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sxcnw.org - 手机访问 m.sxcnw.org--TXT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网【岁梦】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逃脱羁绊   (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   两岸的桃花开得漫天的粉色,远远望去,朦朦胧胧,水汽氤氲,好像一直延伸到世界的尽头,这样灼灼其华,再普通的人也会勾起心里的一种悸动,一份潮涌,一点诗意。来这里的人一日比一日多起来了,文人墨客,街井市民,都是有的。只是为了欣赏桃花吗?几年之前这里还是一阵落寞的,只是因为如今多了那样一个传说而已。那个传说究竟是如何流传出去的,阿绰也没能弄清楚,不过是越传离真实越远了。   阿绰坐在旧木船的船头上,夕阳把江面染得如血般红透,粼粼的波光混着夕阳的柔华一同照在她的身上,真暖和啊。傍晚了,人都散了,阿绰空闲起来,刚把鹅赶上岸,把青草剪好,鹅们满意的嚼着青草,现在轮到她休息了。她将鞋子脱去,挽起裙角,心里忽然一阵激动,想起自己以前那件湖绿色的轻纱裙,裙摆层层铺叠,裙角处用细线绣着一只只绿色的蝴蝶,站在桃花丛里,真是明亮的色调。只是想想罢了,眼前这身青布鱼裙,江南江北,依水而住的年轻姑娘都有这样一条裙子,它使她心里踏实平静。   双脚荡入沁凉的江水里,银色的光撒布在她的脚上,她轻捣水面,看见水淌过脚踝,觉得心也被濯净了。两年了,其实心灵早就愈合了,能不愈合吗?人是要往前走下去的,命运这个东西,想想也不过如此。它能捉弄你,可是能怎么捉弄你呢,最坏的结果无非是让你离开这个世界,除此以外,它还能怎么左右你的人生呢?如果连最坏的结果也能接受的话,命运便成了一个好朋友。   阿绰最近的思念变得很深,也许是因为春天桃花复又绚烂的缘故吧,她时常想到的是活着的人,她想着他究竟过得怎么样,她常想他在蜀山上的竹林里等她。但那只是个梦,不可能是真的。有时候,她也会有一点后悔,当时为什么她把自己和他的人生交给了缘分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而他,没有拒绝,但一瞬,她觉得已选择的便是最好的(选择即合理),当时的情境还有更好的选择吗,在自己的性格之下。   思念是甜的,这是真正的思念。   对岸的桃花果然开得更繁茂,果真是因为与世隔绝依山傍水的缘故吗?(江岸两面均有桃花林,对岸的桃林后面是座座环绕的高山,因此要想看对岸的桃花,要乘船度过江去,别无它路。)看着对岸的桃花虽然相隔遥远,却仿佛能嗅到桃花的清香,因为颜色而感知到清香,唯一的途径便是通过心了。   阿绰将脚提了上来,湿漉漉的水滴在船头,她用手指蘸了蘸脚上的水珠,在船头开始无聊的画了起来,直到一只暗黄色的小脚猛的出现在她眼前,无声无息,她一惊,果然是一身雪白的羽毛,“喂,你怎么过来啦,吃饱了就来找我啊,我都还没吃呢!”她嘴里是责怪的语气,心里却一阵欣喜,手指抚过它的羽毛,滑而软。“你晓不晓得,你踩烂了我写的字,我写的这样认真···”   她低头一看,鹅掌旁边是个···“云”,另半个字,她将鹅抱起来,已经踩烂了,她眼中忽的蓄满了水,唇边却绽出如含苞桃花一样淡然的微笑。   她出生在中原一个世家大族的家庭,自幼聪颖,能吟诗作画,她天生具有一种仙灵般的气质,尤其是那双眼睛,空灵又水润,好像蓄养着一泓山林间的清泉,让人清爽。   可当她长到十二岁的时候,竟被匪徒掳了去。在家中曾享受的富贵从此不再,沦落到要帮人乞讨赚钱的境地,如同由云端跌进谷底,从此不见天日,不过对于这个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来说,并未对她产生撕心裂肺的痛楚。然而,一段机缘却就此展开了···   她变得蓬头垢面,只有一个玉佩是她父亲留给她的,她一直带在身边,从没让匪徒发现过,那是她相认的唯一信物。   她整天蜷缩在一个巷口茫然的望着行经的路人,她也想过要逃,但似乎并没有机会,因为被看得很紧。那些钱她不能花,要交给他们,交的少要挨打且不给饭吃,她活的像行尸走肉一般。   生活只是在路口品赏人的高尚与卑贱,而她自己却连人都称不上,她还有必要活着吗,但她不想死,生命才刚开始。她觉得生的意义即是体验,至少她现在是这么想的,她要体验生命本身的精彩,所以她要活着。   她对未来充满幻想,这是幻想,但她愿意这么想,这是一具空皮囊里唯一闪光的东西。她自己吃猪糠,树皮和客栈的剩菜剩饭,她和苍蝇为伍,在饥饿和寒暑中产生幻觉,还是那些未来的幻梦,而这些幻梦都是建立在她曾经贵族小姐的经历上的。这未来究竟怎样,究竟多远,她看不到,但她告诉自己要活着,活着才有万千种可能,她要活的有意义,然而这毕竟是幻梦。   一年后的一天夜里,她偷吃了匪徒的一只鸡腿,被发现了,原先她偷的时候是惊慌害怕的,如今被发现了,她便什么都不怕了,她不发一语,用眼睛瞪着那两个匪徒,那两个匪徒被激怒了,便新账旧账一起算,把她一顿痛打。她反抗着,推推搡搡中她的头撞到了那个破庙的菩萨供桌的尖角上,血濮的涌出来,她倒了下去。那两个匪徒害怕了,大半她是要死了,事情搞得有点僵,不能让官府发现,情急之下,把她扛到了湖水边扔了下去。   她失去了意识,迷迷蒙蒙中觉得全身沁凉沁凉的,她在痛中恢复了一点神智,她被水呛到了,难受的很,幸好她会游泳,她摸到了一根树桩紧紧抓着,但她并不知道那是树桩。   她有些迷蒙,但有一点她是清楚的,她要活着,越痛苦她越要活着,美丽的生活在等着她,即使那是一个幻梦。内心的力量是多么强大,她漂游了一夜,终于碰到了坚实的地方,她停了下来,再也不愿意动了。   她被太阳晒了大半天,过了中午她才睁开了眼睛,她的身上全是沙土,但暖洋洋的,虽然痛与饿,但她心里却感到一种别样的舒坦,就这样躺着,被阳光晒着,她脑子里什么也没有。   过了一会儿,她站了起来,这时无数个问题可怕地跳了出来,她是谁,她要去哪,她为什么在这,她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她好饿好饿,本能似的往前走,这里岸旁有好多桃花树,正是初春时节,桃花开得绚烂无比,灼灼其华,“人面桃花相映红”,脚下芳草青青,宛如仙境一般。眼前满目桃花,渲染出一片纯净的粉色,前方的路看的不甚清晰。她在桃花树丛中绕了好一会,直到有一个很小的洞口出现在眼前,黑乎乎的,有些怕人,她看旁边已经无路可走了,便壮着胆走进去。刚开始有些窄小,后来就阔大起来,有些光透进来,走出洞口的那一刹那,便豁然开朗,另一番世界呈现在她的眼前:这里有低矮的茅屋、松软的土地、大片的荷花池、高大的椁树,还有一大片翠色的竹林,那竹林的绿,是她从未见过的绿色,不含一丝渣滓,让人心旷神怡。这真有些“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况味了。   土地上耕作的一个老妪看到了她,惊讶的和旁边的人说话,很快,那老妪走了过来,问她:“你从哪里来?”,“你身上怎么有血迹,你受伤了吗?”她只木木的回答道:“我很饿。”   那老妪赶紧领着她去了一个茅屋里,所有的人都跟了过去,把她当做新奇事物一般。那老妪给她准备了一只烧鸡,一盘青菜炒香菇,她感觉自己从没吃过这么美味的食物,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第一章逃脱羁绊(2)   “她是乞丐吧,看这样子。怎么会到这儿来呢?”旁边围观的一个男子轻声说。她顾不上回答,只管吃,而事实上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吃完了饭,她急着问这里是什么地方,大家都说是“桃花源”。   他们的先祖是秦朝时为避祸乱来隐于此的,从那以后便与外界失去了联系,她是几百年来为数不多的闯入桃花源的人了。她还记得现在是何朝代,便告诉他们有关唐的历史,村人唏嘘不已。桃花源的人虽则不愿被源外之人所扰,但待她却和蔼可亲,看她身世孤苦,又得知记忆尽失,倘若让她就这样出了源外,未免于心不忍,他们毕竟都是有着先秦遗风的敦厚之人。   那老妪第一个挺身而出,愿意收留她,问她是否还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只见她两只手在身上破烂的衣服里拼命寻找着什么,不一会儿,一块雪白的东西便出现在她那伤痕累累的手中:那玉玲珑剔透,洁白如雪,两面雕着花瓣的形状,一面中间刻着两个小字:“清羽”。   “我们虽不与外界往来很久了,可看这玉的成色,应该是大户人家的物件,看来你的家境应该是不错的!”   “可不是,这看起来像是羊脂白玉啊。”   “那是什么玉?”   “和田玉,知道吧,羊脂白玉是和田玉的上品,你看这质地细腻,色白如凝脂一般,不就是羊脂白玉吗?那可不是一般的贵族官员能有的!”那人一番吹嘘引得众人一片讶然。   “不过姚婆婆,再怎么样,她毕竟是一个来路不明的小姑娘,你还是要想想清楚的。”众人议论纷纷。   那老妪便是姚婆婆,却仿佛下定决心了似的宣布道:“她这么小的女孩子,要是让她离了桃花源,又记不起家里的父母,难道让她一个人在外头流浪?外面人心险恶,这桃花源正好可以让她养养伤。”   婆婆俯下身来告诉她:“若要留你下来,你要先去见过庄师傅,他是这儿的长辈,他若同意了,你便可以留下来了。”   “不过婆婆要问清楚,你当真什么事也不记得了吗?”   “嗯···”她拼命想想起些什么。   大家看到她头上的伤痕:“看来她的头应该是撞坏了,正好也让庄前辈看看。”   众人离了姚婆婆的茅屋后,姚婆婆唤他的儿子,那小孩和清羽差不多大。   “小风,快去准备些洗澡水,让小妹妹换身衣裳。”小风对刚来的清羽异常好奇,嗖的一下拿了个木桶飞跑出屋子,到竹林里的清水池塘乐呵呵的打水去了。婆婆对清羽说:“先洗个澡,若不嫌弃,就穿我的衣服,等会儿带你去见庄师傅。”婆婆很细心,特地翻出来几件年轻时穿的漂亮衣服,还是崭新崭新的,在洗澡水里还放了茉莉花瓣。   “娘,她以后要住在咋们家吗?”小风等到清羽去洗澡时轻声的问。   “你不喜欢她吗?”姚婆婆边洗碗边问他。   小风抓着耳朵道:“当然不是,我高兴还来不及,我要有个妹妹了,又多了一个人和我玩!“   桃花源的人都是那么热情善良,大概有二十几户人家,都是先秦遗民,古风依旧,就像诗经中那个水草丰茂的地方,不图名利,却精神丰足,他们大都崇尚老庄,那庄师傅传说就是庄子的后人庄御——年纪四十上下,他祖先是秦朝时期的剑客,她的妻子殷鱼也会武功,那是庄御传授她的。   其他村民是禁学武功的,严防私斗,何况在这桃花源中人与人之间并没有什么利益之争,这武功自然也派不上什么用处。庄家的职责就是保卫桃花源,庄御没有子嗣,他准备在他行将就木之前将武功传授给村里的一个强壮的男子,以履行继续守护桃花源的职责。他除了剑术,还擅长医术,占卜,爱好古琴,格调高雅,博古通今,真乃仙人一般。“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大概也是因为生活在这样一个美丽的地方,人心方能平静,庄御也方能成为这样一个奇人。   清羽换洗过后,穿上婆婆的衣服,那清新之美便在粗疏葛布下显露出来,婆婆一见便一惊。   “没想到竟是这么标志的人儿。”   小风看见清羽,也惊讶了。婆婆向清羽介绍道:“这是我儿子陈勤风,今年十五岁。你以后叫他哥哥好了,从此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小风和清羽相视而笑。   “嗯。”清羽感到一种温馨袭来,觉得自己有归属了。   天色暗了下来,婆婆带清羽去见庄师傅,两家相离不远,穿过一座木桥,上一个山坡就到了。   庄御家坐落在一个土坡之上,清羽她们踏上山坡的石阶,远远望见一个白衣之人在竹林间舞剑,好像一条白色的练带在青幽之色里飞舞。他剑法沉稳却灵活多变,像水流淌一样,充满感召力,好像那剑也是一件活物,那竹林间因舞剑而产生的风裹挟着竹叶在空中飞舞,清羽被深深吸引。   “庄师傅,这么晚还练剑,吃过晚饭没?”婆婆朝竹林里喊了一声。庄师傅停了下来,一只手微拭额上的汗水,走出竹林:“吃过了。”   “殷妹妹呢,怎么没见她人?”   “她近来身体不是很好,早早就上床休息了。”庄御一身白色轻衣,眉宇之间丝毫看不出来是不惑之年的人,反而好像如他所舞的剑一般充满活力和灵动之气,一袭白衣衬得他皮肤如雪般光洁,说话的声音也有如空谷般深沉浑厚。这时他望见了清羽,心里一惊,严肃的说:“这是谁?”   姚婆婆并没有窥见庄师傅的警慌,说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庄师傅一语不发,表情凝重,姚婆婆这才意识到庄师傅的担忧,便赶忙说:“她已经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我想着让她现在出去,她找不到父母,一定活不下去的。”   清羽抬头望着庄御,她被刚才那竹林里的舞剑之景感染了,觉得眼前的这个人简直就像仙人一般,也许他就是个仙人也未可知,这桃花源莫不就是天上的一处仙境,清羽越想越迷糊,不知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一双眼睛只是盯着他看,却不发一语。庄御心中正迟疑不定,忽而低头望见清羽的一双眸子,心中起了波澜,有种说不清的感觉,自己内心生出一个念想:这倒是个可造之材。一个人的模样可以掩盖她的内心,可是那个人的眼睛却能不经意展流露出她内心的真实状态。   姚婆婆见庄御迟迟不说话,心中不免担心到:难道这事要黄了,可是我都答应这小姑娘了,若最后没能让她留下来,岂不太对不起这姑娘了,自己的脸又往哪儿搁呢?   于是,使出浑身解数,极度渲染清羽的可怜身世,又畅想了清羽孤身一人出桃花源后的悲惨境地,甚至还想到了许多种清羽的凄惨死法。庄御耳边虽传来姚婆婆不绝的嗡嗡声,却一句都没在意听,心中另有一番盘算。   桃花源先祖留下的遗训:决不可让源外之人进入桃花源里来,这一条倒是早就破了,自先秦以来,桃花源虽处风水宝地,外面又有数千株桃花阵法重重掩护,然而时间过了这么久,总有那么四五个人机缘所致,误入了进来,可是都是一番逗留了之后就送他们出去了,此后就算他们一路桃花树上做好标记,想再进来确是绝无可能了。因为这桃花阵法是没有一刻停止变化的,只是那些凡人察觉不到而已,这才确保了桃花源数千年来不受外界叨扰的平静生活。可此次却是要将这女孩留在桃花源内,从未有过先例。庄御本该断然拒绝,可是不知道这次为什么,自己却极想把她留下来。这大概就是人们对从未尝试过的事而生出的一种蠢蠢欲动之心吧。   姚婆婆见庄御眉头紧锁,心中正觉得了无希望:“庄师傅,难道真的不能考虑看看吗?”却没料到庄御斩钉截铁的回答道:“不必考虑了。”   “她可以留下来!”   姚婆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结果和自己所想的完全不同,可见这世间的事都是没有一个定数的,估计是自己刚才说的口都发渴的功劳吧,不觉心中一片欢愉。   清羽自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庄御只当她是怕生,却不曾想到在清羽的脑海里只留下了那幅竹林舞剑图。   庄御同意清羽住在姚家,并查看了清羽的伤势,“是撞击到了尖物,部分记忆一时半会儿无法恢复,要慢慢记起,不用担心。”庄御觉得这样也是极好的,想不起源外之事,便可以将桃花源作为一个真正的起点了。   庄御没有料到,刚把清羽头上的伤上完药后,这个一语不发的小女孩竟然开口了,而且一开口就是这样的话。   “庄师傅,清羽可以学你的武功吗?”虽然庄御本就打算要传授她武功,可万没有想到她会自己提出来,当然一旁的姚婆婆也惊得目瞪口呆。   庄御假意婉拒道:“这里的村民是不准学武功的,而且学武功是要吃大苦的。”   清羽急着说道:“我方才看庄师傅的剑法,出神入化,我真是膜拜之至···何况···学了武功之后,我寻起亲人来也更方便。”庄御听到前半句话,身心倍感舒畅,可是后半句话却使他的这份感觉一扫而空,面露难色。他沉思了一会儿说:“过些时候再看吧。”   清羽不好再多说什么,便和姚婆婆回家去了。   清羽的高级闺秀陶养随着记忆的远去而远去,她变得更活泼且不拘小节,姚婆婆和小风都很喜欢她。   小风带着清羽结识了不少源内的小伙伴,他们一起玩捉迷藏,放风筝,清羽和小风玩的最熟,因为毕竟是一家人了。小风在夏天的时候带着清羽去田野的大树上捉天牛,天牛的声音像叫着“舅舅,舅舅”一样,两人为此笑了好半天,小风用细线绑住了天牛的腿,将它养在房间里,两个人就这样听了一个月的“舅舅”声。   刨蚁洞也是小风常常带清羽去玩的乐事之一,小风煞有经验的说道:“大的蚁洞都是在这种枯枯的树洞里的,别看这树好像已经死了,里面一定寄居着一个很大的蚁洞,你看那树根多粗啊。”果然小风很快刨出了隐藏着的蚁洞。小风无比兴奋的对清羽说道:“你看那个最大的就是蚁后,唔,它可轻松啦,什么事都不用干···”语气里带着些许的自豪。那个时候,清羽觉得哥哥是一个很厉害的人,因为他懂得要比自己多多了!   转眼间到了冬天,天气变得凛冽起来。桃花源人是习惯串门的,庄御在一天傍晚来姚家串门之际,清羽忍不住再次提起学武之事。虽然时间隔了很久,清羽却始终把学武之事放在了心上。   “想学就暂时住到我家吧,如果吃不了苦可就不能怪我了。”清羽听到后,一双眼睛笑的像月牙儿一样,信誓旦旦的说绝不会半途而废。   第二天,桃花源飘起雪来,清羽别了婆婆和哥哥,走到了庄御家。具祭礼,正式拜师,跪下认庄御为师父,殷鱼为师母。 作者有话要说:     ☆、林下之风   (你相信这个世界有永恒吗,那究竟是什么?)   仪式毕,庄御带清羽去了内室,那内室和庄御的卧室用一幅画暗连着,清羽跟在师父身后,眼睛略扫了扫师父的卧室,果然格调高雅,和他的身貌很是相配,雪光盈盈透过窗棂充斥在卧室的木桌上,上面轻摊着一本薄薄的古书,书页已经泛黄,但是丝毫没有褶皱,明明是旧的,可是看起来比新的看上去还要令人舒服。书旁一只透明的玻璃花瓶盛着新鲜的腊梅花,在外面雪光的映衬下,比画里的美人还要华丽矜贵,清羽看到这些,几欲心醉神驰,心中默默赞叹。   转眼庄御已将画取开,双手使劲一推,那门便笨重地移开了,几缕灰尘落了下来,可见这里不是经常出入,光线也暗了许多。那里除了有一把剑放在中央,其它空无一物。那剑看起来也不是凡物,清羽对剑之类的武器不是很懂。可是从师父看来,他每一处都不像一个凡人,这剑想必也应该是不同寻常的好剑吧!这剑是古铜色的,周身镌着一些图腾的纹理,虽看起来小巧轻便,但那精细的图腾和那深沉的色泽却让它看起来不失气势。   “你试试看,把它取下来。”   清羽伸手去拿,微出剑鞘之时一阵寒气袭来,然而正值隆冬,天气本就凛冽,清羽并未发觉什么异常。只是快抽离剑鞘之时,她不由得伸出另一只手来帮忙了。清羽的力气不算小,然而还是觉得十分的重,和它看起来的样子完全不符合。   “一只手拿。”庄御的声音严厉异常,清羽心中一颤,只得遵命,半个字也不敢说出口。   清羽用尽全力一只手握紧它,脸上竟已渗出汗来,手也抖了起来。   “放下吧!”   清羽如释重负,长吁一口气,心里暗自埋怨道:这什么破剑啊,还以为是什么轻巧灵动的好剑,没想到竟是这般重,这跟拿着把斧头有什么区别,莫不是要拿着你去砍树吧!   庄御伸手从清羽手中拿起剑来,和拿普通的剑并无差别,轻松自然,清羽又一脸惊奇,怎么师父拿的这么轻松,他看起来也不是什么大力士啊?只见庄御在剑刃上轻轻一抚,若有所思道:“这把剑叫心水剑,是祖先传下的,因为阴寒,所以男子不适用,但确实···是···‘独一无二’的好剑啊!”   “只有经日积月累才能运用自如,那时它的重量将变得和竹叶一样轻,那便是登堂入室之境界。”清羽听师父这么一说,再不敢看轻这把剑了,且不说是师父的祖先流传下来的,听师父的语气也知道师父对于不能用这把剑是多么遗憾呐。   庄御望向窗外,雪已经积了起来,这正是自己所希望的,这日子挑的果然不差,便转头对清羽说:“要想练此剑,你今天晚上去外面跪一夜方可。”   “什么?”清羽愕然。   “你不是什么苦都能受吗,这剑是阴寒之物,必须经得住寒气才能驾驭它。”   清羽朝窗外望去,今晨刚下的雪丝毫没有停的意思,反而是越下越大之势,想想就寒意袭来,这可怎么是好,又不能拒绝,师父能要她就不错了,她好不容易才有这次机会,可···难道真的要···眼前忽瞥到那一抹木桌上的红色,心中一团火悄然燃起,鬼使神差般坚定有力地回了一声:“是,师父!”   入夜后,清羽如约跪在了屋外的大水缸旁,起初只是有点寒意,膝盖和腿沁凉沁凉的,但一个小时后,便渐渐撑不住了,雪虽然比白天要小了一点,可她还是已经被雪花覆盖,头发都变成了银白色,嘴唇一点血色都没有,水缸中的水早就结起了冰。   她感觉自己快要倒下去了,身体发麻,四肢都没什么知觉了,头也晕的很,可心里却很明白师父是什么人,这不过是师父对她的一个考验罢了,性命自然无忧,磨练的是意志,他现在必然在监督着她,一旦她放弃,没有通过考验,她就无法学那深深吸引她的武功了。她咬紧了牙,无论如何也要撑下去才行,临阵逃脱岂不亏大发了,之前的一个多小时也岂不是白跪了?她为了支撑住自己,把心水剑插入积雪中,用手握着剑柄,背轻倚在那水缸上,苦苦坚持着。   “这是不是有些太严苛了?”庄御正在灯光下翻阅古籍,一缕青雾挟着恬淡而熟悉的清香飘然而来,庄御眼眸往右一转,一杯滚烫的碧螺春已出现在桌角,殷鱼正微笑的看着他。   “你认为呢?”庄御端起茶杯暖了暖手,向妻子露出一丝温暖的笑意。   殷鱼顿了一会,似乎不知该如何开口。   “我自以为是甚了解你的,可是这次你实在做了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事···你怎么会同意让一个来路不明的源外之人留下来呢?而且我最不能理解的是,明明知道将来她要离开桃花源的,你居然还要将自己的武功倾囊相授,连你最心爱的心水剑都拿了出来?可你若是这么爱惜着孩子,为什么现在反倒让她受这样的苦呢?”   庄御看殷鱼一脸迷茫和责怪他不说清楚的嗔怒样子,倒是觉得自己无意竟挑逗了妻子一番,让她的好奇心饱受煎熬,不由得有自得和满足之意,心中只觉有趣,故意不正面回答殷鱼的逼问。   “你不是不知道,要练心水剑,自身不经历足够的寒气,将来练剑时就会被心水剑的寒气所伤,这是她必经的一个阶段,怪不得我严苛呐!至于我为什么要留下她,又为什么要交她武功,这件事我自己也说不清,你以后自然就会明白的。”   殷鱼见庄御丝毫没有要告诉她真相的意思,也不想勉强什么,心中赌气,一身不吭兀自往床上躺着假寐去了,口中轻声嘟哝道:“有本事你一辈子也别告诉我!”虽是准备假寐的,可心中知道庄御为人的分寸,是不会让清羽有什么意外的,并无担心,闭着眼睛便很快入睡了,任由庄御爱坐到几时坐到几时去!   清羽开始迷迷糊糊的睡了起来,等到她疼痛的惊醒时,天已经蒙蒙亮了,她发现雪地上淬染着斑斑血迹,原来是自己睡着时手不经意在剑刃上划出了一道口子,但奇怪的是剑刃上竟然看不到血迹,只留手上的一道印子,殷红殷红的。她的身体有些发麻,但意识却非常清醒,觉也睡得和平时并无多大区别,不过是略冷了些,醒来之后人倒很有精神。   不过心中很是埋怨师父的无情,本以为他过几个时辰就会出来让自己回屋去的,早晨醒来自己该是躺在床上才是,可没想到一夜过去了,自己非但还留在屋外,师父也并未出来看看自己,心中感觉比清晨雪化时的温度还要低,一阵灰暗,师父毕竟是没有婆婆对我好。   正黯然伤心之时,庄御的身影已经落在眼前,她抬起头来,看见庄御一脸不同往日的笑意,目光柔和,丝毫没有严厉之意,心中不悦已去了大半。   有时候,一个温柔的笑意往往可以弥补和改变很多。   庄御一夜都坐在木桌前,看书倦了便微闭双眼养神,但始终没有定神入睡过,一旦清醒,就揭开窗纱朝外望去,心中便安定了不少。他最怕看到的是清羽落荒逃回姚婆婆家的场景,那自己简直是输的一败涂地,见不得人了,尤其是殷鱼。   这是他和自己打的一个赌,这个赌注从留下那个女孩的那一刻便押了下去,不过还好,自己的第一步并没有输。他暗自惊叹这个十几岁小姑娘的忍耐力,自己的眼光果然还是可以的,因为欣喜,所以昨夜的疲累都一扫而空了,眼中满是如鱼得水的惬意,自然少了之前因害怕担心而表现出的严厉之色,当然他自己并不自觉。   “起来吧,你已经通过了第一个难关。”   清羽正欲站起来,但双腿因昨夜跪了几个时辰而发麻,一用力,牵动神经,一股痛意袭来。“师父,我站不起来!”   “知道你为什么能通过吗,因为心水剑帮了你,否则你早就已经在鬼门关了,一旦心水剑感应到用剑人的诚意,便会帮助她渡过难关。现在你也可以凭借它站起来了。”   清羽不大明白师父的意思,但还是尝试着站起来,她握住剑,靠着那心水剑的支撑,用尽全力,果真站了起来,而且似乎没有那么冷了。   第二章林下之风(2)   之后的每天清晨,庄御便带着清羽去旁边的竹林练剑,这套剑法以灵动著称,入门之后便没有固定的招式了,必须物我合一,才能领略个中精髓,招式随心而发,因而变化多端,一时让人无法抓住其弱点。   “练剑之人一旦心有旁骛,就会暴露弱点,容易受伤,切记。”   “此外,练剑达到一定水平,就可站于水上,只要没有杂念,就不会下落水中,最高境界便是运剑如叶,重量全无···”庄御在一切开始之前先讲了这些要诀,因为抓住了剑法的核心,虽则并不明了个中意味,但在以后的练习过程中迟早能逐一参透,而不至于走弯路,走火入魔。好比目标和方法已然确定,剩下的就是如何朝着目标走完全程的事了,那需要的便是恒心和悟性了。   清羽仔细听着师父的这一长串解释,像听天书一样,没有固定招式还叫什么剑法呢,法门何在?一把剑再怎么轻也不可能和叶子的重量相等啊,最可笑的是人怎么能立于水上呢,除非他踏着一块巨厚的木板,那也不容易啊。而这一切要想知道真假,倒是简单的很,只消开口一问便知。“师父可能飘于水上,运剑如叶?”   “飘于水上尚可,运剑如叶从未达到,我的父亲也未达到···”庄御说着便走向竹林当中的荷花池,这荷花池正是村里人打水的地方,竹林本就很大,这荷花池地处竹林中央,占了约莫五分之一的地方,可见是大的很。池水清澈见底,只是现在正值隆冬时节,荷花早已枯败,不然仲夏之际,满目竹林郁郁葱葱,翠色欲滴,中间又有白色、粉色莲花盛放,竹林又能遮挡住炎热的太阳光,投下一片阴凉,这里便宛若仙境了。不过此时,池面上只零星飘着几片枯黄的竹叶罢了。   庄御的脚步慢慢靠近池水,清羽的心也揪紧了,当然不是因为怀疑师父究竟行不行,而是期待一场精妙绝伦的表演而已。庄御的双脚清点池水,飞到了池水中心,他轻功了得,这种事情对他而言丝毫没有任何难度,一袭白衣,飘逸极了,看的清羽目瞪口呆。   庄御在池中站定之后,双眼微闭,两手握于身后,一副淡然悠远的样子。清羽此时觉得,庄御不愧是庄子的后代,不,他甚至比那庄子还要了得,庄子最多只是心遨游,师父却能做到身心俱逍遥。“列子御风而行”不过也是这般感觉吧!   清羽的悟性很高,四年之后她便领悟了大部分要诀,能够在荷花池上站立一炷香左右的时间,当然她也亲见了竹林里四季的变幻,见到了夏日荷花池那醉人的颜色,见到了竹叶黄绿之间的微妙变化,听到了榕树上天牛叫声的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这些东西像是不断在变,可给人一种从未改变过的幻觉。如果四季不是四个部分,而是一个整体的话,它何尝在改变呢?改变的只是匆匆的岁月所带来的,嵌在这竹林间一份抓不住、看不清的苍白罢了。   真正不变的也有,好比师母每天晚上给师父泡的的一杯碧螺春,好比师父隐在眉宇间的那份关怀,好比姚婆婆和哥哥看望她的固定的时间。   四年过的惬意非常,她还向师父学了古琴,一曲《雨碎江南》,感人至深。庄御房间里的古籍她能看的都看过了,只是大部分都看不懂,譬如《周易》、《南华经》之类的,清羽对这类书不怎么感兴趣,是因为实在没事可做,才勉强翻看的,谁让师父不允自己跑下坡去找小风哥哥玩呢,除非自己学成全部武功。   但是大人论机敏又怎么比得过小孩呢,只要一逮到机会,清羽和小风就去找源内的小孩疯玩了,但这毕竟有风险,料不准庄御何时会来竹林里检查清羽的武功练得怎样,那就只能让小风多多受累了。   今日清羽一人在竹林练了会剑,又在水上站了半个小时,实在觉得无聊,这么大好的一片竹林,这大热天的,还要练剑,真是糟蹋了竹林君子的一番美意。师父在这种天里,估计也是懒得出屋门,便将心水剑扔到一旁,兀自躺在了荷花池边,头枕在自己交叉的手上,双目仰望着竹林上方那竹叶间隙里透出的一抹蓝色,心也像是飞上了云端一样,嘴里不自觉的便哼起歌来,只是并没有歌词。   “咧—咧—咧”,每一个音符里都透射着生命的活力,它不是具体的词所能表达清楚的,身处无语之境,废词失调才是真实生命的展示,才是心灵无拘束的驰骋。   忽然,天牛“舅舅,舅舅”的异样叫声响了起来,打破了清羽的畅想,歌声戛然而止。   “知道是你,别装模作样了!”   只见坡沿竹林外的杂草丛里窸窸窣窣的一阵响动,小风身上沾着杂草叶子爬了出来。   “不像吗?”   “哥哥···一点都不像,天牛才不是这么叫的呢!”   “不过你的歌,真好听!”小风并不生气,反而称赞清羽。   “你躲在那里很久了吧···你每次都这样,来就来吧,到了还要躲在那边偷看一会儿才进来,真搞不懂你,那草丛里舒服的很吗,你恋恋不舍的,不愿出来?!”清羽佯装嗔怒的数落道。   “才不是咧···”小风欲言又止。   小风看到清羽头枕在手上,一条腿伸直,一条腿则蜷着,总算找到了她的一个把柄,可以狠狠回敬她一番了:“你不看看你自己,躺的一点都不淑女,毫无风范可言!明明当年来的时候还是彬彬有礼的,现在是什么形象也不顾了!”   “别扯开话题,我的问题你还没回答呢!”   小风也躺了下来,并未做声,也呆呆看着竹林上空。隔了许久,小风的声音才又荡漾在竹林间:“清羽,你真的要走吗?”   清羽听出那竹林的风声里挟着一丝湿润,滴在自己的心上,引来一阵无言的疼痛,一份莫名的不舍,还有那湿润荡开而去的无数歉疚。   自己终究是不属于桃花源的人,终有一天是要离去的,没有太多悲伤,这是桃花源里人所固有的豁达,虽然这意味着永诀。   桃花阵法守护着这个古老的村落。   清羽的一声允诺,从此将“桃花源”这三个字封存。   对于庄御来说,一切重归于零,然而又不是零,他之所以教清羽武功,并不图什么特定的目的,一切只是缘分罢了。   对于桃花源人来说,和之前误闯进入的人不一样,他们已经把清羽当成是这桃花源中的人,对于小风来说,这是他的妹妹,是一段在岁月光华里不会褪色的记忆。 作者有话要说:     ☆、适我愿兮   (一弹新月白,数曲暮山青。)   清羽终于一人踏上征程,挟着憧憬与希望走在通往尘世的木桥上。   一袭素净葛布,别样男子装扮,一把心水神剑,一块通灵白玉,木桥下的湖水映出一个孤绝的身影。桃花已谢,今生再难见到这灼灼桃林,尘世间谁也不会明白,她是用一段记忆去寻找另一段记忆。   繁华绽开处是心中四年来曾经的想象,可好像又不是,然而陌生携带着新鲜感,刺激着活跃的神经,什么都可以不顾,因为正是年少轻狂之时。   这里叫做金陵。   时间已近中午,清羽有些肚子饿,便来到了一家客栈前,上书“坠露客栈”四个大字,缀上一句玲珑的小诗:最是小酌独有味。   繁华似锦之地欲追求这样一种恬淡的境界,孰不知却有仙阁之人拥着一颗蠢蠢欲动之心赶往尘世。   清羽走了进去,“小二,来一壶烧酒,一盘花生,一碗碎牛肉。”虽然很想大吃一顿,好好尝尝世间的美味,奈何身上盘缠有限,晚上还要住店,刚出来还是一切有打算的好,要寻山珍海味,以后有的是机会。   “好嘞。”   “这些是多少钱?”清羽很谨慎的问道,深怕钱用得太快。   “客官,我们这店可是金陵数一数二的名店,您放心大胆的先吃着,我们的规矩是吃完了再结账,这样中间还能继续添菜!”   清羽即刻听到旁边一桌人的轻声议论:“一看就是个土鳖,哪有一上来就急着结账的,这越是有钱的人哪,就越是不紧不慢在走之前排出钱来,越是穷鬼就越是急着付钱,深怕自己付不起。”   “付不起就别来这种地方咯!”   “金陵的物价不是贵了一天两天了,他也难怪,看着从外地来的,没见过世面。”   这一桌三个人一唱一和,像是唱戏一样,清羽只当没听见,低头看了看自己,一身普通的布衣,是挺寒酸的,随便只是泛过一丝笑意,管他呢,他们爱怎说怎说。   正等着上菜之际,清羽环顾客栈四周,皆是锦衣罗裙之人,果然自己成了一个异数。正懊恼自己走错了地方,忽瞥见左前方的一个男子正低着头惬意的喝着酒,桌上摆着一把剑,莫非也是剑客,都是行走江湖之人,顿生亲切之感,不免多看了几眼。   可同为侠客,人家一袭材质柔滑的白衣,外面套着轻薄的天蓝色短衫,一看就和自己不是一路人。   他抬起头来,朝窗外望去,清羽这才算是看清了他的相貌,虽是侧脸,但光华难掩,光华难掩啊。不仅没有对不起他的那身衣服,反而比那身衣服还要出众,或者说,那身衣服称得他越发神采奕奕。   清羽不禁想到桃花源里那片竹林,竹林君子,这真是最贴切不过的比喻了,没错,倘若真的有化身成林的竹林君子这方神仙,那样子应该就是这样吧!   诗经里有看到这么一段话: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僩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看那弯弯的淇水岸边,是直直的翠竹林,那位光华灿烂的君子,他修养自己的德行就像用刀子切磋骨器一般,又像细心的琢磨玉器一样。多么鲜活多么雅娴啊,威仪多么显著焕发啊!光华灿烂的君子,真令人难以忘怀。)   回想之前在桃花源的时候,总是幻想那片竹林是由一位叫“竹林君子”的神仙化身而成的。每每进入竹林,心中总有一分敬意,一份亲切——如今可以算是见着了他一面了,不管他到底是不是“如切如磋”的,光看着他这几眼,也使清羽心情一下子开朗了起来。唔,美的东西看起来总是赏心悦目的,这可真是万古不变的道理啊!   “客官,菜来了,您慢慢用!”小二一声叫唤,清羽才从竹林君子的幻想之中抽身出来。   酒的醇香配上花生牛肉,清羽又瞬间沉浸在美食之中,慢慢吃,回味啊。   这时一个富家公子走进了客栈,他身后还跟了两个男仆,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   像是一阵风吹了进来,客栈老板赶忙停下手里算账的活,用一脸堆叠着的笑意迎了上去,非常客气的说:“林公子,您来了···小二,好好招待···啊,林公子,不知您还记得您上次还欠小店好几十两银子呢···哦,绝不是担心您···只是小店也养着这么多人···”   话还未说完,已被截断。   “怎么,你还怕我欠你银子吗,我是什么身份,长安的客栈我吃腻了,才来金陵尝尝鲜,你还怕我还不起你这么点钱!”那姓林的回答道。   “不,不,不是这意思,我怎敢啊,只是小店最近周转不灵,那下面的人也要吃饭···”话又没说完,他的衣领已经被揪住了:“你真他妈的活腻了是吧,敢跟老子要账!”   这一幕,当然是聚集了此时店内所有的眼睛,只不过有些是惊恐,有些是惊喜。   坐在一旁的“竹林君子”拿起了桌上的剑,紧握在手中,他正踟蹰,欲静观变化之时,一弯水流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横过客栈上空,一道奇异的弧线,众人皆不知发生了什么,直到水花溅地,同时伴着那两个仆人的一声尖叫,众人方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一时之间鸦雀无声。   那位林公子的手霎时松了开来,可客栈老板的脸色却反而吓白了。   时间略顿了一会,终于又到了有声的阶段:“哪来的小白脸,敢管老子的闲事!”   那两个仆人赶忙献上自己的衣服帮着那姓林的脸上一阵乱抹,真是风态尽失,憨态尽现。于店内的其他人来说真不愧是花钱也看不到的一场精彩好戏,可于清羽来说,那真是众目睽睽,万般讶然里虽夹着一丝敬意,可全被那姓林的一个凶狠目光给压了下去。   那握剑的男子本欲拔剑,没想到却发生了这么一幕,有人替他出手了。   而且此人年纪和自己差不多,武功却甚高,头未转,背对着,却能准确辨别方向,不偏不倚,那一杯酒全撒在了那个纨绔子弟的脸上,此时那人依然端坐着,丝毫没有任何紧张和恐慌,正襟危坐的姿势里透着一股全然不在意的洒脱。   虽是缟衣素服,衣料里还夹着不纯净的淡灰色,腰间只用了一根普通的暗绿色布条束着,怎么看也像是一个寻常老百姓,可是那张脸却是清扬温润,加之他的义气之举,不免对此人产生别样的关注,且看他怎样应对。兀自拿起一杯酒沉默的喝着,眼睛却和店里的所有人一样望着那个方向。   庄御曾告诫清羽不要轻易和别人过招,冷静从事。清羽觉得这次不算是违反了师父的嘱咐,毕竟是那个姓林的太过分了,此乃“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不是一个侠客该做的事吗?虽然看到众人惊愕无比的唏嘘声,意识到自己可能得罪了明智之人都不会得罪的权贵,不过有自己的武功打底子,有什么好怕的!   清羽第一次觉得四年来学的武功好像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了,师父难怪会传授我武功,想也是高处不胜寒,空有绝世武功却无人对弈,真乃憾哉!   清羽虽然正襟危坐丝毫不动,那个吃亏的人却不可能愣在原地不动,清羽还未反应过来,那人已经揪住了清羽的衣服,一个攥紧的拳头眼看着就要挥过来,众人静静等待一场血腥的画面铺开,只有“竹林君子”知道这一切不会发生,那个少年绝不只是什么胆大包天的小老百姓。   果然,清羽不慌不慢的伸出了右手,将那个拳头握在掌心,虽然那只手显然比他小的多,不过却让那个拳头没办法再下行,只是悬在空中,只听得那姓林的人“哇”的惨叫一声,左腿瞬间软了下来,手抚着腿,眼中怒意转为被欺的无辜之意。   清羽的脚正是踢在了那人左腿的关节处,看见自己轻易得胜,满声狡黠的说道:“我只是倒了一口酒而已,谁知公子这么倒霉!这可真不是我的错啊。”   众人哑然,继而大笑了起来。   手下的两个仆役见自家公子被一个黄毛小子欺侮成这样,虽有惧意,然均朝清羽扑了上去,清羽左躲右闪,并未拔剑,只用剑柄自护,那两个人已经自己弄伤了自己了。   站在一旁弯腰舒着大腿的林家公子见是这样的情景,自知今天不是硬碰硬的时候,一头灰头土脸,丢尽面子的窘样,留下一句:“算你狠!”,正欲踏出客栈门。   清羽赶紧拦住,转瞬已到了那人的前方,一只脚踏在门槛上,两只手呈交叉状握着剑,说道:“公子忘了刚才客栈老板的话了吗?”,便空出一只手放到那人面前。   那人做了个眼色,一个仆人便胡乱掏出了几十两银子,清羽也不知道到底是欠了多少两,还是多要点好,那只手仍旧放在那儿。   “全给他!”那人大吼一声,但却是朝着清羽怒目而视,于是自己手上又多了十两银子。   看着那群人搀扶着离去的样子,清羽忍不住笑着加了一句:“多···有···得···罪,万···望···海···涵!”   清羽将钱交还给客栈老板,老板一脸感激,手抖抖的接了那几十两银子,好像还未从惊吓中缓过来,“小兄弟,你要住店吗···这样,你住店的费用小店全包了,一定给你最好的房间!”客栈老板见那少年给了他多出二十两的银子,心中又满是感激之意,不如做件好事。   清羽没想到客栈老板如此慷慨,大概这就是做了好事的回报吧,也不推却:“那就多谢老板美意了!”   转头看客栈里吃饭的人,全都盯着自己看,满是敬意,心中不觉飘飘然。也有人向他拱手致意,清羽微笑而对,继续坐下吃酒。   心中正因为刚才的事而自我欣赏陶醉中,忽有人经过他的身旁,“小兄弟,提个醒,你要当心那个恶霸不会轻易放过你!”   清羽吓了一跳,这人脚步轻捷,看来武功不弱,抬头一望,和他眉眼相对,果然是那竹林君子,先前隔着几桌人看,现在两人靠的如此之近,清羽看的更加清楚了,心中默念:“竹林君子!”   一瞬,那男子已挟着剑走出了客栈。   第三章适我愿兮(2)   清羽这才回味起那人对自己说的话,“不会轻易放过我!”此时清羽心中略略觉得自己成了“出头鸟”,师父的话毕竟是有一番道理的,然而并不后悔。   酒足饭饱之后,看着外面骄阳似火,夏日的空中没有一丝微风,本应该躲在客栈里好好休息休息,到晚上再出去的,可是一颗心实在按捺不住,于是鉴于今天早上被人嘲笑的事,清羽换了一身衣服,那是在师父那里学武时师母做给她的,和师父一样的白衣,料子也要比姚婆婆的那几件好的多,哈,我也是一个翩翩佳公子嘛!休整完毕,挟着剑走入了金色的光芒中。   一路漫无目的,所以心情愈加舒畅,想去哪便去哪了。行经赌场,热闹非凡,清羽想进去凑凑热闹,掀开门帘一看,里面乌烟瘴气,人满为患,赶紧退了出来。   再往前行,是一座很大的红楼,“别月轩”三个大字赫然在目,雕梁画栋,一点都不为过。都是男人出入其间,清羽知道这是妓院,是不太好的地方,然而究竟哪里不好,那不得进去了才知道嘛。   这时一阵清幽的古琴声传出,清羽心里一阵激动,那是师父曾教过她的曲子,可谓“天风海涛之曲”,但自己水平有限,始终没有弹成,这时听到,脚步不由得走进了“别月轩”。   “公子,哦不···侠客···欢迎来到我们别月轩。”老鸨招呼着他,还有一些长相平平,浓妆艳抹的女人在盯着她,清羽听见她们中有人轻声在说:“这位公子长得真不错!”   “虽然有些过于清秀了,但一身侠气···”   清羽表面微笑着,心里却觉得异常好笑,不过还是惦念着找到琴声之源。“这琴声···”   “是我们家盈蕊在里面弹琴。”   “盈蕊是谁?”   “公子不是本地人呀?说起盈蕊,她可是我们金陵最有名的花魁。”老鸨看清羽的眼睛放光,只当他和来这里的寻常男人一样的心思,不禁心里暗喜暗忧:个个男人都要盈蕊,她也分身乏术啊!   “公子看看,要哪个姑娘陪着你?我们这里多得是···”   清羽受不了这老鸨扭扭捏捏的奉承样,赶紧表明了心意:“我只要那个弹琴的女子!”   老鸨早料到他会这么说,却做出万分愧疚的样子解释道:“真是不好意思啊,公子,这金陵城凡来我们别月轩的,都知道盈蕊有个规矩,就是不陪人睡觉,只负责奏曲···”   老鸨还在解释,清羽却没有将她之后的话听进去,呀,我哪里说要她陪我睡觉了,我只要见见她而已,这老鸨,把她的意思是误会的有多深啊!   清羽只好尴尬一笑:“我只想先听会儿琴。”   老鸨如释重负,乐滋滋的领着清羽到座位上,“公子要喝什么酒?”   “来杯西湖龙井。”老鸨向一个服侍的姑娘传达了一遍后,愣了一瞬,才意识到清羽是个怪人,自己还真没见到有哪个人来这儿要了杯茶的,摇头而去。   清羽一心想见那位琴中高手,无奈此时前排已人山人海,清羽坐在最后的几排位子上,那人的脸看的不甚清晰。   “彩翠仙衣红玉肤”,那女子婉约的身姿正端坐着,头微低,却并不显露莲花初绽的羞涩,眼睛也不望着琴弦,想来此曲已是默诵心中,滚瓜烂熟了,可是却也不望向台下,一直低着头,视线徘徊在琴边和舞台那几尺的地面,好似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可清羽前面那些男人却大多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看,难得有几人微闭双眼凝神静听的。这首曲子名叫《心游万仞》,本讲述的是上古时期一位仙人毫无拘束御风驰骋的故事,是冲破桎梏后的自由之歌,可是如今这清丽的音乐流淌在这些俗人面前,竟好像和那老鸨的声音相差不远。   想到这里,清羽竟觉得有些可悲起来,那舞台上下好像是两个决然不同的世界,弥漫着隐隐的一阵雾,一个通透如水晶,一个秽浊如泥浆。   清羽听的如痴如醉,明明是同一首曲子,自己也听师父弹奏过几次,可是现今这女子所弹的感觉竟和师父完全不同,师父的琴声是淡淡的风,她的琴声是却是柔柔的水,说不清道不明的湿润,清羽辨不出到底哪个人弹得好,只觉得这两种琴声都是人间难寻的,因为这首曲子所要求的琴艺都得是出类拔萃的。清羽的迷茫好比悬在空中,抬头便是师父的云淡风轻,低头是这女子的林间清溪,哪一个都是不错的归宿,可自己却不能赶往任何一个地方,只能留在原地静静欣赏。   一曲终了,清羽身下的涓涓溪流忽的消失不见,自己还正想像自己的双足浸在凉凉的溪水里惬意的样子呢!待抬头望时,那彩衣女子忽的已经不见了,换上了另一个人抚弄着琴,清羽好似心中的东西被人拿走了一样,赶紧从位子上跳了起来,急急的在人群中搜索她的身影——湖绿色的轻纱裙,小小的粉色蝴蝶簪子。   视线中她没有出现,却见到那老鸨满面笑意的朝他走来,那笑意好像是看透了自己的心一样的得意,清羽管不了这么多,匆匆穿越人流,往老鸨那里赶去。   哪料得旁边的一个端酒的小二正从自己身旁走来,清羽又一心看着那老鸨,若是常人撞了也就撞了,最多赔个酒钱。清羽却是轻功极好,待到发现了那小二时,动作一阵轻快,正欲绕过小二,却不想一只脚绊到了旁边的一个桌角,虽然没有撞到小二,但自己的身子也已立不稳了。   这本不要紧,身子虽有前倾之状,但对清羽来说,立马就能调整好,可那老鸨见到这一幕,虽知道清羽是侠客,却依然一个大步,一点不差,抱住了清羽。清羽惊了一惊,自己的腰被人搂着,头磕着别人的肩,待缓过神来,站直一看,一个像是泼着各色颜料的脸靠的自己如此之近,虽是极力遮饰,可颜料褪色处的皮肤在这么近的距离之下也是难遮奇丑。清羽不禁心里一阵恶心,老鸨的手还搭在自己腰上,清羽默默向后退了一步,却感到自己的脸上火烧火燎的,老鸨愣了一下,把手放了开来。   一瞬沉默之后,清羽才想起自己要干什么。“那个···盈蕊,我想见她一面。”   “这恐怕不行哪,十四巷的刘大爷也点名要她陪酒呢。”老鸨赔笑道。   “那我明晚来。”   “这恐怕···”老鸨吞吞吐吐。   清羽忽的意识到问题所在了,伸手从钱袋里掏出了下午带的几乎所有钱,“够不够?”   清羽的豪爽,老鸨见了喜笑颜开,双手从清羽手里接过钱来,“足够了!”看着清羽离去的背影喊道:“公子不多玩会呀?···啊,那明天晚上见啰!”   清羽知道这一次钱是花的有些过了,还好坠露的住店的费用免了,但今天才第一天,钱毕竟花的已经超出预计的了,这个问题有些棘手。   不过再怎样,清羽一心只想见那盈蕊一面,其他的比起这个都不重要。 作者有话要说:     ☆、月色天籁   (若有知音见采,不辞唱遍阳春。)   回到坠露客栈,天刚刚黑,一轮圆月已经升起。   清羽坐在桌前望着滴下的红烛泪,夜深人静,开始飘飞思绪,到底师父要让她做什么样的人?   她的前方有好多路,她又该走哪一条呢?她出桃花源究竟是为了什么?只是为了找寻亲人吗?自己以前是个什么样的人?···   在没出桃源之前,她期待着桃源外的尘世生活,可是现在出来了,又不知道该干什么。最可怕又最美好的是前方,前方萦绕着过去的日日夜夜,前方迷蒙,令人惘然,但无疑问,它会渐次清晰起来,这清晰令她感到畏惧,而前方的迷蒙又永不停止。或许生命的结束是一个终结,但庄子也说人不过是生之阶段,蝶是人死之阶段,在人世固然逍遥快活,死后化蝶不又是畅游花际,不也乐趣无穷吗?如果这就是所谓的物化,那么这样看来生命永恒,前方的诱惑当然永不停止。   如此想下去,无穷无尽。清羽往四周不经意一撇,房间角落里竟竖躺着一把古琴,果然是上等的好房间,连古琴都配备了,清羽忽的一喜,把之前所想忘得一干二净,将那古琴轻轻放置在桌上。古琴虽旧,灰尘却不多,清羽用布轻轻擦拭,已经可以用了。清羽端坐下来,却并未开弹,只是双手在琴弦上轻轻拂过,并未发出一丝一毫的声音。以此为“敬”,如此古怪的行为,当然也是庄御所教。   这世间有两样东西可以让人遗忘所有的烦恼和不快,瞬间带你进入一个别样的世界,在那世界中你可以恢复本真,可以感到幸福。一为酒,酒入愁肠化解万结,一为乐,乐色清丽归于自然。自己琴艺虽然不精,但师父说过,只要奉上诚意,乐,自然会有色彩。   正欲提手,不知该弹哪一首曲子,《心游万仞》显然是很想弹的,可是已有那盈蕊和师父在先了,再弹出来不是徒惹自己懊恼嘛,正犹豫间,一阵清幽的笛子声从对楼传过来。   清羽一惊,好像有人窥看着自己内心一样,再凝神一听,曲调似有些熟悉。   笛子和古琴是不一样的感觉,古琴是清冷的,笛子是清幽的,好比琴的声音是往那天上去的,笛子却比古琴多了一份深沉,少了一份孤高,因而它是往地下游走的,情动处,震得大地几欲落泪。   像天籁一样牵动内心,这曲子竟是《雨碎江南》,她心里激动起来,这比《心游万仞》要好弹多了,没有那么多技法,所以这曲子也是她难得弹得好的曲子之一,用在这时刚刚好。   她觉得自己要做点什么,趁着笛音间隙,清羽插了进去。那笛声似乎受了一惊,停了下来,缓过神后,在曲中间隙□□,清羽听到后,明白他的意思,自己停下不弹,待下一个□□部分再与他合奏,两人若心有灵犀,演奏几近完美,丝毫没有衔接上的瑕疵。   月色里仿似晕出了一幅烟雨迷蒙,芳草萋萋的江南画卷,曲声悠扬婉转,此起彼伏,两相呼应。客栈住着的人都为之动容:已经在床上休息的,宁神谛听,丝毫没有责怪那曲声打扰自己安睡;还在桌前看书、写信、谈话的,放下了手中的东西,停止了攀谈,也是侧耳倾听;思家的游子本在屋内踱步,此时却推开窗子,望向那如水的圆月。   江南似乎是每个人内心安放灵魂的家园。家是什么?它从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住所,它是一个心灵的安居地,有些人身在家中,但依旧无家可归,而江南却充当着大多数人心里的家,可能永远达不到,可能早就达到了。听到这首曲子,有些人一下子到家了,就连不通音律的人也不例外。比如那个小二,擦着客人们吃过晚饭的桌子,一听这音乐,就赶忙跑了出来,手里还拿着抹布,坐在凉凉的台阶上,望着那月亮,突然眼睛湿了,因为他已经三年没有回过家了,好多东西牵挂在他的内心,就这么突然被点亮了。   有些音乐,非得伯牙子期才听得懂,可是有些音乐,就算是田间的农民,虽不能完全听懂那音乐的情感,却能够耐着性子仔细听,听完还能赞一声。天籁是什么?不是什么旷世绝曲,而是大家都能从中看到自己的身影,读到自己的故事,是不□□份等级,不分知识才学,平等接纳自己的音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是真正的仁与智啊!   随着曲声由婉转隐入空灵,曲终。清羽的整个心都在颤抖,自己弹过这首曲子多遍,今夜算是弹的最出人意料,最得心应手的了。   那位算是知音了吧,究竟是谁,清羽一颗心在颤动着:那人会是什么样子,笛声如此纯净,技艺也绝对在自己之上,清羽心里说不出的快乐,一丝一丝的好奇牵扯着,手也因兴奋而颤颤的推开自己房间的窗子。   对门的窗子全都大开,但清羽一眼就认出了那个笛音之源的窗。一个背影手里拿着一只竹笛,慢慢将它放在桌上,不知是因为那音乐的缘故还是那圆月的清辉,清羽看着这一幕,只觉柔意无限。看那人的背影不是什么壮年、老者,也并非是神童——和那笛声正符——没有看淡人世、历经沧桑的悲凉,也没有跳脱的稚气顽皮,有的只是草长莺飞的四月洒下的甜甜阳光,那是一颗激荡的心,一个竹笛少年的情。   那人转过身来,清羽眼前一惊,简直不敢相信:“怎么是他?”此时对面那人一声嘹亮穿透月色的声音直冲清羽耳膜:“小兄弟,原来是你啊!”   清羽觉得隔着这么一段距离,想说什么想问什么全不方便,虽然时间不是很晚,却也难保有人要睡觉了,这么隔空说话,不是要把老板给招来嘛。虽有无数问题想问,却没有即刻回应那男子,眼光微微一掠前方,手扶着窗棂微一用力,整个人便朝对面那男子的窗子飞去,这点轻功完全不在话下。话说,那男子见这情形只是微微一笑,不着急也不惊讶,只看着那素洁的白衣像蝴蝶一样轻盈的朝自己飞来,而自己什么都不必做,光是欣赏就够了。   终于那一只手重重的攀在自己的窗子上,人悬在空中,那男子本想拉他一把,不料那人竟朝他狡黠的一笑:“不用了,要么就这么说几句话,我还承受的了,要么咱们就去那房顶上慢慢谈,我看过了,那儿最好!”   那男子听了这番话,起先一阵错愕,继而会心一笑,坦然的答道:“这样你太累了,就去上面吧。”说着,眼睛望向屋顶。   “我先上去了!”等到他听到清羽的话低下头来再看时,清羽哪里还有影子。   清羽在屋顶上没等多久,那男子就上来了,清羽心中默默想道:竹林君子,速度不赖啊!清羽满面的笑意望着他,他手里竟还拎了两壶酒,果然是深得我心哪!   清羽连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这样一个陌生人,自己丝毫没有任何羞怯,竟然邀他月下长谈,日后回忆起这一段也觉自己大胆非常,可是如果当年自己没有这么主动,茫茫人海中会不会就和他这样擦身而过呢?   竹林君子慢慢走近,月光像流泻的山泉水一样淌过他面前的那张脸,那双眼睛微笑起来和头顶的月亮亏缺时一样的情状,此时那轮圆月和眼前的那两个小月亮比起来也有些逊色,月缺时未必没有月圆时美丽,那残缺的情状莫不是另一种圆满?   “你的琴弹得真是不错!”   “你是第一个夸我琴弹得好的人,不管你说的是真话假话,我都要高兴的疯了!”   竹林君子在清羽旁边轻轻坐下,将一壶酒递给他。“你的琴声里只有快乐,没有其他的,就这一点,就很是难得!”   “你叫什么名字?”清羽接过那酒,揭开酒盖,那声音像银铃一般荡漾在黑夜之中。   夏日的白天没有一丝风,可是在晚上却是凉风习习,此时也许是身在高处,那清风好似在耳边呢喃低语,那轮圆月似乎也是触手可及,竹林君子暗暗赞叹清羽选的这个好地方。   “我叫‘唐至云’,就是到达云端的意思,不知小兄弟尊姓大名?”   清羽早就想好对策了,自己现在是男身,又不晓得自己姓什么,索性就取个谐音,这样自己听着也舒服。   “青宇。青草的‘青’,天宇的‘宇’!”   那唐至云心中暗笑道:一个“云”,一个“宇”,云在天上游,难怪会相遇。   两人端起酒壶,互相劝酒,猛猛的喝着,东一句西一句的闲扯着,这两人丝毫不像是初相见时,反而像是已认识数年的老朋友了,大概酒到酣处不但人自醉,心也醉了。   清羽早就喝的醉醺醺了,可是黑夜里也看不出脸上的桃红。“你···认为我的琴弹得真的好吗?”   “当然是真的!那宫廷里的琴师大概也就弹得这样好。”至云虽然没有清羽醉的这么厉害,灵台还有一线清明,但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说了些什么。   清羽听了之后噗嗤大笑起来,一只手竟然在至云肩上重重拍了一下,“我···算···什么,就我所知,就有两位奇人弹得比我好的多,那些什么宫廷琴师都不在话下。”   “毕竟高手在民间嘛!不是所有厉害的人都想得名的!”至云痛快的喝了一大口。   “竹林君子,说的好!”清羽壶里的酒竟然已经没了,她倒了倒,却不见一滴酒落在口中,之前喝得太猛,那酒竟和白开水一个味道,莫不垂头丧气,但听到至云的这番话,不禁啧啧赞叹。   “竹林君子是叫的我吗?”   清羽躺倒在屋顶上,轻轻地回了一句:“嗯···”   至云心里纳闷,自己什么时候得了这么个雅号,把自己从头到脚看了一遍,没有哪个地方和竹子扯得上什么关系的,衣服的颜色也是蓝的,并非是什么竹子的翠绿色,况且自己也担不起这种雅号。   “为什么这么叫我?”   许久却没人回答,至云的头被风吹得晕晕乎乎的,动作迟缓的转过头来,却见清羽已经醉倒了,天地之间此时仿若只剩自己一人,朝地上看看,好似满地的霜,朝天上看看,那轮圆月不就在自己手里吗?   心好像容得下世间万物一般,这就是“居善地,心善渊”吗?呵呵,当然是“善地”,连个蚊子也不见。世界静的好像只有风,可是仔细一听好像连风都睡着了。   至云喝完了最后一口酒,静静的躺了下来,眼眶中的圆月从盈变缺,直至一片黑暗。   一个梦沉浸在雨碎江南里。   第四章月色天籁(2)   至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初生的太阳还不算强,可是已经晒得身上热了起来。眼睛还未完全睁开,只觉腰酸背痛,这才意识到自己竟然在屋顶上睡了一夜。不会啊,明明我准备喝完酒就回房间睡的啊,我明明应该在房间的大床上,怎么会这样:两个空酒瓶子斜躺在屋顶上岿然不动,自己身旁还躺着另一个人睡得正沉。这时昨夜的事才晃晃悠悠想了起来,他叫什么名字来着,哦,青宇,本想叫醒他,转念一想,还是算了,看他睡得那么沉。   至云看太阳渐强了起来,还是赶紧离开的好。便把清羽抱了起来,先将他带回他自己的房间,自己再回去洗了个澡,便出门了。路上只觉背酸疼的厉害,不过回忆起昨晚的荒唐事,嘴边不由绽开笑意,师父,你可没料到我有这么一段经历吧!   小二推门进来,将早饭换上了午饭,那人竟还没醒,浓浓的酒味,唉,又是一个醉生梦死的人。   窗子大开着,阳光直洒到清羽身上,和火烤没什么区别,难受至极才醒了过来。一时半会儿想不明白之前发生的事,肚子饿的直叫,饭菜已冷,夏天吃却正好,填饱肚子后才慢慢清醒起来:如果是那人将我带回来的,那他的武功真不能小觑,抱着我他是如何从那么高的屋顶上下来的。   (是夜,别月轩)   清羽一人坐在房间里静静的等,珠帘掀动,一双手给她递来一杯酒,清羽静静的看。那女子也不发一声,静静的站在他面前等他。   “帮我换杯茶吧!”女子一怔,很快又给他换了一杯茶。   “你叫盈蕊?”   “是。”   “能否为我弹奏一曲?”   “公子要听什么?”   “心游万仞。”清羽觉得自己说的全是废话,她的名字早就知道了,什么叫能不能奏一曲,自己花了这么多钱,不就是来听曲的吗?可是这盈蕊好像不爱说话,这让自己怎么接话匣子。   清羽听着她弹,本是想学些技法的,可是此时她的琴声里满是悲伤,清羽是一丝一毫技法都没学到,倒是满心的疑惑。   不知为什么,清羽听她弹完正欲开口说话,喉咙里却干干的,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拿起她泡的的茶赶紧喝了一口,方才觉得舒服多了。   “你···不开心?”清羽憋了半饷才吐出这几个字。   “现在没有。”她从进门就没有正视过清羽,这算是她第一次抬起头看了一眼自己:柔柔的灯光下,她的眼睛异常夺目,好像从那里也散发出光来,那灯光和她眼中的光芒汇在一起,和她刚才的琴声不一样,没有悲伤,只有坚定。   “这么说,之前有些不开心了?”   “对不起,我不应该把之前的情绪带到您这里来。”“不过”,她的眼中忽然闪过一丝笑意,“谢谢您,让我给您弹一曲,不然我可能很难排除这种情绪!现在心里已经平复多了!”   清羽很高兴,她说了这么多,终于把她的心打了开来,不然老是一片死寂,自己该怎么开口请教她问题呢?至于她之前遭遇过什么事,清羽却不忍问,也没必要问。   “音乐就是能有这种魔力。”清羽笑着说,于是话题很自然地就引到了她今天来的真正目的:“其实,我今天来这里就是想请教你音乐上的问题。听得出来,你是一个音乐上的高手···”   盈蕊心中一惊,后面夸赞的话是没有听进去,可是他来这里竟是来向我请教音乐的?!盈蕊都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了,这风尘之地,能遇上几个才子已经不错了,但毕竟也是对自己有所图的,可谁会为了这么纯粹的目的花重金来找自己?真不知眼前这位公子究竟是想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呢,还是真的···那人衣着一身白净,轻纱夹丝,气韵悠然,双目玲珑,音色温和,是难得一见的美男子。这么一看,果真和平时那些人不是一种人。因此,虽不敢确定,但已有他的话在先,再看他的谈吐气质,不由得相信了七八分,心里真是很长时间来难得的一次欢欣。每一个夜凡是要接待客人的,都是那么令她害怕,虽说时间也已经接近一年了,可是这种厌恶和恐惧的心理却没有摆脱,反而像噩梦一般缠着。人们说,人是一种懂得适应的动物,会渐渐习惯自己身边的环境,可是,自己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不仅没有适应,反而常常因此痛苦不堪,很多个夜里都润湿枕边,默默流泪,明知身在樊笼不可逃,却依然固执的想要逃脱呢?   今晚却遇到这样一位不与自己纠缠的人,虽说只是逃过今晚一劫而已,今后还有数不尽的日日夜夜,但是不知为何,心中只希望今晚过得慢些,可以多快乐一些。   清羽看她不说话,只能自己接着讲:“听了你的音乐,我更加确信,这世上同一首乐曲,不同的人弹,是非常不同的感觉,‘非常不同’。我师父的琴声是风,你的琴声是水,我分不清究竟你们谁弹得更好,但是你的琴音让我感动的想哭,也许多年后我会忘记你所弹的曲调,却依然能想起你带给我的那份感觉。”   “是嘛,你的比喻真是有趣!我想你师父的琴艺该是在我之上的吧!”盈蕊微笑了起来,头微动,引得她头间那只粉色的蝴蝶翩翩起舞,在墙边揉碎的光与影中也有那只蝴蝶的身影,清羽看的发了呆。   “你不必谦虚,弹琴只是陶冶性情、愉悦身心的一个活动,我师父是不会在意这些虚名的,我当然也不会介意这些东西!”   “那且按你的比喻说,风乃潇洒之物,来去随心,所行之处,不粘滞一物,毫无牵绊,毫无纠葛,你师父如果真的如你所说,琴音如风一般的话,那他的人想必也是一个得道高人;而至于你说我的琴音若水,水的来去都依附着载体,看似没有风那么自由潇洒,但它却始终熨帖着大地,自有它的默然执着和坚守。不过,我好像受不起你这样的谬赞啊!”不知不觉间,盈蕊,已经将“您”化成“你”了,谁都没有在意,因为太自然而然了。   清羽用心听着盈蕊的每一个字,她分析的独具见地,字字珠玑,并没有特地褒贬哪一方,而是将两方的特色阐释了出来,真是才华横溢之人,自己真是自愧不如,却也深知此人若是能相交,定是知己,因为心意契合,一见如故。   那天晚上,清羽并没有问点实质性的技法问题,却谈了不少空而泛的音乐见解,两人意见虽也有时会不同,但是清羽完全没有任何想要辩驳的冲动,是敬佩吗?这真是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明明才第一次见面,可谈了几句之后,就好像已是知己的感觉!   奈何夜已太深,自己该回客栈去了,盈蕊第一次在这种时候把自己的客人送出门去,恍如隔世。临了,清羽说自己明天仍会过来。   “青公子,你明日不要再到这里来了,妈妈为了多赚钱,故意说我不陪客人,其实不过只是想拔高价钱,但是你···和那些人根本不一样,你不要再让妈妈骗你的钱了!”   清羽听到这话,不禁心里一酸,眼角麻麻的,这是温暖吗?“可是我还想再见到你啊!我知道我的钱财有限,但再多‘一’次我也是愿意的。”   盈蕊轻轻走上前来,凑着清羽的耳朵悄声说,“后日妈妈会让我和姐妹们出去买新的衣服料子,到时下午的时候你来金陵最大的那家衣料店找我。”   清羽回到坠露客栈歇下,已是近子时了,临睡前往对面望去,灯早已熄,窗子开着,大概是太过闷热了,何况他武功这么高,也不会担心自己的财物会有什么大的损失。眼皮略重,眼睛酸涩涩的,爬上床,没一会儿,什么也没来得及想,便睡熟了。   第二日,醒的倒也颇早,可能是在桃花源里养成的习惯“食有时,寝有时,醒有时”,除了前天晚上喝的那般酩酊大醉。下楼时,没料到会看到那个身影,他已经在吃早饭了,清羽轻轻地走近,看见桌上是一碟毛豆咸菜,他手里则端着一碗薄粥,聚精会神的吃着。   清羽毫不客气的坐上了他那桌的另一只凳子,“吃的可真清淡哪!”   这时唐至云才发现清羽,倒不是他真的聚精会神的品味着什么毛豆咸菜,而是聚精会神的想着自己的一些事,才会导致警觉度的下降。“早上嘛,吃的清淡点好,何况我一会儿还要去练剑。”   练剑?他竟然毫不避讳自己的武功之事,真不知道他说这话是故意的,还是随口说出。不过之前在客栈清羽早就察觉他的武功应该不弱,颇有想一探究竟之意,如今不论他说这话是有心还是无心,倒给自己了一个机会。   “你去哪里练剑?这客栈里人来人往,场地也不够大···”   至云的粥刚刚吃完,拿起自己凳子上的剑正欲起身的样子,笑着对她说:“这客栈当然不能练剑,不过我知道金陵城南有一处好地方,正适合练剑···”   清羽未等他说完,看他已有要走之势,赶忙说:“是哪里?我可否和你一块去···”话刚出口,又觉自己颇是冒昧,不过是才见过两次面的人···何况他此时出去虽说是去练剑,但兴许有其他的事要做。于是又接着补了几句:“我也是练剑之人,刚到金陵,对金陵并不熟悉,也不清楚哪里适合练剑,正烦恼着。”   竹林君子面容温和,似没有不满之意,果真,他爽快的答应了,坐回自己的位子等清羽吃早饭,心里颇是自得,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握之中。   “小二,来一碟咸菜毛豆,一碗粥。”   “好嘞。”   “怎么和我吃一样的?”   “刚才看你吃的那么享受,我想这道小菜一定别有风味,忍不住也要尝尝。”清羽一副等待山珍海味的样子。   至云有些错愕,不置一言,但心里忽想大笑一番,却只凝为嘴角边一闪而过的微笑,无人发觉。 作者有话要说:     ☆、赤子之心   (一春梦雨常飘瓦,尽日灵风不满旗)   去往城南的路上,至云半开玩笑地问他:“毛豆咸菜好吃吗?”   “很普通,真不知道你是如何吃得这样津津有味的?”清羽的语气里看似有些小小的埋怨,但其实注意力早就集中在走过的路上了,那个唐至云究竟要带自己去哪儿?路上走了也已经很长时间了,却仍没有到达目的地,清羽心中不免有些焦灼。   “听说,我有个雅号?”   至云在前面走着,清羽跟在后面,此时一下愣住了,完全不知他是何意。他的雅号我怎么知道?还是听说?   至云转过头来,看到清羽一脸茫然无措的表情,好像完全不记得这回事的样子,竟大笑了起来,他的笑如同无尽的阳光,反倒让清羽放心了下来。   “竹林君子是怎么回事?”   清羽猛的想起来,原来他指的是这个,可是一想不对啊,这个绰号自己只在心里想过,从没有当着他的面讲过,他是如何知道的,这突然之间令清羽觉得有些诡异。“你怎么知道的?”   “那天晚上你亲口说的呗!你忘啦···我可一直记得,我问你到底是为什么,你却已经醉倒了,可是自此以后我不得不重新审视一下自己,到底哪一点和竹子像了,你若不说清楚,我可是会抓破脑袋,彻夜难眠的那种!”   清羽听闻笑的合不拢嘴:“你倒是很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我当然可以告诉你,不过那得等你赢了我之后!”   “什么意思?”   “我知道你武功很高,我想和你一竞高下。”   至云心想:大概有“打破砂锅”的精神的人是你吧,从头开始始终抓着这个目的一步都不肯放松,你这样主动,倒是也很好。遂慨然点头。   “就是这里,是我偶然发现的一片小树林,树间的空地足够大,因为处于城郊,所以人迹罕至,练起剑来很是清静。”   清羽看这四周,远处遥遥的能看到一条小河,这树林不是很茂盛,地上也没有太多杂草,确实是练剑的好地方,突然之间一滴水落在了清羽的脸上。今天出门时太阳就不是很好,但想着太阳还在,就没想到会下雨,没想到走的时间太长,太阳趁这段时间已经悄悄的躲了起来。现下的雨点还不密,一滴滴的,像是雨后屋檐在滴水,不过很快就有可能下大了,夏天的雨说来就来,一点也不跟你打招呼。   “下雨了,可能会大起来,真是,我怎么会忘记带伞,我们赶紧找个地方躲雨去吧!”至云有些恼怒,这雨早不来玩不来,偏偏等他们到了这里它倒是得意地来了,真是把他戏弄了一番。他抓起清羽的手,正欲跑起来找地方躲雨。   清羽却给了他一番阻力,仍停在原地不动。“不行,你答应过要和我切磋的,我们走了这么长时间才到这里,难道全是白走了,趁现在雨下的还不大,我们赶紧来一轮!”   至云虽有这人莫不是疯子的想法,却也有正中下怀的惊喜。“既然青兄弟如此豪气,那倒也不妨来一次雨中比剑!”   话音还未落,清羽已经拔出剑来朝至云冲杀了过去,至云急忙拔剑,两剑相碰,清羽感到一股热流朝里翻滚而去,身体发烫。那边至云则是一股寒流冲入身体,都有些发抖了。两人都不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但比剑遭遇对手,谁都不能去想其他的事情,否则随时可能被对方抓住破绽,一下子击破。清羽的剑式虽然灵动,可以按至云的剑法随机而变,但至云的剑法更像是经过精心设计的一盘局,很多都是虚招,引敌方上钩,而真正的招式往往非常凌厉,再加上他内功深厚,每一个剑招的杀伤力都足够强,清羽逐渐从攻势转为守势。   雨是越下越大,至云一开始受到清羽剑端的寒流冲击,后来虽然这种冲击力小了许多,但大雨一浇,老实说,身体已经很是不适了,实在不宜再纠缠下去。幸好清羽并不知道至云的状况,心里已经有了畏惧,至云眼疾手快,一剑刺向清羽脖端,清羽跌落在地上,看着至云的剑已经在自己眼前了,不得不认了输。   清羽抬头看着他,心里说不出的沮丧,本以为自己的武功已是桃花源外的高手了,没想到随便碰上一人就惨败,大概是之前那个恶霸的事增了几分自负之心,这几天也不怎么练习,输成这样实在丢脸的很,毕竟是自己先挑起的比赛。   至云收起手中的剑,伸出手来扶她,二话不说拉着她就跑,清羽因为心中的沮丧,像一个木偶一样任他带着跑,却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跑,雨打在身上竟没什么感觉,反倒觉得畅快!   脚步缓了下来,清羽抬头一看,是一个茅草棚子,有些漏雨,不过总好过没有。   “本来近些的话,可以随便躲在大树下的,可是看这样子,会有雷电,才跑这么远到这儿来。”   至云说的很有道理,事实证明在他们后来躲雨的过程中,闪电来了。那个雷电在这郊外看起来就好像是朝他们劈来的一样,那声音震耳欲聋,清羽害怕极了,以前来雷电的时候躲在家里,不是姚婆婆在,就是师父在,而今和这个不怎么熟的人在这么荒凉的郊外,这么小而破的茅草亭里,那一声雷电劈来的时候,清羽眼看着那道歪歪扭扭的银色曲线将天空撕成两半,好像就要打到这个茅草亭子里来,清羽被那声音吓得身体不自觉的抖了一下,这才觉得身上有些冷。   “你怕打雷?”至云看她脸色不是很好,显然是被雷声吓着了。清羽没有回答,至云把她拉到自己面前:“你害怕还盯着它看干嘛,你看着我,别去看它···堂堂一个男子汉,还害怕打雷吗?”至云朝她微笑,清羽看得出来他并没有嘲笑自己的意思,是啊,他认为我是一个男的,可是居然会害怕打雷。今天和他出来是彻彻底底的完败,完败!   至云看清羽说不讲话,自己也不再说什么,亭子里人声寂静。两人面对面站着,至云看着外面的雷电,清羽也不敢直看他的脸,只盯着他的衣服看。真的很神奇,因为有人在自己的视线中,好似心里有了依靠般,后来雷电再来的时候,心里平静多了,衣服湿漉漉的,贴在身上,雨点从头上茅草的缝隙里滴在头发上,微凉,却冷极生热,微暖。一个闪电劈来的时候,清羽无意抬头看了一眼至云的脸,天色昏暗,闪电来时,清羽才发现至云的脸色不是很好。   (坠露客栈)   回到客栈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了,小二被他们下了一跳,衣服、头发几乎全是湿的,可以说是狼狈不堪,活脱脱的两只“落汤鸡”。清羽和至云住在正对面的两幢房子里,于是便分开各自回去了。   至云的脑袋晕晕的,从回来的路上就已经头重脚轻了,好不容易勉强走回客栈。一进房间门,换了身干净衣服往床上一躺,又觉不妥。便又打开衣柜鼓捣了一番,把衣柜里所有的被子全拿了出来,那可都是冬天的厚棉被,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用两条棉被和原本夏天的一条薄毯子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好比裹粽子一般,把自己的头深埋在里边。现在至云意识到那个剑上的寒流绝对不是自己的错觉,而且还很强,又被这该死的雨一淋,情况真是很不妙。那个青宇,可是把自己害的够惨。   第一次在客栈里,自己本想出手,这个人却先了一步,武功粗看不低。明明是个女的,却要女扮男装,却俨然一副涉世未深的模样?不得不承认,那一刻起,自己对这个人发生了兴趣,反正师父交代的任务不急,可以干些自己想干的事!自己故意和她住同一个客栈,本是想用笛声引起她的注意,可是她竟然还会古琴,还与自己合奏。可见她的性格很是热情,但更令自己惊讶得是,她竟主动邀他喝酒,那天晚上过的真是···!那天早上偶然遇见了她,故意说自己要去练剑,其实自己很想和她比剑,这样就能知道她的武功到底怎样,是什么哪一武功派别的,因为知道她的性格,所以故意装得满不在乎,果然她主动开口要和自己一起去!“竹林君子”我是想了很久没想明白,也很想知道为什么,于是很自然的给了她提要求的机会,原本全在自己的成功计划之中,可是天公不作美,偏偏下了雨,还好她没有作罢。但是很不幸的是,虽然知道她武功几乎和自己相当,自己差一点就可能会输,可是完全不知到底她的武功是哪一路数的,出招都没有固定的套式,很多招竟是连看都没看过。等一下,这里边最重要的是那把剑,为什么会有寒气,而且···为什么这么眼熟呢?!   第五章赤子之心(2)   门没有关,清羽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姜汤走了进去,看到屋内的情形,吓了一跳,木质衣柜里的东西被翻得乱七八糟,一块备用浴巾掉在地上,起先清羽还以为是被盗贼洗劫了一番。   “唐至云?”清羽连喊了几声,无人应答,清羽只好放下手中的碗,靠到床边用手摇了摇他,他醒了以后眼神恍惚的望着她,半饷才记起发生过什么?   “你怎么来了?”   “今天是我错了,下那么大的雨,不应该坚持···”说着她伸出手来摸了摸至云的额头,“果然发烧了,有点烫啊,快把这碗姜汤喝了!”至云不说话,愣愣的喝了下去。   “要不要去看大夫啊,你还走得动吗,要不我出去给你买点药?”   “你干嘛这么关心我?”   “我说了嘛,都是因为我,你才会感冒的,这些是应该的。”   “药呢,就不用去买了,我这人身体好的很,再说我自有办法?”   “你有什么办法···呃,你说的办法不会就是盖两条冬天的厚棉被吧?”清羽忽的想到了这一点。   “是啊,出了汗就好了!”,至云说着便躺下来,紧紧盖上了被子,一副因自己独门方法骄傲的神情。   “可这是夏天啊,你不怕热出病来?”清羽被他的极品方法震惊到了。至云不语,清羽只能说:“那你好好休息,我先走了,有需要帮忙的记得找我!”   