾哈迈的安逸日子和柔情纠缠让他变得更加贪恋和平了。他脑海中最重要的,始终是围绕著两个少女的爱恋纠葛。她和她孰轻孰重,他并不晓得。但老神甫的事似乎靠后了。更不要说光复圣神教的大计。 确如佛朗兹和西奥所说,隆隆的战鼓声,已经在某个远离喧嚣的地方敲响。这个所在,也许在星棋大陆的阴暗角落里,也许只在某些人心中。每一个有胆识的人物都得到了预感,在暴风雨到来之前,想尽量多的找到同盟的力量,为即将到来的动荡时代做好准备。魔法协会,菲尔南公爵,葛朗台领主,瓦勒宰相,甚至西方和北方的小国君主们莫不如此,像阿贝尔子爵那样的平安年代的弱者们,也在为一飞冲天做著计划。而我们的牧师,则捂著耳朵装作听不见。 “你的目光为何如此短浅!”西奥叹道。虽然能读出兰斯的心事,却还是拿他毫无办法。 “最后问你一个问题。战争年代,作为教皇,该如何运用手中的力量呢?” “把牧师分散在各地讲道,发动群众,送尽量多的战士上战场。每战都拥有数倍于敌人的兵力。”兰斯想也不想答道。 牧师的回答,为灵魂引导者充满绝望的心中,再次注入新的光明。 第030章 封印传承 艾哈迈的夜晚。 黑洞洞的街市,闷闷的脚步声。一队满载货物的拖车沿著艾哈迈中心地带七拐八扭的巷道自北向南而行。 艾哈迈几扇主城门都各有两重哨卡,向过往商旅征收过路费用。好笑的是,由于守门卫兵的贪心等级有所不同,各个城门实际征收的税金并不一样。商人们为了省钱,时常选择不对应的内外城门出入。比如由东北门进外城区,再绕到南区的内城入口进入市集。 城管部队的防线也有几个缺口。例如,艾哈迈的北城区,格雷堡与外城墙之间有一片独立的住宅区,地位最高的一些大贵族府邸都设在此处。北门固然不准商队通行,但同时,也是宪兵纠察队的禁区。只要买通了门卫,趁夜进城,就能省下许多开销。 然而,一方面城里宪兵纠察队人数众多,另一方面对偷偷入城的商人处罚极为严厉,敢于犯险的商人非常少,绝大部分都交钱了事,反正利润丰厚,税重也不致亏本。今天这支小型车队已是月内唯一的例外了。 辕马的蹄子都用粗布包裹著,商人们一边赶车,一边疑神疑鬼的东张西望。 “好安静的晚上。”一个赶车人说,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哆嗦。 “宪兵们都回去睡觉了吧?” “那是。眼看要下雨了嘛。你闻闻,已经有雨味儿了。” “真的。” “别说话!”一个较为神经质的人抢白道。 “有什么关系”还没来得及回嘴,一只粗糙有力的手掌搭上肩头。回头一看,原来是商队的领班。 领班点了下头,示意他闭嘴,转过身子,对后面的赶车人说:“不会有人来的。德摩尔老板说,今晚礼天路南市集这一带无人巡逻,可以安心通行。他老人家说的事,哪儿有没兑现的?” “是啊是啊。”几个人纷纷点头,一个还唱起了赞歌:“德摩尔老板可是艾哈迈的万事通。要办事,找他比找领主大人还管用!” “咱们商会这回又付了不少钱给德摩尔老板吧。”神经质车夫低声嘀咕道。 “你闭嘴!” 领班摆了摆手:“比城门的过路费少多了。” 众人都不再讲话。头上传来鸟扇动翅膀的噗噗声。 领班无意识的抬起头,向上仰望。头顶是一方晴空。月亮已接近满月,月光却晦暗不明。几颗星星在黑暗中时隐时现。北方却是厚厚的乌云,快速向这边迫近。乌云中不时闪动电光,是一片雷雨云。 雨的气息与隆隆的雷声乘著北风,早早的闯进城来,预告著即将到来的雷雨。 “听说,麦芽的两位老板正在为一件事情闹矛盾呢……” “嘘他们的事,可不是咱们该管的……” 车队渐渐远离,讲话声听不到了。 附近旅馆二楼的一个小房间,窗子被风吹得啪啪作响。星月的微光透过窗帘,照在一位熟睡的少女脸上,现出一片不祥的青色。 女孩的嘴角带著微笑,眉头却紧蹙在一起。她睡得淘气,不但踢掉了被子,修长的右腿还远远的蹬到了睡衣外面,落在床角的一张小矮凳上。那凳子上原本放著一叠纸牌,已被她的小脚踢得散落一地。 她两手合拢,放在胸口上,摆出了祈祷的造型,手掌下压著一面小圆镜子。 窗外忽然落下一阵急雨,伴著隐隐的雷声,潜入少女的梦境。 少女甜甜的笑了。 这是一个没有“他”的梦。那个属于夜的男子,一直占据她心灵的,却从不出现在她梦中。也许是她害怕会做到被抛弃的梦,不敢见他的面。也许他在她心中,并没有她所想象的那样重要。他的形象在她心中只是个模糊的影子,连构成一个梦的份量都不足够。 雅希蕾娜在梦中回到了家乡,银月城,一个安静祥和的世界。在梦中,她不是十六岁的少女,而是一个不到五岁的小女孩。她不会思考,她的心从未长大。 银月城的大神庙自然之殿,位于精灵城市的中心,是整座城市的太阳。所有其它建筑都沿著大神庙环形墙壁的切线方向建造,犹如太阳放出的光线。如果把这些建筑结合起来看,又像树木一年年长大的年轮。 据说五千年前,银月城唯有一座神庙而已。建造在神庙中央广场的封印之厅,更是从无限久远的年代便屹立在星落南部地带的中心。 封印之厅呈五角形,墙壁向内侧倾斜,越到高处,弯曲的弧度越大,渐渐变成棚顶。棚顶中央开著星形的天窗,阳光从天窗射入,照在大理石祭坛上。 五面墙壁中央各镶嵌著一颗巨大的彩色晶体,分作红,蓝,绿,白,紫五种色彩,光线便是从这些晶体中放射出来。晶体四周,爬满了由精灵族的名匠雕刻的藤蔓浮雕,光影变幻,藤蔓摇晃起来,仿佛有了活的灵魂。 五块晶体的光芒在祭坛上方聚集,形成一片绚烂无比的光之空间。空间的核心处,一块看不出是何种颜色的小圆石子悬浮著。石子四周环绕著许多绝对黑暗的片状屏壁,不断抗拒著五种神光的侵蚀。光芒便绕著黑暗的领域弯曲、盘绕,旋转著向上升起,穿过敞开的天窗。 整座大厅的造型从高处俯视,犹如一朵半开的莲花。五色光晕从花心中放射出来,显得宝气庄严。而到了夜晚,大厅的光芒更是直冲云霄,几十里外都能看见。 传说神庙乃至高高的银月城的建立,便是为了遮挡光芒,不使星落的凡人族类产生无妄的贪念。 小女孩瞪著大大的眼楮,望著那块奇妙的小石子,眼里满是好奇。光与影相互缠绕,构成一幅光怪陆离的奇景。 过了一会,她看得累了,用胖胖的小手揉眼楮。随即趁机把手指伸进小嘴儿,习惯性的吸吮起来。 身后的老婆婆快步走向她,在她的头顶轻轻敲了一下:“雅希蕾娜!你在干什么?又在吃手指吗?” 小女孩连忙把手缩了回去,背在身后。[·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天啊。你这个不听话的小东西!这里可是封印之厅。野孩子!” 正在责备她,大长老艾尼克斯带领著五位高级精灵圣者从厅外走了进来。这五个人都穿著精灵圣者的法衣,只是袍子镶边的颜色稍有不同。五位圣者按照各自守护石的神性分作五色,艾尼克斯则是象征皇者的金色,此外,他头顶还戴著华丽堂皇的宝冠。 婆婆连忙躬身行礼,斜眼一看,却发现小雅希蕾娜正在对大长老上下打量,没有行礼的意思。连忙抓著她的小肩膀,迫使她低头。不提防,小手又伸进嘴巴里了。 “好可爱的躬身礼!” 看到小女孩的奇怪礼节,大长老和几个圣者都笑了起来。婆婆的脸色非常不好看。 小雅希蕾娜仰起小脸,偷偷看艾尼克斯的长相。鼻子塌塌的,脸很平,皱纹多得像老树皮。 “没关系没关系!呵呵。”艾尼克斯大长老向婆婆摇手,“好久没见到如此有趣的小姑娘了。” 他走近小女孩,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可是小女孩却扭了扭身子,不让他摸。 “雅希蕾娜!”婆婆用吓人的目光瞪著她,一把抓住她的小手,强行扳到背后。她感到手腕很疼,鼻子发酸,可是她倔强的不肯服输。手臂使力,想从掌握里挣脱,也不让眼泪落下来。 “天!雷诺尔莱斯……原谅她吧!好个叛逆的孩子!”一个圣者惊讶的说道。 “她叫雅希蕾娜吗?”艾尼克斯止住笑容,问道。 “是的,大长老。这个孩子是德拉尼尔送来的,还没有受过祝福。”婆婆低下头,噤若寒蝉的说。她抓著小雅希蕾娜手腕的手更加用力了,干瘦坚硬的手指陷进女孩的嫩肉里。 小女孩终于忍不住,眼泪掉了下来。她连忙低下头,不想让他们看到。 红色法衣的圣者注意到女孩的表情,微微挺直了身子,好像对她的表现十分满意。 而婆婆则从圣者的姿态里得到暗示,用锐利的指甲在小雅希蕾娜的手腕上狠狠掐了一下。 这一下太疼了。小雅希蕾娜咧开嘴,像是要放声大哭。他们看著她,不怀好意的等待。可是出乎他们的意料,她又憋了回去。不久,他们还是听到她轻轻的抽泣声。 “不真纯的孩子。哼。年纪小小,已经像个人类了。”白衣的圣者道。 艾尼克斯面上也现出一丝不悦。一甩袖子,转身走向祭坛。几个圣者连忙跟著。婆婆扭转小雅希蕾娜的手腕,使她不得不转过身体。 艾尼克斯看著神光中的石子,半晌没有讲话。 站在最后的圣者,身穿绿袍的人悄悄跺了一下脚。这个动作是作给婆婆看的。她心领神会,用极小的步子蹭向艾尼克斯身边。 “大长老,您看这个女孩还可以吗?” 艾尼克斯没有说话。婆婆只好又低下头,姿势比之前还要卑微。这使她的颈子十分难受。 几个圣者的表情不变。根据已往的经验,他们都知道,大长老已经做出决定了。 小雅希蕾娜被抓著的手臂已然麻木,可是痛觉仍向一根锐利的银针,从血管中刺过来。她咬著手指,婆婆没有发现这件事,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掉落下去,胸前带有蕾丝花边的绒球领花被泪水打湿,变成暗蓝色。 漫长的等待,艾尼克斯终于开口。 “让我们开始吧。大灾变的时刻越来越近了。” “长老。”蓝色法衣的圣者道,“您仍然决定由他人来守护第二封印吗?” “我已经老了,费拉里。现在我的力量还处于强盛期,但是到了魔神纪元年,我的力量将会衰弱。” “但仍然比一个少女强大。这个孩子的天赋再好,到灾变发生时也不过十几岁,力量能强到什么地步呢。我是说,如果她能从仪式里活下来。” “她的灵魂未必能容纳旧世纪的知识。和之前的十一个女孩一样。”另一个精灵圣者插话说。 “不。我有一种直觉。这个女孩的话,或许可以。”艾尼克斯摆了一下手,结束了这个话题,“第一封印解开后,人类与魔族都会为了第二封印的力量攻击银月城。若先知一族仍有幸存者,我们便会遭受来自三个方向的夹击。到那时,我将作为表面上的第二封印,与神庙共存亡。而这个孩子,将离开绝境中的银月城,把希望的力量传递下去。” “她的心智不再成长了。”费拉里不带语气的提醒道。 “这是她的光荣。诺雷尔莱斯,安雷斯诺德。” 他们垂下头:“诺雷尔莱斯,安雷斯诺德。” 五个圣者从艾尼克斯身后走出,围在祭坛四周。自然而然的,他们之间保持著相同的距离,排成了正五角星的形状。在每个人背后,对应著一块同色泽的魔法晶体。 他们开始唱奇怪的歌,歌声平缓,像流水般不间断。唱词来自一种古老的语言,小雅希蕾娜一句也听不明白。 精灵们把手伸向祭坛,手指并拢,掌心向下,像是抓著一把细沙,让沙子从指缝间流在地上。 而在他们手下方一尺远的距离,也真的出现了飞扬的“沙粒”。五色的光的粒子被魔力驱使著落向祭坛中央的孔洞,越接近祭坛,粒子的数量越多,仿佛它们是被风吹起的地上的尘烟。 不知是谁带的头,五个精灵圣者开始围著祭坛转圈。随著他们位置改变,背后晶体中的光也渐渐偏移原点。当圣者行至墙壁交接的折角时,晶体便完全暗淡了。尔后,又渐渐明亮起来,只是随著圣者的换位,墙壁中央的晶体也互换了颜色。同时,光的粒子也随之旋转起来,相互交织,编成了一只五彩的花篮。在花篮的中心,一团微弱的火时隐时现,渐渐长大。 精灵圣者们举行著奇怪的仪式,小雅希蕾娜静静的看著,什么也不懂。婆婆累了,捏著她手腕的手松了许多,最后放开。她几乎能清晰的感觉到血又重新开始流动,流进冰凉的小手。她的注意力被他们吸引住了,慢慢忘了哭泣。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的,祭坛中央腾起一团蓝紫色的火焰,冲起数丈高。同时大厅中所有其它光源都一下子熄灭了。墙壁中的五色晶体,以及众圣者发出的魔法光粒,都被蓝紫色的火光所吞噬。 精灵圣者的歌声忽然高亢起来,不像嗓子里发出的喊声,倒有点像翅膀摩擦发出的虫鸣。火焰随著他们歌声的起伏而动,跳起了诡异的舞蹈。 不知不觉中,蓝紫色的发亮灰尘弥漫在整座大厅里。恍然间,小雅希蕾娜注意到,大厅中所有的的物件都被怪异的光芒笼罩著,失去了影子。虽然到处都是光,但给人的感觉却是恰好相反。 艾尼克斯忽然举起了右手,歌声戛然而止,火焰也安静下来。圣者们低著头,慢慢跪了下去。 小雅希蕾娜背后被猛推了一把,重重的扑倒在地上,手心生疼。 艾尼克斯把手伸进火焰中,取出了一块一尺长的锥形晶体。晶体是无色的,或者说分不清什么颜色,只知道比火焰的蓝紫色更浅。 “诺雷尔莱斯,安雷斯诺德!”艾尼克斯猛然把晶体高举过顶,大声喊道。 五位圣者也昂起头,冲著天窗大喊。可是他们的声音却被一声炸雷掩盖。在小女孩看来,只是滑稽的张了两下嘴巴。 艾尼克斯转过身,大步朝她走来。他面无表情,双眼却放出寒光。他拿著晶体的方式,好似握一把匕首。 她并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她感到很害怕,一步步后退,直到撞上一堵硬邦邦的墙。婆婆铁青著脸站在她背后。她迟疑了一下,绕过婆婆的身子,拔腿就跑。 “抓住她。” 一个圣者指著小雅希蕾娜的后背快速的读了句咒语。脚下的地面动了起来,伸出几条细长的触手,把她的腿缠住了。 婆婆快步跑过去,狠狠打了她一个嘴巴。她的半张小脸儿顿时肿了起来,嘴唇咬破了,流出殷红的血。 她感到头一阵昏沉,面颊麻辣辣的疼。她想伸手揉一揉,但手臂也被石头触臂缠著,抬不起来。 艾尼克斯和五位精灵圣者走近了她。她圆睁著大眼楮,张大嘴巴,什么也叫不出来。 世界充满黑暗,地狱的火焰在熊熊燃烧。他们不带感情色彩,却更加狰狞的面孔凑近了她的小脸。 艾尼克斯用手指在小雅希蕾娜额头上轻轻点了一点,像是在确定位置,高高的举起了手中的尖锥。 “诺雷尔莱斯,安雷斯诺德。”某个圣者颤抖的声音,从大长老背后响起。 尖锥猛的刺下 轰! 恐怖的雷声,就在窗外响起。 雅希蕾娜从噩梦中惊醒,一下子坐了起来。 雷声的余韵缓缓过去,床头柜上奇异的嗡嗡声却始终清晰。她害怕的朝那里望。原来是一只三脚首饰盒,被雷震得摇晃不停。 她想笑笑,安定一下心神。可是怎么也笑不出来,只能徒然的翘翘嘴角。她这时才发现,全身都在发抖,汗水湿透了内衣。 雷雨天气,在银月城十分罕见。自然之殿的神光笼罩著整片天空,从来只有和煦的微风细雨。在她记忆里只有过一次大雷雨。那时她年纪很小,并不记事,只留下模糊的恐惧印象。 轰隆! 又是一声雷响。 “呀” 少女捂著耳朵,尖声大叫起来。她感到可怕极了。雷那样近,那样响,好像随时会冲进屋里似的。 天空隆隆,房间里一切都在颤抖。 又是一声炸雷,比刚刚的雷声都要轻。但是她再也受不了了,丢掉了怀里的熊枕头,连滚带爬的跳下床,拽开门,冲向走廊。 太过慌张,竟丢下了那面从不离身的小镜子。 “兰斯”她颤声叫著他的名字,靠著墙壁,一步一步的挨过去。冲出房间,已耗尽了全身的力气。 “兰斯……” 幸好他的房间就在隔壁。 雅希蕾娜用手背在门上轻轻敲了几下。 “兰斯……哥,兰斯哥哥……” 她自然而然的叫他哥哥,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他曾经保护她,照顾她。也只有他会爱护她。她的头脑不愿思考,但她的心早已明了。 她多么依赖他啊。可是天明时,她却总是沉浸在小女孩的阴谋。只有在彷徨的时候,在孤独的时候,在害怕的时候,她才会走到他身边,把她的头依偎在他胸前。 她始终认为,爱情是女孩生命中最重要的。她觉得她在爱著一个只见过几次面的魔族。她对他隐瞒这件事,起初是因为她还不相信他,而到了后来,她更加无法表白她的心意。 因为即使是雅希蕾娜,也知道那样会伤兰斯的心。 少女把脸颊贴在凉凉的门上,手无力的敲打著。门却一下子开了,害得她几乎摔倒。 兰斯熬药的时候并没有闩上门。 她走进房间。房间里一片漆黑,但这对一个具有精灵不构成任何问题。兰斯的床空著,人不知到哪里去了。 “兰斯哥……你在哪里,不要吓我!”雅希蕾娜颤抖著说。 走到床前。床单皱得厉害,隐隐留下了有人趟过的痕迹。靠窗那边的床头柜上摆有一只细长的瓶子。四下查看,找不到牧师的衣衫。 又一声雷响,精灵少女腿一软,坐到了床上。床上早已没有兰斯的体温,可见他离开很久了。 他是去了格雷堡吗?她想。夏尔蒂娜姐好久没来这边了。他一定是去找她。 虽然夏尔蒂娜姐姐对兰斯哥总是凶巴巴的,可是雅希蕾娜看得出来,她并不讨厌他。要不,她为什么答应帮雅希蕾娜找魔族呢。 说不定魔族的事有了消息,兰斯哥才赶去格雷堡。可是…… 可是,雅希蕾娜好害怕…… 不经意间,她的视线移到了床头柜的瓶子上。她把它拿过来,凑到鼻子下面,浅浅的嗅了嗅。一股麦酒的香味直冲鼻息。起初没有感觉,过了几秒钟,却慢慢泛起醉意。 外面响起雷声,这次雅希蕾娜正在微微头晕,没有被吓著。 她感到有些庆幸,自言自语道:“这个就是借酒壮胆吗?雅希蕾娜听说过这种说法。嗯,一定是了。感觉好有效呢……” 雷声渐渐平息,房间又陷入死一般的寂静。可是下一次雷声迟早会来,这样的安静反而更可怕,使雷声变得更响似的。 她害怕安静,只好继续自言自语。 “可是,兰斯哥哥不是不喜欢喝酒的吗?吃饭的时候老是被鲍利笑,也不见他喝一口。……喔,我明白了。他是一个牧师嘛。人类的牧师据说要戒酒。” “他居然在房间里藏了酒!好个不守规矩的牧师!……不过呢,哈哈,蛮像兰斯哥的。他就是那样子的人。有点不诚恳,会作样子,和银月城的精灵们很不一样。不过他是个好人喔。雅希蕾娜遇到麻烦时,只有兰斯哥肯帮我。所以雅希蕾娜最喜欢他……” “啊,说起来,酒是个什么味道呢。雅希蕾娜一次也没有喝过。银月城的女孩们不喝这种东西,但是,也没有命令不要大家喝。闻起来不错!” “尝一点好了。只一点点,应该不会有大问题!” 柜子上没有杯子,而她也不懂得找。她拿起瓶子,把小嘴儿凑了上去。瓶里的酒不多,半天倒不出来。她有些急,手腕一抖,喝了一大口,差点呛到。回过神时,酒已经下肚了。 嘴里留著浓浓的酒味,像在口腔里涂了一层粘稠的蜂蜜,甜甜的,又藏著一丝辣味,比蜂蜜和果汁更刺激。 肚子里暖暖的,像有一束阳光照著。是不是真的热起来了呀?她把手探进睡衣,摸了摸小腹,只觉得手掌很凉,便忘了初衷,把手放在肚皮上捂热。 嗯真的是很好喝…… 她又喝了一小口。外面再响起雷声时,果然一点都不怕了。少女不再想雷的问题,专心一志的喝起酒来。 瓶子里的酒不断减少。 她当然想不到,这种梦幻般的饮料就是白天时兰斯所熬制的那种超辛辣、超苦涩的药汤。熬药时那难以忍受的苦涩味道来自遗忘酒的溶剂。解封后一个小时,溶剂完全升华,留下的是世上最具美味的魔性饮料,从没有人能够抵受住它的诱惑,即使是最为虔诚的僧侣。 只要尝到第一丝甜味,便会沉溺于美妙的幻觉。人世间的一切情感再不能与之匹敌了。 关于这种饮料,七百多年前的大法师简森在他的回忆录中这样写道: “没有爱。没有悲哀。只有遗忘酒的香味,在孤独的夜色中徘徊。” 闪电苍白的光照满了窄小的房间。 空了的酒瓶歪倒在床沿。少女蜷曲著身子,双颊红润,面带笑容,睡得正香。 第031章 复制学习法 通过了第二番考试,西奥对兰斯的态度大为好转。兰斯或许不是个合格的牧师,不过他应该有做教皇的天赋。西奥一改不冷不热的态度,对兰斯提出的疑问一一解答。 兰斯当然不放过机会,借著西奥的好心情,一边夸赞西奥的见解高超,一边要他为自己指点迷津。他的问题主要围绕著魔法研究的话题,也有关于揣度人心,一句话,都是他眼前用的到的知识。 兰斯奉承人不落痕迹,可在西奥听来,还不是一样!不一会,灵魂引导者就不耐烦了。他认为兰斯该问些如何加强自我修养,发展信徒,教派管理方面的问题。 “你只注意这些凡尘琐事,心灵境界很难提高到灵魂界的高度!”西奥警告道,“我大略计算了一下,你身为未来的教派领袖,每天在女人身上花费的心思,占据全部精神活动的份额高达八成!这成何体统!” “了解信徒的所思所想,是教士的本分。”这个牧师狡辩道。 “你只发展女教徒吗?还必须是年轻漂亮的女教徒?” “发展信徒,终究还是要靠信徒来发展。这是洛马特神甫说的。传教士个人的力量有限嘛。纯洁美丽的女孩子,在说服他人的时候可是有魅力加权的!有谁愿意对著干巴巴的老脸听人讲道呢。我准备把相貌评分纳入未来圣神教传教士的考核章程。” “因此,你想要银月城的雅希蕾娜小姐和艾哈迈的夏尔蒂娜小姐到街头到处拉人入教吗?” “这个嘛。她们的身份特殊,怕难以胜任。夏尔蒂娜?!为什么提到她。我跟她毫无瓜葛。我准备尽早离开艾哈迈。传教士,眼光放在京城才是正道。” “我不跟你辩!”西奥气呼呼的说,“这些为人处事的道理,你还是自己把握。我是教皇的指导教师,不负责媒婆的工作。” 西奥提到了女孩们的名字,兰斯也不愿再谈这个话题。他打算再问些魔法方面的学术理论。但是西奥抢先堵住了他嘴。 “兰斯,我将庇护所空间的精神流与你连通了。你可以随意查阅神秘之殿的魔法典籍。藏书不多,但也足以回答一个不入流魔法师的疑问。顺便问一句,你的魔法师等级还是三级吧?” “是啊。我是圣神教的教士,没时间修炼魔法。” “那,你的牧师等级是多少呢?” “远远高于魔法师等级。” “五级。和你刚来时一样。你下一次冥想修炼,准备在什么时间进行?” “这个嘛,不好决定。冥想一定要在心静如水的时候进行,否则不够虔诚。而艾哈迈那个地方,你也知道,蛮吵的……” “够了!” “……所以我打算到了圣心城再说。先拜访一下那里的星落大教堂。” “你的精灵妹妹对大教堂有兴趣?” “还不知道。可是我猜她会喜欢。那是个多么神圣的所在!而且,牧师们都被抓起来了,里面空空荡荡,安安静静,免去了和当地牧师的寒暄,十分省心。” 灵魂引导者无语。这个历经数千年时光,培养出五位传说教皇的高级灵魂体再一次无话可说。在眼前这个风采若神,言谈优雅的少年心中,找不到一丝一毫可以称为“牧师的虔诚”的东西。在星棋大陆的广袤土地上,没有第二个同样不适合做教士的人存在。而这个家伙,却已经在通往教皇王座的红地毯上前进了快一半的距离了。 西奥心中充满了难以言喻的苦涩与悲哀,对兰斯注目片刻,灰溜溜的化作一股蓝烟,消失无踪。 兰斯则松了一口气。“诚实是永远正确的选择”,真理再次被证明了。如果他假惺惺的跟西奥大谈神圣教教义经典,那个灵魂引导者肯定不会这么快走。现在,上司没有了,诺大个精神世界全归他一人所有。 他试著回想最初进入庇护所时所见到的那片茵茵草地,巨大的球状飞行器便向一个方向飘去。乳白色的天空中出现了一道道彩色的条纹,像一条条小蛇蜿蜒爬行。这些是兰斯的精神波动,直接反映在庇护所的主精神体上了。 脚下,泛著浅红色雾气的平原地形开始扭曲,逐渐与天空同一化。除了他所在的球体,整个世界化为一片混沌。既无天空,也无大地,上下左右都分辨不清。 这验证了他的猜测。这个世界大部分是由纯精神体构成的幻觉,当他与主精神体连接时,他可以像西奥一样任意控制庇护所纯幻觉的部分。他兴奋的在球体里打了个滚儿,相应的,球体外的空间中开始闪烁著亮丽的绿色光芒。这种颜色意味著一个人的纯精神能量正处于活跃期。一些灵感型魔兽与战斗中的魔族的绿色瞳孔便是这样来的。由于对精神力量缺乏了解,星落上的人类误以为这种绿色代表邪恶,甚至以此作为判断魔族血统的依据。殊不知在一般状态下,魔族的眼楮并不会呈现妖异的绿色。 事实上,精灵族的瞳色也时常呈现同样的色泽,但由于他们原本瞳色就是碧绿,天性又与魔族相去甚远,没有人在意这件事。 兰斯开始尝试更高级的精神控制,闭上眼楮,试著感受庇护所主精神体的波动。在达安特城堡里与吸血鬼进行精神魔法对抗的经历,以及这之后对黑鸠亮羽的控制与交流,都极大的增长了他的精神控制力。他已经掌握了分割精神体的技巧,只是尚不自知罢了。 如果西奥愿意,完全可以在一天之内教会他以精神体碎片为中继点释放魔法的技巧。但是,如果真的那样做了,兰斯的施法方式将完全改变,以“地道的魔族手法”施展法术。对于将要成为教皇的兰斯而言,这无疑会授人以柄。在兰斯建立威望之前,西奥无意教授他那些会引起误会的本事。 其实,兰斯在昏迷状态下对自身施展治疗神术,已经和魔族的再生技能非常接近了。大多数低级魔族的再生能力都不及兰斯,只有像吸血鬼那种不死系魔族,或者食人魔之类的怪物,才能与兰斯一较高下呢。 未来教皇冥思片刻,睁开双眼。球状飞行器不见了,天空一片灰白,而他则仰面躺在新绿色的草地上。这并非他记忆中的那片草场,而是他用意念创造出来的,刻有个人印记的领域。草的质感、味道完全按照他的喜好制定。躺在这样一块草地上,真是说不出的舒服! 牧师幸福的哼哼起来。 咦,这草的味道怎么有些酷似于秋风菊呢。且不管它,还是先学学魔法知识吧。 他又闭上双眼,他的灵感不够,只有在封闭了物理感观的情况下才能充分调动精神力量把一条精神流分支汇入了神秘之殿的精神能量体中。他感到一阵晕眩,仿佛被人用锤子狠狠的敲了一下脑袋,脑海里“嗡嗡”直响。当他清醒一些时,惊喜的发现神秘之殿的精神能量体同化了他的精神流分支。本来他只想借助纯精神交流加快阅读速度的,这下可好,数万本典籍、无数卷轴的魔法知识一下子涌进了大脑。此时他的精神力容量与庇护所等身,达上亿玛那之巨,一座大殿的书本知识只是小意思。 一眨眼的功夫,这个学前班魔法师的魔法见闻、史学知识、辨识能力、魔法结构与组件理论水平都达到了绝对的大师级水准,在当今的星棋大陆,在这个魔法文明日渐衰微的时代,已经没有那个魔法学界的理论家能跟兰斯相比了。那些专家学者的学问,不过是在东拼西凑的古代魔法书上玩拼图游戏,完全不值一提。现在的兰斯堪称是星棋大陆中世纪魔法活的百科全书了。 可惜,由于悟性所限,身在星棋大陆时,他无法把庇护所的全部力量发挥出来,他的精神力容量不到五万,根本不够容纳这些知识的。那时他将不得不把大部分的学识压缩在精神体断片中,只留下小部分供自己使用。即使这样,以他的学识,也可以轻轻松松在所有魔法学院谋得客座教授或名誉校长的职位,在星棋大陆各地的魔法协会开巡回讲演,讲上五十年。 兰斯眼下的工作,就是要把他浩如烟海的学问进行整理,哪些眼下用不到,哪些经常使用,都得一一归类。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必须先整理出合用的理论体系来。 兰斯花了差不多一秒钟查阅了神秘之殿所有魔法史相关的典籍,和一些卷轴上的片断载录及推论,对整个大陆的魔法文明发展史有了个大概认识。 以彼耶明创立圣神教的时代为分界点,魔法文明的发展大致分为三个时代:纪元前时代,即四个千年纪之前的古代;纪元时代,从圣神元年开始,以分立之战为终结,即芬顿人所说的魔法中世纪;芬顿时代,芬顿王国建立至今。 之所以这样划分,是有其实际意义的。三个时代虽彼此相连,但其各自流行的魔法体系却截然不同。 纪元前时代所流行的太古魔法,其系统与后两个时代完全不同。那个时代并不注重精神力量的运用,相反却对物理世界的改造有极高的造诣,按照现代的观点看来,是个炼金术大行其道的时代。魔法之殿中的大部分典籍都出自纪元时代,纪元前的记载寥寥,只在一些最古老的史籍残本中,有只言片语的记录。这有限的记录,又甚为夸张,如“古时候的人,可以用溶化的铁水与木头结合在一起,制成非常小巧的魔导器,威力与七级魔法中的死亡一指相仿。”又如:“魔法师们从黑色的油料里提炼出奇妙的固体物质,用以制作绝大部分生活用具。”可信度很低。 这些奇闻逸事有什么用处?兰斯干脆把纪元前时代忽略掉了。反正现代芬顿人的传说中根本没有太古时代。 纪元时代,是星棋大陆魔法文明鼎盛的一个时代,有三千年之久。现今使用的魔法大多是那个时代的遗物。 这个时代的前期,大魔法师不计其数,群星闪耀,多数魔法学院都有独创的魔法系统。魔法学界的交流非常活跃,史上仅有的几位矮人族魔法师都活跃在那个时代。甚至愚蠢的兽人族中也流行著少量图腾魔法。不过,由于文明太繁盛,值得记忆的反而不多。当时的魔法构成与兰斯幼年所学相去甚远,又都很复杂,以他的水平根本理解不了。须知,知识虽然都在脑子里,未经实际操作,细节终究弄不明白。 不过,用不了就用不了,兰斯也不为这个烦恼。勤修苦练,那不是要他的命吗? 到了纪元时代后期,魔法文明突然开始急剧衰落。 现代的很多学者认为,分立之战是魔法文明衰落的罪魁,有人利用战争刻意的销毁魔法资料。不过从兰斯看到的史料分析,这种衰败在人类联盟中期就已经开始。不知出于何种考虑,一些处于学术界顶层的人,开始以各种手段销毁魔法知识。这些人掌握著最高端的技术,却不肯传授给下一代,久而久之,魔法知识便逐渐倒退。 一个人这样做,或许有个人原因,许多人采取同样的行为就难以解释了。神秘之殿的资料中并没有给出答案,兰斯百思不得其解,只好草草略过。 正是在这个时期,魔法体系逐渐统一,形成了八个宗派:防御,咒法,死灵,预言,附魔,塑能,幻术,改变。这在芬顿的魔法典籍中也有少量的记载,据说圣心城一些复古派的老学究,正致力于使八宗派魔法体系重现天日,取代当前流行的三派别体系。理由很明确:现代的划分方法是实用论,对魔法研究没有任何帮助。八宗派的分法在理论上更优秀一些。 考虑到自己的下一个目的地是圣心城,兰斯对这一时期的魔法知识格外看重。不管是基础学,应用技术,理论研讨,甚至这一时期魔法学界的奇闻逸事,都大量涉猎。同时熟记高级魔法咒语,虽然用不了,说来吓人还是不错的。 至于芬顿时代的典籍,数量不多,兰斯根本懒得翻阅,全数记忆了。反正距现代越近,越可能很快用到。碰上寻常魔法师,纪元时代的学问派不上用场,芬顿时代的则合用得多。 他一边熟记经典史籍,一边作起了在圣心城给魔法师们讲学的白日梦,下面站满了高帽子、大衣领的魔法师以芬顿学院的装束为原型,他则站在高高的讲台上,以传道者的高姿态俯视他们,不禁心情大好。 等到记忆得差不多了,忽然发现自己记忆的几乎全是闲散话题,少数几个背诵的魔法还一个也施展不了。即使是兰斯也有点苦恼了。于是又返回去,抱著近代的魔法卷轴开始研究。最后他发现,以他学前班魔法师的水平,可选的魔法太有限了,几乎就只有初级学徒课本上的那几招。倒是上回来庇护所时注意过的律令系咒语,“沉睡,静默,目盲,震慑,死亡”五个魔法,其中的律令沉睡要求极低,他已经达到了施用水平。只要反复练习,提高施展成功率,就能达到在实战中使用的要求。 律令系的咒语有一大优点,这类咒语忽略魔法防壁的存在,现代的防御咒语根本无法抵抗。但同时,它也无法保证达成法术效果的理论值,对不同的目标,会造成程度不一的影响。以律令沉睡为例,一个壮汉中了这个魔法,可能只会昏睡几秒,若是行将入木的老人中了,恐怕就要进入“长眠”。 兰斯练习了一会,忽然想到沉睡魔法的一大用途。以他的级别施展律令只是勉力为之,受术者大概只会昏睡一秒,可是这一秒对于施法中的魔法师来说却足以致命了。打断他人施法,是魔法对决中最具有判定性的招法。而现今的魔法体系中,没有一招能与律令相媲美的法术。只凭这一招古代魔法,兰斯在打断施法的技术上便达到了宗师级造诣。 考虑到自己缺乏有效的一击致命的手段,他开始围绕著律令沉睡制定自己的战术。没有西奥帮忙,他在星棋大陆使用教皇亲卫队的时间是有限的,持续时间仅够一轮攻击,而召唤越强的幽灵卫士需要调用越多的精神力。以兰斯的精神力输出,并不能一次召唤出所有的教皇卫士。 他的头脑中迅速描绘出战斗画面:对手,大魔法师无面男,在高级魔法屏壁的保护下吟唱高级咒文,先以律令沉睡打断施法,趁对方失神,召唤汉尼拔对其进行狙击,在马上进行对三个地精骑士的召唤,凭借它们的连续打击能力,即使对方有物理性防壁,躲过了汉尼拔的狙击,地精骑士们的乱斗也足以破坏像石头皮肤那样的防壁。在对手被幽灵地精纠缠时,有充分的余裕召唤出山姆和金,那么……哼哼。 之所以选择这样的召唤次序,是以召唤速度的快慢为依据。 兰斯想好了战术,正式开始练习。西奥对他的想法感到新奇,便跳出来帮忙,制造了一个幻象大法师做陪练。两个忙得不亦乐乎。 经过几番实战、讨论、及修正,兰斯的律令幽灵连击终于初步成形。他十分得意,一转眼,又开始向西奥提及卫队扩编的事。他的野望是实现无限幽灵连打,用彻头彻尾的鬼魂战术解决战斗。 西奥苦口婆心的规劝道:“兰斯,你的想法很有独创性,可是同时也有局限性,没必要投入太多精力。拿来对付中低等级别的魔法师,固然有一击制胜的效果,可如果对手是十六级以上的魔法师,就可以施展完全物理屏障魔法了,除了幽灵双头巨人的暴击,你的地精统统可以无视。双头巨人的命中很低,如对方精力集中,更难奏效。作为圣神教教皇,没有足以服众的能力哪行?还是放下旁门左道,专心提高神力方为上策。别练了,开始冥想修行吧。提高神术能力是没有捷径的!” 没有捷径!兰斯的额头立刻冒出一大滴冷汗。 “对手是十六级以上的魔法师?那我哪会和人家打。真正强大的人物不是用来对付的,是用来利用的嘛。” 西奥吃了一惊:“这是谁告诉你的?” “这是小人物的处世之道。” “好!”西奥十分高兴,夸奖道:“看来,你确有做教皇的潜质!之前到过庇护所的五位教皇,我曾向他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只有彼耶明和索拉由二世能答对,看来对你是不用问了。对我们来说,越多人入教越好!强大魔法师提供的信仰能量相当于一百个普通人!” 说罢,灵魂引导者大笑起来,兰斯也不出声的笑了。 “若是真有强大到无法对付,又不肯合作的角色怎么办?”西奥又问。 “把他身边的人拉过来,孤立他呗。” “但仅凭他一个人的力量就很头疼呢?” “他干吗拼命对付我呢。圣神教是仁善的教派,不会做出太过分的事。” “太对了!太好了!我们的确是慈爱为本,济世救人的神圣教派!你对我们教派的方向性抓得很准!” “我只是天性善良,与人无争罢了。” 西奥无言,感到十分感慨。兰斯对圣神教而言,究竟是怎样的选择?神选终究是不会错的。而他,四个千年纪以来守候在庇护所的圣皇教官,这次看走眼了吗? 这次教皇课程,在和睦融洽的气氛中结束。 兰斯走出传送门,眼前一片漆黑,淡淡的药味在空气中飘著。毫无疑问,是他的房间了。不知何时外面下起了雨,哗哗的响。 “下午还是大晴天呢。”兰斯嘟哝著,踢掉鞋子,扶著墙壁走到床边。伸手往床上一按,摸到一团软软的、暖呼呼的东西。他吓了一跳,连忙蹲下身在床角找蜡烛,点燃。却见雅希蕾娜只穿件粉红色丝绸的内衣,蜷曲著身子睡在床上。两只白嫩的手臂向前伸著,仿佛在要求一个拥抱,脸上也带著一副小可怜儿的表情。 “搞什么。”兰斯看著雅希蕾娜光溜溜的手臂,吞了口口水。她那副清纯模样,对兰斯有著无与伦比的诱惑力。兰斯心猿意马了一小会儿,还是决定把她赶走。 “雅希蕾娜,醒醒,你睡错床了!” 他摇晃著她的肩膀,试图把她弄醒。但少女只是哼了一声,一动也不动。 兰斯把蜡烛放在床头柜上,垂手站在床边,犯愁。转念一想,伸手拉住被子的一角,从雅希蕾娜身下抽了出来,给她披上。即使这样女孩也没有醒。 兰斯拿起蜡烛,蹑手蹑脚的走向房门。他准备去雅希蕾娜的房间过一夜。 嗯,那个胖乎乎毛绒绒的小熊枕头,枕著一定非常舒服。牧师邪恶的想著,舔了舔嘴唇。 就在他伸手拉门的时候,背后却传来雅希蕾娜的声音:“不要!不要离开我!” 他愣住了,心脏一阵狂跳,费了好大力气才转过身。雅希蕾娜坐在床头,朝自己这边望著。 “雅希蕾娜?!” 他一步步的走近她,烛光一寸一寸爬上她的脸庞。他惊讶的看到,少女脸上的表情既不是娇羞温柔,也不是坚定,而是惊恐。 “雅希蕾娜?”兰斯的声音里充满了疑问。她是从噩梦里醒来吗?面容憔悴,眼神茫然,一滴晶莹的泪珠挂在睫毛尖儿上,映著暖色的烛光。 “不要,我不要忘记你!”雅希蕾娜带著哭腔说道,向隔在她和兰斯之间的黑暗伸出她纤细的手臂。 “即使你已经忘记我,我也不要忘记你。” “雅希蕾娜!你”兰斯的声音戛然而止,因为他看到一只白色的细颈瓷瓶横在皱巴巴的床单上。当雅希蕾娜躺在床上时,她的头发刚刚遮住了它。 他感到惊骇异常。那是他装遗忘酒的瓶子,现在显然已经空了。他知道那药酒有副作用,还不确定是否真的要给雅希蕾娜喝。而现在,这是上天的旨意吗?这会是个错误吗? 她会怎么样呢? 迷乱中听到的雅希蕾娜的声音,像在遥远的天外飞过:“不要!不要夺走我最珍贵的东西!我绝对不要忘记你!” 说完这句话,她的眼楮失去了光彩,向后倒了下去。兰斯立刻冲过去扶住她。女孩的眼楮已经闭上了,重又陷入昏睡。 兰斯温柔的抱著雅希蕾娜,把她安顿在床上。 这时她的脸上已不见惊惶神色,取而代之以温和与沉静,那神情,使人觉得她已经沉睡了千年之久,只等一个阳光和煦的春天早晨醒来。 他用指尖挑去她眼角的泪珠,默默的看著她。他感到锥心刺骨的悲哀。因为她的伤心,是他带给她的。他想他不会让她喝那瓶魔药,若他知道这会给她带来如此大的伤害。执著固然是种悲伤,忘却却是种绝望。 她是那种“必须”要有人照顾的女孩。她是世间最柔弱的花蕾,一阵寒风,一阵急雨,都能给她造成难以治愈的伤害。这样的她,叫人只想悉心呵护,而他却在用一种极为残酷的方式伤害她,折磨她。 他很轻易的猜想到,刚刚那一刻,雅希蕾娜是想著魔族的骗子贾拉索。那么,她此刻的昏睡代表贾拉索已经从她的记忆里抹去了。但同时,这个名字在兰斯的心中刻下了仇恨烙印。 “贾拉索……”兰斯冷淡的自语,“我将你视为敌人了。伤害雅希蕾娜的人,我一个也不会放过。”又望向少女的睡脸:“雅希蕾娜,我会守护在你身边的,不管你是不是爱我。” “一切会好起来的,会好的。” 兰斯握著雅希蕾娜冰凉的小手,重复著这句话。不知是祈愿,还是只是在安慰自己。 他守著她。时间已失去意义。然而空间却被无限的放大著,即使他把她的手握在,也还是感到她在慢慢飘远。她似乎在缩小,缩进自己封闭的心里去。兰斯只能对自己说,一切都是幻觉。药效一过,一切都会好转起来。 这一夜,雅希蕾娜说了许多莫名其妙的梦话。一句一句的,间隔时间有长有短。那都是兰斯所不了解的她的过去。他只能握著她的小手,默默的听著,在她特别激动时用力的捏一下。他知道他的心意传达不到她那里,可是这是他唯一能做的了。 “真正的正义吗?……” “你真有趣!能遇到你真好!” “诺雷尔莱斯!精灵之神带来光明!我们将会把希望传承下去!请赐福于我吧,长老大人!” “雅希蕾娜会做个真正的守护者!” “雅希蕾娜会努力的!” “这个魔法好难喔!不过,雅希蕾娜一定能学会!” “婆婆,不要打雅希蕾娜!不要!我会好好听话的!” “不要,雅希蕾娜的头好痛!求求你们!呜呜呜……” …… 夜色度过了最黑暗的时期,又缓缓的淡了。雨声随著南去的阴云渐行渐远。 终于,精灵少女不再言语,真正睡著了。 “如果我能进入你的梦中就好了,雅希蕾娜。不然,要我如何战胜你的梦魇呢?” 她小小的面孔在微弱的烛光里闪动,一绺头发从前额垂下来,斜挂到眉梢。 天色大亮,兰斯趴在床头睡著了。窗外的喧闹声渐渐大了起来。精灵女孩被噪声吵醒,坐起身,揉著眼楮,四下瞧看。迷惘的眼神渐渐转为惊奇: “咦?雅希蕾娜这是在哪里呢?这个大哥哥是谁?” 她伸出小手,把兰斯的脸转了过来:“好帅的大哥哥!不过,好像是人类哦……” 她开始拉他的耳朵。 第032章 雨里的小猫 乔背著手,缓步走出弥漫著木头腐朽味道的船舱。秋高气爽,万里晴空。昨夜那场可怕的雷雨仿佛只是一场惊梦,没剩下半点实感。 圣心城芬顿学院的高级幻术教师手遮凉棚,向岸边眺望。码头上人数不多,只有百十来人,还有很多是船工和宪兵队,送行者寥寥无几。 芬顿河的河运在历史上也曾风光一时。与陆路运输相比,河运的成本低,安全性高,很受商人们的青睐。然而芬顿十世纪中叶发生的一起叛乱事件,却彻底堵死了河运的路子。 芬顿历九七一年,南方阿穆尔的贵族借助河运突袭首都圣心城,险些把芬顿王朝一举摧毁。王室害怕这种事重演,便在艾哈迈至圣心城途中设置关卡,暂时封锁了河道,禁止商人和平民使用。此后,每次想要恢复河运,便遭到艾哈迈方面强力阻挠,一拖就是二十多年。 直至今天,芬顿河的河运依然被官方把持著,若没有贵族身份,就只能通过地下渠道高价购买船票了。 船缓慢出港。乔的脸上浮现出愉悦的神情。他伸了个懒腰,又背过两手,转身往船舱里走。可是刚刚转过脸来,迎面碰上一张满是狐疑的少女的面孔,两人的鼻尖差点撞到。 乔连退了两步,喘气道:“哇!苏!你干什么!吓了我一跳!” 苏盯著乔的眼楮:“没有!到处都没有!” “什么没有了啊?”乔侧过了脸。 “小雅。” “呀!那可不好,船已经开咯!”乔故作惊讶道。 “老师的意思,是要我接受小雅妹妹走丢了的既定事实吗?” “我可没有这么说,嘿嘿,嘿嘿……” “好像有人一直说看到小雅妹妹上船了。那个人是你吧,老师?” “我只说有看到小个子短发女孩的背影。” “这件事要是给索娅老师知道了……索娅老师最喜欢小雅了,她会发疯的。” 乔的脸色顿时变青。 “你到小雅的包袱里找一下,说不定会有发现。” “小雅藏在包裹里呀。她可真有一手。” “去看看吧,看看。” 苏凶狠的瞪了乔一眼,转身走下船舱。不一会,她拿著一张折叠过的小纸片回来,在乔的面前展开,表情夸张的朗读起来。 “尊敬的乔老师……雅尼在艾哈迈新认识的一个朋友……赶去向他道别……不和大家一起走了,请您代为向索娅老师,苏姐和班尼哥哥说明。小雅。” 苏刚刚念完,乔就抢著说:“这封信我可没有看过!” “那你怎么知道包袱里有信呢,乔老师?”苏甜甜的一笑。 “我是说,说不定有发现。这只是一种猜测。” “跟你完全无关咯?” “当然!” “索娅老师!”苏忽然转过身,对著船舱方向大喊,“乔老师说,小雅妹妹的死活跟他完全不相干!” “是吗?”一个柔腻的女声说道。乔顿时浑身发抖,脸色由青转绿,双眼木木的望向船舱。一个身穿超华丽玫瑰色晚装的美貌女子缓缓从船舱的阴影里踱出。 只见她一双纯净得犹如被雨水洗过的天空似的大眼楮,玲珑小巧的瑶鼻,嘴唇像樱桃般的亮红。若单纯以美学观点看,这女子的五官都过于精致、明艳,可是她气质高雅,全身散放著女神般的光晕,相貌一点儿不显俗气。 美女眯著眼楮,用极度蔑视的、犹如蛇俯视青蛙般的目光看著乔,令乔完全失去运动能力,哆嗦不止。 “亲爱的,你把我们单纯可爱的小雅扔在豺狼横行的艾哈迈了吗?” “没、没……没,没相干!跟我无关!”乔磕磕巴巴的回答。这个谈笑风生的幻术师,此刻活象犯了错误的粗笨下仆,全没有平日的风度。 眼前的这个女人,便是乔的妻子,索娅了。她同在芬顿学院任教,也是高级教师。 苏掩著面孔看乔,不怀好意的笑。乔害怕老婆,远近闻名,但有幸亲眼见到的人可不多。苏正是其中之一。她非常享受眼前的乐趣。 索娅,芬顿最强的魔法家族之一,“暗晶”的现任族长,一个健步冲到乔面前,速度快得像猎豹。若不是穿著麻烦的长裙,她的速度还可以再快一倍。她不但是魔法家族,武力也是芬顿学院魔法师中最强的,传说有十级战士的水准。 娶了这样的老婆,男人只有被欺压的命运。 “啊!”乔发出一声凄厉的嚎叫。他妻子的高跟鞋落在他脚面上了。 “呀,对不起,老公!” “没、没关系,哈哈啊” “小雅丢了,可怎么办?你说她会去哪儿呢?”索娅神色忧愁。 “她一定是去看兰斯了!” “喔?” 乔指著天空说:“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你觉得我们要不要回去找她?” “不用吧。小雅会很快回校的。她可是守纪律的好学生!” “那个兰斯……” “好孩子,天赋高,人长得又帅。” “谁问你这些!他人品如何呢,不会,不会对我们小雅怎么样吧?” “他是坐怀不乱的!” “是不是达安特城堡里那个少年?跟那个裹床单的女孩在一块儿的那个?” “是!夫人,你怎么知道裹床单的事?还有,那是窗帘,不是床单啦。” “不准你提问题。就是那小子呀……哇,这种人还叫坐怀不乱,逼女孩子穿那种羞死人的东西!真邪恶!”索娅双眼发亮的说。 “当时是事出有因!应该吧。夫人你放心,小雅不会有问题的啦,他们在光明塔见过面的。兰斯会照顾她的,说不定还会护送回校呢。你知道,小雅那个孩子其实蛮倔强的……” “那个裹床单的小妹妹长得不错啊!叫什么名字?” “普雷妮。” “她是兰斯的女朋友吗?” “不是。大概不是。那个女孩子,兰斯好像对她……” “嗯,细想想,那女孩子还真漂亮。脸蛋美,身材也……” “身材也好。” 对话忽然中止。 乔的身体抖得更厉害了。不是因为疼,脚背的痛觉早就麻木了。发抖是因为恐惧,深入骨髓的恐惧。 “身材好。”苏说。 “嗯,身材好。腿形漂亮,胸部又大,身材火爆得跟脸蛋不相称呢。” 说完,索娅笑眯眯的看乔。 “是啊。”幻术师不要命的说,等待厄运降临的可怕感觉实在令人无法承受。 眨眼间,乔的身体横著飞了起来,划出一道美妙的弧线,向河面坠下。 索娅转过身向船舱走,没有人看到她出腿的动作。 扑通! 不远处的一个水手喊了起来:“有人落水了!” “没有!”索娅对水手说,“他是在游泳。现在魔法师的体质普遍不好,需要加强锻炼。亲爱的,努力游吧,不要被船落下!” 乔的嘴里都是河水,无法回答。正在挣扎时,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从舷窗里钻出,朝这边飞过来。飞近了一看,是儿子皮克。 “噢!皮克,救救我。” “爸爸加油。” 说完,皮克迎著秋日明媚的阳光,朝洁白的船帆飞去了。 热闹的市集中,人流涌动,一个小个子少女费力的在人丛中穿行。她手里拿著张皱巴巴的地图,一边看一边走。因为研究了太多遍,这张图纸过早的衰老了。 “……在前面的拐角,有一家大的饰品店……”小雅停下脚步,四下看了看,“没有!又走错了吗?呜……” 她并没留意到,自己正站在十字路口的中央。 “让开!快让开!哪来的小孩?瞎了吗!”一辆手推车从小雅身旁忽地冲过,车夫大骂。 “呀!”小雅差点被车带到,惊叫。 “对不起对不起!”向车夫连连鞠躬道歉,其实那小车早就跑远了。 “真可怕!”她擦了擦额头,叹道。她经常贴著房屋走,从屋檐滴下的雨水把她的小脸儿画得一道黑,一道白,这一抹之下,更加狼狈。 “没有饰品店的话……哎呀,地图呢?” 再找地图,掉进了路旁的水洼里。小雅蹲在水洼旁,伸手把地图捡起,结果直接撕成两半了。 “呜……”她感到沮丧极了,没力气站起来。这时有一辆马车从拐角处冲出来,马蹄溅起水花,溅了她一身。 “对不起……”女孩反射性的道歉。 街上的人,行色匆匆。没有人理会这个呆呆的少女。 “乔老师……怎么办呢。”她对地图已经失去信任,不想再看了,不过她还是把地图从水洼里捞了出来,拿在手中。 她靠著路边小摊,小心翼翼、垂头丧气、漫无目的的走。艾哈迈南区街巷纵横交错,像一座巨大的带著敌意的迷宫。 “好像,我过去从没有像这样,一个人走路呢。呜。乔老师,苏姐,你们在干什么呢。”她自言自语著,疲惫前行。 秋天的天气变幻无常,上午还是万里无云的大晴天,中午时天就阴了。街市里开始刮著不大不小的风。零星种植在街边大槐树的叶子在风里飞舞著,一副萧条景象。 这样的风,对衣裳湿了的人来说可是很冷的。 饥肠辘辘的小雅,在一个小吃摊边上往复走了十几个来回之后,终于鼓足勇气,买了个烧饼充饥。这是她这辈子第一次使用钱币。 小雅家是克兰的大贵族,很小的时候就显示出过人的魔法天赋,被圣心城芬顿国立魔法学院的教授相中,此后一直是大她两岁的苏照顾著。无论在家里,还是在魔法学院,都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幸运儿。 这一天的遭遇对小雅来说真是太可怕了。她甚至有些后悔私自离开乔他们,跑回艾哈迈找兰斯。为什么一定要再见到他呢?有什么理由来找他呢?以后不是也会重逢的吗?还有,兰斯哥哥是不是还记得小雅呢? 虽然他答应过。毕竟只是一面之缘而已。 她失魂落魄的想著,无意识的开始吃烧饼。饿得极了,烧饼出乎意料的好吃。吃光了烧饼,途中狠狠的噎了两次,终于又鼓起一点斗志。小雅举起地图,第一百次查找某旅馆的所在,结果失望的看到,地图的一大半,包括中城区、北城区的那一大半,不知丢在哪里了…… 可怜的少女觉得好想哭,但是没有哭的力气。路痴的她,对半张地图进行了认真的分析,随便选了一条大路,走下去。 她乱走了一阵,拐进了礼天路,当然她不知道那是礼天路,艾哈迈九成的小巷都与礼天路相通。路宽敞起来,人却相对少了不少。不时有人用诧异的眼光看她。她走得完全没有力气了,好像只是凭惯性前进。她没有心思对人们的目光做出回应,她有精力也只会回避。 右前方,雄伟壮丽的艾哈迈歌剧院遥遥可见,她竟没有抬头看它一眼。 人们对小雅来说,就像匆匆而过的风景。正如小雅对他们只是一只被丢弃的小猫。 一辆华贵的大马车从路上狂 而过,车上的一个贵妇人看到了小雅,用扇子掩著嘴巴大笑:“哦呵呵,看哪,多脏的女孩子!” 小雅听到了这句话,自尊心受到伤害,看到前面左手方向有个路口,便拐进了去。 “人家才不是脏女孩子。”她自言自语道。 走了不远,又是一个市集。人来人往的颇为热闹。这里的业主多是些年纪不大的女孩子,望见她凄惨的模样,都投以同情的一瞥。她的心情有所好转。可是天公不作美,雨点 里啪啦的掉了下来。小贩们纷纷收拾东西,四处避雨。小雅朝前方望了望,看到有一棵她没见过的阔叶树,树叶像翻过来的雨伞似的,便快步跑到那树下避雨。 几分钟过去,人像魔法变出的幻觉似的,一个个凭空消失了。隔著雨帘,只看到街对面的屋檐下隐约有几个人影。偶尔的犬吠声从远处传来。 哪里有小狗呢?刚刚一点也听不到。想是被人声盖住了吧。 这真是个繁忙的城市,每个人都那样忙。小狗是不是也同样很忙? 果然,只有我很闲呢。我是不属于这儿的。索娅老师一定很著急吧?乔老师会不会挨打呀?看到乔老师挨打,苏姐是个什么表情呢。 呜。我好想大家。 也许我根本不该离开大家,一个人跑来艾哈迈。 小雅头顶的大叶子蓄满了雨水,叶睫承受不住,猛的一低。叶片翻转过来,冰凉的雨水倾盆而下,都浇在小雅头上了。 “呀”她抱住头大叫起来。 全身湿透了,冷得牙齿打颤。隐约听到街对面传来孩子的笑声。 “站在这棵树下的是傻瓜吧?是吧。我,我……” 眼泪开始在眼眶里打转儿了。 “呀,你……你不是雅尼吗?”一个满是阳光味道的男孩子的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 她著了凉,头脑一阵晕眩。眉毛里都蓄著水,眼皮变得很重。她努力的睁开眼楮,看到一个少年站在面前,打著油纸伞,抱著一纸袋糖果。 “你是芬顿学院的雅尼小姐吗?”男孩子怕认错了人,又问道,“我是兰斯啊。七级魔法师考试时见过的。你不记得我了吗?” 她心中一片混乱,完全不能思考了。 “兰斯。兰斯?兰斯哥哥,你果然记得小雅吗?你是兰斯哥哥吗?” “当然。” 她再也忍不住了,抽搭了两下鼻子,“哇”的大哭起来。 第033章 少年的野心·困惑的爱神 艾哈迈中心地带,某旅馆二楼的小房间。两个少女正在研习魔法,一个教,一个学。年轻英俊的教士手里拿著本小册子,微笑著看著她俩。这时门开了,大个子战士鲍利提著一只小布包走进来。包里装的是零食和玩具。 “不是这样的!手指要伸直,这样。在手掌相对的时候,咒语要正好念到第六个音节,这样,接下来的节奏感就容易调整了。”个子小一些的短发少女皱眉道。 “好难哦,雅尼姐姐!这样复杂的咒语,雅希蕾娜学得会吗?”金发的少女问。 “当然能学会!小雅希蕾娜可是能施展七级奥术的天才少女魔法师!”兰斯鼓励道。 “真的吗?”女孩瞪大了眼楮,“可是,一级魔法也好困难的……我觉得……” 说著就把手指送进小嘴里吮吸。 “不许吃手指!”鲍利大喊一声,吓得雅希蕾娜打了个哆嗦,连忙把手背在身后。 “鲍利!别吓她!” “哈哈!”战士一屁股坐在凳子上,爽朗的大笑,“小孩子吃手指,就是要吓唬才能治好!” “谁告诉你的?” “自己想的呗。” “真恶劣……”小雅小声嘀咕说。 “开玩笑的,呵呵。其实,我问了艾莉莎,是她告诉我的。” “艾莉莎小姐……”兰斯想了想,“不可信。这恐怕是那个肯特大人治疗吃手指的办法。你知道,艾莉莎小姐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母亲。” “那个……我可以……”小雅低著头,看著自己的脚说。 “你有好办法吗,小雅?”兰斯鼓励的看著她,小雅的脸很快红了。 小雅飞快的说道:“我妈妈说,婴儿期的小孩子吃手指是正常现象。而四五岁的小孩子吃手指,则是一种倒退的行为表现。小孩子焦虑和紧张时便会倒退回婴儿时期,用吸吮来满足口腔的欲望,以减少其内心的忧虑。” “噢”鲍利用崇拜的目光看著小雅。她的脸更红了,像个熟透的只果。 “忧虑?小孩子有什么忧虑呢?” “很多的。孤独啦,受了委屈啦,害怕啦,等等。” “那可就不太好办了。”兰斯皱眉道,“这些负面的情感是雅希蕾娜记忆里原有的部分。她的过去,我们无从得知啊。” 雅希蕾娜瞪著水亮的大眼楮,好奇的注视著他。 在那个雷雨交加的夜晚,雅希蕾娜误服了兰斯调制的遗忘酒,由于遗忘酒的药性过重,不但抹去了她关于贾拉索的记忆,还抹去了与魔王石相关的所有记忆,包括守护者的训练。精灵女孩的心智一直倒退到四五岁的程度,谁也不认得了。 为了医治她的失忆症,兰斯从自己的记忆宝库里大量翻查遗忘酒相关的资料。可惜,芬顿时代的记载完全不顶用,而纪元时代的文献中,遗忘酒根本不是个专有名词。最后只在一篇题为《记忆的精神体本质论》的三流论文中找到这样的句子:“一些魔族,如半吸血鬼,也在记忆魔法领域有一定的造诣,可以制造少数几种劣质精神魔药。” 这个论述简直令兰斯绝望。他对自己试图用魔药改变雅希蕾娜记忆的自以为是的行为越发感到后悔。 不过,凡事有利有弊。离开艾哈迈的事情因此有了极大的转机。雅希蕾娜变成小女孩之后,要对付单纯的精灵搜捕队,真是十分简单。 一天下午,兰斯把梅亚德隆叫来,让他与雅希蕾娜见面,然后神色沉痛的对精灵队长说:“一个邪恶的魔族对雅希蕾娜小姐施展了恶性心灵控制魔法,盗走了魔王石。你也看到了,雅希蕾娜小姐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失去记忆,心智也倒退到五岁的程度。” “可恶!”精灵义愤填膺:“是谁,谁做出这样人神共怒的事?” “那个魔族的名字,叫贾拉索。”说出这句话,兰斯心里不知是什么感觉。 之后,他又与精灵们商定了下一步的计划。他要梅亚德隆带领精灵们赶奔圣心城,沿途调查魔族的信息,到了那边再和自己碰头。但是精灵队长执意要留下一些人在兰斯身边保护他。兰斯想了一下,也就答应了。曾经照过面的狼王佩齐亚和他的好友地行者艾瑟伦留下来,保护兰斯一行。 恰好在此时,兰斯在街上捡到了走失的芬顿国立魔法学院的天才少女,小雅。小雅提供给他一条秘密前往圣心城的途径,到艾哈迈的地下酒吧购买非法船票,经由水路前往圣心城。芬顿学院一行因为延迟行程,订的船票过期,便是从地下酒吧买的黑票。 这条线索令兰斯相当欣喜。他最怕麻烦了,有人指出可行的路子,他便照做。 忽然之间,所有的事情都踏上了正轨。只要经由芬顿河到达圣心城,向芬顿王上访,证明自己的神迹力量,针对圣神教的禁令便会解除。那时,洛马特老神甫与其他教士自然能获救,他将正式登基成为圣神教教皇。有了经验丰富的老神甫做幕僚,振兴教派的宏愿当能早日达成。这也是他的老师西奥赋予的责任。 另一方面,他打算借著送小雅返校的机会,与芬顿国立魔法学院搞好关系,给自己增添助力。他既有学识,又有地位,交际能力更是专长,相信只需几次访问,便能与魔法学界的上层结构达成坚实的友好关系。再加上银月城的同盟,到那时,他将在整个星落平原地区的魔法领域制造出一个完整的共荣圈,而他便是这个圈子的中心人物。即使是芬顿王室,面对这样强大的组织也只能退让三分,缉捕教士那样的蛮横命令再也不会出台了。 他不知该怎样恢复雅希蕾娜的记忆,可是他相信他可以帮助她制造出新的,没有一丝苦涩的幸福回忆。贾拉索的名字,他会用手中的权力碾碎,让它永不再现。 他的目光,从窗外悠远的天空,回到温馨的小屋里。美丽的精灵女孩依然用澄净之极的目光望著他。 “算了,今天的课程就到这里吧,雅希蕾娜已经累了哦。” “兰斯哥哥!”女孩高兴极了,像撒娇的小狗似的,一下扑在兰斯怀里。 鲍利打开了布包,雅希蕾娜还未看见,小雅的目光先被里面的新奇玩意吸引住了。 这个潜力惊人的魔法少女,竟然会一个人走丢,真是件难解的事。兰斯拾到她时,活象只可怜的弃猫。她是个内向的女孩子,一说话就会脸红。和这样安静的女孩在一块也蛮愉快的呢。 看著小雅面颊上从未消退的红云,兰斯越发感到,一切都在好转。 一切仿佛都是从夏尔蒂娜离开他的那个时候改变的。她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出现在他面前了。照顾小雅希蕾娜实在很累人,每件事都得从头教起。侯爵小姐既没有消息,兰斯也不会主动去问。 六弦琴的琴声,为了一根拨断的琴弦而中止。欢快的音符从此不再跃动在他的世界中。 只有雨滴打湿衣衫,鼻息里有秋风菊淡雅而悠长的香气时,他才会偶尔想起她,胸中充满难以舒解的伤感。开导自己说,那不过是一场错误的相遇。缘分本就是很玄妙的东西,要错过一个人,真的很简单。 “下午……”兰斯对鲍利和小雅说,“我们就去小雅说的那间酒吧。” “那里的人好凶的,兰斯哥哥。索娅老师还在那里跟人打了一架。我们再多叫几个人去比较好。”小雅担忧的说。 “有鲍利嘛。” 小雅看了看鲍利锻炼过度而变瘦的身形,摇了摇头。 “那我把佩齐亚也叫去好了。大黑那么凶,该足够了吧?” “不要拿我跟狗比!”鲍利挥舞著拳头大叫。 “佩齐亚叔叔要来吗?阿银、阿银……”雅希蕾娜的眼楮里放出喜悦的光芒。 阿银是雅希蕾娜给银狼王取的名字。她非常喜欢它。 “阿银当然也跟著去咯。” “耶!太好了!可爱的阿银!雅希蕾娜最喜欢阿银了!” “兰斯,你也输给狗了。”鲍利大笑起来。 兰斯耸了耸肩膀。 房顶上,一片瓦片自己掀了起来,露出了下面的大洞。洞里金光闪耀,堆满了值钱的小玩意,金块、钻石戒指、水晶怀表,各式各样,应有尽有。 两只路过的乌鸦被金块的闪光吸引住,放慢了速度,转向朝这个洞飞来。突然,从洞里射出两束看不见的精神波,准确的击中了乌鸦。乌鸦怪叫著,留下几片羽毛,摇摇摆摆的飞跑了。 从洞里爬出一只羽毛油亮的黑鸟,用爪子抓著瓦片,将洞口盖上。黑鸟抬头望了一眼太阳,扬起左翼、右爪,右翼平伸,以左爪为中心原地转了一圈儿,又高高昂起了头。 明眼人一眼便能看出,这是艾哈迈狐步舞的起步动作。黑鸠亮羽从主人的精神体里偷学来的。在黑鸠这一族中,它的智商相当高,接近天才。与普通的黑鸠比起来,它的爱好更多,办事效率更差。 “今天的阳光真好!希望能把瓦片晒热,把亮羽的宝库晒干!” 亮羽正在发表感慨,下面传来兰斯的声音:“快去干活!” “是!主人!亮羽马上就去找那个养狗的!” 黑鸠行了个军礼,像一支离弦的箭矢般射向天空,钻入云层。 艾哈迈的地下酒吧在星落中南部地区非常有名。艾哈迈近四成的地下交易都在这里进行,同时也经营赌博,地下拳赛,奴隶买卖等非法活动。为了躲避格雷堡方面的纠察,酒吧的地址并不固定,经常性转移据点。 乔一行人是由光明法师塔介绍到麦芽酒馆,再通过艾哈迈雇佣兵行会找到地下酒吧的。在艾哈迈这座交易都市中,一切见不得光的活动,都多多少少牵扯到麦芽酒馆。 无论城市怎样发展,也不可能摆脱地下势力的存在。城市的阴暗面正如同高塔的影子,塔越高,影子便伸得越远。合法交易与非法交易,其间只有微妙的差别,为了牟取更大的利益,每个人都有铤而走险,跨过界线的可能,或者说,每个人都一直在做著这种尝试。 既然无法消灭,如何使之规范化,把负面效应缩减到最小,便成为一个高明的统治者必须考虑的问题了。 艾哈迈领主历来的做法,是默许一个地下政治中心的存在。麦芽酒馆便是这种政策的一个标志。 麦芽的老板德摩尔为人贪婪无比,在他的统治范围内,只要涉及到五十个铜板以上的交易,都要经过德摩尔批准,简直称得上事必躬亲。但是,他的贪婪是有尺度的,德摩尔恪守著他自己的“公道”。他是一个小人,但绝不是一个反复无常的小人。每一个与德摩尔做生意的人都知道,德摩尔经营著更大的利益,不会为了多争得一分小利而坏了名声。德摩尔固然家财万贯、富可敌国,但信誉二字却始终是他最大的底金。 德摩尔有几句名言,在芬顿南方广为流传:“一日的顾客,永远的顾客。凡与我德摩尔做过生意的人,我都不会先背弃他。在我这里吃了钱财上的亏,我会以其它方式补偿。” 相比之下,麦芽的二老板萨达特就不那么服众。德摩尔负责各种交易的中介,而萨达特则主要经营妓院、赌场、盗贼行等营业性场所。很多人都说,萨达特是个个性阴骘、睚眦必报的小人,会为了利益舍弃一切道义。 由于业务上的来往,地下酒吧的老板贾尼尔与萨达特更加亲近。整座酒吧多多少少的感染了麦芽二当家的气质,阴暗而充满敌意。 因此,当雅希蕾娜天真无邪、充满阳光味儿的笑颜出现在地下酒吧里时,很多酒客都感到刺眼,纷纷用高举的厚玻璃酒杯挡住眼楮。 “好黑的地方呀。为什么不多点几盏灯呢?” “光会使影子不安。”兰斯笑著按住了雅希蕾娜的肩膀,不让她乱跑。 “客人请这边走。”身子瘦长像竹竿一样的侍者做了个“请”的姿势,带头走向酒馆里边。 虽然叫地下酒吧,倒也不是都建在地下,很多是数层的高楼。不过兰斯他们来到的这间地下酒吧名副其实,地面有一层摆样子的酒馆门面,大部分是地下室。 楼梯间在酒店最里面一间单独的小室,从外面看与其它单间毫无区别。 他们跟著侍者进去,下了台阶,来到一个十米见方的梯形平台,平台的三个方向各有一副楼梯。朝下面望了望,楼梯好像通往不同的楼层。按照这种奇怪的设计,同一楼层之间怕也有不连通的区域,否则何必要三个并行通道呢。 他们跟在侍者后面,从右侧较为狭窄的楼梯走下。两侧的隔板是木制的,每间隔十米装有一支银质灯碗,但灯却间隔的亮著,使得整个走道十分阴暗。不知从哪里传来猛兽低沉的吼声,听起来闷闷的,好像隔了数层墙壁的样子。 大约走了两三分钟,侍者忽然停下脚步,在楼梯侧面墙壁上按了一下。墙壁打开,竟然是一座暗门。这暗门的位置居然在一段楼梯的正中位置,距上下平台都有距离。 他们跟在侍者后面,鱼贯的走出楼梯间。楼层比楼道里更昏暗,眼前一盏灯也没有,只在前面拐角的地方透出点儿亮光。 “请这边走。”侍者说,小胡子一翘一翘,“代售票据由贾尼尔老板亲自负责,在这层的最里边。” 转过拐角,眼前是一条可容十人并行的宽敞通道。顶棚上装著极华丽的吊灯,有点不伦不类。越向前走,灯的数量越多,很快便只能用灯火通明来形容了。 兰斯心细,很快想到,这里如此亮堂,而不远的楼道口却一片漆黑,实在有些不合情理。对右手侧的墙壁查看一番,才发现了关窍所在:原来整个通道是弯曲的,围绕著楼梯间向一侧旋转,这样光线自然很难折射到楼道口那儿。 进而又发觉,通道的地面也不是水平的,而是缓缓上升。这一段楼层的整体结构与螺旋楼梯颇有几分相似。依此推论,这座建筑物的地下结构很可能是完全连通的,并不存在楼层的分别。 然而一切都只是推测而已,作不得准。只要在通道的弯曲度上稍做手脚,便可以轻易抵消通道高度的变化。人在地下行走方向感本来就差,若是再存有想当然的想法,很容易就会迷路。这座地下建筑的构造完全像一座迷宫,极具欺骗性。单凭这一点,地下酒吧的主人是个怎样的角色便可想而知了。 他们跟著侍者一路走著,忽然就进到一座面积惊人的大厅里。许多人在大厅里走来走去。他们在地下走了半天,一个人影也没见到,此时却像置身于闹市,真有点恍若隔世之感。 侍者停下脚步,向大厅正对的方向一指:“由这里向前一直走,就能到老板的房间了。” 说完向他们行了个礼,朝来时的通道走去。 兰斯还在发呆,雅希蕾娜已经快步跑了出去。她的目标是最近的一个摊位。只见一只巨大的半球状的铁笼扣在地面上,旁边另有一排方形的小铁笼,里面各关著一只面相凶恶、疤痕累累的狗。狗的主人,一个秃顶老头用不怀好意的目光打量著兰斯一行人。 “来呀!试试运气!在这些四条腿的斗士里选一只!看它带给你好运气还是坏运气!”说著,把一枚亮晶晶的金币抛进最大的笼子中。 这是说给兰斯他们听的,但老头故意却冲著几个蹲在笼子附近踌躇的赌客喊。那几个显然已送了他不少大礼,不需鼓励,脑袋里也只想著如何送出口袋里最后的赌本了。 “这个是斗狗吧?”鲍利指著笼子问道。 一只西方獒犬听到了鲍利的话,抬起头来,威胁的哼哼著。 “是啊,很简单的游戏。选择一只狗,押一枚金币。” “很公平的玩法。”鲍利说,显得跃跃欲试。 “很明显,他可以操纵那些狗,让他选择的一只获胜。”佩齐亚说。 “狗打架?”雅希蕾娜抬起头,看著兰斯。 “那就玩一把好了。”兰斯笑了,“不过我也觉得你能够操纵斗狗的结果。” “怎么会?你有没有看到过真正的斗狗,年轻人?那是真正的血肉横飞。没有一只狗可以在斗狗场活过一个月。” “不,我不相信你。除非你准许我们用自己的狗。” “可以,完全没问题!不过我得提醒你,年轻人,你会同时赔掉你的狗和金币。” “那可未必。佩齐亚!” 高个精灵点了点头,把拇指和食指伸进嘴里,吹了声口哨。 “训练得不错啊!”老头嘲笑道。不过他的笑容很快僵住了。从精灵身后的黑暗中缓步走出一只身长两米的巨狼,深红色的眼楮像在滴血。 笼子里的狗们不安的躁动起来,一只瘦长的卡罗斯猎猪犬跪倒在笼子,发出哀鸣之声,显然是吓坏了。 “大黑!”雅希蕾娜高兴的跑过去,抱了大黑一下。 芬里尔狼讨好的摇著尾巴,不过它的眼神还是很凶。秃顶老头的狗们怕极了,纷纷向后缩身子,笼子吱呀吱呀作响。 几个赌客全都凑过来,幸灾乐祸的看著老头。 “不行!这只不行!”老头拼命摇头。 “你刚刚可不是这样说的。” “这只是狼!根本不是狗!我这儿是斗狗的!不斗狼!” “右数第二个笼子,是慧流中部的草原狼。”佩齐亚说。 老头还没回答,一个赌客就吼了起来,“什么?那个是狼?它已经吃掉我四个金币了?” “是狗,草原狗!”老头急忙辩解道,“狼和狗谁分得清呢,嘿嘿……” “那么我们这只也是狗。” 老头有点绝望了。输一枚金币倒是小事,他这些狗都是精心训练出来的,赔一条损失大了。看看芬里尔狼的样子,实在不觉得有哪条狗能活著从大笼子里出来。 老头看了芬里尔一会儿,忽然大笑起来,对兰斯说:“不行,你这只狗不行。它太大了,根本进不了笼子。” 佩齐亚走过去,仔细看了看笼子入口的大小:“他说的对,大人。大黑进不去这个笼子。我可以让它把笼子扯开,但那样笼子就合不上了,大黑的对手会跑掉。” “是吗?那没办法了,真遗憾。” 老头感到十分得意,死盯著雅希蕾娜的脸咯咯怪笑,因为他看出她最失望。少女气鼓鼓的扭过头去不看他。不经意间,老头发现后面矮个子少女怀里抱著一只白色的小巴狗。 “那只狗好像能进笼子。为什么不让它试一试呢?” “哦,你说阿银啊。佩齐亚,阿银可以上吗?” “阿银……”佩齐亚面有忧色。 老头更加得意了,快步走到装狗的笼子前,把一只笼子的门与大铁笼相接。拉开两个笼门,把狗赶进大笼子里。那是一只艾哈迈松狮犬,在老头的狗里是最细长的一只,不过看起来还是比阿银凶悍无数倍。 秃顶老头站在笼子旁边,啪啪的拍了两下笼子。松狮犬像一位真正的斗士,在笼子迈起了虎步。 雅希蕾娜小脸气得发红:“佩齐亚叔叔,让阿银上!那只掉毛的老狗有什么可怕的!” “掉毛的老狗?!”秃顶老头鼻子都歪了。 松狮犬肩上有一块大伤疤,确实是“掉了毛”,因此老头只能干瞪眼。这时笼子边上已经聚了不少看热闹的,见老头出丑,哄堂大笑。几个赌客的笑声响得像在喊。 兰斯等众人笑了一会儿,高举两臂,又很快放下,动作既舒展又轻盈。围观者都安静下来。 “你能出多少赌注呢?”兰斯问老头。 “客人想要赌多少?”老头见兰斯真的有意要赌,表情变得凝重了。 兰斯缓缓摇摇头,举起了右手。众人看见他手里的东西,纷纷惊叹出声。 那是一颗光芒璀璨的钻石,黑鸠亮羽从某贵族家里偷来,被兰斯充公的。 兰斯炫够了,又把钻石收了起来:“所以我问你能赌多少。” 秃顶老头的神情更凝重了,紧紧的抿著嘴唇,仿佛要把上下唇积压成一块似的。 老头并不认为自己会输,但兰斯的气势实在吓人。 他有恃无恐?就凭那小东西?还是这贵族家的小子钱太多,出来甩钱呢? 他考虑了老半天,咬著牙,吐出了几个字:“五十个金币。” “哦” 一片惊呼之声。 几个好事者鼓掌,大叫:“本周地下酒吧最大的赌注出现了!” 兰斯等众人自己安静,说道:“四十九个吧,给你留下回家的车费。佩齐亚!” “是,兰斯大人!阿银!” 阿银露出为难的表情,哼哼了两声,表示不满。但佩齐亚态度坚决。阿银只好从小雅怀抱里跳出来,轻飘飘的落在地上,朝笼子走去。 阿银走到笼子前一米的地方,停住了脚步。它似乎有些畏惧,向前迈了一步,又退回来。 它太小了,和巨大的笼子根本不成比例。它甚至可以从铁栏杆缝隙间自由进出。 围观的人们都在摇头。这场面本来很好笑,可因为赌注太大,没人笑得出来。 “阿银!上!”雅希蕾娜的声音在沉寂中响起,充满必胜的信心。 与此同时,在格雷堡一座铺著厚厚红绒地毯的大厅里,一个少女哼著歌,步伐轻快的走向通往外面的大门。看她满面春风的模样,显然是有件十分开心的事。 “夏尔蒂娜小姐。”中年男子浑厚而富有磁性的嗓音从身后传来。 少女站住,转身回望。一个跨著佩剑,骑士打扮的中年人从侧面的一扇小门里走出。这个人中等个儿,仪态威武,双目炯炯有神,全身散放出坚定有力的气息,额头上刻著的三道极深的皱纹,又为他绝妙的骑士气质中增添了几分沧桑感。 他好像已经等她好久了。 “博梅尔叔叔!”夏尔蒂娜笑著迎向他,亲热的拉住了骑士的大手。 “小姐,你要到哪儿去?夫人到处找你呢。” “妈妈在找我?知道了,我就过去。” “刚刚你要去哪儿呢?” “悠尼奶奶家。”少女笑著,做了个鬼脸。松开博梅尔的手,往厅里面跑去。 骑士望著少女的背影,面色沉重。他正在犹豫,是否该把心里的话对少女说。 “夏尔蒂娜小姐!”博梅尔道。 两人相距二十米。夏尔蒂娜停住脚步,用狐步舞的动作转身,长长的裙摆飞扬起来,像一只金色的蝴蝶。 “有什么事吗,博梅尔叔叔?” “小姐,你最近好像一直在烦恼。是为了男孩子的事吗?”骑士问道。当他决定了一件事,就不会再有一丝犹豫。 夏尔蒂娜愣住了,脸颊泛起淡淡的红云。她愣了好一会,也没回答他,却低下头,绞弄手指。 “叔叔……” “爱上一个人是很简单、很偶然的事,可是,懂得如何去爱一个人,却很难。”骑士一字一句的讲道。 “我说完了,小姐。” 说罢,博梅尔转身,大踏步走出大厅正门。 第034章 交易场 烛泪滴滴答答的从灯碗淌下,在木制地板上积成一滩。短粗的烛芯正在垂死挣扎,火苗向上一窜一窜,发出嘶嘶的响声,照得附近成弧形弯曲著的墙壁忽暗忽明。 这里是艾哈迈城黑市交易的集散地之一,东城区地下酒吧。正如其字面意义所显示的,这座酒吧位于数米深的土层以下,阳光永世无法到达之地。在这座地下迷宫中,无数盏照明灯常年不熄,灯光吝惜的照耀著整座酒吧,维持著介于黄昏与夜晚的亮度。 在这样的环境里,常人的视距缩小到几米以内,赌客和侍者们从一团团土黄色的灯影里钻进钻出,活象一群忙碌的阴魂。 一个侍者走到那盏即将熄灭的路灯下,借著残烛的火点著了一只新蜡烛,栽在灯碗里。 侍者正在忙著,几个顾客从他身边匆匆而过,脚步声混乱而忙碌。其中一个不停唠叨著什么,侍者听清了两句:“……这回,贾尼尔那个老油条没机会做手脚吧?” “费兰老板主持的赌局,管他做不做手脚呢!” 他蹲在地上,掏出一只小铲,将地板上干结的蜡油清理掉。这时,与那些客人相反的方向走来一人,矮个子的中年,面带玩世不恭的怪笑。步子慢得像螃蟹爬。 “杰佛里,那边出了什么事吗?我看见好多人向那边跑!”侍者拦住矮个问道。 “哦,没什么,呵呵。”杰佛里腆著肚子站住,微笑,“只是个随机的赌局。一个贵族少爷要和秃顶贾尼尔斗狗,用他自己的一只大家伙。” “贾尼尔的狗可凶的狠!”侍者吐了吐舌头道,脑海里浮现出隔著铁焊条向外瞪著的一排绿莹莹的眼楮。 “是挺凶的,如果不跟那少爷的恶犬比。那东西,好家伙,真是条巨狼!跟那种怪物打,成年的狮子也不是个儿,别说贾尼尔那堆残疾狗了。那边聚了一群看热闹的,都想看贾尼尔老头出丑。老头这回下不了台了。费兰老板都听到了消息,派了两个公证人过去,在那设赌局呢。” “很多人参加吗?” “不少。”杰佛里道,“还会更多的。你自己去看,这可是最近难得的热闹事。” 说著向侍者摆了摆手,向前走了。 侍者铲掉了蜡块,又用浸过烈酒的抹布使劲擦了几下,起身继续前进。又陆续有一些客人超过去,显然都是为了杰佛里刚刚说的赌局。侍者的好奇心被勾了出来,也加快步伐,跟在两个人后面,偷听他们聊天。 “……你知道赌局有多大吗?老头押了五十个金币!那少爷更吓人,丢了块大宝石在盘子里。谁赢了,可以在克兰或者阿穆尔买条街了!” 说话的人显然是从斗狗的场子那边过来的。 “血本啊!老头这么有信心啊!” “嘿嘿,要是我,我把场子都押进去。这种稳赢的赌局……” “不是说,少爷带的狗是只狮子一样大小的狼吗?” “换了。狼太大,进不去笼子。这次是一只小巴狗,这么大点儿。”用手比划著说道。 “那不是输定了!” “谁说不是呢。但人家有钱,不在乎这点。那少爷身边带了两个保镖,一个有两米高,威风凛凛的,看样子是个骑士,级别低不了。还有个瘦高的精灵游侠,准是银月城外派的。看保镖的架势,那少爷家最小也是个伯爵。对人家来说,五十个金币也就是买个乐子。少爷后面还跟著两个十多岁的小妞,他是逗她们玩呢。那两个小妞,啧啧!” “小妞怎么啦?” “自己去看!我说不出来!哎哟,不好,一想起那个金发小妞粉嫩的小脸儿,我骨头都有点酥了。咱们快点走!” 说著,两人跑了起来。侍者听得著迷,情不自禁的跑步跟上,怀里的几件东西撞得叮叮响。路上遇到的人越来越多,一半以上在跑。 来到广场前面,眼前已是人山人海了。一圈圈的人垫起脚尖,伸长脖子向里面看。那情形活像艾哈迈南区的集会日,没半点地下酒吧的样子。费兰先生的两个大嗓门公证人扯著嗓子吼:“最新的赔率!一赔十!一赔十!……不要挤!一个一个来!有的是时间!……费兰赌局,童叟无欺!” “只抽取百分之十五的红利!”一个好事者跟著叫道。 侍者围著人堆绕了两圈,一条缝也没有。他身材不高,根本看不见里面的情况。灵机一动,把工具袋里的折叠凳拿了出来。凳子有半米高,是擦招牌时用的。他把凳子支在离人群一米多远的地方,小心的踩上去,朝人群里面望。身边几个人都羡慕的瞅著侍者,搞得他不禁得意莫名。 人圈当中,果然便是秃顶贾尼尔的场子。一排大大小小的铁笼,一群好斗的恶狗。这些狗经过严格的训练,人越多越显得兴奋,在笼子里不安分的走来走去。最大的斗狗笼子里已经有一只长狗在等著。 笼前不远处,贾尼尔老头捧著盘子,让一个人点数里面的金币。再向前一点站著一伙人,一个白衣少年站在中间,紧挨著的是两个少女,一个金发,一个棕色短发,再外围是两个大个子保镖。他们背对著侍者,看不到表情。只有那个短发女孩不时回过头来瞅一眼,好像有点怕生。 最惊人的东西还在外面。在少爷一伙人身边,有一只身长两米的黑色巨狼来回巡视,把人群赶出了好几米远。狼用深红色的眼楮瞪著观众们,瞪得他们胆战心惊,一边兴奋一边发抖。侍者心里忽然升起一个念头,狼也在瞪自己呢,细窄的三角眼分明在说:垃圾,滚远点,老子不想啃你们这样的脏东西! 难怪人圈扩得这么大!可是话说回来,这么大的东西是如何带进来的呢。 侍者看了半天,始终没找到那只“小巴狗”在哪里。倒是那个金发少女回了一次头。看到这许多观众,少女天真的大眼楮里透著一丝明媚的喜悦,嫣然一笑。男人们顿时为之倾倒,“喔”的起哄,纷纷向前挤。黑色巨狼不乐意了,低吼了起来,人群立刻后退,有人绊倒了,不幸被其他人踩到手,尖叫起来。连侍者踩著的凳子也险险受到波及。 侍者自己也晕晕乎乎的,心里只有那少女清丽无硕的笑颜,再有一个念头,便是狼咬不著自己了。直到听到一声锣响,才突然回过神。他发觉他刚刚是被那金发少女迷住了,虽然他连她的相貌都没怎么看清。只是惊鸿一瞥,就有这么大效力,要是天天粘在身边那还得了! 公证人的喊声跟著锣响:“赌注登记暂停!” 他倒真敬业!侍者心想。 贾尼尔老头和少年一行都离开了笼子,让出一段距离。侍者终于能看到被先前他们挡住的一只小巴狗。这只小狗,用一只手就能捧起来,全身雪白雪白,看起来毫无战斗力的样子。它在主人的催促下,一步三回头的走向铁笼子,样貌十分可怜。 “阿银!你一定要打赢!”少女银铃般的声音在一片嘈杂中响起,听得人心里一阵舒服。喧闹渐渐停止。众人的视线逐渐都集中到小巴狗身上。小巴狗的对手,一只身体细长的艾哈迈猎狐犬缩在笼子的阴影里,没人看它。 这也算斗狗?老头的猛犬可是职业级的,此战实在凶多吉少哇!待会那女孩子可别哭了才好!侍者心想。 不过小狗的主人,那个衣著华贵、气质优雅的少年显然是个缺乏同情心的角色。他对他的精灵保镖说了句什么,精灵保镖点点头,抱起小狗,走到笼子前,把小狗塞了进去。小狗发出极怨恨的哀鸣,在场的人无不打个寒战。太残忍了…… 小狗一掉进笼子,立刻开始乱蹦乱跳,一刻也不停,仿佛笼子是烧红的烙铁一样。而秃顶贾尼尔的艾哈迈猎狐犬则爬伏在笼子角落里瞧著,不见其它动静。笼子里的场面有点诡异。围观的众人见了这离奇的场面,无不瞠目结舌,相互对视。 小狗是吓坏了吗?这下大概不用比了吧?侍者心想。 “喂!你过来!就是你!”一个公证人冲著侍者大喊道。 “我?” “对,就是你。把凳子撂下!” 侍者分开众人,进到圈子里面。眼前是一张大桌子,桌子上堆满了各式各样的钱币,各国的、各种面额的都有,总数多得难以计数,掉在桌子下面的钱币都堆成堆了。一个公证人蹲在桌子上数钱,另一个正看著自己。 “数钱!”公证人拍了一下桌面,好多银币跳了起来,弹到地下。“数快点,十个银币算一个金币,铜板不计!” 芬顿各地的银币重量不同,西方的银币较轻,到了艾哈迈,要十二枚算一个金币。眼下已没有时间细数了。反正酒吧是抽红,无本生意,怎样都不会亏。 侍者朝公证人作了个揖,这活不会白做的,开始数金币。他发现自己离赌局的正主,少年一行人距离非常近,不禁连连偷眼瞧他们。 那个金发少女当然是注目的焦点。肤色胜雪,五官精致得吓人,漂亮得令人难以置信。少女向前探著身子,神情有些焦虑。 少爷见了她的表情,回头对高个精灵说:“这是怎么回事,佩齐亚?阿银在干什么?” 精灵面色尴尬:“兰斯大人,银狼王从小娇惯,最爱干净。这笼子锈迹斑斑,又满是血污,实在太脏。阿银落不下去脚。” 少爷点了点头,不言语了。 “那待会打起来可怎么办?”另一个保镖问,“你看笼子里那只狗,身上也够脏的,阿银能咬它吗?” “肯定不能。阿银吃东西比我还挑呢,哪下得去嘴?”佩齐亚毫不犹豫的答,“不过阿银总能想出个办法。” 正说著,笼子里有了新的变化。猎狐犬迈著方步,朝小巴狗走过去。众人以为要开打了,一片叫嚷声。押了钱在猎狐犬身上的人更是手舞足蹈,高叫“把那小崽子撕成碎片!” 相比之下,押钱在阿银身上的人就老实得多。这些人只是抱著侥幸的心理,想搏个彩头。在他们看来,兰斯气度非凡,前呼后拥,出手豪阔,显然是大有来头的人物。想这样的人,怎么也不愿在斗狗场这种低三下四的地方失了脸面吧?可是直到此时,也不见兰斯有所动作,本就不怎么坚定的信心自然化为乌有。气势便输人一筹了。 此间原本人员复杂,争勇好斗者比比皆是,又兼之没有艾哈迈巡逻兵的管束,一到群情激昂之时,活像身在角斗场中,四周都是抱著敌意的恶人。兰斯面色恬淡,环视众人。众生智识浅薄,一辈子所求的不过眼前利益。在此时,大约还带著一点暴虐之心。不由得想起了他两位老师截然不同的教诲来。 “传教士须以一己之善教化众生,使其皈依神教。”洛马特老神甫如是说。 “利益是最大的宗教。世人所想的,都是实在的利益,而不是玄虚的哲理。既然他们想要,就给他们好了。”这是灵魂引导者西奥的说辞。 西奥说的有理呀!兰斯心想。这些人想要的从来不是心灵的宁静。真正潜心向善的人,世上能有几个呢。洛马特老神甫以己度人,未免天真。想要更多人加入我们的教派,必须施以利诱。 进而又想,我即将登上教皇的位子,成为神的地上代行者,如此一来,凡信奉我的人,便可算作圣神教的信徒。而我向真神所奉献的,则是信仰的精神能量。人生短促,唯有神才能永生不死。在此尘世间,何所谓善良,何所谓邪恶呢。是以仁智之心开导人,还是威逼利诱,其间又有何差别呢。 正在想著心事,忽然感到袖子被人扯了一下。原来是小雅,用求助的眼神看著自己,显是受到了惊吓。此时酒吧广场上充满了贪婪与暴虐的精神能量,小雅的灵感太高,这些负面能量对女孩造成心理负担了,不过看样子,她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害怕,求助的同时,还抱著害羞与歉意。 他向女孩笑了笑,向她那边靠了一步。小雅自然而然的贴在了兰斯的胳膊上,红著脸,低下了头。 再看雅希蕾娜,正全神贯注的看著阿银,对四周的精神流动没有一点觉察。兰斯叹了口气,精灵少女的灵感似乎随著被遗忘酒封印的记忆同时失去了,难怪她怎么也学不会魔法。 两只犬之间的距离缩小到几步之遥,众人的叫喊声也随之升到最高点。人们看得清楚,猎狐犬的个头有小白狗的十个大,一只前爪的大小就与小狗的脑袋相当,体型相差实在悬殊。猎狐犬根本不需动嘴,只要一爪子下去,小狗非伤即残。 却见猎狐犬走到小白狗面前,就地翻倒,四脚朝上,露出了浅黄色的肚皮。小狗跳到猎狐犬肚子上,趴了下来,心安理得的理起毛来。 这可大大出乎众人意料。太诡异了!连斗狗斗了十几年的秃顶贾尼尔都看得傻眼。一时谁都不能出声,大厅里非常安静,只听到其它斗犬晃动笼子的吱呀声。 “原来如此。这样就不必弄脏爪子了。呵呵,阿银真是聪明呢!”兰斯笑了,鼓了两下掌。 “大人你看,我说的没错吧,阿银很有脑子的!” 顿时,全场哄堂大笑。笑声之洪大、热烈,仿佛要把顶棚掀翻。长时间积蓄起来的精神能量随著音波向上发散,归于自然的流中。 “我赢了!一赔四十!”一个尖细的声音高叫道。 “分钱呀!快点分钱!” “喂!有人抢我的赌票!快抓住他!” 叫喊声又混乱起来。兰斯向赌博公证人那望了一眼,不知什么时候那两个公证人身边多了四五个打手模样的大汉,神色抑郁的瞪著众赌客。看来酒吧方面见惯了这种场面,控制得了。人声固然嘈杂,赌台前秩序却井然。 “走了。我可不想跟赌鬼们打混。”鲍利说。 “赌本还没拿呢。” 这时,贾尼尔老头仍是满脸不解,倒也不显得特别难堪。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精心训练的斗犬怎么会如此不济,连撕咬的勇气都没有。对方用的明明只是小巴狗,也不见动了手脚啊……看到兰斯走向自己,慌忙把手边的盘子举了起来:“先生,这是您的……” 兰斯轻轻摇头,示意老头住嘴。伸手把自己的宝石拿出来,“金币算了吧,老板。”朝雅希蕾娜的方向挤了一下眼楮:“小女孩家贪玩,只好顺著她的意思,多有得罪了。” 兰斯说得轻描淡写,但在贾尼尔老头听来,却不啻一声惊雷,压过了广场内沸沸扬扬的人声。老头惊讶得合不拢嘴,定定的看著他,兰斯却只是一笑,回过头去,漫无目的的扫视争抢赌资的人群,那目光,仿佛云中人俯瞰地面上忙忙碌碌的蝼蚁。 秃顶老头心中缓缓浮起一朵疑云。用手摩挲著下巴上稀疏的胡茬,默然不语。 在顾客们眼中,他只是个摆斗狗摊子的老骗子。赌博是酒吧的重要收入来源,一直占据最外围摊位的贾尼尔老头地位也自特殊,但,也仅此而已。即使是酒吧的内部人员,也只有最核心的几个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地下酒吧的负责人之一,“蜘蛛”贾尼尔是艾哈迈地下世界中最不好惹的盗贼领主。 在艾哈迈这个地方,如果你想绕过合法途径获得某样物品,想要自己对面的店家倒台,希望某个讨厌鬼自然死亡,或者你想阻止上述行为的发生,那么,在你祈祷的时候,你的声音多半会传到贾尼尔的耳朵里,一切事情结束后,天上的神才能由你的忏悔师那儿获得不确切的答案。在某些领域,贾尼尔拥有大过真神的权力,自然也大过艾哈迈的领主与宪兵。 其实贾尼尔斗狗场的所在已经暗示了他的身份。赌场的经营方式千奇百怪,但总有一些共性。门口的赌台对整个赌场的重要性大过任何其它的赌台。一个即将离开赌场的客人,时常把口袋里最后的零钱投进门口位置的赌台试试运气,他们并不在乎输赢。而一个刚刚进入赌场的客人在这里输了钱,再换到其它赌台就会觉得运气好转。因此门口处的赌台永远设定成最难赢的一个。同时,这里也负责鉴别客人是否别有用心。这与贾尼尔老头的性格地位不谋而合你永远别想从贾尼尔老头这占便宜,你必须通过他的眼前才能进入酒吧。 贾尼尔一生阅人无数,上至权倾朝野的公爵大臣、一掷万金的富商巨贾,下至监狱里的囚徒、流落街头的乞丐,贫富贵贱三六九等,扪心自问,那一等没打过交道?只凭斗狗这几个金币上下的把戏,性格心机,老头总能看出个大概。可是眼前这个少年的完全出乎老头的预计。 五十个金币,一块上乘宝石,数额说大也不大。在这地下酒吧中,每天都有千枚金币级别的大宗交易。但那是交易,以单次赌博而论,这个价码著实不小。而且最初只是一个金币,是这位兰斯少爷玩弄手段,主动把价码抬高。贾尼尔本以为,这个少爷不过是装出来的,是个以赌博为生的老千角色。没料想,对方却只想博美人一笑,根本不想赢一分钱。那何必非要加大风险呢?要知道,若是猎狐犬赢了,宝石就归别人了!那位小姐想必也不会开心吧? 老头眯起眼楮,对兰斯细细端详。兰斯的笑容空无一物,一点也看不到内心。看似随和可亲,实则拒人千里,深不可测。 难道他只是随便说说,试试谈锋?有此可能。那么,这块宝石,外加五十个金币对他来说到底算是什么呢?全无价值,可以用作逞口舌之快的吗? 不过百枚金币的数目,取舍之间竟然能如此洒脱,直视金钱于无物。这般潇洒气质,即使是艾哈迈最富裕的商人也未必能够。因为,无论商人还是贵族,钱始终是赚来的,即使挥霍,也要分场合、对象。眼前的少年却似乎连钱的概念也没有。 没有钱的概念,这样的人只有一种,那即是王族了! 老头心里一惊,身子顿时矮了许多,看兰斯的目光也不敢像刚刚一样放肆。 兰斯的容貌不必说,世所罕见,但贾尼尔见多识广,也没有十分在意,只是一边观察,一边与心目中芬顿王室成员的样貌对照。芬顿王室人丁凋落,仅剩安德雷德五世一支。两位王子中较小的一位也有二十五岁了。这位如果是王族,只能是两位公主中的一位女扮男装。看了一会,觉得不像。 转而去观察兰斯的几个随从,想从他们身上推测兰斯的身份。 高个、黑脸庞的战士,面相颇为憨厚,乍看上去并不起眼。不过只消与其他人对比,就能看出长短了。战士职业的人好胜,广场中如此混乱,人人自危,战士们无不显露出跃跃欲试的表情。但眼前这人却面色平淡,必是见过大阵仗的人物。 瘦高的精灵容貌平常,但面颊瘦削,颇有风霜之色。值得注意的是,精灵眼中有种难以言喻的凶恶光芒,令贾尼尔不由自主的联想到狼的目光。 紧挨著少爷身边的小个子女孩极为胆小怕羞,总是缩在少爷身后,几乎看不到脸。老头悄悄换了个角度,偷看她长相,白里透红的脸蛋,翘翘的小鼻子,秀气的小嘴,一双不安定的大眼楮透著聪慧,可爱得让人吃惊。但旁边那位大一点儿的少女艳光四射,将她笼罩住了,竟没有几个人注意到她的存在。这种类型的女孩子,无论长得多可爱,也可能被人忽略吧。 这个女孩身穿一件不合身的大外套,活像在魔术师礼帽里向外探头的小兔子。她的一只小手正拉著少年的手臂,从大外套里面露出纤细的手腕,一小截衬衫袖子,衬衫袖口上绣著一个小图案。贾尼尔知道,如果是贵族身份,衣裳上每个标记都有含义,很多是抽象化的族徽。这个标记可是个不能放过的线索。细细辨认之下,是一只金线缝制的秃鹫。 秃鹫?!看这姿态,难道是芬顿国立魔法学院的标记吗? 查看再三,确认是出自那所星落魔法领域的最高学府。大法师简森所创立,现任校长是号称当世最强的穆里尼奥大师。贾尼尔倒吸一口凉气。这下可厉害了! 芬顿国立魔法学院位于圣心城附近,共有三千余名师生,是一所封闭式的魔法学校。依照校规,未能取得七级魔法师资格的学生不能外出,级别考试是唯一的例外。但校内有资格颁发国家承认的七级魔法师资格,故此芬顿学院的学生极少外出考级。这小女孩也就是十四五岁的样子,竟然已有七级资格认证? 老头本人不是魔法师,对魔法领域了解不多,只有道听途说的见识。可这已经足够让他认识到,眼前这个不起眼的女孩子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少女。即使是芬顿学院,也要视作掌上明珠!这是国宝级别的魔法少女呀! 贾尼尔怀著敬畏之心,又看一眼小雅。这次正好和女孩的目光对上。小雅被老头严肃的神态吓了一跳,立刻缩进兰斯背后。 最后一位是斗狗真正的事主,有倾国之姿的金发少女。听兰斯少爷所说,名字好像叫雅希蕾娜。嗯,这个名字有精灵的味道在里边。 若说对金钱没有概念,远离俗世喧嚣的距离,这位雅希蕾娜小姐远比兰斯少爷更甚。贾尼尔从第一眼便看出她的与众不同。雅希蕾娜的美貌固然无与伦比,但那并不是她最特别的地方。她的特别之处在于全身上下散发出一种超凡气质,绝对的天真纯洁,不带半点矫揉造作,越是聪明人就越学不到、装不像。她无论走到何处,总能惊世骇俗。可以说,这位雅希蕾娜小姐不只是不像个普通人,甚至不像个人类。 这个念头一起,贾尼尔的视线回到旁边精灵游侠身上,心中的疑窦顿时迎然而解。 是了!一定是这样!老头心中雀跃。这个雅希蕾娜小姐也是个精灵!她的长相实在太细致,肤色太白,眼瞳太澄澈。她戴著那么个古怪的帽子,是想遮住她细长的耳朵! 贾尼尔微笑了。雅希蕾娜是精灵,有了这个认识,思路立时拓宽了许多。 她是个精灵。不止如此,她还不是个普通的精灵。她的生长环境特别优越,几乎没受到任何限制,这才能拥有至真至纯的天性。她恐怕是位精灵公主。因此她不是大神殿的人,那里没有贵族。她可能来自银月城之外的精灵部落,那个游侠是她保镖。 她不是兰斯少爷的下人,但兰斯少爷也不像是任何人的下属。他们是结伴而行,一个陪著另一个。他们可能有同一个目的,也可能只是偶遇。 大汉大概是兰斯少爷的保镖。魔法少女代表著芬顿学院,是一张适用于任何魔法协会的通行证。 兰斯与雅希蕾娜的气质明摆著,肯定是上层人物。而魔法少女则是芬顿学院的宝贝儿。眼前的五个人,代表了三个强大的势力。不,也许是四个。如果那大汉不是兰斯少爷自己的保镖,而是另外的势力派给他的呢?像这样一位王子和一位外族公主过境,芬顿学院鼎力相帮,各地的领主大人势必要表现出支持的意思来,赚取些许好感。 这太惊人了! 老头的额角流下一滴冷汗,自己却没有发觉。即使是贾尼尔这样的人物,在如此惊人的发现面前也禁不住兴奋的战栗。 兰斯是谁,还是没有任何暗示。可是在某种意义上讲,他的身份具体是怎样的已不重要了。有时候,人本身并不解决问题,解决问题的是地位,是人力、财力。如果一个人有了精灵部落和芬顿学院这样的大组织在背后支持,那还有什么事是办不成的? 老头暗暗下定决心,要与兰斯结交。这种机遇千载难逢,不容错过。 这时,由于斗狗结束后场面太乱,佩齐亚收束住了芬里尔狼,使得他们身边围了不少人。大多是以羡慕和谄媚的目光盯著兰斯手里的宝石,或色眯眯的瞧雅希蕾娜。也有眼尖的男人发现了躲在兰斯身后的小雅,追看不已,弄得女孩既惊且怕,几乎钻进兰斯袍子里面。但也有些麻烦人物靠了上来。这些人普遍肌肉发达,身材有的比鲍利还高,用挑衅的眼光注视著鲍利与佩齐亚,摆明了不怀好意。看他们的眼神,好像在估算双方的肌肉总重。 这种职业恶棍类的人物从来是不怕麻烦的,制造麻烦就是他们的生存之道。场面越大,观众越多,他们就越想闹乱子。这相当于广告,因为观众之中有他们潜在的客户。 鲍利想走,发现眼前的路一下子没有了,不禁恼怒的瞪了恶棍们一眼。他们非但不退,反而更进一步的挤了上来。 “滚开。”鲍利对一个站得靠前的恶棍说。“你挡到路了。” “这里是地下酒吧,大个子。你来过吗?知道哪里可以走,哪里不能吗?”那人恶狠狠的说。 鲍利冲兰斯耸了耸肩。这个姿势兰斯在圣盾骑士团的时候就见过多次,意思是,“又有人讨打了。” 兰斯笑著摇了摇头。恶棍们以为他怕事,更猖狂了。有的越过鲍利,向雅希蕾娜和小雅贴近。 发现有热闹可看,更多人凑了过来。这里面很多人为了阿银输钱,怀恨在心,打算借机出口气。气氛变得很坏,充满了危险。 “小子,你养的那小白狗不错呀,拿来看看!”一个人站在远处尖声喊道。 附近的恶汉则笑嘻嘻的伸出了手,阿银这时正在雅希蕾娜怀里撒娇,恶汉嘴角流涎,也不知他想摸的是哪一个。 贾尼尔老头看出情形不对,连忙向身边的一个手下使眼色他不能亲自出手。 手下以探询的目光回望他。很明显,眼下的情况很麻烦,太多人参与,如果不想把事情闹大,必须用狠手段杀一儆百。 老头阴沉的点了点头。 忽然一道电光闪过,那个伸手的坏蛋嚎叫著倒地,全身抽搐不已。恶棍们大为惊骇,都退开,给那人打滚儿的空间。小雅站在雅希蕾娜身旁,满面怒容。精灵少女却一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模样。 兰斯用精神分支搜索空气中残存的魔法波动,知道小雅用的是闪电触摸。 何必呢!兰斯苦笑,叫了一声:“佩齐亚!” 精灵游侠立刻向兰斯拱手行礼:“大人,请吩咐!” “放狗,开道。” 一直老老实实蹲在佩齐亚身后的芬里尔狼听了兰斯的命令,喜极而泣。不等狼王下令,摇晃著又粗又重的尾巴,撒欢的冲进人群。 冲突一触即发。芬里尔狼的突袭造成的第一声惨叫,成了恶棍与赌徒们进军的号角。他们怒吼著向兰斯聚拢过来,有些还掏出了暗藏的武器。 人多可以壮胆,赌输的怒气又急于找到宣泄的出口。巨狼没能吓住暴徒,渐渐四溢的血腥气反而激起了他们的斗志。 但暴徒们马上为他们的不理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转瞬之间,就有十几个人被芬里尔狼抓伤、踩伤,五六个被鲍利折断了臂骨,小雅以冰魔法在酒吧的木制地板上涂了一个半米宽的冰环,恶棍们在冰上滚倒一片。最惨的一个恶汉,被幽灵卫队砍得全身是血,不成人形。 恶棍们受挫,纷纷稳住手脚。他们极不情愿的意识到,眼前这个看来柔弱的英俊少年,绝非他们可以对抗的人物,不但财力、实力惊人,而且心肠极硬,毫不手软。大个子战士、少女魔法师战斗力固然强,但他们出手时有所保留,让对手失去战斗力了事,甚至那只黑色的巨狼也非常有分寸,亮出獠牙,只用爪子抓人,唯有那个少爷不同。 那恐怖的场面仍在众人脑海里往复放映:一个恶汉趁鲍利和巨狼驱赶其他赌客的时机贴近了少年,想来个擒贼擒王。恶汉高举棍子,正准备扑击对手,不料被一股奇怪的力量控制住,悬停在距地面半米高的半空,无法动弹。紧接著,那恶汉全身抽搐起来,胸口、后背和双腿凭空出现了一道一道的割伤,像同时被四五个看不见的刀客袭击。更令人恐怖的是,自始至终那个人一声不吭,面上竟是一副睡眼惺忪的渴睡表情。不谐调感与恐惧感像一只坚硬有力的骷髅手爪握住了围观者的心脏,使他们一动也动不了。 整个过程持续了十几秒,当恶汉落在地上时,早已昏厥过去,四肢奇怪的撇开,活像一只破烂布偶也可能是疼死了。众人看得脊背发冷,连呼吸都忘了,少年却只是用手臂拦著金发少女,后退了两步,免得血溅到自己身上。 事了,兰斯看了看那倒霉蛋,叹了口气。因为察觉到事情不对,他预先召唤出幽灵卫队在身边守护,恶汉只是触发了兰斯的防卫心罢了,而幽灵地精骑士的攻击他是控制不到细节的,那些家伙没脑子。而律令昏睡的效果,不过是为了止住惨呼,避免吓著雅希蕾娜。 幸好没把山姆和金引出来,否则,双头巨人很可能拆掉大厅里的柱子当武器,那才叫真的危险呢。 只希望那个可怜虫没死就好。 他伸手在口袋里摸了一阵,掏出一件东西。众赌徒以为他又要施展什么手段,纷纷尖叫逃窜。 但兰斯拿的只是一块手帕而已。雅希蕾娜的小脸儿白得像纸一样,抱著阿银,不住发抖。女孩记忆中还是第一次看到流血冲突呢。额头上好多汗珠,兰斯悉心的洛uo擦去。 如同在燃烧的篝火上浇了一整瓢凉水,赌徒们被沮丧和嫉妒烧坏的脑子迅速冷却下来。再没人敢出头找麻烦了。芬里尔狼没能尽兴,舔著嘴唇,不满的扫视他们。 受伤者的哀叫声不绝于耳,兰斯以为,这会增大雅希蕾娜的不安感,皱著眉头看了他们几眼,伤者的同伴立刻动手,把他们抬走了。 兰斯发觉,人们看他的眼神充满畏惧,像在看恶魔,无论他看到哪个,都是哆嗦著往后躲。他无奈的笑笑:这真是大谬不然,我其实是个善良的牧师,有必要这样吗。 “走吧。唉……”牧师摆摆手,放弃了辩解。 众赌徒刷的左右分开,让出一条可容五人并行的大道。即使是王家骑士团也未必这般训练有素。只差铺上一条红毡,教皇便要在艾哈迈黑市登基了。 等兰斯一行人走远,赌徒们又聚在一块,向教皇继承人的背影眺望。在他们身前有一条看不见的界线,写著「大人物,危险”几个大字,谁都不敢越过。赌徒们感慨一会,开始交头接耳。 “那个危险份子叫什么?有人听到吗?” “似乎叫‘兰斯大人’。” “笨蛋!哪有人叫大人的?这是保镖对他的敬称。” “不过,这位,咱们称他大人也无妨。唉,那两个小妞真漂亮啊……” “兰斯?这个名字……”一些黑市的高级顾客沉吟起来。 “就是格雷堡舞会的那一位吧?”一个贵族问身边的同伴。 “嗯。应该是同一人。阿诺先生,你大概没有见过,这个就是我上次说的,在舞会里出尽风头的少年,阿贝尔子爵的朋友。好像侯爵小姐对他颇有意思……” 名叫阿诺的魔法师干笑两声:“我在光明塔见过他两次了。到哪里都是风云人物啊!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是那个小个子的女孩,她可能是……” 阿诺注意到几个人竖起了耳朵,不言语了。 “咱们出去说。我看那位少爷不会在这儿待很久,到上面等他吧。 “他恐怕不会理咱们。他连鲁卡多伯爵都不理。他给老头吃了两次闭门羹。哦,还有杜马略大人,也是两次。” “这可未必,相请不如偶遇嘛。像这样的人物,结交一下没坏处。” 很多人点头。手脚快的,立刻转身往楼梯间的方向走去,想到楼上占个好位子。 兰斯的威名以音波的速度在整个广场内传开,所过之处,尽是畏缩的人群,顾客们远远避开。牧师带领著女孩及保镖,不必猛犬开道,也能畅行无阻了。 兰斯的一门心思都放在雅希蕾娜身上,已走出很远,少女小女孩仍在不安的发抖。 “兰斯哥哥,那个人会死吗?”雅希蕾娜仰起小脸问兰斯。 “不会。伤口很浅,不会致命的。”虽然这样说,他并没有把握。 “喔。那一定很疼!” “是啊,疼是免不了。谁让他吓唬雅希蕾娜妹妹呢。” “在我的家乡,德拉尼尔,人们不会做这样的事。连吵架都很少。” 兰斯立刻打起了精神,这是第一次听雅希蕾娜说自己的事。德拉尼尔,是精灵部落吧。具体位置在哪儿来著?回去查一下。 “在新伊甸,人们可能会有决斗。不过他们不用刀子。他们的武器造成伤害时出血很少。雅希蕾娜好害怕血!兰斯哥哥,以后你也别用那些冷兵器好不好?” 新伊甸?冷兵器?兰斯听得十分糊涂。这两个词全无概念。 这时路旁忽然闪出一个人来,个子很高,骨节粗大,衣著邋遢,一看就是老赌鬼。 这个人倒蛮有勇气。兰斯在心里点了点头。 “兰斯大人!”赌鬼的声音,出乎意料的沉稳,显得精明强干。“我是贾尼尔老板派来的。老板希望……” “贾尼尔?” “斗狗场的老板,秃顶的那个。”鲍利答道。 “哦,你告诉你老板,赌注就算了吧,我真的不想要。” “不,兰斯大人,您误会了。我老板的意思是,想和您交个朋友。”说著,赌鬼从怀里掏出一叠东西递给兰斯。 兰斯没有接:“这是什么?” “船票。由艾哈迈经由阿穆尔,至圣心城。”赌鬼低下头,再次用双手呈给兰斯。 兰斯接过来数了数,足有十几张。他把票给小雅鉴定,确认是真票。 兰斯向贾尼尔的使者点了点头:“我收下了,谢谢你们老板。” 那人连连行礼,退进了路旁的阴影中,消失了。留下兰斯一行站在广场上。 “想不到那个秃顶老头是这里的大人物。”鲍利说,下意识的回头望了一眼。 “是啊。他知道我们的来意。他的命令比我们走的快。” “斗狗真是大赚了!”鲍利乐呵呵的说,舒展了一下手臂。显然,他刚才那场架打得很爽。“刚刚那个人,你认出来没有?他是从一开始就在那里的斗狗老赌棍中间的一个。” “如此说来,他是一个托儿咯?” “托儿?什么是托儿?”雅希蕾娜好奇的问道。 “这个嘛。不太好讲,打个比方好了。”兰斯笑著回答她:“假如街上有一种新的糖果,糖果是黑色的,很难看,你想尝尝,又害怕难吃,很犹豫。正在这时,有人买了那种糖,还不停的说,‘很好吃的糖呢,一吃过就放不下了。’你会不会买那种糖果?” “会啊。有人说好吃嘛。”雅希蕾娜一副“那当然”的表情。 “可是,这个说好的人却是糖果店的老板雇来,替他做宣传的。” “啊?”小雅大吃一惊,叫了起来。 “这样的人,就叫做托儿。”兰斯看著小雅道,小雅却低下头,摆弄自己的手指。 “像今天这个人,就是斗狗的托儿。别的赌徒在犹豫,要不要赌一把看看呢,好像赢的人很少耶!这时他就跑上去赢一把,给那些人信心。”鲍利抢著说道。 “好复杂!”雅希蕾娜的眉毛扭到了一起。 兰斯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又笑了:“可是,今天最大的托儿,是我们啊。” “哎?”这下连鲍利也听不懂了。 “你想,地下酒吧从我们那场赌局里,赚到了多少钱?保守估计,也有上千枚金币。” “只是抽红,有这么多钱吗?” “不可能只是抽红。他们自己也下了赌注的,赌客里多的是赌场的人。我怀疑,即使阿银不是狼族之王,只是一只普通的小巴狗,也一样能赢得那场斗狗,因为这样赌博的可控性最高。” “好玄妙啊……”鲍利挠著后脑勺,放弃思考了。 “但是,这场赌博之所以能运作起来,起点还是靠我们闹起来的人气。如果没人关注,酒吧就无法设赌局了。我有意把事情闹起来,让酒吧赚一笔,买船票的事就不会有麻烦。没想到那个斗狗的老板居然是如此高阶的家伙,真是歪打正著呀!” “大人真是高瞻远瞩!”佩齐亚钦佩之情溢于言表,又向兰斯行礼。 “嘿嘿,如何在讲道之前,以温和的手段聚得更多的听众,可是牧师的职业技能!” 正聊著,一个侍者走了过来,向他们躬身道:“大人,是要离开酒吧吗?” “嗯。没什么事了吧?” “那,请跟我来。”侍者说著,带头朝一个方向走了。 他们跟著侍者穿越广场,进了一间布置极为奢华的房间。从房间中一扇隐蔽的小门出来,来到一间楼梯间里。兰斯看得清楚,不是下来时的那个。这个贾尼尔老板想的确够周到,如果原路返回,上面肯定有人等著,又是许多麻烦。这一间大概是酒吧内部人员使用的通道吧。 其实这通道是酒吧的高级负责人专用的,而刚刚走过的房间,则是原本要接待他们的另一位负责人,费兰老板的会客室。 这时,蜘蛛贾尼尔派遣的一位使者正由客人走道离开酒吧,赶往麦芽酒馆。贾尼尔希望从德摩尔那里购买兰斯相关的情报,以便能更好的认识这位新朋友。 第035章 魔法史上的一页 清晨将过,阳光绕过凸出的屋檐,照亮兰斯的窗台。两盆晚开的魅色百合在阳光中摇曳著,把橘红色的花粉抖落在空气里,四处飘散。 阳光也照到了贪睡人的脸上,暖意像蝴蝶的翅膀擦过脸颊。他正在半睡半醒之间,用手胡乱的撩了几下,想把恼人的飞虫赶走。自然,未能如愿,于是翻了个身,把脸冲著另一面,继续睡。 “那少年的笑容,是为阳光而生,一者可暖人手足,一者可暖人心意。不,看看那些小修女们的表情,该当说,阳光是为那少年的笑容而生才对。” 这是一位老嬷嬷,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夏日正午说出的名言,在神学院的小女生中广为传诵。就在第二天,说这话的老嬷嬷坐在大摇椅里晒日光浴时安然辞世,使得这句名言,更附上永恒的色彩。 有意无意中听到这句名言的兰斯,为了测试真伪,曾故意站在操场中心,望著天空微笑。可惜,修女们不比艾哈迈的少女众,都躲得远远的,没一个人敢看他。事后,莫名其妙的受了许多前辈牧师的排挤,还被迫做了两天扫除。从此,兰斯对阳光的好感度大减,总觉得阳光一旦沐浴在身,便有人在背地里阴谋陷害。 “阳光与兰斯”的名言固然夸大,可在某种意义上也讲出了事实。阳光是无私的、博大的,润物无声,而兰斯那拒人千里的微笑则带著强烈的自我存在意识,内里恰巧相得益彰。老嬷嬷的名言证明,阳光与独行少年构成的美景,能极大的激发女孩们的母性,引发她们的同情心与好感。聪明如兰斯,潜意识中十分明白,他的笑容有多么巨大的力量,对年轻女孩们有著近乎恐怖的吸引力,不过他的自尊心不容许他经常使用这件利器,况且他自认为是专情的楷模,到处勾引女孩子有损他的名誉。 兰斯对展现笑容,始终较为吝啬,如无必要他绝不会笑。但对某个少女却是例外。 “兰斯哥哥、兰斯哥哥!” 恍惚中有人叫他的名字。挣扎著睁开双眼,一张俏丽的小脸倏地从云雾里钻出来,在闪耀的光的粒子中闪耀。 “哦,是雅希蕾娜呀!早安!”兰斯微笑著说。 话音还没落,他的笑容就僵住了。 雅希蕾娜身上只穿著一件戴蕾丝花边的白丝绸睡袍,金色的阳光照在莹白如玉的胴体上,白丝绸几乎融化,留下绝色倾城的曲线与肌肤。而她那张天使样的小脸儿上满是困倦表情,眼楮半睁著,弯弯的睫毛一动一动。他看得清楚,有一粒红色的花粉挂在睫毛尖儿上,随时都会掉下来。 牧师的睡意一扫而空。非但如此,他还感到斗志昂扬。努力把微笑做完,悄悄掐了一下大腿,呜,好疼。 “早……哦……安。”说著,精灵少女劈开右腿,横在床上,洁白鲜嫩的小脚离某牧师的手只有几寸距离。她用手撑著身体,把左腿也挪上来,跪在他身边。 牧师急忙平移了一尺远。 雅希蕾娜忽然挺起上身,她的胸部不是非常大,但胸型极漂亮,在他见过的女孩子里无与伦比,大大的打了个哈欠,眼楮几乎全闭上了。而后她像小猫一样趴下,朝兰斯爬过来。从睡袍敞开的领口可以轻松看进去,只有一边的蕾丝边百合著摇摆,偶尔遮住视线。 对方只是五六岁的小女孩!牧师猛醒,狠狠打了自己一个嘴巴。 “你,雅希蕾娜,有,有事吗?” 问的多傻呀!兰斯的脸上画满了黑线。不过他也想不出别的词儿。 “雅希蕾娜……哦,熊……小熊……”女孩慢慢伏下身子,“小熊枕头……呼!” “小熊枕头没有了?什么时候不见的?”兰斯的口齿总算伶俐了。 “呼……昨天晚上。早就没有了。” 原来是这样啊。兰斯大大松了一口气。同时,一种微妙的失落感也涌上心头。他为了忽略这种感受,急急问她:“那怎么现在才想起来找呢?昨天为什么不告诉我?” “哥哥好忙。雅希蕾娜不想……好困。让我睡一会儿”说著,女孩把脸埋在兰斯枕头里,几乎是同时,她的一条腿横了过来,压住了兰斯的一条腿,身子也贴了上来雅希蕾娜的睡姿出奇的差…… 呜!好软,好暖和……牧师开始在心里赞美真神,看著天花板,眼前却浮现出雅希蕾娜的小脸,帽子除去,耳朵却不在那儿,竖在头顶,又短又尖的,像小猫的耳朵。呜!好可爱的小猫。“不行!我在想什么……” 门砰的一声打开了,摔在墙壁上,兰斯吓得几乎跳起来。坐起来一看,小雅抱著一件东西站在门口。 “雅希蕾娜!熊枕头!”小雅声音清亮,差不多是兰斯遇见她以来,吐字最清晰、最大声的一次。 兰斯一看,果然是雅希蕾娜的大号熊枕头:“你在哪里找到的?” “床下面!雅希蕾娜的床下面!” 雅希蕾娜抬头,迷迷糊糊的看了熊枕头一眼,又趴下了。伸出一只光手臂,搂住了兰斯的脖子。 “啊?!”小雅惊得张大了嘴,站在那里,脸上乌云变幻。过了两秒钟,她忽地跳过来,把雅希蕾娜从床上抱起来就走。 “呼……让雅希蕾娜再睡一会儿……” “不行!好孩子到自己的床上睡!” 不一会,隔壁传来一些动静。 小雅的力气真大!兰斯暗赞道。雅希蕾娜妹妹比她自己要重呢!舒舒服服的又躺下,枕头上满是精灵女孩的香味儿,情不自禁的嗅了一嗅。手臂碰到了一件软乎乎的东西,低头一看,是雅希蕾娜的熊枕头。 兰斯无语。雅希蕾娜现在枕著什么呢…… 这时,门自己合上了。接著传来了轻轻的敲门声。 “请进。”兰斯战战兢兢的说。今晨所发生的事全都超出他的理解,判断力受挫,自信心受打击。 门开了,小雅出现在门口。她穿著一件纯白色的硬布内衣,抱著一只素色大枕头,低著头站著,不讲话。短发下的脸很红。 “哦,雅希蕾娜的枕头。”兰斯把熊枕头拿起来,递给小雅:“你忘记拿了。待会她又会叫……” “啊?”小雅瞪大眼楮,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愣了好一会,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一把夺过枕头,转身跑了。“晚安!” “晚安?喔……” 不由分说,门关上了,并且闩好。兰斯动作僵直的向窗外望了望,发现阳光正明媚,再一次感觉自己像个傻瓜。 “等等,我记得小雅第一次进来时,穿戴得好好的呀,怎么会变成睡衣了?难道我记错?” 牧师使劲晃了晃脑袋,想把一团浆糊搅开。 “主啊,请赐给我智慧!”他消极的祷告了一番,起床,开始读脑子里的魔法史书。这个混乱的早晨是难以理解的,比从一百本相互矛盾的历史书里查找真相的难度高一百倍。 中午时,收到了悠尼夫人的请柬。兰斯独自一人坐上马车,踏进了艾哈迈的街道。阳光虽然灿烂,天气已有些冷了。人们的服装正在改变,店面的窗子上似乎也蒙上了秋色,不再像夏天。 兰斯坐在马车里,悠哉游哉的望向道旁的树荫。一件小事引起了他的注意,使他的双眼从读书太多造成的迷蒙明亮起来。 那里正有一起盗窃案发生。 盗贼是个十几岁的男孩,盗窃技巧十分高超,轻松把一个胖商人的钱袋弄到手里。那商人的目光有些呆滞,神经质的抖著腿,似乎正在等人。商人一点也没发现钱袋被偷的事。贼嘲弄的在商人面前绕了一圈,哼著歌走了。 兰斯用拇指和食指围成一个圆,透过圆圈看那个贼。看了两秒钟,他笑了,自言自语道:“黄色,红色。” 这是贼精神体的颜色。盗窃时的紧张感还没有消除,贼有些兴奋。尽管他的神态非常自然,但在那一小群人中,他的精神波动最剧烈,无法瞒过兰斯的眼楮。 兰斯饶有兴趣的观察著贼的精神体,直到车子走远,贼的身影从视野中消失。橙色的精神光在车厢板壁上投下一个椭圆像。他眨了一下眼楮,像看不到了,贼的精神波动从脑海中消失。他知道这代表著什么。他的灵感仍然未能跨越人类的界限。他需要借助建立在物理视觉基础上的想象力才能捕捉到精神体的形状,眼楮看不到的,他就无法锁定精神体。 实际上,阅读精神体并不依靠眼楮。这也就是为什么精灵族的弓箭手永远比人类优秀的理由。人族弓箭教练总是抱怨说,精灵的视距更远。事实上,那只是一方面原因。更重要的是精灵的灵感更强,他们以精神流和视觉复合系统来锁定目标。如果精灵的悟性足够强,他们甚至有能力在简支上附著微小的精神体,起到导向作用,像那样的弓箭手才配得上神射手之称号。 灵感的强度,悟性的强度是独立于精神力容量的概念,这在纪元时代的书籍中有明确的理论说明。然而到了芬顿时代初期,所有的魔法师都抱有同样的误解:精神力容量越高,灵感与悟性越高。这在兰斯看来真够可笑的。即使在今日,元素使中也有以能量操纵为主的流派,比如季水国的元素使,就是这样的一群,魔法学界主流却排斥一切单纯提高悟性的训练方法。他们以精神力容量大小为唯一的选材标准,同时又悲观的相信精神力容量无法人为拔高。长此以往,魔法的门槛越来越高,魔法师整个人群必然逐渐缩小。 若能纠正人们的这种偏见,对整个魔法学理论的发展必将产生翻天覆地的影响。同时魔法师的选材面变宽,更多的人带来更多思想、更多交流,研究方式也将相对活跃起来。兰斯打算由此为切入点,在星落的各大魔法协会、学院进行巡回讲演,以确立自己在理论研究界的权威地位。 对魔法发展史上一些类似的事例反复分析,兰斯找到了一个极为成功的案例,芬顿二世纪中叶,大法师玛法里奥提出玛那概念。现代魔法学的一切量化研究都以玛那理论为基础,玛法里奥也因此被称为现代魔法奠基人,名头之响,芬顿时代的魔法师无出其右。 玛法里奥最大的成功之处,在兰斯看来,是他提出了一个度量衡。量化研究的诱惑力太大,任何理论家都无法抗拒。如果兰斯也能提出一个度量衡,用以衡量悟性和灵感的高低,那他的理论一定能很快得到承认。数字永远有最好的说服力,一切正确的感性认识,都会在表面正确的数字结果下屈服。 然而事情并不尽如人意,兰斯查阅了纪元时代全部相关典籍,发现并无这样一个度量单位存在,甚至,连一个可供参照的常量都没有。纪元时代的魔法师们对灵感的评定方法非常粗糙,由低到高分为五个等级:兽人,矮人,人类,精灵,魔族,而每两个等级间的分界也十分含糊,全是经验谈与想当然。至于悟性,连等级划分都没有。 兰斯感到头大。不过他并不打算退缩。他以学前班法师极不严谨的逻辑思维和卑劣牧师的结果至上论思考,得出了一个可怕解决方法。纪元时代的前辈们如果泉下有知,定然从坟墓里爬出来,把那个可怕的理论和产生它的邪恶大脑拖进地狱深处,埋在土里踩实。兰斯决定伪造一个灵感度量衡,完成他欺世盗名的历史使命。 “现代人对灵感的认知极为有限。除了极少数的几个老学究,大多数人连精灵的灵感比人类高的事实都咬不准,因为没有一个权威理论在背后支持他们。凭他们的知识水平,根本无法判定我灵感理论的真伪。即使那几个老学究看穿了我的歪理,我的理论知识比他们丰富,口才又比他们好,我还擅长通过演说强迫大众接受我的观点,老学究们联合起来也不是我的对手。与他们辩论,还能提高我的名声。何乐而不为呢!” “等到魔法学发展到下一阶段,能判定出我度量单位有误的时候,多半也要一百年。况且,由于理论的进步是建立在谬误的基础上,能不能反过来打倒这个谬误都很成问题。” 几乎没有经过思想斗争,这个牧师就下定了决心,随便制定一个灵感的度量衡给魔法研究界用。至于这个歪论会对后世造成多大的负面影响,那是后人该解决的事,他兰斯要的只是权威的地位,要让那些小魔法师、中魔法师们一提起兰斯的名字,崇敬到热泪盈眶,双膝跪地,因为他是和传说中的玛法里奥一样伟大的人。 想著想著,兰斯笑起来,用他明媚的笑容照亮了整个车厢。兰斯的仪态表现已经达到登峰造极、炉火纯青、空前绝后的高度了。明明是在白日梦,微笑却无比纯真,若有人看到这样的笑容,说不定会认为他刚刚做了好事,得到了老神甫的夸奖呢。 以他的知识储备,本可促进魔法文明的复兴,但他对此全无兴趣。他并不认为自己有义务对当代的魔法师们负责,捞好处才最实际。至于子孙后代,请自求多福…… “尽管是骗人,也得认真考虑一番。中世纪的界定方法可以借用,给每个分界点设定一个数值,常量的大小……嗯,以后再说,先把名字给定了。这个度量衡单位,就叫‘普雷妮常数’,上船后好好想想,赋予它一个物理意义……” 船票的日期是十月二十九日,尚有一个多星期。在此之前,多少还要与贾尼尔老板打些交道,以便使双方确认彼此间的“友谊”。对此兰斯倒也不反对。艾哈迈是芬顿乃至星落的经济中心,任何势力若想做大,都难免要在艾哈迈设立分据点,筹措资金,建立人脉,打探消息等等。既然以复兴教派为己任,重建艾哈迈神学院也是份内之事,与盗贼行会打好关系,对日后的工作的好处多著呢。 他开始考虑和贾尼尔交流的事。首先要确定的是自己的身份。逃兵,外交官,魔法家族后裔,神圣教教皇候补。对方是盗贼行会,消息来源不可能像魔法师一样少,也不会像贵族一样,为了攀附权贵而轻信。在兰斯诸多的身份里,有价值的可靠的身份,只有教皇候补一个。但这个身份目前还不能用,教派还在禁令控制中,自认教皇反而会授人以柄。思前想后,他把主意打到了精灵守护者身上,决定再给自己造一个身份,银月城特使。 又想到,这城里除了鲍利和夏尔蒂娜,另有一人知道自己逃兵身份,麦芽酒馆的德摩尔老板。贾尼尔会否问到德摩尔哪里,不可不防。对了,只说自己是依照大长老艾尼克斯的命令,混入芬顿、矮人联军。在此之前,兰斯是银月城收养的人类孤儿,作为间谍培养长大。 按照这种说法,即使跟夏尔蒂娜当面对质也不怕,因为他有佩齐亚和艾瑟伦可作证人。精灵们以他为尊长,这个骗局在艾哈迈是无懈可击的。 “嗯,如此万无一失了。”牧师无邪的笑了。“今晚就和精灵们统一口径。” 马车行至一个十字路口,向西一转,出了礼天路。再向北转,走个五百米左右,侯爵夫人府就到了。 上次被老太太和夏尔蒂娜合伙戏耍,结果虽然不坏,还是心存芥蒂。他对老太太们天生的缺乏好感,侯爵夫人不好对付,更惹他讨厌。如果可能,他真不愿意再来。但这些交际是免不了的。他必须把自己的角色扮演下去,不管它是什么。 忽然,路边传来一个妇女的呼喊声:“主啊!救救我的孩子吧!”声音充满疲惫与绝望。 兰斯吃了一惊,把头探出车窗向后望。只见一个衣衫沾满灰土的女人坐在地上,怀抱一个婴儿。 “停车!停车!”兰斯下意识的喊道。 马车一下子停住了。 “求求你们……”女人继续哀告,却不知是在求谁。 他又开始后悔叫车子停下。事情明摆著,女人的孩子病了,城里没有一个牧师可以给孩子看病。牧师们都在监狱里,即使有在逃的牧师,对患病的婴儿也无能为力。他们失去了神力,丧失了自己最根本的职能。这个绝望的女人显然不知道这件事。 神迹消隐的坏处已开始显现了。 兰斯用眼角的余光四处瞄了瞄,果不其然,在一个胡同口的暗处站著两个宪兵,面带幸灾乐祸的表情。他们在守株待兔吧?等牧师自己送上门。 兰斯开始犹豫。他可以救那个孩子。只是举手之劳,除了他无人可以做到。但是他无法下车。伦伯底张开大嘴,等著他跳进去。 一个宪兵注意到兰斯的马车,开始不断向这边望。 “开车。”兰斯叹了口气,命令道。 “我想要救那孩子,洛马特神甫。但我没有勇气。我该怎么办?如果是你,不会有犹豫吧?更加不会像个懦夫一样逃走。但是我,只能这样。” 他有些伤心。在他心底的善良在鞭笞他的自私。他想了一会,找到了一个折中的办法:他让亮羽来联络可怜的女人,决定与她会面的地方。一只展现神迹的鸟,虽然是魔族黑鸠,也不错。 兰斯与亮羽进行心灵感应距离的上限是一百米,再远,他就无法感应到亮羽的精神体。他决定让亮羽晚上到这边来找找看。 “仁慈的主啊!无所不至的主啊!求求你……”女人的喊声渐渐远了。 “原谅我吧,洛马特神甫。我不得不如此。我不只是一个牧师,我是一个传教士,我是圣神教未来的教皇。”兰斯面色沉重,自语道。 在他心中还有一个执拗的声音,可是他没有让它出口:“我是深爱著雅希蕾娜妹妹的,害了她的,必须要照顾她的人。我不惜伤害他人,也不惜伤害自己。这是我的赎罪。” 爱情的声音,在兰斯的命运里,像苍穹笼罩大地,永恒的日月星辰。世界的命运与女孩的幸福,何者重要,从他看到女孩的眼泪以后,就再没有过犹豫。 但是他忘记了,他不愿记起,第一个为他而哭泣的少女,不是纯真的精灵少女,而是骄傲的领主千金。 马车一路向前,把可怜母亲的呼声抛在后面,进了侯爵夫人府大门。 第036章 被忽略的告白 兰斯再次坐在那狭窄黑暗的占卜房里,受悠尼夫人的审。 多日不见,老夫人的容貌显得清炯了许多,似乎也陷入了秋忙时节的兴奋。但兰斯想不出,像她这样无所事事、养尊处优的贵族夫人有什么事可以操心。他觉得像她这样又老又刁的女人,每天脑筋里只有一种事,就是如何整人。 兰斯不喜欢老年妇女,他怕唠叨。平心而论,侯爵夫人不唠叨,但她坏,她以耍人为乐。上次强吻夏尔蒂娜的事,归根结底是侯爵夫人造成,从那以后夏尔蒂娜就不来了。 “哦,夏尔蒂娜不来是好事。那个大小姐,做事乱来的,跟她在一块连我自己也没了条理。上次把她弄哭了。哭了就哭了呗,她自找,谁让她使用幻术骗人呢。那是为了救她的命。被强吻了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是有报有还。再说了,强吻侯爵小姐也不犯王法。”兰斯胡乱想著。 “说到底,她还是只考虑自己。她不想跟佛朗兹子爵结婚,拿我当挡箭牌。哈,这挡箭牌找的真随便,当街就抓了一个。现在事情闹大了,啤酒肚领主生气了,把她关了禁闭。或者是她自己害怕了,觉得我这个挡箭牌会对她动手,很不安全,计划换一个。不管怎么说,我和她的关系到此为止。一周之后,她做她的艾哈迈公主,我到圣心城去找我的未来,嗯,也有雅希蕾娜妹妹的未来。和她的一个月期限也到期了吧?好像就是今天!事到如今,那个约定还有什么意义?!” “我对你非常失望!”悠尼夫人说。 “啊?”兰斯正在想心事,一时转不过弯儿来。 之前悠尼夫人一直在兰斯面前走来走去,兜圈子。走了数十个圈子,她停下来,怒气冲冲的对著兰斯:“小兰斯,我对你百般信任,可是你看看你,做了什么事?” “我做了什么事?” “天啊!你居然忘了!”悠尼夫人用手帕压著脑门,向后就倒。她倒得够慢,给兰斯足够的时间扶住她。 兰斯把老太太扶到椅子上,退了一步,想回自己椅子上坐著,手被悠尼夫人抓住了,坐不下去。 “小兰斯!”悠尼夫人抖著兰斯的手说:“你把女孩子的贞节看成什么东西?可以予取予求的吗?” “贞节!”兰斯吓了一跳,“我没做过那种事呀?” “不要狡辩了!她都跟我说了!你做了那样的事,可叫女孩儿家怎么办才好?她嫁不出去了!” “她?她是谁呀?”兰斯大著胆子问了一句。 “谁?你居然把她给忘了?”悠尼夫人眼楮一翻,做出要昏倒的姿态,然后双手交叉,向上仰望:“主啊!看看这个不诚实的青年!请宽恕他吧!请把您的怒火,转嫁给我。因为正是我盲目轻信,才让这个青年有机会犯错。小兰斯,我想你一定是吓坏了,才不记得她的名字。那被你轻薄、遗弃、终日以泪洗面的可怜少女,便是我的小宝贝,普雷妮小姐呀!” “普雷妮?”她竟然会这样说,出乎兰斯意料之外。 好。真有你的。兰斯心里大骂。又在玩游戏了。既然这样,咱们就玩好了。谁怕谁。 “你终于记起了吗?被你毁了贞节名声的可怜的女孩子。” “我可没有毁她贞节。”兰斯做出一副老实认错的姿态,道:“那天夜里下著大雨,有点冷。不过是吻了她一下,让她暖和暖和。” “天!不过是吻了一下!这语气!吻一下不是大事吗?你没有翘开她的小嘴,把你的舌头伸进去?” 这火辣辣的露骨的言辞,再次击退了兰斯的防线。他倒退一步,意识到在某些方面,老太太的经验比他丰富太多。 “我是有做过。”兰斯定了定心神,答道,“不过那并非她的初吻。你的这位贞节小姐,在两三个星期之前,在艾哈迈中城区一座小旅馆房间里,主动吻了某位男性,那种吻。” “那不可能。两个星期以前,普雷妮还没到艾哈迈呢。” 兰斯又退一步,无言以答。的确,两个星期以前,普雷妮小姐还没出生呢,谁都不可能吻她。这真是作茧自缚啊。 “唉,事以至此,责怪你也没用。”悠尼夫人得理饶人,以退为进。 “你的那位普雷妮小姐,嗯……她真的,我是说,她真的很伤心吗?”兰斯犹豫的问她。 “还用说。自从赏菊归来,她就像变了个人,沉默寡言,郁郁不乐。哦,她还开始写诗。” “什么?诗?” “是呀。云啊,天空啊,花啊什么的,傻的要命!” “这不是挺好的吗。一个文文静静的女孩子……” “好?她是什么人?她是性情暴躁的……咳!”侯爵夫人意识到自己说错话,赶紧打住,“我那可怜的小宝贝!”她用手帕掩著脸,假装啜泣。 兰斯不语。他对悠尼夫人的品性不敢信任。但如果她说的是真的,夏尔蒂娜因为被自己强吻了,既羞又怕的躲起来不见自己,他会感到有点开心。 可是,也可能是佛朗兹子爵在这两天加紧了求婚的脚步,她来不及做其它动作,只好抓起了自己这根救命稻草。 “那怎么办呢。”老太太装哭,兰斯听得心烦。 “你真的肯为她著想?”悠尼夫人紧紧握住兰斯的手:“你不知道,小兰斯,这种事在夫人们中间传得有多快。一个星期,流言蜚语已经传遍艾哈迈,飞到我侯爵府、普雷妮小宝贝的房间里去了!连日来,她顾影自怜,茶饭不思,日渐憔悴,真让我的心都碎了。你知道,像她那样温和内向的女孩子,有什么事也只会憋在心里,这些伤心、烦恼闷得久了,像毒药一样渗入心房……”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兰斯不耐的说。即使事情是真的,从悠尼夫人嘴里说出来也不像,“只要想办法堵住那些夫人们的嘴。” “你怎么能这样想?莫非你还没有看出,普雷妮对你的感情?主啊……”侯爵夫人惊道。 好!你把自己也绕进来了吧?兰斯心想,几乎想促狭的微笑。他摆出一副不解的表情,说:“我和她不过只见了一次面。” 一瞬间,悠尼夫人面上果然出现了错愕的神情,这让兰斯暗自得意。但老太太很快扭转了局面:“小伙子!不要自以为什么都懂!你没有听说过一见钟情这句话吗?你可不能把她看成那种随便的女孩!” “普雷妮小姐蛮文静的。她的性格人品,比她那位表姐强得太多。” “那,你觉得我家普雷妮的身材样貌,可还过得去?” “哈!如果说小姐的身材样貌还不好,那芬顿再没有漂亮女孩了!” “好。既然你对她没什么挑剔,她又钟情于你,我就替你们作个主,把普雷妮嫁给你好了!她父母那边,我会帮你们解释……” “别!”兰斯立刻摇头,深感老太太嘴太快,攻势凌厉,“你看,我是个外国人,没有爵位,普雷妮小姐却是贵族家的女儿……” “这你不必担心,帮贵族小姐和平民家的好少年牵线搭桥,我已不知做了多少。小兰斯,你就放一千个心在肚子里,只等抱你的小美人吧,哦呵呵呵呵……”言下之意,落在我芬顿第一媒人手里,你是逃不掉的了! “不,还不知普雷妮小姐的想法。我还是自己确认一下比较好。” “我早就问过她几百次了。怎么,你信不过奶奶?” “当然不,尊贵的侯爵夫人。我只是想,这种事情,亲口向女孩提出,是男人必须具备的勇气。” 兰斯的想法十分明确,悠尼夫人牙尖嘴利,经验丰富,自己远不是对手,夏尔蒂娜则很容易对付。她一见自己的面,多半是面红耳赤,张口结舌,悠尼夫人那一套不攻自破了。 而且他也真的很想见她,想知道她真实的想法。至于她会怎样说,那之后,自己又该怎样做,他一点也不愿考虑。 “说的好!”悠尼夫人笑眯眯的起身,走过来。她手里多了一只白瓷酒瓶,两只酒盅,“我没有看错你,小兰斯。真是个好男孩!我的小宝贝能找到这样的人,也是她的福分。那么,我就先替她的父亲和你干一杯。” “我不会喝酒呀!”兰斯为难的说。他确实没怎么喝过酒,在格雷堡舞会上有过一次经验,此外,就只有熬制遗忘酒时尝过一点。 “那更好说什么呢,这样喜庆的日子,不喝一杯怎么行。酒盅这样小,只是表个心意罢了。”说著,强硬的把酒盅塞到兰斯手里。 兰斯无奈,只好硬著头皮和侯爵夫人干杯。他不会喝酒,也不能品味其中的乐趣,只一口吞进肚子,好减少受苦的时间。这下可好,一股热流从喉咙升上来,又甜又麻,舌头也辣得失去知觉。 侯爵夫人却只小呷了一口。缺乏经验的兰斯,根本没发现。 “呀,差点忘记了,普雷妮的妈妈也是个爱酒的人呢。”悠尼夫人抢过兰斯的酒盅,斟满。 兰斯又喝一杯,酒的冲劲开始在全身散开。忽然发觉持酒盅的右手竟然在打晃,忙稳住手腕,一脸尴尬。 悠尼夫人看得暗暗发笑:酒是珍藏已久的羔羊鹿角酒,是以胎羊鹿角和多种草药酿造的补酒,酒性醇厚,效力极强,连嗜酒如命的已故侯爵一次也只敢一盅,还要慢慢的喝。 “可以想见,你们的婚礼怕会有些冷清。唉,普雷妮小宝贝和你,真是天设地造的一对儿,容貌仪态风度全芬顿也找不著同样的人。女孩子最美的时候,却没人来道贺,真替她感到可惜。”说著,又给兰斯倒满了。 兰斯定定的看著酒盅里的液体,澄清透明,和清水没什么两样,可喝到肚子里却像一团烈火,烧得头脑都有些不清了。踌躇一会,还是喝了。 “再也不要了!”才喝完,兰斯就摆著手叫道。 “如果你愿意,今夜就和普雷妮同床共枕也可以哟。像她那样温柔怕羞的女孩,……会怎么样呢?真是很令人期待。” “是呀。会怎样呢。”兰斯无意识的重复道。“不对!什么会怎样?你在期待著什么?” “要不要再来一杯呢?暖暖身子。秋天的风很伤人的。” “不要!什么都不要!” “呸!女孩子已经准备好了,男人有什么可犹豫的。”侯爵夫人恼怒的说道,“我带你去找她。” “嗯。拜托。”兰斯已经分不清自己在说什么了。 他跟在侯爵夫人身后,走出了房间,来到户外。风静静的吹著,他脚下虚浮,走得云里雾里。偶然间望到天空,蓝得刺眼的底色,云朵一块块聚在一起,显得十分厚实,匆匆向南飘去。夏尔蒂娜的痴痴的眼楮,透过云与晴空,在阳光掩盖的星河向下望。城外的花海早已繁花落尽,陌生而又熟悉的花香只在梦里酝酿。 “好久不见。” 悠尼夫人给兰斯指了指,在花园中央的一座孤立的小房子,便停下脚步,看他摇摇摆摆的走过去。淡黄的银杏树叶在风里打著旋儿落下,堆满了小径。 “夏尔蒂娜,奶奶的小宝贝。我实在不想你嫁给那个圣心城来的什么公爵。”悠尼夫人自语道。她年纪大了,精神不能长时间集中,常常把记忆中的事物和现实混在一起。她还记得佛朗兹子爵的父亲兰奇,一位圣骑士公爵的样子,那瘦削的脸,阴沉的眼楮,和他弟弟菲尔南,他儿子佛朗兹,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塑出来的。 “我可以确信,兰斯的确是喜欢著你。否则,他不会想见你的面。那些负心汉是世界上最忙的人,总是有十万火急的事情要做。我的小宝贝,别害怕,奶奶我会帮你把幸福抓到手里。” 侯爵夫人知道,自己选择的方式可不怎么优雅。不过,以上车补票的方式逼婚正是她的拿手好戏。包括自己在内,已经有多位艾哈迈少女受益。 “唉,女孩子的第一次,多半是不怎么舒服的。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就是最好的了。只希望别吓著你就好……”悠尼夫人摇著头,十分现实的想著。 兰斯走到门口,一个穿著淡绿色衣衫的少女快步迎出来,搀住他的手臂。正是性格别扭的艾哈迈大小姐,夏尔蒂娜了。 夏尔蒂娜脸颊上带著两朵红云,幽幽的眼楮透出关切之情,然而眼中的茫然却更深,仿佛一直在望著视距之外的某处,而看不到近前的事物。 她定定的看著兰斯,看了十几秒,眼里才终于有了活气。 “兰斯……”夏尔蒂娜低下头,小声说。 “夏尔蒂娜。好久不见。”兰斯说,喷出一股淡而悠长的酒气,“不,我应该叫你普雷妮小姐。” “兰斯,你喝醉了!”她被酒味儿熏到,眉头立刻拧到一块,但她忍了忍,又展开了笑颜:“别看悠尼奶奶这样子,她拼酒很厉害呢。据说索尔侯爵……” “普雷妮小姐,我好想你。不对,我是好想她。” 夏尔蒂娜的小脸儿立刻皱了起来,要哭了:“我也好想你。你为什么……” 兰斯耳鸣得厉害,根本听不到她在说什么。整个世界都在旋转,雨点从四面八方落下来,女孩在怀里低声抽泣。夏尔蒂娜的脸颊出现在眼中,与梦里人的影像重叠在一起。 “其实,我应该时时想著你才是。毕竟我是欠了你的。而她,只喜欢捉弄人,只想著她自己。我想她欠著我。即使我离开,也不会有负疚。” 夏尔蒂娜瞪大眼楮,认真的看了兰斯一会:“你真的醉了!进来吧。奶奶为你准备了醒酒的药哦。” 她把他搀进屋里,关上门。兰斯仍在胡言乱语:“文静的女孩子,我比较喜欢。可惜你们不是同一个。她是可怕的大小姐,而你,你是不存在的。我想我要跑掉了……” 夏尔蒂娜把醉酒的兰斯扶到椅子上,但他总是往下倒,她只好把他拖到床上去,让他躺著,自己在梳妆台上找悠尼奶奶今天给她的醒酒药。 正在赖床的咖啡被兰斯扰醒了,气愤的跳过来,威胁的瞪著兰斯。 兰斯继续说道:“可是我和她的约定还有一天。虽然那个约定已经无效了,可我还惦记著。因为我是个守信的人嘛。我想至少要和她道个别。” 道别两个字格外清晰的刺进夏尔蒂娜的耳朵,她感到鼻子发酸,眼泪又涌上来。她有些生气,因为她记得自己不是那样爱哭的女孩。兰斯只是在说胡话,别的都没听清,只为了道别两个字就伤心?多没道理呀。她赌气的按著小鼻子,用左手倒了一杯水。等眼泪渐渐忍住,连同那粒药丸一起拿了给他。 “来,乖,吃药。”夏尔蒂娜用劝咖啡吃药的语气说。 猫纳闷的看了看夏尔蒂娜,发现她不是要喂给自己,转而用更凶狠的眼神瞪兰斯。 兰斯听话的把药丸吞了下去,喝了水,不言语了。 “好一点了吗?好些了吗?”夏尔蒂娜不停的问。 没有回答。他仰躺在那儿,紧闭著双眼。他的肤色渐渐变红了,亮得有点吓人。咖啡的尾巴不时在他英俊的脸上扫过。 看著他的睡脸,夏尔蒂娜的心跳开始乱了,呼吸也越来越浊重。她不得不用手按著胸口,免得她的心儿从胸腔里蹦出来,飞到他那儿去。 “博梅尔叔叔说,如何爱上一个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去爱他。”夏尔蒂娜对自己说,“我只是因为兰斯长得很帅,就喜欢他了,那又怎样呢?是的,这和那些浅薄、幼稚、情窦初开的小女孩们没什么分别,可那又怎样?” 她拿起窗沿上的小镜子,照著她红扑扑的小脸,镜中的她,星眸轻合,含羞脉脉她从来也没有这样美丽过,在星落这片富饶的土地上,也未曾有更美丽的少女。 “兰斯哥哥,不是贵族,不是个好魔法师,当然也不是什么富甲天下的外国大使。他什么也没有,世俗强加给他的那些虚幻的名声,迟早有一天会拆穿。可是,对我而言,只有兰斯哥哥才是最重要的。他的样子,他的才华,他的狡猾和胆怯。那才是世上唯一,谁也不能替代的东西。我愿意舍弃虚妄的荣华,陪在他身边,到一个不为了他的外表气质而迷惑的地方。” “不,那一样也是逃避。我在害怕别人的风言风语,说艾哈迈的公主,被一个没身份的骗子给迷倒。我,夏尔蒂娜,只想陪在兰斯哥哥身边,只想这样,就足够了。舍此别无所求。” 夏尔蒂娜伸出手,轻轻抚摸兰斯的脸庞,缓缓俯下身体。她心跳得厉害,砰,砰,整个房间都在震动,像地震似的。她低下头,和他靠得无法再近,近到能感受到他的心跳与呼吸。一瞬间,她仿佛又回到中城区小旅店的房间,兰斯闭著眼楮,等待她惩罚。而雅希蕾娜终于不在他俩身旁。 “兰斯哥哥,我喜欢你。”夏尔蒂娜想要告白,可是不知怎么回事,就是讲不出口,只好在心里一遍又一遍的预演。 “我喜欢你。” “喜欢。” “……” “喵!”咖啡忍无可忍,女主人怎么能亲吻咖啡以外的别的动物呢,一定要阻止!咖啡生气的举起前爪,扑了过来,夏尔蒂娜不提防,一下失去了平衡,扑倒在兰斯身上嘴唇正好和兰斯的嘴唇相接。 “呀!唔……”她瞪大了眼楮,顿时什么想法都没有了。她的感官也变得糊涂起来,分不清身体的感受。 脸颊贴著脸颊,心跳贴著心跳。少女的体香骤然间溢满了房间。 像在红热的炭火上倒了满满一盆油,烈火忽地窜了起来被补酒和某种奇怪药物刺激得神志不清的兰斯立刻醒过来,或说,他的意识还睡著,醒来的只有欲望,没有起身,就一把抱住夏尔蒂娜,撕扯她的衣裳。绸衣并不结实,一下就给扯坏了。夏尔蒂娜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兰斯的手已从裂缝里伸进去。 “呀!你做什么!不要!”夏尔蒂娜急了,使劲推兰斯。但悠尼夫人的补酒和药物威力十足,兰斯完全处于闭目塞听的状态,根本听不见。 她挣扎了几下,终究无济于事。不是兰斯的力气大,实是夏尔蒂娜的力气太小。他粗鲁的爱抚更带给她一种前所未遇的感受,一种生病时的无力感在她身体里扩散。她的挣扎渐渐无力,变成说不清是渴求还是无助的扭动。 “他在做那件事情吗?”纯洁的少女终于意识到正在发生什么,这个认识是她变得更无力,几乎是完全任人摆布。 他重重的压著她,她几乎难于呼吸。他的重量和肌肤的触感是如此真实,她感到充实极了,但又感到不能满足。她不知该怎样做,只是使劲的抱著他,想挤进他的身体里。 “兰斯哥哥,我好喜欢好喜欢你!真的好喜欢你!”少女在心里呼喊著。 但是她仍然无法把这句话说出口。 她的心在渴求他的怀抱,但她的大小姐情绪却在抱怨。 “他还没有说喜欢我呢。这种话怎么能让女孩子先出口呢。” “既没有说喜欢我,也没有吻我,就做这种事情。我,我……顺序全都乱掉了呀!” “他也不问,那天人家为什么会主动吻他。人家想了好久好久,才知道答案。” “难道男人在做这种事情的时候都是这样不说话的吗?” “别傻了。才不会。这种事情不是常听那些老女人们说吗,那些好羞人好羞人的话……” “他只想做那件事情吗?无论哪个女孩子都可以吗,只要是美丽的女孩子,像我一样美丽的女孩子,他一有机会,都会对她做这个?” 她没敢继续往下想。她一直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孩子,直到见了雅希蕾娜的面,才不再有那种自信。她觉得雅希蕾娜至少不逊色。而精灵少女又总是陪在兰斯身边,她真的很害怕,他会更喜欢那个女孩,而不是自己。 从窗缝间透进来的风吹到她赤裸的身上,凉飕飕的。她吃了一惊,突然发觉,自己身上的衣裳都被兰斯剥掉了,只剩一件不大点儿的亵衣挂在脚踝。她感到一阵迷乱,隐约知道将要发生什么事,但细节是怎样,全不清楚。她有点期待,但更多的是害怕。 兰斯的表情很凶,她不敢看,便侧过头,正撞上咖啡凝视的眼神。 猫前腿平伸,趴在床单上,歪著脑袋,睁大眼楮,好奇的看著她。蓝色的眼眸里写著埋怨,“主人,你都不理咖啡。”绿色的眼眸里写著疑问:“主人,你在玩什么游戏吗?” “呀,咖啡,不要看!”夏尔蒂娜羞怯的说。 她的声音忽然传进了兰斯的耳朵,他的动作停止了,但只有一秒钟。 少女的热情忽然打断,取而代之以不安。她感到羞耻,身体也僵硬了。她的依赖感开始被侵蚀。 “不要”少女哀声说。 但是,已经无法停止了。海潮像温柔的手臂,缓缓侵入白色的沙滩。猛然间,一个强烈的浪头打了过来,在沙滩上碎裂开,水和沙激荡著向上攀升,形成一堵遮盖天空的墙壁,在阳光里绚烂夺目。 那种混合了舒服与虚弱感的奇妙的感觉一下子消失,疼痛突如其来,潜入到灵魂深处。 可怜的少女痛得身体都蜷曲起来,微微的颤抖,几乎要昏厥过去。 那种痛楚是如此可怕,全部感知都要崩溃了,妈妈和其他人从来没有告诉过她。 在所爱的他的怀抱里的时候,她只想幸福的哭,不想难过的流泪。她用齿尖轻轻的咬著食指的指节,免得哭出声音。可是,从喉咙深处发出娇弱的呻吟,带著一股湿漉漉的气息,像晨雾般充满了整个空间。 最后她还是哭了,她不是个坚强的女孩。哭泣的时候,身体的重量好像在逐渐增加,到无法承受的地步。空气很冷,让她更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肌肤滚烫,有火焰自内向外燃烧。 她感到肌肤一寸一寸在燃尽,渐渐的,也烧到了被海浪灼伤的滩头。火辣辣的痛觉开始模糊。 痛楚并没有消失,只是被更刺激的感受所吞食,混合在一起,随著火势在全身蔓延。 她病了。一种饥渴的折磨在心中扩散。有什么,一直被困死在身体里面的东西在跳动,想要涌出来。 头脑麻木,身体的感触却又回来。秀发凌乱,被汗水濡湿的床单粘在光著的后背上,仿佛融入血肉。有些难受,同时,又像卸下了某种包袱,让她可以放纵自己,全身心的体味此刻的感受。 害羞,疼痛,饥渴,沉重,还有充实。夏尔蒂娜不知道,那是否可称作“快感”。但是她已经被它所征服。 忍不住叫出了声音。咖啡悄悄的爬过来,用它湿湿的红色的舌头舔拭她脸颊上的汗水。猫的舌头上生著许多坚硬的凸起物,很粗糙,也很有力量。 一波更强烈的冲击随之到来,她挣扎著用手肘倚著身体,仰起面孔。睫毛上挂满了泪珠,眼皮十分沉重。少女用尽全身的力量,睁开眼楮,模模糊糊,看到她所爱的他的面貌。 “兰斯……兰斯哥哥,我……” 什么,有什么东西涌上心头,再也无法压抑。 “喜欢!” 滔天的巨浪,直冲到太阳旁边,吸取了天空全部的色彩,猛然落下,将她攫取。欲望的漩涡吞没了一切。一切归于黑暗。在终极的孤独之中,只有最后的呼唤留下回音,一遍遍回响。 少女失去了意识。 兰斯做了一个梦,梦见西奥召见自己,带他到一个巨大的熔炉旁。熔炉的盖子忽地打开,热量扑面而来,立刻就闻到头发烧焦的味道。 “这是最后一个试炼。” 话音未落,他飞起来,被扔进了火炉。他立刻烧了起来,转瞬就只剩下焦黑的骨骼。火没有熄灭,要把他的全部精神体也榨干为止。他在火焰中拼力挣扎,想保住最后的意志力。 “喜欢你!” 不知是谁的呼喊声,跨过真实与虚幻的阻隔,传到他耳中。 梦醒了。 兰斯头昏脑胀的坐起身。四处看看,身处在一个精致典雅的小屋,一股淡淡的、富于诱惑力的香气在空气中氤氲,有种炎热时节雨天的味道。忽然听到“喵喵”的猫叫声,下意识的伸手去摸,滑腻的、温软的触感从指尖传来。 兰斯低头一看,一个光著身子的女孩,仰面躺在床上,好像全身脱力的样子。凌乱的黑色发丝横在红潮尚未褪去的脸颊,使她看起来有几分憔悴。她睡得太沉了,好像是昏迷。 一只胖得令人难以置信的白猫蹲坐在身旁,怒目相向。 是夏尔蒂娜!兰斯大吃一惊。进而发现了自己做的事,在乳白色床单上有几点梅花样的血痕,深红深红,鲜艳得刺眼。 牧师顿觉天昏地暗,迅速穿好衣衫,逃离了小屋。 第037章 伦伯底狱堡 兰斯离开侯爵夫人府,匆匆逃回自己的住处。也没有吃晚餐,就一头钻进自己的房间里,闩上门。 没有什么可想的。一切都很简单,像他这般聪明,用指甲也能想清楚。但他完全无法思考,脑中一片空白。 黄昏过去,夜幕降临,转眼间,月亮已经探出了头。 兰斯只是枯坐在窗前,陷入了近于深度冥思的状态,听而不闻,视而不见,连自身的存在也感受不到。 这个晚上他唯一做的事,是派遣黑鸠亮羽到北城区寻找那个可怜的母亲。 他很庆幸自己还记得那对可怜的母子,全赖他们,他才在这虚无飘渺的世界上把握到一点真实,不至于永远逃避下去。 无论事情缘起是怎样,都已然发生,如礼天路上每一块青石板一样真切的存在。 昨天以前,她还只是那个高高在上的,握著自己把柄的,对自己抱有不知是真是假的好感的领主女儿,但以后,他再也无能这样看她。 他夺走了她的第一次。不管她的身份怎样,她都已是他的女孩。 那么,他应该怎样对待她? 事实很简单,要做出的选择也很简单,唯一要确认的,只是自己的心意。 兰斯一直在问自己,是不是爱夏尔蒂娜。 如果答案是“是”,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她的美丽,高贵,因为她主动靠近自己,因为自己吻了她,夺走了她的贞操?还是,因为雅希蕾娜的纯洁与天真留下的空缺,恰巧被她的泼辣与强势所弥补? “她是不是爱我呢?” 或许她爱我,或许不是。她可能是个为了所谓自由,不在乎献身给任何人的放荡的女孩。佛朗兹子爵的话肯定有几分真实。 兰斯在心底相信,夏尔蒂娜不是那样的女孩。但她也从未向他表露过心意,无论牵手,接吻,还是发生了那件事,她都没有说出“喜欢”这两个字。这让兰斯有些茫然。她可以主动亲近男孩,大胆的做那些普通少女想想都会脸红的举动,却不能向自己告白? 为什么?是觉得没有必要吗?是因为害羞吗?还是有什么束缚著她,使她不能开口呢? 他举起双手,在苍白的月光中端详。 她的体温,肌肤的触感,汗水和气息,微弱的、无比哀怨的呻吟仿佛都还存留在掌纹之中。 现在,她在做什么呢。是否和我一样彷徨?还是兴冲冲的拉著那位无与伦比的老夫人,一起向葛朗台侯爵逼宫? 他试著回忆夏尔蒂娜的样子,幻想她在做什么。她的容颜已深深刻在他心里,一闭上眼楮就会浮现,但无论他怎样努力,她的表情总是带著哀婉,他无法想象出那副情景:她带著志得意满的神气,嚣张跋扈的告诉她父亲,甚至还有佛朗兹子爵,说她不能嫁给子爵,因为她找到了自己真正爱的人,还和他同床共枕。 兰斯并不把他的想象看作证据,他认为,这只是符合自己心中祈望的自我欺骗而已。 一整夜过去,兰斯的思路没有丝毫拓宽。始终在“夏尔蒂娜真正的心意”这件事情上绕圈子,以致无法规划接下来的行动。天渐渐亮了,他觉得不能再沉迷于空想,非得做出个决定不可。 “好吧。”兰斯推开窗子,让冷空气侵入房间,“我今天就去问问她的心意。即使她耻笑我,告诉我一切都是自以为是的幻想,我还是会帮助她完成她的计划,尽管她可能已不需要我的帮助。如果她说她爱我,……无论如何,我对夏尔蒂娜做了那样的事,我必须要对她负责。不管她在不在意,我是在意的。若她肯喜欢我,我便喜欢她。” 兰斯下定了决心,觉得心里舒坦了不少。压力减轻,他觉得有些饿,开始四处找吃的,那些为了取悦雅希蕾娜而藏在各个角落里的零食。 兰斯丝毫也没有发觉,自己的结论是多么可笑。是否爱一个人,并不以对方的心意为转移。爱是非理性的。负疚心与斤斤计较的计算无法产生爱,反之,如果他爱她,即使她的付出只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迟早会弃他不顾,他也一样会爱她。 天色终于全亮。牧师嚼著甜腻得过分的糕点,默默的等待时间。当第一个早餐小贩开始吆喝的时候,他就冲下楼,叫辆马车,跑到格雷堡去敲夏尔蒂娜的门。领主大人和佛朗兹子爵的辱骂和刀刃也赶他不走。 兰斯觉得夏尔蒂娜会答应他的,她一定会走向他,把头顶在他胸口,用温柔的声音向他抱怨:“你好过分!” 等了好久好久,窗外却始终安静,兰斯几乎怀疑天亮是不是自己的幻觉。 他等不及了,决定这就下楼去。早已穿戴整齐,对著镜子又梳理了一番,失眠造成的黑眼圈怎么也消除不了,可实在有失兰斯的脸面。不得已,又翻出了打算送给小雅的脂粉,自己擦了一些。 今天是个重要的日子,兰斯要郑重对待。 他溜出房间,蹑手蹑脚的下楼。鲍利又在肯特家过夜,两个女孩都贪睡,这时多半没起来。但小雅警觉得很,只要在楼下碰到店主,打一声招呼,小雅立刻就追下来了。 运气不错,店主并未像往常一样,在一楼打扫。牧师雀跃的跑到大门口,轻而快速的拉下门闩,推开门。眼前一亮,寒冷的空气忽的涌向他,灌进脖颈里。 街市空空,一个路人也没有。但在旅店门前却停著一辆包得严严实实的黑马车。 马车左右各站著一个宪兵,身著轻质皮铠,腰挎佩剑,头盔上的三色花翎和护肩上两道月牙形徽章说明了他们的身份,宪兵队中队长,如果换算成骑士团的军饺,相当于千夫长的角色。风很硬,两个宪兵的眼楮都眯著,只露出一丝眼光斜视著兰斯。 牧师心里顿时升起强烈的不安。他缩了缩脖子,装出一副冻得不行的模样,就想合上大门。就在此时,早就站在门一旁的另一个宪兵大踏步抢过来,卡在门槛上。 宪兵举起榜文,读道:“奉我芬顿王御旨,缉拿犯有渎神之大罪的圣神教教士及徒众,凡有知情不报者,以同罪论处!” 语调恭敬,声音却极低,只有兰斯一人能听到而已。 兰斯的心情顿时掉进了冰窖,但他的表情却仍不失自然,对那宪兵微笑了一下,说:“听过了,听过了。还有漏网的吗?” 宪兵冷冷的看著他:“神圣教教士,艾哈迈神学院五级牧师,院长助理,兰斯。需要我重复一遍吗?” 牧师脸上的微笑没有丝毫改变:“那是谁呀?” 暗地里已开始召唤教皇卫士。他需要时间,让幽灵们在物质界获得力量,一分钟即可。 但即使幽灵们召唤过来,他也没有打赢那两个中队长的希望。 兰斯的战斗技巧有一个无法弥补的缺陷,作为低等级魔法师与牧师,他的防护能力极差,好用的防御魔法只有神术中的神圣领域,能抵抗非魔法性武器的攻击,然而需要较长的施展时间。 对方的战士等级必然超过十级,一瞬间就能制服他。兰斯的抵抗只能是尽人事,听天命。 “幽灵生物,召唤。”一个低沉的,腔调有些怪异的声音从车厢中传出来。 “停止你的行为。”坐在车夫位置上的人叫道。这时兰斯才注意到他。那人穿著带兜帽的灰色长袍,乍看上去与贵族家车夫御寒用的风衣差不多,细看却是一件法袍,袖子、袖口宽大,有利施法。脸躲藏在兜帽的阴影里,只看到花白的眉毛与胡须,是个年纪很大的人。 那魔法师望望兰斯,又抬头向上望,伸手指了指。那儿大概是小雅的房间。 “不要做无畏的抵抗。这是一次秘密逮捕。在方圆五十米的区域内,我们已布下幻象,踏入结界范围内的人,将以死亡来确保沉默。” 魔法师又向头顶指了指,在十五米左右的高空,有一尊巨大的火元素悬著。它的身体是半透明的,构成躯体的火焰不发光,好像活动著的晶体。 魔法师说的是真话。如果不是幻象的作用,早就有人看到火元素而大叫了。 兰斯放弃了召唤。眼前这个魔法师的能力,在他所认识的魔法师中,恐怕仅次于妖术宗师福格森。这种级数绝非他能够对付的。 “很好。”拿榜文的宪兵点了点头,“上车。” 那宪兵说著,转身走向车前。兰斯偶然瞟见他腰带上并排挂著四把带鞘的短匕,长短都不一样,其中一把最长的一把匕首露出半截锯齿状刀刃。显然这并非宪兵队配备的武器,这个宪兵身上也没有表明军饺的标识。 是个临时宪兵。兰斯判断。说不定这家伙的武技比那两个中队长更好。 三个高等级战士,一个顶级魔法师。兰斯估算著对方的战力。最可怕的是轿子里的人。他凭什么可以知道我在召唤幽灵呢?这应该是除了西奥和我,没别人知道的秘密。 不对。兰斯登上马车。还有死了的达安特伯爵也知道。这个人当然不可能是达安特伯爵。他是 兰斯走进车厢,证实了他的猜测:一个有著苍白色头发的男子倚墙而坐,正在闭目养神,一个魔族,灵感大到可以不依赖视觉,察觉到附近精神体的波动的魔族。 兰斯打量著魔族,在他对面坐下来。魔族却一直不看兰斯。 车子里面很宽敞,也没人来绑住他的手足。但兰斯逃走的念头早已打消。如果魔族、带短匕的宪兵能力与魔法师车夫相当,这三个人的能力便相当于半支兵团,或一个中型的法师协会。起初看重的两个中队长是不折不扣的随从。 没有人出声,马车缓缓移动起来。兰斯试著判断了一下车子的方向,知道他在向西行。越过半个艾哈迈的距离,就是伦伯底狱堡的所在地。 忽然又想起了一件事,他偷偷的把口袋翻了个底朝天,证实了那个不幸的预感:他把元素戒指落到夏尔蒂娜的床上了。这可是他最有力的武器了。 也罢,都给了她吧。这是她应得的。想不到竟有这样的女孩子,连贞操都不当一回事。 他顺著椅背滑下去,使自己坐得舒服一点。 最终,他还是未能逃脱伦伯底的召唤。 没有把雅希蕾娜和小雅牵扯在内,已是不幸中的大幸,鲍利会照顾她们的,他可以放心。 牧师默默的坐在囚车里,凝视著眼前的虚无。一刻钟之前,他还满怀兴奋与憧憬,要赶赴一个把幸福放在轮盘中赌博的约会,现在,却什么都失去了。 因此,也不再有什么可担心。他的头脑出奇的活跃起来。 事情全清楚了。夏尔蒂娜出卖了我。她早就叫人到伦伯底查明了我身份,为的就是这一天,捉我时能有真凭实据。 这一次秘密逮捕,可最大限度的消灭可能有的传闻。只是她太看得起我,不,是她父亲太看得起我,把艾哈迈的厉害角色一起派来了吧? 看来,她还是选择了佛朗兹子爵啊。听阿贝尔说过,佛朗兹子爵是未来的公爵和骑士团团长。老国王一死,芬顿的权力便将重新洗牌,艾哈迈与军部结盟,对两方来说都是最好的选择,可籍此在未来的竞争中立于不败。 永远冷静的佛朗兹子爵,对未来的公爵夫人婚前那一点点绯闻,想必不会放在心上。毕竟那只是年少时荒唐的游戏。也许他对他夫人那全芬顿独一无二的美貌也视若无睹呢。 如此,一切都踏上正轨了。从不被人注意的小人物,在一场众人追捧的闹剧之后,也将黯然退场。甚而,神迹是否失去都无所谓,芬顿的历史仍然在几大家族的分分合合中继续。谁掌权,谁下台,又有什么分别。每个人都只想自己,却从没有一个人,真正掌控全局。 兰斯静静的想,以往懒得去看而懒得去想的东西,突然间拨开华丽的、腐败的表皮,把内里赤裸裸的呈现出来。 不久的将来,贵族们会放弃舞会的虚伪,拔出锋锐的利刃,这个在你来我往的争斗中存在了九百九十八年的暮年国家,也将画上句点。 兰斯的唇边渐渐浮现出冷笑。这一切,他所看到的一切全都不值得留恋。没有什么是值得保护的,纵然毁灭也不值得惋惜。 渎神!呵呵,的确是渎神! 由我们教士代替世人受惩罚,也可说是我们的本分。 只是,领主大人,子爵大人,还有其它权贵们,你们忽略了一点,还有天上的神,同关在黑牢里的教派一起被遗忘的神。 西奥不是个高尚的教师,但从他那里,我真正听到了神的声音,也感受到力量的存在。 那些虚伪的小善,不值得坚持。神想要实现的是大善,是秩序。即使是灵魂引导者也没能理解到这一点。而我,看到了。 我将代替神,来行使他的权力,在世界上重建秩序。所有挡在我面前的人,将在神罚的烈焰中永劫。 在长长的旅途中,牧师不停思想。这其中有多少顿悟,又有多少只是报复心作祟,他完全不愿进行反思。他只是没完没了的想著。 他乐于如此,可以忽略心中的另一种感受。 一种绝望的,无法挽救的哀伤在灵魂的海面上荡漾,扩展开来,染蓝了整个大海。 只有在此时,他才真正明白,自己喜欢夏尔蒂娜。即使她是那样的女孩,根本不值得他爱;即使她只是利用他,他在她心中一文不值,任谁都能替代;即使再也见不到她的面,每一丝留恋,每一丝回忆都会变成锁心的镣铐。 马车停了一下,听到门铰链发出的摩擦声,铰链有手臂粗细,再不就是有上千条,声音大得不可思议。接著马车一震,像是跨上了一个斜坡,又向前行。外面开始有各式各样的动静,只缺少人的说话声。 声音纷繁复杂,兰斯的心绪随之乱了,而他的头脑也有些疲惫。 他判断,车子已经进了伦伯底狱堡的大门,在外墙与主城堡之间的场地里行进。声音肯定是放风或做苦工的囚徒,和看管他们的守卫们弄出来的。不知为何没人讲话,大概是这里的规矩吧。 一想到已进了伦伯底,牧师的心情更难平静了。他从座位上站了一下,发现对面的魔族正面无表情的看著自己。 “很吵,不是?”魔族瞪著淡绿色的眼楮说,不仔细看,很难发现眼眸中心针状的深色块。 兰斯以同样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目光与魔族对视。 “声音,噪音,魔力最大的敌人是。”魔族音调僵直的说:“破坏,在这种时候。只想破坏,砸烂。” 魔族说话时用的语序很奇怪,像是芬顿语与另一种语言的混合体,听来似曾相识。牧师在记忆里搜刮了一番,找出了可能的答案:晨星高原的矮人语。 矮人语是神学院试行的课程之一。芬顿早年的一位教皇曾梦想向矮人们传教,定立了这门课程,后来却成为神学院里众多流行笑话的来源。魔族现在采用的这种讲话方式,正是一些最顽皮的小教士在矮人语课上常用的。 “矮人?”兰斯试著问道。 “是呀。很悦耳,锤子的声音。很多很多锤子,一点不乱,但是很多,叮。”魔族闭上眼楮,陶醉的说,好像陷入了回忆。 “矮人很可爱。我见过很多矮人,憨厚极了。” 魔族咧嘴笑了:“蠢!他们非常!哈哈!我喜欢,他们的工作,但是。艺,文字,绘画,琴……” 魔族找不到合适的词汇表达想法,苦恼起来。 兰斯猜道:“艺术?” “对!艺术!”魔族十分高兴,向兰斯摆了一下手。 兰斯对他笑了笑。这个魔族显然从晨星来芬顿不久。他的主子好像没给他配备一个芬顿语教师,也许是怕太多人知道魔族的存在吧。 “矮人的工作确实是种艺术。”兰斯说,有意教会魔族芬顿人的讲话方式。 “矮人的工作是艺术。”魔族学舌道,脸上慢慢开朗起来。 兰斯微笑不语。 “矮人的工作是,艺术。”魔族又重复了一遍,笑了。 “你!很好!牧师!他,不一样,完全和。”魔族扭头朝一个方向望,皱了两下眉头,表示厌恶,“不让,学习说话,他怕我,我离开。诺伊斯,奴隶,囚犯。” “诺伊斯?” “我。诺伊斯是我。诺伊斯,你,喜欢。你,牧师,也是囚犯。永远不离开。” 马车停下,门从外面打开。用短匕首的战士出现在眼前,示意兰斯下车。 兰斯友好的向魔族微笑,魔族转过脸不看他,走出车厢。眼前一片昏黑,不像下午,像背山处的黄昏。抬头一看,马车停在一个巨型拱廊下面,拱廊连接著两座独立的狱堡,有两百米长。左右狱堡像一高一低两块大青石,年深日久,乌亮乌亮。 听阿贝尔介绍过,两侧的狱堡建于不同的年代。右侧的旧堡是芬顿二百年建成,分六层,最高的地方有二十米,是作为西城区司令部而建的,当时的西城区,整个是一座巨大的监狱,伦伯底狱堡便建在监狱中央;而左侧的新狱堡则是在上一次兽族战争后,由兽族俘虏所修建。新狱堡有十五层,高近四十米,是个真正的庞然大物。 在伦伯底新狱堡落成之前,全星落地区高过二十米的建筑物无一不是法师塔,光明法师塔高三十五米,一直是艾哈迈最高的建筑,新狱堡算是连破了这两个记录。 伦伯底的门禁极严,能亲身来到艾哈迈最高建筑中游览,无疑是难求的人生经历,即使本城有权势的贵族青年也少有这种幸运。 “如果他们放我进去,我宁愿在里面蹲两晚。”阿贝尔曾开过这样的玩笑。 如今,兰斯算是替他的贵族朋友满愿了。比较不顺心的是,导游是个俗不可耐的粗人,身高两米,满脸络腮胡,全身散发恶臭,活像一只人化了的巨魔。带兰斯来的四个人,把兰斯夹在中间,离狱卒远远的,面上厌恶之色难以掩饰,魔族留在车上,并未跟进来。 他们带著他,由一扇窄小的侧门进了旧堡,沿楼梯一路向上,进入一个用铁皮包著、充满锈味的小房间。墙壁四角摆著奇怪的器具,兰斯战战兢兢的观察,觉得不像刑具。 巨魔朝兰斯的看守鞠了一躬,从向上的楼梯口艰难的挤了出去。兰斯清楚的听见身边的几个人都舒了口气。 “没你们的事了,到典狱长那儿复命去吧。”魔法师对两个宪兵说。 两个宪兵中队长答应一句,从另一边的出口走了。 房间一角传来铁器碰撞的响声,兰斯一看,那个使匕首的假宪兵正在壁柜翻找东西,心里又是一阵害怕。 我会向神祈祷,虔诚的祈祷,乞求灵魂引导者西奥赶快把我弄出去。在此之前,他们可千万别对我动用私刑!牧师心想。 假宪兵找出了一副青绿色、锈迹斑斑的铁枷,走向兰斯:“把脑袋和手伸过来!” 兰斯无奈,伸出了双手。枷上刻著几排阴文,像是某种咒语,大概是干扰施法用的。其实,戴著枷锁能施展的法术本就不多,兰斯会的法术,更是用手指就能数过来,禁魔没多大必要。 “ 嚓”一声,铁枷锁上,兰斯禁不住打了个冷战,心情又悲观了几分。 “试著放个魔法看看。”假宪兵似笑非笑,捉弄兰斯道,“我保证你会很惨。” 对著兰斯的脖子猛瞧了一会,又说:“你的脖子够细,不会夹断也说不定。手腕就难保咯。” “别吓唬他。西米塔尔,你太不稳重了。大人最不喜欢的就是你这一点。”魔法师说,“他会什么魔法?一个低等级的牧师!” “诺伊斯不是说……” “叫那个白痴魔族参与,根本是多此一举。他们两个聊的倒愉快!”魔法师恶狠狠的看著兰斯,说道。 从楼梯口射进来的光照著青色的铁皮墙壁,又反射到魔法师脸上,一片惨绿。魔法师的长相没有想象中的老,大概不过四、五十,只是脸上皱纹很深,须发蓬乱,乍看去才格外显老。不过他的表情真够凶。这是兰斯第一次看清魔法师的面貌。 看来,自己和魔族的对话很快要上报到某位“大人”那儿去了。这也不错,最好把那个精通矮人话的魔族调得远点,这样教皇卫队才可以使用。 偷眼望了望那魔法师,已经转过脸去了。论等级实力,这个魔法师显然比兰斯好无数,可是他一样还是个魔法师,仍是个脆弱的杀人者。说不定他会为了赶走诺伊斯付出代价。 “大人有他的打算。诺伊斯不傻,你知道,所以要考验他的忠诚。” “这游戏已经玩了二十年了。大人得不到的。那是个白痴。若非如此,我们也没法养他二十年。”魔法师摆摆手,结束了话题,又对兰斯说,“跟我来。” 他被带出了房间,交到两个普通狱卒手里,又被领到六层。眼前是一条细长的走廊,两端一间一间都是囚室。囚室两两相对,在牢门正上方的高处墙壁上有三角形的隔板,连起来看像一排并列的桥拱。 在伦伯底旧堡中,类似的拱形结构不少,不知是什么意思。 这其中的一间囚室,将成为兰斯今晚的住处。 狱卒们领著兰斯穿过走廊,不时有囚徒起来,把脸贴在铁栏杆上向外望。囚徒们蓬头垢面,眼神中带著奇怪的凶恶,给人以困兽般的印象。 有的很明显还穿著牧师的长袍,只是破烂不堪,脏得变了颜色罢了。 没有一个囚徒说话。 走到最里面的囚室,最后一间,对面是又一个楼梯口,楼梯扶手全烂掉了,油漆上粘著木屑,红褐色,似乎停用很久了,狱卒打开牢门,囚室又窄又长,形状像一本竖立的书。里面空著,没有其它囚犯。 兰斯被推进去。门关上,发出朽烂的铁块所能发出的最难听的撞击声。 狱卒们没有没收兰斯的随身物品,甚至连他的口袋都没有翻,也没给他换上囚服。兰斯猜测,大概还要进行一次非正式的审判,才会给他定罪。 兰斯认为,自己和普通的犯人不同,一旦受审,不是直接判处死刑,就是送进最幽深的大牢,从此不见天日。若要独立逃狱的话,初进监狱时也是个不错的机会。 他越发怀念起他的戒指来,没有戒指,他比寻常的低级魔法师也强不了多少,只有法术数量和施法速度的优势,论战斗力,只相当于一群低级魔法师。低级魔法师的人数再多,也很难战胜真正的高手。 除了魔法,他的另一个绝招,教皇卫队,也有明显的缺陷:攻击方式单一。除了山姆和金的投掷技,幽灵地精骑士的攻击能力与普通地精差不多,强者面前,同样是无用武之地。 至于山姆和金,固然破坏力十足,无坚不摧,可却完全没准头。兰斯研究了多次,始终无法改善。是以幽灵双头巨人的作用,与其说打人,不如说吓唬人。 进而又想到亮羽,元素戒指只能增大兰斯的魔法能力,在高手环视的狱堡中,聊胜于无,而魔族黑鸠的侦察力则是决定性的。没有黑鸠的眼楮,巨大的伦伯底监狱便如迷宫一般,放兰斯在里面乱闯,也只会无数次撞到宪兵手里。 运气实在太糟糕了!兰斯躺在草毡上,草毡只是薄薄一层,跟躺地板上差不多,望著黑乎乎的,倒挂著许多蛛网状东西的棚顶,苦笑不已。 黑鸠是很专业的探子,要找到北城的那对母子不是难事。然而,找到也没用。自己进了监狱,黑鸠难道能独力救人? 到头来,人没帮成,反害了自己。 “我只不过想做一件好事嘛。”牧师自嘲的笑了,闭上眼楮。 到了晚上,中间一间囚室里的犯人忽然惨叫起来,那喊声,活像跟狮子关在一起,被一口一口的吃掉,吓人极了。兰斯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跑到牢门前,把脸贴著栏杆向那边望。什么也看不见。 “怎么回事?”他对走廊喊道。无人回答。 兰斯坐立不安,毫无办法,最后也只能听任那囚犯惨叫。 走廊又高又长,回音很大,过了一分钟之后,惨叫竟如同引发共鸣似的扩大了无数倍。捂著耳朵都没用。 在凄厉的嚎叫声里,也有一种风声似的怪响,呼呼的,一下一下,很有节律。兰斯分析了半天,最后认定,是有人在打呼噜,不禁大为讶异。 惨嚎持续了差不多半个晚上。过了半夜,一个狱卒进来把人提走,再未见回来。 第038章 华盖之外的人 把怪叫犯人抬走后,牢房里渐渐安静下来,只有囚犯们的鼾声依旧在响。 这鼾声,对刚入狱的兰斯而言,没有一点催眠效果,反使他不安,深恐自己会变得像其他犯人一样迟钝。 可是,若要让他想个办法救自己出去,也是不能。兰斯的机变才华只在人前有用,面对枷锁铁墙全无用武之地。 兰斯望著铁窗外一块暗蓝色的墙皮,无所事事的躺著,等待亮天。 监狱的地面又冷又硬,还堆著些不知是什么的杂物,躺在草毡上连翻身都觉为难。空气里充斥著奇怪的霉味。 日出东方,曙光从走廊另一头的天窗射入,曲曲折折照到兰斯眼里,早已不带一丝亮色,反而把牢房里的肮脏景象照出来给兰斯看,弄得他连墙壁也不愿靠了。 再想想旅馆里的清晨,闲适的躺在旅馆柔软舒适的床铺上,两个少女在身旁打打闹闹,把扑鼻的幽香散播到房间各处,令人愉快得发昏,其间相差何止千里! 一者如在天堂,一者却如在地狱,让人无所适从,总怀疑两个清晨中有一个是梦境,美梦,或是噩梦。 不知不觉间,思绪又回到侯爵夫人府,花园中的小屋。一种湿漉漉的香味儿在空气中酝酿,云蒸雾绕,粉红色的纱帐如高树上垂挂下来的枝条,微微摇荡,少女纤细而娇嫩的手臂裸露在乌亮的秀发外面,清晰的看到肌肤下红色的血脉,随著生命的节律轻轻跳动,脆弱得只要轻轻一碰,就会坏掉。 那才是真正的人间天堂,其中的缠绵欢乐,只怕在极乐世界也不会有。 兰斯愤怒的在墙壁上拍了一掌,手心生疼。为什么要想到那件事?他深恨自己的不争气,在这不见天日的牢底,竟还想著她,那个轻浮善变的女孩。 靠著愤怒的激励,牧师拾回了一些勇气,开始考量越狱的可能。 他试著召唤教皇卫队,轻而易举的达成了,位于异空间的教皇亲卫队与兰斯的精神流取得了联系,飞速赶来,身上的枷锁没有起一丝反应。 这个成功给了他很大的慰藉,只要有教皇亲卫队在,寻常的狱卒轻易就可打发了,甚至对高手也有很大可能偷袭成功,只要魔族诺伊斯不在身边。 但是想单纯依靠幽灵的力量逃出狱堡并不现实。在伦伯底监狱漫长的历史中,曾有十数位圣骑士级别的囚犯试图逃狱,成功者不过三人。依照狱堡的惯例,越是重要的犯人,囚室的位置越靠上,实力强横的战士常常被关押在伦伯底新狱堡最上面的两层,这样万一犯人有越狱企图,必须通过整个伦伯底狱堡,穿越自上向下所有的关卡才能成功,而新狱堡的螺旋式阶梯也最大限度的增加了逃跑的距离。 只要实施一次攻击,整个狱堡的防卫系统便会启动,如果不能隐藏自己,再强的战士也会倒在车轮战术之下,成为狱卒剑下的冤魂。 至于魔法师,“禁魔枷锁”会很好的阻止他们的妄想,那也是在分立之战末期的焚书运动中存留下来的少数纪元时代魔导器之一。 目下,兰斯还未被押解到伦伯底新狱堡,逃跑的难度相对低许多,时间宝贵,须得尽快找出逃狱的办法,否则进了新狱堡,再想跑就难了。 兰斯抖擞精神,打开了纪元时代与芬顿时代的记忆碎片文库,打算参考一下历史上著名的越狱案例。伦伯底狱堡是芬顿时代才建立的,纪元时代不可能有它的资料,但相对的,禁魔枷锁的构造肯定能在纪元时代的文库中查到。如果能自己打开禁魔枷锁,逃跑就轻而易举了,只需一个隐身术,就能逃避许多危险。如果可以施展传送术,更是不必多说。 翻查了一阵,沮丧的扔下了芬顿时代的资料。 芬顿时代,被关押在新狱堡顶层的顶级囚徒,成功逃狱的三人,竟都是靠内奸的照应,一路带出狱堡,看得兰斯哑口无言。 倒是纪元时代的几本骑士小说,其中有一本,给了兰斯很大的启示。讲的是一位魔法师因为贪恋公主的美貌,得罪了国王,国王爱惜魔法师的才华,向他许诺,只要他放弃追求公主,便还他自由,还另外帮他物色个贵族小姐做妻子。魔法师一口回绝,被戴上禁魔锁链,囚禁在高塔中。不料这个魔法师有著不逊于亚巨人的怪力,他猜出了禁魔锁链的咒语,又以怪力拉断锁链,施法逃脱,当夜就偷走了公主,远走他乡。 这本小说,是纪元时代一位著名的吟游诗人所作,此人另有几部作品,都以魔法资料详实而著名,据说作品中提及的魔导器、咒语皆是确有其事,只要悟性、魔法等级足够,便可成功施展。 兰斯又看了一遍小说里魔法师打开禁魔锁链的情节,那书中还有一页插图,描绘的正是魔法师开锁的场面,熟记一遍,开始研究禁魔枷锁的构造。这部分正是他赖以吓人的纪元时代魔法理论,平时经常看,熟得很,虽有数千本资料之巨,还是很快有了进展。 在一本名为《魔导器与箴言》的书中,祥述了禁魔枷锁与类似的魔法道具密码的构造方法。理论很简单,大体上讲,是一问一答的形式。问句以炼金术将咒文刻在魔导器上,答语以咒语的方式念出,不能调动魔法能量的寻常人是无法读完咒语的,若正确,便能解开魔导器上的咒语。问与答的对应并不全取决于制造魔导器的炼金术士的意思,有咒语本身的对应性。简单来说,如同数字游戏一般,答语的构成都有据可寻。 道理虽简单,悲哀的是,以兰斯的学识根本看不懂,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这也怪不得他,双方的理论水平不在同一层次,兰斯若要真正弄懂那些学问,必须先学会相关的若干学科。兰斯读书以装腔作势为目的,不求甚解,怎么可能读得懂呢。 另有一本由纪元时代一位大法师和矮人族工匠合著的《魔导器的构造学》,里面有禁魔枷锁的物理构造学说,这部分非常简单,只需一个普通锁匠的知识储备,遗憾的是,兰斯也不是锁匠。 综合了三本资料,兰斯对禁魔枷锁的构造有了大概的认识。现代所使用的禁魔枷锁是采用双保险的模式,要打开它必须要两个条件,输入正确的咒文密码,打开物理锁具,二者缺一不可。换言之,一个没钥匙的魔法师,一个不会施法的锁匠,技巧再高也无能为力。 若是骑士小说里那种老锁头,只要解开咒语,让山姆和金把锁链拉断就行了,新锁头要多费一番事。但这对兰斯没多大影响,反正他解不开咒语。 兰斯正头疼不已,牢门忽然打开,狱卒进来,在地上撂下一只浅盘子,倒了点儿稀粥,锁上门走了。 兰斯隔老远便闻到那粥发出的糊味儿,一阵反胃,挪了挪身子,离粥远一点。 又发现狱卒忘记留勺子,难道要舔食不成!牧师本来就心烦,这下更没好气了。 五分钟后,狱卒进来把盘子收走了。狱卒年纪不小,是个身形佝偻的老头,收拾盘子的时候抬眼看了兰斯一眼,那眼神像是在说:新来的吧? 在左手侧不到两米的空间里,重叠的站立著兰斯的一伙幽灵卫士,地精骑士、弓箭手、双头巨人,只要兰斯心里稍稍泛起杀机,这个狱卒便再也不能抬起头。 兰斯没理狱卒。他心里清楚,从这个牢门里逃脱很简单,但只要不能施展魔法,他没有任何机会离开伦伯底狱堡。再等一天,他可能会被送到新狱堡的高层去,可是在解开枷锁之前,他必须忍耐。 此时的心情,犹如跌落绝壁,瞪著双眼寻找崖壁上可以依托的树枝,是否能如愿,没有任何把握,但是也不能舍弃希望。 门关上,生锈的门轴吱呀怪叫,再以碰的一声为终结。 时间不多了,兰斯想。猛然间记起,老头在进他牢房之前,曾叫过某个号码,大概是夜里抬出去那人。由此可见,犯人们在监狱里是有代号的。而自己却没有,这也验证了之前的猜测,必然有一次审判要等,这间囚室不是他在伦伯底的最终居所。 等狱卒的脚步声完全消失,兰斯走到牢门口,借著从栏杆间照进来的亮光看铁枷上的文字。是古西国语,纪元时代的大多魔法典籍都是译本,这种古代语言才是咒语最原始的出处。 兰斯知道,以古西国语的方式撰写咒文根本是故弄玄虚,存留下来的古西国语咒文很少,只有几十句,又都有翻译定式,直接以现代咒语对应即可,要破解这种咒语实在比破解现代语咒文更简单。不过这个玄虚,对兰斯这样的假学者无比奏效,他对这种语言一字不识。并且那本古代语翻译,因为当代魔法师不知古西国语的存在,吓不到人,根本没有记忆。 忍耐再忍耐,兰斯气得发狂。很明显,他戴的禁魔枷锁差不多是最低级的,粗制滥造的量产品,一枚银币一个的街头货,只有魔法文明极度衰落的芬顿时代才会拿来锁犯人,在纪元时代,只能用作炼金术士学前班的讲课模型。如果是纪元时代的学者,花一分钟时间就能解开咒语。但他就是解不开!枉费他读了那么多书,以当代最强学究自居,真是时不利兮! 考试!牧师在心里吼道。眼前就是一场考试!和在神学院一样。考试这种东西,别管用什么方法,只要过了就好。在神学院挂科会挨骂,让老神甫失望,眼前的考试要是过不了……老神甫,洛马特神甫!他也在这座伦伯底狱堡中! 这个突如其来的认识给了兰斯重重一击。他猛然间发现,自己原来是个如此寡情的人。事隔一月,竟把老神甫的事情完全抛诸脑后。 无论口头上说得多么好听,最终只是自欺欺人。一旦自己陷入险境,心中就没有他人的位置。 兰斯扶著铁门,颓然的跪了下去。 我也许能逃出去。牧师心想,我非得逃出去不可。只要我找出一种合适的途径,就也能把洛马特神甫救走。 兰斯抖擞精神,又翻出了那三本“开锁宝典”,打算硬啃一番。考试、教学模型这两个概念在脑海中灵光一现,连接在一起,他忽然想到,自己脖子上的禁魔枷锁所用的咒文,会不会恰巧是《魔导器与箴言》中举出的例题呢? 一页一页对照,非常遗憾,没有对应的咒语。 兰斯不放弃,又反复查了几次,终于泄气了。 “对了,还有那骑士小说。”自言自语道,抱著万一之希望,又举起铁枷,对著光查看。 “达由,达由,赛尔文,图斯堪,欧伯西恩”没花任何心思,自然而然的念出声。 一看之下,那些不认识的文字,作为图案却如此熟悉,牧师的声音禁不住开始颤抖,他仰起头,闭上双眼,凭记忆继续读道:“欧拉玛雅,克兰,奥妮!” 牢房中的空气忽然凝滞。在充满了精神流的能量世界,忽然敞开一条裂缝,泄漏的能量飘溢而出,又在物质界的空气中挥发,消散。 刻在铁枷上的文字,正是骑士小说插画中,浮在魔法师双手之间的图像,照著小说里的现代语读过一遍,咒语便解开了。 最终,这枷锁也不过是玩具,竟然是依照民间故事记载的魔法仿制出来。兰斯想大笑,但他全身无力,喉咙干得像火烧,只做出了大笑的表情而已。 接下来,便是如何开锁。 走廊里传来脚步声,听声音有三四个人的样子,牧师吓了一跳,快速退到牢房的阴影里,蛰伏不动。 看了一下项上的枷锁,发觉它没有一丝变化,魔法文字发著隐隐的微光,与最初看到的一样。看来,在输入咒语之后,如不能尽快开锁,禁魔枷锁会自动吸取自然界的能量恢复原貌。 脚步声越来越近,走到兰斯的牢房前停下,又传来翻找钥匙的声音,显然狱卒正在开门。 难道是那个魔族一直守在附近,感应到我施法了吗?念头一起,心中十分害怕,在阴影里藏得更深了。 门开了。兰斯转过脸,面向墙壁。 “进去!二团的猪!”一个声音叫道。 推进来一个人,脚步踉跄,磕磕绊绊,终于摔倒在兰斯的草毡前面。 牢门再度合上,锁好。 兰斯在黑暗中抬起头,审视那个新来的囚徒,后者刚好从地上爬起来,露出满是黑胡茬的宽脸庞,看样子不大像牧师,虽然落魄,还保有几分士兵的架势。 兰斯估计,这人已在伦伯底关了一段时间了,要不就是在其它监狱,不然不至于如此惨相。 那个人没看兰斯,快速的扭过身子,冲著牢门大骂:“妈的!你们这帮躲在黑牢里的鸟,兽人来的时候,就只会往裤子里面拉屎!” 泼辣的脏话听得兰斯直皱眉。 看来他的确做了一段时间的囚徒。不然,一个芬顿兵不会在起身之前开骂。听他的话,他好像参加了白山战役。不知他是隶属于哪一个团? “猪!”外面的狱卒只嘟哝了一句,没继续回嘴,走远了。 “爷爷是圣盾兵团的最后一个兵!妈的!我们是蠢兵,不是蠢猪!” “圣盾?”兰斯失声说道。 那士兵这才注意到他,看了过来,也是一脸诧异。 士兵问兰斯:“你知道圣盾兵团?” 兰斯等了一下,确认狱卒没有折回来偷听,缓缓向士兵点了点头。 “我知道第二骑士团的编制中,曾有过这样一个番号。”牧师说,完全与圣盾兵团撇清界线,“好像在白山战役时全灭了吧?” 其实兰斯根本没想过该不该表露自己的身份,他的自我保护乃是一种反射神经,根本不需经过大脑。 圣盾兵团全军覆没一事,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有浓重的政治味道,还是少惹上为妙。 两人对视了一会儿,士兵的表情由雀跃变成失望,靠著对面墙壁坐下。兰斯不理他,等他自己过来搭话。看得出,士兵有一肚子话要说,而兰斯对圣盾兵团的结局也确有兴趣,毕竟是他生活了两个月的团体。 “我叫高尔察克。”还是士兵先开口,“圣盾兵团的一个老兵。” “我叫兰斯。”兰斯简短的回答他。 “你是怎么进来的?” “哦,他们说我是牧师。”兰斯耸了耸肩,表现出一副不在意的样子。 “你是吗?” “我是。”兰斯笑了,想以此博得对方的信任。 “哈!为了那个渎神的罪状吧?这真是没天理,丢命的是我们,渎神的是他们自己,受罪的是牧师。”士兵大笑起来,听声音,他倒不怎么颓丧。 “他们?他们是指谁?” “那些大人们呗。”士兵终于打开了话匣子,“第四团和第二团的指挥官。两个团名义上都隶属于菲尔南公爵,但第二团的实权把持在瓦勒手上,团长只是个傀儡,圣盾归第二团。” 这些事兰斯清楚的很,圣盾的团长是个老古板,对瓦勒掌握军权相当不满,曾多次当面顶撞宰相,兰斯早看出这个兵团脱不了炮灰的命,这才当了逃兵。 “哪个团与矮人们协同作战来著?好像有这回事吧?” “有这回事,是第四团。我们根本没和矮人照过面。矮人们虽然蠢,打仗可是把好手……现在想起来,圣盾和矮人军从没遇上过,一开始就是有预谋的。” “这话怎么说?” “你知道,矮人战后和我们闹翻了,现在北方又要开战” “已经开战了。”兰斯说,他听说过这件事。“据说是为了战利品分配不均,我们拿的多,矮人拿的少。” “嘿嘿,这种说法也只能骗骗平民。你倒说说看,兽人那儿能抢出什么战利品来?斧子吗?还是石头战锤?” “确实……它们本来就是到星落来抢劫的。那战利品是指什么呢?” “他们抢到的东西,就是战利品。”士兵有些卖弄的答道。 “抢到的东西?” “是呀。兽人每洗劫一个镇子,就多了不少大包小裹的零碎,那些东西就是所谓战利品了。就是说,若是没抢到东西的兽人分队,消灭它们,也没战利品可分。” 兰斯张大嘴巴,表示惊讶。 “白山战役之前,我们对兽族有很大优势。兵力对比是四比一左右。当然,兽人的单兵战斗力强,若是展开决战,我们也未必就赢,但是兵力调动上始终有很大优势,人数多,又有骑兵略阵。”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有足够的力量保全白山一带的村镇咯?” “是这样。但是主战场开战之前,那一带的村落,总共有七八个镇吧,还是尽数遭劫。其中有一半是晨星的矮人移民建的,妈的,牧师,你能想出这是为什么吧。” 兰斯装出一副怕事的模样:“我可不敢乱猜!菲尔南公爵不至于如此缺钱吧?他家可是世袭了四代的公爵!” “宰相大人缺钱。”高尔察克满脸不屑的说,“你知道,兽人每次入侵,星落都会损失一大笔,接下来便是四五个灾年,连王室都要缩减开支,军队打了胜仗,也不会得到任何赏赐。瓦勒不是将军,他笼络骑士团的方式,还是文职官员的那一套,拿金币换忠诚,这金币自然不能从自己口袋里出。” “故意让兽人洗劫矮人村落吗?难怪!矮人王会跟我们翻脸了!” “还不止如此呢,牧师。你没去过那种矮人移民镇吧?你知道那些矮人是做什么的?卖武具装备!他们自己就是好工匠,晨星出产的武器又大量的运到那几个镇子,再转卖到西方五国。其实,芬顿的好多高级武具也是从那儿买的呢。批发军用武器的矮人行商经过艾哈迈,从来不卸货,都是运到白山那边的矮人镇才卸下,我们要买还得到镇里联系。也有我们造的半成品,送到矮人镇加工的。一来二去,矮人镇里总是堆积著大量的军用武器。非常非常多,比他们的人口多一百倍。你明白意思吗,牧师,整个镇子都是武器,优质的军用武器,而镇里又都是倔脾气、又粗又壮的矮人,每个都是天生的斧头、战锤好手,像这样的镇子,如果有一支‘打食队’的兽人靠近,你说会怎么样?” 兽人部队从来没有后勤部,物资都是就地攫取,一旦深入星落平原深处,与人类军队、或是人类、矮人联军陷入僵持,便后继乏力。这时,兽人族会利用他们单兵作战能力强的优势,派出许多五人、十人的小分队,到战场附近的村镇、有时也到城市抢劫,获得补给,这种队伍就叫打食队。兰斯在牧师营里听别的牧师讲,只是没遇上过。 “会怎样?”兰斯故意问高尔察克,牧师擅长讲话,也擅长听别人讲话。 高尔察克笑了,双手横在胸前,好像平举著一把战锤,比划起来,“ 嚓! 嚓!矮人镇的兵力比普通的兵团还强哩!” “但是你刚刚说,有好几个矮人镇被洗劫一空。” “那是我们做的。不是兽人!哈哈!你不知道兽人的手脚有多粗,好东西到了他们手里,三下两下就不能用了。与其让他们抢,我们抢回来,还不如我们直接去抢!”高尔察克大笑起来,任谁都能听出他笑声中的苦涩:“我们圣盾兵团,便是专门做打食队的兵团!” “圣盾的名声并不差!”兰斯道:“不是芬顿骑士团里,军纪最过硬,防御能力最强的一团吗?不可能在做这种事!” “那是从前,老索尔侯爵在世的时候,杜马略大人没退役的时候。现在不是了,再也不是。” “你们杀害矮人平民吗?” “我们?何必!第二骑士团团长下的命令,是向矮人镇征收军需品,把他们的武器拿光。然后,我们一离开,兽人打食队就出现,屠城,配合得天衣无缝。这种事发生了四次!老天!如果说是巧合,也未免太巧一点。我们的斥候真是完全掌握到兽人的行踪!只有第五个镇子出了差错,高山氏族派遣了分队支援矮人镇,把兽人打跑了。我们打食的事这才暴露。” 兰斯沉默。他没有资格像高尔察克表示同情,如果不是做了逃兵,他和鲍利也将是人类打食队的成员。 “后来,就到了白山战役。圣盾兵团在战役中负责诱敌,以自身为鱼饵,带兽人进白山西麓的包围圈。这是个送死的活计,又有很多人一心求死,于是,哈!下面的事,艾哈迈的平民也都知道了吧?最后剩下的,就是在杀戮场里假死的笨蛋,呶!你瞧!” 高尔察克掀起裤腿给兰斯看,他的右腿自小腿以下被截断了,什么都没有。可怕的创伤使他昏死在战场上,才保住了一条命。没有牧师为他医治,能活下来真是个奇迹。 士兵继续说:“我们不能抗命,虽然新团长是瓦勒的傀儡。他们说的对,我们圣盾是猪兵团,满满一团的猪。先替兽人洗净了矮人的脖子,再自己挖个坑,跳进去,填好土,免得大人们脏了自己的手。” “整个事情像是计划好的。” “谁说不是呢!” 高尔察克的情绪一下子低落起来,仰起头,双眼无神的望著牢房棚顶。他似乎觉得活著便是一种罪恶,只把讲出圣盾覆亡的事实当成自己存在的意义,在兰斯听完故事以后,他的生存欲望就暂时消失了。 由于士兵的存在,兰斯放弃了撬锁的尝试,转而在精神世界中学习锁具相关的知识。可惜那不是魔法师该掌握的内容,因此在他记忆的魔法典籍中也没有过多描述,最后他只能抱著一张禁魔枷锁的设计图翻来覆去。 其实他另有一种脱狱的可能,靠西奥救助,但兰斯有意压制了这种想法。他心里明白,有了依赖心,他便不可能逃出伦伯底,而西奥多半会把这次历险作为教皇试炼的一部分。而灵魂引导者在物质界中有多大的力量,仍是未知之数。 牢房外,一只肥地鼠从墙角处的一个老鼠洞里钻出来,沿著走廊快速移动。在它灰色的小眼楮里,有一个长袍法师的影像,北风会八议员之一的十六级妖术师,火元素永久契约人法尔考,正在呼唤它赶去报告。 在伦伯底新狱堡十五层的一间小室里,一个相貌丑陋的老人坐在书案前,闷闷不乐。 这个人,就是芬顿王国的宰相和大祭司,瓦勒,也是代安德雷德五世拟定圣神教教士渎神之罪状的人。一个多星期之前,他刚刚审查完圣心城狱堡的圣神教教士众,便风尘仆仆的来到艾哈迈,推掉了数十份邀请函,一头扎进伦伯底狱堡。 瓦勒的目的,是一份由圣神教教会所把持著的文件,关于“科魔文明水晶”的。“科魔文明水晶”是一份古代文书,真实性一直未得到确认,据说有重塑山河之伟力。 芬顿九九三年年初,瓦勒安插在晨星高山氏族中的密探盗取了矮人族的古代笔记,笔记中肯定了古文书的存在,并指出,圣神教教会的最高权力者手中可能保有文书的线索。 因为文书的内容与圣神创世的故事多有冲突,教会拒绝承认其真实性,多数教士对传言嗤之以鼻,甚至比普通人还要抵触。 但瓦勒认为,天性淳朴的矮人们留下的记载,一定比修改增添了无数遍的人类典籍可信。文书事关重大,教会一定藏得极为隐秘,普通教士不可能有机会参与。最终,他将目标指向圣神教的最高层。 瓦勒花了近五年时间,在圣神教中发展了自己的势力,还自任芬顿大祭司一职。然而,圣神教的组织,较之分立之战前,固然衰弱至极,但只要有神迹信仰,内部就能保持某种程度上的团结,阶级分明,瓦勒和他的手下们始终不能打进圣神教的核心。多番努力,古文书一点蛛丝马迹也不见,瓦勒的耐心消磨殆尽。 直至今年九月白山战役前后,全星落平原的人类牧师突然失去神力,事情才有了转机。 瓦勒向芬顿国王进言,以渎神罪缉捕全国的圣神教教士,投入大牢。他再以查罪之名,把各地的主教们提来拷问,寻求文书的线索。 自芬顿建立以来,艾哈迈教区与圣心城教区的地位一直不分高下,教皇或代理教皇的大主教也由两地教会的首脑轮流担当。这一任代行教皇职责的人,是艾哈迈神学院院长,洛马特神甫。 瓦勒相信,他要找的答案十之七八在洛马特神甫的肚子里,因此从一开始,搜索的重点便放在艾哈迈,而非圣心城。亲临艾哈迈前,早已派出数位心腹,将伦伯底狱堡的要职尽数把持在手。 查狱的事务,因圣心城本就是瓦勒的地盘,省了不少手脚,而克兰和阿穆尔教会的地位不够高,文件在那里的可能性不大,干脆派手下去查。 果不其然,其余三个教区的教长都不知道文书的事,下属的调查也只能走走形式而已,事情归结到德高望重的洛马特神甫身上。 瓦勒把圣心城的事务交给副手,匆忙赶赴艾哈迈。 现如今,老神甫已落在手心,瓦勒却找不到一种途径,能把所要的从老神甫那儿挖出来。试遍了各种酷刑、魔法,老神甫就是一个字也不吐,即使如瓦勒这般坚忍狠毒,也拿老神甫没办法。事情再度陷入僵局。 直到一个纵横艾哈迈贵族交际圈、魔法协会、地下生意场三届的风云人物出现在瓦勒面前,他才又看到了一线曙光。 这个风云人物,自然就是外国大使、超级魔法家族后裔、精灵公主与天才魔法少女的临时监护人,天生英俊,谈吐优雅,交游广泛,平易近人的好青年兰斯。 在芬顿九九八年秋天来到艾哈迈,无法不听说兰斯的大名,无法不对这个不可思议的交际天才产生兴趣,瓦勒宰相也自不例外。他来到艾哈迈第二天,即派出两个常年随行的心腹,四处打探兰斯的虚实。 出乎瓦勒的意料,这个兰斯却不是陌生人。据两个手下说,两个月之前,瓦勒曾与他在圣盾兵团的牧师营里有过几次谋面。那时瓦勒已计划好要圣盾兵团做替罪羊,因为怕这支预订了死亡旅票的兵团里有未被发掘的人才,时常到圣盾巡视。那时兰斯超群的仪表便引起了瓦勒的注意,只有由于神力低微,才没有收归己用,事后还后悔了很长一段时间。 兰斯的身份,瓦勒的手下咬的很死,相当有确信,但瓦勒仍不愿轻举妄动。因为此时的兰斯已不是圣盾兵团那个无足轻重的低阶牧师了,他在贵族、魔法师、盗贼中都有朋友,其中响当当的人物大有人在,对兰斯动手牵扯甚大。 直至瓦勒在伦伯底的下属收到了来自艾哈迈地下权力场二号人物,萨达特的上报,确认这个兰斯来到艾哈迈之初,曾以佣兵的身份在麦芽酒馆登记,被领主家小姐看中后,命运才离奇的转变起来。 这个情报的交换条件,是兰斯身边的两个少女。如伦伯底方面著手擒拿兰斯,他身边的两个女孩要留给萨达特。萨达特西城区的酒楼正缺两个清纯型的女郎。 这样,瓦勒便有了足够的证据,以牧师或逃兵的罪名缉捕兰斯。可是他又有了新的打算。兰斯的价值无疑很大,非常大,瓦勒在对付他之前,不能不认真考虑,如何才能使这个小教士发挥最大的效用,而不致浪费。 在瓦勒看来,一个交际王子、魔法天才的用途显然比逃兵和牧师要大,而且,只要操作得当,说不定还能把这个家伙变成艾哈迈领主的女婿,那时就更加有用了,价值无可估量。 为了能更好的控制兰斯,瓦勒派出大量探子,四处调查兰斯的背景资料。没过多久,伦伯底狱堡传来喜讯,兰斯的身世背景全查清了。 这个少年是克兰的贵族子弟,父母早死,从小寄住在叔叔家里。他的叔叔是在克兰城颇具权势的一位子爵,因得罪了领主,家道衰落,后来被废除了爵位、领地。对头搞垮了子爵后,怕遭报复,四处打听兰斯的下落,想斩草除根。一探之下,吃惊不小,兰斯在艾哈迈神学院混得如鱼得水,深受院长洛马特神甫宠爱,竟做了院长助理。对手暗使手脚,把兰斯弄到战场上送死。后来的事情,瓦勒都清楚,不用探子再讲了。 到此,瓦勒宰相心中又有了新的想法。早听他在艾哈迈神学院中的内线讲过,洛马特老神甫有一位极之宠爱的学生,视若亲生儿子。他对那小教士毫无保留,无所不谈。后来,小教士被抽调到第二兵团,上了战场,老神甫便像丢了魂似的,一下老了十岁,每天忘东忘西的。 那个院长惦记的小教士,肯定是兰斯。瓦勒想,一边派出手下去确认这件事,一边打起了算盘。 以洛马特老神甫的名声威望,要使一个小牧师免于兵役,轻松得很,他为什么不那样做?另外,老神甫对兰斯知无不言,会不会连那个大秘密也告诉他了呢? 这两个疑问像生著倒刺的毒藤,将宰相的心一层层捆绑起来。 莫非,作为圣神教的领袖,洛马特早已从异界得到了神罚的预示,便将那个价值整个大陆的秘密交由弟子带出教会?如果真是如此,让兰斯悄悄走掉不好吗,何必要送上战场! 不,不对。根据手头的资料,这个兰斯可谓是八面玲珑的人物,一嗅到危险,远远的就躲开,洛马特一定是看重他这一点,才将秘密交他保管。 换个思路,如果兰斯跟那个秘密根本没关系,仍然可以借兰斯为切入点,撬开洛马特院长的嘴巴。洛马特连日来受了几次拷问,恐怕也活不多久了。如果他就这样死了,没有把文书传递下去,那可谓是失职。兰斯在这个时机出现在他眼前,他无论有什么秘密,都会说给他听。 即使洛马特有一种方式可以瞒过别人,把秘密交给兰斯,那也没关系。要从兰斯嘴里问出话来,说简单不简单,说难却也不难,至少比面对洛马特这块石板容易得多。 兰斯是个人才,不能为一件不相干的任务消耗掉。此事一了,还是要将他送出监狱,让他在外面更大的天地里自由发挥。上个月刚好有一名议员被圣心城的魔族暗杀,北风会八个席位里,倒可以给他一个位子。 眼前要做的,就是给洛马特和他的小助理安排一次会面。 瓦勒宰相皱纹纵横的脸上,终于浮现出收敛的笑容。 正在这时,有人轻轻敲门:“大人。” “进来吧,法尔考。” 妖术师出现在瓦勒面前,在他身后,紧紧跟著一尊巨大的火元素,半透明的身体伸进门框与墙壁中数尺。 “如何?有进展吗?”瓦勒问法尔考。 “如果他就是您所说的那个人,大人,他没有漏出任何破绽。依照他的说辞,他与圣盾兵团没有任何联系,只是个四处招摇撞骗的小牧师。” “不出所料。高尔察克是个太好的话匣子。”瓦勒向后仰了仰脖子,“他就是我在圣盾见过的那个,不会有错。我只想听听他口风而已。” 法尔考低著头,又道:“还有。秘密逮捕的事,格雷堡方面已经知道了。” “不可能瞒得过他们。放心吧,老葛朗台是个不爱管闲事的人,何况我们把兰斯抓起来,等于搬掉他的绊脚石,不用再为他那个宝贝女儿发愁了。” “接下来要怎么做?” “把他和牧师们关到一起看看,看他会说些什么。” “是。大人。”法尔考躬身行礼,却没离开。 “还有什么事吗,法尔考?” “大人,请恕我多嘴,您太看重那个魔族奴隶了。这次的行动不该让他参加。” “我没办法呀,法尔考。兰斯这个人很不简单。他懂得一些魔族法术,在达安特曾破除了吸血鬼加持在棺材上的魔法。如果不让诺伊斯盯著他,我怕他会在车里做什么手脚,对你和西米塔尔不利。” “那只是艾伯特的一面之词。大人,我不觉得这个兰斯有那样厉害,他的魔法等级,据我观察,只在五级以下。即使他懂得魔族的旁门技巧,要杀我和西米塔尔也早得很。” “但是诺伊斯。”瓦勒顿了一下,说道:“他会对别人说哪些话,他到底有多聪明,我很感兴趣。” 妖术师再次向瓦勒行礼,退出了房间。门合上了。 第039章 意外转机 兰斯在旧狱堡顶层的牢房里冥思苦想,想找出开锁的方法,不到中午,肚子便饿得咕咕叫。 不料监狱的这一层不给犯人吃午饭。 等到了下午,兰斯饿得头昏眼花,基本无力动弹。他开始后悔,早晨那一餐稀粥真应该吃点儿,接著又骂自己没用:“呸!那是人吃的食物吗?” 他一边抱怨,一边暗自祈祷,晚饭能有好吃的东西。为了分散注意力,牧师开始不停背诵《圣典•启示之书》,并把这当作一种功课,希望背完若干次之后,神力能有所长进。 好不容易等到晚餐,狱卒进来,摆上两只碗,两只盘子,关门出去。饥肠辘辘的兰斯刚凑得近一点、还没看清食物是什么,就闻到一股烂蔬菜味道。 高尔察克却不管,快速爬过去,狼吞虎咽起来。 兰斯小心翼翼的拿起碗,只见里面是混浊的白色液体,上飘著几片菜叶,还有些看不出是什么的杂物,估计是一碗菜粥。他分析不出粥的成分,不大敢吃。 旁边盘子里是黑乎乎的干面包,倒没什么怪味,只是坚硬如铁,非常锻炼咬力。 他开始吃面包,还没咬下两块,高尔察克爬过来,指著菜粥问道:“牧师,这个你还吃吗?” “给你吧。我不要了。”兰斯无力的回答。 “不愧是牧师!”高尔察克大乐,端起兰斯的粥喝起来,喉咙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 同样的声音也在其它牢房里响著,走廊两侧,一百多个犯人在喝粥。 牢里的地鼠被食物的气味引了出来,在走廊里奔跑。 兰斯嘴里饺著面包,深深感到所在之地的奇怪。我要在这样的地方住多久?我会不会变得跟高尔察克他们一样?变成很“专业”的囚犯? 这样的想法让他感到绝望。 兰斯正在苦恼,有人用系钥匙的铁链敲打牢门。 “兰斯!新来的!出来!” 兰斯懵懵的站起身,向牢门看,只见一双狡猾发亮的眼楮,在铁栏杆间望向自己。 高尔察克说:“牧师!你运气真好!就这层的伙食最差!换到哪儿都比这儿强!” “哟,那不是高尔察克队长吗?今天又吃得很饱啊。上头让你来教育新人,真是没找错人啊!”牢外的小眼楮说。 高尔察克正在吞兰斯撂在地下的面包,听闻此言,狠狠的咽了一下。 外头的人打开牢门,放兰斯出去。刚刚说话的是一个矮个子的中年人,上身奇怪的向后仰,好像有意突出他那大肚子。 “出来吧,小牧师,带你去见见同伴。” “同伴?”兰斯不明白对方的意思。 “牧师呀。老的小的,新狱堡中间的几层,满满的全是。”说著推了兰斯一把,让他走起来。 两个狱卒一左一右把兰斯夹在中间,矮子走在最前。省下的一个狱卒在锁门。 “只要是新堡,就有机会吃到肉了……”牢房里,高尔察克还在嘟哝著。 狱卒带著兰斯,下到旧堡五层,再由那里的一座天桥通道向新狱堡走。眼前的景象没有大改,还是一如既往的阴郁。 “觉得伦伯底怎么样?”看守的头儿说道,“我叫杰佛里,是这儿的苦工。” 兰斯迟疑了一下,才发觉对方是在问自己。 “没有在外面看起来好。食物尤其差劲。”兰斯大大咧咧的说。 “哈!说得好!连我这个做狱卒的,也不愿进伦伯底,不愿吃这儿的饭,别说你这犯人了。今天一天,你还没吃东西吧?” “还有昨天。” “你一定饿了,小牧师。”杰佛里停下脚步,看著兰斯。 他们站在通道中段,天桥距地面二十米高,像牢房一样密实。仅有的几扇通风窗都用铁栏杆封著,由窗沿看出,通道的侧壁是整块整块的大石头砌成,厚达半米。 杰佛里身后就是一扇窗。外面的天是蓝紫色混浊的,像用火龙果果汁漂染过的灰布。 一只夜鸟飞过窗前,兰斯灵机一动,忽然想起了什么,但眨眼又忘了,再也找不回来。 “是有点饿。”兰斯说。 “正好,我这有多余的东西,吃不下。别担心,是外面来的。牢饭就是牢饭,我们的也一样没法吃。” 说著,杰佛里又迈开步子前进。他前进的方向略微改变,转向通道左边。 “为什么?”兰斯几步跟上去,问杰佛里。另两个被落下几步的距离。 “为什么?有东西吃还要问为什么!哈!好问题。让我想想。”杰佛里怪笑了几声,说道:“不吃东西哪有力气?有了力气才好做事。” “做什么事?” “吃过了再告诉你。”杰佛里神神秘秘的说道,不再开腔了。 杰佛里的房间在新狱堡的第二层。这一层的住客很有特色,大都是伦伯底驻军的下层军官,也有几个职位高的,因负责调派人员之类的工作,也住在这一层,方便与士兵联系。 杰佛里就是新狱堡二层高级军官中的一员。不过很明显,这并非他唯一的身份。 杰佛里很狡猾,这兰斯一眼就能看出来。此外,在杰佛里闪亮的小眼楮里还有另一层含意,在那些背著商队队长,暗地里运私货的商人与人讨价还价,暗示他有“特别便宜”的货物时,眼里闪动的便是这种色彩。 我不是寻常的囚犯,兰斯看重杰佛里开门,想,他也不是普通的狱卒。 杰佛里只带兰斯一人进房,当著两个狱卒的面关上门。在门完全合上的瞬间,兰斯有意瞥了两个狱卒一眼。他们的表情很平静,没有诧异,没有倦怠。显然,都是杰佛里的手下。 “小牧师,你今天运气真好。”杰佛里走进里面的小间,打开柜子,把里面的饭菜一碟碟的搬了出来,一边忙活一边跟兰斯说话。“这里有两人份的美食,其中一份本来是给某位富家大少爷留的,他今天没来。他很久没来了,我想我是不是以后只要一份比较好。” 一会儿,桌上就摆满了饭菜,没什么特别贵的食材,都是牛肉、鸡蛋、莴苣之类寻常的食物,但手艺却很棒,菜虽已凉了,仍发出一阵阵香味儿,引得兰斯空空的胃一阵抽动。 兰斯怀疑,香味儿都是饿得慌了,想象出来。 “小牧师,你说呢?”杰佛里看著兰斯,等他回话。 “叫我兰斯。”牧师毫不客气。 “好!真有你的!这样不错,我喜欢叫别人名字,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划清界线,谁也别妨害到谁。如果人人都像你这样开明就好了。”杰佛里把一瓶红酒摆在桌子上。 看到酒,顿时引起了兰斯很多不好的回忆,弄得他一阵反感。 “我不喝酒。” “我喝。这酒可不是一般的酒,花三百金币在地下酒吧拍来的,连我自己也要省著喝呢。” “那可是不小一笔钱。以狱卒的薪水来说。” “是不少。请坐!”杰佛里指了指桌前的椅子,自己搬了另一把坐下,“对苦工来说,钱不少,对大人物来说就一文不值了。那些真正有钱的人,花钱的方法千奇百怪,自己花大价钱买一件不要的东西,只为了不让别人得到,在地下酒吧里,这种事经常有。” “你就成了那个无所谓是谁的受益者?” 杰佛里没立刻回答,倒了一杯酒,向兰斯举杯:“我享受生活。” 喝了一口红酒,杰佛里的脸上飞快泛起红晕,又补上一句:“谁也无权不让他人享受生活。” 兰斯已经很饿了,但是,在确认对方的意图之前,他不愿动桌上的东西。 兰斯冷冷的问道“你代表谁?” “在哪件事上?”杰佛里反问。 “我这件事上。我不觉得伦伯底会让每一个新来的囚犯坐上士官长的餐桌,吃饭,聊天,还奉上最好的红酒。” 兰斯闭上嘴,脸上没有半点笑容,静静的看著杰佛里。 杰佛里面上还是一副玩世不恭的笑容,眯著小眼楮,以饱餐一顿后,在商业街消食,走进瓷器店里随意浏览花瓶瓷器的目光打量兰斯。 牧师那清秀得不可思议的脸,伴著桌面上的烛光投进杰佛里眼瞳,不经意间,说不清原因,杰佛里全身忽然泛起可怕的寒意,简直要颤抖起来。 杰佛里举起杯子,一口喝干了杯中的红酒,让酒的暖意快速充满全身,这才好过了一点。 他没有立刻放下空杯,而是举著杯子,从杯子上面望过去,看一眼兰斯的表情。少年仍坐在那,没有一丝改变。杰佛里不知道自己刚刚是否露出了恐惧的表情,也不知道兰斯是否看到了。 的确是恐惧。杰佛里想。他本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物,才从事了间谍这种最危险的职业。贾尼尔、萨达特、西米塔尔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角色,与他们对峙,杰佛里从没有害怕过。在他成年以后,只体验过一次冻结灵魂般的恐惧,那是在麦芽的德摩尔老板对他笑的时候。说也奇怪,那胖子的笑脸平时看著是多么可亲! 杰佛里知道自己为什么害怕德摩尔,但他不明白他为什么害怕兰斯。这种认知让他更觉得兰斯的可怕。 杰佛里不是魔族,他没法看到一直举著滴血的刀刃,对著他短粗的脖颈比划的幽灵怪物。刚刚兰斯在向杰佛里摊牌时,也在考虑夺得杰佛里的军服和装备,混出伦伯底的可行性。 “哈!仔细一看,兰斯先生,你这张脸蛋真是漂亮得要命!天上人间的小妞里都难找这么俊俏的。难怪你走到哪里,那埙u Ⅸ雕X头都会尖声大叫。”飞快的开完玩笑,杰佛里的表情郑重起来:“我是地下酒吧的贾尼尔老板的人,兰斯先生。地下酒吧有两位负责人,费兰老板把你卖给了麦芽的萨达特,而贾尼尔老板准备站在你这边,更重要的是,德摩尔老板站在你这边。” 说完有些后悔,杰佛里本不想提到德摩尔的名字的。 “萨达特是谁?也是佣兵行会的人吗?” “他和德摩尔老板是合伙人,他手里有百分之百控制权的生意是艾哈迈全城的妓院、提供此类服务的大型酒楼,他对兰斯先生的两位女奴感兴趣。” “女奴?”兰斯感到有点发昏,说他是保姆还差不多。“贾尼尔准备怎么帮我?” “这,要我跟你商量之后才能决定。因为你的事,我的两位老板和上头的两位老板都闹得不可开交,整个行会都乱了套。我敢说,要是有一位巨人在今天上午揭开了艾哈迈的盖子,准会被地下的乌烟瘴气熏倒。” “他们怎么说我?”兰斯看到杰佛里夸张的表情,感到十分有趣,对他笑了笑。 杰佛里马上从这一笑里得到了鼓励:“是萨达特老板和德摩尔老板的谈话,我在场旁听。德摩尔老板对萨达特老板擅自出卖你的事很不满,说:‘他一日是我麦芽的顾客,以后也都是!你这样对他,要我的中介机构如何做下去?’萨达特老板回答:‘但你从你这位贵客那得到了什么?一个金币的中介费!而他,此后如鱼得水,身价天天飞涨,你又得到了什么?我们是商人,不是慈善机构。对方是贵族,我们和他做生意。对方是骗子,我们捞我们的好处!’” “他说的有道理呀。”兰斯评价道。 在心中,牧师给萨达特的名字重重画了一笔,判到地狱那一边。出卖自己倒没什么,竟然想把他喜欢的女孩子也卖到妓院去!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开始也这样想。”杰佛里继续讲道,“德摩尔老板问萨达特老板:‘你从兰斯身上得了多少钱?官方的五金币赏金吗?’”萨达特老板得意的答道:‘至少一万五千枚金币。你看看他身边那两个女孩子,都是万中无一的货色!尤其那个小精灵,漂亮不说,还在艾哈迈歌剧院大大风光过一回,为了她,很多老爷子不惜血本。’” “老爷子?”兰斯的怒意再也掩饰不住了。 “德摩尔老板说:‘女人就是他的价值吗?’‘那当然,他又不是真的魔法天才、外国大使。一个骗子,低级法师,有什么价值。’听了这句话,德摩尔老板开始冷笑,说:‘在我看来,兰斯先生的价值可不只把他那两个女孩简单加起来那么多。是的,他是一个骗子。可是,当一个骗子本身的价值超过他所扮演的角色的价值,你就不能把他作为一个简单的骗子来对待了。那些魔法师也许是疯子,但他们不是傻瓜。’” 说到这,杰佛里停下来,开始感到后悔。他不该把德摩尔对兰斯估价的这段话讲出来,可不知怎地就说出来了。对面那少年很明显有一种魔力,可以让人不自觉中丧失自制力 “那么,德摩尔为我估价多少呢?” 话到嘴边,不说也不行了。杰佛里狠了狠心,说道:“一个国家,兰斯先生,德摩尔老板认为你值一个国家。可以颠覆一个旧国度,也能再创造一个新的。” 此言一出,兰斯与德摩尔的交易天平瞬间失去平衡。德摩尔既然如此看重兰斯,那么兰斯向他提出条件,自然很难回绝,而换得的只有兰斯口头保证的同盟。至少在当前这个时间点,兰斯的优势确立无疑。 兰斯脸上的笑意终于有了真实的色彩。 “说实话,兰斯先生。”杰佛里的表情局促不安,他知道自己犯了大错,无意中掀开了老板的底牌,想尽力弥补:“我觉得德摩尔老板这次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不论你曾经是什么,原谅我的冒犯,你现在是伦伯底的囚徒。三百年来,能从这里出去的人并不多。越是强有力的人,就越难出去。” “有三个,关在新狱堡顶层的重罪囚犯成功逃脱。” “他们有内线。” “我也有。”兰斯伸手拿起了一块鸡腿,放在嘴边。 “你是说我?我不行。我的级别不够。话说回来,没什么人级别够。你知道伦伯底现在管事的是谁吗?是瓦勒宰相,那位权倾朝野的重臣,芬顿的半个国王。他是天下牧师的仇敌。而且他对你显然另眼相看,有所冀望。最大的问题是,他想要什么,我还不知道。眼下,你准备怎么办呢?我可以把你的意思带给贾尼尔和德摩尔两位老板。” 兰斯大略的想了一下,说道:“让人稍信给佩齐亚和艾瑟伦,他们在麦芽登记过,德摩尔肯定能找到他俩。告诉他们,把亮羽找到伦伯底来,与我联络。叫佩齐亚保护好雅希蕾娜和雅尼小姐,把艾瑟伦调到狱堡这附近来。最好把鲍利也叫到旅馆。哦,不,还是不必叫他,如果他不回旅馆就算了。” “要如何向两位小姐解释你失踪的事?” “就说有位子爵邀我到城外的镇子旅游,一周之内肯定回来。不必说是哪位子爵,让她们自己瞎猜。” “知道了,让精灵联系亮玉,佩齐亚守护两位小姐,艾瑟伦来伦伯底……”杰佛里复述道。 “不是亮玉,是亮羽。你就这样跟佩齐亚说,他会知道那是什么。主啊!这饭菜真的不错!” “当然不错!这是西城区最美丽贤淑的一位艾哈迈少女做的饭菜!那女孩子,相貌人品都没的挑剔,照我看,比艾哈迈任一位贵族小姐都好。连她的名字都美妙得很。” “哈!人生真奇妙!”兰斯不接杰佛里的话茬,拿起为他准备的空酒杯,示意杰佛里洛u灾v倒酒,“戴著枷吃饭可真不方便啊。” “我没办法把枷给你去下来,兰斯先生。这是禁魔枷锁,锁高级魔法师用的,钥匙都在监长西米塔尔手里。他是瓦勒的红人,典狱长安齐尼早就被他架空了。跟那种大人物我可说不上话。” 兰斯酒足饭饱,杰佛里把他带到了新狱堡四层,关押牧师的地方。 这层牢房外观十分干净,比旧狱堡顶层不可同日而语,让兰斯想起神学院小忏悔室的走廊,白墙壁刮得一尘不染,如多了装饰,反而会影响整体的整洁。 牢门上的窗子仍只是一点点大,但栏杆之间的间隔很宽,有人可以从栏杆间探出头来,监狱不怕牧师们逃跑?还是认定这些人根本不敢逃跑? 看来,这层原来不是牢房,大约是伦伯底的医护室,如今牧师失去了神力,医护室自然也没了用场,改牢房了。 “教友!教友!”牧师们纷纷从牢门后探出头来,向兰斯致意。 看样子,只是头发有些乱,略显落魄,没有另一层的囚犯看起来那样夸张。 牧师们声音轻且明晰,还有一种优雅的韵律感,许多人一起喊也不显得凌乱,反而像一种清雅的乐音。 这感觉兰斯是熟悉的,此时仿佛置身神学院,因起得晚错过了早课,赶往授课室的途中。心里升起一阵温馨。 有的还认出了他,高叫他的名字。 “兰斯牧师!你终于来了呀!” “欢迎!” 兰斯无奈的苦笑。 第040章 少女抱拥著的夜空 兰斯被关进牧师牢房的第二日,他发觉,牧师的牢狱生活并不像他们表现出来的那样安逸,至少他在旧狱堡六层时,从来没见有犯人遭受拷打,在这边,却是家常便饭。 不时见到狱卒走进来,叫道某个牧师的号码,带他出去。也不时有一瘸一拐的牧师被挟回来,丢进牢房。 兰斯判断,每个牧师身上都有伤,只是不在脸上罢了,看他们走路奇怪的姿势,没事就要靠墙的习惯兰斯也有靠墙的习惯,不过那是因为懒就知道挨打是多么频繁,牢狱生活是如何悲惨了。 但真正令兰斯感到害怕的是,从牧师们的精神状态里,他读不到一丝愤怒或绝望,有的只是平静,如晴空一般的平静,仿佛酷刑折磨只是微风,吹掉表面的云,吹不动天空本身。 他著意观察了当一个挨打的牧师回来,众牧师的面部表情,这下可真是惊恐万分:有几个牧师脸上明明白白写著羡慕二字,好像那个可怜人因功课做得勤,刚提升了神力等级。 由此可见,牧师们已经把日常的挨打当作一种修炼,思想状态已经和苦行僧、苦修法师相差无几。这种结局在兰斯看来,比高尔察克那种痞子犯人还要糟。 他有时感到纳闷,那些不屈服的牧师到哪里去了,怎么一个也看不到,后来想想,也只有有苦行僧潜质的牧师,才能在这样一天天没理由的拷打里生存下来,坚持两个月。那些血气方刚的牧师,一定是死了,或是被同化。 到了中午,两个狱卒进来,叫到兰斯的名字。 兰斯感到腿脚发软,摸著墙站起来,环视四周,尽是鼓励与羡慕的眼神。 “勇敢些!主会记得你在尘世受的这些苦!”一个高龄的牧师言道。 牧师众纷纷点头。 兰斯战战兢兢,跟著两个狱卒走出监牢区。门一关上,眼前就是杰佛里那张浮肿似的奇怪笑脸,兰斯悬著的心顿时放到肚子里。 “我交待的事都办妥了吗?”兰斯低声问杰佛里。 “基本办妥了。佩齐亚已经赶到了旅馆,住进了一楼。亮羽还没找到,等佩齐亚的消息……” 兰斯打断杰佛里道:“两位小姐对佩齐亚的说法接受吗?我失踪了两天,她们一定很担心!” “还好。雅希蕾娜小姐有点不满,雅尼小姐在安慰她。” “那就好、那就好。我得尽快回去。雅希蕾娜闹得很,小雅看起来可靠,其实却更难安慰。佩齐亚很难照顾好她们的。”兰斯担忧的说。 杰佛里点了点头,继续报告:“我们给艾瑟伦在西城区租了房子,禁挨著狱堡北墙正门是驻军区,让土歧族进去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说著,忽然抬高声音:“你很快会见识到,我们怎样对待‘虔诚’的牧师。” 兰斯顺著杰佛里嘴角的暗示,向一个方向望去,一个身著便服的男子站在走廊拐角的天窗下,沐浴著清冽冷彻的日光,正是向他宣读榜文的那个假宪兵。 “带他走。”杰佛里说,自己迎向那个男子。 兰斯被带到杰佛里的房间,狱卒关上门,在外面守著。桌子上已经摆满了菜肴,热气腾腾,菜色比昨天还要丰盛,一瓶新的红酒,一个杯子也准备好了,就连桌边的座椅也换过,似乎是从某位官员的办公室搬来的,十分舒适的样子。 兰斯在椅子上坐定,不客气的大吃起来。没过不久,杰佛里敲了下门,走进来。 杰佛里没有就座,而是站在一尺之外,像下属对上级作报告,兰斯也处之泰然。 “那个男的是谁?”兰斯撂下酒杯,问杰佛里。 “西米塔尔监长,瓦勒宰相帐下的红人,我跟您说过的那个。” 原来那人居然是监长,看来瓦勒对自己这件事十分看重呢。不论瓦勒想的是什么,兰斯对他的方式很不喜欢,只想快点离开监狱,回到他那个温馨的小窝。 兰斯对杰佛里点了点头。 “他是个非常、非常强的战士。我们行会曾接受典狱长安齐尼的委托,暗杀西米塔尔,结果在一个晚上折损了行会里最强的三名刺客,其中有一个是负责切断目标后路、报信的,若前两个人失败,他根本不会露面,至今贾尼尔老板也未能查明他的死因。有一点可以确定,以杀人的技巧而论,那个男子是个恶魔。” “西米塔尔。”兰斯记下了这个名字:“可是,西米塔尔是瓦勒的人,安齐尼若是杀了他,自己又怎么会有好日子过。一个能混到伦伯底典狱长地位的人,思维不会如此简单。” “哦,安齐尼是托雷王子的人,而瓦勒,一般认为他是支持大王子西德尼殿下的。菲尔南公爵同样效忠于大王子。但若论及聪明才干,实是二王子更为优秀。现在二王子的羽翼在各地都遭剪除,自己也有些心灰意懒,据说已不问政事了。” 兰斯默默的点了点头,开始吃饭。在亮羽赶到之前,也没有太多计划好做。 吃过了饭,杰佛里带兰斯到审讯室,见识了一场拷问。遭罪的是一个不认识的牧师,俨然又是苦修派的,嘴里不停念叨著什么,对周遭的一切视而不见,仿佛鞭子抽在别人背上,与他无关似的。 而施刑的狱卒似乎也没什么精神,好像只是在例行公事。不怪他们,这种从无进展的活动已持续了两个月,有精神才怪。 临到打完,一个狱卒才有气无力的问了一句:“说,科魔文明之书藏在哪里?” 牧师这时也祷告完毕了:“主啊,感谢您的恩赐!” 兰斯的心思早已不在此处,对他们的对话没太在意。 “这个牧师是关在七层的。”杰佛里告诉兰斯。 杰佛里领兰斯出了审讯室,又下了一层。在这一层的角落是一个封闭的区域,只有一扇层层把守的大门与外界相通。走进去,看到的第一件事物竟是一颗水晶球,跟光明塔用的那种一模一样。 这里是伦伯底的精神魔法审讯室。在纪元时代,精神魔法大多集中在附魔这一宗派,然而经过分立之战的战火洗礼,大部分精神魔法的资料都散失掉了。芬顿时代的精神魔法统一归类到幻术一系,唯一例外的是妖术中的恐惧术,与死灵相关。 伦伯底的精神魔法审讯室,名义上是以魔法对犯人进行问讯,实质上却是巧设名目,把犯人用作魔法实验之用。 兰斯跟著杰佛里进入这个小区,走马观花的逛了一圈。这区大部分的房间是封闭的单人间,连一扇窗子都没有,每个这样的小房间外面都配备了一颗水晶球,通过它可以看到房间内犯人的状况。 兰斯试著观察了几个房间,里面的犯人或站或坐,都神经兮兮的。犯人的体表一般看不到什么伤痕,有一个用厚厚的纱布包著脑袋,但他们的精神状态可就太糟糕了,一句话,行尸走肉。 一个穿黑袍的人和兰斯他们擦肩而过,怀里抱著一只透明的大罐子,罐子里装著一团黄乎乎的很多褶皱的东西,兰斯看了,感到一阵恶心。 在这一区的尽头,另有一扇颇隐蔽的小门,门口没有卫兵,门上也没有门牌标识。 兰斯在门前站定,看杰佛里。 “哦,这间屋子里装著什么,我也不知道。” 兰斯不说话,还是那样看他。杰佛里哼哼了两声,又说道:“这屋子多数时间都没人。不,应该说两年以前从没人用过。” “这屋子建好了多少年呢?实验室里不会一直留个空屋子不用吧?” “快二十年了。早在我的前任、费兰先生在伦伯底工作的时候,这房子就已经存在。是上头的上头来的命令,建好后一直空著,直到最近。听做打扫的人说,有一次看见法尔考大人是瓦勒宰相带来的人走进这个房间,里面坐著一个白头发的人……” “白头发?老人吗?” “不,年轻人,据说长相很俊,不太会说话。房间里有一个很显眼的魔法装置,直径半米的环形底座,上面竖著一些相互交叉的金属条,像栏杆很稀的铁笼子。” 传送装置,兰斯与记忆中庇护所里的传送门一相对照就明白了。这也是这间屋子为什么在狱卒们看来,经常空著的原因,它有另一个秘密入口。 “法尔考是个怎样的人?” “大概五六十岁年纪,北方人,是个魔法师。他也是瓦勒宰相的亲信之一,经常伴在宰相左右。他的魔法师级别恐怕非常高。如果您打算强行突破伦伯底,他和监长一定会成为您的阻碍。” 兰斯没有立刻回话。他在脑海中勾画出两个人的面貌,念榜文的宪兵,赶车的魔法师。两人身上没有太多的共通之处,但他们的一言一行,有极高的默契,还有眼神,那眼神中的冷漠、高傲和自信,实在是如出一辙。 联系杰佛里对法尔考的描述,事实已经很清楚了。那两人是搭档,是瓦勒大人的左膀右臂。刺客型的战士西米塔尔,擅长局域控制的魔法师法尔考。 再进一步想,关在眼前这个小房间里的人,为什么不可能是那个叫诺伊斯的魔族呢。瓦勒宰相实在有太多理由隐藏这个魔族。他不想让太多人知道诺伊斯的存在,他想要诺伊斯只属于他自己,成为一个秘密武器。 由时间上判断,瓦勒收养诺伊斯时,魔族大概只是个幼儿。 这样,到旅馆抓人的几位演员便凑齐了。兰斯心想。瓦勒抓我做什么?不会是害怕他在圣盾兵团的所作所为外泄吧?不,这对他根本没多大影响。他一定会安排一次会面的,当面提出要求。 那个残忍好杀的当权者,将圣盾兵团的二百五十名步兵、三十名牧师亲手埋葬的人,兰斯不想跟他进行任何交易。兰斯想凭自己的力量逃离伦伯底,这样,他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没什么阻碍。”兰斯看著杰佛里,他的眼神清澈极了,像用梅雨洗了整整一季的小湖,“德摩尔是怎样为我估价的来著?一个国家是吧。呵呵,他太高看我了。不过,有一点他没有做错,就是他没有利用我在麦芽登记的身份来敲诈我。我这个人,最不喜欢被别人束缚。不管是芬顿的宰相,还是别的什么人。伦伯底不错,被关在这儿也算是一种不错的经历。” 兰斯用手背在面前的门上擦了一下,转身离开。杰佛里老老实实的跟在他后面,兰斯话语里强烈的自信心,驱散了杰佛里最后的怀疑,使他确信,眼前这个少年,必将成为比任何人还要可畏的大人物。 幽灵地精弓箭手汉尼拔穿过禁闭著的门,进入里面的房间。魔族诺伊斯正躺在他宽大的床上午睡,复杂的传送装置放置在房间一角,比光明塔或庇护所里同类的装置笨重许多。 愚蠢的地精举起鬼魂弓,瞄准床上的魔族,但一种可怕的压迫感迫使它放弃了这次举动。汉尼拔本能的感应到,魔族的精神体正处在极不稳定、富于攻击性的状态,如果它袭击他,等于引爆一包炸药。 汉尼拔靠近了床,想近点观察魔族。诺伊斯睡得很熟,但面容扭曲得厉害,好像正在做恶梦。 “别吵了!声音!诺伊斯呼吸, 不能!很响!”魔族忽然大叫起来,伸出手臂,向空中乱抓。 汉尼拔吓了一跳,以为被发现了,连忙跑到门口。但是魔族的眼楮仍闭著。地精心惊肉跳,钻出门找兰斯去了。 到了楼梯口,兰斯被交到两个狱卒手上,送回四层牧师牢房。 一进走廊,便受到牧师们的隆重欢迎,两边的窗口都被人脸挤满了。牧师们知道,这是新人受刑的第一日,必须要同伴们的鼓励开导,才能闯过这一关。因为最初的苦刑倒下的牧师太多了。 “兄弟!”一个牧师冲兰斯叫道。 这个称呼无疑比教友拉近许多距离,其他牧师也纷纷效仿。 “兄弟!兄弟!” 牧师们看到,兰斯身上没有明显的伤口,走路姿态也正常,只是表情有些疲惫。很显然,这个小牧师不是受了鞭刑,而是受了精神魔法审讯,伦伯底的刑罚中最残酷、最不人道的一种,因为受不了精神魔法折磨而崩溃、自杀的囚犯不计其数。 众牧师心情极为沉重,望向兰斯的眼神中混合了怜悯、羡慕、敬佩等复杂的情感,看得兰斯一阵心烦。 兰斯对其他牧师非常冷淡,什么也不说。牧师们也知趣,纷纷远离了兰斯,把牢房里大部分空间让给他。 兰斯乐得清静。 夜很快降临,兰斯又被接出牢房,带到杰佛里的私人房间受了一顿“精神折磨”。 这一餐丰盛不说,菜式与前两餐又是完全不同,吃得兰斯连连点头。 小雨嫂嫂真是手艺超群!兰斯想,格雷堡的名厨都赶不上她呀。真替阿贝尔感到高兴。 雅希蕾娜长大以后,手艺会怎样?看她那样子……唔,她可能学会厨艺吗……以后一定要注意培养,让她学起来,不能每天吃买的东西!一边吃,一边胡思乱想著。 吃过了饭,又到刑讯室转悠一圈,消食,返回牧师牢房。 由于牢房供应的食物很少,牧师们没有力气,都无精打采,欢迎兰斯归来的声浪也不比中午。 刚进牢房,一股熟悉的精神波动向兰斯冲来。是亮羽!兰斯喜出望外,快步冲向靠狱堡外侧的墙壁。由于他的意念太强,他的脚刚刚跨过临界点,视觉与其它感观便忽然穿越了厚厚的石墙,与墙外的黑鸠统合在一起。 在新狱堡四层的外侧墙壁上,奇怪的伸出一只灯柱。灯碗与四周的墙壁都有一段距离,城墙上也没有任何阶梯可以攀援,不知要如何把灯具放到那里。 黑鸠亮羽便蹲在灯柱上,仰著头,望向无星无月的夜空。 北来的风把冬天的气息远远送来,拨撩著身上厚厚的羽毛,想要把寒冷的针尖刺进亮羽兰斯的身体。 但它(他)的羽翼非常厚实,外界的风无法伤到它(他)的内心。 世界是如此黑暗,没有一丝光明可以握住,借以祈祷未来。 “你见到艾瑟伦了吗?”兰斯问亮羽,脑海中很快浮现出土歧族短粗的身材。 艾瑟伦是精灵守护者,但他不是精灵,是土歧族,星落南方一种常见的山怪。他没有脖子,脑袋和肚子一样粗,身材像一只带尖的圆筒。他的手脚非常大,善于挖掘隧道,如果不考虑隧道是否结实,多久以后会坍塌,艾瑟伦可以自由在土里行动,像水里的游鱼。 “主人,艾瑟伦已经在伦伯底地下调查了一整天了,是亮羽让他这么做的。” “你还真能猜到我的心意呢。他怎么说?” “很糟糕!新狱堡的整个地基都是石砌的,完整度很高,艾瑟伦没办法穿过石头在短时间内。如果想用地道离开伦伯底,只能在监狱的院子里挖洞,到西城区北侧,贾尼尔那个秃顶已经备好马车,日夜守在那里。主人需要创造一个机会,进监狱的院子。” “这个地道要几天才好?” “三天,人类使用的话。亮羽会把地道的出口位置告诉主人的。” “让艾瑟伦去挖,尽快。我会创造出离开狱堡的机会,那个瓦勒宰相似乎对我有所企图,他太重视我了。这件事……不是夏尔蒂娜做的,她没有陷害我。” “主人,你爱那小妞吗?” “是的。我想我可以确认这一点。” “那么,要不要亮羽给她传话,说主人一直想著她?她大概有办法帮助主人脱狱。” “不要。我不想利用她。她现在会怎样看我呢,是不是以为,我只是为了她的美貌才靠近她,占有她,又狠心抛弃她,是不是以为我在用这种方式向她报复?我不愿知道她的想法,我不敢。我不敢看到一个女孩子再为我哭泣。” “主人你要任她伤心下去吗?亮羽觉得,那个人类女孩,没有看起来那样坚强。” “在我能给她承诺以前,我不能做出任何保证。监狱的墙壁很坚固,敌人很强,其实,我没有信心能逃出去。若我向瓦勒屈服,答应与那个弄权者合作,我也将不再是我。不论他想要我为他做什么,我都不会答应。不说这个了,你见到那个人类母亲了没有?” 因兰斯的精神体与亮羽的连接在一起,不知不觉中,兰斯的想法也带上了黑鸠的习惯,在母亲之前加上“人类”二字。 “找到了。我趁夜去看过,她的孩子病情稍有好转,但仍在发烧,如果没人给治病,还是撑不下去。” “我没法过去。你有什么办法吗?” “亮羽知道一种草药,可以退烧。非不死系魔族无法以光明法术自救,常常使用草药疗伤。草药城北的草场大概会有吧。” “好吧,你先去做这件事,明天晚上再来见我。” “……主人,不知你想过没有,瓦勒这个人类可能掌握著人类国家最大的权力资源,如果与他合作,主人的无论什么愿望,都会很容易达成。” “我懒得理他。亮羽,我想你明白,我虽然命中注定要为权力而战,以后也可能变成瓦勒那样的人,甚至比他更坏,但我从来不觉得权势是这世上最宝贵的东西。” 黑鸠扇动翅膀,飞离了灯柱,紧贴著城堡弧形的墙壁冲向夜空。那儿始终是一片黑暗,鸟儿赤色的双眼划出两道盘旋的弧光。 “纯洁的少女,才是世界的珠宝,是救赎世人的天使。即使大地堕入黑暗,那些天使般的女孩也必须得到保护。被少女泪水沾湿的天空,只能在她的微笑里得到拯救。” 兰斯把脸贴在冰凉的墙壁上,自言自语道。 牧师们看得心痛不已:又一个年轻有为的教友,在连续的精神折磨下崩溃了。 第041章 冰钥匙 兰斯望著铁窗外的天空,若有所思。 嫌弃狱友,即往日的牧师同僚们聒嘈与神经质的他,在新狱堡四层的牧师牢房蹲了三夜后,忍无可忍的向杰佛里提出更换牢房的要求。 杰佛里颇踌躇,因为他没有这么大的权力,不料第二天便接到了西米塔尔监长的命令,要把兰斯提到十三层的单人牢房,杰佛里乐得送个顺水人情。 “这个囚犯的日常饮食,监视活动,日后仍由你处理。”西米塔尔对杰佛里说。 杰佛里原话向兰斯复述了一遍,离开了牢房。 这个单人间的面积有二十平米,采光极好,整洁明亮,堪称伦伯底住宿条件最佳的牢房之一,就连床垫的水准也和兰斯小旅馆房间的相当,并且,在兰斯搬进来之前,显然还进行了一番清理,真是没的挑剔。 牧师的目光不经意落在床架下的一件物品上,拿出来一看,是一只陶制的水壶,壶里的水都是热的。 又从床下取出杯子,倒上开水,捧在手里慢慢的喝。 十月即将过去,天气一天冷似一天,早晚时候偶尔能呼出白气了。 他想起了丢在旅馆的船票。掐指算来,距离开船的日子只剩六天时间,若能赶在开船之前逃离监狱,直接由水路离开艾哈迈,就再好不过。 时间上讲,也并非没有可能。 至多再有两天时间,艾瑟伦的地道便能完工。出于稳妥考虑,兰斯让艾瑟伦留下最后一段地道不要挖,直到给他信号。而地道的开口,就在新狱堡正门前十五米的安德雷德二世雕像旁边。杰佛里手有十几个狱卒,须得提前通知杰佛里,要他将当日的巡逻兵换成自己心腹,地道开口及逃跑时不拦著兰斯。 而瓦勒这一边,显然已默许了杰佛里与自己接触兰斯要杰佛里帮他换牢房,本是一种试探,看杰佛里是否听命于瓦勒眼见待遇一天天提高,与瓦勒会面的日子想必也不远,只要假意答应瓦勒的条件,很轻松就能混到监狱大院,由地道逃跑。 然而,达成协议后,瓦勒势必派人日夜跟著兰斯,多半是那两个超级高手西米塔尔和法尔考中的一个,逃跑时被追击怕免不了了。谨慎起见,兰斯仍要设法打开禁魔枷锁,只要能施展法术,以突袭的方式自保,他有信心能在任何人手里赢得时间进地道。而那狭窄幽暗的地下世界,完全是教皇亲卫队和地行者艾瑟伦的天下。 假如一切顺利,如愿逃离伦伯底,仍有不少事情要做。第一,需要通过贾尼尔和德摩尔的帮忙,把雅希蕾娜和小雅暗中运出旅店;第二,要赶去北城区治疗生病的小孩,黑鸠的草药能退烧,但那么小的孩子,受了一场大病折磨,必须以神力回复生命力才能确保无恙;第三,无论如何,在离开艾哈迈之前,兰斯一定要见夏尔蒂娜一面。 事以至此,再想向葛朗台领主求婚已不现实。可是兰斯很明白,他对夏尔蒂娜负有责任,他不能让她一个人承受痛苦与绝望。退一步说,即使他没有对她做出那样的事,他也一样会去找她。 她是不可替代的,无论娇艳的容颜、完美的身段、小鸟依人的情怀,还是盛气凌人的态度、危险的必杀法术、别扭的个性,如果他错过这样的少女,一定会后悔。 若夏尔蒂娜愿意随他离开,他会冒著被葛朗台侯爵与瓦勒宰相同时追击的危险带她走。若夏尔蒂娜的伤心已不可治愈,情愿留下来陪父母,他会祝福她,永远不再见面。 他觉得心情抑郁。不只是愧疚,一直没看懂夏尔蒂娜的心,还那样粗鲁的对待她,还有一种不安的预感。如果她还愿意投入他的怀抱,那真的太幸福,圣典里的极乐世界也不能与之比拟,可就是太幸福了,幸福得像不可能实现似的。 兰斯明白,他爱夏尔蒂娜,他最爱她,不止在现时的这一点,过去与未来,也不会改变。 兰斯不明白,为何自己那样聪明,却看不清近在咫尺的爱情,让女孩在一次次擦肩而过的折磨中煎熬。 造化弄人,柔情与哀愁总是离得那样近。 “主啊,请给她幸福。” 把祈祷说出口,兰斯猛然间发现,在他多年的牧师生涯里,还是第一次全身心的为他人祈福。 尽管这一次,还是未能从神那里听到回音,牧师还是开心的笑了。他无声的笑了一会,说道:“夏尔蒂娜,你知道吗,反而是你治愈了我。” 一整天都在平静中度过,没有任何人来烦他,但牧师的心绪只有更乱。他什么也计划不了,只是翻来覆去的想著夏尔蒂娜的音容笑貌,他对她记得清清楚楚,却总是唯恐忘记,同时又担心,记忆会因为过度调用而损耗。真是一种痛苦的经历。 到了晚上,亮羽又跑来报告。 “主人、主人!你看亮羽找到的东西!”黑鸠激动万分,整个精神体一下一下的放大,好似一颗跳动的心脏。 “你找到了什么,亮羽?”和黑鸠的精神体连接著,兰斯不禁也兴奋起来,认定大有收获。 “你瞧你瞧!”鸟一边大叫,一边张开了爪子,露出了一粒闪闪发光的小东西。 “这是什么?” “亮羽从老胖子德摩尔那儿拿的,星形蓝宝石呀,货真价实的!”说著,黑鸠眯起眼楮,用喙在宝石上摩擦,一副陶陶然的样子。 兰斯大怒,痛骂它:“白痴!都什么时候了,还不忘偷东西,不知轻重的鸟,待我出去,一定把你的尾巴毛拔光!充公!充公!” 兰斯把手臂从窗子的栏杆间伸出去,朝亮羽摇摆。 “主人,这东西其实并不怎么值钱,只是漂亮罢了。”亮羽对兰斯的心意琢磨得很透。 “哦,那算了。先记在账上,下次拿点值钱的顶替。可别叫德摩尔发现,我现在还得倚仗他帮忙。事情有什么进展?” 亮羽向兰斯汇报一番。 艾瑟伦的地道已基本挖好,只剩最后一段工程,日夜待命。 德摩尔方面下了重手笔,大量使钱,贿赂了伦伯底里不少骑墙派的狱卒和士官,归杰佛里调用。这对兰斯来说可是不小的好消息。要知道,以单一组织而论,无论最上层官员的想法如何,真正执行时还是要把权力移交给下层官僚,由他们代为处理。如执行者存心与上层作对,使出消极怠工、出工不出力等等技巧,绝对能把工程敷衍过去,让上层欲哭无泪。对于兰斯的逃跑计划来说,每一分钟的拖延都能起到极大作用。 北城病孩的情况略有好转,但仍不容乐观。在芬顿时代,药理知识由军队与牧师把持,寻常百姓完全不懂,亮羽向兰斯请示,是否可以假借圣神显灵的名义,躲在窗外教授药理知识。 兰斯点了点头,随即又大大摇头:“什么叫假借?我是圣神教的未来教皇,难得做件善事,还是在此危机时刻,这是确定无疑的圣神显灵了。” 倒是小旅馆方面,两个女孩对佩齐亚的谎话起了疑心说起佩齐亚的撒谎技巧,真是没有最糟、只有更糟每天到街头找兰斯。雅希蕾娜找人的能力没的说,即使是十六岁的她,也只会拦住路人问“兰斯哥哥在哪里”,更别说现在了。而小雅则是天生的迷路狂,太阳正当头也分不清东南西北。这两个一起找人,结果可想而知。 “得想个什么办法安慰她们一下。”兰斯挠头道。 “佩齐亚已经想好了,主人。他把阿银扔到城外玩耍,对两个小丫头说,阿银不见了。” “这有什么用?”兰斯不解的问道。 “当然有用啦。雅希蕾娜一听阿银失踪,就把主人失踪的事情给忘了,只想找阿银,小雅也只得陪她。” “唔,那看来能支撑两天……事情解决了,可是,心情好沉重。” 汇报完毕,兰斯正要把亮羽打发走,目光不知不觉中又移向亮羽爪下的星形蓝宝石,灵机一动,想出一个主意:亮羽盗窃、藏匿的技巧不可谓不高,他可以要亮羽去偷禁魔枷锁的钥匙。 钥匙十有八九在西米塔尔那里,由他亲自保管,偷钥匙,先要找出监长的住所。 事有凑巧,也可能是瓦勒要把兰斯置于严密监视之下,监长房间也在新狱堡十三层,与兰斯的牢房相隔不到百米,也就是说,他可以寄身在黑鸠身上,亲临盗窃现场。 兰斯小睡了一会,等夜深人静,把精神体寄托在亮羽身上,从走道的一个小窗口飞进伦伯底。 他能借用黑鸠的感官,但他无法控制它的身体,只能给亮羽下达指示。 这样也好,兰斯对盗窃没经验,也不想有经验。 西米塔尔的房门禁闭著,窗子也跟牢房类似,外面立著窗栅,不够亮羽钻进去的。可是黑鸠的职业技能相当高超,在走廊里做了一番热身之后,竟使出了缩骨的技巧,变做薄薄的一片,硬是从窗栅之间挤了进去。 走廊里有盏油灯,微弱的亮著,栏杆的影子横过黑鸠尖细的脚爪。兰斯惊讶的看到,黑鸠身体在阴影中的部分微微透明,呈现出类似隐身术的魔法效果,与光照之下鲜红的爪尖形成鲜明对照。看来,这也是黑鸠一族天赋的能力之一。 黑鸠钻过房门,展开双翅,把翅膀和肚皮紧紧贴在门板上,无声的滑到了地面。它并不急著观察四周的情况,而是一溜烟的跑到墙边,那立著一个高高的书架,书架没靠到墙上,与墙壁之间有十厘米左右的缝隙。黑鸠再次施展缩骨法,钻了进去。 书架被黑鸠碰到,灰尘簌簌的落在脑袋上,鸟兰斯闭著眼楮,横著走。 显然,亮羽白天时在窗外对整个房间的布置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观测,一切早有计划。 兰斯暗暗高兴:亮羽这般好手段,西米塔尔就是醒著,钥匙也逃不出自己手掌心了。 一本撂在书架顶上的文案忽然掉下来,砸在黑鸠头上。 它(他)昏厥了一会儿,挣扎著爬了起来,又忘了维持缩骨,被书架挤的半死。整个书架晃荡起来,书本抖动,发出扑棱扑棱的响声。 如果有人在房间里守夜,准会以为在闹鬼。 幸好这只是一间空空的办公室。 亮羽本可以大摇大摆的通过,但主人难得参加偷盗,它想要显显本领,不料弄巧成拙。 “白痴!你这个白痴!”兰斯读出了亮羽的心意,在心里痛骂不止。 鸟连连道歉,稳住身子,手足并用向前爬。现在它进退维谷,不爬也不行了。终于离开书架,吹气似的胖了起来。黑鸠全身都是灰土,不细看,外观跟灰老鼠差不多。 现在,黑鸠栖身在两面墙壁交角处,沿著南墙向对面望,是一扇纯铁打造的大门,没有窗子,没有把手,什么都没有,除了一块铁板。 里面就是西米塔尔的临时睡房。监长在三层另有一个住处。 毫无疑问,亮羽钻不进去。它并不是教皇亲卫队。兰斯以鸟的状态无法召唤教皇亲卫队,就算能,笨蛋地精们也很难拿到钥匙,拿到也带不出来。 兰斯正在发愁,一只老鼠从对面阴影里钻出来,对著亮羽上下打量,似乎把它当成同类了。 亮羽扇动翅膀,招呼老鼠过来,等它靠近,突然发出精神波冲击。老鼠尖叫一声,用前腿指著亮羽,向后仰倒。 这一决定是亮羽和主人同时做出的。有老鼠的地方,自然有老鼠洞。两个翅膀对拍了一下,击掌相庆。 黑鸠从老鼠出现的地方开始找,果然在一只垃圾桶后面找到了老鼠洞。它试著把头探进去,发现老鼠洞的走向与墙壁平行。那墙壁至少有一尺厚,足够打洞的。只是不知道在里面的房间有没有出口。 看样子,必须一探究竟了。兰斯对老鼠洞心存反感,也没办法。施展缩骨法,进洞。 黑鸠在老鼠洞里胡乱闯,将老鼠一家大大小小十几只尽数打翻,结果精神力消耗过度,头昏脑胀,兰斯也跟著受了不少折磨。 一共找到了四个洞口,其中有一个开在西米塔尔临时睡房里。黑鸠小心翼翼的钻出墙洞,变胖。它仰起头,四处观望。 房间里家具很少,甚至连床也没有。在两面墙壁之间连著一根粗麻绳,晃晃悠悠,而伦伯底监长,瓦勒宰相的亲信西米塔尔竟然就睡在那根麻绳上面。他还睡得很香,发出轻微的鼾声。 黑鸠(兰斯)惊得半天合不拢嘴。 兰斯:“这真是不可思议呀!” 亮羽:“是呀,连衣服也不脱,他在虐待自己吗?” “蠢鸟!我的意思是,怎么可能挂在绳子上不掉下来!” “这有什么难做到的,主人。所有魔蝠都是这样睡的,亮羽也能倒挂在树上不掉下来哟……” “我跟你没话好讲!” 黑鸠仰著脖子,绕西米塔尔转了一圈。一条链子从裤袋里垂下来,正挂著一把钥匙。 钥匙生满绿色铁锈,上面还刻著一个魔法符号,是个古西国文字。只有这把钥匙,兰斯判断,正是自己要找的那把。 黑鸠兴奋的跳了两跳。不用翅膀,显然够不著钥匙。 “主人,那链子细的很,亮羽可以剪断它!” “那就做吧。”兰斯答道。 黑鸠开始扇动翅膀,无声的,一下一下,身上的灰尘向四周弥散。脚爪离开地面。 “不,停下来,亮羽!”兰斯命令道。 鸟听话的停下,落在地面。 “为什么?” “我们不能偷。如果我拿了这把钥匙,明天他们会给我换另个枷锁。” “的确!那该怎么办才好?” “钥匙与锁头的制作原理很简单,我在一本纪元时代的工艺学书上读过……我们不用管那些,值得记住的只有一点,一把钥匙的锯齿是固定的,只要仿制出来,就能打开对应的锁。即是说,我不要带走钥匙,带走它的形状就行了。” “那该怎么做?”亮羽越听越糊涂,但兰斯的命令已经传到它脑子里,虽然不明所以,仍立刻开始行动。 黑鸠在房间里找到了水瓶,里面有半瓶水。又在墙角挖了一些土老鼠洞里的土掺著沙粒,难以使用和成稀泥。黑鸠用嘴巴饺著稀泥,飞上去,用泥巴记忆钥匙的形状。 以一只鸟的身体完成工作相当困难,须要不停扇动翅膀,把嘴巴凑上去,稳稳的啄一下钥匙,把锯齿的形状留在嘴里的泥盘上。好不容易完成任务,亮羽已经累得汗流浃背了。 它小心翼翼的把嘴里的泥盘吐出来,差点弄坏,又惊出不少冷汗。然后又灌了一嘴巴清水,把钥匙及地面洗刷一遍,消灭了罪证。 整个过程精细严谨,一点也没惊动了睡著的监长,若不是聪明的职业密探亮羽,而是由其它鸟来办,肯定完不成。 亮羽饺著泥巴模具,经由老鼠洞,出了监长的临时睡房。走廊的油灯已熄灭了,一片漆黑。 有了模具,只需以冰冻术在模具中制作把冰钥匙,就能取代原有的铁钥匙。再加上兰斯已破译的魔法咒语,打开禁魔枷锁不再是难题。 亮羽感到自己帮了主人大忙,乐得直吹口哨。兰斯的笑意则十分谨慎。 回去后还需多做实验,因为兰斯的冰冻魔法效果有限,未必能形成足够坚硬的冰。实在不行,还是托杰佛里制作一把为好。 转念一想,带钥匙在身上太过危险,只要一被搜身,就什么都完了。 继而又想到,既然不能制成钥匙带著,也同样不能把模具一直带在身边。 最安全的方式莫过于以纯精神体感受模具,把模具的形象录入精神书库里,随时取用。可以参照纪元时代的魔法习题,把冰钥匙的魔法组件确定下来,构成一个特定的魔法,多加练习。 按照兰斯的计划,逃跑时很可能当著看守的面进行开锁,而那时身边的看守中,又难以确保没有瓦勒宰相的人,整个过程自然越短越好,尽量为后面施展律令幽灵连击争取时间。 这时已过了半夜,兰斯精神兴奋,睡不著觉,索性就开始冰钥匙的制作。 经过反复实验,他已经发现了禁魔枷锁能量运转的规律,当他以咒语破解枷锁的魔法符文后,枷锁会暂时变为普通的铁枷,他可以施展组件最少的几个魔法两到三次,直到禁魔枷锁充能完成。 兰斯念过咒语,试著造了一块冰。 这一试之下,又发现了大问题。由于缺乏锻炼,他的悟性水平超低,施展冰冻魔法倒是没问题,可是要制作出特定形态的冰就相当困难了。这次造出的钥匙活脱脱一个砖块。 用冰块在墙上敲了一下,硬度很好,可是,冰钥匙的形状必须精确,不然有什么用呢。 兰斯犯了会儿愁,勉强抖擞精神,激励自己道:“悟性这东西,是可以靠训练提高的。连福格森那样的阿土伯都成了魔法宗师,我这样聪明,怎么会做不到呢。” 他从记忆里调出了一些纪元时代的魔法体操,照做,借以提高悟性。 事关生死存亡,在这个牧师、魔法师十几年职业生涯中,直至今天,才第一次认真的做训练。 第042章 攻心战 时近中午,尽管牢房背向南方,仍十分亮堂。牧师手里拿著一把晶晶亮的冰钥匙,插进铁枷下面的锁孔里,转动。 幽灵地精、座狼们挤在对角,看著兰斯开锁,唧唧喳喳的议论,山姆和金的脑袋却伸进屋顶,观察著另一层牢房。 和每个正统南方地精一样,幽灵地精的每一句话都以“拉卡尼休”这个词开始。 有些人类学者认为拉卡尼休是地精的发语词,用以引起同伴注意,地精的智力有限,语言体系却颇为复杂,一场成功的交谈需要双方集中全部的注意力。 但事实却不是这样。拉卡尼休这个词有实意,非常丰富的实意,丰富到人类语言反而没有一个能与之对应的词,它代表很多种情绪,愤怒,喜悦,犯愁,郁闷等等,类似于座狼语中的“嗷呜”。 “拉卡尼休!吾皇陛下在忙什么?这世上竟有能让他为难的事情吗?”伯利克力骑士奇怪的问同伴。 “嗷呜!”亚历山大坐骑昂首挺胸,骄傲的摇头。 “拉卡尼休。依我看,陛下在摆弄他的新项链。那东西真结实。”亚历山大骑士道,又补充一句:“结实就是艺术。” 众亲卫队员纷纷点头。 这时,兰斯扭断了冰钥匙,把钥匙碎片拔出来,著恼的丢在一边。 “拉卡尼休!瞧,吾皇的魔法匕首都折断了!真是好!”伯利克力骑士手舞足蹈的说。 “拉卡尼休!拉卡尼休!” “嗷呜” 幽灵魔兽们吵闹起来,引起了兰斯的注意。当他望向它们,它们立刻恭顺的爬伏在地面上,向他行礼。 兰斯数了数幽灵的数目,八个,一个都没少。就是这一点奇怪。过去他召唤幽灵完成突袭之后,它们总是直接回到庇护所,一刻都不停留,但最近这次却例外。 是不是它们没有地方可回? 兰斯心中升起了不安的预感。这些天以来,一次也没有听到西奥的声音,即使他呼唤西奥,也从未得到回答。同样的,也无法感受到那个半意识空间的存在,像是完全消失了一样。而以往,当他认真考虑试炼问题时,总能感到头顶那个无所不在的精神体。 他抬起右手,细细端详手掌上的火焰状疤痕。疤痕的外形没有改变,已不再微微发疼了。虽然没道理,他直感的把庇护所与疤痕连接在一块。 为什么消失?是因为禁魔枷锁的作用吗? 他抚摸著铁枷粗糙的表面。刚刚戴上它的时候,肩膀被压得酸痛,现在却不太有感觉,连带著,手臂的存在感也消退了不少。 不,那是不可能的。兰斯摇摇头。信仰不是魔法。即使是,庇护所的力量也远远超过禁魔枷锁,它不是芬顿时代任何魔力能控制的。所以,庇护所出了任何问题,只能源于它本身,或维持它存在的某种东西。 正在思考著,牢门外传来一阵熟悉的脚步声。又是午餐时间,杰佛里来接自己了。 狱卒打开房门,杰佛里走进来,门关上,又传来锁门的喀嚓声。一瞬间兰斯的心猛的一跳,以为杰佛里的身份泄漏,也成了瓦勒的囚徒,但当杰佛里从影子里走出来,他看杰佛里胖脸上的表情,阴晦,犹豫,并不是颓丧,随即放下心来。 兰斯知道,只是一场秘密谈话。 杰佛里四处看了看,视线在幽灵们站著的角落停了一下,转向兰斯。兰斯不很担心幽灵们被杰佛里发现,普通人类能感受到幽灵的存在,只是偶发性的灵光一现罢了。 “兰斯大人。”杰佛里面向兰斯,却不敢看他的眼楮,语气有些胆怯:“我不得不告诉您一个不好的消息,除了我以外,您恐怕不会得到其他伦伯底狱卒的帮助了。” “为什么?”兰斯惊讶的问道。这个消息可大大不好。强手环视之下,若再没狱卒的帮忙,要逃跑可就难上加难了。 “萨达特老板。是萨达特老板的命令。您知道,在您这件事上,萨达特老板和德摩尔老板一直持有相反的观点。费兰转述萨达特老板的话说,艾哈迈的组织不能在瓦勒宰相的计划里陷得太深,以免引起宰相的怒火。” 兰斯点点头:“那么,伦伯底的狱卒,我是说,可以买通的狱卒听哪一方的呢?我一直以为,德摩尔在麦芽的整个组织中占主导地位。” 杰佛里面色沉重的说:“德摩尔是麦芽的大老板是没错,可是大人,您对我们的组织还没有完全理解。我们这些人,都是生意人,经营著各自的生意,那些官方没有接手或不能接手又必须存在的生意,德摩尔大人是做雇佣兵中介与一切消息的买卖,费兰是赌博与黑市交易,萨达特是妓院与工会联盟,贾尼尔老板则经管自己的盗贼行会,至于我,就在黑牢里赚点酒钱。我们各自有各自的生意,也就是说……” “我知道,谁也无权妨碍别人享受生活,是不是?”兰斯鼓励的点了下头,示意杰佛里继续说。 “您说的对极了,兰斯大人。您的智慧和年龄样貌可不相称得很。”杰佛里舔了舔嘴唇:“在我们这些人中间,德摩尔老板的生意表面上最为光明磊落,上得了台面,而且他在格雷堡有后台,性格又能够服众,自然而然的就成了大伙的领头。我不知道这是因为偶然,还是他计划好的,反正结果就是这样。但是,我们对德摩尔的恭顺,只是一种生意妥协,一旦德摩尔老板的决定触动了别人的利益,他没有一种强制手段来强迫人家听他的。我这样讲,您明白吗?” “狱卒是听谁的呢?”兰斯把问过的问题又重复一遍。 “弟兄们是跟著我杰佛里的,我不能让他们陷进麻烦里,德摩尔老板的金币只好……” “我不明白。”兰斯满脸茫然的望著杰佛里,样子比雅希蕾娜还要纯真,好像他真的什么也没弄懂,“照你的说法,就算德摩尔不是你们的头儿,萨达特是,他也没权力阻止你和你的兄弟们收德摩尔的金币呀!除非,他肯拿出更多的金币,让你们不帮助我。” 牧师明白,现在他面临著一个大考验,必须要动用他超强的媚惑力与说服力了。 不帮助囚犯逃跑还要收钱,真是荒谬绝伦,可被兰斯无邪的眼神凝视著,杰佛里只想赶快澄清他的想法,别被误会了。 “您还没明白我的意思。我跟您直说了吧!现在的形势是这样,为了您的事情,麦芽的整个组织已经闹得不可开交,分裂成两边,一边是德摩尔老板与贾尼尔老板,一边是萨达特和费兰。而能够直接接触到您的就只有我杰佛里。他们都想让我明确立场。而我呢,兰斯大人,我是站在您这边的,您知道,可是我还有一群弟兄要带,我不想让他们陷进麻烦里。我个人为您效劳,无论德摩尔还是萨达特,都管我不著。” “这倒是真的。谁都不想卷进争端。”兰斯稍稍低下头,好像他真的在为杰佛里的弟兄们著想,“看来,只有等一等,等事件平息下来……” 杰佛里听得几乎有点感动:“兰斯大人,您真是能理解人!” “可是,你觉得事情会平息下来吗?德摩尔和萨达特能和好如初?”兰斯突然问道。 杰佛里支支吾吾的说:“这个……应该会吧,为了生意,他们总不能撕破脸皮。” 看著杰佛里的表情,兰斯在心底发出一声冷笑。 这是个多么常见的表情呀!在忏悔室里,那些说了谎想掩盖自己过失的人,总是带著这样的神情,说些自我安慰的谎话。 显然,麦芽的两位大老板已经接近最终决裂了,而杰佛里清楚这一点。 “我也这样想。在我来艾哈迈以前,他们毕竟合作了很多年。” 这次杰佛里没有说话。 “你觉得瓦勒会怎样对付我?死刑还是永久监禁?我有预感,那一天不会远了。” “不,那不可能。瓦勒宰相非常看重您,从他把您换到这间牢房,我就明白了。即使您不想逃狱,他早晚也会放您出去,否则我也不敢这样大胆跟您讲话。恕我直言,兰斯大人,您不如……” 这间牢房究竟有何典故,杰佛里并没有说明,兰斯也不问。 此时牧师的第一要务,只有对杰佛里的攻心战。 兰斯打断杰佛里说:“那么,假如我留在世上未死,相反,还变得薄有势力我只是说假如在那样的情况下,你认为,德摩尔和萨达特还能和好吗?” “这个……”杰佛里支吾起来。 他想起萨达特睚眦必报、不能容人的小人行径。 一个不能容人的人,也不会相信别人对他宽恕。况且,兰斯也不会宽恕萨达特。 如此一来,只要兰斯存在于世上一天,萨达特与德摩尔、兰斯之间的矛盾便不会消减,只有仇恨与日俱增,直到决裂、对抗。 而自己的观望态度,非但不能保身,还会引起两方的嫌恨。自古以来,骑墙派的死法总是最惨的。 必须二选其一了。 看来,德摩尔的钱不是资助兰斯逃脱,而是要求自己选择他一方。难怪会出手那么大方!可笑自己纵横多年,谨慎过头,竟没有看出老狐狸的用心! “究竟哪一边会赢呢?”兰斯适时的加上一个问句,引导杰佛里的思维。 “是啊……”杰佛里自然而然的问出了口。这时,他的精神体呈现出极度不自信的色彩,兰斯敏锐的感觉到这一点。 “这就好比,艾哈迈的巨商与贵族世家的争端了!”兰斯像是突然想到什么,轻拍一下手掌,兴奋的说道。 “怎么说?” 此言一出,牧师明白自己已经赢了。杰佛里的思维完全跟著走,只需引导即可。 “很简单的,一边是财富,一边是势力,哪边更强大的问题。每个人都知道,财富与权力之间可以相互转化。比如克兰的里奇蒙家族,私兵过千,五代之前便是游走于星落各地的巨商。” 兰斯等了一下,看到杰佛里不懂自己的意思,笑笑,又说道:“在当前的艾哈迈,掌握著雇佣兵行会的德摩尔,与掌握著盗贼行会的贾尼尔,便相当于握有兵权的贵族,相对的,把持著妓院、工会、黑市交易的萨达特与费兰,则相当于握有财富的商人。拿军队与商队碰,哪边会赢?” “可是,您刚刚说,财富与权力可以相互转化。”杰佛里钻进了兰斯的圈套。 “是可以相互转化,但转化需要时间。你可知道,一个立遍战功的将军世家,要升格为勋爵,至少需要三代人的努力,而商人用钱捐的爵位,可以世袭的,整个芬顿王国只有里奇蒙一家而已,足足捐了五代人……” 兰斯不肯说出结论,让杰佛里自己去想。 “但盗贼雇佣军不是爵位,只要肯用钱,花大价钱,一定能收买的!” “只要告诉他们,帮我杀掉管黑市的费兰和工会的萨达特,他们的钱都是你们的,我一分也不要。雇佣兵不是傻瓜,他们知道,抢钱的永远比佣金拿的多。至于那些有职业道德,不愿介入组织仇杀的,尽管走远了看热闹就是。” 兰斯说得轻描淡写,可是骨子里的阴冷却让杰佛里打了个寒战。 话锋一转,又道:“不过德摩尔老板样子那样和蔼,这般狠毒的主意未必能想出来。” 杰佛里连连摆手,大叫道:“不!我保准他会这样说!你不了解德摩尔,你不了解……” “那是德摩尔的事了,他怎么对付别人,我可管不著。倒是你,杰佛里……” 杰佛里嘴唇颤抖,冷汗涔涔而下,过了好一阵子,才勉强说道:“让我再好好想想,兰斯大人。让我想想……” “别会错意。我没逼你做什么决定呀。我已经饿了,今天的午饭准备好了吗?呵呵……” “马上去拿!大人!您等我回来。” 杰佛里逃跑似的冲到门口,打门。尽管腆著肚子,他的后背却有些佝偻。这个狡猾贪婪的监狱看守长好像一下子老了十岁。 兰斯看著他的背影,脸上的笑容渐渐凝固,在心里同那个已不再回应他的灵魂交谈:“你说的果然不错,西奥。我到今天才终于确信,利益是最大的宗教。每个人都是为了某种利益而信仰,无论是金钱,安全,还是内心的宁静。像眼前这个男人,他的一举一动都基于贪念,他的言行充满欺骗与自欺,唯有对待利弊时才是真诚的。我可以确信,在此刻,他才是真真正正在信仰著我。” 角落里的教皇亲卫队齐声欢呼:“拉卡尼休!嗷呜!教皇陛下,我们也是信仰著您的啊!我们永远追随著您的啊!” “可是,夏尔蒂娜和雅希蕾娜,她们没有为了自己的利益去爱,甚至还爱上伤害她们的男人。女孩子的眼泪,我……” 一眨眼,英武不凡的征服者蹲下身,变成缩在阴影里发霉的恋爱傻瓜。 众地精默默无语,山姆和金伸在新狱堡十四层的两颗大脑袋,张开大嘴,唱起五音不全的歌: “高大强壮的山姆和金哟,跨过慧流深处的小河。河边那美丽动人的姑娘哟,一下把山姆和金的心给偷走。” “山姆喜欢的姑娘哟,金喜欢的姑娘。两张美丽动人的脸庞哟,长在一个漂亮的身体上。河水多么美丽,缘分多么神奇!” “强壮高大的金和山姆哟,跨过盆地中央的河谷。河边那美丽动人的姑娘哟,一下把金和山姆的心给夺走。” “一个姑娘讨厌金哟,一个讨厌山姆。两个悲哀的单身汉哟,共有一个背运的身体。阳光多么刺眼,缘分多么神秘!呜呜呜……” 幽灵的眼泪像漫溢的小溪,在监狱地面上流淌,一层层渗透下去。 当夜,监狱里所有男性都做了告白遭拒或劳燕分飞的噩梦。 第043章 教父 身材修长的监长西米塔尔走在前面,步伐中带著一种强烈而不张扬的自信,仿佛一只壮年期的猎豹信步走过自己的猎场。 牧师根据多年察言观色的经验判断,这是一个极端有主见、不轻易受他人影响的角色,与他打交道,越简单直接越好,而且,不能抱有一丝侥幸的幻想。 这样自尊自信乃至自大的人,是从不怜悯他人的错误的。 他对自己的判断永不怀疑,不会害怕妥协,听命于瓦勒宰相只是他与他的道路暂时重合的结果。 兰斯考虑了一下,决定放弃对西米塔尔的刺探与蛊惑。兴趣转移到西米塔尔佩带的兵器,四把古怪的匕首上面。 最长的一把、带著一排并行锯齿的匕首吸引了最多的注意。无疑,如果这是一整组匕首,那这一把便是其中居于主导地位的,类似于黑石国双弯刀中较短的弯刀。 仔细观察,匕首锯齿的尖端带著精细的螺旋状凹纹,而另外三把短匕首的剑鞘上各有一个圆帽状的凸起,似乎是某种套扣,与带凹纹的锯齿相对应。由此推断,这几把精细的武具不是矮人族的造物,它们更多的带著纪元时代文明的色彩。 根据《魔法武具的研究与发展》一书中的说明,规则螺旋凹纹的结构虽简单,加工工艺却非常复杂,乃是太古文明的遗物之一。即使在远比今天发达的纪元时代,也不能制造出这种物品。 据说,圣剑也是太古时代的造物,这也是它为什么能抵抗任意魔法攻击的一种解释。 兰斯并不认为西米塔尔是圣骑士,那组匕首也不该是圣剑。 不过他越来越肯定,西米塔尔是伦伯底中他最不想正面对付的角色,逃狱最好不要在监长眼皮底下进行。 自打进入伦伯底,这是他第三次更换牢房了。没有得到杰佛里事先通告,兰斯心里有点不安。但是他知道,杰佛里的阶级不够进十四层以上的,自己迟早要单独面对瓦勒。 上午阳光照在红铜样的剑鞘上,反射出奇妙的七色光彩,脚下的石板不知何时变得很硬,发出哒哒的短促而清晰的回声。 兰斯跟著西米塔尔踏上螺旋状的阶梯,越过新狱堡十四层,向十五层,也就是伦伯底的顶层前进。