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国之凉人崛起 】 [作者名] 文二郎 [类别] 历史穿越 [最后更新时间] 2015-09-13 20:11:16.0 第一卷 凉州大马 第一章 马家三郎 [本章字数:3266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08 04:27:53.0]   大汉朝划十三州部,咱们故事的开始就从这边地凉州开始,凉州地处大汉西北边陲,羌汉杂居,这里有大汉最勇烈的男儿,也有羌胡三部最豪爽的羌帅。如果非要用一个字儿来形容凉州,那就是乱!   四百年大汉武运昌隆,内部地域区划多数安居乐业,但这边陲几部那是从头乱到尾,四百年就没有多少和平的时候,内因自然是大地主门阀土地兼并搞得下层百姓民不聊生起义不断,外因呢,就是羌、鲜卑、匈奴这几部外族时刻不忘侵我大汉领土,掳掠我大汉子民扩充自身实力。   可以说是这内忧外患就没有停止过,这凉州厉害的就是这羌患,当然了,这凉州边地还是汉人多,西汉时的移民政策一代人的牺牲才让汉人在凉州站稳了脚跟,二三百年的民族融合,战乱了几百年也就使得凉州的兵员素质直接上个档次。   也就是所谓的民风彪悍,就算当时移民到凉州的汉人都是教书先家门口打了这么三百年的仗也都各个一身血性了,更别说他们这些人从前的祖先干什么的都有,有流氓地痞,有解甲的雇佣军,但恐怕就没有教书先生,不然凉州怎么识字儿的人那么少呢。   在凉州安定郡有个地方叫陇县,在陇县城外二十里有个依靠彰山的村庄,村里有上百户人家,村子以马姓为主,还有零散几个小姓,村民安居乐业多半以砍柴捕猎为生。   马越就生在这个村子,今年已经过十二岁,他家兄弟仨,大哥马腾二哥马宗,都是生得高八尺的好汉子,像他这么大的时候都已经如成年人身高了,偏偏马越如今还不到六尺,一米来高,村里人都叫他小豆子。   都怪这羌乱,他母亲怀她那年羌胡寇北地,人们背井离乡哪里还有足够的油水吃饭,马越就是这么一个早产儿,刚出生时大人们都担心活不成,这不,马越还偏偏长成了,就是个子有些低。   马越的心里有个秘密,他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他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一个普通大学生,稀里糊涂地就穿越到这三国时代,还成了日后雄霸一州的大军阀马腾的亲弟弟。他出生那年,大哥马腾十二岁,马腾也就是那时候第一次握住手中草叉第一次上阵杀敌。   若非马腾这做兄长的挺身而出,马越恐怕一出生便夭折了,十二岁的马腾提着草叉捅翻了两个马上的羌贼,救下了马越的母亲,也救下了母亲怀中的马越。   说实话这生在和平年代的年轻人谁不向往战争年代的血与火,但真到了战乱年代又保不准尿的比谁都快。   反正马越刚出生在襁褓里看着十二岁的马腾虎着小脸儿提着草叉把两个面目凶狠的羌人从马上捅下来他是尿了。   过去成长在二十一世纪的马越哪里见过这阵势。还没感受这个时代的快意就感受到了这个时代的恶意。   转眼十二个春秋。   马腾马宗因为羌乱被征为乡勇,村里最大的小孩儿就属马越了,青壮都被征走,这种情况每年都有一两次,短则三月长则五月就回来,只是去的时候近百年轻人不知能否回来半数。   这一年,马腾二十四,已经生了两个男孩儿叫马超和马休,二哥马宗二十岁也娶妻生子儿子叫马岱。兄弟仨的老爹马肃两年前因为疾病撒手人寰。   乡里征兵告示贴出来没多久,当时马腾正跟几个乡邻喝酒,小豆子马越挤在榻上吃的满面油光跟一只鸡腿较劲,马腾刚举起酒碗一小伙子就跑进屋里。   “大兄,乡里征兵告示贴出来了!”   马腾听完一瞪眼,把酒碗推给小豆子,一挥手,**个小伙子回家提着草叉柴刀就出了门。   “小豆子,告你嫂子门口挂的腊肉我拿走了。”   这是马腾临走前最后的话,这个时代人们满腔热血,平时说实话根本挨不着朝廷蛋疼,但帝国需要他们抛头颅洒热血的时候没有一句二话,像马腾这帮大字不识几个的小伙子就提着他们简陋的装备参军。   当时的场景对马越来说是震撼的,尽管他已经见过几次,但仍旧是震撼的,马越本来是个非常沉静,有些懦弱的小伙子,从小就那样,一直到上大学也没干出来一件让自己觉得骄傲的事,稀里糊涂到了这个世界一睁眼就见到一场厮杀,先尿了。   按说他应该变得更加懦弱了,但他偏偏没有,他生在一个这样的家族里,老爹马肃是村子里做官做得最大的,曾经官至县尉倍受村人尊重,大哥马腾是整个村子百十来个年轻人的崇拜对象,马腾这个人公正,换成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有人格魅力,年轻人都很愿意跟随他。   身高九尺的二哥马宗是个暴脾气,谁都管不住但大哥马腾一瞪眼立马一句话不说。从来都是马腾说往东他绝对不往西看一眼,从前他总和马腾梗脖子,他一横马腾就给他一顿揍,后来就成了就服马腾谁都不服。   马腾和马宗是性格迥然不同的两个人,但他俩就有一个共同点,非常疼爱马越这个小弟弟,马越可以说从小就是让乡里人捧着长大的。   马腾是讲理的人,所以马越和别人有什么矛盾只要马越做得对受了委屈马腾是一定把场面找回来,这村子里是没人不服马腾的,马腾是个什么成色,十二岁提着草叉就能捅翻穷凶极恶的羌贼,又是十几年过去,凉州这边的大小战役马腾参加了十几次,斩级过百,早就有爵位在身,别说这小小的彰山村,就是在安定郡马腾也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   更何况马宗不讲理啊,马宗这暴脾气早就传遍周围百里,马越就是做一些事儿不占理了,马宗也要提着柴刀把理找回来。   就这么个生长环境,也就马越心理已经成熟,否则有这么俩大哥左右护法本性再好的小孩儿也得活拧巴了长成个混世魔王。   正因如此,彰山村上百号青年以马腾马宗兄弟为首,走道上村里青年谁见了都是大兄左大兄右的,四五十个小孩子们则以马越为首,马越的辈分大,向他这个年纪一般见了村里乡老都得叫爷爷,但马越就得叫叔叔,没办法,三老也就是他老爹那一辈的。   所以经常可以见到十一二岁的小孩儿叫马越小叔的,可马越的灵魂是个成年人,他干脆小手一挥,叫村里除了自己家马超马岱那几个小孩儿,其他人全喊他哥,不知不觉马越在小孩儿里也成了一言九鼎的人物儿,这事儿就这么定下来了。   只是传到大人耳朵了多数笑骂一声胡闹。马家的经济状况非常之不好,马家兄弟上北疆打仗参军也有这一方面原因,只要活着回来再略有斩获,便可换些钱财补贴家用。   马腾马宗哥俩提着刀帮朝廷打仗去了,留下一大家子,三个嫂子三个侄子还有院子里一条大黄狗,吃饭还得继续,所以马越在马腾走的第二天便也提起斧头牵着黄狗上了彰山。   尽管他是个成年人的灵魂,但说真的对于这个世界,这个战乱年代来说,他距离一个男人,合格还差得远,前世的大学生真的可以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连只鸡也没杀过,来到这个世界他每天没事了锻炼身体,鸡也杀过几只,但他还是低估了生活的艰难。   从前看着大哥二哥带着柴刀推着车上彰山,没到太阳落山一准推着一车木柴回来,欢声笑语的一准还给他带些吃食。   他也是推着排车出去,虽说不像马腾带着马宗,可他也牵着黄狗,也算是俩吧,到了山上才发现,砍树真没他想的那么容易。   彰山离村子没多远,到了目的地小豆子挑了一棵两个碗口粗的小树,朝手上哈两口气,卯足了力气就是一斧头,随后手上就是一震剧痛,虎口被震开了,疼的他两条胳膊直发抖,他定睛一看那斧头还卡在树上了。   说实话从三四岁能跑利索了他就一直在挖空心思的锻炼,小点儿时候是没完没了地疯跑,再大点便是俯卧撑什么的,大人们即便是见了也觉得这小子自己跟自己玩儿呢没多在乎,马越就这么锻炼了七八年,如今刚刚开始举石锁,他的力气是绝对不小,就是和成年人相比绝对不会逊色多少,当然这身体没长开单打独斗绝对不是成年人的对手。   但现在这是砍树啊,砍树还能像单打独斗一样儿呢?他好不容易挑了一棵长得不拧巴也不粗壮,在他看来刚刚好的树,一斧子下去给自己虎口崩开了不说,斧头还卡在树上拔不下来了。   还是没经验,马越斧头落下的地方正是这棵树唯一的一个结节,以前他听说那参天巨木身上最坚硬的地方就是曾经受过伤长出结节的地方,他也不知真假,现在他知道了,树身上的结节是真硬。   扭头一瞅,从家牵出来的大黄狗正吐着舌头朝他直咧嘴。   怎么看怎么像在嘲笑他,越看越可恶。   坐在地上的马越扯着怀里从家带出来的干粮,混着虎口流出的血就给嘴里塞,饼是凉的,血是热的,心头闷着巨大的难过与恐惧,双眼红着里面有泪水要溢出眼眶。   老子好歹也是大学生出身!成年人的灵魂被所在如今这小小的躯体里,每天喝着杂米稀粥,麻布衣服上满是补丁,整天听到的都是杀人放火,挖空了心思想快速成长起来,可谁都把老子当成个小孩子!一个顽童!“老子必须要改变家庭的现状,改变家族在历史上的穷途末路,从现在开始!”   发狠地咬下一口干粮,马越重新提起了斧头。 第二章 血盆大口 [本章字数:3484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08 09:08:08.0]   吃完了饼的马越,吃也吃了,哭也哭了,随手就把自己的衣服下摆撕去一道包在手上,用力把斧头从树上卸下来接着砍树。   其实马越是算不清帐了,他这一件衣服仔细算算是大嫂用了半匹麻做得,不算手工只是这布钱就是百十文,他这一扯衣服也就完蛋了,就他砍树这效率一天能不能砍半板车的木头都是个问题,就算他砍了一板车都卖不出去个百十文。   只是现在的马越算是虎劲儿上来了,他说什么也得给这树砍倒了,装车了,不然天黑了他都不算完。   马越不笨,几斧子下去就掌握了砍树的要领,动作也舒展起来,自然效率就会高上一些。   马越非但不笨,我敢说他比这个时代的多数人都要聪明,看惯了信息大爆炸时代的世间种种,他咋能笨了,我所以为的智慧不单单有人出生就定下来的智慧,见惯了大场面,见识多了这人也就有了智慧。所以说现代人的智慧是绝对不输古代人的。   马越砍一斧头就得歇一会,虎口裂了往外直渗血,每一下反震的他胳膊都打颤,换个人肯定一看手上这伤就直接收拾东西回家了,可马越偏偏不行,他今天就是要把这事弄完,马家人都有不服输的劲头,马越尽管灵魂是个西贝货,可这血脉毕竟是马家的,这么十几年的耳濡目染,他也有了这股狠劲儿。   半个时辰后一声巨响,给边上打盹儿的大黄狗吓得嗷嗷的叫,夹着尾巴就跑,这半个时辰他一斧头一斧头的砍,马越算是出了一口气,舒服了。   坐下休息一会,马越又花了两个时辰给这棵树卸了半截,算是装了一车,趾高气昂地推着板车回了村。   要说马越如今这造型,恐怕是他这十二年最落魄地模样,脑袋后面头发的束带不知道啥时候掉的,马越也没管,原本黑的像缎子一样的头发披散在肩头,砍了几个时辰的树那是叫个灰头土脸,更别说衣服下摆让他扯地四分五裂,俩手给他草草包扎的破布条子上带着血印子,看上去不像砍树刚回来,倒像进山里砍树结果给狼叼走了刚跑出来。   这模样是落魄了点儿,可马越长得符合他马家的浓眉大眼儿,尤其是现在他那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还发着光,看得是倍儿精神。   好在现在村里人家都生火做饭了,没人在外面乱跑,也就没人看见他现在这样。   马越推着车子就放到隔壁门口,看里面冒着烟正做饭他也没进去。隔壁住着是个马姓铁匠老人,好像还粘带着一点亲戚关系,是马越要叫大爷的。   “二大爷!二大爷!”马越嗓门不小。   “谁哎,我在家呢。”   “小豆子,二大爷我今儿砍了一车柴,大爷你啥时候进城了帮我卖了换点几斗米。”   “好类,你就放门口就行。”   