后来至云睡得恍恍惚惚间听到琴声,她又在弹琴了···至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清羽准备了饭菜,特地把他叫醒的。番茄蛋汤、白煮草虾、凉拌莴苣,至云吃完感觉身上有力多了,预备还钱给她。   “你干嘛?”   “还你钱啊,今天这顿花了不少钱吧,尤其是这夏天的草虾,可是抢手货!”刚刚那碗白煮草虾色泽鲜红,爪未剪,仿佛还在水中游一般,汤面上飘着长长的两根新绿色的葱,简直意蕴悠长,明亮晶莹。   “我请你的,就当赔罪,你行走江湖之人不必计较的这么清楚吧?”   至云收回了钱,一脸严肃的问她:“你知道害的我发烧的不止是那场雨?”   清羽明白他说的话:“你感受到我剑的寒气了?”   至云点了点头。   “是,这把剑名叫心水剑,是师父送给我的,它一离开剑鞘,就会有寒气散发出来,不过不是很强,而你之所以会为它的寒气所伤,你应该知道。”   至云笑了起来:“这么说,你也发现了?没错,我的剑恰好相反,会有灼热感,但也不是很强,只不过我长期习惯了这种热感,再遇上你剑的寒气,所以分外强烈,为其所伤。”说着便去拿自己的剑来,这次清羽看的清清楚楚,红棕色图腾和自己的那一把颇为相似,尺寸比自己的那把略大一些,不过就凭拔出剑鞘后的一股热气,可以断定这把剑和自己那把是一对,而且有着很大的联系。   “这把剑叫什么,是从哪里得来的?”   “是家传宝剑,叫逍遥剑。”   “这名字真好,逍遥自在,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变,以游无穷啊。”   原来这唐至云本是洛阳人氏,父亲是当地的有名的清官唐承业,但唐至云却是蜀山弟子,师从现任蜀山掌门高若於,当天比武所用的凌厉招数正是蜀山独门武功乘御术,此次出山的目的是游历山水,清羽想既然他没有什么要事,不妨和他一起同行,自己正好对这外面的世界不是很熟悉,这样找起父母来也许会容易点。   “既然如此有缘,你又没什么事,不如结伴而行,一起游历山水,你觉得怎么样?”清羽眼中满是热情和期盼。   反正要找她一点线索都没有,倘若她故意躲起来,要找到她就更难了,不如就陪这小姑娘玩玩啰。至云沉思了一会说道:“行是行,不过在此之前,你是不是要自报一下家门?”   也是,清羽刚刚像盘问犯人一样问了他一番,自己却还没有想好该怎么回答。   “你是哪个门派的?”   “我师父是隐居高人,他不愿让别人知道他的名讳···”   “难道你师父有很多恩怨情仇,有人要追杀他?”   “算,算是吧!”   “既然这样,那我就不多问了。”显然她是刻意隐瞒。   “好啊,今后我们就结伴同行,共闯江湖吧!”   (第二日 碧云衣料局)   “老板,这款布料是新进的吗?”   “是啊,这五款都是这周新进的,都是适合夏天穿的清凉透气的料子!”   “看来,盈蕊姑娘很喜欢这款淡绿色夹着亮黄色的,像是迎春花一点一点的在山野上开放,而且还有‘草色遥看近却无’的色泽渐变。”清羽从门外进来,见盈蕊摸着手里的这份布料说。   “青公子,你真的来啦,我以为你会忘记。”   “怎么会,我说了有琴艺上的问题要请教你嘛。”   “老板,这三款布料都要了,绿色的照我的做,鹅黄色的照云儿的尺寸做,大红的照笙歌的尺寸做。”   “好嘞,三日后来拿衣服!”   盈蕊对清羽说道:“好了,我们走吧,去茶馆坐下说话。”清羽却盯着一条已做好的白色的碎花布裙看,没有回应。   “怎么,你有女眷想送吗?”   清羽才缓过神来:“啊···是啊,想送我妹妹。”“老板,我要这条裙子!”是时候穿回女装了,以我们俩的功夫,行走江湖,基本没有任何问题。   傍晚,回客栈时,唐至云在吃晚餐,是一碗葱油凉面,正低着头聚精会神的吃着,忽见一条白色的碎花裙停在自己眼前,抬起头来,便一惊,筷子上的三四根面条落回了碗里。至云的脑海里忽想起一句诗:“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清羽穿上了雪白的长裙,气质和以前截然不同,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清羽看他说不出话来,便打破这寂静:“我是青宇的妹妹,你信吗?”   “信,为什么不信?”至云特地把“信”字拖得老长,若无其事又吃起面来。   清羽这回才意识到:“原来你早就知道了是不是,你骗我?”   “是啊,不过自始至终都是你在骗我,只不过是我看穿了你的‘阴谋’而已啦!”至云狡黠的说道。这是什么意思,她自己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难道她是无心女扮男装的。   “呐,这件事呢,是我不对,我向你道歉!‘唐大哥’!”   “看在你叫的我这么舒服的份上,只要你把你的身份和盘托出,我就原谅你。”   “其实呢,我就是叫清羽,只不过是清澈的清,羽毛的羽。我取了谐音罢了。”   看来她还是没有说出自己背景的打算,算了,有点悬念也很好,这样更有意思。   至云和清羽在金陵已经待了很久,明天决定要离开了。清羽抽空去别月轩向盈蕊告别,临行前清羽和盈蕊合奏了一曲,忽然间从窗外飘来一块手帕,盈蕊她们一看,上面是一朵荼蘼花,蝶舞翩翩,上题一句诗:“伊人容颜绝世佳,明媚鲜妍能几何?”   “可能是哪家小姐的手帕吧。”   “也许吧。”盈蕊答道。   至云和清羽赶往扬州城。清羽想象着扬州城,说:“听说扬州城是烟花柳巷的繁华之地,时有客船来往,一定很好玩。”   “我们可不是来玩的,我们是侠客,要行侠仗义的。”   “哦。”   正说话间,忽见路上行经四五辆满载的货车,带头骑着马的的是一个男子,后面跟着一个蒙着纱的女子,还有很多手下推运着货物,看他们的装扮,好像是异族人,佩戴着银色的饰物,尤其是那女子的头簪、项链、腰间的挂件都无比精致,夺人眼球,使用的武器有匕首和中原长剑。清羽正好奇着他们的箱子里装着什么货物,突然那一行外族人和一群剽悍的强盗打了起来,强盗人多势众,虽然那个男子武功很高,但只来得及保护那女子,众多的货物被抢去了,那男子欲上前去追,却看见那女子拉住他,摇了摇头,具体说了什么听不清楚,于是那男的只得作罢。   “你觉不觉得这里有问题,好像有些不对劲呢?”清羽问。   “我也这么觉得。”至云拖着下巴煞有介事的回答。   “看他们的货车,他们明明是来做生意的,却不去追货物。”清羽分析说。   他们决定要跟上前去探个究竟。没想到这车队也是去扬州的,至云他们跟着跟着就来到了扬州的一家客栈。其实那男子早就发现他们被人跟踪了,对那女子说:“公主,有人跟踪我们,不是刚刚那伙强盗,是一男一女两个人。”   “暂时不用管他们,等到了客栈再说。”   来到客栈之后,那群异族人定了房间安定下来,于是,至云、清羽也准备住下来,这时清羽才发现自己的钱已经所剩无几,至云的钱也不多了,勉强订了两个房间,由于这个客栈正好缺一个伙计,至云决定明天去街头卖艺,清羽则在这家客栈做端茶送水的活。   第二天,清羽换上小二的衣服去给那群异族人倒茶送水,倒是正好可以探听点消息。她还装上了胡子,故意把自己弄得很脏,深怕引起他们注意。她敲门,那外族女子让她进来,那男子看了一眼清羽,倒没说什么。她边倒水边仔细听,只听得那男子说道:“我们已经来中原快一个月了,也去了江南的好几个城镇,根本一点下落都没有,时间越来越少了,怎么办?”   “这两件东西我也只听母亲说过,了解个大概,也不知道是否遭受损毁。”听得出来她语气里充满忧虑。     那男的器宇轩昂,英气十足,音色深沉地安慰她道:“过了这么多年,那两样东西失去消息也是正常的。”叹了口气似是无奈:“其实这些不应该让公主承担的。”   他竟然叫她“公主”,清羽心里纳罕道。一不小心茶水溢了出来,被那男子发现了。 作者有话要说:     ☆、清心玉映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那男子这才注意到清羽,一下子揪住了清羽的衣领,“是你!”,转身对那女子说:“公主,这就是刚才跟踪我们的那个人。”   清羽不由得佩服他:天哪,我打扮成这样子,他都能认出我来?!   “谁说我们是跟踪你们的,我们也是来扬州的。”   “那你怎么这副打扮,一会儿女的,一会儿男的。”   “女扮男装不可以啊,你放开我。你到底想干嘛?”   那男子请示了一下那蒙纱的女子,那女子说:“放开她吧。”那男子很不情愿的放开了她,清羽便走出了门外。   刚才倒水的时候不敢抬头,被那男的揪住衣服时却把那两人的长相看的清清楚楚:男子英气十足,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手握中原长剑,一种让人不敢冒犯的冷峻气质。   那女的身着淡紫色的纱裙,长发如瀑,银簪轻挽,簪尖垂细如水珠的水晶小链,微一晃动就如雨意缥缈。银色饰物虽显奢华,但蒙着半脸轻纱,有无之间的朦胧却更显恬静和神秘。腰间佩银色小匕首,刀鞘制作精美,则又显干练之风。   第二日清晨,清羽和至云正吃着早饭,两人正讨论着昨日清羽的所见所闻,只见楼梯上正好走下来那群异族人,清羽看至云盯着他们看,便笑着说道:“就是那个女的,昨天那男的就称她为‘公主’,她的皮肤真的很白皙,虽然蒙着半边脸,但我猜想一定很漂亮。”   “他们的事我想我们不必掺和进去了。”   “为什么?你不是一开始对他们还很感兴趣吗?”   “你不是跟我说过,你被那男的识破了身份,但那女的却放了你,很显然,他们知道你和他们之间没有什么恩怨,是你多管闲事,所以才没有伤害你。所以,我们最好不要插手此事,不然会被卷进他们的恩怨里。”那些异族人越走越近,至云不由得压低了声音。   这时那异族男子发现了清羽,恶狠狠的看了清羽一眼,大概还在为昨天的事生气,清羽低下头来心里想道:“横什么横!”   那些异族人经过至云的桌前正欲走出门外,至云却发现那女子突然之间驻足盯着自己的剑看,忽然心中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果然那女子朝自己走了过来,至云和清羽本能似的拿起了自己的剑。   “喂,什么情况?”清羽一脸茫然。   “我怎么知道?”此时至云的声音已经变得和蚊子般大小了,因为那群人已经走到了自己面前。   “冒昧相问,你们这两把剑是从何而来?”还好那女子声音温和,并无咄咄逼人之意。   “我这把剑是家传宝剑,是祖先留下来的。”至云回答。   “我的是师父赠予的。”   只听那男子对女子轻声说道:“绝对是这两把剑没错!”那女子点了点头,思考片刻开口说道:“可否请二位去楼上房间说话?”虽然她蒙着纱,但至云看的出那女子的欣喜和激动,因为她眼睛里闪着泪光,应该是喜极而泣。   至云和清羽正打算不去插手他们的事了,没想到他们自己却找了上来,而且似乎是冲着自己的剑来,也好,就上去会会他们。   到了他们的房里,至云和清羽刚坐定,就听到那男子深沉地说了一句:“其实那两把剑是我们南诏的。”   清羽听到立刻跳了起来,“什么意思,你是说这两把剑是你们的啰?!”   “高将军!”那异族女子柔声呵斥,大概意识到这样说不妥。   “两位不要误会,他绝无冒犯之意,其实,事情是这样的···”那女子开始娓娓道来。   原来这异族女子是南方一个古老的国家——南诏国的公主,同时也是神族雪女的后人,此次来中原,是因为太古时期南诏国曾被封印在山洞的三头魔兽麟羽、痕云和寒柝刻在山洞岩壁外的图腾在夜间发出炽热的光,这是即将破印而出的征兆,到时即将危害人间。   传说这三种魔兽在太古时期由南诏国神族——雪女用剑封印,雪女炼这剑时为了增加威力,而将自己的鲜血浸染此剑,但用剑封印魔兽时,受到最后一只魔兽麟羽的火焰而打破此剑内部平衡,极阴之气和极阳之气化为两把神剑,最终封印了麟羽。后来雪女挟着两把神剑来到中原,徜徉山水之间,途中遇到一位她心爱的男子,便跟随了他,将那两把神剑作为定情信物赠送了他。自此,两把神剑便散落中原。而现在,只有找到那两把剑,才能阻止魔兽破印。   这次紫凝来中原就是要找寻这两把剑的下落,南诏国古籍曾记载过这两把剑的样貌,古铜色外表,上面镌有南诏国的祭祀图腾麒麟和祥云,一旦运剑就能感受到刺骨寒气和滚烫热流,原先为一剑时阴阳相抵,就不会有这种感觉,分为两剑之后,如果不具有深厚的内功,就极容易损伤经脉。两剑相互吸引,冥冥之中有力量牵引,相碰时会产生极大的威力,当年才能最终将麟羽封印。   “这么说,你们要找的剑就是我和唐大哥的剑啰?”   “正是。”   至云镇定的回答道:“那么,你们想怎样呢,拿回你们的剑,还是···?”   紫凝心中早有了想法:“我知道,这两把剑你们断然不会送还给我们,毕竟时隔几千年,剑的主人几经易主,归属早就说不清了,倘若想问你们借,你们恐怕也会担心相还无期,所以紫凝有个不情之请。”紫凝略顿了顿,说出了她三思之后认为最妥当的办法:“希望二位可以和我走一趟南诏,帮我们族度过这次劫难。”   听到这种事,至云和清羽也是面面相觑,一时无法决定是否要答应。   清羽忍不住问:“那,那天你们的货物是怎么回事,那些箱子里究竟是什么东西?”   “中原的瓷器制作精美,父王本来也想进点中原瓷器的,这次正好我来中原寻剑就顺道采办了一些,对外宣称我们是来中原定制瓷器的,以掩人耳目,因为本国的一些势力已经获知图腾燃烧的事情,想借魔兽之事来控制南诏,我们不想暴露我们的真实目的。”   “我知道,要你们一时间决定恐怕很难,你们大可回去商量商量再告诉我们答案。”紫凝说道,她对这两人的把握也不是很大。   “我们愿意帮你前往南诏消灭魔兽。”至云毫不犹豫的回答道。清羽听到他这么说吓了一跳,用脚踢了踢他的右腿,凑近他耳边轻声说道:“你疯了是不是,干嘛这么急着答应?”   至云被她踢得生疼,一把用力抓住她的手说道:“等会再说。”   紫凝听了也觉奇怪,这人竟然这么爽朗地就答应了自己,半个月来自己奔波了中原的许多城镇的大街小巷打听剑的下落,几乎到了绝望的境地,如今大概是皇天不负有心人吧!   “多谢二位侠士,事不宜迟,我想我们午饭后便起程吧。”   (至云房间)   “喂,你干嘛不和我商量一下就答应了呢?万一他们是坏人,想夺我们的剑怎么办,把我们引到荒郊野岭趁机下手呢?”清羽问。   “第一,我们的剑都在剑鞘里,她却能说出我们的剑一个有寒气一个有热流;第二她并没有和我们交过手,不知道我们的武功底子,说不定我们都只会些三脚猫的功夫,如果真的要夺我们的剑,大可不必表面上有礼,搞得这么麻烦,直接过招抢我们的剑不就行了?凭这两点,我觉得他们说的应该是真的,如果他们真的有危难,我们不能袖手旁观,不是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吗?”   “你分析的是很有道理。”不过这么看来我找父母的计划可能要先搁置一下了。   清羽回房后仔细的看了看自己的剑,那幽蓝深邃的铜光好像从远古射来,以前只觉得它好看,现在忽然觉得它珍贵了,原来美好的东西因为日夜陪伴而渐失了一种尊重和感恩,如今这种感觉又回来了,真是庆幸。那公主说两把剑冥冥之中有力量牵引,那和唐大哥的相逢,又莫不与这剑相关?   此时,至云的心里也萦绕着这些问题,同时又充满义勇和正气,因为前方正有某种东西值得他去挑战了,他相信自己的判断没有错。   第六章清心玉映(2)【夏末】   下午启程后,大家几乎是马不停蹄的赶路,紫凝说如果路上没有耽搁的话,半个月不到应该就能到南诏了。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附近似乎人烟稀少,在这郊外,他们不曾看到一家茅舍。公主让高舒玄前去寻找人家借宿,不一会,舒玄带着手下回来了,“禀公主,前方有一年逾花甲的老人在钓鱼,可见附近应该有住处,我问他,可他沉默不语,还是请公主前去看看吧。”   紫凝他们前去看个究竟,只见一个渔翁戴着蓑笠在夕阳的余晖中垂钓,江面被晚霞映得波光粼粼,通透的像沉浸着千年的悠久,这幅画是那么神圣而又淡然。紫凝向渔翁走去,她问道:“这位前辈,打扰了,请问这附近有人家可以借宿一晚吗?”那渔翁未曾看她,只盯着鱼竿,笑着说:“这附近只有我们不到十户人家,若不嫌弃,可以来寒舍借宿。”那声音沧桑而稳重,像穿透了千年的风尘在空气里回荡,他一眼也未曾看过她们一行人,他的眼睛已全部倾注在那片江面上。   “前辈···”紫凝欲达感谢之意。   “嘘···待我将今天最后一条鱼钓上后,自会领你们。”   他们等了很久,只听到渔夫的一声惊喜的喊叫,一条鱼收入渔夫的囊袋中,“天色已晚,各位可以跟着我走了,我家就在不远处。”   “多谢前辈。”紫凝回道。   渔夫带着他们来到了一家茅舍前,推开篱笆门,一条青石小路上面布满青苔,通往屋门,一棵红杏树种在靠近篱笆旁。渔夫用自己今天所钓的鱼做了晚饭招待他们,酒煮白鱼,何况还是刚才钓到的活蹦乱跳的鱼,味道自然是鲜上加鲜。   “我说,前辈,我还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鱼呢,这也太鲜了吧!” 清羽赞叹道。   “白鱼肉最细,用糟鲥鱼同蒸之,最佳。或冬日微腌,加酒酿糟二日,亦佳。”至云答道。   “小伙子,你对美食好像很有研究!”   “因为我们那儿有个会烧饭的厨子,烧鱼是他的拿手绝活。”接下来,至云就和渔夫聊烧鱼的各种方法,听得紫凝她们目瞪口呆。   夜间,至云和渔夫睡一个房间,清羽和紫凝睡一起,舒玄在外守夜。时间尚早,至云一人走出房门想去练剑,清羽也还睡不着,悄悄地跟在了他后面。至云找了一处僻静的地方,微醺的月色照彻了湖面,湖水不停地流淌,夏季的晚风吹拂着岸旁的杨柳枝,至云为这美丽的月色陶醉了。情不自禁,拿出竹笛吹了起来,眼光留驻在江面,内心平静,曲声婉转。   这《雨碎江南》的通透之音忽为一个声音所打破,“良辰、美景、赏心、乐事这四大难事我们可都得了。”至云转过身来,是清羽,她美丽的脸庞为月色衬托的令他心动,嘴唇上月华洗不淡的红色变为滋润的深暗。   堤岸上,柳树正盛,只是夏日即将过去,那份美好即将会给一旁的枫树了,枫树密密匝匝的种在一起,如果是秋天,应该是一团火在燃烧,只是现在,它们还是青涩的模样。   “你最喜欢什么植物?”清羽看到这情景不禁问道。   “红枫!”至云朝那丛枫树望去。“因为···那殷虹的脉络总使我想起殉道者的血,在苍凉的世纪里独自红着。”那几乎是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的话。   坚守着心中唯一的信念,那就是道!道无形,无穷大,兼包万物,所以追寻它的人可以得到圆满和幸福。   清羽听他说这番话,竟然泪眼朦胧,他居然是喜欢红枫的!?他竟然说出了这样一番话!?不知为何,清羽心中觉得波澜起伏,很不舒服!   半饷才挤出话来:“我···我以为···你会喜欢竹子,没想到···”清羽笑着,可是自己都听不出来那是不是笑声。   “竹子···竹子···我忘了,也喜欢啊,我们蜀山上有一片很大的竹林···”原来她以为我喜欢竹子,是啊,她说我是“竹林君子”嘛!我究竟刚才都说了什么,“红枫”,唐至云,你疯了吗?你怎么会说这样的话,过去的事你终究还是忘不了吗?   他心里一丝阴暗掠过,慌乱逃避之中,他拉起她的手,她一惊,脸上有些发热。“我们躺下吧!”至云说道。   “那你呢,你喜欢什么植物?我猜猜,女孩子喜欢···梨树、桃树、杏树?对,也许你喜欢竹子?”   “是两岸桃花夹古津···”原来自己念念不忘的一幕是走出桃花源踏在木桥上回望的那一瞬,桃花飘零,湖水滉漾,站在两个世界的边界处,那是记忆中最美的地方。桃花这种花无论到天涯海角都是美的,但愿与你重逢的时候,我能无愧旧友,与你灼灼相对。   “我说你们两个去哪里了,原来在这儿逍遥啊?”他们的谈话由于渔夫的到来而中止。至云、清羽立马从草地上爬了起来,颇为不好意思。   “跟我回去吧,很晚了!”渔夫带头走着,至云、清羽跟在后面。   “前辈,我可羡慕你的生活了,五十岁后寒潭独钓,理一下自己五十年来的生活,那该多好。”   “那五十岁前呢,准备干点什么?”渔夫看到这个阳光帅气的小伙子,不由想起当年自己血气方刚的样子,时间这个东西把襁褓中的婴儿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者,他很羡慕他,但他唐至云不知道,只有他到了他这个年纪的时候,才知道青春有多可贵。   “五十岁前,提升武艺,御剑江湖,劫富济贫,拔刀相助,很多啦。”   渔夫开怀大笑。   “前辈,我说的很好笑吗?”   清羽调侃他说:“前辈,他还漏了很重要的一点,找两三个红颜知己,结交四五个狐朋狗友。”清羽双手交握在胸前,看着他。   “那是应该的。”渔夫笑着说。   一路往前走,清羽忽然惊叫起来,“哇,好美啊!”   原来,渔夫在屋外路边种的丝瓜花搭的棚里有无数的萤火虫在舞动,清羽心里呼喊着:“好温暖啊!”这萤火虫她只在桃花源里看过,那还是哥哥带她出去找的,想到这里,不知道桃花源里他们都过得好吗,一定很好,桃花源是这个世界最美的地方,每个人都会幸福。  有些事只能经历一次,就像桃花源,她再也回不去了。不过她一点也不伤心,她抬起头来望着这明朗天空下的星辰,她相信,她所望的这一颗星星也会是桃花源人所看到的那一颗星星,有些东西永远不会改变,只要把它埋在心里。   “两个小怪物!你们不会连萤火虫也没见过吧,夏天的夜晚每天都有的,太平常了!不过再过几晚就没了,快入秋了。”渔夫有些惊讶。   “那太可惜了,老实说,晚辈还从来没见过呢,这东西一闪一闪的,跟母亲告诉我的一模一样。”至云惊喜的说道,他说这话的时候着实像个小孩。   “哇,你也太惨烈了吧,我至少还见过一次,那次比这里还要多,是漫山遍野的那种,你居然一次都没见过啊?”清羽有些不相信。   “都怪我爹,小时候从不让我晚上出门,等到我在蜀山学武的时候,晚上很早就睡了,就算在门外也是乘凉练功,也没看到这种东西。”至云感慨颇深。   “看够了,我们可以走了。”渔夫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心里还是被他们感染而乐滋滋的。   三个人一起回到了渔夫的茅舍,至云和渔夫走进了一间房间,而清羽则向另一边走去。渔夫看着至云想道:你小子艳福不浅呐,一个神情散朗,有林下之风;一个清心玉映,是闺房之秀。   雪女,我皆因不放心,才下来看你一眼,又知天机不可泄露,一字也不能乱说。却没想到会遇上这个少年,我忽然意识到,你我都是局外人,他们的路是要他们自己走的,你能给的只是灵力,而我能做的只是在这里等你回来。他们会走出一条全新的路来,有些道理只有亲身经历才会明白,任何说教都无济于事。我知道,路会很曲折,我在这里等你一世,希望你能在我这一世结束之前回来。我现在反倒对你很放心,之所以要留下来,可能是有些贪恋人世吧! 作者有话要说:     ☆、今我来思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前辈,您身上一定有什么好玩的故事吧,不介意的话,说给晚辈听听。”   “我一个钓鱼为生的,会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他顿了一会又说:“我倒是见过这样一个人,他从小被逼着学四书五经,他天资聪颖,考中了举人,但达到这些连他的五分之一的心思也没有用到,他天生喜欢游山玩水作画,直到他一次郊外踏青时遇到了一位侠士,那位侠士邀他上船,给他分析了当今政坛即将更迭、隋朝将亡的局势,教他识八卦、看星象、读周易,此后他对现在的仕途生活越发讨厌了,等到一切事情已处理完后就逍遥天下,过属于自己的生活了,但故事不过刚开始而已。”   此处,作者引诗云,正是: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至云正听得有滋有味,渔夫突然戛然而止了,至云急着问:“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然后太长了,你以后会懂得。”说这话时,渔夫突然伸出他那双粗裂干枯的手摸了一下至云的头,心里念了两个字:孩子。   至云很想知道后来的事,心里怨这个渔夫吊他胃口。忽然一个念头闪过,嘴里就冒了出来:“那,那位侠士呢,叫什么名字,以后说不定也有机会见到他。”   “他不肯告诉我名字,只说了他的名号,叫独步云巅。”   至云听了激动地说:“我当是谁呢,我就想世上哪里会有这么厉害的人物,原来就是我师父,蜀山第十四位掌门人。”   “什么···缘分啊,缘分。”真是没想到,我在人世间敬佩的人竟是这个少年的师父,世界竟然会这么小,真是由不得人不相信。   “我师父就是这样,一个月有半个月都在游历,还老喜欢故弄玄虚。”   清羽来到房间,紫凝还没睡,躺在床上想事情。“公主,这么晚还不睡吗?”   “以后别叫我公主了,你可不是我南诏的臣子,你叫我紫凝就行了。”   “其实,我一直觉得紫凝这个名字特别美,人如其名。”   “父王跟我说过,他特别喜欢你们中原一个诗人王勃的一句诗‘潦水尽而寒潭清,烟光凝而暮山紫。’他说这句特别有意境。我的名字就是从那里化来的。”   “是很有意境。”清羽边说边把背上的剑解下,把心水剑拔了出来:“公主···紫凝,我让你凉快一下。”偷笑着便把剑放在了枕边,紫凝一下子感觉有寒气涌来,在这炎热的夜晚,大为心旷神怡,才发现是因为心水剑的原因,不由赞叹道:“果然是神剑啊!”   “我练功练久了,已经对寒气没什么感觉了,但我知道你一定会很舒服的。”   “谢谢。”   清羽上床了,她睡在外面,紫凝睡里面,她看到紫凝已经闭上了眼,便偷偷看着她,她是多么美丽高贵,是嘛,她是公主嘛,看到她的脸,让我想起漫天飘零的花瓣,漫天的雪白里又夹着丝缕的淡紫,这是什么花,我也不知道,是独属于我眼中的她的专属花,是今夜的她,也是我梦里的她,有些美来的让人不可抗拒···清羽慢慢闭上了眼睛,渐渐地眼前浮起那个脸孔,“它殷虹的脉络总让我想起殉道者的血”、“殉道者的血”,那一刻他为什么忽然从翩翩有礼、阳光活力的竹笛少年变成了一个坚毅执着的理想追寻者,那是他的另一面吗,每个人都有很多面,这不足为奇,前者是她熟悉的,是亲切的,后者忽然之间隐现,这么使人敬畏,这么使人着迷,这么使人好奇!   紫凝虽闭上了眼睛,却难以入睡,像是拼命安慰自己:赵紫凝,你在害怕什么,你找到了剑,只要尽快赶回南诏,制服那些魔兽,一切就将结束了,不是吗?你又可以变为那个无忧无虑的公主了,你到底在害怕什么?   可是那些问题又涌上心头,谁能告诉我,为什么一定是我呢,魔兽为什么偏偏挑这个时候要破印了呢,它们都沉寂了千年了,老天要考验我吗;我为什么是神族后人,为什么拥有雪女的灵力,为什么注定要我承担起这一切;为什么父王说王位会给我,我一点也不喜欢那样高高在上,那个位子很冰冷,为什么我没有理由说“不”?   每个人都睡了,只有舒玄和他的将士在门外守夜,这是他的职责。听着蛙叫,一阵阵,有心的人不会觉得它闹耳,这是大地恩赐的天籁,是纯洁本真的存在,一如他的公主,他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情,他的命属于南诏,他是将军,职责是他的信念,在此之外的情感就让它深埋心底吧。   作者云:每个人都有梦,每个人在他的生活里都是主角,我们站在命运的中心,爱着我们所爱的人。这一刻,我们平等!   黎明到了,渔夫是最早起的,乡下人似乎习惯早睡早起,天蒙蒙亮就起来烧水,煮粥。紫凝睡不着,也起得很早,舒玄虽然和众将士轮流守夜,但毕竟也没睡多长时间。   “高将军,辛苦了!”十几年如一日她都是这么夸他的,听似平淡,他却觉得幸福。   紫凝走到外面呼吸早晨的新鲜空气,正凝神看着篱笆外海棠花上的露珠,突然几滴血落在了纯白的花瓣上——是她的小红!它受伤了!羽毛上滴着鲜红的血。这只信鸽,是她七岁时救下的,那时它飞不了了,停在皇宫的树荫下奄奄一息,她照顾了它一个月。但它飞走了两个月又回来了,就留在了皇宫里当信使。它现在乖乖的停在紫凝的手臂上。   果真,它真的带了一封信:吾儿,边疆再起祸乱,太尉主张和战,现在朝中分庭抗礼,朕急需右将军速回,请命令高将军即日启程。吾儿,一人在外,小心身体,若找不回神器,也不必勉强。紫凝检查了笔迹和图章,确实是父王的亲笔书写。   “高将军,宫里出事了。”紫凝急着去找舒玄。   舒玄正在小憩,但随时保持警觉,之前的高强度训练,让他对这种事已经习以为常了。耳边一听到公主在叫他,眼睛立刻睁开,“公主,别着急,宫里怎么了。”   “父王来信了,要你赶快回去。”说着把信交给了他。   “可是公主怎么办,皇上派我来就是要保护公主的,公主要是有危险怎么办?”舒玄看完信后忽然想到了这一点,自己受过魔鬼式地训练,日行千里,不吃不睡也可以,可是公主却不行,所以公主不可能和他同行。   “父王都不担心,将军不必过虑,父王是想锻炼一下我独立生存的能力,如果我一直依靠别人,将来怎么统治南诏,臣民怎么信服?”   舒玄沉默不语,君命怎可违?只能即刻启程,他临走前找到至云,他知道唐至云武功超群,舒玄将公主托付给他,至云一口答应,舒玄便带领乔装打扮的众将士火速赶往南诏。   至云回到屋内,正好看到紫凝在救那只鸽子,紫凝割破了手指,一滴血滴在鸽子身上,伤口便愈合了。至云内心赞叹。   “哇,紫凝,好神奇啊。”一旁的清羽惊叹道。   “紫凝,你的血什么都能救吗?”至云问道。   “当然不是,我哪有这么厉害的,要看伤口的严重程度,也要看我灵力的修炼境界,我现在法力不高,所以过重的伤我也无能为力。”   午饭后,至云一行人告别了渔夫,渔夫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轻声吟道:“文杏裁为梁,香茅结为宇。不知栋里云,去作人间雨。去作人间雨啊!”说着,哈哈大笑了起来。   “紫凝,前边几里,就是吴县地界了,吴县半年前我去过的,很熟。”   至云带她们先到了夜阑客栈,老板问要几间上房,清羽回答道:“三间。”至云却说:“两间就够了,你和紫凝睡一间啊。你武功好,可以保护紫凝,相互之间有个照应。”   “说的有道理!”   安顿下来以后至云带她们去填饱肚子,“我有个兄弟开小吃店的,我们可以一律免费,我带你们吃吴县的特产美食啊。”   “就是这里了。”只见简陋的小棚里人熙熙攘攘,都是晚上乘凉吹牛的人,东家长西家短的琐碎小事闲谈闲谈。一块晃荡的白色布条上书“张家臭豆腐”。   “原来你要带我们吃臭豆腐啊。”清羽露出一副兴奋的神情。   “唐大哥,我,从来没有吃过这种东西,也不明白为什么臭的豆腐还能吃,臭的豆腐不是坏掉了吗?”紫凝天真的问,那样子让至云、清羽忍不住发笑。   “我忘了,你在皇宫里吃的都是鲍鱼燕窝的,臭豆腐怎么可能传到宫里呢?”清羽笑着说道,“你放心,臭豆腐很好吃,而且我保证绝对是能吃的!”   三人坐了下来,至云和清羽相对而坐,紫凝坐在朝南的一边,至云介绍了他的哥们张三,他们叙了好一会旧。臭豆腐来了,至云和清羽都吃的飞快,“太幸福了,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臭豆腐。”清羽嚷道。   至云抬起头看她,四目相对,一副干净的脸,好像在夜间都能感受到阳光般的温暖,他的眼睛炯炯有神,充满义正,像阳光,不管什么时候都是能驱走阴霾和抑郁,那好像是光明的来源,能治愈别人的伤口,总之,看到他的脸,让她想起四月芳菲的青草地,空气里到处是阳光和青草的香气。她的脸有些发烫,赶紧低下了头。   “让你幸福真简单呐,一碗臭豆腐就搞定了!”至云大笑起来。   “幸福本来就很简单!”,“咦,紫凝,你怎么一口都没吃呢?”   紫凝娇嗔的说:“这东西,能吃吗?”这声音像深山里的一只小兽物发出一声“嗷嗷”一样可爱细微,让人想抚摸它。   第七章今我来思(2)【秋】   至云正好想解释,清羽已经抢先一步了:“外皮金黄香脆,里头入口即化,再撒上点辣椒粉,辣中有油,简直是人间极品哪!”清羽说的时候,嘴里嚼着豆腐,眼睛闭着作成享受状,还发出啧啧的声音,至云实在忍不住笑了起来,佯装正经地说:“说的实在太好了,就是这样的。”   紫凝无奈尝了一口,细嚼之后,“嗯,虽然气味不怎么好闻,但是嚼到嘴里却感觉很香。”   晚上吃完回家,经过桨声灯影的小街,有各色的小玩意儿,他们只略看了看,只有经过寥风小阁的时候,清羽看了好久。   紫凝便问道:“小羽是觉得那名字好听吗?确实挺别致的。”   清羽这才缓过神来:“啊,哦,是挺别致的。” ——湖绿色的轻纱裙,小小的粉色蝴蝶簪子。   (夜阑客栈)   清羽敲了敲至云的门。   “谁?”至云还以为有不速之客,一听是清羽的声音就慌乱了, “我···你···等会儿!”   “喂,这么久,在干嘛?”   “在洗澡啦···我很快,你可不要闯进来啊。”这话一出口,清羽的脸霎时就红了,只好在房门外等,抬头便是那月亮,月亮亏缺,但通明,这世界像是琉璃砌成的。“又是一个月明之夜啊!”她轻声地说着。很多美好的事都是免费的,但又是无价的,庆幸自己能享受到它们的美。   她正深思的时候,门开了,他还来不及穿好衣服,只穿了薄薄的一件单衣。   “拜托,我们两个人都早洗好了,你一个大男人洗了这么久,搞什么鬼啊!”   “我还要问你搞什么鬼呢,这么晚来找我,再说,我刚才又没有一回来就洗喽,我在床上躺了一会。”至云很无辜的解释道。   “哦,躺在床上想什么呢?是不是···想钱想疯了哪?”   至云又是惊讶又是戏谑的说:“你怎么知道?!”   “你忘了我是谁啊,我清羽观察人可是一流,你的表情、行为早就出卖了你。”   “好吧,我承认我唐至云现在没钱了。”至云摊开双手表示无奈。   “嗯,闭上你的眼睛,我马上让你变成富翁,你信不信?”   “拜托,你自己都是个穷光蛋!”   清羽看唐至云一副不愿配合的表情,于是绕到唐至云身后,掩住了他的眼睛,这时候唐至云似乎听话了不少,跟着清羽向左转了几步,头微抬了点角度,清羽把手拿开。至云许久都不说话,清羽也不知他明白了没。   “其实,最富有的人就是拥有这些最珍贵的东西的人,你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所以你能拥有最美的月亮。”   唐至云望着那个月亮,淡淡的回了三个字:“我知道。”   “你生气了吗?”清羽听到他冷淡的回答,担心他误认为自己在耍他。   他忽然转过身来,一本正经的说道:“我能问你个问题吗?”清羽点了点头。“你一直都是这样的吗?”   清羽被问的一头雾水,“什么···意思?”只见他一个人默默走回房间关上了门,留下一句“没什么,别放在心上,好好睡觉。”这次语气温柔了不少。虽说是这样,他自顾自把门关上,把自己留在门外,显然是在生自己的气。唐至云,我没有戏谑你,那天在屋顶上,你说的话我还记得,我以为你是我的知己,我以为你会懂的,原来你什么都不懂,你和其他人一样!清羽忽然有一种心灰意冷,一种掉进无底洞不断下坠的感觉。   至云靠在门上,心里久久不能平复。她是和我有同样心意的人,可是她总是这样吗?她总是这样从不顾及男女有别吗?她用手捂住我的眼睛,她不知道这样的动作是情人之间才能做的吗?她似乎总在诱惑我,可是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她是这样一个奇怪的人!她为什么不肯告诉我她的身世,真是可笑,和她在一起这么久,我竟然连她的姓都不知道,她家在哪儿,她究竟是哪个门派的,她的目的真有她所说的那么简单吗?我原本以为,保持一点神秘感,这不就是我的兴趣所在吗?可是现在我介意,我很介意,她把我当成一个外人,一个不值得她信任的人,就算是两个陌生人萍水相逢,来自哪里恐怕也能坦然相告吧!!   (第二日清晨)   “紫凝,我和清羽已经没多少盘缠了,我们想留在这儿几天干些活先挣点钱再走···我知道,可是我不能用你的钱。”   “可是,你们愿意帮助我们南诏,本就该得到赏赐。”   “我们现在什么忙都没有帮上,不能用你的钱,至少现在不能。”紫凝拗不过他,只等妥协:“那我和你们一起去。”   “你是千金之躯,何况高将军要我好好照顾你,我怎么能···”至云也拗不过她,算了让她锻炼锻炼也好。   至云带她们去找开酒楼的朋友“胖大海”,这胖大海原名叫宋大海,因为长得体格健硕,身材微肥,所以得名。他开的这间酒楼是吴县四大酒楼之一:得月楼。至云当年初离蜀山时带了不少盘缠,曾来这里吃过,和胖大海很谈得来,于是就成了很铁的哥们。   至云找到他,问他需不需要人手,他们正缺钱用。   胖大海激动地拍了拍至云的肩:“我说兄弟,缺钱就直说嘛,我送你点盘缠,整这出干嘛呢?”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脾气。”   “行行行,来就来吧。我这正缺两个人,本来缺着也不打紧,现在添上更好。”   至云还在为难,清羽听到后便说:“你好好照顾紫凝,我自己去找活干。”至云想说些什么,可是她已经往楼下跑去了。   至云被安排去端酒菜,这丝毫难不倒他,两个盘子一手一只拿的稳稳的,他本来就臂力大,而且内功深厚,干起活来就比常人轻松了许多。一天下来,他只感觉微微有点累。   紫凝就不一样了,被安排在二楼拖地,擦桌子,虽然比端盘子要轻松,但对紫凝来说,却比至云端盘子要累无数倍。公主的身子,一向只是被人照顾,现在倒是要弯腰低背伺候别人,刚开始还有点新鲜感,希望锻炼自己,好为自己的将来做准备,多体验民生,将来好为南诏子民谋福利。结果一天下来,背酸的已经直不起来了,脑子晕晕眩眩,还要被管事的骂动作太慢,这些至云都不知道,他在一楼端盆子,虽然得空的时候会去看看她,但看她在那儿勤勤勉勉的拖着地,也就放心的下楼去了。   等到晚饭高峰期过了的时候,才能轮到伙计们吃饭,两个咸菜馒头,至云和紫凝拿着馒头坐在酒楼后门的门槛上吹着晚风,落日把整个天空染红了,落辉洒在至云的脸上,至云望着那血色的天空,忽然想起了几年前的一件往事。他望着夕阳对紫凝说:“一天下来,你累吗?”   紫凝望着他说:“今天好漫长,好漫长,觉得身体已经不受自己支配了。”紫凝不想隐瞒什么,她虽然温婉大方,因为她是公主,这是贵族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但她同时也喜欢实话实说,敢爱敢恨,这是南诏国的民风带给她的,她确实很累,累的出乎自己的意料。   “我给你讲个故事好吗?”紫凝点点头。   至云的思绪又飘飞到两年前,那一年大雪纷飞,我和师弟浩轩奉师傅之命下山送信,那一年,战乱硝烟四起,打完仗后,不少老兵、伤兵可以回家,但在关外的路上不少人已经丧了命,我和师弟也无能为力。这时,一个躺在地上的士兵忽然轻声的叫了一句:“好心人。”我和师弟赶紧蹲了下去,他脸色苍白,嘴边还有血迹。我问他有什么事情。他从他的盔甲下拿出一块包着东西的手帕,“请交给我的爹娘,城西张老根家。”说完没多久就含泪而逝。我们拆开布帕一看,是钱。   后来,我们就到了张家,是他的媳妇来迎接我们的,他爹在砍柴,他娘和媳妇在做饭,他家是我见过最破烂的家了,那个灶头像是废弃的土墙一样,家里的墙壁也年久失修,下雨也会漏水,他们的锅里不知道在煮什么,像是不知名的野菜,午饭是几碗薄薄的粥。他们见到我们有些惊讶,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开口。我把钱交给了他爹,说是遇见他儿子,让我们转交的,他爹的眼里涌出泪来:“他怎么样了,还好吧。这小子有没有说要到什么时候回来啊?”   我和师弟便说:“快了,仗快打完了,快了。”他媳妇也安慰他爹娘,“我昨夜还梦到他了,他说马上就回来了。”听到这句话,我感觉我就快哭出来了,我和师弟便匆匆离去。   紫凝沉默不语,脸上早已全是泪痕。   “后来,我师弟每隔一个星期就来看望他们,也许他们已经知道自己儿子的事了,也许到现在还不知道。”“讲这个故事,是想告诉你,我们虽然日子很艰苦,但这个世界上有无数比我们更不幸的人,我们的生命本身就是一种恩赐,不要说苦,活着就很幸福了。”   紫凝望着他被夕阳照耀的脸,心底生出油然的敬意,这番话深深叩击着她的心灵,她感动无比,她爱上了这个阳光帅气的少年,更重要的是他对生活的领悟,他的魅力就如这夕阳,辉煌且绚烂,好像给万物都带来了无温度的暖意,这种暖意不是身的感受,而是心的体会。   他低下头来看着紫凝,语重心长的说:“还有,告诉你这件事,是想让你知道民间疾苦,要知道苛政猛于虎,你将来是南诏国的统治者,如果不能为百姓谋利的话,那就太对不起百姓了。”   紫凝望着夕阳,“我一定会让南诏的子民过上幸福的生活。”   至云长叹一声:“路遇陌上将士骨,恰是闺中梦里人···不想了,该干活了。”   现在紫凝觉得好像已经不那么累了,那个将士的故事让她唏嘘不已,自己难道连干活都不行吗,一定可以的,我比起他们那些将士来说,已经幸福的多了。又庆幸自己出来寻剑,否则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迷失在那个金碧辉煌的宫殿里。中原有一首歌谣唱到: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也许最值得人敬佩的不是那些封万户侯的将领,而是那些马革裹尸,连名字都没有留下的默默无闻的人,是他们用模糊了的血肉开启了唐的历史,而把自己的幸福留到了来世。 作者有话要说:     ☆、漫天飘雪   (山路元无雨,空翠湿人衣)   五日后,他们带上赚到的钱退了房,继续往南诏的方向走。正累了,要在路边的小摊上喝茶,忽听到旁边五个人在谈论。   “大哥,听说,上了那座山的人还没人回来呢,小弟现在到了山脚”其中一个颤颤巍巍的说道。   看他们的打扮,不像是一般的人,尤其是那个老大,脸上有伤疤,身边带了很多东西,装在一个囊带中。倒是有点像强盗,至云心里猜道。   “怎么,你怕了,怕了就滚蛋!”那老大怒目圆睁,“都见过那么多‘大粽子’了,还怕什么?”   听到这句话,至云立刻明白他们是盗墓者,那这座山又是怎么回事?   等他们离开,前往山上之后,至云他们便去问那个摆摊的人,那摆摊的人叹了口气便说:“作孽啊,好像半个月前那山上忽然在晚上闪出了金光,后来就传说那山上埋着成千上万的黄金,于是各路人马都来了,光我见到的,就有穷书生、盗墓的、强盗小偷、还有武林人士,这附近的贪财的人都来了,可至今没有一个人出来的,刚刚你们也看到了,又多了几个人去送死。”那个人无奈的摆了摆头。   “听着怎么这么渗人啊?”紫凝有些害怕。   摆摊者挑眉道:“所以啊,我好心奉劝几位,别上山,小心被妖魔鬼怪吃了!这天下哪里有不劳而获的呢?像我们日出而起干活的人才会有稳定的收入,一心要不义之财还妄想得逞,这岂不是违反天道了吗?”   至云听他把 “天道”都扯了出来,不禁想笑,心道:符合礼仪道德的允许存在,超出世人礼仪道德的也允许存在,天道恰恰是这样咧。而且,这世上哪有什么鬼怪,我可不信,说不定我能把他们救出来呢。   “多谢老伯告诉我们这些,我们会小心的。”他看了清羽一眼,清羽默默地点头,表示自己也想去一探究竟   于是三人就往那深山走去。   那摆摊的看到他们往山的方向走,苦笑了一声:“这年头,要么以为自己厉害的很,要么把钱看得比命都重要。这真是”   山上的树木茂盛,快要到正午了,外面太阳照得正烈,那深山里光线却比外面减弱了很多,有一种近夜的感觉,光线忽现忽隐,时强时弱。   “那金光好像就在前面,越来越近了。”只见至云手指的地方又闪了一次了金光,是在一块岩壁上,远看看不出究竟来,于是他们加快了脚步。紫凝原是不愿意来这种凶险之地的,可现在她却觉得这汾水之阳的山竟有种莫名的熟悉。   至云知道这一定就是那个摆摊人所说的夜间光亮的源头,为什么没有人出这座山呢,至云充满警惕感,深怕一不小心就掉入某个陷阱。   可是还没走到那个岩壁前,三个人感觉到有一股强大的拉力,好像要把他们往那金光拉去,倏然间,至云还没来得及拔出逍遥剑以抵住地面,他们已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全被那金光吸了进去。   至云醒来,发现清羽、紫凝都不见了,他着急的大喊,可是周围只有成堆的黄金和珠宝,亮的要灼瞎他的眼,他咬了一口那金子,都是真的,又咬了一口自己,也是生疼生疼的,原来这一切都是真的,那这些黄金是   可是我要了这些黄金做什么,这里说不定是哪个朝代的强盗藏脏的地方,至云想起来渗得慌,看着这些来历不明的黄金,他总忍不住和一些死人骨头联系在一起。   “清羽,你们在哪儿?”至云拼命往前跑,这里就像一条看不到边际的隧道,两旁是成堆的黄金,虽然璀璨夺目,可是反而更令人害怕。   等到眼睛再次睁开时,他已处在之前的岩壁前了。   至云暗想自己是怎么逃出来的,明明前方看不清路啊。他仔细想了一遍这进出的过程,才恍然:这应该就是所谓的结界,有人在此处施法摆下了结界,可是这个结界到底是做什么用的呢。   “清羽,紫凝,你们在哪里,听得见我么?”至云洪亮的声音在山谷中回旋。对了,她们是跟我一块吸进去的,一定也是在这个结界中,怎么办。   “唐大哥,我在这里啊!”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是紫凝,至云高兴地转过头。   “唐大哥,我们上当了,这里是有人故意布的结界。”   “我已经知道了。对了,你进去后发生了什么?”   紫凝说,她看到好多金子,可她根本顾不上理会这些,她只担心至云他们的安全,她就到处找他们,结果就回到了原来的地方,她就在附近找寻他们,后来就听到至云的声音,就朝这个方向走过来了。   “怎么办,清羽到现在还没出来?”至云焦急的说。“如果无法破除结界,就会被困在结界中一辈子,再也出不来了。如果我猜的没错,那些寻宝的人都是被这道金光吸了进去,然后再也没出来。”   “那清羽怎么办?”紫凝焦急的问道,“我们得救她出来”。   “除非她自己出来,否则没有人救得了她。紫凝,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相信她,只有她自己能救得了她自己,我们不要急,冷静一点,就在这里等她。”   唐至云心里怀疑:她这么久都还没出来,莫非她真是一个贪财的人,不,不会的,她不是这种人,就算是,也只是一时被迷惑了而已。这天底下谁会和钱过不去,她也是人,不可能无欲无求唐至云,说到底,你还是在乎她,即使她是市侩小民也好。   “看”,至云听紫凝一声惊呼,朝紫凝指的方向看过去,有鲜红的血从结界流出来,继而一只受伤的腿踏了出来,“是清羽!”紫凝激动地喊了起来。   “你怎么了?腿受伤了!”至云心里舒了一口气,还好只是腿受伤。   “我也不知道怎么受伤的,我都没发现。”清羽向他们解释了自己的经历:“我看到了好多好多的金银珠宝,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珠宝,我又急着找你们,就拿了一个簪子留作纪念,就出来找你们了!这簪子真漂亮,两只小蝴蝶垂着,像在花丛中飞一样,活灵活现的。”   说着,她从口袋里掏那根描绘中的簪子,可是口袋里空空的。   “怎么不见了,不会啊,我明明放好的啊!”清羽急道。   “不见了才正常,你知道你的腿为什么会受伤吗?”至云的声音带着一番怒气。“这个结界是有人为了去除某些人而设的,一旦有人对结界中的东西产生恶念的话,就将永远被困在结界中,而紫凝和我对那些东西并不感兴趣,所以很轻易破了结界。而你带了簪子出来,所以腿会无缘无故的受伤,是结界对你的惩罚。”   清羽听了脑子顿时一片空白,要是自己当时产生了一丝贪欲,岂不是再也出不来了,不禁后怕。   虽然知道那些寻宝的人可能就是在结界里送命,但这个结界又是谁设的呢,又有什么目的?这一点,唐至云暂时还不甚了然。   三个人继续往山上走,快到山半腰了,气温一下子低了下来,阳光渐渐没有了,三人感叹天气变化的飞快。景色也和山脚处不一样了,树木青翠欲滴,绿的晶莹透亮,还有山泉叮咚作响,泉水清澈灵动,泉水边生长着很多远古的蕨类植物,好像一个原始森林一样。天空开始下起小雨来,零零星星的,像是钟乳石上滴下的水滴一样。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清羽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望着这明净的景色感叹道。   “你的腿没事吧?”至云看她脸上有一丝难受的表情。“要不我来背你。”这几个字被他说得艰涩无力,像是被嚼过很多遍了。   “不用。”清羽一口拒绝,从那天客栈外和他算是吵过一架后,两人再没怎么说过话。   这时眼前突然出现一片花海,雪白的一大片,又缀着淡淡的粉,蓝,绿,黄。他们没有一个人认识这些花,那花形如莲花,但花瓣却像桃花一样,好烂漫。   突然半空中飘起雪来,落在了这片花海上,也落在了他们三人的身上,起初他们还不敢相信这是雪,这初秋的天怎么会下起雪来呢?   雪飞旋着飘下,融在紫凝的脸上,凉凉的,忽然间醍醐灌顶:这里,这里是雪女的地方!“这里就像仙境一样。”至云说道。   紫凝异常高兴的对他们俩说道:“你们想看‘漫天飞花’吗?”   至云和清羽没听明白她的意思,只见她运起法力,将青草地上的落花全吸了起来,汇成一股泉水般,顺着她右手的方向汲引上天空,瞬间收力,所有的落花化作雪花般,同那洁白的雪花一同飘下,晶莹的雪花、烂漫的山花,究竟是雪花还是山花,已经分不清楚,因为美的令人窒息。   其实,他们不知,他们三人,才是这深山秘境里更为明丽的景色。而千年前上古姑射山中的那对神仙眷侣,那个穿着银红衫子的得道少女和乘云气、御飞龙的海神之间的往事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湮灭的传说了,这便是天道循环。   “你们跟我走就行,我想我应该知道这座山的秘密。”紫凝领着至云他们走进了一个山洞。只见紫凝每一步走过的地方旁边蔫掉的花都长出新的叶片,开出灿烂的花朵,洞里也变得明亮起来。至云和清羽相望了一眼,缄默无语。   这个洞里原来这么美丽,有瀑布、莲花池、石桌、木床,原来死气沉沉的地方好像都因为紫凝的到来而变得有生机起来,瀑布不懈奔腾,莲花开出粉嫩的花苞来,周围到处是美丽的小花小草,和洞外的山坡一样。   当至云和清羽走到莲花池边的时候,至云和清羽的剑开始变得狂躁不安而震动起来,至云清羽正想拔出剑来查看究竟,两把剑竟同时冲出剑鞘,飞往了莲花池中央,倏地一声钻进了水底,消失不见。   这可把至云他们给急坏了,“紫凝,这是怎么回事啊?”   紫凝在看洞壁上的文字,是南绍国的字体,这里只有她看得懂这文字,她刚刚看完,果然和她所想的一样:“唐大哥,你们不用担心,是逍遥和心水受到召唤去取南诏雪女留下的一件东西,就在水底”还没说完,两剑腾空而起,分别交付到主人的手里各一件雪花型吊坠,精致无比,“你们是南绍的有缘人,这是属于你们的东西,把它挂在身上,可以保你们平安的。”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至云清羽一头雾水。   “还记得我跟你们说的那个用鲜血炼成那把剑的雪女吗,她是我的元神,这是她曾和心上人隐居的地方。她是负责掌管大地六气的人,可召唤雨雪,滋润万物,我们上山所经历的一切都是她为了指引我们而设的,那吊坠本来就是属于剑的主人的,因为剑已分开,所以吊坠也分开了。这洞壁上并没有写明这两个吊坠的真正用途,但是雪女百年前在这里设下结界要我等来取此物,我想这两个吊坠一定非常重要,回到南诏我再好好翻阅古籍,应该可以找到这两个吊坠的秘密。”   “所以外面那场大雪,还有那些枯了又盛开的花都是因为你吗?”清羽问道。   紫凝微笑着点了点头。   他们一路畅通无阻的下了山,气温终于恢复了正常,可还没离山多远,一阵邪风忽然从至云他们的身后吹来,至云清羽一回头才看到黑压压一群人蒙着面,手持弯刀匕首,往他们冲杀过来。至云、清羽立刻拔剑和他们厮杀,紫凝中原剑法不好,就只能用法术对付他们。   至云看出来,很明显,那些人是冲紫凝来的,刀刀致命,便一心一意保护着紫凝,他们只有三个人,而那群黑衣人却是四五十个人,将他们团团围住,至云的乘御术虽然厉害,但根本寡不敌众。   眼看抵挡不过,清羽靠近至云,背靠背对他轻声说:“你们先走,他们是要紫凝,我会脱身,在那座山前汇合。”至云的心忽然狠狠痛了一下,看着她镇定的脸庞,一股莫名的愧疚涌上,“你还在犹豫什么,他们要的人是紫凝,你再不走,我们三个都走不了!” 清羽的神情看不清楚,是痛苦?还是焦急?   清羽为他们开出一条缝来,“紫凝,我们先走。”至云拉着紫凝的手,依靠强劲的轻功,逃脱了追击,他回眸的一刹那,看到清羽和他们奋力厮杀的场景,血溅到她的脸上,越显英勇之美。他忽然深刻地意识到这条南诏之路会走得很艰难!   等到了安全的地方,至云对紫凝说:“你在这里,我放心不下她,必须回去看看。”   “不,我要和你一起去。”   “那也好。你在我身边,我更安心,免得一会儿他们追到这里。”   可是等到他们赶到那儿时,只看到几个蒙面人躺在地上,草地上有一条被拖长的血迹,一个人都没有。   “怎么会这样?”至云的心忽然颤抖起来,蹲下去用手摸了摸那草地上的血,用一种几乎绝望的声音说道:“这血是她的吗?她”   “一定一定不是她的,这些人是冲我来的,他们不会伤害清羽的!”紫凝拼命安慰他说,可是她的语气虽然坚定,内心却在摇坠。   她看了看地上的蒙面人,都已经死了。她心里已经有了数,这些人一定是觊觎父皇皇位的人,好像是那个太尉。只要将我杀害,皇位没有了继承人,他手握重兵,夺取皇位的机会就更大了,他的目标应该只是我,没有道理会追杀清羽啊。紫凝把这一切都告诉了他,至云却好像没有多少兴趣去听,继续拼命的在附近找她。   如果清羽出事了怎么办,他根本不敢想下去,只是拼命地在大喊:“清羽!清羽!”空旷的山林之间无人应答。   “心水剑不见了,我们还能镇压魔兽吗,现在回南诏还有意义吗?”至云想到了这个问题。   紫凝听到心水剑一词忽然被点醒,难道太尉也要心水剑吗,这样清羽就真的有危险了,但她不敢说出来,怕至云听到更难受。   “我也不知道只有一把神器还能否封印魔兽了,但不管怎么样,我们是一定要找到清羽的。天色已经不早了,唐大哥,前面就是市镇了,我们先回客栈去吧,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你先去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看着紫凝忧虑的眼神,他轻道:“你放心。”   紫凝走后,至云一下子瘫倒在草地上,脑子里却回想着和她吵架的那个晚上,手在沾着血的草地上不经意抹过,看着自己手上染到的血渍,默默地把手放进口中,只觉好苦。拿起腰间的笛子随心吹了一首《御剑江湖》,悠扬的声音穿透夜的寂寥,在草地上回荡。   客栈里夜凉如水,至云经过一番思量,终于叩响了另一间房门。   “是谁?”屋内之人一惊。   “紫凝,是我。”   紫凝听出了他的声音,便打开房门。   “紫凝,接下去,你有什么打算?”   紫凝正轻挑着烛花,屋内的烛光一闪一闪的,放下剪刀后,便回答说:“我们一边回南诏,一边找清羽,别无他法了。”   “我”至云脸红起来,尴尬极了,心里想说的话刚到嘴边又咽了回去,紫凝心里满腹狐疑。   “其实也没什么,我怕今晚那些杀手可能会追到这里,我担心你的安危,我想和你睡在同一个房间,这样可以确保你的安全。”又连着补了一句:“你放心,我睡地上就行了。”   至云完全不知道紫凝会怎么回答,如果是清羽,那一定没问题,他们都是江湖侠客,放浪不羁惯了,这些俗世的羁绊当然也不会去理会。     紫凝不禁暗暗想道:这么多日子相处下来,你是什么样的人,我难道看不出吗?那天你跟我讲那个士兵的事,我就知道你是一个正义的朋友。有些话从心里说出来,那份真诚是任何假话都不能替代的。我又怎么会介意这些呢?   “这样很妥当,那唐大哥就搬过来吧,我是不会在意的。”紫凝温柔而平静的回答让至云松了一口气,便回自己的房间将东西整理好,搬到紫凝的房里。   紫凝躺在床上心里五味杂陈,她从来没有对任何一个男子如此信任过,有人可以这样信任,那是一种莫大的幸福,但他会不会因为我们身份悬殊而不敢接受我,我到底该不该跟他表白我的心意   如果有一天,为了他,她可以不做什么公主,她本来就不愿做什么公主,他虽然教导她要给南诏子民带去幸福,可是她心里其实是却不情愿的,如果可以,江南柳下,泛舟湖上;或者山南水北,踏遍天下,做一个谁也不认识的人。   她想想,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君君臣臣的礼仪和身份才是最束缚人的东西,谁要的话谁去拿吧,她,不想要。她这样罪恶的想着,思维终于是自由的了,再没有什么束缚。   这样期盼而朦胧的天马行空真的使人身心愉悦,可初涉缠绵之感,却不是在一个合适的时间上,她同时又为眼前的问题烦心:清羽完全没有音信,我们还被杀手追杀,不知道父皇那边的仗打得怎么样了,找不到清羽和心水剑怎么办   雪女,你不是应该赐予我力量吗,前方到底会怎样,路又在哪里?   可是,转念一想,雪女之灵不就在我身体里面吗,雪女如何赐予我力量?能赐予我力量的只有我自己啊! 作者有话要说:     ☆、云蒸霞蔚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初秋的客栈外夜凉如水,月黑风高的天空中穿梭着一个人的身影,速度之快难以言喻,嗖的一声就落在了客栈门外,随后陆陆续续赶来几个蒙面人。   那个人两手放在腰后,脸色阴沉,眼睛在黑夜之中就像两把匕首一样,犀利而冷漠,轻咬着嘴唇,声音也亦如江河一样雄浑强劲,“就在这里面吗?”   “是,主人。”最靠近的那个蒙面人开了口,又紧接着说:“虽然让他们逃掉了,不过那个女的受了伤,心水剑被我们夺了,在这里。”双手捧着心水剑,想要献给那个人。   那男的轻瞥了一下那剑,突然间一个巴掌拍过去,掷地有声,“怎么,你还想邀功,哼,你得到这把破剑有什么用?”   被打的那个蒙面人感觉脸上一阵火辣辣的疼,满口委屈的说:“这不是主人想要的神器之一心水剑吗?”   “它是我想得到的,但不是它的躯壳。没有灵魂的剑对太尉根本没有一点用处,也无法镇压魔兽?”   “灵魂?”那些蒙面人听得一头雾水。   “要等到那两把剑重又合为一把时,那才是剑威力最大之时,现在,剑离开了它的主人反而会减弱剑的灵力对了,公主,她没有受伤吧?”   “主人放心,按照您的吩咐,我们假意要杀公主,实际却手下留情。”   他从胸口拿出一根像木棒一样的东西给了那个蒙面人,“这是我最珍贵的迷香,这种香主要由铃兰花的粉末制成,还掺有其他大量剧毒的粉末,把它点燃,让他们吸进去。”   “可公主的血不是可以解毒疗伤吗?”   “我就是要让公主救他,保住他的命,可他还是会产生幻觉,然后沉醉在梦里不愿醒来,到时候只要他永远浸在梦里,我们就能轻松操控他的灵魂了。他的武功很高,这样的人才一定要为太尉所用才行。”说着嘴角露出了微笑,一种运筹帷幄的微笑。   “是。”蒙面的人都用轻功跳入了客栈。   外面只剩他一人微昂起头望着那月亮,眼中冰冷的光与月光交相辉映,他侧脸的轮廓好像就是由黑夜精心裁成的。   至云睡在靠门窗的地上,离迷香很近,铃兰花的香气又是那么醉人,至云睡梦中不知不觉就狠命的吸着那种香气,只当自己沉浸在花海中,身体却变得越来越沉。   紫凝在靠里的床上,一闻到这种味道就惊醒了,因为她识别出这是南诏的毒花铃兰的味道,这种香气一旦多闻,就会麻痹神经,产生幻觉,吸入过多则会死亡。   只有在南诏的荒僻山谷里才会难得见到这种花,南诏的人都知道这种花的香气。紫凝在宫里还见到过进献的这种花,不过早就经过处理,花香已经基本除去,只有微微一丝缕,不会伤害身体。这种花长得非常漂亮,青绿的叶片,花朵小巧可爱,坠在上面,像悬挂的好多小灯笼一样,花色雪白,纯洁高雅,可供观赏。   而现在整个屋子里都充满了这种味道,紫凝赶紧用布捂住了鼻子,跑过去打开了门窗,看到几道黑影飞出了客栈,一定是他们,不过现在管不了这么多了,紫凝急着去看至云,然而她还是晚了一步。   不管她怎么叫他,怎么推他,他都没有醒来,毒已经蔓延到他全身了,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忽然间她想起了什么,紧咬着嘴唇,“对不住了!”就替他脱开了衣服,用匕首割破了自己的手指,鲜血滴在了至云的胸口。这样算是护住了他的心脉,可是他吸入的量太多了,怎么才能让他醒来呢,铃兰花的毒要用什么解呢。   想到这里,紫凝叫来小二去请大夫。   那大夫倒是很快来了,紫凝告诉他是中了铃兰的毒,大夫不慌不忙的“望闻问切”了一番,神情疑惑的问,“怎么会中铃兰的毒,这边是长不出铃兰这种花的。”   紫凝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只急着说:“他还有救吗?”   “铃兰的毒倒好像已经解了,不过他还中了其他的毒,是西域的一些奇毒,混合着铃兰的花香,他吸入了这些粉末,这些毒老夫没见过,自然也解不了。”   “那他没有救了吗他会怎样?”紫凝顿时脑海中一片空白。   “医书上讲到这些西域的毒,酿成粉末之后,效果和铃兰类似,不过毒性要强多了,有些会让人产生消极情绪,徘徊在梦中无法自拔,最终对不起,老夫也无能为力。”说完,大夫捻着胡子,拿了钱,叹着气走出了房间。   怎么会这样,他们的目标不是我吗,为什么要伤害无辜的人,又为什么就这样离开了,紫凝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她不想欠他们的,可是现在他们都因为自己变成了这样,两个人都生死未卜,自己凭什么好好地在这里?   为什么要让他们卷入南诏的纷争,如果说守护南诏,为南诏牺牲是我的宿命,那他们呢,老天爷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我不要这个公主,我不要被命运牵着走,凭什么,这样戏弄我?   这公主的枷锁,我一定要挣脱。   如果他就这样死了,那么我一定会偿还他的命的。   此时紫凝好像不顾一切的这样想着,这件事触到了她心里的痛和迷惘,她没有流泪,只是紧咬着牙,做出这样决绝的决定,就这样不顾一切,彻底抛开。   但在这之前,她不会放弃,她跑出客栈,到处寻访名医,希望可以找到解救的方法。   此时的至云面色平静,丝毫没有痛苦之情。   (梦中)   我是一个人,奔走在这条山路上,绿叶上滴着像钟乳石下的水珠,我的衣服湿了,这里有些熟悉,是,是是那座雪女之山,我怎么又回到这里来了。   好香的味道,我循着那香味往上赶,我很迫切,可是我不知道我的目的是什么?   听,是禅寺的钟声,还有山林间瀑布的水声,光线很暗,我看的不是很清楚,可是那香的味道越来越浓,我确定我没有走错方向。   “你来找谁?”有人开口问我,我想我已经走进了这座禅寺,香雾缭绕,我看不见问我的人的样貌,只有他的背影,我不认识他,可是他的声音是我听过最坚定自信的声音,我不禁想要顶礼膜拜。   “我来找神明!”我答他。   “这庙不设神明——你想来找神,你只能找到自身。”   “不,神明就是你。”我竟有跪下来的冲动,可是他接下来的话却把我吓得不轻。   “我就是你自己!”   他不见了,我往周围仔细看,没有莲花座,没有祥云,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双踏破红尘的鞋子,那正是我自己的鞋子。   她奔波了一个上午,可是一个有用的大夫都找不到,他们对西域的毒一无所知。   “是时候该行动了。”重煜在门口观望着一切,他的嘴角又露出微微一笑,这是一个可怕的微笑。这是一个怎样的人,只要他的脸上一旦出现这种微笑,就代表他又要做成一件事了,十年来从来没有失过手。   十岁时已经通看南诏书籍,十二岁涉猎中原兵法,十五岁离开南诏学习西域之术,十八岁起就成为太尉敖元身边最大的智囊,为敖元掌管的军队出谋划策,百战不殆。   至于他的身世,他是敖元府中秘密训练的杀手的儿子,那个杀手在一次执行任务的过程中牺牲了,他的母亲也不知所踪。敖元念在多年的情分上,替他抚养了这个儿子,安排他和其他人一起接受杀手的训练,倒并没有怎么注意到这个孩子。   直到有一天,他在府里秘密处决了一个背叛他的家奴,在密道里,他挥起刀将那个人一刀砍死,鲜血溅在他的脸上。虽然他也杀过不少人,但以这种方式杀掉自己的家奴,手起刀落后仍心有余悸。   正当他准备离开密道时,忽然发现角落里有一双眼睛盯着那具尸体,他心里一惊又一惧,带血的双手攥紧了那把刀。   “孩子,你不害怕吗?”   这一个声音在空荡的密道里回旋,显得阴森而恐怖,大刀上的血一滴一滴渗入土里,气氛僵化住了,安静的可怕。   只有那个孩子的眼睛望着他,瞳仁灵动,水晶珠一样的吸引人。过了不久,那个孩子开口了,他的眼睛一点都没有畏惧之情,坚定而从容,只不过他的声音还未脱去童稚之声,   “做什么事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这是他背叛的代价。”   此话一出,太尉眼中涌出了感动的泪水,一个十岁的小儿竟然能承受这样血腥的场面,竟然能说出这样有气势的话,重轩啊,你赐给我了一个怎样的礼物啊。他身上有你的影子,还有无比璀璨的光芒。   此时的重煜心里默默想着:为了这一天,我等待和付出了多少!只为了得到你的赏识,证明我是比父亲更优秀的人,我一定会完成父亲你未尽的使命。   今天的一搏,虽然可能付出我的性命,但我毕竟胜利了。得不到他的赏识,我宁愿死,从今天开始,我要和平凡的生活告别了,今天的选择将改变我的一生。   与其在平凡中苟且的活,我宁愿在风雨中快乐的死!   他的嘴角露出微微一笑,这个人,注定不平凡。   敖元对重煜的赏识甚至超过了他对自己一双子女的爱,常常痛骂他的儿子是“窝囊废”,但却时常找到重煜谈心,时常对他展现出自己作为一个父亲的慈爱,他伸出右手抚摸着重煜的头,亲切的叫他:“煜儿。”   重煜每次都能看出敖元心里的苦闷,每次都找到合适的“良方”来替他排解愁苦,这个人不仅具有超常的头脑,还有敏锐的眼光,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什么时候应该沉默,他总能拿捏妥当,所以他最受敖元喜爱。   而现在,他又看准了时机,他派一个人去转移赵紫凝的视线,紫凝一看到是那个蒙面人就赶紧追了上去。而这一切,完全掌握在重煜的手中。   他推开门,走近了还在昏迷中的至云。   中原人,你不能死,我要让你成为太尉的人,你也将成为我的战友。听说你是蜀山的人,倒是很想领教一下你的乘御术。从今天开始,我们相互切磋,共同效力,太尉的大事必成。   他边这样想着,边点燃了烛台,从衣服的口袋里拿出一个针袋,拿出针来,在摇曳的火花中烧了几下,开始一根根扎进唐至云的脑部穴位中。   这是西域的“幻梦术”,只要当人沉溺在幻梦中无法自拔时,通过刺激脑部神经,就能传达外部的信息,彻底控制住他的灵魂。   一切准备就绪,重煜开始控制他了。   “听着,你的主人是我,我才是你唯一的朋友,现在你的任务是要带着公主以最快的方法找到林清羽,不要让他们看出你的异样,并且把林清羽变成我们的人。以后你不用来找我,有需要我自然会来见你,不要做不适当的事,你的灵魂已经被我控制,你心里想的任何一个念头我都有办法知道”   这些似乎都是一气呵成,重煜吹灭蜡烛,悄然走出了房间。   紫凝追了那个蒙面人好久,忽然意识到自己可能中计了,急忙折返,正绝望的以为一切都要来不及时,奔进房间,却发现至云已经苏醒。   清羽醒来的时候,屋里四周是空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自己的伤口已经包扎好了,细细回忆起那日发生的事情:   看着至云带着紫凝逃开包围圈,几个轻功较好的蒙面人便追了上去,虽然减少了几个劲敌,接下来的战斗仍不很好对付,看的出来这些异族人个个经过严密的训练,身手矫捷,虽然他们的目标显然是公主,可是似乎仍然不打算放过我这个和她有瓜葛的人。   预感不能和他们长时间打斗,他们在人数上占了很大的优势,况且我心里还担心着至云他们到底能不能安全逃脱。我便将左手深入腰间的囊中将石灰粉尽数撒出,前面的人都摸着脸退后了,但忽然一刀从身后刺入腰上,刺骨的痛袭来,我转身一看,手一时无力,心水剑被那个蒙面人夺去。   那人剑一到手,便对其他人说:“剑已到手,快去帮另外的兄弟追公主。”便舍下我,一齐离开,朝紫凝逃跑的方向追去。   原来他们要这把剑,这点可以理解,可是为什么没有除掉我的意思,我庆幸之余却始终想不明白这个问题,他们既是站在紫凝的对立面,为何不将我除掉,至少也该把我带回去审问一番才对,南诏的事我真是知之甚少。   紫凝也像是不怎么去关注他们南诏的政治纠纷,一心想要封印魔兽,这点真让人为她头疼。   我的腰间血不住的涌出来,脑中一阵眩晕。不,我不能倒在这里,这里荒芜人烟,怎么着也得找个人帮帮我。心里想着,便按住伤口,拼命的往前走,正午的太阳毒辣辣的照着,我疼的脑袋上直冒汗,头越来越晕,突然间控制不住倒了下来。   眼睛微微睁开一条缝,刺眼的阳光照着眼睛,没一会儿,就完全失去了意识,我想我应该离打斗之地走出了很远,因为我的手上很腻,血涌的速度不快,我的整只手却已经像脂膏一般,可见我走了很长时间。   清羽往四周望去,屋里也是极普通的,不过总体风格简单清幽,墙上挂着一幅绿水青山的水墨画,虽然不是什么名家的作品,但意境悠远。木桌上是一套青花瓷盏,墙边的木几上还点着熏香,怪不得房间里隐约有阵阵幽香。   忍不住凑上去闻了一闻,是茉莉花的熏香,清新宜人,这里一定是一位小姐的房间。   清羽心里一阵好奇,穿好衣服便推开房门,眼前是一个四方形的庭院场地,很大,中间站着一排人在练习射飞镖,看他们穿着的衣服,再看对面的匾额,四个大字映入眼帘“振龙镖局”,这里原来是镖局。   不由得走向了场地,“你醒了啊。”其中一个男子看到她说,于是,大家听到也都转过身来望着她。   “不知道我发生了什么事?”清羽焦急却又略带惊奇的问,昏迷后的一切她完全没印象。   “哦,我们押镖回来的途中发现你昏迷不醒,就把你带回来啦!”   “师妹,她醒啦!”那男子朝清羽背后叫道,清羽回头一看。   一头乌黑的长发两边各结成两股细小的绞花小辫,用一根极普通的淡蓝色布带束着,布带垂至肩头,其余的头发向后披着,温婉灵巧,和刚才那房间的风格颇为一致,一种清风拂面的感觉,惹人喜爱。但她的眼中似乎藏着默然与感伤,与她所表现出来的样子并不一致。   值得一提的是,她的身上有一股和那房间一样的香气,清羽猜想刚才的房间应该正是这位“师妹”的。   “就是师妹发现的你,你伤得不重,但血流的过多了,才会昏迷,幸好我们及早发现。”   后来,清羽才知道这里是振龙镖局在洛阳的分局,那位救了她的小师妹正是总镖师傅凌天的女儿傅雪,傅雪虽是女儿身,但自小跟爹爹学习武艺,平时押镖时总和其他师兄弟一起行动,武功虽不及清羽,但身手敏捷,尤善飞镖。是习武之人,同时注重品性修炼,很是小家碧玉的样子。   清羽曾问过她有关那香的事:“这是什么香啊,和你身上的香气一模一样?它长得也好看,像是一颗心的样子,很是玲珑可爱啊。”   “这是心字沉香,很珍贵的。岭南有一种特殊的沉香木,入水即沉,香气氤氲。把沉香木切割成薄薄的木板,将含苞未放的茉莉花采下后,均匀地铺在沉香木的薄片上,一层一层,装在瓮里密封起来,一天一夜。等到待放的花儿静静的在瓮中开放之后,再换上全新的含苞未放的茉莉花,然后再次密封。这样不知要重复多少次,茉莉花的香气才能和沉香木本身的香气完美地融合在一起。然后,再将那薄片镂刻成心形,再经过多次精心打磨,方才做成了你眼前这一瓣‘心香’。”   “你说这些,不是要告诉我这心字沉香是你自己制的吧!”清羽听得如痴如醉。   “正是。”   “难怪你的身上会有这香味!这么繁琐的步骤不沾上香味那才奇怪了!”   清羽深深吸了一口,仔仔细细的品味一番,那缕缕的轻烟顺着鼻腔像温水一样浸润了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在心田上开了一朵洁白的茉莉花,那花如轻烟般朦胧,伸手欲抓却抓不住,叫你整个儿心荡漾在里头,它却只朝你微微一笑,很快踪迹难寻。这香气,恍如隔世,好像流泻着历尽艰辛、历经岁月而悄悄沉淀下来的丰富的情感。   那日,傅雪说要和清羽去山上看日出,她说最近忙坏了,好不容易可以休息一天,清羽知道整个镖局就她一个女儿身,确实没有什么合适的玩伴,大概自己的到来为她带来了很多乐趣。   “这座山没有人会比我更熟悉了!”傅雪背着箩筐在风中喊道,傅雪说来这儿看完日出后顺便采些香草,那时暖阳刚刚升起,露珠还不会晒干,此时的香草应该最为精神。看来制香是她很大的一个兴趣,清羽这样想道。   “这里的风很大!”清羽的头发都被吹乱了,用一只手掩着。   “这是山顶,风当然会大些,可是这里是看日出最好的地方,云雾缭绕,而且香草甚多。”傅雪找了个地方拉着清羽坐下,静静地等今日的第一束阳光。清羽其实很困,不知不觉闭上了眼睛,直到傅雪激动地把她叫醒时,时间不过一会儿,眼前的景色却全然不同了:   金色的阳光从四面八方不遗余力的射来,山顶上各色的花草经过光的折射像琉璃一般呈现出与平日里不同的色彩,风吹得依旧卖力,花草浮动间,给人一种犹如到了彩虹上一样的错觉,上万种的色彩,一样的阳光却在不同的生命上染上了不同的色彩,这样的景色令人震撼。   傅雪扯下她头上其中的一条蓝色布带,让它在风中萦绕指间,“你知道吗,这是我看过最美的一次日出,你给我带来了幸运。”她笑着朝清羽说,此时傅雪的脸上犹如撒上了金辉。   “这与我无关,这里本身就很美。”   “你知道吗,人是要活很多年才知道万事万物包括投眼而来的翠色,附耳而至的清风,无一不是豪华的天宠,才知道生命中的每一刹那都是向永恒借来的片羽。”她看着那条蓝色布带漫不经心的说道。   清羽想着,这样的话只会在一个热爱山水,充满情趣的胸襟中才能孕育,她的每一缕柔情都是无限天机所流泻的微光。清羽能感受到她的寂寞,却无言以对,此时是不需要回答傅雪的话的,也不需用语言回应自然的馈赠。   这种安静很协调,很适宜。 作者有话要说:     ☆、银河之下   (仰俯终宇宙,不乐复何如。)   一周下来,清羽已经和众兄弟混熟了,除了傅雪,押镖之人都是男的。   大师兄莫习凛,当然是武功最高强的,果敢机灵。因为师父长期在外,所以押镖之事由他负责。公私分明,工作上一丝不苟,不过据说私生活很泛滥,妓院是他一个月必去一次的地方,虽然这样,但由于出色的工作成绩,大家只能恭敬的叫他大师兄。   