在楼梯间的尽头,三面棚顶被一扇巨大而弯曲的彩色天窗所取代,光从天窗倾斜而下,把楼梯间分成两个对比强烈的世界。没有尘埃,没有声音。 脸上有阳光微微的暖意,情不自禁的抬起头,向天窗看。抽象成无数棕红色、翠绿色彩块的人形,一个是圣者彼耶明,一个是天神圣女西奥尼斯。在圣神教的每一本大部头的经典内页都有相同的画面。 难以索解的是,西奥尼斯在精灵的语言里,却代表恶魔之王。 稍稍凝束心神,与在下层楼梯间里跟随的亮羽联络,发现黑鸠的全部精神都被石缝间透进来的风声给吸引住了。 “主人!这么高的地方,亮羽只在年轻时飞到过几次。永世刮著风速超过十五米的大风,云朵一刻不能停留!除了亮羽,再没有哪只小鸟能飞到这么高的地方!他们却把城堡建这么高,真是难以置信!” “别吹牛了。能飞这么高的鸟肯定不少。” “不!主人!你不知道!你对飞行全然不懂!亮羽真的很厉害……” 西米塔尔推开雕琢得很华美的白色大理石石门,将伦伯底狱堡最高层的面貌展现在兰斯眼前。 眼前的大厅高达十数米,全部由磨光的大理石和水晶石交替的砌成,地面上镀了一层金,光可鉴人,而大厅天棚的前三分之一的部分几乎都是色彩绚丽的彩窗,只有八根银灰色的金属梁柱嵌在天窗里,构成骨架。 一瞬间,兰斯还以为来到了传闻中仅次于极乐世界的星落大教堂呢。 在大厅中心,是一对儿背向的魔法传送装置。虽然也是镶满珠玉,却无法掩饰装置本身的复杂笨重,跟诺伊斯房间里那个完全是一个档次。 西米塔尔指了指其中一个传送装置,要兰斯先上,自己随后。他念出一个单字咒语,启动了魔法装置,将二人传送进狱堡顶层的内部。 伦伯底新狱堡顶层的面积不到其它各层的一半,整体上是个环形走廊的机构。除了祭奠大厅,典狱长办公室,贵宾室和伦伯底魔法机构控制中心之外,只有三间囚室。 囚室与办公区分隔开,整个空间是全封闭的,除传送装置外,没有任何进入的方式,还佐以各种魔法侦测系统全面监控。 关在这的囚犯都是国家毁灭级别的重犯,普通叛变的公爵都没有这个资格,只能住十四层。从某种意义上言之,能关在伦伯底顶层,也算是芬顿王国所能提供的最高荣誉。 兰斯一进入这片区域,立刻感受到十几束视线从各个角度齐射过来,十分难受。环顾四周,发现在小小的回廊之中,竟有十几颗监测水晶球挂在棚顶与墙壁的交界线上,交叉的监视著自己。 西米塔尔走向中间的囚室,用钥匙打开了门。门里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见。 西米塔尔指著门内说:“今天你得住在这,牧师,或许明天也是。” 兰斯不说话,走进牢房。门随即关上了,整个囚室既没有窗子,也没有光源,顿时一片漆黑,不能视物。监长的脚步声响了几下,彻底消失了。 兰斯立刻把注意力集中到亮羽那边。黑鸠埋伏在金壁辉煌的大厅里,看西米塔尔是否用暗语关闭传送装置。 西米塔尔没有那样做。他只是踏入另一个传送装置,以相同的咒语启动,传送到其它区域去了。 兰斯命令黑鸠到狱堡外寻找潜入办公区的方法最重要的是伦伯底的魔法控制中心,他想知道上层对整个狱堡的监控达到何种程度,有无漏洞自己摸索著向牢房深处前进。 在一片黑暗中,一切都已沉寂,只有自己的心跳声,一下下的响。怦,怦,怦,怦…… 墙壁并不光滑,密布著无数细小的洞眼,闭上眼楮想象,仿佛能看到整块整块的青石板,在高处硬硬的风里侵蚀著。 在这一片黑暗之中,人是怎样生存的?人类对黑暗的恐惧,是源于虚弱,还是黑暗本身? 他忽然不想向前走了,就顺著墙坐下来。像这种时候,还不如把感观附在黑鸠身上,指挥对办公区的调查。 怦怦,怦怦…… 猛然间,兰斯发现自己的心跳声变了,每一声心跳都带上轻微的回声。但,那不可能是回声。那是别人的心跳。在这囚室里尚有其他人存在。 他感到有些恐惧,屏住呼吸,静静的听。果然,心跳声渐渐错开了,他的心跳在加快,另一个人的心跳节奏则一直很慢。慢,而且轻,所以刚进囚室时才没发现。此时发觉,是由于目不视物,听觉格外敏锐的缘故。 的确有人。 那又怎样,不过是另一个囚徒,又一个高尔察克而已。兰斯这样想著,给自己鼓劲,大声问道:“有人在吗?” 没人回答。他著意听著对方的心跳,没有一丝改变。似乎对方并没有在听。 兰斯向里面爬了两步,又问一次:“有人吗?里面……” 一个苍老的、喉咙里像塞著东西似的声音答道:“滚开吧,瓦勒的手下。” 这个声音,一下子把兰斯惊得呆住了。他太熟悉了,无论再过多久也能清晰的记得:是艾哈迈神学院院长,洛马特老神甫的声音。 兰斯的心剧烈的跳动起来,整个胸腔都在振颤。他费尽全力,才使激动的情绪稍稍平息,达到可以清晰的交谈的程度。 “你是洛马特神甫?”兰斯问道,腔调干涩而乏味。 “你当然知道我是谁。呵呵。”老神甫笑了两声,“不要再试了,回去告诉瓦勒,他什么也得不到。” “神甫!神甫!我是兰斯呀!”兰斯高兴的说,起身,大步向老神甫那边赶。 “停步!”老人威胁的叫道,“你再靠近……” “哦,一定是我的声音变了,您没认出我来。”兰斯以默法的方式,快速念了一遍解锁咒语,随即施展了一个初级光魔法。 卧在毛毯上的虚弱老人,果然便是他视若父亲的洛马特神甫。老神甫面容憔悴,身上并没有明显的伤痕。 当他打量洛马特时,洛马特也在看他,因此兰斯清楚的读到老神甫脸上诧异、激动,再到愤怒、沮丧的转变。 光灭了,两个人又重新为伦伯底的永夜所淹没。 “神甫!”兰斯又向前走了一步。因戴著铁枷,他无法伸出双臂,整个身体都向前倾。 “停步。不要再向前走了。”老神甫道,这时他的声音里只有疲惫,“我看错了你,兰斯。我曾以为在圣神教的众教士之中,你是唯一一个不肯屈从于时势的孩子,你的个性太强,你……你终于还是做了瓦勒的走狗。” “我没有!神甫!我没有!我一直在计划如何从这里逃出去,我也一直想要找到您!” “不要辩解。你们什么也别想从我这里得到。” 连一声叹息也没有,老神甫沉默下来,再不讲话了。 兰斯不停的讲述自己的经历,但老神甫却一句也不答。一个小时过去,兰斯也累了,只得自己住嘴,靠坐在坚硬的石墙上休息。 他不敢忤逆老神甫的意思,一步也没靠近。 他也不敢再念咒语开锁,用魔法照明。没有光,就没有确切的时间概念,只能盲目猜测已过了多久,是不是到了中午、下午。 他连联络亮羽的心情都没有,只是想著为什么,想著艾哈迈的经历,与更遥远的过去。除了幼年时代父亲那一多半是幻想的模模糊糊容颜,洛马特老神甫是唯一一个真诚的关怀过他的长辈,伯爵叔叔看重的只有他的魔法天分,和天分赋予的政治意义。他为洛马特神甫没有在自己心中占有最重要的位置而懊恼,认为是他对老神甫的淡忘导致了如今的局面。 老神甫的心跳与呼吸也十分紊乱,并且,在一阵剧烈的波动过后,呼吸渐渐微弱,到感觉不到的程度了。兰斯凝神听著,渐渐开始担心。 “神甫?”试著问了一句。 和往次一样,老神甫没有回答,心跳声也没改变。兰斯大著胆子,小声念动咒语,施展了一个微光魔法。 老神甫侧身卧倒在地上,头颅无力的向一旁垂著,脸上已完全不见血色。 “神甫!神甫!”兰斯急了,半是走半是爬的奔了过去,抱住老神甫的身体,冰冷的气息透过衣衫传来,感觉不到一丝生命。 主啊。他快要死了!兰斯绝望的想。如果他死了,我不会再相信你! 禁魔枷锁的能量正在恢复,但兰斯已不及考虑,只是全力施展起治疗神术。水蓝色的神圣光芒顿时照亮了整个囚室,古老的、凹凸不平的青石壁上,看不见的光的精灵快速的游弋,画出一个个造型奇异的符文,偶尔钻进石头内侧,光迹便倏忽消失。 老神甫的状况很糟,并非是魔法或武器造成的伤害,是纯粹的生命力枯竭。而治疗系神术的原理是以精神力调动受术者的生命能量与潜能,在当前的状况下并不完全适用,只能是事倍功半的效果。 以原理而言,绝大多数治疗神术其实都是同一个魔法,即依靠受术者自身的生命能量治愈,即使五级神术中的复活也不例外,众所周知,身体遭到严重破坏的生物无法复活。纯以施法者能量治愈的魔法只有两个,六级神术痊愈,七级神术终极复活。 六级神术,远远超过兰斯当前的等级,他根本不做那种打算。 牧师所做的,只是把他无穷无尽的精神力不停的注入漏水的容器,任凭流失。支撑他的与其说信念,不如说绝望。 手腕处的枷锁渐渐缩紧了。接著是脖颈。枷锁在发光,奇怪的咒文跳跃著出现在脑海中,扰乱他的思维。 在兰斯心中,并没有一丝一毫为了别人牺牲的觉悟,只是关心则乱,他还来不及考虑自己的安危而已。 他的意识渐渐迷乱,忘记了自己在做什么。眼中是雾蒙蒙的世界,许多奇异的光点到处飞窜。它们不能将他带往任何地方,但它们却是他唯一捕捉到的信息。不知不觉中,他的意识便跟随光点而去了。 法术中止。 兰斯恢复知觉时,发现老神甫用力的抓著他的手臂,左右摇晃著,叫他的名字。他努力转过头,看洛马特的脸。神甫老泪纵横,神情激动,感激之中,尚有一种信仰的成分在,远超自己获救、兰斯获救所该有的程度,仿佛世人都得到了救赎与赦免。 枷锁发出的绿光消失了。再也看不见老神甫的脸,但手臂能感觉到他的力量与体温。那个最亲近的、唯一尊敬的长辈又回到身边来了。 “主!主没有遗弃我们!”洛马特神甫以祈祷的语调说。 兰斯清醒过来,摇了摇手腕,手都在原地,并没有被禁魔枷锁勒掉。他立刻又明白了一件事,禁魔枷锁的作用在法师中止施法后立即停止,不会对法师的身体造成太多伤害。西米塔尔的话是吓唬人的,只笑自己事事小心,一直没有发现。 兰斯轻捏了一下老神甫的手臂,说:“光明魔法?我一直可以使用呀,神甫。” 洛马特的目光顿时充满责怪:“谁教你用这种异端的名词?神术就是神术,岂能与盗神者一概而论?” “我知错了,神甫。我有话要对你说” 洛马特在黑暗中摇头:“听我讲!不要再作解释。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孩子,主在召唤我。我罪孽深重,曾为了一己的苦难怀疑过他。我曾以为,主已然遗弃了这个陈腐堕落的人世,而感到俗世无情,无可留恋,然而你的出现,你展现神迹,使我明白一切不过是神赐予的历练。” “主没有遗弃我们。他所做的,不过是借自然的铁律,净化人类的信仰。秋天过去,冬日降临,北风与霜冻会剔除病弱与衰老的生命,而希望,有著纯正信仰,从未怀疑上苍的人们,像沉睡在冰雪覆盖的大地中的种子。等待春天降临,重新生根、发芽。” “我必须要为我的不坚定、我的脆弱赎罪。我必须把一切都告诉你,由你保管,我已没有资格,再作主的仆从了……” 兰斯急忙辩解道:“神甫,你不能这样说。若要比较信仰的坚定与虔诚,有谁能与你相提呢。至于我,我敢说,教会里没有哪个牧师比我更不虔诚……” “不要妄自菲薄,孩子。主已经选择了你,做他地上的代言。对自己的怀疑便是对神意的亵渎。我从很早的时候就在观察你了。在你还小、刚刚进入神学院的时候,我记得有这样一件事。” “玛丽安修女瞒著卡米莉安嬷嬷,偷偷养了一只幼小的兔子。很多年轻的教士发现了,但他们只顾著玩弄小兔子,只有一个小教士肯帮玛丽安的忙。后来兔子死了,[奇/书\/网-整.理'-提=.供]两个人一起把它葬在圣光馆后的蔷薇丛。而那个善心的小教士,不正是你吗,我的孩子?” 兰斯感到脸上有点发烧,他记得这件事,玛丽安和她的病弱小兔。那个小修女长得十分可爱。 “还有一次,一只小麻雀从树上的窝里掉下来,当时正下著急雨,你不是冒雨过去,救起了那只小鸟?” 兰斯回忆了一会儿,确实有这件事。那天上完课,从彼耶明馆里出来,突然下起了大雨。因为没有带雨伞,只好冲进雨里,想趁雨还不大跑回宿舍。在经过植物园时,恰好听到小鸟的哀鸣,看到了那只小麻雀。再接下来…… “这些小小的善举,才最能展示出一个人真实的品格。兰斯,我的孩子,别怀疑你自己,你有一个美丽的心灵,只是你的防备心太强,又太善于伪装,以至连自己也骗过了。” “啊!那件事,我想起来啦!”兰斯道。他记起,他看到受困的小麻雀时,本想说句对不起就溜过去的,不想却看到玛丽安小修女正在凉亭的屋檐下向这边观望,于是便捧起了小鸟,送到玛丽安那儿,借机向她搭讪。想不到老神甫记得这样清楚。 黑鸠亮羽的念波忽然传进兰斯心中,看来它已经找到牢房大概的方位了。 黑鸠不以为然的评论道:“像麻雀那种呆头呆脑的蠢鸟,根本不该有和亮羽分享同一块天空的资格,死一个,少一个。” “闭嘴。” 老神甫继续讲道:“还有。唱诗班的洛丽埃尔修女体弱,时常卧病在床。众教士之中,只有你经常去看望她,还以神力洛uo治疗。” 这个洛丽埃尔也是一个极美丽的女孩。她比兰斯大两三岁,身体已经发育,虽然瘦弱,却仍显得曲线玲珑,远非那些扎辫子的小修女可比。那时兰斯刚开始学习治疗神术,刚好有了借口,可以去看看这位美丽的姐姐,同时也能提高神力。 “卡米莉安嬷嬷去世前那段时间,常常一个人坐在藤椅上晒太阳。你知道她挺喜欢你的,就有意到广场上去,给她看到。啊,这种害羞的关心,这种无私的爱,我的孩子啊,我在你一人身上见到过!” 卡米莉安嬷嬷去世时,兰斯十七岁,正在尝试勾引嬷嬷带的整个唱诗班的女孩。 “但是神甫,那是不一样的。我不像你说的那么好。我也许做了点好事,算是好事,但那是因为……”兰斯说不下去了。 “你的心中存有爱。你难道能否认这一点?” 兰斯无语。 “你做了这许许多多的好事,自己怕已记不得了吧?而健忘,正是你善良的心的证明。你不但善良,懂得关怀他人,而且,你自己都不知道,你对恶行是多么憎恶!那个贪婪的、受众人讨厌的希曼神甫,几乎每个教士都曾经当众指摘他的不是,包括我,而你却把谈及他的名字都视为一种罪恶!” 其实,兰斯只是想离那个恶名远播的神甫远点,别扯上关系。所以不骂他,是因为那神甫为人虽受众教士鄙夷,却薄有势力。兰斯最怕惹麻烦了。 这时,两颗巨大的头颅从地面下悄悄的浮了上来,接著是粗大的肩膀、躯干。是山姆和金。它们感应到了主人的所在,带著众地精护卫飘上来了。 虽然看不见,但因为精神体相连,兰斯还是清楚的“看到”了正在发生的事。 “我坚信,在我所认识的人中,无论教士,还是虔诚的教徒,唯有你,永远不会向邪恶妥协。因为,你与邪恶势力相互排斥,就像火焰不能在沼泽里燃烧……” 兰斯吓得头皮发麻,老神甫下面的话都没听著。教皇亲卫队虽然忠心不二,到底是邪恶魔兽的幽灵,要是被洛马特神甫察觉,他根本没法解释。 老神甫却一点也没发现。也许他太专注了,也许他的灵感已遭到破坏,反正老神甫自顾自的讲完这一段,兰斯大大松了口气。 洛马特神甫的一番剖白,使兰斯诧异的看到,原来自己在老神甫心中,竟是这样一个圣洁无私的形象。对比自己的所作所为,他感到非常惭愧。 有些不好澄清的事实,就让它过去,但兰斯不希望神甫把自己看的太高。总觉得,老神甫的做法像在把一重重的负担加在自己背上似的,让人难以消受。 “神甫,请原谅,我一定要澄清一些事实。你把我看得太好了、太高了,这样我承受不起。过去的事情我不再记得,现在的我已经不是神学院时的那个少年。我是一个心肠冷硬的,会故意去伤害别人的人。” “就在前几天,我看到一个女人抱著她的孩子,孩子病了,就快要死了。可是他们身边站著宪兵。我没去救那个孩子,连第二眼都没有看,因为怕暴露身份,被宪兵抓到。” 兰斯觉得,这个事例足以让洛马特神甫认识到,他是怎样一个只求自保、不顾及他人死活的人。 “你看,我也许有善心,但我的善心不足以鼓起我的勇气,去做任何有危险的事。我诚恳的告诉你,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老神甫果然因兰斯的说法受到了一些打击。他想了一下,用不太镇定的语气问道:“后来,你有没有再想起他们?” “有的。我本想瞒过宪兵,悄悄的帮助他们,结果却偏在第二天被抓到伦伯底来。” “那么,生病的小孩现在怎么样了呢?” “我通过监狱认识的一个看守,委托别人,暗中帮助母亲给孩子看病。病情已稍稍缓解了。” 沉默了好一会儿,洛马特神甫一声慨叹。兰斯听得出来,那不是失意之叹,而是感慨之叹。 “天意啊,一切都是主的意旨。可笑我妄自猜度神意,还以为做了许多善事。主的权能,果然是常人思量不出的。幸好,幸好……” 感慨完,又道:“兰斯,我的孩子,假如你有金币万枚,想要修建一座庙宇,有两名工匠可以托付,一个诚实守信,却非常无能,另一个手艺精湛,却总喜欢虚报花销,以饱私囊,你会选择哪一个呢?” “手艺好的吧。最多盯著他一点,也比建一座破烂殿堂强。” “这也正是上苍选中你的原因啊,我的孩子。结果才是最重要的。一个徒有善心,而不能施行的好人,远不如心怀叵测,却能造福于世的坏蛋。与这个譬喻不同的是,你不但天资聪颖,才能过人,本性也至善至纯。你从一生下来,就是主所选定的人选,有朝一日,要代他把福音四处传播。你童年的波折全是为将来所做的准备。啊,当你被强行征调入伍,要派上战场时,我差一点就想要把你拦下来了!幸好……” 听了这句话,兰斯的心里非常不是滋味。早知洛马特神甫这样舍不得自己,那时不如跑去哀求他,也不用到军营受几个月的罪,不用与瓦勒相识,也就不会被逮回伦伯底了。 但又一想,如果没去服役,也不可能与鲍利、雅希蕾娜、夏尔蒂娜他们相识,不会有这许多甜蜜的烦恼。人生际遇,实在是一件很玄妙的东西。 念及瓦勒宰相,心里忽然一寒。兰斯切切实实的感到,瓦勒为什么需要自己,这个答案已经越来越近了。 “神甫,关于大祭司这个人,你是怎样看他的呢?据说就是这个人,把渎神的罪名扣在圣神教教士的头上。我知道,他还在白山战役做了很多坏事。” “白山战役呀……”洛马特沉吟道,“你是说,瓦勒趁战乱攻击白山一带的矮人村落吗?” “和攻击差不多。他强行收缴了矮人们的武器,让兽族侵略军攻占那些村子。” “我早已预料到他会这样做了。他果然冒险铲除了那些矮人村庄,又有很多无辜者罹难了吧……” 兰斯小心的问道:“只为了一点要拱手送人的战利品,冒引发另一场战争的危险,这不是很愚蠢吗?” “不,瓦勒的目光比这更远。不但超过了眼前的利益,也超过了即将到来的第二场战争。兰斯,不知你是否看懂了战争的本质。战争这东西,说穿了,不过是政治的延伸。人们通过战争,来解决谈判桌上不可能解决的争端。反过来讲,如果能谈成,就没有必须打的仗。” “瓦勒的做法,确实非常残忍、泯灭人性,可是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看,或许阻止了更多、更血腥、更惨烈的战争。只要那几个矮人村落存在,一天天的发展,迟早有一天,芬顿要与整个北方,晨星的矮人氏族,以及三个人类王国,打一场全面的大战。到那时,若是西方王国介入的话,恐怕将成为又一次分立之战,我们的文明又要倒退数百年了。” 兰斯吃了一惊:“怎么会!” “很简单。还是从我们所在的这座城市,艾哈迈说起。你知道艾哈迈为何这样富吗?是因为它的位置,恰处在商道的中心。艾哈迈的东方是崎岖难行的丘陵地带,南方是魔兽出没、艰险重重的荒原,西北方是波涛汹涌的泰戈尔海。因此,无论是北方的矿石、武具、马匹运往西方,还是西方的物产粮食运往北方,都必须通过艾哈迈,被咱们的领主大人平白抽取利润。老实说,芬顿王国的黄金,倒有一多半是外国来的。过往商旅之中,被盘剥得最厉害的,就是晨星高原的矮人。” 的确!兰斯头脑中跳出了矮人们憨厚老实的脸相。矮人脑子笨,讲不好人类的语言,个性既单纯又暴躁,做生意的能力无与伦比的差劲。千年来,每个与矮人做生意的芬顿人都赚个盆满钵满。 但到了芬顿五世纪,矮人们突然聪明了许多,不再直接跟芬顿人做生意了。矮人族在北方三国找人类做代理,宁愿被北方人类先捞一票,也不肯被芬顿人吃死。 久而久之,北方三国与矮人族的联盟关系越来越牢固,而芬顿人赚的钱少了,也对北方人有了偏见。在芬顿人看来,北方佬是半个矮人尽管他们个头很高比本国人与西方人低了一等。 “白山一带的矮人村落是近一百年内才有的事。看到这种镇子,不得不感叹,矮人其实还蛮聪明的……” 老神甫的话,使兰斯想起了与高尔察克的交谈。移民村落是矮人武具的中转站,同时也给芬顿人的半成品做二次加工…… 兰斯恍然大悟,大叫道:“天啊!矮人在赚芬顿人的钱!通过那几个村子!” “正是。我的孩子。正是这样。矮人们不笨啊!他们的思路也许窄一点,容易钻死胡同,但他们的寿命可是人类的五倍。活得久了,经历得多了,再笨的人也能想出一些笨法子。可就是这些毫不取巧的笨法子,再聪明的人也没法对付。矮人们为了建这几个移民村,甚至改变了自古以来的生活习惯,来适应平原的生活。” “那么,瓦勒就是为了把芬顿人的这部分商机夺回来,才借战争的机会破坏矮人的村子吗?” “不,不是这样。我的孩子,你虽然聪明,年纪终究太小,瓦勒的心思比那个要远的多哦……让我来做一个假设,这几个矮人村落,我们不管它,任它自由发展,看一看结局会怎样。你知道,矮人的手艺虽巧,除了建筑、武器制造之外,其它方面就完全不行了。所以,即使矮人村落发展到和高山氏族一样大,我们所损失的,也只有矿石、武具方面一半的产业。矮人还是要交过路税。并且,时间向后推一个世纪,移民村的矮人富裕了,自然会有人跑到繁华的艾哈迈来花钱,我们比矮人聪明一点点,当然能变著法儿,把金币从他们口袋里掏出来。” 兰斯不解道:“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和矮人过不去呢?现在可是面临战争了呀。一旦打起来,也别想矮人带来的商机了!” “如果单单考虑矮人,是这样。你别忘了,还有矮人的盟友,北方三国呢!事情照此推演下去,艾哈迈人将取代北方人,成为矮人村在西方五国的代理人,结成一个新的经济同盟。这样一来,北方人的利益就完全没有保障了!因此,无论如何,他们也要阻止这种局面的出现!” “他们能做什么?矮人在白山修建村子,他们可没出过力。之前,他们也只是在芬顿人的盘子里抢东西吃,归根结底是吃矮人。矮人没什么要对北方人负责的。” “北方人可不这么想。你不能忘记,他们是人类,和芬顿人一样贪婪。他们脑子里想的只有如何拿到更多的利益,至于该不该拿,完全不在考虑之列。但他们的国力不如芬顿,不敢采取战争的方法。兰斯,你来说说,北方人该怎样做,才能阻止矮人的金币从他们手里流走?可以给你一点提示,此次白山战役的战胜,摧毁了兽人的主力部队,对兽族的打击极大。因此,未来大概会有两个世纪的安定期。” “安定期呀……”兰斯开始认真思考老神甫的提问。一时间,黑暗的牢狱仿佛变成神学院亮堂堂的教室,又重回到一年前那个幸福的所在。 “大概,他们大概会修路吧。在东方的丘陵带或者泰戈尔海开辟一条新商道。噢,不可能是泰戈尔海,那只会为地理上更靠西的芬顿作嫁衣,所以他们会选择在芬顿以东开辟商道,绕过芬顿国境。路途上讲,没有老商道快捷,但花费也许比过艾哈迈要低许多。到时,艾哈迈就不得不调整税收,避免商旅流失了。无论怎样,新商道总能分得一杯羹。而矮人村会作为两条商道的一个交界点壮大起来,成为……成为第二个艾哈迈……这太可怕了!” “是很可怕,然而确实有可能。以芬顿的立场而言,绝对不能容忍这种事发生。若是芬顿王室在新商道开辟时或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意识到局势的微妙,悍然发动战争,那么,其后果将不堪设想。但这种潜在的争端又无法在谈判桌上解决。所以,能选择的方式唯有把战争提前,利用战争造成的混乱,消解对芬顿不利的潜在危机。以瓦勒的才华,肯定能精确的控制战争的后果,把该卷进来的卷进来,在该收手的时候收手。就战争的结果来说,使历史倒退到矮人移民村建立之前,或许,再借机削弱北方三国的国力,对芬顿是最有利的。” 又是一声长叹:“唉,也许是我的迂腐吧。虽然,我清楚该怎样做,能阻止更多人流血,但我永远不能狠下心做那样的事情。在战乱之中,又有多少无辜的人,要落得流离失所的下场!” 主明察一切。但他却不阻止这场无益的战争。这是否证明,世人要以血来浇灭神的怒火? 两个人都沉默下来。这个沉重的话题,谁也不想再继续了。 兰斯为老神甫的善良所感慨,而老神甫则想得更多。在这一场利益纷争里,洛马特所想到的解决之道,也是瓦勒即将采取的。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兰斯,奇-书-【TXT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 书香中文网.com 免费小说TXT电子书下载】猜测兰斯会不会阻止瓦勒,或者对他的想法做出改善。 洛马特悲哀的想道:“也许,我只是想把自己背负的罪,推到这个少年的身上!乱世即将开头了!” “神甫。矮人村这件事,我不想再谈了。也许神剥夺牧师的职能,只是为了警告芬顿人,要我们打消发动战争的主意。可到头来,战争还是要打,牧师却要代为受苦,这实在太不公平了!”兰斯的声音,也燃起了常人难以察觉的真实的怒火。 “不要,不要质疑主的决定。我们教派的教士们在伦伯底受苦,是在代世人赎罪,赎他们贪婪、自私的罪。因此,无论外界怎样说我们,瓦勒给我们冠上怎样的罪名,我们也全不在乎。” “可是这样的赎罪,要持续到何时呢?” “何时!兰斯,你要记住一句话,一句你永远不会在教典中看到的话!留下这个句子的,是神力最强的教皇,索拉由二世,他要圣神教的每一代教皇,或代任者,把这句话传递下去,直至人类与教派的最终。” 狱堡外的天空,忽然响起隆隆的雷声,通过黑鸠的耳朵传进兰斯心里。一时间,他的眼楮能在黑暗中视物了。 白发苍苍的老神甫,如一座古老的山岩立在面前,一贯和善的面貌上,找不到一丝仁慈,取而代之以超然的冷漠。 而老神甫的背后,是一团无限巨大、无限幽暗的幻象,在辽阔而荒芜的大地上,有一个衰败的墓园。仅有的几个墓碑如阴风鬼魂般战栗著。 “恶是人的本质,而善,是不肯屈从与本质的坚持。” 第044章 神秘的访问 这是一间低矮的八角形大厅,到处挂著深紫色的帷幕,使得本来就不大的房间更加狭窄、压抑。 在房间中间,是一张半米高的八角形桌案,同样用深紫色的布罩著。桌案上有一颗暗灰的水晶球,两个魔法师站在桌案边,表情凝重的望著水晶球。在两人身后,另有一尊火元素的影像,飘飘摇摇,像风中的残烛。 这两个人,一个是北风会的八议员之一,契约法师法尔考,另一个是他的助手,专精于亡灵控制的妖术师汉佛莱。 这两个目前负责伦伯底魔法控制中心的工作,到对顶层囚牢的监控停止为限。 水晶球里没有任何影像。但只要集中精神,盯著它看,就能感知到同一层内另一间房间里的一切动静,说话声像在耳边一样清晰。 只听一个较为苍老的嗓音说道:“主没有遗弃我们,孩子。你用神术治愈了我,这便是一个证明。我确信,眼前的困难只是主设下的考验,固然有惩戒世人的效用,另一方面,我相信这方面是主要的,他是要在路上撒满荆丛,以使为他传播福音的人能得到更大的光荣。” “我宁愿没有什么光荣……”一个很小的声音嘟哝道。 老人没理会这句闲话,接著讲道:“一场战争已然接近。主查知一切,他取回了他的神力,好不使他的信众参与到杀戮当中去,制造更多杀孽。他要世人在苦难中体察自己的过失,他要世人点起火来,将他们的贪欲与自私一并焚毁。以警示世人,永远不要忘记主的权能。” “既然如此,就该亲自出面来阻止嘛……”声音更小了。 “之后,他将要把更大的恩泽赐给我们。我的孩子,不知你是否留意过,有关‘科魔文明水晶’的传说……” 两个窃听者的精神为之一凛,不自觉的向水晶球靠近了一步,凝神倾听。 “这块水晶,是由精灵的神泰戈尔所创造的当然,泰戈尔不过是圣神的一个假身,只是多数教士不明就里,竟然视泰戈尔为异端神祗,谬误持续了四千年之久,早已被大多数人所接受。但是,最年长的精灵圣者,以及我们教会中极少数神甫,一直保有太古时代的旧教典文书的部分抄录本,可以证明这件事。之所以不能公布出来,是主在文书中留下训示的缘故。” “瓦勒对科魔文明水晶觊觎已久,为了得到科魔文明水晶,在教会中安插了大量间谍,明查暗访,幸好我们看出了他的阴谋,加以防范,使他多年来一无所获。这次神迹消隐,我猜测瓦勒可能会采取强硬手段夺取文书,所以让保有文书的神甫们销毁抄录本。或许有人没来得及销毁,让部分抄录本落在瓦勒手中。但只要他没拿到最后一部分,水晶的下落他无论如何也查不到的。” 老人忽然咳嗽了几下,沉默了一会儿。法尔考和汉佛莱都等得心急。再开口时,有些气力不继了,思路也很混乱,语意上出现了断层:“……至于销毁了的部分,你可以从大长老艾尼克斯那里抄录回来,重新把它复原。我相信你能得到他的信任。” 咳嗽了两声,问道:“都记住了吗?” “记得了。” 两个窃听者面面相觑,都是表情惶惑。文书的下落呢?为什么不提?难道洛马特有一种方式可以突破水晶球的监视,已经把秘密给了兰斯吗? 洛马特又开口道:“神迹消隐,也并非没有先例。在教典中共记录了五次,而每一番神罚过后,便会诞生出一位传说教皇。相应的,魔法师中也会诞生一到两位纵横两界的大法师。我以为,这是魔王封印削弱的结果。众所周知,银月城守护著魔王封印。大凡人类牧师丧失神力的时刻,精灵圣者的神力也会有所减少,使魔王的力量能够突破银月城,影响到大陆上所有的生物。每到此时,常常会发生大的战争,魔法师当中便有以魔王之力为食,骤然强大起来的人物,这其中,有很多后来堕入魔族。而本来的魔族,也在这期间活跃起来。种种事非,何者是因,何者是果,凡夫俗子纵然倾尽心力也难辨明。” “瓦勒宰相费尽心机,想要夺取神埋藏的宝藏。到头来,上苍不过是借瓦勒之手,给世人以历练,将那不虔诚的、执迷不悟的统统烧光,再将古文明的遗产,交到配得上的人手中,使他重现于世间。我相信,到那时,主还会将神力重新赐予……” 兰斯插嘴道:“神甫,那个宝藏到底是什么呢?” “是魔法,兰斯,是太古时代的炼金术。与今天的魔法、神术不同,那是一种普通人也能学会的技能。我掌握的文书抄录本中有一些确切的描述:以那种太古炼金术可以制成许多奇妙的魔导器,不需要马,却比猎豹还要快的马车,没有翅膀,没有意识,却能够载人飞行的钢铁狮鹫兽……你知道,在我们的时代,只有少数几个魔法家族才有飞行的能力,而在太古,却人人都能飞!” “旧文明最宝贵的遗产,不是魔法与宝物,而是知识。不是普通的魔法知识,而是那些,普通人也可以学习使用的经验与技能。很多时候,能比魔法发挥更大的力量。” “是吗?那可真好!我最希望能有一种魔导器可以施展治疗神术,这样牧师就能从烦杂的公事中解脱出来了!” “有更多的人得到救治吗?我的孩子,你真是太善良了!而且又这样谦虚,连善良都害羞得要掩饰!太好了,真太好了,主果然是明智的,他不会选错人。教皇。第六位传说教皇!唯一能将科魔文明水晶继承下去的传说教皇,只有你了,我的孩子。你善良淳朴的心,配得上这个荣誉,配得上任何荣誉!我……”老神甫因为激动,声音都有些哽咽了。 “已经好几代都没有教皇啦,神甫。很少有人能得到彼耶明圣像的赐福。更别说当前这种乱世。不过,我会努力达成你的希望!对了,有件事情教典上没有记载,神甫你一定知道,请一定告诉我!” “喔,是什么事呢?” “哦,这个嘛……”牧师有点支支吾吾,“在我们芬顿的教会,据我所知,牧师是可以结婚的,而神甫不能。可是教皇,教皇……” 老神甫半晌无语。过一阵,他像是没听到这个话题似的,讲起了别的:“兰斯,我活不久了,为了星落上的人们,你得把这个秘密保存下去,解开。虽然大灾过后,神会重新赐大地以容光,但他会怎样做,凡人是无法揣度。或许他会重新降下神迹,或许他会让你解开水晶,或许……” 洛马特的声音渐低,后来,竟变成微弱的鼾声。 “神甫……” 两个窃听者安静的等了半个小时,水晶球那端再没人说话。 “他讲完了?”法尔考问汉佛莱。 汉佛莱点点头,没有讲话。 “这怎么办?大人费了好大心机,才找到兰斯这把钥匙,撬开洛马特的嘴。现在门开了,里面却一无所有!”法尔考挥舞著手臂,有些失态的吼道。 “洛马特这老东西一定用某种暗语把秘密交给兰斯了。大人自然能从兰斯那里得到他想要的东西,法尔考先生。”汉佛莱垂手说。 “不,你不了解,汉佛莱。我不能让大人从兰斯那儿得到那个秘密,那个小牧师会把秘密做见面礼赠给大人,博取大人的欢心。” “经过几天的监视,我想我们都已明白,他是怎样一个人。他是一个骗子,一个八面玲珑的说谎者。无论见到谁,绝望的士兵、无赖的囚犯高尔察克,自私狡诈的两面派杰佛里,还是那个处事老道,视他为爱子的洛马特神甫,无论碰见谁,他总能跟他们打成一片。无论谁跟他交谈,总是他们在说,把他想知道的、不想知道的统统告诉他,把自己的安危置于他手,任他摆布,而这个无辜的小牧师就在那里摆出一副天真表情给他们看。” “他太危险,比最老于世故的政客还要危险。我不能把这种人带到大人面前。我要自己动手,将神圣教的秘密从他脑子里挖出来,像从圆溜溜的萝卜里抠出红色的芯。大人应该从我这里得知秘密,这样才最安全。” “我想,他再怎么滑头,也不过是个孩子,瓦勒大人不至于上他的当吧……” “住嘴!”法尔考高声喊道。汉佛莱看出他十分震怒,不敢言语了。 法尔考神经质的搓著双手,在桌案前一尺半径的圆里走来走去。一股怒火在老魔法师脑子里燃烧,他双眼通红,鼻孔和耳朵里冒出蓝烟来。 法尔考从齿缝间挤出几个字,吐给汉佛莱:“大人有意让他进北风议会。” “怎么会?!”汉佛莱大吃一惊:“这家伙还不到二十岁吧?魔法、武技一无所长,有的只是那张雕塑模特的脸蛋儿……” “还有会骗人的巧嘴。近年来,大人越来越喜欢那种空口白话的人物了。近三次议员的替换,都是力量低者取代力量高者。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议会会成为全组织的笑柄。‘哈,连一个超过十五级的都没有!’”法尔考尖著嗓门儿叫道。 话锋一转,问道:“汉佛莱,你加入北风会有多少年了?” “二十一年,先生。” “你的魔法师等级也有十五级了吧?除我之外,北风会还有哪个法师能与你相比?可是多年以来,议员换了又换,却始终……” “议长大人有自己的打算吧。我只是一个小人物,能跟著法尔考先生,已经是我的福分了。” “不要过谦,汉佛莱,你在北风会是既有功劳又有苦劳的人物,能力功勋都没的挑。目前,最高议会的位子正有一个空缺……” “天!可别这样说,我可不敢做非分之想呀,法尔考先生!” 话虽这样说,汉佛莱故作惊讶的表情,还是藏不住心中的贪婪。 法尔考笑笑,抚摸著水晶球光滑的表面,说:“汉佛莱,别的不敢说,在死灵控制这方面,你的造诣怕只有福格森可比了。此类魔法的施展与辨识,即使相距百尺之遥,怕也难逃你的法眼吧?你来看看,这个兰斯是否加持过什么死灵魔法呢。我总感觉他周围的能量波动不对劲。” 汉佛莱得意的上前,伸出一只手,在水晶球上一点。 “幽灵。”汉佛莱的回答惟恐不够快速,急急的说道,“那少年是个死灵控制者。他有八到九个幽灵护卫,其中有两个的能量反应很怪。” “真不愧是死灵控制类魔法的专家!”法尔考称赞道。 心里却在想:“原来如此!这就是瓦勒大人叫诺伊斯参加的原因了。那个魔族确实更能感应到幽灵。如果要亲自对付这个牧师,须得提防他这一招。” “法尔考先生,这件事有点怪。”汉佛莱又道,“这个兰斯一进伦伯底就戴上禁魔枷锁,已有好几天了吧?从来没有什么召唤魔法能持续这么长时间的。除非……” 法尔考盯著汉佛莱看,汉佛莱回头向火元素那儿瞟了一眼。 “除非什么?” “他是一个契约人,议员先生。他是死灵契约人。” “作为一个牧师,可以这样干吗?” “肯定不行。这可是一条大罪。而且他那些幽灵仆役,散发出一股强烈的邪气,我不敢直接窥探它们……可见他作为一个牧师,也是极不虔诚的……” 这时,蓝色的光芒从一面帘幕后面射进来。那儿是魔法控制中心唯一的进出口。有人传送进来了。 法尔考摆手,示意汉佛莱闭嘴。 西米塔尔挑开布帘,走进来,站在两人面前。 西米塔尔的身材很高,而两个魔法师既矮,又有些佝偻,对比之下更显得不堪了。西米塔尔也不低头,冷淡的俯视他们。 “大人的命令,我要带那个新囚犯出去,用一晚。” “既然是大人的命令……”法尔考不悦的说道。 西米塔尔注意到法尔考的神情,眯起眼楮瞧了他一会儿,令老魔法师心底徒然升起无名之火,对西米塔尔怒目相向。一旁,他的忠心助手汉佛莱也做出了响应,用鄙夷的眼神刺西米塔尔的脸。 北风会的成员有一多半是魔法师,战士从来都是少数派,受人歧视。即使爬到了议员的高位,私底下,魔法师们仍不会讲他好话的。 西米塔尔为人孤傲冷酷,在下级成员中更是缺乏人缘到极点。但他对此表现得毫不在乎。 “顺便一提,法尔考,你的审讯进行得如何?套出科魔文明水晶的所在了吗?”西米塔尔问道。 语气颇为轻佻,内含两种意思,一边暗示法尔考把事情弄砸了,一边展示出强烈的自信心,“事情如果交到我手上,肯定能轻松办妥。” “这是我的事,你管不著。我正有一个计划,若不是你来打扰,说不定今晚就有结果。” “今晚有结果。呵呵。那即是说,现在没有结果咯。不好意思,法尔考,兰斯已是我们能让老洛马特开口的最后王牌,现在你很轻易的把这张牌浪费掉了。我想不出,你还有什么补救的主意。” 法尔考冷冷的说道:“你对魔法有多少了解!如何用魔法套出一个人的口供,我看,就是那个白痴诺伊斯,也比你懂得多些。” “诺伊斯可不笨。我敢打一千个金币的赌,那个白痴魔族,比你法尔考聪明许多。大人也了解,所以他叫诺伊斯坐在车子里,而你去赶车。至于牢里那位牧师小弟,恕我直言,他比一百个你加在一起还要聪明。不,一万个,反正学究的智力凑在一块是负数。就凭你,还有你这个助手,也想套出他的口供?简直是笑话!” 法尔考没料到西米塔尔会采取如此激烈的言辞回敬他,一时不知该如何反击。 监长冷笑著看了魔法师一会儿,又说道:“你为什么讨厌他?还有那个魔族?法尔考,认真想想,你会明白的。” “你说是为什么?”魔法师的怒火已经无法遏抑,他进逼一步,双眼冒火的质问西米塔尔。两人面对面的站著,一高一矮,鼻子尖对著鼻子尖,谁也不肯退让。 火元素像是完全感受不到契约人的愤怒,没有起丝毫波动。 西米塔尔道:“因为你在害怕。你害怕他们威胁的你的位置。你年纪大了,只会疑神疑鬼,大人对你那一套早已感到厌烦。最近五年你做了什么?有可以称为成绩的么?议会需要年轻的血液,老人的智慧,一个就够了。” 几句话一下击溃了法尔考的心理防线。魔法师脸色苍白,气焰瞬间被战士压了下去。 西米塔尔轻笑了两声,转身走了,留下法尔考在暗室内愤怒的发抖。 兰斯默默的守在老神甫身旁,数他的呼吸。呼吸均匀而悠长,这意味著,神甫的病情暂时不会有恶化的危险。 老神甫生的是一种人人都会得、一辈子只有一次、无药可医的怪病,衰老。他年岁大了,又在伦伯底受了几个月的折磨,生命力已基本枯竭了。 他的每一次呼吸,每一次心跳,都是生命的倒数计时。 即使明天黎明到来时,老神甫魂归大地,兰斯也不会有一丝惊讶。 兰斯握著老神甫的手。神甫的手很大,皮肤松弛,温度比兰斯的要凉许多。 刚刚就是这只大手,在兰斯掌心反复写著两个词语,“第二封印”,“银月城”。 这也许是世间最容易的暗语。没有光,没有声音。水晶球的窥探魔法,永远不能读出用指尖抒写的心。 兰斯明白,这就是老神甫要托付给自己的秘密,也是瓦勒宰相费尽心机要追求的一切。 第二封印,便是找到科魔文明水晶的关键。圣神教与银月城共同保管的秘密。 两者在信仰上、典籍解释细节上的冲突与对抗,不过是互相保护的一种方式。银月城与圣神教是真正的,共患难的盟友。 现在想来,梅亚德隆等精灵守护者们会奉大长老之命帮助自己,完全是上苍的旨意,而并非巧言欺骗的结果。 乱世即将到来。命运早已注定。摆在兰斯面前的,不会是飘逸著蜂蜜与香草气息的爱情之路,路上有的只是光荣的荆棘。那是传教士之路,教皇之路,救世主之路。 他从未主动寻求过光荣与梦想,光荣与梦想却偏要找到他。 科魔水晶的秘密,信仰的秘密,精神力的秘密,遗失的魔法文明的秘密,都无法脱手与人,唯有硬起头皮去做了。 如果把古文书的秘密交给瓦勒,他必将挥兵南下,直接攻击精灵的家园,将那个天性纯朴、爱好和平的种族拖进战争的旋涡。 但是,不告诉瓦勒,自己就很难从伦伯底脱身,便不可能实现老神甫的嘱托。 最佳的选择,仍是与瓦勒合作,玩一场互相欺骗的游戏。瓦勒想必也害怕,精灵会由于人类的攻击毁掉水晶,他急需一个代理人,可以获得精灵的信任,从内部攻陷银月城。 兰斯刚好可以扮这个角色,因为那正是他本来的身份。作为教皇正统,他早晚要赴银月城一行,解开古文书的秘密,拿到水晶。他与瓦勒的道路,在某种条件下是一致的,瓦勒的帮忙能使他事半功倍。 但,只要能够逃走,能远离那个可怕的弄权者,兰斯愿意付出十倍的麻烦来交换。他从心底里讨厌那个人,只要想象一下,每天戴著微笑的假面具,与那个双手沾满血腥的人交谈,他就会厌恶得发抖。 “会不会因为过分讨厌瓦勒,而露出马脚,被他探察到真正的心事?我是不是因为害怕危险,才想拼命逃开?” “不。没有这种可能。不可能被发现的,在瓦勒的身边,比逃亡在外安全无数倍。我是一个太善于欺骗的人,虚伪到自己都觉得讨厌。” “那么,我是因为讨厌自己才想避开瓦勒。在某种意义上,我和那个弄权者是相同的人。即,会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无视自己真心的人。我这样的人,根本不值得女孩子爱,不值得她们的眼泪,所以,那些泪珠才更加的、更加的刺伤我的灵魂。” “愿圣神保佑,给我一个逃避的机会吧。” 洛马特的手越来越冷。 似乎已是一天最冷的时候。 洛马特院长已经完成了最后的任务,不再有支撑著活下去的意志。 兰斯握著老人的手,想到在已逝去的日子,没离开神学院的时候,只有这个老人肯付出无私的爱护。 那时日子平淡近于无聊,不如现在的精彩,但也不如现在危险。可奇妙的是,人人口中宣讲著爱与道德的地方,却只有老神甫真正关心自己。而在人人想著自己,人脉关系盘根错节的艾哈迈,却有鲍利,夏尔蒂娜,雅希蕾娜,精灵们这许多可爱的朋友在。尽管兰斯也欺骗他们,但他同样付出真正的友情。 是否只有在险恶的环境中挣扎,人们才会付出真心,彼此团结在一起? 老神甫的生命迹象越来越微弱,渐渐无法辨识。 一个以往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真正的亲人,就快要死了。兰斯第一次感到与死亡如此切近。 他觉得他该感到忧伤,温暖,或是疑虑,但他的感情一片空白,什么也没有。 此刻,兰斯有的只是思维,计算一切的思维。如果要他想一个瓦解北方三国军事同盟,晨星高原的计划,他大概也能做到。但,他却无法让自己难过。 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难道他不是真心爱著老神甫的吗?老神甫的死,不是会带去这世界一半的温暖,让冬天更加漫长难熬吗?为什么不感到伤心? 兰斯困扰不已。当西米塔尔进牢房带他出去时,他几乎感到松了一口气。悉心为老神甫盖好毯子,跟著监长出牢房,进传送门。 在传送装置即将发动、蓝光闪耀时,兰斯召唤了黑鸠亮羽,要亮羽悄悄跟在后面。 西米塔尔非常强,这一点兰斯毫不怀疑。但是他仍抱著随时逃走的打算,至少,他打算在心里做模拟。叫上亮羽看看四周的地形、是否有看守之外的跟踪者,在正式逃亡的时候也是十分必要的。 这回见到西米塔尔时,监长似乎正在跟谁呕气,身上散发出强烈的杀气。那种杀气,已远远超过“压迫感”的程度,给人一种锐利的、要刺破皮肤的感觉。 如果正式逃跑时,还是西米塔尔这家伙做看守,那兰斯就要打退堂鼓了。 他们一路下楼梯,在三层附近的一个格子间,西米塔尔用钥匙替兰斯打开了禁魔枷锁。 屋子中点著一盏小油灯,十分昏暗。屋子的前半边摆著一副桌椅,似乎是看守用的,后半边被一台巨大的机器占据。看不到机器的全貌,几个厚度达到一米、相互咬合著的大齿轮转动著,发出难听的噪音。看不出那机器是做什么的,也不知是采用何种动力。 西米塔尔挑这个房间为兰斯开锁,当然是怕他听到解锁咒语。咒语兰斯早知道了,因此一点也不关心。 丢下铁枷,兰斯感到一身轻松,下楼梯时好好活动了几下。 西米塔尔就站在下层平台,面带一丝促狭的笑容,默默的等兰斯。当兰斯追上他,监长忽然问道:“你会魔法吧?” 兰斯不解,答道:“会一点点。” 这倒不是假话。兰斯确实只会一点点魔法。不过,二级魔法中的隐身术、一级魔法中的油腻术、冰冻术,对逃狱都是极有用途。 亮羽报告说,他们背后并无跟踪者。兰斯一直在考虑,西米塔尔的攻击速度是否够快,能阻断自己的隐身术。 考虑归考虑,结果早知道,牧师是不会冒这种风险的。 西米塔尔的第二个问题,还是出乎兰斯预料:“那你是否觉得,学魔法,一定要特别聪明的人才可以?” “应该是这样吧。比如兽人就不会什么魔法。” 西米塔尔的眼楮眨了两下,似乎对兰斯给的答案不怎么满意,又问:“那么说,魔法师就一定聪明咯?” “我不这样认为。” 这下监长笑了,全身的杀气一下削弱不少:“我也这么想。” 兰斯耸耸肩。 走到新狱堡一层,西米塔尔拿出一根黑色的绸带,递给兰斯,要他自己蒙上眼楮。 兰斯狡猾的在绸带后面打了个活扣,被西米塔尔发现了。监长只好亲自伺候囚犯,把绸带扎紧。这下兰斯什么也看不见了,只能用耳朵听四周的声音。 四周的空间忽然变得很大,好像怎样走都碰不到边界似的。 西米塔尔牵著兰斯,出了新狱堡的门。寒冷的夜风迎面吹来,让兰斯顿觉自己穿得太薄。 风也吹来了马打响鼻的声音。兰斯知道,前面有一辆马车。西米塔尔不可能牵一个看不见的人走远路。 “要带我去哪儿?”兰斯问道。 “一个你不该知道是哪儿的地方,牧师。”西米塔尔答道。 兰斯又耸耸肩。心里暗笑:有亮羽跟著呢,我的视力可比谁都要好。 他现在不敢把感观寄身于亮羽,免得走路不便,露出破绽,等进了马车就不一样了。牧师可以安安心心的蹲在车厢上,遍览艾哈迈的夜景。 车厢门打开,兰斯摸索著走进去。一股熟悉的气息冻住了脸上的笑容。车子里有什么人在,他此刻非常不想见到的人。 魔族诺伊斯用他蹩脚的芬顿话致以亲切的问候:“兰斯!非常高兴!诺伊斯见到你!” “幸会!”兰斯哭丧著脸答道。 他不得不用心念把亮羽赶走,要它尽量远一点跟在后面,不要与自己联络。 有一个魔族看守,真是太不幸了。 精神力技能是兰斯与高手对抗时唯一能倚仗的密技,但只要这个魔族在身边,他就什么都做不了。 他可不想用自己的性命做筹码,赌诺伊斯的灵感到底有多强。 看来,必须把对付这个魔族的方法列入计划单。否则,先前想好的突袭方式将彻底无用。 西米塔尔喊了一句什么,摇响了鞭子,马车缓缓移动起来。 魔族诺伊斯认真的打量著同车的囚犯。天色已很黑了,囚犯又蒙著眼楮。诺伊斯很有确信,这个囚徒看不见任何东西,因此也就不掩饰眼神里的精明与狡狯。 一路无话。瓦勒的两个囚徒都想著自己的心事,谁也不愿在西米塔尔的车中试探对方,怕给精明的监长听到。黑鸠隐身在阴暗的夜空中,闪烁的星光穿过它梦魇一般的羽毛,照在黑布蒙著的车厢顶。在车顶的角落,有一个银线绣制、三道风纹、一片落叶的标志,散发出一种难以言喻的冰冷、落寞。 马车转了三四次弯后,像是上了条大道,颠簸的程度降低许多。一路向前,走了很久,终于停下。 外面,西米塔尔和一个人低声交谈了两句,像是叫人开门。马车再次开动,不久就又停下来。 兰斯正猜测著,这大概是进了某家的院子。西米塔尔来开门了,叫他下车,诺伊斯也跟下来,负责给兰斯领路。 脚下略有些不平,像是一条甬道。风很大,可见这家的院子著实不小,要么就是自己猜测失误,是到了野外。四周有草叶冻伤、腐烂的味道,远处传来的微微的水声。 不知为什么,兰斯总觉得到过这个地方,有一点印象。 他并不担心找不到答案。到了明天,黑鸠亮羽会把整个路程绘成地图,详细报告。 莫名其妙的想起一个月前,在艾哈迈城外河边偷袭雅希蕾娜的那个夜晚。斯克雷少爷现在在何处?虽然是男孩子,他的手却很小巧,肌肤滑腻得像鱼一样,比同是魔族的诺伊斯好太多。 一想到和一个男人牵手,兰斯的心情就差了几分。 如果是斯克雷那样的柔软滑腻的小手还可以忍一忍……仔细一回想,不要说跟诺伊斯比,斯克雷的小手触感几乎不比雅希蕾娜的差,只是要冰冷一些。在魔族中,他也一定是养尊处优的小少爷。 他对魔族的手进行了一番评判,又开始安慰自己。跟西米塔尔、法尔考比较,诺伊斯算好的了。西米塔尔让人恐惧,法尔考则自大得叫人厌恶,尽管兰斯只和法尔考说过几句话,法尔考那种自以为掌控全局的态度让兰斯厌烦。 在瓦勒的心腹手下中,魔族的忠诚是最薄弱的一环。也许他只要掌握魔族的一个秘密,就能说服他不为难自己。 他们走进了一个房间,风骤然停止。空气暖和极了,带点奶油的香味。壁炉里的火波波的燃烧。 走了一阵,又来到户外。如此穿过了两幢房屋,第三次站在温暖与寒冷交界的门厅。有人咳嗽一声,听声音,不是两个看守,是原本就守在门边的。 兰斯听到西米塔尔说:“你留下。”这话当然是冲著诺伊斯说。兰斯的心怦怦的一阵乱跳,感觉又受到了逃跑的引诱。 不行。绝对不行。兰斯在心里警告自己。西米塔尔只要一出手就能杀了我,多一秒都不要。虽然他可能不会杀我,我又何苦自讨苦头? “走吧,牧师。到里面去。”西米塔尔推了兰斯一把,顺手把他的眼罩拿掉,“不要告诉我,你用耳朵把来路记熟了。” “啊,我不知道这是哪儿。”兰斯又耸肩。他明白,西米塔尔在要一个保证,即使他记得路,也不是西米塔尔的过错。 “骗子牧师。” 两个人走进一间用厚厚的红丝绒裹著的客厅,在那里等待。原理沙发的地方,放置著一张圆桌。桌子同样包著红丝绒,直拖到地毯上,堆积成花苞的形状,好似一位穿著舞裙的淑女。桌面上摆著一个球形的木制酒壶,一个空酒杯,也染成淡红色。 酒不是为兰斯准备的,里面没有他的一份,不然应该有两个以上杯子。这甚至也不是酒,而是某种仪式的一部分,而兰斯本人,是仪式的另一件组成。 牧师直觉的感到,眼前的一切不是瓦勒的计划。他是介入了另一起毫不相关的事件。 瓦勒这个人,在最大的层面上耍手段,涉及细节,却堪称直爽,早在圣盾兵团服役期间,兰斯就对瓦勒有一定的认识了。 正想著瓦勒,有人推开了客厅另一边的门。一个中等个头,额头上刻著几道极深皱纹的骑士模样的男人走进来,相貌十分英武。 骑士用警觉的目光看著兰斯,随即向西米塔尔点头,监长从他们进来的房门离开。客厅里只剩下兰斯和那骑士。 兰斯向骑士笑了笑,对方却仍紧绷著脸孔,使兰斯觉得自己很无趣。 骑士瞧了兰斯一会,转身走向房门,将本就开了一半的门拉开,侍侯在一旁。一位穿长裙,戴著黑色面纱的女子款款而入。 那女子全身都被黑色的织物围裹,黑色的高领连衣裙,黑色的长筒靴,黑色的长丝绒手套,只在黑纱下面,露出小巧的下巴、娇红的嘴唇。肌肤细腻得像瓷器,缺乏最基本的暖意。而她的唇间,也没有一丝可以称为感情的具现物。 一句话,根据她的外表,无从判断她的个性,也猜不出她的年龄。并非信息太少,而是她给人这样一种感觉:既非年少,亦非年老,凡人的一切概念不能加诸与身。 她的步伐轻灵无比,给人以一种诡幻的震撼,仿佛在嘲笑兰斯的少见多怪。鬼魅一般轻盈,又不拒人于千里之外,只仿佛水上的浮萍,不孤傲,不自卑,只是单单的存在而已。 兰斯正在打量那个奇女子,忽然之间,客厅里的一切冻结了。从隐蔽的壁炉一阵阵飘来的暖气,蜡烛摇曳的火焰和清清烛香。甚至连空气也凝滞不动。 红色的房间,变成一件永恒的工艺品,最阴暗的角落里也不藏一丝污浊。 兰斯在静止之中,微微抬起头,和她对视。在黑纱后面,藏著一双宁静的望眼。 在她面前,美丽,丑陋,凡俗世界的所有标准都不再适用。她目光所及,创世之主的造物便凝固在刹那的永恒。 客厅的氛围一下子改变了,在她离开之前,不会恢复。 骑士小心的关上房门,牵著女子的手,把她领到圆桌前。兰斯像一块石头似的坐著,只有眼球转动,盯著女子看。她有一种魔力,高于俗世的礼仪标准,对这样一位女士,兰斯不起身行礼,也不算一种罪过。他无礼的凝视,也不算一种唐突。 没有人说话。骑士,女子和兰斯都是不相干的存在,各行其是。 兰斯默默的坐著,看骑士打开酒壶的盖子,在杯中倒满血液般眩目的红酒。女子拿起酒杯,踌躇了几秒钟,仰起脖颈,慢慢饮了起来。透明的杯子中液面缓慢降低,酒的香气向外飘溢了一下,又嗖地缩回杯中去。 女子喝了一口酒,把酒杯放下,发出一声轻轻的叹息。一滴红色的酒珠从她干涩的红唇边滚落,沿著冰壁一般的肌肤曲线向下。 兰斯没法将目光从那滴液体上移开,想用手指刮去那液珠,又没有力气起身。 液滴继续向下滚,沿著下巴边缘的弧线钻进领子内。那条红色的印记渐渐变细,消失。兰斯感到难受极了,一种干净的泉水受到污染的感觉。忽然,红色的流又涌动起来,仿佛有一条冰雪融化的小溪汇入其中。 鲜红的液体从女子嘴角流下来,落在黑纱衣裙上,渗进去,混合成腐败的褐色。 “牧师!你在干什么!快点洛uo治疗!”骑士大喊道,冲过来,抓著兰斯的肩膀拉他起身。 兰斯恍然大悟,急忙跑过去,对女子施展治疗魔法。她的身体好冷,一接触到她手臂,兰斯便连打了几个冷战。 兰斯把神力源源不断的注入女子的体内。血渐渐止住,不再流下来了。 女子虚弱极了,但并没有倒下去。她是一棵冰树,不会弯腰,只会折断。兰斯的神术无疑救了她一命。 她喘息了起来。这时的她,显得十分软弱,忽然有了活人的气息。客厅中的气氛又恢复了本来的模样。 “博梅尔,带我回去。”女子对骑士说。她的声音,兰斯听著有些耳熟,但想不起在哪里听过。 骑士点点头,对兰斯说:“你可以走了。” 兰斯最后看了那女子两眼,起身离开。他并没见过她,但她身上有种熟悉的感觉,和记忆里的什么人很像。 在兰斯到门口时,骑士又说:“多谢你,牧师。你是真正的教徒。” 兰斯没有答他,出来。在走廊的尽头,西米塔尔直直站著,目视门外,像一个护卫。 监长要兰斯先上马车,自己又回到客厅去了。 兰斯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假装伸懒腰,查看四周的地形。眼楮还没适应黑暗,亮羽的念波便出现在脑海中。 他感到黑鸠在身后的房子里隐藏著,不回头的向前走。 没人给他带路,也没人来蒙上他的眼楮。也许西米塔尔觉得玩那些小把戏很无聊吧。 兰斯按照记忆中的方向向回走,穿过两座别墅型的房屋,来到一座广场。脚下是碎石铺成的甬道,左右两侧各有一座人工湖,映著夜空稀疏的星光。 此刻,格雷堡的天空之影广场如此寂寥,与舞会时热闹非凡的景象相比,简直不是同一个世界。 兰斯心不在焉的走,等亮羽的报告。 穿过前庭边缘的走道,由侧门出格雷堡高墙。城墙外,只有他们乘来的黑马车孤零零的停在那里。兰斯放慢步伐,磨蹭著朝车子走去,距离马车不到二十米,终于收到亮羽的回信。 黑鸠用骑士般刻板的腔调说:“两天之后,带牧师再来一次。”显然是在复述房间中的对话。 兰斯正听著,忽然被人从后面拍了下肩膀。他吓了一跳,使劲一甩肩膀,转过头来。魔族诺伊斯正冲他傻乎乎的笑。 “牧师!兰斯。”诺伊斯歪著头说道。 这下完了!被抓到了! 兰斯知道事情不好,脑子飞快的做著计算,如何混过这一关。 诺伊斯拿出黑绸带,甩了一下,给兰斯看:“这个!戴上!你必须。” “哦,当然,当然。”兰斯笑了,“你怎么不在车里等著?” 魔族也笑,不答话。当然,他的笑容看起来很傻,跟兰斯的全不在一个档次。 很快两个人就听到了西米塔尔的笑声,由低到高,知趣的闭了嘴,先后钻进车厢。 西米塔尔跳上马车,又笑了一会儿,不著边际的说道:“法尔考不懂,为什么快乐总属于聪明人。” 驱动马车,朝前面不远处礼天路的路口赶去。 兰斯坐在车厢中闭目养神。刚刚那一场遭际,犹如幻梦般难解。那个女子是谁?是人类吗?明明没有见过她,却总感到有一点熟悉。 且不管他。牧师想。此行的收获已经足够丰厚了。两天之后,我还要再来一次。这个信息价值千金。 到那时,只要能想出个办法,把西米塔尔调开,让法尔考做看守,逃亡计划便能够执行。 不过,诺伊斯也是个麻烦。他会把亮羽的秘密留做与瓦勒谈判的筹码。如果兰斯逃跑了,诺伊斯的赌博便不能成立,所以他会尽全力阻止兰斯。 此外,杰佛里的协助可作为第二重保险。到了逃跑的时候,不妨通知杰佛里埙uㄐA反正没损失。 麦芽方面知道自己有一种方式能同艾瑟伦、佩齐亚他们联络,但不确知亮羽的存在。这个秘密必须保持到最后。如果被看得太紧,非动用亮羽不能联系到杰佛里,那兰斯就放弃寻求杰佛里的帮助。反正在西米塔尔这种等级的高手面前,狱卒的埙uㄓㄨL聊胜于无而已。 兰斯开始在心中细化自己的布置。 回到伦伯底,兰斯被带回原新狱堡十三层的牢房。牢房里的一切都和离开时一样,连毯子摆放的位置都没变动。看得出,瓦勒严令狱卒,给予兰斯极大的尊重。 兰斯打定主意,明天一早,抓住第一个进来的狱卒,逼他给杰佛里传信,让杰佛里在两天后,把守夜的狱卒全换成自己人,随机应变。 兰斯还没有睡著,法尔考和汉佛莱来拜访了他一次。 法尔考带著歉意告诉兰斯:“洛马特神甫死了。节哀。” 叹气,离开牢房。 兰斯冷冷的看著他们走。在锁上牢门的瞬间,汉佛莱心怀鬼胎的回望了一眼,恰和兰斯的视线相接。汉佛莱打个哆嗦,赶紧跑掉了。 “老神甫死了。”兰斯用一平如水的语气告诉自己。 为什么? 瓦勒现在一定知道了,科魔文明水晶的秘密在自己这里。老神甫最后的价值也没了。可是,何必费力气杀一个无用的老头? 所以,不是瓦勒下的命令。 兰斯想起了法尔考的歉意,和汉佛莱畏缩的眼神,一切都明白了。 他不想哭。一滴眼泪也没有。也不感到愤怒。他心中只有空虚无尽的蔓延。 兰斯清楚的知道,自己的一部分,已随著老神甫的去世一起埋葬,永远不再醒来。 第045章 无所不知的囚徒 第二天,兰斯成功的联络到杰佛里。 因为杰佛里的势力范围到第十三层为止,兰斯害怕自己被转到高层牢房,逃跑时无法联络到杰佛里,干脆以时间为暗号,要杰佛里把两天后守夜的人全换掉。 看守长答应说,如兰斯在那天逃脱,他和他“弟兄们”会尽可能的提供帮助,除了与瓦勒的人正面对抗以外。 亮羽那边则带来了一个坏消息,北城小孩的病情又再度恶化了。那个母亲初学草药学,笨手笨脚的,必须要亮羽的指导。她已经把黑鸠看成圣洁的神鸟了,对亮羽言听计从。 “那你就去吧。”兰斯对亮羽说,“只是记得通知艾瑟伦,叫他把地道挖到剩最后一点,二十二日晚上打开,在监狱院子里待命。如果那孩子的病况吃紧,这两天就不用回来了。” 可是黑鸠表示,主人的善良真让它无比感动,它记挂著主人的安危,那边的事情一有缓和,便即刻赶回。 兰斯告诉亮羽少来这一套,把它赶走。 中午时候,法尔考一个人来到了兰斯的牢房。看他的表情,兰斯判断,老魔法师此行的目的是想从自己这套出点什么,以弥补他办事不力的负面影响。 不出所料,法尔考踌躇了一会儿,非常不技巧的切入了正题,要兰斯把圣神教保藏的古文书的下落告诉他只差没提科魔文明水晶这个专有名词了。作为报答,法尔考会向瓦勒求情,保证兰斯的生命不会受到威胁。 兰斯当然不会与杀害老神甫的仇人合作。 无论法尔考说什么,兰斯都只是微笑,一句话也不答。终于把法尔考激怒了。 “你认定,我无法对你怎么样,是这样吗?谁让你有这种信心?”法尔考咆哮道。 洛马特老神甫的死讯尚未传到瓦勒那儿,但是,法尔考自知无法把这件事隐瞒很久,若不能以科魔文明水晶的秘密作交换的话,很可能要尝尝瓦勒的雷霆之怒了。洛马特神甫的价值已不像过去那样大,但瓦勒及其痛恨别人绕过他擅自作决定,处罚会相当厉害。 法尔考指著背后的铁门,叫道:“我明白了!是不是西米塔尔?是不是他告诉你,你会进北风议会?因此你就有恃无恐了吗?” 北风议会。兰斯默默的记下了这个词,面上仍是不变的微笑。 法尔考的确是个傻瓜,很容易冲昏头脑。兰斯希望他清醒之前,再透露些秘密出来。 但法尔考已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这下,他的情况更糟了。瓦勒固然有意思邀兰斯入北风会,然而,一切还只是意向,法尔考把消息透露给兰斯,瓦勒若是知道了,必然迁怒与己。二罪归一,议员的位子真的保不住了。 法尔考感到一阵寒意从脚底袭来,骨头都结霜了。兰斯的笑容似乎也变得有些可怕。 法尔考渐渐明白,眼前的少年为何这样不合作。是洛马特的死改变了小牧师的态度,他一定猜到了。 法尔考连打几个寒战! 如此一来,兰斯若进了北风会,自己的地位更加岌岌可危。而兰斯若不肯进北风会,那便是抱了求死之心,要拼尽全力脱自己下水。 不管怎样,兰斯是要跟自己作对到底了。兰斯如果不死,自己的余生恐怕将会在伦伯底的黑牢里度过。 想到这儿,法尔考眼中泛起了杀机。 一定要杀兰斯!但是,不能自己动手,也不能让汉佛莱做。这件事要做得有技巧才行。 他想起在十五层三间牢房中,有一间特别牢房里关著的危险犯人,正可以达成自己目的。 法尔考这次下来,本就是要接兰斯回十五层牢房的。只说传送装置出了故障,送错了房间即可。 因为某个原因,那间特别牢房是没有监视水晶的。即便西米塔尔现在就守在魔法控制中心,也不可能察觉到那牢房中的动静。 法尔考看著兰斯的笑脸,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一个输光了筹码、输红了眼楮的赌徒,要去偷别人的筹码,再来赌,赌到没有人能救他为止。 法尔考带著兰斯出牢房,走向秘密刑场,他也没忘记给兰斯套上禁魔枷锁。 在上楼过程中,兰斯的注意力一直集中在枷锁的符文上面,以确定到底是不是原来的那个铁枷他可没能力撬开另一把锁头结果发现运气不错,他们懒得把他的枷锁换掉。 他们来到十五层大厅的传送装置前,法尔考指著其中一个装置,要兰斯上去,自己站在一边。 法尔考开始咏唱一个兰斯没听过的咒文,传送装置的底座上浮起一层闪著蓝光的尘埃,忽地向上升腾,兰斯反射性的闭上眼楮。 再睁开眼,所在已不是金壁辉煌的大厅,换作伸手不见五指的牢房了。一股腐烂发霉的味道,与石头墙壁放出的石粉味儿混合在一起,让兰斯鼻子痒了好一会儿。 兰斯忍不住打了个喷嚏。一个念头在脑海中闪现:这不是老神甫的牢房。原来的牢房中没有石粉的味道。 那么,这是我的牢房咯? 兰斯在黑暗中苦笑,摸索著墙壁,朝前走了几步。石头墙壁好像刚被人用铁铲处理过,手一摸,石粉簌簌的落下来。 保险起见,兰斯还是问了一句:“有人在这里吗?” “有。”一个声音从背后响起来,近在咫尺。 兰斯防备的转身,退了两步,瞪大眼楮向暗处看。一片漆黑,一点距离感都没有,甚至不知道哪一边算监牢外侧。 他听到用鼻子嗅东西的声音,好像猎犬。 “你戴著禁魔枷锁。魔法师?” 说话的人,嗓门粗得出奇。 “啊……”兰斯含糊的答应了一句,感到有些不对劲。 “这个锁头的味道我记得!”粗嗓门大叫道,“咒语是什么来著……达由,达由,赛尔文,图斯堪……让我想想。” 兰斯吃了一惊,那人说的咒语是正确的。那么,这人是个不错的魔法师了? 或者,他是瓦勒派来试探自己,看自己是否破解了禁魔枷锁的咒语。 兰斯已经知道,戴著禁魔枷锁,也可以忍著痛楚强行施法。所以,法尔考不能因为他以光明魔法救治老神甫而断定他破解了咒语,他上次念咒语时,是以默法的方式念咒,水晶球未必观测得到。 这个小秘密虽不见得有多大作用,也尽量保住为好。 仔细想想,觉得第二种可能性不大。已快到与瓦勒摊牌的阶段,自己那些低级法术,对瓦勒帐下的高手们能有什么影响?在这种小问题上冒险,引起自己的疑心,那才叫愚蠢!不像瓦勒所为。 看来,这人和洛马特神甫一样,是最顶级的死囚。 但听他说话,似乎是凭鼻子认出了枷锁,这种特技可闻所未闻!难道是长年关在不见天日的牢房,而练就的特殊本领? “你是谁?” “别打岔!让我再好好想想……天啊,我竟然也有想不起的事!” 兰斯感到有点好笑,这人是不是魔法师不知道,魔法师们喜好刨根问底的毛病倒是有。他朝那人走近了些,用极低的声音说:“接下来,是欧伯西恩,欧拉玛雅,克兰,奥妮。这个咒文,我已经破解出来了……” 粗嗓门又抢话道:“奥妮!奥妮……听起来不大像!你为什么不连起来念一遍,看有没有效?” 又向那人走近了两步,小声解释:“不行。我一念完整的咒文,枷锁就发光了,我不想给水晶球看见。” 这时,牢里的两个囚徒相距仅一步之遥。可牢里实在太暗,兰斯看不到对方的脸,只隐约知道对方坐在地上,似乎是个大胖子。 “没关系。我这里没有监视水晶球。”粗嗓门大笑起来,“他们不敢在我这儿装!” “为什么?” “因为我找出了每一个水晶球的位置,然后……”粗嗓门停下来,有意卖关子。 “你把水晶球都打烂了?” “怎么会!我寂寞得很,怎么会把水晶球砸掉呢。我对著水晶球不停说话,给那一边的监视者听。每天说,每天说……后来,那个监视者就疯掉了,只好换一个。” “怎么可能……”兰斯一点都不相信。 “怎么不可能!要知道,他们也可以通过水晶球跟我说话的,这样一来,就是交谈了。” “那又怎样?” “怎样?呵呵,……你叫什么名字?” “兰斯。” “兰斯?好名字,干净利落!兰斯,我告诉你,我叫奥博。凡是跟奥博交谈的人,最后除了发疯,就是横死。我希望你会成为第一个例外!” “为什么会发疯呢?那些人。” “为什么?因为他们蠢呀。那些整天蹲在水晶球里面偷窥的魔法师,脑子都僵化了,跟地精一样蠢。我给他们讲了一些有趣的事,他们就去试了,结果被当成疯子处理。呵呵,当然也不都怪他们蠢,实在是我太聪明。我是从纪元时代至今,全大陆找不到第二个的聪明人!” “这种说法,倒是第一次听说。”兰斯在黑暗中撇嘴。他自己这样帅,也从来不敢说类似的大话。 “怎么,你不相信吗?”奥博好像有些生气,“这样好了,你随便问问题,考考我,看我能不能答上!在这世界上,只有两个问题,奥博回答不了!” “嗯……那么,问倒你三次就可以了!”兰斯少年心性被怪人逗了起来,开始存心找奥博的别扭:“我问了,奥博。你答不上可别生气!” “那当然。谅你也难不倒我。” “双头巨人丢石头为什么不准?” 山姆和金的四只大耳朵立刻从地面下浮了起来。 “很简单。因为它有两个脑袋,各自有各自的想法。” 兰斯想了一下,挑毛病道:“两个头是没错,可他们俩都想砸同一个目标时,还是砸不到,这又如何解释呢?” “协调性不好。”奥博说,“正如一支军队有两个统帅,两个军官都想打赢,一起下命令,士兵反而无所适从。如果双头巨人在丢石头的时候,能让其中一个头睡觉,那准确性就能大大提高了。” 兰斯大为惊讶!看来这个奥博果然有几分真材实料! 又问:“精灵为什么那么天真?” 心里暗笑,这个问题能答上来的怕只有创世神了! “那不是天真,是聪明。”奥博胸有成竹的说,“你知道野蜂这种生物吗?蜂后会分泌出一种汁液,给下级野蜂吃,吃过之后,野蜂便不能成长为蜂后,只有听从它的命令。这样,整个蜂巢中的野蜂便结成了一个整体,牢不可破了!” “可这跟精灵有什么关系……啊!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说,在精灵之中,也有蜂后那样的存在!” “呵呵……正是。而且精灵长老的蜜汁,比野蜂的要好百倍。那是一种称为愚化教育的智慧。每一个精灵,也许都是愚蠢的,但数百个、数千个精灵团结起来,再由精灵长老的智慧引领,任谁也不敢小觑他们。” 如果说刚刚只是惊讶,这下兰斯可是震惊了!这奥博的见识确实堪称超卓! 奥博得意的笑了一会儿,又道:“我年轻的时候,曾在南方的野林里当过猎户,魔兽啦、精灵啦,这些问题,是难不倒我的!” 兰斯灵机一动:也许可以借奥博的智慧,解决自己的难题。 诺伊斯躲闪的、故作愚蠢的面容在脑海中闪现。 “奥博,你了解魔族吗?”兰斯试探著问道。 “不是特别了解。但足够回答你提问的了!” “魔族害怕什么?我是说,那种最常见的、非不死系魔族。” “噪音。他们害怕噪音。魔族的感知力太好,成为负担。当然,他们也有各种办法去适应,但总体来说……” 兰斯不禁想起了达安特伯爵的狂啸魔法。 这真是讽刺!精通声音魔法,却害怕声音!或者,是因果关系的逆转? “一个在人类世界长大的魔族孤儿,会不会自己学到对付噪音的方法呢?” “很难。”黑影摇了摇头:“魔族太依靠魔法了。” 兰斯心头按捺不住一阵狂喜!只要他从记忆里调出狂啸术的法术组件,依法而行,便能够对付诺伊斯了!不需十成十的威力,只要吓诺伊斯一下,那狡猾的魔族自然会知道进退! 此时兰斯对奥博,几乎有些崇拜了。 他决定向奥博请教一些更深、也更重要的问题,比如瓦勒这个人,这个未来的敌手。听听奥博对瓦勒的评论,反正又没有损失! “我想请问你,奥博先生,你是否知道瓦勒宰相这个人?” 想了一下,觉得自己问得笼统,便把白山战役中,瓦勒破坏矮人移民村的事情,以及高尔察克、洛马特神甫对此事的不同看法叙述了一遍给奥博听。 还没讲完,就被奥博的大笑打断了。 “哈哈!那个神甫说,瓦勒做这些事,是想阻止更大的战争?” 兰斯点了点头。 奥博笑够了,不客气的说道:“别傻了!人所做的每件事,都是为了自己。死后的事,有谁真正考虑!听你说法,这位瓦勒宰相在芬顿的权力极大,仅次于国王,对吧?” “其实,比国王还要管事。国王老了……” “这就对了!瓦勒的目的出来了。他引发对矮人的战争,是为了自己的权力。你瞧,他有国王的权力,但他不是国王。兽人的外患既除,芬顿王室也就不再需要一个真正管事的外人了!所以,非得再打仗不可!” “或许,他在这场战争中还有别的好处。比方说,矮人氏族中有一个领袖,是瓦勒所支持的。可矮人的朝代更替太慢了,他等不及,于是……” 兰斯猛然想起,诺伊斯曾说过矮人怎样怎样。再联系到诺伊斯在伦伯底的房间,曾空了十几年的事实,魔族孤儿的幼年期很可能是在矮人那里度过的。这样,也就证实了奥博的猜想,瓦勒与某支矮人部族有联络。 一切推论似乎都合情合理。但又让人不敢相信。 兰斯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漩涡,人类、矮人、兽族乃至精灵都被席卷其中假如瓦勒从他这里得到第二封印的秘密的话。 牧师沉默下来,不言语了。 “喂!兰斯!你不是已经疯了吧?”奥博突然拍了兰斯的肩膀一下,他的手有劲极了,险些把兰斯拍倒。 “啊……当然没,我在想问题。” “你可千万别现在疯啊,兰斯。自从上次那人死掉之后,奥博已经很久没跟人聊过天了。”奥博说,显得很珍视兰斯这个聊友:“你不问我,我给你讲讲故事好了。” 兰斯不置可否。 “别担心打仗的事。这种事情奥博见多了,总会过去。看来,现在又是一个泰戈尔循环的终点,战争一定要打起来,阻止是阻止不了的,只能等它过去。” “说到这个泰戈尔循环……你知道泰戈尔海吗,兰斯?看你这么大点年纪,估计也没去过。芬顿的年轻人都这样!我年轻的时候,曾经在泰戈尔海做过渔民……” “不是猎户吗?” “别插嘴!先做猎户,再做渔民,后来还当过兵呢!说起泰戈尔海呀,那真是无边无际……海中的怪物各种各样,种类比芬顿人加起来还多!我在海的边缘打渔,总想有朝一日,要架船驶到海的中心去,看看那里有没有更惊人的怪物。可是,在泰戈尔海中,有一个无限大,无限广的旋转洋流,不分春夏秋冬的奔腾。我无数次冲进去,在洋流里挣扎了许多天,总是被送回原来的起点。” 兰斯听得神往,静静的不出声。 但奥博的话题却忽然变了:“这大陆的命运,便跟那水流一样,无始无终,谁也找不到起点和终点。你瞧,兽人,人类,矮人和精灵这四个大种族,总是这样打来打去的,最后还不是哪一个也没消灭?我敢保证,在云彩上面,不,比那个要高,在太阳上面准有一个人,笑嘻嘻的看著,用手指在空中画圈。我管这个圈,叫泰戈尔循环。” “那个洋流呢?” “只是打个比方。这么大的发现,不取个有来头的名字怎么行呢。你别笑,兰斯,这可是奥博这辈子最大的发现。泰戈尔循环是存在的,像洋流一样,有它特定的规律。” “每到一个人类文明占到上风,发展到一定阶段,便会引发出一场跟宗教相关的战争。奥博说,这叫一个泰戈尔循环的末尾。每到这时候,总会跳出一些强得不得了的魔法师、教皇什么的,一边把战火扩大,一边背地里把各种魔法呀、知识呀统统销毁,找到多少烧多少。这样,等整个战争完结,人类文明倒退了几百年,又与兽人、矮人的力量持平了。然后,就到下一个泰戈尔循环的开始。” “像这样的循环,之前也不知有过几次了。之后,……未来的事谁又能知道呢。大概会持续到永恒吧,像泰戈尔海的漩涡一样。你别问我,这个循环是怎么来的,会怎样演变,这是奥博始终搞不懂的两个问题中的一个!” “还有一个谜题是什么呢?” “噢,还有一个,是谁抓破了牢房的墙壁,杀死每一个陪奥博聊天的人。” 兰斯吓了一跳,这个谜题可够可怕的。问道:“不是狱卒吗?” “他们怎么敢!”奥博不屑的说,把一团东西丢向兰斯,接住一摸,是一张厚厚的草垫。 “奥博要睡了,那个时间也快到了。兰斯,你来帮我查出这个家伙,顺便也帮帮你自己。”奥博轻轻推了兰斯一下:“你到那边角落里藏著,用垫子把身体埋起来,说不定能骗过他。我查过石壁损坏的情况,只有牢房的四角,受到的波及较小。我醒了以后,你告诉我它是什么,我自然能想出办法对付它。” “怪物就要来了吗?你既然知道,为何不自己抓它?” “只有奥博真正睡熟后,那个怪物才会出现。它会把牢房的内壁统统刷一遍,用它斧头一样的大爪子。如果奥博这恰好有客人,它便会把那客人撕成一片一片的,粘在四面墙上。” 兰斯下意识的把垫子拿到鼻子下面,嗅一嗅,一股浓浓的血腥气直冲脑门,差点把他熏得晕过去。 他感到一阵恶心,想要呕吐,用力把草垫子摔在地上。 黑暗中,所有模模糊糊的东西一下都有了意义。他心怀恐惧,将这些当成尸体的碎片了。 “怪物不会伤害你吗?” “不会。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记得上次有个级别蛮高的骑士,被怪物撕掉了下半身,我醒来时还活著。可当我问他那怪物是什么的时候,他突然就死了……”奥博的声音低下去,像是在追忆往事,“哦,我记起来了,那骑士当时就躺在你现在站的地方,我查看了后面墙壁,知道他是被人用很大的力量贯在上面,弹回来。那家伙可真够顽强的……兰斯,我希望你比那个骑士更结实。” 兰斯压抑著心里的恐慌,尽量以平静的语气说:“你能不能不睡觉?我大概只会在你这住一晚,明天就搬走。我陪你聊天好吗?” “不……我没有办法。每次跟客人聊天,总会莫名其妙的发困……哦,一不小心,就……就睡著了……”奥博的声音开始断断续续,不时打个呼噜。“你……你赶快做好准备,这个谜题,我没法帮你……” 奥博要睡著了!兰斯的后背泛起一层凉意。他抓起草垫子,向墙角倒退了几步。不知何时,黑暗的虚空被凝结的恐惧充满,形成了一个极为狭小的幽闭空间。他感到整个人都被束缚住了。 铁枷的角撞到一侧的墙壁上,把兰斯带了个趔趄。他立刻想到,该打开禁魔枷锁了,迟疑一分,危险就增加一分。 瞬息之间,奥博便睡熟了。鼾声如雷鸣海潮般在石牢里轰响,引起嗡嗡的共鸣。兰斯在一片声波的干扰中,念了好几遍咒语,才将禁魔枷锁的魔法解除。赶紧又施展他那个不成熟的冰钥匙魔法。冰之气息刚凝聚在掌心,却在此时,奥博的鼾声戛然而止。 兰斯一面死盯著奥博那边,一面赶紧造出了钥匙,将钥匙插进锁孔中旋转。 奥博忽然站了起来,没发出一点声响。他足有两米半高,肩膀比亚巨人还宽,站在那儿活像一座小山。兰斯感到一种强烈的压迫感,鼻息中的腥味渐渐强烈。 “奥博,是你吗?”兰斯战战兢兢的问道。他本想问,你醒了吗,却说成了另一句话。 奥博没有回答,甚至连头也不往这边转。黑暗中,只见奥博高高举起巨掌,向身前的墙壁砸去。轰的一声,整个牢房都震动起来,石屑四下纷飞。 兰斯连忙举起铁枷,遮挡飞来的碎石块。慌乱之中,折断了第一把冰钥匙。他听到一声低沉的吼叫,像恐狼受伤时发出的哀嚎。 奥博嚎叫起来,发狂的攻击眼前的石壁。那恐怖的咆哮声,任谁听了,也无法不将他归于野兽一类。 眨眼间,一面墙壁就被奥博怪物削掉了一层。牢房里粉尘弥漫,呛得厉害。尖利的爪子挠在石壁硬处,滋滋直响,冒出一丛丛的火星。 兰斯不敢背向奥博,一面拼命施展冰钥匙魔法,一面移动著身体,尽量绕开奥博发泄蛮力的路线。此时他脑子中一片空白,毫无想法可言,只是凭借求生的本能在行动。 奥博砸了一阵,猛然掉过头来,像公牛一样直冲向另一侧。兰斯感到整个牢房都偏向一边,脚下一不稳,坐倒在地面上。好在冰钥匙已完成了,没被打断。 奥博不动了,呼哧呼哧的喘气。牢房中的血腥味变得很浓,令人作呕。估计是石头的尖角割破了奥博的皮肤。 兰斯抓住难得的喘息之机,用冰钥匙打开了枷锁。这时,奥博又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咆哮,望向兰斯这边。两颗眼楮发出红褐色的怪异的光芒,盯著兰斯不放。 牧师吓呆了,做了一件蠢事,把枷锁丢向了怪物,砸在它高高隆起的肩膀,落下。 他们对视著,沉默了五秒钟。 “主啊!”兰斯倚著墙,飞快的站起身,开始施展神圣领域。 牧师竭尽所能,只花半秒中就把法术完成了。神光还未及散开,怪物便吼叫著冲上来,撞在神圣领域的屏壁上,将整个护罩、连同里面的兰斯一块砸进了石墙里。 头顶的石块如雨一般落下,砸在护罩和怪物的身上,四处飞溅。苍白的圣光照亮了怪物的头颅。突出的眉骨,扁平外翻的鼻子,厚厚的嘴唇,两颗长长的獠牙挂满了灰白的石屑。 它的眼楮,红褐色的眼楮里一片混沌,没有愤怒,也没有仇恨,有的只是茫然。 怪物用带血的爪子抓住魔法护罩,将整个护罩从坑洞里挖出来,甩向身后。兰斯禁不住大叫起来,但仍能全力维持著神圣领域。护罩撞在另一侧的墙上,又下了一场石雨。 兰斯顾不得头晕,又挣扎著爬起来,等待奥博的下一次冲锋。但那怪物没过来,相反,一下卧倒在地上,“咚”的一声,一动不动了。 兰斯不敢大意,竭力支撑著神圣领域,观察奥博的动静。 灰尘飘进了嗓子,兰斯剧烈的咳嗽起来,咳到头都发痛,嗓子里像著了火。好不容易止住咳嗽,才发觉,牢房里又回荡著奥博响亮的鼾声。 兰斯借著神圣领域的光,四下打量。墙壁上到处是深深的爪痕,和碰撞造成的裂缝,石粉还在簌簌的落著。墙壁上有几处鲜红的血迹,正在渐渐黯淡。在屋顶的角落,是一排排整齐的划痕,大概是奥博用来记年的。他知道怪物的利爪无法达到那儿。 牢房的主人,正侧卧在一片狼藉的石块中,沉沉酣眠。 第046章 机关算尽 又是一个黎明。 在阳光照不进的、伦伯底新狱堡顶层的一间囚室内,两个在各自种族中出类拔萃的智者席地而坐,交流著彼此思想。 这两个,形貌相差千里,年龄上也有数百岁的差距,但坐在一起却并不显得不协调,或许是他们共有的先知的气质使然。 正在说教的,是年轻的一个,人类牧师兰斯。 “奥博,那个一直困扰你的谜题,我已经解开了。” 一贯自大、目空一切的奥博,这次只是轻轻的哼了一声作答。 “没有什么怪物。破坏墙壁、杀死你客人的,就是你自己。”兰斯指著奥博的鼻子说道:“别逃避了,奥博,你是一个兽人。” 兽人先知挠了挠脑门,低声道:“我曾想忘记这件事。” “你是一个兽人,这点没法改变的。无论你的同族是怎样愚蠢、野蛮的生物,你都是他们的一员,迟早要回到他们中去。你终究变不成人类。” “你是一个生长在人类中间的兽人孤儿。猎户,渔民,全都是骗人。你一直生活在这座巨大的监狱中,从未离开。你的学识都是从其他犯人那儿学来的。你知道你是什么,也知道你生活在何处。你想和人类在一起,但你能与人类共处的地方,只有这里,伦伯底。” “你一天比一天聪明,但许多年来,你都在逃避,心甘情愿作伦伯底的囚徒,享受著囚徒与囚徒之间可怜的友谊。但你压抑著的本性,野蛮、狂暴、嗜血的本性也在一天天成长。你和人类交流,因为他们给你你同族不能给的东西。你也要杀死人类,这是你的宿命,是你的嫉妒与仇恨……” 正说著,牢房中心忽然出现了一道蓝色的月亮门。人和兽人都朝门的方向瞧了一眼,笑了。 法尔考严格的控制了传送门的能量,以奥博那样的大身板,根本不能使用这扇传送门。 兰斯明白,法尔考来接自己了。奥博的牢房是秘密的死刑室,所以会开门,这证明法尔考已经后悔了吧?瓦勒还没有得到科魔文明水晶的秘密,是不会让兰斯早死的,所以,法尔考将为他的愚行付出代价。 “我必须走了,奥博。”兰斯站起身,向奥博伸出一只手,“能认识你很高兴。” “以后是敌人了,人类。”奥博笑道,用一根手指和兰斯握手。 “你要如何离开这牢房呢?可没人来接你!” “我可以等待。我有的是时间。倒是你,兰斯,趁著奥博没有出狱,带你的种族好好快乐几年吧。奥博是举世无双的聪明兽人,没人能与它抗衡!未来是我们兽人的世界了!” “可是我解开了你的谜题呢!别太骄傲!”兰斯跨进传送门,身体笼罩在光的粒子里,渐渐隐去,“再会了!” 光消失。兽人靠著石墙,露出丑陋但是温和的笑容。 “再会,再会。” 走出传送门,却是魔法控制中心的传送装置。这里亮羽也没有进来过,完全是一个陌生的区域。四下环顾,到处是深色陈旧的魔法装置,法尔考和他的火元素一前一后的站在面前。 兰斯眯起眼楮,认真的观察法尔考的表情。法尔考看起来有点不安,没立刻看到兰斯。 兰斯从法尔考脸上读出的心事,是沮丧,担忧,还有做了坏事怕被人发现的惴惴。当法尔考抬起头,看见兰斯走出传送门时,刹那之间,表情由惊讶、喜悦,再到忧郁,脸上阴晴变化十分明显。 显然,法尔考只是抱著侥幸心开了传送门,对兰斯能平安归来不存奢望。看到兰斯回来了,高兴了一下,又沉浸在新的烦恼里了。 法尔考年纪虽长,又是魔法师这种高智商职业,但他的聪明程度与同僚西米塔尔相比,实在不值一哂。 要从瓦勒的两个直属部下中寻找突破口,法尔考无疑是最佳选择。 兰斯放慢步伐,思考了一下,决定赌一赌。 因为抱著希望,兰斯的心跳也快了起来。但他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甚至有些无力。 与兽化的奥博对峙一夜,早已耗尽了兰斯的体力,连站立都有些不稳了。 “法尔考先生,我的禁魔枷锁不知丢在哪儿了,是否要再给我戴上一副呢?” “枷锁?是不是在奥博那里……” 法尔考想,兰斯能活著出来,当然是打开了枷锁,以魔法抵抗奥博的攻击。 “奥博是谁?”兰斯反问道,暗骂法尔考是个白痴,“从昨晚到现在,我一直在自己的牢房里,没到过别的地方,没见到任何人。” 法尔考还是没弄懂,指著兰斯身后正在逐渐消失的传送门道:“奥博就是关在顶层牢房的那个怪物啊,我想借他来……” 法尔考的话卡住了,脸上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他姿势不变,伸出的手指依然没有放下,样子十分呆滞。 兰斯明白,他赌赢了。法尔考还没有把昨晚的事上报给瓦勒,目前这是一个把柄,可以用来要挟法尔考。 “是的!我记起来了!不,我记错了。从格雷堡回来以后,你一直在自己的牢房里,没去过其它地方。”法尔考语无伦次的说道,脸色苍白,却硬挤出一个自嘲的微笑。 “您真是贵人多忘事呢。”兰斯讽刺说,“那,禁魔枷锁?” “不用了。兰斯牧师。我想大人在三天之内就会接见你。你的安全,就是我法尔考的责任,没什么可担心的。” “这样啊。那可真好!呵呵……”兰斯的笑意发自肺腑,“那么,我有一件事想拜托您。” “是什么问题?” “您知道,我是一个牧师,有神力的牧师。格雷堡那边有我的一个病人,我明晚还要去一次,但是在我与宰相大人达成共识之前,我还是伦伯底的囚犯,不能单独行动。就是说,我出去时身边会有两个看守,或说保镖在。” “明晚吗?”法尔考沉吟道。这个信息是他不该知道的,当然不会到处说。法尔考并没想到,这个信息也同样是兰斯不该知道的。 “是的。到那时,我希望驾车的人不是西米塔尔。他是一个战士,不是魔法师。而我对战士总怀有戒心,您知道,战士没头脑,易冲动,这也许会影响到我的治疗……” “与我们魔法师相比,战士的确缺乏智慧。” “是呀。所以我不愿意跟他们在一块。法尔考先生,我希望您能向大人提议,任何时候,都由您来担当兰斯的领路人。” 法尔考不语。他在思考,在兰斯看来,法尔考的想法像写在白纸上:兰斯打算跟大人合作,做他的看守不会有任何麻烦,相反,还可以把说服他的功劳揽入手里,不让西米塔尔独美。这真是太划算了! 法尔考板著脸,但他的眼楮却在得意:“当然,我会向大人提议的,兰斯牧师,你放心好了。” “那,拜托您。” 没有片刻耽搁,法尔考启动了一颗传讯水晶球,把助手汉佛莱叫过来,让他带兰斯回兰斯的牢房。法尔考自己赶要向瓦勒汇报,经过一番艰苦的攻心战,已经说服兰斯,使他让步,开始与己方合作了。兰斯提出要求,在最终妥协之前,任何事情,要由他法尔考与兰斯接触,而不是身为战士的西米塔尔。牧师对战士始终怀有戒心。 兰斯还没离开,法尔考的好心情已隐约摆在脸上。 牧师跟随著汉佛莱离开魔法控制中心。他的心情可无法像法尔考那样好。他知道,瓦勒未必会准法尔考的提议。以瓦勒的观察力,对法尔考的能力和为人,想必有深刻的认识。由此推论,瓦勒也许会看穿牧师的诡计,更坚持用西米塔尔看住他。 但同样也有一种可能,瓦勒认为兰斯的态度正在软化,答应他要求,向他示好。 不管怎样设陷,结果都是不确定的。一切本就是赌博。作为囚犯的兰斯,没有能力百分之百的控制看守们的行动。 能拿到一个不确定的承诺,赚得一个敌人的妥协,已经是最大的成功了。 这一天,兰斯再未见到法尔考。 与其待在牢房,为已经放出去的圈套感到不安,不如积极行动,设置更多的陷阱。 兰斯等亮羽回来,教给黑鸠一套说辞,让它去诺伊斯的隐秘房间。 如果诺伊斯一个人在房间里,就在他面前现身,把这套说辞推销给他。如果还有其他人在,就隐忍,等待下次机会。 夜色慢慢降临。黑鸠在阴影的掩护下潜入精神魔法审讯室,找到诺伊斯的房间,由门旁边一个狭窄的通气孔挤了进去。魔族正躺在床上,双眼无神的望著棚顶。 诺伊斯在思考。思考他的生存状态,思考瓦勒对他的期望到底是什么,瓦勒会拿他怎么样,要不要采取某种行动,迎合还是逃避。 与兰斯相同,此刻,诺伊斯是瓦勒的囚徒。 与兰斯不同,魔族没有兰斯那样完美的仪容,可以借之发展人脉关系,他白色的头发、绿色的瞳子在他与人类之间划下明显的界线。他接触到的人极其有限,这些人又普遍对他怀有强烈的戒备心。 诺伊斯不得不承认,离开瓦勒,他不知道怎样生存。他从未见过其他魔族,而人类,是不会对他怀有好心的。在伦伯底,诺伊斯从未得到真正的同盟者。 兰斯要做的,就是给诺伊斯一只可以握住的手。并不温暖,但却是唯一的。不是什么友情,可信赖的只有利益,各自的利益。 亮羽飞过诺伊斯的视野,给他看到它充满妖异魅力的黑色羽翼。它落在魔族的枕边,习惯性的啄了一下右翼尖端的一根杂毛。 魔族歪著头看了黑鸠一眼,又转过脸看棚顶,继续装傻。 “诺伊斯,起来了!”黑鸠叫道,向诺伊斯的脸扇了下翅膀,“主人有事找你。” 魔族一下子坐起来,盯著黑鸠看,满眼的疑惑,仿佛在问,一只鸟怎么会讲话呢。 “别再装了,魔族。你不傻。否则亮羽也不敢冒险接近你了。”黑鸠跳到诺伊斯面前,大模大样的说道。 “魔宠,你,谁的?” “不要再演戏,好好说。主人知道你可以流利的讲话,正如你可以听懂复杂的句子。魔族,你在人类世界生活了至少一年了,在这一年之中,你学会了人类的语言,你极少与别人交流,但出现交流障碍的情况几乎没有。当你想要别人听懂你,你总能达到目的。这种错乱的语序,还有它颠倒的规则,你不觉得太稳定了吗?稳定得像一门新发明的语言。瓦勒怕早已看出来了吧?” 瓦勒的名字似乎触动了诺伊斯脑中的一根神经,黑鸠清楚的看到,魔族绿色的眼瞳一点一点变冷。 现在该讲出那句激怒诺伊斯的话了:“我有理由相信,瓦勒从你表演中得到了不少的乐趣。” 诺伊斯的瞳孔开始拉长,周围出现一圈浅灰色的针状印记。他脸上犹如结了一层寒冰。 亮羽有点胆怯,但爱慕虚荣的它,强自忍住恐惧,没有后退。 诺伊斯的声音变了,凝重,充满敌意,像浓浓的冬雾:“你主人是谁?” “我的主人,是瓦勒的另一个囚徒。他……” “兰斯。”诺伊斯道,“你的主人是兰斯。在你身上能感觉到他的味道。牧师,魔法师,强大的精神力,却缺乏控制力量的技巧。西米塔尔,我,甚至法尔考那个蠢货都强过你主人。现在”拖长了尾音,“告诉我他想要什么,凭什么和我交易。” 这一连串的突袭给亮羽造成了很大的威压,也将兰斯本来的布置打乱了。 黑鸠强作镇定,在原地踱步,拼命思考对策。 诺伊斯默默的等著。 兰斯本来的想法,是要站在诺伊斯的上风,向他施恩。不曾想,魔族的灵感太强,对兰斯的实力做出了合理的估算。再想威胁诺伊斯已不可能,唯有采取平等合作的方式了。 亮羽打定了主意,它不愧为世上最聪明的黑鸠,直接挑明了来意:“我主人要逃离伦伯底。” “他没有这个能力。” “我主人在外面有朋友,给他支持,这是他的第一个优势,也是他与你最大的不同;他懂得魔法,而西米塔尔不懂,有些很简单的事情,没有魔法就做不到;法尔考懂魔法,但他是个傻瓜,被我主人抓到把柄。我主人有周详的计划,计划中唯一的难点,是你肯不肯袖手旁观。” “我有什么好处呢?” “我主人和瓦勒不同,他不想控制任何人,他只是不想被别人控制而已。只要你不插手,我主人有绝对的把握离开伦伯底。然后,你在外面就有一个盟友。” “就这样?” “是的,就这样。老实说,主人已经做好了第二手打算,告诉你也无妨。” “喔,是吗?”诺伊斯做了个冷笑的表情,“他打算怎样对付我呢?” “声音。”亮羽叫道,而后,开心的读到诺伊斯脸上的惧意,一切又回到兰斯的计划中来了。 “你害怕声音。海潮声,吵闹的人声,矮人敲打矿石。你恨他们,但你只能忍耐。你没有得到长辈的照顾,没有另一个魔族,教会你对付噪音的方法。” 诺伊斯望著亮羽不说话,显得有些期待。 可惜,兰斯也不知道魔族怎样抵抗噪音。不然他真的可以给诺伊斯点好处。 “自然界的声音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魔法噪音。也许你知道,有一种魔法叫狂啸术……” 诺伊斯不耐的说:“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还要我合作呢?” “时间。你应该明白,在魔法师对决中,抢得一轮施法时间有多重要。” “我了解了。”诺伊斯打了个手势,“我想知道,兰斯会怎样对付西米塔尔。当然这跟我无关,我只是好奇,西米塔尔没有任何破绽。” 黑鸠故弄玄虚道:“看著好了,有朝一日,你也许会用到类似的办法。” “我愿意合作。但我需要一个保障,使瓦勒不怀疑我。” “在必要的时候,主人会施展一个弱化的狂啸术攻击你。” 诺伊斯似乎还想说什么,迟疑了一下,摆了摆手,让黑鸠离开。 魔族知道,日后他真的需要兰斯的帮助,但此刻要到的保证却毫无价值。 只要不影响自己利益,诺伊斯还是很愿意见识一下兰斯逃狱的手段的。 这样,尽管过程有所不同,兰斯的目的还是达到了。 明晚,又要去探望格雷堡的神秘病人。法尔考为了争功,排挤西米塔尔,一定会努力要到车夫的职务。瓦勒为了兰斯的顺从,很可能在小事上满足他要求。 禁魔枷锁取掉了,兰斯可以在第一时间施展突袭。当世没有一个魔法师能够抵御律令魔法的昏睡效果,而两个头轮流行动的山姆和金,有七成以上把握击中静止目标。 在兰斯对法尔考施展手段时,诺伊斯只会冷眼旁观。或许他还会一时兴起,跟著兰斯逃亡也说不定,特别是,当一条挖好的地道凭空出现在眼前。一个魔族助手,无疑是极有用的。 杰佛里的布置会最大限度的延缓追击队伍的组建,兰斯有足够时间穿过地道,到达城北的小屋,乘上德摩尔的马车,向城中逃亡。 第二天,兰斯还要避开宪兵的眼线,逃离艾哈迈,在瓦勒的眼前彻底消失。 兰斯反复考量著计划的每一个细节。能做的都已经做了,所欠缺的,只有运气,使每一个环节都顺利的运气。 然后,他还需要更大的运气,使他有余裕在两次逃亡的间隙潜入格雷堡,找到夏尔蒂娜,告诉她他爱她,愿意带著她一起离开。 兰斯强迫自己闭上眼楮,睡觉。他不想念夏尔蒂娜的名字,怕在梦中见到她哭泣的脸。 说也奇妙,在插翅难飞的牢笼中,女孩的爱情是比自身安危更重要的事。 冷月西沉,新的一天到来,正是决定命运的二十二日。 这一天,兰斯把整个白天用来心烦,几乎是一秒一秒度过的。 好不容易到了黄昏,法尔考讨好的送来丰盛的晚餐,却只字不提兰斯拜托他的事,弄得兰斯食而不知其味。 他心里明白,法尔考没说什么,正代表一切顺利,可就是无法不担心。 吃过了饭,杰佛里进来问安,告诉兰斯,下一班开始,狱卒都换成他的亲信了。 兰斯点了点头。他知道杰佛里只肯提供这种程度的帮助,对自己的计划根本不敢了解。 杰佛里走后,兰斯就一直看铁窗外的天空。夜色越来越沉,他的心情也越来越紧张。他不停的担心:要是今晚的探病取消怎么办,或者,行动没取消,却是西米塔尔做看守,又该怎么办。 转念一想,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让艾瑟伦把地道入口重新加固,等待下次机会即可。 自己讨厌的只是面对危险,还有,与瓦勒见面,才如此不安。 当狱卒找钥匙的声音从牢门外传来,兰斯像弹簧一样站起来,巴望的看著。不料,进来的不是法尔考或西米塔尔,而是一个他怎么也想不到的人圣心城朋友、佛朗兹子爵。 佛朗兹低著头走进来,一副行色匆匆的模样。他不看兰斯的眼楮,摆手说道:“别问我怎么知道你在这里,我叔叔是宰相的盟友。我马上就走,只说几句话,你听著就可以了。” 兰斯冷静下来,默然不语,心里满是不祥的预感。 “我今晚就要离开艾哈迈了,赶去北方与叔叔会合,参加对高山氏族的讨伐军。昨晚,我已正式向夏尔蒂娜小姐求婚,葛朗台领主已经答应了。夏尔蒂娜小姐好像也不反对。” 兰斯的心顿时凉了。牢房冷得像冰窖。他丧失了思考能力,只有被动的听著佛朗兹说。 “我去世的母亲曾经这样告诉我:人在年轻时一定要谨慎的做一件傻事。若没有做过,便白白浪费了青春,而若不是谨慎的去做,那便是愚蠢。今天,我就是来做这样一件谨慎的傻事。” 佛朗兹背过身,继续说道:“我爱夏尔蒂娜。不是爱领主女儿的她,而是爱那个骄傲任性的她。但这是不可以的。作为家族的继承人,我负有将家族从深陷丑闻的危机中解救出来的责任。我没有资格去爱一个女孩。爱情只会蒙蔽我的眼楮。从今天起,我会忘掉我爱夏尔蒂娜这件事,对她只有尊重,尊重她强大的父亲,尊重艾哈迈的财力与人力。” “我心里有过爱情,我把这份不该有的情感告诉你,使它得到净化。而你,将把秘密永远留在伦伯底。” 兰斯不知道佛朗兹是何时离开的。天色已全黑了,走廊的蜡烛没人去点燃。他无法再去想他的计划,时间的流逝也不再有意义。 他知道,他终于错过了她。曾经有无数次机会可以抓到她的。 兰斯的灵魂被从肉体中抽离出来,意识一片空白。他不觉得悔恨,因为他没有一颗心去悔恨。在此时,他只是一具徒具其表的行尸走肉。 牢门又打开了,西米塔尔走进来,说道:“出来吧,牧师。大人要见你。” 兰斯机械的跟著西米塔尔出了牢房,走上楼梯。这时,亮羽的精神波突然传了过来。它一直在楼梯间的窗子外守著。 “主人,佩齐亚把雅希蕾娜、小雅带到麦芽酒馆去了。佩齐亚安慰女孩们说,主人今晚一定回去。他说主人要是不回去,他不知怎么办才好了。” 亮羽的意念重新开动了兰斯大脑中的齿轮,他渐渐能够思考了。 是啊。她们在等著,等我回去。老神甫的愿望也在等。 我的心是属于夏尔蒂娜的,她把它带走了。但是,我的身体不属于爱情。我有我的使命,有人在需要我,即使没有心,使命也要达成。 我是为了成为救世主,才来到这个世界的。 “情况有变。你在外面观察著,随时听我命令。” 第047章 坠入天堂 瓦勒办公的房间,布置得大气典雅,以红色调和黑色调为主,具有典型的教会风格。可见,尽管瓦勒是怀著不轨的企图进入教会,多年在圣神教任祭司之职的经历,仍给他的言行举止等方面刻上明显的宗教烙印。 桌案前面,站著一个年轻人。衣衫邋遢,多处破损,显然很多天没有换过,好像还打了一架的样子。 可是这年轻人的面容上,却找不到与衣著相称的落魄。那种温文尔雅的、浅浅的笑容,在他内心世界外加了一层厚厚的伪装,显得既诚恳又自信。这种笑容,通常只能在那种能力强又有自知之明,最值得信任的人身上才能看到。唯一不同的是,眼前的笑容更完美,无可挑剔,几乎像油画中的杰作。 也许是连日来的牢狱折磨,年轻人的脸有些消瘦。配合他漂亮得宛如天使的五官,以及额头上一绺蜷曲的头发,使看到的人无不产生强烈的爱怜之心,恨不得把自己的衣裳脱给他,将自己碗里的食物让给他,饿著肚子为他效劳。像这样漂亮的年轻人,他若不得到救助,这世界还有什么希望呢。 瓦勒正在观赏年轻人的容貌,年轻人向他鞠了一躬,同时具备柔和与坚毅两种特质的浅色的嘴唇轻轻开启,吐出几个字,声音如管风琴合奏般悦耳:“瓦勒大人,您找我来,有什么事呢?” 瓦勒皱起了眉头,露出一副苦相。这是他大笑时才会有的表情。宰相在心里暗赞道:“妙啊!这惊世骇俗的笑容,其价值远胜过西米塔尔的剑,法尔考的火人,诺伊斯的灵感。世人有几个能理解得到!” 嘴里却说:“你就是兰斯?” “是的。我想,这是我第四次与大人见面了。”兰斯答道。他的视线越过瓦勒的肩膀,落在后面的窗子上。窗子紧紧闩著,彩色的,表面凹凸不平,显得有一定厚度。 此处是伦伯底新狱堡的最高层,距地面有四十米高,可以想见,窗外是刮著怎样的强风。然而在房间内却一点听不见。 瓦勒的两个心腹手下,西米塔尔和法尔考站在兰斯身后不远,分列左右,法尔考身边另有一尊火元素的投影。再稍远一些,是汉佛莱和诺伊斯两个人,门外还有几个守卫队长。 可以说,伦伯底的高手都聚齐了,若以等级而论,没有哪个比兰斯低的。 但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下,兰斯仍未放弃逃走的打算。 一定有办法。直觉告诉他,在这座铜墙铁壁的厅事之中,有一个缺口在。 头顶没有天窗。即使有,也不易打开。由在这个房间所在的区域到十五层大厅,还需经过传送装置,口令记得了,但不知是否有其它启动要求。 “四次?怎么我不记得有这么多?”瓦勒问道。 “哦,在圣盾兵团时,我曾见过大人三次。” 兰斯的注意力又回到瓦勒背后的窗户上。他曾跟随亮羽到过监长办公室,经观察,狱堡高层的窗户内外都有窗闩,一个人从内侧无法打开。瓦勒的窗子看起来虽华丽,结构想必跟十三层的差不多。 那窗子定然不易打破。但是,内侧的窗闩往往很松,再不就是锈蚀住,很容易折断。但外侧的窗闩,凭亮羽的力气是咬不开的。 “你记得很清楚呢,小牧师。后来,你做了逃兵吧?为什么?圣盾兵团不合你意?” “可以这么说。” “大胆!”后面的法尔考吼道。 瓦勒瞟了法尔考一眼,又问:“关于圣盾兵团,你了解到什么?” 兰斯又鞠躬,“有时候,为了大局,牺牲一两个兵团也是很正常的事。只是,我个人尚有更远的抱负,不能与兵团共存亡。” “可惜。打退了兽人,却和矮人结仇。我们这个牺牲是否有些不值呢。” “这也难讲。国无外患,必有内忧。” 瓦勒简直高兴极了,这么完美的回答,不但在属下中从未听过,就是要自己来讲,也未必能如此精辟! 瓦勒可想不到,兰斯聪明是一方面,这个答案,是参考了奥博多年玄思的智慧结晶得来。以兰斯阅历,根本不足以认识到这一步。 瓦勒心中虽然喜悦,脸上的苦相却更深了。又问:“照你说法,战争是好事咯。可芬顿臣民之中,为何以厌战者居多呢?” 这下,连法尔考和汉佛莱也听出来了,瓦勒在考核兰斯的才学,以决定将他作何用场。看来,兰斯入北风会已成定局。 兰斯狡猾的回避了瓦勒的提问:“其实是否发动战争,根本不是重点。战争虽然有它的独立性,有超越政治所需的可能,但归根结底,它只是一种政治手段。如果不愿打仗,大可以采取其它方法达到自己目的。” 这次是盗用灵魂引导者的哲学了。 瓦勒一愣,出神的重复了一句:“政治手段啊……” 瓦勒眯起眼楮看兰斯,表情古怪,与纳闷近似。在这位大人物心中,已经下定了决心,要将兰斯纳为己用了。 瓦勒心中想道:兰斯的价值是实实在在的,在我北风会当中,不缺乏强大的魔法师、圣骑士,尚能施展神术的牧师也另有两位,但洞悉大局,能够独当一面的人才却少之又少。西米塔尔本有这个资质,但他为人孤傲,难以服众。相比之下,兰斯那种能够撼动人心的魅力,无疑更具优势。无论如何,我也要把他纳入北风议会中,为日渐僵化的议会增添新鲜血液。 但瓦勒与兰斯之间,却有一把双刃利剑倒悬著,科魔文明水晶的秘密。到目前为止,兰斯对瓦勒并未表现出恭顺的意思。若贸然询问他古代文书的事情,很可能闹成僵局,在部下面前,瓦勒不能失了自己身份,也就别想把兰斯招入帐下了。 瓦勒实在太想得到兰斯了,甚至科魔文明水晶的大计,也愿意延后再议。一方面,瓦勒不敢对圣神教的古文书抱太大的信心,很可能只是一条有用的线索,而非水晶的确切所在,不需急在一时。另一方面,如兰斯这般才华,恐怕也有与之相当的野心,说不定会想将秘密据为己有。这样,如果兰斯人在北风议会,对瓦勒反倒有利了,因为可以利用兰斯寻找水晶。 考虑再三,瓦勒决定用含糊的说法试探兰斯。无论他的反应如何,瓦勒都会放过这个话题,向他示好。 房间里的众人,见宰相大人长时间不讲话,都有些不安。只有兰斯显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态度。 瓦勒道:“兰斯,你是牧师,应该知道圣神教的教义,是以度化众生为根本。如今,教会不能守住诚信,丧失神迹,世人也跟著受了许多苦楚。这两个月来,病人得不到救治,怨灵也无人超度,而主的惩罚,又不知何时是个终结。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这世上有一种宝物,可以作为神力的辅助,造福众生,我们是不是该找到它,加以利用呢?” “妄自猜度神意,正是我圣神教教徒的大忌。在苍穹之上,总有他在俯瞰众生。我们要信任主,接受他的恩泽与惩罚,万事自然会顺利。” “但宝物存留于世,本就是好的,为何不让它发挥效用?若芬顿的民众知道了它的存在,我们又如何能阻止他们,为自己谋福?” “世人目光短浅,很多东西,以自己的眼楮是看不到的。比如,巫神国的柑桔比季水国的香甜,季水的商人们买下国内的桔园,将巫神柑桔大量移植过来,结果因为水土不同,到了年末,结出的果实比本国原有的还要差,追悔莫及。”兰斯说著,向前走了两步,“有些东西,本身确实是好的,但由不合适的人、或在不合适的时间得到,反而只会害人。唯有他,才能看穿凡尘的福祸。” 瓦勒仔细咀嚼兰斯的话,一时陷入沉思。 兰斯又道:“在这座大厅之中,也有一个极好的事例。请允许我为大人说明。” “好。” 兰斯又向前走,到了瓦勒的桌案前。西米塔尔、法尔考等侍卫担心兰斯对瓦勒不利,都有点紧张,但瓦勒却以目光压住众人。兰斯从瓦勒身边经过,众人都松了口气。 兰斯一直走到窗边,伸手按住窗闩,说道:“如果我没有看错,这种结构是纪元时代工匠的作品。” 说著,把内侧的两个窗闩打开了。瓦勒和侍卫们好奇的看著他,等他作解释。 兰斯将右手贴在窗面上,回头看诺伊斯。魔族站在许多人后面,东张西望,像个淘气的孩子。 看到这情景,兰斯的嘴角浮现淡淡的笑意。 兰斯明白,诺伊斯没有背叛自己。这房间中高手环视,但除了魔族,没有人会知道兰斯正在做手脚。 在狱堡外侧,地精骑士伯利克力举起它无形的长刀,斩向锈住的窗闩。 兰斯扣住内侧的窗闩,不使窗子打开,对瓦勒说:“纪元时代的产品,在我们时代,只会慢慢腐败,因为没有人能够修理。等到出了乱子,也无能挽救了。” 说完,兰斯把窗子向内侧一拉,忽地打开。狱堡外的强风骤然灌进来,将窗帷掀起,房间里的人不得不遮住眼楮。 牧师抓住机会,手撑著窗框,一下翻了出去。 所有人都愣住了。过了两秒,瓦勒大喊道:“快!快下去追!打开警报,封锁狱堡!”自己快步冲到窗前,顶著强风,把头探出狱堡外,向下望。 只见兰斯白色的身影快速下坠,但紧接著,像被一根绳子拉住似的,猛然顿了一下,减缓了速度。 牧师的身形如一根轻捷的羽毛,在狂风里飘。 汉佛莱、诺伊斯和其它几个侍卫快步冲出房间,朝楼梯的方向去了。很快,伦伯底每一层负责警戒的发声水晶都响了起来。 法尔考面色惨白,施展了一个传送术,传到狱堡顶上,打算在空中狙击兰斯。 负责保护瓦勒的西米塔尔则快步赶到窗前,一起向下望。 “羽落术。”瓦勒自言自语道,但声音却是两个。一柱黑色的烟从老人微微驼起的后背迅速升起,凝结成一尊小雕像,是一个中年男子形象。 “羽落术,唯有天才与白痴才能施展的魔法,构成规则与现有的魔法体系不符。”雕像说道,“你输了,瓦勒。这里没有一个人能施展那个。” 瓦勒手遮凉棚,不说话。苍白的头发随风乱舞。 法尔考来到房顶,施展了一个大能量场魔法,顶著风走到狱堡边缘,寻找兰斯的踪影。 到此时,法尔考再怎么愚蠢,也看穿兰斯的诡计了。那个狡猾的牧师始终打算逃跑,向法尔考示好,卖给法尔考所谓好处,无非是想把法尔考推进失职的深坑罢了。 但,法尔考最愤恨的,还是兰斯要把西米塔尔支开这件事。这意味著,兰斯看不起他法尔考,对西米塔尔却怀有戒心。 法尔考的心中,杀意像毒药在沸腾。 羽落术固然能保证兰斯不被摔死,但在目前的情况,也造成了两个负面效果。第一,狱堡很高,他下落的速度过慢,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到达地面;第二,身体太轻,被卷在狂风里了。 法尔考向下望时,正看到一股旋风带著兰斯,撞向狱堡侧面突起的墙壁。牧师正手忙脚乱的施展神圣领域自保呢。 法尔考眼楮充血,纵身从楼顶跳下。大能量场可以屏蔽一切物理杀伤,即使摔在地上也不怕。 法尔考下落的速度比兰斯快太多,两人之间的距离迅速缩短。法尔考在能量场中,竭力维持平衡,咏唱咒语。他已起了杀意,第一个咒语便是即死效果的七级奥术,死亡一指。 兰斯刚刚在城堡上撞了一下,正有些头晕,看到法尔考在施法,来不及转身,以仰面朝天的姿势施展律令。 两个魔法师一边向地面坠落,一边展开魔法抢攻。在这种情况下,想通过咒语的咏唱、魔法波动判断对方魔法,采取反制是根本不可能的,决定胜负的只有速度。 施法速度是兰斯唯一的优势,他在后施法的情况下抢先攻击,打断了法尔考的魔法。但法尔考的等级太高,律令昏睡只能给他造成瞬间的意识空白。在急速下降过程中召唤幽灵地精不会有任何作用,兰斯无奈,明知没有用,还是向法尔考射了一枚强酸箭。 法尔考为了防备兰斯用幽灵偷袭,这几天一直在身上加持了多个防御魔法。强酸箭一接近他身体,便触发了法尔考的法术序列,被临时产生的魔法反弹护盾挡开了。 兰斯骂了一句,头下脚上的继续释放强酸箭,除了这个,他也不会别的。 法尔考清醒过来,风在耳边呼啸,什么也听不见。身旁是伦伯底灰白的城墙,一面更大的墙壁,大地,以极高的速度冲向他。兰斯射出的强酸箭像绿色的光环,迎面罩过来。 法尔考大叫起来,无视兰斯的低级法术,又开始咏唱死亡一指。他已陷入一种癫狂状态,除了要杀死那个狡诈的牧师,什么都不想了。 一些囚犯被警铃声吵醒,看到映在墙上的奇异光亮,纷纷把著栏杆,望向窗外。但见一红一白两个光球由空中下落,绿色的射线在两个光球之间穿梭,由较上的光球向天空四下发散。 囚犯们哪见过如此绮丽的焰火表演,由一个老囚犯带头,叫起好来。 法尔考因为听不清自己的咏唱声,施展高级魔法连续失败了几次,索性开始丢火球术。一枚火球从兰斯身旁险险掠过,在地面上炸出一个火圈。 监狱院内尽是石头,火圈耗尽了魔法能量,转瞬熄灭。 正要施展第二发,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一根直径近一米的石头柱子从侧翼飞来,正砸在法尔考的大能量场上,将能量场连同里面的法尔考一起打飞。法尔考在狱堡上反弹了一下,朝侧上方冲去。第二根石柱又在能量场旁擦过。 法尔考向石柱的来处望,连接新旧狱堡五层的天桥正在崩塌,坠向地面。有一只看不见的大手依次折断天桥的支柱,向他投掷过来。 法尔考以火球术击碎了第三根石柱,但第四根石柱却掷得极准,打在能量场正下方。法尔考以极高的速度冲向夜空了。 他与兰斯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只能眼睁睁看兰斯接近地面。 他愤怒的咆哮起来。数重魔法护盾闪耀著,变幻莫测。他的契约魔像,高等火元素之王凭空出现在身边,随著他一起向上飞。 “我要杀了你!”魔法师眼球突出,样子恐怖极了。他的身体忽然变成透明,上升势头戛然止住,所有的魔法护盾也同时消失。而身旁的火元素却明亮起来,火焰不再像冻结的晶体,开始缓慢的摇曳。 一根石柱由下方飞来,毫无阻碍的穿过了魔法师的身体,在旁边狱堡外墙上砸了一个大洞,插在城墙里面。碎裂的石块溅落下去,被狂风卷著,吹向狱堡的墙。 啪啪的,好似下了一场冰雹。 石块在翻转,风在怒号,城堡的墙面明暗变幻,夜的深蓝与延迟火球刺眼的白色交替著。但是在法尔考眼中,一切都是静止的,无声的。他的身躯已进入了另一个空间,能感知到的,只有迟了几秒的投影,一下一下的骤变。 法尔考与他的契约元素交换了位面,改由高等火元素之王完成杀死兰斯的指令。 高等火元素之王立刻就找到了兰斯的所在。眨眼间,六颗超大型的延迟火球在高等火元素之王身旁凝聚成形,将伦伯底狱堡照得雪亮。囚犯们都遮住眼楮,不敢抬头。有人惊恐的叫了起来。 以这种破坏力,兰斯即使躲到地下也没用了。 在此时,却忽然有一个人影从狱堡顶层的窗子跃了出来。在下落中,那人以一把两尺长的弯钩状的东西钩住了一根上升的石柱,借力跳跃,落在法尔考身旁的石柱上,动作轻盈得像一只飞鸟。 法尔考转过脸,冷冷的对著那人。两秒钟后,那人的影像出现在他脑海里,在把玩手里的武器,一把造型奇异的,显然是组装而成的弯刀。 正是法尔考最恨的人,西米塔尔。 “大人叫你停手。” 法尔考不答话。延迟火球的光更亮了,将整座伦伯底照成白昼。 “随便你,法尔考。我等一下好了。我不能杀死你的玩具,但杀你,没有问题。” 火球突然大亮了一下,宣泄著法尔考的狂怒。如果可能,他真想把延迟火球统统丢向西米塔尔。但火球最终还是熄灭了,城堡堕入黑暗。 汉佛莱带著几个宪兵队长,以最快速度赶到狱堡第三层,在楼梯口被一伙狱卒拦住。 “让开!我们在追击逃犯!”汉佛莱大叫道,伸手去推狱卒。 狱卒狡猾的解释道:“不行,先生。这个警铃的意思是封锁。曾有精通幻术的犯人,假冒搜捕队逃跑。” “啊?你把我当逃跑的犯人吗?” “不敢,汉佛莱大人。但这是我们的职分,不敢不遵守呀!” “你们的看守长在哪儿?叫他过来说话!” “哦,杰佛里大人在一楼组织封锁。” “叫他过来!” “我们不能擅离职守呀,大人。您不能叫我们难做!” “那怎么办?” “等杰佛里大人办完事,他会上来的。只要等一下就好了……” 汉佛莱几乎气得发疯。他丢下几个宪兵队长,冲到一个窗子旁,使传送术下去了。 在监狱正门口的国王塑像旁,一个黑乎乎的洞口敞开著。 兰斯走的匆忙,没让艾瑟伦封上地道。 汉佛莱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眼楮:在正门前十五米开地道?这样也行?那个牧师怎么想的? 这整个疯狂的计划,已开始多久了? 没有时间顾虑太多,汉佛莱匆匆召唤了几个隐形灵体,便一头钻进狭窄的地道。 走不多远,遇到了一伙狱卒。狱卒们在地道里站成一排,堵得严严实实的,那个令汉佛莱恨得咬牙切齿的看守长杰佛里也在他们中间。 “过不去!”杰佛里隔著两个狱卒向汉佛莱喊道:“有一堵看不见的墙!” “让我过去!” 狱卒们把身体侧过来,让汉佛莱挤进去。费了一番周折,终于到了最前面。汉佛莱让隐形灵体查探了一下,果然,有一个看不见的东西挡住了路。 熟知死灵魔法的汉佛莱很快感知到,眼前有一个低级魔物的幽灵,被某种物理屏障禁锢著。虽然不知是什么屏障,但只要逐退幽灵,屏障也自然驱除了。 汉佛莱让狱卒们退后一点,施展了一个逐退不死生物的魔法。向前摸了摸,果然,屏障消失了。 汉佛莱记起,兰斯是一个死灵契约人。在狭窄的地道中,拥有无限支配时间的死灵法师无疑是最强大的职业。 但汉佛莱同样精于死灵系魔法,只要谨慎一些,要击败兰斯并不困难。唯一的问题是如何追上他。 汉佛莱又召唤出几个阴魂,要它们在前头探路。等阴魂跑出一段距离,汉佛莱施展了一个七级的死灵魔法,召唤出一具大型骸骨魔像。他坐在骸骨中空的身体中,由它载著前进。骸骨挥舞骨镰,一边将地道拓宽,一边向前跑,速度仍比汉佛莱跑步要快不少。 汉佛莱驱赶著骸骨魔像,在地道中高速前进,他并不害怕地道坍塌。 骸骨魔像将挖开的土石甩在身后,使得后面的地道更狭窄了,几乎堵塞。 一伙狱卒不紧不慢的跟著,很快被落得没影了。不过汉佛莱本来也不指望这些家伙能帮忙。 追了几分钟,地道转弯,前面忽然传来隆隆的巨响,听似雷鸣的声音。 汉佛莱警觉起来:在地下,怎么会有雷鸣的声音呢。这一定是兰斯在施法。他让骸骨减慢速度,在地道转弯处内侧斜向打洞。他打算挖出一条捷径来,绕过兰斯布下的陷阱。 这时,在深入泥土几米的地方,汉佛莱的阴魂已经和兰斯的地精小队打了起来。泥土拱动,仿佛有许多巨大的蚯蚓在里面乱钻似的。 幽灵打架的胜负,汉佛莱全不放在心上。兰斯的契约死灵数量有限,而他却可以再召唤许多次。 骸骨将最后一层泥土剥落,打通了新的地道。眼前一亮,前方十几米远的地方,有一大一小的两个人影。追到了,汉佛莱心下一阵雀跃,催动骸骨向前冲去。 慢著!这光是怎么来的…… 来不及收住骸骨,汉佛莱一头向目标冲过去。距离越来越近了,看得很清楚,一个身材矮小、形貌怪异的土歧族在跳脚,另一个是人类,却有一半身体被卷在一团黑暗的浓雾中,几条白色的细线在雾里钻进钻出。光线便是从那几条白线里弥散出来的。 汉佛莱立即意识到,对方在施展某种奇怪的召唤魔法。如果召唤出能够操纵空间的异位面生物,那么,也就可以通过召唤物实施瞬间移动了。 机不可失!汉佛莱的骸骨向前一窜,冲到兰斯和艾瑟伦身边,挥舞著苍白的利刃,向那团黑雾斩去。 把兰斯杀死也好。法尔考先生是不会责怪自己的。汉佛莱想。 但是骸骨的镰刀却斩在虚空当中,那黑雾里是空的,并没有实物。骸骨无法收势,带著汉佛莱一起,撞进了黑雾的边缘。 一股强大的吸引力立刻攫取住汉佛莱的意识,一瞬间,各种莫名其妙的信息灌进了汉佛莱的头脑,草地,墓园,圣殿,恐怖的存在物…… 当混乱的感知体验停止,汉佛莱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脚下是一片湿漉漉的草地,头顶却是一片毫无层次感的白色,没有太阳,也没有云。 被卷进异界空间了!这个念头一起,死灵法师激灵的打了个冷战。 汉佛莱召唤骸骨魔像,但骸骨不在身边。他发动精神力寻找骸骨,没有它,他什么也做不了。 正在努力著,天空发生了异变,迅速染蓝。白色的云雾从地平线尽头涌起,如席卷天地的海潮,朝无尽的高空翻涌,层层叠叠,越攀越高。汉佛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一屁股坐在草地上,傻愣愣的看著。 在他头顶上方,缓慢浮现出一个人形。那个人起初是纯白的,像大理石雕像般,但随著云气升高,雕像渐渐涂上了各种艳丽的色彩,鲜活起来。 那是个英俊得超乎想象的少年,背后生著一对云雾的羽翼,远远的延伸出去,最终成为一条闪亮的白线,将整个天空一分为二。 少年天使般微笑著,看著汉佛莱,后者像一只被逼入绝境的野兔,缩在草丛里,全身抖个不停。 既柔和又坚毅的唇线轻轻开启,吐出仙乐般的语言。 “欢迎来庇护所。” 第048章 神迹 颜色发黑的竹编摇篮中,一个面色苍白的小婴孩静静睡著。一只小手伸出被子外面,不时抽动一下。 孩子没有发烧,但呼吸非常微弱。细细的头发给汗水粘在额头上,呈现不健康的浅灰。可以想见,由于病痛的原因,这个孩子一直在忍受恶梦的惊扰吧。 兰斯把手心轻轻贴在孩子的额头上,开始施展神术。柔和的白光弯曲著,沿著摇篮边缘旋转,在墙壁上映出明亮的水波纹。 肮脏而破烂的墙面,在神光照耀之下,竟也带了几分圣洁的色彩,不再颓废,而只是忧伤。 红润的血色重新回到婴孩的小脸上。兰斯的魔法给他注入了新的生命力。 牧师笑了,收住神术,转身走向房门。但是,一个女人站在门口,挡住了去路。 是孩子的母亲,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了,手里还攥著一把野草。兰斯心里不禁有些紧张。他是偷偷进来的,不会给看成小偷了吧? “我……”刚要开口,兰斯看到一滴感激的眼泪,从那个母亲脸颊滑落。 原来她都看到了。这就好办。 牧师慢慢平伸双臂,在头顶划了两个半月形,再抱向胸前,像他在神学院每一堂功课结束时所做的那样。 “我们的主,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在最后的末日,唯有信仰他的人,才能得到救赎。” 说完,兰斯走向女人,从她身旁经过,出了房间。背后,传来膝盖跪地时发出的响声。 兰斯走到街口。夜色早已很浓,街道中一个人也没有,几声犬吠遥遥的传来。 出于保险起见,兰斯还是施展了一个隐身术。 他沿著屋檐下走,通过一条小巷,一路行到格雷堡正门的广场前。广场上有两三辆马车停著,距离相当远,只有一辆无标志的黑色马车里有人。 那车是来接兰斯的,约好了在这里等他。 不知出于何种考虑,兰斯自己也不明白,他没有直奔马车,而是绕过它,走向格雷堡的院墙,从旁门溜了进去。 他走到天空之影广场的中心处,站住。两个人工湖,日湖和月湖一片死寂,仿佛因秋风的寒冷,而丧失了最后的活力,自己就要冻结了。 他向正前方遥望,环形的主城堡和几座独立的别墅中,还有很多房间亮著灯。 巨大的格雷堡,说不定有几千个房间吧?真像一座迷宫呢。我原来一点都不了解,它有多么大。 他摇了摇头,轻轻吐出了几个字,转身离去。 “祝你幸福。” 兰斯回到停车场,解除了隐身术,爬上马车。车厢里有两个人,一个是要像德摩尔复命的,还有一人,竟然是大汉鲍利,这可真出乎兰斯的意料。 兰斯不看鲍利,冲德摩尔的人点了点头。他从怀里取出一叠纸票,交给那个人,说道:“带我向德摩尔老板道谢。这些是船票,我想要你明天在码头卖了它,把得到的钱赠给北城区的一位寡妇,这是她的地址。” 那个人面有难色,想了下,什么也没说,拿著船票下车了。 鲍利要说话,兰斯却用手止住他,抢先说道:“你为什么在这,鲍利?你应该在肯特大人家里,跟他学习剑术。你的未来在艾哈迈,我已经答应艾莉莎小姐了。” “别劝我,兰斯。”大汉憨厚的笑了,“我想给你讲个故事,我自己的故事。” “讲吧。” “在我记事以前,我的妈妈就跑掉了。我,还有哥哥,跟著爸爸一起生活,爸爸是村里最强壮的男人。” “哦……”兰斯搞不懂鲍利是什么意思,只好听下去。 “我爸爸跟我和哥哥说,他是天底下最强大的战士,曾经徒手杀过一条龙。我和哥哥都相信他,敬佩他。” “由于兽人的威胁,村子渐渐败落,爸爸带著我们俩离开了村子,赶去北方的克兰城。路上,我们遇到了一伙强盗……” “你爸爸把强盗都打跑了?” “不,他害怕强盗,丢下我和哥哥,自己逃跑了。强盗看到他带著包袱,以为里面有很多钱,就丢下我们去追他。我们”鲍利顿了一下,表情并不显得很烦恼,相反,倒十分坦然,“我们后来在一个小树林旁边发现了爸爸的尸体。包袱撒开,里面的东西一件都没少。强盗们看不起那些破烂玩意。此后,我就跟哥哥相依为命。” “兰斯。”鲍利看著兰斯的眼楮,认真的说道:“我记得你跟我讲,佛朗兹子爵告诉你友情证明这个词。鲍利是个粗人,不懂得那些。可是鲍利认为,丢下相信自己的人,下场必定很惨。” 一瞬间,兰斯的喉咙梗住了,什么也说不出来。 鲍利向后靠了一下,又说道:“那船票现在可危险得很,你说那个人会帮你卖掉吗?” “那是德摩尔的事,我才不管。开车!” 说著,伸手拉上车门。但就在车门将关未关的瞬间,一只白色的猫从车外跳了进来,三下两下,蹦到兰斯对面的座位,伏下,对兰斯怒目而视。 这是一只肥胖得不象话的白猫,两只眼楮颜色不同,一只蓝色,一只绿色。它看兰斯的眼神,活像兰斯欠了它很多钱,要赖帐逃跑似的。 “这猫是怎么回事?”鲍利指著猫问。 马车晃了一下,开动了。 “不知道。大概是哪儿的流浪猫。”兰斯与猫对视,说道。他感觉这只猫好像在哪里见到过,隐约有些印象。 猫恶狠狠的瞪兰斯,使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做了亏心事,全身发冷。 “算了。”兰斯回避开猫的视线,“我们养著它吧。” 艾哈迈风云篇·尾声 兰斯逃出伦伯底的第二天,瓦勒封锁了全城,派出一支宪兵队赶往艾哈迈码头,想拦下航船。 宪兵队一路上受到许多莫名其妙的拖延,好不容易到了码头,却被一个不知从哪儿来的幻术师假扮成典狱长撵走,没能完成任务。 瓦勒快马传书到阿穆尔,派出军舰拦截航船,同时让法尔考通过远程传送法阵追击,终于把航船扣住了。 但兰斯并不在船上,艾哈迈城内也找不到他下落。 牧师像一阵轻烟,从瓦勒视线中消失了。 没过多久,圣心城传来安德雷德五世染病的消息,瓦勒只得放弃搜索,诳u^圣心城。 典狱长安齐尼无辜受到迁怒,稀里糊涂的被撤职查办。西米塔尔正式坐上了典狱长的位子。 事情过去了两个星期。一天,杰佛里被叫道典狱长房间,接收了两封未署名的信件。 一封注明是给麦芽酒馆的:“承蒙关照,我已于二十六日离开艾哈迈,前往克兰。为展示我对麦芽的信义,特告知行程,请于阿穆尔、德容两郡准备相关事宜。” 另有一封信,是写给杰佛里的,遣词与上一封大致相同,只是把阿穆尔换成了克兰。 西米塔尔把信摔给杰佛里,骂道:“哼!故弄玄虚。” 杰佛里知道自己完了,大著胆子问了一句:“他没有坐船吗?” “那小狐狸哪有那么笨,会用费兰卖他的船票?他一定是经由陆路离开艾哈迈的。码头发生的事全是障眼法。” “但我们封锁了全城呀。” “有一种人,能逃过城门士兵的盘查:走私的商人。要是抓到走私的商人,那城门士兵收受贿赂的事也就暴露了。杰佛里,回去收拾一下东西,从今天起你要换住处。” “第几层?”杰佛里苦笑道。 “十三层,监长办公室。” 杰佛里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想了老半天,才弄明白。 “麦芽的代理是看守长,兰斯的代理是监长吗……” 他让手下收拾房间,一个人走出伦伯底,叫马车赶往麦芽。他要把升迁的事告诉德摩尔。 到了酒馆的内室,德摩尔正在和人交谈。那人看到杰佛里进来,闭上嘴不说了。 德摩尔道:“没关系,继续说。都是自己人。” “哦。萨达特死了。费兰三天之后死。要把那边的势力接收过来吗?” “不,让他们自己选继承人。一切照旧。地下组织的权力太集中,格雷堡会不高兴的。杰佛里,你有事吗?” 杰佛里微笑。 与此同时,一支由十二辆马车组成的车队,正行进在艾哈迈与阿穆尔之间辽阔的平原上。兰斯就躺在最末的马车里,整日缠绵于病痛。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兰斯为了让雅希蕾娜学会烹饪,叫她跟小雅学习。不料小雅大小姐的厨艺相当糟糕,雅希蕾娜以六岁小女孩的学习能力,将小雅的厨艺发挥得青出于蓝,兰斯一尝之下,就病倒了。 商队的头领,莱曼先生是个和善可亲的老头,为兰斯腾出了一辆马车养病。 他们逃过瓦勒的追查,却没逃过艾哈迈少女艾莉莎的跟踪。艾莉莎追上车队,将赶车的鲍利一箭射下,抓住他领子说,他这样不声不响的离开,肯特爸爸是多么难过,他这样自毁前程,肯特爸爸是多么惋惜,他这样…… 艾莉莎哭了一整天,坐进马车,不回去了。自此,兰斯的逃亡队伍又加了一个成员。 除了肚子经常难过,旅途其实还蛮惬意。可是兰斯却总不开心。他自己知道,他再无法像过去那样开心。快乐已经被永远的锁在艾哈迈。 他告诉鲍利,从今以后,他不会相信什么奇迹,只相信自己的计算。 于是就有一天黄昏,鲍利在车厢外大喊:“快来看啊,真是奇迹!” 兰斯爬出车厢,但见夕阳紫色的霞光涂在满天细碎的云絮上,灿灿然,像极了怒放的秋风菊。兰斯看得一阵神往,发起呆来。 这时,艾莉莎骑马跑了过来,与马车并行。少女眼望著鲍利,悠悠唱道: 那梦幻般轻盈的舞步 恍如爱的低语 那明亮的笑颜自负而又纯真 像每一朵曾经怒放的秋风菊 把心情系在鸽哨的尾巴 飞跃紫色的大海 美丽的女孩啊,从你手心中吹走的 是未被察觉的爱意 兰斯皱起了眉头:“这首歌!” “怎么,你听过吗?” “好像听过。这首歌唱的是什么?听起来,有种淡淡的伤感。” “这是艾哈迈最有名的歌啊!”艾莉莎不无得意的说,“是咱们的领主大人年轻时做的。他年轻时是个冒险家!和魔法师西索、战士博梅尔、圣女依西娅一起并称‘轻歌四侠’,四处吟游,很有名气呢!” “啤酒肚领主?” “领主大人!”艾莉莎责怪的瞪了兰斯一眼,“这首歌,讲的是少女情怀。害羞的艾哈迈少女,不敢对心上人表露心迹,就托付给盛开的秋风菊。在艾哈迈,一个女孩子主动邀请男孩子陪她看秋风菊,就是表白说‘喜欢你’的意思。” 说完,艾莉莎用美丽的眼楮望鲍利。 “我不喜欢那花。味道怪怪的,有点腥。”大汉说。 艾莉莎不小心把一壶热水倒在鲍利手上。 打打闹闹中,黄昏渐渐过去。夕阳的霞光隐没,从天角飘来一朵乌云,笼罩在平原上空。 兰斯坐在马车尾,默默无语。雅希蕾娜凑过来,把小脸儿贴在他胸口,身子缩成一小团。 他沉浸在忧伤的旋律中,无法释怀。 原来如此。 我们在千万人中苦苦寻找著命运不轻易给的幸福,却在不经意中擦肩而过。 以为是自由的引导与召唤,匆匆赶赴,而错过了爱的声音。 忽然看见,雅希蕾娜仰著小脸,瞪著大大的眼楮,正看著自己。 “兰斯哥哥,你在哭吗?” “下雨了。” 兰斯温柔的扶著少女的肩膀,把她推进车厢。雨点随即落下。 天空静静落雨,撒满星落寂寞的平原。 在每一簇哀黄的野草中间,总有一片翠绿的嫩芽,倔强的挺立著。 第049章 金鲨号上的贵客 伦伯底狱堡的逃狱事件,固然在艾哈迈掀起了一番轩然大波,但在瓦勒宰相和葛朗台侯爵的力压之下,终于没有给芬顿政坛造成太大的震动。芬顿九九九年的春天,在一如既往的平静中到来。 随著春日渐暖,花事缤纷,天上的候鸟也渐渐多了起来。南方的克兰而来,过了艾哈迈,终于到了芬顿中部的德容郡。 德容城西有一个闻名全国的小码头,码头前一条长街,是全城最繁华的所在。楼阁装潢奢华艳丽,犹胜德容的领主大人特伦特伯爵的居所。 此间的房屋装饰,明眼人一眼便能看出,光是每年的维护费用,便要超过其本价不少。 纵然肯出大价钱,雇佣大批佣人每日保养修缮,想长年维持亦不可能,因为房屋装潢采用的多是旧时代遗下来的怪奇古董,或精灵族制作的纤丽造物,打理保养极尽繁琐,任管家怎样用心,佣人怎样勤勉,做久了也难免心生倦怠,而使整个街面的外观一落千丈,难以恢复。 一句话,这里的装饰如同年节时的排场,根本不能持久。 事实也正是如此。 这条怪街,每月只开放不到两天时间,平时都牢牢锁著,只有负责清扫和警卫的人员进出。 但,就是这两日,赚得的金币便超出一月支出,还剩下许多盈余。 因为怪街所招待的客人,正是芬顿最有钱的贵族、商人家庭中,游手好闲的那一群人。 坐过德容的游船,是芬顿败家子在同伴中获得身份象征的方法之一,在码头长街挥霍散财自然也属于旅行的一部分。 赚这些纨裤子弟的钱,赚的就是“奢华”二字,样子上投入一分,总能收回十倍回报。 码头的经营者特伦特伯爵深明此理,为了赚钱,特伦特伯爵甚至将家里每一块有装饰作用的宝石都拿出来,放在码头长街当铺路石,自家寒酸也顾不得了。 而全国的败家子们也并未让精于计算的伯爵失望。每月一次,码头开放,游船起航之时,总有数百带足旅费的青年远道而来,以各种手法将金币抛入伯爵口袋,乐得伯爵合不拢嘴。 为何会形成这种怪现状,还得从德容至阿穆尔的海运说起。 众所周知,由于大陆西方的泰戈尔海巨大漩涡的存在,路途极为险恶,海运一直被视为禁区,无人肯投资开发。 但德容与阿穆尔之间的海域却是一个例外:这一带的海面,一年四季风平浪静不说,还温暖如春,水中有各种鱼类,从北方的鳐鱼、鳕鱼和冰鱼,到南方的海鳗、大黄鱼、银鲳鱼、鲨鱼等等应有尽有,各种鱼类齐聚一堂,恣意遨游,巍为奇观,绝对是芬顿全境最值得一观的旅游胜地。 据纪元时代的读物记载,这是由于暖洋流在此处交汇所致,可惜现今已无人懂得这句话的含义了。 原本德容是芬顿最主要的渔业产地,但上上代的特伦特伯爵看出此地孕育的商机,试著将渔民赶走,开辟一条短途航线,立刻大发其财,故而,将整块海面封锁起来,供游船旅游之用,只在每年春秋两季,气候最好的时候开放捕鱼这两个时段芬顿可玩的地方太多,无法要得高价,刚好用来舒解矛盾此后一直延续至今。 三代伯爵投入了大笔金钱,将码头装扮得美轮美奂,更从北方石南国高价购得一艘纪元时代遗留下来的魔法船,充作游船使用。 这种魔法船称为“轮船”,据称是纪元时代的一位矮人名工匠与灵魂界归来的大法师安东尼达斯合力制造,设计上有太古时代的遗风,主动力设计完全超出当代人的理解范围。 大概来说,是以魔法控制系统操纵火轮设备,驱动整只游船。 因此,要开动这艘船不但需要大量易燃木材,还要三四位向水晶球发指令的魔法师,日夜轮换。 只要有足够的燃料,无论风向、水流如何,这艘船都能破浪前行,畅通无阻,简直奇妙极了! 更妙的是,自从采用魔法船取代老式帆船,整个航行的时间由一个月缩短到七、八天,船票也理所当然的长了四倍。 特伦特家族以这艘游船为傲,为它取名“金鲨号”,希望它能如一头巨鲨,吃尽芬顿纨裤子弟的金币。 今天,又是金鲨号出海的日子,德容码头一派热闹景象。 两辆金玉檀木雕饰的马车,一前一后行驶在长街上,走走停停。 前面车子里坐著的是一位贵族青年,留的是圣心城当前最时髦的发式,身穿白色紧身猎装,不时跳下车子,买些路边的小玩意,昂首挺胸,走到后边马车车厢,递给车子里的小姐。 此人一举一动都摆足了架子,俨然是纨裤子弟的活动标签。 “卡米莉安小姐,请允许我……” 贵族青年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远远传来的一声大吼打断:“让开!快让开!这是哪家的车子横在路上?” 青年的脸顿时拉长。他的马车停在靠近店面的位置,并无任何问题。他身份尊贵,平日横惯了的,这次竟有人欺负到头上,怎么忍得了! 青年直起身,收回右臂,以手肘为心潇洒的划了个四分之一圆,按在腰间的剑柄上。 他挎的是一把细剑,剑柄与剑鞘上并无太多装饰, 亮 亮的,看起来反而更加珍贵。 青年转过身,眯著眼楮,蔑视的看向大道。阳光晃著眼楮,看不清楚,只隐约看到一辆黑色的大马车从后面冲上来。 “这是谁?哪家的下人在德容码头大吼大叫的,到底还有没有……” 后来的马车快速飙过,车尾在卡米莉安小姐乘坐的马车上擦了一下,只听“啪”的一响,像是有什么断掉了,马车歪歪斜斜的撞向路边,车上的小姐吓得尖叫起来。 贵族青年见事不好,敏捷的跳到一边,没有受到波及,定神一看,却发现那辆黑马车一下子停住,像钉子钉在地面似的,刚好与他的马车并排。 贵族青年气不打一处来,整了整头发,大跨步奔向那无礼的黑马车,要给卡米莉安小姐出口气。 黑马车的轿帘挑开,一个金发少女探出头,向外看了一眼,又缩回去。 青年一下子站住,迈不动步了,心脏砰砰狂跳,犹如一把战锤在砧板上敲打。 “主啊!卡里尼看到了什么?”贵族青年低声道,向前蹭了一小步。 身后传来卡米莉安小姐的怒吼,他全听不到了。 刚刚那少女的侧脸,只在一瞥之间,就让他说不出话来了。 时间短暂,他并没看清楚,只依稀记得白嫩的皮肤,娇翘的小鼻子,和耳垂以下脸庞调皮的曲线。 “莫非这就是闪电击中的爱情?” 卡里尼又向前走了两步,来到马车尾。 车厢里传出一个女孩子甜甜的嗓音,语气却尖锐得像根荆刺:“还以为是黑木国沙骥呢。一匹烂马!” 另一个女声道:“哼。乡下贵族的东西,这算不错的了。” 原来车里的两位小姐在评价卡里尼的辕马。 一团怒火自卡里尼心中升起,从他鼻孔冒出蓝烟:那匹沙骥马,是他父亲,阿穆尔领主塞弗伯爵花重金从国外购得,在朋友中为他赚足了面子的,这小丫头竟说是“一匹烂马”!这简直是在侮辱他本人! 卡里尼的恋爱感觉立刻丢到天外,按著剑柄向车子靠近,他打算拉开车门,揪那小丫头下车,要她好看。 就在这时,车里又一个少女轻声说道:“是真的沙骥马。” 声音缥缈得像一阵晨雾,没一丝气力,卡里尼的神经立刻被这轻烟般的语调牵引住了,又停下步子,凝神继续听。 “怎么,夏菲姐,臣说我看错了吗?”最早说话,声音最稚嫩的女孩抬高语调说。 “怎么会!我们艾米莉怎么会看错呢?夏菲侵别逗她了,呵呵……” “我没看错。是真的。这种马有八个肺,喘气得声音大得像打雷。” “是谧芎神经质了吧,夏菲姐,听什么都好大声!” “是呀是呀,夏菲侵一定是累了……” 卡里尼仔细听著,车里像是有三个女孩子,正在发生争论,火药味儿越来越重了。 最后讲话的女孩淡淡的说:“那好吧,我们把那匹马切开来看看。” “切!” 声音恶狠狠的,吓得卡里尼不由自主的后挪。 在沙骥马的马鬃最高处忽然跳出一个蓝色亮点,沿著马的背脊向后划,形成一条弯曲的、不断延长的亮线,浮在空中。 “魔法!”卡里尼大吃一惊。想不到车子里坐著的少女竟是一位魔法师,看样子多半是元素使。他知道元素魔法的厉害,不敢再靠近。 这时,车里的和事老不坚决的劝道:“不要吧……苯们俩……” 车里沉默了五秒,显然,一场围绕著卡里尼的马的性命的斗争正在僵持,终于有人叹了口气:“马好可怜呢。算不是沙骥好了。” 亮线开始沿著原来的轨迹回缩,卡里尼暂时松了口气。 “一点诚意都没有!”另一个女孩不依不饶。 “有诚意。” “这算什么诚意!我一定要切开,证明给厦。安德鲁!” “在!”前面的车夫大声答应。 马车夫一边答应著,一边从座位底下抽出把近两米长,一尺宽的大刀,高举过车厢顶。刀面的反光掠过卡里尼的双眼,令他打了几个寒战,悄悄的又向后走。 声音很轻的少女很快说道:“不是沙骥,是沙钟马。” “这就对了嘛,夏菲姐!艾米莉和瘦谥好朋友喔” 车厢里传来衣衫相互摩擦的声音,可以想象出一个女孩把头靠在另一个怀里撒娇的模样。 “可是夏菲,沙钟马不就是沙……啊!安德鲁,开车!” “是!伊丽莎白小姐!” 马车像一阵风似的,忽地刮起来,把卡里尼和他的马车丢在后面,都来不及报上姓名,提出抗议。 卡里尼站在他侥幸逃得一命的沙骥马旁,失魂落魄。 这时,一个身穿著邋遢的超长纱裙的贵族小姐从后面赶过来,用包著手帕的手戳卡里尼的脑袋:“看什么看?卡里尼!怎么不冲进去给她们讲点道理?那车里又是女孩子吧?” “是很危险的女孩子……” “啊!果然!是很危险!你又受不了诱惑了吧?” “不是她们危险。”卡里尼苦著脸,向未婚妻解释道:“似乎是我有危险,还有黑斯。” 心有余悸的看了看辕马,发现马鬃尖端竟结著冰花。 “别想骗我,卡里尼,你这花心的东西!”说著,卡米莉安抓住了卡里尼的耳朵,用力向后一拗。 黑马车快速驰过长街,来到码头尽头。 漆成靛蓝的轮船停在海面上,随水波缓缓摇晃。船体的造型犹如一只漂在水面上的大碗,前端逐渐收缩,船首细窄如斧刃,劈入海浪中间,而船尾则平平的,如同被截断了一样。 桅杆顶端挂著代表特伦特家族的白鹭旗帜,无精打采的垂著。 岸边,站著一位身材高大的老人,体格魁伟,远远的就能感受到强烈的压迫感,而面上的笑容却十分儒雅。 他看到黑马车驰来,便向马车挥手,喊道:“小姐们,快一点,船要开了!”说罢大笑。 车厢里立刻传出加速的指令,马车夫不敢怠慢,挥动马鞭,驱赶著四匹沙骓黑木国最昂贵的名种马奋力朝轮船赶去。 马车冲到老人面前,稳稳停下。 车门打开,跳出两位衣饰鲜亮的少女,一前一后的扑到老人怀里撒娇。 “奥尔森叔叔!”闹了一会儿,较年长的少女抬起头,亲昵的叫老人的名字。 老人含笑拍拍少女的头:“伊丽莎白!” 这时年龄较小的女孩也仰起小脸,盯著老人下巴上白胡须看。 她脸上稚气未脱,只有十三四岁的模样,却已经显出十分的秀丽,给人的感觉,好似吞一大口蜂蜜,香甜得让人心生惧意,反而要逃走。 女孩突然一把抓住老人的胡须,语气刻薄的说道:“老头儿,几年不见,你的胡子又白了不少呀!” 老人看著她,微笑不答,但女孩立刻加大了手上力度,老人吃痛不过,只得低头跟她讲话:“是呀。时间过的快呀,艾米莉小姐。上次见到磐时,臣还只有这么大点儿呢。怎么奇$%^书*(网!&*$收集整理,又丢下咭父亲跑出来了?这回是什么事?他年纪大了,身体不比从前,臣要哎呀!” 老人停止说教,捂著下巴叫起来。 艾米莉松开老人的胡须,抖了抖小手腕,飘下几根黑白参半的胡须。 她瞪著大大的杏核眼,一眨不眨的盯著老人看,不说话。 老人揉著出血的下巴,低声呻吟,伊丽莎白用雪白的手帕帮他擦拭。 艾米莉忽然快速背过身,两只小手抱在胸前,食指相互戳弄,低著头,摆出一副受委屈的小模样。 女孩戚戚哀哀的说道:“爸爸都不理艾米莉。整天待在黑乎乎的卧室里……” “他生病了呀,艾米莉。”老人用手帕捂著伤口道:“比年纪也不小了,作为女孩子,该懂得体谅人。” “谁叫他把那些白袍子的都赶走。艾米莉,艾米莉也因为感冒,难受了好几天。” “唉。这也不全是他的错。”老人叹道。 这时车子里又下来一位少女,黑发黑瞳,娴静优雅,看样子是三位少女中年龄最大的,缓步朝他们走来。 老人愣了一下,连说:“夏菲?真想不到!真想不到!” “哎。你好,枢密官大人。”黑发少女向老人鞠躬。 “别叫我枢密官,老头早就不干啦。夏菲小姐,臣怎么会想起来看金鲨号的?这不像崽……” “老师说,要我出去走走,别总在实验室里闷著。”夏菲一脸不高兴的说,“刚好伊丽莎白带著艾米莉来我们学院。” “哦,穆里尼奥大师既然这样说,想必有他的道理。夏菲小姐,我了解万的想法,可是腺酌不要太著急了,要知道,欲速则不达呀!这次既然是出来散心,就玩个够再回去。金鲨号的确是艘好船,连老头我都有点上瘾了,呵呵!来,我带又上去转转!” 说著,退休的枢密官,老奥尔森爵士领头,带著三位少女朝船梯走去。 夏菲走在最后,登上船梯时,忽然问艾米莉:“刚刚儒要是把那匹马切开,血啊、内脏啊什么的可是会溅出来呢。背不害怕吗?” 女孩的脸色顿时一白,蓝眼楮里满是恐惧,但她口风却丝毫不软:“会害怕。可是,艾米莉绝对不会错。所以……” 夏菲点点头,不说话,似乎对小艾米莉的回答颇为赞许。 偷眼看到两人表情的伊丽莎白吐了吐舌头,心中暗暗叫苦。 两个旅伴都是绝不服输的主儿,这一路上有她忙的。 伊丽莎白禁不住自怨自怜起来。作为芬顿三大公爵之首,温沙的霍华德公爵的长女,从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地位高贵,相貌又漂亮,从没有人在面前说个“不”字!谁料得到,今日却要担当保姆的角色,照料别的女孩,还一当就是半个月。 怪只怪她这两位旅伴,真的太特别! 一个是国王的掌上之珠,以凶暴和美貌闻名京里的十四岁的小公主艾米莉。向任何人也不低头的倔强个性,扯人胡须的可怕恶癖,圣心城进得皇宫的老年贵族无一不遭她毒手,以致怨声载道,凶名远播。很多老爵士声称,王宫一旦传出艾米莉出游的消息,他们便集体剃须。 另一个是元素宗师穆里尼奥的高足,号称全大陆潜质最强的年轻魔法师“元素公主”夏菲。虽未听说夏菲有什么劣迹,但几天相处,伊丽莎白对夏菲的性格已摸了个透,知道她在武断与刁蛮这两方面绝不比艾米莉公主差多少,之所以没人讲她坏话,概因夏菲的报复手段,远比艾米莉残忍之故。 “伊丽莎白姐,臣在想什么,快说给艾米莉听听?” 伊丽莎白正在发愁,眼前忽然跳出小公主微笑的脸庞来。 伊丽莎白哪敢说,笑著摇头。不经意间瞥见夏菲的目光,以洞悉一切的气势扫视自己,不禁打了个寒战! 夏菲转过脸,艾米莉却抱著伊丽莎白的胳膊使劲摇:“快告诉我呀?不会是什么好事要瞒著艾米莉吧……” 车夫安德鲁垂著手,恭敬的站在岸上,直到四个人的身影消失在甲板上也不抬头。 一阵风掠过车夫宽大的肩膀,他感到莫名的寒意,抖了抖背后的衣裳。 “伊丽莎白小姐,请多保重!” 第050章 温沙女王 老枢密官奥尔森自芬顿九九四年退休以来,曾多次乘坐金鲨号游览,对德容至阿穆尔的航线早已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这次受族兄霍华德公爵请托,陪三个女孩出来散心,已是他第五次乘坐游船了。 敏锐的老枢密官察言观色,知道三个女孩各有心事,郁郁不乐,心里不免担忧。 但他作为长辈,很难介入女孩们中间,深感为难。 为此,老枢密官在游船上的第一晚过得很不塌实,第二天一早便穿戴整齐,来到几个女孩的船舱附近,想找个机会和他的佷女伊丽莎白谈话。 他看得清楚,三个少女中虽属夏菲年长,但那个女孩却是她们中最不爱与人交流的,要协调几个少女之间的关系,使她们不出矛盾,度过愉快的海上假期,须得从伊丽莎白入手。 而伊丽莎白似乎也有此自觉。 刚走下船舱,便看见伊丽莎白站在走廊,将手探出舷窗以外,让微凉的海风轻拂。只见她闭上眼楮,深吸了一口带著咸味的空气,缓缓呼出。 “管他呢!”公爵女儿大吼道,“出来玩就是为了开心!一次都没坐过金鲨号的家伙,在这儿都得听我的!” 老枢密官立刻退回甲板。见到这副情景,他实在不知该怎样面对伊丽莎白为好。 伊丽莎白有个毛病,平时是人见人爱的乖乖女,可一旦发作起来,就什么都不顾了,喜欢到处发号施令,气势极其骇人,即使是霍华德公爵也不敢触她逆鳞。 看来一切只能顺其自然了。 奥尔森在甲板上等了几分钟,又走下船舱。远远的就听到伊丽莎白在房间中训话的声音。 “……来到金鲨号,就是要玩的开心,不然怎么对得起自己!夏菲,艾米莉,臣们之前坐过游船没有,知道在游船上该做些什么吗?夏菲,把艾米莉弄醒,不准她打瞌睡!” 接著便听到小公主的抱怨:“艾米莉还没睡够,让艾米莉再睡一会儿吧,伊丽莎白姐……哦呵” “让她睡吧,伊丽莎白。说起来,我也有点困呢……”夏菲的语气比已往更加有气无力,似乎也在瞌睡。 静了五秒钟。奥尔森刚想过去敲门,就听到伊丽莎白的大吼,吓得打了个哆嗦:“都给我清醒一点!” “是!伊丽莎白姐!”两个女孩齐声答道。 连年长的夏菲也学了艾米莉的口吻,称伊丽莎白作“姐姐”。毫无疑问,伊丽莎白在暴走了。 “很好。下面我开始训话。” 奥尔森战战兢兢的靠过去,透过窗子向屋里看。圆窗的左半边能感受到强大的压迫感,令人不敢窥视,从右半边向里面望,只见两个娇俏可爱的女孩抱在一起,蜷缩在床头瑟瑟发抖。她们衣衫不整,腿上还盖著被子。 金发的艾米莉眼里泪光闪动,悄声对夏菲说:“夏菲姐,伊丽莎白姐好可怕……” 夏菲说:“我也怕呀……” 不知现在伊丽莎白是个怎样的表情呢。老枢密官唇间浮现苦笑。看来自己没什么可操心的了。 正要离开,背后传来伊丽莎白冷冰冰的声音:“奥尔森叔叔,既然来了,不坐坐吗?” 老枢密官只好折回来,敲门走进去。饶是他见多识广,此时心中也忐忑不安。他微笑著看看伊丽莎白,少女容光焕发,如同正午的艳阳,向她点头致意。 “呵呵,我想来问问挹们休息得怎样。很多人在轮船第一晚都会失眠的……”老奥尔森讪讪的笑道,擦了擦头上的冷汗。 伊丽莎白向她叔叔微微点头,用手一指,“搬把椅子,坐在那边。” 奥尔森无奈,只有按她说的做。夏菲和艾米莉都以同病相怜的神情看他。 “很好。现在大家都到齐了。接著刚刚的话题。艾米莉,臣说,我们到金鲨号来做什么?” 艾米莉立刻答道:“玩的开心!” “正确。那么,要怎样才可以玩开心呢?夏菲,臣来回答。” “唔……我觉得待在船舱里平静的度过整个航程就好了嘛……” “荒谬!”伊丽莎白立刻叫道,大步走过来。夏菲的脸都吓白了,求助的看著奥尔森。老枢密官低头,艾米莉则朝床的一边使劲靠。 伊丽莎白抓起夏菲的一只胳膊,把袖子挽上去,露出白嫩的手臂。她抓著夏菲的手腕抖了几下,露出惋惜的表情,说道:“比瞧,夏菲,臣的手臂多瘦!潮平时是不是整天待在魔法塔里不出来?诚太缺乏锻炼了,食欲也不好,才瘦成这样。这样不行,夏菲。现在的男人不喜欢太瘦的女孩子。” “那种事,我不在意啦……”夏菲红著脸说。 “什么?不在意?诚知道判蠕才说了什么吗?苟现在多大?” “十八岁半……” “哈!潮已经错过十九个春天了!从现在开始,臣要听我的,把失去的都补回来,努力过上健康的生活!” “伊丽莎白姐,什么才是健康的生活呢?”艾米莉小声问道。 “这个问题问的很好!艾米莉!”伊丽莎白微笑,把夏菲的手向上一抛,回身走向屋子的另一端,发出一长串的笑声。“哦呵呵呵呵……什么是健康的生活呢?很简单。对于像我们这样美貌的女孩子来说,只有身边环绕著愿意为我们效犬马之劳的男人,才是健康积极的人生!” 冷场。 奥尔森偷眼看夏菲和艾米莉,但见夏菲的脸色正在变白,而艾米莉则一副懵懂的表情。 伊丽莎白自我陶醉的说道:“对!男人!可以随意使唤、随意欺侮的男人。没有那些傻瓜,怎么能衬托出我们的美貌呢。不要普通的男人,要高大英俊的骑士,聪明睿智的魔法师,甚至虔诚而博学的牧师,当然现在没牧师了男人的水准越高,对我们服从的程度越高,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我们女孩子才越有面子。表面上,这些男人是被我们天生的美貌与气质所吸引,可实际上,起到最大作用的却是驾驭男人的技巧……” 奥尔森举起了手:“伊丽莎白,我是不是可以先走了?我不是女人……” “坐在那老实听著!”伊丽莎白瞪了他一眼,“艾米莉,臣有什么问题?” 艾米莉眨著天真无邪的大眼楮,问道:“伊丽莎白姐,女孩子真的一定要有男人在身边才好吗?” “这当然。背看看那些丑女,身边是不是一个男人也没有?因为男人看不起她们……” “哦,艾米莉一直和爸爸在一起。” “爸爸不算的!佣人什么的也不行。要没有关系的、外面的男人,越厉害的男人越好!” “那样的男人……艾米莉身边一个也没有!”小公主叫道,用一双小手抓住了被角,用力捏,“艾米莉是不是一个丑女?” “那是因为藓还小……”夏菲安慰说。 “别乱说,夏菲。艾米莉已经不小了喔。”伊丽莎白走向她们,爬上床榻。她没有脱掉长靴,跪著向艾米莉爬过去,把艾米莉轻轻搂在怀里。夏菲则躲得远远的。 伊丽莎白把双手从艾米莉腋下伸过去,用四指压著女孩的后背,使她身子前倾。伊丽莎白低下头,使自己的额头正对著艾米莉的,柔声说道:“艾米莉身边没有男人,是因为她一直和爸爸生活在一起。爸爸和男人,是一对儿天敌。从现在开始,从金鲨号开始,艾米莉也要加油!” 老奥尔森感到一阵发寒,情不自禁的扭动两下身子。 艾米莉瞪大眼楮说道:“嗯!艾米莉会拼命努力的!” “好样的,艾米莉妹妹。要改变自己,就从现在做起吧。背瞧,这条金鲨号上有的是年轻的贵族、富商,正是我们磨练驾驭男人的技巧的大好战场!不用说,船上的那群丑女也抱著同样的想法,想将所有男人据为己有……” “伊丽莎白,我可没看见船上有什么高大英俊的骑士,聪明睿智的魔法师,虔诚而博学的牧师啊……”夏菲满脸无奈的提醒道。 “哦,臣有所不知,夏菲。”老奥尔森替伊丽莎白作解释:“夫人、小姐们整日闲来无事,在家里闷得受不了,就到游船上来玩,男人就大不一样了。家族的家长、长子,商人家的继承人每天忙于处理各种事务,忙得抽不出身,而那些骑士、魔法师们要受上级的管束,行动不自由,况且他们也拿不出金鲨号的票钱。因此这条船上的男人,多半是些没有继承权、或不求上进的家伙,再不就是我这样的退休老头,实在不值得为他们浪费时间。” “叔叔你真多嘴!”伊丽莎白剑眉一挑,嗔怪道:“我也知道这些男人很不济。所以在这条船上,比得不是谁能套到最好的男人,而是谁能套到最多的男人呀。质量不行,就用数量来弥补。这些男人至少衣著光鲜,身份也过得去,带了一群也不会太掉身份的。” 又转向艾米莉,笑眯眯的说:“艾米莉,这一个星期株就跟著伊丽莎白姐,看姐姐如何击退那些丑女,将全船的男人呼来喝去,做牛做马。” “不,伊丽莎白姐!”小公主大声说道,“艾米莉是有魅力的女孩子!艾米莉自己也要抓男人!从今天开始,姐姐就是艾米莉的竞争对手了!” 伊丽莎白又惊又喜,快活的抱了艾米莉一下。越过艾米莉的肩,看到夏菲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探询的望了夏菲一眼。 “我不参加。”夏菲脸色苍白,显得有些畏惧,使劲摇头,“我就是不参加!” “唉。那也由得庞吧,夏菲。背一个人在船舱里闷著好咯。又不能硬拉薪出去。青春可是很短暂的呢!” 夏菲鼓足勇气道:“我的时间,不能浪费在这种无聊的活动里。”说著从手边拿起一本暗蓝色封皮的魔法书挡在身前。 伊丽莎白不胜惋惜的摇头:“那好吧。随时欢迎憬加入。不过我话说在前头,过了三天,船上的贵族和商人可就被我和艾米莉妹妹分完了。艾米莉,姐姐帮室好打扮一下,一定要?比玫瑰花还漂亮。美丽永远是我们女孩子最大的武器呢!” 说著,走回屋子那头,拉了一下摇铃的拉绳。下层船舱的侍女和仆人们听到铃声,便急急赶上来帮几位小姐梳妆打扮。 老奥尔森借机出了女孩们的房间,逃跑似的冲上甲板。 “我的天啊!陛下真是所托非人!这一个星期下来,小公主会变成什么样!老头我只好拼命盯紧点了……” 奥尔森扶著船舷休息,平息了紊乱的心跳。这时太阳已升到桅杆上方,气温变得十分暖和。伊丽莎白和艾米莉的猎物们三三两两的走出船舱,在甲板上游荡。 奥尔森注意观察,看这些纨裤子弟中是否有特别危险的家伙。正瞧著,一个人走过来,拍了他的肩膀一下,是奥尔森的老友,金鲨号的船长德利齐。 “奥尔森先生,起得这么早啊。”船长微笑,向老奥尔森打招呼,“怎么样,几位小姐可还喜欢金鲨号吗?” “还好。”奥尔森敷衍道,继续观察不远处的年轻男人们。 “这一趟,船上可有不少厉害的角色,奥尔森先生。”船长注意到老枢密官的神色,主动为他介绍起来:“你瞧,那位穿白色猎装、身材瘦高、卷发的,是阿穆尔塞弗伯爵的二儿子,卡里尼,这次和未婚妻一起来旅行。他旁边那位矮胖的是绝冬国的特使,是塞弗伯爵的客人。据说这位特使在剑技上很有两手……” 那特使大概四五十岁的年纪,脸上皮肤一块红一块白的,大大的眼袋,一看就是沉迷酒色之徒。这种人伊丽莎白肯定看不上眼。奥尔森对船长摆手,表示不感兴趣。 这时,又有一个体型匀称、一头显眼的红发的青年加入了卡里尼和特使的谈话。奥尔森指了指,问道:“这个红头发的是谁?” “哦,这是圣心城的阿索斯。他父亲就是那位知名的魔法骑士凯勒尼男爵,你认识的。这位也是宰相帐下的红人,在第四团服役,节节高升。算起来,倒是船上青年贵族里最有前途的一个。” “噢。”奥尔森暗暗记在心里,“那边那个络腮胡子,身边聚了一帮人的又是谁?” “这位,可必须多说两句了。他是咱们德容领主特伦特伯爵的佷子,丘鲁尼利,前段时间刚从克兰过来。”船长压低了声音说:“领主大人好像已决定将爵位传给他。不过了一年,他就是德容的主人,我的顶头上司。你看,他身边那些都是德容一带的小贵族和商人,想趁这次旅行和他打好关系。呵呵,我也得好好巴结他一下呢。” 奥尔森有点吃惊:“特伦特伯爵打算退位了么?” “是。据说文书已上承到圣心城去了,陛下缠绵病榻,瓦勒又对德容这小地方不感兴趣,这新领主的位子估计不会有太大问题。就是因为这位丘鲁尼利少爷,这趟的乘客才这么多。” 奥尔森点点头。也许是因为胡须的关系,那位丘鲁尼利相貌看来算是威武,但老枢密官却看出此人轻浮得很,举止中很有点小人得志的傲气。 一个身穿棕色衣裳的人从丘鲁尼利一群人旁边走过,吸引了老奥尔森的注意。 游船上主要有两种人,贵族和商人,衣著各具特色。商人的服饰讲究宽大舒适,大大的袖口,袖口外面往往戴著光鲜而华丽的衬花。而贵族的穿著看来利落,在领口、纽扣等细节上却极尽繁复。只有那人的衣著,式样质朴,既不像贵族,也不像商人,倒跟做工的平民很相似。 老奥尔森起先以为那是一个仆人,但看了一会,发现那人的步伐不卑不亢,自信得很,不像卑躬屈膝的角色。 看了半天,始终不见那人转过脸。 “那个穿平民衣裳的是谁,你知道吗?” “我的天!奥尔森先生!”船长翻著白眼,大惊小怪的说道,“那可不是平民的衣裳。那布料是黑石国的布朗尼,用最贵的黑蚕丝织成,编织技法极难,据说全国只有五个人能编出这种布来。那价钱更是不必说,当地的贵族都以有一块布朗尼的手帕为荣。做成一件衣裳,啧啧,价钱赶上一座小铁矿了……你别看那些贵族们穿得漂亮,论实价,全加在一起也比不上那一只袖子!” “你怎么知道这些?”奥尔森纳闷的问船长。 “呶,你看见丘鲁尼利身后那个商人没有?那是德容商会的潘帕奇。他是玩布料的。这次是为了什么合同的事来找丘鲁尼利。就是他跟我讲了那布料的事。” “那,那个穿昂贵布料的人是谁?” 船长摇头:“我也不知道。只是知道这个人叫‘杰瑞’,也是德容商会介绍来的。但他好像也不是商人。 正聊著,那个杰瑞走到突起的船舱后面,看不见了。 开始渐渐有女宾走上甲板。 很多女宾都聚在一个高个子的中年夫人背后。那是阿穆尔的一位寡妇,安蒂奇夫人,在此扮演著许多贵族少女保护人的角色。 很快的,众男士们有的摆出不经意的态度,有的则显出猴急,都聚到女宾身边去了,只有丘鲁尼利那一小群没有散。 奥尔森看看船长,发现他不怀好意的笑。两个人都明白,这是游船上的男女见面“验货”的时候到了。早茶之前,先在甲板上见个面,等用餐时好分座位。 奥尔森估摸著,伊丽莎白和小艾米莉也快上来了。他不愿在甲板上碰到伊丽莎白,便向德利齐道别。 船长说道:“怎么,有意思的才要开始呢,奥尔森先生。今天你兴致不高啊。” “唉,做保姆,还能有什么兴致。待会儿我佷女上来,叫船员盯著点,不管发生什么事也别让她吃亏。” “那是当然。” 老枢密官要船员将早餐送到房间,草草的吃了一顿。他心里始终放不下伊丽莎白和小殿下,犹豫片刻,还是决定到餐厅看看。 金鲨号的餐厅在两层甲板以下,轮船尾部正中的位置,四壁都不靠外舷,除了出入口的门,没有一扇窗户。里面终日烧著香料,一走进去就闻到馥郁的馨香,承受力稍差的人,没坐到座位上就晕了一半了,因而也不感觉到气闷。 餐厅的布置带有强烈的异国风味。厅内共有八根黑色樱桃木的柱子,两两相距很远,位置也不规则,请名家雕刻成形态各异的神兽,隐藏在许多大大小小的雕塑品中间。整个棚顶被数层黑色的帘幕包住,透出几道阴沉黯淡的彩光,像暴雨将来的穹隆。而在餐厅四壁,本应开著窗子的位置,镶嵌著一面面两米高、圆拱形的铜镜,镜中映著摇曳的烛光和隐约的人影,乍看上去,倒也有几分傍晚时分临窗眺望的味道。 厅中每一根支柱旁边,便有一组化妆成精灵、矮人等异族形象的音乐家在演奏乐曲。此时,餐厅正沉浸在舒缓缠绵的艾哈迈小调里。这些音乐家是特伦特伯爵从全国各地网罗来的名乐手,本领超群,黑木国波澜壮阔的曲风、巫神国曲折而忧郁的水乡音乐在他们手中都能显出十足的韵味,遑论名传天下的艾哈迈情歌。闭上双眼,仿佛能看到一位温柔多情的艾哈迈少女立在绚丽多姿的花丛中,向远方的晚霞伸出她纤细的双手,倾诉无声的忧伤。 用餐时间将过,餐厅中依然坐了许多宾客。人们仿佛受了厅内温婉气息的感染,又或者,他们本来也在追求同一种优雅,都轻声细语的说话。 其间偶有男子爽朗的笑声。那种笑声,响亮而不聒噪,豪迈而不粗鲁,一听就知道经过反复刻意的练习。 老奥尔森随手从门边一座雕成仕女样的茶几上拿起一杯红酒,呷了一小口,朝餐厅一角的香槟廊走去。一边走,一边扫视餐厅里的客人们,看伊丽莎白和小公主是否在某处闹事。贵族们富于技巧但空洞的交谈不时灌进耳朵,说的无非是各地交际圈的闲闻逸事,或贬斥别人的衣著品味,实在提不起兴趣听。 一头亮眼的红发引起老枢密官的注意。那是船长介绍过的,宰相帐下的年轻骑士,阿索斯。此刻他正和两个聊友聚在一张季水风格(桌面与桌脚作圆盘形,盘的中部微微隆起)的圆桌旁畅谈。另两人也都是贵族服饰,身材都有些瘦削,不像军旅中人。一个背对著香槟廊,从奥尔森的角度看不到他的长相。面朝奥尔森的的那位,相貌较平庸,极瘦,双颊深陷,眼神里带点儿呆气,看来大约二十八九岁年纪。 奥尔森稍稍靠近了些,只听那人说道:“……在阿穆尔,圣神教本就没有太大势力,塞弗伯爵干脆置之不理。再说,那禁令措辞的问题大著咧。‘缉拿犯有渎神之大罪的圣神教教士及徒众’,你们听听,‘及徒众’,意思是连信徒也要抓咯。真要执行,就该从陛下、宰相大人开始动手。” “这话可不能乱说,纳瓦什先生。”阿索斯道,“据我看来,这条禁令很可能是咱们的宰相瓦勒大人拟定的。有哪个领主那么傻,会去抓圣神教的教徒?宰相的意思不过是叫那些信众自己跟教士们分开,别在里面乱搅和。这种措辞,正有十足的瓦勒风格,未必精确,却刚好达到最大效果。现在的那些地方领主们,不板著脸用辞令吓唬他们,就拖到你绝望。不知你们听过这句古语没有,‘矫枉过正’,指的就是这个意思。” “话是如此,但禁令不是这么写的。那可是御旨啊。咱们作学术的,最忌讳就是不严谨。我在格庭根要是犯了这种语病,羞也羞死我了。”说著,叫纳瓦什的自饮了一杯,双颊开始泛红。 背对著奥尔森的人问道:“格庭根是?”这人的嗓音清澈,听来年纪不大,语调极为特别,带著一种轻盈舒展的味道,一听之下,就让老奥尔森产生了些许好感。他情不自禁的朝那边绕了绕,想看看这人的侧脸。 答话的是阿索斯:“看来,杰瑞先生还没去过阿穆尔吧?阿穆尔是咱们芬顿最著名的大学城,两所全大陆著名的文艺学院,普雷斯顿和格庭根都建在那。不过近些年来普雷斯顿略有衰落,已渐渐不能跟格庭根相比了。” 原来这人便是那一条袖子顶个铁矿的富豪杰瑞!奥尔森大大吃了一惊。看来他到底是个贵族,一进正式场合,还是要作标准的贵族打扮。想不到那套布朗尼的衣衫是套便装。 奥尔森一分心,把注意力放在那杰瑞的衣领上,想看看这套衣裳是否也是布朗尼的衣料。转念一想,是不是自己也分不清。况且,又有什么打紧?只知道这家伙是富可敌国的角色就够了! “普雷斯顿何时能跟我们格庭根学院相比了?”纳瓦什哼哼道,好像对阿索斯将两所大学相提并论很不满意,“还有,我们也不是什么文艺学院,我们是全大陆最好的魔法学院。” “不是说,芬顿的国立魔法学院,秃鹫标志的那个,是全国最好的魔法学院吗?”杰瑞问道。 这种温文尔雅,又不带一丝轻浮的腔调,实在让老奥尔森无比的受用! “哼。圣心城的那所,称为军事学院还差不多!”纳瓦什握著酒杯,忿忿不平的说道:“数百年来,从未见他们在学术上有何造就,能力超强的杀人机器倒是一代接著一代的出来,从未断绝。上一代是什么穆里尼奥大师,现在又冒出个什么元素公主来。就是这帮人,败坏了我们魔法师在常人眼里的形象,把我们看成双手烈焰,背后有恶灵跟随的怪物。” “但是”阿索斯刚一开口,就看见纳瓦什情绪激动的瞪著自己,只得尴尬的笑了一下,以缓解气氛,“我是不懂魔法的粗人,说错话你可别生气!” “尽管问便是。我一定知无不言。让你们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魔法师。” 阿索斯微笑道:“请原谅,纳瓦什先生。我家世代都是芬顿骑士团的战士,所认识的魔法师,还真就像你刚才说的,双手烈焰,背后有恶灵跟随的怪物。” 纳瓦什的怒气已稍平,只是脸色尚未完全恢复,一会儿红一会儿白。顿了一下,以讲道者的姿态说道:“这也不怪你,阿索斯先生。刚刚是我情绪太激动了。在我们格庭根,一提到那秃鹫学院的名字,没有不恨得咬牙切齿的。闲话少说,让我来给你讲讲我们学术研究者对魔法的认识。” “搬用我们校长,爱萨克爵士的话讲,魔法是许多门学问的总和,如何以个人的力量调动魔力只是魔法最基本、最入门、最下乘的学问,在整个学术体系中所占的份额只有十之一二。魔法更多的,是研究万事万物运行的规律,了解规则,利用规则,制造出各种有用的魔法机械,造福于世人。这才是魔法研究的最终目的。” “只是由于近千年来,征战不断,各个诸侯国难免短视,寻求以最简单直接的手段杀伤敌人,这才使得整个魔法研究的方向出现了倾斜。越来越多的研究资金给了那些军事院校,那些变质的学院培养出合格的杀人机器,帮助诸侯在战争中获胜。如此恶性循环。最后大多数星落人都有此误解,以为魔法师都是精神力强大的超人,可以举手投足之间施展恐怖的法术。” 奥尔森听得认真,忽然发觉阿索斯正在对自己微笑,便微微举杯向阿索斯致意。那个杰瑞似乎注意到阿索斯的表情,也回头朝奥尔森望了一眼。 这下,老枢密官又是吃一惊,连脸上的笑容都僵了。他实在没想到这个杰瑞竟是如此俊秀的一个青年。 一双夺人心魄的黑色眼眸中,闪耀著犹如午夜星空的魔力。高耸挺直的鼻梁,线条坚毅的嘴唇。秀丽得不逊于任何一位少女。而最妙的还是他那似笑非笑的神情,一瞥之下,就能在人心中刻下难忘的印象,既不亲近,也不疏远,回味悠长。 这青年的表情,可说是极为高傲的。但却不让人觉得讨厌,而只觉得他的高傲源于自信、源于智慧,自有其道理。同时,可以想象,如果他能放下那种骄傲,与人亲近的话,没有人能拒绝他的友谊,还会觉得他的友谊为己增光添彩,是一件极有面子的事。 这个杰瑞的仪态风度之高,已超出老枢密官多年的见闻范围之外了。在几十年的枢密官生涯中,老奥尔森见过的王室贵族数不胜数,但有这般气质的却真从未见过。最初的惊讶一过,便在心中暗赞不已了。 “说得有理呀!”杰瑞回过脸对纳瓦什说道,“之前我一直以为,只有教会才关心平民的疾苦。现在看来不然。教士的善心只能解一时之急,长远看来,魔法师,学院派魔法师的努力才能造福天下。” 纳瓦什的座椅发出“啪”的响声。奥尔森一看,只见纳瓦什神情激动,双眼变得通红,恍如哭过一场相仿。 纳瓦什张口结舌了一会,最终一声长叹,又自饮了一杯红酒。显然,他从未预料到在格庭根学院之外能遇到这样的知己,反而无话可说了。 而老奥尔森心中则一直在琢磨,杰瑞刚刚以怎样的表情面对纳瓦什,讲出那段话。而那种表情以杰瑞那样惊世骇俗的英俊外表展现出来,又会是怎样的模样。 看看阿索斯,似乎也有点发呆。 “说起来”杰瑞起了个头,呷了口红酒,“圣神教的教士丧失神力已经有几个月了。可至今没出过什么大的乱子。是否仍有些保有神力,却执意隐藏身份的教士在民间救治贫苦呢。我听说,德容附近的民间教会组织在最近变得非常兴盛。” “有此可能。不瞒你说,杰瑞先生,光明魔法的作用原理,正是我在格庭根的毕业论文课题。” “完成了吗?”杰瑞一边喝酒,一边不经意的问道。 纳瓦什摇头,刚要说什么,就被一旁的阿索斯抢了话。 阿索斯用两个指头捻著高脚杯的细颈,轻轻摇晃,说道:“单就这件事而言,我不认为在民间会藏有依然能使用神力的牧师。我以为现在在起作用的,是民间早有流传的一些医疗知识,比如‘草药学’什么的。毕竟不是每个城市都有足够的牧师,而且牧师也并不都是那么无私。我听说在北方三国有丰富的医疗知识,那地方有不少人顽固的拒绝宗教,现在正大量涌入芬顿。” 阿索斯看到纳瓦什惘然的表情,顿了一下,给他时间思考,续道:“你要知道,纳瓦什先生。我们现在在研究的是一个足够大的系统。系统的每一个部分都不是单独运作的,同时,每一个任务都不由单一组件完成,在纪元时代的读物中,这叫‘多重复合系统’。就神罚这件事而言,牧师的作用削减到零,更麻烦、更低级的一些治疗手段便从水面下浮上来。但在某些方面,神术是不可取代的,比如延缓衰老。” 纳瓦什道:“谁知道呢。不过阿索斯先生,你刚刚的说法是对圣神莫大的亵渎,如果他真的存在的话。” 几个人大笑,举起酒杯,虚碰了一下。 老奥尔森的情绪受到他们的感染,也不自觉的微笑起来。这几个跟船上的其他乘客大不一样,在已往的数次旅行中也从未见过这样有趣的家伙。 无疑,纳瓦什是个学究派的魔法师(他们沉迷于对哲理与自然规律的研究,多半不能施法,或只能施展极有限的法术,普通人不肯承认他们的魔法师身份);阿索斯是个见识卓绝的、自信的年轻骑士,在瓦勒的系统中显然不是作为战士储备而受培养;而杰瑞,他的话不多,无从判断他的职业和身份,只感觉他是个家教高明的贵族子弟。细想起来,倒是话最少的杰瑞在引领纳瓦什和阿索斯的高谈阔论。 如果不是有要务在身,奥尔森很愿意在几个年轻人身边度过一个星期的海上旅程。可现在,他必须尽快找到伊丽莎白,看她是如何把小艾米莉教坏,尝试用自己微薄的说服力予以纠正。 奥尔森的视线越过三个青年的餐桌,在幽暗的餐厅内巡回。终于在餐厅对角的一个位置看到了伊丽莎白的身影。墙壁在那里凹陷进去,形成一个不露痕迹的隔间,里面有两张圆桌和若干零散座位,公爵的女儿身穿华贵的白色带金线装饰的连衣裙,以大方、稍有些张狂的姿势坐在座位上。在她身边的艾米莉穿著一套深色哥特风格的长裙,表情似乎有点缺乏自信。没看见夏菲的影子。 奥尔森注意到,那个小隔间内的人员密度明显大于餐厅其它各处。不足十平米的空间内挤了七八个人,只有一个座位空著,而周围的几张圆桌也坐著客人。此外还有一个显著特色,是除了伊丽莎白和艾米莉之外少有其他女性。 奥尔森不声不响的向伊丽莎白她们靠近。 伊丽莎白正在以纯熟的手法向四周的男性展现她无与伦比的,带著浓郁个人特色的女性魅力,大方,不设防,居高临下。她在讲笑话,讲些不会暴露身份的趣闻。贵族们不时爆发出愉快而克制的笑声。 在金鲨号上有条不成文的规则,不要探问别人的出身。每个人都说自己想说的,扮演自己想扮演的角色,而作为听众,相信别人的说法,至少是表现出相信的态度,是应有的礼节。 当然,像丘鲁尼利少爷那样的除外。多数乘客也不把他当成圈内的一员。 这跟化妆舞会很类似。规则是这样,怎么玩就看个人喜好了。 有不受重视的贵族子弟大肆吹嘘,把自己说成某国的王子,也有在现实中不得意,却穿戴著一身昂贵的衣裳,自称某知名富商的继承人引人上钩的职业骗子。但同时,也有一些身份真正高贵,却低调演出,留下含蓄的暗示等人揭开的大贵族后裔。与这种大人物结交,后来凭此咸鱼翻身的例子同样数不胜数。 在金鲨号攀附权贵不很容易。必须够聪明,但必须表现得足够傻,把握尺度,让你的游戏伙伴不在旅程结束之前就厌弃你。 这对游戏双方都是一种保护,也提供一种亲近的途径。是游戏存在的潜规则,也是游戏中最有意思的一点。 伊丽莎白所扮演的,正是低调出现的大人物。她的形象气质都太张狂,可说是气势十足,难称低调,但以她温沙公爵女儿的身份,仍有在游戏结束揭开底牌时提供冲击力的资本。 可惜,那些进入伊丽莎白圈套的男人,注定会以被戏耍终场。因为她就是来玩的,下了船就谁也不认识。 比较而言,芬顿的小公主艾米莉演得更称职。女孩根本不懂得该怎样表现,才能像伊丽莎白那样具有吸引力。不是她长得丑,实在是年纪尚小,身体并未发育完全,不像十七岁的伊丽莎白那样玲珑有致,越是学伊丽莎白,就越显得不伦不类,倒失去了本来的魅力。 奥尔森隐身在一伙年轻贵族后面,偷偷观察那边的情形。毫无疑问,伊丽莎白的演出是成功的。周遭的男性贵族们即使没在看她,也很少相互交谈,食而不知其味。他们的魂魄都被美丽的公爵女儿钩去了一大半。也有走出餐厅的贵族女士,用又妒又羡的目光望她。餐厅的重心正在慢慢向她倾斜。 小公主则差不多被所有人忽略,偶尔想要说话,也找不著张嘴的时机。女孩脸上一副受委屈的表情,身子越缩越小,快要缩进靠背的阴影里。 奥尔森琢磨著,再过半个小时艾米莉就该无法承受了。到那时他把她拖出这个可怕的话剧场,带她到船舱里,让她揪自己的胡子,明天她就再不会来了。 正想著,忽然感到一股冰锥般锐利的目光扫过来,不由自主的后撤半步,碰到了身后的一位客人。一边道歉,一边以眼角余光回望,隐约看到伊丽莎白唇边轻蔑的笑意,不知是不是丢给自己。 “呀,艾米莉!潮!”伊丽莎白叫道,手拢成小碗的形状,轻敲艾米莉的肩膀。 “伊丽莎白姐……”小公主正在郁闷,抬眼看著伊丽莎白,周围十几道男人的目光齐射过来,有的躲闪、有的直接。她从来没有被这么多男人环视过,在王宫中,很少有人敢直视她的眼楮。这种经验还是有生以来的第一次。 小公主的脸蛋刷的白了,紧接著,又泛起仓惶的红晕。她瞪著大大的杏眼,胆怯的扫过男人们的脸,不敢在任意一个停留。 坐在奥尔森身边的一个中年贵族没有任何先兆的欠了欠身。 奥尔森意识到,在刚刚那一秒钟,餐厅里的气氛起了微妙的变化,艾米莉的存在感被突然性放大了千万倍,令每个人都无法忽视了。 “背的领子。”伊丽莎白指著艾米莉的胸口说,见她不明白,便笑著一把将她拉到自己身前,“衣领皱了呢。背别动,让姐姐帮弄。” “嗯……”小公主低声含糊的答应著。伊丽莎白用力扯了一下,她便俯身靠在伊丽莎白肩头。 不知怎地,从餐厅入口处吹过来一阵凉风,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连同老奥尔森在内,许多客人情不自禁的闭上双眼,深吸一口清爽的空气,心里不禁怀念起外面温柔舒适的海风来。 这时有人小声咳嗽一下。老枢密官清醒过来,连忙扭头看向伊丽莎白和艾米莉。一看之下,吃惊不小,张圆了眼楮和嘴巴。 原来小艾米莉传的长裙在背后开了一个大大的倒三角形开口。开口边沿缀著六角星花样的白色蕾丝衬边,衬边以里,露出大片娇嫩得像玫瑰花瓣一样的肌肤,在橙黄色烛光映照下,呈现出一种混合著青涩与成熟的奇妙味道,看在眼里,却像置身玫瑰园,嗅著甜腻醉人的花香。 而在那片芬芳的玫瑰园中,又有一条弯曲的峡谷横亘,隐没在一片神秘的阴影谷中,分外引人遐思。 女孩的背影虽没有成熟妖艳女子那般丰盈曼妙,但是却有著自然与纯真的诱惑力,正是游戏人生的纨裤子弟平日所难见的。 伊丽莎白浅笑著,把下巴枕在艾米莉的肩上,双眼发亮的望著她的奥尔森叔叔。她纤细柔美的右手滑过艾米莉光著的脊背,手指颤抖著,像青蛇在水中滑行,又像琴师抚琴。 餐厅里奇怪的安静下来。附近聊天的贵族都不约而同的住嘴,连有的音乐家也一时忘记演奏。 “伊、伊丽莎白姐……”小公主声音颤抖的说,“领子,领子弄好了吗?” “马上。”伊丽莎白笑了,恶作剧的在艾米莉吹弹得破的皮肤上弹了一下。小公主小声“啊”了一声。 “请原谅”坐在奥尔森身旁的中年贵族忽然踉踉跄跄的站起来,碰得椅子直响。奥尔森让开过道,那个贵族在众人注视之下,用手帕掩著口鼻,匆匆的跑向餐厅的入口。奥尔森清楚的看到他手帕有星星点点的红色斑点。 再回过头,艾米莉已经回到自己座位上了,低著头,绞弄著手指。 餐厅的气氛恢复如常,又充满富于跳跃感的轻声细语。但是老奥尔森很快无奈的发现,眼前这一块区域的主角已从伊丽莎白变成了艾米莉。许多年轻贵族、商人围著小公主,热心的与她搭话,并相互讥讽。 艾米莉对这突然的变化弄得不知所措,一时有些无所适从。她求助的看向伊丽莎白,后者回给她一个鼓励的微笑。于是,女孩像是明白了什么似的(虽然她什么也不明白),变得高兴起来,脸上洋溢著灿烂得难以逼视的微笑,连餐厅里昏暗的烛光好像都为之一亮。 奥尔森长叹。什么都不必说。在转瞬之间,只有稚龄少女才具有的奇妙魔力,已将轮船上许多阅遍山水的情场老将征服了。 女王化的伊丽莎白太可怕了,并不是老枢密官能对付的敌手。若是由伊丽莎白担任外交官,星落各国因交涉不力而失去官职甚至自杀的外国使节一定逐年增多。 奥尔森摇头,抛开那个荒唐的假设,随手把酒杯丢在附近桌上,反正那几个老贵族忙著看艾米莉,长吁短叹的出了餐厅。 上了甲板,眼前豁然开阔。上午的阳光照在微微起伏的海面上,有些刺眼。一只海鸥“呀呀”的叫著,绕著金鲨号的主桅杆盘旋,像是在玩飞行游戏。 因为有稳定的魔法动力源支持,金鲨号的船帆根本没有实际用场,只是一个摆设而已。事实上,金鲨号本身不也就是一件昂贵的摆设? 老奥尔森踱向桅杆,那边的地势较高,他想站在台阶向岸边眺望。刚走了几步,桅杆后面忽然跳出一个穿斗篷的黑发女孩,满脸喜悦的冲向他。但当女孩看清他的样子后,便站住了,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 奥尔森用微笑原谅她。女孩的个子不高,留著利落的短发,相貌极为可爱。她看起来比艾米莉大一点儿,也就十四五岁年纪,带著一股同样的纯真,却有著艾米莉所没有的礼貌。 老枢密官不由得想道,如果艾米莉和这个女孩站在一块,那会是怎样一种可爱的情景呀。 “您好。”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奥尔森回头一看,正是那位刚刚在餐厅里见过的,超凡脱俗的杰瑞,微笑著看著自己,和那个短发少女。 “我们刚刚在餐厅里见过对吗?”杰瑞微笑道。一瞬间,令人感到世界上所有的儒雅都被他的笑容吸取过去了,剩下的只有做作,以至于根本找不到一个同样的笑容回他。 老枢密官在心中惊叹他的魅力。他十分清楚,即使是伊丽莎白最美丽的时候,也很难像眼前的青年这样富于吸引力,也许是她从不隐藏她的傲气与强势所致吧。 奥尔森愉快的向杰瑞伸出右手:“你好。我叫奥尔森,是个退休的老头子。” 短发女孩快步跑到杰瑞身后,从那儿悄悄的看奥尔森。 杰瑞和奥尔森握手,“我是杰瑞,星落南方来的流浪客。这是我的表妹雅尼,圣心城人。” “你好。”女孩甜甜的对奥尔森微笑。好像只要杰瑞喜欢的人,她也会无条件的喜欢。 老奥尔森笑眯眯的向雅尼点头,抬起头,望了一眼天空,说:“今天的天气真不错呢!” “是呀。相比起来,待在不透风的餐厅里吃饭,真是一种可怕的折磨。”杰瑞的话一下说到老奥尔森心坎里。 “哈!但总有人乐此不疲。”老奥尔森大笑。此时他已确信无疑,这个杰瑞是惹人喜爱的家伙,船上独一无二的一个。 “因为他们过惯了那种日子呢。这就好比拉车的老马,放在辽阔草原上也不能奔驰。一样的道理。”杰瑞淡淡的说道。 老奥尔森不得不以慎重的眼光重新审视了一遍这个忘年交的新朋友。眉头不自觉的皱在一起。也许,这个杰瑞的智能不逊于他的容貌气质,同样是世所罕见的。那么,他便是一个集优雅、智慧于一身的天才。 多年的官场经验使老奥尔森明白,一个真正优雅,又善于交际的人物永远是不可小觑的,即使他没有一点真才实学。而多年的随军生活又无数次的使老奥尔森看到,一位聪明绝顶的幕僚的价值,抵得上半支骑士团。 那么,一个同时具有顶级魅力与智慧的青年,他的价值该如何衡量? 老奥尔森在心中苦笑。如果他仍在任,他会立刻写信给安德雷德五世,要他在内阁中腾出一个年轻人的位置。但现在,他只有错过这个年轻人,静静的等待,不久的将来,他在星落的沃土上掀起波澜。 也罢。退休了,就是要过著闲散的人生。 杰瑞开口道:“我猜想,奥尔森先生,您这趟不是一个人来旅行的吧?” “何以见得?”奥尔森好奇的反问。 “表情,奥尔森先生。您的表情。它让我感到,您有顶心爱的帽子遗落在身后的船舱。” 奥尔森苦笑出声:“呵呵……你料得不错。我这次坐金鲨号,是以保姆的身份来的。有三个,‘三个’麻烦的女孩子要照顾。” 杰瑞微笑不语,等老奥尔森向他倾吐苦水。 老枢密官和他的新朋友一起愉快的度过了白天。晚餐时,杰瑞邀请奥尔森到他的船舱做客,奥尔森考虑到还要监视伊丽莎白,只好婉拒杰瑞的邀请。 走进餐厅,却发现伊丽莎白和艾米莉都不在那儿。老枢密官怀疑她们已经被男人们拐走了,急急忙忙的跑回女孩们的船舱,要夏菲帮忙寻找。 刚下楼梯,就看到一个白色的身影倚著扶手,无力的靠坐著。 是伊丽莎白。公爵的女儿听到脚步声,抬头与老奥尔森相视。少女眼中满是失望与胆怯的神色,好像刚刚陷入失恋的痛苦似的。 老奥尔森知道,伊丽莎白恢复成乖乖女了。 “艾米莉、夏菲她俩呢?”奥尔森问伊丽莎白。 “都在里面。”伊丽莎白有气无力的回答道,“小艾米莉在给夏菲讲餐厅里的事儿。餐厅里男人是如何如何多,他们又是多么被我们的魅力所吸引,年轻的男人果然比爸爸好玩,等等等等……” 奥尔森感到自己的脸在向一个方向扭曲。他想到一个更可怕的问题,急急问道:“那夏菲怎么说呢?” “夏菲对这个不感兴趣。她在房间里读了一天《玛那概论》。” “还好,还好。”奥尔森轻吁了一口气,走过去把伊丽莎白拉起来:“出去透透气。” 两人上了甲板。这时已经是夜晚,天空中群星闪耀。星光清冷,海洋将白天阳光的余温抖落,吹起微温的风。不时有跳鱼跃出水面,溅起细细的水柱。 “奥尔森叔叔,我好烦恼啊!”伊丽莎白拉著老奥尔森的袖子说。 “已经没有什么好烦恼的了。”老枢密官望著星空,平静的说道。 “天啊,我担心的就是这一点!” “比想要我怎么样呢,伊丽莎白。我也许是个不错的车夫,但我无法驾驭由火龙驱动的马车。” “那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才好?”少女烦恼的抓自己的头发。 “哦!我想到一个人,他大概能帮!” “是谁?”伊丽莎白抱住她叔叔的胳膊问。 老奥尔森伸出一根手指,脸色沉痛的说:“比得答应我,别再变成可怕的温沙女王!不然谁也救不了滤。” “我也想呀。只要我自己能决定。可是叔叔,人家最怕面对麻烦了。只要一烦心,‘她’就会跳出来把一切打碎。” 老奥尔森半晌无语。沉默了好一会才说:“比真诚实。” “呜……”少女发出沮丧的,介于哭泣与哀叹之间的呜呜声。 第051章 钓鱼 金鲨号上的夜晚。 轮船放慢了速度,随水流缓缓摇荡著,仿佛有一位永不疲累的母亲摇著摇篮。 夏菲已熄灭了所有的蜡烛,屋内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到。伊丽莎白因为过度烦恼,一直做著失眠的梦。 不知是什么时候起,有沉重的东西压在胸口,使伊丽莎白感到呼吸困难。她挥手,想把梦魇赶走,却意外的摸到一个柔软的、微凉的身体。 “伊丽莎白姐姐。”那个梦魇说。声音像从越过甲板与云层的高空传来。 伊丽莎白一下子猛醒过来。黑暗中有一双闪闪发亮的眼楮,离她的鼻尖只有十厘米远。她感到恐惧,进而想到那是小艾米莉的眼楮,没什么可怕的。 夏菲嘟哝了两句奇怪的话,好像是什么魔法咒语,接著翻了个身。 “艾米莉,臣怎么还没睡?”伊丽莎白压低声音问女孩。 “姐姐。那个……”女孩说了个开头,伸出一根细细的手指在伊丽莎白胸口画圈。 伊丽莎白握住艾米莉的小手,不让她乱动,不耐烦的问道:“到底是什么事?” “明天,埃森维尔先生、卡里尼男爵他们……” “停!停!这个什么先生、什么男爵的都是谁啊?!” 女孩的语气带著一丝惊奇:“年轻男人呀。伊丽莎白姐姐昨天钓到的。卡里尼是那个头发打卷儿的白衣男人,埃森维尔先生是最老的那个,年纪只比爸爸小一点。他们,他们两个跟艾米莉说了最多的话……是不是觉得艾米莉很有魅力?” 伊丽莎白顿时感到无力,头向后一仰,靠在枕头上了。 艾米莉的大眼楮在黑夜里闪光,一眨一眨:“姐姐腕怎么啦?” “我没什么。艾米莉,不要记住这些蠢男人的名字,这会让他们得意的。而且,这金鲨号上哪有什么值得记住的好男人?” 艾米莉夸张的“喔”了一声:“喔!我明白了!伊丽莎白姐的意思是要跟男人保持一定距离。‘男人都是很贱的东西,越是赶他们,他们就越追渫’,昨天姐姐是这样说的吧?艾米莉背得对不对?呵呵。只有保持神秘感,才能保持吸引力!伊丽莎白姐,臣好聪明。艾米莉之前从来没听过这么有智慧的话。” 伊丽莎白觉得好想哭。自己这是做了什么事呀! 伊丽莎白把艾米莉扶到一边,坐起了身子,抓住女孩的双肩,以说教的口气道:“忘掉!把我昨天说的都忘掉!一句也别记得!” “咦?为什么?”艾米莉不解的看著伊丽莎白。 “别问为什么。总之,忘掉就完了。艾米莉,我跟土,年轻男人是不错,可是这金鲨号上的男人,质量是全芬顿最差的。” “呵呵。所以要用数量来弥补呀。姐姐说过的,艾米莉每句都记得。还要考哪里?”艾米莉乐呵呵的回答。 “不是在考咸!艾米莉,那种男人真的很差劲,丢下家族事务,跑到游船上鬼混,以为他们自己是女人?嫁了就算完成任务?被那些男人缠著,才不是好事呢。” “可是,他们不喜欢艾米莉,证明艾米莉没有魅力呀。艾米莉,艾米莉不想做只有爸爸才喜欢的丑女孩。而且……而且爸爸现在也不喜欢艾米莉了。”小公主落寞的说。 “艾米莉。”伊丽莎白贴近女孩的小脸,语重心长的劝道,“女孩子的魅力,不是要靠随便什么人的喜欢都能实现。花朵再美丽,不是由特别的那个人来欣赏的话,美丽又有什么价值?姐姐昨天晕船,都是乱说的,臣千万别当真。这样,我们明天不到甲板上去了。一起跟夏菲姐学习魔法好不好?” 艾米莉的声音越来越小:“不好。艾米莉想要年轻男人……” 伊丽莎白怒不可遏:“睡了睡了!明天的事明天再说!” “喔。可是埃森维尔先生和卡里尼男爵” “让他们都去见鬼吧!” 不由分说,伊丽莎白把艾米莉送回自己的小床,用被子把她包裹起来,又压上一只绒布狗。 钻进被窝,伊丽莎白却再也睡不著了。她想到黑暗的未来,而黑暗又是自己亲手创造,不禁心乱如麻。 又想起奥尔森叔叔的话。叔叔足智多谋,也许真能想出什么办法,把小艾米莉从歪路上引回来。只要温沙女王不再出现。 终究,一切还是要归结到自己身上。伊丽莎白下定决心,不管遇到怎样难缠的事其实也不会有什么真正难缠的事也坚决克制住自己,不烦心,不懊恼,不变成可怕的温沙女王。 “不烦恼不烦恼不烦恼不烦恼……”伊丽莎白祷告一般的念叨著,直至天色发白,才终于睡去。 第二天中午,饥饿的伊丽莎白从烦恼的梦中醒来。房间里亮的晃眼,夏菲音乐般的咏唱声无止无休的响著。 伊丽莎白揉著干涩的眼楮,忽然想起一件重大的事。 “艾米莉呢?”伊丽莎白大叫道。 “哦,出去找年轻男人玩了。”夏菲淡淡的回答。 “背呢?诚在干什么?怎么不” 夏菲脚底出现蓝幽幽的光圈,一下子传送到房间的角落去了。她望向伊丽莎白,颤抖著说道:“不要吓我,伊丽莎白姐。我也跟又一起出去钓男人好不好?我不背书了……” “好烦啊!”可怜的伊丽莎白的叫喊声,从舷窗传出,飘向远处的海面。一串贴著海面游泳的银鱼被她吓到,飞快的转向,钻进海底,留下一片耀眼的白浪。 一根系著红色浮标的鱼线忽地扯出海面,带起一朵水花。鱼钩上空空的,连鱼饵也不见。 金鲨号船尾的甲板上,正有十数位游客聚在一起,钓鱼为乐。 “可惜!”老奥尔森收起鱼杆,跟身后的一位贵族小姐说:“鱼没钓著,鱼饵却给吃了!” “老爷子。”那贵族小姐,卡米莉安笑嘻嘻的说,“跟你说的可不大一样呢。”一边说著,一边用眼角余光偷瞧不远处的一位贵族青年,她的未婚夫卡里尼。 卡里尼正在以一位金发少女为圆心,远远的兜著圈子。未婚妻在场,他心中的郁闷可想而知。 老奥尔森也在盯著卡里尼。他心中打定主意,要是那个油腔滑调的贵族小子敢再向小艾米莉走一步,他就把鱼钩甩在那家伙脖子上,钩他回来。嘴里却说:“这是有人叫喊,吓退了鱼群。刚刚儒邮听到下面那一声惨叫吗?” “听老爷子这么一说,好像是有呢。声音像女孩子。不会有什么急色的家伙,在金鲨号上做出不好的事情吧?嘿嘿嘿。”坐在老奥尔森身旁的钓鱼者,富商埃森维尔接话道。这是个好酒色的老胖子,形容颇为猥琐。 “呀!说什么呢!”登时有几个打扮妖媚的贵族女性假声假气的叫起来,嗔怪之中藏著暗喜。 “女士们。这也怪不得男人呀。”埃森维尔回过头,向女人们抖动下巴的肥肉,“谁让赜们太美丽、太钩人呢?” “您可真会说好听话。”一个态度积极的女人答道,“谁不知道,咱们大商人埃森维尔走南闯北,行遍芬顿与西方五国,什么样的女人您没见过。” “哈哈哈哈……”埃森维尔大笑,笑罢,又绷脸作严肃状:“我埃森维尔做生意,靠的就是诚实。真人不说假话,几位金鲨号的夫人、小姐们,臣们的容貌气质,要是放在我们常春国,我们的王妃就要换人了。芬顿美女虽多,可也想不到有这等天生丽质呀。” 女人们笑起来,纷纷作羞涩貌,看得老奥尔森一阵恶心。又听到不远处的另一位贵族也在说著类似的谄媚的话。 这时,一个金发素袍的少女走到人圈当中,站住。老奥尔森一看,立刻转不过头来了:那少女的容貌之纤柔秀美,只能以惊世骇俗、不可思议来形容。 眉眼太过眩目,难以品析,只有把视线移到少女的发式与衣著。金线般的发丝盘曲成发辫,发辫又在两侧盘成葵花般的发型,遮住了耳朵。穿著只是简单的连衣裙。衣料纹理很粗,却发出微弱的光泽,看著让人著迷。 一时间,所有人都说不出话来,只对著这少女傻看,连小艾米莉都呆住了。过了一会,却见那少女将一根葱笋般的手指伸进小嘴儿里,吮吸起来。 这下,众人的表情更傻了。 少女用她水亮的蓝眼楮扫视在场的众人,视线在每个男性脸上停留片刻。贵族们都有点紧张,偷偷的挺直了腰板,当那少女的眼光扫到自己时,无不心跳加速,口干舌燥。看完一遍,少女露出失望的表情。 这时又有一个可爱少女“ ”的跑过来,从身后拉住那金发少女的手。奥尔森认得,是杰瑞的表妹雅尼。 金发少女回过头去,看著雅尼说:“哥哥不在这里……” 雅尼先把少女的手指从小嘴里拉出来:“哥哥在自己房间呢。快回去吧,别让哥哥著急。”又转向众人,微微鞠了一躬,“打扰了!” 两个少女手牵著手跑开了,消失在舱门。 一朵云遮住日光,在甲板上留下一片灰影。 男人们都保持著同一姿势,直直的伸著脖子,望向两个少女消失的地方,面带神魂颠倒的痴相。 而夫人、小姐们则面如土色。不管平日对容貌如何有自信,再怎么自傲、自恋,她们心里也自明白,就算把全船女性的美丽集中起来,也不比那金发少女的一根小手指。 还是小艾米莉最先出声:“好漂亮的一位姐姐!” 一个男声道:“莫非,那个就是杰瑞先生的另一位表妹,雅希蕾娜小姐?美得令人难以置信呢!” 有人问道:“‘另一位’表妹是什么意思?” “哦,刚刚那个短发女孩是杰瑞先生的表妹雅尼,他给我介绍过的。” “雅希蕾娜?”埃森维尔重复道,忽然眼楮一亮,从怀里取出一支笔和一个小本子,在上面潦草的写起来。 其他男人也纷纷效仿。只有卡里尼,右手伸进口袋里,以哀伤的目光望著他未婚妻,一动也不敢动。 卡里尼的左手僵直的攥在胸前,攥得指节发白。他的心里正在滴血:“可恶啊。有这样两个表妹!那杰瑞究竟何许人!” “钓鱼了钓鱼了!”一个男人突然忘情的大喊起来,“都看天做什么,难道我们要钓飞鸟啊?” “有道理!”卡里尼悲愤的应道,举起了鱼杆,将鱼钩甩入水中。 男人们纷纷称是,各自整理渔具、座椅,开始钓鱼。夫人、小姐们也重整旗鼓,各自找寻目标。 老奥尔森一把将小艾米莉揽在怀里,瞅瞅几个跟过来的贵族男士,威胁的扬了扬鱼杆,使他们讪讪的走开。 离他们不远的地方,还有另一小群人聚在一起。那是德容未来的主人,极具“男人气质”的丘鲁尼利少爷和他的追随者们。 丘鲁尼利少爷面朝大海,正在指点江山,偶尔向钓鱼者这边望上几眼。他身旁虽也有两位妙龄女郎,但比之钓鱼者身边花团锦簇的美景,自然落了下风。丘鲁尼利少爷虽然自认是“男人中的男人”,对此也不能不稍有介怀。 德容商人潘帕奇独自离开丘鲁尼利的一群,向船舱方向走,面带难掩的失望之情。 不久,杰瑞先生带著他的两个小表妹来到甲板上。因阳光炽烈,三人都穿著宽松的素色便服,式样简单,却和天海一色的景象配合得异常和谐。 金发少女怀中抱著一只肥胖的白猫,脖子上系著咖啡色的名牌,正在眯著眼楮睡觉。 杰瑞先生的优雅风姿,雅希蕾娜的美丽超凡,雅尼的真纯可爱,已不必多说,而三个亲密密的走在一处,又自然构成一幅绝妙的图景,即使全芬顿最好的画家来了,也未必能将他所看到的、由此所激发的情感与冲动描绘出十之一二,只好托之以宗教性的抽象了。 故此,连抓紧分分秒秒奉承丘鲁尼利少爷的一群人,也目不转楮的看著杰瑞先生及他的两个小表妹,以他们为中心旋转。 丘鲁尼利少爷好不容易将视线从雅尼圆圆的小脸上移开,却看到他身边的两个女郎在痴痴的看那位杰瑞先生,不禁妒火中烧,大声咳嗽两下。 众人这才回过神来,又开始谈笑风生。 杰瑞先生径直走向老奥尔森,向他点头致意,对其他人的瞩目全不理会,尽管此时有十几道倾慕的眼光射在脸上。别说那些原本就是来寻欢作乐的贵妇,连小艾米莉的眼楮都有点直了,心脏怦怦直跳,好似藏了一只活泼的小兔子。 “这么帅的大哥哥!跟爸爸真的太不一样了!可是,也让人很想亲近他。”小公主偷偷的寻思道。 “奥尔森先生,我如约来了。”杰瑞微笑道,走到老奥尔森身后的空地。 两个少女紧跟著杰瑞,使正在聚拢的贵妇们不情不愿的让开位置。美丽与可爱是她们天然的魔法护盾,使众贵妇自惭形秽,不得不靠边。 “哈,杰瑞先生,你来啦!带钓竿了没有?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一个小佷女,艾米莉,很凶的小女孩。”他拍拍艾米莉的头奥尔森直觉的认为艾米莉不会在杰瑞先生面前给自己难堪向杰瑞使了个眼色。 “艾米莉好。”杰瑞随便答道,向艾米莉一笑,接著就回过身跟他的短发表妹说话:“小雅,把我们的钓竿、鱼饵拿出来吧。” “嗯,哥哥。”小雅听话的点头,把一只小手袋放在地上,翻找东西。 艾米莉心中升起小小的落寞,立刻噘起小嘴,哼了一声。 这时,金鲨号的贵妇人们齐齐的迈著小碎步,不声不响挤了过来,在杰瑞先生身后围起密实的城墙。城墙外围是踮著脚,努力向前张望的男人们,雅希蕾娜金发的闪光映在他们瞪圆的双眼里。 只有坐在奥尔森身旁的埃森维尔,对著雅希蕾娜俏丽的小脸儿猛瞧,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早早的占了好位置。 杰瑞先生的座椅、渔具都是折叠著的,在手袋里只占极小的空间,展开后却一点也不小气。躺椅宽大舒适,带著纯粹的氏族复古风格。鱼杆是白色发乌的多节金属杆,也不知是什么质材。 如果金鲨号的客人们知道这几件东西的价钱,怕又要吃惊不小了。 雅希蕾娜怀里的肥猫从午睡中苏醒,闭著眼楮,转了几下头,大大的打了个哈欠:“呵喵。” 猫睁开眼楮,猛然发现一个形貌怪异的胖老头正色眯眯的看著自己,大怒,以凶狠残忍的眼神瞪了回去,吓得埃森维尔打了个哆嗦,连忙低头。在他这辈子里,从来没料想猫能有如此可怕的目光。 “咖啡,乖哦。”雅希蕾娜用她细嫩的小手轻轻抚摸肥猫的脑袋。猫舒服得“咪咪”直叫。 “啊,那只猫!我多想……”有人低声感慨道。 贵族们齐齐的点头。 这时,老奥尔森和杰瑞两个人的鱼钩已投入了水中。 艾米莉偷瞧了杰瑞先生一眼。年轻英俊的杰瑞先生,面带著谦和的微笑,望向海面。那个叫雅尼的女孩正仰著头,聚精会神的看表哥的侧脸。 艾米莉觉得,杰瑞先生的笑容是故意气她的。怎么可能有人对超级有魅力的小艾米莉公主视而不见呢。 这样被人忽视,在她是从未有过的经验。只过了短短几秒钟,她就愤怒得不能忍耐了。 小公主噘起小嘴,转头望向海面,使杰瑞先生那欺负人的笑脸被蓝色的水面替代。这时正是阳光最暖、跳鱼最活跃的时候。海面上有许多跳鱼蹦达著,溅起细小的水花,仿佛在那片海域上空有一朵雨云,正淅淅沥沥的洒著小雨。 这可比那个什么杰瑞好看得多!艾米莉心想。 “奥尔森老头儿。”艾米莉拉了一下老枢密官的胡须,说道:“跳鱼为什么总是要跳出水面呢?们喜欢热闹吗?” 老枢密官条件反射的抓住女孩的手腕,以确保她不会扯自己的胡子。“因为们不能在水下呼吸呀。跳鱼这种东西,与其说是鱼,倒不如说是海里的青蛙。背瞧,们生著两条后腿呢。” “青蛙?那是什么?”艾米莉满脸茫然,追问道。 “唔……青蛙是生活在河流附近的一种蜥蜴,和跳鱼差不多……” “不是鱼?”小艾米莉没领会到老奥尔森的玩笑,“那们为什么要到海里来呢?像海鸟那样,捉鱼吃吗?” “哦,算是吧。们的食谱主要是小鱼和虾米。跳鱼的家乡在海的西方,平时我们看不到这样多的跳鱼。现在是们的产卵季节。” “哦,原来是这样。”小艾米莉点点头,好像是明白了。 过了一会儿,她又问道:“产卵是什么呢?” 老奥尔森张大嘴巴,半晌说不出一句话。一旁的杰瑞也露出了无声的笑容。 “产卵就是繁殖后代的意思。”老奥尔森怕她听不懂,又加了一句:“繁殖后代,就是生小孩子、小跳鱼。” “生小孩子?”艾米莉不相信的瞪大了眼楮,“爸爸说过,小孩子都是候鸟从天上送来的。跳鱼到海边来等们的候鸟吗?可是艾米莉觉得,这一代的鸟很少呀。” “鸟……”老奥尔森的头顶沁出了汗珠。鸟是不可能来给跳鱼送孩子的。鸟喜欢吃跳鱼。 “只有人类的小孩子是候鸟送来的。”老奥尔森决定维护国王陛下的谎话,“至于跳鱼,像树木把自己的种子播在地上一样,们把种子埋进沙滩,等小跳鱼长成,破壳而出,海潮会把们带进大海。德容海滨一带气候温暖,海中有丰富的养料,小跳鱼就在这里长大,再游回西方去。” “杰瑞哥哥。”雅希蕾娜忽然附在杰瑞耳边说悄悄话,声音却不小:“奥尔森先生说的不对。根据生物学理论的说法,人类的小孩子是由人类女性孕育分娩,是交配行为的结果。” 杰瑞手一滑,鱼杆差点掉进海里。他急忙俯身向前,抓住了鱼杆。 不小心听到雅希蕾娜的耳语的老奥尔森更是傻在当场,冷汗涔涔而下。 “哥哥?”雅希蕾娜诧异的看著杰瑞。 “没什么。鱼脱钩。”杰瑞嘿嘿一笑。 “她说的是什么意思呀,老头儿。孕育、交配什么的?”小艾米莉脸色好冷,仿佛随时要惩罚老奥尔森说谎。 这时,背后忽然传来“啪啪”鼓掌的声音。他们回头一看,是金鲨号的船长德利齐,准备向众位乘客讲话。 “诸位尊贵的女士们、先生们。请允许我打扰一下。在我们的前方的航程中,有一处绝佳的渔场。如果各位有意以钓鱼为乐,不妨稍候片刻。我马上命令轮船控制室的魔法师提速,在黄昏之前,就能到达那儿。” 老奥尔森无奈的苦笑。这番话他早已听过多次了。接下来,德利齐会利用轮船提速、众人无法钓鱼的时间,向乘客们兜售各种特制的鱼杆、渔网、鱼饵,又能大赚一笔。特伦特伯爵赚钱的心思真可谓无孔不入啊。 轮船很快开始提速。众贵族、商人们大多留在甲板上,享受乘风破浪的爽快之感。当然,他们也没忘了钓鱼的念头。有人已开始大肆吹嘘自己钓鱼、捕鱼的技术如何高超,曾有过怎样辉煌的战绩,而那些夫人、小姐们不是傻瓜,自然顺著男人们的意思,提出一个个无伤大雅的赌约,比如若是你钓不到今天最大的鱼,明晚就不陪你散步等等。 德利齐船长笑眯眯的抱著肩膀,站在船尾听众人聊天,心中在考虑该给渔具定怎样的价格,还抽空向老奥尔森眨了眨眼楮。 老奥尔森苦笑,继续给小艾米莉编他的候鸟故事。 海面迅速倒退。跳鱼溅起的细小浪花很快被轮船激起的白浪覆盖。大片银鱼、金叶鱼发出的灿灿的光亮也稍纵即逝,转瞬被甩在后头。 轮船冲过一片浅海,水面的颜色忽然转深,渐渐变为幽深的黑宝石色。水面上空已不见海鸟的影子,取而代之的是一群艾索米亚飞熊,像一群巨大的蒲公英绒球,在空中缓缓飞舞。 这种熊是纪元时代前期产生的。不知所以的,这种熊从一出生背后就附著了一对儿半精神体翅膀,可以不费力的飞行。们由北向南缓慢迁移,经过超过千年的时间,来到了泰戈尔海东岸,并在此定居。 艾索米亚飞熊酷爱吃鱼。们吃鱼的方法极其讲究,吃前要将鱼鳞全部剥去,将内脏抛入海中。芬顿人中因而有一种说法,“高山上的短腿族,卫生习惯还不如西海的熊。”这一方面是对矮人的歧视,另一方面也确证了艾索米亚飞熊讲求卫生一事。 但是,今天吸引到游客们目光的不是飞熊捉鱼、吃鱼的场面,而是另有刺激的。一对儿成年的艾索米亚飞熊夫妇正亲密的抱在一块儿,宣泄们火一样的激情。 一月也是艾索米亚飞熊发情的季节。 轮船上的气氛变得稍有热烈,一种仿佛被酒精刺激而产生的、无伤大雅的暧昧悄悄在人群中扩散开。 很多夫人、小姐们羞涩的低头,闪亮的眼中却跳著挑衅的火花。而众位绅士则低声谈笑,显得对飞熊的表演满不在乎。 那位金鲨号未来的主人,丘鲁尼利少爷好像听到了一个什么笑话,毫不客气的大声笑起来。很多人对此皱起了眉头。 “哥哥、哥哥!”雅希蕾娜伸手扯著杰瑞的袖子,要他看那一对儿熊情侣,“们在干什么呢?那两个熊。那儿。” “雅希蕾娜!”杰瑞还没回答,好久不说话的小雅大声说道。 “小雅姐姐腕知道吗?” 小雅的脸颊瞬间变得跟熟透的只果一样红。“们……们……” 雅希蕾娜又去扯杰瑞的袖子:“哥哥、哥哥……” 老奥尔森后退两步,保持安全距离,饶有兴趣的看杰瑞如何表现。看得出,雅尼小姐知道那个问题的答案。但雅希蕾娜小姐不是表姐吗?看她的身材显然比雅尼小姐成熟呀。 杰瑞的表情十分尴尬,脸颊也有些微红。他这样的聪明人也有无计可施的时候,老奥尔森不禁幸灾乐祸的偷笑起来。 小艾米莉忽然上前两步,站在老奥尔森身前,对著杰瑞与雅希蕾娜,仰起小脸,眯著眼楮,十分骄傲的说:“连这个都不知道。们在打架呀。看不出来么。” 老奥尔森、杰瑞、雅尼异口同声的“啊”了一声,面面相觑。 雅希蕾娜看看艾米莉,又回头摇杰瑞的袖子:“哥哥她说得对吗?” “完全正确。根据纪元时代留下来的文献记载,这些艾索米亚飞熊曾经是智能非常高的动物。们向高山氏族学习了一整套的近身搏击技巧,用于自保。们内部经常进行这种搏击练习,以提高水平。”杰瑞一本正经的说道。 老奥尔森听得佩服不已。杰瑞的脸皮可真够厚的! “哦,原来是这样。雅希蕾娜对搏击一点也不懂呢。”少女点了点头,放开杰瑞的袖子,全神贯注的观看起熊的“搏击训练”来。 这下,杰瑞、老奥尔森和小雅都不知说什么好,也不好意思跟雅希蕾娜一块儿欣赏“熊的搏击”,一种古怪的气氛在几个人之间传递,越来越重,把他们的头都压下来。只有小艾米莉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仿佛在说:“看,我说的没错吧。” 不知不觉中,雅希蕾娜身边的人员密度又缓缓增大。一些贵族面带著难以置信的神情,被吸引著不由自主的移动过来。全芬顿再也找不到比出神的看“熊打架”的雅希蕾娜更能引人遐思的场面。 小雅不小心踩到后面的一个人,吓得“呀”了一声。这才发现情况有些不对头,连忙拉杰瑞的袖子。 雅希蕾娜同时拽住了杰瑞的另一只袖子,高兴得一蹦一跳的,说道:“哥哥、哥哥!你看那一招,好像很厉害呢!上面的那只熊” 杰瑞再也受不了了:“别说了,雅希蕾娜。我们别看熊打架了好不好?” “为什么?”少女停下来,奇怪的看他。 杰瑞却无言以对。 好在轮船够快,过不了多久,飞熊情侣和们的部族就化为海面上模糊的棕色影子,看不到了。几个人都长出了一口气。 黄昏之前,轮船到达了渔场,放慢了行驶速度。德利齐已将他所有的鱼杆、渔网都租出去,鱼饵则作为赠品,装在比酒杯还细的筒子里送给乘客。反正渔具就挣到了够多钱,乐得送个人情。 众男士们拉开架势,开始他们的钓鱼大赛。这地方鱼多得吓人,各式各样的都有,看上去又网子随便一捞就会有收获。钓鱼客的兴致也早在等待中达到顶峰,此刻要大展身手,将水中的鱼、船上的鱼统统收入囊中。老奥尔森和杰瑞也各自取出钓竿,上好鱼饵。没过多久,就有一个贵族高声叫起来,是卡里尼男爵钓到了今天的第一条鱼。在他身后,卡米莉安小姐摇著小扇子挡在面前,不出声的微笑,显得十分得意。 杰瑞和老奥尔森也钓到了各自的第一条鱼,一条银鱼和一条干巴巴的骨卡鱼。 杰瑞正要上鱼饵,雅希蕾娜又拉住了他:“这是雅希蕾娜自制的蛋糕,可以用来钓鱼吗?” 女孩指著手心里一团粘乎乎褐色的东西说。 “嗯。”杰瑞微笑著对少女点头,将那东西粘在鱼钩上,抛入水中。 没过多久,他们面前的海面上就浮起了许多白肚皮。 老奥尔森看得胆战心惊,但杰瑞却一副“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表情。 老奥尔森问雅希蕾娜:“雅希蕾娜小姐,臣的鱼饵是用什么做的?” 少女认真的答道:“芥末,胡椒,鱼子酱。” “那一投入水中不就散了吗?” “所以才毒到这么多鱼呀。”答话的是杰瑞。 “哦,有道理。” 小雅从德利齐那租了个网子,将鱼打捞上来一些,发现所有的鱼都陷入深度昏迷状态。奥尔森判断,们一定是被散落在海水中的无数颗褐色带辣味儿的鱼子酱吓昏的。靠这一网的收成,杰瑞在钓鱼比赛开始阶段遥遥领先。 愉快的时光总是过得极快。不知不觉中,黄昏降临,半个夕阳溶化在海中,将海水染成一片金黄,一片深绿,配合满天的霞光,呈现出一种动人心魄的壮美。继而,夕阳入海,天空与大海瞬间被午夜的深蓝占据。轮船开始在闪耀的群星间遨游。一半星星在水里,一半在天上。 众人玩得未能尽兴,都不愿离开甲板,到令人气闷的餐厅中就餐。有人提议将下午打到的鱼烤了吃,立刻获得一片赞同之声。人们鼓噪起来,纷纷要点燃篝火。 伊丽莎白一个人摸上了甲板,找到奥尔森他们。她告诉老奥尔森说她吃过了,夏菲还在餐厅里,要他们下去吃饭。老奥尔森看出她没有变成温沙女王,立刻邀请她一起吃烤鱼,并把他的“钥匙”,杰瑞先生介绍给伊丽莎白。 “杰瑞?”伊丽莎白这才看到那不怎么魁梧的青年。温沙尚武,家中出入的多是高大强悍的骑士,而兰斯的身材并不起眼。 “伊丽莎白小姐,臣好。”杰瑞有礼貌的向她点头,微笑,表现得相当自然。 “噢。”伊丽莎白含糊的答应,在老奥尔森身旁跪坐下来。眼尖的老奥尔森发现,她不时拿眼角的余光偷看另一边的杰瑞。 也难怪。以杰瑞先生的相貌气质,正值妙龄的女孩子见了他,有几个能不动心。 说不定杰瑞先生真能帮伊丽莎白制服温沙女王。那这次旅行的价值可就太大了!老奥尔森乐呵呵的想道。 这时甲板上忽然有点混乱,一群人围著德利齐船长,激烈的争执。 “不行。”德利齐船长一边摇头一边摆手,“金鲨号的船身主要是金属制造的,但也有一多半木头。我不能允许你们在甲板上点火。事实上,按照特伦特伯爵的吩咐,在没有船员陪同的情况下,一切明火都是被禁止的。” “船长先生,我们只是想生火烤鱼吃,不会出问题的。你瞧我们这有这么多人……”为首的一个贵族说道。 “是呀。船尾侧后的部分甲板不是包了铁皮吗,我们可以在那里生火。” “你太小心啦,船长。只是一个小小的篝火晚会。而且你瞧,这里有的是优秀的战士,很多人在十级以上!你认为我们连火都对付不了吗?”一个高个子贵族一边解释,一边有意侧过身,展示他宽大的肩膀。这几乎可以视作一种威胁了。 “烧黑了一块甲板,我埃森维尔赔偿你五十个金币!”埃森维尔一边叫喊,一边向海里扔了几枚金币打水漂。 “不,先生们,你们都误会了我。我从来没有贬低各位能力的意思,相反,我相信全芬顿,乃至全星落的优秀人物都聚集在船上。这是我们金鲨号全体船员,也是特伦特伯爵的荣耀。诸位的实力、财力是不容置疑的。只是有一点各位忽视了,这艘金鲨号与普通的游船不同,它是纪元时代留传下来,具有太古技术水平的造物。它是靠魔法驱动的。各位都是高水平的战士,对魔法涉猎有所不及吧。” 船长的这一番话连捧带削,杀伤力不小,众人的气势顿时有所回落。女人们露出失望的表情。 德利齐又道:“这艘船的核心部分是‘火轮’,我同样对它知之有限。但是这个名字清清楚楚的带著『火’字。如果在船上点燃明火,很可能会干扰到火元素的波动,后果不堪设想啊。” 杰瑞对老奥尔森耳语道:“火轮未必与火元素有关,这是显而易见的。如果纳瓦什在这儿,必然能听到他一番高论。” 老奥尔森微笑著回答:“但那些贵族、商人肯定想不到。咱们别管,看著德利齐船长怎样表演吧,下面很有趣的。” “那厨房是如何做饭菜的呢?”一个心思较为灵活的纨裤子弟喊道。 “对呀对呀。”立刻有多人附和。 “哦,那十分艰难。”德利齐故意卖了个关子,“我们船上共有四位魔法师,轮流负责控制金鲨号的火轮机构。在做饭菜时总有一位魔法师在场监控。” “那么,让魔法师来这边监控我们好了。既然厨房一直在做出可口的饭菜,我们也能试一试手艺。我们不会比厨房危险多少。”卡里尼道。 “说得好!”卡里尼随行的两个,卡米莉安和绝冬国的特使一起鼓掌。 “这会加大魔法师的负担。而且……”德利齐面有难色,假装犹豫了一会儿,说道:“不瞒各位说,这些魔法师是我们从德容的法师塔借来的,都是法师塔的学员。我们的协议只包括维持金鲨号正常运转,并无任何权力向这些魔法师下达命令。” 这对众贵族、商人可是一次重击。有些人开始丧气了。 “这么说,篝火是怎么也点不起来咯。魔法师……” “不。也不是如此绝对。那要看魔法师本人的意思。”德利齐给众人留下一丝希望,转过头,向桅杆方向张望,有个黑影正从船舱里出来。“哦,正好,那个就是我们的魔法师之一。大家如果真要点篝火,得跟他商量,我爱莫能助呀。” 众人顺著船长指的方向转头,果然有一个穿长袍的人影缓缓走来。 “瞧见了吧。这下又能套出不少钱。”奥尔森低声说道,“这招每次都能给特伦特伯爵赚个几百金币。那群人里最显摆的一个会主动掏钱出来,还唯恐掏的不多,不够阔气。这次的冤大头,我琢磨著,就是我们那位埃森维尔大商人了。” 杰瑞点点头,忽然向船长走去:“船长先生,可否听我说两句呢。” “哦,是杰瑞先生。当然可以,您请说。” 众人齐齐看向杰瑞,男人的目光里无不透出嫉恨、排斥,女人则恰好相反,同时,所有人也都显露出好奇与期待,想知道这个杰瑞到底要说什么。 “是这样的,船长先生。我年轻时曾学过几年魔法,多少算个魔法师。我刚刚听您说,明火可能会引起火元素的波动,造成火轮混乱,所以需要监控火元素的波动,是吧?” 德利齐的眼中露出几丝茫然,点点头。他自己根本不懂魔法,刚刚说的只是套话。 杰瑞又道:“火轮的构造,我不懂。但是监控元素魔法的波动,那没什么困难的,很多预科班的魔法师都能做到。如果是这件事,就不必劳动船上几位魔法师的大驾了,我自信足以胜任。” 女宾之中,立刻发出几声欢呼。男人则没有任何动静。 德利齐慌张起来。要是这笔收入没拿到,贪婪的特伦特伯爵免不了要训斥他一顿。幸好那个随船的魔法师这时赶到了,德利齐把魔法师拉到一边,跟他嘀咕了几句,又转向杰瑞说:“这位是我们的魔法师,请您跟他重复一遍,我对魔法一窍不通呀。” 慌乱之中,德利齐把那个魔法师称为“我们的”。贵族里立刻有人不满的哼哼起来。 魔法师示意德利齐放心,走到杰瑞面前,死死盯著杰瑞的眼楮,说道:“杰瑞先生,我是船上的魔法师。您曾经在魔法学校的预科班学习过?从我的本分出发,我想我必须要提醒您一下。监控火元素波动并不难,很多不懂魔法的人都能做到,而精灵,还有邪恶的魔族,更是天生具备这种能力。但是,火元素的波动一旦出现混乱,真的干扰到火轮机械的正常运行,那怎么办呢?那时就要动用魔法,扭转明火造成的元素波动了。虽然只是小小的篝火,可是,我相信,没有五级以上水平,要扭转它的波动也是难以做到的。” 杰瑞稍稍低下头,好像陷入了思考。众乘客的心也随之低落。大家都看得出,这个杰瑞先生大概小时候上过几次魔法预科班,对魔法有点认识,但真要他施法大概是勉为其难了。 只有埃森维尔颇为兴奋,举起钱袋叫道,“我出钱,那个魔法师,我出钱雇你给我们看火堆!要多少给多少!” 很多贵族夫人、小姐都露出厌恶的表情。德利齐看得心惊,他知道,众人对篝火的兴趣已经快被磨没了,不能再拖下去,应该赶紧接埃森维尔的钱袋。 “埃森维尔先生”德利齐刚开口,就看见杰瑞举起一只手,只好住嘴。 所有人都看著杰瑞。杰瑞回头跟他的表妹小雅说了些什么,比划一下,女孩便取出手袋,放在地上翻找。找了一会儿,她取出一张方块文件递给杰瑞。 杰瑞将文件举在胸前,给魔法师及贵族们看。只见那纸上写著几排小巧秀气的文字,片刻之后,忽然爆发性的放出各种颜色的光彩,纸面在众人心中的投影也突然放大了无数倍,拦住了整个夜空和大海,像点燃了许多支火把的山。 魔法师惊呼道:“这是艾哈迈的光明法师塔颁发的六级魔法师资格证明!有了这个,可以在全国任意考点参加中级法师考试了!” 谁都听得出,他十分羡慕这个资格。 德利齐不顾众人的监视,问那魔法师:“是真的吗,那个证件?” “是真的。这么珍贵的证件,要仿造成功非常难。”魔法师双眼放光的说。 德利齐的肩膀立刻耷拉下去,变做一只斗败了的老公鸡。费了好大力气才张开嘴:“杰瑞先生,你无疑有这个资格。请原谅我的多疑,我也是为了全船乘客的安危著想。”转过身,对面带喜色的众乘客说:“各位,我想你们的篝火烤鱼晚会没问题了,我们厨房里能找到你们所需要任何东西,既然我们无私的大魔法师,杰瑞先生愿意帮忙。请大家为他鼓掌吧。祝你们玩得愉快!” 立刻,由女性乘客们带头,贵族和商人们欢呼起来,向杰瑞致意。德利齐船长疲惫的向他脱帽,然后揪住那盯著小雅的手袋杰瑞把证件装回去了发呆的魔法师的头发,往船舱走。 这其中只有一个不和谐的音符:埃森维尔高举著他的钱袋,叫喊著「烧坏了甲板我来赔。”但无人理会他。 杰瑞面带微笑,伸手示意众人停止欢呼时机恰到好处,掌声已经在衰落了对所有人说道:“宴会开始吧,诸位。” 奥尔森凑到杰瑞身边,说道:“杰瑞先生,你可让特伦特伯爵可少赚了不少钱!而我们的大商人虽然省了不少,但看起来他并不喜欢。” 杰瑞笑道:“我讨厌那个埃森维尔。不想让他出风头。” “我也讨厌。” 烤鱼晚会开始。 第052章 废墟文明的废墟文明 篝火温暖的光黯淡了夜空与海面的群星,照亮了人们,也照亮了初次谋面的那个名叫杰瑞的年轻魔法师的脸。他们都在笑,即使没在笑,脸上也是平静的幸福,只有他的表情,伊丽莎白有些看不懂。 他很平静,偶尔也会笑,以他那种独有的,侵入灵魂的方式在笑,可是他的平静与他的笑,都仿佛穿越了眼前的时空,飞向不知是何地的终点。而眼前的世界,那个她所在的世界,甚至没在他的笑容里投下阴影。 她越是观察他,越是思考,就越看不懂。这是一个她找不到谜底的谜,连这个谜是否有谜底她都无从揣度。但越是如此,她就越无法摆脱,越深深的陷进这个没有任何乐趣的游戏,正如温沙女王陷进同样乏味的游戏一样。 烤鱼的香味已经四溢。淑女们小心翼翼的压抑著眼里的饥饿,免得失去风度。只有雅希蕾娜和小艾米莉伸出小手从不犹豫。而小雅,在杰瑞身边坐得直直的,肚子“咕咕”直叫,脸比火焰还红。当杰瑞递给她一条烤得半熟的银鱼,她毫不犹豫的大口吃起来,嘴巴两边很快涂满碳黑。 在温馨而浪漫的星空下、火堆旁,多情的阿穆尔的卡里尼少爷终于遏制住他泛滥成灾的爱情,只注视著他的未婚妻卡米莉安,用一把随身携带的小提琴拉起了多情而含蓄的阿穆尔小调。 这使得大商人埃森维尔再次省下了一把金币,他本来打算拉几个音乐家上来给众人演奏,现在看来,大家对卡里尼的琴声十分陶醉,再拉音乐家上来只有自讨没趣。 埃森维尔握著钱袋走到船舷旁,愤愤的想用金币打水漂,但他明白那毫无意义,只会令他更加郁闷。商人考虑良久,终于叹息著将钱袋收进怀里,下船舱去了。真悲惨,没什么人来挽留他。篝火那儿有一种魔力,将人们栓得很牢。 伊丽莎白悄悄的靠近杰瑞,近了一点儿,再一点儿,仿佛这能使她的灵魂与他的重叠,以看出他的真心。 她不懂她为何会对他著迷。她只知道他是个不错的魔法师,六级或许更高,此外他应该很聪明,很适合在人前演讲。除此之外,她对他一无所知。也许只是因为如此,她便要了解他?不,她一无所知的人多了,但她怎么从来没想了解过“他们”。在某种意义上而言,他无疑是特别的。从感觉上就特别。 他身边有两个女孩子,一个美丽得有些不真实的少女,一个将要成为美丽少女的小少女。 那个太美丽的少女正在用烤鱼喂一只白猫,猫的面前,鱼骨已堆成小山,猫的肚子鼓成圆球状,使四脚腾空,够不著地面,但还在吃,没有一点吃饱的迹象,甚至都没有时间舔舔嘴唇,没有时间“咪咪”的叫一声,向女主人致意。而那少女,好像正在测试猫胃袋承受力的最高值。 而那个小一点的女孩,正在“认认真真”的吃鱼,好像吃鱼就是她一生的目的一样。那是一个不仔细看,很容易忽略掉的可爱少女,但你看她越多,看得越仔细,就会陷进她名为“可爱”的迷宫,再也无法脱身。伊丽莎白知道,温沙女王会喜好这样的女孩。 正是这两个女孩挡在她靠近他的路上,使她无法碰触到他,感觉他的灵魂。她十分讨厌这种感觉,回忆起许多类似的经历。 她从一出生就是公爵的女儿,在差不多有十个圣心城大的公爵领地上,没有人敢忤逆她,没有人敢挡她的路,但是正因为这样,她才不敢叫无意中走在她前面的侍女让开。 那个侍女举著昂贵的瓷瓶,在狭窄的回廊中央缓慢的走著。如果她出声,一定会吓坏了那个侍女,她会害怕的跪下来,向她叩头。公爵对她的宠爱超过世间的一切,甚至超过对芬顿国王的忠诚。在他的领地中,所有人都害怕他,因而,也更加的害怕她,他唯一的女儿。但是她,不喜欢别人对她恐惧。 所以她害怕那种感觉。害怕有人挡在她面前。因为她不敢推开他们,推开他们会伤害她自己。 也许只有温沙女王,那个躲藏在她心中的另一个她才能改变一切。如果是“她”,“她”会怎样做呢。伊丽莎白常常这样想。 她考虑著这个问题,没有一点胃口。鱼很香,但她吃过了,完全不饿。她在心里重复著这个无聊的概念,偶然间,杰瑞的视线与她的相接触。他微笑,在对她微笑。这时候她可以跟他说话的,听听他的声音。她当然听过他的声音,但他还从未单独对她讲话。可是他的视线转向了别处,就在她思考的时候,在她思考那些没有任何价值的问题的时候。机会错过了。 也许本来也会错过的。她来不及抓住那个时机。太短暂了,稍纵即逝。 可是,她为什么要等一个时机才能跟他讲话呢。她为什么不直接跟他说话呢。问他的名字,甚至更愚蠢的问题。他没有拒绝别的人,也不会拒绝她。 因为,因为那两个女孩。她们挡在她前面,不让她碰触到那个特别的人。 “她”会怎样做? 晚会进行得十分愉快。事实上,太愉快了,没有一点负面的东西。所有令人讨厌的家伙都已消失。这全是拜杰瑞先生所赐。无疑,愿意乘坐金鲨号旅行的人,都不是吝啬的家伙。但有些钱花出去会使人心里疙疙瘩瘩,比如今夜德利齐所做的那些事。 所有人都意识到,杰瑞先生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不只是魅力,也不是魔法。不需要思考,他们凭感觉就能明白这一点。只要有杰瑞先生在,一切就会愉快的,至少今晚是这样。 今晚的魔力一散尽,杰瑞先生就变成可怕的敌人。全船男性只能默默祈祷,杰瑞先生有那样完美的两个表妹,不要再对别的女人感兴趣。 宴会已经进行了很久。有一个说话带著明显北方口音的贵族举起手中的叉子给大家看,上面戳著一条骨卡鱼,已经烤了一个多小时,还跟刚刚被钓上来时一样,干巴巴,硬邦邦,全是骨头,连呆滞的眼神都没大变。他问道:“这东西能烤熟吗?” 好几个人笑起来。有人答道:“那是骨卡鱼,全身都是骨头,一块肉也没有。在北方,你们和矮人……请原谅我的无理,别介意,呵呵。” “我不介意。”北方人硬硬的说道,“但这东西真的没一点价值?要知道,我们下午捞到的有一半是这种骨头。” “没有。完全不能吃。但是偶尔有西方人来收购这种东西。别看我,我也不知道他们要那个干什么。说不定是要做牙签。” “我在一本古老的书上看到过。”说话的是杰瑞,人们很快安静下来,听他讲。他的语气平静得很,他无疑是一个善于在很多人面前讲话的人,“骨卡鱼的鱼瞟内部有一层肉膜,是熬汤的至品。自己也有幸品尝过一回。” “喔?这连我也是第一次听说。”老奥尔森道,“那要怎么吃?鱼瞟本身好吃吗?” “鱼瞟本身不能吃,表皮太坚韧,咬不动的。据记载用骨卡鱼的鱼瞟熬汤,有两种吃法。一种是在鱼瞟上钻一个小孔,将它放入热水中熬上一两个小时,水自然渗入鱼瞟中熬成汤,吃的时候,以芦苇管插进小孔中吸食。还有一种是将鱼瞟整个剖开熬汤。其实,也有两种方法都用的,先吸食,再将鱼瞟剖开,重新熬一次,毕竟骨卡鱼的鱼瞟十分难得。” 杰瑞站起身,走到堆成一堆的骨卡鱼旁,众人纷纷让路,大略的看了几眼,说道:“今天捕到的骨卡鱼还真多。足够我们以第一种吃法来料理。哦,只是没有吸管。” “可以让船长想办法。”一个贵族跃跃欲试的站了起来,“我去找他。” “那敢情好。个人以为,吸食才是骨卡鱼鱼瞟的精髓。不过诸位,可别对它的味道抱什么期待。”杰瑞道,“这种东西珍贵不在味道。它是一种极佳的天然补品,效果远胜其它。” “补品?还是最好的?”好几个声音重复道。 “的确。至于它的效果如何,我所知的也不过是传闻,还是请大家亲身体验吧。” 这下,激起了众人更高的期待。几个性急的男人掏出匕首,走向骨卡鱼鱼堆。杰瑞让到一旁,但那几个人怎么也弄不开骨卡鱼的身体,杰瑞只好过去帮他们。 原来在鱼鳍下方有一处是骨卡鱼骨骼的连接点,只要将那里的软骨划开,整条鱼便以鱼头末端为分界,分成两半。白色的鱼瞟像一个去皮的鸡蛋,出现在人们眼前。他们的目光不自觉的多了几分贪婪。 “补品。”那绝冬国的特使不停嘟哝道。 又有不少贵族加入,杰瑞回到火堆旁,任他们自己忙活。 “真有那么好?”老奥尔森问道。看得出,他对骨卡鱼鱼瞟汤也是十分期待。 “物以稀为贵。骨卡鱼只在芬顿中部沿岸不足百里的海域才有,并且们生活在深海,每年只有一月、七月才浮到水面上来,鱼瞟当然倍加珍贵了。当然,进补的作用也是真的。只是更强的效果是在人们心里。” 又回过头,对小雅说,“少吃一点。别问为什么。只准吃一颗!” “嗯。”女孩用力的点点头。 “哥哥,咖啡可以吃吗?”雅希蕾娜问道。 杰瑞没法回答。 这时下去找德利齐船长的贵族不辱使命,带著一堆餐具,还真的有吸管一种针形的螺壳,在餐厅里做装饰用的。船长本人,和船上的几位大厨也跟了上来。 极富商业头脑的德利齐船长在只言片语中就意识到巨大的商机:骨卡鱼是绝佳的补品,只有在金鲨号上才能吃到,这是多大的一笔财富啊!如果是真的,以后客人们捕鱼非得收取天价费用了!不,干脆将海域全部封锁,禁止捕鱼,以此哄抬价格! 但要这一切幻想成立,须得先证实骨卡鱼的鱼瞟确实可以食用,至少有一点进补作用。或者说,需要至少有一批乘客相信如此,再将消息传到星落各处去。 船长跟老奥尔森打招呼,在火堆旁抢了个位子。几个芬顿数得上号的大厨都站在火堆旁,看贵族、商人们七手八脚的做鱼汤。 过了一阵,连埃森维尔也不知从哪听来了消息,悄悄爬上来了。有人拿鄙夷的目光刺他,埃森维尔不为所动。毕竟他是个成功的商人,忍耐的功力还是有的。 杰瑞要人们用清水煮汤,免得骨卡鱼鱼瞟失了味道。水一会儿就煮沸了,来自星落各国的贵族、商人们小心翼翼的捧来一把把骨卡鱼鱼瞟,放入锅中。水面上立刻冒起一层白气。许多人情不自禁的深吸了一口,尽管没嗅到什么味道,还是纷纷做出陶醉的表情。 煮了十几分钟,杰瑞用银勺捞出一只鱼瞟鱼瞟吸足了水分,比之前大了整整一圈用螺壳吸了一小口。所有人都看著杰瑞,仿佛要从他神色里看出味道,但杰瑞神色如常,只是简单的说,“可以吃了。诸位。” 众人立刻动手,越是年迈的手脚越快。立刻就有几个心急的贵族被热汤烫到舌头,哀叫不已。同伴也无暇理会。 芬顿小公主艾米莉一直在老奥尔森和杰瑞保护之下,与男人们保持著安全距离。久居王宫的她,山珍海味不知吃了有多少,可像今天这样离奇的吃法还是第一次见到。因此,她的一门心思都放在骨卡鱼上面,早把跟杰瑞斗气的事给忘了。看到老奥尔森闭著眼楮,无比虔诚的吸食鱼汤,小公主也按捺不住,将一双小手伸向锅子。 杰瑞一把将艾米莉的小手捉住了:“艾米莉小姐,臣率能吃这个。” 她怎么也没料到有这样无理的家伙,胆敢抓她的小手,要是在王宫,她只要叫一声,就有一群侍卫冲过来帮她打人。她愣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立刻开始尖声叫喊:“呀!快放开!不许碰艾米莉的手!” 杰瑞松开手,一点道歉的意思都没有,“艾米莉小姐,这东西不适合蔬。背的年纪太轻,骨卡鱼对其的身体没好处。” “艾米莉十四岁了,年纪不小了!不对!艾米莉多大年纪跟你有什么关系?你是什么人,胆敢拦著艾米莉?”她左顾右盼,看到趁杰瑞对付自己,小雅飞快的捞了一颗鱼瞟在吃,脸红红的,而雅希蕾娜毫不客气的在拿鱼瞟喂猫,她急了,大叫:“奥尔森老头儿!” 但奥尔森老头正忙著抢鱼汤。老奥尔森在百忙之中,一边舔嘴唇,一边敷衍艾米莉道:“小姐,听杰瑞哥哥的话,不会错的。他知道的比谁都多。”话没说完,又飞快的捞起一颗骨卡鱼鱼瞟,将吸管插进去吸食,动作纯熟无比。 “老头儿!”艾米莉气急,想要抓老奥尔森的胡子。杰瑞没留胡子,更重要的是,尽管不愿承认,她对他真有点害怕。结果杰瑞再次捉住了她的小手。 艾米莉生气的大叫起来,刚喊出声,就被杰瑞把小嘴捂住了。她用力想要挣脱,但根本无济于事。生来就受到父王宠爱,还是第一次有这样的经历。她挣了几下,突然害怕起来,不能动弹。 杰瑞凑近她的小脸,无奈的说道:“小姐,作为一个淑女,臣刚刚要对奥尔森老先生做什么呀!” 她瞪著大大的杏眼看他,眼里充满了恐惧。杰瑞感到这女孩的身子一下子软了,像失去了骨骼,她的脸色就在眼前迅速变白。她在颤抖。她害怕了。这使杰瑞也有点吃惊,因为他并没用力,她不该受到什么伤害。 “我不抓著绲,臣可不要再大叫啊。”他放开她。女孩像没有知觉似的,向一旁仰倒,他只好扶住她。 艾米莉害怕的看他,眼眶里闪著莹莹的泪光,满脸委屈,她咬了会儿嘴唇,颤抖的说道:“艾米莉,艾米莉……” 结果什么也没说出来。 杰瑞想了一下,搂著艾米莉的肩膀往前靠了靠,用另一只手拿勺子,捞了一颗白白的骨卡鱼鱼瞟,送到她嘴边。 艾米莉怔怔的看了一会,忽然开始掉眼泪,哽咽的说道:“你……你不要气我!” “我不是要气。”杰瑞解释道,“呶,这颗给吃好不好?我并不是不给滤吃,只是这种东西真的不适合小女孩。” 艾米莉怒道:“人家不是小女孩!爸爸早就说,艾米莉已经长成‘大’姑娘了!” “不是小女孩。是年纪小的少女。”杰瑞继续哄她。 “不是年纪小的少女!是成熟,有魅力的少女!” “好吧、好吧。我收回我的话。这种食物,不适合体质纤弱的少女,这么说总可以了吧?” “纤弱?这还差不多。啊”艾米莉张开了小嘴。 杰瑞不明所以,一动也不动。 “你在等什么,你这个笨蛋!快喂艾米莉吃!”小公主恼怒的说,“啊” 杰瑞什么也没说。放开艾米莉的肩膀,把螺壳插进鱼瞟,一直递到她唇边。 可是艾米莉却闭上了嘴巴。 那是他用过的海螺壳。好脏的。艾米莉怎么能用那种东西呢。可是,可是他好可怕。如果不吃的话,他说不定又要欺负艾米莉。奥尔森老头又不管我。再说,那个白白的球里面究竟是什么味道呢?看大家吃得这么高兴,一定很好吃吧!好想尝尝! 考虑再三,忽听杰瑞轻轻咳嗽了一声,她害怕了,用牙尖咬住了螺壳,用力一吸。 一股又咸又腥的,温温的汁液一下子涌进嘴里,顺著喉咙流下去。腥味久久不散。 真是难以置信!太难吃了!艾米莉从来没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那些人,那些吃得兴高采烈,还在争抢的家伙,难道是为了骗艾米莉才装出那种表情?大人真是搞不懂! “只此一颗,不能再吃了喔。”杰瑞道。 艾米莉做出一副苦相,说不出话来。杰瑞看出她不喜欢这味道,就不理她,去照顾他那两个小表妹。只听那个短发的女孩忙不迭的道歉:“哥哥,我只吃了两颗哦……” 艾米莉嘴里都是怪味,怎么也不散。她焦躁极了,也难过极了。肚子里好像有股热气蠢蠢欲动。她想喝水,可是这儿没有清水。每个人好像都很高兴。真是奇哉怪也。她想起餐厅里有果汁,想找个人带她去,环顾四周,只有伊丽莎白闷闷不乐的看著海面。 “伊丽莎白姐。”艾米莉走过去,碰碰伊丽莎白的手臂。 “哦,艾米莉呀。”伊丽莎白飞快的看了她一眼,把面孔转向一边,“比看,飞熊星座的倒影像一把餐叉呢……” “伊丽莎白姐,我想下去喝果汁。” “噢、噢。”伊丽莎白答应著,挽著小艾米莉的胳膊走向船舱。她瞧瞧回望一眼,杰瑞正在抢救吃撑著的白猫。他的眼楮闪著智慧的光,像飞熊座最亮的星一样。 他一点也没有发现她正在离开。正如他从没发觉她的靠近。 夜空晴朗,星光是那样美丽。但没有一颗星是为她而闪亮的。 她怀著没来由的心碎,走向沉重的舱门。那门非常沉重,以一个少女的力气很难打开。她心里不免有些惴惴。走到近前,才发现舱门敞开著。也许是船长考虑到有女士要下船舱吧。 伊丽莎白站在舱门向里望,里面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到。她怕黑,但此刻却很高兴投入它的怀抱,好让她的落寞隐藏起来,连自己都不知道。 金鲨号的人们彻夜狂欢。第二天整个上午,甲板上都无人活动。卡里尼埃森维尔等人也就罢了,没参加篝火晚会的丘鲁尼利少爷一伙却也没上甲板,倒是件奇怪的事。 多数人还在睡觉。但豪华舱的三个少女却都早早的醒了。 伊丽莎白和小艾米莉穿著睡衣,抱著膝盖,坐在各自的小床上,一声不吭。夏菲则坐在椅子上看书。 起初夏菲很享受这份难得的宁静,但没过多久,就觉察到气氛有点不对,沉默的压力在积蓄,空气在结冰。夏菲试著逗伊丽莎白和艾米莉说话,可她们谁也不搭理她。 夏菲感到恼怒,痛骂自己不识趣,抱著几本参考书独自上甲板。阳光正好,甲板上却空无一人。夏菲立刻想到,拿张躺椅上来,一边晒太阳一边看书,是多么惬意的事!可一想到卧室那沉重的气氛,就不想下去了。 夏菲打开书本,挑了最艰深、最乏味的一段内容,一边散步一边背诵,偶尔翻开书看看是否出错。 “……自纪元时代中期,大法师杰尼斯从灵魂界归来,第一次将魔法系统推倒重制以后,数千年来,星落魔法学界主流的魔法体系便经历了多次颠覆与重建,从未有一种系统维持超过千年,甚至有数种魔法体系在不同地域并存的现象出现。较著名的魔法分类有杰尼斯建立的‘规则•能量二分法’,纪元时代末期与芬顿早期的‘八宗派法’,以及近代开始流行的‘妖术•元素•幻术三分法’。以格庭根学派为首的近代研究者认为,各种魔法系统都是有效的,都有各自的长处及不足。频繁而大规模的改变整个魔法体系结构对学术发展有害无益,这种改变的发生是硬性的、人为操纵的,与灵魂界存在所导致的知识断层直接相关。即,‘我们处在一个或多个失落文明的废墟之上,难以脱离开古文明的影响,开发出独有的知识结构。’” “请原谅。”忽然有人打岔。夏菲抬头一看,一位面容憔悴、眼神呆滞、步伐不稳的青年站在自己面前,身穿过时的黑色燕尾服。 “小姐,臣刚刚背诵的是《废墟文明的废墟文明》这本书中的句子吗?”那人问道。 “是的。”夏菲冲他扬了扬手里的课本,“你看过这本书?” 男子的目光在课本上停留片刻,转向夏菲的脸,眼楮忽然一亮。夏菲耸耸肩。她知道自己美貌,男人们难免多看几眼,但对此,她的感觉只达到介于“无知无觉”和“稍稍有点高兴”的程度之间。 “噢,我还没有做自我介绍。我的名字是纳瓦什,是格庭根学院的一名助理教授。” 夏菲微微点头:“我叫夏。魔法师。” 心里却在想,来了,又一个无聊的男人想认识我。接下来要夸赞我的气质了吧。看他像个学究,应该懂得含蓄的表达好感。 纳瓦什道:“小姐,臣的那本《废墟文明的废墟文明》是分上下两册的吗?它看起来很薄。” 夏菲有点出乎意料,也许这家伙是个地道的学究,格庭根最多的那种人。说道:“不,是单册的。内容从杰尼斯的引论开始,至高山氏族发掘的费兰遗迹结束。” “那正是一半的容量,小姐,是下半册。我曾有幸读到它的全本,一本令人震撼的书。” 这稍稍引起了夏菲的兴趣。她问道:“噢?那可真有意思!在整个芬顿学院的藏书馆内都只有我手上这个版本。纳瓦什先生,你所谓的上半册是讲些什么的?” 纳瓦什话里带刺的反驳道:“我只能认为,芬顿学院图书馆有将上下册的读物分成两个单独的读本的倾向,好使他们的馆藏看起来丰富一些。据我读过的版本,我曾多次研究过这本书,它是我研究方向上不可回避的,《废墟文明的废墟文明》前半部分引用了大量宗教、民间以及异族的传说,也列举了相关正史,隐晦的表达出一个意思,我们的宗教,大陆上得到最广泛承认的所有教派,甭管它是什么,一神教还是古代曾出现过的多神教,在它的末期都表现出强烈的自我毁灭倾向。这真是奇妙的、令人惊诧的事实啊!” 夏菲微笑道:“喔,那可真无趣的很。我想我们学校的藏书有意省略了这一部分。在图书馆内打瞌睡的学员已经够多了。” 纳瓦什眼楮一亮,因为他觉得这个笑容十分之妩媚,但少女所说的话可令他大大不满。他语速急促的再次抛出长篇大论:“宗教的自我毁灭才是全书唯一值得注意的命题,因为它带来激烈的社会变革,对整个文化进行颠覆与重整,而魔法体系的自我毁灭只是一个小小的副产物而已。小姐,我想证明” 夏菲打断道:“自我毁灭?把那理解成一种革命、一种蜕变不好吗?就像蛹变成蝴蝶,蝌蚪变成青蛙。” “我承认,以三分法取代八宗派法给我的研究带来了一定的便利,这点与沱我的议题无关,容后再说。但是,只要简单想想就能知道,采取一种割裂性的研究方法,将传统的思维模式完全推翻,全盘接受另外一种思维方式,对整个系统的损害远远大于助益。继承与发展才是变革的最佳途径。我相信打手派的魔法师们很多人明白这一点,尽管魔法天赋不代表智慧,让人高兴的是,你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还是比较聪敏的。” 夏菲冷冷的看著纳瓦什:“你在暗示,我是那个可悲的例外。” 纳瓦什一时说不出话来。他这才发现,这番交谈触及两个学院本质的不同,现在谁也不能以不温不火的态度继续辩论下去了。 “好吧,夏小姐,让我们换一种谈话方式。我们抛开那本书,只谈谈宗教好吗?我希望会对宗教感兴趣。因为历来它都把持著所谓‘神迹’的魔法体系。” 夏菲继续讽刺道:“你真让我开了眼界了:一个学究,竟然也会让步?” “好吧、好吧!”纳瓦什也有点生气,眼前的漂亮小姐太蛮不讲理了,说到底,她还是一个“打手”,“我们没有必要增加自己的烦恼,特别是在这样愉快的旅行中。如果我触怒了眼,抱歉了,夏小姐,我们再会。”说著转身就走。 夏菲很高兴这个多嘴多舌的家伙能意识到自己不受欢迎,主动退场,所以她一点也不挽留他。待纳瓦什摇摇摆摆的身影消失,夏菲又打开课本,查找刚刚看到的地方。 夏菲很快看到这样一句话,“灵魂界的个体往往来源于大陆的不同地点、不同时期,思维模式存在极大的、超乎想象的相异性,而内部交流又采用纯精神体的方式进行,故此,庞杂与包容性成为灵魂界知识体系的两大特征。以阿穆尔格庭根学院的莱赫曼教授为首的‘循环学派’研究者认为,这正可作为‘泰戈尔循环’客观存在的佐证。” 毫无疑问,这说的是政治话题,跟刚刚纳瓦什的言论相符。夏菲不耐烦的翻过这页向下看。但她很快发觉,像这样的句子到处都有,她生气的把书合上,以眺望海面的方式来平复烦躁的心跳。 也许正像纳瓦什说的一样,《废墟文明的废墟文明》不是一本魔法理论书,而是一本扭曲的历史分析文献,书名已经隐晦的说明这一点了,可自己已往怎么从没注意到呢。 临行前,穆里尼奥老师教导的话语又出现在她脑海中:“夏菲,毫无疑问挹?琮好的天赋,我从不怀疑这一点,但天赋从来不是决定性的因素。一个人能在魔法之路上走多远,天赋、努力、时间,甚至机遇,都会影响到最后的结果。我十分佩服的一位魔法师,福格森先生,就是一位天赋平庸的人,但他凭著不懈的努力与学习,还是能达到今天这样的高度。相较之下,臣太急了,夏菲,而且租闭目塞听,这对其的成长是很不利的。出去走走吧,夏菲。也许帻溟旅途中会发觉,魔法师级别、最大玛那输出,不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 老师在暗示我,我也许没有成为最强魔法师的天分。夏菲想道,心里充满了挫败感。 他不了解,对我来说,那就是真正悲哀的事。我是为了这个才活著的,我不能否定自己的生存。 穆里尼奥老师,有一天我一定会超越你,也超越其他所有的人。 夏菲这样想著,在甲板上随意的漫步。转过一个拐角,来到船头,忽然听到有人说:“……宗教是不会自我毁灭的,杰瑞。即使是以‘追求内心的平静’为目的的平和的小教派。宗教天生就具有与政权相结合的倾向。政权需要控制思维,来加强统治,而宗教需要更有效的行政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是纳瓦什的声音。很显然,他找到了继续刚才未完话题的对象。那个人叫杰瑞。夏菲一面这样想,一面隐身在拐角的墙后面。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躲,而且,这样被人看到了多尴尬!但既然已经躲了,就偷听到底吧。 “的确是这样的。你分析得没错。”一个很好听的男声答道。夏菲禁不住一阵心悸,想看看那人长什么样子。“我听说过一种说法,有一个强大的人你叫他伟大的神也可以设定了宗教的规则,从宗教建立之初,就牢牢刻在其灵魂深处。每当宗教发展到一定阶段,触发了某一契机,它就会开始自我毁灭,连带著,就把社会体系和魔法结构也都摧毁了。” “我也曾这样认为,杰瑞。但是,即使真的有那样强大无比的存在,如果不亲自干预,怕也难影响到千年后的历史,而圣神教产生已近四千年了,根据各种记载推断,此前至少发生过五到六次文明毁灭的情况,每一次都跟宗教相关。那么,我提出我的问题,如果那个神一直存在,可以想见,它一直从宗教的兴旺中获利,那它为何要反复毁灭宗教,制造一个无谓的循环呢?” “或许它只是一个规则,没有自己的意志。高位面生命的思维方式我们是无从揣度的。” “你在用不可知论回避问题,杰瑞先生,这是理论研究的大忌。在我们格庭根,伟大的莱赫曼教授曾提出这样一种研究方法,当一个问题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可能的解释,我们首先将复杂的、超出技术水平的解释抛开,从简单的入手。我们称这个为‘莱赫曼劣选原则’。根据此原则,我将神的思维超出我们理解的可能性抛除,而把它作为一个可以被理解的生命体,例如人类、矮人、精灵,甚至魔族来看待,来分析它的思维模式。对我们这样的低级生命体来说,最不合理的选择是什么?” “是自杀。”杰瑞道:“自我毁灭是不合理的。我们都追求生存,追求进化。推广来说,由我们所构成的社会体系也是这样。” “说的没错。一个健康、理性的体系,是不会选择自我毁灭的。一切毁灭的根源在斗争。事实上,我怀疑有两个这样的神。” 夏菲忽然感到一阵恐惧。她直觉的仰起头,刚好看到天空中有一团扭曲的云影在快速漂移,仿佛有一个巨大的玻璃体划过长空。 她感到一种强大、邪恶的力量在侵袭著她,触摸她困惑的灵魂。她本能的全力撑起精神屏障来抵抗,但那触碰在屏障上一触即退,消失无踪。 她不敢大意,仍维持著精神屏障,开动灵感,以精神体方式搜索周围的空间。 她听到自己的心跳如鼓。 那两个学究的讨论仍清晰的传入耳朵: “两个神?” “为什么不呢。我们为何要认为神是唯一的呢?难道只因为约定俗成的、宗教所灌输的固有意识?我们应该怀疑一切才对。一神论总能更好的统合人们的信仰,这是一神教战胜多神教(在纪元时代前期,确实曾有那样的宗教存在)的根本原因。人们需要的是虔诚,不是在祈祷之前还要想想向哪一个神求助。让我们假定有两个神,两个无比强大、但是我们可以理解的神,所谓泰戈尔循环就好解释了。” 夏菲搜索到一个微弱的邪恶精神体,在金鲨号上空盘旋。那精神体的强度连普通魔族的水平都不到,大概只是一只小妖精。绝不可能是刚刚的同一个精神体。 “那一个”强大的程度是前所未见的,即使是穆里尼奥老师,或把全芬顿学院所有魔法师的精神体全加起来,也不及它的皮毛。 或许那就是灵魂界?不,应该不会。灵魂界只是一个中性的知识储存库,而“那一个”则明显散发著邪气。 它究竟是什么? “有两个神并存,相互斗争。它们都是永恒的存在,一个没法消灭另一个,它们的斗争只能以谁占据上风为暂时的结果。我们假定,他们为了凡俗世界所有生命的信仰展开争夺,那么,胜利的神会建立带有它的特色的社会体系,并从中受益,而失败的神则必然要把前者的体系推翻,以新秩序取而代之。这样,我们这个大陆上那重重叠叠的废墟文明就能得到合理的解释了。是啊,在平凡人的语言体系中,战败的神,往往被称为魔王。” 一股无比强劲的精神流忽然从很近的地方喷发出来,一下冲破了夏菲的精神防御。她像一滴纯净的水珠,在巨大的洪流中漂泊。整个世界陷入一片漆黑。不,那不是黑色,色彩在纯精神的世界里已失去意义。那大概可称之为邪恶,背离现世构成规则的东西。 她对身体全然失去控制,只能任它在她灵魂中冲刷。无论它带走什么或留下什么她都无能阻止。精神体的巨涌持续了很久很久,她甚至以为它会持续到永恒,但它最终完全冲入天空,脱离了她。 夏菲一下子跪在甲板上,重重的喘息。当她恢复了一点力气,能够倚著墙壁站起来,走到拐角另一边时,两个学究已不在那里。 甲板上空无一人。澄静的阳光自天空洒下,照亮整个大海,仿佛从未有黑夜降临。 第053章 一百分美丽少女 金鲨号的航程过半。按照惯例,这时船上的乘客们已相互熟识,对轮船的环境也有了大概了解,正是乘客们该活跃起来的时候。但本次航程却是个例外。 原因无他,只因有一个太有感染力,太能调动他人情绪的杰瑞先生在船上。因那一场篝火晚会,乘客们玩得太尽兴,是以早早的出现了倦怠情绪。接下来的两天,船上沉默得很。 只有第四天晚上例行的打牌游戏,才给全船的先生、小姐们造出了些许谈资,而这次事件竟又跟那位杰瑞先生有关。 说是打牌,其实是一种赌资极高的赌博活动。金鲨号上的豪赌远近闻名,常常被芬顿上流社会的人们挂在嘴边,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其最大的特色,在于赌资不能以银币金币的形式支付,唯一被接受的筹码是珠宝,钻石、猫眼石、祖母绿、琥珀等等,而更可怕的是,船上并无一位专业的珠宝专家为客人们评估宝石的价值。 即是说,筹码永远是不等价的,你可以以一颗次等琥珀赌对方的一小串黑珍珠,也可以以两颗祖母绿换一颗钻石,只要双方同意。 这规则乍看上去很傻,因为每个人都想以小搏大,没有一位专家评估珠宝的价值,便总会有人觉得自己吃亏,赌局便不能成立了。然而,在金鲨号这一特别的场所,这条特别的规则却恰恰适用。 金鲨号上别的没有,多的是挥金如土的纨裤子弟。在这些败家子看来,以高价的珠宝赌对方的低价珠宝,正可以显示出自己的豪富与大方。而相对贫穷的一方,也乐得在游戏中占点便宜。 如果为了对方的筹码偏低发生争执,是一件有损颜面的事情。众败家子宁愿吃亏,也不想失了面子。 同时,游戏还提供了另一种乐趣:在出示筹码时大肆夸赞自己的珠宝。 既然没有专家在场,珠宝的实价只有听凭主人的一面之词判定。因此,无论你如何吹嘘,也是牌局前必要的过程,没人能笑你庸俗滑稽。 这也给败家子们提供了别处享受不到的乐趣。常常有人将著名的珠宝首饰押在赌桌上,只为了能大模大样的讲一段相关的轶闻,输掉也不在乎了。 作为东道的金鲨号船长德利齐,在游戏中扮演著贪婪而不失风度的角色。无论客人们赌的多大,也不从中抽取红利,只收每个男士二十金币的入场费。至于夫人、小姐们,则可以自由出入赌场女性的美丽永远是赌桌旁不可缺少的点缀。 问题就出在杰瑞抵押的珠宝,空心琥珀上。一个圣心城贵族说那枚珠宝是自己的,在上船后才丢失,指控杰瑞盗取了这枚珠宝。 那圣心城人士还流利的讲述了空心琥珀的来历,一听就知道他准备过好久。 那枚翠绿色的空心琥珀,实际上是一颗有万年以上历史的松油化石,琥珀中央有一个蜘蛛形状的空洞。 关于这空洞的成因,有两种可能的解释。一种说法是化石中的蜘蛛是魔法生物,北地特有的冰蜘蛛,在松油内融化而形成空洞。另一种说法更为离奇,说松油内困住的乃是一只相移蜘蛛,在松油凝结的时候使用传送魔法逃走了,才留下空洞。 杰瑞无法说出琥珀的来历,只是坚持那东西是在德容码头街高价购买的。 老奥尔森眼尖的发现了杰瑞眼中一闪而过的怨愤,仿佛是受了谁的欺骗似的。 杰瑞的辩解虽不过关,却忽然站出十数位贵族小姐,抢著表示愿意为杰瑞作保,证明他不可能做出那样的事。很明显,这些女孩子都想借这个机会赢得杰瑞的好感。 那圣心城贵族气得几欲发狂,高声宣称自己是某某公爵的外甥,这件事是不会善罢甘休的。许多男人都看出这是个破坏杰瑞形象的好机会,站在圣心城贵族一边,表示支持。男人的友谊总是破裂得那么快。 赌场里很快分成三个阵营,杰瑞和未出嫁的小姐们、少数夫人们一伙,圣心城贵族和单身男士一伙,剩下的旁观。双方各说各话,吵得不亦乐乎,分不出结果,而狡猾的德利齐船长见势不妙,早早的就离开赌场,找不到了。 最终,由一位颇有威信的贵妇人,阿穆尔的安蒂奇夫人出来打圆场。安蒂奇夫人狡猾的设下圈套,问了那圣心城贵族几个问题,使他在众人面前承认,他无法确定琥珀是在上船之前丢的,还是在上船后才丢的。 安蒂奇夫人道:“如此,事情的真相就很明显了。琥珀不可能是杰瑞先生偷的。正如大家所知,杰瑞先生是一位大魔法师,而他的智慧更是我们寻常人难以企及。一个像这么聪明的人,怎么可能偷了东西,又大摇大摆的拿出来炫耀?合理的解释只有一个,这位圣心城的老爷在德容遇到扒手,空心琥珀被盗,转卖到码头街,不知情的杰瑞先生又恰巧看中了这颗琥珀,持巨资买下来,打算在咱们这儿玩玩牌戏。” “太有道理了!一定是这样没错!” “这是显而易见的!总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想要栽赃给我的杰瑞!” “嫉妒,这是嫉妒!多么可耻的行为呀!你们这些男人,就容不得别人比你们好吗?!” 小姐们七嘴八舌的说道,纷纷用鄙夷的目光刺激对面的男人们,使他们痛恨自己糊涂,上了这条遭罪的游船。 “真相既然大白,杰瑞先生,我看你就把那琥珀还给这位先生好了。毕竟这东西原本就是他的,对他来说无比珍贵。那颗珠宝上的花销,我想你也不会太在乎吧?” 杰瑞表示他不在乎。但众位小姐们纷纷掏出荷包,主动要垫付杰瑞的损失,不过杰瑞谁的钱也没要。 杰瑞以理智的态度向那圣心城人道歉,离开了赌场。年轻小姐们全数跟著他走了,赌场中只剩斗败了的男人们,灰头土脸,愤恨的顿足捶胸。 事后,杰瑞送了安蒂奇夫人一根奇妙的黑羽毛作为答谢,样子像乌鸦的尾羽,只要将那羽毛放在背阴处,它就会慢慢的变透明,像一件黑玻璃制品。安蒂奇夫人得意的向众人展示这件赠品,并且说,它的价值比得上一袋钻石了,你们还认为那大富豪杰瑞先生会做小偷吗。 老奥尔森一边给三个少女讲这件事,一边笑个不停:“你们没看见当时他们的样子有多可笑!脸色都变绿了!哈哈哈……” 出乎意料的,三个少女显得各怀心事,反应都不怎么积极。 等老奥尔森笑了好一阵,夏菲说:“现在那帮贵族肯定恨透杰瑞先生了。” 老奥尔森捻著胡须,说道:“这也是难免的。才华过人,必遭嫉恨。男人就是这样,明知不如别人,能心悦诚服的认输的,世上又有几个?” 小艾米莉抬起头,大眼楮里写满了惊奇,问奥尔森:“咦?奥尔森老头儿,那个杰瑞哥哥是好男人吗?” 她听小雅和雅希蕾娜“哥哥、哥哥”的叫杰瑞,不自觉的也把杰瑞称作哥哥了。 “那当然!以我奥尔森这么多年的见闻,像这样出色的年轻人还是第一次遇见。相貌英俊,气质非凡,智慧过人,处事果断。而且难得的是,他如此优秀,却还懂得平易近人。更别说他还是个不错的魔法师。” “他是个魔法师?”夏菲突然问道。 “是。不过,当然没法跟歉比了。他的魔法等级大概有六级左右。” “哦,杰瑞哥哥是个好男人啊。可是伊丽莎白姐明明说,这船上的男人都是差劲的家伙。是吧,伊丽莎白姐?”艾米莉问伊丽莎白。 伊丽莎白却是满面愁容:“对不起,我有点不舒服,我出去一下。”说著,神色悒郁的走出房间去了。 “伊丽莎白怎么了?”夏菲问道。 老奥尔森摇了摇头。 “艾米莉知道。”小公主一边点头,一边说道:“伊丽莎白姐一定是吃了那种白白的,鱼肚子里的东西,吃坏了肚子。艾米莉就是这样。” 老奥尔森一惊:“比吃了骨卡鱼鱼汤吗,艾米莉?” “吃了一颗。你看到的呀,老头儿。那东西好难吃,到现在艾米莉也觉得不舒服,越来越不舒服。” 到了下午,小公主就卧床不起。她体温高得吓人,不住的发汗,面色一会儿苍白,一会儿潮红。到后来,她的神志也有些不清了,只是抱著被子发出微弱的呻吟。 奥尔森找来了德利齐船长,但船上只有一个三流药剂师,查看了艾米莉的病情后也束手无策。 “这可怎么办啊!”老奥尔森心慌意乱,手足无措,什么法子都没有了。要是小公主有个三长两短,那问题可就严重了。不用说,安德雷德五世会大大迁怒于温沙公爵,会怨伊丽莎白对艾米莉照顾不周,甚至会要伊丽莎白洛u麂?t责,后果将不堪设想! “你这豪华游船上就只有这么个末流的药剂师吗?已往有人生病时,你们怎么办呢?真不敢想象你们是怎样混到现在的!”奥尔森抓著德利齐的衣领,不客气的责问船长。 “金鲨号上过去有三个高级牧师!奥尔森先生!可现在,我能有什么办法?即使是王宫里也只能用这些外国来的骗子药剂师吧!”德利齐辩解道。 “唉。你说的对。”奥尔森无力的放开德利齐的衣领,“我不该怪你。可是,艾米莉这孩子……总得想个办法出来呀!” 德利齐的眼珠一转儿,说道:“我倒是有个想法,奥尔森先生。这小女孩是吃了那个骨卡鱼的鱼瞟才生病的,对吧?那东西,我们谁也没有杰瑞先生了解的多。” “你说杰瑞?……噢,对了,我怎么没想到!我这就去找他!” 奥尔森快步冲出船舱,德利齐在背后冲他微笑。 杰瑞不是无所不能的。老奥尔森当然明白这一点。如果魔法能治病,那夏菲就是能找到的最好的医生。但老奥尔森潜意识中对杰瑞抱有极大的信任。在此时,他宁愿相信杰瑞能扭转一切。 杰瑞知道了艾米莉生病的事,立刻叫小雅准备药箱,自己跟随老奥尔森到女孩们的船舱给艾米莉看病。 杰瑞安慰老奥尔森道:“别担心,艾米莉的症状没什么要紧的,只是她体质太弱,吃了太强的补品,承受不了罢了。我多少学过一些医术,虽然比不上牧师,这点小病还是没问题的。” “全拜托你,杰瑞先生。” 天色昏沉沉的,到处是温暖的红色与橙色。在红彤彤的、四处游弋的云朵下面,藏著各种各样的小鱼。其中就有满是骨头,永远瞪著呆滞的眼楮的骨卡鱼。 小艾米莉仰望著天空,脖子都有些累了,但骨卡鱼的眼楮有一种魔力,使她的视线无法脱离。 她穿著裙子,骑在一匹高大肥壮的白马背上。那马奇怪极了,身上光溜溜的,一根毛也没有,皮肤又滑又软,像剥了皮的鸡蛋。艾米莉小腿的肌肤在马肚子上摩擦,痒痒的,让她总忍不住想笑。那马太肥了,后背非常宽大,又没有配上马鞍,她必须夹紧双腿,抱著的脖子,才能避免从马背上滑下来。 马身下有什么?土地还是大海?掉下去会有危险吗? 她不知道,因洛uo的眼楮一直在看天。她只觉得,像这样抱著一个圆圆的大家伙也蛮好玩的,何况触感也很舒服。只是,一直抱著,紧紧的贴著,很容易出汗。 天空都是红的!太阳又在哪里? 好热! 衣裳渐渐湿透了,变得有点难过。艾米莉想把衣裳都脱掉,可是她不敢松开手。马正在奔跑,马的后背在她小腹上揉啊揉的。汗水沿著胸口流下去,汇成一条条小溪。她只好想象自己正在淋雨,好使不舒服的感觉不那样强烈。 “艾米莉,艾米莉没事吧?她还好吧?”有人在天上说道。 她听得出,那是奥尔森老头的声音,但她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伊丽莎白姐叫奥尔森老头作叔叔,但艾米莉不这么叫。艾米莉没有叔叔。在艾米莉很小的时候,曾经有一个可以叫他叔叔的男人抱过艾米莉。可后来艾米莉再也没有见过他。跟爸爸提起,爸爸只说艾米莉从来没有这么一个叔叔,从来没有。可艾米莉记得的那个人又是谁呢? “别担心,我一定能治好她。小雅,把那个药水喂给她吃。” 这个声音也有点熟悉。但他是谁,艾米莉怎样也想不起来。 “好了。奥尔森先生,船长,请你们出去一下好吗?艾米莉小姐的衣裳都汗湿了,得埙uo换下来。” “杰、杰瑞先生,可是这,难道,……这种事情不是该由侍女来做吗?” “是呀。杰瑞先生,她可是个女孩子,虽然只是小女孩。” “小雅可以埙uㄐC而且……我想我还是直说比较好。刚刚艾米莉小姐服下的那种药剂,是我从石南国买的高级乌楠草。乌楠草这种药物,理论上说是可以完全溶解在水中,而且只有在溶剂的状态下才能被人体吸收。但实际用起来,无论你怎样把草叶捣烂,再熬上多少个小时,它也总是一边溶解,一边又从水中分离出来,变成块状的固体。那种东西不但无益,反而会长时间留在胃里,对病人的身体造成很大损害。所以在服用了乌楠草后一段时间,要给病人的小腹做持续不断的按摩。我特意学习了这种按摩手法。” “可是艾米莉,艾米莉她……这个,怎么说好呢……唉!” “相信我。你们两位可以出去了,在外面守著,别让哪位急躁的小姐进来。小雅!” “是,哥哥。” 好多人在交谈、在争论,可是艾米莉完全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是,他们说什么对艾米莉又有什么关系。反正只要抱紧白马的脖子,不要掉下去就好。 她这样想著。在白马的背上忽然生出一只驼峰,尖端圆圆的,顶著艾米莉的小腹,上下左右的摩挲。好痒!她忍不住笑起来。可是她躲不开那个肉球,她必须抱著马背。 那东西没完没了的揉艾米莉的肚子。时间仿佛停住了,停在那个讨厌的时段。