马越说了个好,就腰上别着斧头牵着狗回家了,也幸亏他没带柴刀,家里柴刀都是生铁做的,生铁不如熟铁柔韧,忒脆,照他那四六不懂虎了吧唧一刀劈刀树结节上非再崩断一把刀不可。   “哎呀豆子,你咋砍树给自己砍成这样了呢,快让嫂嫂给来看看。”   这不,马越一进家门就让正做饭的二嫂,也就是马宗妻子卫氏给见着了,这又是披头散发衣服还烂糟糟的还带血就给嫂子吓着了,卫氏放下饭碗就过来抓住马越手一阵端详。   一看嫂子这么着急马越“嫂子,我,我没事儿,就是劈树崩着手了,破了俩小口。”   先前说了,马家这一大家子人,都是极为疼爱马越这个小豆子,这不二嫂卫氏一打开马越手上缠的麻布看见马越白嫩的小手上虎口裂俩大血口子,还磨出了四五个血泡,给卫氏这心疼的眼泪就往下滴答。   “小豆子听嫂子话,咱不砍柴了,家里还有钱用,咱不用这么糟蹋自己,等你哥回来让他们去。”   马越从来不跟两个兄长几个嫂子顶嘴,敷衍着点头,随后卫氏又叫来大嫂裴氏,俩嫂子给马越手上好好洗了洗,之后敷上药好好包扎了一下,一家人这才吃饭。   马家吃饭一直都很有意思,因为他们家里一直没分家,马腾马宗也都没个正经营生,家里的地产只有几亩,几亩荒地在凉州这边还真种不出什么,兄弟俩没事进山砍柴打猎的补贴家用,家里这光景却是一年不如一年,眼看怕是就要揭不开锅了。每一年,马腾和马宗都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前往战场。用血肉之躯与敌人拼命,方可换来寥寥可数的大钱,给家里的孩子们买上几匹布,几斗米。撑到下一年。   家里靠着两个大哥吃饭,一碗稀粥让小马超和小马岱两个小家伙喝得不亦乐乎,他的面前也是一样,尽管饭菜简陋无比,却有家的味道。反观两位嫂嫂,碗里几乎是清水飘着几片菜叶。   说来马越和马超就差了四岁,跟马休差六岁,马岱差五岁。所以这么一家人吃饭一直是很热闹,都是小孩子嘻嘻闹闹的自然热闹。   俗话说三岁看到老,一个人是个啥样的性格基本上从小就能看出点样子,马超和马岱这俩家伙现在七八岁正是活泼的年纪,马超的性子有点像马越二哥,有点霸道什么都爱抢,马岱则恰好相反,性子温吞说话有条理,不像马超那么虎。马休就别提了,小家伙现在说话还说不好呢,小乖宝宝一个。   太阳落山了家里也吃完饭,这么一天基本上也就结束了,村子里只能听到几声狗叫,古代的生活就这么简单,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天一黑了啥娱乐活动都没有,根本没有夜生活。一天两顿饭,早上太阳出来吃顿饭,下午太阳快落山吃顿饭,然后就回屋里休息。   马越也不例外,进了屋点上小油灯,从枕头底下抽出一卷书简读了起来,这是家里祖上传下来的兵书典籍,写满了兵策战法。然而,马越的心思没在战法上,怎么都看不进去。他知道日后天下就要大乱,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张角,董卓,曹操,刘备,孙权…这些名字一直在他的脑海中盘旋,可如今的当务之急,并不是争霸天下。如今是建宁四年,距离天下大乱还早。改变家中的经济状况才是重中之重!   接下来两天马越在家休息,等着马二大爷把柴木推到城里卖掉,他自己就一天绕着村子跑上个十圈二十圈。   这个时代很少有人有锻炼思想的,像马越这样每天固定变着花样儿锻炼的少之又少,马越知道自家大哥马腾以后是凉州这边的大军阀。   后世把这三国时代的人都吹得有点神化,要说这个时代的人身体素质好那是绝对的,环境这么恶劣,绝对会出几个异种力能举鼎,鼎才多重,村里族长家有个鼎每年祭祀用的,撑死二百斤,他就见过他大哥给那鼎举起来过,举个鼎又不像后世举重还限体重,马腾长得膀大腰圆的举那个真不算事儿。   要说练武的确实有,村里几个小青年没事就拿着木杆子武来舞去的。真正用处马越姑且不说,反正上次征兵打仗爱舞杆子的去了六个回来仨,自家俩兄长从来不见练啥武功,也就提着柴刀砍树砍出一手厚茧子,上阵俩回来俩,斩级十多个。   身体素质跟胆识过硬,没办法。   马越估计自己这个小身板儿想成为个纵横疆场的冲阵猛将可能性也不大了,虽说还没进青春期可自己这个儿真的稍低了点,十二三岁的小孩长到现在都该有个一米三四了,可自己现在才一米二不到,看次看着自家哥哥那八尺身高他就无限期盼自己日后也能长得那么威武雄壮,唉,越想越来气。   这一日,马二大爷给家里送来四斗米是哪一车柴木换来的,马越看手上长得差不多,便又别上斧头牵着狗推车上了彰山。   虽说答应了二嫂不再上山砍柴,但从山上下来之后他想了许多,也明白了许多,要想改变家庭现状,他需要做的还有很多。   四斗米没有多少,却可解燃眉之急,他的脑中有许多想法,却都无法实施,玻璃火药一概不懂,马镫马鞍倒是可行,可他连马都没有,所有一切想法都需要有经济与名望基础,否则依照如今的家徒四壁,万法皆空。   所以暂时他还得这么干。大哥二哥不在,这个家就剩他这个男人,他就得扛起这个家。   三位嫂嫂在家织布补贴家用,他一个男人难道还不如妇道人家能干吗?   上山之后走到上次的地方,那半棵树还在地上躺着一点儿变化都没有,马越咧嘴一笑哈两口气就开始干活。   许多事情第一次做确实许多人都会像个愣头青,但第一次磕磕绊绊弄好了,那第二次再有个过程那就上手了,马越就是这样,劈柴这事儿,他上手了。   太阳刚到中午时候,他就已经给这多半棵树卸好,一块块地码到车上还有一半在地上,这一次他不但砍了卖的一车,还多砍出了平时自己家里用的半车。   他先推回去半车码到家门口,又接着推着车上山,日头已经向西了,但他琢磨今天弄完了后边几天就都不用上山了,贪黑弄完算完事儿。   他这么一贪黑,就出了事儿,彰山里可不太平,来来往往的人是进山讨生活,多少野兽是在这里生活的,前些日子马越还听人说起这彰山里有老虎呢。   马越回去之后斧头给旁边树上一砍卡住,就开始给车上码木头,正码着木头就听到自家大黄狗低声呲着嘴咆哮,一扭头就见一匹半人高的狼刺愣着一口尖牙在没多远的地方拿冒着绿光的眼睛瞪着他,就这一眼吓得马越背后就全湿透,头发都炸起来了。   他急忙伸手去抓砍在树上的斧头,还是没经验,他砍柴算是砍顺流儿了,但他没当过猎人啊,自然也就不知道这动物的习性是个啥。   他不动,狼也怕,他这么一伸手扯斧头,给狼一激灵,半人高的狼一下子就朝他扑了过来,大黄狗也叫着跳了起来,马越也喊了出来,这一瞬间太多的声音,马越什么都听不见,四周围的一切跟这小兔崽子都没啥关系了,他就看到那张着血盆大口的狼头在他眼前越来越近。 第三章 天生狼性 [本章字数:3500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08 14:33:27.0]   马越还是把斧头从树上扯了下来,但狼也扑到了他的身上,大黄狗也扑了上来,其实不算是马越把斧头扯下来的,他刚抓住斧柄那匹狼就蹬了上来,两条前爪就扣住他的肩膀把他摁在地上,带着他的胳膊就把斧头扯下来了,拽得他胳膊生疼,不过这个时候他哪儿还能感觉到胳膊疼,一倒地那狼张口就朝着他脖子咬下来,马越俩手就抓着斧头卡住狼的脖子,狼这家伙长到这么大个儿,不知纵横山林多长时间了,那力气哪儿是马越这一十二岁小孩挡得住的。   哪怕是个久经锻炼的十二岁小孩,仍旧不是对手,因为它也是一匹久经锻炼的山中孤狼。   马越胳膊越来越撑不住,毕竟还有四条狼腿在他身上碾着,狼爪碾在身上是绝对的疼,人这么一受疼一开始确实是能超常发挥出自己的力气,可也就那么一下,马越能顶住这头狼开始那么蓄势待发的一下子也就是这么个道理,可这么一僵持,马越就落了下风。   这时候还是他带出来的大黄狗救了他的命,他们家的黄狗是传统土狗,性情温顺,绝对忠诚。   马越带这大黄狗出来真没打算靠他驱赶野兽,他没有林中常识,根本就想不到离村子几里地的山上还能碰到野狼,他带黄狗出门无非是想给自己做个伴儿,林中幽深多寂寞有条黄狗为伴自言自语也就不显得那么突兀。   说真的,他觉得真跟山中猛兽斗起来,他这条逮谁给谁吐舌头的黄狗八成是指望不上。   大黄狗看主人被这条灰狼扑倒在地,当下便也扑了出去,一口咬在一条灰狼的耳朵上,连着半片头皮撕在嘴里,没办法,大黄狗太小了,算上尾巴也就才一米长,嘴也没多大。要是让这狼去咬狗肯定一口就咬脖子上了,但大黄狗张嘴也咬不了脖子。   这是马越第一次同兽类搏斗,他连同类他都没搏斗过,更别说兽类了,他脑子里都白了,就知道阻挡着口喷腥臭的狼脑袋,不让它咬自己。   大黄狗这么一口,让本来已经在搏斗中处于上风的野狼吃痛,扭头朝着黄狗腿上就是一头,也就是这一口为马越赢得了翻身的机会,马越手上一轻,一看这野狼不光要咬自己,还要咬自己最喜欢的大黄狗,马越骨子里的浑劲儿又出来了,对压在自己身上的四个爪子不管不顾,就着一股狠劲就翻身起来了,一斧子就剁在狼腿上。   他觉得指望不上的大黄狗,救了他的性命。   狼的毛皮多光滑,斧头根本没啥用,马越一反手举起斧头顿头,一斧子下去就给狼敲晕了,马越此时已经浑身带血,刚刚他强硬的一翻身狼爪子挂着肉就下来了,此时他胸口和腿上都是伤,但浑劲儿出来谁都拦不住,趁着那狼摇脑袋的片刻时间,马越全身一压就给这狼脑袋掼到地上,举着斧头顿头一阵猛砸。   十几斧头下去,狼死透了,马越脱力了,他觉得自己也离死不远了,这一人一狼血流了满地,大黄狗腿上被咬了一口也淌着狗血。   人一般遇到危险反应分两种,前者因为恐惧所以恐惧,拔腿就跑。后者因为恐惧所以愤怒,迎头攻击。马越事后总结觉得自己应该是介乎于两者之间,事实上他属于前者,只是野狼一下子给他扑倒在地,让他没了跑的机会,只能变成后者。   说到底,他并非那种天生有狼性的人,杀狼纯属被逼,给他机会他绝对抬腿就跑,八成跑得比大黄狗都快,毕竟看一眼衡量战斗力对比他也不是对手,野兽之所以是野兽,普通人即使拿着武器也未必斗得过,今天要不是黄狗,别说手里就一把斧头,你就是给马越一柄AK-47让他扫,吓得头脑空白的他也未必能放翻这匹狼。   马越把受伤的大黄狗放到车上,车上放了半车木头,剩下那半车他也没力气装了,又使了吃奶的力气把一人高的狼尸扔到车上,推着车子走了。   路上大黄狗疼的直哼哼,大黄狗一哼哼马越就停下来摸摸狗头,他也知道今天真是靠着黄狗救命了,他就靠着车跟狗说话,反正说得都没啥用,类似啥“没事大黄,丑狼咬咱,咱回去给这狼下锅炖了,咱吃他。”之类的话。   马越这先不谈,说他嫂子,卫氏做饭时候邻居马瘸子看他家门口堆了一堆木头就帮着给马家嫂子搬到院子里了,卫氏一看这就明白肯定自家的小豆子又上山打柴去了,开始也没多想,担心归担心,但那手上磨俩泡能有啥啊,也没多担心,可饭都凉了马越还不回来,卫氏就叫来两个大嫂这么一合计,说找找去吧,就把隔壁的马瘸子喊来了。   马瘸子来了也没多说,就给全村的老少爷们全叫来了,一说是马腾家小豆子进山没了,谁家爷们儿能不出来,五六十个老爷们这就打着火把准备进山了,马家几个嫂子越想越害怕,急的都哭起来了。   “小豆子这要是没了,我家男人回来我咋交代啊。”   “我还说小豆子别出去,他非要出去。这要有个三长两短可怎么办?”   “马大嫂你先别急,没准小豆子累了就给山上睡着了呢。”   “马瘸子说得对啊,没准就是给山里睡着了呢。”   “小豆子那孩子福大命大的,没事儿的大嫂。”   话是这么说,但谁心里都明白,这么晚了还没回来八成是出事儿了,要说别人家小孩儿有可能在山里睡着,但小豆子是绝对不可能,马越一直以来都给村人年少老成的感觉,简直跟加冠取字后的成人没啥区别,他们宁可相信村头住的张傻子在林子里睡着也不会相信马家的小豆子能在彰山林子里睡着了。   说这话,无非是安慰马家俩嫂子罢了。   出村子走了没多远,两拨人就碰面了,据马瘸子后来说,小豆子当时的模样实在太吓人,一身是血的,衣服满是抓痕,板车上扔着一具七尺狼尸,狼脑袋都给砸平了。   小豆子见着人就晕了,他流了忒多血了,又走这么一路早没力气了,全凭着一股狠劲儿支撑着他这一路跟大黄狗瞎扯,一见到火光了大嫂那张焦急的眉眼,他就晕过去了。   