老二范云,音同“犯晕”,自然被大家揪住不放而成为调侃对象,叫他“晕哥”,可是他从不在关键时刻犯过晕。   老三柯子墨,家道中落,原来是要考科举的,但一直落榜,为了混口饭吃,就来到了振龙镖局,他的外号是“自摸兄”。   老二老三平时很风趣幽默,大师兄呢,为了统筹镖局之事,不得不整日摆出一副严肃审慎的样子,也因为这样,师父很器重他。   提起“师父”,清羽来到这里后,还没见到他的影子,傅雪说他一般一两个月才回一趟洛阳,平日里都要和各个分局的镖头接洽,还要会见高官,振龙镖局之所以在全国拥有这么大的势力,其实很大一方面靠朝廷的扶持。   莫习凛当初并不同意清羽留在镖局的,“你以为只靠一点武功就可以押镖了吗?你连最基本的飞镖都不会射,我们哪敢收留你?”   清羽想着这世界上的事有什么难得倒她的,自信地说:“只要你肯教我,我一定在一周内学会飞镖。”   “这是你说的,如果一周后你的飞镖达不到其他师兄弟的水平,那就没办法了。”莫习凛心想一周就想达到我们几年的水准,应该可能性不大,如果她当真有这个本事,那我留下她,想必师父回来也不会怪我擅作主张的。   “各位,真的没人要去吗,那我可一个人走了?老二,老三,嗯嗯?”莫习凛在踏出镖局门槛的时候,好像又想起些什么,便狡黠的问道。   “莫花痴,你可以滚蛋了!”晕哥笑着喊道。   晕哥看他走远了,嘴里轻声嘀咕:“妈妈的,上次跟你去,差点就被我娘发现了,我小心脏都快爆裂了!”   清羽忍不住问众人他要去哪里,老三柯子墨摇着食指道:“少儿不宜”,说着便走开了。   只剩下傅雪和清羽二人在场地上,傅雪看清羽一副不解的样子,便走到她耳边轻声告诉她说:“是妓院。”清羽一听,心里扑哧一笑,原来如此   傅雪开始在场地上教清羽飞镖,从最简单的基本动作开始教起,由静至动,先练习射在标靶上,找到感觉;继而是移动的事物,因为实际上的敌人都是不断走动的。   要领就是“眼耳心”结合,用眼观望,用耳聆听,用心判断,做到发镖如行云流水,将意念凝聚在射出的飞镖上,必须全神贯注。   清羽的武功领悟能力还是不错的,每天睡觉前都回想一下射镖的整个过程,一周之内已经将皮毛学会,但直到看到大师兄莫习凛的“三流星”,清羽才算明白每一门武功的博大精深。   “三流星”,一只手同时发出三个飞镖,通过调控角度,从而同时射中三个目标,准确率达到百分之八十,除了莫习凛,其他师兄弟还不敢公开尝试三流星,只能在背地里练习。三流星代表武艺的高低,自然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各人在镖局中的地位,事实上每个人都想练成三流星。   又因为,就算是“双流星”(同时发出两枚飞镖)的难度也很高,所以师父曾告诫过他们,练习三流星是需要天分的,如果强加练习,会对眼睛造成严重伤害,易走火入魔。这当然也加深了众人对三流星的敬畏。   清羽看大师兄的飞镖看得目瞪口呆,怎么能同时中三个靶心呢,这难度真让人望而却步啊,因为这确实看起来是不可能的事啊!   “大师兄学了几年啊?”清羽轻声问道。   傅雪眼里满是崇敬与羡慕:“五年,这在业界算是很短的了。”   “其他师兄弟都没练成吗?”   “都说了要靠天分的,不过也因为练成的人太少,还有人走火入魔的,所以不少人是被吓退了的,也许没有那么难的不过我也练过,没成”傅雪遗憾的眼神从她眼里渗出,是那么的分明。   这样看来,应该是很难的了,可是确实有人做到了,不是吗?不管怎么样,我也该尝试一下,感受一下这难度!清羽会心一笑,因为没有太过渴望,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方可露出这般的微笑。   再说,来了镖局也有一个月了,竟然还没有见过傅凌天的面,这有些怪怪的,这师父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走南闯北,一定见过不少世面,应该是个“出场人物”吧。不知道他会不会收留我,不过大师兄反正已经同意了,师父那儿也应该□□不离十吧。   清羽一时不知道怎么找至云,又听说振龙镖局的生意遍布全国,分局众多,眼线密布,自然消息灵通,便决定暂时留在镖局,帮忙押镖,说不定可以尽早找到至云和紫凝。   直到有一天傍晚,镖局里晚饭快吃完的时候,看门的兄弟急急忙忙的奔进来,高兴地喊道:“师父师父回来了。”   突然之间的事情,在料想之内,又好像不在料想之内,因为清羽着实不知道该干什么了,只能跟着众师兄一起放下筷子,走向门口迎接,不过还好,这个师父虽然严肃兮兮的,但好像不太重视这些繁文缛节,由大师兄问候了一句,就开始讲正事了,大概因为很重要很急的缘故。   话的大概意思是,他从益州乘船刚回来,因为接到振龙镖局在长安的总局的通知,丞相要来洛阳秘密洽谈政事,另外有几件事要我们镖局帮忙,所以明早要去见丞相,听他们的指示。因为不是一般的场合,他点名要大师兄和傅雪前去,其他人留守镖局。   整个谈话过程中,清羽站在较为靠后的地方,师父也只顾着说事情,竟然没有意识到清羽的存在,清羽心里又担心又庆幸,担心自己到底能不能通过,庆幸这个问题不用在这么多人面前解决了。   没想到最后即将散场的时候,莫习凛好像想起了些什么,赶紧对师父说:“禀告师父,徒儿擅作主张,收留了一个人。”然后就把清羽指了出来,清羽只能来到了最前面,师父好像有些不太满意,但大师兄把收留清羽的前因后果一说,师父勉强答应了:“既然如此,就好好干。”   看得出来,这师父的心思全在明天的事上,大概也没有闲情来追究一个新学徒了。   那日晚上,傅雪缠了傅凌天一个晚上,硬要让清羽跟他们一起去。   “老爹,她现在是我很要好的朋友,我答应过她要让她开开眼界的,况且我一个人去又不起什么作用,反正总是你和大师兄搞定,我一个人杵在那儿,会闷死的!”   “你要知道,以后这个分局迟早都是由你和你大师兄来掌管的,这种大场面是一定要经历的,官府是镖局存活的必要支撑!”   “所以我没说不去嘛,只不过想多带一个人,我保证她会安安静静的!”   傅凌天想着明天见面的事,不想和傅雪纠缠了,勉强答应了:“一定要叫她别说话。”   “那是自然!”傅雪总算大功告成,开心的走出房间。   清羽听到了当然也很激动,毕竟是丞相嘛,虽然不一定能看见丞相本人,不过应该也是一辈子一次的事,真是太感谢振龙镖局了,让她开了大眼界。   可是,至云他们一点消息也没有,难道他们已经回到南诏了,就这样不管我了吗?不过还是南诏的安危更重要,毕竟我现在活的好好的,只是没有心水剑,他们能否成事?   师父留给我最珍贵的剑我都弄丢了,现在更别谈找寻亲人的事了,眼前清羽只想尽快找到至云他们,然后把剑拿回来。   “怎么,你好像有心事?”傅雪看她想入非非的样子问道。   “我的那两个朋友一点消息都没有,我很担心他们,更令人烦恼的是也许他们现在正担心着我,我却不能告诉他们我过得很好,就在洛阳!”   “你放心,我让振龙的师兄弟们都帮你留意着呢,找到他们是迟早的事!”傅雪尽力扯开话题:“对了,明日见丞相的人,一定要警言慎行。不是,一定要装作哑巴!”   “我知道,我这种小人物不需要讲话,只要带着耳朵就行了”,清羽托着腮问道:“镖局跟官府经常打交道吗?”   “简单说来,就是互惠互利,官场里官官相护,还有官商协作,都差不多啦,要在当下好好生存,就一定要在朝中有一定势力,才能做的稳,毕竟现在是大唐的天下嘛!”   傅雪看她一句话都不说,赶紧补了一句:“喂,可别认为我们是那种奸商啊,老百姓的事我们一定会做好的,图财害命的事我们一定不会做,振龙镖局有自己的宗旨和原则的!否则也不会赢得今天这么好的声誉,分局遍布全国了。”   第二日的清晨,傅凌天带领一众人等往赴丞相暂时居住的府邸,由一位貌似管家的人代为引荐,领着振龙的人到了一间别致幽静的房间,傅凌天好像都熟识那些人,和他们一一寒暄问候。   “这次的事,要麻烦您了!”   “哪里,丞相要求的事我们一定会办好的。”   怎么还不切入重点,清羽正疑惑中,门口忽然来了一位公子,华贵逼人,衣服是冰蓝的上好丝绸,绣着雅致竹叶花纹的雪白滚边和他头上的羊脂玉发簪交相辉映。双手握在背后,有些趾高气昂的走了进来,后面跟着三四个小官员。   “是公子来了!”那个管家叫了起来。   清羽心想重要人物终于到齐了,可以开始了。   清羽头转向门那边,看到那个公子,她一下子皱起眉来。这个人怎么这么面熟,以前好像见过的,可是这样的出场人物我怎么可能见过呢?奇怪   “这次虽然丞相不能到场,不过洛阳这边的事都会由丞相的公子来监管!”那个管家解释道。   听到这句话,清羽的脑子一下子打通了,那个公子,就是丞相的儿子,就是那个很久之前在坠露客栈里被自己泼酒的家伙,天呐,他当真是丞相的儿子,虽然他自己好像也是这么说的,可是当时有谁会相信呢!   他不会认出我来吧,竹林君子说的没错,他真的不会轻易放过我的。冤家路窄,要是他真认出我来了,我就死定了,说不定还会连累镖局。   那可不行,我寄人篱下已经很打扰了,要是连累了镖局,我怎么跟莫习凛、傅雪他们交代啊!   清羽不自觉的往人群后面退。   老天爷保佑,我现在是女装,当时是男装,应该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吧,再说时隔多日,他又怎会将这么一桩小事记在心上呢?往日被我教训的人现在竟然即将成为我的顶头上司,清羽心里七上八下,但表面还要故作镇定。   傅雪看她向后退,轻声的问了一句:“怎么了?不用这么紧张。”   清羽只能尴尬的微笑一下:“没没什么事!”   不过,这位林公子现在商议要事时倒是和当时死皮赖脸不肯还钱的的样子判若两人,交代起事情来井井有条,而且认真得似乎根本没有往清羽这边看上一眼。   难熬的时间终于结束了,那个林公子终于带着人离开了,走过门槛时外面一阵风吹过,掀起了他的下半身外衣,清羽好像看到了什么,但着实没有往深处想。   “这回我们镖局有的忙了!”傅雪轻声的叹了口气。   “唐大哥,你终于醒了!”紫凝看到至云不仅没有被伤害,甚至还醒了过来,心里当然是无比的惊喜。   “你中了铃兰迷香的毒,不过还好,现在你醒了,那应该就没事了!”   唐至云的头有些晕晕的,他环顾了一下四周,沉默了许久才开口回答:“是吗?”,那声音极其平淡,似乎这件事跟他毫无关系,更不像是经历了鬼门关一次。   事实上,他脑海里还闪过那些梦里的片段,但很快,这些片段隐却了,取而代之的是那个声音,这让他更加清楚自己的身份和使命。   紫凝突然之间意识到这一连串事情的蹊跷了,那个人分明就是引自己走开的,这说明他的目标是唐大哥,可是唐大哥居然一点事都没有,这怎么说也不通呀。如果之前他们追杀清羽是要那把心水剑,那么刚才那么好的机会为何没有拿走逍遥剑,之前对我刀刀致命,现在对我倒是一点动作也没有,好像没有加害我的意思   唯一确定的是,唐至云和林清羽毫无疑问已经卷入了南诏的漩涡之中,就算自己再怎么不愿意,她也没办法再把他们拉出来了,她无能为力。可是太尉的人究竟怀着怎样的目的来到中原呢,真的令人完全捉摸不透。   “你怎么了?”唐至云看紫凝凝神的样子便问道。   “对不起,是我连累了你们,不仅害得清羽生死未卜,还让你差点丢了性命,我”紫凝眼看就要哭出来。   至云却压根不觉得中铃兰之毒是什么不好的事,那梦里的意境使他现在还有些心荡神驰,“神明就是我自己”这是一句窥探天机的禅语啊,但看着她那美丽姣好的面容浸染着泪滴,他顿时生起一股怜悯之心:“请你不要这么说。”   (城外小树林,夜)   “你来啦!倒是准时的很。” 重煜两手反握在身后,背对着他。   “你有什么事最好快说,时间长了会很容易被她发觉。”   “想听你说说有关那两把剑的故事,所有的!”重煜觉得不管事态如何发展,这两把剑始终都是一个关键点所在,这也将决定他下一步的计划。   至云便把两把剑背后的故事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讲到雪花型吊坠的时候,重煜看到了他身上的那个吊坠,“是这个东西吗?它和两把剑有什么关系?”   “最早以前,它也只有一块,因为剑一分为二,所以它也一分为二了,紫凝曾说是雪女留给有缘人的。”   重煜听到唐至云竟直呼赵紫凝名讳,不由得心中暗笑了一下,他倒是挺胆大的,他们的称呼也是亲密的很呐。“所以说,还有一块吊坠在那个女的那儿了!”   “是。”   唐至云正要离去之际,重煜忽的叫住了他,仔细将他端详了一番,大笑了一声,那笑里带着一丝嘲讽,“以后最好收起你的那些同情心,那些东西对你完成任务一点用处都没有,我不会要求你做到杀人不眨眼,但是必须让你那些感情见鬼去,否则,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唐至云听到这一番话心中竟对自己的主人生出一股厌恶之感,兀自黯然离去。   同生之物有召唤之力,唐至云所说的确和南诏古籍所记载的相合,重煜拿起心水剑,试探性的说了一句:“你,想你主人吗?”   没想到,心水剑居然亮了一下,重煜心里大为惊喜,又对它说:“你愿意带我去找你主人吗?”心水剑亮的更厉害了。   重煜把它托在手上,“现在,你告诉我她的方向,明天我就带你去找她。”   心水剑立刻在重煜的手掌上旋转了起来,最后停在了东南方向。重煜的嘴角露出微微一笑。   重煜按照心水剑的指示方向,几乎没有困难的就找到了清羽所在的振龙镖局。看着“振龙镖局”四个大字的匾额,重煜笑着说:“就在这里吗?”   “主人,接下来该做什么?”重煜的手下问道。   “阿宸,你去摸清楚她在这里的情况,今晚动手。”   黑夜降临,清羽照常出门到树林里练习飞镖,这是因为怕吵着大家休息,而且她很想一个人尝试一下三流星。练了一会,清羽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想法:轻功是我的强项,那既然这样,为什么不把我的强项和飞镖结合起来呢。飞镖的特性,就是迅捷和准确,而三流星对于飞镖来说,填补了一镖一中的缺陷,还突破了刀剑在面对众多敌手时来不及应对的现状,面对押镖过程中突然遇到的劫镖是最好的武器。   而在实际的运用中,自己不仅要发出飞镖对付劫镖者,同时还要躲避暗处的袭击,也就是要不断地移动。所以不仅目标在移动,本我也必须不断的移动。对啊,上次我之所以会受伤都是因为忽略了在暗处的袭击,所以不如把轻功和飞镖结合起来用。     清羽在树林的大树之间用轻功跳跃飞腾,同时看住自己的目标树,将飞镖射出,果然因为有自身移动的速度,飞镖好像变得更迅捷了。只不过,清羽只能成功发出一枚飞镖,三流星根本一次也没有成功过。   但轻易就能办到的事,凭什么区分出自己和普通人的区别,此时她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态。原先的她,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因为还没有亲身感受到它的高度。一旦经历到,她就不会只是试试看了。也许这是上天的意思,让我丢失了心水剑,却把我带到了镖局,清羽这样想。   这样的练习不禁让她想起在桃花源时在竹林里练剑的感觉,那时候自己多幸福啊,有师父疼爱,有家人关心,可是现在自己只有一个人了,这幽深黑暗的树林里,只有聆听自己的寂寞。   又想起和至云在清晨的树林中冒着雨切磋武艺的情景,虽然自己输给了他,但是现在回想起来心中竟是一股暖意。   如果现在练飞镖的时候,能听到一曲他的笛子,应该是很惬意的一件事吧。他武功虽高,却无好胜炫耀之心,笛声纯净淡然,反而可以为急于求成之人以醍醐灌顶般的滋润,如果他在这儿,应该也会觉得我过于心急,用一曲柔肠来放缓我的节奏吧。可是那天晚上他为何那样生气,清羽却始终想不明白。   重煜观望着这一切,本来只是看她什么时候会回到镖局,没想到她竟然练到这么晚。虽然只是在幽深之处监视着她,但似乎在这个女孩身上他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曾经他也遇到无数的挫折,他也有看兵书看得厌倦的时候,他也有忍受不了漫长的等待的时候,也有看不清未来的时候,但是从来都不曾放弃过;就像她一样,飞镖没有射在树上,但还是不断地尝试,不断地练习。   今晚好一轮大大的月亮,夜已很深很深了,清羽打算回镖局去了。不知道为什么,全身大汗淋漓的她很慢很慢的走在树林里,深秋的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也吹得她身上一阵阵凉意,已经快到了秋的尽头了。   听着树叶的合奏,望着那幽蓝色的天际,那轮皎洁清寒的月亮,几颗廖落的孤星缀在天际,好像和自己一样的孤单,却依然用自己的一点光亮照着整个大地。   她的心里涌来一阵莫名的惆怅和感动,心里平静如水,眼睛里却不知不觉的流出泪水,而且欲罢不能,她甚至哭出了声音,在寂静的树林里传的很远很远,听得格外清晰。   继而心中澄明,拭去泪水,嘴角轻扬,清羽轻轻哼起了《雨碎江南》的调子,清扬悠长,一个拉长的身影好似在银河里飞翔。风拂过脸颊,明明寒冷却反觉温暖。   那些哭声和歌声,那个月下美丽的脸庞,那个孤绝的背影,他忽然被这幅情景感染了,心里也涌起了一股酸意。   原来银河的光华里是两个人,一个歌,一个听。 作者有话要说:  每天12:00前更新   ☆、雨醉江南   (相逢不语,一朵芙蓉著秋雨)   清羽脚步很轻的进了房间,傅雪早已经睡得熟熟的,换了身衣服,她便轻轻躺上了床,因为太累了,她很快便睡着了。   重煜等到时机成熟了,便把通风的窗子关上,将迷香点着,塞进了纸窗子里,正当他认为自己胜券在握时,意外却发生了。傅雪忽然从床上惊起,捂住了自己的嘴鼻,打开了窗子,叫醒了清羽。   “小雪,发生什么事了?困死了。”清羽打着哈欠问道。   “咦,你点的什么熏香,这么香。”清羽发觉了房间里一丝丝以前从未闻到过的清幽的花香。   “有毒,千万别吸。”说着还来不及解释,把灯点燃了,冲出房间立刻追了出去。   清羽听到“有毒”,心下一愣,正欲相问,傅雪倒是一溜烟般的似腾云驾雾而去,她一时也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听傅雪的口气,绝对不是在开玩笑的样子,虽然倦意如波涛般汹涌袭来,但还是强打起精神即刻下了床将门窗打开。“吱嘎”一声,秋夜的风裹挟着院落里的梧桐落叶朝脸上扑打而来,令人瞬间精神百倍,直打哆嗦。   傅雪的动作虽然快,但怎么可能追得上重煜呢,傅雪只看见月光下的一个影子往前方飞速的跑去了,自己却望尘莫及。   傅雪返回了镖局,清羽见她一个人回来了,脸色不是很好,料到可能让那个人跑掉了,“怎么,没能抓住他吗?”   “他跑的太快了,像一阵风一样,真够可怕的,只能看到他的背影,很高的个子,应该是个男的,动作这么迅捷,一定是个年轻人。”   “那是江湖上用的迷香吗?”   “那可比一般的迷香厉害多了,里面掺入了铃兰的粉末。”傅雪镇定地端坐在了木桌前,红烛忽明忽暗,清羽仔细听她说起这种迷香。“中原很少有,能见到就算是奇遇了,那是生长在幽深湿润的山谷中的小花,长得非常高雅美丽,散发出阵阵的幽香,可惜那香味是有毒性的。我制作熏香的时候曾费了很大力气从南疆搞到过一点,已经是经过处理去除了毒性,而刚才那香气浓度显然是很高的,看来是要置人于死地。”   清羽沉默不语,她知道傅雪将要说些什么。   “清羽,如果是镖局结了什么仇家的话,要报复,也不可能只报复我们啊,刚才我经过大师兄他们的房间,他们并没有人来袭击。我想,应该是上次让你受伤的那些杀手”自始至终,傅雪没有问过清羽究竟是被何人追杀的事,清羽也深感轻松,南诏的事应该越少人知道越好,如今不得不挑到这个话锋,清羽不知如何是好。   “傅雪,我很抱歉这些事情不能和你一一说清楚,我不想连累振龙镖局,我会尽快离开。”   “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这次倘若没有我的话,你现在应该已经昏迷不醒了,所以”说到这儿傅雪的语气一下子变得活泼起来,“我的意思是,你有了我们振龙镖局的保护,只会更安全,你非但不能走,还要留在这儿,一直到你的朋友找到为止。”   “我是你的救命恩人,你打算什么都不报答就一走了之吗?”傅雪故作嗔怒道。   “在下不敢,不敢。”清羽顺着她的话笑着作揖。   第二天,天空下起迷蒙的小雨,傅雪领着清羽奉命出门去置办这次押运的一些必备物品,很多东西都得更新了。   这一路上,她都非常小心,因为昨晚的事,如果昨晚真的是南诏的杀手,那么即使是光天化日的大街上,她保不齐也会有危险,还是小心一点为好,她在心里这样想着。   正要前往铺子的路上,忽然感觉前方有人看着她,她看到后一惊,是我的眼睛花了吗,可那明明是他们啊,双方都不愿意相信,可这是真的,不是吗?   就在这江南的杨柳湖畔,她缱绻的笑着,好像那微笑穿越了千年的沧桑,绽出朵朵莲花。(清羽)   她是?他迷惘着,可是心里还是这样的激动。(至云)   她没事,老天爷保佑,她没事,我们终于又可以一起了。她的眼眶有些湿,心里的重担轻了许多,为这重聚,这也是充满欢愉的泪水。(紫凝)   这三个人此时的心里都翻滚着巨浪一般,心潮起伏,远远地对望着,时间仿佛凝成了一瞬。   而打破这瞬间的是至云,他跑过去用双手拥抱着她,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就是忍不住,就是这样跑了过去,到底是怎样跑了过去,他也不知道。   虽然他的头瞬间痛了起来,可他还是不愿意放手。   清羽吓了一跳,他把她抱得紧紧的,她有点无所适从,但她并没有挣脱,她在他的怀里,感受到朋友的馨香,很温暖,这温暖让她感觉他依然是那个在屋檐上和她举杯邀明月的竹林君子。   至云的头越来越痛,脑中像是被火焰燃烧了一样,终于他松开了紧抱着的手,痛苦的跑到河边,将头浸在水中,这突然的举动,把另外三个人都吓到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清羽着急的想要知道所有的事。   紫凝欲语,却碍于她身边这位陌生的姑娘。傅雪笑着说道:“你的朋友找到了有很多话要说吧,我先去置办东西,你们慢慢聊。”清羽暗叹傅雪真是水灵灵、善解人意的女孩。   紫凝把事情的经过说给了清羽听,清羽也把自己的经历也说了一遍,这回她确定当晚的那个人一定是南诏国的杀手了。   “这么说,本来那些人也想用一样的方法,但是他们没有料到傅雪她知道这种迷香唐大哥不是已经好了吗,为何还会头疼?”   “其实那日我只是用我的血护住了他的心脉,可是他仍在昏迷,反而我离开一会儿过后,唐大哥就醒了,这件事我怎么也想不明白。”   “也许只是那迷香的毒性还没过去。”唐至云轻描淡写的说道,打断了紫凝她们的疑惑。   好几年没有回家了,爹娘过得好不好呢,家里会有什么变化呢,他感觉连家中的一草一木都在想念着自己。可是不知道父亲看见他带回来两个姑娘会是什么样的反应呢,于是本来奔向家的热心就像被凉水浇了一样,矛盾不已,但似乎回家的心更热切,管他呢,先回家再说吧。   “是是少爷吗?”   至云点了点头。   “夫人,少爷回来了。”   母亲正在大堂里晒着阳光绣着花,家里有点小变化了,院落里多了几盆植物,此时菊花开得正盛,一丝丝粉红和洁白的花瓣精致玲珑,交错缠绵,这种花是不需怎么料理就自成风景的,却又和牡丹一样开得大气。   “父亲呢,不在家吗?”   “当然是在衙门里,傍晚才会回来他很想你,夜里老是会跟我说起你。”   至云无言以对,他知道母亲说这一番话的用意。   众人吃过午饭后,至云的母亲便拉他去了房里说话。   “娘问你,那两个姑娘真的只是普通朋友吗?”   “就是我跟你说的那样,紫凝要我和清羽去南诏帮忙镇压魔兽。”至云暂时不想告诉母亲紫凝真正的身份,如果让她知道紫凝的身份这样尊贵,恐怕她反不知该如何对待紫凝,自己何必把事情弄得复杂呢,反正这次只是歇一歇便要走。   “虽然你还年轻,但南诏路途遥远,你们蜀山又事务繁多,下次回家还不知道要什么时候,到时要带回来一个才行啊!”他母亲笑了。   “我尽力哈!”对待老娘比起老爹来说始终是要简单的多啊。   清羽虽然努力让自己全神贯注的练习飞镖,但心里却无法抛开失落的情绪,在振龙镖局的日子转眼就结束了,心里很是舍不得傅雪。傅雪虽是镖局之人,却热爱山川,兴趣颇丰,仗义助人,她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孩。没想到昨夜相救之后竟还未来得及报答,就已要分离。   刚才看到至云和他母亲的重聚,清羽又不由得想到自己的父母。时常幻想自己的母亲是这江南的浣纱女,身上有一种让人心醉神驰的皂草香,父亲是一个摇橹的渔夫,每天能打到许许多多的鱼,鲜美的汤汁上飘着几撮葱花,,有一个能在雨里发出微微灯光的避雨之家,生活平淡却温馨,每每想到这些场景,就是在梦里也会笑开了花的。   话说就在自己注意力不集中,想着父母之事时,三个镖竟只有一个击中,余下两个早偏离了轨道。却没想到,说时迟那时快,其中一个飞镖所飞之处竟迎面有人走来,那人心中不曾防范,倒是危急了他的性命。就在毫厘之处,至云一个飞身,将飞镖接住,否则那人的性命堪忧。   而至云接下那飞镖,一是为了救人,二是因为那是他必须要保护的人——重煜。   重煜虽是高手,但意外之镖确实难以发现,何况刀剑毕竟重量和体积较大,袭来之时尚有声音可以唤起警觉,可这飞镖体积轻盈,在空中袭来,竟是声音渺然,待到耳边察觉了声音,却已无力挽回,倘不是至云,后果不堪设想。   重煜和至云两目相视,虽是在自己控制下才来救自己的,好像天意使然,当时心中余悸未消,竟升起一股淡淡的感激之意。唐至云见到他也是意料之外,不知他为何露面,每次见到他,心中都很是不悦,甚至后悔刚才为何要出手救他。   倒是清羽在那飞镖飞偏之际,自己像魂魄飞出一般,整个人身子像被挖空了,想要去挽回那支镖眼看来不及了,还好至云出手,化解了这场危机。因为心神不宁,竟没有注意到那人手上的剑,就急着过去赔罪:“公子,你没事吧,我是无意的,差点错伤了你。”那声音还是颤微微的。   “姑娘不必担心,我没事,还要多谢这位侠士出手相救。”至云听到这一番话,却面无表情。   “此次我来是为了找寻一把剑的主人的。”说着,便把那把剑拿到了众人面前。   清羽看到后大吃一惊:“这是我的心水剑!”转念一想,兴奋的神情消失不见,只听得她说:“怎么这把剑在你这儿?”   “是我在路边拣到的。”   “那你怎么知道它的主人在这里?”   “哦,说起这个,这把剑真是绝世好剑,是它告诉我方向,带我来到这儿的,它会发出亮光,旋转以明方向!”重煜说起这一切来从容淡定,不急不缓。   清羽听后,深觉不可思议,用它这么些年来,并未见它发过光,只是有点寒气而已,眼前这位的话确实难以置信,但又找不出什么推翻他的理由,再加上刚才差点误伤了他的性命,心怀愧疚之意,清羽对他所说的话只得相信,便对他无比感恩。那人倒是磊落之心,不要分文报酬便离开了至云的家。   清羽得到这把剑后心情大悦,这熟悉而可贵的东西竟然还能回来,莫不是上天的恩赐。因这许久未见,也因那人的一席话,清羽观察起那剑来,傻傻的对那剑说:“你,会发光吗,还会指方向吗,让我开开眼界啊!”   那剑古铜色的外表,渗着一丝幽蓝之色,镌着南诏图腾,因为年代久远,所以有一种别样的韵味在里边,那气味,也仿佛把自己带回水草丰茂的远古时代。手抚摸剑时,便能感受到微微寒气,像寒夜月光的凌厉之气。可是,清羽确实没有见过它发光。   这把剑里到底藏着多大的秘密啊,清羽发现紫凝讲的那些远远不够解释这把剑。它是如此的神奇,令人惊叹。   清羽得到剑后,便出门悄悄去赚些外快了,老把戏,又是卖艺。自己身上已经没有多少钱了,能赚一点是一点,南诏的路说远不远,说近不近,还是多些储备才好。之所以没有叫上至云,是因为想着他难得回一次家该多和家人享享天伦之乐。   黄昏之际,钱没赚到多少,也只能赶回至云的家里。路上行人匆匆,集市散去,不少人也是急着回去吃晚饭。这个时段,天气有些凉,再加上刚刚卖艺流的一身汗,更觉冷意袭来,清羽的脚步加快了。却没想到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叫住了她。   “姐姐”,这是一个无力而稚嫩的声音。   清羽低下头一看,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小乞丐,蓬头垢面,在秋风里噤噤打颤,那副面黄肌瘦,眼睛深凹的面孔看的她动容了,还好刚才赚到了一些钱,便给了她几个铜板。   忽然一只手把那小女孩碗里的钱一把抢了去,那女孩急着眼泪汪汪的:“你为什么抢我的钱?”   那抢钱的男孩也是个乞丐,推了她一把:“你占了我的位置,这些钱本来就是我的。”   清羽心里颇有感触,同是不幸的人也要这样制造不幸,洛阳城再繁华,也有这些苦命的人。那个小女孩不断反抗,那个小男孩便打了她一拳,小女孩倒地。血流出的那一刻,清羽尘封的记忆忽然闪过,先是几幅画面,继而这些画面串联在一起,像潮涌一般倾泻而出,占据了整个大脑,自己的头脑异常清醒,可是腿却像失去大脑控制一样僵硬的往前跑去。富贵的家中,行乞的路上,迷糊的河里,竟然毫无缺口、严私密缝的全部对了起来。   脑中受伤的区域,因为深厚的内功和灵敏的动作,再加上心水剑的灵力,长期以来早就修复,只缺一个点,将那些记忆唤醒罢了。   清羽在街上不停的跑,拐进一个破落无人的巷口,端坐在角落的地上。头埋在两膝之间,闭上眼睛,全是那些画面。   一个小女孩朝她跑了过来,拉着她的手,带她一起跑,一路上她看的清清楚楚。   (一)   “哥哥,那是什么?”   “是烟花。”   “是我家的吗?”   “都是,这方圆百里之内的烟花都是在我们家的上空。”   我小小的眼眸里映出整个灿烂的夜空。   (二)   “哥哥,爹,娘,你们在哪里,清羽在这里”   回家以后,我要吃好多好多的东西。   他们凭什么可以大吃大喝,我们辛辛苦苦却只吃剩菜剩饭。   是我偷吃的鸡腿,又怎么样?就是我,是我,怎么   (三)   雪光盈盈透过窗棂充斥在卧室的木桌上,上面轻摊着一本薄薄的古书,书页已经泛黄。书旁一只透明的玻璃花瓶盛着新鲜的腊梅花,在外面雪光的映衬下,比画里的美人还要华丽矜贵。   “你试试看,把它取下来。”   “一只手拿。”   “这把剑叫心水剑,是祖先传下的,因为阴寒,所以男子不适用,但确实是‘独一无二’的好剑啊!”   (四)   “怎么,你还怕我欠你银子吗,我是什么身份,长安的客栈我吃腻了,才来金陵尝尝鲜,你还怕我还不起你这么点钱!”   我不慌不慢的伸出了右手,将那个拳头握在掌心,虽然我的那只手显然比他小的多,不过却让那个拳头没办法再下行,只是悬在空中,只听得他“哇”的惨叫一声,左腿瞬间软了下来,手抚着腿,眼中怒意转为被欺的无辜之意。   “多有得罪,万望海涵!”我朝他得意的喊道。   小女孩不再跑了,停了下来,清羽看着她的眼睛,问她:“是我吗?”   小女孩没有回答她,一下子不见了,清羽的耳朵里只传来这样的一个声音:   “人是要活很多年才懂得感恩的,才知道万事万物包括投眼而来的翠色,附耳而至的清风,无一不是豪华的天宠,才知道生命中的每一刹那都是向永恒借来的片羽。” 作者有话要说:     ☆、缘悭一面   (客舍船家,灯火倚千年)   一阵琴声悲伤凄婉,由远及近。“姑娘,要上船吗?”一艘渔船靠向了岸边。清羽不知不觉已走到了一个渡口,江面之上苇草点点,江边的枫树也应是火红火红的,只是今夜无月,只能见到一片片漆黑的枫叶了。江上的渔船多不胜数,渔火通明,远远望去,和天际的点点繁星一样的美丽。   这些渔船不仅是摆渡用的,也是供客旅之人度过这漫漫长夜的。那琴声确实让她无法抗拒,在那寂静的渡口边犹如天籁一般,也罢,为何负了这良宵之夜呢,也好慰藉自己一番,把自己的烦恼尽番消除去。   于是,点头应允,飞身跳上了那艘渔船。   “客官,可吃过晚饭否?”那渔夫问道。   也是,自己竟没有发觉其实肚子早已饿的不行了。渔夫知道后,便去现炒起小菜来。耳边传来嘶嘶的炒菜声,菜香铺面而来。清羽要了一坛酒,独酌起来。只见前方弹琴的姑娘脸朝江面,自己可以看到她的背影,娇小玲珑,一股古典之美扑面而来。   那姑娘弹起了前奏,声音由慢变快,颤音非常流畅,显然功力不浅,像是引着自己走向了另一个美丽的世界。   前奏部分缓急交融,听得人如痴如醉,很自然的,便进入正曲了。虽然前奏的音乐,清羽听得有些熟悉,但尚未理出个头绪,这一唱起来,便知晓这是什么曲子了。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江流宛转绕芳甸,月照花林皆似霰”这是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非常有名的曲子,有幸也曾在花柳繁华地听过一回,但远远不能和今日相比,这琴艺高超,唱功卓绝的好手都是散落在江湖中。   清羽望着这江面上依稀可见的渔火,一闪一闪,像一只只迷蒙的眼睛在望着自己,孰不知是自己有些醉了。配上这美妙的歌声和琴声,心里忽然一股温情生出。从小受到独标高格的师父的熏陶,以及一些老庄思想的影响,清羽的审美观念倒是得天独厚的奇特怪异。觉得一个偌大的金碧辉煌的宫殿倒是比不上在夜里透出一丝灯光的茅草屋,因为后者是朴实而温情的,前者是华丽却冰冷的,万物的诚恳熨帖着大地,君临万物的高度到头来只能构成自嘲罢了。又好比是衣服,她也不喜欢穿丝绸的衣服,人家都说这种材质爽滑,可是她却独爱粗麻葛布,觉得这样的衣服穿着更使人温暖和踏实。   所以现在的意境在她看来想必是这世间最好的享受了,也许是那渔火给了她温暖的错觉,总之,这颗心就算是迷惘的但也不再是烦闷的,是惆怅的也不再是悲伤的,因为痛苦已经暂时被抹去了,歌声和渔火,则是她最好的解愁良药了,更何况,一坛酒吃的所剩无几,烦恼减去了一大半。   清羽细细端详那块洁白的玉佩,颜色晶莹剔透,不含一丝杂质,雕工精美,这时才忽然想起那天的情景,没错,那阵风吹来,他身上的玉佩正是这样的白色。清羽不由得苦笑了一下。   这姑娘一曲唱罢,清羽只觉过于短暂了,而且好奇这个姑娘的摸样,本来付了钱,一睹姑娘的芳容也是应该的,可是话刚欲出口,又转念一想,若是见不到姑娘的相貌,单凭这背影、琴艺和歌声,活生生脑海中也能勾勒出一个小家碧玉的样子,可要是看到了她的相貌,达到自己想象的也是很难的,自己反倒失望。再说,这姑娘背对我而坐,兴许是她自己不愿意抛头露面,也不好冒犯了她,便改口说道:“姑娘的琴声和歌声像天籁一般啊!”   那姑娘莞尔一笑:“天籁是没有声音的,我的琴声和歌声当然不可称之天籁了。”   清羽虽知这是一番自谦之词,却不理解那一句“天籁是没有声音的”,便发出了一声疑问的“嗯?”   那姑娘听出了清羽的困惑,竟为她解释起来:“籁本是古之三管排箫,《庄子》里的比竹指的就是这个乐器,比排竹管而制成的一种乐器。所谓人籁,就是人为的声音,所谓地籁,庄子以风为例,说大地嗝气成风,风吹窍孔成响,便是地籁。方才客官所说的天籁是无声之物,只有用心才能领悟它的存在。”   这番话倒真是出乎清羽的意料之外,一下子哑口无言,这一个船家女是如何懂得这么多东西的,之前这样的琴艺已经让她惊叹,现在的一番见解让她更加好奇了。将那姑娘的话思忖良久,越觉有味,便脱口而出:“姑娘是如何懂得这么多的?”   那姑娘回了一句:“让客官见笑了!”,倒是那船夫解释道:“她也曾是金陵城的名妓,万般无奈之下才沦落到这一步的”,又补了一句,颇有苍凉之意:“这种前尘往事就不必提罗客官还要加酒吗?”   “要,再来一坛。”   “客官的酒量不错!”那个渔夫又拿来了一坛酒,琴声又响起来了。   我该怎么办,为什么我的父亲偏偏是丞相,她很清楚这对她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她将失去自由了,她要循规蹈矩了,她也许不能帮助朋友了;更何况这么多年没见,亲情就算血浓于水,在时间和空间的考验面前,可能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也许该庆幸,如果不是当年焰火灯会的那场劫掳,自己就不会误打误撞进入桃花源,如果这一切都没有发生,也许就要成为和哥哥一样的人。环境决定性格,性格造就命运。   喝吧,醉了,就可以什么都不想了。正在醉醺醺的时候,却好像听到有人在喊自己,很轻很轻:“清羽,清羽”   清羽挣扎起身子探出头去往岸上看,好像有个人影,但究竟是谁呢,清羽拼命摇头,可还是看不清。兴许是听错了,清羽头晕晕的,一点也不想理会这声音,只想“莫负良宵花前夜,举杯邀月共逍遥”。可是那声音不绝于耳,且喊得焦急迫切,实在不忍心。   “老伯,共是多少银子?”清羽急忙付了钱。   渔夫正想划船送她到岸边,她却早已踏着水用轻功飞往岸过去了,渔夫不禁赞叹:“这身手倒是敏捷的很呢!”   那个渔家女转过身来,看着刚才那客官离去的背影,微颔了颔头。   “盈蕊,你今天弹得比往常的都好听!”   渔家女笑了笑:“今天差不多该歇了吧!”   渔夫撑橹朝西一路划去,橹下一条深深的水痕,似断非断,好似人的缘分——从金陵到洛阳,只是一面之缘,万千人之中,我们相遇,却擦身而过,因而算不得重逢。   清羽来到岸上,果然有个人影四处走动像在寻找某人,高大的身影,熟悉的发式,清羽这才想起自己这么晚回去竟忘了和至云打声招呼。轻拍了他的后背:“你怎么来了?”   那人转过头来正想数落她几句,却见她满身酒气,虽然一脸笑容但不太对劲,“你怎么了,为什么喝这么多酒?”话里夹着一丝愠怒,却并不是发火的样子。   “两坛,厉害吧?”清羽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兴奋的说道,可是那双眼睛里分明透着至云从未见过的哀伤。   “你到底怎么了?”至云凝视着她的眼眸,似要从中看到真相。   清羽却倏然间倒在了他的胸口处。   两坛陈年老酒,虽不名贵,后劲却也颇足。起先清羽倒是拿它一口一口的细细品赏,每喝一口,就如同将一段记忆过滤淡忘,后来则喝的渐凶,哪还管是什么烈酒,只当它是清水饮,越饮味道越淡,因而也喝的越凶,什么父兄,什么匪徒,什么桃花源,都如愿从脑袋中清空,真真白茫茫一片清净,可是烦恼忘了,越也把理智丢去了。   清羽的手搭上至云的腰,越挽越紧——这世界上我只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还会有谁惦记着我呢,我只有你一个人,你的身上好温暖,好温暖   秋风萧瑟,至云的身上却是前所未有的一阵热,眼前这个人是明明是自己深爱的女子,她这样忧伤的紧拥住我,我理应高兴才是,可是她为何什么都不愿告诉我。算了,她不愿告诉我,我也不去问她,她将我当做冬夜里的火光依偎,那我就成为那温暖的火光,只要能安抚她心中的忧伤,我不在乎她究竟是怎样看待我的。   至云将她的手轻轻掰开,她却倔强着使出全身的力与他唱反调,至云无法,只得和她说:“我背你回家吧,你把手放开行吗?”果真这句话颇有效力,她乖乖拿开了她的手,待到他将她背起时,她又用她的手挽住了他的脖子。   他觉得今夜是他最幸福的一夜,那次在雪女山上她的脚受伤了,她却死活不要他背,如今她就像一只受伤的小兽物,这样依恋着他,背上一阵阵温暖直传到心脉了,安静的爱一个人,竟是这样的幸福。沿着渡口慢慢的走,湖边上银光闪闪,像是无数精灵在飞舞。经沿街肆,洛阳的大街上依然人来人往,可是这个世界却仿若只属于我一人。   (第二日,晨)   清羽醒来的时候,太阳光已经洒满了她的房间,昨天的事已经忘记了七八分,只知道有一人来寻她,将她背着,说要送她回家。紫凝正在她的房间里帮忙给植物浇水,那株吊兰碧透碧透的,很是精神。   阳光洒在紫凝的头发上,影影绰绰,她侧面的线条流畅,在光华中如琉璃般内外明彻,净无瑕秽,释放出万千种色度,可以称得上是一种意境。   “紫凝!”清羽叫了一声。   紫凝转过了头,喜出望外:“你终于醒啦,昨日我和唐大哥都担心死了。”   “我是怎么回来的?”   “你不记得了,唐大哥将你背回来的,你呀,喝的烂醉如泥。”紫凝将手中的洒水器具放下,给清羽端来一碗醒酒汤,清羽一觉醒来正是口中干渴,一口气将那醒酒汤喝的一丁点不剩。   昨夜是他背我回来的,为何我一点印象都没有,是他吗,天哪,我究竟有没有酒后失态,在他面前做出什么丢人现眼的事,我满身的酒味,醉的人事不知,连招呼也未打一声,竟难为他一路从渡口将我背了回来。正这样想着,唐至云已经走进了房间。清羽看见他,不知该说什么好,还是先说正事吧。   “唐大哥,紫凝,我有一件事要同你们说。”清羽说这话的时候是颇费了些力气的,心里揣摩了很久,酝酿了很久,现在是个合适时机趁早说了。   很好,紫凝和至云都在等这句话。昨夜她倒是醉的飘飘然,至云他们可是忙得疲惫不堪。   “其实,我离了我师父出来,是想找我的父母。这块玉佩就是我父母留给我的。”说着把那块洁白的玉佩拿了出来,“现在我找到他们了。”   “那不是值得高兴的事吗,为何昨夜喝成这样?”   至云看着那块玉佩,心中有种不祥的预感,果真听得她说“因为我父亲正是当朝丞相,当年我看烟花时被劫匪所劫,阴差阳错之下失去了记忆,昨天我记起了一切。”紫凝听得简直不敢相信,原来她并非是孤儿,而且她的父亲竟是   唐至云看着那块玉佩,色如凝脂,价值连城,由不得自己不信。“你父亲这几日恰在洛阳,你尽可以去相认。”将玉佩放在身后的长木几上,黯然的走出了房门。原先她什么都不肯说,如今她坦然相告她的身世,正当自己想通不再计较她的身世时,她却告诉我她是当朝丞相的女儿,真是莫大的讽刺,唐至云,你是倒了八辈子的霉了吧!   “我没说我现在要去相认。”清羽急忙解释道,未料唐至云已走远,只听得院落里响起的练剑声,如风扫残叶之声。   “紫凝,我没说我现在要去相认,昨天我虽然喝醉了,可是却想通了一件事,我这种性子根本和丞相府格格不入,我才不要被关在那种地方,何况心水剑安然的回来,连上天都让我去帮你,所以我准备先去南诏,替你解决了魔兽,再回来相认也不迟。”   “谢谢你,清羽。”   “那说好了,我替你打了魔兽之后,我要你这个公主带我吃遍南诏所有美食,玩遍南诏所有的名胜古迹,还要亲眼让我看看南诏的铃兰花。”   “一言为定。”   “对了,你昨日错过了至云的父亲,招呼都不打一声就不回来吃饭,他老人家脸色不是太好。”清羽听到这话颇有些大祸临头的感受,唐至云武功如此之高,好像唯一怕的就是他爹了,他爹又是洛阳城的知府,发号施令惯了,一定是很难对付的一人。   “你放心,你见不到他了,我们今天吃过午饭就启程。”紫凝耍起人来真是厉害的角色,一双眉目含笑,让人没办法生气。   “你早说,害我吓出了一声汗。”唐至云的父亲还是少见为妙,不见最好,清羽心下想道。 作者有话要说:     ☆、爱的涟漪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小说本人已经写完,所以会每天更新,大家不必担心会断文~~~   (有无之间,可望而不可即者,最美。)   “看你练剑,把这院落里的落叶全卷了起来。”至云刚转身,清羽的剑已直冲到他面前,想来她刚得了心水剑,自然是要显摆一番的,不过还是输给我的可能性更大。   “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至云以这一句雄浑的诗句回她的同时,也用逍遥剑将她的进攻之势压住。这句话倒真不是舞文弄墨,至云所说正是蜀山乘御术的要诀:不论是练剑还是对敌,心中倘有天地正气,便有了御风而行的底气。如若心中无法置空,便无法容纳世间万物,无法驾驭剑风。   卷起落叶,全是灵动之势;未伤菊花,却是一颗磊落之心。心中无阴霾,才能全神贯注,赢得理所当然。只是现如今乘御术练至八重,正是一个最大的瓶颈,虽说如果练至九重,岂不和师父平起平坐,这样也颇为不好意思。然而九重的好处却是质的飞跃,练至九重,便可御风飞行,师父之所以半把个月就出去云游一番,也是得益于这御风飞行,想去哪里,一瞬间的事,确实方便。倘我若练成这一重,去南诏不知省了多少工夫,。   至云曾探问过师父,第九重乘御术御风飞行的感受如何,师父以三句话答他:人在草木之间,耳边泠然之风,心中浩然之气。说的玄乎又玄,大抵是扯淡的多,不过第九重乘御术确乎对于至云来说是玄妙之门,实难碰触。   “你不是学了飞镖吗,为何不拿出来使使?”   “既拔了剑,又使飞镖,不是有些暗箭伤人吗,你说的,‘一点浩然之气’!”   “那我说,你若不用你那什么‘流星’,你今日胜不了我。”   “唐至云!”既然你这么说,那我便不客气了,清羽从腰间取出两枚飞镖,确如流星稍纵即逝的速度划向至云,至云挥剑来挡,顺利阻截,但流星速度之快却是不得不承认的,剑与镖相碰正如茶遇水一般激起动感,刀光火石般擦出了星子。   “速度虽快,但是并不致命,力量、角度都不到”,“不过分别没多久,你就把飞镖练成这种火候已经是很不容易了。”再不夸她几句,以她好胜的性子今天想必是不会让他安生的。   清羽收了剑,敛起面容朝他走来,略认真的看了看他,忽用拳头顶了顶他的肩,似笑非笑的说道:“你赢了!”   “你说的很对,人心里要有浩然之气,从前我败给你了,却输得心不甘情不愿,总想着是自己没发挥好,以后总有胜你的时候,今天我要郑重的对你说‘你赢了’你放心,我暂且不会去找他们,我们先去南诏!还有,谢谢!”   至云听她这一番话,愣了老半天反应不过来。   被她夸的滋味颇是受用,她怎么说也是当今武林的高手了。   她让我“放心”做什么,南诏的事,她这个“放心”也该是朝紫凝说去。   “你谢我什么?”想起昨夜她的行为,至云此时心中仍是如抹了蜜般的甜。   “没什么,对了,我姓‘林’,我叫‘林清羽’!”清羽头也不回径直往前走了。本想问昨夜自己是否有酒后失态什么的,然刚问过紫凝,她说自己没有大呕,只是酒气颇重了些,但只要没有呕吐就行了,这是清羽能想到的酒后失态中最严重的一条,既然这条没有,想必自己喝醉了也是颇有风度的,还是不要再开口问他的好,免得让他抓住我的小辫子说我的狼狈模样。   中午午饭毕后,紫凝、清羽已将包袱收拾停当,却不见至云回来,刚才他形色匆匆说要出去一趟,也未说明缘由,只说一会儿工夫便回来。正焦急等他时,他却准时回来了,身边还跟着一个人,却是那日来归还心水剑的义士。   “大家见过这个人的,上次就是他来送还心水剑的,他叫重煜。他想同我们一起去南诏帮紫凝!”   “在下重煜,乃是一个云游四海的闲散之人,颇懂一些剑术,希望帮的上忙。”却说这重煜身着一身靛蓝夹白的长袍,肌肤胜雪虽是多形容女子,但放在他身上也不为过,剑眉星目,眼眸仿若千年寒冰雕砌,射来冷冽之光,静默时已是风度翩翩,一开口更是声音朗朗,似是玉石之声。这些倒也不算什么,只是这侧面容颜,令人遐想万千,当真惊为天人。   “你把我们的事都告诉他了?”紫凝听了倒是有些着急,这个人的底细她并不清楚,他怎么把事情都说了出来呢,转念一想,唐大哥不是没有分寸的人,心里便平静了许多。   “上次,我和他在街上偶遇,我们便交了朋友,他是一个可以信任的人。”至云这样解释道,又将紫凝和清羽介绍给他认识,重煜表现的颇为自然。   “重煜的武功很高,尤其是轻功。”   “轻功?那改日定当讨教一番。”对轻功尤善的清羽来说,反倒激起了她的兴趣。   辞别母亲,至云一行人朝南诏出发。三个人突然变成四人行,气氛难免有些尴尬,有时众人沉默,不发一语,紫凝和清羽常想着该如何打破寂静,找些话题来聊。重煜是那种不怎么爱说话的人,她们难以想象至云是怎么和他交上好朋友的。   转眼,又已经经过了三四个大城镇,离南诏越来越近了,天气已经进入隆冬,至云穿上了母亲为他准备的冬装,顿觉温暖。重煜对他的控制已经减少了很多,现在暂时已经没有那个需要了,他自己在接收着各种信息。混进他们的队伍,转暗为明,更方便掌握他们的一举一动。一个是雪女的后代,另外两个是神剑的拥有者,跟着他们,才有可能最快解开神剑的秘密。     天已经快黑了,今天飘下了初雪,从下午一直下到黄昏,还没有停,他们走进了一片茂密的树林,附近没有人家,只能准备在这里过夜。却没想到,这片树林里,竟然有一片白茫茫的地方飘着烟雾,到底是什么?   众人穿过茂密的树丛,竟发现了一个温泉,它的四周被树丛遮掩住,好像在保护着这个温泉一样,那水冒着热气,至云伸手去碰那温泉水,温度适宜,水也清澈极了,“看来,大家可以泡温泉了!”至云兴奋地说道,引得众人的内心情感一阵跳跃,这么冷的天能泡到温泉真是太棒了!   树丛那边,至云和重煜燃起了篝火,以抵挡寒冷,不过这树林好像一个天然屏障一样,比外面的气温少许要高一些,好像进了一个屋子,至云和重煜心里都感到有些奇怪。   树丛另一边,紫凝和清羽却已经脱下衣服,准备洗澡了。紫凝脱衣服时用脚在水里点了点,瞬间感觉被一股暖流穿透全身,清清凉凉的,像是碰到了薄荷一样。   “这水好舒服!”她笑着对清羽说。清羽也开心极了,这温泉像是冬日里的暖阳,是上天的一种恩赐。   两人下了水,初雪已经小了很多,快要停的样子,洁白的,零星的,在空中飞舞着,可是落到这温泉附近,却像一个顽皮的小孩,一眨眼就不见了,融在这温泉之中,但不管有多少雪花飘落在温泉里,温泉依然烟雾缭绕,不会因此而冷却。   啊,这撩人的水气啊,也同时萦绕抚弄着这两个少女的心,她们醉了,她们的头发是那样的清爽柔软,她们的肌肤像披着月光那样清凉润滑,她们的心,像浸润着濛濛细雨的花蕾,挂着晶莹的露珠,自由的呼吸,她们的心灵贴的无比的近,紫凝这个年纪稍长的女孩因这朦胧的感觉而触碰到了自己朦胧的感情,那颗种子在发芽   “你感觉至云人怎么样?”她虽然常想问清羽这个问题,但都克制住了,这回却好像没有经过大脑一样就随口说了出来,话一出口,收不回来。   “怎么突然这么问我,他啊,说老实话,很有责任感,武功很高,要说他的缺点,就是莫名其妙的发起火来”清羽一想到那天晚上他那句“你一直都这样吗?”仍觉得心有余悸,“不过最近他眼神有点怪怪的,很忧郁”,清羽好不容易想到了这个词,“很不像他。”   “至云他,好像喜欢你!”紫凝勇敢地说了出来,又说的很轻,生怕会被至云他们听到。   “啊?”清羽当然知道这个“喜欢”的意思。 “没有,我们只是普通的朋友,你误会了。”   “可是你受伤、不见的时候,他都特别地担心你。”   “朋友之间就不能担心了吗?换做是你,他也会这样。”   我们之间的缘分只不过是在他遇见你之前就相遇了而已,爱情是一生一世的事,而自己从来没有想过要和他在一起一辈子,只是当他是同行的伙伴,而且连是不是知己也不确定。 不对,紫凝不是这么八卦的人,清羽恍然大悟:“难道你喜欢至云?”   “怎么可能,没有的事!”紫凝脸绯红绯红的,不知是被温泉水熏的还是   “也是,你堂堂南诏国公主怎么可能会喜欢上他那种平民百姓。”   清羽和紫凝把头靠在池边,池边由于温泉的作用,温暖又潮湿,不用受外面的风雪侵袭,所以花草还是开的格外茂盛,是一片仙境的风貌。   等到清羽和紫凝出来,至云居然已经靠在树边睡着了,只有重煜还醒着,在那里添柴火。   “他怎么已经睡着了,这才多长时间啊?”清羽问道。   “其实,已经将近一个时辰了,他跟我说了会话,就睡着了。”   “时间有这么长吗,我们还以为没过多久呢,那你们快去洗吧!”清羽边说边去推醒至云。至云从睡梦中醒来,一惊,打了个哈欠,“嗯,你们终于洗完啦”边说边伸了个懒腰。   “对不起啊,我们真以为没洗多长时间呢,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紫凝解释道。   等到至云和重煜进去之后,紫凝朝着清羽说:“你有没有觉得身体发热?”   “刚泡完澡,身体怎么会不热啊?”   “不,不是,感觉身体里有股能量被激发出来了,脉络被打通了”,说着,右手略微运起法术,没想到脚边的一朵小花,原本只有个花骨朵,瞬间绽放,绚烂至极。   清羽吓了一跳,“你的法术进步了很多啊,难道你是想说”   “没错,我猜想,这温泉水不是一般的温泉水,它出奇的清凉温暖,而且在这种深山林里,也许,这水可以帮助我们提升功力!”   “老天爷一定是知道我们快要到南诏了,所以让我们赶紧练好武功啊,早点打掉魔兽,简直是天助我也。那我赶紧去试试!”   清羽拿起心水剑找了块空地,练起剑来,果然,身体里像是有用不完的能量,心水剑的重量好像变轻了,师父说过“运剑如叶”乃是剑法最高境界——剑要使得自然,使得轻松,好像心剑合一,感觉不到剑的存在。而后,清羽试了试三流星,清羽惊呆了,三流星竟然成功了,这是第一次,她不敢相信,再试了一次,又成功了,她收回飞镖,微笑着回到了篝火旁。   “紫凝,他们还没出来啊?”清羽看到紫凝也在趁热打铁的修炼法术。   紫凝看到清羽回来了,停了下来,微拭脸颊的汗水,答道:“是啊,我们不也是这样吗?也许这种舒服的时间总是过得非常快的,让人感觉很短,可是事实上很长呢!”,“对了,你练剑有没有进步些?”   “你知道吗,我的剑法不仅有了很大的提高,而且就连练那么久的三流星都练成了!”   “是吗,那恭喜你啦,武功更上一层楼啊,不过你练得满头大汗,这澡都白洗了!”   “哪有白洗,多亏这澡,要不然怎么练得成三流星啊?”   紫凝若有所思道:“其实,我觉得,是你本来就很勤奋练习三流星,只是差了一个契机,这次的温泉水只是提供了一个机会,促成了三流星的成功,所以主要还是你自己的努力啊!”   “嗯,不愧是公主,分析的就是透彻,一下子就把我们这种俗人比下去了!”清羽半开玩笑的说。   紫凝倒是出人意料的来了一句:“那公主命俗人展示一下三流星,行不行啊?”   清羽想到,原来紫凝也有这么可爱的一面,是啊,虽然是公主,平时因为身份的压抑只能保持严肃和端庄,可是撇开身份的约束,现在她是和我们一样充满青春活力的少年,她的内心也渴望这种自由很久了吧。如果她从小和我们一样过着平凡的生活,现在应该跟我们一样幽默开朗,不拘小节吧。   紫凝看清羽愣住了,碰着她的肩,急忙解释道:“你怎么了,我是开玩笑的?”   “当然知道你开玩笑啦,我我是担心自己可能会失手,不过不管了,为了公主,现在微臣就献丑了。”   说着,就用右手夹住腰际的三只飞镖,眼睛盯住远处的三棵大树,凝神观察确定角度之后,用轻功腾空跳跃起来,然后在空中迅速致力甩出,只见那三支飞镖在银白的月光下划破黑夜,像闪电一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准确的定在了那瞄准的三棵树上。   “哇,至云,我们出来的正是时候啊,没错过这精彩的一幕!”紫凝和清羽一转头,正是重煜和至云走了出来。重煜看到这一幕,想起当时也是这样一个夜晚,自己曾偷看过清羽练功,虽然当时她还没有练成三流星,但自己的内心是被深深感动的,现在竟然已经练成了,这发镖的快速,身手的轻盈,整个的画面都惊艳到了他。   清羽用轻功取回飞镖,对重煜和至云说:“是这温泉水好像有一种奇特的功效,可以使人的脉络顺畅,力量倍增,我和紫凝的武功都进步了不少呢!”   “是啊,你们也赶快试试吧!”紫凝朝重煜和至云说道。   重煜一听,一丝掠过的惊喜迅速消失了,他忽然想起了南诏古书上的一段记载,便立即用意念想控制至云,果然失效了,完全感受不到至云的内心。原来,南诏古书上对于圣泉有一段记载,相传南诏曾发生过一次极大的瘟疫,守护南诏的雪女为了救治南诏国子民,就将灵力输进了一池泉水,百姓只要喝了那泉水就能治愈瘟疫,强身健体。后来瘟疫消散之后,这池泉水就隐没了,再也无人知晓它的所在,只有极少数人知道,也只是把它当成一个故事听听罢了,自己也只是在古书上瞥过一眼,印象不甚清晰。莫非这就是那上古时代残存的温泉水。   “喂,唐至云,你赶快去练习剑法吧,我的三流星都练成了,下一次我绝不会让你再这么轻松取胜了。”清羽拉着至云的衣角想带他到空旷些的地方练习。至云心里明白,清羽是想用她的三流星打败他的乘御术,便随她去了。至云头发还未干,一滴水珠落在了清羽的手上,清羽才松开了手,这时猛然想到紫凝之前所说的话,脸上流过一股奇妙的热流。   重煜却站在原地不动,紫凝看他傻傻站着,便问他:“怎么,你不去试试吗?”   重煜方才清醒过来,“嗯?”了一声,全然没有听到紫凝刚才所说的话。   紫凝深感奇怪,“你怎么了,在想什么?”   重煜赶忙解释道:“没没有,我是在想这泉水为什么会有这么奇特的功效,对了,公主你不知道吗?”   “我不清楚,不过这也许是我们和泉水之间一种奇特的缘分吧!”紫凝嘴上这样说,心里却在想难道这和上次雪山一样,是雪女冥冥之中的一份安排。不知道为什么,虽然重煜这样说,但始终觉得他有些奇怪,也许是他内敛沉默的原因吧,是我自己多心了吧。“对了,以后别叫我公主了,叫我‘紫凝’就行了。”   重煜一个人走向树林深处的另一个方向,淡然的说了一句:“嗯,那我去那边试试!”。待到离篝火足够远时才停下来,心里一丝气恼掠过,虽然现在自己不需要经常控制唐至云了,但留着他以后总还会有用,现在控制之力消失了,也就意味着自己手上的王牌少了一张,还是这么莫名其妙的,完全说不清楚原因,像是老天故意捉弄他一样。   这世界上的东西,因为自己主观能力不足而失去的,倒还可以努力一番;因为客观条件莫名失去的,就算再怎么努力也无法挽救,想到这里,他心中一团怒火烧起来,一只手狠命朝树干上砸去,只有这痛意才能缓解他的挫败感,发泄他的怨气,使他心里好受些。算了,想这些也没有用了,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抓住机会,练习法术了。   这边,清羽和至云走到了之前清羽练习剑法的地方, “唐大哥,你赶快练啊,练好了,就和我比试一下!”   至云扑哧一笑。   “你干嘛笑啊?瞧不起我吗?”   “你知道我不是这意思的,我只是感叹你的求胜心就这么强烈啊!”   清羽故作镇定,重重的说了一个“是”字,“我不想胜之不武。”     “那你是在一旁看我脸练呢,还是和我一起练呢?”至云像是挑衅般的问道。   “当然是和你一起练,你是蜀山的得意弟子,本来就比我强,我要是不加紧多练练,拿什么跟你比?”说完,就拔出心水剑。   你为什么一定要跟我分个胜负呢,如果不是师父叮嘱过,我把这乘御术教给你又怎样呢,我根本无意要胜过你,和你切磋只是为了提高自身的剑法罢了。至云同时也拔出了剑。   这时,两剑在月光下飞舞,在月光的反射下,剑刃亮起了闪亮的银色光芒,同时引起草木的颤动,发出簌簌的像风一样的声音,在宁静的夜里显得极为清晰,从耳膜处穿过,直流淌到心里。雪早就停了,而且丝毫感觉不到冬日的寒冷,不知是因为那神奇的温泉还是因为此刻练剑而产生的热量。      ☆、决战前夜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决战并非是什么高潮啦,大家要耐心看下去哦!   (回首意气风发时,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能和你这样练剑真好,至云心里默默想着,这种感觉很奇妙,好像水流涓涓淌过心田一样,很平静,一下子把世事烦恼沉淀到那水流的最下方,减轻了,忘却了,还有一种伴随着的莫名的感动,只有你能让我忘记伤痛。   真正想要忘记一个人、一件事,不是强迫自己不去想,而是慢慢的随着时光沉淀,心已经不会再痛,只是如蜻蜓点水,引起内心一阵唏嘘。这也许不叫忘记,因为除非到死的那一刻,否则记忆不会抹除。而现在什么都别想,只静静的享受这一刻吧,这一刻属于我自己是,属于我自己!   “你练得怎么样,有没有感觉功力有所提升啊?”清羽虽然还在陪至云练,但身体已经感到困乏了。   “这泉水果然大有裨益,我感觉练剑的时候心比往日静了不少,有些本来很难参透的招数好像一下子明白过来了,剑法使起来特别流畅。”至云看清羽已经停了下来,天色也不早了,便也停止了,自己感觉离乘御术第九重又进了一大步。   静谧的树林里,两个人的喘气声听得愈发清晰了。   “我也是这么感觉的。”清羽想现在也许是一个机会,便说道:“嗯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你问。”   虽然紫凝不承认,但试探一下他总可以吧,原本是这么打算的,可真等到这些话要出口的时候,真的很难:“算了,没什么。”   至云以为清羽是想要向他学乘御术,如果她真的问出口了,自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自己答应过师父,不能将蜀山剑法外传,绝不能不守承诺,可是拒绝清羽不知如何开口,还好她没说出来,至云心里一下子舒缓了,便也没有刨根问底,随她去了。   话说,紫凝看清羽和至云去练剑了,重煜又一个人不知道跑哪边去了,自己一个人留在篝火旁有种说不出的孤寂,练了一会法术,自觉无味,自言自语道:“一个个都不知道跑哪去了,又剩我一个人了!”要是我也练剑的话就可以和至云他们一起练了。   虽然她很想去看看至云他们练的怎么样,但理智告诉她,应该去看看重煜,这个人自己太不了解了,总觉得放心不下,最终好奇心驱使她往重煜的那个方向走了。天有点黑,看的不是很清楚,本想拿个火把的,但想到自己这样容易让重煜发觉,最终还是没有拿。   在这黑色的树林里走,月色虽然很好,但灌木杂草丛生,离那堆燃着的篝火越来越远,只能凭着月光依稀辨认,紫凝转头往四周看,都是一样的黑,分不清东南西北。本来有着温泉的树林好像一下子染上了可怖的氛围,紫凝心里便越来越害怕。   她是南诏国的公主,很少在夜里出去过,还是一个人,以前毕竟有至云他们,可是现在要不然自己还是回去吧,紫凝这样想道。猛的一回头,却觉得自己连来的路都不是很清楚了,现在的形势是骑虎难下,回去不是,往前走又怕迷路,也不是。正在踌躇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忽然前面透出一点微光,真的是黑暗里的一丝温暖,紫凝瞬间有了前进的勇气,重煜一定在那里,她轻轻往前走,深怕被重煜发现了。   其实紫凝走的路并没有错,她是完全按照这个方向走过来的,只是她心里的害怕让她怀疑自己。   紫凝躲在一棵大树后面,小心翼翼的伸出头来,拨开杂草,朝前望去,看到重煜正聚精会神的练习,可是没想到重煜练的居然是法术?!他不是中原人吗?怎么会法术?而且这招式和南诏的法术有些相似,但又不是完全一样,而且功力丝毫不逊于自己,只见他凝神将力量灌注于自己的双手,便轻易将一块大石头震得粉碎,犹如砂砾。   他果然不简单,唐大哥一点都没有跟我们详说他的情况,我当他只会使刀剑,没想到他会法术?法术一般中原人都是不会的,就连南诏的平民也不会,只有父王和一些将军、重臣才会,高将军也未曾学过,他是怎么会的,而且看这法术算是很高了。   我到底要不要上去问个究竟,看他如何回答。转念一想,算了,这是唐大哥介绍的人,何况还送还了清羽的心水剑,这样有点太贸然了,还是先问过唐大哥再说吧,也许他是知道的。   正欲悄悄回去的路上回去,一个黑影忽然擦过草木落在紫凝身上,紫凝本来就在做算是偷窥的这种事情,心里提心吊胆,没想到有东西落在自己身上,本能的惊叫了一声。   不用说了,重煜立刻发现了她,她这时往自己肩上一看,原来不是别的东西,正是自己的那只鸽子小红,看着重煜往这边走过来,紫凝直起了身子,完全乱了方寸。   重煜的脸色显然不是很好看,可是又看不出很明显的愠怒,他双唇紧闭,火光映出他脸上的表情,阴沉沉的,像是一股寒风,吹得自己心里透凉。他的眼睛像是深不见底的一潭湖水,虽然水很清澈,倒映出很多五光十色的景色,可惜结了冰,看不到它自己的底部究竟是什么样的风景。   他的脚步越发临近,紫凝第一次感到前所未有的逼迫感,自己究竟有什么好怕呢?可是越是想找到对策,脑子就越是一片空白,终于紫凝只是直起了身子,直盯着重煜的表情变化,而他的表情在这短时间内确无多少变化,她终究什么都没做,像一个凝固了的雕塑。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她不可能用发现的秘密来掩盖她偷窥的本质,她不具备任何抗辩的理由,事态超乎了她的预计,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表明也许是她多虑了。   “公主,你怎么会在这里?”还没等紫凝回答,确切的说,是紫凝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其实重煜给了她足够的时间来回答这个简单而艰难的问题,重煜注意到她肩上的那只鸟,也明白了她刚才那声惊叫的原因。   忽然,至少对于紫凝来说是刹那间的事,一只手伸向了自己的胸口以上靠肩的位置,当然把她吓了一跳,而这只手显而易见在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的时候,何况在距离这么近的情况下,只能是面前这个人的。   他用手轻轻地掸了掸,“这只鸟好像有些受惊了。”随着他得手落下的是一小根飘落的羽毛。紫凝不知道他做的这一件小事是想威吓她吗,也许他是想为他的进一步拷问做个柔和的铺垫,紧接着将会是他疾风骤雨般的拷问了吧!   “这只鸟是怎么回事?”他居然没有提那件事,这样不自然的转移话题显然是刻意而为之的,可是他究竟为什么这么做呢。   紫凝抬起了头,开始注意起自己的鸟,刚才那短时间她确实连看一下自己的小红的机会都没有,这时才怜爱的看着肩上的鸟,意识到这只鸟确实受惊了。她朝鸟儿示意让它到她的手臂上来,好使它舒坦一点。   “噢,这是我的鸟,名叫小红,我不清楚它怎么会在这夜里来找我,也许是有什么急事?”紫凝这时说的话已经流畅了很多,而且敢于看着重煜回答了。紫凝正欲看看小红的情况,却听到远处有人在叫喊,依稀可以辨别:“紫凝”、“重煜”。   “是至云他们。”重煜也听见了,“我们在这儿!”重煜高声喊道。   很快,一堆杂草被拨开,至云和清羽走了过来。“你们怎么在这儿?我和清羽练完剑就去找你们,结果你们人影都不见了,那边的火也熄了,我和清羽到处找你们。”   “对不起,唐大哥,是我不好。”紫凝无辜的说道。   “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   重煜知道紫凝不知如何解释,便从容的回答道:“是我想另找个安静的地方练剑,紫凝不放心我,所以跟我一块过来了。”紫凝没有想到最后竟然是他替自己解释。   “下次走之前一定要和我们说一声,这深山老林的,又是夜晚,出了什么事实在不敢想。”   紫凝和重煜都没有把实情说出来,只是一个劲的表示歉意,重煜承诺说,如果公主遇到什么危险,自己一定会尽全力保护她的。紫凝跟至云他们说到了小红,至云他们也早就注意到了那只小鸽子,因为它的眼睛正聚精会神的看着他们四个人,眼珠转来转去。也许它能听懂我们的话呢,至云这样想道。   紫凝从小红的脚边拿出信条,上面写着:   山洞口魔兽寒柝的图腾已经烧化了,看来这只魔兽即将首先破出,万分紧急,皇上无比忧虑,请公主速回。   右将军高舒玄亲笔   另有父王玉玺盖印,南诏果然要出大事了。   至云他们看紫凝脸色不太好,急忙问道:“究竟出什么事了?”紫凝把纸上的内容说给了大家听,“我们现在离南诏已经不远了,这张纸按信鸽的速度推断,可能是今天早上或者是昨天夜里发出的,我怕我们来不及抢在魔兽破印之前赶到南诏啊!”紫凝虽然不无紧张忧虑,不过至云看出来她比先前已经少了一份焦躁,多了一份理智。   “如今之计,我们只能日夜兼程火速赶往南诏了。”清羽分析道。   哎,要是我的乘御术能练到第九层,就能够御剑飞行了!至云在心中感叹道,可惜   “那我们大家赶紧睡吧,五个小时后我会叫醒大家,我们只能连夜赶路了。”至云提议道,虽然他知道今晚紫凝可能根本睡不着。   “唐大哥”紫凝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因为至云所做的已经超出感谢的范围,所有的谢谢在这时候只能显得多余,而至云也明白她要说些什么。   各人分别躺下,围在篝火旁,至云独个倚在一棵树上小憩,紫凝和他同倚在那棵树上,但是没有碰到他的身体。   她一侧脸就能看到至云的脸,双目紧闭,一脸的平静,篝火映着他的脸庞,黄色的光摇曳,显得他的面目更加俊秀。他双手交叉,右手捂着逍遥剑。紫凝看了他许久,才轻声说道:“我能跟你说会话吗?”她知道至云没有睡着。   至云缓缓睁开眼,“嗯,今晚我知道你会睡不着的。这一天终于要到了!”   “你希望它快点结束吗?”   “当然。”   紫凝没想到他回答的这么干脆,心里的一个声音却在与他作对:“可是我不希望,因为结束了我就见不到你了吧,如果我不说出来,你一定会回中原去了吧!”另一个理智的声音在痛苦的陈述着:“你不能这么想,问题根本不在魔兽身上,是你自己,如果你恳求他留下来,他,也许会为了你留下来的!”   这时紫凝的心忽然变得异常炙热起来,想到他离开南诏的背影,不,她无法承受没有他的漫漫人生将会多么空虚孤寂,于是她开口了,任由这些话,像燃烧的火花一样从她口中喷薄而出,“我想我必须跟你说一件事!”   至云看着她严肃的面容,静静的等待着。   “我喜欢你,很久了!”紫凝原想多做一些解释,可是说完之后她更想知道至云此时的反应,于是她静默着,心中很紧张。   至云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搞得手足无措,他甚至松开了他交叉的双手,右手紧紧攥着逍遥剑,“紫凝”,他紧盯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纯净无瑕,透着柔软的光,他真不忍心伤害她。   许久,“紫凝,你是南诏国的公主,我只是中原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会一点三脚猫的功夫而已,我,配不上你啊!”至云说这些的时候,可以听出他无可奈何的苦笑和自嘲。   “可是,我不介意这些啊!”紫凝分外激动,“再说,你比我看过的南诏任何一个男子都优秀,自从你跟我说那个士兵的故事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你了。你说:‘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作为南诏的女子,紫凝拥有这般的勇气。   至云没想到自己说的一句话会让紫凝记得这么深刻。一个人只要有心,那么你所说的每一字她都会镌刻在心里,记得比你自己清楚的多,遥远的多,深刻的多。至云的一滴泪划过脸颊,而自己都毫无知觉,急忙撇过脸去,用手轻轻抹去。他再次转过脸的时候,往附近一看,重煜和清羽已经睡去了,幸好他们没有看见。紫凝已经不再看她了,她低下了头,他完全能体会她的心情,他明白,她需要付出多大的勇气,才会和他说出这番话,因为他也是这样的境地啊,想说却不敢说出口。   “谢谢你喜欢我,可是我是跟你一样的人,我必须跟你说清楚,公主。”   紫凝明白了他的话,一切来得没有那么悲伤,“是清羽吗?”   至云没有回答,只是眼睛望着清羽熟睡的面庞。   在很久的沉默之后,紫凝开口了,她的语气显得很坚强,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这是故作坚强:“我想我会努力忘了你!”紫凝站起身来,她不能再坐在这里了,她需要一个人静一静。   她心里在说:可是忘了你很难呢,谁让你拒绝我的时候都那么像一个男子汉!   紫凝背过身去,两行泪像湖水般倾泻下来,她觉得刚才的一切都像一场梦一样,也许真的只是一场梦,她听见身后传来一个声音:“我会永远把你放在我的心里,一个属于朋友的地方。”她径直往前走去。   紫凝独自靠着一棵树,闭上了眼睛,瞬间感到怅然若失。那是一种跌入万丈深渊的感觉,整个身体不断地下跌,一阵迷雾遮住了双眼,看不见悬崖峭壁,只知道在不停的跌落,不停的,因为这个深渊没有尽头。   “当人的心中对未来充满期望的时候,她的心里是充实而好奇的,好奇着结果,梦想着结果,可是真的到了未来的这个点了,等到一切真相都揭开的时候,这些期待都没有了的时候,人又会瞬间像被掏空了一样不知所措。如果期待实现,那么便很自然的有了新的期待,这些期待将更美好;如果期待落空,那么人会拼命想出其它的期待来。人不管遇上什么样的麻烦,总会去克服和挽救,人毕竟是要好好活下去的,我们不仅要相信现在的自己,还要让将来的自己看的起现在的自己。”   这么想的时候,紫凝忽然看到未来的自己就站在自己的身边凝望着此时闭着眼沉思的自己,她看到未来的自己身上闪着金光,眼里饱含着期许,微笑着。渐渐地,她累了,进入了梦乡。梦中再次见到这幅画面的时候,她顿时彻悟,明白那原来不只是未来的自己,也是雪女的化身,那迷人的微笑,她永世都不会忘掉,这让她深深地相信,雪女与她同在。   你以为今夜只有至云和紫凝无法入眠吗,显然不是,有一个人听到了至云和紫凝全部的对话,即使有些话没有听清楚,不过至云和紫凝的心意所属,他却了解的很清楚了。虽然他完全是出于意外获知的。重煜是因为魔兽一事而无法入眠。希望一切都还赶得及,但愿敖元不要那么心急,虽然他知道很大的可能,敖元根本等不及自己回来,就抢先一步叛乱,那样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至云根本无法入眠,本来自己就要负责叫醒大家,不敢睡得太深,紫凝的事让他深表内疚,往日痛苦的记忆一瞬间全部都勾了起来。师姐是这样,紫凝也是这样,紫凝是这么一个堪称完美的人:论相貌,她柔美精致的如早春沁水的嫩芽,论人品,她身为公主却丝毫不摆公主的架子,一心一意想要让南诏人民过的更好,伤了这般姑娘的心,他唐至云真是   虽然闭着眼睛也能养养神,可是离开树站起来的那刻,感觉身体很重,很累,竟有点起不来身,要摔倒的形状。   篝火早就已经灭了,露水很重,身上觉得凉飕飕的,烧剩的木块也是潮湿的。东方还没发白,因为是冬季的原因吧,早晨来的特别晚,光线不是很好,却尚可以行路。于是轻轻叫醒了众人,四人往南诏的方向前进了。   离了温泉后又走了一个时辰左右,天大概已经亮了。这是紫凝第一次看到的朝阳初生的景象,天空由黑逐渐变成蓝黑,然后染上一点金色的光晕,最后有了太阳的红,冬日里的太阳显得特别招人喜爱,因为它不焦躁,很柔和。   快要到这树林的尽头的时候,前方忽然有草丛波动的声音,众人提高了警惕,蹲了下来,躲在杂草中,至云握住剑鞘,只听得脚步声越来越近,显然不止一个人,正欲拔剑时,那人忽然说了一句:“公主!公主!”   紫凝听出了这强壮有力的声音,声音里还带着焦急和躁动,有些不敢相信,便立即站了起来,只见眼前这人全身穿着盔甲,手中握着一把玄铁宝剑,头发用一条金色的丝带束着,眉毛深浓,只是眉宇之间全是焦急的样子。   