没过多久,艾米莉就觉得难受极了,她尽力缩著小腹,弓起腰,不让那东西碰到她。可是她的腰立刻就酸了,只好放弃的松力,趴在马背让,任凭颠簸。 汗水粘在她的小腹与马背的皮肤之间,使她渐渐感觉不到界线。那东西好像由小腹挤进了艾米莉的身体,在肚子里面移动,挤压著她的灵魂。她忍不住“哦哦”的小声呻吟起来。好难过!好难过。 她觉得快要承受不了。但是忽然间,那种不适的感觉完全消失。全身沐浴在温水中,舒服极了。她睁开眼楮,发现头顶已不是红色的天空,骨卡鱼的大眼楮也不见了,到处是金灿灿的云朵。她翻过身,看到下方也是同样的世界。不,那已经不是下方了,在这个金色的空间内没有方向。艾米莉是这个世界中唯一的自由自在的小鱼。 金色光晕之外,有两团巨大的影。说话声从那个方向传来,清清朗朗,不像红色世界的回声那样惹人厌倦。 “哥哥,那个是,光明魔法!”[·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不然,我怎么救她呢。唉,那个什么草药根本没用。亮羽这个混蛋是不是在玩我?回去一定拔光的尾巴毛!看著门口,这个时间绝对不能让别人进来。” “哦,是的,哥哥。小雅明白。” 艾米莉听懂了。光明魔法,那个词汇的意思。但是艾米莉不知道那是什么。她一下睁开眼楮,问道:“什么是光明魔法呀?” 蓦地,她发现她回到了自己柔软的小床上。房间里有些昏暗,大概已是傍晚。眼前站著那个帅气的杰瑞哥哥,正专注的看著自己,表情很严肃。有什么东西压在胸口,十分难受。 艾米莉低头一看,发现自己全身赤裸,未著丝缕,而杰瑞的双手正压在自己光溜溜的小腹上。 她立刻尖叫起来,奋力挣扎,小手向杰瑞脸上抓去。杰瑞促不及防,一下就被抓伤了。他愣在那里,脸上有两条淡红色的伤痕,渐渐渗出鲜血。 杰瑞后退两步,叫“小雅”。短发少女很快抱了艾米莉的睡衣过来,“哥哥,你的脸!” “没关系。快把衣裳给她穿上。”杰瑞背过身,气恼的说道。 艾米莉把睡衣从小雅手里抢过来,胡乱的披上。 “坏男人!”小公主高高噘起小嘴,像只好斗的小麻雀。 杰瑞走向她,表情颇有几分凶恶。她很害怕,但是倔强的与他对视。继而她发现,杰瑞脸上的两条血痕正在快速消失,这下她真的有点怕了。 “小姐,我是在救呜诶!”杰瑞叫道,这时他脸上的伤口已经不见了,光滑的皮肤上没留下一点疤痕。 艾米莉不示弱的喊道:“救我?艾米莉就是吃了你给的那个白东西才吃坏的!” “谁让赜玢己要吃。一个小女孩还偏要学大人!” “哥哥,会被听到的!”小雅拉著杰瑞的袖子,担忧的看著门口。 “哈!艾米莉知道了!一切都是你计划好的对不对?你想要看艾米莉的身体,对吧,坏男人哥哥!你真聪明呢!呵呵……”小公主学著温沙女王的样子,掩著嘴巴笑。“这下你满意了?谁让艾米莉是这样一个有魅力的成熟少女呢。” 杰瑞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向艾米莉走来。 “哥哥!”小雅叫道。 “我一定要教训教训这个嚣张的小丫头!她这样到处伤人,难道没人管教她吗?” 艾米莉惊恐的往后缩,紧靠在床头:“坏男人哥哥,你别过来啊!艾米莉会抓你的脸,还会让奥尔森老头来打你!他可是很厉害的!对了,还有夏菲姐姐……你别过来” 她随手抓起一旁的绒布狗丢向杰瑞,又胡乱的挠过去,在王宫的时候,有多位大臣伤在艾米莉爪下,连国王都多次挂彩。她对自己的武力还是颇有自信。 但杰瑞不吃这一套,他拨开绒布狗,一把将艾米莉的两个细细的手腕抓住了。他抓得太用力了,有点疼,但更可怕的是受制于人的感觉,艾米莉惊恐的看著他,害怕得要昏过去。 “坏男人哥哥,别伤害艾米莉,呜……”艾米莉投降了,眼泪一下子涌出来。他真可怕!他真可怕! 杰瑞没放开她的手,只是把脸凑近她,近距离看她的眼楮,一句话都不说。过了好久,他的眼神忽然流露出温柔的色彩。 “艾米莉,告诉我,臣害怕吗?诚的手腕疼吗?” 女孩不说话的点头。 “那么,臣用力扯掉奥尔森老先生的胡子,他不疼吗?” 艾米莉想了一下,脸上还挂满泪珠,答道:“疼。可是他从没躲著艾米莉。奥尔森老头不怕疼。艾米莉怕。坏男人哥哥,你放开艾米莉好不好?这样艾米莉好害怕……” 杰瑞放开了她的手腕,把她的两只小手撂在膝头的被子上:“对老人要尊敬,别老头、老头的叫他。背可以叫他奥尔森叔叔或奥尔森爷爷,都可以。” “艾米莉没有叔叔。” “那就叫他爷爷。背了解吗,艾米莉,奥尔森老先生是一个真正值得尊敬的人。他爱谰,即使棠拉他的胡须,弄疼了他,骂他作老头儿,他也不会在意。背不会听到他抱怨。但这不代表笼诬该那样做。如果僬待他,他会高兴的,会更加爱谰。” “爸爸说过,”女孩眨著大大的眼楮,她已经不哭了,但眼眶里都是泪水,每眨一下,就有几颗晶莹的泪珠滑落,小雅用手帕轻轻给她擦了擦,“所有的人都该爱艾米莉,因为艾米莉是最可爱的女孩子。不管艾米莉怎样对待别人,她都是,永远是最可爱的女孩子!是充满魅力的女孩子!所以,每个老头,不叫老头的老头,都喜欢艾米莉。奥尔森老头只是其中之一。” 杰瑞眼里现出惊讶,转头对小雅说:“她怎么会这么想?她是怎样长大的?” “很多贵族家的女孩子都是这样的。小雅小时候也是。”小雅以前辈的口气说,全然忘记她只比艾米莉大一岁多一点。 “背听著,艾米莉小姐,我是杰瑞,不是什么坏男人哥哥,我要给室好上一课,什么才是一百分魅力的少女。” “一百分魅力?”艾米莉瞪大了一双美丽的杏眼看杰瑞。 “背是个美丽的女孩子,这是真的,没有任何人会怀疑。可是,臣率能因此就认为每个人都该爱谰。当帕温柔的对待他们,他们会感激的,这是美丽给的特权。但假如伧残酷的对待他们,他们就会受到伤害,不再喜欢似掩。背已经了解到,一个人受到伤害的感觉是怎样的。那很不好,臣率喜欢,不是吗?那宰薰什么要把不好的感觉强加于人?” “他们没有不高兴。”艾米莉小声嘀咕道。 “不,他们生气了,只是他们没让铀看到。一个一百分的女孩,会善待她身边的每一个人,除了不怀好意的恶狼,设身处地的为别人著想,让每一个人幸福的微笑。每一个人都会爱她,即使她不是那样漂亮。她的温柔比诱人的容颜更惹人喜爱。她秘密的做著这一切,从不张扬,虽然有时会被人误解。含蓄同样是她美丽的一个来源。只有那样的女孩,才是最可爱的。” “杰瑞,什么是不怀好意的恶狼?艾米莉不懂。” “这个嘛,让我想想……”杰瑞表情苦恼的思索了一番,像是在进行激烈的心理斗争。终于抬起头,下定了决心。 杰瑞先生用锐利的目光盯著艾米莉小小的胸部看:“看到这个眼神没有?拥有这个眼神,和猥琐笑容的家伙就是恶狼了。碰见一定要躲开!不然会被吃掉的!” “艾米莉知道!说的是埃森维尔先生嘛。呵呵。” “还有其它的!男人中有一多半是这种家伙,都要避开哦。唉,且不说这个。这个可爱的少女,有时也会真正的爱上一个人……” “杰瑞哥哥,她不是爱每一个人的吗?”艾米莉插嘴道。 “噢,这种爱和那种爱是不同的。这种爱是特别的,只对某一个特别的人才产生。那一个特别的人,臣会把他的荣耀当成自己的,也会为他的失意而悲伤。迟早有一天,艾米莉小姐也会遇到这样的一个人,他会看到磐瘟静的、内敛的美丽,而不只是靓丽外表。” “艾米莉不是太懂。” “现在不懂也没关系。背还小,日后自然会明白。可是,为了那一天,臣一定要先记住一个忠告:含蓄固然是美丽的一部分,但该敞开心扉,争取自己的幸福时,千万不要有一丝退缩。有很多真正可爱的女孩子,只因为太过害羞,而错过了一生中唯一的际遇。这不影响她们的可爱,甚至使她们更加动人了,只是,那却是一种美丽的悲哀。” 杰瑞说这句话的时候,艾米莉惊奇的发现他的目光没有对著她,而是在望著远方的什么人。他在对那个人讲话。 “艾米莉……” 杰瑞温柔的拍拍女孩的头,微笑道:“不懂也没有关系呢。好好休息吧,艾米莉小姐。睡个好觉。” “噢。” 杰瑞熄了灯,走出艾米莉的房间。橙色的光从窗口照进来,女孩在黑暗中睁著眼楮。 “一百分魅力!”小公主小声嘀咕道。 第054章 暗之传教士 夜色笼罩大海,金鲨号关闭了动力,随水流缓缓向北方航行。万籁俱寂,连星星也困倦的眨眼。 黑鸠亮羽蹲在桅杆顶端,将旗帜裹在身上,当作毯子。夜晚本是黑鸠们外出活动的时候,但由于受到熟睡中的主人的精神体影响,亮羽也感觉有一丝疲倦。 在金鲨号的主桅杆下,正有一男一女秘密私会,两个都是主人见过的,亮羽奉命将他们的谈话一字不漏的记下来,明早复述给主人。 但主人是如何知道,今晚会有人在这里会面的?哈。主人神通广大,无所不知。亮羽不需要想那么多。只要安心听从主人的命令,别做多余的事,迟早有一天能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黑鸠。 下面那个男子是红发的阿索斯,瓦勒的手下。主人确信这家伙以后会在瓦勒的组织中扮演强硬角色。而那女子则是卡里尼男爵的未婚妻,卡米莉安小姐。卡里尼若知道了,说不定会高兴能甩掉这根枷锁。 亮羽由两个人的性别判断,今晚大概能看到一场充满激情的好戏。爱与仇恨,背叛与折磨!亮羽最喜欢那种场面。 如果主人允许,亮羽真想绘声绘色的讲一段儿童不宜的故事,但主人不喜欢罗嗦,如果不听话,说不定一怒之下会拔的尾羽。但主人自己明明很罗嗦,特别是他跟那些人类小丫头说话的时候。 下面传来轻微的冷哼的声音,是女人发出的。亮羽立刻抖擞精神,将全部感知力调动到极限。有六成把握认为卡米莉安小姐会向阿索斯抱怨。当一个人类做错了事,往往都会归咎与他人。 “阿索斯,哈,阿索斯。”卡米莉安冷冷的看著眼前的男子,眼神像万古不化的冰山。“你打算扮演阿索斯到何时?我的哥哥!” “扮演?我为什么要扮演?我就是阿索斯。阿索斯的生活就是我的生活。”阿索斯答道,还给卡米莉安一个笑容,“多年未见,你还是老样子。但卡米莉安这个名字我可是第一次听说。” “别欺骗自己了,哥哥。你不过活在一个名为阿索斯的躯壳里。你能维持多久,不使它腐烂呢。我托卡里尼帮我查了阿索斯的身世。他的亲人都死了,没人能证明你不是他。但是,他依然活在人类的世界里,他身边的人还是会发现他与众不同,最终怀疑他的身份。到那时,你又该怎样做?不流浪他乡,就会作为魔族被处死!你迄今为止所经营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 魔族这个字眼深深的触动了亮羽的神经。下面两个是隐藏在人类中的魔族兄妹?看来是这样没错。主人一定分别触摸过他们的精神体了,因此才盯上了他们。 主人虽是个人类,对精神体的操纵比寻常魔族还要精熟。而且他那文雅的样子乃是世上最完美的掩护,很少有魔族会怀疑他的人类身份。不对,亮羽怎能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呢。主人原本就是人类。 亮羽将伸出去的精神体分支收缩回来,免得被两个魔族察觉。要完全借助敏锐的听觉完成任务。 “妹妹,你太低估人类了。我现在跟随的人虽是一个短命的人类,但他的精神力却比我们所遇到过的任何生物都要强,当然咯,也包括我们完全魔化的父亲。从一开始,他就知道我的身份。我不会再被他识穿一次,因此我可以一直留在他身边。他所做的事业,是我们在艾哈迈的城堡中永远也想象不到的。我们的生活闭塞而狭隘,城堡不是我们的家,是我们的监牢。这点父亲也理解,所以他才总是那样烦躁。在那里、在我们的城堡中,我永远也想象不到世上有那样的人类存在。他是一个伟人。” “父亲,城堡!呵呵,哥哥,亏你还记得这些!我以为你早就忘光了。不过这样也好,你可以安安心心跟著你的伟人过日子,帮助他达成他的伟业。” “我必须有自己的生活,妹妹,我必须证明,我这个人类,半魔族,魔族在这块大陆上曾存在过。阿索斯只是一个称谓,没有任何意义。他所做的每一件值得记住的事都是我做的。我才是这个名字的灵魂。” “说得真好。”卡米莉安道,语气中却没有半点祝贺的意思。 “你也要有自己的生活才对,妹妹。在我离开城堡的时候,你没有阻止我。我想你早就理解我了,对吗?” “你是不是想说,那个卡里尼少爷也是个不错的家伙。跟他说明我是个半魔族,是个异类,他会说他依然爱我,于是我也找到了生命的意义,以卡米莉安之名?” “这样不好吗,如果可能。我觉得那个卡里尼是个肤浅的人,很难理解我们的思想。在这条船上,唯一聪明的,值得与他交流的人类叫杰瑞。不过,那是他的假名。每当有人叫杰瑞这个名字,他的精神体总会有瞬间的犹豫。” “你是说我应该把卡里尼甩掉,去追那个杰瑞?” “你的嘴巴越来越厉害了,妹妹,呵呵。告诉我,你离开城堡的时候,我们的父亲怎么样?他是否仍旧把大半的时间花在他那条‘爱犬’身上?” “他的确是这样做。我相信在我离开城堡后的两个月里他还是在做同样的事。但现在他不能再耍弄他的狗了。” “为什么?他有了新宠吗?” “他死了。” 阿索斯没有说话。 卡米莉安继续说道:“他被一伙外地魔法师围攻,他杀了他们,但自己也受了重伤。后来有一个幻术师,一个魔法家族后裔的小孩,一对年轻的情侣和一个白痴步兵来到了我们城堡。父亲想借那个处女的血恢复魔力,但他们并不好对付。他们杀了他。” 阿索斯仍没有说话。 “哥哥,你怎样想?”卡米莉安问道。 阿索斯反问:“你怎样想?” “我要杀了那五个人。我已经查到他们的名字。有三个极难对付,一个失踪,还有一个是阿索斯你的同事。” “你不愧是达安特伯爵的女儿。” “而你不是他的儿子。” 阿索斯和卡米莉安静默下来,在黑暗中对视。 亮羽记下了达安特这个名字。不清楚这个词代表什么,但主人的记忆中有。主人一定能由此找出一切答案。主人非常聪明,这个女魔族心中充满了复仇欲,迟早会被主人所利用,称为他手中的长矛。而这个男性魔族似乎无意加入。随他去。他迟早也逃不出主人的手掌心。 两个魔族不走,亮羽也不敢离开。自我安慰的想道,现在回去也没什么用,主人在睡觉,亮羽不能叫醒他。倒很有可能被喜欢梦游的雅希蕾娜小妞抓到,当作玩具。既然如此,晚上就不要回去了。 “主人,我尊贵的、聪明的、伟大的主人。”黑鸠在心中叫道,“亮羽是多么忠诚和能干的鸟啊!” 第二天天蒙蒙亮的时候,杰瑞,兰斯便从亮羽那听到了昨晚发生的事。 兰斯默默的坐在床榻上,凝望从小小的舷窗投射进来的天光与水光。船身缓缓起伏,几天的海上生活,兰斯已渐渐适应了这种永不停歇的摇动,但他夜里仍睡不熟,有时会做梦,做一些天明就忘记的,不知是悲是喜的迷梦。 我生来是一个漂泊者。他想,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不能停留在任何一个地方。所以当他离开,心里既没有留恋,也不会有失落。 德容是个好城市。那里的人很单纯。平民单纯,商人单纯,连领主也是单纯的。也许有些穷困,但比之钩心斗角的艾哈迈,不知好了多少。 在德容,兰斯花了不到三天时间找到德容商会的老板,布匹商人潘帕奇,告诉他自己会为他建造一座桥,一座通往强大的艾哈迈地下领主德摩尔的大桥。德摩尔是兰斯的朋友,只要潘帕奇肯做兰斯的朋友,那么他就将得到德摩尔的友谊。 当然,事先兰斯并没争得德摩尔的同意。兰斯深深懂得,友谊是德摩尔的生意,作为一个生意人,德摩尔不会拒绝任何友谊。只是潘帕奇受德容气质的影响太深,骨子里是个死守田园的家伙,这才一直想不到要在另一个城市寻找朋友。 又过了四天,信使从艾哈迈归来的时候,兰斯成了德容商会座上的贵宾。此时他已对整个城市的构成有了清晰的理解。 德容的领主,特伦特伯爵是一个很会赚钱的家伙。他的眼光独到,知道从哪些人手里赚钱最轻松。只要经营好海上旅游业,那些外地领主剥削而来的金币最终都会流入特伦特家族的口袋。所以他什么都不必管,只要不停想出新花样,把其它贵族的钱骗来就好。 在这个国家,自然有以农业、矿业、商业为主产业的贵族,由他们去工作、去赚钱。那些到处都有的纨裤子弟,自然会为了金鲨号天堂般的七日游,在他们老子、哥哥的钱袋挖洞,把钱抠出来。不。他们自己就是那个洞,无法修补的洞。 钱来得太容易,以致特伦特伯爵无心经营其它实业。德容有优良的渔场,也有富饶的草场,但是在那些低回报的领域操心劳神有何益处呢。 于是,聪明的老特伦特伯爵将这些无用的资源卖给商人,以不干扰金鲨号的旅游业为前提,任由他们经营。人们打鱼、放牧牛羊,过得倒也相当不错。双方各取所得,相安无事。 这些草场、渔场的出租合约往往长达五十年,而且只要领主不提出异议,合约到期识就会自动续签。 德容商会便是特伦特家族的契约对象,也是德容真正的统治者。也许正是这个太有保障的地位消磨了他们的进取心,消磨了他们的意气,使得他们在突然降临的危机面前,毫无斗志,临阵退缩。 这个危机是这样的:特伦特伯爵膝下无子,到他要退休的时候,只能从克兰找来一位佷子,继承爵位与领地。而那个佷子,丘鲁尼利少爷,正好是一个既无志向、又无智慧的粗人,在他还没离开克兰的时候,便在口头上把德容的草场合约卖掉了。 德容商会性情直爽、缺乏进取精神的商人们无法抢回合约,只有向在他们眼中无所不能的兰斯求助。 这时,兰斯已经在德容待了月余。靠著德容商会的威望与财力,再加上他独有的煽动力与神迹力量,他已经在德容平民中建立了不大不小的地方教会。芬顿王对圣神教的禁令事实上已失去效力,特伦特家族又不问政事,故此,兰斯的小教会发展十分迅速。这是他第一次担当起传教的职责,能如此成功,他感到相当欣慰。 兰斯不想让权力重新回到贵族手上。况且,如果是克兰人来经营德容的草场,对他羽翼未丰的小教区实有莫大的威胁。维持现状对兰斯是最有利的,还可趁此机会在商人那儿要到更多特权。所以兰斯没怎么考虑,就接下了德容商会的任务。 兰斯让鲍利和艾莉莎两个照顾他的教民,小雅和雅希蕾娜两个女孩则带到金鲨号上玩耍。忠厚的鲍利对他介入那些麻烦的上层交际活动感到忧心忡忡,劝他不要那样做。而圣骑士的女儿,艾莉莎小姐则毫不犹豫的表达出对兰斯的鄙视。她说他跟贵族们玩交易,是在辜负那些虔诚的人们的信任。 对此,兰斯只是说:“我有我传教的方式。艾莉莎小姐,如果对我的做法不满,我只有说对不起了。有人喜欢在阳光下讲道,那只是‘有的人’。换做是我,谁挡在我前进的路上,我夜里捅他一刀,第二天给他主持葬礼。经过那一场浩劫,圣神教早已经没了。现在我就是宗教本身。” 那对儿老实人对兰斯亵渎神灵的话感到难以置信,反而无话可说。于是兰斯得以带著女孩们上了金鲨号。临走,他告诉鲍利,新建的小教堂应该在月内装修一次,设法从商人或者教民那儿抠出些钱来。 “主人。”亮羽读到了兰斯的心思,知道他正在担心鲍利能不能搞到钱,安慰道:“你就别担心了,鲍利没脑子,但他有肌肉。” “肌肉没用。”兰斯说,“不过他还有一位艾莉莎小姐。为了不让老实巴交的鲍利为难,艾莉莎小姐会砸破教徒的米缸。” “主人真是什么都想到了。”黑鸠点头赞道。 “是呀。我是真心为他们考虑。只要我能帮潘帕奇拿到新合约,他们以后的日子就好过得多。每个人其实都不了解,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只有别人才能帮他做决定。” “而主人,就是那个有智慧帮别人做决定的人!”黑鸠适时的奉承道。 兰斯有点高兴,也感觉有点讽刺。黑鸠受自己的影响太多,阿谀奉承越来越不落痕迹。 舱门外响起碰碰的敲门声。兰斯知道,是潘帕奇来了。小雅敲门的声音小得听不见,而雅希蕾娜,她总是忘记敲门。 五秒钟后,德容商会副会长站在兰斯面前,满面愁容。 “兰斯先生。”潘帕奇抬眼瞟了一眼兰斯,又低下头,欲言又止。 “我知道。只剩三天时间了。”兰斯道。 “原来你知道的很清楚呀。”潘帕奇歪著嘴,讽刺的说道,“丘鲁尼利一上岸,我们就再没机会了。什么都完了。尊贵的神甫大人,你的小教会会在克兰人的铁蹄下粉碎。外地人可不像特伦特家那样好说话。” “我一直在努力呀。”兰斯平静的说道,拿起晾在一边的热茶,吹了吹。 “努力?!这几天来,几天来!”潘帕奇忍无可忍,举起右手,火冒三丈的摇著手指,只差一点不敢将指头对著兰斯,“你可曾跟丘鲁尼利说过一句话没有,牧师!你对他避之尤恐不及!每天只知道勾引船上那群放荡的女孩子!你可记得,这昂贵的上等舱船票,还有你和你的两个小表妹身上穿的漂亮衣裳,那可都是我们商会的血汗钱!” 兰斯慢慢喝了一口茶,把茶杯撂在一边。 潘帕奇抱怨够了,像皮球泄了气,两个肩膀一下子垂下来。 “你到底有没有想出办法,牧师大人。”商人无奈的说道。 “你不是一直在跟丘鲁尼利接触吗。”兰斯冷冷的看著潘帕奇,“我在等你成功呀。如果你说动了他,用不著我,又可以给你们商会省下一大笔钱了。” “我没办法。”商人把两只胖手一摊,“我说不动他。他是块木头,却偏以为自己是黄金钻石,什么都不吃。你才有办法说服他。就像你说服每个贫民从见底儿的米袋里倒米出来,捐给教会。” “别讽刺我。我在使人们团结。你以为他们不记得自己捐了多少吗?我告诉你,他们记得,记的比谁都清楚。这能加强信仰的力量,使他们团结一心。面对这些虔诚的人,你应该时刻感到惭愧。你应该软下心肠,自己少收点钱,给这些人轻松的生活。从下个月起,我要求德容商会对我们圣神教德容分教会教民的月救济金加倍。” “你在说什么?”潘帕奇吃惊的看著兰斯,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桔子。 “救济金加倍。” “这跟事先说的不一样!”商人大吵大嚷道,“我们商会已经答应你,给你的教民提供更多工作机会的。现在你又加价!生意不是这么做的!” 兰斯一点也不怕他。从床上站起身,伸了个懒腰,说道:“那好。我撒手不管了。船票钱我可以还给你,反正,船上有很多新朋友乐意跟我结交。你的商会就等著倒闭吧,潘帕奇先生。你对穷苦人太吝啬了。神在惩罚你。” “分明就是你在整我!兰斯先生,你不能这样。”商人泄气了,哭丧著脸恳求兰斯,“我的确私自跟丘鲁尼利接触,但我没有违反什么合同呀。而你,你是一个传教士,伟大的圣徒,名声要流传后世的,你不能这样没有信誉。” “我跟你说,会长先生。神是站在我这边的。”兰斯大言不惭的道,“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愿意怎么做就怎么做,全是神谕,全是上天的旨意。你到底想好了没有?” 潘帕奇眼中透露出绝望。一个教士,连“神是站在我这边的”这种话都能说出来,你还怎么跟他讲道理! “我答应。我什么都答应。只要你能帮我们拿到合约。” “好。这才是一个善良、虔诚、敬神的成功商人应有的态度。神会祝福你的。”兰斯说著,从袖子里掏出一叠纸,递到潘帕奇面前,“来,在这上面签字。德容商会的印章带来了没有?” 潘帕奇傻了。老老实实的答道:“没带在身上。谁想到你会提这种要求!” “回去取。” 当天下午,杰瑞先生打破惯例,没带两个小表妹,独自出现在金鲨号甲板上。 金鲨号虽然豪华无比,海面的景致也极有看头,但是,日子久了,游船所固有的、无法消灭的缺点就暴露出来:船上活动空间太小,几天下来,游客们就对船舱的房间失去了兴趣,而海景看多了,也会觉得枯燥无聊。这也是整个航程不能太长的一个原因。 幸好,人们这时已相互熟识。那些单身船客,此时也跟心仪的异性混熟了,开始进入到攻坚战阶段。 此刻,这儿正有许多小姐、先生们,在携手玩著一种历久弥新的游戏,散步。 每个单独上甲板的人,都会引起散步者的关注。因为这代表有新人要加入游戏,每个异性都多了一次选择。 当甲板上的小姐们认出,那个新来的独行客竟是魅力无穷的杰瑞先生时,一颗颗芳心无不乱跳起来。 杰瑞先生以他清澈的目光扫过甲板,望向远方的海面。他的神情不像在等人。这太好了。这说明,那两个讨厌的小丫头不会上来找“哥哥”。 但反过来讲,杰瑞先生的态度又太随意了。他不是在等人,但也不是来找人的。没人陪他散步,他也不会觉得寂寞难熬。 可是,像这样一位优秀的、鹤立鸡群的青年,在豪华游船的甲板上孤独的散步,难道不是这国家曾存在过的最大的罪恶吗? 太可怜了!杰瑞先生太可怜了! 小姐们胡思乱想道,难以遏制心中沸腾的母性。渐渐的,有人忘记了散步的同伴,情不自禁的向杰瑞先生靠近。 男人们敏感的意识倒,那个平和、收敛的杰瑞先生改变态度了,开始对他们的猎物下手。不带女孩子出来就是第一个危险信号。 然而,他们的反应远不及身边的女伴来得迅速。当第一位勇敢的小姐抛下同伴,向杰瑞先生走过去,竞争意识便像野火一般点燃了每个少女的心。她们克制著心中的焦急与渴望,尽量以不失优雅的方式向杰瑞身边跑,同时诅咒那些离得近的女孩摔倒。 还真的有一个贵族少女被自己的长裙绊倒了。 杰瑞先生快步走向她,温柔的将她扶了起来。 “没摔疼吧,小姐?”杰瑞轻轻捏著少女的手腕,微笑著问道,眼里是如和风般温柔的笑意。 那个贵族少女强忍著紧张才没昏过去,结结巴巴的说:“没,当然没……” 船身忽然晃了一下,少女本来就不曾站稳,一声惊呼,又要摔倒。但杰瑞先生敏捷的搂住了她的纤腰。 所有少女都停住了脚步,激动的看著眼前的一幕。杰瑞先生身上有一道美丽的光环,罩住了每一位少女,使她们不得不眯著眼楮看他,以便被光芒刺痛眼楮。 可是眼楮不痛,心痛也是无法阻止的。能看到这样完美、这样温柔的杰瑞先生,少女们都幸福得想哭。 她们羡慕那个被杰瑞先生捏著手的女孩,但并不过分。因为杰瑞先生对谁都是一样温柔的。她不过是幸运,暂时离杰瑞先生比较近,能多沐浴到一些光热而已。 但是,我们仍是嫉妒她的呀…… 在这些陶醉的女孩子外围,是数十个面如死灰,目露凶光的被遗忘的男人。每个人都在咬牙切齿,心里咒骂道,“小子,你这是向所有人宣战呀!” 此时,甲板上除杰瑞之外,只有一个贵族青年身边尚有女孩子陪伴。他就是金鲨号未来的主人,丘鲁尼利。 但丘鲁尼利也不比其他被抢走女伴的男人幸福多少,甚至还要尴尬一些:他身边的两个少女眼楮一眨不眨的盯著杰瑞先生看,将身旁的丘鲁尼利完全忽略了。她们的态度很明白,我们是为了对家里负责才不得不站在你身边,我们的心早就飞到杰瑞先生那儿去了。啊,谁让他如此优秀呢。 这种奇耻大辱,丘鲁尼利少爷还从未经历过。简直难以想象!怎么会这么丢脸!特别是还发生在自己的地盘! 哼,如果我愿意,马上就能关闭这条航线,让你们这些不知好歹的女人,跟你们的小白脸统统滚下船,喂海里的骨头鱼! 丘鲁尼利在心中狂吼道。如果不是因为他地位尊贵,不能跟平凡人一般见识,这便要冲过去施以老拳了。 第055章 圣域守护者 兰斯站在高高的云层顶端,俯视脚下的大地。仿佛被一场强风暴席卷,昔时的草地、山丘、河谷已面目全非,只余下深褐色的腐土,缓缓起伏,整片大地呈现出一片混沌。 天空中云雾翻滚,片刻也不停歇,像一张在水中搅动的渔网,罩住了整片土地。云絮如网绳抖落的尘埃般飞扬。 庇护所。这块神圣的土地,圣徒的天空学堂,已无可挽救的颓败了。那些华美壮丽的庙宇,丰富而珍贵的馆藏,经过亿万年的风蚀,连同山丘、河谷中魔兽与死灵们留下的痕迹一道,被荒芜吞噬殆尽。 彼耶明的圣堂也不知去向,只有五座高高低低的墓碑屹立在大地中央,述说著无字的叹息。 兰斯稍稍催动精神力,将他的意志与天空巨大的精神流融合。他很清晰的感觉到精神流的每一根纤细的分支。曾经用来构成草地、神殿乃至魔兽的精神体,此刻都无间隙的结合在一起,构成巨大的精神结块。 根据精神体概论的说法,无论哪一种存在物,在灭亡与达成最终的“无”的两个状态之间时,无不分裂成无数细小的微粒,有重量的残骸向下沉坠,陷入大地,而没有重量的精神体则随著日月星辰的运行上升,形成天空。可以预计,如果庇护所的衰败继续持续下去,最终的形成物恐怕是一只巨大的蛋吧,一半是地,一半是天。 “西奥?你能回答我吗?”兰斯出声的问道。 没有回音。当然不会有任何回音,这在他上一次进入庇护所时就已经知道了。西奥是整个庇护所的控制源,庇护所的破败必定自西奥开始。灵魂引导者不能再引领他通过教皇的第三次试炼。 当兰斯在伦伯底狱堡下的地道中爬行时,强行将他拖入庇护所的西奥,想必就是要告诉他庇护所即将毁灭的厄运及最后试炼的内容吧。不过现在看来,那并不重要。兰斯已经从庇护所的表象中推测出了事实的真相,接下来,只需时间一步步验证他的判断。 庇护所几乎是一个纯精神体。如果不是从那里带回一枚元素戒指,兰斯几乎咬定庇护所的性质了。元素戒指是有实体的,由此判断,整个庇护所的能量体也应该寄托在一件物质上,很可能是一把匕首、一块宝石那样的小东西。 庇护所储存著大量知识,也有星棋大陆几乎每一种生物的精神体原型。只要有足够的能量催动庇护所,便可以使精神体分割、具现化,甚至形成可以在物质世界中使用的道具。维持整个庇护所正常运行需要巨大的能量。能量越高,庇护所的构成就越精细,每一个组件的自主性也就越强。可以想象,当能量高到极点时,整个庇护所依既定结构形成完整的物质形态,从纯精神领域降临尘世也不是不可能的,那即是神圣教的宗教典籍中所说的“极乐世界降世”。相反,当庇护所的能量降到最低,为了维持本身的存在,避免消散成尘,庇护所最终会回缩成“蛋”的状态。 而那个至关重要的,维持整个庇护所运行的元素,兰斯也已经推测出来了。 那是“信仰”,最纯粹的、定向的精神能量。信仰的力量,即是西奥没能讲明的,教皇试炼第三课的内容。 自兰斯进入庇护所后的两个月,也正是圣神教在人间的信仰逐渐削弱的两个月。最初,西奥还能维持著庇护所大部分领域的正常运转,后来却无法阻止整个庇护所的衰败,甚至无法阻止兰斯取得庇护所的部分控制权,可见其衰弱。 另有一个佐证,兰斯拿到元素戒指,消耗了庇护所太多能量,以致第二次教皇试炼时连维持三座神殿的能量都没有,只好把兰斯带到中心墓园。 至此,教皇的三个课程都已明了。 第一课是教兰斯领悟精神体的存在,教会他观察、辨识世间万物的精神状态。 第二课讲的是关于精神力量的引导。那个战棋游戏的实质并非要兰斯不吝于牺牲,而是告诉他,一个最顶尖的圣职者只对精神负责,要引导、要统领的只是人的精神,物质的生死不在考虑之列。 第三课是信仰。教士们引导信徒的精神能量,交给更高一阶的灵魂界生命,使它完成自己的完美形态,而灵魂界的生命则以各种精神体具现化现象,即通常所说的“神迹”作为回报,帮助教士招揽更多的信徒。 如此,西奥与教皇一心同体,在圣神教的组织结构中所扮演的,是连接物质界与灵魂界的桥梁角色,教皇贴近物质界,西奥则更接近灵魂。在庇护所之上,应该有更高的意志存在著。那个被称为“神”的意志。 兰斯仰起头,望了望在无数重云霾中透过来的青色天光,轻叹了一口气。 何所谓神圣?不过是单纯的利益交换罢了。圣神教,或者还有之前的每一个教派,大都是以这种形式存在的吧? 洛马特老神甫倘若知道,他可会改变初衷,走上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 兰斯不愿继续想下去。他乐于相信老神甫天生的善良。谁得到保佑,谁又得到权势,不是最重要的东西。不是神,只能以自己的方式活著。 连他自己都感到惊讶,没有女孩子的微笑与眼泪来扰乱心神时,他的心灵是多么强大,洞穿一切迷局,似乎天宇之中没有任何谜题能阻住他前进的脚步。 不过,若可以选择,他倒宁愿在温柔乡里糊涂的过一辈子。 兰斯催动云翼,朝曾经是地精与座狼们霸占著的山丘的地方飞去。那儿仍是一片缓坡。越过坡地,对面是一座陡峭的斜壁。那是三座神殿矗立之所。但庇护所的能量太低,以致它的体积也被迫缩小,边缘地带向内侧翻卷,形成新的山脊。 兰斯清楚的看到,在那斜壁深褐色的土壤中,有许多亮白色斑点,排列成规则的椭圆形。圣洁之殿白色大理石的石基正从土壤中伸展出来,倾斜的指向天空,如同早春时贫瘠荒凉的土地上长出新绿的嫩芽。 兰斯知道这代表什么。因为一个月前,那里还只是一片焦土。靠著他在德容郡的努力,茁壮成长起来的小小的新教区,圣洁之殿开始重生了。他不由得感到一丝欣慰。 除了那五座墓碑,庇护所的地貌几乎全毁,只有中央地带的一小块沙漠幸存。那块沙漠上住著的两只双足飞龙和一伙魔蝠也侥幸存活。这多少给兰斯的重建工作省了几分力气。更主要的是,使得这座死气沉沉的天堂里多少有了点“生气”。 为了保护那块最后的沙漠,兰斯在那里布下了神圣领域,免得它被频发的精神流风暴袭击。那几只魔兽还幸运的得到了一件玩具,某个意外闯进庇护所的鬼魂。 说来也真讽刺,那鬼魂生前是个精于死灵控制的妖术师,不料死后却做了幽灵的玩物,此后几百年、几千年,或许永世都无法逃脱。 兰斯闭上双眼,更清晰的感觉到精神能量的波动。这样他的意志便能超过空间的限制,自由延伸到庇护所的每一个角落。在天空的精神体中,有一团正在快速成长的银白色能量流,是属于兰斯自己的。他可以凭此任意改变庇护所的物质形态。不过兰斯暂时还想不到该怎样使用这股能量,先让它闲置在那里了。 兰斯找到了那个新来的死灵的精神体,用自己的分支触摸它。 很好。那家伙已经肯接受现在的生活了。再过一段时间,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开始给他做进一步的精神实验,把他变成汉尼拔他们一样的仆从。 正要到沙漠去巡视一圈,忽然感到一阵强烈的扰动从天外传来。兰斯知道,这代表物质界有事情发生了。 他匆匆结束了冥想,从庇护所中退了出来。几乎立刻听到从走廊穿来的脚步声。来人的步伐果敢坚定,显示了他的军旅出身和丰富的人生历练。 “进来。”听到敲门声,兰斯皱了皱眉,不过当他看到走进来的是前芬顿枢密官,两大骑士团参谋官老奥尔森先生时,眉头便自然舒展开了。 老奥尔森神情激动,脸色红润,像刚灌下了一瓶红酒。兰斯还来不及起身,老奥尔森便几个跨步到他面前,扶住了他的肩膀。 “杰瑞先生,你可得告诉我,你是上天派来的使者吗?这世界上可有什么是你做不到的吗?”老奥尔森感动的说道,声音似有点哽咽。 兰斯悄悄嗅了一下,没有酒味儿呀! “这话从何说起呢。”兰斯笑著问奥尔森。 老奥尔森根本听不见兰斯说了什么话:“我得感谢你,我得代表全芬顿的老贵族感谢你,杰瑞先生,你给咱们这些老骨头做了件大好事。谁能想得到,艾米莉小姐会变成那样一个乖巧、懂事、可人的小女孩呀!太可爱了!太可爱了呀!喔!” 说著,一颗老泪从奥尔森眼角滚落。看得出,他真是感动得不能自制了。 “你在说什么呀奥尔森先生……”兰斯挣脱开老枢密官的怀抱,按著他的肩膀,让老人坐在椅子上,对著门外喊道:“小雅,小雅!” 门立刻开了。小雅俏丽而温柔的小脸儿出现在眼前:“哥哥,有什么事?” “找块润湿了的手帕,帮老奥尔森先生擦擦脸。他太激动啦!冷静,奥尔森先生。别激动,慢点说。你说艾米莉小姐怎么啦,她又生病了吗?” “生病?怎么会。我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健康美丽的小艾米莉!”老奥尔森忽地站起身,目光炯炯的看著兰斯,扯著嗓门叫道,“你可不要不相信。小艾米莉今早给了老头我一个拥抱,问我早安,把她花瓣似的小脸在我脸上贴了一下,叫我‘奥尔森老头叔叔’。我,我奥尔森愿意为了芬顿王室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我!” “‘老头叔叔’?好奇怪的叫法呢。呵呵……” “叔叔!重要的是叔叔这两个字!”老奥尔森叫道。“十几年来,可曾有谁见过艾米莉小姐这样温柔对人?要是往日,她笑著向我招手,我总要担心她想扯我的胡子!杰瑞先生,你究竟使了什么魔法,叫凶暴的小丫头变成可心的女孩?” “那是她自己的愿望,奥尔森先生。我可没那么大的本事,能让本性邪恶的人改过向新。艾米莉小姐之所以那样可爱,是因为她天生可爱的缘故。”兰斯狡猾的说道。 “天!”老奥尔森倒退一步,说道,“圣心城的贵族们可没一个这样想!众所周知,小艾米莉是蓄须者的梦魇,但凡上了年纪的爵士、骑士们在她那儿没有不吃亏的。这次被伊丽莎白那小傻瓜教唆,差点变做小交际花,本以为没的救了呢……” “我想,是你们没有向她敞开心扉。伊丽莎白小姐的作风可能过于大胆,但对艾米莉小姐来说,她是少有的肯和自己交流的人。我猜测,艾米莉一定长年过著孤独的生活。扯人胡须呀、抓破人的脸呀,不过是她吸引别人注意的方式。我们在过分寂寞的时候,不是也常常做一些偏执的举动么。” “孤单?小艾米莉?”老奥尔森不相信的重复道。他想起自己在王宫见到小艾米莉的时候,每一次都有大批宫人环绕著,众星捧月一般。 老人沉默的想了一会。小公主是孤独的,他无法反驳。无论仆人们、城里的贵族们,都不把小公主当作一个女孩来看待,只有拼命的宠著她,好讨取国王的欢心。而她的两个哥哥和两个姐姐平时很少留在王宫,母亲去世得早,国王又已年迈,确然没有一个可以让小公主靠著、讲悄悄话的伙伴。 原来小公主一直是孤独的,连她自己都忽略。我们只看到环绕在她身旁的人群,却看不到阻隔在她与人们之间的障壁。只有这位杰瑞先生,这个仅仅见过艾米莉一面的年轻人,看到艾米莉没说出口的话语,看到她人群中的孤单。 老奥尔森感慨良多。他自以为善于识人,可是跟年轻了好几十岁的杰瑞相比,却远远不及。这个青年,是在商战中奋战多年,积累了许多人生智慧,还是天生的独具慧眼呢。不管怎样,他这份读女孩子心事的能力,真是神乎其技。再加上他那副惊世骇俗的容貌,要赢得随便哪位少女的芳心,想必如探囊取物一样容易吧。 兰斯见老奥尔森不说话,便自顾自讲道:“艾米莉小姐好像对魅力相当重视呢。我跟她说,女孩子要温柔婉约,懂得内敛,看她的样子似乎记得了。如此,伊丽莎白小姐再对她灌输那些交际场的游戏,艾米莉也不会上钩吧。至于伊丽莎白小姐……” “噢,伊丽莎白你不用管她,杰瑞先生。我那佷女虽然喜欢做些夸张的动作,骨子里却是个会关心人的好女孩。至于夏小姐,我看她对旅行压根没有兴趣。” “那就好。那位夏小姐,据说是个高强魔法师?我很想见见她呢。” “这我可做不了主。”奥尔森为难的说道,“夏小姐对我虽然客气,实际却生疏得很。她好像只跟伊丽莎白谈的来。” “那就算了吧。呵呵。”兰斯一笑而过。 “杰瑞先生,不管怎么说,这次真是多亏了你。帮小艾米莉治病,还给她上了那么成功的一课,真不知怎么感谢你才好!” “没关系没关系!用不著什么感谢。若可能,我倒是很想以星落少女们的幸福为一生之责任呢。”兰斯半真半假的说道。 老枢密官被兰斯仁厚博大的胸怀所感染,以满怀感激与钦佩的眼神凝视他,半晌说不出话来。 他可不知道,兰斯的善良只针对纯洁且美丽的少女,对待其它人等,心里就一丝善意都没有。付出一分心血,一定要赚得十倍回报才肯罢休。 牧师看老枢密官对自己的感激正处于高峰,立刻想收取报酬。他冲小雅点点头,小雅取出一大张羊皮纸铺在桌面上,施展了一个小法术,使羊皮纸上隐藏的地图逐步浮现出来。 老奥尔森好奇的凑过来一看,是张简略的芬顿政区地图。从南方的克兰城、白山、艾哈迈,到圣心城以北的的两个郡,芬顿的主要政区都画在上面了。但地图外缘的其它国家就较为马虎,大多只有方位和名称。大概是芬顿本国人画的吧。 “奥尔森先生。我这次来阿穆尔之前曾到过艾哈迈与德容,分别受两地领主的请托,到大学城里找学者帮助分析时政。你知道,陛下年岁已经很大了,理政不比从前,多少已有些迟钝。储君又迟迟未能确立……坐镇一方的大领主们只能多做几手打算。我想去格庭根和普雷斯顿之前,也多方听取一些看法。”说罢,以质询的目光看奥尔森。 老奥尔森的脸色变得有点阴沉,忧心忡忡的。兰斯一时以为奥尔森要拒绝自己的请托呢。 “唉。也不怪那些领主,其实我一直也有做局势推演。作为陛下的老臣,这么说怕有些不敬,但如果老头的脑子没有生锈、直觉没有失灵的话,芬顿,乃至全星落的动荡年月即将来临了。” 第056章 芬顿三大领主 芬顿历九九八年,魔神纪元前四年, 兽人的又一次大规模侵攻战以失败告终,被迫退回到南方的赤海。 人类、矮人联军在白山战役取得的大胜,使得兽人与人类间本已倾斜的力量天平彻底倒向一边。尽管人类一方的魔法文明体系经历了变革的阵痛,尚未回复到纪元全盛时代的水平,但社会文明的进展、财富的积累、人口的增长皆十分显著,到芬顿历九九八年,仅芬顿一国可动用的机动兵力就有二十万,即使不算上其它人类国家的兵力,相比之下,兽人不到三十万的人口总数就显得太可怜了,更不用说由于先知一族的隐退,兽人内部各部落陷入无穷无尽的内耗斗争,没有一个氏族能动员全种族的力量。从属于兽人的低等魔兽种族也纷纷脱离了兽人的控制,一些新的同盟关系开始萌芽。赤海丘陵地带一片萧索。因此,芬顿的宰相瓦勒断言,五十年内,兽人再无大举入侵星落平原的能力了。 白山战役后不久,人类与晨星矮人长达两个世纪的不稳定同盟关系正式宣告破裂。芬顿历九九九年年初,芬顿、黑木两国开始在北方边境屯兵,石南国趁机霸取黑木国与矮人的交易份额,夹在中间的幽木国则态度暧昧。但,无论人类与矮人之间的战争会否打响,因双方军力、目的所限,都不足以动摇星落人类世界的根基。 自白山战役始到芬顿历九九九年上半年,星落平原处于一种微妙的平衡状态。各国政局稳定,国与国之间的交际也缺乏引起争端的活力。一时间,人类世界再没有能引起公众瞩目的话题,以至于各国商人、军队与盗匪之间起的小争执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比如一支由白山战役的逃兵组成的新盗贼团伙在芬顿中部游弋,洗劫过往商旅,让阿穆尔的塞弗伯爵大为头疼。但也无非是死水微澜,成不了气候。 圣神教的牧师们丧失神力,给芬顿人的生活增加了不少麻烦。好在有英明的瓦勒宰相从极北的石南国请来许多草药师,稍稍弥补了这一缺憾。大多数芬顿人相信,又一段百年盛世即将来临,无不欢欣雀跃。只有极少数智者看到寄藏于平静湖面之下涌动的暗流,暗暗的开始训练私兵,积聚物资,广结盟友。地方领主之中,克兰的希曼公爵,温沙的霍华德公爵都是激进的先行者,各自扩充军队,而艾哈迈的老狐狸葛朗台侯爵则不动声色的扩展著自己的盟友数量。较之他们,圣心城由于大量派遣军队开赴北方而显得有些空虚。王室内部也对将来可能的动荡缺乏警惕性。老国王卧病在床,两个王子则把大量精力投入到拉拢廷臣的活动中。 老奥尔森在地图上温沙、克兰、艾哈迈三个城市的位置上各点了一下,以示其重要性。卷轴上的魔法被触发,温沙与克兰呈现出淡淡的红色,而艾哈迈则发出微弱的蓝光,数条蓝色的彩带从艾哈迈向四处延伸出去,分别指向西方、北方的几个小国。 兰斯知道,艾哈迈能够倚仗的还有光明法师塔在魔法学界的影响力,地图上并未显示出来。这一点上,圣心城的国立魔法学院也有相同作用。 现在,芬顿弯月形的国界被边缘地带的三座城市划分成三块,各自呈现红、褐、蓝三种色彩,中央的圣心城、阿穆尔和德容三城则暗淡无光,被三大家族的色彩吞噬了。 “他们会推翻王室的统治吗?”兰斯问奥尔森。 奥尔森微微摇头:“多半不会。没有这个必要。这些大贵族的权力太大,在各自领地完全凌驾于国王。之所以造成这样的结果,也跟兽人脱不了关系。” “杰瑞先生,想必你一定知道,在三百年前,兽人的军力对我们是有相当优势的。只是由于他们组织混乱,长途作战没有补给线,这才没有侵入内陆。当时的芬顿军只有一支聚集了绝大多数兵力的主兵团,统一调动,以抵抗兽人的正面进攻。” 兰斯点了点头。集中兵力确是战争中弱势的一方常常采取的做法。 “但这样一来,兽人的游兵散卒就很难对付了,而兽人又偏好单独行动,给地方领主们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为此,圣神教的教会势力和地方领主们纷纷开始修建堡垒。每个大家族都有自己的城堡,农户和自由民为了自身安危,与这些城堡的主人签定委身式,移居到城堡附近,成为各家族的附庸。” “一来二去,芬顿国内出现了大大小小百座城堡,国王也不得不分派权力,给领主们相应的自治权。那段艰苦时期一过,政局已彻底变了样子,无法扭转了。兽人的威胁减小,但中小贵族们却借著城堡风争取各自利益,修城堡的事又继续了一百多年,到芬顿九世纪才止住。” “这样,芬顿的国土差不多被贵族们分完了,掌握在国王手里的委实不多,一到有人立了战功和外交上的功勋,该得到爵位赏赐时,国王就为难了。所以你看,芬顿史上立了大功受封的全是贵族世家子弟,至少是骑士的地位,可以让他继承祖辈的爵位,划自家领地。经过数辈人的耕耘,贵族们对自家领地的统治权日渐坚固。不用说历来与圣心城分庭抗礼的葛朗台家族,那些‘千年世家’,哪个都有差不多相当于国王的权力了。” “原来如此。”兰斯点头道,“这些大家族用不著推翻芬顿王室,只要打著王室的名义,没什么不能做的。正好可借两位王子争权的机会。” “正是。西德尼王子和托雷王子争的是王位,地方领主争领土实权,各行其是,两不相干。王子只有两位,可以想见,将来总有领主要做反复无常的小人呢。眼下,能真正影响到整个局势的有两个人,瓦勒宰相与菲尔南公爵。他们有实力而无领土,一直以来,但凡有哪个贵族犯了重罪,或芬顿与别国的外交出现龌龊,瓦勒与菲尔南总是主张严厉处理,把事情弄大,好在混乱中抢到本属于别人的一杯羹。” 兰斯立刻想到骑士团北上的事。此事正是瓦勒一手制造,佛朗兹子爵积极邀战,已往北方赴任去了。可见老奥尔森分析得相当准确。 进而又想到,如芬顿国内发生权力斗争,那两家肯定会由北方撤兵,参与进来。战争结果难料,如不幸战败,又错过了国内的时局,结果可就什么都没了! 形势上这样想不错。可依照兰斯对瓦勒、佛朗兹两个人的了解,佛朗兹为人冷酷,深藏不露,骨子里却还算个正经的骑士,而瓦勒那家伙,兰斯不能不怀疑瓦勒另有别的阴谋,这样看来,瓦勒与佛朗兹在未来的立场各有变数,也不能草率定论。 一想到佛朗兹,便无奈的想起一个令他魂牵梦萦的少女。兰斯心中一阵绞痛。 “瓦勒与菲尔南非等闲之辈,都不能指望。地方领主们要保住自己领土,还是须得在自身入手。克兰、艾哈迈、温沙这三家对比,我还是看好温沙。杰瑞先生是自己人,老头我说话就不讲求客气了,呵呵。杰瑞先生的家族与克兰、艾哈迈两位领主是何交情,又对他们有何冀望呢?”老奥尔森捻著白胡须,微笑著看向兰斯。 “噢,我家是常春国的商人,在克兰和艾哈迈各有大宗业务,与两位领主相交泛泛。”兰斯道,心想,这常春国的富商我是当到底了…… “商人吗?”老奥尔森看著兰斯,不大相信他的说辞。像这般优雅的风度、超群的气势,博文多学、处事得体,哪是商人家族培养得出来的?只有善于交际这一点倒有十足的商家特色。比之商人,这青年更像王族。如果常春国一说是真,那他的姓氏十之八九是该国国姓呢。当然,老奥尔森嘴上可不会这么说。 “好,那就由老头我说说三家的武力。这几家都是千年世家,虽然久未去过他们的城市,兵团性质想必也不会有多大改变。” “先说说南方的克兰。克兰领主希曼公爵,头脑聪敏,办事果敢,是一个雁过拔毛的狠角色。他为人重利轻义,翻脸无情,一言以蔽之,是贵族里的真小人。克兰兵也带著十足的希曼家族味道,战技、装备在三家中是最差的,但士兵好战,行军迅速,跟训练有素的大型佣兵团相仿。克兰的魔法师平均级别不高,大多是妖术师,可这些人会的尽是杀伤性战场魔法,克兰的魔法兵团不算优秀,战斗能力却很强。据说希曼公爵为了使魔法师能跟上步兵的速度,暗地里制造了一种法师专用战车,不知是真是假。” “再说北方的温沙。这三家之中,温沙的骑兵团历史最悠久,装备也最好。因为温沙与黑木国交界,战马来源有保障,骑兵的训练水准也颇高。据说温沙有五万重骑兵,实力远超任意一支王室骑士团,但我估计很难有这么多,养重骑兵是要钱的,温沙并不富裕。但不管其真实情况如何,温沙的士兵最强,这点勿庸置疑。为了增强骑士团的作战能力,温沙培养了大量战斗牧师,相对的,在魔法师上的投入就显得微不足道了。现在牧师失去了神力,温沙公爵可说是折了老本。尽管如此,温沙的武力在芬顿国内仍然首屈一指。不过,呵呵,现任温沙公爵,霍华德大人的个性就偏柔弱。能不能统领温沙的铁军很成问题呢!倒是我那小佷女,在发飙的时候有绝对的统御能力呀!” 兰斯心想,真到了打仗的时候,老奥尔森你作为霍华德公爵的堂弟,还不是要赶到温沙去帮忙? 因老奥尔森隐瞒了几个女孩的身份,此时兰斯还不知道伊丽莎白就是温沙霍华德的女儿、奥尔森口中的小佷女。 “艾哈迈。哎呀,说到这个艾哈迈,老头我就有些看不懂了。我去过艾哈迈多次,比去温沙的次数还多,但艾哈迈的实力如何,从来就是未知之数。怪只怪葛朗台侯爵那老狐狸把尾巴藏得太好。人人都看到的兵力,宪兵加上伦伯底的狱卒,满算上也只有几千,跟艾哈迈巨大的财力真是很不相称。但艾哈迈是全国雇佣兵的集散地,各大佣兵团跟艾哈迈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即使不考虑关系,佣兵认钱,艾哈迈有钱,佣兵团还是要算在艾哈迈这一边。佣兵的数量不算多,可全加起来也不少。最可怕的是这些人的等级极高,比职业士兵好太多倍了。并且,要说葛朗台会不养一支秘密部队,只靠佣兵的忠诚,我也不相信。” 兰斯插话道:“我上次离开艾哈迈时,瓦勒宰相刚到那儿不久。这其中会不会跟艾哈迈的军备有某种联系?要知道,国内的自由军力也渴望跟各大势力相结合,这其中,有钱的葛朗台侯爵实在是不二之选。” “有道理。总之艾哈迈的军力不可小觑,纵然不比温沙,也不会比克兰差多少。魔法方面更是它的强项。如果不是有一个天然的限制,艾哈迈早就凭借其财力统一整个星落平原了。” 兰斯问:“什么限制?” “资源。作战打的就是资源。艾哈迈没有矿产资源,也没有足够的农业储备。说到底,它只是一个单一的商业都市。而战争一打起来,艾哈迈的经济来源就断了,只能吃本钱、吃积累。虽不清楚老葛朗台这些年来存了多少物资,可总也比不上有天然矿的。这方面,别说地大物丰的温沙,就是阿穆尔也有全芬顿最大的一座铁矿。喔,既然提到阿穆尔,就多说两句。阿穆尔有芬顿全部的文艺学院,魔法想必是不差的,又是王室在芬顿中部的屯兵之所,兵力也颇可观,其实阿穆尔完全可以拥兵自重,独霸一方。糟就糟在阿穆尔的塞弗伯爵是个好人。” 兰斯奇道:“好人?这有什么不对吗?” 奥尔森冷哼了一声:“哼!优柔寡断、畏首畏尾、吝于牺牲,都是战场上的大忌。人再好,也是一个无能之辈。这次阿穆尔怕是要做几家练兵的战场了!” “喔。敢问奥尔森先生,请你大胆预测一次,克兰、艾哈迈、温沙这三家争霸的结局会怎样呢?呵呵,反正与你我也没关系。” “温沙。”奥尔森毫不犹豫的说:“理由很简单,克兰与艾哈迈是可以灭绝的,温沙却不能。温沙太大了。最终的结局如何,全看霍华德公爵有多大的志气、多大的胃口而定。” “要是瓦勒和菲尔南都加入艾哈迈一方呢?” “那样会形成均势。艾哈迈吃掉德容郡以南的地带,包括克兰,而温沙会夺得阿穆尔的矿产和学校。圣心城在形式上的首都地位不会变。唉,老头我真不愿意是这个结果呀!那样王室、芬顿平民的生活会很艰难了!” “就没有可能,有一支新生力量搅乱整个局势?”兰斯又问道。这次才是他真正想问的。 “很难。以菲尔南的军力、瓦勒的人脉,我都不认为他们有这个可能。一支新生势力,能在芬顿固有的几种兵力配置上做些许改良,稍稍影响一点大局,在混战中抢得一席之地就不错了。” “改良?举例来说?”兰斯进一步套奥尔森的点子。 “呵呵,很简单的。比如建立渠道,大量引进北方的军马,组建骑兵营。杰瑞你可能不知道,这些是只有骑兵团高层才知道的事,芬顿的军马太差了,速度,爆发力,野性,胆量都比不上北方的马,只有‘温顺’这一点还不错。”老奥尔森讽刺的笑了,“我们的军马太多遭到阉割,时间一久,马的品质自然不堪。而北方的军马,本就是放养的野马。不说石南国那样,与半魔兽的人马族签定契约,协同作战的,就是跟我们芬顿很接近的黑木国的军马,也比我们好太多。一个最简单、最实在的例子,我们的马匹在战场上不会主动踏人,敌人被砍翻在地,还要我们的骑兵冒险去补上一刀,不然他会拿武器戳穿马肚子。而同样情况下,黑木国的野马却会踏碎敌人的头颅。为什么,我们可以容忍我们的军马比北方佬的差?” 老奥尔森得意的欣赏了一会兰斯苦思的表情,自问自答道:“因为我们芬顿的魔法师多,每次作战,几乎能完全吃掉对方的魔法部队。有了魔法的辅助效果,马的差别也就不很明显了。你知道,一个寻常的战场恐惧作用有多大!高等级的战士可以豁免,马就不行了,南方的北方的都一样。” 兰斯不解的问道:“既然如此,那改良军马还有什么意义?恐惧术这种二级魔法连我都会使……哦,我懂了!” 老奥尔森接道:“呵呵。以杰瑞先生的聪明,当然可以想得到。这次我们的敌人来自芬顿内部,同样有强大的魔法部队。魔法师相互抵消,马的差距、骑兵的差距自然体现出来。如果骑兵的数量大到一定程度,战马的优劣可能是决定性的。某个不知名的小骑士团也可能一跃成为芬顿最强骑士团。道理很简单,可是我们的战马差这个事实,很多人不知道,很多知道的人又不肯承认。” 兰斯几乎立刻想起了德容广大的草场。那是商人们饲养奶牛和绵羊的地方。德容商会的主要收入在渔场与纺织业,但牧业也占有一定份额。 现在,在兰斯看来,德容草场上很应该有北方野马的一席之地。潘帕奇也许不会喜欢这个点子,不过兰斯从来不重视潘帕奇的心情。谢顶的老头在兰斯心中一丁点地位都没有,除非他有美丽的女儿。 “这真是真知灼见呀,奥尔森先生!”兰斯由衷的赞道。 “别,你可别这样说。这只是一个老头的胡言乱语罢了,呵呵……” 兰斯又问了些训练骑兵的技术细节。老奥尔森在军旅里为官多年,这方面正是行家里手,乐不得有个人一抒胸臆。说著说著,奥尔森的兴致一起,收也收不住。 兰斯却只大略的听著,不时奉承两句,挑自己觉得有用的记下。反正组建圣堂骑士团的计划还远,只是想象中的事,不必花太多心思在上面。等到动手执行的时候,兰斯也不怕找不到军事顾问。 老奥尔森直说了一个小时才停。忽然一拍大腿,想到了一件事。 “我要去看我那可爱的小艾米莉了!可爱的小艾米莉……不用送了!”老奥尔森话没说完,就跳著冲向房门,刚刚还是窥伺天下、智珠在握的智者,此刻却变成为老不尊的顽童。 送走了老奥尔森,兰斯凝视著手中的魔法地图,英俊的脸上慢慢浮现出高傲的笑容。 很好、非常好、好极了。这位老先生远比我知道的博学多识。兰斯想道。 他提出的组建骑士团的想法真是一个好点子。而且,他也让我对克兰那位流氓领主重新估量了。我太重视幼年时那些记忆,以致忽略了希曼领主的才能。对担负著重建教派的大任的教皇来说,这是个不可原谅的错误。 魔法地图上,在德容和阿穆尔西方的海域上出现了一个白色的光点,慢慢向四周扩散开来。这反映了兰斯心中的想法。 兰斯笑了笑,用手指遮住了光点。 德容的渔场、草场、农田是全芬顿最好的,领主特伦特伯爵是胸无大志,用金钱就能收买的小人。而那位未来领主甚至比他叔叔更差劲。不需要花多少心思,兰斯就能从背后掌握这座城市。 而阿穆尔更好。有矿产,有军队,有人口,甚至还有芬顿最好的大学,大学意味著人才。奥尔森说,阿穆尔的塞弗伯爵是个“好人”。这不错。兰斯可不是优柔寡断、畏首畏尾、吝于牺牲的人,也不是什么“好人”。 塞弗伯爵的儿子好像也在金鲨号上吧?叫什么名字来著?噢,卡里尼男爵,有一位半吸血鬼未婚妻的多情种子。看来接下来的两天也要跟这位男爵认识才行。 德容,阿穆尔。芬顿中部的富饶地区,毗邻圣心城。用来做教皇国的根基实在不错。三大领主,瓦勒,佛朗兹乐于战争,就让他们去打好了。我是仁慈的教士,才不要做那些流血流汗的事。宗教的基业不能靠战争建立,我需要的是战争之外的另一种手段。 他们去征服领土,我来征服人心。 他微笑著放开手。地图中部的亮点已经扩展成巨大的银白色区域,已经在侵蚀周围的红、褐、蓝领域,慢慢渗透进去,在它们的本色下面镀上一层银光。 这时门外传来轻轻的、犹豫的敲门声。 “去看看是谁,小雅。” “是的哥哥。”女孩从床上蹦起来,轻快的跑向房门。 一会儿,小雅从外面进来,脸上的笑容都没有了,鼓著两个小腮帮瞪兰斯。 “是谁呀?” “某某小姐。”小雅气鼓鼓的说道。 “什么某某小姐?”兰斯奇怪的看著小雅。 “就是船上的女人们说,在甲板上被哥哥扶住了腰的那位某某小姐。她来找哥哥了,脸红红的,像喝多了酒。哥哥你可不可以不要理她?小雅觉得她有点危险。” “哦,是希娜小姐呀。我得出去看看。没关系的,小雅,她一个女人怎么可能把泪庞兴斯哥哥吃掉。再说,为了搞定那个傻乎乎的丘鲁尼利,我还得仰仗这些女人。” 说著,兰斯起身向外走。但小雅拉住了他的衣襟。 “哥哥你总在外面沾花惹草,小雅会看不起你哦。雅希蕾娜也会不高兴。除了猫,哥哥是雅希蕾娜最重要的动物。” 兰斯哭笑不得,拍了拍小雅的肩头,说:“这不是沾花惹草,只是普通的交际。” 小雅还不放手,用她黑黝黝的眼楮盯著兰斯的眼楮看:“哥哥你是不是喜欢高高的女孩子呢?” “不会呀。我最讨厌女人的身高跟我差不多了。” “那,哥哥你一定是喜欢年纪小的女孩子!小雅觉得、小雅觉得你对那个叫艾米莉的小妹妹,还有雅希蕾娜妹妹都比对小雅好!你对她们多温柔呀。却总是叫我做这做那!” “没有!绝对没有!这是因为她们需要照顾,小雅比她们更懂事呀!哥哥有什么事,难道能托付雅希蕾娜去做?那还不如托付给猫!而且租看,鲍利哥哥、艾莉莎姐姐他们不是比霖忙!” “是这样吗?”女孩的眼楮里呈现迷茫之色,轻轻松开了小手。“小雅在替兰斯哥哥分忧吗……” “当然!”兰斯快速的抱了小雅一下,“小雅是最懂事的!哥哥现在去应付那些老女人,十分不情愿的应付。小雅替哥哥去找潘帕奇,让他晚上来我这儿,带著合约,注意别让丘鲁尼利的人看到。小雅听话噢。” “好吧,哥哥……” 兰斯见小雅同意了,便笑著出了门。外面很快传来那位希娜小姐有点做作的声音。小雅的眉头不禁又皱了起来。 她收拾起桌面上的魔法地图,又把兰斯凌乱的被褥整了整。做著这些活儿的时候,小雅轻叹了一口气,动作慢了下来。 “唉……兰斯哥哥好像不太在乎小雅。不!不对!我在想什么呢!哈哈!乱讲!小雅是唯一能替哥哥分忧的女孩子!这是小雅还有哥哥的幸福哦!哈哈哈哈……” 小雅用手背理著前额的头发,躺在兰斯的床上大笑。笑了一会儿,渐渐沉默下来,眼中又有迷惘的色彩。 “不知道乔老师、苏姐姐他们现在在做什么呢。” 第057章 识趣的朋友 芬顿历九九九年一月二十四日,对德容的未来领主丘鲁尼利少爷来说,是一个奇妙的、值得铭记终生的日子。不仅因为在这一天中,他品尝了由极度沮丧郁闷到突如其来的欢乐的离奇的人生经验,并且,还得以同一位后来被永载星落各大种族历史的传奇人物结识。后来丘鲁尼利的子孙得以在德容享受了数百年长治久安的和平岁月,都跟这一日的人生际遇有很大的关系。丘鲁尼利对此感到深深的骄傲,这种际遇并非他个人努力得来,却也无损丘鲁尼利家族的荣耀。因为,在那样的传奇人物面前,又有谁能够主动、平等的与他攀谈呢。正如顶礼膜拜是与神交流的唯一方式,圣徒表现出来的谦和,又怎能因此视他为平凡中人。 直到魔神历五百多年后,德容郡的人们还都记得丘鲁尼利临终时对他的儿子所说的话,并一代代传承著,超越丘鲁尼利家族寿命的极限,成为一个真正的传说: “我记得那一天天气非常不好。天阴沉沉的,海面上刮起了大风,所有人都闷在船舱里不出去。我被本郡的那帮马屁虫簇拥著走进餐厅,刚好‘那位大人’也在。像往常一样,大人身边围著一大堆俗不可耐的女人,都拼命扭著蛇腰向大人献媚,看了真叫人倒足胃口!我那时年轻气盛,和大人没什么交往,哈哈,说来还对大人有几分嫉妒哪。我正在心里烦闷,大人他却向我这边瞥了一眼。天,那是个什么样的目光呵。好像神灵在苍穹之顶睁开了眼楮,悄然俯瞰人间那般淡然……” 除了这段话一字未改的记录在丘鲁尼利家族年鉴页首之外,另有数十个吟游诗人版本在星棋大陆各地流传,作为第六教皇国圣史中开头的一段。其中在星落中部地区最流行的一首长歌中,把这段命名为《德容的福音从海上飘来》…… 不过,依照圣徒兰斯本人的看法,丘鲁尼利少爷不幸旅途的转折是计划之中的事,跟幸运全无关系。而丘鲁尼利少爷之所以能终生保有德容的领土,实在是因为找不到比他更有傀儡天分的替代者。倒是丘鲁尼利的子孙后代们,薄有才能,再借著祖辈从圣神教那儿得到的一点威望,这才使家族的统治得以延续。 总之,一切都是计算结果,一点儿浪漫色彩都无。 由此可以想见,当兰斯用眼角的余光瞥向那位被谄媚者包围著的丘鲁尼利少爷,看到他昂然立在大厅中央,实际却在众人视线之外的角落,表情严峻,内心郁闷的情景时,兰斯的心情是怎样的无聊。 但是时局所限,在金鲨号上,兰斯还是要扮演高竿的奉承家杰瑞先生的角色,直到把潘帕奇想要的合同,还有更重要的、德容未来领主的友谊,亦即是圣神教未来在德容本郡的生存许可,这两样东西都拿到手才可罢休。 兰斯无奈的苦笑,呷了一小口酒。他那个半眯著眼楮浅笑的神情,顿时让周围的女孩们处于短暂昏厥的状态。 头顶传来一阵奇怪的响动。兰斯知道,是亮羽和那只名叫咖啡的肥猫在戏耍。 不知为何,那只猫对兰斯怀有强烈的敌意,连带著对兰斯的魔宠亮羽也十分讨厌,总想找个机会把亮羽弄死。而亮羽则对戏弄缺乏锻炼的肥猫的游戏乐在其中。 “今天的海风好大呢……”兰斯皱眉,以自言自语的语气低声说道。 “是呀是呀。一定把甲板上的木桶吹翻了吧。呵呵……”希娜小姐抢著说道。她总认为自己和兰斯较为亲近,这当然遭来了其他小姐们的妒意。但她甘之如饴。 兰斯微笑不语。心中暗骂,这傻女人,隔著几层甲板能听到滚木桶的声音! “哈,这可是两层甲板以下呢,希娜。” 一个略有些发胖的贵族小姐抢了兰斯的台词,“比不会是打著被海风吹倒,好让杰瑞先生扶的主意吧!” 几个贵族小姐“咯咯”的娇笑起来,希娜小姐的脸有些发红,她反唇相讥道:“也许吧,法菲,谁知道呢。不过如果是谧的话,我可以保证,多大的风也无法吹动呐,即使是台风……” 又爆出一阵更热烈的“咯咯”。法菲气得脸发紫,一甩手帕,转身走了。小姐们都对少了一个竞争对手感到高兴,但又有不同程度的遗憾,有法菲小姐在这儿,才可以突出她们苗条的好身材。可恶。为什么走的不是漂亮的! 兰斯对女人们的小争执都装作看不见,以此来和她们保持距离。反正旅行只剩下两天了,小雅把房门看得很严,谅这些女人也作不出啥事来。 兰斯一边和小姐们聊著不著边际的话题,一边装作不经意的踱向大厅中央的方向,向丘鲁尼利少爷靠近。由于这一群人完全跟著兰斯走,他很容易能控制前进的速度,在恰当的时机与丘鲁尼利一行人碰上,打个招呼。 不知是那位小姐提到跳舞,暗示要邀请兰斯到她的闺房中共舞。兰斯把话题扭转到芬顿流行舞的种类上,随便敷衍过去。他说自己是外国人,而西方的舞文化远没有芬顿这边发达,是到了艾哈迈才学了狐步舞的入门,舞技还很粗糙,不想在达人面前献丑。谁知众小姐们大惊小怪起来,纷纷表示艾哈迈狐步舞那是大陆上最优美、最华丽、最富技巧的舞蹈,只有极少数舞坛高手才会跳,她们早就想学了,不知杰瑞先生肯不肯……咳!咳! 兰斯知道自己出言不慎,中了圈套,正要想办法弥补,一个莽撞的家伙从斜刺里冲过来,挤开贵族小姐们,跑到兰斯身边拍他的肩膀。兰斯一看,是格庭根学院的学者纳瓦什。 小姐们都发出责备的娇哼,恼怒的瞪著不识趣的纳瓦什。纳瓦什天生迟钝,对此浑然不觉。那些被他挤到圈子外边的小姐们发觉吃了亏,顾不得矜持,都努力的挤回去,可惜,纳瓦什比她们更有力气,看上去到像是她们在往他身上蹭。另一边的小姐们都挂出幸灾乐祸的表情,想把她们气走。 “杰瑞先生,昨天你跑到哪儿去啦,到处都找不到你!”纳瓦什随意的一拱,就把紧贴在他背上的一个小姐挤得踉跄两步,“呀”的掉出圈子外边去了。那个缺口立刻就合拢了。 纳瓦什道:“我想到了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关于魔法特技的,正想找你探讨探讨。在‘打手界’那里,这可是个争论不下的问题,搞明白了说不定能拿到‘爱萨克奖’……” “不讲礼貌!你是谁呀?我在和杰瑞先生交流舞技呢!”一个小姐气急败坏的说道。 “就是就是!杰瑞先生在和我聊狐步舞呢。魔法特技什么的才没兴趣。” “是在和我聊!” 兰斯微笑著摆了摆手:“魔法我也有兴趣呀。” “对了,杰瑞先生是大法师呢,臣们这些浅薄女人,就想著跳舞,连这都忘记了?” “比是因为不会跳舞才这样说吧,希尔顿小姐!” “比说什么,希娜?诚竟然这样看我,好哇,我要跟交!再也不当滤是我姐妹!” “绝交!绝交!” “无礼!要吵架的都走远点!不要打搅杰瑞先生的心情!” 兰斯听得一阵头疼。感觉好像有一万鸭子分成二十个阵营在吵架。天啊。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投诸池塘…… 头痛中,他偶然抬眼,看到丘鲁尼利少爷正撇著嘴转身,要往餐厅外走了。不好,竟把最重要的给忘了。现在要怎么办?追上去叫住他?不,这样太唐突了,可能被拒绝。像他那样肤浅、愚蠢、死要面子的家伙,一旦拒绝了一次,在人前就不会改变主意。而且我的时间也不允许这样做。可如果让他走了,想再找个“偶遇”的机会可就难了。时间有限…… 他有些犹豫,同时暗暗后悔。早在神学院学习的时候他就已经理解到,交际场上最重要的不是讲话交流的方式,而是把握最适当的时机与人接触。这就是为什么神甫在讲道之前总要弄些夸张的排场的道理。制造气氛、制造时机。时机一过,人与人之间的魔力也就消散了,再也找不回来。 因为纳瓦什一冲,兰斯没能压制住小姐们之间的冲突,使得丘鲁尼利提前跑开。这样他再去叫住他,就显得刻意为之,一点都不自然了,丘鲁尼利对他怀恨在心,十之八九是不肯给他面子。 怎么办? 丘鲁尼利开始迈步了。兰斯忽然急中生智,想到一个办法。既然已经不能自然的接近丘鲁尼利,为何不刻意的接近他呢?只要做作到超出平常交际的范围,把他镇住就可以了! “诸位”兰斯高声喊道,同时举起双臂,环视餐厅中的众人。他这个姿势虽然夸张,却仍优雅以极,这是千锤百炼的结果。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兰斯吸引住了。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大多数人的注意力本就在他这儿,只是遮遮掩掩罢了。 人们先后停止交谈,凝视著兰斯,餐厅里渐渐安静下来,变成牧师又一次布道的场所。 丘鲁尼利少爷也停下脚步,缓缓转过身看兰斯。他的神色颇不以为然,像是想看看兰斯有什么把戏。 兰斯当然注意到丘鲁尼利。这就够了,他想。 “承蒙德容领主特伦特的热情款待,以及船长德利齐先生与各位船员的悉心照顾(听到德利齐船长的名字,多数乘客都不满的摇头),还有热情而高贵的各位,小姐们,我的朋友纳瓦什、奥尔森先生、阿索斯等等,以友情待我,使我一个异乡人,在这次短暂的海上旅行中度过了最愉快的时光,体会到宾至如归的感受,真是感激之至。杰瑞在此谢谢各位了!” 兰斯向众人微微欠身行礼。小姐们纷纷鼓掌,一双双白嫩的小手拍得发红,男人们则纷纷撇起了嘴,捻弄胡须。 兰斯又道:“可巧今天就是一月二十四日,是我的生日,为了报答大家连日来的照顾,对我杰瑞和两个小表妹的厚爱(用冰冷的目光扫视男人们,使他们羞愧),我决定今晚将金鲨号餐厅整个租下,开一场小型舞会。欢迎各位小姐,我的朋友们到场。为方便男士们就餐,我会托德利齐船长将舞会时间延后……” 这句话是明明白白的对男人们下了逐客令,真是一点也不客气。兰斯本来也讨厌男人,再加上今晚还有计划,不能让别的男人抢了丘鲁尼利风头。一时嘘声四起。众男人极力维持风度才没有起哄。 忽然一个矮胖的老头从椅子上跳起来,几乎是跑著冲向兰斯这边。 “我不同意!今天也是我埃森维尔的……”那人叫嚣起来,兰斯心情顿时一沉,糟糕,是爱出风头的埃森维尔。他是星落最出名的几个大富商之一,德容商会的全部财力怕都不及他一个人。潘帕奇吝啬又怕事,恐怕…… 这时突生异变,埃森维尔话还没有说完,餐厅里忽然想起了高昂而急促的魔法咏唱声。“静默术!”一个声音喊道,埃森维尔老头顿时被魔光罩住,眼见他大嘴一张一合,却一个字都听不到。 一个穿黑色袍子的魔法师从吧台后面的角落跳出来,向埃森维尔指了指,说道:“这位老先生好像喝醉了,把椅子都撞翻啦!” 立刻有两个膀大腰圆的侍者把不能讲话的埃森维尔“客气”的请出餐厅。埃森维尔面红耳赤,张牙舞爪的抗议,然而没人理他,只能像一团用过了的包装袋一样被扛走。一时间,兰斯产生了种好笑的幻觉,埃森维尔先生将要被丢进海里了…… 魔法师微笑著向客人们道歉,和兰斯眼神相遇时,悄悄挤了下眼楮,那是同行的友善眼神。 兰斯还了一个微笑,终于松了一口气。环视餐厅,愤怒的男人们已开始退场了,有人嘴里不停嘟哝著什么,隐约有德利齐船长的名字。显然,他们把魔法师的友好表示视作德利齐船长对兰斯的默许了。而夫人、小姐们则以战胜者的高姿态目送他们离去。 丘鲁尼利哼哼著,一甩袖子,转身也要走。兰斯急忙快步上前,把他叫住了。 “丘鲁尼利伯爵!请留步!”兰斯高声道,故意让很多人听著。 “伯爵?!”丘鲁尼利立刻扭过头。过了五秒钟,才讪讪的说:“我想你搞错了,杰瑞先生。我是丘鲁尼利,可不是什么伯爵。” 兰斯注意到丘鲁尼利称自己为“先生”,显然是“伯爵”换来的,“没有搞错。”兰斯笑著说,“您不是德容、金鲨号未来的主人吗?” “喔?你从何得知呢,杰瑞先生?”丘鲁尼利的脸色和善起来。这个杰瑞,虽是个小白脸,倒不是笨蛋,认出我才是金鲨号的主人…… “呵呵。我是个商人,对郡守这样的大人物自然要关注一些。伯爵大人,今晚我的生日舞会,届时还望您能光临啊。” 丘鲁尼利粗豪的笑了两声,问道:“为什么邀请我?”因为我是德容的未来领主? 上钩了!兰斯想。他愉快的上前两步,凑到丘鲁尼利身边。向后面一群纳闷的贵族小姐们瞟了一眼,压低声音,说道:“我可被女人烦透了。在船上乘客之中,我想也只有丘鲁尼利伯爵,您,能了解这种烦恼。” 丘鲁尼利一惊,傻愣愣的看他,这可是没想到的回答。继而,黯淡浑浊的双眼忽然放出灼灼的光彩,越来越亮…… “大人这样说。儿子,你记著了,我丘鲁尼利家的子孙,世代都要记住,你们的祖先丘鲁尼利大人,是被神的使者称为‘风流倜傥,气宇轩昂’的男人,一生注定为女人太多而烦恼的……” 这是德容的丘鲁尼利领主在临终前说的最后一句清楚明白的话,以显眼的字体标注在家谱的每页页脚,大书特书。不过遗憾的是,大陆上的吟游诗人们通常有意无意的把这句省去了。也许是因为这并非圣兰斯的原话,而是别人的理解吧。 第058章 舞池中的战场 当晚,兰斯在金鲨号餐厅举行了他的第一次生日宴会,尽管他的生日并不是这一天。 尽管也邀请了老奥尔森爵士,然而,由于另一个宴会正在甲板上举行,主办者是让人头疼的伊丽莎白小姐,老奥尔森只好去甲板上盯著,免得那位狂妄的小姐与一干情绪低落的男人们拼酒,再闹出什么要不得的损失。 这样一来,参加兰斯宴会的男性嘉宾就只剩下兰斯、丘鲁尼利这位少爷并没带男性随从前来和格庭根学者纳瓦什三个,而与会的夫人、小姐们却有几十位之多,花团锦簇之间,几位男性像高大的松柏一样显眼。 船长德利齐和几位魔法师虽然也有参加,但在舞会正式开场之前,都谨慎的站在酒廊附近的阴暗处里。 丘鲁尼利少爷显然很喜欢这种效果,乐得合不拢嘴,时而用他粗大的手掌打兰斯的后背。 纳瓦什起初东张西望了一会,似乎对这样的场面很不适应。他告诉兰斯在他们学院的舞会上从没一下子见到这么多女士。他们学院是一个男女比例极不调和的地方,每二十个学生里只有一个女生。 但最初的兴奋劲一过,纳瓦什就对女士们失去兴趣了。开始大谈起学术理论。兰斯很不幸的成为他唯一的听众。抢不进话的女孩子们纷纷用怨毒的目光刺向纳瓦什,但他浑然不觉。 兰斯忽然发现了一个意想之外的好处,只要有纳瓦什在这儿,丘鲁尼利少爷就不会是男性中最无魅力的一个。对那些小姐们来说,丘鲁尼利少爷嘴再笨,讲话也比纳瓦什动听。何况她们都已知道,这位粗豪的少爷将是德容与金鲨号未来的主人,长期投资的价值还是有的。因此也不乏主动与丘鲁尼利接触之人。 兰斯一边敷衍著学术之魂熊熊燃烧的纳瓦什,一边随便跟女士们讲些精心选择的笑话与趣闻。他选取话题的标准很明确,有趣,但是淡雅得过分。 兰斯很清楚在这样的场合,在灯光、音乐与美酒的刺激下应该讲什么,应该讲使人亲近的话,就算有点轻佻也无所谓。但他就是要用温文尔雅的态度拒人于千里之外,这样以来,才能够让积极活跃、却稍逊教养的丘鲁尼利少爷显得更可亲。 兰斯的战略十分有效。很快,丘鲁尼利直率而热切的话语就赢得了更多关注,变成了一个“有魅力”的人。乐意与他交谈的小姐多了,而原本就倾向于他的那些小姐们则更加积极。 优雅与热情,本就是一对相反相成的孪生子。兰斯自愿偏向与过度的优雅,而把另一半让给丘鲁尼利,他当然显得魅力十足了。 那位克兰街头的浪荡子,自从被德容只任金币不管家的叔叔指定为继承人后,刻意的装出高傲的样子,与众人保持著距离。他希望显得冷峻,深藏不露,避免让人看出他本没有与地位相称的教养。但兰斯一眼就看穿了他,也看穿他渴望与真正优雅的人物结交,借以抬高自己的愿望。 潘帕奇那些人越是拼命巴结、奉承丘鲁尼利少爷,就越让他瞧不起他们,甚至懒于考虑他们的建议对自己是否有利[·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现在,丘鲁尼利少爷的脸膛红扑扑的。不是酒精的作用,而是长期被压抑的本性得到释放的喜悦。等酒精浇在这股喜悦之火上面,就能燃起兰斯所期望的狂妄、轻信之花了! 兰斯一边向纳瓦什频频点头,一边把头转向餐厅入口处。潘帕奇大概就在那门后藏著吧。 门开了,小雅和雅希蕾娜走进来。小雅东张西望的找兰斯的身影,而雅希蕾娜则抱著胖胖的咖啡径直走过去,只想给猫咪找个舒服的座位。 精灵少女身后很快就挂了一串长长的“尾巴”。她本就是全大陆少有的超级美少女,再加上现在那股毫不伪饰的纯真魅力,魅力所向披靡。稍上了一点年岁的贵族夫人们没有不被媚惑的,乖乖跟在她身后。 当然了,年纪和雅希蕾娜差不多的女孩子都躲她远远的,看也不看她一眼…… 雅希蕾娜还没长大到对这种舞会感兴趣的年龄呀。兰斯想。她现在有几岁? 不过,也可能精灵本就厌恶奢华也说不定。 “哥哥!”小雅快步跑到兰斯身边,抱住了他的胳膊。 “哇!这位美女是?我怎么没见过!”丘鲁尼利双眼放光的问道。 兰斯心里极为不快:“我表妹。小雅,快去陪著雅希蕾娜,别让咖啡跑掉。我可不想在这场合被抓伤。” “嗯,哥哥!”小雅答应著,却不肯走,抱起了两个小拳头,定定的望著兰斯,眼眸里映出侍者们托盘上点著的烛火,游来游去。 兰斯知道她要什么。伸手摸了摸女孩的头,微笑。 “都交给小雅吧,哥哥!”小雅飞快的跑掉了 再看丘鲁尼利少爷,正用手托著快要掉下来的下巴:“那个抱猫的美女是谁?怎么没见过……” “表妹!”兰斯没好气的说,随即拍了拍手,“诸位” “我明白、我明白。杰瑞先生。嘿嘿。”丘鲁尼利笑容诡异,“君子不夺人所好嘛……” 兰斯宣布晚会开始。 祝辞的客套过去,又摆上少量点心,算作简单晚餐,随即就是晚上的正餐今晚的正餐,舞会了。不知什么时候,德利齐船长领著几个讪笑的魔法师,从角落里溜了出来。兰斯数了数,一二三四,四个魔法师,船上的导航员全出来了。可见德利齐之前说的轮流值班之类的话全是扯谎。 依照兰斯的计划,本来要等舞会开始后,叫潘帕奇再叫些男人出来凑数。现在看来,由于那位伊丽莎白小姐的魅力,再考虑到男人们对自己的怨愤,叫他们下来已不可能。德利齐船长倒是会借机占便宜,不愧是豪华客轮上第一号老滑头。 舞会随即开始。按照兰斯的安排,舞曲大多是快节奏的西方乐,适合跳热情奔放的克兰舞,而能够跳艾哈迈狐步舞的少而又少,只区区两首。因为兰斯有言在先,只会跳艾哈迈狐步舞,兰斯就有借口推掉大部分的邀约。 他还谨慎的拒绝了希娜小姐的邀请,这两天来她与他走得太近,他不想要希娜小姐有不切实的希望。第一轮狐步舞,兰斯选择阿穆尔的安蒂奇夫人做舞伴,因为她之前在赌场帮过兰斯,这场舞可算作回礼,小姐们也无话快说。 等到下一轮狐步舞,自有可爱的小雅顶著。小姐们可不知只有两轮狐步舞。这场舞会本就是给丘鲁尼利少爷出风头用的。他混迹克兰多年,对当地狂放的舞蹈自然有所偏好,再加上这舞场里没有舞技更精湛的男士,很容易就能一支独秀。 德利齐?德利齐才没那么傻呢,会抢未来领主的风头。果然,船长“不小心”踩到了连续第三位舞伴的脚…… 兰斯坐在舞池旁一张特别准备的豪华皮椅上,举著酒杯,默默的注视著舞池中的男女。不容否认,丘鲁尼利少爷跳得相当不错,高大健壮的身躯配合快捷飘逸的舞步,格外引发了他身上隐藏的男性魅力。一缕乱发垂在额角,随激烈的舞步而动,活象狮子的鬃毛。 与丘鲁尼利少爷共舞的那位小姐仿佛也被他高超的舞技所陶醉了,附在丘鲁尼利耳边,说著不为人知的低语。兰斯知道,那不会是单纯的甜言蜜语。因为这位小姐正是潘帕奇暗中安插在丘鲁尼利少爷身边的那位。 那位小姐会告诉丘鲁尼利,她家本是克兰有名的大商人,几十年前因受了希曼公爵的欺骗而破产,这才沦落北方。可恨的希曼公爵重利轻诺,是个不该信任的家伙,她一家都恨透了他。谁要是跟希曼公爵做买卖,一定落得血本无归的下场。唉,那无赖般的贵族,总能把话说得无比动听,尽管他恶名在外,今后也依然会有人上当吧。 希曼公爵就是那位与丘鲁尼利少爷有口头协议的人。通常情况下,如果有人跟丘鲁尼利说他商业伙伴的坏话,他会粗鲁的破口大骂。可现在这种情况他不会。他会跟那女孩甜言蜜语,告诉她她说的他全都相信。舞会结束后他还会想起这件事。他最后多半不会相信那女孩,但同时他也不会再信任希曼公爵,因为只要他仔细想想就会发现,希曼公爵的确是那样一个小人。 过去的计划是不安全的,他要找其他人商量再作决定。他眼前最可相信的人只有一个,他的新朋友,身边唯一的朋友,兰斯。而兰斯会告诉他那女孩说的是真的,他也曾吃过希曼公爵的亏。兰斯会建议丘鲁尼利在德容当地找个商人把土地租掉,利润没有希曼吹嘘的那样大,但是却可信。 最好的情况,丘鲁尼利会主动提起德容有个一直缠著他要合约的商人,叫潘帕奇。但即使他不说,兰斯也会把潘帕奇介绍给丘鲁尼利。但那样不好,因为他想要与潘帕奇划清界线。丘鲁尼利才是圣神教眼前最重要的合作伙伴。明白了,最符合兰斯利益的做法是做德容商会在丘鲁尼利那儿的全权代理人,这样他就能将德容的商业与政治都掌握在自己手中。 而民众,德容的平民与农户们,早就注定是属于他的了。 潘帕奇不傻,奉承也好,在丘鲁尼利身边安插间谍也好,他都做得很漂亮。但是他那一套在丘鲁尼利少爷身上并不适用。 商人在忏悔的时候,总是为自己的卑劣行径找理由,找事后的补救,比如慈善活动之类。他们知道自己做得可耻,但以后仍会继续。 一个生活优裕,前途原本一片黑暗,却一朝得志的浪荡子,则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言行有何需要忏悔的。他根本连主也不相信。 而兰斯,他是聆听他们忏悔的人。只要适当动用精神流分支,轻轻触摸一下他们的精神体,他们的情绪就都知道了。 舞池中,没有硝烟的战役已终局。 香风缭绕,烛火摇曳。没人肯与他共舞、他也不乐意跟人跳舞的纳瓦什在耳边喋喋不休的说著复杂的魔法悖论,小雅的目光不时越过翩翩起舞的男女,望向身边,仿佛她总是在担心著什么。一种奇妙的感觉包围著兰斯,在他与舞场之间结下一层完整的球形障壁,将他完全隔绝开来。 他忽然产生了一种错觉,仿佛自己正搂著某个女孩的纤腰,在舞池中央悠闲的舞蹈。 他晃晃头,笑著将幻想从心中逐走。 我在嫉妒吗?嫉妒那些起舞的人们。我在渴求著被人注视?哈。原来我也不过是凡夫俗子。 不。我只是想和“那个人”共舞。只和“那个人”共舞。 是因为安蒂奇夫人,和那位艾哈迈受人尊敬的老寡妇之间,有很多共同之处,才让我想起格雷堡的舞会的吧? 不对!兰斯猛地将酒杯撂下,在铜盘上激起很大的响声。好几位小姐诧异的看著他。他只好挂上抱歉的笑,接过她们争先恐后递过来的手帕,擦了擦手背上的酒液。 别在自欺欺人了,兰斯。你一直在想她。时时刻刻…… 夏尔蒂娜。 当她挽著她父亲的手臂,与你擦肩而过的时候,她的心里是在想著你的。而你,你也在想她。或许,跟尤妮夫人一样,那位父亲也希望你从他手中接过夏尔蒂娜的手臂。 那个时候她一定很难过吧。她一定很鄙视你吧。就像鄙视她自己,无法对你说出心事。可是,那应该是女孩的任务么。 那么,你才是那个懦夫。那个因为胆怯、骄傲、因为掩盖前两者用的自尊而临战脱逃的懦夫。 舞池原来从来都是一个战场啊…… “哥哥……”一只温软的小手忽然伸进掌心。兰斯一抬头,看见小雅充满担忧与关怀的表情。 “快到第二支舞了。”小雅小声说。 “嗯。”兰斯点点头,拉著女孩的手起身。 “谢谢嗨。” 第059章 纳瓦什 危机 这天对于金鲨号上多数女孩子来说,是颇为落寞的。乐队不配合,兰斯只匆匆的跳了两支短舞。丘鲁尼利少爷虽然积极,但却不是每个女孩都乐于跳他那种过于激烈的舞蹈。 舞会的高潮来得出乎意料:一直在逗咖啡的小女孩雅希蕾娜,在几个阿姨的怂恿之下,下场拉著肥猫的爪子跳了支欢快的精灵舞蹈。舞步简单而洒脱,充满了自由的气息,令人们惊叹不已。几个贵族小姐试著学了几步,这才发现那看似容易的舞蹈需要极高的协调性才能跳好,其难度之高,实在没有几个人类能做到。 原来这个容姿无双、不太爱说话的少女,还十分擅舞,几个年纪稍大点的夫人们都把她惊为天人了,纷纷想套套她的家世,好跟自己那边的某位少爷对对门户。 兰斯不客气的走到几个正七嘴八舌指手画脚的议论的夫人们前面,挡住她们的目光。雅希蕾娜看到兰斯来了,便丢下了咖啡,蹦跳著朝他跑来。 “哥哥,教教雅希蕾娜跳那种狐狸舞好不好?”女孩拉著兰斯的手臂,满怀希望的看他。 兰斯推脱不掉,只好又走进舞池。识相的德利齐对乐队一使眼色,音乐立刻变了。雅希蕾娜学著别的女孩的样子,轻挽著兰斯的手臂,含情脉脉的看著他。兰斯感到面颊有点发烧。他明知道雅希蕾娜照样学样,根本不懂得如何运用眼神,但他仍不能无动于衷。怪只怪她美丽的等级太高。 如果是寻常少女以五六岁小女孩的姿态出现在众人面前,一定会显得无比做作吧。可雅希蕾娜就不会。或许是由于她本性纯真,气质本来与小女孩接近,或许,是所有人都被她媚惑了吧。无法回避,美丽是一种天然的魔法。 看到这一对儿让人惊艳的舞伴走下舞池,人群中发出一片低低的叹息。小姐们都感到自惭形秽了,对兰斯的冷漠能够有所谅解。 “哥哥,咖啡好像很不高兴的样子。”雅希蕾娜忽然说。 兰斯顺著她的目光望去,果然,那肥猫正趴在自己刚才坐著的椅子上,凶巴巴的看著这边儿,还一边用皮革磨爪子。每次看到这只猫的眼神,兰斯总觉得自己好像欠了好多钱。 “没关系。回去叫阿银陪玩,就高兴了。”兰斯道。“狐步舞的开头是这样的……” “不要。雅希蕾娜都记住了。哥哥之前跟小雅姐姐跳的时候,雅希蕾娜一直在看哟。” “都记住了?”兰斯惊讶的问道。 “当然。雅希蕾娜的记性可好呢。”女孩骄傲的说。 “那我考考咸。” 她的确都记住了,还跳得相当好,甚至比小雅还要好。兰斯敏感的注意到,小雅跳错的两步被雅希蕾娜本能的改正过来。 兰斯由衷的赞道:“雅希蕾娜跳得真好!” 女孩听了,高兴得打了个旋儿,又转回到兰斯怀抱。这是她随性加在狐步舞中的,本来没有,可她跳得浑然天成,自然得就像原本就有的舞步似的。 女孩吐了一下可爱的小舌头,“嘻嘻”的一笑。看到那样的笑容,兰斯的心情不由自主的跟著开朗起来,全身心的投入到舞蹈中。 一曲终了,大厅中一片寂静。雅希蕾娜调皮的抛下兰斯,跑去安慰她的猫了。众人回过神来,爆出如潮的掌声。 兰斯也加入了鼓掌的人群。雅希蕾娜的舞姿已超越了狐步舞所固有的境界,达成一种新的艺术了。 看著少女的笑容,兰斯忽然觉得,自己以往的想法是错误的。没必要非让小雅希蕾娜学习魔法,她可以走上新的道路,她有权力选择自己的未来。的确,她有著优秀的魔法天赋。但魔法并没有让她得到幸福,反而在她的肩上放下她无法承担的重任。 雅希蕾娜可以有新的人生。像她那样的女孩,理应得到与她美丽相当的快乐。 舞会落幕。 晚上,潘帕奇依约悄悄来到了兰斯的房间。 兰斯在心中犹豫了一番,还是决定放手,由潘帕奇的商会取得德容草场的契约。商人们本来就不是他的对手,这回有了丘鲁尼利少爷的友谊,就更加不能忤逆他的意思了。因此兰斯决定直言不讳,再向德容商会提条件。 一切都解决了。等明天丘鲁尼利来回谢时,他自会提起草场契约的事。 兰斯本来还有一手杀手,用特伦特家族利益这顶大帽子压丘鲁尼利德容郡的领主绝不可能容忍土地掌握在其它领主手里的使丘鲁尼利屈服,现在看来根本用不到了。 签约只是个过场,事情早已有了结论。 “潘帕奇先生,托你那位女间谍的福,德容草场的事情,明天就会有确实的结果了。” “哪里、哪里。”商人满脸堆笑的说道,“还是全靠兰斯先生你的能力,才说服了丘鲁尼利那个笨蛋。签约的事情还得多拜托!” “不要客气,潘帕奇先生。这件事既然有了结果,你准备拿什么来感谢我呢?” 潘帕奇脸上的笑容立刻僵直。他实在没想到兰斯会又来提条件,并且毫不掩饰,说得仿佛天经地义一样,连厚颜无耻这样的形容放在他身上也嫌不合适了。 “条件不是早就说好了嘛?救济金,工作岗位。我们之间的合同写的明明白白呀!”潘帕奇带著哭腔哀求道。 “本来是那样的没错。可是跟船上的一位老先生聊过之后,我又有了新的想法。嗯,合同你带来了没有?” “你不能这样,兰斯大人!你再要好处,我们德容商会在草场还有什么利润可言呀。你放我们一条生路吧,我们都是贫苦的小商人呀,生活也不容易……” “我还没说我的想法呢,你急什么。这次我可不是伸手跟你们要钱……” “那你要什么呢?”潘帕奇哭丧著脸说,“我们已经将所有岗位的优先权都给你们教会了,再来就只有店铺本身……你不会想要这个吧,这是我们的命根子呀!” “住嘴。不要抢话。我这次的想法对你们是有利的,是个赚钱的新法子。你们那块草场不错,只用来养牛养羊实在浪费,不如也搞点别的。” 潘帕奇被兰斯弄糊涂了:“除了养牛羊,还能干什么呢?” “养马。” 潘帕奇翻了一下白眼,一副快要昏倒的表情,说道:“养马!这有什么区别吗……大人……” “当然有区别。你不会想有骑兵会骑著牛羊去打仗吧!” “打仗?哪里有打仗?兽人不是刚刚败退……” “兽人?谁说是打兽人了?喂,你身为富假一方的大商人,有点忧患意识好不好?就算没有忧患意识,也该有点发大财的眼界。你可知道,这世上最容易暴富的一种生意是什么?” “发大财”这个字眼儿深深的打动了潘帕奇,他脸色立时凝重了许多,小眼楮里开始闪著精打细算的光,问道:“是什么?” “战争财。” “可是,哪有给我发财的战争?不会是德容吧,天啊……”潘帕奇又慌张起来。 “请说‘我的主啊’。”兰斯纠正道,“别忘了,你也算我们圣神教的教民。不是德容,要打仗的是艾哈迈和克兰。” 看潘帕奇的样子,怕很难领会到全芬顿即将卷入战争的事。与其劳神费力的解释,不如挑点潘帕奇会相信的话说。 “艾哈迈和克兰?不会呀。这两家都是南方的大贵族,历来相安无事。” “哼。艾哈迈的事情,是你知道的多还是我知道的多?打仗的理由你就别想了,省省你那个没用的脑子。总之仗是一定会打的,我们先做好准备,大捞一笔。” “但,为何是战马?”潘帕奇软了下来。 “很简单。依我看来,战马是芬顿骑兵队构造中的一个盲点……”兰斯将奥尔森爵士的话添油加醋的跟潘帕奇复述一遍,说得不懂军事的老商人连连点头。 观点本是对的,再加上兰斯的口才,不容商人不信。 “……所以我认为,在战马这一块市场上,我们大有可为。再说,以你德容的资源,不做战马做什么,难道能拿草场、渔场做武器?嗯,骨卡鱼的骨头倒是够硬,如果能大量捕捞,说不定可以开发出新型盾牌。” “新型盾牌?” “笨蛋!这是比喻!” “喔,有道理。如此说来,这方面还真值得动动脑筋。老实说,草场过去五年的利润的确是越来越低,照此趋势,不想点新出路还真的不行……” “现在就要动手。迟了,就什么都没了。这是商机!商机懂不懂?错过就归别人了!我若不是考虑到德容郊区的教民们,这么好的机会才不给你。你听好了,潘帕奇。以后这马场的全部收益归德容商会,圣神教教会分文不取。我只想给我的教民们多提供些岗位,让他们的日子能过得好点儿。你潘帕奇从里面赚多少都是你自己的事。” 兰斯表示乐意在合同上签字,以圣神之名起誓,决不反悔。 潘帕奇本来还将信将疑的,一听利润全归自己,立刻下定了决心。眼中的笑意更浓,还情不自禁的添上了“占了便宜”的喜悦。 潘帕奇答应先建立引进战马的渠道,其它看看政局发展再说。想了一下,又附加了一个条款,马场的经营由商会全权负责,教会不得插手。换句话说,战马要销给哪一家,兰斯不能干预,潘帕奇才有决定权。 这一招著实厉害,真正能保证潘帕奇的利益不给兰斯侵占。潘帕奇显得十分得意。 兰斯满口答应,微笑著看潘帕奇。心中却想道:哼。你再怎样想,真正负责马场的养马人,还不都是我圣神教的虔诚的教民。你德容商会不过挂著牌子给我养马罢了。还想赚钱? 潘帕奇想著成堆成堆的金币,欢天喜地的走了。这一番钩心斗角的暗战,又以潘帕奇被骗告终。 兰斯则又陷入沉思。现在潘帕奇对马场的运作已十分热心,但若不能尽快取得进展,时间一长,难免又会倦怠下来。他不能太指望潘帕奇的办事能力。 可是,从没到过北方的兰斯,又怎能建立起引进马匹的商业渠道呢?他忽然想到了瓦勒宰相,那位大人在北方应该有根据地吧?可是,瓦勒只怕是兰斯在芬顿最不敢利用的人了。如果与瓦勒合作,到头来好处很可能都是瓦勒的,兰斯就会落得两手空空了。 “选择最适当的盟友,而不选择最强大的盟友。”这可谓是兰斯的处世哲学之一。 忽然,一朵阴云浮上兰斯心头。他想起了那个红发的男子,阿索斯。那个半吸血鬼,可算作魔族的家伙是瓦勒的忠诚部属,此刻就在同一艘船上。 兰斯的心剧烈的跳动起来。他强烈的感到,关于阿索斯,自己忽视了什么,可能给自己带来危险。 我忽视了什么?兰斯自问道。我没有用真名,没有泄漏任何能引向真实身份的线索,甚至没有施展过法术除了救小艾米莉的那一次。那么,阿索斯应该猜不出我的身份才对。可我为什么感到如此不安…… “尊贵、聪明、睿智的主人,一个醉鬼朝您的房间来了。是格庭根那个傻乎乎的学究。”亮羽在船舱外向兰斯报告。 “是他呀。别管他,让他进来吧。那家伙比艾索米亚飞熊还要无害……” 亮羽!兰斯忽然想到了。亮羽就是一切漏洞的根源。自己曾送给安蒂奇夫人一根黑鸠尾羽。阿索斯既然是魔族,看到那根羽毛,当然能猜出自己就是那个役使魔族妖精的魔法使。当自己派亮羽偷看他和他妹妹卡米莉安的会面时,阿索斯也在凝视著亮羽吧? 他忽然记起上次与阿索斯在甲板上偶遇,阿索斯离去时留下的那个高深莫测的笑容,感到全身一阵发冷。 不管阿索斯的能力如何,作为达安特伯爵长子,要刺杀只有三级魔法师、五级牧师实力的兰斯一定轻而易举。不错,兰斯有魔宠、律令魔法、幽魂仆役,与寻常的低级别法师不可同日而语,但他这些特技对灵感超强的魔族几乎都没用。 兰斯从不否认,他可不是什么视死如归的勇士。如果可能,他尽可能一辈子不冒险。 阿索斯为什么没有动手?想等到最后一天吗? 兰斯正在考虑这个问题,格庭根的学者纳瓦什用脑门撞开了房门,带著一身酒气,摇摇晃晃的走进来。说是走,其实用跌更加恰当…… “哦,纳瓦什呀,你好!”兰斯刚想过去扶他一把,纳瓦什却站定了,摆手示意不要,随即打了个酒嗝。 “杰瑞先生,你一定想不到,嗝!”纳瓦什伸出右手食指,在兰斯眼前摇晃著。 “想不到什么?”兰斯好笑的问他。 “红酒。酒。是一件多么神奇的东西。嗝。” “哦……”看来认真听醉鬼的发言真是件愚蠢的行为。 “多亏了嗝,啊,才使我纳瓦什有幸看穿了四千年的谜题!我将要进行的研究,将会使我永恒!嗝!” “是什么谜题呢?”兰斯有礼貌的问纳瓦什。他一时还不想赶这位学者出去。自从意识到自己身处危险中,他不自觉的想要留一个人在身边。纳瓦什虽然不济,有个闲聊对象,也可以压抑心中的不安了。 兰斯考虑纳瓦什走后要不要把小雅和雅希蕾娜叫到自己房间来。毕竟小雅是等级八的魔法师,算是中等法师了,实战能力远比自己这个骗子好。 纳瓦什连打了几个酒嗝,又深吸了一口气,把胸膛挺起来,得意的宣布:“我纳瓦什,格庭根学院未毕业的学员兼助理教授,看穿了光明魔法的施展奥秘!” 这不啻是一声惊雷!兰斯吓了一跳,好不容易才稳住情绪,以平静的语气追问道:“光明魔法的秘密?那不是神术吗。所谓神术,就是向真神借力……” “住口!嗝!”纳瓦什打断了兰斯的话,摇晃了几下,靠在门上,“那只是一个骗局罢了。只有众人以为神术是遥不可及的,以通常手段无法施展的,才会心甘情愿给教会纳供。这就是一个骗局!你想想,如果神术像魔法一样,稍有资质的人都可以学习,教会会变成怎么样呢……嗝!” “是啊,会怎样呢。”黑暗中,兰斯悄悄在膝盖上擦了擦手心的冷汗。纳瓦什的这个想法真是太可怕了。一旦被证明是真的,那他想都不敢想。 “哈哈嗝!只要我搞清楚这个秘密,别说毕业,下届的爱萨克奖也唾手可得!我走了!只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我的好友,杰瑞先生你……”说著,纳瓦什转个身,摇摇摆摆的去开门。 “且慢。我还想再多听一点呢。这样的大秘密,我很有兴趣呀!”兰斯一把拉住了纳瓦什。他可不能放他跑掉。纳瓦什这个新点子太有杀伤力了,不管他能否证明,都不能让其他人听到。否则如果是真的,总会有个学究能证明它。那对圣神教和兰斯的打击将会是毁灭性的。 “喔?你有兴趣吗?杰瑞先生?”纳瓦什艰难的回过身,面露喜色。兰斯立刻抓了把椅子让他坐下,自己则堵在门口。 “不愧是我的好友呀,能看出我纳瓦什猜想的价值!嗝……这个猜想说来简单,其实以我纳瓦什的聪明,早该想得到的。杰瑞,我看你挺擅长举行派对的,对酒想必也有很深的研究吧……” 兰斯连连点头,催纳瓦什继续说,尽管他只喝过两三次酒。 纳瓦什的酒嗝渐渐止住了,思路开始清晰起来,讲话也越来越流利。“那你一定知道,不同的酒对人的刺激程度是不一样的。比方说,那种淡黄色透明的甜酒,我可以连喝三杯不受什么影响,而这红色浑浊的只喝一杯头就有点晕了。” 纳瓦什说得不对。其实那三杯比兰奇黄酒才是他喝醉的根源。不过,兰斯当然没心情纠正他。 “魔法,妖术、幻术、元素,还有那个光明魔法,也是一样的。因为种类的不同,精神力输出和得到的魔法能量不完全相同。我们把输出的精神力看成倒进杯子里的酒,可以看到,同样大小的杯子,酒的效能却不同。” 纳瓦什抬起右手,做举杯祝酒的姿势,说道:“一般来说,幻术魔法输出的精神力总是得到最小的效果,这是因为它对魔法效果的要求最精确,如同战士们用巨斧砍杀蚊子,多数力气不是用在蚊子身上,而是花在斧头上。相反,妖术魔法的作用效果却总是比精神力输出要大,但妖术对法术效果的控制也最差。这是因为妖术利用的是本来存在的魔法规则,精神力输出只是触动了天然魔法机械的开关罢了。举个最经典的例子,召唤魔法,我们不是用魔力创造魔法生物,它本来就在那儿,我们只是开个契约门把它招来。而元素魔法,对我的猜想最重要的就是它,经过许多代学者的观察实验结果,我可以基本确认,元素魔法的精神力输出与最终得到的魔法能量基本相等。” 说完,纳瓦什停下来,装作一口喝干了杯中酒,得意的看兰斯。 “这个跟光明魔法,哦,我是说神术,有什么关系呢?” “很简单。以酒的度数作比,妖术是高度酒,幻术是低度酒,而元素是中度酒。至于光明魔法,它的浓度和元素魔法一模一样……付出多少精神力,得到多少魔法效果。” “光明魔法是元素魔法的特例?”兰斯吃惊的问道。 “我没这么说。这不严谨,是错误的。做学问不能武断。光明魔法事实上是魔法类别中的特例如果我能证明它是一种魔法它不属于妖术、幻术和元素,它介于妖术和元素之间。作用效果和元素魔法类似,作用方式却和妖术类似,都是向某一潜在规则借力。如果它的作用效果也和妖术一样,我倒无话可说。可是它偏偏和元素魔法一样,这就给我的理论提供了第一块基石。” 兰斯不解的看纳瓦什。即使是自负聪明如他,有时也对学究的智力无可奈何,只能当小学生。不过当然了,纳瓦什在研究领域之外完全是个白痴…… “很简单,杰瑞。”纳瓦什坐著把椅子向前挪,凑到兰斯身边,“如果圣神教的说法是正确的,牧师通过祈祷向真神借力,神降下神力引发治疗效果,那么神术的治愈效果跟牧师的精神力输出就不会有锁定的联系。即使有,也应该像妖术一样,一分付出,十分效果。神是无所不能的,怎么会那样抠门?” “说得有道理呀!”牧师跟著异端分子赞道。 “所以我想,光明魔法对应的规则是骗人的。一定有一种方法可以越过中间步骤,直接施展治疗魔法,以法师的方式。设想一下,假如有一个自小受到魔法师教育的人,转投了神学院当然很困难,神学院对异端分子查得很严,现在我怀疑那是别有用心这个人便不受牧师施法既定思维模式的影响。即是说,他将会选择以魔法师的方式施展牧师神术,而把冥想之类要求抛在脑后。如果我真能找到这样的实例……” 兰斯全身都开始冒冷汗了。他直觉的知道纳瓦什说的是真的。那么,自己之所以能在“神罚”之后照样施展神术,是因为施法方式的缘故?难道不是庇护所的原因吗……不,他不能怀疑自己,除非有另一个魔法师牧师的实例出现在眼前,他才肯相信纳瓦什的推断。世上总不会有两个庇护所空间吧…… “即使没有这样的特例,我想,通过系统的实验研究的方式也照样能得到同样的结论。与其盲目相信什么教典,我当然更信任自己的天才。呵呵……” 也许是酒醉的缘故,纳瓦什的笑容有点变形,在兰斯看来说不出的狰狞可怖。 兰斯这时才发觉,这个纳瓦什才是金鲨号上最危险的家伙。远比什么半魔族阿索斯危险。 此刻兰斯已经想通了。阿索斯虽知道自己役使黑鸠,但也许他在瓦勒营中的级别不够高,未能得知“兰斯”这个名字对北风会的意义,也许他只是尚未从瓦勒那儿听说,总而言之,阿索斯此时还没有把兰斯视作自己的敌人。说不定对拥有魔族特技的人类还抱有一丝亲切感。 反过来讲,如果阿索斯已经知道了杰瑞就是兰斯,而兰斯是瓦勒想要得到的人,那他便要服从瓦勒的命令。对瓦勒来说,给兰斯一定的自由,让兰斯丧失戒备心,主动去挖掘圣神教的密宝,才是最合理的做法。因此在一定限度内,兰斯的活动是完全自由的。只要满足两个条件:不危及瓦勒的势力,不让瓦勒失去耐心。 只有一种可能性对兰斯不利。即是阿索斯知道兰斯是瓦勒想要得到的,又不知瓦勒的战略,那他一定会绑架兰斯向瓦勒邀功。但这种可能性极低,因为兰斯敢肯定瓦勒帐下只有极少数重要人物才知道自己的存在,而行事莽撞的人很难进入那个核心圈子。对此兰斯也只能多加防范了。 相比之下,纳瓦什,却是兰斯无法防范的。 像纳瓦什这样沉迷学术的学究,他没可能让他加入圣神教的。但是他要把纳瓦什控制在自己身边,随时看得到的地方,这样才能安心。 该怎样做,才能抓住这个危险的学究,防止他揭穿底牌呢? 学究越说越起劲,已经开始在唠叨实验的细节了。他说即使找不到还能施法的牧师,只要有一个不错的魔法师和一个曾经的牧师肯协助他,再加上充足的实验设备,他也能证明他的猜想。他说或许在芬顿之外的某国依然有能够施法的牧师。他说天性淳朴的精灵圣者也许是比人类牧师更好的实验材料。不管怎样,下届的爱萨克奖都跑不出他的手掌心了。 只要那个猜想正确。 兰斯听得大汗淋漓,连纳瓦什什么时候出去的都不知道。 纳瓦什的猜想是对是错,也许只有神才知道。但兰斯却只能相信。因为他不可以赌博。他从不把未来建立在运气之上。如果有一种可能性威胁到他计划的根基,那他一定会设法在它发生作用前将其消灭。 一个不眠之夜到来了…… 第060章 学者的野心 第二天一早,兰斯估摸著纳瓦什还没起床,就戴著两个浓浓的黑眼圈去找纳瓦什。 纳瓦什的船舱在船的另一端,兰斯要经过甲板才能到那儿。天色还没大亮,灰白色的天光照在船体上,显得有点惨淡。除了两个水手,甲板上一个人都没有,整个金鲨号一片寂静。 就在要下船舱时,兰斯在楼梯口意外的发现了一封粉红色的信笺。信封上没有寄信人的名字,只写了“伊丽莎白小姐亲启”几个字。信笺发出淡淡的香水味儿,兰斯闻了一下,浓郁得有点发腥,只知道不是北方两座城市流行的香型。 兰斯自言自语道:“伊丽莎白?不是老奥尔森照看的女孩子中的一个吗?” 他想代为送过去,但他不知伊丽莎白的房间位置。想了一下,便把信笺夹在舱门内侧,用精神力召唤亮羽过来,让代送。 黑鸠正在睡觉。兰斯便在的精神体上做了个标记,记录这件事。魔宠与宿主的记忆是共享的,兰斯本不需这样做,但他把这当作精神力控制的修行。 他对冥想、魔法修炼的兴趣不大,但对精神能量的控制却很用心只因为他的精神力在庇护所中会被放大数万倍,精神力技巧每提高一点,效果都十分显著,这才勉强激起了兰斯微弱的求知欲望。 兰斯深吸一口气,使头脑尽量清醒,关上了厚重的舱门。眼前顿时黑了下来。 此行对兰斯来说,又是一场事关重大的战役。他并没有必胜的信心,因为这次的对手与以往不同,是个单纯的学究,兰斯最喜爱的施以利诱的招式行不通的。兰斯只能初步定好计划,随机应变了。 兰斯到了纳瓦什的房间,轻轻的叩门。 “进来。”里面的纳瓦什立刻说道。 兰斯推门进去,看见学究穿戴整齐,正拿著一只粗大的墨水笔在桌案上乱画。看到兰斯来了,马上露出开心的笑容。 “纳瓦什,你起得真早呀!我还以为你会宿醉未醒呢!”兰斯惊讶的说。心中却在暗骂,这家伙为何精神如此好?本想趁著他头晕脑胀的机会强行签定卖身契…… 纳瓦什告诉他,自己睡得少,早已习惯了。岁月催人老,学海大无涯。格庭根学院的教授、学生们,哪有一个贪睡之人!昨夜喝得太多,竟睡了五个小时,真是罪过罪过。为了弥补失去的时间,旅行的最后一日要作些课题来赎罪了! 兰斯听得无言以对,只能干笑不已。 牧师最后说道:“和你们这些做学术的比起来,我这样的商人真可谓懒惰一极、不可救药啦。真是惭愧惭愧……” “别这么说,杰瑞。在学院之外,我可是第一次见到像你这样博学多闻的人物。今天才知道,你居然每天要睡十个小时,还要操持那么多杂务。这才真令人佩服呢!若是你每天只睡四个小时……” 那样我会困死的。兰斯心想,一边打了个哈欠。 看来,清晨是纳瓦什最清醒的时候,兰斯以己度人,这次要吃亏了。但金鲨号在下午就会抵达阿穆尔港,事情紧急,已不能再拖。必须在船上搞定纳瓦什才行。 “耽误你的研究了,纳瓦什。昨晚你”兰斯想切入正题。 “没耽误、没耽误!”纳瓦什乐呵呵的打岔道,把兰斯拉到桌案边,指著桌面上的图案让他看。 桌面正中央立著一根熄灭的残烛,以残烛为圆心,用红褐色的颜料画了三个相互套嵌的同心圆,最内的圆环用笔最浅,其它两个相当。在外层的两个圆环间以蓝紫色颜料画了许多大小不一的三角形,将空隙添得满满的,乍看上去像教堂天窗的彩色玻璃碎块。六条像血色的蛇一样的痕迹盘曲在大圆环的外侧,颜料还未干,显然是刚刚画上去的。 兰斯好歹是读过预科班的,魔法水平也有三级,算是预科班中的尖子生。一看之下,顿时明白纳瓦什所画的乃是一个环形魔法阵。不过,要看出这个魔法阵有何作用就勉为其难了。 “魔法阵。做什么用的?”兰斯不敢扫了纳瓦什的兴致,顺著他的心意问道。 “传送魔法阵。只要有对应的标记点,将精神力注入这个魔法阵中,就可以传送到魔法师看不到的地方!你知道,传送术要受魔法师视域的限制,我这个可是一大创举,如果证明能用的话。” “哦。”兰斯想告诉纳瓦什有魔宠的视域也可以施展传送术,就像斯克雷在芬顿河河畔做的那样。但他不知那是否魔族独有的法术。 “还有这个!”纳瓦什又从怀里掏出一条链子,把链子末端的挂件给兰斯看,“这是黄月石,芬顿北部山区到处都是,只要把它注入精神力,就能用作魔法阵的传送标记了。你知道,纪元时代的遗留物中有很多大型的定位传送法阵。我这个魔法阵,其实独创性并不高,但胜就胜在制作简单,操作性极好……” 兰斯点头敷衍他,但纳瓦什说个不停。没办法,只好皱著眉头向纳瓦什摆手。 “纳瓦什。对不起,我目前对你这个魔法阵没有兴趣。” “喔……”学究尴尬的停下来,双手还保持著比划的姿势。“杰瑞……我说……我是想……” “昨天你所说的,关于光明魔法的原理猜想,我非常有兴趣。” 纳瓦什张了两下嘴,没说话。但兰斯敏锐的捕捉到他眼中的亮光。 “确切的说,是我的家族有兴趣。我确信我的家族对这个猜想有极大的兴趣。”兰斯按部就班的抛出诱饵。 “你的家族?” “是的。我的家族。但你不要把它理解成贵族世家。你知道,我不是芬顿人。我们西方的风俗、社会结构跟这边并不完全一样。”兰斯舔了舔发干的嘴唇,不是芬顿人才怪!不过谅这足不出户的学究也分不出来。 “按照芬顿人的说法,我们家族可说是个商人世家。但这个词并不确切。在西方五国,世袭贵族的实权没有在芬顿这样大。许多城市事实上的统治者都是当地最富裕的人。当然,名义上的领主还是贵族。” 这段话并不是瞎掰,兰斯为了假冒外国富商,情报上多少还是下了点功夫(主要是逼艾莉莎小姐给他讲肯特大人的国外见闻)。西方五国贵族势力贫弱,掌握实权的多是姓氏上没有爵位的人。但芬顿人受固有思维方式的局限,总以为权力者都是贵族,结果普遍对西方的政局看不大清楚,以为西方五国有多得数不清的有权势的神秘世家。这才给兰斯假冒西方大家族继承人提供了方便。如果换做芬顿,想装成有背景的少爷,先得把家族头饺、纹章乃至历史上的名人都准备好。 纳瓦什对世家什么的本就没太大兴趣,比一般贵族好骗多了。学究仔细咀嚼了一番兰斯的辞令,最后说:“就是说,你的家族是事实上的领主家族咯?” “也可以这样理解。”兰斯颇为自豪的说道,“但还是称为‘有权势的家族’比较合适。不过这对你没意义。纳瓦什,你只要知道这一点就可以了:我们家族跟芬顿的千年世家一样,有调动军队、魔法师、牧师的权力,而权力自然带来相关义务。就是说,我们家族对常春国的部分军队、魔法师。牧师负有责任……” “我已经糊涂了,杰瑞。”纳瓦什摆手,双眼翻白的说,“我最怕这些乱七八糟的政治东西。你简单说,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好了,我的研究。” “我们家族手里有魔法师,也有牧师。这样说你就明白了吧?光明魔法原理。” “杰瑞,那个假说对你们家族有价值?” “不是有价值,是非常有价值。你知道,也许你不知道,光明魔法在政治上的作用有多大,是普通魔法比不了的。再想想,如果能让一个高级妖术师,或元素使精通光明魔法,那他的威力会有多大!” “我明白……” “不,你根本就不明白。你是一个学者,你不懂政治。”兰斯不给纳瓦什一点思考的机会,“政治的事就交给我来想好了,你做好你的研究。我来把你的研究变成巨大的成果。” “杰瑞,咳!”纳瓦什看起来有点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但是我真的要说,你对我的期望太高了,我怕我达不到。我想我昨天是喝多了,说了大话。我那个设想还只在最初步的阶段,只是个,嗯,只是个猜想而已。猜测。我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只有理论推断来支持我的想法。” “不,你有事实依据。只是你自己不知道。”兰斯说完,神态鬼祟的左看右看,接著俯下身,凑近纳瓦什的耳朵,以耳语的口气说道:“你的猜测是正确的。大陆上的确还有能够施展神术的牧师。在我们常春国就有一个。就在” 兰斯指了指自己:“就在我们家族控制之中!你知道这代表了什么吧!” “喔!那太!”纳瓦什把眼楮瞪得像铜铃一样大,“想不到是真的!如果真有那样的牧师,让他辅助我的实验研究,再加上充足的实验器材与环境,我想我说不定真能证明我的猜想!不,不止如此,我能把全部的施法理论推导出来!” 全部的施法理论!兰斯额头发痒,忍不住伸手擦了擦汗。这家伙太危险了…… “实验设备别放在心上!”兰斯拍拍纳瓦什的肩膀,“不管要多少钱,要多少人协助,我们家族统统负责!只要能成功,整个星落平原,不,整个大陆都是我们的!” “不过相应的,我的家族要垄断你的研究成果,理论的公布、应用都由我们家族决定。这个条件你能接受吧?” 只有提出自己的条件,谈判才显得更真实。每个人都想要利益,如果不要好处就显得奇怪了。兰斯深谙其中的道理。 怕纳瓦什不同意,又加上一句:“当然,具体的做法会跟你协商的。”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吧!”纳瓦什道。但他眉头紧锁,显出心中尚有疑虑,前面那句话只是想说服自己罢了。“不过,不过……” “我们家族只是商人。不会像贵族那样残忍自私。收回了成本,我们家族自然会把研究成果公布于世。光明魔法对所有人都有益处嘛,我们自家又没有那么多病人,不会藏私的。这样也能提高我们家族的声望。” 纳瓦什低头不语,仍未下定决心。兰斯不禁感到有些不耐烦。这学究死脑筋,以为任何研究成果都是公众的,不该由个人或组织垄断。其实只要是人,哪有这么无私! 对这种不谋私利的人,还需要以名誉来激励! “你想一想,纳瓦什。咱们是朋友。”兰斯拉著纳瓦什的手,用力握了一下,语重心长的说,“只有我才肯相信你。换做别人,要是个贵族,早就把你当成疯子了。这个研究对我家族有用是没错,但是以个人身份来说,我也希望你在学术上能有所成就。昨天你是这样说的吧,‘我将要进行的研究,将会使我永恒!’我希望助你达成愿望!帮你完成它!比爱萨克爵士更伟大!” 纳瓦什全身顿时一震! “比爱萨克爵士更伟大!”学究声音颤抖的重复道:“不!那是不可能的!我纳瓦什只是个做学问的,只要能匍匐在爱萨克教授的脚边,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你一定会比他强,纳瓦什。我看好你!”兰斯的语气也热烈起来,仿佛被纳瓦什的激情感染到一样。 “谢谢你!我的朋友!” “不要谢我!这是你的才能呀!我才要感谢你呢!让我以资助你的方式在历史上留名!” 这一对朋友激动的拥抱在一起! 学者激动得几乎流泪,牧师却因为闻到隔夜的酒臭而皱了鼻子。谁来告诉我,这个爱萨克爵士到底做过什么呀。他在心中叫道。 敲定君子协议,两个人又一起畅想了一会未来宏图。纳瓦什欣喜若狂自不必说,兰斯也因为终于放下心事而放松下来。 兰斯提出,让纳瓦什跟自己到家族在德容城的分会去,做光明魔法猜想的初步研究。但纳瓦什却说他的身份是未毕业的学生,不能长时间离开格庭根学院,否则会被开除的。 兰斯心想这可不行。学究一回到学究群里,他的猜想就复制到其他人那里,一份变成多份了。即使每个学究都一样好骗,兰斯也没有精力、财力骗一座大学。 “能不能随便作个什么成果送回去,比如这个简易传送魔法阵,直接跟校方申请学位呢?” “能倒是能。但是,我天才的纳瓦什怎能凭借区区一个独创魔法阵毕业!”纳瓦什骄傲的说道,随手在桌面一拂,蹭了满袖子的油彩。 “毕业只是小事。”兰斯劝道,“对名留青史的大学问家来说。还是权益从事吧。我是迫不及待的想开始工作,一刻也不想等了。光明魔法原理!多有震撼力的研究呀!” 纳瓦什顽固的说道:“那也不行。毕业成绩是会记录终生的。爱萨克爵士的毕业论文是关于‘负熵参数与反重力魔法研究’的。我纳瓦什虽然不比老爵士,可也不能太差。” “那怎么办?时间……”兰斯累了。彻底的累了。纳瓦什真是太难对付了! “呵呵,其实我这次乘船回来,就是为做毕业论文考虑。我计划了一个秘密研究,杰瑞你是我的挚友,我当然告诉你。你知道巨龙山吧?” “阿穆尔矿场以东五十里。”兰斯在脑海里调出了一张芬顿地形图,有气无力的应道。 “呵呵,位置是不错,但有些秘密不为人知呢。巨龙山其实是一座地下城,是芬顿境内最大的纪元、太古时代遗址。开发出地下城入口及地宫一层的古代大法师索多玛留下记载说,因遗址内的太古科魔机械仍在作用,地宫下层入口每十年开启一次。今年是芬顿九九九年,到下月初,巨龙山地宫的入口就要开启了!现在那儿已经被冒险者们占满了吧。” 兰斯不解的问纳瓦什:“这就是你此行的目的?那你干吗不从格庭根直接去巨龙山呢。还要乘坐这么奢侈的金鲨号。” “从码头到巨龙山比较近。”纳瓦什道,犹豫了一下,又说,“其实是……其实是这样:格庭根学院为这次地宫开启组织了勘探队,我不想跟他们一起去。正好又想到德容探望我的舅舅……” “喔。”兰斯点头,不予置评。 纳瓦什继续解释道:“官方因为参加地宫冒险的人太多,给参与者设定了硬性的级别限制。任意职业的冒险者,都需要出示八级专业证明,或展示相应的能力,才准许进入地下城。我纳瓦什虽然天资聪颖,学问超群,可是因为不喜欢做那些无意义的魔法练习,所以魔法师级别一直不高。杰瑞你是我挚友,你说,那些原理明明白白,不需证明的东西,有必要在上面浪费时间吗?” “你的魔法师级别是多少?”兰斯无情的问道。 “有时……有时候我也能成功施展魔法的。要看运气……” 兰斯用指头在桌面的魔法阵上戳:“你是为了这个才发明了简易传送魔法阵的吧?” “学术的发展总是从解决生活中的不便开始的。” “你找到肯帮你把魔法标记带进地宫的人了吗?” 学者聂诺的答道:“我想到了那儿再碰碰运气。总有雇佣兵会做的吧,我,我不太缺钱……” “唉。”兰斯长叹一声,向纳瓦什伸手,“把那个黄月石给我。你继续研究魔法阵。要做到尽善尽美,千万别引发爆炸什么的!” 纳瓦什奇怪的看著兰斯:“给你?为什么?……啊,难道!” “别废话了。我好累。”兰斯一把把黄月石挂坠抓过来,起身往外走。“我要回去休息一会。” “哇!杰瑞!你是我纳瓦什毕生的挚友!我一定会不负你的希望,将牧师施展神术的秘密挖掘出来,公布与众的!” “我会感激你……”兰斯关上了门。 兰斯在自己精神体书籍的书目中写下了一则铭言:跟学者打交道,是世上最可怕的经历,能避免就要避免。 疲劳过度的牧师一回到自己房间,倒头便睡。幸好潘帕奇跑来叫他,才没有误了跟丘鲁尼利签定草场租用合同的事。回来又睡,直到轮船在阿穆尔港靠岸,才被小雅叫醒。 第061章 情书事件 伊丽莎白温沙女王独自站在船头,向阿穆尔港的方向眺望。天空阴霾,但在前方阿穆尔的天空却有一块井口般的晴空,阳光从云的缝隙间投射下来,照在翠绿的港口,礁石边那片嫩青色的树林艳丽得刺眼。 海风迎面吹来。伊丽莎白深吸了一口带点儿凉意的风,闭上双眼,微笑。 男人们远远站在她背后,面带恭谨的神色望著她。她的骄傲在她与他们之间构筑了厚厚的障壁,他们不敢跨越半步。但他们只要能够仰望著她,就感到足够幸福。这是温沙女王的魅力。小可怜伊丽莎白一辈子也不能拥有的。她只有躲藏在温沙女王的影子里,看女王乘风破浪的取得她和她都想得到、但却只有女王能得到的一切。 男人都是傻瓜!温沙女王在心里得意的叫道。他们只有愚蠢程度的差别,而无本质的不同。当我把笑脸赏赐给他们,无论怎样的男人,都会高兴的甩尾巴。 她纤秀的右手里拿著一封粉红色的信笺。那是她骄傲的来源。尽管她一直坚信自己的魅力,但偶尔也会有某种程度上的怀疑。特别是当有一个男孩子的吸引力,竟然在表面上能与她分庭抗礼的时候。 是的。就在这豪华游船金鲨号上,曾经就有这样一个男孩。他把除她之外所有的女孩子都俘虏了,正如她把除了他之外所有的男人俘虏。但是,这是不可以的。温沙女王是无敌的,平局难以置信、不能容忍。即使她征服了全船也好,只要有他一个不被她迷住,之前的胜利就全无意义。 是的。他让她怀疑自己。让她在彷徨中顾影自怜,就像幼稚的小女孩,像那个什么也不懂、却总想勉强照顾别人、结果徒增烦恼的伊丽莎白一样。她的脑子里一天到晚想得都是他,无法思考、无法行动,这样下去会怎样呢?她是因为从没受过挫折才成为不败的温沙女王的,如果这次她失败了,怀疑自己的魅力,她会怎样?会消失吗?留下来的只有弱小可欺、没人保护的伊丽莎白吗? 她想都不敢想。幸好那不是事实。女王陛下的魅力是无敌的。我的仆从们,臣们瞧,他这不是送来降书了吗?粉红色的信笺,让他那只漂亮的黑羽毛的小宠物送来 温沙女王得意的举起信笺,在风里摇晃。里面的信她已经读过五六遍了,闭著眼楮都能背出来。不,还是再看一次,享受胜利的喜悦,几次都不嫌多呢。 这样以来,他所有的胜利就都属于她了。她不用再跟自己赌气了。这实在令她开心。此时她甚至愿意给他特权,给他约世上最高傲的公爵小姐的特权。当然,她会拒绝。通过羞辱他使她的胜果进一步扩大。 可是,北方的这个时节还很冷呢,她不想这么早回温沙。德容的海面固然好,听闻阿穆尔的大学城也是值得游览的地方。 是的。假若那个送信的男孩够聪明,这时来约她一起到阿穆尔旅行,她说不定会同意。因为时机合适嘛。她本来就要出去玩,身边没有仆从怎么行呢。 “啊,臣想我吧,我最爱的人,好让我感受到磐庞甜蜜,好让视怔家人的欢乐、与朋友和爱慕酝的人的欢乐不会变为对我嫉妒和令我伤心。”温沙女王以咏诗的语调读道:“比想我吧,因为藓就是我的生命和灵魂。想想我对其的爱如此深沉、纯洁、专一吧,祝愿我能与造相聚在一起吧。我马上要就寝了,还在为藓祈求真神。我相信我的祈祷不会得不到回音,因为我不惜用生命换得庞的幸福。要是谧婀道我是如何祝福瘸,我的爱,那么幽饬会觉得庞爱我的心一点也不亚于我想掴道我是多么爱谰。我爱谰,我对其的爱超过了人间世上的一切。今夜尽情地为藓的成功而欢乐吧,我的伊丽莎白,尽情地赞美有的美丽……” 多么令人脸红心跳的情书!她在心里感叹道。虽然词句有点耳熟,可是用在最美丽的我身上真的合适呢。哦呵呵呵呵…… 她美滋滋的又读了两遍,又把信笺折好,走向船舱的门。她要把这封情书给夏菲和小艾米莉看看,让她们为她的魅力赞叹。 “他终于意识到了。别的女孩怎么能跟我、最美丽的温沙公爵的女儿相比呢。哼哼。终于肯抛下他无聊的自尊心向本女王投降了吧。” 温沙女王回到她们的房间,推门进去。却看到艾米莉的小床上并排坐著三个女孩子。活泼好动的小艾米莉,病恹恹的、却因为一双睿智而冰冷的明眸而让人有些难以接近的夏菲,还有一个是她们在金鲨号上新近认识的朋友,卡米莉安小姐,一个有著少见的浅银色发丝与紫红色眼眸的少女。她们坐得乖乖的,整整齐齐,像三只在等待妈妈检阅的乖巧可爱的小狐狸。 看见温沙女王进来,小艾米莉露出有点害怕的神色,坐姿别扭了许多。 女王对卡米莉安笑笑。心想这样更好,多一个女孩见证到我无敌的温沙女王的胜利。 “艾米莉妹妹,臣完成姐姐留的作业了吗?”温沙女王问道。 小公主露出疑惑不解的表情:“什么作业,伊丽莎白姐?” “钓到十个男人呀。” “伊丽莎白姐……”小艾米莉低著头,胆怯的从刘海下看女王,“坏男人哥哥说,女孩子的魅力不看她能钓到多少男人,要看有多少人真正爱她。只有得到真心实意的爱……” “哦呵呵呵呵……”温沙女王用手背掩著朱红色的小嘴,发出一长串尖锐的笑声,吓得小艾米莉噤若寒蝉,不敢出声了。 “哼。什么真心实意的爱呀。他自己还不是乖乖跪在我面前!夏菲,一周过去了,臣有没有在金鲨号上发现有兴趣的男人呢?” “回伊丽莎白姐,我遇到两个学究其中一个只闻其声,还没见过面蛮有趣的。可是我不是对男人的他们感兴趣。”夏菲冷冰冰的答道,但“伊丽莎白姐”的称呼却使她的发言有些不伦不类。 “学究?那多没意思呀。他们就跟木头一样。我建议怡呀,还是多跟些有情趣的男人接触,这才能扭转绾对男人的偏见。比如我今次钓到的这个,虽说还远远配不上我,可是在芬顿也算得上不错的男人了。” 卡米莉安插话道:“喔,伊丽莎白小姐,要说不错的男人嘛,我倒是知道一个哦。只不过人有点风流。”卡米莉安的脸飞快红了一下,又变得过分白皙。 “在这金鲨号上吗?”女王问道。 “是呀。他虽然是个花心萝卜,可是本事还是有的,在同龄男子中算得上出色。而且,而且……”卡米莉安扭著手指说不下去了。谈起自己喜欢的人,成熟的她也意外的露出了一副小女孩情态。用极小的声音说道:“……我认为,他其实还是蛮专一的……” “卡米莉安小姐。虽然这样说有点无理,但是我敢保证,我今天钓到的男人,比臣说的那个要好一点。不,恐怕要好不止五个等级呢!”温沙女王不客气的说道,又发出一阵轻笑。 卡米莉安的脸色顿时坏了许多:“这,只怕不敢苟同。伊丽莎白小姐。还不知道,臣说的是那位男士呢?” “一个很帅、很帅的青年……当然配不上我,不过在芬顿这块小地方,应该无出其右了!” “真的好巧!我也以为,我说的那个青年是芬顿最帅的!”卡米莉安“咯咯”的笑道。 “呵呵。不过我说的这个男孩,可不只是在某个痴情的小丫头眼里最帅哦。我想他的英俊在金鲨号上已得到共识了吧!” “呵呵。说起来,得到最广泛承认的,未必是最好的呢。事实上,最完美的事物经常是高于大众审美观的,因而只能在极小的范围内流传。只有真正聪明的人才能识别呢。” 温沙女王和卡米莉安一个站在门口,一个坐在床上,笑眯眯的盯著对方看,不约而同的笑起来。 “哦呵呵呵呵……” 夏菲和小艾米莉听著她们的笑声,不由自主的全身发抖,渐渐靠在一起。 “夏菲姐,我觉得卡米莉安姐也好可怕!” “呜。这的确是一个发现。但还是伊丽莎白姐更可怕一点儿!” 温沙女王和卡米莉安的拉锯战还在继续: 卡米莉安:“呵呵!我觉得一个男孩子要讨人喜欢,光帅是不够的,最好掌握一两门能讨好女孩子的技艺。比如小提琴什么的。艺术能使人丰富,真的是金玉良言!” 女王:“呵呵呵!我倒是觉得,演奏乐器的活儿交给那些卑贱的吟游诗人就好。一个能被我喜欢的男孩子,我才不要他做那些。倒是交际舞,跟喜欢的人一起跳,浪漫得不得了,是必须的技术!” 卡米莉安:“呵呵呵呵!同样是技术罢了,有什么区别呢?能够抒发内心,真正区分人与人的,还要看他说出的话语、写出的文字。说起来,文采才叫真正的艺术呢。” 女王:“文采吗?哦呵呵呵呵!可巧,我说的这个男孩,刚好就是长于此道!他写的信笺,就像诗歌一样动人呢。” “是吗?我说的那个青年,可是一位不折不扣的诗人!哦呵呵呵呵……就让屋们看看他的作品,开开眼界好了!”卡米莉安微笑,把折叠的手帕取了出来,摊在床单上。只见手帕中央有一封粉红色的信笺,外形和温沙女王背在身后的那封一模一样…… 女王毫不客气,一把把那信笺抢过来。信封上写著几个字,女王读了一遍,“卡米莉安小姐亲启”,脸色忽地变白:字迹和她那封信一样,显然出自同一人的手笔。 “呀!潮干什么!这是卡里尼给我的!”卡米莉安急道,起身想抢回那封信。但温沙女王把自己的那封抛给她。卡米莉安看了信封,脸色刷的变白了。 夏菲和小艾米莉面面相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一个人写的吗?”小艾米莉问道。但没人回答。 温沙女王和卡米莉安对视一眼,同时动手拆信,读了起来。两人异口同声:“啊,臣想我吧,我最爱的人,好让我感受到磐庞甜蜜,好让视怔家人的欢乐、与朋友和爱慕酝的人的欢乐不会变为对我嫉妒和令我伤心。背想我吧,因为藓就是我的生命和灵魂。想想我对其的爱如此深沉、纯洁、专一吧,祝愿我能与造相聚在一起吧。我马上要就寝了,还在为藓祈求真神。我相信我的祈祷不会得不到回音,因为我不惜用生命换得庞的幸福……” 卡米莉安“哇”的一声哭起来,啜泣著,断续的骂道:“卡里尼,混蛋!我恨你我恨你!” “卡里尼?”温沙女王充满疑虑的重复了一次,脑海中渐渐浮现出那个卷发男爵的样子来。“是卡里尼?不是杰瑞?” 她就重复著这句话,神不守舍的走出了房间,又朝甲板方向走。而卡米莉安则在屋里哭个不停,转眼变成了个泪人。她那个薄情的未婚夫又骗她,还送一模一样的情书给其他女孩子,这教她怎能不伤心呢。 卡米莉安哭了五分钟,夏菲听得烦了,拿起课本也出了房间。于是屋里只剩下两个人,哭泣的卡米莉安,和坐在她身旁不知所措的小艾米莉。 “呜呜呜!又骗我!花心大萝卜!”卡米莉安生气的把情书扔在地下。过了一阵,又想去捡,犹豫的望著地上粉红色的信笺。她回过头,看到小艾米莉瞪著一对儿大大的杏眼,睁睁的看著自己。 半吸血鬼小姐一把把小艾米莉抱住,把下巴放在女孩小小的肩头上哭。 “混蛋!大萝卜!” 卡米莉安抱得紧紧的,小艾米莉有点透不过气。可是她的心中充满喜悦:她又赢得一个人的爱了,离世界上最可爱的女孩子又近了一步。 “一百分魅力!”小公主嘀咕道。 伊丽莎白把双臂枕在船舷上,望著阿穆尔翡翠般翠绿色的海岸。船已靠岸。一些心急的乘客正三三两两的下船。各色的马车停靠在岸边,来来去去。 耳边忽然响起夏菲念书的刻板的声音,由远及近。回头一看,魔法师小姐正端著一本大书,目不斜视的走过来。 夏菲走到她身边停下,喃喃的念著那些古怪的咒语。 “不用阌来同情我,学究!”伊丽莎白没好气的对夏菲说道。“反正我是个大傻瓜!” 夏菲恼怒的抬起头:“我是魔法师,不是学究!” “随便馏,反正在最美丽、最无敌的我眼中,魔法师和学究都一样。”伊丽莎白撇撇嘴,又望向正在下船、钻进马车的人们。有一辆黑色的大型马车引起了她的注意。那车边站著一个学究模样的人,正和车夫聊著什么。 伊丽莎白愤愤的说道:“哼,死杰瑞,以温沙之名起誓,迟早有一天,教蛙呈上亲手所写的情书!” “杰瑞?”夏菲疑惑的重复了一次,顺著伊丽莎白的目光望向同一辆马车。立刻认出马车边上的男子,纳瓦什。那么,那个“杰瑞”便是坐在马车里咯?两个学究一起去做什么呢? 在少女们的注视下,学究纳瓦什跳上马车,坐在车夫身边的位置。马车开动,驶入港口东方一条隐没在绿色灌木丛中的小径。 抬眼望去,越过起伏的常绿灌木与科帕树树林,远处是一片朦胧的红褐色山脉,高高的向上延伸,直至与浑浊的黄色云层连在一处。 早春时节,阿穆尔的黄昏总是来得格外的早。 第062章 第一准则 兰斯、小雅、雅希蕾娜、咖啡与学者纳瓦什一行,乘坐马车朝阿穆尔东方的巨龙山前进,直奔索多玛地下城。 在车中,兰斯诚实的把自己的真名告诉纳瓦什,说明是家族威名太大,树大招风,这才用了假名。大家是挚友,下了船自然不能再瞒著你。纳瓦什则把他贵族家系族谱给兰斯看,兰斯翻了一会,不知这有什么意义。 从阿穆尔港到巨龙山有一天半的路程。前面的一天,马车一直在平坦的土路上奔驰。路上有许多背著提篮来去的商贩,偶尔还会见到行状怪异的冒险者,除了人类,也有酒桶样的矮人、头发蓬乱的野精灵、身材发福的亚巨人等等,夜里的时候,还有两个翼精灵从他们头顶飞过。兰斯不时叫马车停下,从行商那儿买些可爱的小玩意给雅希蕾娜玩。 时间过得很快,旅程倒也不觉得无聊。 纳瓦什对异族的冒险者们很感兴趣。每当车子停下,他就找那些冒险者搭讪。他古怪的言谈举止本来就讨嫌,更糟糕的是,他还把那些异族当实验动物看待。往往说不上三句话,对方就要大打出手了。兰斯只好出面调停,告诉愤怒的冒险者们说,学究你们没见过吗?学究是一种极愚蠢的亚智慧种族。那些冒险者急著赶路,便乐哈哈的接受了兰斯的道歉。几个亚巨人更是好心的给了学究几个铜板,告诉他可以用来买吃的,才兴高采烈的离开。 为避免纳瓦什再惹事,兰斯只好把学究关押在车厢里。本来除了年轻可爱的女孩子,他是极不愿与人同车的。把学究塞进车厢阴暗的角落后,兰斯默默的哀叹生活多艰。 “纳瓦什先生,你真的不会魔法吗?抱歉,问这样失礼的问题。”小雅眨著大眼楮,对学者道,“关于索多玛地下城,我在学校里也听过一些传说,好像是很危险的地方哎……” “不会魔法有什么!”纳瓦什眯著眼楮,骄傲的答道,“魔法这东西,就跟战士的武技差不多,是粗人的玩意。才不屑学它呢。小妹妹,臣没听说过一句名言,‘知识就是力量’吗?我纳瓦什学富五车,有的是知识。” “喔。”小雅疑惑的点点头,忍不住又说道:“但是纳瓦什先生,如果在地下城里遇到了食人魔什么的,用带刺的大石棒打你的头怎么办呢?请原谅。可不懂得什么知识……” 学究想了一下,以教授的口气答道:“食人魔其实也需要知识的。只是因为语言不通,思考方式和我们人类也有区别,交流存在障碍罢了。如果能找到一种适合的交流方式,食人魔也可能从可怕的敌人变成我们人类的朋友喔。” “你说的是很有道理啦。纳瓦什先生。可是……”小雅轻轻点了一下头,又把头摇晃得像波浪鼓一样,“那样不行啦。小雅没什么知识,可就算是纳瓦什先生,也很难说服食人魔坐下来听你讲课。大概只有兰斯哥哥才有可能做得到。如果那个食人魔不听你的,只想把纳瓦什先生作为晚餐吃掉,怎么办呢?” 纳瓦什皱了皱眉,露出一副仇大苦深的表情:“其实,为什么要把‘吃’看得那么重呢。我们的寿命只有不到一百年,别说跟长命的精灵比,就是矮人族的寿命也是我们的两倍以上。可这样短暂的人生,还要把大量时间浪费在觅食、进食活动上。更可气的是那些生活无忧的贵族,竟有很大一部分为满足口腹之欲而东奔西走,还自封为‘美食家’,真是可叹可笑!有这么多时间、精力,如果都放在学术研究上,只怕太古时代的文明早已复兴了!唉!唉!唉!”长叹三声,一拍大腿。 小雅听得一头雾水,愣愣的看纳瓦什,不知如何是好。心不在焉的听著二人谈话的兰斯则憋不住笑出声来。 小雅抓住了兰斯的一只胳膊摇晃:“哥哥、哥哥。纳瓦什先生说得对吗?小雅觉得好糊涂。好像挺有道理,又好像……有什么不对劲!哥哥你说!” 兰斯笑著拍拍小雅的头,道:“跟纳瓦什很难讲清什么问题的。背问他,假如他被一个饥饿的食人魔抓住了,在被吃掉之前,通过交流改变食人魔的饮食文化,而保全自己性命的机会有多大!” 小雅扭头对纳瓦什说:“哥哥说了……” 纳瓦什伸出手掌,示意他听到了。“这的确是一个问题。愚昧、不开化、懒于思考、懒于接受新的哲学观与思维模式,人类、矮人、食人魔都是这样!即使不存在交流障碍,思维固化的痼疾也是不容逃避的。真是跨种族的普遍性命题呀。值得深思,值得深思呀!” 小雅把头放在兰斯膝盖上,不跟纳瓦什说话了。 “很正常的,小雅。”兰斯轻轻抚摸著女孩的头发说,“现在哝很深刻的体会到,什么叫‘交流障碍’了吧……” “呜……” 纳瓦什话虽这样说,在经过了一个白天的哲学思考后,还是意识到了眼前要面对的麻烦。当晚,他们在路边铺了张毯子,把白天购买的食品多半是甜腻的零食摆在毯子上,吃了顿别有情趣的“野餐”。席间,纳瓦什旧话重提,想请教些在地下城防身的技巧。不过他狡猾的避开了食人魔和饮食文化的问题。 纳瓦什先是就当前流行的三宗派魔法体系的优缺点进行了概括性评论,接著,“不经意”的把话题转到防御魔法上。 学究高高举起一把餐叉,在面前比划著,仿佛用教鞭在黑板上敲,说道:“……综上,三宗派体系有无数破绽,只是个权益的简略划分方式,日后定然对魔法理论的发展起反作用。举个简单的例子,防御魔法,几乎都是独立于三宗派之外的。跟纪元时代留下的文字记录相对照,很容易就会发现,大部分防御魔法都已失传。剩下来的仅有极少数的几个而已,只是依施法者能力的差别才进一步划分成十四个魔法……” 雅希蕾娜扯了扯兰斯的袖子,“哥哥,咖啡在打呼噜。雅希蕾娜带回车厢好吗?” “好。”兰斯把雅希蕾娜的手指从小嘴里拉出来,“演说真是让人犯困呢……” 精灵女孩抱著熟睡的猫进了车厢。兰斯一边打瞌睡,一边听纳瓦什演讲。小雅倒听得蛮认真的。 纳瓦什继续说道:“物理防御魔法,不算光明魔法里的神圣领域,就只剩下石肤术和大能量场两个。石肤术只能防御有限次数的攻击,而且当冲击力大到一定程度时,石肤就失效了。而大能量场的问题在于,施法要求太高了。如不考虑魔法越阶的特技,至少要十五等级才能使用,而且持续时间也很成问题……” 纳瓦什停下来,偷偷看了兰斯和小雅两眼。兰斯一副心不在焉的表情,小雅则微微点头,仿佛在称赞纳瓦什“说得对。” “幻术防御魔法就更少了,只有五级魔法中的真实视域一个,要等级九的魔法师才能使用。幸好,幻术这一支正在逐渐没落,没有一个群体幻术魔法存在,真实视域已足够破解幻术了。” “至于妖术、元素系对应的防御魔法,就有点奇怪了。除了降低元素系魔法杀伤力的元素障壁和低级魔法结界,全魔法防御护盾形式上分为三种,魔法偏移,魔法反弹,魔法吸收。解释上都差不多,不知有什么必要……” 小雅撇著小嘴,露出很不以为然的表情听著,终于忍不住插话道:“当然有区别啦。魔法偏移是改变魔法的作用目标,魔法反弹是将对点攻击性魔法反弹回施法者,魔法吸收则是吸收攻击性魔法,将魔法能量暂时储存在护盾里供护盾主使用!” 兰斯一乐。原来纳瓦什还是有点脑子的,只不过,他的脑子都用在没用的地方。想骗小雅的魔法实战经验呀! “噢!是那样吗?”纳瓦什道,“但是那样说来,魔法吸收和魔法反弹的效果都比魔法偏移好得多,魔法偏移有什么用?喔,我明白了。魔法偏移肯定是做研究用的,是后两种护盾的原型……” “才、才不是呢!不同种类的魔法护盾可以相互重叠的!而且,付出单位玛那的精神力构建护盾,魔法偏移的防御力相对最高!而且!魔法偏移还有一个大好处!即使是最小型的魔法偏移护盾,也一定能成功防御一次魔法攻击只要不是面杀伤性魔法。魔法偏移护盾在抵御了至少一次攻击后才会消失,要是其它两种护盾,可能一下子就被冲毁啦!” 兰斯暗暗点头。这三种魔法护盾的基本施展方式他都记忆过,但具体的差别知道得还真没这么详细。小雅芬顿学院天才魔法少女的称号真不是盖的呢。 小雅一直很崇拜他,所以他没法拉下脸来向小雅求教魔法,正好借这个机会,也学点儿实战理论。 “所以,要防御高等魔法师攻击的时候,要尽量构建多层护盾,最里面的一层用魔法偏移。”说道此处,小雅忽然扭头朝兰斯看了一眼,脸上一红,转过头去不说话了。也不知她想到了什么。 纳瓦什偷偷掏出笔记本,在上面涂抹起来。 兰斯微笑道:“呵呵。刚刚想到件有趣的事。假如有一个低等的魔法师跟一个只会对点攻击的高等魔法师对决,那个低等的每次施展一个魔法偏移护盾,抵抗住对方的一次魔法攻击,在对手施法间歇的时候再补上一个。这样一来,高等魔法师岂不束手无策了?” “兰斯老弟,你这么说可就不严谨了。”纳瓦什板著脸教训道,“第一,高等魔法师能施展的魔法数量比低等魔法师多,消耗战肯定占优;第二,还有像‘电球’、‘微流星’这样的连续攻击魔法,能持续消耗对手的魔法护盾。” “兰斯哥哥在开玩笑呢!”小雅嘟起了小嘴。“这都听不出来。” 兰斯微笑道:“纳瓦什说得对,呵呵,不过随便设想一下,有什么打紧?再说,假设本就是实验的第一步嘛。让我们做进一步假设,假若那个低等魔法师有无限的精神力支持,施法速度超高施法间歇小于电球投掷间歇,这样的话,是不是任何大魔法师都奈何不了他呢?” “不是这样啦。说是能至少抵御一次魔法攻击,但即死效果的魔法却例外呢。而且就算没有即死系魔法的威胁,也要受防御魔法第一准则的限制呀!” “什么是第一准则?”兰斯和纳瓦什异口同声的问道。 “原来哥哥也不知道呀!”小雅瞪大眼楮,惊讶的说。很快又换作一副腼腆的表情:“是呀。哥哥那样强,一定是很少使用防御魔法了。哥哥的亲人也不会著意强调这件事吧,毕竟是隐藏的魔法家族呢……” “小雅,臣快说,什么是‘第一准则’?”纳瓦什不耐的追问道。 “‘小雅’才不给你叫!只有兰斯哥哥才能这样叫人家!”小雅冲纳瓦什紧了紧小鼻子,又笑著扑到兰斯的胳膊上:“小雅背给哥哥听。这可是个重要的定理哦,我们芬顿学院一年级的学生,在学校里随时会被教授提问魔法基础知识,一多半被问到第一准则呢。能帮到哥哥的忙,小雅好高兴喔!” “呵呵,臣快点说吧。我也很想听呢。” 纳瓦什神态紧张的翻开了笔记本。 “防御魔法的第一准则是这样的:如守方法师最大精神力输出小于功方法师的二分之一,则魔法护盾自动无效化。此原则高于特定防御魔法本身的解释。” 兰斯与纳瓦什一时都不言语,努力消化这一准则的内容。 小雅调皮的扯著兰斯的袖子,仰倒在毯子上,抬头看兰斯:“不过这个准则对哥哥没什么用啦。校长大人曾经帮小雅计算过哦。我的精神力上限是四万七千玛那,如果掌握了法术极效的特技,单次魔法的精神力输入迟早能达到四千五百玛那。要使小雅的魔法护盾无效化,至少需要超过九千玛那的精神力输出。在我们芬顿学院,精神力上限能达到九千玛那的学生只占总数的两成,都算得上天才魔法学徒呢,更别说输出能达到这个数值了。而且!” 小雅拉著兰斯的手臂,借力坐了起来,眼楮闪闪发亮的说道:“校长大人说,即使是他自己也不可能依第一准则攻破小雅的护盾。换作是兰斯哥哥,就更加没人能攻破啦。哥哥的精神力至少有十几万吧!大略计算一下,攻破哥哥的魔法护盾要两万以上的精神力输出!呵呵,就算是精灵族的大长老也不行呢!” “小雅啾的计算不严谨哦。没有把兰斯老弟和对方魔法师的魔法特技考虑进去。如果他以后做了幻术师,精神力输出要受到法术穿透特技的负面影响,理论上,最大值只有精神力总量的二十分之一。而对方如果是人类以外的种族,比如魔族或精灵,那他的精神力输出就可以超过精神力总量一成的限制……”纳瓦什立刻举出了反例。 “不理你。乌鸦嘴。兰斯哥哥才不会做什么幻术师呢……还有,不要叫人家小雅,以后要称‘尊贵的雅尼伯爵小姐’,记牢!” 兰斯向纳瓦什做了个苦笑的表情。还是第一次见到小雅对人这样不客气呢!学究耸了耸肩膀,不以为然的撇嘴。 天气渐渐凉了,纳瓦什自顾自的走开,兰斯叫小雅拿著毯子回车厢去休息,自己留下守夜。但女孩执意要跟兰斯待在一起。没奈何,兰斯用魔法升起了一团篝火,又用毯子把小雅严严实实的裹好,把她摆在火堆边。 纳瓦什在的时候,小雅总是找学究的别扭。可纳瓦什一走,小雅反倒沉默不语了,静静的坐著,瞅著红红的火堆。 夜色越来越浓。夜空被浓密的林木遮盖,抬头望去,只有路径正上方群星闪耀,如一条细细长长、弯曲的小河流向远方。兰斯用一根树枝拨著篝火,默默的考虑著即将面临的索多玛地下城探险。 之所以决定陪学者冒险,想把纳瓦什锁在身边,避免那个不利于圣神教的秘密传播于世,固然是主因,但另一方面,兰斯也对巨龙山的遗址颇感兴趣。 根据纳瓦什的说法,遗址里埋藏著大量纪元时代、乃至太古时代的古迹,这对丰富、完全兰斯的古代知识体系有极大的现实意义。在兰斯的概念里,知识就是财富,财富就是力量。有了力量,就能帮助更多可爱的女孩子得到幸福的人生。当然,也能保证兰斯自己过上无拘无束的生活。 为此,陪学究闯一趟地下城是完全值得的。何况根据纳瓦什的说法,索多玛地下城开启是雇佣兵世界的一件大事。即是说,参加这次冒险活动的冒险者为数众多。人一多,危险就自然分摊。他兰斯这样聪明,总不会是冒险者中最倒霉、最先送命的一个吧?到时候见势不好,立刻撤退,不见得会有什么损失。 在冒险尚未开始,就抱著逃跑的想法,可说是一件可耻的事。但兰斯从不认为自己是什么英雄、勇者,他也没把自己当成是冒险家。大陆上的吟游诗人四处传唱、人们平日里津津乐道的勇士屠龙的故事,在兰斯看来,听听也就算了。他从来没想过要做故事里的主角。 如果命运安排兰斯要跟一条远古巨龙对敌,无可逃避,那他会在星落各地广贴告示,募集屠龙勇者。在荣誉与利益的感召下,从来不乏那样的勇士存在。在人海战术、车轮战术面前,再强大的个体也会倒下去,兰斯坚信这一点。 既然不要做勇士,那么,眼下要考虑的就跟纳瓦什一样,是如何在危机情况下保命的问题了。 在这个命题上,小雅今晚讲的防御魔法知识给了兰斯很大的启示。 魔法偏移护盾。兰斯默默念著这个名字,从精神体中用来储存古代魔法知识的记忆切片中调出了相应的咒语。毫无疑问,他是可以施展这个魔法的,以他三级魔法师的能力。更加幸运的是,他所擅长的光明魔法神圣领域,不但能抵抗一切实体攻击,更是极难防御的即死效果魔法的克星。 如此一来,只要重叠的施加神圣领域和魔法偏移护盾,凭借他超高的魔法施展速度和敏锐的防守嗅觉(其实是积极的保命倾向),在魔法偏移护盾被击溃时再补充一次,就能防御住世界上大多数攻击方式了。在狭窄幽暗的地下城中,面杀伤性魔法受到地形与视野的限制,应用并不太多。因此,全力防守的兰斯只害怕最后一个威胁,防御魔法的第一准则。 由于生性懒惰,缺乏锻炼,兰斯的单次魔法精神力输出非常不稳定,远远达不到理论值。虽然没测过,但估算一下,只有两百不到。真是相当可怜的数值!如果小雅知道,不知会吓成什么样子呢。 依照小雅的计算方法推算,只要是一名精神力总量超过五千的成熟的元素使,就能轻易攻破兰斯的护盾。这实在是一件相当可怕的事情…… 然而,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吧。牧师轻轻叹了一口气。懒惰的恶果,我生来就注定要承受的呢。唉。我从来不想亲自上阵的呀…… 他思索再三,觉得地下城情况复杂,光是防御肯定不行,也得适当有点攻击手段。拿手的只有幽灵地精偷袭和低级魔法乱射,一旦遇到高等级的魔兽基本没用,非想办法丰富进攻手段不可。 正想著,肩上一沉,小雅靠过来了。兰斯发现小雅已睡著了,就把她扶到膝盖上躺著。过了几秒钟,小雅断续的说了几句梦话。 “哥哥好厉害……” “你们都看到了吧!呵呵……” 兰斯的脸立刻难看的拉长。辜负了小雅的期待可不好。就算是装,明天也得装出来个样子吧! 想到最后,还是只能借用庇护所的资源。兰斯轻手轻脚的用树枝和毯子搭了个枕头,把小雅的头枕在上面,悄悄离开了火堆。 牧师以精神力召唤天空中漂流的巨大精神体,一团永远罩在他头上的看不见的云,庇护所在物质界的存在。很快的,从身周的空气中跳出一股股翻卷著的带电气的乌云,相互纠缠、向上攀升,把牧师围在里面。 当他再睁开眼楮时,发现自己置身于一座简陋的斗室内。灰白色的无装饰的墙壁,前方是一个类似于水池行状的土垒,背后则是敞开的单向房门。认了半天,原来是庇护所中央墓园的小屋。想不到它比三座神殿及魔兽的山谷更早重生了。 “鲍利和艾莉莎好像干得相当不错呢。”兰斯自语道,开始将精神体与庇护所的大精神流融合。这样他不需走出这个房间,也能感知到庇护所的一切了。和往常一样,庇护所的精神流中并未发觉西奥活动的痕迹。 神秘之殿还只长出了一点点,看来是不能指望了。兰斯集中精神,开始在墓园的小屋中制造新的精神体,一根火龙杖,他用过的最趁手的武器,也是最熟悉、最容易重创的一个。 说是制造,其实是采用从庇护所的精神流中汲取分支的方式。这不困难,因为神秘之殿里原本有火龙杖的资料。关键是如何集中精神力,使火龙杖产生实体。兰斯对此虽然有一点概念,但并未亲手尝试过。而且,他也不知这样做会有怎样的后果。 他刚开始回忆火龙杖的形态,手里就一沉。睁眼一看,是一根半尺长的干枯树枝。 兰斯试著把树枝举了起来。“充入火元素。”他叫道。树枝随即发出了微弱的红色光芒。 “原来这样简单呀!”兰斯喜道。“那么,该设定储存魔法的数量了。这当然是越多越好!先充入单位一百玛那的火球术二十个吧!” 树枝立刻一阵抖动,像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抓著另一端在摇。眨眼间,粗糙的树皮裂开了,露出光滑的、里面鲜红色的木质,最前端的红色光芒扩大,再缩小,变浑浊,逐渐凝成实质。兰斯看得出来,那是火龙杖杖首的火炎宝石,凝聚火元素力量的。小树枝变成了缩小版火龙杖的形态,开始朝两端延长了。兰斯把杖身偏了偏,免得碰到身体…… 墓园小屋的棚顶“轰”的塌下来,在空中就变成一堆碎土。兰斯一缩脖子,本能的用手臂护住脸。但等了五秒钟,却什么也没落下来。 兰斯小心翼翼的抬头看,顿时傻了:不但小屋不见了,原本的天空和土地也全都消失。到处是一片白色,一片没有层次感、没有质感的白色,连五座墓碑都消失了。 自从他进入庇护所以来,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糟糕的状态。 “不好!我设定的火龙杖威力太强了!真想不到,塑造实体需要耗费这样多的精神力!我好不容易才积累起的信仰呀!”兰斯惨叫道。傻了好一阵,又补充一句:“鲍利和艾莉莎小姐一个多月以来的辛勤劳作呀……” 沮丧了几分钟,兰斯开始用精神力侦测庇护所中是否还有未被毁坏的物品。墓园、神殿的地基当然全完了,连他费心费力的保护著的几只魔兽和小片沙漠也被大精神流所吞噬,归于一片混沌。找了半天,除了他自己,全庇护所只剩下一件完整的东西,他在伦伯底抓到的、妖术师汉佛莱的灵魂。它不是庇护所本来的部分,大概因此才难于吸收,逃过一劫吧。 兰斯感应不出汉佛莱的状态,便匆匆的赶过去。现在整个庇护所已经缩小成直径不到一公里的球状空间,他很快就奔到了汉佛莱跟前。他看到它,一尊绿颜色的骷髅架子,慢悠悠的转过身来,骨架关节处发出令人头皮发麻的“吱吱”声。 想不到,双足飞龙和魔蝠还蛮残忍的呢。把骨头都毒成绿色了…… 妖术师的残骸面向兰斯,停了五秒钟,缓慢而艰难的下拜,跪在他面前。 “主人。你。”骸骨艰难的说道。声音是直接出现在兰斯脑海里的。不过在这个世界,也就相当于直接听到。 “主人。你。有什么。吩咐。”骸骨断续的道。 看来,魔兽们对它的训练早就完成了呀。兰斯想。眼下庇护所的状态很不稳定,这家伙是独立于庇护所大精神流之外的精神体,不会被吞噬,有先天的优势,非得好好利用一下不可。 “你是谁?”兰斯试探的问它。 “我?我是谁?”骸骨轻微的扭了一下头,好像在回忆、在思考。“我。是谁。” “你是奴隶一号。奴隶一号,就是你的名字。”兰斯道。 “奴隶一号?奴隶一号。名字。”骸骨老实的重复了一遍。 “对,奴隶一号。主人现在有任务给你。”兰斯手一挥,将直接归他控制的一块精神体切片,纪元时代的建筑学知识,丢在骸骨面前的云上。“把这块精神体切片吃掉,好好消化,给我造一座魔法物品工厂出来。你能自己找到魔法相关的知识吗?” “魔法。奴隶一号。知道。”骸骨跪在云上答道,用它干枯的爪子刺入精神体切片看起来像一小片棉花当中,吸食。 “那很好。开始工作吧,奴隶一号。下次我回来的时候,不希望看到一片虚无。”兰斯微笑道。你会永远劳作。为了神圣的极乐世界的繁荣,为了偿还你永远偿还不了的罪。“你知道我想要看到什么吗?” “力量。主人。想要力量。魔法机械。的力量。” 兰斯点点头。闭上双眼。整个世界在旋转、在漂移、在消失。转瞬之间,他回到了阿穆尔的林地。篝火还在燃烧。美丽的少女沉沉的睡著,面带一抹自豪的笑容。 “哥哥……”小雅喃喃的说道,舔了下娇红的嘴唇。 兰斯笑著摇了摇头,走过去坐在她身边,轻轻摸她的头发。 “背的大魔法师哥哥是个骗子哟,小雅。希望不要太过失望才好。” 此时,牧师的袖子中多了一根半尺长的迷你法杖。除了小巧,它的威力也相当不错,里面储存了二十颗一百玛那单位的火球。唯一缺点是手柄太短,只希望用的时候不要烧到袖子。 第二天早上,马车到达了依阿穆尔铁矿而建的小镇,费伦镇。 从车窗向外望去,只见竖在路边的界牌不知被什么人砍掉了一半,只剩下一个“镇”字。镇里红色的灰尘四处弥漫,给那些残破古旧的建筑物涂上了一层神秘色彩。看起来像刚刚有一支马队从镇中掠过似的。 第063章 费伦镇,邪盾盗贼团 科莱恩酒店位于费伦镇的中心,大路边上最显眼的一处建筑便是。建自芬顿历七零零年的科莱恩酒店,至今已有三百年历史,却连一次大的翻修也没有过。这一方面要感谢矮人族工匠杰出的建筑手艺,感谢三百年前两族兄弟般的友谊,另一方面,也要感谢费伦镇的贫穷和破落,科莱恩酒店多年来是镇里唯一的交际场所与旅舍,却连修缮房屋的钱也没赚够。 这几天,科莱恩酒店的客人出奇的多,而且形容都跟常人有所不同。科莱恩老板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索多玛地下城即将开启,这些客人是来自大陆各地的冒险者。这些人粗豪,不知节约,尽管科莱恩老板已经把麦酒的价钱提升到平日的三倍,还是有不少客人对价格的低廉表示出惊讶,让他后悔自己为何没再多要一个铜板。 他是第五代科莱恩老板,血液中的矮人成分已稀释得差不多了,不过眉目间依稀仍有矮人的特征。丛生的胡须、大大的红鼻头,一双憨直而可亲的眼楮。他的身高达到了一米六十多,虽说在芬顿仍属于较矮的人群,可也比矮人族高许多了。通常没人会质疑他的人类血统。 在科莱恩老板六十多年的生涯里,已是第六次遇到索多玛地下城开启的盛况。前四次,主持酒店的都是他父亲老科莱恩,他只是个伙计。在他印象中,每一次地下城开启时来的冒险者都比前一次多。但根据哨所方面传来的消息,对地下城的探索一直处于停滞阶段,唯一的一次例外是二十年前,老科莱恩做老板时的最后一次。 那回,从南方的富城艾哈迈来了四个不起眼儿的年轻人,不但破解了地下城三层入口的谜题,还将三层、四层清理干净,直至第五层地宫入口才因为补给的问题返回。科莱恩还依稀记得他们的面貌。但在消息闭塞的小镇里,他并不知晓那四个冒险家后来的事迹。那四个,便是被雇佣兵界尊称为“芬顿轻歌四侠”的著名冒险家了。 话说回来,即使科莱恩知道那几个年轻人出人头地,对他又有什么影响呢?作为科莱恩家的一员,自小就记住、以后也没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记忆的只有一点,索多玛地下城开启的一个月是科莱恩酒店的生命线,之后的十年就全指望这一个月的积累了!这一个月,就是每一代科莱恩店主的战场。 科莱恩一边用抹布抹盘子,一边眯著眼楮朝门外望,看是否有新客人要进来。酒店里已经坐满了,再进来人,会没有位子。老科莱恩一边为此发愁,一边很享受这种发愁的感觉。 最近这三天是地宫的开启日,冒险者的数量直线攀升,几乎快赶上常住镇民了。酒店后面的马厩都当作客房,以平日里客房三倍的价钱租了出去。因此马匹都栓在酒店前边。反正这镇内也没有车子,不会有镇民以阻碍交通的理由向镇长投诉。 门帘挑开,走进来几个人影。科莱恩皱著眉头眼里却全是笑意向他的儿子小科莱恩努努嘴。趴在柜台上的年轻人暴躁的甩掉肩上的毛巾,快步迎了上去。 小科莱恩今年二十五岁,身足足高高过一米七十。因为血统的关系,他相貌还显得不大成熟,但胡须却爬了满脸了。 “注意礼貌,那几位可是贵族老爷呀!”科莱恩冲著儿子的后背喊道。 “欢迎光临科莱恩酒店!本酒店!已经没位子了!”小科莱恩大喊道。令他老爹不住摇头。 几个贵族模样的人四下瞅了瞅,确然没有空位给他们坐。便告诉小科莱恩,他们可以等一会儿,朝柜台方向走过来。 店里的酒客,不知是谁发出一声赞叹。引得其他人也朝几个新来的望。这一看可吃惊不小。几个人衣著华贵,仿佛刚从一场豪华沙龙走出,与佣兵们粗朴结实的装扮大异其趣。这还不算什么,四个人中,竟有两个超级美少女,尤其是那个抱著只猫的金发少女,眉眼像画出来一样精致。 很快的,众雇佣兵们比赛似的口哨声此起彼伏,响个不休。 这样显眼的少女,除了雅希蕾娜,星落平原上只怕找不到第二个。小雅发现有几个笑嘻嘻的男人腾的起身,从各个方向朝雅希蕾娜靠过来,便戒备的挡在雅希蕾娜前面,怒目相向。不料那几个男人很快转移了目标,盯著小雅的脸蛋看了起来。小雅的脸立刻红了,去扯兰斯的袖子。 兰斯低声道:“别担心。现在有隶属于几个不同行会的雇佣兵在这儿,谁也不敢闹事。别理他们就好了。” 小雅不太相信,也只好听兰斯的。她想起芬顿学院最富盛名的索娅老师的可怕眼神,就试著学起来,想以眼吓走搭讪者。但在场的佣兵身经百战,任谁都看得出女孩眼里的怯意,反而觉得她更可爱了。十几个人同时咧嘴微笑。 幸好,如兰斯的判断,这里有各大佣兵行会的眼线在维持秩序。雇佣兵们不敢造次。 兰斯拉著纳瓦什到柜台前,问科莱恩要酒。科莱恩怕他们是阿穆尔方面的贵人,便推荐酒性最淡的费伦土产杜松子酒给他们。兰斯接过来,递给了身后的学者。 “喝。”兰斯道。 纳瓦什低头研究了一会酒的色泽,一饮而尽。双颊很快泛红。 “不错的杜松子酒呀,老板。我们从德容郡来,那儿全城里都找不到这么纯正的酒呢。”兰斯赞道,尽管喝酒的不是他。 科莱恩感到好笑。这个青年来打听消息,却让别人喝酒,真是有够狡猾。看来,他们不是阿穆尔官方派来的,大概只是来索多玛凑热闹的贵族。 “再来一杯?”科莱恩当然不会错过赚钱的机会。 “当然。”兰斯拍了拍纳瓦什的肩膀,掏出一枚银币,撂在手边。“我们是第一次来费伦。老板,最近这镇子里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事吗?我注意到,镇的界牌好像被人砸坏了呢。” “那个呀!”科莱恩的眼神稍有点呆滞,好像他也喝多了酒。皱眉,看著纳瓦什又把一杯杜松子酒喝干,表情才展开了一些。“那是新来的盗贼团干的好事!” “盗贼团?”兰斯奇怪的问道,“恕我直言,这费伦镇除了铁矿石,还有什么是值得抢的?如果说是为了抢劫过往商旅,也该到阿穆尔往德容的国道去。来费伦,难道要抢冒险者么。” 科莱恩苦笑著摇头,抬了抬下巴,却不说话。 “再来一杯。”兰斯抓著纳瓦什的手挥了两下。 科莱恩向纳瓦什点头:“看不出来,这位先生的酒量还真厉害!” “嗝。我只是就酒精对人类思考回路的影响进行一次定量研究罢了。”学者盯著杯子看,停顿了几秒钟,又是端起来一饮而尽。 科莱恩立刻就傻了。想了半天也没闹明白纳瓦什说的是什么意思,只好问兰斯:“这位先生是芬顿人吗?他说的是芬顿话吗?” “是芬顿话,但我也听不懂,呵呵。刚刚说到哪里来著。” “那盗贼团,好像是白山战役的一支逃兵,自称叫什么‘邪盾’强盗。逃兵归逃兵,名分上还是归王家骑士团管的,地方上的私兵不好插手。咱们阿穆尔的领主大人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他们不跑到国道上去搅乱,领主大人就不管。” “这可真够糟糕的!” “就是!这盗贼团好像挺明白自己的立场,根本不到国道和阿穆尔城区闹事,就盯著矿区的镇子下手。这些矿只要还维持著,塞弗家族就什么都不管啦。镇里虽然穷,但好歹还饿不死人。盗匪们也识相,挑些生活物资抢走,也不多拿。就这么著,穷镇子养活穷盗贼!” 科莱恩看到纳瓦什已站不稳了,就不给他加酒。但学者非要把实验做完不可,没奈何,又倒了一杯掺水的酒给他。 “那何时才是个头儿呢?” “这就不好说啦。可能要等王家的骑士团来收拾他们,也可能,骑士团会向塞弗伯爵下达命令。但那是大老爷们的事,咱们费伦的矿工也管不著。” “那个邪盾有多少人,镇子能长期养活这样一伙盗贼吗?”兰斯面有忧色的问道。 科莱恩见兰斯这副表情,心里不由得一跳。想不到这个贵族少爷心还挺好的。 科莱恩四下扫了一眼,看见最里边一张桌上的佣兵已经吃得差不多,就给小科莱恩递了个眼色,要他赶人,给兰斯他们倒地方。小科莱恩不耐烦的瞪了兰斯几眼,拿著大号餐盘,朝那张桌走过去。 科莱恩又接著跟兰斯聊:“他们人不多,有四五十个吧。但都是壮年汉子,饭量大得很。现在镇里的人学乖了,东西都锁在屋里,盗贼团能抢到的越来越少。照我看,他们很快就撑不下去了。” “那会怎样?这些人不乐意把自己饿死吧?” “是呀。真把他们逼急了,没准会发生什么事!这位客人……” “兰斯。艾哈迈的兰斯。” 矮小的酒店老板把身子向前倾,俯在柜台上,压低声音说道:“兰斯先生,我跟你讲,这话你可别出去说。矿山那头有卫队,可费伦全镇才十个士兵,都是四五十岁的老家伙。盗贼团真要打进来,他们顶不住的。就看什么时候来了!” “那可真够糟糕!老板,盗贼要是进来了,你这家酒店首当其冲啊。我劝你还是趁早把店关了,到阿穆尔避一避去。” “兰斯先生,你可真是好心人。”科莱恩缩了缩脖子,乱蓬蓬的胡须被衣领撑著,翘了起来,“不瞒你说,我是打算出去转几个月。不过,这几天正赶上地下城开启,你也是来看那个地下城的吧,生意火得不得了,我离不开呀。再说,现在镇里都是冒险者,盗贼团他敢来吗?” “不好说。人要是饿了,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万事小心……” 正说著,酒店外面忽然传来“碰”的一声闷响,紧接著是一连串东西坍塌的声音。混乱中有人喊道:“强盗来啦!” “哇。真的来啦!”科莱恩叫,以不可思议的表情看著兰斯。 牧师耸了耸肩膀。 一个矮人酒客蹬著椅子站了起来,蹭的拔出了腰间的板斧,举了起来,“准备战斗!” “吼!” 同一桌的冒险者们齐声响应,纷纷踹凳子。气得不远处的小科莱恩直跳脚。 随即,酒店里各个角落响起参差不齐的拔刀声,声音混乱而激烈,听了令人热血沸腾。雇佣兵们有的持枪,有的拿刀,也有拎著法杖的,纷纷起身,聚在一起。心急的已跑向门口去了。 兰斯扶著大口喘气的纳瓦什喝多了,并非被强盗吓坏找了张有空位的桌子坐下,伸手招呼小雅和雅希蕾娜过来。 这时,一个急匆匆的亚巨人被一个矮人绊倒了,砸倒了一张桌子,饭菜扣了满脸,怪叫起来。小科莱恩生气的叫著什么,朝那个亚巨人走。酒店内也越发混乱起来。 “坐下。”兰斯对雅希蕾娜说,拍了拍身边的椅子。 “哥哥,好乱啊……”精灵女孩显得很慌张,瞪著大眼楮四处看。她怀里的猫却在打呼噜,安详的表情,俨然在说,“我是见过大阵仗的”。 “别怕。哥哥会保护脸的。”兰斯摁著雅希蕾娜的肩膀,让她坐下。暗暗召唤教皇亲卫队待命。酒店里立刻弥漫著一股不易察觉的阴气。 兰斯环视四周,发现仍有几伙人安静的坐著,像没事一样。 在酒店大门右侧靠窗的位置,坐著一伙身穿黑色长袍的家伙。这些人普遍脸型瘦长,带著一种营养不良的狰狞,似乎是一群苦修法师。酒店阴暗,看不见他们的腿,十之八九是系著苦修带的吧。这群人中还有个身穿灰色长袍的,戴著奇怪的木头面具,看身形可能是个女子。 苦修法师们虽然靠窗,却没一个抬头向外看。 在苦修法师座位的斜对面有一伙身穿统一的褐色战士短装的雇佣兵,四个战士,一个盗贼,还有两个提著手杖的,看似魔法师。 与苦修法师不同,这伙人一直望著门的位置,显得十分警觉,虽未离开座位,一旦有强盗杀进来,想必立刻就能进入战斗状态吧。 在这伙雇佣兵中,一个身形瘦长的战士引起了兰斯的注意。他看来二十八九岁年纪,相貌颇有威严,由其他人看他的神情判断,似乎是这支冒险小队的领袖。 兰斯还注意到,在体格最健壮的战士背后靠著一面中型盾,盾面上有一只红褐色的蝎子图案。回忆了一下,不记得有那只著名的佣兵团是以蝎子为标志的。但是他直觉的感到这几个人的厉害,等级大概都在十级以上,不可能是无名之辈。估计是隐瞒了身份吧。 另外有一张桌子,离兰斯他们只隔著一条过道的,坐了七八个矮人,也都没有动。兰斯正观察他们,一个矮人忽然抬起头,像是在用鼻子嗅什么味道,很快把脸转向兰斯,看他。矮人脸上缓缓浮现出惊异的表情。 这矮人的身体宽得出奇,差不多相当于三个兰斯。褐色的胡须一直长到圆鼓鼓的肚子上。相貌,和其他矮人一样在兰斯眼里矮人都长一个样。 那矮人站起来,朝兰斯走来。他的同伴都没有动。由此判断,这个是矮人里的队长了。 “喂,你!”矮人不客气的冲兰斯大叫道,震得桌面都在动,一时间兰斯还以为他要打架呢。“你被魔族盯上了!身上一股鬼鸟的味儿!” 鬼鸟是矮人族对黑鸠的称呼。矮人说的显然是亮羽,不过他以为亮羽是魔族派到兰斯身边盯梢的。有常识的矮人都不会想到,那鬼鸟是这个人类的魔宠。 兰斯在心里感叹,感叹矮人的鼻子还真灵,缓缓站起身来,跟矮人对视。他谨记著牧师礼仪课程里的训诫,和矮人交谈时,你不能低头看他,这被矮人认为是一种不尊重。但是,在目前的距离,在不低头的情况下要看到矮人还真难。兰斯只好对著矮人头盔上的牛角说话了。 “哦,如果你说的是魔族黑鸠,矮人先生,我相信我在一个星期前已经干掉了。”兰斯对著牛角,彬彬有礼的说道。 “你是个魔法师?嗯?看不出来呀。还以为你是吃闲饭的……”矮人道。高山氏族中没有贵族,即使是王族,也一样要下矿坑干活,当然,矮人不把那看作是苦工,他们把那当成享受生活的方式。但相应的,他们对人类中的贵族就很看不惯了,一直称人类贵族为“吃闲饭的”。 据说,高山氏族的王给人类国王写信时,有时会使用“尊敬的吃闲饭的国王陛下,以熔炉之名”这样古怪的称呼。 “我是吃闲饭的魔法师。”兰斯微笑道。看不见对方的脸交谈的真不习惯…… 矮人停了一会,像是以某种独特的方法判断兰斯的职业,又道:“你还真是个魔法师,吃闲饭的。是‘鬼魂师’吧?难怪我觉得浑身发冷……” 兰斯吃了一惊。这个矮人难道感应到教皇亲卫队的存在了?矮人的灵感不应该这样高呀。“说的对,矮人先生。不过不是鬼魂师,是妖术师。确切的说,是精于死灵控制的妖术师。我叫兰斯。从南方来。” “我是铁锤布朗。没姓氏的冒险家。”矮人道,大大咧咧的拉了一把椅子坐下,卡在兰斯与雅希蕾娜中间。 兰斯很高兴不必再对著头盔讲话了,也坐下。却见雅希蕾娜正在推矮人,当然没推动,求助的望著兰斯:“哥哥!” 兰斯无奈,绕过了矮人,坐到雅希蕾娜另一边。但这样一来,矮人就坐在雅希蕾娜和小雅中间了。不看小雅,也能感受到女孩正在不高兴呢。兰斯有意不往小雅那儿看…… “你还带著个小精灵呀,吃闲饭的!”铁锤布朗道。 兰斯只好以微笑作答。这种事情,瞒也是瞒不住的。 “请原谅,布朗先生。但是外面……”兰斯向门的方向指了指。 这时酒店外的佣兵和强盗们已经开打了。烟尘大起,刀剑碰撞的乒乒乓乓的声音响个不停。但没有魔法的爆炸声和咏唱咒语的声音。兰斯略一思索,知道魔法师们是保存实力,毕竟还要闯索多玛地下城呢。那他们出去干什么? 正想著,酒店的门碰的撞开,飞进来一团灰色的东西,掉在地上,“哎呀哎呀”叫个不停,是个魔法师。几个佣兵拥过去,叫道:“比尔大法师,你怎么样了!快!来人给比尔大师包扎……” “疼呀……”那个叫“比尔大师”的发出杀猪似的惨叫。兰斯瞧了一眼,隐约看到那法师屁股上插著半截旗杆。 小雅掩住雅希蕾娜的眼楮,不让她看。 “老天!这可真惨!不施法的出去干什么!”铁锤布朗大惊小怪的道,“哪个团雇这样的傻瓜?那团长也是个傻瓜吧?” 他嗓门本来就大,这几句话说得像喊出来一样。法师身边的几个听了,立刻对矮人怒容相向,其中一个叫道:“矮鬼,你再乱说,把你钉进地里去!我们是比尔佣兵团的!你到温沙打听打听,就懂得礼貌了。四千人的佣兵团!啊,团长,你流了好多血……” 汗。原来那比尔自己就是团长。矮人猜得还真对。 “想要负起团长的责任吧,这个法师。虽然鲁莽了些,倒是个有担待的人。”兰斯道。 比尔佣兵团的人都感动的看兰斯。那比尔咬著牙,强挤出一个笑容,比哭还难看。兰斯向他们点头致意。 铁锤布朗摇摇头,不以为然。又问兰斯:“你们吃闲饭的最好干净了,外面这么大烟,不会想出去凑热闹吧。” “不。我是奇怪我的车夫怎么没进来避难。” 这时,外面的打斗声移到镇中心的方向去了。酒店外面很快安静下来。几个雇佣兵从门外进来,说强盗们逃了。 佣兵们都收起武器,各自找座位。也有面带不甘的。等了一会,外面再无动静,连那几个警觉的褐色制服也松了一口气,不往窗外看了。 比尔的手下搀扶他到椅子边上。比尔指著门外骂道:“这帮南方的土狗!等到了温沙,叫兄弟们淹死你们!统统编进乞讨营!” 比尔骂完,一屁股坐下,显然忘了屁股的伤,发出凄厉的惨嚎。 “好像是跑掉了呀。”兰斯道,“他们是来抢什么的?明明这么多雇佣兵在这儿还往酒店冲。” “抢什么?当然是抢食物。你看好了,吃闲饭的,他们已经快要成功了。这是我铁锤布朗说的。” 兰斯还没回答,雅希蕾娜忽然挤到身前,气鼓鼓的对矮人道:“不要叫哥哥吃闲饭的!你这个矮子!” 铁锤布朗不理她。自顾自的拿起纳瓦什攥著的酒杯,喝了口酒。纳瓦什已彻底醉死了。 精灵不喜欢矮人,矮人对精灵也兴趣缺缺。 “我知道他们是抢吃的。可是,不进酒店,他们有什么好抢的呢?” 这时,门外忽然传来一声恢恢的马鸣。只听一个人高喊道:“店里的人听著,我是邪盾盗贼团的团长,邪骑士西隆。这些胖得像猪一样的马,我们盗贼团征用了!” “什么?!”酒店里好些雇佣兵腾的站起来。 布朗却笑道,“征用?是拿去吃掉吧。哇,让我想起石南国的马肉火锅来了,那可真是一绝,啧啧!吃闲饭的,有机会你一定要尝尝!” 兰斯苦笑,答道:“那可要多多指教了,布朗先生。我们芬顿人对吃马的文化可说是一窍不通……” 心想,难怪矮人会看穿盗贼团的计谋。他们把马匹看作食物。 雇佣兵们可没有兰斯、矮人这样好的兴致,“哇哇”的怪叫著,朝酒店大门冲。但外面连续“喀嚓”、“喀嚓”几声巨响,酒店外的凉棚和巨大的硬木招牌坍塌下来,将酒店门堵死了。灰尘四起,冲得太靠前的几个佣兵大声咳嗽不止。 那几个褐色制服的高级佣兵也纷纷站起来。魔法师模样的人指著窗子道:“巨盾骑兵。用冲锋将凉棚的支柱截断了。” 有人打开窗户,跳了出去。还没等他落在地面上,就被一只弩箭射穿了肩膀,倒下去。一时无人再敢向外冲。 一阵人喊马嘶,其中还掺杂著角鹰兽、蜥蜴兽的怪叫,分别是一伙精灵佣兵和一伙北国人的坐骑。乱了一阵,声音渐渐远去。很快就完全听不到了。 酒店后面的住宿屋那边也隐隐传来马鸣,可见是遭受了同样待遇。 雇佣兵们呆立在酒店中,像一群泥人、木偶似的。他们被邪盾盗贼团无情的戏耍了。原来邪盾不是要抢劫酒店,从一开始,就是打算对雇佣兵的马匹下手。 看来,这个邪盾盗贼团的头领,“邪骑士”西隆倒是个人才。计划周密,行动利落,在指挥骑兵作战这方面有兰斯所不能比拟的才华。鲍利是个步兵,人又憨直,这方面肯定也远远不及。 矮人一伙继续吃肉喝酒,只是胃口比之前更好,大概是为了那些美味的马肉落到不知欣赏的人类嘴里而感到惋惜,想要在餐桌上予以弥补吧。铁锤布朗忍了一会,从椅子上跳起来,加入到同伴中去。小雅希蕾娜立刻拿袖子擦矮人做过的椅子面。 就这样,盗贼团劫光了镇里雇佣兵的马匹、车子、放在车子里的行李,远遁。 过了一会,被盗贼引走的雇佣兵们回来了。佣兵们纷纷从窗户跳出去,清理门口的障碍。折腾了很长时间,才把坍塌的凉棚移走。酒店正门上方的木梁被压裂了,岌岌可危的样子。小科莱恩索性将门拆下。 兰斯想安慰安慰科莱恩店主,就朝柜台走。却见店主的神色有点鬼祟,手里像攥著件什么东西。发现有人来了,连忙往身后藏。 “老板?” 科莱恩一看是兰斯,紧张的表情才缓和下来。犹豫了一下,又将刚藏起来的东西取出,偷偷给兰斯看。“兰斯先生,你看这个。” 是一张纸条。上面以工整的字体写著: “店里遭受的损失,待索多玛地下城关闭后,会由我盗贼团负责赔偿。另,我盗贼团将负责联系人工,帮助修缮酒店门面。请勿上报。邪盾盗贼团团长西隆。” “这是谁给你的?”兰斯惊讶的道。 “刚刚。一个身材魁梧的客人。塞给我这张纸条就离开了。” 兰斯下意识的向门外看了一眼,佣兵们仍在忙活,铁锤布朗也在喝酒,没有人朝科莱恩看。那个“身材魁梧”的人当然早就没影了。 “是盗贼团的内应?”科莱恩神经兮兮的问道。 “当然的吧。先头部队将出去的佣兵引走时,这家伙一定在靠窗的位置,给外面的同伴信号。这才能把时间算得这样好。不然没道理……” “兰斯先生,你说我该怎么办才好?要不要把这纸条给镇里的守卫队……”科莱恩发愁的说道,口气像在自言自语,“唉,守卫队肯定不会给钱帮修屋子的。要他们追杀盗贼团也不可能吧?可是我不上报也有人会上报。留下这张纸条,算不算通敌?这罪名我可承担不起……” 兰斯飞快的思索著。以盗贼团的行事作风看,首领西隆必是个小心严谨的人。这样推断,除了老科莱恩的店,应该没有其它本镇人遭受损失。稳住老科莱恩的话,就只有被抢劫的雇佣兵们提出上告吧? 但芬顿有一条规定,雇佣兵,特别是外地雇佣兵的利益,是由他们注册的行会保护的,一切纠纷都由行会与地方领主交涉解决。这是为了限制雇佣兵的作为。因为雇佣兵和冒险者本身就是一个不安定因素,只有取消了他们的法人权力,才能变相的增大行会的权力,增强行会对雇佣兵的约束力。 而在眼前的这件事情上,没有哪个行会会为了几匹坐骑向阿穆尔提出抗议。眼下,佣兵是来自大陆各地的,属于很多不同的行会。各大行会为了协调雇佣兵团之间的关系,调查私下交易(好跟佣兵团抽取手续费),制止私斗,行会已经忙不过来了,哪还有闲心管马匹的小事呢。马匹对行会收入没有影响,更何况,这次星棋大陆冒险者大聚会中需要隐瞒的事情太多了,没有谁会愿意主动跟当地领主打交道。 佣兵是来探索地下城的,事了走人,没时间,也没有足够的机动力向盗贼团复仇。丢了马匹也只能吃哑巴亏。 此次行动对盗贼团最大的,也是唯一的危险,是阿穆尔领主以发生大规模扰民事件为由,越过王家骑士团向邪盾盗贼团发动讨伐。但只要科莱恩老板不出来讲话,塞弗家族出兵的立场就站不住脚。 当然,如果塞弗伯爵执意要剿灭邪盾盗贼团,他有一万种理由可以采用的。西隆所作的只是尽量不提供借口。眼下伯爵对邪盾的事情不很积极,盗贼团这次多半能如愿以偿,无损失的抢劫成功吧。 经过分析,兰斯对邪盾盗贼团的首领越发佩服。抢雇佣兵这一手玩得太漂亮了,既大胆又直接,时机把捏堪称完美,一击即退,雇佣兵们只能认倒霉了。这样的人才,虽然眼前跟兰斯没什么关系,但如果给“好人”塞弗伯爵抓到,交给军部处置,不是浪费了吗。 想罢,兰斯用指节敲了几下柜台,把科莱恩老板从混乱状态中叫醒。 “老板。”兰斯用他至诚的、无比可信的眼楮凝视著矮个儿的混血人老板,伸手把纸条从科莱恩手里拿过来,揣进口袋里。 科莱恩奇怪的看著兰斯,但没有把纸条夺回。 “很明显,镇里不会赔偿你的损失,雇佣兵行会也不会。只有盗贼会。而且他们也有必须要这样做的理由。那么,为什么不跟盗贼合作呢?毕竟你也算帮了他们。我这样说,不是想帮盗贼,也不是对雇佣兵们有恶感。” “但是、但是,跟盗贼团合作是犯法的呀!被知道了会抄家!”科莱恩老板颤抖的说道。 “不上报算什么合作。你只是个老实怕事的镇民,害怕盗贼团的报复。全镇人都会理解你的。等盗贼们来帮你修房子,你又不认识他们。付钱雇工,也不算错吧。” “我可是接了纸条,达成书面协议的呀!” “纸条?噢?纸条在哪里?什么纸条?”兰斯微笑道。说完,也不理会科莱恩老板的千恩万谢,回到餐桌那儿去了。 这时,几个佣兵从酒店外绑进来一个衣冠不整面黄肌瘦的人,一脚踹在地上。 “抓住一个活口!呸!”一个佣兵叫道,往那人脸上啐了一口口水。 愤怒的雇佣兵们纷纷围了上去。 双手被缚的盗贼扭动著身子,挣扎著坐了起来。立刻看到几十双愤怒充血的眼楮瞪著自己,好像要把他活吃了。 “还我的马来!”有人吼道。 那盗贼面无惧色,嘻嘻一笑道:“我很饿呀,大人们。在拷问之前,能不能先给点吃的。我什么都说。” “呸!这个贱坯!”众佣兵纷纷往盗贼身上吐口水,还用脚踢他。 那盗贼坐不住,倒在地上乱滚,“哎呀!”、“哎哟!”的叫个不停。兰斯凑过去瞧了一眼,却惊异的看到,盗贼唇边竟然有一丝微微的笑容! 那笑容,又像是冷笑,又像是自嘲。 兰斯忽然想起一个人来,关在伦伯底监狱的瘸腿队长,高尔察克。这两个人讲话的神态,那种毫不在乎的颓废味道,真像是一对儿双胞胎。 兰斯摇摇头,又回到座位。听到小雅和刚睡醒的纳瓦什在聊天。小雅在讲盗贼抢马的事。 “……就这样。我刚刚去看过,我们的马车也不见了。”小雅说。 “车夫呢?” “不知道。兰斯哥哥下车时看到他在打盹。” “这样更好,小雅,不用赔他的马车了。”纳瓦什“嘿嘿”的笑了起来。 “呸!不许你叫人家小雅!书呆子!” 听到这样的对话,兰斯忽然觉得刚刚那场大抢劫,还有此刻雇佣兵的谩骂、争吵声离自己很远,好像在另一个世界。 第064章 斗气对决 一场混乱过后,滞留在费伦镇的冒险者们失去了全部坐骑,大量物资,还没见著地下城的影儿,就吃了一场败仗,心里别提有多郁闷了。 只有铁锤布朗一伙没损失物品,兰斯他们虽然也丢了点行李,但也没什么要紧的。看著一群冒险者们骂骂咧咧,在镇里转来转去,倒觉得十分有趣。 那个被逮住的盗贼成了冒险者们的出气筒,一天里没少挨打。但这家伙狡诈得很,每当有一伙人过来揍他的时候,总叫得跟杀猪一样惨,连打人的都有点下不去手。等同一批冒险者来殴他第二次时,他就要求他们排队,按次序慢慢来。那些冒险者甚感无趣,大多吐他一口唾沫了事。 如此,等到晚饭时间,所有冒险者队伍都打了他一遍,这个囚犯的生活就安逸起来了。他毫不脸红的高叫:“肚子饿!诸位大爷,请不要虐待俘虏!” 有些好心的冒险者看他可怜,就扔了几块干面包给他。那盗贼千恩万谢,还向冒险者们下拜,对他不满的人也发不出脾气。 兰斯感到这家伙心里一定在笑,还是那种最街头、最无赖的笑容。可是当他想亲眼证实的时候,总迎上那盗贼可怜巴巴的泪眼,只好回过头不看。 “哥哥,你看他多可怜!”小雅满脸怜悯之色,扯著兰斯的袖子说,“要不我们也给他买点吃的吧?” 兰斯撇了撇嘴,心里说,臣没看见他背后那个小包吗?这家伙趁人不备,把冒险者施舍给他的食物都塞里面了,手里永远是沾满了土的半个干窝头。这种人,哪用得著咱们来可怜! “是挺可怜的。那就随便给他点吃的吧。”牧师慈悲的说道。 小雅用毛巾包了不少吃的,朝那坐在酒店地上放赖的盗贼过去。中途又折回来,拿了半瓶喝的,想是那盗贼看出小雅心地好,对她施以集中魔眼攻势,使小雅的善心大发作了一回。 兰斯和铁锤布朗都是满脸不以为然的神色,瞧小雅蹲在那个盗贼面前,好心安慰他。 “他好像蛮享受的。”兰斯不高兴的道。小雅太好心了,以后要想办法教教她人心险恶才行。 “邪盾盗贼团一定很穷。”铁锤布朗道,“不过,吃闲饭的魔法师,你看出来没有,这个盗贼可不是普通人物。” “我看他手脚挺笨的呀。藏东西的样子滑稽可笑。” “笨?呵呵。那是他装出来的。你数过没有,他今天吃了多少拳脚了?” “谁有心情看他呀。雅希蕾娜,不许吃手指!” “噢……”雅希蕾娜低著头,怯生生的看兰斯,一副做了坏事被发现的惴惴样。 “不用数,至少挨了上千下。虽然有身份的冒险者不会去打他,可普通战士的手脚也够重的了。你想一下,如果一个人站著不动,被一百个战士痛揍,能挺多久?” 兰斯逐渐听出了矮人话里的意思。“恐怕,不到一刻钟就被打死了……” “顶多五分钟。但这个家伙被打了一整天,还有力气叫那样响!” 仿佛在验证铁锤布朗的话,那盗贼又高声喊道:“我好饿呀!可怜可怜我这个被同伴抛弃的人吧!” 众冒险者心下一凛。被同伴抛弃!的确是够可怜的。立刻又有几个好心人过去安慰那盗贼。 “他是个加持了石肤术的魔法师?”兰斯问矮人。 “呸!魔法!魔法有个鸟用!”矮人不屑的道,“再强的石肤也支持不了这么久。很明显,这家伙是个高水平的战士。那种程度的殴打对他不痛不痒的,连锻炼都算不上。我去揍他,吃闲饭的,你仔细看著!” 雅希蕾娜把一只铜制的小酒盅丢在矮人后脑勺上,“不许叫我哥哥吃闲饭的!矮子!” 矮人装作不知道,呼噜了一声,径直往盗贼身边走。盗贼仿佛察觉到矮人的杀气,一边装可怜,一边小心翼翼的半蹲,摆出了隐蔽的防卫姿态。 兰斯对战士那一套完全不懂,但此时也屏住呼吸,看那盗贼怎么应付眼前的危机。 “妈的!”铁锤布朗站到盗贼面前,眼楮瞪得像铜铃一样。“你们这些死强盗!到底吃了多少马肉火锅!” 附近的冒险者见势头不对,纷纷躲远了些,看热闹。 那无赖盗贼迟疑的看了矮人一会,刚要辩解,矮人飞起一脚,踢向盗贼的肋部,但盗贼一歪身子,用手肘挡了一下。兰斯刚注意到这个细节,就听“碰”的一声闷响,眼前一花,盗贼不见了,门外传来一连串的 里啪啦的声音。 几个冒险者惊叫起来。定楮一看,盗贼竟被矮人踢飞出了酒店。赶到门口一看,本来勉强支著的门板被撞碎,成了四块,盗贼正在崩得最远的一块门板上爬著,抱著腰,痛苦的滚来滚去。 冒险者们都责怪的看铁锤布朗,埋怨他下手太狠。这时,以蝎子为标志的那伙雇佣兵从大路拐角处走来,看到这副情景,都现出敌对的神色。 矮人还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朝那个盗贼走近了几步,好像还要再打。 “矮人,你要打死他吗?”“蝎子队”里一个青年叫道。 “不。坎波斯。”蝎子首领把手臂横在那青年面前,不让他朝前走,“情况有点不对头。” 铁锤布朗凶巴巴的瞪了那青年一眼,又望向那个首领,眯起眼楮,但眼神中却有赞许的神色。 铁锤布朗对几个雇佣兵道:“怎么回事?蝎尾飞狮的各位,看不惯矮人脾气吗?” “蝎尾飞狮?”一个苦修法师惊叫出声。随即,围观的人群中响起一片“嗡嗡”的窃窃私语声。 “不是那个在星落各地都有出没的神秘佣兵团吗?” “据说也是最强的。团内上十六级的高手有好几个哪!” “蝎子!难怪……我说那个图案怎么有点眼熟。” 蝎尾飞狮是大陆上数一数二的顶级佣兵团,这些雇佣兵都是老手,当然对蝎尾飞狮有所耳闻。只有兰斯一伙不明就里,面面相觑。 雅希蕾娜问兰斯:“蝎子!哥哥,那是蝎子吗?雅希蕾娜没见过蝎子!” “蝎子,那可是一种极佳的药用材料。”纳瓦什摇头晃脑的道,“蝎尾飞狮要是也能入药,经济价值可不得了啦!我最好列个计算公式出来……” 小雅冲过来,想要去帮助那滚来滚去的盗贼,被兰斯拉住了。 “哥哥!他好可怜!布朗先生为什么要打他!”小雅著急的说道。 “嘘”兰斯压低了声音:“看那个!” 他指了指那盗贼身旁的另一块门板,盗贼包著食物的小包袱正好好的摆在上面。 小雅看看那小包袱,又不解的看兰斯。 “他被布朗踢飞出去,还能有时间把包儿拎出去,好好的摆著。” “啊?”小雅立刻瞪大了眼楮。 蝎尾飞狮佣兵团的七个人都是满脸铁青,愤怒的看著铁锤布朗。 矮人满不在乎,又道:“我铁锤布朗,只是个十四级的矮人战士,跟你达席克团长这样大陆上有数的高手可干不起。” 矮人抛出的这个消息太具有爆炸性了。后头众人“哄”的一声,大声议论起来。 “蝎尾飞狮的团长也来了吗?” “达席克!听到了没?就是那个过了十七级的剑士!传说他可是超越三大圣骑士的高手啊!” “就是那个高个子吧!怪不得!我早就看出此人不同凡响,想不到就是达席克呀!” “哥哥,那个大叔是很厉害的人吗?” “可能吧。雇佣兵界的事,我也不太懂。” “咦?这位俊俏的贵族小哥,你竟然连达席克也不知道吗?” “呵呵……” “大婶!离人家兰斯哥哥远一点,靠这么近干什么,没看见哥哥不高兴了吗?” “哟,好凶的小女孩!” 这时,几个蝎尾飞狮雇佣兵的带头人发话了,众人的喧闹声很快低下来:“矮人兄弟,你认错人了。我们是蝎尾飞狮不假,不过,我可不是达席克团长……” “哈哈!没关系没关系!”铁锤布朗大笑道,“我们北方的氏族跟你们雇佣兵又没有仇。嗯,我跟你们人类中的强者没多少交往,谁也不认识。一看到比我强的高手,就随便安个名头,你可别怪我。你说不是达席克,敢问一句,能告知你的名字吗?” “呃……”那个高个子佣兵迟疑了一下,脸色竟有点微红,“我叫爱默克。” “爱默克何许人也?”众冒险者纷纷摇头,谁也不信。几个蝎尾飞狮佣兵只能干生气。 “原来是爱默克!”铁锤布朗道,做了个不伦不类的手势,“久仰久仰。那么,请问你,爱默克,你看这个盗贼。” 矮人向盗贼的方向一指。那盗贼如有所感,立刻高声喊疼,滚得比刚刚更欢了。 “如果是你的话,赤手空拳,有信心将那个人类打死吗?” 那爱默克默默的看了盗贼一分钟,道,“如果他不动,或许能。” 此言一出,顿时把在场的人都吓了一大跳。如果这爱默克就是达席克,他不能打死的,只怕也是大陆前十位的高手了。连不懂武技的兰斯都渐渐体会到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但,如果真是那样的高手,又怎么会被这群乌合之众的雇佣兵抓到呢? 铁锤布朗笑道:“我看他绝对没这么厉害。不如大家都去打他,没什么事的人,都去狠狠揍他一拳,踢他一脚,看到底能不能把他打死。” 听到这话,那盗贼也不滚了,坐在地上,愤然喊道:“矮人!我跟你有什么仇……” “不是有没有仇的问题。”纳瓦什低声对兰斯道,“这是事例研究。人类的好奇心是无穷的,这也是技术进步的原动力……” 兰斯表示听不懂。 结果,非但没人去打那盗贼,都没人肯接近他了。这个被人像沙袋一样打著玩的盗贼突然变做烫手山芋,谁也不肯接。最后,只得由蝎尾飞狮佣兵团将他收押了,计划等出发往索多玛地下城时交给那里的骑士团哨所。 给盗贼团这一折腾,大多数冒险队伍都临时更改了地下城探险的计划。当天只有两三伙冒险者离开费伦镇。 兰斯没租到房间,但有四个佣兵团邀请他们同住,派来的全是年纪不大的女冒险者,统统被小雅指使雅希蕾娜赶走了。自从下了金鲨号,两个女孩就一直对身周的女性敏感,把兰斯看得很严。 兰斯对此无可奈何。本来他想勉为其难的答应,难道要露宿街头吗?幸好,铁锤布朗也来找兰斯,于是就和矮人们挤在一间客房里休息。床铺有限,只有一张,小雅和雅希蕾娜相拥睡在上面。兰斯、纳瓦什和五个矮人只能躺在地下。 地板又硬又凉,矮人们不觉得怎样,兰斯和纳瓦什可就受不了了。纳瓦什借研究之名喝了不少烈酒,打著酒嗝入睡。兰斯靠坐在床铺旁打盹。 夜深人静,矮人铁锤布朗叫醒了兰斯,要带他到客店院子里纳凉。 兰斯觉得冷。只有北方来的矮人才认为阿穆尔的春天很热呢。但他本来也睡不好,又感到矮人有重要的事情要说,只好抱著肩膀跟出去。 矮人把衣裳搭在肩膀上,赤著上身,一步三摇的出了客店。看他的样子,还以为正是盛夏时节。但一阵冷风吹来,兰斯就忍不住哆嗦起来。矮人的穿著使他觉得更冷了…… “吃闲饭的。芬顿这么热,你们晚上能睡著吗?”矮人抖著膀子说道。 “别、别叫我吃闲饭的。叫我兰斯,布朗先生。”兰斯冷得口齿都有些不灵了。 “呸!你难道没听说过,叫一个矮人做‘先生’,对他是一种人格上的侮辱吗?” “第一次听说。我以后叫你布朗,但你以后也不能叫我吃闲饭的。” “铁锤布朗!”矮人纠正道。 “是,铁锤布朗。你有什么事情要讲?如果没有,我想回去继续睡觉。你可能想像不到,我们南方人对室内的温度有多么适应……” “是吗?熔炉啊,那么热也受得了!”矮人吹著胡子道,“兰斯,你是个不错的人类,比其他吃闲饭的都好,铁锤布朗喜欢你!” “那太荣幸了,铁锤布朗。很高兴今晚与你交谈,我先回去睡了。” 矮人拉住兰斯不让他走,“兰斯,今晚请你出来,是想请你看一场好戏。” 兰斯的兴趣稍稍被调动起来:“什么好戏?” 铁锤布朗神秘兮兮的眨了眨眼楮:“当世两大人类高手对决。” 兰斯吃了一惊:“两大高手!哪两个!你怎么知道!” 矮人不答话,微微一笑,一把抓住兰斯,把他扔到屋顶上。随即自己也迅捷但是难看的爬上了房。 铁锤布朗站在屋脊上向四下望了一会,指向左手边的一幢房子,要兰斯一块看。 两人伏在房顶。兰斯问铁锤布朗:“那是哪个冒险队伍租的房子?” “蝎尾飞狮。” “主啊。你说的两大高手,不是爱默克和那个无赖盗贼吧?” “爱默克?什么爱默克?”矮人嗤了一声,“兰斯,你还真信他的呀。我觉得你挺聪明的呀。” “我对战士那一套完全不懂。可不像你,布朗先……铁锤布朗,谁厉不厉害一眼就看得出来。” “我也不能看出普通战士的等级。尽管我在我们氏族里以观察力闻名。可是兰斯,那两个真的太厉害了,我铁锤布朗不可能看错的。那个没吃著美味马肉火锅的盗贼肯定是超过十六级的战士。而那个爱默克,……呸,什么爱默克,肯定是达席克,一个佣兵团里再怎么也不可能有两个强到那种地步的高手。” 兰斯回忆起那个盗贼装死的种种行径:“他是很厉害,这我也看得出来。但你怎么能确定他超过十六级?你看他的级别证明了?” “级别考试?我们氏族一百年前就废止了。凡是等级比较高的矮人没人肯去参加那个。但你可知道,十六级是个很特别的等级,跟前面的十五个等级完全不同……一个战士如果跨越了十六级,他就能将心中的战意转化成实质,就是所谓斗气了。不,应该说,是否能够控制实质斗气,是判断战士等级是否跨越十六级界线的标志。” 兰斯下意识的按了按藏在袖子里的半截火龙杖,点了点头。不错,纯精神体是可以转化成实质,这他在庇护所早已体会到了。看来,战士之道与魔法之道虽背道而驰,但到达一定等级之后,却仍有相通之处。 铁锤布朗继续说道:“那盗贼白天挨揍的时候,一直开著斗气做防壁的。以普通冒险者战士的能力,就算用巨斧也砍不死他。只有同样跨越了十六级界线的战士,把斗气凝结在武器上,击穿他的防御斗气,再依靠武器的利刃,这样才能伤到他。所以我问达席克,赤手空拳的话,是否有信心杀了那盗贼。他回答,或许能,这证明他确信他的等级更高超一些。因为,如果两人的等级相同,斗气完全抵消,能练到十六个等级的战士,肉体的强韧程度也跟巨魔差不多了,单凭空手不可能杀死对方。这是种族的界限。你们人类,还有我们矮人,肉体的力量都不足以撕开巨魔的肌肉。只有巨人、亚巨人、兽人,还有少数几种魔族才能做到。” 一阵寒风席过。兰斯冷得牙齿发抖,却发现,背后竟然出了微微的冷汗。 他学过魔法,又是个正职的牧师,对战士之道一直心存轻视。直到此时,靠铁锤布朗指点,兰斯才真正意识到战士的力量。 如果能用意志力形成物理防壁,那自然也能形成元素防壁、幻术防壁。难怪纪元时代每本专业性的魔法综述书籍最后总是附上一句备注:“此法则对超越十八级的战士无效。” 这真是太可怕了! 看来,为了我圣神教未来的大业,还是要多拉有潜质的年轻战士入教,不能太倾向于魔法师了。保不准,那些看来脑子里都是肌肉的人类中,会出一两个连死亡一指魔法也戳不死的怪物! 正在胡思乱想,矮人在兰斯肩膀上拍了一把:“快看!要开打了!” 兰斯连忙定楮观看。只见一个人影从房屋的正门冲出来,一跃上了屋顶。那人脚尖还未落到屋瓦上,从烟囱里又钻出一个人头来,鬼头鬼脑,遥遥看过去,隐约正是那个挨了一天打的无赖。 一道白光忽然从烟囱中部射出,飞向屋顶那人。但后来者闪电般的后撤半步,手臂随著身子自然后摆,又从胯部外侧飞快上扬,划出一条苍蓝色的月牙形弧线。白光打在弧线上,沿著弧线向两端扩散,化为些许闪亮的碎屑。 两个战士都受到斗气的冲击,各自后退半步。烟囱向后倒塌,盗贼被迫跳了起来,而那达席克团长的身体则离开了房檐,眼看要掉下去了。 去势未消,两人又各自展开攻势,射出一道道白色、苍蓝色的光线。 “妙呀!这达席克团长的剑姿,真像扬锤打铁的矮人一样潇洒!”铁锤布朗突然赞道。 兰斯眼力不行,什么也没看到。那两人手臂舞动的速度太快了,他只能看到模糊的黑影。“咦?用的是剑吗?” “盗贼用的是匕首。用餐厅里的铜盘削成的匕首。” “可是,他用什么削铜盘呢?啊!我明白了,难道……” “猜得不错,用斗气撕开的。”铁锤布朗道,“这就是两个跨越界线的战士格斗时,最可笑最无奈的事:明明有天下无敌的斗气,杀伤对手却必须借助金属!” 兰斯不答话。全神贯注的观看两个顶级战士的对决。 当今流行的魔法对决理念是以防御、消耗为主的,战斗以建立护盾消除对方护盾攻击为基本方式进行。是以高等级的魔法师之间的战斗常打成耐久战。与魔法领域不同,战士的级别越高,他们之间相持的时间就越短。无疑,两人都打定主意,在达席克落在地面上之前,就要分出个胜负高低了。 因为达席克的斗气更强,如果达席克将全部斗气用于防守,那盗贼挥出的斗气即使击中达席克也没有用处,只有采用近身肉搏的方式,才能靠匕首杀伤对方。可现在的情势却是,两人的距离逐渐拉开,根本没有近身战的机会。有优势的达席克想靠斗气远程击杀对手,而盗贼防不住达席克的斗气,只有一边躲闪,一边以斗气对攻。 一时间白色和苍蓝色的斗气在空中相互碰撞,激起一片光芒,简直像两个纯元素使组成的冒险队伍在进行元素魔法大乱斗。 对攻持续了不到两秒,苍蓝色的斗气占了上风,像一波波的潮水涌过去,将白色的斗气吞没了。隐约听到有一声惨叫。两个战士各自从屋顶的一端落到地上。 看起来,好像是盗贼被打败了 “达席克赢了。最后那一手反手剑真是精妙绝伦。”铁锤布朗道,用手在空中比划了几下,显得十分神往的样子,“在我们熔炉一族中,没有能够与之匹敌的高手。” “不过,那盗贼也相当了得。在斗气处于下风的情况下,仍能靠身法闪开了达席克的反手剑,只受了点伤,却没致命。” 兰斯也轻轻吁了口气。这场比剑虽事不关己,但那盗贼蛮有趣的,兰斯不想看他早死。 兰斯问矮人:“铁锤布朗,你怎么知道他们今晚会打起来?” “别吵。等我把那一下记住。喔,这好像不太适合用斧头施展,战锤大概也……” 兰斯对武技完全不懂,看也只是看个热闹,看过就算了,不像铁锤布朗,有那么多值得回味的东西。 矮人比划完,居然满脸崇拜的表情。兰斯只能任他陶醉。 过了一会,矮人问兰斯:“刚刚你问什么?” “你怎么知道……”兰斯正要重复他的提问,却忽然相通了:“喔,你当然知道了,因为是你把盗贼送到达席克那儿去的,盗贼知道达席克难对付,想尽快逃走,却被达席克堵个正著。但是,像那盗贼这样的高手,怎么可能被一帮雇佣兵抓住呢?” “呵呵。你站在盗贼的立场,就很容易明白了。天下盗贼都是一样的。”矮人笑著解释道:“有一次,一伙灰矮人到我们矿山偷运矿石。这帮嚣张的家伙,第一天就偷了两车精铁矿,然后,又在矿区下层留了一支伏兵,在我们调派大量人手出去追那两车精铁时,这支伏兵就从地下杀出来,又劫了五车精铁!” “所以,邪盾盗贼团是在做同样的事咯?”兰斯接道。 “正是。所谓艺高人胆大。这个盗贼不但负责断后,还要在夜里偷些值钱的东西,一块包走。兰斯,你记不记得,白天那盗贼往他的小包袱里塞了多少东西?如果摊开来摆在桌子上,只怕一桌子都摆不下吧?但那包袱只有这么一点儿大!” “那是一个魔法包裹。主啊。这个盗贼,是留下来抄家的吗……”兰斯再次对邪盾盗贼团团长的智慧惊讶不已。“铁锤布朗,你是何时注意到那包袱有问题的?从一开始就看出那是个魔法包袱吗?” “怎么会。我又不是魔法师。”矮人一听到“魔法”两个字,嘴巴就立刻撇了起来,胡子翘到天上。“问题是,食物这么重要的东西,你们这些人类却总是不看重。连少了几块面包,几瓶烈酒都不知道!我铁锤布朗,只凭嗅觉,也能知道酒店里的食物正在以不合常理的速度减少!盗贼留下来,为的就是偷镇上的食物!就凭这一点,我铁锤布朗当然要想法阻止啦!” “食、食物!”连兰斯也难得的结巴了一次。 矮人得意的笑了,还抽了抽鼻子。 兰斯感到无话可说 这些高等级战士的思维真是令人不可理解呀!事事都想著食物。难道他们真的这样容易饿吗?战士等级与食量成正比? 兰斯不由得想起鲍利狼吞虎咽的模样。看来,鲍利的战士资质果然相当不错哪。然则,小雅希蕾娜好像也很能吃…… 第065章 牧师的善良 第二天,兰斯在科莱恩酒店门口见到了那个高强的盗贼。那家伙身上虽没有严重外伤,但脸色苍白得吓人,精神状态也大不如前了。兰斯悄悄用精神体触摸了那盗贼一下,发觉他的精神体受到了一定损害。看来短时间内无法调用斗气了。 “这位高贵的少爷,可怜可怜我,给几个金币吧……”盗贼调侃的对兰斯道,但当他看见兰斯身后的矮人铁锤布朗,脸色立刻沉了下去。 “哇,中了斗气都不死!”铁锤布朗眯著眼楮说,“我见过的贼里,你是最能挨的!” 那盗贼早恨透了铁锤布朗,见他又出来讥笑自己,几乎要跳起来动手了。一动之下,牵动了身上的伤口,疼得呲牙咧嘴。不得已,还是老实坐著,恶狠狠的瞪铁锤布朗。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我见过的矮鬼里,你是最缺德的!” “谬赞了、谬赞了。” 兰斯和铁锤布朗进入酒店。酒店里只有十几个客人,显得有点冷清。那个眉眼不善的小科莱恩抱著肩膀,冷冷的瞅著铁锤布朗,想是记得昨天矮人踢坏了门板的事。 厚脸皮的矮人当然视若不见,挑了一处好座位坐下。 “奇怪,人怎么这样少?”兰斯问铁锤布朗。 “大概都提早出发,往索多玛去了。冒险者是个靠天吃饭的职业,镇里出了这么背运的事,谁也不想再多待了吧。况且,地下城入口的开放只到后天为止,现在也该走了。” 矮人们叫了些食物。兰斯偷眼一看,小雅正往盗贼的方向看,似乎在告诉他尽管放心,会帮你弄些吃的的。牧师的心里颇为不快,考虑是不是该教育小雅一顿,让她不必对那种老油条发善心。 雅希蕾娜忽然问道:“咦?要是地下城的大门关了,里面的人还能出来吗?”这话明明是问矮人的,女孩却对著兰斯说,似乎仍在生矮人的气。 “哦,地下城内有不少暗藏的单向传送门呢。只要你能找得到,就可以出来。” “但是,那仍要冒风险的吧?为什么不早一点进去,赶在地下城关闭日之前回来呢?”兰斯凡事安全第一,自然追问了一句。 “呵呵。当然是为了省力。” “省力?” “这就跟打擂台一样。冒险者是攻擂者,地下城内的科魔机械和魔兽是擂主。本质上,我们所采用的是一种车轮战术。先下去的冒险者,都是没经验的新手,给别人当了排头兵,自己还不知道哪……” “这样不大好吧?”小雅皱了皱眉头,用求助的大眼楮看兰斯。 兰斯摸了摸小雅的头发:“先进去也有先进去的好处呀。要是有什么珍贵的宝物……” 话还没说完,矮人就连连摆手:“得了!我们又不是第一批创索多玛的冒险者,前面几层的宝物几百年前就给人拿光了,哪还轮得到我们!” “布朗先生说得对。要发掘到真正的宝物,非进入地下城深处不可。正所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有人插嘴道。兰斯抬头一看,却是化名爱默克的蝎尾飞狮团长,达席克,站在桌前,身边只带了一个部下。 铁锤布朗摆出一副爱理不理的架势,哼哼了一声,自顾自的开始吃东西。其他几个矮人像得了命令,也纷纷狼吞虎咽起来。 达席克受了冷遇,反而面带笑容,拉了一把椅子过来,“我可以坐下吗?布朗先生。” “随你。”矮人依旧大吃大嚼。 “当然。”兰斯点头向佣兵团长致意。 达席克本想在兰斯身边坐下,但雅希蕾娜和小雅十分警觉,一左一右把兰斯护得紧紧的,不让他插进来。达席克只得在纳瓦什旁边坐下。 “爱默克先生,你之前曾去过索多玛地下城吗?我是第一次来,对地下城一无所知呢!”兰斯主动搭腔道。 “说来惭愧。我曾经进过两次索多玛,都只到达地下三层,赶在城门关闭之前出城。” “是吗?真不愧是成名的冒险者!”兰斯在心里嘀咕著,这达席克看起来顶多三十岁年纪,进过两次地下城,那岂不是二十年前就是雇佣兵了……“请给我们讲讲地下城内的情况吧。我和两个小表妹对索多玛都很感兴趣!” “那我就随便说说吧。如果有说错什么,还请布朗先生替我纠正。”达席克双眼含笑,看向铁锤布朗。 矮人毫不领情,道:“你说你的,跟矮人有什么关系?我铁锤布朗可是从没进过巨龙山。” 兰斯立刻接话,把尴尬掩饰过去:“巨龙山……我早就觉得奇怪了,爱默克先生。地下城难道跟龙有什么关系吗?” “有也只是传说,从未证实。众所周知,索多玛地下城是前纪元时代的遗址,地下城内有大量太古科魔机械,有的已经损坏,有的仍在运转。在索多玛发现地下城后最初的一百年,探险者把全部精力都放在搬运古代机械上。但那些机械,出了地下城便失灵了,根本没人能启动它们。听说,这些机械现在大部分在阿穆尔的两所学院里放著,已过了近千年,却仍没有人能解开它们运行机构的奥秘。” “那是因为,我纳瓦什还没有参与科魔机械的研究。”纳瓦什插嘴道。“等我拿到正教授的位置,就有资格啦……” 包括善良的小雅,所有人都装作没有听到。直接忽略了学者的发言。 “地下城前两层的大型机械搬空后,学者、商人对科魔机械渐渐失去兴趣,来索多玛探险的冒险者也越来越少了。那时,人们还没有发现地下城第三层入口,以为整座地下城只有两层。只有魔法师们还保持著一贯的热情。芬顿历第三世纪,常年有魔法师驻留在地下城做研究。魔法师们取得了相当不俗的成果,复原、破译了不少旧时代的魔法文献。现在的魔法系统,据说有四分之一部分是缘自索多玛。” 兰斯听得眼楮发亮。魔法典籍,正是他感兴趣的部分。由于庇护所神秘之殿的复原工程尚未开始,很长一段时间之内,兰斯都无法得到新的纪元时代魔法知识。而他压缩记忆在精神体切片中的部分是东拼西凑来的,形不成完整的系统。装腔作势尚可,若要到格庭根那种历史悠久的学府演说、辩论,断然不够的。 “不过,到了第四世纪,这种探索也陷入低谷。索多玛地下城中并无成册的魔法典籍,有的只是只字片语的信息。再怎么发掘,也学不到新的东西了。” 兰斯问道:“没有成册的魔法书?但是,一般不是说,索多玛地下城是纪元时代魔法的宝库?” “是有这种说法没错。问题是,索多玛地下城并不是做这种用途的。所说的魔法文献,不过是古代科魔机械的使用说明而已。地下城虽大,又能有多少种科魔机械?充其量几十种罢了。而且它们的类型十分单一,都是大大小小的战争机械。” 兰斯不解的问道:“那么,这座地下城究竟是做什么用的呢?即使是纪元时代的人类联盟,要修建这么大一座地下城也不是件小事。” 佣兵首领喝了一口水,续道:“有人猜测,索多玛是人类联盟的军械库。是特意保存下来,留给星落的各人类国家,用以防备兽人的下一次入侵。我仔细看过那里剩余的魔兽机械,老实说,尽是些过分强调火力系统的大家伙,很难搬运的。看起来都是守卫型科魔机。因此” 铁锤布朗和其他几个矮人纷纷不以为然的哼哼起来。达席克难堪的停住不说。 兰斯看看铁锤布朗那拒人千里的高傲样,心里暗暗好笑。这矮人昨天设计了达席克,怕人家跟他要赔礼,故意摆出一副死相。可一听到自己熟悉的话题,又忍不住要插嘴。看来,矮人的狡猾不能贯通始终,这方面,毕竟不是人类的对手。 “铁锤布朗,我看爱默克先生说的不错。难于搬运的机械,当然是用于守备了……” “你怎么知道难以运输?”矮人高声驳斥兰斯,兴致勃勃,显已忍了半天,“一尊石魔像有几万斤,难道用手抬著走?真是愚笨!” 小雅希蕾娜把一块硬东西扔在矮人的头盔上,“不许说哥哥笨!你个矮鬼才笨呢!” “雅希蕾娜!”小雅连忙抓住雅希蕾娜的手,“注意礼貌!矮人不是在说哥哥呢……” 达席克的脸立刻像被人浇了一杯红酒。神情极为尴尬。 铁锤布朗也不生气:“小精灵,别生气。呵呵,矮人我说的不是你哥哥。你的亲亲兰斯哥哥又没见过科魔机械,怎么想得到,那种东西是自己会走的呢?毕竟人类命短,这一辈的芬顿人里,已没有多少知道科魔机械了。” “只有少数像我这样的精英级学者,才有幸亲眼见到太古科魔文明的遗产,巨魔像!”有人叫嚣道。 “布朗先生说得不错。”达席克接口道,“那些科魔机械确实是会走的。但没人会控制,只要一出了地下城就都报废了。不知纪元时代的人怎样驾驶?” “这真是个难解之谜呀!”兰斯替达席克道,看著铁锤布朗。 “我也不知道。”矮人挠了挠鬓角的头发,“这些东西虽然是纪元时代的人类工匠造的,设计者却是太古时代的匠人。说到底,纪元时代的人也只不过会用罢了,比你们芬顿人也高不了多少。但是,要说这座地下城是军械库,我铁锤布朗可不敢苟同。分立之战,几个人类城市打成什么样子?有这么大一批武器,我不信圣心城的人类不用。” “所以说?”兰斯继续逗矮人的话。 “所以说嘛,索多玛地下城是为了守卫某件东西而建造的。很可能在索多玛发现它三千年之前,地下城就已经建造完成。它是太古时代的造物。” “说不定是古代君主的陵墓?” “不。如果地下城只有两层,那还有可能。可它至少有五层。没有哪座陵墓会挖这样深。又不是埋葬一个国家!” “噢……”兰斯沉思著,低下了头。有危险, 没好处。究竟去是不去…… “解开索多玛地下城建造的秘密,也是我们冒险家的责任。寻宝倒是其次。”达席克正色道。“我们蝎尾飞狮佣兵团的第一支小队已于五天前进入地下城,至今仍未归来,多半是凶多吉少了。再过两天,我们蝎尾飞狮的主力也要进入地下城,非探个究竟不可!” “你们还真会拖!”铁锤布朗冷笑道。“我们高山熔炉一家的矮人,今晚就要往巨龙山去。” “噢,布朗先生,那样的话,我有一事相求……” “别叫矮人‘先生’!” “是,布朗……” “铁锤布朗!” “尊贵的铁锤布朗!”达席克也有点怒了,“既然你们今天就要离开费伦镇,可否代替我佣兵团,将那边那个邪盾的盗贼送到索多玛哨所?我们蝎尾飞狮收押他已经满一天了,是否该由眼光超群,洞悉他人一切秘密的铁锤布朗接手呢?” 兰斯心想,绕了这么半天,终于说到正题了。这达席克级别虽高,却是个老实人。 “我可打不过他!”铁锤布朗毫不脸红的答道。 达席克气急攻心,连连咳嗽。看来在昨晚的战斗里也受了点轻伤。这叱 风云的佣兵团首领还是第一次见到无赖的矮人,真气坏了。“我昨晚把他的斗气破掉了,矮人,你不是都在房顶上看到了么。没有牧师给他治疗,一个月内他没法恢复实力。顶多剩下十个等级的战斗力。” “十级?”矮人的眼楮亮了一下,“带著他,对我们有什么好处?没准邪盾盗贼团正在窥视著,随时要冲进来抢人呢!这可是有风险的。”市侩的讨价还价技巧飞快用上了。 达席克腾的站起来,怒道:“没好处!什么好处也没有!我不是芬顿军队的,也不能给你奖赏。你要是不管他,矮人,我也不管了。我对他有什么义务?还要我给你钱吗?我、我达席克纵横星落三十年,还是头一次碰见无赖的矮人!” 达席克越说越气,居然连真名都喊出来。话刚讲完,就是一通剧烈咳嗽。部下连忙给他锤背。达席克硬挺著摇手表示不用。 “铁锤布朗,我看我们就接下这个盗贼吧。”兰斯插话道。 矮人不解,眨著眼楮看兰斯。 “我们今晚跟别的大佣兵团一起走,盗贼团未必敢来抢人。再说”压低声音,“不如将这个盗贼带进地下城去。我们队伍里正好缺个在前边探路的家伙呢。既然是地下城,总有很多机关。没个人走在前面不放心。” 矮人惊道:“哇!想不到、想不到……兰斯你眉清目秀的,心思比我铁锤布朗还狠呀!” 听到此处,达席克浑身颤抖,直往后退。 “团长,你没事吧?”部下关切的问道。 “快走,坎波斯。我终于知道牧师为何会失去神力了!现在芬顿人……邪恶得让人害怕!” “怎么这样!”小雅不干了,抓著兰斯的肩膀摇晃。“哥哥,他好可怜的!”往盗贼那边看了一眼,大眼楮里已经有泪珠在转了。 兰斯搂著小雅的肩膀,附在女孩耳朵上说:“我是骗矮人的。不然他怎么肯带上这个家伙。若把他单独留在费伦镇,还不被冒险者们打死了!” 单纯的小雅立刻眉开眼笑:“哥哥你好善良喔!” “我这就去听他忏悔。看他的样子,从前也是芬顿的士兵,只是误入歧途才成了盗匪。我以真神的慈悲感召他,说不定能使他改过自新。” 兰斯轻轻拍了拍小雅的肩膀,在女孩崇拜的目光中,走向那个可怜的盗贼。 雅希蕾娜侧著身子拉住了小雅的手:“小雅姐姐,雅希蕾娜跟你说喔。那个盗贼就要哭啦!” “为什么?哦,我知道,一定是被哥哥打动吧。哥哥最会开导人了。呵呵。” “开导人?”雅希蕾娜露出茫然的表情,又把手指伸进了小嘴里,“雅希蕾娜不知道什么是开导人。可是,每次哥哥那样笑的时候,别的人都会哭喔。雅希蕾娜看过好多次了!” 善良的牧师走到全心戒备的盗贼面前,蹲下来,和盗贼对视。 “你要干什么?”盗贼往后缩了缩身子,问道。平日里天不怕地不怕的他,不知怎地,此刻却感到一种无孔不入的黑暗气息向他袭涌,轻易的就被吓倒了。眼前这个英俊青年的笑容里,究竟藏著什么,这样使人恐惧呢? “我要为你祈祷。我的孩子。”牧师虔诚的说道。他声音清朗,语气却怀著悲天悯人的苍老。牧师虽然比盗贼年轻了十岁不止,但他叫盗贼‘我的孩子’,旁人却不觉得奇怪。 “我不用人为我祈祷。我谁也不怕、什么都不怕。我不怕死,不怕死后下地狱。你快离我远点!”盗贼一连串的说道,畏惧的向后躲。 “忏悔吧,孩子。向神忏悔。你罪孽深重!但无论你犯了什么罪,神都会原谅你。只要你真诚的忏悔。” “我不是罪人!我就是个贼罢了!牧师!……你是个牧师吧!滚远点,找喜欢你那一套的人去吧!我可不喜欢!你听好了,我怎么也不会忏悔的,别费力了!” “你有罪。背叛,是你的罪。”牧师看著可怜的盗贼的眼楮说。 盗贼忽然回复了一些自信,冷笑起来:“背叛?哈哈。背叛是别人的罪,不是我的。我是受害者。” “邪恶是无孔不入的。” “我感觉到了……” “你犯了盗窃的罪。” “那倒是。如果我不偷,就会饿死。神难道不让我生存吗?如果是那样,谁会信仰他!” “神是世界中的光。信仰他的,从不在黑暗中行路。”牧师仰头望天,高深莫测的说道。 “啊?” 牧师低下头来,直逼盗贼的双眼:“你虽然在黑暗中走,但你的心却是向著光明。神体察得到,正如他体察世间的一切。盗窃是你的罪,神原谅你。但是,你不可再犯了。” 牧师慢慢抬起右臂,向盗贼伸过去,仿佛要触摸他的面孔。盗贼不住的往后缩。 “我听从神的旨意,来救赎你,来照看你,不使你再犯同样的罪。”牧师伸手把原本在盗贼身后藏著的魔法包裹拿起来,揣在怀里,哀伤的长叹了一口气,“这样,你就不能再犯偷窃的罪了。”转身离开。 盗贼傻在那,半天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呜呜呜……好过分!怎么有这种牧师!” “小雅姐你快看,那个盗贼哭了呀!雅希蕾娜没说错吧?”雅希蕾娜拉著小雅,要她看那盗贼。 “哥哥!哥哥他又挽救了一个罪人!小雅好骄傲!呜……” 兰斯微笑著,四下环顾了一周,酒店里本就不多的客人都纷纷起身走了。一伙矮人吓得抬不起头,连小科莱恩都躲进了柜台里。 “你们还有谁需要真神的感召吗?” 铁锤布朗部下的矮人们四处打听,得知晚上共有四只佣兵团要离镇,分别是北方温沙郡的比尔佣兵团、半羊人佣兵团,幽木国的黑衣法师会和一支没名气的西国佣兵队。这其中,前三支佣兵队伍都是极具实力,特别是黑衣法师会,小队中十几个魔法师看来都有中等以上水平。真要打起来,邪盾盗贼团那几十个人未必是对手。铁锤布朗决定,跟黑衣法师会结盟,临时组成一队。幽木国与矮人素来友好,黑衣法师们又很看重矮人战士的战斗力,很痛快答应下来。 这黑衣法师会,却是幽木国苦修法师联合会旗下的一个分支。兰斯在光明法师塔曾与苦修法师的首领,布拉德有过一面之缘,但眼前这批黑衣法师级别不够,未能参加光明塔的集会,因此没人认得兰斯。 牧师想,借此机会和北国的势力套套关系也好,说不定哪天就能用得上。他的目标,很快落在黑衣法师中唯一一个穿灰色衣衫的人身上。那人虽戴著面具、看不清面貌,但看身形很可能是个年轻女子。 然而,那灰袍魔法师对兰斯爱理不理,只含糊的说了两句话,除了证实是个女子,再无其它进展。 兰斯自讨没趣,只好罢休。因为法师们决定夜间赶路,下午就无所事事了。他索性带著小雅希蕾娜在镇里闲逛。 在费伦镇的小广场,遇到一群嬉戏玩耍的小孩子,正在玩一种很奇怪的过家家游戏。孩子们分成三组,一组扮演挖矿的矿工,也就是他们的父辈,一组扮演监工,还有两三个,游离与矿工和监工之外的,对前两组呼来喝去,似乎是贵族老爷。 这种过家家游戏,俨然是费伦矿山的一个缩影。监工们嚣张跋扈,矿工们一有怨言,监工就来一出鞭笞的好戏,而贵族老爷只远远看著,什么也不管。 兰斯饶有兴趣的看了一会,却发觉身边的雅希蕾娜看得极为出神的样子。这才想起,雅希蕾娜的心智也只是五六岁的小女孩,很可能喜欢这些小孩的游戏。他微笑著,把女孩的手指从小嘴里拉出来,问她:“要和他们一起玩吗?” 雅希蕾娜想了一会儿,默默的摇了摇头,神情有点落寞。 兰斯想,女孩一定是害羞,才不肯过去做游戏。不如自己先避开,留她一个人在这。于是让小雅希蕾娜一个人待在广场,自己跑回黑衣法师的住所,又去攻略法师会那个蒙面妹妹。 然而,那个女魔法师很不耐烦的跟兰斯聊了几句毫无意义的话,借口要记忆咒语,就把兰斯撵走了。无奈,只好又回到小广场,看雅希蕾娜玩得是否开心。 一到广场,却看见雅希蕾娜被两个雇佣兵模样的、流里流气的青年缠著,一前一后,堵著精灵女孩的路不让她走,镇里的小孩子都躲在远处看。这可把牧师气炸了肺!下意识的抽出了袖子里的火龙杖。 “呀!人家要找哥哥!”女孩甩开手,生气的说。 “哥哥?那很好呀。这不就有哥哥吗?小妹妹。”一个长著满头卷毛的佣兵嬉皮笑脸的说道,又伸手去捉雅希蕾娜的小手。 “我要找哥哥啦!你们快点让开!哥哥很厉害的!” “厉害?哈哈,小妹妹,你在说你霍尔德哥哥吗?”那卷毛冲另一个佣兵大笑,“想不到这女孩蛮有眼力,还没试过,就知道霍尔德哥哥厉害啦!哈哈!” “咦?谁是霍尔德哥哥?他有兰斯哥哥厉害吗?”小雅希蕾娜天真的问道。 “霍尔德哥哥就是我呀,呵呵……” 兰斯怒从心头起,一捏火龙杖,丢出一颗小火球,炸在广场的空地上。一声巨响,连同两个流氓在内,广场上所有人都被吓了一跳。镇里的孩子们惊叫起来,都跑远了。 “哥哥!”雅希蕾娜看到兰斯,立刻向他跑过来。两个流氓正在发呆,没来得及阻止。 小雅希蕾娜贴在兰斯身上,嘟著小嘴,满脸的不高兴:“哥哥,教训那两个坏蛋!他们不让人家来找哥哥!” “你这家伙是哪儿来的呀?泡妞也要有个先来后到的吧?”卷毛的流氓回过神来,挺起胸脯道。 “敢跟我霍尔德大哥抢女人,我看你是活得腻了!”另一个流氓帮腔道,“会魔法了不起吗?咱们半人羊盟会里面有一百个魔法师!睁大你的狗眼看看,咱们霍尔德大哥,是盟会的少主人。识相的,就痛快把那小妞放下!” 卷毛略略回过头,向那手下嘉许的一笑。 “半人羊盟会吗?”兰斯也笑了,“好像是温沙郡的大佣兵团吧?” “原来你还有点见识!还不快把小妞送过来!”卷毛得意的叫道。 “好,我记得了,半人羊盟会。雅希蕾娜,我们走,不跟这些白痴一般见识。” “不要。他们欺负小雅希蕾娜!他们刚才、他们,非要摸人家的腿呢!好恶心!哥哥教训他们!” “听话。女孩子家,跟人争勇斗狠是不对的,礼让才是应有的美德呀。” “想跑?没门!”两个流氓一看兰斯要走,以为他怕了,立刻要冲上来抢人。 兰斯打了个手势,广场中的假山突然从中央折断,“轰”的一声,砸在两个流氓身后,立时把流氓们镇住了,像被石化了一样,僵在当场。 “主会宽恕你们的,孩子。”牧师道。领著小雅希蕾娜离开了广场。女孩回头向流氓们吐舌头,还吐了一口唾沫。 “万能的主啊!雅希蕾娜,你从哪里学到这样粗俗的动作呀!” “矮鬼那儿……” “这可不好!一个女孩子,要温文尔雅才好!就像你小雅姐姐。以后不能再学矮鬼啦!” “站住!有种你就别跑啊!”流氓们在身后破口大骂,却不敢冲过来。 牧师停住,回过身,向两个流氓微笑。流氓们立刻住嘴,迈著小碎步不住向后稍。 “主原谅你们。”又说了一遍,带小雅希蕾娜离开了广场。 主原谅你们。我兰斯可不原谅。胆敢欺负我的雅希蕾娜妹妹,不修理你们,这世上还有秩序了么。半人羊盟会是吧?很好…… 此时,兰斯的微笑比春天正午的太阳还要灿烂。 第066章 索多玛哨所 这天黄昏的时候,先后有四只冒险队伍离开了费伦镇,往索多玛哨所前行。这其中,有三十人配制的比尔佣兵团队列最大,浩浩荡荡的走在最前。紧随其后的是半人羊盟会和几个西方来的冒险者,结伴而行。黑衣法师和兰斯、矮人一伙走在最后。 七个苦修法师走在前边,兰斯、纳瓦什、小雅和雅希蕾娜居中,矮人断后。拖在队伍末尾的是可怜的邪盾盗贼,被铁锤布朗捆得像一只粽子,给牵著走路。他们与前面的队伍相隔不远,只一刻钟路程。 兰斯已经放弃了结识那蒙面女魔法师的企图,转而跟年岁最长的苦修法师交上了朋友。这个名叫桑德拉奇的老魔法师已有六十几岁,本是个温沙人,是近十年才加入苦修法师联合会的。老头对温沙郡佣兵界的事情了解得很多,显是一直关注著。兰斯从桑德拉奇那儿打听到不少关于比尔佣兵团和半人羊盟会的事。 同行是冤家,这句话一点都不错。温沙的两支大佣兵团,比尔佣兵团和半人羊盟会就是这样一对老冤家。因温沙是屯兵重地,历来稍大一点的事件都由骑士团出马解决,所以两支雇佣兵队伍只能做些鸡毛蒜皮的小任务,实力也差劲得很。照桑德拉奇的说法,两支佣兵组织都把一半以上的精力用在跟对方怄气上,大小纠纷常年不断。 而那卷毛的半人羊少主霍尔德,如兰斯所想,果然是个有名的好色无耻之徒。据说在温沙城,只要是稍有姿色的年轻女性,霍尔德免不了要纠缠一番。后来有一次竟然找到了公爵独生女头上,差点被那公爵小姐用鞭子抽成残废。他父亲只好把他赶出温沙城,叫他在境内各地游历。 “喔,这样都不肯改好吗?”兰斯问桑德拉奇。 “怎么改得了!那种不肖子,要是死了,对佣兵团倒是一件好事!” 下半夜的时候,兰斯他们到达了巨龙山的外围。本想直接到索多玛哨所扎营,不料,路上是一排排的简易帐篷,有上百个,根本看不到哨所在何处。 黑衣法师的头领,十一级的苦修法师克鲁索找人问了一下,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原来哨所方面的佣兵联合会出台了新规定,本次地下城开放,只准许八个等级以上(即中等水平)的男性冒险者参与。这些都是被哨所拦在地下城外的冒险者。 兰斯听得苦笑不已。自己这边,纳瓦什和小雅希蕾娜是不会魔法的,自己的等级,双职业加在一块才够八级。小雅的等级虽够,却是个女孩子。看来,纳瓦什的传送法阵要派上用场了。 “看来,只有等明天向哨所方面问明情况了。”克鲁索道。 他们于是就地扎营。黑衣法师会有两顶帐篷,兰斯借了一个,不知怎地,那蒙面的女魔法师也非要住进他们这边,兰斯自然没有拒绝。可惜,那女魔法师一直没脱面具。 矮人一族都带了睡袋,幕天席地而眠。可怜盗贼也跟他们在一起,只是没有睡袋。 兰斯睡前悄悄召唤了亮羽,要它偷走克鲁索的苦修带,藏进半人羊盟会某人的包裹里,陷害他们一下。 一夜无事。第二天上午,兰斯被小雅叫醒。出了帐篷,只见已有大批冒险者上路,都是不合格的冒险者,想要到哨所碰碰运气,毕竟地下城开放只剩下最后两天。 黑衣法师会的头领克鲁索一副丢了魂儿的样子,从帐篷里爬出来。看到兰斯,便问他:“兰斯先生,你有没有……这个……嗯。你有没有看到这样一条,这么大、这么宽,上面有一些铜钉的黑皮带呢?是我的,你看看帐篷里有没有……我真的很急!” “好,我找找看。”兰斯回到帐篷里,装模作样的翻了一会,告诉克鲁索没有找到。 “那是很重要的东西吗?” “非常、非常重要!……天啊,究竟会到哪儿去呀!”克鲁索神不守舍的“飘走”了。 苦修法师们又找了一遍,只能放弃。正当他们收拾行李、准备上路的时候,前边不远处,半人羊盟会的一顶帐篷里丢出一条黑乎乎的皮带,掉在草丛中,一下也没弹起,显得十分沉重。 “妈的!这是什么东西?还带著钉子的!扎了老子的屁股!”帐篷里的人骂道。 “少主,你流血啦!” 克鲁索连滚带爬的跑过去,用颤抖的双手把那带子捡起来一看,正是自己丢失的苦修带。克鲁索感动涕零,紧接著,脸上浮现出可怖的愤怒与憎恨之情,面孔完全扭曲了。兰斯看得暗暗高兴。 试著观察了一下克鲁索的精神体,已呈现出惊人的血红色,显然是愤怒到极点。 兰斯正在满怀期待的等克鲁索去打人,不料克鲁索只瞪著半人羊盟会的帐篷,瞪了几分钟,什么也没做,就带人上路了。搞得兰斯十分失望。难道自己猜测有误,苦修带对苦修法师并不是神圣的东西吗?那么,他为何会如此愤怒? 也罢。另想办法吧。 矮人铁锤布朗牵著可怜盗贼路过他身前。牧师扯住了盗贼,慈悲的问他:“今天,你犯了偷窃的罪吗?请不要忘记向真神忏悔。” 盗贼感动的哭了。 兰斯一行人到达索多玛哨所,山洞入口处密密匝匝的挤了几百人,都是各地的冒险者,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女性。冒险者们闹闹嚷嚷的,情绪十分激动。一个官员模样的人正在向冒险者们说明情况。 “……现在地下城内的状况非常危险!请注意,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地下二层充满了大量低级魔兽,而且每过一个小时左右,就会有新的魔兽从各个隐蔽传送门出现!因此,杀之不绝!经过初步调查,我们星落佣兵联合会怀疑,之前有一批进入地下城的冒险者,打开了地下三层以下的某种科魔机械。至于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纯系偶然,还是出于某种居心,目前尚在调查之中。我们确信,现在三层以下同样被各种魔兽填满了。对这一突发状况,我们佣兵联合会正在商定措施,有可能提前关闭地下城……目前,我们只准许等级在八级以上的冒险者进入,想进入索多玛地下城的冒险者,请到哨所内和哨所右的测试场证明实力。” 一个身高超过两米的女巨人奋力挤到人群前面,大声说:“这跟女性有什么关系?大人,俺们女冒险家可是一点都不比男人差!您看,这是俺的等级证明,是克兰颁发的,十级呀!” 说著,举起了一张皱巴巴的羊皮证件。下面的冒险者们顿时又是一阵沸沸扬扬,很多女人大声附和起来。 “也看看我的凭证!我的!十一级,盗贼……” “我!九级元素使!根据官方文件,专精法师有等级优待的!” “请不要歧视女性!现在已经是芬顿时代,男女平等!” …… “静一静!静一静!”那官员高喊道,回手向高处的山壁丢了一个火球魔法,“我们佣兵联合会之所以作出这样的决定,绝不是跟各位女权主义者过不去!众所周知,我们佣兵联合会五十位副会长之中,也有一位女性的副会长!(下面又是一片喧闹)我们绝对没有性别歧视!不让各位女同胞们进入,乃是为大家的安全著想!根据我们联合会在下层的会员汇报,三层以下的魔兽处于有组织、极富理性的状态,正在客观上担任地下城的维护者和管理者!请不要向我们要求解释,原因还在调查之中。总之情况就是这样。现已经查明,这些魔兽管理者们大部分属于一个奇异的族群,人类女性会引起他们的狂暴状态。原因不明!重复一次,原因不明!请勿要求解释!请遵守联合会的规定!……” “俺不是人类!俺的祖母是晨星的亚巨人!俺有带血统证明!”那女巨人高呼道。 “叛徒!到后面去!” 现场又混乱起来。那官员又向山壁上丢火球,这次的震慑效果大大不及。 兰斯耸耸肩。眼前这一场乱局可不是他该管的。他要带女孩子进地下城是不错,但他有纳瓦什天才的传送法阵呢,不必为此事担心。慢著,这法阵,目前很多人需要,说不定能卖出个天价…… 犹豫片刻,还是放弃了这个打算。跟佣兵联合会作对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牧师从人群中挤出来,赶到哨所侧面的临时测试场。跟地下城洞口那边相比,这儿的人明显少了许多,但仍是很挤。看得出来,一多半是不可能测试通过的,只是来碰运气。也有假扮成男人的女孩子来凑热闹。然而,考场门前拴著一只耳聪目明的龙鹰兽,负责分辨男女的工作,不停的用带著南方口音的半生不熟的芬顿话说:“女的!女的!不合格!” 龙鹰是天生有魔法抗性的魔兽。这种情况下,连幻术师来了也不好使。门外有很多女孩子正在垂泪哭泣。 兰斯虽然可怜少女们也有上了年纪、气质粗豪的女冒险家,但都被兰斯直接略过,看不到却也无能帮助她们。叹著气,挤进了测试场。 人多眼杂,他不敢在这里召唤幽灵卫队,只好想其它方法糊弄过去。 兰斯以超高速施展了一顿强酸箭魔法,轻松从惊讶得下巴都掉下来的考官那拿到证明。须知强酸箭虽只是个二级魔法,但一个魔法师记忆法术的数量总是有限的。像兰斯这样一捆、一捆的释放二级魔法,即使是三大魔法宗师也做不到。 人多嘴杂,测试场出现神秘高强魔法师的消息很快不胫而走。兰斯怕惹不必要的麻烦,既已考到了入城资格,便要赶去跟小雅她们会合,路上却先遇上了铁锤布朗。 矮人还牵著那个可怜的盗贼呢。问他为什么,矮人说他本想把盗贼交给哨所,谁知现在哨所内芬顿官方的人员只有两个,都是水平一般的骑士,现在管事的是佣兵联合会的人,知道那盗贼是烫手的邪盾盗贼团的人,又是等级超过十的高级成员,双方互相推诿,谁也不肯接手。现在这样乱,看来是没人管了。 “好像今年地下城格外危险啊!有人启动了某些特别的科魔机械。正好,这盗贼可用做问路石。”铁锤布朗抖了抖手心里的链子说。 “太没有慈悲心了。你看他多可怜啊!” 矮人不以为然:“这主意不是你想出来的吗?” “噢,我忘了。” 那可怜的盗贼听得几乎昏死过去。牧师安慰他,告诉他把一切都当作神对他的责罚,这样心里自然会好过得多。 盗贼昏死过去了,被铁锤布朗拖著走。 往回走的路上,铁锤布朗忽然对兰斯说,又在他身上闻到了“鬼鸟”的味儿。 “魔族可不是好东西。兰斯。你是人类,这道理不用我说,你也该明白。”说这话的时候,兰斯难得的在矮人脸上看到“正义”二字。 看来,铁锤布朗的感应能力不可小觑。再跟亮羽联络,十之八九要被抓现行。 兰斯烦恼起来。进入地下城,黑鸠的感官能使他料敌机先,事事占到优势。可铁锤布朗的经验、战斗力也是他所需要的。矮人现在是朋友,但看他态度,要他接受亮羽不大可能。只有二选其一了。 权衡之下,兰斯决定让黑鸠先回德容,帮助鲍利和艾莉莎治理教区。毕竟他离开得太久了,那边的病人需要有专业人士护理。而处理教会事务的时候,比起鲍利跟艾莉莎,黑鸠亮羽更能明白他的心思。 他们回到帐篷处,把禁止女性和低等级冒险者进入地下城的事情转述了一下。黑衣法师会中,也有三名法师等级达不到要求。克鲁索队长便让他们留在原地待命。 进了自己的帐篷,却见到那个蒙面的女魔法师还没走,正在和小雅、雅希蕾娜聊天呢。见到兰斯进来,几个女孩子立刻就闭了嘴,气氛有点僵。兰斯想跟纳瓦什说准备传送魔法阵的事,但看到有外人在场,一时不知该如何开口。 “哥哥,没关系,你就说吧。传送法阵的事情这位姐姐都知道了。”迟疑了一会,小雅说道。 原来纳瓦什忍不住要炫耀,把传送法阵的事情告诉这女魔法师了。 兰斯气得够呛。这个纳瓦什,真是放在哪里都不放心。 小雅果然开口向兰斯求情:“哥哥,我们带这位夏姐姐一起去好不好?不然她好可怜的!” 外面可怜的人多著呢。兰斯心里说。但看到小雅那双闪著期待之光的大眼楮,这话他也说不出口,只得打起了官腔:“小雅,我们这次闯地下城很危险的。如果带著不相干的外人,对她、对我们都不是好事。而且,就算带一个人可以,那剩下的苦修法师呢?我很怀疑纳瓦什的传送法阵有没有这么大能力。” “有!当然有!你当我纳瓦什的发明是什么?别说四个人,四十个人都可以呀!”纳瓦什得意的叫道。 兰斯没好气的说:“四十人?那你出去喊一声,跟冒险者们卖门票吧。” 纳瓦什立刻就往外走,被兰斯一把拽住了。 “哼。”兰斯冷哼了一声,面向那蒙面的女魔法师,“多带一个人是可以,但我怎么知道你是否值得信任呢。都不肯以真面目示人,多半是居心叵测吧。” “哥哥,别这样说,夏姐姐人真的很好!”小雅急急辩解道,一边给女魔法师使眼色,“夏姐姐,你也说话呀,一起求求哥哥。” 那女魔法师呆立了一会,有点手足无措的样子。就在兰斯快要赶人的时候,终于缓缓的点了点头。 女魔法师背过身,无声的拿掉了面具。做了几次深呼吸之后,艰难的转过了身,给狡猾的牧师看。结果牧师吃惊不小,没料想这个女魔法师,竟是个水准极高的美少女。 黑色齐肩长发,黑色眼瞳,肤色白皙得缺乏血色,而那薄薄的嘴唇,颜色淡得厉害,只有浅浅的粉红色,尚不及她红晕的双颊艳丽。 兰斯看得呆了两秒钟,便回过神来。毕竟他见过的美女多了,若但论容貌精致秀丽,精灵小妹妹雅希蕾娜在芬顿全境只怕都遇不到对手,小雅是天真可爱的代表,而要说身材火爆,容貌富于天然的诱惑,艾哈迈侯爵的女儿便是不二之选。可是,这个自称叫“夏”的女孩子却有著与众不同的气质。 她身材高挑,却十分瘦削,脸颊、手臂、肩膀的感觉都跟丰盈二字不搭边儿。再配上那缺少血色的面容,总觉得像是长年被病痛折磨似的,让人情不自禁产生怜惜之情。而她神情之中,有总带著一种虚无飘渺的味道,似乎有意要避开尘世的喧嚣,安享寂寞。 少女低著头,不敢看兰斯的眼楮,好像很害羞的样子。双颊娇嫩透明的肌肤下,红色的云朵像斜晖下的海浪,涨了又退,退了又涨。 “你是夏小姐吧?别担心,进索多玛地下城的事情著落在我兰斯身上好了。”兰斯很快微笑起来。他一向视帮助美丽纯洁的少女为己任,眼前的少女既然很美丽,那自然是圣神教教会扶助的对象。 纳瓦什忽然指著那少女,又蹦又跳,仿佛看到穿袈裟的食人魔似的:“老天!你!你不是金鲨号上那个打手嘛!” “闭嘴,你个白痴学究。”少女怒道,抿著嘴唇,对纳瓦什怒目而视。 兰斯看著他们两个说:“原来你们认识呀?” “哼!”两人异口同声,同时背过身去。 “夏菲……姐……”小雅忽然说道,怔怔的看著那黑发少女。 这个女孩子,当然就是元素宗师穆里尼奥唯一承认的弟子,“元素公主”夏菲了。 原来,在金鲨号上时,总是听伊丽莎白和小艾米莉“杰瑞”、“杰瑞”的挂在嘴边,又在甲板上意外听到兰斯和纳瓦什的对话,这使得夏菲心中也对杰瑞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很想看一看这个“不邋遢”的学究究竟是什么样子。 但出于少女的矜持与魔法师的高傲,夏菲不但不敢让老奥尔森介绍杰瑞给自己认识,反而把自己深深的埋藏起来,任何交际活动都不出席,因此,一直到下船也没能与兰斯碰面。 等到短途旅行结束,与伊丽莎白和小艾米莉分手之后,夏菲才开始感到后悔。这时已无法再找到“杰瑞”了。少女的心中充满失落,她一时感到,学院的生活忽然变得遥远,不再熟悉了。然而那却是她唯一熟悉的生活方式。 夏菲漫无目的的在阿穆尔港游荡了一日,恰好遇到了赶往索多玛地下城的黑衣法师会,便与他们同行,想借此忘了那讨厌的杰瑞的事,从自怨自艾的痛苦中挣脱出来。 一路上,黑衣法师会经常与各地来的粗豪的冒险者们同行,夏菲的美貌自然引起不少关注。那些目光让她烦躁不已,就从克鲁索那儿要了个面具戴上。 接下来,就是在费伦镇与兰斯他们巧遇。 两天以来,夏菲一直极力避开兰斯,想不到却在这样的情形下与他见面,少女的心绪一团乱麻…… 在善解人意的小雅引见下,兰斯和夏菲重新认识了一次。兰斯又把自己为什么用假名的谎话跟夏菲兜售了一遍,但少女只是含糊的应声,好像对他的辩解不感兴趣。 知道眼前的少女竟然就是名声在外的元素公主夏菲,这令兰斯也吃惊不小。不过,吃惊归吃惊,并不妨碍兰斯的判断。不管夏菲的身份是什么,她是美丽纯洁的少女这一点总没错。 他心中一直有一个不变的道理,“只有纯洁的少女,才是世界的珠宝,是救赎世人的天使。”换言之,女孩子是他唯一想保护的对象。 兰斯直觉的认为夏菲是值得保护的少女,那么,在她让他失望之前,他都会帮助她、保护她,努力要她变得幸福,像他对待小艾米莉那样。 没过多久,夏菲又和纳瓦什吵了起来,把兰斯丢在一边了。 牧师只好不管夏菲。开始计划地下城的事宜。夏菲是一定要搭乘纳瓦什的传送法阵了,不如将错就错,向苦修法师会卖个大人情吧。 经过简单的商议,铁锤布朗、克鲁索决定在后半夜进入地下城。如此在城内启动传送法阵较为方便。 一整天,就在等待中度过。下午时,比尔佣兵团的一位女孩子跑来拜访兰斯。原来是比尔团长的一位表妹,言辞之中,对兰斯表现出极大的好感。 兰斯忽然想到,比尔佣兵团和半人羊盟会是世仇,不如借这个机会整半人羊盟会一下。于是,他主动邀请比尔的表妹到附近的树林转转。小雅表示她也要去,又把雅希蕾娜也拉上,后来不知为什么,夏菲也跟著去了。一下多了三位美少女,阵势颇为壮观…… 兰斯悄悄召唤了亮羽,要它完成在阿穆尔的最后任务。 “想个办法,把半人羊盟会那个卷毛弄出来,让他失踪一下午。噢,如果能叫他失踪到明天早晨更好……” “……主人,亮羽明白你的意思。” “不要乱猜。我只想给雅希蕾娜妹妹出口气罢了。可没想把他怎么样。” “亮羽明白。修理人的事情自然有别人去干的。主人是本性赤诚的神职人员,当然不会为报复弄脏了手。” “是呀。愿真神宽恕那些好斗的人吧。我很用心的为他们祈祷。” 第067章 报复 这天黄昏的时候,温沙最大的两支佣兵团,比尔佣兵团和半人羊盟会的冒险队伍之间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斗殴事件,两个佣兵团各有几名主力成员受了重伤,比尔团长也在斗殴中再次挂彩。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走规模路线的比尔佣兵团,因为极度缺乏高等级冒险者,竟在入城测试中全军覆没,连比尔大法师自己也没能取得进入地下城的资格。无奈,只得召集人马,撤离巨龙山。清点人数时,却发现比尔的一个年幼的表妹不见了,到处找也找不到。有人说,女孩是跑到黑衣法师会的帐篷,找一个叫兰斯的青年。 然而,兰斯却说,比尔大法师的表妹早就被一个留著卷头发的青年叫走了,听那青年的手下叫他什么“霍尔德少主”。 比尔大法师这可吓坏了。那霍尔德在温沙声名远播,正是个色胆包天的人物。比尔佣兵团和半人羊盟会又是一对儿冤家,若他的表妹落在霍尔德手里,后果可想而知。 比尔连忙带著一票人马到半人羊盟会的驻地要人,正碰上半人羊盟会的人出来找他们少主。半人羊盟会的少主霍尔德已经失踪了整个下午,音信全无,半人羊盟会怀疑是比尔佣兵团做的手脚。 双方素有嫌怨,此时又为地下城的事情郁闷著半人羊盟会也是一张入城资格都没有,说了不到五句话,便各自掏出兵刃打了起来。比尔大法师既去不了地下城,也不用再节省魔法了,各种攻击法术招呼到半人羊盟会头上,把他们的帐篷都烧成了灰。恶斗之中,有人将飞刀掷在比尔大法师臀部,旧创之上又添新伤,令人惨不忍睹。 双方打得不可开交,若不是佣兵联合会派人来阻止,只怕有一方要死伤殆尽。自此,温沙两大佣兵团之间的仇怨再不能解开了。 到了傍晚,兰斯把比尔大法师的表妹送了来。女孩好像中了某种催眠咒语,睡得十分香甜的样子,看起来并未受到什么伤害。比尔对兰斯千恩万谢,问他是在哪里找到女孩的。 “噢,事情是这样的。比尔大法师,今天贵佣兵团和那个什么半人羊盟会发生了冲突,此事也可说是因我而起。如果不是半人羊的少主劫持了玛纱小姐,那么,贵佣兵团和半人羊盟会岂不是都要记恨于我?思前想后,我就决定到处找找,碰碰运气。天可怜见,让我在树林里抓到了霍尔德这狗贼。果然是他劫持了玛纱小姐。”兰斯从病榻前起身,拍了两下手掌。比尔的一个手下牵著霍尔德走了进来。 只见半人羊盟会的少主面部淤青,一只眼楮肿得睁不开,显然刚受了一通好打。 霍尔德一进帐篷就指著兰斯大叫起来:“是他!全是他干的!比尔你这个傻瓜!哎呀!”又被人打了一个嘴巴。 比尔大法师强压住跳起来打人的冲动,憋出一个微笑,紧紧握住兰斯的手。血往上涌,比尔大法师身上的伤口疼极了…… 兰斯对比尔大法师还以微笑,接著转过脸,冷冷的对霍尔德说:“不好意思呢。如果是我兰斯要亲近一个女孩子,可用不著劫持这样下三滥的手段。” 这时,比尔大法师的表妹悠悠醒转,茫然的环顾帐篷中的人。当女孩的视线落到兰斯身上时,立刻露出一副娇羞喜悦的神态。尽管她神志尚未清醒,对兰斯表现出的好感谁都看得出来。 兰斯附在比尔大法师耳边小声说,“玛纱小姐什么都不记得,真是万幸。霍尔德这人虽然可恶,但毕竟也是一家佣兵团的少主。既然他没做成坏事,不如揭过算啦。省得跟那半人羊盟会打交道。” 比尔看著霍尔德已经被按倒在地上,用抹布堵上了嘴,冷笑了一声,随即又展开近乎谄媚的笑容给兰斯看,好像生怕他误会了什么,“兰斯先生,你尽可放心。我比尔魔法虽不济,管理佣兵团可有十几年经验。不是我夸口,谁是朋友,谁是敌人,我比尔用鼻子都能闻出来。是朋友的,不管在哪儿遇见,我比尔佣兵团必待为上宾。是敌人的,就算有一万人马,我比尔佣兵团也不会怕他,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兰斯对比尔大法师奉承了一顿主要围绕佣兵团的规模便起身向比尔大法师告辞。比尔客套了几句,便让手下把兰斯送走。 兰斯前脚刚刚踏出比尔佣兵团营地,便听到霍尔德少主凄厉的惨叫声,声音发闷,嘴里显然还塞著抹布呢。 牧师为霍尔德少主祈祷了几句,匆匆回到自己的帐篷。 夏菲小姐一个人站在帐篷外,就著火把摇曳的光看书。看到兰斯回来了,夏菲露出欣喜的神态,欲言又止。 兰斯对夏菲说:“夏菲小姐,如果是纳瓦什妨碍你看书,不要理他。他是个寂寞的学者,只是爱唠叨,没有恶意的。” “才不是!人”夏菲说了半句话,又紧紧闭上了嘴。 兰斯还是第一次看到夏菲把眼楮瞪得这样大,心想纳瓦什还真会气人。又劝解了几句,终于把夏菲也拉回帐篷里。 铁锤布朗和几个矮人也在里面,一见兰斯,铁锤布朗立刻上来打招呼。 “黑衣法师会的人都提早出发了,让我们不必等他们,到地下城内再会合。” “那两个要借用传送法阵的苦修法师呢?” “不知道。”矮人摇头,“大概晚上会回来吧。” 天色全黑,离他们约定的时间却还早。夏菲和纳瓦什拿著各自的课本,在帐篷内距离最远的两个点看书。小雅和夏菲一起学习。雅希蕾娜在用夏菲的卷轴折纸鹤,折好一只,就试著投向纳瓦什的后脑勺,但一次也没中。 兰斯注意到,雅希蕾娜的纸鹤非常特别,是没有头部的。这让她的纸鹤比芬顿孩子们折的纸鹤飞得更远。这可能是精灵小孩折纸的方法。 铁锤布朗待了一会儿,出去把可怜的盗贼拉进帐篷,和他斗嘴。 到了前半夜,外面忽然喧闹起来。不停的有人举著从帐篷前来来去去。他们的帐篷差不多在帐篷群最末尾的位置,再往后只有三四顶小帐篷和稀稀落落的睡袋,接著便是落叶林了。兰斯判断是林地里出了什么事。可那里能有什么人呢?哦,是了,应该是提早离开巨龙山地带的佣兵吧。 兰斯出了帐篷,拉住一个从林地方向回来的人,问他究竟出了什么事。 “是半人羊盟会!他们好像急著离开巨龙山,就在路上被隐瞒身份的佣兵队伏击了!死伤惨重啊!”那人说著,咂了咂嘴。 “比尔佣兵团?” “不。肯定是一伙高级别的魔法师。那一带的树全被轰倒了,草被烧焦了一大半,草叶上还有电火在闪。肯定是魔法师做的。也不知半人羊盟会究竟得罪了谁!惨烈得吓死人啊!” “愿主宽恕他们的罪……” 兰斯回到帐篷里,看见小雅希蕾娜跪坐在地上睡著了。他不愿惊动她,便给她披上了毛毯。 铁锤布朗小声问兰斯:“时间不早了,我们现在就出发吧?让女孩子留在这儿,等我们的信号。” 兰斯点点头。示意让矮人先走。自己轻手轻脚的来到夏菲的书桌旁,想嘱咐小雅,等黄月石的魔法信号,叫醒雅希蕾娜。但不料小雅也睡著了。仔细看看,旁边的夏菲居然也睡了,还保持著看书的姿势。 矮人们和可怜盗贼一股脑的钻出了帐篷,脚步声渐渐走远。 纳瓦什似乎在打盹,兰斯对他可不客气,用力拍他的肩膀,把他打醒。学者醒过来以后第一件事,就是跑去确认夏菲是否睡著了。很快露出得意的笑容:“我赢了!打手就是打手。求知欲望、学习的拼劲哪能跟我纳瓦什相比。” 兰斯嘱咐纳瓦什等自己的信号,再多带几个火把。地下城里幽深黑暗,终年没有日光。火把是探索地下城必备之物。因为经常与亮羽交换感官,兰斯自己的夜视能力还算不错,雅希蕾娜是精灵,天生具有夜视能力。小雅、夏菲必须依靠魔法,而纳瓦什只有靠火把。 忽然想起,矮人们和可怜盗贼一个火把也没带。大概都能夜视?懒得管那么多了。 在地下城入口,兰斯还是接过了哨兵赠送的火把。原来是白操心。几个举著夜光石灯笼的战士站在入口以内不远处,笑嘻嘻的看兰斯,好像有炫耀的意思。兰斯就把可怜盗贼的小魔法包裹拿出来,抖了抖,倒出各式各样的食物、饮料,倒了几分钟才倒完。食物堆成了一座一米高的小山。有些食物已经发霉了,发出难闻的怪味儿。那几个战士看得呆若木鸡。兰斯冲他们笑笑,吹熄了火把,把火把塞进魔法包裹里,继续前进。 过了两道厚重的石门,遇到了矮人铁锤布朗一伙,黑衣法师们也举著火把,从暗处走出来。 “第一层有一个隐蔽的厅堂,过去陈列金刚石魔像的,现在空著。我们就在那里发动传送法阵的信号。”矮人铁锤布朗道。 兰斯和克鲁索都点头表示同意。看来,铁锤布朗之前肯定来过索多玛。 兰斯注意到,克鲁索脸上带著一种奇怪的笑意。仿佛他刚刚做了一件最令他愉快的事,不想给别人分享。那是种扭曲的幸福,更近于折磨的产物。兰斯在一些苦行僧身上看到过。 兰斯忽然明白了,伏击半人羊盟会的魔法师究竟是谁。他不由得回想起早晨时见到的克鲁索那狰狞可怕的脸。 克鲁索的仇恨远比自己判断的要深,深到必须隐藏起来,在心中慢慢酝酿,等待爆发的时机。苦修带对苦修法师来说,果然是最神圣的东西。 不要等到比尔佣兵团出手,半人羊盟会的死期早已注定。 兰斯觉得自己的报复有点过重。但事情已经过去,不能追回了。 “反正是那种色鬼,死不足惜。愿主宽恕死者生前所犯的罪,不使他们受更多的苦楚吧。” 牧师催动精神力,使夜视能力暂时提高,一头扎进了地下城浓浓的黑暗中。头顶上一尊冰冷的恶龙雕像,默默凝视著他们的背影。 第068章 精装小分队 索多玛地下城一层,幽暗的窄巷内,五名矮人战士,五名苦修法师,一名盗贼和一名牧师排成一长串,小心翼翼的前行。 这十二个人中,除了牧师的等级水平很差劲(只有五级),其他人都是八级以上的高手,更有像可怜盗贼那种超过十六级的超级强者在内。因此,牧师心安理得的走在队伍正中间,前后都有人保护著。 戴牛角盔的铁锤布朗和可怜的盗贼走在最前,负责给众人引路,苦修法师和矮人战士间隔的排在队伍里。 保持这种队列的好处是,每个魔法师都有战士保护著,即使遭到潜行到队伍中间的盗贼进行的突袭,也不至于被一下子击溃。 但相应的,坏处也十分明显。战士和魔法师相互约束了手脚,一旦遭遇到大群魔兽,魔法师们集群攻击的攒射魔法难以立刻施展。 因此,这可说是一种防守型的阵势。 如果他们的盗贼够卖力,即时发现魔兽的踪迹的话,他们还可以提前变换阵形予以应对。但他们的盗贼偷懒不说,还随时准备掉头就跑。 当然,如果情势略有不妙,牧师也一样掉头就跑的。 苦修法师们都举著火把。矮人和盗贼,还有兰斯则靠夜视能力撑著。地下的风里带著一股古怪的阴气,掠过脖颈时留下战栗的感觉,仿佛被幽灵的苍白的指骨拂过,留下一滴不知是什么的阴寒的液体。连灵魂都恐惧得抖动。 所在窄巷的墙壁,是用整块整块平滑的黑色大石头砌成的。火把橙色的影子从一块岩石的中心消失,又在下一块石头上显现,岩石间的缝隙深得像时间的刻痕,光亮无法将它抹去,反而被切分成若干孤立的个体。看著石壁,牧师心中竟产生了一种背离现实的感觉。 奇怪的叫喊声从数重墙壁之外传来,变成微弱的哀鸣,却仍然使人不安。显然,在地下城的同一层,有战斗正在进行著。佣兵联合会的说辞并非空穴来风。 仿佛为了驱除心中的不安,队伍里同时有几个人说起话来。 “兰斯,火把,你怎么没点?”挨著兰斯的一个矮人问。“魔族的血统,你有吗?”按照芬顿贵族的观点看,高山氏族都是不怎么讲究礼仪的。 魔族血统!兰斯吃了一惊。为何不说是精灵血统…… 他心里有鬼,可不敢在魔族这个词上兜圈子,于是说:“我施展了夜视魔法。” 那矮人没回答。不乐意的嘟哝了两声。仿佛听到魔法这个字眼儿就是亵渎熔炉之神似的。 “夜视?”前边的一个苦修法师奇道,“那种魔法的作用时间不会超过十分钟。” 难怪苦修法师都举著火把!兰斯心想。嘴上却狡辩道:“喔。其实我已经施展了好几次的,你没看到吗?” 苦修法师诧异的看了兰斯几眼,回过头去不再说话。 这时,两个矮人用高山氏族的语言交流起来,谈得颇为热烈。而在兰斯印象中,除了铁锤布朗,其它几个矮人战士都是沉默寡言的。现在看来,大概是不会讲芬顿话吧。刚刚那个矮人虽然会讲,语序却明显不对头。 在一个分岔路口处,克鲁索让大家停下,掏出地图,和铁锤布朗、可怜盗贼研究起来。 “有人说,这地下城内的路径每十年会大变一次。现在我们用的地图,跟索多玛大法师当年绘制的已经有很大区别了。”桑德拉奇靠到兰斯身边说,“来之前,我曾把两张地图对照过一次,发现一件有趣的事。新图的第二层地形和索多玛地图的第一层地形极为相似,只有细微差别,而剩下的那层则完全不一样。两张地图都是只有前面两层的。” “新图?那也是十年前的吧。” “是的。索多玛大法师是个出了名的怪人,他的地图,很多人认为完全是错的,根本没有参照价值。” “怪人。”兰斯重复了一句,不由得想起了纳瓦什癫狂的作风。这世上的确有天才的存在,有那种只用几个小时就能解开困扰学术界几千年谜题的人,有那种练一天剑相当于别人练一年的人。但这些天才,往往都脱不开怪人的称号。究竟是他们本来就“怪”,还是因为大多数人都对他们怀有敌意? “根据记载,索多玛大法师是伯爵公子出身。然而,他家族的那一支人丁稀少,又有好几个旁支想要侵吞他家族的爵位与领地。因此,索多玛大法师从一下生,就处在暗杀者环视中。六岁的时候,随长辈到西方的荒原打猎,就被居心不良的仆人带进了狼窟里。” 兰斯默然不语。这种家族内的暗杀事件,他自小就有所耳闻。不过,他本人跟这些事靠不上什么关系就是了。 “索多玛被留在狼窟一整个晚上。第二天,他父亲带著叔叔们找到狼窟的时候,却发现洞中的十几只座狼都被他用魔法杀光了。而那个魔法,却是之前从未有人见过的,首创的魔法,也就是今天的索多玛织焰射线。索多玛的父亲问他从哪里学的魔法,索多玛回答说,他曾在格庭根学院内听到两个学究关于火龙术和喷火术作用原理的争论,便照著听来的只言片语,独个研究出一种二级魔法来。” 桑德拉奇说著,渐渐眯起了眼楮,露出一副神往的表情。兰斯好歹也算个魔法师,对桑德拉奇的想法能懂。的确,那些天才大法师的事迹,在当世的小魔法师们看来,真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近乎神迹的存在。 身旁传来隐隐的呻吟。左右一看,原来那几个苦修法师受了索多玛事迹的激励,都在拉紧苦修带,拼命修行呢。鲜红的血一滴滴从裤管底落在地面上,很快形成一滩滩的小水洼。 兰斯偷偷吐了吐舌头。这得多疼啊!如果有人跟他说,只要带著苦修带,天赋就会变得跟索多玛一样,那他也坚决不干。 “索多玛的叔叔们被他的天赋吓坏了,更加积极的想要除掉他。十岁的时候,他被叔叔们丢进斗技场装食人魔的笼子里,结果索多玛把食人魔石化了。十三岁的时候,索多玛的房间内奇怪的出现了一只眼魔,索多玛与眼魔各自撑起魔法反弹护盾,与眼魔展开魔法对攻……” “天!那可是‘叠复咒杀’啊!他可真有胆!”另一个苦修法师叫道。 所谓“叠复咒杀”,指的是两名魔法师以纯魔法反弹护盾为防御体系,展开魔法对攻。作为魔法师对战的一种极限模型,其理论价值十分巨大,兰斯在魔法预科班学习时,也对“叠复咒杀”有一些了解。 假定两名魔法师等级、精神力相差不多,根据防御魔法的优势原理和第一准则,他们的单位攻击魔法都无法攻破对方的护盾,必然被反弹回来,反弹回的攻击魔法又被己方的魔法护盾反弹,如此周而复始,直到一方的魔法护盾消耗完为止。由于在护盾消耗过程中,两名魔法师又各自施展了多个攻击法术,各种法术的效果不停叠加,最后都倾泻到护盾先消失的魔法师身上,可说是魔法师对战中最惨的一种死法。 因此,只要不是深仇大恨、不死不休,两个魔法师中总有一人会施展更保守的魔法偏移护盾,叠复咒杀的场面极少出现。 眼魔属于天生具有魔法能力的高等魔兽,而且其精神力虽年龄逐日增长。即使是高等魔法师,也轻易不敢跟眼魔进行魔法对攻。更别说叠复咒杀了。十三岁的小孩子,居然跟眼魔展开叠复咒杀,与其说狂妄,不如说他疯了…… 桑德拉奇仿佛看出了兰斯的想法,又道:“索多玛所以用魔法反弹护盾的理由,是他根本不会吸收、偏移两系的护盾。” 兰斯脱口而出:“怎么可能!连我” “这可能也是天才令常人不能理解的地方吧。” 身边的矮人问:“眼魔呢?被干掉了吧?” “当然。叠复咒杀形成的巨大能量冲击,把格庭根校舍的外墙都冲垮了,在五十米外的雕像上凿出了无数洞孔。那些洞现在还留著哪!” 众苦修法师们啧啧赞叹起来,纷纷扎紧了腿上的苦修带。还有一人用锐利的小匕首在手臂上戳个不停。 “这下,索多玛的亲戚们再也不敢惹他了吧?” “谁说的。他那些亲戚可是一天也没有放弃过。索多玛三十岁之前,不知杀了多少种魔兽。三十二岁的时候,他发现了巨龙山的地下城,名扬天下,成了当时最有名的法师。索多玛的亲戚们研究了两年,才又想出一个主意。他们利用索多玛的自大狂,把他引进了南方慧流盆地一个著名巫妖的洞窟。这次,出来的是巫妖。” 众人发出一阵唏嘘叹息之声。 “不过,这个巫妖,却是索多玛变成的。索多玛消灭了洞内的巫妖后,觉得巫妖那种永生,对他穷尽魔法之道的目标极有效,不用再为身体的衰老烦恼,就在洞内研究了两晚,创出一种新的巫妖化仪式。” 另一个苦修法师抢著说道:“巫妖索多玛在大陆南方旅行了很多年,直到芬顿七世纪才销声匿迹。有人说,他又回到了巨龙山的地下城,在地底的某处休眠呢!” 这时,克鲁索终于选好了路径,要大家继续前进。兰斯又缩进队伍中间,独自回味著索多玛的故事。 以索多玛的天赋,下场尚且不好,我这种莫名其妙的伪天才就更不用说。凡事小心为妙,只有天才和傻瓜才喜欢强出头。我兰斯不是天才,却也不是傻瓜。牧师思度道。 又走了一程,到了一块凹凸不平的空场,这一队冒险者终于遭遇到一群魔兽,蛇人和蜥蜴人混杂在一起,总数目大概有五十个。 因盗贼及时发出了预警,在克鲁索和铁锤布朗指挥下,队伍即刻变换了阵势,矮人们奋力向前,七名苦修法师在后面,齐声咏唱咒语,施展干扰性的妖术,场面颇为壮观,魔光闪耀,矮人的怒吼和魔兽的惨叫争鸣,如同秋风扫落叶一般,魔兽们被迅速歼灭。 最后一个蛇人的脑袋被铁锤布朗飞斧砍掉时,兰斯正躲在二十米开外施展他的第十重防御法术呢。只见数层大大小小各种颜色的魔法球相互套嵌,发出响亮的嗡鸣,魔光缭绕,里面的牧师几乎看不见人影。 那武技高超的盗贼躲在兰斯后面,对兰斯的谨小慎微赞叹不已,搞得兰斯为自己的“勇敢”难受了半天。堂堂教皇居然做了一个小偷的挡箭牌,真是何其郁闷! 铁锤布朗双臂一挥,锲入岩石的两把利斧发出一红一绿两道光芒,自回到矮人手上,竟然是一对魔法兵器。兰斯用精神体悄悄观察,发觉空气中残余的魔法波动,一多半是从矮人战士的兵刃、铠甲上传出来的。这一支其貌不扬的矮人小队,居然是纯魔法套装组合,连脚上穿著的厚皮靴都附加魔法效果。 高山氏族的魔法武器虽远比芬顿人为多,但一支装备如此精良的矮人队伍,说是普通冒险者,也太夸张一点。矮人战士的平均等级超过十级,装备全是价值惊人的魔法物品,与其说冒险小队,倒不如说是矮人军械展示团。这使得兰斯对铁锤布朗的身份有了更多猜测。 正望著铁锤布朗,脊背忽然升起莫名的寒意。回头一看,那盗贼正盯著自己的右臂袖子末端露出半截火龙杖,眼神像饥饿的独狼。 兰斯白了盗贼一眼,还没说话,盗贼就被矮人布朗提走,到前面探路去了。 很幸运,魔兽们很幸运,一直到一层的魔像大厅,他们都没有再遇到袭击。 克鲁索、盗贼带头,兰斯和苦修法师们鱼贯的进入大厅内。一伙装备精良的矮人,说是断后,站在大厅隐蔽的石门外面,不甘心的徘徊,看是否有魔兽过来给他们杀。遗憾,魔兽们好像没有这么傻。 一进大厅,兰斯就感应到周围有正在消散的魔法波动,立刻躲到苦修法师们身后。 克鲁索好像也有所察觉,平伸双臂,止住法师们,伸手从腰带上取下了一只小布袋,打开布袋,倒出了一把细细的白色粉尘。粉尘飘落在地板上,却变成一片微弱的光雾。仔细分辨,原来在烟尘中混杂著一些发亮的微尘,光是浅蓝色的,很多传送魔法能量都带有蓝色特质。 “小心。这里刚刚发动了传送魔法。有什么东西被传送进来了!”桑德拉奇对兰斯说。 “魔兽?”一个矮人问,急匆匆的钻过石门。 克鲁索没回答,大声唱了一句咒语,双臂一挥,向大厅内丢了一个初等光魔法。刹那间将黑暗的地下大厅照得雪亮。 兰斯先已看到立在大厅中的那个东西:一架大型太古科魔机械。那东西大概有两米高,躯干由三个大小不等的球体连接而成,身上布满宽大的黄色、黑色条纹。身体两侧长著六条弯曲的长腿,腿的弯曲部类似于膝盖,但弯曲方向与多数骑乘兽类相反高过躯干顶,背上生著一对透明的飞翼,整体上看,像一只奇怪的大昆虫。 克鲁索看得可没兰斯这么清楚,只当那是一只高大的魔兽。高声叫道“戒备!”苦修法师们立刻摆出防御姿态。 “别担心。没有人控制,它不会动的。”铁锤布朗这时也走进了大厅。 矮人走近了几步,仔细观察那尊巨型科魔机,回头问另一个矮人:“怎么回事?这里的金蚂蚁不是在七十年前被黑木国的人搬走了吗?” 那矮人说了几句矮人话作答。铁锤布朗点点头,径自向前走。 但克鲁索却叫住了他:“慢著,铁锤布朗!”说著,咏唱咒语,向那科魔机射出一枚碧绿色的炎弹。炎弹打在机器表面上,“吱”的一声就熄灭了,并没发生爆炸。科魔机外壳上浮起一层绿色光晕,以被炎弹击中的地方为中心,形成一圈一圈的涟漪。 “魔法护盾!”一个苦修法师叫道。 “嘘”克鲁索立刻制止。地下城内几乎所有大型科魔机都有触发性魔法护盾,这点早有公论,克鲁索想看看这架机器是否启动了“警戒攻击”模式。 等了一会,科魔机表面的光环消失,又陷入一篇沉寂之中。 “没事的。这种金蚂蚁,我在芬顿八世纪就见过。这东西有好几十只,每当地下城进入高级警备状态,它们就被传送到各处的魔像大厅。它们是不会动的。我们熔炉一族的巧匠认为,金蚂蚁的控制系统被拿掉了。呶!”矮人伸手指了指金蚂蚁头顶的一个空洞,“就是那个。据说原本嵌入控制系统。” 说著,铁锤布朗走到金蚂蚁前,拍了拍科魔机的脑袋给众人看。 苦修法师们“喔喔”的赞叹起来,纷纷拥上去,围著金蚂蚁魔像作起了研究。兰斯还是小心的躲在第二线。可怜盗贼不知什么时候,又摸到队伍最后来了,就站在兰斯旁边。 “这想必是太古时代的造物吧!”克鲁索道,神情极为兴奋,抚摸著金蚂蚁的一条细腿,“这种材质,纪元时代的魔法师是造不出来的。” “我早说过索多玛地下城是太古时期留下来的。谁叫你们这些人类不相信。” 这时,矮人们一个个都挺起胸膛,神气活现的样子。