他再醒过来已经第三天午后,全身被草药糊个遍,一睁眼就看到小马超跟小马岱在榻旁边盘腿儿坐着打瞌睡,俩小脑袋交替着点着头,还挺有节奏,马越一看就乐了,笑出声。   一笑就扯着伤口疼的他直吸冷气,他这一笑给俩小家伙都吵醒了。   小马超迷迷糊糊睁眼一眨巴,哇一声趴到马越身上就哭,嚎的那是叫个动情,马岱也醒了,俩小家伙趴到马越身上就哭。   “哇,小叔你终于醒了!超儿就怕你醒不来。”   “小叔!”   俩小侄子虎头虎脑长得跟自个儿一般高,还都有股虎劲儿,趴身上那叫个沉,压得伤口生疼,偏偏马越还觉得疼得值,看这俩小兄弟哭的带劲儿的,他就楞没让他俩起开。   他不叫,有人叫,马瘸子跟马越三个嫂子从外边听到哭声进来了,马瘸子一瞅俩胖小子给马越身上压着哭,马越咧着嘴满头汗哭笑不得就知道咋回事,过来给俩小家伙一人一个脑瓜崩儿。   “都滚蛋,你小叔浑身伤让俩大胖小子压着哪儿行,滚蛋!”   马超小虎头一扭头虎个脸儿,扭头就一句“直你娘……”看清来人是谁一低头:“瘸子叔说的是,超儿这就滚蛋。”完事儿拽着马岱就跑出去了。   看得马越直笑,马瘸子是什么人,本名马山,腿瘸之前也是跟马腾马宗并列彰山三虎的人物,他这腿是三年前在战场上被一羌人砍了筋,那个羌人后来脑袋被别在马瘸子腰上了。从前也是这彰山村的风云人物,腿瘸之后有些消沉,但拿出去照样是一个猛人。   马超哪儿能不怕。   说真的,这是个好时代,外面的大世面马越没见过,就说这个他生活了十几年的村子,村子里面有各种人,偏偏他没见过无赖,村子里像马瘸子,马腾马宗这种刀口舔血的青年有不少,战场上他们提着刀枪屯长一声令下面对千军万马他们敢于亮剑,偏偏回了村子街坊邻居闹点小矛盾再猛的人最多也就吵两句就完事。   勇于公斗,怯于私斗。   躺在床上马越接受者相间邻里的慰问,脑袋里想的却是“究竟什么是勇。”   姑且不说什么是勇,这种问题孔子早在几千年前就有了决断,大勇在于畏。总之马越这一次在村子里算是风光了一把,打从这会儿开始村里人看马越都高看一眼,这就跟马腾十二岁挑翻俩羌贼一样,这就像马宗十六岁那年带着**个年轻人杀了为祸乡里的一伙马贼一样,总之,是个汉子了。   马肃老爷生儿子都是带种的。   没办法,马家这哥儿仨都忒厉害点,先是马腾十二岁杀两名乱军救下母亲与兄弟,成就孝勇之名,过了几年一伙马贼在安定一带流窜,为祸乡里,马宗二话不说带着一帮小兄弟就给他们收拾了,那一战马宗一身是血腰上别着五个脑袋进了县衙,出来时候怀里踹了三个金饼子回了家,成就仁勇之名,这一次马越上山打柴,自小相依为命的黄狗被窜出来的野狼咬了,马越就上去跟野狼拼命,最后给野狼弄死带着黄狗回了家,乡里人都夸他这是义勇。   其实这事儿开始给马越整糊涂了,咋就稀里糊涂的给我安了个义勇呢,后来他才知道,好事者看他的伤口再看大黄狗的伤口,就瞎编乱造出一个故事,毕竟他马家三兄弟一个赛一个厉害,啥传说安他们身上人们都信,一传十十传百,就成了这个黄口小儿救黄狗斗恶狼的故事,只有马越知道其实是黄狗救主。   总之这次马越杀狼给他带来了不少好处,此后他在乡里行走谁见了都打招呼,都朝他竖大拇指,从前他身上一个伤疤都没有,这么一次那匹野狼就给他全整结实了,胸口两大块,肚子上一道,腿上九道疤,全身上下哪儿都是狼爪印子。   只不过这么一来,他就得在床上躺一段了,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他这一下子怎么着也算是伤筋动骨了。一百天有点多,但肯定是要躺上一个多月了。 第四章 义助豪杰 [本章字数:3477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09 00:29:22.0]   马越醒来之后的一个多月,每天就只能躺在床上看书,开春后身体状况好了一些,外面也不是很凉,他白天便柱个棍子在村里走走,他实在是怕在床上躺的时间长了肌肉萎缩,更何况他根本躺不住。   平日里在村里转转,闲下来了就在屋里躺着看书,这么一段时间也算上天给他个机会让他好好看看书,要是一般小孩儿看着《六韬》肯定看不懂,可他好歹是后世的大学生出身,尽管还是有许多看不明白的意思,但多数都能懂个大概。   说真的,兵法战策在他看来是索然无味的东西,但他十分清楚,这是他未来安身立命的基础,身体素质与战略眼光缺一不可。   要想在这个年代活下去,可不是那么容易。   何况马越所求并非仅仅止步于活下去,他还想活得很好。   这一天,村里来了个收兽皮的九尺红脸汉子,刚开春村里倒也有出去打猎的汉子,尽管不是很多但这是今年头一个来收兽皮的,倒还真能收到一些。   红脸大汉到马越家的时候,马越正坐在院子里看书,这汉子叩门后马越以为是乡里邻居,便放下书简喊了一声:“进。”   推门却进来个高大的身影,让他恍然以为是二哥回来了,他二哥马宗就这么高。   定睛一看是一红脸大胡子,马越没见过这人,不是乡邻。   心头一跳,便问道:“汝欲意何为?”   红脸汉子对于马越言语上的疏远视若无睹,笑着说道:“某是收兽皮的游商,村里人说小哥儿家中放着副新打的狼皮,某便冒昧上门叨扰,打扰了小哥儿读书还望不要见怪。”   好家伙,这红脸汉子把马越当成读书人了,瞧这尊敬劲儿,好汉子。但这红脸汉子讲话很有条理,不像普通游商一般粗鄙,像是多少读过书。   在这个年代,普通庶民想要读书可不是个简单的事情。   马越压下心头疑虑,给红脸汉子一指墙角阳面道:“这不,上月打的狼皮,挺平整,狼腿上有个豁儿,狼头让我砸坏了,别的地方都是好的。”   红脸汉子过去一看狼皮,知道马越说的确实属实,听马越说狼头他给打坏了,顿时觉得惊异,“小兄弟你说这狼是你给打的?”   马越一翻白眼儿,他就知道他说着肯定不信,他这十二岁小孩儿说出去谁信啊,更别说他长得就**岁小孩儿的模样,跟马超一般高,红脸汉子肯定不信,当下没好气儿说道:“不是我打的你打的?”   红脸汉子是个好脾气,陪笑道:“那倒不是,只是小哥儿这狼皮太完整,我带的钱不够,要不我过几日卖了手上货再来收,小哥儿可不要卖给别人。”   马越笑笑,摆手示意没有关系,道:“大哥我听你口音不像是凉人。”   红脸汉子一愣,脸色有几分回忆的模样说道:“是啊,某本是河东人,出来几年了都没回去过,走南闯北的走哪儿算哪儿,给人看过家护过院,打过枣子卖过豆子。反正什么事都干过。”   马越重生至今,见到太多实在人,他这村子什么来头,从前就是一帮打仗的老爷们儿,当朝太尉段颖的旧部,战火中锻造出的交情的百十号人,西羌战后他们也都拖家带口的到这儿归隐,十几年过去老一辈的人都过世的差不多,没去的也是一身伤病,小辈儿们都带着老一辈人的爷们儿劲儿,一个村子多是你的就是你的,我的也是你的这种劲头儿,可马越不明白,他以为汉朝时全天下都是这个劲头儿。   当下手一挥,“这皮子大哥你拿走,过几日钱给送来就行。”   这一家伙给红脸汉子感动的不知道说啥好了,说话间马越从缸里舀出一瓢水递给红脸汉子,“大哥喝口水再走,看这给你晒得脸红的。”   马越也挺疑惑,这汉子长得真特别,国字脸儿挺爷们儿,单眼皮儿大眼睛就是脸红噗噗的。   汉子喝了水带着狼皮走了,留下了一柄短刀为质。马越继续读书,日子还是这么过,俩腿儿都瘸着他没法不这么过。   要说马越这么干确实挺冒险,马越那么一张狼皮挺完整,要买的好了真能换几个金饼子,就算随便卖了也能卖上个两仨金饼子,几千个大钱。   他就这么手一挥就让人带走了,要真碰上坏心眼的人了他真哭都没地儿,也就是嫂嫂听他卖了也没多问,知道他没卖钱儿就给人拿走非给他臭骂一顿不可。   又过了几天,这天村里来了几个衙役押着个红脸汉子,红脸汉子手里还提张兽皮。有个衙役就是这彰山村里的,名叫王元山,是村里为数不多的小姓后人,当年他爷爷是段穎门下牙将,勇猛异常。他在县衙里任贼曹,带着人就入了马越家门。   这天马越还是在院子里坐着看书,手上还是那本《六韬》,王元山一进门就自己舀了瓢水喝,马越一见是王元山打了招呼也没当回事,接着进来七八个穿红服的官差押着个九尺大个儿进来,马越一看事儿不对,便问道:“山哥儿这咋回事。”   王元山放下佩刀席地而坐,说道:“这汉子昨日在县城卖你这狼皮跟一人打起来跑了,今天我带一帮兄弟来家喝酒,到村口见着就给他押住了,他说这狼皮是村里的要还了再给我走,我一听是你家的就给你带来了。”   马越一听这么回事,他琢磨打个人也没啥事,拄着拐往前上了两步,却王元山拦住了,“山子哥这啥意思。”   “离他远点,这汉子跟县里前几年前的河东命案有点像,小心为上。”   马越一听就笑了,“扯淡吧,你这守株待兔还抓住个命案…”说罢他一看那红脸汉子脸色一变,就知道八成是让王元山说中了,扭头他看门外也没人就给门插上了。   “小豆子你插门干嘛。”   马越一摆手,“山子哥,你们给这汉子押回去能赏点啥。”说话间马越已经把狼皮拿回来放到墙角。   “怎么着哥几个也有几百赏钱。”   说话的王元山后边的一个方脸衙役,马越听了点点头,让王元山等会,进屋喊道:“二嫂把我二哥前几年剩的金饼子给我。”   过一会他二嫂拿着两块金饼子一出来,开始还想问马越要干啥,一看院子里这架势也不多问,把金饼子给马越就接着开门出去了,马越拿着金饼子给门插上。   这金饼子,是马宗一直留下的银钱,以备家中急用。有道是有财不外露,今个儿马越这金饼子露出来也就没打算再收回去。   这红脸汉子为人有信用,长得又如此威猛,马越动了心思。家里不能全指着两位兄长再北疆抛头颅撒鲜血,他想做许多事,但这些事情都有前提。   人手,财力,声望,缺一不可。   三者相辅相成,救下这红脸汉子,就是第一步。   他先拿出来一块金饼子递给王元山,“山子哥,这汉子是个忠义人儿,人家给我送狼皮让你们抓了,我不能负了人家,金饼子你手下跟几位大哥拿走喝杯酒买双鞋,今儿这事几位就当没有,怎么样。”   王元山收了金子,也没多说,扭头跟手下说道:“小豆子的话都听见了,这事就算这么完了。”   说着王元山掂了掂手里的金饼,笑道:“今儿个马三爷请哥几个喝酒,走吧,喝酒去。”   几个衙役见了钱,都没啥说的,一个金饼子能换两千大钱,得这么多钱还能卖王元山个人情,也算赚了。   马越看王元山收了金饼子手底下人也应了诺,接着把第二块金饼子放王元山手里,这时候王元山就觉得金饼子有点烫手了,让越家送两块金饼子,尤其这金饼子还是出了名的浑人马宗马二爷的,马宗回来要是觉得自己欺负他弟弟非得给他皮扒了。他不敢收。   “山子哥你收下,这金子给你是让你帮忙的。”塞到王元山手里之后他一指红脸汉子,“这兄弟日后就住我马家了,山子哥你帮我把他在县衙的案子烧了,官差日后就不要来彰山村了。”   王元山点头没说啥,烧一俩案子也不是多大事,也就是个斗殴,抓住也没啥。烧了就烧了。   王元山没说话,后面的汉子说道:“你凭啥做这个主。”   王元山扭头瞪一眼,“就你话多。”   马越一瘸一拐地走到墙角提出红脸汉子那把短刀,柱在门口,二尺短刀在他手里正好,虎着小脸儿说道:“我凭什么,就凭我是马越,前些日子跟我犯冲的狼让我砸了变成皮子,就凭我大哥是马腾,二哥是马宗!”   马越这么一说,几个衙役都没说话,不是怕他而是怕马腾和马宗,马越走去开门准备送客,结果开门的瞬间连他自己都吓一跳。   一开门全村的老少爷们儿,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东西,有锄头短刀,也有长矛斧头,齐码码地站在他在门口,谁都没说话。马越在人群里看到他二嫂提着把镰刀看着他,他也看到了曾经段颖军司马马老太爷,也就是马瘸子他爹,握着一杆长枪站在最前,老爷子身体大不如前身板却还是一贯笔直,村里人就这么四十多个剩下的男人们,无论老少手中都有一把勉强能够称作兵器的东西,站着。   热泪盈眶。   自古而来民不与官斗,然而这个村子的升斗小民愿意为了他,为了他家与官斗。   马越事后想来,若那一日他在屋里同那**个官差有了争执,恐怕最后那些官差除了王元山谁都走不了,全得把命留到这个小小的彰山村。   