果然是他:高将军。紫凝没有想到竟会在这里看到高舒玄,高舒玄朝她走了过来,众人方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公主,你们来晚了,寒柝已经破印了,皇上叫我再此等候你们,你们赶快随我来吧!魔兽刚出来没多久,你们赶快去一定能镇住它的。”至云一行人知道了事态紧急,什么都顾不上说,就跟着高舒玄赶往魔兽破印的山洞口。   “虽然皇上已经派了士兵赶去,可是对于这么一只巨大的魔兽,再多训练有素的士兵也是徒劳,不过像是给它挠痒痒,它根本没受什么损伤,我们的士兵倒是死的死,伤的伤。”高舒玄在路上解释了现在的情况。   “高将军,我还没来得及跟你介绍,这位是自愿而来帮忙的侠士,叫重煜。”至云对高舒玄讲道。   这时,高舒玄转过头来与重煜四目相对,两人目光停留了许久,可是,高舒玄重转过头来的时候,却朝重煜微点了一下头,如果不是敏锐的观察力,这么细微的动作,常人根本看不出来,而至云却注意到了。这好像不像一般的打招呼,高舒玄的眼神中好像别有他意,这让至云觉得事情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蹊跷,虽然他自己完全说不清楚到底哪里不对。      ☆、上善若水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在蜀山了,那天,小师弟淼推开了我的房门,替我擦脸,温暖的水分渗入我的皮肤中,我心里感觉舒服多了,痛楚也减少了。眼前展开一片清丽的风景,那里有漫野的青草和清凌凌的河水,风吹得我眼睛有点迷蒙,我睁开了眼睛。   这惹来小师弟一阵狂喜,他风也似的跑了出去,我当时还不是很清楚怎么一回事,耳边能听到门外小师弟的惊呼声。我一瞬间脑子很是糊涂,想到回到了蜀山,又和师父、师弟们在一起了,心里还真有一丝甜,觉得很好。我正想从床上坐起来,用右手撑着枕头,身子向上挺,感到胸口下面一阵剧烈的疼痛,这时记忆才从我脑中像洪水冲破闸门一样涌了出来,我对此无能为力,师父和师弟们进来的时候我已经满面泪痕了。   “大师兄,师父来看你了!”淼带着师父师弟们进来了。我赶紧将眼泪擦干。   “师兄,你有什么事情,跟我们说!”淼看见我哭成这副样子,安慰我道。   师父坐在了我身边,我知道倘若没有师父,我也许就已经死了,我也真想死了算了。“师父!”   “你下山去都干了什么?”师父叹了口气,我看的出来他很担心我,面色憔悴,显然是为了我伤神,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知道,师父师弟的心里都想问我这是怎么一回事,可是他们没有问,是希望我有一天能自己说出来,我很谢谢他们的一份心。没错,我现在真的不想说。   “师父,对不起!”   “你没有对不起我,错的是为师。”   他把了把我的脉,又看了我的伤口,表示性命已无大碍,便放心了。“算了,让你们师兄好好休息,我们出去吧!”   他们走后,我挣扎着想坐起来,可惜失败了,伤口太深,一用力,就有撕裂感,我只得乖乖躺在床上了。今天的天气不错,我的房间床的右边就有一扇大窗子,一米阳光射在我的脸上,让我又喜又痛:时间平静如水,我的房间是那么亲切和熟悉,我仿佛看到了我在这里生活的一个个片段。我发现曾经熟悉到厌恶的那段岁月过得是那么平静,严厉和古怪的师父,争强好胜的二师弟,傻到天真的小师弟,他们没有外面的生活那么复杂。如果下山的那一段记忆可以抹去,我真想拼命抹去,可是我知道我舍不得,我很痛苦,我想给自己放个假。   我的身上越来越暖,我这么躺在床上,什么都不做,只任凭阳光精灵在我身边飞舞。我的眼泪晒干了,脸上一条条泪痕火辣辣的疼。时间已近正午,我忽然想起来刚才都忘了问我到底在床上躺了多久。我简直怀疑下山的那段记忆是不是一场梦呢,也许我只是睡了一觉刚醒过来,可是身上的伤无情的提醒我,这一切都是真的,真的不能再真了。我好累又迷迷糊糊的睡过去了。   我就这样浑浑噩噩的在床上躺了三天,小师弟每天都悉心的照顾我,在他口中得知,在我醒之前,已经昏迷五天了,师父刚救我回来的的时候,我上身满身是血。   “我们当时都吓坏了,师兄这么高的武功怎么会被人伤成这样?剑口直插心脏,是从背后偷袭,若是一般人早就已经”我沉默不语,瞬间想起我受伤的那一幕,都是我自作自受吗?   他和以前一样还是那么多话,把师父救我的经过描述的声情并茂,前两天,我的伤重的时候,看的出来,他很克制自己多说话,今天是我醒了的第三天,我自己已经能坐起来了,他见我伤势好了不少,才打开话匣子和我多说了一会话。他热情很高,可是我实在没什么热情来回馈他。我说给自己放假,可是我的这三天假期过得一点都不好,我根本忘不了在南诏所发生的一切。   “师兄,你知道,你昏迷那几天嘴里都说了什么吗?”他带了一丝狡黠问我。   我这才鼓起兴趣急着问他。   “师兄,你真想知道吗?”   “你不说就算了。”我知道我这么一说,他一定会说出来的。   “师兄啊,我可以告诉你,只不过我希望你答应我一个条件。你看回来的这几天,像丢了魂一样,我们完全不知道你到底有什么心事,还有你的伤,到底是什么人干的,师父和师兄弟们都很担心你。你能不能答应我,有什么事说出来,不要一个人扛。”淼拍拍我的肩,他的语气逐渐变得像师父一样语重心长,我感到不能这么自私,只顾一人在那里痛苦悲伤,却没想到我把我的情绪带给了身边关心我的人。   “你放心,我会没事的!”我安慰他说。   “你当然不能有事啦,你是我们的大师兄诶,武功最高,我想将来师父的掌门之位一定会传给你的。你不知道,你受伤师父有多担心。”   我沉默不语,掌门的这件事我几乎都快忘了,何况我现在对此完全没有兴趣,我的身体在蜀山,心却还停留在南诏,一切来得太突然了。   “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了,你在昏迷时老是念叨着‘清羽’,他是谁啊?”他看着我的脸,希望我能告诉他答案。   “清羽一定是个女的,师兄,你喜欢,她?”   我听到这个名字,直勾勾的刺痛了我的神经,我盯着腿上被子的一端愣愣的发起了呆。他以为自己说错了话,也沉默起来,房间里忽然静的可怕。   “她死了!”   是我打破了这沉默,我看见他脸上一脸惊讶。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这么说,我也不知道这几个字是如何从我口中说出来的,也许是我自己要自己面对这一事实吧,面对那山崖上所发生的一切。说出了那几个字,我觉得我自己解脱了,我不要再这么一蹶不振了。   淼被我的话吓得不轻,“对对对不起,师兄,我不该提你的伤心事。”   淼在心里暗想:你是不是脑子有毛病,他喊着名字喊得这样神伤,你就该知道没什么好事,还是忍不住问,这下完蛋了吧这一年来,师兄在外面看来真的是经历生死,荡气回肠。虽说淼对于故去的人心中应怀着一份敬畏之心,不过以淼这种神一样的观察推理能力,这个女的十有□□是师兄的女人,这里面的故事淼格外感兴趣,简直有些恨得牙痒痒。   “淼儿,是我对不起师父,欢乐有时,悲伤有时,我会振作起来,你相信我!”过去发生的已经没有办法挽回了,这三天虽然对你们来说很短,但对我来说却像一年一样漫长,我躺在床上什么都做不了,只是让那些事在我脑海里不断回旋,但是我什么都没有想通,只觉得越来越痛苦,像掉进了沼泽地里一样无法自拔,可是刚才你的一番话点醒了我,我决定把一切都告诉你们。   “师兄,没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你要是早点说出来,心里会好受的多。”   淼坐在我的床边听我讲我下山以后的经历,从吴县结识几个兄弟,到坠露客栈偶遇清羽和紫凝一行人,到后来路上一系列的奇遇,说这些的时候,我忽然之间想到了一些自己不曾注意到的破绽,如果当初能重视而一探究竟的话,也许事情的结果就不会变成这样了。   淼听得饶有兴味,这些对于他毕竟只是我这个师兄所说的故事,太遥远也不够真切。作为一个听众,他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师兄,没想到你的逍遥剑有这么大的威力啊!”这时候,他左顾右盼,想仔细看看我的逍遥剑:“咦,师兄,说到剑,你的剑呢,我怎么都没看到呢?”他的表情从欣喜激动中缓过来,我想他应该也猜到了事情的不妙。   如果没有那把剑,我也不会遇到清羽和紫凝,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那完全会是另一番光景了,这把剑才是灾难的源头吧。我当时脑子一时错乱,竟怪起了那把剑来,现在想来自己真是可笑至极。   没有那把剑,我不会来到蜀山,我不会这么热爱武学。   没有那把剑,我不会遇到清羽,不会遇到紫凝,不会这么深刻的了解江湖、侠义。   当然,我也不会掉入陷阱,不会深受重伤,清羽也不会丢了性命。   可是难道没有那把剑,我就不会遇到重重困难吗,没有那把剑,我也许是以另一种生活方式活着,但也会遇到挫折,也会有悲欢离合,不是吗?   现在我处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这个点,我不应该后悔,我也没什么值得后悔的,逍遥剑的来是上天的一种考验,它的走也是上天的考验。我唐至云,应该感谢它,原本我的面前可能有无数条路,可是它却领我走到了这条路上,这是一种缘分,我不应推辞,我有我的信仰,我会替清羽好好活下去,我的过去不后悔,将来也要活得漂亮!   多年以后我才明白这个道理,可是那个时候却无法领悟。   一直说到来到南诏魔兽的山洞口,我虽然口干舌燥,却能不停的说给小师弟听,我仅拣重要的和他说,可是时间却已在指缝间悄然滑走,此时已近黄昏。我觉得有些饿了,但说不清楚,也许是我对接下来的事终究难以启齿,所以生理给心理找了个借口罢了。   小师弟听得津津有味自然不想中断,可是听到我说要吃饭,他也很高兴,认为我终于振作起精神了,前几日他大概认为我会活不下去,但这点他着实多虑了。我虽然颓废,虽然心灰意冷,但绝对不会这么做,师父千辛万苦把我救回来,淼他这么照顾担心我,家中的父母牵挂着我,更何况我怎样也要再去南诏走一遭,给自己讨个公道,即使我更愿意从此和南诏的人事再无瓜葛,但为了清羽,我也要去一趟。   淼知道听故事来日方长,他得先把我喂饱了再说,于是便火急火燎地朝厨房跑去。这个点蜀山还未开晚饭,众师兄弟还在山间练功,小师弟和厨师阿生要了点今晚要吃的伙食,央阿生为我先做点垫垫饥,虽然蜀山门规森严,“食有时”,然而我是伤患,自然例外。   何况凭我和阿生的交情,阿生还特地挑了一条新鲜的活鲫鱼给我煲了鲜到眉毛掉的鱼汤,需知对于蜀山弟子,一条鱼要供数十位师兄弟瓜分,能吃到点肉就不错了,我却独占了这条新鲜大鲫鱼。转念一想,也许是师父特地叮嘱的阿生也未尝可知。师父对我平时虽然严厉,但我知道他在众师兄弟中是最看好我的,我来蜀山原比浩轩来的晚,他也比我长两岁,论资辈,轮不到我来当大师兄,但我的悟性比他高,武功很快超过了他,后来弟子越收越多,师父觉得有必要分个资辈来,竟提携了我来当这个大师兄。我也觉得,是时候,去见师父一面了。   淼因为要照顾我,近来连功都不用练,这很得他的心意。确切的说,除了我受伤这件事他略神伤以外,他简直过着梦想中天堂般的生活:不用听师父讲道,不用每天去小竹林练功,勤跑厨房,偷吃这种事情根本不用经过考虑,阿生又是个烂好人,不会向师父告密。兴许淼他也在矛盾,到底是希望我早些好呢,还是慢慢的恢复,慢慢的,不急   他巴巴的看着我把鱼汤喝个精光,眼珠子滴溜溜的转,直盯着我,我被他看的怪难受的,我问他要不要喝点鱼汤,他竟义正言辞的拒绝了,还留给我一句:“师父教导我们,‘食有时’。”这很不像他的作风,因为他是个贪吃鬼。   我寻思着一来他可能在厨房偷盗已毕,腹中已饱,二来他在等我吃完饭继续给他讲故事,我偏不遂了他的心愿,我得去见师父一面了。待我吃完饭跟他这么说的时候,他的脸瞬间耷拉了下来,他没办法阻止我,“师父”他是没办法抵抗的。蜀山上的师兄师叔师伯,大抵都能被他勾引去,唯有两个人,他是搞不定的,一是浩轩,二就是师父,此二人搞不定的原因完全不同,而师父则属于他上天入地怕的第一人。   我换上了蜀山弟子的白衣,这白衣里夹着丝丝缕缕的浅蓝色,当蜀山弟子站成列阵时,从远处望去,就像湛蓝的湖水喷薄流淌着,和蓝天交相辉映,格外有气势。我将我的头发梳理通顺,用一根新的蓝色发带挽好,这当然也是蜀山弟子专用的。一番打理下来,我自己也觉得整个人清爽了,心中清嘉极了。   “师兄果然是这蜀山风流倜傥第一人啊。”淼他看见我换上的装束,用一种偏离他平日的“恶心”声音赞叹道。我没睬他,知道他这是溜须拍马的表现。   我出房间门时,听到他轻轻一声咒骂:“坏人!”这是他的口头禅,他自以为我没听到,我嘴角微笑了一下,不和他计较,因为心中仍觉伤痛。   我的心有点忐忑,师弟们虽然在山间练功,但那都是由师叔们看的,师父现在在“思道阁”进修,我朝里走了进去。思道阁常年点着蜡烛和香,那香的味道真是永恒之物,从不改变,所以我进去时感到如此亲切,已经一年多了。如今已近黄昏,屋内不甚明亮,蜡烛开始起作用了,外面的寒风一吹,里面的烛光闪烁不定,正如我此时的心情一般。   若说思道阁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地方,就是正中墙壁的对联和画了。“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横批:“上善若水。”正中被对联和横批掩映着的画正是“老子骑牛图”,由此也可以看出来蜀山的源头了,那正是道家老子的一脉。   以我粗浅的学识其实这蜀山派的历史,师叔师伯们也是郑重开了几堂课专上的,只是我对这些念书类型的东西实在提不起兴趣,师父教我们乘御术的时候,我算是听得最认真的一个,可是一坐下来给我们讲道的时候,我总觉得他是在故弄玄虚,说的难听点,就是放屁扯淡。这种时候,大多数弟子虽都是凝神谛听,不过他们究竟是不是真的热爱听这种东西,我不得而知,不过浩轩他绝对是全神贯注、一心一意的,因为他常常点头以示明了师父所讲。   而我和淼的缘分也是从这个时候结下的,很不幸,他不止对听道这功课没兴趣,就连我深爱的蜀山武功乘御术他竟然也持无所谓的态度,他认为人生在世的宗旨无非吃、玩二字,什么上善若水在他的字典里就是人要活的爽,要活的逍遥自在,这个虽然和我的想法略有偏差,但“逍遥”二字总算是契合的。因此在听道课上我们结为同盟,坐在师父看不到的偏远位置,边听师父的扯淡,边发表我们对这些“扯淡”自己的看法,我们总能说到一处,他神一样的扭曲见解常使我憋笑憋得很难受。   所以并非是我学识粗浅,而是我自己没好好听那几堂蜀山历史课,所以对蜀山的来历只知些皮毛:唐朝以来,儒佛道三家成鼎立之势,而道家则大致分为三派,蜀山一派发展最为光明,乃是继承老子学说,奉《道德经》为圣书,武功路数也最多,其中以乘御术为大宗,然而蜀山发展虽浩浩荡荡,却一向沉稳内敛,不善炫耀,因此常驻山中,不大与武林所谓正宗门派有什么瓜葛,所以少林武当的名气远比我们蜀山要响的多,但蜀山武功却绝不在他们之下;   另一派以庄子《南华经》为主,这一派比我们蜀山更隐蔽,已经鲜有他们的消息,在秦朝时曾盛极一时,但之后就很少到尘世上来活动,就算有,他们也从不亮出他们道家的身份,所以相当于没有。在我看来有日渐衰微之势,不过师父曾说过一句,我也不知怎记得如此清楚,他异常肯定且欣喜且感叹的说,庄子一脉发展的甚得道家真传;   还有一派,便是自称道教的,以炼丹修仙为课业的,那是蜀山的敌人,我们虽然都属道家,他们却早已偏离了道家的精髓所在,而行至旁门左道里去了,我们两派之间从无任何交集。   师父早就听到了脚步声,但依然没有被打扰,继续静坐修炼。直到听到我跪下去的声音时才站了起来,扭头一看,竟然是我,他没有料到会是我,他以为我不会这么快来见他,但他明白,我迟早是要来见他的。   “至云,你这是干什么,快起来!”他赶紧过来扶我,我的头低着,只能看到他一袭玄色长袍的尾端,感觉到他手的温暖。“师父,就让我跪着吧,我,对不起你。”我的声音哽咽了,但没有流下泪来,我也不敢流下泪来,师父讨厌看到弟子哭哭啼啼的,所以我极力忍着,但情到深处也难抑制,我颤颤的声音在沉静的空气里,像一阵雾般湿润。   “你没有对不起我。”师父斩钉截铁地说,他也不再扶我了,他明白既然这样可以让我好受些,就让我跪在这冰凉的地上吧,那比起我心里的难受根本算不了什么。我正欲开口解释所有的一切,他却比我先了一步:“师父问你,和你一辈的师兄弟名字都是依据什么起的!”   我不知道他怎么会问我这个,但我知道答案:“名字里都有‘水’”。   我叫至云,一个云字,虽然和水并无直接关系,却蕴涵着水气,师父认为不必改,所以我难得的沿用了父亲起的名字,而其他师兄弟几乎都是师父给起的名字。而父亲起这个名字当然不是这个意思,“至云至云”便是到达青云之巅的意思,当然是希望我的科举之路能一帆风顺,成为国之栋梁。师父所认为的“至云”确是另一番境界了。我正对我的名字产生无限遐想之时,师父却打断了我的思绪,一步步循循善诱。   “为什么你们这一辈都要有个水?”   这个问题我也答得出来,因为答案就在我的头顶上方,那四个大字赫然在目:“上善若水。”   “那你懂什么是上善若水吗?”   我背了《道德经》里的原句:“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这是每个蜀山弟子都能背的滚瓜烂熟之语。   师父听完我背这一长串,叹了一口气道:“可见你还不懂,不然何必用原话来敷衍我呢,师父不知道怎么背吗?你下山,不就是为了悟道吗,可是这么看来你这趟下山是白去了,连这四个字都没弄懂一二分?”   “不是。”我抬头反驳道,我和他目光相对,我的眼神没有丝毫犹疑,师父就这样否定了我下山的这趟旅程,使我很不甘心,怎么可能连一二分都没懂呢,我决心为自己辩驳! 作者有话要说:     ☆、江湖夜雨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师父一声不吭,眼中似流露出“不是?那你倒是说说看哪!”的意思。   我明明有很多感悟,比如说以前在听道课上所听到过的道理,《道德经》里的那些名篇名句,曾经觉得那些玄乎又玄的东西把人背的脑子发乱,寻常人不懂那些个“众妙法门”也活得明明白白,自自在在的,何必去看这种书呢?实在是和自己为难。但在下山经历的过程中,我有时竟觉得书中所说甚是有道理。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名之曰大。”我慢慢体悟到这天下间真的有“道”这个东西存在,我走在道中,道包围着我,一种强大而柔和的存在,对,就和“水”一样。“道”这个东西,你去感受,去意识,它存在,你不去感受,不去意识,它也存在,只是不在你的脑海之中。这个“道”字是一点一点慢慢累积起来,让我说出究竟哪件事让我理解了一点“道”,我真的说不清,我的喉咙拼命想发出声音,但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合适,亦不知从何说起。   “‘道’本是不可名状之物,师父要我说悟道之过程,我认为亦不可名状,实乃心悟。”对师父,我不得不说这种文绉绉的话。   师父不语,转过身去,但我却瞥到他嘴角流露出的淡淡笑意,看来我回答的应很符合他的心意。忽想起来一事,“师父,我并没有得到任何师姐的消息。”我暗自内疚,其实我根本就没有用心去找,自从遇到清羽她们,我几乎把这件事情忘得一干二净。没想到师父听到我的话即刻转过身来,眼中射来寒光,冷冷的说道:“我有让你去找她吗?”   “可是师父您明明很在乎师姐的,不是吗?”我没想到师父的反应这么大。   师父似愣了片刻,眼中渐转柔和之光,“你下去吧。”手在空中缓缓的挥了挥。   这,怎么这样就结束了,这么短的几句话?虽然我没有想过要和师父秉烛夜谈,但至少也得两三柱香的时间吧,这太阳也还没落山呢,他就让我走了?虽然我说悟道不可名状,难道他就不关心我下山后都干了些什么,这次是怎么受的伤吗?   我缓缓的站起身,觉得一阵莫名其妙,不可思议,正欲离去,没想到他的一只手竟在我头上轻轻抚摩了两下,我立即停住脚,师父从来没有这样的动作,这是多么怜爱的感觉啊,我心中变得熨帖起来。   他的手放下,我朝门外走去,耳边飘来一句他的话,像针一样扎在我的心上,我觉得心中一阵疼痛,痛的不能呼吸。“至云,六年前是那句话,现在为师还是那句话,放过你自己!一个人犯了错,就算全世界的人都原谅他,他不原谅他自己也没有用。一个强盗,就算全世界的人都责怪他,他原谅他自己的所为,他就活得心安理得。”偌大的思道阁,本就没有什么物件,那声音飘在半空当中回响,久久不愿散去。   (我的房中,夜)   淼是不和我睡一个房间的,蜀山只有师父、师叔、师伯和排行前三的弟子才有单人的房间,其他师弟都四人一间房挤在一起睡的,小师弟是排行倒数的几位之一,因此离我的房隔得不是很近,但因为我俩的交情,他往我这儿跑的很勤。若是打听到哪天晚上查房的师叔师伯是查的很松的,他就干脆睡我这儿了。尤其是我这次回蜀山以后因受了伤,他要照顾我,几乎每天都往这儿跑,师父怕我晚上会有什么事,所以特许他这段时间睡在我的房里,这很称他的心意。   他来的极为准时,门“吱嘎”一大声,他便“破门而入”,淼开门一向这么有气势,所以我不会认为是强盗进来了。他进来的时候我正躺在床上摆着一个很舒服的姿势看着书,我的胸上的伤口虽然渐渐愈合,但一碰到就疼得受不了。不过看书看了挺长时间,却连书页都没翻过,脑子里几乎全为师父那句话所占据,“放过你自己!”。   放过我自己,谈何容易!   “师兄,你倒是惬意的很呐!”淼身上湿漉漉的,他打开门以后一阵疾风挟着水汽扑进来,我感到寒风刺骨。“怎么,外面在下雨吗?”   淼被我气得不轻,瞪着眼睛回我道:“大少爷,敢情你倒是老早吃完晚饭,舒舒服服躺着,外面这么大的雨声你都没听见!”   也是,现在再听,外面淅淅沥沥的雨声听得确实非常清楚,怎么之前我竟没有注意到?   他把雨伞扔在外面,将门栓得严严实实,然后将酒瓶往桌上“哐当”一扔。   “你哪来的酒?”我这才注意到他带来的两瓶酒坛子。“食有时”,蜀山弟子严禁夜宵,其次,酒比较贵,平时在饭桌上也是难得出现,他在这个时间点搞来这么两坛酒,我很惊奇。   “阿生给的啰我跟他说,大师兄心中苦闷,想要点酒喝,他二话不说,就拿给我啰。阿生是这蜀山上最好的人了”   他话音未落,我感觉自己就像头野兽一样从床上跳起来,走到他面前:“我什么时候这么说过?敢情你拿我做人情!”我恨不得一掌朝他心口拍过去,师父说他说的对:“真是顽徒!”   他狡猾阴险的笑容在半空中僵了一会,又顺利融化为另一种微笑:“那你说,要不要喝?不喝,老子现在就还回去!”   “算了,拿都拿了!”我拿起其中一坛,揭去盖子,我败给他了,败给酒了。   夜,其实不是很深,只是因为今夜下雨的缘故,外面的天色特别黑,让人错以为已经是深夜了。淼他们也才刚吃过晚饭没多久。外面的风有渐大之势,刮得窗子呼呼直叫。一灯如豆,却撑起在雨夜里的一脉柔情,加之酒的效用,心中平静,灵台清明。   “你脸色不太好,今天去见师父见得怎么样?”   我没有回答,他安慰我道:“那老头子问的问题没有一个是正常人答得出来的,你别理他。”我瞪了他一眼,淼赶紧讨饶道:“是师父师父。”   这样的雨夜里,一旦谈话停止,四围的雨声好似穿透门窗,盈满双耳,心中像下了一阵梧桐雨,绵绵无尽的敲打在心田上,寂寞失落的感觉很深很深,像檀木上的花纹一样镌刻在心底。   “师兄,今天你的故事还没讲完呢,你究竟是怎么受的伤?”他念念不忘我未讲完的故事。   我听到后只拼命灌酒,我还是不愿想后来发生的事,一旦说给他听,我的伤口上无疑就要被再洒一层盐。   “算了,你不说拉倒,不过有一点我不吐不快。”他瞄了瞄我的眼色,一本正经地说道:“师兄,真不是我说你,那个南诏公主向你吐露心意,你竟然拒绝了她,她可是‘公主’,你是脑子被虫啃了吧!”   我被他气得两眼冒金星,若是其他人,我今日喝酒喝得也多,指不定一拳挥过去和他大打出手,但眼前之人是淼,他的为人我最清楚,不会和他计较。拿起酒坛猛喝了一口:“没错,我脑子是被虫子啃了,你说的对。”   你说的对,不然我怎么会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不然怎么会眼看着清羽死在我面前,我真是个混蛋!   淼没料到我竟会说出这样的话,有些吓着了,觉得也许不该说起这种事,可是大师兄的八卦百年难遇,若不发问,心实在是痒的受不了。   “你不要喝这么猛!”淼从我手中一把抢过酒坛子,双眼露出忧虑的眼神,说实话,这种眼神很不适合他。   我看了他一眼,一把把那酒坛子重又抢了过来,往口中猛的往下灌,脖子边的衣服全湿了,望着窗外,斩钉截铁地说道:“我要去南诏。”   淼摸了摸我的额头:“你脑子没烧坏吧,再去,再去你会没命的!”   “你和师父说了吗?”   “临走的时候问了一句。”   此时淼听完觉得心中凉了半截,师兄受了重伤脑子发热情有可原,师父这种怪人不会也脑子一时发热答应了他吧,若是答应了淼想到这儿,瞬间觉得心中升起熊熊的烈火,燃起万丈的勇气,哪怕是师父,也要同他理论一番。   我淡淡回道:“他说我练到乘御术第九重便可出蜀山。”   淼一口酒刚入口,忍不住喷出来,努力咽下那口酒后紧接着就捶着桌子哈哈大笑,心中万顷巨石安然落地。虽说为了师兄不得不和师父去拼一拼,但是能不去就最好了。   “乘御术第九重?师父终于作了一个正常人会做的决定!”那老头子看来还是很疼师兄的,很舍不得他   他的笑声于我来说非常刺耳,我举起酒坛正想猛灌一口,却只是几滴不准确的落在了我的脸上,我一把抢过他手里的那一坛,一顿猛灌,鼻子上湿漉漉的,有些难受。   淼任由我把酒坛夺去,也不制止我了,喝吧,你尽管喝,比起去南诏,喝个两坛酒根本不算什么。“乘御术第九重”,淼越想越觉得师父聪明,这个理由对于蜀山弟子来说还真是回绝无力。   “师兄,你省着点,就算是抢了我的,也只有两坛酒,一坛已经没了;就算你今天喝的烂醉如泥,你也练不成第九重!”淼后一句直戳我的痛处,他顿了顿,敛起面容说道:“蜀山上的师兄弟们都知道师父是历代掌门中较为有资质的一人,他当年在众师叔师伯中最先练成乘御术第九重,年仅三十五岁,所以师祖毫不犹豫地就把掌门之位传给了他。你嘛,就算和师父的资质一样好,你现在才几岁,起码也得等个十多年,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十多年后,你都成了“老头子”了,已经过了“泡妞”的年龄了,人家南诏公主就算曾经对你有意,也早就嫁为□□了。   我听到淼这一番分析,推的和我心中一样,更重要的是我还不知道我的资质究竟能不能和师父相提并论。十多年甚至有可能二十多年,足够将那些事埋没在土中,染上尘土,模糊的没有人能将它说清楚,道明白,我再去南诏又能挽回些什么,还有足够的意义吗?此时我心中的绝望就如同把我自己放入土中,不喝水,不吃饭,茫然的看着天空,那么广阔,我却动弹不得,只能静静的等死。   我有些埋怨师父,也许还有些恨他,我的伤在蜀山养上个半年足够了,身体恢复到之前的生龙活虎的样子一点问题也没有。而且我觉得我虽然没将那天在南诏的事情告诉他,但师弟们看不出来,师父却应该看的出我后背上的伤口根本不是因为我武功不济,而是有人以极快的速度,趁我完全放松戒备之时从后面用剑刺入我的心脏,那个人是我信任的人。而我倘若再去南诏,就绝不可能再给他们这样的机会,以我的武功,他们根本伤不了我。师父却给我出了这样一个难题,摆明了为难我不让我再去南诏。   可是他们都不知道我的心有多么焦灼,就像这绵长的雨下了一夜不停,我的心也像是淋在雨中煎熬了千万次,漫漫无期的等待,渴望之花揉碎在雨中,静静坠落。   (第二日晨,饮露园)   我的伤势渐好,淼没有了偷懒的理由,很早起了床和师兄弟们去山坳间打水,静坐。现在这个时辰,太阳已出,他们应该已经在练功了。我的伤没有痊愈,一练功伤口就有可能破裂,但是行走自如已经没有问题了。   淼走后,我去了饮露园。   “饮露园”这个名字听起来颇有诗意,取自屈原一句“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其中暗含“水”意,是厨房所在和蜀山弟子吃饭的地方,而昨夜我们居住的地方则名为“泮水居”,水意则愈加明显,除了“思道阁”,其他这些名字皆乃师父所起,在师父之前的时期并没有这些文雅的名字,从中可以看出师父乃是一个附庸风雅之人无疑了。   我经过时,饮露园中的大厅内空无一人,太阳光影影绰绰照进可容纳近百人的厅堂中,映照的那空旷的大厅中桌椅锃亮,仿佛看到当年和众师弟在这里争抢食物的情形,忽然觉得光辉岁月可能就是这样的一种意思:时间像一面筛子,阳光轻轻一洒,过往的记忆全染上了金色,那种不可触摸的光,不可企及的光,因为不可能再回去,我的心中已将不悦之事筛去,留下的只是欢乐。   天堂也许是你厌倦了的曾经,你和它相遇错过了时间,却创造了世间的绝美。   饭厅正对的是一片小花坛,种着几株茉莉花,不过现在还没有花骨朵,草倒已经开始泛青了,草上的露珠被阳光照射后,闪着莹莹的光芒,当然,很快便将消失在空气中。   我的心里也经晨光晾晒,那么温暖。立春已过,冬日将远去,春天不远了。以这样一种心态去见故人,一个我尊敬和爱的人,我觉得很好。   我继续前行,烟雾丝丝缕缕挟着各色香气扑面而来,还好我在房中已经用过早饭,不然此时定会被迷得神魂颠倒。我的脚步加快了。   “阿生!”   他的白围裙依旧脏兮兮的,这是他的风格。他正拿着大勺尝着一锅汤的味道,我离那锅站的虽远,却已知道这是一锅香气浓郁的春笋汤了,里面还放了一点香菇和过年未吃完的咸肉丁,只见那汤面上泛出浓厚的淡奶黄色。蜀山上最不缺的就是竹笋了,后山上一大片竹林正是每日听道和练武的地方,如今立春过后,竹笋到处可见。   阿生听到那熟悉的声音,放下勺子,激动地转过头来,拍了拍我的肩朝我微笑道:“你的伤好些了吧?”   据淼说,阿生其实长得和我颇为神似,眉宇之间总透着一样的神色,我对他的话有些难以置信。   虽然除他以外,没有人这么说过,但我觉得阿生身上总有一份不同常人的亲和感。阿生其实长得也颇为英俊,只是在这厨房间,他的那份英俊很难体现出来,常年系着围裙,不过他做了这么长时间的主厨,刀功厨艺一流,尤善烧鱼。不仅爱看正统食谱,而且也时常翻看古之闲散隐逸之人所撰写的美味佳肴制法,是以以前在渔夫处尝到的那道酒煮白鱼的味道竟觉得和阿生所烧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蜀山上,听道、练武无趣之时,每当到吃饭的点上,大家就重又打起十二分精神朝沿着山路一路狂奔,奔向饮露园,这真真是一天当中除了睡觉之外最为开心的事了,而那些价格较贵的食物总是有限,争抢在所难免,然而大家不会因此伤了和气,却反而过程中充满因未知而产生的乐趣。   “好多了对了,昨天晚上那两坛酒可不是我要的!”这一点有必要澄清一下,“是淼儿他自作主张以我的名义”   “我知道。”   “你知道?”   “他压根没说是你要,他没有用你的名义。”   听完他的话,我和阿生相视而笑。   我走上前去,毫不客气的拿起他的勺子舀了一口笋汤,咸肉味的厚重感和春笋味的清新完美的融合在一起,加上香菇味特有的俏皮灵动,简直是绝配。   阿生做的菜中放入了一种独特的调味料,因而再普通的菜肴就连米饭都散发着迷人的香气,延伸出无尽的味道。这是一种神奇的调味料,一个人在做菜的时候想着美好的事;就算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可以没有怨言的完成一道道菜。只有一个人真正热爱生活,热爱做菜,才能制出这样的一种调味料:这是阿生的心意。   我第一次吃到阿生做的东西,是我十四岁那一年父亲极不情愿的把我送到蜀山,我记得那是一年冬天,阿生给我端来一碗菜粥,里面没有肉,只是放了很多切细的青菜条,他端给我的时候一句话都没说,我的小眼珠只在他身上停留了片刻,立刻转到那碗粥上。   它,热气腾腾的,我一口一口的吃了下去,一直暖到心里,这是我吃过阿生最好吃的食物。那天,整个大厅就我一个人,我边吃边流泪,甚至不是因为父亲送我到蜀山门口时决绝的态度,亦不是这位厨子给我端来粥的感动,只是纯粹的想哭。   后来我和阿生熟了,曾让他再为我做一碗当年的菜粥,可是我再吃的时候,已经少了一种味道。原来就算是同一个人所做,味道也会不同。阿生对我说:“你不是当年那个你,我也不是当年那个我,不在一个时间,也不在同一个空间,味道怎么会一样?”   有些东西找不回来了,我渐渐明白。 作者有话要说:     ☆、血染飞雪   (背灯和月就花阴,泪眼朦胧映清醪。)   不知为何,今日,重煜感到格外的累,一个人从宫廷走回自己的府邸,不用轿子。三年来,每年的今天都是这样,一个人,慢慢的走。   “重府”两个大字映入眼帘,一样的地方,连周围的景致都没有什么改变。三年前,这里还叫“敖府”,重煜心中苦笑了一声,只听耳边两个门人喊得一声“大人回来啦”,一种苦涩充斥在重煜的脚底,一步一步朝内漫去,铺呈在黑暗之中。   整个庭院为黑夜所笼罩,只有正中的屋里亮着金碧辉煌的色彩,重煜眼角往右一撇,灯光已经暗了,他心里舒服了一点。   “大人,饭菜已经热好了。大人赶快用膳吧。”丫鬟菡儿抱着孩子朝他走过来。重煜心中一动,从她手中接过孩子。手指轻轻滑过婴儿的脸颊,那柔嫩的皮肤触得重煜心底一软,婴儿咯咯的笑起来,粉嘟嘟的小脸就像三月里桃花的颜色,可是这笑却让他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令人恶心的面孔,他一把把孩子给了菡儿。   这个孩子眉眼之间越长越像她,这真是个阴魂不散的女人,她说过,她要生下他的孩子,让这个孩子的身体里永远淌着一半他厌恶的女人的血,现在她的奸计得逞了!   “大人不多抱一会吗?”菡儿对那婴儿轻声说:“我们小煜儿长得真可爱,是不是啊?爹爹为什么不多抱一会呢?”那怀抱中的婴儿似听得懂菡儿的话,只咯咯的笑个不停。菡儿觉得这孩子长得真俊,他父亲和母亲的优点他全都继承了,他父亲高挺的鼻子,深邃如水的眼眸,他母亲洁白的肌肤,他真完美。他不喜欢哭,只喜欢笑,在他的世界里全是糖果般的彩色,只可惜他的父母没有一个人脸上常挂着笑。主要还是他母亲的缘故,大人之所以一点都不喜欢那个女人,那也是因为他的母亲简直就是一个疯子,整天只知道作。   “你叫他什么?”重煜脸上一抽,这个名字他觉得有些熟悉,除了去世的母亲,还有一人也曾经这么叫过他,他叫自己:“煜儿。”   菡儿一惊,“大人都没给他取名字,我们只好这么先随便叫叫。”   是啊,我连名字都不愿意给他一个,别人家的父亲在孩子出生之前就想好了名字,我我不知道他要来。但,他来了,我也没有想过要给他取个名字,不知道他母亲有没有给他想过名字算了,那个恶毒的女人,她取的名字配不起他!   重煜冷冷的说了一句:“你先带他去睡吧!”   金碧辉煌的灯光下只剩下他一人,他有些习惯这种寂寞了。梅花糟鸭、樱桃火腿,桌上的菜他一点都吃不下,他端起酒杯踏出门槛,忽觉得身上无力,紧紧靠在了身后的门窗上。花园里的海棠开得正盛,一盏盏红艳欲滴的花苞缀在枝头,月光流泻,好似堂前新雪初霁的光景,雪白的地面称得枝头的海棠好像要滴下血来,这惊心动魄的两种绝色看的重煜泪眼朦胧。   恍惚间,那弯弯的月牙好似蕴着她无尽的笑意,披星戴月,踏雪而来,口中依旧哼着当年的那首歌谣,下面平铺著皓影,上面流转著亮银,她从那清寒的月色中慢慢舞近,她是他眼中唯一的绝色。   “咚”的一声,一滴泪水溶于重煜的酒杯之中,重煜伸手拭泪,衣袖已然湿透,原来自己竟已经出神这么久了。既然这样,也好,我把我心中的泪连同酒一起带给你,你终究不是孤单一人。这酒冷了不要紧,我的心却永不会冷,让我把这春天的温煦送给你。月光下的你太孤绝,太清冷,那样的雪白不适合你,你应该属于绚烂温和的颜色。重煜的手用力握紧酒杯,在空中顿了顿,转而将杯中余酒尽数洒在地面上,形成一道神奇的光带,晶莹剔透。   重煜抬头,眼角瞥过那个已暗的房间,犹记得那年新婚之日。皇上曾问他,想要什么?他说他只要那个女人,当年他想的多么简单,他以为救了她一命,她就会好好过日子,可是他错了,这个女人他不应该救的。   皇上把原来的敖府赐给了他,他取代了敖元成了南诏的太尉,不过皇上那个老狐狸又怎么会信任他呢?一半的兵权给了高舒玄,一半的兵权那个皇帝他自己拿着,他想让自己闲置,这个太尉不过只是一个华丽的外壳而已。想必自己当年问他要这个女人,倒也颇合他心意,以为我重煜是个贪图美色的人。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当耳畔响起这首古老的歌谣的时候,他已穿着红色的礼服,走入了他们的洞房之内。那天,他喝的有点多,公主和高将军亲自道贺,他只能一杯一杯地敬他们。他连脚步都不是很稳,正想掀开新娘的盖头,一把匕首忽然横到了他的脖子上,他一个激灵,顿时酒意全无,迅速握住她的那只手,那只手却拼命挣扎,匕首“叮”地掉在地上的同时,他的右手颤颤的滴下血来。   他有些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他那天喝的酒确实是多了。   那个女人大笑起来,她的笑和小时候没有什么两样,依旧是一副傲然的样子,不过此时的笑却让他觉得毛骨悚然,如同掉在地上染着血的匕首。她自顾自摘掉了鲜红的盖头,她头发上簪着金翠花钿,眼中蓄着泪,只可惜全不是楚楚动人的模样,而是想将他全部吞灭。   他们从小生活在一起,她虽然从没有把他当成兄弟,她虽然常对他冷嘲热讽,但他以为这不过是她记恨罢了,却不会是今天这种用血深埋的恨意,从她雪白的肌肤衬着的那黑色的眼眸中射来。那大红的床幔、大红的被子,还有她的广袖红衣竟全是流淌着的鲜血,他处在一片血泊之中,他自己也在流血,这鲜艳的大红色灼的他眼睛发疼,他踉跄着向后退了几步,直撞到桌子。   今天,他酒喝得确实有些多了。   “我知道,我杀不了你。但重煜你别忘了,你不过就是我们家的一条狗,过去是,现在更是,永远都是。我知道,你娶我就是想折磨我,把当年我在这里对你做的一切都要回来你这个卑鄙小人,我爹对你那么好,你居然害死了他,你让我亲眼看着我哥死在我面前,你连畜生都不如。”那个女人大笑了起来:“不过你现在又得到了什么呢,那个狗皇帝什么权力都没有给你,这满府都充斥着他的眼线。你不过只是他的一个工具而已”   重煜握着桌子手渐渐用力,一个巴掌甩了过去,她的半边脸刷的一下绯红。“怎么被我戳着痛处,终于原形毕露啦。”她的声音有些发颤,右边惨白的面颊流下一滴细长的清泪。   重煜忽的心中一痛,然而却留下这几句话:“是,我让你活着就是想折磨你,你最好不要那么快被我折磨死。我根本一点都不喜欢你,你身上我一碰都不打算碰。”说完,他左手抱着右边流血的手,径直走出了门外,将门甩上。   他坐在凉凉的台阶上,望着那一轮圆月,和曾经中原一样圆的的月亮。菡儿被那声甩门声吓住了,今晚不是洞房之夜吗,夫人不是他亲自向皇上求来的他朝思暮想的姑娘吗?为什么现在不在房中甜蜜,却一个人坐在台阶上受凉呢?她怎么也想不明白,虽有些害怕他,但犹豫着还是上去看他了。菡儿毕竟不是皇上的人,她只是一个心地善良、冰雪聪明的小丫鬟罢了。   刚走近想问问他到底怎么了,却被眼前的一幕吓坏了。红色的血滴沿着他的臂膀一路蜿蜒而下,地上零零落落的聚了几滴血。   “大人,你受伤了?”流了这么多的血,他竟然还木木的坐在这里发呆?!   “这件事,你一个人也不许说,记住,你刚才什么都没有看到。”重煜的眼睛直盯着她,她咽了口水,愣了一下,即刻明白过来,轻声的回了一句:“嗯。”   “大人,奴婢帮你包扎伤口吧,地上有血,新婚之夜,不太好。”菡儿柔柔的试探性的问他。   重煜这才发现地上已经积了许多的血,伤口太深,血有些止不住。菡儿看重煜不语,便马上跑去拿药酒和纱布。   好深的一条伤口,菡儿暗叹了一句,他难道都不感到疼吗?这伤口是夫人所为吗?他们刚才在房中是上演了一幕“谋杀亲夫”的戏剧吗?包扎的时候,重煜一句话都没有说,还是望着那轮月亮,菡儿自然也不敢开口。那天晚上菡儿把门外地上的血迹擦干净了,那血迹应该是一路从房中滴出来的,菡儿不敢推门进去,深怕看到更恐怖的景象。   不过,菡儿发现今夜的月亮真的好圆好亮,这里面真的住着嫦娥吗?   三月间,万物复苏,眼前尽是一片绿意,时时能望到点点似泼墨般的桃红,虽是点点,却已经是成片成片的桃树林了。隔着云气向下望去,朦胧中更像一幅山水墨画,几根线条、几点顿笔,已经将大千世界绘在了眼前。   曾问过师父,御剑飞行究竟是何感受,师父说人在草木之间,耳边泠然之风,心中浩然之气。至云以前认为师父一向附庸风雅,所说恐有夸张,有矫揉造作之嫌,如今方知师父所说一个字都不假,字字珠玑,竟是将至云现在心中所感描绘的淋漓尽致。   脚下一片山清水秀,隔着氤氲的云气,看不真切,那份清新的草木之气却已扑面而来。   云雾之气随风迎面而来,脸上好像被水柔柔的洗过一样。春风和煦,在这高邈的空中却比地面上要强劲一些,但亦不是冬日凛冽之风,可说风力恰到好处,吹得至云的束发的蓝色锦带荡在空中,简直摇摇欲坠。   日行万里,大地美景尽收眼底,原本遥远的天空现在却能触摸到,这世界哪一个地方不在胸间呢?心容万物,此言不假,乃是实实在在可以做到的,而非只是古人的畅想。   三年间,至云以惊人的速度练成了乘御术第九重,这件事连唐至云自己都很难想象。当时他内心确实无比焦灼,但阿生的一句话却点醒了他:“既然师父有命,提升武艺乃蜀山弟子义不容辞的,你若真可练成第九重,要去南诏师父也不拦你,你为何不加紧练习乘御术呢?”   那话如醍醐灌顶,至云之前只拼命想开辟新的捷径,比如私逃蜀山,却没有想过按着这光明正大之路走。乘御术真有传说中那么难练吗?师父三十多岁练成,他定然是按着常规的时间作息去练,倘若我夜以继日,未必真的要到三十多岁才能练成。练成了乘御术,不仅不会再拂逆师父他老人家的意思,而且用乘御术前去南诏,路途虽然遥远,但来回也不过半天时间,我若步行骑马日夜赶路,最少也要花上一个多月的时间,中途还不免要有所耽搁。这样一想,至云打定了练第九重的想法。   至云身上的伤还没有完全好,但握剑应该不成问题,就和师弟们一起去竹林里上课、练剑。不知道为什么,至云从蜀山回来后听道课也尝试着认真听了,他发现这听道课也并没有记忆中的那么枯燥无聊,有些话精心体会也觉得颇有道理。   尤其是一句:“水静犹明,而况精神!”雨后平静的水塘能倒映出人的身影,喧嚣的溪水把碎沫拍打在山崖上时,它什么也不能看见。越是心急去南诏,心里就越容易生出浮躁之情,热气从背后直伸到脖颈处,此乃练武大忌。在这种状态下非但不能看清自己的问题缺陷在何处,甚至容易走火入魔,为了一时的速成而伤及内脏经脉。其实这些听道课所说的内容,表面看来是老庄道家所描述的处世智慧,其实也相当于蜀山武功的独门心法,对武功进步大有裨益。   另一方面,至云晚上也要勤加练习,借着月光偷跑到后山的竹林里练武,还好他一人一间房,不至于吵醒师弟们。除了吃饭睡觉,他唯一可以坐下休息的时间就是上课的时候了,他实在没有精力像以前一样和小师弟玩闹了。当然这也惹来小师弟的咋舌,然而小师弟念及至云下山时期经历的生死大劫,始终是要比以前乖多了。虽然听道课上淼依旧一个人无聊的玩着,练武的时候态度却大有改观,大概是不想以后有事下山,也像至云伤的这么惨。   当然至云夜夜出去练武始终是纸包不住火的事情,一个弟子看到了,就传的个个蜀山弟子皆知了,浩轩那边的人知道了果然很不高兴,认为这是唐至云一种挑衅,当然,这是算是唐至云意料之中的事。   师父已年近五十,已到蜀山掌门退隐之年。根据惯例,蜀山历任掌门除了派中有大危难,年龄到了,自可选择退隐,离开蜀山,游山玩水,安度晚年。虽历代选择归隐的掌门年龄不一,但按平均年龄看,大约五十一岁左右。   而蜀山派已经近百年来未发生过什么大事了,只因蜀山派越来越敢甘于淡默,不与江湖中门派恩怨有所交集,当然六年前那件事确引起了不小的波澜,但毕竟已经是过去的事了。师父又生□□出去玩,十天半个月就忍不住御剑出蜀山飞一次,依他的性子,他有九成是要选择归隐的。他虽然还没有正式提过要选拔下一任蜀山掌门,但众蜀山弟子无不为这个位子虎视眈眈。   资历浅、武功弱的那些师弟自然只是想想的事罢了,但浩轩和至云则是最有可能夺得掌门之位的人:浩轩资历高,不论听道课还是习武课都可说是全神贯注,且在师父师叔面前谦恭有礼,自是博得了师叔师伯的喜爱;论武功,至云比他略深一筹,至云练武也许还没他勤奋,但胜在骨骼清奇,悟性极高,也因此师父对至云偏爱有加。   至云心下明白,他自己夜间出去练武,浩轩那边的人定以为我是为了掌门之位而日夜苦练,这样和浩轩之间的摩擦就不得不变大了。浩轩平素里表面上虽对我很恭敬有礼,但当年夺了他大师兄的位子,到底还是会心存芥蒂的,他嘴上虽然不说,但和他在一起的弟子们却难免会嚼舌根子。这些舌根子我听到的很少,但从小师弟那里了解的却很多了。   当年在南诏发生的事三年来都没有说出口,他们又岂知我加紧练功并非为了掌门之位,只是有一日能早日来到南诏。如今我乘御术第九重能在三年之内初步练成,和我勤学苦练虽然有关系,但大部分原因还是因为那次泡的温泉水将我的奇经八脉尽数打通,内力增强许多,练起武功来难以想象的顺畅。这件事被浩轩的人知道,于浩轩总是不公平的,他们的不满显而易见。   不过,我如今哪里有功夫去应付他们的不满呢,我只一心想着马上到南诏只是而已。经历生死大劫,又岂会再在意这一个掌门之位呢?   唐至云下了剑,望见眼前这方土地,一路上来时大地到处花香馥郁、青草萋萋,唯独这山崖上寸草不生,荒原一片,满目凄凉,不由得心中大恸,肝肠寸断。   当年最后一头出洞的魔兽麟羽的火焰将这里燃的恐怕将来几十年都难以恢复生机,清羽便葬身在这山崖之下。至云屏住呼吸,脚步放慢,一步一步似是挪过去一样。走到山崖边上,朝下望去,深不见底,山崖地处极高之地,下望时尽是雾气缭绕,看不真切。   这山崖上如此荒芜,恐怕山崖下更是断壁颓垣,忽想得清羽一人在这山崖下将是多么孤独。三年多过去了,自己想在这儿送束花给她都不能够,莫非天意如此,她一生孤苦,连与父母相认还未来得及想到这儿,至云忽觉得这世间竟无公平可言,这般好的女子却要经历这样多舛的命运。   此时眼泪盈眶,再也忍不住,扑簌簌的如断线的珠子,脸上尽湿,自己却毫无感觉。   脑中浮现出不知在哪里看到的一句诗:天若有情天亦老,月如无恨月长圆。老天又怎会有爱憎之情,所有的忧伤痛苦都由人来承载,可是再坚强的心也会有脆弱的时候,人不过只是这茫茫宇宙里的一颗微尘,却要经受这无尽的情感折磨。   若当时清羽不是为了救危难中的自己,就不会孤身犯险用剑去刺那魔兽的眼睛,那她又怎会掉下悬崖?如若当时自己武功和现在一样,哪怕只高那么一点,那么也许赶得及拉住她的手。至云想了无数个如果,只要一点点改变,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剧,可是偏偏当时所有的情景就如设定了一般,再也无法改变结局。   清羽,我连把我自己的心意说出来都没有机会,至云怅然若失。抬头间,缭绕的云雾里却轻柔柔的传来甜淡如风的一声:竹林君子!像一只白色的蝴蝶朝自己翩翩飞近,明眸如水,唇边含笑,音色甜美难言,似呼唤亲哥哥般娇柔,白衣胜雪,美丽不可方物,仿佛那日客栈中一样的光景,只是更加柔情似水。至云心动神驰,好似坠入烟中雾里。   “唐唐大哥!”身后传来一声颤巍巍却娇柔清亮的声音,虽已三年多未听见,唐至云却无比熟悉。但唐至云却没有立即抬头转身,恨意从心底直烧到眼眸,手紧紧攥着剑,仿佛要让这些情感酝酿的够深,要不然不知如何面对她。   “噌”的一声,唐至云转身的同时也将剑飞快的拔出,直对对方胸口。只见眼前之人身着一身白色轻纱裙,裙角处精细的绣着小朵的雪花,除一头黑发之外,全身雪白,面容秀美绝俗,外表清冷寒峻,脸上却显出红色芙蕖的热情和喜悦,只是在拔剑的那个刹那,肌肤间忽血色全无,身子不经意朝后退了一小步。   唐至云拔剑之前料到自己会心软,已是将多年的恨意全部逼出,却没想到,见到她脸色瞬变的时候,心到底还是软了一分。不由得心里暗叹:三年不见,她越发清丽脱俗,以前常穿淡紫的衣服,今日见她穿白衣,当真惊艳绝伦。额间又是何时添的一朵银白色的雪花镌在上面,恍若神仙妃子。但随即转念一想,这样美貌的女子却有如此恶毒的心肠,再美丽的模样也让人越发厌恶。   “唐大哥,这是为什么?”赵紫凝眼中泪光莹然。   唐至云听她这样说心中越发可恨,时至今日她竟然还要在自己面前装上一副天真无辜的样子。以前自己怎会还为她虚假的感情所感动。美色,真是□□!   “我没死,你很惊讶?我唐至云命贱得很,阎王爷都不收!今日我不会手下留情,你最好让我立死,不然我一定会杀了你。”唐至云眉头紧皱,痛苦不堪,将“杀了你”这三个字念的极响,心中也不断默念:“杀了你杀了你!”,暗示自己绝不能手软。   赵紫凝眼见至云的脚步一步一步上前,剑尖一点一点朝心口逼近,脑子里却是嗡嗡一团乱麻,完全不知他怎会这样对自己说话,一下子竟不知是梦是真,半响说不出一个字来,脸上却已清泪纵横。稍缓了片刻,忽的发现此时至云手中的剑竟不是逍遥剑,心中诧异,开口问道:“你的逍遥剑去哪儿了?”本是按平常之力说的,却没想到开口以后声音像断了弦的风筝般无力,弱的稍远一些就难以听见了。虽然连哭的声音都没有发出,却心痛的紧,才导致声音这般微弱。   唐至云觉得她既然到现在还兜兜转转,不肯说实话,自己索性就把她所有的阴谋统统说出来,看她还如何狡辩。   唐至云一阵冷笑, “哈哈哈,逍遥剑,你竟然还要装傻?逍遥剑就在你的宫里,你不就是为了它才要杀我的吗?嗯?不就是为了它吗?你若忘了,现在也总该想起来了吧!”   唐至云横眉怒目,说道后来,却无比悲凉。为了一把逍遥剑,你就想要我的命吗?就是为了一把剑?内心苦笑一声,眼泪再也流不出来,目光直盯着她,只希望她能说一句真话,痛快些承认自己的阴谋。   赵紫凝这才略略明白事情原委,他说自己要杀他,还夺了他的逍遥剑,这怎么可能?明明当年是他不告而别,原本一直以为他是为了避免自己对他感情日笃,越陷越深,所以才默然离去。莫非,这一切皆有隐情?想到这里,心里咯噔一下,可怕的念头一触及,不敢再往下想,心里却早已明白七八分。   “不是这样,我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绝没有!一定哪里有误会,唐大哥,你”紫凝那句“听我解释”还没来得及出口,却见唐至云的剑已经朝自己刺来了,登时心灰意冷,虽然可能有种种误会一时解不开,但我们之间相处了这么久,我的为人你竟一点都信不过,我对你付出的感情都付诸一炬了吗?若是这样,我便死在你剑下,偿了清羽之命。   剑刺到衣服时,赵紫凝忽的闪过一念,今日,我已非一个公主而已了,我若死了,南诏定会陷入混乱,子民岂不又要遭难?   只听赵紫凝“啊”的大叫一声,眼中泪水如泉涌出,那一声喊得撕心裂肺,震得山崖撼动,久久回响,好似无数人齐在嘶喊,要喊出内心的灵魂。   恰在此时,天上雪花飘飞,如乌云压顶,顿时满眼雪白,山崖上风本就大,雪花被风吹到至云脸上,沁骨冰凉,至云内心一震,三月的春天落雪!   手中剑力不自禁减少了七八分,却已见剑上血流如注,一双纤纤素手正握住剑端,剑上的血一滴一滴渗入雪中。满眼的雪白里映着刺眼的血红,一双盈盈的双眼望着自己,似在质问自己,心中全乱了方寸,甚至还想看看她手上的伤势。他此时心中不由得暗讽自己:唐至云,你忘了三年来你忍辱负重到南诏来干什么的吗?是报仇啊!现在究竟是在干什么,你是个懦夫!又恨不得抽自己两耳光,以免露出含情脉脉的心疼眼神!   唐至云心中明白自己今日是报不了什么仇了,心里叹了一口气,朝着她冷冷说道:“你已受了我一剑,过去的事我不追究了,剑你拿去吧,从此我唐至云发誓,绝不踏入你们南诏一步,你若再入中原,我定不会再放过你!”   说完,把剑抽出,没想到赵紫凝却自己紧握着剑,他用力一抽,宛若在她手上再深深割过,唐至云一惊,随即转身离去。回眸之间,深情忘了一眼山崖边,纵有千般不舍,也敌不过岁月流转,只叹缘分薄如蝉翼。   那个痛苦哀伤的身影终于慢慢从紫凝的眼中淡去。紫凝终于支撑不住,身子一软,倒在了湿漉漉的缀满雪花的山崖上。再可怕的事此时也不得不想,究竟是重煜,还是高将军,还是父皇!清羽,你不该死的,那天该牺牲的人是我,你全然不知我们身后的事,我们却被命运折磨,被上天嬉耍,被黑暗欺骗。   是我害了你!   雪越下越大,没一会儿,山崖上已是白雪皑皑,一片肃穆的雪白了。高舒玄脚步匆匆,直往山崖上奔来,那些属下哪里有他脚步快,一个个已经累得不行,唯有一只全身洁白的鸟儿在前飞着,正是小红。却说高舒玄并未要带它来,它却紧紧跟着,高舒玄心叹果真有灵性,想必也是忠心护主。   离山崖顶越近,高舒玄心中却越感不妙,总有大祸临头之感。本来先皇不允她出宫,倒也相安无事。一年前自从她当上了南诏的君主,便时不时穿着白衣来这里祭奠一番,最近来的是越来越勤。   今天早晨出去的,直到暮色时分还未回来,高舒玄一直执意要派人保护她,她却死活不允。想着三年来自从山崖一役后,她法术就精进的迅猛,想来能伤她的人也绝少,心中不由得放松了。没想到今日却出了差错,高舒玄后悔莫及,心中只祈祷是虚惊一场,公主或已回宫,只是在山上错过罢了。   离山崖越来越近,眼里却闪过一丝白光,高舒玄急步向前,才发现原本草木不生的崖顶上竟铺了厚厚一层雪,三月的天怎么会下雪,在山麓、山腰均没有下过雪的痕迹,心里登时明白定是和公主有关。   “公主!公主!”虽然赵紫凝早就是南诏的君主,但私下里他仍是喊她“公主”。高舒玄体格健壮,声音响遏行云,却无人应答。山崖上一片白茫茫,哪里有人影?   但见雪地里蜿蜒的一小条淡红色,如细丝带一般。色泽虽淡,在纯白之中却能依稀辨识,高舒玄不知是什么,跑过去看,却惊呆了。公主本就穿着白衣,躺在雪地里自是难以发现,就连那乌黑的头发也早已沾上雪花,埋在雪里,唯是这隐约的淡红色,竟是从手掌心里流下的鲜血,只是溶于雪水之中,失去了鲜红色。公主哪里还有知觉,脸上全无一丝血色,嘴唇泛起淡紫色,身体半埋在雪中。   高舒玄心里大叫了一声“啊”,脸色霎时惨白,紧紧抱起公主,身上碰到她时入骨的寒冷,更是抱得紧了,他却希望这寒气多来一些,好让自己的温暖传给她。   天地之间,若没有公主,他该如何安身立命。高舒玄抬头一望,天色昏暗,心中一阵刺疼。眼里泪光闪烁,却不落下,如此时夜空里微弱的星芒,很快隐没在月色之中,踪迹难寻。   高舒玄抱着公主往山下赶,山路的尽头,烟树迷离,青溶溶的树影里惨白的月仿佛一头全身闪着银白色光芒的凤凰,羽毛洁白晶亮,圣洁且耀眼的光射痛了人的眸子,展着翅仿佛只要人一眨眼,它就要从桠枝里腾飞冲破天际,这种感觉真让人害怕的心荡。   宫里面燃起两个火盆,雪白的灰里窝着红炭,炭的轻微爆炸,淅沥淅沥,如同冰屑,整个屋子里犹如一个暖房,什么冰冷的花儿到这儿也该化开了。   一旁的太医终于有了动静:“主上她恐怕”,知道这几个字一出口必将大祸临头,却也只能震颤着跪下等候发落,旁边的女婢吓得魂都没了,不敢斜眼看高将军的脸色,更不敢低声啜泣。   “你说什么?”一定是听错了,高舒玄登时觉得天旋地转,眼中血丝涌起,将那主治太医整个人提起来,“你再说一遍!”   “主上冻得太厉害,我们来的时候已经晚了,没有办法。”高舒玄手瞬时无力,身子踉跄着退了一步,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他还只是一名普通将士,她也只是一个十多岁的小公主,庄重的祭天祈雨仪式上,她作为南诏守护者雪女的后代,作为一个被人们认为能和神灵沟通的圣女走在了队伍的最前面。   那时候南诏国春夏之间陡然亢旱起来,河流见底,井中无水可汲,朝廷内外已是谣言纷纷,宫中重臣更是胆战心惊,文臣们纷纷提议,为稳定人心,不管是天灾还是人祸,王室的祈雨仪式已是势在必行。先皇明白一个由宗教神明信仰所构建的王国,庞大的机制运转一旦出现类似的问题,不论是出于对宗教真正的虔诚也好,还是为政治披上一层保护色,原因如何根本不需弄清楚,祈雨仪式又会否真正感动所谓神明,来一场淋漓的大雨根本微不足道,这个仪式本身就是一场滋润人心的甘霖。   先皇内心是不信神明的,原因很是简单:雪女其人远在上古,没有人见过她,她的传说虽是巷尾皆知,但倘若她能守护南诏,那要我们这些王室做什么。这些年来他励精图治,若有神明为何还要有旱涝作为所谓的惩戒呢?当年公主出生的时候额头上有一块隐隐的雪花胎记,从此被认为是雪女的后代,是雪女派来守护南诏国的,当时他也一度觉得也许神明确实是存在的,可是两年多后她母后就得病去世了,她额间的印记也慢慢变淡以致完全消失不见,若是雪女的后代应是带着五彩祥瑞的,又怎么会发生现在这些事?   然而此时的祈雨仪式则必定要由公主主祭,难得一次文武官员竟然异口同声的推荐公主。百万人心中翘首以待这位雪女的后人,这是他们第一次,也许会是最后一次看到这个国家的公主的模样,看看她额间的那朵雪花印记。   徒步行走十里以示对神明的诚意,穿过街肆如潮的人群,一步一步像祭坛走去。人们伸长了脖子,屏气凝神。这是一次朴素的仪式,两边的文武官员平日佩戴的金银玉带全部弃用代之以牛角带,左手一列乃是文官,右手一列乃是武官,左右两单列外各置两纵列军队将士,内列将士品级较高,外列则为普通士兵中的精英,这些士兵并不在祭天祈雨之列,排在队伍最外边只是为了维持百姓的纪律,以防有普通民众冲进队伍之中。   不过整个维持近六个时辰的祈雨仪式不仅没有一位百姓踏出观看的范围一步,而且队伍行进的地方四周静谧的好像时间都凝固了,唧唧的鸟叫声仿佛成了仪式的礼乐,这种对信仰的虔诚所展现的力量远远超乎每一个人的想象,一个由神权构筑的国家对神明的敬意崇高的好像让外人觉得莫名其妙。   一个身着白香云纱轻衫的小女孩朝他们缓缓走来,神色庄重,那少女的至美之中,似乎蕴蓄着一股极大的力量,可以让人忘却饥渴,拂去内心恶念,可以叫人不敢直视,一下子自惭形愧。若是站在前排的人群可以见到那朵代表神圣的雪花印记,银光流转,皎然出尘。这样一位王国的继承人徒步十里之遥,飘然来到百姓们的眼前,这一幕刻在他们的脑海中似磐石般坚固,顿时充满对这个国家的信心和难以叙述的感动。虽然他们并不知晓这朵雪花印记是宫廷画师所描上去的。   高舒玄是最为靠外列的一个普通士兵,徒步行进时只能看到公主白色的背影,那也已经使他心满意足了。因为位置较前,在祭天时他可以偶尔清楚地看到公主的侧脸,却即刻低下了头。夏初正午的阳光使走了十里路途的他们越发慵懒,可此时却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高舒玄觉得她的背影是一阵最为清爽的凉风,衣袂飘飘,在他心底可以筑起一个水晶般的梦:只要可以看见她的背影,就是他平凡且躁动生活里唯一的愿景,有些人只要偶尔远远的看到她,已经是难以描述的喜悦了   突然,高舒玄手上一痛,那只白色的小鸟猛的啄了他一口,高舒玄一瞬之间灵台清明,喜出望外地轻声说道:“你是不是有办法救她?”,旁边的太医宫女看到将军和一只鸟说话还认为是高舒玄神智不清了,无人主持大局,内心越发慌乱。   “出了这样的大事,将将军要不要将文武重臣召来”太医没想到高舒玄这时猛的拔出剑来,横在自己的脖子上,声色俱厉的说道:“你们要是敢把这件事泄露半个字,你们的项上人头就别想要了。”太医一下子瘫软在地上,不住点头。   如今高舒玄所有的希望都在这只鸟上,他也不知自己怎么会如此信任这只信鸽,竟觉得它能听懂人话,可不信又能怎样呢?只见那只全身雪白的小鸟在空中停了片刻,就飞向床边,低着头的众人不免留出一道余光朝那边望去,主治的太医心中不免鄙夷道:一只鸟也能救人吗?真是荒唐!   小鸟俯身用喙轻轻碰了碰紫凝的额头,正是那朵自从山崖一役后复又现出的雪花印记,继而重又飞回高舒玄身边,高舒玄急着问道:“怎么样,公主有救吗?”小鸟扑棱棱扇着双翅,低鸣了一声,看起来好像很累的样子。   “你们快去看看!”高舒玄喊道。众太医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高舒玄深沉有力的声音在耳边回荡时才瞬间惊醒,一个个赶紧去看主上。   第二日清晨,一众大臣赶往早朝方才获知主上身体欠安,早朝取消,一个个怏怏而回。重煜却因着高舒玄那不安的眼神中瞧出了几分不同寻常,再者从派在高舒玄身边的眼线中得知昨日他曾赶着马车形色匆匆地出宫去,且到入夜方回,知道事情一定不是高舒玄所说的那么简单。   他走到主上的寝宫,见到了一幅颇令他诧异的画面:高舒玄竟一人呆呆地坐在寝宫的门槛上出神,眼神中灰蒙蒙一片,看起来很是颓废。寝宫的门紧闭着,不晓得里面的状况,宫女站在门外,好像一切如常。   重煜笑着说道:“堂堂一国的大将军真是不拘小节啊!”高舒玄这才发现重煜站在自己面前,缓缓起身,不置一语。   “听说主上身体不适,特来探望,想知道情况是否严重”   高舒玄支开了寝宫里所有的侍仆,才缓缓说出了这几个字:“三年前的那件事你还记得吗?”   重煜对他支开侍仆有些不解,却也没放在心上,只想着刚才高舒玄那颓废的样子,心中发笑,此时他也没仔细注意高舒玄的语气,回道:“三年前?三年前的什么事?”刚说完,一下子反应过来,脸沉了下去,深感如诅咒应验一般乌云压顶,心中想到这样看来是如何也逃不过一劫的,不过这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自己有什么必要要不安。立刻正色问道:“你是说三年前?”,复又换了语气盯着高舒玄不屑地说道:“怎么,他没死?”重煜就想看看高舒听了会有什么样的表情。   “他伤了主上。”   重煜一惊,“什么?主上的法术是他伤的了的吗?”高舒玄没有回答,重煜突然忆起当年在树林中听到公主对唐至云说的那段话,恍然大悟,心中已然猜到七八分,明白大抵是她心怀歉意自己甘愿受的:儿女私情!如今都已经是一国之主了,还是这么幼稚吗?这个国家由她来管不知将来会怎样呢,她真是连她父王十分之一的机心都没有。   “那主上伤的严重吗?”   “已经没有大碍了,只是还在昏迷。”   重煜陡然间笑了起来,对着高舒玄,满眼露出的是嘲笑可怜的目光,声音越发洪亮起来,“这些事情要怪谁呢,高将军?当年是谁手下留情不刺得更深些呢,又是谁偷偷用了主上的那只信鸽去给蜀山报信的”   高舒玄登时大怒:“你跟踪我?”   重煜冷冷笑了一声,丝毫不甘示弱道:“跟踪你,真是可笑,究竟是谁在跟踪谁?好啊,现在唐至云定然把事情全说了出来,当年就是我们两个人要杀了他,是你拿着剑刺向了他的胸口,是我们南诏过河拆桥要致他于死地,我反正也是一个被架空了的太尉,坐不坐在这个位子上又有何分别?你呢,你是南诏国堂堂的大将军,实权都在你这儿,你觉得她要是知道了当年是你杀了她爱的男人,你猜她会怎样的,她是那么信任你”   “别说了!”高舒玄撕心裂肺地喊道。   重煜转身离开,不复幸灾乐祸的语气,也不再回头,只淡淡的说道:“发生这些又怪的了谁,怪就怪你当时闪过的一念之仁。”心下却不由觉得高舒玄乃是替罪羔羊,他的一念之仁是错的吗?任先皇他再怎么狠毒,再怎么筹谋,他也不会料到今天的局势,而他种下的因和果终将是有报应了。想到这儿,重煜不觉的心里舒服了不少,这样看来,形式发展对他是有力了不少。   “芝兰当道,不得不锄。”高舒玄这颗眼中钉,也许都不必自己费力气了。   重煜看着万里碧空中没有一朵云,天空像一块完整无缺的碧玉,湿润润的,淡淡然的,春风吹起自己的衣角,忽的忆起中原的一句诗: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一个人的心地可以纯洁无暇,可是光鲜强大的政权背后却必定有龌龊,有流血,无辜的少数人为了多数人的安定幸福而受伤,成为政治的牺牲品,并且在岁月之中被遗忘,这算不上什么。可是这时他却想到那张坚定执着的面孔,她也是这些牺牲的人中的一人,如同破碎的瓷碗深深地剜着他的心口一般,他痛的喘不过气来,抬头仰望苍天,内心问道:那这又怎么算呢?那些牺牲的人又怎么算呢?是凭什么呢?   他早已硬去的内心一时又变得柔软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煮酒夜话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   紫凝醒过来时,睨眼朝四周望了一下,只见四个宫女静静地立在一边,阳光透过窗棂散入金碧的宫殿内,满地耀眼的光晕一团一团的,看起来倒也很是暖心,外面该是一个很好的天气,再者这宫殿虽然空荡荡的,却有一种从四面八方倾过来的压抑感,便很想出去走走。   只是脑子里全是梦里的景象,像一块块碎掉的玻璃,外围是毛的,不光滑的,努力着拼拼凑凑却依旧无法破镜重圆。唯有其中一块毛玻璃片是透亮亮泛着彩色的,无须擦拭,已经锃亮的放在眼前了,可以慢慢回味其中因果。紫凝颇为惊奇,连梦里的那个地名竟也记得清清楚楚:女床山。看来人在梦里胡思乱想的创造力可见一斑。   自己好像是在游山玩水,穿的没有看的特别真切,只记得并非是什么华丽的衣料,大致是一身银红的衫子,葱白线镶滚,腰间系着一根极为朴素的雪白绞花腰带,系结处落下长长的流苏,大红色衬得自己肌肤雪白红润,倒也颇为精神,走在这青山绿水间很成一道风景。   只是这穿衣的风格着实不是自己平日里的喜好,大红这种热烈的色彩自己除了特殊的喜庆日子,几乎很少穿过,若出去游山玩水就更不会穿这样显眼的颜色了。还有这衣服选材的朴素,宫廷里哪找的出来,倒是有些像清羽平时穿的棉麻布衣。可见梦大抵都是有些反的,挑战了真实生活中自己从来不会去做的事,又或许是太想清羽的缘故吧。   当时心情很是愉悦的,连自己都跟着切切实实弯起了嘴角。那女床山中满眼的翠色,润在了清凌凌的山泉水里,漾成一幅“遥看分明近却无”的写意画,空气里全是三月里甜甜的草香,还是融了阳光进去的,是新鲜的,纯净的,真诚的。泉水流淌的汩汩声厚实又不乏灵动,不紧不慢地诉说着永恒的从容,正是自己那时内心的写照。   沿着弯弯的山路走,零星的婆婆纳长在路两侧,像是满天的小星星,只不过是新绿色的夜幕,闪蓝的星子罢了。四片小小的蓝色心型花瓣拥着一点淡白的蕊,那叶片长得竟像玫瑰花般的标致,像是人精心砌出来的。婆婆纳沿着小路铺呈开去,远远望去如玉人身上一条斜斜的蓝色裙腰带*,煞是玲珑可爱。   但正朝远处望去的时候,却注意到蓊郁的草地里躺着一只巨大的鸟儿,身形足是自己的两倍有余,全身羽毛青绿色,如一块上等的翡翠有层次、有深浅的嵌在上面,顺滑光洁的射出耀眼的光来,尾部的羽毛则五彩纷呈,绚丽的任是宫廷里最奢华、最夺目的布匹、簪饰也比它不上,这样的华美的五彩好像正是把雨霁后天边的彩虹全聚在了一起化成的。   这般的鬼斧神工,自己现在回忆起来还觉得叹为观止,奇怪的是当时自己丝毫不惊奇,脸上始终是淡淡的微笑,看见那只巨鸟的胸脯处染上了金红色的血迹,奄奄一息地仆在地上,睁着如黑玛瑙般的眼珠盯着自己,而自己的身影全映在了它的瞳仁里,也只是不疾不徐的俯下身子,看着它的眼睛轻轻地问了一句:“你受伤了吗?”   那只巨鸟好像伤的很是严重,使劲哼了一声,深沉的连大地都微抖了一下。我虽然面容端肃冷淡,心里却还是保持着真实生活里的一贯好心,总算运出法术帮它止了血,从路边的婆婆纳中汲了些□□敷在它的伤口处,婆婆纳可以很好地止血。话说它的血虽是殷虹的却闪着金色的光芒,那颜色就像是被夕阳染红的江面,但还要更深些。   巨鸟自己挣扎着站了起来,我看任务完成,就接着往前赶路了,刚走了没几步,只听得山中云端传来一阵啸声,在山的这头流向那头,像是魏晋名士随心所欲的吐露一派风致,一腔心曲。我缓缓转过身来,正是那只巨鸟所啸,它已经从草地上站了起来,庞大的身体投下的影子足有一个小湖一般大,它恢复的倒是很快,刚刚还趴在地上动弹不得,现在倒是已经有精力作如此响遏行云的一啸了。   “你有什么想说的?”我觉得当时我不仅像个冰山美人,而且还神通广大,竟听得懂那只鸟儿的语言,果真是梦啊,人被赋予了神仙一般的能力。   “我是女床山上的鸾鸟,因为全身羽毛青色,而不是五彩斑斓,族内视我为异物,群鸟攻击我,我受了伤躺在这里,你既然救了我,我又已经回不去女床山上去了,不如跟着你同行,报答你的恩情。”那鸟说话如仙乐奏鸣,悦耳动听。   我却也不为所动:“救你乃是我的职责所在,你无须感激我,既然女床山回不去,这广阔的天地便到处都是你的家了。”   鸾鸟欲语还休,怔在那里说不出话来,我既见它无话可说,朝它微笑了一声,兀自往前行去。   而后鸾鸟见我走远,蓦地展开华彩的双翅,抖了抖身子,振翅腾跃,直插天际,徒余了一滩殷虹的血迹和几根上端青色下端五彩的羽毛掩映在草丛里。   天空中一只青色的鸾鸟绕着女床山低徊了三圈,继而朝着红衣之人的方向紧紧跟去。   再后面的事,紫凝明明在梦里看的一清二楚,可是一觉醒来却忘得几乎干干净净,这一段记着的又觉得颇为神奇,也许是因为这段太美了,所以才记得这样详细,里面的自己很是陌生,又觉得确实是自己所亲身经历的一切。   正闭着眼沉浸在这个梦中时,耳边隐隐约约听到殿外传来断断续续像是争执的声音,紫凝凝神谛听,细细辨认:“真是可笑,究竟是谁在跟踪谁?好啊定然把事情全说了出来,当年就是我们两个人要杀了他,是你拿着剑是我们要致他于死地,我反正也是一个被架空了的你呢,你是南诏国堂堂的大将军”之后的话再也听不清楚,紫凝内心惊呼,是重煜的声音,他在和谁说话?他们他们在说些什么?这话是什么意思?!   紫凝身体颤抖了一下,眼泪从眼眶里流了出来,两道泪痕分落在枕上,这时才想起山崖上遇见至云的事情,那时躺在雪地里本就心里猜到了七八分,再连缀着刚才听到的断断续续的对话,心中忽和明镜一般亮,耳边依然不断回响着那句“你是南诏国堂堂的大将军!”,原来连他也在骗我?都在骗我!所有的人!唯独我不知道!   那日在温泉树林里看到重煜练法术,就已经对他有所疑虑了。后来遇到了高将军,他说寒坼破印了,是父皇让他等在这儿的,父皇是如何知道我们会经过这里的,通往南诏的路不一定要经过这个林子的,何况林子这么大,他在那里守着,我们也是极有可能擦身而过的。这样看来,难道这一路上我们始终被人跟踪着,说不定连那封边疆有祸乱,朝堂意见不一的信也是假的。当时高将军带着大多数士兵都回去了,只余我一个人跟着至云他们,当时以为父皇是想借此锻炼我,可是现在细细想到,我毕竟是这个国家的继承人,父皇怎么可能把我托付给一个不相识的中原男子呢?   我们当时四人随着高将军赶到山崖的时候,寒坼和痕云两只魔兽都已经破印而出了,麟羽虽还未出来,可是情势已经万分紧急了。高将军吩咐士兵用燃着火的箭向那两只魔兽射去,一弓连发三箭,虽说每只魔兽身上也零星地中了十几箭,但我们的将士死伤也很严重,魔兽中箭,脾气越发暴躁,由于身形巨大,它们脚轻轻一踢,我们的将士若没能及时闪躲的话,便登时重伤。痕云中了十几箭后,攻击力倒是逐渐减弱,高将军瞄准它的眼睛射了一箭,痕云倏然间跪倒在地,至云使出乘御术中最为凌厉的一招“风啸云涌”,朝它的要害部位深深刺了进去,它便躺倒在地了。   但寒坼则麻烦大了,它全身冰冷无比,呵出一口气来,十几米的范围内就结起了冰坨子。带火的箭射过去,刚擦到它身上就纷纷灭了火星子,箭的速度一下子大为削弱,只擦伤了他的皮肉,根本没有伤及内脏。紫凝她们反倒冻得瑟瑟发抖,要不是和它斗着,不然若站在那儿不动的话,那么长时间非得变成一个冰人。   清羽还试着试了试她的“三流星”,朝它的要害部位飞过去,想着虽然刺得不深,但速度比士兵的弓箭要快多了,再者她的镖瞄得也比士兵的箭准,全是朝要害部位不偏不倚发出去的,也许会有些用,不料效果却不佳,和士兵的弓箭一样只是让它受了点皮外伤罢了。寒坼对于这个腾空而起向自己三个要害部位同时射出武器的人颇为惊异,转而朝清羽呵出一口寒气,看的一旁的至云都瞬间把心提到嗓子眼上,又急又气,朝她怒声喝道:“你疯啦,竟然用三流星!”,赶紧从魔兽身下腾出手来想去帮她。   清羽这时也确实意识到用三流星是不对的,这么小的飞镖杀伤力虽大,对于如此巨大的魔兽来说也失去了效力,而同时击它的三个要害部位,却让它暴躁异常,这无疑是找死嘛!可当时打的正在兴头上,想着好不容易赶在来南诏之前把三流星练成了,总该发挥一下,不然似乎体现不出它的价值,如今这番才醒悟再厉害的武功面对不同的敌人、不同的环境该如何发挥,发挥几成都是要细细度量的,意气用事不仅于事无补,还反而使情况变得更糟,心中叹道自己真是头脑发昏。   一大团寒气朝清羽迎面袭来,清羽即刻躲闪,却依然被寒气打中了半边身子,强撑住半蹲着落回地面,冻得只打哆嗦。至云在魔兽身下周旋,要脱开身去帮她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重煜、紫凝等人离她更远,就更是难上加难了。清羽在地面上佝偻着身子喘了会儿气,至云方才赶到,心中急切,一摸她臂膀,寒气直达至云体内,至云急的直摇她:“你怎么样,伤的严不严重,怎么这么冷?”   清羽半抬起头来,脸上惨白又有些发紫,眼睛半睁着,全身上下都在轻微抖动,心神却尽力克制颤抖,好半天才回道:“还好心水剑本身就有寒气,我自小习惯了偏冷的剑气,缓过心神就好,没有大碍的。”   重煜和紫凝他们都全身心和魔兽斗着,且为了不被魔兽的寒气所伤,更是片刻不敢停下来歇息,这时见清羽受了伤,注意力难免涣散,至云听到清羽的回答后,马上朝他们大喊了一声:放心,她没事。以免他们注意力不集中为魔兽所伤,那可真是一个未好,又添一个。   至云听到清羽说到她自小受到心水剑的寒气,即刻联想到与她初相识时在金陵城南的小树林里第一次和她雨中比武,自己所遭受冰火两重天的惨况,五脏六腑经她剑上寒气和雨水冲刷的双重作用,自己又早已习惯逍遥剑的热流,那种难受的感觉恐怕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现下心里就生出了一个主意,只是不知成功与否,不禁着急的脸上舒缓着露出了一分微笑,朝那林清羽说道:“快把你的心水剑拿起来!”   (*化自“草绿裙腰一道斜”)   是夜,重府张灯结彩,和三年前布置得如出一辙,这使得重煜心里不很舒服。不过,此时急需应付的是另一事,主上和将军今夜都要来府邸喝宇儿的满月酒。自从前几日主上所谓病后,非但不曾向高舒玄和自己问过一句当年的事,反而丝毫看不出来面上的波澜,高舒玄自是未受到什么处分,而且感觉主上千方百计想舍下一些要权给自己,大臣们也许是看不出来的,可重煜却清楚地察觉到这一点。主上好像在下一盘很大的棋,不知现在她的棋法可是□□呢?事情,变得有趣起来了,也许是“棘手”吧,可说法不得因人而异吗?