看来,这伙矮人一定进过地下城很多次了。毕竟矮人的寿命比人类长,最多达到五百多年呢。 “这些金蚂蚁是地下城中最高端的科魔机之一。它们都在无人知晓的地点藏著,所有的传送出口都在类似的魔像大厅内。你们看,大厅的两侧有休息室,可供几十人休憩。我估计,在太古时代,那一定是驾驶者的休息室。现在里面只有几个废弃的水晶球。” 兰斯等苦修法师们玩了一会,他对魔像这种危险的东西兴趣不大,问克鲁索:“克鲁索先生,这一带似乎没有魔兽和其他冒险者,我们是不是该向纳瓦什发信号了?” 克鲁索略一思索,摆手道:“不。这里刚刚发动了大型传送魔法。纳瓦什的传送法阵所需能量极小,很容易受到干扰。我们还是到下一层再给他们信号。” 桑德拉奇说:“根据地图芬顿七世纪的地图较为准确,我们暂时使用这一张在魔像大厅另一端的出口处,有隐蔽的下层地下城入口,来往需要通过传送装置。我建议,咱们就从这条路走。” 众人都表示同意。于是通过魔像大厅,向另一端前进。大厅内共有四尊金蚂蚁,他们最初见到的那个是最小的,其它三个都有近三米高,而且中段肚腹的躯干相当肥大,跟大型马车的车厢相仿。 在经过金蚂蚁魔像旁边时,兰斯忍不住好奇,在魔像表面上摸了一把。光滑、坚硬,金属质感,却没有金属的冰冷,果然是一种新奇的材料。 不料,到了大厅出口,路却被一尊坐在地上的铁魔像堵住了,出不去。矮人们商量了一下,由铁锤布朗喊号,齐力推动魔像,然而那巨像太重,努力了半天,也未见效果。铁锤布朗让苦修法师也过来一起推。 苦修法师们面有难色。兰斯知道,他们身上扎著钉子呢,干重体力活会使伤口开裂,流血不止。即使是苦修法师,也受不了那个痛苦。矮人显然对此不知情。 兰斯帮苦修法师解围:“铁锤布朗,叫你的矮人都集中到魔像的右侧去,把左边空出来。我要施展一个魔法。” “你也过去一起推,别只是看著。”兰斯对可怜盗贼说,“冥冥中,真神会看到你的努力。” 苦修法师们都惊疑不定的看著兰斯。兰斯微笑,做了个下压的手势,示意他们放宽心。这时,矮人都挤到魔像右边去了,“兰斯,开始的时候跟我们说一声。”铁锤布朗嘟哝道,对受魔法的好处感到很不满。 “好。这就开始。”兰斯道,装模作样的开始念咒。他把古代语魔法和一些祈祷文混在一起,量苦修法师们也听不出所以然。一边用精神体暗暗召唤教皇亲卫队。“山姆和金,把那魔像从门口移走。” 看不见的双头巨人凭空从地下钻了出来,大步走向铁魔像,大吼一声(刮起一阵阴风),一把抱起魔像,将它远远丢了开去。矮人们还在使力,一下子都摔了出去,“哎呀”、“哎呀”的滚做一团。远处传来石壁碎裂的轰然巨响,接著是碎石磙动的隆隆声。回声在地下城中远远传播,半晌都不停歇。 苦修法师们都吓傻了,嘴巴张得比鳄鱼还大。 “这!这是什么魔法?”桑德拉奇道。 兰斯耸耸肩:“只是一个召唤系的妖术。” “桑德拉奇,这只怕是一种异界仆役召唤术。你没感应到类似的魔法波动吗?”克鲁索沉思著说,转向兰斯,“兰斯先生,我感应到亡灵魔法的味道。敢问您一句,这是否真的是异界仆役召唤?” 兰斯微笑道:“克鲁索先生,你说的一点也不假。这却是一种亡灵役使法术。” “哦……”克鲁索点头,却以极深的目光看向桑德拉奇,后者也是满面凝重。 苦修法师心想,看这年轻魔法师召唤得如此轻松,是亡灵召唤术不假了。但亡灵召唤,却受到召唤物智能的限制,只能下达最简单的指令,“把巨石搬开,清理道路”说起来简单,实质却是不明确的指令,越强有力的亡灵仆役,智能往往越低,实难达成此时的魔法效果。 因此,这绝不是普通的亡灵役使法术!他在隐瞒实情! 克鲁索越想,越觉得胆寒,兰斯模式化的笑容也越显得深不可测。 他哪里知道,兰斯说的是实话。山姆和金的确是幽灵,只不过,它是依靠庇护所的神力完整保留了精神体的亡灵,和那些只有记忆切片的亡灵难免有天壤之别了。 克鲁索回想兰斯召唤亡灵仆役时咏唱的咒语,赫然发觉,里面竟有大量只在最神秘的魔法典籍里才有的古代咒语。心中一动,伸手把一个部下招到跟前。 “盖西迪,前几个月,你随布拉德大人去过艾哈迈的光明法师塔,对吧?”克鲁索对那苦修法师耳语道,“大人说过,在光明塔遇见一个魔法天才,精神力无可估量,魔法家族子弟,还精通古代语魔法。你还记不记得那个天才长什么样子?” 苦修法师为难的答道:“先生,我阶级很低,没资格进光明塔上层大厅啦。那个魔法天才,只是听布拉德大人闲聊时说过他的名字好像叫,叫……蕾丝什么的。” “蕾丝呀。”克鲁索的声音难掩心中失望。 “喔!不、不对!我想起来了!”盖西迪忽然失声道,身体僵硬的,缓缓转向大厅的另一边。眼球凸出,像被某种看不见的力量拖著似的,表情有点怕人。结结巴巴的道:“那个天才,那个,叫、叫……” “兰斯,是吧?”此时,克鲁索的表情已平静下来。 我真笨,早该想到的。黑衣法师会的头领在心中责骂自己。名字、出身都可以伪装,可气质、相貌要伪装,就难得多了。这几天以来,一直为这青年的仪态赞叹不已,深信此生都不可能再见到第二个如此俊雅的人物,怎么就没想到,与布拉德大人无事便要赞叹一番的“天才”、“王子”是同一个人? 不由得记起,苦修法师之长布拉德大人在召开“索多玛地下城议事会”时,正讲演中,突然停下来,长吁短叹的模样。 那时,克鲁索作为本次探险任务的执行人,就坐在布拉德大人左近的位置。因此能清晰看到布拉德脸上的表情。但见苦修法师之长环视与会众人,脸上的神情黯淡再黯淡,直至抬不起头来。 克鲁索试著回忆与会众人的模样,终于明白,布拉德大人感慨的是什么了。那天,参加议事会的都是上了年纪的老法师,像克鲁索这样四十出头,已经是最年轻的了。 苦修法师修行极为艰苦,名声却不比芬顿那些大学院响亮,因此,两个世纪以来,加入苦修法师联合会的有魔法天赋的年轻人越来越少,使得整个苦修法师队伍的年龄结构不断老化。到克鲁索的学徒这一辈的年轻人,几乎没有一个天赋好的。 去年光明塔法师集会的精神力测试项目,真是令苦修法师联合会丢尽了脸。别的魔法协会学徒精神力总量动辄上万,甚至传说有精神力超过四万这个“死线”的“小妖女”(兰斯撑爆了水晶球的事经各方高端协商,并未留下书面记载,还限制外传,只有与会的少数人知道)。有人讽刺苦修法师说,就是精神力不够,才想出以苦修带自虐的方法,发泄心中的妒恨。差点把布拉德大人气死。 此刻,克鲁索太能够体会布拉德大人的心了。眼前的兰斯,只有二十岁上下的年纪,即使因为脸孔太过俊俏而显得年轻,年纪也不会超过二十二岁吧?而克鲁索年纪最小的学徒也有二十五岁了。要说魔法天赋,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云泥之别呀! 如果,能想办法把兰斯,这个布拉德大人一心想要得到的天才,拉进苦修法师联合会,那份功绩在大人心里,只怕不下于发掘索多玛地下城的大秘密。我在苦修法师联合会中的地位,必将看涨…… 克鲁索心有所感,面上不自觉的露出笑容。 兰斯看了苦修法师的笑脸,感到十分别扭。心想,这克鲁索是不是苦修带扎得太紧,要昏过去了?苦修法师真可怜呀。当苦修法师,还不如去当动物…… 第069章 战场动员 兰斯等人在一段漫长的下行阶梯尽头找到了传送装置(十分先进,进出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比庇护所的同类装置还要好),来到了地下城的又一层。铁锤布朗和可怜盗贼暂时离开队伍,在附近巡逻了一周。所在是一处较为偏僻的角落,由此要到达地下城其它部分,只有两条道路可以选。惊人的是,这一层地下城的大半竟然完全被冰水淹没。兰斯他们所在的阶梯,倒像是露出海面的孤岛。 铁锤布朗和克鲁索又各自取出地图研究起来。这次,近代的两张地图全不管用,索性将芬顿旧世纪的一些参考图也取出来一起看。没有一张地图标明水域,但传送门的位置一般有标明,根据传送门附近的巷道地形,也可以作出大致的判断来。 分析了半天,终于得到了共识。眼前的地形与十年前绘制的一张较粗糙的地图是最吻合的,但对应的却是那地图的地下城第三层。 克鲁索决定,暂时用这张地图走走看。同时,要桑德拉奇把手头所有的地图整理一下,将那些重复的一一挑出来归类。 兰斯把黄月石放在空地,启动了魔法信号。众人等待了一分钟,果然,以黄月石为中心产生了特异的魔法波动,渐渐形成一道半透明的蓝色月亮门。纳瓦什和戴面具的夏菲先后走出来。 但夏菲刚出来,那月亮门却突然关闭了,地面上的黄月石也只剩下碎裂的残渣。 “这是怎么回事?门怎么消失了?我的小妹妹们呢!”兰斯生气的抓住纳瓦什的衣领,质问他。 “别担心,我带了新的黄月石来。”学者讪讪的笑著,取出几块黄月石给兰斯看,“只要离开一段距离,避免受到前一扇传送门的干扰,再开一次门就可以了。” “你那传送法阵,不是说可以容四十人通过吗?” 纳瓦什狡辩道:“没错!就是四十人!我这次带了二十块黄月石来,每次传送两人,总数四十!……哎呀!”被兰斯使劲推了一把,坐在坚硬的石块上。 “气死我了。为什么不早说!你这个白痴!” “兰斯,你就别怪他了。学究都是白痴,天生脑缺陷,独个儿完不成任何事。怎么你不知道吗?”夏菲轻轻道,“况且,这样做也好。我们先四处探探,没有危险才启动传送法阵。小雅妹妹和精灵小姐年纪尚小,我不想她们遇到不必要的危险。” “嗯。”兰斯点点头,和夏菲走在一起。夏菲的个子很高,只比兰斯矮一点,在女孩子里算是高个儿了,她又是大陆有数的超强元素使,可是,她弱质纤纤,走路不稳的样子,却让兰斯不自觉的产生怜惜之情,想在身旁护著她。 地下城的这一层,墙壁都是未经修饰,凹凸不平,更富天然风貌。只有脚下的石板路是人工砌成。一行人沿著向下倾斜的石板路走,来到水边。水很清,映著火把的光,可以看到,深青色的石板逐渐深入水下,远远消失在黑暗的混沌中。 兰斯用指尖试了试水温,凉凉的,是冰水。前途不明,游泳过去是愚蠢的想法。 “看这样子,也不会有船了。”牧师起身道。 “跟上一层的金蚂蚁一样,这很可能是一种防御机制。”铁锤布朗道,“在整个一层地下城注满冰水,阻挡侵入者去路。如果要做得彻底,水下说不定有特别的魔兽。” “地图呢?有没有标明下层入口的高度?”夏菲忽然问。 “没有。这只是一张平面地图,连对应的高度都没有。” 元素公主点了点头,“可惜啊。不然我们本可以从水面上过去……” “哎?水面上?那要如何过去,你看到船了吗?” “很简单,在水面上用冰魔法,冻出一条路来。”夏菲淡淡的说。 众苦修法师都吃了一惊。冻出一条路来,那需要多少精神力输出啊!可恶!我们的修行还很不够!喔! 兰斯说:“还是要从水下走吗?纳瓦什呢?这种时候,白痴说不定有办法。纳瓦什” 回头一看,学者正从后面的阶梯下来。原来去瞧地下城的传送装置了。 纳瓦什走到水边,做出了与兰斯一样的动作,蹲下身,用手指测试水温。“哇,好冷!” “纳瓦什,我们都不想从水下走。矮人说下面大概有水生魔兽。你可有什么想法,说来听听?” 纳瓦什沉思了片刻,答非所问的说:“看来,我们来到了索多玛最低的一层。” “最低的一层!不可能!”一个苦修法师喊道,“这里是索多玛地下城的第二层!不会错的!我们由地下城第一层一步一步下了阶梯” “然后通过了传送装置。”纳瓦什接道,“是这样没错吧?” 那苦修法师顿时哑口无言。 兰斯他们也都呆住了。的确,他们穿过了传送门。走过下行阶梯,入传送门,再下行。仿佛那传送门只是同一条阶梯上的路口。但是,那并不能改变它是传送装置的事实。只要穿过传送装置,空间上的直感就再不值得信任。 “很简单的道理。这是冰水,不是冰。”纳瓦什接著说道,“如果地下城的一层注满了水,那我只能有一个想法,这层以下的空间全部被冰水注满了。但根据在哨所听到的情况,冒险者们至少进入了地下城的三个区域,这与现实是不符的……” 兰斯微微点头:纳瓦什说得不错。这阶梯把我们都骗了。若不是我惯于用精神体感应环境,连刚刚通过了传送门都不会知道。“地下城第二层”,多么富于欺骗的说法哦,却是冒险者们自己加进去的谜题。 “所以,这里是地下城的最底层咯?”克鲁索也接受了纳瓦什的理论,“但怎么看来也不像有什么秘密。这里,不是索多玛的核心。” “我也这样觉得。”铁锤布朗说,“凭记忆,这层地下城我路过过一次,当时还没有这些冰水,但也没找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嗯。这层是废弃的地下城,或者,本来就是用于储藏闲置物品的,是作为地下城的末端。我们没必要探索这一层。” 兰斯忽然插话道:“不,还有另一个可能。这层不是地下城的底层,而是与地下城的主体部分分隔开的独立组成。既然用传送装置与地下城的其它部分连接,那么,只要传送门高于水面就可以了,其它地方都不会受到冰水的影响。” “的确!”克鲁索喜道,“这看起来,比地下城底层的说法更接近于事实!我们大概在探索索多玛地下城的任务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了!” “我只是借用纳瓦什的智慧。” 夏菲一直静静的看著兰斯的侧脸,这时忽然“啊”了一声。兰斯立刻微笑著看她,害得夏菲把小半个“啊”字咽回肚子里。脸上微微一红,低下了头。兰斯他,好谦虚…… “没关系,我纳瓦什不介意。兰斯是我天才纳瓦什的朋友!”学者大言不惭的说,“根据地图,同一层地下城总有三个以上的进出口,每一个进出口都是用传送装置连接。因此,我们大可以把索多玛地下城想象成若干独立的区域,不同区域之间用非固定的传送装置连接。这样一来,造成的第一个后果便是地下城不同区域之间缺乏空间上的连续性,只要转变传送装置的对接方法,地下城区域的次序就改变了。如果我料得不错,前人所绘制的索多玛地图,一定是互不相同。但单层地下城的地图却大致一样,只是名称有差别……” 桑德拉奇高兴的举起了手里的几份地图:“确实如此,纳瓦什先生!我这里有总共六份地图,大多是前两层,可是重复出现过的单层地图却有四张!” “很好。”纳瓦什向桑德拉奇摆手,好像要他坐下的手势,“这样我们手上有四层地图了。不容否认,太古时代的作风,有时还真的独具慧根。依靠魔法装置连接地下城,却在空间效果上制作出欺骗性质的连续性。如果冒险者没有理清思路,凭直觉去闯,只会迷失在地下城里。即使每一层的地图都绘制出来也没有用!” “是呀!索多玛大法师的地图跟近代的就很不一样,还被说成是疯子涂鸦呢。呵呵……” 纳瓦什越说越兴奋,终于理所当然的膨胀起来:“这座地下城的设计者可说是一个天才!或者,是多少代人集体智慧的结晶。但是,在我纳瓦什面前,他们的谋略就像小孩子的把戏一样明明白白,哈哈哈哈……” 克鲁索等纳瓦什笑够了,小心的问道:“那现在怎么办呢?” “回到前一层地下城!找其它的传送装置!既然这一层是废置的,入口那一层不可能都连接在这里!” 苦修法师点头称是,由纳瓦什带头,又穿过之前的传送装置,回到最初的一层去。他们估计,整座地下城内的传送装置每十年才会启动一次,目前而言,每个传送装置两端对应的区域是固定的,不必担心突然被送到危险的地方。 兰斯他们回到魔像大厅,换了一个方向,朝地图上另一处传送门前进。 兰斯可不像纳瓦什那样容易得意忘形。此时,学者已经沉浸在受人追捧的喜悦里,牧师却沿著学者的思路,暗自思索地下城的秘密。 显然,纳瓦什不是第一个看出传送装置秘密的人。 这个秘密,别人不知道,二十年前的轻歌四侠肯定也发现了。吟游诗人的歌里唱得明白:“……他们跨过蓝蕈人的谷场,穿越铁锈瘴气的荒原。聪明的胖子解开了阿尔诺斯的谜语,走入索多玛第五世界……” “第五世界”,这与雇佣兵界流传的说法是相符的,证明轻歌四侠至少到达了不同的五个区域。如此,手头的四张地图必然一一对照过,即使是智慧寻常的人,也该看出各区域次序变化的秘密了,何况是传说中的勇者! 但,传送装置的秘密却并未流传开。可见,这个消息被极少数顶级冒险者控制住了。他们肯定还知道别的一些秘密,使得他们在每一次地下城冒险中,都取得得天独厚的优势。 兰斯的脑海中赫然勾勒出一道鸿沟的印象。那些先行者们,走在鸿沟的彼岸,不断朝著最后的终点前进,而其他人,却在鸿沟这一面的迷宫里艰难跋涉,一代代重复著注定失败的老路。 这里有一个巨大的麻烦,纳瓦什没有想到。四层地下城之间的次序是不固定的,固然不错,但通往第五层的方法,很可能需要一把与众不同的钥匙。也就是说,如果没找到那种方法,他们只能像平庸者那样,在四个区域内打转儿,唯一的区别是他们“知道”自己在打转儿,其他人“不知道”,仅此而已。 不。兰斯回忆著在科莱恩酒店听到的传说。不是这样。这个猜测是错误的。那个关卡不在第五层,而是在第三层就出现了。轻歌四侠是以破解了第三层入口的谜题而著名的,至于第五层入口的谜题,轻歌四侠也没有破解。因为他们并未涉足第五层。吟游诗人是骗人的,补给困难只是委婉的说法。谁会在宝藏前面退却!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无论他们走哪一扇传送门,都会被传到刚刚的冰水域。地下城的探险此时才算真正开始。 兰斯并未把心中的想法告诉其他人。在证实之前,一切只是猜测而已。猜错了,倒是件天大的好事呢。 离开魔像大厅二百米距离,纳瓦什使用了黄月石,这次从门里走出来的是两位可爱的少女,小雅和雅希蕾娜。 “小雅……”兰斯刚想招呼小雅过来,却见小雅嘟著小嘴,满脸不高兴的样子。顺著她的目光一看,却是在看著旁边的夏菲。 夏菲迅速向后退了两步,拉开一段距离。小雅兴冲冲的跑上来,拉住了兰斯的袖子,笑逐颜开。 “夏菲姐,哥哥没有犯傻吧?”小雅笑眯眯的问夏菲。 “犯傻?他?他有犯傻的时候吗?” “当然有!夏菲姐你不知道呢。呵呵。”小雅扭动著肩膀,扭捏的微笑。 “哥哥这里好冷!”小雅希蕾娜也跑上来,往兰斯身上一贴。一双纤细的小手,就在兰斯眼前冻得发红。女孩哈了一口白气,额前的一缕金发调皮的晃动著。 这时,冰水域的寒气已经由传送装置渗透入这一层,使得地下气温迅速下降。 “哇。才几个小时不见而已!真夸张!我上次喝醉了酒,昏了一整天,怎么没人来关心?学术上,时间可是恒定运行的常量!”纳瓦什看著两个女孩与兰斯亲亲热热的样子,不满的说道。 在场的男性同伴都表示赞同,纷纷对兰斯撇嘴,可怜盗贼显得尤其气愤。两个女孩太可爱了,没法责怪她们厚此薄彼,只能迁罪于兰斯。 唯一的例外,铁锤布朗显出一副心安理得的表情。 克鲁索咳嗽了一声:“小姐们,没有问题的话,我们继续前进吧。” “嗯!”小雅和雅希蕾娜齐声答道,一左一右,扯住了兰斯的两只袖子。 兰斯忽然想起一件事,俯身在小雅耳边,低声说:“小雅,这层有不少低等魔兽,不知是从何处传送来。一旦发生战斗,不要管我,全力保护雅希蕾娜。” 小雅答应著,笑靥如花:兰斯哥哥真会讲笑话。他那样厉害,怎么还用得著我来保护呢。 女孩可不知道,说出这种话,兰斯要经历一番激烈的心理斗争。不是太喜欢小雅希蕾娜,他一定会命令小雅保护自己…… “哟,在说悄悄话呢。”可怜盗贼挠著手背说。 夏菲冷冷的哼了一声,轻的像叹息似的,飞快的唱完咒语,向前方丢了枚延迟火球。却见那火球沿著弯曲的石壁转了个弯,消失在拐角处了。 他们走过拐角,又前进了十几米,看到一伙食人魔烧得焦烂的尸体。每个人都惊骇的看著夏菲。 能把元素魔法控制精确到这种程度,让人不免要猜测她的身份。 夏菲害羞的转过脸。讨厌,我今天怎么这样沉不住气呢…… 来不及问夏菲问题,前边又传来豺狼人的嚎叫声。可怜盗贼趴在地面上听了一会,对铁锤布朗说,“大阵仗。两百只左右!” “好哇!”铁锤布朗乐得跳了起来。“走了这么久,闷死了!” “准备干扰性性魔法!”克鲁索命令道,不由自主的回头向兰斯望了一眼。这一看可好,他发觉矮人、盗贼、苦修法师,还有女魔法师都在看兰斯,眉宇间带著杀气,仿佛要借著这一瞥汲取杀意似的。 小雅察觉到气氛有些不对头,更用力的抱住了兰斯的手臂。奇怪,这些同伴好像对哥哥怀有敌意!好过分!哥哥那么好! 小雅希蕾娜可不管那些,双臂搂住兰斯的脖子:“哥哥,抱抱雅希蕾娜,这里真的好冷!” “准备面杀伤魔法!”克鲁索咬著牙道,“是!”盗贼、苦修法师齐声应答,众矮人仿佛也听懂了,纷纷掏出战锤、斧子,举在胸前摇晃。 “小雅,把雅希蕾娜带远儿点,这样我没法施法了!”兰斯为难的说。 “不要。人家要在哥哥身边。” “哥哥抱抱!” “不要这样,要战斗了,小雅希蕾娜!” “可是,雅希蕾娜真的好冷喔!” “兰斯,快准备魔法!魔兽们靠近了!”克鲁索道。 “是。小雅,快把雅希蕾娜抱走。” “不要。”小雅低声回答,态度可坚定得很。 “准备强力杀伤魔法!”克鲁索喊道:“有多狠,用多狠,全力攻击!” “是!克鲁索大人!”苦修法师们一边答应著,一边将苦修带又拉紧。尖钉深深的扎进大腿肌肉纤维里,疼痛在他们脸上画出扭曲的记号。虽然疼,却不能阻止心里的怒气。 苦修法师中年纪最轻的一个,盖西迪,也是将苦修带勒得最紧的一个。此刻,他嘴唇大张,像搁浅在河岸上的大鱼一样,一翕一合,豆大的汗珠从鼻尖成溜的淌下。 夏菲抢先向前方的虚空处射出三枚闪亮的雪球,是受她操控的远程冰风暴。没过多久,一群豺狼人拿著武器,杂乱无章的冲了出来。这群生性残暴的魔兽,双眼血红,长长的舌头从嘴巴里伸出来,样貌十分可怖。但是,冲到冒险者近前时,却放缓了速度,最前面的几只还往后缩,难得的胆怯了。 豺狼人首领看著眼前的十几个人类,把它无比简单的智能都用在吃惊上:什么?世上竟有这样凶暴的人类?那种可怕的杀意,强烈的怨憎,这、这些真的是人类吗? 正在想著这个费解的问题,一道灰色的影子鬼魅般冲到身前,将一把锐利的短刃插进它的咽喉,一拧,血液像爆炸般喷溅而出,但那个人类却像被夜幕吞噬的阴影,忽然消失了。来不及疼痛,豺狼人首领眼中的世界迅速灰暗。它听到那个人类嘟哝著骂了一句“气死我了,这世界怎么这样不公平呀”,它已经不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 众苦修法师立刻把魔法全力宣泄在可怜的魔兽身上,如狂风怒涛一般。夏菲被风元素的力量托起,双手挥舞著两条银链,却是结晶化的冰风暴魔法,在豺狼人队伍里飞舞。几个被微流星打得浑身著火的豺狼人正在地上翻滚,便一下子被冰风暴冻结,既而,被几柄秘银打制的飞锤、战斧砸得粉碎,冰花四溅。 兰斯手臂上挂著小雅希蕾娜,努力的施展防御性魔法。本想用火龙杖的魔力参战,但看到豺狼人如此不堪一击,珍贵的火龙杖还是下次再用吧。 第070章 不请自来的钥匙 一伙超强的冒险者,在索多玛地下城一层后半区域东突西冲,穿过重重防线,向一个又一个隐蔽的传送装置前进。 每通过一座传送装置后不久,他们便由原传送装置去而复回,转而向另一传送装置进发。 这伙冒险者,由七名脾气暴躁的苦修法师,五名争勇斗狠的矮人,一名激进派盗贼,一个易怒的传说级别的天才少女魔法师,一个学究,两个冰雪可爱的小女孩,一名作风谨慎、等级未知的神秘青年组成。虽然不被承认,但那从未出手的青年,却在队伍中实际担当著队长的角色。 经由远程传送,由阿穆尔西方的凯奥斯荒原、芬顿南方的赤海丘陵带来到地下城中的各种魔兽们,在这伙冒险者手下死伤无数,真是吃尽了苦头。如果它们的意志可以决定前途,想是再没有一只肯过来了。 不过,经过多番鏖战,魔法师们消耗了大部分的魔力,矮人战士也开始疲劳,加之失望情绪的折磨,冒险者的行进速度也渐渐减缓下来。 此刻,他们正在一座小型广场上稍作休息,整顿装备。两名矮人战士在广场四周巡视,担当保卫工作。但是,因为不知下一群魔兽何时会冲上来,魔法师们并不敢就地休息,重新记忆咒语。 也许,这些人终于到达极限了。雇佣兵联合会的一线调查员,十二级盗贼隆巴多隐身在一片长年被地下水溶蚀而形成的怪石丛中,心里这样想著。 正如兰斯所猜测的,索多玛地下城三层入口,躲藏在一个谜题后面。只要触发了前两层内任意一组传送装置的秘密开关,传送装置就会把另一端的定位改换在第三层。否则,冒险者能力再强,也只有在前两层瞎逛。 二十年前,轻歌四侠中狡诈贪财的吟游诗人葛郎台即是今天威震一方的霸主,艾哈迈葛郎台侯爵以超高价格将地下城传送装置的控制咒语卖给了雇佣兵联合会,并提出附带条件,冒险者们对下层地下城的发掘,不得与他所制定的长期开发计划相冲突。为确保此事,葛郎台与雇佣兵联合会齐力组建了一支管理队伍,称为“索多玛研管会”,专门负责地下城内进行的一切活动。隆巴多就是研管会的一级成员。 十年前的地下城开发活动,在索多玛研管会的严格控制下,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除了第五层入口的谜题仍然未解,冒险者们将前四层地下城搜了个底朝天,彻底将地下城控制在手心里。到了芬顿历九九九年地下城开放日,葛郎台侯爵和研管会研讨决定,将地下城前四层彻底敞开,众冒险者齐心合力解开最后的谜。 不料,在第一批冒险者进入地下城后不久,便突生异变。不知是哪个冒险者,真的进入了地下城底层(只花了不足一天时间,谁也没料想到),还触发了某种太古科魔装置的开关,使地下城的太古防卫系统启动。原本已在控制之中的四个区域都出现了间歇性空间错乱的现象,不停从蛮荒地带搬运魔兽进来,其中一层渐渐被泰戈尔海西环带引来的冰水淹没。 为了处理这一突发事故,索多玛研管会不得不暂时关闭了地下城,单方面组织了一只高级冒险队伍,追寻著那个天才冒险家的足迹,向地下城深层前进。四天后,他们也穿越阻碍,到达了地下城的第五层。 隆巴多还记得刚进入地下城深层时的情景:研管会的副会长,仙妮女士,也是雇佣兵联合会五十位副会长之一,用秘银打制的魔法手杖推开地下城第五层的门,眼前出现的景象真是做梦也想象不到,把他们一下子惊呆了。那哪里是荒芜的岩石世界,分明是一座规划细致、建筑高明的城堡! 但见乳白色的石壁,或许不是石壁,是太古时代的一种筑材,打磨得比最昂贵的镜子还要光滑,触感却不滑腻,微温,发出柔和的、几乎令人忽视的照明光。地板是用纯色的黑曜石制成,每隔半米左右距离,便有一条用墙壁的那种发光质材镶嵌的分隔线,纵横交错。而每两条分隔线中央,又有一道深不足半厘米的凹槽,细细分辨,凹槽下的石质却是连接的,这让人不禁要猜测,这层地下城的整个地面,该不会是整块黑曜石雕刻而成的吧? 虽然没有做特别的装饰,但那简洁大气的设计,具有无与伦比的第一眼冲击。跟眼前的城堡一比,连芬顿国王穷奢极侈的王宫都相形见绌了! 地下城内完全由上述两种质材建成,分隔成数不清的房间、通道。棚顶低矮,不足两米,通道也颇为狭小,这是因为,地下城内的住民并非人类,而是一些更加矮小的种族。 隆巴多和仙妮机械的走入门庭,十几双迟疑、但不乏友善的目光从桌案上抬起,望向他们,一半还隔著透明的小玻璃片:是一群侏儒。 “哦,又有访客。这次是人类。”一个侏儒以地道的芬顿话说道,扔下了手中的笔,从细高的独脚椅上一跃而下,向隆巴多他们迎上来。 这侏儒穿著件宽大的长袖衫,浅蓝色,无论质料还是式样都很奇怪。不过最怪的还是挂在他大鼻子上的玻璃片,只有一边儿,侏儒的眼楮从下滑的玻璃片上方看向隆巴多,接著又转向仙妮,身后的其他调查员,再回到仙妮身上。侏儒脸上渐渐浮现出疑惑与烦恼的表情。 “请问,你是雌性吗?”侏儒问仙妮,差点把自尊心超强的副会长气死。 “是女性。侏儒先生。请问,这里是索多玛地下城?”隆巴多把副会长挡在身后说。 “索多玛?不。”侏儒摇了摇头,“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这里是‘荒脊’哨所。是为了囚禁沉睡的萨格拉丝所建。我们欢迎一切来到这里的生物,除了龙与兽人。能到达这里,证明你们有足够的智能,能够理解我们的职责并给予尊重,以及提供适当的帮助。很显然,我们遇到了一些麻烦,萨格拉丝有苏醒的前兆,比科脑预测的时间早了五百年,比魔脑预测的早一百五十年。但是,请注意,雌性不可以。哨所不准许雌性人类、雌性精灵、雌性水妖入内。雌性魔族例外。” “为什么!这是性别歧视!这是种族歧视!”仙妮激愤的叫喊道,想过去撕开侏儒的嘴。但众调查员早就未卜先知的抓住了她的胳膊。 索多玛研管会的会长,安切洛蒂先生叫部下把情绪激动的仙妮抬走,与侏儒们进行了理智的交流、交涉。 原来,正像葛郎台大人之前猜测的那样,索多玛地下城是太古时代科魔文明的造物。那时侏儒族群的主体还没有远离星落平原,与人类世界客观结盟。为了某个目的,人类与侏儒联合起来,在巨龙山山体内建造了荒脊哨所。人类担当防卫、交涉、协调,而侏儒负责科魔系统、尤其是科脑、魔脑两个智能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过了几千年时光,哨所最初的一批人类老的老、死的死,他们的后代也或早或晚的离去,终于连一名人类也不剩了。只有侏儒一族还固守在此地。 研管会与侏儒们经过协商,初步达成了共识。哨所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佣兵联合会应遵照侏儒的意志,尽量不干扰哨所的正常运转。关于地下城资源的开发,也须要与侏儒方面协商,共同制订方案。 乍看上去,经过妥协,佣兵联合会与葛郎台侯爵在索多玛多年的投入算是折了老本。但艾哈迈方面的代理人,格伦森勋爵却认为,长期来看,侏儒的学识与能力是比死的珍宝、典籍更有价值的东西。双方若能通力合作,索多玛地下城便仍是一座宝藏中的宝藏,甚至比过去做出的种种猜测更有价值。 佣兵联合会与侏儒草签了一份合作协议,即日生效。为了应付即将到来的大危机,雇佣兵方面先要向侏儒一方提供警力。佣兵联合会自己并没有多少人手,有人手也不愿替别人冒险。研讨之后,又由格伦森勋爵提出毒招:不如利用由大陆各地络绎不绝而来的冒险者,替荒脊哨所的侏儒们做免费劳力、炮灰。这样既能度过危机,使侏儒们满意,对研管会的力量又没有直接损害。 此言一出,把研管会的诸公震得呆若木鸡。须知索多玛研管会毕竟只是佣兵联合会的下属机构,而联合会的根本,当然便是各地的大小佣兵团。如今地下城的秘密已经解开,不公布于众,反而要骗冒险者为侏儒们白白卖命,这、这也太过分了…… 但格伦森勋爵一番冷冰冰的剖白,让研管会的好人们统统闭上了嘴。 “在私人场合,葛郎台大人曾多次讲过这样一句话:强大不是来自武技与魔法。强大来自谎言。我以为各位早已明白了这个道理,不用再多说,岂知事到临头,却仍有迂腐者犹豫不决。请问,研管会的诸位先生,研管会是以如何的天价,将地下城三层入口的密语卖给那些富裕的大佣兵团?其它冒险者的利益,不是打从一开始就被我们卖掉了吗。为何现在又要伪善!” 安切洛蒂先生带头,研管会的委员们纷纷擦起汗来。卖密语咒文的活动,隆巴多也有参与。他记得,自己手中的名单里有名闻天下的蝎尾飞狮佣兵团,为要不要告知密语,他也曾犹豫了好几次。蝎尾飞狮的能力勿庸置疑,但团长达席克恃才自傲,肯定不会向研管会纳供。最终隆巴多还是在蝎尾飞狮的名字后面打了一个“否”。 “更何况,冒险者本来就是冒著生命危险来寻宝,因何而死,死于何地,并没有什么区别。就让他们得其所吧。呵呵,能见识到索多玛地下城的真颜,可是几千年不遇的幸事。” 格伦森勋爵冷漠而爽直的笑声又在脑海中回响,令隆巴多感到如芒在背。葛郎台侯爵的心腹,也有著那位“狡狐侯爵”相同的气质,邪恶,残忍,却毫不伪作,让人觉得他残忍得正大光明,理当如此似的。 研管会最终还是接受了艾哈迈的建议,正如之前的每一次。所以,隆巴多他们这些调查员就被分派出来,混在冒险者之中,担当进一步筛选冒险者的工作。 能力高强,不能是女性。只有这两个条件还不够,更重要的是分辨冒险者的个性。哪些人贪财,容易糊弄,哪些人容易受到虚名的驱使,哪些人太过聪明,又喜欢记仇,哪些是得罪不起的大势力,都要靠调查员的双眼分辨。 眼前的这一伙冒险者,几乎集中了所有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 超豪华装备的矮人小队,肯定出自某个得罪不起的强大的矮人势力; 矮人的首领几乎是个无赖,名誉的诱惑对他一点效果也没有; 苦修法师的睚眦必报天下闻名; 队伍内有一个格庭根来的学究,典型的不安定因素。他说的那些胡言乱语,有一半都是对的,不知让隆巴多的背后出了几次冷汗; 有一个深浅难料的青年贵族魔法师,从未见他出手攻击,但每一次战斗,都以近乎疯狂的超高速施展各种魔法护盾,不知要做什么用。并且,苦修法师魔力消耗殆尽,这家伙却好像没事的人,随时能再放出一堆护盾来; 队伍内有两名超级美少女,让这样的女孩子去送死,隆巴多要是能干得出来,他还是个人吗…… 找个时机,把这群人撵出地下城吧,调查员心想。早该这样做。他们违规了,带女孩子进地下城。只需通知外面的工作人员 这时,队伍中那青年贵族与苦修法师的首领又开始交谈。 “克鲁索先生,我们只剩最后一个传送门没去过了吧?” “是的。冰水域有三个传送点,魔兽域有七个。冰水域的传送点都已验证过了,通往魔兽域。魔兽域这边,前六个传送点每两个与冰水域的一个传送点相对应。” “就是说,这一个还有些希望咯?” “这不好说。” “我也觉得。很糟糕的预感呢。呵呵。”青年贵族朗声笑了起来,那种洞悉一切的笑声,仿佛是给隆巴多听的,让调查员情不自禁的朝乱石丛深处缩了缩。 “没关系。我的潜行技巧,即使在研管会的调查员中也是最好的。他们队伍中那个盗贼水平只是一般。”隆巴多安慰自己道,下意识的四下看了一眼,想找到那盗贼的去向。但到处都没有。数了数冒险者的人数,矮人的头领也不见了。他们在哪里?隆巴多心中升起一阵不安。 “纳瓦什,我忽然有一个想法,你帮我分析一下。我在地下城入口遇到了两三伙冒险者,但进来后却再也没碰到。这样很奇怪!” “兰斯先生,大概他们都被魔兽杀死了,我想。魔兽出现得太频繁了,普通的冒险者根本应付不了。”一个苦修法师道。 学者摇了摇头:“太少了,那些尸体。从冒险者的数量判断,根本不合理。只有一种可能,别的冒险者并未在这两个区域纠缠,或者,他们进来不久就离开,或者,他们去了下一层、我们到不了的那一层。” 隆巴多的心脏忽然猛跳了两下。他心中升起强烈、不祥的预感。有什么坏消息要从那学究嘴里说出来了。 再看那名叫兰斯的贵族,依然在笑。很明显,这家伙一定想到了什么。但他非要别人来讲。他是个恐怖的人,他不需要虚名,他让想要虚名的人得到,自己拿走更有价值的东西。 他是队伍的领导者,指引前进的路向。但是,他却不肯完成领袖的义务。每次战斗他都躲在最后,远离危险…… 隆巴多一阵战栗,感到有某种冰冷的东西进入了身体、进入到灵魂深处。他又想起可怕的格伦森勋爵,那个在背后遥控佣兵联合会的人。眼前的贵族青年只怕是同一种。只是手法稍有些不一样。 恐怕,这个青年的手法比格伦森更乖巧。格伦森利用我们,他知道我们讨厌他,一有可能就要摆脱他,但是他太强大,强大到不在乎我们的意志。而这个兰斯,却让周围的人无法讨厌。仿佛他所作的一切都是合理的,如果与某种规范相抵触,那证明该规范应该被废止。他的气质、他的气质,似乎有神圣的因子…… “不可能所有的人都离开。一定有跟我们一样,在两个区域瞎闯、拼命要进入下一层的冒险者。但是,他们在哪里?下一层?为什么他们能通过,我们却不能?他们比我们聪明吗?”学者皱著眉头,以近乎自言自语的方式说道。他在思考,头脑以闪电的速度运行,“不,这不可能。比纳瓦什聪明的生命体,世上绝不存在。那么,他们凭什么能做到纳瓦什做不到的事?很显然,有人在帮他们,有一些知情者” “那么,知情者为什么不帮助我们呢?他们从何判断,我们不值得帮助呢?在哨所就做出了判断吗?”兰斯引导著问道。 “哨所?不可能。那里太乱了,人数太多,不可能作出准确的判断。最合理、最有效率的做法,永远只有一个,多步骤筛选。哨所是第一步,然后,地下城的前两个区域是第二步。所以,我们在地下城探索的时候,有人也在探索著我们。他们是知情者,是……是佣兵联合会的内部人员……” 隆巴多的四肢百骸都冻住了。果然,早该离这群危险分子远点!仙妮说过一句什么话来著?对了,学者是世上最烦人的东西。他们总知道不该知道的秘密,却又不是相关者,让你不知该怎样处理。 “佣兵联合会内部的斥候吗?”兰斯笑道,“你说得对,纳瓦什。我也有这种感觉。很久了,有什么人在看著我们,不是魔兽,魔兽没有谨慎的智慧。他躲在暗处。” 话锋一顿,轻轻侧过头,向小广场一侧的乱石丛望去,“你瞧,我们休息的是个好地方,是地下城内少有的大广场。这里,一支火把的光能照出二十米,几乎不受什么遮挡。只有那边的石丛才有阴影。” 隆巴多立刻起身,飞快的朝冒险者们的反方向逃跑。可是,已经太晚了。他还没跑出一步,就被一根用厚棉布包著的铁棒重重打在后脑。石壁旋转起来,原本由地面向上生长的石笋掉了个个儿,变成倒挂在洞顶的冰溜。 隆巴多失去了意识,黑暗中有个矮人在耳边狞笑。 兰斯让夏菲弄出一些冰水,倒在他们的俘虏脸上。 可怜的斥候被冷水呛了一下,连声咳嗽,挣扎著,用手肘支撑身体,坐了起来。他很快发现,手脚都被人绑起来了,一个街头流氓模样的人在旁边把玩他的魔法匕首。他想起来了,那是这支冒险队伍的盗贼。头疼得像要裂开。 “你好,斥候先生” 兰斯微笑著向隆巴多问好。但立刻被隆巴多打断:“放我走,冒险者。你知道我是什么人。” “对,尽管我知道得不够多。我要的不是你的身份,这对我没什么意思。所以,就别告诉我你,你是佣兵联合会在索多玛的管理人之一了。让我们直接切入正题。我是十分专业的冒险者,我需要进入索多玛地下城下层的钥匙。” 隆巴多横下一条心,“我不会告诉你们的。你们不合乎要求。带你们进去,还是会被赶出来,这无益于事。” “我不喜欢动用私刑,特别是对你这样一心为公事的工作人员。但你瞧,我不是这支队伍的领导人,我管不了别人。那边的克鲁索先生是黑衣法师会的领队,他有一群常年带著苦修带修行的下属,你可以看看他们的脸色。喔,我这样讲他们好像不高兴。这位是铁锤布朗,矮人冒险队的头儿。矮人嘛,你知道,脾气都很暴躁。而且他的芬顿话不太好,问你话时,需要你直接、快速的回答。” “对。”铁锤布朗乐了,“快说,问你什么就。你的头,砸烂!” 隆巴多的脸色很快变得跟腐烂的青萝卜一样难看。 “哥哥为什么要这样对那个人,小雅姐姐?他好像很害怕!”雅希蕾娜问小雅。 “就是这个家伙害小雅希蕾娜受冻的。他知道哪里有壁炉,却不带我们去。更糟的是,他带别人去了。”兰斯答道。 “喔。”雅希蕾娜瞪著美丽的大眼楮,凑到隆巴多面前,对他上下打量。斥候立刻嗅到一阵清新淡雅的香气,和在地表奔流的冷风混在一起,奇妙得难以喻言。 “你为什么要让雅希蕾娜挨冻呢?斥候先生。壁炉在哪里?这里真的好冷!” 隆巴多无言以对。雅希蕾娜清澈的凝视使他抬不起头,头一再的低下去,下巴贴胸口。 “别浪费时间。我知道一百种方式让人生不如死,只要试过其中一种,问什么说什么,从未有例外。”其貌不扬的盗贼道,嘴角以一个奇怪的角度向上弯曲。 纳瓦什说:“凡事别说得那样绝对。以我纳瓦什的天才,实验也经常失败。当然,失败是事例研究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因此,也不能算失败。所以你可以试试。” “我不会多少死灵魔法。据说妖术师有一种方法,能从死人的脑子里挖东西出来。”克鲁索冷冰冰的说道,从隆巴多的角度,清楚的看到在苦修法师裤管上冻结的血块。 那群七拼八凑的冒险者一起说话,乱糟糟的。兰斯在他们身后微笑不语,远远的看著隆巴多。“别……别再折磨我了!”可怜的隆巴多声嘶力竭的大喊起来,像泥鳅一样扭动著身躯。 “你答应了?”兰斯问。其他人同时停嘴。 隆巴多颓然的说:“不,你们不能过去,会把大家都害死的!天啊,别逼我跟你们一起做傻事!” “唉。想不到你这么坚决。看来,也只有顺你的意了。我们走吧。”兰斯忽然转身就走,其他所有人都愣住了。 “还等什么呀。他不帮忙,我们也不能杀了他。破解谜题是很难,但我们这碰巧有全芬顿最好的解迷高手。问题一定出在传送装置那儿,索多玛迷宫的整个系统核心都在传送装置上,这是他们的设计理念。” “有道理!”纳瓦什兴奋的说,立刻就追上了兰斯,“传送装置密语的设计一共就那么几种。虽然没研究过,但以我纳瓦什的天才,哼哼……” “快跟上哥哥。”小雅拉著雅希蕾娜的手,朝兰斯跑了过去。这一带动,所有冒险者都开始动了。 隆巴多发现没人来给他松绑,立刻慌了:“等等!” 兰斯回头,看了可怜的隆巴多一眼:“哦,别担心,这层传送魔法非常频繁。你只要等一会,会有魔兽来给你松绑的。你是佣兵联合会的人,说不定魔兽给你面子。” 绝望,一瞬间填满了索多玛研管会高级调查员,十二级盗贼隆巴多的心。他开始意识到,自己曾经执著于查清兰斯这个人的魔法水平,是多么愚蠢无知的行为。 谎言。隆巴多想道。未必是谎言。真正的强大来源于心灵的力量。如果没有足够强大的灵魂,再完善的武技、再恐怖的魔法,也只会成为别人手中的工具。 现在,他自己就成为这样的一件工具了。 第071章 红蕈区 兰斯一行人举著火把,在幽暗而寒冷的地下城中踯躅前行。 此时他们已经深入到阳光永世不能到达的山体深处。巨大的地下空洞中,回荡著呜呜的风响,但却触摸不到,只有干硬的寒冷,简直像把脸顶在冰冷的石头上走路。 与前两个区域相比,这层地下城地貌更接近于自然山洞。两侧是凹凸不平的石壁,道路时而狭窄,时而开阔。在一些较宽敞的洞穴中,总生长著奇怪的棕红色蕈类植物,大的一株经常有一米多高,胖胖的,像蜷缩著冬眠的小熊。被火把的光照到时,有的蕈类还会簌簌的颤抖。 起初小雅希蕾娜总想用指头戳那些蕈类。因为小雅希蕾娜还一直固守著咬手指的好习惯,又不知那些蕈类有没有毒,兰斯和小雅不得不一次次拉住她,避免她吃奇怪的东西。每到又一个洞穴开放的洞口,两个人便如临大敌,一左一右的抓著她。 纳瓦什提议不如让小雅希蕾娜尝一片试试,“这东西,苦得像格庭根药剂班收藏的石南艾蒿汁。雅希蕾娜那么爱甜食,肯定不会吃第二口。” 他们都像看怪物一样的看纳瓦什,心说不愧是学究,什么都敢吃,同时把小雅希蕾娜看得更紧。纳瓦什花了好长时间才明白原因,耸耸肩,一句话也不说了。走了半个多小时,看到纳瓦什并没被蕈类毒死,兰斯这才稍稍放下心。 这时,地下城内的气温已经低到冰点。小雅希蕾娜不再东瞅西看,而是紧紧的贴在兰斯身上取暖,小手差不多都钻进兰斯的袖子里。不知什么时候,小雅也贴得紧紧的,就差伸手抱住兰斯的腰了。 “冷吗?小雅?”兰斯问小雅。但女孩却羞涩的低下头,不肯讲话。兰斯便主动抓住了小雅冰凉的小手。女孩细嫩的肌肤早已冻得发红,像克兰南方的红玛瑙石,在火把照耀下濯濯放光。小雅的手本能的顺著手臂爬进了兰斯另一只袖子。 兰斯向矮人要了毛毯,给两个女孩披上。忽然想到,自己怎么不觉得寒冷呢?到底有多久没感到寒冷? 但这个问题是超出他知识范围之外的,想了也是白想。雅希蕾娜的小手恋恋不舍的离开兰斯的袖口,兰斯手臂的温度立刻直线下降。但他自己并未察觉。 克鲁索不时让大家停下来,和铁锤布朗,还有那个研管会的调查员一起研究地图。这是地下城面积最大的一块区域,也是路径最复杂的一个。尤其糟糕的是,这层的环境看起来太相似了,他们时常会以为走上了回头路,让盗贼折回去查看。可怜的盗贼已经得到了大多数人的信任,兰斯正在琢磨,什么时候进一步接触他,好让可怜盗贼露出本来面目。 从那个叫隆巴多的调查员口中得知,整个索多玛地下城分成五个区域。除了侏儒一族索多玛地下城的主人居住的荒脊生活区,其它四个区域处于平行位置,分列在山体内四方。每次索多玛地下城开放时,侏儒们便设定两个前排区,两个后排区,作为荒脊生活区的缓冲区域,传送装置分别设定不同的暗语纳瓦什之前的判断大致正确无误。 学究得意极了,不停的跟众人炫耀,生怕别人忘了他的先知先觉。再冷的气温也不能叫他安静。 但兰斯却想到了新的疑问:侏儒们虽然给两个层级的传送装置设定不同的暗语,但在设谜手法上却是一样的。如果碰上纳瓦什那样敏锐的学究,猜出第一级密语,十之八九能顺著线索,找出第二级密语。这样一来,前排区域的存在反而为冒险者提供了破解谜题的线索。千百年来,终于有人类能破解索多玛地下城的谜题,找到荒脊哨所。 侏儒当然可以关闭传送装置,将外层区域与生活区彻底隔绝开,这在技术上一点难度也没有。那么,他们为什么不这样干? 显然,地下城的作用不是阻止人们找到荒脊哨所,找到那个侏儒们生活和维护著的科魔文明遗迹。地下城的功能只是筛选,选出那些足够聪明、侏儒们认为能够与之共事的人类。而通过考试的人…… 兰斯赶到队伍前边,碰了一下隆巴多的后背,问他:“隆巴多先生,索多玛研管会发现侏儒们有多久了?你们是不是一直在协助侏儒们维持骗局?” 这个问题太直白、太切中要害了,正在研究地图的克鲁索和铁锤布朗同时放下手里的活儿,肃然的看著兰斯。苦修法师和矮人并不是来寻宝的,他们所寻求的宝藏不是通常冒险者们所说的那种。但是,倘若所有的秘密早已被发掘一空,只是被雇佣兵联合会控制著没有发布出来的话,他们这趟索多玛之旅也就失去了意义。 兰斯的遣词中隐隐还有另一重暗示,即佣兵联合会与侏儒们沆瀣一气,欺骗纯真的冒险者,这对人类、矮人而言,无疑是一种背叛行径。 克鲁索和矮人用一种近乎拷问的凝视盯著隆巴多看,等他回答。又有几个苦修法师靠了过来,围成半圆。隆巴多暗暗叫苦,生怕众人疑心太重,不肯相信他的真话。 “事实上,我们跟侏儒打交道还不到一个星期。唉……让我从何说起……”隆巴多叹息道。 “从‘轻歌四侠’开始好了,是他们破解了索多玛的一个谜题。四侠中最富智慧的吟游诗人,就是现在艾哈迈的领主大人。艾哈迈是星落商界中心,也是雇佣兵界的大都市。像葛郎台大人这么完美的生意人,手里有秘密的时候,总能找到合适的买主,我早该想到的。”兰斯微笑道,脑海里浮现出那位啤酒肚领主因肥胖而显得笨拙的舞姿。 先是奥尔森爵士,后是索多玛地下城。在牧师心中,艾哈迈领主大人的地位越来越重,不再是他女儿背后一个模糊的影子。 隆巴多愣了几秒,木然点头。他发现自己一再的低估了眼前这个俊俏青年的智慧,说不定,他在聪明这方面并不下于那个格庭根学者:“没错。你说的全对,兰斯先生。每过十年,我们向格雷堡购买地下城第二区域入口的暗语,同时,葛郎台侯爵会派来他的代理人,协助事实上,说监管比较好我们的工作。地下城的暗语每次都会变化,当然,这是由侏儒们设置,但葛郎台侯爵总能预先猜出来。我们不知他怎样做到的,只是怀疑,他在地下城内常备了斥候。” 兰斯点点头,用眼神示意隆巴多说下去。 好哇。兰斯心想,雇佣兵联合会的蠢人们,他们根本没看出葛郎台侯爵派出代理人的真正理由。常年干涉雇佣兵联合会的事务,一点一点的渗入艾哈迈风格。等他真正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即使想拒绝也做不到了,因为多年以来,他们一直用葛郎台给的脑子思考…… 太卑鄙了!兰斯兴奋的想道。不对,是太聪明了。这位艾哈迈领主。一边收取好处,一边还将交易对手彻底吃掉。像这样理性的人,即使不相信真神,也该把他领进教堂,让他在圣像前行礼,留下捐助。 在圣神教未来盟友的名单上,葛郎台侯爵的名字渐渐清晰。如果不是因为侯爵小姐始终在教皇大人心里占有特别的地位,尚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在内,与葛郎台侯爵的合作意向早就确定下来了。 想到那个女孩,兰斯的嘴角不自然的抽搐了两下。 “我承认,我们研管会,应该说是佣兵联合会,在近几次地下城开放日中暗中筛选冒险者。我们选出合适的雇佣兵行会,把暗语告诉他们,收取……哦,收取少量的利益。”隆巴多低眼偷看苦修法师及矮人们脸上的表情,他们看起来都想扒掉他身上的皮,“但我们真的不知道第二个暗语!真的,请相信我!我们研管会都是些真正的冒险者,要说解开索多玛地下城之谜的愿望,只怕比各位都要强烈得多!” “哼!解开谜题之后,愿望就没有欲望强烈了!”克鲁索冷冷的评价道。 “惭愧……”隆巴多红著脸,向众人道歉,“我们曾以为,葛郎台侯爵已经解开了第二个暗语,只是一直在吊我们的胃口,等待一个高价。因此,只要顺著他的意思做就可以了。何况他提出的做法对我们也有好处。但葛郎台侯爵并不知道那个暗语。那个暗语是个天才的主意,不,是天才也无法企及的主意。构成那个暗语的方法并无特别之处。我曾学过一些纪元时代的构造学,知道这样一条定则:凡以精神体控制的魔法机械,其构造方式必然可逆。” 纳瓦什抢话:“是的,我知道这条定则,我在许多书上读到过这句话,我正打算用它去破解暗语呢。用精神体控制的魔法机械,也就是现代所说的‘玛那机械’,只要向它输入幻术质的精神力,迫使它相信已经处于被触发状态,它就会将暗语反馈出来,询问破解者是否更换暗语。为了抵消这个吐真效果,古代的设计者们往往用一个谜语来掩盖暗语本身。但谜语这东西,在天才面前是无效的!” “让隆巴多说!”兰斯生气的阻止纳瓦什。 “不,纳瓦什先生。我承认你是个天才,但这次这个暗语你一定破解不了。谜语本身没什么难的,侏儒们说了之后,我们研管会里也有人能破解,包括仙妮那样的粗线条。‘什么生物早晨六条腿,中午四条腿,晚上五条腿’,答案是‘半人马’。关键是这个谜语是用某种特别的语言表达。” “什么语?”纳瓦什扬了扬眉毛,挑战的说道:“西方话?矮人语?精灵语?这些话我在五岁的时候就能说,讲得比爱萨克爵士还地道!” 隆巴多冷冷的答道:“兽人语。” 此言一出,纳瓦什立刻后退两步,后脑勺碰在凸出的石壁上,发出一声惨叫,蹲了下去。 “兽人语……”兰斯沉吟道。兽人有语言吗?芬顿人一般认为,兽人的智力不足以制造一门语言。但是,连地精都有自己的语言!侏儒们这一招玩的可真绝啊!的确,葛郎台领主再怎么天才,也不可能懂兽人语! 铁锤布朗问:“但是,还是有人把暗语破解了,不是吗?你说有人在研管会之前进入了荒脊哨所。” “正是。这也出乎侏儒们的意料。他们认为没人能破解兽人语的谜语,就放松了监视。结果就有这样一个通晓兽人语的人!他秘密的穿过了荒脊哨所,进入了地下城底层世界!然后,他似乎让那里的龙提早结束了休眠期,开始觉醒了!一条远古时代留下来的红龙!” “龙!”几个声音一起喊道。兰斯看了看,苦修法师们惊骇不已,矮人们眼里却放出兴奋的光。显然,龙在矮人语里也是同样的发音。如果兰斯没弄错,精灵语的龙也是同一个。 “那么,前两个区域的混乱状况不是侏儒们设定的咯?”可怜盗贼问。流里流气的他摆出一副严肃表情,看来十分滑稽。 “不是。海水是荒脊哨所的自动防卫系统。那些凯奥斯荒原的魔兽可能是龙的潜藏意识唤来的。这是一条无比强大的远古巨龙。荒脊哨所最初就是为了监视它而制造的。荒脊哨所是太古时代的遗物,最初是人类和侏儒共同建造,现在只剩下侏儒,人类则是之前各次开放日进来的冒险者,侏儒们通过谜题考察这些人类,挑选合适的,将他们带进荒脊哨所,让他们工作。多半是魔法师和学究,像这种人,只要给他们几件太古科魔文明的实物,就可以免费驱役他们一辈子……”隆巴多不好意思的看了纳瓦什一眼,但学究正在兴奋,根本没注意到隆巴多的不敬之词。 “巨龙觉醒了,会怎么样呢?”兰斯谨慎的问道。如果确实有危险,他准备掉头就跑。冒险者的荣誉……荣誉这种东西,在教皇人身安全面前是不值一提的。 “龙还没有完全觉醒。据荒脊哨所的两台太古科魔机脑我不知道那是什么玩意计算,龙这次只是被人惊动,不出意外,它在半个月之内会再次陷入安眠。但是,如果侏儒们无法镇压住地下城的异动,混乱蔓延到后排区域,甚至哨所内,就会真正的惊醒巨龙。那时,真正的灾难就来临了……”隆巴多眼里的惧意再也藏不住了。 山洞远处忽然传来一阵模糊的怪叫声。众人不约而同的把那叫声同巨龙联系起来,不禁战栗。唯有不懂事的小雅希蕾娜抱著她的兰斯哥哥,咬著手指悄悄打盹。 小雅担忧的看著兰斯,但兰斯在她头顶轻拍了一下之后,她就镇定下来。嗯,哥哥就在身边,没什么好怕的…… 牧师心里却想:看来,走路的时候到了。喔,远古巨龙大战佣兵行会,场面兴许很壮观吧。 “会很好玩儿呢……”夏菲淡淡的声音,在众人听来,倒像另一个幽灵。 铁锤布朗拍著拳头,豪迈的说道:“真想不到。索多玛原来是一个龙巢!红龙是恶龙,而人类和我们矮人的力量都在削弱,恐怕对付不了它。一旦觉醒,必然造成巨大的灾难吧!看来,我们必须协助傻瓜侏儒,一起干一票了!” 隆巴多大为感动,摸著后脑被矮人打伤的地方说:“矮人先生,你能这么想真太好了!真后悔没早点向你言明!巨龙觉醒,对我们索多玛研管会,这也是突然掉到肩膀上的重担啊。” 可怜盗贼也说:“我,西……”差点不小心吐出了自己名字,盗贼连忙闭上了嘴。他声音不大,又赶上一个不会讲人类语言的矮人在一旁大声嚷嚷,除了耳力像魔兽一样强的兰斯,谁也没听到他说了什么。 以克鲁索为首,苦修法师虽没表态,但看得出来,他们对侏儒掌握的科魔机械很有兴趣,不想退却。 至于格庭根学究纳瓦什,不用说,早就乐得手舞足蹈了。龙,还是远古恶龙,是多么难得的实验素材呀。 兰斯听得很不是滋味。怎么,我居然不慎跳进英雄团队里来了? 按照他的逻辑,像龙这种潜在的威胁到处都有。只要不烧到自己头上,他才懒得管呢。要是真烧到自己头上,他有信心把龙引到别人家…… 兰斯给众人泼冷水:“请问,隆巴多先生。如果,只是如果,红龙真正觉醒的话,以我们和侏儒的力量,该如何阻挡它呢?这涉及到配合及信任方面的问题。” 众人顿时闭嘴。各自在脑海中勾画出巨龙肆虐的可怕场面。龙,万物之王,在神与生灵之间。别说他们几十个、几百个冒险者,就是把全星落的正规军集合到一起,也只能稍稍拖缓时间而已。龙实在太强大了…… “屠龙?”小雅忽然说道,声音不大,却偏巧赶上众人正在静静考虑兰斯的话,每个人都听得清楚。 少女稚嫩的、并不那么确定的声音传入耳朵,在脑海里回响。只是一个疑问,比远处风声更加不确定,更加遥远且不真实。 屠龙。 在冒险者心中,一个近乎神圣的词汇。如同奇迹,因为遥不可及,早已忘却许久。只有在年少轻狂时才有过的梦幻。一直以为,不会有人在耳边提及。因为太荒唐、太愚蠢,因为,太梦幻了…… 兰斯很不情愿的看到,他的冒险伙伴们脸上变幻不定的神色,有荣耀,有恐惧,有思索,最终,或迟或早,每个人眼眸中都现出同一种色彩,自豪,自豪得接近狂妄,随著火把的光向上燃烧。 兰斯知道坏了。他当然听到小雅刚刚说的那个词。屠龙。屠龙对兰斯毫无意义,但糟糕的是,它偏偏对别人都有意义。世上像兰斯这样理智的能有几个? 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啊……看看小雅,女孩奇怪的盯著冒险者们,满脸“大家怎么了”的表情。兰斯脸上的笑容更柔和、更无懈可击了,以掩盖他心里那张哭丧脸。 退一步想,试问,如果是小雅这样可爱的女孩子要自己做什么事,恐怕无法拒绝吧? 牧师这样安慰自己,丝毫没考虑到,人家的出发点跟他不一样。 不远处,一块石头从洞顶滚落下来,激起一片回声。机警的盗贼和铁锤布朗立刻摆出了防卫姿态,隆巴多却横过手臂,挡住他们,独自向前走了几步。 隆巴多瞪著眼楮,朝洞顶黑暗处盯了一会,问道:“仙妮?是你吗?” 那影子哼了一声,化作一团赤红色火球,碰的向地面坠落。众人本能的举起手臂,护在胸前。但那火球却一下子不见了,是最单纯的幻象,却不是用咒语发出来的。 现在,在兰斯面前站著一个身材高挑,穿著一件鲜艳的红色夜行装的女子。她扎著高高的发髻,眼角像发髻一样,锐利的向上倾斜。看起来,是一个极富主见、极难妥协的人物。 隆巴多向那女子迎了两步,高兴的叫道:“仙妮!果然是你!我就知道你没走!” 仙妮一摆手,让隆巴多止步。她的眼楮一直看著小雅,看得小雅不好意思,往兰斯身后躲。 “屠龙?”仙妮轻蔑的说道,但她的笑容却显示,她很赞成这个疯狂的念头,如果有机会,她是一定要参加,一定不会错过的。 不明所以的,兰斯直觉的感到,他讨厌眼前这个女人…… 第072章 观星台 索多玛研管会的副会长仙妮加入队伍后,主动承担起带队的责任,和隆巴多一起到队伍最前领路去了。黑衣法师会会长克鲁索乐得把地图都交给铁锤布朗,自己则拖在后面,暗暗向兰斯靠拢,想方设法拉近与兰斯的关系。 只听小雅希蕾娜对兰斯撒娇:“哥哥,刚刚那个扎辫子的姐姐‘那样’看人家,雅希蕾娜觉得好讨厌哦。” 兰斯没有答话。克鲁索在他前面,看不到他用什么方法安抚小女孩,但小雅希蕾娜不再揪住不放了,还“咯咯”的笑了起来。无疑,这个奇怪的魔法师在安抚女孩子方面,具有与他那超凡脱俗的容貌相应的高超手腕,他的做法,绝不是克鲁索这样没女人缘的苦修法师能猜得到的。 克鲁索心中已否决了好几种搭话的方案,忽然灵机一动,兰斯讲话总爱把“主”挂在嘴边,可见他对圣神教颇为笃信。圣神教多年积弱,又遭了芬顿王一纸禁令,在芬顿早已风光不再,这倒是一个很好的话题,兰斯肯定感兴趣。 克鲁索思量再三,决定采取谨慎的做派,先套套兰斯的身份再说。 此时,克鲁索已经和兰斯并肩而行。侧过头刚要讲话,却看到兰斯居然抱著那漂亮的精灵小妹妹走路。雅希蕾娜勾著兰斯的脖子,满脸笑容,一绺金发垂在耳边,随著步伐前后摇晃,怀里还抱著一只半睡半醒的肥猫,可爱得远超过克鲁索四十多年的见闻。要不是亲眼所见,谁敢相信世上有这样漂亮的女孩呀!苦修法师一愣,张著嘴巴,一句话也讲不出来。 兰斯却注意到他,笑著向他打招呼:“克鲁索先生。” “哦,兰斯先生。”克鲁索慌张的答道,“我在想,你会不会是一个牧师。” 这话问得太唐突,很容易引起对方的反感甚至敌视。话一出口,立刻后悔,在心里叫苦不迭。唉,克鲁索在心里长叹。加入苦修法师的行列已有三十年,日夜辛苦修行,从未有一天偷懒,想不到定力仍是如此不济! 克鲁索满脸苦相,暗暗在系著苦修带的腿上捶了一下,拉动大腿肌肉…… “喔,牧师呀!你真说到我心坎里了,克鲁索先生。”意外的,兰斯脸上笑容未改,“我倒希望我真是个济世救人的牧师,不过,际遇弄人呀……” 克鲁索奇道:“咦?这话是怎么说?” “是这样的,克鲁索先生。我幼年时曾经在一所神学院受过教育,对圣神教的教义有所了解,耳濡目染的,也渐渐喜欢上牧师这个行当。不料在神学院待了几年,就因为家族的事业所需,被迫转学到一所魔法学院学习魔法。神职者之路就此断绝,每次想起来,都觉得人生际遇,实在是无奈得很!” 兰斯满脸惋惜的表情,做得惟妙惟肖,就算是了解他为人的艾莉莎小姐在这儿,都看不破他的真实想法,更别说克鲁索了。苦修法师唏嘘感叹不已,心里却想,好险,一个魔法奇才差点浪费到神学院里! 其实兰斯的话多半是真,仅仅将魔法学院和神学院的位置掉换了一下而已。 “起初也为了这事跟家里闹过一阵,最后也只能妥协。好在魔法师之道我也不讨厌,终究比做战士好吧。做不成牧师,总算信仰还在。我那时就打定了主意,作个教会外的牧师,一有机会,就把教义传播给需要真神垂爱之人。”说著,兰斯悠远的目光望向队伍前列,可怜盗贼的所在处。 克鲁索默默点了点头。兰斯的聪明早已领教,不料他还是如此虔诚的人。仪态容姿高雅脱俗,富于领导才能却低调、谦虚,真是难能可贵!如此多的优点聚集到一个人身上,简直近乎神迹,难怪那些女孩子会乐意与他交往了。 抬眼时,却看到小雅笑著看自己,少女一双黑黝黝的大眼楮好像在说,“哥哥就是这么善良的!” 克鲁索心中赞赏不已。兰斯的优秀,让苦修法师不由得有些自惭形秽。的确,以兰斯表现出来的才华来看,不需苦修,数年之内也能跻身于顶尖魔法师的行列。但苦修才是魔法的正道…… 克鲁索正要开口劝解兰斯,想培养他对苦修之道的向往,却有一人老实不客气的挤到他与兰斯中间,一肩膀把他挤到一边去了。定楮一看,原来是新加入的盗贼,索多玛研管会副会长仙妮。 仙妮神色不善,笑意中尽是嘲讽,她的目标,却是缩在兰斯怀抱里的精灵女孩雅希蕾娜。小女孩察觉到仙妮的存在,毫不犹豫的冲她吐舌头做鬼脸。 “雅希蕾娜!对上了年纪的前辈不可以没有礼貌!”兰斯斥责道。 仙妮笑容一收,冷淡的挥了一下手,仿佛教兰斯闭嘴一样。对雅希蕾娜说:“小妹妹,你累了吗?如果走不动,姐姐扶著你好不好?怎么可以让男人抱著呢?我们女人,不是非要别人照顾的弱者。这样会叫人家看不起呢。” 仙妮讲话语速极快,克鲁索一时不能理解她的意思,但黑衣法师会的头领莫名的感到一阵寒意,情不自禁的后退,躲到两人后面观察。这个女人不好惹! “不要你管。哼。”小雅希蕾娜搂著兰斯的脖子,侧过脸去不看仙妮。又对兰斯说,“哥哥,雅希蕾娜还是有点冷,再抱一会好不好?” “当然。要抱多久都可以呢。哥哥有的是力气。”牧师乐呵呵的答。 “哥哥真好!” 小雅希蕾娜高兴的抱住兰斯的脖子摇晃。她的心智、记忆此时都不过五六岁,撒娇的方法也和小女孩一样,这样做对她来说实属自然。但在研管会副会长眼中,一个这样大的少女非得让别人抱著走路,简直成何体统! 都是这些肤浅的、自以为漂亮、爱撒娇的女人把我们女人的地位搞得这么低。我们不是男人的附属品!仙妮拳头攥得紧紧的,在心里怒吼。 “雅希蕾娜!别这样,哥哥会累的!”小雅在一旁抓住了雅希蕾娜,不让她乱动。 “没关系。我一点儿都不累。” “小妹妹,你现在多大了?还让人抱!”仙妮忍无可忍,向前走了两步,几乎贴到雅希蕾娜纤细的腰肢。这样,她也能嗅到精灵少女身上奇妙的香气,能感觉到她身体的柔软和娇弱。雅希蕾娜真的是太美了,女人的仙妮也不能不感到怜惜。但她也因此更加生气。兰斯环在雅希蕾娜腰上的手臂在仙妮看来,比巨魔绿色生著稀疏长毛的爪子更可恶。都是这种狡猾的、自以为是的大男人,把世上的美貌少女教坏了!他才是万恶之源头! “不要你管,老女人!”雅希蕾娜冲仙妮吐出粉红色的小舌头,故意把鼻子皱了起来,弄出了好多皱纹。 “没礼貌!”兰斯抖了一下手臂,装作生气说。 “老、老女人!” 佣兵联合会女副会长突然火冒三丈!冲上来抱住小雅希蕾娜的身子,非要把她从牧师怀抱里夺过来不可!女孩生气的叫起来,用小手去掐仙妮的肩膀。可惜人家十二级盗贼的肌肉硬著呢,根本不是她动得了的。 “你干吗非要跟我的雅希蕾娜妹妹过不去?”好脾气的兰斯也受不了了,用力往回拉雅希蕾娜。 “谁跟她过不去啦!我是跟你过不去!你这个小白脸!骗子手!少女公敌!”仙妮一边使劲,一边痛斥兰斯。 “小、小白脸!太无礼了!神不会宽恕你的!” 小雅“呀”的叫了一声,用力抱住了小雅希蕾娜的一条腿,也不知是要帮谁的忙。 雅希蕾娜被三个人拉扯,尖叫起来,场面乱得令人发指。前头的隆巴多急忙跑过来拉架。隆巴多抱著仙妮的腰拼命向后用力,大叫“冷静”。其他人却都摆出一副幸灾乐祸的态度旁观。只见矮人、盗贼、苦修法师皆面露笑容,夏菲戴著面具,看不到表情,可肩膀笑得直抖,显得比谁都高兴。 “低水平的街头打架,一点研究价值都没有。呸。”学究纳瓦什研究了几秒钟,做出结论。 过了好一阵,仙妮冷静下来,混乱才渐渐停止。小雅希蕾娜终于不让兰斯抱了,仙妮算赢得了小小的胜利。 小雅希蕾娜躲在兰斯身后,对仙妮怒目而视,尽量做出生气的样子。在她有限的记忆里,还是第一次碰见这么讨厌的女人。 这女孩子不可救药了!仙妮也恶狠狠的瞅著小雅希蕾娜。当她的视线转向另一个短头发的少女,小雅,却发觉对方同样是满眼的敌意。 “你真是祸源啊!”女副会长指著兰斯鼻子道。 “我原谅你的粗野。因为,在圣者彼耶明看来,世人都是愚昧无知。你与普通人类之间只有程度的差别。”牧师打开她的手,摆著架子还击道。 闹过之后,这支冒险队伍内部出现了明显的裂痕。兰斯、小雅、雅希蕾娜走在队伍后面,盗贼,苦修法师、矮人和仙妮走在前边,明显是一伙,隆巴多、纳瓦什、夏菲在中间,尴尬的和事老位置,其中隆巴多倾向于仙妮那一阵营,夏菲则好像要随时加入兰斯阵营的样子。 经验丰富的冒险家铁锤布朗担忧的看著他们。队形全乱掉了,如果此时遭遇魔兽的突袭,恐怕会损失惨重。 幸好,地下城的这一区域波澜不惊,没有一点危险。隆巴多说这一层叫“回收区”,是荒脊哨所的垃圾场。侏儒们把损坏、失效的科魔机统一放在这一层回收再利用。因为大多数科魔机都是为人类乘员设计的,当荒脊哨所原本的人类士兵离开后,这些科魔机就没用了,丢在回收区长年无人照料。索多玛发现地下城后的一千年里,不断有人类、矮人冒险家来到这一层,将科魔机搬走。因此,此时的回收区只是一大片空地。放眼望去,只有残破的石板地面,被一排排半尺高的石墙分割成无数方格。没有风,地面上却有一层红色的沙浪穿行。走近了一看,居然是无穷多个红色的机械虫子在地面上爬,最大的有五六厘米长,一厘米高,最小的还不如雅希蕾娜的小手指甲大。兰斯小心翼翼的捉了一只观察,发觉这些机械虫子跟一层的金蚂蚁造型十分相似,是一些具体而微的科魔机。 “这是‘回收者’。”小雅希蕾娜蹲在兰斯身旁,兴冲冲的告诉他。 “回收者。”兰斯琢磨著这个词汇,显然,是小雅希蕾娜根据回收区的名目编造的,“它们是做什么用的呢?你知道吗,雅希蕾娜?” 雅希蕾娜道:“回收金属的呀。回收者在各处寻找可使用的金属颗粒,吞到肚子里,熔化成金属液。科魔机在封闭环境放得久了,表面会因锈蚀而损伤,回收者就爬到科魔机身上,用金属液修补科魔机的表面。” 兰斯、旁边偷听的纳瓦什都大吃一惊。他本来只是逗小雅希蕾娜玩儿的,不料她居然真的说出了一大篇道理,听起来像模像样。 雅希蕾娜看他们发愣,更高兴了,继续说道:“一个完整科魔系统的维护,通常是由两个智能脑合作完成的。回收者通常归科脑管,一般情况下,科脑又通过‘仆役’来完成工作。这是技术含量最低的工作,只要用‘红帽子’那种智商的‘仆役’就可以啦!” 又是一头雾水。兰斯和纳瓦什竭尽所能的回味小雅希蕾娜的叙述,却根本弄不懂。这不会只是小女孩的胡言乱语吧? “‘红帽子’又是什么呢?”纳瓦什没把握的问道。 “‘红帽子’是‘仆役规则’的一种!就像是……”雅希蕾娜想了一会儿,“雅希蕾娜想不出来……总之,看到就知道!” 兰斯和纳瓦什对视了一眼:终究还是小女孩的胡言乱语。 “诸位!”克鲁索朗声道,平伸双臂,示意众人听他讲。“研管会的两位调查员,隆巴多先生和仙妮小姐刚刚研究了一下,建议我们从,哦,‘观星门’进入荒脊哨所内层区域,因为那扇门是由他们的一位同事兼朋友管理的,没有侏儒参与。”克鲁索回过头看隆巴多。 隆巴多清了清喉咙,刚要开口,就被仙妮挡在身后了。女副会长高声说道:“大家知道,索多玛研管会对外公布了两条资格限制,一条是冒险者等级不能小于八级,还有一条,是不能为女性。前面一条是安切洛蒂会长提出的,也是为了大家的安全著想。后面一条,完全没有任何道理、荒谬、可笑、难以置信的限制是由愚蠢、迟钝、老迈、交流障碍的侏儒们提出的,他们没说明白原因,只说是系统维护所必须。也就是说,连我们会长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出于对荒脊主人的尊重才勉强答应下来。安切洛蒂会长是个明事理的人。大家都是有经验、有胆识的冒险者,我考虑,只要我们越过侏儒这一关,直接向会长说明情况,他该会为我们放行。谁有异议吗?”声音洪亮得过分,似乎刚刚吵架的劲头还没消退。 众人面面相觑,谁也说不出什么反对意见。毕竟除了研管会的二位,别人对荒脊哨所一点都不熟悉。 “既然如此,就让我跟仙妮带队,大家往观星台前进好了。”隆巴多道。 一行人一路向前,穿越了广大的回收区停机场,又爬上了一座宽阔的,几乎有两百级的台阶,来到一座半圆形平台。眼前是一段绝壁,只有修得平平整整的灰绿色岩石,看起来是条死路。但隆巴多在石壁上摸索了一会,找到一个掌纹,把手贴在上面,高喊了一个古怪的字眼,听起来像饥饿的秃鹫叫。石壁上发出一缕微光,扩散成长方形,豁然出现一道石门。也不知原来的石壁是幻象还是某种古代科魔机关。 纳瓦什露出不解、惭愧混合的表情,其他人倒无所谓,跟著仙妮和隆巴多,一个个鱼贯而入。又通过了十米长的隧道,来到一个空旷的空间,飕飕的冷风迎面吹来,让人不能自禁的打起寒战。前边不知是谁“啊”了一声,好像惊讶得不行。抬头一看,呵,头顶竟然是一片璀璨星河! 但见一条蜿蜒起伏的雾状光带横亘天宇,无数光点眨呀眨的,明了又灭,灭了又明,整条河因之体现出无穷的量感与层次感。以淡蓝色星光的内核为中心,无数条盘曲的、互不相接的星线呈螺旋状向外侧发散,一直延伸到天空黑暗的四角,陷入完全的“无”。但略微调整视角再看,原来的星线都不见了,无数的星光又构成一个个巨大的同心圆,像水的涟漪。 众人纷纷唏嘘感慨起来。在地下城里走了这么久,早忘记星空的颜色了,此时乍一看到,心情真是非笔墨所能形容! “难怪!观星台这个名字,取得真是贴切!”铁锤布朗拍手道。 “怎么,我们已经穿越了整个山体,来到巨龙山之顶了吗?”不知是谁说。 纳瓦什立刻反驳:“瞎说!你没听隆巴多说吗,索多玛的前四个区域是平行排列于同一高度,只有荒脊哨所处在它们下方。如果这是山顶,那回收区的高度就得超过一千五百米!我们爬了那么高吗?” “但这些星星……”老苦修法师桑德拉奇不确定的道。 纳瓦什斩钉截铁的道:“全是幻觉!不,说幻象才正式……” 小雅拉了拉兰斯的袖子:“哥哥,真的是幻象吗?人家觉得,星星好漂亮……” 兰斯耸肩,笑道:“我也不知道。”看小雅露出有点失落的表情,又补充道:“管他呢!只要漂亮就好了嘛。太古文明的那些东西不懂也罢!” “还是哥哥说得有道理!”小雅高兴的点头,仰望头顶的群星。她用手指指指点点,把星星连成各种形状,“哥哥!你快看,那几颗连起来,像不像一只可爱的艾索米亚飞熊?” “是飞熊吗?我看倒像骨卡鱼呢。” 小雅立刻嘟起了小嘴。的确,骨卡鱼不像飞熊那样可爱……兰斯只好转移话题:“在克兰有一种传说,当你在夜空看到流星,立刻许一个愿望,如果能在流星的光迹消失前许完,愿望就会变成现实。” “好美丽的想象呢。”小雅神往的说。 “不是想象,是真的喔。我小时候就曾经许了一个愿望……” “哥哥又骗人!呵呵。”小雅掩著小嘴,大眼楮闪闪发亮,弯成秀气的月牙。 似乎不想听兰斯哄女孩,仙妮突然一连串的大声咳嗽,喊道:“诸位,我和隆巴多先进去,试试和安切洛蒂会长取得联系,大家先在这里等待!”震得兰斯耳膜嗡嗡响。 没人理她。女副会长不满意的咳嗽了几下,正要说什么,被隆巴多推著向前走了。兰斯注意观察了一下,发现两人竟直接走进一块石壁里。过去一摸,却只是普通的岩石。起身正要往回走,却发现可怜盗贼也在做同样的事。 兰斯记起了心中的疑问,便叫住了可怜盗贼,逼迫他手抄一段教典。 “为了得到主的救赎,你要虔诚再虔诚。不止如此,还需要借助经典来加强信仰。”牧师拍著可怜盗贼的肩膀盗贼比牧师高,但此刻弯腰塌背的,手臂平伸刚好够到肩膀语重心长的教导他。 “我背下来好不好?”盗贼哭丧著脸恳求道,“我记忆力很好,真的!” 兰斯把一张羊皮纸强行塞进盗贼手里:“教典的文字一样是有神力的!别推搪了,快点,我念你写!” 他以一些关键词为基础,随便想了一些句子,加上教典里常用的修饰语,编成莫名其妙的文字。那可怜的盗贼不解其意,趴在石头上机械的写了下来。写罢,兰斯把羊皮纸要来看了看。 “不错!从认真的文字里可以看到你笃诚的心!”兰斯夸奖道,随手把羊皮纸塞进口袋。盗贼当然不会跟他要,一边做著虚无飘渺的保证,一边匆忙逃离牧师身边。 兰斯独自走到石壁间无人处,掏出了羊皮纸,和之前藏在怀里的从老科莱恩那得来的纸条。两相对照,不错,正是同一个人的笔迹。 牧师微笑起来。 邪盾盗贼团的前身是骑士团正规军的小分队,成为盗贼团几个月后,能够担当团长之职的,不会是原来的队长,而只能是真正有能力带大家摆脱困境的人。也就是说,有七成以上可能性,邪盾盗贼团的团长是等级最高的人。一个小小的盗贼团,有两名十六级上的高手的可能性,跟兰斯转职为战士的几率差不多。那么,可怜盗贼该是邪盾盗贼团里实力最强的人了,也就是他们的团长。 果然不出所料,可怜盗贼正是邪盾盗贼团团长,西隆! 以此为根基,要组织出一些言词,与真正的西隆结交并非难事。在圣神教的复兴计划里,正缺少一个能领兵打仗的戒律骑士团团长呢。掌握的信息已足够:西隆有一大批忍饥挨饿的兄弟要照顾,即使不用精神力窥探对方情绪,兰斯也有信心能说动西隆,何况他还是一个能够无中生有的交际天才呢。 想到此处,兰斯脸上的笑容更纯粹、更完美了…… 兰斯悄悄走回到小雅身边,刚想叫她,却看到小雅双手抱成拳,和她的夏菲师姐肩并肩,一起仰望星空,神情纯真而执著,好像正在等待什么。兰斯不想打搅她,就悄悄走到她背后。 “怎么还不见流星呀!夏菲姐,你想好你的愿望了没有?”小雅对夏菲说。 兰斯听得十分好笑:小雅果然把克兰的传说当真了,还拉上夏菲跟她一起许愿。且听听她们会许些什么愿望,以后想个办法小小满足她们一下。 “当然。七年前就想好了。”夏菲淡淡的语气,依然像不可捉摸的清风,但她本就是沉默寡言的少女,每一句话都是认真的,不该被他人忽视。 “七年前?吓!”小雅惊异的瞪著大眼楮,看了夏菲几眼,“我可还没想好呢。怎么办呀夏菲姐,这样,这样是一定会错过流星的啦!呜……” 听到这声“呜”,兰斯几乎要笑出声来。现在他已经了解了,这是小雅的口头禅,凡是遇到什么不能确定的事,小雅总会这样“呜”一声。可她不能确定的事情又那么多!这个小雅…… “等了这么久,还不见一颗流星!那个学究说的不会是真的吧?”夏菲道。 “咦?真的是幻象吗?看不出呢!如果真的是幻象,那可太傻了……哥哥,哥哥一定早就知道了!坏哥哥!” “我不知道啊。”兰斯道,走到两个少女身边。 “哥哥?!”小雅瞪著大眼楮,看著兰斯,脸上忽然泛起迷人的红晕,连忙低下了头。 “哦,学究乙,你也一起来许愿吗?”夏菲促狭的问兰斯。 “我不是学究!”兰斯皱眉道,“许愿这个建议倒是不错。” 三个人展成一排,默默的等待流星。但等了许久,天象也没有一丝变化。兰斯记起纳瓦什关于“幻象”的猜测,忽然觉得自己不该跟少女们一起发傻。四下一看,小雅希蕾娜正在逗她的肥猫,便借机靠了过去。 不料,那猫一看兰斯靠近立刻蹦进小雅希蕾娜怀里,瞪著兰斯,威胁的“咪咪”直叫,背上的毛都竖起来了。那情形,仿佛兰斯再靠近一点,就要挠他一爪子。 兰斯只好讪讪的走开。也不知道这猫跟自己有什么仇! 兰斯在人群中徘徊了一会儿,不知不觉中来到了矮人堆里。矮人的头儿,铁锤布朗独自坐在角落,默默的望著头顶的星空。矮人的身材本就短粗,他又抱膝坐在石头上,看起来活象两块圆石叠在一块。兰斯努力板著脸,不使自己露出笑意。 铁锤布朗察觉到兰斯来了,不回头的说道:“在我的家乡晨星,也很少有这样明朗的夜空。真不该是幻象!” “晨星的天空一定很高吧?”兰斯含糊的应道。他本能的感到,铁锤布朗此时只需要一个能够倾听的伙伴。 “那当然!比芬顿的天空至少高个几万米!至少相当于两座密银峰的高度!” 兰斯赞叹的“啊”了一声,尽管他不知道密银峰有多高。 “能看到这样的星空,这趟也算不虚此行。” 兰斯从矮人的语气里嗅到了黯然的味道,便试著安慰他:“别这样讲,铁锤布朗。冒险还没结束呢。我们依旧有机会发现索多玛的秘密。” “是啊。但我觉得,恶龙的事情既然是侏儒提出来,那一定不是说著玩的。屠龙,那只是笑话而已。兰斯,你们人类的寿命太短,不可能见过大世面,以熔炉之名,我铁锤布朗可是见过真正的巨龙。以我们的力量,多半只有灰溜溜的逃走。” “那又如何呢。”逃走,正合乎牧师的心意。 矮人微微叹息道:“不,你不知道,兰斯,我这次出来冒险的代价。如果只是见到巨龙觉醒而逃走,不说对不起别人,只跟随我的四个兄弟的情谊,我铁锤布朗便一百年也偿还不完。” 兰斯愕然道:“代价?” “是的。昨天得到了消息,在芬顿北方的边陲,芬顿的第二骑士团已正式对熔炉部族的矮人宣战。” 兰斯沉默了一会儿:“是啊。自从白山战役后,局势就一直很紧张……” “我可是在两个月前就得到了警告。我是熔炉家的三子,长兄是部族之长,二哥又在二十年前的矿坑世故中亡故。故此,兄长一早便警告我,不要来这次索多玛探险,免得给氏族增添麻烦。” 兰斯咀嚼著铁锤布朗的话,眼前的矮人居然是高山矮人氏族最大的一支,熔炉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吗?如果真是这样,那铁锤布朗对芬顿而言,的确是难得的人质。矮人王的顾虑不无道理。 矮人继续说道:“兄长说,如果我一意孤行,非要来地下城冒险,那先要断绝与家族的一切关系,免得拖累整个氏族。你或许不了解,我们矮人对王室血统是绝对忠诚的。如果兄长不幸身故,我又落在芬顿人的手中,你这么聪明,知道会是怎样一种状况。” “我也是人类,你告诉我这些有点不妥吧?”兰斯卖人情道。 铁锤布朗嘿嘿一笑,笑声尽量压低,不引起旁人注意,仿佛在宣告对兰斯的信任,直接忽略了兰斯的问题:“我于是就同意,跟熔炉一族断绝一切关系,自此,作一个不以熔炉为姓氏的矮人。铁锤是我最爱的武器,所以嘛……我这一辈子,就要跟武器为伴,行遍星棋大陆啦!” “值得吗?”牧师考虑再三,决定以这种方式来跨越铁锤布朗的心防 这个问题也许太直白。矮人愣住了,笑容僵住,脸上露出难得的迷惘、困惑的表情。兰斯也不讲话。 铁锤布朗想了许久,才以不确定的语气答道:“也许……” 兰斯站起身来,拍了铁锤布朗的后背一下:“但愿,铁锤一族能以冒险家之名在高山氏族里延续。”说罢离开了矮人。 寒星万点,光芒照在兰斯身上,却不及他心中一半寒冷。他真的有点厌倦,那个躲藏在暗处、冷漠的审视别人、从不放过一点儿可乘之机的自己。但他已经是那样的人。 铁锤布朗是个不错的家伙。兰斯心想。我这样判断,有多少是因为他对我表现出善意和好感? 从政治角度,布朗可说是奇货可居。他的装备是顶级的,跟随他的是矮人中最强的勇士,他的地位、号召力没有一点疑问。芬顿的军力,此刻对矮人是有一定优势的。矮人所倚仗不过地势险峻、距离遥远,芬顿不可能占领晨星高原,但战乱必然给矮人的政体造成极大扰乱,很可能会因之重组。到那时,不论本人意愿如何,铁锤布朗会是王座的一个有力争夺者。 有一天,我会利用到铁锤布朗的今天的友谊吗?我是这样的人吗?你可知道,你也许轻信了最不该信任的人?我会为了你的信任,而坚持不去利用你吗?在遥远的、未知的将来? 我或许还是会利用他。我可以利用一切,除了…… 兰斯的目光,缓缓移到肩并肩坐在石阶上的三个少女身上。夏菲和小雅看了半天星象,此刻都显得有点疲劳,心神不定的样子。而小雅希蕾娜还是一副满不在乎的纯真。 肥胖的白猫,咖啡在几个女孩面前踱来踱去,仿佛在挑选,哪一个女孩的怀抱最温暖,最值得投奔。犹豫之中,忽然看到兰斯的身影。肥猫一对异色的眼瞳顿时瞬息万变,展现出怀疑、思虑、狡猾、得意等各种情绪,最后一歪头,冲兰斯“喵”了一声,跳到夏菲小姐的膝盖上,舒舒服服的趴了下来,摇起了尾巴。 兰斯饶有兴味的观察著咖啡。只见白猫眯著双眼,无限鄙夷的藐视著自己,用肥厚的脚掌在夏菲小姐轻薄的白色长袍笼盖著的小腹上轻拍,那表情,仿佛把夏菲小姐当成一件物品,宣布对她的所属权,警告兰斯不能来打她的主意。 兰斯苦笑。他自认能够识人,最狡猾的骗子也能看透,但有时真搞不懂这只猫在想什么。因为它更聪明?还是不了解猫的思维方式?不过咖啡似乎跟普通的猫有点不一样,它有强烈的独占欲,并能长时间保持敏锐的直感。 “还没有流星吗?”兰斯走到女孩们跟前,问小雅。 “没有。哥哥,这个会不会真的是幻象呀?你看学究一直站在那里研究,脖子都僵掉啦。” “谁知道他怎么想。大概又在找理由吧,无论怎样都说得通的谬论。” “幻象?不是幻象啦。”小雅希蕾娜忽然搭茬,“这是科脑的记忆,是这一个科脑启动时刻的天象图。它也记得流星的天象,小雅姐姐,你们真的要看流星吗?” 小雅附在兰斯耳边说悄悄话:“哥哥,你觉不觉得,雅希蕾娜自打进入回收区就怪怪的?总是说些奇怪的话。” “是有点儿……”兰斯默默的看著小雅希蕾娜,精灵女孩已把咖啡夺了过来,用甜食喂它。雅希蕾娜的记忆力是不是开始恢复了?但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似乎也不是精灵守护者该知道的,反而像一个人类女学究。 “流星!流星!”一直望著头顶的夏菲忽然叫了起来。抬头一看,果然,一颗硕大的红色星星自星河的中心滑向外围,漫不经心的拖著长长的尾巴,速度慢得像散步,似乎一刻钟都不会消失的样子。 “快点许愿哥哥!不然就来不及了!”小雅拉著兰斯的胳膊说。 “但是,这个真的是流星吗?” 少女们没有回答,都抱著小粉拳默默的祈祷。兰斯可没心思祈祷,他根本也不相信许愿之说。在他看来,世上的一切都可以争取,若是心存侥幸,反而争取不到了。 但兰斯心中也有疑惑:若是真要许个愿望,我会许个什么愿?不会一点也想不到吧? “雅尼妹妹,你许了个什么愿?”夏菲调皮的问小雅。 “秘密。”小雅红著脸,怯懦的回答,大眼楮忽闪忽闪的,目光四处游移,精神不稳定的样子。“夏菲姐许了什么愿?” “我呀,一定要成为世上最强的魔法师。”夏菲笑眯眯的,伏在小雅耳边说。但兰斯还是听到了。他稍稍有点诧异,因为他觉得一个美丽的女孩子,该有更纯真的梦想,不该像男人那样看重世俗的称号。这样的梦想,魔力低微的兰斯可帮不上什么忙。 兰斯回过头,仰望深蓝的夜空。星光还是那样璀璨,此刻在牧师的眼中,又多了几分神秘的色彩。 星光有一种魔力。兰斯心想。它可以让人们放下戒备,轻松的讲出心事。或许只是因为它太美,美得脱离现实,才让困锁在现实中的心灵得到短暂的休憩。 如果要修建一座前所未有的恢弘教堂,一定以魔力在天花板缀满星光。教典上固然没有刻意赞颂暗夜繁星的章节,但兰斯既然已是教皇,总会想个法子把这部分加进圣神教的教典里。那样,庇护所应该能得到更多纯粹的信仰能量吧。 雅希蕾娜突然“咯咯”的笑个不停,终于呛到了,咳嗽起来,正拍著她的后背,隆巴多和仙妮回来了。他们带来了好消息。研管会的同伴同意兰斯一行经自己把守的传送门进入荒脊哨所,但也必须向安切洛蒂会长密报,是否能留在荒脊哨所,还要看研管会会长的意思。所能做到的优待,是不让侏儒一族察觉这件事。考虑到对方的立场,这已是能得到的最好的结果。 一行人跟随著隆巴多和仙妮,穿越了荒脊哨所外层区域最后一道传送门,进入一条乳白色墙壁的环形长廊。 兰斯扶著小雅希蕾娜的后背,默默的走著,依然不能忘却观星台的美景。走了一阵,前头的铁锤布朗和西隆争论起来。矮人说兰斯身边总是围绕著女孩子是有道理,盗贼则很不服气,要对方讲出理由。 “明摆著的,作为一个男人,相貌仪态很重要。如此丑陋的你当然不能理解啦。”铁锤布朗闭著眼楮道。看来,布朗认为自己也是美男子,他与兰斯的结交完全属于英雄惺惺相吸的行为。其他矮人们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此话一出,盗贼固然是垂头丧气,个头一下比兰斯低了不少,别的人类却都诧异不已,因为他们谁也不能分清矮人中哪一个算比较英俊。苦修法师们不时畏缩的偷看铁锤布朗的长相,又红又圆的大鼻头,燃烧样的眉毛,凸出的眼楮,浓密的胡须,和其他矮人也看不出有多大区别……说不定是比较有气质?看不出来呀…… 雅希蕾娜拉了兰斯一下,附在他耳边悄悄说:“哥哥,矮鬼都一样丑呀。” “不可以没有礼貌。” 纳瓦什一点也不委婉的问道:“铁锤布朗,矮人对人类的外貌真的有审美能力吗?” 铁锤布朗不动声色的单臂举起了战锤,扛在肩膀上,金属的锤柄在肩甲上碰出“啪啪”的响声:“作为一个矮人我真该砸扁你的头。” 第073章 分化、驱逐 在巨龙山底巨大、空旷的地下隧道中,有一个孤独的旅行者,沿著地下山脉的山脊前进。一些发光的劣等元素精灵围绕著旅行者忽忽悠悠的飞行,隐约照亮了旅行者有著粗犷线条的脸庞。他已在空寂的地下隧道中徒步走了一个星期,但神色中却不带一点疲惫,相反,眼里尚有期待与兴奋的光:越来越接近他旅行的终点。 铁锤敲打岩石的“叮叮”声,随著阴寒的风从远方送来。旅行者倾听著,猜测声音的来处。是回声,也许来自前面一千里远的所在。龙的意识没有停止,隧道依然在开掘,或许已穿越了芬顿的国境,到达了遥远的北方,祖先们从未涉足的冰原与沃土。 “萨格拉丝。”旅行者喃喃的念出这个名字。寂静无人的世界,自己的声音出乎意料的沙哑、响亮。旅行者感到有点心惊,既而又自嘲的笑起来。 多么庞大、悠远的工程啊。绵延万里。 你开凿这个隧道有多久了?至少四千年。地下种族的几万个,甚至几十万个世代,就消耗在这无穷的劳作中。代价不会白费,萨格拉丝。我来了,带著能挽救你、挽救所有这些族群的契约。这是宿命,是你和我的宿命。 他几乎感到骄傲,为了从未听过名字的祖先而骄傲。太恢弘,太伟大了。这个计划早已超越了谋划者与执行人的能力界线。 这个无与伦比的工程,以自然伟力之等级的力量来执行,不该只是用来对付小小的敌人,应该用在更伟大、永恒的事业上。这是神才具有的力量。 神已经死了。是的。世界正在化为废墟,像它数十次重复的那样。 需要新的神。需要新的力量。在旧世界破败的尸体上生长出棕色的幼苗。这条地下隧道,巨龙之路,会成为一切的起点。只不过,这一次要跨越轮回,迈向真正的未来。 旅行者停下来,旋开水囊的盖子,喝掉最后一滴水。他将水囊抛下无尽的深谷,然后,用他坚硬而有力的手指拔开地表的一层浮土和结块的沙石,向下挖了几尺。下面是硬质、光滑的甲壳,放出幽幽的光晕,像最完美的金属。旅行者笑了。他知道,那是一块巨大的鳞片,如果此地有光,它会是炫目的红色,如燃尽的夕阳。在整个地下山脉的土层下,有亿万片这样的鳞片,连缀成一个整体。山脉的尽头就是旅行的终点。 地下忽然生起一阵大风,旅行者站立不稳,只得趴伏在地面上。地面在震动,仿佛远方有千军万马奔腾,但旅行者却想到水波的涟漪,一只巨大的水下魔兽高高的昂起头颅。 “我来了。请继续等待,安心等待。”旅行者笑道。这一次他没有被自己的嗓音吓到。 隧道之上一千米,另有一支人数众多的冒险队伍慨然前行。他们也许想破坏旅行者的大计,但旅行者毫不在乎。计划已经执行了几千年,不是几个人类就能阻止的。人类的一个世代也阻止不了只要转动第一个齿轮。到那时,复仇与征服的火焰将在半个大陆上点燃,旧有的文明将烧成一片灰烬,古代神罪恶的幼生体,将与其载体一同毁灭。 尔后,旅行者会播下新的种子,在星棋的土壤里生根发芽,长出真正的未来。 兰斯抱著小雅希蕾娜,小雅希蕾娜抱著她的猫,猫不知感恩的瞪著兰斯的脸。 牧师对这只猫真的无可奈何。幸好,他也不强求它喜欢自己。猫一向独来独往的,猫跟狗不一样。带来的是阿银就好了。 一行人终于进入了索多玛地下城真正的核心地带,荒脊哨所。他们走进有著乳白色、发光的石壁,和光可鉴人的黑曜石地板的微型大厅,等候隆巴多和仙妮的朋友来联络。等了很久,也不见有人来,但众人都沉迷于太古文明奇迹般的造物,啧啧赞叹中,时间不知不觉的过去了。 那位朋友终于姗姗来迟。还带著几十个研管会的同伴,从各个方向进入大厅,将兰斯一行团团围住。兰斯大略的扫视一周,这些研管会成员大多是游侠,也有披著大斗篷的潜行者,黑色斗篷肋部的位置被里面的某种东西撑了起来,向前方隆起。恐怕是上了弦的手弩。 兰斯知道,情况不妙了。拉著两个少女,小心的躲在苦修法师后面。 隆巴多和仙妮面面相觑,隆巴多上前一步,问一个光头、肌肉发达的大个儿:“史力克,这是怎么回事?会长呢?” 那个史力克却不说话,十分为难的样子,无奈的看向身旁一个芬顿贵族打扮的人。那贵族看来四五十岁年纪,留著棕色漂亮的髭须。 贵族开口道:“各位,我想我们索多玛研管会的公开声明说得十分清楚吧,女性、八级以下的冒险者禁止进入地下城。假若有人没有听到这一规定,我在这里再宣读一次……” 仙妮冷冷的哼了一声,打断了贵族的话:“什么时候,索多玛研管会轮到你来发言了,格伦森勋爵?” 原来这就是艾哈迈的代理人!兰斯注意的看了格伦森勋爵一会,那贵族脸上像罩著一层面具,远远的与身边所有的人拉开距离。看不出他的想法。也不见一丝情绪的印记。 “我已得到安切洛蒂会长授权,暂时代理他的职务。” “代理会长?”仙妮笑了起来,“哈!可笑!贵族先生,你连佣兵联合会的人都不是!会长呢?他人在哪里?我要亲耳听到他的决定。” “仙妮副会长,你已被停职了,无权过问研管会内部事务。” 仙妮的火立刻就被点了起来,连声吼道:“什么?你无权这样做!我是一级斥候,也是佣兵联合会的副会长,不经过协商就停我的职,会长也不行!安切洛蒂在哪里?叫他出来说话!” “仙妮,冷静!别这样……”看到仙妮向前冲了两步,隆巴多连忙拉住她,对格伦森勋爵说:“格伦森勋爵,还是请你说明一下情况。仙妮的话没错,她是佣兵联合会的副会长,研管会毕竟只是下属组织,以仙妮的地位,她有权要求解释。” “也许。”格伦森勋爵做了一个毫无笑意的嘲讽的笑容,“但是你无权向我声明。你被革职了,隆巴多。你不再是索多玛研管会的一员。” “什么!”这下隆巴多也急了,迅速向格伦森勋爵跨进。 克鲁索连忙拽住隆巴多:“别激动,且听他如何解释。” 格伦森勋爵道:“您是黑衣法师的克鲁索会长吧?” 克鲁索狐疑的看看他,点头。 格伦森平伸手臂,身后的一个人立刻把一张纸放在他手里。格伦森读了起来:“黑衣法师会,幽木国苦修法师会下属组织。会长克鲁索,十一级魔法师。会员桑德拉奇,九级,温沙魔法世家,节约施法;盖西迪,八级,一级法术极效特技;会员麦朗,八级……” 苦修法师们都诧异的看著格伦森,听到念自己名字时,无不露出惊骇的表情。兰斯看得出来,他们的等级不是秘密,但各自的魔法特技和专长无疑是秘密,索多玛研管会没理由知道的。 格伦森念完最后一个苦修法师的资料最后两人的等级不足八级,也无专长把名单递给后面的人,神情肃穆,无言的看了苦修法师们一会儿。 格伦森忽然低下了头,向克鲁索等人微微行了个芬顿军礼,道:“克鲁索先生。贵法师会的成员中,有两人未能满足等级八的要求,但是,苦修法师的异能众所周知,往往能施展出超过储备量的魔法,等级六的魔法师实力跟普通中等法师相差无几。况且,贵法师会的成员作为一个整体,如拆开来,必然影响实战发挥,使全队的水平大打折扣。研管会的下属人员只因为等级不符合要求,就拒绝贵法师会的两名成员进入索多玛,实在是做得教条、死板了。这是我们工作失误。我向贵法师会郑重道歉。” 克鲁索出其不意,愣了半天,才结结巴巴的答道:“啊、啊,好说……” 兰斯心里一寒。无疑,格伦森勋爵正在分化他们的队伍。苦修法师既然能准许入城,当然要跟其他人撇清界线。这一手玩得真够绝的。仙妮他们不是对手,女孩子几乎都是自己带进来,兰斯也无法可想。 “我代表索多玛研管会的会长安切洛蒂先生,正式邀请黑衣法师会的诸位进入荒脊哨所,与我研管会一道探索地下城的奥秘。只是,那位戴面具的魔法师,我手头并无资料。” 克鲁索张了张嘴,一句话也没讲出来。兰斯知道他想赶夏菲出队,但又怕得罪夏菲。立场真是尴尬得紧。 “如果我没看错,这是一位小姐吧?可否请你摘下面具来一展真容呢?”格伦森勋爵对夏菲说。 夏菲一动也不动,显然是要克鲁索替她说话。克鲁索额头已微微沁出了汗珠,头也不敢回。 格伦森笑了起来,又向夏菲行了个礼:“请恕格伦森唐突了,小姐。你虽然戴著面具,但风姿卓绝,实在是遮掩不住。格伦森在艾哈迈混迹数十年,除了侯爵小姐,尚未见过第二人仪态可与小姐你相比。然,这次地下城禁止女性冒险家入内,实在有不能逃避的理由。小姐能说服克鲁索先生帮忙,自是有过人的实力,可是,格伦森也只能向你说抱歉了。” 夏菲不置一词。看得出来,她好像对格伦森的好话挺满意,一时不会发飙了。 兰斯又是一阵不快。这格伦森勋爵年纪不小,哄女孩子的技巧倒跟自己有点相似。 “诸位矮人!”格伦森接过手下递来的名单,大略扫了两眼,正色道,很小心的没有给矮人加上“先生”的称谓,“这位匿名的盗贼先生,你们的水平超过要求太多,是冒险者中一等一的高手,我们索多玛研管会实在没有理由拦著你们。欢迎加入!” 矮人们和可怜盗贼受了格伦森的奉承,高兴得摩拳擦掌。 兰斯听了这番话,心里更凉了:隆巴多和仙妮被停职,再抛除苦修法师会、矮人、可怜盗贼,剩下的只有纳瓦什、自己和女孩们。看现在的情况,苦修法师和矮人能进入荒脊哨所已是意外之喜,肯定不会帮自己出头。那个死盗贼更是见风使舵的主。当格伦森勋爵把矛头转向自己,谁也不会帮忙。 果然,格伦森的视线转向兰斯和紧贴著他的两个女孩。格伦森勋爵长年混迹艾哈迈上流交际圈,夏菲戴著面具都被他看出来,眼光不可说不毒。而小雅和雅希蕾娜两个千娇百媚的少女,那是瞎子也不会把她们看作男人。兰斯此时只能很庆幸没给两个女孩化妆,自取其辱。 肯定要被赶走……牧师脑海里闪过这个念头,再次感到一阵不舒服。 但格伦森勋爵却未借机羞辱他们:“其他各位都不符合我们规定,只有请你们离开荒脊哨所。我们会派遣专人护送你们出去。” 说著,格伦森勋爵再次向众人点头,用眼神示意身边的助手:“都交给你们。”转身走进人丛,不见了。 人高马大的史力克站出来,大声说:“请各位冒险家遵从格伦森勋爵的建议,不要再给我们惹麻烦。我们确实有不得已的苦衷。”用词有点不伦不类。 苦修法师、矮人、可怜盗贼这些幸运者纷纷挪动小碎步,与兰斯一伙划清界线。克鲁索犹豫了老半天,满怀歉意的对兰斯说:“兰斯……” 兰斯却伸手阻止他说下去,“我明白的,克鲁索先生。”正要说些鼓励的话,却见纳瓦什矮著身子,往一个矮人身后躲。那矮人鄙夷的看著他,倒也不赶他出来。 兰斯顿时恼火不已。作为一个学者,纳瓦什想进入太古文明活遗迹的迫切心情可以理解,但行径也未免太小人了!小雅也怒目看著纳瓦什,雅希蕾娜傻乎乎的到处看,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正想过去揪纳瓦什,铁锤布朗一脚把纳瓦什踢了出来。矮人对兰斯咧嘴一笑,带头走向研管会的人丛。 兰斯目送著这些曾经的同伴离去。最后离开的是老苦修法师桑德拉奇,看得出来,他似乎想留下陪兰斯,不进荒脊哨所了。兰斯用目光向他道谢。桑德拉奇终于离开。门合上。史力克和剩下了十几个人靠了上来。 “跟我们走吧。有一条近路,直通最外层的区域。”史力克说,转身向兰斯他们来路的方向前进。 兰斯不得不跟著史力克,被一群佣兵管理者包围著,走上回头路。 史力克说得不错,的确是近路,只通过了一道传送门,他们就回到了索多玛地下城的入口。可是那传送门似乎是纯魔法启动的临时门,不可能顺原路返回。纳瓦什紧蹙的眉头说明了一切。 史力克又讲了几句委婉的话,带人回地下城去了。兰斯无话可说,只在洞口处呆呆的站著。一个佣兵管理者推了他一把,他向前踉跄了一步,站定。青白的天光照在脸上,似乎还是清晨,但在地下呆得久了,仍觉得有些刺眼。 他突然发觉,自己愤怒得脊背有些发抖。 背叛。起初,兰斯心里只有这个词。但他立刻就明白,自己是输给了那个格伦森勋爵。毫无缓和余地,完全、彻底的失败。在他最喜欢的战场上。这真是一种从未体验过的、一种羞辱。 “哥哥……”两双温软的小手抓住兰斯的胳膊,想要尽力安慰他。不只是善解人意的雅尼,连不懂事的小雅希蕾娜也看出兰斯心情不好,把下巴靠在兰斯的肩膀上,轻轻的积压。这让他尤其感动。 兰斯笑了,即使情绪低落,微笑仍赛过初升的旭日。他摸摸女孩们的头,安慰道:“别担心,哥哥另有好办法进地下城!你们的兰斯哥哥,不会输给那个什么勋爵的!” 小雅抱住兰斯的腰,显得一点信心也没有。 一边的仙妮又冷笑起来。夏菲显得若有所思。隆巴多和纳瓦什则沮丧得说不出话。 兰斯看到仙妮笑容里的自嘲,也不怎么生气。 仙妮不甘心,像仙妮这样强势的女性,怎么可能认输。牧师想。 猛然间,一道灵光在他脑海中闪现。他知道该如何跨过格伦森勋爵的防线了。只要拥有比勋爵更多的人手。 兰斯向费伦镇的方向远望,冒险者的帐篷比昨天少了不少,有点稀稀落落。一些自知本领不济的冒险队伍离开了,留下来的多半是不肯放弃的女冒险家。这让他有了更大的信心。 “很好。格伦森勋爵。我来了。以真神的名义,让我丢丑的罪责,你会加倍奉还。” 第074章 女人的反击 这天上午,在索多玛哨所背阴的墙壁上,贴出了一张奇怪的告示。大意是研管会方面经过内部研究,认为原定的地下城资格限制尚有缺陷。为广大远道而来的冒险者著想,本研管会决定推出第二套审核方案,以做补充。本次审核考试对所有未通过第一次资格审核的冒险者开放,无论因等级或是性别问题未能通过资格审核者皆可参加。审核地点,幽木国黑衣法师会营地,审核时间,即刻开始,至傍晚结束。落款是索多玛研管会前副会长仙妮。 告示一贴出,看到的冒险者无不喜出望外,奔走相告,不到两个小时时间,消息已经传遍了所有营帐。人们纷纷拥向黑衣法师会的两个中型帐篷。那儿附近本来是规模庞大的比尔佣兵团宿营地,因比尔佣兵团已于昨天撤走,留下大片的空场。 黑衣法师会的主帐篷。一个瘦高、秃顶的男子进进出出,抬出一张圆桌、几副座椅,在众人围观之下,面无表情,甚至有点百无聊赖。有人认出,这男子是索多玛研管会的高级调查员,盗贼隆巴多。新审核方案无疑又多了几分可信性,被涮下来的冒险者们一时都雀跃不已。 快到中午的时候,场地里已来了数百位冒险者,或站或坐,场面颇为热闹。可不知为什么,仙妮副会长却迟迟不见动静。有等不及的冒险者进帐篷里查看,仙妮副会长果然在帐篷里,手里拿著一张讲稿,踱来踱去。仙妮让冒险者们少安毋躁,安心等待。她以名誉担保,肯定会拿个合理的方案出来,不会让大家白跑一趟。 仙妮在大陆佣兵界,特别是女性雇佣兵中素有威望。她既做了保证,众人也不好再催促。何况本来就是意料之外的机会。 冒险者们又等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怀著期待与忐忑的心情,互相交流起来。这些冒险者水平参差不齐,一多半是女性。话题大都围绕著索多玛地下城资格审核,对研管会出台的诡异规定多有微词。 凭什么要设立八级的水平限制?要知道冒险者是团队行动的,不是单打独斗,相互间的默契比什么都重要。一只成熟的冒险团队中,总有几个为了集体利益牺牲个人前途的伙伴。这些人把大半时间投入到专项训练中,所谓术业有专攻,他们的等级或许不高,能力可未必差,是团队不可或缺的成员。临时拼凑成的队伍,队员相互间又能有几分信任呢。 凭什么,女性冒险者不能进入地下城?这个敏感的话题一聊起来,更是令女冒险者们义愤填膺,怒气上涌了。 “我和我姑姑,纵横星落大地数十载,解决各等级佣兵任务不下一百件。一听到‘银色双闪’的名号,那个冒险者不竖起大拇指?”一个腰跨长剑、英姿飒爽的女剑士昂然立在人群中,大声说道,“不曾想,今天竟碰到这样的事!这究竟是地下城探险,还是哪位贵族公子的招亲大会?” “就是。”一个女盗贼帮腔道:“探险看的是真本事,跟性别有什么关系!总有些不知好歹的男佣兵,一看咱们是女性,心里就有几分别扭。每次遇到这事我就气不打一处来!索多玛研管会作为官方组织,居然也干出这样无理的事!” 有人问女剑士:“琼小姐,你的姑姑呢?怎么没看见她来?” “别提了。姑姑昨天跟研管会的人吵了一架,气病了,在营帐躺著呢!”女剑士愤然道。 “可要保重身体呀!那些不懂事的男人,跟他们生气不值得!这回有仙妮副会长给咱们做主,……快看,仙妮副会长出来了!副会长!副会长!” 前排的女冒险者们聒噪起来,纷纷向营帐靠拢。后排的则踮起脚尖,伸直脖子张望。果然,仙妮副会长挺拔的身姿自帐篷里走出,身后还带著四五个跟班的男人。副会长面带自信的笑容,向四周的女冒险者们挥手致意。 人头攒动,黑压压的一片。前排有几个小个子的半身人和野精灵,还有一个身高足有两米的女巨人,站在人群正中的位置,格外显眼。 仙妮见惯了大场面,但此时也难以自禁的激动起来。眼前的可都是冒险者姐妹呀! “仙妮会长,那个莫名其妙的性别审核是怎么一回事?你可要帮姐妹们做主呀!” “仙妮大姐,你还记得我吧!我可是十三级啊!你知道我的身手……” “仙妮大姐,我代姑姑向你问好!” 等了太久,女人们的热情一下子点燃了。都想聚到仙妮身边,听听她的想法、意见。要不是事先用红色的围绳将场地圈好,女人们早就跨过界线,扑到仙妮身上了。两个不起眼的男性,隆巴多和纳瓦什竭力维持秩序,将一些想要从绳子下面钻过来的女人阻住。 黑衣法师会的帐篷门开了一条缝,几双眼楮从门缝里向外望著。自下而上,分别是雅希蕾娜、小雅和善良的牧师,兰斯。雅希蕾娜跪坐在地上,小雅弯腰扶著雅希蕾娜的肩,兰斯站著。 女人们的热情,不但叫两个女孩吓了一跳,连兰斯也吃惊不小。群情激昂的场面兰斯不是没见过,可像这次这样团结、真诚、热情的,的确少见得很。 可以想象,要是自己站在那桌子搭的临时讲台上,肯定会受到女人们狂热的诘问,还真不太好对付。仙妮果然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啊! 到目前为止,仙妮应对自如,不,仙妮是全身心的融入到愤慨的女人之中。只要照此发展,毫无疑问,计划会成功的。 兰斯稍稍放下了心。不自觉的回头看了一眼,夏菲小姐居然坐在床铺上看书。真是服了她…… 仙妮平伸双臂。女人们立刻相互推搡:“安静,仙妮大姐要讲话了!安静!” 霎时变得鸦雀无声。 仙妮面带自信而真诚的笑容,环视众人,仿佛身上罩了一层天使的光环。连兰斯也不得不承认,仙妮的长相其实蛮标致,此时看起来几乎算个美女,跟地下城里那个胡搅蛮缠的泼妇天差地别,简直不是同一个人了。 “姐妹们!还有其他的人!感谢你们能来到这里,听一个被无理停职的副会长的牢骚!”仙妮中气十足的吼出了开场白。 这个“其他”,自是指级别水平不足八级的男人们。前面已受够了少数派待遇,又被这样歧视,男人们当然不爽了,但他们不坚定的抱怨完全被女人的声音淹没:“停职?仙妮大姐被停职了?为什么?” 仙妮没有回答,继续讲道:“今天,在这芬顿中部第一山脉巨龙山山脚,在索多玛地下城,一座被少数特权阶级以卑劣手段侵占、控制的太古文明宝藏的门前,我们这些弱势者,我们这些被蒙蔽、被侮辱的女人们齐聚一堂,当著大家的面,我要揭发一场奸谋,一个损害了大家权益的诡计。星棋一切冒险者的神祗为证,我所说句句是真:索多玛地下城的秘密已被揭开,而研管会方面早已与地下城的控制者,地底侏儒一族有了接触,并私下达成了某个协议!” “什么!竟然有这样的事!研管会一直在欺骗大家吗?” “是真的吗?太惊人了!仙妮副会长,请给我们解释!” 这个消息太有冲击力了,人群一下子沸腾起来,女人的高嗓门相互争鸣,各种猜测如雪片般漫天飞舞。 人群激昂的情绪尚未平复,仙妮就再度抛出重磅炸弹:“索多玛研管会虽是佣兵联合会的下属组织,但多年来一直受到艾哈迈格伦森勋爵的控制。格伦森勋爵,一个贪得无厌的男性贵族,艾哈迈奸商,为了把索多玛地下城的秘密攥在自己手里,攫取最大利益,对侏儒一族的存在实施了消息封锁。他派出研管会的斥候,在地下城内对冒险者进行跟踪观察,挑选适合的合作对象。不仅如此,格伦森因为害怕我们女人敏锐的直感与洞察力,便禁止我们女冒险家进入地下城!我作为研管会中唯一的女性,也受到了极不公正的对待,强制停职处理!” 这下,人群更是炸开了锅。许多人愤怒的吼叫起来,因为大家的声音都很高,谁也听不清彼此说了什么。巨大的声浪把黑衣法师会的帐篷吹得飘飘摇摇,好像随时都会翻倒。小雅希蕾娜不知发生了什么,害怕的抱住了小雅姐姐,满眼的惊恐。小雅自己却也受到了惊吓,用力的回抱雅希蕾娜,仿佛落水的人抱住桥柱。 其实禁止女性入内是荒脊的侏儒提出来的,说成格伦森勋爵的主意,当然是兰斯的教唆。 在眼前的情况下,勾结异族、欺骗大众、牟取暴利这几条大罪,跟歧视女性比起来,反倒有所不及。当然要栽到可恶的格伦森勋爵头上咯。 看到仙妮的煽动能力如此之高,兰斯窃笑不已。背后传来微弱的魔法波动,回头一看,却见夏菲用魔法撑起了一个双层隔音的水球,躲在里面安安稳稳的看书。这个魔法兰斯自己也会,是芬顿学院那个不良中年乔的发明,看来流传还挺广。 帐篷外,仙妮的演说正将现场气氛一步步的推向最高潮:“……无论在精神上还是肉体上,我们女性都比男性优越!我们适应恶劣生存条件的能力更强,平均寿命更长,我们更重感情,更热爱和平,而男人更具动物性、劣根性。我们理所当然比男性更优越,更高等!应该由我们女性来承担主要的社会责任,成为星落的主导者!” 热烈的掌声,持续了十分钟之久。掌声还未止息,就有好几个女性活动家依次高声发言: “姐妹们,我们不做男人的附属品!” “女人,你不是弱者的名字!” “要夺回被侵夺的权力,就要打倒旧有的制度,建立一个更理性的、更积极的我们女性冒险者的联合会!与男人组织的老联合会分庭抗礼!” 这句话非常有见地,不止女冒险家们,连兰斯也情不自禁的跟著鼓掌。须知在道义上,现在全星落的冒险者都归佣兵联合会管辖,任何对抗联合会的行为都会被各国贵族认为有制造社会动乱的企图。但若是成立了一个新的联合会,在立场上就有了微妙的不同。贵族们可以将视雇佣兵对抗的举动为组织内部的夺权斗争,只要道理上讲得通,他们乐得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直接插手了。 兰斯注意看了一下,提出这个点子的是一个中年女魔法师,看身上的穿著,棕色法袍,裙角锈著蝎子图案,俨然是蝎尾飞狮团的一分子。仙妮叫她上台讲话,称那女法师为“绮丽丝前辈”。 绮丽丝在台上把她的设想大致向女冒险家们描述了一下。兰斯听得明白,不过是政治口号而已。但这一招效果可真好,现场的气氛更加热烈了。底下纷纷开始讨论“英仙冒险者联合会”的具体章程了。 仙妮等众人讨论了一会,瞅准空当,又把话题拉回到兰斯写的演讲稿上。在发表了一番慷慨激昂、感人肺腑的陈词后,仙妮开始列举“女性优秀论”的例证,挨个叫到那些著名的女佣兵、冒险家的名字。仙妮的声音高亢而清亮,发音清清楚楚,连最远处的冒险者都听得到。 每叫到一个名字,人群中就发出欢呼之声,簇拥著将被提名的女冒险家送到台上。如果那个女冒险家不在场,她们就用更加热烈的掌声来代替。 “‘山脉’,塔彼伊斯!黑石国最伟大的战士!” “安娜、琼!芬顿的骄傲,‘银色双闪’!” 接连不断的掌声、欢呼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连续不断的高潮将演说推到一个不可思议的极限。场面之热烈,使人毕生难忘。 到后来,演讲台上、四周已站满了女冒险家,观众们终于冲破了围绳,热热闹闹的欢聚的一起,亲热得如同亲姐妹一般。 少数被遗忘的低水平男性冒险者,黯然躲在不起眼的角落里,犹豫不决。一方面他们有身为男性的立场,另一方面,他们也想进入索多玛地下城一探究竟,立场尴尬得很。当然,女人们是不会注意到他们的,只有幕后的主持者兰斯偶尔对他们报以同情的微笑。 演讲结束。女人们纷纷涌进黑衣法师会的帐篷,为新成立的行会组织制定初步章程。兰斯连忙拉著他的两个小妹妹躲到支架床铺后面,免得引起女活动家们的激愤。夏菲像没事一样坐在床铺上看书,刚好做了兰斯他们的掩体。 仙妮和几个著名的女活动家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商定新行会的章程,过程中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兰斯在一旁仔细听著,原来女活动家们虽然都是积极要求提高女性的权益,政见细节却有所不同,大致分为三个派别。以仙妮和女巨人塔彼伊斯为首的激进派认为女性无论在任何方面都优于男性,理应居于统治地位;以银色双闪之一的女战士琼为首的自由派则主张男女平等,认为女性应该通过自身的努力来争取与男性的平等;而提议组建联合会的人,女法师绮丽丝的观点最为奇特,绮丽丝认为女人和男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文化塑造的,女人不比男人更重感情,男人也不比女人更强大,每个男性个体和每个女性个体都是千差万别、千姿百态的。非常玄妙的说法。 女活动家们争夺得非常激烈。兰斯明白,正在进行的会议对她们非常重要,事关行会未来的发展方向,半点马虎不得。但对兰斯而言,只是强行攻入荒脊哨所的前奏。他注意听了绮丽丝的观点,绮丽丝所言非常奥妙,闻所未闻,不禁啧啧称奇。 兰斯用胳膊肘触了触身边的小雅,雅希蕾娜在逗猫,这些深奥的问题,问她她也不懂问小雅:“哈。那女巨人说的真够夸张的。小雅,你们芬顿国立魔法学院大多是男生吧,在那里有没有感觉受欺负呢?” 小雅仔细想了一会儿:“不会呀,大家对小雅真的好好哦。苏姐,班尼哥,还有乔老师他们。每个人都很可亲。” “但是,照仙妮他们的说法,人家照顾你就是怀疑你的能力,是一种不尊重呢。” “这个……雅尼不知道。哥哥,人家觉得大家真的都是好人,真的!” “因为大家都喜欢小雅呀。”兰斯乐呵呵的摸摸小雅的头。如果这个动作被开会的女活动家们看到,一定会被揪出来批斗。 “喜欢……”小雅重复了一次,两个小脸蛋忽然泛起陀红,仿佛被酒气蒸过一样。没有风,女孩身上的香气却氤氲四散。 “哥哥……”小雅扯著兰斯的袖子,却半晌也不肯讲话。 “嗯?” “大家都喜欢雅尼。我知道啦。可是……可是……”小雅的一双大眼楮忽然泛起了泪光,真把兰斯吓了一大跳,“可是……哥哥呢?兰斯哥哥是不是也” 忽然,一个光头的人掀开帐篷门,大步闯了进来,一声暴喝:“仙妮,这是怎么回事?这!” 是史力克。他手里拿著仙妮的告示,眼楮恶狠狠的环顾众女冒险家,仿佛随时要拔出腰间的弯刀。 仙妮回瞪了一眼,慢慢眯起了眼楮,露出了一个威胁的笑容:“你来得正好,史力克。烦劳你马上回荒脊哨所,向安切洛蒂先生通报一声,即日起,星落所有的女性冒险者、雇佣兵宣布退出佣兵联合会。我们成立了自己的组织,英仙冒险者联合会。” 女战士琼跟著补充了一句:“可别记错了。英仙,冒险者联合会。” “还有,我们英仙冒险者联合会不承认研管会与地底侏儒达成的协议。我们要亲自与侏儒达成新的合约。请,开放索多玛地下城的限制。” 史力克的眉头慢慢扭在一起,像盘曲的树根,手一用劲,攥在手里的告示竟然被捏成了纸屑,簌簌落下。“你这是造反呀!仙妮!” “造反?造谁的反?我们女人连自主权都没有么?”绮丽丝以反诘的口气问道。 “不用跟这种喽弪废话!”女巨人塔彼伊斯说著,“腾”的站了起来她个子太高了,要是戴著矮人式的尖角头盔,非戳破帐篷顶不可大步走到史力克面前。 身材高大的史力克在塔彼伊斯面前像个小个子侏儒,但是史力克挺起胸膛,一点也不后退。 史力克昂起头,和塔彼伊斯对视了半天,又转向仙妮道:“我这就回去,向格伦森勋爵报告。哼,别以为此事会善罢甘休!” “格伦森?你已经是他的奴才了吗?你把安切洛蒂会长置于何地?史力克,亏得我们之前还那样看重你!”角落里的隆巴多喊道。 塔彼伊斯斥道:“少跟他废话!”一把抓住史力克的衣领,把他提了起来。史力克大叫起来,奋力伸腿踢塔彼伊斯的腹部,但女巨人用力将他甩出了帐篷。布帘撕开,史力克“碰”的一下落在地上,又滑出了十几米。史力克狂呼乱叫,挣扎著爬了起来,又被绮丽丝发出的空气弹击倒了,摔在一处洼地中,摔得灰头土脸。帐篷外的女人们指著他大笑起来。 史力克挣扎了好一会,终于恢复清醒,愤愤的带著两个手下灰溜溜的走了。 “我们应该即刻进入索多玛地下城。”绮丽丝道,“男人们害怕我们的力量,恐怕会立刻联系侏儒锁住地下城入口。” “正好。姐妹们还没有散呢。就让大家以攻陷索多玛为英仙联合会创始以来第一次壮举!”仙妮一拳重重敲在桌面上。 “事态发展得很迅速呢。”兰斯微笑著,自言自语道。“我是不是该提醒夏菲小姐,要行动了呢?她看书看得那样专注……” 回头看夏菲时,女魔法师刚刚撂下书本。四目相对,夏菲的脸马上变得像熟透的桃子一样红。 “看什么!”夏菲生气的瞪起了眼楮。 伴随著几声角鹰兽的哀鸣,索多玛地下城的入口处,两个研管会哨兵举起长矛,矛尖颤巍巍的,对准几百个慷慨激昂的女人,勉力阻住地下城的入口。 “你们不能进去!女人不能进去!”一个哨兵很没有底气的说,用长矛划了两下。 “女人不能进去?!” 这句话可大大触了新成立的英仙冒险者联合会的霉头。黑石国“山脉”塔彼伊斯狞笑著,走向两个可怜的哨兵。他们腿都软了,矛尖也垂下来,就差跪在地上谢罪。 塔彼伊斯一把抓住一个哨兵的矛,把哨兵一下子举了起来。那哨兵吓傻了,竟忘了放开长矛,反而死死的抱住,挂在半空。另一个哨兵丢下长矛,嚎叫著朝地下城里面跑去。 “以自由平等的名义!”塔彼伊斯高唱道,握住矛头,全力一挥。哨兵把持不住,像离弦的弩箭一样甩了出去,砸进地下城的阴影。随即传来两声重叠的惨叫。 “以女人的名义。”绮丽丝笑著补充了一句。 “冲!”仙妮一挥手,几百个冒险者成群结队的冲进地下城,虽有些许阻碍,愤怒的激流却如风卷残云般,摧枯拉朽,直捣魔兽区的深处。 最莽撞的魔兽,研管会最高强的斥候都被迫闪在一边,躲在阴影里瑟瑟发抖。食人魔、蜥蜴人等智商较高的魔兽更是嚎叫逃窜,“真可怕呀!这些雌性人类!” 芬顿历九九九年,魔神纪元前三年,二月一日,女性冒险家和雇佣兵的工会组织,英仙冒险者联合会正式成立,圣神教中兴大帝兰斯亲眼见证了这一历史时刻。自此以后,星落女性争取权益的斗争风起云涌,再不停歇。 第075章 秘密源头 女冒险者造反的消息传到荒脊哨所,侏儒们立刻将传送装置的密语取消,将通往后排区域的路径锁住。这样,魔兽域的所有传送门出口便集中在冰水域内。英仙冒险者联合会的女冒险家们,在由仙妮、琼、塔彼伊斯和绮丽丝组成的临时议会带领下,由各个不同的传送装置进入冰水域。此时的冰水域已被海水淹没了九成,以传送装置为中心,成为四座遥相呼应的孤岛。 望著眼前白浪翻涌的黑色水面,众人都感到一阵不安。显然海水是从底部的传送装置引进来的。 银色双闪琼道:“仙妮,怎么办?这一层好像全被淹没啦。” 仙妮为难的思索了片刻,一筹莫展的看向身边的兰斯。 今天是仙妮人生的峰顶,如果只有她一个人,她死也不愿向兰斯那样阴险、狡猾、大男子主义的家伙求助。对于兰斯帮助她拟定演讲稿一事,仙妮认定兰斯有所谋图,所以并不感激。但众多姐妹们被困在冰水域,上也不是下也不是,眼看英仙冒险者联合会的第一次行动进退维谷,没奈何,只得再次求助于恶魔的智慧了。 兰斯对众女性做了一个礼貌得近乎谦卑的笑脸,伸手把学究纳瓦什提到前面。女人们好奇的看著他俩。兰斯神态自若,纳瓦什略带窘态。 “这位纳瓦什是格庭根的学者,有很多出色的发明。”兰斯向琼、绮丽丝等人简单介绍道,“大家知道冰水域这一层会被海水淹没的原因吗?” 仙妮瞪了兰斯一眼,心想卖什么关子,还不是从隆巴多那里听来的,抢著答道:“据说,这层是地下城的自动防卫系统。荒脊哨所中沉睡的古代龙快要苏醒了,太古科魔装置便自动启动,从泰戈尔海引来海水。” “正是。纳瓦什就是凭借这一点,推断出荒脊哨所在通常空间的大概位置。纳瓦什,你来给大家解释吧。” 学究扭捏的站了出来,与其说不安,倒更像害羞,在众人围观下眼楮都不敢抬。兰斯悄悄观察纳瓦什的精神体,精神体呈发散的树状,大多数精神分支如向阳生长的枝杈,指往同一个方向,银色双闪,女战士琼。 兰斯暗笑:难得呀,学究的春天莫非要来到了?不过看琼那个自尊自傲的样子,纳瓦什多半对付不来。或许应该暗中帮他一把。 “纳瓦什先生,不要担心,你只管说出你的想法就好。不然大家只有困在这儿了。”琼鼓励道。 学究的眼楮为之一亮,感激得像要掉泪。他鼓足勇气,把自己的猜测讲了出来。起初纳瓦什有点缺乏自信,但很快就进入眉飞色舞的讲学状态了,口齿伶俐,还不时向听众们抛媚眼,举止轻浮得很。很多女权主义者鄙夷的蔑视他。但学究言之有物,众人很快就不得不对他另眼相看。 “……既然是太古文明设计防御装置,肯定不是用来我们。是对付龙的。据说荒脊困锁的是一条邪恶红龙。红龙,喷吐带有火焰属性,也可算是一种火元素性的魔兽。用冰点的海水困住红龙,的确是个可行的办法。” “红龙又不在这里。”仙妮挑毛病道。 纳瓦什丝毫不以为意,以他一贯的逻辑方式继续做出推理:“当然。红龙一定不在冰水域。如果红龙真的在这儿,那么引入海水的传送装置就不会设在这里。以设计者的立场来思考,事情就很明白了:一吨半吨的冰水对龙不构成任何威胁,反而还会使它提高警惕。要构成威胁,必须要引入足够的冰水。也就是说,海水引入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不能被红龙察觉。须要有一个大的蓄水池” 绮丽丝忽然“啊”叫了一声,显是明白了纳瓦什的意思。 仙妮又追问:“就是说,冰水域是构造陷阱的蓄水池咯。这跟荒脊的位置有什么关系呢?” “还没明白?你笨不笨呀!”纳瓦什得意忘形的叫道,气得仙妮的发髻直抖,手指弯成了鸡爪形,好像要掐纳瓦什的喉咙似的,“鸟往高处飞,水往低处流。水池肯定设在龙的头顶上!你不可能用魔法将几百万吨水移走吧?龙又在哪儿?荒脊哨所!” 众人霎时都恍然大悟。纳瓦什摇头晃脑,乐得不行。 学究的理论其实相当简单。众所周知,地下城不同区域之间是用传送装置连接的。这也使得人们的思维受到固有模式的局限,而忽略了本来该想到的问题。一座地下城建好后固然可以用墙壁和传送装置随便分割,但在建造过程中,为施工方便,空间上还是相连的。如果能找到确定的方向,凿开连接的墙壁,不要走传送门也能在地下城中横行了! 众女士们“嗡嗡”的讨论了片刻,一致接受了纳瓦什的理论,以嘉许的目光望向学者:虽然是个轻浮无用的男人,脑子却不笨。 绮丽丝走到水边,用手指试了试水温,不无担忧的说:“荒脊哨所或许真的在我们正下方。但是,要穿过下面的地板,非越过冰冷的海水不可。” “这有啥难?”有人在远处喊道。是塔彼伊斯。女巨人从后面的阶梯大踏步走下来,沉重的翻毛皮靴踏在石板上“咚咚”响。其他人赶快给她让开了路,免得给她撞下水。 塔彼伊斯挤到最前面,大大咧咧的蹲下,用手拨水,不少细碎的冰晶混在水花里,闪著森森的寒光:“根本没结冰嘛!妈妈在五岁的时候,就在冰水里击杀了一只白熊!俺要差一点,只能徒手掐死几只海豹扛回家。”说话时,吐出了大口的白气。 没人接话,都在用心考虑女巨人的五岁是个什么概念,抱著几只死海豹游泳的方式也挺叫人好奇的。塔彼伊斯自顾自的哈哈大笑起来,似乎认为自己说的是很逗趣的笑话。笑声在水面上狭窄的空间内尖利的回荡,大得像打雷,震得众人头皮发麻。 这里的人都了解,塔彼伊斯不是故意装腔作势,她的笑声本来就这样,冲击力有如暴雨袭来前草原上冲驰的一群奔牛。当研管会封杀她进入地下城的机会时,能说那么多好话,真是为难她了。 塔彼伊斯笑了好一阵才止住,左右看看,仙妮和绮丽丝都讪讪的假笑。塔彼伊斯几下把身上厚厚的海怪皮坎肩脱了下来,随手往后一抛,接著便开始解腰间的皮带:“地下城就在这下边是吧。只要俺游到水底,把地板凿开!你们就在上面等著看冒泡吧!” 塔彼伊斯因为手脚粗笨,一直不能通过十一级的战士考核,但她的实力可没人敢怀疑,绝对有大陆顶级的实力。她既然说能砸穿地板,那一定是能的。问题是,没有人放心让她单独行动。绮丽丝和仙妮立刻交换了一下眼色。 “不行。”纳瓦什摇头道,“你把地板凿个洞,只是多了个漏水的口子而已。从外面引来的水量肯定比漏下去的大,整个区域的冰水根本不可能放干。结果造出个谁也用不到的水涡,等于是给下层的人通风报信。真傻。真是太傻了。” 女巨人腾的站了起来,眼楮瞪得像一对儿只果:“你说啥?你这个面黄肌瘦的胡子男,会讲话的麦杆儿?敢说俺塔彼伊斯傻?告诉你,这等于骂了俺全家。妈妈一早就说,俺是俺们家族十好几辈人里最聪明的……” 绮丽丝和仙妮连忙拼命扯住塔彼伊斯的两个手臂。绮丽丝瞅著仙妮道:“塔彼伊斯的话很有道理。我看值得一试。毕竟这冰水对她不算什么。” “当然。山脉大姐的力气比白熊大,游泳技巧比海豹好。肯定手到擒来。”仙妮连连向兰斯努嘴,要他解决这个突发麻烦。 “白熊和海豹那只是食物,食物!十好几条爪子、数都数不过来的海怪才够看!怎么拿俺跟食物比!” 那牧师注意到仙妮的眼色,便很灿烂、很灿烂的微笑给仙妮看,装傻。仙妮怒不可遏,正要做些什么,忽然一阵“哗哗”的水响,把众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只见从塔彼伊斯背后的水面中升起了一个晶莹剔透的大水球,直径超过一米,看似是空心,升到水平面上一米处停下,悬在半空,刚好比女巨人高半个头。仔细一看,水球尚在以高速旋转,从表面上伸出两条时断时续的水线,绕过塔彼伊斯的两个厚肩膀,直伸到阶梯这边来。一个面容纤细、以至有几分病容的少女,用右手食指牵著两根水线,左手却还捧著一本厚厚的书。 “夏小姐!”仙妮感激的道,走向了夏菲。绮丽丝等众魔法师却退了半步。她们远比盗贼更懂得这个水球魔法代表著什么无准备、至少是无明显组件的超高速施法,和精确得吓人的元素控制能力。很多人已经开始猜测夏菲的真实身份。 “仙妮会长。”夏菲把书合上,很优雅的背在身后,向仙妮微微一揖:“塔彼伊斯会长说得很有道理。法子看起来莽撞了点儿,却是实在得很。比那些阿穆尔学究们待会儿能想出来的任何聪明招儿都好一百倍。” 纳瓦什正趴在湿漉漉的地板上,全神贯注的研究魔法阵,不知道夏菲又在找茬。 雅希蕾娜附在小雅耳边说悄悄话:“小雅姐,不讲话姐姐可以一次说这样多!” “嗯。和纳瓦什吵架的时候,夏菲姐的口才可好了。” 小雅的声音略大了一点,夏菲不高兴的向小雅瞥一眼,又对仙妮说:“我虽然不能像塔彼伊斯会长那样在冰水里游泳,不过我也有我的法子,可以跟她一起下去,帮帮手。利用这个水球。” “那样可太好了!夏小姐!”仙妮大为感激。终于把塔彼伊斯这个麻烦管住了…… “不过,”夏菲眉头轻蹙,话锋一转,“跟大家一样,我对地下城的构造也没有概念。冰水域的面积大得很,在水下乱闯,终究不是个办法。我的水球魔法大概可以再带一个人下去。” “当然!”仙妮高兴极了,“夏小姐心思真细!乱闯是不对的!我们这里刚好有一个可以做向导的人。纳瓦什” “不要!”夏菲立刻叫道,声音有点尖锐,立刻用拿书的手掩住了嘴。仙妮诧异的看她,发现她的脸颊绯红。她的抗拒太明显,有点失态了,因而害羞了吧。 夏菲咳嗽了一声,“我是说,纳瓦什学者显然有他的一套方案。他不会乐意跟我、还有塔彼伊斯会长一起干,‘蛮干’。” 仙妮明白了,亲热的握住了夏菲的手。这个女孩子的心思真缜密。把纳瓦什和塔彼伊斯放在一组,谁知道会出什么事?而她本人似乎也不喜欢纳瓦什。呸,这里又有谁是看那个男学究顺眼的?看来,是自己欠考虑了。自己这个英仙临时会长做得还是不称职呀! “我了解你的意思。”仙妮嘉许的说,“纳瓦什不行的话,我们这里只剩一个人选了。这人油腔滑调,一嗅到危险的味儿就跑,实在是令人难受的同伴。” 微笑的兰斯忽然打了个喷嚏,裹紧了衣裳。冰水域真的太冷。 “兰斯!”仙妮远远的招呼兰斯过来,转过脸,以同情和鼓励的眼神看著夏菲,不过夏菲却不敢看她的眼楮,也不往兰斯那边看。 “呶,就只有他了。我晓得这个家伙比白痴纳瓦什还没用,你把他带走是为了不要大家觉得碍眼,多添麻烦。” “不是的,不是这样的!我是……他是……”夏菲争辩著,声音低了下去。 “什么也不用说,姐姐我明白。” 兰斯过来了:“你刚才说的那个油腔滑调、胆小、没用、碍眼、给别人添麻烦的是指我么?” 夏菲忽然抬起头,瞪大了黑白分明的眼楮,急急的向他辩解:“不是的,才没有那样想!” 他有点不耐烦的说:“我并不是在说你。” 仙妮凶巴巴的瞪著兰斯。看得出来,这家伙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塞了活儿给他,使他很不满意。 兰斯的可恶,令仙妮更加感慨,眼前聪明而内敛的少女真是太可爱了。为调和大家的矛盾,不惜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还把别人的错误主动背上。这样自立、顾全大局的年轻女孩,现在是多么少啊!她身上这些动人的品质,正如美丽的翡翠,发出充满生命力而又毫不炫耀的光泽。这样的女孩才是我们芬顿女性的未来呀! 夏小姐!就把照顾这个拖后腿的没用的废男魔法师当作神给你的试炼吧!神一定在冥冥中欣慰的看著,你一天比一天更坚强、更勇敢!奇怪,这样好的女孩子,我怎么早没注意到?喔,想起来了,她之前一直戴著面具。黑衣法师会看来也是歧视女性的邪恶组织!只有我们英仙冒险者行会成立后,这可怜的少女才敢展露容貌!可是,她是多么的美呀!美的耀眼!像这样的少女,生来就该在星落的阳光下微笑!为了她,为了她们,我们英仙冒险者行会会努力的! 仙妮一直目送著他们走进大水球,紧跟著塔彼伊斯跳入水中。那个水球对于两个人来说太小、太挤了一点,可怜的少女不得不蜷缩著身子,而那可恶的兰斯居然用双臂环著她,虽然没碰到,姿态也太羞人了!女孩子的脸整个蒙上了一层大红布!他居然还敢笑著跟她说话!慢著,他在偷嗅夏小姐的发香吗?脸靠得那么近?少女眼楮里好像有害怕的泪光呀! 几点浪花挡住了仙妮的视线,水球沉入水面以下,看不到了。仙妮气得浑身发抖,随手把短剑狠狠插在石板缝中。暗下决心,等兰斯回来,一定要狠狠整治他!这个少女之敌! 一条浑身赤金色的漂亮球鱼穿透了水球表面,从夏菲纤细的肩膀上一跃而过,从水球的另一面进入冰水中,在夏菲泛红的脸颊上溅上几滴晶莹的水点。夏菲轻声惊呼,继而恼怒的噘起了小嘴:“坏鱼!” “原谅它吧。夏菲小姐。”兰斯安慰道。“我想它们只是好奇。” 夏菲的水球魔法原理非常简单,其实是调用气元素的魔法,让球体外部的气元素半固化,形成中间态,一方面阻止水流进入,一方面又与水中的气体环境进行交换。但不知为什么,水中的海鱼却不受到这个魔法的限制,可以自由进出水球,把冰凉的水泼在兰斯和夏菲的身上,兰斯还好,夏菲身上的衣裳已经被冷水打湿了三成,原本白色的衣料,此时透出一种如梦似幻的粉红色来。 兰斯小心的不让自己的视线落在夏菲沾湿的衣裙上,暗暗为海鱼们的厚此薄彼击节叫好。也许鱼类的它们也能感觉到夏菲的美丽吧,才总是和她开玩笑。 此时,夏菲的心中却兼有羞涩与庆幸两种情绪。她不知道兰斯的夜视能力,还以为他和她一样,什么也看不清呢。 “塔彼伊斯到哪里去了?我看不见……”夏菲急于从眼前的尴尬中摆脱出来,问道。 越向下沉,周围便越黑暗。通常的夜视魔法都属于热源魔法,在冰冷的海底并不适用,而身处水球又不敢采用火魔法照明,夏菲的视力已经局限在两米以内了,奇-书-【TXT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 书香中文网.com 免费小说TXT电子书下载】除了水球表面磷磷的闪光,兰斯隐约的笑容,再往远处便是一片全然的黑暗。鬼才知道,女巨人塔彼伊斯如何在这样的环境里确定方向。她的生存能力连最结实的魔兽也比不上。 兰斯的牧师本行又派上了用场:他轻轻念了一个单字咒语,展开手掌,一枚暖色的光球凭空出现,悬浮在水球内。一个零级的光魔法,却只有牧师才做得到。 光线在幽暗的水下世界缓缓铺开,犹如沾满金色夕照的海水漫过浅滩。透过朦朦胧胧的绿色水光,古老的青白石墙仿如有了生命一般轻轻摇晃。各式各样奇怪的海鱼游移,有像飞箭一样到处乱窜的狭长形海鱼,有原地打转儿的圆滚滚的球鱼,也有随波逐流的小银叶。有些小银叶鱼比箭鱼还活跃,如旋风般到处飞舞,可见此处的水流相当混乱,一定有数个引入海水的装置同时运转著。一只大得吓人的海龟贴在竖直的墙壁上慢爬,在一处写著太古时代刻印的地方停下,睁著发亮的充满好奇的小眼楮仔细查看,看得出来,它并不识字。 冰水域的深度远远超过预计。如果单论空间上的广度与深度,这一区域在整座地下城是最大的。可以推测,当年这里一定陈列著最多的大型科魔机。换言之,这里有最大的文明资源。水族们的好奇心完全可以理解。兰斯抱定主意,等到冰水排出以后,一定要带纳瓦什来这一层好好探察一番不可。 “这么大的东西是如何弄进来的!把整面墙都盖住了!”夏菲叹道,想拿出口袋里的书本查一下。黑暗中她冰凉的小手碰在兰斯的手上,急忙缩回来,不敢动了。 “那只海龟吗?我倒是觉得,它原本就在这里,只是被突然唤醒。” “哼。”夏菲娇气的哼了一声,轻蔑的说:“真是纸上谈兵的愚见。学究总是以这种方式来回避问题。请用心观察,那只海龟太重了,没有海水的浮力,它根本走不多远。显然它本来就生活在海里。” “我不是学究。”兰斯依惯例抗辩了一句,向巨海龟的头一指“你看到它头顶那个发光的东西了吗?我敢打赌,那是一枚嵌入的水晶球。” 夏菲很努力的看了几秒钟,看到了,的确有那样一个光点,只是她无法判断那究竟是水晶球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它是科魔机?”夏菲吃惊的问道。 “我猜测,是半科魔机。是改造生物,类似与血肉魔像。”兰斯不确定的回答,“不知你注意了没有,夏菲小姐,在索多玛地下城内出现的许多魔兽身上都带著太古文明的烙印。魔兽域两种规格的金蚂蚁,回收区的小虫,还有在红蕈区岩壁上看到的一张巨大的脸。这些都是地道的太古科魔机,只不过有些已经不运作了。还有,我们在进入地下城入口的那一层遭遇的许多魔兽,里面有不少身体嵌入了水晶,而且凡是嵌入水晶片的,大都在一队魔兽中扮演统领的角色。” “我……我没注意过。”夏菲回忆了一下,遭遇魔兽的时候她正为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烦恼,根本没仔细看那些魔兽。兰斯那时在干什么?他认真观察了身边每一点细碎的线索,并加以分析,仿佛他长著几十双眼楮、几十双手……这个学究绝对不是普通人。并且,他长得好帅气…… “呀!烦人!”夏菲脸红的嘀咕道。 兰斯关心的看著夏菲:“嗯?又有小鱼遛进来了吗?要不要我帮你捉住它?” “没有!不要你管!……说到说到那些魔兽,学究,隆巴多不是说他们是由龙的潜意识召唤来的吗?以侏儒们的立场,肯定不希望魔兽在上面捣乱。可是龙又不会为这些小东西嵌入水晶片!完全是矛盾的呀!” “看那些魔兽的行为,倒也不像被人控制。可能那些水晶片已经失效了,它们是在以本来的意志行动。唯一能确信的,是这些魔兽肯定都与太古文明有关。” 夏菲像是完全没有听兰斯讲话:“隆巴多在说谎?” “不,他没有会说谎那样聪明。侏儒们也没有。我记得,不知是谁说过‘科脑’、‘魔脑’两个词。”兰斯的思路越来越开阔了,甚至觉得自己有几分纳瓦什的影子,“夏菲小姐,荒脊哨所已经维持至少四千年之久了,最初在这里的人类早就死光了,以侏儒的寿命,也要经过许多个世代。但这个哨所还是能维持正常秩序。噢!该死!我早就该想到的!” “想到什么?”夏菲诧异的看著兰斯。他清晰的眉头拧在一起,面色像雨洗过的天空一样凝重。他已经跑到某个夏菲不能理解的世界去了。 夏菲有点害怕。 是小雅希蕾娜说的。兰斯记得很清楚,他从不遗忘任何事。那么,精灵女孩说的都是真的?是多少世代传承下来的精灵族的记忆?她还说过什么? 少女稚嫩清亮的嗓音开始在兰斯脑海中回响,语调却干巴巴的,像在宣读史书。兰斯显然没有记忆那时的精神状态。或者,雅希蕾娜本来就在讲自己也不明白的事,做某个古老的、难以沟通的精神体的代言。 “一个完整科魔系统的维护,通常是由两个智能精神体合作完成。” “回收者通常归科脑管,一般情况下,科脑又通过‘仆役’来完成工作。这是技术含量最低的工作,只要用‘红帽子’那种智商的‘仆役’就可以。” “‘红帽子’是‘仆役规则’的一种。” 雅希蕾娜所言,全都确有其事? 兰斯一边回忆,思维的闸门悄然打开,精神流像泄洪一样奔流不止。他的精神体开始自动分裂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在庇护所空间搜寻太古文明的一切资料,再联系现实,为荒脊哨所的设计方法寻求一个解释;第二部分在思索关于小雅希蕾娜和遗忘酒的事;第三部分则试图向夏菲作解释,传达他想要她知道的部分信息。前两个部分相互影响,又直接决定第三部分的进行。这种思维方式已经超越了人类的界限,变得以现有的语言形式只能勉强说明,而无法概括了。 “你听著,夏菲小姐。荒脊哨所是由两个超精神体协作控制的,不是人类或侏儒。当然,超精神体是太古时期的人类创造的,但它们被造出来之后,就开始负全责,因为创造者觉得这样最合理。”兰斯试著向夏菲阐述,同时也是向“自己”说明。 “但是,经过了几千年的岁月,荒脊超精神体的创造者早已化为尘土,并且,能够与超精神体交流、从而影响决策的技术也失落了。今天的侏儒跟我们差不多同样无知。侏儒们并不是超精神体意志的延伸。他们不是仆役。这里的仆役,是红帽子。” “侏儒们只知道超精神体的存在,却无法影响它们。同时,侏儒所知道的、关于荒脊哨所最初的一切也渐渐被时间被世代更替所蚕食。超精神体与执行者之间出现了隔膜。” “具体来说,魔兽域的魔兽是受超精神体控制的,是一种防卫机制,跟冰水域的情况完全一样。但侏儒们却不知道。以为是龙的潜意识的命令。这样做会不会使龙提早觉醒,从而危及荒脊哨所的存在?侏儒们不知道,他们只是在猜测,跳过超精神体来猜测。他们无法与超精神体交流,只能单方面的接受信息,而信息的解读方法又出错。也许危机出现了,也许根本没有,是侏儒误解了超精神体的意思,反而造成了危机。” “当然,这些都只是我的臆断。一定要和超精神体接驳后,才能得知荒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兰斯向夏菲微笑,结束了这一条精神体分支。 “感觉好深奥……”夏菲傻傻的说,“你不是进入了灵魂界吧?兰斯?老师曾经说,灵魂界有太古时代的一切知识。但只有被选为‘大法师’的人,才有资格同灵魂界的守门人进行接触。” “灵魂界?大法师?” 夏菲紧紧抿著嘴唇,不肯讲了。但这些新的词汇早已在兰斯的记忆中备案。他有一天终究会用到它们的。此刻,兰斯的前两部分精神依然在无穷的秘密宝库中挖掘。 他已经在庇护所的知识中找到了新的资料,同自己的经验结合起来,推断出许多事实。 科脑和魔脑,是组成科魔控制系统的两个超精神体。这种组成方式也是最常见的一种。两个超精神体在大的决策中地位均等,一切方向性决策都须经过协商。但它们同时又是独立的,有各自的研究、决策领域。 科脑的研究领域非常广泛,但也有一致性,科魔机的物理结构、技术研发,各种魔兽的肉体改造,都是由科脑完成的。索多玛地下城的金蚂蚁、回收者、传送装置属于科魔机,而红帽子,虽然在庇护所没找到相关记录,可以推断出是一种魔兽改造技术,十之八九属于不死生物技术。 科脑进行的高级研究大多围绕各种物理法则。其中有两大理论,以太论和引力论。关于引力论,兰斯找到一本相关著作,发现著名的艾索米亚飞熊居然就是某一个科脑的作品!难怪那熊用根本不成比例的小翅膀也能飞起来!书中另有一段注解,说某些高级科脑也在秘密进行人类等智慧生命相关的遗传研究。 “这不会就是各个魔法家族的起因吧?重力,光,我刚好就知道有这样一个相关能力的魔法家族。”兰斯心想,脑海中浮现出一个调皮的小男孩的形象。 相比之下,魔脑的数据要多一些。魔法文明的失落比之技术文明,程度上有相当大差异。纪元时代的各种魔法文明,其起源大多是某一魔脑的干扰记录。不同的魔脑创建的魔法系统也不一样,甚至有根本不针对人类这一种族的。当然,由于天然法则的限制,到了高端魔法,这些派系就殊途同归了。 值得注意的是,魔脑有些最高级的研究成果,是与科脑协作得来的。其中最著名的是“六个契约”。六个契约分别为风、火、水、地四元素契约,不死契约和神圣契约。与通常的召唤魔法不同,这些契约对契约人和契约元素有双方面的制约。要得到某个契约的力量,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 兰斯一下子就想到了在伦伯底狱堡碰到的那个可恨的妖术师法尔考。不会错的,法尔考就是火元素契约者。另外,兰斯在圣骑士肯特家做客时,曾见到三宗师之一的福格森发病的奇妙症状,联系乔当时的说法,像极了传说中的“不死契约”。 这些知识是他原本就有的。但不和现实结合,他根本就领悟不了。所以直到现在,拜纳瓦什的冒险精神和荒脊哨所所赐,他才迈出解读太古文明的第一步。 兰斯长吁一声,从庇护所的思考中解脱出来。所见所闻的蛛丝马迹渐渐连接在一起,形成一片无限宽广的云,笼罩整座星落大地。原来,一直在太古文明的记忆中安静行走呵,却从不曾惊动起一片尘埃。 但,小雅希蕾娜为何会知道这些?过去的她,那个为了无望的恋爱哭泣的少女,又是否知道呢? 是因为遗忘酒。刹那之间,兰斯全明白了。 “根据‘记忆’在同一时刻玛那守恒原则,一部分被埋藏,必然有一部分被释放。换言之,一部分被遗忘,一部分被记起。”他终于理解了这句话的含意。 因为天意或是巧合,雅希蕾娜喝下遗忘酒,忘记了那个卑鄙的情人时,埋藏在她记忆深处的族群记忆便如干枯的贝壳被潮流托起,暴露在月光下的海面。 “雅希蕾娜……”不理会夏菲惊奇的目光,低声念著她的名字。 他忽然好想见到她。不是问她为什么,而是抱住她柔软的身体,要她把一切都忘记。但温柔的小女孩只会瞪著天真的大眼楮,奇怪的看著自己吧。 爱恋的枷锁除去,更深重的苦难浮起。纯洁少女的命运中为何要承载这许多秘密? 第076章 夏菲 水底某个地方,有特别的光源存在著。悬浮在水中的无数细小冰晶闪著明亮吻合的光,随波飘荡,勾勒出那片光源的痕迹。如一朵绽放的大菊花,花瓣纷飞,蜷曲著离开花心,渐渐漂远。乍一失神,细碎的花瓣又消失,只有含苞的花朵心跳似的脉动,孕育著又一次灿烂的轰华。 塔彼伊斯壮硕的身躯不时挡住光源,使水底骤然变得黑暗。活象一头巨鲨。事实上,水底并非没有鲨鱼,泰戈尔海西方正好是星棋世界最大的鲨鱼栖息地。不过许多个世代积累下来的敏锐直觉救了鲨鱼们的性命,塔彼伊斯太危险了,只要有她在这儿,鲨鱼们便不得不让出食物链最顶端的位置,扮演并不熟悉的食物角色。没有一只鲨鱼喜欢这样,所以它们远远的逃开了。 “你说的是真的吗?” 没头没脑的问题。不过夏菲却明白了。“许愿的时候?”她反问道。 “是啊。世界上最强的魔法师什么的。”他迟疑的说,语调中失去了一贯的自信,“我觉得这不像是女孩子的梦想呀!” “不像?那么,作为一个年轻的女孩,我应该许下怎样的愿望才合理?” “这个嘛……” 夏菲打断了他的思索:“是不是找个合格的青年嫁了,生许多小孩子,度过平安喜乐的一生,这样的愿望才像样?” “我没有这样说。” “但你就是这样想。” 没有否认。两人之间陷入一片微妙的沉默。 水球穿越一道岩石回廊。左右是高大的石柱,上面雕刻著古代人类战士的浮雕。不知是什么海鱼发出“呱呱”的叫声,好似婴儿的哭泣。间或有“咕嘟”、“咕嘟”气泡碎裂的声音。断裂的海藻在水中漂浮。海底太宁静。宁静得使人忘记尘世喧嚣。 “你滚出去!我不想再见到你!”尖锐的嘶吼忽然在夏菲脑海中响起,她不能自禁的打了个寒战。 “你冷吗?夏菲小姐?”青年用他清澈如画的眼楮凝视著她。 夏菲摇摇头,“嗯……”也不知是肯定还是否定。 过了好一会儿,夏菲像是突然明白了他的问题,补充道:“我没事,不要为我担心。只是忽然想起了一个人。” 他笑了:“情人?” “不。是我的弟弟。” “噢。” 再次沉默。 塔彼伊斯回头向两人招手,打著奇怪的手势,似乎是找到了什么,加速向前游去。夏菲发现女巨人在水下可以呼吸,难以置信,但却是事实。据夏菲所知,并没有一个魔法可以达成类似的效果。不过塔彼伊斯本身就是一个魔法,不是么,大自然的魔法。 也许魔法并不是万能的。她沮丧的想。在这世上,从没有谁是无所不能。自己不行,老师不行。或者,连神也有他能力的界限。但那些不是她应该考虑的东西。她所要做的是学习再学习,直到她成为世界上最强的魔法师。 “我一定要成为世界上最强的魔法师,姐姐!”那个男孩,兴奋的样子又浮现在夏菲眼前,她的视线一片模糊。 夏菲出生在圣心城一个最古老的家族里。祖父是红鹞鹰子爵,在遥远的南方有一块封地,一块祖父的祖父也不曾涉足的封地。几百年来,那儿的属民只有兽人和地精。每一代芬顿王都向红鹞鹰子爵保证,在他任期之中,一定要踏上红鹞鹰子爵的领土,接受圣心城最古老的百年世家的敬意。每一位红鹞鹰子爵也都清楚,陛下的许诺拥有无上的价值,只要听一听,就该感激涕零,别无所求了。 到了芬顿八世纪,红鹞鹰家族终于无可挽救的败落了。家族没有属地,因此纵然出了一位圣骑士、一位骑士团长,也没有资格招募私兵。以武力振兴家族的幻想始终要破灭的。爵位危危可岌,如同一道枷锁,要这一族窒息而亡。经过几代人的艰苦跋涉,终于从一片黑暗中找见一丝微光,魔法师,红鹞鹰家族需要一位举世无双,独当一面的魔法师。这样才能在重压之下获得喘息的余地。 夏菲就是在这样的艰难时世中呱呱坠地。她穿上的第一件婴儿袍是法师袍式样的,奶嘴儿上有芬顿国立魔法学院的徽章,得到的第一件玩具是木雕魔法杖,还没学会说话,就开始读魔法师画册了。那是一本制作精良、并附有幻术魔法的传奇故事,讲述了每一位大法师的伟大,每隔三页,注解中就有一条真正的咒语。家庭魔法教师说这样可以潜移默化的培养婴儿的悟性。 到了三岁,夏菲多了一个小弟弟,一个“生下来就会用咏唱咒语的节律哭泣”的小男孩。全家人欢天喜地,几乎立刻就把对夏菲的期望全数转移到小婴儿身上。这不怪他们,成功的女魔法师太少了,真正成功的又大多成了怪人。并且,男孩迟早要继承红鹞鹰子爵的位置,没有什么更能保证他对家族的忠诚。 于是,夏菲的魔法杖、画册、婴儿袍逐渐转移到弟弟手里。小婴儿看起来对这样玩意也很喜欢,整天抱著不放。这是很自然的,那些是家族能承担得起的最贵的玩具,真正的好东西。 夏菲对自己的失宠一点也不在意。四岁的她已经能独立阅读一些魔法入门书籍,那显然比婴儿玩具更有趣。另外,夏菲的弟弟是个漂亮宝贝,小小的夏菲乐意把读书时间外的全部精力放在他身上。 弟弟成长得十分迅速。聪明、骄傲,充满好奇心,不愧是承载了整个家族复兴大任的人。全家人众星捧月的呵护他。一个新年的晚上,未来的家主表演了惊人的节目将芬顿国立魔法学院教材上零级和初级元素魔法咒语当众背诵了一遍,连一个最小的错误都没有。全家人激动不已,都认为家族里出了百年一遇的魔法天才,红鹞鹰的复兴指日可待了!更有一些地位尊贵的客人想要为年幼的红鹞鹰勋爵预定婚事(夏菲的祖父这时已过世,子爵的位置传到了父亲的头上)。 在一片欢笑之中,只有夏菲沉著小脸儿,不肯说话。她是弟弟预演的对象。她知道,弟弟在两个月前就开始准备这个表演,那时他还计划要施展一个简单的零级魔法,但后来一直不能成功,只好改变初衷。 “夏菲,不高兴吗?”父亲轻拍著夏菲的小肩膀问她。 “弟弟不能施展任何一个零级魔法。”夏菲小声嘀咕道。 父亲的脸色骤然变得阴沉了。他什么也不说,放开了手。夏菲后来觉得,就是从那个时候起,父亲不再爱自己了。别的人也不再爱她。 夏菲不怪父亲。他太忙了,弟弟一个人已耗尽了他的爱。夏菲也不在乎佣人们背后冷眼。她有她的魔法书,多半是弟弟背完了咒语不要了的魔法书,她还有对小弟弟的怜爱。 夏菲十岁。在芬顿王宫的新年宴会上,幼小的红鹞鹰勋爵当著伟大的国王安德雷德五世和众大臣的面,咏唱了妖术系的三级魔法,亡灵定身术的咒语。那是个极尽复杂的咒语,唱出来像一首长诗。唱罢,小男孩向国王深深一施礼,脚下浮现出灰色的魔光,沿身体上升,直至棚顶巨大的水晶吊灯,又在那吊灯周围盘旋不止。稍微懂得一点魔法的都知道,浅灰色代表亡灵相关魔法的印记。 表演完毕。自国王起全场鼓掌,盛况非三言两语所能形容。夏菲的父亲激动流泪,称这是红鹞鹰家族一百年来最大的荣誉。 人群中,只有夏菲的笑颜落寞。弟弟不能施展任何魔法。那个灰色光环是夏菲制作的简易魔法装置发出的。只有她才知道,弟弟为了自己和家族的虚荣,是怎样苦苦哀求,要她帮助他作弊。 她觉得弟弟的做法是错误的。但抬起眼,看到弟弟明亮的笑容,用眼角的余光向她表示谢意,她又无法狠下心责怪他。 这以后,年幼的红鹞鹰勋爵更是理所当然的霸占了全家的宠爱。而夏菲,则越来越像一个保姆和管家。但她爱他,她爱书籍,爱弟弟所爱的魔法,对她而言得到的已经太多太多。 和弟弟彻底决裂,是在芬顿国立魔法学院入学考试的时候。其实夏菲早就可以通过这个测验,但她一直等到弟弟十岁,够入学的最低年龄,才和弟弟一起走进考场。那场测验证明,弟弟虽然有很高的精神力与悟性,却没有最基本的灵感,他无法感应魔法能量。相反,夏菲并没有参加任何测验,就被魔法学院的校长,元素宗师穆里尼奥叫走了。元素宗师参加了弟弟扬名的那次晚宴,看穿了夏菲的把戏。几年以来,他一直在等待夏菲走进魔法学院大门的这一天。 事实总是那样残忍。夏菲永远也忘不了,弟弟是如何狂怒、歇斯底里的赶她走。是的,她霸占了本属于他的梦想。她拿走了最珍贵的东西,与之相比,以往的关怀、爱护全部都是伪善。他有权力愤怒。倒是夏菲,无法为他哭出一滴眼泪。 父亲站在弟弟背后扶著他的肩膀,用温和的凝望向夏菲道别。十年来,夏菲只在弟弟身上看见过这种关爱的投影。她知道自己又开始承载父亲的期待了,但这些却让她感到寒冷。 还记得离开家时是一个阴天。高大但有些佝偻的穆里尼奥老师带著乔副教授,在以粗重、锈迹斑斑的铁条编成的红鹞鹰大门旁等候。夏菲离开了家人的视线,走向毕生的恩师。 老人用慈爱但是严厉的目光凝视著她,仿佛在阅读她紊乱的心绪。他脸上布满皱纹,那是内心争斗留下的刻印,一切外加的伤害都不能留下如此深的伤痕。他比传言中的丑许多。 十四岁的女孩仰起脸孔,直视穆里尼奥火一样的双眼。 “我要成为世界上最强的魔法师。” “你就是为此而生的。” 他用厚厚的天鹅绒法袍裹住她的小身子,带她离开。黑暗,温暖,永生难忘的感觉…… 塔彼伊斯的吼声形成了一小股乱流,震得水球魔法的外膜直抖。夏菲从回忆中惊醒过来,在一片绿朦朦的水光中寻找塔彼伊斯的身影。找不到。她有些慌乱,忽然一只有点冰冷的手握住了她的手腕。 “在那里。”兰斯指著一团翻滚的泥沙,对夏菲说,“你看不到她。塔彼伊斯找到了一条连接下层区域的通道,当然,是封死的。她正要把那块石板凿开。” 夏菲茫然的看看那团泥沙,又看兰斯。他的脸孔还是那样英俊,从最微小的细节透露出自信的讯息。 兰斯以为夏菲不懂,便解释道:“整座建筑不可能完全以传送装置连通。如果周围有强烈的能量乱流,传送装置就会被干扰,被迫停用。人们需要通过原始的通路逃离建筑。这在纪元时代的建筑学著作中叫‘安全通道’。” “塔彼伊斯,懂建筑工学?”夏菲的猜测连自己都不相信。 “不懂。我敢打赌,在女巨人的生活范畴内不需要接触超过二十的数字。但是,能否凿开一块石板跟建筑工学无关。石板快要开了,小心了,夏菲小姐,你得控制住水球,别让我们给吸进去!” “噢……”夏菲连忙调动水元素,在水球外侧形成孤立的液体环境。石板显然被凿开了一条缝,一股新的乱流产生,把水藻和许多小型鱼类吸了过去。泥沙滚动,向遮天蔽日的黄沙,眼前一片混沌。夏菲很奇怪在这样的环境下兰斯如何能看见远处的东西。 “你是用元素魔法把我们同乱流隔绝开吗?” “是。” “那好。等水流稍微平静,我会给你信号。”兰斯道,又补充了一句,“下去以后还得把安全通路重新封上。也许这事得由我们来做。我很怀疑塔彼伊斯会被水流冲走。” 夏菲担忧的说:“我不能确定,这个水球会不会在通道内撞破。我……我可不会游泳!” “别担心,我会在外侧构建一个物理防壁。一个外国魔法,你可能没见过。” 说著他开始施展魔法。非常快,在水球外层形成了新的防壁。那防壁闪著银色的光泽,夏菲认识,这是一个高级的光明魔法,神圣领域。能施展这个防壁的只有一种人,牧师。 正当夏菲的心充满了疑惑,兰斯大叫一声“来了!”顿时,水底的泥土翻了起来,好像有一只超级大的手掀起地皮、抖落植被似的。一块五六米长的大石板从泥沙中脱出,快速飞向头顶上方。那大概是安全通路的大门。没想到竟是这么大的东西!在水下还能如此破坏,塔彼伊斯的力量太恐怖了! 维持在无数乱流中的平衡轰然崩塌,水底能飞的东西全都飞了起来,胡乱的旋转、碰撞、碎裂,水族的身体被激流撕裂,渗出红色或蓝色的液体,但眨眼间就被浑浊的泥沙吞没。一只巨大的海龟缩在壳里,被乱流卷著,擦著他们神圣领域的外壁呼啸而过。夏菲隐约间看到那龟壳上居然插著几块石片。太可怕、太混乱了,简直像火山爆发、台风过境。在这样的伟力面前,任何魔法师的力量都变得渺小不堪。 夏菲怕得发抖。用力抓住了身边唯一能抓住的东西,兰斯。他感觉到了,大声告诫她:“维持元素屏蔽,这样可以减轻物理屏蔽的压力!” 夏菲一下里愣在那里。十秒钟后,她想起该施展第二重元素屏蔽,于是忙了起来。 在一片恐怖的喧嚣之中,夏菲的心渐渐变得冰冷。 原来他不知道自己也会害怕,也需要安慰、鼓励、保护。在他心中,从没有将自己放在小雅妹妹和雅希蕾娜那样的位置上。 哈。她在心里自嘲的苦笑。别再自恋了,夏菲。没有人会爱上你。你既不聪明,也不美丽。还不擅长表达自己。没有人能看透你假面具下的真心。除非你讲出来,否则不会有人明白。 你对他而言,只是一个病恹恹的不爱说话的少女,除了书你什么都不懂。你是他耀眼的光芒里一个卑微的剪影。 她开始咏唱最高级的元素护盾咒语。 再见了,兰斯。你聪明绝顶,是真正的聪明,和弟弟大不一样。你从不为了炫耀而炫耀,你所作的都有你的目的。这样的你,不可能会不幸福的。 你爱的是那个精灵小妹妹吧?刚刚你轻唤她的名字,你带著深深的依恋与自责,连你自己也不知道吧? 如果,如果不是这样,我可能会爱你的。 她悲从中来,几乎想要哭泣。她不知道此刻算是生命中的幸福,还是正在最后一次靠近、再远离。 你永远也不会知道的。兰斯。在这远离大海的海底,你错过了一种。爱你的可能性。 第077章 红帽子 英仙冒险者联合会的众人在冰水域的孤岛上焦急的翘首以待,等格庭根的学究拿出一个成果。随著时间推移,一座岛被淹没了,一批冒险者不得不退回上一层。 然而,事情远不像纳瓦什说的那样简单。起初他打算画一个定向传送的魔法阵,既而看到了其中的危险性。假如传送点的另一端不幸落在紧密的岩石里,传送过去的人在第一时间就会挤死。问题是,整座地下城是在山体内部挖出来的,这种几率实在太高了。后来纳瓦什开始考虑,先以探测魔法对每一个可能的传送点进行观察,于是又开始画探测性的魔法阵。 “学究,怎么你这次画的魔法阵跟前面的一点都不一样?”仙妮手里攥著一个纸团,笑呵呵的问纳瓦什。 “这是一个观测法阵。是传送法阵的准备工作。”纳瓦什孜孜不倦的画,头也不抬。 “这个,画好了就能用?” “怎么会!还得烦劳各位魔法师注入精神能量。一百玛那左右就好。” 听闻此言,英仙会早已疲惫不堪的众魔法师们都露出惊恐的表情,纷纷向后退。有人不小心绊倒了,竟沿著石阶一路滚下,掉进冰水里。战士们连忙上去抢救。 面色发黄的绮丽丝拦住愤怒的仙妮后者正要把石头丢在学究头上问道:“纳瓦什先生,一百玛那的能量就可以吗?” “一百玛那一个点。考虑到传送法阵的技术还不成熟,按照每次传送两个人计算,有五米左右的误差。因此确定第一个传送点后,还需再测验其四周空间对应的六个点,保证安全。” 绮丽丝追问道:“但是,如果山体有一个直径十米的天然空洞,与荒脊哨所完全不相接,岂不无法检测出来?” “喔!”纳瓦什一拍大腿,“你不说,我还真没想到。那么我们把每个二级测试点作为初始点,再做六组数据,这样总可以了吧?得知空洞的大体状况后,再根据人类已知的数种建筑类型进行推断,找三级测试点。这样应该能确定传送点的真实情况了!” “这样需要多少玛那呢?”绮丽丝回头看了一眼众法师姐妹们,她们齐齐的摇头,“纳瓦什先生,我看我不得不提醒你一下,大家都很累了。” “前两级测试,考虑到因为输出不足造成的坏点,有五千玛那就够了。运气好的话,我们立刻就能发动传送法阵。” “不对!”仙妮道,“假如在我们下方还有另一层隔绝区,凭你这几个数据根本测试不出来。结果只是从一个外层区域转移到另一个。” “喔!”纳瓦什再拍大腿,“的确有这种可能!说到底,观测还是要直接进行呀!那我再修正一下计划,我们每检测到一个可用的传送点,就送过去两个实地观测员好了。让他们带上黄月石。那东西只要使用得当,能发出两种不同的信号。我可以先编写一套密码,让他们能够组合成简单的意思。” “这样送过去的必须是魔法师咯?” “的确。战士难以胜任。” “而且有很大可能被困在死地。只能发个信息回来,说你的传送点有误。”仙妮冷笑,笑得肩膀发抖。 “实验就是这样子的。一百次失败,一次成功。”纳瓦什发现仙妮神色不善,又补充道,“名垂青史,还是血本无归,往往只在一线之间。历史上有很多实例……” “去你的历史!你个死学究,没用的东西!”仙妮抓狂的冲向了纳瓦什,被绮丽丝等死死的抱住了。她伸脚踢纳瓦什,纳瓦什退开,无辜的看著她,嘴里嘟嘟哝哝的解释著什么。 就在这时,纳瓦什的口袋发出了黄色的光。学究翻了一阵,摸出一块正在嗡鸣的黄月石。 所有人都看著他。学究面露喜色,高声道:“诸位,兰斯已经找到了荒脊哨所,发回信号了!我们立刻就能启动传送法阵了!” “是塔彼伊斯和夏小姐的功劳!”仙妮愤愤的说。 冒险者们终于进入了荒脊哨所。这是一座隐秘的大厅,本来在这里工作的十几个侏儒全数被塔彼伊斯打昏,像罐子似的在墙边摆了一排。 兰斯看著女冒险者们一批一批的经由临时传送门进入,感到一阵复仇的快感。格伦森勋爵,我回来了。他在心里笑道,把地面上所有的女性都带进来了。这回看你怎么搞。 等所有人都下来,又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时间。大厅里挤不下了,塔彼伊斯和琼带著几个精英级的女战士又抢占了附近了一座大厅和回廊。一个研管会的佣兵逃走了。众人都清楚,带这么多人下来根本不可能保密,侏儒的战斗力不怎么样,研管会人少,大可以一举夺取荒脊哨所。 最后下来的是绮丽丝和另外两个人。由于过度施法,女法师已经累得走不动路,不得不让其他人扶著。兰斯惊讶的看到,扶著绮丽丝的人赫然是蝎尾飞狮团的团长达席克。 达席克也看见了兰斯,很快朝他走过来。兰斯假惺惺的和他寒暄了几句,故意问他对英仙冒险者联合会怎么看。 “人和人生来就是平等的。贵族家的少爷、矿坑里的工人都一样。女人当然有自由成立自己的行会。”达席克高深莫测的说。 兰斯想起蝎尾飞狮好管闲事的侠名,猛然间意识到,达席克这次来索多玛也许还有别的目的,比如解放矿工什么的。难怪研管会那些不入流的阴谋可以瞒这么久。不过达席克要干什么,不干兰斯的事。他现在考虑的是,有达席克这样一个大强人在身边是最安全的。 小雅和雅希蕾娜很快奔到兰斯身边,一左一右,喜滋滋的拉住了哥哥的手臂,也不在乎仙妮等人投来恶毒的目光。 冒险者们集合完毕,经过短暂的商议,在隆巴多倡议下,分成了三支小队,分别往研管会的临时办事处、侏儒会议室和哨所后部的保密区前进。英仙的临时议会认为,我方的战斗力是压倒性的,敌方不足与抗,应尽量炫耀实力,减少不必要的战斗。 兰斯只有旁听的资格,他对这个安全的决议很满意。紧跟著达席克的步伐,兰斯、小雅、雅希蕾娜都加入了往保密区的一队,纳瓦什因为失去了利用价值,被仙妮完全的抛弃,不得不回到兰斯身边,向他唠叨新想到的一些技术创新。 兰斯怎么也没想到,他们这一队的带队人居然是塔彼伊斯。隆巴多和其他很多男性也踢到了这一队,使得整个队伍中弥漫著一股“怨妇”的气氛。隆巴多本来负责看地图指路,但塔彼伊斯根本不用他,而是用衣襟里带著的冷水泼醒了一名侏儒,逼他领路。连兰斯也不得不承认这一招有效。 一路上只遇到很少的阻碍。零星的哨兵,在上百名有经验的冒险家组成的大队面前还能怎样?很轻易的被解决了。兰斯因为缩在队伍最里面,根本看不到打斗的实况。他对那个也不好奇,把所有的时间都投入到达席克身上了。 佣兵团长虽是大陆上有名的强者,人却极好交际。率直,有魄力,这种人如果整日放进勾心斗角的下级牧师群里,一定被众人骗死。当然,占得了一日便宜,占不了一世便宜。对方是达席克,等他回过味来,骗子的下场必然好不了。 兰斯不想跟达席克交往过深,便只是泛泛而谈。眼下看来,荒脊哨所内不会遇到太大的危险。只要保持在达席克身边的安全范围内即可。 不由得想起了克鲁索和铁锤布朗。像他们那样的冒险者,如果肯为研管会卖命,才称得上真正的麻烦。但是兰斯有一种直觉,这些外来人肯定被分散的派遣到别的地方去了。以格伦森勋爵谨小慎微的个性,也不想见到冒险者们联合吧。 走过两道回廊,眼前竟豁然开阔起来。非但道路拓宽,达到可容百人并行的程度,头顶的天花板竟越来越高,渐渐隐没在看不见的黑暗里。左右的石头廊柱很明显带著太古时代那种难以理解的建筑风格,但是,墙壁却逐渐被凹凸不平的岩石所取代。兰斯意识到,脚下的道路正把他们领进一片天然的洞穴中。 “这路太宽了!”达席克不自然的抿著嘴唇说。 “很显然,不是给人类用的。”纳瓦什抢道。 “给侏儒?” “别开玩笑。怎么可能。但这路很明显有古怪。这么大,连巨人都嫌宽。没想到荒脊哨所有这样大的空间。”纳瓦什思维跳跃得厉害,乱说一气。 “不会是为了排场吧?你们到过克兰的凯旋大道遗迹没?那里的路更夸张呢!” “没有人类会在地底搞排场。侏儒们很明显缺乏这方面爱好。” 小雅希蕾娜忽然“咯咯”的偷笑起来,声音发闷,很明显用小手掩著嘴巴。兰斯正要挠她痒,问她为什么笑,队伍却忽然止步,不小心踩了前边的隆巴多的脚跟。 “警戒!”塔彼伊斯大喊道。声音被空洞一下子吸收,没有一丝回响。 兰斯紧张的四下看看。可叹他躲的位置太好,周围都是高过他一头的彪形大汉,把视线都挡住了。 “怎么回事?”还没问完,就听到各种嗓子发出了“呜呜”的类似抽噎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乃至头顶传来。 兰斯仰起头,以他超人的视力仰望穹顶。每根通天的石柱上,都有一长串大大小小、身形古怪的东西爬下来,发出那种诡异得让人发冷汗的叫声。看到了,那是一群头戴肮脏绒线帽的家伙,大多是四肢,佝偻著腰贴在石柱表面,头部则夸张的向后拗,似乎正在向他张望。看不见他们的眼楮,只有眉骨下沉重的阴影。 这些东西不是同一种族的。地精,豺狼人,蜥蜴人,半人马,兽人,甚至有一些看来是人类。看清了,那就是人类,瘦的皮包骨,背上露出脊椎的形状。一群在地下干了几百年苦力的矿工,衣服早已朽烂,赤身露体,只有头上戴的帽子仍是完整的,似乎是整齐划一的标记,但也已经脏得看不出本来的色彩。 怪物们渐渐爬近了,其他人也看到了怪物的样子,纷纷惊呼起来。兰斯大略估算了一下,几百根石柱,如果每一根都跟附近这根一样,那这些怪人(物)只怕有几千个之多。 “警戒!”塔彼伊斯再次喊道,尽她领队的责任。 冒险者们依然惊惶失措,那些怪物却仿佛听了塔彼伊斯的命令,停住不动了,只是拿眼楮看他们。爬得最近的几只已经差不多触到地面。 兰斯注意看了附近的一个“人类”怪物。那东西的眼楮是活的,透出一种直勾勾的饥渴。兰斯很奇怪以那样的姿势,帽子怎么会掉不下来。 一个食人魔猛力甩了一下头,像长颈的食肉亚龙常常做的那样,示威似的张开了大嘴,向冒险者们低吼。他嘴里的牙早已烂光了,没一个完整的,可是不知为什么,却有一种比食尸鬼的尖牙利齿更纯粹的威慑力。 “哥哥……”小雅害怕的抱住兰斯。 小雅希蕾娜却满不在乎的咬手指玩。大概她还不懂得这些怪物的可怕吧。 “这是些什么呀?那个!那个是人类吧?”有个尖嗓子的女佣兵叫道。 怪物们不停的叫著,像在唱一首属于它们的安魂曲。吼声汇成的声浪,一波一波的,产生了奇妙的韵律感,时间一久,就让人忘记了那歌声的存在。仿佛一种催眠作用,但受术者却总在睡著前被恐惧感惊醒,不得不再一次忍受折磨。 兰斯以精神力锁定了最近的一个人类怪物,试著模拟黑鸠的听觉模式。听到了,有点混乱,带著浓重的口音,两个词,一个是“血液”,一个是“女人”。 其它怪物说的大概也是同一种东西。 正要再分辨一下,一个被恐惧攫取的冒险者,疯狂的投出了手中的战斧,这一斧居然掷得极准,直接插入那人类怪物的颈部,将整个脖子切断了十分之七。剩下的一点承受不住头的重量,一点一点的撕裂。切口处流出暗色的血,缓缓的,细细的,似乎那干瘪的躯体里早已没有多少血可流。尤其可怕的是,那头颅在掉落的过程中,还依旧反复的念著那两个词,“血液”,“女人”。 头颅在地板上摔裂的一瞬间,冒险者的恐惧,怪物的饥饿同时被点燃了。达席克大吼了一声,说出某个暗号,附近的蝎尾飞狮们立刻集结成防御阵形,他自己则向最近的石柱射出两道白色的斗气。不过,那石柱在斗气到达之前就被炸断了,向一边倾倒,无数的怪物在空中挥舞著手爪,下雨一样的掉下来。 达席克佩服的看了看身边的兰斯。没有一个魔法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发出火球术,更别说五枚火球术连射了。紧急关头,兰斯对他的火龙杖可一点也不吝啬。 兰斯一伙也排出了有趣的阵势,兰斯和小雅挡在雅希蕾娜前面,兰斯微侧身子,半护住小雅。充满好奇心的纳瓦什急于观赏大战,挤在最外圈,客观上做了兰斯的挡箭牌。 塔彼伊斯一马当先,挥舞著一把不知在多少年前就卷了刃的、铁棍一样的短匕首,一马当先,跃上了身前的一根柱子,一边乱砍一边向上爬。这么勇悍的生物全大陆也不会有第二个了。无数肢块像剥皮一样的甩下来。 其他人没这么勇敢,就都保持著守势。那些怪物动作其实不快,只是舍生忘死的扑上来,因此发挥了最大杀伤的是弓箭等长程武器。大多怪物在落到地面之前就已死了。外表相近,但它们并不是真的不死生物。 兰斯很快就了解到,这些东西几乎一点战斗力也没有,不再浪费他的火龙杖了。柱子顶端的怪物还在接连不断的向下飞扑,一个个在石板上跌得粉碎。黑色的血在石缝里流淌,渐渐溢上来,几乎没有冒险者的血液。 有人轻轻拽了一下衣角,回头一看却是小雅希蕾娜。 “糟了,哥哥。”女孩神色担忧的说,因为吮著手指,吐字有点不清:“你们把‘仆役’都杀光了,这里的‘规则’即将改变,但是,科脑和魔脑没有力量建立新的秩序。” 兰斯也发现情况不对头,“停不下来。没有比恐惧更能鼓动人心的情感。”虽这样说,还是抱著侥幸心理,在乱局中寻找领队塔彼伊斯的身影,可是女巨人早就爬到看不到的地方了。某根尸体垒得最高的石柱很可能是塔彼伊斯爬上去的那根。很显然,女巨人正沉浸在狂暴的战斗中。她真是很不适合做领队。 一场昏天暗地的屠杀。不计其数戴帽子的怪物被冒险者们撕碎,从柱子上掉下来的只有尸身了。剩下的工作是打扫战场。 一个只有半截身子的人类怪物,用一只独脚和一只独臂撑著身体,向小雅爬过来,被达席克手下的一个佣兵用长矛一下刺进了头部。那佣兵在拔出长矛时,忽然大声叫喊,要达席克过来看。达席克跑上去,只匆匆瞧了一眼,就忽然用斗气将那尸体的后背打烂了。但眼尖的兰斯早已看到,尸体背上有一个蝎尾纹身。 怎么回事?兰斯飞快的思考。那东西是蝎尾飞狮佣兵团的。曾经是。看样子,至少在荒脊哨所待了几十年。他一定是很早进来的冒险者,被侏儒们抓住了,再给科脑改造成仆役。侏儒们有这么残忍吗?以这种方式来补充劳工,看来没有错了…… 达席克走向兰斯,打断了他的思考。“兰斯,你觉得那些是什么?” 无疑,达席克是没话找话,试探兰斯看到了多少。 “红帽子。”兰斯一把把小雅希蕾娜搂了过来,手臂横过她的小脸儿,女孩虽然不明所以,但是对哥哥表现出的亲昵感到很高兴。 “传说中的一种太古技术。用不死魔法技术制造的控制装置,对各种生物都适用。你瞧,这里的怪物不是都戴著同样的帽子吗。” “这些是侏儒的仆役咯?”达席克特意用了“仆役”这个词,眼楮直盯著小雅希蕾娜。精灵少女被他看得有些害怕,反而转过了脸。 “我觉得是这样。”兰斯一点口风也不留。 但纳瓦什却兴冲冲的跑了过来,手里还拿著一顶肮脏的、被血染黑的绒线帽,显然是从哪个怪物的尸体上剥下来的:“红帽子!我想起来了!我知道这东西!在魔法逸闻课上听过!当时以为只是传说呢!” 达席克问道:“那课上都讲了什么?关于红帽子?” 纳瓦什把帽子翻了过来,给达席克看。里面竟然是一层头皮,头皮上有许多孔,一根根毛线从孔里伸出来。显然,这帽子是直接戴在大脑上的,这真令人恶心!兰斯连忙把小雅的眼楮挡住。小雅的魔法能力虽不俗,但是在刚刚这种血腥的战斗里没半点发挥,脸色白得像纸,一副眼看要昏倒、勉力坚持的样子。 “红帽子,一种不死生物技术。并不完全摧毁生物的智能,只是加以‘规则’限制,使之成为比僵尸更有用的工具。依生物个体的差异,红帽子的作用效果也强弱不同。这样,还可以根据个体情况给红帽子进行分工,形成一整个‘活’的体系。” “哼!很完美的控制方法!”达席克怒气冲冲的道。“他们把人当成什么!” “是呀!”纳瓦什的语气,可是由衷的敬佩,“这种控制规则只有一个缺点,……可是我忘记了……喂,精灵小妹” “它想要繁殖。”兰斯冷冷的打断纳瓦什的话,“它是不死生物,同时也是活体。活体依照原有的思维,想要繁殖下一代,可是有最终决定权的却是帽子。时间久了,帽子和活体有一个统一的认识,要生下来的不是新的活体,而是新的帽子。” “那要怎样生?”达席克吃惊的瞪著眼楮。这些事太匪夷所思,达席克的见闻虽广,也很难理解。 “用鲜血。”兰斯短促的回答道,视线移向纳瓦什手中的帽子。褐色的,肮脏不堪。“这些帽子本来各种颜色都有,可是戴上以后,就都被活体的血染红了。这也是红帽子这个称呼的由来。为了要繁殖下一代,活体会利用规则允许的一切空闲不停的编织帽子,再用自己的血把帽子染成红色。” “可那只是普通的血帽子!” “对。那当然是普通的帽子,一点魔力也没有。所以红帽子对后代的渴望就越来越强。强到规则也渐渐限制不住。它们开始寻找新的血液,别人的血,期望能够有用。” “你说对了,兰斯!”纳瓦什兴奋的叫道:“它们刚刚‘血啊’、‘血啊’的叫!不,不对,如果这东西嗜血,那还怎么管得住它!” “当然经过改造的。不过,改造也有其局限性。红帽子以它不死生物的本能,意识到世界上最有可能诞生生命的鲜血是什么。最有魔力的鲜血……纯洁的少女之血。” “吓!”小雅惊叫了一声,掩著嘴巴,害怕的望著稍远处的尸堆。一些佣兵围在那,商讨该如何处理尸体,有人提议要点燃尸体,还拿来了火把。呛人的烟味飘过来,提醒众人不要忘记空气里满满的血腥。 雅希蕾娜扶住了小雅:“小雅姐姐,坚强!” 达席克道:“难怪他们不让女人进来!现在我们把这些仆役都杀了仙妮、琼那两队想必情况也差不多,会发生什么事呢?” 兰斯耸了耸肩:“谁知道。” 第078章 乱局 塔彼伊斯分队继续向荒脊哨所深处推进。那个抓来做向导的侏儒在屠杀中吓得精神错乱,满口侏儒语的胡言乱语。没奈何,只得把他丢下。好在眼前只有一条大道,也不用费心选择。 隧道继续向山体下方延伸,过了一道巨型门廊,大道中竟间隔的出现一米多高的断层,断层石板末端悬空,向石阶外延伸出几十厘米,形状非常规则,冒险者们便借之攀援而下。战士们还好,身手本来就不灵巧的魔法师可就吃不消了。爬过了几十道断层,魔法师们全数掉队。队伍不得不停下歇息。 “这下深入地底啦。”纳瓦什站在台阶边缘,向前探著身子俯瞰。塔彼伊斯等不耐烦,独自到下边探路去了。远远的看到红色的火把在缓缓移动,渐渐沉到黑暗的深处。 “没想到荒脊哨所里面居然这么大!”隆巴多也感慨道。 “你不是早就来过?”达席克问道。 “哪里。研管会人员的行动自由被限制得很死,局限在荒脊哨所最前端极小的一块区域,向内部走,总要先经过侏儒的地盘。侏儒管后面的区域叫‘保密范围’,实际就是‘禁区’。不知道在侏儒语的本来意思是什么。仙妮提出要攻陷这儿,照我看来完全没有必要。只是为了发泄她的报复心罢了。” “禁区?”达席克,“你们的禁区,还是侏儒的?” “显然,是人类的。刚刚那些红帽子,要是让研管会的看见了,就算老好人安切洛蒂会长也会翻脸。没想到侏儒这么狠毒,居然用不死生物技术!” “嗯……这跟我所知的侏儒不大一样啊。”纳瓦什皱眉道。 隆巴多促狭的问道:“你所知的侏儒是怎样的?” “侏儒,都是很地道的学者。胆小得很,对外族也没有敌意。红帽子这种技术,怎么看都像是魔族发明出来的。侏儒即使掌握了也不可能用很久。多半会研发出新的仆役规则取而代之。” 达席克道:“纳瓦什先生,恕我直言,你把侏儒看得太好了。他们或许是不错的学者,但学者可不都是好人。” 兰斯的声音从五米远的地方传来:“这种技术可是太古的人类发明的。我想是科脑要求沿用红帽子,侏儒只负责帮它寻找制作仆役的原材料。地下城内部的传送、召唤装置都是针对阿穆尔西方荒原里的魔兽的,时间一长,红帽子的整体智能就要下降。地下城的维护变得越来越难。所以必须吸引人类等高智慧生物进来。” “这么说,一千年前,索多玛地下城首次开启的时候,就是一个骗局?” “应该比那还久。你知道,分立之战前大部分历史都失落了。索多玛大法师只是最近一千年的引路人。” 兰斯语气平淡,达席克却感到一阵寒冷。陷阱。如果兰斯的推测属实,那么几千年来,这座地下城吞噬了多少冒险者?还大都是高等级的精英分子,从叱 风云的大剑士、魔法师,一瞬变成连自我意识都残缺的矿工。蝎尾飞狮团上一个在索多玛失踪的,便是达席克的剑术老师,教会他使用斗气的人。十年来一直以为,老师是发现了什么古文明的线索,一路追踪到远离星落的地方去,现在看来,……说不定,刚刚刺死的那个红帽子…… “不过,纳瓦什的说法也有一些道理。侏儒的智能,搞搞理论研究那是强项,说到阴谋诡计,恐怕连地精都比他们强点儿。地下城探秘的这个大陷阱不可能是侏儒想出来的。” “早些时候不是有人类参与吗?” “就算是人类设计的,由侏儒来执行,也不可能维持这么久。肯定会出纰漏的。你想想进入地下城的都是些什么人!” “会不会是那两个智能脑在控制?” “纳瓦什,你觉得智能脑会比侏儒聪明吗?你一直都搞错了一件事,一个人的聪明是多方面的,有各自的长处、短处。一个成功的学者,多半不能成为阴谋家。”兰斯冷冷的看著纳瓦什,学究不得不避开他的视线。 纳瓦什变得沉默了。 达席克思索了一阵,语气不确定的问道:“会不会是轻歌四侠艾哈迈在背后策动这件事?那座城市历来是藏龙卧虎,说不定,轻歌四侠也是从别人手里继承了这笔财产。” “有这个可能。但也可能是其他人。不管是谁,可以确定的是,他们尚未掌握荒脊哨所的古文明技术。否则,上溯一千年,大大小小的内战不断,怎么会没有一场大规模使用科魔机的战例!我们都知道,在太古文明技术面前,再强的骑士团只怕也不堪一击吧。” “侏儒并不难于控制。” “问题是科脑和魔脑。假如侏儒懂得如何操纵科脑和魔脑,那一切就简单了,把智能脑的命令重新设置一次即可。现在的情况是,有人控制了侏儒,但侏儒不管事,地下城依然依照几千年前设定的命令工作,这些控制了侏儒的人没有办法,只好一边维持智能脑的正常运作,一边尝试发掘出控制方法。结果成了智能脑的高级奴隶。” 达席克长考了几分钟,走到兰斯身边,说:“我承认,到目前为止,你的推测都非常合理。我们有一个高于格伦森勋爵、也高于侏儒的对手。但是,这个人、这个组织已经成功的控制地下城这么久,为什么,现在却出了不可挽救的纰漏?你瞧,我们有几百人,是一支统一管理的冒险队伍。我不认为他们能把我们解决掉。从一开始,就不该让研管会的人进来。” 没有回头。兰斯的视线依然在脚下阴暗的阶梯上搜索。一级,十级,一百级。他的视力随精神流分支无限的延伸下去。巨大的地下建筑仿佛变小了,变成可以握在掌心里细细观察的器皿。 我们正步行在巨大而古老的阶梯上。兰斯想。阶梯的尽头,有什么样的东西在等待著?沉睡了千年,等待我拾回的太古文明技术,还是张著大口的饥饿的巨龙呢。 正在想著,一个人影忽的从他身边掠过,带起一阵冷风。风里有种淡淡的香味,他不自觉的用黑鸠的视觉模式追踪,却是一个身著白色轻甲的女战士矫健的背影,银色双闪琼。 “塔彼伊斯在哪儿?”琼追到队伍前列,问隆巴多。 隆巴多指了指台阶下面,没说话。 琼立刻就明白了:“这样也好。等她上来,告诉她在此处待命。仙妮她们已经占领了原来研管会的地盘,救出了安切洛蒂会长。该死的!会长被格伦森勋爵囚禁了。格伦森这贵族混蛋,和侏儒做了交易,把前面进来的冒险者统统卖给侏儒,换取一台最先进的战斗型科魔机。” “什么?!抓到格伦森了没有?”隆巴多急道。 “你怎么不问问被骗的冒险者怎么样!”琼瞪了隆巴多一眼,“要不是你们研管会做私下交易,我们哪会遇到这种危险!” “冒险者们怎么样,救出来没有?”达席克道,“我认识黑衣法师会的克鲁索先生和高山氏族的几个矮人,你见到他们了吗?” 琼喘了口气,看得出来,她累坏了,说:“还好,他们跟研管会的人在一块。想不到,索多玛研管会里有一半人早归顺了艾哈迈,彻底背叛了雇佣兵联盟,被我们杀得差不多了。喂,路上那大堆的尸体是什么东西?好恶心!” “喔,那是前车之鉴。如果你们没杀进研管会地盘,被骗的冒险者就得改行做那种职业。” “生物改造技术吗……”琼点点头。这一天里发生的事太多,她已经见怪不怪了。何况还有很多事情没说完,续道:“我们正在集中人手攻打侏儒的住所。那些混蛋侏儒有一堆怪模怪样的武器,厉害得很,特别是一只两米高的大虫子,居然能连续射出上千玛那单位的单体魔法!我们这边,能防御千玛那魔法的人只有几个人。要不是黑衣法师会的克鲁索和桑德拉奇两位和一位巫神国法师及时加入,战局就不可收拾了!” 兰斯点了点头,在心里计算了一下。金蚂蚁的玛那输出是一千,要防御它,防御魔法能量输出不也能低于五百玛那。只有擅长法术极效特技的元素使才能单次释放出精神力总额十分之一的能量,这已经是理论值极限了,其它派别的魔法师,就算有一万精神力的高等魔法师,一次魔法也只能放出几百玛那。 克鲁索实力不凡不必说,想不到,桑德拉奇那老头也深藏不露呢。 仙妮身边逐渐聚了一小群人,一个女战士问道:“现在呢,打下来了吗?” 琼的脸色一暗:“暂时停战了。我们这边有五十七个冒险者牺牲。”这时,他们才注意到仙妮身上还带著不少干涸的血迹。因为她穿的轻铠是密银所制,血液不能沾在上面,都流到衣服里去了。看样子琼倒是没受什么伤。 琼勉强的笑了一下,说:“侏儒的伤亡也不小,那帮小东西,一靠近他,就只会抱著脑袋趴在地上!没的说,一剑砍下脑袋!现在侏儒们正迅速缩回城区,把那种大虫子堵在门口防守。仙妮让我沿原路回到出发点,绕弯来找你们。” “我们回去援助仙妮大姐!”一个女人激动的喊道,“把侏儒和叛徒都种进土里!看能长出什么东西!” 众人纷纷拔出武器响应。兰斯的心立刻一紧。听琼所说,那边的战况够激烈的,佣兵跟侏儒的恩怨跟教会没太大关系,犯不著为他们拼命。 “不行。现在路上跟来时不一样了,发动了很多科魔机机关,我一个人还好说,换做几百人的大队,很可能损失惨重。我们有别的任务。我跟仙妮讨论过,”琼从怀里取出一张湿乎乎的羊皮纸地图,铺在地上,“根据地图排布来看,侏儒的生活区处在正中指挥所的位置。也就是说,他们是非战斗员,和荒脊哨所主要的武器储备库是分开的。他们退回去,很可能是因为科魔机的能量不足,需要补充。而武器库的位置,很大可能,就是原来禁止研管会人员进入的地区。就是我们这一队的目的地。” “原来如此。”达席克道,“要我们留守在这里,阻止侏儒取得武器补给吗?果然是稳健的战术。” “不,留守不行,达席克先生。”琼摇头道,“荒脊内部的传送装置应该还能用。我们要用脚一步一步跑,侏儒走传送门,瞬间就到了。我敢保证,他们已经在启动、搬运那些科魔机。” 兰斯心里大叫不好。以他对太古传送技术的认识,太重、太大的科魔机很难传送。侏儒取得科魔机后,只能经过通常空间一路赶回。运气不好的话,他们现在就堵在一堆战斗型科魔机的道上…… 琼继续说道:“所以我们的战术是迎击!迅速赶到武器储备库,击溃那里的侏儒!甚至还有机会赶在侏儒传送装置关闭前,通过他们的传送装置直接转移到侏儒城内!眼下,侏儒的科魔机还没开过来,我已经赶到这里,幸运之神是站在我们这一边的!姐妹们,赢取光荣的时候到了!” 众人跟著琼一起振臂高呼。兰斯一看情势无可逆转,只能接受事实了。左右看看,宏伟的大石阶上并无好的藏身之处,心里不禁一苦。 塔彼伊斯一直没回来。琼就接管了这一队,向巨大石阶的尽头突进。琼说得明白,现在人类与侏儒的胜负,大半就著落在石阶下的武器库,速度是取胜的关键。 这一队人本来已经疲惫不堪,但琼的动员出彩,将大家的斗志成功鼓动起来。琼上溯历史,自芬顿历以来,人类从未攻占过稍微大一点的外族城堡,这次突入邪恶侏儒地下城的功劳,说不定会在未来的史书上大书特书几笔。那可是作为冒险家的名声的极点了。 冒险家们斗志昂扬,肉体上的疲劳一扫而空。琼带头从最前的石阶一跃而下,众人奋力跟进。 只有极少数不求有功,但求无险的家伙,慢腾腾的落在后面,感觉比之前还要疲累。 “哥哥,人家的脚好累。”雅希蕾娜歪著肩膀,艰难的走到兰斯面前,倚著兰斯的身体,弓起后背,揉著小腿说。 “路还有好远呢。我抱著你走好了。” “哥哥真好!”女孩甜甜的一笑,可笑颜刚一展开,眉头便又皱到一起了,“咖啡也累了,哥哥,我可以抱著它吗?” 牧师低下头,和猫对视一眼。猫冷淡的看了他一眼,就扭过头朝别处望了。缓缓摇著尾巴,态度悠闲得不行。 “当然可以。” 一番疾风骤雨式的赶路,他们追上了先行一步的塔彼伊斯。女巨人又抓住了两个侏儒,正在审问。两个侏儒面如菜色,跟琼颠三倒四的胡说了一通,等兰斯赶上来,只听到几句成形的话,“……人类到了那也没用。完了,全完了。莫比发怒了,怪你们砍断了他的脚。全要死,人类,侏儒。莫比也要死,虫子被吵醒了……阿托拉斯阿碧考……”一长串侏儒语蹦豆似的跳出来。 “说人话!你这鬼东西!小心我掐断你的脖子!”塔彼伊斯把眼楮瞪得比角鹰兽都大,恐吓侏儒。强烈的气势把满头褐发都吹了起来。 两个侏儒抱做一团,脑门顶著脑门,激烈的发抖。 “别这样,塔彼伊斯,这些小东西不经吓。”琼劝道,按下了塔彼伊斯的手臂。可是已经晚了,只见那两个侏儒手脚一阵痉挛,软软的摊开,仰躺在地上。睁著的双眼已没了一丝神采,嘴里喷出白沫,俨然是吓疯了。 琼叹了口气。侏儒胆小,只要一吓唬他,问什么说什么。但审问侏儒也有一个难点,就是如何既唬住他又不把他吓疯。 “这两个鬼东西,想装死骗过塔彼伊斯吗?给我起来!”塔彼伊斯伸脚去踢侏儒。 “唉,反正该说的都说了。”琼,“前边就是荒脊最大的科魔机停机坪,大家继续前进!” 众人齐声答应,又一阵风的开跑,塔彼伊斯研究了一会侏儒,终于放弃了,腾的一下,跃过了好几级台阶,带起的飓风把兰斯的袍袖都鼓了起来。 两个侏儒还是老样子。其中一个痉挛得越来越厉害,手指都扭成奇怪的角度。就在兰斯去背雅希蕾娜时,那侏儒又说了一大篇胡话,语速快得令人发狂。兰斯听清了其中的几个词:“虫子!快逃呀!” 侏儒一动不动了。 “死了?”纳瓦什试了试侏儒的呼吸,“还真的死了?吓死?这可值得做一番研究!” “你真是什么都研究啊,纳瓦什。”兰斯讽刺道,“如果你真那么想做研究,好,我给你个课题,远远比研究‘吓死’的生理反应更有价值。” “什么课题?” “一个侏儒死前的胡言乱语,怎么会掺杂人类语句。” 牧师背著雅希蕾娜,助跑了两步,远远的跳出石阶边缘。然后他施展了羽落术魔法,像一只轻盈的燕鸥般向下滑翔。纳瓦什听到女孩发出兴奋的欢呼声,也有猫“咪呜”、 “咪呜”的叫声。 “打手也有打手的好处呀。”纳瓦什叹道,费力的抓著石板边爬下台阶。心里却在考虑兰斯的提问。“虫子,快逃。”侏儒是在叫什么人逃跑。那一定是个人类,[奇/书\/网-整.理'-提=.供]是侏儒很熟悉的人。荒脊的原住民中还有人类存在吗?虫子又是什么呢? “这真叫人费解!不过在我天才的纳瓦什面前,没有谜语是解不开的!” 但纳瓦什很快又有一堆更大、更吸引人的谜题要解,只能把侏儒死前的疯言疯语丢在一边。荒脊哨所的停机坪到了,门口有两台小型科魔机守卫。当纳瓦什到达时已变成两摊废铁。塔彼伊斯正组织十几个身强力壮的战士一起撞门。那门,有几十米高,显然是用某种科魔机控制。不过现在也迟了,门卫侏儒肯定锁死了机器,只能依靠塔彼伊斯等人的蛮力。 纳瓦什不禁撇嘴。那女巨人,多蠢啊,她能算个真正的人类吗?我实在觉得,侏儒比她更像人!可惜侏儒现在是敌人了。不然还能交流交流。 纳瓦什走到砸烂的科魔机旁边,认真观察起来。这是小型的金蚂蚁,里面坐不下一个成人。以侏儒的身形,也只能在最大的那个球体中驾驶。果然,在金蚂蚁后部发现了细细的接缝,是一个金属门。不过此时已经扭曲变形,打不开了。纳瓦什从金属门掀起的一角向里面看,黑暗中有什么在蠕动。看清了,是侏儒的脚。侏儒驾驶员还活著。不过纳瓦什不打算揭发他。 天。只希望他不要吓死在里面。学者想。待会我偷偷把他弄出来,好好问一问这个科魔机的控制原理。 为了不引起别人注意,纳瓦什离开了科魔机,走向大门正面。兰斯正指著门轴附近墙壁上的一块小东西,向旁边的一个战士说著什么。那是达席克。他好像听明白了,正在使劲点头。 不愧是仅次于我的天才!纳瓦什摸著下巴,在心里感慨道。他一定发现了那门的控制装置。就是那个小匣子。门这东西,尤其这么大的门,天生不是焊死的,失去控制的情况下该打开,而不是封死。像塔彼伊斯那样的笨人,一辈子都看不到这个简单的道理。 达席克从腰间抽出长剑,要兰斯退开,施出了苍蓝色的斗气,细细的一道,比格庭根最好的细剑收藏品还要细。斗气这玩意,纳瓦什向来认为那是种魔法,玛那当量肯定能测出来,可战士们总是否认,为了他们的面子。 斗气钻进匣子了。达席克看起来很紧张,他的手指在出汗。天,不会爆炸吧?太古留下的装置结实得很,要是真爆炸了,可难得一见,得赶快过去看看! 纳瓦什挤进人群,奔向兰斯他们。路上却被小雅拉住了。女孩个子太小,一时没看到。 “纳瓦什先生,哥哥说……”女孩认真的对纳瓦什说著什么,简直像哄小孩。但巨门打开的嗡鸣盖住了一切。本来不该有声音的,一定是给塔彼伊斯她们撞坏了零件。 纳瓦什的视线被死死的捉住了,呼吸,心跳,什么都感受不到。灰白色的巨门,涂料剥落处闪著隐隐的金属光泽。纳瓦什有一种直觉,那大概不是密银,而是一种更好的材料。这东西够一个一般的学者研究一辈子。可是,门的那边有更多、更好的宝贝,甚至值得我纳瓦什研究一生。 那些科魔机!活的科魔机!他几乎要叫出声来。 门打开了。是金蚂蚁。满眼的金蚂蚁。数量惊人,排得密密麻麻,肯定有上千台之多。远处还有一些特大型号,比纳瓦什在书上看到的最大的巨魔像还要大一倍不止。站在那里昂首望著他们,如眺望著旭日的巨龙。神圣的,宏伟的,不可侵犯,不可亵渎。在纳瓦什看来,这是真正的奇迹,比神所造的巨龙更加伟大,因为创造者并不像神一般有力。 耳中还是尖利的金属摩擦声,简直要撕裂耳膜。风掠过汗湿的皮肤,有点寒冷。纳瓦什的心绪渐渐从惊骇与狂热中恢复。有什么在拉著我的袖子。想起来了,是那个长得很可爱的小女孩,兰斯的小雅妹妹,她不让我叫她小雅,可我都不知道她的名字。 兰斯在对他微笑。笑容告诉纳瓦什,兰斯看懂了他的想法,还鼓励他。 他感到一阵激动,真正的激动,灵魂要脱离肉体。看吧,纳瓦什,这些科魔机已经在这里沉睡了几千年。它们在等你,只有你才能理解它们。你会让它们重生,要它们比几千年更好。这才是值得你做一辈子的事业。 纳瓦什想要立刻冲到那些科魔机旁边,抚摸它们漂亮的表面,听听几千年前的前辈们的留言。但是小雅努力的拽著纳瓦什不让他动。接著,人群躁动起来,混乱、烦躁,像一群望见雨天的蚂蚁,甚至有些人开始拔出兵器,咏唱咒语。 “纳瓦什,后退,我们得离远一点。这里是战斗员的。”兰斯跑向纳瓦什,和小雅一起拉著他后退。 “出了什么事?”没等兰斯回答,纳瓦什就看到了。一层橙红色的潮从停机坪的最远端涌起,向冒险者的方向奔流而来。潮水淹过金属地面,没过最高大的科魔机,给一切都涂上一层发闷的红色。停机坪四周的灯光照在潮上,在空中映出彩虹色的光泽。 “是侏儒的埋伏吗?” “……培拉、培利尔、苏菲亚纳!延迟火球术!”有人用精灵语的咒语唱道。一枚明亮的白炽火球缓缓飞进大门,将所有照明光吞噬一空,巨大的光亮在红色的潮水上移行,点亮了越来越大的区域。比真正的太阳还要眩目、不可逼视! 众人一边后退,一边屏住呼吸,看那火球缓缓接近地面。现在那里已扑满了红色的潮。最近的地方距离冒险者已不足二十米。看清楚了,那潮是由万亿只微小的机械虫子组成的。那是回收者,在荒脊上层区域见过的东西。都是回收者,扑满了每一台金蚂蚁的表面,扑满了每一寸地板。 延迟火球终于落在地面上回收者头上。火球变成一个椭球体、一个弯曲的平面,似乎要沿著地势铺开。但接著发生了急变。延迟火球化成了一道条形火焰,激烈的旋转起来,形成一条华丽的螺旋,一秒钟之后,火球消失,没剩下一丝痕迹,连轻烟都没有。但纳瓦什却清楚的看到在回收者的大潮上有弯曲失真的像,呈涟漪状向四周散开。 战斗用科魔机是有魔法护盾的。单个回收者的护盾微不足道,但万亿只聚在一起……没有什么魔法能对它们起作用了。 潮水缓慢、但是坚决的向冒险者们漫过来。人群后退的速度开始加快。 “是该死的侏儒!他们不让我们研究那些科魔机!”纳瓦什红著眼楮,对兰斯吼道。现在侏儒不是他的朋友了。 “是莫比。我猜。”兰斯奇怪的说。 “莫比是什么?他在哪里?我要找他理论!” “‘莫比发怒了,怪你们砍断了他的脚。’”兰斯学著侏儒的口吻说:“脚是指仆役。路上那成堆的尸体。莫比,我猜是这一组智能脑的名字。智能脑不会发怒,只会失控。从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知道,侏儒对智能脑的了解是多么的少了。他们对它有一种宗教性的崇拜。” 纳瓦什的头脑一片混乱。不只他,现在整个世界都乱了。太古文明的技术似乎是不可理解的……但是,兰斯怎么可以这样冷静,这真让人气不过! “现在,回收者来回收权限外的东西。” “撤退!”琼和塔彼伊斯异口同声的大喊,打断了兰斯冷静得不近人情的分析。一些吓坏了的人掉头就跑。 但是,回收者之潮仿佛也听到了琼和塔彼伊斯的命令,虫子们展开它们细小的翅膀,嗡嗡的鸣叫起来,翅膀蝉翼似的光泽浮在红潮上,像午间蒸发出的薄雾。红潮突的向前飞窜,速度比跑得最快的冒险者还快一倍,最前面的人一眨眼就被吞没了。惊恐的长嚎刺破嗡鸣,比任何因疼痛而发的惨叫都要凄厉。 第079章 流亡骑士的邀请 在兰斯的煽动、引导、教唆之下,本来被排斥在索多玛研管会圈外的冒险者们联合起来,奋勇杀进了荒脊哨所的核心地带,并与太古时代就留守在这里的侏儒一族发生了激战。混战中,双方各有伤亡,也有无辜的魔兽牵连在内,但这些都是发生在“公正”大义之名下,可谓是不得不然的损失,善良的兰斯也不太在意。看到有这么多勇敢无畏的冒险者站出来,为了自己的权益而战,兰斯心里是很高兴的。大众意识的觉醒,不也是牧师的努力方向之一吗。 不过,过分的热情难免导致意外。原本维护著地下城正常运转的仆役红帽子也被清光,这直接导致荒脊哨所维护的执行机体,微型科魔机回收者,彻底陷入癫狂状态,把整座地下城的机制搅得一塌糊涂,这就不是兰斯所乐意见到的了特别是在他本人,和他可爱的小雅、雅希蕾娜小妹妹也受到波及的情况下。 亿万计的回收者从停机坪深处的通道涌出来,狂乱的扑向众冒险者,将之吞没,可怕的场面犹如炼狱一般。早预先加持了各种强化神术的兰斯一边狂奔逃命,一边也忍不住被冒险者们的尖叫声所吸引,不停望向身后。回收者们叠成一张移动的红地毯,把越来越多的人卷在下面,形成一个个小隆起,活像新堆的陋坟。只是里面埋著的人尚没有死,惊叫不止,恐惧混乱的精神流也随之四下飞溅。这些精神流对拥有超灵感的兰斯具有相当威胁,他本能的逃离精神体乱流的波及范围,尽量逃向地下城的高处。回到了原来的阶梯处时,已将机械虫群落下近百米。 雅尼和雅希蕾娜两个女孩都被他拉了上来。小雅吓得紧紧抱著兰斯的胳膊,瑟瑟发抖,而雅希蕾娜却一点也不害怕,总想回身冲到机械虫堆里,把肥猫咖啡救回来。非常遗憾,兰斯没有第三只手去救别人,因此可怜的学者纳瓦什被丢在停机坪大门里了。 兰斯闭目为纳瓦什祈祷了两句,把小雅希蕾娜拦腰抱了起来,奋力跃上巨型台阶。 此时,除了达席克等几个身手最好的战士和一些提早施展了加速术和猫之敏捷的魔法师勉强跟上兰斯的步伐,冒险者大队已基本被回收者淹没了。红色的潮移动渐渐放缓,在停机坪入口处堆叠起来,远远看去,活象一团不停蠕动的超巨型史莱姆。偶尔有衣冠不整的人从史莱姆肚子里吐出来,一溜滚到台阶边上。兰斯注意看了下,发现吐出来的都是穿长袍的法师。这些人衣裳大致保持完好,但扣子、腰带、戒指饰物等却腐蚀得厉害,皮肤上除了回收者爬行时留下的细小划痕,没有受伤的痕迹。兰斯注意观察了他们的精神体,代表恐惧的黄颜色已充满了整个精神内核,但也仅此而已。这些人的精神体还是完好的。 也有穿重铠的战士从回收者堆里跳出来的,全身上下裹了厚厚一层回收者,把整个人包成了金属魔像样。更多的回收者突的穿出来,把战士拖倒在地,又堆成一个新的小山丘。 达席克指挥身边的几个战士,借台阶的有利地势,迅速组织了防线。回收者的体积非常小,穿刺类的武器起不到多大效果,连达席克的斗气也收效甚微。并且因为科魔机的魔法抗性,魔法师也派不上用场。唯有锤子之类的钝器才有用。达席克便叫魔法师将石阶轰散,再由战士们捡大块的碎石丢下去。这一招非常管用,回收者好像不怎么懂得闪避,一块石头下去便砸碎了一堆。 停机坪的深处,也有一个魁梧的身影不时从回收者的海洋里跃进跃出,拿著一根短铁棒似的东西胡乱的挥舞。微型科魔机破坏、爆炸发出的烟雾和火光在无数回收者金属表面上反射辉映,极其显眼。兰斯把听觉集中在那人身上,听到诸如“俺”、“十好几辈人”、“妈妈”之类熟悉的单字,果然是勇猛无双的女巨人塔彼伊斯。 兰斯没心思分析塔彼伊斯跟回收者争辩什么。他奇怪的只有一点,回收者好像不想吃掉塔彼伊斯,极力要把她吐出来。这很反常,因为通过观察得知,回收者主要包围战士,魔法师大多不用逃也没事。 回收者堆的蠕动越来越慢。吐出的冒险者则开始增多了。达席克分配出几个人手抢救伤员。 救出来的人,多半吓坏了,歇斯底里,但却没有真正的伤者。镇定下来就能重新投入战斗。 有人扯住了兰斯的衣角。低头一看,原来是纳瓦什。学究头发蓬乱,脸上有两块淤青,是在地板上碰出来的。纳瓦什眼里却闪著快乐的光。 兰斯急忙把纳瓦什拉上了台阶,小雅也跑过来帮忙。学究好像一点都不害怕,只是兴奋。 “你没事可太好了!我们都在担心你呢!”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纳瓦什大笑道,把手里的东西递到兰斯眼前。是一根格庭根特制的金属笔,表面上坑坑洼洼,如蝗虫啃过的麦杆,露出里面木制的芯来。 “金属!”兰斯一下子就明白了。 “对!金属!回收金属,回收者唯一的职能。它就是为了这个生产出来的。发疯了,也只会吞食金属而已。不加选择的吃。” “本来就是啊!”小雅希蕾娜插嘴道,语气里带著埋怨。兰斯注意到,原本系在少女纤腰上那条漂亮的银腰带不见了,裙子披散著,雅希蕾娜用两只小手拉著裙边儿才没掉下来,少女的脸颊一红︰“都怪哥哥,不让人家去救咖啡。咖啡的项圈牌是金属的,它一定吓坏了。” 兰斯从袖子上扯下一条,充作腰带,帮小雅希蕾娜扎上。忽然,一道白影从阶梯下高高跃起,在兰斯身上踩了一下,钻进雅希蕾娜怀里,“咪呜咪呜”的撒娇。咖啡回来了,脖子上的项圈从中间断了,披肩似的耷拉在肥躯上。看那猫的眼神,不觉得它受了什么惊吓。 混乱态势缓慢的平复下来。达席克和另外两个蝎尾飞狮的人组织人手,把小件金属制品集中起来,不断搬到台阶更高处,剩下的人则手持石块、木棍,冲进回收者里救人。 这时,一大半的回收者已吃饱了金属,落在地面不动了。纳瓦什推测,根据本来的程序,回收者满载后,该由专门的红帽子负责引导它们,把金属液带回停机坪内需要维修的大型科魔机上。现在没人管,回收者便进入了待命模式。 不过在动的回收者还是很多,达席克等人并没有好的办法对付它们,行进十分艰难。兰斯想,既然回收者不伤人,干脆等它们吃饱算了,那些被困住的冒险者,只需事后安抚一下就好,犯不著现在救他们。于是很小心的躲在后面。 女巨人塔彼伊斯在回收者群里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脚边堆了一尺厚的金属渣。由于她进入了狂暴状态,达席克等人都不敢靠近她,只好绕道而行。女巨人一面乱打,嘴里还骂骂咧咧的,仔细听了几句,似乎回收者把她妈妈的妈妈留给她的流星锤吃掉了,就是她手里那根短木棍。 回收者不攻击塔彼伊斯,是因为她穿著土制皮甲的缘故。 在微型科魔机的蜂群中,也找到了银色双闪,琼。女战士是极少数还保持著镇定的人。只是,她原有的那套银锁子甲都被回收者吃掉了,身上只剩两件单薄的内衣。常年修习武技的琼,浑身上下充满了健康的美感,跟兰斯身边的少女们大有不同,很值得一看。 当琼的脸庞变得红彤彤、像熟透了的柿子时,牧师善解人意的脱下外套扔给她。琼感激的看了牧师一眼,点头表示谢意。 不知过了多久,大多数回收者或毁坏、或丧失活动能力,剩下的对冒险者们无法构成威胁。安抚受惊吓的冒险者成了最主要的工作。 兰斯在一群衣衫破碎、头发披散的女冒险者们中间走过。很多年轻少女在哭泣,听到她们低低的呜咽声,心下感慨不已。 身手再怎么高超,终究是胆小的女孩子,要求她们跟男人一样战斗真是没道理。嗯。等我圣神教发展壮大,非在全国公布一条法令,禁止教授女性武技、魔法不可。 不。这条法令,该推广到全大陆范围才对。神的恩慈是无私的,岂能厚此薄彼呢。牧师想道。感受到崇高的使命感,和肩头的无形压力,他顿时又充满了力量。 琼、塔彼伊斯一队重新集结,占领了荒脊哨所大停机坪。里面并没有侏儒的卫兵,也没找到尚在运作的传送装置。有的只是满地的回收者,和上千台大大小小的战斗科魔机。 琼已经筋疲力尽,达席克便接过了责任,独自往仙妮那里报信去了。冒险者们就地休息。作为对太古知识了解最多的人,兰斯和纳瓦什义不容辞的担负起科魔机的调查责任。 兰斯和纳瓦什将科魔机粗略的归类,侏儒用的小型机有四百台左右,人类用的将近五百台,其中有二十台超巨型科魔机。很多科魔机表面涂著一块一块的铁砂,兰斯知道,这是失去引导的回收者留在上面的。想起刚刚被大群机械虫追逐的场面,他不禁有些后怕,随手抓了把铁砂放进口袋里以备不时之需吧。 人类用的小型科魔机在背部设有圆形的基座,似乎能弹出外置的控制台,侏儒的科魔机控制机关则全部设在内部。 奈何无论两人怎么努力,也打不开科魔机的门。焊缝非常精细,稍宽一点的刀刃就挤不进去,更别说用手指扳开了。门的最底端设有一个巴掌大笑的水晶球,一半露在金属壳外。纳瓦什认为这是身份确认装置,只要输入正确的精神力信号,门就会自动打开。 两人找了几个幻术师过来,试图以信号反馈的方式分析开门密语,未果。纳瓦什又说,这些科魔机储存的魔法能量已经用光了,要打开门,先要给它们充能,开始上上下下的寻找科魔机的储能装置。兰斯虽然不以为然,也想不出别的观点,就随纳瓦什瞎搞。学究每找到一个看似能够输入精神力的点,就命令身边的幻术师输精神能量进去。幻术师们逐个逃掉了。 “这是在干啥?俺来看看?”塔彼伊斯跑过来,打搅纳瓦什的工作。女巨人脸上充满好奇,神采奕奕的,一点也不像刚经历了战斗。 纳瓦什不屑的瞥了塔彼伊斯一眼,回过头去不理她。 “我们在尝试打开科魔机的门,塔彼伊斯会长。” 塔彼伊斯把手放在科魔机的触角上摩挲︰“这东西可不错!细细滑滑的,比家里的海豹骨凳子还要好。带回去给妈妈,妈妈一定会高兴的。” 纳瓦什哼哼一声,从科魔机肚子下钻到另一面去了。 “哦,那个是不错,塔彼伊斯会长。不过我猜,里面有更好的东西,问题是我们打不开这扇门。” “这个是门吗?” “嗯。我们在尝试把它撬开。” 塔彼伊斯抓住了门的两个边,把指甲插进门的缝隙里,大吼一声。一阵细碎金属变形断裂的噪音像锥子一样扎进兰斯的耳朵,真是难听得要命。兰斯赶紧捂著耳朵逃远点。 塔彼伊斯把金属门掰了下来,丢在地上“ ”的一响。看得旁观的幻术师们咂舌不已。也不知这女巨人的指甲是什么成分,居然比大多数纯钢匕首都结实。 兰斯松了口气。有时候,蛮力还真比什么都好使。 科魔机内部非常狭小,只有两个并排的皮靠椅,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像塔彼伊斯这样的巨人不要说是肯定进不去了。 纳瓦什像甲虫一样在靠椅上爬,嘴里不停嘟哝著。兰斯只好站在外面看。很多冒险者听到声音聚过来看热闹。 纳瓦什摸了半个小时,失望的钻了出来。里面干净极了,连精神力输入装置都没有,只在左侧座椅正对的前方发现一个浅浅的圆形凹槽,纳瓦什认为,那是某种嵌入装置,很可能是科魔机的控制机关,无疑,几百年前就被人拿掉了,这些科魔机都处去保管状态。 “真是烦人!既没有控制装置,也没有储能装置!这东西是怎么搞的!” “空壳?” “现在看来是这样。我们得拿侏儒的机体对照一下。根据我纳瓦什天才的推测,侏儒的科魔机处于待命状态,毕竟荒脊的侏儒还在嘛。” 兰斯又拜托塔彼伊斯翘开了一台侏儒用科魔机。果然,侏儒科魔机里面有一整套复杂的装置,拉杆、旋钮、闸式开关一应俱全,座椅前方还有显示水晶球,将整个科魔机内部添得满满的。 纳瓦什这下可满意了,立刻像泥鳅一样钻进去研究。由于里面空间太小,学究的下半身留在科魔机外,一扭一扭的,十分滑稽。 “老天!老天!”纳瓦什闷声闷气的感慨道,“这玩意真是复杂!学院里从没拿到这么完好的东西!” 显然,纳瓦什已经陷入研究的狂热中,什么都不管了。兰斯却不能像纳瓦什一样专注于科魔机技术研究。他要考虑的事情多得多。 看外形,侏儒和人类使用的科魔机的差异并不大,显然是由同一所魔像工厂生产出来。但两种科魔机内部构造何以有如此大的差别?这肯定是有原因的,也正是关窍所在,要把这些太古文明的结晶复活,掌握在手里,必须要比别人先行一步。 毫无疑问,谁拿到了这些科魔机,谁就将主导未来芬顿势力变化的走向。按现在的情况,取得这批科魔机的,十有八九是主持者英仙冒险者联合会,一个新生的、尚未进入成熟期的松散组织。 这可不太好。牧师皱起了眉头。英仙是个混乱的组织,目前也没有明确的政治倾向,从某种意义上,这种行会行为不具备理性,是最不可预料的。 像科魔机这种极具破坏力与威慑力的东西,被任何政治组织得到都极其危险,理应收归仁厚为怀、与世无争的慈善机构,圣神教教廷管理。 要达到这个济世救人的目的,有两种途径可行︰一是混进英仙联合会内部,从暗中掌握这个组织,一是努力拖延英仙真正获得科魔机的时间,尽快把教廷的势力发展壮大,以知情者的身份对英仙施行威压。或许双管齐下也是不错的选择。 仙妮、琼、塔彼伊斯。这些只是有勇气、有行动力的女冒险家而已,论及权谋斗争,兰斯在七岁的时候就胜过她们许多了。绮丽丝相对狡猾一点,但她的立场是在蝎尾飞狮团团长达席克之下的。达席克是正直骑士,不足为虑。 想到这里,牧师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这一日,纳瓦什的科魔机研究未能取得什么进展。学究太过专注于技术本身,对实用性却没有兴趣。对纳瓦什来说,空壳的人类用机型显然没有构造齐全的侏儒用机型有趣,因此他的大半精力都放在侏儒机型上面。琼和塔彼伊斯战士出身,对太古技术一窍不通,躲得远远的。这样的发展对兰斯有利,自然也不去干涉。 达席克与仙妮取得了联系。绮丽丝带著一部分人过来停机坪,作为交换,兰斯、隆巴多等人则回到原索多玛研管会的生活区。纳瓦什因为要做研究,没跟兰斯一起走。 到了原研管会的生活区,意外的遇见了黑衣法师会的人。在前两天的战斗中,黑衣法师会没受多大损失,只一名低级别法师受伤,克鲁索、桑德拉奇都安然无恙,只是情绪比较低落,没精打采的。 一问之下才知道,现在冒险者中掌权的是仙妮等英仙联合会的干事,先前由索多玛研管会带入地下城的冒险者,人数虽不比英仙会员少,可因为受了人家的恩惠,另一方面又不及人家团结,地位上难免落在下风。眼下,女人们趾高气扬,男人们低三下四。除了安切洛蒂等少数几个,男人几乎都被分配了杂役的工作,包括清洁、炊事等等。昨天盖西迪在厨房里被滚烫的汤水烫伤,呻吟了一夜。苦修法师们一向特立独行,哪受得了这份闲气,正商量著是否要放弃地下城的宝藏,集体撤回幽木国总部,向布拉德大人请罪。 兰斯考虑到现在局势尚不安定,一旦发生什么冲突,这些苦修法师跟自己交好,都是不错的帮手,当然不能放他们离开了。于是再三劝解,以“磨炼”的大名压在众苦修法师头上,“此时的烦恼正是上苍的赐予,要提高众位的精神耐力”云云,说得众苦修法师幡然醒悟,纷纷顿足捶胸,拉紧腿上的皮带,赌咒发誓说,不管仙妮那婊子如何刁难、折磨,为了苦修法师的名声也要忍到最后,绝不做临阵脱逃的小人。兰斯感慨一番,表扬了众人的勇气。 又听说,矮人和可怜盗贼,一进入荒脊哨所就和苦修法师分开了,现在下落不明。这真是不大不小的遗憾。铁锤布朗、可怜盗贼也都是有用的人,兰斯很需要他们的友谊的。只有祈祷他们能安然无恙了。 兰斯向克鲁索咨询了战况。此时,人类与侏儒的正面对抗已基本停止,只在侏儒城的门口偶有零星的战斗。大多是斥候型科魔机出来探路时跟人类斥候发生遭遇战。这种斥候机型战斗力有限,只能放几下精神波冲击。相反,留在侏儒城门口的人类可全是顶尖的猎人,陷阱高手。当第三台斥候机型落入人类的陷坑之后,侏儒们再不敢露头了。看来,失去红帽子,给侏儒们造成的麻烦远比给兰斯这一方造成的麻烦多得多,似乎连战斗补给都难以完成。 在绮丽丝倡导下,人类采取了保守的围城战术,并不贸然攻击侏儒城。这战术相当稳健,要知道只要能拿下荒脊哨所,就是名垂千古的大功绩,不必急在一时。 以仙妮的性格,自是不愿坚守,绮丽丝能说服仙妮真出乎兰斯的意料之外。一方面,绮丽丝的谋划、动员能力不可低估,另一方面,仙妮性格虽然火爆,一遇大事,却懂得谨慎隐忍,多吸取他人意见,也是难得的优点。令兰斯心生佩服。 不过,兰斯对仙妮的好感并未持续多久。第二天,兰斯就被分配了巡逻任务。一个女兵给了兰斯一份简略地形图,叫他到指定的位置巡视,给地图补白。那是个年过四十相貌平庸的粗壮北方女人,因看到兰斯不够魁梧,就一点都不给他好脸色,颐指气使的让牧师憋了一肚子火。 兰斯好不容易才保持著优雅的仪态,缓步走出临时帐篷。一个身材修长、英气逼人的中年战士早站在门外等著了,看到兰斯出来,微微一笑。兰斯吃了一惊,原来他的搭档竟然是蝎尾飞狮团团长达席克。 北方女人看向达席克时,表情一下子变得很恭谨︰“大人,让您久等了。这个人磨蹭得很,恐怕会拖您的后脚,要不要我向绮丽丝大人申请,为您更换搭档呢?” 达席克摇头道︰“不,千万不要。在巨龙山百里之内,再没有比这位兰斯先生更加从容不迫的人物了。能与他一起行动可是求不得的荣耀呢。” “您太高看我了吧,达席克团长。”兰斯故意看了女兵一眼。兰斯的眼神,杀伤力可著实不小,冷嘲热讽近在其中,一瞥胜过无数言语了。那女人顿时为之气结,愣了半晌,终于向达席克点头,气呼呼的走了。 等女兵的脚步声消失,达席克朝黑暗处打个哈哈,笑道︰“兰斯先生,你可知道,你让人不开心的能力,或许比你让人开心的能力更高几分呢!” “圣神在上!我这个人可一向是率性而为。” 两个人一起离开生活区,走进幽暗的洞穴中。当最后一盏照明灯消失,达席克点起了火把。经年累月,水流侵蚀,灰白色的石壁上留下一道道打磨光滑的沟渠。在他们脚下石缝间生长著茂盛的菌类植物,踩上去软软的,有一种奇怪的恶心的触感。 兰斯停步,问达席克︰“你有没有,听到奇怪的叫声?” 达席克静静的听了一会,摇头︰“没有。” “是我弄错了吧。总觉得,脚底下的这些植物会叫似的。‘呜呜’的鸣声。” “可能是‘它们’生长的声音。” “它们?” “红薰。我们在外层区域见到过的。” 兰斯蹲下身,用手指从石缝间拨出一丛植物。的确是红薰,层叠的棕红色叶片,像一把把小雨伞。 “想不到,荒脊哨所内也生长著这种植物呢。侏儒们用它来做什么,食物吗。” “这你可就错了,兰斯先生。它们是昨天才生长出来的。我怀疑是我们带下来的种子。” 兰斯起身,四下环顾。仔细一看,不只是脚下,侧面的石壁、甚至头顶都生长著无数红色的薰,数量多得惊人,几乎把整个石壁变成了红白相间的底色。兰斯不相信的问道︰“一天之内长了这么多?” “确切的说,是一夜之间。当然地下的日夜分得不很清楚就是了。” “喔……”兰斯含糊的答应著,看了看地图,带头向前走。达席克也快步跟上。 向前走了一段,身边的红薰已生长到尺余长,几乎把地下洞穴变成了茂密的林丛。达席克手中的火把自觉不自觉的放低,照亮了脚下的红薰。那些胖胖的伞在摇曳的火光里翻卷,仿佛在吸食火的能量一般。 兰斯开始有一种可怕的认知︰并非此处的红薰比彼处的更茂密,而是在他们走路的时间里,红薰生长得这样茂密了。 只要走一段回头路就能证实他的推断是否正确,但兰斯并不愿意去验证。 兰斯不禁联想起红帽子之死和回收者的怒潮。仆役、规则。地下城已失去控制。它是完全建立在某个在现代芬顿人看来玄妙无比的根基上的,只要打破了系统的某一环,整个体系就无可挽救的倾斜、崩坏。红薰或许就是另一个危险。 “兰斯。”达席克忽然叫兰斯的名字。兰斯敏锐的注意到,达席克把敬称省去了,这是一个想要拉近关系的信号。 他回过头看他。蝎尾飞狮团团长手持火把,稳稳的站在原地,像生在地上的一根石笋。没有表情,自然而然的生出威势。达席克站在那里,能够撼动他的,大陆上绝不超过五个人。 “怎么?” “我直接说好了我希望你能加入蝎尾飞狮佣兵团。” 火光跳了一下。也许是错觉,达席克身后的红薰丛颤动起来,向四面八方伸长。冷硬的石壁,黑色的影子,蠕动著的红薰,刹那间,四周的环境充满了邪恶的气息。 兰斯明白了,达席克成为自己的搭档,当然不是偶然的。绮丽丝第一次使用了她作为英仙冒险者联合会会长之一的权力。 此地只有他和达席克两人。兰斯知道,他必须好好斟酌自己的回答。否则明日这里的红薰会长得更加茁壮。而滋润了泥土的显然不会是达席克的血。 兰斯谨慎的说︰“我可否询问一下,蝎尾飞狮佣兵团是个怎样的佣兵团?直到一个星期前,我对你们还一无所知。” “骑士。”达席克郑重的答道,语速一顿,似乎给兰斯足够的思考时间,“我们蝎尾飞狮是本著真正的骑士道行事的,是不授勋、不世袭的骑士。我们不为了当权者的恩典,或伪王血统里虚妄的荣耀而战,支撑我们意志的,乃是唯一、至大的荣耀。” “你们信仰什么?” 达席克点点头,仿佛在认可兰斯的诚恳表达。从背后的背囊取出一把一尺余长的短剑,双手握著剑柄,向地下一杵。那是把朴素的短剑,剑刃、剑柄很宽,是普通长剑的规格,使得整体看来有点古怪。 断剑。兰斯想到了这个字眼。 “正义。” 兰斯难以置信的瞪大了眼楮,又赶紧压下眉头。正义?这是何物…… 达席克的眼光何等锐利,当然注意到兰斯眉间的怀疑。还好,达席克倒也不生气,反而耐心的给兰斯解释起他的正义是什么。 “正义是我王的指引。众神之下,唯有王上一人。凡人皆平等。无论所谓贵族、权臣。我等的骑士道,便是要铲除这世间一切的不平,以恭迎我王的回归。这即是我等的正义与荣耀了。” 兰斯鼓足勇气问道︰“但你刚刚说,不为了当权者的恩典而战。” “问得好。”达席克赞许的一笑,给兰斯吃了颗定心丸,“我等是为真王而战,不是为伪王而战。如此你明白了吗?” “你的意思是,当今的芬顿国王,不是真的王吗……” “他当然不是真的王,只是圣心城的贵族罢了。在神罚之时趁势而起,盗取神威之人。比寻常无知之人尚有所不如。我所信仰的王上,是人类唯一的正主,狮心王的后人。” “狮心……” 兰斯记起,纪元时代的人类联盟的王旗,正是白树、飞狮的图案。人类联盟的国王也称为狮子王。原来如此……蝎尾飞狮团的确是骑士,他们是纪元时代的骑士,不是芬顿王的骑士。教典中对此有只言片语的记载,“分立之战的最后一日,信奉黄昏的狼群护佑著狮子的幼子,一者逃入南方的森茂之中,一者遁入北地荒原。”现在看来,蝎尾飞狮是狼群的一支没错了,听达席克的说法,狮子王的后人被他的前人们弄丢了吧。所以才“恭迎我王的回归”。 达席克继续道︰“一千年来,我们一直在寻找狮心的传承者。与此同时,以我们的微薄之力铲除世上的不平,以敬候荣耀重临大地。为了大义,我们甘愿自贬身份,舍弃作为骑士的尊严,以游侠的姿态游历星落各地。骑士化身为魔兽,飞狮之仆,蝎尾之猛毒,所谓‘蝎尾飞狮’了。” 兰斯点头道︰“难怪你们的标记是蝎子。” 达席克终于笑了,“是的。我们名为蝎尾飞狮团,可是徽记上却没有狮子,原因就在与此。我了解,说了这么多‘正义’,生在伪王时代的你,可能未必能一下领悟到。换个说法好了,在真王现世之前,我们的任务只有一个,铲除世上的一切不平等。除了王,再没有其他人有权力奴役、命令。譬如眼前的费伦镇,有那么多辛苦而麻木的矿工家庭,这当然是不公正的。我有责任告诉人们,他们并不比那些贵族老爷轻贱,也不比远在千里之外的伪王家族轻贱。除了真王,他们没有义务听从任何人的命令。” 兰斯心想,矿工不是因为尊敬芬顿王才没日没夜的挖矿干活的吧。对矿工们来说,搬家或许会好一些?再说,阿穆尔的塞弗伯爵不是因为尊敬芬顿王才逼迫费伦矿工干活的呀!说到正义,与其说服矿工罢工、暴动,还不如想办法提高他们的收入。为了掩饰真实的想法,兰斯一个劲的猛点头,看得达席克十分满意。 “我想我大概明白你的正义了,达席克团长。可是,请恕我直言,我并非骑士团后裔,到刚才为止,也不是真王的信仰者。那么,为什么选中我?” 达席克的神色骤然变得很冷︰“你必须要明白,兰斯,不是我选中你。选中你的是绮丽丝。她可能错了,她以往一直是对的。” 兰斯刨根问底的追问道︰“噢?那么,绮丽丝是如何看我的呢?” “她认为你非常有说服力。你不是骑士,这是毫无疑问的,你和那些无知的,受到伪王欺骗的人们不存在距离。她认为你可以很轻易的使人相信一件事,即使你本人都不相信。这正是我,作为蝎尾飞狮团的团长应该具有而没有的能力。” 兰斯的唇边不免现出一丝冷笑。骑士,果然不是傻瓜的同义词。此时的达席克看起来就像一个商人,一个思路清晰的商人。达席克是个真正的团长,但运筹帷幄可能是另一个人的任务,一个女人。 达席克收起了短剑兰斯觉得那可能是一个荣誉的象征以谈判者的姿态望著兰斯,“我该讲的都讲完了,兰斯。我衷心希望你能成为我们的伙伴。一百年来,你是第二个得到这个荣誉的被蒙蔽者。你的答复是什么?” 兰斯终于轻笑出声。他向后撤了小半步,使整个身体的重心后移,成为蓄势的姿态。他右手缩进袖子里,碰到了他的小法杖。 “我拒绝。”牧师微笑著说。一滴水滴从他面前滑过,落在棕红的薰丛中。 达席克的肩膀一抖,衣裳的纹理间透出闪耀的苍蓝色光芒,一眨眼就消失了。达席克的脸色连续变化了几次,有一瞬间,兰斯清楚的读到,达席克似乎要劝诫自己,以一个惋惜的高姿态,最终,这个没落骑士团的领袖又回复了冷漠、郑重的表情。 “兰斯先生。你知道你的回答代表著什么?我劝你重新考虑一次。” 我当然知道了。兰斯在心里说道。蝎狮骑士的存在对芬顿王家而言,是不可饶恕的异端分子,势必要集中大军剿灭。因此,知道了这个秘密的人,如果不能变成同伴,就只有让他从世上消失。不过,我就是要赌一赌运气。我既要得到蝎尾飞狮的友谊,同时又被你束缚。我相信我有这个资本。 兰斯略略整饰了一下衣襟,冷酷的答道︰“对不起,骑士大人,你有你的立场,我也有我的立场。知道你们秘密,更使我坚定了自己的信念。正义,信仰,人人都有不能舍弃的东西。因此,我只能拒绝你的好意。” 兰斯的回答大大出乎达席克的意料。通过几天的观察,他早已认定兰斯是一个善于见风使舵的墙头草人物,万事以利害为先。他邀兰斯加入蝎尾飞狮团,本来也是抱著相互利用的念头。可此刻看来,兰斯有著他所不知的一面。 “即使以死亡为代价?”达席克眯著眼楮,打量著牧师的面孔说。 “是的。所谓信仰,是不能背叛的。对于这一点,你想必比我更能理解。我已经有了自己的信仰,并在她的神案前立誓。我无法再把自己的信仰收回,再献于另外一尊神祗的祭坛。甚至是人类的真王。”兰斯缓缓转过身,背对达席克,“来吧,骑士。用你的剑来封缄我的忠实。” 兰斯竭尽所能,摆出一生中最英勇无畏的姿态。生死关头,他的精神体不自觉的向外发散,将周围十米方圆的区域笼罩其中。他无须回头,也能读到达席克心中的犹豫与怀疑。不过这反而增大了他的痛苦,使他了解到自己是个多么胆怯的家伙,想要立刻逃掉,并且以后再也不冒风险。 沉默片刻,达席克终于没有运起斗气,问道︰“你的信仰是什么,兰斯?你曾宣誓效忠芬顿王室吗?” 兰斯知道,他赌赢了。达席克既然这样问了,他就再无可能向兰斯挥剑。一阵后怕突然袭来,几乎让兰斯双腿发软。他努力摆出一副虔诚的姿态,扬起面孔,对著额前的石壁,那儿也有红色的薰类植物茁壮生长著。 “芬顿王室?哈!怎么可能!不过是乱中取势的草寇而已!要我把忠诚献给那种渺小的人类,还不如让我去死!”话虽这样说,若是芬顿的王族就在眼前,兰斯难免另有一套说辞。 这几句说得达席克非常满意,不禁赞叹出声。 兰斯微微弓起腰,对著面前的石壁顶礼膜拜。白色的圣光从他双肩升起,幻化成一对纯白的云雾羽翼,在幽暗的洞穴中熠熠生辉,犹如一朵绽放的圣莲。 达席克见惯大风大浪,却也被眼前的神迹惊呆了。这是只有最高阶的牧师才能施展的圣言术的前奏,以兰斯的实力,再往下前进半步也不可能,但达席克这等流亡骑士又怎么会知道呢。 “我相信世上有唯一的真神。我是泰戈尔的牧师。”兰斯缓缓转过身,用一双悲天悯人、使达席克觉得仿佛整个苍穹俯下身躯,向他垂怜的眼楮凝视达席克,“世上最后的牧师。” 第080章 红薰危机 短发少女提著一只竹提篮,步行在灰暗的地下城巷道中。 此处是荒脊哨所的外城区,与内城那种暖白色华丽而精细的太古风格建筑不同,这里的建筑大多是低矮的球形石砌建筑,以人类的眼光来看,门窗都小得离谱,住在里面十分气闷。在少女的记忆里,可以作一类比的房屋,只有圣心城西方古城遗迹的箭楼。但那是防御工事,而此处却是人类的城区。她十分怀疑,一千年前人类的卫士们是如何在此生活,是否像她一样,被随时随地压迫而来的黑暗所攫取,害怕得只有点上一盏蜡烛,才能勉强入睡。 可是,当她步行在街道中,又不禁怀念起房间的狭小与憋闷。因为置身于黑暗,在未知的环境里跋涉,真是比什么都吓人。 从身边传来奇怪的动静,仿佛巨大的魔兽艰难的呼吸声。少女停下脚步,用怯生生的大眼楮四下瞧看。什么也没有。到处都是黑的。石壁内有无数盏内嵌的魔法灯,但没有一盏亮著,都像骷髅空洞的眼眶般紧盯著她看。 仙妮阿姨说,由于大家把侏儒的走狗都除掉了,整个地下城的灯都坏了,再也打不开。这可是一件大好事,因为侏儒胆小又笨拙,没有照明灯,他们就不敢在地下城里四处活动。 可是,可是人家也怕黑呀。少女委屈的紧闭著嘴唇,把小嘴抿成了一条樱桃色的细线。 为了给自己壮胆,她拿起盖在提篮上的羊皮纸地图,自言自语的读了起来︰“卫兵一区,五号十字路口,……驾驶员一区,四号广场……” 四号广场。看到那个大大的红字标记,少女的眼楮为之一亮。那里是地下城的最外沿,紧靠著一个传送出口。本来只是空无一物的荒地,现在却搭著大大小小的帐篷,无用的、易上当的男人们住在那里。兰斯哥哥也在那儿。 得加快脚步。加油,雅尼。她攥起小拳头立在胸前,给自己鼓劲。男兵们的伙食差极了,只有劣等干粮。哥哥虽然说没关系,可是雅尼知道,哥哥好馋嘴的,一定吃不下那种东西。哥哥一定还饿著呢。 她下意识的拍了拍提篮。透过纱布,手心传来微温,里面的食物还是热的。好不容易才瞒过了管伙食的阿姨,可千万别在路上给人抓到。 不知为什么,那些年纪大的女人们都讨厌哥哥,把哥哥和纳瓦什相提并论,叫“两个书呆子”。昨晚,仙妮阿姨还把几个年轻的女孩子集中到一起,给她们上课。课上说什么女孩子要自强自立,不能想著依赖男人。又说,选男人不能看长相,像隆巴多大叔那样丑一点的兴许诚实可信。外表油头滑脑的男人最坏了。等等等等。 哥哥才不是油头滑脑!还有,说什么“选男人”呀,真的好羞人……雅希蕾娜刚一开课就睡著了,现在想想,还挺羡慕她的。 “喂,去哪儿啊,小女孩?”有人在背后叫道,在她肩膀上拍了一下。 少女吓得“啊”了一声,急急的转身,几乎失去平衡。眼前站著一个留著长胡须的老头,脸上也带著吃惊的表情,想是也被自己激烈的举动吓到。 “对不起对不起,我吓到你了吗?”老头连连摇晃著脑袋,歉意的微笑。不知为什么,这老头有一种很可靠的感觉,让人情不自禁想信任他。 “你好。”雅尼小退了半步,向老头鞠了个躬,“我在找四号广场。你知道吗?” “四号广场啊……”老头摸著胡子作思索状,用手一指,“从这边走,第一个分岔路口向西。” “向西,那边,那边……”雅尼为难的看著老头。就算在地面上、黄昏时分,她也经常找不准方向,更不要说在地下了。“呜……” 老头朝身后看看,好像在找什么人,拍了下脑门,说︰“这样吧,我带你去好了。反正我也没什么事……” “谢谢你,爷爷。”雅尼感激的说道。 “爷爷啊……真是惭愧,年纪一大把,却什么用都没有,被年轻好几十岁的人耍得团团转。难怪仙妮她们都叫我‘老无用’呢,呵呵……”老头笑了起来。 雅尼瞪大了眼楮︰“怎么会没用!爷爷在地下城里都能分清方向!人家……”忽然想起,还没有告之自己的名字,“我叫雅尼,见习魔法师,现在还在读书。大家都叫我‘小雅’。” “喔,小雅呀。呵呵。我叫安切洛蒂,如你所见,是个没用的老头。” “安切洛蒂、安切洛蒂……”女孩眼楮一亮,“爷爷,你是不是索多玛研管会的会长?” 老头又是呵呵一笑,“研管会,早就不存在喽。安切洛蒂,就是一个老糊涂而已。” 小雅和安切洛蒂,一老一小,两个结伴而行,往男冒险者住宿的四号广场前进。从闲聊中知道,经历了一场风波后,原索多玛研管会已彻底拆散,女性调查员多加入了英仙冒险者联合会,一些忠于雇佣兵联合会的男调查员,隆巴多就是其中之一,仍保持著与安切洛蒂的联系,尽量把冒险者的决策告诉他。不过,由于男人都要执行额外的巡查任务,难免时常见不到面。老安切洛蒂表示对此完全不在意。他说他早该退休了,根本不该担任什么会长,否则这次地下城事件也不会失控。 安切洛蒂分析说,英仙冒险者联合会此时虽只是个排外的女性雇佣兵联盟,但掌握了索多玛地下城的资源后,声威必定大震,很可能会有一些不得意的佣兵团投靠到英仙冒险者联合会帐下。以后大陆上有两个大型雇佣兵行会组织,都不知会发生什么事呢。 小雅记起兰斯哥哥对格伦森爵士的执著,就向安切洛蒂问起了那个人。老会长一声轻叹,脸上的皱纹竟顿时多了一倍,像浸了几天水的软豆荚。 “我在佣兵联合会几十年,也组织了几次集体冒险,处理过不少行会纠纷,可遇到格伦森勋爵以前,从来不知道最完美的争斗方式,竟然是‘施恩与人’四个字。” 小雅眨了眨眼楮,不说话。这些权谋争斗她可听不懂,不过她的记忆力好,背下来,待会念给哥哥听好了。哥哥最喜欢听别人的秘密了,因为哥哥是牧师,只有了解人,才能更好的帮助人嘛。 安切洛蒂继续道︰“说来已是十几年前的事。地下城的秘密本来是属于艾哈迈的葛朗台侯爵的。他把秘密转手让给了佣兵联合会,只要了些形式上的报酬。在侯爵大人提议下,佣兵联合会内部衍生出一个新组织,负责地下城的开发事务,就是索多玛研管会的雏形。格伦森勋爵就是那个时候出现在我面前。” “那时我们手里掌握的信息还非常少,只知道通过最外层区域的密语。可就是这么一点资源,我们也不知该如何利用。本来嘛,在芬顿,古文明遗址的发掘一向由冒险家、学者自发组织,我们佣兵联合会只负责提供保护,帮助协调纠纷什么的,从中谋点蝇头小利。通常,秘密总是被个别佣兵团内部把持,从没有落到联合会手里的时候。这一次我们也不知该怎么办。” 小雅木然的点头,给老头助长谈兴。 “有人提议说,就把密语公布与众,准能引起一次考古热潮。我本来也同意,但考虑密语毕竟是轻歌四侠辛苦得来,必须考虑到艾哈迈侯爵大人的感受,于是向格伦森勋爵征求意见。他早有准备,就提出了一系列计划……” 老会长把格伦森的计划向小雅简述了一遍。原来,索多玛地下城十年开放一次的说法,根本是骗人的。多年以来,研管会从不间断的对地下城进行开发,进度始终领先于普通冒险者。这也是他们为何总能提供第一级密语的根本所在。 照格伦森勋爵的说法,地下城内隐藏著巨大的宝藏与危险,如果被个别的冒险队伍所掌握,恐怕会对大陆北方的政治格局造成不可预知的影响。这就给研管会的行为提供了足够的借口。调查员们沉浸在考古探险的乐趣里,丝毫没看出格伦森勋爵的私心。 五年前,研管会的人隐约察觉到侏儒一族的存在,无数的蛛丝马迹都证明了这一点。由于不能突破最后的关卡,始终未能与侏儒一族有实质性接触。研管会方面对地下城的开发也就此陷入停滞。时间久了,人心浮动,以仙妮为首的一些激进分子提出主张,要把地下城的秘密公布于世。索多玛研管会被推到了内乱的边缘。 格伦森勋爵很快想出了新对策,有预谋的引入个体冒险队伍,利用他们的智慧解开地下城之谜。自此,索多玛研管会把大部分人力投入到选择交易对象这一任务中。大陆上有许多知名的佣兵团购买了地下城初级密语,研管会也从中获取了不少收益,渐渐的变质成一个营利组织。 说到这儿,安切洛蒂长叹一声,良久不语。小雅不敢惊动他,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一时有些无措,开始担心食物变冷,哥哥会不喜欢。 “好处。”安切洛蒂不知所谓的说道,“唉,一切都是为了好处啊。研管会的人都是共事多年的好友,我曾以为他们会为了联合会的大义而排斥格伦森勋爵的商人举措。谁知道,每个人都为了越来越饱的荷包庆幸不已,渐渐投入到格伦森勋爵那边去了。我过了很久才发现这事,已经无从扭转。那时我才悟到一个道理,金币,或许不是芬顿最崇高的信仰,但肯定是最普遍的一个。只要能赚到金币,身后就有越来越多的随从。” “喔……”小雅含糊的答应著,心里可不怎么赞同。兰斯哥哥就没什么金币,但跟随他的人也不少呀。德容的人们看哥哥时,那种混合了崇敬与幸福的眼神,真希望让安切洛蒂老爷爷也见一见。那样他就不会对人们如此失望了。 就算,哥哥一枚金币也没有,所有的信徒都背叛他,每日只能靠苦力过活,小雅也会跟著他的,一步也不离开哥哥身边。 那样的话,哥哥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忙了。不会用雅希蕾娜的绒布熊打发人家。一定可以每时每刻在一起。 想到这里,忽然感到脸颊有些发烧,莫名其妙的不好意思起来。 “唉,老头我现在算知道了。不贪财,乃是世上最难得的特质,万中无一。一旦遇到,可要好好珍惜啊!” “嗯。”小雅用力的点头。老头把手放在她头顶,又让她想到了兰斯哥哥温柔的触摸,不自禁的加快了步伐。 两人一边聊一边走,渐渐到了四号广场前的岔路。安切洛蒂忽然停下脚步,在用心听著什么的样子,小雅不明所以,也不敢问老头有什么事。过了一会儿,老头竟毫无先兆的开始咏唱防御咒语,把小雅吓了一跳。 “爷爷,有可怕的魔兽吗?”小雅害怕的四处看,生怕一回头,就看到地精或是巨魔那种脏死了的大脸,即使烧焦都会发出难闻的臭味的怪物。 安切洛蒂很快施法完成,身周建立起一层淡绿色的偏移屏障。“你会‘意外术’或序列魔法吗,小女孩?” “不、不会!人家还只有八个等级啦!魔兽在哪里?不会是隐形灵体吧?” 安切洛蒂道︰“是人类。你感应到远处的魔法波动了吗,小女孩?很多人在咏唱攻击咒语。只有法术反弹,偏移护盾的波动都没有!这恐怕是仇杀呀!” 安切洛蒂所以能担任索多玛研管会的会长,固然是宅心仁厚,极具人望,但他的魔法能力也著实不俗。尤其是灵感和法术辨识方面,是星落佣兵联合会第一人,具有大师级的水准。此刻,两人距施法地点尚有百米开外的距离,但安切洛蒂已经能准确读出空气中魔法波动的性质了。 “仇杀!”小雅也赶紧施展魔法护盾。天性胆小,又受到兰斯潜移默化的影响,在她记忆的咒语中,防御性奥术也占了很大比重。瞬息之间,小雅身周便竖起了几道不同属性的魔法屏障,看得老安切洛蒂连连点头,心说这小女孩的天赋实在不俗啊,居然光防御魔法就能记忆这许多! 两人亦步亦趋的前进,安切洛蒂还放出了自己的魔宠一只天生具有魔法抗性的小精灵龙在前边探路。四号广场近了,耳畔有接连不断的爆炸声,地面隆隆震动。果然有人在用魔法攻击。声势如此之大,不是高级大法师对决,就一定有两支数十人的魔法兵团在对战。 难道是侏儒的突袭吗?哥哥没事吧?小雅紧张的想道。哥哥一定不会有事!哥哥好敏锐呢,一有危险,第一个避开的就是哥哥了!圣神保佑! 一个烧焦的、冒著黑烟的帐篷出现在女孩视野里。附近没有伤者,但有一团光怪陆离的五色残像在空中盘旋。小雅认出,那是解离术残余的魔法波动。一股惧意从背上席卷而来,禁不住躲在安切洛蒂背后瑟瑟发抖。 “解离术。”老头丝毫也不体谅小雅的害怕,说出了事实。随即施展了一个探知魔法,在身旁形成了又一个结界。小雅因为靠得近,也被包在里面了。连续几声惨叫,还有古怪的焦味顿时出现在女孩脑海里,她吓得几乎要坐在冰凉的地面上。 “前面还在打呢!”老头扶著小雅的肩膀道,“都是人类!内讧了吗?格伦森勋爵回来了吗?” “安切洛蒂爷爷!”小雅突然大叫起来,扯著老安切洛蒂的手臂向后退。出其不意,安切洛蒂竟被小雅拉倒,透过魔法感知结界看到,一团红色的雾气从他刚刚站立的地方喷薄而出,在空气中散作蘑菇的形状。 安切洛蒂读出了那团雾气的性质,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精神毒气!” 精神毒气是幻术师中流行的一个特定称谓,专指不存在实体、只对纯精神体产生影响的一种毒气。这种毒气并非人类任何法术所能制造,只有少数几种魔兽或植物才能创造出来。 若不是安切洛蒂事先施展了魔法感知结界,能够以人类的感知力读到周围的精神物质,小雅和安切洛蒂根本看不到精神毒气的存在。 两人相互搀扶起身,小心的退到广场外缘。眼前竟是一大片红色精神毒气氤氲缭绕的地狱,无数蘑菇状的喷泉仍从地面上喷出来,看得安切洛蒂庆幸不已。居然能从这种陷阱里逃出来!全靠著小雅的灵感!看来,这女孩子的灵感高得出奇,可能有魔法宗师的地步了。 一个身穿黑袍的魔法师躺在一片碎裂的石块中,身子不停抽搐著。那个人早已死了,看来是中了三级的闪电魔法。安切洛蒂悉心的捂住了小雅的眼楮,不让她看那惨象。不过女孩的小身子抖得厉害,已经被吓到了。 “这、这是什么呀,安切洛蒂爷爷……”小雅声音颤抖的说,死死抱住了安切洛蒂的胳膊。 “精神毒气。是那些在地下城各处丛生的红薰放出来的。这该当是索多玛古遗迹的又一种防御机制。我早就提醒过仙妮,要她派人把各处的红薰铲除,她就是不听。” 突然,一个黑影从一堆被轰塌的碎石中跳出来,嚎叫著扑向安切洛蒂和小雅。发著紫光的力量飞弹从那黑影挥舞的双手中飞出,盘旋著向两人飞来,在空中划出四条相互交织的妖艳轨迹。安切洛蒂的魔法护盾等级相当高,力量飞弹虽属四级魔法,仍很轻易的被弹开。 安切洛蒂大声咏唱咒语,同时舞动双臂。两条瘦削的青筋暴露的手臂从宽大的袍袖中伸出,画出无数个缠绕交结的小圆。小雅跪坐在石头地面上,呆呆的看著安切洛蒂的动作。恐惧太深,女孩一时无法思考,不知道安切洛蒂爷爷在做些什么。茫然中,记忆悄悄触碰她的心门。她仿佛一下子回到几个月以前,在艾哈迈著名的光明法师塔参加中等魔法师考试的那个时候。 那时她和宠著她的苏姐在一起,从石阶上向下望。那儿是光明法师塔事实上的第一考场,光明塔的守门人要求进入的考生展示魔法能力,她可能从那里看到她未来的对手的表现。一个帅气得令人窒息的男孩抓住了她的视线,让她的眼楮仿佛被定身了似的,一刻也不能移开。 可是,施法的却是男孩身后的另一个人,一个瘦小的男孩,看来是“弟弟”。他以超高速咏唱咒语,几乎只是一抬手,一对光球便从虚无中发射出来,一里一表,双双打在案台的青铜灯碗上。光泽消去,变成乌蒙蒙的灰色。人群在尖叫,那个男孩抬起眼来,向楼梯上扫视,视线与她的相接。那是一双明亮得让人惊心动魄的眼楮,女孩的心跳与呼吸都为之停歇。考生们的尖叫声又在耳边想起,是沙沙的、让人头晕目眩的背景音。 石化术。 爷爷要杀死那个人吗? “不要!”小雅尖叫起来,拖住了安切洛蒂的手臂。 可是已经迟了。空气在振动。各种奇妙的魔法元素在相互冲击、结合。 “杀死你!杀死你!杀”冲过来的那人仍在吼叫。魔法失败了,近身搏斗是愚蠢的,这是魔法学院预科班就会讲到的知识。但那个人,那个能施展四级魔法力量飞弹的魔法师却无视这条规则。他疯狂的扑上来,仿佛要用双手掐断小雅的喉咙。然后,他双脚僵直,变成了一块石头,直直的摔在小雅面前。嘴大张著,凸起的眼楮已完全没有光泽。在石化术的作用下变得僵直,生命停止。和每一本妖术教科书里写的一样。 小雅无力的坐在地上,右手还拖著安切洛蒂爷爷的手臂。地面好凉,冷而硬的触感很快穿透了薄薄的裙子,扎到屁股上。 安切洛蒂用悲伤而无奈的目光看著少女。一个人在她面前死了。他记得这种伤感与恐惧。但是他没有选择。 “精神毒气是直接作用于人的思维的,能轻易俘虏人类的情绪。看来,眼前的这种精神毒气可以激起狂暴与仇恨。”安切洛蒂语气平淡的说道,好像在为自己作说明。 小雅跪坐在地上,一动也不动。抓著安切洛蒂袖子的右手也渐渐松脱。她觉得那个魔法师是被自己杀死的。如果不是自己这样没用,安切洛蒂爷爷也不会匆忙施展杀手。 “我们得快点离开这,小女孩。我怕,四号广场的所有人都被红薰的精神毒气感染了。昨天的时候红薰还只有一点点大,不足以影响人类的神经。可今天就突然成长到这种地步。这显然是有预谋的,侏儒,或是更古老的一些意志。” “所有人都被感染了?”小雅立刻抬起头,大眼楮一眨不眨的看著安切洛蒂布满皱纹的脸。 “是的。狂暴。不然不会只有反弹护盾的波动。施展防御魔法是魔法师的本能,而魔法反弹是唯一具有伤害能力的护盾。只有发狂的魔法师才使用那个。这种毒气也只对灵感比较强的魔法师起反应。我们也要赶快离开。” 爆炸声又从不远的前方传来。人类在嚎叫,刀刃在悲鸣,石头崩裂,帐篷燃烧。 安切洛蒂凝视著眼前的黑暗处,暗暗的启动了魔法序列。他在序列里储存了两个火球术和一个骷髅炸弹魔法,只要一瞬间就能发射。这几个虽然只是三级的攻击奥术,但单从杀伤力而言,远远胜过包括延迟火球在内的任何七级魔法。即使有一队撑著法术反弹障壁的魔法师出现在眼前,也能一瞬间炸到天上去。 “哥哥!兰斯哥哥!”小雅忽然喃喃的说道,声音一下子变得很大,“哥哥有危险!” 安切洛蒂一把抓住了女孩的手臂,“不能过去!前面非常危险!过去会被红薰感染!我们得赶快离开这儿!” 女孩猛的回过头来,安切洛蒂清楚的看到,女孩眼里的泪花随著摆头的动作在黑暗中飞逝,映亮了广场上一朵朵红色的灰烬。但她颤抖的嘴唇,却透出坚定的信念,安切洛蒂已经很多年没有见到过。 “不能丢下哥哥!”女孩叫道,一下子甩脱了安切洛蒂的手,踉跄著冲进四号广场的黑暗中。 “别跑!小女孩!”安切洛蒂快步跟上。他不能看著这纯洁可爱的少女去送死。 那个兰斯哥哥对这个少女而言,一定是很重要很重要的人,甚至比她自己的生命还重要。 安切洛蒂以一个老人的人生经历看出,兰斯这个名字已深深植入少女的心灵,埋进最柔弱的深处,不过看起来,这少女自己还不知道吧。 老会长将一枚深红色的复火球术丢进广场里。火球炸开,广场骤然间如同白昼。许多像僵尸一样站立的人转过头, 目光呆滞的看向他们,双眼血红,背后是或长或短的阴影,铺在一顶顶残破的帐篷表面。 光明瞬息陨灭。怪异却又不失准确的魔法咏唱声从四面八方涌起。这真是奇妙,通常来说,在多人施法的情况下很容易相互干扰,除非统一指挥,否则非施法失败不可。但在狂暴毒气的支配下,人类的魔法师们却如魔族一样准确的释放法术。 安切洛蒂奋力向前一跃,抱住了前面少女的腰,把她扑倒在地上。无数恐怖的魔法波动在空气中奔涌,连皮肤都能感受得到。已没有时间施法了,安切洛蒂一咬牙,旋动了右手食指上的戒指。戒指上那颗红宝石从金环中脱落,掉在地面上,放出一道刺眼的金光。 在安切洛蒂脚下现出一道淡紫色的光圈。火焰在光圈中燃烧,随即腾空而起,布成半球形的魔法屏障。 魔法吸收屏障,九级魔法。除了半魔兽化的巫妖一族,人类中已没有人能够施展的终极防御奥术。只要在防御魔法第一准则范围内,任何攻击性法术都将被屏障吸收,转化成待激发状态的魔法能量,暂时储存在屏障之内,供护盾的所有者使用。近乎神迹的防御魔法。 五十年前,安切洛蒂从他的老师那里得到这枚魔法戒指的时候,从没想到他会有使用它的一天。他更想不到,他会用这件神器来杀戮人类。 他已经二十年没有杀过人了。联合会的烦劳工作早已麻痹了他作为魔法师的神经。可有了魔法吸收屏障,一切都变得如此简单。一瞬间,无数恐怖的攻击魔法浮现在老会长的脑海里,死亡一指,解离,延迟火球,巨手术,甚至火焰风暴,他所要做的就是随便给这些攻击奥术指定目标,使它们自动释放。他也不得不这样做,因为魔法吸收屏障也有其极限,不能储存无限的魔法。 当第一个狂暴魔法师被魔法吸收屏障放出的红焰击中,瞬间湮灭,老会长不由得感受到一种解脱。 如果有一天开始杀戮,那也是为了拯救别人。紧紧抓著我手臂的这个纯洁的小女孩,她不愧与任何形式的庇护。 不止是四号广场,此时,地下城内人类的每一个据点都堆满了冒险者的尸体。比起灵感太强的魔法师,没有魔法能力的战士、盗贼对精神毒气的免疫力更强,发现情况不对头,大都拼命逃离了杀戮场,躲进无人的荒凉地带,只余下疯狂的魔法师们相互残杀。 狂暴的精神毒气不但控制了魔法师们的思维,使其彼此化为仇敌,还将他们已经记忆好的咒语扭曲成攻击奥术。没有人能从倾力出击的攻击魔法中逃脱。 疯狂的魔法师们相互攻击,不是穿透了对方的魔法护盾,将其瞬杀,就是被彼此的魔法护盾反弹,形成“叠复咒杀”的情形,而后一种情形造成的死状远比前者惨烈,失控的魔法能量往往形成大爆炸,地下城坚实的洞顶也为之撼动,多处发生了塌方,人类的许多宿营地就干脆被石头掩埋了。 在一片疯狂之中,安切洛蒂老会长苦撑著魔法吸收屏障,痛苦的将魔法能量倾泄在昔日的伙伴、队友身上。魔法戒指的力量终将耗尽,但因为四号广场的疯狂魔法师们并没有对安切洛蒂和小雅集中火力,他也能撑得下去。眼看冒险者们一个个在魔法烈焰中倒下去,化为灰碳。混乱终于开始止息,尽管是归于更悲怆的死亡。 安切洛蒂感到一阵痛入骨髓的自责。他早该想到的,荒脊的核心有可怕的、吞噬一切的陷阱。毕竟是太古文明的造物。侏儒或许愚蠢可欺,但这座地下城却是人类和侏儒共同创造的。 他开始明白,自己在开发地下城之初那种不思进取的情绪从何而来。是恐惧,一种出于惩罚的恐惧。他是阿穆尔的学院培养的魔法师,骨子里存著对旧文明的敬畏与避让。 正是那种避让,使更为激进的格伦森勋爵取得了控制权,正是那种避让,才导致了今天的惨剧。 多么妙的陷阱!安切洛蒂自嘲的苦笑。侏儒的灵感之差,是普雷斯顿每一个学者都知道的。红薰的精神毒气再强,也不可能感染一只侏儒。难怪他们躲在侏儒城里不出来! 然而,即使给我们一次重来的机会,仍然会落入别的陷阱里吧?对手是远远胜过今人的太古文明,或许是这片大陆上曾经有过的最强大的力量,除了神与魔王。 一个强力的诅咒魔法冲在护盾上,激起一道扭曲的涟漪。安切洛蒂将那股能量转化成链式闪电魔法,打在左近的一个魔法师身上。那疯狂的家伙耗尽了魔力,竟冲上来,想用牙齿和指甲撕破魔法护盾。链式闪电在那魔法师的身上和附近的一堆召唤怪物中间往复反弹了数次,弹到洞顶去了。无数焦黑的尸体展开四肢,抽搐著倒在地上,被落下的碎石块淹没。 安切洛蒂拖著小雅快速逃离了危险区。一个魔法师从斜刺里穿出来,险险撞在安切洛蒂身上,却突然滑到在地,瞪著布满血丝的眼楮,眼角、嘴角不断流出黄色的粘液,再也爬不起来。定楮一看,原来是被小雅施展的滑腻术绊倒。 女孩已经恢复理智了。这很让安切洛蒂松了一口气。刚刚她那样不知轻重的往死地里冲,想是吸进了少许精神毒气吧? 低头一看,果然,少女的眼楮仍蒙著一层混沌的薄雾。 “哥哥,你在哪里呢?”少女叹息般的呼唤著。 安切洛蒂掷出几颗火球术,将广场西面的一根巨大廊柱击倒。洞穴顶棚随之传来隆隆的震颤之声。安切洛蒂将魔法吸收屏障中剩余的魔法能量尽数转化成高级加速术和谭森变形魔法,强化了自己的力量,将神志不清的小雅一把抱起来,全力向广场东面的出口跑去。 “圣神保佑!如果你真的还在天上俯瞰这块大地的话。”老会长以他普雷斯顿毕业生特有的方式祈祷道,“我安切洛蒂死不足惜,你可要保护好这个单纯的女孩子!” 地面一阵剧烈的振动。暴风从背后涌起,连以超速度奔跑的安切洛蒂都差点被吹得飞起来。数吨重的大石块落在四号广场,发出恐怖的巨响,老头连自己说什么也听不到了。不过他还是大喊著,“还有,也请你保佑这个女孩子的哥哥吧!这是她的愿望!” 第081章 寂寞之夜 兰斯向达席克表明了身份,令后者惊诧不已。 蝎尾飞狮团的情报网十分庞大,线人遍布星落各国,牧师失去神力的情况早已得到确认。这种情况在星落并非第一次,二百多年前,时光皇索拉由二世登基为教皇前,就曾有一次长达十年的神罚出现。所有的牧师失去神力,南方的兽人借机对人类世界发动袭击,造成了极大的伤亡。时光皇即位后,能够施展神术的牧师才又出现,渐渐多了起来。 在蝎尾飞狮私藏的史料中有记载,类似的状况在纪元时代也发生过几次。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每当神罚降世,牧师失去神力时,总有唯一的一名牧师逃过天劫,成为最后的牧师、教皇。时光皇、圣洁皇,甚至最早的圣者彼耶明都是如此。 达席克注视著兰斯那张年轻而又虔诚的面孔,不由得想道,眼前这个年轻人,难道就是下一位传说教皇?倘若是真的,那绮丽丝可就远远低估了他的身价了。不要说发展蝎尾飞狮的势力,就是狮心王复国的大计,也要仰仗教廷帮忙。一旦错过,只怕终生追悔莫及! 达席克赶紧把兰斯搀扶起来,好言相对。牧师发现流亡骑士上钩,当然也很高兴了。两个人一拍即合,相谈甚欢。 达席克给兰斯宣讲了一些蝎尾飞狮众军报国的大义。兰斯则顺著圣神教教典中一些关于飞狮王族的线索瞎掰。 牧师道︰“我曾经在一次冥思祷告中得到真神赐予的启示,说人类的真王的血脉一分为二,一在星落南方,一在晨星北方。” 达席克一听,不免大喜过望。看来,这兰斯的神使身份非但不假,对狮心王血脉的传说也有所了解。赞叹了两句,又指正他说︰“牧师大人,你说得不错,飞狮王家的血脉被不同的拥王者保护,一分为二,隐藏在星落的极南与极北。可是后来发生的事情你就有所不知了。据我们蝎狮的情报来看,现如今北方的王族血脉已经被异族玷污,只有南方的王族血脉尚存。我已得到确切消息,人类的真王,就在芬顿南方的克兰城中。” 兰斯心道︰克兰?那岂不是我的老家?当然他口里可不敢透露分毫。且不论牧师的身份,他的“出身”一向是西方常春国的神秘世家,这条口供可得对准了,省得以后麻烦。 “哦,骑士大人您说的是。我从小在西方长大,对芬顿的情况有所不知。刚刚只是从冥思中得到含糊的启示而已。” “呵呵,您过谦了,牧师大人。这些情报是我们蝎狮骑士费尽心力、人力才换来的,您能够从神谕中知晓,已是无人能及的神力了。” “这可不敢当。骑士大人,我只有一条信念,冥冥之中,自有不可忤逆的神意。仅此而已。” 两人越聊越高兴,不知不觉中,已走到了仙妮划定的目的地。这是荒脊哨所内一条主干道的转弯处,有个数十米方圆的地下广场。仙妮认为,这么大的空地是不可理解的,说不定是地下传送装置的一个出口。这么说也不无道理。不过,兰斯在这里看到的,只是一大片茂密的红薰林地。奇形怪状的魔界植物交错丛生,构成了一个庞杂繁复的整体,不用刀刃开路根本就走不进去。 达席克提议说,是否要用斗气劈开红薰,到中心地带看看。兰斯绕著红薰堆查看一番,发现在植物边缘有两米宽的缝隙,绕过了整片红薰,因此道路仍是联通的。在红薰的叶状褶皱中不停喷出一些稀薄的精神毒气,浓度极差,比兰斯叫汉佛莱在庇护所培植的毒气不可同日而语,以兰斯的精神力之强韧,完全可以忽略这毒气的存在。但如果深入到红薰的深处,只怕达席克会受到感染,还是不要冒险为是。 “我看不必。”兰斯对达席克摇头,“仙妮根本是随意支使我们,好加强她的权威。” “那地图的补白要怎么办呢?” “看我的好了。” 兰斯大笔一挥,在地图空缺处画了一个大大的蘑菇。两人就此开拔,往他们的宿营地四号广场前进。 当他们回到四号广场时,那里早已变成一片无人的废墟。数百顶大大小小的帐篷掩埋在石砾中,空气中弥漫著尸体的焦味。达席克用大剑撬开一块巨岩,石头下面赫然有几具残破的尸身。尸体表面,由强酸、烈焰或闪电造成的伤痕纵横交错,惨不忍睹,显然在石头掉下来之前,就被各种魔法打死了。 两人围著四号广场转了几圈,竟一个活人也没找著。不只如此,连接四号广场与地下城外城的通路也被塌方封死了,只能另找出路。 在广场东方一根折断的廊柱下面,找到了一条狭窄的小道。通道非常窄,只能容一个成年人通过,也不知里面是否被碎石堵死。两人没有别的选择,只好硬著头皮进去。 临走之前,兰斯将地图上四号广场的标志涂掉,又画了一个大蘑菇。 他们所进入的道路本来是连接地下城两个城区之间的主通道,一面是天然的石壁,另一面则是人工造物。道路本来就狭窄,由于支撑著天花板的廊柱断裂,变形扭曲的金属板整块从侧壁上脱下来,岩壁脆弱的地方撕开了数条裂缝,碎石仍不断滚落下来,当真是再也找不到更糟的路了。达席克用微斗气织成一面塔盾,撑在头顶,兰斯则又用他的绝招神圣领域救命。一路上有惊无险,道路渐渐开阔,两旁的岩壁也重新包上亮银色的金属板,终于到了又一块居住区的入口。 兰斯和手里的地图对照了一下,告诉达席克︰“前面是二号住宅区,仙妮的老巢。” 达席克思考了一下,表情严峻的说︰“我们得小心点。要是被英仙的人当成暴乱分子就不妥了。最好我们先发现她们。” “你认为四号广场的人造反?” “有这个可能,但我不能确定。这里有一点不正常。牧师大人,你肯定也看出来了吧?那里被破坏得太厉害了。以冒险者的魔法能力,不是做不到,只是要付出的代价太高,恐怕有很多人要终生丧失魔法能力。” “假如是侏儒的偷袭呢?以科魔机的攻击力,足以造成这么大的破坏了吧?” “不。科魔机的能量也有限,不可能恣意挥霍。而且,现场一具科魔机的残骸也没有呀。” 两人又向前进,道路被一大堆坍塌的岩石堵死了。达席克运起斗气,将斗气控制成稀薄的空气长矛,在石堆上戳刺,寻找可行的突破口。 兰斯感应到石堆内有残存的魔法波动,便提醒达席克小心。 在石堆中间有一大块金属板,金属板的一边被半截石柱撑著,倾斜的插进地面,其上则堆著大堆碎石。 达席克以硬质斗气削断了金属板地下的石柱上,金属板立刻被压弯了,土石倾泻下来。两人连忙退回到原来的洞口。等了片刻,再回到通道口时,发现道路的左侧全被石堆封死,右侧上方却有一个半掩的开口。两人一前一后登上石堆,从开口处钻了过去。眼前突然一亮,从弥漫的烟尘中透过数盏苍白的灯光。看来,前面的通道并未遭到严重破坏,地下城的壁灯都还完好。 兰斯正要推达席克下去,却听到下面传来浊重而规律的“咚咚”脚步声。他试著用神术催动气元素,吹散了一些灰尘。正下方,俨然有一尊次级土元素,歪斜的沿著墙壁的方向前进。土元素脚边还有三四具穿法袍的尸体。 “失控的土元素。”达席克道。“要我把它干掉吗?” “先等等。” 兰斯注意观察了一下,那几具尸体穿著极为相似,似乎是同一佣兵团的人,只在底色上略有差别,浅棕,浅灰,看来是法师派别的差异。尸体躺倒的方向大致是相对的,是内斗而死? 两排壁灯 啪啪的响了起来,接连熄灭了。 兰斯向达席克点头。蝎尾飞狮团团长一跃而下,用斗气将土元素击散。土元素完全不知反抗,一下子就碎成了四块,混进地面的尘土里。 兰斯也跳下去,仔细查看那几具尸体。都是男性,不可能是英仙联合会的核心成员。达席克也在做同样的事。 “自相残杀?” “看来是这样。这些人是从四号广场逃过来的,跟我们走的同一条路,到了这儿,像是突然中了幻术似的,开始互相打。你看,墙壁上那个火焰灼痕,是这个元素使放出来的,其他三人身上都有同样的伤口。” “被幻术师伏击了吗……” “有这种可能。这些人是一支六人法师小队。刚刚我们越过的石堆下面,很可能另有两具尸体。那塌方不是天然的,是叠复咒杀。不过,我并不觉得他们是被人类伏击。我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兰斯起身,走向墙壁上一盏正在变暗的壁灯。那种灯是消耗魔法能量的。因为整座地下城已失控,侏儒们无法切断这边的魔力供应。由此推论,侏儒们也无法保证他们那边的灯正常运转。但面前这几盏灯不一样,兰斯记得很清楚,在他上次经过这里时,灯都是关闭的。 兰斯把手心贴在壁灯凸出的罩壁上,试著输入精神力。不行,那罩壁并非魔法能量导体。这也就否定了一种可能︰灯不是被这几个魔法师的精神能量激发的。使灯重新发光的命令只可能来源于内部。 进一步思考,灯被激发的时候,也就是几个魔法师通过这里的时候。一个信号传过来,引发了某种变化。壁灯点亮不是必须的,它只是代表信号本身。当“某个意志”到达这里,激活某种陷阱时,灯亮了。因为灯受到同一个意志的控制。 那个意志,……我听到过它的名字。从一个侏儒那儿。莫比。它的名字叫莫比,两个太古智能脑的名字,另一对山姆和金。 他忽然嗅到一股甜腻的气息,一种熟悉的、称不上香气的味道。几天以来,他随时都被这种气味所包围,以致他的嗅觉已经习惯了它,而忽略它的存在。 那是红薰的香味。 兰斯对达席克说︰“红薰香,精神毒气的一种,只具备狂暴幻觉的效果,是精神毒气中较低级、较容易得到的。 红薰香是一种纯粹作用于精神体的毒气,因此,灵感较高的人群,如魔法师较容易受到感染。” 这是纪元时代一本相关著作《精神毒气的配制与消解》中的原话。一早就存在兰斯的记忆断片里。但问题是,浓度不够的情况下,红薰并不具有任何毒性。因此直到两个小时之前,和达席克在生满了红薰的空场谈话时,兰斯才注意到红薰的毒性,才记起要搜索它的信息。 在地下城内到处都有这种菌类。随时都能产生足够的毒性,使地下城内所有的人类魔法师陷入疯狂。莫比一直在等待那个时机,一击制敌。它可以触发所有的红薰喷吐毒气,正如它能随时点亮每一盏壁灯。 很好。我想我抓到你了,莫比。那样我就能掌控整座地下城。兰斯露出了一个难以察觉的笑容,放下手,从墙壁旁退开。 “达席克,你能帮我把这个罩壁打开吗?” 达席克不解的看了兰斯两眼,什么也没问,就运起斗气,将那个突起的透明罩壁削断了。一股淡蓝色的烟雾喷出来,像一只浮在空气里的水母,朝达席克的方向飘过去。达席克谨慎的避开了。 兰斯上前,将手掌心合在壁灯罩圆形的断口上。如所料不错,这里面该有一些莫比精神体的残留。兰斯闭目塞听,尽量将心神凝束起来,试著召唤庇护所空间的巨型精神体。他希望借由庇护所的超灵感,寻著莫比流下的蛛丝马迹,将它找出来。 经过几个月的磨合,现在兰斯与庇护所空间的契合度已经达到了新的境界,即使在通常空间也能召唤出庇护所的部分,不必非要将自身投射过去。当他在召唤庇护所时,灵感普通的人类看不出他的变化,只如一个虔诚的老神甫陷入冥想一般。 不过,当然咯,兰斯这辈子再也不会呼唤神的名字。这是一种怨怒,一种自暴自弃,也是一种赌博。只是经过时间的沉淀,所有这些情感早已淡得像龙舌兰的苦味,只在舌尖尚有一丝存留。 双眼合上,世界随之归于一片沉寂。但转瞬之间,又有一道明亮而柔和的圣光从头顶射下来,将四周照亮。空气中浮现出无数闪亮的微尘,在圣光里飘舞,发出铃铛般的声响。这些是失去了物质存在,以纯精神体状态悬浮的尘埃。任何魔法施展后,都会留下这样的颗粒,并对魔法师的精神产生一定的扰动,给他的下一次施法造成阻力。此外,据说智慧生命情感过于强烈时,也会向四周辐射出类似的精神体碎末。 这一带的精神微尘太密集了,有点不寻常。