王元山带着衙役走了,他们来的趾高气扬,走的灰头土脸,他身后那个爱多嘴的官差这一次对着四十多把农具没再说废话,灰溜溜地走了。   那是农具,可也是夺人性命的利器。   王元山是真觉得怀里两块金饼子太烫了,他打算过几天回县衙有机会了就把那红脸汉子的案纸烧了。不然他是真怕他回不了家。   王元山走了,有人没走,那个红脸汉子没走。后来过了许多年,许多人都忘了这一天,但很多人都还记得,叫小豆子的马越,从这一天开始,身边多了个身高九尺的红脸汉子,从始至终这个汉子一直跟在他身边,为他荡平一切横在眼前的困难。 第五章 力搏猛虎 [本章字数:3084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09 07:25:30.0]   红脸汉子就这么在马越家住下了。马越家里是个大院子,三间房,兄弟仨正好一人一间,三间房都挺大,正好马越那间啥都没有,就一张床一张桌子。当天马越和红脸汉子便拿木柴摆了一张床出来。   人都走了以后,红脸汉子朝着正瞎忙活的马越腿一弯就跪下来,哐哐的就是仨响头。给马越吓一跳,他这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四有小青年儿哪里见过这阵势,赶紧拉起红脸汉子。   他说:“大哥你有话好好说,磕啥头啊!”   红脸汉子磕过头才起来,不然马越那二两劲儿哪能拉起来。   “小兄弟散尽家财助我脱困,关羽这条命便给你了,日后你教我往东我绝不往西。”   这一世在马家长大,有俩好哥哥做榜样,马越是越来越像场面人儿了,手一挥一笑而过道:“大哥你若不是还我狼皮也不会被官差碰到,我怎能不助你脱困,关……大哥你说你叫什么?”   话才说到一半,他就蒙圈了,他好像听到了个了不得的名字。   “关羽啊,从前字长生,后来在家乡犯了事就改字为云长了。”   “关羽,关羽好啊,关羽好。”   后来的事情马越都记得不大清楚,关羽说他在家乡杀了个恶霸后来就浪迹天下,关羽说他从前在县里拜个武人为师习得一身武艺,关羽说日后但凭驱使。   总之,马越是啥都没记住,就记得关羽说他叫关羽。   后来的日子里,马越家里就多了个啥也不干的九尺大个儿,小豆子是一身伤还没好全,九尺大个儿是初来乍到也不知道自己该干点啥。   马越他家祖上出过个伏波大将军,家里封存了几柄兵器几本儿兵书,马越给家里翻翻,还真翻出来一本《春秋》就拿给关羽读,关羽这一辈子活了二十多年,真还没见过自己拿着的书,这一下子如获至宝,每天从天亮看到天黑,除了在院子里拿石锁玩上半个时辰,其他时候都跟马越一块坐在院子里的青石板台阶上看书。   关羽识字不多,马越就当起了教书先生,照着一本春秋一个字一个字教,十天半个月下来他自己给春秋也读了一遍。   “越哥儿,咱家里这石锁,太轻了。”   这一日晌午,马越在台阶上看书,关羽在院子里玩石锁,关羽玩的石锁可不是马越用的那个三十斤的,是马腾和马宗常用的百斤石锁,关羽一手一个玩儿的滴溜儿转,放下石锁冷不丁给马越来句这石锁太轻,给马越吓得身上一激灵。   “关大哥你这是天生神力啊。”   汉斤不同于现代斤数,汉时一斤约为后世的二百五十克,也就是半斤,但即使半斤也很重了,百斤石锁就是五十斤啊,自家两个哥哥都是天生力大无穷的人物,玩百斤石锁也没关羽这么溜儿,就关羽这体格,不在马上为将那真是太屈才了。   “关大哥这么着,反正前些日子我二大爷也把那狼皮换了金饼子回来,一会儿我找二嫂要点散钱你去村口第三户老六家找他定俩你用的石锁就得了。”   前些天马越把狼皮交给二大爷,二大爷进城给他换了三块金饼子,还了二嫂两块现在他自己还有一块,算是有些私房钱了,只不过没散钱,所以他还得跟小孩儿一样要钱就找二嫂。   关羽“哎”了一声,面上发烧但还好他脸红,也看不出来。他这是臊的慌,想他关长生顶天立地的汉子一条,怎么能啥都靠人小豆子过生活,当初蒙小豆子搭救,后来又是人家小豆子给他教书识字儿,这些日子他吃人家的住人家的,他这心里是闷的慌。   村里人啥也不说吧,但看他眼神他也能感觉出来都有些看不起他。   这么一寻思他觉得这么着不是个办法,当天吃过了午饭就带着自己的短刀出去了,跟小豆子说他闲不住,去山上砍点柴回来。   打从那次进山给狼咬了,回来之后马越再也没想过进山这件事,不光他自己,周围谁说进山打柴他都不让去,他这是害怕了,真害怕,那次见着狼他就寻思自己这六十斤算是撂这儿了。没打算活着回来,要不是自家大黄狗拼命救主他还真就回不来了。   回来是回来了,可这代价呢,自家在床上躺了俩月了身上伤还没好全,自家黄狗现在走路还拐呢。   不过如果是带着刀的关羽进山,瞧他玩石锁那叫个溜儿,而且还带着刀,那是绝对没问题的。   百斤石锁一手提一个能玩半个时辰不歇气儿的猛男,这做攻击的一下爆发得有多狠,爆发的绝对力量是稳定过千斤的,他估计当时王元山能给关羽扣住,那八成是因为他们带着刀,关羽的刀放在马越家里换了狼皮的原因,不然就关羽这体格提着刀战斗力绝对再给上蹿一个档次,哪儿是**个衙役能拿住的。   马越以为马家这就又多了个力能举鼎的人物,他错了,是力能搏虎的人物。   当天午后,关羽进山不到俩时辰,马越坐着看书听外面一阵吵闹,推门出去就见关羽扛着一头两米多长的斑斓猛虎回来了。   得了,马越想过关大哥是个多猛的猛男,看他那模样也知道是个猛男,可真没想到关大哥是个能力搏猛虎的猛男。搏猛虎妙就妙在这个搏,你看,马越那会也叫搏野狼,搏完自己躺了仨月下不来床,每天只能拿一卷小书给手里翻过来看过去,人家关羽也是搏,搏的还是猛虎,可搏完之后人家该干啥还干啥,身上一滴血没流,完全无伤吊打猛虎,给猛虎干拧巴了人家自己啥事没有。   这才叫搏,马越那叫拼命打狼,俩人的武力差距何止一个档次。   当天晚上,马越家里可是热闹,这斑斓猛虎那么大的个子,也就关大哥是个好刀手,不然就马越这三两下还真弄不顺溜儿,关大哥给这老虎扒皮去骨之后,虎鞭他说给马越大哥留着了就给了大嫂家里,虎血和着几根虎骨熬了一锅汤,马越和几个小孩儿都喝了一大碗,百十斤虎肉关羽提着挨家挨户都送了点。   这一下子,关羽在村子里也出了名,后来马越又去马瘸子家里借了俩大缸,老虎一身骨头全放里面,倒上自己家里窖藏的烈酒,全扔地窖里了。   又过了十几日,关羽要的一百五十斤石锁做好了,马老六找了四个小伙子一起给抬过来,到了马越家门口,关羽出去一手提一个就给提进门,看的那几个小伙子目瞪口呆,对关羽的敬仰之情是无以言表,就差立马磕头叫师傅了。   就这样,关羽和马越成了一家子,关羽虎皮一卖就是十个金饼,这虎皮可比狼皮值钱多了,本来他已经有足够的钱在村里盖个房子自己搬出来了,不过他没拿那钱花自己身上,他托人买回一匹良马,看马越这伤养的差不多了,他开始教马越骑术了。   他俩这亦师亦友的关系,是分也分不开了,晚上马越教关羽读书写字,白天关羽教马越刀马武艺,要说马腾马宗也能教马越武艺,但他那俩哥哥自己就没有系统的学过武艺和骑术,更何况家里也没有买马的钱,又怎么教他,举个例子,从前马宗是教过马越怎么用刀的,给马越立一树桩打在院子里,裹上一面野猪皮,跟马越说,朝这砍,然后马宗就出去找兄弟喝酒去了。也就关羽这爷们儿这么光棍,直接自己买来万钱的教具,就这么教了起来。   也不知是不是这虎骨虎血真的那么神,反正自从那天吃了全虎宴,后来又每天小酌二两虎骨酒,很快马越这身子骨不但好利索了,还比之前长高了一点儿,现在他比马超高出半头,快到六尺,像个十二岁孩子了。   就这样,对马越和关羽而言,最有意思的一个春天就这样过去了,这个春天马越自己杀了一匹狼,结识了一个名叫关羽的好汉子成了兄弟,卖了狼皮吃了虎肉每天嘬着虎骨酒学武术,对他而言真是有意义。   这个春天关羽收了一张狼皮在闹市揍了个兽皮商人被官差抓住了一次又被一个叫马越的小兄弟救了出来,打了一头老虎吃了一顿虎肉,每天嘬着虎骨酒读书识字,这个春天,对他来说太有意义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太安逸了,村子这么安逸的代价就是在大汉的边陲有无数的汉家儿郎为了这个目的,为了让家人安逸,他们在边疆抛头颅洒热血的战着,上苍还是眷顾大汉的,这一战仍旧是以汉朝的胜利而告终,那几部羌族豪帅带着部下不知逃到哪里,我大汉天军班师回朝。   马越最挂念的两个哥哥要回来了,关羽心里有点紧张,关老二面对斑斓猛虎的时候也没有这紧张劲儿,但是等待马越两个哥哥回来的时候,他心里居然有了紧张劲儿,后来的日子里,村里人从院子里走过,都能看到五十斤的石锁在院子里飞来飞去,虽然他们看不到但仍旧能脑补出在高高的院墙后面一定有个九尺大红脸准确地接住石锁又再一次高高地抛到天上。 第六章 出刀见血 [本章字数:3350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09 14:35:50.0]   马越的大哥二哥带着六十多名活下来的青壮回来了,本身这是个皆大欢喜的事儿,全村都值得庆贺,只不过去时百十个人回来一半,另外一半同乡永远埋骨他乡又让活着的人怎么都高兴不起来。   马越,更高兴不起来。尽管他所亲爱的大哥马腾二哥马宗都活的好好的回来了,可他真的高兴不起来。   事情就发生在服边军军役外出打仗的那些人回来的那个晌午,马越和关羽都起了个大早儿,这些日子早上俩人都起得很早出村子到官道上去遛马,马越的骑术还不是很熟练,关羽在前面牵着马,马越在马上坐着,一大一小俩人就这么溜了一圈回村子。   到村子发现有人哭有人笑,还有那些走来走去的很久不见的熟悉面孔,他兴奋地一翻身就从马背上滑下来,跑着拽住前面一个手里提着一串腊肉的年轻人。   “四哥,是陈四哥吧,我家大哥二哥回来了不?”   那年轻后生一看是马越,伸手摸摸他脑袋朝他家一指:“马家俩兄长都回来了,都好好的,快回家看看吧。”   太久了,每年过了年村子里一茬又一茬的青壮离开家乡在帝国北疆与外地或是盗匪作战,走的时候路边的花朵都含苞待放,回家时已经是山花烂漫开成海。   马越一听心里高兴劲儿都难以言表,一路蹦着跳着进了家,关羽在后边牵着马也硬着头皮进了马家院子,比起马越心里的兴奋,关羽是紧张的,他还真不清楚怎么面对马越口中英明神武的大哥马腾,也不知怎样面对脾气暴走却一身侠义气的二哥马宗,他的心里有几分悲凉,他觉得他这个顶天立地的汉子就要成为马家的家仆了。   他很难接受,但从见到小豆子马越的第一次起,他就觉得这个一米多高的小家伙有着不同年龄的老成与久经风霜的豪爽,尽管有时难免少年心性,这些日子以来关羽却很喜欢,或者说很享受和小豆子在一起生活的日子。   马越连门都没推,肩膀一使力就给自家院门撞开了,两扇门砰地一声打开,马越看院子里五六个人,一眼就看出自家大哥二哥,过去就是一个熊抱抱住俩人大腿,激动地鼻子一酸差点让眼泪流出来。   “大哥二哥,你们可算回来了,我都快想死你们了。”   众人见有人撞门都是一惊,马腾马宗来不及反应就被一个风风火火地小家伙抱住大腿,一看是小豆子他们俩心里也是高兴,马腾一下子就给马越抱起来转了个大圈,随后给马越放下拉着他的手挨个给他介绍。   “没错,哥哥们回来啦,还带回几位袍泽给你认识。这位是庞柔,狄道人。这位是庞德,是庞柔弟弟,这位是马玩,跟咱们还是本家酒泉人,去年来金城探亲,就着招兵就投了军,三位兄弟,这是我家小三儿名马越,自小就乖巧伶俐,日后还要几位兄弟多多照看。”   马腾给马越介绍三人,三人没给马越当回事,不过马越从前读书时都见过他们三人的名字,虽然不知道他们日后都做了什么,但马越肯定是上心的,他仔细观察这三人都是行伍出身,庞家兄弟膀大腰圆,看着就是能征善战之辈。马玩看上去比较年轻,嘴上一层胡子看起来都是软的,七尺身高光着膀子有些精瘦但神采飞扬,长得也挺白净,美中不足是上身肩膀连着脖子有一片火烧的疤痕,看上去有些可怕。   马越老老实实给三人鞠躬见礼,“三位兄长在上,受小豆子一拜。”他这小模样谁不喜欢,三人自然是赶紧给他托起来。   