对重煜这种自信到自负的人,不是有趣又是什么,不过是过程里的一点调味剂罢了。   皓月当空,院内凉风习习,海棠花香氤氲四周,似在调一杯醉人的玉醪,重煜很想回屋去独酌,他在南诏已无亲人可言,热闹之中更觉孤寂。若要和亲信商议朝中之事,也须避嫌,况且主上要来,不可失了君臣之礼,只得站在海棠树下打发时间,海棠花香可使自己心静。海棠初开时脂泪点点,盛放时灿若明霞,不论哪种形态都自然纯真,淡定从容,四季变换中始终保持着充沛的精力向前走去,这是值得歆羡的状态。如果自己不是这样的性格,选择的不是这样的路,也许过着和这海棠一样单纯的人生呢。这解语花,是在潜移默化之中影响自己的心智呢!   “你看起来倒是像遗世而独立的神仙呢!”   重煜转头一看,主上和将军已站在自己眼前,赶紧回礼,正想斥责仆人:“怎不通传呢?”   “太尉勿怪,是我好奇太尉到底在干些什么,不想打扰了太尉和宾客们。”紫凝穿着一身水红的纱裙,其间点点粉色花苞晕染开来,如天边灿烂的霞锦,这式样设计仿佛是从海棠花里走出来的仙子。袖口处用细线精心绣了几朵淡蓝色的小花,花心洁白,聚在一起,玲珑有致,腰间系着一根雪白的绞花腰带,系结处落下长长的流苏,活泼热闹之中却不失儒雅大气。只是这海棠并非解语,而是带了些刺。看我到底在干什么,我在赏花呢!   “孩子呢,既然是满月酒,总得看眼孩子吧!”紫凝笑道。   重煜高叫了声菡儿,菡儿匆匆忙忙跑了来,“大人,那边的客人争着抢着要抱呢,都说这孩子俊极了!”话刚说完,才注意到眼前的几人,菡儿也不识得他们,只当是一般宾客,只略略的请了声安,便将孩子给了重煜。紫凝凑上前去,看到这俊采神驰的小眼睛,不由得心里一荡:“这孩子和你有七八分像呢!”   “对他母亲也好些。毕竟是生母。”   外界关于太尉喜新厌旧的传闻早不是什么新鲜事了,重煜听后不语。   “叫什么名字呢?”   “单名‘宇’字。”   紫凝已猜到是哪个字,却仍然问道:“是哪个‘宇’字?”   “天宇的‘宇’。”   紫凝笑而不答。   人潮渐渐散了,府中的丫鬟下人陆陆续续开始打扫起来,重煜正想提醒主上是时候该回去了,却不料主上提议说:“去你书房坐坐吧!”重煜一惊,虽不怎么情愿,但又无正当理由拒绝。   重煜将主上引到书房门前,紫凝转身对高将军说道:“将军去大门口守着吧。”重煜看到高舒玄远去的背影,不知紫凝究竟是何意,竟把他也支开了。   紫凝刚一推门,就闻到满屋的书香气,柔柔的光线照在书架上,使人仿佛感觉到千年前古人的气息。紫凝的指间触过一本本整齐竖着的书,心中不由赞叹:不少的古书呢,只粗粗一看,就看到各种类型,兵法、草药、琴棋、诗词,他胸中的沟壑真是不容小觑啊。案头的几本书三三两两都铺开着,看不到名字,想必是近来常翻的书,已经有些旧了。   “好不容易来一趟太尉的府邸,又见了太尉的文墨,不如备些薄酒,请教太尉一些问题。”   重煜客气了一声,让下人下去准备了,不一会儿,下人便端上了杜康酒和两碟混了盐的花生,摆在了案头。   紫凝自是坐在了几案的上首,重煜与她面对而坐。   紫凝拿起酒杯先干了一杯,重煜摸不透她的心思,不敢轻举妄动,只是静静的低着头,偶尔喝个两小口酒。   “自古王朝兴衰更替,太尉饱读诗书,见闻广博,是如何看待的,不妨说一说。”   这算是什么问题,掐头去尾凭空问了这么大而空的问题,挑的是又是这种时候,是要看自己的锋芒吗?自从先皇剥夺了自己的实权,重煜细思自己算是韬光养晦了,任受文官们的嘲讽和□□,难道她终还是容不下自己?理应敷衍这样的问题,可重煜却不打算这么干了,这丫头全无一点政治手段,在她统治这几年,南诏算是不温不火,根本的问题没有解决,小事情倒是花了点心思,于百姓的生活无关痛痒,既然自己沉寂了这么久,好好回答个问题给她听,难道还会博得个狼子野心的骂名,若她本身想除了我,那这个回答也不过是个□□,做也是做得出来的。   “依臣下之见,王朝治理好比一棵树的生长,被虫蛀了一点,便及时修复,树便可继续生长下去。百姓的生活呈上问题的图纸,按着这个图纸进行微调,遇上个□□烦便需要改革,将几步的微调同时进行,难度可想而知,改革的阻力自古以来就很难化解,往往使个人皇位得到松动,所以很多皇帝不愿意干。微调和改革都没有办法力挽狂澜的话,这树自然而然就死了。王朝治理无非就是让一个体系平稳的运转下去。”   “一切进行顺利,可这树不也有自然寿命吗?”   “王朝的覆灭其实并不影响百姓,关键在于王朝的长短。寿命那是天道了,恐怕无法避免。”   又是一阵沉默。   “太尉觉得我们国家治理的如何?”   “靠神的信仰来简化统治是我们同中原最大的区别,文官的冗余和法律的缺失则是共同的问题”这句话落在紫凝心上掷地有声,他果真和自己所想的一样,雄才伟略,敖元不是他的对手,父皇若在,也未必斗得过他。这就是为什么敖元死了,他却活了下来的原因。   此时,赵紫凝望着重煜黑夜里如火般燃烧的眼神和侃侃而谈、处变不惊的气势,心里的一把火终于不疾不徐的烧了起来。忽的,重煜的话被紫凝猛然打断,“我要你帮我一个忙。”   重煜一愣,这样微小的声音、改变的称谓让重煜觉得接下来才是今晚的□□。重煜略定了定神,拿起酒杯猛灌了一口,已经微凉的酒顺着食道直凉到心里,酒杯轻轻放下时,主上的字条已经到自己面前了。重煜一看,心中立即慌乱起来,整个身子往后退了少许,桌下的手有些微微发颤,感觉冷汗也从头顶不可抑制的溢了出来。   眼前有些发黑,等重煜想定睛再看那两个字的时候,主上已经把它放在了蜡烛之上,重煜觉得火苗里燃烧着的是一个奇怪的梦。   “我曾经跟你说过的,你要的东西都会得到。”这时,重煜抬头看着眼前这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以往那些日子是小看了她,她的眼神里也是有可怕的光焰的,现在就是如此。   “是,那时候我就不明白,现在就更不明白了。”   “你会明白的”   “高将军知道吗?”   “他的生死由你决定。”   重煜有些半信半疑,她是料准了我会杀他,还是不杀他呢。   主上慢慢起身,没入苍茫夜色之中,只余一句“你好好想想吧!”在重煜耳边回荡,那飘起的衣袂如一朵盛绽的海棠,结束了一切争斗,留下无尽的猜测。重煜选择了相信。   重煜心里说不清楚是高兴,还是悲伤。   (一年后,宫中传出主上旧病复发而仙去的消息,因为没有子嗣,重煜凭借手中最大的兵权、政权,以及手中的传位遗诏,毫无悬念成为南诏国新一任的皇上。出殡那天,时隔十年多,整个南诏的大街上再次弥漫同一气息,人们全部下跪,哭声震天,他们心中的神明走了,但她仍会庇护南诏。) 作者有话要说:     ☆、珠子灯会   (人间万事消磨尽,唯有清香似旧时。)   蜀地一年一度的珠子灯会在一片红绿交汇的光芒中开始了,已是来中原的第三天。   珠子灯是绿色的玻璃珠子穿扎成的很大的宫灯。灯体是八扇玻璃,漆着红色的各体寿字,其余部分都是珠子,顶盖上伸出八个珠子的凤头,凤嘴里衔着珠子的小幡,下缀珠子的流苏。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清香,像琵琶弦上流淌着的清丽音色,像心湖中轻轻荡开的涟漪,也像是在时光里静默沉淀的民俗味道。   “姑娘,要买朵白兰花吗?”身旁一个老妇人叫住了她。她低下身子往托盘里拿了一朵细长润滑的白兰花,接近鼻翼的那一瞬间,一种惊喜感涌了上来,她笑的像个孩童,呢喃细语:“原来是这种花啊,南诏国没有这种花呢。”   “珠子灯会上,老太太手里都拿着檀香佛珠,大小姐们的衣襟上都要挂一串白兰花,这是传统。”老妇人耳朵可是尖了,听了她的那句话,一下子揣度她不是本地人。   “婆婆,那我要一串!”老妇人心下想到,这姑娘的声音如银铃般清脆好听,真是个可人儿。   街上人潮涌动,人人慈眉善目,珠子灯光洒满街道,映出各色人影,紫凝虽是孤身一人,此时却觉得心中无比畅快。等她手里也提了一盏珠子灯时,淡绿光中珠幡的影子轻轻的摇曳,如梦似水,仿佛是短暂的易碎的梦境,她忽然意识到曾经记得的那个记忆片段,那里面的人也许不是自己,那穿着、那神态不是自己,是雪女!可是雪女怎么会帮我,雪女之灵就在我身体里,能帮我的只有我自己啊!   雪女为何要出现在我的梦里,还有那个复又出现的雪花印记,是为了提醒我的责任吗?可是近一年来,她想方设法做的事却是将政权悄然转移到重煜的手里,让父皇苦心经营几十年的心血付诸东流,把权力拱手送给父皇特地提防的那个人,紫凝深深明白父皇是绝不可能原谅自己的,自己也欺骗了南诏的子民。这些也都没什么要紧的了,自己早就是遭人痛恨的人了,下十八层地狱也无所谓了。盈盈的绿光仿佛给予了她平静的力量,难道她就没有选择自由的权利吗?   蓦然回首时,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师兄,我早就和你说过,叫你提防浩轩的。你在南诏的时候,我亲眼看到他将一只信鸽放掉,本来是件稀松平常的事,但他看到我的时候神色却无比慌张,好像做了什么恶事怕被我发觉一样,我开口询问,他支支吾吾说是父母的书信。鬼才会信他的话,父母的书信至于紧张成这样吗?”   至云虽然嘴上说:“他是你师兄,不可如此无礼”,心中却记下了这段。细思当日蜀山掌门大选之时,除师父心思不甚清楚外,几乎所有师叔师伯全都对浩轩青睐有加,弟子之中也有大半是他的人。比武之时,他表面云淡风轻,但出招丝毫不让人,一看便可知他求胜之心急切,速度之快和清羽当年的飞镖不相上下,我本以为他只练到第七重,没想到,他第八重已经练得炉火纯青,幸好我本来对掌门之位也没什么兴趣了,只做到从容应对,不疾不徐,正是克制了他的焦躁和凌厉。不然我要是掉以轻心,以第九重之力输给第八重之谋是有很大可能的。   师父离开了蜀山,大部分师叔伯也追随师父离开,至云看着师父远去的背影,才惊觉一个多重的担子全落在了自己的肩上,从此以后,不管蜀山遇上什么难事,所有弟子会找的人只会是自己了,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关系到蜀山的兴衰。而师父,也许这辈子都再难见到。   浩轩自从师父离开后,似乎处处有意找自己麻烦,远没有以前的谦卑,至云这才开始仔细留意起浩轩来,以前的顾虑并非是多心。   这次珠子灯会的集市是蜀山一年一度下山采购的大活动,本想交给浩轩,但怕他又生不必要的枝节,至云便自己下山来了,淼非缠着也要下山来。今年的珠子灯会比往年热闹的多啊。   按照单子上所列的物品、食物基本上已经一一联系好店家,一周内会陆陆续续送上蜀山来。   “师兄,其实有一事我一直想对你说,但不知如何开口。”淼手里捏着那张采购单,都快被他捏烂了,至云不知他为何如此局促。   “还有你说不出口的话?真是天大的笑话呢”至云停下脚步来,两手交握,夹着剑,一脸揶揄的表情。   “师兄,说出来怕你生气,不说出来我又不舒服。”   “你什么时候不惹我生气了,你个牛犊子!”   淼微微低下头,真是难得一见的严肃,有一种救国救民的大英雄的忧愁之色:“其实,师父在掌门大选之前曾单独见过我,我本来以为是又做了令他老人家不满的事,结果他老人家慈眉善目的,还正眼瞧着我,问我:你和二师兄谁更适合掌门之位?这叫我怎么回答,我虽然一向和你混得熟,但事关蜀山基业,我怎可妄言。于是我便说:‘他们两个人都足够有资格,去争取这个位子。’”   至云听罢拍了拍淼的肩膀,笑说:“这算什么,你那么说一点没错,没想到你这么顾大局!平时还看不出来”   “不是。”淼陡然打断了他的话,“今天我要再不说出来的话”   “师父对我说,其实,我才是掌门最合适的人选”淼看到至云果然变了脸色,接下来的事不能再说给他听,况且,自己也答应过师父不能告诉任何人。   一时之间,两人都无语,只一路慢慢走着,两人都没有注意到后面有人悄悄跟着。   唐至云的声音,紫凝在千万人群中也能辨识,不是那个口口声声要杀了她的至云,是夕阳里告诉自己人生大道的至云,是一身凛然也幽默风趣的至云,是那个眉宇里藏着阳光的至云。一年过去了,他的生活已经恢复了平静,自己不应该再闯入他的生活。这次来只是想偷偷将逍遥剑还到蜀山,便了却这段缘。   紫凝手里珠子灯光照亮了她的脸,也照亮了她的心,几米的距离,两个淡淡的影子,形影不离。世上还有比这更为幸福的时刻吗?看着他走在自己面前,不必担心他对自己说:“你若再入中原,我定不会放过你”,紫凝不再想求得他的原谅,不再想告诉他真相,也不再想得到他的爱,没有渴求的心竟这样平静,好像尽管只是一缕珠子灯光,却能照亮方寸之地,自己此时的心情好像拥有了全世界,没有迷惘,没有痛苦,没有懊悔,没有埋怨。   淼心下忐忑,终于等到至云开口说:“你放心,我不会生气。你让我一个人静一静。”淼知道他心里一定不好受,便朝前走开了,走了几步才想起,“别忘了,戌时在街头汇合。”   至云仔细回味师父的话,本来至云就觉得奇怪,乘御术武功谱子本是传给历届掌门的,师父却没有给自己,这么重要的东西师父不可能忘记,更何况自己找了掌门房间一遍并未发现这个谱子的踪影,唯一的可能就是师父根本没打算给自己,那为什么还让自己当掌门呢?自己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至云了,对那个谱子深恶痛绝,师父您难道仍然对当年的事心存芥蒂,对至云仍然不相信吗?这个答案恐怕一生不得而知。   淼这个傻瓜,我怎么会怪他呢,他对我竟然这么实诚,至云又觉温馨和感动。   至云的心理顺了,方才察觉身后好像有人跟着,难道又是浩轩的人?至云留心着身后,故意停下来装看东西,那人也停了下来,果然是跟踪自己的。自己竟然现在才发觉,那人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跟踪的,至云又恼怒又懊悔刚才没留心。   前面恰好有个弄堂,至云疾步转入漆黑的弄堂,拔出剑来,心下想到:我倒要会会你,看看究竟是谁抓谁的把柄!   等到那人走到弄堂这端时,至云的剑已经架在他脖子上了。那人将身子转过来,珠子灯的流光闪烁着,照亮了两人漆黑的面庞,两人心下皆一惊,珠子灯倏然落地,散线的玻璃珠子在一片悠然绿光中滴滴答答的响着,时间在这一刻仿佛静止,紫凝眼中蓄满的泪水也染上绿光,如澄澈的翡翠珠子。   她在等待命运的宣判。   紫凝看着眼前的剑,心下想到生与死不过是一时半会的事了,便脱口而出:“唐大哥,你今日杀了我,我绝不会埋怨你,但逍遥剑就在客栈的房间里,它已经不是当年的逍遥剑了,你去把它取走吧,不然落到奸人手里”   此时至云手里的剑缓缓落下,他感觉自己的手里已经没有力气了,他累了,即使内心觉得紫凝的眼睛再真诚不过,可是他不能再分辨她的真心与假意,她一旦出现在他眼前,就把过去那段痛苦的回忆重新翻出,他想过平静的日子,不愿意在再被卷进阴谋之中了。但他想要逍遥剑,即使那是南诏的古物,但那也是唐家的祖传至宝,更何况逍遥剑里有心水剑,那里有她的气息,是他最后的一点念想。   紫凝领着唐至云往自己的住处走去,他始终一言不发,紫凝却已倍感释然,他不再像当年那般恶语相向,自己也能将心中夙愿了结,从此便是路人了罢。   至云到了客栈,自己已是多年留在蜀山没有下过一次山,可是一入客栈,记忆渐渐浮出脑海,当年他们三人便在客栈相识,那时未有顾虑,行侠仗义,当年模样仍在眼前,如今只剩满眼凄惶了。至云手里接过剑,那熟悉的气味和纹理,至云的眼泪竟无声的滴落在剑上,耳边听得“南诏欠你的,永远都还不清了”,转身离去,如一缕白烟融入那苍茫夜色中。   至云在街头等了半个时辰也不见淼的人影,珠子灯会早就散了,街上也人影寥落,淼虽然有时放浪形骸,但不可能在这种时候忘记时辰,今天约好的时间也是他所说的,怎么会自己反倒不遵守,迟到也不至于要半个时辰罢。至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淼是第一次下山来,自己应该看好他的。至云在附近瞭望,不敢走动,可时间流逝,却怎么也不见淼。   至云意识到事态严重了,思索片刻,拔出了蜀山特制用于通传重要消息的信号棒,以极细的光束直插天际,不管离蜀山相隔多远,蜀山负责观天的弟子都能看到。只有事关蜀山兴衰、国家安危、个人生死的大事才可使用,每个弟子只有一枚,掌门三枚。当年至云在南诏遭人暗算,若非急中生智,凭着最后一丝力气将信号棒拿出,师父也不可能御剑及时赶到,将他救回蜀山。此时相信很快,蜀山弟子就会赶来山下集市。   少顷,只见一群白衣蓝带之人奔跑而来,众人纷纷齐声喊道:“掌门!”至云来不及和他们细说:“淼师弟不见了,你们赶紧四处找找。”浩轩道:“究竟怎么回事,淼不是和掌门一起的吗?”浩轩喊道“掌门”,心中仍是不舒服。至云悔道:“中途和他分了一会儿,本约好戌时在此处见面,但现在也不见他的人影。”   “也许是他贪玩忘记了时间,掌门不该轻易用如此珍贵的信号棒。”   至云对浩轩的话很是不满,又不好反驳,毕竟并非生死攸关的时刻,恰好这时一位弟子说道:“师兄,既然都已经来了,就赶紧找找师弟吧,也许他真的发生什么事了。”众弟子这才开始四处查询。   结果仍是没有一点消息,至云本来还想着淼是否因为刚才自己不理他而和自己开个玩笑,但现在看来绝不是玩笑,淼的武功不弱,除非高手,否则不会被伤,他没有出过蜀山,不可能得罪什么人,至云真是一点思路全无。众弟子也皆是一片忧色,淼是蜀山上的开心果,没有他的课堂将索然无味。   “掌门,你手中的可是逍遥剑吗?”浩轩问道。众弟子纷纷注意到至云手中那剑。   至云淡淡回道:“正是,今日有人将它还了回来。”至云当年的事众弟子虽没有淼那么清楚,但多多少少知道一点,至云不想明说是南诏的公主将它送回来的。   “怎么这么巧,南诏的人今日这么好心送剑回来,师弟就失踪了”   至云讨厌浩轩那说话挑衅的语气,但他的话确实使至云才想起这一层,她为何偏巧今日送剑来,这剑不是当时南诏拼命想要的吗,她跟踪我们,难道真的别有目的,抓淼是为了威胁什么吗?   但口中答道:“不会。” 作者有话要说:     ☆、烟雨纷繁   (君子至止,锦衣狐裘,颜如渥丹,其君也哉)   满城□□掩映在一片烟雨中,宫墙外草色翻新,空中尘土尽皆拂去,令人心中一片怡然。四个穿着黑衣的人神色肃穆,站在一个普通的墓地四周,守护着那跪在濡湿草地上的人。   “母亲。”重煜轻轻地喊了一声,那两个字里蕴含他所有的心声,那里面糅杂着的愧疚、眷恋和感激已是无法说清道明的了。雨丝打在头上仿佛是母亲对他的爱抚,他不去回避,反觉畅快。继而是洒酒,“我已经拥有这天下了,我会好好对待子民的。”   重煜闭目在细雨里沉思,雨丝使他脑海中的事越发清晰起来,反思自己一步一步的行为,也不自觉的回忆起一些无关紧要的事。   父亲为敖元卖命,我当年本是死心塌地愿意跟着敖元闯出一番事业的,我早就知道敖元的谋反之心了,所以才以身犯险在他处决家奴时表示自己的决心,敖元从此重点栽培我,让我学习兵法和中原之术。虽然敖元对我关怀备至,但我明白自己不过是他的一颗棋子,整个太尉府私下里没有人将我放在心上,他那个刁蛮女儿和愚钝的儿子趁他不在时对我拳打脚踢,我也不能还手,我必须讨好敖元,我从来没有得到真正的快乐。   直到后来有一天,皇上的人密见我,我才知当年父亲出事时母亲其实并没有死,他以你的安危威胁我,让我替他埋伏在敖元的身边,原来他早就知道敖元的目的了,从他身上我学到什么叫做韬光养晦,以不变应万变。他许我万户侯,可是那对我来说没有区别:不管跟皇上还是太尉,无论最终谁获胜,我也都能得到权力,但你的生死掌握在皇上手里,你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重要的人,唯一真心对我好的人。每一周皇上安排我和你的密会,我都在走出屋子时坚定地相信我做的选择没有错。就这样,我成了皇上对付太尉最大的棋子。   但是没有想到就在这两股力量对峙之时,魔兽要破印了,他们两人都将注意力放在上古神剑的寻找上,太尉知道只要率先找到神剑打败魔兽,不仅能趁乱发动谋反之计,而且打败魔兽必能赢得民心,那么他统治南诏就指日可待了。他派我去中原找寻神剑主人,同时皇上也对我说中原一切事宜全由将军从旁协助于我。于是我表面上是领着太尉府的精英去寻剑,实际却是在向高舒玄透露敖元的计划,后来边疆战事高舒玄被召回南诏,就由我继续保护公主,因为我是暗棋,所以公主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   魔兽打败后,皇帝却想夺回逍遥剑,以防那个唯一能操纵神剑的中原人日后对南诏有威胁,不论他给出何种优厚的条件,唐至云都不肯交出那把剑,皇上便密令我和高舒玄去杀了他。其实皇帝从来没有信任过我,因为我曾是太尉府的人,有了一个敖元,就会有第二个敖元,我在他眼中,应该是第二个敖元吧。他倒是信任高舒玄,可是问题就出在高舒玄身上,他喜欢公主,所以不忍心把公主爱的男人杀掉,我们两人在城外送别唐至云,高舒玄剑法比我好,等到他转身渐渐走远,将剑直刺那人心脏,可依我看来他刺得偏了些、浅了些,我没有揭穿他,老实说,我不忍心唐至云这种有用之人死在那皇帝手里。但我觉得,就算这样唐至云也逃不过一死,血流的太多了,他临死时看着我们俩的眼光让我觉得脊背发凉。后来,我从眼线手里知道,高舒玄还提前用了公主的飞鸽,传信给蜀山,唐至云算是福大命大,因此活了下来。   敖元太过心急,败给皇帝也是正常的,只可惜,我赶到南诏打魔兽时,敖元已经被皇上处决了,我没有见到他最后一面,那时候,不知怎的,我心里竟有抑制不住的悲伤。皇帝要诛他九族,正逢皇上赐封我,他问我要什么,我便说:“要太尉之女。”他愣了一下继而大笑,我跪在地上听他的笑声,地面冰凉,他以为我是个好色之徒,很是高兴,不顾朝臣反对允了我这桩亲事。我心里清楚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愧疚,我背叛了敖元。母亲,您也觉得我可恶吧,父亲为敖元卖了一辈子命,我却把他置于死地了。   可是那个女人却不放过我,新婚之夜她就要杀了我,我是对不起她,所以我不去理她,也没准备把她怎么样,任她闹去。可是有一天,我竟和她同床了,事后她告诉我她给我下了药,她说要让我的亲生儿子来折磨我,我将她关进了柴房。但没想到,她真的生下宇儿了,宇儿长得像她。我后悔救她,她比小时候更恶毒。   皇帝没有按照约定把你放回我身边,仍是和以前一样一周一次。他开始一步步架空我,我的太尉简直一文不值,那些朝堂上的小人将我踩在脚底下,只可惜他错算了一步。他也想操纵逍遥剑,可惜那逍遥剑已是两剑合璧了,威力比以前大增,他非但没能练成,反而被寒气所伤,提前西去了,外界的人都以为他是突发疾病呢。之后公主成了主上,在我看来,她没有一点统治南诏的能力,她和他父皇一样架空我。那时候,我才开始酝酿要得到那个皇位,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到头来和小时候在太尉府一样的地位,一样的被人瞧不起。她凭什么当南诏的君主,她有这个能力吗?   只是,我小看了她,人在受伤害之后会变得更清醒,她应该是知道了所有的真相,虽然我的计划在如常进行,不过既然她要拱手让给我,那么就更好了。起初我还疑心这只是她的陷阱,但从我们两人开始合谋调动大臣们的权力,我开始相信她。可是我不明白她为何这样做,看得出来她也想把这个国家治理好,她为何要安排假死来传位于我呢?   我派人跟踪她,她去了中原,我想,唯一能够解释的就是她还忘不了中原的那个男子,我瞧不起她这样的行为。   母亲,过去我不敢和您说的,现在都坦诚相告了,我虽然已是南诏的君主,但没法给你应有的待遇,我知道,您不会在意这些的。   “主上,要回去了吗?”重煜一起身,一个侍卫就赶过来为他撑伞,他不知道主上祭拜的是何人,亦不知他为何要主动淋雨。   “去趟集市吧。”重煜想着去看看百姓们的生活。   重煜见路边的茶棚里几近客满,便找个空位去坐,身边的侍卫们自然站在较远的地方远远看着,一个带着仆人的主子怎么会光临这种简易茶棚呢?何况那里也没有他们坐的位置了。而重煜之所以硬要挤进这个茶棚,乃是因为听到了邻桌两个老人的高谈阔论。重煜深知普通老百姓喝茶时闲聊的生活可以作为改善民生的突破口,佯作喝茶,实为细听,只是这茶叶苦涩,很难下咽。   且同桌对面一女子似不时朝自己看来,重煜只能强忍,侧着身子,眼光看向街道,刹那之间,重煜的心仿佛被一个闪雷击中,震动不已。一位普通的南诏姑娘手中提着一个药包,在青色烟雨里独自穿过,很快,就像一个幻影,重煜就觉得她的侧脸像极了自己的一个故友。   重煜怔愣半刻,忽然一个起身,朝街道奔了出去,茶棚的老板娘可是急了,眼看自己是追不上他,尖着嗓子喊道:“客官,你钱还没付呢!”站在远处的侍卫也不知道是发生何事了,听那老板娘喊着,一个侍卫赶过去扔下几个铜板,其余侍卫全跟了上去。   重煜在雨里快跑,脚下坚实而有力,细小的雨滴打在脸上身上浑然无觉,只觉得这辈子第一次这样欢畅淋漓,第一次为了这么纯洁的梦而追逐,第一次心中涌动起这样纯粹的幸福感,只是几步的路,却像是奔跑了一生,即使觉得眼前的身影会是错觉,却义无反顾愿意朝她奔去,什么都阻挡不了了,只是一种简单的快乐,简单的期待。   那姑娘的身影渐渐接近,重煜脚步也渐渐慢了下来,心中有些害怕,有些踟蹰,正准备喊那姑娘时,那姑娘却好像是感觉到身后有人追赶,回过头来,这下子,四目相触,两人皆是瞠目。重煜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穿着红色南诏衣服的姑娘不正是清羽吗?那姑娘也是直盯着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重煜这才确定眼前这人确是林清羽。   “清羽,你没有死,那你这些年去哪了?难道一直在南诏生活吗?”重煜的声音微微发颤。   眼前的这个女子和四年前几乎没有任何变化,晶莹的泪水在她长长的睫毛下闪着光。她没有想到在这异国居然会遇到重煜这个故友,虽然四年沧桑变幻,但欣喜多于伤感,她亲切的喊了一声:“重大哥!”   四个黑衣之人肃穆的站在重煜身后,不知这是怎么一回事,但听那对面的女子同主人说:“到我住处我慢慢同你说罢”,主人的手在腰后做了个手势,四人便明白其意思,朝附近隐蔽而去。   清羽也看出来那四人应是跟着重煜的,见只剩他们二人了,清羽问道:“你当年留在南诏了吗?”   重煜整个人沉浸在这样一个如梦般的现实中,全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全忘了过往和将来,无意的紧紧抓着现在,眼晴虽然望着前面的青青柳色、茶肆人流,心却全然寄放在身旁这个人身上,不敢看着她一分一毫,深怕情感就要控制不住,也觉得可能这是一个易碎的梦,不敢看的太清楚,只知道有个人在自己身边同自己静静地在小小的烟雨中走过,走过平凡的一生却使自己心跳灼灼,而那个人喊自己“重大哥”,那细柔的声音已经使他的心融化了,他的嘴角浮出一抹情难自禁的微笑。   清羽的一个问句无异将他带回尘世,他这才记起他们之间有太多东西要去填补,是啊,她当自己也是中原人的。“南诏的皇帝给了我一官半职,我原也四处漂泊,便留在了这里。”这样一来,重煜也就很自然的解释了刚才那四个人的问题了。   “那他?”清羽踌躇许久,正欲开口,却听重煜问道:“你生病了吗?”,原来是他此时注意到了自己手里的药包,清羽疙疙瘩瘩答道:“不是,其实”,清羽一时觉得难以启齿,但仍很艰难的说了下去:“其实我现在同一个南诏的老人一起住,这药是他的”,清羽看着重煜脸上露出了不悦和不解的神情,料到会这样,只说:“前面就快到了,你再听我细说吧。”   重煜跟着她七拐八绕的,穿过几条狭窄的弄堂,踏着烂黄的泥土,眼前慢慢出现了一个破败的篱笆墙,清羽将篱笆门推开,原本也没锁上,重煜虽然从小住在南诏,但这地方他是真的没有来过,茅草棚沿上滴滴答答挂着水滴,真看不出像是有人住的。   “你怎么了?”清羽见他呆站在院内盯着房屋看,不一会儿又想通了,朝他莞尔一笑:“破是破了点,不过也住不久的。”   “你快进来吧,雨刚停,外面也有些冷。”清羽领他进屋。   “阿爹,我回来了。”清羽朝里屋喊道,重煜即刻往内室看去,他很想知道这个老人究竟是谁,只是看不清,但听她喊“阿爹”心里舒坦多了。清羽转身悄悄附他耳边轻声说道:“你和我进去打个招呼便行了,一会儿就出来的。”重煜呆呆地点头,望着她乌黑的秀发上飘扬的发带,觉得心已经被那根发带牵引住了,他只默默感叹:四年过去了,她还是一个人间的精灵,丝毫没有改变。在她心里,我也是个好人,当年的四人还是结伴的朋友,要帮助南诏的公主一起镇压魔兽。不能告诉她,绝对不能。重煜已经下定了决心,还有什么比保护心底深处那个充满阳光的纯粹的梦更为重要的呢,若失去了它,那自己就完全堕入黑暗了。   重煜看着床上躺着那个所谓“阿爹”,见他身体时不时抖动一下,断断续续的咳着,虽然只是侧脸,重煜却感觉此人脸色尚佳,并非疾病缠身。   “你还带了什么人来?”重煜听他音色深沉若谷,夹带一丝愠怒,此时轻易察觉有人走近房间,看来感官也不迟钝。   “阿爹,我正想和你说呢,我路上遇见了以前中原的故友,遂请他来家中坐会。”   只见她那阿爹身子努力朝外翻动过来,往重煜方向看去,重煜也渐渐由一个灰暗的侧脸看到清晰光线下的全脸——他的目光如几千根细针往重煜的神经处刺去,一时之间,重煜刚认清的美好现实瞬间堕入万劫不复的地狱梦魇之中。这一定是噩梦,为何还不醒来,重煜的两手握拳,滴滴汗珠已经渗出,眼前的一切变得朦朦胧胧,心智和情感艰苦的斗争着。   清羽早已察觉事情不太对劲,阿爹见重煜似乎很是惊愕,忽的又睡倒在枕上,嘴角露出可怕的笑影,应该不是看错,在山崖下他露出的笑都是这样的,只是已经很久不出现了,清羽看到重煜的反应则是完全怔住的样子,“怎么你们俩认识吗?”   阿爹望着床顶的茅草,笑说道:“不认识,你不是说他是中原人吗?”   清羽却觉得肯定哪里不对劲,房间的氛围怎么就变的这么奇怪而可怕呢,“是啊,阿爹,我去给你煎药吃。”   重煜紧盯着他,眼看着自己的面目要全然揭露出来了,脸上急的竟全是汗了,不知他要说些什么出来,直至听到“不认识”,心里方才定过神来:这一天,他去见了日思夜想的母亲,回想了过往种种,做了一个世界上最甜蜜的梦,但紧接着梦里也出现了可怕的恶魔,这果然是上天的手段。   让河流流经好人和坏人的门庭,这是上天;让阳光爱抚好人和坏人的肩膀,这是上天;不管世人多么迟钝愚昧,春花秋月和朝霞夕彩永不竭止的挥霍,这是上天。让好梦与噩梦交织,让失去和得到并肩,这是上天的公平与不公平。   重煜跟着清羽走出房间,老天使他认清真切的现实,现在该来听一听他的解释和逻辑了。   “重大哥,你先坐会吧。”清羽让重煜坐在走廊下的矮凳上,自己走出屋外,屋外的泥地上放着几个罐子,里面盛着雨水,清羽将它们捧在胸口走到走廊处,生起炉子的火来,重煜心不在焉的过去帮她:“你用无根水煮药?”   清羽将火苗丢尽炉子,炉子的火映得她满面霞光,如出水芙蓉,她笑着回道:“是呀,我刚出去买药时就将罐子放着了,现在刚好盛满,师父教过我,用无根水做药引效果最好了。”她对他粲然一笑,重煜觉得这个梦始终是个愉快的梦,即使要受到折磨,他也愿意的。   “他患的应该只是普通的感冒吧,他究竟是你什么人?”   清羽心下想道:你们之间真的不认识吗?口中答道:“他是被寒坼的寒气侵伤了,比感冒是要略微严重些的,但阿爹身体强健,应该很快就好,我本来也会受伤的,但幸亏”   清羽想到当时自己与寒坼打斗时被寒坼寒气所伤,至云急中生智让她将心水剑拿起来,将两把剑的剑尖相抵相触,逍遥剑性阳,将热流不断输进自己体内,寒流很快被化解,但他们都没想到,这无意之中竟触发了上古神剑的灵力。   紫凝说过,当年神剑本是一把,是因雪女和魔兽打斗时,神剑的阴阳两极平衡被破坏,所以才分化为两把,如今,两把神剑又经魔兽的作用重新达到了阴阳两极的平衡,清羽寒气驱尽之时,两把剑瞬间化为一体,两人身上的雪花吊坠化为完整一块悬于剑柄处。强大的能量使两人都后退数步,寒坼因为见识过那上古神剑的威力,也被逼退数步,众人一下子士气大增。但没想到,此时寒坼知道力不能敌,仰天长啸,麟羽应声破印而出,众人的力量便要分散开来,紧接着便是一场苦斗。   直到至云攻击麟羽腹下被困时,眼看千钧一发之时,紫凝想到之前高将军射痕云的眼睛,心中猜想眼睛可能会是魔兽的弱处,喊道:“清羽,刺它的眼睛。”清羽拿着唯一的那把剑,已经没有思考的时间了,跃起身子从半空中将剑用力刺入它的眼睛。在看到它那漆黑润泽如深潭的眼眸将自己的身影全部映出时,清羽心中也曾有过害怕,可是这种害怕根本不可能停留。她是解救了至云,但大家没有料到,麟羽受伤的眼中喷出的烈火血流将清羽整个人甩了出去,身后是万丈悬崖,清羽完全没有抵抗的办法,就此堕入。   “清羽,如果你知道你可能会丧失性命,你还会刺它的眼睛吗?”重煜问了他一直想问的问题,他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有这样的机会。   炉中的干柴噼噼啪啪地细声响着,雨霁后的天泛出蓝莹莹的清光,远远望去,田野里的草色水润的似一副淡色的水墨画,清羽的手放在煎药的锅附近取暖,屋内不时传出点点咳嗽声,煎锅里冒出的缕缕白烟将两人氤氲在方寸间的廊中。   清羽翻着自己的手,轻烟化成水雾温暖掌心,她淡淡答道:“在山崖下的四年,我不断回想当时的情景,我为什么要刺那一剑呢,如果早知道这样,我还会刺这一剑吗?我想了四年,不明白我为什么会落到这个境地,阿爹也不明白他自己的问题,我们在山崖下什么东西都没有,最多的便是时间,我反复的琢磨这个问题。现在我已经明白了,我没有选择的权力啊,至云当时全身是血,那把剑本来应该是由他拿着的,可是他怕我受伤,把那剑给了我,难道我不救他吗?紫凝想到的这个办法大家都知道会是有效的,那时候,我哪里有选择的权力,难道看着至云被它折磨而死吗?我知道刺它的眼睛危险,可也根本不会知道那会要了我的命,在坠下山崖的那一刻,我根本来不及后悔,我的脑海里想的全是过去的事。”清羽在心里默默想道:我当时想的全是桃花源,我想的是师父他们,还好他们不知道自己发生的事,我想的是桃花源里满眼的粉色桃花,碧色的竹林里明澈的水池,躺在桃花源的土地上该多舒服啊   清羽的声音已经渐趋哽咽,重煜看着泪珠在她眼中积聚,却不肯落下,低着头假装看着药锅,实际上心中已经波澜起伏,泪如雨下了。重煜当年听到过唐至云对公主坦诚他对清羽的感情,如今听清羽言语之中,似乎对他也是有意的。   “听你所说,那位阿爹是和你一起在山崖下的吗?”   “是啊,那个山崖下其实是个水潭,我掉下去后才发现原来那里居然有人住着”清羽压低声音,毕竟不希望阿爹听到他们之间的对话,慢慢回忆起她坠下山崖后那三年多的故事:   我醒来的时候躺在干草堆上,身旁生着火,光线很暗很暗,火影在四壁上微闪,我觉得头很痛,原来有流过血,身体很冷,衣服是贴在身上靠体温暖干的*(我觉得这种感觉和到桃花源的情形简直一模一样,只是在桃花源外时有阳光晒着,在山洞里醒来却是黑夜,冷风直灌进来。)我尚未回过神来,一个冰冷的声音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直把我吓了一跳:你醒了!   我转头一看,洞门口一个人披头散发坐在那里,风从他□□的脖子上穿梭而过,那人却不为所动,漆黑的夜里,那人如雕塑般一动不动,简直就是个鬼。   我连死都经历过了,还怕他这个人或鬼吗?我便问他:“是你救了我吗?外面是个水潭,是你将我从水潭里救起来的吗?”我扶着墙壁走到洞口,不见他答话,却看到山崖下的水潭全都结起了冰,我被吓了一跳:“怎么会这样,水潭怎么结起了冰?”   那人却眼睛盯着洞口外的水面,仍然一声不答,我等了片刻,心中不悦,继续问他:“你又是谁呢,怎么也会掉到山下?”眨眼一瞬,话音未落,那人竟暴跳如雷,一下子如风一般站在我面前,已经捏住了我的脖子,我身上伤势未愈,他抓住我的要害,我根本抵挡不住。“我的事情,你一个字也不要打听,我现在杀了你就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他的手越捏越紧,我心里却一点都不害怕:“你不会杀了我的,你被困在这山崖下,你若杀了我,漫长岁月里就只有你一个人了起初你又何必救我?”   果然,他的手渐渐松了,继而哈哈大笑,他的面目须发杂生,笑起来声音也粗犷如原始野人一样,我心里忽然很害怕,长久以后,我会不会也和他一样变得面目全非,行为疯癫,那时候我心里无比急切,恨不得即刻找到办法回到山上,我想知道你们和魔兽的战斗究竟如何。(我也很害怕我的牺牲能否挽救至云的命呢。)   我和他一夜无话,我看洞口没有遮蔽,实在寒冷,跑出山洞拣了好些柴草回来,遮住洞口,“这么冷的天,为什么不把洞口遮一遮呢”我知他不会回答我,只当是和墙壁讲话,好歹他听得见,没想到这次他不仅没有阻止我,还回答了我:“冷风能把人吹醒。”我看着他的坐得笔直的身影,从他的喉音之间竟感受到一丝悲怆。   好不容易挨到第二天天明,我醒来时,他已经摘好了果子放在我的身边,我对他道谢,见他没有反应,便不客气的吃了起来,我看的出来,他虽然表面充满敌意,却绝没有伤害我的意思。   我知道他必定也是武功高强之人,不知他是何时困在此处的,竟然难以脱身上崖,可是我依然不死心,当时我天真的以为三日之内我一定能够找到上崖的方法,可是事情远远要比我想象的难的多,哪里是三日,三年我都没有办法离开那个终日不见人的地方。四周都是万丈悬崖峭壁,我起初有想过通过攀援石壁上去,可是先不说那悬崖的高度,与一般悬崖峭壁相比,那里的石块像是结了一层冰,表面光滑无比,根本无法攀援。   “你不用枉费心机了,我被困在这里数十日,要是能上去早就上去了。这里岩壁受寒坼寒气所侵,表面已然结冰,这里的水潭也是如此”那人好像对出山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与我积极探寻出路的迫切心情完全相反。   “不可能,若是这水潭结冰,我从高处坠下,又怎会活命,可见在我坠下之时这水潭尚未结起冰来。”那水潭现在结冰的深度几至水底,我从未见过如此奇特的景象,山洞晚间的寒冻也应该是受潭中寒气所影响。   他大笑起来,一把从后面揪住我的手,我急忙抵抗,他功力深厚,应是多年习武,至云给我的的逍遥剑插入寒坼眼中后也不在我的手中,我没有兵器,但我抵挡他两三招应该不成问题,他也绝没有全力认真相拼的意思,只听他口中笑说道:“你倒是很聪明,不错,你落下之时,水面并未结冰,是你那天坠下后不久,水面和这岩壁上才结冰的,我猜想定是寒坼已经殒命,所以寒气释放,这山下才会变成这样。”   我听到后颇为兴奋,虽然他所说的话不可尽信,但始终他看来不是凡人,我觉得他所说之话是有道理的:“你说,寒坼已经死了?寒坼是最难对付的一只魔兽,看来他们应该没问题了。”   他已经放开我的手了,并猜出了我的身份:“你清楚魔兽的事,而且口音不是本地人,你是公主的人,是不是握着我们南诏的神剑!”他竟然猜的丝毫不差,我被他唬了一大跳。   重煜听到这里,心中不禁想到:他怎么会不知道你的身份呢,那还都是我告诉他的呢!   他难道也是公主的人吗?他是武将之才,难道也是在之前和魔兽的战斗中落下山崖的?可是普通的士兵怎么会知道神剑的事,况且他的武功绝不在高将军之下。   “你究竟是什么人?”,刚问出口,我就想起昨夜他对我说的话,他的事情我一个字都不能打听,果然他睁着眼睛瞪着我:“我是什么人你少管,你告诉我你究竟为什么会下来?是狗皇帝要杀你吗?”   我没见过这么蛮横的人,他的事我不能打听,现在他却要向我打听我的事情,我凭什么要告诉他呢?但我知道我现在身上的伤未愈,又是他救了我,只有我们俩被困在这悬崖之下,我对他有什么可生气的,生气没有任何意义。我便如实和他说出了我之所以会掉下山崖的经过,我们俩都出不去了,告诉他又何妨呢。   可是,我没有想到他听完这件事后竟然开始对我的态度友善起来,应是听到我竟然刺中魔兽眼睛之事而动容,不再动不动发怒,用武力教训我了。   起初我对他的身份还心存好奇,可是时间一长,当我用尽各种办法,挤破脑袋也没能想出出山之法时,我才意识到我们两人也许一辈子都会留在这里。恩恩怨怨,爱恨嗔痴还有意义吗?所以我对他的底细至今仍不清楚,但我看得出来他眼中有恨意,所以每天我都变着法开导他,已经陷入这样的山底了,难道还要让恨来折磨他自己吗?   (每天尝试各种方法来出山,我鼓励自己不能放弃,即使他放弃了,我也不能受他的影响。在尘世当中,人忙忙碌碌,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可是在山底,当名利无法相争,欲望无法寄托时,我们只剩下大把的时间。没有了剑,我只能用树枝练习剑法,我觉得好像回到了桃花源的那个时候,全心扑在练剑上,如果没有他,我一定会感到高处不胜寒,但我们俩相较武功,总算是有些目标。我开始叫他阿爹。)   直到三年多后,一日早上醒来,发现一年四季都冻结的河面开始融化,半个多月后,那水潭已经没有一丝冰了,(师父曾经说过,万物皆有相通转化)我想,四周悬崖已是和外界封闭,唯一的相通之处就是河底,我们就是在河中找到了出口,水潭可以通向外界,我们也是几日前刚刚脱身的。他在下水潭时受了寒气,而我因为落下山崖时曾吸收过至云逍遥剑的阳气,所以毫发无损。   他是南诏人,我问他家在何方,打算送他回去,他却说他早已无家,我无法,便在这个荒废的屋子里和他先住下了。他伤寒未愈,我只能留在这里,没想到,居然今天碰见你。   谈话之间,药已煎好,清羽将碗拿进去喂他,重煜却不愿再进去。转眼见清羽从屋中走出,朝他说道:“阿爹要我出去买些蜜饯,他嫌那药太苦,我很快就回来,你在这坐会吧。”重煜正等这一刻,他明白这是掉她离开。   重煜此刻已经镇静许多,缓步踏入房内。看见他起身坐在床上,也正在等他。   “你想怎样,敖元?”   那人正是抚养他长大、策划谋反的太尉敖元。   “我只想问你,你为什么要背叛我?”敖元眼中残存的一丝爱怜,重煜不知是否是自己的幻觉。   “我现在已经是南诏的君主了,为什么要背叛你,很明白。”   “你说什么?”敖元哈哈大笑,完全不信,“那狗皇帝会把皇权给你?绝不可能,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已经四年了,你根本不知道这四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那皇帝早就死了,他是咎由自取。”重煜说这话的时候,看着眼前这人,几乎一字一顿的回答敖元,沧海桑田使重煜感到酸楚。   重煜将这些年风云变化简述与他听,他的震惊程度不亚于自己知道他竟然还活着时的感受,重煜看出,敖元果然如清羽所说,少了杀气,至少表面上和之前的太尉已经完全不是一人了,此时的他,和一个脾气不太好的乡村老人差不了多少,两鬓已经斑白。   “清羽是无辜的,我们之间的事,相信你也不会告诉她。你如果愿意,住回原来的太尉府吧,那里现在”   重煜意识到,清羽已经回来了,赶紧住了口。   “重大哥,你怎么又进屋来了,我还以为你走了呢?”清羽觉得那两人似乎有怨结,怎么此时两人竟看来相处相当友善呢?   “诶,你去那小伙子的府中住吧,他刚才正向我说呢。你们既然是老朋友,就不必和我挤这破屋了。”   *括号中是清羽并未同重煜说的内容。   重煜哪里想到敖元竟会这么说,清羽尚不知道自己已是南诏君主,太尉府早就无人居住,这样一来,岂不穿帮?正思索间,只听清羽说道:“那阿爹,你怎么办?你伤寒还未好呢!”   “我伤寒也快好了,难道你这异地人要照顾我一辈子吗?”   清羽觉得阿爹所说也正有理,自己早晚是要回中原的,当年的事,既然见到了重煜,自己也务必要打听清楚。清羽望着重煜,但见他身着锦衣,脸颊微红,两道剑眉,气度不凡,少了记忆中的几分冷酷,多了一份华贵之气。她觉得自己和他其实相交并不深,但相隔许久见到他,竟觉得他像个亲人一样熟悉,南诏这个地方,现在能依靠的也就是他了吧。想到阿爹说他主动让自己住到他的府中,不禁心生感动。   重煜见她看着自己,脸上生热,朝她说道:“是啊,我有一处闲置的空房子,不常住,你倒是可以去那里住”,重煜又望向敖元:“你这位阿爹,也可过去同住的。”   清羽正有些舍不得阿爹,在最空虚寂寞的日子里和他度过了三四年的时间,顿时分开,心中自然悲凉,若是可以同住,那便是最好不过了。可她的笑容尚未绽开,阿爹却已断然回绝:“我不去,我有家,我养好病,就回自己家去。”   清羽急道:“你不是说你在南诏已经没有家了吗?”这个老头,究竟是什么来头,从不让我打听他的身世,现在又自相矛盾了?算了,不管他,以后每日中午和晚上,我仍过来给他煎药汤喝。   重煜将她安置在重府,因为自己已不再居住,侍仆也减少很多,重煜都支会过,保证不会有人将他的身份说出来。   清羽还未来得及问他当年的事,重煜已经急着走了:“时间不早了,我还有事要处理,明日午间我再来看你。”清羽今天三次想要问起至云究竟是否活着,都未能开口。快四年了,他若死了,那也都算往事了,何必在乎这一夜时间呢?   重煜临走之时,忽然想到一事,转对仆人说:“右边厢房不要让她接近。”   (皇宫)   重煜回宫第一件是便是将高舒玄召来,高舒玄这个人重煜曾经想除掉他,先皇这么一个多疑的人,却能够完全信任他,他对先皇必然是无比忠心的,这个人要为自己卖命,恐怕不容易。而且,他是完全清楚当年太尉谋反细节的人,也不该留着。   公主说过将他的命交给我,现在想来她该是料定我不会杀他。高舒玄是南诏有实力的将才,要擢升人取代他的位置,倒不算难事,这个世上没有人是取代不了的。   可是,重煜去过一次军营后,就彻底断了这个念头。所有的将士对他不仅是命令式的遵从,更重要的是,他们对高舒玄已经产生了仰慕和钦佩,“凡有佳食,必与同分”,这种已经建立起来的人情是短期内上任者不可能做到的。战争之中,士气为先,高舒玄带领的军队所拥有的充沛士气正是和这种人情密不可分的。他从来不做不可能做到的事,但是在可能的范围内,他已经做到至矣尽矣。   他位于南诏武官的最高位,得到了武官所能拥有的各种荣誉,如果他不在了,那么想要扭转文武官员不平衡的局面将难以展开,所以这个人不仅不能除,还要大大重用,他将是一盘棋中扭转乾坤的棋子。重煜越发明白,公主的话原来大有深意。   “皇上此时召臣前来,又何急事?”高舒玄冷静问道。   重煜却掩不住自己的怒气,手中拿着的奏折直朝他身上砸去:“高将军,先皇已经不在了,除了我,你还想忠诚于谁呢?”重煜一向惜才,高舒玄近年来也守着本分,是个敦厚之人,虽然一开始对自己存在嫌隙,但君臣相处一年,重煜以为他们两人应该算是化干戈为玉帛,共同好好治理南诏。却没想到,他竟然有这么重要的事瞒着自己。   奏折正好打在高舒玄的头顶上,高舒玄咬牙忍痛,问道:“微臣不明白皇上的意思。”顿了顿坦然道:“微臣对皇上绝无二心。”   “那你说说,太尉敖元当年是怎么死的?”   高舒玄默然,终于明白他指的原来是这件事情,当年太尉谋反之时,他尚在中原,正是自己奉命派兵秘密诛杀敖元的,有了重煜提供的信息,敖元府中训练的秘密杀手基地轻而易举找到,更重要的是部分勾结的文臣使皇上对他们起了戒心。敖元急于夺位,他的失败是必然之事。只是此人逃至山崖处跳下,未能找到尸首,但对外宣称敖元已经自尽。   “怎么,不说话了?”重煜站起身来,直走到高舒玄身前,“让朕来告诉你罢,他是落下山崖了,而且‘至今未死’。”   “什么难道皇上见过他了?”,“他现在哪里,臣立刻去结果了他,这种人死不足惜。”高舒玄握住配剑,眼中已酝杀意,这么说同时也是为表忠诚之心。公主嘱咐自己要好好辅佐此人,自己已经答应,那么就要做到,那也是对公主的相信和忠心,况且此人却有经世治国之才。   “不用了。高将军不用插手此事了。”   第二日早朝完后,宫女菡儿就见重煜急急忙忙换了便服:“皇上,是要去哪里?”菡儿是重煜身边最得圣宠的宫女,她见重煜脸上难得一见的笑意,不禁斗胆问道,皇上的笑意可真是百年难得一见哪。   “是啊,怎么忘了你呢,你与我同去,就你用着最舒服了。”于是,菡儿换了衣服,糊里糊涂和重煜到了许久未见的重府。菡儿一进府中,心中怀念的同时却也烦恼,那个疯女人住在这里,她当然有些可怜,可是更可怕。   但听重煜问府上仆人道:“那位姑娘在哪儿?”   “皇上,她说是出去了,说是去送药。”   “不是吩咐过叫我大人的嘛!”重煜此时心中大悦,骂起人来也和颜悦色的。   菡儿一时之间不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只能跟着重煜来到厨房。居然见重煜系上襜衣,让菡儿前去洗菜,把厨房众人全都摒退了。菡儿心窍玲珑,回忆刚才的对话猜到重煜可能便是做给那位姑娘吃的,可是既然属意于她,为何不直接纳入皇宫,却要来这久未居住的重府呢?   厨房烟气缭绕,菡儿隔着氤氲的烟气偷偷瞄他,见他一双手灵活的切着菜,虽说清楚皇上是个经天纬地的博学之人,但亲自做菜还是菡儿第一次看见,见他聚精在手上的菜时,俊才神驰的模样竟像是位诗人在挥毫笔墨,菡儿不由得脸颊飞红。   厅堂之上,菡儿怀着好奇的心思,从一旁望着那位归来的姑娘,美艳是看不出来的,她几乎一点妆都不施,穿的也和普通村妇一样粗糙的衣服,这算是对皇上的大不敬,但一眼瞥见却有一股清新之气,两根发带飘在发梢,使她看起来笑靥如花,说不出的吸引人,谈吐举止也倒大方端庄,见他们在谈论菜肴,那位姑娘尚不知道这是皇上亲手所做的。   府中什么山珍海味自然都能弄到,可皇上都选些什么做菜啊,菡儿满心疑惑:现在在尝的那道,用南诏生产最多的普通豆干与香菇粒浇上鸡汁同蒸,虽说比起一般百姓,算是他心思别致,但用这种菜招呼客人就有些难登大雅之堂了吧。   再一道,色泽鲜亮,碧透之中夹杂金黄,菡儿站着看,食色方面倒是赏心悦目的,但你当是什么呢?——大蒜炒肉皮,怎么比一般人家还要低个档次呢?难道是他想独辟蹊径吗?普通百姓烧这道菜时大多配上切细的肉丝,重府厨房里现成的新鲜猪肉摆在那里,皇上却不用?   唯一还算说得过去的算是摆在正中的鹿茸山鸡汤,此种山鸡乃是进贡之物,非贵族皇戚无福享用。   菡儿听清羽夸赞这些食物美味至极,看她样子不像是刻意奉承,便完全改变了之前的看法:这么普通的材料,都能做的这么好吃,才可见制菜之人的功力,自己倘若也能尝一口皇上亲自做的菜,真是死了都甘心。   菡儿笑着道:“姑娘还不知道罢,这些菜都是我家大人亲自做的。”皇上的心情好,我们这些下人自然心情都跟着好,菡儿觉得自己也是开天辟地竟无端的这么开心,连空中飘着的几朵云也觉得这么可爱。   “真的?重大哥是你亲手烧的吗?你的厨艺竟这么好?”清羽觉得这个重煜简直是个全能型的人才,她只知道重煜的轻功和自己一样厉害。   重煜淡淡笑着说:“不算什么,都是家常菜,我也就是有时会翻翻食谱和药谱。”   “正是呢,这一桌子菜都是健康营养的,有些像药膳呢!”清羽这才意识道。   重煜望着清羽脸上的纯真笑容,心里泛起一阵苦涩:如果每天能为你烧这些家常小菜,不必是山珍海味,只要是普通的菜,哪怕是一碗酱油汤,我也想亲自为你煮。四年来每次翻看食谱时我想到的情景,便是看到你因我的菜而开怀,这正是我最大的幻想。可是我偏偏给不了你的就是这样简单平凡的生活。我是得不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暖老温贫   (素琴无弦而常调,短笛无腔而自适。)   “重大哥的府邸这么豪华,想必现在的官做得很大吧。是什么官啊?”清羽昨天自重煜去后将整个府邸观看了一遍,其他房间都不感兴趣,唯有书房倒是想进去看看有无好书借以排遣寂寥时光。三四年间,笔墨未蘸,一颗读书之心早就蠢蠢欲动了。虽是他人府邸,但想必借几本书来看看应该说的过去吧,便推门进入。   书房木几上纤尘不染,看来虽然他不在此处居住,但时有仆人定期打扫,落日的余晖从纸窗子里透进来,正洒在面积不大的低矮木桌上。桌上除了有文房四宝外,另有个引人注目的小玩意儿,一块少许墨白之中透着淡粉色的石头浸在瓷盘净水里,粉色丝丝缕缕,淡浓相交合宜,像是一滴血融在清水里的情态。   一汪水凝成“竟日桃花逐流水”的幻境,流露着纯净的古意,夕阳光给它洒上了一层金粉。但使人欲醉的并不止于此,书本的纸张不外毛边连史之类,加上松烟油墨,天长地久自然生出似沉檀非沉檀的香气,不沁人心脾,却使人心情愉悦,精神富足,此时的屋子想必无人居住,这样的书香更为浓郁。   只是书架并未放满,缺了一半的书,清羽猜测是被人搬走挪入新居的,但是剩下来的书使她依然赞叹不已。兵法、医药、史学的书居多,竟然大多还是南诏的文字,想不到重煜这几年间已经学会南诏文了,这部分清羽不怎么有兴趣。在不多的中原书籍中,有老庄的集子,清羽看到自己师门的著作不禁欣喜,选了一本《南华经》准备重温,此书不读,实在对不起师父;还择了一本《诗经》,这本书富有盛名,但清羽未认真深读,借此机会今夜可以细品了。   “如今我任太尉。”重煜此刻答道。   清羽逛过书房之后便已觉得重煜此人格调高雅,腹有翰墨,却为何要为南诏效力,凭他这样的才气,大可在中原谋个不错的官职,但他人之事自己不宜置喙,只是心中不悦。   “至云他怎么样了?”清羽总算开了口,一颗心直跳,很是害怕。   重煜淡淡答道:“他挺好的罢,当时寒坼被你刺中眼睛后就濒临死亡了,麟羽自然也成不了气候,双剑合一后的逍遥剑正是打败魔兽的利器,至云他功不可没。之后,他便回了中原。”   “这么说,他没有死!”清羽抑制不住激动,眉开眼笑的嚷嚷道,皓齿露出,眸已成月。   但也注意到重煜的表情似乎不大爽快,复又正色,但语气轻快如溪水:“那公主呢,我可否见她一面。”清羽知道紫凝身在皇宫,相见定然不易,所以也不奢求,只求一试。   重煜凝眉深思道:“她也去了中原。”这次,重煜所说的倒确实是实话了。重煜眼见着清羽眼中的光芒渐趋黯淡,更加确定了自己的猜想:她果然是对至云有意。见她一句话不说,重煜便鼓励着说:“吃过了饭,我带你去南诏的街肆去玩玩,好吗?”   清羽点头,轻声说道:“当年公主她答应过我会带我玩遍南诏的。”如今,紫凝定是已经和至云在一起了,这样的结局自己也有料到,紫凝对至云一往情深。但亲耳确认时,悲伤和遗憾则更深一层。但他活着就好,总还有见面的机会。   昨夜诗经里的一句: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好像将她想象的美好景象全描绘了出来。在山崖下的时候,常常想起至云,想听他的笛声,想和他一起练剑,想和他一直在一起,失去之后,人方能明白自己的情感之深。   你是看不到自己最爱你的情形的,因为在看不到你的时候才最爱你。   南诏的街肆果然和中原一样热闹,民风似乎更加活泼热情,清羽买了几块梨膏糖,这是从中原南方一带传过来的,但清羽竟然在中原时反而没有尝到。梨膏糖,是糖稀、白砂糖,加一点从药店里买来的梨膏熬制成的,有一点梨香,一块块在一方木板上摆列着。甘而不腻,带着淡淡的梨香,算是可以化解一下清羽的苦涩心情。   “这个你得看看的。”重煜拉着清羽走到一个小摊上,拿了一棵弯曲横斜的枯树,埋在一个瓷盆里,上面串结了各色的小花炮。   “是什么?”清羽见重煜一脸神秘的样子,不由得好奇问道。   “现在不好说,晚上在屋子里看才有意思。”重煜想起小时候元宵夜看的这种“酒梅”燃烧盛景,料想清羽要是看到之后一定会和自己当年一样开心,“喏,你晚上把灯都熄了,然后把它点着,再看。”清羽被他这样一说,整个人都精神起来了,好像恨不得马上就到晚上。当然还是尘世的生活快乐,要是脱离人群困在山崖下一辈子,那该多么没有意思啊,虽然不会有尘世那么跌宕起伏,但有悲伤,才能更好的体会快乐,现在便是如此。   重煜接着又带清羽去了布料店,给她选了一款题材为“蝶恋花”的布,以淡绿色为底,水粉色晕在其中,远看又见不到水粉色。烟雨蒙蒙中,翩飞着的成群的亮绿色蝴蝶围绕在裙摆,蝴蝶用轻纱编制好,是另外缀在最外层裙摆上的,走动之际,会仿佛真有蝴蝶停在衣服上微微煽动翅膀,这样精致的布料,自然是要花上不少钱的,清羽心中尤为不安。   “重大哥,你送我这么贵重的衣服,我不能收的。”清羽知道他的官很大,这些东西对他来说都不算什么,可是为自己买衣服而隐隐透出的朦胧情愫却使清羽感到压力,如果说请自己暂住其家,下厨房烧菜算是朋友间的招待,那么带自己来买这么华贵的衣服应该是超出朋友之义了吧。   重煜见她眉眼之中透出的不悦,蓦然惊醒,和她客气两声即刻带她出了店铺。这时已至黄昏时分,重煜意识到该回宫了,不得不分手,腹中有些饥饿。见对面的小饭铺外在门口煮南瓜,好久没有吃到老百姓的食物了,香气使人更为饥饿,那热腾腾的瓜气在金色的黄昏里予人一种“暖老温贫”的感觉,重煜买了两个,每人一个,就此分开,她回她的重府,他回他的皇宫:“菡儿留在重府照顾你,你有需要就对她说。”   一直看着清羽的背影直到消失,就像此时的夕阳的光焰一下下的暗了,重煜站在原地,隔着人流,隔着相当的距离锁定着她的红色身影,如一条红色的发带消失在云端,一幕幕的笑容在眼前闪过,他明白,如今的温暖是要盛在水晶瓶里熨帖他的一生的,他在努力记住这个身影,深怕有一天这个身影将模糊不清,将在他的回忆里消失,他在努力地记住——这份最初也是最后的爱。   重煜在那里不过站了一会儿,却觉得已经过了一辈子,“夕阳无限好”,使他产生了年老的错觉,好像自己是一位站在夕阳下白发苍苍的老者,寂寞的潮水已经在心底泛滥。   原来野心的寂寞挡不住生命本身的寂寞啊。   他转身开始走他自己的路,才想起手里的南瓜,幸好还是热的,他咬了一口,前所未有的甜味和着他的泪滴在口中蔓延,原来真的会心痛。他迈着青年的步伐奔回布料店,将那块“蝶恋花”买了下来。   第二十一章暖老温贫(2)   夜幕降临,清羽将“酒梅”端放在桌子正中,将灯火全部熄灭,将枯树上的小花炮点着,马上所有的花炮都燃了起来,满树喷花,火红的光焰将室内照的明明灭灭,如一株冬季腊梅炫然开放。火花射尽,心里不由得空空的,但树枝上还留下一朵一朵梅花,发出微弱的蓝荧荧的火光,静悄悄的开着,经久不熄,这是棉花浸了高粱酒做的。   难怪重煜要说要把灯熄了才好看,如果此时室内灯火通明,那么这么微弱细小的蓝光就很难有它的魅力了。此时满屋漆黑,屋外只有淡淡的月光,才越发显得这些蓝色的花朵是多么靓丽,多么玲珑。清羽呆看着这美丽的蓝光,不愿点灯。   忽然之间,清羽觉察到窗外人影闪过,心下一阵惊恐,即刻推门而出,不见人影,如同鬼魅,也许是个错觉。正是,院内海棠数株,枝叶繁茂,凉风习习,枝桠移动,和鬼影差不多吧,这样想着,清羽转身入屋,复又开灯,无心再赏那酒梅。   直接上床歇息,辗转反侧,却睡不着,望向窗外,确实有风吹树枝,窸窸窣窣的细小声音,纸窗上海棠的枝桠影子重重叠叠,偶尔晃动。但越想竟越害怕起来,觉得刚才那个影子绝不是这种情态,明明清楚记得是很快的速度在窗边擦过,确实像个女鬼,轮廓之中可以勾勒出脸庞。   鬼这种事情是越想越吓人的,清羽明明知道这个道理,却无法控制自己脑部的思维。重煜官居太尉,有几套房子纯属正常,可是这套房子在自己看来已经是豪华至极,他为什么要搬到别处去住呢?难道说这里真的是凶宅?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而且府中仆人也很少。   一定是自己想多了,这种时候一定是自己眼睛花了,清羽安慰自己。稍稍清理情绪:鬼是怎么来的,不就是人死了后变的吗?自己也是人,将来有一天也要变成鬼的,都是同类,怕它是没有道理的。恐惧是自己心底生出来的。客观事物是不会改变的。   恐惧稍减,但人还是那么精神,一点睡意也没有,耳边突然传来隐隐的哭声,清羽这下子一咕噜从床上坐了起来,再听时,哭声已不复存在。难道这个府中有冤魂?   清羽明白,今天晚上是不会睡安生了,且在床上慢慢煎熬吧,明天的太阳总会出现的。   第二天一早,一遇上菡儿,清羽即刻把她拉到一边问道:“这个府邸安全吗?”清羽不好意思展现出自己恐惧的心理。但菡儿没听懂她这样模棱两可的问题,只是随便答道:“当然安全,我家大人特地安排给姑娘的。”只差半句“府外不知插了多少侍卫呢”这句话没有说出口。   “不是,我是说”清羽欲言又止,菡儿这才察觉出清羽的异常,对她说道“是什么,姑娘但说无妨。”   “这里不会是凶宅吗?”   菡儿刚开始听到这句话,真是满肚子的火,皇上对她那么好,每天都抽空来这里,亲自做饭给她吃,带她去逛街,还把我从皇宫调到这儿,就为了能更好的照顾她,现在她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但转念一想,心里却害怕起来,不由得想到了什么,脸上却未表露出,只是试探性的问道:“姑娘有看到什么吗?”   “昨晚,好像看到了人影。”   说完这话后,清羽察觉菡儿的余光瞥向一旁的厢房,清羽趁势紧接着说:“莫非真的有不干净的东西?”   菡儿赶紧笑着回答:“怎么可能,姑娘一定是看错了,先前我随大人住在这里时,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昨晚我也在这儿,并未看到什么鬼影。”   “那么这么好的府邸,重大哥为何不住在这里呢?”   菡儿心中笑道:原来她是为这个而起疑心的,可是这怎么回答好呢?当然是不能暴露皇上的身份,思虑片刻答道:“我家大人这么大的官,在这儿有一处两处房产自然不奇怪,现在他住的地方比这儿还要大,还要华贵。”   这样算是安抚住了清羽,可菡儿心里却有些放心不下,趁清羽出去送药时,不得已悄悄走到了右侧角落里的厢房,说实话,菡儿是很不愿意靠近这个地方的,但是皇上让自己照看好那位姑娘,自己不能有所松懈。   看门的仆人立刻和菡儿毕恭毕敬的打了招呼:“姑娘好。”此人是皇上专门挑选的武功高强的官兵,此时却在这里化装成府里的普通侍仆,终日执行这样一个特殊的任务,这样的工作已经持续了快三年了,有两人轮流守在这里。   菡儿敛容轻声问他:“她最近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大半天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要不然就用针线扎布团,有时就抱着枕头喊儿子真是不明白,这种疯女人还留着干嘛,直接一杯毒酒了事。还害得我也困在这里,整天看着她,我的精神也快不太正常了。”   菡儿看他一脸憔悴无辜的样子,也能料想到这种非人的工作是多么难熬,鼓励他说:“但你的俸禄比别人可高出不止两倍,不是吗?”那仆人听了不说话,隔了一会儿才答道:“我也就是发发牢骚,皇上吩咐的事定当竭力办好不过话说姑娘今天怎么会来这里?”   “她最近晚上没有出来过吧?”   仆人立刻辩解道:“绝不可能,我们日夜看守,她绝不可能出来。”说这话的时候,仆人眉宇之间才显出原本的军人气势。   菡儿这才放心离开:“最近府内来了贵客,连我都被调出来了,你们一定要看管好。”   那仆人道了声好,看着菡儿婀娜的背影,当年她就是府里最有灵气的丫鬟,现在已经成了贴身宫女,自己却还留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受罪。她的到来,无疑是给这个仆人枯燥的看守生活带来了一抹短暂的亮色。   日子一天天过得很快,清羽看完了借的两本书,阿爹那儿去的次数也少了,他的伤已经痊愈。在重府里,重煜仍然每天中午时分来给她做饭,下午带她去南诏的旅游胜地玩,连山谷里的铃兰花都带她去看过了,又或者在家陪她聊聊天,黄昏时分便回他住的府邸。可以说,当年公主允诺她的事重煜全都做到了,而且做得比清羽想象的更好,清羽觉得虽然表面看来,重煜还是冷静内敛,但给人感觉却柔情似水。   然而在这样清闲的日子里,清羽慢慢生出愧疚之心,终日在府中无所事事算什么呢,虽说替南诏打败了魔兽,可也不能依仗这点功劳吃喝一辈子吧。重煜对她越好,她就越不安,幸亏他没有对自己说什么超出朋友范围的话。多方面想来,清羽已经决定要回中原了。   这日下午,重煜已经回去,府里丫鬟端来一大碟凤梨酥,有十多块整齐的叠着,丫鬟道:“菡儿姐姐要我送来的,姑娘请吃吧。”   这个丫鬟倒是有些陌生,以前没见过,清羽谢了她,她转身出去了。   这一大盘的糕点,清羽一个人怎么吃得完,平日也不送来点心的,今天怎么一下子送了这么多。清羽朝屋外看,菡儿正在院落里剪花,心里想着菡儿这么贴心照顾自己,便朝屋外喊道:“菡儿,你进屋来一下。”   菡儿对清羽无疑是羡慕的,皇上是花足心思在她身上,菡儿也早从皇上的满面春风里看出了端倪,这姑娘对自己“菡儿、菡儿”的叫,很是暖人心,如果她能一直陪在皇上身边,那皇上便会一直有笑颜,菡儿不想看到他那么孤单落寞。因此,菡儿是真心照顾清羽的,此刻听她喊,便丢下剪刀,朝屋里走去。   “你怎么给我送这么一大碟糕点,我一个人怎么吃得完,你来与我同吃吧。”清羽指着桌上那碟凤梨酥,并示意她坐。菡儿看见那酥,听了她的话,愣了一下:“我没吩咐下人给你送糕点哪?!”清羽道:“那这是哪里来的?那丫鬟就说是你让她送来的呀!”   菡儿心中闪过一个念头,这个府里她的饮食起居都由我安排,哪个下人会擅作主张送吃的来,便即刻从桌上夺过那碟酥,正色说道:“不久就要用晚膳了,这碟酥吃了,哪里还吃得下饭。”又假装生气道:“哪个会邀功的丫鬟竟然不听我的话,擅自就把东西拿来了”,边说边走出了屋子。   清羽看着菡儿的行为有些奇怪,丫鬟送来就送来了呗,怎么还硬生生把整碟凤梨酥拿走了呢,清羽一口都还没来的及尝。那凤梨酥看来金黄香软,真想尝一口呢。难道真是大户人家有严格的规矩,正餐之前不能吃瞎食?   菡儿刚才当真心惊肉跳,那想法一出现,菡儿有一种天要塌下的感觉。   这府里的丫鬟都是共事多年的,个个很是老实,先皇安插的眼线早就除掉了,不可能有人自作主张送东西来。菡儿踏进厨房,见四下无人,用银针试了试其中一块酥,果然不出所料,里面有毒,菡儿吓得把那碟凤梨酥扔进灶膛的火堆里,火焰里散出凤梨的香气。菡儿望着火光,真是就差一点点,要是迟了一步,姑娘要是出了什么事,自己也得陪葬。当务之急,是找出那个送酥的丫鬟。   第二十一章暖老温贫(3)   夜幕突降,清羽端坐在房里的桌旁,熄了灯火。   即使菡儿白日里的一番答话有条不紊,逻辑通顺,一点破绽也不露,可是须知,一个人要是在心底已经埋下了对另一人的偏见或怀疑,即使那人表现上佳,也很难抹去对其不端正的看法。清羽也觉得自己是多想了,可是好奇之心使她执着的在这里等待——同昨夜一样的阴影。   这个时候,她的恐惧已经锐减,不然也不会大半夜坐在这里,此时更多的,是一种义勇,光风霁月之人面对邪魔鬼祟是不应有害怕之心的,不仅不能害怕,还要替府上不明真相的人不也许只有自己不明真相总之,清羽觉得暗夜之中仿佛自己就是一个无尽的光源,周身满是盈盈的金光,不仅保护着自己,而且照彻宇宙。如果此时有黑白无常从地府赶来,恐怕清羽也会摆手对他们笑说:“你们带得走我吗?”然后无常们就被清羽的金光摄退数尺。   这种义勇之心可以从她端坐着的笔直的脊梁和在黑暗里炯炯的眼眸里看出。   如果菡儿认为今天她唯一的疏漏清羽并没有注意到的话,那么她便深深的错了,她很快就会了解到这一点。   清羽正是趁菡儿不在之时,逃开众侍仆迟钝的眼光,直奔向了右厢房靠角落的最后一间,果不其然,那儿的墙角里站着一个人,还看不清他的面貌时,清羽已经被他发现了,锐利而灼热的眼光从那个穿着普通葛布衣服的下人模样的人眼中射出,非常不协调,清羽已经深感不对劲。   无数个问题在脑海里迸了出来,那个人是恰巧这个时候在这里吗?还是他一直都在此处?如果是后者,那么我住在这府里的几日,都把这么一个活生生的人给忽略了?常在中道活动,那人在右侧厢房的角落里,层层房屋墙壁视线阻隔,不多留心,是有可能忽略其人的。他此时为何会站在这里?他会是谁?绝不是普通人,他敏锐的察觉力和普通侍仆身份不合,眼中透出的灼热目光使人为之一颤。也许他就是半夜的那个身影?   清羽以轻功在地面迅腾,双足刚刚落地,离那人还有两丈余,只见那人双脚往下蹬劲,擦过地面继以弹跳之势瞬时来到自己身前,一只粗壮有力的手定定挡在清羽胸前,一双眼晴圆睁,瞧那意思,要是她再上前一步,就要将她生吞活剥。   清羽出牌哪里在常人想得到的范围里,那壮士见清羽竟朝他盈盈浅笑,顾盼生辉,以为她是表达自己的抱歉之意,一时放松警惕,哪里料得清羽两手反背身后正暗暗运力,正是此际,清羽疾手探出,朝他那伸出的手上劈去,那人猛然反应过来,待到缩手抵挡之时,手臂上已挨了她一记,这回那壮士算是了然了,这少女竟是在挑衅他,不知为何,心下竟生出兴奋感,跃跃欲试自己常年不过招的武功。   清羽打他手臂那招当然只是和他闹着玩的,并没用到十分力气,然而和他过招后,即刻感受到那人强劲的臂力,规整的挡格路数显然是受过专门训练的。清羽见那人只是抵挡,并不出招,显然是对自己相让,那脸如木偶人般,表情几乎不变化,拉长着脸,一副臭到不能再臭的脸,好像是自己上辈子欠了他百万黄金的架势。她哪里晓得此时那人的内心已是波涛滚滚,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起来,觉得甚有意趣了。只是他这样秘密的身份,怎么能对一个陌生人表露自己的真实表情呢?   凭着他矫捷的身手、敏感的耳朵、暗自压抑着的轻功、与府中格格不入的行径所有的条件综合起来,清羽此时几乎是断定他便是昨夜的那个身影,那事要不是他干的,还会有谁呢?或者说,那个疑犯的身份简直就是为他度身定造的。   此时,两人周旋在角落弹丸之地,两人兜兜转转,总有一人擦着墙壁,谁也没有将事情闹大的意思。空手相斗,除了衣服之间的轻微的摩擦声,也不发出任何一点能让人察觉的动静,旁边的花草茂盛,却一片叶子也未折损,只有招过之处,力量所及,而引致的微风触得草叶儿微微晃动,好像在对两位侠客盈盈下拜。   已是过去几十招了,清羽出手,那人抵挡,严丝密缝、毫无破绽的对接上了,清羽出再奇的虚招、巧招,那人竟反应如此清晰,一一给他挡了回去。   清羽哪知那人正是要这样的效果,痒了两三年的手,难得碰上这么一个武功相当的少女,和她过上两三百招才算是把过去无聊的人生全都补了回来,那才是酣畅淋漓。清羽却想速战速决,因为深觉这样下去,自己体力不及那个壮士,迟早要败下阵来。目光所及,见那人腰间佩剑,于他这样防守的趋势来说,这剑等同装饰。既然如此,不如借我使使,赤手空拳不及你,剑术总是要胜你的了。   这样想好后,清羽已经在攻势之中暗留一手余地,朝他腰间迅速探去,那人见她攻势渐弱,以为她体力不支,正暗自懊恼,五十招刚过,难道就要结束了。提起些精神来,少女!这样下去可不行。冷不丁,白光闪过,那人方才发觉自己的佩剑被她拔出剑鞘少许,剑光泠泠,那人登时清醒过来,手里一下子全无防势,肩下直愣愣受了她重重一击。清羽的手打入他柔软的皮肉处,旋即惊讶的听他悄声说道:“姑娘,请饶了在下。”双手作揖,前躯微弓,已经全无战斗的状态。清羽的手停在了半空,见他说话时英眉微蹙,竟感受到他一份淡淡的忧伤和后悔,被另一只手拔出一半的剑倏地脱离,重落回剑鞘。   那人受剑光提醒:空手而打,自己保证伤不了她,刀剑相向,那就指不定要伤人了,她是主人的上宾,伤了她自己岂不是玩火自焚,这才宁受她一击,也不能让她拔出剑来。   清羽见那人交手时不出狠招、此时又斯文有礼,从他严肃板着的脸上忽然就看出了一份英勇和淡然,心中印象瞬间改变,又受了自己一击,清羽怔怔不知说什么才好,少顷,道:“这房里是不是有什么不好的东西,为何拦我?”   那人缓缓述道:“大人与政务上有关的文书均存放此处,因是事关国家机密、仕途生涯,特派小人在此处守候,刚才冒犯,实属无奈。”   清羽见房门上挂着铜锁,往房中瞥去,暗暗然无所得,反而觉得那人是受了自己欺负的无辜之人,竟不再追问,缓缓离去。   白日里没有探出个究竟来,也许还误会了别人,趁这黑夜,清羽决定弄个清楚明白。那阴影若是没有看错,那么总还是会出现的,清羽心里笃定极了。窗外枝移影动,什么是海棠树桠的影子、什么是人鬼的影子,就算今晚月光黯淡,清羽也绝不会看错了。   差不多到了昨夜那个时刻,但见月悬中空,窗外风声呼啸,吹得纸窗子也发出响动,坐在屋内,却吹不到一丝寒风,可见这豪宅的好处了。清羽耐心的观察着窗外,那阴影却迟迟不出现,好容易挨到这个时刻,可不能就这样上床睡了,清羽站起身来,手握白日特意准备好的剑和火种,定了定神,深吸一口气,推门而出。   春夜里月亮清冷的光辉使整个府内地面、树丛、房屋均看起来朦朦胧胧,可能是前几日一场连绵的小雨,空中湿润润的,像是罩着一层淡淡的雾气,府中一片寂静,人人都已熟睡。清羽看见自己残缺不全的影子在地上晃动着,风吹得她心里有些凉。她四处走动之际,看到墙壁上重重叠叠的黑色阴影,慢悠悠的摇晃着,有一种坐船的感觉,手心里握着的火种小的像天上的一颗星,暗的倒又有些像鬼火了。一阵疾风,墙上的影子忽的一闪,耳边的风迅速摩擦而过,火种強挣扎了一下,灭了。   清羽兀自安慰道:灭了也好,亮着,我倒怕你不敢来见我。   在全然的黑暗里前行,清羽有些不知自己朝哪里走了,月亮是陈旧信笺上落的一滴泪珠,旧的已经看不清了。清羽忽的嗅到一股淡淡的幽香,她朝着幽香不自觉的跟了过去。香气源自府里的水池,那是长约四丈余的方形水池,四周有白色的雕栏围着,里面养着各色锦鲤,都是名贵品种。清羽看见那池面挺出一支洁白的莲花,再走上几步,发现那池塘里密密麻麻的挤满了白莲,全都盛放着,皎洁的莲花瓣传送来沁人的香气,圣洁而明艳,白色的花瓣水汽饱满,质感充盈而爽滑,在夜里的烟气中散出点点银白的光辉,清羽有些晃神。   抬起头来,但见池塘对面烟气之中立着一个人影,烟气渐渐散开,清羽竟看到一个白衣女子,她眉若秋黛,目若朗星,宛若惊鸿照影,水滴从她眼睫下缓缓流出,那人也定定的望着自己,清羽被唬了一大跳。   阳光照彻屋子时,清羽才慢慢醒来,头发上有淡淡的热气,脸处在一片金色之中,她睁眼一看,杏子红百褶绸罩灯立在红木桌上,而自己也趴在那昨夜等待的桌上。   第二十一章暖老温贫(4)   起先清羽还有些疑惑,等到看到凳子上的剑和火种时,她内心恨恨骂起天王老子来:半夜里睡着就算了,还做这种不着边际的破梦,真要有鬼,你倒是还有闲心睡大觉呢!   她梳洗完毕后绕到自己屋后的水池边,白玉雕成的栏杆在阳光下流泻莹润的光泽,清羽靠了上去,透过薄薄的衣衫,手臂很快感觉到白玉的凉意,清爽至极。耳鬓边摩挲着和暖的春风,像初生小鸭软软的黄毛,透着无限的生机活力,充满春日生命的欢悦,那点轻微的痒使人心中感到砰砰然的,暮春时分,夏日的脚步近了,空气也缓缓升温。   人处在和煦的春风里,有一种摒弃世俗的超脱,过往种种坎坷皆不在话下的豁然。   池塘里红色的锦鲤穿梭在新绿色的莲叶下,莲叶上滚躺着尚未蒸腾的晨露,闪亮亮的,好像在滚动之中发出叮铃铃的清脆响动,扑闪扑闪眨着眼。纯正的红与绿相交,逸趣横生,她不由得想到很久以前的一道夏菜——白煮草虾,鲜红的色泽在飘着葱叶的汤水里舞着大爪悠然的游着,春心荡漾也许真是有的,毫不相关的事物此时也因人扯上了千丝万缕的奇怪关系,平白无故地,她又想起了他,轩轩如朝霞举,肃肃如松下风。   