可能是因为刚刚发生魔法战造成的。 兰斯的意志转化成庇护所的意志。它向空间放射出无数条精神分支,瞬间延伸到很远的地方,交织成一张巨大的网。在整个精神体网络内,兰斯是全知全觉的。达席克的精神体在不远处,疑惑的审视著自己。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兰斯并不尝试阅读达席克的心声。他的全部意念都集中到寻找莫比上了。办法很简单,以手掌心为起点,找出周围方圆千米内,精神微尘的排列是否呈现规律状,那便是莫比离开的脚印。当你的灵感超越一切凡俗存在时,便可以使用这种近乎神迹的方式。 兰斯默默的寻找。看起来,这一大片空间内的微尘是平均排布的,一点线索也没有。不,平均排布就是一条线索。这在通常空间,特别是有许多魔法师活动的空间内根本不可能。精神微尘的密度太大,将人们的情绪波动淹没了。单一的精神微尘不存在任何智慧,跟一株小草的精神体相当,但如果将无数这样的单体联系起来,形成神魔亦非不可能。那么,莫比就在这一大片微尘当中吗? 他开始尝试将太古智能脑逼出来。所采用的方式,就是他唯一知道的,一种过于霸道、完全不神圣的干涉方式,用庇护所的超巨型精神体将周围所有精神微尘吃掉。这是他自己领悟的技巧,吃,就像一个小婴儿学会的第一件事总是进食一样。 猛然间,在达席克看不见的精神世界里刮起了一阵黑色旋风,越刮越猛烈,将精神微尘一扫而空。连几个刚刚死去的法师浮游的灵魂也被连带著吃了进去尽管兰斯不知道吃了这些东西有什么用,有时间再去研究一下好了,反正也不觉得恶心。 周围的空间突然发生了强烈的震颤。空间中所有的精神微尘同时亮了起来,放出愠怒的红光。兰斯心里一喜,觉得这大概就是莫比了。可正当他催动精神体,加大吞食的力度时,达席克拍了他的肩膀。他的意志一混乱,与庇护所的连接便自然断开了。 兰斯的感知力瞬间削弱到普通魔族的程度。那种绝对的失落感,无论经历多少次,每一次都记忆如新,丝毫不会冲淡。他的脑子一下子变得空白,可是他依靠非常完美的自我控制,机械的说了一句,“什么事?” “英仙的女哨兵。她们要我们停止呢!你没事吧,兰斯,你的脸色很难看!” “没什么。我刚刚试著用神圣的光明魔法寻找线索,有点疲劳罢了。” 几个英仙的女兵扯著弓弦,小心翼翼的围了上来,为首的大声命令他们不要动。看来是怕他们也中了狂暴的精神毒气。 “请安心!我们没有中毒变疯!”达席克举起双手安抚道。 女兵一歪头,用下巴指了指兰斯身旁的一具法师的尸体︰“那尸体是怎么回事?他们袭击你们吗?” “我们到这里时,他们已经死了。”兰斯耸肩,回头扫了那尸体一眼。因为被抽走了灵魂,那具尸体看起来坏极了,好像死了有几百年一样。兰斯在心里连叫抱歉。 达席克向前了两步,跟女兵们交谈起来。那些人似乎对达席克不太防备。废了不少唇舌,终于使她们勉强相信了。可是对方因为兰斯的法师身份,对兰斯仍不放心。 “法师走前面!”女兵命令道,并没放下手中的武器。 “尸体呢?”兰斯问道,希望能给那几个不相识的可怜人一点补偿。 “没时间管了。我们必须尽快把剩下的人手集中到一起。” 兰斯和达席克跟著几个女人一起回到了荒脊哨所的人类住宅区。一路上到处是魔法肆虐的惨状,房屋坍塌,道路损毁,伤者呻吟不已。情况真是糟糕透了。可是听带路的女人说,女性的法师不多,在英仙冒险者联合会中所占比例不大,比起其它地方的灾情来,这里还是最好的呢。 路边的小广场上有一个用带刺的木棍临时搭建起来的篱笆圈,圈外是一群全副武装的战士金属铠甲都被回收者回收了,能凑到这许多件皮甲也不容易精神紧张的盯著圈内的俘虏。那是一群衣裳褴褛、发髻蓬乱的人,身上的穿著破烂得活像刚在沼泽里爬了两个小时,再用带刺的皮鞭赶进荆丛,这些人的精神萎靡不堪,死猪一样爬成一堆,哼哼唧唧。其中也有几个疯狗一样乱吠的家伙,无力的撕咬著身旁死猪的屁股。不多时,就有一个战士用投石索丢石块进去,砸在那几个疯狗额头,血流满面的倒了下去。因场面混乱,误伤的死猪也有不少。 不用说,这些是中毒的魔法师。看来是用尽了魔力后被战士们捉住,集中关押在这儿。兰斯随意的瞅了几眼,发现那人堆前面一人兰斯认识,是黑衣法师会的盖西迪,正在用北方人特有的高鼻子拱面前的土。 “怎么样,想进去呆会?”一个三十岁年纪,身体粗壮的女人不怀好意的说,“你这种细嫩的公子哥进去滚一圈,保管叔叔老爷们再也认不出来,那两个漂亮的小鸟也要飞跑咯!” “你知道小雅她们俩?她们没事吧?”兰斯急忙问道。 “哟!看不出来,你还挺会关心人的!”女人奸笑起来,就是不肯告诉兰斯。 兰斯知道,这些女人都受了仙妮的影响,非常敌视自己。想不到自己当初帮仙妮拟定讲演稿,她不但不感激,反而心怀嫉恨,非要把自己赶离英仙组织不可。如此小肚鸡肠,还真不能看高了她的能力啊。 根据女兵的语意推测,小雅和雅希蕾娜应该没有大碍。这让兰斯多多少少放下了心。 兰斯和达席克被编进了一个尽是伤病的营地,里面都是些粗鲁的低级佣兵,没有认识的人。没过多久,达席克被调走了,不知是不是绮丽丝起了作用。说起来,绮丽丝是否中了红薰毒也不清楚呢。 营帐里充斥著血腥、汗味等混合成的臭气,让人几欲窒息,比兰斯在伦伯底见识过最烂的牢房更糟糕。除了呻吟不起的,就是情绪暴躁到处惹事的混蛋,兰斯很怀疑他们是不是也中了些许红薰毒,但看到那一张张土匪脸,心里不禁又想道,谅这些白痴的灵感也强不到会中精神毒气的地步。看来他们只是受到惊吓罢了,大呼小叫借以壮胆。他们的胆子可远不像他们的宽肩膀那样发达。 兰斯想离开帐篷四处走走,不料外面却有好几个女兵在把守,不让任何人离开。原来他们的待遇跟那些疯子魔法师没什么两样。到头来,牧师只好窝在帐篷外面几块石头上闭目养神。 过了很长很长时间,帐篷里的吵嚷声终于低了下去。兰斯听到自己的呼吸声,有点急促,有点混乱。看来自己真是累了。这在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经历过了。记不清是从何时起,他变得精力无穷,连每日的睡眠都不是必须的。大概,是从伦伯底逃出来那个时候就开始了吧。 他起身,想把躺著的地方弄得舒适点,无奈身边只有石头而已,只拿了一块石头,压上外套枕著。忽然不远处传来哨兵的脚步声,他先是一惊,继而愤怒起来,召唤了地精骑士伯利克力,吩咐它四处巡逻,如果有不识好歹的女兵过来找自己的麻烦,别犹豫,只管砍她就是。终于躺下去,想静心休息。 这时的感觉,颇有点像野外宿营,幕天席地。但找来找去,头顶也并没有一颗星斗。这是当然的吧,现在在地底的深处,连草叶的绿色都远得很,还谈什么星星。在观星台看到的,一定都是太古技术造出的幻象吧。 说也奇怪,太古技术虽然神妙,可就切身所感,生活其实蛮拮据的,那他们为何要费尽心思,造出一片永恒的星空呢。这真是吃力不讨好。他想道。以我的感觉,没有星星有什么大不了,就算永远见不到太阳,也并非难以容忍的事。 如此胡思乱想了很久,又深切的痛恨起石枕的坚硬。接著,想到在这一片混乱之中,雅希蕾娜肯定弄丢了她的宝贝熊枕头。雅希蕾娜平时真的好乖的,凡是有不开心,只要给她绒布熊或甜点就能高兴起来。唉,枕头没了,真是可怜。可是在这地下城,哪能买到新的熊枕头呢?要小雅帮助缝一个?小雅是不是要先学会穿针引线的方法啊! 在兰斯辗转难眠的当儿,能干的地精骑士伯利克力和它的座狼两个分头行动,将周围能找到的死灵都召集起来,全力维护教皇大人的安全。那些刚刚死去不久,尚没有形成意志力的浮游灵魂,受到伯利克力这虔诚而又坚定的鬼魂指引,很快汇聚起来,团结的站在一起。伯利克力命令死魂们围成一个圆环,飘到众鬼魂上方开始训话。 “拉卡尼休!为了我们比伟大还伟大的主人,唱起来吧!这是我们比光荣还要光荣的光荣!” 鬼魂们参差不齐、南腔北调的唱起了各自的哀歌。忧伤而哀婉的韵律,胜过每一场葬礼弥撒的琴声。死亡与安息。寂寞与重生。在这一片混沌却又协调的精神流漩涡中,牧师终于睡了过去。 他的确已经很久没有睡过了。因为庇护所必须要保护他,本能的治愈他肉体上的一切伤口,疲劳也被视作不良状态被予以纠正。 当他真正睡著的时候,庇护所的巨大精神体便悄然降临。没有生人能看到,无论他的灵感强到何种地步。那里是生者的禁区,唯死者与魔神方可正视。 黑色遮蔽了整个洞顶,在地下城的天棚形成新的天空。鬼魂们群聚著飞向那层新天,只因那是它们唯一看得到的高处。近乎无限强的精神领域便一一吸纳了它们。在那浓黑色的核心中,某个东西像心脏般跳动著,渐渐孕育成形。 兰斯睡了很长时间,终于醒转。朦朦胧胧中他记起自己所在何处,第二个念头,却是从脖颈后面传来的柔软温暖的触感。这肯定不是石头,石头不会这样软,这样暖,更不会发出这样奇妙的、使人愉快的香味。 牧师警觉的一下睁开双眼。他看到面前有一张少女的睡脸,黑色的长发从两鬓垂下来,像从夜幕窗外看到的雨帘。她的唇色好淡,容颜憔悴得让蝴蝶哀怜得不能飞起,只在花瓣上徒然 振翅。他的头正枕在她的腿上,那块石头则丢在一边。 自然而然的,牧师伸出一只手,轻轻触碰少女的脸庞。他想要治愈她,以他的神力来说,完全能够做到。 出乎意料,少女的肌肤微微出汗,并不像想象中的滑腻微凉。她感觉到了,艰难的睁开眼楮,犹疑的看著他。 “早安,夏菲小姐。”兰斯微笑著向少女打招呼,“今天地下的空气真不错!” 夏菲看看他,又看看他放在自己脸颊上的手,满脸茫然。 两秒钟后,帐篷里睡得最昏沉的人都听到了女孩子“呀”的尖叫声,和随之而来的“啪”的一响。 地下城的又一个“早晨”来临了。 第082章 害羞的殉道者 这个自私自利的牧师,难得想要做一回好事,不料却被人家打,真是冤枉得很。若不是看在夏菲小姐柔弱可怜的分上,又要开动他恶魔的智慧害人。定楮一看,夏菲居然保持著跪坐的姿势一下子退开十几米远兰斯很怀疑她是用了四级奥术传送正用手揉著被牧师碰过的脸颊呢。 夏菲一向苍白的双颊,竟难得的泛起红晕。乌木般的长发,纤细白皙的手臂,以及双颊艳丽的红色搭配在一起,连见惯了美女的兰斯都不禁一阵剧烈的心跳。 想不到夏菲小姐生气了会这样好看!比起平时那种病恹恹、对谁都爱理不理的态度来,真是云泥之别!兰斯在心里赞叹道。要是她每天都生气……不能这样想。 夏菲瞪著兰斯,眼楮喷火,双唇紧紧抿成一条线。那表情给人的感觉好似在积蓄魔力,要施展恐怖的必杀魔法似的,兰斯虽然觉得这样的夏菲比较活泼、可爱,但心里不免也有点害怕,小心的向后挪了两步。 他有自知之明,两人之间的魔法等级差了十级不止,要是夏菲用魔法打他,用防壁阻挡肯定不行,还不如绕著帐篷逃跑。 夏菲瞪了兰斯老半天,终于爆发了,小嘴张得圆圆的,吐字清晰有力,犹如精灵神射手射出的箭矢︰“色狼!” 骂了一句,停下来,表情陷入短暂的茫然,显然她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词好用。 想了一会儿,又补上两句︰“色狼!大色狼!” 兰斯松了一口气,口头上的争端,他还真没怕过谁,想也不想就抛出几句谎话︰“这是误会,夏菲小姐,完完全全是个误会!我睡得糊涂了,一睁眼就看见女孩子的脸,还以为你是小雅呢!” 夏菲脸上的红潮更盛了︰“是小雅妹妹你就可以动手动脚吗?!” “呀……也不是那样。”兰斯立刻转换了话题,“不过,夏菲小姐,我怎么会枕在你的腿上呢,我记得昨晚明明是枕著石头睡著的啊。” 这句话立刻浇灭了夏菲的气焰。她身子一震,好像被一双看不见的大手推了一把,脸上一会红一会白的,目光也变得紊乱了。“人家……人家……”泪花开始在眼里打转,嘴唇像细雨中荷花的花瓣一样颤抖,她看起来随时都会哭,只是凭意志力强行忍住。 不知什么时候,身边来了一些围观者。不管是英仙的女兵还是待遇低下的男人们,都现出狡猾的笑容,近日来双方矛盾日益激化,彼此都不给对方什么好脸色,这次却难得的一致。牧师心里暗叫不好,根据他的经验判断,再被他们看几秒钟,夏菲就要大哭起来了。 兰斯当机立断,腾的起身,跑过去扶著夏菲的手臂把她拉起来。夏菲茫然失措,不知他要做什么,被动的被他拉著,一起朝住宅区大道的方向跑了起来。 背后传来佣兵们的哄笑声,不小心甩落的泪珠在火把的光芒里闪烁,落在凉凉的石头地面上,“啪”的碎成好多瓣。 两个人一起跑了好远,直到一个空落落的广场才停下来,夏菲已经气喘吁吁了。兰斯虽然不累,也假装喘气,把那个不该问的问题掩饰过去。 兰斯发现夏菲的手臂似乎比小雅和雅希蕾娜的都要瘦,她的身高可远比小雅她们高,不免心疼起来,想以后是不是请夏菲跟雅希蕾娜一块吃甜点。小精灵的胃口总是那么好,说不定能带动厌食的夏菲。 “呼……放开手,色狼!”夏菲有气无力的喊道。 兰斯赶紧听话。“小雅妹妹和雅希蕾娜没事吧?我担心雅希蕾娜被疯子吓到。她可从没见到过疯子。” 夏菲又瞪了兰斯一眼,没好气的说︰“我和小雅妹妹就见过疯子了?被一群疯子包围也不会害怕?”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想你们毕竟是魔法师,总见过被幻术控制的人吧。” “哼!”夏菲扭过头去不理他了。 兰斯终于放下悬著的心。一场危机过去了。不论是红薰的危机,还是夏菲小姐的危机。 当他再次见到达席克的时候,才知道这次的事件有多么严重。包括威名远扬的银色双闪妖术师安娜等大魔法师在内,人类魔法师有一半死在这次危机里,剩下的也完全丧失了战斗力。四个宿营地彻底摧毁,战士、盗贼死伤也将近四成。如果侏儒们趁此机会,把能动的科魔机开出来拼死一搏,人类只怕要全军覆没了。 达席克说,因为雇佣兵们分属各自的行会组织,彼此并不团结。所以当最初有人中毒发疯的时候,一些相互敌对的佣兵组织怀疑对方突袭,内斗起来。两个最大的宿营地就这样全毁了。相比之下,英仙这边的状况要好得多,一方面是仙妮等人组织得当,另一方面也因为这里的都是女性。能进魔法学院的女性不多,成为魔法师的就更少。中毒的少了,自然容易管理。之后英仙又担当起控制局面的责任,事态这才没有继续恶化。 但没能注意到红薰暗藏的危险,英仙冒险者联合会难辞其咎。经此一役,作为领导者的仙妮等人的威信在其它佣兵团中已跌到谷底。等事情过去,肯定有一群人想著要造反了。据说有两个西国的大佣兵团已经私自赶往停机坪方向,打算搬一些科魔机走人。仙妮让塔彼伊斯带人去阻拦,还不知会不会起冲突呢。 “绮丽丝怎么说,她没有跟著一起去吗?以塔彼伊斯的个性,怎能放她一个人去解决。” 达席克顿时神色黯然︰“绮丽丝失踪了。还有克鲁索和其他几个大魔法师。这些人的精神力比其他魔法师高出太多,甚至一场殊死的魔法激斗过后,仍有剩余。都跑散到地下城野地里去了。你知道,红薰的毒性是缓慢消除的,此后人虽然不会全疯,却也会患上长时间的失忆症,神经质,动辄对别人发动攻击。最糟的是,过了二十四小时之后,这些大魔法师的力量恐怕……完全恢复了,要抓他们非常困难,非常危险。仙妮正在组织搜捕队。” “这事交给盗贼们比较好。”兰斯立刻答道,心说那么危险,我可不去。 “不行。只靠盗贼还是不妥。那些可是疯子,一有风吹草动就会乱丢火球!盗贼们哪敢追踪啊。所以,仙妮正在召集还能用的魔法师,打算借助魔法师的侦测魔法和高灵感来协助盗贼工作。兰斯大人,”达席克为难的看著兰斯,看得兰斯立刻产生不好的预感,“你在索多玛研管会可是以魔法师为职业登记的。仙妮派我来找你。” 兰斯立刻眼前一黑。真倒霉,我就是一个三级魔法师而已,这不是出去送死吗。 达席克看到兰斯神色不安,以为他惦记其他人的安危,补充道︰“兰斯大人,其实这件事我也不赞成。以现在的情况,侏儒随时可能发动突袭。要不是前段时间我们摧毁了几台斥候机,侏儒们肯定早杀出来了目前也只是赌个运气。兰斯大人如果能留在住宅区,靠著圣神庇佑,我们的胜算会大得多。唉,如果绮丽丝还在就好了。” 兰斯听了,心情大大放宽。达席克分析得不错,住宅区的危险性不比野地里小,并且没有回旋余地。看来这次仙妮分配给我的乃是美差。神色抑郁的把手放在达席克肩膀上︰“替我照顾好我的两个小妹妹。” “大人请放心。” 就这样,兰斯加入了搜捕队。同组的还有夏菲小姐和三个不认识的盗贼。看见是夏菲,兰斯可真安心了不少,毕竟人家“元素公主”的实力有目共睹嘛,连忙微笑著向她打招呼。 “离我远一点,坏色狼。哼!”夏菲扭过脸去。 生死攸关,兰斯还是厚著脸皮,离她很近。也许是不屑跟兰斯说话,夏菲倒也没赶他走。 一行人带足了补给品,朝指定的方位前进。远离住宅区后,路况变得十分糟糕,除了每千米有一盏路灯外,几乎与天然的地下洞穴无异。 搜捕队的搜捕行动是这样进行的︰兰斯、夏菲和一名盗贼居中,前后各有一名斥候,寻著魔法师的踪迹,一边修正路线一边前进。发现魔法师的大概位置后,由兰斯和夏菲确认,一名斥候盯住魔法师,其他人准备俘获计划。眼下还轮不到兰斯出场,跟著赶路而已。 一天后,他们走到了一片硬石灰石地带,因石头上积了露水,湿滑极了,一不小心就会摔倒。兰斯曾一个踉跄扑到夏菲身上,也许是因为矜持,夏菲却也没有为难他,兰斯可是吓得够呛。此后便一直小心保持距离,拖在夏菲身后五米。奇怪的是,自那以后,夏菲走路的速度越来越慢,以致两个人都经常被同行的盗贼催促。 兰斯每每怀疑夏菲累了,赶到她身前偷看少女的表情时,总被她用鄙夷的目光赶走。她的确是个很难交际的女孩子。 洞穴里没有日出日落,计时靠的是一种叫“摩贝尔”的小型魔法装置。摩贝尔本来也是纪元时代的遗产,后来由格庭根的一位学者复制出来,在一些喜欢地下城探险的冒险者中间流行。摩贝尔的外观非常简单,一个半球状的小水晶盘,用带子系在手腕上。设定了初始时刻后,水晶盘会依照圣心城时间显示出清晨、正午、黄昏时天空的景象,夜间则显示芬顿历的日期。 纳瓦什对摩贝尔这东西非常鄙视。他说摩贝尔的大部分能耗都浪费在显示画面上,其实在地下城里,看到黄昏的景象跟看到文字显示没有任何差别。因此誓死都不戴它。不过兰斯以为,要是摩贝尔只有文字显示,卖价恐怕要大打折扣。 现在又是“黄昏”了。和兰斯同行的盗贼正忙著生火,烤一种地下巨鼠的肉干。那是他们在巨龙山脉地下找到的唯一一种能吃的肉类,味道和兔肉有些类似。问题是,英仙联合会的官员们对这种食物表现了极大的反感,在城内谁也不敢吃这个,否则会被罚做苦工。 夏菲一看又在烤“那个”,生气的躲到不远的石头后面去了。 盗贼们已经连续两天没有发现路边有施法留下的痕迹了,正怀疑跟错了方向,犹豫是否要回头。兰斯对回不回头完全毫无意见,没有魔法师的踪迹等于没有危险,再好不过了。难得两人在一起,还是试试改善和夏菲小姐的关系吧。 兰斯起身,向夏菲离开的方向走。身后的盗贼叮嘱了一句什么,压根没有听到。不料一转弯,竟然见到两个并行的路口,不知夏菲走了哪一边。 他不敢随口叫夏菲的名字,不知为什么,也不愿意用精神分支搜索少女的踪迹。便一边骂自己愚蠢,一边随便选了条路走进去。可是走了一阵,并不见夏菲的踪影。他觉得自己选错了路,愈发烦闷起来。 为什么不肯用精神能力?兰斯不肯放过自己,坚持问道。或许是为了怕读到夏菲的情绪吧。那么,我为什么怕读到她的心情呢?我在害怕什么?是怕读到她对我的厌恶,还是刚好相反?而那是否是我想要的? 兰斯想著想著,莫名所以的产生了强烈的负罪感,恐惧心也随之而来。或许不该再纠缠。抱著这样的想法,兰斯转过身开始往回走。但是,从不远处的角落里却突然传出含糊的人声。 兰斯停下脚步静听,声音却又没有了。 “谁在那里?是夏菲小姐吗?”他问道。 没有回答。等了一阵,听到一小块石头滚落在地面上。他小心翼翼的走过去。在一团阴影之中,伏著一个穿黑袍的佝偻的身影。那衣著看起来竟十分熟悉。 “克鲁索先生……是你吗?”兰斯握紧了袖子里的小火龙杖,问道。 黑袍人回过头来,直勾勾的盯著兰斯看。果然是黑衣法师的首领克鲁索,但脸颊瘦削得可怕。几天不见,他就像变了另一个人似的,面容中带著滞重的疲惫,和死亡的气息。 没错了。这个肯定是中毒的疯法师。兰斯后退半步,考虑该怎样给盗贼们发信号。 克鲁索看了兰斯一会,又转过身去继续忙他的。用双手拔开岩壁角的石头,堆在一边,似乎要从石头里挖出一条通道来。兰斯这才注意到克鲁索身旁堆了一尺高的土石,围成半圆,看来都是他用双手扒出来的。 也许克鲁索立志要做一个土歧族。这样好,人畜无害,安全了。兰斯暗叫侥幸。大著胆子问了一句︰“请问你在找什么呢,克鲁索先生?” “人。”克鲁索阴森森的答道,“一个人没有了。倏的一下钻进石头里。就在这儿。” “人?”兰斯感到头皮有点发麻,克鲁索不会正在把自己埋进去的尸体扒出来吧……“是什么人?认识的人吗?” 克鲁索抬起头来,似乎在思考︰“人。是认识的人……不,不是认识的。是在温沙遇到的故友。嗯。故友。” 兰斯听得非常糊涂。不过他不太敢发问,坐等克鲁索继续。 “不是认识的人。”克鲁索的语气坚定起来,“可是一见到他,就觉得认识。奇妙啊,还有以往的记忆……” 兰斯忍不住问道︰“这个人是我认识的吗?” 克鲁索愤怒的一甩头,瞪著兰斯吼道︰“你!你又是谁!不!你不是他!你不是!” 兰斯赶快向后退,如果克鲁索有施法的姿态,他就丢十发火球过去,谅克鲁索也防范不了。 克鲁索继续喊道︰“他是一个老头!这些天来我们一直在一起。很久很久以前我们就认识。他告诉我我们认识,他是对的。他说他是同伴,他当然是同伴……” 兰斯退开安全距离,一转身,刚要开跑,差点和一个人撞满怀。那人身材纤细,显然是女子。兰斯还以为是夏菲呢,心中大呼“得救”。但定神一看,差点被唬得坐下。那是绮丽丝。脸上有好几处被岩壁撞出的淤青,表情和克鲁索像一个模子里作出来的,又困惑又疯狂。 遇到一个疯子已经够糟的了。居然一下子来了两个…… “绮丽丝小姐,见到你真好。达席克大人……”兰斯有意提起达席克的名字,不过绮丽丝的表情逼得他住嘴,那眼神里分明都是怨恨啊。 绮丽丝向兰斯伸出双手,不是任何魔法的起手势,只是曲著手指,像一个食尸鬼,要挖人肚肠。这时,另一边也传来动静,颤抖著用眼角的余光一扫,克鲁索站起来了,摇摇晃晃的朝自己走来,好像随时都会倒下的样子,但始终没有倒下,缓慢的一步一步靠近。 “我们是为了伸张正义来到这世间。”绮丽丝尖声叫道,嗓音嘶哑得像乌鸦,兰斯看不出她这话是冲著自己还是克鲁索说的,也许是克鲁索,那就好了……“错误必须以鲜血纠正。污浊的血液,却能孕育出圣洁之花。” 克鲁索奇怪的看了绮丽丝一会,失望的说了一句︰“你不是他。”回过头,又要去挖他的坑去了。 兰斯没有一秒犹豫,大步冲上去拉住克鲁索的袖子。克鲁索愤怒的回身,眼眶都要瞪裂开了,嘴角吐出白沫,兰斯向绮丽丝一指︰“她!这个女人把他藏起来了!她知道他去了哪里!” “什么?”克鲁索望向绮丽丝,后者狰狞的面孔仿佛在说,“来吧,所有坏事全是我做的。” 兰斯迅速逃到克鲁索身后,一直逃向岩洞深处。到达第一个转角处只用了不到五秒。这个卑劣的牧师回头向克鲁索和绮丽丝所站的地方丢了一连串的火球,然后头也不回钻进洞穴里跑了。 身后传来接连不断的爆炸声,洞穴一阵摇晃,无数碎石从洞顶落下来。牧师连忙撑起无敌的神圣领域,继续逃窜,直到洞穴的尽头。他知道刚刚的爆炸并非是自己的火球术造成的。那是意外术的魔法序列。像绮丽丝和克鲁索这样级别的高等魔法师不可能不在身上加持意外术,而在疯狂的情况下,两人不约而同的在魔法序列里面加持了攻击魔法。 兰斯把耳朵伏在石壁上听了一会,爆炸声仍在原处接连不断的响起,并未向自己这边靠近,索性安心的坐了下来,等那边魔法对抗的结果。那两个都是十级以上的高等魔法师,每天能施展的咒语有好几十个,有一阵好打的。 不料,克鲁索和绮丽丝的魔法对攻还没完,兰斯头顶的石头雨却越下越大,俨然有塌方的迹象。前面没有路,回头的话,又要路过人家的战场,这下兰斯可为难了。 正在犹豫著,一块有他半个身子大的石笋掉在身边,摔得粉碎。飞溅的碎石在神圣领域上擦过,竟激起刺眼的火花。 不得已,兰斯又沿著原路往回跑。一边跑一边暗自祈祷,要那两个魔法师赶快打完,两败俱伤,或者被落石砸死也行。转念一想,自己可是不信神的,祈祷何用?还不如抓紧时间多加持几层魔法护盾吧。 牧师奋力施法,很快在身上加了一堆护盾,变成了一个闪著各色魔光的移动大光球。他记得小雅的防护魔法课程,护盾中以法术偏移性质为主。如此只要不被穿透效果的魔法或超高魔法输出的攻击魔法击中,他就可以保住性命,再加持新的魔法护盾了。 牧师逃到克鲁索和绮丽丝的战场时,此地的岩洞已被两人的攻击魔法削掉了厚厚一层,变做一个较大的空场。熔化的岩石沿著石壁流下,如挂著鲜艳的红缎挂毯一般。魔法造成的尖啸与爆炸声在头顶上如炒豆一般响著,可是却看不到克鲁索和绮丽丝的人影。只有道道电光闪现。而那闪电的来处已经远远高过本来的洞顶了。 兰斯收起好奇心,继续逃跑。只要冲过这一块就到篝火堆了。闹得这么大,那些盗贼还没过来,真是岂有此理。 忽然一道白光从上方坠落,砸在兰斯身前,他几乎一头撞上。定楮一看原来是加持著魔法障壁的绮丽丝,闭著眼楮,剧烈的喘息著。 背后又掉下一个人来,衣襟还在冒烟,不知是死是活,不用看也知道是克鲁索。 看来还是蝎尾飞狮的绮丽丝比较厉害。兰斯想。这时,绮丽丝一下子睁开了布满血丝的双眼,以一种极度漠然的眼神看著他。兰斯感到全身的血液都为之凝结,一步都迈不出去了。 绮丽丝伸出手,指向兰斯,手指垂著,显然她一点儿力气也没有。可只要她还能施法,兰斯就完全没有活路。他的花招,幽灵卫队、律令什么的,偷袭还好,在这样的距离,这样的情况下根本无用武之地。这是实力的差距,无可弥补。 洞穴在震动。但再没有石雨落下。空气中弥漫著细小的粉尘,和一种类似硫磺燃烧过的怪味。让人的嗓子眼儿里冒出火来。 “血……咳咳!”绮丽丝断续的说道,虚弱得好像随时都会倒下去︰“必须以鲜血偿罪!圣洁……开出圣洁……” 兰斯的头脑中忽然一亮,如同惊雷划过夏夜。圣洁的花朵。他记得绮丽丝这样说过。什么是圣洁的花朵?生死攸关,不得不赌一次了! 魔法能量开始在绮丽丝指尖汇聚。兰斯抢在绮丽丝出手之前,一下子张开圣光,在背后幻化出一对眩目的光之翅膀。绮丽丝的视线被圣光吸引,动作为之一滞。兰斯抓住机会,高声咏道︰ “正义是我王的指引。众神之下,唯有王上一人。凡人皆平等。” “无论所谓贵族、权臣。我等的骑士道,便是要铲除这世间一切的不平,以恭迎我王的回归。即是我等的正义与荣耀。” 绮丽丝诧异的看著兰斯,全身颤抖。兰斯又自创了一句给她︰“狮心不灭!”绮丽丝的眼楮变得茫然了,开始左右寻找一件看不见的东西。几秒钟之后,她软软的倒了下去,最后的瞬间,兰斯看到她在笑。她大概恢复神志了。 兰斯也累坏了,一下坐在地上。这回可真是死里逃生。自己一向趋吉避凶,凡事落与人后,居然还碰到这等事!运气怎么就如此之坏呢。难以置信! 牧师抱怨了一会,爬到克鲁索身边查看他的伤势。克鲁索的整条左腿都被闪电术烧焦了,苦修带搭拉著挂在熟肉上。试了试呼吸,居然还有气。看来苦修对人果然有好处。若是寻常人等,受了这么重的伤,疼也疼死了。 兰斯施展神术为克鲁索治疗,保住了苦修法师的命。他已经很多天没施展过神术了,这次救人令他非常有成就感。 又看了绮丽丝的状况,只是精神力、体力消耗太大,虚脱了而已,没必要给她治疗。这时,洞穴里侧一连串惊天动地的轰响,终于完全坍塌。兰斯顾不得疲劳,又召唤出山姆和金,扛著两个昏死的魔法师逃出了洞穴。 搜捕队居中策应的盗贼头目终于珊珊来迟,一看到此地惨烈的场面,也是大吃一惊。指著克鲁索的断腿,结结巴巴,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兰斯没好气的告诉他说︰“能力有限。他能保住命就不错了。” 盗贼哑口无言。立刻放信号给同伴。一刻钟过后,另外两个盗贼和夏菲也先后赶到。盗贼头目一把抓住左近的同伴,指了指兰斯,又指了指克鲁索,声音颤抖的嘟哝道︰“兰斯……兰斯大法师……克鲁索大法师,绮丽丝大法师……” “什么!兰斯大法师一个人同时对抗绮丽丝和克鲁索两位大法师吗?”那盗贼大惊,下巴差点掉下来。 盗贼头目木木的点头,又咽了几口口水,终于流利的讲出了一句话,“兰斯大法师说因为能力有限,这才伤了克鲁索大法师的腿。” “喔!”另外两个盗贼齐声感慨。 “这简直是……” “大法师!兰斯大法师!” 几个盗贼回过神来,争先恐后的表达他们的钦佩之情。说他们学问有限,都是粗人,之前若有得罪的地方,还请大法师多多见谅。各自偷偷的报上佣兵团和团长的名号,说大法师有意的话,多多提携。所属佣兵团目前虽然不够排场,日后前途大大的好,不会坠了大法师名头。同样的话听了三遍。 兰斯也没辩解。毕竟这是用生命冒险才换来的尊敬。只是看看夏菲,仍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 夏菲小姐不相信我能做到。这是当然的。以她的眼力,恐怕早已看穿我作为魔法师的老底。不戳穿我已经是幸运啦。以后一定好好报答她。兰斯想。 搜捕队带著克鲁索和绮丽丝回到了住宅区。一日之内,兰斯英雄无敌的事迹就传遍了整个营地,各佣兵团的首领纷纷来拜访,络绎不绝,帐篷里人满为患。后来兰斯不得不以需要休息的借口送客。为了大法师能好好休息,同帐篷的其他人都被赶到外面睡去了。 因为没有人知道兰斯独斗两大法师的真实情况,这件事不但越传越广,还越传越神。最后的版本是这样的,克鲁索和绮丽丝两个疯法师撞在一起,展开了叠复咒杀、不死不休的对局,兰斯大法师为了救人,主动冲进了魔法激突的核心地带,以一敌二,最后将叠复咒杀的能量全数掀到洞顶,将整个洞穴都炸碎了。只因为克鲁索疯劲太过,不得已,兰斯大法师只好烧掉他一条腿,才能把他救出来。 苦修法师的疯劲大家都知道,因而为这种说法增添了不少可信性。更因为这种说法的传奇色彩最浓,人们在地下城郁闷得久了,正需要这种刺激,因此这种说法成了传说最后的版本。兰斯的名声与日俱隆,终于达到连英仙冒险者联合会的会长仙妮也甘拜下风的地步。而这才是兰斯回到住宅区第三天的事。 这一天,黑衣法师会的人来拜访了兰斯。克鲁索仍在昏迷中,剩下的黑衣法师都来了。在人群中没有看到桑德拉奇的影子。一问才知道,老头在红薰造成的混乱中失踪,至今没有下落,恐怕是凶多吉少了。 除了桑德拉奇和克鲁索,黑衣法师会的其他人都没有大碍。拜他们日常的修行所赐,苦修法师发疯后,多把疯劲用在自己身上,也没惹到别的法师的怒火。这才保全了力量。只是皮肉的惨状在所难免就是了。 众人对兰斯千恩万谢。不止如此,还以苦修者的荣誉向兰斯起誓,以后惟兰斯大法师马首是瞻。要知道,这时的黑衣法师会已经是荒脊哨所内最强的法师组织,算得上极佳的合作伙伴。兰斯于是感动的接受了苦修法师们的好意。 苦修法师们走后,达席克来到了兰斯的住处。达席克感激的话不多,只说绮丽丝已经恢复神志了,要他代她向兰斯道谢。达席克还开玩笑的转述了绮丽丝的一段原话,“兰斯大人看起来既胆小又自私,但那只是掩盖他的无私与真诚的保护色罢了。一到危机关头,只有兰斯大人这样的真牧师才能舍身为人。不愧为圣神最后的使者。呵呵,大人真可说是个‘害羞的殉道者’呢!” “怎么这样讲呀。”兰斯不好意思的微笑道。“真是……” 达席克问道︰“兰斯大人,您是拥立真王的吗?” 兰斯点头︰“是。” “那么,蝎尾飞狮以后就是大人的一条手臂了。” 简简单单的一句承诺。兰斯知道,达席克这种人是一诺千金的。自此,他在星落的雇佣兵世界真正扎下了一条根。 达席克又向兰斯报告了近期哨所内的一些大事。以那两个西国大佣兵团为首,先后有七个小组织脱离了英仙的管辖。这些人倒也不是要与英仙分庭抗礼,他们的要求很简单,要拿走人类在地下城所得的一部分,收拾行装走人。道理上,仙妮根本没法拒绝这些人的要求,只有用“拖”字决对付。 “大人。”达席克语重心长的说道︰“今天来拜访您的佣兵团里,就有那几个佣兵团里的两个。这恐怕是投石问路的行为,明天那两支为首的佣兵团就该来了。据我看来,他们的野心不小,如果条件允许,势必要跟英仙一征高下。他们现在所缺的,只差一个有威望的带头人而已。” 兰斯当然明白达席克的意思。他也不是没想过,弄个佣兵组织的会长当当。可是有两个原因让他始终有所顾虑。一者,以他将来的身份,不好直接参与佣兵界事务,派遣代理人才是聪明的做法;二者,地下城内是一个特别的环境,此处结成的盟约,不过是各取其利,到了地上未必有用。就是英仙冒险者联合会,离开了地下城后也前途未卜呢。别说这些五湖四海的小行会结成的临时组织。 究其根本,兰斯的所求和雇佣兵们有所不同。别人对他的信任、崇敬才是他想要的。为了得到一半人的效忠,而旗帜鲜明的反对另一半,同时也被另一半所反对,长远来看这并不明智。 “对不起,达席克。我看我只能辜负你的期望。”兰斯的表情十分难过,“几天来我已经看了太多惨事。身为一个牧师,不想再看到争端了。” 达席克一时感慨的说不出话来。他虽然已经确知,在兰斯自私自利、胆小怕事的外表下隐藏著一颗忧天悯人的圣者之心,但兰斯此刻所表现出来的虚怀若谷,视权势于无物的傲然姿态,还是令他为之深深心折。绮丽丝说得不错,大人是一个害羞的殉道者。以世俗的眼光来为大人考虑,简直是对他的侮辱。 “大人,我派人阻止西国人和您接触,您看是否合适?” 兰斯犹豫了一会,终于点头。他不想当面得罪人。 不过达席克还是多虑了。不等那些西国人来拜访,英仙冒险者联合会的使者就到了,接兰斯去联合会的临时总部,和他的两个可爱的小妹妹见面。 这一回派来的是一个二十岁上下的女魔法师,如果要选出地下城内对兰斯最崇敬、最亲近、最惟命是从的一群人,毫无疑问,年轻的女魔法师们必定当选。且不说兰斯传说中超强的实力是多么令少女们神往,只要他微笑著对少女们眨一下眼楮,少女们就无条件的举双手投降,变成他的忠实拥趸了。 兰斯对那个女魔法师微笑,把她媚惑住。心说可惜可贺,仙妮对我的态度终于有所转变了。 为了能跟伟大的兰斯,未来芬顿魔法界的一号人物多说几句话,不用兰斯询问,女魔法师就把她所知道的一股脑的倒出来。 原来,英仙冒险者联合会和几个全男性的佣兵团之间的矛盾早已上升到不可调和的地步。除了那几个结伙的佣兵团,还有为数不少的小佣兵团悄悄离开了指定的住处。塔彼伊斯带重兵把守停机坪那边的研究工作已被迫停止不让任何佣兵团靠近,于是就有一些绝望的小组织决定放弃地下城的宝藏,只要离开地下城重回地上世界就好。 这时地下城住宅区与各处的通道多被塌方堵塞,这些小组织就分头努力,将道路重新开出来。可惜,所有固定的传送装置都损坏了,不能使用。而且因为此时地下城内弥漫精神微尘,天然的魔法场变得极不稳定,想依靠传送魔法逃离也变得非常不现实。 几个小组织于是想到了兰斯、夏菲和塔彼伊斯开凿的冰水域的出口。岂知那里的天花板承受不住水压,开了个数米直径的大洞,寒冷的冰水从破洞轰然而下,仿佛虚空中的巨瀑一般,在瀑布下也已形成了一个新生的冰湖。若不是那里的地势较低,冰水怕早已四处漫溢,淹没小半个地下城了。可就是如此,天花板也不知能撑多久,也许几天之后,冰水域的水就要倾注到整个荒脊哨所了。 当然,要从瀑布里逆流逃出地下城的可行性也不用考虑了。 这个发现,让绝望情绪在地下城中逐渐蔓延起来。更多的人开始思索逃出这太古陵墓的方法,而不是要如何打败侏儒,掠夺地下的宝藏。英仙冒险者联合会内部虽然还保持著团结,但也只是靠仙妮的个人威望死撑,如果再不能拿出有用的决策,恐怕也将分崩离析了。 兰斯听了,也不禁忧心忡忡起来。眼下人类阵营的局势虽然混乱,但他始终有一种自信,能够乱中取利,因此也不怕英仙的统治力滑坡。可是如女魔法师所说,现在已经不单单是利益争端的问题,而是生死存亡的大计,兰斯就不得不多做考虑了。他可不想背著一大堆空头支票淹死、冻死在地下。 这个时候,只有一个人是可以对他抱有期待。格庭根的学究纳瓦什。 “我问你,纳瓦什先生从停机坪回来了没有?” “是的。大人。仙妮会长怕那些造反的小佣兵团劫持纳瓦什先生。他因为不能作研究,发了几天牢骚,现在和安切洛蒂先生整天混在一块,讨论什么‘学术问题’。” “安切洛蒂先生?” “喔,就是原来索多玛研管会的老会长。他是阿穆尔本地人,普雷斯顿学院出身。仙妮会长总管他叫‘老学究’呢。这次的毒气事件中,就是安切洛蒂先生把雅尼小姐救出来的。身上受了不少硬伤呢!呵呵……” “硬伤是指……小雅没事吧?!” “雅尼小姐很好。只是整天神不守舍的。她可非常想您呢。待会您就能见到她了。” “哦……” 兰斯跟著女魔法师来到了一块灰色城区,建筑物以一种低矮的碉堡式房屋为主。这里是英仙冒险者联合会的所在地,经历了红薰事件后,这里是保存得最完好的一块城区了。 兰斯还在打量四周的风物,一个女孩子就哭著一头撞进他怀里,几乎把他撞倒。低头一看,一头利落的短发,双手抓著兰斯的衣襟,哭得像一支带雨梨花。不是小雅又是谁? “哥哥、哥哥……哥哥哥哥哥哥……呜……” “哥哥没事。小雅过得好吗?这几天没有受人欺负吧?” “当然没事。这样可爱的小女孩,到哪里都有一群白痴作她的仆人,哪会遇到什么危险呢!”一个老头的声音,酸溜溜的说道。兰斯抬头一看,一个长胡子老头走过来。这老头,外貌本来称得上儒雅,可不知挨了谁的揍,一边的脸蛋高高肿了起来,眼楮都睁不开了,走路也一瘸一拐。 兰斯还没有答话,老头又道︰“你就是这两天风传的大法师兰斯?看起来不大像啊……” 仙妮的使者低声告诉兰斯︰“这老头就是索多玛研管会的会长安切洛蒂。” “喔,原来是会长大人。您好,安切洛蒂先生。我是兰斯,西方来的观光客。听说,是您把我的小雅妹妹救了出来,真是太谢谢您了。她没有给您添麻烦吧?” 老头一吹胡子,恼怒的道︰“怎么没给我添麻烦?这麻烦可不小呢。老头我可是几十年都没挨过打,这次好心没好报……”老头蹲下身,撸起裤管给兰斯看,只见腿肚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全是淤伤,“你瞧瞧!被你的小妹妹踢成什么样!” 女魔法师道︰“雅尼小姐中了红薰的毒气……” 原来如此。兰斯一边拉著小雅给老头道歉,一边看老头肿得走样的脸,心里窃笑,那不会是被小雅的小粉拳打的吧。 怀里的小雅似乎在偷偷回头看安切洛蒂。 “光是道歉就行了吗?要是道歉有用,还要宪兵做什么?”安切洛蒂好像看出了兰斯的心里话,不依不饶的叫道,把拐棍乱舞一气。 女魔法师赶紧出来救场,一把抓住安切洛蒂老头的拐棍,说︰“兰斯大法师,安切洛蒂先生,仙妮会长正等著我们呢。不如我们先到议事大厅去?别让仙妮会长等急了。” 兰斯连连称是,又给安切洛蒂老头赔了不少好话。一行人走向荒脊哨所人类住宅区最大的一幢建筑物,英仙冒险者联合会的议事大厅。离得老远,就看见仙妮带著几个人等在路口。仙妮的发髻没有了,头发短得像个男子。走进了一看,发稍有隐隐的烧焦的痕迹。 仙妮看兰斯的目光不再像以前那样傲慢,但也绝称不上友善。是一种介于警惕与威胁之间的眼神,再用一层平等的意味作遮掩。 作为回礼,兰斯也露出了最冷酷的笑容。仙妮没什么变化,奇怪的是她身后的几个年轻的女战士却同时瞪大了眼楮,神态扭捏,双颊泛起美丽的红晕。 兰斯不由得感慨起人生的无奈。 第083章 纳瓦什与安切洛蒂 作为地下城中所有冒险者公认实力最强,同时也最具人望的男性魔法师,兰斯的待遇当然不能像过去那样随意。仙妮给他分配了除英仙议事大厅之外最高大豪华的住所,配备了护卫、仆人、专职厨师共二十五人,其中甚至有不少女性。这在女权主义当道的英仙冒险者联合会中算是首创的盛举。对此仙妮没做什么解释。兰斯也没有问。 兰斯看得很清楚,这些护卫仆人什么的只是说出来好听,其实就是一群看守,避免他和那些激进派的佣兵团接触。事实上英仙冒险者联合会对他采用了软禁政策。当他得知,安切洛蒂老头在大屋的角落里也有一席之地,更加确认了自己的猜测。 这种认知让兰斯心里很不舒服。不过另一方面来说,也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反正有绮丽丝、达席克做内应,他要离开的时候,仙妮根本阻拦不了。 可是仙妮对兰斯还采取了另外一个防范措施︰不让他和小雅希蕾娜见面。仙妮说雅希蕾娜一切都好,正忙著学习一些人类少女该懂得的礼仪知识呢。这当然是借口。无疑,小雅希蕾娜被扣作人质了。这可几乎把兰斯的肺都气炸。嘴里跟仙妮寒暄著,心中却已经在计算如何拆掉英仙的老窝了。 我不犯人,人却来犯我。把我软禁起来也就算了,居然拿天真的小雅希蕾娜作人质!这、这还有天理吗……圣神不会原谅这种卑劣的作风!好,你们等著……今晚就让达席克去联络那些西国小造反派! 仙妮离开后,兰斯把他的卫队、仆人什么的都叫了来,相互认识一下。没想到,仙妮给兰斯配备的女保镖们还尽是些相貌标致的少女,跟平时接触的虎背熊腰的中年女战士不可同日而语,看得他啧啧称奇。 仙妮想教我麻痹大意吗?兰斯心想。的确我拿漂亮女孩子是没办法,但可惜,她们却总是主动顺我的意呢。且让我看看,这其中有哪个女孩比较听话,可以作我的传声筒。 兰斯关切的目光从少女们脸上一一掠过,看得她们都紧张起来,内心不免矛盾挣扎。作为英仙会员,盯住眼前这个大危险分子是应尽的义务,但他看起来怎么也不像坏人啊。明明是这样年轻英俊和蔼可亲…… 兰斯正在走马观花,忽然从手背上传来一阵剧痛,几乎要叫出声来。扭头一看,小雅鼓著腮帮气呼呼的瞪著自己。 “小雅,怎么啦?”为什么掐我的手背…… “哥哥,来一下。”小雅扯著他的手背就走。 不得已,兰斯只好匆匆遣散了仆人们,跟著小雅到了一间小客室。房间装饰得素素淡淡,靠内侧墙壁有一张金钟花粉红的小床,式样像小雅的短发一样简单可爱。自红薰事件后,这里一直作小雅的卧室。兰斯还是第一次进来。 小雅把房间里唯一的一把椅子拉到床前,让兰斯坐下。自己则坐在小床上。她好像有话要说,但许久只是绞弄手指,欲言又止的。慢慢得莹白如玉的小手上现出艳丽的血色,看得兰斯不免担心起来,怕她的皮肤会蹭破。 “哥哥……”小雅终于开口。不再玩手指,却又左右晃悠起小脚,真是一刻也闲不下来。“人家觉得这样很不好……” “什么很不好?”兰斯完全听不懂。 “就是那个、那个……”女孩伸出小手,在兰斯手背上画圈,“就是那些女孩子啦!仙妮安排来的那些!” “喔。她们有什么不对吗?你不喜欢她们?”兰斯奇怪的看著小雅道。 小雅的脸都红了,扭过头去看床头柜上的一朵瓶花,“是哥哥你不对。那样色眯眯的……” “我没有色眯眯的!” “听人家说完!”小雅生气了,在兰斯手背上打了一下。“……这样很不好!仙妮不喜欢哥哥喔,一直在找哥哥麻烦。现在她知道,哥哥是这一代中出类拔萃的大魔法师,不敢再对哥哥无理。她就想了别的坏主意出来对付哥哥你。” “就是那些女孩子?” “当然!”小雅用她水亮的眼楮白了兰斯一眼,突然又扭过头去看瓶花,“人家在芬顿学院里听说过哦。这种计谋可是有很长渊源的。纪元时代初期就有记载。银月城把她们最美丽的精灵女子献给魔族的王,使其沉迷享乐,整个魔族世界变得混乱起来,银月城突然发动攻击,将魔城一举摧毁。乔老师说,这种阴谋,世上从无一个男子能够豁免,叫‘美人计’。” “啊?”兰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美人计?” “正是!仙妮就是打算用这种阴谋对付哥哥你!哥哥还跟那些英仙的女孩子眉来眼去,仙妮知道都乐死啦!要不是人家及时发现,哥哥已经中招啦!” “不会吧?”兰斯都无法控制自己的表情了。那些英仙的女兵,固然是比前几天的传令大妈漂亮,但说是‘美人计’也太扯了吧……别说我的小妹妹们,就是整天凶巴巴、从来不给我好脸色看的艾莉莎小姐也比她们强几万倍啊……而这次认定是美人计的,居然是最可爱的小雅。难道你不知道什么是美女吗,小雅妹妹?随便找块镜子照一照你就知道了…… 看看小雅神采飞扬的样子,更觉得这世上玄妙甚多,一个人再怎么聪明,别人的心思也不可能都猜到。 “美人计非常危险哦!一旦中招,终生受苦!乔老师可是一边流泪一边给我们上课的。好感人的。乔老师说了,美人计是无豁免的,就是识破了,靠个人的能力也无法摆脱。会陷入一种叫‘玩物丧志’的窘境…… “玩物丧志!玩物丧志!哈哈……”兰斯笑得肚子都疼了。她知道什么叫玩物丧志吗,这样一本正经的说教。 “不许笑!给我认真听著!”小雅生气的掐兰斯的脸,“乔老师还说……” 小雅给兰斯好好上了一堂思想品德教育,心满意足的打起了瞌睡。兰斯早就看出她渴睡,也许是昨晚没有休息好吧。 这天没有任何人来拜访兰斯。第二天也同样没有。兰斯领著小雅出去散了会儿步,发现他们的馆舍被一大片英仙冒险者行会的核心建筑包围著,到处是警觉的、不友好的视线。很明显,没有仙妮的命令,即使像达席克那样的大佣兵团首领也进不来。 看来,还是应该从内部著手。兰斯想在自己身边的人中物色合适人选,替他去联络绮丽丝。但因为小雅盯得紧,一直也没机会与那些英仙的少女们单独接触。 又过了一日,纳瓦什从不知什么地方搬了进来。多日不见,学究还是一副精力充沛、风尘仆仆的模样,腋下夹著厚厚一摞的羊皮纸笔记,看似研究工作取得了不少进展。 不过,兰斯不是别人,在这个世界上最了解纳瓦什的人就是他了。牧师知道得很清楚,纳瓦什手中的笔记都是废纸。纳瓦什固然是百年一遇的天才,但是百年之内,在纳瓦什还活著的时候,他的一切发现、猜想、推论都不可能变成现实。 世上有两种学者。一种开拓道路,一种创造财富。自负如纳瓦什,绝不肯就著前人的理论研究其应用性。在纳瓦什看来,应用学完全是琐碎、毫无创造性可言的体力劳动,不是他这样的大天才应该从事的工作。 但他的这个信念,却导致了一个极其可笑的循环︰纳瓦什对一个猜想发生兴趣,通过个人试验及冥思获得结论,可是当他得到结论之后,就懒得再做下去了。他根本不屑于向其他人作解释。他从不在乎自己的理论是否被别人接受。因而他也永远拿不出可以证明他正确性的实物。每当他走到应用学的门槛时,他就对此课题彻底丧失兴趣。反正世界无限大,总有值得他研究的东西。 兰斯试著问纳瓦什,知道怎样开动那些人类型太古科魔机了吗?纳瓦什把笔记铺在地上,翻出其中两张给兰斯看。 “研究人类的科魔机没什么用!”纳瓦什大言不惭的断言道,“它的核心部分,动力系统和控制系统都被拆卸掉了,剩下的只是机械空壳!总之把精力放在人类用机型上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又把余下的一摞笔记在兰斯面前抖了抖,“相反,侏儒的科魔机则保存完整,极具研究价值。我不知道是什么造成了这个差别。不过,但就现状而言,侏儒的科魔机机型理论我已经研究了大概,理论上是完全可以复制的。” “以现在芬顿的技术水平?”兰斯问道。 纳瓦什连连摇头︰“不。现在不行。再过一百年差不多。不过相对的,要复制出人类型科魔机恐怕要五百年不止。它的控制系统太先进了,几乎无法理解。” “但从外形上看,两者相差不多,显然是同一时期的产品。是什么造成了这个差别?” 纳瓦什不屑的一甩手,转身走开。 果不其然,纳瓦什对这个项目已经没有兴致。三分钟热度已接近尾声。他或许真的找出了侏儒用科魔机的原理,但他是否有耐心把那些手稿推介给整个学术界呢。 其实兰斯的想法很简单,找到科魔机的控制方法,把所有人类能用的科魔机都开走,营建他的圣堂骑士团。看来要实现这个计划,不能只依靠纳瓦什的求知欲。自己看一些参考书也是必要的。 兰斯挑了个没人干扰的时间,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跳入了庇护所空间。 他不知道三座神庙是否已经重新生长好了。上次离开的时候只是简单的给汉佛莱下了个命令,要他把庇护所恢复原貌。庇护所是依靠信仰力量建造的,但具体应用信仰力量的方法,兰斯并不知道。他索性把麻烦都丢给手下的幽灵们,只是偶尔回去看看成果,反正幽灵有无限的时间可以支配。 当牧师重新睁开双眼,跳入眼帘的却是一个生趣盎然的绿色世界。闪亮的河流,仿佛流淌著银子与钻石,河岸上开满五颜六色的细小的野花。无数棵树形柔美婆娑、极具女性美丽的参天巨木如廊柱一般擎著无色的天空。美丽的水妖精、树妖在树木间穿梭嬉戏,并不为牧师的突然闯入而多看他一眼。 庇护所已不再是记忆中那一片无际落寞的草原,和终日云雾缭绕的邪恶山谷了。它已经重塑为一个纯美的新世界。兰斯之前从未在任何地方看到过类似的景色,可不知为什么,眼前的庇护所却让他感到无比的亲切、熟悉,仿佛是从他灵魂深处的幻想中衍生出来。 兰斯自言自语道︰“天!没想到庇护所生长得这么快!难道是我最近获得的许多信仰之力?”他在脑海中回顾了荒脊雇佣兵们一张张痞气十足的脸。“不,大概是艾莉莎小姐太能干了。她一定把德容的新教区建设得很好。” “主人来了!主人!主人!拉卡尼休!”一个地精的尖嗓子从老远的地方传来,“汉尼拔,快把新人全叫来,参见主人哪!” 河流忽然在眼前一掠而过,瞬息之间,兰斯已经到了地精卫士们叫喊的地方。除了早已熟识的地精骑士瑟诺芬,亚历山大等,还有十几个从没见过的水妖精。她们都眨著纯真的大眼楮看兰斯,忽闪忽闪的,与小雅希蕾娜竟有说不出相似感觉。 “主人!主人!”几个地精和座狼见兰斯来了,连忙五体投地的给他下拜。 水妖精和刚跳过来的树妖们不明白怎么回事,都傻乎乎的站著不动。兰斯心里也在纳闷,以往西奥控制的时候,庇护所里尽是凶恶的魔兽,像水妖精、树妖这样漂亮的可一个都没有。难道是因为我想要看到美丽才会如此的吗?说不定以后田里会长出精灵和人类的美女? “快点来行礼!你们这些傻东西!这位就是我们至高无上的主人!”地精瑟诺芬恼怒的教训那些小妖精道。瑟诺芬比较聪明,是教皇亲卫队的头儿。 “行礼……”一个水妖精吮著手指,茫然的看著兰斯,“小一不懂得什么叫行礼……” 其他水妖精也唧唧喳喳的附和起来︰“小二也不知道。小六你知道什么是行礼吗?”“小七呢?” “你们这些笨蛋!”瑟诺芬生气的掏出了鞭子,虚甩了几下,“看我怎么教训你们!” 小妖精们都尖叫著跳开。兰斯大笑,告诉瑟诺芬算了吧,又问他汉佛莱和其他工人在哪里。 地精朝一个方向一指,兰斯便瞬间传送到一个新的所在。是那块有五个墓碑的小墓园。说也奇怪,整个庇护所世界变化翻天覆地,可这块小墓园却一点也没变,完全和最初见到时一样萧索。小小的教堂上停著一大两小三只双足飞龙,前面站著四五个穿黑色法袍的骷髅。只有头骨呈碧绿色的汉佛莱骷髅是旧识,其它都没见过。 汉佛莱带著庇护所工人们飘行过来,深深施礼,“主人。” 离近了一看,汉佛莱也不是过去那个汉佛莱了。头骨上有无数细微的裂痕,仿佛经过千百年岁月的洗礼,身上那法袍也烂得不像样,风一吹,就有无数条丝缕飘拂起来,好似黑色的雾气。 时间。兰斯立刻意识到。庇护所的时间和物质界的时间流速不一样。只是不知庇护所的时间是匀速运行的,还是依据得到的信仰多寡而定。 “你做得不错,汉佛莱。” “不。主人。不够,完全不够。需要更多的能量。我们能做得更好。” 兰斯指了指汉佛莱身旁的其它骷髅︰“这些助手是哪来的?” 汉佛莱微微歪了一下头骨,兰斯读到,这是它表示不解的方法。 汉佛莱想了一会,却还是答非所问︰“它们可以用。死灵魔法是我的专长,主人。” “好吧。”兰斯放弃了这个问题,“我有新的任务给你。这个庇护所空间内本来有三座神殿,分别称为圣洁之殿、力量之殿与神秘之殿。其中神秘之殿内保存著很多旧时代的文献、典籍。我希望你能尽快把它重现出来。我需要关于太古科魔机的一切记载。” “不可能,主人。” “为什么不可能?做不到吗?” “做不到。因为这不是您的愿望。” 兰斯立刻感觉到所谓“交流障碍”这种存在了。汉佛莱的思维方式跟人类不太一样,尽管它曾经是人类,还是兰斯认识的,现在早已变成千年老巫妖了。 “过去的记忆切片呢?都没有了吗?”兰斯不放弃的追问道,“那这个墓园为何没有改变?” “不存在记忆切片。我们”汉佛莱展开双臂,袖子早已烂没了,干枯的臂骨上挂著一条条的烂布,向后飘摆,“我们是一个统合精神体。主人则是这个精神体的规则。规则是可以有记忆的,但我们没有。” “那么,过去的规则呢?” “不知道。” 兰斯要待再问,忽然一群活泼的小妖精跳到身边,叽叽喳喳的靠了上来。一个最可爱的小树妖把头放进兰斯的臂弯里,一字一句的叫著︰“主人!主人!”看来是瑟诺芬终于教会她们了。 兰斯想把小妖精们赶开,却又下不了决心。只有叹息一声,心想自己果然拿可爱的女孩子没辙,连自己创造出来的都一样。 末了,牧师把纳瓦什研究得出的关于人类科魔机的记忆交给汉佛莱,要他尝试建造几台能用的。尽管汉佛莱的才能普通,但有了无限时间,说不定也能作些什么。至于科魔机真的造出来后能不能带到物质界,那是以后的事了。 兰斯回到荒脊哨所的房间。 地下没有阳光,因此窗子也不像地上世界那般可贵。一座馆舍中最奢华的房间往往在最深处。兰斯的房间就是这样。四壁虽然有窗子,却都是打不开的装饰品。他只离开了几个小时,可是感觉却像离开了一个世纪。地下阴冷的风曲折的穿越层层阻隔从门缝里吹进来,在他的皮肤上造成涟漪般的战栗,竟有种莫名怀念的感觉。 小雅希蕾娜现在在做什么?不会又在吮手指吧。她一切都好吗?身边的人照顾她是否周到? 不,我不能再等待下去。我要把雅希蕾娜从仙妮那里夺回来。她是如此纯洁的女孩,一生中不该受到任何委屈,即使是她自己也不知道的委屈。那是我的责任。 抱著这种念头,兰斯开始与他的仆人们积极接触。他猜得不错,二十五个仆人并非来自同一阵营。他们至少是代表著三个势力的。这不怪仙妮,英仙是个新生的组织,并且是在许多原有组织的基础上仓促诞生,难免有这样那样的隐患。在危机重重、充满明争暗斗险恶无比的地下城中,能够让英仙生存下去已经是难得的成功了,仙妮无法做得更多。相形之下,兰斯的立场要容易得多,他有著崇高的身份,不需过多介入佣兵团内部的争斗,只要浮光掠影的关心或挑拨,取得他想要的东西就足够。 兰斯意识到,红薰危机过后,眼前是一个微妙的死局。魔法师暂时失去战斗力,人类阵营遭受重创,原有的一些矛盾也浮上水面。无论英仙冒险者联合会,所有独立的小佣兵团,甚至兰斯自己都想在太古文明的宝藏里分一杯羹。这个矛盾是不可协调的。但在此之上,另有一个不得不解决的大难题如利剑一般悬在众人头顶,如何离开荒脊哨所。正因为这个大难题的存在,人类阵营才没有彻底决裂,勉强维持著貌合神离的状态。 答案在哪里?兰斯认为在停机坪大大小小的科魔机身上。如果能启动这些太古的超级机械,逃离地下城是小事一桩。可是看起来,其他人的意识并没到达这个层次。无论仙妮还是小佣兵团,他们只想把科魔机作为值钱的古董占为己有,他们只是一群掠夺者而已。也许他们对纳瓦什等研究者的工作也不存奢望。由此就决定了一个事实,一旦局面更乱、更激烈,佣兵们便必将陷入各自为战的境地。对科魔机最关注的兰斯便有机会乱中取利了。 所以,必须要打破目前的平衡,而且越快越好。兰斯开始与混在仆人中的各组织密探接触。经过短暂的观察,两个人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其中一个是英仙的人,另一个是最激进的造反派佣兵团的代表。 可笑的是,英仙派来的是形容委琐的厨师老头,造反派们派来的却是女仆中最漂亮的那个。 正当兰斯要同密探们进行实质性接触时,另外一件事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发现纳瓦什和安切洛蒂每天就各种学术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走得越来越近了。 这两人,都是万中无一的超级学究。一个是阿穆尔格庭根学院的高材生,一个是阿穆尔普雷斯顿学院的毕业生,类似的出身背景、偏好、个性使他们拥有最多的共同语言,但是学院之间年深日久的对抗、敌对情绪使得他们从未就任何问题达成一致,至少口头上谁也不肯伏输。久而久之,安切洛蒂和纳瓦什之间萌生了一种激烈的战斗的友谊。他们的谈话日渐深入,涉及学术界每一个著名的课题或猜想。 看著两个学究之间的争辩,兰斯越来越产生了不祥的预感,直到有天这种不祥预感真的变成了现实。 这天纳瓦什和安切洛蒂讨论到侏儒科魔机和人类科魔机的区别。纳瓦什认为两者的基本机械系统是相同的,只是人类科魔机的核心机械被拆掉了。考虑到荒脊哨所内原有的人类居民早在一千年之前就离开了荒脊哨所,他们很可能带走了科魔机的核心部分,就算人类没有这样做,侏儒也可以将那些东西移作他用,纳瓦什的推测也不能说全无道理。 纳瓦什暗示说他有几个侏儒朋友帮他实验。侏儒朋友表示人类的科魔机肯定缺了点什么,所以才开不起来。纳瓦什还说,要证明他的理论非常简单,等他的侏儒语上了台阶…… “不。不对。”安切洛蒂斩截的摆手,“以你们格庭根技术车间的经验水平来看,大概也能看出那些科魔机没动过大手术吧?你这只是在逃避问题,在找借口,每次遇到难解的技术问题你们就会这样做,像你们伟大的爱萨克校长一个样,这是你们格庭根的传统。而我们,我们普雷斯顿人不一样。我们也会遭遇到以既有的知识水平无法解释的问题,可是我们从不逃避。在学术领域,我们普雷斯顿人是英勇无畏的斗士……” 纳瓦什嗤之以鼻,大声打断道︰“行了、行了,停止你的普雷斯顿吹嘘吧。你们就这个是强项。好,既然你说人类科魔机没动过大手术,那你来解释一下,为什么两种科魔机的内部构造有这么大的差异?” “很简单。你必须考虑到这样一个简单事实,虽然这有悖于你们格庭根尽量把问题复杂化以抬高自己学术地位的优良传统,那就是不管你要制作什么,一定要使你的机械与客户的能力相适应。你不可能给亚巨人做一根需要智力验算的魔法杖,也不可能给魔法师做一个五十公斤重的战锤。那么,请回到我们的问题,人类和侏儒的最大区别是什么?身材吗?不。就算是格庭根的傻瓜都不会这样想。人类和侏儒的最大差别在灵感。人类的灵感,仅次于精灵和魔族,而侏儒的,和地精相当。” “喔!”纳瓦什叫道,陷入了深思。 “人类的科魔机是用灵感驱动的。它不需要复杂的操控系统。”安切洛蒂志得意满的补偿了一句,彻底把纳瓦什击跨了。 安切洛蒂说得有道理。自己的确忽略了侏儒灵感差劲这个事实。可是格庭根的面子岂能折在一个普雷斯顿人手上? “咳!也许你说得对,不愧是在地下城和侏儒相伴生活了十几年的普雷斯顿人。但我有一个完全靠冥思得来的猜想,也许是人类学术史上最大的发现。这是你们普雷斯顿人不可能得到的。” “哦?你们格庭根人也有重大发现?别搞笑了。你们只会做些准备工作而已,从没提出过任何有建设性的猜想……” 安切洛蒂嗤之以鼻。 “这次可不一样!我是有证据的!关于光明神术与普通魔法的相似性,以及由此衍生出的若干猜想。这是我纳瓦什的独家发现,它将使我永恒,未来的时代会证明这一点。” 兰斯知道不能再犹豫下去,不能让两个学究再讨论这个危险的话题。 或许纳瓦什是对的,神术只是魔法的一种,不需要信仰也能施展,安切洛蒂现在不相信,但他可能心里有怀疑。纳瓦什反复说明,一定会使安切洛蒂也重视起来。而安切洛蒂的威望足以将猜想推广到整个阿穆尔学术领域。 这种危险,作为圣神教未来教皇的兰斯绝对要把它扼杀在摇篮。 兰斯知道自己不能阻止他们,即使用资助金威胁纳瓦什也不会有用。他必须要制造混乱,给一切一个终结或转折点。那样的话,安切洛蒂就不能不把思维用在更切实的问题上。 当天,兰斯分别接见了英仙冒险者联合会和造反组织的代理人。 给仙妮的信息非常容易决定。兰阳光斯知道,现在的情况已经把仙妮搞得焦头烂额。她急于逃出地下城,在阳光明媚的地上世界来整理新生行会的内部事务,使行会成长得更好。 兰斯是这样对英仙的密探说的︰“现在地下城内的空间一片混乱,到处充斥著精神微尘。对魔法师来说,精神微尘这东西几乎是麻烦的根源!可是我猜,侏儒城里肯定有能够避开精神微尘影响,离开荒脊哨所的方法。不然被围困了这么久,侏儒们也不会如此镇定。” “我们必须孤注一掷,全力攻下侏儒城。这是不可逃避的种族之间的战争,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绝无回旋余地。” 兰斯的时机抓得很准。近几日来,地下城内发生了数起争端,都是由英仙和其它组织的纠纷造成的。西国佣兵团的行事作风越来越大胆,越来越激进,逼得仙妮不得不正视他们的存在。 不得已,仙妮召开了荒脊哨所内人类阵营的第一次代表会议,各组织都派出自己的代表,在谈判桌上争取自己的权益。双方都不愿让步,连日来唇枪舌剑,谈判已经走到决裂的边缘。 在这种情形下,仙妮一听到兰斯的建议,就觉得那是唯一可行的办法。的确人类已是强弩之末,但侏儒的情况也未必更好。不过,那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目前人类内部的矛盾已无法调和,发动战争,是仙妮唯一可以保有权力的方法。而战争之后,倘若战胜,她的权力、英仙的存在就可以继续下去了。 仙妮在会议上抛出了这个绣球。麻烦于是转移到造反派一边。于是那个安插在兰斯身边的漂亮女孩变得积极了,努力寻找与兰斯单独会面的可能。由于小雅对靠近兰斯的女孩子都比较敏感,一连过了两天,密探才趁著小雅午睡获得与兰斯交流的机会。 佣兵团的人说话不像英仙的人那样遮遮掩掩,一下子就切入了正题。西国的领袖人物说他的人对打仗已经疲惫了,只想带著自己应得的离开荒脊,回西方去。可如果战争是离开地下城的唯一途径,他们也不会逃避。他们要尽量为自己争得多一些利益,希望举世无双的兰斯大法师念在“同乡”分上,能指点一条明路,不让这些“老乡”空手而归。 兰斯犹豫了一会儿。他知道怎样说是最合理的,最能激起人类的斗志。可是一想到他的话会决定许多人的生死,就不能不有所犹豫。踌躇半天,想起纳瓦什和安切洛蒂聊得热火朝天的样子,想起小雅希蕾娜天真的笑脸,兰斯终于下定了决心。 “可以用战场上的功绩与仙妮讨价还价。”兰斯告诉密探说。 “但如何来决定功绩呢?大人您知道吧,现在的人类阵营,还是由那帮疯女人说了算。战略、战术都是由她们决定的。她们想要我们西国人费力不讨好,她们就能做到。不管我们提出什么规矩,最后吃亏的都是我们。还望大人给予指点啊!” 看著眼前人类女孩殷切的眼楮,兰斯的心中又感慨起来。他也见过侏儒的眼神,都是恐惧、混乱与茫然的,但是兰斯知道那不是侏儒们的本来面貌。侏儒们是异族,但这不意味著人类和侏儒是不可交流,非得拼个你死我活。也许只是缺少一个契机来改变一切。 我能成为那个契机吗? 牧师在心里摇了摇头。 不。不是错过了。从一开始就不可能。 我不是神的使者。神已经不在了。我有我的立场,我有我的愿望。如果,是为了保住我想要保住的笑脸的话,即便毁灭世界也在所不惜。 兰斯把视线从女孩脸上移开,望向天花板的黑暗处,他的精神体随之突破了视觉障碍,一直延伸到建筑外嶙峋如枯骨的石头和土壤。他冷漠的声音在整个地下世界悠悠的回响。 “可以用杀死的侏儒数量作为战功的衡量值。这样如果仙妮派你们到战况激烈的战场,你们也能拿到相对多的补偿。把侏儒的耳朵割下来作为证据好了。谁杀了更多侏儒,谁拿更多好处。” 那女孩吓了一跳,一时说不出话来。 兰斯把手放在她肩膀上。“告诉我,少女,你会害怕手上沾染侏儒的血吗?” “不!”少女愤怒的摇头,眼里一下充满了仇恨,“他们他们用毒气杀死了我的弟弟。我要杀了他们所有的,用他们的血来慰藉弟弟的在天之灵!” “很好。记得这个仇恨。让大人们为他们的利益去讨价还价吧,我们获得我们的复仇。” 兰斯慈爱的望著少女。他的眼里还有悲哀,古老的悲哀,令那个少女不得不跪在他面前的悲哀。 “大人……”少女沉声道。 “你的名字?” 几个小时之后,英仙冒险者联合会的议会作出了决议,进攻侏儒城。 决定了之后,相应的战略也很快出台。绮丽丝派人来对兰斯做了详细的报告。连日来,斥候们早已对侏儒城的各个入口摸得一清二楚,人类选择了其中三个,准备从三个方向对侏儒城进行围攻。兰斯的威名太盛,仙妮不想让他在战争中获得功勋,让他在后方留守,没有参加任意一支突击队,兰斯当然没有异议。 所有人把摩贝尔的计时装置重置约定在第二个黄昏到来时同时发动进攻。那时,夕阳虚幻的金色将被异族的鲜血染红。而兰斯则会在遥远的人类住宅区望著那一切,欲望,争夺,杀戮,毁灭,以及悲伤。 距离最远的第一队提前出发,共一百二十五人,多是盗贼和战士。当他们经过兰斯的住宅前时,兰斯恰好看见英仙的代表银色双闪琼的身影。琼头发上新绑了一条白色的飘带,将头发束得很紧,容颜上因而多了几分男子的英气。不过真正使兰斯在意的是她的眼楮。那是像万年寒冰一样的眼神,没有愤怒,没有哀伤,没有任何可以称为“人类情感”的东西。那里有的是绝对的冷,有的是沉默的死亡序曲。 琼将要去进行一次杀戮。作为大陆上有名的战士,她肯定不是第一次参加战斗。但这次的杀戮肯定会改变她的人生。 她的安娜姑姑的死讯肯定给了她很大打击。但能够真正改变一个人的,只有自己的双手。 “那种眼神。”达席克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你看到了吗,大人。此刻的她,即使是我也没有信心赢过她。” “琼有那么高的等级?”兰斯不相信的问达席克。 达席克摇头︰“她在领悟斗气的边缘。可是大人您不是战士,战士之道与魔法之道终究是不一样的。两个战士的能力只要相差不超过四个等级,那么胜负便不由技巧而定。” “那么,是什么在决定胜负?” “杀死对方的意志。”达席克向兰斯鞠躬,道,“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和绮丽丝都反对让您参加战斗的原因。不管您的魔法能力有多强,您也缺乏亲手杀死一个对手的决心,而在血与火的战场上这可能是决定性的。当然您不会遇到生命危险,您的信徒们不会允许,但又何必扰乱您的心情呢。” 达席克迈开大步,潇洒的走到队伍中间,又再次回身对兰斯行礼。 “您是圣者,是这时代的救主。请保重吧,我的兰斯大人。” 他们渐渐走远,消失在地下城的黑暗中。送行和观望的人群也开始散去。兰斯默默的站在原地,想著达席克的话。 他觉得自己绝非善良之辈,更不可能是什么救主。他所做的不过是自己想要做的。保护纯洁的女孩子,完成洛马特老神甫的遗愿,仅此而已。甚至连完成遗愿的大事都不怎么用心在做。 “哥哥,回去吧?”小雅拉著兰斯的袖子小声说。她已经冷得发抖,嘴唇冻得发白。若非如此,可爱的小雅是绝不肯勉强兰斯做什么事的。 兰斯扶著小雅的肩膀,轻轻把她依偎在怀里,希望能为她挡住凛冽的风寒。两人走向城堡一样的馆舍。 兰斯的精神体分出一个分支,向地下城的上方飞起。穿越重重石壁和土层,从无限远的天空彼方漠然的看著脚下的一切。 人类和侏儒的精神体闪耀著不同的光芒,汇聚在一起,望下去如一片晴夜的星空。 在纷繁璀璨的光芒中,有两颗格外明亮的,各自聚集著许多小星,成为巨大的星团。 一颗是孤独的莫比,侏儒的精神体们松散的围布在它身旁,与其说保护、信仰,还不如说彼此的立场较为相近,仅此而已。他们并不景仰它,它也不荫护他们。 一颗是强大的萨格拉丝,自远古魔神时代而来的巨龙。臣服与他的千百个地底种族依旧在为了守住千年前的约定而劳碌。此时,龙的精神体已预感到“那个人”的靠近,开始为自己的复苏做最后的准备。他需要力量,需要无穷的精神力量,以唤醒他巨大无朋的躯体。在他醒来的时候,太古时代遗留下来的守墓人将成为他的饵食。真是可笑,渺小的人类以为靠他们的技术可以封住他,到头来却只会帮他的忙。 但除此之外,还有一颗之前从未注意到的、宝石蓝的精神体,隐藏在侏儒们微弱的黄色星河里,闪动著它独有的奇异光芒,仿佛倒映明月的水光,虚幻而又美丽。 第084章 侏儒城的守望者 荒脊内城。 身材肥胖的玛蒂提著一篮干面包,摇摇摆摆的走向城区角落一间白色的圆顶屋。玛蒂的年纪大了,身材走样得厉害,不得不在腰上套了一个橡皮圈来固定上半身的肥肉。每当她不带助手,一个人走在内城的街上时,总会有一群淘气的小孩跟在身后,指著她肥大的臀部大声嘲笑。她对此真是厌烦极了。 今天,没有一个小孩子跟在玛蒂后面。他们不会来了。他们中的大多数不会再出现在玛蒂眼中,剩下的也不再有那个心情。此时此刻,玛蒂反而想念起他们来。 在玛蒂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曾经听到过莫比的预言。那是莫比愿意跟侏儒们讲的最后一句话,一个不祥的预言,没有人愿意相信。可是看看眼前,一切都将实现。或许明天就能亲眼见证侏儒城的末日。 是的,末日。尽管莫比当年没用这个词。玛蒂记得很清楚,那个无所不在的声音,从空气中每一粒尘埃中发出来,很多老人都虔诚的跪倒在地,不住叩首。 “那一天终将来到。人类砍掉我的双手,巨龙吃掉我的双脚。你们,闭目塞听的侏儒们将永远失去听觉,见证城市沉入大海的瞬间。” 莫比讲的是人类语。它是人类造的。是人类的祖先造的。他们的后代已经离开,外面生活的土人们比地精还蠢,根本不通道理。 懂得人类语的侏儒不多,而且一代比一代少。到得玛蒂这一代人,是否精通人类语已经成为市长资格的衡量标准之一了。在玛蒂在任的五十多年里,全城人一直在等待莫比再次开口,等待玛蒂为他们作翻译。 二十年前,这一代人降生的时候发生了许多怪事。先是许多婴儿天生懂得一点人类语,再接下来,莫比毫无先兆的为侏儒用科魔机充能,再后来,一个人类来到了荒脊。 那是一个聪明无比的人类。他的年纪还不到玛蒂的三分之一,可是他的学识却是玛蒂的十倍。那个人在荒脊待了三天,就一个人到地下旅行去了。半个月后他回来,告诉玛蒂他会派来一位代理人,帮助侏儒们做他们做不到的事。 半年之后,一个人类魔法师来到了荒脊。这个男人并不聪明,还十分蛮横。他来到荒脊的第一件事就是用留下来的太古装置给自己定下魔法契约。由于年久失修,那装置用过一次就损坏了。男人大发脾气,要侏儒们把装置修好,玛蒂告诉他他们做不到。懂得机械结构的人类在一千多年前玛蒂的爷爷做市长的时候就都走了,莫比又罢工,侏儒们现在只能靠双手养活自己。 男人没有办法,只有开始工作了。他带来了一整套魔法装置,可以制作出红色的帽子,给地精、灰矮人之类的生物戴上。于是,奇妙的事情发生了︰当第一批十个戴红帽子的动物出现在地下城内,内城中心的灯塔就开始发光。那灯塔已经灭了许多许多年,活著的侏儒中没有一个见过它点亮的样子。这真是一个奇迹! “男人一定有一种办法可以和莫比交谈。”侏儒们这样相信著,开始为男人工作。他们抓来了各式各样的生物,给它们戴上红帽子。大部分生物在戴上红帽子几个小时后就死了,只有极少的生存下来,变成整天在地下城里闲逛的“幽灵”。说也奇妙,这些幽灵所到之处,嵌在石壁中的灯就亮起来。随著幽灵的数量增多,整个地下世界变得灯火通明。 莫比也开始工作了。莫比还是没有说话,但它真的在动,每一个侏儒都看得见。侏儒们因此更相信那个男人,把他当作是黄金时代的化身,对他言听计从。 过了许多天,地下城的变化慢慢停滞下来。男人说红帽子太笨了,数量越多,管理负担就越重,无法执行更高级的命令。需要聪明的红帽子,这样,荒脊才能继续进化,直到过去的文明彻底复兴。 侏儒们于是开始猎捕人类,给人类戴上红帽子。比起动物和愚笨的魔兽,人类对红帽子的适应性更差,十个里只有一个能活下来。但只要有一个人类活下来,变成红帽子幽灵,地下城的机械就会一下子跨越一大步。用手动杆操纵的小运输车自己从停机坪里开了出来,植物工厂里充满了奇妙的金色光芒和香甜的潮气,各式各样从未见过的好吃的东西从石头里生长出来。让所有的侏儒都为之疯狂。 “黄金时代!我们会重新回到黄金时代!”这是荒脊那个时候最流行的口号。 一片赞颂之声中,只有玛蒂沉默不语。爷爷曾经对玛蒂说过,不能杀害人类,否则会受到疯狂的报复。可是玛蒂没有能力反抗那个男人。她只有隐忍、等待,等待有一个别的人类来拯救一切。 但是,等了十年,那个善良的人类始终不见踪影。后来那个蛮横的男人也走了。新来的是一个红头发的魔族青年。 和前任不一样,这个魔族是个冷淡的家伙。他不要求侏儒做任何事,甚至自己也经常不在地下,到地面世界去旅行。 地下城依照以往的方式运转著,各处不断有变化发生,但侏儒们已经无法理解。他们只是单纯的重复猎捕人类和魔兽,把他们变成红帽子。这成为他们生活方式的一部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连玛蒂也有些麻木了,不再想著她的希望。 就在这时,一群人类用战锤敲响了地下城的大门。战争开始了。人类开始他们的复仇。每一天,都有侏儒在人类的尖刀和魔法下死亡,侏儒们的版图越来越小,直到被困死在内城。 红发的魔族什么都不管,一切听之任之。向莫比祈祷,也得不到丝毫回音。玛蒂又回忆起莫比说过的话,终于理解其中的寓意。 “我们充满罪孽。无知而又盲从。我们会偿还一切的。” 玛蒂相信一切会以毁灭终局,但总有什么是可以做的。在被人类攻击、科魔机一台一台失去动力的时候,玛蒂每天到内城的“镜屋”祈祷。镜屋里供奉著一面古老的镜子,据说在荒脊的黄金时代,从那面镜子里可以看见莫比。斥责也好,玛蒂希望能再一次得到莫比的启示。 就在那个时候,玛蒂第一次在镜子里看到了她。 她是一个小女孩,看起来像一个人类或是精灵的小孩子,但她的纤细和美丽却是最艳丽的魔族女性都无法比拟。她有著美丽的琥珀色的头发和眼瞳,穿著一身有许多复杂的花边的连衣裙,高贵得像一个小公主。她从镜子里走出来,用她天真无邪的大眼楮望著玛蒂,央求玛蒂把手里的只果给她。 小女孩的名字叫萝娅。萝娅说只果好甜,要和玛蒂做好朋友。她说自己是从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来的,要寻找一只名叫“咖啡”的走失的猫。她说她没有见过那只猫,只知道是妈妈在世界上第二喜欢的。 “为什么一定要找回那只猫呢?”玛蒂问萝娅。 小女孩愉快的摇晃著脑袋,脖子上漂亮的月牙饰物一抖一抖的发光,“妈妈在这个世界上最喜欢萝娅。第二个喜欢爸爸。可是,爸爸最坏了,老是不让萝娅出来玩。萝娅只要找回了咖啡,爸爸就变成妈妈在世界上第三个喜欢的啦!” 萝娅的个子跟玛蒂差不多高,当她把头顶在玛蒂胸口撒娇的时候,玛蒂要花些力气才能抱住她,抚摸她金丝一般的秀发。 玛蒂说︰“你可来错了地方啦,小萝娅。这里是地下。猫,我虽然没有见过它们,可是我知道它们是哪里的,它们是地面上的动物。你不可能在地底找到一只猫。” “不。萝娅不会错的。”小女孩坚定的说,但紧接著就哭丧起了小脸,“不管怎么样,这也是最后一个千年纪。再找不到咖啡,它就要在时间的河里湮没了。” 玛蒂不明白萝娅的意思。小女孩吃完了只果,就急匆匆的向玛蒂道别,回到镜子里去。临别的时候她总是这样说︰“我把时间拉得太长了,再不回去要被爸爸发现了。爸爸会讨厌萝娅……” 从那天起每一天,玛蒂都带著水果和甜点来到镜屋,和萝娅碰面,而萝娅也总是只停留一小会儿。玛蒂有次问萝娅,不找妈妈的猫咪了吗?她却回答说,莫比在帮她找。 萝娅是可以和莫比交谈的!玛蒂的心中又升起了热切的希望。 和小女孩接触得越多,就越觉得她的不平凡。不仅仅能和莫比对话,她还知道许多,知道侏儒城内任何时代发生的事。可她不是一开始就知道的,她是“看过”了才知道。当小女孩那双至纯的眼楮看到任何事物,她就能说出它的过去和未来。 玛蒂常常想让萝娅帮助预言侏儒城的未来。但是玛蒂是一个有耐心,有经验的老人,她注意到萝娅在逃避一切关于侏儒城的人们的话题,于是就看到了萝娅藏在笑容里的伤感。刹那之间,玛蒂什么都明白了。 命运是不可更改的。 这个善良的小孩子。她什么都知道。她只是不想说。 这样,玛蒂不再抱著任何幻想。每天和萝娅相聚的半个小时时间,成为她生命中最后的温馨。 那个魔族或许还不知道萝娅的存在。但玛蒂有一种感觉,那家伙什么都知道,只是不管罢了。 玛蒂把飘零的思绪收束回来。今天地下的风格外冷,如同掉进冰窖一样。她收紧了头巾的带子,艰难的顶风前行。今天,玛蒂心里不祥的感觉格外强烈。但是玛蒂已不在乎。 路上两个侏儒哨兵拿著锤子和扳手摆弄著一台科魔机,那科魔机还有能量,可是门坏了,怎么也合不上。如果那些金属小虫子还能动,它们就会帮侏儒修好机器。可是…… “或许是最后一餐。”玛蒂自言自语道,微笑起来。 要懂得感恩。无论明天是怎样的世界,都要笑著面对。去世的爷爷是这样说的。他是一个虔诚的主神教教徒,他说世上曾经有一个神,只有唯一的一个神,但是神有无数个名字。技术之神,收获之神,酒神,梦神,还有一些特别的名字,比如泰戈尔或奥妮什么的,都是各地土人的叫法。 和爷爷不同,玛蒂不相信神,虽然她也经常向上天祈祷。可是如果真的有神,那么,玛蒂不认为神毁灭侏儒城这个决定是错误的。那是所谓的“报偿”。 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玛蒂视野里。那是有著一头红发的魔族青年,自称叫阿索斯,不过玛蒂一向叫他的种族名。 魔族站在玛蒂与白色圆顶屋之间,向她脱帽致意。一时间玛蒂有些犹豫,不知该当著魔族的面走进镜屋,还是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离开。 “玛蒂市长,你好。”魔族青年温文尔雅的微笑道,“我要向你致敬,市长,你昨天的演说完美极了。从一个文案人员的观点看,它是无可挑剔的。” “正因为它不指向任何方向。不是吗?”玛蒂笑道。“请别嘲笑我们的无能。我们只是一些侏儒,魔族大人。你瞧,我的身高还不到你的一半。” “但你的年纪快赶上我的父亲了如果他至今健在的话。” “喔,请原谅我,使你想起了伤心的往事。” 阿索斯大笑起来︰“你真是太客气了,市长。我真希望那是我的伤心。这样妹妹也会原谅我。今天我是来向你提出一份草案,在现今的形势下,我认为它会有所帮助。” “关于莫比?” “不。关于替代品。”阿索斯微微一侧身,视线移向身后的镜屋,“你知道,市长,红帽子技术是一种带行品,作为莫比意识的延伸而行动的。这个技术有一定的缺陷……” 玛蒂不耐烦的打断道︰“别提什么技术!我是个生在蛮荒时代的侏儒,技术什么的完全不懂。红帽子是你们的东西,不是我们的。”它带来毁灭。玛蒂心想,不过她并没有说出口。 “请原谅。我尽量简短些。红帽子有技术缺陷,这个主要缺陷在于,红帽子宿主的本来意识不可消除。这使得它在执行命令另一方面,技术缺陷却提供了一个漏洞,一个可供我们利用的漏洞。” “噢?”玛蒂嘲讽的看著阿索斯。她不觉得魔族会有什么建设性的建议。如果有,他干吗要等待局势恶化到现在的状况? “红帽子执行莫比的命令。莫比知道怎么做,不过它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科脑本能的做出合乎规则的决定,而魔脑却总为了自己的预言而心存芥蒂。红帽子的所作所为出自科脑的意识,出自科脑严密的规则判断,魔脑无能阻止。相对的,红帽子的思维能力越强,越具有理性,科脑也就会越赞同红帽子的选择,当科脑坚持的情况下,魔脑也反对不了。” 玛蒂的思维被魔族吸引住了。也许其中真的有希望?如果我们能控制莫比的话 “即是说,只要我们找到足够强大的仆役,把命令灌输给仆役,只要这个命令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就能反过来影响科脑的判断,也就等于控制了莫比。到那时,无论我们是要给科魔机充能,或是直接要莫比操控大型科魔机攻击人类,都可以轻易做到了!” 玛蒂动心的问道︰“只是,那样‘强大’的仆役让我们到哪里去找呢?” 阿索斯一笑,露出白得刺眼的牙齿,指向身后的镜屋︰“那里。如果,这世界上有‘灵感的极限’,毫无疑问,就是你的那位萝娅小朋友了。如果是她的话,我敢保证,莫比会对她言听计从。” 玛蒂愤怒得差点想把手中的提篮扔在阿索斯脸上。“不!”玛蒂愤怒的叫道,“比起那样的罪孽,我宁愿让我们愚昧的种族灭绝!” “哈!”阿索斯大声讥笑,“这是什么?一种侏儒式的原始崇拜吗?崇拜一个异族的混血儿?把她当作一尊从异次元而来的神?” “随便你笑好了,魔族!我可是这样确信的︰那个小女孩,比世上所有的生灵都要高贵!我毫不怀疑的说,她是来自异时空的神灵。请吧,不要客气。这次你还真的对了!” “对不起,市长。我希望我误解了你的意思。你是说宁愿全市的人民战死,也不肯交出那个不知从何而来的异族小女孩吗?” “正是。不管我们的结果怎样,都是我们应得的。她,一个纯洁的小女孩绝不会错!” “天啊。真是疯了。全城人的性命,在你看来还不及一个异族小女孩的委屈!大家都听到了吧,你们的市长是怎样的人。我真希望这不是事实。”阿索斯装出一副难过的样子看著玛蒂。许多市民从附近的藏身之处站起来,冷酷的看著他们的玛蒂市长。 “真想不到!传言竟是真的!你在背叛大家吗,市长?” “她一定和那个小妖怪达成了协议!只要大家死了,她就可以一个人活下来!她是人类的间谍!” “背叛者!她必须被石头砸死!” 愤怒的市民们纷纷挥舞著短粗的手臂,双眼血红,充满杀戮的渴望与疯狂。不知是谁率先丢出了手中的石块。没有投准,打在玛蒂手中的提篮上,把面包打落了一地。玛蒂连忙跪下,把地上的面包捡起来。 “打死她!打死她!打死她!” 愤怒的声音中,也偶尔掺杂著这样微弱的疑问和哀求︰“玛蒂市长,阿索斯大人说的是真的吗?只要把镜屋里的小女孩做成红帽子就能唤醒莫比?” “把她交出来,市长,你被人类骗了!” “不!”玛蒂胡乱的抓起地上的圆面包,“不是这样的。他们,他才是骗子。我们已经被骗了几十年,已经连真实都忘记了。好吧,我们会死的,但我希望我们是仰望真实而死,而不是抓住最后一根罪恶的稻草……” 石块像骤雨一样砸向玛蒂。她的头被砸破了,胸口也被一块大石头打中,差一点喘不过气来。她不觉得疼痛,只是血在皮肤上流过时,有种火辣辣的触感。 侏儒的市长透过石块的雨帘,望著她的市民们。他们的表情疯狂得像荒野中的食人魔兽。只有在这种疯狂的瞬间,他们才不觉得自己的弱小。 几个小孩子蹲在人群后面悲伤哭泣的身影,在玛蒂眼里格外的清晰。他们是希望。玛蒂这样想。就让我用我的血来洗涤种族的罪恶吧。之后,小孩子们要毫无罪责的成长,在阳光下……是的,在阳光里成长。我们不是那样害怕阳光,我们只是害怕被光明照亮的自己的丑恶。但小孩子是无罪的。他们是无罪的…… 阿索斯冷漠的看著玛蒂。但是,魔族的视线忽然转向一旁,惊讶的睁大了眼楮。玛蒂隐约的记得那是镜屋的方向。她挣扎著想要起身,但她的腿已经被打断了,站不起来,最后只能费力的扭过头看。 镜屋的门开了。她站在那里,那个悲伤的小公主,萝娅,琥珀色的眼瞳里闪著让人心碎的晶莹的泪光。疯狂的侏儒们一下子沉寂下来,抓在手里的石块都忘了投出。 我必须要保护她。玛蒂想,竭尽全力向镜屋的方向爬。听到阿索斯在她背后鼓动著侏儒们︰“抓住她!就是那个小东西!只要把她做成红帽子,我们就能得救了!” 市民们尖叫起来,冲向镜屋大门。玛蒂奋力的坐起来,向她的市民们摆手。没有人听他的,那一张张邪恶扭曲的面孔,已经不属于善良的侏儒所有。玛蒂忽然明白了,那是红帽子。一些只知道机械的听从的刽子手。在我们把红帽子戴在别的生灵头上时,它也同样戴在我们的心上。 二十年前,来到侏儒城的那个人类不是救主,而是恶魔。 那个名叫“瓦勒”的人类。 一个市民向玛蒂的头掷出了石块。她看著石块飞向自己的额头,身体已经支离破碎,她没有力气躲开,只好无奈的闭上了眼楮。 一秒钟。两秒钟。五秒钟。那块石头还是没有打在玛蒂头上。她睁开眼楮,看见一个灰色的世界。石块就停在眼前,模模糊糊的占了半个视野。侏儒们、阿索斯,甚至在地下城中永不止歇的寒风,都变成土石木偶。 正看著,一只暖烘烘的小手搭在玛蒂的脖子上。 玛蒂回过头看萝娅,小女孩却避开了她的目光。血从脸颊上淌下来,热乎乎的。小女孩的面貌一阵模糊,像隔了一层渐浓的云雾。玛蒂用手揉了揉眼楮,才发现自己的左眼已经没有了。血和泥污沾满了手背。 “莫比再也不会说话了,玛蒂。”萝娅甜甜的嗓音,是这灰色世界里最美的色彩。 “莫比也不和萝娅说话啦?” “是科脑的计算。当科脑认为,交流的效率为零,它就会切断与外界的一切活动。龙已经开始侵蚀莫比。莫比要死了。” “是吗。” “莫比不会甘心被龙吃掉的。它一定会想办法毁灭整个地下城,至少切断精神微尘之间的网络,它要消灭自身,使龙得不到足够的力量复活。冰冷的泰戈尔海之水会淹没整个城市,把莫比变成无意识的粉尘。” “唉。都没关系了,萝娅。”玛蒂哀愁的说,用手搓掉面包上沾著的土,“今天没有好吃的只果。我给你带来了这个。不过,也已经弄脏了。” “没关系,没关系的。”小女孩说,用她胖乎乎的小手臂搂住了玛蒂的脖子。 “我们是朋友吗?玛蒂?” “当然!玛蒂和萝娅是永远的朋友哦。” 小女孩哭了。 “爸爸说我不可以改变时间。玛蒂。萝娅好想救你!呜呜呜……” “我们都有自己的命运。” “不是的。我没有自己的命运,爸爸也没有。这样不公平!真的不公平!” 玛蒂用最后的一点力气,扶起小女孩的身子,看著她泪流满面。 “你听著,小萝娅。玛蒂的爷爷是这样说的,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公平。即使恶魔、即使神。” 玛蒂回望整座破落的城市。在建筑物触目惊心的裂痕间,有她早该看到的毁灭的足印。 “只果真的很好吃吗?” “不。呜呜呜……”萝娅抽泣著,尽量露出一个微笑给玛蒂看,“只果一点都不好吃,酸酸的,差劲透了。萝娅会更喜欢面包。” “哈!我知道的,从很早就开始酸酸的了。萝娅你真是一个好孩子。” 萝娅一边哭、一边笑,用力的抱了玛蒂一会。玛蒂的身体沉浸在幸福的温暖里。没有寒冷,没有疼痛,没有怨愤。 啊。玛蒂闭著双眼,幸福的想道。如果世上真的有神,那么,纯洁的小女孩就是我的神了。 “我要去找咖啡了。”萝娅提起了玛蒂的提篮,重新盖好。“再见了,玛蒂。萝娅喜欢你。” “是的,我也喜欢你,小萝娅。一定要找回咖啡喔。要妈妈露出开心的笑脸!” “也要让可恶的爸爸嫉妒!” “嗯!也要让可恶的爸爸嫉妒!哈哈!” 萝娅提著篮子,走向城市远处的暗影。小小的背影,在巨大的黑暗面前一点也不渺小,反而放出美丽的宝石蓝色光泽,将黑暗也变得动人。 这是荒脊哨所侏儒城的市长玛蒂最后看到的画面。 时间再动。 侏儒的老市长已经死了。破烂的躯体倒在地上,像红帽子工厂倒出来的秽物。 镜屋的门开著,阿索斯大步冲过人群,第一个走进镜屋。 镜屋里空无一人。那面有著悠久历史与许多传说的镜子已被打破,露出灰色外翻的伤口。 第085章 古神的往事 门打开了。亮光从门缝里射进来,照在沉思的阿索斯身上。他火一般的头发在冷光映衬下发出腐烂的紫光,散发著死的气息。在他肩头伏著一只遍身生满荆刺的巨大魔虫。魔虫没有头,只有一个食人花似的大嘴代替。那是阿索斯的魔宠。半魔族的他,控制精神分支的技巧尚不成熟,只有在地下才能使用魔宠。 两个侏儒畏缩的走进来,当他们看到伏在阿索斯肩上的那条可怖的魔虫时,惊得尖叫出声,其中一个还被自己的腿绊倒。 阿索斯恼怒的一挥手,叫侏儒们安静。这些无能的小东西,真不知是怎么被创造出来的。神在给侏儒做脑子的时候打了个盹么。 “如何……他们打算从三个方向进攻侏儒城吗?”阿索斯自言自语的道。 魔虫发出像水泡破裂一样咕咕的叫声。 “真是多此一举。要收拾我的这些可敬的市民们,只要大吼一声就能做到的吧。”阿索斯冷笑,随即从宽大的皮椅上站起来,轻蔑的看著两个侏儒道︰“什么事?” 两个侏儒互相推诿了几下,最后由胆大的侏儒开口。 “阿阿索斯先生,噢,我是说大人。”侏儒结结巴巴的道,“不幸的消息。保育院的乔桑奶奶说,孩子们的奶酪供应已经断了。” 侏儒停嘴,胆怯的看著阿索斯,阿索斯只得问他︰“然后呢?” “哦……乔桑奶奶给孩子们找了些别的食物,但是孩子们不肯吃,又哭又闹的……” “嗯。继续说。” “怎么办?大人……”两个侏儒一起抬头,巴望的看著阿索斯。 “你们问我怎么办……”阿索斯恶狠狠的瞪两个侏儒。“还有别的事没有?” 阿索斯肩上的魔虫感应到主人的愤怒,向侏儒们伸出了无数根红色的触须,把两个侏儒吓得要死。 “没……没、没” “还有!”另一个侏儒鼓足勇气大喊道,“莫比!莫比……” “说!”一听到莫比的名字,阿索斯的注意力又集中起来。北风会在地下城下了这么大力气,无非就是为了控制太古智能脑莫比。眼下地下城面临倾覆的危险,可若是能在这最后关头控制莫比,就不枉费之前的投入了。 可那侏儒却又不说了,只是瞪著阿索斯发傻。气得阿索斯直想把他踢出屋子。过了老半天,才由前一个侏儒续上话头。 “大人,街道上全部的灯都亮啦!可是,怪怪的,红色的光!” “或许是一个警告。”阿索斯点了点头。 “还有,所有战斗科魔机的能量又充满了。在广场那边还发生了几起意外。” “这还有点用处。聊胜于无吧。叫所有的驾驶员就位,等待我的命令。几个小时后可能会有一场硬仗。” “打仗!”侏儒尖叫道。“人类怎么还不走啊!” “有什么疑问?”阿索斯威胁的问道。肩上的魔虫一跃而下,蛇形向两个侏儒逼近。 “没有了!没了!大人!我们这就去办!”侏儒们连滚带爬的逃出了房间。 门关上。室内重又陷入铁一般坚硬的静谧,仿佛几百年都不曾有声息。 魔虫已经钻到地下。阿索斯雕像一般默立著。一颗人头大小的水晶球从座椅底下浮起,在空中打了两个回旋,缓缓飞到阿索斯正前方。 又在呼唤阿索斯了,那个在北风议会中最神秘的议员。 阿索斯系紧了斗篷的系带,大步走到门口,推开了门。 正像侏儒们报告的一样,城内所有魔法灯都亮著,一种病恹恹的暗红色光芒,如同一阵不祥的雾霭笼罩著整座城市。 这恐怕是莫比进入某个特定状态的信号了。科魔机重新充能也是同样的道理。是警戒信号吗?还是智能脑已经放弃对地下城的控制,全权交给侏儒们处理呢? 阿索斯四下观察,除了附近的两个侏儒哨兵外,市街上空无一人。肩上的魔虫通过精神波的方式搜索,也未发现偷偷窥伺著的精神体。 阿索斯召唤两个哨兵过来,要他们守住房门,无论谁来都不准靠近半步。两个哨兵唯唯诺诺的答应,阿索斯一阵心烦,几乎想踹他们两脚。 “打起精神来,孩子!”阿索斯强忍著心里的厌恶,把手按在两个侏儒肩上,“胜利最后是属于我们的!” 阿索斯回到房间里,关严了门,又在门上加了两个精神体碎片警戒。 那颗硕大的黑水晶球飘向阿索斯,发出一阵怪异的忙音,继而是一个老者的咳嗽声。声音不怎么清楚,好像隔著潺潺的溪水对话。 “阿索斯、阿索斯!”水晶球中的人叫道。 阿索斯向一指,射出一道黑色的精神波。如同点亮一盏油灯一样,水晶球内部发出朦胧的光,一个矮胖老人的形象隐约可见。 是那个人。阿索斯心头情不自禁的升起不适之感。那个在北方会中除了瓦勒之外,地位最特殊的人,一位神秘的议员。 北风会是整个星棋大陆上最强大的地下组织,同时也是最奇异的一个。这在北风会的核心部分,北风议会的成员身上表现得格外明显。 最高机构北风议会由八位议员组成,每个都是传说级别的强者。除了议长由北风会全体成员表决产生,其他七位议员都是由议长指定。 这一代议长,“灵魂篡改者”瓦勒选择议员时采取了唯一标准,实力。 实力是选择议员唯一的标准,忠诚与否都不在考虑之列。 毫无疑问,北风会议员的位子代表了巨大的权力,很多时候甚至比各地的诸侯还要大。议员内部也有明确的地位差,因此议员们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采取的各种极端手段也不足为奇了。 就阿索斯熟悉的两位议员来说,西米塔尔议员是天生冷傲,不知忠诚为何物的狠角色,而法尔考议员则个性阴鸷,因为老迈愚蠢,在北风会中的风评不佳,总怕别人抢了他的位置,北风会中被他暗害的新人不知有多少。 这使得现在的北风议会实力空前强大,同时却也造就了议员更换频繁的异状。有的是因为背叛北风会被秘密处决,有的则是被取而代之。 议员们平时都在大陆各地执行任务,只有在议长召开全体会议时才会聚齐。 阿索斯加入北风议会的十年中参加过两次议会,但八位议员中却有一人始终没有见过。那个人位列瓦勒之后,是北风会的第二高位,但他的名字、样貌、能力都无人知晓,只知道有这么个人存在而已。神秘得几乎让人觉得恐怖。 阿索斯接管了索多玛地下城的事务后,通过水晶球远程联络的方式和那个人交流过几次。那个人的身形体态像六十多岁的人类老头,言语平淡无味,也看不出什么性格。但阿索斯却不能不对他十分戒备。半魔族的本能使得阿索斯从水晶球微弱的能量波动中感受到一个刀刃般锋利、充满威胁与压迫感的精神体,那是一个仿佛随时会暴起,将受害者的精神体割碎的存在。今天,这种受威胁的感觉更是极端强烈,令阿索斯不寒而栗,觉得那个人好像就在身边,就在这即将分崩离析的地下城中。 “阿索斯。你终于来了。有重要的情报要告诉你。”那个人的声音中带著暖洋洋的笑意,如果是初出茅庐的新兵,肯定被他这种声音迷惑,把他当成一个无能、爱交际、可以对他一吐心扉的老头。 阿索斯不理会那个人的话,接连的问道︰“瓦勒大人的意思是怎样的?打算放弃索多玛地下城吗?以我和笨侏儒的力量不可能抵抗住雇佣兵团的进攻。” “我要说的就是这个。大人已经做出了对策。派遣法尔考议员赶来地下城协助你。三天前他就该到了。” “法尔考,那个被宠物烧坏了脑子的老头?”阿索斯冷哼了一声,“也好。有两位议员,即使正规骑士团也不在话下。” 水晶球里的影像摇了摇头,“法尔考不会来帮助你,阿索斯。你大概忘了,在你之前控制索多玛地下城的是谁。是法尔考。而法尔考,是一个心胸狭窄的人。他曾经把地下城视为自己的东西。” “是啊。他擅自调用太古技术,把火元素契约据为己有。可笑那元素的力量超出他能承受的程度,不但损失了一个魔法等级,还从此变成傻瓜。”阿索斯不留情的说,“为这个,他才被调回地上的吧。” “你说得不错,阿索斯。以法尔考的个性,地下城在你手里丢掉才好呢。法尔考已经到地下隧道去了。” “瓦勒大人怎么会容许!”阿索斯不敢相信的说。“瓦勒大人一向算无遗策,这次却……” 那个人再次摇头,“切莫随意揣度大人的想法,阿索斯。我可以告诉你我是怎样看这件事的,或许能给你一些参考。索多玛地下城的真正危机不是那些艾哈迈买来的雇佣兵,而是地下,埋著的那条太古巨龙,萨格拉丝。他真的在苏醒了。” 阿索斯问道︰“我们不能封住这条龙吗?如果把地下城这样让给别人,再收回就相当困难了。” “即使我们可以重新把龙封印,那代价也不是我们愿意承担的。早在几千年前,北风会刚刚成立的时候,萨格拉丝就通过精神奴役的方式控制了星棋大陆几乎全部的地下种族,居于地下的一些魔族部落也被迫迁移到地上。萨格拉丝的力量与其说巨龙,还不如说已达到神魔的地步。” 阿索斯大吃一惊。他从未想过,沉睡在荒脊哨所地下的竟然是那样危险的存在。惊讶的同时,心中也有这样的疑惑︰既然萨格拉丝如此强大,又是谁将他封印的呢? 水晶球中的人仿佛听到了阿索斯的心声,继续讲道︰“封印了龙的,是一个兽人。也是兽人先知一族的祖先。” “不可能!凭兽人的力量,如何能降服一条太古巨龙!” “不是降服。是巨龙自己的意愿。这涉及一个古老的传说与阴谋,阿索斯。作为一个半魔族,你可曾从你的长辈那里听说过魔神战争的故事?” 阿索斯不禁开始回忆。魔神战争这个字眼,阿索斯从他的父亲,老达安特伯爵那里听过不下百次了。每当日落月升,秋风菊的花海传来簌簌的潮声,达安特伯爵便会躲在厚厚的影子里,一边品著杯中滴血的红酒,一边给阿索斯讲起魔神的传说。 黄昏的天光从敞开的半边窗子射进来,照亮了地板上深刻的木纹。而伯爵所在的暗角却昏沉得像在午夜。阿索斯为这离奇而又和谐的光景唏嘘赞叹,幼小的妹妹扯著他的袖子,给他看自己的新玩具,一只用秋风菊的根编成的小狗。她美丽的银发更胜过窗外的霞光。 每一次回忆,记忆都如此鲜活,如同就在眼前发生。 神改变了世界。老吸血鬼伯爵总是以这句话开头。 泰戈尔神并非最初的创世者。但无疑的,他的力量却远远超过那曾经存在过的古神。他用所向披靡的伟力任意修改星棋所有的山川、大地和海洋,让它们顺著他的意念生长。最终,产生了唯一的海洋、唯一的大陆,盘曲的拥抱在一起,构成整个世界。泰戈尔神用山河的巨笔给大陆划分疆界,成为丘陵、盆地、平原和高原。大地是泰戈尔神的棋盘,慧流、晨星、星落、赤海,他用星相的名字给山川命名。 然后,就像改变山河一样,泰戈尔神改变了原本在星棋世界中平淡过活的各种生物。那时,大地上已经有人类存在,也有各式各样的野生动物。泰戈尔神按照自己的意愿修改各种生命的存在。 有时他很善良,将来自异世界的深奥知识传授给人类和另一个智慧种族,矮人。他使人类一下跃进到高度繁荣发达的时代。他教会了一个部族技术文明的力量,同时将魔法力量传授给第二个部族,最后,他甚至把控制灵魂的知识给了一座孤岛上的居民。 有时他却如同小孩子扭断甲虫的脚一样残忍。他疯狂的改变了一些动物的本性,使原本温顺的变得野蛮,原本柔弱的变得粗暴。他创造了巨人与魔兽。他创造了优雅神奇的精灵和头脑灵活的侏儒,却又将精灵、侏儒和一些愚笨生物融合,生成了土歧族、羽精灵、野精灵等怪异的亚种。 在做完所有这些事后,泰戈尔神放开双手,任大陆上的一切自然发展、进化。他不再修改弱小者的存在,只是静静的看著他们争斗,繁荣,衰亡。 数万年过去了。泰戈尔神在看著这些生灵的时候,渐渐变得寂寞。他不再关心大地上的一切。按照他记忆中的某个影子的形象,他为自己创造了一个女儿。跟他之前所有的造物不同,他在这个女儿身上倾注了全部精力,她天生具有次级神的力量,并且她是可以进化的。 充满好奇心的新的神降临在世界。第一年她就创造了龙。而后,她又以精灵为模本,创造了各式各样的精于灵魂控制的新种族。这些种族因为太过华丽,被大陆上的原始种族嫉恨、排挤,被称为“魔族”。而创造了他们的她,神的女儿,则被叫做“魔王”。 再后来 水晶球里的那个人咳嗽了一声,将阿索斯从古老的传说中唤醒。 “我不知道你们魔族的传说是怎样的。如果我说得有什么不对,也请你原谅。神魔战争传说一共进行了七百年。战争时,神与魔王都利用了人类古科魔文明的力量,使得整个文明的大部分在战争初期就被摧毁了。灵魂界的研究者认为,神与魔王都感受到科魔文明的威胁,觉得他们太过强大了,无论神魔之间哪个会取胜,都不能允许科魔文明的存在。科魔文明的智者看透了神魔的诡计,将整个科魔文明数万年的知识积累收集起了,藏在一个特定的精神体碎片中,就是后世所说的‘科魔文明水晶’。” “就是大人一心想得到的那个。”阿索斯冷笑著说。 那个人像没有听到阿索斯的话似的,继续说道︰“神取得了胜利,将魔王的精神体和肉体都毁灭了。不过神也耗尽了自己的力量。又过了一千年,神即将死去,却意外的在灵魂界的巨大精神体中找到了一颗邪恶的种子。起初神以为那就是魔王的本体,但却不是,那只是一个特别的精神能量吸收装置。任何得到这个装置的人,都能学会吸收精神能量的办法。神意识到,这是魔王的又一个诡计。魔王很早就预见到魔神战争,预见到自己的失败了。这个装置就是证明。” 听到这,阿索斯的神经也紧张起来。精神能量吸收装置这种东西,即使在魔族中也是闻所未闻。那个人竟然知道。 “此时神已经将死,没有力量毁灭这个吸收装置,只好将它封印起来,交给地上的精灵族保管。神知道,这个装置本身不是最可怕,最可怕的是魔王的种子还存在,隐藏在大陆的某个地方,当时机成熟也就是神最终死亡的时候魔王的种子将重新发芽,利用这个吸收装置取得复活所必需的精神能量。至于,魔王的种子究竟藏在何处,这一点灵魂界的研究者们也有专门的思辩。研究者们把目光放在魔王的造物身上,认为他们的每一个个体都有魔王的精神体特征,只要得到足够的精神能量,便可能个体变异、进化成魔王。” “魔王的造物是……” “魔族,还有龙。萨格拉丝作为最强大的太古巨龙,是最有可能进化为魔王的。” 阿索斯不解的问道︰“那萨格拉丝为什么不进化?他本身已经够强大了,还拥有几乎全部地下种族的信仰,魔神战争后,根本没有什么能阻止他的。” “因为恐惧吧。”那个人不确定的回答说,“你知道,萨格拉丝已经很接近神了,他所看到的东西和我们是不一样的。即使灵魂界也看不了他那么远。我们猜测,神既然已发现了魔王未死的事实,不可能不留下点什么对付它。萨格拉丝一定是看到了那个危险。于是,龙开始行动了。他要削弱自己的力量,好避免被魔王附身。” “因此签定了与兽人的灵魂契约?” “是的。龙沉睡在地底,以契约为媒介,把自己的力量源源不断的传送给兽人。所有的兽人萨满祭司都是依靠这个能量来施展魔法。贪婪的兽人不满足与此,又强迫萨格拉丝,命令所有的地下种族开凿地下隧道,横穿星棋大陆南北。龙考虑到这样可以消耗掉地底种族的信仰能量,也就答应了。” “那么,龙为什么会醒来?莫不是魔王要复生了?” “不知道。”水晶球中的人叹息道,“或许是因为契约失效。你知道,兽人先知已经绝迹几十年了。但我总觉得,这事跟去年伦伯底监狱的逃狱事件有点关系。这只是一种预感,从灵魂界那里得到的。” “如此。我该做些什么?没人帮我,保住侏儒城怕是不可能了。而法尔考那种笨蛋更不可能阻止龙的苏醒,多半搭上一条老命进去。” “静观其变吧。大人也许就是这样想。” 阿索斯发出一连串的冷笑,一跃坐到了不远处的椅子上。黑色的肉翼撕裂了衣衫,从背后伸展开来。苍白无血色的皮肤,红色的头发和瞳孔,笑时露出尖锐的利齿,他现在看起来是一个真正的吸血鬼了。 空中的水晶球失去了光泽,缓缓降落在地面上。阿索斯凝视著水晶球,突然全身一阵快速的战栗,血开始从各个关节处渗透出来。但阿索斯的笑容却更深了。他用舌尖舔食指节的血液,眼里的饥渴如火般燃烧。 “呵呵……让我们看看吧,大人,还有父亲。龙和这世界会变成怎样。在此之前,我还要享受一顿盛宴呢。” 第086章 牧师在荒脊 察觉到兰斯的影响力远出预计的仙妮,为了向兰斯示好,在攻打侏儒城的前一天,派人把小雅希蕾娜送还给兰斯。 牧师十分高兴,立刻叫全宅子的人准备晚宴,给小雅希蕾娜开个庆祝会。因为可用的食材匮乏,不得不向其他留守的人要求帮助。于是,留下的近一百名冒险者行动起来,将各个营帐内藏著的美食搜刮得一干二净。为了小雅希蕾娜可爱的“谢谢”,也有不少自己送甜食过来的好人。 宴会的消息越传越远,终于所有留守人员都知道了。留守人员中有一多半是魔法师伤员,一小半是被英仙冒险者联合会排挤的强者,兰斯正想跟他们打好关系呢,索性扩大宴会规模,邀请所有留守的冒险者参与。冒险者们纷纷响应,赶到兰斯府邸帮忙。 反对的声音也有一些。黑衣法师会的克鲁索一瘸一拐的赶到兰斯府邸,提醒他侏儒可能会发动奇袭,在这紧要当口开宴会是极不明智的。兰斯微笑说不要紧。让小雅帮克鲁索先生捶背,克鲁索面上的忧色,很快被小雅的笑容融化了。走的时候已经乐得手舞足蹈。 看著克鲁索佝偻的背影,牧师心里不禁也有点愧疚。侏儒们利用宴会发动奇袭的可能,牧师不是没有想过。但是他相信,以侏儒现在的力量,冒险者再怎么没有防备,也不致于全军覆没。 正所谓患难见真交。在战斗中形成的友谊,更弥足珍贵。假如侏儒对留守的冒险者发动奇袭,结果只会对兰斯更加有利而已。所要做的,只是给自己的手下人打好招呼,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立刻保护自己和两个小妹妹逃跑。 宴会开始了。众伤病员们齐聚一堂,把酒言欢,齐声痛斥英仙冒险者联合会的愚蠢、强横和短视女人难当大事。兰斯大法师的功绩、神威以及他两个懂事的小妹妹的可爱也是重要的话题。真是其乐也融融,其情也洽洽。 与此同时,攻打侏儒城的战役也在火热进行中。 侏儒城的战事从发动到终结的时间很短,只有不到一天的时间,这时兰斯的宴会尚在进行中呢。倒是之前的准备工作更花功夫。不出所料,人类轻易的取得了胜利,只付出了二十人死伤的微小代价。 据英仙的人报告说,侏儒城内有十几台能动的科魔机,可雇佣兵们对如何对付科魔机已有经验,采用迂回、包围、设置陷阱等手段很轻易的就将科魔机都解决了。干掉科魔机就等于把侏儒们缴械,侏儒们那可笑的肉搏能力,还不如星落平原最差劲的地精。以至于当一个女佣兵被侏儒的投石器打死时,大多数人都站在原地奇怪,怎么有如此差劲的佣兵活到了现在。 真正的死伤都出现在攻打侏儒城市政府的战斗中。谁也想不到,在侏儒城的核心建筑中居然藏著一个成年吸血鬼。若不是那个吸血鬼无意战斗,恐怕会造成更大的伤亡。英仙冒险者联合会并未公布这件事,兰斯是从达席克派来的一个女剑士那儿听说的。 这位女剑士是蝎尾飞狮团藏匿在其它佣兵团的线人,现在加入了英仙冒险者联合会,在绮丽丝手下做事。因为她的战士等级超过了十级,被仙妮编入先锋队伍,很幸运的参加了对市政府的围攻。可以这么说,仙妮所知的也不比这位女剑士多多少呢。 这位女剑士对兰斯怀著一种近乎崇拜的好感,情绪激动得有点异常,语无伦次了,只是一股劲的抓著「兰斯大法师”的手摇晃。兰斯不得不强迫她喝了杯小雅希蕾娜泡的冷咖啡,只喝了一口,就是一阵剧烈咳嗽,女剑士咳得头昏脑胀,终于渐渐冷静下来。 “不好喝吗?”雅希蕾娜抿著嘴巴,睁大眼楮怔怔的看著女剑士,失望之情溢于言表。 女剑士咬咬牙,将剩下的冷咖啡一饮而尽,眼泪立时流下来。 “太好喝了!”兰斯替颤抖得说不成话的女剑士告诉雅希蕾娜。精灵女孩蹦蹦跳跳的走了。 “侏儒城里怎么会有吸血鬼?”兰斯递给女剑士一块手帕,说︰“魔族可不是侏儒能控制的。他们太聪明了。” “达席克大人也是这样讲!”女剑士擦去泪水,叫道,“不愧是绮丽丝大人最佩服的兰斯大法师啊!” 兰斯继续推断道︰“既然侏儒不能控制魔族,那么很可能是魔族在控制侏儒。那个魔族是侏儒城真正的统治者。” “喔!”女剑士用更热烈的目光看著兰斯,“这点达席克大人也没说呢。” “达席克大人不是会随便讲话的人。他没有确切的把握,就不会说出口。”兰斯微笑著给达席克扣上高帽子。“那是个怎样的魔族?战士,还是魔法师?” 女剑士一副心有余悸的表情,说道︰“是战士。全身血红,背上生著蝙蝠的肉翅。眼眶裂开,一口野兽般的利牙。表情凶极了。他只用空手就撕开了一个北方的大女人,举在头顶,让她的血淋在头上,把头发全都染红了!” 兰斯沉默不语。心想幸亏没有参加攻城战啊。那种狂化的吸血鬼,看到都会做恶梦! “仙妮跟那怪物讲话,要他赶快投降。但那怪物一下冲向仙妮,速度快极了,像闪电一样。幸好被仙妮身后的一个秃头战士挡住。可那秃头战士只坚持了半秒钟,就被撕掉了一条胳膊,洞穿了胸口,扔到一旁的墙壁上。那儿有一个青铜恐兽雕像,那可怜的家伙被串在恐兽的角上,摇呀摇的……仙妮疯了似的尖叫起来,想要冲上去跟那怪物拼命。但是被我们抱住了。十几个人上去围攻那怪物。但是没用,每一秒钟都有人被撕碎,肢体碎块像破烂的玩具一样丢得四处都是。要不是银色的琼及时赶到,我们恐怕都会死。” “哦?琼能够挡住那种怪物吗?” “银色双闪,的确名不虚传。”女剑士感叹的赞道,“琼的速度非常快,肯定已达到人类的极限。因为杀了太多侏儒,她全身的银甲都被血涂花了,动起来像一团棕色的影子。她对那怪物发动了一连串的冲锋急攻,银剑连续不断的刺击,幻化成无数锐利的气线。那怪物就用他的大爪子把琼的剑拨开, 啪啪的爆响!我们这些人想帮忙也插不上手,只能在一边看著了!” 女剑士情绪激昂,仿佛又回到了那血腥的斗技场里,看人类的超级战士和魔族对垒。兰斯受到女剑士情绪的感染,也不禁攥了拳头。他对琼的印象不错,可不想那个身姿矫健的女战士惨死在地下。 “琼看到攻不进去,就突然使出了绝技。她微微下蹲,把银剑尽量伸长,摆出了全力的架势。但可怕的是从她背后却弹出两道红色的剑光,像蛇头一样,突的咬向那怪物的头!那剑光,毫无疑问是斗气呀!想不到琼也达到了这样的等级!对了,大人是魔法师,大概不知道斗气。斗气是……” 兰斯不耐烦的摆手,要女剑士不用解释。“然后呢?” 女剑士轻叹,显得非常失望,“那时红光大盛,刺得眼楮生疼,一时什么也看不到。那个怪物大吼一声,我心里一跳,还以为刺中了。但睁眼再看时,却见那怪物的双翅横在眼前,肉膜烧焦了两块,滋滋的响著。而琼的剑尖则被怪物用爪子抓住了。琼试图抽回剑,但是不能。她又不肯把剑扔掉,只好拼命僵持著。我们都觉得,完了。有人开始把仙妮往外拖。怪物伸长头,大嘴靠近琼的脖子。” “吸血鬼……”兰斯扼腕叹息,“琼就这么死了。银色双闪都隐没在巨龙山的地下。” “不。怪物没有咬琼。他一直把头贴在琼的脖子上,停著不动。房间里只有我们逃走的脚步声。我那时也不知怎地,就傻站在那里看。琼的脖子白皙得像冰雪,怪物脸上的血迹滴在上面,艳得让人骨髓都战栗。后来脚步声奇怪的小了,我就能听到琼用力往回夺剑时急促的喘息声,还有一个更诡异的声响。” 兰斯知道,那时脚步声并没有减小,只是女剑士的精神高度集中,提高了自己的灵感。否则也不可能在一片混乱中听到琼的呼吸了。 “那是什么声音?” “用鼻子大力吸气的声音。那怪物在嗅,嗅琼身上的味道。”女剑士的双手情不自禁的举起来,好像在拿著一颗滴血的骷髅头,不敢用力,又不敢不用力,“他就那样一直的嗅,好像随时要把两颗突出嘴唇的尖牙刺下去,又好像永远都不会刺。” 兰斯听得一阵害怕。他的灵感太强了,几乎能从女剑士的恐惧中读出当时的画面。 “我的同伴拉了我一把,我一下子醒过来,四下一看,地上竟然爬满了一种肥肥的大虫子,正在吸死者的血。那是吸血鬼的东西,已经布满了整个房间,连吊灯,楼梯上都有。我跟著同伴往外跑。琼已经没希望了。屋内狭窄幽暗,弓箭手无从发挥,近身战谁都不是吸血鬼的对手。我们必须重新集结起来,在外面伏击吸血鬼和那些虫子,才有胜算。我是最后一个离开的,我斩断了爬在大门上的一只肥虫,最后回望了一眼,那怪物仍然没有杀死琼,尖牙反而缩短了不少。那个呲牙咧嘴的表情,如果是人类的话,我会说他在笑。怪物的大嘴动了起来,说了几句话。” “说了什么?听到了吗?”兰斯不抱希望的问。魔虫四处爬,佣兵在全力撤退,当时场面混乱可想而知。按女剑士的说法,她和那怪物与琼隔著整个大厅,不可能听到那魔族讲了什么的。 可是,女剑士却瞪大了双眼,瞳孔缩成点状,脸上的血色也完全褪去。这是人类极度恐惧的表现。“是艾索弥尔的香水,妹妹最喜欢的。她也许会原谅我吧,没有挽救爸爸的错。” 兰斯心下一动,感到有一种阴寒侵入肌肤的难受。女剑士也半天没有说话。 “后来,我们在屋外打起了埋伏,等那东西出来。仙妮有点歇斯底里,后赶到的达席克大人指挥大家排好阵势后,一个人进了大厅。过了不久他出来,告诉我们吸血鬼和魔虫都没有,里面只有尸体。我立刻冲进大厅,到处找琼。她靠坐在楼梯上,表情十分安详,竟然是睡著了。我们唤不醒她,就把她带到附近的一幢房子里休息。那吸血鬼就此不知去向。” 女剑士的情报到此为止。兰斯叫仆人出来,伺侯女剑士休息,但对方执意要走,只好算了。 兰斯把女剑士送到门外。她转身的时候,衣角翻起,露出腰带上挂著的一个被干涸的血迹染成黑色的小袋子。兰斯敏锐的察觉到,那袋子里装的不可能是别的,只有侏儒的耳朵。代表女剑士在攻城战里获得的功勋。 兰斯想到,未来的几天里,这些血腥的东西就要摆上谈判桌,作为讨价还价的工具,不由得感到一阵恶心。 不过这些事对兰斯没有直接的影响。他早就暗中通知了几个反英仙的雇佣兵组织,说常春国有一位不愿吐露姓名的大贵族,对太古时代的遗物有浓厚兴趣,愿出极高价钱收购这类东西。如果货足够好,不只是金钱,也可以以政治上的好处、甚至结成亲善同盟关系为代价。至于那个大贵族的联系人,自然就是兰斯自己咯。 因此,一些流言已经在冒险者最高层人物之间悄悄传播。 比如兰斯本人就是那一位不愿自报家门的大贵族,几个参加了金鲨号最近一次德容到阿穆尔的旅程的人可以证明,兰斯在船上过得是极度豪奢的帝王生活,连德容的未来领主,骄横跋扈的丘鲁尼利少爷都要低三下四的讨好他。 再比如,兰斯是因为超强的魔法天赋威胁到常春国王室一族的统治,这才不得不低调出行,在外国寻求盟友。这种说法的可信性就更高了。因为,西方五国的统治者都不是纪元时代的世家,相反那些大贵族却有不少出身高贵,不愿屈居人下。一个有权有势的大贵族,同时还是举世少有、可以独抗两位高等法师并战而胜之的大魔法师,这样的人物,想必哪国的国王也要大为头疼,须剪除羽翼才能控制住吧?而兰斯的魔法力量,有人敢怀疑吗?先问问黑衣法师会的苦修带和蝎尾飞狮团的大剑吧。 很多佣兵组织的头目已经暗自打定主意,就算把地下城的所得拱手让给兰斯,血本无归,也要跟他搞好关系。一个小佣兵团,能有多大前途?只怕加起来都比不上商业大国常春国的一个小兵团富裕。这可是未来的大靠山啊! 对于这些风声,牧师自然有所耳闻。情势所逼,看来真要给那个莫须有的大家族设计完整的势力、历史了,等到有人提及,至少要给人一个雾里看花的美景。造假是不太好的行为,连牧师也有点脸红。可他很快安慰自己说,大贵族算什么?我们圣神教最强大的时候,可是超过每一个小国的大势力呢!连芬顿的国王,结婚时都得在教皇面前跪下!不对。那个是伪王来著,我对他们一家是深恶痛绝…… 一天后,牧师一家在上百人前后簇拥之下,胜利进驻侏儒城。他们分得了城内最大最干净的一套房子,侏儒城的市政府,两层阁楼,四层地下室,跟普通侏儒低矮的破屋相比真是豪阔得无言。 兰斯家左边是一座小广场,广场上满是法师群搭建的帐篷。这些法师由于没有在攻城战里取得功绩,所以连住房也没有。少数分到了住房的法师,为了表现对兰斯的友谊,也主动搬过来露天过夜。 事实上,普通侏儒平民的房子低矮极了,进出门都要爬,憋闷如同牢房一样。时间一久,到兰斯家附近搭帐篷的人越来越多。帐篷渐渐把广场排满,又向市政府的方向扩散。 有天晚上,小雅希蕾娜被下面一边搭帐篷一边唱歌的一伙南方猎人吵醒。愤怒的小女孩打开窗户,把熊枕头丢了下去。扔下去后,小雅希蕾娜立刻后悔了,把全家都叫了起来出去找。结果是厚著脸皮住在兰斯家的夏菲在一个水坑里发现了熊枕头。 小雅希蕾娜大哭,说小熊弄脏了,好可怜。几个仆人争著要帮小雅希蕾娜洗熊枕头,她却不让,说笨手笨脚的会把小熊弄疼,看得兰斯也烦恼起来。最后,洗小熊的任务还是落在睡眼朦胧的小雅身上。 对于这个突发事件,兰斯大为光火。第二天找来了黑衣法师会的人,说你们看著办吧。克鲁索等苦修法师都怒发冲冠,狠狠的拉紧了苦修带,打搅小姐休息的家伙绝不能轻易饶过!出去一问,才知道那几个惹事的南方猎人早就连夜逃出侏儒城流浪去了。 法师们没有办法,只好召开紧急会议。一方面派“小熊复仇队”出去追捕那些猎人,一方面整肃小广场里的帐篷,集体退后十米。并且,以后想要在附近搭帐篷的人必须事先向黑衣法师会提出申请,由黑衣法师会确定位置。这件事终于告一段落。 兰斯家右边则是一座白色的圆顶屋。里面很高,住巨人也绰绰有余,据安切洛蒂分析说,是侏儒们进行某种祭祀的场所。这所房子本来分给塔彼伊斯,但女巨人不喜欢睡在屋子里,就给了达席克。 这样一来,以兰斯宅为中心,黑衣法师会、蝎尾飞狮团为辅,形成了侏儒城最大的聚居地,英仙冒险者联合会在形势上被孤立起来了。 自从隆巴多死后,仙妮的意志十分消沉,只有在公众场合才能看到她坚强的一面。绮丽丝忙著给蝎尾飞狮赚好处,塔彼伊斯又粗心大意的,英仙冒险者联合会只能依赖琼来主持大局,尽管琼也时常神不守舍的。 在这样的情形下,兰斯即便什么也不做,他的权威也日益稳固起来了。 从攻下侏儒城后第三天开始,城里所有的魔法灯就都熄灭了。开始有人负责在城中的许多大灯柱上点燃篝火,为人们计时。进入地下已久,人类也渐渐习惯了在黑暗中视物,仿佛成了一个新生的地底种族。 由于侏儒城内存有为数巨大的太古时代制品,光是清点这些制品就需要大量的时间人手,要评估它的价值就更加困难了。在兰斯倡议之下,人类成立了对太古文明造物的评估小组,由安切洛蒂主持。因为安切洛蒂老头为人公允,又是学究出身,对太古文明的了解远比其他人丰富,仙妮也挑不出毛病来。 自然,兰斯也不忘跟安切洛蒂老头打好招呼,凡是自己看上的物品,就尽量压低报价。老头住在兰斯宅子,怎么敢说个“不”字。 这期间的一切纷扰,对兰斯都没有多大意义。唯一的好消息是纳瓦什在市政府阁楼里找到了整个地下城的设计图。此时地下城的魔法能量干扰已经停止,可以施展传送魔法了。凭借这份图纸,要逃出地下城没有太大困难。 纳瓦什奉命制造传送装置。好大喜功的他,非要制造出一次传送百人的超级装置不可。兰斯也由得纳瓦什去做了。 又是一天“正午”。城里高处的火把都被点亮。牧师打开二楼的窗子,俯瞰忙忙碌碌的侏儒城。 这时人类占领侏儒城后已过了一个星期,雇佣兵们仍忙于清洗街道。城里再没有一个“残忍”的侏儒了。他们留下的,只有低洼处、角落里那些发臭的脏东西。为了清除这些东西,一个北方佣兵团已经到城外捕捉食腐鼠类,说要带回饲养场大量繁殖。但更多人却难掩心中的不忍与悔恨。毕竟侏儒是智慧生命,杀了那么多侏儒,很难无动于衷。 身后传来轻微的敲门声。兰斯说了一句“进来”,坐在窗边的椅子上。 门开了,进来的是兰斯的新管家,巫神国的卡宾。卡宾四十五六岁年纪,在巫神国是响当当的高等魔法师。出于对兰斯的尊敬和好奇,苦苦哀求,终于做了兰斯的管家。 卡宾低头向兰斯行礼,显得十分为难︰“大人,请您到食物储藏室来一下。我们发现了一些东西……” 兰斯记起食物储藏室在地下四层,是个散发著霉味的低矮阁楼,心情立刻有点不爽,不客气的说︰“卡宾,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是这样的,大人。三天前,管厨房的莱森格大法师发现,我们的食物储备减少的量大大超过厨房消耗的。考虑到大人事务繁重,不宜在琐事上分心,我们就擅自把这件事压下来。请大人原谅。” 兰斯点点头︰“做得不错。或许是小雅拿出去给生病的法师们了吧。可别吓到她。” “我们最初也是这样想,大人。但是雅尼小姐昨天一整天都在和雅希蕾娜小姐研究厨艺,没有外出,而食物储藏室的食材又减少了。我和莱森格放不下心,就用法师之眼搜索了整个储藏室,看有没有什么线索留下。结果,我们在一个大酒缸里面发现了夹层。酒缸的上半部分装著侏儒的酒,中间有一层隔板,下半部分是空的,连接著一条暗道。” “暗道?里面有什么?” 卡宾为难的看著兰斯。 “明白了。我跟你一起去。” 兰斯跟著卡宾,一起来到地下的食物储藏室。管厨房的大法师莱森格恭恭敬敬的站在门口,见兰斯来了,连忙给他行礼。 卡宾和莱森格交换了眼色。卡宾对兰斯说︰“大人,请您跟我进来。”率先低头弯腰,进了储藏室的门。 兰斯却在门口停了几秒,召唤教皇亲卫队过来,之后才钻进了储藏室。一股浓烈的霉味,混著次品酒的味道扑面而来,令兰斯皱眉不已。 卡宾走向角落的一口大缸,用蜡烛照亮给兰斯看。只见大缸的下半部被砸碎了,上半部分却悬空在那里,原来跟后头的墙壁连在一起。秘道口隐约可见,但以兰斯的身材根本进不去。 “下面有什么,卡宾?”兰斯警觉的问卡宾。 “请放心,大人。不是危险的东西。只是以我们的立场比较难办。大人,请把手给我,我们一起传送下去。” 兰斯仔细观察了卡宾的精神体。没有异像,卡宾对自己的忠诚是确定无疑的。兰斯笑了,把手递给卡宾︰“我相信,你们把一切处理得很好。” 卡宾谦恭的低下头双手像捧著圣物似的,握住了牧师的手。蓝光闪过,两个人传送到酒缸下连著的密室里。 蓦然间,兰斯看到许多双闪闪发亮的眼楮,一眨一眨的盯著自己。随即听到细微的哭声。卡宾把蜡烛向上一举,烛光所及,只见许许多多幼小的侏儒蜷缩著躲在密室的里侧。密室的大小超过储藏室十倍,里面小侏儒大略一数,竟有几百个之多。这些小侏儒一个个面黄肌瘦,显然很久都没有吃饱过了。缩在最角落的小侏儒眼神迷离,不住的瑟瑟发抖,看似已奄奄一息。但前边的几个大孩子望著兰斯的眼神却充满仇恨。 一个大孩子大著胆子,向兰斯丢了一块石头,被卡宾挡住了。 “人类滚出去!”一个侏儒的小女孩尖声叫道,吐字竟十分标准。 “大人,怎么办?”卡宾护在兰斯身前,问兰斯。 出乎卡宾意料,兰斯大笑起来,如释重负的大笑起来︰“哈哈!我真是笨蛋。早就该想到的。他们会把孩子藏起来。” “但是,我们要拿这些小侏儒怎么办呢,大人?”卡宾不解的问道。 兰斯微微摇头说︰“喔,是有点难办。小雅爱心太重了,不想让她太辛苦呢。” “明白了。大人。”卡宾平伸双臂,开始咏唱杀生术的咒语。但兰斯却一把抓住了卡宾的手臂。 兰斯怒道︰“你在干什么,卡宾!” “消灭侏儒啊。大人。我和莱森格数过,这里有四百六十一个侏儒。如此一来,大人您个人的功绩就超过琼,升到所有人的第一位了。这对提高您的威望大有好处。” 兰斯冷冰冰的说︰“孩子是无罪的。” 卡宾几乎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愣愣的看了兰斯一眼,但很快就露出了恍然的神情。兰斯说得对,孩子是无罪的。即使是邪恶的侏儒的孩子,这些孩子仍是无罪的。多么简单的事实。 “我们必须封锁住消息。把这些孩子藏起来。”卡宾道,“我和莱森格会把事情做好的。莱森格是幻术师,我在西方的魔法圈子里也有些声名……” “为什么要藏起来?”兰斯笑道,“把他们带到城里去不好吗?” “但是,邪恶的英仙……” “没关系的,卡宾。这件事我会向英仙宣布。这些孩子都失去了父母,又在这小密室里躲了这么久,不能让他们再受苦了。让莱森格把食物传送下来,让孩子们先饱餐一顿。” “大人。”卡宾再次对兰斯施礼。 两个人传送回储藏室,又带著莱森格和许多食物下来。起初侏儒们对兰斯十分戒备,不肯动地上的食物。但随著几个最小的孩子忍不住扑到食物堆上大嚼起来,大孩子们便管束不住了。侏儒们争先恐后冲到食物上大吃,最后连大孩子也加进来。 兰斯、卡宾和莱森格高兴的看著眼前的一幕。 “可惜小雅不在这儿。”牧师道。忽然袖子一沉,低头一看,是一个侏儒的小女孩拉住了袖口。小家伙头发蓬乱,嘴角边还粘著青色的豆子,长相十分调皮。 “你是个好人类。”小侏儒说。 牧师摸了摸她的头发,笑著,轻轻的说著︰“你错了。你错了。” 第087章 小侏儒叛乱 第二天下午,地下城内下了一场奇怪的小雨。学究纳瓦什在停机坪做研究,学究安切洛蒂又在忙著给各种科魔造物估价,因此没有人说得清这小雨的来由。一个西国猎人说,这是因为岩壁的温度大幅降低,水汽凝结造成的,但因为他说不清岩壁降温的原因,并没有人相信。 人类在地下住了许久,对陆地上种种天象都有些遗忘了。因此当这场小雨降临时,大多数人都感到兴奋,看作是好兆头。许多人围坐在广场上闲聊,也有借雨水洗涤脏衣裳的,气氛十分热闹。 就在这时,侏儒城市政府的大门开了。兰斯第一个走出来,两个可爱的女孩子小雅和雅希蕾娜一左一右,亲热的挽著他的胳膊。跟在后面的是夏菲、卡宾、莱森格等人。许多人慌忙起身,想凑过去跟兰斯的仆人们攀交情,问问有什么高层情报,但接下来的场面却把所有人都惊呆了,傻愣在原地,任凭雨水落进张大的嘴巴。 最后一个仆人出门后,大门并未关上,又从里面鱼贯的涌出了几百个小侏儒。看到成群的人类佣兵,小侏儒们起初有些害怕,但兰斯回身对他们微笑,柔声安慰了几句,侏儒们的胆子就大了,慢慢走出市政府门前克鲁索画的安全线,走到广场上来。雇佣兵们纷纷让开路,面面相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兰斯抱起那个跟他最亲近的侏儒小女孩,缓步走到广场中央。无数双眼楮看著他们,小侏儒害怕的抓住了兰斯的领子,把头靠在他胸膛上。 黑衣法师会的带头人克鲁索快步跑到兰斯跟前,低声问道︰“大人,这些小东西是怎么回事?” 兰斯一笑,具实以答。 “大人!这”克鲁索想要劝诫几句,但忽然又停住,终于没有开口。克鲁索向兰斯行礼,缓步退下,立刻被一大群好奇的人围住,询问发生了什么事。克鲁索表情漠然的道︰“诸位,有谁想杀掉这些侏儒的小孩子?如果没有,请让开路,让他们玩耍去吧。” 此时人类攻占侏儒城已有一段时间,对侏儒的憎恨早已淡化。头脑一冷静下来,侏儒们愚笨胆小的样子便渐渐清晰,越发怀疑这些蠢东西是受了别人的利用。手上沾血的人难免对侏儒一族存有一丝愧疚之情了。此时小侏儒的出现,真可说是恰到好处,只要放过这些小东西一命,即可表现出人性的善良,又能稍稍环节心里的内疚,真是何乐而不为呢。 何况小侏儒们在地窖里躲了一个星期,个个委顿不堪,毫无威胁的样子。只要被那些面容憔悴瘦骨嶙峋的小侏儒无神的眼楮看过一眼,最凶残的杀手也不由得松开握著刀柄的手指。这些小东西太可怜,不能不勾起人们的善心。 兰斯带著小侏儒们在广场游行了一周。要不是小雅希蕾娜看到哥哥抱著别的小女孩,不抱自己,生起了浓重的醋意,不停踩兰斯的脚的话,兰斯一定会组织小侏儒们到英仙冒险者联合会办事处门前逛逛。不过,这个场面已经做得足够了。现在小侏儒的事情已经在人类中传开,英仙方面对小侏儒的事情只有采取默认态度,那牧师从容、不张扬的善举在人们心中留下深刻的一笔。 雨一直没有停。又过了一天,纳瓦什从停机坪归来。对于连日的雨水,纳瓦什发表了自己的高见。 纳瓦什认为这些雨水是由于荒脊顶层岩壁降温引起的,而顶层岩壁降温的原因,则是由于冰水域的底层塌陷,使泰戈尔海的冰水向荒脊哨所渗透所致。 “之前我们关于冰水域是对付太古巨龙的陷阱的猜测,完全是错误的。”纳瓦什对仙妮这样说的时候,摇头摆脑的似乎十分得意,“根据地下城的设计图,冰水域在荒脊正上方。兰斯和塔彼伊斯能穿过水层到达荒脊也证明了这一点。” “那么,现在这个状况是怎么回事?有什么危险没有?”被纳瓦什反复无常的论调彻底激怒的仙妮咬著嘴唇问道。如果可能,仙妮真想把这个该死的学究掐死。 “危险?哈哈。有人要把几十块万吨级别的大冰块倒在你头上,你说危不危险?”纳瓦什以一种事不关己的超然态度,不无轻蔑的说道,“目前我们该忙的不是开会,而是快点逃命。我要求,再给我调四十个有脑子的魔法师用。启动传送装置的能量需求出乎意料的大呀!” 战利品分配的议程因此有了变化。仙妮一边催促安切洛蒂加快鉴定速度,一边同时召开会议。由于战利品的估算尚未完成,无法就特定物品的分配展开讨论,于是决定,先核算各个组织的功绩值,把战利品大致分配一次,组织内部的分配方法再议。 人类队伍很快分成两个阵营。英仙冒险者联合会,和以西国佣兵团为首的反英仙同盟。如此只要把战利品分成两大块,便可以搬到地面上去了。至于细分的问题,等脱险之后再说。 这期间还有一个小插曲。西国佣兵团的头目在会议间提到了兰斯的四百六十一个小侏儒,质问仙妮等人,这四百六十一个侏儒是算作耳朵呢,还是什么都不算。仙妮忍气吞声的说算耳朵。西国人在口头上又胜了一仗。 雇佣兵们开始把成袋的侏儒耳朵搬进会议室,清点数目,给敌对的组织看。不知是谁编出了一个残忍的笑话,说英仙冒险者联合会为了提高耳朵的数量,把自己队伍里战死的队员耳朵割下来鱼目混珠。因为,女人的耳朵小嘛。 上述琐事,兰斯统统不管,一切托付给克鲁索和达席克两人。苦修法师似乎对看别人数耳朵的工作挺有兴致,整天站在旁边观看。兰斯偶尔跟他聊了两句,便听说一个新型苦修带的设想已经在克鲁索脑子里酝酿,连忙陪笑说有创意,便匆匆的回家了。 到了市政府,管家说纳瓦什来了,正在客厅里等著。进了客厅一看,纳瓦什在一把椅子上呆坐著,不住的踮脚尖,面对仙妮时那种玩世不恭的笑容已消失无踪,换成了一副紧张兮兮的神色。兰斯心里顿时一惊,以为要听到传送装置爆炸的坏消息。 “兰斯,你能保护大的侏儒吗?我是说,成年侏儒!”纳瓦什抓著兰斯的胳膊,巴望的看著他。 兰斯不感兴趣的说︰“成年侏儒?现在哪还有成年侏儒。如果真要有就好啦正好让他们带小侏儒。这几天来可把小雅累坏了!” “有的。有四个成年侏儒。科魔机的技师。” 科魔机的技师!兰斯一听大喜过望,这成年的技师可比小侏儒值钱太多了!只怕每个身价都比得上一台科魔机。连忙问道︰“你藏起来的?你怎么藏起来的?他们找得很紧呢!” “就让他们躲在科魔机里边呀。除了塔彼伊斯,别人谁也撬不开科魔机的门。况且科魔机的研究工作一直是我在管。” “这么说,你一直在跟侏儒学习科魔机的技术?” “是的。可以说已有小成吧。如果我能钻进那玩意,合上盖子,我就能把它开走。呵呵。现在那帮人要到停机坪去清点科魔机了!侏儒们不被发现也得饿死!你得想个办法救救他们!他们,都是珍贵的研究标本啊!” 牧师义不容辞的道︰“当然。他们都是生命。岂能坐看他们牺牲。事不宜迟,我们这就去停机坪!” 两人刚要出发,房门砰的被人踢开,小雅希蕾娜冲进来,一头撞在兰斯怀里,使劲的顶。兰斯急忙摸著小雅希蕾娜的头柔声安慰,问被谁欺负了吗,这样生气? 精灵女孩抬起头,用一双明澈得如同湖心碧色的月光的大眼楮,一眨不眨的看著兰斯,看得兰斯心里直打鼓。过了两分钟,小女孩高高噘起小嘴,吐水泡似的讲出了几个字︰“小雅姐姐欺负人家!” 正说著,小雅也冲进门来了,话还没说,先抓著房门把手使劲喘气,看来是追小雅希蕾娜跑得急了。兰斯连忙过去轻拍小雅的后背,回过头对小雅希蕾娜道︰“别乱讲。小雅姐姐怎么会欺负人呢。哥哥才不信。是怎么一回事?” “哥哥……”小雅感激的看著兰斯,兰斯轻轻摸了她的头一下,小雅就高兴的闭上了眼楮。 “因为……因为……”小雅希蕾娜微微背过身,偷偷把手指伸进小嘴里吮吸,声音立刻变得含糊了,像含著一小口糕点说话,不过语气倒是非常尖刻︰“小雅姐姐把人家咖啡拿走啦!她知道人家最喜欢咖啡的!还把咖啡拿走了!” 兰斯在心里偷笑,原来是那只肥猫呀,拿得越远越好!那肥猫,每次都抓伤我的手,我可不想见到它。 小雅急急的辩解道︰“别这么说啊,雅希蕾娜!姐姐也很喜欢咖啡呀!” 小雅希蕾娜大声说︰“雅希蕾娜才喜欢咖啡!小雅姐姐不要说谎!说谎不对的!”跑过来,使劲往兰斯怀里钻,说︰“小雅姐姐把咖啡拿去给侏儒的小孩玩了!” 兰斯问小雅︰“是这样吗?” 小雅刚要回答,又被小雅希蕾娜抢了话︰“不要说谎哦,小雅姐姐!雅希蕾娜知道的!姐姐不喜欢咖啡!姐姐最喜欢兰斯哥哥!姐姐喜欢哥哥!雅希蕾娜才更喜欢咖啡!” 还张著嘴巴的小雅,立刻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短发一抖一抖的,红色的云从脖子下面升起,迅速涂满了圆圆的小脸儿。脸颊变得像红透了的紫罗兰花瓣,还呼呼的冒出了热气。 “我我咖……哥哥,喜,咖……”说了这一通奇怪的话,小雅扭头就跑。兰斯很快听到外面有东西翻倒的声音、滚下楼梯的声音,连忙大叫︰“卡宾!卡宾!” 一道蓝色光环闪过,管家立刻到了,一出现就问兰斯︰“大人,雅尼小姐在练习元素魔法吗?全身赤红呢!真不愧是大人的妹妹,小小年纪就能汇聚如此巨大的元素能量!我在巫神国……” “住嘴。赶快叫莱森格,让他去看著雅尼小姐,别出什么意外。这位大小姐,怎么突然就怪怪的!是不是学院教育有问题……还有,让克鲁索派两个人过来。有任务要交给他们。快去办!” “哥哥!人家的咖啡呢!”小雅希蕾娜用力抓著兰斯的衣领说。 “就让咖啡和侏儒的小孩子一起玩一会儿好不好?”兰斯苦著脸说,“哥哥还有事情要做,回来再陪你!” 小雅希蕾娜怒道︰“才不要哥哥陪!哥哥没有咖啡好!最讨厌哥哥了!” 小雅希蕾娜一把推开兰斯,跑向房门,做了个鬼脸之后, 的跑下楼了。 “我们赶快出发吧!兰斯!不然那些侏儒就没命了!”纳瓦什催促道。 兰斯叹了口气,伤心的说道︰“走吧!作为一名善良的贵族,万事要以人命为优先呀!唉,哥哥难当!小雅希蕾娜越来越不听话了!” 兰斯带了纳瓦什、卡宾和两个苦修法师,一路匆匆忙忙赶到停机坪。停机坪入口的台阶处站了不少人,都拿著各种太古文明的小物件,乱哄哄的,安切洛蒂老头也在其中。几个检查人员看到是兰斯和纳瓦什带人来,怎么敢阻拦,痛快的让他们进去了。 这是兰斯第二次进荒脊停机坪。上次来时,只是惊叹太古文明的发达,竟创造出奇迹一般的机械造物。这次却是乐呵呵的数著科魔机的数量,在心里品头论足。因为这其中有一小半已经归自己了。 还没走到停机坪尽头,远远的看见在一大排巨型科魔机中间,摆放著四台侏儒用单人坐机,不禁又是一笑。心想纳瓦什这家伙可真笨,把那四台小科魔机藏在巨型科魔机中,真是要多显眼有多显眼。 纳瓦什跑向那几台科魔机,用指节在依次在几台科魔机外壳上敲了暗号,科魔机的门向外侧展开,跳下四个哆哆嗦嗦的侏儒。三男一女,这就是地下城内最后的几个成年侏儒了。 纳瓦什跟侏儒说了几句,向兰斯一指,侏儒们便连滚带爬的跑到兰斯面前向他求助。这其中只有一个侏儒的芬顿话还算流利,兰斯就同他讲了几句,尽量消除侏儒们的紧张感。 就在这时,却有一个人影从停机坪大门处快速跑了过来。纳瓦什和侏儒们都是一惊,更有一个侏儒立时翻倒在地,四足朝天抽搐不已。兰斯叫侏儒们镇定,又命令卡宾去迎接来人。 来人是蝎尾飞狮团的一名战士,神色慌张。蝎尾飞狮团的人个个身经百战,难得有慌乱的时候,见此兰斯心里也不免焦急起来。 “发生了什么事?” “大事不好了!兰斯大人!那帮小侏儒把雅希蕾娜小姐扣留,作为人质,要我们赶快放他们离开地下城!达席克大人已经从会场赶过去了,派我来报告!” “什么?!” 兰斯刚要走,却被纳瓦什从身后拉住。学究一指四个笨侏儒,问︰“侏儒呢?” “一起跟上!我看谁敢阻拦!” 一行人又匆匆忙忙往回赶。刚爬过停机坪的巨型阶梯,新的消息又送到了︰达席克成功镇压了小侏儒的叛变,小雅希蕾娜也救出来了。人类和小侏儒无人伤亡。 等到达侏儒城,事情已经完全平息下来。四百多个小侏儒被绑成了一长串,集体坐在市政府门前,周围有上百个雇佣兵看守著。没看到小雅希蕾娜,估计正在楼上哭,被小雅安慰著呢。 达席克向兰斯大略做了报告。不愧是流亡骑士团的领袖,整个事件处理得当,滴水不漏。小侏儒中,主谋的十个大孩子被从人堆中挑出来,圈在附近的帐篷里等候审讯。仙妮那边也已派人稳住。 “这边是我们的势力范围,英仙的人不敢趁机做手脚。”报告完,达席克这样向兰斯做了保证。 兰斯到帐篷审讯那几个领头的小侏儒,其中一个个子很高的,正是前几天兰斯进密室时,向兰斯丢石头的那个。这些小侏儒态度相当顽固,远远的就听到他们的骂声︰“杀人狂!劣等动物!统统滚回地面让太阳晒死吧!” 兰斯被侏儒们骂得火起。心想我们是杀人者不错,可你们这帮侏儒,在地下制作了那么多红帽子,恐怕也有几千年时间了吧?这期间你们又杀了多少人类? 但是兰斯知道,跟小孩子也讲不清什么理。走进帐篷,面色冷峻的扫视小侏儒们。在小侏儒们身后,竟看到了那个一头黄发的侏儒小女孩,抱著膝盖坐在角落里,无助的哭著,并没有一个大孩子去安慰她。 兰斯的心顿时一冷。这么小的孩子,不可能是叛乱的组织者,但却被这些大孩子拉了进来。理由不外乎两种,一是觉得兰斯会对她怜悯,进而放过其它侏儒;一是把她当作种族的叛徒,要拉了她一起送死。 小孩子有什么过错?兰斯不禁再次这样想。忽然背后传来一声猫叫,回头一看,却是那只惹事的肥猫咖啡,正安稳的坐在一张椅子上理毛。兰斯真想把这只肥猫一脚踢下去,好不容易才忍下来,转身走出帐篷。 冷飕飕的风迎面而来,牧师叹了口气。 “大人。打算怎么办?”达席克问兰斯。话里渗透出一股战士的冷酷。 “算了吧。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什么?!这些小东西可是绑架了雅希蕾娜小姐!” “唉,他们说得不错,我们是杀人者。所以,就这样过去吧。” “明白了。”达席克黯然道,“但是大人,请务必将这些侏儒交给我管理。避免再出什么乱子。” 兰斯摆手道︰“不,不必了。我已经有了办法。你只要加强戒备就好。哦,别让这件事影响到谈判。” “是。”达席克拱手,后退。离开之前又补充道︰“大人,希望您不要为了善良做出错误的决定。这世上太多的人不配。” 兰斯等达席克走后,便找来那几个成年侏儒,对他们恐吓了一番,吓得几个侏儒魂不附体。 “……你们要知道,人类里有好人,也有坏人,就像侏儒里有好人坏人一样。我发现了你们藏在地窖的小孩子,把他们保护起来,不让他们受到伤害。倘若换作是英仙冒险者联合会,就是那些拿刀的女人,你们的小孩子会怎样?”兰斯一指口语流利的那个侏儒,厉声说道︰“你!你说!那些女人是怎么对付侏儒的?看到过没有?” 那侏儒站得直挺挺,哀号著喊道︰“砍掉脑袋,割下耳朵,用袋子装起来!” “知道就好。”兰斯轻吐了一口气,换成牧师讲道时常用的富于亲和力的腔调,“你们要记得,我是个牧师,不希望任何人死。我要把你们侏儒一族带出地下城,带到阳光明媚的地上去,在泛著青草香味的土地上重建家园。只有我才能救你们,离开了我,你们只有死路一条。知道什么是牧师吗?” “不、不知道!”几个侏儒颤抖著答道。 “那么,记住了,一生都不要忘记,以后还要教给你们的子孙。牧师,就是善良的、可以信任、可以依靠的人类!牧师,就是救世主!” “牧师是救世主!牧师是救世主!”那个女侏儒尖著嗓子叫道,连连向兰斯叩头,连额头都撞破。“请救救我们的孩子吧!不要让他们落在人类女人的手里!带我们去地上吧!” 兰斯仿佛没听到女侏儒的话,继续说道︰“不过,我现在没法救你们了。你们都看到了?小侏儒们要自由,要离开荒脊哨所,还为此绑架了我无知的小妹妹,使她幼小的心灵受到惊吓。好在我的部下处理得当,没有人受伤。这件事就此过去,我既往不咎。牧师是不会强迫人的。我知道什么对你们最好,你们自己不知道,非要逃离我的身边。那么好,你们要自由,给你们自由好了。明天一早,就带著你们的孩子离开荒脊哨所。我会跟英仙的女人们打好招呼,让她们不要为难你们。” 侏儒们一时瞠目结舌,都没弄懂兰斯的意思。 兰斯叹了口气,又道︰“带上你们的小孩子,离开荒脊哨所吧。你们从来都是自由的。凭自己的意志选择未来。” 他把侏儒们留在房间里,独自走上楼梯。不一会就听到了和欢呼很相似的叫喊声。 当天晚上,城内的灯柱特别为侏儒们点亮了魔法灯。在四个大侏儒带领下,四百六十一个小侏儒成群结队的走过荒脊的街道,向地下城外沿前进。许多好奇的人类夹道观望,在侏儒们走过的街道上聚拢,指指点点的说著什么。 兰斯站在窗前,静静的看侏儒们离开。房间里没有蜡烛,一片黑暗,小雅希蕾娜在兰斯的床上抱著熊枕头熟睡,发出轻轻的呼吸声。自从绑架事件后,小女孩就一刻也不肯离开兰斯身边了。 兰斯双手交叉放在肩膀上,无声的念著一段圣神教的祷文。那祷文是关于纪元时代一个虔诚的世家的族谱,是一长串毫无意义的名字。但说来可笑,这却是兰斯背得最熟的祷文,念著那一长串无意义的单字时,心情就会莫名的平静。 未来的教皇把他的一部分精神体从肉体上剥离出来,跨越了物质与能量的界线,到达了庇护所空间。那空间,现今已面目全非,不带半点宗教色彩,因而也称不上“神圣领域”了。 牧师直接来到了墓园边的谷地。这里有一个数十米高的大熔炉,死灵汉佛莱和它的助手们日复一日的把庇护所捕捉到的幽灵投入熔炉熔炼,制成可以操纵的低级骷髅战士。再以这些骷髅战士为劳力建造兰斯所要求的三座神殿。不过,由于汉佛莱不知道那神殿的确切造型,兰斯自己也记不清,使得造出来的跟预计完全不相符。兰斯对庇护所的建设反正也没有规划,就由得汉佛莱去做。现在谷地旁的山丘上并排耸立著三个法师塔样的东西,颜色各异,就是新生的所谓“三神殿”。 此时三神殿上空有一堆发光物在飞旋,正是耀武扬威的教皇亲卫队,以及少数双足飞龙、风精。兰斯决定不惊扰那些烦人的家伙,以免浪费时间。 兰斯飞到汉佛莱面前。现在的汉佛莱长成了一尊高大粗壮的绿骷髅,象征著法师身份的法袍早已烂得消失了,仿佛经过了万年时光洗礼。而汉佛莱的助手们的外形也跟他相似,骨骼变得异常结实,还闪耀著类似玉石的光泽。在这庇护所领域内,汉佛莱等死灵无疑已变成超越巫妖的终极幽灵存在。 汉佛莱看到兰斯,立刻跪下来向他行礼,操著一口比生前还流利的带有古风的芬顿语说︰“吾皇。死亡城典狱长汉佛莱聆候圣训。” 兰斯不禁皱眉,因为他没搞懂汉佛莱在说什么。一挥手,空中浮现出一群侏儒在幽暗的洞穴中穿行的画面。 “看到这些侏儒了没有,汉佛莱。我要你去吓唬他们。能做到吗?” “吾皇,对物质界的干扰,必将消耗大量能量,耽搁神殿的建造工程。是否可以委派亲卫队去办理呢?依靠吾皇的圣念,亲卫队骑士可以穿越界线而不消耗任何能量。” “不行。”兰斯著恼的说,汉佛莱的话实在听得头疼,“那群笨蛋会把侏儒弄死的。这件事必须交给你来做。妖术系咒语中,不是有精神控制的一系吗?我只要吓唬他们几下,让他们不敢前进就好。” 兰斯向汉佛莱背后的熔炉瞥了一眼,只见几个骷髅战士合力举起了一只斑斓的裹尸袋,丢进发著绿光的熔炉铁门。途中从那裹尸袋中掉出了一只残缺的人手,最近的骷髅用铁叉挑起来,也丢进熔炉去了。看了这场面,兰斯心里有了底。只要给胆小侏儒们看一小段,保管吓死一半。 “汉佛莱知道了。可以利用幻术。以吾皇的精神分支为中继点,要施展幻术并不困难。何况地下城内遍地幽灵,可以因地制宜,节省许多能量。再由近卫长山姆和金爵士制造一次小规模塌方,阻住侏儒们去路……” 兰斯生怕有侏儒技师为保护小侏儒丧命,连忙说︰“可别把他们伤到!他们是宝贵的财富!” “是的。汉佛莱会控制得当的。山姆和金爵士因为与吾皇的精神分支相连,也已今非昔比。侏儒是新神的造物,精神能量有许多特质,应当能够弥补我们的消耗。” 兰斯听得不耐烦︰“够了、够了。都知道了就去办吧!” “谨尊旨意。鞭笞他们的精神,而非他们的肉体。” 兰斯还想问问古代知识复原的事,忽听河谷方向传来一阵声响,地面也震动起来。兰斯转身向河谷方向一望,大吃一惊︰只见数以万计的树妖、水妖精、花精正跃过小河,朝熔炉这边冲过来。带头的几个正是上次见过的水妖精小一、小六和小七。最可爱的小一正一边吮著小手指,一边快乐的大叫“主人”呢!继而,其他的小妖精也纷纷“主人”、“主人”的叫了起来,声音汇在一起,如同海潮拍岸似的惊人。 兰斯之前怎么也想象不到,这些漂亮柔弱得像水晶花一样的美丽生物,也会有如此澎湃的冲击力和威压感!急忙敦促了汉佛莱几句,飞快的逃离庇护所,回到自己房间去了。 “哥哥……咖啡……阿银……”小雅希蕾娜的梦呓传进耳朵,惊魂未定的兰斯这才清醒过来,发觉身上的衣衫都汗湿了。看来必须要在庇护所内开设礼仪课程,不然下次去的时候很可能被数十万小妖精追死。 牧师趴在桌子上睡著了。 第二天,兰斯陪小雅希蕾娜在家里读书,研究厨艺,一整天都没有出房间。中午开始,登门的访客骆绎不绝。很多是在攻城战中寸功未得的雇佣兵,希望能挂在兰斯名下捞些好处。也有单行客的冒险者,被兰斯的英明、善良所折服的,希望能长期在兰斯手下做事。兰斯一视同仁,给这些人介绍信,叫他们离开地下城后去德容郡的新教区,向一位鲍利先生报到。 “社会风气的堕落,是从宗教的衰败开始的。我的家族从纪元时代开始就致力于发展宗教,有数千年的传统。芬顿禁止圣神教传播,刚好给我的家族提供了一次难得的良机。我们决定,在大陆中部各城市开办隐修会性质的新教区,德容是第一站,日后也要发展到克兰、艾哈迈和圣心城等城市去。”兰斯对一个十三级的野精灵战士说,说得那战士点头如捣蒜。 那野精灵战士虽然实力超群,但因为不愿割下死者的耳朵,并未获得任何战绩,而伙伴也都在地下城的战斗中身亡。像这样的人还有不少,凡是遇到了,兰斯都会抽出点时间给他们讲讲道理。 到了晚上,昨天离开的侏儒们回来了。四百六十五个,一个都没少,只是个个都少了半条魂似的,肤色苍白,双眼无神,如同在水里泡过。四百六十五个侏儒相互搀扶,挣扎著到了市政府门前,或跪或坐的倒成一片。两个成年侏儒抱著一个最小的侏儒小女孩求见兰斯,说侏儒一族的未来要寄托在牧师大人手上,说请带他们一起到地面上享受风吹草长的自由吧。 兰斯看到侏儒们这副惨状,怎么忍心不接纳他们呢。小雅见了,更是眼泪都流下来,慈悲心大大的泛滥了一把。只有小雅希蕾娜害怕的躲在兰斯身后,一边吮手指一边偷看。 “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我德容新教区的子民了。”牧师摸著侏儒小女孩的头发说,“无论侏儒,人类,矮人,精灵,我新教区保证做到一视同仁。即使是魔族和兽人,他若信仰我们的教义,我也会诚心接纳。” 兰斯的正大无私,令在场的人类、侏儒无不感动流涕。连索多玛研管会、仙妮等人的残暴、愚蠢和咄咄逼人都没有计较,这样大度的人,还会计较别人以往的误解和怀疑吗?!连侏儒们一而再、再而三的背叛都能被原谅,还有什么是不能被原谅的呢。 第088章 神圣帝国号科魔机 会议终于有了结果。不久,在英仙冒险者联合会和西国三支佣兵团的联合组织下,人类开始逐批撤离荒脊哨所。此时的地下城气温已降到接近冰点的程度,为了御寒,雇佣兵们把侏儒库藏的冬衣翻找出来,裁成大块的棉布绑在身上。此时连最迟钝的人都能深切的体会到,地下城的末日将近了,无可逆转。 仙妮等人做出决议,没有分得战利品的可以优先撤离,而这些人当中,却有一多半明里暗里的投靠了兰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变做圣神教复兴的苦力,因此好逸恶劳的兰斯也不得不忙碌起来,一一辨别手下的忠诚度,以便量才施用。他的精神体观察辨别技巧日益成熟,也算收获不小。 纳瓦什的传送装置能力有限,每次只能传送二十人上下依搭乘者的体重总和而定并且每传送一次,还要由魔法师们输入一千玛那单位的能量,撤离的过程十分缓慢。估算下来,要差不多一个月。相反,随著气温降低,侏儒城的物资消耗却越来越快,以致连库存最丰富的兰斯都慌张起来,跟绮丽丝和西国的头目打好招呼,让他那些食量巨大的小侏儒先行撤离。 于是兰斯的四百多个小侏儒得到优待,成为第一批获准撤离的人。兰斯让忠实可信的野精灵佛拉桑德和他的几个伙伴做侏儒们的保镖,带侏儒们到德容郡新教区报到去了。 之后本该轮到那些既无战功又不愿与兰斯扯上关系的雇佣兵离开。英仙和西国佣兵团对这些没立场的人都不客气,只准许他们带回收者或红帽子、红薰的残骸这种垃圾一样的物品离开。 兰斯看出那些人在地下城受制于人,敢怒不敢言,憋了一肚子火,一到地上说不定会联合起来,伏击后撤离的人。因此便又在撤离名单上做手脚,把与自己为善的人统统排在前面,只留下卡宾、莱森格和一个苦修法师。此外又跟达席克打好招呼,要蝎尾飞狮团混在那些立场不明的人中间,伺机而动,保证自己撤离时不会中埋伏,同时也看看是否有好处可捞。 达席克虽然觉得兰斯的手段欠光明磊落,但既然是对付坏人,也不必讲什么道义。善良的牧师大人能狠下心做出这样的决定,不知要难过得失眠几夜呢。于是再三叮嘱兰斯,说达席克走后大人自己小心,不要把善心发在恶人身上云云,领命去了。 另一方面,兰斯对他在地下城的盟友,西国的三支西国佣兵团的疑心与日俱增。倒不是西国人做了什么对不起兰斯的事,露出了什么马脚,只是兰斯以己度人,觉得西国人人多势众,等到了地面上,西国人若要贪污本属于兰斯的科魔机,兰斯根本没法阻止。既然如此,在地下的时候就先把自己科魔机分出来,一起带到地面上去。 兰斯向西国人提出要求。对方一心想要巴结他这个常春国未来的大贵族,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但由于而原本的决议是英仙与西国人同时撤离,兰斯的战利品,是算在西国人账下,英仙冒险者联合会便因此有了讨价还价的资本。西国人的撤离次序再次延后了。 这样,在轮到兰斯一行离开地下城的前一天,兰斯带著小雅、雅希蕾娜、纳瓦什和几个仆人到停机坪挑选战利品。厚脸皮的夏菲小姐抱著兰斯的猫,不声不响的跟在后面,兰斯对漂亮的女孩子一向没辙,就由得她了。 到了停机坪,英仙冒险者联合会的女人们正忙得热火朝天,将一台台小型科魔机包装起来。一些西国人冷眼站在旁边观看。 进了停机坪的大门,安切洛蒂老头早绷著一张谄媚的笑脸等在那里了。 “兰斯大人!”老头拿出一张清单递到兰斯眼前,挤眼楮。 这份清单就是安切洛蒂老头鉴定太古造物时有意压低了价值的物品。兰斯大略扫了一眼,其中赫然有一台巨型太古科魔机在列,估价是七百侏儒耳朵。 兰斯面无表情的嘲笑老头︰“安切洛蒂先生,如果我没记错,巨型科魔机的估价是一千六百侏儒耳朵,这台为什么这样便宜呢。” “内部磨损。”老头大言不惭的答道。这条批示,虽然没有道理,却也叫人无从反驳。看来安切洛蒂老头样子憨厚,倒是此中高手。 “很好。”兰斯回头对西国佣兵团的代表说,“就要这台了。我的总战绩是九百二十二,减去七百,还余下二百二十二……” “兰斯大人!我不建议你这么做!”安切洛蒂道,“巨型科魔机这东西好是好,可重量太大了,未必能带出地下城呢。” 纳瓦什嗤之以鼻,道︰“我的传送装置的效能强劲,可不是普雷斯顿人能估得到的。巨型科魔机虽然重,但却是整件物品,表壳还有触发性防御障壁,一次性传送没有任何问题!” 兰斯问道︰“传送成功的几率有多少?” “哼!怎么也有八成把握!” 兰斯对西国人说︰“这台科魔机我不要了。拿回去也是摆设。想来想去,还是能用的侏儒型科魔机更好一些。” 纳瓦什怒道︰“怎么你宁可相信普雷斯顿的老头,也不相信我这个格廷根的未来校长!” 兰斯不理他,又从安切洛蒂老头的清单里划了三台侏儒用科魔机,两台战斗机,一台斥候机,花去八百个耳朵。剩下的要进去再挑。不料,话还没说完,小雅希蕾娜就抱著一只金属外壳的科魔机械猫站在兰斯面前,用一个凡人的女孩子所能达到的最楚楚可怜的目光凝视著兰斯。 “哥哥……”小雅希蕾娜轻轻摇晃著头,金色的发丝如明媚的光线般拂动,在兰斯眼前画出令人眩晕的波纹。用小手抓住兰斯的衣角︰“雅希蕾娜好喜欢这只猫咪。” 兰斯无奈,又拿起清单,问老头︰“这东西叫什么?多少价值?” 安切洛蒂一副快要死了的表情︰“这叫‘多来蒙’,是太古时代贵族小孩子喜爱的玩具。作工精良,且产量极低,到目前为止芬顿全境共出土两个,这是第三个,也是保存得最为完整的一个……” “多来蒙?这份清单上没有啊。” “是没有。这东西的估价是五百……啊,不对,是一百五十个耳朵。” “那么贵!这还有天理吗?”[·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哥哥最好了。人家好喜欢哥哥。”雅希蕾娜走上来,轻轻抱住兰斯的腰摇晃。那金属猫卡在两人中间,硌得兰斯十分难受。 小雅拍了拍雅希蕾娜的肩膀︰“别任性啦,雅希蕾娜。哥哥很为难的。”说著,却忍不住用发亮的大眼楮偷偷看雅希蕾娜怀里的机械猫,显然也是十分喜欢。 兰斯咬了咬牙,“就这只猫好了。四台侏儒用战斗科魔机,一只铁猫。” 那西国人连声答应,在西国佣兵团的战利品清单上划掉了四台小科魔机和多来蒙的名字,末了,又把多来蒙后面的价格勾掉,写上一百二十二。 兰斯感到心都在流血。这么个玩具要一百多。半台科魔机的价钱呀!正在郁闷,身后又传来咖啡“咪呜”、“咪呜”的叫声,显然在惹兰斯生气。 牧师苦笑,带人进去取货。 安切洛蒂划定的四台科魔机,刚好就是纳瓦什藏侏儒的那几台。而那台因“内部磨损”而折价的巨型科魔机“神圣帝国号”,就在毗邻的位置。那科魔机有三米多高,同样分成三大块,背上的光翼已竖立起来。和小型科魔机不同的是,神圣帝国号的中间部分非常大,几乎占了全部体积的四分之三,能够容纳四五个成年人类的样子。这无疑是它的控制室了。 兰斯看著神圣帝国号,心里又开始犹豫。这台大科魔机的价值太高了,绝非其它物品可比。但安切洛蒂所说的也不能不考虑,纳瓦什造的东西,又有哪个不危险的?唉,如果科魔机能开起来就好了。 正想向纳瓦什咨询一下,却听到小雅在旁边叫︰“快点下来!雅希蕾娜妹妹!那上面好危险的!” 抬头一看,吓了一大跳︰一个不留神,小雅希蕾娜抱著心爱的铁猫多来蒙爬到神圣帝国号顶上去了!连忙大叫︰“快点下来!” 小女孩在科魔机上爬了两步,低头看了看兰斯,嘻嘻一笑。突然“咚”的一声,神圣帝国号的六条支撑腿向内侧弯曲,跪在金属地面上,把原本散放在地面上的许多回收者砸得粉碎,闪光的碎屑被地表的风掀起,四处飞舞。紧接著巨型科魔机的光翼突然收了起来,掀起一阵旋风。 拿火把的卡宾滑倒了,周围顿时一暗。幸好夏菲飞快的撑了个元素障壁,保住了莱森格手里的火把。夏菲张开双臂施法时,咖啡“咪呜”一声,从夏菲怀里蹦出来,钻到一台小科魔机肚子下面避难。纳瓦什和安切洛蒂在乱发感叹。一时间场面变得有些混乱。 兰斯用斗篷护住小雅,自己则尽力睁著双眼,找小雅希蕾娜。可是科魔机上面光溜溜的,什么都没有。 兰斯大叫“雅希蕾娜”,努力站起来。他还没有站直双腿,旋风却奇迹般的停止了。无数的金属碎屑在火把的光芒中簌簌而落,像一场缤纷的光雪。神圣帝国号的表壳粘了无数雪粒奇$%^书*(网!&*$收集整理,像夕照的湖面一样熠熠发光。 此时巨大的停机坪内,只有莱森格一人的火把还亮著。空旷广大的空间内,时间的尘埃定格在被称作“永恒”的一个点上。万年之前。 兰斯不停的喊著小雅希蕾娜的名字,可他的声音传不多远,就在太古的墓穴中消失。直到夏菲温柔的手按在他肩膀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刚刚有些歇斯底里,心跳都难以平复。 “嘘”夏菲把手指放在浅浅的唇边吹气,火光里,她的脸颊变得出奇的生动︰“听。兰斯。停机坪的大门好像关上了。” 兰斯站起身,向来处的黑暗远望。这时他们离大门已经很远,停机坪内又漆黑一片,以寻常人类的视力根本什么都看不见。但是兰斯却清楚的看到一个长方形的光块正在快速合拢,那不是停机坪的大门,而是在大型科魔机停放台前凭空升起的一层巨型隔板。一些被隔板隔在这边的英仙会员正远远的跑过来。 “别担心。小雅希蕾娜在科魔机里面。她找到入口了。不知她怎么找到的。”夏菲说,“想不到你还真的很关心她。” 兰斯向夏菲轻轻点了一下头,扶著小雅站起来。 夏菲是可以依靠的。实力终究是实力。牧师不由得这样想。 “发生了什么事?”几个英仙的女战士跑过来问安切洛蒂,看到兰斯,神态恭谨了许多,“兰斯大法师,是你们启动了那巨墙吗?” 兰斯摇摇头。 这时,神圣帝国号正上方的一盏魔法灯突然亮了。仿佛是一个信号,以第一盏灯为起点,魔法能量向相邻的四盏灯扩散,不到三十秒,停机坪天棚的所有魔法灯都亮了,把整个停机坪照得如同白昼。 抬头一看,在天棚下方不远处还浮著一层碗状的幻像穹隆。兰斯一看就想起来了,那图案在观星台见过,是天象图,但,却并非在芬顿的土地上所能看到的星空。那是不知何处的夜空。 “嗡”的一声,面前的巨型科魔机振动两下,又站了起来。众人连忙向后躲,兰斯迎上半步,喊道︰“雅希蕾娜?你在里面吗?” 神圣帝国号的侧壁忽然敞开一扇圆形的小窗子。调皮的精灵少女探出头来,冲兰斯呵呵的笑。 “雅希蕾娜!”兰斯和小雅的声音同时响起。只不过小雅是惊喜,兰斯却是惊喜兼责怪。“你快点下来!你吓死我了!坏女孩!” “嗯!”小女孩使劲一点头,从窗子缩了回去。那扇舷窗随之不见了。 继而,神圣帝国号的侧壁底部出现两条交叉平线,缓缓向两侧延伸。沿著这两条平线,科魔机的侧壁向内回缩了十厘米,打开了一扇方形门。小雅希蕾娜的身影出现在眼前,怀里还抱著一个白色框架梯子,放了下来。 “哥哥,小雅姐姐,快上来!”小雅希蕾娜招著手说。 兰斯发了半天愣,直到夏菲第一个登上梯子才回过神。纳瓦什和安切洛蒂抱在一起,用奇怪的学究专用语欢呼。卡宾,莱森格、英仙的女战士以及西国人则是满脸茫然。兰斯跟著小雅一起登上了扶梯,走进神圣帝国号内部。听见卡宾在身后对那些女战士说︰“这是兰斯大人的战利品,请退后。” 第089章 水晶球的秘密 兰斯走进科魔机,可爱的小雅希蕾娜坐在最里面的圆座椅上,两只小脚并在一起,不安分的敲著地板,笑眯眯的歪著脑袋看兰斯。在小女孩身后是一面弯曲的镜子,镜子里呈现一片暗蓝星空的幻像。夏菲正在用手触摸那块镜子,而那只花了一百多耳朵买来的铁猫,端端正正的坐在镜子前。仔细一看,猫的四只脚陷在一个低矮的小底座里,大小高度都十分合适,像是专门为它设计的。 控制室内共有五个座位,最后面的更高一些。室内不算宽敞,纳瓦什、安切洛蒂等人进来后就有些挤了。 兰斯想问,这是怎么一回事呀,但他一向不问含混的问题,这样蠢的问题说不出口。 “小妹妹,这是怎么一回事?你怎么弄开这大蚂蚁的?”纳瓦什问道。 小雅希蕾娜却嘟著小嘴,不高兴的说︰“谁是你妹妹。笨学究。” 纳瓦什求助的看著兰斯。兰斯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雅希蕾娜︰“钥匙……是那只铁猫吗?” 小雅希蕾娜乐呵呵的蹦起来,抱起多来蒙跑到兰斯身边,“哥哥最聪明了。比某学究聪明一万倍!雅希蕾娜跟哥哥讲哦,这个叫‘飞儿’,是新伊甸王族小孩子的玩具。每个王国,只有第一顺位继承者才能拥有一只。它是王族特权的象征。凡是最高级别的科魔机,都可以用飞儿开启。飞儿呀,是超越一切安全级别的呢。” 又来了!兰斯暗想。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从小雅希蕾娜口中听到新伊甸这个名词。小雅希蕾娜的故乡是德拉尼尔,北方苦寒地带的精灵部落,而雅希蕾娜作为守护者,长年生活在南方的银月城。但无论是德拉尼尔还是银月城,都不可能拥有大量科魔机的。尽管几千年来,精灵一直是人类的同盟,但精灵更相信他们灵魂的力量,而不是人类的科技。 所以,新伊甸一定是人类的聚居地。从小雅希蕾娜的话判断,可能是太古时代星落平原上所有古王国的统称。但是,精灵族少女的雅希蕾娜,守护者的雅希蕾娜,她真的拥有整个精灵族的族群记忆吗?而那记忆碎片中对太古文明的记录又有多少呢? “新伊甸……?”身后的西国人低声道。 兰斯心下顿时一紧。差点忘记这个西国人了。看来必须要把这家伙支走,再跟小雅希蕾娜询问太古文明的事。 夏菲走过来,满脸忧色的说︰“兰斯,我看情况有点不妙。如果傻学究纳瓦什说得不错,这个地下城的智能脑在进行自毁的话,它不可能不感觉到停机坪的变化。停机坪的大门关上了,不知还能不能打开。” “的确……有这个危险。”兰斯赞同的点了点头,“或许我们可以把这台科魔机开走。以它的实力,未必不能打通一条出荒脊的隧道。” 安切洛蒂插话道︰“很难。不瞒你说,兰斯,老头我在普雷斯顿授课的时候,曾经参加过几次科魔机的拆卸研究。人类机型,既没有操纵系统也没有动力系统,完全是魔像一样单纯的机械存在。侏儒机型什么都有,却不知道如何充能。那时我曾认为,那些科魔机是不完整的,有人恶意盗窃了关键部件。但到了荒脊哨所,看到这里的科魔机也是如此,老头我才真的相信了。” “会不会是那只铁猫?不是,是那只‘飞儿’。” 安切洛蒂摇了摇头︰“它没有魔力输入系统。只有它,还是开不动科魔机。这事,还得问我们的精灵大小姐了。” 众人都看小雅希蕾娜。这使得小女孩非常得意,踮起一只脚站著,好像要跳个螺旋舞。 那个西国人也注意看著雅希蕾娜。兰斯心里不快,考虑是不是撵那家伙下去。 小雅希蕾娜笑著说︰“哥哥,跟雅希蕾娜来!”一把抓住兰斯的手,向科魔机的扶梯处跑。她的个性虽然是五六岁的小女孩,身体可是精灵少女的,力气不小,一下就把兰斯拖出了两步。 兰斯回头,看著夏菲的眼楮匆忙说道︰“大家都留在这里,等我和雅希蕾娜回来。” 夏菲若有若无的点头。 兰斯和雅希蕾娜跳下科魔机的扶梯。那些英仙的女战士又回到巨墙那边去了,正在尝试撬开那面巨墙。附近只留了一个女战士远远的看著。兰斯不理她,和小雅希蕾娜手牵著手走到停机坪的深处。小雅希蕾娜在一个略高于地面的半圆形平台上停步,东张西望了一会,然后指著一个方向说,“那里!哥哥!” 兰斯跟著她跑过去,但那里只有一台残缺的小科魔机。雅希蕾娜折回到平台,又选了另一个方向。这次两人来到一扇直立的金属门前。 “这次对了呢!”小雅希蕾娜高兴的说,把小手按在门侧的一个黑水晶按板上,画起了某个奇怪的符号。 兰斯看著女孩的手,问她︰“来过这里?” “没有呢。哥哥。新伊甸的停机坪大多是这个样子。梯平台,环形起落台,以环形起落台为起点,能量室有的在左,有的在右。这个在右边哦。” “刚刚就想问了,新伊甸是什么地方?雅希蕾娜的家不是在德拉尼尔吗?” 雅希蕾娜回过头,怔怔的看著兰斯,大眼楮里浮现出深邃的茫然。一瞬间,兰斯突然感到有点恐惧,好像雅希蕾娜随时要恢复记忆,伤心的弃他而去,从此消失。 “不要想啦……雅希蕾娜。是哪里都没关系的……” 女孩的眼楮一下子又有了活气︰“哥哥,雅希蕾娜不知道新伊甸在哪里喔。只是常常在梦里见到那个地方。在天上,像鸟儿一样的看著新伊甸,但是却看不到自己的翅膀。那里的人们会造各式各样的机械,所有的工作都可以交给机械来做。人们总是很快乐很快乐,见面时愉快的交谈,分别时笑著说再见。但是,在夜晚来临的时候,在一个人独处的时候,雅希蕾娜从来没有见过他们笑。哥哥、哥哥……”伸出手臂,抱住了兰斯的脖子,“哥哥一个人的时候,是不是也从未笑过?每次雅希蕾娜偷偷看哥哥,哥哥的表情总是有点悲哀呢。……哥哥不要像新伊甸的人们一样。哥哥是最好的,一定也要最开心才可以哟。” “当然。我总是很开心呢,有两个这么可爱的妹妹。” 精灵少女看著兰斯的眼楮,认真的说道︰“我和小雅姐姐不在哥哥身边的时候,也要一样开心!” 兰斯想不出该怎样回答。就在这时,直立金属门“嗡”的一声微鸣,向两侧打开了。门内是一条下行阶梯,雅希蕾娜兴奋的跑了下去,兰斯赶紧跟上,生怕她出意外。 阶梯下是一条窄小的通道,灌满了水。水面发著朦胧的光芒,似乎每隔十几米就有一个水下光源照明。雅希蕾娜在阶梯底部抽出了一块两米见方的金属板,金属板前方又有一块黑水晶按板,雅希蕾娜伏在上面专心的画符号。这次兰斯看清了,那符号是两个三角形交叉在一起的六芒星。画完之后,雅希蕾娜把金属板平放入水中,拉著兰斯跳了上去。金属板微微一沉,发出了一声嗡鸣,沿著狭窄的通道向前漂去。 眼前的一切太过离奇,兰斯反而没法发问。因为怕小雅希蕾娜落水,一直小心的捉著她的小手。 雅希蕾娜回过头看著兰斯。潋滟的水光映在拱形的通道内壁,又反射在少女脸颊上,照亮了她双颊的羞红。兰斯的心跳突然快了起来,莫明其妙的想起,第一次见到雅希蕾娜的地方。那时也是在黑暗的水面上,共乘一条简陋小船。那时的雅希蕾娜,正为了她不幸的命运无声的叹息。 时间过了这么久,两个人都已改变了,雅希蕾娜是否真的幸福了呢?还是,依旧像那时一样无辜,受著命运恶毒的捉弄。 兰斯忽然感到对一切都失去了把握。甚至脚下的金属板也随时可能背弃他,渐渐没入水底。不知不觉的,握著雅希蕾娜小手的手加了几分力气,紧紧的握住了她。 “哥哥,可以抱抱雅希蕾娜吗?”精灵少女轻声问兰斯,显得非常不好意思。 “当然。” 兰斯温柔的抱住了少女。她的身躯是如此柔软、如此芬芳,简直像最悲哀的时候一场快乐梦境。而在兰斯的回忆中,那样的梦境是从未有过的。因为他从不遗忘任何事,也无法用欺骗安慰自己冰封的心。 是的。他不记得自己有母亲,所以一定没有。而父亲看自己的眼神,总是藏著说不出的恐惧。三岁的时候就把他送到克兰的伯爵叔叔家里。而在那个家的时候,他一直扮演著他认为最合适的角色,嘲弄的看著大人们的演出。同时也在嘲弄著无助的自己。 在这黑暗的通道中,兰斯又一次深深的了解到自己的孤独。也许有真心爱著他的人,也许有他现在爱著,以后也将爱著的人。但是,是否真的会有一个能够理解他真心的人存在呢。是否可以安心的躲在她怀里,抛弃那俊秀得让人厌弃的外表和随时随地的谎言,把自己的丑陋和懦弱统统讲出来,痛快的大哭一场,这样的人,是否真的存在与这世上? “雅希蕾娜……”兰斯抱紧了女孩。心里却已然在流泪了。请原谅我,对你做了过分的事。我永远无法告诉你真相。因为我想你幸福。除了我,我不相信这世上的任何人能保护你。不相信…… “哥哥……”小女孩也轻声说。“哥哥真好。雅希蕾娜告诉你哦。雅希蕾娜最喜欢被喜欢的人抱著了。很多很多年以前就喜欢。” “你才几岁呀。很多很多年以前。”兰斯大笑,反问小雅希蕾娜。 “有十年以上吧!”雅希蕾娜故意粗著嗓子,装模作样的说,“那还是在德拉尼尔的时候。雅希蕾娜有一个很亲很亲的叔叔。雅希蕾娜很喜欢他,有一天对叔叔说,‘抱抱雅希蕾娜好不好?’但是叔叔不答应。雅希蕾娜就生气了,叔叔经常会抱其他的小孩子,难道不喜欢雅希蕾娜吗?这样问了……” “然后呢?”兰斯用指尖戳了一下雅希蕾娜的小鼻子,又问。 “叔叔说,不是不喜欢小雅希蕾娜,是不可以。雅希蕾娜是精灵族最高贵的圣女,以后要继承诺雷尔莱斯和安雷斯诺德的荣光。不可以对雅希蕾娜做出不敬之举。” “诺雷尔莱斯,安雷斯诺德……那个是精灵的神吗?” 雅希蕾娜摇头,表示不知道。“雅希蕾娜对叔叔说,雅希蕾娜才不是什么圣女,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啦。叔叔却一个劲的摇头,就是不肯抱我。” “雅希蕾娜的爸爸妈妈呢?如果是爸爸妈妈,一定答应的吧。小雅希蕾娜这么可爱!” “雅希蕾娜没有爸爸妈妈。部落的长老说,雅希蕾娜是上神赐予德拉尼尔的,没有凡人的父母。可雅希蕾娜才不信呢。雅希蕾娜好聪明的喔,雅希蕾娜猜,叔叔一定不是叔叔,是雅希蕾娜的爸爸。可是……没有妈妈,雅希蕾娜看不出谁是妈妈……” 兰斯又用劲抱了雅希蕾娜一下。女孩刚好在深呼吸,用力一挣,又“咯咯”的笑了。 “后来,聪明的小雅希蕾娜六岁了。长老们说,要把雅希蕾娜送到南方的精灵之都银月城去。雅希蕾娜不喜欢那样。因为刚刚交了一个很好的朋友。他叫马奎,是个很老实的小男孩。长老们不准大家和雅希蕾娜交朋友,但是,马奎是跟著妈妈从外地来的,所以不知道!雅希蕾娜就和他交朋友啦!我跟长老们说,想要和朋友在一起,但是长老们不听雅希蕾娜的,还命令第二天就把雅希蕾娜送到银月城去。” “那可怎么办呢?” “没法子哦。大家都听长老的,叔叔也听。雅希蕾娜只好夜里偷偷溜出来,和马奎道别。可是马奎不在家里。他的妈妈也不在。房子空空的,门敞开著,屋里的干草药壶还在旋转。第二天,雅希蕾娜和叔叔离开部落的时候,也没有见到马奎来送别。雅希蕾娜很难过,觉得马奎不喜欢我了。后来……”雅希蕾娜流利的话语忽然打结,讲不下去了,“后来……再后来……” “不记得了吗?” 雅希蕾娜一吐舌头,笑了︰“忘记啦。后来一觉醒来,就在兰斯哥哥身边啦!” 这时,两人乘坐的金属浮板到达了一个弯道处,一出弯道,眼前忽然开阔起来。所在是一座奇形怪状的水广场,中央有一团暗红色的东西露出水面,仔细一看,是由许多个大小不一的金属泡粘合而成。除了兰斯他们进来的这条路,另有七条同样的通道,以那堆金属泡为中心一一对称,若从金属泡上方向下俯瞰,便像一只巨大的龙蛛,伸出八条多毛的长腿。 金属板漂向金属泡,碰在上面,直接吸住了。兰斯看看小雅希蕾娜,问她怎么办。 “能源就在这堆培养泡里面哦。”雅希蕾娜一边说著,一边走向金属泡,在最近的一个金属泡上踢了一下。“波”的一声,金属泡破开了。从里面慢慢悠悠的飘出一个东西,落在雅希蕾娜脚边。精灵少女把那东西双手捧起来,浸在水里洗净。拿出来再一看,却是一颗黑色的水晶球,并不很大,只有光明法师塔用于通讯的水晶球一半程度。 兰斯吃惊的说道︰“这就是科魔机用的能源?” “是呀。所有大型科魔机通用!新伊甸的人们有很多这种水晶球呢!” “那,现在芬顿人用的水晶球呢,也可以做科魔机的能源吗?” 雅希蕾娜摇头︰“不知道,哥哥。巨型科魔机每次开动要四个这种水晶球哦。我们要多带一些备用。” 雅希蕾娜又踢开三个金属泡,取出里面的水晶球,清洗。四个水晶球在金属浮板上排了一排,雅希蕾娜试著把水晶球一次拿起来,可她的胳膊太短,做不到,就求助的看著兰斯。 兰斯在口袋里一摸,一把铁砂,是在被回收者袭击的时候抓的,另有一只小布袋,取出来一看,却是可怜盗贼西隆的魔法包裹。兰斯大喜,把四个水晶球都塞进去,包裹却一点不见涨大。 兰斯道︰“我们还有很多台小科魔机呢。不如把这里的水晶球都带走,反正留在这里也没有人用。” “嗯!”雅希蕾娜大声答应著,连续踢破了好几个金属泡。 兰斯把水晶球洗干净时,雅希蕾娜积极的把剩下的金属泡都踢破了,显然是乐在其中。金属浮板空间不够,水晶球们就自然飘浮在水面上方,随著微风晃动著。 没过多久,所有的水晶球都进了魔法包裹。金属泡变得空空的,从内部融合成一个大金属泡,一鼓一鼓的,好像有了生命。 小雅希蕾娜把魔法包裹扛在肩上,“哥哥,我们回去吧?” “哎?这就走了吗?可是安切洛蒂老头说,人类型科魔机不但没有能源,也没有控制装置啊。是不是还要到其它地方拿控制装置?” “咦?哥哥不知道吗?”雅希蕾娜歪著脑袋说,又想把手指伸进小嘴里。 兰斯赶紧一把抓住女孩的小手︰“刚刚在脏水里蘸过!就要往嘴里送呀!告诉你多少次了……” 小雅希蕾娜又嘿嘿的笑了︰“人家没有啦!只是想擦擦脸!还是说水晶球吧!水晶球!在新伊甸,水晶球有两种作用喔,一是能量储存器,一是科魔机的控制装置!也就是说,只要把水晶球放在科魔机对应的插槽上,用掌心按住水晶球,发出命令就可以!也有灵感厉害的人,可以隔著一定距离操控水晶球的呢!” 兰斯几乎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么厉害!不但是能量储存器,同时也是能量转换装置,信息处理装置,机械控制装置!如果是真的,不得不承认太古文明人类的天才。一个水晶球就把所有技术难题解决了! 但是仔细想想,又觉得不现实。比如传送装置,和巨型科魔机比起来,两者命令的难易程度、性质完全不一样。就是战斗型科魔机,比较起来也千差万别。例如在魔兽域见到的金蚂蚁,大小是不够载人的,回想一下,水晶球的插槽好像在头部,肯定只能完成有限的预定命令吧。而巨型科魔机可以有四个乘员,随时都要控制科魔机的动作。这样完全不同的两种机械,怎么可能用相同的操控装置呢? 兰斯把心中的疑虑讲给小雅希蕾娜。女孩不以为然的摇晃著手指,说︰“这是因为水晶球的内码包括不同的科魔机呀!只要有对应的内码,就能控制对应的科魔机。科魔机的识别在水晶球装入的时间就完成啦。当然咯,没有天分的人是不可能用好水晶球的,也就没有操纵科魔机的资格。” “天分?那又是指什么……不会是人的聪明程度吧?” “当然不是!所谓科魔机技师的天分,指的是灵感的高低!哥哥既然会那么多魔法,就该知道,人类感应魔法能量的水平是不一样的!在使用水晶球的时候,灵感高的人可以进入水晶球更深的层次。太古文明的水晶球信息等级分七级,由浅入深依次为︰简单信号,声音,影像,指令,水晶球日志,内码,密级日志。就让雅希蕾娜给哥哥作解释吧!呵呵。” 小女孩兴奋的拍著兰斯的肩膀,呵呵直笑。兰斯求知心切,由得她了。 “灵感水平是一的人,只能感应到一些基本信号的意向。想做科魔机技师可以说根本不可能啦。大多数的魔兽灵感水平都是这个程度。” “灵感水平是二的人,可以通过水晶球传递声音。就是做传声筒用。” “灵感水平三的人可以通过水晶球传输影像。” “灵感水平四的人可以通过水晶球发出命令这也是科魔机技师的最低灵感要求喔!人类中灵感较强的可以达到这个水平,而精灵都可以达到。” “灵感水平五的人,可以查阅水晶球以往的使用记录,通常水晶球都会默认保留一部分能量用来做日志。” “等到了灵感水平六的人,就有能力编写水晶球的内码了!而内码,也就是各种科魔机的操控方式。一般新的机械诞生,都是由灵感六的水晶球内码编写者编写对应的内码,才能变成新型科魔机的!” “灵感七……人家也不知道那是做什么用的……大概只有大长老他们才能达到吧?”说到这,小雅希蕾娜又把手指伸进小嘴里,兰斯因为专注于思考,并没有发现。“不知道!雅希蕾娜不知道灵感七是什么!” 兰斯的一半精神在飞快记忆小雅希蕾娜所说的理论,另一半却在逐条分析灵感的各个等级所代表的意义。联系到他本来就知道的一些古代传说,原本模糊的太古文明在脑海中渐渐清晰起来。 人类的三个时代,最早的太古文明是最为发达的一个。因为倡导发展以精神力操纵的机械技术文明,也被后来的人类称为“科魔文明”。那也是人类文明史上最发达强盛的黄金时代。 科魔文明在魔神战争中毁灭后,残留下来的人类在废墟上建起了新的文明。由于科魔机的技术失传,使得那些有著强韧肉体和超强魔法能力的人在权力竞争中处于绝对优势,人们对技术的热衷一扫而空,转而开始崇拜个人力量。这就是发达的魔法文明,纪元时代的开始了。 但也有另一种说法,说倡导纯魔法力量的国度从科魔文明早期就存在了,只是由于泰戈尔神的神力作用,与其它人类文明隔绝。当科魔战争后,泰戈尔神丧失了神力,魔法文明才从禁锢中解放出来,一举控制了人类世界。 这些历史考古问题,兰斯想了一下下就厌了。他把信息制成精神体切片,随意的一丢,交给庇护所的幽灵们处理去了。相信下次到庇护所时就能看见厚厚的一摞历史书吧。 相反,兰斯把更多的思维放在如何利用这些知识赚取眼前利益上面。想了一会,突然大叫一声“我明白了!芬顿魔法师的水晶球是仿制品!仿造它的魔法师根本不了解水晶球的真实用途!”把小雅希蕾娜吓了一跳。 “哥哥你在说什么呀……都不好好听人家讲……” “没什么,呵呵。哥哥想到一个好主意喔。不,应该说这个主意早就有了,是我可爱的妹妹把它完整化。”兰斯摸著小雅希蕾娜的头说。 “什么主意呀……”雅希蕾娜不高兴的说。 “灵感!灵感是可以量化的,但是芬顿人不懂得。他们连感性的认识也缺少。如果我能证明灵感可以量化,让全魔法学界接受,那我的学术地位便不亚于当年提出玛那概念的大法师玛法里奥。” “玛法里奥?!雅希蕾娜知道他喔。小雅姐姐给我讲过。哥哥说得没错啦,灵感是有高低之差,但是人家玛法里奥可是提出了伟大的‘玛那’概念!哥哥乱想是不行的啦!” “哼。玛那只是一个名称而已。我根本不需要达到那么细致的程度,只要提出一种方法,可以测试人的灵感高低,足够轰动的啦。概念方面可以随便讲,只要手头有一个事实,让人无法驳倒就行!这叫跳跃性诡辩!” “诡辩!吓!听起来有点怕怕的。哥哥……这好像不太好……” 兰斯发觉自己得意忘形,居然忘了要维护正大光明的形象,赶紧住嘴,努力的摸小雅希蕾娜的头发。小雅希蕾娜任兰斯摸了一会,启动了金属浮板。两人由来路返回,不一会回到了阶梯处、停机坪内。 远远向神圣帝国号的方向望去,安切洛蒂、纳瓦什两个早已等得不耐烦,从神圣帝国号里下来,在研究附近的小科魔机呢。西国人在两个学究身后听他们讨论、相互讥讽,而夏菲在不远处默默的看著他们。卡宾和莱森格在科魔机不远处和英仙的人交涉著什么。 第090章 地下城末日 随著第四颗水晶球嵌入平桌的最后一个插槽内,镜子中显示的夜空图像渐渐暗淡,从正中位置浮现出一个发光的符号,正是小雅希蕾娜画的那种六芒星符号。随即轰的一声巨响,神圣帝国号机身剧震,控制室向上抬起了近一米,笨拙的纳瓦什和那个西国人不慎摔倒,纳瓦什的后脑还撞在椅子脚上,哀叫起来。 众人都不免有些害怕,毕竟这东西已经几千年没有开启过。若不是有亿万个回收者工人日夜维护,只怕早已变成一堆烂铁。 西国人颤声说道︰“会不会爆炸?!”没人乐意回答这种问题。 小雅希蕾娜拉著兰斯,硬把他的右手按在镜子下方的第一颗水晶球上。兰斯还来不及抗议,就感到一股强大的吸引力从掌心传来。这种吸引力不是对肉体的,而是对人的精神体产生吸引。转瞬之间,兰斯的意识、感官便与整个神圣帝国号融合在一起。他感到巨大的冲力从下方而来,要把他整个人托起似的。过了一秒钟,视觉开始恢复,他看到身边的科魔机都小了一号,就连停机坪四周的围栏看起来也近了许多,更为离奇的是,他不用回头也能看到身后的景色,那些英仙的女战士们躲在其它科魔机背后,战战兢兢的望著自己。 这种感觉并不是第一次,早在艾哈迈俘获亮羽的时候兰斯就尝试过了。他很快意识到,自己的精神体和神圣帝国号的控制系统结合了,神圣帝国号可以依照他的思维运转,但这台巨型科魔机怎样走路他都不知道。 小雅希蕾娜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抬头一看,却看到一个背生双翅的小风精,白气构成的眉眼间隐约有雅希蕾娜的风致︰“哥哥,请张开光翼,想象起飞的姿态。” “我没有见过科魔机飞行呀!” “可以先查看水晶球的日志。里面肯定有科魔机的操纵技法。查看日志需要水平五的灵感,哥哥的话,一定没问题。” “查看日志?那要怎样做!” “稍等,我正在查找……找到了,直接传给哥哥。”雅希蕾娜的风精伸出手臂在空中一挥,变出一本厚厚的大书来,金色封皮,绑著一条红绒线,体积比雅希蕾娜的风精还大一圈。雅希蕾娜把那本大书抛向兰斯。 兰斯本能的伸手去接书。这下可好,整台神圣帝国号向侧前方倾斜,探出了一条弯曲的金属臂。吓得里面的乘客哇哇大叫。那本书碰到兰斯的手,便整个消失了,直接汇入兰斯的精神体中。 兰斯一边消化新知识,一边偷听肚子里的动静。纳瓦什和安切洛蒂正在背后说兰斯的坏话,小雅希蕾娜却让他们也把手放在水晶球上试试。 于是,在兰斯身体两侧又跳出两个风精的形象,糟老头样的安切洛蒂和邋遢鬼样的纳瓦什。安切洛蒂也就算了,想不到纳瓦什的灵感也有四级水平。这两个一出现,就凑在一起叽叽喳喳的议论起来。雅希蕾娜的风精扇动小翅膀,落在兰斯肩膀上,安安静静的坐下了。 “哈,一切谜底都解开了!”安切洛蒂老头咧嘴大笑道,“水晶球既是控制系统,又是能量源。难怪怎么找也找不到! “的确是经典的创意。用水晶球搭载操纵技术,这样就把各种机械的使用技巧统一起来了。一个科魔机技师只要达到一定标准,便可以控制任意种类的机械。嗯!看了这东西,不得不承认太古人类的天才,几乎可以与我纳瓦什一较高低。” “唯一的标准!哈哈,的确如此。侏儒机型之所以有完整的手控系统,是因为侏儒的灵感差劲,根本无法驱动水晶球。但是,也正因为侏儒机型比较粗陋,才使得我们对科魔机的机械层面也有了一定了解。” “得意忘形了呢!哥哥可不要像学究一样哦。”雅希蕾娜的风精吃著手指说。因为手指也是气体做的,兰斯也就不管了。 “嗯。”兰斯一边答应著,一边展开双翼,向停机坪的棚顶飞行。科魔机的光翼是用反重力原理制造的,大部分为固化精神体,物质成分非常少。起飞的时候也不需扇动翅膀,只要展开,再以意念控制光翼的角度和长短。兰斯现在所做的,只是把翼面向下,垂直向上升起而已。 此时停机坪在兰斯看来,只不过像一间大一点的厅堂,普通的人类科魔机相当于大厅里的座椅,而侏儒型科魔机则变成真正的侏儒了。仰头一看,漆成青黑的天花板正在靠近。那些深色的点和线连接起来,竟又是一幅抽象化了的天象图。 兰斯希望能在停机坪顶找到出去的通道。科魔机既然能飞,上方设有备用通道也是可能的吧。 当神圣帝国号停机坪内尝试几千年来第一次飞行时,荒脊哨所这边早已乱作一团。 原来,就在停机坪的巨墙启动的同时,一股狂暴的精神冲击从地下城地底数百米的地方爆发,引起了一连串的震动。那些散放在土层中,用来远距离传递太古智能脑精神流的小水晶中继点本能的接收到这股能量,却因为无法承受而纷纷爆炸,使得以荒脊哨所为中心的数十米土层松动,震动不断传递、扩散,进而将荒脊哨所的上层构造也破坏了。这其中便包括灌满了泰戈尔海之水的冰水域。 隔著冰水域与荒脊哨所的土层早已承受不住水的压力,此时便瞬间崩裂了。固定岩石的金属网撕裂,张开一个个数米直径的口子,坚硬的石块纷纷断开,从金属网的破洞漏下,黑色的泥土和掺杂著冰晶的白色海水便如同火山喷发一般一泻千里。金属网被彻底撕开、剥落,整个荒脊哨所的顶壁支离破碎,四散飞溅的水花和无数条巨大的冰瀑布垂落下来,如同一条倒挂的熔岩河。寒冷的暴风顺著这些瀑布冲刷而下,在侏儒城金属的路面上撞得粉碎,转化成平行于地表的强冲击波。因此那些侏儒的房屋在被巨岩和冰块砸碎之前,就先被狂风吹跨了一大半。象征著侏儒和人类友谊的圣汉斯雕像被拦腰截断,变成数块大理石块,一边在暴风里呼啸,一边碎裂成星星点点的石屑,又被一大团冰雪吞没无余。许多魔兽和鱼类夹在激流里,从高空落下来,那些蜥蜴人张大嘴巴,保持著逃跑的样子,早已冻得透了,在地面上摔成齑粉。一只冻僵了的大海妖落在破了一个大洞的镜屋顶上,又被后落下的一条箭鱼刺穿,倒好像是被扎在屋顶上似的。 此时,在市政府的地窖里,还有二十几个魔法师在拼命给传送装置输能。侏儒们把地窖造得这样深果然是有道理的,否则传送装置放在地面上一早就毁了。 英仙冒险者联合会的人和西国雇佣兵的大部分已经提前撤离,这些魔法师是最后留下来的,必须先把传送装置充能完毕,才能把自己送走。这本不是什么费力的事要不是他们每个人连日施法,得不到良好的休息,并且和一群红了眼的雇佣兵打得筋疲力尽的话。 一些因为舍不得停机坪里的宝物,拼命想撬开大门的雇佣兵,直到哨所顶棚开始崩裂才知道往回跑。说不清是幸运还是不幸,这其中,有几十人躲过大劫,拼命逃回了侏儒城。但那些负责给传送装置充能的魔法师,自己正忙著逃命,哪还有心情把这些人送走呢。双方只好大打一场了。 起初魔法师们没搞清状况,被雇佣兵偷袭,一下死了好几个人。但随后妖术师的召唤魔法和妨害魔法起了很大作用,拖住了雇佣兵们,法师们借机退入市政府,打起了守城战。 魔法师们在侏儒的市政府上层布满了骷髅炸弹,不但炸死了许多战士,把往地窖的通道也堵死了。这样他们才争取到一点时间给传送装置充能。 魔法师们在紧张的施展力量。头顶传来一下一下的闷响,不知是雇佣兵们在挖土还是楼房倒塌。巫神国的老法师希姆德伏在墙边艰难的呼吸。此时他早已耗尽了魔力,只能站在看同伴努力而已。 “呼!快一点!”希姆德抬头一看,不知什么时候,同伴们已经都进到传送装置里面去了,有的还装模作样的调试著什么,急忙叫道。“是不是可以用了?” “还差一些,希姆德老师。你再等等吧!”希姆德的学徒大声说。 另一个人却叫道︰“还等什么?赶快启动传送装置呀!” 有人答应了一声。希姆德昏花的老眼里顿时映出了魔法能量的闪光。希姆德大叫“等等我!”奋力跑向传送装置。脚下一脱力,摔倒了。希姆德咬著牙拼命向前爬。 “等等我!你们……” 希姆德的学徒蹲下身,阴著脸望著希姆德。那表情是希姆德从未见过的阴冷和扭曲,丑陋得活像南方的地精。 “对不起,希姆德老师,这传送装置每次只能载二十个人。你不想把学生也害死吧?” 希姆德想要说什么,却一个字也讲不出。魔光闪动,眼前的人影一片模糊,溶进越来越深的黑暗中。老魔法师趴在地上不动了。 希姆德的学徒刚要站起身,却被人从背后踢了一脚,摔出了传送装置。有人颤抖著说了一句︰“对不起,已经二十三人了,多半会失败的……” 希姆德的学生立刻明白了。传送装置即将启动,来不及再上去了。那魔法学徒嚎叫一声,竭尽全力的施法,向传送装置扔出了一颗巨大的火球…… 更大的灾难还没有到。当冰水域底层破损到一定程度,将会整个摔到荒脊哨所的内城上,而后,空间上于冰水域比邻的三个区域也将随之崩溃,巨龙山脉整个中空的山体将全部塌陷,将太古文明最后的一个遗迹彻底摧毁。 不过在此时,兰斯等人所感觉到的只是一场地震而已。他们并不知道停机坪外发生的事。 “不好!”安切洛蒂老头第一个发现不对。“震动太大了,地下城的顶壁会撑不住的!” “天啊,我们得快点出去!大家是不是开始撤离了?”西国人抱著脑袋大叫道。 这时兰斯已经掌握了同时观察神圣帝国号科魔机内部和外部的方法,只是要和里面的人讲话必须通过控制室内的镜子。 “出去?”纳瓦什冷哼了一声,“见过蠢的,没见过这么蠢的。停机坪的顶棚是全金属结构,比任何地方都牢固。出去的话,还没过巨型阶梯,就被砸死在路上了。况且那阶梯也不知会不会塌呢!” 话音未落,地面轰的震了一下,接著是一连串的震动,每一下都比前一下强。听起来就像一排由低到高的巨型石板从空中摔落地面。 几个人的脸色都变得很不好看。 兰斯问坐在肩头的小雅希蕾娜道︰“停机坪的备用出口在哪里?” “雅希蕾娜也不知道。一般都在停机坪上方的,可是,这里的好像不大一样……” “等等!我想到了!水晶球的使用日志!如果这个停机坪有备用通道,那么肯定有人使用过!只要查水晶球的日志就可以了!雅希蕾娜,日志在哪里?” “刚刚给哥哥了呀。” “那里面只有科魔机操作说明!该死,难道那个充能泡会把水晶球的日志洗掉吗?” 一直默不作声的望著头顶的安切洛蒂风精突然大叫起来︰“哇!停机坪的棚顶出现裂痕了!” 兰斯抬头一看,真的,停机坪的金属棚顶已经整个弯曲下陷了。在应力集中的部位,金属脊上已经崩起了一条条的金属线,棕红色的灰尘从断裂处弥漫开来。 “没有时间了!兰斯!”夏菲也喊道,轻轻扶住了兰斯的手臂。 兰斯透过镜子看控制室中的自己和夏菲。奇怪,夏菲的脸上并没有恐惧,反而露出了安心的笑容。 在角落的一张椅子上,小雅抱著两个小拳头,不停的说著︰“相信哥哥!相信哥哥……” “不,我们还有机会!别灰心,夏菲小姐!雅希蕾娜,快点把其余三个水晶球的日志传给我!说不定里面会有记录!” “等等呀!哥哥,我马上拿给你!” 雅希蕾娜的风精手忙脚乱的跳起来,在空中跳圆圈舞。纳瓦什的风精也出现了,一直飞到兰斯头顶,向下方俯瞰。这时,停机坪的金属棚顶开始不间断的下沉,发出了让人头脑发胀的难听的金属音。不停有金属线崩断,棕红色的粉尘四处飞扬。 “来不及了!”兰斯想道。视线扫向停机坪的地板。地板是用分块的金属砖砌成的,应该没有棚顶结实,但金属砖如果使用得当,未尝不能搭成简易的避难所!纳瓦什是不是在看这个呢。 “不行呀!哥哥!我调不出其它水晶球的日志!是不是这几个水晶球联接以后,把日志统一了?”小雅希蕾娜急得直跳。 控制室里的西国人听了,顿时眼楮翻白,昏了过去。小雅却悄悄的站起来,挽住了兰斯的手臂,轻轻把小脸贴在手臂上。 “哥哥……” 兰斯道︰“夏菲小姐,请你把我身上的魔法包裹取出来。里面还有些水晶球,每个都给雅希蕾娜试试!” 刚说完这句话,眼前突然一片漆黑。耳中的噪音和夏菲答应的话语也突然减小,越飘越远,只在脑海里留下些许回音。而身边的几个小风精也不见了。 “怎么回事?雅希蕾娜?小雅!夏菲!纳瓦什!你们能听到我吗?”兰斯这样喊著。没人回答。他好像一下子来到了另一个世界,距离那分崩离析的地下城无比遥远的地方,只是自己的意识一时不肯相信罢了。 一些看不见的液体漫过兰斯的脚面,渐渐涌上来。他挣扎著想要脱开,却不能,只是感受到那液体微凉的温度,一直向上蔓延。很快他的身体也做出了回应,变得和那液体一样冷热了。 “独行者啊。我们终于遇到了你。”一个怪异的声音说道。那声音好像是两个人一起说话,但时间配合得天衣无缝,一丝一毫的误差都没有。 “你是谁?”兰斯迟疑的问道,“我在哪里?” 但是,那个声音并不理会兰斯的提问,他的下一句话和兰斯的问句时间重叠了︰“我们是莫和比力,后世的侏儒们将把我们叫做智能脑莫比。侏儒是独行者,他们不能理解我们的存在。就像你一样。” “莫比!”兰斯惊讶得叫出声来!那么,小雅希蕾娜找到水晶球的日志了?但为什么和之前的都不一样?好像把我送进另一个世界似的。这真的是水晶球的日志吗? 太古智能脑当然听不到兰斯的心声,自顾自的说道︰“不要慌张,独行者,静静听我们说。你所看到的只是虚无的幻影,是我们埋藏在水晶球中的记忆。当你听到我们的声音时,我们已经不在了。或许,我们已经死了几万年。” “我们不知道你是从何处找到那些水晶球的。也许是在一座侏儒城市的废墟,也许,那废墟下面还埋著龙的身体。我们是萨格拉丝的看守者。萨格拉丝是一条沉睡的远古巨龙。独行者,我将要告诉你龙和我们的故事,或许对你,对你的时代有用。因为我们知道,那条龙还活著。” 随著莫比的声音,兰斯眼前浮现出停机坪地下水道的画面,再一次看到了那些金属泡。接著眼前一亮,那亮点出现在金属泡的中心,渐渐扩大,反而把地下水道的画面吃掉了。新生的画面是一个文明的远景,从高高的天上俯瞰一个个白色的城市。鸟儿和巨大的金蚂蚁在空中飞翔,触手可及。 “我们来自遥远的文明时代。我们是人类技术和魔法的结晶,有著超越人类族群的精神能力。凡是以科魔文明技术创造的造物,我们都可以控制。我们的权限超越一切,超越新伊甸的每一个王。” “而他,萨格拉丝,来自更遥远的时间。他是奥妮神的造物,他创造了除自己之外的每一个龙族。是的,萨格拉丝非常强大,强大到可以蔑视时空中所有的力量,除了泰戈尔神和奥妮神。” 谈到龙的时候,画面又是一暗。什么都看不到了。过了一会,眼前浮现出无数条发光的曲线,纠结在一起,不停的颤抖著,逐渐幻化成一幅新的画面。这次呈现的是一只巨大的金属怪兽,身体是巨蜥的样子,颈子末端连接著一颗六角圆轮,圆轮表面有六个圆孔,两两相对,最上方和最下方的一对圆孔各向空中投射出一束光线,光线弯曲,像一团线团似的,构成了人的面孔。这两张面孔,上面的一张睁著双眼,下面的却闭著。 声音继续讲道︰“在那个遥远的时代,神还在大地上行走,漠然的注视著世间的一切生灵。泰戈尔神和奥妮神整天陪伴在一起,像亲热的父亲和女儿,像热恋的情侣。只是,在他们中间有一条显而易见的裂痕,他们却看不见。” “泰戈尔神并不爱他的女儿,就像他不爱他所创造的一切。他的心中一直有个不可替代的幻影,他的眼楮也一直在望著几十万年前的时空。而奥妮神却是真的爱著她的父亲。我们发现了这件事,萨格拉丝也看到了,但是我们无力去干预。因为对方是神。而我们,只是尚未发芽的神的种子。” “我们知道,泰戈尔神与奥妮神会决裂的。会像仇人一样相互战斗。那时世上的一切可能毁灭,而毁灭之后,是继续存在著,还是重新建造,那要视乎胜利的是哪一位神。作为弱者,我们不可以赌,只有尽量做好我们能做的事。” “为了防止人类文明的彻底毁灭,我们命令人类在山脉中建造了巨大的地下城,用复杂而庞大巨型科魔机武装起来,我们可以用自己的意念将地下城变成一座不破的迷宫。我们在地下留下了人类最庞大的一支舰队,以便当我们需要时,可以随时占领地面世界。如果那时神已经不在的话。同时,我们也决定了备用措施。我们把文明的种子交给了精灵,他们是泰戈尔神的宠儿,战争是不会毁灭他们的。” “但是,和我们比起来,萨格拉丝的预防措施更加彻底。他消失了,从地上世界消失了。除了神谁也找不到他,但伟大的神却沉浸在他们痛苦的爱情里,对寻找消失的龙没有兴致。我们也是很多年之后才找到他。龙,那条聪明的、无上的巨龙,他就躲藏在我们下面。我们庞大的地下城和无敌的舰队,全部成了他的保镖。而他安睡在地下,把全部的魔力浪费在一些无谓的琐事上。那个原因,我们是在地下城毁灭前不到一百年才知道的。” 莫比话锋一转,又回到神魔大战上︰“正如我们刚刚所说的,我们预见到神之间战争的爆发。那真是一场惨烈的大战,不出所料,双方纠集了大陆上全部的力量。泰戈尔神驱使人类为他作战,而奥妮神召唤了龙族。战争一共进行了七百年。矮人、精灵和一些人类躲到了北方的苦寒之地,伴随著他们的也有奥妮神创造的一些精灵亚种,全部都是独行者。除了这些生物之外,生活在大陆中南部的所有生灵都被毁灭了。包括发达的科魔文明,和几乎全部的龙。” “但我们活了下来。当然,萨格拉丝也还活著。他还在无聊的挖掘著一条横亘大陆的地下隧道,在那些无知的地底种族身上耗费著无穷的精神力。他当然有这个权力,他是永夜之地的主人。我们问了他原因,巨龙告诉我们,他只是不想变得强大,失去自己的灵魂而已。” “是的,萨格拉丝知道。萨格拉丝在神魔战争开始之前,就已经知道结果。萨格拉丝的预知能力远远超过我们。我们的预知,太依靠比力的计算。而萨格拉丝在猜度神的心意。” “萨格拉丝预见到,泰戈尔神会死,而奥妮神会毁灭,准备重生。或许他没有预言得如此准确,但他知道,奥妮神可以通过她全部的造物重生,只要有足够的精神力量。而萨格拉丝是奥妮神造物中最强大的。他从诞生之日起,就意识到这个危险,同时也开始防避这个危险。” “龙是狡猾的。他之所以肯告诉我们,是为了利用我们。龙发现,奥妮神不仅仅留下了为重生准备的肉体,还留下了其它的东西,使那些肉体自然成长,为她的重生做准备。即使萨格拉丝不做奥妮神的肉体,她依然会重生。最近的几千年来,奥妮神已经有五次尝试重生,虽然最终都失败了,但神的尝试没有停止。迟早有一天她会成功的,君临整个世界。到那时,我们和萨格拉丝将彻底失去自由,神的处罚只有一种,虚无,彻底的、永远的虚无。而那将是我们的命运。” “萨格拉丝提出,只要把我们的力量和他的力量结合在一起,就能产生出接近神的独行者个体。新生的奥妮神力量不会像她巅峰期一样强,新生的独行者可以战胜她。那时,留下来的独行者就将成为永恒。” “从那个时候起,从我们听到萨格拉丝的建议起,我们开始分裂了。比力希望达到永恒,因为在他的意识里,一切都是计算的结果。最终的独行者里有比力的一部分,那样就足够了,等于比力还存在著。但是莫不同意。莫重视的不只是存在,还有灵魂。莫认为,萨格拉丝之所以不肯变成奥妮,是因为奥妮的灵魂更有力,会把萨格拉丝的灵魂吞噬掉。那样的萨格拉丝变彻底的消失了。如果我们和萨格拉丝融合,由于萨格拉丝比我们有力,被吞噬掉的将是我们。最后的独行者是萨格拉丝。” 莫比停下来,给兰斯思考的时间,又道︰“你可能不理解,独行者。在你们独行者之间,可以有争执,而不影响彼此的存在。但我们不一样。我们是一个复合精神体。当莫和比力起争执的时候,我们就开始死亡。萨格拉丝只凭一个建议就毁灭了我们。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只有独行者可以成为神的原因吧。我们太脆弱了。” “我们开始死亡了。但莫和比力都知道我们死亡的后果。是的,奥妮神仍将重生,而绝望的萨格拉丝将会放弃本来的做法,转而在奥妮神选定了肉体到最终重生之前的这段时间里拼命吸取地底生灵的精神力,以便使自己强大。是的,第二次神之战将会发生。胜者是奥妮神,但那次战争将会毁灭一切。因为精灵不是奥妮神的宠儿,所以她不会对精灵手软,文明的种子终将灭亡。同样的,除了龙族,这世上没有任何生灵是萨格拉丝的造物,但龙族已经在前一次战争中毁灭了。这样一来,第二次战争的结果将会毁灭一切。奥妮神只有在完全的废墟中重建世界。如果她对创造感到厌倦,那么一切就都结束了。” “分开的我们,莫和比力开始尽力尝试延续生命,重新结合。在地下城终结日前一百年,莫和比力开始试著越过一些程序,直接与地下城内的侏儒族交流。但那些无知的独行者让莫和比力失望。他们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在乎。他们甚至认为自己是萨格拉丝的看守,而把莫和比力看作保姆。在这个过程中,比力死了。侏儒作为独行者是非理性的,而比力无法容忍非理性的存在。” “比力死亡之后,单一的莫还会存在一段时间,但是,莫已经没有完整的意识。莫只是我,不是我们。而我,只有我,是不行的。我们是复合精神体,不是独行者。只有两个不同的机械在一起才能产生意识。所以在比力彻底死亡以前,莫和比力必须决定一切。” “是的,莫和比力决定把整个地下城毁灭。触发的信号是萨格拉丝的苏醒。他自己无法苏醒,但适当的时候,他的仆从,南方丘陵的兽人也一定会唤醒他。作为生物,萨格拉丝的生理周期非常缓慢。比力计算出,龙的苏醒大概需要六十到九十个太阳日。从兽人接触到巨龙,萨格拉丝的精神体产生第一次波动开始,莫启动各个区域的传送法阵,把西方荒原的魔兽召唤而来,同时开始吸取泰戈尔海的海水。魔兽是为了吸引地面上的智慧生物注意而准备的。那些生物或许会被魔兽吸引而来,发现地下城的秘密,进而发现沉睡的巨龙。如果能杀死召唤巨龙的兽人,龙的复苏或许就会停止。而海水,是为了消灭莫和比力残余的精神体微尘,避免被萨格拉丝食用。无论如何,在第四十九个太阳日到来的时候,荒脊哨所都将毁灭。最后,莫在所有的水晶球里留下了这段信息。” “你可能已经明白了,独行者。莫和比力希望能拖延萨格拉丝,使他在奥妮神重生之前无所作为,以避免第二次神之间的大战发生。这是莫和比力最后的选择,也是莫和比力所相信的,‘我们’也会认同的选择。出于对莫和比力的敬意,莫和比力决定在留言的时候,把莫和比力仍称为‘我们’,就像我们还活著的那个时候一样。” “独行者,”沉默了好久,那声音继续对兰斯说道,“我们不知道你的时代,是在第二次战争之前,还是第二次战争之后。无论如何,知道了神的故事,你必须负担起自己的职责。这只有依靠你自己的选择了。” “灵魂界对我们和萨格拉丝有所了解,但非常少。灵魂界对我们可能做出错误的猜测,进而做出错误的选择。如果你发现灵魂界的使者与你同行,杀了他。否则你将会把自己和整个世界置于危险境地。” 声音消失了。和出现时一样突然。兰斯又置身于一片完全的寂静。那种看不见的液体悄悄褪去,只留下一片虚空。 一直以为,地下城的一切不过是人的贪念争战,一直以为,那些奇怪的迷局和陷阱不过是天灾一样无意义的东西,一直以为,在一片混沌之中只有自己保持著清明的头脑,拿走自己想要的东西。 却原来,只是在魔神的棋盘上做一个小丑。 一丝嘲讽的笑意浮上兰斯的面容。 莫和比力果然是接近神的意志。即便死了,一切也都计划得如此周详。 不错,我们的确被魔兽吸引来了。没有这么多魔兽,也不会集结到如此强大的冒险队伍,成为一支侵略军。泰戈尔海的海水也达到了它的目的,以往那个大得恐怖、无所不在的精神体也消失了。如果龙苏醒了,一定会为了没有早餐而愤怒吧。 在莫和比力的计算中,只有两个缺陷,是莫和比力以复合精神体的思维方式一定会漏掉的。 其一是红薰。 那些红薰是侏儒种植的。对灵感差劲的侏儒来说,红薰的精神毒气只有很小的危害,反而是一种不错的香料。因为红薰的香味很能促进侏儒们的食欲,所以被有计划的种植起来,却在地下城的外层区域泛滥成灾了。 莫和比力也许知道侏儒不怕红薰,但侏儒会用有毒的红薰作佐料,始终是非理性的,比力或许就死在这上面。 莫的力量大概触发了红薰的什么机能,使得所有红薰的毒气都爆发了。如果来得不是一支有组织的冒险队伍,很可能会因此而全灭,失去占领地下城的机会。 但事实上,红薰的事件只是激怒了人类,虽然蒙受损失,我们还是消灭了侏儒,占领了地下城。即使没有这件事,我们也不会更早发现太古智能脑的留言。我们之前有足够的时间,但都用来互相欺骗,争权夺利,谁也看不见背后隐藏的危险。 呵呵……人类啊……莫和比力的第二个失误。侏儒是非理性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呢。 兰斯微笑著,耳中远远的又有隆隆的声响,和纳瓦什、安切洛蒂激烈的争吵声,越来越响,终于回到身边了。 第091章 萨格拉丝隧道 兰斯的知觉刚刚恢复,就感到有什么东西压在胸口上,气闷得厉害,奋力睁开了双眼,却见小雅希蕾娜的爬在自己胸口上呜呜的哭,小雅坐在肚子上温柔的安慰雅希蕾娜呢。看到兰斯醒了,两个小女孩都高兴的蹦了起来,搂住他的脖子大叫哥哥。 两个女孩虽然都很瘦弱,可体重加起来也不小,兰斯感到十分辛苦,只听夏菲冷淡的在说︰“快点儿下来,你们想把他压死吗?虽然这种朝三暮四、贪得无厌、寡廉鲜耻的坏男人,死了也没什么……还是死了的好,这家伙,真的是少女公敌呢。仙妮说得不错。” 说著,兰斯感到腿上又一沉,抬头一看,却是夏菲把铁猫多来蒙压在自己膝盖上面。科魔机开动后,已经用不著这把万能钥匙了。 兰斯挣扎著起身,发现所在是一间狭小低体重矮的医务室,自己正躺在白色的弹性金属床上呢。这是神圣帝国号尾部的房间,不知是谁打开了连接控制室的舱门,能听到那边的争吵声。 “夏菲小姐,我昏过去有多久了?现在情况怎么样?” 夏菲白了牧师︰“大概有三个小时,博爱先生。你把科魔机的控制权让出之后,一切都在好转,除了我可爱的学妹小雅的心理状况。这么小的身子,却装的都是眼泪呢。” 兰斯一看,可不,小雅的两个眼楮都哭肿了,连忙爱怜的搂住了小雅,轻拍她的后背。小雅一感动,“哥哥没事就好……”又哭起来了。 兰斯一边安慰小雅,一边问夏菲道︰“震动好像减弱了。危机过去了吗?” “不是呢。是学究甲。那个乱来的混蛋侥幸发现了停机坪的紧急通道,由安切洛蒂先生控制科魔机躲了进来。” “我们现在在紧急通道里?” 夏菲点头,用轻蔑的语气说道︰“学究甲推测,停机坪内有许多感应装置,一旦遭遇大的威胁,就会自动运行保护系统。那面金属巨墙可能是由顶棚金属脊断裂才发动的,撑住天棚,牺牲停机坪外部区域,把重要的机型保护起来。同理,只要破坏更多的感应装置,使停机坪的安全级别提高,紧急通道便会自动打开。” “他用神圣帝国号攻击停机坪内的设施吗?” “哼!真是乱来!” 但兰斯却看出,夏菲对纳瓦什不无敬佩,因此语气才更加尖酸刻薄。 “那他们现在在吵什么?” “喔,现在停机坪的顶棚基本损坏了,靠紧急金属梁撑著,也不知能维持多久。被巨墙关在停机坪里面的十名英仙会员要求庇护。因为雅希蕾娜小妹妹拿了足够的水晶球,我们可以多带走几台科魔机,把英仙的会员也一起带走。目前已确定能够开动科魔机的共有五人,你,安切洛蒂先生,我,卡宾。小雅妹妹也能启动,但小雅不是很保险。” “这么多足够了。那还有什么可争的?” “你的学究甲呗。他要带几台侏儒机型样本,回去做研究。我们的科魔机都是战斗机型,运输其它科魔机非常困难。我和安切洛蒂先生都认为没有必要。” “带一台走。”兰斯立刻说,向舱门走去。 “纳瓦什是个疯子。”夏菲冷嘲热讽道。 “我是半个呀。” 兰斯带著卡宾等几个人走出神圣帝国号科魔机,爬上斜向通道回到停机坪,这才发觉,外面的情势已经相当严重了。整个停机坪的顶棚已完全塌陷,大大小小的金属碎块如雨点一般从头顶落下,砸在金属地板上当当直响,其间还不时掺杂著小科魔机爆炸的声音,紧急通道附近有六根大小不同的金属梁,死撑著一小块三角安全区域,此时也已经摇摇欲坠。随著地壳晃动,紧急金属梁不住颤抖著,最小的金属梁已经弯曲变形。 一行人冒著危险,分头尝试启动附近的科魔机。可是几台巨型科魔机怎么开动不起来,看来“内部磨损”比神圣帝国号还厉害。不得已,只好启动小一号的巡航型科魔机。这次还比较顺利。开动了第三台科魔机,正在开第四台的时候,那根早就岌岌可危的小金属梁一下折断了,一大块金属顶棚掉下来,差点砸到安切洛蒂老头。 “不行了!赶快开下去!”兰斯坐在一台战斗型科魔机里命令道,伸出一条金属腿,把附近的一台侏儒机型一脚踹进了通道。通道下面却传来纳瓦什的惊叫和大骂,原来心急的纳瓦什也出了神圣帝国号,就在通道口等著,差点被兰斯踢下去的侏儒机型砸到。 虽说作为队伍的指挥,撤退时有断后的天职,但这些规矩对兰斯显然不适用。兰斯带头跳下了通道,将金蚂蚁的两条长后腿屈起来,顺著通道的斜坡滑下。紧接著,其它的两台科魔机也跳下了通道。来不及进入里面的安切洛蒂老头就趴在夏菲的科魔机头顶上,捂著脑袋哇哇的怪叫。 兰斯在滑过转角后减速,拾起了放在道边的一根金属梁。金蚂蚁的前臂有三根手趾,拿东西还蛮方便。等第三台科魔机出来后,兰斯合上铁门,把金属梁闩上。地下的震颤非常厉害,兰斯不敢停留,举起倒在一边的侏儒科魔机纳瓦什正抱著这台小科魔机的脚快速朝通道深处前进。在斜向通道转弯后不久,整个通道有一个向上的弯曲,神圣帝国号就停在前面了。 地面上传来一阵隆隆的巨响,犹如一群巨大的猛兽在蚂蚁的洞穴上奔腾而过。兰斯知道,停机坪彻底毁了。他们头上这一块还好,有紧急金属梁撑一下,震动不算太大。其它位置的金属棚顶都是直接砸在地面上,光是噪音都能把人类的鼓膜撕裂。 安切洛蒂从科魔机头上滑到地面上,因为刚刚受了点轻伤,双脚一瘸一拐。那几个英仙行会的女人赶紧过来接安切洛蒂,把他抬进神圣帝国号里面治疗。 小雅的风精飘向了兰斯︰“哥哥!大家都下来了吗?” “嗯。吩咐大家马上开拔,这里不安全。我们得继续向下走。现在是谁在开神圣帝国号?” “雅希蕾娜。”小雅话还没有讲完,只见神圣帝国号就弓起了一侧的三条腿,歪歪斜斜的向前蹿了一大步,那样子,好像要冲过来抱住兰斯的小科魔机似的。 兰斯连忙跳开,大叫︰“赶快换人!” 兰斯让所有人进入科魔机,又把侏儒机型放在神圣帝国号背上,带头往通道深处前进。紧急通道又向地下延伸了一公里,最后变成了一条水平道。在通道尽头,有一个数十米直径的大洞,兰斯用金蚂蚁的探测眼向下探了几十米,发现是个天然的地下洞窟,侧壁尽是坚硬的岩石。人工的金属通道到此为止了。 兰斯命令所有科魔机展开光翼,跳进洞里,飘浮向下。兰斯的科魔机和夏菲的带头,神圣帝国号由伤员安切洛蒂控制,紧随其后。 前面几个人都很顺利,可最后下来的卡宾却出了偏差,跃下时碰到了左近的石砬上,背朝下掉了下去。那洞穴有近百米深,卡宾慌乱之下乱使力,科魔机又在两侧的洞壁上来回碰撞,最终掉进洞穴下的一个水潭中。 等兰斯等人到达地面,卡宾已经从科魔机里传送出来了。那科魔机却渐渐沉进水中。兰斯知道,就算把科魔机弄上来,没有回收者也修不好,看来只能放弃这台科魔机。不免连连叹气。 幸好卡宾这台科魔机里并没有载其他人。如若不然,恐怕会有人跟著科魔机一起沉底。英仙的女战士们陆续从科魔机里出来,埋怨的看著卡宾,看得卡宾无地自容。 “不错呀,西方佬。这么危险都能逃出来,是个做盗贼的好料嘛。”英仙的女战士谢铃讽刺道。她是这十个女人的头儿,一举一动之间颇有她们仙妮会长的风范。 “不是卡宾的错。那科魔机本就是坏的。能开下来已经很不错了。”兰斯道,卡宾感激得几乎流泪,嘴唇抖动,连“大人”两个字都叫不出来了。 “哼。反正是你的人、你的科魔机。随便你怎么说。”谢铃低声嘟哝道。 这时,夏菲唱了个零级火焰术咒语,在潭水上方丢了一把魔法火,给大家照明。众人借著火光四下一望︰所在是一座空阔的地下广场,一眼望不到尽头,从地面到洞顶高度也有几十米。眼前的潭水方圆百米,却只占到整个空地极小的一块。而最初跳进来的那个大洞,现在只是模模糊糊的一团黑影。此时那洞口处正不断的有土石落下,恐怕里面连接的通道已经坍塌了。 “没想到这底下这么大!”兰斯的厨师莱森格叹道,“难道在荒脊哨所之下还有另一座地下城?” “别乱说!另一座地下城?那可不是什么好事!”安切洛蒂拄著一个金属扫把当拐棍,慢悠悠的走过来说。 “不是地下城。是地底隧道、巨龙隧道。”兰斯摆手道,“卡宾,安切洛蒂、莱森格,还有夏菲小姐,请你们用侦测魔法看看这个地下方场到底有多大、是否有出口?” 众人听了巨龙隧道的名称,都感到诧异,但除了纳瓦什谁也没有追问。几个魔法师纷纷放出魔宠、施展侦测魔法,探索地下隧道的地形。兰斯自己也没有闲著,召唤了教皇亲卫队出来,要它们在一公里范围内不停巡视,随时回报。此时众人已经深入巨龙山脉地下数百米,即使以巨型科魔机神圣帝国号的能力,也无法穿过数百米的土层回到地面。如果不能找到新的出口,兰斯这个未来教皇恐怕只能在地下重建他的教派。 根据莫比提供的信息,现在是巨龙萨格拉丝开始复苏的第四十九日,也就是说尚有杀死那个召唤者、阻止龙复苏的可能。如果是鲍利、达席克这样有担当的人在同一状况下,很可能要以巨龙为目标,拼死捍卫芬顿人的安危,但对兰斯而言,此事完全不在考虑之列。他才不管那龙的死活呢,大敌当前,抓紧时间逃跑才是正道。 过了一个多小时时间,夏菲的法师之眼和莱森格的伪龙魔宠分别从南方和北方回来。原来这座地下方场,是由两个天然的地下洞窟连缀而成,两边各连接著一条较为狭窄的隧道。南面的隧道斜向上行,北面的却向地下深潜。 纳瓦什用摩贝尔的指向标对照了一下,告诉兰斯北向的隧道向东偏二十度,而南向的隧道则是正南方向。 众人都看著兰斯,等他做决定。兰斯考虑到巨龙隧道既然是为兽人建造的,极有可能在芬顿最大的几个城市开通出口。根据这个思路,南方的德容郡战略价值较低,未必值得攻占,阿穆尔城的出口就在荒脊哨所,此刻已经被崩塌的山体掩埋,最近的两个出口只怕是艾哈迈和圣心城了。按距离计算,圣心城要比艾哈迈近不少。从隧道偏向东方这一线索来看,出口也可能在圣心城东南方的特尼撒荒原,毕竟圣心城附近驻扎著芬顿最强的第四骑士团,不宜太靠近。 兰斯踌躇片刻毕竟北向的隧道向地底深入,队伍里都是人类、精灵,谁也不愿再往下走终于还是决定向北行。 一行人在方场停留了两个小时,整顿装备,把侏儒型科魔机用金属绳固定在神圣帝国号背上。临出发前,莱森格又报告了一个不幸的消息,因为他们是在停机坪匆忙逃出来的,谁也没准备干粮,现在所有的食物仅剩谢铃带来的一包干粮和雅希蕾娜的几块糖果。 “怎么办,大人?”莱森格愁眉不展的问道。 兰斯无话可说,同时感到自己也有些饿了。 安切洛蒂一瘸一拐的走过来,肩上蹲著一只灰色的蝙蝠,是老头的魔宠,刚刚从隧道北方侦察归来。“兰斯,我的魔蝠在北向的隧道入口发现了地底种族留下的痕迹。” “哦?是些什么种族呢?灰矮人还是土地精?”兰斯感兴趣的问道。他希望是灰矮人。灰矮人是矮人的近亲,矮人中有不少爱好美食的,灰矮人的伙食也不会太差吧?只要袭击几个灰矮人部落,食物的危机就解决了。有这么多高等法师,还有太古科魔机坐镇,对付几个小部落轻而易举。 “从洞壁上的刮痕看,很可能是穴居人。”安切洛蒂不无遗憾的回答说。 “喔!就是那种传说的瞎子矿工?”纳瓦什插嘴道,“使用削尖的木棍做掘土工具,一个穴居人每天可以掘二十米的通道,掘土能力仅次于土歧族。” “就是那东西。因为只在地下生存,穴居人的眼楮已经完全退化了。可相对的,他们的听觉极其敏锐,是星棋大陆上的冠军。据说穴居人可以在一公里之外听到人类的脚步声,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走路。” “哼。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兰斯皱眉道,“有个问题,穴居人吃什么?别告诉我他们吃老鼠和虫类。” “噢,说到穴居人的食谱,真是大有学问。这些地底生物的智能不高,比普通的地精还笨,可是他们却懂得营建饲养场。他们在饲养场里大量养殖几种虫类,食用这些虫类分泌的乳液。我曾经在普雷斯顿昆虫学科的年终宴会上吃到过那种乳液,味道跟蜂蜜类似,非常不错。” 兰斯自言自语道︰“蜂蜜嘛。小雅希蕾娜一定会很喜欢。至于小雅妹妹,倒是要小心,不能让她看到那些虫子。” 一直等在旁边的莱森格道︰“大人,我们是否要在穴居人的部落做补给?” 兰斯呵呵一笑,“出发!” 一行人登上科魔机,重新踏上旅程。这次兰斯和三个女孩、两个学究、莱森格都乘坐神圣帝国号,控制科魔机的工作交给悟性、灵感都最高的夏菲。两台小科魔机,其中一台由卡宾驾驶,另一台交给英仙冒险者联合会的人。英仙的女战士谢铃虽然是个战士,灵感却足够使用水晶球的。兰斯让英仙的五个人挤在一台科魔机里,又把那个讨厌的西国人,叫特洛洛的塞了进去。 三台科魔机控制著速度,在地下隧道中缓慢飞行。越过潭水后不久,洞穴开始逐渐变窄,体积最大的神圣帝国号不得不收起光翼,在洞穴中爬行前进。兰斯让谢铃的科魔机在前面开路,卡宾的收起光翼,跟在神圣帝国号后边。 眼见隧道越来越窄小,兰斯不免也开始担心,怕神圣帝国号在隧道中卡住。但隧道却始终保持著可供十五人并行的宽度,比较狭窄的地方,撞一下也就过去了。看来,各个种族在开凿隧道的时候是遵循著某种规格的。 两个小时之后,他们来到了安切洛蒂发现穴居人踪迹的地方。夏菲用神圣帝国号触角上的魔法灯向前探照,洞壁上有很明显的爪状划痕,三个一组。安切洛蒂说穴居人掘土时以五人为一组,前面三个负责掘土,后面的两个把土块铲走,留下的便是这样的痕迹了。 兰斯让英仙的人去前面侦察。谢铃等人虽然恼恨兰斯,却也不敢违抗他的意思,派两个斥候去了。半小时后送来了回报,说隧道前方有向下的分支,怀疑是穴居人村落的入口。那入口直径仅一米,要把科魔机开过去是不可能了。 兰斯推测,巨龙隧道是由天然的地下洞窟和各个地底族群的城市连缀而成,大多数地底部族在一段工程完工后,并不跟随先头部队向北方前进,而是返回自己的城市。如果这个推测正确,那么只要沿著隧道前进,就会到达一个又一个地底部族的城市。 这个念头一起,牧师顿觉安心。大不了把这些地下种族一个一个征服,那些灰矮人、土地精、八脚蜘蛛、穴居人什么的,统统让他们改信圣神教,再命令他们挖条通道到地面上去。数百米的距离,交给那些挖洞能手来做,也不是什么不可逾越的障碍。 兰斯又让魔法师把魔宠派出去侦察,自己带著卡宾、莱森格、安切洛蒂、夏菲和谢铃等几个女战士出了科魔机,步行到穴居人洞口之一,等待魔宠们回报。 穴居人的洞穴曲曲折折,有竖直向下的路段,因此安切洛蒂的魔蝠成了最合适的侦察工具。不多时,魔蝠第一个回来了,落在安切洛蒂老头肩膀上,吱吱的叫。 “什么……一座空城?”安切洛蒂老头瞪大了眼楮,对兰斯说︰“兰斯,这可不巧,前面的穴居人村落不知被谁袭击过了。城里到处是穴居人的尸体,一个活口都没剩。” 兰斯眉毛一挑,“饲养场呢?” “虫子都饿死了。” 兰斯不愿相信,又把英仙的斥候撵下去侦察。谢铃和一个女战士不情不愿的走了,一会儿回来,证实了安切洛蒂的话。 “大人,怎么办?”卡宾样子有点紧张,问道,“说不定是地底种族之间的战争。” “查查另一个入口再说。可能是不同的城市入口。” 兰斯看看谢铃,女战士气得脸色发白,正要说些什么的样子,却突然瞪大了眼楮,往兰斯身后一指。还没有回头,就听到莱森格和卡宾先后叫了一声︰“大人小心!”挡在了兰斯背后。安切洛蒂则开始咏唱一个防御咒语。 这时夏菲却打了个哈欠,声音非常做作。 只见一个倒挂在洞壁上方的身影,轻飘飘的走了过来,看身材似乎是个人类。莱森格叫声︰“什么人?”用火把一照,那人穿著一身破烂的夜行装,竟有几分眼熟。 兰斯认出是谁了,一伸双臂,让卡宾和莱森格停止施法︰“别紧张,这个人我认识。” 仿佛听到了兰斯的话,那人影停了一下,突然倏的消失了。众人眼前一花,便站了一个身材瘦削,与其说其貌不扬,不如说五分丑陋的男性人类。 这个人是兰斯见过的,夏菲和纳瓦什也见过。是邪盾盗贼团团长,可怜盗贼西隆。 “哟,又见面了。”可怜盗贼向兰斯挥手,动作十分随意,“怎么不见那两个小妹妹?” 兰斯一笑,“铁锤布朗好吗?” 第092章 雅希蕾娜的心 兰斯派卡宾和莱森格回去接他的两个小妹妹,自己则跟著可怜盗贼一起,从另一侧的洞口进入了穴居人的城市,一路往饲养场前进。路上有一座小广场,穴居人的尸体堆积如山,正在用一种奇怪的绿色火焰燃烧著。空气中弥漫著轻微的焦臭。 和人类、侏儒的城市完全不同,穴居人的城市构造在一座垂直的地下崖壁上,房屋就是崖壁上一个个连通的洞穴。那种蜜虫,则是在一种松软的泥土中养殖,泥土周围又是一圈穴居人式的房屋,整体造型像土制的大泥碗。在大泥碗最边上的房屋前,站著一个身穿全套密银战甲,腰间别著大斧,背后别著闪闪发光的魔法战锤,威风凛凛的矮人,笑呵呵的看著兰斯。正是号称北方熔炉世家史上第一英俊男子的矮人冒险家,铁锤布朗,虽然在兰斯人类的眼光看来,实在说不清铁锤布朗有哪点是比别的矮人英俊的。 “嘿!这不是我们的漂亮小伙子吗。什么风把你也吹到地下来了,那个娇气的小精灵呢?”铁锤布朗咧开嘴,哈哈大笑起来。 “雅希蕾娜呀。我已经派人去接她啦。铁锤布朗,是你们歼灭了这两个城市的穴居人吗?” 矮人一挤眼楮,“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兰斯。放心,我们留下了几十个穴居人,正在让他们赶制虫蜜薄饼呢!那可是地下世界传说中的美食。” 兰斯也笑了,“那可太好了。我生怕我的小妹妹们不喜欢呢。我想,你一定有些别的事情想要跟我说吧?” “的确。”矮人稍稍收起了笑容,自我陶醉的抚摸了一把胡须,“跟我来吧,我们有很多事情可聊。” 兰斯跟著铁锤布朗走进那低矮的洞穴房屋。屋内有两个土台,大概就算是桌子和床了。兰斯跟著铁锤布朗在较小的土台边席地而坐。 兰斯先开口道︰“好吧,铁锤布朗,或许我该把你称作熔炉的继任者?请说说吧,有什么是你可以告诉我的。正如你所知,我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 “小人物?呵呵,你不要自谦了,兰斯。一个身无长物的费伦的游客,优哉游哉的走进地下城,地下城爆炸的时候,却带著一群高等魔法师、战士的追随者来到地底。你还敢自称小人物?我倒想赞你一句,不愧是人类中可以和我美髯布朗一较高下的俊秀男子!”布朗摸著他的美髯说。 兰斯笑了。看来,美髯才是布朗的真正称号。“我还年轻,矮人。我们人类的寿命很短,却更重视资历。” 美髯布朗斩截的一摆手,示意要进入正题,“不错,兰斯。我就是熔炉的继任者,美髯布朗。我的兄长是高山三氏族的盟主,但我美髯布朗才是继承了熔炉一族光荣的人。我不清楚你对我们矮人是否有敌意,但芬顿人与我们高山氏族为敌却是不争的事实。因此,请原谅我之前的妄言吧。这对于一个熔炉的儿子,实在是不怎么光彩的事。” “我想我能够理解你的立场,熔炉之子。不妨让我猜猜,你在来费伦之前,就知道地底的一切吧?有关佣兵们那个愚蠢的看门协会,有关地下那些浑浑噩噩的侏儒,以及,在地下城之下的这条无尽隧道。” “还有隧道之中的巨龙。”矮人补充了一句,“是的,我们矮人的血统更具一致性,这是你们人类国度做不到的。对过去的历史,对遥远时代的知识,我们矮人都要比你们更丰富。我们熔炉一族,从七千年之前就开始关注这条地下隧道了。我们知道它是如何缓慢、坚决的向北方延伸。在芬顿王国建立的时候,这条隧道还在白山一带徘徊,如今它已经开凿到人类的幽木国。只要再有五十年,它就会在人类国度的极北建立新的出口。” 兰斯吃惊的问道︰“隧道已经跨越芬顿全境了吗?” “是的。不只如此,隧道还在芬顿境内开凿了四个出口。克兰,阿穆尔,圣心城和温沙。如果兽人部落重新统一,能够集结出一支强大的部队,他们便可以一瞬间奇袭人类的四个主要驻军地点。不用我说,你也知道这是毁灭性的打击。” 兰斯小心的说道︰“但我不是芬顿的贵族。在圣心城,我没有发言权。” “我了解、我了解。”矮人连声说道,“我们不能凭一个口头的情报取得信任。事实上,除了阿穆尔的地下城入口,我们也并不知道其它三个隧道口的确切位置。这也是我此行的真正目的查清圣心城附近的出口,然后,把这个情报出售给芬顿王。” 兰斯提醒美髯布朗︰“芬顿和高山氏族正在战争。” “当然。但是和矮人打仗,对人类没有实质的好处。对矮人也没有。我们并不想吃掉对方。想吃掉我们的,是南方的兽人。无论在任的人类国王是个怎样愚蠢的角色,这个道理他应该明白。” 兰斯沉思不语。 美髯布朗也停顿了一会儿,再开口时,语气变得急切起来︰“我们正在寻找那个出口。这一个月以来,我们已经毁掉了四个地底部族的城市。在一个八脚蜘蛛城我们抓到了一个灰矮人,从那家伙口中得到了详细的情报。再有一个月不,只要再给我二十天时间,我们就能找到圣心城的隧道出口。然后我们需要一个人,作为矮人和人类的中间人,把消息转达给人类的国王。” “作为和谈的筹码?” “不。我们必须联合起来,人类和矮人。这样才能生存下去。我们熔炉一族自古流传下来一个预言,人类的河国走到第一千个年头,鲜血将染红晨星的冰面。芬顿是以河为国名的,而今年,又正是芬顿历的第九九九年。从去年开始,大陆各地就有许多恶兆呈现。恐怕,那个不祥的预言也要开始了。” 兰斯看著矮人期望的神色,终于意识到,又一个重要的机会到了。 在观星台的时候,兰斯就觉得矮人布朗可能是一个极重要的人物,没想到他比想象中更加重要。他是熔炉的继承者,等于是半个矮人的国王。这次芬顿对矮人宣战,战况如何姑且不论,单从熔炉一族所采取的态度,连萨格拉丝隧道的情报都要出卖,就知道情况对矮人是相当不利。要知道,这条隧道虽然是地底部族所建,但高山矮人同样可以利用的。卖给人类,等于是卖掉了一个潜在的军事要道。 眼下,矮人希望兰斯做自己的中间人,真是好运送上门来。狡狯如兰斯,不可能只做一个单纯的中间人角色。兰斯打定了主意,正色道︰“让我们坦诚相对吧,美髯布朗。既然你已经表明了立场,我来说说我的。我不是芬顿的贵族,但是,我是芬顿的牧师。” “牧师?人类的牧师不是都” “我是最后的牧师。”兰斯郑重的说道,“你可能听说了,人类的牧师都失去了神力。这是真的,因为伟大的创世神把神力集中起来了,为了要帮助人类度过眼前的厄运。而我,就是神所选择的人。的确我的年纪尚浅,牧师等级也十分有限,但我一定会坚持到底。因为,对自己的怀疑便是对神的不敬。” 看到矮人将信将疑,兰斯问道︰“要我施展一个神术吗?” 矮人马上摇头。布朗可不是傻瓜,正是用得著兰斯的时候,至少表面上一定要彼此信任。 “我从神那里得到了启示,太古的恶龙即将复活。我此次来荒脊哨所,便是要阻止这件事的。龙的复苏,需要一个兽人萨满的祈祷,前后共需六十个太阳日的时间。从兽人接触到巨龙,今天已经是第五十个太阳日,依照预言,荒脊哨所在昨天彻底毁灭了。我和我的信仰者们也因此被封在地底。不过,这也是我的使命所在。只要能赶在恶龙复苏之前消灭兽人萨满,我个人的生死又算得了什么呢。唯一的担心,是怕我迷失在地下的迷宫中,不能及时完成使命。熔炉之子,和你重逢之前,我一直是这样担忧的。而现在,我把一切都看作神的旨意。冥冥之中,自有一双无所不在的手在庇佑著一切。” 矮人完全被兰斯说糊涂了,“你的意思是?请尽管说,兰斯,哦,兰斯牧师,以熔炉的名义,我美髯布朗对你是完全信任的。” “很简单,熔炉之子。我在地下世界寸步难行,正如你无法亲自与芬顿王交涉。但是,如果把我们的位置调换一次,你会发现,一切都非常简单。而这,也正是真神的旨意。” 矮人问道︰“你的意思是说,由我去寻找那个萨满祭司,而你带我向芬顿王交涉,是这样吗?” “是的。熔炉之子,我想你一定看到了,时间,才是目前最关键的。在十天之内,我必须阻止巨龙复苏,我知道巨龙就在阿穆尔,可是我在地下连东南西北也分不清。而你则要尽快找到圣心城的隧道出口,但圣心城距离阿穆尔有几百里,等你找到隧道口,只怕北方的战争已经扩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不是吗?这件事如果交给我来做,我可以运用我的影响力,使芬顿王立刻停战,即使你还没有找到那隧道的出口。” 美髯布朗将信将疑,又问道︰“但你说你不是贵族。” “至少我是最后的牧师。熔炉之子,你不是也曾说自己是家族的逆子?时间紧迫,让我们坦诚相对吧。” 矮人陷入深深的沉思。兰斯说得不错,要在短时间内找到巨龙隧道在圣心城的隐秘出口,基本没有希望。北方的战事又十分紧张,容不得半点耽搁。如果兰斯真能有影响芬顿王决策的能力,那可说是矮人最后的救命稻草了。况且兰斯的要求不高,只是要矮人帮助追捕一个兽人萨满。兽人萨满,那本来也是遇到一个杀一个…… 美髯布朗正想答应,兰斯却说︰“我知道事关重大,你不能不多作考虑。但事情紧迫,不容再拖。这样吧,我先去和妹妹们会合,你在考虑考虑,明天再给我答复。” 兰斯说完,起身走出了洞穴,留矮人一个人在那儿思考。 这叫欲擒故纵。牧师得意的想道。萨格拉丝醒不醒,我才不管他呢。重要的是布朗要我去说服芬顿王,就得先送我出地下。矮人是洞穴专家,再加上纳瓦什这个技术怪才,看来不愁离开地底了。哦,要是矮人们真能把那个兽人干掉,也算大功一件,对得起莫比对我的重托。只是可怜了那个兽人。 慢著,我可怜一个兽人做什么?莫非这些天来看了太多死亡,人变得善良了吗? 可怜盗贼西隆无声无息的出现了兰斯面前。兰斯停步,审视的看了西隆两眼。盗贼那张不漂亮的脸上写满了犹豫与期待。兰斯心道,又有好事来了。 西隆犹豫著开口道︰“我刚和你那些魔法师谈过,兰斯。坦率说,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追随你。你既不是一个好战士,也不是一个高等魔法师。你没有强者的气势。” “你搞错了,盗贼。他们不是追随我,他们依靠我。” “哦?这我就更不明白了。他们凭什么依靠你?你有什么力量使他们依靠你?” “呵呵,一个人的力量,并不在他的武技有多强,他的魔法有多强。这个道理,卡宾、莱森格他们比你更清楚。你就是太坚信力量了,你的同伴也是一样,这才选了最不合适的人作为队伍的领袖。” 西隆脸上呈现出惊异、胆怯的神色︰“你在说什么?兰斯?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你当然明白的,我的盗贼团团长。”兰斯把一张小纸条塞进西隆手里,那是西隆给老科莱恩店长的字条。 西隆看了字条,吃惊得嘴巴都合不上了,过了老半天,才阴狠的问了一句︰“你要告发我吗?” “告发你?哈哈。我到哪里去告发你?我们现在在深深的地下,头顶是几百米的废墟。我们谁都出不去了。” 西隆愣住了,“你说得对。兰斯。你这个人的确有点厉害。你从何时看出我就是西隆的?” “那重要吗。倒不如你来问我,一个人要怎样才能获得可以让人依靠的力量。你的盗贼伙伴混的太惨,这全是你的错。” 西隆烦恼的说道︰“他们不该选我当团长。我拒绝过的。” “但是你最后还是同意了。你不适合做领导者,正如我不适合作战,西隆。我觉得你体内流著冒险家的血。你不由自主的脱离领导者该走的路。” 西隆怒道︰“你知道多少?!我很拼命的在照顾他们。他们活在一个政治夹缝里,随时可能被一句戏言剿灭。” “是啊。所以你把他们带到荒郊野外,教他们去抢劫那些穷到没人管的镇子,然后一个人逃出来冒险。还要打著照顾别人的名义。” “我的确是在照顾他们。不管你怎么看我的。” “那个魔法包裹,是吗?那是一个借口。我从你那里把它拿走,可你并不想要回去。如果我没猜错,那包裹不是你的,是兵团共有的财产。是这样吧?所以,你只是在找一个理由推卸责任。” 西隆气极败坏,用力甩了两下手,仿佛要甩掉皮肤上粘著的什么东西,“那本来就不是我的事。我都告诉你好了,我是绝冬国的死刑通缉犯,躲进那个该死的兵团还不到一个月,就碰到那种事!我根本什么都不该管。” “那么,你还有什么可气恼的呢?” “我……我也不知道。” “我来告诉你好了,告诉你我对你的看法。我的老师曾经说过,世界上有三种将军,第一种喜欢什么事都自己做,让他的士兵歇著;第二种身先士卒,和他的士兵一起冲锋陷阵;第三种,让他的士兵去战斗,自己远远站在华盖下面望著,根据战场上的形势发出命令。” 西隆想了一会,又问道︰“我是第一种吗?” “如果你是第二种,你的盗贼团就不会像现在一样惨。但只有你成为第三种,才能算合格的领导者。而现在”兰斯盯著西隆的眼楮,盯了十秒钟,西隆并没有逃避兰斯的视线,“我会替你照顾你的盗贼团。如果,我们能一起回到地面上的话。” 兰斯向西隆打个手势,大步离开了盗贼团首领。 他一边为了自己巩固了魔法包裹的所有权而感到欣慰,一边也不由得想起了他的老师,灵魂引导者西奥。三种将军那段话,正是灵魂引导者西奥教给兰斯的。后面还有一个引申的问题,说的是如果战况危机,必须要将军亲自上阵、激励士气的情况。 是的。第一种将军,西隆那样的人,必定会战死沙场。矮人布朗是第二种人。对矮人来说,有不勇猛的部下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吧?因此也就谈不到什么共同作战了。兰斯自己不是将军,要他主动上阵,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兰斯记得他是这样回答西奥的︰“如果有一种情况,必须要我亲自上阵才能取胜,那么我会全军撤退,放弃这次战役。” 西奥很奇怪,问兰斯为什么。兰斯笑了。说因为他上过真正的战场,亲眼目睹骑士团团长被兽人中的神射手在一公里开外射穿了脑袋。 “我知道我很脆弱,很容易死亡,所以,我永远也不会冒险,即使失掉了风头,即使有时要做出退让也无所谓。只要最后的胜利是我的。比起面对面的杀死对手,我更希望让他死亡时,不知道为什么而死,不知道死后去恨谁。” “叱 风云!纵横捭阖!”兰斯出声的大笑,“就让他们去风光吧。” 兰斯回到神圣帝国号停著的广场,看到纳瓦什和安切洛蒂变成了两个侏儒,在那台侏儒型科魔机里跳进跳出,小雅希蕾娜则笑嘻嘻的在旁边看著。 一看到兰斯来了,侏儒纳瓦什在科魔机里探出脑袋,用那缩短了的小手臂像兰斯招手︰“快过来!兰斯!给你看看我是怎样开科魔机的!” “大头侏儒!好笨!”小雅希蕾娜大笑,纳瓦什装作没听到,不理她。“哥哥,来看笨侏儒表演呀!” 兰斯高兴的跑过去,抱起撒娇的小雅希蕾娜,轮了一圈。纳瓦什大叫“出发”,合上了科魔机的盖子。那小型金蚂蚁一蹦老高,在空中张开了光翼,借著跳跃的余力缓慢向上飘浮。 安切洛蒂侏儒背著手,慢慢靠到兰斯身边︰“纳瓦什的确是一个天才。即使以普雷斯顿学者的身份,我也不能不这样说。这个格廷根小子是一个天才。” “变形术。是你帮他施展的吧?” “是的。四级魔法,比起纳瓦什的创意,根本不值一提。” “的确是异想天开!变成侏儒启动侏儒型科魔机!看似每个人都能想到,可却只有他一个想到了。他带来侏儒型科魔机,就是为了这个吧?”兰斯感慨的说道。 看著在天空中打转儿、翻筋斗的纳瓦什,兰斯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兰斯知道,纳瓦什是因为安切洛蒂在水晶球的研究上领先一步,才非要在侏儒型科魔机上争回面子。洛马特老神甫曾说过一句谚语,天才因天才而死,劝导年轻的教士要韬光养晦,不可锋芒外露。 这句不祥的谚语啊。只希望,纳瓦什能一直快乐的进行他的研究吧。 小雅希蕾娜敲著兰斯的后脑,要他听自己说话。 小女孩附在兰斯耳边轻轻的说︰“哥哥我们去那边,让两个笨侏儒自己玩!” “嗯。” “哥哥背我!” “好的。呵呵。” “这边这边!” 兰斯背起了可爱的小雅希蕾娜,朝她指的那个方向走。那里是洞穴的转角,转弯后,眼前却是一道地底悬崖,兰斯就沿著悬崖边的小路蜿蜒而下。地下没有风,不知哪里有水滴滴落在石头上,发出玻璃钟一样晶莹的声音。 小雅希蕾娜抱住兰斯的脖子,轻轻把小脸贴在他背上。 “哥哥?” “嗯?” “你讨厌侏儒吗?” “一点点吧。” “哥哥为什么讨厌侏儒?” “因为他们吓唬小雅希蕾娜呀。” “喔。”小雅希蕾娜点点头。过了一会儿又问道︰“哥哥你讨厌西方人吗?” “不讨厌啊。但是那个老是跟在身边,妨碍我和小雅希蕾娜在一起的就讨厌!” “哥哥讨厌仙妮姐姐吗?” “讨厌!”兰斯毫不犹豫的答道,“那女人,不让我跟小雅希蕾娜在一块呢!坏女人!” “不要。哥哥不要讨厌仙妮姐姐。仙妮姐姐不是坏人,房子失火的时候,是仙妮姐姐把小熊从房子里救出来。她的头发都烧焦了呢。” “想不到仙妮还做过这样的事。”兰斯回忆起仙妮憔悴的模样,心中也禁不住有点后悔。仙妮不是坏人,从来都不是。她只是想要为同伴多做些事情而已。隆巴多死后,就没有和她谈过话了。她一定也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吧?也许我不该逼得她那样紧。 但他狠了狠心那都与我无关。世上受苦的人多著呢。不独她一个。 小雅希蕾娜又说︰“还有哦,在小镇里遇到的坏人,哥哥也不要讨厌他们。” “那些温沙的流氓?”兰斯惊奇的叫道,“不行,那种人,欺负雅希蕾娜妹妹的坏家伙,不可能原谅他们。” “不要。哥哥要原谅他们。那个,雅希蕾娜觉得,觉得……他们也不是太坏啦。镇里的小孩子都不肯跟人家玩,笑人家的耳朵呢,还说,这么高的个子还要和小孩玩,羞不羞。” “那些坏蛋小孩这么说了?!”兰斯生气的问道。 “嗯。可是,也不怪他们啦。反正在德拉尼尔的时候,也只有马奎跟雅希蕾娜玩。长老说过的,跟雅希蕾娜玩的孩子会遭到圣者的诅咒,雅希蕾娜是坏孩子,会害了别人的。都是雅希蕾娜的错哦,哥哥谁也不要讨厌。” 兰斯感到胸口很堵,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默默的抱紧了小雅希蕾娜。 “哥哥不要讨厌别人。哥哥,那样的哥哥,雅希蕾娜不喜欢。哥哥要笑著才好看呢!比所有的人都好看!” “雅希蕾娜……” “虽然哥哥很忙,总是有事情,总是把雅希蕾娜一个人留在家里,可是雅希蕾娜有可爱的阿银、咖啡,有可爱的小熊宝宝。所以雅希蕾娜很开心,从来不寂寞哦。而且,而且……哥哥总是会回到雅希蕾娜身边。每一次都会。然后温柔的摸著雅希蕾娜的头,说一些教训人的话……然后,哥哥笑,笑得像阳光一样。哥哥笑的时候,草比往常更绿,阳光比往常更亮,好像全世界所有的雨都回到天空,变成金色的云。那个时候,那个时候!” 兰斯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沉到了比幽深的地下悬崖还要深一万倍的谷底。那里是永夜的地狱,即使纯洁少女的笑容也无法照亮的地方。 雅希蕾娜,对不起。哥哥让你失望了。 那些温沙人都已经死了,为他们的轻浮付出高昂的代价。侏儒们也都死了,只留下小孩子,以后要过著他们所不理解的“幸福日子”。仙妮坐在一个本不属于她的位置,过著烦劳痛苦的生活,而那个位子是我送给她的。 小镇的人们很快要和阿穆尔的宪兵打仗,这件事是达席克做的,但是我不会阻止。我必须要利用这件事,给那些镇外的盗贼一个存在的理由,于是,会让更多人痛苦吧? 还有,那些毁掉了小雅希蕾娜童年的精灵们,那个欺骗雅希蕾娜的魔族,他们都迟早要付出代价。即使雅希蕾娜不愿意我这样做,我也一定会做到最后的。 所有这一切,所有这一切你不想看到的事,你都不会看到。因为雅希蕾娜,真正伤害你最深的人,就是我啊。即使是错误也好,即使是虚假也好,我会保护你,照看你,让你拥有你想要的幸福。这个世界,不像你想象的那样纯洁,配不上你纯真的笑颜。所以,就让我给它披上美丽而虚伪的纱巾,把它装点得光明一点吧。 神啊,如果你真的存在,如果你在天上望著我的话,请让我做得更完美。让我的邪恶吞噬世间的邪恶, 让我的罪孽淹没世人的罪孽。 我不需要任何救赎,因为我罪无可恕。 我会完成老神甫的遗愿,既然他是错的,就让我用错误的方法完成。 此外,更重要、最重要的是,我一定会让你幸福的。只要在这肮脏的世界,还有人配得起幸福的话,那一定就是你了,如此纯真,如此善良,如此美丽。 很久很久,兰斯的心一下一下的抽痛著。他不认为自己做错了,只是做得还不够好。他还不够强大,不能让整个世界在雅希蕾娜的眼中变样。 雅希蕾娜悄悄把头枕在兰斯肩膀上,兰斯只好低下头,看著脚下的路面。因为如果他此刻看见她纯洁的双眼,只怕会悔恨的哭泣。 “哥哥的背好温暖。被哥哥背著的时候,好像会永远、永远在一起似的。” “嗯。一定会永远、永远在一起的。永远也不会放开我的小雅希蕾娜。” “骗你的。” “什么?!” “都是骗哥哥的。人家、人家最喜欢哥哥了。比喜欢咖啡还要喜欢,比喜欢小雅姐姐还要喜欢。” “阿银呢?哥哥和阿银,哪一个是雅希蕾娜更喜欢的?” 雅希蕾娜不说话了。把手指伸进小嘴里轻轻吮吸,开始认真考虑这个问题。 第093章 奇袭灰矮人 兰斯等人在穴居人城市逗留了半日,除了谢铃在科魔机上留守,其他人都先后来到穴居人城,享受了一顿虫蜜薄饼大餐。 厨师莱森格对这种地下美食赞不绝口,称其为“独辟蹊径的美味”,安切洛蒂却把两块薄饼用奇怪的液体浸泡起来,说要研究薄饼的成分。 至于三个女孩子,早就饿了,都不声不响的大吃。夏菲吃得小心斯文,其他两个就不那么注意。小雅不停帮雅希蕾娜擦掉嘴角上的饼渣,她自己嘴角上的则由兰斯偷偷拂掉。 饮料是稀释的虫蜜。虽然和薄饼是同一种原料,口味却相当清凉,有点粘粘的,可以涂抹在薄饼上一起吃。兰斯对这个情有独钟,一个人就喝了好几瓶。 矮人铁锤布朗只要不是正面交谈,兰斯还是喜欢叫他铁锤布朗提议到最近的底下部落抓壮丁回来,重新开凿出荒脊哨所的通道,再由荒脊哨所跳跃到地面。毕竟荒脊哨所的位置是已知的,比寻找其它出口要容易。 兰斯想了一下也就同意了,又补充道:“停机坪那里整个都被金属板封著,难以挖掘,只怕我们要避开停机坪开凿出口。” 矮人点了点头:“这个好办。我们可以抓一些土地精来做。那些丑东西不知用了什么法子,每逢开凿新地道的时候,总能避开岩石较多的区域。他们肯定也能避开成堆的金属板。” “土地精?那是什么?”西国人特洛洛插嘴道。 由于有克兰这个屏障,赤海的魔兽很难进入西方五国的地界,是以西方人对魔兽的见闻并不多。 “地表地精的近亲。据说是被古代的龙族胁持到地底的。除了挖洞,别的方面都比地上的表亲要差。皮肤是灰色,所以叫土地精。” 兰斯问道:“这附近有土地精吗?” “有的。我们的穴居人俘虏可以带我们去。但是要小心,那是个数万人的大城。而且,土地精的街道像他们变形的脸一样乱七八糟,不像穴居人城市建造这样规律。凭我们现在的人手,要占领全城有相当困难。很耗时间。”铁锤布朗说。一到要打仗的时候,这位矮人领袖的头脑就变得十分清明。“本来我们打算直接穿过那里的。” “开凿向上的地道需要多少人手呢?” 铁锤布朗伸出一只短粗的手,说道:“有一百人足够了。我们可以每次捕二十到三十个土地精,轮番工作。运气好的话,三天时间就可以挖一百米。” “偷猎地精啊……”兰斯点了点头。矮人是隧道里的专家,这些事情交给他们就好。 这样,吃过了正餐,矮人们提来了两个穴居人向导,开始组织袭击土地精的队伍。这是兰斯第一次看到活的穴居人。这东西有著绿色带褶的厚皮,臃肿的身体和又细又短的四肢,活像一棵不带刺的仙人掌。兰斯对那怪物上下打量了一番,的确没有眼楮,对应的额头上有几个小凸起,是感应土层振动用的,类似于加强的耳朵。 没有眼楮,看起来怪怪的。要对著这种东西讲道吗?牧师无聊的想道。不是本教皇不善良,有的种族只能用于奴役。 地下狭窄,普通的人类战士很难派上用处,兰斯和矮人商量了一下,确定了土地精偷猎队的人手:穴居人和六个矮人战士、西隆打头阵,矮人布朗、兰斯、夏菲和小雅居中策应,一个矮人战士和安切洛蒂在后面负责联络。其他人原地留守。 但是小雅希蕾娜却非要跟兰斯哥哥在一起,可怜巴巴的扯著兰斯的衣角不放。不得已,只好把她也带上了。临走免不了又是一番叮嘱,要小雅注意看好雅希蕾娜,一旦遇到危险,别管兰斯,带著雅希蕾娜就逃。 “知道了知道了!”小雅笑眯眯的看著兰斯,“哥哥真是的!” 你知道了什么呀。兰斯有苦说不出。要是打起来,我可没能力保护你! 身边的夏菲用非常轻蔑的眼神瞥了兰斯一眼,嘴唇一弯,露出了一个若有若无的微笑。 土地精的城市距离穴居人城并不远,但地下隧道崎岖难行,走起来相当累人,没过多久,小雅希蕾娜又爬到兰斯的后背上了。 兰斯左右无事,跟女孩子们开起了玩笑。他想起从教皇亲卫队的地精那儿学来的一句土话,“拉卡尼休”,那是个万能的发语词,只是不知土地精是否使用。 “要学会说地精话非常简单。只要一个小小的诀窍,就能在地精群里混了。当然,事先要用幻术法术,免得被地精认出样子。” “真的吗?哥哥?”小雅和雅希蕾娜都满怀期望的看著兰斯。 “切。”夏菲扁著嘴唇,吐出一句话来,“别听他胡说,小雅妹妹。吹牛呢!” 雅希蕾娜冲夏菲噘起了小嘴儿:“哥哥才不吹牛。” 小雅不说话,看看夏菲,看看雅希蕾娜,又看看兰斯。兰斯笑了,用手指在空中画了一个小圈,继续说道:“关键是发语词。一个发音,靠语气、手势的不同,可以表达多种意思。芬顿语和古西国语里都有类似的例子。地精的语言非常粗陋,大多数感情词都用一个字眼表达,并且还是发语词,每句话前边都有。” “哼,你倒说说看,那个发语词是什么?”夏菲不依不饶的追击道。 兰斯道:“拉卡尼休。” “喔!拉卡尼休!这个我听说过!”铁锤布朗插嘴道,“每次去打地精的时候都听到这个词。几百个、几千个地精一起,乱糟糟的喊,‘拉卡尼休!拉卡尼休!’原来是这么回事!” 小雅希蕾娜立刻冲著夏菲嘻嘻笑:“看看!看看!” 夏菲道:“那说不定是战场上的口号。比如芬顿大兵的‘冲呀、杀呀,为了国王’什么的……” 夏菲的嗓音不是非常甜,带著一点久病的少女所特有的沙哑,冷漠,但是十分惹人恋爱。用这样的嗓音学说芬顿大兵的口号,听起来真有种说不出的味道。兰斯和铁锤布朗都乐呵呵的看著夏菲表演,小雅红著脸小声说:“夏菲姐在说什么啊……” 夏菲发现不对头,立刻怒道:“兰斯!你笑什么呢?!不许笑!矮人也是!” “夏菲小姐真厉害。学什么像什么。”兰斯微笑著说。 小雅连忙帮夏菲说话:“学姐最厉害了。无论什么都做得很好。好多人崇拜她。是吧,学姐?” 夏菲叹了口气:“小雅……不要什么都帮腔。” 铁锤布朗突然说道:“收声!”把耳朵贴在岩壁上静静的听了一会,“是自己人。” 他们于是停在原地。过了一会,一个矮人战士匆匆的跑了回来,忙不迭的向铁锤布朗报告,讲的是矮人语。 兰斯他们都看著铁锤布朗的脸色。矮人的脸色铁青,无疑听到了什么不好的事。 铁锤布朗道:“灰矮人。大概有几百。灰矮人把土地精的城市占领了。” “灰矮人?他们占领土地精的城市干什么?” “跟我们一样,让土地精干活。灰矮人把他们的炼钢炉搬来了,熔化矿石,再把半成品运回自己的城市。现在整个土地精城变成了大炼钢厂,热气腾腾。啧啧,真是前所未有的景象。”看铁锤布朗赞叹的样子,似乎对土地精城里的炼钢厂非常神往似的。 另一个矮人大笑,又说了几句话。铁锤布朗也豪气的捧著肚子笑起来。又对兰斯说,“灰矮人的设备不错,只是要运回晨星太困难了。我觉得可以就地建个打铁厂,把金属矿石利用起来……” 兰斯又好气又好笑:“那你的任务怎么办呢?” 矮人一拍大腿,铠甲上的锁片叮叮的响了半天,“喔!一说打铁,什么都忘了!” 夏菲轻蔑的瞟了矮人一眼,抱起了肩膀:“是不是要等灰矮人替我们把铁铲打好呢?” “不管怎么说,先把人集中一下!灰矮人可不是那么好对付!” 一行人在土地精的门口重新集合。作为斥候的西隆和一个矮人战士回来得最晚,却各自抓回来一名俘虏。一名俘虏奋力挣起身子,对铁锤布朗一连串的矮人土话,被铁锤布朗一脚踢在圆肚子上,“哎哟哎哟”的倒了。 “呸!下流坯,低能儿,矮个儿!”铁锤布朗对著那俘虏脸上吐了好几口口水。 兰斯听了,心里暗觉好笑。矮人还骂别人矮。不过仔细瞅瞅,灰矮人的体形的确较铁锤布朗等高山矮人短粗,也许是常年在地下打洞造成的吧。只是没想到矮人对身高也很在乎。 “我们还是把这两个灰矮人带回去再审问。这里离城太近,可能被发现。”西隆皱著眉头道,好像对矮人殴打俘虏很不满。 铁锤布朗答应著,又在那灰矮人屁股上踩两脚。 一行人又返回到穴居人的城市。铁锤布朗马上选了一间偏僻的洞穴屋设立刑堂,兰斯把女孩子们赶走后,又回到了刑堂,想看看矮人们怎样审讯。 说是刑堂,可他们手里连一件像样的刑具也没有。只见铁锤布朗和另外两个矮人打著赤膊,对那灰矮人拳打脚踢,外带矮人语的破口大骂。不料那短粗的灰矮人却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虽然眼眶乌青鼻口窜血面目全非,却一点也不服软。他双手抱头,膝盖屈在肚子上,嘴巴得闲时还会对高山矮人还骂。 这种场面与其说刑讯,不如叫矮人街头斗殴。铁锤布朗等高山矮人好像都把最初的目的忘了。看得兰斯不住摇头。不经意间看到阴影里的西隆,那盗贼的目光简直是怒不可遏。想不到西隆对虐俘的行为如此不认同,倒是一个善良的人。 又打了片刻,西隆终于忍无可忍,把一把外观破烂的短匕首横在灰矮人头上,几个高山矮人连忙缩手,用矮人语向西隆大声抗议。 铁锤布朗怒道:“干什么?贼,你要袒护败类灰矮人吗?” 西隆冷笑:“谁要袒护他!只是看不惯你们这帮北方乡巴佬罢了!” 一个矮人问铁锤布朗:“他说什么?” “乡巴佬!就是……”一连串的矮人话,另外两个矮人也懂了,目眦欲裂,全身的肌肉绷起来,齐声向西隆怒吼。 兰斯一看情况不对,正想上前劝阻矮人,却被西隆一句话震住了,留在原地没动。只听那西国来的盗贼团首领昂然说道:“你们听好了,这些北方的蛮子矮人!用刑乃是一门艺术,粗人领会不了的艺术!不懂就不要乱用!拳打脚踢成何体统?简直是亵渎神灵!呸!” “啥?”铁锤布朗愣在当场。 于是,盗贼西隆接手了审讯一事。他先叫矮人们把那灰矮人捆绑起来,平放在穴居人的土床上,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根小木棍,不慌不忙的用匕首将木棍削成细细的几十根牙签样的东西。接著又叫矮人们按住那灰矮人,双手食指拇指各夹起一根牙签,一使力,那木头表面立刻泛起微微的白光。兰斯知道,西隆将斗气注入牙签了。此时这两根牙签比密银针还要坚硬。 西隆笑眯眯的走向灰矮人。那灰矮人预感到不好,拼命蹬腿挣扎,铁锤布朗又扇了他两个大大的耳光。 “要怎么做?”铁锤布朗问西隆。 盗贼又是一阵冷笑,笑得矮人们头皮发麻,细声细气的说道:“很简单,把竹签钉进手掌肌腱和骨骼的缝隙里,看最多能钉多少根。通常是一定要用竹签的,因为竹签的纤维更规则,不会划伤手掌的神经。我们在地下只好从简了。呵呵,这在我们绝冬国是入门级的手段。” “喔……”铁锤布朗傻乎乎的点头。 兰斯一指床上的俘虏:“翻译给他听。” 铁锤布朗给那灰矮人和两个同伴翻译。但见几个高山矮人红扑扑的脸庞和灰矮人的灰脸都慢慢变成菜色。房间角落里传来一声尖叫,和双腿蹬地的“噗噗”声,是吓坏了的另一个俘虏发出来的。 “有个问题。为什么一定要避开手掌的主要神经呢?反正也是在用刑。”兰斯一边问西隆,一边饶有兴趣的继续观察矮人们的脸色。 “这个问题问得真好,不愧是兰斯大人。看来,大人已经渐渐了解用刑的乐趣了。其实是这样的,疼痛是一种刑罚,破坏肌体、造成残疾是另一种。” “眼前的情况,即使造成不能修复的伤害也没什么吧?继续翻译,把我们的对话都翻译过来。” 铁锤布朗哼哼了一声,给其他矮人作翻译。矮人们刚刚运动过,都是一身大汗,此时却又从热汗中出了一层细小的冷汗珠。 “您说得不错。的确给受刑的人造成残疾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大多数情况这都是难于避免的。但是,如果在享受‘痛刑’的时候给受刑者造成残疾,接下来不就没法享受‘残刑’的乐趣了吗?这想必是用刑者和受刑者都不想看到的吧?”西隆无比陶醉的说,“因此,我们非要避免那种情况。顺便说一下,我在绝冬国的记录是七十五根竹签,没有造成致命伤。” “七十五根啊。不知今天能否打破这个记录呢?” “不容易,毕竟手头没有合适的工具。我尽力而为吧。矮人们!你们可要抓牢了!若是坏了刑罚的艺术,唯你们是问!” 一众矮人汗如雨下,死死的抓紧了灰矮人的四肢。那灰矮人大声惨号,说的虽是矮人语,兰斯也听明白了,肯定是“我全说,别用刑了”。但西隆的兴致正高,怎么可能半途而废呢。 兰斯不愿看下去,转身离开了洞穴。想了想,又在门上加了一个隔音的魔法盾,就去陪他的小妹妹们玩去了。 过了半日,铁锤布朗带著剩下的一个灰矮人向兰斯报告。那灰矮人全身上下完好无损,却蜷缩成一小团不停的颤抖,像一只受惊的刺猬。 铁锤布朗的脸色仍不太好看,做事向来直来直去的矮人今天算好好上了一课,需要很长的时间消化吧。“灰矮人说了。什么都说了,还要帮我们行动,只要别对他用刑就好。” “用刑?”趴在兰斯膝盖上的小雅希蕾娜竖起了长耳朵,“用刑是什么,哥哥?” 兰斯随口说:“用刑就是逼别人吃变质的虫蜜薄饼。” 小女孩把眼楮瞪得异乎寻常的大:“那真可怕!” 布鲁诺和云达是芬顿平原地下最强大的两个灰矮人部落,也是穴居人、土地精等低下地底种群的代主人,只有仅有的几座魔族城市和八脚蜘蛛城才不受他们控制。一千年来,布鲁诺和云达两个部落一直为了地下世界的统治权相争不下,发生了上百次大大小小的战争。直到芬顿八世纪,布鲁诺部落在一次大会战中击溃了云达部落的军队,僵持不下的局面才有所改变。战后,布鲁诺部落将云达部落的王室,钢炼一族软禁在布鲁诺的地界,又将整个云达部落被拆散,以布鲁诺部落的代言者的身份派遣到各个从属部族。由此,整个地下世界渐渐归于布鲁诺部落的统治之下。 但是,布鲁诺部落的统治看似坚固,却有一个很大的危机,一直潜藏而未被发现。因为布鲁诺部落将军的疏漏,钢炼一族中有一名年轻的男性遗落在外,被云达部落的矮人们保护起来,百年来隐忍不发,等候复仇的时机。