这也算给三人见了礼,扭头就把着关羽的手臂给兄长介绍关羽,话才说一半,晃眼看到菜板上红黄一片他就炸了眼,因为那黄色的毛发他有些眼熟。   这种急眼的感觉相信大家都有过,而且绝对是许多次,就像孩童珍贵的玩具被人玩坏的时候,就像自己弟弟上学回来一身大脚印子告诉你被人欺负了一样,总之,马越是急眼了,他介绍关羽还没说出关羽的名字,话锋一转问道:“大哥,咱家大黄呢?”   马家兄弟刚回来高兴劲儿正在兴头上,马宗就接嘴道:“你庞二哥爱吃狗肉,我们刚回来家里又没啥好吃的招待,就给大黄弄了,反正它腿也瘸了,待会炖一锅。”   “谁杀的?”   “你庞二哥可是此道高手,我们在野外野狗都是他宰的,熟练,你庞二哥刀快,大黄没受委屈。”   就因为几人都在兴头上,所以没人在意马越为什么那么认真地问狗去哪儿了,再问狗是谁杀的,几人还在那里呵呵笑,仿佛回味荒山野岭炖上一锅狗肉的感觉,确实是,汉朝狗对于人们来说是一种看家护院的工具,更是一种食物。那猛将樊哙就是卖狗肉的,大将军何进也是一样的狗屠出身。   但马越没那么容易理解,和任何生物呆在一起生活都是会培养出感情的,马越并非无心之人,何况他与大黄狗可谓是真正的共患难,他看着菜板上那一大条的血肉淋漓很难与当日同他在那彰山之上浴血搏狼舍命救他的大黄狗联想到一起,他也没办法联想到在这两个月瘸着腿陪他晒着太阳读书的懒洋洋温顺模样想到一块。   “庞二哥…庞二哥。”   马越点着头眼泪就流出来往后跌了两步,撞到了身后立着的关羽的身上,他脑袋里已经白了,太多东西他想不过来,心头就是恨,但恨能做什么?让庞德道歉?且不说庞德不一定对杀他家的狗有歉意,就是道歉了,就真是他希望的吗?   马越这么一撞,手一扶就摸到了关羽的腰上,这些日子里关羽对小豆子言听计从,马越也从未指使关羽,俩人相处的很融洽,马越摸一下腰带自然不是问题,可问题不出在关羽这儿,要打以前出了这档子事儿,马越肯定本能下意识的就对关羽说:“兄长你帮我揍他。”可现在的马越已经不是三个月前马腾马宗走时候的小豆子了,这三个月他经历了太多,单是生死就足以改变一个人的脾性,何况马越经历的不止生死。   关羽是亡命之徒,两个月的和谐生活没能改变他的生活习惯,所以他的短刀时时刻刻都随身带着,尤其在之前因为刀不在手被几个官差缉拿的经历,这些日子他始终刀不离身,就绑在腰上,马越这么一摸,就摸到了冰凉的刀柄。   一激灵,他脑袋都清明了。   血债,就要用血来偿!   马越这个人就像个秀才,都说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因为顾虑太多,可一旦真让他造反了,那肯定是遮天遍地揭竿起,如黄巢,如洪秀全。   顺手一拔,关羽的二尺短刀在六尺高的小豆子手里就成了长刀所向,握着长刀的小豆子鼻涕眼泪混一脸,冲着就刺到了庞德身上,鲜血迸射而出。   这事情发生的多快,至多几秒钟,谁都没反应过来但马越的脑袋里已经完成了思索得失,发出指令,完成行动这三个步骤,直到庞德吃痛叫出声儿来,马家兄弟才反应过来自家小弟这是疯了。   庞德大腿上插着刀,刀的另一头握在一个满脸眼泪鼻涕鲜血混合狼藉的孩子手里,最先反应过来的是庞柔,自家战场上同羌人奋战都没挨刀,在这个小村子里倒挨刀见血,他反应最快一脚蹬在马越胸口,马越那么点儿的身体哪儿受得住这么一脚,抓着刀就飞出去,比冲过来的速度更快撞回到关羽身上。   这时候马越下意识地就看向马腾马宗,他的大哥二哥,他觉得自己被欺负了,兄长会为他擒下这个歹人,二哥会暴揍他一顿。但他没有,他看到二哥马宗紧握的拳头,也看到了大哥马腾惊疑的脸。   关羽是个暴脾气,他啥都见得了但见不得马越这个无微不至照顾他,倾尽家财帮助他的小兄弟背屈,他不分什么青红皂白,扶着马越坐在地上看马越没什么大问题,飞身暴起如下山猛虎,提着两只沙包大的拳头朝庞柔砸了过去。   马越坐在地上靠着墙,庞柔那一脚势大力沉窝在他心口,这还是庞柔八成留了力气,不然这一脚就能要了他小命,坐在这儿他倒是不着急了,眼黑的上不来气,心思却更加活络。   他打了一车柴,换了四斗米,让他明白了大丈夫生于天地间,想要顶天立地十指不沾阳春水是不算个男人的,想做个爷们儿他就得靠自己做成所有的事情。   后来他砸了一匹狼,让他奠定了村里老少爷们儿都认同他是个汉子的地位,狼皮也让他换了三块金饼子第一次有了自己的财产,让他明白他自己坚持的是没错的,爷们儿想要什么都得靠自己的双手去付出。   家里的大黄狗在危急时刻从狼嘴里救了他,他从小就明白生在这个时代人与人之间的恶意,被狼爪撕扯他明白这个时代的凶险,想要在这个万类竟生强者为尊的时代立足,活下去,他自己是不够的,没有好伙伴他太难走太远。   关羽带刀杀了一头斑斓猛虎,得到了全村的尊重,他也喝到了虎骨酒,吃到了老虎肉,他明白了力量的重要性,打心眼儿里生出一股对力量的向往,但他真的对这件事没有太多思考,他觉得关羽就在他身边,这也是他的力量。   这一次,他真真正正的想要拥有自己的力量,守护的力量,守护自己身边一切所珍惜珍贵的力量,他明白没有力量,自己得到的一切都会在有一天,尽管不知道是哪一天但他害怕,并且知道终将有那么一天,家里闯进一个恶人,像庞德这样的恶人,轻描淡写地将自己所珍视的一切全部毁掉,不留痕迹。看着院子里关羽和庞柔上下翻飞的身影,他迫切的想要成长,想要强大起来。 第七章 患难千金 [本章字数:3391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09 19:45:22.0]   关羽的武力是个什么档次,要没有马越这么横插一杠子给留在这西北小山村,日后可是威震华夏两千年的无双猛将。尽管现在还差得远但他是有那个资质的。   庞柔是干嘛吃的?马越没听说过,也没兴趣知道,这孙子那一脚踹的马越实实的上不来气。不过马越不恨他,自己操刀捅了人家弟弟,踹一脚就踹一脚吧,反正也死不了。   最重要的是,刚刚一脚给自己踹飞的罪魁祸首,现在被关二爷揪着脑袋满院子追着揍的满头包,自己大哥二哥还有那叫马玩的三个莽汉拦都拦不住。   还有啥不解气的,他又不能真给自己家院子里给庞德宰了,恨是真恨,但马越这人说真的心性没有那么狠,刚才发生的事儿让他怒发冲冠一摸刀子都想到了血债血偿,可归根结底还是受过我党的先进思想教育并非那茹毛饮血的野人,你让他打个架怒火攻心抄刀子扎人大腿放点血这已经是他所能做到的最大限度的过分了。   真让他杀人,想都别想,就是让他给关羽说帮他杀人他都不会,十二年的古代生活潜移默化改变了他这个人,但对于他灵魂深处来自未来的文明思想是无法改变的。   打到个这么个程度,这闹剧也该收场了,这的确是像闹剧一样,尽管大黄狗在他心中的地位是像战友袍泽一般,但他人无从晓得自然也就难以理解,关羽这些年走南闯北算是见多识广,也没见过马越这么说变脸就变脸,在自己家大哥宴请好友的时候提刀给客人放了血,何况前一刻还鞠躬见礼拜大哥,一转脸就冷面操刀扎人腿的。   马越不能让他们再打下去了,马腾马宗俩兄弟现在还只是栏架,毕竟知道关羽是马越的朋友,给马越这个小弟弟点儿面子,再加上刚才庞柔踹马越那么一脚他们恨不得自己上去揍庞柔一顿,可这事情又让他俩没法出手,他们也就拦拦偏架算了,现在关羽已经给庞柔揍得满脸血,再打下去自家大哥肯定要动手,到时候事情更难了结。   想到这,他也顾不上身上疼痛,二尺刀杵地撑着身体站起来,小身板大嗓门,清脆地喊出一声:“全都住手!”   然后院子里打的鸡飞狗跳的一帮人就真全住手了,关羽听马越的,马越是受气包被一脚踹到门口,他才动的手,马越都说住手了二爷也不再穷追猛打算给马越这小兄弟个面儿,停了手,刚才院子里乱归乱,从头到尾这就不是关羽和庞柔的对战,基本上就是关羽追着庞柔揍,庞柔八尺大个儿根本还不起手来始终在抱头鼠窜,这庞柔是北疆杀出来的汉子,手底下也是有真功夫的,但同力能博虎的关二爷单对单掐架还有一定差距。   仨人拦着庞柔都被揍的满脸血,关羽停手谁还敢动。   关羽收手后就站到了马越身后,像来时一样。院子没人说话,都看着马越没回过来神儿,喧闹猛然停止,只有几人喘粗气和庞德吸冷气的声音。   马越说话了,小家伙一指庞德:“你是我大哥的客人,我扎你一刀是我不对,但那狗救过我的命,没大黄我早葬身狼腹了,所以我必须给它报仇。”之后又一指庞柔,“你踹我一脚,关大哥也揍过你了,这事儿就有个了结。”   说完他把短刀递给关羽,自己一瘸一拐地走到菜板旁给大黄尸首一收敛,也没用其他东西,拿衣服下摆一兜扭头就走,马腾张张嘴没说话,马宗喊了一声。   “小三儿…”   但马越没回头,出了院子关羽牵起马儿,两人一大一小,带着一条狗一匹马走了。   关羽是他的战友为他冲冠一怒,大黄狗是他曾经的战友可已经衣襟裹尸,那匹马姑且就算是他未来的战友,总之,小豆子马越在十二岁的这一天,打算离家出走。   马越走在前边他一步三晃,腿都打摆子,庞柔那一脚踹的结实让他疼到现在,关羽牵着马跟在他后面,短刀早已入鞘重新系在腰上,关羽没啥想法,揍人了就揍人了,就算杀了人大不了他带着小豆子再逃一次,小豆子今天所作所为就知道他是个知恩图报的忠义人儿,他俩算是脾性相投,就冲小豆子天天喊他关大哥他就能护着小豆子浪迹天涯。   只是,关羽时隔数年,再次感受到家的温暖却不想要再次背井离乡。   马越内心挺悲凉,这不是他所想象的重逢场面,刚才家里动静那么大,多少邻居都看着他在家里大闹一场,不用说两位兄长肯定在院子里大眼瞪小眼,几位嫂嫂肯定是哭了,他不看他都知道。   这家他回不去没事,可他怕他今天一闹,跟兄长有了隔阂,这才是大事情。毕竟兄长刚归家,他就在家里扎了兄长的客人,再占情理也是失了礼数。   二人溜达的就到了村外北郊,村北有个破庙,敬的是土地神,近年来兵荒马乱人连自己的小命儿都难保,谁还有空拜神,庙也就荒废了。   马越就在这破庙院子里挖了个坑儿,把大黄埋在这了,他要是回家再晚点儿,大黄就连全尸都没有了。   关羽就在旁边站着,看着他挖坑儿,挖一会哭一会儿,盖上最后一培土太阳都要落山了,马越脸上还带着风干的泪痕。   吸了一下鼻子,马越说:“兄长,这几日怕是要委屈你和我暂居在这破庙里了。”   关羽点点头没说话,隔了一会才说:“起风了,外面凉,去里面歇着吧。”   也就能歇着了,俩人身上连火石都没带,黑灯瞎火的还能忙活啥,两月以来的相处马越对关羽的脾性也摸了个大概,关羽这人面冷心热,很少说废话,而且也不太会说话直来直去,有一身好武艺也不跟马越拿大,而且很好学看书时候不懂的就张口问,还特别有骨气,从上山打老虎那事儿就能看出来关羽是个有傲骨的人。   为什么不是傲气呢,傲气是自命不凡,但在马越看来关羽不是个自命不凡的人,否则就不会不耻下问。   时节已经渐渐入夏,马越枕着个旧蒲团听着外面蝉鸣声,翻来覆去也睡不着,他这两辈子就没睡过凉地板,而且白天出的那些事仍然埋在他心里像吃了个秤砣,他估计关羽也没睡,就开口道:“关大哥,你说我今天在家做的对不对?”   关羽翻了个身,看着他:“你觉得呢?”   马越说:“我觉得对,当时在彰山里要不是大黄拼了命救我我早给野狼叼现在都不知道骨头在哪了,大黄死了我是一定要给它报仇的。”   关羽勾勾嘴角,像是笑了,“那你报仇了吗?”   马越说:“我报仇了啊,我扎了那个叫庞德的一刀,血喷我一脸我就觉得我解恨了。”   关羽笑的弧度更大了。   “你还觉得你挺勇猛?”   马越回过来味了,关羽不是夸他呢,便说道:“我这辈子就杀了那么一条狼,他要吃我我必须杀他,我都没跟人打过架。”   关羽从地上坐起来,盘着腿正色道:“小豆子你是读书人,你得多考虑些事,我不是要你去杀人,杀人不是勇敢,关某年少时不晓事在家乡杀了人,一时快意换来无休止的逃避追捕,那会我儿子刚出生三天,名字都没起我就跑了出来,这么几年我早想明白了,比起一时快意恩仇有家不敢回是更大的屈辱。”   认识关羽这么久,马越第一次知道这个冷面心细的红脸汉子心里也有放不下的委屈,他一直以为关羽是那种冷面豪侠,飞檐走壁快意恩仇的那种,没想到快意恩仇的豪侠背后还有这么一面,他也是头一次听到关羽说到家里情况,原来兄长现在已经有了一个儿子。   