莲茎上挺驻着一个个花骨朵,里面像是包藏着仙露琼浆一般,花瓣合得紧紧的——白莲盛放,香气四溢,开什么玩笑,春天会有莲花吗?做梦的时候果然是有失逻辑啊。池塘对面空荡荡一片,一个丫鬟见她定定的不知看着什么,春风拂起清羽乌黑亮泽的秀发,她伸出小指将发丝顺到耳后,多么自然的动作,质朴而偶然的美在她粉黛不施的脸上演绎的恰到好处,丫鬟却看得有些呆,竟然觉得有些惊艳,许久后才朝她微笑,露出一点点皓齿,轻轻道:“姑娘,去用早饭吧。”清羽因这音容笑貌而回过神来,身体从栏杆上站直起来,朝她递了一个更灿烂的笑容,心里什么烦恼也不剩,坦荡荡的随她去吃早饭了。   清羽回到房中,正准备整理一下书籍,还回重煜的书房里去,顺便慢慢归置一下行李。日光推移,随那一束束阳光照彻,一个东西终于在木架子底下的角落之中被清羽注意到,似乎是不可避免地,无需刻意推开什么遮挡之物,这个东西藏得也不算深,然而身处木架子底下这种犄角旮旯的地方,那么藏得也不算浅,不深不浅,这是这个原因,清羽才不知道那玩意儿究竟是很早以前便在这的,还是昨夜才出现在这儿的。   人一生之中难免要遭遇一些弄不清真相的事,那些事深深烙刻在记忆的深处,随着时间变得模糊而神秘,也许跳脱出个人的局限,真相再明显简单不过,可正因无法跳脱,所以一方面深信自己的感官体验,一方面又为逻辑和理性所反驳,于是真相终究在矛盾里变得不可追了,再加上一点情感的润色,这便成了古往今来一切志怪话本中故事的最初来源了。清羽此时经历的便是这样的事:   那是一支翠羽鎏金钗,将黄金锤成金叶,剪成细丝,烧红后混入水银,制成金泥,再将金泥涂抹在金属表面,火烤之后水银蒸发,留下黄金,此为鎏金技法,清羽虽不很懂这些珠钗之物,却也晓得此钗珍贵,非王公贵族无法享用,因那上面还点着翠羽,硬翠是翠鸟翅膀和尾部的羽毛,质地偏硬,软翠则是颈部羽毛,细腻纤软,这钗上用的自然是软翠,且并非纯色翠羽,那翠羽还是罕有的五彩斑斓,主色以青蓝居多,描的是半只蝴蝶,正是栖息停靠的样子,阳光之下,流光溢彩,蝴蝶正对一个吉祥喜旋的“卍”字,乃是祝福之意。   太尉的一个府邸里有这样的东西本不足为奇,但这只钗虽然处在那木架下却并没有多少灰尘,并且更为重要的是,清羽已经将这支钗和昨夜梦中那个白衣女子发髻上蓝幽幽的清光联系在了一起,清羽越想越蹊跷,她把钗放回原处,故作镇定,实则躲避似的出了房门。   却说屋外放眼望去竟不见一个丫鬟走动,青天白日的,倒是难得一见,清羽忽然想到这样不正好可以去拜会那位壮士吗,不论昨夜那究竟是不是个梦,总之与那个壮士扯不上一点关系,倒是那壮士的武功让清羽有些惦念,临走之前需和他再会一会,这样好的时机简直就是上天特地安排的。   清羽大步流星般轻点草木穿梭而去,尚未落地,在半空中看见壮士的身影抖然愣住,等清羽双足落定时,那人才突然惊醒站起,方才他正蹲在地上用手比划着什么,见是清羽,那人惊讶之中面露尴尬,现出一丝微赧的神情,心下叫苦:好不容易偷会儿懒,竟被人给发现了,轻功这东西若是在别人身上,还真不怎么好。   “你方才在干什么?”清羽好奇道。   他刚才聚精会神,神思飘远,远没有昨天的灵敏,若自己是敌人,那刚才他弄了个重伤不说,至少恐怕已经处在下风。   那壮士低头默然,脸上微微泛红,显然有些局促不安,正是做了亏心事的表现。   “我瞧见了,你在地上画着什么是不是?”清羽清脆的声音复在他耳畔响起。   那壮士抬起头来,慢吞吞憋出几个字:“是小人失职了”   清羽看着他紧张的神情,想到昨天他还义正言辞,一副泰山压顶不弯腰的气势,今天一下子就被自己抓住小辫子了,不禁心里好笑。朝他道:“那你告诉我你在画什么,我便当什么也没看见。”   壮士欣然答曰:“我并非在画什么,乃是在写一个人的名字。”   清羽刚想笑出声来问他是不是他意中人的名字,只听他意味深长的仰望天空一字一顿道:“是我最崇拜和敬重的一个人。”   这回答倒是激起了清羽十分浓厚的兴趣,在地上写自己敬重的人的名字,倒是一种颇有新鲜的“玩法”。   清羽猜度道:“你想成为他那样的人?”   那壮士挺了挺精神,眉毛飞舞起来,眼睛也泛出神采:“那是自然,我们谁不想成为像高将军一样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清羽正为他口中的“我们”好奇,突然出现了个“高将军”,清羽愣了一愣,一下子明白了过来。   而那壮士此时脑海中正浮现出高舒玄在战场上奋勇杀敌,血流满地,却仍然神色不改的盖世豪气,根本就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那人的情绪也随着曾经战事的记忆一道涌了上来,竟有些血脉贲张。   “高将军,是那位高舒玄将军吗?”   那壮士没想到清羽这个异地人竟然认识他心目中的大英雄,激动地两眼放光,重重答了一声:“正是!”   “他是你的上司?”   壮士颔了颔头,手挠着头发舒舒笑道:“我只是他手下一个小兵而已,跟他打过几次仗,但没有一次不是凯旋而归的,高将军不仅武功好,而且懂战术,不像我们这些粗人,哈哈,只会拿个兵器,兵法也不懂。高将军不仅仗打得好,而且对我们这些手下简直就像亲兄弟一样,得了什么好的战利品,都和我们将士一起吃,这样的将军我们弟兄没有一个不是心服口服,真想跟他一辈子!”壮士想起曾经将军打了胜仗后弄了个篝火晚会,他吃到了那呲啦啦的烤羊肉,还有醇美甘甜的马奶酒,那滋味真是什么东西都比不上。哎,怎么就自己这么背,被调到这种地方当值呢?   清羽觉得这次他说的话颇多,有些抑制不住,恐怕坐下来谈的话,他兴许要说上一天一夜也不一定呢。高舒玄其人确实有武将之资,犹记得当时第一次相见时他一下子认出自己的身份,一双强而有力的双手紧紧揪住自己的衣领,而一双寒眼如凶猛野兽想要吞了自己,深沉冷峻,肃穆不善言,这些对着敌人,倒确实是很有威慑之力的。   “他真的如你所说这么好?那要是你的亲兄弟和他同时遇到危险,你倒是救哪个?”清羽有些挑衅的况味。   那壮士的热血被泼了一盆冷水,他凝眉深思,一时不知怎么回答,许久,方才郑而重之的答道:“高将军。”   壮士本就没什么亲兄弟,他家中只一个亲妹,何况他亲妹怎么会和高将军同时遭遇危险,再说高将军这样的能人轮得到自己来救吗?不过他思索这么久,确实是认真设想了这个情境的:亲兄弟死了,只是他们一家的危难;若是高将军死了,那就是全南诏的危难了,南诏有了危难,他们一家又怎么会有好日子;若是自己有亲兄弟,他一定也在军营,也理应让自己先救高将军,男儿喋血战场,光荣至矣。   清羽为他的话所震动,方知他刚才所述,没有一丝夸张,可是一个人要有多么优秀,才能在他的士兵心中建立这样的威信,这是她难以想象的。   “那么你家太尉呢,他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吧?你觉得他怎样呢?”   那壮士被她这话吓得有点傻眼,恍然悟道:她尚不知太尉的身份,但自己心里清楚的很,那可是南诏的一国之君,我们这种小民哪里敢谈论皇上的事,这是嫌活得太长了吧!可此时自己又不能不答,于是只是含糊答道:“自然了不起,了不起。”头上已经虚汗直冒了。 作者有话要说:     ☆、此中真意   (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却说世间万物,奇巧之事,皆有因缘所致。清羽所见的大白天偌大府内不见丫鬟走动,自然也有它一番道理。此时她们正聚在厨房一隅,共有十来个人,原本太尉府里的丫鬟自然不止这十来位,因主人已不在太尉府居住,大都被遣散了去,菡儿也择了几个伶俐的和她同入宫中。此时厨房里烧饭师傅自然不在,那十来个丫鬟紧紧站在一起,排了两排,面色均凝重惶恐,只因她们面前站着的乃是一向不苟言笑、如今手握君权的重煜。   菡儿发现有毒的凤梨酥后,自然不敢声张。以她这种精明能干的个性,本来她应该立即抓住那个来送凤梨酥的丫鬟,然后再通知重煜,这样重煜一来便能处置她,行事才有效率。   可此时她却遇上一个看似不难却又难人的问题,要找到那个丫鬟自然容易,十来个丫鬟,只需向清羽问一声,她定能指认出那个丫鬟是哪个。可问题便生在这儿,一问清羽,清羽定然生疑,好端端的怎么问起送酥的丫鬟是那个,想那日自己把送到她手中那盘凤梨酥假说晚饭在即,硬是拿走,已经令她有些觉得不对劲,此时要是这么一问,她定猜出那凤梨酥有问题,这样大人极力要隐瞒的诸事不免要牵一发动全身,说不定连大人的君主身份都要暴露,自己不仅讨不到大人的欢喜,反而还要辜负了他的一腔信任。   另一则,看守那厢房的士兵昨日便来告知自己清羽竟找到他那里去,虽然她自然没什么发现,但菡儿已认识到那姑娘冰雪聪明,连自己的一个小眼神竟也被她捕捉到,此事定然不能叨扰她。   这样,却叫菡儿颇是为难。她起先将那些丫鬟召集起来,笑语盈盈夸赞昨天那盘凤梨酥甚是可口,姑娘吃的很是开怀,不知是谁送去的,要好好赏赐与她,结果丫鬟们默然无语,均道不知。   她这样做乃是想着事情无非两种可能,一是那丫鬟不知那食物有毒,是误送了去的;一是她明知那食物有毒,第二种可能性自然是小得多,几乎不可能,这府里那个丫头明眼看的出大人重视那姑娘,还不要死活的下毒,菡儿自问自己也没有这样的胆量,她看着眼前这些人,就更加不可能了。所以,丫鬟既然不知食物有毒,自己这样骗她们一骗,也许那人便自己站出来了,她这样做原是比一般人脑袋多转了一个弯,但同样也没收到什么好效果。   这样没有效果,她也只好变成厉色盘问,意料之中的,那些丫鬟更加不敢承认是自己送的了,菡儿想不出法子,这样拖延了一日,菡儿昨天才无奈修书一封传与重煜,菡儿讲明原委,说自己不敢惊动姑娘,已是束手无策,跪求责罚,末了,菡儿斟酌半饷,提笔添道:依菡儿看,此事和夫人恐怕有些关系。她这一笔看似添的轻描淡写,只是一个下人为主子分忧揣度的好意,而且字斟句酌,不是“脱不了干系”,只是“恐怕有些”。   她自然晓得大人这种聪明之人一定想得到这点,她这一笔实则为了强调而添上,那个疯女人老是叫人看着算怎么一回事呢,还是早些结束她的好,这次事情正是一个好时机,她期盼能激起重煜的杀心。   果然重煜接到菡儿的书信,今天早晨便赶来了,想是朝中例行公事能压得都压了下去,可是重煜脚步沉稳,脸上瞧不出丝毫怒意,竟有些清风拂面般的淡淡然,这叫菡儿有些不能理解。   菡儿照他的吩咐再次将那些丫鬟都召集起来聚在厨房,菡儿朝他道:“能用的法子我都用过了,软硬兼施,这些丫鬟都是一个模样,并没有举动异常之人。”菡儿说的是对的,此时这些丫鬟都低着头,大气不敢喘,之前只是菡儿姐姐来审问她们,如今已经是自家主子来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她们一头雾水,只觉得此事定然不是含糊一阵就能过去的,也绝不像菡儿口中轻巧的一叠凤梨酥的事,伴君如伴虎,兴许一个字说错,就要含冤而死都不一定,不由地身体轻颤。   菡儿朝重煜轻瞥了一眼,但见重煜眼光游离在眼前这些丫鬟身上,却并不是在认真观察,神情冷肃,眉毛微蹙,正是一番思考状,重煜平常便不苟言笑,一副冷傲自持的样子无人能及,已经够摄动人心了,此时俯仰宇宙凝神静思之景,让菡儿觉得和他陡然生出远远的距离来,竟有些像看着一个神仙中人,不觉神思恍惚。   此时情境是可以想见的,丫鬟们低着头忍受重煜和菡儿的目光,一个清冷,一个灼热,周围没有一点声音,静的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恰在这时,她们看见一个脚步正在朝她们迈近,稳稳地、一点一点地移动着,接近着,两排丫鬟冷汗直冒,屏气凝神,不晓得接下来会是怎样的疾风骤雨,菡儿站在原处见重煜朝丫鬟们走近,也不晓得他要做什么。   重煜这几步下来,和她们已是极近,鼻息可闻,他从她们身边缓缓走过,将每个人的神情都览了一番,他走走停停得已然算是慢了,丫鬟们更是如同度过一个漫长的冬日一般煎熬,正是此时,重煜缓缓道:“你们都出去吧,但这件事不可再提。”丫鬟们面面相觑,菡儿更是不能理解重煜的话,但手上却做了手势令她们离开。   丫鬟走尽之时,菡儿立刻急道:“大人,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若是我晚发现一步,此时姑娘恐怕况且有这么一个人在府里,将来谁知她还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   重煜道:“自然不能就这么算了。”眼中露出一层寒意。   “那么?”   重煜嘴边绽出一丝冷冷的笑意:“我已经知道那个丫鬟是是谁了。”   菡儿一惊,心想:就在刚才那么一会儿的时间,他一个人也没盘问,怎么已经了然了,我自然晓得他智慧过人,可也不曾料到竟到了这种地步。菡儿急忙问道:“恕奴婢愚钝,大人是怎么知的?”菡儿这一声如林间小鹿,正是一个聪明少女对好奇之事无法自已的探问。   重煜循循善诱道:“这丫鬟之中有人搽了香水。”   菡儿细思一会儿道:“这不奇啊,都是女子,涂些胭脂水粉很是自然。”   但听重煜又说道:“但其中有人搽了玫瑰露,玫瑰之香乃是花中极为馥郁者。”   菡儿经他这样一说,不由得醍醐灌顶,原来如此简单,却是自己思维不够缜密了:“是欲盖弥彰!”   重煜见她唇边绽笑,双目光彩夺人,伶俐可爱,一点便通,不由得微笑着朝她点点头。   菡儿少见重煜这样温暖的微笑,只是一瞬,即刻远离他的目光,这样也免不了双颊晕红,她略定了定心神,镇定解释道:“大人的意思是,那个送凤梨酥的丫鬟是为了掩盖一种味道所以才特地搽了玫瑰露,而这种味道正是凤梨味。那凤梨酥的毒不是用已做成的酥,因为这样就会看得出来,而街市上又会有谁卖有毒的凤梨酥呢,所以她只能自己去做。但是她没有想到做酥的过程里,手要和面,凤梨汁的香气融于面中,自然就沾到了手上,这凤梨香味却不容易去除,所以她无奈用了玫瑰露”。   说到这儿,菡儿低着头露出一个笑容,“但她忘了,我知大人不喜欢女子身上太过艳的香,提点过他们不要施浓妆,搽浓香。”   重煜见她想的分毫不差,不禁心下赞许,补充道:“我本来只是想从她们面目表情里探出些究竟来,人在紧张时难免要露出些许缺漏,直到我闻到那玫瑰露,觉得有些刺鼻,才想到这一点。”菡儿听出这话里有对她平日照拂细心的赞许。   正欣喜间,菡儿忽然意识到:“这样说的话,那丫鬟竟是知道那盘凤梨酥有毒的,那毒还是她亲自加进去的!”菡儿原本猜定那丫鬟不过是误拿了那凤梨酥,绝不至于如此大胆,此时却不得不将原有猜想完全推翻。   菡儿定定看着重煜,见他神色暗了下来:“正是如此。那是她的人,应该是三年前没有清理掉的敖元余党。”菡儿静静的等着,想听到他的决绝,却听到的只是:“你把那丫鬟关到地下的密道里去”,说完拂袖而出,神色之间些许黯然。   菡儿下去布置妥当后,见重煜在海棠树下站着,竟不见清羽的人,急急赶去道:“大人怎么不去找姑娘?”   重煜淡然道:“她在同那士兵讲话呢。”菡儿一时还没听出来重煜口中的士兵是哪位,“她既然是偷偷过去的,我何必令她尴尬?”,菡儿此时才明白原来清羽是去那右厢房了,同时心下感动不已,大人竟这么为一位姑娘着想,这般小事才见得出真意,令人唏嘘。   又听重煜说道:“她也马上就要走了,她想去哪儿便去哪儿吧。”   菡儿在信里提到自己注意到清羽在房间归置东西,本只是随笔一提,就算清羽要走,大人定然不会容许,难道大人想留还留不下她吗?   可是此番重煜的话却透出,原来他从来没想过要挽留她,还谈何挽留之法呢?   大人虽然从来没有提过自己对那姑娘究竟是怎样一片心,菡儿见着他这些日子以来,为她做菜、带她游玩,精神从没有这样振奋,脸上从没有过这样容光焕发,难道还猜不出来吗?   刚才他无意之间的一句话已是将他的真心显露,可是为何要放手呢?只要他一句话,就能得到她,为什么要留她在这个府里,她不明白。幸福离他这么近,明明能抓住,为什么不紧紧抓住?!   第二十二章此中真意(2)   清羽从右厢房绕出,隔着几重参差树影依稀看到重煜,心道:“怎么他今天来得这么早?”脚步缓了下来,好让他觉得自己是从后面的水池走过来的。此时重煜正背对着她,应是不能发现清羽实则从那右厢房绕出了。清羽朝他笑说道:“重大哥很喜欢海棠花啊。”中道两侧分别种着两棵巨大的海棠,一为西府海棠,一为垂丝海棠,是“海棠四品”里的两种,正是开得极盛的时候,迎风峭立,花姿明媚动人,楚楚有致,花开似锦。   重煜抬头望得入神,此时方才转身过来道:“几经夜雨香犹在,染尽胭脂画不成。”   清羽见他此时心情舒畅,正是个好机会,心中略加酝酿,缓缓说道:“重大哥,我在南诏住了快半个月了,多加打扰,我已打算要回中原去了。”   清羽看重煜不惊不喜不怒,不晓得他是怎样一个想法,只听他云淡风轻的说道:“我有礼物要送你,当是送别之礼。”   清羽心下大舒一口气,但细想之下又不知自己之前为何紧张。再想自己此番在这里全受重煜恩惠,已是肝脑涂地无法相报,他此时又要送什么东西?但看一眼,若是贵重玩意儿,那是绝计不收。   只见重煜从腰间拿出一片树叶,那树叶边缘光滑,不见一丝锯齿,颜色银白,透着光泽,移近之际,清羽才看出那哪里是什么树叶,只是模样同树叶很是相像,清羽奇道:“这是什么东西,我当真从未见过。”   重煜道:“我看过你练多支飞镖齐发,那飞镖不仅捏起来不顺手,而且伤起人来力道也不足,这个东西,你便可以把它当做飞镖用,别看它薄如纸,杀伤力却胜过飞镖,你握着也舒服。”   清羽从他手里接过那片“树叶”,到手心中时已化成三片,再细数之下,原来那总共有五片,当真薄如蝉翼,方才重煜捏在指间,那五片重合成一片,清羽竟看不出来。“这东西叫什么名字?”   这下问倒了重煜,这东西自然不是南诏原先就生产的,乃是重煜花了三天时间,构想出来的武器。招了全南诏最厉害的一位工匠,寻了各色珍贵的金属,才达到既能薄如蝉翼,又能杀人于无形的标准,所以何来名字一说,但忽然间神思涌上,喜道:“叫羽叶!是了,羽叶!”   清羽觉得这东西确实如羽毛,似树叶,这名字甚是有理,一时之间尚未反应过来里面夹着自己的名字。   只见那羽叶在阳光下白光潋滟,好不耀眼,练武之人对好的武器自然爱不释手,清羽已然将其看成是自己的东西了,那相还的念头哪里还有,只是心下不由更加歉疚。重煜这位大官,自然是要住有住,要吃有吃,要什么新奇玩意都不在话下,可自己一个行走江湖的浪子哪有什么可以报答的呢?   又转念,天生我材必有用,他财富自然不再需要,其他地方兴许有我一用,脱口道:“这些天来我在南诏全靠你的照顾,此时又送我这么别致的礼物,清羽自然没什么能回报大哥的,只是想为重大哥办一件事,回报些许你的恩惠,只要你开口,我一定尽全力。”此时清羽只希望他提个极为困难的事情,好多花自己的心思。   来日再报这种话人们常说,但对清羽是不同的,中原和南诏路途遥远,谁料的到回去之后还会有机会再来呢?突然清羽心下一恸,此时此地的感觉竟似曾相识,那时出桃花源踏上那个木桥回望那灼灼桃林,不正是夹杂着这样一份心情吗?   重煜凝望着清羽的眼眸,澄澈的如一汪潭水,忆及银河灿烂,歌声婉转,心道这不正是我最需要的吗?只听他说:“你大可无需如此感激于我,你为南诏镇压魔兽,功不可没,事情虽然已经过去多年,但恩情犹在,我不过是代公主关照于你罢了。但”重煜话锋突然一转,露出浅浅一笑:“你若愿意在临走之前为我唱一支歌,那便再好不过。”   清羽不懂,他明明没有听过自己唱歌,怎么忽然提起这个,但唱歌这种事自然容易的很,笑道:“单唱歌不免无趣,再伴着舞剑方才好听好看。”唱首小曲自然不足以寄托自己的满腔热血。   (是日,夜,重府密道)   前几日的一场春雨使那阴暗的密道里一滴一滴渗着水,好像在那空荡寒冷的地方细数岁月流逝,点点滴在人的心上。   偌大密道乃敖元所建,从敖元和党羽的勾结、敖元杀手的活动,再到重煜暗窥而得其信任,敖元谋反败逃无一不是在这里,知道此条密道的,一路是通过重煜,这里有先皇、公主、高舒玄、阿宸(重煜心腹杀手)、菡儿及两名看守右厢房的士兵等,一路则是通过敖元,有敖元的党羽、杀手、儿女,这里面则大多数都已经不在人世。此条密道虽然知道的人已经有些多,但如今南诏皆是重煜的天下,这条密道自然可以保护的很好。   此时透过地道的森森寒气,依稀可以辨出四个人影来,其中一人跪在地上,这里的两派人皆是不言语,直到那看守厢房的士兵押上一个挣扎的女子来,那女子嘴里呢喃自语,士兵本来心中愉悦,见到密道里这番森严气息,登时半点笑不出来。   你当看到这番景象的人是谁,却是那被人点了哑穴、双手被缚在密道石壁上的前南诏太尉敖元。他所处之地正是两条密道的交汇处不远,此时他所见六人在一条大道之中,而他自己则在与之交汇的小道里,大道中两侧点着几只昏暗的蜡烛,已是看来不甚清晰,他所在那条小道却是毫无灯火,任何人都发现不了他,他在黑暗之中动弹不得,只能凝神观看那大道之中的一切。   想那日阴差阳错通过清羽和重煜见了面后,对重煜的话自然不能尽信,但一经打听方知南诏果然两经易主,那他的话自然不错了。敖元知道照他的性格自然不能放过自己,果然昨日便被人带到这里。这里倒是亲切的很,但不知他为何要将自己绑于此地,餐食有人来送,似乎不打算立刻结束他的命,敖元倒要看看他究竟是要做什么,敖元现在从被绑的这个位置看那条大道虽然人影模糊,但全部情景皆在眼中。   本来那个押来的女子口中还说着话,那些话乱的很,声音又轻,他不晓得在说些什么,只觉那女的行为举止有疯癫之状,但倏然间,洞中忽的声息全无,敖元看清其中一人正是重煜,他猛的跃到那女子面前,点了她几处穴道,那女子便杵在那儿不动了,口中呢喃也停止。那女子背对敖元,敖元看不清她,只能继续努力分辨其他人。   重煜不愿看她装疯卖傻的样子,干脆一劳永逸点了她的穴,见她耳朵上的一双小金坠子隔着红红的暗淡的烛光映在寒气四溢的石壁上,鲜艳而凄怆。只见她看清地上跪着的人后,不由得脸色一沉。   重煜低下头来问那双手被缚跪着的丫鬟,冷冷道:“是你敖颜让你下的毒?”此时,声音清晰入耳,敖元心下不由大惊,难道我女儿还在人世,转瞬间老泪纵横,只是不知这六人中可有敖颜?   那丫鬟半声不吭,怒目视着重煜,阿宸站她身后,见她如此无礼,一把捏住她下巴道:“你说是不说?”   那丫鬟对着重煜道:“你确实聪明,既然被你发现,要杀便杀,何必废话。”阿宸见她丝毫不惧,说话爽快,极有杀手的潜质,忽然恍然:她也许就是杀手。   重煜道:“你不说就当我不知了吗?”又朝向那敖颜:“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主子乃是装疯吗?”此话一出,只见那丫鬟、敖颜、菡儿、士兵脸色皆是惊诧不已。士兵心道:“装疯,怎么可能,两年里她都在装疯?自己都差点被她搞得精神不正常,竟然是装疯?!”   重煜一字一顿望着敖颜道:“一个明明疯掉的人怎么会每次饭菜送来的时候还用银针一一试毒呢?”敖颜心下一惊,她被关在右厢房处,那里从表面确实看不出什么,只是书架之后隐着一道石门,石门的钥匙便在看管右厢房的两名士兵身上,自己的一日三餐皆由他们相送。那石门上嵌着一道铁窗,虽然不必进来便能看见里面情状,但势必搬开书架,那动静自己定然察觉,难道他常透过那窗暗暗观察于我?敖颜心中竟有一丝安慰掠过。但这样岂不是几年来自己在他面前成了一只由他戏耍的猴子吗?重煜,你真够卑鄙!   重煜又对那丫鬟讲:“你原本可以在府中照拂你主子,何必冒险暴露你的身份,何况清羽和你们无冤无仇,你为何要害她?”重煜独是这点想不通。   丫鬟道:“我就是想杀了她那又怎样,反正生和死于我来说没有区别。”   菡儿见此时敖颜双眸大睁,脸色发红,全身微颤,定是有话要说,且绝非疯话,暗暗提醒重煜。重煜一指下去,解了她的哑穴,手刚松开,只听敖颜冷笑道:“确实是我让她杀了那个女的的,那□□便是我给的,我说过,我不会让你好过的,你越是在乎的我越要毁了它,你不记得了吗?”   第二十二章此中真意(3)   重煜心里清楚不过,自己当年救她一命其实出自对敖元的愧意。敖颜和他哥哥因为嫉恨和鄙夷自己,私下里对他没有半分好意,本来绝对没有相救之意。   但重煜赶到南诏时敖元已经不在了,当时自己以为他已经死了,心中不免涌上歉疚和伤心,毕竟他是自己父亲誓死效忠了一辈子的人,何况他儿女对他不好,敖元本人却是真心想育他成才,虽然自己只是他的一颗棋子,但好歹照顾了自己这么多年,此时他的死有一半是自己造成的。   那时离敖元九族行刑之期不远,自己便尽力救了敖颜,将自己对敖元的愧意化成对敖颜的照料。当然那婚姻之事实乃权益之计,重煜只想敖颜能从此平淡的活下来。   但敖颜的性子没想到这么刚烈,三番四次想替她父亲报仇,不断折磨自己,重煜又因内心的那股愧疚始终没有致她死地,现下敖颜的一番话彻底点醒了他,她再留在自己身边只会搅得自己永无宁日。   一股怒气从心底涌上,但见他一个闪身从阿宸身上抽出剑来,阿宸尚未反应过来,只听得一声“啊”的惨叫,空中已经鲜血乱迸,重煜脸色森森,剑眉深锁,眉心几点殷虹血迹。   他这一剑着实似横空闪电,身影迅速绝非常人可及,霎时之间,众人皆目瞪口呆,心跳不由地漏了半拍。空气里满是冷冷的血腥味,重煜伸出手来缓缓拭去脸上血迹,神色丝毫不变。正因他即使发怒脸上表情也不完全显现,众人才不知他刚才情绪已经达到了要宣泄的地步。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敖元处在那出戏之外,虽因女儿之命有所挂碍,但早已做好身死准备,反而放宽了心,他对重煜这猛然一剑只觉赞叹:他到底是有他老子的影子的!又转念想到:现在他到了权力的最高处,以前能克制的情感现在克制起来也更加不容易了。若论以往,即使他心有怒气,也绝不会会在脸上闪现,更不会付诸行动。   菡儿被吓得最为厉害,她不过只是一介丫鬟,虽有智慧,胆识这东西毕竟是要培养起来的。眼见地上血流一片,她差点失声惊叫,已是全身颤抖,极力遏制。大人平时对自己谈不上和颜悦色,但至少看不出他是个杀人不眨眼的人,现在菡儿才真真正正感受到这个锦衣狐裘、颜如渥丹的一国之君的本来面目,他不仅有智谋,也有胆识,菡儿理不清自己内心的感受,心神颇为恍惚。   重煜这一剑落的乃是那个丫鬟的脖颈处,鲜血汩汩冒出,丫鬟却没有立死,想是撑尽余力,眼光朝敖颜脸上瞥去,转而抓住眼前重煜的脚踝拼尽全力说道:“夫人夫人从小时候就喜欢你了从没”话未说完,已然咽气。重煜听到这番话却是一惊,猛然朝敖颜望去,只见她眼眶中惊异渐去,缓缓溢出清泪,脸色变得极为柔和。   重煜道:“你们所有人都出去”,望着地上尸首道:“将她好好安葬。”   阿宸道:“我该留下来吧”,朝小道处向重煜使了个脸色,意思是这敖元虽然被绑着,但武动卓绝,阿宸自该留下来保护您,以防万一,但重煜却道:“你也出去,守在密道口等着我。”阿宸无法,领着菡儿,那士兵亦扛起尸首跟了出去。   次日早晨,天朗气清,惠风和畅,重府院中摆了案几,重煜坐于案旁神情散逸,菡儿站在旁边脸色却有几分难看。清羽今日便要离去,一腔报恩之心全溶于接下来的舞曲,她一手握剑,另一手覆于其上作揖完毕,即刻开始表演。虽莞尔一笑,心中却有几分紧张之意。   起先脚步迟迟,手中剑从脚边慢慢运至胸前,她今日已经换上中原服饰,一袭白衣翩翩,手中持剑,有如魏晋侠士。   只见她剑招极为缓慢,但形如流水,极为流畅,一身气势,已然营造出来。她此时为了定心,脑中不断回忆庄御在竹林里翩翩舞剑之姿——如缎带在翠色中临空盘旋,剑势已沾染上庄御的几分仙气。   突然之间,见她一剑从左臂上横出,速度迅捷,与先前极缓的剑招形成鲜明对比,反倒令人体会到其中神妙。这时一阵清亮之音流泻,但听她朗声唱道:“天地气交,万物华实。”   开篇气象空前,手中剑气随之酝酿起来,再听一句:“百般红紫斗花事,子规声里雨烟滞”剑招凌乱如花,如冰泉凝噎,只见她单足落地,另一足勾起,身子倾斜向外,快速旋转起来。   不多时,双脚至腰间的中心已然形成一个漩涡,只见尘土微粒在阳光下急速飞转,待听得她唱道:“当此时日,云迷岭树低,雨急山溪释”时,院落之中海棠花的残红均已卷入这个漩涡之内。   此时如空中下起了花瓣雨一般,香风阵阵,妙不可言,而她腰以上的空间则剑光闪闪,剑招复杂多变。只见她舞的酣畅淋漓,既要唱歌,又要舞剑已是不易,现今她长时身体绕着单足支点不断旋转,更是难上加难。   隔着重重花幕,重煜很难看清她脸上神情,但于此时磅礴的剑招中却隐约听出兵戈之声,义勇之气,不由大惊。   待她音色婉转唱道:“陌上青青,紫阳花湿。青梅尚小,樱桃压枝”,兵戈之声断绝,但见她迅疾一剑直直插入漩涡,脚步倏然变缓,万千花瓣直朝四面八方铺天盖地而来,形成一张漫天大网。   她身子逐渐站直,双足落地,剑势却仍不减,花瓣于半空簌簌而落,这目眩神迷的一景使人尚未反应过来,耳边听得清丽淡远的一句:“何不收裘备葛,远行寻诗?”,清羽手中剑招已滞,从腰间取出一枚羽叶,迅速掷出,她掌心微一用力,身体前扑一步,转眼已拜倒在重煜跟前。   凛凛剑刃之上一朵盛放的粉色西府海棠在剑光、阳光笼罩下,犹如出浴美人般娇羞美丽、烂漫至极,重煜感叹她掏出羽叶、划中花朵、掌心吸力、前仆接花、稳稳拜倒这一套动作完成如形云流水,速度之快丝毫不在自己之下。   重煜原意只想听她哼哼当夜在树林里那无词之调,却没想到另有一番精妙绝伦的收获。   “菡儿说你喜欢海棠,这朵海棠正是最美之时,重大哥,送给你。”清羽剑举过头顶,此时才抬起头来,朝他微微一笑,心道总算不负使命。   重煜见她娇喘微微,可见当时旋转之际,既要平衡,又得舞剑,很是耗费力气。重煜接过海棠,抚摸海棠断梗处,只觉平滑规整,心中不由大喜:羽叶果然有用。   清羽收回剑,缓缓站起,道:“重大哥觉得我的表现如何?”   重煜道:“淋漓尽致。”菡儿叫道:“岂止是好,简直就是出神入化。”菡儿没有看清,至今不知那剑刃上何时多出一朵怒放的海棠花。   重煜道:“你所唱的是什么曲子?”   “此曲名《立夏》,是师父教的一首童谣,写的正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立夏,现今马上就要到了,正因应景,故择此曲。”其实此曲乃姚婆婆所授,清羽为省事,一并将其冠之庄御头上。   重煜心道:“这曲子她唱的自然好听,但比上剑招,则似乎不在一个路子上,虽然两者皆有气象,但剑招之中似有兵戈之声、侠士豪气,气象自非这样一首童谣可比。”不禁问道:“为何你的剑招与平日里所用并不相同,那剑气中为何隐约听出有兵戈之声?”   这兵戈之声其实已被庄御隐去很多,徒留些许影子,重煜听出却也不十分肯定,清羽未留心反而完全没有在意到,只道:“兵戈之声?怎么会有这种声音,这不过便是舞剑罢了,里面确有人心从郁结到开阔逍遥的转变,但什么兵戈之声我倒是不晓得了。至于我平日的剑招,师父说过都是从刚才所舞的那些中演绎生成出来,刚才那些只不过是我剑法的精要所在,实属同宗。”   见重煜颇为认真,顿了顿又说道:“本来这些剑招是配上我师父的一首琴曲的,但那琴曲太过精深,我琴艺不精,未能学会,今日我只一人舞剑,没有琴音相配,难免节奏混乱,所以才有你所谓兵戈之声吧。”   这番话却给了重煜很大的启迪:正是这样,那剑招仿佛一首动人心魄的古曲,或急或缓,对应琴曲起承转合。但那剑招呈现的此等气象,恐怕配的是千古绝唱了,这时心中忽然涌上一个答案:这气象和传说中的《广陵止息》有几分相像,只是《广陵止息》肃杀之气更重,刚才剑招却极少有肃杀之气,反而多灵动之气。   再说这《广陵止息》失传已久,她师父又是何方神圣竟能得授,昔日唐至云被自己控制时,曾告知自己,她对她的师父半个字都不肯吐露,重煜一直猜也许是一位隐逸高人,如果能听到他师父的琴曲,即便不是《广陵止息》,定然也是千古绝唱。重煜脑中不断回想此前她舞剑的画面,不禁如痴如醉,言语默然。   但又转念想到,《广陵止息》不过是传说中的一首古曲,虽说由刺客聂政所弹,但毕竟未闻相应还有一套剑法。应是我多想了,只是她说她的剑法皆是由刚才那几招衍生而来,而刚才几招确有先秦遗风。   第二十二章此中真意(4)   清羽那日在重府用过午饭后即准备离开,重煜送了她一匹快马。此时,清羽心中终于溢出一种难以言喻的伤感,说实话她有些不愿意离开这儿了:这重府没有衣食之忧,自己被奉为座上宾,柴米油盐酱醋茶无需她奔波;同时,这里也不乏精神的寄托,重煜的那个书房满是沁人的清香,南疆奇书、中原诗词、西域异经,这世上的好书恐怕都被他搜罗了过来;甚至还能遇到那身藏高强功夫的士兵,遇上些灵异古怪的事情(本来她对这事是心存恐惧的,此时却也变得有些许可爱起来)。这样蓦然回首看过来,清羽意识到在重府的这段日子是天上人间般的闲适无忧的。   在这里,她漏掉了一层思绪,是关于重煜其人的。或者说,她并没有漏掉,反而是根深蒂固的,上面那些是浮在她心湖表面的浮萍,而这一层思绪此时在湖底暗潮汹涌,她不能不将它好好理理了。   她此时已作了告别,踏出了五六步,重煜和菡儿在她身后,她背对着他们。五六步之间,走的极慢,思绪却飘的极远极深。   她是能感受到重煜的情谊的,即使他从未明说,至于他为什么没有说,她不清楚,但也很庆幸。   他一个流浪江湖的孤儿,即使捡到绝世好剑也从未想过独吞,这样的品格她深觉自己是不具有的,她一用了羽叶就不愿释手。更何况他主动愿意帮助紫凝去镇压魔兽,这两点想了之后,重煜留在南诏做官清羽也不那么反感了,他学富五车,但在大唐也许得不到如今这么好的官职,留在哪里不是为百姓呢?   但清羽始终明白,他和自己不是一个性格的人,他虽然内心热血,从他愿意为南诏施以援手就可以看出,但毕竟表面冷漠寡言,和他在一起时总觉得隔着一层雾一般,无法肆无忌惮、敞开心胸的。可是,三年后再见他,他似乎变得更可亲近了,这些日子他待自己再好不过了   一个声音陡然抚平翻滚的湖底:“哎呀,林清羽,你在胡想些什么,你父母不想认了?唐大哥也不想见了吗?即便唐至云和公主在一起了,你也总该去讨杯喜酒喝吧?留在这儿,将来岂不是将被束缚住吗?”   这时候,泪水已经在眼眶打转了,她极力忍住,即使冒着会被别人看到的危险,她依然忍不住转过了头。   重煜望着她背影,心中想到:“清羽,有些东西还未来得及开始,就已经结束了,可是那并不代表它不存在。”好像心有灵犀般,重煜竟见她身子一顿,转过头来。她的眼睛像静静的湖水,晶莹闪亮,至少这一刻,那里只有他一人的倒影。   黄昏了。   再也没有像现在一样快活的时候了,爱和恨都离他远去了!   天空从浅黄变作橘黄,逐渐的酿成深紫,很深很深,那一天中最后的阳光洒在公主墓上,周围松涛阵阵,淡香四溢。重煜立在公主墓前,只他一人,睥睨天下。此时,一人握着剑,脚步沉重的踏上石阶,一步一步朝他走近。   “你来啦!”   高舒玄道:“是。”   “这里你也很久没来了吧。”   “皇上召臣,臣还以为是在宫阙中,后来才得知竟是在这里。”顿了顿又道:“军营中事务繁多,臣自然不可能常来,更何况”,紧接着的话“这里不过是个空的”他没有说出口来。   “对了,太尉敖元的事,皇上处理的如何?”谋反的逆贼竟然还没有死,高舒玄自然不能放过。   “我已将他杀了。”   高舒玄于是没有做声。   良久,才听重煜叹道:“我们都是一样的人哪!”   高舒玄这下心奇道:“我们什么时候成了一样的人了?从里到外,我们哪里有一丝一毫相像了?我没有你的手段毒辣,恩将仇报,将敖元逼上绝路,更没有你的殊荣,得到公主的赏识,坐稳了皇位。我是从一个最底的小兵走到今天这个地位的,没有人攀附,没有捷径,我身上的每一道伤痕都是战功,这些怎么能和你一样呢?”他心内此时有万般激荡,道:“臣不明白皇上的意思,臣怎么能和您相提并论呢?”   重煜仔细看了他一眼,但见他头虽微低,眼神之内却有铮然浩气,叹他真是天生的将才。朝着公主墓道:“你心里难道没有她吗?”   高舒玄一惊,他是如何知晓的,这事连公主本人也未必知道,道:“微臣不敢。”这句话语气是极弱的。   重煜笑道:“高舒玄,我们毕竟一起共事过先皇,当年你的地位可比我高多了,现在就我们两个人,你的君臣礼节大可收一收,你叫我重煜也不妨。”   “微臣不敢。”高舒玄听他去了“将军”二字,直呼自己名字,慢慢懂了他今天叫上自己的意思,原是要和他谈一谈心。   “她是公主,臣配不上她,自然不能妄想。”   重煜冷冷反问道:“她和唐至云就配吗,比起你来,他唐至云的身份不过是一介平民百姓,更何况,你堂堂南诏将军,和公主不正是良配吗?”   高舒玄淡淡苦笑道:“公主的眼中,我是比不上唐至云的;将在外,随时马革裹尸,我没有机会和精力来想这些事情。我只希望公主她能过得好,那我也活得自在。”   高舒玄不能不承认,如果没有在祈雨仪式上遇上那个皎然出尘的身影,他不会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那么努力,他不能否认那是为了能再见她一面。可是他始终坚守着一个“忠”字,过去他为先皇效力,现在他为重煜效力,将士的信条始终是摆在第一位的,他的价值只能在鲜血四溅的战场上找到,他再清楚不过。更何况,先皇是不会准许他和公主的事情的。   高舒玄只顾想着自己的事,他没有深究那句“我们都是一样的人”的真正含义。此时凄清的墓地里两人卓然而立,同望着那紫色的长天,他们为那种紫色深深感动,不能不说他们此时的感动于某种意义上确实是一样的。   清羽骑着那匹快马,并未马上离开南诏,她想到要同一个人打一声招呼——那位“阿爹”。她见篱笆门敞开着,草屋门也敞开着,大声叫道:“阿爹,是我来啦。”不见有人答复,又道:“喂,阿爹奇怪,人呢?”   清羽将马系在篱笆门外的树上,几步快奔向屋内,屋内却连人影都无,桌上隐隐可见一层灰尘,水壶里没有一丝热水,像是好几天都没人住的样子。   心下奇道:“自从他伤寒好了以后,我就不经常来看他,难道他真的是有家,已经自己回去了?吓,这老头,谁知道他哪句话是真的?说无家可归的是他,说有家的也是他,这次要走,上次见到我就该和我说一声嘛!不过依我看,他武功那么高,一定是个翻云覆雨之辈,是个案犯都不一定。不过总之将来他在南诏,我在中原,是不会有什么瓜葛的了。”   这样想着,清羽把屋门轻轻掩上,跪在地下,望着红色的木屋门道:“路终究是要自己走的阿爹,你是好人、坏人,清羽不知道,更加不在乎。阿爹在山下救了我一命,我们两个一起咬牙度过了最艰难的三年。至于阿爹将来是生是死,清羽不放在心上,可是清羽心里永远记得你,也感激你。”   说完,清羽飞身上马,一骑绝尘而去。   清羽误会了很多,唯独这件事算是没有料错,她的阿爹的确是回家去了,同他世上唯一的亲人在一起。   敖元走在南诏郊外的小路上,望着女儿道:“只可惜,我没能见上我外孙一面。”   敖颜想到在暗道里她和父亲临走之际,她向重煜提出想再见一见宇儿,重煜断然拒绝道:“等我死了以后罢。”敖颜不禁苦笑:自己得要比他活得长才行啊,那样等到宇儿行登基大典时自然所有百姓都能见到君王了。   “父亲,他为什么放过我们?我以为我是死到临头了呢。”   敖元看着面前绵延不断的小道,不知通到何处,微笑道:“要杀你,他早就杀你了,还会留你到那天?他究竟还是记得我对他的恩德哪,也许还为了他父亲。重煜这个人,我真是喜欢他,从第一次见到他我就喜欢他。他比他父亲要厉害,他身上既有他父亲杀手般的隐忍狠辣,也有他母亲一样柔软的感情,现在他对我们不正是这样吗?”   敖颜眼中盈满泪水恨道:“可是,父亲,你难道忘了,是谁把我们家害的这么惨?他害死我哥哥啊!”敖颜觉得父亲变得和以前有些不一样了。   “那么,现在你还能怎样呢?去找他报仇,把他杀了,以前你在他身边那么久,怎么没能杀掉他?就算你今天把他杀了,杀掉他以后呢,谁来做南诏的君主,父亲我吗?你父亲以前的人一个都不在世上了,还有什么可能做皇帝?时过境迁,不然重煜也不是傻子,为什么要放了我们,你父亲已经失去和他对抗的能力啦。”   “你看看,我现在是个满头白发的老人了,再去争权夺利,那不是笑话吗?他重煜将国家治理的这么好,那不也挺好。山下那几年,我是彻彻底底的想通了。他重煜不杀我,那我就好好活,他重煜要是哪天改了主意,要斩草除根,那我就等着他来。”   敖颜不说话,她不曾试过这样一种考虑事情的思路。   敖元忽然停下脚步,正色望着她道:“颜儿,有件事情我必须问你,你也得好好答。”敖颜点头。   敖元重又往前走去:“阿枳死前说你从小就喜欢重煜,这是不是真的?”   敖颜不做声。   “这么说,是真的?你为了我们家的仇恨他这不奇怪,但是小时候呢?既然你喜欢他,为什么小时候还老是欺侮他,打他骂他呢?”   敖颜道:“我也不知道。小时候,我讨厌他,看不起他,那是真的,我不明白父亲怎么对一个下人的儿子这么好,比对我哥哥还要好;但是我一天之中只要见不到他,就会常常问起他去哪里了,然后过去找他,假装是来欺负他,其实我是很想见他;一桌吃饭的时候,别人我从来不看,可是我就是忍不住眼光往他那里瞄,又怕被他、被你们发现。我打他的时候下的去手,和打一个普通下人没有区别,可是看他受了严重的伤,我又害怕他会死掉,我不希望他死,我希望他活得好好的。”   时隔多年,敖颜听她自己讲这一番话,也觉得很是可笑。   敖元听了后也是一惊,他竟完全不知女儿的心事,良久才道:“我最后悔的事,就是当年在你和你哥欺负重煜时没有重罚你们两个你会变成这样,说到底都是我的错,我没有教过你怎么去爱一个人,你把心里的爱全变成了行为上的恶,你的爱是扭曲的,是自私的”,深深望着敖颜的眼睛满是歉意道:“那都是我的错啊!”   敖颜听到父亲这番话猛然间如醍醐灌顶,心下不由地想:“这一切,重煜他是否像父亲一样能懂得呢?啊,大概,在他眼里,我就是那样一个可恶的女孩,可怕的女人吧!”   郊外小道,视野开阔,天色突变,黑沉沉的压将下来,豆大的雨倾洒而下,终于,敖颜的泪可以无所顾忌的流下来了,混在雨里,没有人可以看得见啦! 作者有话要说:     ☆、梦之楮华   (蜀山少年游侠客,夜上戍楼观太白。)   一日过去,黑夜降临,清羽打开包裹,却惊讶的发现所有衣服的最底层躺着一件湖绿色的轻纱裙,一时之间明白过来:难道那日重煜又跑回布料店去买了吗?又是什么时候趁我不注意将它塞入了我的包裹?   一时之间情难自禁,潸然泪下,心道:“他对我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心里仍念着中原,将来要是有一天,我也许还会跑回南诏去见他一面,不过那也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了。   清羽将那裙子叠好,仍放在包裹的最底层,穿上它来,她的心就无法平静了。   林清羽已逐渐接近蜀地,到了蜀地,上蜀山去,即使唐至云不在蜀山,自然也可以从他师兄弟口中探到他的消息,见到他和紫凝,自己便可放心地赶去长安了。长安之事尚需斟酌,此刻还是先得见上他们二人一面,他们大概也和重煜一样认为我摔下山崖必死无疑,哈哈,那得好好筹谋,吓上他们一吓。这样想着和老友重聚,清羽不禁绽出笑容,将自己对唐至云的一番情意看的不很重了。   雨过天青,春草萋萋,清羽饭后牵着马走在郊外溪岸边的一条幽径上,打算坐下来歇歇脚。   此时乃是阴天,春草皆被方才的细雨打湿,犹如缀着晨露。草色翠碧,没上膝来,江岸低平,耳边莺歌燕语,让人心旷神怡。   正沉醉于暮春美景,忽望见对岸有两人坐在桌旁喝茶,举止间疏漫散淡,好不惬意!正好奇间,对岸两人也纷纷瞥过头来,溪岸不阔,清羽一眼就看清那两人的模样,两位皆是长者,五六十岁上下,其中一人清羽记得清楚,一下子认了出来,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那不正是几年前给他们做过鱼汤的渔夫吗?   清羽一时之间喜不自胜,见那渔夫也认出了她,隔着溪岸,本来可以往回走绕去对岸的,可此时已是一刻也等不及了,清羽飞身而出,身轻如燕,单足在水面上飘荡着的一节桃花断枝上一点而过,身形再次腾起,落地时已到那两个老人面前。   清羽语笑嫣然朝渔夫道:“前辈你不是在扬州地界吗?怎么会跑来这里,我还当是看花眼了?”清羽见另一位老者把茶叶放在粗陶罐中,放在炭火上烤,不知是怎样一种喝法,两人面前的茶杯中茶叶轻绿含黄,不由得也想尝尝。   渔夫道:“老友摆脱俗事,邀我同他遍历名山胜水。这几日恰在此地。”   清羽道:“前辈,清羽有些渴。想喝口茶来。”她其实并不口渴,只是见另一位长者沉醉茶味之中,自己便有些心痒了。   渔夫道:“这就给你倒来。这是大烤茶,想必你也不曾喝过。”渔夫从粗陶罐里又倒出一杯茶来,抬头见清羽果然摇了摇匀红嫩脸,神态可爱,渔夫继续大有兴致谈道:“把茶叶放在烤茶罐里,在炭火上烤的半焦,倾入滚水,于是就茶香扑人了。”渔夫见她被自己说的心向往之的神情,不禁心中发笑。   眼神瞥到对面的人,渔夫方才猛然记起:“云巅兄,哈哈,她便是跟着你云儿来的姑娘哪!”清羽见渔夫倒茶完毕,也未听懂渔夫同那人说的话,便伸出手来去拿渔夫给她倒的那杯茶了。   口中说道:“谢谢前辈的茶”,手刚触到茶杯壁,一道剑光朝自己劈来,清羽猛然警醒,弃了茶杯,身子一斜,迅疾躲了过去,这一下来的突然,清羽来不及细思,只看清来人竟是坐在一旁的那位长者。   适才见他和蔼端肃,并未留心,清羽同他素不相识,何况又是渔夫的朋友,自然没有戒心,此时见他拔剑相向,虽然纳着闷,但已准备好了一场搏斗。却也没想到,那人的剑在空中停了一会,便又收了回去,耳边响起渔夫响亮急切的声音:“云巅兄,你这是做什么?”   渔夫不明所以,见老友将剑收了回去,方才惊魂甫定,适才老友横出一剑,速度之快实非常人,他又意料不到,要想救这女娃儿也来不及,还好她武功不弱,算是躲了过去,一颗心方才放下,眼光直盯着老友,是求他给个合情合理的答案。   此人正是高若於,方才一剑他现也心生后悔,实在太过冲动,见那少女轻巧躲过之后,才清醒过来,同时心中也不由叹道:她的反应倒是灵敏,脚步匀稳又轻盈。没有防备之下能躲过我的这一剑,是要有些本领的。   高若於见她双眸清澈,一身白衣,卓然独立,发丝间一条白色缎带随风轻扬,实在迥出尘表,神色之中却带刚劲,既无小女儿的扭捏形态,又清丽之色逼人,内心想道:“难怪云儿不忍心杀她。”   高若於知道当时唐至云和一位中原姑娘一起帮助南诏公主去镇压魔兽,这件事渔夫也和他提过,至云说那位中原姑娘在战斗时已死,那么现在眼前的这位必然就是南诏那位欲夺逍遥剑、要置云儿于死地的公主了,是以高若於替他弟子报仇之心顿起,竟连一旁渔夫所处的境地也没有顾虑到。   但他剑一横出,便知自己做错了:如今自己已非蜀山掌门,唐至云亦不算自己的弟子,这蜀山门派之事自己哪里还有资格去管。更重要的是,自己既已出蜀山,江湖恩怨俗事已尽抛身后,这少女乃南诏公主,牵扯甚广,自己非但不能帮助至云,反而要将自己和他卷的更深,简直就是害人了。   高若於听渔夫焦急问他究竟何事,于是顺水推舟对清羽道:“刚才见你踏水而来,可见轻功甚好,你虽同渔夫他认识,但这茶也不能白喝。我想同你过上几招,刚才拔剑是有失考虑了,现在我同你徒手过上两招,你若喝得到这杯茶,我就再为你烤上一罐茶,如何?”   渔夫听完心中一松,但总觉老友有些说不出的奇怪来,平日里他断不会有这样的举动。   清羽倒不觉奇怪,反而觉得这老头甚有趣味,喝不喝茶一下子退居次位了,和他过招才是兴味无限的。口中道:“好的很。前辈,那就得罪了。”   清羽右手探出,朝茶杯极快的袭去,果然高若於右臂伸出,柔柔抵住,然清羽却感到一股巨大的力穿透手掌,手掌被劲力推后,抵在腹部,连腹中皆有力道穿游,不禁大骇:此人全身端坐,左手还举杯气定神闲地饮着茶,右手看似只轻轻挡出,其实非受招之人难以知晓其中劲力。   清羽随后加大力道,双手并用,于茶杯周围交错出招,游如蜿龙,速度加快,渐渐已如幻影,可那老头柔柔的动作中有无穷的力量,招招都要比清羽的雄浑有力。他的右掌犹如一个细密的无形之网,不论清羽的动作多块,都已罩在这一网中,挣脱不得。仅仅几招,清羽的力道十分的倾注进去,额头已渐渐渗出汗水。一旁的渔夫倒是心定神闲,看的直微笑。   清羽心想这样下去定然攻不破他的掌网,灵机一动,左手照攻,但眼光洒向他右手腕至手臂处四个穴位,右手抽出猛的从下至上朝他右手穴位处一一击去,弹柔而有力。   只见那长者手上一抖,再也抵挡她不得,清羽抄手便将茶杯拿起,一仰脖喝了下去,嘴角忍不住露出得意的微笑,却始终不好意思笑出声来,只顽皮地同高若於道:“前辈的武功自然了得,不过只用一只手对付我,那也有些小瞧我了。”   这句话里自然没有夸耀的意思,只是一番自我肯定罢了。而且她赢了,那也是庄御教的好,她不免是有对桃花源武功的自信和骄傲的。   高若於右手被她这样一击,从腕处到臂膀皆有微麻,不禁内心叹道:“她的武功这样奇巧,竟也隐含着刚中带柔的特点,小小的年纪就有这番武功,恐怕江湖上也难有几人打得过她,云儿要打过她,也不那么容易。”   又转念想到:“那么,究竟是云儿不忍心杀她,还是云儿竟也敌她不过,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呢?”   “不对,这刚中带柔的招式和蜀山武功有异曲同工之妙,江湖上其他门派我都不曾知道有这样的特点,莫非云儿曾经还授过她蜀山武功?”   高若於越想越不解、越混乱,即时打住,朝清羽道:“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真没想到,你一个年纪轻轻的姑娘竟有这般绝世武功,哈哈,是老夫疏忽了。”说着,即刻兑现自己的诺言,为她又泡上整整一罐大烤茶,一时之间,茶雾缭绕,茶香扑人。   高若於心叹自己:究竟是修为有限,刚离了蜀山没多久,就忍不住又为俗事所扰了。真是愧对师父的教导。   登时心静,又化作一位卓尔不群的仙人了。   渔夫见高若於愿赌服输、脸上神色重又恢复往日,也不禁高兴起来。   只听清羽笑说道:“这位前辈的武功着实和我的一位朋友相像,不过自然是要比他厉害的多。”   渔夫知道她是接了高若於给他的茶而故意要夸他一番,眼光朝高若於处一瞄,见他正襟危坐,脸色淡然,并不准备透露他是唐至云师父这一身份来,于是饶有趣味挑逗清羽道:“可是上次同你一道来的那位丰神俊秀的小兄弟?”   这话自然也是说给高若於听的。   渔夫见清羽脸颊微微飞红道:“啊,是”。一时之间他们小儿女间情怀已然看透。   “你这是去哪里呢?”渔夫道。   “要往蜀地去办件事。”   “南诏的事已经解决了吗?”   “是啊。”   渔夫听后,内心宽慰。雪女你的事,终于算是完成了,然而你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呢?   第二十三章梦之楮华(2)   渔夫和高若於望着清羽远去的背影心中各有所思,渔夫望了望高若於笑道:“她也许是要去找你徒弟,我早就看出来他们是一对金童玉女啦。”   高若於强定着神色不变,桌下的一只手紧握住剑微微发颤,此时他握住的说是剑柄,毋宁更是他那颗欲报仇的心,他心想:“云儿呀,这个南诏的妖女是不打算放过你了。你好自为之吧。”   渔夫没从高若於的神色中瞧出什么端倪,继续赞道:“不过说实话,云巅兄,你那云儿太过出色了,一般的姑娘还真配不上他。胸中坦荡,凛然正气,又有赤子之心,最难得的是身有奇功,但没有少年傲气,对我这样的老叟彬彬有礼,毫不呷辱,现在这样的少年少了啊”,顿了顿又说:“难怪云巅兄看上他做掌门,现在乐的逍遥自在,同我遍游山水,由他带蜀山你是无需担心的啦。”   高若於眼光始终冷冷,不过这也同他平时独标高格的情态没有多大差别,只是他一口茶下肚,却这样说道:“可惜他并非符合蜀山理想的掌门人。”   渔夫一愣,讶然道:“难道还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那你为何还把掌门之位传给他?”   “如果说他不合适,那我自然也是不够格的。我们都无法超脱事外,而为事所累,喜悲不由自主,像牛一样,被人牵着走。就好比,你看,我虽然出了蜀山,却有时仍在为蜀山的事忧愁,这便是不智。”   渔夫开解道:“你我皆是凡人,怎么能不为事所累,云巅兄不免太苛责了。普天之下,问谁又能做到庄子的逍遥游呢?他自己也不行吧!”   高若於眼神中忽然现出一股异彩:“渔夫,你此言差矣。你我虽做不到,你所见之人也做不到,但那是为视野所局限的缘故,普天之大,却真是有人可以做到,不是神仙,就是个普普通通、毫不起眼的凡人!”   渔夫一下子从凳子上跳起,道:“云巅兄难道见过这样的一个人?”   “他便是我的一个徒弟。”   渔夫心中蕴满兴致,世间竟有这样的人,渔夫复又迅疾坐下,茶杯中已无茶水,他也无心再添,焦急叫道:“云巅兄,你就直说吧,那人叫什么名字?”   “他是我从江南水边捡来的孩子,那水边长着一颗偌大的楮树,装孩子的木盆就卡在那树下。我想到蜀山下一代不正是水字辈吗,这孩子与水结缘,莫不是道所指引。于是我把他带了回去,取名“淼”。起先我把他交给蜀山山腰的一家农户养着,等他到了学武的年纪,我才把他领上山来,那时云儿也已到了蜀山,他比云儿要小了五岁有余。”   “然后呢?他也同他师兄那样武功精进,卓尔不群吗?他既也是你弟子,那你怎么不把掌门之位给他呢?”渔夫虽这样说,但毕竟没有见过淼,心想至云已是那样出色,这淼竟还能胜过他?不免心里替至云打抱不平。   “你偏偏想错了,这家伙从小贪玩,不喜练武,听道课更是从来不听。一切正经之事他能偷懒的都偷懒,一切胆大妄为的事他能干的也都干,思想天马行空,言行不符逻辑,简直是离经叛道,我那几位师弟都被他弄得头疼不堪,责怪我不知从哪里领了这么一个劣徒回来。不过蜀山上他的师兄弟们倒都很喜欢他,尤其是云儿。”   “啊,你不说云儿有赤子之心吗,大概也有他的影响,云儿被他带得听道课也不很认真了。”   渔夫若有所思,道:“竟是这样!习性的养成定与生长环境有关,你之前把他带给农户养,可能他们不怎么教他规矩。”   “不然,农户家里另有一双儿女,皆是端庄有礼的。”   “他那时年龄毕竟小,孩童生性顽劣,长大了自然就会好。”   “又不然,如今他已近十八,师弟们仍然为他所忧扰,不过,唯独对我,他是毕恭毕敬的。”   渔夫道:“你起初说他不为外事所累,但我可没从你那儿听到他什么好话,更没听出他的超然?”渔夫刚说完这话,忽然间就悟出这淼的超然究竟何在了,不禁喜道:“莫非是‘难得糊涂’。”   “哈哈”高若於捋着胡须仰天长笑,“到底是渔夫,果然是我知音。”   “说也巧合,淼他生的地方有一个大楮树,蜀山上也有一棵,仿若有心灵感应般,淼他很喜欢那树,练了点武功,就能跳上树了,结果上去一次后,后来就每天都上去,躺在那楮树的枝上,我那几位师弟叫他下来他也装聋作哑,还怂恿其他弟子上去。有人若要寻他,他那些师兄弟恐怕说的都是‘他在那树上躺着呢吧’。一日我恰巧经过那树,云儿和他都躺在上面,各自一个枝,云儿见到我立马下来了,结果他还躺得优哉游哉,我身旁跟着若尘师弟和其他一些弟子,若尘师弟当时脸色都青了,于是我仰着脖子故意说道:“对于他,我还能指责什么呢?”,那话是对若尘师弟说的,其实我是想说我对淼他没有能指责的事,因为他才是真正懂得大道的人。   渔夫开怀笑道:“可惜那淼不能听懂你的赞语。”此时他是真喜欢上了老友的这位弟子了。“淼可能确实是能得道的人,然而他尚年轻不经事,不若唐至云那般心中已有道义和责任,这世间毕竟不会有完人。”   高若於听他一语中的,道:“这也是我不能把蜀山基业交托他的缘故。”   “至云他虽没有淼的那般心境,然而依我看来,他已属武林骄子,足以护佑蜀山一派平安。”渔夫淡淡说道。   高若於缓缓道:“唐至云的父亲是洛阳的有名的清官,即使云儿他走了和他父亲不一样的路,然而性格终不免为他父亲所影响。”高若於讲到这里,不得不牵扯出一个问题来,一个有关人格文化的探讨,一个有关道家起源的论题。   高若於停了半刻,将溪水灌入烤热的茶罐中,呲啦啦的水声中茶叶氤氲而开,任意遨游,幻化出一个澄澈诗意的世界来,其间茶香缕缕,兴味盎然,高若於心中却隐隐泛起一嗟忧伤。   渔夫也不似之前那样急切,悠悠看着他泡茶,茶香扑鼻时,不由微微一笑。   “这么说吧,倘若乱世中有一件救国救民的正义之事,等着你去做,然而你需明白,此事仅凭你一人之力根本无法完成,而你又处于一个孤立的境地,简单说来,你很有可能为此付出性命,然而结果也是徒劳无功,但另一方面你如果不去做那件事,生活也可以是采菊东篱下,何况乱世总会过去,何必螳臂挡车。”高若於表面笑着,盯着渔夫的神情。   渔夫笑道:“哈哈,云巅兄,你出了个千古难题给我做什么,我的答案不是清楚的很吗,喏,看看我们两个老头现在在干嘛,我的答案和你没有半分区别啊。”   高若於扬眉大笑,复又正色:“可是云儿不会这么做,他和他父亲一样,都是要以身殉道的人。”   “你已经知道他未来的命数了吗?”渔夫惊异道。   “我又不是神仙,怎么能知道人的运数。”   “云巅兄,其实你担心的并非蜀山的基业,你只是担心你徒弟的生死吧。”   “淼儿若遇死,死对他来说也是一件快活的事,他必定是笑着去的,云儿不一样,我看着他曾遭受的坎坷不断,感动于他身上那份我所没有的大义精神,所以我对他有一种割不断的情绪。”   渔夫抿了半口茶,认真答道:“那事情摆在他面前,他不去做,心里便不安,所以他追随自己的内心去做了,即使洒了热血,他追随内心意愿而酣畅淋漓地往之,这样的殉道难道不是得道吗,他和淼面对死时的坦然不应该是一样的吗?”   高若於内心受到极大冲击,他被渔夫一语点醒,口中默念数声:“殉道也是得道,殉道也是得道”,一时之间只觉草色铺开,轻轻一笔划破宇宙端角,翠色染目,溪声濡耳,蟹青色的天空骤然滴下小雨来,水面点点涟漪,晕开无穷意境,一直铺呈到内心深处。一个连自己的师父、祖师都未能解开的问题,这样一个村民野夫却了然于心,这世界满是无穷的奥妙啊。   渔夫站起身来,道:“下雨啦,我们该回去了。”   高若於道:“茶还没喝完呢!”   渔夫道:“等喝完茶,我们就成落汤鸡啦。”   高若於依旧端坐,茶杯中几丝小雨随风飘入,他安之若素。“这雨马上就要停的。”   渔夫心道:“这家伙虽然会观天象,但都那么准的话他去当龙王得了”,口中却开玩笑地道:“云巅兄这么说,渔夫我只能奉陪到底啊,不过我究竟不比你们练武之人,淋病了到底也是要你来照顾的。”   高若於不言,也只微微一笑,道袍被雨晕湿处颜色加重,玄色的袍子变得斑驳起来,模糊起来,高若於心中想道:“什么是雨,什么是晴,这里既没有雨也没有晴。”   甚奇,果不其然,那雨下了只一会,便消失地无影无踪了,蟹青色的天反而变得碧蓝,而且纤尘不染。   不过这两人身上有些湿漉漉的,而他们的茶刚刚喝完。   第二十三章梦之楮华(3)   “滴滴”,听得到渗水的声音,大概是地面上又下起了雨,外面已经是初夏了吧,可是这里怎么使人觉得寒冷,那水声断断续续,亘古而遥远。   模糊,   一切昏暗不可知,   没有昼夜,   连躯体渐渐也感知不到存在,只剩记忆在一个一个梦中闪现。   淼躺在那儿。   风徐徐的吹。   他们都不上来,啊,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你的好,他们不懂,你便是“道”,他们口口声声要寻道,却不知道你就是道。什么是“道”——只要躺在这里就能明白,你是蜀山上的至高点啊,往前望去,是浩瀚的洪宇,是连亘的山脉,山水云雨都在你这儿,他们却不愿上来,他们是傻瓜。傻瓜躺在这里望着天边的云彩、变幻的气象,也能悟出道来。现在你集结的日月精华都为我一个人所取所用啦。   淼心里默默地对那棵参天楮树道,他拍拍身旁的枝干,以示对它的鼓励。同时狠命的吸了一口气,口道:“香,真香,你身上的香可是日月的香,啊,应该是‘道’的香,可是他们都闻不到啊。不要紧,我闻到就行了。”   风从云端袭来,淼的一袭如墨般的长发在绿色枝桠间浮动,他没有察觉到楮树上无声无息坠下的几颗果实,如血般殷红。   她来了。淼的心一动。从树上望着下面的人可真清楚。   “呼!”淼突然大喊一声,树下的黄衣少女顿时停了脚步。   少女抬起头来,没有惊恐神色,反而嘻嘻一笑,绽出樱齿:“想吓我呀,没门,现在鬼都知道你躺在楮树上了,我才不会再被吓到。”说着,朝淼做了个大鬼脸。   淼道:“丑死了。”心里却被她逗乐了。他往四处看了一眼,声音小了下去:“阿萱,东西拿来了吗?”   少女点了点头:“那当然,你也不看我是谁。”少女望阿淼躺的地方略定了定神,从青布白花的一块布里取出一本子,突然间刷的一声朝空中抛去,书页在风中乱翻,淼左手伸出,直取书梗处,那书皮上赫然写着一行小字“名士之琴”,摊开书页瞧了一眼,确认无误,朝阿萱笑道:“还是阿萱最好,接下来几天我终于有着落了。”   阿萱道:“你总是看这些乱七八糟的书,你们藏书阁里的书你难道都读完了吗,每次都让我去下山帮你买,你什么时候能自己下山去呢?”   阿淼一颗花生扔进嘴里,花生的香在齿间游绕,心满意足道:“那些祖师老头们写的看不懂,也不好看,还是山下集市的书好。至于我下山,等我长大了呗,我想,再大些,我就能下山去了。”   阿萱捧腹大笑:“长大?我说,老先生,您今年都十五了,还小?”   淼不语。   “把看书的时间省省,用在练武上,早就能和你师兄下山玩去了。”   阿淼不想听她叨叨,心念一动道:“别尽说我了,你好不容易上来一次,不止是为了把东西拿给我吧,你还想见一个人,对吧。”阿淼意蕴深长地笑着。   下面阿萱低下了头,道:“自然是我哥哥。”   阿淼抿着嘴唇,摇了摇头:“不是这个,我知道,你要见的是蜀山第一弟子唐”   阿萱抬起头叫道:“你胡说什么?”   阿淼刚想说那你脸怎么红了,转眼瞥见身后不远处依稀走来三个丰神如玉的白衣少年,刚健里透着文雅,衣袂飘风,绕过林荫而来。等看清时已经走得近了,当先一人正是唐至云,他的脸在阳光下看来越发白皙如玉,束发的蓝色丝带飘荡在肩头,全身好像闪着一种常人难以企及的光,直令晚花生辉。身后二人分别是二师兄浩轩,三师兄秋泽,蜀山三子难得私下聚在一块,淼不禁觉得那场面气势逼人,有种要坠下树来的感觉。   “阿萱姑娘。”唐至云开口问好,“上山来看阿生吗?”   阿萱的心间仿若山花盛开,那句轻柔无限的“阿萱姑娘”一声声回荡在心谷,却始终不敢抬眼望他。“我来找我哥哥也没什么事,其实我是一个人闷得慌,想和阿淼哥哥一起玩玩。”   淼在树上听到,一颗到嘴的花生愣是往地上掉了下去。她怎么会是想和我玩呢,她是想见你一面,大师兄   “阿淼从小和你们兄妹一起,现在他到了蜀山上,你尽管趁他没课时上来找他。”   阿萱点了点头。   淼到现在始终屏气凝神看着树下一切,藏好了书,不发一语,忽然间,一股力量撼动粗壮的树干,耳边听得“淼儿,你给我下来”,这下子淼猝不及防,一只手在楮树皮上扯了几下,没能躲过那阵晃荡,终于还是直愣愣坠下树来,剥好未吃的花生粒洒了一地。   淼觉得这下摔得真是够爽,全身骨头都被挠了一把。他的三位师兄均没看出他其实下坠之时已运起武功,因此远比直坠下树要好的多,而他用的真力也颇少了些,故而未被察觉。   淼揉了揉膝盖,朝唐至云故作嗔怒道:“师兄,你发掌之前至少要和我说一声啊!”   “敌人打你时难道也要先和你说‘承让了,淼兄弟,我要打你的屁股了’?”至云这话一出口,在场之人均笑起来,淼不知如何接话。   浩轩正色批评道:“淼师弟,首先,你不应该从树上落下来,再次,就算落下来也不应该使自己受到伤害,刚才那一掌看你的应对,就知道你的武功没有‘一点’进步。”淼对二师兄一本正经的话就更加不会开口了,只能怏怏听着。   忽然,只听阿萱惊叫道:“呀!阿淼的头上流血了!”阿萱眼中满是焦急之色。   众人皆瞧去,果然淼的额头上有从发间汩汩流出的淡红色的血,淼自己倒是没什么感觉,秋泽道:“大师兄,这次你可闯祸了!”   唐至云倒不急,他兀自伸出手去摸了摸那血,又抬头看了一眼,笑说道:“哈,这不是血,淼是被刚才楮树上震落的红果子砸到了。”那楮树果子呈殷红,和杨梅极像,淼的额头正是被果汁液淬染了。   浩轩嫌淼如无知孩童一样常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并不想和他多呆,便朝至云、秋泽道:“师父找我们有事,我们赶紧去吧!”   阿萱看着三人背影痴痴发呆,转过头时,只见淼正蹲在地上一颗一颗地拾起花生来,那认真的样子竟使阿萱心中莫名一酸。   “莫要捡啦,花生都脏了,你再去找我哥哥要一包吧。”   阿淼道:“不脏。”   阿萱终于弯下身去和他一起捡起来,“现在是太平盛世,大家都有吃的了,不用这样了。”   淼道:“我吃了,不会拉肚子。”   风徐徐的吹。   在半山腰那片开满黄色萱草的坡上,就在阿萱的家旁,淼和阿萱抱腿而坐。   “阿萱,我比大师兄差在哪儿?”淼望着那满眼纯净无比的黄色。   阿萱想了一会,道:“你有他好看吗?”   “没有。”   “你有他武功高吗?”   “没有。”   “你有他聪明吗?”   “没有。”   淼轻声道了一句:“原来是这样。”他的眼神里有阿萱所不能理解的有如老者般的神情,然而很快就不见了,阿萱不以为意。   淼只是想知道人们都是怎样去评判一个人的,他发现几乎所有人的答案都趋近相同,可是他们往往没有抓住最重要的东西,即使在唐至云身上是有着的。   事情本该这样发展的,日子本该这样平静而美好的,淼用全心去感受楮树上所望蜀山之巅的云气变幻,感受阔大、浩瀚、恢宏,用黄色萱草那样的纯净去享受生活、热爱生命、思考人生,但事情,人,渐渐都变得不一样了。   大师兄被师父派下山去游历一年,回来时却血流遍地,看见唐至云那张惨白的脸和被血浸透的衣衫,那一刹那,淼傻了,有一种不知道现在身处何地、自己又是否存在的感觉。   师父的退隐期限已近,大师兄没日没夜地练剑,二师兄以为他是要争蜀山掌门,本就关系紧张的两个人埋下了更深的心结。而浩轩那天收到飞鸽传信后惊慌失措的奇怪眼神始终留在淼的脑海里,他有不祥的预感。   比剑大会前一日,高若於召淼到思道阁——全蜀山最隐秘安静的所在,如果不是秘密的事,根本无需特地叫淼到这里来。淼闻着思道阁里燃着的静心香,内心却不能静下来,只有忐忑。   师父当时那几句话淼每个字都能背出来。   “淼儿,你觉得你大师兄和二师兄谁比较适合掌门之位?”   淼只是武功排名倒数的一位小弟子,师父为什么会问他这样的问题?“他们两人,都足够有资格去争取这个位子。”   “淼,好的很。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别人都以为你是个什么都不懂、只爱玩的小孩子,不过那并不是真相,是不是?”   “师父的话,淼摸不着头脑。”   高若於闭上眼睛想了一瞬。   淼跪在地上朝着大理石地面发呆。   淼的两只眼睛空洞得仿佛什么都不存在于其间。   时间仿佛凝固,声息仿佛遏止。   回过神的时候,只见一本书籍送上淼的眼前,破旧的封面、发黄的纸页全都被越过,只有那四个大字把淼震得背脊流汗——乘御术谱。   第二十三章梦之楮华(4)   乘御术谱?这便是乘御术谱吗?蜀山武功的最高心法,蜀山上哪个弟子不想得到它,可是从来不曾听说有谁见过它,以至于这样一本心法究竟是否存在或已失传于世,大家也无从知道。   弟子们所知道的是他们所练的这样一门武功据说是叫乘御术,师父所练成的是乘御术的第九重,但第十重又是什么,师父也未曾练到,第十重以外呢,是不是还有更高强的武功?   淼此时心中又惊又喜又怕,这样一本不厚的书里面竟是武学的巅峰,而自己竟然看见了它的真貌,不能相信,更不能抑制自己内心的狂跳,汗水涔涔而下:“师父这是乘御术?”   高若於手一放,书本刷的一下直落到淼跪着的腿上,淼的腿上瞬间仿佛压上万顷重力,只听高若於朗声道:“没错,送你了!”   高若於对那本书不像是对蜀山的至高心法、先祖的无数心血的态度,不过像是对普通一物一般,淼急道:“师父,这可是乘御术谱啊!”   “我能学会的都学会了,现在它对我已经没什么用处了,”高若於眼神忽然变得肃穆,道:“但是我希望你能保护好它,等你哪天想学了,就一重一重地练下去,无须再让别人教你。”   淼将书恭敬地托在两掌之中,举过头顶:“师父,这是给蜀山下一位掌门的信物,淼不过是排行倒数的一位小弟子,师父怎么能将这么重要的东西托付给我?”淼说这话时语气仿佛和唐至云一模一样,他的眼中神色复杂,好像溢出一份痛苦。   高若於端望他的眼神,笑说:“你肯承认啦?凡童心不灭的人,必定对人生有着相当的彻悟。”   淼微笑道:“师父是怎么知道的?”他这一笑更是如七旬老者,仿佛参悟人世炎凉。   “你藏得很深,你的武功绝对不会是倒数几位,甚至直逼你三师兄秋泽,可是当年比剑定排行时,你却不肯用尽全力,你掩饰的很深,哦不,你不在掩饰。我也只是发现:打赢你的那位弟子满头是汗,所有比过剑的人都应该是这样,不过,你却不是,你一点都不累,别人比武全力以赴,你却点到为止,逍遥自得,就是那一次我真正确定了这一点,此前我不过是怀疑。”   淼心道:师父要比我厉害数倍,他这双眼睛太会识人。   高若於叹了口气道:“我知道你的个性,可是你总要负起责任,感受荆棘刺身的苦楚的。更别说是为了唐至云了。”   淼神色异常痛苦,但听到师兄名字,一下子抬起头来,怪道:“这和师兄有什么关系?”转念一想:对啊,为什么这乘御术谱不给师兄呢,给了他,不是理所应当,为什么要我来担起这样的重任?心中隐隐有不祥的预感。   高若於不愿点破,只是这样说:“万一你师兄将来遭遇不测,蜀山必会陷入万劫不复的地步”,高若於望着淼的眼睛,这一凝望,仿佛是望到了淼的心底:“你可拿着这本乘御术谱,执掌蜀山,救其危难之际。”   淼听到一半,眼眶中已有泪水,此刻更是高声质问:“师父这么说是什么意思?是说师兄他不可能的师父你又是怎么知道的不,不可能的!”泪水决堤,溅落乘御术谱之上,淼仿佛亲眼看见此生最珍惜与敬重的人惨死,唐至云三年前满身是血的样子又徘徊于眼前,淼他,不能再次承受了,他终究是还没有得道的人。   高若於见他如此,不得不道:“我不过说万一,你师兄好好活着的话,你到时候就把乘御术谱秘密地给他,他的第九重在三年内速成,根本没有练好,起码还要再花上两三年才行,不能让他即刻练下一重,你要督促他。”   淼这才算找回了点希望,却仍不松口:“师父,真的是万分之一吗?”   高若於不说话,点了点头,他不晓得怎么说,被淼一哭,自己心里也难受极了。   淼却从师父那微点的一下头里得到莫大的勇气和解脱,又恢复到纯真的笑容:“不过是万一罢了,我还不知道我明天活不活着呢?”高若於听了他这晦气的话,也不责怪于他,心内万般滋味,也朝他微笑起来。   “既然是这样,这乘御术谱我就替师兄收下了,淼在给师兄之前绝不会看一眼的。”他是在高若於面前立誓,这样风轻云淡的誓言,高若於还是第一次听,见淼即刻要退出思道阁,不禁脱口而出道:“淼儿,师父跟你说,你是蜀山最理想的掌门人选。”   “哎,师父,你别胡说八道啦!”淼狡黠地回道,吱嘎一声,思道阁的门被淼轻轻掩上,一门之隔的两人心里仿佛受了一场莫大的洗礼,个中滋味不能言传。   淼望着思道阁外三月的梧桐翠色幻化做凋零的黄叶,春风眨眼成了瑟索的秋风秋雨,朝他裹挟而来,呆呆地出了会儿神。   高若於的话自然是没有错的,可是必然的轨道中却横出几分偶然,他不曾料到的是:   仅仅因为两个人,改变了淼一生的命运,而正因为淼的命途的更改,很多人的命运都发生了偏转。   一日后,蜀山比剑大会,唐至云夺得第一,淼仍是倒数几位。   三日后,蜀山掌门接任大典。   第四日晨,鸡尚未鸣,霜极为重,师父与几位师叔伯离开蜀山退隐,所有弟子远送。   尚未理清一切,混沌的昏暗里却出现了极强的亮光,从门口洒射进来,众人皆是一惊。只见两位蒙着脸面的黑衣之人押着一位白衣女子朝牢房深处缓缓走来,黑衣人手中有一支极亮的蜡烛。   那女子双手反缚,眼睛上蒙了一块黑布,和淼来时一模一样。两个黑衣人什么话也不讲,轻轻一推,那女子便进了一间牢中,正在淼的隔壁。黑衣之人退出,连她眼睛上的布和缚手的绳都没有解。整个牢房又堕入昏暗之中。   白衣女子好像整个人乏力昏聩,腿一软朝牢间墙壁角落靠去,淼料她正意识模糊,恐怕要等上半天才能彻底醒转,却不明白那两个黑衣人为何不替她松绑。   各个牢间只有背后一面是砖墙,其余用木柱相隔,因此隔壁之人的动静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只见那白衣少女醒转过来,淼便道:“要我替你松绑吗?你把手伸过来。”   却听那女子冷冷道,气息仍然虚弱:“不必了。”   淼内心惊奇,但果真听到绳子崩裂之声,转眼那女子已将眼上覆布取下,心道:怪不得那两人不替她松绑,原来是没有这个必要了。但他不知那绳子乃是特质,那女子运力弹断时,两手腕已经殷红一片,但她却仿佛一点都感受不到一样,不发出一点声音。   淼看不清那人的面目,但已感知到一种不可亲近的冷峻气质,三日过去,他没同她说过几句话。   不过淼和牢房里的每个人都已经热络了,哪个声音是谁的一下子就能辨别。起初他刚来时,这里每个人就像死了一样,淼在那里焦急询问,只余墙壁间的回声,听来如自言自语一般。淼难受了半日,却不甘寂寥,再次开口:“不如我给大家讲个故事吧。”淼内心道:“难道他们都是聋子?不管,且先说上一说。”   他选了一个话本子上最扑朔迷离的故事,讲到□□处果然听到四周皆有唏嘘声,淼更是努力,故事一气呵成,果然有个声音传来:“兄弟,你不怕死吗?”那是一个大约二三十岁男性声音,因不长开口说话声音有些颤抖和嘶哑。   淼内心受到一击,已经猜到他的意思,却仍然问道:“什么意思?”   “被无缘无故捉到了这不见天日的地牢里来,生死命途不卜,你还有这个心思讲故事?”   淼一遍遍叩问自己:原来真的可能要死,你不怕吗?阿淼,你不怕吗?   然而很快淼就知道自己在害怕,不然何以要这样质问自己呢?何以许久都不回答那人的问题呢?   淼的脸上露出了微笑,他觉得自己有些可笑。   不过那人却得到了令他瞠目结舌的答案,只见昏暗里淼忽然间曲臂而枕,躺了下来,从干草堆上取了根枯了的稻秸,衔在口中,朗声说道:“茫茫众生,谁有不死,堕地之时,死案已立,为什么要为一件早就注定要发生的事害怕呢,师父告诫过我,这是不智。”   那人一下子懵住了,少顷大笑道:“你可说的轻松,人生尚未过半,我们竟要冤死在这里,许多事情都没来的及做你难道没有遗憾吗?”那人绝不相信。   淼认真想了想道:“遗憾,有的,一件,我让一个老头帮我修鞋子,我的鞋子没有拿,他的钱也还没给他。另外,我兄弟叫我替他买一管新萧,我还没来得及给他”   还有,我去蜀山学道后才第一次下山,珠子灯会上好看的还没有看,好玩的没有玩,没来的及给阿萱买礼物,没来的及去买好书看,最重要的是我还没有清楚师兄他是不是生我的气了,那本乘御术谱天还好我没把它带在身上,可是我把它埋到了谁也找不到的地方,师兄怎么找得到它!淼越想遗憾竟然越多起来,越想越得活着,越想越怕死了,忽然间眼泪充斥眼眶。   淼心里想的牢间的人都不知道,他们听淼竟然说了这样两个无关紧要甚至可笑的所谓遗憾,竟然不约而同地都笑了起来,原来虽然说话的只有那一个男的,可其实剩下的人都竖着耳朵在听,他们只是不习惯再讲话,心里没有力气再讲话,现在他们都笑了出来,他们在嘲笑淼,他们笑得很痛快!   可是他们不知道淼正天崩地裂的哭着,哭得震耳欲聋到一丝声响也无! 