这位年轻的钢炼之子名叫城墙爱德瓦,当布鲁诺部落粗心大意的将一座土地精城市拨给拥戴城墙爱德瓦的云达一支时,便为第二次灰矮人战争埋下了祸根。 而为城墙爱德瓦中兴云达提供了契机的,更是一个谁也想象不到的小人物。云达部落公认最胆怯、最无风骨、一有危险就会投降、受到全部落鄙视的灰矮人哨兵,胆小道格。 事情发生在芬顿九世纪的最后一年。胆小道格和另一个哨兵在巡察时失踪,一天之后,胆小道格回来了,还带来了八个布鲁诺部落的灰矮人。那为首的是一个大个儿,长相颇为威武,有著漂亮的大胡子,说话带著种古怪的腔调。胆小道格说,那位是布鲁诺部落的巡察官员,叫大个儿布朗的,有人向布鲁诺部落密报,说本城躲藏著灰矮人中的叛徒,所以大个儿布朗带人来搜查。 守城门的士兵将信将疑,城里的土地精却纷纷凑过来看热闹。这些愚蠢的生物跟他们地面上的表亲差不多,常常会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乱作一团。灰矮人怕土地精闹事,赶紧让布鲁诺部落的人通过,一边向云达部落的长老紧急通报。 在一间宽敞舒适的客厅内,云达部落的一位长老,睿智德布用粗糙的老手捻掉油灯的灯芯,换上一颗小夜明珠。做这件事的时候,睿智德布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客厅对角处坐著的年轻矮人。那正在冥思的青年矮人就是云达部落最后的王室,城墙爱德瓦。此时,在城墙爱德瓦的双肩上各有一团若有若无的火焰在燃烧著。那是神术的力量,也可视作神迹的一种。 灰矮人信奉古龙神。不论布鲁诺、云达还是其它小部落,统治者都是由古龙神的祭司,是灰矮人中最出色的群体。城墙爱德瓦继承了先祖的强健体魄和聪慧的头脑,不仅如此,他的神力也极为强劲,甚至可以用神力医治严重创伤。这也是令睿智德布最为欣慰的一件事。因为,古龙神并未抛弃云达部落。城墙爱德瓦的神力便是一种证明。 一个慌张的卫士跑进来,低声向睿智德布报告,有布鲁诺部落的巡察官到访土地精城。睿智德布心里顿时升起强烈的不安,生怕有人走漏了王子消息,但他的言辞表情却保持著相当的平静,摆手让那卫士出去了。 “什么事?睿智德布老师?”不知什么时候,城墙爱德瓦结束了冥思,用审视的目光注视著睿智德布。 睿智德布尽量轻描淡写的说道:“哦。是这样的,殿下。来了几个布鲁诺人,据说要对本城进行例行检查。” 城墙爱德瓦微笑:“是为了我的事吧?你不用瞒我,老师。” “不。我们还不能确定。我已经叫人把布鲁诺人安排在馆舍,准备让几个懂事的官员去刺探一下。” 与此同时,云达的几个官员正打著「招待人员”的旗号走进布鲁诺人的馆舍。进入之后就再没有出来。 一个小时后,心烦意乱的睿智德布又派去了第二批官员。一般情况下,这时在部落中的布鲁诺人看守会前去交涉,但这座城中的布鲁诺人却因为冲撞城墙爱德瓦已经被杀掉了。和第一批一样,这批人也是有去无回。不得已,睿智德布一边组织了矮人里的一些好手,冒充招待官员进入布鲁诺人馆舍,一边又跑去跟城墙爱德瓦商议。 结果却是被城墙爱德瓦安慰了。年轻的钢炼之子拍著长老的肩,笑道:“不要担心,睿智德布老师。我并未从古龙神得到不好的启示。让我们再看看!” 第三批人同样没有一点回音就消失了。睿智德布坐不住了,加派人手把馆舍重重包围起来,又来找城墙爱德瓦,要他赶快躲藏起来。 睿智德布道:“殿下,那八个灰矮人肯定是布鲁诺的高手。我这次派去的都是级别七以上的强悍战士,而且一早就叮嘱他们小心,结果却无声无息的陷在里头了!门外的卫士都没有听到打斗的声音!情势危机,我要多带一些人马,把馆舍攻下来,殿下不如暂避。” 城墙爱德瓦却微微一笑,摇了摇头:“我看不用。正如老师所说的,来人人数不多,实力不凡,恐怕各个是身经百战的好手。如布鲁诺人之强盛,这样的八个战士怕也不多吧?如果他们要袭击我,最好的办法莫过于用大部队围城,何必把自己的好手派到城里被围?” “殿下说的也有道理……” “我认为,这八个人不是布鲁诺部落的人。十之八九是其它灰矮人部落的人,想要和我们结盟,一举推翻布鲁诺的暴政。睿智德布,我决定亲自去看看。作下准备吧!” 灰矮人长老连连摇手,大声说道:“不可!殿下!这样太危险了!还是让我去探个究竟再说!” 城墙爱德瓦不悦道:“怎么,连老师你也怀疑我的能力吗?我的战士等级虽然只有八级,但我的祭司等级却有九级。我就不相信,随便哪个小部落的高手就能奈何我钢炼之子吗?” 灰矮人向来崇尚勇悍,各个部族的王室也是以作战勇猛著称。城墙爱德瓦能忍到这时已经足见谨慎了。睿智德布见劝不住城墙爱德瓦,只好说:“既然如此,就让我睿智德布也陪同殿下前往。” 睿智德布又叫上了部落里最强的几个好手,一起来到布鲁诺人馆舍门口。门前的卫士见到长老来了,便冲著馆舍里面大喊通报。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前几次走进馆舍报告的也都没回来。 那馆舍的门大敞四开,丝毫看不出有一点防备之意。睿智德布让人把城墙爱德瓦保护起来。走进大门没多远,就听里面一个浓重北方口音的矮人大喊:“看住,不要一次放进来太多!里面已经装不下了!” “不好!”睿智德布话音未落,已经有两个矮人“哎哟”、 “扑通”倒了下去。回头一看,却见有两个高个子的白矮人正在显露身形,手里各拿著一根圆头闷棍。往那馆舍大门一看,两个守卫的矮人远远站在那儿,对里面的情况熟视无睹。仔细一看,那守卫的身影却在微微颤抖,一条扭曲的波纹在整个大门上往复颤动。 “不好!是幻术!有人在大门上加了幻术!快保护殿下!”睿智德布大叫道,一边掏出了腰间的大锤。 身边的矮人卫士也大声吼叫,拿出武器朝两个袭击者冲过去。这时从屋内飞出两柄短柄战锤,“砰砰”两声,又打倒了两名矮人卫士。那两个白矮人已经和三名矮人战在一处。睿智德布想过去帮忙,却被城墙爱德瓦扳住肩膀。剩下的四名矮人战士大吼著向房间内冲,很快传来乒乒乓乓的打斗声。 “殿下,这些灰矮人都是白矮人假扮的!他们使用了幻术!” “小心,有魔法师!”城墙爱德瓦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抓了一把闪光粉,向头顶方向一撒。 果然,在闪光中浮现出一个人形的透明轮廓。居然是个身材晰长的人类少女,蹙著眉头,用小手扫落头发上粘著的闪光粉。 要知道,地底没有光,地底生物观察别的生物,靠的是听觉、振动和热能,寻常的隐身术在地下世界根本派不上用场。这个人类少女不可能躲过灰矮人哨兵的耳目混进城。因此,她一定是依靠远程传送魔法进来的。这种实力的魔法师不是没有,但灰矮人中却从未有人见过。两个灰矮人首领知道,这次是遇到强敌了。 睿智德布大叫一声,向那少女投出了战斧。战斧在空中被一个看不见的盾挡了一下,偏离了轨道,落在少女背后的石墙上,火星四溅。 城墙爱德瓦没有一刻犹豫,迅速唱出咒语,发出一次雷霆冲击。寻常的雷霆术对天候要求较高,也不能在洞穴中施展。但城墙爱德瓦施展的是矮人神术的一种,魔法能量在运行中是隐形的,击中目标后在体内产生电火,可说是十拿九稳的杀招。 但这次却未能奏效。那人类少女身前有一层隐形的元素屏壁,对任何元素魔法都有防御效果。城墙爱德瓦的雷霆术虽然诡异,也不能穿过她的元素屏壁,无声无息的消失在空气里。 城墙爱德瓦大为惊讶,那少女如果是魔法师而非牧师,等级只怕已经超过十五级,这在整个地下世界都是罕见的。连忙举起钢炼的权杖,高唱起古龙神庇佑的咒语。这是个强力神术,可以全方面增强施法者的力量,施咒时间也比较长。 那人类少女用右手捻著衣襟抖动,想要把灰矮人的闪光粉都弄下来。但那闪光粉是用秘方制成的,很多已经渗进衣料里、皮肤里,根本弄不出来。少女折腾了一会,没有任何起色,正在气恼,睿智德布的飞锤、飞镖接二连三的投过来。少女大怒,举起右臂,一条绚烂的火线从掌心射出,烧在棚顶上滋滋直响。少女把手臂一挥,火线便如同暴怒的蟒蛇一般横扫过去,把睿智德布的武器烧断了,碎片 里啪啦的掉下来。这还不算完,火线又喷向了灰矮人们。一个卫士从腰部一分为二,睿智德布就地一滚,狼狈不堪的闪过了攻击。 当那火线要烧到一个白矮人时,却突然转了个弯,冲向正在施法的城墙爱德瓦。幸好,灰矮人天生的一点魔法抗性救了城墙爱德瓦的命。灰矮人的王子施展完古龙神庇佑的法术,全身被一层浅绿色的魔光包裹起来。刚刚实在惊险,城墙爱德瓦汗如雨下,气息也早乱了,不过有了古龙神庇佑,他此时已立于不败之地。 城墙爱德瓦大吼一声,把权杖指向空中的少女。一股强烈的电流直射过去,把整个房间都照得惨白。这是经古龙神咒语强化过的电流,威力已接近十七级法师闪电术的水平。但那少女魔法师毫不退让,也是射出一道闪电魔法。两股魔法能量在空中相撞,向四处迸发出耀眼的能量线。灰矮人的电流更强,一眨眼就把人类少女的细电流吞没了,比之前又粗了一倍。但向前的速率却减缓了一半。一秒钟之后,那电流又是一顿,膨胀了一圈。如此几次,变成了一颗巨大无朋的大闪电球,飘行的速度却慢到极致,几乎停在半空。闪电的光把少女本就缺少血色的脸庞照得惨白,她脸上还挂著冷冰冰的笑容,容貌的美丽在此时全化成让人惊悸不已的恐怖。 原来人类少女放出的不是普通的闪电术,而是六级元素魔法中的连锁闪电。能在举手投足之间发出高级魔法,实力之强悍令城墙爱德瓦也咋舌不已。 在城墙爱德瓦和人类少女用魔法对轰时,矮人战士们也混战成一片。从房间里又跳出了五个白矮人,数量上反倒比灰矮人占优了。眼见白矮人实力强悍,瞬息之间又有一名灰矮人被砍伤,如稗草一般倒在地下。城墙爱德瓦见情势不好,便不理那人类少女的魔法,挥舞著权杖冲向白矮人战士。古龙神庇佑的魔法场又将他的能力大半转为战士能力,只留下近乎无敌的龙神魔法盾。 一个白矮人战士双手举著长柄战斧跳跃起来,奋力斩向城墙爱德瓦,但战斧尚未斩下,一道白光袭向白矮人的侧胸,把他从空中直摔到一侧的墙壁上,把墙壁边上的一张桌子撞得粉碎。木块纷飞,砸在那矮人的头顶、身上。白矮人战士大口喷血,却没有死。肋部的锁子甲凹下了一大块,但没有断裂。……铠甲质量太好了。 空中的少女魔法师大怒,居然有灰矮人敢蔑视自己的魔法,是可忍孰不可忍?把各种魔法能量倾泻在城墙爱德瓦身上,却都被龙神魔法盾抵抗住了。也有魔法弹被护盾弹开,到处乱飞,吓得不论灰矮人还是白矮人战士都跳著躲避。见此情景,那人类少女更生气了,从空中飞掠过去,一股脑的把元素力量丢在城墙爱德瓦头上。不得已,城墙爱德瓦也只有用魔法对轰,减轻魔法盾的压力。战士们害怕误伤,各自找了掩体蜷缩起来。 这时,有一个鬼魅般的身影跳出来,用闷棍将掩体后的灰矮人战士依次打昏,连睿智德布也不能幸免。城墙爱德瓦从雨帘一般的魔法能量中眺望过去,原来是一个身材很高的中年白矮人,留著漂亮的大胡须,让人过目难忘。 一瞬之间,城墙爱德瓦对那白矮人竟升起惺惺相惜的感觉。因为他自己也是以美髯著称的。 只见那后来的白矮人手舞足蹈,对著空中的人类少女大叫道:“快停手!夏菲小姐!这次的肯定是正主了!” “闭嘴!矮子!我一定要把这个不知深浅的灰老鼠烧成干儿!竟敢无视本小姐!” 那白矮人待要说些什么,城墙爱德瓦却向前一窜,挥杖砸向那白矮人的肚子。城墙爱德瓦知道,这人肯定是重要人物,只要抓到他就有挽救的余地。 不料那白矮人的厉害远超想象,含腹转身,稍稍避开城墙爱德瓦的杖头,借著转身的力道,把一柄圆头战锤抡了起来,由下到上砸在城墙爱德瓦的权杖上。要不是城墙爱德瓦天生神力,又经过古龙神庇佑强化,这一下肯定会把权杖砸脱手。饶是如此,城墙爱德瓦的大手也震出了鲜血、微微发麻。 城墙爱德瓦心中暗叫侥幸,如果不是靠神术麻醉了痛觉,这一下只怕疼也疼死了。两个矮人战士各自后退小半步,调整了姿势,又如同毒蛇突刺一般向前疾冲,收势、倒退只用了十分之一秒,而与这一次冲刺的速度相比倒更像是慢动作了。 矮人战士本来强在力量、体质,不胜于速度,但这两个矮人战士已经突破了矮人的限制,速度上达到人类高手的程度。半米的距离内便能发动冲锋! 但见两个矮人身影一花,幻化成无数片重叠的残像。权杖与战锤相撞,发出震耳欲聋的一响,又随著冲击力的波动向两旁荡去。在场的白矮人战士都是脑袋里嗡的一声,耳朵还没听到声音,就暂时失灵了! 但就在这期间,白矮人和灰矮人又各自发动了两次冲锋,交换了两次招式。当他们停下来时,权杖与战锤的握柄顶在一起,形成较力的局面。两个矮人脸对著脸,低吼发力。 看到那白矮人的威风,城墙爱德瓦难免又在心里赞叹。原来北方的蛮子里还真有俊秀角色!不经意间一瞥,那白矮人竟然也在打量自己,眼神中颇有赞赏之意。啊,是了!他一定也注意到本殿下的美髯吧。 正在飘飘然,眼前忽然黑了下来。感受不到疼痛,但有什么巨大的东西压在头顶,压弯了脖子。失去意识之前看到那白矮人的头也奇怪的歪向一侧,两个眼楮对在一起,风度尽失。 空中有人类女子甜得腻人的声音:“臭矮人,竟敢无视本小姐!统统去死啦!” 城墙爱德瓦失去意识了。 第094章 地下的小猫 兰斯巧设诡计,利用幻术魔法把铁锤布朗等矮人伪装成灰矮人,再加上灰矮人中的叛徒胆小道格的协助,一举混进土地精城市,并占领了一间房屋,作为攻占土地精城的前哨阵地。靠著黄月石传送法阵,又把夏菲也送进了城中。众人用幻术魔法封住了入口,以关门打狗的策略,先后俘获了四批灰矮人,使灰矮人的战力受到极大削弱。 计划执行得十分顺利。不料元素公主夏菲被灰矮人激怒,陷入了恐怖的暴走状态,用暴风魔法炸塌了许多房子,还把传送定位用的黄月石也弄坏了。 情势危机,牧师毫不犹豫的发动了手中的全部力量。安切洛蒂、卡宾、莱森格四名高等魔法师,再加上谢铃率领的骁勇善战的英仙女战士,从土地精城市的正门发动了突然袭击。此时城内一片混乱,灰矮人的首领被埋在倒塌的房屋底下,哪能组织起有效的抵抗?土地精们天生胆小,没有灰矮人的监督,兰斯一串火球射过去就纷纷作鸟兽散了。兰斯等人一路杀到铁锤布朗所在的馆舍,把埋在下面的灰矮人和高山矮人都挖了出来。云达部落的祭司城墙爱德瓦就这样落在了他人类同行的手里。 有了城墙爱德瓦这张王牌,兰斯更加有恃无恐,命令英仙的女战士们护著灰矮人叛徒胆小道格到城市各处去喊号,威胁全城的灰矮人和土地精投降。这招非常有效,一个小时不到,土地精的主人就从云达部落的灰矮人,换成地上来的邪恶牧师兰斯了。 牧师粗略的审问了灰矮人的两个头领城墙爱德瓦和睿智德布,又跟胆小道格对了口供,得知眼前这一群落魄的灰矮人原来是地下大族云达部落的遗族。牧师开动他恶魔的智慧,想出了一个前无古人的大计划来:要灰矮人和高山矮人结盟,以巩固自己对眼前这座地底城市的统治。 于是,兰斯带著草拟的羊皮纸盟约去找铁锤布朗。铁锤布朗在之前的战斗中受了伤,在临时的医务室内休息。兰斯走进房间时,小雅正在照顾矮人呢。克兰城的学生大小姐把一条条麻布胡乱的绑在铁锤布朗身上,把矮人绑得大了一圈,活像结茧的虫子。看到兰斯来了,铁锤布朗露出了扭曲的微笑。 兰斯把羊皮纸放在铁锤布朗面前。矮人纳闷的看了两眼:“这是什么?” “盟约。高山熔炉一族与灰矮人钢炼一族的盟约。”无耻的牧师微笑道,他那种近乎天真的笑容微笑,连铁锤布朗这样的矮人美男都不能不甘拜下风,“从即日起,熔炉世家的矮人与钢炼世家的矮人世代为善,互为外助。五百年之内,双方不得以任意理由撕毁盟约,否则将会受到打造之神与矿脉之神的唾弃,终生不能打造出一件魔法装备,终生找不到新的矿脉,及,祸及子孙一百代!请在这里签署熔炉一族的名字。” “让我跟灰矮人结盟?你是疯了吗?你懂得矮人的荣誉吗?打死我也不签!”矮人大怒,如果不是身体伤得厉害,肯定要跳起来把那张羊皮纸抢过来扯碎。 “喂,你听清了,美髯布朗,这可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拟定的盟约,灰矮人一方也已经签字。”兰斯不满的说道。 “不行!我是熔炉之子!不对!这种可耻的行为是个高山矮人就不会做的!灰矮人不是矮人,是老鼠!是专门在地底挖洞偷别人矿石的老鼠!矮人怎么能和老鼠结盟?呸!呸!我拒绝!还有,以后不要在背后叫我铁锤布朗!” “是吗?那真可惜呢。”牧师站起身,背向铁锤布朗踱了两步,“钢炼一族已经答应了,要驱使全城的地精帮助我们打通巨龙山到地面的通道。几万地精啊,你想想,还有别的什么更能引起芬顿人的注意?只要把这几万地精摆在地面上、阳光下,芬顿的国王再蠢、再笨,恐怕也只能相信巨龙隧道的存在了。人类和矮人有著共同的敌人。这是个事实,而你的任务,不就是把这个事实讲给芬顿人听么?” 铁锤布朗想了一会,还是有些犹豫,问道:“那么,我们要帮灰矮人做什么?他们不会无偿的帮忙吧?” “很简单,帮助钢炼一族复国,打败布鲁诺部落。” 铁锤布朗立刻把眼楮一闭。跟灰矮人结盟已经够丢祖先的人,还要参与老鼠内战!这也太丢人了。“不干!我绝对不干!” “布朗先生,该换绷带了。”小雅温柔的声音带著一点歉意。“这次的事情由小雅希蕾娜负责。雅希蕾娜?” 铁锤布朗刷的睁开双眼,看见可爱的精灵小女孩拘谨的站在面前,手里拿著一把锐利的大剪刀,和一团乱成莴菜样的脏纱布。 “请多关照,矮子先生。”小雅希蕾娜向铁锤布朗行礼。 铁锤布朗绝望的咽了一口口水,看兰斯:“你为什么不让西隆来折磨我?西隆在哪里?” “这个嘛,因为小雅希蕾娜的手法过于粗鲁,造成了几起医疗伤害,西隆已经出去呕吐了。” “那份盟约呢?” “在这里。呶,在这里签名。” 熔炉之子流泪签下了令全体高山矮人蒙羞的矮人盟约。 盟约的效果是明显的。有了这份盟约,兰斯等人的利益便暂时和灰矮人统一。为了云达部落的未来,城墙爱德瓦和睿智德布不得不强作笑脸,和同样难看的笑著的铁锤布朗友好握手。 “很好。为了矮人的未来!”兰斯点头道。几个矮人各自扭过脸,激动流泪。 盟约签定后第二天,兰斯一行人全数进入了土地精城市。神圣帝国号太大,不方便进出,就留在土地精城市门口,由谢铃和几个女战士轮流看守。 此后连续几天,心情郁郁的灰矮人和高山矮人都闭门不出。同样不出屋的还有一人,元素公主夏菲。夏菲把房门关得严严的,也不点蜡烛,还不让兰斯他们看她。谁也不知她出了什么事。 兰斯知道夏菲不好惹,但又想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最终好奇心战胜了理智,把教皇亲卫队的地精派进去偷看。 原来,夏菲身上涂著灰矮人特制的闪光粉,脸蛋上闪著星星点点的光,像爬满了萤火虫似的。兰斯忍不住锤著墙壁大笑起来。 “发生了什么事?”纳瓦什不知从哪儿跳了出来,问兰斯。 “不许打开这扇门!” 纳瓦什打开了房门,向里面看了一眼,正赶上愤怒的夏菲走过来。纳瓦什立刻瞪大了眼楮,夏菲嘴唇颤抖,想要说什么的样子,双颊迅速泛起红云。 兰斯赶紧躲远了些。 “高!”纳瓦什看了半天,突然向夏菲竖起大拇指,“把闪光物质涂在脸上,用以照明,连夜视术都不用了!真是不错的想法!值得研究!” 夏菲昏倒了。兰斯赶快走过去扶起了夏菲,那不知好歹的纳瓦什居然跑过来,掏出一把小勺,试著刮夏菲脸上的闪光粉。 如此又过了一天。灰矮人开始组织土地精到荒脊哨所下方,向上挖掘通道。 根据兰斯的计划,这些土地精是迟早到地面上送死。城墙爱德瓦和睿智德布虽然看穿了兰斯的想法,但土地精的死活,他们本不在意。不如趁此时机和高山矮人打好关系。 伤愈后,城墙爱德瓦和睿智德布便经常出现在铁锤布朗身边。铁锤布朗对睿智德布从不假以辞色,对城墙爱德瓦却好得多。两个矮人从胡须造型谈起,逐渐说到白矮人、灰矮人的历史争端,偶尔为了一些有争议的话题打架,友情却越来越好了。 土地精的城市构造非常复杂,如同一只建在土石中的巨大蜂巢。道路四通八达、密如蛛网。兰斯闲暇下来,就带著小雅希蕾娜四处走走,顺便记忆地下城市的建筑。 土地精的寿命一般不超过二十年。城中的几万土地精,大都是最近十年出生的,从没见过人类。因此他们看待人类的目光,与其说敌视,倒不如说好奇。兰斯也懒得和这些低等生物交流。 等夏菲脸上的闪光粉掉光,她也加入了探幽的行列。这个骄傲孤僻的少女总是不声不响的跟在兰斯和小雅希蕾娜的身后,把脚步声隐藏在小雅希蕾娜哒哒的脚步声里。 “哥哥,小雅姐姐怎么老是一个人闷在家里,不跟我们一起玩呢?”有一次,小雅希蕾娜拉著兰斯的手,傻乎乎的看著兰斯,问道。 兰斯还没回答,后边的夏菲就“噗哧”一声笑了。 兰斯立刻对小雅希蕾娜说:“让夏菲姐告诉你好吗?” 精灵女孩回过头,瞪著大眼楮看夏菲。 夏菲此时却板起了面孔,非常严肃的说道:“因为,小雅是迷路狂。” “迷路狂?”雅希蕾娜一歪脑袋,把手指含进小嘴。 夏菲忍不住又笑了:“就是路痴。呵呵。小雅的迷路在芬顿学院里是出了名的。每当你在路边看到一个女孩子,每到一个十字路口就停下来,扶著墙壁战战兢兢的向四处望,那准是小雅了。” 兰斯感慨道:“名声在外的呀!” “是啊。还有,她那个红著脸,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儿、想要哭却没有哭的样子,也叫人记忆深刻!如果你有耐心,再等一小会儿,就能听到她那句著名的口头禅了!” “口头禅?” “嗯。口头禅。‘呜……’就一个长音的‘呜’。跟哭了的声音有点像,但是比较节制。呜” “呜……呜”小雅希蕾娜鹦鹉学舌。 “这么说来,她好像真挺喜欢‘呜’的!” “大人!”一道蓝光闪过,卡宾的身影突然出现,还没站稳,就忙不迭的说道:“不好了!兰斯大人!不好了!” “出了什么事?慢慢讲!” “雅尼小姐不见了!” 小雅希蕾娜:“呜” 在土地精城市盘曲迂回、密如蛛网的道路中,一个矮个子短发的人类女孩拿著一根小小的圆头魔法杖,战战兢兢亦步亦趋的走著,不时停下来,以茫然不知所措的目光向四下张望,好像要确认身在何处。 这个女孩子,毫无疑问就是芬顿国立魔法学院的宝贝,曾创下许多辉煌记录的天才魔法少女雅尼。雅尼出生在克兰的大贵族家庭,再过几个星期就将度过十五岁生日。 芬顿国立魔法学院,又称“鹰学院”,建立于芬顿初年,是一所历史悠久,以培养强力战斗法师闻名的魔法学校。历史上著名的大法师,“玛那之父”玛法里奥就曾在这所学校里学习,而号称当今世上最强的元素宗师穆里尼奥则是现任校长。芬顿国立魔法学院历届毕业生中,总有不止一名超过十六级的超级魔法师。 关于这一代学徒,据说,穆里尼奥大师的亲传学徒,夏菲的魔法等级已经超过了十五级。此外也有很多人把希望寄托在这个不满十五岁的少女,雅尼身上。 入学之初,雅尼就以她超强的魔法天赋倍受关注。其中最主要的一项就是她的精神力测试,上限接近五万玛那。因为雅尼是一个极胆小的女孩子,每逢考试总不能发挥实际水平,因此很多人猜测她的实际精神力上限可能远不止五万。 除魔法天赋以外,雅尼还以擅长迷路而闻名。芬顿国立魔法学院的女生宿舍距离课堂不足五百米,但不到一年时间,雅尼就在这五百米的路程上迷路了几十次。最危险的一回,被季水国来的邪恶魔法质材商宅人拾到,险些拐带出国。自此,每当有新生上课,在任的教师就会在路上遍布法师之眼,防止雅尼走失。她的同学们也主动承担起引路的责任。除了同寝室的苏、克兰同乡班尼外,总有另一位男性的陪同者,走马灯似的更换不停。 不管雅尼未来的成就如何,她必将成为芬顿国立魔法学院的又一个传说。因为,单凭她无限路痴的记录和超九成的男生告白率,只怕就空前绝后了。 总之,当这样一个超级路痴少女,遭遇土地精城市混乱无序的道路建设,迷路事件便无可避免的发生。 此时,气喘吁吁的小雅正扶著身边的一根柱子,用手背抹去额头的冷汗。不曾想那柱子是土地精用来拴地底爬虫的软性马桩,根本不结实。一压之下就断了,还发出很大的响声。小雅也差点摔倒。好不容易站稳了身子,抬头一看,却有许多双发亮的眼楮从四面八方望过来。 那些是土地精的眼楮。小雅的夜视能力不好,只能模模糊糊的看见土地精的动作。那些地底原住民逐渐聚拢过来,呆呆的看著小雅,土地精灰色的皮肤和干瘪的面容,看上去像一尊尊奇怪的泥塑。 小雅吓坏了,双脚立时有些发软。那些土地精围成一个半圆形渐渐向她靠近。情急之下,小雅突生急智,记起兰斯几天前说过的一段话来。 小雅心想,哥哥说的,地精都爱说“拉卡尼休”。土地精也是地精,不如试试。于是女孩鼓起勇气,用颤巍巍的嗓音如唱咒一般叫道:“拉拉卡尼休!” 土地精们齐齐停住步伐,看著小雅。过了几秒钟,相互对视一下,又看小雅。小雅怕得不行,连忙又把兰斯的保命咒唱了一遍:“拉卡尼休!雅尼是地精!是同伴呀!拉卡尼休!” 土地精们慢慢退后。小雅刚松了一口气,一个土地精忽然尖声叫起来。随后,从地道各个方向传来应答之声,声音有远有近,经久不息。很快就传来杂乱无章的“噗噗”的脚步声。越来越多的土地精跑了过来,排成了一堵密密实实的墙壁。一会的功夫,小雅的面前就没有了退路。 “拉……拉……”小雅扭头就跑。 土地精们一愣,立刻开始追小雅。一时间通道里挤满了灰色的土地精,鱼贯的穿街而过。土地精的步伐看来混乱,其实却有著自己的秩序,彼此只有手臂接触。倒是小雅跑得急了,不时扑倒在地。这时土地精们便井然有序的停步,等小雅爬起来继续跑。扑倒几次之后,女孩的小脸儿蹭上不少泥污,狼狈不堪了。一边害怕的流泪,一边被赶进了地下城的深处。眼见面前的岔路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一条斜向下行的通道。小雅奋力向前跑著,反正她也不认识路,没的选择更好。背后土地精们的脚步声渐渐远了,等小雅累得不行,跑不动时,背后早已没有一个土地精。茫然四顾,发现自己所在的通道与别处不同,墙壁上包著一层暗色的石板,上面不知用的什么油菜,画著奇形怪状的图案。走到通道尽头,有一扇单边的木门,大小却是人类合用的。 小雅心跳如鼓,不得不用一只小手压在胸口,平复一下紧张的情绪。此时已经没有退路即使有,她也分不清方向只有硬著头皮向前。小雅怯生生的推开了木门,迎面飘来一阵煮番薯似的香味。定神一看,面前有一张长条木桌,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奇形怪状的瓶子,用藤蔓样的细管连接在一起。最大的一只瓶子里有水在沸腾,咕嘟咕嘟的冒著起泡,但瓶下却看不到火焰。 “有有人吗?”小雅害怕的瞪著眼楮,朝房间里四下看。身边的一个东西动了一下,小雅尖叫一声,跳到桌子的另一边。原来有一个土地精站在椅子旁,手里拿著一只瓶子,用一根小勺慢慢搅拌著。这土地精的个子比普通的土地精还小,肤色又不显眼,刚刚竟没有看到他。 土地精回头,沉默的看著小雅。这是个相当老的家伙,脸上的褶皱有手指粗细,但一双灰色的小眼楮却炯炯发亮。 “拉、拉卡尼休!” 老地精上下打量了小雅几眼,居然笑了。老地精转身,垫著脚尖把瓶子放在桌面上,又用衣襟擦了擦手,看著小雅。 “这是南方地精的方言,地下不流行的。这一代的孩子们几乎都不知道。”老地精说著爬上了椅子,从桌面上拿起一副滑稽的玻璃眼镜戴上,一边还嘟嘟哝哝的说著废话:“我们地精的语言本来就是从其他种族那儿学来的。经多番比较,我为本城的地精选择了芬顿话。它的发音简单,意义也很丰富……” 小雅不管不顾的说道:“拉卡尼休!” “老天!”老地精指著小雅大叫,“什么时候地面地精变得这么秀气了!” “拉卡尼休!雅尼是南方来的地精……” “不对。你是人类的幼子。” “人家不是什么幼子!是女孩子!太不礼貌了!” “礼貌,得到社会化认同的欺骗。”老地精伸出一根干枯的手指比划道,“这是个好词。我是本城的麦克斯韦,是这里年纪最大的人。人类的女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雅、雅尼。麦克斯韦先生你好。”女孩礼貌的点了点头,看来这是个明事理的地精。心情一缓和,对这个房间的好奇心就提了起来,指著桌子上的一系列瓶瓶罐罐问:“这些是什么?” 老地精正了正眼镜:“哦,我在探索植物的奥秘。” 这句话的语气泛著浓浓的学究味道,立刻让小雅产生了些许熟悉的感觉,“你可以带我回兰斯哥哥那里吗?我走丢了,哥哥会担心的。” 老地精道:“这杯是北地的苦藤汁,这杯是西方的甜蔗。众所周知,甜和苦是相对的,但把这两种味道混合在一起,却未必能相互抵消。要证明这一点,我特意选取了这两种接近味觉极限的药品。最苦的加上最甜的,喝起来会是何种味道?啧啧,真是令人期待呀!” 小雅发现老地精根本没听自己的话,果然地精都是难以交流的异类,不禁又胆怯起来:“哥哥……呜……” 说著,老地精拿起了桌上的两瓶汁液,一瓶绿色,一瓶黑色,把它们混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新的溶液,棕黑色,表面翻腾著,冒出一个个气泡,看起来像盛夏放出沼气的沼泽,真是恶心极了。小雅情不自禁的向后躲,老地精却把那瓶东西举到眼前,陶醉的看了片刻,然后一饮而尽,静默了两秒,突然“哇哇”惨叫起来,手舞足蹈,把桌上的许多瓶子带到地上,摔得 啪作响。那些瓶子十分结实,但里面的液体都溅到了地上,滋滋的冒出各色烟雾,有的还喷出了火花。小雅赶紧躲在一张椅子后面,用两只小手紧紧的抓著椅背,紧张的盯著老地精看。 老地精跳了小半个时辰,居然又渐渐安定下来,趴在地上喘粗气。小雅听到他呼吸声越来越轻,直到听不到,不禁又为他担心起来,把椅子举在身前,战战兢兢的靠过去,想要拍拍老地精的后背,问他是否还活著。就在这时,那老地精却一窜老高,落在一塌糊涂的桌案上,在瓶瓶罐罐之中摸出一本金属封皮、满是焦痕的笔记本来。老地精翻开笔记本,原本夹在本里的一只鹅毛笔随便蘸了点药水,开始奋笔疾书。只见他握笔的手仍在不住颤抖,嘴里喃喃道:“甜加苦,等于难喝。极甜加极苦,等于极难喝。” 小雅感到不可思议。地精的学究,终究还是个地精。也就这点见识了。 老地精写完,放心的松了口气,碰的趴倒在桌子上,昏了过去,任凭小雅怎么叫也不醒。这时有两个不同瓶的液体流在一处,腾的迸起了火苗。 第095章 寻找索多玛的足迹 兰斯找不到走失的小雅,心急如焚,发动灰矮人把整个地精城市翻了个底朝天,可是仍不能找到小雅。正当兰斯一筹莫展、火气不断上升的时候,胆小道格偶然说了一句“搞不好地精有逃跑的暗道”,令睿智德布有了新的想法。 “兰斯大人,您可千万别著急。”睿智德布以一个性情刚烈的灰矮人作能做到的最谄媚最温柔的语气对兰斯说,“胆小道格说得可能有点道理。土地精蠢是蠢,但一座建造了这么久的城市,肯定留了暗道后门,不会告诉外人的。我看我们要抓几个管事地精来审问。” 兰斯道:“审问?我看不用了,媒惑、催眠之类法术才合用。叫人把卡宾带来,幻术他比较在行。” 灰矮人们领命而去。过了一会抓了五六个土地精回来。这几个比寻常的土地精个头要矮,右肩上围著或多或少的绳子,可能是官阶的证明。另一方面,卡宾、莱森格和安切洛蒂几个有用的魔法师都赶了来听候兰斯调遣。 土地精的精神体非常脆弱,也没有魔法抵抗力,很快被轻而易举的催眠了。不过,因为语言不通,还得让灰矮人来审问。胆小道格负责审问,睿智德布则充当翻译角色。土地精智商有限,胆小道格智商有限,两厢加起来使得整个审问过程非常繁复,动不动就离题万里。但这样也有好处,兰斯耐著性子听了一会,对土地精这个种族也加深了不少理解。 土地精这个种族虽然数量庞大,十分团结,但奈何智力太差,终究逃不过成为其它强势种族附庸的角色。灰矮人和地底魔族经常会威压与他们邻近的土地精城市,把土地精们当作开凿新城区的苦力。对此,土地精的作风,与其说隐忍,不如说麻木不仁。反正也要挖隧道,给谁干区别也不大。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土地精的生存哲学。无论其它地下种族如何争斗,土地精总是不会灭族的,只不过从这家的奴隶变成那家的奴隶毕竟是优秀的劳力嘛。 不过受奴役归受奴役,千万个世代的智慧积累起来,理所当然的,土地精给自己留了一手。每个土地精城市有一条向下开掘的安全通道,通道入口处开有暗室,每代土地精都把这一代中遭遇的大事、学到的知识尽量收集、记录起来,保藏在暗室中。睿智德布十分贴切的把这个暗室翻做“历史馆”。同时还问出,这座土地精城市的名字叫“圣冠”,是个芬顿语的风雅名字。根据兰斯的记忆,这个字眼在圣神教的典籍中也有出现,是宝箱盖子上常用的雕刻符号。 又费了许多不少唇舌,终于把“带我们去暗室”这个简单的意思传达给一个土地精头目。一行人跟著土地精头目向城市深处进发。路上遇到数以百计的土地精,都木然的看著他们,没采取任何行动。抵抗强者的下场就是死亡,这个认知早已写在每个土地精脑子里了。 走了很久,兰斯甚至觉得他们下潜了有几百米,终于到了圣冠城安全通道的入口。两旁的石板壁用奇怪的油彩绘著壁画,手笔精细,画的内容有太阳和地面上的兽类,不像是土地精所能画出来的。跟来的两个学究纳瓦什和安切洛蒂不免又展开激烈的讨论。兰斯不理他们,命睿智德布打开通道尽头的木门,睿智德布则命令胆小道格去做。 胆小道格一脚踢开木门,随即一个侧翻躲到一边。门里面刺鼻的怪味和滚滚的浓烟立刻喷薄而出。兰斯条件反射的施展了几个防御魔法,高叫“小雅”,第一个冲进密室。密室里充满各色气体和呛人的烟尘,还有火苗从几个地方窜出来,寻常人根本没法睁眼,但兰斯的眼楮却可以看到生灵的精神体。他很快发现一个模糊的身影,好像在用什么垫子拚命拍熄火焰。兰斯冲上去把那个一把抱住,拖出了密室。安切洛蒂和卡宾的冰魔法随后射了进去,用寒气熄灭了密室里的火。 兰斯低头一看,抱出来的果然是小雅。女孩满脸烟灰,狼狈不堪,一看是最亲的兰斯哥哥,立刻抓著他的肩膀使劲摇晃,呜呜的叫个不停。 胆小道格和几个灰矮人进密室,又救出一个昏迷的土地精。这土地精是个佝偻的老头,身上的衣裳破破烂烂,但看得出曾是比较华丽的长袍,手里犹自抓著一个厚重的旧笔记本。 “这老地精就是拐带小女孩的人口贩子头领吗?”睿智德布以不伦不类的芬顿语指责道。 小雅连忙为老地精辩解:“不是!他是麦克斯韦,是个学究!” “学究?土地精学究?”很多个声音异口同声。 兰斯促狭的看了身边的纳瓦什一眼,心想看你以后还如何吹嘘学者都是聪明人。纳瓦什正以一种研究者的姿态观察他的地精同行呢,没注意到兰斯的眼光。 此时神圣帝国号和其它三台科魔机已经从拓宽的入口抬进了土地精城,兰斯就让人把老地精带到科魔机上面去,用上面的医疗装置给他做治疗。 老地精醒来后又过了一天,卡宾和英仙的谢铃来拜见兰斯,向他汇报土地精的情况。 “他真是个学究?”兰斯第一句话就这样问。 卡宾颔首道:“从表现上看,是的。那个麦克斯韦非常聪明,思维敏捷,有相当高的理解力,即使放在人类中也是不错的智力。他是个突变种。他可说是天才里的地精,地精里的天才。” “呸。就是学究而已。学究本来就是跟地精同等级的存在。”谢铃啐了一口吐沫。 兰斯不理谢铃,这英仙的女人仇恨社会,跟谁都找别扭,“好。我们离开的时候把这个麦克斯韦也带上,说不定以后有用。关于圣冠城,问出点什么没有?我老疑心城下面埋著什么。” “大人,这事可有点难讲。如果土地精的记录属实,我们很可能挖到了一座地下的金山。” 兰斯一听“金山”二字,眼楮都亮了。要知道他现在虽然跟大陆上许多势力交好,但真正能拿得出手的资本几乎是零,只能靠西方常春国大贵族的空头饺撑撑门面。要是真能在地下搞一座金山就太好了。 兰斯轻咳了一下,冷淡的问道:“这话怎么说?” 卡宾道:“圣冠这个名称,是古代芬顿话的一个特定词汇,意思是宝箱盖上的标志。这个名字当然不是土地精自己取的。土地精的典籍说,本城曾获得了一名人类魔法师极大的帮助,历史馆里很多东西都是那位魔法师留下的。哦,还有墙上的壁画。关于那个魔法师的身份,我、安切洛蒂、莱森格几个讨论了很久,后来纳瓦什也加进来,终于想到一个很大的可能性。” 听到这里,兰斯也不禁微微坐直了身子。卡宾却不著急,按部就班的为兰斯推理:“大人,土地精没有纪年法,这点我们也跟灰矮人确认过了,土地精的历史是按照世代来记载的。这座土地精城市的史书有两本,一本老的质材极差,是土地精自己做的,早已损坏不堪辨认。新的这本史书,最早的记载在一百五十个世代前,而通常土地精的一个世代间隔是七年左右。这样算起来,新书开始的时间,大概在一千年前,也就是在分立之战、芬顿建国前后。” 兰斯立刻想到了一个名字,索多玛。他略略点头,示意卡宾继续说。果然卡宾也提出了相同的猜测:“众所周知,索多玛地下城是一千年前,由芬顿的大法师索多玛发现的。这是一项重大的成果,索多玛也因此取得了地下城的命名权。那期间唯一有机会进入地下城深处,接触到此地地底各部族的人,只有索多玛。因此我们怀疑,当时帮助土地精建立城市的人,就是大法师索多玛。我们在历史馆里仔细搜查了几遍,希望能找到一些线索证明这个猜测。非常遗憾,因为历时久远,没有找到任何痕迹。”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索多玛在地上世界公布了地下城的存在后,就又消失了。此后再无有关他的记载。而根据土地精的历史,那位伟大的先导在圣冠生活了超过七个世代,正好可以补足人类史书上的空白。还有一点非常重要,索多玛不是在城市建立时为它命名的。圣冠命名的时间,恰恰是索多玛离开的世代。借用纳瓦什的说法,索多玛在地精城待了半个世纪,离开地精城,为了什么?他离开后又去了哪里?”卡宾顿了一下,用更加郑重的语气说道:“我们认为,圣冠这个名字说明了一切。这是一个暗示:地精城是宝箱上面的盖子,真正的宝藏藏在其下。” 卡宾闭口不言。气氛显得有点凝重,连满脸不屑神色的谢铃也只敢噘嘴以表达她的不满。过了好一会儿,卡宾才续道:“索多玛是为了地下的宝藏离开的地精城。之前他都在翻看地精的史书,最终猜出了宝藏的位置。” 兰斯疑惑的问道:“以索多玛的才华,五十年不是太久了吗?” “不。索多玛也未必从一开始就知道有宝藏存在呀。大人,您看看这个,这是我们在历史馆找到的圣冠城全图。”卡宾把一张十分古旧的羊皮纸地图交给兰斯,指著地图角落的一个红点:“这里是历史馆。您看这里,历史馆的这边有两条通道,都是安全通道,其中一条非常短。我们让睿智德布来看过,灰矮人是地下工程的行家,睿智德布说,这是条废弃的通道,非常老。现在那条通道是新挖的,挖掘的时间恰是索多玛留在地下城的最后一个世代。” 兰斯点点头:“就是说这条路是索多玛让土地精挖的咯。那,通道尽头这个大大的四角符号是什么意思?” “巨大的空穴。大人。” 兰斯吃惊的说:“什么!在如此深的地下还有巨大的空穴吗?” “我、安切洛蒂、莱森格和纳瓦什都这样相信:那空穴,就是索多玛足迹消失的地方。” 地下空穴这件事引起了兰斯极大的好奇心。他迫不及待的想寻著索多玛的足迹,到更深的地底去看看。然而土地精通道并不牢靠,安全通道年久失修,早已坍塌堵塞,不能用了。兰斯想,反正也在等待往地上的隧道挖掘成功,不如再调动一拨土地精,把向下的通道也重新挖出来,于是叫来了城墙爱德瓦和睿智德布,让他们去办这件事。两个灰矮人表示了极大的担忧,说眼下的工程已经动用了太多土地精,如果再扩大规模,可能会引起其它地底种族的注意。 可那牧师怎么会在乎灰矮人的安危呢。马上掏出矮人盟约,来了一番威逼利诱,告诉两个灰矮人只要遵守盟约就有未来,现在的一点点危险根本不算什么。如果不能复国,苟延残喘又有什么意思?说得两个灰矮人豪气顿生,大赞牧师的勇气,还说连传说中的灰矮人勇者都没这么勇敢。牧师谦虚了几句,让他们赶快去办事。 此后的一段时间兰斯便安心等待地道工程完工,每天只和两个可爱的女孩子玩耍。这期间,他见识了地精麦克斯韦超凡脱俗的智力,当然,老地精的见闻太少,对很多事情都想当然尔,也闹出了不少笑话。兰斯开玩笑似的提出,要带老地精到地上世界走走,增长见闻,老地精立刻就同意。兰斯拿出圣神教的小册子交给麦克斯韦,说这是地面世界的行为准则,老地精欣然接受,每天背诵不亦乐乎,成了既侏儒之后第二批异族信徒。 此外,兰斯跟英仙的女战士们的冷战愈演愈烈,彼此看对方不顺眼的程度与日俱增。眼不见为静,兰斯索性把英仙的女人们安排在地精城市居住。为防落人口实,又把几台科魔机重新分配了一下。一台侏儒型归纳瓦什,另一台备用,莱森格驾驶人类型小科魔机,神圣帝国号归夏菲。 经过测试,神圣帝国号的火力虽然强大,达到几千玛那的强度,但能量水晶球的消耗也太惊人。不得已,只能让小科魔机负责可能的战斗了。这可让纳瓦什兴奋不已,每天保持著侏儒形态日夜操练。 终于,通往地下巨大空穴的通道先完工了。灰矮人,根据兰斯的要求,在通道另一端设立了魔法传送点。这是一次超远程传送,又加之地下空间拥挤,对传送精度的要求很高,故此只能每次传送两人。 兰斯考虑再三,决定带实力最强夏菲一起去探察探察,以便做出下一步决定。 第096章 宝藏惊变 兰斯站在虫洞似的安全通道边缘,俯瞰脚下巨大的虚空领域。无穷的黑暗中,有遥远的风声呼啸著,不知从何而生,也不知吹向何方。那种无限广阔空旷带来的压迫感,一如站在山顶仰望苍穹,自身的渺小与宇宙的博大形成强烈的对比,因而感慨难抑。 夏菲站在兰斯身后,因为寒冷微微的颤抖著,悄悄把一双冰凉的手搭在兰斯背上。兰斯对她讲话时,她根本没有准备,猛醒似的向后退了半步。 兰斯感慨道:“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真不敢相信地下竟有如此空旷的领域啊!” 夏菲轻轻的哼了一声作为答语,随手施展了个零级的火魔法,丢到空穴之中。火焰橙红色的光芒摇曳著坠向深渊之底,渐渐缩小成一颗微弱的远星,过了许久才看不见了。 显然洞穴的深度超过千米,两人都为之咋舌,一旦跳下去,只怕就再也回不来了。 “怎么办,我的大人?”夏菲以轻蔑的语气问兰斯,“还要下去寻宝吗?” “当然。”兰斯不悦的回答,“不过,最好让土地精把通道扩大,把科魔机也弄过来。科魔机会飞,探索更加方便。” “我就知道。”夏菲冲兰斯摆了摆手。“那么,我们就在这里分手吧,兰斯大人。” “分手?你要去哪里,夏菲小姐?” 夏菲嘟著薄薄的嘴唇,赌气似的说:“我去哪里,是我的自由。什么时候轮到你来作决定?我可不不是你的随从。” “你不会是要跳进这个深渊吧?!”兰斯问道。他可没想到会出这种问题,早知道就带听话的卡宾来了。 夏菲讽刺道:“既然到了,就不能白来一趟。我们芬顿魔法学院的魔法师可不像某人那样徒有其表。”说著就向深渊走去,被兰斯一把拉住了。 夏菲生气的瞪著兰斯:“放手!” 兰斯只好放开她,少女生气的甩了甩袖子,仿佛嫌兰斯的手脏似的。 “太危险了。夏菲小姐。还是让我们从长计议。再说你不告而别,小雅妹妹也会著急。” 夏菲的脸色一下变得更苍白,像百尺厚的冰山一样,兰斯看了不禁惴惴不安起来:“呵呵,我说你怎么会关心起别人来了,原来是怕小雅妹妹不开心。请尽管放心,大人,小雅对我的魔法水平该有信心。再怎么说我也是元素公主夏菲,十五级的元素使,不是假货。” 兰斯无奈的看著夏菲,半晌没有说话。一阵阴寒的风从深渊中袭来,撩起了夏菲乌黑的长发。夏菲衣衫单薄,体质又弱,被寒风一吹,不由得战栗起来,用纤细的手臂抱住自己双肩。兰斯看得十分不忍。 兰斯叹了口气,施展了羽落术的咒语,然后走向虫洞的边缘。夏菲愣了几秒,见兰斯作势就往下跳,急忙快跑几步,一把抓住了兰斯的手臂。夏菲瞪著大眼楮,难以置信的看著牧师。风吹动两人的衣袖,啪啦啪啦的响。 “你干什么,兰斯?” “我劝不住你。只好陪你一起下去。” “哈!可笑!”夏菲怒道,“你下去有什么用?你有几个魔法等级?你会控制火元素飞行吗?你只会向下落吧?” 兰斯承认道:“我是只会下落的魔法。不过我身上带著黄月石,可以向纳瓦什发求救信号,他会把科魔机开过来的。” 夏菲无奈,语带哀求的说:“这是何苦呢,兰斯大人。我是个魔法师,寻求历练,你的志向不在于此吧?各自有各自的路向,不过萍聚萍散而已。我不是你的小雅希蕾娜,需要你照顾。我们还是就此道别吧。” 兰斯坚决的说:“无论你说什么,总而言之,我不能让一个女孩子单独去冒险。” 夏菲默默的看了兰斯一会,终于向他点了点头:“那好吧,我们一起跳。” 这句话一出,牧师脑子里“嗡”的一声。本以为夏菲会放弃跳深渊的疯狂念头,这下可好,夏菲没留住,自己也跑不了了。真是没有更坏的结局。 兰斯哭丧著脸,暗中给黄月石注入精神力,向留守在科魔机的纳瓦什求救。但夏菲怎么会等他呢,施展了一个空气元素的障壁和一个火元素的气流控制,就率先跳进了深渊。没奈何,兰斯也只好跟著跳。 兰斯追到了夏菲,握著她冰凉的手腕,少女也没有抗拒。两人在巨大的深渊中无限坠落下去,眼见头顶的洞壁越来越远,消失不见,四周的景物变遁入一成不变的黑暗中,若不是寒风拂过脸颊,如掠过冰面般寒冷,真要怀疑是不是停在空中不动。 又过了无比漫长的几分钟,忽然间,兰斯感到双脚落在了什么东西上,又突破过去,周遭的空间似乎发生了某种变化。抬头一看,一道道发著微光的水波纹正缓缓向四周扩散,消失在远处看不见的界线上,隐约露出一道椭圆形的轮廓。 “看到吗,夏菲小姐?”兰斯提醒夏菲,“那条轮廓线!” 夏菲没有回答,兰斯只好抱了她一下,看她是否冻僵了。 夏菲怒道,“你干什么!” 兰斯嘿嘿一笑,敷衍过去,又说:“那条轮廓线,水波消失的界线,是真实的石壁轮廓。我们刚刚穿过了一个幻术结界。深渊并不像看起来那样广大,只是直径二十米的垂直隧道。是幻术。有人在地下布置了幻术。” 夏菲吃惊的说:“吓,永久性的广域幻术魔法?什么人能达到这样的水平?” “只怕不是个人的力量。夏菲小姐,看来我们赌对了。此处也是太古文明遗迹。” 两个人又落了三十秒,双脚便接触到坚硬而平整的地面。兰斯放了个大圣光魔法,把四周照得通亮。所在是一座圆形广场,四周的墙壁呈拱形弯曲,在头顶的通道口处并拢,犹如置身于一只巨大的圆底瓶。在瓶底的角落里,另有一个小出口,跟导入魔药的管子相仿。 这次是兰斯先迈步。夏菲在原地愣了一下,快步追了上去,紧紧跟住兰斯。兰斯谨慎的发动魔法,召唤了教皇亲卫队的几个鬼魂,让他们在前头探路。 走不多远,管道向一侧转了九十度的弯角,变成一个十几级的台阶,又到了一个新的地下空穴。这一个比前面的圆底瓶大数百倍,顶壁也高数百倍。地面嵌著巨大的青石板,犹如舞池般平整,在石板与石板的间隙是一道道交叉联通的沟渠,渠中有一层浅黄色的液体流淌著,在圣光术照耀之下,如同熔化的钢汁一般熠熠发亮。兰斯注意到,所有这些沟渠加在一起,构成了一种奇异且和谐的图案,跟纳瓦什常常在本子上乱画的魔法阵草图相类似。 “封印……”夏菲喃喃的说道。声音细不可闻,但兰斯的听觉跟魔兽一般灵敏,还是听到了。 兰斯问:“封印,不是魔法阵吗?” 夏菲摇了摇头。“尽管都是疏导魔法能量的回路,但封印的纹理和魔法阵是相反的。一个内敛,一个发散。这个很明显是封印。这么大的封印还是第一次看到。” “难道关著可怕的魔兽!”兰斯立刻想要后退。 “也可能是为了防止魔力散失啊。目前所知的储存魔法能量的器具、方法,并无一种是完善的,魔法能量总会向空中逃逸。这时才需要刻上封印。” 两人下了阶梯,进入广场。下来后才发觉,那些回路有一尺多宽,表面罩著一层透明的物质,碰不到里面的液体。夏菲带路,沿著封印的主轴线前进,穿过广场,到了一扇巨大的双边铁门前面。门的左右两边各立著一根发光的水晶柱,夏菲把手扶在水晶柱上,用纳瓦什幻术破解密语的方法解开了水晶柱的咒语,大门轰然打开,又转了个方向,缩到墙壁的夹层里去了。眼前是一间小室,对面又有用水晶柱锁著的门。夏菲如法炮制,又解开了这道门。 纳瓦什的天才举世无双,但夏菲懂得即学即用,也展现了高等魔法师的风范,兰斯看得十分佩服,心想以自己的魔法水平,肯定拿这些门没辙就是了。 出了小室后,到了一条沿著一侧墙壁回旋的窄路上,路上还用金属铺了两条并行的轨道。路的另一侧却是空的,兰斯用圣光照了下去,眼前的景象真叫他大吃一惊,情不自禁的吹了一声口哨:只见大堆大堆绚烂夺目的金银制品、晶莹剔透的珠钻、精雕细琢的玉石雕塑以及一些稀奇古怪的魔法道具、药品、香料、兽骨之类的东西,堆成一座座小山,沿著弯曲的道路向地底延伸。那小路却是沿著地下山脉盘旋下降的盘山路,一直潜入到幽暗不明的地底深处。再向前望,转弯处横著一辆矿车样的小车,一边的轮轴已经断了。路上的双轨道大概就是为这小车准备的。 “圣冠!”兰斯难掩语调中的喜悦,“这次真的找到宝藏了。不虚此行,不虚此行啊!” 夏菲也被眼前的胜景惊呆了,良久,却幽幽的叹了口气。 兰斯跑到小车旁边,看是否能修复。那小车的轮子彻底朽烂了,看得出来,已经有几百年没人碰过。细看之下,车子和轨道的做工非常粗糙,跟外面广场充满太古时代奇幻壮丽风格的陈设大异其趣,好像是低等种族制造的。难怪宝藏的摆放也一片混乱。这么大一个宝藏,难道当年却是由地精、穴居人一类的生物管理吗?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两个人各自分开,在宝物山中寻找自己感兴趣的事物。夏菲的注意力很快被各种稀奇古怪的法术道具所吸引,而兰斯关注的却是精光 亮的魔法武器。 兰斯自己虽然算个魔法师,但从来无意于提高本身能力。兰斯有一个信条,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就算三大宗师,派几百个杀手日夜伺机暗杀,肯定也能做掉他们。因此,真正有用的不是穿在身上的盔甲、拿在手里的武器,而是可以用来收买手下的东西。魔法装备就是用来送人的。送了东西收了人心,还一并获得了东西的力量,何乐而不为! 为了提高效率,兰斯把他的亲卫队分散到藏宝地各个远端,以便把整个宝藏的规模摸个大概,自己则钻进武器堆里翻找。 一把做工华丽,剑柄上镶著一圈宝石蓝莓、冰闪闪的双手巨剑很是讨兰斯的喜欢。兰斯想到,若是把这东西送给艾莉莎小姐,教她转赠给鲍利作为礼物,该是多么讨她的欢心。鲍利虽然高大魁梧,但身上散发著浓浓的乡土气息,一看就知道没见过世面。艾莉莎小姐固然爱的是壮士,但她父亲风光之时,想必也见识了不少贵族的奢华排场,只怕对鲍利的过分纯朴心有不甘吧? “呵呵。”想到此处,兰斯不禁轻笑出声。这把华丽的巨剑是多么配鲍利的英雄气概啊。艾莉莎小姐一定会满心欢喜的收下! 要知道圣神教在德容的新教区基本上是由艾莉莎小姐操持著,她又一向与兰斯不睦,算起来,这把巨剑的价值才真叫一个价值连城呢! 牧师在巨剑上做了一个魔法标记,又寻找下一个目标。他很清楚,自己这次带不走什么东西。这些宝藏难免又要分给两伙矮人、英仙的女人们一点,但这不妨碍他在宝物堆里打滚,放纵自己的喜悦。 兰斯在宝物堆里一路漫步,渐渐和夏菲离得远了。耳中有一些悉悉簌簌的声音,兰斯也毫不在意,以为是地下的风声。甚至有一尊从异位面投影过来的巨大火元素的形影都不能引起他的注意,只当是某个宝贝的魔法效果。 牧师的眼里又出现了一件宝贝:在一套闪闪发亮的密银全身铠甲上挂著一支鲨鱼皮剑鞘,剑鞘末端露出刻著鱼鳞状图案的剑柄,做工谈不上细致,却带著一种王者的大气。 兰斯当修士时,在大圣堂里见过不少值钱玩意,一眼就看出这东西价值不菲。匕首不适合真正的战士,但送给贵族老爷倒是极合适,不过兰斯此时想到的是那个叫西隆的可怜盗贼。匕首显然也是暗杀者所喜欢的,还物尽其用呢。 兰斯心中又是禁不住的一阵欢跳,快步走向那把匕首。就在他手指即将触到剑鞘的时候,那剑鞘却被盔甲左手边一团不起眼的灰色袍子卷了起来,仔细一看,那袍子里还有人的手,皱皱巴巴长满了老人斑,像是活的。 兰斯抬起头,看见那灰袍里有个活人。对方也在打量兰斯,双眼腾起两团橙色的火焰,显是在调动夜视魔法。兰斯本来就有夜视能力,定楮一看,顿时认出了那人。 深陷的双颊,如火焰燃烧一样的眉毛,愤世妒俗的表情,正是兰斯在伦伯底狱堡里多次打过交道的人,北风会议员,瓦勒大人日渐疏远的亲随之一,火元素契约人,妖术师法尔考。 兰斯的心脏几乎停跳。如果说北风会里有哪个人会不在意瓦勒大人的想法,毫不犹豫的杀死兰斯,那毫无疑问就是法尔考了。当时兰斯就是利用这家伙的自私和轻信设置了圈套才逃出了伦伯底,还用庇护所空间吃掉了法尔考忠心的手下汉佛莱,只怕法尔考无时无刻不想生食兰斯的血肉泄愤。任兰斯如何辩才无双、狡计百出,法尔考是不会给他机会的。 法尔考怎么会在这?此时已经没有更多的时间考虑这个疑问。必须赶快逃跑,到夏菲身边去,要她先帮著挡一阵! 兰斯以闪电般的速度思索著对策,手指条件反射的抓住了袖子里的火龙杖。但他强行克制住发动火球术的冲动。兰斯知道得很清楚,法尔考是高水平的妖术师,身上永远加持著妖术系的法术序列,而出于高等魔法师的自傲,里面的防御魔法多半是反弹系的,在这么近的距离内用魔法直接轰击法尔考是愚不可及的行为。 法尔考的双眼一眨,忽然展现出无穷的怒意,看来他认出兰斯来了。 法尔考伸出鹰钩似的手指指著兰斯的鼻子,嘶哑的叫道:“好哇!是你这个小东西!想不到在这里……啊啊啊!” 法尔考哀号起来,双手痛苦的捂住了眼楮。因为兰斯把一把金属屑扔进法尔考眼楮里了。那是兰斯在停机坪地面上刮的,本想以备不测,对付发狂的回收者,这回却恰好用来对付法尔考。 牧师不肯放过这转瞬即逝的机会,在法尔考哀号之时,快速抽出那把鱼鳞剑柄的匕首,在法尔考胸口狠狠戳了两刀。可是法尔考的法术序列已经发动了,兰斯的匕首刺在坚硬的石肤上,迸出耀眼的火花。牧师没有一秒迟疑,借力从宝物堆上反身跃下,坠向下面一层坑道。他知道法尔考必定在法术序列里装载了攻击魔法。 果不其然,兰斯在空中竭尽所能施展羽落术的时候,一团白炽火球落在他刚刚站立的地方,轰的炸开,将那密银铠甲炸得四分五裂,燃著火焰的红热铁块四处飞溅。 牧师禁不住骂道:“呸,假的密银。想不到太古时代也有奸商!”同时发动火龙杖,一股脑的将二十几个火球射向法尔考。顿时光焰大盛,如同雨夜的闪雷般将地下坑道照亮。 兰斯并不指望这些火球能穿透法尔考的障壁,只希望能赶快引起夏菲的注意,好帮他一块逃脱。 他身在半空,一边手舞足蹈的施展各种防御奥术,一边忘情的大喊夏菲的名字,提醒她赶快来救命。坑道相邻的两层之间有十数米的距离,施展了羽落术后,坠到下一层坑道要十几秒时间。这时法尔考已经大吼著扑到了坑道边缘,全力向兰斯展开狂攻了。 法尔考做人虽然不够聪明,但经过无数次殊死的魔法对决,作为战斗魔法师是第一流的。他先用一颗暴炎球炸碎了兰斯即将落到的坑道平面,延长兰斯在空中做靶子的时间,又开始施展五级的闪电球魔法。兰斯脚还没著地,就跟著满天飞雨的金银珠宝一块继续向下落。在法尔考挥舞的双臂上各出现了一道眩目的苍白电光,如同两条活的雷龙一般盘旋飞舞。魔法咏唱之声大得犹如几百人同时高唱一样。 牧师不是傻瓜,立刻解除了羽落术,转而施展了神圣领域的圣术。坍塌的这一层坑道到达下一层又有将近二十米的距离,加著神圣领域也好,摔下去不是玩的。但他已经别无选择了,唯有跟法尔考争时间,宁愿在石板上摔一下,也不能跟法尔考拼法术攻防。 兰斯刚刚来得及施展完神圣领域和一个法术偏移,法尔考的前两个闪电球就飞到了,一左一右从兰斯身旁呼啸而过。看来法尔考迷了双眼,暂时还不能瞄准。不过第三个闪电球误打误撞的击中了兰斯,将他的法术偏移护盾消灭,转向,带著一条长长的焰尾飞向虚空。兰斯知道,法尔考的玛那输出不够强,没法超过第一准则的界线,一发魔法不能制自己于死地,稍稍安心。 兰斯没有片刻休息,又竭尽所能的施展更多的法术偏转护盾。兰斯的施法速度是普通法师的几倍,但法尔考的等级太高了,一次就创造了十五颗闪电球,疯狂的连珠射出,兰斯再快也赶不上。看来法尔考经过伦伯底一役,早已想好了对付兰斯的办法。幸好法尔考射得没有准头,前后只有三枚打到兰斯的护盾上,不然牧师第一波魔法轰击就变成焦炭教皇了。 闪电球扔完,那妖术师像荒原的野人一般狂吼起来,双眼充血不,是真的被铁砂揉出了血。兰斯不给他放肆的机会,命教皇亲卫队赶快行动。这时双头巨人山姆和金正在宝藏上层徘徊,便抓起那辆翻倒的矿车从高空掷下。法尔考身上的物理屏蔽足以挡住这一击,但他脚下的岩层在一番猛烈的震动后已经松脱,轰然崩塌,法尔考也掉落下来,正在施展的死亡一指也被干扰打断了。尘烟四起,无数珍贵的魔法武器、防具沿著石壁成片的滑落,擦出五颜六色的火花。 兰斯在坚硬的地面上弹了一下,又撞在一旁的岩壁上,狼狈不堪的滚了下来,摔得头昏脑胀。但他尚未起身,就又开始施展更多的魔法障壁,一边向法尔考的方位望。只见看到他勇敢的教皇亲卫队像数道恐怖的阴魂一般从四面八方钻到那滚滚烟尘之中,哦,他的教皇亲卫队就是阴魂,不禁又展开了淡淡的笑意。但得意只持续了一瞬间,一道银色的波痕从灰尘中暴起,将所有的阴魂都驱散了。法尔考是妖术师,死灵控制的水平也自不弱,一个三级的不死生物逐退术就把兰斯的教皇亲卫队都打发了。 兰斯见势不好,也顾不得施法了,把火龙杖完全发动,化为一颗光焰照人的火流星,投向法尔考坠落之处。流星在岩壁上炸裂,火舌四溅而出,仿佛正有一只太古凤凰在火堆里涅漆重生。兰斯不指望火龙杖能将法尔考击倒,又从口袋里取出一瓶速度之油,大口喝下,顿时全身发出加速术的微光,身轻如燕。他大喊“夏菲小姐救命”,全力奔跑,跑过了一堆堆的金银山,躲到极远处一块巨岩后面喘气。 兰斯知道得很清楚,再跟法尔考正面接触,对方必然直接施展连锁闪电,把他的法术障壁和本人一起烧熟,根本一点机会都没有。眼下只能靠元素公主救命。可是只见法尔考和他的火元素从尘雾中走出来,夏菲的影子却看不见,兰斯只好闭嘴,静静的躲在石头后面,汗不敢出。 法尔考没受什么伤,但满头尘土,衣裳也被教皇亲卫队的小鬼砍得稀烂,看起来真是难堪到家。妖术师像孤狼一样长嚎了两声,一边跺脚一边高喊:“兰斯,混帐东西,你在哪里?赶快给我滚出来!我要挖出你的脑仁,烤熟了给狗吃!像对付你的老神甫一样!你们这些渣滓牧师,只配喂狗!” 兰斯心中一团无名火起,站起身,想出去向法尔考复仇。不过他的忍耐力异乎寻常,考虑到自己没魔法能力,一时义愤,出去也是送死,又赶紧伏下脑袋,听法尔考继续骂。 法尔考又骂了一阵,把几颗火球术丢在下面的坑道上。一辆装满木雕的小车被火球术击中,燃起了大火。古代香料浓郁而馨香的气味四散开来,馥郁得让人太阳穴发疼。兰斯很奇怪这些香料是如何保存下来的,几千年都没变成化石。 法尔考骂得累了,发现牧师根本不为所动,终于彻底暴怒了。只见他摇晃身形,跳起了一种奇异的舞蹈,整个人便如同影子一般忽隐忽现。兰斯知道,法尔考又在进行位面交换,想把他的契约火元素交换到这里。那火元素本是存在于异界的,这个世界的任何物质对火元素来说,等于都没有实体。到时兰斯无论躲在多少块岩石后面都会被发现。 正在绝望之时,一颗由蓝色、红色和绿色三色光焰包裹著的慧星忽然从天而降,停在半空。但见三色火焰环绕几圈,怦的散去,又重新凝结成一对长达数丈的火焰翅膀。元素公主夏菲驾著火焰的翅膀,飞腾在幽暗的地底,犹如天使降临。 法尔考看到夏菲出现,竟然又停止了位面交换,重新以人类魔法师的形象出现,那火元素的身形缩减到平时的高度。看了这一幕,兰斯立刻明白,火元素化对法尔考的负面影响很大,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用的。也许,这是击败法尔考的唯一机会。 “你是谁?”夏菲居高临下,骄傲的睨视著妖术师。 法尔考看了夏菲几眼,嘿嘿的笑了起来,笑声充满邪气。 夏菲怒道:“为什么不回答?”随手向法尔考射出一道火焰线,但是被法尔考的魔法反弹障壁挡住,射到了一旁的岩壁上。一块大石头崩落下来,又砸碎了兰斯的一箱珠宝。 “嘿嘿,又是一个漂亮小妞。”妖术师怪笑道,“我还真不明白,那小白脸难道就真的这么好?好像全天下的小妞都争著抢著,非要在他床上打滚。” 夏菲起初没明白法尔考的意思,愣了一会,苍白的脸上腾的点起了一团艳红。夏菲不再废话,高唱起延迟火球的咒语。她初冬晨风一般冰冷、高洁的嗓音顿时响彻了整个地底空穴。红亮的火精灵从岩缝中钻出来,在空气中四处飞舞。 延迟火球术是七级魔法,能施展这种魔法的魔法师,最低魔法等级也超过十五。法尔考自己本来是十六级的魔法师,因为跟高等火元素签订契约,损失了魔法等级,现在的水平不过也只是十五级而已。法尔考迟疑了几秒钟,知道自己没有万全的把握击败夏菲,便再次唱起契约咒文,和火元素进行位面交换。 夏菲施展完咒语时,法尔考的位面交换也完成了,自身变成一团忽隐忽现的影子。白亮的延迟火球停在两人之间,一时失去了目标。同时,法尔考背后的火元素逐渐鲜活起来,产生了实体。 如果夏菲是无特技的普通魔法师,那延迟火球术只能在空中悬停,直到魔法作用时间结束。但夏菲是元素使,还是天赋超人、举世闻名的元素公主。那延迟火球在空中悬停了十几秒,待火元素完全成形,竟然又忽的飞向了火元素,速度寂如闪电。那火元素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任凭七级魔法的超强轰击却岿然不动。不远处,法尔考佝偻的身影则逐渐消隐在阴影中。 兰斯见法尔考消失,立刻勇敢的跳了出来,向火元素射了几枚强酸箭。火元素连七级奥术都不怕,二级魔法打上去,自然不痛不痒,不过兰斯总算也表明了他勇敢的决心和不屈的意志。兰斯对夏菲喊道:“夏菲小姐,这东西打不死的,我们还是先回圣冠城再做考虑吧!” 夏菲看兰斯急于保身,一张冷若冰霜的小脸顿时更冷了,几乎就要冻结,不答话,又施展了一个冰风暴魔法。只见一团灰色的冰云在火元素正上凝成,随即投下无数冰锥。那火元素受了冰魔法的洗礼,终于矮了下去,缩小了整整一圈。 兰斯见了这一幕,觉得冰魔法可能对火元素有用,就把他唯一会的二级冰魔法,雪球群术使了出来。他虽是个低级别的魔法师,但施法熟练度全大陆无人可及。一时间,一连串银白色的魔法球射向火元素,纷纷炸裂,变成浓雾状的霜花,如同几十个魔法学徒同时施法,声势十分浩大。但随著夏菲的冰锥术从半空落下,冰瀑布顿时将兰斯的雪雾尽数吞没,化成一道苍白的洪流。两种对冲的魔法能量相碰到一起,在空间中形成了激烈的玛那蜗旋,虽听不到声音,看不到景象,但凡有灵感的人,都能够强烈的感知到能量疾突,感受到其中的危险。兰斯见好就收,早已躲在一个半人高的宝箱后面冷静观察著了。 魔光散尽,那火元素不在原地,却分裂成左右两个较小的火元素了。兰斯固然没见过,夏菲也面露疑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这时,法尔考狂妄的笑声又在虚空中响起,声音重重叠叠,带著强烈的回音,如同一群争食腐尸的乌鸦般嘶哑难听:“哈哈!小妞,好厉害的魔法能力!火焰尊者好久没有吃得这么多了。你还真是喂饱了它!” 法尔考的声音未落,那两团火元素忽然膨胀起来,身上的光焰也越来越强。周围空气的温度急速下降,渐渐接近了冰点。靠得近的几只木箱受不了这忽冷忽热的环境,纷纷绷裂,石子一般的古代金币滚落满地。 世间万物运行,本有一定的规律可循。能量永远从密集之所,涌向虚空之所,正如水流向低处一样。不可能把能量从较低的地方转移到较高的所在,这本是公理。但眼前法尔考的火元素却正在从冰冷的空气中吸取热量,把整个地下隧道都要冻结了。两个火元素越长越大,等到超过本来的高度时,又开始再次分裂,变成了四个。 兰斯想起了在庇护所看到的一本古代魔法典籍曾提到类似的例子,急忙警告夏菲:“夏菲小姐!这恐怕是太古的熵魔法,我们赶快走吧!以后再跟他计较!” 夏菲鄙夷的望了兰斯几眼,说:“反正不论是什么魔法,你都要逃走,对吧?我的大人。我是芬顿学院的学生,穆里尼奥老师的弟子。我是不会逃走的。要走你赶快,免得来不及。” 法尔考乌鸦似的声音又在四处回荡:“哈哈,说得对。死了你一个总比两个都死要好。真是痴情的女孩子。不过,一切都迟了,你们两个都要葬身与此。” 兰斯还想要再劝夏菲,但是话还没出口,就被夏菲冰冷的容颜冻结在喉咙。少女的表情如此平静,看出她心中没有一丝起伏,十年来一直在心里重复著一句话,此刻宣之于口,不过是一种形式,并不具备任何决定的力量。 “我是夏菲,不是女孩子。我从不逃避任何战斗。有朝一日,我要成为世界上最强的魔法师。” 夏菲身旁形成了巨大的冰能量漩涡。此时空气冷得要冻结,可夏菲的冰漩涡胜过它千倍万倍。兰斯不知道夏菲施展的具体是什么魔法,元素使对元素能量的控制能力,早已超脱了魔法招式的局限。而夏菲正是此中矫楚。一瞬之间,兰斯以为夏菲的魔法可以胜过太古元素,将法尔考的本身一同焚烧殆尽。 但四个火元素射出的火焰波汇成一个盛夏烈日般耀眼的十字洪流,一眨眼就将夏菲的冰漩涡击溃、蚕食。夏菲如同一只断了线的风筝,在火的激流中随波飘荡,又被甩到半空,坠向无尽的黑暗深渊。 第097章 夏菲的温柔 兰斯看到夏菲坠落,没有一点犹豫也没有时间给他犹豫也跳下了盘山道,拼命去追夏菲。夏菲已失去意识,也不知道是生是死。如果不抓住她的话,就要永远失去她了。夏菲虽然一直对兰斯冷眉冷眼,但她无疑是个很好的女孩子,好到足够兰斯拼尽全力去挽救。 夏菲是在高空被击落,兰斯却是在下层盘山道起跳,两者的速度本有差距。但兰斯的体质早已被庇护所的神秘力量改造过,潜力远远超过人类的极限,再加上他在艾哈迈时,有过多次寄身于黑鸠飞行的经验,因此对夏菲坠落的势头判断奇准,居然奇迹般的抱住了夏菲。整个过程只是电光火石的一瞬,法尔考的笑声尚未止歇。兰斯已抓到了夏菲,一同坠下深渊。 这次跟从虫洞跳下的经历可大不一样。夏菲昏迷不醒,上面又隐约传来魔法爆炸、岩石崩塌的声音,显然法尔考已经追来。兰斯也不敢开羽落术,只有硬著头皮向下掉。他拼命瞪大眼楮,瞪著下面漆黑的世界,想要尽量快速的逃离法尔考的掌握,在最后一刻施展魔法保命。奈何他夜视能力虽好,下面却只是空空的深渊而已,根本看不到东西。这一次是真的在赌命了。 当兰斯眼中闪过一道亮光,他来不及分辨那是真实的事物,还是脑海中的错觉,便竭力张开了神圣领域。神圣领域可以抵抗一切物理冲击,但是却无法消匿速度。从如此高的地方坠落,速度的转折会给肉体造成多大损伤,根本无从估计。兰斯忍不住闭上双眼,用力的抱住了夏菲的双肩。 “咚”的一声,两人砸破了一层厚实的坚冰,落进地下水脉寒冷刺骨的冰水中。神圣领域并不防水,冰冷的水流霎时浸透衣裳,如同一张燃烧的钉床般,一下子把兰斯夹紧了。痛得如同火刑。 但兰斯想到的却是夏菲,紧咬牙关,用力的抱住了夏菲,仿佛这样能帮她抵御痛苦。夏菲的额头有一个细小的伤口,淡青的血痕在冰水中缭绕,如同一缕青烟。更令兰斯触目惊心的是气泡,白得煞人的气泡咕咕的从夏菲微张的双唇中吐出。夏菲没有知觉,这样下去,不被冻死也要窒息而死。 兰斯没有犹豫,用一只手抱著夏菲的头,靠近,以自己的嘴唇封住了她的。夏菲的双唇很薄,原本缺乏血色,此时更是被冰冷的水冻成两片苍白的百合花花瓣,一样娇弱,一样忧伤,一样散发著死亡般幽静的香甜。兰斯抱著仿如沉睡的少女,用一只手划水,在水中转了个身,目视水面上方。法尔考不会这么轻易放过自己,必须随时提防那些恐怖火元素的袭击。 这时,寄存在兰斯体内的庇护所精神体发挥了作用,在他的肺部中建立了无数个细微的魔法结界,能量运转,是成千上万个微洁净术的光明魔法。 洁净术是二级神术,专为驱散魔法师毒雾术的效果而定制,可以制造纯净清新的空气,此时刚好用来救命。牧师很快感觉到了魔法的效果,惊喜之余,也不忘了把空气吐进夏菲的小嘴儿中。 “兰斯!我抓到你了!哈哈!”法尔考凄厉的笑声振荡著水面,形成一道道混乱胶著的涟漪,透过幽暗的水层,火元素明亮的光扭曲连接成一片,仿佛法尔考狰狞的面孔。“我要杀了你,还有你那个漂亮的小东西。她是元素公主?嘿嘿,穆里尼奥老头眼光还不错,居然能找到这么嫩的脸蛋!” 你抓到我了?老混蛋?兰斯在心里骂道。不。如果你抓到我了,哪还有闲心在那里骂。看来火元素虽然是熵魔法的产物,却仍不能直接从相斥的水元素中吸取力量。它能增殖的环境,难以脱离空气和泥土。法尔考的目光无法穿过水层,他无法涉足冰冷的水流半步。 法尔考继续号叫著,声音如鬼火一样在水面上跳来跳去,有时在这里,有时又突然飘出数十米之遥。兰斯一动不动随波逐流,也不知漂了多久,渐渐的水面上的火光不见了,法尔考的声音也变得遥远,逐渐被哗哗的水声掩盖。 兰斯不敢大意,仍然一动不动的漂著。洁净术制造的空气份量不多,给夏菲分了一半以后,不足以保持他的身体浮在水中,因此两人渐渐沉向河底了。兰斯虽然有点担心,但更多的是对夏菲的焦虑。她还活著,有微弱的呼吸,兰斯感觉得到。但在这冰水中冻得久了,只怕会留下严重的伤害。他想像夏菲上次进入冰水域那样施展空气魔法保护她,但以他的魔法水平又怎能如愿呢。 就在这期间,夏菲的喉咙“咕噜”一声,好像要醒了。兰斯先是惊喜,继而马上想到现在诡异的状况,这样吻著夏菲的小嘴,可要如何解释?但是,该来的总要来。夏菲的双眼挣扎了一会,终于张开,又使劲的眨了两下,眉头紧蹙,显然是被冰水弄得很难受。 夏菲迷迷糊糊的看了兰斯一会,一下子睁大了双眼。漆黑的双瞳看向自己的小鼻子,又看看兰斯的脸,露出了“不敢相信”和“忿恨”夹杂的神色! 兰斯努力的笑给夏菲看,希望她能明白现在的状况。这种情形下,即使是兰斯这样的交际天才也不知该以怎样的表情面对。 夏菲挣扎起来,想推开兰斯。但是她体质弱得很,受了伤,又受了冰水的寒气,以致根本没有力气。她想用脚踢牧师的肚子,结果也只是轻轻的扭了一下膝盖而已。兰斯怕夏菲喝水,一把抓住了她的下巴,不让她向后缩,动作真是粗鲁得不像话,连兰斯自己都摇头,夏菲更是快要哭了。以她从一生下来,一多半的时间在学魔法,现在是大陆上数一数二的元素使,哪受过这种委屈啊。兰斯实在没有办法,还是只能抱著夏菲不放手,等她逐渐弄明白状况。在这时,兰斯不经意的看到一枚发亮的东西从头上落下,定楮一看,却是一根苍白弯曲的鱼骨头,穿著一只扭著身子的蚯蚓,骨头的另一端还带著根细麻绳,摇摇晃晃的,直通到水面以上。 兰斯心想,那东西难道是土制的鱼竿?是了,鱼钩鱼饵鱼线一应俱全,不会错。我和夏菲在水下闹腾,被人当作鱼群了吧?但在这深深的地底,又哪来的渔夫呢。无论穴居人、土地精还是灰矮人和地底魔族,哪个也不像会钓鱼的样啊。 兰斯想的时候,那鱼钩却一直送到他面前。这时夏菲已经闹够了,没了力气,像一只生病的小猫一样把头靠在他身上。兰斯伸手抓住鱼线,扯了两下。上面的渔夫立刻开始收线。兰斯却放开了手,顺著鱼线的方向,在水下潜行。 很明显,上面的渔夫不管是什么东西,绝不可能是法尔考。并且,也证明法尔考还没有赶到这。兰斯不喜欢冒险,不愿跟那个渔夫仓促接触。他只要知道这块区域暂时安全就够了。夏菲快冻死了,必须赶快游上水面。 走了一段距离,兰斯判断差不多了,便一只手揽著夏菲的腰,奋力向上游。这时夏菲已大概明白了状况,也不逃避被他吻著,只是像布偶一样一动不动。游了一阵,到了地下河的岸边。这里的河岸是由嶙峋坚硬的岩石构成,很容易就能攀援上去。兰斯小心翼翼的爬到水面下两米的地方,仔细观察了一会,没发现任何动静,便无声无息的爬出了水面。 兰斯把夏菲小心的放在地面上,夏菲神志不清,还用双手紧紧勾著兰斯的脖子呢。害他又多费了不少力气。兰斯自己也累得不行,把夏菲放下,便一下躺倒在冰凉的石头上,心中倒也不无自豪,因为刚刚他所做的这次逃亡,只怕大陆上也没有几人能做到。 毫无疑问,法尔考和兰斯是不共戴天的仇敌。如果是在文明世界里,兰斯比法尔考有心计,耐心也足够,他自信可以用各种手段把法尔考玩死。但在这蛮荒的地下遭遇,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法尔考不但是高等妖术师,更是火元素契约人,实力比兰斯强了不知多少个档次。力强者胜,这是荒野中唯一的真理。 兰斯感慨了一会,知道在地下,自己和手下全加起来也不是法尔考的对手,看来只能尽快逃亡了。想到逃跑,又是一阵头大。现在离虫洞的出口已远,法尔考又在附近,都不知能不能回到圣冠城。 夏菲忽然哼了一声,声音里充满痛苦。兰斯连忙起身照顾她。夏菲穿著的素色法师袍已经给冰水浸透,长发里也都是冰渣,摸上去硬梆梆的。兰斯害怕极了,他可不想费了这么大力气把夏菲抱上来,结果却被冻死,连忙把她的衣服脱下来。结果,那衣服已经被冻得烂了,与其说脱,倒不如说撕碎恰当。夏菲一直迷迷糊糊的说著胡话,似乎对兰斯的冒犯没有意见。 兰斯把夏菲的法师袍扯下,露出了同样是素色的贴身内衣。迟疑了一下,还是帮她脱下。夏菲冷的厉害,全身都在发抖,可是兰斯也不敢生火,生怕被法尔考的火元素发现。他只是握著夏菲冰冷无力的手腕,用光明魔法给她治疗。夏菲在魔法对抗里受到的只是震荡伤害,没什么严重的,伤寒也很容易治好,但是低级治疗神术的局限性却无法跨越。他只能帮助夏菲治愈,可是在这天寒地冻的地底,没有火,夏菲一个弱质纤纤的女孩子迟早冻死。一时间,兰斯怀疑自己是不是该回头去找那个不知是什么种族的渔夫。但既不知能不能找到,也不知夏菲还能坚持多久。 正在心急如焚,夏菲却恢复了神智。少女无力抬头,只是微微的侧过脸孔,用一双充满哀怜的眼楮看著兰斯,仿佛是兰斯正在受苦,而她无力挽救他似的。 “你……你……”夏菲急促的喘了几口气,“果然是牧师啊……” “别讲话!”兰斯急坏了,“你不能浪费力气,夏菲小姐。这附近有个渔夫,过一会他就会来救我们。”说著,兰斯用单手施展了零级的火魔法。他不能再害怕法尔考了,但他的魔法师等级才三级,零级火魔法照明还可以,散热却是完全不够。 夏菲笑了,满脸怜悯的笑容。不知是哪里来的力气,她反手抓住了兰斯的手,不让他施法。 “抱我。”少女轻声说道,呼唤宛如晚风里的叹息。兰斯抓著她赤裸的双臂,温柔的抱住了她。夏菲把下巴枕在兰斯肩膀上,脸颊靠著他的脖子。她的呼吸像幻觉般轻盈,却清晰可闻。 兰斯感到有点害羞,因为夏菲毕竟是个美丽的女孩子,尤其是在现在这种软弱楚楚可怜的情形下,美丽得不像凡人,充满了一种背德的诱惑力,他只好别过脸去不敢看她 “你能施法吗,夏菲小姐。这里太冷了,必须热起来,不然……” “不然,我会死吗?”夏菲笑道,她的语气虽然无力,语调却充满了活泼,不像平时那种冷若冰霜的感觉。 兰斯不知该怎样回答。 “不,不会的。你多虑了,你这个狡猾、虚伪的蠢牧师。我一直觉得你还是个废物,可是……”夏菲急促的喘了几口气,又续道:“可是你不是的。你简直是个魔兽。强韧得不似人类。是怯懦,给人假象。” “是吗?我觉得我本来就挺怯懦的。”兰斯嘟哝道。 “不,你一点都不怯懦。你是一个强者,兰斯。老师曾经这样告诉我,强者的强,只有在保护他人的时候才能展现出来。” 牧师现实的说:“我可真没觉得。夏菲小姐,有力气说话,我看你还是快点施法。以你的水平能做到吧……” “不要。”夏菲平静的拒绝道。 “天啊!”兰斯抓著夏菲的肩膀,使她坐直,这种情况下要避免看夏菲的身体是很困难的,但他尽量避免,“你别任性了,大小姐。不管你是元素公主还是元素女王,你现在需要的臣属只有一个,不是我,是火焰。你赶快把它们召唤出来吧。” “大小姐?”夏菲感兴趣的看著兰斯的脸,满面笑意,“很有趣的称呼。是你认识的女孩子?精灵小姐还是小雅?我猜,是精灵小姐吧……” “不是。”兰斯绷著脸说,“且不说这个,我看你活蹦乱跳的,好像不需要救了。你先照顾自己,夏菲小姐,我去看看能不能弄到衣裳和食物。你那件衣服,哦,抱歉,不能穿了……” “火焰。你说得对,兰斯。”夏菲话题一转,兰斯警觉的注意到,她的双颊泛起了红云,双眼闪动著奇异的充满活力的光,“我有一团火,你能帮我熄灭。” 说著,夏菲扑向兰斯,把她滚烫的双唇印在他唇上,兰斯只来得及说一句“我的主啊”,就被夏菲推倒了。 她的身体柔软得让人难以置信,气味像酿了百年的好酒洒在盛夏的屋顶,让飞过的鸟儿都醺醺欲醉。她纤细的手臂此时充满了力气,她黑夜一般的发丝,却比真正的黑夜还深,让人沉溺不已。这样的夏菲,真的让人无法想到。或许这一个才是真的她?那么,那个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的少女魔法师又是谁呢,只是穆里尼奥大师的学徒吗? 火。她说得对。真的有一团火,但不只是在她体内。他体内也有同样的一团火在燃烧,如此美丽,蓬蓬勃勃。两团火撞在一起,如何会熄灭其中的一团。这根本是全无道理的事。 她纤细的胸部压在他的胸膛上,好似一对亲昵的小鸽子,她白腻的手臂和修长的双腿却像蛇一样缠住了他。他忽然意识到,她的身高其实比自己矮不了多少,但这个意念毫无意义,一眨眼就被火舌吞噬。 兰斯快要忘了自己身在何处,要做什么。夏菲的温柔和积极让人陷入真正的天堂。那天堂四季如春,开满芬芳的花朵,却让人莫名恐惧。 兰斯拼尽最后的一点意志力抵抗著夏菲,尽管他的双手已经在抚摸她背上的曲线,“不。”兰斯说,声音充满了不确定。 “我喜欢你。”夏菲说,像热爱著主人的小狗一样,用舌尖轻轻舔了舔他的脸颊。 不知为什么,如此无赖强韧的兰斯,对“喜欢你”这句话没有抵抗力。他隐约记得,自己曾在类似的时刻听到过这句话,可却记不得当时的少女是谁。 不过,那都无所谓了。现在他需要她。她是他的女孩子。所以他用力的抱住她,把她挤进自己的身体。一道闪光照亮夏菲汗涔涔的面孔,眉宇间充满幸福的苦楚。巨大的海浪把她冲到雷云滚滚的天空,无可凭依,如同母亲腹中的婴儿一样无力,无力而满足。 不知过了多久,风暴才缓缓停息。火焰终于熄灭了。生命却燃烧得比初生时还明亮。 兰斯抱著犹自娇喘不已的少女,稀里糊涂的看到了一抹红艳的血迹。她也看到了,微微侧过双腿,挡住了那滴血的露珠。 兰斯感到十分后悔。心想自己这是做了什么事啊。一切仿佛是预谋好的一样,只为了得到她的美丽。为什么,因为她高傲,看不起自己吗?自己是那样无聊的小人吗? 兰斯感到喉咙干燥,干咳了几声,用几乎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说:“我,我有一个喜欢的女孩子……” “是、是吗?”夏菲还没从兴奋中松懈下来,胸口急剧起伏著,逼迫兰斯又背过了脸。 “嗯。我喜欢她。不过我对她做了很过分的事,逃走了。不知道她会不会原谅我。” 夏菲轻轻捧起了兰斯的脸:“你要一直逃下去吗?” “我不知道。”兰斯难过的说,“有很多险阻,很多不可预知的因素。我曾经几次想过这个问题,但每次都没法深入。也许我只想逃避。我是一个怯懦的人。” “不,你不是。你只是太认真。凡事不需要太认真的,不要太过在乎。比如我刚刚说,喜欢你来著,其实就是骗你的。” “骗我?”兰斯抬起脸,疑惑的看著她。眼前的少女是这样美,尤其是那双细细的眼楮,总能使他想起某个人。他明白了,自己也许就是为了这双眼楮,为了同样的愁容,才靠近她的吧。 兰斯沉静的说:“女孩子不会骗人,夏菲。只有我这样的坏蛋才欺骗。” “我是夏菲,不是女孩子。我从不逃避任何战斗。有朝一日,我要成为世界上最强的魔法师。” “祝你如愿!”兰斯立刻说,同时为自己如释重负的心情深感可耻,“你会成功的,我不会挡在你前边。” “你也做不到,你这个骗子!”夏菲笑著,用手指触了触兰斯的额头。 突然,从旁边响起了“啪啪”鼓掌的声音。兰斯立刻摆出了防卫姿态,用手臂挡在夏菲身前,“是谁?法尔考?” 从岩壁转弯之处走出一个巨大的身影,有法尔考的两倍高、三倍宽,强壮得吓人。那人腰上别著一只火把,照亮了他一双粗糙的生满长毛、正在故障的巨手,不过他的面孔却被高处的石笋挡住。 兰斯有预感,自己会看到怎样的一张脸了。一张异族的脸,青面獠牙,在伦伯底曾经见过的。 “哈哈!真激烈!太精彩了!想不到人类的女孩子这样辣!早知道我何必逃得这么急!”那大个子粗野的笑道。 “你是谁?!”夏菲厉声道,把整个身体躲到了兰斯身后,免得给那怪物看。 “如果你有这种爱好,咱们的瓦勒大人又知道,你以为你还想逃出伦伯底?艾哈迈的妓院可是大陆一流!”兰斯也大笑起来,迎向了那个大个子,夏菲想拉住他,却没来得及。两个人很快走到了一块。 那大个子伸出一只毛茸茸的大手,在兰斯肩膀上重重一拍,又笑了。夏菲借著火光向上看,是个兽人,长得和记忆里每个兽人一样丑。 兰斯居然连兽人也认识!交际圈也太复杂了。夏菲不禁这样想。 “好久不见,奥博。” “你也是。”兽人先知咧开大嘴,向夏菲的方向吐了一下舌头:“小妞不错。” “你不会一直在看吧?” “哪里。我忙著钓鱼,来晚了。” 夏菲怒从心头起,抓起地上的石头就扔,正打兽人鼻子上,疼得他“哎哟哎哟”的叫。 第098章 奥博 兽人先知奥博把兰斯和夏菲带到了他的临时住处,一个陷入岩壁的天然洞穴。洞穴里只有极少的物品,连称得上家具的都没有。不过兽人本是野人,奥博都不在乎,兰斯也不好发表评论了。 在房间的角落看到一只用暗藤编织的篓子,里面放著几条发臭的鱼。那根鱼竿倒在篓子边上。不,根本不是鱼竿,只有鱼线和鱼钩而已。 奥博在黑暗中摸了一会,拿出一块白花花的东西,递给夏菲。定楮一看,是一条围裙样的东西,和奥博围在肋部的那条一样,按照夏菲的身高足够做长袍。 夏菲刚接过来,就闻到一股恶臭,立刻又把那裙子扔了:“好臭!这是用什么做的啊,这么臭!” 兽人哼哼道:“虫子皮。很大只的虫子,白的。小妞,你不要奥博可拿走了,到时候看吃亏的是谁。” 兰斯惊叹,兽人真是痞气十足,连族里的先知都不能幸免。 夏菲骄傲的扬起小脸:“我才不在乎一只动物如何看我。” “那随你。我正好可以回味一下,兰斯老弟刚刚享受到的东西。哎呀,那可是比黑斑鱼还美味呀。是不是?”狡猾的兽人向兰斯努嘴道。 “不是。”兰斯连忙说,随即被夏菲狠狠掐了一下胳膊。元素公主忿忿不平的披上了奥博的裙子,变成野人样了。 奥博把火把插在洞穴中央,盘腿坐下。兰斯和夏菲也坐到他对面。两个人的视线几乎同时被火把所吸引。本以为是火把的东西,原来是一层厚厚的绿皮裹著一根骨棒,皮里面泛著黄色油脂,要多恶心有多恶心,至于是用什么做的,两人压根不愿深究。 “好吧。”奥博频频点头,好像在回答一个看不见的疑问,“让我们赶快开头。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你们来了,那个疯魔法师很快会追到这。” “法尔考?”兰斯问道。 “就是那老家伙。先祖在上,伦伯底的疯子虽多,我最不愿意见的却是这一个。因为他以为自己没疯。” “深表赞同。”兰斯点头道。“呵呵,奥博,其实我早该猜到,闯入索多玛地下城的那个人就是你。居然到了现在才想通,我真是太笨了。” “为什么?”夏菲奇怪的问道。 “很简单。索多玛地下城传送装置的密语是用兽人语写的,老实说,我认为根本不可能解开。人类的学者不懂兽人语,而兽人虽然懂兽人语,但以他们的智慧,猜得出什么谜语呢。所以,唯一能解开这个密语的,只有既懂得兽人语,又足够聪明的生物,也就是你,奥博,兽人最后的先知。” 奥博咯咯的怪笑起来,什么也不说。 夏菲奇道:“那个密语,不是侏儒透露给索多玛研管会,又由他们传播出来的吗?” 兰斯思考了一会,说:“不。几千年来,侏儒们都没泄漏秘密,为何此时泄漏?这不合情理。必然是有人破解了密语,侏儒才开始寻求外助。” 夏菲还是不相信:“但大法师索多玛一千年前就进过地精城市吧?” “不错,但他没到过侏儒城。索多玛是采用定向传送法阵进入地精城市的。我猜想,他有某种方式能够侦测地下空穴的方位。但他漏过了荒脊哨所,直接传送到圣冠城去了。在圣冠的历史馆里,我们找到了他当时使用的传送法阵草图。不过,”兰斯冷淡的看著奥博,刚刚的亲热都被一种肃然的冷漠所取代,“索多玛做了什么,对千年后的我们有何意义?我要知道的是你,奥博。你为什么来这里。到这地下的地下。芬顿河的河水养育了半个世界的人,我不觉得在这地下的冰河钓鱼,会更有乐趣。你,是一切的根源。” “你错了,兰斯。一切都是你引起的。”奥博也不再笑了,一种凝重的气息开始在空气中凝聚,他们不再是在蛮荒偶尔的朋友,而成了立场不同的敌人。“你没忘记吧,在伦伯底的时候,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人类,生于伦伯底,长于伦伯底,最后死在那里,就像无数贵族家权力斗争的牺牲品。是你让我明白我是一个兽人。不管我的同胞是怎样的蠢货,数数只能数完自己的手指,还要少几根,我终究是他们中的一员。我只能离开那座狱堡,离开繁华的艾哈迈,到这漆黑的地下来寻找我的一切。我要复国。” 奥博的声音大了起来,仿佛在对著地底的虚空发誓:“是的,我必须要复国。我,奥博,和我的先祖一样,是兽人的统领,是龙的祭司。我必须要唤醒沉睡的巨龙,让龙的呼啸重新响彻芬顿河岸,然后我要带它到南方,把那群散兵游勇集合起来,越过白山,横扫芬顿的大地。烧毁你们的农庄,屠杀你们的婴儿,带他们掠夺你们的一切。毁灭与荣耀,这就是我的命运。我原本必须这样活著。” 夏菲腾的站了起来,对兰斯说:“杀了他。” 兰斯没有起身,用手臂拦住夏菲:“听他说完。” 奥博一动不动的坐著,笑了:“借著你在伦伯底制造的那场混乱,我逃了出来。一根石柱砸碎了我的狱墙,真是天意!祖先的血液告诉我,龙在德容,在阿穆尔,在深深的地下。于是我来到了巨龙山脉。当时地下城还没开放,只有我一个人潜了进来。正如你所说,解开密语对我毫无难度。我进入了侏儒的城市,又到了更深的地下。在那里,我找到了龙的宝藏,龙冢。” “龙冢”两个字带来的巨大的震撼力,令夏菲也为之震惊,不自觉的放弃了施法的冲动。 “萨格拉丝……”兰斯想起了在触摸水晶球时得到的远古记忆。莫和比力不只一次提到,萨格拉丝是龙的神,沉睡于巨龙山脉之下,等待他的祭司唤醒。 奥博继续讲道:“在侏儒城我曾闻到了北风会腐臭的味道。呵呵,你当然知道北风会。伦伯底事实的统治者,他们的力量远不只如此。正像我所担心的,到地下不久,法尔考,伦伯底的一位狱官就追上来了。我跟他捉迷藏,争取时间呼唤巨龙。哈哈,如果不是那老疯子贪图巨龙的宝藏,在魔法卷轴和金银珠宝间流连,我早就被他抓住了。他那个火球宠物可不是玩的,隔著几十层石头都能看见你。” 兰斯和夏菲对视一眼,迅速交流的想法。宝藏是龙的收藏,难怪坑道那么乱!果然是由地下种族保管的。在龙冢上建造广场平台的则肯定是太古文明的人类。 “巨龙召唤还需要多少时间?”兰斯突然问道。 “好问题。你永远能抓住问题的关键。”奥博赞许的看了兰斯一眼,脸上忽然现出悲苦的表情。兽人本来就丑,这下子更是令人不忍足睹,“完了。一切都完了。巨龙已死。不管我怎样努力,也唤不醒它。” “龙死了?”夏菲冷笑了一声,嘲弄的说道:“那不是很好。这样你的美梦破了,可以回归本身,做个普通的兽人。” “不。”兽人骄傲的说,“我不会逃避宿命。即使没有龙,我也还是要回到赤海。十年也好,一百年也好,我会收服所有的部落,带著大军打回来。我奥博,从来说到做到。” “很好。我现在就杀了你,看你怎么做到。”夏菲凛然的看著奥博,后退了一步,兰斯赶紧捉住了她的手,不让她施法。 “请便。”兽人大大咧咧的一挥手。“你们杀了我,自己去面对法尔考。小妞,到时候就看你如何为大义牺牲了。” 兰斯对夏菲说:“他说得对,现在不能杀他。你忘了,夏菲,我们和这个兽人在一条船上。” 夏菲问:“那个会召唤高等火元素的疯魔法师?” 兰斯点了点头。 夏菲咬著下唇,法尔考不是她所遇到过最强的魔法师,但那个火元素力量却生平仅见。即使是穆里尼奥大师,只怕也不能消灭它。“但他只是个兽人,加他一个,我们也不是那家伙的对手。” 兰斯道:“他是个很好的战士,你我不是。他有强韧的肉体,天生的魔法抗力,他还有一个很好的脑子。” 奥博笑了,“你把我说得还真好,兰斯。” 夏菲反问:“这些在火元素面前又有何用?它在不同的位面,我们根本无法伤害它!” “我认为,法尔考无法长时间的保持位面交换状态,那种状态对他的头脑有伤害,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使用火元素的。”兰斯沉静的分析道:“而杀死一个高等魔法师的难度比杀一个高等火元素要低得多。我们要抢先出手,在他开始位面交换前杀了他。” 夏菲摇了摇头,她十几年来所受的教育告诉她,兽人是低贱野蛮的种族,跟兽人合作是一种耻辱。夏菲继续争辩道:“像法尔考那种人,永远会在身上加持意外术的法术序列。偷袭是没用的。” “的确。他总是加持法术序列。”兰斯笑了,伸手拍了拍夏菲赤裸的肩膀,夏菲脸一红,害羞的向后躲,可是他用力抓住她,不让她后退:“三个魔法。魔法反弹结界,石肤,和一个攻击性魔法。如果他够聪明,应该加持三个防御魔法,而非两个。或者将石肤术换成一个高等物理结界,而把攻击性魔法的等级降低,以骚扰性的战术魔法取而代之。但法尔考是个疯子,只想烧毁对手,连损及自身也在所不惜。话说回来,如果不是如此,他也不会拥有那尊狂暴的高等火元素。” “石肤术。”奥博轻蔑的哼哼了一声。夏菲不禁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兽人。兽人是那样巨大,即使盘腿坐著都比夏菲高一头,肩膀和胸口处盘根虬结的肌肉高高隆起,远非最强壮的人类战士可比。有这样的肌肉,爆发力可想而知。就算加了石肤术之类的物理防御魔法,被这肩膀撞一下,只怕也要飞出百米,在石壁上撞昏吧。 兰斯继续道:“奥博虽然强壮敏捷,但接近法尔考并非易事。老家伙深知地底危机四伏,不可能不用侦测魔法防身。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吸引他的注意力,由奥博完成致命一击。即使失败了,也没关系。我发现火元素的观察无法穿越冰水。只要事先在身上涂满冰块,法尔考位面交换之后,反而无法看清我们。我们仍有逃脱的机会。” 夏菲沉吟道:“非常难……” 听到这句话,兰斯知道她已经同意了,只是仍需要兰斯来坚定信心而已。兰斯握住夏菲的小手,使劲捏了一下,低声说:“我会一个太古时代的魔法,一种昏睡术,现在的魔法体系无法防御。我可以打断法尔考的一个法术。加上这一点,我们的胜算是不是又多了呢。” 夏菲嗔怪的看著他:“你到底有多少秘密啊!” “看来小妞同意了。”奥博咧开血盆大口,嘿嘿一笑,吓得夏菲不自觉的往兰斯身后缩。“好吧,就让我们结成一个同盟。来对付这个共同的敌人。” 兰斯抓住夏菲的双手,少女在发抖,不知是因为恐惧,还是对“和兽人结盟”这个事实的抵触。“我需要你做出保证,奥博。夏菲不会伤害你,但你也要对我们忠诚。” 奥博腾的起身,昂然道:“我是‘红手’奥穆之孙,巨龙之祭司。人类,我以先祖的名义立誓,在地下世界我不会背叛你们。” 兰斯也说:“以主知名,你拥有我的承诺。” 奥博与兰斯击掌为誓,齐声大笑。夏菲对这种男人的誓言从未经历,不禁害怕又吃惊,用双手扶住了兰斯的肩膀,把头靠在他背上。 “杀了法尔考之后,你有什么打算?”奥博问兰斯。 兰斯道:“带著你的龙主子的钱,回到地上,把钱散给穷人和富人。我不是王族,只有用钱来买势力。你没有异议吧?” 奥博冷笑道:“王族?嘿嘿,这你可就错了。兽人蠢,人类聪明,这是不假。但大家尊崇的都只有一样,力量。如果我没有力量,根本不会有兽人服从我。同样,如果人类的王没有力量,结局只能是被人利用。” 夏菲问:“你还要继续你的霸主梦吗,兽人?” 奥博扬起头颅:“为什么不?” 双方商议既定,就分头开始行动。兰斯和夏菲先出发,侦察法尔考的所在,再回来通知奥博。临走,夏菲看到奥博从岩壁的缝隙里拔出一根两米长的锋锐石笋,在石砬上磨砺起来。 两人走到地下河边。河水幽幽,泛著苍白如骨的寒气。夏菲情不自禁的想起了刚刚的缠绵与疯狂,一颗心不争气的狂跳起来,几乎无法向前走。兰斯以为她身子虚弱,扶住了她,但她却站不住了,整个人靠在兰斯身上。 兰斯向洞穴的方向回望了一眼,低声道:“夏菲,你会即死魔法吗?石化,解离,死亡一指之类的。” 夏菲抬头看著兰斯的脸,他的表情坚毅,把一个男性所能拥有的锐气表现得淋漓尽致,又令她怦然心动。夏菲茫然的摇了摇头。 兰斯皱起了眉头:“那可真糟。奥博天生具有超强的魔法抗性,即使用即死法术,杀他的可能性也很低,不要说元素魔法。” “哎?我们要杀他吗?”夏菲惊道,兰斯连忙捂住了她的小嘴。 “当然要先杀法尔考。”兰斯说。 “但是,但是……”夏菲迟疑的看著兰斯,“兽人说龙已经死了。他不过是单身一人,回到赤海又能做些什么?” “相信他还不如相信鬼。”兰斯眯著眼楮,冷酷的说道。“萨格拉丝死了?才没这么容易。我敢用圣神教的名誉和你打赌,他那个烂窝棚里藏著龙蛋呢。龙族不同与其它,龙蛋孵出的新生幼龙,也拥有父辈的全部记忆。” 夏菲犹犹豫豫的说:“但是……你刚刚发誓了……” “他也发誓了。”兰斯不以为然,“我再用圣神教的名誉打一百个赌,他一有机会就会背誓我们。跟这种人没什么可讲究的。” “是啊……他毕竟是个少廉寡耻的兽人。 兰斯毫不犹豫的说:“这跟种族无关。他是奥博。天下最危险的混蛋。” 夏菲不满的噘起小嘴,瞪了兰斯一眼:“你也是天下最危险的混蛋。天啊,要是老师知道我跟你这种人在一起,他会放火烧了学校的。” “的确。他会的。不过不是因为我是个混蛋。”兰斯的视线移向了夏菲的胸部。奥博的裙子太粗,夏菲只是把它围在腰上而已,从上面看下去,她完美的娇躯几乎一览无余。夏菲赶紧弓腰跳到了一边,害怕兰斯要采取进一步的行动,但他却只不过开个玩笑。 他搂住她赤裸的胳膊:“我们走吧,夏菲。去面对法尔考。” 两个人回到巨龙宝藏。一路上兰斯放出了无数幽灵,夏菲也施展了法师之眼,但直到宝藏也没发现法尔考的踪迹。因为那场激烈的魔法对攻战,埋宝的盘山道已经坍塌了大半。许多金银珠宝落在地下河里,顺水漂下。在岸边更是堆积如山,原本就分类不清的各种宝物,现在更乱了。兰斯一眼就看到他看中的那把寒冰巨剑,插在宝物山最上的一只金色宝箱上,剑柄还绕了一串斗大的夜明珠。 宝物堆旁边停著两台科魔机。一台人类型,一台侏儒型。相对的科魔机旁边站著的也是一名人类,一名侏儒。看到兰斯来了,法师莱森格远远的吹首行礼,而侏儒样的纳瓦什则又蹦又跳的向他招手。 兰斯记起,一个多星期以来纳瓦什都是这副样子,人类的模样几乎要淡忘了。不过纳瓦什的个性本来就像个侏儒,现在的样子对他更合适。 等他们走近,莱森格和纳瓦什都注意到夏菲的奇怪穿著、蓬乱的头发,红晕的双颊,最可怕的是在晰长的颈部还有一道划伤的痕迹,一直延伸到不敢想象的区域。再联系到兰斯的衣服也很凌乱,莱森格和纳瓦什立刻都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纷纷用道贺的目光看著兰斯。 夏菲的双眼冒火,几乎要哭了。兰斯用手臂搂住她的肩膀安慰。 “科魔机里有换穿的衣裳,夏菲小姐。”莱森格不忘下人的本分,恭谨的告诉夏菲。少女立刻跑向了科魔机。 夏菲一走,两个男性下属立刻笑嘻嘻的凑前两步。 “真有你的。”侏儒纳瓦什想拍兰斯的肩膀,奈何跳也够不著,只好拉了他的手一下,“一天前,夏菲看你还是一副臭脸。只不过一起出来了一次,就什么都交了。” “大人本来就是男人中的男人。全芬顿,不,是全大陆仅此一份。穆里尼奥算什么?还号称最强的魔法宗师。十年心血教出这么一位魔法学界的公主,我们兰斯大人只用半天时间就叫她脱光了。嘿嘿嘿……”莱森格贱笑著,狂拍兰斯马屁,“大人,那件裙子是哪儿找的,真是十足的荒野趣味。给我们这位公主穿再合适不过了。” 兰斯摆手,示意他们不要笑:“你们看没看见过一个灰袍的魔法师?老头,背后跟著一个火元素。” 两个一齐摇头。 兰斯立刻想到了一种可能性:“糟了。法尔考肯定去了圣冠城。他以为我和夏菲逃了回去。赶快启动科魔机,准备出发!” 莱森格深深一揖:“是,大人。这些宝物要如何处理?” “宝物以后再说,反正数量庞大,我们也带不走。对了,我们还要带一位旅伴同行。” 纳瓦什感兴趣的道:“哦,还有别的女孩子吗?” 兰斯怒道:“想什么。一个兽人,手臂的宽度比你身高还长。” “大人是有操守的,不会一次跟两个……” “给我闭嘴!” “是,大人。” 他们进入科魔机,看到夏菲换了一套男人的法师袍,完全不合身,空空荡荡的。莱森格启动科魔机,在兰斯指引下飞向奥博的洞穴。那兽人个头太大,进不了科魔机的门,只好让他趴在人类型科魔机上面。奥博手里拿著那根长矛似的石笋,骑在科魔机上,威风凛凛,变成了一个兽骑兵。 科魔机回到虫洞正下方,纳瓦什调整了传送方位,开始传送术魔法。 第099章 地底狼烟 地底。圣冠城。 兰斯等人通过传送魔法回到在圣冠城的住所,发现城里一片安宁。向卡宾确认了一下,得知可怕的火元素契约人并未攻入圣冠城至少是没有暴露踪迹。 “他显然是走错方向了。”纳瓦什说,“土地精挖掘隧道根本没有计划,经常会遇到坚硬的岩层而折返,把整个隧道搞得跟迷宫一样。那个蠢打手一定是迷路了。” “他迟早会找到这里。”兰斯摇头道。“不能心存侥幸。” 兰斯找来了圣冠城的统治者城墙爱德瓦。兰斯告诉灰矮人,一个可怕的妖术师,火元素的契约者即将攻入这座城市。妖术师的目标是自己,以及自己所拥有的几台科魔机。他问城墙爱德瓦,圣冠城的灰矮人和地精们是否准备好面对一场战斗。 但城墙爱德瓦却根本没在听。那灰矮人狐疑的看了兽人先知奥博一会,后者耸肩,露出了一个丑陋的微笑。 “地下不是兽人的世界。”灰矮人的首领含蓄的质问兰斯道。看来兽人的野蛮残暴即使在灰矮人中也很有名。 “不错。他是我的仆人。关于那妖术师” 城墙爱德瓦高兴的说︰“那太好了,我们正缺人手。大人,不幸的消息。我们安插在南方的斥候送来的信虫。万恶的布鲁诺部落向我城派出军队,此时已经到达穴居人城市附近,三天之内就要濒临城下了!” 兰斯听得头痛不已。他对云达部落的生死存亡本不在乎,但是布鲁诺部落堵塞了他的逃跑路线,这问题可就大了。 “布鲁诺部落来了多少人?” “可能有一千人。没有确切数字,大人。布鲁诺的崽子们生著大鼻子,隔著石头能嗅出地行虫的性别。我的斥候是通过土层振动的强度做的判断。” 兰斯问城墙爱德瓦︰“圣冠城有多少兵力可用?” 城墙爱德瓦面有难色︰“三百人左右,包括女人和短胡子的孩子。大人,我们的精锐部队在上次战斗时损失太多了。” “那些土地精呢?至少有个三四万吧?” 城墙爱德瓦摇头道︰“土地精根本不能算战斗力,只是奴隶。一到打仗,这些无能的废物就只会趴在地上求饶。” “麦克斯韦说不定能让他们改变主意。” 城墙爱德瓦不以为然︰“也许他能。但他需要十年时间来纠正他族人一见剑光就发抖习惯。” 奥博插嘴道︰“就是说没的打咯?” “尽管我不愿意做此建议。我看,还是放弃圣冠城最为妥当。” 兰斯听得一阵心烦。妖术师法尔考随时可能杀过来,如果带著大群灰矮人一起弃城,法尔考想必很乐于追踪、杀戮的乐趣,如孤狼跟随迁徙的羊群。在那种情况下,根本别想指望灰矮人能帮上自己的忙了。无论如何,得说动灰矮人守城,把法尔考稳在圣冠,这样自己才有机会暗中逃脱。 主意既定,兰斯看了城墙爱德瓦一眼,用低沉的嗓音说︰“我们不能弃城。你、云达部落,加上高山矮人和我的人,对付一千个布鲁诺矮人,也不是一定会输。” “但是我们没有必要冒这个风险,大人。”城墙爱德瓦顽固的说道,“这城里除了土地精劳工什么也没有。再说,即使打退了他们,我们部落的行踪也便暴露了,之后只能面对布鲁诺无穷无尽的追杀。” “我会给你一个理由的,城墙爱德瓦。跟我来吧,其他人留在这。” 兰斯和城墙爱德瓦走出议事厅,来到土地精的街道上。两人沿著隧道默默前进,直到来到一座宽敞平坦的小广场。四周有几个土地精漫无目的的走著,象无知无识的僵尸。兰斯在广场中心停下,没有回头,语气平缓而又坚定的对灰矮人说︰“我们不能放弃圣冠城。” 灰矮人不解的问︰“为什么,大人?这里有什么值得我们留下?” “有金币,有钻石,有太古时代留下来的无数珍贵武器装备,有堆成小山的珍贵矿石。即使有十万劳工,把这些宝藏运走也要好几年。我找到了地下的宝藏。” 城墙爱德瓦惊得半天讲不出话来。 “宝藏是真实存在的。圣冠城就是圣冠,是宝箱盖上的花饰。一千年前,人类大法师索多玛发现了这座地精城和下面的宝藏,他帮助土地精重建了历史馆,其实却是借用土地精劳工开通了往宝藏埋藏地的隧道。是索多玛把这座城市命名为圣冠。”兰斯转过身,用他无比诚实、充满说服力的眼光注视灰矮人的双眼,话锋一转︰“云达的王子,为了复国,你比我更需要这些钱。” “大人,你、你为什么告诉我?”城墙爱德瓦结结巴巴的说道︰“你完全可以隐瞒下来。人类都是狡诈而自私的家伙请原谅,我们灰矮人都是这样认为的。” 兰斯轻叹一声,道︰“啊,你说得对,王子殿下。人类的确如此。不过在我是人类之前,我还是一名牧师,一名供奉太古圣神的牧师。以圣神的名义,我见证了你与高山熔炉之子的盟誓。我必须要保证誓约的执行。同为祭司的你想必可以理解。” 城墙爱德瓦惊骇的看著兰斯,显然从他的话里嗅到了不祥的气味。这也正是兰斯所期望的。 牧师继续道︰“我们不能怀疑熔炉之子的信义,殿下。他一定很乐于完成誓约,重新变成你的敌人。但有些事情是他自己不能决定的。芬顿人正在和高山矮人交战。所谓战争,你当然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殿下,熔炉一族未必能继续保有他们的王位。即是说,美髯布朗很可能无法完成你们的盟约。而作为见证者的我,作为圣神代行者的我,无法坐视这件事的发生。即使它只是一种可能性。因此我必须要给予你补偿,以我的神的名义。我,圣神教的待任教皇,乐意把圣冠城的宝藏分给你,分给云达部落。” 城墙爱德瓦深吸了一口气,用矮人的注目礼看著兰斯,说道︰“您真不愧为神的使者尽管我们信奉不同的神灵。大人,自此一百年,我以云达部落首领的身份向您效忠。云达部落是圣神教的朋友。” 兰斯点点头,再次重复道︰“我们要死守圣冠城。” 这次灰矮人没有拒绝,相反一双灰色的瞳孔中升起热切的火焰。城墙爱德瓦握拳道︰“是,大人。我们已经忍得太久了!就让那些布鲁诺的小丑再见识见识我们云达的锤子!” “嗯。说说你的战略,城墙爱德瓦。地底是云达的天下。” “请务必原谅我,大人。我们的确留有余力,可以打胜这一仗。请跟我来。” 两人继续前进,只不过这次带路的换成了城墙爱德瓦。他们在愚笨的土地精中间穿过,进入一条古旧失修的隧道。身边的土地精渐渐少了,消失了。两旁的洞壁由干燥的土石换成湿乎乎的黑泥,一些幼小的红色多节虫在泥里钻进钻出。那些是信虫的幼虫,它们长成后有一两米长,在泥土中穿梭犹如水中的游鱼。地底部族经常把这种虫子训练成信使。 兰斯很奇怪的想到了他的女孩们。她们看到这些虫子会怎样?小雅大概会小心翼翼的用指尖碰触信虫,而雅希蕾娜多半高兴的抓起来玩。如果是夏菲小姐,肯定不屑一顾吧。她相信对信虫的了解,课本上读到的已经足够了。 夏尔蒂娜呢?她的年纪在小雅和夏菲之间。她既骄傲又贪玩。她会好奇的把玩信虫,还是骄傲的撇过脸? “大人。”城墙爱德瓦的声音打断了兰斯的胡思乱想,“我们到了。” 兰斯停下脚步。眼前是一座直径几十米的陨石坑形盆地,其上的洞壁成半球状,如一只倒扣的巨碗。洞壁上生满了红褐色的地下藓苔植物,许多身体细长、状如蜥蜴的磷光兽在藓苔中钻进钻出。而那坑中则张满灰绿的藤蔓,相互缠绕成一团乱麻。藤蔓上每隔几米便长出一个圆盘球结,球结上又生著几个瘤子,远远看去象一张张怪异的人脸,一下一下的蠕动著。空气中充满地面上腐殖质潮湿腐败的味道。 兰斯跟著灰矮人跳上了一条粗大的藤蔓,朝坑的中心跋涉而行。不知什么时候,城墙爱德瓦手臂上多了一条红色透明的信虫。在信虫头部附近的甲壳里缠著一根褐色的绳子,绕了好几圈,在中间打了一个结。那是地底居民常用的一种信笺,展开后可以看到用磷光写的文字。 “这是号哭藤,大人。”城墙爱德瓦指著那些带脸的藤蔓说,“半虫半植物的东西。在所有大的城市中都有生长,彼此联通,构成了一个巨大的地下网络。” 灰矮人俯下身,用粗糙的手掌抚摸一张号哭藤的脸。那藤发出一阵尖锐的哀号,听得兰斯禁不住后背发麻。几秒钟后,脸裂开了,中间现出一个幽深的黑洞,城墙爱德瓦把他的信虫塞了进去。虫子犹豫了一会,倏的钻进洞里,脸又合上了。 “号哭藤的经脉。”城墙爱德瓦解释道︰“完全中空的,传送的不是液体,而是地热。训练有素的信虫能够寻著这些脉络迅速到达其它城市。本来需要半个月的路程,现在一天就可以到了。” “有援兵吗?” “是的,大人。这是云达部落的机密。我们有一个强大的盟友,地底的八脚蜘蛛部族,四个城市,十二万居民。实力足够帮助我们复国。只要坚守到八脚蜘蛛的援兵赶到,别说一千个布鲁诺,就是他们倾巢而出,我们也不怕。” “那之前为什么不召唤盟友呢?我是说,你们和布鲁诺部落决战的时候。” “那时我们并未达成同盟。而布鲁诺部落则先找到了盟友。”城墙爱德瓦的眼神闪烁,仿佛回忆起了可怕的事情,“他们与魔风堡的魔族结盟了。那些魔族,绿眼楮、白头发的怪物,他们是地底真正的死神。一个魔族的战斗力不低于十个矮人。如果不是他们的人口太少,又专注于地上世界,他们早就成为这里的王者了。君临一切!” 魔风堡……兰斯记得自己听过这个名字。兰斯问灰矮人︰“如果布鲁诺部落要求魔族出兵呢?我们怎么办?” 城墙爱德瓦的肩膀一下耷拉下去,摇头道︰“没有办法。那时我们只能弃城而逃。但他们未必唤得动魔族,魔族贪得无厌,布鲁诺部落需要付给他们极大的代价。不过,我们至少能打胜眼前这一仗。” “通往地上的隧道还需要多久?” “十五……不,二十天。战争会耽搁工期。大人,你看,即使有了八脚蜘蛛的帮助,我们也不能永久保有这座城市。我们该怎么办?” “打退布鲁诺后,让灰矮人和八脚蜘蛛也加进来,尽快开通隧道,我和我的人到地面上去,你们跟著美髯布朗去北方。至于圣冠城……”兰斯回身向来处望,洞穴深邃而黑暗,并无一只土地精的身影,但他还是压低了嗓音,对城墙爱德瓦说︰“我们要彻底砸烂这座城,把它的地道广场全砸塌,让它变成一座无法穿越的废墟。这样我们的宝藏才安全。我相信以你的建筑学知识很容易做到。” 城墙爱德瓦惊道︰“矿脉在上!大人,没听说土地精丢了城市还能活的。他们的智力已经完全退化了,不能象祖先一样重筑城市。城市一毁,全城的土地精只有死路一条。这可是几万个劳工啊!” 兰斯轻描淡写的说︰“试著带他们走。土地精这个种族需要进化。作为奴隶,固守于一两个城市太浪费了。必须教会他们新的生活方式,让他们到世界各地去做苦力。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要把通往宝藏的地道完全封死。没有道路,只有我们记得位置,这才是最安全的。几年后我们再带军队回来开采。” “宝藏”两个字再次点燃了城墙爱德瓦的斗志。灰矮人不需要钱币和首饰,但珍贵的矿石和太古工艺成品对他们比对兰斯还要珍贵。城墙爱德瓦知道,这么大一笔宝藏,无论让哪两个种族知道了,都会打个两败俱伤,而自己的盟友却是公正善良举世无双的人类牧师兰斯,这实在是神赐的好运。绝对不能浪费这次机会! 灰矮人的首领低下高傲的头颅︰“您说得对,大人。全听您的吩咐。” 两人离开了号哭藤种地,回到圣冠城,开始战前的准备和动员。兰斯一面命卡宾检查所有的科魔机,保持在随时可以起动的状态,一面饶有兴味的观看灰矮人备战。铁锤布朗和先知奥博也陪兰斯一起。地底战争和地上战争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灰矮人的布置令三人大为吃惊,感慨不已。 地上战争情况虽然复杂多变,但大略分类,不外乎攻城战和野战两种。而决定胜负的因素,除了兵力多寡、士兵的熟练程度与士气、武具的精良程度这些直接因素,再就是地形与补给。野战看重战力,围城看重耐久。兰斯为人既阴险又胆小,生平没带过兵,奥博和铁锤布朗却是万中无一的统帅之才。两人很快看出了地底战争的一些特性,一边讨论,一边给兰斯讲解,唏嘘赞叹个不停。 地底战争和地上战争最大的区分在于对地势的利用。地上世界虽然看来广袤无限,任人驰骋,其实却是由一道道天然或人为的界线分割成许多小块。山川,河流,城堡。连最稚嫩的指挥官都知道,只能在这些障碍物的阻隔之下用兵,每拔除一座城堡,跨过一道天堑,战略上就是一次大胜。然而在地底,这些所谓屏障却毫无意义。 不错,地底空间狭窄弯曲,十分有限,在地上人看来,每一处都是易守难攻。但在地底居民无敌的挖洞能力面前,几百米的土石也只是一层纸。地上挖洞能力最强的要属精灵亚种的土歧族,瘦小的体型和强壮的前肢给他们赢得了洞穴之王的美誉,但跟地底居民洞穴人、土地精、八脚蜘蛛之类的一比,立刻相形见绌,颜面无光了。 对此,睿智德布说了一句很决绝的评语︰“地底无壁垒。” 没有壁垒,就没了战略上的要害地。进攻方所采用的策略经常是从各个隐秘的地点向城市挖掘地道,直接从城市内部各处发动突袭。与之对应,防守方的战前准备也著重于城市周围的侦察。 云达部落共有战斗员三百五十名,其中却有一百名是职业斥候。这些斥候在城墙爱德瓦和新任斥候领队胆小道格指挥下,在圣冠城四周布下了无数地行虫守卫和震鼓。 所谓地行虫守卫,其实是即将孵化的地行虫虫卵。新生的幼虫喜欢在土壤里乱钻,当有人在附近挖掘隧道时,幼虫会感应到土层的振动,因为有振动的地方土质较松,幼虫便会向对应的方向爬,斥候跟著幼虫走,便很容易发现敌踪。震鼓与之类似,是一种振动扩大装置,可以把土层的振动转化成咚咚的鼓声,但无法测明振动的来源。 灰矮人斥候的做法通常是先用震鼓判断附近是否有人在挖掘,再用地行虫守卫探测方位。如果确定了敌人的位置和开掘隧道的动向,就轮到地底隧道战的巨无霸武器,巨型泡植弩箭登场了。 眼下,云达部落的灰矮人正指挥土地精,把一台台数米长的巨型泡植弩箭推出机库,运到城市的外延地带。兰斯叫住了其中的一台,和奥博、铁锤布朗一起研究把玩。 最近的一个负责人正是灰矮人斥候首领,胆小道格。看到兰斯大人对巨型泡植弩箭感兴趣,胆小道格连忙三步并作两步跑了过来,为兰斯大人做起了说明。 泡植弩箭其实是地底植物泡植藤蔓的种子。这种藤蔓多生长在地下河转弯处,生长需要大量水分。泡植藤蔓也同样具备地下物种特有的强韧生命力,种子在干燥状况下也可维持数年不死。并且一旦吸收到足够的水分,就会以超强的爆发力向前喷射出细而尖锐的枝条,能瞬间穿透数十米的土层。 胆小道格指著泡植弩箭灰绿色的炮管,命一个土地精揭开表面覆著的树皮,露出下面浅黄色带黑斑的藤蔓来。胆小道格用手指著那些黑斑,说了一堆舌头打转儿的矮人语,旁边的灰矮人祭司为兰斯同声翻译︰“大人,请看这些黑斑。这是泡植藤蔓的吸水孔。到使用时,就在这里倒水。前端就会喷出尖锐的泡植触须,最远的可以喷三十米。” 奥博用难以置信的口气问道︰“用这个来杀伤洞穴中的敌人?” “是的。炮制藤蔓的触须非常细,冲力十足,普通的土层挡不住。” 铁锤布朗也问︰“岩石呢?难道这东西能穿过石头?” “不能。可谁会蠢到在石头里挖地道呢。” 奥博的一张老脸,居然也难得的红了一下。 兰斯拍了一下掌,放胆小道格离去。在几个地上人看来,灰矮人的备战新奇有趣,也帮不上什么忙。过了一会,睿智德布带著几个灰矮人重战士再次经过时,被兰斯叫住,让他帮忙讲解地底战争的第二步,白刃战。 短兵相接的白刃战,是地底战争的主旋律。因为地底环境太过复杂,弓弩等小型远程武器的作为十分有限。特别到了完全黑暗的地方,作战双方彼此是靠模糊的热源感知对方,要瞄准就更加勉为其难。 同样的原因,在地底的白刃战中,阵形也是不存在的。没有广阔的平原用以布阵。即使是几千人的大战,也只能在无数窄小的地道中乱打一通。一边要对付眼前的敌手,一边还要提防随时可能从身旁、脚下甚至头上的土层里钻出的敌人。这时大规模的战术指挥毫无作用,指挥官即使想下命令,只怕也找不到自己的部队。真正有效的是小组配合,甚至单兵作战的能力。 听到这里,兰斯不禁想起了他在艾哈迈的魔族小主人,斯克雷。斯克雷是个具有相当水平的魔法师兼暗杀者,敏捷,犀利,面杀伤魔法却完全不在行。可见正是在地底这种特殊环境里练成的技艺。 奥博问睿智德布︰“我们地上人打仗,很多时候并不要把对手杀光。劫了对手的粮草辎重,坐等他们饿死也是极好的战术。如你所说,地底战争以乱战为主,那要如何保护补给线呢?” 睿智德布微笑,反问了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兽人,你来猜猜看,我上一次吃饭是什么时候?” “这我怎么知道?我就知道自己的。几个小时前还吃了烤鱼。” 睿智德布捻了捻浓密的胡须,笑道︰“呵呵。我上一次吃饭,还是兰斯大人攻城之前的事。” “什么?你不饿啊?” “我们地底的居民可没那么容易饿。一个普通的灰矮人,十天不吃东西一点影响都没有。如果是八脚蜘蛛,一年吃一顿的都大有人在。因为没有壁垒,通常一次攻城战的时间很难超过七天。你再说说看,保护辎重补给有什么用?” 众地上人又是一番啧啧赞叹。 这时,后赶来的地精智者麦克斯韦也加入了讨论。麦克斯韦拿出一本古旧的老书,翻到某一章给众人看。上面记述的是古代土地精之间的战役(那时土地精并不象现在这样蠢)。麦克斯韦指出,那场战役中,双方的土地精都携带了大量辎重,并派遣重兵把守。前后共打了二十几天,最后直到在辎重守卫队上投入较少的一方取得大胜时,粮食都没怎么消耗。 铁锤布朗道︰“不愧是土地精。笨得可笑。” 但睿智德布却提醒高山矮人,土地精数量庞大,只要懂得发动战争就不好对付。 众灰矮人、土地精忙活了一整天,圣冠城的防御工程终于初见成果。城墙爱德瓦也放心的从前方赶回,组织城内的守御。可能就是因为“地底无壁垒”,地底居民人人善战,连妇女和半大的灰矮人孩子也具有不错的实力,差不多相当于四五级的战士。城墙爱德瓦让老人和小孩子躲进城市中央的板屋,几个好斗的小孩子死活不肯答应,甚至用木制的锤子比划起来,展示武技给城墙爱德瓦看。看得兰斯又是一阵羡慕,心说要是能把这些好战的家伙编入圣神教的卫士团该多好。 到了夜时,圣冠城的纷扰稍稍止息。兰斯回到神圣帝国号,把卡宾、莱森格、安切洛蒂、西隆、谢铃等战斗员纠集起来开了个小会。夏菲坐在不远处,拿著一本魔法书在面前,红著脸偷偷看兰斯。那个叫特洛洛的西国人似乎嗅到了战争的味道,缩在一个角落里象老鼠似的瑟瑟发抖。 兰斯告诉他们,灰矮人的战争与我们无关。需要提防的是一个人类妖术师,北风会议员法尔考,火元素的契约人。法尔考来自更深的地底,想抢咱们的科魔机。 听到北风会的称谓,一贯面无表情的安切洛蒂老头难得的露出了恐惧的神色︰“北风会?这咱们可惹不起。佣兵界的人全知道︰他们是群政治骗子。国家的骑士团就掌握在这帮家伙手里哪!” 西隆也难得的郑重了一回︰“北风会是个有几千年历史的黑暗组织。西国人通常把他们看作杀手,但是我知道,他们决没有这么简单。” 兰斯点了点头,道︰“既然如此,我看我们也不必跟他正面作对。法尔考现在想必在城里潜伏著,想等灰矮人打仗时偷袭我们。大家到时躲进科魔机里,谁也别出去。” 众人点头答应。兰斯心想,任你法尔考再厉害,要从外面摧毁神圣帝国号那是做梦。退一步讲,假使法尔考能混进科魔机,等著被我的手下围攻吧,他们可不是不懂魔法的矮人! 法尔考脾气暴躁,一怒之下必然暴露行踪,那时我再发动全城的灰矮人剿杀他。哼,就用那巨型泡植弩箭轰他,看他死不死! “大人。”莱森格打断了兰斯的白日梦,向窗外一指,“您的兽人。” 兰斯顺著莱森格的手指一看,原来奥博个头太大,进不了科魔机,正在下面搭帐篷。 “随他去吧。”兰斯这样说。当晚,兰斯多次想趁著奥博睡觉,用科魔机把他踩死,但又担心奥博有什么隐藏的杀招,拼个鱼死网破,一夜没有睡好。 还是把奥博留给法尔考去对付。牧师安慰自己说。两个灰矮人部落开战时尽量保持中立,无论哪方得胜,都用圣冠城的宝藏诱惑他,与之结盟,尽快开凿通道回地面去。等等,如果矮人斗得两败俱伤,后来的八脚蜘蛛甚至魔族取得了圣冠城的控制权,那就再跟八脚蜘蛛结盟。 牧师用悲天悯人的目光凝视黑暗的洞穴,心中想道︰主啊!这暗无天日的地底我算待够了! 这一夜,圣冠城的灰矮人有一半留在城外守备、开掘观察隧道,城内颇有些冷清。唯一的一个小插曲是两个矮人首领的斗殴事件。 城墙爱德瓦和铁锤布朗在探讨战术时,不知是谁提起了著名的矮人矿脉之争。那是纪元时代的一件旧事。讲的是高山矮人和灰矮人在位于芬顿极北地带,温沙境内的大型矿脉中相遇,双方都认定是自己先发现的,对方是闯入者,相持不下,最终爆发了第一次矮人战争。从此两个矮人种族结下大仇,誓死不相往来。 这件事在芬顿人看来其实极其简单。矿脉绵延数十里,纵深也有一里,本是一片极大的区域。两群矮人从不同的地点进入,无所谓先来后到。但矮人们却不这样认为。战争过后数千年,双方依然各自搜集证据,为矿脉的所有权争执不休。高山矮人说他们到的比较早,灰矮人歪曲事实厚颜无耻;灰矮人说的一样,只不过无耻的一方换成高山矮人。此事至今未有定论,每有争执,总以打架斗殴收场。 于是,在圣冠城外无数震鼓隆隆响起,斧刃与战锤的光芒闪耀之前,两个矮人首领便面目青肿,宣告挂彩了。兰斯见到他们时只能无奈的苦笑。 第二天,几个灰矮人斥候从城外送回了坏消息。布鲁诺部落的灰矮人并未采取常见的隧道围攻战术,主力部队直接沿洞穴人城市到圣冠城的大路前进,一天之内就要兵临城下。这可把城墙爱德瓦和睿智德布吓坏了,急忙召开了紧急会议磋商。 “什么?从正面来了?这不可能!地下隧道顶多能容三人并行。一千人走这样的窄路,会排成一条长蛇,后排的人只能偶尔扔个斧头。真打起来和几十人差不多。这么蠢的事情谁会做?”地上人之中,对坑道战了解最多的铁锤布朗率先提出了疑问。 “非常遗憾,白矮人。”睿智德布道,用眼角余光悄悄看了兰斯一眼,“前段时间,为了把大型科魔机运进圣冠城,道路已经大大拓宽。现在足够十五名巨斧战士摆开阵势前进的。” 众人都看兰斯,兰斯对此无话可说。 睿智德布补充道︰“不仅如此,布鲁诺的败类们组建了一只三百人的先锋队,骑著地行虫,最多再有三个小时就会到达。目的不外是干扰我们组织防线。” 城墙爱德瓦低声骂了一句︰“呸。布鲁诺真是矮人之耻!‘矮人不骑乘’,连自己的双脚都能背叛,还有什么不能背叛的?” 铁锤布朗看著城墙爱德瓦脑门中央的一块淤青,那是昨晚打架时,铁锤布朗用自己的脑门留下的,诡异的一笑︰“‘矮人不骑乘’?嘿嘿,灰矮人本来就不算矮人。” “你说什么?你这个地上的高佬!”城墙爱德瓦怒道,向铁锤布朗迈了一步,踏得地面“咚”的一响。 铁锤布朗毫不示弱︰“说的就是你啊。灰皮肤、半截的家伙,个头跟砍掉脑袋一样矮……” 兰斯连忙拦在两个矮人首领中间,大声说道︰“大敌当前,没时间打闲架。睿智德布,布鲁诺部落从大路杀过来,有什么好对策吗?” 睿智德布神色黯然的摇了摇头。这时角落里忽然传来一个轻佻的声音︰“矮子们,我问一句,你们那些在城外布置震鼓的斥候还在不?” 众人一看,讲话的却是盗贼头儿西隆。西隆站在一面凹凸不平的墙壁边上,仿佛溶进灰黑的阴影里,不注意看根本看不到。 灰矮人的长老不高兴的说道︰“正在召回,估计要半天时间才能全召回来。信虫送信也需要时间啊。” 西隆点了点头,又问︰“城的主路四周是否挖了观察隧道?” 睿智德布不耐烦的回答︰“有一些,不多。主路通常很少发生战斗。这次只怕要例外。唉,震鼓和地行虫守卫也浪费了……” 西隆追问︰“那震鼓呢?主路的观察隧道装了震鼓吗?” 睿智德布看兰斯,兰斯望了西隆一眼,盗贼的眼里还是满不在乎的神色,难怪睿智德布不愿意理他。兰斯知道,西隆其人可不像他的痞子外表那样简单,况且兰斯也有意观察西隆的才能,便对睿智德布说︰“西隆说不定有他的想法。” 睿智德布微微点头,转向西隆,说道︰“主路的观察隧道没有震鼓,也没有地行虫守卫。因为距离很近,如果敌人从主路进攻,用耳朵听就足够了。” 西隆轻蔑的一笑,说︰“很好。把城里的挖洞能手都调集起来,把能收回的震鼓都收回。那些虫子就不要了,随它们爬吧。一切交给我,我给你们好好上一堂陷阱课。” “陷阱?这里是结结实实的地下,哪里来的陷阱?”铁锤布朗奇道。 “笨,真是笨!矮人就懂得蛮力,地上地下都一样!”盗贼毫不客气的说,议事厅里的矮人们都怒吼起来,盗贼却哈哈大笑。 兰斯施展了一个华丽化的初级圣光术众矮人都被他绚丽的魔法效果所吸引,一时忘了按在锤柄上的手大声道︰“让西隆说!” 矮人们安静下来,西隆却又笑了一会才渐渐止住。他向身旁的一件东西上拍了一掌,道︰“这不就是最好的陷阱?地上人如果有这个,只怕芬顿的领土要延伸到赤海了!” 卡宾向西隆脚下丢了个零级火魔法。微弱的红光照耀之下,兰斯等人看见了一门黑色的巨型炮制弩箭,巨大的影子映在凹凸的墙上,变形成一柄刚猛无硕的双手巨斧。可巧,斧刃下有一片被地下露水洇湿的痕迹,如同未干的血痕。 众人半晌无语。最后还是铁锤布朗先开口︰“用泡植弩箭做陷阱,想法是不错,但是否真的可行?” 睿智德布沉思了一会,答道︰“泡植弩箭本来就是用作坑道伏击的。用在正面战倒是未有先例。” “灰矮人骑兵队也没有先例呀。”西隆嘴角的笑意没有丝毫改变,但看起来没有最初那样可恶了。“他们既然要打阵地战,就跟他们打好了。只是必须要把这些泡植弩箭伪装起来,等大量敌人进入射程,以齐射的方式杀敌,如此才能发挥最大效用。” “伪装的事可以交给我的魔法师。”兰斯微笑道,“卡宾、莱森格、安切洛蒂都是高等魔法师,虽然不以幻术为长,骗骗布鲁诺部落的蠢才也足够了。” 兰斯早就盘算过,云达部落的矮人未必能战胜布鲁诺部落的矮人,自己这一方最好不在战场露面,这样便不会激起布鲁诺部落的仇恨。可是又不能完全置身事外,西隆的提议刚好给他提供了方案。 城墙爱德瓦向兰斯拱手︰“如此,拜托兰斯大人了。” “好说。不过,敌众我寡,又在这无遮拦的大型隧道里作战,总是易攻难守吧?就算有泡植弩箭的帮助,也未必能稳操胜券。” 城墙爱德瓦挺起胸膛,昂然道︰“云达人没打过这种平地战,布鲁诺人又何尝不是?这次就让他们知道,地底下最骁勇的矮人叫什么名字!” “不过是平原战罢了!这种仗,包在我熔炉之子的身上!”铁锤布朗这样说著,把胸脯拍得“啪啪”直响。“只要一个下午,就能让地底的锤子们学会平原战!” “当心了,高佬,你今天所教的,有朝一日会用在你们白矮人头顶。” “好哇,那我美髯布朗便敬候你几个百年!” 两个肤色不同的矮人首领彼此怒视,眼里又燃起惺惺相惜的火焰。西隆往地上吐了口口水,仿佛在说︰呸,两个锤子! 众人商议既定,又讨论了一些作战的细节,便分头去备战。 兰斯回到神圣帝国号,叫卡宾、莱森格和安切洛蒂跟西隆一起走,去布置泡植弩箭的陷阱。临了又吩咐安切洛蒂带上几颗观测水晶球,装在圣冠城城门附近,以便开战时可以保持安全距离观赏。事了,便坐在神圣帝国号科魔机内舒舒服服看众矮人忙忙碌碌。 水晶球的图象开始显现时,只见那胆小道格正拉著一群斥候在主路两侧的岩壁里埋震鼓。震鼓埋得似乎没什么章法,只是排成弯曲的两列孔洞,十分密集。兰斯知道那东西的效果,如果有大批地行虫高速通过,必然会响彻整个隧道吧。很明显西隆的想法是利用震鼓扰乱布鲁诺部落队伍的指挥。骑兵行进迅速,发现中了埋伏,如选择撤退,以云达部落的兵力也无法将他们留住。震鼓的扰乱便显得尤其必要了。运气好的话,将布鲁诺的先锋部队一网打尽也不无可能。 主路正面早已布好了陷阱。数十台炮制弩箭从各个方向指向道路正中,随时可以轰然爆发。泡植触须在土层中也能穿出二三十米,在空气中喷射的威力可想而知。在这些危险的巨型武器上,卡宾和莱森格布下了幻术魔法,使它们看起来像一块块凸起的石块和土丘。 兰斯看得安心,知道布鲁诺部落这次突袭不会危及自己了。远远的有震鼓的声音透过无数重岩石和泥土传过来,变成蜜蜂“嗡嗡”的叫声般。随著震鼓埋得越来越多,声音也渐渐增大,科魔机脚下传来微微的振动。 扫视科魔机内,小雅和夏菲正在一起背书,雅希蕾娜也端著一本魔法书,却已经在打盹。那只肥胖的白猫伏在精灵女孩背上,发现兰斯往那边看时,凶巴巴的瞪了他几眼,吹了下胡须。 兰斯正在想如何把那只讨厌的猫赶出自己视线,一个畏缩的嗓音从背后响起︰“大、大人……属下应该做什么呢?谢铃大人、纳瓦什大人他们都到自己的科魔机去了,兽人大人在烤鱼,属下……” 不用回头,也知道是西国佣兵团的使者特洛洛,兰斯手里最没用的家伙。如果说此时还有一大群西国人等著和兰斯打交道,有个像特洛洛这样胆小易操纵的传声筒在身边,那真是再好也不过。可惜,西国人不是逃到地上,就是埋在荒脊哨所的废墟里。故此兰斯对特洛洛也不假辞色。 兰斯瞥了特洛洛一眼说︰“什么事?” 特洛洛打了个哆嗦,半天说不出话来。兰斯不耐烦的摆了摆手,“好了,你就安心呆在这里。看到哪里脏了就收拾一下。” 特洛洛可怜巴巴的看著兰斯,双眼放出饥饿流浪狗一般的眼神,伸出双手,作势要拉住兰斯的袖子,兰斯瞪了他一眼,手就停在空中了。可怜的西国人双腿一软,跪倒在椅子前,连声高呼︰“大人、大人!你不能把属下送上前线啊!属下是文职,端茶送水清扫招待无一不精,岂是英仙那些粗手大脚的笨女人可比的?要是没了属下,科魔机里的卫生何人打理啊!” 兰斯一愣,即刻明白了︰看来自己在荒脊之战时背后操纵各方势力的狠辣手段给西国人心中造成了不小的阴影,生怕被派到前线去做炮灰,不禁面露微笑。不过,话说回来,云达部落的灰矮人在战争中难免折损,如果兰斯这边一个人都没死,与情与理都说不过去。 特洛洛看见兰斯笑了,连忙蹭著双膝向前爬了半步远,“大人、大人”的叫个不停。兰斯向三个女孩的方向看了一眼,示意特洛洛噤声,道︰“笨蛋。把你派到战场上有什么用?那才会激怒矮人呢!你说你是什么来著?文职是吧。那就安心做你的文职。记得你是常春国人……” “感谢大人惦念同乡之情!”特洛洛的眼泪都迸出来了,“属下一定” 兰斯摇了摇头︰“谁是同乡?我不是常春国人,你才是。” 特洛洛张大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了。 “我的身份不可乱猜。总之,在芬顿这块地上,我这个常春国大贵族的头饺还得戴著。”兰斯用一种不无轻蔑的语气说道,仿佛常春国大贵族是个不值一晒的虚饺,“你在常春国住了多久,对哪里的人情世故,交际礼仪,知道有多深?” 特洛洛飞快的眨著眼楮,半晌无语。兰斯看得出来,西国人心中正在翻江倒海。特洛洛为人胆小怕事,但处事圆滑,相信不是笨蛋,索性让他自己去想。 “我不管你之前做过什么,效忠与谁。从此刻起,你就是我兰斯的侍从了。以后有用的到你的,你知道该怎么做。” 特洛洛默然垂首。兰斯知道,圣神教教徒名籍册上又多了个西国人的名字。这对兰斯的西国大贵族头饺有多大帮助,只有等时间来证明了。 不久之后,科魔机的滑门弹开了,走进来的却是一向桀骜不驯的谢铃女战士。谢铃目光凶狠的看了特洛洛一眼,又望向兰斯,眼神没有丝毫好转。 兰斯一笑,谢铃的眼神再怎么凶,来意也是一样,无非给她的英仙姐妹们求情,不要卷入矮人战争罢了。兰斯好奇的是谢铃会提出怎样的价码。 谢铃装做若无其事,先来回踱了几圈。科魔机内空间狭小,谢铃的步子又大,只走了十步不到,就又回到兰斯面前。女战士把攥在手中的东西丢在兰斯身边的桌案上,啪的一响,高傲的扬起头,看也不看兰斯一眼。那是一块椭圆形石盘,黑色,圆盘表面隐约刻著一个生双翼的少女形象。 兰斯只扫了一眼,就知道那是什么。几个月前,曾经在艾哈迈城附近的一座古堡里见过相同的图案。那是安结罗女神像。 兰斯心里一笑,这种魔族的手工艺品有什么用,居然拿来贿赂本教皇。表面上还是不动声色,说道︰“这是什么?” 谢铃白了兰斯一眼︰“一件强大的魔族道具。有朝一日,它会对我们伟大的兰斯大人大有好处。” 兰斯好笑的问她︰“凭什么这么说?” “女人的直觉!”谢铃斩钉截铁的回答。 牧师被女人冲得愣了一下,一笑,又说︰“我比较感兴趣的是,你从哪里弄到这件东西的?” “侏儒城的市政府。我觉得是那个怪物市长的东西。” “这东西不是该归英仙冒险者联合会所有吗?”兰斯笑眯眯看著谢铃。冒险者大多有点小偷小摸的习惯,谢铃为人强硬,这方面却不能免俗了。 “我捡的!”谢铃的剑眉挑了起来,怒道,“总之我把这东西送给你,我的大人。谢铃走了,去陪我的姐妹们!”说著就往外走。 兰斯叫住她︰“等等,你还有什么要说的?不会无缘无故送我东西吧?” 女战士回身,冷冷的看著牧师,一言不发。牧师轻叹了口气,说︰“你要我做什么?”女战士反问了一句“你的承诺有什么用?”,大步离开了。 兰斯摩挲著安结罗神像粗糙的表面,自语道︰“原来我们的谢铃小姐比很多人都聪明。” 出于好奇,兰斯花了些时间搜索安结罗女神像的资料。纪元时代的人们对魔族物品的了解有限,但比之芬顿时代却高出不知几个等级。安结罗女神像作为一种常见的魔族法器,专门论述它的文章著实不少。在魔族、半魔族负界重生的仪式中,安结罗女神像负责引导精神体流向的作用,使散逸的精神体重新凝和,魔族的身体虽死,意识却不致于消失,可以凭借意志力将精神体强行注入“容器”。所谓容器,一般是指魔族的新身体,不过也有像“巫妖瓶子”这种无聊的人造器具。 兰斯又学了一会魔法常识,渐渐从冥思中清醒。地下的风声通过科魔机的水晶球感应装置转化成一种轻微的嗡嗡声传进来,好似有数万只回收者在远处振翅。而在那振翅声中,也夹著一股古老而苍凉的乐音,忽隐忽现,若有若无。细听起来,仿佛一个远古巨神从沉睡中猛醒,在他失修的庙宇中踌躇徘徊。他不知道外界的时间过了多久,是否已白云苍狗,万物皆非,因而不敢踏出庙宇的大门。兰斯听得出神,那乐音却骤然一变,成了艾哈迈民间小调似的婉转俗丽的东西。前后差距之大,令兰斯一时无法适应过来,面部表情都僵硬了。 肯定是奥博。兰斯想。因为只有这大脑庞杂的家伙才同时通晓神圣与低俗,并且,也只有他那样混乱的精神体才会频繁在二者之间往复跳跃。 兰斯整饰好衣衫,打开科魔机的大门。出了神圣帝国号,才发现呜咽的风声里还掺杂著隆隆不休的鼓声。那不是地面上常见的战鼓,在遭遇战盛行的地底,生物们不需要任何仪式来鼓舞士气。那是震鼓的声音。敌人接近了,或者战斗已经开始。地底那种密闭、威压、黑暗与寒冷一如既往令人窒息,而隆隆的鼓声使一切负面的感官加倍了。不要说兰斯这样胆怯而贪图安逸的角色,即使是最武勇好斗的战士只怕也会系好厚厚的斗篷,用冷峻拒人与外的面孔给自己创造一个小小的结界,躲在其中不安的战栗。 奥博的篝火在一片肃杀凝重之中,难以置信的温暖明亮,仿佛草原上好客牧人的帐篷般充满吸引力。兰斯走向篝火,兽人先知盘坐在那里,巨大的后背有兰斯整个人那么高。奥博的表情很僵,活像一只笨拙的大猩猩。兰斯一看就知道,兽人又陷入某个不属于他的回忆中了。 奥博回头看了兰斯一眼,没有说话,继续用手里的木棍拨火。仔细一看,像穴居人常用的那种棍子,只是大了两号,看来是奥博从穴居人那学来、自己做的。 兰斯自顾自在奥博对面坐下,凝视火焰。 “很漂亮的鼓声。”奥博突然说了这样一句话,兰斯花了几秒钟才意识到那既非风声也不是木柴 啪啪的声响,错过了答话的时机,只好含糊的“啊”了一声。 “我祖父朱塞配活著的时候,军队里有一半士兵都带鼓。他让他们遇到敌人,或听到敌人的号角声时就用力敲鼓,直到敌人跑得太近了,不得不拔出斧头和砍刀。”奥博回忆道。兽人的表情里带著一种奇怪的温柔。 朱塞配?兰斯知道,那是传说中的兽人王的名字。芬顿历八百年初发动了芬顿时代最大的一次兽人战争,也是兽人对人类战争史上战果最辉煌的一次。占领西方五国中的三国,攻陷克兰、艾哈迈、德容、阿穆尔四城,一直打到圣心城城下才受到遏止。 其时兽人攻势猛烈,人类矮人联军无可抵挡。芬顿骑士团的团长圣骑士束缚者诺克斯提出了坚壁清野的策略,将德容与阿穆尔两郡的粮食补给烧光,使得兽人军不得不从艾哈迈运粮,建立了绵延千里的漫长补给线,兽人军队的野火般的行军速度这才慢了下来。芬顿人借机又从北方三国求得援军,与兽人军在圣心城南方特尼撒山区形成对峙之局。 在两军对峙之时,圣骑士诺克斯与当时最强的牧师光明皇莱尼特联手,潜入艾哈迈的临时兽人王宫,将兽人王朱塞配击杀。兽人王一死,几个大部落的头领为了争权相互残杀,教皇莱尼特发挥他举世无双的鼓动才能,将隐藏在艾哈迈街巷的冒险者、雇佣兵、逃兵甚至商人、力工等统统说服,发动了一次城内暴乱,一举击溃了驻扎艾哈迈的数千兽人精英。这便是有名的艾哈迈光复战了。 其后一百多年中,圣骑士诺克斯战场指挥之聪明睿智,孤身刺杀兽人王的英勇无畏,光明皇莱尼特的超卓的神术力量与慷慨激昂的战前演说都成为芬顿战史中最经典的传说,经几代吟游诗人和传教士的编撰、传唱、增补,华丽得令闻者鼓掌、咋舌、落泪!当然,作为唯一反面主角的兽人王朱塞配的戏份也真金足赤。大家都说,那朱塞配身高三米,长著大象似的獠牙,挥舞的巨型战锤是用人类大型冲车的厢体灌满铁水制成,挥舞起来犹如野风狂啸!朱塞配、诺克斯、莱尼特三位不世出的绝世强者对决之惊天动地,也便可想而知! 关于那段历史,史籍夸张的程度与诗歌相仿。兰斯读得多了,虽然不全信,心里的三个强者形象也栩栩如生。今天能听到兽人口中的说法,倒也不免雀跃。 只听奥博用一种近乎戏谑的口吻说道︰“我祖父生得瘦小,跟人类相仿。因他会几招幻术,年轻时常常扮作人类的模样在星落各地游历。等他年老,回到赤海统一兽人各部落,登上王位的时候,已是手足弯曲,身形佝偻,模样惨不忍睹,被称作‘史上最丑的王’。小一辈的兽人更是背地里叫他‘大牙老头’。” 兰斯不相信的问奥博︰“那朱塞配的武技一定相当厉害吧?” 奥博不住摇头,眯著眼楮瞥了兰斯一眼︰“武技?哼!兽人从不讲什么技巧。要的是力量,力量,力量!我祖父朱塞配的武技,只怕跟兰斯你差不多。他能登上兽人王的位子,靠的是脑子,是他在人类世界几十年学来的见闻和经验。这个世界有趣得很,越是崇尚力量的地方,智力就越有用!体弱多病的老年人,孱弱不堪的年轻人,无论到什么地方都是大家讥讽、可怜的对象。兽人,人类,甚至精灵城都一样。你可知道这是为什么?” 兰斯讨好的复述︰“为什么?” “因为他们害怕。每个人骨子里都清楚,最有用的是脑子而不是肌肉。但智慧难求,练出一身横肉却容易。世界上有多少人有决心做智者,又有多少能做到呢?我祖父朱塞配就是个智者,先知。他曾这样教一个小兽人︰打人一拳头,挨人一斧头!说个谎,挨拳头挨斧头的就都不是你了!” “有道理……”兰斯附和说,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形容猥琐、奸笑不已的卑鄙老兽人的形象。这就是獠牙之王? “他们说祖父让人敲鼓,是因为他耳朵聋了,听不到战场的风声。祖父的战场指挥也非常简单。哪有鼓声,哪的鼓声大,大家就往哪里冲。祖父手底下的兽人军,最初被称为‘暴风’,是说他们行动迅速,无坚不摧。后来被改为更贴切的‘雷鸣’,讲的就是这无所不在的战鼓。我曾考虑过,战鼓是不是还有扰敌的作用?现在看到‘震鼓’这种东西,那叫西隆的人类如此使用,只怕祖父当年也一样考虑过了。所以不管士兵有多少埋怨,不管有多少部落的王嘲笑他,说他要雷声壮胆,才敢拿起斧头,他也坚持敲响战鼓。” “朱塞配的战鼓,就那样一直从赤海南方的小地方响起,响彻了整个丘陵。又跨过三叉河,漫过大半个慧流盆地,淹没克兰,跨过白山,震倒了艾哈迈的城墙、德容的河岸、震塌了阿穆尔的铁矿。星落眼看就要在掌握中了,已看得到晨星的星光。甚至银月城也在朱塞配战鼓的海洋中飘飘荡荡,不死者艾尼克斯拟好了盟约,只差送到朱塞配手中。到处是隆隆的战鼓,仿佛向沉睡的古神宣战!战无不胜!向所披靡!” 兽人讲得情绪激昂,声音渐高。兰斯虽然也受他影响,但以人类立场而言,听人歌颂过去的兽人王毕竟不是太愉快。兰斯低声提醒道︰“但他还是输了。他死在艾哈迈。” “是啊。”兽人扬起的手臂一下子落下来,脸上却古怪的一笑。那是个非常怪的表情,大概只有兽人脸才能做出来吧。“雷鸣军攻占艾哈迈的一个月,恰逢秋风菊盛开。朱塞配便死在那里了。四分五裂的兽人军继续向北方前进。朱塞配虽然不在,他的鼓声余威依然,差点把圣心城也敲了下来!” 听奥博的说法,像是在有意回避朱塞配的死。兰斯可不放过奥博,打断道︰“等等,朱塞配死在谁手里了?” 奥博又笑,拨了一下行将熄灭的篝火,答道︰“花粉过敏。朱塞配死于花粉过敏。他年纪大了,身体又弱,长年行军奔波,本不该活得这么久。能够死在花海,是他一辈子最幸运的事。也许,这就是古神的旨意吧。” 奥博充满讽刺的笑声里,也透著隐隐的悲哀。大概在为了朱塞配壮志未酬而遗憾吧。兰斯却一句话也答不出。獠牙之王的死,人类与兽人的传说走了两个极端。何者是真相?何者又是谎言?兰斯凭著自己对人类的理解,觉得兽人的传说真实面更大。但真相谁又知道?也许只有艾哈迈城外那绵延的花海。 奥博忽然起身,踩灭了篝火。兽人大耳朵动了两下,说道︰“开战了。” 兰斯仔细听了听,除了风声和鼓声什么也没听到。但他本著安全第一的作战原则,决定立刻躲到科魔机里面去。兰斯向奥博道别,走上科魔机的梯子,听到兽人低声嘟哝著︰“地底的战争不过是虫子的游戏。真正的战争还是要在青天烈日之下啊。”心里不禁升起一种同情。 兰斯回望兽人。奥博的神情变幻莫测,又已沉浸在无穷的战争记忆中。兰斯知道,那些记忆并不属于奥博,是他在伦伯底监狱漫长的牢狱生活中从无数人那听来的片段拼接而成。奥博从一出生就在监牢里,根本没有所谓过去。或许他的兽人先知身份,也是继承自某个狱友吧。 神圣帝国号的门合上,兽人的身形与风声一起消逝。兰斯几乎有一种冲动,想走下扶梯,告诉兽人他的记忆都是假的,是属于别人的。朱塞配的年龄也不可能是他祖父。但那样做毫无意义,正如一年前他告诉奥博奥博不是人类,是一个兽人。 第100章 兵来将挡 布鲁诺部落的攻击比预计的要迟两个小时。西隆说是震鼓的声音给布鲁诺部落报了个警,为此布鲁诺矮人还增大了他们先锋部队的规模,先锋部队在原来三百地行虫骑兵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二百名步兵,结果却不如意在圣冠城门前留下了更多的尸体。 兰斯在神圣帝国号科魔机里安安全全的观赏了整场战斗。这可说是一场酣畅淋漓的歼灭战︰在狭窄拥挤的地下通道中,大型泡植弩箭的威力发挥得淋漓尽致,让布鲁诺矮人一上来就吃了大亏。一轮弩箭攒射之后,无数根泡植触须纵横交错,织成一张张巨大的网,布鲁诺矮人和他们的地行虫坐骑像晾在木棍上的衣裳一样挂满了整个通道,摇摇摆摆。布鲁诺矮人的数量由五百锐减至二百多人,坐骑也只剩下几十只了。铁锤布朗带著一伙矮人趁势杀出,追击布鲁诺矮人,想把他们一网打尽。红了眼的布鲁诺矮人见布朗一伙人少,鼓足余勇,又奋力杀了回来。云达矮人在铁锤布朗指挥下分成了八个小队,每队都由一名熟悉阵仗的高山矮人带领,排成密集的圆阵,共同进退。云达矮人的武器多是长柄战斧,也有用短斧头接在木棍上的,每有布鲁诺矮人靠近,一队云达矮人便尽力伸长武器连砍带戳。后排其它小队的云达矮人则向布鲁诺矮人投掷石块。布鲁诺矮人人数虽多,但他们只惯于混战,冲得毫无章法可言,前排的总是被云达矮人围攻致死,后排的被堵著冲不上去,只能狂呼乱叫。云达矮人这一边在铁锤布朗的指挥下,不停轮换阵形,将损失较大的小队撤下来说是损失,其实大多是斧柄折断如此布鲁诺矮人便总要面对一群精力战意皆充沛的云达矮人了。此时震鼓震耳欲聋的响声也起了很大作用︰布鲁诺矮人的头领喊破了喉咙也不能叫住队伍,铁锤布朗手里涂著闪光粉的小黄旗却异常醒目。打到一半时,西隆和城墙爱德瓦从云达矮人队中突然杀出,钻进布鲁诺矮人群中大肆砍杀。这两个一个以斗气护体,一个加持了各种防御神术又兼矛尖盾固皮糙肉厚,布鲁诺矮人拚尽全力也不能伤他们分毫,反而误伤了不少自己人。这对布鲁诺矮人的士气造成了极大的打击。布鲁诺部落终于抵抗不住,溃退下去。一仗下来,五百布鲁诺矮人只剩下不到一百,而云达矮人这边的死伤合起来不过十几人。有一个高山矮人被受伤狂暴的地行虫吃进了肚子,算是比较大的损失。 战斗尚未结束,西隆便叫出几个傻乎乎的土地精冒著乱飞的石块、斧头冲入战场,到处偷窃死去矮人的财物,浑身贼气勃发,一览无余。兰斯看不下去就把观测水晶球关了。等到战士们得胜而归,回到圣冠城聚会时,却见背著一大袋战利品的西隆面容严峻,若有所思,一副忧国忧民的模样,让人完全无法把他和刚刚猥琐作为联在一起。西隆止住那些兴高采烈的矮人,严肃的说道︰“恐怕不得不扫大家的兴︰我们的泡植弩箭已经用光了。” “但也让布鲁诺人好好领教了厉害!”城墙爱德瓦将战锤咚的砸在脚边,石屑纷飞,气势骇人,大声吼道︰“这次他们来了五百,被我们杀个干净。下次来了一千又如何?” 西隆用手指捂住耳朵,皱眉道︰“他们把先锋部队增加到五百人,说明他们的总人数远不止一千。我们的情报有误,又或者他们的援军到了。布鲁诺矮人新败,此后只怕会加倍小心。想再来一场大胜只怕不易。” 城墙爱德瓦豪气冲天的说道︰“那又怎样?兵来将挡!” 众矮人齐声大吼,用手中的斧锤相互敲击,把震鼓的噪声都盖过了。 接下来的两天,布鲁诺矮人那边毫无动静。就在云达矮人等得发慌、猜测布鲁诺矮人是不是已经撤军的时候,胆小道格的斥候队传来新的情报︰布鲁诺矮人正在全力开凿洞穴,准备从几个方向挖掘往圣冠城的隧道。 城墙爱德瓦急忙召开会议,把这个不好的消息传达给兰斯、西隆、铁锤布朗等人。城墙爱德瓦脸上阴云密布,灰得发黑。 铁锤布朗问︰“他们还有多少人?” 睿智德布哭丧著脸︰“大概两千人。他们有援军到了。” “两千人?他们要从正面冲过来,该如何抵挡!”铁锤布朗也犯起愁来。 “布鲁诺矮人不会从正面冲锋。你没听说他们正在挖洞嘛。他们被泡植弩箭射怕了。”兰斯安慰铁锤布朗道。 睿智德布说︰“我们的泡植弩箭已经用光了。” “但布鲁诺矮人不知道。”西隆很快的接道,同时摆了一下手,像是示意睿智德布放宽心。“所以布鲁诺矮人采取迂回包围的策略。耗时更多,但战术上未必是错的。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能利用这段时间做些什么。城墙爱德瓦大人,我们,有援军吗?” 城墙爱德瓦给了兰斯一个眼神,兰斯微微点头。兰斯并没有告诉任何人援军的事。西隆或许是从兰斯淡定的态度里猜到了什么吧。 城墙爱德瓦道︰“我们有援军。最强大的地底部族,八脚蜘蛛一直是我们云达部落忠诚的盟友。此刻他们正在从更深的地底赶来。我们只需要坚持一两天,布鲁诺人的末日就到了。现在胆怯的布鲁诺人采用常规的挖洞攻城战术,正好给了我们时间。” 话虽如此,布鲁诺矮人采用常规的攻城战术,云达矮人却无法采用常规的守城战术应对。因为他们的震鼓和泡植弩箭早在前一天的大战中消耗殆尽。散会后,睿智德布在城墙爱德瓦授意下独自拜访兰斯,向他寻求守城的良方。 兰斯微笑,看著灰矮人的智者,用目光让他安心︰“你们跟布鲁诺搞好城内的防务,把最好的二十个斥候给我,我来帮你们抵挡两日。” 睿智德布将信将疑的走了。兰斯回科魔机,把他的魔法师集中起来。安切洛蒂,卡宾,莱森格都是高等魔法师,实力尤以安切洛蒂为高。本来还有一个更强的夏菲,但夏菲不知在哪里把脚扭伤了,走路一瘸一拐的,看著就让人心疼得不得了。问她怎么伤的,却狠狠给了兰斯一个白眼,只得作罢。 兰斯对几个魔法师说了自己的计划,几个彼此对视,大赞兰斯大人的绝妙主意。跟著一群灰矮人斥候开始行动了。 其实兰斯的主意非常简单,也非常阴损。五级妖术中有一个威力极大的杀伤魔法,毒云术,能够制造出一大片剧毒云雾,使其中的生物中毒而死。这个魔法的缺点也十分明显,毒物是显眼的黄绿色,只要沾上一丁点,人的皮肤就会刺痛,必然跑得远远的,不肯在毒云里等死了。可是在地下,在狭窄闭塞的坑道中,毒云术的威力就避无可避了! 兰斯先让斥候们带著地行虫守卫和仅剩的震鼓外出侦查,魔法师随时待命。一旦查到布鲁诺人隧道的位置,就让魔法师传送过去,往隧道里注入毒云。因为这些隧道是封闭的,离圣冠城尚远,不须担心伤及己方,只要放了毒云再传送回来即可,十分简便。 几个魔法师只一试,就深深的爱上了这种魔法游戏,每天茶饭不思坐立不安的等著灰矮人斥候回报。那些布鲁诺的灰矮人可就惨了。攻城隧道为了追求速度,往往挖得极窄,前面的灰矮人惨叫,后面不知发生了什么,中间的矮人则想跑跑不了,一长串的灰矮人排成一队被毒云毒死,变做灰绿色,惨不忍睹。如此折腾了两天,布鲁诺的灰矮人停止了挖隧道的愚行。 到了第三天,隧道又开工了,这次用的是从穴居人城市赶来的奴隶。但兰斯的魔法师都懒得向兰斯大人报告,照毒不误。穴居人体质不如灰矮人,一次毒云可以杀死上百,兰斯的魔法师高兴得施法时手都在发抖,越发沉浸在毒云术的乐趣里欲罢不能。他们甚至还经常交流不同数量灰矮人、穴居人或者灰矮人和穴居人同时发出惨叫的异同点,用以回味当时的乐趣。经过高强度高成就感的施法锻炼,卡宾的魔法等级还提升了一级。附近穴居人城镇的数量却迅速的减少。 布鲁诺矮人认识到,敌人的凶狠残暴远超预计。照现在的情形发展下去,即使拿下圣冠城,地底的奴隶部族也都死光了,得不偿失。于是又开始从圣冠城的主路进攻。布鲁诺矮人征用穴居人奴隶拓宽道路,同时大量派出斥候逡巡保卫,缓慢前进。如此一来,圣冠城也只能放弃对布鲁诺矮人偷袭的计划,专心防务了。 终于,云达部落的援军,八脚蜘蛛部族千里迢迢的赶到了圣冠城。城墙爱德瓦、睿智德布带领一干灰矮人在井口附近夹道迎接,兰斯等人则作为贵宾携同前往。 那八脚蜘蛛身高不到一米,却有两米宽,像一只只扁平的圆盘;说是八脚,其实有十二支脚,八只用于行走,另有四只强壮的钳肢分布在身体四周,挥舞不停。他们遍身生著黑色的长毛,看不清哪里是头部。 睿智德布目视著前面最高大的一只八脚蜘蛛,低声给兰斯介绍︰“那是八脚蜘蛛的首领,赤面利足。他正在向王子宣誓盟约。” “宣誓?我什么都没听到啊。”兰斯奇怪的看著赤面利足,“他的头在哪?” 睿智德布有点尴尬,“兰斯大人,他们八脚蜘蛛讲话的声音我们是听不到的,只能感到一点振动。所以他们一边讲话一边在做手势!” 兰斯恍然大悟︰“原来那是手语!”心中却想,圣神教的传教士应该以传教为毕生之责任,无论对方是何种族,只要有智慧的,就该向他传授教义。且不知,对八脚蜘蛛这种智慧种族该如何传教? 也不知城墙爱德瓦向八脚蜘蛛许诺了什么,或者八脚蜘蛛是个重誓约的种族,赤面利足这次带了一半族人,共三百只八脚蜘蛛前来助阵。圣冠城里一下热闹起来,人类,高山矮人,灰矮人,土地精,八脚蜘蛛,侏儒(纳瓦什),兽人,精灵还有猫齐聚一堂,热闹非凡。当晚他们举行了盛大的欢迎宴会,席间城墙爱德瓦介绍赤面利足给兰斯认识,称赞八脚蜘蛛力量无穷,说一只八脚蜘蛛的战斗力相当与五个灰矮人,或十个白矮人云云,气得铁锤布朗转身就走。赤面利足弓起后背,把四个大钳肢舞得如同风车,据说是向兰斯行礼。兰斯拿出一个漂亮的小水晶球作见面礼,增给赤面利足,赤面利足把水晶球当作食物吃掉了。 “好吃。”城墙爱德瓦帮赤面利足翻译道。兰斯只得点头微笑。 八脚蜘蛛到达后不久,布鲁诺部落的灰矮人军突然加快了行进速度,迅速接近了圣冠城。斥候和观测水晶球先后传来了消息,在布鲁诺矮人中间出现了几个不速之客。人形,个子比矮人略高,白发而绿瞳,耳朵上戴著奇怪的护具魔族,地底的魔族来了。 第二天,八脚蜘蛛和云达矮人对布鲁诺军发动了一次突袭。兰斯第一次见识到八脚蜘蛛的战斗方式。这些来自地底深处的怪物不用武器,只靠钳肢就能和灰矮人的兵器对抗,全身厚厚的甲壳更是坚硬如铁,兰斯亲眼看到一个灰矮人把斧子砍进八脚蜘蛛的甲壳近半尺,八脚蜘蛛却像没事似的,用四个钳肢把灰矮人生生撕碎,丢在地上,又继续投入激战。只见八脚蜘蛛们张开支撑足,把身体尽量张开,把钳肢舞得如同旋转的陀螺。而两边的灰矮人就在这一只只死亡陀螺之间上蹿下跳,你来我往,场面在地上人看来怪异而滑稽,但泼在地上或红或蓝的血液可不掺半点假,一会儿功夫就有几十名战士尸横当场,血液浸染泥土,变成地行虫幼子的食物。 两个魔族的战士也加入了战斗。他们是专职的刺杀者,战斗时跳著一种奇怪的蛇形舞步,不疾不徐的向对手接近,只要对手稍一疏忽,魔族就如灰尘四散般潜藏入阴影中,下一刻便是血光四溅,那魔族刺杀者又寻找下一个敌手去了。魔族用的细剑只有一尺长,剑质富于韧性,刺在八脚蜘蛛的甲壳上时常常弯成弓形。但奇怪的是,灰矮人的巨斧没用,魔族的细剑却能轻易杀死八脚蜘蛛。凡是被魔族刺到一下的八脚蜘蛛,不论伤在哪里,不出五秒便会全身抽搐而死。整场战斗下来,两个魔族刺客连一块衣角都没损伤,看得兰斯瞠目结舌。 “厉害。这种当面潜行的恐怖技巧,人类再怎么努力也学不会吧!” “哼,尽是些懦夫的花招。如果跟我熔炉之子碰上,包管要他一下变成肉饼。” 兰斯身边有人议论道。回头一看,却是西隆和铁锤布朗,优哉游哉的通过水晶球观战呢。 “你们怎么没去打仗?”兰斯问西隆和矮子。 盗贼耸了耸肩,一脸无辜的表情︰“我累了。不适合作战。” “给地底的家伙们一点锻炼机会。若我们高山氏族出马,这仗还打著什么意思?”高山矮人一边喝酒,摇摇摆摆的出科魔机去了。 “说得好听。是害怕魔族吧,这两个家伙。”兰斯心想。不过也怪不得他们,生命宝贵啊。 桌子下面传来纳瓦什侏儒尖细的笑声。兰斯低头一看,那学究背著一只鼓鼓囊囊的包袱,拖在地上,跟著铁锤布朗就往外走。 “你去干什么?他们快打完了。”兰斯一把抓住纳瓦什,把他从地面上提了起来。 “这还用问?开未来号去收集八脚蜘蛛标本啊!这在格庭根生物学中可是一项空白呢。如果能抓活体回去研究的话,啧啧,说不定能申请生物学研究基金……”纳瓦什白日梦的说道。 “别做梦了。那可是友军!” “我知道,可是为了研究,为了人类的将来……”纳瓦什还在讲话,兰斯就一把把纳瓦什塞进包袱里。 这次突袭最终打成不胜不败之局。战后布鲁诺军停止前进,在圣冠城外一个坑洞处驻扎。兰斯和城墙爱德瓦研究了一下,认为布鲁诺军有可能在等待援军。城墙爱德瓦说,八脚蜘蛛跟魔族一向有仇,只要用宝藏来引诱赤面利足,包管他能够招来新的盟友,和布鲁诺矮人、魔族决一死战。 兰斯心疼宝藏,尽管城墙爱德瓦一再解释,八脚蜘蛛喜欢的东西与众不同,跟他们分享宝藏未必会有损失,兰斯仍不肯松口。最后他们决定暂且不动,看战局如何发展再说。 西隆和灰矮人的斥候队开始对布鲁诺军进行骚扰性攻击,寄望能暗杀掉一两个魔族。魔族本来就是刺杀高手,要刺杀他们自然不易。这种小规模的战斗极其危险,几天下来,虽然刺杀了两个魔族战士、一个魔法师,西隆这边也死了十几个人,连西隆自己也受了轻伤。 八脚蜘蛛不会隐秘行动,刺杀没他们的份,于是和灰矮人一起修建防御工事。铁锤布朗将指挥众矮人建造了一堵隔离墙,将大批失效的巨型泡植弩箭架在上面增强威摄力。而赤面利足则拿出了许多甲球,一种植物生体炸弹,由灰矮人们埋在圣冠城上下左右的土层中。这样能稍稍遏制布鲁诺军再次开凿隧道的企图。 兰斯预感到,这场灰矮人内战正在扩大,正在将整个地底世界卷入其中。这可不是兰斯想要的,他只想安安全全的捞好处。再三考虑,觉得要在混战中独善其身已是一厢情愿。为今之计,还是要全力帮云达部落打赢大战。为此兰斯让他的魔法师们加紧练习科魔机的操纵。人在地底,科魔机的飞翼没多大用,但那门能量主炮却煞是好使,威力堪比一百个魔法师同时施法,大可用于城防。 就在他们积极训练时,最糟糕的事情发生了︰西隆在圣冠城内发现了高等魔法师活动的踪迹。魔族的魔法师长于杀伤,潜行能力并不怎样,魔族魔法师的可能性基本排除。那么剩下来的只有一种可能,该死的妖术师法尔考摸进城了。 圣冠城的战事与教皇的安危相较,何者为重,何者为轻,真是用头发想也知道。兰斯立刻公布了戒严令,手下人不得私自离开科魔机,又把强者都调进神圣帝国号保护自己和两个小妹妹的安全。谢铃因为有等级,也给不情不愿的调了进来。如果可能,恨不得连奥博都塞进科魔机呢。 自此牧师整日小心翼翼,不肯离开科魔机半步。科魔机附近更是布置著十数个法师之眼日夜巡逻。他还吩咐纳瓦什和卡宾,如果看到有类似火元素形象的东西出现,马上开动全部火力轰击,不要怕浪费水晶球! 时间流逝,在兰斯担心自身安全的时候,好战的赤面利足却无法忍耐对峙的局面。八脚蜘蛛没有表情,所以灰矮人、高山矮人们也看不出他们有多暴躁。一天清晨,赤面利足突然带著三百族人出城,气势汹汹的冲向布鲁诺军营寨,等城墙爱德瓦知道消息,早已没有劝阻的机会。云达部落的灰矮人只得跟著冲出城,追随八脚蜘蛛去了。 到得布鲁诺军营地时,布鲁诺矮人早已将坑洞扩大,变成一片宽敞的沙场。这时布鲁诺矮人接近两千人,人数上比云达矮人和八脚蜘蛛的联军占优,战场越大对他们越有好处。不料八脚蜘蛛们从甲壳里掏出一种魔法树种,投在坑洞中,那些树种遇风即长,瞬间长成长盘根错节的巨藤,主睫有数十米长,彼此交联成网。八脚蜘蛛一个个跃上藤网,在网上攀爬自如,顿时变成了三百只飞蜘蛛,战斗力大增。如果说地上的八脚蜘蛛一个能顶五个矮人,爬在藤上的八脚蜘蛛能顶二十个矮人不止了!灰矮人只有投掷武器才能偶尔伤到八脚蜘蛛,而八脚蜘蛛不但可以沿著藤蔓随意移动,速度还比地上快了许多。两军战力立时为之逆转!一时间,布鲁诺的灰矮人们惨叫声此起彼伏,尸横遍地。几个魔族战士试著跃上藤蔓,跟八脚蜘蛛对拼,可惜魔族敏捷归敏捷,在藤蔓上也只能一边保持平衡一边战斗,八脚蜘蛛的脚却能同时抓住数根藤蔓,随意飘移。即使被魔族从藤上击落,他们浑身坚韧的长毛也能粘在其它藤蔓上,迅速扭转身体。几个来回,魔族战士就放弃了,纷纷跃下藤蔓。两个魔族魔法师开始施展火龙术魔法,想烧断巨藤,但巨藤质地近于土石,不易燃烧,两波火龙术过后,只有一根巨藤著火,很快就被左近八脚蜘蛛用土浇灭了。魔法师待再要施法,几个八脚蜘蛛从各个方向迅速向魔族魔法师接近,把他们逼出了坑洞。 城墙爱德瓦也已经加持了抗魔的神术,如果那两个魔族回头,他就要冲过去将之击杀。但几个魔族交换了一下眼色,转身向坑道深处逃走。布鲁诺部落的灰矮人不久也开始溃退。城墙爱德瓦连忙命令手下的灰矮人追击。他这时才理解到,八脚蜘蛛不是冒进,而是找到了合适的战机,倾巢而出,一击制敌。地底生物种类不多,平时难得遭遇,有记载的大战役更是屈指可数。因此,各种族隐藏著某些秘密战法也是理所当然。 大战之后,布鲁诺部落主力遭重创,几已无力再战。八脚蜘蛛和云达部落回圣冠城休整。云达部落的灰矮人这一战帮不上手,也没有死伤。八脚蜘蛛首领赤面利足因为砍杀时用力过猛,折断了一个钳肢,蓝色的血液染了半个身体。城墙爱德瓦带他去见兰斯,请兰斯帮助医治。 兰斯听说布鲁诺矮人被彻底打跑了,自己的宝藏有保,当然十分高兴。可是要给八脚蜘蛛医治伤势,又感不安。他不知道治疗神术对这种地底怪物有没有用。在他看来,八脚蜘蛛比地上最丑的巨魔更像怪物呢。 牧师推脱不得,硬著头皮给赤面利足治伤。他抓著赤面利足断肢上的长毛,心里感到一阵恶心,闭著眼楮发动咒语。再睁眼时,只见赤面利足全身燃著一片苍蓝的光焰,折断的钳肢渐渐结合了。牧师长出了一口气,后退一步。 八脚蜘蛛的首领试了两下重生的钳肢,后背上的毛都竖立起来,簌簌抖动,似乎是高兴的样子。兰斯看著城墙爱德瓦,希望他给做翻译。城墙爱德瓦对八脚蜘蛛的语言也不精通,但灰矮人的祭祀有阅读精神流的天然能力,再加上经验判断,就能跟外族交流了。 城墙爱德瓦看了赤面利足一会儿,喜上眉梢,说︰“赤面利足大人在表达他的感激!他称赞大人神力无穷,八脚蜘蛛部族永世记得大人的恩情!还请大人留下一根背毛做纪念,以后凡是有用得著八脚蜘蛛族的地方请尽管吩咐!八脚蜘蛛族与人类兰斯部落从此世代为友!” “背毛?我要拿一根他的毛吗?”兰斯看著八脚蜘蛛背上又粗又硬的黑毛,几乎要呕吐了。 “不是。他要大人的毛。” “我的毛!”兰斯惊道,连连倒退。兰斯哪有那种长毛啊。他在口袋里一摸,拿出一本小册子,是圣神教的一本教典。心下一喜,觉得这正是教皇与人为盟时该用的东西,就交给城墙爱德瓦,再转交赤面利足。 我真不愧是圣神教最后的传教士!兰斯得意的想道。试问向八脚蜘蛛这种言语不同形象诡异的地底怪物传教,古往今来还有谁能做到呢。正得意著,却见赤面利足用四个大钳肢恭恭敬敬的捧起了教典,一口吞下,兰斯顿时又瞠目结舌! “好吃。”城墙爱德瓦摇晃著脑袋模仿赤面利足的姿势,翻译道。 第101章 大迁徙 布鲁诺军撤退,圣冠城的危机解除。云达部落的斥候们小心的扩大著巡逻的范围,始终没有布鲁诺矮人的踪迹。不久后,八脚蜘蛛族离开了圣冠城,回到他们靠近地心的居所。 兰斯和城墙爱德瓦秘密商议今后的大事。城墙爱德瓦说︰“布鲁诺人这次输了,但他们的势力还在,更不要说还有魔风堡的军队。他们再回来的时候,只怕就没法守住这座城了。我和我的族人必须离开,到北方去,积蓄力量,卷土重来,恢复云达的基业。”说完,默默的注视著兰斯。 兰斯道︰“我当然是尽快回到地面上去。那里才是我的世界。你考虑过没有,城墙爱德瓦,我们走了,圣冠城还得落在布鲁诺部落手里,难保他们不会发现宝藏的秘密。” 城墙爱德瓦胸有成竹的说︰“是的。因此我们必须使圣冠城崩塌,成为一道数千米的石墙,不给该死的布鲁诺一点线索。” 兰斯一挑眉毛︰“全城的土地精怎么办?” “只能任他们自生自灭了。”城墙爱德瓦皱眉道,“这是没办法的,大人。你我都很清楚他们是多么听话的奴隶。只可惜他们无力再造一座城。” 兰斯缓缓摇了摇头︰“不。不能这么做。圣冠城必须破坏,但我们应该把这些土地精带走。” “那可是不小的累赘。而且,到达地面之后呢?我要带著族人随白矮人北上,大人要往南方的人类城镇,土地精……我敢用祖父的名义打赌,土地精从来没到过靠近地面一百米以内的地方,更别提地面了。他们会一群一群的饿死。” 兰斯沉吟道︰“也许我能教会他们在那里生存,教会他们迁徙、重建城市。有了那个叫麦克斯韦的天才,我就能和土地精交流。一切不是没有希望。” “兰斯大人,你真的太仁慈了。土地精是这地底最卑微的生物。”看得出来,城墙爱德瓦仍未从心底赞同兰斯的想法。 兰斯一笑︰“仁慈?谁知道呢?从圣冠城到地面路途遥远,有了土地精的帮助,我们可以走得更快。至于其它的,当作一场实验好了。” 话虽这样说,灰矮人的话也在兰斯心中激起了一丝疑问。他不知道自己为何多此一举,是否在为侏儒城的毁灭偿还罪孽?的确地底世界存在这样那样的矛盾,人类和侏儒,云达和布鲁诺,八脚蜘蛛和魔族,但兰斯所过之处总以鱼死网破的战争收场,以他神圣教教皇的身份而言,很难说不是一种罪恶。 如此,兰斯一行会同云达部落的灰矮人,以及圣冠城的数万土地精,附近城市的几百名穴居人一同开始向地面迁徙,这也是芬顿时代地底最大规模的生物迁徙。穴居人本不想参加这次长征,无奈他们美味的虫蜜薄饼让人难以忘怀,在灰矮人的利斧大锤威逼之下,穴居人无奈的屈服,把他们仅剩的蜜虫也装车带走。 摧毁圣冠城的行动并未花费太多时间。八脚蜘蛛遗留下来的甲球是极佳的爆破工具,万能的学究纳瓦什和建筑学家铁锤布朗研究了一天,找出地精城市中主要的承重壁,将甲球埋入其中,同时引爆,整座圣冠城便瞬间化为乌有。隆隆之声在广漠的地底传出数十里之远。尚有智识的土地精无不垂泪。但麦克斯韦却又蹦又跳的参与了整次爆破设计,这土地精中的败类堪称不次于纳瓦什的学术狂。 圣冠城毁灭后,这支远征军又开拔到最近的地底丛林带,“斯诺暗林”猎捕食物。斯诺暗林主要由地热藤蔓植物构成,绵延百里,其中生活著数不胜数的地底生物。它是芬顿中部地带最大的地底丛林,同时也是圣冠城土地精最大的采食场。除了可食的植物块睫、果肉之外,丛林中到处爬行的巨型犀牛虫则是很好的肉食来源。别看这些猎物体积庞大、行动笨拙,也只有土地精对付得了,换作地面上最好的猎人西隆也未必捕捉得到。这是由地底丛林独特的地貌所致。 有经验的猎人都知道,地面丛林年代越久,树木就越高大,树冠越茂密,“遮天蔽日”并非夸张之语,同时,树冠与地面之间的空间也就愈加高远,在这巨大的空间中,攀缘跳跃的猿猴行动如同飞鸟,而小一些的飞翼猴和鼯鼠更是干脆学会了滑翔。而地底的丛林则与此大相径庭。地底丛林是由无数条大小地热藤钻出来的,广域的疏松土壤,只有在地热藤过度密集的地方才有少许空间可供通行。相对的,在此生活的生物也尽是一些擅长打洞的虫类,从不到一根小手指大小的绿蜗虫,到体长超过十米,重达数吨的犀牛虫,都在地底丛林的土壤中钻来钻去。这些虫类以吃不完的地热藤为食,而它们的活动又疏松了土质,使新生的地热藤更易生长,可说是一种独特的生态链。 猎捕犀牛虫的方法跟地面猎捕野猪的方法类似,简单来说就是一个词,围猎。土地精猎人们凭著天生的狩猎技能判断出犀牛虫的大概位置,再由各个方向将之包围。方法简单,施行起来很慢。犀牛虫太大,活动范围更大,光是挖洞包围的时间就要十几天。 兰斯等不及,就让不参与围猎的人全部去挖隧道。因为要容神圣帝国号这样的巨型科魔机通过,隧道的要求比通常高出许多,开凿速度非常慢。兰斯曾考虑过把科魔机留在地底,但一想到那个可怕的法尔考还不知在何处窥伺著,就作罢了。毕竟科魔机里面最安全。 连谢玲等英仙的女战士也派被去挖洞。女人们被迫跟在她们眼中无比下贱的灰矮人、土地精、穴居人一起,用剑鞘、护肩甲艰难的挖土,心里把兰斯咬死了一万遍。期间更因西隆和胆小道格偷窃女人东西起了一次不大不小的冲突,西隆被遣送回后方,女人们却得继续干,使得她们对兰斯更加恨之入骨。 这期间,奥博跟纳瓦什、安切洛蒂、麦克斯韦混得很熟。几个不同种族的家伙整天窝在书堆里书是从圣冠城图书馆里抢救出来的,几个学究一致认为那是地精城市里最珍贵的东西研究圣冠城附近的地理。没过多久,新一代的纳瓦什定向传送法阵就出炉了。几个家伙乐呵呵的坐进了法阵传送而去。城墙爱德瓦和睿智德布看得一个劲摇头,还对兰斯说,这几个家伙多半会在坚实的泥土中窒息而死,很难回来了。 过了两天,几个家伙不但安然无恙的归来,还背了许多地底鱼回来,交由厨师莱森格,为大家换换口味。原来他们竟然倚靠残缺不全的地精文献找到了一条地下河流。 圣冠城的土地精们发挥了寄存在他们血统中的狩猎本能,抓了两大三小五只犀牛虫回来。大的犀牛虫立刻宰杀,做成肉干,分发给每个旅行者。土地精们只会这一种贮藏食物的技巧。土地精城一向建造在地底丛林和水脉的交汇处,概因如此。 “通常你们拿小的犀牛虫怎么办呢?”兰斯问麦克斯韦。 老土地精道︰“放生。这东西食量大得很,总不能每天去砍地热藤来喂养它们吧。” 兰斯点头表示同意︰“的确。”但他看到穴居人们饲养蜜虫的精巧手段,就不能不对犀牛虫动些脑子。 半天后,兰斯让人把小犀牛虫放生。找到城墙爱德瓦,告诉他自己准备让大部队改道,沿地底丛林倾斜向上进发。 城墙爱德瓦不赞同兰斯的想法︰“大人,地底丛林大多在平面上生长,纵深很少有超过千米的。我们沿著丛林走只怕一辈子也到不了地面。” “这片丛林不一样。它最大纵深有五千米,圣冠城的地理资料是这样写的。地底丛林土质疏松,我们在丛林地带开凿隧道的速度要快三倍。而且我们的队伍太大了,只有沿著丛林走,食物供应才不会出问题。” 圣冠地底丛林倾斜向南方,如此兰斯一行人开始返乡向克兰,但却在地面万米之下的世界。 兰斯估计得不错,队伍在地底丛林行进十分顺利。行军速度提升几倍自不必说,土质松的地方,甚至可以用神圣帝国号直接撞过去。小雅希蕾娜大叫“过瘾”,把怀里的白猫掐得喵喵叫。猎取犀牛虫也不再是一件须要专门去做的大事,一边行军一边碰就可以了。犀牛虫的肉虽然有点粗糙,但营养丰富,又有天然的咸味,几个少女都非常喜欢。 不多久,夏菲奇怪的腿伤养好了。邪恶的元素公主很快投入到地底丛林探险中去。几天后,夏菲媚惑了一群犀牛虫,要犀牛虫在神圣帝国号前面跑,推开泥土,直把犀牛虫当开路狗使唤。每当有犀牛虫体力不支,跟不上队伍时,就由莱森格大法师把它宰了煮熟。 至此,迁徙队伍的队列变成了这样︰犀牛虫、兰斯的科魔机队在前头开路,白矮人、灰矮人和穴居人俘虏居中,土地精大队拖在最后,绵延数里。每天自然有土地精脱队,但那是自然淘汰,有利于整个种族优化的,兰斯当然不管。 那个孤独的兽人独自走在科魔机队后。但他一点也不显得寂寞,背上背著钓竿和鱼篓,一边走还一边唱歌。有时是轻佻的情歌,有时是雄浑的军乐,有时是充满野性的吼叫。看来奥博众多的狱友中也不乏多才的吟游诗人。 地底确定坐标困难。他们此时已渐渐偏离了侏儒城的方向。但兰斯心里有一颗不灭的指向星,向上,向上,再向上。到那云淡风轻,星光满野的大地,听著河流的哗哗声,嗅著潮湿的草叶味道,敬候明日的初阳。 这支迁徙队伍带著兰斯的希望在地底丛林跋涉。沿著丛林走,这条方略很快又显出意料之外的优势︰除了土地精,也有很多其它的弱小种族喜爱毗邻丛林而居。迁徙队途经两个穴居人村落和一个布鲁诺矮人的小市镇,而那灰矮人小镇又恰好是一个军械储备库。几场小战斗过后,迁徙队中每一个人类、矮人都赚得钵满盆满,要专门配备两个土地精奴隶扛战利品了。迁徙队中穴居人的比例增大,还扩充了一个新组成,灰矮人奴隶。 终于,兰斯一行人来到了地底丛林的尽头。再沿著丛林走就只能向下,这显然是不能接受的。兰斯命令整个队伍停留休整两日,等后面的土地精大队慢慢赶上来。 此时土地精已经损失了近四成,但剩下来的尽是聪明强壮的土地精,其中不乏学会了单独狩猎、饲养蜜虫的“能工巧匠”。而穴居人更是发明了一种“敲棍”语言,能和地上人进行简单的交流了。比之此前数千年土地精、穴居人越来越愚笨的过程,这些改变发生的时间如此短暂、集中,堪称奇迹。 这些变化无疑是好的,却毋庸置疑是战争的后果。如果兰斯没有来到地底,没有引起一场跨种族的战事,没有令数万地底居民沦为奴隶的话,这些弱势种族必将在漫长的时间里消亡,也许几百年,也许数千年。对此,队伍里最有哲人气质的老魔法师安切洛蒂如是说︰ “他或者是那个救主,或者不是。他做的都是毫无疑问的恶魔行径不管他嘴上说得如何好听,这个世界上,他除了对自己好,只会对那些个漂亮单纯的小妞好,其他人在他眼里不过是牲畜一样。但我却总是在怀疑,这或许正是真神的旨意。要知道,神就是神,神的想法,是我们这些凡人永远无从揣度的。” 这段话,老安切洛蒂是冲著小雅、雅希蕾娜两个小女孩和她们的宠物猫说的。听完之后,两个小女孩面面相觑,那肥猫则轻蔑的打了个哈欠。 “安切洛蒂老头在夸奖哥哥吗?”雅希蕾娜眨著纯真无邪的大眼楮看著她的小雅姐姐说。 “是、是吧。”小雅不确定的点头。她的表情总是如此认真,好像有一群老师等著她回答问题一样。 “想不到老头是个好人呢!”雅希蕾娜用她银铃般的嗓音说。 这句话传到正走出科魔机的安切洛蒂耳朵里,老头感动得双手发颤。一直以来,他是多么希望得到可爱的小雅希蕾娜的尊敬呀,今天终于得偿所愿,怎能不激动万分。 安切洛蒂老头激动的转过身,正想向雅希蕾娜走过去,亲亲她纤细的小手,却听见精灵女孩继续说道︰“就是人长得太丑了。” 哲人安切洛蒂不小心掉下科魔机,摔伤了腿。这是迁徙队本日惟一称得上新闻的事。 第102章 种族进化·王国建立 睿智德布和一个土地精走进了科魔机。土地精是睿智德布的贴身仆人,最近,找个聪明的土地精做贴身仆从在地下是一件十分时尚的事,连骄傲的睿智德布也不能免俗。 “兰斯大人。我们在附近抓到了一个人类,人类魔法师。” “他安全吗?把他带进来。”一贯从容淡定的兰斯竟显得略有一点紧张。这是不无缘由的。最近,终于有一个法师之眼清楚的捕捉到法尔考的身影。影像中老妖术师衣衫褴褛,面容枯黄,亦步亦趋的跟随在一伙穴居人身后。看外形,法尔考在地底显然混得不如兰斯好。但法尔考只要没饿死,就跟之前一样危险。 然而,兰斯虽然明确知道法尔考的存在,却又奈何不了对方。要杀死一个隐藏在暗处的顶级魔法师很难。当然,法尔考要对付几万人各个种族各个职业的混和部队,更是没可能。因此兰斯和法尔考便只能僵持不下了。如果没有三个十二级以上的强者保护,兰斯一步都不肯踏出科魔机。法尔考也有耐心等,反正兰斯的队伍补给品多,跟著大队走,法尔考多半能吃胖呢。 睿智德布看了正在和兰斯哥哥下棋的雅希蕾娜一眼,又说︰“他安全。但是,他不干净。他脏极了。犀牛虫都不会象他那样。” 雅希蕾娜和小雅都怕脏。要是那个人类真像犀牛虫一样脏,只怕神圣帝国号接下来要进行一个星期的大扫除。那可食兰斯不想看到的。兰斯只好答应道︰“好。把卡宾、安切洛蒂和谢玲叫来,让他们在四周巡视。哦,再叫二十个灰矮人的精英斥候。还有,西隆呢,今天有没有看到他?” “西隆遵从大人的吩咐,仍然潜行在暗处。除非他找到我们,我们不可能找到他。”睿智德布道。看来,通过圣冠城战役的表现,西隆已经赢得了这位高傲的灰矮人智者的尊敬。 “很好,很好。”兰斯连连点头,像是在教自己安心似的说︰“希望在法尔考那老东西偷吃的时候,西隆能给他背上来那么一下子,就用他从女人们偷的那把毒匕首。睿智德布,我们走,去见见那个地底的流浪者。” 如睿智德布所说,流浪者脏得厉害,全身披著厚厚的污泥,只有双眼雪亮,活像芬顿南方山地里的黑野人。那流浪者一见到兰斯便又蹦又跳的大叫起来,还扑过来想给兰斯一个热情的拥抱,被有洁癖的谢玲一脚狠狠踢在胸口上,跌个四脚朝天。 “你是谁?会讲芬顿话吗?”兰斯问那个流浪者。 那人被谢玲踢得岔了气,激烈的咳嗽著,额头上的泥巴掉落了一大块,露出花白的头发,布满皱纹的皮肤,和一丛杂草般的眉毛。不等他把脸上的泥都扒下来,兰斯已经认出了这个人。居然是个老相识,黑衣法师会的老苦修法师,桑德拉奇。 若说兰斯在地底是一段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发迹史,那苦修法师桑德拉奇在地底的经历则堪称苦修界的一段佳话。吃了一块干净的虫蜜薄饼后,眼含热泪的老魔法师讲述了自己在地底的凄惨经历。 故事是从红蕈毒气造成的暴乱开始的︰桑德拉奇从一片混乱中醒来时,身旁是一片魔法对轰造成的焦土和七零八落的不知属于那个魔法学派的尸块 此时桑德拉奇头脑混乱,失去了记忆,把自己当成一个地底的逃犯,避著人类和侏儒在荒脊哨所中流浪。等他清醒过来,找到一只西国佣兵队伍加入时,已是侏儒城沦陷,众人分赃的时候,黑衣法师会的兄弟们早跟著兰斯的侏儒孩子们一起到地上去了,老桑德拉奇只好跟西方的魔法师们混在一块。 不久后,荒脊哨所大爆炸。桑德拉奇侥幸赶上了最后一班传送法阵,不料魔法师们争抢位子,起了内斗,把传送装置也炸坏了。传送法阵失控,魔法师们被胡乱传送到地底各处,大多在泥土中窒息而死。桑德拉奇运气好,被传送到地底丛林中。 在丛林中,筋疲力尽的桑德拉奇又被穴居人俘虏。此地穴居人没见过人类,把桑德拉奇当作地底丛林中的新型虫子。穴居人为了如何烹饪桑德拉奇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还打斗起来,结果引来了附近的灰矮人。灰矮人打穴居人,高下立判,桑德拉奇又成了灰矮人的俘虏。 灰矮人知道什么是人类,不想吃桑德拉奇,把他作为奴隶使用。桑德拉奇每天只吃一顿饭,睡两三个小时,不停的做这做那,连集中精神记忆魔法的机会都没有。桑德拉奇苦熬了几个星期,终于成功记忆了几个逃命魔法,才脱出灰矮人的魔掌,恢复自由之身。 之后,自由的桑德拉奇就在丛林中独行,靠采摘野果,生食虫肉维生,又混了十天之久,直到今天被云达的灰矮人斥候俘获,艰苦卓绝的苦修经历才走到尽头。 众人听得感慨不已,再参照桑德拉奇惨不忍睹的外形,深感自己在地底的生活幸福。老桑德拉奇虽然浑身是泥,但人类和魔法师的尊严使他没有放弃衣裳。可惜的是最珍贵的苦修带却在勒死灰矮人守卫的时候丢失了,现在用坚硬多次的地热藤暂代。兰斯让灰矮人好好照顾桑德拉奇,等他身体恢复再带来见自己,给他也安排个职位。 一天后,纳瓦什和麦克斯韦决定了挖掘隧道的方向。虽说已做出了决定,两个学究却也说不清那个方向上有什么,到达地面要多长时间。兰斯也只能听之任之,反正有几万人跟从他,衣食无忧,每天叫几个人背一段神圣教的经文,传教士的职份也算尽了,更不要说还有三个各擅胜场的顶级美少女围在左右。地底没有阳光,却跟传说中的乐土相仿。 最不放心的还是法尔考的事。那妖术师被发现一次之后,变得更加谨小慎微,兰斯再怎么加派人手都无法找到他的踪迹。 执行任务的西隆始终不回来也是一个麻烦。倒不怕西隆走失,可队伍里物品失窃的现象屡有发生,谢玲三天两头往神圣帝国号跑,兰斯已经不厌其烦了。 然而,地道重新开始动工后,很多新的麻烦就出来了。而且来势汹汹,使得兰斯不能不优先处理。这些麻烦不是来自高智商、要求多多的地上人和云达部落,而是来自那些原始笨拙的地底种族,土地精和穴居人。 土地精和穴居人的进化速度远超众人想像,只一个世代就发生了突变。由于兰斯是把途经城市的生物全数充军,里面也有大著肚子的孕妇,这段时间内,已有几百名土地精婴儿和几十个穴居人婴儿诞生。地底生活环境酷烈,婴儿一生下来就能跑能跳,况且跟著兰斯,比留在城里吃的还饱,这批婴儿倒是大多活了下来。 里面有普通的婴儿,却也有不少智力、体力超常的异类。有的一生下来就能牙牙学语,有的生下来几天就长到成年身高。对比他们愚笨无敌、泥人木偶一般的父辈,真叫人瞠目结舌。 对此,安切洛蒂和纳瓦什做了个解释,土地精和穴居人本来就不是这么笨的生物,只是许多世代定居在死环境里,本来的才能被惰性压制。新生儿在动荡里出生,为了生存,那些埋藏在他们血统中的天赋就爆发出来了。 话虽如此,可跟父辈比起来,这批新生儿的能力也强得过分了点。随著婴儿长大成幼儿,土地精的新生儿们参照矮人语和芬顿话制造了一种新的语言,而穴居人新生儿之间则交流著一种怪异的能力,使手中的木棍发出各式各样的光,这毫无疑问是一种魔法了! 不只如此,一个月之后,土地精幼儿和穴居人幼儿之间已经形成了新的社交圈,他们一边向那些高智慧种族学习知识、技能,一边在自己的圈子里研究,把这些学来的东西消化成适合本族使用的,甚至还尝试交给大人们。 卡宾最先发现了新生儿们的小社会,立刻向兰斯做了汇报。起初兰斯没怎么在意,就给新生儿发了几张破烂的圣神教教典,偶尔也叫他们派代表来听自己讲道。 没过多长时间,更惊人的事件出现了︰一个穴居人小孩子居然可以倚靠一页教典施展治疗神术!神术的强度虽然不高,却实实在在的有效。 这件事当然引起了兰斯的关注。兰斯叫来纳瓦什和安切洛蒂对那个穴居人孩子作研究,但穴居人和人类差别太大,交流极之困难。研究没有进展,能使用神术的穴居人却渐渐多了起来。兰斯想,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也罢,反正这些穴居人孩子可作为“真神感化异类”的活生生的实例,以后在地上的教堂里也少不了穴居人的位子。 接触多了,兰斯越来越喜欢这批小孩子。有的土地精孩子聪明过人,一看就是未来的麦克斯韦。穴居人的发光棍子用来照明挺不错的。尽管这些地上人此时都学会了夜视,可看到光还是禁不住高兴。在新地道开工半个月的时候,穴居人和土地精的政治代表来到兰斯面前是兰斯最喜欢的两个孩子,也是他们种群里最聪明的向兰斯要求下放部分政治权力,要求更多的、系统的教育,针对两个种族中的新生儿和部分成人,要求对迁徙决策的参与权。 教育权没什么,可以交给学究们去做,反正他们也喜欢对地底族群做实验。迁徙决策权不能给。兰斯以其无与伦比的诡辩、劝服才华,让土地精和穴居人深信他们才是队伍的决策者,是自己的主人,让他们产生了强烈的荣誉感和责任心,甘愿为迁徙队抛头颅洒热血,轻松把这些小东西们打发了。但这件事著实也让兰斯吃惊不小。 第二天,几个双眼通红的小土地精求见兰斯,向兰斯宣读了一份奇怪的公文。文书措辞语句很多不通顺之处,意思倒是很清楚,大意是要求迁徙队更名为,人类、高山矮人、灰矮人、土地精、穴居人、侏儒、兽人、精灵和猫联合王国。他们甚至还写好了建国宣言和一首七拼八凑保证没有发声能力的种族都能参与演唱的国歌。 这次兰斯实在不知如何应付是好,看看左右幕僚,铁锤布朗和城墙爱德瓦都是瞪著牛大的眼楮发傻,兰斯索性答应。反正第一任人类、高山矮人、灰矮人、土地精、穴居人、侏儒、兽人、精灵和猫联合王国国王就是他自己,闹也闹不出什么事。 土地精和穴居人的小孩们立刻聒噪起来,大声欢呼,还把早就准备好的魔法焰火到处投放。起初声音一片混乱,后来不知由哪个机灵的土地精带头,喊起了什么“人类、高山矮人、灰矮人、土地精、穴居人、侏儒、兽人、精灵和猫联合王国万万岁,兰斯大帝万万岁”。这话古古怪怪,也不知从哪里搜来到,真是莫名其妙。以土地精和穴居人短暂的寿命,知道什么叫“万万岁”呢。但那些地底生物却喊得异常起劲,起初只有几十个人迎合,到后来,却成了数万人齐声呼喊,声浪如海潮一般漫过整个地底,无止无休。小雅和雅希蕾娜也跟著掺和进来,夏菲虽然制止了,却没什么用处,小女孩就爱热闹。最后弄得纳瓦什开始担心地底隧道会因共鸣而塌陷,要求兰斯喝止。 又过了两天,这些妖怪似的小土地精和穴居人不知从哪里抄来了一份法典,要求兰斯通过。法典不但包括针对王国臣民一些日常行为的奖惩措施,也有政体建立的相关制度。首先就是要给队伍中真正管事的人相应的名号。 比如城墙爱德瓦成了联合王国右宰相,铁锤布朗做了联合王国左宰相,西隆是王国骑士团团长虽然一个骑士都没有,全是步军,安切洛蒂做了王国文事顾问等等。甚至胆小道格也弄了个情报部长当。 除个人爵位、封号外,各个种族也有了自己的新称号。大多是模仿芬顿的贵族制度,如云达部落改成了云达家族。 看著厚厚的一摞政事建议,兰斯头都大了,但又不好辜负孩子们殷切的目光,只能硬著头皮批完。 经此一事,懒惰的兰斯深切的感受到,给你一万个敌人,你会头疼个三五日;给你一万个盟友,你要头疼三五个月;要是给了你一万个手下,天,麻烦永远断不了,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往哪个方向走了。 乱归乱,联合王国成立的事情对隧道工程没有实际的影响。 这一天,兰斯国王好不容易从几个激奋爱国主义地精中间脱身,回到“帝宫•神圣帝国号”科魔机里,便见到了整装一新、干干净净的桑德拉奇。老头身穿穴居人设计的帝国军服,腿上系著地热藤苦修带,要多奇怪有多奇怪。 “陛下……”桑德拉奇刚吐出这个称呼,就被兰斯丢过来的地热藤编的王冠止住了。 “别叫我陛下。不然把你发配到蜜虫营去。”兰斯恼火的说道。 “是、是。兰斯大人。据我人类、高山矮人、灰矮人、土地精、穴居人、侏儒、兽人、精灵和猫联合王国情报部长兼第一侦察团首席骑士,云达家族胆小道格爵士回报……” 兰斯不耐烦的摆手︰“住嘴。把那些称号全省了。往简短说。” 桑德拉奇道︰“我们发现了法尔考的踪迹。” 兰斯吃了一惊,急忙问道︰“在哪里?已经确认了吗?” 老苦修法师慢条斯理的答道︰“在穴居人采食营,偷食未凝固的虫蜜原浆。三天前一个穴居人小孩向铁锤布朗大人报告了虫蜜原浆经常离奇减少的事件。于是魔法师们在那里安插了更多的观察之眼,由几个土地精日夜守候。第二天就两次发现有隐性人进入采食营偷吃。他用的是一种特别的隐身术,以火元素的能量改变身体表面空气的密度,使光形成奇怪的折射,因此普通的反隐形魔法是看不到他的。昨天我们在虫蜜原浆的容器上安插了观察之眼,近距离看到他偷吃虫蜜的场面,初步确认他的身份为老年人类男性,联系他操纵火元素的事实,可以断定他的身份正是兰斯大人所说的妖术师,法尔考。” “你说法尔考现在就在穴居人采食营?” “是的。我们已经派出人手,将采食营秘密包围了。营外地面撒上了闪光粉,等他一出来,我们就能捉到他。”桑德拉奇看起来很有把握的样子。 兰斯激动得左手握拳,能抓到法尔考就太好了。可是,一旦抓不到,法尔考就会变得更加危险。考虑到法尔考高强的魔法能力,再加上近乎无敌的火元素傀儡,还是将法尔考击毙更为妥当。想到此处,兰斯立刻命令道︰“赶快联系城墙爱德瓦,把十二级以上的人都集中过去。法尔考一出现,格杀勿论。” 又转过身对房间里的两个高等魔法师安切洛蒂和莱森格道︰“你们也过去。准备最高阶的杀伤魔法。有魔法杖或符咒也不要吝啬,尽管使用!哦,等下,莱森格你去开那台中型科魔机。科魔机的能量炮说不定能对付法尔考的元素傀儡。不要惊动英仙的那些女人。女人太吵,派不上用场,没必要让她们知道。” “是。”两个魔法师走出了神圣帝国号。 桑德拉奇往科魔机里面看了一眼,两个小女孩,小雅和雅希蕾娜各自拿著一本魔法书,正趴在桌子上睡觉,夏菲不在科魔机里,“大人,你身边没有人保护太危险,我去把卡宾叫过来。” 兰斯想了一下就答应了︰“也好。” 桑德拉奇也离开了。兰斯把两个小妹妹抱起来,安顿到里间。两个小女孩睡得好熟,居然象小猫一样吊住了兰斯的手臂,当然,也没忘了在他袖子上涂几滴口水。 兰斯回到控制室,用左手拂过神圣帝国号一颗动力水晶球的表面,开启了观测屏幕。影像出现在外观跟蚁巢很相似的穴居人采食营门口。两个灰矮人首领,城墙爱德瓦和睿智德布刚刚赶到埋伏地点,隐藏起来。旁边一名高山矮人正在手驽中搭上一枚闪著绿光的毒箭跟兰斯久了,连天生骑士性格的高山矮人也很自然的开始使用各种卑劣的技巧。 看到城墙爱德瓦,兰斯的心情安定了不少。这位地底的祭祀能够召唤出强大的魔法守护,兰斯还没发现有什么魔法能伤到他。说不定法尔考的火元素也不例外。 画面一转,金色的中型科魔机张开光翼,忽忽悠悠的飞往穴居人采食营。科魔机顶上坐著一个半透明的小老头虚像,依稀是负责辅助观察的安切洛蒂。 “可惜西隆不在。”兰斯自言自语道。“否则以西隆的盗贼技能,法尔考必死无疑。不知那混蛋在哪里,难道又在偷谢玲她们的衣物吗?” 桑德拉奇和卡宾来了,一左一右站在兰斯身侧。 这时,科魔机正前的影像传来一阵波动,又转到采食营的正门口。那些闪光粉正四散飞起,发出灼灼的光芒,闪光粉中间呈现出一个人类的轮廓,好像正在用胳膊捂住眼楮。没有声音,一枚绿色的箭矢带著浅浅的光迹飞向那轮廓,在左腿的位置消失。那轮廓颤抖著伏在地面上,闪光粉更多的纷飞起来,好像被一阵旋风吹起的灰尘。隐形术失效了,一个满身灰尘的灰袍老头出现在原地,挣扎著想要站起来。但随即有两枚骷髅炸弹击中了他的双腿,将它们炸得粉碎。那人的嘴巴长成了一个显眼的黑洞,被爆炸的波动抛进了身后的建筑里。他身上正弹起一道淡蓝色的魔法护盾,但已经没用了,他已经受了重伤。 兰斯判断那护盾是法尔考常用的意外术法术序列。每次兰斯偷袭法尔考,都是被这个魔法挡住。今次之所以能得手,可能是城墙爱德瓦使用了禁魔作用的神术,延缓了法术序列的作用时间,这才一击得手。果然人多就是力量大,法尔考这下完蛋了。 眼见五色魔光闪动,随著一道紫白色的连锁闪电,无数高阶杀伤魔法,掺杂著箭矢、飞锤、斧头飞进了采食营破碎的墙壁中,入位都非常准,从法尔考撞在墙上的地方一直到地面。那墙壁顿时被轰得千疮百孔、摇摇欲坠。但在墙壁将倒未倒之时,屋顶却腾的燃起冲天的烈焰,将昏暗的地底照得如一片熔岩地狱。火元素巨大的身躯撑破了屋顶,那屋顶是用地热藤编的,此时整块整块剥落,燃烧著飞向空中,砸落下来。一大块屋顶正砸向铁锤布朗埋伏的地方,熔炉之子反应迅速,一个就地翻滚,象皮球一样从石头堆里蹦了出来,逃脱了变成椒盐矮人的命运。 可能是由于法尔考的暴怒,此前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火元素。法尔考物像转移后形成的人形幻影从火元素脚底缓缓升起,表情暴怒而扭曲,双腿自膝盖以下的部分没有了,向下喷洒著血滴状的火焰。兰斯的手下们惊骇之余,也没忘了把更多的魔法和武器投向火元素,可是武器都被火元素体表的高温熔成滚烫的汁液,魔法都穿堂而过,不能对它造成一点伤害。 火元素举起巨臂,向几个埋伏者遥遥一挥,一颗巨大的白炽火球便飞了过去。看外形象一颗延迟火球魔法,飞行速度却快了几倍,落处顿时腾起一道火柱,冲到岩石顶壁,又沿著顶壁向四方扩散,犹如一棵焰火大树。法尔考的幻影仰天长号。 但一道看不见的魔法波碰的击中了火元素的胸口,差点把这个巨人掀倒,法尔考的幻影也突然一散,象被风吹走的烟,再聚合时,嘴角处流出了一丝鲜血,满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是科魔机的能量波!这个对他有用!该死的!”兰斯叫道。神圣帝国号的主影像随著他的意念转动,调整到金蚂蚁的画面,但不知谁在这时放了个没用的冰风暴魔法,影像中一片蓝白的光,什么也看不到了。 “他们杀不死他了。”桑德拉奇说,语调不可思议的冷静,甚至带了点威严之气,“太古文明的武器可以打击纯精神体。如果是巨型科魔机的主炮,或许能将法尔考一击致命。可如今,他会逃跑。” 兰斯诧异的转身,看著桑德拉奇︰“你怎么知道这些?” 老魔法师眼角微弯,现出一丝笑意。更令人吃惊的事情发生了,桑德拉奇那身不伦不类的穴居人制服象冰雕一样溶化了,露出下面一尘不染的黑袍。他脸上的灰尘与瘀伤也消失不见,转瞬之间,桑德拉奇又变回了兰斯在费伦镇第一次见到他时那个和蔼而无能的老苦修法师,容颜没有一丝改变,衣衫没有一丝改变,仿佛在地底这几个月的时间只是虚空的一梦,醒来又回到费伦的广场。 “是幻术!”兰斯明白了。一切都是幻术。桑德拉奇欺骗了众人的眼楮。 兰斯再没有一秒钟犹豫,飞快的从椅子上跳起来,他的意志与科魔机断开,科魔机的主影像同时消失。兰斯一边施展防护魔法,一边叫道︰“卡宾,抓住他!” 卡宾站在原处没动,手里却多了一根魔法杖,指著兰斯︰“兰斯大人,停止。别抵抗。我不想杀你。”说著,却把魔法杖转向,指向了科魔机的里间。威胁之意毕现。 兰斯看了看里间的方向。那里毫无动静,两个小妹妹都还在睡觉。她们怎能睡得如此沉?该死。抱雅希蕾娜的时候就该想到,精灵少女永远不可能睡得这样深。解释只有一个,她们中了催眠术。 夏菲被提前支走,其他人又都到穴居人那边围攻法尔考,安切洛蒂和莱森格去开科魔机。自己身边的唯一一个保镖是卡宾,卡宾却是一个叛徒,桑德拉奇叫来的。一切都是一个阴谋。从攻打荒脊哨所的时候就开始了。不,比那更早。至少在费伦镇。 此刻连兰斯的双眼都一片惘然,失去了伪装的自信。卡宾是叛徒,桑德拉奇是超强的幻术师,但这许多天来,自己不知多少次观察过卡宾的精神体,他为什么没有暴露呢? 桑德拉奇微笑著,毫不在意的当著兰斯的面转身,提了一把椅子坐下。“别怪卡宾,兰斯大人。卡宾本来就是北风会的成员。在你出生之前就是了。但如果我不找到他,他就永远是一个普通的游历魔法师。他对你是没有恶意的,直到此刻。” “那么,你又是谁?”兰斯冷冷的看著桑德拉奇。“桑德拉奇” 突然间,兰斯眼中的桑德拉奇的面容褪去了颜色,像一块死黑的岩石。兰斯头脑深处的一块记忆碎片瞬息侵占了整个视野︰幽暗的地底空穴,一个黑衣的魔法师像穴居人般弓著身子,一块块扒开岩壁角的石头。他身旁堆了一尺高的土石,围成半圆。 那个人是克鲁索,是中了红蕈的毒气而疯狂的克鲁索。 “人。”克鲁索回过头,望著兰斯,“一个人没有了。倏的一下钻进石头里。就在这儿。” “人。是认识的人……不,不是认识的。是在温沙遇到的故友。嗯。故友。” “不是认识的人。可是一见到他,就觉得认识。奇妙啊,还有以往的记忆……” “他是一个老头!这些天来我们一直在一起。很久很久以前我们就认识。他告诉我我们认识,他是对的。他说他是同伴,他当然是同伴……” 记忆碎片倏地收缩回去,在桑德拉奇眉骨的阴影中消失。兰斯明白了。克鲁索那时在找的人就是桑德拉奇。克鲁索中了精神毒气,即将混乱的时候,桑德拉奇使用传送魔法离开了克鲁索,也许他认为克鲁索必死,已失去了利用价值吧。 兰斯眯著眼楮,仿佛想看透眼前的人︰“你不是黑衣法师会的法师。你在费伦镇找到苦修法师们,用你的魔法修改了他们每个人的记忆,使他们认为你是他们中的一员。你做这一切就是为了接近我。” “我?呵呵。我是桑德拉奇,一个不足为道的小人物。入不得你的法眼,我的地底世界的新陛下。”桑德拉奇又像个佝偻老人一样的笑,刚刚那种锐利的威严已全然消失,但他的笑容兰斯再也不会忽视。那个虚弱怕事的老苦修法师,一直以来,都是兰斯眼中最没有威胁的人物,一个无能的和事佬,免费的情报来源。可现在他却摇身一变,变成比兰斯更奸诈更狡猾的阴谋家。“他在看著你,而我只是他的眼楮。他喜欢你,我的好孩子,这是毫无疑问的,他想要看看你能走多远。你象一场瘟疫一样,轻而易举的毁掉了我们几百年才造起来的秩序。而后,新的秩序又象野草从雨后的平原里长出来。他一定高兴坏了,以为你就是他要找的。” 桑德拉奇停了一下,目光一散,失去了焦点,“可是我知道你不是。你太危险了,危险到” 兰斯毫不客气的打断了桑德拉奇的话︰“是瓦勒。你是瓦勒的又一只走狗。你是北风会的议员,比法尔考,不,是比西米塔尔更高阶的议员。如果瓦勒真的像传闻中一样聪明,你肯定是那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角色。” “不。”桑德拉奇连连摇头,“我只是他的影子。瓦勒大人的影子。阳光出来了,影子就会消逝。但阳光照不到的地方,便是影子的王国。比如此处、此刻。” 第103章 瓦勒之影 穴居人采食场的战斗还在继续,法尔考受了重伤,一边用火球术驱赶联合王国的“骑士们”,一边全力向丛林的方向逃窜。他必须以火元素的形态存在于物质界,否则瞬间就会被众人秒杀。但体态臃肿的火元素又是一个极好的靶子,金蚂蚁射出的能量术象雨点一样打在火元素身上。那一群人追著法尔考直向地底丛林的方向跑去。 另一方面,神圣帝国号内的气氛紧张到令人窒息。北风会的八议员之一,瓦勒之影桑德拉奇在与兰斯的对抗中占了绝对上风,好整以暇的与兰斯交谈。而兰斯的前管家卡宾则用魔法杖指著刚即位不久的地底国王。兰斯自己并不是唯一的俘虏,如兰斯逃跑,小雅和雅希蕾娜两个女孩必定会遭殃,因此兰斯只能硬著头皮跟桑德拉奇对峙。 兰斯一边紧张的思索对策,一边跟桑德拉奇交谈,希望能等到某种转机。 “我不知道你们的瓦勒大人为什么这样在乎我,我只是一个小小的逃兵教士而已。不值得如此浪费精力。”兰斯以不在意的姿态轻蔑的说道。 “你太自谦了,兰斯大人。在你的问题上,我和瓦勒大人的观点是一致的。不错,最初我们抓你,只是为了撬开洛马特老神甫的嘴,因为你是他最宠爱的小牧师。可是我们很快发现,他对你的宠爱和信任,并不是因为你有著那样一张雕塑般的面孔,并不是因为你嘴甜讨人欢心。你那完美无缺的嘴唇吐出的是重重谎言,你像幽灵一样侵入人的精神体,改变他们的意志。而这似乎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才能。杰佛里,那个骑墙派的狱卒,盗贼行会的内线。在你赢得他的时候,我们渐渐看到了你的价值。而这价值也使我们最终改变了主意。”说话时,桑德拉奇神经质的抖著两手,看起来全没有一个身居高位者的风度。 “瓦勒大人打算放你走。是啊。所以我们悄悄帮了那个土歧族一把,知道吗,那个低智能的异族最初挖错了方向,如果我们不去提醒他一下,他可能一口气挖到格雷堡呢。不过相应的,我们并没有把计划传达给西米塔尔和法尔考。西米塔尔似乎看穿了大人的意图,而法尔考,就像他一直以来的表现一样,做了反派的傻瓜。” 兰斯耸了耸肩︰“这么说来,我一直是你们棋盘里的小丑咯?” 桑德拉奇不以为然的说︰“不能这样说。要知道,我们并没有帮你太多。你可以这样想,伦伯底狱堡是茧蛹,我们要的是破茧而出的蝴蝶。瓦勒大人想看看你的表现,放你在更广阔的天地里飞舞,等待你从小飞虫成长为炫目的凤凰。你是我们的一个意外发现,科魔文明水晶的重要性则退居其次。反正那个秘密在你手里,你迟早会领著我们找到它,这就是放你逃离伦伯底的第二个好处。” 兰斯哼了一声,“现在你说了,这个算盘要落空。” 桑德拉奇装作没听见兰斯的话,继续说道︰“不幸的是,在你打破牢笼的时候,还有另一只蝴蝶飞走了,一只绿色的蝴蝶。他是必须要锁住的囚徒,是恶魔的门钥匙。你可能想像不到,为了锁住他我们北风会的几代人花了多少心血。” 兰斯笑了︰“是奥博。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个人类,尽管他的牙齿翘到鼻子上。你们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让我猜猜,是不是很多北风会的成员都做过他的狱友呢?” “是的。不幸的是这些同志中的很多人没能活著走出那牢房,他是个真正的疯子。而后,我们面临新的局面。西米塔尔证明了他的能力,我们让他取代了老国王的典狱长,冀望他能在动荡的时局中镇压住艾哈迈。而法尔考则要为他的错误付出代价,我们让他来地底追绿蝴蝶。而你,我亲爱的兰斯大人,我从艾哈迈的城门就陪伴著你。你记得商队里那个秃头的车夫吗?艾莉莎小姐脱力从马背上摔下来的时候,我扶住了她;你记得金鲨号上好色的大商人埃森维尔吗?” “我不相信那个也是你,桑德拉奇大人。”兰斯大笑道。 “那个本来不是我。本来真有这么一位常春国的大商人。可麻烦的是,他一听说你是他常春国的老乡,就急著想与你结识。我可不能让他跟你见面,只好取而代之。”桑德拉奇说得轻描淡写,可兰斯知道,那大商人埃森维尔十有八九喂了海中的骨卡鱼了。而那骨卡鱼,又很快做了船上的食材。兰斯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也禁不住脊背一阵发凉。 兰斯想岔开这个恶心的话题︰“刚刚你说时局动荡?我怎么不觉得。白山的事件已经结束,芬顿军兵强马壮,不可能输给晨星的矮人。没有了牧师,西国和北国的药师也勉强胜任。一切又回到你们的掌握了。跟过去一样。” “不。你在地底时间太长了,很多事情不知道。一个星期之前,我们尊贵的老国王安德雷德五世已蒙主招回,把尊贵的身躯献于芬顿河的清流了。现在地面上的世界不知乱成怎样。西德尼王子和托雷王子各有一批臣子支持,而芬顿三大领主也不会对此坐视不理。” “呵呵,又来一次分立之战吗?” “也许。”桑德拉奇高深莫测的说道。“最后的格局如何,都脱不出我们北风会的掌握。我们是一个巨人,怕的不是轻风冷雨拂面,怕的是肉体的衰老、腐烂。我记得克鲁索跟你讲过,北风会议会有八名成员,瓦勒大人是最高议员,其他七名议员中有五个人类,两名魔族。如果算上即将升任议员的阿索斯,以后将升任议员的诺伊斯,议会魔族成员将占据半席,而目前最受重用的西米塔尔性格孤傲,是个人类中的异数,如此一来,议会的基础就太不稳固。” 兰斯看了卡宾一眼,卡宾没有一丝松懈,死死的看著兰斯的双手。这种情况下连施展最熟练的魔法偏移护盾都不容易。“你想要我去平衡这个天平。” “不,不是我,是瓦勒大人。甚至,他希望你成为他的继任者。另外,不存在什么天平。你不要误解我的意思,议会中有太多魔族成员并不要紧。魔族并不团结,而且我们的大目标是一致的。麻烦在于,魔族跟普通人类之间的隔阂太重,难以对下属成员或普通人形成凝聚力。这也是西米塔尔为什么不能成为最高议员的原因。” “我想你们太看得起我了。你们如果你们要一个领袖,又不在乎他的种族,我推荐高山氏族的贵族,熔炉之子美髯布朗。”说完,兰斯又笑了。心想如果铁锤布朗留在科魔机里就好了! “别用这种无聊的玩笑浪费你我时间。”桑德拉奇威胁的瞪了兰斯一眼,显然不喜欢兰斯的提议。“我们不要那种傻乎乎的骑士国王,我们不要勇士,我们要的是可以在华盖之外、在影子里操纵一切的人。过去我曾经怀疑你的能力,兰斯,但看看眼前的一切,看看这个由不同交流方式、不同智力水平的多个种族组成的队伍,我无法再怀疑你的能力。” 兰斯又耸肩︰“我可是什么都没做。” “在荒脊哨所你也什么都没做。既没杀死一个侏儒,也没割下一只耳朵。”桑德拉奇讽刺道。 “是我的残酷让你感到欣赏?” “不。你的残酷是假的。” “呵呵,的确,你说得对。我不喜欢亲手杀人,我怕见血。” 桑德拉奇脸上的表情僵住了,终于现出怒意,兰斯接二连三的捉弄让桑德拉奇都无法容忍。这位北风会最神秘的议员冷哼了一声,说道︰“我的孩子,我不知道你掌握控制精神体的技巧有多久了,但你的技巧不过停留在最初的层次。你能看穿别人的精神状态,轻微的改变它,但没有去过灵魂界,没有被真正的幻术大师指导过,你永远是个半拉子水准。让我来教你什么是真正的阅读精神体!” 桑德拉奇向兰斯伸出手,一道微弱的精神波从指尖射向兰斯头部,兰斯虽然看不见精神波,但下意识的躲开了,精神波轻轻擦过鬓角的发梢,带动了几根发丝。 桑德拉奇露出了诧异的表情,像是没想到兰斯可以避开精神波。桑德拉奇并未尝试再次释放精神波,反而垂下了双臂,沉默的看了兰斯一会。 “潜力。你真的很有潜力,兰斯。”桑德拉奇服输的说道,外表突然显得有些苍老。 “那可要谢谢你的赏识。艾哈迈的一位农村魔法师也这么对我说过。”兰斯继续刺激桑德拉奇的神经。 但桑德拉奇不为所动︰“但无论你有多少潜力,你的本质都不合适北风会。你的灵魂,你的精神体,我读过它。是蓝色的,海一样,天空一样,像周围趁著泰戈尔漩涡绿色的泡沫一样鲜艳,再涂抹上朦胧的光晕。你知道那代表什么?” “代表我有一个漂亮的精神体,就像我的这张饱受诟病的脸。” “那代表忧伤。兰斯,那代表忧伤。不管你的精神力老师是谁,他一定告诉过你,蓝色代表忧伤。”桑德拉奇的表情竟然也带了一丝忧伤,这使得他一下子苍老了许多,皱纹间透出岁月积累的智慧。 兰斯即将出口的冷言冷语一下子被噎住了。他瞪著那双黑水晶似的眼楮,定定的看著正在快速衰老的桑德拉奇。他并不知道,刚刚桑德拉奇的精神波并未完全失败,一条精神体分支已经连在两人之间了。只不过由于连接极之脆弱,桑德拉奇必须消耗极大的精神力才能读出兰斯的内心。那是真正的内心,连兰斯自己都不知道的。 “你很骄傲,很残酷,很自私。你玩世不恭,蔑视规则。你做事毫不犹豫,只要对你自身没有伤害,就不计一切后果。你的所作所为都在向世界宣告,你比最残忍的刽子手还要残忍,比最冷漠的贵族都要冷漠。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你不能逾越的,如果挡在你前进的路上,你毫不吝惜的摧毁。没有朋友,没有敌人,只有你自己的路。除你之外,世界不过是亿万个小丑在表演。” “然而,你为什么如此忧伤?让人发疯的忧伤,深过泰戈尔海的最深处。因为一切都是假的,是虚伪的盔甲。那个强大的,无可匹敌的兰斯只是一个伪装。在你的心灵深处有一个弱小的少年在哭泣。为什么,每个人都只想著自己,可以无情的伤害他人呢?为什么善良的真心换不到他人的善良?‘我并不要你们的东西,所以请不要防备著我。因为那令我很难过。’你想这样对人们大喊,可是那样无济于事。所以你不会喊叫。你默默的收起了真心。你要站在最接近太阳的峰顶向下俯视,让阳光灼痛人们的眼楮,让他们连仰视你都不敢。这样就永远不会有人发现,那个藏在你心底的孩子。” “你只喜欢纯洁的少女。因为她们是真诚、毫不伪作的。少年的心中总有不切实际的梦想,为了梦幻他们将背弃一切。但少女是无所求的,她们是生命的本源。你相信她们是更加纯洁的存在,纯洁过你千百倍,近乎圣洁。你要保护这种纯洁,不使它被世界的洪流席卷。可是你不够强大。在那洪流面前,你只是一只弱小的鸥鸟。你只有凝聚了更多人的力量才有自信。你会拥有空前绝后的力量,拥有空前绝后的自信,使你可以安心的抱拥著她们,让少女们可以安心的抱拥著夜空。歌声在夜色里飘荡,孩子们不会哭泣,只有静寂的鼾声。” 桑德拉奇尖叫一声,仰靠在椅背上,大口吐出鲜血。卡宾吓坏了,但他必须看著兰斯,只能连声喊道︰“大人!大人!你怎么样了,没事吧?!” 桑德拉奇挣扎著,脖颈上露出一根根枯藤似的青筋,他没有精力擦去嘴角、身上的鲜血,面孔也因为痛苦而扭曲,看起来非常狰狞,奋力伸出一只手示意卡宾冷静。他的体力却缓缓恢复了。在精神分支完全切断之前,桑德拉奇虽然要受到兰斯灵魂痛苦的折磨,却也能得到兰斯光明神术自动治愈的效果。 兰斯也从迷梦中苏醒过来,他看著自己的手掌,仿佛那里有太古的密码似的。和桑德拉奇不同,兰斯的身体没受到一点伤害。因为那种灵魂的痛苦他早已习惯了。 “你并不是无懈可击的。你唯一的弱点,”桑德拉奇一边剧烈的喘气,一边断续说道,“是那些单纯的女孩子。你像个傻瓜一样想保护她们,那对你比圣神教的书本还重要。这在费伦镇就已经证实了。” 兰斯抬起头,看著喘息的桑德拉奇︰“霍尔德少主。那些温沙的流氓是你找来的?你叫他们去骚扰小雅希蕾娜,看我的表现?” “是的。可我没料到你会做得那样彻底,把整个半人羊盟会都毁了。我以为你生性冷酷,原来你只是把那个小女孩看得比自己还重。侮辱她就像侮辱你的神明。我明白了,我不能改变你。瓦勒大人也不能。你的灵魂有毒。那是自我伤害的死循环,是一种太古密码。你一定掌握著某个古神记忆的碎片。它想把你变成工具,可你的自我意识太强悍,因此它只能借助你心底的秘密毁掉你。可是……”桑德拉奇又咳了一口血,吓得卡宾“大人!大人!”不停的叫,双手举起了魔法杖,像骑士举巨剑的姿势。 桑德拉奇拚尽全力,说道︰“可是!瓦勒大人被你迷住了。他会相信你的。而我又不能让他接触到你的灵魂。那太危险了。他可能会因此送命。所以,我不能让你和他见面。卡宾,杀了他。” 卡宾瞪著眼楮,眼角几乎要裂开了,看看桑德拉奇,又看看兰斯,再看看桑德拉奇︰“大人!大人!”看得出来,卡宾并没有想过真的杀死兰斯,这许多天的相处并不是白费的。 “杀了他!快!杀了他!杀了兰斯!”桑德拉奇用手指指著兰斯声嘶力竭的大喊。 兰斯用沉静的目光看著卡宾,嘴角又浮现出那种轻蔑与骄傲的笑意。他此刻必须冷静,表现得充满信心,好让卡宾相信自己︰“卡宾,你看看他。他就要死了。如果他死了,我也死了,你怎么出地底?” 卡宾看了看兰斯,又飞快的看向桑德拉奇。桑德拉奇嘴角带血,面如死灰,确实是一副将死的模样。 兰斯继续诱惑卡宾道︰“反过来讲,如果他没死,我也没死,谁更可能带你出地底?如果他没死,我死了,他会保护你躲过西隆和夏菲的追杀吗?” “不!我不能背叛!不能!”卡宾高声叫道,汗珠从额头成流的滚下来。卡宾也是高等魔法师,不知北风会在他精神体加了怎样一个强大的禁制,竟能把他逼成这样。 兰斯摊开双手,后退了小半步︰“我没要你背叛。你只要等待,只要不现在做决定就好。时间女神会告诉你答案。” 桑德拉奇大喊︰“别听他的!他在吞噬你的精神体!卡宾!他已经吃掉很多人了!” “不!别逼我!我不知道!” 桑德拉奇和卡宾对吼起来,像两只暴怒的雄狮。兰斯的手心也开始出汗了。他不知道卡宾的魔法杖里储存著什么魔法,即死魔法还好,如果是广域杀伤魔法,小雅和雅希蕾娜还在科魔机里,兰斯不能冒这个风险。卡宾看起来快疯了,这种时候,再多说一句话都很危险。 突然,一股黑色的烟雾从桑德拉奇左腿绑著的苦修带缝隙钻了出来,在空气中凝聚,变成一团泥浆般黏稠的东西。桑德拉奇和卡宾还在喊,但他们的声音却越来越远,好像被那团雾吹到了异世界。那烟雾渐渐缩小,变成了一尊黑色的半身雕像,雕像的脸很模糊,隐约是一个丑陋的老人,双眼紧闭著,似乎是瞎了。 “桑德拉奇。桑德拉奇。你找到他了吗。”一个诡异的声音直接出现在兰斯脑子里。那老人雕像向空中伸长了半尺,绕著圈摇晃,像一条即将展开攻击的眼镜蛇。 时间的流速仿佛一下子变得很慢,周围的影像都开始褪色,桑德拉奇和卡宾好像也听到了雕像的声音,慢慢向这个方向转过头。 “阿瑟隆死了。我必须任命新的议员。我们需要他。北风会需要。尽快找到他。”说完这句话,雕像又化成黑烟,缩进了桑德拉奇的假苦修带里。兰斯感到身体一下子轻了不少,周围的空间又恢复正常了。 卡宾愣愣的看著桑德拉奇的左腿,“那是瓦勒大人,对不对?是最高议员?!” 桑德拉奇沉默不语,只是恶狠狠的看著卡宾。 卡宾的表情一下子展开了,掩不住的兴奋︰“最高议员说我们不能杀他!我们不能杀兰斯!他是这样说的!” 说著,卡宾转脸看向兰斯。兰斯注意到桑德拉奇表情有异,刚想提醒卡宾小心,却已经迟了︰桑德拉奇用目光射出一道精神分支,刺入了卡宾的眉心。 卡宾扔掉魔法杖,开始唱咒语,居然是毒云术咒语!小雅和雅希蕾娜还昏迷在里间,毒云术杀不死兰斯,两个女孩却跑不掉了。这突然的变化令兰斯根本无法做出反应,呆立在当场。 但接下来的变化却更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一把锐利的剑锋突然从卡宾的胸口伸出来,咒语戛然而止。鲜血像箭一样喷射而出,射在科魔机棚顶,又沿著科魔机棚顶中心一个环行凹槽旋转,凝结,淋漓而下,倒仿佛一个新生的螺旋法阵。毒云术聚集起来的看不见的魔法能量在空气中激突,那滴落下来的血滴就在魔法能量中跳跃不止。在一片鲜血与魔法构成的恐怖画面中,卡宾倒了下去,露出他背后的人影。那是西隆,不知何时开始站在那儿,左手拿著一把短匕,发出苍蓝色的斗气之光。 西隆是超过十六级的顶级战士,但他的盗贼等级已经达到十八级了,接近世上刺杀者的极限。他曾是西方最好的刺客,但他并非西方最好的追踪者。西隆知道得很清楚,在幽深的地底,地上人常用的追踪术大都失效了,而一个高等魔法师隐匿自己的招数甚至比高等盗贼还多。因此西隆从一开始就没有尝试寻找法尔考的行踪。 刺客有刺客的规则。无论以何处为起点,以何种方式贴近猎物,终点是从一开始就决定了的。法尔考的目标是兰斯,不杀掉兰斯,他不会甘心离开地底。因此只要守在兰斯身边就行了。当刺杀的时机出现,就是法尔考现身之时,也即是西隆出手的时候。 但西隆没想到的是,等来的刺客并非法尔考,而是桑德拉奇和卡宾。西隆本能的感受到桑德拉奇强大的实力,不敢轻易出手,便一直隐藏在科魔机内仅有的一点阴影中,等待刺杀桑德拉奇的时机。但眼见卡宾被控制,要施展毒云术魔法,不得已,只好现形对卡宾进行背刺。 西隆的突然出现,把兰斯和桑德拉奇都惊呆了。但两个心灵力量强大的家伙不会长时间沉浸在震慑情绪中。卡宾刚刚倒下,兰斯便大喊︰“另一个!西隆!”而桑德拉奇则向后飞纵,动作舒展迅速全然不像一个年逾六旬的老者,同时在空中启动了一个意外术魔法序列,身上浮现出三重防御性的魔法盾。 西隆却不慌不忙的转身,将匕首抛起、接住,换反手持匕。随著西隆潇洒的一划,一道斗气飞快射向桑德拉奇,并在空中分成四道,分别射向桑德拉奇的双腿、眉心和胸口。一道斗气在途中消失,三道斗气准确的命中了桑德拉奇,却径直穿了过去。有人痛苦的叫了一声,从空气中显形出来,居然又是一个桑德拉奇。原来那个向后跳跃的是桑德拉奇的幻术魔法,真正的桑德拉奇在原地隐形,不幸被西隆的一道斗气误打误撞击中了。 不等兰斯命令,西隆侧过身体,疾速向桑德拉奇逼近。桑德拉奇捂著受伤的腿蹲在地上,似乎束手就擒了。兰斯看到桑德拉奇紧锁的眉头,猛然间意识到,桑德拉奇又在故伎重施,调用精神分支偷袭西隆。连忙大叫︰“西隆,别靠近他!”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警告根本来不及。桑德拉奇大吼一声,一道看不见的精神波射向西隆。然而西隆却在途中忽然消失。 兰斯和桑德拉奇都愣住了。科魔机里突然变得一片寂静,只有卡宾的血液滴落的微响。兰斯的头因为大吼而有些发热,不过他渐渐想起,西隆刚刚犹如舞蹈般的动作在哪里见过。那是八脚蜘蛛和云达部落灰矮人与布鲁诺矮人、魔族战斗时,魔族刺客所使用的潜行术。竟被西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学到了。 问题是,桑德拉奇的精神分支抓到西隆没有?谁也不知道。 桑德拉奇缓缓站起身,兰斯清楚的看到,桑德拉奇腿上的正在伤势渐渐愈合。看来桑德拉奇从兰斯那里偷到的治愈能力还没有完全失效。 桑德拉奇抹去了头上的冷汗,笑了︰“我抓到他了,兰斯。” 兰斯紧闭双唇,一个字也不说,拼命思考对策。 “别紧张,孩子。我虽然抓到他了,却不知道怎么操纵他。十六级以上的战士有天然的抗魔力,这么一点精神体碎片只能勉强抑制住他的行动。”桑德拉奇有恃无恐的说道。 “因为你不知道他在哪里,所以无法把更多的精神分支加诸于他。”兰斯替桑德拉奇说出了下半句话。 “你说得没错,但短时间内他也动不了。现在只剩下你和我,你觉得谁的胜算更大一点?” “你不敢对我使用精神技巧。”兰斯笑道。 “别使用愚蠢的激将法贬低自己。我不是傻瓜,兰斯。刚刚那一次精神体连接差点要了我的命,幸好你有治愈能力。再把精神体连接一次,我恐怕会被你吃掉。” “西隆快要醒了。你有什么技巧快一点。你该不会除了精神力技巧别无所长吧?那可真叫人惭愧。”兰斯嘲讽的说道。除了精神力技巧别无所长,这简直是在说兰斯自己。 “是啊。那个家伙真危险,瓦勒大人如果见到了,恐怕会喜欢得发抖。”桑德拉奇的头顶又有一滴汗珠滚落,刚刚赢得太惊险了,此时还心有余悸。“你是从哪里找到这么强的手下?不,应该问你究竟有什么能力能和这种绝世强者相遇。达席克,西隆,铁锤布朗,城墙爱德瓦,夏菲……你就像一块磁石。给你二十年时间,只怕你要创造一个新的北风会出来。” “谢谢你的恭维。不过,你可以把感慨留到杀死我之后再发表。能理解你的心情,桑德拉奇,瓦勒不想我死,只怕你没有机会把这段话讲给别人了。但对一个将死的人吹嘘你觉得有趣吗?不要说你不准备杀我,或没有能力杀我。”兰斯冷冷的看著桑德拉奇说,“你应该还是一个高等魔法师,实力至少不会比夏菲差多少。” “很聪明。”桑德拉奇赞许的一笑,他的情绪终于完全平复了。“我没有与夏菲正面对决的能力。她是穆里尼奥最爱的学徒,他对她就像父亲对女儿一样宠爱,他在她体内加持了一个长效心灵屏障魔法,我的精神力技巧对她无效。多谢你,我的孩子,你清楚你对那些女孩子的吸引力有多大,连夏菲这样高傲的魔法师都不能幸免。你开发了她作为一个少女的自觉,她在躲著你了,你没发现吗?还是你对她真的没有兴趣?根本不在乎?” “我想这件事跟夏菲无关。我很高兴她不在这儿,我不愿意女孩子冒险。”兰斯转身走向科魔机的门,不回头的说道︰“如果你不想杀我,那么,我还有事情要做。你要知道,几万个人等著吃饭呢,我不得不努力一点。” “小混蛋!你真是活得不耐烦!”桑德拉奇恶狠狠的骂道,高唱咒语,向兰斯的后背射出了石化术。灰白色的魔法球准确的集中了兰斯的后背,没了进去。但那牧师没有变成石头,反而化作一堆蝴蝶形发光的碎片,瞬间坍塌。 桑德拉奇呆立在当场。 这时,科魔机的主影像忽然亮了起来,兰斯的声音出现在桑德拉奇脑海中,“怎么了?很惊讶吗?不该如此的,桑德拉奇大人。你难道不懂得精神体连接是相互的吗。你偷到我的光明魔法的同时,我也偷到了你的误导术。” “混蛋!这该死的狐狸崽子!”连桑德拉奇都禁不住破口大骂。他愤怒的冲向科魔机里间,但里面空空如也,小雅和雅希蕾娜两个女孩早已不在那里。桑德拉奇脑子里“嗡”的一声,连最后的人质也没了。他只有发疯的在科魔机里踱步。 “兰斯是什么时间把两个女孩偷出去的?让我想想。我连接了他的精神体,受了伤,然后用他的光明魔法自愈。是了,就是那个时候,他了解到自己也同样偷到了我的魔法。在争夺卡宾的控制权那个时候,我一直在和他的幻象谈判,而他的真身就到里间救走了两个女孩。”桑德拉奇蹲下身,在房间角落里找到画著传送法阵、烧焦了的羊皮纸。这就是兰斯能够逃出科魔机的秘密。“但他如何发动传送法阵而不被我发现?在西隆偷袭的时间,那时情况紧急,根本不可能注意到里间的动静。” 桑德拉奇愤怒的情绪消散了,取而代之以深深的恐惧。兰斯的心机敏捷得可怕,是个天生的欺骗家。然而,他操纵精神力的水平也委实强大得过分,竟然能将盗来的高级幻术魔法使用得如此纯熟,真难以想像他是个没有到过灵魂界的低等级牧师。 “你该走了,老头。神圣帝国号可以先借给你,如果你能开走的话。不过请别忘了,西隆还在里面,不知何时他会醒过来偷袭你。如果你有信心对付他,大可以连他一起带走。”兰斯的声音带著一丝挪揄,“如果你不想久留,里间还有一张传送法阵,在枕头下面,你可以用这个离开。” 桑德拉奇把枕头扯开,摔在墙上,下面果然有一张传送法阵。桑德拉奇一把抓起来,撕得粉碎,嘴里喃喃的骂道︰“小狐狸崽子,你当别人白痴吗?谁会用你留下的传送法阵。” 桑德拉奇知道,再留下去真的会有危险。这次自己已经输了,输得一败涂地。不得不接受现实。 几天之后,瓦勒将从灵魂界返回,取代桑德拉奇的位置。不能让瓦勒见到兰斯,因此必须远离兰斯,跑得越远越好。对了,北方的战事正在扩大,不如把瓦勒送到那去,让他忙起来。等自己再回来再追杀兰斯好了。 主意既定,这位瓦勒之影看了看腿上的假苦修带,瓦勒精神体寄宿的地方,叹息一声,开始施展传送术魔法。忽然,一颗水晶球从科魔机的动力槽上升起,飘飘悠悠的来到桑德拉奇面前,逐渐变成黑色。桑德拉奇停止法术,向那水晶球射出一道黑色的精神波。水晶球中心一闪,一个影像渐渐成形。那是一个有著一头红发,容貌英俊的半魔族,年轻的替补议员阿索斯,事实上他早已承担了一个议员的责任。前段时间,阿索斯在人类佣兵团围攻之下被迫放弃了荒脊哨所,此后一直没有与桑德拉奇联系,桑德拉奇很好奇他会说些什么。 “大人,很抱歉打扰你。有些事情要向你报告。”阿索斯面带笑容,显然是有好消息。 “说。” “我在萨格拉丝隧道下层抓到了一个人类女孩子。是个超强的魔法师,我费了一番力气才把她治服。请原谅,我现在不能给你看她。我怕她能通过水晶球知道大人的位置。” “很好。保持精神力联络,我现在就传送到你那儿。” “什么?!”阿索斯的声音有些受宠若惊,想不到竟然有机会见到神秘议员,这几乎等于进入瓦勒的核心圈子,“我的荣幸,大人。” “我大概能猜到那个女孩子的身份。把她管好了,阿索斯。你不知道她有多重要。她说不定能助我挽回败局。” 第104章 纳瓦什之死 兰斯把小雅和雅希蕾娜抱到守卫力量最强的灰矮人营地,为她们驱除了催眠术。两个女孩压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小脸儿红红的,只顾著掩饰被口水打湿的袖子。 追击法尔考的人陆陆续续回来了。睿智德布报告说,法尔考以火元素状态向地底丛林深处逃窜,除安切洛蒂和莱森格驾驶科魔机追击外,只剩下奥博、铁锤布朗和另一个高山矮人在追。 没过多久,谢玲派一个英仙的女战士来通报,说纳瓦什开著侏儒科魔机去凑热闹。兰斯听了又好气又好笑,索性不管。 又过了两个小时,兰斯让谢玲去接收神圣帝国号,但谢玲还没走,西隆却走了进来。西隆报告说桑德拉奇早就走了。 追击法尔考的人也全都回到了营地︰法尔考还是逃掉了。纳瓦什没追到火元素,懊恼得在营地里跳来跳去。 经过法尔考这件事,兰斯意识到自己的王国人虽然不少,能拿得出手的战斗员却有限。而卡宾的背叛也让他不再敢轻信与人。 兰斯让对武器制造业最为精熟的铁锤布朗和麦克斯韦一起,研究土地精用的远程武器。铁锤布朗建议以侏儒投石索为原型,设计一种土地精专用投石索。 兰斯又吩咐安切洛蒂去教穴居人骚扰性魔法。这样再遇到实力超强的魔法师,可以靠人多势众群起围攻,战而胜之。 “对了,让夏菲也来帮你。那穴居人头脑如此简单,复杂的妖术魔法恐怕不合适,元素使那一套或许可行。”安切洛蒂要走时,兰斯叫住了他。 “夏菲小姐自昨天就一直没有回来。”安切洛蒂答。 “什么?她不会有事吧?”兰斯担忧的说。 “怎么可能。她可是元素公主。星落能胜过她的人不超过十个。” “但她也只是个十几岁的女孩子。胆小道格呢,让他带二十个斥候出去找夏菲,找到立刻向我报告。” 第二天仍然没有夏菲的消息。傍晚的时候胆小道格回来了,说在左近发现了一座八脚蜘蛛的新兴城镇。八脚蜘蛛来自靠近地心的深层地下,进出上层区域靠的都是一种窄长的石井。它们在近地表区域的城镇也以井的名字来命名。这座八脚蜘蛛城的井栏上绘制著地热藤图案。 兰斯问睿智德布地热藤图案代表的意思。灰矮人的智者眯起了双眼,道︰“这是‘灰甲’族的族徽。在地心世界里,‘灰甲’和‘赤面’是死对头。大人,如果我们把这座城镇铲平,赤面利足肯定会非常高兴的。” 城墙爱德瓦却不同意睿智德布的意见︰“八脚蜘蛛不是好惹的,野战都很难对付,何况去攻打他们的城镇。况且他们城镇里,也没有什么值钱的战利品。” “不,他们有一种极好的东西,甲球。铁锤布朗说土地精的手出乎意料的灵活,是使用投石索的好手,但他们的力气却不够。如果我们有八脚蜘蛛的甲球,土地精团的威力可就称霸地底了。” 城墙爱德瓦摇头道︰“大人你有所不知。那个甲球不是什么战斗物资,它就是八脚蜘蛛的一种排泄物而已。” 兰斯听了,喜上眉梢︰“那不更好?我们抓一些八脚蜘蛛,交给穴居人饲养起来。这样就更不愁弹药来源了。” 如此,兰斯把铁锤布朗和安切洛蒂等人召集起来,召开作战会议。云达的灰矮人与八脚蜘蛛族交往已久,对八脚蜘蛛的弱点清楚得很。八脚蜘蛛深居地底,见不得强光,此外他们甲壳缺乏弹性,如遇骤冷骤热便会变形、损坏。这一伙坏人很快制订出相应的突袭计划。 这也是安切洛蒂的穴居人法师团建团以来第一次出战。此时学会零级魔法的穴居人只有一两个而已,但掌握了发光技术的却有将近百人。安切洛蒂从里面挑了二十个精英,让他们跟著灰矮人、人类的突袭部队进城,分散在城镇各处,听到震鼓的信号,就同时使用光魔法,使所有八脚蜘蛛失明。 至于进城的方法,又是兰斯想出的主意。兰斯从城墙爱德瓦那儿了解到,赤面部落的族徽是熔岩球。他让灰矮人们临时赶制了一些,随身携带。兰斯让灰矮人打著布鲁诺矮人的旗号,宣称是圣冠城之战的败军。等灰甲八脚蜘蛛的使者出来时,大家一起掏出熔岩球,丢在地上使劲踩,同时齐声痛骂赤面利足向上祖先十代。八脚蜘蛛是一种虔诚的生物,看到灰矮人如此演出,必然大受感动,不会起疑了。突袭队伍除了穴居人外,其他都是队伍中的精英,总人数不到五十,八脚蜘蛛个体实力超强,骄傲得惯了,也不会在意这点人数。 计划的唯一缺点是要冒著跟赤面利足翻脸的风险。不过兰斯将出地底,就算露馅他也不在乎。 当然,领兵作战这种下人的任务,尊贵的地底联合王国国王是不屑于做的。军队出发之后,兰斯便带著西隆和安切洛蒂在队伍各处巡视,小雅和雅希蕾娜也随行左右。 土地精们“国王万岁”的欢呼声此起彼伏,但兰斯心中却没有一点快慰。他深知此时正面临著进入地底以来的最大危机。魔法师们早已在队伍各处要隘布满了附加水元素属性的法师之眼,法尔考将无法躲过这样的监视网。但法师之眼对桑德拉奇的幻术却没有一点作用。 和荒脊哨所的两族对峙不同,此时的敌人只有两个,我方则数万之众,双方实力根本不成比例。然而不同的是,攻打荒脊时领头的是英仙冒险者联合会的女人,此时挑头的却是兰斯。法尔考和桑德拉奇也只对兰斯的脑袋有兴趣。兰斯找不到他们,他们要找兰斯可容易得很,几万地底生物每个都盯著兰斯呢,看来国王这种虚名当真害人不浅! 兰斯巡视一圈,又回到神圣帝国号行宫。麦克斯韦等在那里,举著一个比他本人还长的地图卷,兰斯一看就知道,土地精智者已经确定了大军前进的路线。 “侏儒呢?怎么没跟你在一起?”兰斯问麦克斯韦。 土地精喉咙里“咕噜”了两声,很不满意的答道︰“侏儒出去了。每天到丛林里找‘火人’。还有那个兽人。” “主啊。谁来阻止那个疯子。”兰斯头疼的说,带著麦克斯韦进了神圣帝国号。 进入科魔机后,麦克斯韦在桌案上展开地图。那是一幅旧得不可思议的地图,图上百分之七十的文字和图案都因为褪色难以辨认,剩下来的标识屈指可数。不过,地图上的文字是古代西国语加上灰矮人语的注解,读起来没什么难度。麦克斯韦戴上眼镜,用弯曲的手指在地图上摸索了半天,在一长块红色的斑块上敲了两下,读到“萨格拉丝隧道,芬顿历四百年”。然后又找到下方的一个小图案,要兰斯仔细看。 “这是什么?草蛇?”兰斯心烦意乱,没心思仔细辨认。 “地热藤。确切的说,是地热藤族徽。陛下请看,它绘制在一个小房子上面。” “那代表什么呢。”兰斯不耐烦的问道。 “我们正在攻打的八脚蜘蛛城镇啊。感谢巨龙,这地图上标清楚的城市一共就四个,就被我们撞见一个。” “所以?” “我们从八脚蜘蛛的城镇向正上挖掘通道,就可以到达萨格拉丝隧道了。最近的出口是德容西方的荒原。如果一切顺利,一个月之内,陛下的大军就将出现在地面上。” 兰斯苦笑。心想还不知道你们这些小东西会不会被阳光晒死呢。我这个陛下一到地面上,就又变成流亡牧师了。 不过麦克斯韦的发现终究是件好事,使得这趟看来遥遥无尽头的远征有了一线曙光。另一方面,能回到德容郡也是意外之喜。兰斯离开了半年之久,教会事务全靠艾莉莎小姐和鲍利两口子操持,只怕那两人早就怨声载道了。 一想到鲍利和艾莉莎的音容笑貌,兰斯不禁生出恍然隔世之感。别说那些土地精、穴居人没见过阳光,只怕自己也已经变成地底生物了呢。 “好,就这样决定。等我们攻下八脚蜘蛛城市,就向萨格拉丝古隧道进发。” “陛下圣明。”麦克斯韦脱下眼镜,行了个古古怪怪的礼。 “你说什么?” “这是人类联盟时代的宫廷语言。称赞陛下贤明呢。”安切洛蒂插话道。 兰斯点了点头,挥手让麦克斯韦出去。想将安切洛蒂和西隆也赶走,但是不能。无论何时,安全总是第一位的。城墙爱德瓦的军队最早也要一天才能有消息,等待的时间百无聊赖,无奈只好拿起圣神教的典籍,硬著头皮看。兰斯的记忆力本来就是直接复制精神体,只要用手摸过一次,整本典籍就熟记于心,看书也打发不了时间。心情不禁越来越差。 撂下书本,却发现小雅希蕾娜正睁著一双纯洁的大眼楮望著自己,一副欲言又止的小模样。 “有什么事吗?雅希蕾娜?” “哥哥……”精灵女孩扭捏的扭动著肩膀,“矮子们是去打仗吗?” 兰斯点头︰“是的。为了扫清路上的障碍。” “可是,我们没有受到袭击呢。”精灵少女眼中流露出一种比疑虑更深的东西。 “雅希蕾娜有所不知呢。前面的城镇住著与赤面利足为敌的灰甲族。我们是赤面利足的朋友,灰甲族不会轻易放我们过去的。所谓先下手为强……” 雅希蕾娜似懂非懂的看著兰斯。兰斯轻轻拍了拍她的头,笑了。 雅希蕾娜喉咙里支支吾吾了几声,又说︰“哥哥说得好像对。可是……可是雅希蕾娜觉得那样不好。灰甲怪物住在自己家里,是我们来打他们的家呀。我们绕开他们不好吗?” 兰斯愣了一下,说︰“这些怪物耳目灵敏得很,就算我们不打过去,他们也可能攻过来。” “那就让他们打过来好了,哥哥这么厉害,不会怕他们的!”精灵少女眼楮闪著兴奋的光,搂住兰斯的脖子摇晃。“哥哥,打仗的事情雅希蕾娜懂好多呢。安切洛蒂老头经常教人家和小雅姐姐。上次他说了一句很漂亮的话,叫‘师出有名’!” 兰斯脸色沉了下来,但在雅希蕾娜面前,他不愿显出不高兴,又勉强的一笑说︰“安切洛蒂老头就会说些漂亮话,所以才做了侏儒的俘虏!哥哥要保护雅希蕾娜周全,才不在乎什么名声。就让世人骂哥哥卑劣好了,哥哥不在乎。” “不要!”雅希蕾娜的声音很大,把兰斯吓了一跳。雅希蕾娜撒娇的跪坐在兰斯大腿上,低头看著他,认真的说︰“不要哥哥被人骂。哥哥是最善良、最勇敢的。雅希蕾娜也要勇敢,才不怕什么地底的怪物。哥哥不要总是惦记雅希蕾娜。哥哥要坚持自己的路,做一个伟大的国王!” 兰斯久久的看著雅希蕾娜,叹了口气︰“好吧。如果再遇到敌人的部落,我会试著先跟他们讲和。” 精灵女孩一把抱住兰斯的头,柔软的胸部在他脸上蹭来蹭去,连声叫著「哥哥最好了!哥哥最好了!”她的心智只是一个六岁的小女孩,并不觉得这样做有何不妥,兰斯可是闹了一个大红脸。 忽然,有人在不远处咳嗽了两声,兰斯一看,是西隆,手里拿著一颗黑色的水晶球,水晶球内里闪著一丝若有若无的光晕。兰斯有了不好的预感,便叫小雅把雅希蕾娜领到里间去读书。 西隆把水晶球交给兰斯,又拿出原来藏在背后的一只小布袋,放在桌案上。 兰斯把精神波注入水晶球,水晶球中的光晕一阵晃动,呈现出一张兰斯熟悉的面孔,桑德拉奇。 “兰斯,这么快又见面了。”桑德拉奇以他一贯的和气口吻轻轻的说道︰“我有一件好东西给你。打开那个口袋。” 兰斯依言解开封口,把口袋里的东西倒在桌面上。那是一块形如树枝的寒冰,冰中间冻著一根纤细的手指,红色的血液在冰中绽开,如一朵娇艳的玫瑰。 兰斯的表情猛然冻结,他尽量克制著手臂的颤抖,把那块血冰放在桌面上。那根断指仿佛散发出缭绕的微香,提醒兰斯他曾经吻过她,几个月前,在幽深的地下河流岸边。 那是夏菲的手指。他不敢想象她是不是还受到了其它虐待。 “你知道这是谁的了?”桑德拉奇问。 兰斯不出声的点头,双眼死死的盯著水晶球中那张丑恶的脸,心底的杀意像熔岩般沸腾。兰斯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如此迫切的想杀死一个人。 桑德拉奇毫不在意的看著兰斯,眨了眨他那双昏黄的老眼,“我还有其它部分,每隔一天给你一件。如果你拥有圣神一般的力量,或许你还能把它们拼合,凑成一个美丽少女。” “你要什么?夏菲对你没用。你不需要那种乐趣。”兰斯问桑德拉奇。 “很简单,我要你。一个换一个,你来到我这里,我放她走。” “可以。”兰斯微微点头。 “干脆。”桑德拉奇赞道,然后著魔似的看了兰斯一会,仿佛第一次见到他似的。“把袋子烧掉,里面有一个传送魔法,只能容一个人使用一次。别试图带其他人,我在盯著你。如果你那样做了,你知道她会怎样。” 兰斯举起水晶球,将更多的精神力注了进去。那水晶球中升起一团碧绿的火,把桑德拉奇的影响烧得扭曲起来。五秒钟后,水晶球被庇护所的半物质通道吸收进去,倏地不见了。 兰斯默默的坐了一会,把小布袋里的冰块拿出来,交给西隆,然后起身,把小布袋平放在地板上,对它施展了一个零级的火魔法。小布袋燃烧起来,从火焰中跳出一个个魔法符文,在空气中排成圆环,缓慢旋转。火焰燃尽,原地产生了一个浅蓝色的传送门。 西隆向传送门迈了一步,把冰块递向兰斯,冰块中夏菲的纤纤细指映著魔法门的蓝光,显得有些鬼魅,道︰“你不应该急著打开它的,大人。我们需要更多时间准备。” 兰斯却不接冰块,“桑德拉奇不会等。西隆,你退下吧,我自己去。你无法躲过他两次。” “你要去?为了那个女孩子?”西隆不敢相信的看著兰斯,想从兰斯的脸上找到阴谋的痕迹,但没有,“我以为你不怎么喜欢她。她不过是你旅途中的伙伴。” “不错。我是不爱她。”兰斯认真的点点头,“不过夏菲她,也是一个纯洁的女孩子。我不能见到她为了一件与她不相干的事情死去。如果我没有回来,你知道应该怎么办。” 西隆站直了身体,肃然的看著兰斯,郑重说道︰“我会代大人照顾两位小姐,直到大人归来。” 兰斯点头,“很好。”大步走进传送门。 眼前一片漆黑,视觉一时不能从科魔机内的光明适应过来,只有一团朦胧的红色在身前左侧。传送门在背后消失,桑德拉奇的声音出现在耳畔,另有一个嘶哑的尖笑声的背景。“你还真是一个情圣。不知瓦勒大人对此作何感想。不过,呵呵,他不会知道的。” 兰斯定楮一看,那团红色的光竟是法尔考的火元素,妖术师的幻影飘在火元素上空,像鬼魂般盘旋不去。火元素脚边有一个火焰牢笼,夏菲卧在牢笼中,悲哀的望著兰斯。面孔苍白,即使火光都不能增添一丝温暖。 “交易成立?”兰斯对著火元素的方向大喊。桑德拉奇的精神波是从那个方向传过来的,很明显,桑德拉奇忌惮西隆的刺杀,不肯把真身放在附近,而只用了一个水晶球传话。此地只有兰斯、夏菲,以及那个正在被复仇的火焰点燃的法尔考。 “是的。”桑德拉奇话音未落,关著夏菲的火焰牢笼发出嘶嘶的响声,缩小成一个小火圈,左近出现了一个淡蓝色的传送门。 夏菲没有动,用微弱得难以辨识的嗓音说︰“你为什么会来?兰斯?你是白痴吗?”空中传来呜呜的风声,仿佛诸神留下的叹息从远古传来。 桑德拉奇也道︰“我也不敢相信你真的来了。我不会杀夏菲的。她的杀人技巧一辈子也追不上她的魔法天赋,她对我们毫无价值。而你,你爱的不是她,你爱的是那位爱赌气的侯爵千金。哈,那真是一段绝望的恋爱,两个爱赌气、从不妥协的小孩子。一个即将要成为一段政治婚姻的牺牲品,另一个躲进地底,一天比一天更深。” 兰斯居然笑了︰“这跟她有什么关系?交易成立,赶快来拿你应得的份儿。我不想浪费时间。夏菲小姐,你也快点离开吧,不要再独自离开营地。” “你在说什么?你觉得自己很伟大吗?我是夏菲,未来最强的魔法师,我不要你这种花花公子的自我牺牲。我会为自己的无能付出代价,与你何干!”夏菲艰难的站起身,愤怒的说道。 “不。你不知道,夏菲小姐。如果不是我,你不会受到伤害。” “但你的牺牲太大。”桑德拉奇接话道,“你知道,如果你这次不来,我们也奈何不了你。地底已经变成你的版图了。你会把巨龙的信民吞食一空,每人发给一本圣神教的手册。更不要说你在地面的教会也日渐壮大,国家动荡,眼看大有可为。但你却为了一个不重要的女孩子牺牲自我。我不能理解。我不能理解。” 兰斯根本懒得解释,不疾不徐的走向夏菲。 法尔考的影像从空中疾飞下来,落在火元素肩上。法尔考的下半身已经没有了,只能以异界投影的方式苟活,也不知还能活多久。他看著兰斯,脸上露出饥饿的食尸鬼一般的渴望。法尔考一举手,夏菲便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抓起,丢进传送门中,传送门随之不见了。 兰斯走进残存的火焰牢笼中央,低头看著被夏菲的鲜血沾湿的石头地面。法尔考的大笑声又在头顶想起,桑德拉奇则一声长叹。 兰斯面前出现了一朵枯萎玫瑰的幻象,咒语咏唱声从虚空中响起,那玫瑰渐渐有了生气,叶子变绿,花瓣变红,渐渐挺立起来。 就在这时,一道能量波碰的打在火元素身上,把它打得踉跄几步。兰斯抬眼一望,看见一台金色的小科魔机从空气中显形。那是纳瓦什的科魔机,居然一直追踪法尔考到了这里。 “兰斯,快跑!那是死亡术魔法!”纳瓦什发出尖细的叫声。 科魔机又向法尔考的火元素射出两发精神波,一发打在火元素胸口,打得法尔考的幻象咳血,另一发却打空了。火元素举起巨掌,凝聚出一个白亮的火球,向科魔机掷去! 兰斯大叫︰“不!”但是已然迟了,小科魔机被白炽火球正面击中,盘旋著摔了下去,隐没在远处悬崖。 与此同时,死亡术的玫瑰幻象也重新绽放,变成一朵盛开的花,随即消失。兰斯感到全身的生命力一下子抽空了,无力的倒了下来,面孔帖到冰冷的地面。夏菲的血液味道,和泥土的腐烂味,火圈烧到衣衫发出的焦味,是兰斯最后的感官。他的精神体被迫从肉体中剥离,虚弱的升上半空,开始消散。朦胧中看到法尔考的火元素兴奋得跳舞,渐渐也看不清了,只有一团红色渐渐走远。 桑德拉奇的声音,却比之前活著的时候还清楚。他听到桑德拉奇无奈的干笑,重复的说著「真想不到,真想不到”。终于,桑德拉奇也离开了。地底又陷入全然的死寂。 兰斯的精神体已经削弱至极限。但是,他的右手上藏著一个秘密。那是一个隐秘的纯精神世界,靠著兰斯的身体与物质界相接。它在极力守著兰斯的精神体,不使它与肉体分离。因为兰斯的意志是它的规则,意志消散,它也无法管束住巨大的精神能量。 此外,在兰斯法衣的口袋里还藏著另一件东西。那是一个黑色的小雕像,是一尊背生双翼的半裸少女,安结罗女神。 安结罗女神像是一种精神体引流装置,能够把完整有意识的精神体拉进最近的肉体中。这种神像有大量赝品雕塑,有用的极少,但兰斯这个则是地地道道但真货。此时它已经开始收集空气中弥散的精神体了。把精神体拉进一个空的肉体容器,这个过程称为“负界的重生”。 当然,负界的重生并不是如此简单的。这个黑暗仪式从太古时代就有,经过纪元时代三千年的修改、进化才彻底完成。负界重生不但需要精神体引流装置,需要受术者有一个强韧的、能够在脱离肉体的情况下保持一定时间完整的精神体,还需要“气”、“土”、“水”、“火”四大元素的参与,以及最难达成的一个条件,“永夜”。 所谓“永夜”,指的是太阳能量从未到达的空间。只有在这样的空间,负界的重生仪式才能进行。为了达成这种苟刻的条件,很多需要在成长中转换肉体的魔族都住进了深深的地底,而那些没有条件的半魔族,就在平原上挖起了巨大的地底广场,然后再在上面盖座城堡作为掩护。 如此复杂艰难的黑暗仪式,在整个星落地区中,成功的例子一百年里也不到十次。如果不是被桑德拉奇逼到了绝路,兰斯绝不会冒此大险。好在有大量纪元时代魔法文献的帮助,又有地底绝妙的环境做依托,这次黑暗仪式的进行才终于成为可能。 地底空穴中并不缺乏空气和泥土,“永夜”也自不成问题。比较麻烦的水与火,却是赌来的。 兰斯既然知道桑德拉奇的身份,也自然知道了桑德拉奇和法尔考的联系。法尔考复仇心切,只要知道桑德拉奇计划杀死自己,不可能不来参一脚。在星棋这个世界,只怕没有比法尔考的火元素更纯粹的火了。 而水,则来自夏菲的鲜血。 这样,负界重生所需的八个因素,安结罗女神像,精神体,肉体容器,四大元素,永夜便全数达成了。 桑德拉奇和法尔考离开后,负界的重生便随即开始。四大元素在安结罗女神像的作用下自然形成灵魂结界,将附近空间内的精神体禁锢起来。而女神像又引导著这些能量,以兰斯残存的精神体为核心重新融合,再送入肉体中。 这时兰斯的灵魂已接近死亡,全没有一点意识,整个仪式都是由安结罗女神像引导完成的。谢玲怕做梦也想不到她送给兰斯的是一件多么有用的礼物。 地上苍白的尸体渐渐有了血色。但因为他的下半身被法尔考的火元素报复性的踩得粉碎,此时仍只是一个死人。光明神术在他体内形成无限循环的治愈魔法阵,一寸一寸的生成新的血管、骨骼、肌肤。而在外徘徊的精神能量则依照著女神像的外观,在双肩幻化出一对儿黑色的肉翼。随著肉体的新生,这些精神体也一点一点的流进体内,翅膀渐渐缩小了。 随著肉体恢复,庇护所能够调动的精神能量也越来越强,治愈神术的效果更强。一个小时后,肉体的修复便最终完成。 兰斯用手臂撑著身体,从冰冷的地面上趴起来。他看了看身上,衣裳已经被火烧烂,不能蔽体,但全身上下并没有一处疤痕。胸口处有一滴不会干涸的鲜血,是夏菲的留念。 兰斯随便动了几下身体,感觉跟之前有略微的不同,但究竟是哪里不同又说不上,也许错的只是记忆吧。 安结罗女神像已经烧毁了,变成一块烧焦的木片。兰斯把女神像的残片随意丢下,扯掉身上的破烂布片,向纳瓦什坠落的方向走去。 牧师可不知道,既一年前他和夏尔蒂娜害死达安特城堡的吸血鬼老爹之后,他又把老爹的儿子阿索斯的安结罗女神像给用掉了,很可能害阿索斯几年后重生仪式失败而死。此时的牧师,理论上已经算一个地道的魔族。 兰斯在十米高的小悬崖下面找到了坠毁的科魔机。他给自己施展了巨力术,把科魔机翻了过来。科魔机的另一面已经摔扁了,活门摔断了一半,只剩下半边连在科魔机上。纳瓦什残破的身体就粘在活门上,半边被科魔机压成肉饼,另外半边还算完好,但因为变形术魔法失效,变成半人半侏儒的奇怪样子。 兰斯试著用神术给纳瓦什治愈。纳瓦什的身体剧烈振动,嘴巴张开,咳出了一大滩鲜血。那张半人半侏儒的怪脸转向兰斯,睁开了侏儒那边的眼楮,定定的望著兰斯,像在回忆他的名字。 兰斯的心里涌起无穷的忏悔和悲伤。他知道,自己的能力到此为止,只能短暂的延续纳瓦什的生命。纳瓦什的身体已经全毁了,除非是超过十六级的半神牧师才能救纳瓦什。 “纳瓦什,你这个傻瓜。你傻就傻在太聪明。竟然能追踪到法尔考的火元素,白白送了命。”兰斯的眼眶充满了泪水。在即将失去这位天才学者的时候,他才意识到,纳瓦什已经在他心里占据了重要的一席。 纳瓦什是兰斯的朋友。像鲍利一样。虽然兰斯一开始只是想把学究留在身边,不让他去研究光明魔法的秘密,不让他威胁到牧师的权威,但在地底漫长的冒险,早已把两人连接到一起。兰斯知道纳瓦什是无所求的,爱的只是真理,他唯一的小小私心就是靠自己的研究在学界成名。只是因为太聪明,不能被世人所容。某种意义上,纳瓦什也和自己一样,是一个孤单的人。 纳瓦什向兰斯伸出颤抖的手。那手几乎已经恢复了本来的样子,只有两根小手指是侏儒的。兰斯握住纳瓦什的手,感到它非常冷,已经没有血液在流了。 “科魔机、科魔……”纳瓦什看著兰斯,缓慢的说道。兰斯拼命把魔法能量注入纳瓦什的体内,延续学究的活力。 “太古……太古的技术,光明魔、法的秘密……”纳瓦什断断续续的说著,另一只眼楮也睁开了,但里面却是白色没有瞳孔的眼球。“该死,死!我就要……抓住它们了。只要给我,时间……给我时间……” 纳瓦什在临死之前,惦记的仍是学术的事。兰斯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 “时间……”纳瓦什的嘴巴张著,像一个无底的黑洞。看著纳瓦什弥留的模样,兰斯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 兰斯用力抓住纳瓦什的手,几乎是叫喊的说道︰“时间!纳瓦什,我没法给你生命,但我能给你时间。无限的时间。可是我不知道那算不算是救了你。” 纳瓦什竟然捏了兰斯的手一下,死死的瞪著他,说︰“答……答应!” “好!”兰斯用力点了点头。抓著纳瓦什的手,呼唤寄宿在自己右手中的神秘力量。地底空间忽然发生了扭曲,那些不知消逝了几万年的幽灵发出哀鸣,被一个看不见的大嘴吞了进去。 兰斯将纳瓦什带进了庇护所。 眼前是一片盎然的绿色。那是一座生机勃勃的矮山,远处山顶有一座白色的神殿,微风里飘来丁丁冬冬的琴声。 纳瓦什站在草地上,惊讶的看著自己完好如初的身体。他穿著登上金鲨号时的那件紧身小袄,猎人裤,手中还拿著一顶格庭根的黑丝绒学士帽。 兰斯拍了拍纳瓦什的肩膀,指著远处的神殿和天顶的大片云彩给他看。兰斯已经感应到,那数以万计到可爱的树妖、水精灵们正从远处赶来,教皇亲卫队的士兵们也和她们在一起。脚下的草地几乎能感觉到隆隆到震动。必须抓紧时间给纳瓦什说明,免得又跟那些小东西纠缠不清。 “这是一个新世界,纳瓦什。看到天上的云了吗?那些是能量,可以转化成物质的纯能量。你可以用意志控制它形成任何东西。除此之外,物质界的一切规则在此都适用。这里有无限的时间,无限的材料,无限的知识。你可以在这里做喜欢的研究。科魔机呀、太古技术呀、光明魔法,甚至,这个世界。” 学究的眼楮慢慢睁大,瞪成一对牛眼︰“真的吗?你太好了,兰斯!我的好朋友!如果你说的全是真的,这里简直是极乐世界!感谢你把我带到这儿!” 兰斯的笑容却有一丝难掩的苦涩︰“对,这里就是极乐世界。这里有你所需的一切,除了生命。那边的神殿里还有你的同行,不过,希望他们的形象不会吓到你。哦,我的意思是,他们作研究太久了,有点不修边幅。” “我也不修边幅!一个爱学问的人,是没有时间爱自己的!” “他们是一些骷髅兵和巫妖。” “那有什么!我不在乎!我要赶快见到他们,我的新同事!我要马上投入研究!”纳瓦什兴高采烈的拉著兰斯,想往山上跑。 兰斯站著没动。“不,我不陪你去了。你会在神殿找到接待你的人。里面有个绿色的骷髅叫汉佛莱,有不明白的事情问他好了。你们在某方面比较相似。” “你要走了吗?”话虽这样说,纳瓦什的眼楮可没有一丝舍不得。学究的心早就飞到那座山顶研究所去了。 “是的。我会不时来看你。你去吧,纳瓦什。” “好!再见!”学究甩开兰斯,大步跑向山顶的神殿。其实他可以传送过去。他迟早会学会这一技巧,节省时间,在这没有时间的世界里节省时间,无限的做他喜欢做的事。 兰斯看著纳瓦什的背影,心里一片怅然。他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这个朋友。纳瓦什的意识还是完整的,只是失去了作为生物的各种本能。但庇护所的时间和物质界的时间不是同步的,庇护所的时间流速会随著它吸收信仰力量的速度而改变。当纳瓦什再次见到兰斯时,即使认得兰斯,也只会把他当成一个分别了几千年的故人。 又或者,纳瓦什会称兰斯为主人。 第105章 布鲁诺哗变 在幽暗的地下空穴中,有一个孤独的行者。他身上穿著件破烂的法衣,衣裳的下半部分被火烧光了,堪堪遮到腰部,双腿到小腹都裸露在外面。他本是地上人,虽然地下没有光线,衣不蔽体也没人见到,但习惯使然,仍是尽量掩著下身,姿势别扭的行走著。真不知他在地上世界那数以万计的女性拥趸看到这副模样,会是怎样的表情。 这个行者当然便是圣神教的现任教皇,地底联合王国国王兰斯了。由于被桑德拉奇诱出了队伍,被迫与数万跟随者分离,此时这位身份尊贵的陛下身边,只有几个地精鬼魂守护著,如果遇到水平在十级之上的敌人,根本不堪一击。 故此,这位注重安保的教皇大人此刻是打起了十二分精神观察四周,警觉到草木皆兵的地步。一步一趋,行进速度如蜗牛一般。安全第一,是兰斯行事第一准则。 以负界之重生的诡计从桑德拉奇手中逃脱,实是险到不能再险的一招棋,能成功就是侥幸了。不过走了一段时间之后,兰斯却慢慢发现了这招险棋额外的好处。 首先是重生之后的肉体,比之从前更加强韧、健壮了。负界的重生本不能修复破烂的肉身,兰斯的身体是靠著体内的神圣力量自然修复的,只因他的身体几乎完全损坏,神圣力量只能参照人类男性的标准身材为他重造。如此一来,就勉为其难的造成了雕塑一般的完美形体。 兰斯本是个懒人,体格缺乏锻炼而显得瘦削,虽然和他那张清秀、略带柔弱的面孔相得益彰,但在很多人眼中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例如挚友鲍利的恋人艾莉莎小姐,就对兰斯那缺乏肌肉的身体不屑一顾。但经过这番重造之后,兰斯的身材比他的脸蛋只高不低,那些酷爱肌肉的人也无可挑剔。再配合上他惯常的温文尔雅的言谈举止,和眼神中乍现的机灵与邪恶,只怕由泰戈尔神著力塑造一个完美、富于媚惑力的男性形象,都未必能跟此时的兰斯相比。 不过,除了视觉效果上有所改变,其它好处就寥寥。因为兰斯的肉体再强韧,他也不会使用,他习惯的是撒些无关紧要的小谎支使别人,自己对任何体力活动都没有兴趣。 此外,兰斯的肉体感官也有了微妙的改变。兰斯在地底多日,早已习惯了随时施展夜视魔法来观看四周,但经过重生之后,他惊奇的发现不再需要夜视魔法了,他的眼楮可以清楚的看到百尺之内的景物,只是颜色略微单调。而更大的变化是听觉,兰斯的听觉强化了太多,不但能听到很远地方传来的声响,十尺内的声音分辨能力更细致到极限。若静下心来,细听水滴落在石头上的声音,有几滴水、水滴的大小都分得清清楚楚。 兰斯听力太好,以致本人都无法适应,各种原来听不到的细微声响纷至沓来,需要逐个分辨意义。他曾觉得一种有节奏的震颤是大部队整齐的脚步声,躲了一个小时,那响声却不见靠近,后来才明白只是地底土层的间歇性震动。 适应听觉需要一个过程,但终究是件好事。此时若有隐形的敌人来偷袭兰斯,相信在百尺外就被发现了,他可以提早逃之夭夭。 兰斯一边适应著新生的身体,一边在地底空穴中漫无目的的行走。他是想找到迁徙队伍,但苦于没有向导,只能放弃。因为没带食物,起初他对自己的前景极为悲观,可是几天过去了都不觉得饥饿,就又鼓起了志气。 通过教皇亲卫队的多番探察得知,所在是一个大得无边无际的地下空穴。兰斯判断这便是传说中的萨格拉丝隧道了,于是决意向著一个方向一直走下去。 这个牧师觉得,只要照著一个方向走,就算碰不到己方的部队,也能碰见别的地底种族。一个成功的牧师从来不怕跟陌生人打交道,超级传教士自然更不怕。 兰斯抱著这种幻想慨然前行,行进速度自然快了起来。当他听到有大批人马在隧道中前进的时候,几乎是没怎么犹豫,就主动现身在那支队伍面前。 于是,就有几百个灰矮人定住步伐,一个个长大嘴巴、瞠目结舌的看著兰斯。兰斯认出灰矮人身上的铠甲式样是典型的布鲁诺风格,并不感到害怕,不过当他发现所有的灰矮人目光焦点都集中在自己腹部以下、大腿以上的时候,脸难得的红了起来︰灰矮人喜欢穿著拖地长袍、外面罩著重铠,像兰斯这样只有披风的穿著实在生平仅见。 “诸位大人!”兰斯照他的西国礼仪老师特洛洛所教的,行了一个标准的常春国拱手礼,若无其事的挡住了下身的关键部位,说道︰“如你们所见,我是一个来自地上的旅行者。刚刚你们的同伴夺去了我的衣裳与包裹,眼下我一无所有,请你们高抬贵手,放我过去吧。” 灰矮人相互交头接耳起来,不一会,从人群中走出一个祭司打扮、身材肥胖的灰矮人,以带著南方口音的芬顿话冲兰斯喊道︰“地上人,我是布鲁诺的国王,巨擎鲁克!报上你的名字!我们布鲁诺不会伤害手无寸铁的人!” 兰斯一听对方竟是布鲁诺灰矮人的国王,也是吃了一惊,但也不无喜悦。须知要控制一群人最方便的做法,就是直接骗取他们领袖的信任。对手是国王再好也不过了。 又一思索,国王在此,看来这支灰矮人军队是布鲁诺矮人的主力,此去是向云达矮人复仇。这下兰斯心中大喜过望,只要跟著这支矮人军队走,不但吃穿不愁,还有望找到自己的部队。 牧师当即打定主意,相请不如偶遇,看来非骗这个巨擎鲁克一个七荤八素了。 兰斯稳稳的走向巨擎鲁克,在距他十步的距离站定,不卑不亢的说道︰“我是人类常春国的商人杰瑞,陛下。这次来索多玛寻宝,意外找到了一座太古时代遗留的传送门,来到地底。不料遇到一伙凶神恶煞的灰矮人,把我的东西洗劫一空。” 巨擎鲁克把眼楮眯成一条缝,怀疑的打量著眼前的人类。这么深的地底竟能见到人类,实是破天荒的第一次。从土地精城市回来的败军报告说,云达矮人和地上人携手,眼前的这人会不会是对方的奸细呢? 巨擎鲁克突然举起手里的权杖,指向兰斯,叫道︰“把这个云达的奸细抓起来!” 巨擎鲁克说的是矮人语,兰斯听不懂,不过眼见几个体格强壮的灰矮人从各个方向向自己逼近,再笨的人也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兰斯装出一副惊恐的表情,一边后退一边大叫道︰“不!不要杀我!我告诉你们!什么都告诉你们好了!” 巨擎鲁克踏上一步,期待的看著兰斯道︰“你知道些什么?” 兰斯看到巨擎鲁克的表现,差一点就露出愕然的表情,他没想到一个堂堂族长如此好骗的。要不是灰矮人的侍卫靠得太近了,兰斯不想皮肉受苦,否则他真想再逗一逗巨擎鲁克的耐心。“宝藏!我把宝藏的位置告诉你们!我什么都告诉你们!别杀我!” “宝藏”两个字在大多数人类语言和矮人语里发音差不多。兰斯把这两个字喊得很响,许多矮人听到了,都是一愣,继而现出惊羡和贪婪的表情,望向巨擎鲁克。 布鲁诺部落的首领举手制止卫士的行动,狐疑的看了兰斯一会,心念电转。巨擎鲁克早就感到奇怪了,云达部落一向如缩头的犀牛虫一样胆小怕事,这次居然为了保护一座土地精城市奋然反抗,甚至连地心的救兵,八脚蜘蛛都搬了出来,究竟是为了什么?难道就是这个地上人所说的,有某个宝藏存在吗? 有可能!很有可能!云达矮人向来贪财,现在身处绝境,想必更加贪财了!如果不是数额庞大的宝藏,还有什么能让云达矮人拼命保护一座无关紧要的土地精城市呢? 巨擎鲁克想起,芬顿这一代地底自古就有宝藏传说,愈发觉得兰斯所言非虚。 哼,他们想必要靠这笔宝藏贿赂魔族,助他们翻身吧。我巨擎鲁克当然不能让他们得逞!宝藏是我的,地底的宝藏统统是我的!连那些死魔族也不给! 巨擎鲁克正要说话,一个比巨擎鲁克高半头的灰矮人面色忧郁,快步走向巨擎鲁克。那人是布鲁诺部落里最琬鹧的臣属,年迈度尔。他身材高大,生来一副苍老面容,最喜欢以长辈的姿态教训人,是巨擎鲁克手底最为讨嫌的人物,尤其比国王还高的个头,真是令人心生不快! 巨擎鲁克回头瞪了年迈度尔一眼,在年迈度尔靠近之前快步走向兰斯,极力掩盖激动的心绪,强装镇定对兰斯吼道︰“地上人,别想骗我!哪来什么宝藏、宝藏!我巨擎鲁克不相信!这种谎话你跟云达人去说吧!” 兰斯飞快的抛出大堆早就想好的谎言,以填鸭的方式灌入巨擎鲁克简单的大脑︰“大人、大人!我真的知道宝藏的所在!我家是纪元时代的旧贵族,世代保存著一张藏宝图。现在地上风云突变,族长为了全族的存亡,派我到巨龙山底来寻宝!我费尽千辛万苦才来到隧道之下,谁知立刻就碰到了大人您的另一支军队……” “呸!那不是我布鲁诺的铁军!那些是云达人!云达矮子!你睁大你的眼楮仔细看看,地上人,我布鲁诺铁军何其高大魁梧!”巨擎鲁克挺直了身板。 兰斯低头看了巨擎鲁克几眼,巨擎鲁克年纪不小了,比城墙爱德瓦矮了半头,实在跟“高大魁梧”没什么缘分,倒是站在不远处的另一个灰矮人祭司比较高。