马越点点头,“我明白了,再有这种事情我要多考虑一下再做打算。”   关羽一摆手:“我也不是教你忘记仇恨,你的手是干净的,别去沾脏了。以后你的仇我给你报,你的仇人我来杀。”   马越一愣,“兄长你的手也不脏啊。”   关羽低头没说话,马越察觉到关羽心头黯然,道:“什么脏不脏的,你我有什么不一样,以后咱们都尽量不杀人,杀人都不好啊。不过兄长今天真多谢你帮我打那个庞柔,傻大块头一脚踹得我真疼。”   关羽闻言脸色算有了一些笑容,“谢什么,你帮我那么多我都没谢你,关某一介武夫做这些自然容易。”   “其实庞家兄弟也算是好汉子,为国杀敌他们能与我大哥为伍想来不是退缩的孬种,杀我大黄狗这是私仇,但我知道他们一定是好汉子。”   马越道:“兄长我总听你说我是读书人,你总讲自己是武人,你我看的书都一样,有什么差别,我也跟你习武艺,我也是武人,你也读书,你也是读书人,你何必分的那么轻。”   关羽轻轻摇头:“不一样,不一样。我是用武艺吃饭的,你习武艺只是强身健体,不一样。”   关羽这么一说马越就不爱听,他一直特崇拜关羽,自家大哥二哥是猛人,够厉害他崇拜,可关羽尽管相处时间不长可做出了他这辈子想都不敢想的事,先是不显山不露水的进山就猎来一头斑斓猛虎,村子里多少猎户这十年来他都没听说谁家打死过老虎,关羽就能,而且今天关羽在他危难之时挺身而出,他那时候多希望他大哥二哥可以不分青红皂白的帮他制住庞家那两兄弟,但他大哥二哥没有,也许他们想过,但他们迟疑了。其实马越心里还是有些怨的。   关羽当时看了他的情况就飞身出去同庞柔战在一起,这就是他的英雄没说的,他看不了自己的英雄气短。   “兄长此言差矣,你我读的是什么书?单说那本《六韬》那是兵书,讲的是疆场上侵略如火的万人敌,你要不是读书人,我就更不是读书人,男儿功名马上取,万人敌,那可是一个人便可敌过千军万马,一个能打一万个日后还不能出人头地吗?” 第八章 一诺千里 [本章字数:3031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10 07:40:15.0]   马越和关羽还是在破庙里睡了一夜,第二天二嫂卫氏寻来劝他回家,马越也没答应,倒不是他梗着不愿意低头回家,只是他没想好怎么回去。   当天下午,马越的两位兄长将庞德三人送走后来到这村北的小破庙,说了一些什么,马越就带着关羽回家了。   出了这些事情,关羽进马家没有一点磨难,那么马越的大哥二哥说了些什么呢?其实大方向基本抓在马腾的手里,马宗并未发表什么建设性意见,总之他们在这村北破庙里,就定下来未来马家的计划。   来到破庙的马腾马宗并未因为马越犯浑对客人亮刀而加以职责,进了破庙的马腾先朝关羽打了个招呼,为近日照顾马越而道谢,随后便挨着马越坐下。   马腾看着马越脏乎乎的小脸儿先笑了,温和地说道:“三儿,那庞德你扎就扎了,至多这袍泽兄弟哥哥不要了,跟哥哥回家,你嫂子昨晚上一夜都没睡。”   马腾要是上来劈头盖脸给马越一顿揍,马越心里没准比现在要舒服些,他看着马腾马宗脸色都挂着大黑眼圈,他俩又何尝睡了好觉,想到这里他险些哭出来,用力低头眨着眼不让眼泪流出来,说:“大兄,我错了。”   马腾叹了口气,摸了摸马越的脑袋没有再说什么。   马宗听到马越认错便爽朗的笑起来,“只是小弟你日后莫要随意拔刀就好。”   马越带着关羽跟着两位兄长回了家,日子还是那样过,每天日练弓马夜读兵书,日子过得倒也充实,他们家的兵书被马越一本一本地翻出来读,也就是马家不是那些当世门阀,否则这些书籍关羽是怎么都学不到的。   这个时代的书籍是大家门阀延续的根本,不会外传。而马越并不在意这些,他觉得书既然有人写出来,那就是给人看得,封尘在铁箱子里放到被虫子咬坏是个什么道理,自家老大早些年看过几本,后来就忙于生活没空读书。二哥马宗那是从小就不爱读书,被老爹竹棍揍得满院子跑也绝不读书的浑人,他再不仔细读读,这些经典古籍不就明珠暗投了吗?   马越也没再提那天他被庞柔踹上一脚两位兄长为何不为他出头,他没问,但后来的一次酒后谈心马腾告诉他北疆凉州这块地方要乱了。   答案呼之欲出,马腾在积攒人脉,他是个不安于现状的人,希望在大的浪潮中博取一些什么,马越并不知道是什么,但他明白马腾的本性绝对是个好人,一个好人就算做了错的决定,又能错到哪里去?   如今的凉州的确不太平,本身因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古话,生活在边地的羌人尽管归顺了朝廷也并未得到多少保护,况且护羌校尉冷征继承了段颖的衣钵,以三月一小打一年一大仗的态度对待世代生活在凉州内外的三羌部族,今天拉拢参狼羌打白马羌,明天又使唤烧当羌揍参狼羌,长此以往羌人怎能不反?   后来的日子里这彰山村逐渐热闹起来,周边各郡的行伍青年来了许多,这些人一茬一茬来,马腾便一茬一茬地招待,这些访客都是这些年来马腾数次参军结识的普通乡勇与底层武官,绝对是豪勇之辈,光是马越听过名字的就有数人,如马玩,杨秋等人,只是庞家兄弟再也没来过。   不过这一切都不关马越的事情,无论是凉州的动荡还是马腾的结党,都无关于马越,大人们的事情轮不到他操心,他需要做的只有习武读书两件事情。   关羽在村里青壮的帮助下在马家旁边建起屋子,两家的院子连在一起,他很好的融入了马家,也融入了这个小小的彰山村,平日里指点马家几个孩子武艺,闲暇进山打些野味,日子过得倒也安逸。   只是黄昏时看着家家户户的炊烟,便会想起家乡的妻儿,不知他们过得可好。   马家的来客的数目逐渐增多,马越也看出马腾这是在为大动作做准备,因为近日里马腾时常显得心神不宁,他问马腾出了什么事马腾也不说。   他想起庞德,那个他在历史上熟悉的名字,冲锋陷阵一定是把好手,他不知道自家大哥在发愁什么事情,但终于为伤害庞德而后悔,但事实上如果再给他一个机会他一定毫不犹豫地扎庞德一刀。   谁让他杀了大黄,有些人注定第一眼就做不成朋友。   寂寞难耐思乡心切的关羽,终于在中秋节的时候递给马腾一封信,托马腾帮忙。   马腾问:“送去哪里?”   关羽也不知道,这么多年的时过境迁,都不知妻子是否改嫁他人,最后他想到一个比较可靠的方法,他要回了信,回去重新写了一封交给马腾,他说:“帮我交给河东一个名叫杨奉的人,他名气很大,一定能打听到。”   马玩当时正在大伙儿身边,先前马越扎了庞德的事情,是他将庞家兄弟送回家,顺道回了自家呆了一段时间,觉得没什么意思就骑着马又跑到彰山村,反正他不觉得尴尬,反正他也不爱吃狗肉。   马玩一看是关羽要帮忙,二话没说从马腾手里拿过来信件。   他对关羽说道:“关兄放心,这信某一定送到杨奉手里。”   关羽觉得特不好意思,这陇右河东两地相距千里,他和马玩非亲非故人家就这么自告奋勇的接了这趟苦差事,心头是感动非常。   “兄弟一路小心。”   倒是马宗摆摆手,拉着众人继续喝酒赏月,道:“马玩这小子就爱乱跑,兄长你那颠沛流离的几年要给了他还不知道能给马猴子高兴成什么样儿呢。”   马宗说的不错,马玩这人今年才十九岁,算是这么一伙人里面年岁除了马越最小的,但就这不过十九岁大半个凉州都遍布他的足迹,也遍布他的好友。马玩武艺在众人中算是个中游,在边疆作战也没有马家庞家兄弟那么勇猛,三流水准的武艺在战场上总是险象环生,要不是有好的兄弟细心照看他都不知道死多少次了。可这人仗义,大伙儿平时有什么事马玩绝对是竭力伸出援手,况且他还喜欢如关羽马腾这般豪杰人物,凡是他看上眼的都少不了几分的英雄气概。   马玩脑袋朝着关羽夸张的一点,眯眼一笑,脸上淡淡的雀斑变明显了,道:“关兄不必挂怀,平日里我游山玩水惯了,诶,关兄解县是不是有好吃的豆饼?”   关羽一笑,这马玩当真是个爱玩的人,道:“不错,尤其是西街张姓老爷子做得绿豆饼风味独特,只是不知这么几年张老爷子还在不在世。”   “哈哈,关兄这是馋了,马猴子你回来可要多带一些豆饼,让关兄尝尝家乡的味道。”   “那还用说?”   时隔四五年,颠沛流离的关羽终于找到了一个落脚的地方,有了自己新的好友,他也终于鼓起勇气寄出了第一封家书。   如果不是小豆子带来的转机,关羽也许继续过着走走停停的生活,直到他在涿郡喝酒时遇到一个耳朵很大的家伙,真正开始自己传奇的一生。而此时,因为马越的存在,关羽的人生走上了另一个岔路,千年后的武圣还是不是武圣我不知道,只知道如果关羽寄出这封家书若能让他与数年未见的妻子重逢,见到牵肠挂肚的儿子,是一件天大的好事情。   过了中秋的第三天,马玩便告别众人,怀里揣着关羽的家书腰跨短刀牵着自家驽马去了县城。   其实依马玩这性子,若是做商人走南闯北流通东西一定很成功,因为他这人太喜欢奔走南北了,一年到头在家呆不了几天,常年不是这个朋友家待几个月就是那个朋友村里住了半年,自十三四岁起他就是这么过生活的。   马玩这人很聪明,他知道自家武艺一般,寻常两三人近不了身,可这遥遥千里谁知道会有什么意外,所以他便瞄向了途径陇县城的商队。   这年月普通人家一般是不出远门的,一个是交通不发达,再就是道路不太平,且不说遇上杀人如麻的拦路恶匪,就是遇到那像蝗虫一样的饥民也心慌不是。   所谓流民与流匪只有一字之差,其实一字都没有,那就是一念之差,人饿极了不抢就死,那抢还是不抢?   马玩小时候家里条件还不错读过几本书,他觉得荀卿说得对,人性本恶,不然怎么孩童能嬉笑着做出一些诸如烈火烧猫这类残忍的事情,不然怎么人一为恶便停不下来了呢?   不然那些羌贼怎么会烧别人房子呢?   他像个经验老到的猎人进城上酒楼,倚着二楼栏杆小口小口饮者北地烈酒,眼神迷离的看着城门口来来往往的行人。   半个时辰之后他发现了他等待的目标,一行数十人的行商队伍风尘仆仆,有骆驼有马携带不少,马玩纵身从屋檐上跳下直追而去。   “商路可经河东?弘农总得去吧。某家马玩,略有武力,可否同行?” 第九章 快意恩仇 [本章字数:2131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10 15:40:38.0]   韩非子有云:儒以文乱政,侠以武犯禁。   这个侠指的是什么呢?是大侠,是侠义精神没错,但更多的,指的就是古代独特的社会环境下所产生的那么一个群体,‘游侠儿’的群体,这些人就像马腾兄弟这样,他们立气势、树名声、结私交。   但汉末的侠,最后大多都只能朝着仕途靠拢,因为此时选官便是依照名望大小,所以作为游侠儿也是步入官场成为士族的捷径。   ‘士农工商’,商人排在最末尾,商人一入市籍终生不得为官,这也是马玩不做商人的原因。成为士族恐怕是古时九成平民的梦想,所以说我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官本位思想绝非一蹴而就,而是两千年封建社会的遗留糟粕。   中秋过后天气转凉,马腾出门越来越频繁,家中时常就剩马越与关羽带着一帮小孩看书习武,变得这么冷清一下子让人颇不习惯。   这些日子马腾同那些游侠儿已经逐渐开始向县城转移,马越不知道马腾想做什么,但他知道马腾心中一定有自己这么做的原因,他只是很想念他的大哥二哥,眼看着就要过年,自家哥哥却越来越不着家。   “关大哥,你看我这一拳打的可对?”   一旁坐在石头上的关羽眯着双眼不知在琢磨什么,听马越这么一问抬眼一看,马越和他三个侄子都摆着一样的拳架子,四个小家伙在这样的天气里一头细汗,都很用心在向关羽习武。   他很欣慰,说道:“豆子你的打得不错,超儿胳膊弯一点,对这样就好了也容易防守,拳里有人生,拳出七分力,如做人留三分余地,山水画讲究个留白也就是这个道理。”   马越一听就很惊奇,关二爷还懂山水画?他不懂山水画,但他知道关节,直着胳膊打出去就用尽全力,打在东西上反震力气全压在关节上,如果弯一点不锁死关节,那受力就在胸大肌上,且不说带动身体力度更大,单是不锁死关节就更容易收拳不易给人抓住破绽。   