作者有话要说:     ☆、冰雪摄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   淼哭着哭着,忽然眼前出现了一幅阔大明亮的云气图:从清晨日出的万千霞光到雨前震撼人心的云气交织,从蜀地连绵山脉上奔腾不断的烟霭到灿烂阳光下一碧如洗的纯净色泽,那或温柔无限或驰骋奔涌的风雨云气,伴着楮树之巅清香的树叶气息,都流动在淼平静的心灵素宣上,在这样阴黑而绝望的地方向他展示,那样动态的逼真,已经足以使他把一切都淡忘,无论是师兄、阿萱、阿生、还是那个修鞋匠。   淼原以为精力已竭、前路已绝,好似退隐在静默鸿蒙里的时间已经到来,畏怖满地,可是原来意志从无终点,旧辙方迷,新的田野又在他的面前奇妙的展开,那里是冬天半发的绿意,和草地上披着的无边无际的阳光。   是的,没有人的经历可以和淼在楮树上那八年相比,淼在蜀山所学的武功和道法更不能与那相比。   八年的观望,常人看来是什么都没有得到,可是淼其实得到了宇宙洪荒的一切。   在此时此刻,那样美丽的景象在眼前,淼彻底沉醉了,也一时间忘记自己所在的地方是何等的阴暗和悲戚了,就这样他在这神秘的地牢中度过了将近半个月,却能不失生活的信心。   “你腰间的是什么?”第三日,那新来的白衣女子忽然开口了。   淼看了看自己腰间,只一管阿生让他在灯会上买的新萧,“是萧。”   不晓得她为什么这么问,但转瞬间感觉腰间一阵风掠过,紧接着腰间一松,此时已见那管萧在两根窄窄的木柱间穿梭而过,不偏不倚落入那女子手中,淼不禁一声轻呼。要知道那木柱之间仅小小空隙,那管萧却长得很,她内力自然不错,可是要让那管萧从那间隙中穿过,却是要调节好所发力的角度,这是很难办到的事。   “借你的萧一用。”   淼自己不会吹箫,自己也回不去蜀山了,这管萧就算送她都无所谓:“你,会吹箫吗?”   女子不答,站起身来,将萧轻轻送上唇边,清虚淡远的音色缓缓流泻出来,起初有些凝滞,慢慢地渐入佳境,流畅地宛如奔腾的溪水,却听不出来究竟是欢愉还是悲伤,只是给人心里一抹平静。   那一袭白衣,一管玉箫完全就是绝配,不知怎的,那女子明明对淼冷若冰霜,淼却顿时觉得她真挚善良,虽然看不清那人的面貌,但觉得她翩若惊鸿,皎然出尘,似一个仙子一般,怔怔地,不知道是在听那箫声,还是凝望那个侧影了。   “还给你。”   这一次,那女子竟然声音变得温和起来,并且手握着那管玉箫从木栏间伸了过去,而不是像取它时那样无礼又把萧扔过来。   淼第一次朦胧地看到了那人的正面轮廓,可是仅仅瞧见她脸庞间若隐若无地闪着晶莹的光泽,他刚伸出去接的手停滞在半空。内心一怔。   她哭了吗?要流多少泪才能闪着这样明亮的光啊!   淼内心不禁疼惜起来。“这管萧你拿着吧,我不会吹箫,倒不如留在你那里有用,你如果愿意,每天给我们大家吹一曲。”   “你不会吹箫,怎么还随身带着一管萧啊?”女子不解道。   “那萧是我兄弟托我买给他的,现在,已经没有办法给他了。”   淼见那女子微微一笑,听她道:“谢谢你啦,刚才我心中涌现出极大的恶念,几近走火入魔,如果不是你的这管萧,我不知会怎样?”   淼脱口而出问道:“是什么样的恶念?”   那女子迟疑了一会终于决定开口答道:“我想着我的两个朋友现在一定过得很幸福,而我却被抓到这样一个地方来,弄得人不像人,我心里有恨意,很大的恨意,这不公平。”   淼却并不对她有反感,反而觉得她真挚可爱,认真听她讲下去。   “可是一吹那《冰雪摄魄曲》就心情平复下来了,他们是很好很好的人,我想这样也好,希望他们能替我好好活着,就当我从来没在这尘世存在过吧。”   淼内心想道:善恶交织,阴阳转化,本就是平衡的两极,世人往往要求做到纯善,而那些表面做到纯善的人莫不都是伪君子。像她这样能认识到自己的恶念并控制住的人,才是真实的人。   “你说那首曲子叫《冰雪摄魄曲》吗?至真至纯,如空中雪花飞落,只觉极美,清冷艳绝,却不心伤,真的融了也淡的像水一样。世间人往往把音乐写得大喜大悲,要么欢愉要么心伤,可是却没有像这样恬静的,好像是自然界中本来的音乐。”   女子内心一怔:这本来就不是尘世人所写的乐曲啊。   这个看起来尚未涉世的少年竟然能听出这音乐里的奥妙!   那少年兀自多话:“以前我看过一本书,里面有写到像你这样的音乐,传说魏晋年间的竹林七贤之一嵇康在游历洛西时,寄宿于华阳亭,一天黄昏,他正在房里弹琴消遣,忽然来了一位客人,同他一起谈论音律,并弹了一首曲子,嵇康觉得这曲子不像是人作的,正要去向那位客人打听,那位客人却已飘然远去,只余一句:‘那曲子已经在你的弦上了。’那曲子嵇康在死前还奏了,铮铮琴声,神秘曲调,就是《广陵散》 。但那本书里说,嵇康所弹的《广陵散》虽然悲壮哀痛,境界阔大,但其实已经不是那位客人所教的那支《广陵散》了,嵇康的个人情感已经融了进去。可是你刚刚的那首《冰雪摄魄》我却觉得和教嵇康的那位客人所弹的曲子一样,犹如最初的《广陵散》,不哀不伤,自然之调。”   广陵散?又是广陵散?上次就有人说是广陵散,究竟和广陵散有什么关系?少女不禁想道。   “是吗?”少女自己也不知道,但她似乎已经对这个男子另眼相看了:“我听你说话的语气,关在地牢里却安之若素,一点都听不出你的苦恼和忧惧?”   淼不禁心内自得,头枕在弯曲的手臂上,笑着说道:“那是因为我知道我师兄一定会把我救出去。”   “是吗?你就这么相信你的师兄?且不说他会不会来救你,就算他会来救你,他也未必找得到这里,找到了这里他能把你救出去吗?”女子话语间不禁有嘲讽意,又觉得对方是个童稚未脱的小男孩了。   淼听了这话,不禁有些许不悦,狠狠兀自道:“普天之下只有我师兄‘会’救我出去,也只有他‘能’救我出去。”   少女想道:“真能有个人可以这么相信,这么生死相托的,那也是多么幸福的事!他师兄来不来救他又有什么要紧,这个人恐怕到死都会这么坚定地相信的。太多时候,真相拼不过信念,对于某个个体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淼见她不说话,安慰她道:“如果我师兄来的话,他一定也会把大家都救出去的。”   少女苦笑。   淼从不过问这个牢里关着的人的名字,只要听得出他们的声音,模糊地看到他们的身影就行了,可忽然间他却极想知道这个少女的名字,于是他开口:“我叫淼,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你叫我清羽好了。”少女轻声说。   “清羽、清羽,奇怪,这名字我好像在哪里听过?好熟悉啊。”淼抓头,不对,这个名字不对,一定是在哪里听到过的,埋在记忆的深处,恍如隔世的感觉。   “名字而已,重名的都很多,我却肯定不认识你”   突然间,地牢铁门发出声响,打断了两人的对话,又是极强的光亮,映着一个青衣男子,那男子年龄大略四十岁左右,一双好像能穿透人心的眼睛,使人觉得寒冷,为六个黑衣人簇拥,这个牢里除了白衣少女第一次见到他以外没有人不识得他。   淼顿时从手臂上抬起头来,继而刷地坐起,对白衣少女轻声道:“那个人来了!”淼的声音低沉严肃到令人心惊,白衣少女从他的话中也已感受到气氛的异样。   这是淼进入牢中后第二次见到他,然而和第一次一样,他还是想起了珠子灯会上那个人是如何带他来到这个地狱的。   珠子灯会上,一切采办事宜已毕,淼终于忍不住把师父在思道阁召见自己的事告诉了唐至云,淼约定和他在戌时汇合。淼一个人持剑在珠子灯会上逛着,很快,他把与至云间那点微小的不快遗忘地干干净净。   浓妆艳抹的闺中女子这天也都出来觅情郎了,于眼球着实受益。各色灯盏更是色彩缤纷,泽耀大地,用通草未瓣,用画牡丹的西洋红染出深浅,做成一盏荷花灯,点了蜡烛,比真花还美。用蝉翼笺染成浅绿,以铁丝为骨,那便是纺织娘灯,下安竹棍,那清新柔和的绿光是完全不逊于最有名的珠子灯的。   当时,他甚至还想着回去要给阿萱也做一盏,夏天到的时候,可以把小西瓜瓜瓢掏空,在皮上镂刻出很细致的图案来,再题上一首诗也可以,在西瓜里点蜡烛,不就是西瓜灯了吗?这种手工活,完全难不倒他。   按着既定的计划,淼在珠子灯会上找起修鞋匠来,他从蜀山上带了一双有些破损的旧鞋,要到这集市上来找人修补。本来以为这么热闹的集市上找个修鞋匠还不容易,可偏偏是在这个光华四射、热闹无比的珠子灯会上,要找个不起眼的修鞋匠反而不容易。   一直到一条十字岔路口,淼才找到一个。那个老人在路口的角落边坐着缝着鞋子,头发全都披着,又长又乱地盖住整张脸,淼真不知道他是怎么看东西的,可看他两只手,一只抵着鞋底,一只宛如游龙穿梭,迅捷如飞。来路一片光亮,可是这里却昏暗无比。   “老师傅,补鞋吧?”   那人不抬起头来,只淡淡说:“把鞋放下,过会来拿。”声音干涩又模糊。淼问了价钱,没想到这样便宜,见老人如许艰辛,淼不禁多说了一句:“老师傅,您这样披头散发怎么行呢,是要伤眼睛的,还在这么暗的地方。”   见那人不说话,淼便往前走了,没想到此时那老人的声音竟响起:“小兄弟,不妨从这条路上走吧,那边还要好玩。”他仍然没有抬头。   淼朝着他手指的那条小路看去,倒也灯火通明,不过不如直走那条路宽且亮,笑道:“哎,不妨不妨,等我过会走完后,再去那条路上逛。”终于还是径直往前去了。   那修鞋的老者低低叹了口气,这里没有人听得到他的叹息。   淼当时不知道,现在也没想到,那个人,就是过去和未来改变他一生命运的人,当时如果听了他的话,现在一定是在蜀山上逍遥自在地活着。   第二十四章 冰雪摄魄(2)   淼终于还是无视那个相劝,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这条路上月色铺满,和灯光交相辉映,满眼繁花,空气间弥漫不知是花草香气还是灯笼纸面的清香,使人很快就忘了那个衣衫褴褛、满眼凄惶的修鞋匠了。   带来灾难的是那个街边搭得不起眼的一个摊子,淼一步一步朝它接近,却从来没有把它放在眼里,直到那个声音把他拉了进去:“喂,小伙子,你不来看看吗?”   淼朝那声音处一望,是个算命的老头,淼从来不信这种坑蒙拐骗的玩意儿,再说自己现在活得不要太自在,没有什么灾要他解。淼细看一眼,那人是一个青衣长者,一片端严肃穆,不论是他的人,还是他的招牌和纸笔都看起来井然有序。   真正让淼上心的是他的那双眼睛,那双眼睛——怎么说呢,真的有些邪乎,任谁看了他的眼睛,都觉得他不是一个混饭吃的江湖骗子。那双眼睛就像一股巨大的磁力,等淼反应过来时,已经坐在那人眼前了。   长者微笑道:“你可真是一块好料。小伙子,我实话和你说吧,你的命真是再好不过,你的头上带着五彩祥瑞之气,那可是神仙之气啊”,淼看他擎着一杆毛笔在他头顶上转了一个圈,淼的眼珠也朝顶上看,看那人好像在给他圈出神气所在的位置,淼心想那神气难道还悠悠冒着烟?   “别给我扯这些有的没的!”淼登时就后悔了,怎么就坐上这儿来了呢,这家伙一开口就是个骗子的开场白啊。可他为什么没有即刻离开呢?那是因为他心里装着一件事,死马当活马医,他也想试试。   “你算命能算出人的运数吗?”   长者正在纸上画些卦阵符咒一通糟的东西,只留下四分之一点眼神斜睨着淼:“不然能算什么?”   淼压低了声音:“不在你面前的人你能算准吗?”   长者把剩下的四分之三也都给了他,长者这回来了兴趣:“你把他的名字、你和他的关系和他的生辰八字告诉我。”   长者朝淼推来一张薄纸,上面有细碎的金点,示意他写在上面。   淼抓起笔来,匆匆而就,塞给长者:“怎么样?他是不是有什么凶兆?要怎么化解?”   长者刚拿起纸来没看多久,淼就这样喋喋不休起来,长者正色惊讶道:“你是怎么知道凶兆的?”   “就许你看到我的仙气,我就不能看到他头上的乌黑瘴气啦!”淼托着下巴,翘着二郎腿,上面那只脚微微颠了颠。   长者愣住,复又看起那张纸来。   “到底怎么样?算命要算这么久吗?你们不是只要掐掐手指就能算出天王老子来吗?”   青衣长者冷笑一声:“是有凶兆,你看的没错。”   淼心下一抽,从凳子上站了起来,师父的话果然不是没来由的,“那你说,要怎么解?”   淼的身体一下子变得软绵绵的,脚像离了地一样,他的膝盖还没站直,耳朵里嗡嗡传来一阵极轻极轻的话:“有了你,他的凶兆就解了”   现在想来,那个青衣长者在用笔画仙气时就已经下了药了,后面的攀谈只等药效发作。这里的人不是都因为算命进来的,但无一例外都中了毒,是在昏迷的情况下带到了地牢。   他们是陆陆续续被抓进来的,三十五岁于他们来说是一个期限,三十五岁后就会被带出地牢,至于带出地牢去哪里这个大家都不知道,是死是活大家也不晓得,但是有一点是确定的,那就是绝不会获得自由,这是大家推想出来的:如果哪一个逃了出去,这个地方就会被发现,他们这个神秘组织还不得被官府给端了?牢里每带出一个人,隔数日,就会再进来一个人,他们所有人都是在十六岁到三十岁的年轻男女,但这到底有什么特殊用意呢?有人问过,但是没有得到回答。   青衣男子例行公事般缓慢行过每个人的身边,眼光落在各个人的脸上,从下巴到头顶,他能看的都看了一遍,于是,黑衣之人将金边之碗放在被看过的那人面前,取刀割腕,血从一条极细的如红线般的伤口里缓缓低落,在碗底晕染出一朵血色的花。淼有观察过那刀,一定是特制的,淼猜想,不然怎么割得这么精细,这家伙,东西倒是考究的很!   淼不知中了什么魔怔,忽然开口喊道:“喂,你这家伙是不是缺钱,这地牢里的蜡烛都跟鬼火一样,你就不能换几根亮点的?”淼喊完了,看见那个青衣长者朝自己望过来,一瞬间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喊,他细思了思,大概他想看到那个叫“清羽”的姑娘的脸!他确实很想很想看见,也许看到了她的脸他就能回忆起在哪里听过她的名字。   然而那个青衣男子只是看了看他,一句话也不讲就又背对着他了。   先轮到的是清羽,淼在她后面一个。青衣男子一到,灯光就上来了,淼他,终于完完全全看清了这个女子,是个侧脸,感觉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她的白衣上全是脏污,而且,可惜的是,他完全想不起来他见过这个人,那究竟为什么会对这个名字这么熟悉,好像扎根在心底很久了一样。   淼看到清羽没有什么大的反抗,她的手也被拽了过去,滴血。清羽和那青衣男子目光相对的时刻仿佛有什么东西在两人心上擦了过去,可是没有擦出个结果来,白光耀耀,清羽的头有些晕,身上也开始冷了起来,那是因为失血的缘故。   下一个是淼,青衣男子站在他面前等待血满时,淼见他眼神一动,双眉紧锁起来,他忽然转身朝后疾步走去,连那蹲着收血的黑衣人都禁不住轻喊了一声:“药师!”没错,这个青衣究竟是什么样的身份,全都凝缩在这两个字中——药师,这给了牢中众人无尽的遐想。药师脚没跨动几步,就定住了,那里是清羽的牢房,可是刚刚她已经取过血了。   清羽见地上投下一个影子,猛地抬起头来,她的一双眼睛好像常年浸润在山水湖泊里一样,明亮而澄澈,淼觉得那比他想象地要美。   “你是不是桃花源里的人?”   清羽心上像被什么猛地一击,这三个字她多少年没有听过了,可是时时刻刻埋藏在心底,那三个字是多么亲切熟悉,柔软的像一团棉絮,时不时地熨帖着她的心,尤其是痛苦到来的时候,可现在这三个字吐露在一个桃花源外的人口中,一个困住她的恶魔的嘴里,她感到背脊上一寒,有汗涔涔冒出来。   清羽的眼睛紧盯着药师,她一句话也不敢说,她的眼神好像要把药师射透。   “我记得你,你是桃花源里的那个小女孩,你的长相依稀还有些像,不过,我清楚地记得你的眼睛,当年村里的师傅夸过你的眼睛那个师傅姓庄是不是?”   清羽端详着他,他说得一字不差,他说是“小女孩”,那么当年他也还年轻,当年有源外的人进来吗?——有的!清羽猛然惊悟,那时候她才刚拜庄御为师,桃花源里曾闯进一个壮年男子,一副道士的模样,清羽记得他进来时还擎着剑,那时候她一定站在师父身后望着他,可是这名男子没有两三日就出去了,清羽已经记不清当时的细节了。   淼听不懂他们之间的话,不过大略明白他们也许认识,淼看见清羽的左手慢慢握成拳,拳里捏着几根稻秸,揉皱成一团,她的脸色也不好看,有些过度紧张的样子。   清羽知道她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那人已经认出了她,清羽缓缓垂下头道:“我不记得你。”手里的稻秸松了,大都已经断裂。   药师大笑了起来,淼觉得他若不笑,肃穆的样子瞧不出是坏人,可是他这一笑,嘴巴一张,眼睛朝两边化去,声音响彻在地牢底,一阵一阵像划船荡开的涟漪,阴森可怖,简直就是十恶不赦,再加上他身份、目的不可测,又觉得像个变态疯子。   药师朝几个黑衣人道:“把她给我带出来。”淼看清羽在他们手中反抗,她刚取过血,脸色煞白,但和他们过起招来,还是招招到位,只是招数里劲头不足,被黑衣人击中了右肩,药师手在她眼前一伸,清羽软软瘫倒下来。   淼急道:“你们把她带到哪里去?”药师连头都没有回,淼那一瞬间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弱小,如俎上鱼肉,他撑在稻秸上的手背忽然有东西轻轻敲击着。   他怎么会哭了呢?他没想哭来着。   地牢里又暗了下来,有人问道:“她被带走了,你哭什么?”   淼在黑暗里强自争论道:“我没哭。”那个开口问他的人淼一听就知道,他是当时第一个和自己说话的人,那个问自己“怕不怕死”的人,大家叫他小高,今年恰好三十岁,他已经算是好说话的了,听他谈吐也像是经历过沧桑的人。   淼知道他是故意逗自己呢,他把自己当小孩玩。淼不是小孩了,他今年十八了,可是地牢里的人都因为他的一句“我没哭”而笑了起来,谁都看见他两行眼泪比串珠的线还要长,两只肩膀微微抽动着,只有他自己不知道。   “她走了,就没人给我们吹箫了。”淼说了这句,地牢里的人一下子静了,这是一个大的打击,那姑娘的箫声是真好听,听得心里有喜滋滋的味道漫出来,这地牢里不是没有女子唱过歌,她为了鼓励大家,唱的是一些顶欢喜的歌谣,可是没有人高兴得起来的,反而越听越想流眼泪。可是今天这姑娘就不一样了,她的箫声让人的担心和忧惧暂且没了,心里干干净净的,白的跟张纸一样,每天要是能听上一曲,到三十五岁兴许也能熬得过来,不至于这样痛苦了。   那箫声意味着什么呢?小高想:大概是人心底的希望吧。那东西金灿灿的,牢里也不这么暗了。   第二十四章 冰雪摄魄(3)   周围黑衣之人都暗叹这个人的坚韧,各样的刑罚都上了,昏迷过数次,但还是不肯开口,青衣药师微笑着说:“桃花源里的人果然都与众不同,这点我有些料到,但真正看到还是有些震惊。”   清羽的嘴角凝滞着鲜血,她一身白衣此时像是一团团斑驳的桃花瓣簇成的,她已经一个字都说不出了,但迷糊地听到药师的话,心里有一点点快乐:   清羽的生命都是桃花源给的,她曾因为救唐至云差点丢了命,但那个结果并不在她意料之内;但此时此刻她却是清醒的,要说为了什么甘愿将至高的生命进献,那唯有桃花源了。因此从一开始她已笃定了信念,鞭笞之类的痛痛过万分,可信念不曾动摇半分的话,人的潜力就都被激发出来,反而,很多人受不了刑罚痛苦,都是因为内心摇摆而倍增其痛。   刑罚这时停了,清羽的身上开始反应过来,刚刚来不及感受的痛楚现在一步步侵蚀意志。   清羽的眼睛是厉害的,这个,药师一开始就知道,他认出清羽来,也是因为那双眼睛。那双眼睛太过澄澈,可纯净的大海发起怒来,那可怕不是寻常的,清羽光光一双眼睛就能杀人,那种神情做教里的杀手很不错。   门被打开,进来一位俊秀青年,身上华彩,举止间隐有傲气。   “公子!”,药师竟然向他作揖。   清羽现在连抬头都觉得费力,进来些什么人她完全不关心,不过这次是这药师的上级,她不得不挣扎起一些仅存的意念,想要抬头。可其实她的头一分都没有动,那不过是她的幻觉罢了。   她太痛了。   “这个就是你说的捷径吗?”公子开口问道,语气里有不屑。   “公子听说过桃花源吗?”   “那是什么鬼地方?”公子低头拨弄着自己手上的饰物,这个牢房不好,太昏暗、太污浊、太多脏血的气息,他不想看,不想闻。   青衣长者缓缓叙道,眼中带着光亮的神采:“我年轻时被师哥追杀,曾到了一个桃花岸边,误闯进一个山洞,那里面住着人,他们都是秦朝遗民,从未与外界有过联系。”公子听得有些不耐烦。   “那里的老人活到一百五十岁仍然精神矍铄,女子脸上红里透光,毫无斑点,那里就是长生的秘密所在。”   清羽一直凝结涣散的意志想要聚敛目光,此时才成功,也多亏了药师的这一番话彻底使她清醒,她在心里冷笑:原来,你要进桃花源就是为了这种荒诞的想法?这开的是什么玩笑!   可是,等她睁开眼睛看清眼前的人时,她笑不出来了,她目光停滞在那个人身上,即使保持这个动作让她累极痛极。   ——“哥哥!”连她自己也没想到,她的心里一下子就毫无隔阂地喊了这一声,她也奇怪自己为什么就喊了呢,可是心里喊都喊了,有什么办法。   “你是觉得那个源里的人有长生的方法吗?”   “这个我不清楚,不过当年我进去之后觉得喝了那里的水都眼目清凉,那里一草一木、一泉一池都可能是药方。这个,只要进去就能一一解开。”   公子对药师的话有了半分兴趣,却也不十分来劲,“这件事我同意你去做,但日常的事不能出差错。你找不找得到捷径,我不管,但每个月我得交差。”药师对这个回答很是满意。   “对了,这个人就是桃花源里的?”公子转过头来,药师也随他的目光一同朝清羽看来,然而两人均心中一凛,什么时候这个人居然抬起头来紧紧地盯着他们了——她像一头野兽,眼神凌厉得要吃人,可是却也流转无限哀伤,使人心中为之一震。   “药师,你答应要再给我找一个护法的?”公子忽然动了想法。   药师急道:“阿霰她还不够吗?”,又意识到这样说不妥:“要再找一个像阿霰这样的人也难得很!”   公子微笑,那是一种狡黠的坏笑,只见他伸出手来,朝空中悠悠一指:“我看她就很不错。我听说她武功高得很。”   药师愕然道:“她还不愿意说出进桃花源的方法”   药师话说到一半,空气中传来微弱的急切的一声:“我想通了,我愿意。”可这也是最有力的一句话,它用了清羽全身的力气,它的威力使整个屋子瞬时静默下来。   公子笑得更灿烂了,语气轻快起来:“你看,这回行了吧。不管了,你明天把她带到我这儿来”公子呆在牢房的这间屋子里感觉闷极了,这话还没说完已经出了门。   药师对这个纨绔公子也只能内心咒骂,有什么办法呢?不过,清羽忽然之间的改口却使他奇怪,一个人经历了这样的酷刑都能坚持,反而现在一口答应,任谁都会疑惑。   “你怎么忽然间想通了?”   清羽微笑起来,她此时的笑如空山灵雨,是一种穿透人心的美丽。“之前是执迷不悟,现在是内心通达。”她还没有力气说太多话,她的嘴唇已经干涸多时。   “不过,我需要时间去桃花林回忆进去的路线。”   “好的很”,药师冷笑道,一个飞身上去,将一粒药丸弹入清羽口中,“这个药丸有十五日的期限,不过十日以后毒会渐渐发出来,然后一日痛过一日,一直到第十六日毒发而亡,你在这个期限里带我们进入桃花源,我就会把解药给你。你应该知道,早一日 ‘想起来’,就少一分痛苦。”   清羽料到那个药师不会相信她,因此不很放在心上。她呆在这个地牢里一点用都没有,唯有出了这个地牢一切才有希望,是那个公子的即时出现点醒了她,她要知道这个地方、这个药师的秘密。   周围的黑衣者们替她松了绑,搀扶着她,药师说:“把她先带回地牢里。”一名黑衣者道:“药师,刚才公子不是要她吗?”   “让她在地牢里再呆一晚,公子他明天一定见得到。”   从清羽被带走的那一刻,淼的心里已经生出一个想法——他不能再做俎上的鱼肉,在这里,只有暴力才有发言权,一时间,他对武功有极大的渴念。   乘御术谱埋在蜀山的楮树下固然安全,自己也说过给师兄之前不会看一眼,不过,时过境迁,他现在想,乘御术谱要是随身带着多好,那里精妙的武功也许能让自己出去。可是,这些不过是想想罢了。淼清楚自己现在的武功在乘御术的第七重,再练练就能上到第八重,他在蜀山上是不想好好练,要是想练的话几个晚上就能练成第八重了。   然而,现在在牢里没有师兄指点,要上第八重怎么可能,他连第八重练些什么都不知道。   淼在夜晚众人睡了之后一阵冥想,一点清幽的笛声在耳边微微的颤动,依稀的片段,还都是记忆里的那支《冰雪摄魄曲》,转念想道:记得《名士与琴》那书里写教嵇康弹《广陵散》的客人正是一名有名的剑客,他创的曲子和武功定然有着莫大的联系,音乐都可以疗伤,那么可不可以创出武功呢?   这样一想,他觉得自己简直如有神助,拼命抓着残留的乐曲记忆,手开始依着心间的乐声游走起来,那乐曲忽高忽低,武功也忽快忽慢,身体渐渐热了起来,他也无法在坐在稻秸上了,整个人站了起来,手里没有剑来练武,这是平生第一次,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   谁都不知道,淼正在走一条前人披荆斩棘的路,世间大多数的剑客,都是循着前人的足迹较为顺利的练成绝世武功。淼,却从头开始,走上一条无比艰辛的路,艰辛是艰辛了点,但理解得通透,自己创出来的武功能不通透吗?   淼,他更加不知道,很多人心心念念的乘御术第十重此时在他的手里草创。   淼的头上都是汗,他一只手撑在地上想道:要是那个人没被带走该多好,她每天给我吹一次,到时候我就能记得全部的乐曲,那练起来要比现在容易的多。   清羽,清羽,淼的脑海里此时一声声全都回荡着这个名字,他开始搞不清楚究竟是他一开始就认识这个名字,还是在心里默念太多遍,而造成了熟悉的错觉?   地牢深处的大门忽然响了一下,淼吓了一跳。由于声音不大,牢里的其他人都没有被惊醒,淼看到有人进来,即刻不动装起睡来。   脚步靠近又远离,淼不睁开眼睛已经猜到是怎么回事了,他心里狂跳了一下,高兴坏了,一直到那两个黑衣者将门重新锁上,他立即往隔壁牢房赶去:“你怎么样了?他们没把你怎么样吧?”   隔壁的人只痛苦地哼了一声,没有回答。   “你是不是受伤了?”淼急了起来。这回那边一点声音也没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淼害怕起来,他想也没想,把右手伸过两个牢房木柱间的空隙,想去够她的手,然而离得远的很,淼把自己整个人趴倒在地上,才碰到了她的衣服,淼紧握着那点衣服,不敢使太大的劲,深怕弄疼了她,只一点一点地把她从地上拖将过来,其间,她轻哼了一声,淼知道,她背上受伤了。   那个过程淼累极了,又要使力,又得小心翼翼,等到把她全都拖到自己面前时,淼缓了口气,才意识到自己手上滑腻腻的,全是鲜血。淼失声道:“他们他们把你怎样了?”黑夜里,淼不清楚她的伤势究竟如何,只知道遍身是血,一定不好——他的师兄也曾遍身是血,那是淼的梦魇。   她忽然间轻轻说了一声:“水!”淼道:“水是吧?水,水。”能说话总归是好的,可是他环顾四周,哪里有水,现在是大半夜,地牢里的水要到明天一早才会送来!   淼自言自语无奈地笑道:“没有水,没有水没关系,我不有血吗?”他咬破自己手指伸过木柱一直到她的唇边,淼感到像一个婴儿吮吸乳汁一样,他的鲜血源源不断为一股力所夺去,他这才迷怔了:   我为什么要把自己珍贵的血给她呢?   心间隐隐有点害怕。   第二十四章 冰雪摄魄(4)   血是多么珍贵,血是他的父母给他的,他也不知道自己的父母究竟是个什么样子,不过他与楮树结缘,楮树就是生育他的父母了,楮树叶子里的白色乳汁化作了他身体里一滴一滴的血,要吃多少食物才能凝成珍贵的一滴血呢?他怎么能轻易地把自己的血像水一样给一个并不熟悉的人呢?   淼的手颤了颤,可是没有收回。他感到自己体内的精力在一点点流失,他低下头来想看看她喝着自己的血究竟是怎样的表情,自己的血好喝吗?可是,地牢里的夜晚太暗了,蜡烛灭掉以后,几乎什么都看不清。   阿淼的面前渐渐浮现出一片明黄色的山坡,那里有漫山的萱草,有蚱蜢,也有微风,萱轻轻靠在他的肩头。阿淼活到十八岁,《名士与琴》这样的高雅之书他看过,春宫图这样的他也瞧过,他做什么都随着心意去,想看的书都会忍不住看,他对一些事情清楚的很。   他心里只出现过一个人,那就是他的妹妹萱。可惜阿萱看不上自己,那么萱永远都只是他的妹妹了。对于淼来说,断这样的念想容易的很,他只要看到萱开心就足够了。   淼没有把手抽回来,他心里就清楚了,心做的选择还能有错吗?可他忽然又痴痴地想:那个变态药师要我的血,你也要我的血,看来我的血真是弥足珍贵。只要我活着一天,血就会源源不断的造出来,那是无穷尽的。可是要是有一天我不在了,那血要从哪里来呢?天下间再也不会有阿淼的血了。   淼清晨醒来的时候,蜡烛已经点了,水和食物也送了过来,他觉得全身酸痛,好像昨晚一夜没睡的感觉。他全身倚在木柱上,双手像杀了人一样全是血,自己右手食指上有一个伤口,不过和那些血没什么关系。他冲到前面拿送来的水洗去了满手的血污,看到水里倒映出一个脸色惨白的人来,他只能无奈的笑笑,不过水里那位倒是笑得很灿烂。   淼知道清羽失血严重,不过真看到时还是心下一沉,他心道:喝了我这么多血,要是还死了的话,那,他一时间说不下去,好半天才接着:那也太弱了。   他靠在木柱上,看着清羽的衣服上被鞭打开了花,不过奇的是她双目紧闭的脸上泛着红,嘴角间好像噙着一个笑,似展未展的样子。   淼心里觉得她应该能活下来了,活下来就能给大家吹箫了,这可真好,淼的脸上渐渐浮现出笑容来,昨天晚上做的一切都值了。他看着清羽长长的睫毛下闭着的双眼,即便她的头发散乱,衣衫褴褛,可又有什么关系呢,静谧的美还是在的,只要是她就行了。   突然间,笑容凝滞在脸上,很快暗沉下来,淼的脸色变得愈加惨白了。   “清羽、清羽”这个名字,淼,好像想起来在哪里听过了:当年他也是这样紧闭双目、气息微弱的一遍遍呼唤这个名字:“清羽、清羽”,淼当时还听得都快烦了。这个名字究竟会在哪里被深深记挂呢?   ——那只会在他师兄唐至云的口中。   淼安慰自己道:你大师兄口中的那个女人不是死了吗?怎么会是眼前这个人呢?天下叫清羽的多了去了,何况你连这两字究竟是怎么写的都没搞清楚。   然而越是自我安慰,淼越是颓然了:可她偏偏就是,你还要否认吗?为什么?要问为什么吗?因为你也喜欢上了她。别人怎么都不可能,偏偏只有你师兄,他是会和你有一样的眼光的人!   药师开了门,牢里众人几乎都醒了过来,唯独清羽。   “泼醒她。”   清羽在一股凉水后直起身来,众人皆有惊诧之色,没想到药师会这样对她。   药师平静地说道:“看来你恢复得很快。”药师望闻问切最是擅长,仅仅看人的脸色就知道适不适合要他的血。当然,他今天来不是为了取血。   药师望向淼,淼正魂不守舍中,思考着自己的事,完全没有察觉到药师的目光。药师隔空飞穴,淼什么都未意识到,只觉一样东西入了食道。淼这下急了,握着自己脖子叫道:“你喂我吃了什么怪东西!”   药师蹲下身来,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着他,以前药师对他正眼都没有给过。   “你吃了什么,问问她就行了,她也吃过,所以你,不用怕!”   清羽听到一半,简直魂飞魄散,淼的眼睛盯着清羽,清羽却不敢看他。   清羽的眼睛如含秋水。她千算万算,没有料到原来药师要她再在牢里呆一晚,是要她亲眼看着这个淼吃下和她一样的毒。   清羽冷冷对着药师,这已经是她尽全力做出的不在乎的神情:“你不需要这样,难道你觉得我会把一个陌生人的命看得比我自己的命还重要吗?”清羽看着这个外表端肃的人,她提醒自己,将来只要一有机会,她第一个杀的人一定是他。世上最可怕的人就是能看透人心的恶魔。   “是吗?”药师缓缓站起身来,“那么,走吧!”   淼一瞬不瞬地看着她,她这次不逃避了,也轻柔地看着他。她从此背上了一条人命,什么都没做呢,已经记下了无辜的一条命。这个人说他要等他师兄来救他,可是万一他师兄真的来了,他却因为我的缘故死了,想到这儿,一口鲜血从清羽口中喷出。   淼神情间略有起伏,然而还是静默地看着清羽,清羽想不用自己说什么,他也能猜到吃下去的会是什么。所以,这个眼神不是为了相问,而全都是怨恨啊!清羽转过了头,再也没有给他一眼,就此出了这个昏暗的地牢,但她清楚地知道身后的那双眼睛会一直目送着她的每一步,会一直都盯着自己的背影了,多么悲哀!   转眼仿若来到一座华丽的宫殿,屋内熏香四溢,珠帘闪耀,让刚刚从黑暗的地牢里出来没多久的清羽闪痛了眼眸。婢女取下了她蒙眼的布,领着她进去。   清羽穿的是一身白色的曳地长裙,她平时一向喜欢窄袖的裙子,这一次却只能穿准备好的这件看似飘逸实则麻烦的裙子,除却领口上精心绣着淡黄色的几片叶子,腰间一条淡黄的束腰带以外,其他皆是纯白色。   清羽的手里还握着剑,药师让她在满屋的剑中选一把,她说还是要自己以前的那把剑吧,那是在南诏时用的一把普通的剑,用惯了,也不想再换,这世间除了像心水剑那样有灵性的剑外,其他的剑都是一样的,区别只在持剑人身上。心水剑,这个她师父送她最珍贵的礼物,饮过她的血,也执着地寻过她,可是,世上,再没有一把叫心水的剑了。那把她用的最顺手的剑!   一身遗世而独立的白衫,握着一把沧桑的剑,使她看来有些像远古走来的一位隐秘剑客。   掀开过几层珠帘,好像到处都是炫目的宝物,瓷器、桌椅、茶盏,每一件小物什都价值不菲,丝毫不隐晦地展现自己的尊贵,终于见到了靠在雪白兽皮上一位闭目养神的公子。   “哦,来了,其他人出去吧。”看来公子没有睡着,身边两个婢女同领清羽来的那位一起出去了,珠帘叮叮地响了一阵。   清羽盯着他腰间那块色如凝脂的完美白玉,抚了抚自己的腰间,什么都没有,自己的那一块已经埋在了地牢的泥土之中,她昨夜昏迷前努的最后一把力。   “你叫什么名字?”公子没有睁开眼睛,他翻了个身,之前侧躺,现在正着,把手放到了头下,一副极为享受的慵懒样子。   清羽内心挣扎,那三个字她想理直气壮地大声说出来,可是徘徊了很久,却连口都未张,也是,要不然昨晚为什么要把佩玉取下呢?   公子等了一会,见她不说话,嘴边露出一点笑,眼睛仍严严实实地闭着,窗外的阳光在他的睫毛上洒了一层金辉,他整个人沐浴在纯净的阳光里,清羽却觉得自己离那阳光隔得够远,温度怎么也到不了自己身上,尤其是因为地牢的黑暗里有一个人在紧紧抓着自己。   “你不说呀,不要紧,我给你赐名!”   清羽心里一阵苦笑。   她世上的哥哥只有一个,那就是小风,那个第一次见到自己像箭一样飞快地朝竹林奔去打水的孩子。   这回公子慢慢睁开眼睛,不过完全没有常人睡醒时的惺忪之感,他的眼神清醒而有力。他斜睨了面前的女子一眼,心道自己眼光果然不差,见她身材高挑,穿着束腰的曳地长裙,纤腰可握,转眼见窗外柳色青青,随风飘漾,心间一动:“叫阿绰!”   继而又轻声自言自语道:“好名字,对,就是阿绰。阿霰,阿绰,真配,好名字,好名字!”   公子一咕噜从榻上做起,朝她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清羽朗声道:“阿绰。”   公子心满意足地笑了,阿霰是空灵的细小雪珠,阿绰是绰约的柔和柳色,他只对美的事物感兴趣。   “你要一直都这么聪明,讨好了我,即使药师要你的命,我也有办法让你多活些日子。”阿绰猜想药师给她□□的事他应该了如指掌了。   阿绰道:“阿绰不知道具体要做些什么?”   公子在阳光下笑:“怎么,这么快就开始探听了吗?”公子狡黠地盯着阿绰水灵的眼睛。阿绰面若冰霜,丹唇未启。   “药师是不是进来时还蒙了你的眼睛,他真是个小心谨慎的人,不过我可跟他不一样,我是个大气的人,我说过,只要你伺候好我,我就会给你回报。”   公子开始展现他的大气:“这里你随便逛,虽然是那药师的地盘,不过你以我护法的名义可以走遍任何一处地方。护法护法,顾名思义,就是保护我,不过有阿霰了,你就不用了。”   阿绰只觉听他说话如雾里看花,不过她大概得到一个信息,就是:他和药师一样都不相信自己会忽然间想通而把桃花源的秘密说出来。   那么,他究竟有什么目的呢,既不要她保护,又怀疑她的忠心,她的利用价值在哪里呢?他甚至比药师还要难以捉摸。阿霰?又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     ☆、殉道之血   (碧亦有时尽,血亦有时灭。)   夜色如水,瓦砖屋顶之上有两人在轻跃飞腾,其中一人身材魁梧,体形略肥,却丝毫不影响他的速度,另一人则如蜻蜓点水,姿态优雅,束发长带随着身形轻轻带起,月色迷蒙间,两人仿佛在天际宇宙里纵情遨游。   一瞬,两人皆落在了一扇门前,胖者看了对方一眼,对方示意,胖者开始在门前鼓捣起来,发出轻微的金属碰擦声,只一会,锁便轻松打开,两人走进屋内。   “胖大海,你这几年开锁的功力没有退化哪!”   胖大海燃起火种,“云兄弟,别说我,你的武功也越来越强了,刚才那几个看守的眨眼就被你敲晕了。”   火光照亮了一列列书卷资料,“找失踪人口的卷宗。”   胖大海颔首。“那狗官不管吗?”胖大海询问的是蜀地的地方官员。   唐至云道:“他派了人给我们找,可是我暗中觉得那些衙门里的人根本不愿意去找人,靠他们,还不如我们蜀山自己的弟子。”   胖大海无奈道:“这次我连以前黑道的朋友都打听过了,你师弟这个人真的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一点踪迹都没有。一般来说,从出事的时间、地点出发查找,总会有些蛛丝马迹的。珠子灯会又是那么热闹的集市,所以,兄弟我实话和你讲”,胖大海在检索书中停了下来,认真的看着唐至云,神色凝重起来,他拍了拍至云的肩,缓缓道:“做的这么滴水不漏,那么一定是个庞大的秘密组织,而且是连我那些黑道的弟兄都不了解的一个组织。”   唐至云心里也猜到了几分,倒是坦然地说:“知道了,我们继续找。”   唐至云反复翻着几页纸,来来回回,把刷刷翻着几十张纸页的胖大海叫到身边,胖大海道:“这里有你师弟的名字吗?”   唐至云道:“没有,我猜应该在你手上的这本。”说着,几下找到了淼的名字,胖大海羞愧了“啊”一下,他抱着卷宗刷刷乱翻,把“淼”的名字漏掉了,唐至云拿的是另外一册,反而在他的那册上找到了淼的名字。   胖大海看上面的记录,都是最近一个月内蜀地的失踪人口,胖大海惊讶地“咦”了一声,“兄弟,你看,给你师弟派出的搜寻人手比其他人要少了近一半。是府衙里最近缺人手了吗?”   唐至云叫胖大海看他手上的这册,胖大海心里奇怪他怎么抱着一册几年前的旧档案看呢?唐至云手点了几个名字,记录里都是红笔的“搜寻无获,未归”,每个人相隔得时间也较远,这是正常现象,一年里的失踪人口总有几个是找不回来的。   胖大海挠头道:“这些没找回来的人有什么问题吗?”   唐至云道:“你看搜寻的派出人手。”   搜寻无获的红笔记录里派出数乍一看挺正常,可是里面夹杂着几个人的搜寻派出人数却和淼一样明显少于其他失踪人口的派出数。   胖大海心里有点想法,看着唐至云,等他开口验证心里的想法。   “我看过了,只要是找回的人搜寻派出的人数都是正常的,只有在未找回的记录里才会有几个人的派出人数明显少了。”   胖大海心忽然间往下一沉,他凝视着唐至云,声音有点颤抖地道:“这有点可怕!”这两个字把胖大海自己吓到了。   唐至云继续道:“不止这些,刚才我反反复复看这几个人的资料,发现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的年龄都集中在十五到三十岁之间。是不是偶然我不知道,因为人数太少了!但不能排除这里也许有规律性的存在。”   两人出了府衙的档案屋,重新将门锁上,坐在了屋顶上。竟然沉默了许久,连月光都清冷极了。   胖大海挠着头笑道:“听说蜀山上的厨师烧的菜独具一格,他叫阿生对吧,我都有些想把他挖到得月楼了!”   唐至云知道他是故左而言他,顺着他说下去:“你把他挖了,让我们蜀山的师兄弟饿死啊!”   “不过你倒是可以派几个厨子去和他学手艺,他一定愿意教你。”   “这么肯定?也许他不愿意倾囊相授咧!”   唐至云正色说道,语气间有些感伤:“阿生的弟弟,是淼。”言下之意是,你帮他找弟弟,他怎么可能不愿意教你得月楼的厨子手艺。   胖大海震惊,绕开的话题总要回来,正如躲开的人事终会再现。   “兄弟你心里应该也有数了吧,为什么派出的人数会忽然减少,因为也许他们根本不想把那些人找回来,他们在包庇着罪犯,如此狂傲的举动,后面一定有人在撑着,这件事极有可能和朝廷有关。”   “嗯。”   “那你还要去吗?一旦掀开,一定是一张大网。”胖大海话刚出口,又觉得自己肯定徒劳了。   唐至云沉默着,双手交握成拳,在月光下冷静得如一个玉雕的塑像,胖大海觉得这一次见他,与上次在得月楼里相见时有了很大差别,以前像阳光,现在觉得流水般的月光好像更称他。   唐至云倏地站起,叹了口气,笑着说:“胖大海,你记得今天你一直呆在吴县的得月楼里,生意好的团团转,从来没出过得月楼。”   胖大海看他笑着这么说,反而脸色变了:“兄弟以为我是贪生怕死之人吗?当初我想从黑道出来金盆洗手,如果不是兄弟帮我,我现在一定还在里面痛苦挣扎,哪会有什么得月楼呢?”   “可是你现在已经有得月楼了。”你要是出了什么事,得月楼的一切都将付之一炬,你本来的平静生活瞬息转变,你就又要回到当初拼命想要逃离的腥风血雨里去了。   胖大海没有再说话。   “就此别过吧!”至云真挚地看着胖大海,眼神间的意思胖大海能领悟的到。   唐至云送走胖大海后并未离开府衙,他继续坐在屋瓦之上握着逍遥剑,一时间踌躇不定。   府衙院墙外的河水在月色里粼粼闪着波光,映在柳树之上,蝉鸣得厉害,好一个明快的夏夜。鬼使神差般的,至云摸出了笛子,熟悉柔婉的旋律响了几声,立刻止息。   唐至云自惊道:这可是蜀地的府衙,你可真够大胆,是要把府里所有的人都引过来吗?   虽然笛子已经离了唇边,旋律也不过响了几下,可是在至云的心里那曲子却仍在继续演奏着,以前没有发现,原来《雨碎江南》是这么哀伤的一首曲子,越是空灵美丽,就越有淡淡的忧伤。   哀而不伤,哀仍是存在的。极致的美犹如生命,因为终有尽头,所以有悲观垫底,明白这一点或许就是超脱。清羽啊清羽,你要和死亡一起成为我生命里挥之不去、更改不了的阴影了。   清羽、紫凝、重煜、将军,这些人好像离生命很远了,远的就像是从来都没有下山遇见过他们一样,可是一回忆起来,这些人却一举一动都清清楚楚,又像是昨天发生的一样。   他想起清羽的点点滴滴,客栈里的泼酒,月夜下的对饮,城郊茅草棚下的共处,渔夫堤岸处的交心,洛阳街头的重逢,江枫渔火下的情动,世间找一个和自己心意相通的人真的不容易,虽然三年多过去了,可这些回忆永远都这么新鲜,这么使人愉悦。   至云抽出逍遥剑,轻轻在剑刃上缓缓抚过,带着丝丝的凉意,如同抚摸月亮一般,寒气跃动——这都是因为心水剑的缘故啊,逍遥剑本身是性阳的,只会有热流,唯有心水剑,才会有这般的寒气。如今两剑交融,压抑了热流的同时,也减弱了寒气,才会有这恰到好处的温度。   紫凝她,为什么把剑交还给我?如果淼失踪的事和南诏无关,那么你究竟是不是错怪紫凝了?至云忽然脑海中映出一幅他们三人一起在吴县吃臭豆腐的情景,紫凝那样纯真可爱的样子会是假的吗?她会为了拿回他们南诏的剑来杀我吗?   此刻,至云忽然动摇了,或者其实他很早就动摇了,在珠子灯会上就开始动摇了,只不过他现在更渴望真相。救阿淼,意味着很多事情。至云已经做出了决定,哪怕铤而走险也要一试!   唐至云对府衙已经摸得很清楚了,即使在暗夜里他也很快找到了知府的卧房。他蒙了面,尽量把走路的声音压到最低,直直地进了卧室。他心里一点胜算都没有,觉得自己从现在开始,是要把命给赌上了。   寒光一闪,剑抵在知府的脖子上,可是他还睡得香沉,至云拍了拍他的脸。知府睡意朦胧的醒来,感觉自己的脖子上有一阵凉意,再定睛一看,眼前有一双暗沉的眼睛紧紧盯着自己,他的一声“啊”还没起声,只听蒙面人低沉的一句:“你要是敢喊出声来,你和你老婆都要没命。”知府的汗从头上一直滴到脖子上,夏天本来就热,他现在心里被烤炽得昏天黑地,望了眼身边的女人,倒是睡得很熟。   “我和你无冤无仇,你干什么要杀我!”知府定了定神,无比轻声的说。   蒙面人冷冷回道:“这几日听说有一群蜀山的人来找你。”   “你说那个叫‘淼’的人。”   蒙面人隔了许久,凑上前来,同时将剑往里送了几分,知府的脖子上开始流下血来,“你是不是让他们发现了我们的秘密。”   知府此时竟不理会脖子上的伤,任血滑下,他知道现在已经不是计较小伤的时候了,因为剑再往里一点,就都结束了。   面对死亡,他仿佛一下子增了不少勇气,说话流畅了起来,虽然仍有微微的颤音:“绝对没有,清虚教的事情我绝不会透露半个字,何况那个案子很快就要结案了,明天明天一早我就结案。请教主明鉴,小的绝不敢违背大人的意思。如果现在把小的杀了,那小的一定是冤死的。”   至云为“清虚教”三个字所震慑,知道自己这一招已然收到成效,不敢再追问“大人”为何意,收了剑,缓缓离开:“教主说,蜀山这群人难搞的很,你要格外小心,要是漏了秘密,下一次我来时,你的头就要没了。”   知府瘫倒在床上,摸着颈边的血,有种做恶梦的不真实感,清虚教的人果然杀人不眨眼,他一想起刚才蒙面人的眼神,不寒而栗。   第二十五章殉道之血(2)   清晨鸡尚未鸣,唐至云御剑落了下来,本该寂静无人,却忽然间蹿出一抹明快的黄色,纯洁而无忧无虑的黄色,“唐大哥,阿淼哥哥他有消息吗?”   至云没有想到阿萱竟然一个人在淼常去的那棵楮树下静静的坐着,这个时候她应该在山腰的家中睡觉才对。   “阿萱,你怎么会在这里?难道一晚上没睡吗?”至云流露出关切之色,可是现在的阿萱全不在意了,虽然那是她本来极其渴望的眼神。   阿萱低着头:“我睡不着,走着走着就到山顶上来了,我也没想到就到了这棵楮树下,我总觉得我只要一抬头阿淼哥哥他就会出现在楮树的梢头”,至云见她竟然眼中闪现泪光,心中升起一股怜意,不禁感叹现在最担心淼的竟然会是这个小姑娘,看来阿淼和她虽然不是亲生的兄妹,她一口一个“阿淼哥哥”,显然已经把淼看成和阿生一模一样的亲哥哥了。   阿萱紧张地抬头问他:“自从阿淼哥哥失踪,我一晚都没有睡着过,一开始还觉得会不会他在山下过得太逍遥了,所以不回来,可是这么多天都找不到他,唐大哥,你告诉我,阿淼哥哥他是不是出事了?”   唐至云道:“没想到你这么担心阿淼,不过,你现在该好好回去睡一觉,不然让你哥知道了,他要责怪我的。如今蜀山上全部的师兄弟都在找阿淼,你不用担心,迟早能找到他。”   阿萱知道唐至云是在安慰她,可是在这个时候,她多听几句安慰也好,她心里会好受很多:“也就我会这么担心他,我也想睡,可是做不到啊;要是我失踪了,他一定照样睡到天亮,睡得香香的。”   唐至云觉得她说的不错,笑着逗她:“可是他睡醒了,也会去找他的妹妹,不是吗?”   阿萱眼角还带着泪花,却因这话笑了起来,至云心想:阿萱阿萱,取名萱草,解忧之草,天真烂漫,笑容可掬,她简直就是这草的化身了。   至云不自觉地伸出手来,爱抚地摸了一下她的头发,微笑着说:“不哭了,天都快亮了,回去睡觉吧。”阿萱此时方才感受到至云对她这样亲密的动作,急忙转过身去,只觉两颊飞红。   唐至云没有回房休息,径直去了若尘师叔的卧房,若尘师叔是上一辈师叔师伯里唯一留在蜀山上的,性情耿直,淼师弟暗地里叫他“那个迂腐的小老头儿”。   若尘师叔还未醒来,至云在屋外静静地走着,这边的两棵枫树长得尤为茂盛,绿色的枝叶簇满了枝头,如两块精心镂雕的绿色水晶。   蜀山上三种植物种的最多,思道阁外的千年梧桐、蜀山后面的大片竹林、还有随处可见的红枫,可是至云最眷恋的还是红枫,尽管会勾起有关乘御术谱的不堪回忆,却也能使他惦念起师姐,想起这个不知道流落何处的女子。师父恨她,但至云不会。   “至云,你怎么在外面,什么时候来的?”若尘师叔推门而出,见至云发间染上了一层早霜。   唐至云正轻抚着一片枫叶,笑着回道:“师叔门前的这两株枫树长得真好,秋天一到,一定是蜀山上最红最好看的。”   师叔知道至云的心不在枫树上,将他邀进了屋:“是关于阿淼的事吗?你是不是有点线索了?”若尘师叔和阿淼最是不和,若尘师叔总是被阿淼气得吹胡子瞪眼睛,可是其实若尘师叔这些天来却没少为淼操心。   “师叔,我想听听有关清虚教的事。”   若尘脸色一变:“你怎么突然提起他们来”。   清虚教和蜀山派都是道家的分流,另一支庄子的分流则隐灭行踪,鲜有所闻,由于清虚和蜀山教义的不同,两派均视自己为道家正宗,因此虽然并无瓜葛,却势同水火,蜀山弟子私下里是不敢谈论这一话题的,唐至云也仅在听道课上了解一些大概,内里却完全不甚清楚。   若尘知道至云提起清虚教绝不是空穴来风,于是将他所知的一切和盘托出:   蜀山、清虚和庄子那一脉本是一家,在秦末创立,由一群热爱老庄思想的剑客创立,秦末天下大乱,派中一部分人在逃乱中从此失去音讯,但传闻他们并没有死,而只是隐逸起来,那便是庄子一脉,里面有庄子的后人。   蜀山和清虚则一直到隋末,都是一个门派,并无区分,但那时派中已有两种不同的思想,而且对立之势越发明显。而道家精妙武功全融在乘御术中,乘御术谱是由当时厉害的弟子一起编写的,因此清虚和蜀山两派当时的精英都参与了乘御术谱的编撰,两股力量争着达到最强,将自己的至高武功写进谱中。   唐至云惊讶道:“这么说,我们现在练的武功里也有清虚教的?”   “当然,不止如此,往远了说,隐逸的那一脉虽然没有参与乘御术的编写,不过都是由秦末的剑客发端,应该也都异曲同工。这些事情,蜀山弟子绝不会知道,不过如今你是掌门了,也就无妨。”   若尘继续讲述:“隋末,乘御术编写入尾声,两派斗争也到最为激烈处,最高的第十重该有哪方的人编写,这是大家最为关心的事。”   “当时的掌门呢?他难道控制不了这样的局面吗?”   “弟子的纷乱内里自然有上代的分化,掌门当时是支持现在蜀山的,但同辈的师伯师叔中也有支持清虚,认为炼丹修仙是正途的。”   “最后呢,第十重是我们蜀山写的吗?”   若尘静默了一会儿,才艰难地开口:“不是。”   “清虚那边的师叔手下有一位豪杰青年,他打败了当时的掌门,所以最后的至高层次是他写的。”至云听得目瞪口呆,竟有弟子的武功超过掌门的!   “蜀山这边的人自然不服气,掌门为了实践诺言,让他写完了乘御术,可是后来局面失控,两派之间发生武力冲突,有了死伤。最后还是那位写第十重的青年制止了斗争,他要求他们那群人脱离蜀山自立门户,他也知道蜀山这边的人绝不会同意这样荒谬的提议,所以他也给出了一个极大的诱惑。”   “什么?”至云忍不住问道。   “当时乘御术刚写完,并没有副本,他说只要同意他们另立门户,乘御术谱就归蜀山所有。也就是他们空手离开蜀山,什么东西也不带走。”   “虽然这青年是有些气魄,不过乘御术的第十重都是他写的,他要教以后清虚的弟子也不成问题。乘御术谱的损失对他来说也不算太大。”   若尘摇了摇头:“不然,那乘御术是由两派人一起创的,他们放弃了谱子,就意味着把他们清虚的精妙武功拱手相让,而自己却无法了解蜀山的上乘武功了。”   至云恍然,道:“后来我们就同意了这一条件,他们下山创立了现在的清虚教,和我们再没什么瓜葛?”   若尘点头。   至云心想:难怪这些历史在听道课上师叔们不会说了,大家要是知道蜀山上武功大宗乘御术的最高心法竟是由清虚创的,难免要动摇人心。不过那位武功超越师祖的青年竟有这样敢于割舍的气魄着实令人钦佩,蜀山弟子因为听道课上的片面误导而鄙夷清虚教,自己也同样是这样,可是今日一听,却觉得清虚教未必不比我们厉害。   至云正遐想间,若尘师叔已经喊了他好几声了:“至云,清虚教到底有什么事?”   至云站起身来朗声道:“师弟应该在他们手里,明日要上清虚教去问问清楚。”   为了营救小师弟,蜀山上近一半的弟子去了清虚,包括浩轩、秋泽和若尘师叔。清虚教也在一座山中,可是那山比蜀山要矮的多,没有蜀山那样高渺孤绝,所以上清虚的山路平坦得多,两边没有荆棘,远远可以看到山中烟雾缭绕,应该是从早到晚都焚着香,山中空气清新,满眼翠碧,因为地势低矮,这里的植被比蜀山要多得多。   进清虚不算难事,看门的清虚弟子一色的暗灰色衣袍,和蜀山弟子的白衣恰形成鲜明的对比,可是虽然颜色暗淡,但精神风貌却不比蜀山弟子差。他们客气地引着至云一行人朝大殿而去,清虚的大殿竟造得金碧辉煌,和“清虚”这个名字完全不搭。   一位青衣男子坐在正中央,神色肃穆,双眼微闭,好像正在等着至云他们来。青衣男子身边站着两位女子,一位身着红衣,红的让人炫目,一位则是白衣,在红衣女子的衬托下,白的纯净无比,两人皆蒙着纱。武功稍高的人都察觉出青衣男子后面的屏风应该还坐着一位,听那人呼吸平常,不会隐藏踪迹,应该没什么武功。   待相引的弟子说道:“教主,蜀山的掌门来了。”青衣男子丝毫没有惊讶,缓缓睁开眼睛,眼中带着一丝笑意。   阿绰便是那位白衣女子,现在她知道原来药师也就是清虚教的教主了。   她望着下面的唐至云,见他和当年全没有两样,只是换上了他们蜀山的白衣而已,他手里握的还是那把逍遥剑,剑端的雪花吊坠闪着晶莹的光,是完完整整的一块。   啊,不过他现在已经是蜀山的掌门了,他一个人立在最前面,可那些变化都不足挂齿,清晨的阳光照进大殿,他的脸上光华跃动,还是那种第一次在客栈相见时的淡然,竹林君子般的谦和。   阿绰迷怔了:好像这清虚的大殿之上所有人都隐去了,只剩他们两人,隔得不远不近,在朝阳初生的时刻,踏着殿内的万千阳光,似乎没有岁月阻隔,那么亲近,那么容易地再次相见了。   人们常说再深的情感敌不过时间,她在自己哥哥身上深深体会到那种感觉,那样陌生,那样害怕。可是现在她完全是另一种感觉,三年没见,她心里一点犹豫都没有,即使知道他和紫凝在一起了,如果她不是阿绰的话,她一定会踩着美丽的阳光过去拥抱他,真的,她一点犹疑都没有,就是这么深深地相信——他没有变。   唯一可惜的是,至云的眼光没有落在自己身上啊,任阿绰心里一遍遍地喊着“唐大哥,唐大哥”,至云也不会给阿绰一点点顾盼的。   第二十五章殉道之血(3)   蜀山的掌门什么时候换成你这个黄毛小子了?药师心里有些不乐意,你这样的还真不配我亲自动手。不过他表面上却很客气地说道:“清虚和蜀山多少年没见了,掌门怎么忽然来我们这样的鄙陋之地?”语气里是嘲讽,蜀山的弟子都不愉快,暂时只能忍着。   至云倒不觉得什么,“蜀山上的一位弟子如果在清虚教里的话,请教主放他跟我们回去。”   药师笑了:“掌门这话说的奇怪,你怎么就断定你们的弟子在我们清虚教呢?”   至云料到他会这么说,“教主只需告诉至云,如何才肯放我们蜀山的弟子出来。”即使把蜀地知府的事说出来,他依然可以抵赖,还要害了知府性命,至云不忍心。   药师没想到至云竟这样爽快,说话一点不拖泥带水,也好,省去许多转弯抹角,瞅了红衣女子一眼,见她脸上没有什么异常,于是道:“先和我们的护法过过招吧。”药师边说边运了力,力行至红衣女子身后,红衣女子身子被推着往前靠了一点,继而自觉走下殿去。   蜀山弟子皆有不忿,掌门和教主对打才对,那清虚的教主却派了个护法下来,根本就是挑衅。至云如果没有听若尘师叔的那番话,恐怕也会这样想,不过现在他一点都不再以蜀山为傲,反而对清虚有隐隐的敬意,尤其是对创立清虚的那个青年豪杰的敬意。   红衣女子什么话也没说,直接拔剑,不过没有出招,恭敬地等至云拔剑才开始动手。很快,红衣女子败下阵来,至云却感到那人武功虽肯定不如自己,但不至于这么快就输掉,难道她是有意相让于自己?   红衣女子转身往殿上走去,药师见状,没想到阿霰表面故作镇定,实际上对唐至云却手下留情,心中有怒意,突然高声叫道:“阿霰,把你的面纱拿下来。”   这一叫,至云心中猛然一击,再定睛朝那红衣女子看去,红衣女子手放在面纱上,却迟迟不动,一时也既不往殿上走,也不转身朝殿下的人揭开面纱。   阿绰站在上面,毫不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只见至云脸上莫名的激动神色,药师脸上隐隐的痛快笑意,阿霰面纱之上痛苦的眼神,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突然间,阿绰见到一个闪电般的白色身影掠到阿霰面前,拉住她的手使她身形顿转,继而一把将面纱扯下,阿霰再也没有反抗。   “师姐”至云轻轻地艰难地叫着。   师姐?!   至云看她穿着红衣,像枫叶一般的红,像血一样的艳,他记得师姐最喜欢蜀山的枫叶了。   药师惊讶:“你怎么还叫她师姐呢?难道高若於没有告诉你阿霰是我们清虚的人吗?”   至云难以置信地望着药师,几个蜀山弟子也都震惊,阿霰这个人不是所有蜀山弟子都认识的,毕竟是九年前的事情了,或者说根本没有几个弟子认得她,但若尘、浩轩和秋泽对这个人却仍有很深的印象。她偷了师父思道阁内的乘御术谱后,从此被师父逐出师门。但他们从来不晓得阿霰竟是清虚的人。   阿霰朝至云点了点头,是啊,我确实是清虚的弟子,九年前就是了。   “那么你为什么会来蜀山?”至云其实心里已经猜到那个可怕的答案了,可是他还是希望亲口得到验证。   阿霰苦笑着道:“为了乘御术谱。”阿霰说这话的时候,她的手都在抖,她想伸出手去摸摸他的头,像以前一样在他伤心时把他抱进怀里。可是现在他长大了,成熟了,不再需要她了。   她宁愿至云九年里厌她、恨她,可是原来九年里至云什么都不知道啊,至云还是把她当成最亲爱的师姐,阿霰心上痛的紧。   高若於明明知道这一切为什么不和他说呢?   至云忽然间痛苦地嘶吼起来,从来没有过的,蜀山弟子只见过他温润如玉的一面、刚毅勇敢的一面,云淡风轻的一面,这样痛苦绝望地嘶喊,像是要吼出灵魂,他们无法理解,但他们怎么知道呢?   是高若於把这一切全都埋藏起来了:   至云刚成为蜀山弟子不久,一次高若於找他到思道阁谈话,他走进门边时,从掩着的门缝里见到师父把一本薄薄的书夹入一本普通的山水画册里,当时他的第一感觉就是那是蜀山的乘御术谱,他不晓得自己为什么那么肯定,也许是因为自己对乘御术谱日思夜想,梦寐以求的缘故。   那时他是蜀山武功最差的弟子,师父师叔也不教他厉害的功夫,只让他先练好基本功。可是他心太急了,他想早日去练乘御术,因为他不想大师兄浩轩再用鄙夷的眼光看他了,那种眼光的意思是:一个官宦家庭的少爷跑来学蜀山的武功不是个笑话吗?蜀山的武功是穿这样好衣服的人学的吗?是你这种不知民间疾苦的纨绔子弟可以承受的吗?   至云觉得每个人都这么看他,连师父也对他有偏见。他真的是错了吗?在家里差点和父亲闹翻才好不容易来的蜀山,结果蜀山的人也对自己有着严苛的偏见?什么身份该做什么样的事?他唐至云真的就必须去考科举做官吗?   不,他绝不动摇自己的内心,蜀山上至少还是有两个人是极其关心爱护着他的,一个是厨师阿生,一个是师姐阿霰,他什么事情都对阿霰说,包括他想看乘御术谱。   他开玩笑地跟师姐说:“也许山水画册里那本东西真的是乘御术谱也不一定,我还真想趁师父不在的时候去看一眼,再原封不动的还回去,谁会知道呢?”   每次他说到乘御术谱的时候,阿霰总是不说话,只告诫他:“即使这些话是开玩笑的,也不能对别人讲!”   “开玩笑”,不,阿霰分明地感觉到至云心里其实真的想看乘御术,他只是不敢去而已,有时候,开玩笑的话未必没有隐藏着一个人的真实想法。那时至云被那种渴望和执念困住了,以至于他自己从未意识到那是一个不该有的执念。   深秋的蜀山,像是有无尽的力量燃烧着一样,到处是枫叶极致的美丽。锯齿形的叶子,其实并没有多好看,可是当无数棵红枫簇拥在一起时,你不得不为这样的红所感动。   那种红纯粹、热烈,从不知有穷尽,好像红在上古、红在当今,红在无尽的未来,红过生,红过死,红在永恒里,你想把自己也化作一滴鲜红凄怆的血,融进那红里,在某一刻的时间里化作永远,祭奠神圣。   这样刺眼的红色,时不时提醒阿霰来到蜀山的任务,那即将到来的期限。她告诉自己,如果那个男孩再开口的话,她一定会去做,把他的话当成上天的旨意吧!   别再犹豫。   那一刻终于到了,至云又一次提起了乘御术谱,这一次阿霰望着远方的红枫说:“真的这么想看吗?”   至云笑笑,全不知阿霰今天的话不同往常:“当然,我要让他们看看我们唐家逍遥剑的厉害!”   再后来,师姐失踪了,直到两天后,全蜀山的弟子都知道阿霰偷了乘御术谱,是蜀山的叛徒,师父已经把她赶出蜀山了。   高若於没有告诉大家阿霰是清虚的人,阿霰是喜欢蜀山的,她不想让高若於伤心,所以告诉他并非是自己背叛他,而是她原本就是清虚的弟子,任务就是在五年里拿到乘御术谱。高若於拿回了乘御术谱,却放阿霰走了。   而至云一直以为师姐是为了帮他才去偷乘御术谱的,他把这一切都告诉了师父,但师父什么也没说,只让他别再提起这件事了。   “你知不知道,我一直以为是我的错,九年了,这个心结到今天才算真正解开,我踏遍了多少地方去找你”至云红了双眼,可他还是恨不起师姐来,他更恨师父,这个折磨他九年的心结,其实师父只要一句话就能解开,只要师父告诉他:   你那个师姐是清虚的人,她本来就要拿谱子,不是因为你,她才被逐出蜀山派的。她也不会无处可去,四处流浪,她会回到清虚去。   究竟是为什么呀,师父?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呢?可现在至云去哪里找师父质问他这一切呢?   屏风后的公子看着下面混乱的一幕,终于明白阿霰的心结在哪里了。   药师见阿霰的感情渐渐要展开来,急忙地制止了:“阿霰,和故人见面很高兴吧,不过既然打不过唐掌门,还站在那里丢什么脸呢?”   “唐掌门不是要我们放了你师弟吗?那得先打败了我们的两大护法才行,阿绰,还不去和掌门较量较量!”   阿绰提起剑来,深吸一口气,脚尖一点地,直接朝唐至云飞去,这一下来的猛烈,全不似阿霰刚才施剑那样有礼,唐至云急忙挥剑,挡了过去。阿绰万分谨慎,既不能伤了至云,又不能像阿霰那样被瞧出自己故意相让,她身上还背着一条人命呢,十五天,已经过去三日了,她好不容易有了一点收获,绝不能功亏一篑。   唐至云只觉此人武功厉害得紧,绝不能有半点松懈,如果清虚教主言而有信的话,此人便是救阿淼的关键,至云想着速战速决,用了最精妙的武功,他正打得背对阿绰,却还未回头,剑已经刺向阿绰胸膛到腰际的几处要害,真不知他眼睛是如何看的,大家算是见识了乘御术的精华。   可令众人更加惊异的是,这个白衣女子反应极快,一一化解了这几处致命之击,那白衣飘闪,说不尽的适意,俯眺清流,从容自若,不骄不躁,清虚教竟有这样厉害的人物,蜀山弟子皆为其剑法惊诧不已,虽然是清虚的人,可是心里竟生不出一丝厌恶,只想静静观看自家掌门如何打败她。   斗到酣处,众人只能见到两道白影在空中忽上忽下,银色的剑光混在金色阳光中幻化出点点奢华炫色,千钧一发之际,阿绰眼见逍遥剑向自己劈来,然而却再也躲不掉时,心道:唐大哥啊唐大哥,我在山崖下静思武功三年,今天能和你斗成这样,可见没有白费心血,我要比你累得多,你只管一心一意想着伤我杀我都不要紧,我却要想着既要和你斗下去,又要护你周全,我可以说是胜过你了,今天打得这样痛快淋漓,也算没什么遗憾了。   面纱下,她微微一笑。   可是转念,她心里“哎呀”叫道,那个牢里的阿淼呢,你要是伤了死了,他怎么办呢?阿绰心里一下子潮水涌来,悲凉无比,神色闪耀起来,明知肯定躲不了至云的剑了,还是拼命朝他抵挡而去。   蜀山弟子都看出来,至云终于要胜了!   第二十五章殉道之血(4)   电光火石间,至云执剑刺向对方的破绽,知她再怎样防卫,两处破绽之中总有一处要被自己击中,苦战如此之久,不禁心内有些高兴。   至云看着那剑即将没入对方胸膛,却忽然之间升出一股浩大的无法阻挡的反弹之力,从握剑的手瞬间蔓延到心肺间,隐隐的震痛和酸楚,那一瞬间,他脑中一片空白,什么都看不见了。   奇怪的是,有一双眼睛闯入心扉,深邃而睿智,明净而空灵,他心内遂有潜藏着的无尽感伤决堤而出,被反弹之力震的酸麻之感退居其次,那莫名而奇怪的伤心使他寒冷,好像那种记起前世的感伤,那种本来就存在的心伤。   至云重重跌落到地上,逍遥剑刷的甩离手中,和地面之间发出金属敲击的巨响。至云这才感觉到身体上的疼痛,他伸出手来轻抚胸前,果然是殷红的一片血。原来是对方在自己被弹开的一瞬剑就划到了自己的前胸,还好那只是抵御之剑,所以伤口并不很深。   蜀山弟子乌压压地涌过来,将至云搀扶而起,一部分弟子则拔剑对着白衣女子,准备群起而攻之,不过白衣女子并没有相斗之意,只是站在那里有些痴痴地看着。   青衣药师笑得极为豪迈,笑声充斥殿内,因为大殿的空旷,所以笑声还一遍遍地回响着,“阿绰果然没有让我失望啊!”   药师知道阿绰的武功在江湖上绝对算是高手,不过没料到这厉害竟已到了这个地步。这是一块待发掘的璞玉啊!   在笑声里,秋泽把逍遥剑送回至云手中,满腹狐疑,轻声问道:“掌门,怎么回事,我看得清清楚楚,明明就是你要胜了,现在怎么受伤的反倒是你?”   至云摇了摇头,不说话,他紧盯着阿绰,心里越来越奇怪,更要命的是,她的那双眼睛好像一泓深泉,至云觉得自己要被揉碎了,一点一点被吸噬到那好像没有穷尽的深泉里,他感到自己竟连呼吸也不能。   这一切也超出浩轩意料,道:“你竟是被弹开的吗?”   蜀山弟子向阿绰质问道:“你这妖女练的什么邪门武功,竟然有这么大的内力?”   秋泽望了一眼阿绰,朝至云:“这可真是蹊跷了,我怎么觉得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呢?”   至云觉得一切的答案都在那双眼睛里,那一点点缭绕在她眼睛周围的雾气使至云感觉心伤不已,他不能相信这一切。   若尘师叔对药师道:“既然敝派的掌门输在你们护法之下,那么今日就算是叨扰了。”青衣药师看着至云一行人走出大殿,并没有阻拦,他也在心内好奇,那一瞬间阿绰怎么就生了那样大的力,竟能把一个人活生生弹开呢?   至云刚到蜀山,一位弟子就匆匆而来,也未注意到至云前胸的伤,朝他禀告道:“掌门,不好啦,刚收到来自洛阳的信您家里出事了!”   至云猛然抬头,前胸一片痛楚:“什么事?”   弟子支支吾吾道:“您父亲被贬黜了”   至云面色极为难看,道:“信呢?”他从弟子手中接过信来,还未读完,就反身朝门口奔去,秋泽也看到信的内容了,这确实是一次极为厉害的贬谪,至云一家被贬儋州,那是极其荒凉之地,可以说是仅比满门抄斩罪轻一等的处罚了。秋泽深为忧虑,但急忙拦住他,“你现在受了伤,不能去!”   至云一把推开了他:“伤口不深,不要紧。”   秋泽慌了:“你看写信的日期,你现在赶过去也来不及了,至少要先把伤口处理一下!”   至云的伤口仍在滴血,然而他的精神一下子比正常人还要强上几倍,他怒视着秋泽高声道:“正因为来不及,所以我现在就要去!”   秋泽本来想紧抓的手忽然松了,眼前这个人,秋泽知道自己是拦不住了,这里没有一个人能和他同去,照顾一下他,因为除了他自己,没人能御剑飞行,他现在受了伤,更不可能叫他带上自己一同去了。   秋泽望着至云胸口的血染红了他的双手,真的像枫叶一样的红,这世间怎么单他要这么经历磨难呢,在这样的当口,要闯出这样一份沉重的信呢?望着他有些蹒跚的背影,秋泽觉得他看到的好像是一个殉道者,在视线中越走越远,看他出了门外,然后空中多了一个仙风道骨的白衣青年,慢慢消失在天际。   至云在云端间穿行,他看着脚下的逍遥剑,眼前闪过那双眼睛,手里握着那封仓促写就的信,他觉得自己要跌下云端去了,他把胸口的血迹擦拭干净,可是白衣上已经有红色了,他该带件衣服出来的,要是让父母看到怎么办?他心里始终抱着一丝希望,父母还没有走,没有动身去那荒凉的儋州。   但事实告诉他是他多虑了,唐府贴上了白色封条,至云飞身进去,院里空空荡荡,各色植物好似经过□□都萎靡了,至云本来就有些发昏,现在更糊涂的厉害,明明母亲还在大堂的阳光里绣着花微笑的看着自己,现在是怎么回事呢?   他失落地走在大街上,什么也瞧不见了,耳边溜入一段对话。   “唐大人这么好的官呀!”   “可不是,听说都是被丞相给害的。”   “你可别胡说。”   “怎么胡说?唐大人是要求积极改革的一方,丞相是保守的那方,两派早就相互斗着呢!这一次一整个改革派都被打压了,唐大人不过是个小小的地方官而已,那长安的改革派官员听说有被砍头的哩!”   “这种事情我们可不懂,还是少谈为妙。”   “不过话说唐大人走的时候,他那儿子都不来送他,人影都没看见。”   “不肖子啊!”   “不肖子”这三个字敲在至云脑海中,至云站在路边呆住了,那两个百姓渐渐走远,后面的话再也听不见了,脑中嗡嗡乱响,他在路口站了一阵,撑着逍遥剑往前走去,往哪里走他不知道。   走到哪里去呢,洛阳还有其他地方可以去吗?   没了,家都没了!   天色暗了下来,夏天的阵雨来了,豆大的雨点才刚滴在至云头上,继而密密集集的雨和雷电都来了,一点不给人喘息的机会,至云现在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他要找个地方躲躲雨。   要找个地方躲雨。   他挣扎着精神往前面跑去,拐过一个弯,进了一间废弃的破庙,现在他觉得有一个破庙呆都是庆幸的了,他庆幸着笑了一下,然后精神松懈,一头栽下,再也不省人事了。   他意识极为迷糊时,感觉耳边时时响彻淅沥的雨声,一滴滴落在心上,很轻柔,很安稳。他感觉有人在拨弄自己的伤口,后来渐渐能听到她说话了:“姐姐,姐姐,就是这个人,我替他辛辛苦苦包扎的伤口,可是那伤口完全不在愈合,反而还有些溃烂。”   然后是另一个年纪较大的女声,那声音很是悦耳,伴着雨声,显得朦胧,而又熟悉。“音儿,有没有照姐姐说的做?”   小女孩很是无辜,然而执着地:“当然,我一步一步按着以前的做,可是这次真的不行。”   女子和女孩的脚步声渐渐接近,啊,有人的脚步声可以听见是多么幸福而温暖的事。   紧接着很久都听不见一点说话声,好像在从不曾停过的雨声里被隔绝了。   至云等待着,那声音终于又响起:“姐姐,你怎么了?”   女孩声音猛的提高,惊道:“姐姐,你哭了?”   “他要死了是不是?救不过来了吗?”   忽又焦急地:“不会啊,他身上这伤口不深啊,明明是个小伤。”   隔了很久,才重新听到女子的声音:“音儿先回药坊去”   小女孩极不情愿地说了几句话,然后渐渐跑远。   于是,又没有人声了,只余仿若背景的雨声重新占据心头。   可是有些不同的,那雨好像落在自己的伤口上,清清凉凉的,好像一抔雪一点点融化在嘴里,再也没有比那更纯净温柔的情感了,世间怎么会有这样的意境呢。   胸前的伤口上的痛楚慢慢消失,他似乎感觉一双素手在抚摸自己的眼睛,柔软地像风一样,那一刻,他想睁开眼睛,看看这个仙子,这样的温存使他流连。   可是至云心里也害怕,一旦睁开眼睛是不是就已经死了呢?那个小女孩说他要死了,一时之间,他也不知如何是好,只愿在这朦胧的适意里多呆片刻,将所有事情暂时先放放,且享受一会儿。   其实死了也未尝不好的,清虚的那张大网就不用用血打开了,蜀山的将来和自己也没有关系了,师父也无须再去诘问了,淼的生死也不用他去费心了,可以不用面对远在儋州的父母了,更不需要去知道白衣女子那双眼睛的秘密了。   原来在死亡面前,一切都是可以骤停的,一切也都是可以放手的。活着的执念变得都没有意义了。   人渺小得像是从来都没有存在于世界一样,从虚无中来,又归向虚无,到头来,这条路终究是一个人走的,只是不知道,清羽是否在虚无里等着他呢?   又或者,依旧在这个尘世间用一双深邃的眼睛在看着自己?他现在不知道该期盼哪一种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朝雨浥尘   (凄然似秋,煖然似春,喜怒通四时,与物有宜而莫知其极。)   至云醒来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夏天的雨后空气清新得带着些凉意,破庙的屋檐上挂着珠串一样的雨滴,屋外的景色都因这雨而染深了一层。   屋檐下,一个神秘的仙子跪坐在门槛边,乌黑的秀发直垂向腰际,瀑布一般,发端用一根粉色锦带轻轻束着,她背对着至云,半仰着头望着灰蒙蒙的天际,淡淡的紫色如幻梦般要转瞬即逝。   至云从地上爬起之时,发出了轻微的与稻草秸的触碰之声,紫衣女子察觉了,淡淡道:“你醒啦!”可是她依旧没有回转过头来。   她缓缓起身道:“那我走了。”   至云大为惊奇,急道:“等等,姑娘救了我,怎么就这样走了,我还没有见过姑娘,表达我的感激之意呢。”   紫衣女子依旧没有停住,继续朝破庙口行去,只道:“见了面,恐怕你就不会感激我了。”那声音轻到对方要是不仔细辨别就会错过的地步。   至云错愕间,一直到她即将要出破庙口之时,就那一刻,他一下子清醒过来,正色道:“是紫凝吗?”那声音在风中显得有些颤抖,因他还没有完全恢复健康。   可是那颤抖虚弱的声音却挽留住了紫衣女子。   “潦水尽而寒潭清,烟光凝而暮山紫。”两人站了许久,至云才从她口中听到答案。   他怎么这么笨,昏迷中那般温柔无限的感觉不是曾经经历过吗,中了铃兰之毒她不是也这样替他化解的吗。这天下间还能有谁把紫色演绎的这样美丽,飘飘欲仙呢?可是那紫色有些不一样了,不是吗?她半仰着头望着天际的时候,再也读不出活泼可爱了,那是一抹挥之不去的感伤,这一切,是唐至云你害的吗?   “你不转过身来吗?”唐至云无奈道。   “是紫凝不让你看吗?是唐大哥说再也不想见到我了。”紫凝的声音里带着一点赌气,一份华贵。   至云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话了,是在南诏的山崖上?还是在中原的灯会?她怎么把他的话记得这么牢呢?他的好和坏都记得这么牢,他自己都不晓得自己的好和坏。得月楼夕阳下他说了什么?蜀山山崖上他又说了什么?这些他哪能都记得住呢?不知为什么,这时候,至云有点想笑了。   “南诏的事,你愿意解释给我听吗?”至云有些惨然地,“我举剑对着你的时候,你为什么什么都不说呢?”   紫凝却始终冷冷地用背影对着他,“没什么好说的,要杀你的是南诏,为的的确是那把逍遥剑,只不过,”至云等着她。   她忽然间有些像哭了一样呜咽道:“那些事情我一点都不知道。” 紫凝一下子跪了下来,全身的力气都用在那些话上了。   紫凝窥见自己内心的那点欲望:在中原的这一年里,她自以为自己可以无所谓唐至云对她的怨恨,但其实她还是在意他对自己的看法的。要不然,救了他为什么不走呢,为什么要在这儿等他醒过来,明知道他醒过来就一定不会放自己走掉了,到头来,还是想把他心里那个自己塑造得更美好些。   “你是父皇派高将军杀的,重煜本来就是南诏国人”   怪不得,至云看高舒玄和重煜两人间的眼神总有古怪之处。   “但你不要怪高将军,他是听命而行的,他其实还给你们蜀山传过信,要你师父来救你”   “你说信吗?”至云这时候才恍然,将淼曾经和他说过的那件事情一点不差地对了上来。紫凝看他脸色突变,道:“怎么?难道没有收到吗?不是你师父收到信来救你的吗?”   “不,收到了。”至云现在暗暗下了决心,要解决他和浩轩之间的问题了,他必须要正视淼的忠告了。   紫凝讲完了南诏的事,便不再说话,因不晓得他是个什么态度。但她怎知唐至云已由南诏之事迁到了蜀山的事情,只顾一人思考如何处理了,两人陷入一片沉寂之中。   