兰斯眨了眨眼楮,“灰矮人不是一样的吗?”眼看巨擎鲁克的眼楮变红了,又不慌不忙的说道︰“喔!我明白了!之前那些灰矮人铠甲不一样的,是叛军!” “叛军”二字让巨擎鲁克怒火顿熄。须知云达与布鲁诺千年来相争不下,从未真正臣服与布鲁诺。兰斯把云达部落称为叛军,实在令布鲁诺人吐气扬眉。布鲁诺的首领满意的点头,觉得这地上人颇为机灵,孺子可教。 巨擎鲁克态度一变,说道︰“不错。他们就是叛军,下贱的叛徒。地上人,我问你,地图呢?” 兰斯两手一摊︰“被可恶的叛军抢走了!不过那地图我已经熟记于心。只要让我随陛下前去,定然能挖到宝藏!只要分给我家族一成……” “消灭叛军,找到宝藏以后再说!不会亏待你的!来人呀,给这个地上人弄点吃的!……地上人,你说你叫什么名字来著?” “杰瑞,陛下。”兰斯乖乖的答道。想学土地精孩子的口吻来一句“布鲁诺铁军万万岁”,然而恶心得说不出口。 就这样,兰斯混进了布鲁诺矮人的军队。巨擎鲁克自大而愚蠢,手下少有像睿智德布那样精明强干的部下,兰斯只略施技巧,就博得了这位陛下无上的信任。巨擎鲁克对兰斯极为器重,无所不谈。几天接触后,兰斯对布鲁诺矮人的权力结构摸了个大概。 布鲁诺的王族人丁兴旺,有资格继承王位的多达五十人,把持著部落中各级官位。巨擎鲁克对亲族的灰矮人诸多猜疑,兰斯是个外人,因语言不通,只能和巨擎鲁克等少数祭司交谈,巨擎鲁克对兰斯的信任也有这个原因。谁会联合外人推翻国王! 布鲁诺的灰矮人自高自大,也看不起兰斯这个地上人,只有那年迈度尔对兰斯十分忌惮,整日提防。兰斯也悄悄观察著年迈度尔,知他能听得懂芬顿话,也加倍小心他。 年迈度尔是巨擎鲁克的远房表兄,从小跟巨擎鲁克一起长大,十分亲近。经观察,年迈度尔有个大大的坏习惯,老想跟巨擎鲁克“咬耳朵”,而巨擎鲁克身高不及年迈度尔,非常痛恨年迈度尔这个毛病,又不能明说,老是故意离年迈度尔很远。 其实兰斯比年迈度尔高得多,但因他是外族,高傲的巨擎鲁克并不介意。巨擎鲁克只介意本族的大个子,恨不能把他们都赶到后军去。 兰斯把一切看在眼里,记在心中,利用闲暇时间设计了一双灰矮人用的皮靴。这种皮靴比寻常的皮靴宽大许多,外形雍容大气,能够轻松掩盖十厘米高的鞋跟。兰斯把设计图给巨擎鲁克看,向巨擎鲁克暗示鞋的功用。布鲁诺的首领手持图纸,看得双眼放光,心中浮想联翩。 “这双皮靴如此时尚,亏你想得出来!很好,非常好,地上人,我布鲁诺族不会亏待你的!” 兰斯狡猾的一笑道︰“年迈度尔大人想必也会喜欢陛下穿著这双皮靴的雄姿。” 可惜行军途中,没法赶制出皮靴来,令巨擎鲁克十分遗憾。他把图纸随身携带,时常用手摩挲著,对年迈度尔诡秘的微笑,笑得后者摸不清头脑。 年迈度尔当然不知道国王搞的什么鬼,但是,兰斯日益受到赏识器重却是谁都看得到。年迈度尔纠集其它几个布鲁诺老臣每日进谏,要巨擎鲁克不可太过信任兰斯。然而巨擎鲁克对他那些同宗的朝臣就缺乏信任,这些人越是排挤兰斯,越显得兰斯的宝贵了。如此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兰斯就成功挤掉了年迈度尔等老臣,成为巨擎鲁克身前事实上的一号人物。又因巨擎鲁克整日忙著增高健身,政事反而是兰斯管的比较多了。 这天,军队扎营休息,兰斯在自己的小帐篷内缝制衣服。因身高不同,灰矮人的衣服兰斯穿不了,只能自己改衣,兰斯可不愿意每天被一群灰矮人盯著下身看。 兰斯用土制的针线缝合一条围裙,想到了小雅在灯光里苦练针线活的可爱模样,不禁微笑起来。小雅手脚有点笨,经常被针刺破手指,兰斯必须在旁边待命,随时为她治疗。 正在忙著,一个意念突然出现在兰斯脑海里︰有刺杀者靠近了。信息来自教皇亲卫队的汉尼拔,地精幽灵请示兰斯,要不要把刺杀者就地消灭。 兰斯知道,十之八九是年迈度尔派来的刺客。他让卫士们好好搜索四周,调查对方的确切人数,自己则开始在帐篷中施展强化神术和防御魔法。兰斯的脑子清醒得很,杀死刺客不是目的,目的是要给巨擎鲁克看,因此必须冒点小风险,把刺客引到国王营帐去。 考虑到灰矮人都是物理攻击的好手,以牧师神术神圣领域护身是必须的。然而神圣领域会放出炫目的白光,在黑暗的地底就太显眼了,会让巨擎鲁克怀疑自己的身份。 为了掩盖神圣领域的光芒,兰斯又在外层加了幻术魔法。兰斯本来不会幻术,但自从几天前与幻术大师桑德拉奇精神连接、盗取了误导术之后,他对幻术的理解也终于进化到实用阶段,虽不能施展像误导术那样的顶级幻术,普通的小幻术还是能够施展的,再配合无限施法的能力,兰斯的实际幻术水平与七、八级的幻术师相仿,要掩盖神圣领域毫无问题。 “刺客接近帐篷了,教皇陛下!他们正在给手弩上弦!”地精幽灵警告道。 这时兰斯也施法完成,他没有片刻犹豫,一跃而起,大步跑向国王帐篷。两个灰矮人的刺客猝不及防,都愣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只听兰斯高声喊道︰“有刺客!快来人呀!有刺客!(|Www.【TXT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 书香中文网.com 免费小说TXT电子书下载】)” 刺客们终于回过神来,连忙狂追兰斯。他们不明白兰斯是怎么发现的,怎么反应那么快!其中一个刺客向兰斯的背影射出弩箭,教皇亲卫队的山姆和金抓起一个在附近散步的灰矮人挡住了弩箭,那灰矮人一声惨叫,把布鲁诺人都惊醒了。许多士兵冲出营帐,看到那地上人提著一条围裙,衣冠不整的奔跑,后面跟著两个穿便服的灰矮人。那两个灰矮人刺客神色惊恐的看著目击者们,硬著头皮向前跑。他们得到了“如被人发现,一概格杀勿论的命令”,可是这么多目击者怎么杀得完呀,只有装作不知道了。 “有刺客!保护陛下!”兰斯看到国王镶铜边的大帐篷,连声大喊道。国王营帐前十几个高级卫士立刻拔出大斧,将国王营帐团团保护起来。只见两个持著手驽的灰矮人跑下高坡,冲了过来,满脸绝望的神色,后面追著数以百计的灰矮人战士,喊杀声惊天动地。 “保护陛下!保护陛下!”灰矮人卫士们也用矮人语大喊起来。正在这时,那国王营帐却突然飞了起来,像遭遇了一阵旋风似的歪倒在一旁这是三个地精骑士,伯利克力、瑟诺芬和亚历山大干的好事。身穿紧身瑜伽短装的巨擎鲁克暴露在众士兵面前,脸色铁青。灰矮人卫士们也傻了,他们都知道巨擎鲁克每天健身增高,不愿让人知道,这下可看到不该看的了。 场面一片混乱,只有兰斯最清醒。兰斯向那两个刺客一指,叫道︰“要活捉!陛下要审讯他们!”然后小心的撤去护身魔法,站到巨擎鲁克身后。 那两个刺客终于站住,彼此对视一眼,同时从怀里摸出一件东西往嘴里塞。兰斯暗叫不好,想用律令昏睡魔法制住刺客,但巨擎鲁克就在身旁,不能暴露实力,只好眼看著两个刺客吞下毒药,软倒在地,死了。众士兵一拥而上。 兰斯转念一想,刺客死了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可以随便往那些看不顺眼的大臣头上罗织罪名。哪个讨厌?兰斯在心里瞬间开出了以年迈度尔的一份名单。 巨擎鲁克的脸色坏得不能再坏,接过近侍递过来的披风围在身上。他不是傻瓜,猜到这些刺客是冲著兰斯来的。但竟然如此大胆,一直杀到国王帐篷,还掀翻了营帐,真是忍无可忍!是谁胆敢蔑视国王的权威!年迈度尔么?还是王族的其它祭司? 由此,布鲁诺部落政坛即将面临翻天覆地的大清洗。兰斯知道,不管刺客是谁派的,所有的布鲁诺灰矮人都会为今天的事情后悔。 事情过了两天,巨擎鲁克一直在开会。兰斯并未被召唤参加会议,乐得整日在自己帐篷里改围裙。虽然还未听说有谁被指认派遣刺客,整个布鲁诺军营里已是一片风声鹤唳的气氛,议论之声不止。兰斯虽有心推波助澜,奈何语言障碍像一座大山拦在面前,只好安心等待。 令人颇感意外的是,一向被众布鲁诺矮人视为“最恨地上人”的年迈度尔突然拜访了兰斯。兰斯知道,此时自己是灰矮人营中重点保护对象,年迈度尔绝对不敢谋害自己。再说年迈度尔是灰矮人祭司,懂得一些人类语言,如果能和年迈度尔结成一党,兰斯有信心将巨擎鲁克完全架空,成为布鲁诺军事实上的领头人。故此,兰斯十分愉快的接待了年迈度尔。 客套两句之后,年迈度尔以生硬的圣心城口音开门见山的对兰斯说︰“刺客不是我派的。地上人。” 兰斯对年迈度尔微笑,试图消除他的敌意,说道︰“不,大人,我不介意那两个刺客是谁派来的,我完全不介意。” 兰斯的大方让年迈度尔很不适应。灰矮人也是矮人,习惯的是有仇必报,三句不和,掏出斧头一决胜负。像兰斯这样对敌人如此大方的真是难以理解。莫非地上人胆小怕事?但看他平日的行为,对布鲁诺的王族们从不买账,恣意妄行,并非胆小之人啊。年迈度尔谨慎的打量著兰斯,不说话了。 兰斯又道︰“我是一个商人,大人。不知你对地上的商人是否了解,商人重利,对权势争端,向来兴趣缺缺,偶一为之。” 年迈度尔不以为然的说道︰“但你曾蛊惑我王。” 兰斯心里暗暗好笑,年迈度尔这句话明摆著,即使不是他派出刺客,也是主要同谋。又对老实的灰矮人祭司道︰“陛下?我只想赶快打下圣冠城,取得那里的宝藏而已。我家族在地面的产业岌岌可危,急需这笔巨资救命。” 年迈度尔腾的站了起来,指著兰斯道︰“你说谎!我们布鲁诺王族的全体,哪个不想消灭云达的余党?可自从你来了之后,大军行进速度减慢,陛下开始逐个清洗大臣势力,削掉大家的兵权,你说你是何居心?” 兰斯摇摇头,无奈的一笑,说道︰“我想清洗大臣势力?你弄错了吧,大人。想那么做的是陛下。我不过给他出谋划策而已。你仔细想想,我一个地上人,除了跟陛下讲过话,还跟谁说过呢。普通士兵?拜托,矮人语我根本不懂。” 年迈度尔很快的坐下了,想了一会道︰“你说的也有道理。” “句句属实。”兰斯略略向年迈度尔侧过身子,低声道︰“其实我的想法很简单,尽快拿到宝藏,回归地上,贵国的是是非非与我何干?陛下不杀我,我就帮陛下。但现在看来,却有许多大臣视我为眼中钉、肉中刺。陛下借刺客一事清除异己,对我撒手不管,我的生命已岌岌可危了!还望大人给我指点一条明路呢!” 年迈度尔紧握双拳,右拳在大腿上敲了一下,俨然下定了某种决心。只见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羊皮纸,递给兰斯,上面是几个灰矮人的画像。兰斯大略的看了一眼,心里明白,那几个肯定都是布鲁诺的重臣,年迈度尔是想让自己在巨擎鲁克面前指认他们,说曾与他们发生过冲突,借以栽赃。 兰斯接过来,随手放在手边的柜子里,问道︰“就是这些人试图谋害陛下吗?” 年迈度尔深深的点头,“正是。只要这几个人一死,我布鲁诺定能团结一心,扫灭云达,称霸地底。到时候你就是我族的功臣,别说区区宝藏,以后我灰矮人族与地上人的生意都交给你打理!” “明白了。但是,如果这几个人派人来谋害我,我一个地上人,手足无力,不擅搏杀,可怎么办呢?”兰斯贪得无厌的说。眼见年迈度尔利用自己,不要足报酬那还叫兰斯? 年迈度尔拍了一下手,目视兰斯身后的角落,说道︰“你可以现身了,特朗普大人!” 兰斯急忙回头,就在一尺开外的地方,突然出现了一个身影,一个白发绿瞳的魔族!这可把兰斯吓了一大跳!须知兰斯连日练习,已经习惯了用超强的听觉感应动静,寻常人只要靠近他百尺就会被发现。而这个魔族却能一直潜伏在自己背后,真是匪夷所思的潜行技巧! “不要紧张,杰瑞大人,这位是魔风堡渥恩涅家族的特朗普大人,我的一位好友。”年迈度尔解释道,悄悄改变了对兰斯的称呼。 兰斯一边点头答应,心中却是一阵后怕。魔族的潜行技巧如此之高,如果真有心杀自己,恐怕绝无幸存之理。看来那两个灰矮人刺客的确不是年迈度尔派来的。兰斯看看魔族,那魔族也正用诡异的绿色妖瞳望著兰斯,眼神凶恶,好像在看一只弱小的猎物。 “特朗普大人,我们的对话你都听到了。这位杰瑞大人是我布鲁诺族日后最重要的人类盟友。你们也认识认识。”年迈度尔对那魔族说道。 魔族却摇摇头,说道︰“不。他不是人类。他是我族。在他身上,我能嗅到魔主的气息。”说著魔族眯起双眼,仿佛在认真感受兰斯的气味,“如此强烈、纯粹。简直像” 魔族睁开双眼,不说话了。 年迈度尔站起身,对兰斯和魔族说道︰“我必须走了,两位。陛下还在等我。兰斯大人,三天后魔风堡的贵族将来到军营,那之前陛下一定会邀请你,给这次的事画上一个句号。” “我认得那些叛徒。”兰斯微微冷笑道。 两个人都没有动,直到年迈度尔的脚步声超过百尺。帐篷里只剩下兰斯和那个危险的魔族。 兰斯转对魔族微笑。他记忆中只跟纯种魔族打过两次交道,一次是在艾哈迈,被那位伪装成人类的英俊少爷斯克雷雇佣,一起偷袭雅希蕾娜,一次是在伦伯底狱堡中与诺伊斯交易。由这两次经验,兰斯很清除的知道魔族不会受自己的外貌媚惑,因此笑容也有点勉强。 魔族定定的看了兰斯两秒钟,叹了口气,喃喃的说道︰“简直就像贾拉索大人一样……”声音很小,但兰斯却听到了,心中又是一紧。 那个名字曾经如此重要,只是在地底漫长而艰辛的旅程中才渐渐淡化。此刻听到,兰斯心中又升起强烈的情感。贾拉索,欺骗雅希蕾娜的那个人。一切的起源。 兰斯立刻就想问那魔族贾拉索是谁,现在在哪里,但终究忍住。他跟这个魔族还全不熟悉,不能唐突发问。否则对方一定会反问自己更多的问题。 “特朗普大人?”兰斯试探的看著魔族。 魔族一抬眼,绿色的妖光在黑暗中划出细微的弧迹,看向兰斯的眼楮。兰斯的脑海中仿佛有鬼魂的哀鸣一闪即逝。兰斯知道,那是魔族用精神分支试探了自己。 “不要叫我大人。魔风堡各大家族中,只有长子与继承魔王血统的女性才可称为大人。我是特朗普,渥恩涅家族最小的儿子。你说你是地上人?”特朗普问兰斯。 “是的。我是常春国的商人杰瑞。”兰斯把杰瑞的名字咬得很死。 “你的气息,你的血液的气息,充满了魔主的味道。算了,这不是我该管的。我是奉命来训练你,使你能够自保。我只有一天时间,你体内的魔族血液恰好能助我完成责任。跟我来,杰瑞。”说完,魔族迈开大步向帐篷出口走去,两步之后整个人就突然消失了,半点气息都没有留。 “等等!”兰斯说了个开头,就自觉的闭上了嘴。这是训练的开始,特朗普一定留下了某些线索。兰斯闭上双眼,全力倾听四周的动静。他知道在地底听觉比视觉有用得多。 世界突然一片黑暗,黑暗与寂静。接著响起了沙沙的声响,犹如无数片轻雪飘落大地,转瞬堆积了一尺之厚。灰矮人的交谈声、脚步声和铠甲摩擦的声音,如同雪片中夹杂的冰雹,坠落在厚厚的雪上,发出噗噗的声响,相互交织。兰斯费力的倾听著,不但忘记了自己的视觉、呼吸,甚至连自身的存在都渐渐消失,终于,在万千的声响嘈杂之中,听到一个轻微而有节律的脚步声,特朗普的脚步声。兰斯试著往那个方向追去,脚步声渐渐变大,又忽而变小,节奏却始终未变。兰斯知道,自己做对了,大步出了营帐,置灰矮人卫兵的询问于不顾,追向特朗普。几步之后,灰矮人的说话声也不见了,最后是一句惊奇的叫喊,隐没在地底声音的大海中。 兰斯不知道,灰矮人卫士的惊叫是因为他自己也在他们眼前消失的缘故兰斯有生以来第一次潜行,便是魔族的灰色舞步,地上盗贼的极限境界。 兰斯一路潜行,跟在特朗普的后面远离了灰矮人营地,走进一片凹凸不平的石笋丛中。特朗普的脚步声突然消失,兰斯睁开双眼,看到魔族正在不远处看著自己。目光中有赞许,更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意味。 “你果然是魔族。”特朗普说。 第106章 灰色舞步 兰斯的面前站著一位地地道道的魔族,魔风堡渥恩涅家的刺杀者特朗普。然而,对方却口口声声指认兰斯为魔族,好像自己才是人类似的。 对于这件怪事兰斯一个字也不问。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想拉近跟这位新老师的关系,趁机套出关于魔风堡、关于贾拉索的事实。而要讨好一个老师最好的办法,就是做一个完美的学生,兰斯在他十年漫长的求学生涯中已经无数次验证了这一点。 魔族等了一会,好像也在等兰斯提问,然而却没等到。魔族点了点头,对兰斯说︰“很好。不管你是怎么得到我族的血液的,这可给我省了很多力气。既然年迈度尔说你很重要,我并不希望你一回营地就变成一具尸体。年迈度尔进了你的帐篷,他的敌人看得很清楚。他们知道你会对巨擎鲁克说的话。你很快要面对‘真正’的刺杀。” “所以我必须能自己保护自己,不然就只好逃开。”兰斯试探的说道。他不清楚特朗普是否跟年迈度尔同一战线,不能排除特朗普把自己带出灰矮人营地,只是想让自己离开巨擎鲁克这种可能。 “不,你留在巨擎鲁克身边更有用,无论对谁都是。”特朗普姿势优雅的一挥手,手中突然多了一把细如蚕丝的细剑,同时剑的上方出现了一朵白色的妖火,“准备好了吗?”魔族问。 “我不会用剑!”兰斯紧张的说道。谁知道魔族是怎么训练人,不会一上来就实战吧?! “没打算教你用剑。我们没有那种时间。”特朗普挥了两下细剑,映著妖火的光,在黑暗中划出两道交叉的白色轨迹,“我要教你的只是躲开敌人,隐藏自己的方法。当然,你也可以用这个去刺杀。” 兰斯认真的点头,表示听懂了。 “灰色舞步。这是一种潜行技巧,六千年前,卡珊德拉家族的一位主母发明了这种技巧,并命名为灰色舞步。顾名思义,灰色舞步是一种影藏系技巧,然而,真正的大师亦能在烈日下潜行。”说著,特朗普又挥舞了两下细剑,这次兰斯却只看到一条轨迹。 特朗普看著兰斯,继续说道︰“世上未掌握精神力技巧的生灵,观察事物运动主要靠两种方式,一是视觉,一是听觉。一些听觉灵敏、体态轻捷的生物天生具有无声行走的能力,水平依他们听觉和敏捷的高低而定。而识破无声行走的水平,自然是依靠听觉。” “大概来说,兽人、矮人和人类不具备无声行走的能力,人类可以凭借后天训练学会,而矮人因听觉灵敏,善于发现无声行走的人,这也是很多矮人战士对背刺免疫的原因,至于兽人,他们既不能学会无声行走,也不能识破无声行走。” “而精灵和魔族则天生具有无声行走以及识破无声行走的能力,其中又以魔族的水平更高。你刚刚已经证明了自己的能力。不需要我再教了。” 兰斯想说,自己还没有掌握无声行走的技巧,但看看特朗普也不会有那种耐心,只好继续闭著嘴唇。 特朗普用力挥舞了一下细剑,细剑刺破空气发出尖锐的哨声,然而却没有留下任何轨迹,任兰斯再怎么瞪大双眼也看不见。 “看到我的剑锋了吗?”特朗普问。 兰斯老实的摇摇头。 “但是听得很清楚对不对?要实现真正的灰色舞步,必须同时躲开视觉与听觉。而刚刚这个例子证明,视觉和听觉是完全分离的,尽管在精神世界这两种感官难分彼此,物质世界却确乎如此。”特朗普的口气颇有学究气势,“现在让我来教会你,如何躲开视觉的技巧。” 特朗普再次舞动细剑,动作缓慢,悄无声息,细剑起初划出了光迹,但在半空中却突然消失,仿佛被一块黑布蒙住了一样。当兰斯再看到细剑,已是特朗普收剑之时。既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像,特朗普手中的剑刚刚完全消失了,如同化作空气。兰斯这时才明白,原来特朗普是借这把细剑给兰斯讲灰色舞步的原理。 特朗普似乎看懂了兰斯的心思,略微点了一下头,又道︰“世上的智慧生物,无论是古创世神的造物,还是泰戈尔神和奥妮神的造物,视觉构造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只有一个视觉焦点。只有焦点集中的地方才看得清楚,也就是说,只要焦点错开十分之一秒,物体就看不清了,变成一大片模糊的光影。别怀疑,人类、兽人、矮人、精灵还有我们魔族都是这样,只要失去焦点,就不能视物。” “你一定要问了,假如只有焦点才能看清楚物体,那么我们如何能看清高速运动的东西?要知道我们的眼楮有时根本跟不上动作!也就是说,舞剑的战士,冲锋的马匹,疾飞的箭矢,无论你怎么盯著看,也只能看到与你视线相对静止的部分,一块颜色而已!你知道不是这样的,你能够轻易捕捉到这一切,为什么?难道你的双眼超越了视觉的限制吗?” 兰斯无言以对,想说话也说不出来了。特朗普所说闻所未闻,兰斯本能的感到他说的是对的,但因为从未思考过,一时难以接受。 特朗普自问自答道︰“答案是不。没有人能突破法则。你之所以能够看到清楚的运动物体,其原因是你的精神体以记忆碎片补足了焦点周围的部分,使其连缀成一个看似真实的整体。每时每刻,我们看到的都不是真实,而是幻象。自欺欺人的幻象。” “所谓幻术,就是利用精神波操纵对手精神体,制造错误的幻象。因此一个顶级的幻术师能够欺骗任何人。不过,我并不是幻术师,我要教给你的不是魔法,而是身体的技巧。” 魔族突然舞起剑来。剑光映著渐趋微弱的妖火画出一朵朵相互嵌套的莲花,由内向外第次绽放,细剑刺破空气的嗡鸣声也随之而出,把兰斯看得眼花缭乱,深深被魔族的剑技所折服。然而没过多久,他在意的就不是那绚丽的剑招了,因为他发觉特朗普的身躯逐渐隐没在一团黑暗中,变得完全看不见。那剑光后面的石笋却清晰起来。剑光像有了意志的生灵,一边盘旋飞舞,一边向最近的一根石笋飞去,绕石笋而上,又在石笋上绽放起来。嗡鸣声消失,妖火也终于不见了,但那细剑的光线仍围绕在石笋尖上。兰斯知道,特朗普正站在那石笋顶上舞剑,然而任凭他怎么努力观察,连精神力技巧都用上了,也看不到特朗普的身影,至多能模糊的感觉到他的存在。突然“嘶”的一声,好像特朗普的细剑划进了纸糊的灯笼,连细剑也看不见了,失去了最后的光源,四周一下子暗了下来,又只留下兰斯站在黑暗世界。 兰斯默默的思考著。特朗普说,我们看到的世界只是焦点加上附和的幻象。那么只要把焦点部分移走,幻象无处附著,物体便彻底消失了。这也就是灰色舞步躲开视觉的原理。可是,要如何才能避开对方视线的焦点呢? 噗的一声,兰斯身后不远处燃起一朵妖火。特朗普盘膝坐在那里的石笋上,细剑已归鞘。 “看来你已经理解了。下面我只要教会你躲开视线焦点的方法。很简单,一句话就能说明,节奏!”特朗普把“节奏”两个字说得格外清晰、响亮。“你跟著我走出灰矮人营地的时候已经施展过一次灰色舞步了!就是因为你踩著与我相同的节奏。仔细回想一下,你学到什么了?” 兰斯恍然大悟︰“你行走的节奏不是固定的!每一步踏出的间隔时间和方向都有细微的差别!非常细微的差别,几乎难以分辨,但的的确确有变化!而任何生物动作都有一贯的节奏,前进,变速,转向,都有固定规律,也就是说,他们眼球转动的方法也是有规律的!眼球本能的以为你的动作也有固定的节律,然而不是!因此他们无法跟上你,几步之内就失去了焦点!当著他们的面消失了,踏出灰色舞步!” “很好。”兰斯的聪明令魔族也禁不住微笑起来,“节奏,就是避开敌人视觉的方法。在避开对手视觉焦点的同时,还要注意动作不能发出声音,否则敌人会重新找到视线的焦点,这才是灰色舞步最大的难点。” 兰斯还沉浸在刚刚的兴奋中。他终于学会了一种值得骄傲的能力,西隆就是用这个躲开了桑德拉奇的耳目,当面刺杀卡宾。如此说来,西隆无师自通,天资实在可怕!兰斯需要多久才能把灰色舞步的技巧用于实战呢。 “另外,你的无声行走技巧对灰矮人也许足够了,对魔族和精灵却完全不行。经过训练的人类或许也能听到你的行踪,以后仍须加强训练。”特朗普说著,跳下了石笋,向兰斯走了过来。当他迈出第三步的时候,又在兰斯眼前消失了,几秒钟后,又出现在兰斯身体左侧。特朗普在石笋丛中忽而消失,忽而出现像一个没有实体的幽灵。 “你要走了吗?”兰斯注意到魔族刺客的身影绕著圈子,出现的位置渐渐远了。 “是的。你好好回味一下,自己学会所需的一切。当你初步掌握灰色舞步的时候,你也就掌握了识破灰色舞步的技巧,那时你会在灰矮人的营地里找到我。我无处不在。”说完这句话,特朗普的身影彻底隐没在阴影之中,不再出现了。 兰斯试著像刚走出帐篷时一样集中精力倾听,但除了地底的风声什么也听不见,显然这次特朗普使出了真正的实力。兰斯试了一会便放弃了。 兴奋的兰斯照著特朗普走路的样子练习灰色舞步,在石笋丛中练了大半天。兰斯本是个厌学的家伙,但身体的学习有一种特别的乐趣,跟枯燥的魔法或神学课程大不一样。等兰斯觉得小有所成,身体也感到疲惫,已是几个小时之后的事情了。 兰斯回到灰矮人的营地,尝试著以灰色舞步走进去,但一遇到第一个士兵就被发现了。那士兵大喊大叫起来,又来了很多人,夹著兰斯把他送进国王的大帐。 一进大帐,巨擎鲁克就大步走过来,一巴掌拍在兰斯手臂上,表情嗔怪里夹著惊喜。兰斯知道巨擎鲁克怕自己被别人刺杀了,向他感激的一笑。“陛下。” 再看向帐篷里,除了年迈度尔之外,另有六个灰矮人,其中有三个面熟的,正是年迈度尔要兰斯诬陷的家伙。看到兰斯他们都露出紧张的神态。 兰斯想,帮年迈度尔清除对头的时候到了,没想到这么快。刚要对巨擎鲁克告状,巨擎鲁克却先说道︰“来吧,杰瑞爱卿!我们布鲁诺族尊贵的盟友,魔风堡的客人们到了,跟我一起去迎接他们!” 兰斯跟著巨擎鲁克及布鲁诺部落的众大臣一起出了国王大帐,来到营地角落一个新搭起的帐篷。那帐篷前面立著一只小火把,帐篷是用紫色的绸缎制成,上面有少数奇异而鲜明的花纹,整个帐篷显得极为华贵,不是灰矮人朴实大气的风格。 巨擎鲁克带头,众人鱼贯的进了紫色帐篷。里面有两个男性魔族,用奇怪的语言向巨擎鲁克问候,寒暄起来。接著巨擎鲁克给魔族介绍众大臣,年迈度尔最先,紧接著便是兰斯准备陷害的三只肥羊,兰斯放在最后。 说到“杰瑞”的名字的时候,为首的那个细高身材的魔族死死的看著兰斯,仿佛想起了什么的样子。兰斯忍不住说︰“我们见过吗?”魔族没说话,还是看他,气氛一时有点尴尬。 巨擎鲁克看了看那魔族,又瞧了瞧兰斯,改用芬顿话对魔族说道︰“这是我的地上人幕僚,西方来的杰瑞。” 身材细高的魔族对巨擎鲁克优雅的一礼,看了兰斯一眼,用标准的艾哈迈口音说︰“你好,杰瑞先生。初次蒙面,我是阿奎罗,魔风堡卡珊德拉家族三公主,蕾的侍从,也是她的哥哥。” “初次见面。”兰斯也向那魔族行礼,心中却有一个念头,觉得这个魔族的声音好像在哪里听过。 另一个魔族也用芬顿话向兰斯自我介绍,奇怪的是,他却是圣心城一带的口音。那个魔族叫卡斯勒,是渥恩涅家族的人。与特朗普是同一家族。 兰斯和阿奎罗两个相互对视,暗暗打量对方。巨擎鲁克可没这么心细,呵呵大笑了一阵,问阿奎罗道︰“公主殿下在哪里?好几年没看到她啦!记得上次在魔风堡看到蕾的时候,她还只有这么高!”说著用手比划著自己的肚皮。 兰斯感到十分可悲,不禁用怜悯的目光看了巨擎鲁克两眼。成年的魔族虽然没有人类高,比灰矮人可是高多了。几年时间足以令巨擎鲁克记忆中那点身高优势荡然无存。 果然,两个魔族使者的脸上也露出些许无奈,看来都知道巨擎鲁克对身高的在乎。阿奎罗狡猾的回避了身高问题,说道︰“妹妹已经长大了,陛下。变得更漂亮,更成熟,天天吵著要找个男侍呢!” 巨擎鲁克吃了一惊,抢著问道︰“蕾知道男侍是什么意思吗?” “不知道。主母也为了如何向她解释而头疼。她天真烂漫不说,还异常任性。自从去年闯了大祸回到魔风堡后,就一直给锁在家里。前几天刚一放出来,又吵著要男侍!”说这话的时候,阿奎罗的样子是一个头疼的哥哥,而不是忠心的臣属。 “我记得,蕾才十五岁吧?想必身高还不到一米呢!居然就要什么男侍……”巨擎鲁克旁敲侧击的说。 阿奎罗继续不理身高的话茬,纠正道︰“十四岁半。陛下,我们现在有个麻烦的问题,急需解决。” “什么事?包在我巨擎鲁克身上!” “我们照看不周,蕾殿下跑掉了,现在不知道在哪里。” 帐篷里一片寂静,所有人都说不出话来。过了好一会儿,巨擎鲁克开口问阿奎罗道︰“蕾为什么要逃跑呢?不是好不容易才把她放出来吗?” “她要去地上世界,弥补去年犯下的大错。”说到这里,阿奎罗有意无意的看了兰斯一眼,“蕾不识路,现在肯定在萨格拉丝隧道里乱闯呢。我和卡斯勒想借陛下的两万人马,在隧道里展开地毯式搜索,一旦找到蕾,即刻把她送回魔风堡关禁闭。” “那她一定藏得很好。”巨擎鲁克道,摸了一把大胡子,每当有难决之事,巨擎鲁克就会摸胡子,“借兵没问题,可是我得提醒你,我军的斥候已找到云达叛徒的行踪,一天之内就要开拔。时间这么短,要找到蕾谈何容易!” 兰斯也忍不住点点头。刚刚学过灰色舞步,兰斯很清楚一个魔族如果真想隐藏自己,能够藏到何种程度,说不定此刻特朗普就在帐篷里呢。那个什么蕾殿下虽然只有十几岁,但萨格拉丝隧道何其广大,就算有两万人,只要那女孩不自己现身,要找到她也是不可能的。 “唉,我知道。总之先找找看吧。”阿奎罗有些惨淡的说道。 巨擎鲁克带头,众人离开魔族帐篷。一声令下,灰矮人们忙碌起来,分成若干小组,准备去搜索走失的魔族公主。兰斯事不关己,独自走回自家帐篷,不一会就听到外面的出发鼓。 兰斯坐了一会儿,想起了灰色舞步,起身在帐篷内狭小的空间练习。外面一片聒噪之声,兰斯不能专心,不禁又想到刚刚跟阿奎罗对视的事。 那个魔族的声音,究竟在哪里听过呢?还有那个眼神,那种冷冰冰的感觉 阿奎罗的身影突然出现在帐篷里,兰斯正在打转儿,吓得差点坐下。 “牧师,想不到你在这里。”阿奎罗道,立在原地,并未采取进一步动作。 “牧师?你一定搞错了!我是个商人!老老实实的商人!人类中早已没有牧师,你久居地下,只怕还不知道吧!”兰斯一连串的狡辩道。 “住嘴。”阿奎罗冰冷的看著兰斯,无声的拿出了一把细剑︰“你就是那个人,我和蕾小姐在艾哈迈酒馆里雇的那个废物牧师。再说一句谎话我割掉你的舌头。” 兰斯一下子明白了,指著阿奎罗大叫︰“你!你是那个马车夫!我记得你的声音!还有这个眼神!”刚说完就后悔,认出对方是艾哈迈马车夫,这等于承认了自己的身份。 阿奎罗的脸色顿时结了一层霜︰“谁是马车夫!你这个混蛋,怎么……现在变成魔族了?我明白了,肯定是魔王石的力量!你果然把魔王石掉包了!可怜我那单纯的妹妹被你骗了,被主母把屁股都打烂了,还关了一整年的紧闭!你这个混蛋!非把你做成灯芯不可!” 阿奎罗越说越激动,咬牙切齿的向兰斯走了过来。兰斯还没弄明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只有胡说八道一气︰“谁是蕾?什么魔王石?什么马车夫?我不知道呀!” 阿奎罗竟然又拿出一把细剑,双手持著,看来非要先把兰斯刺成残疾再审问。兰斯拼命向后躲,突然有人在他耳边低语道︰“节奏,笨蛋。阿奎罗的节奏乱了!” 兰斯刹那间意识到,特朗普一直守在这个营帐里,看著正在发生的一切。他不明白特朗普作为魔族,为何帮自己而不帮阿奎罗,但现在也无暇计较了。 特朗普说得对,阿奎罗的节奏乱了。愤怒影响了他的步伐,他现在只是一头发怒的狮子,不是展翅的雄鹰,而狮子,永远抓不住飞鸟。 兰斯集中精神,努力调节自己的呼吸韵律。他的心跳逐渐加快,是一种规律,而呼吸逐渐平复,是另一种规律。兰斯以这两种稳定的规律为参照调整脚步,使自己的脚步与自然的节律错开,也与阿奎罗的大步错开。 兰斯开始有计划的向后退,一步,两步。阿奎罗的细剑刺向兰斯的手臂,这时兰斯却踏出了第三步,进入了灰色舞步的世界,在阿奎罗眼中消失了。 阿奎罗愣在那里,三秒钟。兰斯没有浪费机会,撞破帐篷就跑。他知道自己无声行走的技巧还不够,必须抓紧时间。 阿奎罗怒吼著挥舞细剑,撕开了帐篷。外面是成群结队行走的灰矮人,声音一片嘈杂,很多人停下脚步,好奇的看著阿奎罗。阿奎罗强行收束心神,集中精力去听。他听到兰斯的声音了,睁开眼楮一看,却是一个高大的帐篷。兰斯在帐篷后面,不知道他确切所在,也无法再次锁定焦点。 原来那狡猾的牧师不但使用灰色舞步隐藏自己,还利用灰矮人营地里的东西做掩体。阿奎罗必须在牧师离开掩体的瞬间找到焦点,才能把他从灰色舞步里抓出来。可是,牧师逃得太快了,阿奎罗失去了机会。 兰斯没命似的逃离了灰矮人的营地,冲进黑暗的萨格拉丝隧道中。所有的事情以后再想,安全第一,安全第一。兰斯在心中默念著。 第107章 卡珊德拉三公主 兰斯逃离布鲁诺营地,躲进萨格拉丝隧道中。早一些时候已有几批灰矮人进入隧道寻找蕾,因此兰斯不光要提防阿奎罗的追杀,也要注意不让灰矮人士兵发现。幸好他的灰色舞步渐趋成熟,耐力又好,要躲过灰矮人的耳目不成问题。 兰斯在布鲁诺军中已搅起轩然大波,再留本来就有危险,有了阿奎罗这回事就更加不能回去了。巨擎鲁克曾说布鲁诺的斥候已发现了云达军队的行踪,兰斯琢磨著抓一个布鲁诺斥候,要他带自己去迁徙部队。然而看到一群一群的布鲁诺灰矮人走进隧道中,可见那位蕾小姐的重要,兰斯难免要动些脑筋再走。 兰斯回忆起在艾哈迈时的一幕幕,毫无疑问,蕾就是斯克雷,兰斯的第一位雇主。当初兰斯就被蕾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惊人美貌所折服,之所以没看出蕾乃是女孩,只因他没见过魔族,认为这个种族或许相貌天生秀丽的缘故。见过了特朗普和阿奎罗之后,兰斯知道全不是那么一回事,魔族男性中的强横之辈相貌之粗豪堪比鲍利,不免暗骂自己愚蠢,居然把那么一个绝色少女当成男人。 听阿奎罗所说,蕾是魔风堡卡珊德拉家族的公主,地位十分尊贵。如果能把蕾诱拐成功,便有了跟魔风堡谈判的筹码。魔族在地下世界实力雄厚,必须取得魔族的盟约,兰斯的联合王国才真正站住了脚。 另外,特朗普喃喃自语时曾提到“贾拉索”这个名字,也令兰斯十分惦记。贾拉索是把雅希蕾娜诱拐出银月城的元凶,雅希蕾娜现在变成小女孩,贾拉索是罪魁之一。兰斯希望能从蕾哪里问出贾拉索的事情,向贾拉索报复。 兰斯对魔风堡的情况完全不了解,由于特朗普是渥恩涅家族的人,他认为贾拉索也是渥恩涅家族的一员。这次来访问布鲁诺的魔族来自卡珊德拉、渥恩涅两个家族,对照布鲁诺重臣中的两个阵营,兰斯猜测两个魔风堡家族相互之间也不和睦,各怀鬼胎。蕾想必不会替贾拉索做掩护。 当然,兰斯对蕾的女装形象也颇感兴趣。尽管已经分别一年,兰斯对蕾的容貌气质声音记得清清楚楚,恍如昨日。 那可是一位地地道道的“难伺候小姐”,也许是芬顿话尚不熟练,讲话常用硬邦邦的短句,咄咄逼人,仿佛天下人都是她的奴仆,根本不给人一点犹豫的余地。 蕾的魔法、盗贼技巧都有相当造诣,对战斗有著天生的才华,一年前就非同凡响,如今更不知强到何种程度,如果真打起来兰斯绝对讨不了好。 通常兰斯是绝对不会打这种高手的主意的,不过,既然已经知道蕾不是男人,而是一位不到十五岁的少女,兰斯心中就有了必胜把握。诱拐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不是一次两次,魔族天生傲骨,比起克兰那些辛辣的小妞来,只有更加好骗。 所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兰斯下定决心,诱拐卡珊德拉家族三公主。反正萨格拉丝隧道广大无边,兰斯又掌握了灰色舞步的技巧,如下定决心逃跑,也没有几个人能拦得住他。 主意既定,兰斯便尾随著一队布鲁诺巡逻兵深入隧道,寻找蕾留下的蛛丝马迹。 布鲁诺灰矮人人口众多、实力雄厚,芬顿时代以来曾多次出动千人部队在萨格拉丝隧道中横行。因此布鲁诺灰矮人对大部队的指挥、运作具有相当经验,绝非兰斯手中那几百个云达灰矮人可比。从这次搜寻行动就可略见一二。 布鲁诺的巡逻队伍平均分成两个组,各十个小队。一半人持著火把、震鼓等工具,高喊“蕾公主”的名讳,在隧道中喧哗而行,另一半人却轻装打扮,不声不响的跟在前一半人后面进行地毯式搜索。每两个喧哗小队中间都夹著一个潜行小队,如果躲著喧哗小队走,便很容易落进潜行小队的圈套,这是一种双重的围猎。 然而布鲁诺这套眼下却未必有用。蕾不是犀牛虫,就兰斯对蕾的了解,那魔族少女就是只凭直觉也能避开灰矮人。兰斯跟了半天队伍,觉得这样只是浪费时间,便开始换位思考。 首先蕾不可能离开萨格拉丝隧道,她一个孤身少女不可能开凿出通往地上的通道,必须利用隧道原有的几个出口。此处的隧道是一条直道,并无分支,蕾既然是在赶到布鲁诺营地之前逃掉,多半拖在后面,尾随布鲁诺军。灰矮人搜捕的方向倒是没错。 蕾可不可能跟自己一样,混在布鲁诺人的巡逻队伍中呢?实力上讲毫无问题,不过蕾要避开的不止是灰矮人,还有她的两个魔族侍卫。因此她肯定会避开灰矮人的巡逻队。 换言之,只有搜寻没有灰矮人士兵的地方,才可能找到蕾。潜行永远比不上影藏,蕾若想不被发现,最好的办法是静静的藏在某处,等灰矮人巡逻队通过后,再快速穿过营地,到灰矮人的前方。 兰斯立刻离开了灰矮人队伍,转而开始搜索萨格拉丝隧道边缘的角落。这断隧道也不知是由低等种族开凿,或是年久失修的缘故,损坏相当严重。隧道边缘有多处崩裂,那些缝隙大的可容幼年犀牛虫爬行。如兰斯猜测不错,蕾一定躲在那些罅隙里。 兰斯召唤出教皇亲卫队的幽灵们,让它们搜索由灰矮人营地到最远端斥候队伍之间隧道边缘的罅隙。如果没找到蕾,兰斯便打算放弃了。 也许是兰斯的运气好,也许是冥冥中自有缘分牵引,地精骑士亚历山大很快就找到了藏在石缝中的卡珊德拉三公主,蕾。 蕾静静的潜伏在石缝中,观望著那些大呼小叫的灰矮人。阿奎罗哥哥和那个卡斯勒并未出现在队伍中。灰矮人的脚步声中,曾偶尔出现一个杂音,蕾曾以为是潜行的阿奎罗哥哥,但那声音很快就终止了,无法继续追踪,蕾松了一口气,仰靠在坚硬的石壁上。 从阿奎罗哥哥那逃走已经有两天,这两天中,蕾还没有吃过任何东西。本来魔族可以一个星期不吃不喝,行走如常,可是娇生惯养的蕾不行,她至少需要一块糖果来润润干涩的喉咙。 蕾咽了口唾沫,细眉垂了下来,像灰心的小狗垂下尾巴,双眼放出忧郁的神采。妈妈太狡猾了。蕾想。把糖果都放在阿奎罗哥哥那里。逃跑就吃不到糖,想吃糖就只能去灰矮人营地跟那些无聊的矮子会面,背无聊的台词。 在糖果与自由之间挣扎了好久,加之对渥恩涅家族的人的讨厌,蕾最终选择了自由。阿奎罗哥哥没有魔法天赋,逃跑并非难事。但糖果却只能放弃了。 两天断了甜食,这简直难以想像!若不是冰冷的石壁压抑了蕾的饥火,只怕蕾早就跳出去给灰矮人抓了。 卡珊德拉家的三公主伸出红红的小舌头,在淡色的嘴唇上舔了一圈又一圈。她无法忍耐了,眼前甚至出现了糖果的幻象。那不是魔风堡常见的虫蜜夹心糖,而是一种橙黄色半透明的片状糖果,用一根小竹签穿著,可以拿在手里舔食。这个奇怪的式样蕾见过,在人类的市集里见过。当时蕾也买了一只,不好吃,但却非常好玩,慢慢舔著吃会非常有成就感。 蕾情不自禁的伸出舌头,在糖果上舔了一下。好甜……蕾觉得自己真是想糖想疯了,居然连味道都幻想出来,高兴的眯起了双眼。 等等,有什么不对。舌尖粘粘的,如果只是幻想,会这样真实吗?蕾一下瞪大眼楮,看见面前有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手指竖在唇边,正在对自己做“嘘”的动作。蕾立刻要惊叫,却被那人飞快的捂住了嘴。蕾猝不及防,一时丧失了抵抗能力,只能任那个男人捂著嘴巴,惊恐的看著棒棒糖在眼前晃来晃去。 那男人极力压低声音说,“嘘!不要喊,不然我们都得玩完。给你糖吃!” 蕾惊疑不定,倒也不敢再喊,连忙点了点头。那人果然信守诺言,松开了手,把糖果递到蕾的小嘴前。蕾试探的舔了一下,还是甜的。不过对方身份不明,来意不明,蕾不会轻信于他。一边打量那人,一边继续舔糖果。 那人说了一句“拿著!”,把糖果塞到蕾的小手里。蕾不习惯用左手拿糖,就把未出鞘的小匕首丢在地上,右手拿著棒棒糖舔食。糖汁顺著竹签流到手背上,粘粘的十分不舒服,但蕾吃得开心,也懒得管了。 那人侧过身子,向石缝外面掌握。一队一队的灰矮人仍不停的走出营地,像一条条蠕动的虫。蕾忽然想起了那个人是谁。那正是自己要找的人,一年前在芬顿河畔和自己一起偷袭精灵小妞,又把魔王石偷走的卑鄙牧师,兰斯。 就是这个无耻的人类害蕾在各个主母面前丢丑,害蕾被妈妈打屁股,害蕾被关了一年紧闭。只有抓到他,挖到魔王石的下落才能洗清蕾的污名。一时间蕾的热血上涌,头脑都有些迷糊,想要拿武器去戳那牧师,又舍不得手里的棒棒糖,便狠狠的踩了兰斯一脚。 那牧师吃不住疼,差点叫出声来,恼火的瞪著蕾。“斯克雷大人,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在这。请你安静点,不然我们都会变成灰矮人席间的烤肉。” 蕾这才想起自己穿著男装,在那牧师眼里,还是斯克雷少爷的模样。那牧师好像是怕蕾再动手脚,向蕾靠了过来,用身子把蕾紧紧压在石壁上。蕾有点喘不过气,想要把牧师推开,可惜力气不是她的强项。再说被那牧师压著,虽然挤,却有一种奇怪的充实感,也不觉得不舒服。 妈妈说过不可以跟男人靠得太近。但这个不是魔族,是地上人,还是牧师。而且他还当我是斯克雷少爷,没理由把他推开呀。哼,愚蠢的地上人,一年过去了都没有识破蕾的伪装! 蕾正在得意,那人类牧师忽然转过头来,郑重其事的看著她。那牧师鼻梁高高的,一双黑水晶般幽深的眼楮,蕾不得不承认这家伙还是跟过去一样帅。不,有些许不同,但究竟不同在哪里又说不上。不知不觉中,蕾心里的怒气消失无踪,反而感到有点享受。 “糖好吃吗,斯克雷大人?” “嗯!” 蕾认真的点头,牙尖儿不小心咬下了一块棒棒糖,“啪”的一声,脸上立刻露出惋惜的表情,使牧师不禁心生感慨,不管人类、精灵还是魔族,原来这些小女孩吃棒棒糖的神情都一样。 两人等了好久,灰矮人队伍才渐渐没了。兰斯又放出幽灵们四处寻找魔族的气息,直到最后一个幽灵回来复命,才小心谨慎的抱著蕾出了石缝。阿奎罗大概在灰矮人的营地里,事不宜迟,必须赶快把蕾拐到安全地带。 兰斯抱著蕾一路狂奔,追到距最后一队灰矮人百米的地方停下。那里有一个一米宽的地裂,兰斯抱著蕾躲了进去,又在头顶施展了一个气泡隔音魔法,外加一个小幻术,制造了个临时的庇难所。那气泡隔音魔法乃是芬顿国立魔法学院教师,乔的发明,可以阻断声音的传播,在乔的家庭争端中多次救了他的命,十分有效。相信阿奎罗无法穿透这个魔法的结界找到兰斯和蕾。 “斯克雷大人,好久不见!”兰斯把蕾放到地上说,小女孩似乎有点不舍,一手拿著仅剩一点儿的棒棒糖,一手还勾著兰斯的脖子。 蕾把最后的棒棒糖塞进小嘴里,咬断了竹签,恋恋不舍的回味著。 “你不会不记得我了吧?我是兰斯,在艾哈迈”兰斯话还没完,一道寒光射向他的小腿,他急忙向一侧平移了一步,刚刚落脚的地方石屑纷飞。再看魔族小公主,不知何时手中多了一把黑色闪著磷光的小皮鞭,面色冷峻的看著兰斯。 “你干什么!好危险……”兰斯离蕾远了一点,说。 “牧师,我正要去找你呢!看来真是魔主的旨意!”蕾用白得有些过分的小手用力拧著鞭梢,怒气冲天的瞪著兰斯,那情形活像在拧兰斯的肉。 兰斯叹了口气,向怀里摸了一会,好像在找什么东西。蕾以为是棒棒糖,巴望的瞧著兰斯,然而兰斯却什么都没摸到,蕾失望的歪了下脑袋,又扳起不依不饶的表情。 “我知道你要什么,斯克雷少爷。是那块黑色的大宝石吧?任务那块!”兰斯欲擒故纵的说道。 “知道就好!”蕾没好气的道,气得屁股又疼了起来,好像被主母的皮鞭抽到似的。“交出来,不然立刻杀死你!” “我就是为了这件事来地底的。为了找你,斯克雷少爷。” “很好。交出来。”蕾的话还是那么简洁。 “不在我身上。请听我解释,斯克雷大人! “杀了你!”蕾挥舞皮鞭,抽到兰斯脚旁的地面上,啪!啪! 此时兰斯已非昔时吴下阿蒙,经过重造的身体感官灵敏,又经过特朗普的特训,蕾的鞭子一起,兰斯已知道抽不到自己身上。不过,为防蕾生气,真的打他,兰斯还是装出了害怕的表情,辩解道︰“我是一个牧师!大人!我有我的立场!” “哦?”蕾挑起眉毛,瞪著一双碧玉水晶般的大眼楮看著兰斯。本来还一肚子怒气,看了他那个不卑不亢的表情,不知不觉怒火就消了一半。蕾心想,这个牧师相貌如此正直,说不定真有难处。“你的立场是什么,说来听听。” 兰斯顿了一下,极快的说道︰“牧师不能与魔族合作,这就是牧师的立场。我作为一个牧师,不能把那块宝石给你,只因为大人你是一个魔族。” 蕾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话都敢说,真是、真是不想活了!正要打那牧师,他又见缝插针的说道︰“但是佣兵也有佣兵的立场,受人钱财,成人之事。斯克雷大人雇佣了我,就算你是一个魔族,我也该助你拿到你要的东西。” 蕾打向兰斯的手停在空中。她完全给这个牧师弄糊涂了。一边说不和魔族合作,一边又说要帮助自己完成任务,真是莫名其妙! “那你想要怎么办?”蕾气呼呼的问兰斯。 “我给大人讲讲分别之后的经历,斯克雷大人你别生气,听我说完。”兰斯先给蕾吃一颗定心丸,说道︰“那块大宝石,的确是被我掉了包。我虽然只是个低级牧师,可是毕竟受到神宠,能够施展神术,我对魔族没有仇怨,但于情于理,不能与魔族合作。因此我盗取了那块宝石,悄悄送到一个教会,交由那里的人处置。” 蕾虽然天真,但并不粗心,很快就找出了兰斯话里的一个漏洞︰“别骗人了,你这个混蛋牧师!人类国王全国封杀牧师,还哪有什么教会?欺负人家年纪小吗?” “斯克雷大人你有所不知,芬顿王通缉全国牧师不假,但凭著人们对我教的信仰,自然有人暗中协助我们。我们在德容教区有一个秘密小教会,收纳四处逃亡的牧师,现如今已初具规模。你的那块大宝石就藏在那里,因为小教会还没有高级神甫,不知道该如何处置这块圣物,现在由一些隐修士保存。”兰斯娓娓道来,却全是瞎话。地上地下给他这种诚恳语气骗了的人不计其数,多个魔族小女孩也实属正常。 出于面子,蕾想强辩几句,但她只去过一次地上,阅历很少,没法驳倒牧师的谎话,只有继续听著。 兰斯又道︰“我是牧师,但我也是一个佣兵。那时被王命所逼,隐身于艾哈迈闹市之中,穷困潦倒,走投无路,这才到当地雇佣兵行会重新注册,救我于危难之时,我对斯克雷大人是万分感激的,欺骗大人实在情非得已,心有愧疚。基于一个佣兵的职业道德,我有责任让斯克雷少爷拿到那块宝石。” 蕾完全给他说晕了,问道︰“你不是把魔王石给教会了?现在又这么说……搞不清你这个人类的想法!” 原来那东西叫魔王石!兰斯心想。自己明明没有掉包,魔族却说那是块假货,看来多半雅希蕾娜从银月城偷出来时就是假的。慢著,既然如此,银月城为什么要兴师动众的追捕雅希蕾娜呢?雅希蕾娜身上的疑点也不少。她一个年轻女孩,凭什么对太古文明的东西了解得那么多! 兰斯回忆起小雅希蕾娜种种奇怪表现,越发觉得她对太古文明知道得太多了,不像是普通的血统记忆那么简单。回去应该好好问问。当前之计,还是先把蕾这个小丫头迷昏。 “魔王石是藏在教会。不过,我已经离开教会,它既然是教会的财物,就跟我这个普通魔法师没什么关系了。现在我请求斯克雷大人重新雇佣我,我是兰斯,自由佣兵,职业是三级幻术师,愿意帮魔风堡的斯克雷大人取得德容教会的魔王石。”兰斯大义凛然的给蕾灌迷魂汤。 “你要什么报酬?”既然对方是佣兵,蕾就依照对佣兵的规矩问了一句。 “佣兵的自尊!” “很好。”蕾点了点头,把皮鞭收了起来,“我不会亏待你的,兰斯。我是魔风堡卡珊德拉家族三公……咳,我是卡珊德拉家的斯克雷,从今天始到夺回魔王石止,你就是我的侍从。” “我的荣耀,大人。”兰斯给蕾行礼,心里却在得意的笑。 契约成立,兰斯暂时成了蕾的侍从。既然是侍从,就没有必要对他客气。“那个……那个什么糖……” “棒棒糖,大人。” “棒棒糖,还有吗?”蕾巴望的看著兰斯,小嘴微微张开,样子乖得让人发狂。 “没有了!”兰斯一脸的无奈,心中却想,棒棒糖这么百试百灵的宝物岂能都用在一个女孩身上,“不过,德容码头有很多这种糖果。” “有多少呢?一百块?一千块?”蕾上钩了。 “要多少有多少。一个金币可以买一大筐。” “很好。我们去地上。”蕾抖了一下口袋里的金币,开始计算能换成多少棒棒糖,舔著吃的话能吃多久,嚼著吃又能吃多久…… 兰斯和蕾躲在裂缝里,开始计划去地上的方案。蕾知道德容西方荒原出口的位置,她上次就是从哪里到达地面世界。但要到达那里必须穿越布鲁诺人的营地,十分危险。兰斯想先跟迁徙队伍会合,迎击布鲁诺军主力,再由德容西方荒原到达地面。当然这个想法要瞒著蕾。于是兰斯随便编了个理由,说服蕾一起去抓一个布鲁诺斥候再说。 不久,一批巡逻队伍回来了。兰斯和蕾决定继续隐藏,直到巡逻队伍完全回营。最好的斥候往往是拖在最后,单独行动。兰斯要抓的就是那一种。 布鲁诺人数众多,队伍又长,等待时间很久。兰斯便借机向蕾了解魔风堡的情况。蕾天真烂漫,心无防备,见这个新侍从如此会讨好人,无论他问到什么,都知无不言。 魔风堡是神魔战争时代由三位最强的魔族主母修建的,位于温沙与圣心城地界交汇处的地底,几千年来,魔风堡收容了无数独行的魔族,在联盟时代成为地底魔族最大的基地。 神魔战争之后,魔王的气息在星棋大陆彻底绝迹。魔风堡的魔族们安眠于地底,等待魔王复生。从联盟时代中期开始,每隔几百年,就有一位自封的魔王继任者出现,魔族受到感应清醒过来,开始有计划的到地面世界活动。 每到这时,总会发生一次大规模的兽人战争,而银月城的精灵也活跃起来。许多隐藏在人类中的半魔族将自己魔化,加入魔族阵营。一切都是自发的,像是一夜之间,野火从草原各处燃起,然而经过多次类似的时期之后,各个种族中的智者开始意识到,冥冥中有一种不可忤逆的力量在控制著一切。卡珊德拉家的一位大主母第一个将这种时代漩涡命名,称为“泰戈尔循环”。 经过多个泰戈尔循环后,魔风堡新加入了许多强大的魔族势力,主要家族也由一开始的三个变成了十大家族。近千年来,排名第一的卡珊德拉和排名第二的渥恩涅明争暗斗,相争不下。卡珊德拉家族以魔法见长,出了许多优秀的主母;而来自地上世界的渥恩涅家族则盛产男性超级刺杀者。 据蕾的说法判断,近年来渥恩涅家族人才辈出,实力已经超越了卡珊德拉家族不少,若不是魔风堡女性掌权的传统根深蒂固,渥恩涅家族早已取而代之了。每当有新的地底部落与魔风堡接触,要求盟约时,魔风堡的使者都由两个家族的成员组成,从未有例外, 经此一番交流,兰斯对魔族的政治、性情和习性有了轮廓性的认识。他开始觉得魔族绝非像圣神教教典所说,是天生嗜杀、邪恶至极、不可教化的生物。兰斯认为,魔族也是可以交流和利用的。特朗普教了兰斯灰色舞步,眼前的蕾更是一个极好的例证,除了头发和眼瞳颜色较为怪异,天赋惊人,容貌秀丽之外,跟普通的人类女孩没多大差别。 想到此处,兰斯心念一动,故意用手肘碰了碰蕾紧束起来的胸部,软软的,正在讲话的蕾突然“呀”了一声,双颊泛起了红晕。但她考虑到自己现在是男性,是斯克雷少爷,就假装不知道,一本正经的继续说事,兰斯便继续占便宜,用胳膊在蕾小小的胸脯上揉来揉去。 “嗯……阿奎罗哥哥说过,渥恩涅家族上一代人中有一个天才刺杀者,呀……那个人不但刺杀的水平强横,前无古人,还擅长使用一些心灵魔法……啊!你往后点儿,侍从!”眼看兰斯越来越过分,蕾忍无可忍了,用小手推了兰斯一下。牧师见好就收,毕竟他是神职人员,不是普通的色狼嘛。 蕾娇喘了几声,双颊的红云渐渐散了,继续说道︰“阿奎罗说,若不是那个渥恩涅人年纪轻轻就发疯失踪了,现在只怕渥恩涅家族已经取代了我卡珊德拉家,成为魔风堡第一家族了。” 兰斯猛然间想起特朗普自语时所说的话,心中一紧,问道︰“那个渥恩涅人的名字是?” “贾拉索。”看到兰斯吃惊的样子,蕾问他︰“你听过他的名字吗?兰斯?” “呵呵。没什么。”兰斯微笑了一下,“我有个朋友也叫这个名字,他是个盗贼行会的主人。大人,如果你不介意,我想多听听这个贾拉索的故事。” 蕾点了点头,不禁又多看了兰斯两眼。这个人类笑起来蛮好看的,以前怎么没有注意呢?他看起来好像比魔风堡的男人壮实……蕾的视线不由自主的移向兰斯身上,他穿的只东拼西凑而成的破披风,漂亮的腹肌完全露在外面。这是肉体重生的结果,完美无缺,连蕾这样不懂事的小女孩也看得心中小鹿乱撞,想要伸手偷偷摸一下。 蕾用力甩了甩头,暗骂自己怎么有如此下贱的想法。对方是男人、人类、侍从,真是集三种低贱与一体,妈妈要直到自己跟这种贱人靠这么近非得气疯。蕾侧过小脸不看兰斯,继续说贾拉索的事︰“他是渥恩涅的长子。天赋强得吓人,妈妈说是她见过的年轻人里最好,千年一遇。贾拉索十四岁的时候就突破了限制,成为十六级的刺杀者,魔风堡里没有一个人能看穿他的灰色舞步,外族就更不行了。从那时起,他就整天不见人影,在地底世界闲逛。据说他发疯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三十年前某天,魔风堡十大家族主母集会的时候,贾拉索突然现身在会议室里,大呼小叫的说︰‘龙!我发现沉睡的巨龙了!红色的,身体有几座山那么大,他一定就是萨格拉丝!伟大的萨格拉丝!’” “主母们有的将信将疑,就主张带人跟贾拉索一起去看巨龙。妈妈也是赞成者之一,妈妈说萨格拉丝也是奥妮神的造物,远古时代是我们的盟友。如果能唤醒他,对魔风堡有很大好处。主母们跟著贾拉索出城,走了很远的路,到达隧道下方的一个空穴。那里什么都没有,没有龙,也没有生灵活动的痕迹,只是一个巨大的深坑。贾拉索撒了谎,让渥恩涅家族的主母,以及其他相信他而来的主母都丢了大丑,从此以后就失宠了。” “或许他说的不是假话。”兰斯低声道。 蕾没有注意他说什么,继续讲故事︰“众人都不相信贾拉索,但他一个人仍然相信,相信自己看到了龙,他向每个人辩解说龙使用了幻术,但大家都有意疏远他。为了证明自己,贾拉索开始研究幻术魔法和心灵魔法,经常去那个空穴查看。他说他迟早有一天会揭穿萨格拉丝的幻术,把他展现在魔风堡前给大家看。” “贾拉索研究了十年,变成了全魔族最强的幻术师和心灵魔法大师,但他疯疯癫癫的程度也日渐加重。等贾拉索到三十岁的时候,他又一次在集会时闯进了主母们的会议室,对主母们大喊,‘我抓到他了!我抓到萨格拉丝了,还和他说了话!’我妈妈开玩笑的问他︰‘喔,龙还在那里吗?十年来一直盖著幻术的被子睡觉?’贾拉索自豪的拍著胸膛说︰‘龙早已不在那里了。他在这,萨格拉丝,他在我的心中。他告诉我许多许多事,世界的建成,爱著爸爸的女儿,神魔战争。他告诉我我们在寻找什么,他让我去找,去找……’” “找什么?”兰斯不由自主的插嘴道。他体内有个声音告诉他那个答案很重要,说不定可以解释一切。 蕾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像一位老迈、强大的魔族主母。兰斯知道,蕾之所以把故事记得这么准确,是在直接阅读记忆碎片,魔族对精神体的控制本来就比人类强无数倍。想必主母给蕾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就是这种表情吧。 “‘神的记忆。’”蕾的声音稚嫩,但在兰斯脑海中却如此苍老,好像经过亿万年时光的洗礼。 兰斯半晌说不出话来。他不知道“神的记忆”这个词真实的含义,只是直觉的感到它的重要。等兰斯回过神,蕾却不讲话,兰斯只好问她︰“后来呢?” “后来,她们把他赶出了会议室,让他永远别再进来。但是他从此就消失了。一年后,渥恩涅家族的主母在他的研究室里找到了一本日记。日记是贾拉索过去写下的,但奇怪的是,写的却是未来的事情,或者说计划。妈妈从渥恩涅家族那里要到了日记,研究了很久。那时我只有两岁,妈妈常常抱著我读那本日记,我记住了日记最后面的部分,等我学会说话,就明白日记的意思啦!” “快说说,贾拉索的日记里写了什么?” 蕾突然翻脸道︰“不告诉你。凭什么告诉你呀。你只是个侍从而已!” 兰斯给气得够呛。看来卡珊德拉家族的家教十分差劲,竟能教出如此反复无常的小女孩! 兰斯正色道︰“这件事,可能跟德容码头的高级棒棒糖有关!” 蕾给兰斯逗得“咯咯”笑了起来,用小粉拳在他胸口擂了两下,道︰“别骗人!人家快十五岁了!不会上这种当的!告诉你好了,笨男人,那日记最后写的是贾拉索用幻术伪装成一个精灵守护者,混进银月城。他在银月城里遇到一个叫雅希蕾娜的小女孩,那小女孩,就是‘未来的钥匙’。他阅读了她的记忆,知道她幼年时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小男孩,叫‘马奎’。她很喜欢他,但她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有些遗憾。” “‘马奎’是那个女孩子精神体的弱点,贾拉索利用那个弱点,让她成功爱上自己。在他要带她离开银月城的时候,被大长老艾尼克斯发现了。贾拉索被艾尼克斯所杀,而女孩子的记忆也被洗掉了。”蕾满不在乎的说道。她不到十五岁,又娇生惯养,不经世事,对爱只有想当然的概念,对洗掉记忆也不觉得残忍。 “我不明白。如果他知道会被艾尼克斯发现,为什么不能避免这件事的发生呢?”兰斯问道。 “你问我,我问谁去?”蕾眼楮一瞪,怒道,看到兰斯苦苦思索的样子,又忍不住解开谜题︰“看你这么笨,就别浪费脑细胞啦。妈妈猜到是怎么回事了!因为贾拉索要雅希蕾娜偷走魔王石,而魔王石祭坛跟艾尼克斯的精神体连著,无论怎么偷都会被发现。所以贾拉索他们就被抓到啦。” “这解释……完全文不对题嘛……”兰斯无奈的说道,看蕾又拿皮鞭,赶紧闭嘴。 蕾下面要说的话,兰斯已大概猜到了︰“贾拉索虽然被不死者打死了,但他有一个后备措施。他用自己的精神分支造了一朵魔雾。等银月城安定下来之后,魔雾就去诱惑雅希蕾娜,把她失去的记忆重新告诉她,让她再一次偷走魔王石!” “这次她成功了啊。”兰斯叹道。雅希蕾娜那清纯如露珠的悲哀笑容又浮现在眼前。他终于知道她所背负的是怎样的命运。或许她喝下遗忘酒,真的是一个幸福的选择。 “是啊,然后魔雾会负责把那个傻女孩一直带到地底,带到巨龙山脉下,交给萨格拉丝。贾拉索那个疯子坚持认为龙睡在那里。贾拉索的日记到这里就没有啦!” “且慢,贾拉索是渥恩涅家族的人,他为什么要把魔王石交给龙呢?” “没人知道。不过,贾拉索一直认为自己就是萨格拉丝,只是被迫和身体分离开来。呵呵……”蕾忽然笑了起来,好像很得意,“有趣的是,贾拉索的日记只在最后几页写明了日期。知道精灵守护者女孩第二次偷走魔王石的时间,知道她的目的地是索多玛地下城,要推算她何时会途经艾哈迈芬顿河畔就很容易啦!” 兰斯替蕾续道︰“聪明的斯克雷大人看穿了一切,不顾主母的反对,私自赶到艾哈迈伏击精灵女孩,抢到了魔王石!” “然后被某个低级牧师掉包了。”蕾的笑容瞬间冻结了,虽然还是在笑,看起来却一丝暖意都没有。黑色发出磷光的皮鞭再次出现在兰斯眼前︰“你不说,我都忘了!看我怎么修理你!” “大人、大人!我们这次就是要弥补这个错误!我现在不是牧师,是斯克雷大人的侍从,过去的事别再追究了!”兰斯知道捅了马蜂窝,连忙向后稍,一时口误,皮肉受苦实在不值! 蕾不依不饶的举起了皮鞭,正要抽下去,一道红色的光芒从她头上经过。蕾和兰斯都不禁抬起了头。透明的魔法护罩上,又有两颗闪亮的火球飞过,速度不快不慢,既不像三级魔法的火球术,也不像七级魔法的延迟火球术。 兰斯对这东西熟悉极了那是法尔考的火元素丢出来的魔法火球。 轰的一下,地面震动起来,魔法气泡随之迸裂。他们听到灰矮人零星的惨叫声和火球呼啸的声音,像恶魔踏出的脚步,一点一点靠近。 兰斯不须把头探出幻术结界向外张望,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阴魂不散的法尔考又追来了。因为火元素不是物质界的东西,兰斯的幻术对它和法尔考不起作用。 想必法尔考看到兰斯活蹦乱跳的精神体,肺都气炸了吧。 第108章 火焰契约的终结 “是什么?”蕾惊骇的看著火球从头顶飞过,本能的收起了皮鞭,在手腕处凝聚起闪电球来。 “是一个怪物,普通魔法对它没用的。斯克雷大人,你有加速药水吗,我们需要那东西逃命!”兰斯本来担心蕾强出头,给自己带来麻烦,不过蕾的战斗本能足以嗅到对手的危险,不须兰斯提醒了。 蕾点点头,从口袋里取出两只白色的小瓷瓶,将其一交给兰斯。两人喝下加速药水,等魔法的力量流遍全身,便跃出地裂。一群灰矮人逃兵号叫著,连滚带爬的冲过他们身边,看也不看他们一眼。远处有一团炫目的红光正在从地下升起,好像海面初升的旭日。光太强烈,蕾难受的用手背遮住了眼楮,从指缝间远眺。 “大人,那是一个疯狂魔法师,他有一个超强的火元素傀儡……”兰斯正在向蕾说明,却见一尊巨大的燃烧幻象从地平线以下升起,不是火元素僵硬呆板的嘴脸,却是一个老年男子的形象。嘴巴长得大大的,眉眼如在燃烧,整个面孔活像嚎哭的骷髅,但兰斯却能认出那个形象。那是法尔考的样子,看来他的灵魂已到尽头,即将燃尽,只能借火元素的身体苟且偷生。 法尔考的头升起来,下面却没有身体,只剩下状如腐烂斗篷的一团火焰。腐土被火焰炙烤,冒出滚滚黑烟,灰矮人不断从黑烟中逃出来,个个灰头土脸,应了“灰矮人”的名号,也有个别全身著火,一边怪叫一边倒在地上。 蕾整个人都被吓得呆住了。魔族久居地底,对强光本不适应,而蕾的战斗嗅觉这时又起了反作用︰她本能的感到对手强大,绝无胜机,像被毒蛇盯住的青蛙,一时连逃跑的斗志都失去了。 “怎么办,兰斯?”蕾转头看著兰斯,小小的脸孔被火光映得通红,表情茫然而胆怯。 兰斯一把抓住蕾的小手,跟著灰矮人们一起奔跑,把她拉得几乎飞离了地面。“跑!跑!”兰斯大叫道,法尔考恐怕已经看到自己了,没时间再跟这位公主殿下废话。两人还未跑远,一枚火球便准确的击中了他们刚刚站立的地方,冲击波把地面都掀了起来,一个不幸路过那里的灰矮人给抛到了起来,撞在石壁上,坚硬的铠甲并未碎裂,又把那矮人反弹回来,像皮球一样沿著斜坡滚下去。兰斯忙里偷闲的回望了法尔考一眼,那火焰头颅正在疯狂的摇晃著,好似害了头疼病的食人魔,兰斯知道法尔考看见自己了,跑得更快。 法尔考从口中吐出一枚大火球,兰斯警觉的走了个蛇形,结果又有几个布鲁诺矮人遭殃。 法尔考不是靠视觉看人的,他现在已经变成了不完整的精神体碎片,追踪兰斯的精神体。刻骨的仇恨是世界上最好的指向针,兰斯很清楚,不跑到法尔考消失,就无法真正摆脱这个死敌。 兰斯放弃了使用灰色舞步的想法,抓著蕾的小手全力奔跑。两人都是速度一流,又加上加速药水的力量,只怕整个地底再没谁跑得比他俩更快。法尔考的头颅渐渐被落下一段距离,表情愈发气急败坏,那一发接著一发射过来的大火球术也失了准头,不断打在隧道的侧壁上,燃起一团团大火。 兰斯刚刚有点安心,蕾却脚下一软,扑倒在地面上。兰斯连忙回头扶她起来,只见魔族小公主面白如雪,冷汗从小鼻尖一滴滴的落下,嘴唇微微的颤抖著,显然已经跑得脱力。原来蕾的身体尚未长成,速度虽快,耐力却不好,加之紧张心怯,体力已经耗尽了。 兰斯一看,法尔考的头颅又追近了。那法尔考的嘴巴已经撕开,整张脸变成只剩半个颅骨,血从上颌撕裂处流下来,一离开头颅的幻象,就变成一道霹雳般的白炽火焰束打在地面上。强光耀目,兰斯不得不眯起了眼楮。铠甲坚硬的灰矮人被一个个抛向空中,四处乱飞。 看起来,法尔考的生命马上就要走到尽头了,然而蕾的体力也已经耗尽,兰斯带著蕾只怕跑不过法尔考,留在原地,几个人只能同归于尽。 看看身边筋疲力尽的魔族小公主气喘吁吁的样子,兰斯禁不住又心生爱怜,暗骂自己莫名其妙。 兰斯咬咬牙,对蕾说声︰“保重,斯克雷大人!”便冒著纷飞的火星跑向法尔考,蕾不知所措的看著兰斯的背影,一时竟不知如何是好。 加速药水的药效尚存,而灰色舞步的训练也提高了兰斯的敏捷程度,他一路奔跑,踩过无数灰矮人的尸体,有惊无险的冲到法尔考面前。那头颅停止嗥叫,愣愣的瞅著兰斯,不知是忘了他是谁,还是不敢相信他会回头。 兰斯指著法尔考的头颅高喊道︰“法尔考!你这个白痴!你变成这个样子全是自己的错!要怪别人,就该怪瓦勒、桑德拉奇不信任你,怪西米塔尔抢你生意,怎么也恨不到我兰斯头上啊!” 法尔考仅剩一半的头颅也瞪大了眼楮。他的精神体行将燃尽,但即使仅剩一个意识,那也是仇恨兰斯的意识。无能的人从来都是把责任推给别人。而那个被仇恨的对象不是瓦勒或西米塔尔,只能说兰斯倒霉。 兰斯估计法尔考快发飙了,突然起速,穿过淋淋漓漓的火焰雨,从头颅下面跑了过去。这举动极其冒险,但侥幸成功了。兰斯奋力向蕾的反方向奔跑,想把法尔考引走。拼耐力的话,兰斯有信心把法尔考拖到死,假使不然,也可以保护蕾的安全。兰斯再也不想看到又一个女孩子因自己无辜受到伤害了。 那火焰头颅终于明白过来,向兰斯吐出两枚大火球,其中一枚打的很正,但却被教皇亲卫队的山姆和金举著巨石挡住,炸裂开来。教皇亲卫队的小鬼们被逐退回庇护所,暂时不能召唤了。 法尔考嗥叫起来,他的咆哮声是一种纯粹的精神波,震得兰斯脑海中一片混乱。树状的火焰魔法从地下喷发出来,滚烫的熔岩四处漫溢,仿佛一下子坠入地心炼狱。兰斯头也不回的向前跑,把法尔考引离了布鲁诺军的方向。 也不知跑了多久,加速药水的效果到了尽头。而法尔考这时已放弃了用火球远程攻击,头颅贴著地面滑行,如火焰利刃一般切开了地皮,速度越来越快了。兰斯知道两人之间的距离正在缩下,却无法可想,只恨自己为什么不多要两瓶加速药水。正在跑著,脚下突然一空,陷进了一个大洞里。兰斯敏捷的抓住了一侧的岩壁,稳住身子,脚底下凉凉的,似乎踩在水中。 “傻瓜!快点进来!”有人大叫道,不等兰斯看清那人的面目,便一把抓住他的脚踝,把他拽进水中。兰斯的眼前一片白花花的气泡,一时什么也看不见。但隐约感到头上有一团红热的物质飞掠而过,水温骤升,水坑里的水竟瞬间蒸发了一半。 兰斯费力的在水中睁开眼楮,把他拖进水里,救了他一命的那人,却是兽人先知奥博。待要说些什么,却被奥博拦腰抓了起来,又丢出了水面。 法尔考无法看破水层,看来奥博也知道这一点,还早有预谋的在这里挖了个水坑。兰斯还在迷糊著,奥博巨大的身躯已越出水面,带起的水花顿时下了一场细雨。奥博用巨大有力的手掌在兰斯背上重重一拍,大叫︰“跑!跑!” 两人又开始向布鲁诺军营的方向奔跑,那法尔考的头颅折了回来,又在后面狂追。 兰斯冲过刚刚经过的地方,一路回到抛下蕾、向法尔考挑衅之处,只见前方有一个小小的身影,正在向自己招手,不是那迷迷糊糊的魔族小公主又是谁? 兰斯心中暗骂蕾不懂事,冲她一指,对奥博喊道,“抱走!” 蕾居然还在说话︰“侍从!人家的鞋根断了!”被奥博拦腰抱了起来,扛在肩上,尖叫起来,用一双小粉拳在兽人背上使劲捶打。但眼前忽地一亮,抬起头来,正面向法尔考那张越来越凄惨可怕的面孔,吓得一动不动了。 火焰头颅追著这一人、一兽人、一魔族呼啸而过。横七竖八倒在地上的灰矮人的尸体又被翻起来一遍,大多火葬了。 兰斯一行三人沿著萨格拉丝隧道狂奔,几个转折之后,又回到了布鲁诺军的营地。远远望去,营地最中央的空场上站满了灰矮人,大致分成两伙,成对峙之局,似乎正要大打出手。只见其中一边为首的是年迈度尔,另一边则是年迈度尔要兰斯指认诬陷的三个布鲁诺王族成员。双方破口大骂,底下小兵也聒噪不止,场面一片混乱。 原来兰斯一被阿奎罗逼走,年迈度尔的政敌们就带人搜查了兰斯的帐篷,年迈度尔给兰斯的那张画像便给搜了出来。这下,布鲁诺灰矮人的两大势力之争立即从背地里升级到台面上,内乱即将爆发。且不知巨擎鲁克又在何处? 兰斯看了一下,便大致猜到怎么回事。但法尔考正在后面追来,哪有心情理布鲁诺矮人的闲事啊。兰斯和奥博大叫“让路、滚开!”一边把挡路的灰矮人拨到一旁。 年迈度尔和那三个王族成员看到是罪魁兰斯回来了,居然还带著一个绿皮怪物和一个小魔族,十分嚣张的踢打士兵,立刻要围上来修理他。然而,看到跟在兰斯后面的那可怕的东西,年迈度尔看得都傻了。那是什么?难道是太古魔戒传说里提到的炎魔?太巨大了,太耀眼了,太恐怖了!原来这人类杰瑞竟然有如此强悍的帮手!难怪敢在我布鲁诺营中兴风作浪,原来是有恃无恐啊! “让路!滚开!”奥博带头,撞翻了许多灰矮人,使他们从石阶样的广场上一路滚下,兰斯紧跟著跑了过去。 一个灰矮人王族见了这一幕,实在忍无可忍,指著兰斯三人喊道︰“抓住他们!把后面那怪物也一起绑了!” 众灰矮人立刻围上了兰斯和奥博,后面的法尔考见兰斯速度减慢有机可乘,便吐出一颗硕大的火焰炸弹,正落在一群灰矮人中央,顿时炸得血肉横飞。这一下少说也有几十个灰矮人丧命。有个不幸的灰矮人头盔打造得太结实,头盔上的弯角竟然插进一侧岩壁中不断,把那灰矮人挂在上面了。灰矮人的贵族们登时呆立当场。 兰斯抓住时机,踢开身边发愣的灰矮人,高喊道︰“保护国王!保护国王!” 年迈度尔也回过神来,跟著大叫︰“保护国王!保护国王!” 说罢,年迈度尔挥舞手中的密银权杖,咏唱咒语,向法尔考的大脸射出一道苍白如涛的光线。那光线打在法尔考脸上,没有穿过,而是化成无数碎屑簌簌而落,法尔考的去势也为之一顿。这灰矮人的祭司使用的神术不知有何名堂,居然对法尔考有效! 旁边一个年迈度尔的死对头见状,也开始咏唱同一个咒语,但法尔考一发火球吹过来就要了他的小命,那年迈度尔却躲出了十几米,钻到一群灰矮人卫士中去了。 “保护国王!”兰斯带著奥博一起喊,并向法尔考的方向指。其实压根不用他指,一个大火球在幽暗地域横行,只怕瞎眼的穴居人都看得到,更别说灰矮人了。 灰矮人这一种族虽然自私贪婪,但等级观念森严,对王室极其忠诚,且勇敢无畏。最初的惊惧一过,再被兰斯一句“保护国王”所鼓励,立时如潮水一般涌向法尔考,要用人命淹了他。一群一群的灰矮人前赴后继的冲向法尔考,真是可歌可泣,转眼死伤就已过百。兰斯没有时间称赞布鲁诺的战士们勇敢,带著奥博快步跑过军营。 法尔考在布鲁诺军营中发狂的蹂躏了一会儿,也发现情形不对,甩开灰矮人们继续猛追兰斯。年迈度尔不畏风险、排众而出,对著火焰头颅远远的射出两个光球。 “追!”年迈度尔用权杖一指,吼道。无数斧头和飞锤射向火焰头颅,但一靠近它,木制的锤斧柄就燃烧起来,钢铁的部分从火焰头颅穿过,熔成铁水从空中泼落。一门巨型泡植弩箭随之发射,突出的藤蔓更是把火焰一直引了下来,连弩箭本身都炸掉了。 “不要追了,保护陛下要紧。”年迈度尔终于做出了一个英明的决定。 兰斯和奥博冲出了布鲁诺军营,跑进杳无人烟的荒地中。后面的法尔考虽然落得远了,但仍没有放弃追赶,连兰斯都感到累了,羡慕的看著坐在奥博肩上的蕾,魔族少女居然在揉眼楮,样子好像有点困倦。这个年纪的女孩子神经真是大条! 兰斯知道奥博肯定不愿意扛自己,抱怨道︰“该死,它还没燃尽吗!”。 “必须引他消耗能量。我已经跟了他好多天,看得很清楚,那家伙每吐出一个火球,身体就会虚弱一些。”奥博这样说。 兰斯立刻看著奥博诚恳的脸︰“你去做靶子。” 奥博咧开嘴一笑︰“很明显,他只对你有兴趣。” “侍从,本公主命令你去做靶子。”蕾无情的说道,说完还打了个哈欠。 “真后悔救了你。”兰斯低声骂道。 这几个自私的家伙一边斗嘴,相互嘲笑,脚步却没有丝毫放慢。又跑了一阵,法尔考渐渐被落下,眼前的洞窟微明,石壁上隐约泛著水光。兰斯和奥博看见水,都大为兴奋,加快脚步跑过去。眼前是一眼地下潭水,藏在石头地面中间,有一个十米长宽的水面,但潭的对面却是一堵石墙隧道在此处塌方了。 兰斯和奥博相视大笑。法尔考进不得水。看来是天赐机会,要这位疯狂妖术师,火元素的契约者丧命于此了。 蕾揉了揉眼楮,“你们笑什么?侍从?” 奥博一把把蕾丢进水潭里。卡珊德拉的三女儿猝不及防,居然忘记在空中转身,大头朝下的扎进水潭。奥博也跟著跳了下去。不一会,蕾和奥博一先一后从水中探出头,蕾一边呛水,一边抡起皮鞭打奥博,那兽人皮糙肉厚,浑不在意。 “兰斯,都交给你了。你自己惹的麻烦,自己解决。”说完,奥博抓住张牙舞爪的蕾,带著她一起潜入水中。兰斯一个人站在潭边,静等法尔考。 火焰头颅飞了过来,看见兰斯一动不动,便没有吐出火球,放慢速度靠近。此时它的样子已经完全不像人类,只是一团明亮的火焰而已,在火焰中心隐约有另一团小火跳动著,兰斯用自己有限的魔法学识判断,那不是法尔考的灵魂,就是火元素的本质。 兰斯向后退了两步,一只脚帖在水潭边,对法尔考说︰“法尔考,我们得谈谈。” 火球中心的小火向上蹿了一下,果然对兰斯还有意识。 “你沦落到现在这个人不人,傀儡不傀儡的样子,根本不是我的错。”兰斯毫不在意的刺激法尔考道。那火球一下子亮了起来,又开始凝成人脸的模样,似乎想变出一张嘴来跟兰斯对骂。 兰斯耸了耸肩,一撇嘴,说道︰“究其根本,因为你是白痴,法尔考。白痴是治不好的绝症,不会传染,但是会遗传。所以如果你有子孙” 兰斯还想再说下去,法尔考早已暴怒,向兰斯吐出一枚白得像太阳一样的火球。兰斯早有准备,翻身跳进水潭中去了。火球投进水潭中,顿时将大滩潭水变成白汽,一时间将整个地道都弥漫成白色。然而那地下深潭蓄水极多,水面很快又涨回原位。 等白汽散去,兰斯又把头探出水面,说完了刚刚被打断的话︰“如果你有子孙,那真是太残忍了。我劝你赶快参加苦修法师会,听说他们有一种苦修方法,可以保证你白痴的天分从此断绝。” 火球听了兰斯的话,一阵剧烈颤抖,像一颗垂死挣扎的心脏,法尔考痛苦愤怒的面孔居然又出现在兰斯眼前。很明显,法尔考太痛苦了,超度他这样悲惨的灵魂正是牧师本分。 兰斯认真的看著法尔考,表情近乎神圣的垂怜,道︰“真的。” 那大火球嗥叫一声,扎向深深的潭水。兰斯早有准备,竭力钻到水的深处去了。潭水猛的动荡起来,像暴风一样席卷潭底。兰斯竭力的控制身体不要给水流冲走。橙色的火光照亮了整个潭水,给水底的石头都涂上一层绚烂的红色,瑰丽如火神的宫殿。兰斯抬眼望著头顶那渐渐暗淡的光源,知道那个一直追在自己身后的妖术师终于死了,无论在此界,或是火元素所在的彼界,他的生命都已到尽头。 奥博硕大的身躯从兰斯身旁游过,逆流飞向亮光最后消失的地方。兰斯已经很累了,便仰躺著随波逐流,看到奥博游得像一只自由的海豚,消失在一片黑暗。 兰斯心中突然有另一个念头。奥博一定是去找什么了,法尔考留下的某个东西。否则他不会冒著生命危险追踪法尔考这么久。奥博就是奥博,你如果相信他,你一定是疯了。就像那刚刚死掉的法尔考一样。 然而兰斯也知道,无论奥博要的是什么,他都没有办法阻止。任何时候,他想对付奥博,奥博都会知道的。他才是他真正的对手,超越魔法与武技极限的力量,是智慧,是政治。 第109章 重返地上·分道扬镳 兰斯、奥博和蕾从潭底游到了隧道塌方的另一边。奥博泳技惊人,根本像水生动物一样,兰斯越发怀疑奥博常背在背上的破鱼竿是根摆设。而蕾,她居然能在水底呼吸。兰斯本来想关心关心她,在水下帮她换气,结果没能得偿心愿。 虽然有点儿小遗憾,但不管怎么说,能彻底摆脱追命鬼法尔考的纠缠,兰斯的心中一片快慰。 几个人都很累了,布鲁诺矮人在塌方另一侧,不可能追过来,终于能停下来歇口气。 兰斯很愉快的脱掉湿漉漉的破围裙,在空气里晾干身体。而蕾却不敢脱衣服,只能靠魔法火焰慢慢烘干。不过,蕾借著火光加深了对人类男性身体的客观认识,唯一不如意的是关键的地方、蕾充满好奇心的地方却没看到,兰斯守得太严了。 奥博的围裙是用水豹皮做得,抖一抖就全干了。兽人先知从围裙口袋里拿出一块小东西,交给兰斯,竟是一块黄月石。那是纳瓦什的发明,只要将魔法能量注入黄月石,信号就能传递到另一方的纸魔法阵。奥博告诉兰斯,安切洛蒂学究掌握著魔法阵。只要给他发信号,他就能开一扇传送门把大家传回去。奥博就是奥博,早在开始追踪法尔考的时候就把一切都安排好了。连兰斯也不得不承认,在心思缜密方面,自己不是奥博的对手。 兰斯把黄月石握在手心中,不免又想起了纳瓦什。兰斯对纳瓦什始终有亏欠,即使杀法尔考一百次,给纳瓦什报了仇,也不能改变兰斯为了自私的目的把纳瓦什带入死地的罪过。 但是,兰斯对不起的人又何止纳瓦什一个呢。 一道淡蓝色的传送门出现在兰斯面前。 兰斯三人回到迁徙队营地后,安切洛蒂和麦克斯韦便利用同一个传送门回到萨格拉丝隧道。两个学究计划在那里做一个魔法标记,用来给大部队导向。看来兰斯的这番冒险又有了新的意义。 且不说铁锤布朗、可怜盗贼西隆等老友看到兰斯归来有多么欣喜,更高兴的倒是城墙爱德瓦和穴居人、土地精的新生代们。城墙爱德瓦是担心没有兰斯约束,一到地面铁锤布朗就会违约,而那些新生代的孩子们则是出于真诚的爱戴之心。 一时间,“国王归来!国王归来!”的欢呼声响彻了整个队伍,传遍了八脚蜘蛛城镇四通八达的通道。哦,忘了说,八脚蜘蛛镇在兰斯的奇谋面前不堪一击,早已成为地底联合王国的新领地。为了避免走漏风声,所有成年的八脚蜘蛛都被云达部落处死。他们找到了足够土地精们用半年分量的甲球,另收获了五十枚未孵化的八脚蜘蛛卵。联合王国中目前最有学术成就的学究安切洛蒂说,这些八脚蜘蛛的卵不需孵化,只要时日足够,就会自然生出小八脚蜘蛛。一些小土地精自告奋勇,打算承担这些小八脚蜘蛛的教化任务,也许一个月后,地底联合王国就又要增添新成员,国名也将更改为人类、高山矮人、灰矮人、土地精、穴居人、侏儒、兽人、精灵、八脚蜘蛛和猫联合王国。国王当然还是尊贵的兰斯一世咯。 蕾对眼前的奇怪王国感到十分费解,心中充满了问号。可是兰斯心事很多,不想向蕾作解释,便用无数的虫蜜美食诱惑蕾,魔族少女很高兴的堕落了。 安切洛蒂和麦克斯韦回来了,根据新的坐标点修正队伍行进路线。而以胆小道格骑士为首的斥候队又通过同一个传送门,对布鲁诺军进行全面侦查。不久胆小道格骑士回报说,布鲁诺军因为内乱大伤元气,已经向北方的主城撤退,估计不会对迁徙队的行动产生影响。 王国迁徙计划又重新启动,要做的事情多如牛毛,但原本渺茫的希望却一天比一天增大,一些任务完成了,更多的计划提上了日程。兰斯开始切身体会一个大人物所必须面对的乐趣与麻烦。几万人,几万个忠诚的信徒。一个月之后,这些几百个世代久居地底的生命将出现在星落平原的土地上,开始新的生命。 夏菲没有回来。谁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她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子,比很多男人都要坚强,一次伤害不足以打倒夏菲。有朝一日,她或许真的会成为世界上最强的魔法师。兰斯知道,夏菲已经淡出了他的生命。无论她现在是怎样看待自己,都不再重要。她已经变成陌生人,就像以千倍速度变得陌生的纳瓦什。 夏菲是否真的在追求她想要的东西?这已经无从知晓。而兰斯自己,又是否在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呢。这个问题他不敢想。 迁徙队伍从下方分批进入萨格拉丝隧道,凿开了隧道塌方的部分,向隐蔽的德容出口前进,地面一天天近了。 这一天,蕾终于和雅希蕾娜见了面。尽管兰斯早就给蕾打好了预防针,说雅希蕾娜已经失去了记忆,完全不记得蕾了,但魔族对精灵天生有敌意,一看到雅希蕾娜,蕾就忍不住拿起了皮鞭,把雅希蕾娜都吓哭了。兰斯只好把蕾带出了神圣帝国号。蕾出来的时候居然有点恋恋不舍,扯著兰斯的袖子扭动著小肩膀,满脸期望的小女儿情态。 兰斯以为蕾要和雅希蕾娜和好呢,问她︰“要回去王宫里吗?小雅姐姐人很好的。雅希蕾娜也……” “那只动物,那只动物好可爱!”蕾双眼放光,比吃了十个虫蜜薄饼还开心。 “什么动物呀?”兰斯奇怪的问道。动物难道是指麦克斯韦? “白白的、胖胖的,身上长满了柔软的毛,一只眼楮是蓝色的,还有一只,是和人家一样的漂亮绿色!它叫什么名字!快告诉人家!人家好想摸摸它!”蕾撒娇的摇晃兰斯的胳膊。 被蕾亲近兰斯虽然很高兴,但想到亲近的原因,兰斯就又不高兴了。蕾说的当然是咖啡。半年以来,那只可恶的肥猫一直在明里暗里同兰斯展开竞争,想把每个女孩子都从他身边夺走,这次绝不能让它得逞! “斯克雷大人,你有所不知!那动物叫猫,只是看起来可爱,其实无比奸猾。它有著温顺的外表和尖利的爪子,不管你对它怎么好,一不小心它就挠人!”兰斯吓唬蕾说。 蕾一听,却更加高兴了,用两手绞著皮鞭说道︰“是吗?好可爱、好有性格的动物呢!蕾……斯克雷本少爷喜欢!非常喜欢!” 终于,胆小道格骑士和第一批斥候凿开了通往地面厚重的石板门,第一次踏上星落辽阔的大地。那是一个星夜,且不说随风舞动的野草香、虫鸣鸟叫的合唱是如何精彩动人,只那一片无限空阔的天空,那条星月流转的银河,就让这些地底居民开足了眼界。他们几乎想坐在那里看一辈子。 然而几个不解风情的当地地精不幸遇到了斥候队,在队中的小土地精尝试交流失败后,双方展开了搏杀。事实证明,一个用投石索扔甲球的土地精战斗力十分可怕,比灰矮人的斧头有过之而无不及。那些地精死后,被土地精小孩无情的就地解剖做了实验,他们想知道这些地上的亲戚为什么这么笨,脑子里是不是空的。连心狠手辣的城墙爱德瓦都说,麦克斯韦的学究气对这些小孩子影响太大了,这些小东西简直冷血。 第二天白天,兰斯让铁锤布朗带著各个地底种族的一个代表到地面上去,看阳光对他们的影响。事实证明,土地精和灰矮人会陷入较为严重的日盲,穴居人的皮肤会晒破,犀牛虫和地行虫等低等生物则短时间内就会晒死。人类西隆也不幸耀伤了眼楮,想是在地底呆久了,夜视还可以,日视反而不会了。 安切洛蒂和麦克斯韦针对队伍中大多数成员日盲的状况,快速研制出一种黑色无反光的眼镜,给众人戴上。这种眼镜的制作采用了一种称为“墨”的软石材,故称“墨镜”。高山矮人本来没有日盲症,但看到这种墨镜会使佩戴者显得特别有气质,以铁锤布朗为首的爱美矮人也每人配了一副。 一日后,高山矮人与云达矮人的首领向兰斯道别,率领族人踏上赶赴北方晨星高原的旅程。兰斯信誓旦旦的表示,一定说服芬顿国王从北境撤军,铁锤布朗则以熔炉之子的身份再次表达了感谢。不过兰斯觉得铁锤布朗并不怎么相信自己。或许铁锤布朗身体里流的只是冒险家的血,政治对他,不过冒险的借口吧。 这支强悍的矮人联军浩浩荡荡的杀上了荒原。原本在这里横行的各种魔兽被荒脊哨所的魔法阵吸走了不少,剩下不多的魔兽经过这场“矮人浩劫”,几乎绝种。 矮人联军趁夜从德容东方的野径通过,转向温沙东沿进发。德容的昏庸领主特伦特伯爵居然愣是不知道这支军队的经过。 温沙边境的哨兵发现了矮人联军,急忙向温沙堡报警,然而,其时温沙公爵屯兵于阿穆尔方向,与阿穆尔塞弗伯爵的军队遥相对峙,无心理会这支野兵,任他们通过了。 温沙公爵只是从哨兵的口中得知,这支奇怪的矮人军队装备豪华,肤色有黑有白,人人戴著墨黑眼镜。公爵一时兴起,称矮人们为“时髦客人”,在温沙和北境三国一时传为佳话。 当然,矮人们在北方的世纪是很久之后才传到兰斯耳朵里的。送走矮人之后,兰斯让绝大部分的地底居民留在原地,将整个西方荒原挖空,再向德容教区延伸,建成地底联合王国理想的居住地。为了这个计划能准确执行,兰斯将麦克斯韦也留下了,然后他试著说服安切洛蒂也留下,因为他们是学究好搭档。 兰斯先让谢玲和英仙的女战士们离开。他给了她们足够的报酬︰一些珍稀的地底药用植物,一些高档矿石。谢玲对兰斯还是冷眼相对,并不打算表示感谢,而兰斯也不介意,只是说︰“如果英仙冒险者联合会想要我做什么事,请尽管联络我。”言下之意,我有什么需要也会找你们的。 出乎意料的,谢玲等人走后不久,西隆也来向兰斯请辞。兰斯很想留西隆在身边,但西隆却要去照顾他那些邪盾盗贼团的兄弟。兰斯无奈,只好与西隆约定,当他去代西隆照顾那些逃兵兄弟的时候,西隆要回到他身边。西隆点了点头,就消失在黑暗中。 兰斯找来了安切洛蒂,问他的想法︰“安切洛蒂先生,分别在即,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 安切洛蒂无奈的笑了。索多玛研管会没了,还冒出一个英仙冒险者联合会,做老雇佣兵联合会的竞争对手,想必人家不会喜欢自己这个老头子回去吧。“也许我可以回阿穆尔的普雷斯顿。那里毕竟是我的母校。你别看我这样子,我也有个教授职称呢。” 兰斯郑重的邀请安切洛蒂道︰“我希望你能留下,安切洛蒂先生。纳瓦什对你的学识一向敬重。这里需要你,这个新王国。你在这里能做的远比在普雷斯顿能做的多得多。” “是啊。纳瓦什也会这样想。”老学究的笑容有些茫远。兰斯或许不是他期待的那种统治者,但他强而有力,而且纳瓦什的友谊和纳瓦什的死把他和兰斯连在一起了。兰斯很清楚这一点。并且,安切洛蒂知道太多纳瓦什知道的东西,兰斯又怎么会任他离开。 莱森格执意要跟随兰斯,兰斯自然答应。莱森格厨艺不错,可以改善德容教区的食堂,况且现在住在德容的魔法师也不少,莱森格不会缺少同伴的友谊。兰斯让莱森格一个人先回德容,向艾莉莎小姐和鲍利报告自己回来了,然后去小侏儒的住处探访。 送走了这些人后,兰斯进入神圣帝国号科魔机,亲自将科魔机驶出地底。神圣帝国号金色的机身从疏松的土壤中破土而出,脚下是几万名举著各种工具、高喊万岁的臣民,头顶是血红的晚霞之光。 那些地底的居民,将在这介于地底与地上的世界开始新生。他们将发挥出埋藏了几千个世代的潜力。少数穴居人已经学会了初级治愈神术,可以想像,若干年后,兰斯就将拥有几万名不会讲话的牧师。而土地精的潜力更是无穷无尽,连旧神都不知道他们的极限在那里。那些地底的虫类和植物,那些未孵化的八脚蜘蛛,还有那些已经在人类世界边缘生活了半年的小侏儒们。兰斯已经拥有了一个地地道道的王国。 不只如此,他还是一个日益壮大的教区的主人,他是第一富城艾哈迈盗贼行会的合作伙伴,他是芬顿所有魔法师的朋友,是黑衣法师会的恩人,是蝎尾飞狮骑士团和邪盾盗贼团的盟友,是高山熔炉部落和云达灰矮人部落的盟友,是新生的英仙佣兵联合会的缔造者之一。自然咯,他还是神秘的西方常春国大贵族世家子弟,也是某个神秘的魔法家族传人,是备受瞩目的社交界新星。 曾经,兰斯头上所有的光环都是假的,现在他的身份也大多是假的,但对他的任一个盟友而言,他代表的都是与他有关的所有其它势力的总和。当许多或坚韧或脆弱的关系线结成一张关系网,一个真正的政治实体也就诞生了,再也难以消灭。即使瓦勒这样的强者也无法抹杀。 兰斯控制著金蚂蚁升上荒原上空,披著夕阳神圣的光芒君临大地。除了他的臣民们,那些被吓怕了的土生魔兽也纷纷从藏身的洞穴和岩石中抬起头仰视著空中的庞然大物。四千年后,太古文明的奇迹再一次翱翔在星棋大地上空。 兰斯在荒原上翱翔了几个来回,直到最后的阳光消失于苍白的地平线,天空露出些许星芒,才缓缓降落在地面上。他让几个最早适应阳光的土地精擦洗神圣帝国号,又把雅希蕾娜,小雅和蕾三个女孩子都各自安顿好,然后一个人走向荒野。荒野尽头有一个孤独的背影,在天空上时兰斯就注意到了。他知道他在等他,那个亦敌亦友的人,和他一样充满恶魔智慧的人,奥博。 兽人巨大的后背有些微驼,显得有些老迈。兰斯走近奥博,默默的站著,等奥博回头。距离近了,他才感到奥博的姿势很奇怪,好像抱著什么东西。奥博回过身来,面对兰斯,露出了他那个熟悉的丑陋微笑,让兰斯看到他怀里的东西︰一只蜥蜴样的小生物,浑身生著像夕阳一样美的鳞片,一双小翅膀,长长的尾巴和长长的脖颈,他正在安睡著,是一条幼生红龙。龙如此美丽,根本不像这个世界该有的生灵,兰斯不禁惊叹出声。 “他就是萨格拉丝?”兰斯问奥博道。 “是的。看来你早就猜到了。”奥博用他粗糙的手掌轻轻抚摸龙的脖颈,脸上竟满是慈爱的神色。龙的皮肤微微起伏,每一次呼吸,都从口鼻中喷出淡淡的青烟。 “不,我只是猜测他没有死。萨格拉丝是一条远古巨龙,即使把他的身体完全毁灭,他也能做许多事。” 奥博点了点头,回忆道︰“我听到了他的呼唤,于是我来到巨龙山脉,解开了侏儒的谜题。我进入隧道下最深的地底,找到了巨龙。但他沉睡得太久了,已成一具巨大的尸骸。我在他的角中找到了重生的龙蛋。我感受到藏在里面的生命,他在召唤我,他要复生。” “但是他需要许多力量。他需要吃掉无数的精神体,才能造就一个小小的身体。”兰斯替奥博说道。“最佳的选择是侏儒城,太古文明的奇迹造物,复合智能脑莫和比力。那是古代文明的智慧结晶,也是一个近乎神的存在。但萨格拉丝诱惑了它,使它崩溃了。不过,莫和比力也没有完全输掉。它用自毁的方式阻止萨格拉丝吸收精神能量。” “你知道得很多,兰斯,如果我不是了解你,我真以为你也能听到龙的声音。”奥博赞许的道。奥博对兰斯的欣赏是发自心底,正如兰斯对奥博的恐惧。“龙得到的能量不足以重生,只够他形成一个肉体,他连敲破蛋壳的力量都没有,更别提长大、重新获得力量了。但龙也预计到这一切,所以他有一个备用计划,足够他能够完成最基本的复活。” “让我想想……”兰斯伸手止住奥博,不让他说出答案,“是法尔考。是法尔考的火元素。他投入水中,那火元素却没有完全毁掉,变成无主的纯能量,也许是某种结晶。你靠那个使龙破壳而出。” “是的。是法尔考。所以我一直跟踪他,我希望我能打败他,但是不能,他只对你一人执著。只有倚靠你,倚靠兰斯的魔力我才能得到火元素结晶。你是不是后悔了呢?” “不。没有你的计划,我同样无法杀死法尔考。那个潭水,那里的地形你早就研究过对吧?我承认我没有足够的勇气面对法尔考,所以我想不出那个诡计。” “是他逼得你太急了,兰斯。我们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兰斯点了点头。他想问问奥博关于贾拉索的事,想知道那是否全是萨格拉丝的计划,雅希蕾娜的痛苦、银月城的大秘密,魔王石、未来的日记本,神的记忆。但是兰斯意识到,奥博并没有提到龙的这个计划,可能龙并没有告诉奥博,自己也不该多此一举。 “最后一个问题。”兰斯问道,“龙为什么不杀死我们?我知道他是在最近几天才孵化的,但他是太古龙神,只需要一个意念就能做到吧?” “他尝试了,兰斯,他尝试了。”奥博低下头,仔细的看著龙翅膀上的每个鳞片,好像要从鳞片的缝隙间寻找答案。“可是他做不到。一个来自未来的新的神阻止了他。那个神是不该存在的,因为如果她存在,证明萨格拉丝的计划失败了。这使他非常绝望,再一次陷入沉睡中。他想在冥思中找到答案。” “但未来已注定如果萨格拉丝说的是真的。”兰斯用平静的表情掩盖心底的惊讶。神的力量真的可以跨越过去未来吗?如果是真的,那自己这个蔑视神的教皇又算什么? “不。萨格拉丝认为,只要他抢在那个新神成为神之前,自己先取得跨越时光的力量,他就能阻止她的出现。因为从萨格拉丝的时代到达过去总是比那个未来神的时代要快五年,他可以利用这五年做任何事情,比如杀死你,来改变一切。” “好吧。你最好祈祷他能成功,奥博。但是,你要向谁祈祷呢?”兰斯笑了,嘲弄的看著兽人。 “和你一样,兰斯。”兽人用指尖轻轻碰触龙后颈的逆鳞,像是在试探龙有没有真正睡熟。其实他和兰斯两个人都知道,这种试探是多余的,龙在幼生期并没有真正的智能,此刻的萨格拉丝只是一只动物,一只杀不死的动物而已,但无论如何,要说出忤逆神的话,总需要更多的勇气。 “我向自己祈祷。我不是神手掌中的玩具。” 奥博抱著熟睡的幼龙起身,走向南方。那里是奥博祖辈世代居住的地方,赤海丘陵,力量与野性之地。奥博会带给它智慧。 奥博走了,解决了几个谜题,却留下更多的疑问。兰斯莫名其妙的又欠了某个未来神的人情,但既然是神的人情,担忧思虑也没有用,事到临头再应变吧。 兰斯一个人回到神圣帝国号的时候,雅希蕾娜和小雅正在掀翻科魔机里所有的家具,还用安切洛蒂的拐杖向桌案下够不到的地方捅。雅希蕾娜用双手合成喇叭性状,冲著桌子下面喊︰“咖啡!你在里面吗?快出来呀!” “猫丢了吗?”兰斯问小雅。心里感到难抑的愉快。那讨厌的猫,一定是蹿到外面的荒野中去了吧?终于能摆脱它了。当时怎么会发神经的收养了它呢…… “没有。咖啡就是躲到哪里玩去了!”小雅这样回答。 雅希蕾娜听到兰斯的话,回头看著兰斯,大眼楮里很快有泪光浮现,“哥哥,咖啡真的丢了吗?” 兰斯谨慎的说道︰“大概跑到荒野里去了。猫都是野性的,不要为它担心。” “咖啡走了吗?”雅希蕾娜肩膀抽了两下,马上就要哭了,“咖啡不喜欢雅希蕾娜吗?” 小雅急忙抱著雅希蕾娜肩膀安慰她︰“不会的!咖啡一定是贪玩!我们再找找它就自己出来了!呜呜……咖啡……”自己哭了起来。 看著两个小妹妹难过的样子,兰斯十分心疼,赶紧过去搂住她俩。但一想到那只讨厌的猫走了,再也不用看到它那种轻蔑的表情,再也不用跟它争夺女孩子们的亲密权,不用享受它隐蔽的利爪按摩,兰斯实在难过不起来。 兰斯抬头望著科魔机主能量水晶球上空荡的荒原影像,心中不禁想道︰今后再也不会和那只猫碰面了吧。不管怎么说,这也是回到地上的第一个收获。 第110章 暗流涌动 秋日的阳光透过笨拙的格子窗,照在旧得有点朽烂的桌案上,桌面上空空的,只有袖子拂过灰尘留下的痕迹,地上一叠一叠的文书扔得乱七八糟,椅子上站著一个高大、健美的年轻女孩,用手指抓著自己栗色大卷的头发,表情抓狂。 这里是圣神教德容地下教会的办公室,而女孩是代理主教之职的艾哈迈退休圣骑士肯特之女,艾莉莎小姐。 这位艾莉莎小姐,本是作为战士被培养长大,对使用弓箭有相当造诣。她性情刚烈,敢爱敢恨,为了追求心爱的人私自离开家乡。天随人愿,艾莉莎小姐现在和她所爱的鲍利在一起,但她所付出的高昂代价,令她一天比一天质疑自己的选择。 艾莉莎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会从事文书工作,更做上了教会的代理主教,每天要管的事情多如牛毛。而自己居然能勉力为之,更不知是幸运或大不幸! 也许当时没有离开艾哈迈,只是远远的惦念著鲍利会更好?艾莉莎小姐看著满地的文书每一张都代表一大堆烦琐工作不由得这样想。 一切的根源,在于鲍利交友不慎,认识了一个名叫兰斯的坏朋友。那兰斯容貌俊秀,气质非凡,但却是个好吃懒做、贪图安逸的小人。艾莉莎一早就看出兰斯恶劣的品性,却苦于鲍利与那兰斯友情深厚,又是个负责之人,无法劝鲍利弃兰斯而去,只好陪鲍利一起帮助兰斯,做了免费的劳工。 圣神无眼,或者,是兰斯太具备欺骗性,连真神也不能幸免,那兰斯居然是星落平原上最后一位有神力的牧师。他凭著臭名昭著的艾哈迈盗贼行会,加上巧舌如簧、毫无廉耻的欺诈,说服德容商会出资兴建地下教会,再辅之以治疗神术的广告效应,一个小小的地方教会便躲过了禁令的浩劫,渐渐发展起来。 做完了初期工作后,兰斯便带著两个对他死心塌地的小女孩说起那两个漂亮女孩,一看就是绝顶的美人坯子,竟粘兰斯粘得那么紧,艾莉莎真替她们不值,为什么这世上总有单纯的女孩子被男人的外表欺骗呢跟著德容商会副会长潘帕奇一道,登上豪华客船金鲨号旅行去了,而把教会的烂摊子交给鲍利和艾莉莎管,且一走就是半年多,这不是欺负鲍利老实是什么?要知道,鲍利连圣神教的信徒都不是!世上哪有这样不负责的人! 问了潘帕奇,他却说兰斯到阿穆尔玩去了!真让人伤心。不过,潘帕奇答应给德容教会加大投资,为教民提供工作机会,多少给艾莉莎解决了点麻烦。 过了不久,兰斯的邪恶宠物,一只名叫亮羽的魔族黑鸠派回来了,主动担任教会的药师。牧师不在,教会里的病人无人救治,亮羽来的可谓雪中送炭。 然而,那鸟跟它主人品性一致,都是既奸且懒,一有机会就去勾引德容郡内的雌性鸟类,搞得教会办公室房檐上每晚都有雌鸟打架,吵得人难以入眠。要不是教会必须靠那坏鸟治疗病人,艾莉莎真想把它活活掐死。 又过了两个月,一群魔法师和几百个地下侏儒也来到了德容,要求加入教会中。这次来的都非等闲之辈,更有一些来头很大的,如名扬芬顿北方的黑衣法师会会长克鲁索。克鲁索带来了兰斯的消息,说兰斯大人正在巨龙山脉下挖掘宝藏。艾莉莎根本不信,懒得搭理,不知道这些魔法师怎么跟小女孩一样爱兰斯,说话也一样颠三倒四没有逻辑。 魔法师的到来极大的提高了教会的声誉,使得德容教会声名大震,艾哈迈地区每天有信徒慕名而来,德容新教会蒸蒸日上,艾莉莎的工作量也每日翻番。要知道那些魔法师做不得粗活,在德容根本吃白食一样,若不是德容商会愿意增加善款数额,艾莉莎还真不知怎么养活这许多人呢。 那时艾莉莎每天想著,国王对圣神教的禁令尚未解除,德容教会如此作大,迟早会遭到宪兵查封。眼看那群魔法师对兰斯忠心无比,宪兵来了只怕要出大乱子,不免忧心忡忡。直到有一天,德容郡特伦特伯爵的佷子,也是伯爵第一顺位继承人,一个叫丘鲁尼利的外表粗豪的年轻人来到教会,拜访了艾莉莎。 那丘鲁尼利一上来就自称兰斯的挚友,拍著胸脯保证德容教区的安全,说如果有那个不识相的宪兵队赶来找碴,尽管通知自己,一定让那些不识相的宪兵去码头渔场喂骨卡鱼,临走扔下一大袋金币做孝敬,还说德容码头骨卡鱼渔场的开业有兰斯一半功劳,每年收获季节都会给教会提成。 丘鲁尼利走后不久,特伦特伯爵又派人送了一份钱过来,要求委托教会到西方的常春国购买奢侈品,越昂贵的越好,不管花了多少钱,教会再拿一成金币作代理费用。 经历得多了,艾莉莎见怪不怪,来送钱的就接,来入教的就注册。反正兰斯有魅力,天下无敌,无人可幸免的,教会只管在后面接钱好了,不会饿死的。 艾莉莎最烦恼的只有一样︰鲍利。德容教会中,艾莉莎主内,鲍利主外,另有魔法师和原德容圣神教隐修会的一些成员帮忙。随著教区日渐增大,鲍利也跑的越来越远。最近一个月来,鲍利每天在外面奔波,几乎不回教会办公室了!这可让艾莉莎吃不消,又是思恋又是心疼,想让鲍利放手,鲍利又是个极有责任心的男人,不可能偷懒逃避责任。但两人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就少了! 同时,教会越大,麻烦事越多。一些流言在教民中流传,说黑鸠是魔族的使者,有人吃了黑鸠的药方死了!德容商会副会长潘帕奇的独生女生了重病,奄奄一息,只有牧师的神术能够救活她,但牧师又在哪里?城郊那些精力过剩的小侏儒四处流窜,惹得本地镇民不得安生!还有,德容边界处一个小村庄受到土匪袭击,要求教会提供保护!……真是令艾莉莎不厌其烦!尤其是土匪那件事,鲍利居然不带魔法师自己去了村庄,这也太危险了! 另一方面,芬顿国内的大事也影响到小教区的未来,鲍利不懂政治,艾莉莎却不能不关心。 夏天将近时,芬顿出了一件大事,老国王安德雷德五世突然驾崩。第二天,阿穆尔的塞弗伯爵便突然出兵,占领了阿穆尔与温沙交界处一个亲温沙的男爵的领地,温沙公爵立刻调大军于边境,与阿穆尔军遥相对峙。芬顿的政局一下子变得非常不稳。 艾莉莎本以为,这是两个王子,西德尼和托雷争夺王座战争的开始。但不久后便有消息,说国王去世时,二王子托雷居然在艾哈迈玩耍,因此大王子西德尼毫无阻力的即位,成为芬顿王家第三位西德尼王。不只如此,西德尼还封托雷为芬顿第二骑士团副团长,要他赶快去骑士团赴任。 艾莉莎曾听父亲肯特与友人谈论政局,知道芬顿国内南北贵族向来互有龌龊,两个王子之争背后便是两个贵族集团之争。西德尼三世登基,则支持西德尼的以温沙为首的北方贵族,必然趁机打压以艾哈迈为首的南方贵族,后者若不肯就范,乱世则不可避免。 艾莉莎意识到,芬顿正站在一个危险的十字路口,到处是暗流涌动。只要有一丝火星都可能点起战火,把整个星落平原烧尽,德容的小教区又怎能幸免?虽然艾莉莎对教会的大主教诸多不满,但教会是自己和鲍利两人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也有很多善良的人们,眼看生活日渐好转,如果被卷进战争里,可就什么都完了! 但是,该何去何从,艾莉莎也没有主意。去年她还是个贴在爸爸身边的大龄待嫁女,说是了解政治,也不过停留在雾里看花的程度罢了。就在艾莉莎茫然之时,一位正在德容游历的前枢密官,奥尔森爵士来到教区,请求担任顾问一职。 这位老奥尔森爵士是温沙公爵的堂弟,不禁服役宫廷,也曾在第四骑士团任职多年,前圣骑士肯特也对奥尔森大加赞赏,称他为地地道道的芬顿政治地图。 这位政治地图居然肯来帮助自己,真令艾莉莎又是感激又是惊讶。感激的是教区终于有了自己的指路明灯,惊讶的是奥尔森爵士不去温沙帮自己亲族,却屈就来小小的德容,实在令人不解。 艾莉莎还没有提出心中的疑问,老奥尔森爵士便报出了原因;他说他在金鲨号上结识了以杰瑞之名行走的兰斯,两人成了忘年交。查知兰斯的真身份后,值此动荡之际来到德容,只因对兰斯感兴趣,想看看兰斯的走向。 艾莉莎心里说,得,原来兰斯的魅力对年过六旬的老年政治家也管用啊。 老奥尔森爵士告诉艾莉莎,二王子托雷已经由艾哈迈直接到第四骑士团赴任去了,甚至没有回圣心城拜祭老国王。听到这个消息,艾莉莎顿时心安了不少。老奥尔森让艾莉莎谈谈自己对未来政局的看法,艾莉莎据实而言,道︰“二王子既然服输,南方贵族就没有出兵的理由了。况且温沙的军力本就强于艾哈迈,克兰希曼镇守边境,想必不会介入争端。要南方贵族出兵,只怕他们也不敢。倒是阿穆尔占的一块领土,我看西德尼三世为了国家稳定,会劝服温沙公爵放过此事。” 老奥尔森微笑道︰“托雷王子是个聪明人。他选择最好的办法避开他哥哥,这样就不会有人借他的名头争权。不过,你对三大领主的实力判断有误,艾莉莎小姐。温沙虽强,两位南方大领主也并非势弱。首先白山之役后,兽人已经无法攻击我境。希曼公爵大可以派兵国内。而艾哈迈虽然无兵,他却有钱有地,还有一位国色天香的女儿。第二骑士团团长菲尔南,人称荒原公爵,他的领土在东方沿海,是一大片荒地,不过他手中却有兵权,还有一位卓绝的佷儿。” 艾莉莎惊道︰“你说艾哈迈会和荒原公爵联姻?”艾莉莎当然记得那位艾哈迈的女儿,她更知道兰斯跟那位小姐之间有些不清不楚的暧昧关系。如果兰斯知道这件事,只怕他会采取极端的手段,德容教区也就危险了! 奥尔森可不知道兰斯跟夏尔蒂娜的关系,答道︰“正是。如艾哈迈与荒原公爵联合,他们的实力不但不会弱于温沙和克兰,还会远远胜之,打仗是要钱的,艾哈迈的财力不可低估。哈,什么叫倾国倾城?艾哈迈的女儿就是!事实上,那位侯爵千金已经动身赶往圣心城。而佛朗兹子爵在北境立了奇功,并继承了叔叔的圣剑,在骑士团中声名鹊起,已经取代了老公爵的位置,不日也将返回圣心城。很显然,两个年轻人想要给新王带来登基后第一件喜事。” “结、结婚吗?”说到结婚两个字,艾莉莎的嘴就有点结巴了。艾莉莎最近也常考虑兰斯回来后让他主持一场婚礼。 “订婚就足够了。葛朗台家族是千年世家,嫁女儿这等大事,万无草率之理。但时局动荡,侯爵又不可能亲自北上。多半是订婚仪式。”老奥尔森想起兰斯这位假商人、真牧师,不免又是一笑︰“到时候,只怕还要从德容搬一位牧师去主持订婚式呢!” 艾莉莎可不以为然。国内只剩一位牧师是不错,但若把那位牧师调去了,别说举行订婚式,先举行一场决斗吧。不,那牧师是不会跟人决斗的,佛朗兹子爵多半意外身死。当然,这种想法是不能跟奥尔森说的。“好吧,就像你所说的,艾哈迈与荒原公爵联姻,取得兵力,但二王子已经服输了,艾哈迈和克兰始终出师无名呀。要打温沙,必先途经圣心城,难道他们敢在国王地界动兵不成!” 奥尔森轻叹一声,笑著望向艾莉莎,不说话。艾莉莎给奥尔森看得心里有些发毛,不知他在想些什么。但她忽然间注意到,老奥尔森爵士袖口上有一个漂亮的纹花,隐约是白树与飞狮,触动了她心中的一个想法。这想法太可怕了,令人不寒而栗,艾莉莎再怎么鼓足勇气也无法说出口。 老奥尔森顺著艾莉莎的目光看了看,知道她看见了什么,笑著把手臂微曲,使袖口的纹花落在阳光的光柱中。沐浴著阳光的发亮的灰尘在白树、飞狮图案上飞舞,仿佛是那图案放出的光彩。 “你看到它了,艾莉莎小姐?是的,这是联盟王家的旗帜,芬顿所有的千年世家都曾立誓效忠于它。克兰、温沙、艾哈迈、阿穆尔莫不如此。而芬顿建国,还不满千年啊。” 艾莉莎突然明白了,老国王的去世有著特别的意义。也许安德雷德五世在芬顿王家史上并不是一位出众的明君或庸主,他生平所做的大事莫过于白山战役大胜,安德雷德五世一生的所有作为,并没有让王家的统治力过分的增强或削弱,然而各大贵族的实力积累,却在一千年的时间里达到了一个临界点,芬顿三大领主每个家族的力量都与王家相当,这使得芬顿王家的地位处于一种尴尬局面。而恰恰在这个时候,神迹消隐了,人民失去信仰,王家两大骑士团之一北上,老国王驾崩,权力结构更替……艾莉莎几乎不敢再想下去。 “封禁圣神教是错的。让牧师们四处活动,才能把渎神的罪名真正扣在他们头上,因为他们无法像以往那样用神术治疗。现在人民都认为,牧师无罪,渎神的是国王,所以国王死了。芬顿王家已失去人民的爱戴。因此,不管两个王子如何如何,每个大贵族都有时机揭竿而起。他们不需要借口。名目这东西,从来没有用,有用的只是人心。人心所向,挡者披靡。” 说著,老奥尔森拿出一张勾勾抹抹的地图,放在桌案上,桌子上的文书之前都给艾莉莎踢到地上,省了很多功夫。 “你将会看到,艾莉莎小姐,”老奥尔森用指节压著地图卷曲的一角说︰“所有的千年贵族都将佩戴起白树飞狮的旗号,各自拥戴一位新王,说是联盟王国的继承人,而芬顿家的王族将冠以伪王称号。佣兵组织和西方五国、北方三国的势力也将介入芬顿,加入到这一场混战中。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没有什么大义可言。眼下,阿穆尔的塞弗伯爵已经第一个动手了。因为阿穆尔的位置太尴尬,位于三大领主中间。并且它还是芬顿主要的铁矿区和学术圣地。世人都说塞弗伯爵胆小怯懦,看来却不是那么回事。阿穆尔也打算大展身手呢。而圣心城,因为无兵,地界也小,已经被架空了。” “那么,其它家族在等什么呢?”艾莉莎不解的问奥尔森,“既然迟早要打仗,先下手为强,不是吗?再说现在打的话,对手里有兵的两家,温沙和克兰比较有利。尤其克兰,温沙还有阿穆尔挡著,克兰身边就只有富裕的艾哈迈,克兰为什么不攻击艾哈迈呢?” “别小看雇佣兵。艾哈迈的兵不多,但它的雇佣兵可不少,足够撑一段时间。”老奥尔森指著地图上芬顿国境的东沿,说︰“荒原公爵得到风声,会从这一条道路绕过温沙,赶赴艾哈迈,克兰很难在他赶到之前拿下艾哈迈。” “但先下手仍然有优势。如果让菲尔南的军队到了艾哈迈,情况不是更糟吗?”艾莉莎不解的看著老奥尔森,提出了一个好问题。 “问题是,温沙那边没有动静。如果温沙和阿穆尔之间达成某种协议,阿穆尔后顾无忧,它必然和艾哈迈结盟,合力攻击克兰,唇亡齿寒,艾哈迈倒了,克兰就会攻打阿穆尔,这是很简单的道理。” “所以克兰在等温沙和阿穆尔开战?他们会先打起来吗?温沙势大,既然大家迟早都是敌人,他为何不先打呢?反正温沙一开战克兰和艾哈迈就会开战,相互削弱,而阿穆尔不是温沙的对手!” “温沙的情况和克兰很像。你看看这里,艾莉莎小姐。”老奥尔森指著北境,那里有一条绿色的箭头,横过北方三国,指向晨星高原,“这是第二骑士团现在的位置,如前所述,我们已经把第二骑士团划归艾哈迈势力,而第二骑士团现在的位置,是在温沙后方。如果温沙对阿穆尔开战,则阿穆尔必与艾哈迈结盟,这样第二骑士团就从后面夹击温沙,那时即使是温沙也很难承受!” “天啊!所有人都是敌人!而且相互套住了!”艾莉莎忍不住又用双手使劲抓头发。 “是啊。局势非常微妙。所以大家都在等,看是否有有利于自己的转机,或者,有害于自己的转机。而那个转机,最有可能出现在艾哈迈的女儿和新的圣骑士佛朗兹子爵在圣心城相逢之时。新王西德尼三世眼光短浅,身边又都是阿谀奉承之辈,很难看懂当前局势。此刻的圣心城,想必还是一片歌舞升平吧。”老奥尔森爵士曾在宫廷服役几年,差一点做了两个王子的老师。他对西德尼三世十分了解,这位芬顿新国王看似聪明、实则愚蠢,还特别有自信。在这场宏大的权力漩涡中,西德尼三世究竟能做些什么呢? “我不懂!奥尔森爵士!别的领主会破坏艾哈迈和荒原公爵家族联姻吗?” “这是当然的!”老奥尔森斩钉截铁的说,“不只如此,他们还会试探葛朗台侯爵真正的想法,试探他屈服的底限。要知道,如果众贵族打著白树飞狮的旗号起事,那菲尔南这个芬顿时代的草头贵族就不被承认了,夏尔蒂娜与佛朗兹结婚,也变成屈尊下嫁,门不当户不对。所有千年世家都有理由认为,自己家的儿子更有资格迎娶夏尔蒂娜!而且老葛朗台侯爵怕妻子、宠女儿也是宇内闻名,不排除会有一个青年贵族征服了夏尔蒂娜,进而从佛朗兹子爵手中横刀夺爱!从这个角度来讲,艾哈迈在这场权力斗争中一开始就占有很大的优势。无论哪个大势力得到艾哈迈的财力,都是立于不败之地呀。” “全国所有未婚的千年贵族都要竞争夏尔蒂娜小姐吗?”艾莉莎吃惊的说。她毕竟是女性,比起政治斗争,更喜欢了解感情纠纷以及相关的一切。 “只要有实力!可以想像,那将是一场芬顿国内全体青年才俊热情参与的盛会!魔法武技,相貌气质,究竟如何才能获得侯爵千金的垂青?众人必然会各展其才,明争暗斗,花样百出。为情决斗,在圣心城是合法的。只怕到时,圣心城一个星期内决斗次数比一百年还多!更不能排除会有人挑战规则,直接对夏尔蒂娜本人下手,温沙就有此可能!我那霍华德哥哥只有独女伊丽莎白,总不可能让两个女孩子成亲吧?”说到伊丽莎白,老奥尔森不禁遐想连篇,乖的那一个伊丽莎白比夏尔蒂娜温柔,而凶的那一个,可是比不少男人还强势的。如果伊丽莎白是男的,竞争力还真是强得可怕!“也不排除有外国王子参加的可能呢!我敢说,西德尼三世若不是已经成婚,恐怕也要参上一脚!啊,可惜我年纪大了,不然也真想凑个热闹呢!” “我已经完全晕了,爵士!”艾莉莎叫道,“这些事情你还是等兰斯回来再跟他说吧!虽然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回来!”想必兰斯也很乐于参加那个夏尔蒂娜招亲大会! 老奥尔森还没答话,房间里突然出现一个魔法传送门,一个黑衣法师从里面大步流星的冲出来,却是黑衣法师会的首领克鲁索。 克鲁索脚跟还没站稳,就激动的冲著艾莉莎大喊道︰“大人回来了!兰斯大人回来了!” 第111章 主教归来 回到地面,整天心情舒畅的晒太阳的兰斯,一想到将要进入阔别已久的德容教区,却犯起愁来。 兰斯琢磨著,自己离开半年有余,现在政局又动荡,德容教区肯定麻烦多多。解决麻烦要花一半精力,另一半还要用来对付艾莉莎。那女孩子能力是有,但人家爱的是鲍利,帮自己是勉为其难,满腹牢骚。自己把摊子扔了这么久,艾莉莎只怕已经暴走了吧?可惜巨龙宝藏那把魔法巨剑没拿出来,否则若送给鲍利,艾莉莎肯定心花怒放,既往不咎。唉,可惜呀可惜…… 此外,回到教区之前,还有一件必须先处理的麻烦事,那就是魔族小公主蕾。 蕾进入联合王国队伍后,看到几万人对兰斯顶礼膜拜的阵势,早已怀疑他的身份不可能是佣兵和牧师那么简单,要不是沉迷于虫蜜薄饼和各种糖果的美味无法自拔,蕾早就跟兰斯问个明白了。 兰斯要回教区,蕾要是跟来了,肯定发现他是德容教区的主教,而非什么流亡牧师,蕾是魔族,对人命本来看得很淡,岂能容忍有人骗她,只怕立刻就要翻脸杀人了。而荒原离德容教区不过几十里,把蕾留在荒原,没个人看著她,兰斯也不能放心。 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把蕾抓起来,找个地方锁起来,虽然辜负了蕾对自己的信任,也是无可奈何。兰斯想起,德容圣神教隐修会的小教堂有一个隐蔽的地下室,不如把蕾先放在那里,慢慢养著。只要在地下室里堆满了棒棒糖,蕾也未必会不高兴。反正她是地底人,住地下室没有什么不好的。 兰斯让麦克斯韦弄了一瓶迷药出来,掺在虫蜜里喂给蕾吃。卡珊德拉家的三女儿吃得津津有味,不一会就昏倒了。这时,教区的几个魔法师来拜见兰斯,兰斯就让他们把蕾带走,先藏起来,等自己回去再做处理。 蕾虽是魔族,但也是个单纯的少女,兰斯拐她的时候心里也是有负罪感的。拐带少女这件事须得瞒著鲍利和艾莉莎,更不要提还把少女偷偷养起来。 魔法师们带蕾走后,兰斯开著那台小科魔机,带著小雅和雅希蕾娜飞回了德容。 科魔机进入市区便压低了高度,沿著大道前进。闻讯而来的教民们、魔法师们、侏儒们还有一些德容商界和政界人士夹道欢迎,高呼兰斯的名字,一些虔诚的人甚至拜倒在地,向科魔机磕头。 但是,在欢呼的人群中间,也有几个不和谐的音符。一些德容宪兵拦住了一伙平民穿著的人,那些人多是抱著肩膀站著,对科魔机怒目而视。兰斯看到就一阵心烦。 经过地底的锻炼,现在的兰斯比之从前只有更坏,对人命也不太在乎了。看到反对者他只想解决试试,不行就将对方抹杀掉。一方面兰斯的眼里只相信未经世事,天真可爱的女孩子,对这些世俗人本无好感,另一方面,兰斯的身份地位有变,已经从一个逃亡者变成有地位有身份的大人物,也不容许逃避问题。 兰斯正在想那些人的问题,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出现在脑海中︰“主人!你回来了!这可太好了!亮羽一直在等你!”原来是兰斯的魔宠黑鸠。 兰斯和黑鸠心意相通,立刻感觉到黑鸠心中的烦躁,只是看不到它在哪里躲藏著︰“出了什么事,亮羽?” “看到那边的几个农夫没有,主人?”亮羽的口气充满蔑视,兰斯知道,它说的便是那些不买自己帐的家伙。 “他们怎么了。我看他们好像对我很不欢迎。” “是这样的,主人!亮羽听你的吩咐,把神妙的草药配方传授给这些蠢人,让他们给自己治病。可是生病嘛,总有治不好的,难道亮羽还能医治衰老不成?” “有人死了?” “是的!”黑鸠没有一点逃避。对人类的性命,它本来就不在乎,何况也不能欺骗主人,“可气的是,那些蠢人把事情归到亮羽头上,好像是亮羽把那些人弄死!要不是主人叫亮羽回来,他们还不是死定了?只会归罪于别人!” “有没有治好人呢?” “当然有!一共就死了几个!可是这几个人家就合起伙来,每天到隐修会门口叫骂,烦都烦死了!害得亮羽只能到教会办公室去睡觉!又被艾莉莎那泼妇撵!她说亮羽吵!” “奇怪呀。既然只有少数人,怎么会联合起来的?这后面肯定有人在教唆。”兰斯下意识的看了那些人一眼,越发感到他们仇恨的眼神中有些复杂的东西,不像病人仇恨庸医那样简单。 “对了,他们还说亮羽是魔族!是邪恶的妖精!” “你本来就是。”听到这句话,兰斯心里有底了。普通的德容农夫哪能辨认出魔族妖精!只有那些有一定神学或魔法知识的人才可以。 “我可是跟著伟大的牧师主人,能晒太阳,受到各地妞们追捧的神圣黑鸠!”亮羽毫不害臊的自吹自擂道。 “我问你,亮羽,有没有听我的吩咐,每天只在夜间露面呢?” “当然!主人,要不要亮羽在白天给他们看一次漂亮的羽毛?保管让这些白痴惊得喘不过气来!啊。阳光下的亮羽是多么漂亮呀!” “不,需要的时候我自然会告诉你。你去吧,亮羽。去找法师居住区的安切洛蒂,他有一些好吃的薄饼。” “谢谢主人!”说完这句话,亮羽的感觉渐渐消失了。 科魔机已经飞过了那些人,进入教民居住区内。兰斯回望了一眼,心中已经打定主意。他需要几个人日夜跟著那些农夫,看看究竟是什么人在背后指使。德容并非什么大地方,想来也不会有厉害的对手,普通的魔法师就能胜任这个任务吧。 科魔机到达一座白色的小楼上空,那是德容教区的主办公室,院子里站著十几个人。其中一人很出乎意料,竟是在金鲨号上有一面之缘的老奥尔森爵士。奥尔森爵士在芬顿政坛摸爬滚打多年,有著敏锐的政治眼光,兰斯非常欣赏他。本来打算叫人远赴温沙,请这位老先生做自己的政治顾问,不想他却自己来了,真是可喜可贺。而奥尔森爵士身边的一人,面带著阳光般灿烂、玫瑰般刺人的笑容的年轻女性,就是兰斯即将要对付的对手,艾莉莎小姐了。而鲍利并不在这些人中间,大概去城外公干了吧。这可不好…… 兰斯看著微笑的艾莉莎小姐,发现自己居然有些害怕…… 兰斯控制科魔机,在空中打了个漂亮的回旋,炫耀了一整圈,赢足了德容人的惊羡之声后,缓缓降落在院子中央,停稳。兰斯打开科魔机门,小雅和雅希蕾娜先蹦下去,和艾莉莎抱在一起,兰斯随后缓步而下。 老奥尔森和兰斯相视而笑,“奥尔森爵士……”兰斯话才开个头,忽然有一人从人群后面跑出来,冲到兰斯面前,抓住兰斯的手。一看,却是德容商会的副会长,教会的财主,潘帕奇先生。 “牧师大人!兰斯大人!快救人啊!”潘帕奇握住兰斯的手,流著泪说道,情绪非常激动。 “怎么了?潘帕奇先生,发生什么事了?有话慢慢说!” “救救我吧,牧师大人!我那可怜的女儿!她病了!怎么也治不好!我请了很多药师,西方的、北方的都有,还有野精灵!可他们都治不好她!他们都没用!只有你才能救她了!”潘帕奇连珠炮的说道,一闭眼,几滴老泪滚了下来,“我的可怜的女儿呀!如果她……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也不想活了!” 兰斯用慈爱的目光看著潘帕奇,偷偷用精神分支触摸对方的精神体,试著帮他调节情绪,安抚他,同时向四周的人投射少量的精神能量。围观的众人都感受到兰斯的力量,仿佛那牧师背上生出一对洁白的翅膀,神光照耀。有些意志力差的人禁不住双膝跪倒,膜拜起来。 “伟大的真神从不遗弃信仰他的人,即使是改过的罪人也不例外,何况是一向虔诚的潘帕奇先生呢?你的女儿一定会好起来的!走吧,潘帕奇先生,带我去看看她。她一定是太年轻,没有抓住神的气息,我会引导她找到神恩。”兰斯拉起潘帕奇,转身想走。 “主教大人,你这就要走了?教会这边也有许多事呢!”艾莉莎这时插嘴道,用微笑的眼楮刺兰斯。 “救人要紧。我亲爱的艾莉莎嬷嬷。”让我进去受审?别傻了!能躲你远点你可知道我有多高兴!等鲍利回来再对付你!兰斯心中大喊道。 “嬷、嬷嬷?!谁是嬷嬷?我还没那么老呢!我连教徒都还不是!” 兰斯不理艾莉莎,让她自己在那里跳脚,跟著潘帕奇离开了教会。 潘帕奇的女儿卓丽今年只有十岁,有一个继承自爸爸的大额头,看起来有点滑稽,但不失可爱的感觉。长时间缠绵病榻,小女孩瘦得吓人,头发也失去光泽,变得如干枯的草叶。 看到卓丽可怜的模样,本来想把病情拖上一拖,再借机狠狠敲潘帕奇一笔的兰斯,恻隐之心顿生,决定立刻为小女孩医治,解脱她病魔折磨之苦。 兰斯的牧师等级只有五级,能施展的神术有限,如果遇到严重的身体伤残,兰斯是没有办法医治的。但对付普通的病痛却绰绰有余。他把一只手放在小女孩额头,默咏祷文,使精神力量集中到手心,再缓缓注入小女孩体内,使得她的全身都发出微弱的白光。一会儿功夫,卓丽苍白的脸上就露出了红晕,短促的呼吸也变得悠长而有规律。 兰斯停止施法,又用湿毛巾擦了擦小女孩的脸蛋。卓丽的病已经好了,现在只是睡著,湿毛巾碰到脸颊,便轻轻翻了一个身,嘟哝了两句呓语。 “小姐的病已经痊愈了。不过,她的身体还十分虚弱,需要注意调养。”兰斯对焦急的守候在一边的潘帕奇说。 潘帕奇激动得几乎要给兰斯下跪。他用力抓著兰斯的手,说话都有些混乱︰“大人!兰斯牧师!你救了我心爱的女儿,也救了我潘帕奇的老命,我家一半财产都捐给教会!” 话一出口,潘帕奇随即后悔,额头上顿时出汗。他当然知道兰斯难对付,没事都能抠出钱来,这次难道真要损失一半家财吗? 兰斯却笑著对潘帕奇摇头,说道︰“不必了,潘帕奇先生。我们圣神教的教士济世救人,并非求名求利。只希望虔诚的信仰在世间流传。一直以来,德容商会对教会的帮助很大,我对潘帕奇先生也是感激、敬重,再者,给卓丽治病也是牧师分内的事,哪能另收报酬呢。算了吧。” 兰斯起身要走。潘帕奇一再挽留,要兰斯在他家吃了午饭,但兰斯教会还有很多麻烦要处理,没有时间享受,执意走了。 看著牧师宽大的背影,成熟稳重的步伐,潘帕奇觉得,自己感受到神恩的力量了。原来真神是存在的,教会有实实在在的信仰。兰斯以往的尖酸刻薄、斤斤计较、寸土必争,只是为了给教会求个生存,为这世间已枯的信仰找到一块土地,将种子种在里面,生根发芽。 潘帕奇越发感觉到商人的自己是多么渺小、自私。而兰斯竟然屈尊与这样卑微的自己谈生意,像小贩一样讨价还价,这是一种多么高贵的情怀。这一天,潘帕奇的整个世界观都改变了。因为他看到世上有真正伟大的人存在著。 潘帕奇回到房间,看见他的女儿已经醒了,正吵著要吃东西,禁不住又是老泪纵横。他在心中暗暗发誓,只要他潘帕奇在德容商会一天,商会便与教会一体,他会不择手段的聚敛财富,交到真正配得上的人的手里。只希望那个伟大的人不要拒绝吧。 此时兰斯在潘帕奇的心中,已经成为神的化身,背上长著一对洁白的双翼,放出辉煌而不炫目的圣光,泽被众生。然而,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个圣洁伟大的兰斯一走进德容教会的办公室,就不得不褪下神圣的光环,满脸诚恳的给一个少女陪笑。 这位少女自然是圣神教德容教区的代理主教,新任嬷嬷的艾莉莎小姐。兰斯欠她和她的鲍利的人情可是一辈子都还不清,还每天增加,不陪笑怎么行呢。 “哟!这不是我们的大牧师吗?出诊回来啦?”艾莉莎笑著迎向兰斯,亲切的握住兰斯的手,兰斯禁不住哆嗦一下,想往后躲,因为他知道艾莉莎的力气很大。 “艾莉莎小姐,好久不见,呵呵,呵呵……”兰斯微笑。 艾莉莎眼中寒光一闪,将兰斯的手甩下,脸上的笑容却未收,问道︰“收了多少钱。” “什么钱?”兰斯装作不懂她的意思,继续微笑。 “你真是贵人多忘事呀,主教大人。刚刚你不是为德容商会的潘帕奇先生的女儿看病了?那小女孩可是潘帕奇的命根子,而潘帕奇的身家,啧啧,可是德容平民之首,方圆百里,只有特伦特伯爵的财富才能略胜之。”艾莉莎笑著向兰斯靠近,她的个头比兰斯还略高,此刻笑得花枝乱颤,却一点亲和力都没有,反而威摄力十足,兰斯只得一边陪笑一边后退。 “但那是潘帕奇的钱啊。又不是我们的。”兰斯的脚后跟碰在门上,动不了了。 “别装好人了,兰斯!”艾莉莎突然尖声叫道,“快把钱拿出来!这半年来你去哪了?连个音讯都没有!你知道我和鲍利为了照顾你的烂摊子,每天有多辛苦!” “服侍真神,是我教信徒应尽的义务。艾莉莎嬷嬷,你辛苦了……”看到艾莉莎凶悍的表情,兰斯的声音越来越低。不知道她对鲍利是不是也是这样,兰斯不禁这样想。 “教会有一万人等著吃饭!”艾莉莎几乎要把脸贴在兰斯鼻子上,一开口,兰斯就能感受到她热乎乎的气息,兰斯不好意思的往旁边躲了躲,对方可是朋友的恋人!“德容商会养了一半人,特伦特家族新兴的业务也提供了不少岗位,可还有很多人要靠教会救济?钱从哪儿来?你知道这些人为什么信仰圣神,是因为我们给他们饭吃!” “我以为他们是为了虔诚的信仰。”兰斯小声抗辩道。 “信仰?哈!得了!”艾莉莎嗤之以鼻,使劲一挥手,转身走向房间中央的办公桌,兰斯则松了一口气。“我才不相信他们有什么信仰,连你有没有我都怀疑。艾哈迈教会、艾哈迈神学院我又不是没去过,那些德高望重的老神甫才是真正的神仆。我就奇怪,怎么你这家伙会有神力呢?!” “我们的财政状况真的很差吗?”兰斯担忧的问艾莉莎。信仰的问题他不想跟她争,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确没有。而洛马特老神甫选中兰斯做最后的传教士,也不是为他信仰坚定,为的是他有能力,在一片乱世中总能抓到自己需要的东西。 “糟得不能再糟了!”艾莉莎突然跳上椅子,把十指插进浓密的头发中,一副抓狂的模样,“要是只有德容本地的教民还好,他们虽然穷,总算是靠劳力维生的本分人,我们帮助提供工作机会就可以了。那些外来的艾哈迈人难办一点,但只要解决了住房,也就差不多了。最糟糕的是那些游手好闲、不事生产、还要求多多的魔法师!整天像苍蝇一样围著干活的人,却从不动手!还有,他们馋得很呢,给他们面包不够,还会使用隐身术到农场里偷鸡!” “偷鸡?那可够恶劣的……”兰斯表示赞同。 不过,说魔法师没用,兰斯心里可不同意。要知道现在天下大乱,佣兵的生意极好。有这么多魔法师,成立个魔法镖局得有多赚钱!不过,如果艾莉莎跟魔法师们还没建立信任关系,她便不敢做这种打算。魔法师们之所以没离开德容,想必是看到了教会的潜力吧。自己这次回来,必须要大干一场了! “还有那几百个个侏儒!更烦人!整天像地精一样在城里乱蹿,不偷不抢,却什么都要摸两下、动两下,哪有这么好奇心爆棚的种族?说,你从哪里把他们拐来的,赶快送回去!”艾莉莎的情绪越来越激动,脸都涨红了! “对不起。他们的老家遭了天灾。这些侏儒我有用处,我会管理他们的。”兰斯不安的想到,过不多久还会有一批穴居人、土地精来德容教区访问,不知艾莉莎到时会作何感想。 “那你赶快处理!我不管了!你说说,你为什么不要钱?你为什么不要钱?” 兰斯舔了一下嘴唇,低声道︰“我看那小女孩挺可怜的,怎么忍心要钱呀……” 艾莉莎抓著头发的双手突然不动了。她警惕的看了兰斯一会,突然从椅子上蹦下来,走向兰斯,脸上又现出微笑。 “原来是这样!哈,连不到十岁的女孩子你也要讨好吗?”说吧说吧,快点承认吧,你这个罗莉控!你做了这么多事就是想证明你是罗莉控,从一开始就是的…… “只是看她可怜罢了。你把我当成变态了吗?”兰斯想到,魔族小公主蕾正在地下室里吃棒棒糖,这句话说得就没有那么理直气壮了。 “那你怎么不要钱。你以往对潘帕奇可是狠得不行!怎么这次就不要钱了?”艾莉莎继续追问。兰斯不得不承认,她抓到要点了。 “我不要钱,的确是因为可怜卓丽。她只是个不懂事的小女孩,怎么能利用她勒索钱财呢。” “哈!说得好听!你是不是想说我们教会是为了像她那种小小的、什么都不懂的女孩子开办的?” 面对这么准确的问题,兰斯深吸了一口气,堂而皇之的答道︰“我们教会,是为了世上纯洁少女的幸福而存在的。” 艾莉莎半晌没有说话。她觉得对兰斯了解越多,就越不明白他的想法。莫非这家伙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艾莉莎虽然气兰斯,但她也是个少女,像“我们教会,是为了世上纯洁少女的幸福而存在的。”这样的话,她听了不能不有所感动。 这位圣神教新嬷嬷的怒气终于平息下来。嬷嬷和主教直接紧张的气氛有所缓和。 “你说我们教会是为了女孩子的幸福而存在?”艾莉莎轻声问兰斯。 “是。”[·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可是好像有一个例外呢!” “谁?绝无例外!”兰斯立刻道。这可事关名誉,怠慢不得。 “我!我快要累死了!我难道就不是女孩子吗?”艾莉莎抗议道。 面对这样的问题,兰斯胸有成竹。几个月前他就已经准备好答案,只等艾莉莎提问呢。 “艾莉莎小姐,”兰斯认真的看著艾莉莎的眼楮,“我以为,那正是你的幸福。” 艾莉莎被兰斯这句话深深的打动了,突然明白了自己为什么甘愿受气。一直以来,她都是知道答案的。 她要留在心爱的人身边。她要留在鲍利身边 而比留在心爱的人身边更重要的,是竭尽所能的让他开心。 鲍利是个责任心极强的人,然而他并不是很有主见,一个人的时候经常会无所适从。兰斯也许是一个坏朋友,利用了鲍利对友情的忠诚,但不能否认的是,和兰斯在一起总有做不完的事,总能感觉到人生在向前大步迈进的愉悦。那是一种……刺激。鲍利是不是为了这个才留在兰斯身边的呢? “哼,别以为说好听的我就会放过你!”艾莉莎转过身,娇嗔的说道。 听了这句话,兰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会哄女孩子开心果然是这世上最有用的技能。以后闲暇的时候,与其冥想提高神力,不如多想些甜言蜜语备用! “把你刚刚说的再说一遍。”艾莉莎的声音非常小,跟她平时落落大方的气质很不相称。 兰斯装作没有听到,“什么?” 艾莉莎回过身,对兰斯怒目而视,道︰“我要把你的魔法师和侏儒全赶走!” 牧师笑了,看著阳光照在艾莉莎栗色的头发上,闪著健康积极的光辉,说道︰“艾莉莎小姐,我以为,那正是你的幸福。” 艾莉莎害羞的飞起一脚,把牧师踢出了办公室。 主教回到德容后的第三天早晨,德容教区中央的一块林荫地里,有三五十个德容民众聚集著。这里是教会的鸟药师为病人诊断病情的地方,兰斯不在教会的时候,这类事情都由鸟药师负责。不过今天却与往日有所不同,每天神鸟都是夜间出现,这次却说明要在清晨。 人群中,有一小撮农夫与众不同。他们并非寻常的求诊者,而是专门捣乱的。近日来,教民中流传神鸟是怪物,用毒药害人的谣言就是这些人传出去的。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一位过去在德容乃至阿穆尔地区都堪称德高望重的大人物告诉他们,那鸟药师绝非什么神鸟,乃是一只邪恶的魔族妖精。它的学名叫魔族黑鸠,是一种只能在夜间活动的妖精。 这些农夫本来就觉得那鸟全身黑羽,一双血红发光的眼楮,外表不像善类,言辞之间还透著一股痞气。况且,那鸟开的药方也与来自西方、北方的那些游历药师有所不同,常常有“地热藤”、“虫蜜”这种不知是什么的配料,更加令人起疑。听了那位大人物的话,便深信不疑了。 但德容大主教回来之后,突然宣布神鸟问诊的时间由夜间改在早晨,这可令农夫们混乱起来了。魔族黑鸠只能在夜间活动,若这只神鸟能在白天出现,那前面的谣言便不攻自破。众人拭目以待,只等那神鸟登场。 众人等了一个小时,眼看太阳爬上树梢,阳光愈发强烈。那神鸟突然从林荫地中方石碑的顶端出现,展开双翅,颇为骄傲的望著下面的人群。阳光照在它黑色的羽毛上,使每一根羽毛都镀上金光,灿然闪亮。那鸟在方石碑上炫耀的走了一圈,好似一个政客在默背演讲词。此情此景,只怕最能言善道、巧舌如簧的角色也没法把“怕见光”的罪名安插在那神鸟头上,更别提什么魔族的妖精了。农夫们不禁面面相觑! 那神鸟咳嗽了两声,作为开场白,随即又吐了一口口水在石碑上,叫道︰“我听说,有人向教会诬告我,说我是魔族的妖精,不能见阳光!” 下面的群众议论纷纷,很多人把目光投向那几个别有用心的农夫,看得他们低下了头。 “我要说,你们这些忘恩负义的小人!”神鸟尖声叫道,飞起一爪,把石碑顶上的一块小石头踢向人群,“你们还有没有良心!你们的妻子、孩子、父亲在病床上滚来滚去、哼哼唧唧的时候,是谁给你们开了药方,让你们家留了那几张吃饭的嘴!呸!气得本神鸟又说了粗话!” 众人给那神鸟骂得哑口无言,神鸟话粗理不粗,说得都是事实。眼见它在阳光里活蹦乱跳,之前说它是魔族妖精的谣言不攻自破,那些散布谣言的人,则显得居心叵测了!几个火爆脾气的青年甚至向那几个造谣者靠近,好像要打他们一顿。 就在这时,那神鸟却又说︰“呸!你们这帮白痴的德容傻鸟,你家亮羽大爷今天真是不能再忍了。再忍,你们还不把你家亮羽大爷煮了?!大爷就是黑鸠,怎么了,没见过吗?” 众人又望向神鸟。 “听到它说什么了吗?”有人小声问同伴。 “它承认了,承认自己是魔族黑鸠。” 神鸟向两个窃窃私语的青年吐了一口口水,“对!大爷就是黑鸠。不过,咱可是受到圣神教教化的神圣黑鸠,不怕阳光的!何止不怕,大爷最爱的就是晒太阳!受我家神圣的德容大主教主人委托,好心好意帮你们这些傻鸟看病,谁知你们不领情不说,还要揭大爷的老底……这句不该说。呸!不管了,你家亮羽大爷不干了!你们乐意死就都死去吧!” 骂完了,那神鸟展翅飞了起来,冲著耀眼的阳光而去。秋日艳阳,即使是经常干农活的人都觉得晃眼,那神鸟却乐在其中,看来它真的是很喜欢阳光。众人又是议论纷纷。一个造谣者压低嗓音对同伴道︰“太张狂了,这个可不像是圣神教的做派。库迪埃神甫他们做事一向很低调的。” “他们以前也从未展示过这样的神迹。魔族的黑鸠变成不怕阳光的神鸟啦!我敢说,不是他们不想,只是做不到罢了。” 造谣者的主谋听了,知道同伴也已经分裂,便一个人悄悄离开了人群。两个隐身的魔法师随后跟上。 那农夫走过教区,进入德容的城中心一座豪华的大房子里,两个魔法师在大门上做了个魔法标记,一个人跟著农夫进去,另一人则向兰斯回报。 兰斯听到“库迪埃”的名字,心中顿时知道了大概。原来这位库迪埃是阿穆尔教会的一位大神甫,因擅长与贵族、富商交涉,筹措善款,也善于理财,在教会中有极高声望。可后来却被圣殿骑士们查出,库迪埃贪污了大笔巨款,为个人购买了许多不动产,还养了很多情妇。只因这事牵连极大,事关教会名誉,教会在彻底查清之前,不敢对外宣布库迪埃的罪名。不料芬顿王对神圣教的一纸禁令却先发了下来,此后库迪埃便不知去向了。却原来在德容躲著。 兰斯对善恶的观点与常人不同。他觉得世人都是自私的,只要不触犯规则,或即使犯规,也能自己承受后果,大可以牟取私利,反正你不拿也是留给别人。因此他对那位库迪埃神甫并无恶感,记得住的反而是洛马特老神甫曾夸库迪埃交际统筹方面的才华,称赞库迪埃是个人物。 兰斯回来后,花一天时间扫了艾莉莎留下的大堆文书。这些文书内容巨细无漏,琐碎到家。兰斯因此知道艾莉莎小姐虽然勤劳肯干,却不适合做决策官员。或许是她太善良,把每个问题都同等对待,无论是哪两个教民院墙范围产生纠纷的杂事,还是和大商人的谈判,她一视同仁,一件一件处理,连优先事项都没有。因此,德容教区虽然从未出过什么乱子,发展却也极为缓慢,枉费了那大堆捐助和慕名而来的信徒,也枉费了那些魔法师的信任。 兰斯知道,事情不能这样下去了。这次自己回来,不但拉到了很多新的盟友,拉到了几万地底生物信徒,还带来了诸多未来的大计划,比如对圣冠城宝藏的开发,开办魔法镖局,建立圣殿骑士团等等,以艾莉莎的能力根本不能胜任。 身边可信的人中,鲍利只能做个业务员,艾莉莎小姐适合做秘书,安切洛蒂和老奥尔森可做顾问,克鲁索可做保镖,然而那个能掌管全局,替自己分忧的决策人员却是没有。兰斯是个懒人,事情绝不肯自己干。库迪埃声名在外,想必有真才实学,又加之他有多年管理教会事务的经验,真是太适合在德容新教区工作了。 兰斯决定亲自去请库迪埃为教区工作。出发前,先跟艾莉莎小姐打了招呼,告诉她库迪埃其人,说明自己的想法。 艾莉莎立刻就很不高兴。她跟随性情耿直的父亲多年,最看不惯那些奸诈自私的政客,听兰斯这样说,马上提出反对意见︰“这个人在教会中名声如此之坏,怎能雇佣!” 兰斯却道︰“没关系呀。现在真正的牧师都在监狱里,我们的教会是以德容圣神教隐修会为基础建立的,隐修会并非圣神教的一线组织,不会了解库迪埃当年的丑闻。” “喂!你脑子是不是坏了,兰斯,那个库迪埃可是个大贪污犯!雇佣这种人,你不怕他把教会的钱贪光呀?”艾莉莎叫道。 兰斯淡淡一笑,“怎么会怕,我们教会钱不多,多的是嗷嗷待哺的嘴。他要贪财,必须先赚到钱财才有的贪。这个人在交际方面很有一套,你就拭目以待吧!” “你要利用他敛财?!”艾莉莎不敢相信的看著兰斯。明知对方品性有问题,还坚持要用,兰斯的想法实在太令人难以捉摸了。 “不错。有了库迪埃,你和鲍利的工作量也能减轻,有更多时间在一起。” 这句话对艾莉莎具有很强的说服力。艾莉莎心里已经接受了兰斯的想法,但出于多年家教的影响,仍要向兰斯做最后的建言︰“别怪我没提醒你,那库迪埃既有劣迹,日后难免故伎重施。等几年后,教会的钱就有一多半在他家里了!而且若是被教民知道了怎么办呢,我们教会的名声就全毁了!” 兰斯却仍不以为意。艾莉莎所说,他一早就想过了。微笑答道︰“库迪埃这种人有个极笨的地方,赚钱太多,自己用不完,只好像红酒一样存在地窖里。这跟存在教会的地窖里有何区别?” 艾莉莎吃惊的瞪大了眼楮,兰斯所说又是她思维中的盲点,也不知是自己太笨,还是兰斯太坏,连库迪埃那种级别的坏人都只是盘中的食物。 兰斯继续道︰“等到我们急需用钱的时候,就去库迪埃家里抄家,包管大有收获。库迪埃聚敛财富,归根结底,还是在为我教会敛财。” 艾莉莎终于想到一个理由反击,问道︰“可是,教会的名声呢?出了这么一个大贪污犯,还是教会的上层,教民该作何感想!” “教会的名声,就用库迪埃的血洗清好了。反正他也是坏蛋。不是正合了艾莉莎小姐的意嘛。” 艾莉莎终于哑口无言。兰斯离开后,她仍然呆立在房中苦想。 德容的民众没钱,库迪埃如要敛财,必然是从像特伦特伯爵那样无耻的大贵族和潘帕奇那样刻薄的大商人手里挖出来的。这些钱将被用于教会建设,使平民受益。到了最后,库迪埃又要为自己的贪污罪埋单,积攒的财富也全数归还民众,库迪埃的罪过也便偿清。如此说来,这其中岂不没有任何人做错? 艾莉莎始终觉得兰斯的做法是错误的,可究竟何人受到伤害又说不上来。想来想去也没有结果。 窗外又传来各种鸟类叽叽喳喳的争吵声,显然是亮羽回来了。那鸟也是一个坏东西,就像它的主人一样,然而除了艾莉莎无人知道他们是坏蛋。而他们的邪恶,就连艾莉莎,也没有任何方式能够证明。 是自己坚守的善良错了吗?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如果一个人做了一件坏事,却能使坏人受到惩罚,好人得到报偿,坏事又怎能称为坏事呢。 艾莉莎强烈感到,接触得越多,就越发无法看懂兰斯这个人。 也许,艾莉莎看不懂的不是兰斯,而是这个胜者为王的世界。 第112章 圣兰斯的门徒 兰斯主意既定,却不马上去找库迪埃。兰斯知道,库迪埃为人老奸巨猾,之所以在背后捣鬼,是想给新教会制造麻烦,再亲自出面帮助解决,借以夺取教会权力。 兰斯的朋友之中,鲍利耿直,艾莉莎勤勉,达席克和西隆两人一正一邪,却遵守著各自的“骑士道”,奥尔森爵士和安切洛蒂是淡然的旁观者,克鲁索等法师们有著单纯的野心,都不难控制。 但库迪埃则不然,他对兰斯而言,无异于一把锐利无匹的双刃剑,必须小心对待才是。 抱著这种想法,兰斯决定先不惊动库迪埃,照自己的意思管理教会。他要用真正的实力给那个觊觎者看看,谁才更有实力做德容教会的主人。 回到德容城内第三天,兰斯终于见到了鲍利。大块头的战士依然是一副看似精力无穷的模样,但他眉间深深的皱纹却坦白告诉兰斯,最近的烦心事不少。 一见到兰斯,鲍利就欣喜的大叫一声,冲过来一个热情的拥抱。鲍利力大无穷,要不是兰斯的肉体经重生后已变得十分强壮,兰斯真怀疑自己的骨头能不能撑住鲍利这友情的一击。 “兰斯,你这家伙居然留下摊子就跑了!还一去就是一年,杳无音信的!我和艾莉莎还以为你被宪兵抓起来塞到那个不知名的监狱去了!”鲍利在兰斯后背拍了一掌,大声说道。 “能不能说点好的……”牧师无奈的躲了一下,说道,“我在外面也没白忙呀。你看看我带回这些劳工,都是千金难求的!” “不说这个,现在有一件棘手的事情要处理!必须借你的魔法师一用!”鲍利正色道。 “什么事?你快说。”兰斯睁大眼楮,很关注的望著鲍利。 鲍利如此这般叙述起来。 其实鲍利要说什么,兰斯早已从艾莉莎哪里知道了。无非就是德容边境一个尚未教化的小村庄,因为不堪土匪骚扰,向圣神教教会求助。 据艾莉莎说,那小村庄没有圣神教的信徒,之所以向教会求救,只是因为德容的特伦特伯爵不愿管这种无利可图的闲事而已。小村庄的长老说,如果圣神教帮助驱逐土匪,那全村人就改信圣神教,加入教籍。 对此,兰斯和艾莉莎两人都颇为不爽,求教会帮忙又不是做生意,哪有说加入教籍就入的,当我圣神教是收容所吗。打算对那小村庄置之不理,然而那村子的人竟搭上了鲍利这个大好人,鲍利百忙之中,不时抽空去那村庄做免费护院,艾莉莎劝也劝不住,只得又求助兰斯了。 圣殿骑士团尚未建立,因此兰斯一早就想到鲍利要借魔法师去驱逐土匪。这对拥有数位高等魔法师、数十位中等、低等魔法师的德容新法师会来说,绝对是轻而易举不值一提的小任务,但出于某个理由,兰斯不打算让魔法师出动︰兰斯计划建立以魔法师为主的佣兵团。 星落现有的几十个大大小小的佣兵团中,魔法师一直是稀缺资源,很多佣兵团连一个魔法师都没有。而兰斯要成立的名为“魔法镖局”的佣兵团独辟蹊径,全部由职业水平的魔法师组成。 显而易见的,一个佣兵队伍中没有魔法师是很头疼的事,然而全是魔法师也非常不妥。但兰斯凭著从特伦特伯爵那里偷来的灵感,早已想好了能使佣兵团健康运转的腹案。那就是,把佣兵团的顾客定位在星落平原及西方好排场的大阔佬身上。 这些有钱人既然肯花大价钱坐特伦特伯爵吃人不吐骨头的金鲨号,还在船上斗富,自然就肯花大价钱雇佣一支以华丽、高消费著称的雇佣兵为自己保镖。只要你的雇佣兵各个有名头,又敢叫高价,这些有钱人自然会把目光转移过来,开辟一片斗富新战场。 此时,派往芬顿雇佣兵联合会和英仙冒险者联合会的两个信差已在路上,如魔法师们为了打击土匪这等小事出击,恐怕会影响未来佣兵团的身价。 不过,当著善良鲍利的面,兰斯的真实想法可不能吐出口。因此,在鲍利叙述的时候,兰斯便以一个顶极歌剧演员浸淫数十年才能拿捏的超绝演技水准,把一张从关注过渡到紧张、同情,再过渡到心事重重的面孔摆给鲍利看,使鲍利意识到兰斯尽管关心那些村人的疾苦,但又有确实的难处,不知不觉的停下了叙述,怯怯的看著兰斯,不语。 “我会跟克鲁索他们讲,鲍利。”兰斯安慰鲍利道,“你是我朋友我当然不能骗你,我得告诉你,他们未必同意。我以一个教士的立场,不能对教友下命令。我只能劝说他们,使他们出于自己的意志做这件事。” “我不明白,”鲍利瞪大眼楮,“帮助受难的人这种事有什么可考虑的?他们是魔法师,赶一伙土匪不是举手之劳?反正他们整天也是闲著。” “克鲁索先生和其他魔法师们都是虔诚的教徒,鲍利。而且作为苦修法师的克鲁索先生,更是一个严于律己的清教徒,他心中是容不得一点亵渎神灵的东西的!就你刚刚说的那些可怜村民的事,克鲁索先生曾隐讳的向我暗示过,只不过那时我没有听懂。克鲁索先生说,有人以信仰做筹码,想换取教会保护,这无疑是一种渎神的行为,太堕落、太叫人不齿了!”兰斯看到鲍利想辩解,摆手制止他,又说道︰“另外,你可别在克鲁索先生他们面前说,魔法师们整天闲著这种话。他们为了使圣神教的教义更好的在教民中传播,每天抄写经典典籍,准备从下星期开始就向广大教民发放呢。” “是吗。我整天在外面忙,还真不知道。”鲍利擦了擦额角沁出的汗珠,不知为什么他感到自己理很亏,“可是,那些村人总得有人帮啊……实在不行,你能不能求魔法师先生帮忙查找土匪窝的地点,我想一个人去把他们赶走。” “喔!那可不行!那太危险了。不仅危险,还可能引来更大的麻烦。” “我越来越糊涂了,兰斯。”鲍利疑惑的看著兰斯,“有人需要帮助,我们伸出援手,这能有多大麻烦。那些土匪又不是贵族世家!” “他们是两郡交界处的土匪。如果我们要歼灭他们,很可能须要进入艾哈迈地界。即使是特伦特大人也不敢随便发兵进入艾哈迈地界,何况是我们,一个在本郡尚且立足未稳的弱小民间组织呢。如今新王登基,芬顿各个地方势力无不蠢蠢欲动,小一点的势力拼命缩小地盘以图自保,我们大张旗鼓扩张实力不说,还要派兵到别的领主的地界,很可能招来杀身之祸!”兰斯目光凝重,全力吓唬鲍利说。 “也有道理……”鲍利果然被震住了,不过,鲍利宅心仁厚,仍没有就此放弃,又道︰“那我还是一个人去。” “万万不可!”如果让你自己去,艾莉莎还不把我的房子拆了?兰斯暗道。看来要劝服鲍利只怕不能,唯有先稳住他了。“我有个更好的办法我问你,那个小村庄有多少人口?” “不到两百人,很多是老人和孩子。” “土匪呢?” “几十个人吧……最多不到三十。” “很好。”兰斯点了点头,“既然土匪人少,只要我们把村民武装起来,再训练一下,靠他们自己的力量就能把土匪赶走了!武器我向丘鲁尼利要,只要村里象征性的出点钱,就发给他们。如此艾哈迈人也无话可说了。训练村民的事情,就交给你来做。”看鲍利还有所犹豫,又补偿了一句︰“这对他们将来也有好处,他们不是教民,乱世之中,必须要有勇气保护自己。” “兰斯,你不明白土匪是怎么回事!他们是打游击的,队列散,速度快,如果情形不对,他们打几下就跑,正规军有时都拿他们没办法,何况寻常村民?把村民武装,只怕也是治标不治本。最好还是能将土匪一举歼灭!” 听鲍利这么说,兰斯心里十分满意,但容色上却越显迟疑,他犹豫了好一会,做足了戏,终于像下了重大决心似的说︰“好吧。既然如此,我会拜托特伦特伯爵的斥候找到土匪的窝点,你自去训练村民,等我回音。” 鲍利乐得再次抱住兰斯,施展友情的第二击,喊道︰“我早知道你不会弃他们于不顾,我善良的朋友!” 鲍利离开了,房间里又剩下兰斯一个人。兰斯踱了几步,把目光移向墙壁上一幅名家绘制的宗教油画,画的是圣彼耶明引渡七门徒的故事,自言自语道︰“现在还不是时候。不过,迟早要让鲍利知道的。圣彼耶明有七圣徒,我是中兴的教皇,势头上不该输与前辈,也该有个七圣徒。鲍利和艾莉莎小姐自然是头两位。” 他望向油画中圣者彼耶明身旁的两人,圣尤尔和圣齐丹,皆是须发洁白的老者,满面虔诚,与鲍利和艾莉莎的形象相去何止千里。这也难怪,人的信仰在容貌上常常有所反映,鲍利小两口连信徒都不是,要他们做圣者真的勉为其难了。如果兰斯没听奥博讲过兽人王朱塞配之死的故事,也不会有这么大胆的想法。 世上从无传奇,一切都是诗人的呓语。只要我圣神教得以发扬光大,成为绝对的信仰,后世自然有无数艺术家来吹捧我辈的故事。在那些故事里,鲍利绝不会被说成一个四肢强壮头脑简单的大兵,他将是圣兰斯的第一圣徒,胸中藏有大智大惠,他还将成为圣神教史上最强壮的一位大主教。他的妻子艾莉莎也将以惟一一位女圣者的身份永载史册。 还不是时候。兰斯再次对自己说,以压抑胸中的狂想。我必须要变得更强大。不仅要创造最强大的教会,统治人们的思想,也要知道光明魔法的奥秘,知道所谓“神”的真相。我并非想不朽,但我有一种感觉,那真相决定我是否能活下去。 兰斯闩好房门,通过冥思跳入庇护所的神圣世界。那里有一位能够挖掘出一切事实的学究朋友在等著兰斯,他虽然已经死了,兰斯却仍在自己的圣徒名单里给他留了位子圣纳瓦什。 第113章 解密庇护所 许久不见,纳瓦什的外表没有一丝变化,仍像兰斯最初在金鲨号遇见他时一样。不过整个庇护所空间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巨变却清楚的告诉兰斯,这个世界已经经过了无数岁月。草地山谷一如往昔,山顶上却有十几座倒三角形的黑色神殿像竹笋般伸向天空,这些怪模怪样的神殿最下端只有最小的房屋大小,越向上升变得越宽,在庇护所的最上方相互交接在一起,结成一片黑色的“天棚”。而从天棚上又挂著数十个吊灯样的球型房间,如飞行的科魔机一般悬浮在空中,四周皆无依靠。纳瓦什就住在这些令人惊叹的房间中最大的一个里,在兰斯透过透明的墙壁观察沧海桑田的庇护所景象时,学究就用一套翠绿色的精细茶具为兰斯沏茶。 “你可真能干啊,纳瓦什。”兰斯接过学究递给他的小得可怜的茶杯,惊叹的说道。 “我也不想这么能干啊。”纳瓦什用熟悉的姿态耸耸肩,所答非所问的说道︰“我算是发现这里的秘密了,兰斯,我的朋友。我不知道是何许人能够创造出这个奇迹世界,但我总算知道它大概的运作方式。” “你为什么建起这些宏伟而又奇异的高楼呢?会否很花费能量?”兰斯心疼他的信仰能量,他这次来庇护所,本想问问纳瓦什能不能用纯信仰能量给他在物质界造币呢。 “这是没办法的事。这个空间的体积无法增大,但你又不停从想像中创造出新的生物。我对那些小东西有兴趣,况且,他们又属于你,不能随便丢进炉子,只好盖些房子给他们居住咯。”纳瓦什向远方三座红色的倒置神庙一指,说,“你看,就是那几个神庙,任何有意志的小妖怪都住在那里。” “炉子是什么?”兰斯审慎的问道。其实他对庇护所的生物没多大兴趣。 “喔,这是我纳瓦什近四百年来最伟大的一个发明!”纳瓦什的眼楮又发出兴奋的亮光,用手指在空中虚戳,空中发出“嗒嗒”的异响,好像哪里有一个看不见的操作平台,两人所在的球型房屋竟然沿著黑色天棚滑行起来,透明地板下可以看到移动的草场和山谷,翻过一座小山,在河谷中央出现了一眼巨大的深井,由上方向下俯瞰,可以看到井壁上有一圈圈的灯光忽明忽暗,倒是十足的科魔文明风格,井最底下是一个原形平台,内里空无一物。“这就是熔炉。我用它来完成半物质与纯能量的相互转换。怎么样,很伟大吧?” “嗯,的确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发明。”兰斯点头道。 纳瓦什还没吹完︰“不错,正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发明,即使聪明如我,要做出这东西也花了快两百年,但真正伟大的东西,这个熔炉的创意却是在一个不经意的瞬间产生的,应了一句古诗,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那天我正在山谷观察树妖的生物习性,突然被一个双足飞龙丢下的石块砸中了头……” 兰斯耐著性子听纳瓦什吹,反正庇护所的时间有的是果然是一段可歌可泣的发明史,纳瓦什足足花了一个小时才讲完。兰斯从学究的长篇大论里听到了几个有用的信息︰庇护所中的小墓地还在,纳瓦什在小墓地里一个空著的墓穴里发现了一个天窗,可以由那里看到兰斯在物质界的行动,纳瓦什已经从多年的观察分析里找到了庇护所的构造原理了。不愧是学究,比汉弗莱那种只会听话的笨骷髅有用多了。 纳瓦什讲完,沉醉在对自己的伟大的感悟中,闭目不语。兰斯索性沿著房间走了一圈,把庇护所的全貌细细看了一遍。兰斯不得不承认,在这一个自由空间中,纳瓦什的创造性发挥的得淋漓尽致,现在的庇护所比之当日真的不可同日而语了。但兰斯还是找到了毛病,除了那座抹不掉的小墓地,此刻的庇护所再没有半点跟宗教有关的标识。 “咳,我得提醒你,纳瓦什,这里可是圣神教的圣地,你至少该在那些楼上打几个圣神教的符号吧?” “圣神教的圣地?呵呵。”纳瓦什一挑眉毛,不以为然的微笑,道︰“你错了,我的朋友,我知道你是最后的牧师,不忍冒犯你,但我还是要阐明一个学者经过千年的研究所产生的一点不成熟的看法︰我不知道圣神教是什么,这个半物质空间是一个比太古文明更强大的技术文明创造出来的,它能够通过触媒从物质界吸收精神力量,储存起来,同时把部分力量反馈给触媒,从而对物质界进行反干扰。” “我就是那个触媒?”兰斯问纳瓦什。 “是的。”纳瓦什点了点头,脸上笑意全失,这个话题太重要了,几百年来,学究就在准备这次对话,“你是惟一的触媒,庇护所的一切都依存于你。越多的人信仰你,信仰的程度越深,庇护所就能够吸取到更大的力量。而它对你的报偿也不小,你无限的魔法力,你的自愈能力,你的光明魔法。它在物质界的人都无法窥见的世界守护著你,它不会让你输掉。” “庇护所是圣神教的圣地,我从这里汲取光明魔法之力,其他的牧师也可以。” “那是我们无法知道的。”纳瓦什道,“不过我有个大胆的猜测。假定每个牧师都从庇护所交换光明魔法的力量,那么牧师的数量越多,消耗的能量也越大。当圣神教的势力大到一定程度时,比如后彼耶明时代或光明皇时代,牧师遍地都是,信仰的能量或许会达到收支平衡,甚至超支,那时庇护所将无法积聚力量,而变得弱小。” 纳瓦什伸手在空中虚指,一道光线射在两人中间,形成光屏,上面显示出一片白色,边缘处带著一圈圈黑色的污痕。 “我曾经步行到庇护所的边缘,那里是半物质与纯物质的交界处,我在那里看到了这些退潮线。” “它证明了什么?” “庇护所的世界大小是不固定的。它会扩大或缩小,甚至可能消亡。我认为,这些退潮线证明了我的理论。牧师少的时候,信仰圣神教的人相对少,庇护所得到的能量也越少;不过,牧师多的时候,信仰能量更大,但光明魔法支出也更大,由于信仰能量的来源有上限,可以预见,圣神教的规模太大对庇护所而言并不总是好事。每个牧师的支出实际上差不多的,越强大的牧师,施展光明神术的机会也越少。这是一场信仰的博弈,对庇护所来说,最优的结果是用最少的牧师,换取最大的信仰。把这个理论推广到极限,便是用一个牧师复兴宗教。” 纳瓦什停顿了一会儿,又道︰“你懂得我的意思,兰斯︰用一个牧师复兴宗教。” 兰斯当然懂得。用一个牧师复兴宗教,他一直以来便是沿著这条路线前进。当他真正意识到这一点时,心底升起一股难以抑制的愤怒。兰斯是自傲的,所以平时能显得平易近人,不骄不躁,只是因为他的骄傲超过了世俗的规范而已。兰斯绝不能容忍有某种存在在背后控制著他,即使那个存在是神。 “庇护所应该没有自己的意志。”兰斯提醒纳瓦什道,“它只是一个无生命的存在。” “是的,庇护所没有意志,它不会主动选择一条适宜自己的路。但爱萨克爵士曾经提出过一个理论,生存竞争导致进化,我一直深以为然。你想过没有,兰斯,假如世界上曾经存在若干个类似的庇护所,分别以一种信仰统治物质界的生灵,它们有不同的信仰收入光明魔法支出的比例,从不改变,让这许多种信仰空间同时存在的结果是什么?” 兰斯在心里暗暗摇头。他一直有一种直觉,庇护所只有一个,而且是不会消亡的。如果庇护所的能量来源信仰彻底枯竭,那么庇护所会缩小到一个“蛋”的状态,继续苟存于世。不过兰斯并不想跟纳瓦什争论,出于习惯,他喜欢单方面的掠夺别人的知识和见解。 认真的思考了一番后,兰斯向纳瓦什伸出三根手指,道,“有三种可能的结果。执著于扩大宗教规模的庇护所,会由于信仰能量的瓶颈而导致反弹、萎缩;执著于控制牧师数量的庇护所会在宗教战争中被击败;这种生存竞争的结果,是能够放宽限制,灵活的处理问题的庇护所获胜。它先是在宗教战争时期拼命增加牧师数量,吸收更多的信徒,在取得战争胜利后又缩小教会规模,以更少的牧师维持整个教派运作。这也就是圣神教的庇护所所选择的策略。” 纳瓦什打了个响指,喜道︰“你算说对了!不愧是我纳瓦什的好友!圣神教过去不是惟一的宗教,它是宗教竞争的胜利者。它的策略是最优的。我们都熟悉圣神教的教典,自四千年前,圣神教成为星落惟一的宗教之后,它就不停的一次次摧毁自己的教廷,重建,壮大,然后再次摧毁。这像是一个难解的死循环,但它真的有效。” “是谁创造了这些庇护所?如果真的有过其它的。” “谁知道。或许真的是神吧,那个在无数种族的传说中有不同名讳的存在。不过作为一名学者,我更愿意承认创造这些神秘世界的只是自然法则,而非某人的意志。”纳瓦什轻轻叹息了一声,对世界本质了解得越多,往往就越觉察出自身的弱小和无奈。 “你要帮助我,纳瓦什。既然这个庇护所储存著巨大的信仰能量,我们就该把它都挖出来!给你在物质界创造个新的身体,造些黄金、宝石、魔法装备什么的。我们没理由让人白玩!”兰斯撕下牧师的脸皮,厚颜无耻的说道,这句话可是他百分之一百二十的真心了。“我虽然是个牧师,可是我一直有一颗追求真理的学者之心。如果圣神教只是一层画皮,它的死活又有什么意义?迟早有一天,人们得靠自己的力量活下去。宜早不宜迟。” “我也这样想。啊,一个这么大的奥秘在这里,不把它用手术刀剖开,一丝一丝的分析怎么对得起我的天才呢。但是要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就必须对它更加了解!” “这可要拜托你,我的朋友。你在研究领域的才华无人可及!” “我当然也想啊。不瞒你说,我早就著手做这项研究了。那能量转换熔炉就是最好的成果!只可惜,完成了熔炉后,我的研究就陷入一个瓶颈,进行不下去了!” “你要我做什么?”兰斯单刀直入的问道。纳瓦什已经和自己站在统一战线,不必转弯抹角的提问题了。能这样讲话对一贯虚伪的兰斯来说也是一种享受。 “信仰。你需要加快收集信仰的速度。我需要在高层次上对庇护所的成长进行观测,而且我也需要用你的能量创造相关的实验器材。” “这不成问题。”兰斯笑道,“我在德容的新教区日益发展壮大,你会得到所需的一切。” 纳瓦什皱眉,答道,“恕我直言,兰斯,你对未来估计得太乐观了。前段时间你在地下时,的确很好的完成了传教士的任务,地下种族是最好的宗教狂,但你在德容做得却不好。我们并没有从人类那里获得多少信仰。” “怎么可能?!我有数万人类教徒!” “然而,他们都不信教。你在德容的教区,更像一个互助会,这全靠你那两位满脑肌肉的助手。人们从你那里得到工作和救助,他们感激你,但最终,他们并不信教。” 兰斯愣住了,半晌无语,终于轻叹一声。“唉!你说得对,纳瓦什,我太懒了,把麻烦都推给别人。艾莉莎小姐也许是不错的管家,但她决不是一位合格的嬷嬷,她从不信教,对我诸多抱怨,很可能她在教民面前也是口无遮拦,说我的坏话,讽刺圣神教。靠这样的人是没法传教的,她只会把教民变成勤快的力工。” “所以你必须有所行动。永世的美名就在我们面前,我的朋友,你会变成所有地上生灵中最有学术成就的一位,这才是人生在世应当追求的东西!商人、贵族、牧师,他们的理想多么渺小,在浩瀚的时间之海里只如一滴水,而你我却会变成高过天空的云,他们只有仰望的份!” 兰斯默然的点了点头。名声对他而言,其实也不太重要,正如权势地位一样。一直以来,他都是按照老神甫的遗训,按照世人的期望,和一种单纯的报复心,以及守护某些人的意愿而行动。自己要的是什么,他从来不知道,也无暇去想。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兰斯的内心深处是羡慕纳瓦什的,因为他单纯,知道自己所追求的东西。 兰斯离开了庇护所,同时在心里构思复兴圣神教的大计。为了给自己多一点成就感,他这样对自己说︰“我跳出来了。不管你是谁,庇护所的创造者。我不是你手中的玩偶。” 他不由自主的又想到了奥博,发现自己和那个外表粗鲁,内心纤细的兽人在灵魂上有太多相似之处。奥博的历史很简单,生命的一多半时间在伦伯底监狱中度过,不管奥博承认与否,他实际上是在按著别人指给他的道路在行走。兰斯的小时候固然在叔叔的城堡、魔法学院和神学院之间辗转,然而,颠沛流离的经验又何尝不是一所监狱。 “我向自己祈祷。我不是神手掌中的玩具。” 那时,奥博是这样说的。巨龙就在他臂弯中安眠,夕阳如血。 第114章 金钱教会 兰斯大主教回到德容后不到一个星期,他的魔法团和一些职位较高的地下异族就大模大样的移居到城里,在大主教居所附近的一套新房里定居。大主教居所和新房都是以特伦特伯爵的名义买下的,原因是兰斯帮金鲨号豪华邮轮餐桌上增添了一套新菜式,地底神秘虫蜜薄饼。这道菜的味道一般,卖点全在厨师身上。那厨师是五个无眼无口的地底怪物,和一条白胖的巨虫,凡是购买了地底神秘虫蜜薄饼的客人,都可以亲自观看薄饼的制作全过程,自然,这种薄饼的售价也十分不菲,据说只要卖出十个薄饼,就能在德容市中建一座中等大小的房屋。 魔法师在德容混了半年,早已脸熟,也就罢了,那些地底怪物可是在德容城内引起了不大不小的轰动。有比人还大的黑蜘蛛,有灰色戴黑眼镜的矮个地精,还有披著全身斗篷的无眼无口的怪物,所过之处皆引起众人围观,阻塞道路。不过这些怪物无论大小,都在“右胸”位置上佩戴一枚徽章,徽章呈盾牌型,盾牌上是斜放著的权杖,代表权利;旁边堆著书和纸卷,代表知识;右上角有一个独枝,烛台燃著蜡烛表示光明;盾牌周围是两个金麦穗,在底部交叉,代表丰饶,这便是圣神教的圣徽了。只有高阶的教徒才有资格佩戴圣徽,在德容郡,这个徽章往往比特伦特家族的徽章还好使,因为人人都知道特伦特伯爵不管事。 地底生物进城有两个目的,一来是让德容人见识一下主教大人的神威,连不能沟通的怪物都为之折服,也是为日后地底居民与人类相处做个预演。人们惊诧之余,自然也对兰斯大主教心生敬畏,不敢造次了。况且地底居民形象虽然古怪,却从不惹麻烦,远比侏儒和魔法师安全,两相对比,德容人也就慢慢接受了这些同教“弟兄”。 不久之后,一座新教堂开始在城市东方兴建,名为“圣兰斯殿”。为修建圣兰斯殿,兰斯可花费了不少心思。首先是募集资金,这全靠了兰斯举世无双的光明神术。兰斯让艾莉莎对外言明,说大主教整日忙于冥思修炼,不见外客,除非对教会发展有大贡献者。这样一来,求医治病的人就被很冠冕的挡在门外,不捐个七八万的银币,是进不了大主教房门的。 人哪有不畏死的。那些有权有钱的人们一到年老,病痛自然免不了,过去每个城市都有牧师替他们医治,现如今,却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兰斯的价码自然水涨船高。安德雷德五世在位的最后几个月,大家对禁令有所忌惮,不敢与圣神教教徒过分接触,而新王登基后,虽未曾大赦天下,对圣神教的禁令却也名存实亡了。更何况现在各大领主纷纷忙著争夺权势,无暇顾及其它,对圣神教牧师的缉拿令终成一纸空文。因此,艾莉莎的消息一放出,不止德容、艾哈迈的大商人、大贵族闻风而来,大陆其它地方的贵人们也不远千里的赶完德容,膜拜“最后的神迹”。 宰人是一门艺术。对方是什么人,该宰多少,能够让对方觉得符合自己身份,甚至感到满足,不是仅靠面对面的公关技巧就能实现,必须彻底调查对方的身家。此时,兰斯在艾哈迈的关系网就派上了大用场。艾哈迈是全大陆文明世界的经济中心,是钱的集散地,而德摩尔老板便是这个小世界地下的东道主人。当那些年老有病的商人、贵族们尚未动身之时,他们身家的评估、主要业务的评估、个人被宰忍耐限度的预算就已经送到兰斯手上了。根据兰斯与德摩尔老板之间的协议,无论商人向教会捐赠多少,教会都应当分两成收益给德摩尔的组织。 对德摩尔这些报表,兰斯亲历亲为,把德容和艾哈迈的部分清查一遍,每个名字后面都注明推荐收取的捐助费,交给了负责接待的艾莉莎小姐。远道的客人要到达德容尚需时日,便延后处理。 很快,来自星落平原、慧流盆地和晨星高原的各色金币就源源不绝的滚进了兰斯的腰包。捐资限额一升再升,达到一万芬顿币之巨,但约见者的名单仍然不断延长,如果兰斯每个人都见,只怕会一直延续到五个月之后。然而目前政局动荡,教会要么发展壮大,要不被战争的洪流吞噬,情势十分关键,兰斯不能整天留在德容给众有钱人看病,必须亲自到权力的漩涡,圣心城去,赚钱与发展之间便出现了难以调和的矛盾。 幸而兰斯的地底信徒那儿传来了好消息︰两个信仰虔诚的小穴居人领悟了次级治疗神术,也能给重病的人类看病了。 这些地底生物如何能施展光明魔法,始终是一个谜,实用主义的兰斯也不关心这个。怪物能施展神术,更加说明兰斯大主教是神宠之人,地上代行者的身份也更加稳固。只等一个机会把这个大事公布天下,两个穴居人神甫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出师了。 惟一的缺憾,是穴居人没有兰斯那种无限施法的能力,每天只能治愈一次而已。如果把治疗的事情全交给穴居人,那等候治病的有钱人将在德容排成长队,只怕又会发生不少摩擦。为了应付即将到来的“捐赠潮”,兰斯寻求了奥尔森爵士的意见,老枢密官在圣心城官场摸爬滚打多年,对如何对付上层人士自然有他的一套见解。 老奥尔森爵士道︰“我在圣心城就任时,银月城大长老曾到访芬顿,请求拜见的王公贵族有数百人之众,再算上他们的卫士和贴身侍从,把会馆塞满都装不下。我就在外面的广场开设露天宴会,让众贵族饮酒作乐,那些等待的人也就不觉得烦了。眼下我们也可以用同一个办法。” 兰斯称赞老奥尔森见识卓著,便把接待工作转交给他处理,而如何让众商人、贵族玩的开心,倒可以好好跟特伦特领主商量一下,还能增进教会和领主大人的友谊。 此事既定,兰斯便派人联络德容商会的潘帕奇先生,要他帮忙在商界中大肆宣传,地底怪物受了地上惟一神宠者,圣神教德容新教区大主教兰斯的洗礼,蒙受神恩,领悟了治疗神术的事情,德容新教区将在秋末之时举行一次盛大的宗教庆典,称为“圣神之礼”,届时大主教将升两位异族教士为神甫,欢迎民间各界人士前来参观。此事有助于提升德容商会的名声,也有机会开辟新的业务,潘帕奇自然忙不迭的答应下来。很快,喜帖便通过各种交通手段发放到整个人类世界。 与此同时,兰斯也不忘了传书德摩尔老板,让他在地下情报网中发放同样消息。兰斯还特别强调,穴居人牧师的数量和神术等级,以及德容的种种“宗教奇迹”不妨夸大其词,反正那些富人多半有自己的情报渠道,只要引起他们的注意,就足够了。 如此,经过一番不遗余力的宣传攻势,德容新教区的威名和“最后的牧师”的声名如秋天的金风一般席卷了星棋的整个人类世界。星落平原的秋风菊开了又败,到第二次绽放的时候,“兰斯”、“德容”、“神恩”等等已成为人类世界的流行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有钱人也是人,有钱人更惜命。在神迹消隐的几个月中,不知有多少富商、贵族因年迈生病而死,活下来的老头子们早就望眼欲穿的等待一个真正牧师的出现呢!不久,从各地而来的捐赠财物便滚滚而来,尽管以那些有钱人的身家而言,捐助只是试探性的,不算很多,但捐钱的人数不少,钱的总数也便惊人,对于兰斯那个穷得冒烟的小教会不啻于一笔巨资了。兰斯的手头顿时空前的宽裕起来。没的说,先给负责抄书的魔法师们每人一个红包大礼,他们不是虔诚的教徒,但却是最有用的棋子,需要先安抚一下。至于教徒,越虔诚的越不用理。 兰斯不是不想传教,而是他知道,虔诚光靠赏钱是买不来的。宗教是一种很玄妙的东西。要让人们感恩,光有实实在在的光明魔法还不够,有时候,也要适当的利用世俗的东西,一些艺术,一些幻想,一些适当的欺骗。 兰斯从艾哈迈请来了大建筑师,从阿穆尔购买了大理石和生铁,在德容的草场和森林中取得了木材,又把毕生与土石为伍的穴居人和土地精工匠调入城中,准备兴建后来举世闻名的魔神大圣堂。这座大圣堂自芬顿末年开始修建,直到魔神历五十年方始完工,其间投入了无数人力、物力,在大战争最激烈的几年中都从未停工,不能不说是一个空前绝后的奇迹。 大圣堂融合了芬顿、西方、地底几种迥然相异的建筑风格,甚至连已经在地上世界绝迹千年的太古科魔文明艺术都有所体现,美轮美奂,巧夺天工。大圣堂顶悬挂著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个银铃,每当季风吹过,变会奏起长达数十个小时的“魔神圣乐”,朝拜者闻之无不泪流满面,心荡神摇,从一个普通教民变成彻头彻尾的笃信者、清教徒,堪称宗教感召之典范。 当然,由于建筑规模过大的缘故,光是设计就花了许多岁月,大圣堂真正动工是在魔神元年之后的事了。 有了钱,兰斯早在金鲨号旅行时就开始构思的另一个计划也得以施行。那就是从北方购买优质战马。战马是最重要的战争物资,直接决定骑士团的规模。一旦芬顿三大领主真正开战,战马必将成为抢手货,价格也随之水涨船高,不管现在花多少钱买都是值的。兰斯惟一担心的是温沙公爵会阻断运马的道路,若真到那时,或许要借用萨格拉丝隧道偷运马匹了。 温沙与阿穆尔已开始相互对峙,夹在中间的圣心城自觉危险,必然把芬顿第四骑士团调回来自保,如此与矮人的战争也只能谈和。兰斯大概推算了一下,觉得北方与矮人族的战事也该停了,此时派使者去高山氏族正是时候。矮人不骑马,但他们对北方三国的影响是实实在在的。有了铁锤布朗这个高级中介人,再加上不菲的定金,北方的良驹不怕买不来。而做成第一笔生意后,一切就简单了。 至于使者人选,兰斯也已有腹案。 狼王佩齐亚,地行者艾瑟伦,以及黑衣法师会一位靠得住的苦修法师被选定执行此事。苦修法师带钱,负责交涉,两个精灵游侠负责保护。 人类社会中有一个从未言明的潜规则︰当你说了一个谎,往往需要更多的谎话去维系。这不是说不该说谎,恰恰相反,是要求说谎者有更高的技巧,更强韧的心理素质。世界本来就是由一个一个谎话构成,真相被太多谎话曲解后,也变得不再是真相。兰斯深谙这里面的道理。 说起两个忠实、诚实的精灵守护者,自打兰斯一回德容,他们就不停的在兰斯耳边提起“追捕贾拉索、夺回魔王石”的事。据说梅亚德隆等人在圣心城出了问题,被当地的一伙高利贷者缠住了,迟迟不能取得进展,所以要拜托大圣人兰斯亲自出马。兰斯事务繁忙,哪有心情照看这两个精灵游侠啊。贩运马匹的启动资金一到手,便把两个精灵游侠赶到北方蛮荒去了。 当然,兰斯跟佩齐亚和艾瑟伦说的是另一回事。兰斯说自己前次去巨龙山脉地下,正是为了追查贾拉索的线索。经过几个月的艰难追踪,自己潜入了魔族的地下城市,魔风堡,也是贾拉索的故乡,抓来了魔族中一位地位崇高的女性。兰斯把那魔女关在阴暗的地下室中以精神魔法严刑拷问,终于得到线索,原来贾拉索已经去了北方!也带走了魔王石! 佩齐亚和艾瑟伦两人在看了地下室里呼呼大睡的魔族小公主蕾后,再次相信了兰斯的谎言。第二天,他们就催著那个苦修法师,心急火燎的赶赴北方去了。 买马一事,作为合作伙伴的德容商会方面也派出了自己的代表,潘帕奇的一位亲族。商会方面在未来的马场经营占有一半股权,每一笔投资自然也要均摊。狡猾的潘帕奇不忘让他的亲戚带上一匹布料向北方人推销,以扩展自己家的业务。 兰斯亲自为四人送行其实只是叮嘱带钱的那个,剩下几个的死活兰斯毫不挂心他让佩齐亚把银狼王留下,只带芬里尔狼走。咖啡失踪以后,雅希蕾娜和小雅两个经常唉声叹气,茶饭不思,两张小脸儿都瘦了一圈,兰斯可心疼死了,怎么还能把最后的宠物狗,通人性的银狼王阿银从她俩身边夺走呢。 一切计划大定,热闹忙碌的德容终于稍稍安宁了一些。兰斯抓紧时间,让艾莉莎把魔法师们做的手抄本圣典发放到德容教民当中。这教典和最初的版本相比,主要做了两点修改。一是加了一些普通教徒的日课,这是根据初级教士的日课修改而成;一是在教典中强调了地狱的概念,不守教规,不信教义的人死后必下地狱,遭受永世的煎熬。因此,一个教徒应当把“感化身边的朋友、家人,使他们信教,免去死后的劫难”当成像祈祷一样的任务,这才是对亲友负责。 地狱这个说法在教典中本来也有,但说明很含糊,只是一个不起眼的细节。兰斯是根据苦修法师的苦修带想到的灵感。痛楚、恐惧这些负面的东西,通常都比幸福、崇拜这类情感更加有力。让人笃信你难,那就让他害怕你! 兰斯让克鲁索撰写了地狱这一篇,常年带著苦修带受罪的克鲁索充分回报了兰斯对他的信任,把一个《教典•地狱篇》写得深入骨髓,普通人只要读一句就会浑身疼痛,脊背发凉,双腿发软,好似全身上下都扎了苦修带的钉子,恐怖得痛不欲生,这时适当的给他念几句温柔的祷文,一个新教徒就诞生了。 并且,这个新生的教徒比起过去那种热爱独自一人清修的圣神教教徒来,更具有“神爱世人”的精神,因为怀著对坠入无穷炼狱的恐惧,便不忍心让自己所爱的人们受到这种痛苦,要拉他们入教。 如此一来,圣神教也就从一个潜心修炼的内敛教派,变成一个能够迅速传播、自行壮大的新教派。每一个虔诚的教徒,就是一名积极的传教士。可以想像,当这数以万计的传教士分散到星棋大陆上时,圣神教的教徒数量将以几何数量级增长,那将是多么振奋人心的时代呀。 兰斯对新增的圣神教教典•地狱篇十分满意,把它当作是自己作为圣神教传教士的最大创造。他欣慰的看到新教典发放到德容平民手中,等待它的效果。 不料三天之后,从艾莉莎那里传来了非常富有讽刺意味的坏消息。德容郡是个穷郡,平民多半务农、打渔,很少有识字的。兰斯那些书写工整的手抄本教典发到平民手中,犹如发给了穴居人。兰斯真的感到十分吐血。 “过去我不想传教,只要追随者,是多么简单!只要给人们金币,或获得金币的机会就可以了。我想要真的传教,却碰到这种事。难道我要先教会这些农夫识字不成?这些有眼楮的人类,还不如没眼楮的穴居人好教化!”兰斯对著悬挂在主教房间里的圣彼耶明画像恼怒的说道。 兰斯吩咐下人把教典搬来,摆在桌案上,从开头阅读起来。才读了两页,兰斯就忍不住摇头。原来当年编撰圣神教教典的老神甫,和其后历代修编者皆是学问高深的学究派老神甫和史学家,写出的文字大量堆砌辞藻,固然内容深厚、外观华美,却并非寻常识字的平民能读得懂的不,何止平民,经过数千年沧海桑田的文字、文化变迁,虽经过多次修编、加注,圣神教教典也早已不是当代芬顿人能读懂的了,其中有些格外艰深晦涩的章节,连堪称博学的传教士学徒们也只是死记硬背、应付考试而已。 再仔细想过,这种教典即使读得懂,也不过是一本异化了的史书,想必难以争得新人入教吧。 兰斯生气的一甩手,将教典用力合上,发出“啪”的一响︰这样的教典要来何用?传教士拿著这样一本东西传教,难道是要炫耀本教会多学究、有文采、要跟吟游诗人一争高下吗。 删!改!重编!兰斯激愤的想到,又叫人唤安切洛蒂、奥尔森等有见识的文化人过来。下人走后,兰斯一个人在房间里踱步,头脑渐渐冷静下来。 旧教典虽然不好,可毕竟流传已久,在教众中具有威望。虽然读不懂,有人敬畏著,就自有它的价值。况且,魔法师们费了好大力气才抄出这些本教典,随意废黜了如何对得起他们的劳动呢。需要修改的只是传播教义的方法,使之能够适应更多人群! 至于旧教典嘛,不妨再把它捧高,捧到一个无人敢去研究、置疑的位置,也算对得起前辈诸位大传教士了。 不过,要如何才能让那些大字不识一个的德容农人真正了解教义,知道地狱的恐怖和圣神的慈悲,真心信教呢?这才是真正难解的问题! 兰斯苦思了半天,也不能索解。正烦恼著,走廊里忽然飘来一阵恍惚清雅的歌声。那是用兰斯不太熟悉的精灵语唱的,一种称为“灵歌与森林呓语”的一种音乐。少女美妙的嗓音如同空气中的幽香,更奇异的是,在少女歌声的间歇处,偶尔会有一两声清脆的犬吠,既给歌声增添了童趣,又不失自然风貌。兰斯不禁听得入神。 无疑,唱歌的是美丽的精灵少女雅希蕾娜。阿银的回归冲淡了咖啡失踪的悲伤,在德容每天遇到许多善良的人,看到人们对兰斯哥哥的崇敬和爱戴,小雅希蕾娜的心情十分愉快,经常唱起幼时的歌曲。 而犬吠则来自雅希蕾娜怀里的银狼王。阿银是太古时代神狼宗族的后裔,天生可以号令群狼。不过,神狼宗族生长期十分漫长,阿银要长成成年狼的形态还需要百年以上的时间,因此尽管阿银神威强大,在芬顿时代末年,也只有在女孩们怀里装可爱的份儿。 兰斯正要推门去迎接小雅希蕾娜,却突然感应到亮羽的精神波从屋檐上传了过来︰“以黑婊子杀戮之神和露点女皇安结罗的名,这歌真够赞的!精灵小妞果然不错,难怪主人能看上她把她拐来!” 那黑鸠正在指挥一些信教的乌鸦帮自己筑巢。教皇大人第一家臣的亮羽,自然要住在教皇大人身边。听到自己的魔宠讲话如此粗鄙,兰斯不禁皱眉,心想可别让人听到,以为自己也是个没文化的主人呢。 没文化?兰斯心中砰然一动,又跳出一个绝妙的主意。那些德容的农人、牧民不也没文化吗?不识字,可人人都唱得了歌!就算五音不全的也能记个歌词吧?何不用这种方式来传教! 兰斯下定决心,要通过音乐来感化世人。主意既定,安切洛蒂和老奥尔森也到了,兰斯把自己的想法跟他们一说,两人都对主教大人的天才赞叹不已。老奥尔森在圣心城颇有人脉,芬顿知名的音乐家、吟游诗人也认识不少,当即替兰斯修书几封,邀请这些大音乐家来德容。而安切洛蒂则提出了另一个建议。 在人类之中,安切洛蒂在荒脊侏儒城呆的时间最久,对侏儒也最了解。安切洛蒂告诉兰斯,和人类相比,侏儒是一种富于鬼才的生物,艺术家不在少数,而擅长音乐创作的,更是每户都有行家里手。与其到圣心城高价聘请人类音乐家,还不如利用手里的侏儒资源。从荒脊带回的四百六十多个侏儒正闲得到处闹事呢,不如让他们来一次音乐创作大赛,岂不一箭双雕? 兰斯一听有理,就授权安切洛蒂去办这件事。奥尔森又问道︰“那圣心城的音乐家还要不要请呢?” “请,当然要请。”兰斯向老奥尔森微笑,“这些人名胜卓著,在整个人类世界有大批拥趸。下月举行的圣神教大圣典正需要这些名人来捧场呢。” 奥尔森迟疑道︰“若是要他们演出的话,本人必须到场,花销就要另外计算了。兰斯,我可要提醒你,这些人身价不菲!” “花销方面就按照这些人的最高标准,再告诉他们,如果演出顺利,为圣典举行拉到了人气,每人授予一枚圣殿骑士荣誉勋章。不怕他们不来。”兰斯心中暗笑,钱多就是好办事啊。多谢那些生病的有钱人! 安切洛蒂“咦”了一声,问道︰“我们的圣殿骑士团尚未建立啊,何来勋章?” “就这么写好了。圣殿骑士团这种东西,不必真的有。反正我又不打算武力推行宗教。”兰斯十指交叉,舒舒服服的靠坐在椅子里。此时他已然成竹在胸,开始考虑购买更加舒适的家具来改善教皇生活起居的问题了。 奥尔森也停下笔来,有些不安的看著兰斯,问道︰“兰斯,你真的不打算建立骑士团吗?时下芬顿政局动荡,暗流涌动,各大领主拥兵自重,准备一争高下,局势相当危机。我们不组建自己的骑士团,单靠德容的一点点兵力,恐怕不足以自保吧?” 兰斯微笑不答。奥尔森和安切洛蒂两人若有所思的看了他几眼,分头做各自的事情去了。等两人离开后,兰斯才收起脸上的笑意,再次静静的看著墙上的彼耶明画像。 安切洛蒂、奥尔森,只是重要的幕僚而已,有很多事情是不能让他们知道的。世上没有传奇,有的只是算计。身居高位者,如果不能安享孤独,则势必落入迷局。 不过,在这纷扰俗世之中,又有谁是不孤独的呢。 小雅希蕾娜“咚咚咚”的敲门声急促的响起︰“兰斯哥哥,我可以进来吗?阿银的爪子好像受伤了!” 兰斯心里觉得好笑,阿银的爪子受伤了?那家伙虽然长得可爱,身体可是比密银还结实。小雅希蕾娜真是太不直率了,不过唯其如此,才更加可爱呢。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芬顿九九九年的十一月。德容的新教区在星棋大陆各地富豪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下,以不可思议的高速发展壮大,眨眼间已成为芬顿中部最热的新闻话题,其势头甚至远超圣心城政坛和北方战场的一些大事。吟游诗人们像苍蝇一样蜂拥而来寻求创作的素材与灵感,冀望写出流传后世的名篇,事实证明,他们的期望并未浪费。那些前来求治的衣冠楚楚的富豪们,那些怪模怪样的来自地底深处的异族信徒,随处可见的各派别魔法师,无论哪一样都是做梦也不敢想的传奇,能籍此写出怎样的诗篇,就看各位吟游诗人的本事了! 对于这些吟游诗人来说,最可惜的是始终不能见到这一切奇迹的创造者,伟大的诸神地上代行者、精灵与矮人之友、最后的圣者、圣神教的挽救者、彼耶明之后最接近诸神的人,至高无上的圣兰斯一面,不免要扼腕叹息一番。据说圣兰斯的容貌气质举世无匹,乃是传说中的级别,凡是见到他本来面目的没有不留恋难忘的。尽管这些小事对比他伟大的、即将成为永恒的事业不值一提,可是作为民间小调唱出来,那效果就大大不同了!为了得到第一手资料,一些勤奋的吟游诗人便在德容郡挨家挨户访问,想从市民那里听到兰斯的一鳞半角。不少教民也因此发了一点小财。 不是兰斯高调,不肯见这些远道而来的吟游诗人,只因新教区发展太快,作为大主教的兰斯事务繁忙,根本无暇离开居所半步。其中最主要的业务,莫过于帮助各地来的“有地位、有心意”的虔诚信徒感受神恩了,这同时也是教会的主要收入来源。而这些愿意付出真心的信徒,最终还会获得一枚圣殿骑士荣誉勋章,此后几个世纪中,这种由圣兰斯授予的勋章一直是星棋大陆的世家子弟向朋友吹嘘自己出身名门望族的最佳证据。一些字迹工整的手抄本的教典被当作与圣殿骑士徽章同等级的赠品,被一同赠送给那些“为宗教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的人。 在那些势力遍布各地、耳目众多的大人物中,一直流传著一个关于兰斯大主教的传说,据说这位伟大的人物出身西方常春国的一个大世家。这次能够亲身体验大主教的住所,正是验证那个说法的好机会。大主教房间充满西方异国情调的布局,和角落里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无不证明了这位大主教的确是系出常春国名门,那位嘴边蓄著两根标志性鼠须的贴身侍从,特洛洛,本身就是一个常春国管家的缩影,也可作一个不大不小的佐证通常你只能在常春国伯爵的家中才能看到长得这么像吉祥物老鼠的管家。 常春国大贵族的身份没什么实际用处,可是,却极大的满足了众贵族、商人的血统论,更加把兰斯看成自己人了。 在主教居所外等待会面的各地富豪排成长龙,各色华丽帐篷围绕德容街心广场排了一圈,简直是万国丝绸会展。最会把握商机的特伦特伯爵把最后一个家丁都派了出来,在帐篷群中间兜售德容的零食和土特产,因为商人斗富,一些小东西的价钱被抬到了不可思议的高度,如“五千芬顿币的棒棒糖”等等。自然,特伦特家族的每一枚金币入账,教会都有相当比例的分成。 期间兰斯的魔法佣兵团也做成了第一单生意,帮助一个艾哈迈商队运货到克兰,其实是向克兰的竞争对手施压去了。尽管委托人有点不地道,但报酬是实实在在的金币,兰斯又怎能拒绝呢毕竟那委托人也是信教的。 任务完成中,魔法佣兵团又在克兰的一家雇佣兵联合会组织注册,成为该组织的重要合作伙伴,这家联合会组织,便是由佣兵界一些著名的女冒险家组成的新生工会组织,以维护女冒险者权益为己任的英仙雇佣兵联合会了。作为顶级的佣兵工会,英仙凭借其领袖人物仙妮、琼等人在大陆佣兵世界的人望,和广大女性同胞的支持,一组建就赢得了极高人气,得以同老牌的雇佣兵联合会分庭抗礼。兰斯的魔法佣兵团与英仙冒险者联合会的合作可谓强强联合,给双方都带来了很大的助益。兰斯的魔法佣兵团中集中了众多的游历魔法师,每个人都是交游广泛,能够从侧面为英仙打广告,而英仙的中介能力又能给魔法佣兵团带来更多的工作机会,真是互利互惠,实惠多多。有了高收入,魔法师们对兰斯的忠诚度也相应提高了,毕竟这些人跟随兰斯,看的是兰斯的为人和潜力,没有实惠肯定留不住他们。 一位英仙冒险者联合会的高级官员,女战士谢铃被派来德容做代理工作,目前正在途中马不停蹄的赶来。 德容盛况空前,兰斯见了也十分欣慰。但他仍然谨记每天提醒自己,不可被一时的得意冲昏头脑,手里总要留上几张真正的底牌,不到时机不能翻开。比如,德容郡西方荒原始终设为禁区,不能让外地人见到里面的大批异族和太古科魔机,而穴居人牧师也始终没有公布于世,更重要的是,虽然兰斯此时已经是圣神教事实上的教皇,他却仍要保持著德容新教区大主教的名头,因为一个人是永远不能给自己加冕的。 当一位北方幽木国的王储来到德容求治时,兰斯意识到,该是把鲍利从城外调回来给这些大人物们认识的时候。于是他在百忙之中抽空,与特伦特伯爵和丘鲁尼利勋爵一起进行了一次“家庭宴会”。席间兰斯委婉的向特伦特伯爵提出,他的佷子,也是自己的挚友,德容未来的领主丘鲁尼利少爷来到城内时日已久,该积累一些功绩与声威了。老特伦特伯爵忙著抚摸揣满外国珠宝的口袋,无法分心听兰斯述说,而丘鲁尼利少爷则不明白兰斯的意思,鲁莽的问兰斯该如何积累名声呢。 “丘鲁尼利少爷武勇过人,以武勋示人再合适不过,德容南方有一伙土匪打家劫舍,恶名昭著,来自星落和慧流的客人们也有被这些土匪骚扰的,实在有损我们德容的名誉。丘鲁尼利少爷不妨带一些人马去剿灭他们,也趁著许多大人物在德容,扬扬威名。不知领主大人意下如何呢?”兰斯看著特伦特伯爵。土匪的巢穴兰斯早就查得一清二楚,只是瞒著鲍利而已。 “都是自己人,还叫什么‘少爷’呢,您太客气了。”特伦特伯爵文不对题的说道,真是糊涂的可以。他的耳朵早已被金币的叮叮声塞满了。 丘鲁尼利骄傲的哼了一声,缓缓说道︰“哼。土匪吗?” 兰斯干脆不管这两个家伙,反正自己才是德容真正的掌权者,特伦特家只要有钱拿,是不会拒绝自己的。继续道︰“只是要谨记一点,那伙土匪是无胆鼠辈,见了丘鲁尼利少爷的神威,恐怕会向南方逃跑。那边是艾哈迈的地界,我们德容的军队开过边界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哼,有我丘鲁尼利的神妙布置,他们一个也跑不了。” “佷儿,主教大人说的有道理,凡事小心为妙,和气生财,和气生财嘛。” 兰斯实在懒得跟这两个浪费时间,便说道︰“既然如此,事情就这样定下来吧。明天我叫两个高等魔法师和丘鲁尼利少爷一起出发,保管丘鲁尼利少爷一战成名!特洛洛,我记得有个西国的商人要跟伯爵大人谈谈奢侈品生意,是否有此事呢?” 特洛洛还来不及回答,德容的领主大人已经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有生意吗?快走,快走!正事要紧。丘鲁尼利,你也该用点心思,学著料理一下家族事务了……” 两个贵族匆忙向兰斯道别。兰斯目送著他们的背影,心里居然生出一种羡慕︰人生在世,如果能像特伦特伯爵和丘鲁尼利一样简单,该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 第二天,热爱以强凌弱的丘鲁尼利少爷,带了八百全副武装的德容士兵和五名魔法师突击了德容与艾哈迈交界处的土匪窝。可怜的土匪们人数不过百,武器也大多是从白山的战场捡来的二手货,哪经得起这种正规军冲锋呢,只象征性的抵抗了几下,就丢下几十具尸体和满地狼藉,放弃了巢穴,逃往艾哈迈方向。丘鲁尼利少爷也不追赶,放了一把火烧掉土匪窝,得意洋洋的班师回朝了。 又过了一天,正在边境村庄里训练民兵的鲍利收到了兰斯的书信,指明了土匪巢穴的位置。当夜,鲍利带著几十名农民自卫队成员夜袭了土匪在艾哈迈地界的据点。土匪们此时只有残兵十几个,早已丧失了斗志,正准备分家散伙呢,一看愤怒的村民们来了,连东西也不要,往荒地里就逃。鲍利也不客气,放把火把这一个土匪窝也烧掉了。整次行动十分成功,只有一名八十岁的老村民因过度兴奋心脏病突发而死,另有一人被误伤。善良的鲍利跟村民们一起收殓了老村民,带著村里的名册回到德容村庄的人们已经决定集体投入圣神教德容新教区的怀抱了。 鲍利回来后,兰斯便把他介绍给一些前来求治的大人物们,称他为“新教区的统领,未来的主教大人”。尽管鲍利巨熊般粗豪的形象跟寻常神甫年迈睿智的形象大不相符,可在德容新教区这种地方,什么样离奇的教徒人们都见过了,早已见怪不怪。因此各地来的贵人们一下子就接受了憨厚可亲的鲍利主教,还有一个温沙商人对鲍利全身的肌肉大加赞赏,说“每一块肉里都充满了慈悲的智慧”。听得旁边的艾莉莎十分受用,对待兰斯的态度自此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由此,德容教会诸人在兰斯领导下团结一心,以不择手段的方式聚敛财富,传播宗教。其间大大小小的俗事多如牛毛、不一而足,转眼就到了圣神之礼举行的前夕。 从圣心城方面传过来的消息说,北方的战争事实上已经结束,芬顿第四骑士团的新圣骑士,佛朗兹子爵已踏上返回芬顿的旅程。 另外,新年时新王西德尼三世将为他即将年满十四岁的小妹妹,艾米莉公主举行盛大的成年礼,以艾哈迈、克兰和温沙为首的各地领主纷纷派遣庞大的使节团前往赴会,使节团中,不乏待嫁之龄的高贵小姐,比如温沙的伊丽莎白小姐,艾哈迈的夏尔蒂娜小姐等等。这也难怪,西德尼三世尚未婚配,芬顿的王后位置空缺,千金们哪能不争夺一番。不过,兰斯的政治顾问,老奥尔森爵士对此却有著另一番见解。 “王后宝座?切!”老奥尔森嗤之以鼻的说道,“眼看就到乱世,国王都自身难保,王后的虚名有什么用?这些狡猾的大贵族派出女儿,目标只有一个,就是那春风得意的新任圣骑士,佛朗兹子爵!不错,佛朗兹的叔叔荒原公爵手里没什么地产,穷得掉渣,但第四骑士团可掌握在他手里呢。况且佛朗兹在年轻一辈里武技无出其右,意气风发,也算不错的结婚对象。这些比猴还精的大领主怎么能放过这么一块肥肉!当然,除了佛朗兹子爵,艾哈迈的夏尔蒂娜小姐也是许多人追逐的目标,荒原公爵的兵,艾哈迈的钱,说不清哪个更有用。” 兰斯微微点了点头,默然不语。老奥尔森见兰斯不说话,又继续怂恿他道︰“几千年来,一遇乱世,这些杂七杂八的领主老爷总要结成无数个同盟关系。盟约归盟约,一旦开战,那些白纸黑字又有何用?故此,有用的盟约都是不立字据的,不是互相把继承人送到对方手中作人质,就是结成姻亲。对我们教会来说,还可采取拉贵族世家继承人入教的方式,自然,姻亲也未尝不可。” 老奥尔森停下来,满怀期待的看著兰斯,但兰斯还是不理他。奥尔森咳了几下,自感无趣,本待要走,忍不住又开口劝道︰“兰斯,前段时间你说要建立圣殿骑士团,我和鲍利、艾莉莎都全力支持。眼下大典在即,新教区受关注的程度正是巅峰,我们手中的资金也十分富足,如果不趁著这个机会招募战士、组建圣殿骑士团,等诸侯开战,再招人可就难了。若我们有了军队,甭管人数多少,在诸侯中才有说话的机会,也可以结下许多盟友。以你的交涉才华,要说服左近贵族世家加入我们并非难事,新教区必能进一步发展壮大。反过来说,如果我们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良机,未能组建圣殿骑士团的话,圣心城的聚会也没我们的份儿了,只好眼看著各大势力暗地里厮杀。” 兰斯的嘴角露出一丝稍纵即逝的笑意︰老奥尔森不愧是教会中最具政治指挥的幕僚,不妨把自己的计划向他吐露一二,说不定他能提出建议呢。兰斯语气诚恳的说道︰“你说得不错,爵士大人,如果我们手头有军队,是可以与各大领主达成战略同盟的。然而如此一来,战争开始后,我们就无法保持中立了。圣神教圣典中记载,纪元时代的两次大战中,南方的军队过境圣心城,将城内大小家族洗劫一空,却独独放过了教会的产业。那个时代,圣神教教皇公开支持北方贵族,却对南方贵族同样提供神术支持,南方贵族有求于教会,故此手下留情。眼下,我们手里只有极少的穴居人牧师,神术极为有限,在大战中作用几可忽略,无论哪方的贵族都不会对我们手下留情,何况我们、及特伦特家族又聚敛了大量财富呢。任何表面上的同盟关系,结果都是让盟友廉价使用我们教会的资源,同时又给了敌对贵族攻击我们的借口。而我们临时拼凑而成的兵团,在那些厉兵秣马的领主军队面前可谓不堪一击,组来何用!” 奥尔森吸了一口凉气,打了个哆嗦,道︰“如此说来,倒是老头我想得简单了。你说得有道理,主教。我们就放弃圣心城的聚会吗?总觉得有点可惜!” “不,当然不能放弃。我不要军队,未尝不可以和诸侯结盟呀。圣神之礼后我计划去阿穆尔见见塞弗伯爵,然后辗转圣心城,去参加小殿下的成年礼,看能不能捞点实惠。”说完,兰斯拿起面前的报告文案,翻看起来。 小殿下?老奥尔森看著兰斯充满自信的面孔,心中思绪沸腾。你从来不知道,那位小殿下可是天天惦记著你呢,兰斯。不只情窦初开的小公主,还有我温沙的佷女,有著天使和魔鬼两种性格的伊丽莎白,她的两颗心也在为你跳动。自然咯,还有艾哈迈的夏尔蒂娜小姐。如果尤妮侯爵夫人所说属实,你可是欠了她大大的一笔情债……如果不是受到尤妮夫人的嘱托,我不会从艾哈迈来到德容见你。如果你去了圣心城,我敢打一把圣剑的赌局,你会抢光佛朗兹子爵的风头,成为小姐们、贵妇们眼中的焦点。这可是比权谋斗争有趣万倍哩! 老奥尔森带著一点恶趣味的看著兰斯。当然,尽管受人所托,老奥尔森爵士现在完全是被兰斯的恶魔般的魅力所吸引著,心甘情感的跟随著他,想看看他在这一片混沌之中如何杀出一条血路。 “乱世之中,群雄逐鹿,谁能击败各路诸侯,结束战争,谁就是天下的救主。至于采取何种手段达到目的,根本不重要,反正自有吟游诗人和御用的史学家帮助颠倒黑白。所谓大义,所谓正统,自来是不存在的,不过是欺瞒世人的把戏。谁赢了谁就是正义。”兰斯不抬头的说道,声音出奇的平静,也出奇的冰冷,带著一股玩世不恭的味道。这种语气让老奥尔森爵士不禁心中一寒。 兰斯说的是对的。那种冷酷的自私,可以利用天下人的自私,正是他一步步走到今日,未来又将走到巅峰的最大依靠。他或许是一个从未爱过别人的人。老奥尔森不禁这样想。所有爱著他的女孩子,都是用错了情,终将无怨无悔的受他利用如果是这样,也一点都不意外。 不过,不知为什么,老奥尔森却抱著一种天真的幻想似的,倾向于相信尤妮夫人的话︰“那个英俊的男孩,他是喜欢她的,正如她喜欢他一样,甚至比她懵懂的爱更深。然而他太聪明,以至于无法认清自己,他或许需要一辈子时间才能明了爱,又或者,他将永远不会有这个机会,因为他从不置身尴尬之中。” 老奥尔森入神的看著兰斯低垂的黑夜宝石般的双眼。他看不透他,他不知道他真实的想法。兰斯太复杂了,若非如此,他也没法举重若轻的支撑著一个日益膨胀的金钱教会,掌握著一切细枝末节,控制著每一个人的行为,如同施展一个传说中的复杂妖术似的操控著一切。那是一种艺术,一种魔鬼之王的艺术。 这样的他,真的会陷入爱情这种既幼稚又复杂的情感之中吗?尽管他这样年轻…… 第115章 台前幕后 在兰斯面前的方场中有两支奇怪的乐队,都是侏儒的乐队,一支由四个半大侏儒组成,各拿著一只怪模怪样的侏儒乐器,因为成员都留著披肩长发,故称“披头四”;另一支则是由二十个侏儒小孩组成的合唱团,名字很复杂,叫“灵魂音乐与节奏蓝”,简称灵歌阿蓝。这两支就是安切洛蒂主持的,侏儒音乐创作大赛最后的两强队伍。 须知侏儒的平均智力超过人类,大多爱好音乐,更爱凑热闹,音乐创作大赛反响热烈,参赛者踊跃异常,能从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走到最后的决赛绝非易事,两支乐队的实力可谓不俗。在座评委之中,除了艾莉莎小姐撇嘴表示不屑外,其他人等都十分认真,鲍利更是表现得十分激动,因为在为期十天的初赛、复赛过程中,鲍利已经成了披头四乐队的忠实拥趸。 披头四乐队也是很多魔法师、特别是苦修法师的最爱。他们激烈、富于冲击力、充满震撼的演出总能刺激到人心灵深处潜藏的暴力意识,像鲍利这样正义感过盛善于压抑自己的战士,以及那些每天勤练功课,善于折磨自己的苦修法师,对这种前卫风格的音乐是毫无抵抗力的。决赛开始前一天,鲍利和克鲁索就分别找到兰斯,向他极力推荐披头四乐队。 与之相较,另外一支灵歌阿蓝乐队的表现就显得比较平淡,一路磕磕绊绊的晋级到最后。克鲁索说这支乐队之所以能打进最后的决赛,完全是因为对手不强的缘故。他们的表演是如此缺乏特点,以至于连一个明显的缺点都找不出来,令评委们无法将其淘汰出局。“平庸”、“毫无特色”是灵歌阿蓝乐队最常得到的评语。 开演之前,主评委席上,兰斯的两位主要幕僚先交头接耳了一番。安切洛蒂低声问奥尔森道︰“枢密官先生,你看好哪支乐队?” 老奥尔森爵士捻著下巴上浓密的胡须,面带笑容,说︰“我还没看过灵歌阿蓝的表演。不过,以我对披头四乐队的理解,我认为主教不会选择它。” 安切洛蒂点了点头︰“喔,我也是比较看好灵歌阿蓝!” “我不以为然。”旁边的克鲁索插话道,把头摇得像扇子,“一支不过不失的乐队有什么好?大人要的是震撼人心的音乐,披头四就有这样的力量!” “那我们拭目以待。”安切洛蒂冷笑,撇起了嘴。因为对待人生的差异过大,学究派魔法师和苦修魔法师素来不睦,安切洛蒂和克鲁索见面必吵,众人也早已见怪不怪了。 “不。”兰斯忽然向正在摆开架势准备擂台的侏儒们伸手示意暂停,“停止。我突然有个新的想法。” 众人都好奇的、恭敬的看著兰斯,不禁因为他的崇高地位,他的见识卓绝更是众人所佩服的,常常能说出人们思路的盲点。 “我们选择乐队的最终目的是创造优秀的宗教音乐,打算在布道及宗教庆典中使用。所以我想,这两支乐队优秀与否,应该选择哪一支作为我们的宗教乐手,不是我们几个评委所能决定的。我们应该把选择的权力交给广大的信民。” “主教大人的意思是说……公开进行票选,让民众参与进来吗?”克鲁索脸上一副难以置信的神情。 奥尔森爵士一拍手掌,赞道︰“果然是个好主意!真是奇思妙想呢,兰斯。不过这是个前所未有的创举,具体操作起来还有些麻烦,比如如何确定投票资格,又该如何投票呢……” “呵呵,您想太多了,奥尔森爵士。既然把选择权交给群众,便不能设置门槛,投票资格很简单,就是没有资格!至于选票嘛……”兰斯笑著看看众人,只见诸位男性幕僚都不解的望著自己,唯有艾莉莎小姐又撇起了嘴。“艾莉莎小姐,看来你有想法,不妨说给大家看看。” “投票投什么?这还用问。别忘了咱们教会是谁领导的啊,别忘了咱们教会建立的目的是什么啊。金币!只有金币才是我们需要的!教会的目的就是敛财!投票不用金币用什么?”艾莉莎小姐话中带刺的说道。 “用金钱投票……这不大好吧,兰斯?”鲍利的脸上老大一个不愿意。 “用自己的心意支持喜欢的乐队,天经地义,有什么不好的?不用真钱,光是吆喝那算什么心意!我觉得艾莉莎小姐的主意相当好!就采用这个办法了!相关事项就由安切洛蒂来办!一定把这次音乐创作大赛办的红红火火!与民同乐嘛!” 于是,在尚未竣工的圣神广场左右各摆起了一个擂台,作披头四和灵歌阿蓝演出拉票之用,擂台前几只巨型瓦缸便是投票箱了。其时德容大圣典的日子一天天临近,越来越多的人汇聚到德容,有过去的圣神教教徒带著幼小的孩子朝圣而来,有想要和新教区建立贸易伙伴关系的商会,只是单纯来看热闹的也不在少数,正是人气鼎沸。是以两支侏儒乐队的擂台赛一开场就吸引了极大的关注。 比赛之初,由德高望重的著名魔法师,前雇佣兵联合会成员安切洛蒂先生向民众宣布,新教区为促进教义传播,吸引更多的芬顿人到真理的门下,特此进行原创宗教音乐大赛,目前已进入两强决战阶段,请广大信民热情参与,为教会的未来投出自己神圣的选票。为体现圣神之下众生平等,可以使用各种面值的金币或银币进行投票,每个人愿意投票的数目也没有限制,你可以投一枚银币,也可以投一百枚金币,甚至可以同时投给两支乐队。 这个规则设计得十分狡猾,不但调动了普通民众的参与热情,还给那些闲得发慌的外地富人提供了又一个斗富战场。安切洛蒂的话音未落,就是一片欢呼雀跃,某些早就对起眼的富人们相互对视,贱笑不已,眼神分明在说,小样儿,看你兜里到底带了多少钱。 两支侏儒乐队相继登台试音,与观众见面。 披头四乐队的四名侏儒身穿色彩鲜艳、带著无数根大大小小的带子、如同撕破的蛛网似的奇装异服粉墨登场。四人把乐器摆好,齐齐一甩长发,把眼楮都挡住,引起台下观众一片嚎叫。比起他们的服装,这四人手中的乐器更是奇怪,两人推著小车出场,车上各自安装一副做工粗糙的木制键盘和一套大小不同的架子鼓,两人提著奇形怪状的长柄琴,琴身比侏儒整个人还长,肩带在脖子上绕了好几圈。两个持琴的侏儒一抚琴弦,一把音色哀婉动人,一把低沉悱恻,引得台下的人群又是一阵沸腾。 因为在之前的内部初选时已积累了相当人气,披头四一上台就引起了轰动。很多长袍及地的魔法师赶来捧场,此时纷纷向上空发射零级的火魔法为披头四助兴。 另一边,灵歌阿蓝合唱团也登台了。二十个小侏儒身穿素色牧师袍,在台上站成两排,由于舞台不够大,最外侧的两个小侏儒不得不站在台子下面,看起来有点不伦不类的样子。灵歌阿蓝合唱团向观众们齐齐鞠躬,前排的一个小侏儒动作太大,用屁股将后面的同伴挤了下去,观众们发出一阵哄笑。几个披头四的死忠歌迷更是带头嘘了起来。 艾莉莎站在第一排,可以清楚的看到灵歌阿蓝各位歌手的表情,见有几个小侏儒已明显怯场,不禁暗暗替他们担心。 这时,披头四那边的架子鼓咚咚咚一阵响,观众的鼓噪之声稍稍停止。披头四的大嗓门主唱扛著琴上前两步,充满鼓动性的对观众大喊道︰“披头四!披头四!” 一个魔法师上前,递给那主唱一只从荒脊带回来的扩音筒。很多外地人还没见过科魔机,叽叽喳喳的议论起来。 “咳咳!大家好!我们是荒脊的披头四乐队!今天,为了我们挚爱终生的音乐,我们走上了这个舞台……”主唱一甩头发,向身后的同伴使了个眼色,低音琴手和键盘手心领神会,趁著这间隙来了一段华丽无极的弹奏。下面顿时一片尖叫。 主唱一甩头发,待要再说,不料却被一个热情的女歌迷打断了,那女歌迷抱著一束鲜花,忘情的扑向舞台,口中高喊︰“披头四,我爱你!披头四,我爱你!” 两个维持秩序的魔法师立刻出手,在女歌迷身前造了一道气墙,女歌迷出师未捷,迎面扑在气墙上,仆倒。但她英勇的举动得到了更多歌迷的响应,歌迷们挤闹起来,都向前冲,克鲁索怕事情控制不住,就特许两个衣著光鲜的外地贵族女士代表众人向披头四献花。其中一个温沙来的高个子贵族女士十分大胆,竟然一把将披头四的主唱抱了起来,在他红扑扑的脸蛋上印了两个香吻,舞台下顿时沸腾起来,几个女歌迷竟然幸福得休克过去。 在兰斯授意下,两个从特伦特家借来的虎背熊腰的卫士抬起投票瓦缸,送到众歌迷之中,顿时金币接触瓦缸发出的悦耳的“叮叮”声如落雨一般响了起来。 与此同时,灵歌阿蓝那边已经开始演唱了。二十个小侏儒一起合声,乐音十分缥缈,可惜在披头四乐迷的噪声中没几个人听到。眼见半个小时过去,投票瓦缸里竟然是空的。 披头四方面,还在不紧不慢的介绍乐队成员。四个成员中有一对兄弟,其中那个哥哥长相比较符合人类审美观,是乐队的灵魂人物,不但负责主唱和高音琴,乐曲也多是由他执笔,在拥趸中拥有最高人气;弟弟各方面则只能说是平庸;负责架子鼓的侏儒头发最长,身材也比较魁梧,也算侏儒里的帅哥;最惨的是弹键盘的侏儒,相貌七拧八歪,著实难看,乐队为了不影响观瞻特意把他安排在灯光照不到的位置。不过看他弹键盘时全神贯注、摇头摆脑的样子,对音乐的热情可嘉。 “……下面为大家演唱第一首歌,歌名是光辉岁月,讲述我们伟大的人类领袖圣兰斯第一次到达地底的故事,希望大家喜欢!”主唱一甩头发,又是一段华丽的高音琴独奏,把众乐迷听得如痴如醉、死去活来,为了能给披头四投票,瓦缸旁边投票的人都差点打了起来。 侏儒比侏儒,气死侏儒。披头四那边热火朝天,灵歌阿蓝这边的投票就冷得像冰窖!此时灵歌阿蓝合唱团已经唱完了一支长歌,,成员也逐渐从紧张窒息的情绪中解脱出来,开始有了比较好的发挥,大多数小侏儒沉浸在自己创造的和谐乐音当中,随著音乐的高低起伏,身子也在左右摇晃,如同温柔的海浪。 一些德容人开始聚到灵歌阿蓝的台前。这固然有披头四那边台子太火爆、挤不进去的原因,但也有灵歌阿蓝自己的功劳。披头四的音乐火爆,灵歌阿蓝的音乐和谐,对于只熟悉吟游诗人的小曲或歌剧院的大戏的芬顿人来说,都是很新鲜的东西。只是灵歌阿蓝的合唱太缺乏魄力,虽然没有任何乐器伴奏,歌声本身却如同伴奏,这才打分偏低,毕竟喜欢看热闹的人太多了,想要给人休息的治愈系音乐的人又不愿意挤大街。 听归听,给灵歌阿蓝投票的人还是很少,瓦缸旁边甚至空出了一个白圈。一首歌的时间内,只有一个衣衫破旧的德容老太太走到瓦缸前,扔进去一枚铜币。 比赛开始一个小时后,似乎披头四的胜局已定。 在附近一座建筑中的高塔内,两个德容的大人物也在观赏著这场比赛,对两支乐队品头论足。这两人,自然就是新教区精神领袖兰斯,和地方领主特伦特伯爵了。 “想不到差距这么大。看来无论种族、出身,都是喜欢刺激音乐的人居多。”兰斯望著灵歌阿蓝投票瓦缸前的白圈,故意这样说。 “我看现在下结论还为时尚早。嘿嘿。”特伦特伯爵奸笑道,手指舞台远处的一丛各色遮阳伞,“那些富人还没有出手。投票的穷人人数再多,身家却毕竟太少。有钱人要逆转局势十分容易。而且,他们也乐于这样做,好看穷人的脸色取乐。” “那他们怎么不上来投票呢?” “还不到时候。要打击别人的气焰,就要在他最得意的时候下手。” 一个苦修法师走到兰斯身边,低声说道︰“主教,常春国来的法昂老爷想要高价购买一支扩音筒。” 兰斯饶有兴趣的问道︰“哦?他出多少?” “一千枚金币,芬顿币。” 兰斯摇头,毫不客气的说︰“让他自己去地下挖。” “主教,他说他是您的同乡,是不是能照顾一下?” “我是圣神代行者,普天之下都是我的同乡。”兰斯毫不松口,苦修法师行礼离开,但兰斯又招手把他叫了回来︰“让魔法师们再搬些小科魔机出来,摆给那些商人、贵族看!” 擂台赛那边,披头四的歌迷数量呈直线上升的态势,无数人类为侏儒们的杰出表演疯狂。而灵歌阿蓝与对方的差距虽然在不停拉大,却也有了很大的起色。当灵歌阿蓝合唱团唱到第五支歌曲的时候,终于达到了一种极为和谐的演唱状态,合声近乎神圣,如微风,如细雨,无休无止,渗透到每一寸泥土之中,尽管披头四那边的声浪如怒浪狂涛,却始终不能将灵歌阿蓝的歌声吞没。 灵歌阿蓝的唱词内容是在讲述穴居人的虫蜜薄饼如何好吃,但用的是侏儒语,在场的人类反正也听不懂。终于有很多人类开始跟著灵歌阿蓝的节奏哼哼起来。一些地下居民也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围聚在灵歌阿蓝四周,跟他们一起合唱。因为曲调舒缓以极,即使歌词不熟悉,也很容易加进去。 鲍利一直在两个舞台之间来回巡逻,听到灵歌阿蓝这边的演唱声变大了,便多看了几眼。越来越多的土地精和穴居人从地底挖洞钻了出来,加入到合唱当中,还好不是长相丑怪的八脚蜘蛛,不然要引起骚动了。 看著那些忘情合唱的地底居民,鲍利突然间明白了兰斯的意思。在兰斯心中,恐怕早已选定灵歌阿蓝为圣歌的创作者了。但他为何还要举办这次比赛呢? 鲍利正在想著,忽然看到一个穿著灰色的圣神教牧师袍的穴居人从地底钻了出来。鲍利心下一惊︰天哪,这不是准备在圣神之礼上露面的穴居人神甫吗。急忙快步赶过去,把那个穴居人神甫按进土里。 一些富商和贵族的代理人开始投票了。 高塔之上,兰斯把一切变化尽收眼底,披头四乐队的歌迷群固然激情澎湃、声焰冲天,但唱腔太难,无法一下子学会,能够跟随披头四一起唱的歌迷根本没有,充其量只能疯狂的摇摆而已。而且老实的德容农人、牧人多半是支持灵歌阿蓝的,灵歌阿蓝的合唱节奏感不强,有的只是旋律,每句歌词都拖得很长,再多人跟著一起哼哼也不会很乱。如果有人教大家歌词的话,跟著唱也没有难度。 毫无疑问,应该选择的是灵歌阿蓝,他们的简单音乐才是教堂应该选用的宗教音乐。只要把一些富于鼓动性的宗教谚语和小故事编成歌曲,把教民组织起来学唱,传教的目的便自然而然的达到了。 傍晚将至,兰斯让教士们把投票瓦缸收回来验票。悄悄询问了查票员结果,这次比赛的收入十分丰厚,仅投票一项就收入了数万金币。最后的结果是十四万票对四万票,披头四遥遥领先,一些狡猾的教会魔法师采用铜币大量灌票的方式支持披头四乐队,以致重富商贵族的大量金币打了水漂。 兰斯直接告诉负责宣布结果的安切洛蒂︰“给我改掉结果。” “如何改?” “改成灵歌阿蓝稍稍领先披头四。票数嘛,就写五十万对四十九万多!数目编到个位,尽量‘像’一点。” “知道了。”安切洛蒂领命而去。不一会,外面就响起铺天盖地的嘘声和抗议声。不过极少数的贵族和富商却显得很满意。他们自认为凭强大的财势改变了比赛结局,有些人还买到了珍奇的太古小玩意,今天可谓不虚此行了。 仅仅一天时间,竟能收获如此丰厚,也大大超出了兰斯的预计。看来民众的参与热情是一种不可估量的生意!本想把票选进行下去,奈何之前让老奥尔森邀请了芬顿的知名音乐家来德容参加大典,此时已有人即将到达德容,据说艾哈迈歌剧院的红歌手加布里小姐便是其中之一。这位老小姐心高气傲,凡事都要凑热闹,如果被她知道音乐创作大赛的事情,怎么不参上一脚?那可就麻烦大了。 天色渐晚,但广场上疯狂的人群还未散去,披头四乐队又续唱了许多曲目,累得筋疲力尽。不得已,兰斯只好叫鲍利把乐队带走,又带人将人群劝退。 擂台赛就此告终,然而引发的轰动效应却一直持续下去,甚至多年后各种类似的捞钱比赛已成为流行的时代,德容新教区这次伟大的音乐擂台赛也依然为人们所津津乐道。 狡猾的兰斯继续利用擂台赛造成的兴奋点吸引民众注意。灵歌阿蓝被雪藏起来,而披头四则成了教会的新赚钱机器,不停在德容郡内各地举办小型演唱会。从圣心城、艾哈迈等繁华地带来的成名艺人不堪寂寞,纷纷也在德容举办个人演出,想与披头四一争高下,然而四个侏儒的人气之高远超这些人类艺人的想像,不但斗得意气衰落,还傻乎乎的给德容教会打了白工,教会又赚得盆满钵满。 为继续拉高披头四的人气,在一场接一场的巡回演出间隙中,教会还为他们安排了歌迷见面会。受邀的幸运歌迷不但能够得到与披头四亲密接触的机会,甚至有可能受到伟大的圣兰斯主教的接见。一个普通的民间少女信徒就得到了这样的额外恩准。 这个幸运的少女名叫克蕾尔,是一对牧民夫妇的孩子。不过根据潘帕奇的私人密探写的报告,克蕾尔的真实身份是库迪埃的私生女,当然,少女本人认为库迪埃是自己的养父。 因为大主教事务繁忙,克蕾尔并未得到太多的时间。此时兰斯的精神力控制技巧渐趋登堂入室,能够细微的改变生物的精神体,再加上他头顶那一个个光辉灿烂的头饺,和举世无双的富于魅惑力的容貌气质,只花费了微不足道的气力,便成功把克蕾尔转化为一个狂热的兰斯崇拜者。 克蕾尔幸福得热气腾腾的走出主教房间,特洛洛走进来报告道︰“主人,从艾哈迈来的阿索斯爵士求见。” “阿索斯?!”听到这个名字,一瞬之间兰斯心中竟升起了逃跑的念头。那个红发青年,瓦勒大人的帐下新宠,在金鲨号上时兰斯曾与他有过一面之缘,又在机缘巧合之下偷听了阿索斯与其妹妹卡米莉安小姐的密谈,知道这位阿索斯爵士不但是一个危险的半魔族,还是达安特城堡的法定继承人。 达安特伯爵之死与兰斯不无关系。阿索斯要向自己寻仇吗?兰斯不能确定,然而本著小心为上的精神,先把克鲁索和一个蝎尾飞狮团的战士叫了来,才让阿索斯入内。 和金鲨号相遇时比起来,红发青年的容貌没有一丝改变,只是或许因为室内光线黯淡,他的头发颜色显得更深了。 阿索斯面带自信的笑容,目光在兰斯的两个保镖脸上一掠而过,嘴角微翘,显示出难以识别的轻蔑。“主教大人,伦伯底监狱典狱长西米塔尔大人向您致以最衷心的问候。他要我带来一份礼物,作为献给圣神教新教会的心意。” 阿索斯从怀里拿出一张卷轴,交给克鲁索。克鲁索暗中用魔法检视了一遍,没有发现异样,这才交给兰斯。 兰斯打开一看,这是一份伦伯底监狱在押教士的名单,和兰斯记忆中的比较,这份名单并不完全,一些主要的大神甫都不在里面。兰斯明白,瓦勒希望通过把牧师交还给兰斯的方法与教会修好。正好眼下举办宗教圣典极缺人手,能弄到一批专业的牧师,可真是雪中送炭呢。地位高的大神甫不在名单之列,也合乎兰斯心意,省得那些身居高位的老不死事多,德容教会是兰斯自己的教会,和过去的圣神教有什么瓜葛呢。兰斯十分高兴,谢过了对方的好意,把名单交给克鲁索。 “西米塔尔典狱长听闻贵教会将要在德容举行圣神之礼大典,心甚向往,然而公务缠身,不能前来。希望这份礼物能够对圣典有所帮助。此外,我还有一些私事想要跟主教大人商谈。”阿索斯又看了两个保镖一眼,示意兰斯将他们遣走。 “代表瓦勒大人?代表北风议会?”兰斯试探的问道。 “西米塔尔大人的礼物,就是北风议会的意思。”阿索斯毫不避讳的说,“我想要向主教大人述说的只是一些私事。请大人放心,和达安特伯爵的事情无关。” “喔?”兰斯也没有料到阿索斯这样直率,审视的看著他。 阿索斯道︰“我早已查清了原委。凶手是鹰学院的魔法师,主教大人不过恰好路过那里。这件事情完全是家父自身的责任,妹妹太过计较了。主教大人,你是天下第一聪明人,不要跟她一个小女孩当真。” 兰斯试著观看阿索斯的精神体,看他是否说谎。然而对方是个高等级的半吸血鬼,精神体如同一只带刺的豪猪,根本无法窥探。兰斯权衡了一下,决定赌一把,就把克鲁索和飞狮战士遣退了,只有自己和阿索斯两人留在房中。 等克鲁索长袍在地毯上摩擦的簌簌声和战士咚咚的脚步声消失,阿索斯脸上的笑容忽然收去了。他自顾自的挪过来一把椅子,在兰斯对面落座,还大大咧咧的翘起了腿。然而兰斯根本不会动怒,他已经超过需要别人在言行上尊敬自己的阶段,他的自信高过世俗的一切。因此兰斯反而笑了。但同时,兰斯也没有放松戒备。他宽大的法袍下面穿著一件防魔皮甲,袖子里有一根微型诅咒法杖,上面加持的都是律令系奥术,这些都是兰斯在庇护所炼出来的,可说是花了血本,是世上独一无二的顶级魔法装备。如果阿索斯要偷袭兰斯,也没那么容易。 兰斯心中暗暗打定主意,如果阿索斯一有行动,他就先来一发狂啸术,再用音障把阿索斯和狂啸术锁在一起。魔族都怕噪音,阿索斯一个半魔,反抗噪音魔法的技巧未必熟练。一击之后,不管成败,兰斯都立刻施展灰色舞步逃走。 “兰斯,我的朋友……我们是朋友吧?在金鲨号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就知道你很厉害,只不过我还是低估了你的实力。” “谬赞了。我只是一个一心向天的教徒而已。”兰斯谨慎的答道。他决定先摸清阿索斯的意思,不然自己的想法一个字都不说。 “教徒?教徒可没有这么厉害的。瓦勒大人说,真正的狂信者永远难成大器,因为他们心中有束缚。” “宰相大人永远都是那么睿智。感谢他的真知灼见。” “客套还是免了吧,教皇大人。” “我不是教皇。主教也是自封的,根据教规和教典中记载的先例,一名传教士独力创造新教区后,可自任主教。” “难道你不想成为名正言顺的教皇?” “不想。”兰斯郑重答道,“信仰存乎一心,虚名有什么意义呢。” “过去的圣神教早已毁了。现在的是新教,是属于你的新教,这你我都很清楚,北风会也清楚。坦率说,瓦勒大人十分器重你,过去他一直想拉你入北风议会,现今也没有改变。” “我是神的代行者,不能介入尘世的政治纷争。所以我必须拒绝。” “不错,神的代行者。”阿索斯的肩膀微微颤抖,似乎在无声的嘲笑,“神已经死了。在太古时代的魔神战争中就死了。其后所有的神都是伪神,是泥塑土偶,是受人利用的道具。神已不可能重回星棋,可能回来的只有魔王。几千年来,魔王一直在做著这种尝试,使得整个大陆陷入一场战争循环中,日渐衰亡。北风会就是由发现了这个真相的人组成的,世代传承,从背后控制著整个人类世界的政局,试图摆脱旧神魔的控制。” “啊,这是多么亵渎神灵的想法啊。”兰斯看似很虔诚的祷告了一句,“你真的只是一个魔族,阿索斯。” 阿索斯不理兰斯的表演,继续自言自语似的说道︰“不过,神啊魔啊的,与我们有什么关系?只有那些守旧的老精灵才甘心做死物的奴仆。其它种族,特别是人类,不给好处是绝对支使不动的。既然如此,又何谈信仰!我们这些个人,不论人类还是魔族,不过是浮世的尘埃,徒活百年而已。” “你太悲观,爵士大人。我建议你加入圣神教,每日祷告,相信你就能发现生活的真相。” “不,我有自知之明,我无法跳出能力的界限。即使魔王复生,她也将借助其它魔族的身躯,而不是我,这个半人半魔的阿索斯。我只想在尘世的巨澜里试试身手,看看自己能走到哪一步。就这个目的来说,瓦勒大人真的是不二之选在我看到他的另一面之前。” “他的另一面?”兰斯好奇的问道。这句话实在勾起了他的兴趣,一时忘记装傻了。 “瓦勒可能是两个人。其中一个是北风会的议长瓦勒,器重你的那一个,也是我所追随的那一个;还有一个只在暗处行走,只有北风会的极少数高层人员才知道他的存在,我们叫他瓦勒之影。这两个瓦勒,无论哪个都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从不同时出现。我注意到他们有一个共通的奇异魔法,就是在身体的某个部位长出奇怪的黑色雕像,与之交流并提供信息和建议,这很可能就是另外的那一个了我不知他们怎么做到的,我一直怀疑是这样,不久之前,靠你的帮忙,我终于确认了这种猜测。” “靠我的帮忙?”兰斯更奇怪了。 “你该明白的呀。瓦勒之影是幻术大师和精神体控制大师,从你踏上金鲨号开始就一直追踪著你,直到巨龙山脉下的地底世界。在那里,他决定杀死你,不顾另一个瓦勒的想法。” “桑德拉奇。那个人是桑德拉奇。”兰斯一下子明白了。那个恐怖的幻术师,只要想一下也会不寒而栗。和瓦勒相比,他才是兰斯生命中真正的魔星,也是兰斯更加痛恨的人。 “随你叫他什么名字,兰斯。他想要你死。他并不恨你,虽然你戏耍了他,他是出于一种纯粹的思辨得出结论要铲除你。他认为瓦勒无法控制你,反而会被你利用,我认为他说对了,但是我总觉得瓦勒对你的认知,可能到了另外一个层次,即使瓦勒之影也不明白。总之瓦勒之影不惜一切代价要你死,这次他离开之前曾吩咐我,要我代他杀死你。” “哈,这下我明白了。你到底是刺客。”兰斯微微抬起手臂,把藏在袖子里的微型法杖对准阿索斯。只要念头一动,阿索斯就将遭受各种失传纪元魔法的荼毒。 阿索斯摇了摇头,有些不满的说道︰“事情不是这么简单。瓦勒之影和瓦勒向来是一条心,不过一光一暗,处世方式不同,可是这一次他们之间出现了真正的、无法妥协的分歧。这个分歧可能使整个延续数千年的组织毁灭,人类世界背后的控制力量完全崩溃。那个分歧就是你,兰斯。瓦勒要保你,而瓦勒之影要杀你,双方都很坚决,更糟糕的是,瓦勒之影依他一贯的作风,想要在暗中解决一切,不让瓦勒知道。” “就是说,你是一个夹在两个雇主之间的刺客咯?那可真够尴尬的,同情。” 阿索斯差点就被兰斯激怒了,但最终还是一笑而过︰“呵呵,有时候我真的不明白你的想法。该说你太自大还是太豁达,又或者,是太狡猾呢。真正夹在两个瓦勒中间的人是你,兰斯,而我不幸成为这个矛盾的意外牺牲品。无论我是否刺杀你,都没有好下场。我只恨自己不该参与这件事。运气实在太差了啊。” “你决定怎样呢,阿索斯。谢谢你告诉我这些,我明白告诉你,两个瓦勒都是我的敌人,利用之后要他们死。我需要知道你的选择,哪一个瓦勒。似乎你选择了喜欢我的那个……” “不。我选择你,兰斯。两个瓦勒都必须死,他们的精神体太扭曲,我迟早会受到殃及。北风会这个组织已经存在得太久,内部早已腐朽了。而我们还都年轻,不是么?另外,你远比他们两个更有趣。哈哈……” 阿索斯笑著,背后忽然张开一对黑色的肉翼,撕裂衣衫。他脸上的皮肤变得毫无血色,头发和瞳孔与瞳孔则如滴血,嘴角处两颗锐利的尖齿也生长出来,在灯光里显得十分骇人。阿索斯扇动肉翼,在空中画出灰烟般的轨迹,而灰烟消散,却又从虚空中划出几道火镰。坐著的椅子腾地燃起烈焰,一转眼就烧净了。阿索斯卑微的半跪在兰斯面前,黑色的肉翼也蛰伏下来,铺在坚硬的地板上。 “大人,您将拥有我完全的忠诚。我是达安特家族最后的吸血鬼,北风会的议员。自此将追随与您。这个瓦勒在的时候,我顺从他的命令,帮助您,做您的左右手。而另一个出现的时候……” “我要他死。”兰斯轻轻的说道。“除此之外,你还要什么代价?” “我配得起的代价。您可以在您喜欢的任何时间,把我应得的赏赐给我。有朝一日,我要返回地底,找到达安特家族的故乡,魔风堡,并成为魔风堡的支配者。在那里,我会在安结罗的圣堂内举行黑暗仪式,将达安特家族的血统转化为纯血。我的子孙后世将不必在人类与魔族的夹缝中做出抉择。” “你要魔风堡。这很好,我刚好有一个人你应该见见。”兰斯走向阿索斯,将右手放在阿索斯肩上。兰斯的精神分支通过右手潜入阿索斯的精神体中,刻下了自己的印记。两人间的从属契约便确立了。 阿索斯的肉翼又缩回体内,外表也重新变回了人类的样子。椅子已经被他烧毁,他便垂手站在兰斯面前,像一个真正的奴仆。 “那么大人,现在我又是北风会的议员了。我把瓦勒大人的话转达给您,您可以信任他的好意,因为他把您的一切看做北风会的未来,他不会对您不利的。”阿索斯从袖子里取出一张地图,在兰斯面前铺开,是一张芬顿政局图,但北方和西方的部分土地也包含在内,地图上用魔法做过标记“战争就要开始。这次将会是比以往任意一次人类战争更大的战争,因为王权与神权的束缚力已将至历史的最低点,人们已经彻底失去信仰,贵族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也已锈蚀。可以预见,这次战争将会摧毁一切。或许整个星棋大陆都将从此倒退至蛮荒时代。” 兰斯不以为然的答道︰“战争只是政治的延伸,战争本身是不存在意义的。如果那几位领主大人能够取得共识,将土地分割成人人都可接受的程度,战争就会中止。” “瓦勒大人认为战争一旦开始,就会依照自身的规律发展。战争是一种狂热者的游戏,与之相比,大人您太冷静,永不冲动,因此您对战争走势的判断难免有所偏差,另外,您掌握的情报与北风会的无法相比,鉴于此,我还是建议您从最坏的结果考虑。” “所以呢?” “您需要更大的力量,绝对的,无可匹敌的控制力,超越任意一位领主的军力的约束力那就是人们的信仰。领主征服领土,牧师征服人心。瓦勒大人希望我向您转达,您一直以来,都走在一条正确的道路上,不过如今之世,争的就是时机,您必须加快速度了。” “领主征服领土,牧师征服人心。”兰斯低声重复道。原来瓦勒看出了自己的心机,不愧是当今星落第一阴谋家。只是不知瓦勒最终是支持王权治国,还是支持神权治国? “如今,各大领主纷纷派遣使者到圣心城参加小公主的成年典礼,要在芬顿最后交际场争夺一番。不过对很多领主来说,这一行为也不过是个幌子,包括芬顿王西德尼三世在内,很多贵族已经暗地里调动了军队,准备突袭自己的目标。克兰和艾哈迈正在各自集结兵力。阿穆尔和温沙事实上已经开战,双方的秘密部队也开始在对方领地捣乱了。塞弗伯爵其人很有野心,倒是出乎世人的预料。根据北风会的情报网得到消息,第二骑士团准备悄悄自荒原公爵的领地绕过温沙,往国内开拔,骑士团事实的领导者,圣骑士佛朗兹已经先行返回芬顿。而由王弟所统率的第四骑士团则前往晨星高原取代第二骑士团的位置。” “这种大范围调动兵力可谓不智。”兰斯立刻评判道︰“由圣心城到晨星路途遥远,又逢乱世,一路上不知会出什么变故。第四骑士团向来是王室直辖的骑士团,不在圣心城守护国王,又去北方做什么?” 阿索斯道︰“您说得对,大人,西德尼三世此举在军事上实属愚行,似乎其人之政才不过尔尔。不过在政治上,他这样做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不知您是否关注过此事︰西德尼三世登基时,王弟托雷正在艾哈迈访问,就地被封为第四骑士团的团长,并受命返回圣心城就任。现在,王弟正一路拖拖拉拉的往回走,又在阿穆尔盘桓。西德尼三世肯把第四骑士团交给他弟弟,合乎芬顿王室自古的传统,让托雷无法拒绝。然而西德尼三世自然会削减第四骑士团的兵力,使托雷无法掌握实际兵权,这也是几百年来的传统了,只是这一回国王做得更彻底,不但暗中消减第四骑士团兵力,还要把王弟发配到北方边疆。只要我们和北方的盟友再弄出一些小矛盾,第四骑士团就要做血祭了。至于第四骑士团抽出来的兵力,自然会编入国王亲卫队,等佛朗兹到圣心城后交给他掌管,也算对荒原公爵一家表达器重。” 兰斯点了点头︰“原来如此。这一招似拙实巧,十分高明呀。” “西德尼三世手里很有几个狡诈之徒替他出谋划策的,大人您也要小心啊。您在德容的种种举措早已引起王室注意,前日瓦勒大人曾建言西德尼三世,要他解除对圣神教的禁令,却遭到对方婉拒。瓦勒大人认为,这是王室钳制大人您的伎俩。因为您的神迹无可置疑,势必成为圣神教中兴的源头,再要强行禁止圣神教是逆天之举,必遭失败。但西德尼三世不给圣神教正名,您在短期内也只能做个地方主教,在全国范围而言,缺乏号召力呀。自然您可以靠外交建立威信,取得各地领主的支持,然而那样太浪费时间,就怕来不及。” 兰斯再次点头,他早就思考过西德尼三世为何不解除对圣神教的禁令,原来瓦勒也是同一看法。“我明白,西德尼三世的意思是要我亲自到圣心城,由他封我为教皇,我再以圣神的名义认可他的王权。这样在外人看来,他就有了圣神的支持,再加上佛朗兹的骑士团,不管领主们如何混战,谁也不敢挑头攻击王室了。芬顿王室的统治可保无恙。而且乱世终结后,教会的权力也依然受到王室制约。他的如意算盘打的可真精啊。” “大人所言甚是。北风会认为,芬顿王朝气数已尽,让它再这样苟延残喘毫无意义。不过,王权这东西虽然只是个虚名,却是必要的虚名,可以为我们遮风挡雨。芬顿王的名义不能用,那就只有向上追述,寻求古时诸位帝王的庇佑了。现在芬顿的各大千年世家,此刻也在往盾牌上刻些古旧的图徽。” “纪元时代人类联盟的王族徽章,是吧?” 阿索斯没有正面回答兰斯的问题,而是突然转开话题,道︰“主教大人,请您见谅,我们已暗中到克兰城查了您的出身。克兰的几家贵族自古以来就负有保留王族血脉的使命,其中培根家族,也就是主教大人名义上的主家,便是其中一支。因此瓦勒大人怀疑,您极有可能是联盟时代王室的后裔。可惜,希曼公爵已将培根一族屠戮干净,我们找不到决定性的证据了。大概他自己打算打起人类联盟的大旗。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人们相信谁,谁是真王。民众是一个每时每刻都在期待受骗的群体,只要受骗可以使他们心安的话。” 阿索斯从系在腰带的背囊里取出一只小铁匣,放在桌面上。室内光线昏暗,从铁匣缝隙中透出绿色的微光,照在硬木桌面上,留下发亮的细线。阿索斯又用锐利的指甲挑开袖子的牛皮,从夹层里取出一个小布包,布包里装著铁匣的钥匙。阿索斯看看兰斯,兰斯略微动了一下下巴,示意阿索斯把铁匣打开。 阿索斯用钥匙旋开了铁匣,随后钥匙便化作灰烬消失了。铁匣里的东西发出的绿光大盛,把整个房间照成了绿色,仿佛被热带雨林重重绿荫透射过来的阳光照耀。阿索斯小心的捧起铁匣,把里面的东西给兰斯看。铁匣里盛满了一种油状液体,光芒就是这液体发出的,液体中有一枚小小的翠绿色的果实,状如人心。液体因晃动产生了波纹,那颗果实仿佛也颤抖起来,像一颗活著的心脏。 那是一颗白树之种。纪元时代伟大的人类联盟王室的象征物之一,曾经绣在人类、矮人、精灵联盟大军的战旗上,跟随著强大的蝎狮骑士一起,越过雄峻的白山与澎湃的织河,飞翔在赤海丘陵红色的土地上空。其后无尽的岁月中,白树与蝎狮便成为人类荣耀的标志,直到分立之战,直到魔神诞生后最后一个千年。 第116章 红衣主教鲍利 黑金神甫库迪埃一直在等待兰斯召见他。然而主教回到德容一眨眼已经两个月,却迟迟没有消息。连唆使教民反抗教会的事情也被一笔揭过,当作没发生一样。起初库迪埃觉得兰斯胆小怕事,等到兰斯大张旗鼓开始发展教会,财源广进,库迪埃又自我安慰的认为,教会的迅速发展必让兰斯这么一个没有上层履历的小教士焦头烂额,而不得不求助于自己,可惜,眼见圣神之礼大典日益临近,教会不但没出问题,反而吸收了越来越多的资金与人才,再次让库迪埃失望了。 在漫长的等待中,黑金神甫的自信心被一点一点的消磨殆尽。库迪埃在心底里希望兰斯早日召见自己,这样局势对自己有利,可以卖得更高的价钱,当然最初的反客为主、凌驾于兰斯之上的幻想是不敢有了,但要弄一个大神甫的位置当当总该没有问题吧?但兰斯却仍不给库迪埃这个机会。 最终,黑金神甫决定放下架子,亲自去找兰斯求职。他委托德容商会的熟人贿赂了教会的一名书记,在求见主教者长长的名单中央谋了个位置。经过长达两个星期的等待煎熬后,库迪埃终于见到了兰斯。 主教房间陈设简约,但在具有浓烈的西方风情的前提下,又不失纯芬顿味的高雅和圣洁,像库迪埃这样的明眼人一眼就看出经过名家设计,并且造价不菲。在等待了几分钟后,兰斯大主教姗姗来迟,他背后还有一个狂热的女信徒,库迪埃认识,正是自己的私生女克蕾尔。从克蕾尔看待主教大人那种纯净而热切的目光中不难看出,她已经成为这位年轻主教的又一狂热追随者,还是至死不渝的那种。这场面让库迪埃方寸大乱,预先准备好的开场白全都忘记了,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 兰斯自在的落座,克蕾尔在他身后服侍著,投给“库迪埃叔叔”一个“我很幸福”的眼神。兰斯也微笑的看著库迪埃,说道︰“库迪埃神甫,你的事情我都知道了。你这次来见我,是准备加入我们德容教会吗?大典在即,我们教会正需要像你这样的人才。” 兰斯毫无忌讳的直率讲话准确的击中了库迪埃的软肋,库迪埃汗如雨下,不自禁的低下头颅,避开兰斯骄傲的视线。要知道库迪埃其人以雄辩著称,擅长绕舌,对方讲话越直接,他反而越不会对付,只能嚅嗫的说︰“主教大人,我……我……”喃喃了半天,头脑一发热,大声说道︰“我库迪埃愿意加入德容新教会,重新做一位神甫!不,做一个教士……望主教大人对我的过去既往不咎。” “过去?你有什么过去吗?”兰斯嘲笑的说,“你要加入我们新教会,我十分欢迎。不过你大概不了解,我们新教会是以德容隐修会为基础建立的,对内部的教士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即教士不得拥有个人财产,入教之前,需要散尽财产,当然你可以捐赠给教会,很多人都是这样做的。” “这……”库迪埃一辈子爱财如命,要他散财,简直是要他老命,顿时又迟疑起来。 兰斯身后的克蕾尔不高兴的劝库迪埃道︰“叔叔,你还犹豫什么呢!钱财留著有何用,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奉献给教会可是行善,会得到圣神的垂怜,死后升入极乐世界呢!” 看库迪埃仍在犹豫,兰斯也趁热打铁的说道︰“神甫,你在旧教会的名望有目共睹,加入我们新教会,我自然也不会将你这样的人才闲置。现在新教会发展顺利,不日将在艾哈迈和圣心城开辟教区,艾哈迈的事务尤其重要,正需要一位经验丰富的主教呢。” “艾哈迈?”库迪埃的双眼顿时一亮。艾哈迈富甲天下,艾哈迈新教区大主教,那是何等的肥缺啊,库迪埃的积蓄虽然不少,但为了逃过前教会的反贪调查和前芬顿王的禁令,打理了无数大小官员,花销巨大,剩下的已不到五十万银币。如果捐了这些钱能换得艾哈迈新教区大主教的宝座,那可就赚大了!库迪埃精明的头脑条件反射的开始不停计算将来的收入,嘴里连连答应︰“我愿意捐出家财!大主教!库迪埃的虔诚无与伦比,您可以放心把艾哈迈交给我!” 兰斯用指尖在桌角上嵌著的一颗水晶球上按了一下,不久,一个眉眼全是魔法师模样的牧师走了进来,向兰斯躬身行礼。兰斯对那魔法师牧师道︰“去叫二十个壮丁,过一会跟著这位库迪埃神甫去他家,他愿意把全部财产捐给教会。” 那魔法师牧师转向库迪埃,道︰“钦佩!”悄悄竖了下大拇指。 库迪埃自己也觉得这笔生意做得很值,心理得意著呢,就向那魔法师牧师抱以一笑,正巧碰见私生女赞许的目光,心里更是乐开了花。 “你不愧为圣神的子民,库迪埃神甫。”兰斯夸奖库迪埃道。 库迪埃又从袖子里拿出一幅卷轴,轻轻放在桌案上,对兰斯说︰“您可能用得著这些牧师,大人。他们都是因先王禁令躲避在德容阿穆尔一带的虔诚教徒。这里是他们的姓名、假名和住处,我以人格担保,这些都是真正的教士,相信他们能给主教大人很大的帮助。” “很好。把这件事通知安切洛蒂,让他处理。”兰斯将卷轴也交给魔法师牧师。心中却想,这些人肯定都是库迪埃的心腹。眼下德容缺人,就把他们留用,等库迪埃去艾哈迈赴任,就要把这些牧师送到阿穆尔去。幸好瓦勒把伦伯底蹲狱的牧师给我,不然库迪埃的人多了,难免要夺教会的权。 “你应该走了,库迪埃神甫。我马上让人带你去奥尔森爵士的住处,协助他办理圣神之礼大典。相信你的经验能够显示出价值。” 库迪埃父女兴高采烈的离开了主教房间。他们前脚刚走,鲍利后脚便走进来。这个正直的战士神甫满面忧色,一看就是有话要说。 “鲍利,你来的正好。我正想叫你去给这几个来宾颁发圣殿骑士团的荣誉勋章。他们都是各地有名的武官,把他们的名字都写在圣殿骑士团的名单上,你说有多吓人?”兰斯乐呵呵的看著鲍利。 “你不能这样,兰斯。”鲍利向库迪埃父女离开的门瞥了一眼,不满的说道︰“库迪埃是个什么样的角色,艾莉莎都跟我说了,你不能让这种害群之马进入教会。” “喔,库迪埃呀,我还打算把艾哈迈方面的事务交给他处理呢。他熟悉教会事务,又擅长理财,可以让你和艾莉莎嬷嬷轻松不少。” “我跟你说正经事呢!”鲍利的声音抬高了不少,看得出来,这个正直善良的战士真的有点生气了,“他是个贪财鬼,兰斯,一个贪财鬼!他或许能给你赚钱,这点我不否认,但是他也能把你的名声搞臭!即使你用他的血来洗,也不可能清洗得净。一个人一生中所做的每件事都会留下痕迹,不会遗忘,不会原谅,我原以为你懂得这个道理。” “你说得对,鲍利。”兰斯温和的看著鲍利,眼里流露出毫无伪作的真诚,“过往不可能洗净。我任用库迪埃这样的人,也将给我涂上永恒的污点。不过,我早已不是一个干净的人了。我有想要去完成的事,无论如何都想做到,过程如何,要付出什么,我在所不计。” “我以为你不是这样的人。我对你失望,兰斯,我的朋友。”鲍利哀伤的看著兰斯,在兰斯斜对面的位置颓然坐下。 兰斯耐心的对鲍利解释道︰“我希望一切有好的结果,在我离开以后。库迪埃是个邪恶而狡猾的人,所以我需要一个善良忠诚的人来制约他,限制他的恶行,必要的时候终结一切。而你,鲍利,你是我真正信任的人,恐怕也是唯一能信任的人。所以我会让库迪埃成为艾哈迈主教,而你,鲍利,鲍利将成为新教会的第一位红衣主教,也是圣神教有史以来最强壮、最直率、最勇敢的红衣主教。帮我盯著他吧,鲍利。我知道这对你来说很艰难,很痛苦,但是你必须要做,因为除了你我没有别人可以依靠了。” “不。我不能做这件事。你忘了兰斯,我只是一个战士,我是一个粗人,一个傻瓜,该死的!我不是一个能说会道的神甫,我无法像你一样镇定自若的撒谎!即使为了做好事!一直以来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一个错误。这根本不适合我。”鲍利愤愤的扯断了牧师袍的一根束带,把白色带金镶边的主教披风抛在地上。 兰斯站起身,默默的走到会客室另一端的圣女像前。圣像上斜靠著一件一米长的物件,用陈旧的麻布包裹著,兰斯把那东西拾起来捧在手中,一边解开层层缠著的布条,一边走向鲍利。 “这是什么?”鲍利突然感觉到从那物件上涌来的阵阵威压,吃惊的问道。 兰斯有条不紊的将最后一条布条撕掉,露出里面的灰色的锈迹斑斑的宽刃剑,剑锋早已锈蚀,这把剑的威力看来不过跟牧师常用的小钉头锤相当。但兰斯却这样答道︰“圣剑。芬顿三圣剑之一的圣剑•斩风。肯特大人日前到过德容,将这把圣剑交给我,又让我转交与你。” 鲍利深吸了一口气,惊道︰“这就是圣剑!肯特大人为什么要把他的圣剑交给我?我的武技和为人都配不上它!” 兰斯不回答鲍利的蠢话肯特把他最珍爱的女儿都交托给你了,一把圣剑算什么语气平淡的说道︰“斩风是芬顿三圣剑中最古老的一把,学者们普遍认为它是纯太古时代的造物,也就是说,是一件科魔机,而其它圣剑则多出于纪元时代早期,斩风很可能是其它所有圣剑的原型。与纪元时代的王室相比,芬顿王并不尊重圣剑所代表的力量,也因此使得圣剑的历代主人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在肯特得到斩风之前,它曾属于一位名叫耶西的平民剑士。” 听到“耶西”这个名字,鲍利的脸色顿时一变,张了张嘴巴,却一个字也没吐出来。 “这位耶西剑士,年轻时也是个飞扬跋扈的人物,曾多次以个人身份帮助克兰守军对付兽人,孤身深入到赤海刺杀各个蛮族的领袖。然而,圣剑是一种科魔机,自然不是永动之神物,力量来源是使用者的精神体。耶西使用圣剑的次数越多,自身的精神体便越衰弱。到把圣剑交托他人之时,耶西已成了一个性情乖戾的流浪佣兵。性格孤傲的耶西不肯在芬顿就职,在中年时被迫与他的贵族妻子离异,独自带著两个男孩在南方流浪,他的妻子则为了家族利益改嫁他人。”兰斯停下来,望了鲍利一眼。 鲍利的脸色变得越发沉重,放在桌案上的右手情不自禁的握起了拳头,微微颤抖著,仿佛就要挥拳将桌子砸碎。但鲍利仍然一言不发,听兰斯继续讲下去。 “不幸的是,耶西在克兰附近旅行时遇到了土匪。当时耶西的肉体已失去活力,无力挥剑,而他的两个孩子也尚幼小。这场遭遇的结局,是一代圣骑士惨死在小人之手,他的两个孩子也成了孤儿,从此相依为命的过活。” “又过了许多年,耶西的两个孩子渐渐长大了。其中那个哥哥继承了父亲的天才,逐渐成为芬顿年轻一代剑士中的佼佼者。后来他加入了芬顿第四骑士团,在短暂时间内晋升至副团长的位置,又被老芬顿王安德雷德五世相中,破格提拔他做皇家近卫团团长,并把王室保藏的圣剑‘束缚’赐予他,使他继承了父亲的事业,成为芬顿新一代的圣骑士。这个青年剑士名叫罗恩,白山战役时,罗恩因带领皇家近卫团参战立下战功,被封为爵士。” “而那个弟弟,虽然体格粗壮,远远胜过他的哥哥,也胜过他父亲耶西,却失之灵巧,缺乏成为顶级剑士的天资。他毕生生活在父亲与哥哥的阴影里,不得超脱。经过许多年痛苦的挣扎,他最终确认了这个事实,离开了他的哥哥,隐姓埋名在芬顿南方生活,后来成了芬顿圣盾骑士团的一名普通战士。当白山战役,皇家近卫团增援前线,赶到白山时,耶西的次子为了逃避与兄长见面,做了逃兵,和他在军旅中结识的朋友一起逃离了战场,流浪到中部的商都艾哈迈……” “别说了!”鲍利怒吼道,震得整个房间都为之震动。“兰斯!” “他是一个痛苦的人。因为他有一个懦夫的父亲,和一个英雄的哥哥。父亲曾是个英雄,然而晚年落魄,遇到土匪时,竟然丢下两个孩子独自逃跑,最后可耻的死掉。而哥哥的才华更是他一生的梦魇,不管他再怎么努力也无法达到他哥哥的高度,距离只能越拉越远。他的一生毫无意义,只有在耻辱和颓废里挣扎,走向不知是何处的彼方。即使他善良、忠诚,救了许多无辜的人,受人敬仰,成为一位地位崇高的神职人员,还有一个美丽的恋人,在别人眼里无比幸福,他的内心却永不超脱。因为在他灵魂深处,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战士,一个不如人的战士,一个堕落者的后代,一个阳光下的影子……” 鲍利腾地站了起来,对兰斯怒目而视,道︰“我警告你,兰斯。我我还把你当作朋友,唯一的朋友,但我不畏惧失去任何东西。” 兰斯却不与鲍利目光相交,反而悠悠的望向从窗帘顶上泄露的一束光线。“可是他错了。”兰斯缓缓的说。 “你说什么?他哪里错了?”鲍利急急问道。 兰斯轻叹了一声,说︰“他全错了。圣骑士耶西从来都是一个勇敢的人,从来不会逃跑,至死都是如此。他放弃两个孩子,其实是救了他们的命。” “这是什么意思?”鲍利茫然的看著兰斯道。 “耶西逃跑的时候带著包袱,并不是不肯留给两个孩子,而是为了引走土匪。土匪要的是钱,两个男孩的性命对土匪来说根本一文不值。而且耶西虽然身体衰弱,不是众土匪的对手,但他气势上从未认输。他与他们大战一场,身受二十处刀伤,最后力竭而死,死的像个真正的英雄。英雄从来不死于床榻,不是吗?”这句话说得鲍利为之心折,点头不已。兰斯又接著说道︰“耶西的逃跑看似可耻,其实却是当时唯一有用的做法。难道加了两个幼童可以战胜一群狂暴的土匪?事情总有各式各样的解决途径。况且耶西以自己的血洗清了临阵逃脱的嫌疑。他的做法从各个角度来看都无可挑剔。肯特大人也说过,所谓圣骑士,不是指圣剑的持有者,它是一种荣誉,一种行为规范。不论年轻时的意气风发,或是年老时的颠沛流离,耶西从未向坎坷的命运低头,一生都无愧于圣骑士这个称号。” “至于那个哥哥,圣骑士罗恩,表面上看年轻有为,名声在外,其实他做过什么,内心如何看待自己,却也不是外人能够知道的。白山战役之时,皇家亲卫队曾经被瓦勒宰相当作长矛使用,在一次混战之余,悍然攻击了白山附近的矮人村落,杀死了许多无辜的矮人。不论罗恩是亲自指挥了这次抢劫,还是受人蒙蔽,这终将成为他一生抹不去的污点。对比一个人的人品,他的武技高低殊不足道。这样的人还称不得圣骑士,充其量是个圣剑持有者罢了。” 鲍利愈发的沉默了。兰斯知道,自己的话已经打入了鲍利心中,便自顾自的说下去︰“这世上的事情,从来不是那么简单的,只凭力量和善心,很可能伤害到更多的人。鲍利,你是我的朋友,平生不做违心之事,我敬佩你。然而在这乱世之中,要把持自己的立场何其艰难!我是个传教士,我承认我的手段不怎么正大光明,可那些光明正大的都已经死了,与其做个圣人步前人的后尘,我宁愿选择一条黑暗之路!只要我走过的地方,信仰会如雨后的春笋一般生根发芽,人们能够幸福快乐,我自己做多少坏事,被多少人咒骂,我决不吝惜!” 鲍利道︰“但那库迪埃可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蛋!” “不错,库迪埃是一个坏人,到死都不会悔改,但是要成就大事业,注定就要跟坏人打交道!只要你自己的心没有堕落,利用坏人来对付坏人有何不可?这世上有多少不知变通的好人,因为坚持著某些僵硬的原则做了坏事!罗恩或许就是其中之一呢。谁知道他心中是否痛苦、困惑!鲍利,你不用我讲,也早已明白了这些道理,不然你早就背弃我了吧?你犹豫的只是该不该再向前踏出一步,你害怕跨过那条你看不见的界线!” 鲍利长叹一声,良久,用沮丧的口气说道︰“你这个雄辩的坏蛋啊,兰斯!我觉得我有一天会变成受人唾骂的千古罪人。我只是一个战士,我没有你那种恶魔的才华。我承认我很害怕。不想再走下去了。我只想简简单单的做些好事,每天一件,仅此而已,可是你却非得给我戴上向你一样的大帽子!红衣主教!嘿!那是怎样的荣耀!芬顿百多年以来从未有一个合格的红衣主教。红衣主教鲍利?这就更可笑啦!” 兰斯见鲍利服软,心里暗喜,表面上却是一本正经,不假辞色,驳斥鲍利道︰“有什么可笑?难道伟人非得像吟游诗人的歌里唱的那样完美无缺?我告诉你,那些诗歌啊、史书啊全是后人编的!信这些东西才是傻瓜呢。鲍利,你听好了,圣神让你遇到我,就是不想让你一辈子平凡!你太低估自己了,你这样正直的人,只怕圣典中的太古贤人都没法跟你相比。你生在这个世上,不是为了活在别人的阴影里,每天用一件小小的善行满足自己,你的命运与众不同!你是为了成为伟大的红衣主教才来到星落大地!” “但是”鲍利向兰斯走近两步,握拳在胸,“我不信教!” 兰斯大笑,笑得鲍利满脸困惑。兰斯已经好久没有笑得这样真实,这样开心了,因此他足足笑了五分钟才渐渐停下。 “你笑什么!我说的有那么可笑吗?”鲍利有些恼火。 “呵呵,不愧是我的朋友鲍利啊。”兰斯起身,拍了拍鲍利的肩膀。兰斯伏在鲍利耳边,轻轻的、带著嘲弄的语气说道︰“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也不信教。” “啊?!”鲍利的嘴顿时张得比兽人还大。 入夜了。路上的行人渐渐稀少,热闹的德容归于沉寂。不过对于一个整天躲藏在高塔塔顶,吃著棒棒糖,无所事事的俯视著下面的人群的影子来说,一切都没有任何改变。 卡珊德拉家族的小公主蕾坐在塔顶边缘,轻轻抚摸著一只流浪黑猫光滑的背毛,小脚轻轻的敲著塔身青白的砖块。她用最轻的声音哼著白天听到的流行曲,把自己的歌声隐藏在蟋蟀的鸣叫声中,好像怕被月亮听到。 在蕾的肩头还蹲著一只漂亮的黑鸠,全身羽毛像月光一样闪亮,双眼炯炯有神,简直像一个精力充沛的学者,蕾在地底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一只黑鸠。可惜的是,这只黑鸠不会说话,不管蕾怎样用精神分支触碰它,它都没有回应,只是像一只普通的地上鸟那样,整天热心的守在蕾的身边。 蕾不讨厌它。蕾生来喜欢漂亮的东西,对美的事物缺乏抵抗力。魔族的小公主天真的认为,如果一个生物是可鄙的、该死的,魔主决不会赐予他一幅漂亮的面容。 或许那个兰斯并没有骗自己,关于贾拉索和魔王石的事情。那个兰斯身上有一种奇妙的气质,让人难以违抗他所说的一切。蕾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但是能感觉到。 几天的见闻告诉蕾,兰斯绝不是他自己所说的微不足道的逃难牧师那种小人物。在德容,他是数一数二的大人物,所有人都在极力巴结他、讨好他。一年前遇到兰斯的时候,他只是一个胆小的低级牧师,现在却像换了一个人,究竟是什么使他改变了这么多? 唯一没有变的,只有他那双黑夜般的双眼吧,如果凝视那双眼楮,一不小心就会被脱下深渊。 卡珊德拉家族骄傲的血液在提醒蕾,你受骗了!现在要做的是抓住那个牧师,逼他说出真相,再用他的血洗掉被骗的耻辱。蕾完美的战斗本能则在告诉她︰千万不要想对那个牧师不利,逃走才是最好的选择。 但是蕾的心中还有另外一个声音,一个她在地下世界从未倾听的声音。蕾第一次到达地上世界时曾经偶尔捕捉到那个声音的回响,不过直到这一次,她跟随兰斯来到德容,在高塔之顶俯视众生的时候,那个声音才渐渐清晰起来。 那个声音是这样说的︰一切都不重要!蕾。魔王石,贾拉索,卡珊德拉的荣耀,自我的荣耀。一切都是月光般的虚空,能看到,却永远抓不住。何必为了虚空追逐! 睁开你的双眼,敞开你的怀抱吧,用你的全部呼吸感受这个真实的世界!你已经不再是奴隶。“我”,赦免你。 你是谁?蕾想要问那个声音,可是这样做太蠢了,她一次也没有做过。 蕾仰起头,凝望天空的月亮。今天的月光太好,好得难以置信。魔风堡所有的魔灯加在一起,也比不上月亮的半点灰尘。 或许应该离开。蕾的头脑中突然跳出这个想法。 塔顶下忽然升起一对黑色的肉翼,无声的扇动著。一个半吸血鬼鬼魅般的升到蕾的对面。那是一个有著血红头发的男性魔族,正在微笑著对蕾行礼。 “卡珊德拉的三公主,魔风堡的明珠,蕾女士!”那个魔族用精神体触摸的方式对蕾说道,“我是地上的魔族,达安特家族的阿索斯!我的祖先来自魔风堡。以血之荣誉向卡珊德拉致敬。” 蕾微微点头,向阿索斯伸出带著黑纱手套的右手︰“我赦免你,魔主的仆人。” 阿索斯凌空做了一个吻礼的姿势。 “殿下,我是受魔•兰斯大人之命来带您离开的。” “魔•兰斯?兰斯是魔族?不这不可能!”蕾惊道,背上的黑鸠受了惊吓,“呱呱”叫著飞起来,像消散的轻烟一样隐没在夜色里。 “兰斯大人也是信仰安结罗的半魔族,殿下。千年来,兰斯大人的家族都是达安特家族的主人,同样是魔风堡出身。不久前兰斯大人才刚完成黑暗仪式,转化成魔族,殿下没有觉察出来也是正常的。” 蕾仔细回想,的确,在兰斯身上能感觉到那种熟悉的气息,一种血统的相似性,只是因为他在她记忆中是个纯种人类才没有用心辨别,看来即便阿索斯说的不是实话,兰斯是魔族这件事总假不了。“他为什么不自己来跟我讲?” “他不能,殿下。兰斯大人被圣神教的上层监视著。他身边一直有神圣属性的幽灵跟随,几个地精骑士,一个双头巨人,这些是教会的暗探!兰斯大人冒险将殿下带到德容,已经是他的极限了。若不小心,教会的人必将来德容刺杀殿下!到时才真的大事不妙。兰斯大人实力超群,虽然可以自保,他费尽千辛万苦在教会内部打起来的根基可就浪费了。这对魔风堡大大不利。” 蕾不相信的问道︰“教会不是早已覆灭了?” “不。圣神教教会真正的上层是一个叫北风会的神秘组织,领导者是身兼圣神教大祭司和芬顿宰相的瓦勒!兰斯大人叫我来,跟随殿下回魔风堡,就是为了把这个秘密转达给卡珊德拉主母!”阿索斯顿了一下,从怀中拿出一个小小的黑水晶球,又说︰“此外,我们在地底的仆人,下贱的灰矮人布鲁诺部落已经背叛,他们的首领巨擎鲁克私下同八脚蜘蛛部族达成了秘密协议。情况非常复杂,兰斯大人把一切都记录在这个水晶球里,要我献给主母!” 蕾完全被阿索斯说迷糊了。她只是一个小罗莉,对政治上的事情全不理解。不过,阿索斯说的似乎很有点道理,蕾早就看灰矮人不顺眼了。 蕾又问道︰“那魔王石和叛徒贾拉索的事情怎么办?兰斯答应了要给我找到它们!” “兰斯大人正在追查此事!他利用巧辩,策反了银月城的一些傻精灵,精灵游侠已经在圣心城找到了线索。兰斯大人不日将前往调查。请殿下放心,以兰斯大人的才华,必然无往不利,我们还是赶快回魔风堡要紧。眼下人类世界大乱将至,我们必须稳定地底局势,然后趁势来到地上,一举消灭人类、矮人、与精灵这些劣等种族!” 蕾下意识的望向广场一角的主教居所。主教房间里的灯仍亮著。不知那个兰斯在忙什么?他真的是魔族吗,还是魔风堡的贵族?如果真的是那样,或许,或许他会是个不错的侍从…… “殿下,此去魔风堡路途遥远,我们该走了。”阿索斯见蕾有些失神,便催促道。 “喔。”蕾随便答应著,一跃跳下了塔顶,黑暗像一只无边的巨手向她抓过来,但蕾却从扑面而来的寒冷中呼吸到一种自由。 回魔风堡的路程远著呢。或许能再多玩几天!蕾不由得这样想。 第117章 德容大圣典 黑金神甫库迪埃秘密加盟德容新教会后,从伦伯底释放的牧师也陆陆续续赶到德容,投入新教会的怀抱,金币很快就让他们感受到阔别已久的家庭温暖,纷纷指天抹泪,宣誓对圣兰斯的忠诚。新教会一下子多了很多有经验的员工,兰斯参考库迪埃的建议,对教会的组织结构进行了调整,使之成为一个更有效率的吸金、扩张组织。黑金神甫名不虚传,专业牧师的传道技能也不是盖的,新教会再一次爆发性的壮大了。 时光如梭,为举办圣神之礼兴建的许多建筑依次竣工,大教堂的地基也开工了。但圣神之礼的举行日期却一再推迟,直到芬顿历九九九年十二月。再过一个月就是芬顿小公主艾米莉的成年礼了,时间紧迫,圣神之礼已不能再拖。但兰斯却仍在等待一位关键人物的到来。 期间,艾哈迈的德摩尔老板亲自到访了教会。故人到访,兰斯也自高兴,和雅希蕾娜、小雅、鲍利一起同德摩尔老板吃了一顿“金鲨号套餐全席”。席间几人谈笑风生,不过却一点实事都没讲,因为该说的早在一个星期之前就讲定了。 心宽体胖的德摩尔老板自是为了生意来的。麦芽酒馆向来是雇佣兵联合会在芬顿中部的重要据点,每年靠著佣兵中介的业务赚取大量收入不说,还借机吸收一些冒险者加入艾哈迈盗贼行会。