马超确实有习武天赋,身体素质也好,九岁的马超壮得像个小牛犊子,浓眉大眼儿像极了马腾,只不过生母裴氏有羌族血统的原因,马超的头发不似马越马休那么黑亮,有些发黄,高鼻深目的,虎着小脸一套又一套地打着关羽教的拳法,学的比马越还快。   打了一个时辰的拳,马越的体力有些支撑不住,坐到关羽身边坐着说道:“关大哥果然博学,连山水画都明白。”   关羽一笑,“我不懂山水画,那句话是我在解县时的拳师教我时说的,当时我同超儿的架势一样,出拳必出十分力,俗话说极刚易折,老师父总教我留三分,最后我还是打死了人。”   马越活动着手腕,说道:“我一辈子都在这个小村子里生活,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彰山,连最近的陇县县城都没去过,给我讲讲你一路上的见闻吧。”   “行,那我就跟你讲讲。”   关羽拍拍手就开讲了,“那还是熹平元年的事了,当时解县的县丞名叫侯胜,为人贪婪粗鄙,某家乡解良是个好地方,出产盐铁,侯胜把持着盐铁生意还克扣佣工钱粮,百姓愤懑快要激起民变。”   马越听着默不作声,如同后世克扣工人工资一般,确实为人不齿,不过他有些困惑便问道:“为何能激起民变呢?”   马越知道,这个时代忠君思想很厉害,民变就像造反一样,株连九族的大罪,谁敢冒天下大不韪去领导民变呢。   关羽接着张口说,马越就明白了。   “当时县里有人叫杨奉是我好友,他就是盐铁佣工,为人很仗义,同游侠儿多有来往,在方圆百里有很大声望,就像你哥一样,很厉害的人,这是这么一个人他母亲病重,他却没钱治病,上县衙讨要工钱却被打了出来,后来他就开始煽动民变了。”   “我为防止他铸成大错,当天夜里闯进县衙先一步把侯胜杀了,后来我逃出河东也是杨奉搭救,若非杨奉的兄弟们一路搭救,我根本活不到现在。”   “关大哥,你武艺那么高强,还有官差能抓得住你?”   马越实在想不通,正值青年的关羽,还有人能杀得了他?   关羽沧桑的脸色满是风霜,爽朗一笑伸出大手揉乱了马越的头发。   “傻孩子,我的武艺不算高强,至少当时的我不算高强,那侯胜有个侄子叫侯览,你可知道?”   侯览?马越蒙圈儿了,关羽要是跟他提吕布,张飞,他还能说个一二,可要说侯览,他真不知道是谁。   “那个叫侯览的武艺很高吗?”   “不不不,侯览是个宦官,被当今天子所亲近器重的大宦官,就在侯胜死的第二天整个司隶戒严,道路设卡,数百带甲之士根本不是个人勇武可以抵挡的。”   关羽停顿了一下,双眼看着马越说道:“小豆子,你不要迷信个人武力,一个人的力量再强大终归是一个人,弓弩齐发便是再世霸王也得死透。”   “那你是怎么逃出来的。”   “杨奉的母亲就在那一夜病逝,他在夜里将母亲大人埋在后院,第二天晌午全家缟素,我在棺材里躺了七天。”   “啊!”马越一惊,他惊的是这个杨奉,竟这么厉害,完全于礼法所不顾。   “后来他们把我抬到一个山谷,我才重见天日,棺材里睡了七天我已经离死不远了,山谷里有一伙儿山贼,我在那里呆了半年。”   仿佛想到从前那些不愉快的流亡生活,关羽面色有些痛苦,一阵凉风吹来关羽起身紧了紧深蓝色的麻系腰,道:“天色已经不早了,我们回村子吧。”   看得出来王元山把关羽在陇县县衙的案底消了之后关羽心里轻松了不少,否则也不会和他讲这么多事情,平时马越根本想不到关羽也有如此痛苦的经历,此时他才真正领悟到关羽那日村北破庙里那番话背后的深意。   匹夫拍案而起争一时痛快,固然够爷们儿气吞万里,可不自量力的快意恩仇之后往往带来的更大的屈辱。关羽得到了家乡游侠儿的交口称赞,事情过去五年了乡人提到他的名字仍然要竖起大拇指,可付出的代价却更深重。   他的儿子已经虚六岁了,关羽却只做过三天父亲。 第十章 卫家公子 [本章字数:3194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11 06:11:24.0]   朔风卷地,草木枯黄。眼看着就要到年关了,村里人挨过了半数青壮离世的悲伤,活下来的人却还要继续生活。   边地百姓的生活就是如此,女人们卯足了力气生孩子,因为她们不知道生下七八个能不能长成一个。男人们终日与弯刀骏马为伴,饮酒论缸吃肉下手,因为他们猜不到自己会死在什么手上,是四处劫掠的盗匪?还是昼伏夜出的野狼?他们都不在乎,反正整个群落都没有哪家的祖宗活过五十,没必要那么惜命,凉州的汉儿被中原视为蛮夷之人,将他们的豪爽当做不识礼法。这是凉州的悲哀,也是凉州人的悲哀。   并非羌笛怨杨柳,凉州何时有过春暖花开呢?   老西北人都知道,这天快到年根儿很快就会飘起鹅毛大雪,气温骤降身体再好的汉子也扛不住,要不凉州人不愿意后半年生孩子呢,一生下来要是冬天那孩子很难养活下来,就算不死也会落下病根儿,长成了也不健壮。   天亮了马越换上了皮褂蹬上小靴子,看关羽还是青衫套着罩袍,给怀里揣上金饼子拽着关羽出了村。   “哎,豆子你干嘛大清早的给我拽出来?”   “走吧兄长,今天城外有集,去给你买几件衣服。”   关羽低头看看左右,觉得自己身上穿的衣服没什么不妥当。   “你这孩子,我这衣服穿的挺好的,再说你买衣服不让我拿钱,咱拿啥买衣服?”   马越嗔怪地给关羽个白眼儿,像暴发户一般拍拍自己怀里“哎呀,分什么你我,我这儿有钱。”   偏偏马越这小暴发户样儿关羽还挺受用,没办法前些日子进山打野味儿确实换了些银钱,可拿虎皮给马越换来骏马,马越又不知道养,良马每顿吃的都是精粟米混着马草,他打猎换来那点钱养这匹马都有些捉襟见肘,哪里还有余钱买衣服,况且衣服这个东西在汉朝是比较贵的,穷苦人家一年四季都是短衣,因此冻死的人每年都有不少。   这一日全城休沐,也就是俗称的假日,城外开了集市,周边村落的百姓都赶着牛车来买些日用,何况到了年关家家户户都需要置办些年货,很是热闹。   远远望去陇县三丈城墙如庞然巨物巍峨耸立,雄伟壮观,下方集市人声鼎沸热闹非凡,黄发蓝眼的西域商人带着毡帽叽里咕噜地推荐着他的货物,汉人买家口若悬河地砍价口沫横飞。   马越这十几年从未来过陇县城,一路上什么都新鲜,进了集市就一阵东张西望,路过东郊马市他这个看看那个问问,偏偏什么都不卖,身旁跟着关羽这么一个九尺大汉,那些卖家全都敢怒不敢言,心里气急了这个捣乱的汉家小子。   “哼!”马越使劲儿哼了下鼻子,牲口市场刺鼻的粪味呛得他有些上不来气,但这并不干扰他的猎奇心情,皱皱鼻子他对关羽大声笑道:“真没想到啊,陇县是个县城都繁华城这个模样,皇城洛阳又会是个什么样子啊!”   关羽也没去过洛阳,颠沛流离的流亡生涯让他本能对那座代表汉帝国辉煌的东都洛阳城感到抗拒,“我也没去过,想来比这里还要繁华……许多。”   马越点头不知可否,穿过满是牲畜粪便味道的马市,过一段手工艺品的店面长街一拐,就有一所名叫张记的布庄,想来这家店的东家姓张。   马越推门进去,就见三丈方圆的店里挂满了各式布匹,长着个酒糟鼻的掌柜正在为一穿着狐皮袍子的贵公子量衣,关羽九尺身材进店站在大门口就在地上投下一大片阴影,屋里亮堂劲儿便下去了,引得那狐皮公子与掌柜的一齐扭头看过来看到这九尺巨汉都很惊奇,关羽察觉挡了屋里亮光,连忙向边上靠拢。   掌柜的一扭头,惊奇地赞道:“嗬,这位客官生的好生魁梧,这位小兄弟,可是要量体裁衣?”   生意人一开口就能让人有好感,这就叫会说话,马越笑道:“天凉了给大哥订两身皮子穿。”   掌柜:“好嘞,客官您稍等,待我忙完便给您量身。”   关羽点头没说话,马越笑道:“掌柜的您先忙着,不碍事。”   不过片刻,掌柜给那公子模样青年量好了衣服,便拿着尺子给关羽量身。   “客官您这得有九尺,您要什么料子呢?”   关羽张嘴就想要布料,马越抬手从边上椅子上跳下来说道:“棉襜褕两层,皮袭厚绔,皮靴厚罩袍。”   掌柜的眯眼一笑,酒糟鼻在脸色很是明显,“这样的话就是一千七百大钱。客官请您先付订金七百钱。”   马越摆摆手从怀里掏出最后那块金饼子放在掌柜的桌子上,说道:“直接全付了,衣服您做好了直接差人送到二十里外彰山村马腾家就行,多的算买鞋钱。”   关羽知道这是马越就剩这么多钱了,当下伸手就要拒绝,却见马越踮脚拍拍他的后背,他才作罢。   掌柜的一听马腾名字便问道:“寿成?客官您是马家何人?”   马越一听,还不知道在陇县县城报自家哥哥名号这么好使,倒有些不好意思了,说道:“马腾是我大哥,我是马家老三,叫马越。”   掌柜的一听就将金饼推了回来,“原来小兄弟是马家人,前些日子多亏了寿成帮我调解了县里泼皮的纠纷,帮了我大忙。这衣服就算我送小兄弟的见面礼就好。   “那不行,您做生意自然要收钱,不然我可不要衣服了。”马越作势就要往外走,掌柜的这才收了金子。   给关羽量了身材交了订金,这衣服也就算买完了,汉朝时远远不想咱们这会儿这么方便,根本没有买衣服这么一说,全都是订做,要想买那您只能买上几匹布料,回家让自己女人给您做衣服去。   马越没去找自家嫂嫂给关羽做衣服,嫂嫂给他做还好,小孩子还是自家人,若给关羽做衣服且不说自家大哥二哥有没有意见,关羽自己就不愿意。   走出店门,关羽没对马越说什么感谢的话,他不是那种善于表达情感的男人,只是一颗心与马越越来越近。   马越眯眼儿一笑,“所谓千金散尽还复来,关大哥不必挂怀。”   正说着,就见那狐裘公子向他俩走了过了,朝二人见礼道:“观壮士威武,卫和有个不情之请,请二位随我前去酒肆小酌两杯可好?”   马越与关羽都挺纳闷,他们与这公子第一次见,都不清楚这叫卫和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过俩人都不是怕麻烦的人,关羽对于麻烦来者不拒,马越是因为有关羽在什么都不怕。   二人对视一眼,关羽对卫和说道:“请公子带路。”   陇县是个小城,酒肆在城内也只有这么一个,进入城门楼不过几步就到。   当然,每人四钱的人头税是少不了的,这个时代就这个样子,县城如同公园一般入城都要交税,汉朝物价其实不高,除了灾年粮食的价格稍微高些其他的如行酒不过十钱一斗,普通人吃一顿饭也就才三十钱,衣物这东西因为生产力低下,所以价格也高。更高的是刀具盔甲,百炼宝刀都赶上骏马了,价格都是以万钱计的。   三人一入酒肆关羽那高人一等的身高便引来众人张望,几个正在饮酒的精壮汉子看到那叫卫和的公子便叫道:“东家来了。”   卫和点点头,全然不似同关羽说话时的亲热劲儿,姿态拿的很高。   三人上楼要了一几案,小二摆上两盘冷菜一壶醇酒,卫和为二人倒上,举杯道:“关兄,小兄弟,卫某敬二位一杯。”   两人喝了酒,关羽放下杯子说道:“公子叫某前来所为何事?”   卫和没接话茬,问道:“听关兄口音,也是河东人?”   关羽眉头一皱,略微颔首算是回答了这个问题。   “既是河东人,想必知道河东卫家了。”   关羽眉头这才松了下来,“知道,公子是卫家人?”   卫和点头,这才说道:“实不相瞒,卫某此次欲带商队前往西域,途中恐多凶险。观兄台身姿雄武想必武艺高强,卫某有个不情之请,想请关兄护我周全,卫某必有重谢。”   关羽看了马越一眼,他动心了,俗话说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关二爷也不例外,如今他囊中羞涩沦落到一身衣物都要马越付钱,卫和这算是瞌睡送枕头。   因此,关羽并未拒绝,而是问道:“何时起程,何时还?”   卫和一看关羽有些意动心中自是愉悦,说道:“下旬启程,年前可归。”   此时已是九月中旬,年前可以回来也就是两个半月的时间,关羽心中还记挂着另一件事,算算时间马玩应该带着家书快到河东了,他妻子若未再嫁也该启程,他不愿出门太久,他已经五年没见过自己的儿子了。   马越想的却是其他,首先他不愿让关羽离开,即使一个月也不愿意。即使他知道关羽之忠义不会弃他而去。其次刚才在楼下已经见到七八个精壮汉子,这卫和运送的是什么生意竟需要十余人护卫。   商队并非只有护卫,跑腿的能说会道的主事的缺一不可,这林林总总加在一起那就是三十多人的大商队。这样的商队在凉州行走遇到危险的几率也要大于小商队。前世马越太爷爷曾做过马帮二锅头,他清楚这个厉害关系。   