紫凝等了半天,见他没有开口,才问:“你是怎么受伤的?竟然昏迷在这个破庙里,如果不是音儿看到你,你知不知道自己或许要因此丧命?”   至云笑道:“不过是一个小伤,还死不了。”至云心想:当年高舒玄那一剑才真的会要了我的命。   紫凝正色道:“你不知道你的剑伤有毒吗?”紫凝看至云一脸惊讶,续道:“音儿替你包扎伤口,可是那个小伤却反而溃烂,我起初也是大意,以为是音儿包扎的方法出了错,原来并非如此,那毒有些少见,让伤口无法自然愈合,人就血流不止,溃烂而亡。”   那个白衣女子竟然如此狠毒,那双眼睛?难道是他想错了。   不,不对,谁会轻易在自己的剑上涂毒呢,交战之中,要是碰上了自己的毒剑,岂不是自取灭亡,和本门的师兄弟练剑,怎么保证不划伤对方呢?   再说已经用剑杀人了,又何必用这种方式呢?除非,他们知道对方是个厉害的人,不一定用剑杀的死。   清虚教知道这把剑对的将是蜀山掌门!   他们早就知道蜀山的人会来!   所以其实,他们在等我们,怪不得殿堂之上如此井然有序。   “你用你的血救了我吗?”   “本来我发过誓的,再也在中原不会用法术和珍贵的血了,可是我都不知道这毒的成分,怎么用医术替你解呢?”   至云奇道:“你会医术?”   “不然我在中原的这一年靠什么过呢?我是个什么都不会做的人啊!”其实紫凝在打算给重煜皇位的时候,已经想到了自己的出路,看了不少南诏的医书,来中原后又学了中原的医术,现在的医术已经是洛阳一带有名的了。   “那你还是一个人吗?”   至云这话里的意思紫凝当然明白,她咬了咬嘴唇,坚定道:“我心里从来没有第二个人,过去是,将来也是。”   至云不知如何对答,只道:“天下之大,将来的事难说的很,也许你会遇上”   紫凝打断他的话:“天下的好男子多得很,可是不能和我遇上。我从前是南诏国的公主,从来不会有半点委曲求全的,可是到了中原生活了一年,我改了很多,即使面对丑陋的伤口,我也要污浊自己的双手去医治,但唯独这一点,我不能委曲求全。”   至云忽地笑问她:“你这番话被中原的百姓听到,他们会以为你是疯子的。”   至云这不经意的一笑,将两人内心的蒙尘全都洗去,一下子将两人带回三年前,紫凝看着至云,他的笑依旧如三月暖阳,真诚而温暖,至云看紫凝,原来她一直都是善良的人。   大家都没有变啊,一点都没有。   唐至云抚着给他带来痛楚的伤口微微笑道:“可是你唐大哥已经是有妻子的人了”,前途生死未卜,要用血去打开一张网,用心去揭开眼睛的秘密,他又怎么能在这里牵绊住另一个人的心呢?   至云望见紫凝眼里克制的但分明的错愕,似笑非笑:“你不相信吗?我都说中原的百姓会以为你是疯子的。”   至云没有说:紫凝,你去找个更好的男人吧,别做疯子了。紫凝也没有问:清羽呢?唐大哥把她忘了吗?那么,唐大哥现在幸福吗?   这世上原有些事是不能讲白的。讲白了就心痛了,就尴尬了,就难以割舍了,就不能自在了。   紫凝看至云扶着逍遥剑站起身来,“这么快就要走了吗?”   “要去找伤我的人报仇。”   紫凝道:“高将军给了你一剑,今天我救了你一命,我们之间是两清了吗?”   至云心道:“怎么两清呢?究竟还是我欠你的多,可是没法报答了”,他从腰间掏出他最后一根信号棒,掌门一共有三枚,他用的可真快,一根用在了南诏为了自己,一根用在了珠子灯会为了阿淼,还有一根   “这个给你,你遇上非常的危难,只要你把它放到天际中,不论有多远,我看见了都会立刻赶到你身边。”至云话刚说完,感到身上一酥,紫凝整个把自己抱住了,他想推开,却不能。   紫凝觉得自己像一滴墨汁落在宣纸上慢慢晕开,那温暖的感觉,就如同在这灰蒙蒙的雨天里握住最光明的东西,多么安稳踏实。   其实人是贪婪的,她清楚地明白。以前唐至云误会自己为了逍遥剑想杀他的时候,她在珠子灯会上只祈求唐至云不要再用凶狠的眼光看她,她只默默地走在他后面就行;可是现在他们之间的误会全都解开了,她又希望至云能接受她,她希望天天都能见到他呢。   尤其明白唐至云说那些话是要和她永别了,再也不见面了,让她死心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已经抑制不住。人啊,就是这样。   她在那样温暖的怀抱里,好像又能感觉到最初芳心倾付的夕阳下那般的醉人了,这世上再也不会有人带给她这样的感觉,她反而更加肯定了。过去的三年等待的青春,这一刻感到都值得了,将来的人生她也会这样等下去吧。你可真是个疯子,她在心里暗暗骂自己。   “这个我不要了”紫凝哭道,她哭的莫名其妙,像个不懂事的小孩,她心里的下句是:请你别把我推开就好。   至云没有推开她,即使她那下半句话没有说出口来。他完全不是想和她永别,相反地,他希望时常和她保持联系,只不过,他不知道那张大网会否吞噬自己的性命。   他在想那个白衣女子的眼睛,也在想一个问题:如果先遇上的人是公主,而不是清羽,事情会变得怎样呢?   同时他自己给了答案:一个是南诏的公主,那个国家曾给了自己致命一剑,一个身份神秘的女子,亲生父亲是害自己父亲身在儋州的丞相。   哈,还是一个人吧,都别遇上了。一个人最自在,抛洒热血也可以淋漓尽致。   第二十六章朝雨浥尘(2)   唐至云御剑回了蜀山,那根信号棒还是给了紫凝,紫凝抱住他的时候,他一点也没有想推开她的意思,怕这是最后一面,固然是一个原因。同时他又想即使自己不在了,只要蜀山还在,蜀山弟子也会赶去救她。   奇怪了,什么时候他抱定了必死的信念呢?他想,应该是在与胖大海见面的那个夜里。这个信念极其有用,他感觉自己的头脑灵敏多了,而且觉得世间没什么值得他害怕的事了,有点所向披靡,无敌于天下的自得。   他要去找阿生,布一个局。   他回蜀山的时候,正是弟子在竹林练剑的时分,他又径直御剑去了饮露园,没有在蜀山内穿行,所以他行踪诡秘得竟无人知晓。   阿生忙得团团转,因为正给蜀山弟子准备午饭。这一方小屋,好像把他和整个外界都隔绝了,甚至是蜀山内的纷争。他的弟弟阿淼失踪了,他担心肯定是有的,但绝没有像阿萱那般激烈的感情。   一方小屋里烟雾缭绕、香气四溢,“有味者使之出,无味者使之入,荤菜素油炒,素菜荤油炒”,他不过就是秉持着“粗菜细做”的朴素要义,却能用简单的食材烹调出无尽的鲜味,不仅烹出那些大自然本来的味道,他还能使不同食材的味道相协调。那是一以贯之的道。   他是一个不被人记得的普通厨师,蜀山的弟子吃着美味,却不会记起他。师父不会传授他精妙的武功,因为他不是来习武的,不是“水”字辈正式弟子。可是从至云来到蜀山一直到现在,阿生虽然只是一个比他长几岁的厨师,不参加听道课,不用学习剑术,无须参加比剑大会,没有弟子排行,但他一直都存在着,默默地存在着。   他记得阿生说过:“最愉悦身心的事是什么?世人都说是吃美味的菜肴,当然了,那是人本能的需求,可是他们远不能体味烹调菜肴的那种和谐之趣。”   至云想悄悄看今天蜀山的伙食是何物时,阿生就听到了他的声息:“掌门有什么事吗?阿淼他有没有消息?”   至云看到一大盘紫色的茄子,上面附了一层滋润的黄油,使那紫色晶莹发亮,至云一个冲动,找了双筷子一飞身坐上灶台,就夹碎了一缕茄子送入口中,阿生一时愣住了,只听他边吃边正色道:“阿生,去给我准备一坛最好的酒、两个酒杯。”   阿生瞧着他今天异常的行为,问道:“做什么用?”   至云回味着那口茄子,心想要是一辈子都吃阿生做的菜,一定是快活赛神仙。但他笑容渐渐远去,望着屋外一片翠竹林,意蕴深沉道:“清理门户。”   阿生淡淡道:“谁?”阿生丝毫没有惊讶之色,至云以为他是在这厨房修炼得超尘脱俗了,他哪里晓得阿生正等这一天到来呢,阿生只是没有想到这件事竟然会经自己之手。   “上官浩轩!”   浩轩正指导一群小弟子在练习乘御术,忽然阿生通传他让他去后山见掌门,浩轩大为疑惑。   掌门?后山?   是什么鬼且去瞧瞧。   平时和浩轩亲昵的几名弟子准备跟上去,却被阿生一手挡下,阿生的手臂着实使他们惊了一惊,肌肤竟如冰雪一般,容貌和掌门竟有几分相似,只是额比掌门要宽一些,仔细看,其实是非常俊美的,但穿着极为粗疏的衣服,气质并不能显露出来,过于卑微了些。   “凭什么拦我们?”立即就有弟子嚷道。   阿生淡然道:“掌门只请浩轩前去。”   弟子觉得自己抓住了把柄,更加来劲了:“‘浩轩’,你竟然连师兄也不喊一声,你是从哪冒出来的弟子,未免太狂妄吧。”   眼看就要动起手来,浩轩发话了:他是蜀山的庖丁,入派比我早,理应我喊他一声师兄的。浩轩虽说了,却极为冷淡,因为阿生是唐至云的人。   浩轩和阿生一同前往后山,留下那些弟子在原地咋舌。   蜀山的后山上因埋着蜀山派历代子弟和掌门的尸首,所以一般弟子除了难得的祭拜大礼是不会去后山的。   后山种的最多的树是红枫,从没人去料理,完全是放任自长,一到深秋,整个后山红得能滴下血来,加上无数林立的墓碑,一把把锈迹斑斑的剑,透着阴森和肃穆,所以只在蜀山弟子口中流传着一个个关于后山的鬼故事,那里着实不太干净,鬼魂游离,但那里也是蜀山弟子最后的归宿。   “请吧。”阿生一抬手,枫树后的岩壁上竟生生出现一道门——这里竟然有个洞穴!浩轩竟然完全不知道,阿生留在了洞外。浩轩虽然害怕这里是个陷阱,却更好奇这石洞内究竟有些什么?更重要的是——谁在里面等他?   浩轩前脚刚踏进去,石门立刻落了下来,光线陡然变暗,虽然看不清周遭之物,但前方却有一处光明,一人站在那光明里,负手背对着自己,果然是在等——自己吗?   浩轩不知怎的,心里害怕起来,那人羽化登仙的气势,背脊挺直,挺拔中蕴藏着无尽的坚韧。面朝光明、背对黑暗,两手握着,似乎已决胜千里之外。尤其是那一处光亮,射出了玄色道袍,在那周围染上一层光晕,但自己始终无法看见他的容貌。而今一步一步走上前去,只待那人回转过身来。   那背影好像自己的师父——高若於,所以浩轩才害怕起来,其实那道路并不长,何况有一孔光明可见,没有人会害怕的,可那个背影使他害怕了。   “你是谁?”浩轩看见那人前方的光亮不过是一个凿开的小窗罢了,那人前方摆着一个石桌,上面是一坛酒。   “你不认识我了吗?”浩轩听那声音一下子魂飞魄散,只看那人头缓缓转向黑暗,漆黑的眼眸射出冷冽的光,浩轩竟有些不认识了。   “是你?你怎么”浩轩失声道,又及时补了一声:“掌门”。   那人的漆黑眼眸里还藏着莹润的光泽,他的眼睛和身后外面的光明一同照耀着这个石洞。   “不该是我吗?除了我,还能有谁?”至云微笑着,他的笑融在黑暗里,是看不清的。   浩轩心里一边在思索为何他还活着,一边已经坐到了石凳上,等待唐至云的下一步行动。浩轩面朝着窗,这个隐秘的石洞窗外是哪里?浩轩毫无所知,只能见到耀人的光亮和几株硕大的红枫,地上皆是枫叶覆盖,经染了千年的尘霜。   只听唐至云在黑暗中启唇说道:“你我面前的两杯酒,一杯放了□□,一杯没有,你我各自喝下去,死生听天命,如何?”   浩轩心内一惊,口中嗔怪道:“掌门为什么这么对我?浩轩做错了什么?”   至云笑道:“你听不懂我在说什么是不是?我也希望你听不懂啊,可是你心里再明白不过了。”至云挑了个好位置,他脸上无论什么样的表情都无法让浩轩看见,浩轩脸上的苦笑他却看得清清楚楚。   浩轩没有回答,山洞内顿时一片死寂。   良久,至云拿起桌上的酒杯,看了浩轩一眼,一饮而尽,道:“喝吧,我不喜欢拐弯抹角。”   浩轩领见了他的气势,忽然也失了辩驳的意欲,手将要放到酒杯旁了,心中震怒:我上官浩轩的命岂是由你决定的?   他怎么能相信唐至云真的是随机放的两杯酒呢。   自己面前的这杯一定是毒酒。   手刚触酒杯,一把将酒推翻到地上,从腰际迅疾取出剑来,白光刺向至云喉咙,这一下来的要命,至云若稍不留神,要躲过此剑也绝非易事。   但他在险中浑然天成使了一招“空中摘星”,一个飞身,整个人跃起,一脚点在身后的窗壁沿上,扭转身子,两只手指夹住浩轩剑刃,另一手两指合并奇袭浩轩左肩,浩轩被摒退数步,乘这间隙,唐至云才有机会拔出逍遥剑来。   浩轩知道自己偷袭不成,洞口门一定已被阿生关死,唐至云是要瓮中捉鳖,自己只有苦斗一番。冷笑道:“掌门如果必须要这么做的话,死生之事还是由我们手中的剑来决定吧!天命,哼,浩轩可不信这东西!”   说罢,两人在暗洞内两剑相交,擦出火星眸子来。   至云与浩轩极少交手,最近的一次就是在选掌门的比剑大会上,比剑大会上浩轩武功已出自己预料,此时更觉他武功精进的厉害,刚才那剑如此之快、准,虽说是偷袭,但江湖之上要躲得过这一奇袭的人,恐怕寥寥无几。   不知是技高一筹还是已有必死信念,至云眼见局势已经自己居上风了,却说浩轩出手忽然缓慢下来,脸上表情颇为痛苦,至云亦不敢出招过狠,浩轩却一头从空中栽了下来。   “师弟,你!”至云也落回地上,口中虽这样喊道,但不敢靠近他。浩轩平素一直都是最有风度的翩然君子,可是了解其为人,其实城府深得很,仅凭刚才的偷袭,就可见一斑。何况他对自己埋下的深恨的种子,已经发芽了。   浩轩躺在地上挣扎着动弹不得,手中紧握着剑,却一点力气都使不出来,身上的力气像是全泄了一般,只听他扬狂大笑:“唐至云,师父道你至纯至善,可没想到你如此卑鄙,竟然下毒!”   至云怔愣着,此时洞门开出一条小缝,一人恬然而入。   第二十六章朝雨浥尘(3)   “毒是我下的!”   至云惊异地朝那声音望去,竟是阿生。他的头发墨黑,衬托出他发髻下珍珠白色脖颈的诗意光泽,他的目光岂是一个普通厨师会拥有的,那粗疏衣服下究竟藏了一颗怎样深沉、不为人知的心呢?   “阿生你!”   “你不是厨师?”   前一句话是至云说的,后一句是躺在地上动弹不得的浩轩喊的,几乎同时对着阿生。   “内直外曲,成而上比*,尚且不能劝导卫君,可见要想改变一个人已定的认知,是多么困难的事!”阿生径直走到至云面前,低下头来望着任人宰割的浩轩道:“你说对不对?掌门仁慈放过你,你会从此改变心意吗?——不仅不会,你会更想杀了他!”   浩轩在地上不说话,他无法否认阿生说的。   阿生抬起头来对着一脸震惊眼中藏有泪光的至云,那话不仅对浩轩讲,也是无声地告诉他:这就是现实!   至云心里对阿生的做法并无责怪之意,可是现在的阿生着实令他觉得像是个陌生人。他是怎么下的毒,什么时候下的毒,为什么已经知道了浩轩的真实为人,他一个厨师为何会有这样的雷霆手段!这样转念一想,阿生比现在的任何弟子都要早来蜀山,他竟是这个蜀山上最大的谜!   只听阿生续道:“师父早就看出你虽然认真勤勉,但无法摆脱仁义功名,迟早要为此付出代价!这一次,至云去清虚,是你去报的信吧,清虚的药师善用毒,所以在剑上提早抹了毒,就是要是他死。借他人之手害自己的同门师兄,能干出这种事的人还能感化的了吗?”   至云内心震惊,阿生他一直在饮露园里与外隔绝,竟然对所有的真相了如指掌?!   阿生!   还是阿生吗?   “你是怎么用的毒,你给浩轩下的什么毒?”至云怒声道,他第一次这么对自己敬爱的阿生说话。   “至云,你太心善了,这两杯酒没有一杯是毒的,可是你看他喝了吗?”阿生怒视浩轩,阿生的眼中竟也充满痛心之泪。   “我去请他来后山的时候下的,现在他只是动弹不得,掌门,我希望你——亲手杀了他”,至云站在原地一凛。   “如果不行,请交由阿生我来做!”阿生忽得下跪,双手摊开,是希望至云给他逍遥剑。   至云绕过他,缓缓走向浩轩,语重心长道:“南诏给师父让去救我的信是你拿的吗?”至云此时眼光也凌厉起来。   浩轩没想到所有的事至云竟然都已经知道,难道自己真的不如他吗?   他不由地苦笑起来:自己学剑听课如此认真,他听课却漫不经心,和阿淼这种人混在一起。自己能得到所有师叔的喜爱,师父却只喜欢他,对自己表面嘉许,内心忽视。   他这种家境优渥的子弟比自己晚来那么多年,却做了蜀山的大师兄!这是多么不公平!   难得下山历练的机会,师父也毫不犹豫给了他。   唐至云凭什么?   老天竟是这样吗?   每一次劫难他竟能都一一化解,南诏重伤是这样,清虚毒剑也是这样。   他唐至云!   浩轩心中义愤怎能平息呢?这些不公一天一夜都无法讲完啊,浩轩看唐至云依然是一副伪善的模样,越发憎恶,要杀的话就痛痛快快来吧!   至云看他不说话,只在地上冷冷轻声的笑着,断断续续。   “这么说,是这样了,阿淼说的一点都没错啊!”至云也微笑了起来,只是那笑是无声的,是穿越生死的,是不同于浩轩的。   但这两人纵有千般不同,他们的笑纵有千般不同,可是此时其实都在哭啊。谁能明白彼此呢?   没有人!   至云轻轻地走近他,他感觉自己的脚步那样无力,他在内心叹息:哎,这世上究竟是不能尝试去改变一个执著的人,所以只能用剑来解决吗?内直外曲,成而上比,尚且做不到啊,又有什么办法?   他感到自己的手抚过腰间的逍遥剑,却一时又收回了手,他缓缓走向浩轩身边:“我知道你在意我夺了你大师兄的位子,可是那时我确实不懂,不懂推却一下,可是我自问其他事情我没有对不起你的,我一直敬重着你。阿淼他,我知道你不喜欢,可是他难道竟没有给你带来一点欢乐吗?”   至云缓缓蹲下身子来,朝着浩轩。   就这样,再靠近一点!浩轩内心呼喊道。   至云微笑起来,他的眸子像天山之巅神圣的池水,最后一句话是:“浩轩,我们竟不能成为兄弟吗?”   随着阿生一声惊呼,血,在那一瞬间渲染开来!染红了靠得极近的两人的面目。   那碧血啊,汩汩而出的碧血,那正直丹心,洒在浩轩的脸上,他能否看清啊!这血没有人比它更鲜艳悲怆,没有人比它更纯粹坚贞,可是难道竟是这鲜艳悲怆、这纯粹坚贞注定了他人对此的蒙尘吗?   公平,这两字,究竟是何含义啊!   随着浩轩手中小刀的滑落,他的心胸上也被阿生的长剑贯穿,血在他的白衣上染了朵了浓艳的花,一剑毙命,死了的人在死前究竟能否明白那碧血里的真心呢?   死了的人永远闭上了眼睛,不能再说话了。他紧闭的双眼却漏出哀伤神色。   阿生赶紧过去抱住至云,他手按在至云的脖间,那只手都腻滑了,阿生痛苦地在山洞里嘶喊着,至云的头枕在他手上,他怎能不伤心呢?那个十四岁的小男孩,那个吃着自己煮的菜粥流泪的小男孩,他怎能不心疼呢?   可是他此时看至云,脸上竟没有丝毫恐惧和哀伤,他也不望着自己,他望着那个小窗外,望着外面的天,他意识清醒的很,但没有说任何一句话。   他的内心像忘掉了一切,他的容颜恬静,温和的像春天一样,阿生竟不能从这样有如真人一般纯美的容貌里探知他精神的奥秘。   阿生如何不惊诧,至云他,竟是得道了吗?   浩轩的小刀突如其来地划向他的脖颈,他避无可避,鲜血溅到浩轩的脸上,也溅到他自己的脸上。   他竟没有一句话留给阿生,他对人世间竟无一点牵绊吗,他对死亡是早已料知的吗,何以没有一点畏惧呢?   阿生不明白。   他只能惊叹原来至云对道的领悟竟已在自己之上了。   *出自《南华经》,所谓“内直”,就是顺任自然;所谓“外曲”,就是跟平常人一样;所谓“成而上比”,就是跟古人同类。颜回提出这种方法用以劝导感化卫君,孔子表示这种方法并不能感化他。   第二十六章朝雨浥尘(4)   “何以你一句遗言都不留呢?”阿生望着蜀山后山枫林间新添的墓碑问道,那墓碑上并无文字。   “难道你就放心置整个蜀山派于群龙无首的地步,也不再顾阿淼的死活了吗?”阿生转头,身旁一人唇色惨白,只穿着薄薄的白色单衣,衬得他清雅至极,瞳仁里流转着平静的光泽,要不是手里的逍遥剑和他脖间的血色刀痕,谁都会忘了他是个剑客。   只听他轻轻道:“人死前一定要留遗言吗?其实那都是虚妄的,就算人死之前苦心孤诣交代了一切,但后来的事岂是能由已死的人决定的呢?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自然法则,人也有自己的主观意愿,不如放任吧。”   阿生笑了,至云的境界确实在他之上了,至少,这点他还做不到,阿生还有放心不下的人与事。   “阿生,你看”至云忽得蹲下身来,指着墓碑地里的一丛黄色心蕊、天蓝色的小花道,“这草据说叫勿忘草。”   “这里有这么多的墓碑,上面刻着他们的姓名,可是这些蜀山的同门我们认识吗?不认识啊,这些人早就被忘了不是吗?——人从出生开始就在被这个世界遗忘。”至云觉得被遗忘虽然伤感和孤清,却也潇洒和自由,这未尝全是坏处。   阿生听得有些感伤,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他感到自己的一颗心在往事的泛滥里泣血。   至云看着无字墓碑,手有些发颤地伸过去,忽然大声道:“你说浩轩动手的时候是不是在最后一刻放弃了,不然我怎么没死呢?”至云的眼中忽然放出光彩来,眼角明明有泪,嘴角却扬起笑来。   “你别做梦了,你给了他多少次机会,他珍惜了吗?这个人中的毒太深,要到那边才能解脱。”阿生脱口而出道,可是话刚说完,他却又觉得至云的话并非一厢情愿。脖子乃是最为柔弱的地方,以浩轩和至云当时相距的距离,浩轩虽然中了毒,身上使不出力来,但他若拼死将力量用在这一刀上,完全可以杀掉至云,当时不连自己都以为至云要死了吗?   然而阿生这些心中所想却没有说出口来,死了的人不能再解答这个问题了。阿生亲手杀了浩轩,他自己又岂会对这个相处如许年月的同门没有一点感情呢?   可是自作孽,不可活。   “阿生,你知道你像谁吗?我以前一直觉得你像一个人,可是最近才想明白。”至云望着阿生笑。   阿生见他笑容里化入了三四月的阳光,不由心中也跟着释然。笑问:“谁?”   “伊尹。”   阿生哈哈大笑,“为什么?你倒是说来听听。”   “整个人世间对你来说好比是做菜的厨房,这和伊尹‘治国如烹小鲜’不是一个道理吗?”   “我没有他厉害。”   “阿生,一个人非得入世之后才能学会出世,你怎么能一下子甘心隐逸在饮露园里呢,你必是经历了很多?”   阿生一时间没有说话。   “掌门你只要相信阿生就够了。”阿生抬起头来,用双眼回答自己的真挚,至云心叹阿生面若中秋之色的美貌蜀山弟子都不曾领见到啊!   “这么说你对浩轩用毒的本领是从哪里学的,这些,也都不能说出来是吗?”   阿生只道:“对不起。”   但阿生继续道:“你有没有想过师父和所有师叔师伯都离了蜀山,只留下一个资质不高的若拙师叔,把整个蜀山的基业都交给了至云你,他们是否会不放心呢?”   这个问题好像问到至云的心坎了,他睁大眼睛等着阿生的答案。   “师父除了任命你为蜀山掌门,暗地里还安排了两个人帮助你。”阿生的眼光有些复杂。   至云慢道:“其中一个就是你,是不是?”   阿生点头,至云的才智他早就了解,知道他能猜到。   至云忽然大笑起来:“师父他老人家果然高明,找你这么一个连正式弟子都不算的人,任是谁也不容易猜到。那么,另一个是?”   阿生朝远方的许多墓碑远眺,正色道:“我也不清楚,如果我猜的没错,那个人应该是——”   至云只听“阿淼”二字闯入耳际,他简直怀疑自己是否听错,但转念如果对于刚才那个条件,阿淼他武功低微,排行倒数,又是小孩心性,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但至云还是吃惊叫道:“你说什么?”   “师父本来想让阿淼他帮助你,可是现在阿淼自己都自身难保,反倒是整个蜀山为了他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这些我想师父并不曾料到。”阿生有些无奈的笑起来,他的笑永远都是恬然和清雅的,即便谈到的阿淼是他的弟弟。   “我知道阿淼扯到了清虚和蜀山的纠葛,即使没有阿淼,这个纠葛迟早也要爆发的。”阿生这么说,是怕至云放弃救淼,毕竟救阿淼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至云已经为此受了一次伤。可阿淼对阿生来说那就是亲弟弟,他一个人实在势单力薄,没有掌门的帮助,他无法于清虚教里救出阿淼。   所以他要提醒至云,就算现在他可以为了整个蜀山的安全放弃一个弟子,但是不能保证以后清虚教不会找蜀山的麻烦来。   “你会去救阿淼吗?”   至云想也没想朗声道:“当然!”便转身走离墓地,行入苍茫的红色枫林中。   阿生望着那个萧瑟的背影,竟有些黯然神伤:“浩轩的事怎么办?”   “我派他另外去执行一个任务了,一时半会儿不会回来。”   阿生心领神会。阿生感激至云对他的宽容,什么都不解释,只说了要别人相信自己,这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可是正像至云说的,人不入世怎么出世呢,阿生不是天生就呆在饮露园的,他更不是一个天生的蜀山派厨子。 作者有话要说:     ☆、桃花溪畔【终章】   (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这么想也许有些太离奇了,可是至云确实所有想法都指向同一个方向。这些天,那个白色身影总是萦绕在至云眼前,还有那双熟悉的眼睛。   他御剑在清虚教上空转了几圈,用以了解清虚教的地势。   却忽然传来一阵清婉的乐声,因他在高空,听得很是模糊,他下了剑落到清虚教围墙外的一片松林里,循着那乐声,踏着铺满松果的道路。   清脆的松果、枝桠被踩碎的声音时不时发出,远远望见清虚教里一片香雾缭绕,松树的淡淡清香弥漫着,至云不禁感叹这里倒是有些“云深不知处”的况味。   前面翻过围墙就是清虚教的后山,至云一个跳跃攀上了墙,远远看去,竟不见一个人,里面是一片桃林,结着果子,看来清虚教的后山和蜀山一样,弟子们都不常来,而乐声似乎有些接近了,那么奏乐之人应该是清虚的。   既然无人,至云便翻了进去。   后山上杂草丛生,桃树放任自长,简直就是一个果园,不过桃子结的不怎么好,所以无人采摘。至云小心往前探去,那乐声渐渐清晰起来,然而至云的脑子却嗡的炸了开来,再加上周围空无一人,寂静的很,像是有只无形的手把他从尘世拉进幻梦。   那曲子再熟悉不过,这世上也许有千百人会奏这曲子,可是现在至云仿佛已经认定了那人会是她。   谁能把《雨碎江南》弹得这么具有灵性?   谁的眼睛会像深泉般清澈动人?   生死关头的逍遥剑为什么会弹开?至云清楚那并非因为对方的内力高强,难道不是因为逍遥剑自身不愿意伤害她吗?为什么不愿意伤害她?   ——因为她是逍遥剑的主人哪!   至云的心猛烈的跳动着,他一遍遍告诉自己:这些问题,不会有第二个答案,所有的都指向同一个人,这世上不会有第二个林清羽的。   现在他害怕起来,又兴奋起来,有些窒息,有些眩晕。   无数个日日夜夜他感觉这个人一直活在自己身边,出现在梦里,在痛苦里,也在欢笑里,她确实像从来没有离去一样。   其实已经三年多了,再回想南诏山崖上那一役,他甚至觉得中间的这些年过得昏昏沉沉。   可是他不得不同时面临另一个问题,她的身份为什么是清虚教的护法?他不敢往深里想。不,不,只要是她就好了,只要是她。   他的脚步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怕所有的一切都只是一场空欢喜,他不敢走太慢,可是他怕这美妙的乐声像深山里的一阵雾霭,很快就要散去,他又怎么敢走慢。   然而最终,无论是快是慢,无论在桃林后山如何兜兜转转,见不到的总是见不到,该见到的总要见到。   几丈外的亭子赫然在眼前,亭子里的那人白衣飘飘,乌丝轻扬,容貌半遮,低垂着眼脸,沉浸在自己营造的世界里,修长而优美的手指若行云流水般舞弄着琴弦。仅那几丈,仿佛隔了红尘,已是瑶池仙境。   能不能有这样一天,我的妻子在弹琴,我为她吹笛,我们要找一处安静的所在,过着神仙眷侣般的生活,那自然是最美妙的一件事了。   他的脚步停了,痴痴地站在那里,好像融进那瑶池仙境,一瞬的时间里他竟已享受到一世的甜蜜。   “谁在那里!”只听一声清越呼喊,紧随而来的是一根松针,穿过桃林间隙,直直射向至云额头,至云闪身一躲,慢慢走出桃林,终于向亭子行去。   “怎么是你?”   “这不是蜀山掌门该来的地方。”   “你不要命了吗?上一次的教训已经忘记了!”她冷声道。   这些话至云都没有听进去,他的脚步沉稳坚定,一步一步,好像任是谁也阻挡不了他。   阿绰说了几句很快就什么也说不下去了,眼前之人面目平静如水,可是神色间的感伤却掩饰不住。   那样的魅力和威势,阿绰阻止不了,阿绰也不忍心阻止。   真的,就连她自己都难以掌控自己,她多想一个飞步到他怀里,她怎么再能故作镇定阻止他,和他动手呢?   只见他踏上亭子,但好像没有踏稳似的,一个踉跄跌到了她的琴旁,阿绰没有动,她现在什么都不知道了,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   他一只手撑在弹琴的木几上,和她只有咫尺的距离,只见他头慢慢抬起来,同时地,一行长长的泪水直直落到他的嘴角。   阿绰五内俱焚,心痛如绞——她知道他是认出她来了,虽然她不知道她究竟是哪里有了疏漏,使他认了出来,她怎么会知道有一个人能永不忘记自己的眼睛呢!   他的手伸到半空,什么话也不说,双眼凝望着阿绰,只那么静静地,慢慢靠近阿绰的耳际,阿绰知道他要揭开自己的面纱了,她忽然伸出一只手来,握住了他的手。那一瞬间的感受,对于两个人来说,都有些恍惚。   他的手滞在半空一会,竟慢慢放了回去。   “以前,我有一个朋友,她也会弹《雨碎江南》,她的眼睛长得和你一样清澈,她射飞镖最厉害、最准了”   “可惜我不是你那个朋友。”阿绰回道。   至云微笑起来,好像没听到她的话一样:“她一定不知道,从酒肆里第一次见到她,我就已经注意到她了,客栈里的相会并不是偶然,而是我特意一路跟着她的,郊外一起躲雨的时候我心里笑她是个疯子,可是就那一刻我清楚我已经喜欢上她了。她喝醉酒我背着她的时候,我告诉自己:不管她是什么门派、什么身世,我都不再介意了,我已经认定她了。她为了救我牺牲了自己的性命,我却连我的心意都没有来得及告诉她,本来我打算那次以后就告诉她,但没有机会了。”   阿绰心里震惊得什么话也说不出,原来至云对她的爱那么深,这些话,这些本该埋在一个男人心底的话,现在他情真意切地说出来,阿绰怎么能不感动呢。   “我也爱你”,阿绰可以这么说吗?   然后扑到他怀里,紧紧抱着他,不管将来发生些什么,不管同生还是同死,他们都能一起面对,多幸福啊,可是,这样可以吗?   阿绰身上背负着一条命,和他在一起又能怎样呢,五日后自己就要毒发身亡了,他现在是蜀山的掌门,还在为自己派中的弟子焦急,自己告诉他这一切,又能怎样呢?他只会更为难。   命运啊,也就这样了,我们还是各自努力吧,相聚不过几月,分离了三年,但是不用怕的,那真心快活的几月抵得过半辈子。今天能在这里听到你的这番话,已经要庆幸了。   至云,我永远都记得你!   阿绰望着至云,依旧是那个竹笛少年,她的眼中渐渐泛起点点泪光。“能有你这么爱她,她在天上会感到很幸福。”   “你走吧,这儿不是你呆的地方。我不是你要找的人。”阿绰道。   “好。”   阿绰没想到至云竟然真的转身走了,看来他心中也有莫大的苦楚,他已不能再是当年那个血气方刚的少年了。   阿绰看着他的背影,极不忍心。她发自内心地期望道:“你心里的那个人,她一定会在一个开满桃花的地方等你,这里已经没有桃花了,所以你来错了地方。”   至云,那里是我的家乡啊!你不是想知道我的家在哪儿吗,那开满桃花的溪畔就是啊,满世界的粉色,会使人都醉掉的,地上的青草软得像枕头,我会在那里等你的,那是个没有人会打扰的地方,那是这世上最美的地方。可是这些甜蜜的事情,只能想想而已。   至云没有转头,只道:“好。”   至云走后很久,阿绰终于潸然泪下,她呆呆坐在那儿,感到自己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她哭的很厉害,心很痛、很痛,后山没有人来,她可以嚎啕大哭。   就在那个时候,她身体开始抽痛起来,今天是第十日,毒发的日子。   第二十七章桃花溪畔【终章】(2)   阿绰在公子房内,有清虚弟子进来通传,阿绰听出是有客人来。当先一男一女掀开珠帘之时,阿霰和阿绰都立在公子身边。   “拜见公子。”两人朗声叫道,低头作揖,听那中气十足的声音,应该都是练武之人。   待他们抬起头来时,阿绰和那两人竟皆一惊,只是他们两人表现镇定,很快恢复平静,向公子有条不紊的汇报情况。   正当阿绰想仔细看看他们两人时,公子道:“你们都出去吧。”   阿绰只得退出房间,心里想着,那个女子束发的蓝色布带分明还是记忆中的那条,好像还飘扬在山巅之上,明明就是那个带自己去看至美云霞的善解人意的女子——傅雪,另一位则是武功高强的莫习凛,他们二人怎么会出现在清虚教呢?   然而很快她就有了一点思绪,当年第二次见到自己的哥哥,不就是在洛阳的振龙镖局里吗?是了,傅雪向她提过“官商合作”的事,振龙镖局是为公子办事的,那么他们来拜见公子就是理所应当的事了。如果能知道他们为公子运的是什么货,也许就能知道公子究竟在做一件什么事了。   阿绰守在清虚教的门口,这里是他们的必经之地,阿绰决定在这儿等着他们。   因为公子的话,阿绰能在清虚教里自由走动,又因她护法一职,再加上上次胜了蜀山掌门,清虚内的弟子都对她有一股子敬意,丝毫没有怠慢的地方。但公子既然让她走动,这清虚教里就不会有什么问题。药师更是许久不见他的人影,那个阴暗地牢究竟在何处,完全没有线索。   莫习凛和傅雪果然向门口走去,忽然莫习凛叫道:“师妹,当心。”傅雪转头见莫师兄的手中捏着一根松针,那松针原是朝着傅雪头发间射过去的,并无伤害,莫习凛以为是什么银针之类的暗器,伸手绕过傅雪徒手接住了松针,头上还一阵冷汗,后来才知是虚惊一场。傅雪看到后,往松针发出的方向一看,立即明白过来。   “师兄,我得去见她一面。”傅雪轻声耳语道。   莫习凛道:“不行,这是在清虚教里,如果被公子知道,恐怕不好。”   “我一定得去的。她发松针过来,就是希望能和我见一面。”傅雪推开师兄拉住她的手,眼神坚定。   莫习凛无法,只得说:“马上就得出来,知道吗?一定不能让公子知道。我在清虚门外等你。”   傅雪莞尔一笑,拍了拍莫大师兄的肩,凑到他耳畔道:“放心,如果有人发现了我,我就说我是内急想如厕,正好遇到公子的护法,请她为我引路,怎么样,这个主意够妙吧!”   莫习凛叹她古灵精怪,稍放下些心来,朝门外走去。   “小雪!”一声热情的轻呼。   “你是清羽吗?”傅雪显得有些激动,然而已经发觉面前之人与当日究竟有些不同,眼中含着一层忧伤。   没想到她反而温婉地笑了起来:“现在已经不叫这个名字了,公子给我取名叫阿绰。”   阿绰急忙道:“小雪,当年你就救了我一命,我已经无以回报了,但是现在,请你再帮我一次好吗?你把你知道的所有有关清虚的事情都告诉我吧,不管是公子,还是药师,还有你们的货物。”阿绰伸出手来紧握住傅雪的手腕,显得有些焦急。   傅雪笑道:“我不过是个做生意的,这于我并不是什么为难之事,你不必如此紧张的。”其实,傅雪心里清楚这件事涉及到了公子,自然不是一件简单的生意事了,为公子办事有随时要掉脑袋的危险。   然而她还是将自己所知倾囊托出:“公子是当今丞相的儿子,这点你也应该知道,上次在洛阳我们见的就是他。他是个很神秘的人,镖局的眼线分布全国,却不能完整地搜索到他的消息。不过他常去风月场所,出手阔绰,这个是可以确定的。他的财产连他父亲也及不上,你单看他在清虚的住所就知道了。这里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他父亲收受过多,给儿子挥霍;一种是他自己有进钱的门路。他办事绝不像是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我觉得应该是后一种可能性大。   药师虽然名为药师,但他其实是清虚教的教主。他也行踪不定,很少露面,只有在清虚教有重大仪式时才能看见他。镖局得到的信息是:他当上清虚教教主,是名不正言不顺的,本该是他师兄的位子,他师兄早就是教里公认的教主候选人了,后来却人间蒸发,最可能的推测,他把他师兄给干掉了。   至于我们的货物,只是一些难得的珍稀药材罢了,我们只负责把它们从全国各地及时运送到清虚,每月一次。”   傅雪一口气全给说完了,阿绰正凝神思索,傅雪道:“你为什么会在清虚教,又为什么会成了公子的护法呢?”虽然傅雪也为公子办事,但师兄提醒过她公子绝不是什么好货色,更何况阿绰做的是离他最近的护法呢?   阿绰淡然道:“我中毒了,药师下的毒,如果我不留在这里”   傅雪差点失声大叫起来:“中毒?那你还这么镇定?什么毒?他为什么要下毒?天哪,你怎么不早说?”   阿绰笑起来,拍拍傅雪的肩:“没事,死不了的,以前死了那么多次,现在不还是好好的。”这话不是胡说的,阿绰想来,小时候头被砸了被扔下水去,后来被南诏的黑衣刺客刺伤了,铃兰的毒由傅雪这个贵人化解了,被麟羽的火焰击落下山崖,这些次,哪次不是死里逃生,这一次应该也不在话下吧。本来是安慰傅雪的话,现在反而起到了自我安慰的效用。   傅雪突然道:“你把手给我。”阿绰刚伸出手去,傅雪就伸出手指放到她手腕上来。   “怎么?你会医术?”   傅雪不语。   “现在毒发了吗?”傅雪一脸正色,使人无法违背她的意思。   “药师说过十五日的期限,后五天才会毒发,今天第一次。”   傅雪一怔,双腿有些发软,时间这么紧,那眼前之人还谈笑自若,倒真不是一般人。   “什么毒一点都不知道吗?就算只晓得其中一种成分,也有用的。”   然而阿绰道:“完全不知道。”   傅雪看阿绰满不在乎的样子,脸上露出不悦,阿绰见到了反而嘻嘻笑道:“预备破罐子破摔了。”   阿绰心里的苦主要在两方面,一个是与心爱的相遇却无法相守,一个是地牢里的那个少年性命,前者也都是因为后者才造成的,如果不是因为那个少年,至云向他表白心迹之时,她一定无所顾忌地与他相认,能在最后几天和他在一起也好过现在这样吧。   所以她所有的压力都在于寻找解药上,只要把解药给了那个少年,她心灵上就自由了,没人能拿她怎样。刚出地牢的时候,那少年的那种眼神,使她觉得自己手上仿佛沾上了他的鲜血一样罪恶,使她心里定下一个誓言:一定要救他,甚至她还想杀了药师。   可是现在她知道这一切的困难,要实在找不到解药,最多她跟少年一起去另一个世界吧,她也解脱了。虽然分明摆着的事实,是少年给她陪葬,但已尽人事,剩下只能听天命了。   唯有给至云的那个许诺,她只能对不起了,这使她觉得自己无论如何都得活下去。   但现在她却不知道眼前的傅雪绝非一个普通人,她如碧玉般的气质里隐藏着大义:“我不许你这样,我会想办法救你!”傅雪眼里一下子有了泪花。   阿绰只当她一时意气,却没想到她竟接下去问道:“你说今天是第一次毒发,什么样感觉?”   阿绰有些半信半疑,难道知道症状就能给出解药吗?“从心口那里开始痛的,是抽痛,一阵一阵,后来四肢周围都有隐约的痛,但时断时续,比如现在,就不痛。”   “时断时续的间隔是多少?”   阿绰道:“大约两个时辰。”   “你每天到清虚教门外的树丛间去,那里有一颗极高的合欢树,我会把我找的解药放在那里,我一个月只能进清虚教一次,所以只能用这种方法,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找到解药,所以你每天都去那里看,一定要去。”   “小雪?”阿绰真的不能相信,任凭医术再怎样高明,仅凭刚才那么几句话就能找到解药,根本不可能。   傅雪知道她想些什么,好似调侃道:“你现在不是找不到解药,只能等死吗?只有五天了,吞一吞我的毒药也不亏。”   傅雪因着师兄在外等他,已经要准备离开。   阿绰忽得想起一事,问她:“你们的货物运到哪里?”   “就在清虚教。”   问题就在这里,清虚教一个习武之地,要全国这么多的珍稀药材干什么,阿绰明白得按着这条思路走。阿绰本以为傅雪不过是镖局一个武功平凡的温婉女子,然而现在她为公子办事如此干练,今天又显示她有医术,对了,当年她对制香也有很高的造诣,自己可真是小看她了。   第二十七章桃花溪畔【终章】(3)   那日,阿绰送走傅雪后回到公子居所时,还未进入里间,正欲拨开璀璨珠帘时,一个高声闯入耳边,那自然是公子的声音。阿绰想来跟了公子十日了,他倒从不为难自己,说话也从未如此高声,虽然知道他要自己做护法定然有特殊的理由,可是他完全不曾显露动机。这样夹杂着怒意、无奈和狂躁的高声他从来没有过,那句话是冲着阿霰喊的:“怎么,原来就是为了那个小子,呵,三年多了,我到今天才了解你。”   阿霰就站在公子面前,背对着阿绰,因而阿绰看不清她此时是怎样一个表情。她沉默了许久,阿绰站在那里很是尴尬,掀帘进去反而让人误会自己之前一直在偷听他们讲话,最好的办法也许是干脆退出去,待他们讲完话再进来。可是阿绰却在原地不动了,她留在那里偷听是有很大好处的,尤其是或许能听到些关于清虚教的线索,又或者是阿绰内心想知道公子是怎样一个人。   阿绰思索了一番,如果此时在里面的是药师,她这么干也许是自寻死路,可是现在里面是毫无武功的公子,她足以隐藏自己的声息不被他和阿霰发觉。   “公子大可不必这样生气,阿霰不过是公子向清虚教借来役使的护卫罢了,阿霰故意输给蜀山掌门,可以说是背叛了清虚教,可是对于只和清虚教合作的公子您来说,根本毫无关系”阿霰这番话说得波澜不惊,阿绰虽看不见她的从容神色,却也惊讶她竟敢对公子说出这样一番凌厉逼人的话来。当然除了赞叹以外,这番话里隐含着阿绰需要捕捉的信息:阿霰是公子向清虚教借来的;公子和清虚教是合作关系。   “你知不知道这一次没有我的话,你已经不容于药师了?”公子的声音急切又凄惶,像是豆大的阵雨那般充满压迫感,和平日阿绰所见的那个风雅翩翩、趾高气扬的人截然不同,很明显,这场对话,他和平静淡漠的阿霰比起来,处在了下风。   一个从来只会发号施令的富家公子,今日好像被人欺负得有些狼狈,阿绰却竟然对这样的公子陡然生出几分亲切之感。   阿霰的身子微微颤了颤,道:“阿霰早就该死了,当年不是高若於放过我,我早就死了。”   话音刚落,阿绰已经能料到公子的反应,公子被人用言语欺负到这份上,也是罕见。   可是紧接着的一幕阿绰却没有料到,公子右手衣袖一挥,在桌面上拂过,阿绰只当他要打碎一件价值连城的瓷器了,然手刚要碰到那个白玉花瓶时,公子的手猛然一滞,霍地站起,整个人向前扑去,犹如被惹恼的野兽一般,只是他的眼神中却藏着无助的哀伤,这一整套动作公子完成得行云流水,阿绰竟也不知道他究竟要干些什么。   转眼,阿绰隔着几层珠帘再次看清时,公子已经扑倒在地上,阿霰被他压在了下面,他们之间是公子停留在阿霰唇边一个热热的吻。这可着实吓到了阿绰,傅雪和她讲过公子的风流,可是她没料到竟风流到这个地步。   公子抬起了头来,身下的阿霰既没有给他一个巴掌,也没有骂他任何一句话,只是面无表情的看着他,看不出是喜是怒,公子反倒忽然间露出惊恐之色,好像一个小孩做错事了一般,结舌道:“阿霰,我对不起”   “公子不是说过,自己只要两样东西吗?——钱和女人,阿霰只是一个护法而已,不属于公子要的范围。”   公子像是被人提了醒一般,口道:“是,是”,然而却两眼发直,迷迷糊糊地从地上爬了起来,脚步踉跄,朝屋外的方向走去。   他扪心自问道:“你说的不错,我其实从来都不缺钱,有了钱自然会有女人,可是为什么我还是一个孤独的灵魂呢?”   阿绰的反应极快,公子的脚步才踏了不过几步,她就如升腾的烟一般遁隐出了公子居所。   与傅雪见面的两天后清晨,阿绰在合欢树上找到了一个破烂的包裹。虽然清虚门外植被密布,灌木丛生,但傅雪所说的那株合欢树找起来却一目了然,一则这株合欢树较为古老,长得极高,另一则就是合欢树上嫣红的绒花在翠色欲滴的山野植被里分外显眼。包裹被绒花覆盖住,如果不爬上树去,根本注意不到。   阿绰明白傅雪是真心想救她的,所以虽然自己不相信她的医术,但她每日都来合欢树上查看。   解开包裹,里面是几株新鲜的药草,应是刚采不久,并着一封信,上面这样写着:这副药可能是毒药,也可能是救命的药,小雪能为你做的只有这些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你再用吧。   阿绰看了这信反倒觉得有些可信了,要不然光听自己那几句对症状的描述,就给出解药来,才是不符常理的。   然而阿绰此后再也没有见过傅雪了,当然她也不可能知道:   这副药方并不是傅雪开的,根据症状开出解药来解毒对别人或许绝无可能,但对这世上最了解药师的一个清虚同门弟子来说,却并非难事。   傅雪为了阿绰她跑遍了蜀地的集市街道、村村落落才找到这个人,为了阿绰翻遍了山野雄峰,踏遍了荆棘才找到的这几株药草,这些阿绰全都不知道。   但这是题外话了,也正常得很,真相往往并不被人了解,背后的汗水人们也无从知晓。   阿绰想傅雪说万不得已的时候再用,她的意思应该是等到最后那一天再用,不过对于阿绰来说,现在就是万不得已的时候了,这几天痛楚的间隔缩短得厉害,大约半个小时就来一次,来一次就半条命都没有了,尤其是对于自己这种身边随时佩剑的人来说,她不敢保证什么时候自己实在忍受不了的时候,会结果了自己。所以,万不得已的时候就是现在。   阿绰主动找到了公子,那个时候,公子躺在藤椅里享齐人之福,嘴边由青楼女子送来一颗剥好的冰镇葡萄,手指在藤椅上轻轻击着,嘴里咿咿呀呀地跟着旁边的青楼名妓弹奏的琵琶声哼出苦涩的味道来。   阿绰早就习以为常,只不过今天他身边没有阿霰在,不过听到了他们两人昨日的对话,阿霰不在也就不奇怪了。   虽然隔着美妙的乐声,公子却一下子听到了阿绰的脚步声,“你这几天出去得很勤快嘛!时间紧迫了才想到要去桃花源啊,怎样,回想起来怎么进桃花源了吗?”   “还没有。”   “还有两天。”   “我知道。”   公子忽然笑了起来:“其实,我对这个桃花源并不感兴趣,都是那药师的主意,本来我留着你是有用处的,现在没有了,所以即使我身上有解药,也不能给你。”   阿绰想,要死也得死个明白,问道:“阿绰对公子来说究竟有什么用?现在为什么没有用了。”这世上的怪人多得是,如药师之流,不过起码阿绰大概了解他是想要长生法门,但是怪到公子这个境地的人,阿绰着实没有见过,因对于他要追求些什么完全不可捉摸。   公子嚼着葡萄啧啧赞叹,同时摒退了周围一众女子,竟朝着阿绰招了招手,神色却瞬间严肃起来,“你来这儿自己剥几个吃吧。”   阿绰觉得气氛怪怪的:“阿绰不敢。”   谁料公子竟伸出他那只白玉无瑕的手来,捻住一颗硕大的葡萄,朝阿绰递了过去,那葡萄的紫光流转着,阿绰有一点点迷醉,眼前这个人在一点点缩小,缩成一个小男孩的模样,在烟霞绚烂的夜空下,指着夜空,对她说,妹妹,这所有的烟花都是我们的。   “这算是最后的水果了吧?”公子苦笑着说道,很快打碎了阿绰的幻梦,阿绰心头一凛,不知他是怎么个意思。   公子看出她的迷茫,解释道:“药师他是鬼迷心窍才会相信,你会告诉他进桃花源的方法,但是依我看,你无论如何都不会说的,所以没有解药的你只有一个‘死’字,你说对不对?”   阿绰的眉际跳了跳,抬头看他,是一个好像握着别人的生杀大权但又认为理所当然,纵情享乐但却仍不满足的怪人,比药师更难捉摸他的心情。   他猜中了全部,阿绰内心已无言以对。但是客套话还是有必要说的,因为自己还有求于他:“阿绰在接下来几天一定会找到进桃花源的方法,请公子放心。”   公子笑了,因他知道她所说的都是胡话。公子心里想:药师啊药师,你以为这个人会为了自己的命出卖桃花源里的人吗?开玩笑,她被你打成那样都一个字都不说,何况现在呢?你以为人人都和你一样卑鄙啊!咱们就打这个赌怎样?看看最后谁会赢,可惜了她一身绝世的武功了。   “你刚刚问我你对我有什么用?本来是不能告诉你的,但是你很快就不会说话了,所以我额外赏赐,就告诉你罢。”   阿绰有小小惊喜,洗耳恭听。   “是为了阿霰。”   “阿霰?”阿绰不明白她和这个女子究竟有什么关系。   公子有些尴尬地笑着,组织了一下语言:“呃,那个女人做了我的护法后就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为了教训教训她,所以我找了你来,是想告诉她,我的护法不是非她不可的只不过可惜了,这一招没有用,所以你对我的利用价值就彻底丧失了,我更加不会给你解药来伤害我和药师的关系。”   阿绰听得一层雾一层水的,心道这逻辑果然不是正常人有的,你嫌阿霰她太过自得直接把她炒了不就完了,至于找自己来这儿折腾吗?当然这其实也算是侮辱了阿绰的能力,她举世无双的剑术和“流星”暗器,竟然一个药师留着自己刚开始是要血,现在则是想靠她找到长生法门,一个公子就更可笑了。   但阿绰即时醒悟过来,自己有多能,还不是栽到了那个地牢里,还不是败在了药师的迷药和毒药下,那其他的就都是废话了,人哪,还是把自己看的渺小点好。   以阿绰的聪慧,她很快联想起前几日公子和阿霰的那幕,心里一下子清明起来:难道是公子对阿霰有意?可是以公子这样风花雪月的生活作风,他完全没必要为一个女人大费周章。   “那公子为什么选择了我?”   公子想了一会道:“因为你是个优秀的人。”   如果不是为了不损坏和药师的合作关系的话,阿绰,我一定会救你的,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你很亲切,对于我来说,绝不是生命里的一个过客,至少是花园里一朵让人无法忽视的小花,而且你这朵小花使人产生莫名的亲切之感。   “阿绰,我问你,一个人为什么拥有了很多东西,依然不快乐,身边有很多人陪着,仍然觉得很孤单呢?”   阿绰一怔,难道这才是真正的公子吗?她望了一眼公子,是啊,孤傲的眼睛仿佛没有焦距,深黯的眼底充满了平静,这是从不显露于外的他的真正的内心。   如果阿绰没有听到那天阿霰对他讲的话,那么阿绰着实不知该如何回答,现在阿绰却大概有了方向:“很简单,因为拥有的那些东西和人,并不能使您快乐。”   “公子您是否有兄弟姐妹呢?有兄弟姐妹就不至于很孤独。”阿绰说这话时心里一阵激荡。   “可惜了,从来没有过。”公子浅笑,随意回答的一句却使阿绰抱定决心和他擦肩而过了,这次一旦错过就是一生。对于这普普通通的一句话,却不得不承认,它起了巨大的影响。   可是阿绰并不能听到公子心中此时所想:与其因为妹妹的失踪而遗憾,不如当她从来不存在吧。   公子他,从来没有忘记自己其实是有一个亲妹妹的,即使她的五官已经逐渐模糊了。   第二十七章桃花溪畔【终章】(4)   “阿绰今天来,是想请公子帮阿绰一个忙。”阿绰在清虚教晃悠了十多天,却对地牢的所在毫无进展,即使傅雪的草药有用,却也救不了那个阿淼;更何况,如果傅雪的草药产生了更坏的结果,她岂不是连见他一面都来不及了吗?所以在吞下这株有一定风险的草药之前,阿绰觉得有必要去见他一面。   公子有些惊讶:“阿绰,你在这儿根本没有发挥什么作用,现在倒反而要我帮你一个忙?算了,看在你那天打败了蜀山掌门的份上,你先说说看是什么事?”   “我想进当初的那个地牢探望一个人。”   公子显出难以置信的目光来,他难以置信的是她竟敢和他提这么高的要求,这件事要是被药师知道,后果很是不好,但是这件事他却偏偏能够做得到。   阿绰见公子犹豫着不说话,神色莫辩,心想这是最后的机会,也是唯一的办法了,双腿一软,跪了下来,她的意思是:就当阿绰我求你了。   这样在屋内僵持了很久,阿绰已经有些不抱希望时,公子却开口道:“去吧,不过不得不把眼睛蒙好。”   阿绰心里一直都非常想见到那个阿淼,可是现在在她蒙覆着双眼走在漆黑中时,知道自己离他越来越近的时候,她心里害怕了,当时他的那个眼神真是一个很难挥去的阴影。当时不过只是吞下了药而已,现在估计得疼得满地打滚了,这小子肯定得杀了自己啊。   他一定不知道人要是背着负疚感生活,那真是一种自我摧残,他可是把自己害惨了。   公子是不喜欢来地牢的,所以这次阿绰是由他的手下押解过来的,自然这些人都不是普通的清虚弟子。   阿绰眼睛上的布也由他们取下。光线陡然暗了下来,阴湿的地牢使阿绰的双眼蒙上一层水汽。虽然她和阿淼一样都中了毒,但她比阿淼要幸运的多,她享受着光明,也见到了自己想见的人。   她来之前有想过阿淼他会在干什么?在角落里睡觉,还是在和别人说话,或者躺在地上痛苦的低吼,然而真实的情况全然不是这样:   阿绰看到一个面容平静得像圣人一般的俊美男子,坐在地牢小间的正中间,手里握着一管萧,在静静地摩挲。烛光打在他脸上,泛着纯粹的润红色,如春天一般温暖,只是额头上挂着几颗豆大的汗珠。他正一瞬不瞬地看着自己   阿绰全没有料到是这样一个场景,她觉得眼前这个人怎么会是阿淼呢,他的容颜像个少年一般,年龄却像是四五十岁的样子,已经不能用成熟来形容了,面对这样的人,阿绰把来时想好要说的话全然给忘了,她不知面对他可以说些什么。   她本来想说:“阿淼,毒是不是发了,你有没有很疼?”可是看他的样子,竟像完全没有中过毒一样。   她本来想说:“阿淼,对不起,我会想办法救你的。”可是阿淼这时却朝她露出一个微笑,好美的微笑,阿绰心里赞叹。   “你给我再吹一次《冰雪摄魄曲》好不好?”阿淼开口了,终于让阿绰觉得刚才那些都不是真的,阿淼本来就是个小孩子。   阿绰高兴道:“好啊!”别说吹箫了,现在不管阿淼提出什么要求,阿绰会毫不犹豫的为他做的。   回风流雪,冰雪摄魄,曼妙乐声终结之时,已经同时濯净了两个人的心。   阿淼要谢谢她,谢谢她来看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光里还能再次看见她;   谢谢她的箫声,给他解点迷津,助他完成了乘御术第十重的全部创作。   阿淼望着阿绰离去的身影,该恨你还是爱你呢?他笑了,因这不是个问题。   这温柔又残暴的命运啊!   那天天一暗,阿绰沿着整个清虚教,寻找地上的磷粉,磷粉易自燃,夜里能发光,阿绰被带到地牢的时候,沿路撒下磷粉,为的就是晚上来找地牢的位置。但是她又不敢撒太多,而且,间距相隔较远,找起来还是费了一番功夫的。   阿绰沿着那绿色的微光一路走着,发现自己竟然已经出了清虚教,她在心里想:“难道地牢并没有建在清虚教内?”难怪公子那么大方让她在清虚教中来去自如了,难怪自己在清虚教里找了那么久,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   阿绰的脚下窸窸窣窣地踩到很多松果,夜间的松林里仿佛凝聚着较多的阴气,又潮又冷。抬头望去,满布的的松树枝桠像一双双巨大的手交错重叠地掩住了天空,月色黯淡,时有风在松林间穿梭而过。   阿绰此时觉得虽然不知时间的尽头,不知天涯与海角,可是这片松林那幽寒的氛围,像是人走到了生命的终结一样。   最后的一点绿光停留在一片灌木前,回忆之前被蒙眼进入的时候,阿绰听到的和感受到的一切,阿绰确定地牢口应该就在此处。用手拂开地表一层薄土,看不到有任何裂缝豁口,只有一个正方形的石壁,上面雕着一朵对称的四瓣花,花是镂刻掉的,很显然,这应该就是机关,只要将一件物什放入镂刻掉的那部分,使之完全对应,自然就可以打开进入地牢的门了,阿绰不禁赞叹设计地牢之人的苦心孤诣。原先自己以为只要找到地牢所在就大功告成了,没想到还要这样麻烦。   阿绰将手伸入那缺掉的一花瓣中,内里竟像鱼鳞片一样错综高低,并非平滑。她回想这种感觉好像在印象里出现过。   是了,会不会是那个,并非一个物什,而是每片花瓣各为一个物什呢?   阿绰朝四方望去,要找这四个物什并非难事,周围到处都是。阿绰手掌运力,只一次已吸了七八个过来。阿绰随意丢了四个进去,果然一个巨大的方形入口豁然开启。   这个物什便是松果,然而不可能是特定的四个松果,因为松果保存的时间不长,会腐烂损坏,所以只要随意拿几个松果各放进空缺处,机关也就开启了。   阿绰开始往地下走,刚开始是几级向下的台阶,后来便如履平地了。周围一片漆黑,但前方有黯淡的光线,阿绰知道只要往烛光处走,就是阿淼他们所在的地方。再靠近一些,可以看清地牢里另有一扇门上着锁,四名黑衣人守在那里。   “药”黑衣人正欲开口问候自己主人,却脸色骤变,阿绰还未等他反应过来,长剑已经穿过他的胸膛了,剩下三人也要迅速解决,阿绰心里想着。边从他胸膛间拔剑的同时,已发了三枚松针,对准的是额头处的致命穴位。那三名黑衣人又岂会闲着,幻出白色烟雾,但阿绰已经吃亏过一次,又岂会没有准备,她鼻腔之内已经塞上净毒棉花,而三名黑衣人无一不被射中,倒在地上。   阿绰从他们身上取出铁门钥匙,正欲开门之时,忽然听到地上一阵响动,立即抵剑回身,果然因为这里光线极暗,阿绰的一根松针并没有射准,那人正举起剑来,朝自己身后劈去,阿绰迅疾控制住场面,剑搭在那人脖子之上,本想杀他,但转念道:“我问你,药师为什么要抓这里的人?”   “当然是为了你们的血。”黑衣人面目有些狰狞,他在想刚才阿绰使的究竟是什么武功,竟能用几枚松针来杀人。   “拿我们的血做什么?”   黑衣人一下子不吭声了。   阿绰急道:“只要你说出来,我便不杀你。”   黑衣人冷笑起来,他的额间因为刚才那枚松针留下一道血痕,贯穿了脸部,他一笑,血就流进他口中了,有些可怖。   “说不说,都是要死的,不过我愿意告诉你,因为药师很快就要来了,你活不了多久”,他喘了一口气道:“是为了做药引,练乘御术第十重!”说完,不消阿绰动手,他自己结果了性命。   阿绰却在原地呆了一瞬,“乘御术”这个不是至云他们蜀山的独门武功吗?和清虚教有什么关系?乘御术显然是一本武功秘籍,但怎么会需要药引?她脑子一时有些乱,但身体已经行动起来,用钥匙打开了铁门。   “阿淼!”她高兴地向前奔去,已经接近成功了。   她来不及管阿淼此时什么反应,只顾自己道:“上次药师喂你吃的毒药我找到解药了,你赶快吃下去,我马上救你出去。”   周围一阵惊呼,要她也把他们都救出去。   “你快吃啊!”   阿淼接过药草,迟疑了一瞬,终于嚼了下去。阿绰看见他脸上的汗珠,这才记起今天之前来看他时,他脸上也有豆大的汗珠,再瞧他嘴唇有些发紫发白,阿绰忽然明白:原来阿淼其实已经痛到不行,但却连哼都没哼一声,更别说会在地上打滚了。阿绰当真没看出来他竟是这样一条硬汉子,她心痛起来。心里安慰自己道:他马上就要自由了!他不用再受苦了!   阿绰用剑劈开阿淼的牢门,伸出手去握住他的手腕,带他朝出口奔去。阿淼疼得厉害,吃下的解药一时还未发生效力,因而根本跑不起来,他感受着手腕处的温暖,努着全部的力,蹒跚地快走着。   此时小高忽然朝他喊道:“臭小子,你赶快跑啊,疼死也得跑,你记得答应我的承诺的!”没错,阿淼记得小高的家在哪里,他要去他家里看望他的父母、妻子和孩子。   “想走?走的掉吗,你也太小看清虚教的弟子了吧!”一个声音使他们的脚步陡然滞住,那是——药师!   药师的方向正好堵住了出口,而他的身后起码站着二三十个黑衣人,这些黑衣人虽然也是清虚教的弟子,但他们显然同那些白日在清虚教中练武的弟子不同,不管心智还是武功都堪称一流。看来,刚才那个黑衣人所说并非是吓唬自己,他早就把消息通传了出去,而阿绰丝毫没有察觉。   阿绰全身瞬间无力,更别提去看阿淼的神情了,他们只有两个人,对付一个药师再加二三十个精英,这个结果毫无悬念,更何况阿淼一看就不像是个武功高强的人,他现在连跑都跑不动。   药师正准备动手之际,却有人闯进地牢来,大叫道:“不好了,南面的出口那里着火了!”阿绰只看到那人又在药师耳边细语了几声,药师却情绪忽然失控起来,脸色大变,怒喝道:“你们所有人都赶快过去救火!”   “可是药师”其中一人望着阿绰他们,表示应该留下人来,帮助药师对付阿绰。   药师笑道:“这两个人,我足够对付,更何况他们还中了我‘十五夜’的毒!”   “好。”大波的黑衣人整齐划一退出地牢口,如一阵漆黑的暗风。   看来这里的出口还有南北之分,阿绰不禁暗自微笑了起来,着火了,这火着得妙啊,简直就是救了他们二人的性命。   眼前如今只余药师一人,比起刚才那乌压压一片,阿绰信心也增了百倍。她在心里对自己说:“你还记得自己的誓言吗?总有一天,要亲手杀了这个人,现在,时候到了,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阿淼,你去边上,别伤着你!”阿绰朝他喊道,阿淼脸色发白,“十五夜”的那阵疼痛还没有结束,他蹒跚挪动着,走到一边去,那时药师和清羽已经打了起来。   “你觉得你能胜过我?”药师边出招边冷笑道。   阿绰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凌厉得很,快的像弦上之箭,没有滞噎之处,有些像唐至云的乘御术,可见已经将剑法练的出神入化、登堂入室了。   阿绰也丝毫不逊色:“‘我觉得’还是‘你觉得’都是废话,结果可不是由我们想出来的!而是由我们手中的剑决定的。”   阿绰曾在重煜面前舞过一套剑法,重煜夸她有兵戈之声,如今阿绰用的就是这套剑法,她一人分化出无数幻影,把药师紧紧包围起来,她单足点地,时而从头顶贯下,时而从药师足边如火焰腾起,每移动一个位置就转化一个姿势,药师果然被她绕的有些头晕,好似当年在她剑气内旋转的海棠花瓣,只一字,乱!   只要药师一旦有所松懈,剑尖便要刺中他,阿绰等的就是这样一个时机。   谁知,药师左手忽然作势一挥,阿绰一惊,以为他又要下毒了,下意识向后一退,那个阵法就这样被破了。   “清羽!”一声惊叫。   阿绰手已从腰际拿出,五道银光,像是流星划破天际,以不同姿势、不同角度向药师滑去,然而阿绰分明看到一道影子穿过自己眼前,快的难以言喻,那不是药师,会是谁?   阿绰看不清,她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五片羽叶上,她从未真正使用过的,最珍贵的羽叶,用它结束她最强劲的敌人,开启另一番快活人生。   她眼前血色潋滟,眼睛已经模糊了。   “唐至云是我师兄!”   这句话是谁说的?阿绰的耳边嗡的一声,好像感觉自己什么也听不见了。   阿绰朝前方望去,药师躺倒在地上,五枚羽叶将他的头颅整齐切下,接近断裂。   那么那个黑影是谁呢?掠过自己眼前。阿绰想。   阿绰感到自己的衣衫被人牵拉着,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那是曾让自己魂梦不安的熟悉眼神。现在又再次出现了!   阿绰整个人都疯狂了,大叫道:“你是怎么过来的?你不是离得那么远吗?”   拉住她衣衫的人终于倒了下去,药师的长剑在他的身体里,血像游龙一样逶迤蘸开,映着远处的火光,使阿绰的眼睛被灼伤了。   他闭上了眼睛,留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句话是:“唐至云是我师兄。”   对于阿绰来说,那句话邈远的像是隔着浩渺的万顷碧波说出来的。   第二十七章桃花溪畔【终章】(5)   不对啊,怎么都不对啊,自己明明记得阿淼离得那样远,他是怎么过来的,连我都没有看清的药师的剑气,他是怎么看清的?   那个飞影如果不过来的话,阿绰的羽叶也会杀死药师,药师将剑气隐藏起来,刺向阿绰,用的是“隐剑术”,即使中途发现羽叶,挥剑抵挡,也不可能躲得过去,因为只要一枚羽叶,就足以致他死地。药师中途改变剑的方向用于抵挡,那么自然自己也能脱困,根本不会为那隐藏的剑气所伤。这不是两全其美吗?   那么,你过来干什么啊?阿绰想到这里,恨不得要杀了阿淼,可是他现在已经死了。   当然,阿绰不知道她完完全全想错了:阿淼的武功已在她之上,如果不是因为十五夜的毒一时没有解,药师和他练的都是乘御术,他自然能看出药师的破绽,就算是他一个人也能杀了药师。   他是站在了很远的地方观战,能以那样快的速度冲去,全都是因为练成了乘御术第十重的缘故,可是他也是忍受了痛不欲生的感觉奋力过去的,那已经是身体的极限了。   这样拼死过去,当然不会做徒劳无功之事,他首先躲过了空中的羽叶,然后右掌使出全身力气送了羽叶一程,增了一倍的威力。而药师其实早就挥剑抵挡了,药师这招的高明之处本来就在于攻守相易,剑气之所以能隐藏起来,就是此人既守且攻,剑气才会融汇,不易看清。但药师及时回转将多数力气灌注于守势,却根本抵不开任何一枚羽叶,那全是因为阿淼的掌力,那凝聚着蜀山上云气幻化、气势恢宏的掌力。   药师仅余的一点力气留于攻势,长剑刺入阿淼的身体。   至于“唐至云是我师兄”这句话,阿淼为什么会在人生的最后时刻选择说这句话呢?他既没有想将埋在蜀山楮树下那本乘御术谱按照师父的意思交给唐至云,实践他的诺言;也没有想将自己的一身盖世剑术流传于世,真正的乘御术第十重会因他的死从此湮灭人间。   可是这怎么会由阿淼决定呢?那不是他能决定的,就那一刻,那一刻,他想说的,拼尽力气想说的就是那句:唐至云是我师兄。   他想说些什么呢,有无数可能:   唐至云是我师兄,你要找到他。   唐至云是我师兄,所以我才会救你。   唐至云是我师兄,而我早就知道你是谁了。   他究竟想表达什么?还是只想告诉她“唐至云就是我的师兄”这样一个简单的信息呢?   该问谁呢?   悠悠苍天,黄泉碧落,唯一能解答这个问题的人已经闭上了眼睛,又或者连他自己都不能解释呢?   至德者,火弗能热,水弗能溺,寒暑弗能害,禽兽弗能贼。非谓其薄也,言察乎安危,宁于祸福,谨于去就,莫之能害也。   (真正获得大道的人,火烧不着他,水淹不着他,严寒酷暑不受损,凶禽猛兽不吃他。这并不是说得道的人能够触犯这些事物而不受害,而是说他能明察安危,看透祸福,谨慎对待进退去留,所以就没有什么会损害他。)   而阿绰却想到因为自己的缘故连累了他,害他中了毒,受了十五夜的致命之痛,在暗无天日的地牢里被折磨,如今却为了救自己死去而认为阿淼太过可怜,认为他的一生太过悲惨,太苦了。阿绰也是寻找大道的人,却终究不能理解阿淼的大道,更何况是常人呢?这是愚妄哪!   阿淼的一生,其实是最为潇洒,最为逍遥的,笑过,也哭过。内心从未为外物所束缚,所以他能忘了楮树下的乘御术谱,他连死都得到了圆满,不然何以面容这样平静,本该为十五夜的毒所痛苦扭曲的,却为内心的快乐所化解了。因为做了他想做的事啊!   阿绰现在却不能明白。地牢已经乱成一片了,南面的火越烧越大,地牢里的人惊恐不已,那边有响亮的吼声和刀剑声,阿绰的眼睛看不清了,眼前只有火舌在跃动。她转身往出口狂奔,却不明白自己到底在做些什么,所有的一切都像是做梦一样,都是假的。她也不再管阿淼了,一具空躯壳而已,让大火全都烧掉吧。   她之所以还知道要往洞口跑,唯一一点清醒就在于她知道不管那句“唐至云是我师兄”究竟是什么意思,阿淼之所以牺牲性命都是因为想救她,她怎么能不珍爱自己的性命呢?   可是,她自由了,期盼了许久的自由,得到了却又茫然了,她该去哪里呢?   她望着仿佛终结生命的幽暗隐秘的松林,听着风将自己手上阿淼的血迹一点点吹冷。她不知道。   公子房内灯火通明,他听到手下的人向他禀告地牢口出事了,即刻穿好衣服,他还在想这件事是不是和阿绰白天去有关,却猛然被人从背后点了穴,他大叫道:“谁?”   一看那个来通禀自己的手下已经打趴在珠帘外了。   那人就站在自己后面,公子感觉到一阵熟悉的气息。   那人用剑灭了所有灯火,成为一道黑影朝门外快跑。   “阿霰,你给我站住!”   随着话音落下,黑影骤停。   “你为什么这么做?——地牢口的那些人是不是蜀山弟子?——是你告诉他们的?”公子惊恐得难以置信,他发疯似的狂叫:“你知不知道你这样会害的我一无所有?”公子的脸上青筋暴跳,眼眶发红,却因在黑暗中没有被人看见。   阿霰道:“是我,是我告诉唐至云的”   阿霰还没来及得及说完,公子怒吼起来:“你我想抽你两巴掌!”   阿霰苦笑:“好。”   话音未落,随即狠狠往自己脸上打了两巴掌,右边脸一下子红肿起来,眼泪簌簌落下,可是在黑暗里,也不会有人看见。   公子道:“你告诉我为什么?为什么要背叛我?”其实,公子的感觉并非背叛,而是遗弃,唯一能使自己感到充实的人、他精心呵护、对待的人毫不犹豫把他给遗弃了。   “我说过,如果不是高若於放过我,我不会活到今天。我也真希望他当时不要放过我,那样我就不能将偷偷抄写的乘御术第十重带回清虚,药师也不会为此利欲熏心,走向邪道,害了那么多无辜的人。公子,你也不要再和药师一起制长生药给皇上了,至云会一把火把地牢烧得一点不剩的。”   公子笑了起来,他预感到这次的损失会很大,但他还没意识到这次将是灭顶之灾:“阿霰,你今天从这里走出去,将来药师会让你死无葬身之地,而我再也救不了你了!”公子不知,此刻,药师已横尸地牢。   阿霰将眼泪擦干,道:“是吗?”   公子对阿霰的情义,阿霰怎么会不明白呢?她掀起最后一层珠帘,叮铃一声脆响,然后一片死寂,只余公子一人在房内静坐到天明,漆黑的夜,对于他来说,好像永远不能结束了。   (两年后)   这个地方在江南一带是很有名的,传说这里住着长生不老的仙人,当然这点对我来说,并不构成什么诱惑,偶然听秋泽信里提起,说这里的桃花开得特别漂亮,我才来的。秋泽表示,儋州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掌门一定会呆的痛苦不堪,再说了,掌门的乘御术第九重不是白练的,该学学师父那样御剑去好山好水多玩玩,不像他们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练不成乘御术第九重。   儋州的确是一个令人头疼的地方,米粮不足,常以红薯、紫芋充饥,荒凉至极。父亲在那破地方倒是安贫乐道,又鼓足干劲了。他自嘲道:自是不归归便得,五湖烟景有谁争?好吧,确实没人和他争了,政治集团都在长安勾心斗角,这贬谪的儋州只有百姓来感激他了。   我本想带父母一起出去游玩,但他们年岁已高,普遍恐高,我只好一人御剑出来游玩。   至于蜀山的师兄弟,我把蜀山掌门的位子给了阿生,掌门事务本来就多,他偶尔还要偷偷懒去厨房烧菜,自然忙得不行。   秋泽成了蜀山的大师兄,忙着调教原来清虚的弟子。清虚教教主死了以后,清虚就正式又归入蜀山派了,蜀山一下子成了江湖上声望极高的门派。清虚教的加入,使蜀山壮大自然是一大原因,但我以为关键是在掌门人选上,以前师父治教甘于隐逸,而现在阿生我早说过他像伊尹,治国如烹小鲜,蜀山派在他手里一定会达到新的巅峰。   阿霰她,我劝了她很久,让她留在蜀山,秋泽他们也都同意的,可是她说自己没有脸面留在蜀山,执意要离开,到现在,我也不知她去了哪里。我那时问过阿霰,为什么师父宁愿让我背负对她错误荒唐的内疚,也不肯告诉我真相呢?阿霰说她也不明白师父的用意。   现在,我想我也许可以得到一种解释,我记得师父在思道阁对我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犯了错,就算全世界的人都原谅他,他不原谅他自己也没有用。一个强盗,就算全世界的人都责怪他,他原谅他自己的所为,他就活得心安理得。   定乎内外之分,辩乎荣辱之境,斯已矣。师父的一句话固然可以使我知道真相,让我没必要对师姐感到内疚,对自己感到罪恶,看似解脱了。可是人生的路还长,将来还会有师父这样一个人来解救自己吗?能使自己解脱的,不该是别人。这是我在儋州时忽然间想通的。   浩轩的事,是由新掌门宣布的,我不知道阿生他是怎样解释浩轩突然的死的,我没有再回过蜀山。   唯一最适合陪我的人,已经不在了。   我想,如果他还活着,他小时候一直生活在蜀山半山腰的阿生家里,后来到了蜀山派学武后,就没有下过山去,唯一一次就是珠子灯会。我知道,阿淼他最喜欢外面山山水水的世界了,他要活着的话,现在跟着我,我会带他吃遍玩遍天下的,他会笑得有多开心啊,我想象不出来。   阿淼时常出现在我梦里,他还是个孩子,爬到那高高的楮树上,咧着嘴对我笑:“大师兄,你快上来呀!”真的,每次出现在梦里,他都是笑着的,笑得很灿烂,可是我却在梦里流眼泪。   我们那时进入了地牢里,所有被关着的人都被安全救出,唯独阿淼,没有他的踪影,我一度怀疑阿淼他究竟是不是被关在这个地牢里。我是最后一个离开地牢的,我亲眼看着地牢被烧成一片灰烬。阿霰肯定地告诉我,阿淼他一定是关在这个地牢里的。   之后,有个被救出的男子找到我,他说他叫小高,他曾和阿淼互许诺言,谁一旦出了这个地牢门,就去对方家里代为照拂。他亲眼看见阿淼死了,是为了救一个女子死的,从阿霰处,我才知道那个女子就是——清羽!   我未曾料到阿淼和清羽竟然会认识?更不能相信阿淼是为了救清羽而死的。   我像发疯似的问那个小高,我问他那个女子呢?她去了哪里?   她从另外那个出口逃出去了。   我亲眼看到的。   她什么事也没有。   面对我一个个问题,他这样回答道,他很奇怪我为什么会问起她?阿霰也不明白,为什么我好像认识阿绰?   我记得,她说过,她一定会在一个开满桃花的地方等我,她也许说的是玩笑话吧,只是为了给我一个期待,但这成了我唯一的线索,这世上开着桃花的地方数不胜数,而我真的就像傻瓜一样,一处一处都走遍了。有时候,我想,也许我这次看到的桃花,她真的看过也不一定,可是我来了,她也许走了很久了,我们要在同一个时间,在同一个桃花林相见,真的不可能。   母亲已经在为我说亲事了,我不阻止她,儋州当地的一个名叫“小禾”的姑娘,喜欢我很久了,她也很温顺热心,时常来帮母亲的忙,而我,我见到她,完全不知说些什么。母亲已经提过很多次了,我总说,你儿子还年轻,再过几年吧,嘿,这拖下去,我也不知能拖多久,可是我心里总想着,再给我一点时间,也许就能找到她。   这次秋泽推荐的地方真的不错,白日人太多,我望而却步了,到了近黄昏时分,我才开始观赏这里的桃花。怎么说,这里的桃花林生在一片山峦之中,中间一江湖水静静地隔开,一衣带水,成了两片桃花林。   夕阳下,青草地、桃花、湖水都染上一层暗金色,看着使人暖流涌动,尤其是那湖面波光粼粼,像是迷醉人的奢华幻境。这个时候,旅客们大都离开了,桃花林安静极了,好像我就是这桃花林的主人一样。   我想起很多年前,她在湖边渔船上喝醉了酒,我背着她,那时是一个很宁静的深夜,我沿着渡口背着她慢慢走,那湖被渔火照得也是这样波光粼粼的,我好想这样背她一辈子。   我看见当地的农民走过,我朝他问:“老伯,为什么我在这里看着,觉得对岸的桃花林开得比这边还要茂盛呢?”真的,对岸的桃花林在夕阳下全部铺满视野,红的像是血凝成的那般。   那老头笑着答我:“是哩,就是要到对岸去看的,白天的那些旅游的人都乘湖上的渔船摆渡过去”,老伯转身看向湖面,“哎呀,你怎么来这么晚,那些摆渡的也都回去吃晚饭了,没人来渡你了。”说完,便走了。   我看那湖面宽的很,我靠轻功决计是要掉在湖里的。我沿着岸边一路走,想碰碰运气,结果果然如老伯所说,岸边系的都是空船,里面摆渡的人都不见踪影。   我正想算了吧,就这样远远地看着对岸的桃花吧,忽然见远处一支破渔船的船头上坐着一个女子,她手里竟抱着一只鹅,背对着我,穿一身蓝底白花的布衣。在那夕阳下,那背影朴素又亲切,我高兴地走过去,朝她喊道:“姑娘,能渡我到对岸的桃花林去吗?”   她慢慢转过头来。   (全文完)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sxcnw.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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