可以说,德摩尔在艾哈迈地下世界的领主地位,全靠麦芽酒馆这块招牌支撑。因此,当麦芽酒馆的垄断地位出现一丝一毫的裂痕时,德摩尔老板的担忧和焦虑也就不难理解了。 事情发生在半个月之前,一支全部由女子组成的新佣兵团进驻艾哈迈,这支佣兵团非但不到德摩尔那儿注册,还大张旗鼓的开起了佣兵中介事务,跟德摩尔对著干! 德摩尔先是向雇佣兵联合会的上层反映此事,得到的回答是,对方隶属于英仙冒险者联合会,和雇佣兵联合会属于同级组织,无法取缔!后来德摩尔又想买些杀手,把那个竞争对手的头目都做掉,不料只因杀手组织里有女性成员就被拒绝了。那些女杀手传话给德摩尔说,英仙是芬顿广大女性的救世主,是未来的希望,敢动她们一根汗毛的话,就算是德摩尔老板也不放过! 德摩尔郁闷极了,听说兰斯和英仙冒险者联合会有点渊源,便特意跑到德容来向兰斯求助。兰斯对生意上的朋友向来照顾有加,很快把英仙冒险者联合会的中层干部谢铃介绍给德摩尔认识。 德摩尔对兰斯大为感激,当即奉上了一份合作协议,内容大意为十年之内麦芽酒馆与新教会之间共享情报网。新教会建立之初,情报网自然尚未完善,有了德摩尔的帮助真是如虎添翼。兰斯一高兴,便拉德摩尔到金鲨号上喝酒了。 本来谢铃也在受邀之列,但女战士借故推掉了。 这天晚上,兰斯苦候的客人终于到达德容。兰斯与他彻夜长谈,直至东方破晓。当天新教会放出消息,圣神之礼大典将在三天后,即芬顿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二日举行,请各界来宾相互转告,准时赴会! 一转眼,就到了大典举行的当天。德容的街头热闹非凡,各色人等在窄巷大道川流不息。人流之中,多有德容的平民一辈子可能都没机会见到的名人、显贵,此刻却都和普通平民一样在人群中拥挤,为的只是能更靠近圣神广场一步,以便晚上大典举行时能够亲眼见证历史。 按照教会的惯例,那些好的座位自然早已售空,连广场四周民房屋顶上都摆满了各种座椅。而广场西方,那座洁白如雪的十三层宝塔,圣神光明塔上设的是顶级雅座,光靠钱是买不到的,只有真正有权势的客人才被邀请登塔。据说德容的领主特伦特伯爵一家只拿到了第十层的位置,上面三层请的究竟是何方人物 从清晨到傍晚,整个城市就在一片喧嚣之中沉浮,凡是穿了牧师袍的高级教士一个人影也无。几十名出身自星落各地的魔法师合力操纵著一架太古科魔机,在整个圣神广场上空制造了一个几千米直径的巨大幻象球,使人无法看到广场里面的一切。光是这一手的气派,就远远超过芬顿时代星落历次魔法师集会,更将人们对圣神之礼的期待捧到极致。 好不容易捱到了晚上,广场上却仍无动静,那些看管幻术科魔机的魔法师换了几班,已是克鲁索的黑衣法师会当班了。卖晚餐盒饭的德容小贩在人群里挤来挤去,盒饭早已被哄抬到令人恐怖的价位,不用讲,教会和政府肯定要从当中课以重税。 几个外地来的吟游诗人和音乐家耐不住寂寞,各自拉开阵势,一展所长,倒也各自吸收了一批观众,在广场外沿形成大大小小的几个人圈,倒像是又一场音乐擂台赛了。最令人期待的侏儒歌手并未出现,遗憾之余,歌迷们纷纷猜测,一会大典时会有更精彩的演出。 终于,晓月初升,挂在圣神光明塔的塔顶。从广场的巨大幻象中突然发出一阵震天动地的隆隆声,犹如春雷滚过旷野,怒涛拍击礁石。熙熙攘攘的人群顿时安定下来,全神贯注的盯著广场看。刹那间,合在广场上空的巨大混沌幻象向左右两侧破开,从中放出万丈光华,将整个德容城照得如同白昼。那金光绚烂而不刺眼,正是圣神救世之光,一些远道来朝圣的虔诚教徒见了,立刻把持不住,双膝跪地,泪如泉涌。 但是,真正震撼的还在后头呢。隆隆声响了一阵,当整个混沌幻象收入两侧的科魔机中,便戛然而止。接著响起的是一阵缥缈动人的歌声,如烟雾般迅速扩散开来,在整个夜空中回荡,使所有人都无法听出声源在何处。而那广场幻象散去,却是一片空白,连人影也不见一个,只有金色的圣光仿佛从泥土的缝隙中向上射出。 有的歌迷侧耳倾听了许久,忽然兴奋异常的大叫起来︰“是灵歌阿蓝的音乐!” “果然!真的是他们!多么美妙的歌声啊,让人一听,眼泪就掉下来了!只想跟他们一起唱!” “灵歌阿蓝,我爱你!”一个少女从人丛中跃了起来,“我爱你!” “歌词好像是芬顿话!” 一个盲眼的老教徒在孙子搀扶下,向广场方向靠近了几步︰“对!对!就是芬顿话!唱的是什么呢……圣神降世,救我世人……圣神之下,凡人皆平等,无谓王孙!好像是新教会前几天散发的救世传单!” “还用你说,老爷子?快跟著唱吧!圣神降世!救我世人!圣神降世……” 无数人的歌声跟著灵歌阿蓝的节奏响起,在广场上起起伏伏。起初人们不熟悉这首圣歌的旋律,声音不怎么整齐,好似有几支合唱团一起做多重唱演出。但灵歌阿蓝的音乐简洁有力,容易记忆,不多时就有很多人学会了圣歌,渐渐的,人们的声音统一起来,音乐纯色的力量终于征服了一切。以致广场中的圣光渐渐黯淡,直至一点蜡烛般的微光,都没有几个人注意到。 在一片和谐的歌声中,那点最后的蜡烛摇曳了许久,终于倏忽熄灭。广场中又归于黑暗。然而瞬息之后,又有无数盏金色的亮光从广场各处亮起。随著光芒渐强,人们能够看到广场中的事物,不禁纷纷惊叹出声! 原来那些圣光的源头,竟是数十个地底异族、穴居人手持木棍发出的!一些有魔法辨识技能的人不约而同的发现,穴居人的圣光不是幻象,而是地地道道的光明神术!顿时,人群中响起一阵窃窃私语,如微风掠过平湖引起的涟漪,传遍了整个人群! 无疑,圣神的恩泽重新回归了芬顿大地,只不过是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 人们还来不及多想,眼前又有惊人一幕上演︰穴居人举著木棍,缓慢而整齐的向广场边缘散开,留出中间的空场。不知什么时候,那广场中央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洞穴,耀眼夺目的光如同火焰一般从洞穴下缓缓升起,伴随著一阵悦耳的嗡嗡声,犹如亿万只蜻蜓一起振翅。 此时灵歌阿蓝的歌声早已停了,但虔诚教徒的歌声却似乎永远不会停止。圣神降世,圣神降世……人们屏住呼吸,看著那奇迹一般的东西从地下升起,飞到半空中。那是金色的巨大飞蚁,体积有一座房屋大小,有识货的人一眼便认出,这是太古时代的遗物,神秘的科魔机。但这么大的几乎所有人都是生平第一次见,更不要说还能飞翔。不用说,这又是神迹的一种展现了! 科魔机在广场上空悬停,随即在科魔机上空出现了三颗闪亮的水晶球影像,伟大的圣兰斯充满号召力而又不失平和的嗓音在虚空中响起,毫无偏袒的飘进每一个人灵魂深处。 “我的子民,圣神从未抛弃过你们。我回来了。” 广场顿时响起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就在人群的欢呼声即将升至顶点时,浮在空中的巨型科魔机忽然向四周放出夺目的七彩光华,将整个广场照得如同白昼。从科魔机头顶的触角向上空射出几道绿光,在千米高空炸开,幻化成一朵朵金色的莲花,莲花绽放,随风四散,金色的碎屑如雨般飘落下来,除了最虔诚的教徒和最装腔作势的贵族,所有人都站起来伸著双臂迎接那些下坠的繁星。出乎他们意料的是,那些金色的光屑并未像烟火一样在半空消散,而是直落到地面,穿过人们张开的手,亿万个萤火虫降落在地面上,原来竟然是无数个微魔法幻象。 这种奇幻华丽得令人难以致信的场面只持续了一分半钟,但在每个人心中留下的印象却是永恒不可磨灭的。每个人心中都有这样一个字眼儿,奇迹。 等人们终于回过神来,再望向广场时,发现广场上铺满了洁白的花瓣,科魔机的光芒像初生的旭日般温柔的照射下来,所有的穴居人都在广场边缘,面向广场中心,一手拄著木杖虔诚的跪倒,而在那正中心的位置,站著一个身穿雪白牧师袍的青年男子,手捧著一颗绿色发光的事物,双目微睁如在冥思,默然的对著人们。 “圣兰斯!圣兰斯!”一个眼尖的中年女人高喊道,尖厉的声音清晰的传进每个人的耳膜。 “圣神降世!圣神降世啊!”很多个声音随即高呼,扑通扑通跪倒了一大片人。 这时,那些坐在雅座中的贵客们也纷纷窃窃私语起来。一个圣心城来的家族历史悠久的伯爵大人似乎知道些什么,附近的许多贵客都放下架子,到他的包厢中去。 “……不会错。圣兰斯大人手中拿的是一颗白树之种!”那个圣心城的伯爵用颤抖的手指指向广场中央道。 众贵族一片惊叹之声。也有反对的声音︰“白树之种,不是跟著最后的白树一起,早在千年前的分立之战中就尽皆枯萎了吗?哪还有人见过?!” 那伯爵向一个仆人点了点头。仆人领命而去,不多时拿来了一个雕金嵌玉的小盒子,由伯爵大人亲自打开,取出了一颗小小的碧绿色水晶球。 那伯爵恭敬的双手捧著水晶球,先是喃喃的念了一段祷文,对众贵族说︰“这是幻象水晶球,是我祖传之物,里面便是记录著纪元时代白树、飞狮等种种神圣之物。大家来看!” 说著,用右手轻轻拂过水晶球表面,绿光一闪,水晶球中便现出变化万端的影像。众人都把头挤过来察看。 “喔喔喔!果然如此!难道那真的是白树!可圣兰斯大人又从何处得到这种王室的神物呢?” “恐怕只有一种可能……”一个骑士模样的老贵族手捻胡须,寓意深长的说道。 忽然人群爆出震耳欲聋的呼喊声,众贵族们吃了一惊,都纷纷跑出去观看,也加入到惊呼的人群里了。 但见兰斯跪在洁白的花瓣中,朔风飞扬,将花瓣卷了起来,漫空飞舞。兰斯面前是一棵洁白发光的小小树苗,就在花风中快速向上生长,姿态婀娜,犹如跳舞的仙女,代表生命的新绿色光泽化作无数颗碧绿的露珠,漂浮在空气之中。一眨眼功夫,那棵小树就长到两人多高,变成一棵美得如同梦幻的大树。树干、树枝如粉色的珊瑚般美丽,叶片则像最好的白玉雕琢而成。 这种美到极限的情景,使得所有人都屏息凝神,连唱圣歌的人都停了下来,人们已经无法思考,更无法评价他们的所见、所感了。 圣兰斯缓缓起身,走到白树旁,依树而立。这时广场后方,圣神光明塔的位置来了一人,走向圣兰斯与白树。这人身穿一套华丽到极限的全套密银铠甲,胸前有一颗狮头雕刻,右侧的肩甲上则有一根锁链型的长角伸展出来,在头盔上方一尺处变成弯钩的形状,远远看去整体如同蝎尾。这是个英武异常的重甲骑士。 骑士走到圣兰斯面前,单足下跪,向圣兰斯与白树行礼。圣兰斯把右手放在骑士左肩上。 这个场面使得在场的平民莫名所以,不知是什么意思。但贵族群中却有不少人看出了名堂。那骑士正是闻名天下的达席克,蝎尾飞狮佣兵团团长,也是民间最坚定的先王拥护者。达席克的名字在人群中快速传播起来。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年贵族突然咚的一声,拜倒在地上,对著白树不停磕头。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快的,附近的贵族也纷纷下跪,连带一些不明白的商人,进而所有还站立的平民也加了进来。广场四周黑压压的跪倒了数万人,鸦雀无声。 白树,蝎狮,王族。不须言明了。 已经消失了近千年的人类联盟的象征物,随著消隐了一年时光的神恩重临星落大地。 “吾皇陛下!”一片寂然之中,一个老骑士洪亮的声音响了起来。所有人都看著他。几个消息灵通人士这才认出,此人竟是芬顿千年世家之一的法兰克家族的继承人,德恩侯爵,想不到他也来到了德容。 在芬顿政坛人所共知,法兰克家族效忠联盟王,并不承认芬顿王室的地位。只是由于法兰克家族威望太高,历代芬顿王都不敢动他们,只能任他们去了。如今法兰克侯爵在德容称圣兰斯为吾皇陛下,显然是承认了其联盟王室继承人的身份。 但现在星落当政的仍是芬顿王室,况且时局动荡,即使德恩侯爵所言非虚,这一声吾皇陛下,也很可能带来灭族之祸。所有贵族都愣住了,一会看看德恩侯爵,一会看看圣兰斯,无人敢应声。 老德恩侯爵似乎也看出情况不对。他足足停了一分钟有余这一分钟时间在人们脑海里足有一个小时那么长改口喊道︰“教皇陛下万岁!”说完跪倒,磕头。 这一下,所有人都同时反应过来。“教皇陛下万岁!”“圣神降世!”的呼喊声从各处爆发出来,响彻了整个德容夜空。 第118章 小雅 兰斯看著跪在面前的数万平民、贵族、各界名流,心中没有一丝一毫的满足,反而感到莫名的烦躁。他蔑视他们,蔑视他们所有人,也蔑视他们对自己的崇敬。 洛玛特老神甫和众多圣神教的牧师被芬顿王强硬的捉住,关进终年不见日光的大狱,受到种种不公正的职责和虐待直至死亡的时候,怎么从不见有这么多人为他们鸣不平? 是的,想起来了,那个时候牧师们是装在囚车里,有手持皮鞭的宪兵看守。没有人愿意那皮鞭落在自己头上。简单的表达一下同情,不会伤害到谁,又能宽慰自己受惊吓的心灵,何乐而不为呢。 原来你们都是聪明人,洛玛特老神甫他们,那些殉道者才是傻子。 但是,我鄙视你们!你们全是一群跳梁小丑,你们所有人!你们永远只会把罪推给别人,自己躲在一个安全的角落同情。没有好处,你们就没有信仰,你们团结起来只想掩饰自己的弱小,事到临头时,永远躲在别人身后瑟瑟发抖。 我从未相信有神,即使在被你们尊为教皇的这个时刻。但是我相信,假如有神的话,他的怒火一定是为了你们,这些虚伪、胆怯、永不抗争的小人,你们配不起光明魔法的力量。芬顿王的背信弃义,瓦勒的阴险狠毒固然可恨,然而,养大了那些有毒的妖花的,却是你们这些民众麻木不仁的土壤。没有信仰,只有自私,那才是一切的根源。 人类啊。你们从不改变。你们的心中永远只有自己,你们只会用无数个伪善掩饰自私。软弱,卑微。神已经死了,但即便他活著,又能如何? 兰斯心中思绪万千,憎恨的情绪充斥肺腑,几乎要当众呕吐出来。但是,多年的训练帮助他最终控制住自己。他向跪拜的人群伸出双手,用大祭司主持祭典的强调发出宣言,圣神已经重临大地,教会、信仰已经重生。神赦免人们所有的罪孽,只要他们悔过自新,如此云云。 这是老奥尔森和库迪埃合力起草的演讲稿,兼具政客的犀利和神甫的鼓动性,简洁有力,振奋人心,再辅以广场上充满神圣气息的种种奇迹演出,彻底攻破了人们的心防。看到人们泪水滑过扭曲的老态毕现的面孔,兰斯知道大典已经取得了真正的成功。教会重建了,自己堂而皇之的登上了教皇宝座,一切主动权都掌握在手里。 每个参加了圣神之礼的平民都会变成坚定的教徒,他们将学会每一首圣歌,将那些富于鼓动性和煽动性的圣典新章背得滚瓜烂熟,并无偿、积极的把信仰推销给每个与他们为善的人。而贵族们将会把圣典、圣殿骑士勋章奉为最大的荣耀,这些贵族的力量便是圣殿骑士团的力量。而兰斯那个隐藏的王族身份,将会秘密在贵族圈中流传,却永不被当众说破,因为他已是超脱世俗一切的教皇,旧日王族的身份又有何用呢。就让每一个千年世家主动来保护宗教吧,这会让他们家族的凝聚力倍增,子孙后世生来便享有更大的荣誉与祝福。 大典的最后,兰斯推出了他的异族信徒代表,穴居人牧师。本来想要借圣神之礼大典将两位穴居人祭司推介给大众,因为典礼举行时间一再延迟,现在已有五个能够施展治疗神术的穴居人了,其中一个还掌握了高级治疗术。兰斯让那个高级牧师穿上金色的牧师袍,其余四个穿上褐色和绿色的牧师袍,分列左右。看到这些形象怪异的残疾异族穴居人没有眼楮,在地上人看来自然是残疾咯接受宗教感召后都能施展光明魔法,无疑证实了新教皇的威能远远超过史上任何一位前辈,人群更加激动了,还没有入教的纷纷要求加入教会,从最低级的教士做起。 一切大定,兰斯转身,在无数信仰者崇敬的目光中离开广场,缓步走进圣神光明塔。在塔内的阴影遮住这位新教皇英俊的面孔时,他骄傲的嘴唇终于浮现出一丝若有若无的冷笑,冷得像泰戈尔海中央永世不化的万古寒冰。 当夜,兰斯飞到圣神光明塔的塔顶,望著东方的夜空默坐。亮羽飞到他肩头陪伴著他。这只唠叨的黑鸠破天荒的第一次没有多嘴,只用发亮的喙梳理羽毛,安静了一整夜。 东方显出青白的光辉,群星像沙滩上的贝壳,被阳光的大潮吞没。兰斯和亮羽一起伸了个懒腰,施展传送术回到了塔最高一层的大厅里。安切洛蒂已经恭恭敬敬的等在那里了,一起的还有艾哈迈时的一位故人,芬顿国立魔法学院的高级教师,乔。 乔是一个人来的,看到兰斯,乔默默的施了一礼,态度并未因兰斯的教皇身份而过分恭谨。 “来接小雅回去的?”兰斯单刀直入的说道。 乔点点头。“是的。学校方面并未急著叫小雅回去,独自在外历练,对一个见习生来说也是难得的经历,何况是跟著当今芬顿最炙手可热的新教皇一起,谅也没什么危险。叫小雅回圣心城的是她的家族,克兰的约修拿家族,目的是参加西德尼三世陛下为王妹艾米莉公主举行的成年礼。” 兰斯幼年在克兰度过,对克兰的贵族圈如数家珍,听乔这样说,奇道︰“这是个什么家族,怎么没听说过?” 乔答道︰“是新封的勋爵。族长是第四骑士团的骑士,是在白山战役立下战功而授勋。” 兰斯不相信的问道︰“像这样一个草根贵族,哪有资格参加国王的庆典呢?请恕我不敬,我的幕僚认为,这次庆典是为了给艾米莉殿下找一位势大的夫婿。这种草根贵族无论从哪个方面讲都不够格。” 乔无奈的笑了一笑,说︰“是希曼公爵的缘故。众所周知,希曼公爵膝下有四个儿子,十几个孙子、孙女,但他的儿子都已婚配,孙子、孙女又多年幼,只有长孙年满十六岁,适合到新年庆典这种地方一展身手,但希曼公爵又畏惧这个继承人在圣心城被劫持,所以不敢让他去。” “他倒子孙兴旺啊。”兰斯嘲讽的说道。乔是个闲散魔法师,对政治向来不感冒,又是兰斯的朋友,因此可以无所顾忌的跟乔调侃。 乔也跟著一块嘲笑希曼公爵道︰“其实早在去年,希曼公爵已经把他的五六个孙子送到周边的领主那里作人质,可谓南方贵族未雨绸缪的典范。” “但是,所有这一切跟小雅有什么关系呢?” “两个原因。你忘了,兰斯,这次新年庆典的焦点人物可不只小公主一人呢。荒原公爵继承人,新生的圣骑士佛朗兹子爵,才是真正的主角吧。相信为了得到第二骑士团的五万精兵,和佛朗兹子爵的天生大才,每一个领主都甘愿献出最宝贝的独生女,就算女儿已经嫁人,都恨不得叫她离婚呢。”乔的话越来越损了。 安切洛蒂在一边忍不住插嘴道︰“有这么夸张吗?” “当然。据说东北方的玛加尔男爵已经这样干了。不料女儿还没从前夫那儿回来,自己的领地就被一向低调的‘老好人’塞弗伯爵吞并。现在玛加尔那块地方,成为温沙与阿穆尔争夺的焦点,每天都有流血。唉,只可怜了那个玛加尔女人呀,现在无家可归啦,娘家、夫家一下全没了!”乔像女人一样感慨。 “不要说这些了,乔。这件事到底跟小雅有什么关系?你就快点说吧。”兰斯催促道。 乔怅然叹了一口气,道︰“希曼公爵是小雅的一位超远房亲戚。希曼公爵想叫小雅去圣心城碰碰运气,看能不能钓个金龟婿,给自己增添一点政治筹码。毕竟小雅是芬顿年轻一代有希望成为魔法宗师的魔法师,还是很有分量的。可惜希曼公爵等不到小雅成为魔法宗师的那个时候。” 安切洛蒂黯然道︰“想必小雅家族的那个头饺也是希曼公爵给要来的了。” “哼……”兰斯笑了,“原来如此。小雅呢,我有话要跟她讲。” “雅尼小姐在七层的客厅里。”安切洛蒂道,满面愁容,无法掩饰。早在荒脊哨所和小雅第一次相遇的时候,这位老魔法师就特别喜欢单纯可爱的小雅了,一想到小雅前途未卜,禁不住一阵揪心。“兰斯,你看看是不是做些什么呢,雅尼小姐恐怕不会喜欢那种场合……” “我打赌她会在会场迷路。那里多的是色狼贵族,危险得很。”乔也巴望的看著兰斯,说。 兰斯摆了摆手,由一个牧师领路,快步走下了楼梯。 圣神光明塔七层的客厅是一间温暖的房间,整个客厅用厚厚的黑石国红毯包裹,犹如玫瑰花的花房。温柔可爱的少女魔法师小雅,依然穿著她那件嫌大的法师袍,背对房门站著,似乎在凝望窗外的街市,但她的目光实际只是在看著窗台上的一束含苞待放的苍白的山茶花。在她和兰斯的故乡克兰,白山茶代表著纯真无邪,也代表等待。她看得那样入神,仿佛花瓣中包藏著她的未来,想要一窥究竟。兰斯走进客厅时,小雅也没有回头。 一进客厅的门,兰斯就对小雅说︰“小雅,如果你不愿意去参加国王的典礼,我会跟希曼公爵打招呼,说明你的意愿。现在我是圣神教的教皇,希曼公爵身边就有好几个贵族效忠与我,相信他不会不考虑我的意见。”可能觉得自己的话欠缺说服力,又补充了一句︰“事实上,我能够让他接受我的意见。只要你说你不想去,我就” 小雅转过身来,凝视著兰斯。她一双娇嫩如花瓣的小手还做著捧心的姿势,仿佛拿著那朵欲放的山茶花,又仿佛拿的是自己的心。 太阳正在变得越来越亮、越来越炽热,阳光从殷红的窗帘间透过,像一道光的瀑布,铺散在小雅背后。少女的头发也披散著,在花香里洗得熠熠生光。兰斯看得有些诧异,因为他不知道小雅的头发什么时候长得这样长了,像一个真正的妙龄少女。在兰斯心中的小雅,一直是一个长不大的妹妹,永远乖乖的,乖得有时让你忘记她的存在。 原来小雅已经长成一个美丽的少女了啊。兰斯在心中感叹道。 “你不想去吧,小雅,只要你告诉我。” “哥哥。”小雅轻声说道,眼神比声音还要温柔,“不去圣心城,我该去哪里呢?你告诉我。” 兰斯压根没想到小雅会提这种问题,失态的挠著头发,胡乱答道︰“哪里都好呀。回到克兰家里,或者到芬顿国立魔法学院继续学习。喔,对了,我觉得回鹰学院比较好。毕竟那里有真正关心你的乔老师、苏学姐……” 小雅笑了,露出珍珠般洁白而精致的牙齿。她笑得那样温柔。从来没有一个女孩子能笑得比她更温柔,以致连一直享受著这种温柔的兰斯都被惊住了,不自然的闭上嘴巴,楞楞的看著小雅。 “哥哥,你不明白女孩子的心呢。好奇怪,哥哥明明这样聪明,千万人都拜倒在哥哥面前,向你磕头,可是你却不明白女孩子的心思。” 兰斯不知说什么好。只有叫了一声她的名字,任她讲下去︰“小雅……” 小雅一步一步走向兰斯,披著的紫色披风拖在红地毯上,慢慢滑落。少女像一朵真正的睡莲,来到兰斯眼前,伸出手指,调皮的在兰斯额头戳了一下。“傻瓜,哥哥。你是一个大傻瓜。” 接下来,小雅说出的话突然带了一丝伤感。她那样柔弱,仿佛一点忧伤就能将她击倒,然而她却坚强的站立了,直视他的眼楮。“哥哥你不知道吗,小雅想要待在的地方,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那就是你的身边。” 兰斯这次真的傻了。他那个聪明得近乎魔神的头脑,在二十年岁月中第一次停止了思考。一秒,两秒,三秒…… 小雅低下头,用头顶触著兰斯的前胸,默默无语。过了一会,小雅又用右手的食指在兰斯的胸口慢慢的画起了圆圈。 “好喜欢哥哥。”小雅轻声说,声音像窗边的山茶花的香味一样缥缈,只让兰斯一人听到。“好喜欢哥哥。只喜欢哥哥一个人。比谁都还要喜欢哥哥。不是像一个好妹妹喜欢亲哥哥那样喜欢,而是……而是像一个女孩子喜欢一个男孩子那样喜欢。” “从看到哥哥的第一天起,就喜欢上哥哥了。” 小雅顿了一下,像在等待心跳平复,“但是,哥哥却不喜欢小雅。” 兰斯著急的抓住小雅的小手,辩解道︰“怎么会呢!哥哥真的喜欢小雅啊!” 小雅仰起小小的脸,认认真真的看著兰斯︰“不是的,哥哥。小雅明白的,哥哥却不明白。小雅一直在努力,好努力好努力。做好哥哥喜欢小雅做的一切,做一个乖乖的妹妹,每天等著哥哥温柔的摸摸小雅的头发,在额头轻吻。那时候,生命的意义只有这些,比什么都要充实。如果能一直那样该多好!” 一滴泪珠忽然从小雅大大的眼楮中涌出,挂在长长的睫毛上。但小雅的表情,却仍是那样温柔的笑著。 “但是但是,只有那样是不行的,不够的。小雅喜欢哥哥,想要哥哥看到小雅,想要哥哥触摸小雅的心。小雅是个贪得无厌的女孩子!真讨厌自己。讨厌!可是却没有办法。” “每到那时候,小雅太喜欢哥哥,想要证明给哥哥看的时候,小雅就这样告诉自己。你不够好,小雅,你配不上兰斯哥哥呢。你没有雅希蕾娜妹妹那样纯洁可爱,也没有夏菲姐姐那样聪明、成熟,但哥哥对她们也只是一般的喜欢呀。比起来,哥哥好像更喜欢小雅!所以你要知足,不要奢望更多,否则要是被哥哥讨厌了可怎么办呢!那一定比死都难受!” “这样的日子真的很漫长,一边喜欢哥哥,一边讨厌著自己,但是,如果能一直这样生活也还不错。因为哥哥还没有喜欢的女孩子,或许等小雅长大了,哥哥就会看到我,就会喜欢我。” “但是,一天又一天,每天都那样漫长。小雅真的累了。哥哥的脚步太大,哥哥的世界也太大,小雅再也追赶不上了。小雅只能一个人在后面远远的望著你,为你祝福。哥哥、哥哥怎么就看不到我的心呢。她跳动得这样努力。小雅真的好想死!可是那样实在太不乖,哥哥会讨厌的……” 兰斯感动的握住小雅的手,却无言以对。因为他到此刻才知道,他一直忽视了小雅,才看不到她的心。本来只要偷看小雅的精神体就能轻易知道一切,只要偷看一眼。但是,为什么一直没有这样做呢。 “直到那一天,在金鲨号上和哥哥跳舞的时候。”泪珠成串的滚下,摔在红地毯上,变成一瓣瓣残红。小雅的双眼已经有些红肿,可她的声音没有一丝哽咽,她的嘴唇依然在微笑。“哥哥无意中念了夏尔蒂娜姐姐的名字。真的是无意,哥哥自己都不知道吧。小雅终于明白了,哥哥最喜欢的是夏尔蒂娜姐姐吧。” “不,我不喜欢夏尔蒂娜,我只是有负与她。我喜欢的是你和雅希蕾娜呀,小雅,你要相信哥哥!” “不是这个样子的呢,哥哥。你骗人的时候不是这样的,要更高明,更完美,像穆里尼奥校长施展奥术。你的心跳好乱!”小雅用手轻轻抚摸著兰斯的胸口,慢慢把小脸贴在兰斯的心上。“不要再骗小雅了,哥哥。即使是哥哥,也不可能把谎言变成真的。小雅一直在望著你,每天都望著你。哥哥的眼楮,从来没有看到过我。哥哥温柔的手,也从未听懂我的心跳。我已经太累了,无法再掩饰我的伤心,但那样也会让哥哥难过,不是吗。” “哥哥一直在寻找她的,寻找夏尔蒂娜姐姐。但是哥哥也怕遇到她,哥哥只想在世界上流浪,或许有一天,能够再次与夏尔蒂娜姐姐邂逅。” “不!不是这样的!我不喜欢她!你相信我,小雅!” 小雅像是完全没听到兰斯的话,微笑著,轻轻推开兰斯,从他怀里飞了出来。“所以,再会了。一定要找到夏尔蒂娜姐姐,一定要幸福哦!” 兰斯向她伸出一只手,但双脚却沉重得一步也迈不出,只能无奈的看著小雅像小兔子一样跳出了客厅。 她站在客厅的门外,微笑著望著他,脸上的泪痕还那样清晰。 “我喜欢你……所以,我只要你别忘记我,你的小雅妹妹,永远在世界的彼方惦念著你,给你祝福。只要你还记得我,就足够了。” 门合上了,小雅的身影再也看不见。只有她的表白,像不歇的乐音伴著白山茶的清香在房间中弥漫。 兰斯的心中一片凌乱,像暴风席卷过的海滩,来不及整理出任何成形的东西,自然来不及获得这个认知︰ 几个小时之前,他还自以为聪明的看透了一切人性,但几个小时之后,就要面对冰冷而凄美的现实。有一种人性是从来估不到、看不穿、控制不了的。 那就是爱情。 第119章 普雷妮常数 芬顿中部的富庶城市阿穆尔市中,一只装扮奇怪、混乱的队列在马路中歪歪扭扭的前进。值此多事之秋,人心惶惶,再离奇有趣的事物,也不能引人瞩目。此时的阿穆尔可说是全芬顿一个精确的缩影。 这伙奇装异服者是一支游行队伍,他们都是学术学院的学生,来自阿穆尔的格廷根学院,之所以装扮怪异,为的是庆祝五年一度的阿穆尔学院节。 格廷根学院,和阿穆尔的另一所学府普雷斯顿学院一起,并称阿穆尔两学府,是芬顿乃至星棋整个人类世界最负盛名的两所大学。不夸张的说,千年来,凡是知名的学者大多具有这两所学府的背景。 所谓学术学府,顾名思义,是以培养学术人才为主,和那些大大小小的魔法学院走的是不同路子。因为芬顿时代星落的政局一直不大稳定,人类王国对学院的要求也变得更追求实效,魔法师打起仗来永远比学者更厉害,因此,这两大学院和其它学术学府一样,毫无争议的败落了。 然而就是在这样的艰难时事,格廷根与普雷斯顿也从未携起手来,反而变本加厉的在各个学术领域展开竞争,相互敌视,水火不容,从教授到学生无一例外。 比如眼前这只格廷根的游行队伍,此行的目的就并不单纯。他们想趁著学院节的机会混进普雷斯顿校园,计划扰乱普雷斯顿的学术演讲,砸人家的场子。 “贾兰教授,请你看看我的辩题有无疏漏,一会要在演讲会上使用的。这次一定要给普雷斯顿人好看!”一个穿著全身大块补丁乞丐装的学生模样的青年对身边同样打扮的导师说,将一张写了东西的小纸条递过去。 那个叫贾兰的教授看了一眼纸条,满意的点了点头︰“梅尔,你的观点总是那样犀利,无可挑剔呀。普雷斯顿一千年也出不了一个这样的学生。” 梅尔得意得摇头摆尾。他是一个出身贫寒的工读生,但在魔法理论研究领域很有天赋,深受贾兰教授赏识。这次为了去普雷斯顿搅局,梅尔早准备好了一颗重磅炸弹,是关于魔法灵感这一千古迷题的新猜想。梅尔早就迫不及待的要站在演讲台上了,还是敌人的演讲台,可有多威风! “且不说这个,梅尔,你怀里抱著那厚厚一摞是什么东西呀?最近老是看见你拿著那东西!”贾兰指著梅尔怀里的一个油布包问道。 “喔,这个!”梅尔积极的拆开油布纸,把里面的东西秀给贾兰看。那里面是一叠单张羊皮卷轴,梅尔把最上的一张塞到贾兰手里。贾兰展开一看,却是一张圣神教的宣传单,内容是一段歌词,有“圣神降世,拯救凡人。”之类的句子。 贾兰皱眉道︰“这是什么?圣神教?!梅尔,作为格廷根的学生,未来的学者,怎么可以相信这样虚无缥缈的东西!宗教?哼!宗教就是那封建迷信!” “我也这样认为。”梅尔把贾兰手里的歌词单又收了回来,重新包好,“但是教会给钱啊。只要我把这些东西发出去,就能得到五个银币的报酬。” 贾兰义正词严的道︰“不妥!我们是学者,将来要流芳百世的,我们的义务是把真理传播给大众,怎么能反其道而行之呢。你赶快把这些东西退回去,大不了,我让教务再介绍几份工作给你。” 梅尔狡猾的一笑,向贾兰挤眼楮,把怀里的油布包举了一下,说︰“谁说我要把这东西发给民众?” “你?!”贾兰突然间恍然大悟,用力在梅尔肩膀上拍了一下,激起好几条碎布,笑道︰“哈哈,我明白了,梅尔,真有你的!” “希望普雷斯顿的傻瓜们喜欢。” 格廷根的搅局队伍到达普雷斯顿时,演讲台的气氛已到达高潮,台下人头攒动,一直从演讲台挤到普雷斯顿的主楼,足足绵延百米,普雷斯顿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如此盛况了。梅尔和贾兰都伸长脖子向讲台上望,想知道到底是什么人物,能够引起如此的轰动。 演讲台上装了复原的扩音筒,只听台上的人说道︰“……毫无疑问,无可置疑,确定无疑!正像我们每个人第一次学会二级魔法师就意识到的那样,每个人的灵感高低有很大差别。有的人天生就有很高的灵感,能够仅凭魔法波动判断出所施展的法术,而有的人则天生愚钝,你对著他的脸发射魔法飞弹的前一秒,他还在怀疑你施展的是个石头皮肤!” “我记得这个声音。是安切洛蒂那个老混蛋。他什么时候从充满铜臭的雇佣兵联合会回来了,难道是赚够了养老费?!”贾兰教授握拳说道。安切洛蒂是他的旧识,也是毕生的学术对手。 “该死!他说的是灵感!被他领先一步!”梅尔也愤愤不平,但一转头,便举起手里的一搭歌词单,高声吆喝起来︰“什么是真理!请听我说!圣神降世,救赎众生!”说完,自顾自的唱起了圣神救世歌。 四周顿时一片嘘声。有普雷斯顿的学生指著梅尔一行高喊道︰“格廷根来的迷信鬼,滚回你们自己的大学去吧!” 贾兰也很生气,一把揪住梅尔的衣领,质问道︰“你怎么会唱这么无聊的歌曲!不会是被教会给洗脑了吧?” 梅尔讪讪的说道︰“这都是为了生活呀,老师……” 台上安切洛蒂的演讲并未受到干扰,正常进行︰“不错,我们知道灵感有高低之分,每个人都知道。然而,究竟谁的灵感更高,比别人高出多少,我们却始终无法度量。自玛那概念问世的几百年来,我们一直在致力寻找灵感的度量衡,无数学者为之呕心沥血。这个问题,直到最近,才有了真正的进展。” 说著,安切洛蒂从撂在脚边的魔法包裹里取出一枚小水晶球。他把水晶球高举过顶,转了一周给台下的人看,“这,就是我们测量灵感高低所用的工具,灵感水晶!下面我想请几位同学上台来,帮助我进行这个测试。” 贾兰拍了梅尔一把︰“去,梅尔,拆穿他的把戏!” “贾兰老师,你得帮我把这些东西发放出去!”梅尔把圣神教的宣传单推到贾兰面前。 贾兰气恼的接下。梅尔这学生固然聪明,可有些小聪明就很让人不爽!“好吧、好吧。就当是为了荣誉。你快去吧。” “我的朋友,伟大的宗教领袖、教皇•圣兰斯提供了这些太古时代的珍贵遗产,并提出了最核心的假说。相信大家都知道他是神灵的代行者,但同时他还是一位伟大的学者,大家就不知道了吧?感谢我们的朋友!他把信仰和学术重新带回了芬顿!” 有的学生听不耐烦,喊道︰“废话少说!你到底是个教徒还是学者,安切洛蒂?如果你是个教徒,就给我滚下讲台;如果是学者就请你讲点真东西!” 这时,五名自愿上台帮忙的学者已经选好,格廷根的梅尔也在其中。安切洛蒂伸出双手,做著安抚的手势,道︰“我是个牧师,我也是个学者,但我这次不是来传教的!我只想证明信仰与学术并不冲突!” 下面一片嘘声,有人挥手要安切洛蒂下台,有人吹起了口哨。无论是格廷根人还是普雷斯顿人,对宗教的厌恶没有二致。 安切洛蒂道︰“别著急!大家请安静!我们马上进入正题,不会占用你们太多时间,真正的真理都是简洁有力!你们要灵感的度量衡,是吧?好!我这里有一个!一个新的单位!” 台下很快安静下来。度量衡单位?这个可不一般!殊不知大法师玛法里奥就只是提出了精神力的度量单位“玛那”,就被现代学术界尊为魔法研究的奠基人,而灵感的概念本身就抽象,要提出灵感的度量衡单位,难度远超提出玛那概念!听到安切洛蒂胆敢放出此等狂言,台上的梅尔也皱起了眉头。 安切洛蒂看演说效果不错,趁热打铁公布了那个新单位的名称︰“这个单位,叫普雷妮常数!是由伟大的圣兰斯提出来的,以纪念他的一位旧友。圣兰斯把灵感从低到高分为七个等级,每两个等级之间相差一个普雷妮常数。与玛那相比较,玛那是线性变化,而普雷妮常数则是……” 梅尔忽然插嘴道︰“单位名字好听有什么用?关键是测量方法!” 梅尔是来拆台的,安切洛蒂听了,却面露喜色,又把水晶球举了起来︰“好,那就让我们立刻进行测试!这个水晶球是圣兰斯的发明,只要向水晶球输入精神力,它就会回馈内部信息,信息等级依次为︰信号,声音,影像,指令,水晶球日志,内码(软体),密级日志。每两个等级之间相差一个普雷妮常数……” 梅尔不等安切洛蒂说完,迫不及待的走向水晶球,第一个把手按了上去。 第120章 游学阿穆尔 安切洛蒂带到阿穆尔做讲演所用的水晶球,是用荒脊的能源水晶改造的。比起纪元时代魔法师的仿制品来说,兰斯无疑更信任太古时代的原作。为了起到传教的效果,兰斯让安切洛蒂先将水晶球内储存的全部信息清洗掉,再代之以圣神教的宣传材料。 众人翘首以待,安切洛蒂则显得胸有成竹。果然,当梅尔触发了水晶球的第一个数据等级时,水晶球发出一片金色的光芒,引得台下些许赞叹。这些学者很多是魔法师,不是没见过幻术,对发光这种小事看不上眼。 安切洛蒂道:“这是灵感的第一等级,简单信号。如果这位同学灵感的实际水平比第一等级大一个普雷妮常数,我们就能看到……” 正说著,水晶球里传出了“圣神降世”的歌声。这便是灵感的第二等级了,达到这个等级,就能使水晶球发出声音。 梅尔很快又触发了水晶球的第三个等级,到了这一等级,水晶球体开始显示出预先存入的影像。不用说又是圣神教的宣传资料,圣神之礼大典实况。 演讲台下终于骚动起来。尽管大多数人对安切洛蒂的理论仍持怀疑态度,但前段时间圣神之礼大典炒得如此热闹,再古板的学究也有好奇心,纷纷挤向台前想一看究竟。 这时,安切洛蒂向后台的两个助手一使眼色,助手心领神会,将一个一尺高的物件台上讲台,掀开蒙布,却是一只半金属、半木头制造的科魔机械狗,大头大脑,样子颇为搞笑。 梅尔继续输入精神力,忽然台上那科魔机械狗跳了起来,一瘸一拐的跑向台前,眼看就要掉下演讲台,吓得前排的人纷纷向后躲。梅尔大叫一声,放开了手,一屁股坐在讲台上。 安切洛蒂上去扶起了梅尔,和颜悦色的问道:“同学,你感觉到什么了?” 梅尔惊魂未定的说:“差点掉下去!” 安切洛蒂转向观众,高声道:“大家都看到了吗?这就是灵感的第四个等级,指令!我们把这颗水晶球的指令系统和科魔机械狗接驳在一起,只要向水晶球输入指令,就能控制这只可爱的狗狗!”又问梅尔,“同学,你叫什么名字?” 梅尔告诉了安切洛蒂,眼神犹疑的望著科魔机械狗。 “梅尔同学,告诉大家你刚刚感受到什么?” “我,我变成了一只狗!我不知道该怎么走路,因为我有四条腿……差一点就掉下去了!”梅尔磕磕巴巴的说道,眼露惊恐。 下面有人愤怒的高叫:“托儿!这家伙是安切洛蒂的托儿!” 安切洛蒂早有准备,自信的回答:“看看他难看的高帽子,他可是格廷根人!我安切洛蒂不才,至少是普雷斯顿的学生,怎么会找一个格廷根的托儿。下一位!” 其他四个志愿者也进行了灵感测试,其中又有一人达到四个普雷妮常数,过了一把“当狗”的瘾。可巧这人正是前面高喊梅尔是托儿的那人的同学,真是讽刺得紧。 台下众学者议论纷纷,展开了大讨论。有明眼人指出,安切洛蒂这一套固然好看,但谁能证明它跟灵感有关? 又有一群观众要求做灵感测试,其中大多是想玩玩科魔机械狗。安切洛蒂又选出几个,可惜他们中多是学术派,灵感不高,只能触发水晶球的前两三个等级而已。只有一位普雷斯顿的老教授实力不俗,达到了五个普雷妮常数的高度。安切洛蒂问他感觉到什么,那老教授摇头不答,突然施展加速魔法,连蹦带跳的冲出人群,跑向自己的实验室去了。 第五个等级的水晶球日志里什么都没写,只记录了安切洛蒂格式化前日志栏的时间,和输入新指令的时间。 安切洛蒂心中暗捏了一把汗。因为他自己的灵感等级也是五,水晶球内更高层次的内容无法修改,真要有高手来触发的话,会发生什么事,安切洛蒂自己都不知道。连忙宣布测试停止,让助手把科魔机械狗和水晶球都收了下去。 “好,测试就做到这里。下面,我请普雷斯顿大学的魔法研究会对这些志愿者进行灵感测试,看看他们灵感高低的排位是否与水晶球测试的结果相符。”安切洛蒂道,助手上台,将所有志愿者带走。 目前,得到广泛承认的测试灵感高低的方法只有一个,法术辨识。一般来说,灵感高的人法术辨识能力更高,距离、精确度都受到灵感影响。话是这样说,要真测起来相当麻烦,因为每个人都有擅长的魔法,对那种特定魔法波动更为敏感,为了消除这个误差,必须对受检测的人进行全面、大规模的法术辨识测验,耗时耗力自不必说了。 检测时间漫长,如何打发时间,安切洛蒂也早和兰斯商量好了。趁著观众未散,安切洛蒂又抛出又一个惊爆学术假说:虔诚的宗教信仰和常年的苦修冥想能够提高一个生物的智商! 这个假说一提出,马上招致骂声一片。须知两大学府的学生自视甚高,并且把聪明作为其最大的优势,如果智商可以靠后天锻炼提高,不管锻炼方法如何艰难,那也损害了他们作为高智商者的潜在权益。 “牧师滚回德容乡下!科魔机械狗留下!” “抵制邪教传播是我们学者的天职!” 但安切洛蒂毫不慌乱,镇定自若的等观众消气。安切洛蒂固然没有理论来证明,但他手里有实例。 一个假说能够立足于世,最强有力的支柱就是实事证据。很快,一个圣神教异族信徒在安切洛蒂助手帮助下爬上了演讲台。众学者都看到了,那是一个灰色、矮小的地精。有博学的人认出,这不是普通地精,而是地底的土地精。 一些博物学家指出,土地精比起他们地上的表兄弟来,只有更笨。眼前这个土地精很可能连讲地精语都有困难。 安切洛蒂向众人介绍说,这个土地精叫麦克斯韦,是圣兰斯感化的第一批异族信徒中普普通通的一员。麦克斯韦经过半年时间虔诚的冥想和祷告,已经具备了超越一般地精的智商,上个月刚刚被授予教士身份。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问他。 众目睽睽之下,普普通通的土地精麦克斯韦拍了拍袍子上的灰,把扩音筒调整到适应自己身高的位置。姿态自然大方,完全不像地精通常那种胆怯不安的模样。 “大家好,我是麦克斯韦。也许大家不敢相信,但却是事实:我是你们的同行,土地精中的学者。” 见麦克斯韦开口讲话,下面顿时一片哗然,众学者纷纷议论起来。 “喔!地精说话了!好流利的德容土话!” “怕是安切洛蒂那老家伙给他装了什么发声装置吧!哪位上去检查一下?” “我看这地精眼神很深!使我想起隔壁的爱萨克爵士!说不定真有智慧!” “什么?!你个普雷斯顿小狗敢说我们伟大崇高的爱萨克校长像地精?!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同学们,打他!嘿!” “哎呀!” “好家伙,隔壁的在咱们学校打人了,大家快去帮忙!打!打!” “肃静!肃静!”主持演讲会的普雷斯顿教授们高喊道,但下面已经有两校学者厮打在一起,还怎么分得开。一个普雷斯顿正教授给左右使了个眼色,三人同时开始吟唱魔法。一个静默术,两个冰风暴,观众席立时安静了。一伙勤杂工上来,把冻结的学生逐个抬走。 一些闭目塞听的学者对骚乱视而不见,自顾自的爬到讲台上和麦克斯韦交流。老土地精学识渊博,很快让这些人类学者惊叹不已,展开了激烈而深入的学术讨论。 这时,校门方向又发生了一次不大不小的骚动。一顶金黄色发光的豪华轿车在许多人簇拥之下开进学校,直奔演讲会场。这轿子长宽各有十米,用昂贵的丝绸包裹,做工极其奢华,但真正引人注目的却是它的形状:轿子的外形是一只滑稽可笑的招财猫,尾巴翘到天上,把一展贵族旗帜迎风飘扬,旗帜上画的自是这个家族的族徽,也是一只猫,穿著半截黑马夹,还用眼罩遮住了一只猫眼。 有学生高喊道:“让道!让道!罗宾大男爵到了!猫男爵到了!” 这罗宾家族,是阿穆尔历史最久的家族,也是从分立之战时代就存在的千年世家。罗宾家族政治地位不高,只是男爵,但阿穆尔附近的大铁矿却是家族财产,千年积累,富可敌国,芬顿政坛谁也不敢小瞧了他们。 既然是学城阿穆尔的世家,罗宾家族也难免跟两所学府打交道。历代罗宾男爵都是狂热的学术爱好者,编外学究,名誉教授,这一代的罗宾男爵更是狂热,非要在格廷根和普雷斯顿都弄个教授当,但两所学府仇深似海,谁也不愿意开此不良先例,双方协商决定,给了罗宾男爵两个名誉副教授身份,罗宾男爵一高兴,给两所学府各捐了一座教学楼,猫楼,其对学术热衷的程度可见一斑了! 猫轿到达学术广场停下,罗宾男爵在两个老年学者的搀扶之下下了轿子。这位猫男爵年方五十,大腹便便,一对绿莹莹的猫眼格外引人注意。早有人向罗宾男爵报告了演讲会上的奇闻,因此罗宾男爵直奔主题,排开人群,大踏步上了演讲台。 罗宾男爵先是研究了一会科魔机械狗,那小东西还保持著上一个测试者造成的羊角风状态,接著便来到聪明的土地精麦克斯韦面前,与他相互对视。 全场一片肃静,所有目光都集中到猫男爵和地精身上。 “听说你什么都懂?”罗宾男爵问麦克斯韦道。 老土地精摇了摇头:“我只是很聪明。” 罗宾男爵于是问了一个相当尖锐的问题:“地面上的地精为何讨厌人类而亲近兽人?” 在场的人类学者听到这个问题都傻眼了,这问题跟狗为什么讨厌猫差不多,能回答吗。 但麦克斯韦却沉思了起来,额头深深的皱纹仿佛在印证他的思考。良久,老土地精用一种“悠久”的语气说道:“因为我们地精自知。地精的智慧和人类差得太远,比之兽人却差不多。我们的肉体又比二者都脆弱,我们无法独立生存,必须联合其中之一。之所以选择兽人,是因为他们比较笨,不会像人类那样有效率的把盟友转化为奴隶。你看看,经过太古至今十次种族大战后,精灵已经怕了人类,躲在城里独善其身,而矮人执迷不悟,落得下场悲惨。我们地精的选择是何其明智哦……” 此话一出,全场的学者们都呆若木鸡。原来这种问题也是可以说出答案的,听起来还相当合理!这土地精已经不能叫聪明了,只能叫他睿智!简直是地精中的苏格拉底呀! 但麦克斯韦的高论还没发表完:“当你害怕一个邻国,只是因为它比你强大而已。害怕到了极点,就会转化成讨厌。我们地精无法和讨厌的生物合作,这也证明我们永远不过是地精。而你们人类,大家都看到了,阳奉阴违的事情简直是家常便饭。太强大,太令人佩服了!” 麦克斯韦这话听起来像讽刺,但他却是以一个学者的身份说的,真诚至极。 罗宾男爵凝视著土地精,沉思了一会,大步走向安切洛蒂:“你说这地精怎样变得这么聪明的?他哪里是地精,简直是哲地精呀。” “他是个普通的教徒。像他这样的异族教徒,德容还有很多很多,他只是较突出的一个。”安切洛蒂早有准备,这些朴实无华的传教套话是兰斯教他的,来阿穆尔的路上反复背诵,早已滚瓜烂熟。 罗宾男爵点了点头,道:“我给你们十万金币,作为冥想益智研究经费。” 安切洛蒂纠正道:“应该是给圣神教会的捐赠。圣神会看到您的信仰,赐福与悠久的猫家族。” 罗宾男爵像一只皮球跳下演讲台,突然想起一事,又回头补充道:“还有,我想让我的小儿子白猫勋爵参加你们那个冥想益智研究!” “乐意之至!”这才是圣神教想要的东西,又一个实力派家族的继承人入教了。 阿穆尔人都知道,罗宾男爵是一个无比豪爽的人,随便抛出上万金币的捐赠对罗宾男爵根本不算什么。但是最近费伦镇发生了一件大事,对罗宾家族的影响巨大,几乎动摇根基:费伦的矿工们在一支神秘地下组织的唆使下罢工了。时逢大乱,整个芬顿都在战争阴云的笼罩之下,各大领主纷纷扩军,对兵器的需求量正达到一个历史新高,说句不好听的话,正是罗宾家族和阿穆尔一起大发战争财的好时候,矿工在此时罢工,犹如釜底抽薪,铁矿石断了,那些铁矿多年以来的老主顾会怎么想?据说已经有人指责罗宾男爵囤积居奇,准备哄抬铁价了。因此,大家认为,罗宾男爵应该正在为费伦的事情寝食难安,怎么还有心情来参加普雷斯顿的新年例行演讲会呢。 其实罗宾男爵只是把问题推给了塞弗伯爵而已,自己乐得清闲。罗宾家族和塞弗家族早已是同心同命,铁矿是罗宾家的摇钱树,更是塞弗家族的命脉。塞弗伯爵义不容辞,把费伦罢工事件全盘扛了起来。 普雷斯顿的大规模灵感测试活动还在紧张有序的进行当中,但是我们每个圣兰斯的信徒都知道,结果早已注定。演讲台后,圣神教与普雷斯顿、格廷根两所学府的高端人士的会谈也已展开,圣神教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资助方案,愿意为两所学府提供大笔研究经费,代价是分享所得的成果。捷报已经从格廷根方面传来,伟大的爱萨克爵士已在圣神教的合作协议书上签字。考虑到安切洛蒂的演讲在普雷斯顿造成的轰动效应,获得普雷斯顿的合作也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学者们不可能信教。但是,学者们尊重真正有学术成就的人,而兰斯便是给当今学术界造成最大冲击的那个人,或许新一轮的技术革命便将由此发起。 看著台下万头攒动的景象,安切洛蒂难免心生感慨,想起临行前兰斯对他说过的话:“我们站在又一个科魔文明时代的门口,阿穆尔的那两所大学,就是打开神秘大门的钥匙。一百年后,人们会明白我们所做的一切,即使神迹再次消隐,圣神教教会也将以学术统领的身份傲然于世。” “普雷妮,会变成像玛那一样的不朽的名字。”安切洛蒂喃喃自语道。“这个名字对那个年轻的君王来说,究竟意味著什么呢。” 第121章 德容阿穆尔同盟 芬顿九九九年下半年,是阿穆尔的塞弗伯爵五十多年的人生履历里最难熬的日子。当一个又一个麻烦在塞弗伯爵的办公桌上堆成小山,塞弗伯爵甚至有时会后悔发动了那次吞并玛加尔家族领地的奇袭战。 当然,即便能够预知今日的窘境,塞弗伯爵依然会发动那次战争。事关家族领土存亡,再怎么麻烦、再怎么困难,硬著头皮也要上的。 因为玛加尔家族始终是倾向于温沙的。一旦天下大乱,那块弹丸之地便将成为温沙进攻阿穆尔的跳板。塞弗伯爵深深庆幸玛加尔男爵从未成为温沙的封臣,因而温沙公爵无法以此为借口对阿穆尔宣战除非受命于芬顿王室。 自然咯,王室那边塞弗伯爵早已打点好了,塞弗伯爵多年老好人的名声,使得那些王室枢密官们接受贿赂时没有一丝顾虑。塞弗伯爵不由得感慨,多年隐忍的代价是值得的,必能成为阿穆尔未来大业的一块厚重基石。 但是,温沙虽不能向阿穆尔宣战,却也没有闲著。玛加尔不幸成为温沙和阿穆尔暗中斗法的新战场。半年来,光是阿穆尔一方,就有上百名谍报人员死于非命,温沙的损失也与之相当。 十月中旬,温沙公爵开始采用一种新的策略向阿穆尔展开攻击:原本无所作为的玛加尔盗贼行会突然开始制造混乱,搞得整个玛加尔人心惶惶。如果不能稳定玛加尔的局势,势必成为阿穆尔军日后的沉重负担。塞弗伯爵深知此理,不惜重金去收购玛加尔盗贼行会的忠诚,然而对方避而不见。想剿灭它吧,温沙的谍报人员又百般阻挠,而且塞弗伯爵也怕动摇玛加尔的根基,造成更大的混乱。真是令老塞弗伯爵左右为难。 此外,长期滞留在阿穆尔的王弟托雷也是一个大麻烦。为打发这位王弟,西德尼三世先是把托雷封为第四骑士团团长,又命他回圣心城领兵,北上支援第二骑士团。明眼人都知道,北上之说只是一个借口,王弟回了圣心城,肯定没有好果子吃,托雷自己当然也知道。因此托雷到了阿穆尔,便赖著不走了。 塞弗伯爵每天都在担心,西德尼三世会不会把自己看成王弟的同党?可是再怎么担心,也不能硬生生把这位尊贵的王弟赶走啊。塞弗伯爵白头发增长的速度又快了一倍。 但真正令塞弗伯爵忧心忡忡的麻烦还不是这两件事。最大、最迫切的问题,是费伦铁矿罢工事件。名义上掌管的卡宾家族并不知道此事的重要程度,这不仅关系到财路问题,而是关系到阿穆尔的生死存亡之大计。 早在九九九年年初,塞弗伯爵便以铁矿为代价同南方的实力派克兰希曼公爵秘密结盟了。克兰需要塞弗伯爵的铁制造更多的武器,扩充军队,而阿穆尔则需要克兰来帮助自己对付温沙。毕竟,全芬顿能在武力上与温沙一较高下的,除了阿穆尔不做第二选。如果克兰知道铁矿出了问题,那这个同盟岂不完了? 塞弗伯爵年纪大了,儿子们又不成器,独力抵抗温沙的铁军,这么大的勇气塞弗伯爵可没有。然而奇袭玛加尔之后,阿穆尔与温沙的关系已势同水火,塞弗伯爵骑虎难下了。 种种麻烦纠结在一起,变成一团难以拆解的乱麻,面对这样一团东西,别说塞弗伯爵才智有限,就算是全芬顿贵族都敬仰的以睿智闻名天下的瓦勒宰相只怕也无能为力吧?! 这天是一年一度的阿穆尔学研会开幕的日子。每年这个时候,塞弗伯爵都要以领主的身份出席两所学府的庆祝活动,但今年塞弗伯爵诸事缠身,实在没有那个情绪,就派他的二儿子卡里尼去了。 反正也是一群学究瞎闹,闹不出什么结果的。塞弗伯爵正这样想著,一个青年没有通报,大踏步闯进了塞弗伯爵的房间。塞弗伯爵一看,却是那个不务正业的次子卡里尼,不仅怒道:“不在学研会,跑回来干什么?这点事情也做不好……” 卡里尼春风满面,一点愧疚的神色也没有:“父亲,我给你带来一位贵客!” “又是哪家的小姐吧?我警告你卡里尼,卡米莉安不错,不准再换未婚妻了!” “说什么呢父亲大人!这次来的真是贵客啊,普天之下,能解开我们阿穆尔危机的,除了他再没别人了!”卡里尼兴奋得像刚把未婚妻拐到家里时一样。 “你倒是说说看,是哪位贵客,难道是瓦勒宰相一般神通广大的人物?” “差不多、差不多!”卡里尼得意得摇头晃脑:“父亲你不会不知道最近德容的那件大事吧?” “圣神之礼大典?那倒真是一件大事。据说新任的教皇还是个青年,居然凭一己之力使偌大个圣神教得以复兴,真是奇迹。”塞弗伯爵的眼楮忽然一亮:“难道你说的贵客,就是那位新教皇、圣兰斯吗?” “答对了!”卡里尼笑了起来,笑得阳光灿烂,塞弗伯爵十分感慨,自己这种忍者如何能生出这般乐天派的儿子,“我和卡米莉安在金鲨号旅行的时候,和教皇大人有一面之缘。此刻教皇大人正北上圣心城,恰好路过我们阿穆尔,利用学研会的机会向我阿穆尔市民传教,我便邀请他来我们城堡做客,教皇大人很爽快就答应了。这可是我们家族的大荣耀啊!教皇大人虽然说不要铺张,我们可不能草率从事,我已经吩咐下人准备宴会了!” 塞弗伯爵一瞪眼楮:“你又自作主张!大人物说话自有其道理!你以为都像你那么爱排场?告诉我,教皇大人在哪里?我亲自去见他!” 卡里尼调皮的吐了下舌头,吩咐身后的管事撤掉宴席的准备。 塞弗伯爵话虽这样讲,心里却也在犯嘀咕。圣神教中兴,已成为不可阻挡的事实,已有多个家族向教会俯首。既然兰斯的确可以施展神术,芬顿王室也没有理由否决他的教皇身份,况且看当今大势,芬顿王室有没有封禁教会的权力都很难讲。不过尽管如此,教会新生,又能有多少能量,来干涉大诸侯之间的纷争呢?只怕教会是来向阿穆尔讨钱的吧。 想到此处,塞弗伯爵的额头又是一片愁云笼罩。给教会捐助倒不打紧,可对阿穆尔也没什么帮助就是了。只怕教会尚无能力给阿穆尔拉到盟友。 卡里尼把塞弗伯爵带到一个小房间,向里面的人行礼后,离开,无声的带上了门。房间是卡里尼私有的,装潢十分古怪。整个房间都用猩红色的常春国厚挂毯挡著,水晶灯凹陷在天花板里,透过厚毯发出朦胧的光芒。房间里到处摆著败家子从世界各地买来的稀奇古怪的玩意,各有各的风格,摆在一起十分不搭调。 那个青年正在把玩一件透明玻璃制品,看到塞弗伯爵进来,把那玻璃制品放回墙壁的凹槽里,回过身,静静的看著塞弗伯爵。他竟然如此年轻,好像比卡里尼还要小几岁,但是他已经是星落最大的宗教领袖了,有成千上万的人仰视著他,争相匍匐在他脚边。 塞弗伯爵慢慢的垂首礼,他并非教徒,不须向兰斯下跪:“教皇大人。” 兰斯微微点头,单刀直入的说:“伯爵大人。我给您带来了一份盟约。” 一张羊皮卷轴从兰斯手中缓缓飞起,在空中展开,慢慢飞向塞弗伯爵。伯爵恭敬的接过来一看,却是德容特伦特伯爵提出的盟约,要把自己的一个佷女嫁到塞弗家族,使两家结下秦晋之好,德容与阿穆尔合兵一处,共同进退。 塞弗伯爵面不改色,心中却是一阵冷笑。德容有什么兵?无用的奢侈品倒是不少。若是真打起来,只怕连那艘生钱战舰金鲨号都要派上战场吧。 “我并不确信这是真神的旨意,不过,这是您的好邻居的敬礼,我便给您带过来了。特伦特家族势小,但毕竟是一份好意,我希望您能接受。”兰斯客气的说道,但言语中却隐含威胁。“此外,我也真诚的希望阿穆尔三个爵位的继承者能够皈依到我圣神教的荣光之下,真神将赐福与阿穆尔。” 什么?这也太嚣张一点了吧?塞弗伯爵惊讶的看了兰斯两眼,又把目光埋在眉骨深深的阴影里。对方只是一个新生的宗教领袖,手里没有一个兵,居然敢用这种口气跟一方霸主讲话?塞弗伯爵以一个忍者的思维方式,认定这其中必有猫腻。 因此塞弗伯爵继续保持低调:“教皇大人,承蒙您的好意,为塞弗家和我们的德容好邻居牵线搭桥。但是现在阿穆尔内忧外患,朝不保夕,一旦大战打起来,实在不知这一纸盟约有什么用。” “内忧外患?内忧,说的是费伦的罢工吧,这个好办,只是不知外患说的是什么?现在芬顿新王登基,宇内昌平,何来外患之说?”兰斯明知故问。 “温沙。”塞弗伯爵脸色阴沉的答道,“玛加尔。” 兰斯点了点头,缓缓在房中踱步,仿佛他才是此间的主人似的:“如此说来,温沙公爵是打定主意要与阿穆尔一战?” “是的,他正在寻找一个开战的借口。温沙铁军闻名天下,阿穆尔是一座学城,怎能抵挡。唉。事到如今,真后悔中了温沙的挑拨离间,与玛加尔发生冲突啊。”塞弗伯爵长叹了一口气,说的是半句肺腑之言,胸中顿时舒服了不少。 “玛加尔的麻烦只是小事。关键是要与温沙为敌,我们德容阿穆尔尚需外力相助。”兰斯如此说,俨然把塞弗伯爵看作自己人,同盟已经成立。 但塞弗伯爵这样老滑头又怎会轻易上钩?没有实在的好处,这个德容阿穆尔盟约他是万万不会签字的。 “教皇大人您有所不知,温沙公爵在这玛加尔的事端上投入不小,几乎把温沙全部的谍报机动力量都派上了,要解决温沙,难啊!除非……”说到此处,塞弗伯爵用他浑浊发黄的双眼注视著兰斯。塞弗伯爵的眼神中带著无能之辈特有的那种混沌与不安,但兰斯却是直接阅读精神体的,不会被表象所迷惑。 塞弗伯爵是个贪婪而狡猾的混蛋。看来,阿穆尔领主这个位子也交给特伦特伯爵较好。兰斯在心中盘算道。 “除非什么?”兰斯双眼熠熠生辉,使塞弗伯爵不由得低下头颅。 “除非有百万雄兵,不足以使温沙屈服。” “哼。”兰斯出声的冷笑起来,强大的纯质精神能量瞬间充满了整个房间,使塞弗伯爵心神俱寒。“百万雄兵有什么用处?争夺天下,勇者用兵,智者伐谋!我圣神教虽然没有百万雄兵,但却有彼耶明的智慧!” 这话说得可不小!立刻把狡猾的塞弗伯爵镇住了。 要知道圣神教能够在芬顿一家独大,与圣者彼耶明的智慧密不可分。在联盟时代中期,也曾有过群雄暗战,天下纷争的局面。当时圣神教的教皇彼耶明凭著一种几乎神奇的智慧在背后操纵著人类各大领主,使征战消匿与无形,而圣神教则成为联盟各大领主尊崇的教派。就在政治斗争最为激烈凶险的时候,彼耶明还能说服处于敌对派系的各大领主为教会捐款,在芬顿平原中央的位置兴建大教堂,耗时近百年方始竣工,其后在两位教皇的控制下,又以大教堂为中心扩建成一座繁华的城市,芬顿圣城。到光明皇莱尼特的时代,芬顿圣城正式更名为圣心城,即是当今芬顿的国都了。所以彼耶明的智慧在芬顿语中,指的是那种可以操纵天下的神魔般的大智大慧! 塞弗伯爵惊讶的张著嘴巴,兰斯脸上冰冷的微笑则渐渐消逝,换成一种死海般的宁静。兰斯的声音也失去了最微小的情绪,变成一种平铺直叙毫无涟漪的语言,好似在九天之上俯瞰大地变迁的神灵,默默的、不带一丝感情色彩的记述著历史。“通常一块土地,有城、有镇、有乡,便多半有两个主子,明面的领主,和暗面的盗贼行会之主,也成为影王。外来的领主要震慑住一块新的领地,普遍的做法只有一种,即是扶植第二个影王,使领地内的力量消耗在内耗之中,无力制造事端。” 塞弗伯爵微微的点头,这也是他正想采取的做法。但兰斯却用眼神给了塞弗伯爵一个否定的意味,继续说道:“扶植影王的做法好处明显,但相应的难度也是极大的。那就是维持两个影王之间的均势。两个影王内斗,消耗全城的战力,必然难以反抗领主,到其中一方战败之时,新领主已经确立了统治。然而,当新领主有一位外敌时,这种方法就有一个极大的风险:处于劣势的影王会迅速倒向外敌寻求帮助,这样以来,便引进了第二个强大的势力,这块领地很可能在潜移默化之中再易其主。” 听到此处,塞弗伯爵的额头立刻冒出了一层冷汗。兰斯的话明显有所指,玛加尔局势未定,温沙不就是那个窥觎已久的外敌? “所以,扶植影王这种做法是万万不可的,智者不会采取这种做法。”讲到关键处兰斯故意停下来,好整以暇的拿起嵌在墙壁中的一颗夜明珠把玩起来。 “敢问教皇大人,如果不用影王,又该当如何呢?”塞弗伯爵用袖子擦了一下额头,态度诚恳的问道。 “很简单。影王的用途无非只有一个,约束民众。只要我们跨过影王,直接将民众约束到手里,那外敌想要作乱也无妨了。民众就是我们的眼楮,没有一个斥候,可以在处处危险的城中生存。” 塞弗伯爵一听,心中大不以为然。把民众约束到手里何其困难!连玛加尔家族都做不到,自己一个占领军的身份又如何做到?这不是痴人说梦吗。 兰斯却只一笑,对塞弗伯爵的态度不以为意:“我问你,玛加尔的人口有多少?” “内城居民与附近农户合计七万人。” “七万人。”兰斯重复了一句,手指轻轻一弹,那颗夜明珠飘飘悠悠的飞回到墙壁中,一闪一闪的发光,仔细一看,光芒中显露出一棵白树的幻影。 “十天之内,我将三万名虔诚的圣神教教徒,七十名传教士移居到玛加尔,带著十万银币,传教、种田,一月之后,你说玛加尔的教徒会有多少?” 塞弗伯爵对兰斯的奇思妙想惊诧不已,但仍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大人,玛加尔的新教徒未必值得信任。” “三万耳目已经足够了,没有一个斥候能生存下去。况且,我们不知道玛加尔新教徒是否虔诚,温沙人就更不知道。他们对新教徒的戒心只怕比我们更重。稍有点头脑的指挥官都知道,在一个无人可以信任的城市展开骚扰绝不可能。如此一来,温沙虽然仍与我们敌对,但利用玛加尔再做文章却是再也行不通了。” 塞弗伯爵低头沉思,半晌无语。兰斯的计划实在太值得玩味了,大概也是此时唯一可行的办法。用教徒带动教徒,用信仰统治城市,这其中有太多的可能性值得思考,而这个计谋可以扩展到何种地步,更是巨大得令人吃惊,越是思考就有越深的体会,塞弗伯爵像著了魔一样的无法挣脱出来 但兰斯却不给他更多时间,“除了玛加尔,我们第二个头疼的麻烦在费伦。或许这个麻烦更大、更重要。塞弗伯爵,我问你一个问题,为了我们大家的利益,你切不可隐瞒:你是不是已经用费伦的铁和一些诸侯达成了秘密的战争协议?” “教皇大人,您连这个也知道了吗?我和克兰的希曼公爵之间有秘密协定,一旦战争爆发,我阿穆尔像克兰提供铁矿石与兵器,而克兰则帮助阿穆尔抵抗温沙入侵。”塞弗伯爵反正焦头烂额,便把兰斯当成了救命稻草,对他和盘托出了。现在是讨价还价的时候,自己的底牌藏得太多反而不智。 “呵呵,这不就是所谓的‘远水不解近渴’?克兰帮我们,你要他越过艾哈迈来帮吗。” “但希曼公爵实力强大,对温沙至少是个威慑!况且……况且……”塞弗伯爵犹豫起来,眼神躲躲闪闪,不敢看兰斯的眼楮。 兰斯早已从塞弗伯爵的精神体波动状况猜出了他的想法:“如果温沙军击溃了阿穆尔军,你便打算到克兰寻求政治避难,对吧?” 塞弗伯爵难堪的低下了头。这种事对于一方领主来说委实太令人羞愧,因此塞弗伯爵对任何人都没有提过。 “你已经给他们不少铁矿石了吧?” “但他们也付了钱,克兰一直是我们最大的买家。” “钱有何用?真正开战,你能拿金子来做长枪?我真怀疑你和特伦特伯爵是否一个脑子!”兰斯毫不客气的斥责道,“这真是可笑,战争还没开打,你就要把铁矿石源源不断的送给克兰,来换取一个不知道会不会有用的同盟,你拿什么来装备自己的兵?” “教皇大人,我们阿穆尔是一座学城,就如同德容是一座农业城市,民风柔弱,出不了多少军队,武器装备再多也用不了啊。况且,我们也没有足够多的工匠把铁矿石都做成武器。”塞弗伯爵老老实实的答道,态度如同一个犯了错被责罚的孩子。 “傻瓜,战时自不比平常。真到战争爆发,现在的柔弱学生,你给他们每人发一根长枪,只怕比你手里那些没用的宪兵还能打。到时我们能出多少兵,看的就是手中有多少武器。工匠的问题,我自会解决。我已经传书给北方的矮人盟友,让他们招呼芬顿境内躲藏的矮人来德容、阿穆尔帮忙。他们都是武器铸造大师,可不是国内那些土铁匠能比得了的。” “学生和镇民可没经过训练!况且现在还没开战,我也无权让平民进行军事训练啊?” 兰斯冷冷的看了塞弗伯爵一眼,塞弗伯爵感到一阵强烈的恐惧,整个脊柱都颤抖了一下,不敢再说。 兰斯换了个话题:“克兰那边你是怎么说的?” “如实告诉他们,费伦矿工罢工,我正在解决此事。” “这样也好。”兰斯点点头。 塞弗伯爵急道:“可是希曼公爵并不相信。他觉得我们是在找借口停止铁矿供应。他要我尽快解决此事,否则就” “由得他。”兰斯冷笑,“他愿意怎么想就怎么想,反正他要扩充军备,就得依靠我们,谅他也不敢跟我们闹翻。” “可是,费伦的事情也总得有个头啊。我想要派军队去镇压,但学府的学生似乎对此事反响强烈,我一时不敢动手。不过,队伍已经秘密集结起来了,就驻扎在巨龙山脉山口……” 兰斯眯起了眼楮,威胁的瞥了塞弗伯爵一眼,吓得后者赶快低下了头:“笨蛋,这种事情,怎么能让正规军去做呢?这岂不跟民众过不去?!你就不怕激起民愤吗?” 塞弗伯爵勉强争辩道:“那该如何是好?总不能让他们就这样闹下去吧?有情报说,是一支实力强大的地下组织在背后支持矿工罢工,只用言语吓唬他们恐怕不会见效!” “不让你用正规军,不是让你放手。这种民间的事情,最好还是用民间的规则来解决。地下组织?只怕是流氓团伙吧。流氓团伙,就让我们用土匪强盗来对付。民众就无话可说了。” 塞弗伯爵若有所悟:“土匪强盗?教皇大人您指的是” “邪盾盗贼团。阿穆尔一带,就只有这一只较大的土匪团伙了吧。” “只是,这邪盾盗贼团神出鬼没,我们一直查不到他们的巢穴,最近更是彻底没了声息……” “这不用你操心,我自有办法联系到邪盾盗贼团的首领,叫他们去费伦镇捣乱。到时你就有借口把军队进驻到费伦镇内了。有长矛逼著,矿工自会乖乖干活,他们背后的组织也自会销声匿迹。”说到“长矛”二字,兰斯脑海中却浮现起艾哈迈宪兵用长矛赶著牧师前行的凄惨场面。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也会做出这样的事,世事何其无常! 不过此时的兰斯,心中已经没有一丝怜悯。世上的人只是一个个无思维的木偶,用丝线穿著,随他的手指舞动。他已经超越了众生的境界,像一个云霄的魔神俯瞰世间。只不过比起圣神地上代行者的美名来,兰斯的气质更接近于魔。 听得费伦伯爵又是一阵心悸。眼前这个青年,究竟是什么教皇,想法匪夷所思,无不离经叛道,居然还跟土匪团伙也有一手!真是让人猜不透他的底子到底有多深!也许真的像当年的圣者彼耶明一样,“有人类的地方,就有他的追随者。” 兰斯见,塞弗伯爵提不出反对意见,又补充道:“等罢工镇压下来,再大幅提高镇民的收入,让他们酒足饭饱,抱怨的声音自然也就小了。土匪那边,我们就把它收做阿穆尔的一支秘密部队,代号叫‘圣盾’,照宪兵待遇发给补给。” 塞弗伯爵并未想到“圣盾”二字的真意,只是觉得这样一支秘密部队十分有用,可以达到宪兵的每个死角。自己早时候怎么没想到?难道是自己太过迂腐了?塞弗伯爵长吁了一口气,低声说道:“此事一结,对克兰也有个交待了。” “克兰?从今往后,我们一块铁矿石,一个枪头也不给他们。”兰斯斩钉截铁的说道。“当然,你和希曼公爵的盟约不要解除,我们只说遇到了麻烦,慢慢吊著他们,等开战再伺机利用他们一次。至于借口嘛……” 兰斯笑眯眯的看著塞弗伯爵,后者如沐春风,立刻心领神会:“就说路上有土匪横行,矿石无法运送,须得扫清道路好了。何况这土匪还是真的呢。” 兰斯充满自信的说道:“这样我德容、阿穆尔的后顾之忧便解除了,可以放心扩充军备。资金方面,特伦特伯爵薄有积蓄,可以任我们大展拳脚。我手中有一些太古科魔时代留下的战争武器,此外巨龙山脉下尚埋藏著不少,需要进行长期挖掘,只要把格廷根和普雷斯顿两座学府的学者调集起来,展开大研究,开发出适应现代技术,能够批量生产的科魔机也未可知。而我圣神教法师团实力强劲,足可支持阿穆尔的军队抵抗温沙入侵。假以时日,我德容阿穆尔的科魔机军团如能初建规模,我们的军力便不逊色于芬顿四大领主,可以与他们一争高下。” 这话是说给塞弗伯爵听的,其中自有许多难以确定的因素,比如科魔机军团的开发时间、最后的规模等等,但塞弗伯爵早已对兰斯的智慧佩服得五体投地,再加上兰斯不停的施展精神力技巧,暗中控制塞弗伯爵的情绪,是以塞弗伯爵竟对兰斯描画的远景信心充盈,继而整个人都振奋起来了。 兰斯又加上了一句口号性的结语:“百年后,德容阿穆尔便是星落大地新的圣心城。我是圣神教的圣者,而大人你,便是芬顿流域的新王。” 塞弗伯爵整个人顿时一抖,如同有一道闪电贯注全身,木木的转过身来。老好人伯爵的眼楮里流露出掩饰不住的渴望与野心,这还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次。 兰斯知道,德容阿穆尔的盟约已经成立了。教徒和传教士进驻玛加尔的同时,也会更多的涌进阿穆尔,而包括费伦镇和两座学府以及众多阿穆尔城内的贵族势力都业已打上了圣神教的烙印。塞弗伯爵虽然比特伦特伯爵狡猾,但最终也不过是兰斯掌心的傀儡。 自古以来,控制权力的人只能争一城一地的得失,而控制信仰的人却能一举征服天下。这是多么显而易见的道理,然而手中握著权势的人一叶障目,总也读不出这个道理。他们要的只是更多的头饺,以为那就代表真正的力量。 看来,圣殿骑士团中又要新添一些高级职务了。 第122章 再见阿贝尔 本来兰斯计划在德容阿穆尔的同盟建立后,马不停蹄的赶往圣心城,在大战前尽量多说服一些势力与圣神教合作,但是居住在阿穆尔北方丛林入口处的一位大人物却极大的引起了兰斯的关注。这位大人物,就是塞弗伯爵眼中的第三个大麻烦,芬顿第四骑士团团长,王弟托雷。 与塞弗伯爵不同的是,兰斯非但不把托雷看成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反而把他看做一个机会,一个把教会力量延伸到王家军队的契机。 兰斯对这个契机十分重视,他并未冒昧的直接去探望那位王弟,而是采取了更谨慎的做法:派老奥尔森频繁到访王弟军营,一探究竟,再决定怎么做。自己则在阿穆尔大张旗鼓,四处巡回,给圣神教壮大声威,在塞弗伯爵积极的帮助下,圣神教很快在学城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瞩目。 别的不说,加入教会宣传团的两校学生数量直线上升,很快达到千人之巨。在两校的演讲厅、实验室、课室、宿舍和食堂,随处可以看到工读生高唱圣歌,相互交换传单的热闹场面。 这一个星期中,阿穆尔及四围的地区各种事件频繁发生:一支几万人的圣神教教徒队伍从德容出发,向阿穆尔及更远的玛加尔城移民;大批异族圣神教教徒从西方荒原向巨龙山脉方向迁徙;向来低调的邪盾盗贼团突然频繁出没与费伦镇,阿穆尔不得不调派大量宪兵到镇中驻守,盗贼团与宪兵每日交锋数次,均无人伤亡…… 一个星期后,在巨龙山中出现了一些奇怪的小聚居区,有目击者称,聚居区中除了一些身材粗壮、难民穿著的人类活动,也有一些矮人的身影,无论人类、矮人,眉目之间都是活脱脱的铁匠相,村落中房屋还没立起来,先是起了一座座高炉的地基,任谁看都不会觉得那是为煮饭之用。 在阿穆尔的民众和芬顿其它地区的贵族看来,这一切莫名其妙的事件彼此毫不相干,但偏偏在如此集中的时间内发生,只给人以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危机感。不过,当事人塞弗伯爵却一点也不担心,反正这一切乱象背后有兰斯看不见的双手在操纵著,如同披头四风格的音乐,表面混乱,内里却紧凑而错落有致,只需坐看情势向有利与阿穆尔的方向发展。 期间还有一个小插曲,几个从克兰来的斥候在费伦镇附近被邪盾盗贼团俘获,不知何故,竟被卖到了玛加尔的温沙秘密部队手中。这件事是兰斯神来之笔的小阴谋,如此一来,克兰相信费伦的事情是温沙在捣鬼,而温沙方则会相信克兰与阿穆尔的同盟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中,对阿穆尔有多了几分忌惮。 随著时间推移,一切计划开始慢慢明朗,兰斯知道,到了必须要离开阿穆尔的时候了。于是他决定亲自去拜访王弟托雷。 清晨时分,这位地位尊贵、受人崇敬的圣神教教皇没有带一名随从,悄无声息的离开了房间,走上阿穆尔熙熙攘攘的大街,穿著最低阶的牧师袍,穿行在人流之中,像一阵被晨风卷起的轻尘般掠过街道,最眼尖的孩子都看不见。那是一种称为“灰色舞步”的魔族潜行特技,当世之中能够施展的非魔族只有两人。 当教皇的房门关著的时候,教皇便是在冥思之中,即使塞弗伯爵也不得打扰。没有人会发现兰斯已经离开。黄昏的时候,从大学城赶回的安切洛蒂会公布这个消息。 兰斯直奔阿穆尔北方的第四骑士团军营。那是一处不大不小的营地,驻扎著四百名骑士,自两个月前到达阿穆尔,王弟托雷一直盘桓在那里,完全没有离开的意思。 太阳升起,号角的声音在军营中回荡,拖著短短的尾音。不远处的树林则一片静寂,连鸟鸣也没有一声。 兰斯越过两名表情严肃、看来心事重重的哨兵,信步走进军营里。几十个简易炉灶正燃著火焰,锅子里咕噜噜的冒著气泡,一股清淡的肉香在军营里飘荡,士兵们情不自禁的吸著鼻子,像老实听话的猎狗,为即将开始的早餐摩拳擦掌呢。 王弟的营帐很好找,就在营地最中心的位置,比其它帐篷高了一大截。兰斯下意识的凝望著帐篷顶的王旗图样,几个战士赶著二十几匹的战马从他面前经过,扬起尘土,令兰斯眯起了双眼,脸上呈现出不耐的神情。 即使闭上双眼,兰斯的超越魔族的听觉依然能提供不逊于视觉的信息,得得的马蹄声,第四骑士团那种包铁的厚军靴踩在地面的锵锵声,在这一片嘈杂之中,却有一个轻盈稳健的脚步。步幅细碎,像是一个妙龄女子。 兰斯睁开双眼,在马匹的缝隙间看到一个远远的模糊的背影,像是一个提著篮子的女孩,快步走进王弟的营帐里去了。 兰斯的心中突然一动。 我记得这个背影。在什么地方见过。但究竟是什么地方,是什么时候呢? 兰斯直觉的感到这个信息很重要,并没有走进王弟的营帐,反而缓步穿过军营而去。他一个人慢慢走上附近的高地,俯视著晨曦里的军营。身边还有一个第四团的哨兵站著,但他丝毫也没有察觉到此刻自己正站在当世最强大的权谋家身旁,只是有些烦躁的用枪杆敲打地面,等待换岗的时间。 兰斯不理会那个哨兵,挑了一块长满枯干的野草的地方慢慢坐下来。他要借助庇护所的帮助调动自己二十年人生经历中所有的记忆碎片,找到那个背影的由来。右手火焰状的疤痕一阵灼痛,眼前的世界一虚,突然换作一个上下左右皆是虚无的奇妙空间,巨大的球体内部贴满了一个个幻象画面,近处的是最近发生的事,远处的则是过往的记忆。兰斯就在这无穷多幻象中间寻找起来,凭著庇护所的巨大精神力量,他的思维速度再次达到了世间的极限。 女子的背影,政治,贵族,城市。铁一样的街道,曾经驶过一辆辆的囚车。提著篮子慢慢走过。篮子里装的是食物,和今天一样。要去见一位…… 那是伦伯底区的街道。那个城市是艾哈迈。女孩要送饭给一位伦伯底的小官,赚些小钱维持家用。她厨艺很好,相貌也很漂亮,但是我没有仔细看过,只记得她的气质带著一种哀愁。我记得的只有背影。我们的马车远远的跟著她,越过。我在回望的时候,同车的男子也忍不住想回头张望。 那个女孩的名字,叫小雨。 兰斯一下子全都想起来了。巨大的精神体球一下子消失,晨光和土地的触感又回来。兰斯坐在高岗上,哨兵已经走了,只剩他一人。 她是小雨,是艾哈迈的一个孤苦女孩,是家道衰落却才华横溢的阿贝尔子爵喜欢的人。“‘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于他。’光荣洁白的细麻衣,从来不是通往权势富贵的桥梁。”他最终选择了她,放弃了靠著婚姻向上爬的希望。 小雨怎么会在这? 毫无疑问,只有一个原因,阿贝尔也在这里,或许就在那营帐之中。他从军了吗?成了托雷帐下的一名勇将?不排除这种可能。安德雷德驾崩之时,托雷正在艾哈迈筝歌燕舞,阿贝尔作为艾哈迈上流交际圈里顶级的人物,不可能不与托雷结识。 但是,事情会这样简单吗?阿贝尔是个有野心的人物,根据我从奥尔森那里知道的,托雷则恰好相反,是一个出身于王族的隐士,比起叱吒方裘的王者,托雷更喜欢做一个闲云野鹤的人物,所以他故意避开了圣心城政治斗争最激烈的时候,选择弃权。阿贝尔跟了这样的人,他会安心吗?也许他会选择离开托雷,带著托雷的介绍信去圣心城一展拳脚。 阿贝尔一定会那样做的。他是个野心家,机会出现他便更难以安于寂寞。阿贝尔一心想打进芬顿政治的核心,而不是在交际场上潇洒。反观托雷王子,则厌倦了王室争夺,想要脱离圣心城的控制。如果把这两个人交换一下,岂不更合适! 这个看似荒诞的想法一出现在兰斯脑中,立刻引发了一连串的想法。蓦地,一个有些陌生的名字出现在兰斯脑海中博梅尔。 他知道该怎么做了。 芬顿第四骑士团团长托雷姿态懒散的靠坐在虎皮椅上,目光恍惚的看著手中的一只银酒杯。从他微微翘起的唇边大致可以看出他那种消极避世的生活态度,但他眉间的一丝皱纹却透出深藏的野心,像一只受了伤的秃鹫在水鸟群中踱步,扇动翅膀,刻意掩饰著焦躁不安的情绪。 作为一位不得志的、身处尴尬境地的王弟,这样的情绪难道不是再合理不过吗?兰斯用心的观察著这位“托雷”的精神体,找不出一丝蹊跷的地方。他那张苍白清秀的贵族式面孔也没有一丝魔法波动的信号,无疑是一张真正的人脸,而不是什么幻象。 兰斯慢慢从灰色舞步的领域中退出来,站在这位看似悠闲的骑士团团长面前。 团长的双眼一下定住了,脸上出现了惊骇的表情,但转瞬冷静下来,用酒杯指著兰斯,问道:“刺客?” “访客。”兰斯冷静的回答。 “竟然有这么鬼祟的访客!哈,你长得真像一个人。”说著,毫不在意的仰起脖子,把剩下的半杯红酒倒进口中。 “像你过去的朋友?”兰斯一挥手,一把大靠背椅从帐篷里间飞了出来,无声的落在他身后。两人面对面坐下。 团长高昂著下巴,用王族特有的那种高傲自赏的目光看著兰斯,赞道:“很有胆魄。”他的言行举止没有一丝破绽,精神体也没有不安的波动,活脱脱一个高傲自赏的王弟形象。 如果兰斯没有看到小雨的背影,他绝对认不出眼前这个人不是王弟托雷,而是他艾哈迈的朋友,郁郁不得志的交际圈王子阿贝尔。 “阿贝尔,别再跟我装相。我没有多少时间。” 芬顿第四骑士团团长的手突然按在剑柄上,但是他并没有站起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他冷硬得如同大理石的表情终于缓解,露出一个有些无可奈何的苦笑。 “你真厉害,兰斯。我没有看错你,夏尔蒂娜小姐也不曾看错,你就是那个可以在谈笑间颠覆世界的人。” 阿贝尔一脚踢开椅子,走向兰斯,兰斯则等他走到面前才缓缓起身,两人的手握在一起。阿贝尔大笑,兰斯则报以收敛的笑容。 像在艾哈迈时一样,阿贝尔亲热搭著兰斯的肩膀,走向帐篷里间。那里有一个虎皮环形沙发,像极了他们在艾哈迈打牌时用的那一个。两人自在的坐了下来,开始交谈。 “你是如何识破我的,兰斯?难道我的易容术还不够好吗?王弟离开艾哈迈前,我们曾经花一个月时间每天去跟格雷堡的博梅尔队长学习易容术。那可是一种失传的太古奇术,当世的辨识魔法无法绝对看透的。” 兰斯微笑著回答:“很简单。我看见小雨了。” 阿贝尔愣了一下,便一下子靠在靠背上,无声的大笑起来。 兰斯问阿贝尔:“王弟托雷在哪里?你不会告诉我,你把他杀了吧?” “怎么会。其实整件事不是我的主意,而是出自王弟的心机。他的确是一个不同凡响的人物,如果他有意与王座,现在的芬顿也不会是如此一副乱象。殿下和我一起秘密跟格雷堡的博梅尔队长学习易容术期间便经常交换身份,现在想来,一切都是他早有预谋。” “想不到这位王弟居然是如此一个厉害角色!” 阿贝尔赞同的点了点头,继续说道:“他代替我在艾哈迈做了三天子爵,在我随几个王家骑士到骑士团赴任以后,便带著两个随从往克兰去了。殿下想越过克兰,到银月城去访问。” 称托雷为“殿下”,这意味著阿贝尔并不承认西德尼的国王身份。不过这种大逆不道的行为在兰斯看来,根本不值一提。兰斯可是连圣神都敢拿来赌咒发誓的流氓教皇。 “那路上可要经过蛮人的地界,相当危险吧。” “不怕。托雷殿下的剑术相当高明,在我认识的人中仅次于佛朗兹子爵。佛朗兹子爵可是芬顿的圣骑士!况且两个贴身随从也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别说去银月城观光,我看,就是去赤海丘陵观光他们也回得来!” “你到第四骑士团赴任,就没遇到什么麻烦吗?的确易容术很成功,在我看来,你就像换了一个人。但王室和骑士团的一些秘闻你不知道啊,岂不很容易露出马脚。” “没有。殿下考虑得十分周全,离开之前,先推荐了一个第四骑士团的骑士给我。那人叫艾伯特勋爵,是个军营万事通。有了艾伯特勋爵的帮助,一切就是马踏平川。” 兰斯一听就乐了,“哈,艾伯特勋爵!那的确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物!” 阿贝尔奇道:“怎么你认识他?” “是的,我跟夏尔蒂娜在城北的花海与他有一面之缘。某种意义上说,他绝对是个人才。” 阿贝尔双手十指交叉,舒服的靠坐在沙发上,良久不语。兰斯知道叙旧已经结束了。 “你打算怎么办,阿贝尔。北上圣心城赴任的话,西德尼一世肯定不会给你好果子吃,一到圣心城,等著你的很可能是终身软禁。那样的王弟,只怕远比不过你的艾哈迈子爵逍遥呢。” “是啊。所以我不去。”阿贝尔苦笑道。 “你自然可以不去,不过,拖也有拖的时限。你再这么拖下去,不只西德尼一世记不得你这个弟弟,芬顿的诸侯和骑士团的将士也把你给忘了。那时还不是一样。” “你说得对,但殿下自己都没办法,我一个冒充的又能如何呢。除非……” “除非什么?” 阿贝尔压低声音神神秘秘的说道:“除非芬顿发生什么大变故,需要第四骑士团出动,我能以王弟的身份突然出现在骑士团中,直接夺取军队的指挥权。”说完,阿贝尔一脸严肃的望著兰斯。 “这时机可很难把握呢。就算有瓦勒宰相那种级别的情报网,也很难掌握全局,何况是你这个冒牌王弟。” 阿贝尔自嘲的笑了:“就是这么回事。所以我在这里混吃等死。且不说这个,你最近过得怎么样?我听说圣神教新教会发达的速度比涨潮还快,像瘟疫似的到处蔓延,是不是真的?朋友一场,在圣殿骑士团里给我留个位子,也算是个退路。” 兰斯摆了摆手:“我或许有办法可以帮你。” “真的?!”阿贝尔的眼楮立刻亮了起来。 “此去圣心城三百里距离,距第四骑士团驻地二百七十里,中间有三十里的差距。如果时机来到,你能瞬移至骑士团驻地,那么在密探赶回圣心城报告时,你有两个小时取得骑士团的指挥权。相当困难,不过值得一试。”说著,兰斯取出一块黄月石和一幅传送魔法阵简图交给阿贝尔,简要讲了一下魔法阵的制作原理。 “这个做起来很容易,不过距离很远,最好由专业的魔法师或学者来做,以避免误差太大。等我到达圣心城,会安插教会的人进入第四骑士团,把黄月石交到你的人手上,时机到来时,他会触发黄月石送信号给你。所谓时机,大抵就是有人起兵作乱,王室紧急调动骑士团的时候。眼下星落暗流涌动,究竟是哪方的势力率先发难也未可知。总之,随机应变,要看你的魄力和号召力了。” 阿贝尔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神经质的把玩著黄月石,软甲手套在石头表面擦出嘶嘶的响声。 “魔法只不过是过路道具,能否成功还要看你。第四骑士团中有一小半王弟的人,你手中应该有他们的资料,如何谋划我就不便参与了。总之,我只能帮你到这一步。” “已经帮得我太多了,兰斯。你可真是雪中送炭啊。帮了我天大的忙!你要什么呢,我的朋友?我从没想到过会这样与你重逢:不是一个落魄的贵族子弟和一个逃亡牧师,而是王子与教皇!” “你知道的,阿贝尔。我把你当朋友看,要的也不过是你也把我当朋友看,仅此而已。”兰斯笑道,心念一动,忽然想起一件东西来,打开魔法包裹,从里面取出一瓶淡黄色的液体,交给阿贝尔。 “这是什么?”阿贝尔疑惑的问道。 “狂暴魔药的原浆。把这东西和烈酒一比一百比例混合,给士兵们喝下,两个小时内他们会陷入狂躁易怒的状态,一旦打起来便化身为人类狂战士,不死不休。第四骑士团人员复杂,你要在短时间内夺权,说不得会有场仗好打。自己的手下若不忠心就没的打了。最好先让他们喝点这个。” 早时兰斯跟著灵魂引导者学习信仰之力的时候,曾有一堂战棋游戏课。西奥教兰斯不要吝惜士兵的生死,万事以战局为大。那之后兰斯认真思考过,牧师施加狂暴神术效率太差,还要冒著被敌军优先攻击的风险,能不能制作一种像治疗药水一样加持了狂暴效果的药水呢。每个士兵随身携带,开战前服用,岂不方便许多! 有了想法,真正做起来就容易了。兰斯查阅了大量纪元时代的典籍,发现古时候还真有狂暴效果的魔药。但因为普通的人类战士比不得矮人,对狂暴的承受能力极为有限,往往发狂而死,阵亡率超高。因此狂暴魔药的制作很早就被教会禁止了,配方也已销毁。 不过以兰斯的聪明才智,要重新开发出一种魔药亦非难事。兰斯参考了治疗药剂的做法:要制作治疗药剂,首要是一种能够加持神术的幽河之水,在水中加持治疗神术即可,时效由牧师的水平和水的纯度而定。辅助类的魔药也基本相同,只是多加了一些填料。以这两大类的魔药制法为参考,兰斯终于开发出了芬顿时代的狂暴魔药来。 土地精在西方荒原地下建造新城时意外的发掘了一条地下幽河水脉,幽河之水要多少有多少。而兰斯手里的一批穴居人牧师也正需要练习神术的材料,一个月中,各种神术药剂做出了成千上万,在新城里堆积如山。质量虽然参差不齐,但多少有效果,可以想像,等天下大乱,诸侯纷争的时候这些治疗药剂能卖出多大的价钱。 这是圣神教内部最高的商业机密,除了异族信徒外,只有安切洛蒂、奥尔森等少数首脑人物知道。兰斯外出时,在魔法包裹里随身携带各种魔药的样品,计划遇到合适的买家便向他推销。 阿穆尔塞弗伯爵已经成了圣神教最大的盟友,变成自己人了,兰斯不指望赚他的钱,也就没把魔药给他看。因此阿贝尔倒成了圣神教新教会魔药的第一位大客户了。 阿贝尔看著瓶子里的药水,心念电转,问道:“这么好用的东西,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副作用很大。体质差的人类可能无法从狂暴状态复原。你记得别给心腹喝就行了。防只防那些骑墙派,喝了魔药,让他们没有退路。杀几个御林军,第四骑士团想不反也得反了。”兰斯冷酷无情的说道。 “真是……恶魔的玩意啊。”阿贝尔叹道。 兰斯怕阿贝尔不接受,便劝诱他说:“人要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就总得付出代价,想不伤害任何人是不可能的。两军相逢勇者胜,我的魔药或许会害死那么百八十个人,可救到的人命比治疗药剂多得多呢。” “你说得对,是我妇人之仁。”阿贝尔把魔药收藏起来,“或许我们从来就没有真正了解你,兰斯。你在艾哈迈的时候,我曾自信比其他人更能看懂你,但如今看来,我还是太天真了。” “不,现在的我和那时的我截然不同了。”兰斯心里也不禁生出淡淡的感慨:“我要走了,阿贝尔。圣心城的庆典已近尾声,我现在去也有些晚了,只能尽量再捞一笔。” “人逢乱世,如浪中孤舟。必须为自己多做打算了。兰斯,我的朋友,不知下一次何时再见。” “呵呵,不要期待那一天吧,阿贝尔。你不用见到我,教派即是我,信仰即是我。你要获得我更多的友谊,就变得更强大吧。只有强者,才有资格选择朋友或敌人。” 兰斯阔步走出营帐,施展开灰色舞步,消失在阿贝尔的视野中。阿贝尔默然望著兰斯消失的地方,久久没有动作。 “子爵大人,你在看什么呢?”随著一个女子带著笑意的声音传来,窈窕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候鸟。从艾哈迈来的,往圣心城去了。”阿贝尔笑著回答,迎向了正走进来的女子,他的妻子小雨。 “天啊,那不是飞反了吗,我的大人?”小雨调皮的笑道,把身后的提篮拿到面前,糕点的香味顺著秋天的凉风吹了进来,一半寒冷,一半温暖。阿贝尔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早餐后的甜点一向是他的最爱。据说五年后,前芬顿两大骑士团温沙会战时,阿贝尔就是一边嚼著小雨做的甜点,一边同佛朗兹谈判。 “不,小雨,有一种候鸟,可以让日月星辰随著它的双翼流转。它想要夏天就是夏天,想要冬天就是冬天。” 灰色舞步的世界里没有色彩,没有阳光,有的只是一片深深浅浅的灰色之海,从脚下延伸到无尽的远处。侧耳倾听,天籁之间只有一片恍惚的沙沙声,仿佛元素魔法在大气中扰动。但其实那不过是脑海中的幻觉而已。 人类生来就不习惯这种绝妙的潜行方式,即使有了魔族的肉体也难以改变。 兰斯默默的走著,身形从灰色的世界中走出,重新焕发了生命的色彩。白皙的皮肤,漆黑如雨夜的双眼,带点血色的嘴唇。一个人影紧跟著兰斯显现出来,慢慢的跟在兰斯背后。兰斯没有一点慌乱,因为他知道那个人会在那里,尽管他从来也没发现。 那是西隆,星棋大陆有史以来曾经存在过的最厉害的人类盗贼。他从地底世界偷来的灰色舞步技巧,如今已经比魔族的暗杀者还要高超,达到只有魔风堡贵族才能企及的境界。 兰斯早在等著西隆了。西隆是从邪盾盗贼团那里来的,可见塞弗伯爵的人把事情处理得很好,西隆已经放心了。作为团长的西隆很自然的把这件事看成欠兰斯的人情。他并不知道,兰斯也曾和圣盾兵团有著千丝万缕的联系,帮助这些昔日的战友重获新生,只不过是兰斯在对旧日的自己还愿,跟他充满爱心的男人西隆并没有什么关系。当然,兰斯从不放弃任何可以利用的机会,还愿并不妨碍他借机拉拢人入自己的阵营。 “那个冒牌王弟是个很厉害的人。”西隆用带著几分轻蔑的语调对兰斯说。 “这话怎么说?阿贝尔是个聪明人,这我知道。” “他是个心狠手辣的人,这您也知道吗?当您说要他杀几个御林军逼第四骑士团造反的时候,他的呼吸和心跳都变了,就那么短短的几秒钟,又恢复了正常。” “我的话触发了他心底的杀机吗?”兰斯笑著问道。精于精神力控制的兰斯当然早就发现了阿贝尔的情感变化,但是他很好奇西隆能察觉到何种程度。 西隆不懂得高深的精神力技巧,他有他识人的方法:“不,不是那种突然泛起杀机的感觉。我曾经做过杀人的行当,对那种情感的蛛丝马迹清楚得很。他那种惊骇、犹疑和突起的杀机,是一个骗子被人揭穿时才有的。” “骗子。”兰斯面无表情的喃喃道。 “如果我看得不错,这个假王弟早已开始在第四骑士团中展开杀戮了。国王陛下大驾光临之前,不是总要大兴土木的铺路吗。” “呵呵。那也是他的事了。我很希望能把他作为一个有力的盟友看待,毕竟他也算我的旧友。”兰斯的脚步忽然停下,转过身,郑重的看著西隆。盗贼流里流气的表情为之顿消,也如同一个士兵般肃立以对。 “西隆,曾经我以为我需要一个将军。在见到铁锤布朗和达席克的时候,我的这个想法更加强烈起来,以致我一直以为它是对的。” “可是在政治圈里摸爬滚打了半年,现在我知道我错了。真正需要将军的是那些手握重兵的诸侯。我不需要一个将军,我要的是一个刺客,一个能够抵消对方的名将、甚至君主的刺客。” “西隆,我要你做那个刺客,那个为了圣神教复兴活在暗影中的人。” “我欠您一个人情,大人。我愿意偿还。盗贼团的大家……他们过得很好,您的安排是对的,我永远做不到。但即便没有这个人情,我也愿意跟随您。只因为” “因为什么?”兰斯用双眼把笑意传达给西隆。 “因为很有趣。我一直以为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这样的,从我父亲、父亲的父亲、父亲的父亲的父亲那个时代就是这样的,不管怎么做也无法将它改变,只能随波逐流的生存下去。但当我遇到了您之后,我对这个世界的看法改变了。现在我不想看它怎样发展,我想看它是怎样形成的。如何从一片混沌中形成秩序。” “很好,你实在很聪明,西隆。如果你不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你一定能改变这个世界。不过,还来得及,现在你不是也正要改变一切吗?” “一个兽人。”兰斯望著在大地尽头如炭火般无奈燃尽的夕阳,轻轻的说道。“南方,赤海丘陵,伏龙者。你不是也见过他吗?” “是的。剥了皮化成灰我也认识。虽然他们兽人长得都一个样。” “他也有著创造世界的力量。因此,我们要把那力量扼杀在摇篮里。” “兰斯大人,我的命寄存在您这里,当我拿到奥博的丑陋的大脑袋,再把它换回来吧。” “再见。” 西隆向兰斯敬了个漂亮的军礼,似乎是他这辈子做过最标准的动作,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十步之内,刺客的身影便融化在拉长的树影中。 作为一个生活在暗处的人,灰色舞步才是他的世界。 兰斯叹了口气。不知道西隆能否成功,不论如何,失去西隆或奥博中的任意一个,这个世界都少了许多可能性,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只是兰斯已不是一个孩子,不会为了贪玩做些莽撞的事。 兰斯并不是一团烧尽混沌的火焰,相反,他是一座永恒的冰山,用自己的呼吸冻结整个大海。按部就班循序渐进的把整个世界纳入自己的节奏,一种冷漠、缺乏人性、不可忤逆的秩序。 兰斯从魔法包裹里取出一颗小水晶球,用手掌拂了一下,注入些许精神力。水晶球中心的黑暗中浮现出一张人脸。是黑衣法师会会长克鲁索,当兰斯在阿穆尔展开政治宣传攻势时,克鲁索已经通过多次连续不断的传送术抵达了圣心城,在那里建起了远程传送魔法阵的终端。 “一切都准备好了吗,克鲁索?” “是的,大人。不过……”克鲁索似乎面有难色。 “不过什么?” “您大概来迟了。小公主的成年仪式已经结束,贵族明面上的沙龙聚会也尽尾声,交易都转到地下去了。” “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们不是还没有离开圣心城吗。再说,国王也没选定王后,大家还有的一争呢。” “不,库迪埃神甫找到的宫廷政事顾问说,西德尼三世暂时不会选定王后了。若说大事,只剩下一件事了,就是夏尔蒂娜小姐和佛朗兹子爵的订婚礼。不过佛朗兹子爵一直没回来。大人,恕我直言,这可是个机会,您得抓住了。” 兰斯的语气变得有点烦躁:“这是什么机会?艾哈迈的德摩尔是我们的赞助商,不必要再找代理人了。” “不是那个意思,大人,绝对不是!我们这些幕僚见识才智自然比不了大人您,可年岁都不小了,男女之事上也算过来人。咳……”说到“过来人”这个字眼,克鲁索的老脸竟然难得一红。毕竟身为资深苦修法师的克鲁索是没有什么风流艳事的,现在所说的也不过是转述奥尔森老头的话:“我们苦修法师的教条里有一条,虐待自己是一种修行,可自虐过头,到奄奄一息生不如死就不好了。纪元时代的一位大师说过,自虐,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每天抽自己两顿鞭子,不抽的时间全是幸福的……” “住嘴,你跟我讲你们那一套干什么。我可不要苦修带哦。”兰斯打断克鲁索滔滔不绝的罗嗦。克鲁索为人耿直,不善言辞,突然这么多话,肯定是别人教的,聪明如兰斯立刻就反应过来。 “那是自然。我只是打个比喻,是比喻。大人您早就计划要来圣心城,政治上讲也该早来,越早越好,您自然知道这个道理,可是却总在路上耽搁,迟迟不来,我跟奥尔森爵士研究过,您是不是在害怕著什么呢?是不是在逃避著什么迟早要面对的事……” “闭嘴!”兰斯恼怒的吼道。 “好、好!大人息怒,我言尽于此。总之您尽快来圣心城吧。我们正在为两位德高望重的千年世家公子举行洗礼。我们已托关系从监狱里提了个圣心城大圣堂的老神甫出来主持此事,但公爵大人急于与您见面。还有,我们委托御林军调查那些银月城的蠢精灵的下落也有了眉目,好像是一伙北方人贩子正在把蠢精灵们运走,已经派人截击了。总之敬候您的圣驾!”克鲁索忙不迭的报告道,很快切断了联系。 兰斯却呆立在那里。那稍纵即逝的怒火,已经多久没经历过了? 灵魂引导者西奥曾说,如果你愤怒,只是因为没把握。 我没有把握吗?或许真如克鲁索老头所说,我在躲避著什么…… 这个二十岁的教皇一时呆立在深秋的寒风中,像一个普通的痴情人,对月而立。 第123章 夏尔蒂娜 芬顿历一千年二月。圣心城。 那美丽的少女安静的坐在她的内室里。冬日清澈而冷冽的阳光透过圆形天花板玫瑰色的玻璃照射进来,染上了一抹动人心魄的色彩,将整个小房间照得如玫瑰花瓣一样明艳。少女斜靠在点缀著白树图案的深红丝绸椅垫上,双手垫著头,枕在沙发靠背上。她的表情是近乎修女般的宁静,但她的小嘴却总是微微的上翘,仿佛有什么可爱的烦恼使她气鼓鼓的,一点忧郁,一点欣喜,青春最纤细的情感在她嘴唇交织。 少女如同白玉一般细嫩的手指交叉在一起,吹弹得破的肌肤透著珊瑚般的殷红,在她右手中指上带著一枚锈迹斑斑、又笨又重的铁戒指,丑陋异常,与她的美丽两相对照反而生出一种异乎寻常的感觉,仿佛藏著什么重要的过往。 夏尔蒂娜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带著这枚戒指。她不记得她是从何处得到这枚戒指的,只知道大概是她的猫走失的时候。她的地位尊贵,生活极尽豪奢,这样一枚做工粗糙而且老旧的戒指怎么看都跟她的生活绝缘。然而它却实实在在的在她手指上套著。 少女曾经想过向仆人们询问戒指的事,可奇怪的是每当她想要这样做,胸口就闷闷的,让她难受得无法面对。她便有意无意的把戒指给身边的人看,希望他们问起,但她很快发现他们对那件东西熟视无睹。不,他们是真的看不见。那是一枚没有重量的戒指,它只是一个幻象,或许只存在于她的心中。 每当她集中心思思考戒指的事情,思绪就越发混乱起来,想起无数件早已遗忘的童年琐事。经过很多次努力后她开始刻意禁止自己这样做。 不管怎么说,它只是一枚无关轻重的戒指,就像她走失的爱猫,除了心里不时惦记,并不会对她的生活有实质的影响。两个月前她从艾哈迈来到王都的目的只有一个,结婚。 对方是一个年轻有为的贵族青年,事实上,可能是芬顿这个年龄段的贵族中前程最为远大的一个,荒原公爵菲尔南的侄子,芬顿北军的新圣骑士,佛朗兹子爵。 她曾经和那位子爵大人在艾哈迈有过简单的接触。佛朗兹子爵是一个固执、冷漠乃至有些无情的人,眼神中总是一片漠然,仿佛荒原公爵家族几百年悲剧的宿命都承载在他眼中。十代人以来,这个武人世家的兄弟无不陷入为情相互仇杀的窘境,如同中了创世神的诅咒。而佛朗兹子爵幸运的是一个独子,那种被诅咒的命运将可豁免了,但艾哈迈的老女人们看到佛朗兹子爵时总是窃窃私语的说,看他那种阴沉的面相,只怕他在很小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兄弟解决掉了,一生背负著杀孽吧。 她对佛朗兹这样的男子殊无好感。她喜欢的是那种沉静、温和、文质彬彬的青年。除了性格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佛朗兹子爵也不符合她的审美观。她一直对自己说男人的长相不重要,只要配得起自己就好,可惜对被誉为艾哈迈之花的她而言,这个要求已经苟刻得过分了。或许世上并没有在外表方面配得起她的男子。或许她该放弃这个梦想,正如她同样以美貌闻名于世的母亲,不是也嫁给了相貌普通的父亲吗。 是的,她不喜欢佛朗兹,甚至有点看不起他。艾哈迈的贵族从来鄙视穷贵族的家事。不过现在政局动荡,世道乱得很,即使像艾哈迈这样的富饶强盛的大城也要多多考虑自保的问题。荒原公爵家虽然没钱,却有的是骁勇善战的士兵。金钱和长矛的组合不正是所谓“天作之合”吗? 这就是政治婚姻。尽管讨厌,她却也没有想过要反抗。她是一个寂寞的人,寂寞得无所顾忌。她是艾哈迈的公主,最大的爱好却是乔装打扮成吟游诗人女儿的模样,到嘈杂肮脏的地方唱歌。她其实也没有从那种行为中得到快乐,只是不这样做的话,生活更加无趣罢了。她需要一点点刺激使一切维持在常轨。 反正都是一样的。少女对自己说。这个子爵,那个伯爵,甚至芬顿的王公。反正都是男人。反正都不是我“喜欢”的人。 喜欢……呵呵,多么可爱的字眼儿!就像在镀金的田野里慢慢行走的咖啡,那样的旁若无人。也许我这样寂寞的女子,注定不会有喜欢的人。 少女的心口一阵刺痛,她不得不用带著馨香的手帕轻轻的压著。爱情只是一个幻梦,是诗人和歌手编织出来骗钱的玩意。有没有爱情,生活都一样无聊,永远看不到任何希望。 正在这样自怨自艾的想著,管家的声音从门口处传过来:“小姐,温沙的伊丽莎白小姐来看你了。” 她略略回过头望著他,点了点头:“知道了。” 那是博梅尔叔叔,艾哈迈的卫队长,保护著她一起来到圣心城的。从她记事以来,博梅尔叔叔就一直守护在身边,好像一只憨厚的忠犬。博梅尔是一个不错的剑士,还懂得一些江湖游侠的小把戏,她的易容术就是从他那里学来的。 随著她渐渐长大,她从人们那听到了越来越多的关于博梅尔叔叔的事情。她这才知道他的剑术不止是“不错”的程度,他曾经是芬顿的圣骑士,拿著一把圣剑名曰“束缚”,剑技高超天下无匹。他是母亲年轻时三个最主要的追求者之一,整天跟在母亲身后形影不离,四人一起游历天下,留下了无数传说,并称轻歌四侠客。 博梅尔的两个竞争对手,一个是妖术天才西索,另一个就是自己的父亲,艾哈迈的领主葛朗台侯爵了。当然那时候他还没有继承家族的爵位,只是一个爱好音乐的浪荡子弟。 博梅尔不用多说,而西索现在已经隐居,不知所踪,但魔法学界的很多人认为如果西索出世,当今三大魔法宗师都要降级成二流。若论人品才华,自己的父亲倒是三人中最差的一个。当然,葛朗台的身家是芬顿第一,随便一根头发都价值一桶金,可不是那两人能比得了的。 所谓的轻歌四侠,只是母亲无聊的到处走,几个追求者死皮赖脸的跟著而已。每次想到这件事她总感到一阵嫉妒。或许博梅尔叔叔望著自己的目光也在追寻著母亲的美吧。为什么母亲有这样的好运,全天下的才俊都围绕在她身边,而自己没有呢?是自己比不上母亲吗? 也许是吧。母亲说过这样过分的话:圣天使家族的美丽是十成十,而葛朗台家的遗传就是美丽中的杂质。很过分的话,不过却是事实。 除了美貌,母亲的魔法天赋也更高。圣天使家族是芬顿魔法家族中最强的一个,强到不可思议的程度:继承者随著身体日渐成熟会自然领悟古往今来的全部即死系奥术! 她十岁的时候就已经领悟了死亡一指、石化和解离三大即死奥术,而母亲则早已超过了芬顿时代已知魔法的境界,可以随意以任何方式杀死任何人。因此说,博梅尔和父亲这样的追求者真是拼了命的,一个不小心就可能丧命当场,他们坚持下来真不容易。 她又记起了六岁时,听母亲讲的魔法家族的事。那是一个悠远得近乎神话的传说。 四千年前,创世神泰戈尔和魔王奥妮还在大地上生活,魔法文明、科魔文明和灵魂界并存于世。魔法家族是科魔文明的造物,是利用魔法文明的奥秘和科魔文明的基因改造术完成的。这是一系列有趣的实验,产生了各式各样的结果。大多数的成品是不成形的怪胎、迅速退化的天赋、隔代变质的天赋,但也有少量的天赋可以被准确遗传。 这一系列实验甚至惊动了神和魔王。他们分别开始了自己的研究,创造出秘密的魔法家族。圣天使家族这一系就是泰戈尔神创造的。家族的血脉中不但埋藏著神奇的魔力,还埋藏著一个惊天的秘密:那时泰戈尔神和魔王奥妮都预见到即将到来的神魔战争,以及最后的结果。泰戈尔神将赢得战争,但奥妮不会被毁灭,而是隐藏在世界的角落等待复活。泰戈尔神将他最后的力量封印在圣天使家族的血脉中,一旦魔王复活,神力也将受激发而觉醒,与魔王同归于尽。 几千年来,魔王以各式各样的身份尝试觉醒多达五次,但每一次当圣天使的神力即将觉醒时,魔王却再次陷入沉睡。这个过程在大陆上造成了无数的风波,被一些人类史学家观察到了,命名为泰戈尔循环。 当然,要承载创世神的巨大力量,圣天使家族也必须付出高昂的代价。这是一个一脉单传的女系家族,无论父亲为谁,永远只有唯一的女儿。而且随著魔力提高,承载者身体将会承受巨大的痛苦,到了后来,一切人间烟火都会给她们的身体造成极大的重负,要吃一粒米,喝一口酒都可能丧命,必须由拥有神力的牧师在旁伺候。为了尽量延缓这个过程,圣天使家族的长辈经常在女儿年纪还小的时候就封印她们的记忆。 是的,夏尔蒂娜自己的幼年记忆也曾经被封印过。母亲并没有解开封印,但不知为什么封印却消失了,就在她开始思考中指上那枚没有实体的铁戒指的时候。血脉的记忆醒来了,同时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忘记了。她不知道为何会如此,不过,也不重要,不是么。她还是她,无论记起了什么,忘记了什么,也要寂寞的活著。 夏尔蒂娜很感激即将到访的这位伊丽莎白小姐,还有那位国王的妹妹,小艾米莉公主,在圣心城的日子多亏她们的陪伴才变得不那么无聊。小艾米莉公主是个人见人爱的乖女孩,而伊丽莎白小姐则有些怪,有时温柔贤淑爱关心别人,甚至有点多事,有时却骄横跋扈不讲道理。夏尔蒂娜和她已经很熟了,可每次见到她之前还是猜不出今天见到的会是哪一个她。 不过,当咚咚的脚步声从走廊尽头远远传来,夏尔蒂娜就知道今天的伊丽莎白是哪一个了,因为这种大步流星的走法绝非那个淑女伊丽莎白的风格。 “夏尔蒂娜,姐姐又来看你了,哦呵呵呵呵……”房门打开,伊丽莎白用手帕掩著嘴巴夸张的笑著飞一样的走了进来。 夏尔蒂娜偷偷的叹了口气:“这么高兴,遇到什么好事啦。” “呵呵,你猜猜看。”伊丽莎白的脸居然难得的红了一下。 “男人。” “你猜对了,真不愧是我的好妹妹。” 夏尔蒂娜心想,除了男人你还有什么事,扁了扁小嘴问道:“这次又是怎样的男人?大魔法师还是圣骑士?不会是我们的西德尼陛下吧?” “当然不是。我对那种老气横秋的男人毫无兴趣。这次的男人相当不错,不过,光是这样也不值得我温沙的女儿伊丽莎白如此兴奋,关键是一桩心愿得偿了。” “啊?还是一桩心愿?难道是你青梅竹马时代暗恋的邻家小男爵?” “哼。凭我的眼光与实力,哪有机会去暗恋别人?只有全天下男人暗恋我的份呢!事情是这样的,去年我曾经和艾米莉小殿下、夏菲小姐到德容进行了一次短途旅行,路上认识了一个出色的男子。他的身份不算尊贵,不过是西方来的游历商人,但言谈举止却充满大家之气,非路上那些纨裤子弟可比。我稍稍起了勾引他的兴趣……” “结果失败了?”夏尔蒂娜故意打断她说道。 “别乱讲!”伊丽莎白气得小脸发白,“以我的实力,天下间任何男人还不手到擒来,怎么会失败!当时主要是时间太紧迫了,我还没来得及下手,那男人就不知所踪,真是人生一桩憾事!本来以为这会成为我勾男史上的一个污点,不过,真神保佑我温沙,不想让我的美名蒙羞,前天居然给我在宴会上遇到了他。” “有这么好!”夏尔蒂娜瞪大眼睛,一本正经的说,“居然让天上有地下无的伊丽莎白姐姐如此惦念,这可是个怎样的男人啊。一定特别帅吧?” “不,也不是很帅。”伊丽莎白得意洋洋的说,“比我和夏尔蒂娜妹妹都差一点,比其他人强一些。呵呵,这不是问题的重点。要知道我阅人无数,看男人早已不看长相了,重要的是人品内涵。这个男人的长相虽然一般般,内里却很实在,堪称极品……” “他不就是一个外国奸商嘛。说什么内里,暴发户我们艾哈迈多了去。” “不,商人的身份只是一个掩护。”伊丽莎白欲擒故纵的说,看著夏尔蒂娜。 “那他是个千年世家子弟?” “有可能,不过他的身份远比那要尊贵得多,是不是世家子弟已经无所谓了。难得他能够如此平易近人,这证明了奥尔森叔叔的一句话,越是真有实力的人越不爱卖弄。” “说得这么神道道的,难道这个男人是外国的王子。” 伊丽莎白不想再卖关子了:“呵呵,你不用猜了。他是芬顿的新教皇。” 夏尔蒂娜皱了皱眉头:“倒听说有这么一号人物。博梅尔叔叔很少提他的事。不过,伊丽莎白,你难道对这种老头子有兴趣吗?” “老头子?!谁说他是老头子!二十岁的教皇,名声响得很,你居然都不知道,在家里闷得太多了吧!”伊丽莎白的语气有点著恼,“在我们温沙,你这样的都叫‘宅女’呢。家中有一宅,双亲头发白!” “别生气啦,呵呵。快说说,我们的伊丽莎白和那位年轻英俊的教皇之间到底怎么啦。有没有发生什么不合适小女孩听的事情呢。对了,小艾米莉殿下今天怎么不在?” 伊丽莎白这才转怒为喜,又摆出一副不进人间烟火的模样轻飘飘的说道:“倒是没想那么多。当时只想让他主动来约我,仅此而已。” “他来约了?” “不,还没有。不过我提出了他不能拒绝的条件。” “等价交换这么功利!”夏尔蒂娜惊道,“这还叫约会嘛。一点都不浪漫!” “管他。达到目的是第一位的,方法是其次!”伊丽莎白狡猾的眯起了眼睛。“有时候,偏激的做法才充满了艺术性,让人欲罢不能。” 夏尔蒂娜听得咂舌不已,伊丽莎白的古怪早已不是第一次知道,但每一次都有新的感悟:“那,你开出了什么条件来诱惑这位教皇呢?” “要说筹码,夏尔蒂娜,你身为艾哈迈的女儿,对我们温沙家族的结构有所耳闻吧。我父亲温沙公爵有三个表弟,一个表姐,一大堆的侄女,我们温沙家人口虽然不少,但却没有男丁继承爵位,不过去年年底这种窘境终于有所改善。就在德容传出那位新教皇即位的消息时,我最大的一个表姐的私生子呱呱坠地。呵呵,说起来,这其中似乎有某种玄妙的联系呢。” “你要用这个新生儿做筹码?”夏尔蒂娜感到难以置信的问。 “正是。这孩子虽然才两个月大,身份可相当尊贵,是温沙的第五顺位继承人。不知出于何种考虑,父亲居然让人把他悄悄抱来圣心城,交到我手里。” 夏尔蒂娜叹了口气:“好小的人质。不知哪个领主愿意接纳他呢。” “呵呵,做姐姐的我,当然不会让我可爱的小弟弟落到人质那种悲惨的境地,父亲想必知道这一点!我早就把他这几年的未来规划好了:现在各大势力明争暗斗,相互订立盟约交换人质自然是最主流的交际手段,但这并不是说,没有别的方法可以选择。通过圣殿骑士团暗中结盟也是一种不错的手段。” 夏尔蒂娜露出了疲倦的神情,一双眼睛变得更加细长了:“所以你要把那个私生子交给圣神教,让那个教皇替他洗礼咯。” “这也不算亏待了他的身份。说句不敬神的话,如果大战打起来,圣神教靠著它坚强的技术力量大有可图,前途无可限量。我们温沙可是看好这个盟友了。” “是为了和那位年轻英俊的教皇约会吧?” “哦呵呵呵呵……”伊丽莎白用手背掩著嘴巴,志得意满的笑起来,手套的彩边一抖一抖,“话可不能这样说呀。我完全是为了温沙的利益。不说了,夏尔蒂娜,跟我来吧,那个洗礼仪式就在今日。可不要错过了见识帅哥的大好时机。” “我不去。今天还要修研魔法呢,你看,鹰学院昨天送来的这一大摞书都没有读……” 不由分说,伊丽莎白抓著夏尔蒂娜的小手就走。二人出了艾哈迈驻京府邸,温沙家的大马车早就等在那里了。 夏尔蒂娜上了马车,看到里面有一个金发碧眼像洋娃娃一般可爱的小女孩坐在那儿,正是芬顿的小殿下艾米莉。 “夏尔蒂娜姐姐日安。”小公主乖乖的欠身礼,让人忍不住想把她一口吃掉。怎么可以这样乖呢。 “开车。”伊丽莎白说。 圣神教在圣心城的驻地设在大圣堂附近的安培伯爵府中。距离夏尔蒂娜的住处恰是一整座城的距离。 新教会兴盛,圣神教的复兴已经是既定事实。然而芬顿王室却仍未解除对教派的禁令,但也并无阻止牧师在各地的传教活动。之所以采取这种暧昧不明的态度,有人说是为了圣神之礼大典上教皇登基的一幕,白树蝎狮再现尘世,意味著芬顿王室的统治已到终点。因此,要王室承认圣神教始终是一件困难的事,而要再次取缔也是不能,只好一直这么暧昧著。 一路平静,只在城中小广场处遇见了一点小变故。一个戴著黑色高礼帽的小贵族倒在路边,心口上插著一把匕首,直至没柄,显然已死去多时。围观者众多,有几个宪兵在维持秩序,因为死者身上找不到任何能证明身份的东西,执勤宪兵队长不知该报告哪一家的贵族是好,只好上报御林军等待处理。 “这人是克兰的。我在前几天的宴会中见过。”伊丽莎白只瞟了一眼就认出了死者的身份。“大概是个男爵,也算是有实底的人物。 “是个爵爷,那宪兵队应该有人认识呀?”夏尔蒂娜奇道。 “那是。不过你看他身上找不出任何证明身份的标识,连族徽都没有,很明显是执行秘密任务。此时此地,多半是担任秘密信使。身上的信肯定被杀手搜走了,宪兵要是认识他,麻烦大了,不知要接受几番的盘问呢,说不定还会被怀疑偷信。无事惹得一身腥,这种蠢事谁会干。” 夏尔蒂娜点点头,没有答话。这个乱世她早已腻烦透了,只想像母亲一样抛开一切,四处乱走游历天下。母亲为什么选择父亲呢?自己又为何在这都城的政治漩涡中见证暗涌?是不是代表圣天使家族将要入世呢。 一切无从得知,只因她并非存心想要知道,她只是被动的随波逐流。 洗礼仪式竟然在彼耶明大圣堂内一间隐蔽的祈祷室举行,有点出人意料。看来圣神教教会的处世已经变得相当大胆了。祈祷室里没有点蜡,只在房间里侧空中悬著两只闪闪发光的水晶球,几个身穿白袍的牧师在那里忙来忙去。来参加仪式的人不多,除了夏尔蒂娜她们几个,只有寥寥几个贵族,都在窃窃私语,却都是地位不凡的人物。 伊丽莎白作为受洗者的引荐人,早早的离开了夏尔蒂娜她们,到里间去做准备.夏尔蒂娜对仪式的过程兴趣缺缺,百无聊赖的东张西望起来,然而除了身边的艾米莉小公主攥著双拳、小脸通红,紧张兮兮的模样,也没有别的有趣的事物。 不久,几个身材矮得出奇、疑似侏儒的牧师合力抬进来一只闪闪发光的银盆,大约施加了圣光的魔法,伊丽莎白抱著婴儿从一旁走出。人们的说话声停止了,室内一下子安静下来。仪式即将开始。 这时,仪式的主持者登台。这是一个中等身材,身披金色牧师袍的男子,头戴著绣著白树金边的兜帽,看不清面貌。房间里本来已经十分安静,等这个男子登场,更是突然变得了无声息,仿佛人们的呼吸都停止了。夏尔蒂娜知道,这大概就是伊丽莎白口中的二十岁的教皇,今日的主讲牧师。旁边的艾米莉小公主却双眼发亮的望著台上,好像一只小猫望著盛满牛奶的汤盆被端过来。夏尔蒂娜不禁莞尔。 那主讲牧师摆了几个姿势,示意大家起立。一个矮个子、体态臃肿的怪异牧师举著圣神教大本教典走到主讲牧师身前,后者用指尖捻著书页,翻到特定的页面上。夏尔蒂娜仔细看了那矮牧师的样子,不禁吃了一惊:那居然是一只地底怪物,唤作穴居人的。圣神教有几千年历史,行事最是正统,现在居然也有异族牧师了,可见这个新教皇的大胆。 主讲牧师朗声道:“圣徒彼耶明设立圣洗仪式时曾说:‘真神将引荐世人的权力赐予教会,所以,你们要去,使星落的万民做我们的门徒,奉真神的旨意为他们施洗。人生来便是黑暗之子,在圣洗中,万能的真神将我们的黑暗祛除,使我们的灵魂得到净化、重生,成为光之承载者。藉著水与神灵的光辉,我们成了教会的肢体,成了真神的宠儿。当魔子重现尘世,真神将庇佑我们,使我们免于堕落,当世界末了,我们便可以升入极乐。’” 伊丽莎白抱著婴儿上前一步,走到牧师的面前,她双眼熠熠有神的盯著他的脸,其中别有深意,道:“我推荐温沙的幼子,安卡德•温岚接受圣洗。” 牧师问道:“你愿意接受圣洗吗?” “我愿意。”回答的当然是伊丽莎白。仪式气氛凝重,不过,夏尔蒂娜却敏锐的捕捉到伊丽莎白眼中皎洁的笑意,仿佛这个“我愿意”不是为受洗的婴儿说的,而是伊丽莎白对那位俊俏教皇的告白。夏尔蒂娜撇了撇嘴。 几个穴居人牧师抬著银盆,恭恭敬敬的跪行至主讲牧师面前。他用手指在银盆中蘸水,涂在婴儿的额头。水很冷,那婴儿正在睡著,一下子惊醒过来,嘴巴一张,好像就要大哭。不过主讲牧师没有犹豫,立刻施展了一个催眠咒语把婴儿催眠了,婴儿呼呼入睡。那主讲牧师的手法极其隐蔽,除了夏尔蒂娜和台上的人,其他人都没有注意到。 这种果敢的行为效果虽好,可好像有点不敬神了吧?还是说教皇这种地位可以这样做?夏尔蒂娜心想。 后台传出了一阵婉转悠扬的歌声,像是有几百个人轻轻合声似的,旋律极尽圣洁,把夏尔蒂娜的心神收束住了,使她无法再想。在场的其他人更是表情肃然而虔诚,心中早已跪倒下拜了。音乐的力量真是其妙无穷。 仪式就在唱诗班的歌声中落下帷幕。那年轻的教皇下了讲台,缓步离开了祈祷室,一个穴居人牧师快速挪动小腿抢到他前面,为他打开房门。外面的亮光在一瞬间照射进来,照在他脸上。夏尔蒂娜眼尖,把他的面貌看了个七八分,教皇便出去了。 那是一张极端英俊的脸,仿佛古代大理石雕塑一般完美。夏尔蒂娜呆立在原地,如同被雷鸣震破了心魂般不能动弹。 我见过这张脸。他是谁?怎么一点想不起来?如此人物只要见过一次就不可能忘记不是么。 戴著戒指的手指传来一阵刺痛,仿佛滴下鲜血。 艾米莉小公主抓著夏尔蒂娜的手摇晃著:“你怎么了?你怎么了?夏尔蒂娜姐姐!” 她傻傻的转过身,对著小艾米莉,却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 第124章 阴谋与背叛 兰斯主持完洗礼,便离开了众牧师,独自回到彼耶明大圣堂内的房间。那是过去圣神教教皇的住处,但自洛玛特老神甫即任艾哈迈神学院大主教后,这个房间便一直空著,从未有人用过。 洛玛特老神甫是受到整个教会尊崇的人,真正虔诚善良的人物,如果他愿意成为教皇,随时都可以登基,但他却始终推说自己没有那个资格。 他为什么没有资格?过去兰斯一直不懂,不过自从兰斯自己成为教皇,就明白了。并不是一个好的神甫就能成为教皇的,神甫是神甫,教皇是教皇,他们的职能完全是两个世界。神甫的职能是教诲,而教皇的职能是统治。 洛玛特老神甫深知自己的能力只能做一个神甫,而能做教皇的,只有兰斯,因为他不那么善良,不那么虔诚,比起济世救人,他更重视自保。还因为他热爱权术,拥有足够的冷酷,可以把教会引导向政治权力的高峰。 许多年以来,洛玛特老神甫所做的就是一步一步的把教会的一切交到兰斯手里,教会的结构,教会的目的,教他一个一个认识教会中的人,那些贪婪而又强大的坏神甫,那些虚弱而好为人师的嬷嬷,教会的盟友,教会的敌人,教会的秘密。他看著兰斯一点点成长,在他那双悲天悯人的目光中,冷酷的兰斯不啻是一个怪物,一个能用自己的利爪和牙齿撕扯出未来的怪物。 不是善良选择了兰斯,是神选择了兰斯。神眼中的善与恶,与人类眼中的善与恶截然不同。 当兰斯明了洛玛特老神甫的心意时,老神甫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无论他有多少话要对他说,有多少问题要问,都已经太晚。 从某种意义上说,选择了我的洛玛特老神甫,也称不上多么善良,不是么。兰斯的嘴角露出了一丝残忍的笑容。这种残忍不是针对任何人,而是针对他自己的心。 “哥哥,见到夏尔蒂娜姐姐了吗?”精灵少女雅希蕾娜跑上来,拉著兰斯的双手巴望的看著他。 “是的。”兰斯笑了。在天真的小雅希蕾娜面前,他永远是一个和蔼可亲的大哥哥。 雅希蕾娜左右看了看,把手指伸进小嘴里:“那,姐姐呢?没把她带来吗?雅希蕾娜很想念她呀。” 兰斯淡淡的说:“姐姐已经不记得我了。” “不会的、不会的!夏尔蒂娜姐姐最喜欢兰斯哥哥了!就像雅希蕾娜喜欢哥哥一样!雅希蕾娜知道!”雅希蕾娜连连摇头,认真的说道。 “或许她是喜欢我。但是,有些事情不是人力可以控制的。”兰斯捏了捏雅希蕾娜的小脸蛋,“人类的思想、记忆、灵魂,可以看作是一种三位一体的智能脑,一种科魔机。只要有技巧的调试、修改,就可以把人完全改变。” 雅希蕾娜不说话,瞪著大眼楮看著兰斯表示抗议。单纯如她,自然不喜欢听到兰斯那种把人当作物体一样冷冰冰的描述。 “我说的是真的呀。对人脑这种智能脑的的操控研究,早在四千年前就开始了。尽管经过两次大战的洗礼,大量研究资料散佚失传,可还是有部分结果传到了现代。思想和灵魂的操控虽然做不到,但控制记忆的方法却有很多。有一种叫‘遗忘酒’的魔药,药效强劲,制作方法又简单,在人类、魔族和精灵世界流传都很广。” “遗忘酒?”雅希蕾娜歪著头看著兰斯,好像记起了什么。 “是的,遗忘酒,一种配制简单的魔药,效果是操控记忆,把一部分表层记忆和深层记忆进行等价交换。”兰斯看著雅希蕾娜,少女的表情十分茫然:“简单来说,就是让人忘掉自己所喜欢的人。” “吓!夏尔蒂娜姐姐吃了那种药吗?” “九成九是这样。据说有很多家族向魔法协会订购这种魔药,为的就是抹掉女儿的记忆,保证政治婚姻正常进行。夏尔蒂娜无疑是把我忘了,只是她记起了什么还不得而知。” 雅希蕾娜焦急的说:“那可怎么办呢?” “雅希蕾娜喜欢姐姐?” “嗯、嗯!”雅希蕾娜用力的点头。 “雅希蕾娜也喜欢我吧?” “当然!” “雅希蕾娜喜欢我和姐姐在一起吗?” “嗯!雅希蕾娜还喜欢小雅姐姐,喜欢很多很多人,大家开开心心在一起多好呀!” 兰斯摸著精灵少女的头发说:“乖妹妹!哥哥一定会达成你的心愿的!” “可是,姐姐把哥哥忘掉了,该怎么做才好呢?” 兰斯显得胸有成竹:“很简单,重新把姐姐追回来。相信哥哥吗?” “当然,无论什么事情,雅希蕾娜都相信哥哥。没有哥哥抓不住的女孩子。快把姐姐带回来吧,大家一起开开心心的生活!” 兰斯笑了起来。感到心情一阵轻松。很长时间以来,一直在躲避的爱情,终于决定不再躲避。他心中还有疑问,是不是因为夏尔蒂娜忘了一切,自己才有勇气重新面对她?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一次他不再是躲藏在勇士背后的弄权者,他是他自己,痴心爱著一个少女的男人。 兰斯起身,召唤来一枚水晶球,吩咐下人准备马车去夏尔蒂娜的府邸。然而水晶球里的克鲁索却报告了另一个消息:“大人,芬顿王西德尼一世要接见您。” 来了。兰斯心想。这一天终于来了。奥尔森爵士又料中了。 毫无争议的,西德尼一世目前是芬顿的最高权力者,然而一旦各大诸侯之间展开混战,西德尼一世的权威便无人理会。他这个芬顿国王的日子实际已屈指可数。事实上,西德尼一世的权威在圣心城外的任何城市早已动摇。即使他下令,诸侯也未必肯听。 尽管如此,有些事情仍然只有西德尼一世才能做到,比如撤销先王对圣神教的禁令,比如以芬顿国王的身份承认兰斯的教皇地位。并且越是在国王权位岌岌可危的时候,他的御旨才越可贵。理由很简单,战乱时代,即使国王自己也无法推翻之前的旨意。 只要芬顿王一朝承认圣神教的地位,圣神教便可以一直顶著王室的名头行事,也是一个不小的保护。 事有轻重缓急,芬顿王召见,兰斯不得不把自己的私事暂时放在一边。吩咐车夫直接把车子开到芬顿王宫去了。 芬顿王宫建于九百年前,是历史上第三代芬顿王建造的。为了显示王家至高无上的地位和统领天下的威严,芬顿王宫的建筑雄伟壮观、富丽华贵,又兼具一点西方五国式的秀丽。除彼耶明大圣堂外,是圣心城最有名的建筑物。地理位置上也和大圣堂遥相呼应。 王宫的主要宫殿都建在一条中轴线上,两侧的建筑整齐对称。重重院落,层层殿堂。宫中的建筑,大都有著金碧辉煌的尖屋顶、缀满翠绿色枝蔓图案的雪白墙基和宽阔洁白的白玉台基。白玉台基十分宽阔,最窄的地方也可容两辆大型马车并行,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因为马车是不准许进宫的。 迎接兰斯进宫的是一个身材高大、面目黝黑的侍卫。这人的相貌倒有五分眼熟,和圣神教的壮汉大主教鲍利诸多相似。兰斯猜测,这大概就是鲍利的亲兄,御林军的大头目圣骑士鲍马。鲍利在德容干得好好的,兰斯用不著跟鲍马套交情,点头而过,鲍马吩咐宫人安置马车,兰斯则跟著另一个魔法师气质的侍卫上了正门对面的大白玉台基。 台基很高,走上去颇有几分登山的感觉,走到台基中段,四下环顾,大半个王宫尽收眼底。兰斯还来不及放慢脚步欣赏风景,一个老人出现在视野里。那是一个衣著华贵,相貌却异常丑陋的老人,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兰斯已不是第一次见过这个人了,他正是芬顿乃至整个人类世界最大的弄权者、阴谋家,芬顿的宰相瓦勒。 上次见面还是在伦伯底狱堡,那时瓦勒已是一个身形佝偻的老头,现在却又苍老了几分,而兰斯的气质则比那时不知强大了多少倍,两人站在一起,气度仿佛君王与老仆。 看到瓦勒,兰斯的心中升起一团无名的烈火,只想立刻逮住这老头丢下台基去。洛玛特老神甫的大仇还没有报,现在又加上了夏菲的仇,两人同为芬顿的大智者,却早已不共戴天。 瓦勒并没有看兰斯,面向一侧的大殿吟诗似的说道:“国无外患,必有内忧。” 兰斯不客气的冷笑了一声。此刻他已不是瓦勒的阶下囚,不需要哄著对方说话:“人性自私,内忧从来不曾断绝,外患只是一个借口罢了。” 瓦勒似乎一下子回过神来,缓缓转过头望著兰斯,他的一双老眼一片浑浊,也不知能不能看见东西:“借口?这倒是个大胆的说法。” “是的,借口。其实对大多数官僚来说,所谓统治的乐趣,不过是从民众那里抽取油水。道义之争浮于表面,内里总是分赃不均。由此一来,国何日没有内忧呢?” 瓦勒呵呵的笑了:“几年不见,你又高明了许多。” “不,我只是不需要再掩饰而已,宰相大人。”兰斯冷然回道。 瓦勒的笑容却没有一点改变,还是一样和蔼:“国王正在等您,教皇陛下。”说著让到了一旁。 兰斯不再看他,昂著头从瓦勒面前骄傲的通过。 兰斯很清楚,这里是瓦勒的地盘。西隆去了南方,兰斯手头没有合适的刺客对付瓦勒。不过兰斯也并不想直接杀死瓦勒,他要先把权力从瓦勒手中一点一点挤出来,对一个爱玩弄权术的人来说,没有比这更大的惩罚。今天与芬顿王的会面就是第一步。 一个有趣的游戏。时间短暂,因为芬顿的王权势将倾毁,但这不妨碍兰斯在最后的时间享受乐趣。 瓦勒一直面带微笑,目送兰斯离去。 过了台基,又由一个容貌端丽的老宫女引著兰斯向里行。老宫女把兰斯带到宫廷书房的门前,由一名侍卫挑开门帘,兰斯走进去,宫女和侍卫就把门帘又放下了。 书房里布置得古香古色,越过屏风能看到轻烟从香炉中渺渺升起。兰斯大摇大摆的绕过屏风向里走去。门廊窄小,里面却宽敞得出奇,好似一个长条形的议事厅。远远的看见最里面巨大的御椅上有一个人影,低著头,似乎正在伏案披阅奏折。想必是芬顿的新国王,安德雷德之子,托雷和小艾米莉的哥哥,西德尼一世了。 兰斯的脚步一下子停下来。不是他畏惧皇威。而是他布满整个书房的精神体分支探测到一个真实、但是可怖的信息:除了兰斯自己,这个书房里再没有活人。 西德尼一世已经死了。 不知芬顿王是如何死的,但既然没有生命气息,他的死已是事实。 兰斯心念电转,瓦勒那种笑容里藏著的东西顿时浮上眼帘。西德尼一世是被瓦勒的人杀死的。瓦勒已经不需要这个傀儡,也不再需要芬顿这个政体。他要的是一个完完全全的乱世。 国王必须死。而杀死他的人,是新登基的圣神教教皇。逼著那些想要打著芬顿王家旗号的诸侯与圣神教决裂。棋差一招,兰斯的游戏还没开场,就又落到瓦勒的游戏之中。 兰斯痛恨自己的愚蠢。可恶,怎么还是不能读出瓦勒的心机?他知道答案,不是自己的才智经验不如瓦勒,而是因为自己没有瓦勒心狠。兰斯虽然贱视人命,但永远做不到瓦勒那样把人命当作工具的程度。 没有时间犹豫了。兰斯立刻施展灰色舞步,躲进了阴影的世界。书房外只有侍卫和老宫女,兰斯潜行到他们身边,零距离施展律令催眠,将两个人点倒,便沿著原路离开了书房。一路上并无瓦勒的人阻截,兰斯知道瓦勒想自己逃出去背这个大黑锅。 他又将沿途遇到的侍卫一一点倒,一路潜行出了王宫,抢了一辆御林军的马车跑路。兰斯知道,一切瞒不了多久。鲍马很快会发现宫里的异常。瓦勒既然能在刺杀芬顿王之前将鲍马调走,自然也记得叫他归位。最迟半个小时,圣神教教皇刺杀芬顿王的消息就会在圣心城传开来,然后便是真正的乱世。分立之战后,人类世界又要掉进沸腾的火山。 得尽快赶回驻地,让克鲁索带著雅希蕾娜逃走。为防万一,往德容方向的连续传送魔法阵早已做好了,只要启动他们,无论怎样的追兵都追不上。 但是,夏尔蒂娜呢? 再一次不告而别吗?再一次逃走吗?再一次向自己的懦弱投降? 不。我要一个人留在这里,我要带她走。 辕马突然人立起来,恢恢的鸣叫,差点把兰斯从车上掀下去。兰斯强行催眠了两匹辕马,命令辕马继续前进,但两匹马却像傻了一样一动也不动。兰斯定楮一看,所在是一条窄巷,并无宪兵之流阻住去路,只是在马车前方有一团飘飘悠悠的影子,很快的,从影子后面又跳出一大团各色魔影,沿著两侧的房屋墙壁一直堆到十几米的天空,鬼影憧憧,阴气逼人。 领头的是一个熟悉的幽灵,再熟悉也不过了,那是纳瓦什的幽灵,而其它的也是庇护所中的大小怪物,双头巨人、地精骑士都在内,但这些幽灵好像并不认得兰斯,只是机械的阻住去路。 “纳瓦什?你干什么?你怎么突然到物质界来了?”兰斯用马鞭指著学究的幽灵质问道。“你是怎么下来的?我并无召唤你们!” “你放心,我已经通知克鲁索他们赶快离开了。至于我们怎样下来的,这得怪你,你不知道庇护所如今变得多么大,要集中能量,给我们这些幽灵每个人打造个实体都是小菜一碟,更别说开通一个灵魂通道。你给了我太大的权力,兰斯,我们已经不需要你了。”纳瓦什用一种苦涩的笑脸对著兰斯说。 “这很好,可是不要阻著我,纳瓦什。我还有重要事情要做。”兰斯强压怒火,一字一句的说道。 那幽灵的表情变得很痛苦:“我发现了一个秘密,兰斯。你曾经想杀我。在我告诉你我可能会破解光明魔法的秘密时,你就动了杀心。我用庇护所的力量复原了那时的一切,每个人,每个声音,我似乎看到你这样想。” “那又怎样?”兰斯挑衅的问。他没有时间可以浪费。博梅尔实力不凡,要接近夏尔蒂娜并非易事。 “但是你有恻隐之心。你把我留在身边,软禁起来,直到我被法尔考杀死。因此,现在我也给你一个机会。” “哼,看谁更需要机会。”兰斯冷笑著开始催动精神分支,感染那些拦路的幽灵,但是精神力刚刚凝聚成实体,就迅速消散了,右手的火焰形伤疤突然传来强烈的灼痛,兰斯抓著手腕痛苦的弯下了腰。 “别浪费精力了,兰斯。魔王就要醒来了,借助你的灵魂。你的力量和意识马上就要失去。” “什么?!怎么会!我并不是魔族!” “魔族只是一个骗局。魔王制造这个种族出来,就是为了转移注意力。魔神之战前五十年,魔王奥妮曾化身为人类君主在尘世生活,留下了八百九十一个子嗣。经过一百代的繁衍,现在几乎每个芬顿人体内都有魔王之血。只要有一人收集到足够多的精神力量,魔王就会觉醒。魔王石、庇护所只是辅助工具之一。” 兰斯一咬牙,用左手将右手齐腕切了下来,鲜血立刻喷涌而出,溅得满身都是。 “没用的,兰斯。她既然决定借用你的灵魂觉醒,你就没法阻止她。能阻止她的只有泰戈尔神留下的力量,寄存在圣天使家族的血脉中,而此刻,继承者之一就在这座城中。为防止你和她接触,魔王提前觉醒了。” 兰斯咬紧牙根说道:“这就是泰戈尔循环的真相吧。那个继承者是谁?” “夏尔蒂娜。” “怎么会!”兰斯的眼中顿时充满了绝望。 纳瓦什没有回答,而是默默的注视著兰斯。“你的时间到了,我的朋友。” 兰斯不放弃的说:“你刚刚说,给我一个机会?什么样的机会?” 纳瓦什幽灵凌空一指,一颗黑色的小水晶球出现在空气中:“我帮你主动释放奥妮,把你的灵魂寄存在这颗太古水晶球里。然后,我和你将一起在庇护所中安眠,成为新的灵魂引导者。如果奥妮被夏尔蒂娜打败了,庇护所必将重现于世。” “这种机会对我有什么用!” “比什么都不剩下要好。快点决定,你没有时间了。我们不能让魔神等。” “好吧。”兰斯把仅剩的左手伸向太古水晶球。 最后的最后,这个不虔诚的牧师心中却突然一片明净。 圣神只是一尊伪神。而泰戈尔、奥妮也只是自私的魔鬼。但是,在他们之上,是否曾有真正的神灵存在呢。 如果这世上曾有真神,请你聆听我的祈祷。 我,魔王的后裔,将恶魔重新带回这个世界的罪人兰斯,泰戈尔预言中的人。 我以我全部的生命与信念进献给你,请你保佑夏尔蒂娜小姐,给她幸福。 黑色的水晶球吐出黑暗之火,将兰斯吞噬进去。 第125章 魔王之约定 夜色阑珊,艾哈迈驻圣心城府邸门口,停著一辆破旧的老马车,府内人影晃动,不知忙著什么。 “小姐,我们必须走了。”博梅尔在门外催促道,“我去备马车,你赶快来。” “知道了,博梅尔,你先去吧。”夏尔蒂娜答道,身子却没有动。菲丽妮姑姑站在她对面,面无表情的看著她。 “好吧,你快点。” 国王已死。圣心城的一切政治游戏突然划上休止符。城外的第二骑士团大兵压境,不用说,他们的目的肯定是抓紧最后机会,多抓一些各大诸侯的人质。 据说二王子托雷已于昨日天降第二骑士团,风卷残云的取得了权柄,不然第二骑士团的行动也不会这么快。 情势紧张,夏尔蒂娜本该听从博梅尔的话,抓紧一切时间逃离圣心城。此刻她连易容术都做好了,又已变做穷苦吟游诗人女儿的模样,而等她离开后,擅长幻术的菲丽妮则会变成她的面貌留守在府邸,尽量拖延时间。 本来是这样的,可是夏尔蒂娜却为了一件不该烦心的事情心烦,做事失魂落魄的,一点效率都没有。[·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因为她在两天前的秘密宗教仪式上偶遇了一个人,一个地位尊贵、现在却成了举国通缉的要犯的人,圣神教的新教皇兰斯。 她本来是第一次见到兰斯,远远的一个侧面,但不知为什么心里就是放不下他。而且一想到他,手指就会刺痛不已,还会泪流满面。她想知道那个原因,想得快要疯掉,好像答案比她的生命、比艾哈迈的未来命运还要重要,只要知道了那个她什么都可以不管。 现在,她必须离开圣心城了,可是她女性的第六感却告诉她,如果她等在这里,很快就能得到答案。所以她真的不想走,仅仅为了一个可能是错觉的直觉,她想赌命留在这里。然而她又不知该怎么跟博梅尔叔叔说。毕竟她是艾哈迈的公主,她的生命不是她一个人的,她不能太过自私。 夏尔蒂娜感到无比矛盾。 看著夏尔蒂娜神不守舍的样子,菲丽妮终于长叹一声:“你想知道答案吗,我的小佷女?” “你知道我的想法,姑姑!快点告诉我吧,我快要愁死了!” “好吧。”菲丽妮从怀中取出一只小瓷瓶,交到夏尔蒂娜手上。 “这是什么?” “一种魔药,叫遗忘酒,控制记忆用的。你上车以后,用魔法把这瓶魔药加热后服用,自然会得到你想要的答案了。” “遗忘酒?好姑姑,它能帮助我想起东西吗?”夏尔蒂娜一下子振奋起来,扑到了菲丽妮身上,撒娇的蹭著。 “它能交换记忆,让你忘记一些事实,同时把忘掉的东西记起来。它本身也是本身的解药。” “好姑姑!你对我最好了!”夏尔蒂娜高兴的在菲丽妮脸颊上亲了一下,跳著离开了房间。马车早已备好,博梅尔一身浪客装束,坐在马车夫的位置上。 “好了吗,我的女儿?” “好了!”夏尔蒂娜一下钻进车厢里,“开车!” 马车刚一开动,夏尔蒂娜就迫不及待的打开瓶子,催动火元素将里面的魔药加热,然后一口喝进肚子里。味道很苦,不过在夏尔蒂娜尝来,却比最好的蜂蜜还甜,因为菲丽妮告诉她,里面有她想要的答案。 她满怀期待的等了一会,却什么都没有发生。 突然间,整个世界的时间停止了。一切的一切都失去了色彩,变成一片茫茫然的灰。马车的轿帘打开,一个包著黑面纱的年轻女子钻了进来。夏尔蒂娜惊骇的看著女子,可是一动也动不了。 时间停止,只属于神和半神的魔法。能够在停止了的时间中自由移动的,就只有掌控著时空的神了。 那个女子在夏尔蒂娜对面坐下,车子里十分狭小,但她的动作却如此优雅,一点也没受到局限。女子和夏尔蒂娜四目相对,她的眼楮很美,像一对黑宝石,给夏尔蒂娜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能给你答案,泰戈尔的血滴,请你静静听我说。”女子说。 夏尔蒂娜根本连嘴巴也张不开。 女子用眼神开启了夏尔蒂娜心灵深处的记忆,蓦然间,她什么都记起来了,艾哈迈的相遇,初吻,拥抱,秋雨,绚烂的花海,一切美好和伤感的回忆……可是,夏尔蒂娜的思维却依然被时间封著,她的记忆被改动,却仍旧无法思考。 女子继续说道:“很久很久以前,这个世界并没有神。泰戈尔和他的母亲从另一个世界来到这里,成为这里的神灵。但是没过多久,他的母亲就死去了。他陷入深深的悲痛之中,做了许多荒唐事,直到他按照他母亲的样子塑造了我,他的女儿,奥妮。”她并不理会夏尔蒂娜是否明白她的话,只是私自把这些意识刻进她的记忆里。 “我给他带来了不少快乐,让他幸福的活了很多年。可是他终于还是老了。他不爱我,他爱他的母亲,而她却早已逝去。他在这个世界无所挂牵,尽管这个世界也和我一样是他的孩子。一个人无法爱上他创造的,却可以对他的创作者深深爱著。是的,我爱他,我的父亲,可是他并不爱我。他内心深处是一片荒漠,终于,他也将死去。” “不知为什么,他觉得我会毁掉这个世界,毁掉他的一切作品。因此他在死前把自己的血滴留在人间。那就是你。他希望我重生的时候,由你来将我毁灭。” “我可以毁掉你。但是,那血是他最后的遗物,是我的宝物。我希望得到它,把它藏进我的心中,在无尽的时空里给我慰藉,你愿意把它给我吗?”女子的眼楮亮了,幻化成另一个人的眼楮,一双永远震颤夏尔蒂娜心灵的眼楮,“夏尔蒂娜,我的宝贝?” “是的,我愿意。”夏尔蒂娜的心中跳出这句话来,连时间停止的魔法都不能阻止。 “我知道了。”女子的眼角流出两行清泪,“四千年了,第六次。我终于得到了我想要的答案。好吧,我也会给你报偿。我会将他复活,再赋予他一次生命。我和父亲的血滴,将因为你们相爱而融合为一。我将作为你们的女儿,最后一次降临尘世。我亲吻脚下的泥土,亲吻咸涩的海水,亲吻飞旋的风,亲吻我和他留下的足迹。再会了,夏尔蒂娜,谢谢你,谢谢你……” 女子突然消失了。时间再动。夏尔蒂娜拿著小瓷瓶坐著摇摇晃晃的马车中,瓶口还冒著热气。 她流泪了。但是她却在微笑。 兰斯,我好爱你。 比这世上任何人都要爱你。 你也爱著我吗? 你愿意来找我吗? 我等你。无论多久,我都等著你。 我相信你一定会来到我的身边。 即使要等到时间的尽头我也相信。 第126章 泰戈尔手札 窗外浩渺的星海,远观犹如从高空垂下的巨瀑,绚烂的群星恰如四溅的水花,比世上曾有过最绚烂的烟花绚烂千倍万倍,无论多少次看,都会为之深深著迷。 泰戈尔还记得第一次从冬眠箱中醒来,看到这片星海时的心情,恍如置身于真实的梦境。 不过,不用奥妮妈妈提醒,泰戈尔也知道,从今往后要一直生活在这个梦境中。因为那个只存在于书本中的故乡,早已被飞船远远抛在几百光年之外的远处,再也回不去了。 星海才是唯一的真实,触碰不到的真实,再没有比星海更永恒的东西了,它似乎比岁月本身还要悠远。 按照肉体年龄计算,泰戈尔只是一个七岁的小男孩,但事实上他早已跨入了出生后的第八个世纪,只不过大多数时间都睡在冬眠箱里,像一只没有知觉的蝉蛹。 泰戈尔把他的冬眠箱叫做“水晶棺”,因为它是透明的,同样的东西还有几百个,里面睡著像泰戈尔一样的小孩子,没有表情,双手安静的放在胸口,像在寻觅被冰封而消失的心跳。 也许他们在寻找梦,像我一样泰戈尔有时也会这样想。 泰戈尔已经记不得自己是第几次醒来了,反正次数只是与时间一样琐碎没有意义的东西,他也懒得向奥妮妈妈或智能电脑求证。 记得的只是每次醒来的时候,奥妮妈妈总会比前一次矮小一点,最初她有两个半泰戈尔那么高,可现在,泰戈尔只要扬起手臂就能碰到她滑滑的、冰冷的脸。 飞船内的空间也微妙的缩小著,起初要用五十步才能从最后一个水晶棺走到最前面的一个,后来只需要不到四十步了。 花了几千个小时泰戈尔才明白,不是奥妮妈妈和飞船变小了,是自己长大了。 一次又一次,水晶棺里的小孩子们的容貌有细微的改变,变得越来越像大人。也有少部分没有,凡是有一次没有改变容貌的,就永远保持著小孩子的模样。 这是一个不可违逆的“规则”,就像宇宙中千万条别的规则一样。 从没有别的小孩子和泰戈尔一起醒来,只有奥妮妈妈陪著泰戈尔,在飞船上,除了奥妮妈妈,泰戈尔也从未见过其他大人。 奥妮妈妈是世界上最温和的人,她差不多知道一切秘密,无论泰戈尔问到什么,她都会尽全力为他解答,一点也不会不耐烦。 遇到一些特别难回答的问题时,奥妮妈妈便会无声的微笑了,用笑容阻止泰戈尔追问下去。 那是最刻板的微笑,没有歉意,也没有爱意,仿佛只是用嘴角咧出一个表情,但是泰戈尔却很喜欢。 也许是因为泰戈尔自己的笑容就是从奥妮妈妈那里学来的吧。 笑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只是控制面部肌肉做著很傻的、无意义的姿势,心情却会随之放松,那感觉就像……像看著古老的家乡的无声电影,一群人在里面跑来跑去,做著毫无意义的事,一眨眼就结束了,什么都没留下你不会对它有任何期待,于是也不会对它有任何恐惧。 泰戈尔喜欢那种近似于枯燥的平静,喜欢笑的感觉。同奥妮妈妈相视微笑,比观察星海还要幸福。 为了让奥妮妈妈笑,泰戈尔醒来的时候,总会缠著奥妮妈妈问各式各样的问题,直到她回答不了。 泰戈尔记住了奥妮妈妈不会回答的每个问题,重复的问她,但是奥妮妈妈很聪明,问过一次的问题,她便会摇摇头,威胁泰戈尔说,如果再问就要他提前回冬眠箱睡觉。 被拒绝了多次后,泰戈尔发现了决窍,开始绕著奥妮妈妈不能回答的问题扩大范围提问,这样他就可以一直对著她笑了。 就像这样: “我是谁?” “你是泰戈尔,人类的孩子。” “我来自哪里?” “故乡。我不能告诉你那个名字。那是个被诅咒的字眼。” “我要去向哪里?” “不知道。我不知道要去哪儿。总之是故乡以外的地方。飞船会做出决定。” “我们为什么要去那儿?” “我们只是要离故乡远一点,再远一点,从宇宙的这头到宇宙的那头。” “我们为什么不能回去呢?” “不能回答。带你们离开故乡是我的使命。” “使命?等我们到了目的地,你的使命就结束了吗?” “是的。” “使命结束了,你要做些什么呢?” “不知道。到那时,我会加载飞船的主程序,得到新的指示。” “那么,你会一直陪著我吗?” “不知道。” 泰戈尔巴望的看著奥妮妈妈,但她脸上却仍是那种冰冷的、模式化的、拒人千里的微笑。 “你会一直陪著我们吗?我,和其他孩子。” “不知道。” “你会离开我吗?” “不知道。我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你别再问了,泰戈尔,我的孩子。到睡觉时间了,来,我带你去睡觉。” 奥妮妈妈微笑著走向泰戈尔,伸出了细长的双臂,他连忙向后退,连连说著:“不、不!我放弃这个问题,奥妮妈妈!别让我回去,我想多陪一会你!” 奥妮妈妈收住了脚步,直直的站在原地,“但是还有其他孩子,泰戈尔,你必须乖一点,你们是人类最后的希望,你们是伙伴,你们不应该相互争夺事实上,你们应该相互谦让,这样你们才能一同生存下去。” 泰戈尔回过头,默默的看著那几百个白色的水晶棺,里面沉睡的是“他的小伙伴”,奥妮妈妈要他这样叫他们,但是,他从未真心这样认为。 伙伴,是个亲昵的,神圣的字眼儿。 他们不是我的伙伴。不是。永远都不会是。 我唯一的伙伴只有你,奥妮妈妈,所以我真希望他们都消失,不要再占用你。 但是你对他们亲切,就像你对我亲切,你对我和其他的小孩子一视同仁。 你会教我知识,就也会教其他小孩子知识;你会给我看故乡的电影和书籍,就也会给其他小孩子看;你会对我微笑,就也会对他们微笑。 所以,我不会把我的真实想法告诉你,我不能让你选择,对你来说那是一种矛盾。 我不会告诉你。越是想得到,就越不能说出来。这是一个规则,就像宇宙中千万条别的规则一样。 泰戈尔绕过水晶棺,奔向飞船侧翼的阅览室,“奥妮妈妈,我还要看几本书再睡!就是上次看过的那几本书,旧时代的小说,封面上有皮肤黝黑,手持双刀的男人,有身材瘦削穿黑袍的魔法师,有喷火的巨龙!” 奥妮妈妈皱起了眉头,她一向不高兴孩子们看那些书:“那种旧时代的幻想小说?我告诉过你,泰戈尔,那些小说对你的成长不利,你不该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这上面。” 泰戈尔像僧侣那样双手合十放在胸前,哀求道:“就看一小会儿!求你!” “好吧。一百四十五个小时。只准你看这么长时间。”意料之中的妥协,还有条件:“然后,你必须学习亚光速航行理论和基因组理论,在你睡觉前,我要争取使你达到三十一世纪的水平。” 奥妮妈妈转身走向舰桥,把泰戈尔一个人留在阅览室。 几本旧时代小说的全息图像出现在泰戈尔面前,他用手指戳了中间的一本,其它几本书便消失在一阵波纹中,那本巨大的书翻开了,自动跳到他想看的一页。 那是一本有趣的书,讲的是一个魔法师和一个女牧师到地狱寻找妖龙的故事,泰戈尔喜欢得不得了,可是奥妮妈妈却说那是一本坏书,书中充满著自私、复仇与杀戮。 “你要仔细识别这书里的思想,泰戈尔。复仇是最可怕的东西,它足以毁灭一个又一个世界。遗憾的是,它却存在与我们每个人的心底,像一个阴险的魔鬼。” “既然如此,作者为什么还要这样写呢?” “那是为了取悦我们心底的魔鬼。有时候我们不得不取悦与它,好让它睡得再沉一点、再久一点。但是请记住,我们不能屈服于那种欢欣,否则我们将得不偿失。” 复仇?什么是复仇呢?泰戈尔并没有问,他想把这个问题留到再醒来的时候,换取奥妮妈妈的微笑。 当水晶棺透明的盖子合上,白气模糊了泰戈尔的视线,奥妮妈妈的身影消隐在一片片六角形的霜花中间时,他仍旧在想那个问题。 复仇,指为了仇恨而做出的报复行为。 那么,仇恨是什么? 重要的东西被别人占有、掠夺,那种痛苦的感觉,以及随之而来的像火焰一样的灼烧感,那就是仇恨。 所以,我恨其他的小孩子,不是吗?为了奥妮妈妈。 是的,我恨他们。 我恨你们。 意识模糊了,眼楮也失去了力量,四周一片黑暗,寂然无声。 记得的只有仇恨,能想到的只有复仇,泰戈尔在冰封的水晶棺中慢慢的攥起了拳头。 他什么也不想打破,他从没打过任何东西,那只是一个下意识的动作,就像饥饿时咂舌。 不过,水晶棺内的一小块冰片却突然裂开了,发出“ 啪”的声响。起初泰戈尔以为自己碰到了冰片,但很快有一个苍白扭曲的头颅从那个裂缝里伸了进来,像被雨淋湿的小狗那样抖了抖身子,恢复成正常的人脸。 泰戈尔想转过头看那张脸,但是他的血液已经冷了,肌肉也已经冻僵,无力完成任何动作。 那个头颅贴著泰戈尔的脸颊,用鼻尖轻触,仿佛在嗅他的味道。它慢慢移动到泰戈尔的胸口,又顺著胸口慢慢向上爬,泰戈尔看到它的头发一股股冻结在一起,像四处延展,仿佛一个冰冻的美杜莎。 它终于爬到他脸上,用死灰的眼球凝视著他的眼球,他发现自己认识这张脸孔,那是水晶棺中的一个孩子,奥妮妈妈要自己称为“伙伴”的东西。 头颅说:“欢迎你来到这个世界,泰戈尔。” “你是谁?”泰戈尔连动一下嘴唇的力量都没有了,但他却清楚的听到了自己的声音。 “‘伙伴’。我们都是伙伴,”头颅狡猾的笑了一下,那是一个真正的笑容,和奥妮妈妈那种机械的表情大不一样,“按照奥妮妈妈的说法。她真可笑,居然天真到那种地步,是不是?” 泰戈尔轻叹一声,用老人才有的口吻淡淡的说道:“不错,奥妮妈妈是有点天真,她和我们不一样,她不会长大,她学不会‘规则’。” 头颅有些惊异的看著泰戈尔,也叹了口气:“你真聪明,泰戈尔。你大概是我们中最聪明的一个。我很幸运,这么快就找到你了。如果再迟一百万个小时,你的力量就可能超过我。那样被吞噬的就会是我。” 吞噬?那可不是一个好词。泰戈尔感受到巨大的危险正在步步逼近,但他仍要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反正恐惧也无济于事,不是么。 “我不明白。你怎么能动的?怎么进入我的冬眠箱?还有,你怎么能和我对话呢。要知道我连眼球都动不了!” “你想从我这里套出真相吗,我的伙伴。没用的。距离你下次醒来还有几十万个小时。”头颅微笑起来,肥厚的嘴唇动了几下,居然吐出一根雪茄,用牙尖咬著,噗的吐出了一个冰霜烟圈。“握个手吧,泰戈尔,我叫凯普,是四零三号箱的同伴。” 泰戈尔在心里冲凯普点头,它是一个丑陋可怖的东西,但它的笑脸是真正的笑脸,不像奥妮妈妈那样的枯燥,在那肌肉的纹理间隐约可以看到它的心情:“你好,凯普。我想你知道一些我不知道的东西。你愿意告诉我吗?” “告诉你也无妨,就当是伙伴的临别纪念品。不,或许我可以叫你弟弟。我们是人类的孩子。我得承认,你冷静,有趣,会问问题,你把我迷住了。你是不是也是这样把奥妮妈妈迷住的?她让你醒来的次数比别人都要多。” “你错了。她并不偏爱我。她不偏爱任何人。”我希望她偏爱我。泰戈尔有些难过的想。 “她当然只是一台机器,泰戈尔。她永远也不会‘爱’谁。我们和她不同,我们是活生生的人类,我们自私,会爱,也会恨。”凯普显然听到了泰戈尔没想说出口的话,他只是一颗怪头颅,并不是用耳朵在听,不然泰戈尔也没法跟他交谈了。 “从能够思考的时候起,我就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我们为什么会被放在这艘船上,朝一个无限远离故乡的地方飞。相信你也一样想过,泰戈尔,但你还是个小孩子,太容易被糖块吸引了。你的心思都放在玩乐上,在阅览室的时候,你只是一本接著一本的吃那些没用的娱乐小说。而我不同,我被送到飞船上时已经三岁了。我能够记得故乡的事。那是一个丑恶、灰暗的地方,除了人造建筑里面找不到别的干净地方。就是在那些人造建筑中,也充满了钢铁、塑料、空气清新剂等等冷漠、毫无怜悯的味道,一嗅起来就让人瑟瑟发抖,很多时候你宁愿待在污浊的室外。不过,我记得的也仅此而已。我必须要知道更多。而找到答案的途径,就只有阅览室的书籍了。奥妮妈妈你知道,她什么都不会说。” “请继续。”泰戈尔很清楚,虽然不明白怎么做到的,既然对方能够直接听到自己的心声,只有把心念集中到凯普的思路上,吸引他继续说下去,才能尽量争取到时间。 争取到时间做什么?泰戈尔还不清楚。不过至少有一点可以确定,自己是凯普的某种“食物”。 凯普比泰戈尔强大,所以泰戈尔是凯普的食物,这也是宇宙的一个规则。 想要生存,就必须顺应规则,这是在宇宙任意时空都适用的铁律。 不能抗争,只能接受,等待奇迹来临有本小说里这样说。 “那里的书籍真多。只怕人类有史以来至今能收集到的所有书都在那里。光是学习怎样检索这个书籍库就花了我上万个小时。我要知道故乡的历史,这样我就能推算出它的未来,也就能推出我们的目的地。” 泰戈尔追问道:“找到了吗?” “没有。”凯普摇了摇头,他讲得很认真,看起来他很久没有跟人说过话了,比起凯普来,泰戈尔更加可怜,他还从来没和奥妮妈妈以外的人讲过话呢。“所有的史料文献都被锁起来了,他们不想让我们发现。不知道是为了控制我们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总之就是没有史料。我的搜索陷入了一个长达六千小时的死局。” “直到有一天,我很偶然的拿起了一本书。那是一本经书,是某个风行一时的宗教的教典,里面有关于宇宙、关于我们的故乡的独特的解释。很古怪,这本看似胡言乱语的经书,里面有一半以上的真话,字里行间有一种古怪的魅力,我被它吸引住了。后来我知道,其中看似最离奇、最难以置信的东西居然都是真的:那本书说我们人类是最后的神灵,我们的思想可以形成物质,也可以改变物质。我们可以凭空塑造出任何想要的东西,金子,宫殿,甚至活的生物,和我们一样的人类,甚至一整个世界。千千万万的极乐世界,我们自己就是其中的上帝。” “怎么可能?!听起来真荒谬!”(|Www.【TXT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 书香中文网.com 免费小说TXT电子书下载】) “是的,真荒谬。”凯普仿佛在说服自己似的重复道,“看起来完全是欺骗教徒的鬼话,而且比以往其它任何宗教的说法更离奇,但,却是斩钉截铁的事实。泰戈尔,想必你还不知道,我们的故乡是怎样毁灭的吧?” 泰戈尔也读过许多关于“末日”的书籍,不过大多是小说:“恒星末日,上帝的惩罚,一场核战争。有各式各样的说法,不过都是预言性质的。连它是不是毁灭了都没有确切的答案。” “故乡已经毁灭了,我确信无疑。它毁灭的原因很简单,如果一颗中等行星上居住著几十亿个呼风唤雨的上帝,那它必然毁灭。我们是宇宙中最后一批人类,泰戈尔。我们是最后一群上帝。” “胡说八道!”泰戈尔不客气的说道,他不是没有看过那些荒谬的宗教书籍,相比之下,他宁愿相信小说才是真的,因为小说里多少还有点真情,而那些预言则冒充冷冰冰的历史:“如果每个人都是神灵,那么根本不会形成任何文化、任何文明。要什么有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你是不是要说阅览室里所有书籍都是该死的玩笑?而我们是一群被克洛诺斯吃进肚子里的新神,等待一个藏在宇宙角落的宙斯兄弟来救我们?” “因为瑞亚,瑞亚存在于世界上,人类的祖先才成了凡人,像最低贱的动物一样生老病死。瑞亚是行星的精神体,她制造了一种规则,使行星上每个人类个体都无法施展精神力。只有极少数被选中的超脱者,成为传说中的预言者、圣徒、救世主。一次又一次,人类的文明在瑞亚的旨意里轮回、演进,创造了无数个神话。” “那么,人类又怎么脱离行星的控制?” “很简单。他们把她杀死了。最后一个基督诞生后四千年,人类杀死了瑞亚。那个宗教的教义里明明白白的写著预言。这也是他们创教的目的。” “瑞亚死后,故乡一下子成了几十亿个上帝聚居的地方,变得无比拥挤,这些新生的上帝开始以超过自然选择千亿倍的速度自我进化,各自创造世界。星球的进化一下子纳入了光速轨道。但是没过多久,有一些上帝走上了一条进化的捷径,他们吃掉了身边的其他上帝,使自己的精神力量迅速成倍增长。宇宙在上,这种新的进化策略实在太有效了。短短几个月时间,故乡的上帝从几十亿个减少到几万个。故乡还从没有一种天灾瘟疫能够达到这样的奇效。” “剩下的上帝们意识到,相互争斗下去只有死路一条,瑞亚是对的,人类不应该拥有神力,但是她已经死了。每个上帝都无可奈何,必须死战到底,最后只会有一个胜利者,那个胜利者并不需要任何亲人,他不需要任何支持,他可以独自生存下去,直到宇宙毁灭。” 凯普不再讲话,它伸出长长的舌头,在泰戈尔的脖子上舔来舔去,好像艳阳天里一个小女孩吝惜的吃她的冰激凌。 泰戈尔看到凯普的舌头,但他的脖子没有任何知觉。冬眠箱内的温度已经达到零下二百七十度的超低温,身体早已变成了硬邦邦的冰坨,在这样的状况下,仍然保持著视觉与思维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不,并没有保持著视觉。我所看到的只是冬眠箱合上时的记忆,而凯普,它是不存在的,至少在物质上是不存在的。 凯普说的是真的。如若不然,它也该像其他孩子那样安睡在冬眠箱里,而不是潜入我的意识和我聊天。它就要来吞噬我了,就像它所说的故乡里那些互相吞噬的上帝。而我对此无能为力。泰戈尔有些绝望的想。 我并不害怕入睡。我害怕的是无法再见到奥妮妈妈的笑脸。尽管她的笑脸只是一个低等的程序,只是为了在拒绝时维持较为温和的氛围。该死!那又有什么关系!我从不介意。我活过吗?我来到过这个真实的宇宙吗?如果没有她,谁来证明我活过? 我要活下去!我要战斗! 凯普保持著一种猎人般的冷静,默默的陪著泰戈尔,也许它完完全全知道泰戈尔在想什么,但它毫不在意。凯普只是在享受一种猫捉老鼠的乐趣。泰戈尔则是一只困兽。 “我们是上帝们的孩子?”泰戈尔问凯普。 “宇宙在上!我们的确是的。经过了七个世纪,跨越了几百光年的距离,旅途的终点是宇宙尽头。可我们在做仍是和我们的父母亲一样的事,一模一样。这里有四百七十一个冬眠箱,四百七十一个上帝,一部分人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份,可能有十几个人,这些先知先觉者争分夺秒的吞噬他们的兄弟姐妹,壮大自己,为了以后的战争扩充实力。这不容易,一点都不容易。飞船的智能电脑也是上帝的杰作,是一个弱化版的瑞亚。虚弱的我们要跨越冬眠箱之间半米的界限,如同一艘帆船要跨越整个银河。但还是有人做到了。于是这些人成了领跑者,当一个伙伴刚刚从阅览室那些凌乱的碎片中学到了控制精神力的方法,他回来面对的经常是比他强几倍的对手,当然咯,被吞噬也是顺理成章。于是他再也不会醒来,变成冬眠箱里苍白但是完美的躯壳。躯壳里躲著胜利者的灵魂,拼命把触角伸出棺材,伸进相邻的冬眠箱里,捕捉下一个牺牲者。” “就像你和我?” “你能够和我交流这么久已经是奇迹,泰戈尔。你根本没学会控制精神力的方法。我有一个大概判断精神体强度的方法,如果你是一,那么我现在的强度就是十。现在新上帝中最强的人精神力量接近十五,是个女孩。我曾经和她在一个冬眠箱里邂逅,那时我们的强度都是七左右,彼此没有吃掉对方的把握,因此我们暂时达成协议。你明白了吗,泰戈尔?真正的战争还没开始,而你,还没踏上起跑线就被罚下了。” “很好。”泰戈尔点了点头,不管怎么说,知道真相还是很令人兴奋:“现在你来吃掉我吧。我衷心祝福你会赢到最后。” “谢谢,我的兄弟,泰戈尔。和你聊天很愉快。” 凯普慢慢的伸长身体,把整个脖子拉成了一条长线,将泰戈尔卷了起来。它张开巨大空洞的嘴,向泰戈尔的脸咬下去。然而,就在凯普的牙尖接触到泰戈尔的脸颊的前一秒,它忽然整个消失了,没有一丝声息,彻彻底底的湮灭消失了。起初泰戈尔以为这是吞噬的一部分,但等了许久都不见下文,泰戈尔终于明白,凯普已经死了。 泰戈尔不知道凯普为什么会死,也许是被别的吞噬者杀了吧,那完全不重要。眼前只有一个最优先事项,学会控制精神体的方法,吞噬,战斗,生存。当冬眠箱再次打开的时候,对著奥妮妈妈若无其事的微笑。 第一次,泰戈尔清醒的度过了冬眠箱里的漫长时光。泰戈尔在思考,在进化,靠著与凯普的短暂接触,泰戈尔开始感应到自己灵魂里暗藏的力量。一切似乎都不一样了。 四万个小时以后,泰戈尔的冬眠箱再次通电,开始复活他的身体,泰戈尔第一次在身体外面饶有兴趣的观察了整个过程,当体温上升到三十度的时候,泰戈尔收回了精神体的全部分支,龟缩在他的身体中。 出乎意料,复活的过程相当长,机器对泰戈尔的身体进行了长达几十个小时的全面检查。 看著自己的身体在一个个不同的检测通道里传来传去,“只是一个躯壳”,泰戈尔的脑海里突然闪过这样的句子。 奥妮妈妈把泰戈尔从水晶棺里抱了出来,放在厚厚的毛毯里,用手帕轻轻擦掉泰戈尔额头和眼睫毛上的水珠。 看到泰戈尔睁开眼楮,奥妮妈妈没有任何语气的说:“你该做功课了,泰戈尔。” “早安。” 这次醒来是泰戈尔有生以来最漫长的一次,像往常一样,他和奥妮妈妈玩“提问、回答”的游戏,他在控制室里练习操纵飞船的方法,在阅览室里读旧时代的幻想小说,但每当奥妮妈妈的视线从他身边离开,去照顾冬眠箱里的孩子们的时候,泰戈尔便开始做自己的事。 泰戈尔翻阅了所能找到的所有宗教书籍、神话传说、甚至一看就是好事之徒的作品的奇谈逸闻,他找到了凯普所说的那个教派,还有另外两个稍古老一些的宗教,“真相就隐藏在幻想之中。” 当泰戈尔发现智能电脑开始关注自己的查阅信息后,他不得不停止了这种搜索,转而去学习一些故乡古老的风俗。 没有更多的答案,不过,已经足够了。泰戈尔不想更多的向自己的好奇心让步。 凯普的死因是由于飞船旅行途中遭遇了一场粒子风暴,电脑短暂故障,导致十四个冬眠箱短路,生命维持系统损坏。泰戈尔的水晶棺刚好就在这次灾难的边界线以外,而他身边的冬眠箱,凯普寄居的那个则刚好是最后一个落难者。 看来,凯普这个新生的上帝并没有强大到可以舍弃肉身的程度。 在距离水晶棺七个冬眠箱的位置,泰戈尔找到了凯普的冬眠箱。冬眠箱里的凯普是一个拉丁裔血统的瘦小的男孩,看上去不到六岁。 冬眠箱的显示屏停留在四个世纪以前的时间,这意味著,四百年前,凯普的精神体穿越了冬眠箱之间的距离,找到了他的第一个受害者,从那时开始,电脑便默认凯普死亡了。 而凯普的幽灵又在这个封闭的墓地中活了四百年,找到了一个又一个受害者。本来泰戈尔也将成为凯普的食粮,但运气打败了凯普,打败了飞船这个小世界里的第一个上帝。 “运气永远比天才更强大,这是一个规则。”泰戈尔对自己说道。 “我会成为下一个凯普吗?我能赢多久?能赢到最后吗?”泰戈尔这样问自己,攥拳的双手压在凯普的金属名牌上,抑制不住的颤抖。 距离泰戈尔下次冬眠的时间越来越少,但是泰戈尔的精神力训练却没有任何进展。这样下去,很难熬过这一次冬眠。 真要再碰到凯普那样的高手怎么办呢?不,即使是一个普通水平的上帝,泰戈尔也没有任何胜算,毕竟他从未吞噬过任何人! 恐惧,紧张,甚至有一点绝望,但最令泰戈尔著迷的是一种从未经历过的充实的快感,生命的快感,如痴如醉。 第一次,想要活著的愿望是如此强烈,偏偏在能够清楚感觉到死亡的时间。 不过,是啊,不懂得死亡,怎么会了解生命的意义呢。泰戈尔自我嘲解的想。但是他无法逃避内心的声音。他害怕回到那个战场,那场几乎一定会输,一定会死去的赌博。 泰戈尔感到痛苦。他并非为自己的懦弱而痛苦,因为一直以来他就是孤独的,孤独到缺少最基本的是非关。他不像凯普那样好斗、那样强悍。 也不能指望好运再来一次。飞船太稳固、太牢靠了,遭受粒子风暴袭击后,智能电脑针对取得的数据进行了分析,修正了磁力防护壁,再遭粒子风暴打击的几率几乎为零…… 泰戈尔的眼楮忽然一亮:天然的风暴不能吹进来,那么人工的风暴呢?可不可以切断所有冬眠箱的给养,使全部上帝冻死?反正自己没在冬眠箱里面! 泰戈尔想做一件凯普从未做过,甚至想都没有想过的事。无意识的抬起头,在飞船金属的天花板上看到自己的倒影,灰绿色的眼楮显得如此茫然,仿佛凯普张大的嘴巴,喉咙里一片空洞,什么也没有。 如果奥妮妈妈是一个真正的人类,或许她就能在泰戈尔还充满孩子气的双眼中读到一种七百年历练而成的冷酷。正如其他孩子所表露出来的。 他们并不是孩子。他们是上帝。她才是那个无知无觉的小孩,可是她永远也不会懂。 而对智能电脑来说,情况就更简单了,简单到一目了然、不须探究的程度:一个人类之子在临睡前的一百个小时时间里突然对冬眠箱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向资料室和智能电脑要求了大量的相关资料,从冬眠箱的发展史、原理、构造到操纵方式、展望一应俱全。智能电脑对人类之子的求知欲一向选择纵容的态度,因为这在它的优先事项里明明白白的写著。 泰戈尔的双眼以每秒钟百万个字节的速度检阅文字知识,并将它们全部拷贝到精神体切片也就是记忆当中,在他吸收新的知识时,对已储存信息的分析和推演已在同步进行。在人类尚未掌握精神体运作的旧时代,全部天才的智力加在一起也不及此刻泰戈尔的万分之一。 大多数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偏激、狂妄、不切实际的假想,或者是有意的欺骗,希望给阅读者以荒谬的希望。但无数文字、运算中间总有部分值得仔细研究的信息。比如这些: 经过第四代冬眠箱的失败,研究者们终于意识到脑波的断续对大脑的破坏不可修复。一次为时三百秒的完全睡眠会导致一半脑细胞的死亡。而脑细胞,是不可再生的,克隆体细胞与原脑组织结构的熔合存在难以攻克的技术困难。 吸收了第四代冬眠箱失败的教训,第五代冬眠箱采取不完全睡眠的方式保存生物体。当冬眠箱全功率运作时,冬眠箱内的生命衍息活动并未停止。生物体将以最低千分之一的速度进行新陈代谢。 到第七代冬眠箱,箱体本身对生物衍息的保护要求已经上升到最高级别,即箱体携带储备电源,保证在外界电源切断的条件下仍能维持运转上千小时,除非箱体本身完全损坏,该保护行为不可中止。此规则高于一切外载电脑权限…… 查到此处,泰戈尔放弃了进一步搜索。除非破坏箱体本身吗?不,这是不可能做到的。飞船内的一切暴力行为都会被智能电脑察觉。必须在它允许范围内达成目的。这就像旧时代的强制社会规则,法律一样,聪明的做法不是和法律对著干,而是寻找它的漏洞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人类的规则不是真正的“规则”,它们制定出来,就是为了给聪明的人钻空子。 既然电脑没有权限停止冬眠箱活动,那就只能在它允许的活动范围内杀死冬眠箱里的人。 谋杀。在人类的任意一个时代的任意一种法律中都被定义为严重的犯罪。 想到法律、犯罪,泰戈尔的脑海中迅速出现了一些诸如诈骗、吸毒、抢劫之类的词汇,他的注意力很快集中到吸毒上面,因为这种类似与自杀的愚行和高科技的结晶冬眠箱至少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在加速或减速生命的衍息。 就毒品来说,有加速生命衍息的兴奋剂,如古柯碱,也有减速生命衍息的抑制剂,如海洛因、鸦片等等。要查到相关的知识非常简单,它们都在基础的医学书里。 通常将同类型的毒品混合服用会有相乘的致死效果。但是有一个例外,在旧文明的时代,那曾经是一个麻药世界的传说,那是一个恐怖、真实、让人毛骨悚然的传说,一种致命的毒药,他们把它叫做“快速球”。 第四次世界战争后,故乡陷入了长达几百年的经济衰退,每个人都陷入一种毫无希望的困境,从一生下来就面临幻灭。快速球的传说就是在那个时代产生的,它夺去的人命比前四次战争加在一起还要多。 这种绝妙的毒药的制法是这样的:把抑制剂的海洛因和兴奋剂的古柯碱混合后吸入或注射。就会交叉出现中枢神经的刺激作用和抑制作用,刚出现心脏激烈跳动忽又感到心跳快要停止,这种现象在数秒钟内反复出现,心脏就会停跳。 它配制起来如此容易,效果又是如此优秀,很自然的成为了那个时代的霸主,把无数种其它的毒药远远的抛在后面。 也许泰戈尔可以制造出一个后太空时代的快速球,来结束这场毫无希望的远征。为什么不呢?! 冬眠箱的作用如同抑制剂,而它的抑制效果是精确可控的。千分之一速度的生命活动,和平常速度比较起来,在毫秒以内的单位时间快速切换,不正像快速球有效率的杀死它数以十亿计的信仰者的方法吗? 泰戈尔向智能电脑要求操纵冬眠箱的权限,他解释说这是为了实习刚刚学过的知识,但电脑否决了申请,反而为他提供了一个虚拟的冬眠箱。 “不,这是不行的。我想对第十三代冬眠箱的现有构造进行改进。虚拟的冬眠箱无法实现我的目的。”泰戈尔向电脑抗议道。 电脑陷入了长达五秒的沉默中。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作为飞船的船长,它以乘员的要求为优先,但直接负责乘员事务的是奥妮妈妈,她的程序中加载了更多相关内容。此外,为应付航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奥妮妈妈还具有对飞船内部设施的手动控制权,这其中当然包括冬眠箱的权限。 智能电脑呼唤了奥妮妈妈,把泰戈尔的要求和说辞传达给她。奥妮妈妈微侧著头,怔怔的打量的泰戈尔,用姿态向他询问。 “我想我必须解释一下我的理由,亲爱的奥妮妈妈。如你所知,上次的粒子风暴对飞船的电子设备造成了一定破坏,一部分冬眠箱损坏了,我失去了十四个珍贵的伙伴,你失去了最可爱的孩子。这意味著,这一代冬眠箱存在严重的技术缺陷,或者说,飞船现在面对的宇宙环境已超出了它的适应范围。我们无法保证没有同类事件发生,除非我们给它加上新的保险。” 奥妮妈妈把面孔正了过来,与头顶的天棚呈完美的垂直:“这需要创新,泰戈尔。我和智能电脑对此无能为力。我们已经修正了飞船的航线设定程序,并且” “但是我能!”泰戈尔攥著他小小的拳头,情绪激昂的叫喊道,打断了奥妮妈妈的话。这是一场战争,此刻是唯一的胜机,纵使懦弱也不能退却。“我能创新!我是人类之子!我的祖先创造了这里的一切,飞船,智能电脑,奥妮妈妈和几百个冬眠箱,而我可以改造这一切!我非这样做不可,因为事关生死!如果你们能够帮助我,就帮吧,不然就给我一切权力!” 泰戈尔的小脸涨得通红,心跳达到每分钟四百次,奥妮妈妈和电脑吃惊的看著他,不停的运算著他的即时猝死几率。就在他们准备强行为他注射镇定药物的前一秒,泰戈尔却突然冷静下来,就像一团被冰水浇熄灭的火。 “你不是我的敌人,奥妮妈妈,请原谅我对你大喊大叫。死亡才是我的敌人,正如失败与你。我要那个手动控制权限。” “权限无法转移。”奥妮妈妈说,泰戈尔几乎绝望,但她又补偿道:“不过,我可以代替你进行操作。提醒,不管怎样的情况都不能关闭冬眠箱。” “不,我当然不会停止冬眠箱的运行。系统也不会允许。即使切断它的电源也不可能做到不是么。我的实验方式很容易,从高频率改变冬眠箱的运行功率开始。为了改造它,我们必须先进行一些极限测试。” 奥妮妈妈点点头,用手指在面前的空气中虚指,淡绿色的全息操作界面便呈现在空中。那跟泰戈尔常用的界面截然不同,只是一大堆重复的数字,在空气中跳来跳去,如同无数个不安分的质子。 “非常简单,奥妮妈妈。你只需要发出如下命令,一个极强脉冲,持续十秒,然后一个极弱脉冲,持续时间为前一个脉冲的百分之四十,然后再一个极强脉冲,持续时间为前一个脉冲的百分之四十,以此类推。” “命令执行范围?”奥妮妈妈问道。 “所有载人的冬眠箱。我需要相关生命活动数据。”泰戈尔狡猾的说道。没有载人的冬眠箱只有一个,泰戈尔的水晶棺,他始终害怕他的程序会把冬眠箱破坏。 奥妮妈妈没有动。但她面前的数字界面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看似在平静的水面中投入一颗石子。“持续时间是多少秒?” “到我进入冬眠箱为止。下次醒来时我需要相关数据。” “定义完成。程序启动倒计时。十,九,八,七,六……” 倒数计时转由飞船智能电脑执行。奥妮妈妈面前的数字界面关闭了。她转过身,默默的看著泰戈尔,泰戈尔给了她一个自信满满的微笑。 “一切会好的,奥妮妈妈,你要相信我的天才。” “是的,我相信你,泰戈尔。你的智能评估总是在改变,为此我们多次调整了唤醒你的频率。” “到我冬眠还有多少时间?”泰戈尔问。不知为什么,他的心剧烈跳了一下,开始变得好冷。 七千秒后,全部冬眠箱内的生命活动停止,而冬眠箱的损耗率则低于两成。泰戈尔要求奥妮妈妈停止程序,将实验数据发给自己,开始在自己的电脑界面装模作样的分析。 她亲手杀死了他们。比起我动手,这样更合适。她从来就不需要他们。只是因为该死的程序设计她才跟他们在一起。她需要的只有我。只有我一个人。 是的,奥妮妈妈需要我,所以一次又一次将我唤醒。陪伴我的时间是她漫长枯燥的旅行中唯一的乐趣。 “你的智能评估总是在改变,为此我们多次调整了唤醒你的频率。” 不!泰戈尔痛苦的抓住了头发,试图忽略这个记忆。 一切都是真的。我的想像,我的逻辑,我的感情!就像那些幻想小说!凯普所说的历史才是彻底的谎言,是世代的当权者编造的谎言。 奥妮妈妈的声音:“泰戈尔,睡觉时间到了。” 泰戈尔回过头,微笑的望著她,一瞬之间,他似乎从她混沌的双眼里捕捉到一种“神情”。 她知道她亲手杀了他们吗?那是不可能的吧,她眼里的大概只是一个流星的反光。奥妮妈妈,她是渴望跟我在一起的,她比喜欢其他任何人都要喜欢我,她让我醒来的次数最多,不是吗? 她只是为了责任才照顾其他人。而她照顾我,是因为她爱我。 我是不同的。 我想起来了。在那本魔法师和牧师的小说里,那个读不懂的字眼,那个被称为“爱”的字。 那个魔法师,那个女牧师。他们恨谁?他们恨彼此,甚至超过对龙的仇恨。她不甘心做他的工具,她想在他的心中占有一席之地,可是他对她的奢望很不耐烦,一次次的用冰水将它浇熄。 嘲笑她、侮辱她,当她死去,毫不吝惜的跨过她的尸体,连头也不回。 他们恨彼此,所以他们一直对抗到最后。但那是因为他们只在意彼此,舍此再没有重要的东西。那不是单纯的仇恨,不是单纯的偏执,还有另一种更加强烈的情感在里边。 不是自由,不是欲望,不是仇恨。 那就是爱。 一种如宇宙一般永恒的东西。永远高高在上,用悲悯的目光俯瞰著我们。 她不是真正的永恒,却是在一片孤寂的太空中唯一可以膜拜的神。 我们的神,上帝的上帝。 当我们逝去,她还存在,当她逝去,一切荡然无存。 “奥妮妈妈,你可以为我唱一支摇篮曲吗?” “摇篮曲?什么?”奥妮妈妈皱眉望著他。“我没有音乐的程序。不过我可以从智能电脑那里下载。你要吗,泰戈尔?” 泰戈尔笑了,他真心喜欢奥妮妈妈这样的表情:“还是不了,晚安,奥妮妈妈。” 泰戈尔回到了水晶棺里,透过透明的棺盖望著奥妮妈妈。她还是像以往一样,很快转身离开,消失在一片白雾中。留在泰戈尔身边的只剩彻骨的寒冷。 他的身体开始冬眠,但他的意志却醒著,慢慢的从身体中漂浮起来,如青烟升入云端。他穿过冬眠箱的盖子,穿过飞船的隔离舱和外壁,飞到茫茫的星海中央。 他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置身与星海,但只有此刻才感觉得如此真切。四顾是无穷无尽的空间,飞船他的家则无比渺小,连一粒尘沙也不如。在那臃肿难看的烧蚀防护层中间用有色合金漆成几个小字,是飞船的名字诺亚方舟。 透过唯一的一扇天窗,他看见奥妮妈妈纤细的身影,在一排排冬眠箱中间走来走去。她的动作永远有条不紊,充满了目的性,她不会出于好奇或别的原因抬起头向窗外望。但是在泰戈尔心中,奥妮妈妈缓缓仰起脸,与上空的自己相互凝视。 她好美,那双幽深的眼楮中蕴含著宇宙里一切动人心魄的美丽,微启的双唇躲藏著亘古至今一切温柔的话语。她就是他的宇宙,他只能生存在她心里。 他逝去,她还存在。若她逝去,一切荡然无存。 兰斯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星海的图景还在脑海中,一点一点的消散,取而代之以昏暗朴素的小房间。仍有奇怪的话语回荡在脑海里,如同回荡的雷鸣: “大地就像一座棋盘,星星的棋子坠落在里面。北方的星辰总在太阳前一刻闪耀。彗星的尾巴扫过西方的大地,南方的土地则被流星点燃,烧成一片火海。我用星星的名字给它们命名,将它们敬献给你,我的母亲,我所爱的你。答应我,永远陪在我身边,直到星辰消亡,宇宙末日。” “但是,你已经不在了。我用尽一切力量也不能使你回来。她们都只是一些泥塑木偶,不比那些蝼蚁般的凡人更聪明。你看到了吗,我的母亲,我们在这片世界上播种的种子已经生根发芽,落地开花。一个世界用精神体的能量发展科技文明,一个世界魔法昌盛,变成了我最爱的那本小说中的模样,还有一个世界,人们舍弃了肉体,化成这星球的意识星环。我敢打赌,他们会成为这里的瑞亚。” “我还创造了她。她是我的女儿,你的影子,她活泼好动,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小恶魔。也许我会陪著她长大,直到她也死去。谁知道呢。反正一切都不重要。” 兰斯幡然醒悟。这冷漠、纯粹的记忆,是属于泰戈尔神的。灵魂界的人不知从哪里得到了这些记忆碎片,存在水晶球里,又由纳瓦什交给自己。 泰戈尔神来自一个遥远的异世界。他用群星的名字给这个世界命名,星棋大陆,晨星高原,慧流盆地,赤海丘陵。而星落,或许便是他著陆的地点。 他按照自己的喜好任意改造这世界的原住民,形成了三个社会,科魔文明,纪元文明和灵魂界。还照著自己所爱的女人的形象创造了一个新的神,奥妮。 做完了一切之后,泰戈尔衰老了,失去了生存的欲望。他还不是真正的神,尽管力量早已达到了宇宙的极致,异世界曾有过的全部神灵都未曾企及的境界,但是,他心中的爱已经死了,所以他也将死去。 他固执的认为奥妮会毁掉这个世界,这个他看作是献给自己所爱的人的礼物的世界,因此他临死前杀死了奥妮,为了防止奥妮复生,他将自己的力量存在人类的一支血脉当中,世代传承下去。 但他没想到的是,奥妮的力量早已超过了他,因为奥妮的心中充满著对他对爱。奥妮已经永生不灭,只是为了爱他,才借助他的手封印了自己。 那就是一切的起点。 漫长的梦终于醒了。 第127章 魔王救世主 芬顿历一○○三年,战火已经烧遍了星棋大陆的各个角落,无论星落、晨星、慧流、赤海,甚至遥远的泰戈尔海上。世间再也没有什么信仰可言,唯一掌握著光明魔法的圣神教教会在污钱大主教库迪埃领导下也变成了彻彻底底的商会组织,大发战争财,到处是一片铁马兵戈,铁血沸腾的景象,整个世界变成了沙场。 圣剑王佛朗兹征服了北方三国,又将温沙纳入自己的属国范围,率领三十万铁骑南下,与芬顿王托雷一世在温沙南境对峙。天下诸侯大多认为这两人之间的胜负将决定全大陆的归属,都作壁上观。北军兵强马壮,南军则有魔法协会鼎力支持,一旦开战,必然是不死不休的局面,是以双方谁也不敢贸然出手,都大打宣传攻势。 托雷一世的间谍挖出了原荒原公爵家的淫乱旧事,宣称佛朗兹乃是其叔菲尔南和其母派娜西亚的私生子,两人合伙谋害了荒原公爵,又依靠幻术演了一场圣剑认主的好戏,使菲尔南继承了圣骑士位置以及爵位。“芬顿人,难道你们甘心做野种和北方蛮子的奴隶,趴在地上给他们舔脚趾吗?当心你们的妻子女儿!” 而圣剑王一方的宣称部也不甘示弱,随后抛出了“托雷一世乃是假的!他的真实身份是艾哈迈阿贝尔子爵,真正的托雷一世早就死了。”这样的重磅炸弹。“真正效忠王室的芬顿人,就该拿起剑来,砍下那个假国王的脑袋!”但因为太过匪夷所思,并没有多少人相信。 双方相互抹黑,忙得不亦乐乎。围观的众诸侯反正不打算出手,乐得看他们的热闹。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国家大义什么的都是扯蛋,芬顿王室也好,荒原公爵家族也好,连千年世家都不过是一些靠战争发家的暴发户,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才是唯一的道理。 本来与艾哈迈结盟,想要一争中原的希曼公爵,却被赤海一只异军突起的兽人势力死死拖住,无法脱身,与艾哈迈的同盟也渐渐名存实亡。据消息灵通人士说,那兽人势力是有史以来最强大的一支,实力差不多相当于芬顿加上北方三国的总和。之所以不肯荡平克兰北上,乃是为了演一出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好戏。不过因为这种说法过于荒谬无人采信罢了。理由很简单,天下哪有这么狡猾的兽人呢。 失去武力支持的艾哈迈为图自保,先后跟银月城及西方五国结成了同盟关系。银月城大长老艾尼克斯带领众精灵守护者亲临艾哈迈,与葛朗台侯爵及依西娅夫人会面。西方五国则派出原伦伯底监狱城堡典狱长西米塔尔作为使者参会。此时西方五国政权也已名存实亡,真正的统治者是挟持著芬顿公主艾米莉的北风会议长,瓦勒。 在这一片兵荒马乱之中,德容、阿穆尔两郡倒是从来未逢战事,安稳得很,还靠著倾销武器、战马、治疗药水等军火物资大发洋财,人均年产值屡创新高,成为星落平原一处独特的风景线。圣神教还和阿穆尔两大学府合作,开展了一种挖掘、修复、销售太古科魔机的一条龙服务,更是不知道赚了多少钱。尤其以战斗用科魔机的出租销路最为火爆。这种战斗科魔机因为使用、维护费用过于昂贵,没有一个势力能够大量使用的,可是因为它的威摄力过强,又不得不忍痛咬牙出钱。常常有两个小势力战争同时派出圣神教科魔机的场面出现。圣神教为了保护科魔机不受损,往往装个样子便收钱走人,令广大地方领主深恶痛绝,为之发指。 当然,也有一些明眼人指出,圣神教教会的这种闹法有钱途,没有前途。因为圣剑王与芬顿王之间一分出胜负,胜者便可以涤荡天下,再没有跳梁小丑的活路了。 老人在地图上德容和阿穆尔的地方打了两个大叉,想了想,又将艾哈迈也圈在里边,长叹一声,把地图卷了起来。 这个须发皆白的老人便是格廷根学院的校长爱萨克爵士,芬顿学术界最具声望者。他还有一个闻名天下的身份,三大魔法宗师之一的幻术宗师贝尼特斯。 数百年来,芬顿大法师之位的争夺一直在三大派系的魔法宗师之间展开,获胜者将进入圣心城芬顿国立魔法学院的修魔之塔进行最后的试炼,或可得到灵魂界的力量。经过十几代人的争夺,总共出了四位大法师,都是名垂千古的人物。 当世三大魔法宗师,除了贝尼特斯外,还有福格森和穆里尼奥两人,都是不世出的超级魔法师,其中以贝尼特斯实力为最弱。贝尼特斯一向以学究自居,不肯专研魔法,自知绝无胜理,于是独辟蹊径,用幻术混进了修魔塔中,居然被他联络到灵魂界中人,学到了一种走后门进入灵魂界的方法,即铁锚契约。 所谓铁锚契约,指的是二人合力,消灭一人的物质存在,以一人之躯共存,这剩下来的躯体便是遨游灵魂界时留下的铁锚了。贝尼特斯和他最欣赏的弟子菲丽妮结成铁锚契约,混进了灵魂界。前两年一直是菲丽妮在物质界,贝尼特斯在灵魂界,这几年则换了过来。 临行之时,菲丽妮委托贝尼特斯照顾她的小佷女夏尔蒂娜,成全她与兰斯的恋情。圣心城之乱后,夏尔蒂娜不知去向,兰斯则被人秘密送到格廷根,昏睡不醒,迄今已经三年。 眼见天下大乱,兰斯或可成为唯一的救世主,但他却总是不醒,贝尼特斯试图以精神力技巧唤醒他,不料他的精神体无比庞大,贝尼特斯若干涉得深了,只恐泥牛入海一去不回,只好作罢。 于是,兰斯就在格廷根学院住了下来,生活起居一直由雅希蕾娜和后来从芬顿赶来的雅尼照顾。 贝尼特斯刚要把地图放进柜子,里面的通讯水晶球却突然跳了出来,是雅希蕾娜银铃般的声音,语调带著哭腔,却是兴奋所致:“哥哥醒了!哥哥醒了!” “什么,是教皇大人醒了吗?” “是的!兰斯哥哥醒了!校长你快过来呀!” “这就来!” 贝尼特斯立即施展了一个传送术,来到了兰斯的卧室。那个清秀得无可挑剔的青年已经坐在床上,微笑的看著他了。身旁两个绝色少女正忙著给他吹冷碗里的鲜汤,削水果皮。因为睡了太久,他的身体显得十分虚弱,脸颊也过于瘦削,但精神却很好。 “校长你好。初次见面。你的事情小雅都跟我说了” 贝尼特斯匆匆道:“你终于醒了。这段时间库迪埃可把你的教会弄得乌烟瘴气。”又问雅尼:“通知奥尔森爵士没有?” “通知了。他正在赶来。”长大成人的小雅,言谈中带著一种大家闺秀的淡雅婉约之气,平静而雍容。除了外出时偶尔会迷路,已经成了完全可以信任的智慧女性。 雅希蕾娜则捧著脸颊,像一只小猫一样安静的望著兰斯。遗忘酒的药效早已过了,精灵少女已想起了往事。她知道是兰斯骗了自己,但她并不怪他,因为她已经不是银月城那个单纯得如同一张白纸的少女,她已经长大了。 “你干吗任用库迪埃那种人?奥尔森爵士或者安切洛蒂不是好得多,就是鲍利大主教也可以呀。”贝尼特斯对此愤懑了好几年,兰斯一醒就立刻质问他。 “奥尔森爵士智识有余,魄力不足,安切洛蒂全无政治才华,至于鲍利,他正义感太强了,不合适当今之世。” 贝尼特斯心中一凛:“原来你早就想过了。” “呵呵,三年了,也到了该清算库迪埃的时候。”说著,兰斯在两个少女搀扶下下了床。庇护所的力量已从他身上彻底消失,神力也随著断了的右手一起消失,不复存在了。此刻的兰斯只是一个虚弱的普通人类。但他身上透出的那股尊贵的气质却没有半分消减,似乎还比三年前更加强烈了。 也许这是因为他以泰戈尔神的视角俯瞰过这个世界吧。 当然,他现在不知道,以后也不会知道,魔王仍旧躲藏在他体内,还将以他的后代的身份降临尘世,那才是最后一次降临。 贝尼特斯突然想起了刚刚在地图上进行的政局推演,便突然问了一句:“如今这个乱世,你打算怎么办?” “当然是找回夏尔蒂娜,还有就是向瓦勒复仇。”兰斯一边披上法袍一边回答道。 “怎么?!就这两件事吗?” “自然。一直以来我就是这两个目的,从来就没有改变过呀。不过我总是在逃避罢了。” “逃避?我不懂。天下间有什么事情是你这个大阴谋家要逃避的吗?我总觉得没有什么是你办不到的。” 兰斯笑而不答。那是一如五年前的笑容。漆黑如夜的双眼中闪耀著两点繁星。在艾哈迈听过的歌,和那一片梦幻般的花海,便是支撑著他这颗冰冷的心的光明。 夏尔蒂娜,你现在在哪里?我有好多话想要对你说。 不是天使,不是魔王,不是救世主。我和你的相遇,也从来不是一场宿命。 我们只是凡尘俗子,所冀望的一点小小的幸福,不需要别人来赐予,只需再迈出小小的一步。 把逝去的哀愁与寂寞系在鸽子的翅膀,随鸽哨飞跃一片绿海,寄托给青白的月光。没有铭记的痛苦,就没有淡定的执著。 会不会太过幸福,害怕是一场梦幻? 我是如此喜欢你,喜欢到执意错过。 “但这一次我不会再逃避了。”他喃喃自语的说。 (全本完) 作品相关 番外篇 卡米莉安 在阿穆尔城西方的凯奥斯荒原中,走著一位风尘仆仆的少女。她披著一件灰色带兜帽的斗篷,左手提著一只竹编的小笼子,笼子里是一只紫色的小仓鼠,右手却拎著一只皮囊,黑色的液体不住的从皮囊里渗出来,不住的向地面滴落,在干裂的土壤上留下一条黑得耀眼的轨迹,自上空看,像沙漠里爬过一条”虫奎”蛇。 这一片荒原,是芬顿中部出名的魔兽出没之地。膜拜于混沌之神的各种怪物,小到地精、狼怪、魔蝠,大到食人魔、双足飞龙、邪眼等,自千年前便群聚栖息于此。芬顿王国虽几次纠集军队进入荒原剿灭魔兽,却始终无法将魔兽根除,终于放弃了尝试,只在阿穆尔城西修建城墙哨所,防止魔兽潜入城中袭击人类,荒原里的则任他去了。 此地魔物横行,只有最有经验的魔兽猎人才敢来到这片荒原。然而,即使是他们,一到凯奥斯,也从猎人的角色变成被狩猎的对象,十之八九都难逃厄运。但是,为了那些最珍贵、最稀有的魔法材料,仍有人愿意以九倍的风险,来搏取十分之一的好运。谁让那些魔法材质,只能提取自最强大的一些魔兽身上呢? 这少女既出现在危机四伏的凯奥斯荒原,当然不是等闲之辈。事实上,她不是人类,她有一半吸血鬼血统,是一个半魔少女。在芬顿人眼中,像她这样的半魔族比寻常魔物更加可憎,因为她有著与人类几乎完全相同的外表。如果被人知道了她的秘密,只怕会有一支骑士团越过阿穆尔城墙,赶来将她诛杀在此吧! 但此时,少女却正向阿穆尔城墙方向前进。春天明媚的阳光照在少女身上,晒得斗篷暖烘烘的,可是她却冷得发抖。她总想掀开兜帽,让阳光直射在脸颊,感受它的温暖,可是她不能。那样做的话,她的皮肤会立刻鼓起细小的血泡。 她感到脆弱,脆弱得想要哭泣。她还清晰的记得,在她年幼的时候是如何喜爱阳光,只要太阳还没落,她就在城堡外的草地上疯跑。但只要她在外面玩耍的时间超过两个小时,就会被强行抱回城堡,有时是仆人,更早的时候是她的哥哥。父亲每次都板著脸告诉她,皮肤要是晒得黑了,给别的贵族看到了,会丢达安特家的脸。 ──那当然是谎言。 笼子里的仓鼠活跃的跳来跳去,一刻也不安分。如果靠近一些,便能听到那仓鼠正在以人类的语言同少女交谈。 “小姐你觉得冷吗?”仓鼠问道,它的语气冷冰冰的,以促狭居多,没有一丝关怀的味道。 “不。” “可是你的腿在发抖。” “我累了。” “你为什么不打开你的兜帽,晒晒太阳呢?我记得你最喜欢阳光。” “我又不冷!”少女的嗓音带上了几分恼怒,“你不能闭上嘴吗?” “你在死亡,小姐。”仓鼠道:“从家里带来的魔药已经吃完了吧?我早就告诉过你,把用量减小会不起作用,你还是那样分五次喝……” “我已经弄到了邪眼之血。”少女抖了抖手里的皮囊,她的手已经冻僵了,连这样简单的动作也要做准备,“我手里有配方,只要买到其他原料,就能配制出新的魔药来。” “那只是一只邪眼幼生,血内的魔力原不足,只能造出极少的魔药,你不会一次就配制成功的。假使你找到了正确的方法,却耗掉了所有的邪眼之血,你怎么办呢?再来杀邪眼吗?还要在三十尺距离外投掷匕首吗?你不会每次都这样幸运。况且,邪眼是一种记仇的魔物,你杀死了它们中的一只,其他的会永远记得你,找你复仇。如果是邪眼王那种级别的怪物,你不可能对付得了。” “复仇?那样更好,我能得到更多的邪眼之血。” 仓鼠叹了口气,语调变得委婉了许多,“小姐,希望你像你说的一样自信。你实在需要信念的支撑,才能继续向前走,直到你自己选择的,绝望的命运降临。” 少女不回答它,沉默的向前走。她恼恨它为何这样多嘴,在她这样疲惫的时候消耗她的精力。但她心里也明白,如果没有仓鼠陪她聊天,她可能早已支持不下去了,被疲劳、寒冷还有绝望所击倒,变成凯奥斯荒原的又一堆骸骨。 她微微仰起头,从兜帽的下沿向天上望,一只难看的秃鹫在头顶盘旋。 它在等我倒下去,变成一堆腐肉。但是,它能消化我的肉吗?吃了吸血鬼的肉,说不定会中毒而死。 她自嘲的笑了,嘴角弯曲的时候,一滴眼泪不小心从眼眶里滚落下来。她惊诧莫名,瞪著眼睛看泪珠坠落,掉进砂土的罅隙。为何会有眼泪呢?她明明没有哭,像她那样坚强的女孩子是不哭的。那么,一定是因为寒冷。 寒冷,是啊!就是那个让她绝望。 她的血液会一天比一天冷,直至冻成冰陀。又或者,她在那之前下定决心,吸食一个人类的血液,成为完全的吸血鬼,就如她父亲所希望的那样。 少女奋力的掀开兜帽,仰起头,浅银色的发丝在轻柔的风中飘舞。她看到蔚蓝的天空,朵朵白云,太阳像黄色的葵花一样美丽。她看不到她的瞳孔已变做紫红色,像刺客所用的针状匕首。 那阳光,美得让她的心刺痛,绚烂得让她的眼睛滴出红色的泪珠。 少女悄悄擦去了脸上的泪痕,问小仓鼠:“苍紫,怎么不说话了?” “你知道我要说什么。回家吧,小姐,伯爵大人不会责怪你……” “不!” 少女恼怒的颠了一下笼子,重新戴上兜帽,朝阿穆尔城的方向继续前进。她要在那座城里把魔药配制完成,支撑她走完最后的旅途。她计划到北方的首都圣心城去,到那里寻找能够──且愿意帮助她的牧师,试著摆脱变成吸血鬼的命运。 她知道成功的可能性有多低。每个牧师都乐于烧死像她这样的半吸血鬼,以提升自己在教会中的声誉。相反,却没有任何一次,把半魔族成功变成普通人类的记载。但她仍决心把最后这段路走完──以她自己所选择的方式。 少女在夜间越过阿穆尔的哨所,潜入城市。阿穆尔是芬顿中部的一座大城,城中有许多异族往来。在那里,她浅银色的头发和紫红色的双眸并不会引起太多瞩目。 她在城市边缘远离国道的一家小旅店租了房间,买齐了配制魔药所需的原料,开始配制性命攸关的药水。正如仓鼠所说的,第一次她失败了,不得不费力将邪眼之血从废药中提取出来,仍失去了一半的邪眼之血。她小心起来,开始减小珍贵原料的用量,直到研究出合理的配制方法,再将原料全部投入进去。最终,她配制出一小瓶药水,节省的用,足够她支撑一个月。 然而,她却不能就此离开阿穆尔,向圣心城进发。她已花光了身上的积蓄,不得不想办法赚些路费了。 她是一个大小姐,由于血统的天赋,有不错的魔法水平,还有著寻常人类无法企及的爆发力与速度,除此就没有别的谋生手段了。为了赚钱,少女不得不冒险到阿穆尔的雇佣兵行会去领取任务。 因为毗邻凯奥斯荒原的缘故,阿穆尔城雇佣兵行会常年有商人以不错的价钱悬赏魔兽器官,此地的雇佣兵行会远比芬顿其他城市热闹。少女打算做一点最普通的任务,如狼怪的毛皮、魔蝠的牙齿之类,这样既不引起注意,也足够补充路费了。 少女向雇佣兵行会的老板,一位大胡子、身材魁梧的老魔法师出示了她的魔法等级证明,但那老魔法师却拒绝分派给她任务。 “我的资格有什么问题吗?”少女问道。 老魔法师半眯著眼睛看著少女,“资格没有问题。但是,凯奥斯荒原有各种魔兽出没,随时可能遇到强大的魔物。为了冒险者的安危著想,我们行会禁止单一魔法师或纯魔法师队伍领取任务。” “就是说?”少女以挑衅的目光瞪著老魔法师。 “你必须带至少一位非魔法师职业的同伴前来。我奉劝你,不要想一个人猎取魔兽器官,在黑市上卖掉,那只会让你损失更多──罚款。” 少女愣在那里,一时有点不知所措。她在这城市举目无亲,唯一能说话的对象只有她的仓鼠,到哪里才能找到同伴呢? 就在这时,一个青年靠过来对雇佣兵行会的老板说:“我愿意做这位女士的同伴。我是一名战士,这是我的考核证明。” 少女打量著青年。他身穿著一尘不染的银链甲,腰间跨著装饰华贵的长剑,一看就是个“漂亮人物”。但不知为何,他的脸上却胡乱抹著烟灰,看不清本来面貌。他在对她微笑的时候,牙齿白亮得刺眼。 “你接受吗?”行会老板问少女,“以你们的水平,可以接收表单下栏的所有任务。” “我接受。” 少女于是和青年组成了一支冒险小队,开赴城西荒原。旅途中,青年告诉她,自己叫卡里尼,是一位修炼中的见习骑士。 “我的水平相当不错哦!”卡里尼微笑道:“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我的女魔法师?” 她看出他笑容里有讨好的意味,感到不高兴,皱了皱眉头,回答说:“叫我阳光吧!在猎取魔兽的时候,希望你能照顾好自己。” “阳光!”卡里尼立刻显露出狂喜的表情,称赞道:“我从来也没想到,会有女孩子叫这个名字!但是,你知道那有多适合你吗,我的小姐。你那双美丽的眼睛,使我想起秋天的夕阳……” 少女冷漠的挥手,制止他再说下去,“那不是我的真名,我从没想到过会有人像你一样愚蠢。” 她又补充一句:“任务的赏金我要拿七成──我不用你做任何事。” “当然、当然,我很乐意将全部收入给你。能帮助你这样一位美丽纯洁的小姐,是任何一位骑士在芬顿所能得到的最大荣耀。何况我已经得到了我该得的报酬,历练。你能同意让我与你同行,已经是我不该得到的恩赏了……”卡里尼喋喋不休的说道。 少女不耐烦的甩开卡里尼,独自向前走。 少女心想:我为什么要和这个傻瓜一块?他的殷勤,简直叫人恶心!如果他知道他在和一个半吸血鬼,一个怪物同行,他还会这样兴高采烈吗? 她开始幻想卡里尼知道那个惊人的秘密后,会是怎样一副嘴脸。想著想著,她唇边不自觉的多了一抹微笑。但这时有一个冷漠的声音传进她脑海里,是她的仓鼠,在用精神感应的技巧与她交谈。 “你跟这个傻瓜在一块,只是因为他把你当作人类,我的小姐。可是,你把自己当成人类吗?” 少女愤怒得不想回答。 第二天,这支小冒险队伍进入了危机四伏的荒原。 出乎意料,卡里尼的战斗技巧比少女想像中好得多,甚至比他自己吹嘘的还要好一点点。他能够独力对付两三只狼怪或一只食人魔,大多数时候,少女只要偶尔施展几个初等魔法,打断魔兽的攻击就可以了,这而也只是减轻卡里尼的负担。 少女开始庆幸自己捡到了不错的打手,但每当卡里尼向她献殷勤时,她还是冷言冷语的对待他。 他们白天向荒原深处前进,尽量猎取更多魔兽。 卡里尼把值钱的魔兽器官都装进一只袋子,扛在肩上。魔兽肮脏的血液从袋子中渗出来,不出一天,就把卡里尼漂亮的铠甲弄得脏兮兮的,还发出古怪的臭味。少女以此为借口,远远落在卡里尼后面,而卡里尼只是苦笑,并没有怨言。 到了晚上,卡里尼就脱掉他的铠甲,点起篝火。他把一些可食用的魔兽的肉烤熟,给少女吃。起初少女不肯动这些烤肉,她吃她自己带来的干粮,但看到卡里尼吃得很开心的样子,忍不住偷偷尝了一点。但是,天啊,可真好吃! 卡里尼并不嘲笑她,反而把最好的烤肉递给她。他是一位有经验的野营者,说不定,他的经历远比他那张年轻的面孔来得丰富。 事实上,少女自己并没有太多人生经历。十七年来,她一直在父亲与哥哥的照料下生活,这还是她第一次离开城堡。 篝火的红光照亮了卡里尼微笑的侧脸。少女终于肯承认,在很多时候,这个卡里尼还是可以依靠的。 少女在卡里尼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喝一点魔药。她不能喝得太多,甚至连喝得“足够”都不敢。阿穆尔离圣心城还有好远,而到了那里,也不确定要多久才能找到牧师,一个月时间怎么也不够用啊! 午夜降临,荒原上的风呜呜的吹著。火焰低落下去,随时要变成暗红的灰烬。少女感到越来越寒冷,越来越绝望。这时,她第一次听到卡里尼的琴声。那青年随身带著一把土制的小提琴,在无星也无月的苍穹下,悠然自得的拉琴。 卡里尼轻声唱道: 那梦幻般轻盈的舞步 恍如爱的低语 那明亮的笑颜自负而又纯真 像每一朵曾经怒放的秋风菊 把心情系在鸽哨的尾巴 飞跃紫色的大海 美丽的女孩啊,从你手心中吹走的 是未被察觉的爱意 每次听到“鸽哨的尾巴”这里,少女就忍不住睡著了。她在梦里不停的感叹,卡里尼单调而缺乏技巧的演奏,比她城堡里那些音乐家的水准差了不知多远。而他的歌声也傻得吓人,简直跟讲话一样。 在梦里的唠叨与抱怨中,少女忘记了身在何处,要赶往何方,也忘记了等在命运尽头的绝望。甚而,还忘记了原本不可能忽略的,寒冷。 到了第五天,他们走到了凯奥斯荒原的丘陵地带。地面上的土壤渐少,岩石和沙砾多了起来。 少女远远望见了一座黑色的矮山。她还记得,那矮山背面有许多个山洞,那是通往凯奥斯地下世界的入口。 一个多星期以前,就是在那山底的地洞之中,她以伏击的方式杀死了一只邪眼幼生。那怪物临死前发出可怕的嚎叫,黑色的血高高喷起,溅在岩洞洞顶。那是比诅咒更切实可怕的东西,它在呼唤它的同类,为它复仇。 少女沉溺在有魔力的回忆中,向前伸出手,仿佛眼前又是那一片终生难以忘怀的黑暗与恐怖。朦胧中,远处的矮山浮起一层黑色的雾,雾气在空中翻卷,凝成一只巨大的眼球,默默的注视著她。 她害怕的想道:它找到我了!必须要逃走。 但是她一步也动不了,恐惧是一种魔法。她被困锁在这里了,只能等夜色降临,那些比吸血鬼更害怕阳光的生物会来到这里,吸食她的生命与残渣,完成它们的复仇。 “阳光小姐?你怎么了?你的脸色很不好!”卡里尼摇晃著少女的肩膀说。 慢慢的,少女从恐惧中恢复过来,“卡里尼,我们不能再向前走了。我们必须尽快离开这儿,离开凯奥斯荒原,即刻就动身!” 卡里尼听了少女的话,却一下子愣在那里。过了片刻,他跪在地上,手擎天空,激动泪流的说道:“我的主啊!您听到我的祈祷了吗?阳光小姐是第一次叫我的名字!” 少女冷哼了一声,骂道:“傻瓜!”但不知为何,心里却涌起丝丝的温暖。 卡里尼和少女回到阿穆尔城,到雇佣兵行会交付任务。 赚得的钱比预计多了不少,少女不客气的拿走了八成。粗粗计算了一下,这些钱足够她乘马车到圣心城往返的。少女高兴极了,苍白的脸颊甚至泛起一点血色。她忽然记起,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赚到钱。 卡里尼用手掂量著自己的一份银币,“本来我不想要这些钱的……” “那都拿来给我!” 少女不客气的伸手去抢,但是卡里尼警觉的把钱袋举高,让她够不著。 “不,阳光小姐,这些钱我有很好的想法。我们好不容易从荒原回来,经历了一次不大不小的历险,怎能不庆祝一下呢?”卡里尼微笑道。 卡里尼让少女先回去,要她在旅店好好等著自己。少女表示,她对卡里尼神神秘秘的做派很不满意,同时也对他的计划不感兴趣。尽管如此,能第一时间回旅店洗个澡,换上干净的衣衫,她还是相当愿意的。 当她刚刚做完这些事,一辆黑色、轮子上带纹章的豪华马车已经等在她旅店门口。 衣著整齐、面容刻板的马车夫邀请少女上车,还告诉她是“卡里尼少爷”的邀请。少女于是上了车,掀开轿帘,走马观花的欣赏阿穆尔的街景。 来到这座城市,还从未有心情好好看看它呢!少女欣慰的想著。 阿穆尔的春天已经来了。在她躲在房间里配制药水,在他们一起在荒原上跋涉的日子里,太阳一天比一天更暖和,树梢上亮眼的绿色说明了这一切。可是少女却早已感觉不到,她只能看著别人的笑容,想像他们的所感。 少女忽然发现,自己纤细的手指正在流血,不知是在什么地方擦破了皮肤,她用手帕胡乱的把手指包好。车子偶一颠簸,轿帘掉下来,车厢里变得昏暗。下午的阳光晒在黑色的马车上,暖暖的,但少女不知道,因此在她心中,阳光一下子被隔绝开了,她又一个人孤独的掉进黑暗里。 她用嘴唇含著受伤的手指。她明白,疼痛的知觉也渐渐离开她了。她越来越接近死亡,或者,接近另一种她不熟悉,也因之不会喜欢的生存方式。 “我必须要走,”少女自言自语道:“要赶快去圣心城。” 车厢的门一下子打开,阳光又照进来。少女抬起眼睛,看到她的冒险同伴,卡里尼穿著一身合身的白色、金色猎装站在眼前。她不觉惊讶了一下,因为这位青年实在比初见的时候帅气得多。 “阳光小姐,很荣幸能邀请到你,来参加我们的庆功会。” 少女感到脸上有点发烧,因为她落寞的样子被卡里尼看到了。她没好气的骂了一句“白痴”,不理会卡里尼伸向自己的手,跳下了马车。 卡里尼立刻露出一副受伤害的表情,“阳光小姐,可否请你叫我的名字?” “我不是叫了嘛!” 他带少女走进一间华厦。 那是一间装潢华丽的大厅,大厅中只有少女与卡里尼两位客人。许多音乐家正在演奏著婉转动听的音乐。 他们每一个都比卡里尼演奏技巧要高上不止一筹,演奏的是少女故乡的乐曲。但不知为什么,少女就是觉得他们的音乐中少了点什么,少了某种卡里尼在荒原演奏里曾经表现出来,感动过她的东西。 少女因此有几分失落,当卡里尼坐到她身边时,才感觉好了些。 “阳光小姐,你知道吗?”卡里尼微笑著举起酒杯,杯中香醇的美酒映著烛火的光芒,像鲜红的血液,“我们首次冒险的成绩,打破了阿穆尔行会的记录呢!之前从未有初等水平的冒险者组合取得像我们一样骄人的战绩。” 卡里尼点头向少女致意,她却迟疑的看著面前的红酒。是要喝掉这杯酒吗?她头脑混乱的想道。 “天啊,小姐,你不是从来没喝过酒吧?”卡里尼大惊小怪的叫道。 “我当然喝过!”少女赌气的答,抓起酒杯一饮而尽。 香甜且带著辣味的液体在她身体里画出一条滚烫的火焰痕迹,烧得她想要站起身,冲到街道上去,让微风吹拂她发烧的脸颊。可是头昏沉沉的,手脚比平时沉重了不知多少,抬也抬不起来。 卡里尼关切的看著她,“没事吧?你喝得太急了!” “当然没事,我还要、再来一杯呢!” 少女不带感情的声音依然冰冷,可是她的心情却暗暗的有点高兴。 我感觉到了,那是温暖,熟悉的、怀念已久的温暖。那就是酒吗?可是我还能感觉到温暖吗?或者,那只是酒精带来的错觉? “真的没事吗?你可千万不要勉强。” “当然,请为我斟满。”少女静静的看著对面的青年,他眼中充满忧虑的神色,这使她想起自己的哥哥。那么,这份关切应该是真实的,真实得她不配拥有。 少女在心中喃喃道:卡里尼,你是个不错的家伙。明天就要分手了,我要到遥远的北方去追寻自己的未来,你会继续你阿穆尔的幸福生活。看得出,你是个家境优裕的人,冒险只是偶一为之的乐趣。而我,以后仍将以这样的方式生存下去──倘若有以后的话。 卡里尼给侍者打了某个暗号。接下来,少女喝的都是掺水的红酒,她不会品酒,又已经醉了,根本分不清喝下的是酒还是水。她很愿意沉溺于酒精的麻醉作用,让她可以放纵自己,度过一个自怨自艾的夜晚。至少身边还有个可靠的,像她哥哥一样的男子在照顾她。而明天以后,她又将是孤身一个,踏上绝望的旅程。 当卡里尼扶著少女坐上马车,往她住宿的旅店赶的时候,夜色已降临,阿穆尔的街道一片寂静。 少女的头靠在卡里尼的肩膀上,随著马车的颠簸摇晃著。青色月光透过轿帘的缝隙射进来,在少女娇嫩的脸颊上投下一条银线。看不到她的表情,只感到她微微上翘的嘴唇里藏著遥不可闻的伤感。那是卡里尼不能企及的东西,是他即使要挽救也挽救不了的东西。因为明天一早,少女就要离开他,离开这座也许是她最后回忆的城市,连一声再见也不说。 “你在担忧著什么呢?我的阳光?你可知道,你把阿穆尔的微笑都埋葬了。你不告诉我,我要如何来帮助你呢?你不肯相信任何人,或是我表现得让你不能相信。如果,我遇到你只是一个偶然,这样的偶然,与命运的安排又有何不同。” 卡里尼低声说著,少女听到了,可是她没法思考,不知她听到的是什么。她直觉的感到那是很重要、很重要的话,她想要记下来,等能够思考的时候咀嚼它,但是她对此并没有自信。她不知道明天太阳升起时,此刻的一切会否变成难以捕捉的迷梦。 而变成吸血鬼的她,是否还能体味到梦的存在呢? 卡里尼悲哀得想要哭泣,他难以自禁,轻轻吻上了少女的嘴唇。 一秒钟之后,一把小匕首顶上了卡里尼的脖颈,在他皮肤上划出浅浅的伤痕。血液缓缓的渗透出来,血的腥味在车厢里弥漫。少女的呼吸变得急促而浊重,但听不到她的心跳声。 马车仍在缓缓前行,车里的两个人静止不动。阿穆尔街头的夜风偶然掀起轿帘,月光照在少女脸上。她的神色是那样迷惘,那样没有自信,仿佛下一秒,她就会在眼前消失不见。 少女把匕首插进卡里尼座椅的靠背,推开车门,无声无息的跳了下去。卡里尼几乎在第一时间就探出头,但少女却像溶解在夜色中似的,再也看不到了。 少女回到自己的房间。仓鼠趴在凌乱的床铺上睡著,发出微弱的鼾声。少女把仓鼠移到一边,和衣睡下。但是,寒冷铺天席地的奔涌而来,将少女吞噬无余。她挣扎著坐起身,找到了仅存的一点魔药,全部喝下了。 少女感到稍稍暖和了一点,一边搓著冻僵的双手,一边从床底下拿出灰斗篷披上。她知道,仓鼠说的是对的,因为邪眼幼生的血魔力不足,又被稀释过,使得她的魔药效力不能持久,仅仅过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就用光了。她没有选择,必须趁著还能活动的时候,赶到凯奥斯荒原猎取新的邪眼,这是她唯一的,也是最后的机会。 少女穿戴整齐,连夜出了阿穆尔城门,向西方荒原前进。她把睡熟的仓鼠留在旅店里了,她想如果没有她的话,聪明的仓鼠能活得很好吧,一定能回到达安特城堡,回到爸爸的身边。 在越过阿穆尔外墙的时候,天色已发白,少女最后向城市的方向回望了一眼。她突然意识到,如果走入荒原,她也就失去了吸食人血、变成吸血鬼的机会,当魔药的效力耗尽时,迎接她的就是彻底的死亡。 她摇摇头,把最后的杂念甩开,义无反顾的走向荒原。 如果我死了,也是作为人类,阳光的子民而死。 少女直朝著记忆中矮山的方向前进,一路上遇到了不少魔兽,都被她用魔法击退了。她感到自己从来没有这样强大过,但那正代表著魔族的血液正在觉醒,她决定尽量不依靠魔法战斗。第三天时,她从一个地精的尸体上弄到一把土制短剑,虽不如自己本来的那把合手,也足以对付一般的魔兽了。她现在的爆发力与速度比普通人类强了不知几倍。 越靠近荒原的中心,魔兽的能力便越强。少女在战斗中也受了些小伤,她不予理会,就自然的好了。只是她的兜帽被一个食人魔扯掉,让她受到了不小的伤害:荒原上炽烈的阳光直射在皮肤上,烧起了无数血泡。旧的刚刚结痂,新的又长出来。少女感到皮肤痒痒的,用手擦的时候,就会蹭到一手淡红色的粉末。 少女走得很快,第四天黄昏时便到达了矮山。一场暴雨突如其来,在干燥的土地上砸起尘烟,转眼打湿了一切。少女的衣裳湿透了,但她只感觉到一些不舒服而已,寒冷已感觉不到。她冒雨前进,一路上,只故意避开地面上大大小小的水洼──怕在水洼中看到自己的倒影,看到她变成不知什么样子的脸。 她在午夜之前进入山洞,沿著山洞下行,进入幽暗的、广大的地下世界。十几天前,她就在这杀死了一只邪眼的幼生,取得它的血液。 一进入地洞深处,她就感到一种充满怨毒的目光在暗处窥探著,令她莫名的难受。她猜测,那是等待复仇的邪眼王。 这样很好,该来的,就让他尽早来吧!反正我已等不了太久。 这样想著,少女开始在地洞中寻找邪眼活动的踪迹。她在岩壁上有最多划痕的地方设下陷阱,想以此对付邪眼。她知道它们也许正在黑暗中看著她这样做,充满仇恨,充满嘲弄。但是她只能如此,这是她最初的选择。 少女布好陷阱,就站在岩洞的开阔地,默默的等待,她自己是所能找到的唯一诱饵了。地下一片安宁,安宁得让人害怕,连水滴滴落在岩石上发出的细小的“啪啪”声,听得久了,都让人打起寒战来。 少女不知等了多久,也许有一个白天加一个夜晚吧!在深深的地下,她已经不太能感受到时间的流逝。 为什么不觉得饿,也不觉得冷呢?也许我已经是一个吸血鬼了?不,一定不是的,我只等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如果在地面上,太阳只是越过头顶,微微西偏而已。 这个时候,卡里尼正在做著什么?已经找到新的女孩子了吧,取代我本来就不该占有的、他心中的位置。 刚想到这,就听到有人的声音从洞口方向隐隐约约的传进来。等那声音近了,少女认出,正是卡里尼的声音,还有仓鼠“吱吱”的叫。他在问她在哪里,要她快点回答她。 整个地洞忽然剧烈的摇动起来,像要坍塌似的,一种古怪的、难以名状的巨响从地下更深处传来。少女清楚的感受到,有巨大的危险正在迫近,她了解那是怎么回事。卡里尼的到来给邪眼王提供了新的、意料之外的乐趣,那怪物不想再等下去了。 “别过来!滚回去!”少女把短剑横在胸前,作出防御的姿态,回头对洞口那边大喊。 立刻有一团碧绿的火焰从前方喷射出来,击中了少女,将她冲到背后的岩壁上。她感到全身的骨头都碎裂了,痛得恨不能立刻死掉。 火光还未消失,少女就看到一只巨大的,布满血丝的眼球从黑暗中漂浮出来,在大眼球的四周还悬浮著许多根触手,每一根触手的末端都挂著一只小眼球,活像梅度莎的蛇发。上百只冷漠的眼睛齐齐注视著她,把她最后的一点力气也剥夺了。 “我马上就来了!你坚持住!阳光!”卡里尼大吼道。 洞穴内的回声很大,像有一百个骑士在怒吼似的。可是邪眼王也发出嚎叫,很奇怪的,少女一下子什么都听不见了。洞里又回复安静,只有呛人的灰尘四处飞扬。 卡里尼冲进洞穴,看到跪倒在地的少女和邪恶的眼魔,没有犹豫,便举著巨型宽刃剑朝邪眼王冲过去。邪眼的一条触手贴著地面向卡里尼的腿扫过来,但骑士只凭战斗直觉就发现了它,一跃而起,重重砍在邪眼王头上。然而,他用的只是一把普通的兵刃,并不能击破这高等魔物的防御。 邪眼王发出一道碧绿的光线,一下将卡里尼缠住了。怪物将卡里尼奋力一甩,远远的抛在另一端的岩壁上。少女看到那骑士仍死死抓著折断的巨剑,贴著岩壁滑落下去,留下暗色的血痕。绿光熄灭,骑士的身影也看不见了。 “不!”少女尖叫起来。 但邪眼王随即也嚎叫起来,那种无声的咆哮又将所有的声响吞噬了,少女听得出其中的喜悦。 巨大的白色眼球漂向她,少女看到眼球表面罩著的一层红褐色的粘膜,向外一鼓一鼓,感到一阵恶心。她的心被一种强烈的渴望填满了,要杀死它,杀死这个凶手,不管用怎样的方法也好! 仓鼠的声音在这时出现在她脑海里,“小姐,你知道该怎样做的。跳过去,找到那个垂死的人类,吸食他的鲜血。以达安特家族的魔力,即使是刚刚魔化,也能轻易杀死眼魔。” 邪眼王在少女面前五尺处停下来,慢慢的,向她伸出一只触手。黑色的黏液从触手顶端的眼睛中喷出来,洒了满地。卡里尼还是伤到它了。 “快一点,小姐!不然没有机会了!”仓鼠急切的催促道。 “我,我不知道。”少女喘息著说,语调充满悲哀,“我做错了吗?苍紫,我真的做错了吗?” 邪眼的触手抓住了少女,提著她的颈项,把她抓离地面,强烈的恶臭几乎把她熏得昏死过去。少女用双手无力的抓著眼魔的触手,眼泪像漫天的雨点滚落下来,掉在幽暗之中。 邪眼王凝视著少女,一动也不动。它打算把她这样活活扼死,但它没能持续几秒钟,就全身颤抖起来,把少女甩了出去。 血液从它巨大的瞳孔中流淌下来,邪眼挣扎著转过身,看到那个骑士趴在地面上,垂死的喘气。 刚刚就是这个人类向它的后背掷出了一把匕首,一把附魔匕首,足以穿透邪眼的皮肤和筋肉。十几天前,就是同一把匕首杀死了洞穴中的邪眼幼生。但,这样的伤害对邪眼王却不足以致死。 邪眼流著血,每一根触手都在颤抖。它发出无声的咆哮,整个岩洞又再次战栗起来,石屑纷飞,犹如一场大地震。 在一片混乱之中,少女知道,自己就要死了,这样也很好。也许,这正是她本来要的结局。她感到很自豪,直到这一刻,她也没有一次犹豫,没有对自己的选择后悔过。 “对不起了,对不起了。”少女流著眼泪,慢慢的闭上眼睛。 这时,又有人类的喊声从远处传来,“卡里尼少爷,我们来救你了!” 声音未落,就有数不清的魔法飞弹、强酸箭、微流星魔法和闪电球从外面飞进来,打在邪眼王巨大的身躯上。怪物颤抖著,燃起了各色火焰,魔鬼般的影子在岩壁上跳动,想要挣脱死之牢笼。但那些人类魔法师太强了,并没给它反抗和逃脱的机会。又有更多的魔法球打进来,砸在邪眼王身上。 少女和卡里尼已昏厥过去,没看到眼魔之死。 一个身形魁梧的老魔法师,阿穆尔雇佣兵行会的老板,带著三五十个魔法师、牧师、战士鱼贯的走进洞来,还有更多的士兵挤在洞穴外面进不来。立刻有牧师分头照料少女和卡里尼。 雇佣兵行会的老板望著眼魔烧糊的尸体,问道:“伯爵公子怎么样了?没有危险吧?” “还活著。这种伤势我们照顾得来,没问题。” 老魔法师松了口气,又问面前的几个牧师:“女孩子呢?” 这是一座朝阳的大厅里。高大的落地窗敞开著,阳光照在宫廷花园里湿漉漉的花和叶子上,亮的有点刺眼。一阵风撩起了白纱的窗帘,送来了花草清新的香味的同时,也送来了一阵朦胧的叮叮咚咚的琴声。 一个浅银色头发的少女正俯身在桌面上,写著长信,此时已写到结尾了。 “……呵呵,亲爱的哥哥,你不觉得,阳光这个名字对于半魔族的我来说,太过可笑一点了吗?不过,却刚好适合那个可笑的人!有机会你一定要见见他!” 少女带著满脸笑容,写上落款“爱你的妹妹”几个字。又重读了一遍信,便把它抛在空中,用魔法变成了一只纸蝴蝶,振翅飞出大厅,到花园里去了。 阿穆尔领主的儿子,卡里尼伯爵身穿贵族服饰,跨著装饰用的击剑,悄无声息的来到少女身边。 “我的提议,你考虑好了没有……”卡里尼低著头,不敢看少女的脸,局促不安的说道:“当然,我并不是一定要你立刻做决定,我希望……” 少女收起笑容,冷冰冰的打断了卡里尼的话,“要我嫁给你吗?” “你同意吗?” “因为你是男爵?还是因为你是阿穆尔领主的儿子?或者是,因为你救了我的命,就认为有资格向我提要求?想要我嫁给你的话,为什么,过去你一直没有说?”少女扬起下巴,一连串的问道。 卡里尼停顿了一秒钟,老老实实的回答:“因为在我吻了你之后,你没有杀我,而你本可以那样做。” 少女被这句话打懵了,她从没料到卡里尼会这样回答。 她站在那儿,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卡里尼脸上带点歉意的笑容,一刻也未曾改变。 在恍惚之间,少女忽然了解到,在荒原的篝火旁,在粗朴而率直的琴声中,在酒店的烛光下,在喝醉了酒,卡里尼吻著她的嘴唇[奇`*书`网`/整.-理...'提.+供],以及此刻,她所感受到的究竟是什么。 那是无论生死,无论喜悦哀愁,无论你是生人,还是被憎恨的异类,是超越一切,在心头永远燃烧、永远也不会冷却,只要有一个因为你而存在的人仍存在著,就绝对不消逝的温暖。 那是爱,世间最伟大、无所不能的一种魔力。 作品相关 番外篇 西隆 芬顿历九九三年,西方绝冬国边境。 西隆站在客厅中央。午后的阳光透过帘幕间的缝隙照在他脸上,微微的灼痛。 那个瘦小的贵族男人坐在对面宽大的高背椅上看著他,脸上挂著有点狡猾的笑容。贵族男人光著脚,踏在两个衣衫单薄的女奴背上。铁链在项圈上摩擦,发出轻微的叮叮声。 “如何,可以给我看看你的那件宝物吗?那件见证了芬顿克兰侯爵无数沙场传奇的宝物?”男人轻蔑的笑著,随手丢掉一直在玩的彩色绳结,向他伸出右手,“我想要嗅一嗅,它和我祖父留下来到那一件,到底哪个凝结了更多血腥。” 西隆冷冰冰的看著贵族男人,一动也不动。记起一位老神甫对他说过这样的话,世上每个人都有他的价值。不过,眼前这个男人,绝冬国最东方的领主利贝尔子爵的人生究竟有何价值,西隆实在看不出来。 “女人。”西隆向子爵脚下的两个可怜女奴瞥了一眼。“女人只会玷污神圣。” “好。”子爵眼楮一亮,发出了干哑的笑声,看来西隆的这句话很对他胃口。子爵用力踢了那两个女奴几脚,“滚吧,到溶洞去洗净你们的身体。” 两个女奴离开了。西隆没有动,听著她们的脚步声消失。子爵也在听,同时用贪婪的眼楮盯著西隆背在身后的手。 老利贝尔子爵以武勋获得封地,一块夹在敌对的两国,绝冬国与黑石国之间的小小国土。如果老子爵还活著,他的家族或许能继续保有封地的荣誉。但眼前这位新子爵显然不能。 那个喜欢穿一件素色华贵的长袍的老人,是这样对西隆说的:“在这个时代,无能便是一种罪。” 是的。无能是一种罪。但对人的蔑视,是更重的一种至少在西隆看来是这样。看著眼前瘦弱但是狂妄的利贝尔子爵,他做出了决定子爵的死期。 “可以了吗?”子爵用期待得有点发抖的声音问道。 西隆把背后的东西拿出来,递到利贝尔子爵面前。那是一把断了的匕首。传说芬顿的克兰侯爵就是用这把断刃斩杀了数百个邪恶的兽人,在他刺杀一只巨大的双头巨人时,匕首在双头巨人坚硬的颅骨上折断。 “很普通的匕首啊。”利贝尔子爵不无感慨的说道。 “是很普通。匕首,就只是匕首罢了。关键是使用它的人。不过,据说这一把匕首和普通的匕首还是有所不同。它的刀刃上绑缚了太多灵魂,附在耳朵上能听到悲鸣的声音。” “先生,请允许我” 西隆点了点头,把匕首慢慢伸向利贝尔子爵的脸。子爵脸上充满了渴望与恐惧的颤抖,眼球也泛起了青色的贪念之光。但是始终不敢伸手碰那把匕首。因为,那是一件受诅咒的神器,“月光之血痕”,利贝尔子爵的勇气仅限于对著它说几句风凉话的程度。 在把匕首刺入利贝尔子爵的颈子之前,西隆不禁笑了。他觉得能被这把传奇匕首刺死,是利贝尔子爵不应得的荣耀。但,月光之血痕不正是凭著无数卑微者的死魂才被使人奉为神器的吗?真是可笑的悖论。 一瞬间,利贝尔子爵的眼神凝滞了,变成一种无力的远望。他的灵魂已经被月光之血痕所吞食,肉体的死亡只是时间问题。他快速的抽回了匕首,同时将一只隐形的血虫放在那小小的伤口。在几个小时的时间里,血虫会缓慢吸尽利贝尔子爵的血液,免得他混浊的血弄脏华丽的衣裳。 做完了这些事,西隆把匕首还鞘,缓步走出子爵的房间。穿过广大的庭院时,他遇到了子爵的管家和两个园丁。他抢先对他们说道:“子爵大人在休息。不要打扰他。” 管家连连答应。他知道打扰利贝尔子爵有什么后果。眼前的两个园丁之一,就是利贝尔子爵从前的管家,犯下的正是那条错。 他走出利贝尔家族的城堡,踏上绝冬国边陲小镇简陋的街道。此时黄昏已过,暮色渐趋温柔。人们忙忙碌碌,没有人注意他。即使有,他那张平庸的脸也不会给人留下太多记忆。 再过几个小时,圆月升起的时候,利贝尔子爵的尸体将会被人发现,管家和佣人会记起他来。鉴定师被请来查看子爵的死因,管家会提到那件受诅咒的神器,月光之血痕,每逢月圆之夜,便能隔空吸取生灵的精神体。无疑子爵是死在那神器的魔力上。 殡仪之后,绝冬国的国王将会行使他的权力,把边陲的领土从已经绝嗣的利贝尔家族手中收回。这是必要的,特别是在邻国国王的王弟塞兰特公爵是一位激进的好战分子的情况下。 不过,那些纷扰与西隆无关。他只是一个信徒,代替天上的神明行使惩罚之责。仅此而已。 西隆一直相信,世上有多少种罪,就有多少种惩罚。死亡只是惩罚中的一种,并不是全部。 然而,在漫长的定罪与惩罚的过程中,他开始渐渐厌倦了刑罚的选择。既然死是唯一的终点,不妨将它作为唯一的起点。 西隆是一位神罚的代行人,不过大多数认识他的人,都只把他看作一个杀手。西隆与其他杀手的区别有两点,第一,在见到目标人物之前,西隆不承诺任何委托,而当他做出决定时,刺杀往往同时完成;第二,西隆是大陆西方最好的杀手。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有了一个绰号,和他持有的神器名十分类似的绰号,月痕的血影。 “做得很好。不愧是月痕的血影。”穿长袍的老人对著西隆微笑。他是一个地位高贵的人,权势仅次于国王。但对西隆而言,他不过是一位重要的客户。“子爵的死无论对利贝尔,对绝冬国,还是对他祖父的名声都是一件莫大的好事。” “那么,我走了。有新的目标可以通知我。”西隆对老人的想法完全没有兴趣。 西隆走在利贝尔破败的街道上,咀嚼著老人的话。无疑,利贝尔子爵的死,对他人比对他本身有著更多的意味。他本身只是个狂妄小人,不足为道的家伙。对于他的死,老人说什么来著?好事。是的,好事。那么,这不是一种惩罚了? 西隆感到有些迷惑,站在街道拐角处,任冷硬的风吹拂面颊。每次惩罚了一个罪人,总有这样或多或少的疑惑。惩罚是对的,这点他从不怀疑。但惩罚所带来的后果是怎样,他无法控制。 想起老人的笑容,西隆心中受骗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但,最多也不过是有点灰心而已。西隆明白,自己和老人之间只是一种相互利用的关系。老人除掉国家的敌人,而西隆,得到名正言顺的惩罚的机会。 各取所需,即使有所不满,西隆也会持续这样的生活。直到他厌倦、离开的那一刻。 风里有一个隐约、时断时续的哭声,非常微弱,只有西隆这样经过训练的双耳才能捕捉得到。他提起精神,顺著哭声一路找寻。在一面倒塌的墙壁后面,西隆找到了一个小女孩。 她看起来十一二岁年纪,撇著两腿跪坐在地上,不住的啜泣。脸蛋上一块块的污迹被泪水化开,整个人看起来像一只被丢弃的布娃娃。 西隆蹲在小女孩面前,默默的看著她。小女孩用脏兮兮的小手揉眼楮,努力想止住哭泣,尝试了好几次,还是哇的一声大哭出来。 “别哭。”西隆安慰道,在口袋里摸了摸,找到一块手帕,递给了小女孩。 那是刚刚从老人那里得到的报酬,一块价值连城的布朗尼手帕。小女孩用手帕擦掉了脸上的眼泪,手帕很快变脏了,小女孩的脸颊却露出红润娇嫩的肌肤。西隆觉得很高兴,可一眨眼,又有两串珍珠般的眼泪垂落下来。 西隆问小女孩:“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仍不能止住啜泣,断断续续的回答:“小……小舞,呜呜……” “你在这里做什么?迷路了吗?” “不是的。妈妈,小舞的妈妈病了,小舞要找草药,带回去给妈妈。” 西隆点了点头。“好孩子,妈妈要哪种草药,告诉叔叔,叔叔替你去买。” 小女孩又“哇”的大哭起来,用手背捂著双眼,小小的肩膀不住颤抖。西隆只好轻拍她的后背,柔声安慰她不要哭,无论是什么样的草药,叔叔都会帮她弄到。 “真的?”小女孩用一双水汪汪的眼楮看著西隆,“药师说,妈妈得的是绝症,只有得到可利鸟的羽毛才能治好。小舞就出来找可利鸟了。可是、可是……” “这可有点难办……”西隆用手臂轻轻环绕著小女孩。 可利鸟。在绝冬国东方的这座小镇时常能听到这个名字。那是种神奇的小鸟,是生命之神的祭司,传说她的羽毛可以医治世上的一切创伤,除了相思与死亡。 没有人见过可利鸟。所知的只有她喜爱地下的清泉,会不时到大溶洞深处喝水。她离开以后,大溶洞的泉水中偶尔会浮出洁白的羽毛,治愈之羽。为了得到这种羽毛,绝冬国和黑石国的药师们经常冒险进入大溶洞的深处,在清泉里采撷。 大溶洞中有很多危险的魔兽,药师们这种冒险行为可谓九死一生。即使到了地下清泉,能否采到治愈之羽,也全凭运气,成功率非常低。但很多年过去了,从事这项职业的药师却不见断绝。 关于大溶洞,另有一个说法,它是一条连通绝冬国与黑石国的地下通道。考虑到在两国的边陲都有大溶洞的入口,这种说法可信度极高。但由于溶洞实在太危险,两国从未有过占领溶洞、奇袭对手的尝试。 西隆决定自己到大溶洞去碰运气。既然有人成功过,西隆就有可能成功。他把小女孩背在背上,向利贝尔东方的大溶洞入口前进。 夜色低垂。背上的小女孩睡著了。她非常轻,像一片天鹅的羽毛。小女孩靠在西隆背上,西隆的脖子偶尔碰到她发烫的小脸,每到那时,西隆的心就奇怪的刺痛。那是一种深入灵魂的痛楚,却带著甜腻毒药般的诱惑,仿佛在吸引他走进坟墓、走进无限的长眠。 迎著利贝尔的星空,西隆在荒野和断续的村庄间走了一夜。许多年来第一次,他没有想到罪与惩罚。 大溶洞的入口被封锁了。一里外就有绝冬国骑士团的岗哨。那些手执长矛的绝冬卫士拦住西隆不让他靠近。 “奉我绝冬王旨意,封锁利贝尔溶洞,及左近城区。闲杂人等不得靠近!” “请问,有什么原因吗?这个小女孩的妈妈病了,我只想带她到溶洞寻找治愈的羽毛。” 卫士斜著眼楮,轻蔑的瞟了西隆一眼:“不准就是不准。你想冒犯王命吗?” 西隆只好回到利贝尔。很巧,穿长袍的老人尚未离开,西隆再次在馆舍里找到了老人。 “大溶洞为何要戒严?”老人的表情变得阴暗。他不喜欢西隆问问题。迟疑了一会,老人还是决定给西隆答案。“事实是,黑石国又在边境屯兵,准备攻打我国。” “因此才要杀了利贝尔子爵吗?” 老人叹了口气。“是的。如果可能,我们也不想做到这一步。” “我听说现在的黑石国国王并不好战。” “不错。但他人在千里之外的巫神国,现在黑石国内当权的是王弟,塞兰特公爵。” “国王终究要回来的。” “所以塞兰特公爵在那之前就会发动战争。” “可是,这一切跟封锁大溶洞有什么关系呢?没有人会从大溶洞借道。越大的军队,就会蒙受越大的损失。” 老人面色冷峻的观察了西隆两眼,说道:“大溶洞是连接我国与黑石国的地下通道。这在几百年前就已经证实。此后由两国的卫兵分别把守洞穴的一侧。那里是真正的前哨阵地。” “那些危险魔兽的传闻呢?” “全是假的。我们雇用了芬顿的幻术师。也杀了一些药师,给幻术加强效果。” “如此说来,可利鸟的传闻也是假的咯?” “恰恰相反,可利鸟的羽毛是重要的战略物资。为了夺取地下清泉的控制权,我绝冬骑士已经和黑石国的士兵展开了殊死的战斗。” “战略物资。”西隆忍不住冷笑起来,“能治愈几个人?” 老人反问道:“有几人值得治愈?你可能不懂,西隆,神器这种东西,是用来供在高高的神坛上,给所有人看的。只要有那东西在,士兵就有斗志。” 西隆沉默了一会,说:“明白了。你们的做法。那的确是合理的做法。但是,如果我需要一片治愈的羽毛,该怎样做?” 老人眯起眼楮,审视的看著西隆,良久,又轻叹了一口气说:“现在不可能。” 西隆转身离开。在房门合上之前,老人又叫住西隆,给了他一个警告:“不要试图潜入大溶洞。我会派人盯著你的。我不想失去你这样一把利剑。” 西隆买了一匹马,带著小女孩一起向利贝尔东方奔驰。从黄昏到午夜,利贝尔越来越远了,碎石路换做黄土,又逐渐隐没在稀疏的草丛间。 月亮升起的时候,西隆便下马,升起篝火,把小女孩温柔的抱在怀里。夜空晴朗,星斗却似乎被一股迷蒙的雾所笼盖,一颗颗不那么明晰。候鸟从头顶飞过,许久以后,夜风才归还它们落寞的鸣叫声,仿佛旅人萧索的足音。 小女孩翻了个身,说了句什么。西隆以为她在叫自己,便静静的听了一会儿。然而她只是在一遍一遍的说:“救救、救救他们……” 西隆觉得很奇怪。不是对小女孩,而是对自己的行为。他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很久以前,老师曾经这样教导过他,每一个不幸的人,总有他不幸的原因,伸出援手也无济于事。多年以来,西隆也这样相信,并以此为行为准则,冷漠的行走于尘世。 小女孩的妈妈是怎样一个人?她真的须要治愈的羽毛才能拯救吗?西隆望著小女孩可爱的睡脸,心中不免有这样的疑问。 可是西隆知道,自己需要的不是答案。普通人的人生对西隆毫无疑义,平凡的众生犹如大地的蝼蚁,日出而生,日落而逝。同样,在每个人眼中,西隆也不过是一片掠过的浮云。即使他可以轻易夺走他们的生命,那又有何意义? 是的,如惩戒之神的大祭司所言,我们所作的,剔除人类肌体中腐烂部分的工作,亦如治愈之神的牧师所作的济世救人的工作,同样是无意义的,不过发泄凡人无力的愤懑而已。天上的真神,听不到我们的声音。 第二天太阳升起之前,西隆就带著小女孩继续上路。下午的时候,他们来到了一片茂密的林带。树木参天,最矮小的也超过数米,一眼望去如同坚实的墙壁,密不透风。 “我们到了。”西隆告诉小女孩,抱著她一跃下了马背。他走到森林的边缘,吹了一声尖锐的口哨。不一会,丛林深处传来一阵隐约的震动。突然有无数鸟雀从林木中冲天而起。西隆的马人立起来,恢恢的惊叫,害怕的跑开了。 一头深蓝色的猛兽从林地远方升起,迅疾飞到了西隆和小女孩面前。那是一只体态臃肿的幼年亚龙,扇动著厚厚的皮翼,悬停在他们头顶。 小女孩害怕的躲到了西隆背后,从他的手肘后面探出头来,胆怯的看著空中的巨兽。 “不要怕。它叫蓝光。不会伤害你。”西隆摸著小女的头柔声安慰。 蓝光咧开大嘴微笑,从鼻孔喷出浅灰色的烟雾。“西隆,我的朋友,我不知道你喜欢这么小的女孩子。” 西隆不理会蓝光的调侃:“我们要去黑石国。进入大溶洞。” 蓝光大笑,缓缓降落在地面。两个人登上亚龙宽大的后背,跟著它腾空而起,飞到巨大林地的上空。从蓝光背上向下俯瞰,茂密的森林绵延起伏,像一块巨大的绿丝绒地毯,向利贝尔的方向快速飞掠而去。前方不远处,林地突然折断,丛生的树木沿著一座一眼望不到边际的断崖陡然下坠,如宣泄而下的绿色瀑布。整整花了一天一夜,蓝光才穿越了大裂谷。地面的植被渐渐消失,换成大片大片的黄沙褐石。这里是黑石国的地界,是西隆出生的国度。只是在很小的时候他就离开了,现在的西隆不过是一个陌生人。 蓝光找到了一条供马队通行的简陋的商道,开始沿著道路飞行。 西隆告诉小舞,所在是广大的荒原地带,必要时要从商队那儿换取补给品。小舞一个劲的点头,西隆不知道她明白了多少。 正午时,蓝光降落到地面休息。阳光酷烈,地面上的沙石晒得发烫。西隆让蓝光张开双翼给小舞做遮阳伞,亚龙虽然照做了,却叨唠抱怨个不停。听得西隆一阵心烦。 这时,从西方来了十几个轻骆驼骑士,从蓝光身边呼啸而过。西隆看得出来,这些是荒漠上的盗匪,赶得这么急,想必在追击某支商队吧。盗匪当然不敢找亚龙这种高等魔兽的麻烦,只是好奇的瞥了西隆他们一眼就跑了。 小舞一边喝羊皮袋里的水,声音含糊的问西隆:“叔叔,那些是商人吗?” “是强盗。”西隆轻描淡写的回答。 “强盗?”小女孩歪著头,望向骆驼们扬起的尘沙,“他们也要和商队交换食物吗?” 西隆无言以对。蓝光又笑起来,一边笑一边大叫:“西隆,你从哪里拐到这么天真的小女孩?强盗就是强盗,强盗才不和商人交换东西。他们用抢的!不然怎么叫强盗?” 小女孩一下子瞪大了眼楮,抓著西隆的手摇晃:“那商人不是很危险?西隆叔叔,我们帮帮他们好不好?” 西隆无奈的看了看小舞,叹了口气:“好吧。在这里等我。不要和蓝光分开。先说清楚,我不是要帮助商人,我只是要惩罚强盗。” 西隆拔出了匕首,缓步走向骆驼骑士们消失的方向。地面的微尘被月光之血痕的刀光所牵引,仿佛鬼魅的烟雾一般向上蒸腾,幻化成一对黑色的羽翼,直升到云霄之中。 亚龙和小女孩站在荒漠之中,默默的目送西隆的背影消失。良久,亚龙沙哑的大笑起来:“他还是像以前一样别扭。” 小女孩奇怪的看了看亚龙:“谁?西隆叔叔吗?” “还会有谁。十年前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了。神罚的代行人。” “神罚代行人?” “是的。他隶属于一个成员遍布全大陆的神秘组织,神罚会。这个组织的成员自称‘惩戒之神’的祭司,代行惩戒之责。说白了,就是一个特殊的杀手组织而已。” 小女孩眨了眨瞪大的眼楮,“为什么?” “神的眼中,没有人是无罪的。因此世人皆可杀。神罚会的宗旨早已在世俗的诱惑中腐烂。只有极少数的神罚代行人还恪守著规则。西隆便是其中之一。他这个人,心地纯净得如同一滴水,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 小女孩低下头,小声说道:“叔叔是个善良的人。” “他羞于承认。”亚龙又笑了,“他总是装出一副孤狼般狠毒的面相拒人千里,免得有人哭哭啼啼的向他谢恩。我就是很明白这一点,从不当面讲他的好话。要不然,时隔多年他怎么会再来找我?” “叔叔也是蓝光的恩人吗?” “他是这么说的,他痛恨那些盗取亚龙卵牟取暴利的走私贩子,惩罚他们。” 黄昏的时候,西隆带著一大口袋的食物和水回来。他看上去有一点疲惫,把皮袋丢在地上,就靠著亚龙睡著了。小舞看见西隆的衣角上一块不显眼的血污,悄悄用手帕擦去。 西隆、小舞和蓝光到达了黑石国边境的温泉乡。离此地不远,就是大溶洞在黑石国的入口。 西隆并不指望能从黑石国进入大溶洞。绝冬国老人说得清楚,两国的前哨部队已经在大溶洞中开战了,只是大溶洞通道是两国共有的秘密,大陆其它诸国并不知晓,因此只有两国地面上的军队开战时,战争才算真正开始。在那之前,一切尚有挽救的余地。 不过,战争与否不关西隆的事。西隆也看得出来,绝冬国并不逃避战争。利贝尔子爵之所以必须死,乃是绝冬国需要英明的前线领主之故。绝冬国要的不是更坚实的城墙,而是更完善的盾,可以凭依它刺出致命的长矛。 西隆要找的,是希望阻止战争爆发的人,同时手中也握有财富权势。他可以从这种人手里要到极高的价钱,甚至治愈之羽。 在黑石国各大城市中均有芬顿会馆,温泉乡也有一座,是由旅居黑石国的艾哈迈商人投资修建的。几个世纪以来,这些芬顿人靠贩卖南方的丝绸、作物、北方的武具、骏马聚敛了大笔财富,豪富得惊人。黑石国与绝冬国位于西方五国中心的位置,一旦发生战争,势必影响到整个西方商道的畅通,给芬顿人造成的损失难以估算。因此芬顿人决不想黑石国与绝冬国交战。 如果西隆所料不错,眼下战云密布,芬顿人想必早已嗅到了危险的味道,准备尽最大可能阻止战争。此时的芬顿会馆中,恐怕有不同寻常的大人物驻扎。 五年前,西隆在黑石国东境逗留时,曾是芬顿会馆的常客。因此他毫不费力的与温泉乡的芬顿会馆取得了联系,成为座上之宾。负责招待的芬顿人对西隆殷切有加,甚至招来了一群歌舞伎、杂耍艺人,只为讨小舞的欢心。蓝光也堂而皇之的坐到会馆庭院的大红地毯上大快朵颐。西隆默默的注视著他的两个伙伴,面色肃穆。 “大人,”那芬顿人举著酒杯,用一双谄媚的笑眼盯著西隆的下巴,“您今天大驾光临,实令鄙馆蓬筚生辉,满堂异彩……” 西隆冷淡的一摆手,“客套就免了吧。眼看要开战了,难得你们还能摆出这么大的排场。我问你,现在芬顿会馆中管事的是谁?能出得起怎样的价钱?” 芬顿人起身,笑眯眯的表情没有一点变化,“请跟我来。” 西隆让蓝光照看好小舞,跟著芬顿人到了会馆里间。一个身材魁梧的贵族男子早等在那里了。 “这是艾哈迈的格伦森勋爵。”芬顿人简单的介绍道,弓著背小心翼翼的退出了房间。 西隆感到有点失望。本以为能见到芬顿的大人物,却只是个没领地的小贵族而已。他能否出得起治愈之羽的价钱呢? “月痕的血影。”那格伦森勋爵冷淡的看著西隆,“神罚会的顶级杀手,大陆西方最好的杀手。我需要你为我杀一个人。” 西隆想说自己是神罚代行人,但又懒得辩解。突然之间,一个念头浮上心头。以往他从不承诺结果,要亲眼鉴定了目标人是否可杀才行动,但这次却不一样。他必须得到报酬,因此非杀人不可。 现在的自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杀手了。西隆不禁怅然若失。 格伦森勋爵根本不在意西隆的表情,继续道:“黑石国的毒蛇,国王的弟弟,塞兰特公爵。现在有半个大陆的人想要他的命,他也清楚,在身边留了一整个编队的顶级战士和魔法师,根本没人能接近他一里以内。” 西隆清醒过来,意识到现在在谈交易,不是该失魂落魄的时候:“我大概可以。” “是的。你可以。”格伦森勋爵赞许的点了点头,“塞兰特家族人丁寥落,两个月前,公爵唯一的儿子终于没能挨过巫神国的毒药,病死了,只剩下六个女儿。他急切的需要一个继承者,来驱赶那些窥伺塞兰特家族领地与财产的亲戚们,即使是闹翻了的私生子,也会像救命稻草一样死死抓住。而那个私生子,就是你。” “你真厉害。”西隆赞叹道,“或者该说艾哈迈真厉害?我本以为没有人会知道这件事。” “很好。你要什么?有什么比一个王国更重的奖赏,值得你犯下杀父的大罪?哦,也可能是两个王国,如果黑石国战胜绝冬国的话。” 西隆的视线望向一个很遥远的世界,悠悠的说:“很多年以前,我就想要杀死那个人。” “那么,为什么要等到现在?” “我要一片治愈之羽。” 格伦森勋爵奇怪的看了西隆一眼,“那种东西,塞兰特家至少有二十片。” “我要救一个人,一个没见过、以后也不会见到的人。这个代价够了吗?” 格伦森勋爵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个若有若无的笑意,“很好,救一个人,杀一个人,公平合理。治愈之羽,我现在就可以给你,你还可以要求一点别的东西。我们艾哈迈商人讲究的是公平交易,不想占你的便宜。” “那好。把羽毛交给我带来的小女孩,再派人把她和亚龙送回利贝尔。除此之外,我要你们把大溶洞的秘密公布出去。那是一条地下隧道,连接两个王国,里面一只危险的魔兽都没有,有的只是吃人的野心。世上的每个人,都有权知道真相。” “这可是个很值钱的秘密。”格伦森勋爵沉吟道。 西隆把眉毛一扬:“不同意?” “公平交易。” 当西隆在一整队黑石国骑兵护送之下,抵达塞兰特家族依山而建的巨大城堡时,天色已经全黑了。城垛上点著无数火把,但护城河黑漆漆的水面上,却只有一轮满月的寒光,随著水波的颤动离合。 一个骑士上前高呼了一句“雄狮将死”,这是塞兰特家族的格言,也用作城堡大门的号令。不久,吊桥便咯啦咯啦的放下,铁闸升起。西隆骑马走过吊桥时,总感觉有一双阴沉的目光从城墙上巨大的黑暗中俯瞰向他。 不是公爵的眼楮。西隆想。是塞兰特家族的眼。无论如何,杀父是一桩大罪。我将成为一个罪人,罪不可赎。 出乎意料,当夜公爵并没有与西隆会面。西隆在舒适幽静的卧室里度过了一个夜晚。西隆意识到,塞兰特公爵在防备自己。满月会令嗜血者的血液沸腾,没有人会乐意在满月之夜接见杀手。特别是,西隆还是以满月神器著名的杀手。 对此,西隆只觉得有些好笑。月光之血痕,只是一个意外的骗局而已。无论何时都能杀人,西隆只在满月杀人,不过是一种特殊的偏好。 那还是西隆刚离开黑石国,踏入巫神国的幽暗森林时的事。因为一时疏忽,母亲在月圆之夜死于狼吻。之后西隆在森林里住了一年,杀死了方圆十里的狼。但每逢满月却仍能听到远远的狼嚎从四面八方而来,那声音令他几欲发狂。就在他即将真的疯狂之际,却被一个慈眉善目的老神甫所救。那个老神甫是神罚会的祭司,也成为西隆的老师。 月光之血痕是西隆离开幽暗森林后一次任务的报酬。那把比砍柴刀还钝的断刃能获得这个诗意而残酷的名字,却是拜西隆的恶癖所赐。无疑,塞兰特公爵的侍卫长不知道这件事,把那破烂古董当作危险品看待。 都无所谓,都无所谓。西隆大笑著对自己说。 第二天天还没大亮,西隆被带去见塞兰特公爵。公爵的小会客室前有一道狭长的甬道,甬道一侧是城堡大厅的高墙,另一侧却是城堡的外墙。高大的彩色玻璃上绘著七彩的阳光,玻璃后却是厚达数米坚如钢铁的石壁。甬道上立著十位身披重锁甲,持双手巨剑的武士,另有三个穿不同袍色法袍的魔法师。西隆走过时,这些侍卫都垂目以示恭敬,但西隆也注意到他们紧绷的肌肉在微微的颤抖。 进门前,一个魔法师收缴了西隆的神器匕首。西隆一笑,心里仍是那句话,都无所谓。 大门打开,塞兰特公爵坐在桌案后面,面前堆著高高一摞文书。西隆进来时公爵没有抬头,只微微一摆手,两个卫士躬身出了会客室,带上了大门。西隆注意到门边露出一层厚厚的角鹰羽,无疑门中间镶了一层这种材质,隔音效果极好。 公爵又批了几张公文,终于抬起头,看著西隆。多年不见,塞兰特公爵的两鬓已生满了白发,但如同雪狼一般冷漠残忍的眼神没有一丝改变。 “你回来了,我的儿子。”塞兰特公爵道,语气里没有一丝温暖,“你的母亲可好?” “公爵夫人可好?”西隆反问道。 “她死了。”塞兰特公爵毫不惋惜的说,微微一甩头,好像要甩掉某些麻烦的念头,“还有她那两个多病的孩子。” “我的母亲,跟公爵夫人一样好。” “是吗。” 西隆换了个话题:“你准备发动对绝冬国的战争吗?” “是的。既然无法避免,不如用自己的双眼见证。” “那样会死很多人。非常多的人。家族,王国也可能因此而毁灭。” 塞兰特公爵笑了:“什么时候你成了一个外交官?我的儿子?” “不。我在计数你可能犯下的罪孽到底有多大。” “你真的成了一个神罚代行人。”公爵叹道,“我以为那消息是假的。” “是假的,大人。”西隆慢慢上前一步,逼视著公爵的眼楮。公爵的目光没有退让,灰白的瞳孔中倒映出西隆的影子。西隆知道,自己的目光和公爵的有著同样的色彩,“同一个模子里塑出来”。 “我不是神罚代行人我是一个杀手。” 塞兰特公爵大声笑起来,起身推开椅子,毫不在意的把后背对著西隆,转身向墙壁走去。墙上挂著一面巨大的密银盾牌,上刻著一个雄伟的狮子头。盾牌上方交叉的别著两柄刺剑。公爵取下刺剑,把其中的一把抛给西隆。 “来吧。这是你的剑。既然无法避免,就让我用自己的双眼见证。雄狮将死。” 两人竖起剑身,挥了两下,指向对方的眉心。姿势优雅而随意,却因为没有双腿并立,缺乏向前的势能,而且在两人中间还横著一张巨大的桌子。这不是寻常死斗应有的姿态,可是对他们而言,任何剑式乃至武技都是无用的花头。塞兰特家族的男人,只要心中有了杀意,就能够杀人。无穷的杀意从他们灵魂中剥离出来成为实质,看似血红色的烟气,蒸腾向上,幻化成巨大的羽翼。 铁木制成的桌子承受不住两人的威压,渐渐扭曲变形,无数木刺从平滑的桌面上绷起,弹向空中。随著桌子啪啪的碎裂,桌案上的文书纸张被抛向空中,飘然而下,如同一场盛雪。 西隆率先出剑。随著剑刃轻轻的刺出,血红的杀意凝结成无数尖锐的碎片,纷纷射向塞兰特公爵。公爵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就被一枚碎片刺中了喉咙,霎那间,时间在西隆眼中仿佛停滞,他看到鲜红的血液从那细小的伤口渗出,即将向四处喷溅。 现在,你真的成了杀父者,成为一直隐藏在你心里的那个罪人了。西隆哀伤的想道,不禁闭了一下双眼。但一股刺痛从胸口传来,令他惊骇不已。 塞兰特公爵正在倒下。但他的脸上却浮现出开心的笑容。那双眼楮传达给西隆的话语,二十几年前曾说过多次:“你放松得太早了,我的儿子,没有等到胜负决出,不可有半点松懈。” 塞兰特公爵死了。血从他颈子的伤口喷出来,溅在会客室绘制著华丽图案的天花板上,绽开一朵朵红色的花。 西隆踉跄著丢下剑,走向房门。他伤在胸口,伤得不深,但那块杀意的碎片无法取出。西隆的生命力正在快速流失。他知道自己必死,但他根本无所谓。 “都是惩罚。”西隆这样说著,推开了大门。那些卫士惊恐的看著他,直到最前面的两个被西隆刺倒,才回过神来,纷纷展开攻击。 西隆一笑,用杀气之翼扫倒了两个武士,其中一个被从腰部切成了两半。但一个魔法师用加持著枯萎魔法的法杖打中了西隆的肩膀。西隆忍痛舞动手臂,将他们都杀了。 他穿过漫长的甬道,出了城堡三层的边门。塞兰特家族的士兵和魔法师们疯狂的上来拦截他。他如同负伤的狮子冲进狼群一样将他们杀死,自己也受了很多伤。士兵们渐渐拉开了距离,用弩箭射西隆,但大都被他的杀气之翼挡住了,魔法师开始施展耗时极多的高等级魔法。西隆不理他们,一瘸一拐的走到城墙边缘的小广场中,头顶上半白半灰的云层正在散去,从云缝间透过几缕阳光,照在他因为失血过多而变得冰冷的脸颊上,灼痛一如既往。 西隆走到城堡边缘,落了下去。风在耳边呼啸,灰白墙壁在眼前飞驰,阴影和岩缝模糊不见,墙壁平滑如镜。西隆没有余力转动脖子,望向坠来的大地。 我就要死了。偿还最后的罪。也偿还之前的罪孽。西隆这样想著,闭上了眼楮。 但是,一只巨大的飞行猛兽接住了下坠的西隆,在城墙与岩壁间狭小的空间掠出一道蓝色的弧线,展翅冲向高空。城堡上的士兵和魔法师们惊觉,纷纷向那猛兽射箭、施法。它傲慢的从他们头顶飞过,视那些箭矢、法术于无物,绕著城堡的两个塔楼盘旋上升,穿越了混沌的云层,直飞到晨光明媚的高空。 蓝色的亚龙驮著受伤的西隆在天上飞行,渐渐离开塞兰特城堡的地域,飞出了山地。 西隆咳了几口血,拼尽全力大骂道:“蓝光!你这头蠢东西!谁让你来找死!你的智力还不如蛋!” 亚龙的语气还是老样子,带著促狭的笑意:“别自大了,少爷。你们家那些稚嫩的小射手,怎么可能打穿龙的肌肉?” 西隆还想再骂,一个柔软的身体扑进他怀里。那是小舞,西隆挣扎著坐起来,用满是鲜血的手捧起小女孩的脸。她在哭,泪珠一颗颗滚落下来,变成染血的琉璃。 “别哭。小舞,别哭。”西隆咳嗽著说道,“你哭了,天上的神也不会开心。放心吧小舞,艾哈迈人是讲信用的商人,他们一定会救你的妈妈的。” 小女孩却哭得更厉害了,一个劲把头往西隆怀里钻,疼得西隆恨不得立刻死掉。血流得太多了,西隆感到一阵恍惚,眼前的世界裹上了一层白茫茫的雾。阳光,青天,小女孩灿烂的金发。世界是如此美丽,没有罪孽,无须惩罚。 迷蒙中,他感到身子轻了起来,好像要随风飘起。一个美丽的身影站在他面前,好像在低头祈祷。从那身影背后张开一对洁白的翅膀,比最高的云朵还要纯洁。洁白的羽毛的青空中飘舞,如同漫天花雨。 “我死了吗?”西隆眨了一下眼楮,眼前一下子变得清晰了。他发现自己站在龙背上,怀里抱著一个柔软温暖的躯体。白色的羽翼包裹著他和她,每片羽毛都闪著金子般的光泽。 西隆低下头,捧起她的脸。那是小舞的脸,但是却一下子长大了六七岁,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少女。她仍在哭个不停,西隆问她她也不说话。 “怎么回事?我没死吗?”西隆看了看自己身上,衣裳破破烂烂,还有被魔法烧焦、利器挥砍、箭矢穿透的痕迹,但身上的伤口却都好了。“难道这就是死者眼中的世界?” “蠢货。”蓝光叫道,“一根治愈之羽可以驱除一切诅咒,治愈一切创伤。抱著一对治愈之翼,死人都能救活,何况你还没死透。你一直在找治愈之羽,怎么现在反而不认识了。” 西隆不禁用手指抚摸小舞背后的翅膀,指尖传来一阵舒服的凉意,不禁更迷惑了:“难道这就是治愈之羽?但它不是生在可利鸟的身上吗?怎么会在小舞身上……” “治愈之羽就是生在可利鸟背上。但谁告诉你,可利鸟是尖嘴细腿的东西?” 西隆诧异的看著怀里的少女:“小舞,难道你……” 少女抬起脸,眼中犹自挂著泪珠,“是的,叔叔,小舞骗了你。小舞没有妈妈。小舞也不需要自己的羽毛。” “但是,为什么?” 少女皱了皱眉头,“小舞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小舞知道,非找到叔叔不可,否则成千上万的人就要死去。眼泪和血会充满地下的清泉,哀伤让我们彻夜难免。那样,小舞的族人就都要死去了。” 蓝光插嘴道:“几千年前,奥妮神在大溶洞中留下神喻。芬顿历之终结,黑石与绝冬之末日,可利鸟一族之覆亡。除非公主变成幼女,幼狮杀死雄狮。” 西隆生气的在龙背上跺了一脚:“你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不说!” “我是现在才闹明白神喻是怎么回事。那些古代神最喜欢的就是谜语。这个谜语我猜了几千年,直到最近一次转生,偶然看到小舞,我才明白了神喻的前面一半。于是我悄悄把她变成人类的小女孩,在她脑子里灌了几句瞎话,让她坐在墙边哭。你这个傻瓜就来了。” 西隆没好气的问道:“‘转生’又是什么意思?” 蓝光傲然道:“我们龙族是不死的。肉体衰老时会产下龙蛋,龙蛋里孵出的龙保留从前的全部记忆,只是肉体变得年轻,这称为‘转生’。” “这么说来,你不是低等亚龙咯。” 蓝光怒道:“你才低等!你这个愚蠢的人类!” “不许骂叔叔!”小舞也生气的叫道。 “好、好。算你们厉害!两个忘恩负义的家伙,只顾著亲热,对我这老人家一点都不尊敬。” 小舞的脸一直红到脖子:“什么亲热呀!” 西隆习惯性的摸了摸小舞的头,她立刻就不说话了。西隆问蓝光道:“蓝光,既然你是远古时代来的巨龙,我有些问题要问你。神罚会的老师曾这样说过,世界正在崩坏。没有人是无罪的,每个人都背负著自己的罪孽。即使代替神,惩罚了每一个罪孽,也不能使世界改善一点。那么,怎样做才是有意义的?” 龙沉思了一会儿,严肃的答道:“是的。惩罚是一种解释。神威使人畏惧,进而向善。但这个世界真正需要的,不只是惩罚,还有挽救。也就是小舞的一族在做的事。” “但是,救到罪人又有何用?不过让他们有机会再犯错误。我杀死了一个罪人,至少让他从此安静了。” “有用的,西隆。我们不是神,没有创造之力。但我们却可以挽救身边的人。每一次挽救都稍稍延缓世界的破亡。直到有一天,神转生的时候,他会拯救这个世界。” 西隆和小舞异口同声,惊讶的问道:“神也会转生吗?” 龙和蔼的笑了:“为什么不呢?你们听好,西隆,小舞,这是一句笺言,善龙的笺言。无论何时,不可忘记希望。” “希望吗?”西隆喃喃道。 一阵微冷的晨风吹过耳畔,他不禁用力抱了抱小舞,抬头仰望苍穹。长风卷过云海,如扯开宇宙的帘幕,半空之中,绚烂夺目的太阳正冉冉上升。 ========================================================================================================================== 【申明:本书由 TXT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www.sxcnw.org)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TXT手机电子书,我们因你而专业,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请登陆 TXT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www.sxcnw.or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