马越问道:“公子至少是三十余人的大商队,敢问公子是做什么生意的呢?” 第十一章 马腾赠刀 [本章字数:2271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11 11:49:17.0]   “小兄弟好见识!”   马越这么一说令关羽都很惊讶,他可看不出卫和的商队有多少人,他刚才看下面七八个护卫模样的汉子饮酒还当是十余人的商队。   卫和道:“实不相瞒,商队在凉州遭到伏击的可能很大,关兄若愿助我,卫某这里一金奉上,归来时另有重谢。”   关羽同马越对视一眼,都看出对方眼中的震惊,这姓卫的好大手笔!这里的一金并非马越之前那四两金饼子。汉朝通用的金饼有四两与一斤,四两做金饼子,一斤则为一金,这一金,就值万钱。   关羽没有接话,马越说道:“卫公子不若如此,容我大哥回去考虑一番再做决定,下旬商队出发时可去城北彰山村寻我等,卫公子意下如何?”   卫和豪爽一笑,端起酒杯:“敬关兄!”   “敬公子!”   马越同关羽举起酒杯一口饮下,随后二人离开了酒肆。   卫和倚着栏杆,看着二人自街角离去的背影嘴角上翘,他见识过许多习武之人,眼光毒辣。方才在布庄时便一眼看出关姓青年武艺高绝,远非自家护卫可比拟。若有此人护卫左右,便大大保证了此次西域之行的安全。   就在这时,楼下账房先生模样的中年人快步走来,在卫和耳边一阵耳语。   也不知说了什么,卫和脸色大变,随后咬牙道:“还以为是甄家下的毒手,没想到…亏我还当他做家人!”   片刻后,卫和皱着眉头平复了心情,面上挂着阴狠之色轻声说道:“继续招人,看他能动用多少家族死士杀我这个私生子!”   中年人点头,应诺退下。   卫和抬头看着远处天空,久久不语。   回村路上。   “关大哥你心动了吧。”   关羽闻言一愣,才反应过来马越问的是做商队护卫的事情。   关羽淡笑道:“是啊,财帛动人心。眼下手里没钱什么事情都做不了,新年前后关某的妻子也许就过来了。”   马越点头,“我觉得那个叫卫和的有事情瞒着咱们,路上一定会遇上凶险。”   关羽毫不在意,道:“一定凶险,否则人家不会开出那么优厚的待遇。三郎我问你,你大哥二哥戍卒边疆三个月有多少佣金?”   马越不知关羽怎么会问到这个,想了想答道:“兄长每次斩级十余,回来便有五六千大钱。”   “对呀,你看,马家兄弟作战勇猛才换来六千大钱,便是职业军人若无战役一年不过三千军饷,你想到了什么?”   “为什么大哥比他们拿的还多?”   “因为他们勇猛杀敌,三郎啊。这就叫富贵险中求,没有付出哪里来的回报。”   “恩,是这个道理,关大哥我陪你一起去西域吧,路上还能做个伴。”   关羽一愣,“三郎啊,你也知道此行凶险非常,遥遥万里不知多少贼人…”   马越笑出两个酒窝说道:“碰到坏蛋你把他们都打跑就好了。”   “就算我同意你大哥也不会放心。”   关羽还真不怕马越在他身边会出什么问题,只是觉得马越这个年纪他大哥不会放心跑出去那么远。一同生活了快半年他很清楚马家兄弟夫妇对这个小弟有多么疼爱。   “大哥那里我去说项。就这么定了,关大哥我与你同去西域。”   其实今天卫和说出邀关羽前往西域的时候马越就有些心动了,他早想看看这个时代的天下是什么模样了,在小小的彰山村待了十二年,他像只笼中之鸟不得振翅高飞。从前不出远门是因为路途不太平贼人猖狂,现在有了关羽随行左右区区蠢贼在他心中已经不算什么了。他就不信后世的武圣在他身边,他马越还能给山贼马匪害了性命。   他压根没考虑卫公子让不让他去,除非卫公子不想让关羽帮他护卫商队,否则还真非得答应他不可。   回到家中马腾和马宗正在屋里说着什么,他和关羽一进屋就被马腾喊了过去。   “关兄,前些日子看你教三郎和超儿岱儿练武,我跟老二这些日子在县城忙活一些事情也没顾上谢你,托隔壁大爷打了几把兵器,你看看是否趁手。”   说着马腾拉开放在厅里地下的一个五尺长一尺宽的铁箱,顿时露出里面七八把长短不一的长刀汉剑,看做工绝对是二十炼以上的好兵器。   马越惊讶到嘴巴能放下半个鸡蛋,自家大哥是什么时候往家里藏了这么多兵器他都不知道,尽管汉朝对于兵器管制仅限于强弩这种国之利器,但普通乡民家中放着这么多利器还是有些惊人。   关羽也不多言语,自古武夫爱兵器如爱美人。关羽也不例外,抽出铁箱中一柄五尺缳首长刀,“噌!”地一声长刀出鞘,通体铁质,握手以红布缠绕,粗狂有余而细致不足的直窄刀有着凌厉的杀气,刀刃冒着烁烁寒光。   “好刀!”   马越在心里吐槽,那是你没得到青龙偃月刀。   关羽看了半晌,长刀入鞘对马腾作揖说道:“多谢马兄弟赠刀。”   马腾爽朗笑道:“关兄不必如此,我等如家人一般,不要见外。”说着马腾从铁箱里拿出一柄四尺长的环刀递给马越,“三郎看看是否喜欢。”   马越这些日子都在同关羽练刀,此前一直都是用关羽那三尺短刀如同玩具一般,现在有了这缳首刀自然是欢喜非常,突然想起前往西域的事情,神色一愣,收起短刀对马腾说道:“大哥,今天我与关兄去县城买衣服认识了个商贾公子,那公子想让关兄为他护一趟商队前往西域,我欲同去。”   马腾与马宗正眉眼含笑地看着马越把玩新到手的缳首刀,突听马越这么一说俱是一愣,随后马腾点点头道:“关兄武艺高强,有他在身边前往西域倒是平安。跟兄长说说,怎么想去西域了?路遥万里你可会多吃苦头。”   马越一听就知道兄长并不反对他出门,便说道:“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前些日子听说马玩大哥如此年轻便已游历了大半凉州,我便对村外面的大千世界充满向往,早想出去了。”   马腾哈哈大笑,“你小子啊,跟我说说详细情况吧,出发与返回的时间都弄清楚了吗?”   “我跟那公子约定下旬出发时他来村里找我们,年前回来能赶上过年。商队嘛,是属河东卫家的,那公子名叫卫和,有三十多人的大商队。”   “恩…”马腾跪坐在几案旁,一手在桌案上有节奏得轻轻敲打着,数息时间马腾扭头看向旁边马宗说道:“三郎不小了,该去见见世面了,这两日我差人打听打听商队来路。”   马腾已经这么说,马越自然不会反驳。想来若没有意外情况前往西域的事情多半就这么定下了。 第十二章 羌笛杨柳 [本章字数:2005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11 20:34:55.0]   布庄掌柜送来衣物,粗犷的凉州服饰穿在关羽身上威武雄壮,一扫先前棉袍发白的颓唐模样。大嫂裴氏最近又怀上了第三胎,大哥马腾最近面上喜气洋洋。二嫂卫氏给马越做了一顶毡帽,侧面挂着两条狼尾迎风招展。隔壁马瘸子给马越做了一面小盾牌,什么都没说。   马越和关羽牵着白马就这么跟着卫氏的商队离开了彰山村,同行的还有二哥马宗。这个九尺汉子还是不放心自家三弟孤身万里,在最后一刻告别了妻儿背着长刀离开家乡。   临行前,马腾把着关羽的胳膊向他行一道大礼:“关兄,三郎愿意跟你见世面,我做兄长的就将三郎托付给你了,我只求他平安归来。”   关羽沉着点头,“马兄放心。”   随后马腾又将目光转向马宗,这个代表着马家最高武艺的男人爽朗一笑道:“大哥放心,这世上能砍翻我与关兄伤害到小豆子的蠢贼还没出生呢。”   马腾带着家人站在村口那颗老槐树下望着他们远行,许久,直到他们的身影变成远处的黑点,隐没在大彰山郁郁葱葱的林间。   商队走后,马腾召集村里人帮忙,要在他家旁边起一座独门独院的房子。   “大伙加把劲上冻前给房子搭起来。”   ……   商队的规模扩大了,商队管事与帮佣有十二个,算上马家两兄弟和关羽三十个护卫,全队四十二个人。高头大马驮着七车货物。   骏马走在坑坑洼洼的土路上,初次远行的马越有不习惯。   “卫公子,护卫是不是有些多了?”   卫和看上去有些心事重重,闻言猛然回头:“你说什么?”   “我说,护卫是不是有些多了?”   卫和表情有些凝重,一边仔细观察周围状况一边说道:“不多,会有人在道路上伏击我们,小心无大错。”   听卫和这么一说,马越也有些紧张。他不知道将要面对的是什么样的敌人,只知道绝对不是善于之辈,三十八个护卫刨去马越单单酬劳就是三十七金。三十七万大钱有多少马越根本没有概念想不到是多少钱。   河东大族卫氏财力可见一斑,卫氏初兴于汉名将卫青与被立为皇后的卫子夫。卫氏家族就是从那一刻起平步青云。不过卫氏如今无人在朝中为官,尽管以儒学治家但实力已经同全盛时期无法比拟。   同行的护卫有几个是在陇县招募的,平日多与马宗走动,因此聚集在马宗身边同行。尽管他们都是上过战场的汉子看起来却不如卫和本身的护卫专业。原本的商队护卫入了荒郊野岭便左顾右盼观察情况,他们却无动于衷,还沉浸在高额佣金的欢喜之中。   “有钱也要有命拿。”   关羽轻声说道,可惜关羽身边只有马越一个人。马越随行只为增长见识,他不要佣金,这话入了马越耳朵就如同废话一般。   “三郎,路上尽量跟在我与你二哥身边,有危险不要逞强。”   马越听了笑着说道:“关大哥放心,遇到危险我肯定躲在你身后,逞强是万万不会的。”自家人知自家事,他的武艺是什么档次自己最清楚。赤手空拳遇上普通农夫估计可以放翻两个,若短兵相接对上常年刀口舔血的山贼强盗能砍倒一个就不错了。   毕竟都是空手马越毕竟跟关羽学了半年拳脚,靠着马家人那股浑劲儿还勉强能拿得出手。白刃战他肯定不是那些常年刀剑为伴的凶人对手,毕竟他练刀不过月余,刀还没摸熟呢。   一路上比马越想象中要平静的多,看卫和的人刀剑不离手的模样马越也有些紧张,可一连七天商队走了近三千里路途径二郡十七县都没有出事,马越的心情也就放松了下来。   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出了陇西郡便入了汉阳郡,道路越来越荒凉。几乎除了县城就是县城,一路没几个村庄。   百里无人烟,只容两架马车通过的小道两旁入眼皆是长到与身登高的蓬草,马越直至此时才真切的体会到“中原”两个字,对于西凉百姓而言意味着什么。这一路各地的荒凉百姓的穷困几乎是递进着上升。扶风县距离司隶近靠近中原,彰山村又环境特别都是军户,因此他除了古代生产力低下之外没有什么感慨。   这一次旅行,他明白凉州有多苦,也了解中原有多富庶。   一路向西,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遇见的多是羌人赶着牛羊,游牧民族出生就带有的沧桑刻画在他们的脸上,肥沃的草场未必能为他们带来舒适的环境。   牧民们自给自足,衣服是兽皮,鞋子是兽皮,取之于自然。他们的凶悍来自祖祖辈辈与天争命,日复一日的生存中。西北刀刮般得朔风不能阻止他们活下来,凉州一年三五次的天灾不能阻止他们活下来,盗匪作乱不能阻止他们活下来。   这些不能杀死他们的东西,都让他们变得更加强大。   马越见过四五岁的孩子学习弓箭,也见过七八岁的孩子从马上摔下去又爬上去最终征服一匹小马驹。   人的潜力是逼出来的,你不争取,永远不知道你会变得有多强大。   尽管他是汉人,但至今都未曾踏上真正意义上的中原土地,这一次的旅行激发了他迫切的想去凉州之外的土地看一看的欲望,他想要走出去,甚至他想带着他们走出去。   带着羌人、氐人、凉州汉儿走出去,让他们看一眼汉家的大好河山,穿一下绸缎做的华丽服饰,喝一碗不辣喉的中原美酒。   哪怕只是短暂享受呢。   尽管他知道这不可能,数百年祖祖辈辈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习惯于此,他们习惯于草原上的生活,习惯了出门便是穹庐盖四野,习惯了野狼时常骚扰家中羊群,习惯了塞北的朔风吹干的脸庞,也习惯了因为一头牛羊便拔刀相向见个生死。   这就是凉州的生活,凉人的宿命。 第十三章 护卫彭脱 [本章字数:3436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12 06:02:14.0]   同行有四个羌人,三个老人一个小孩,卫和说他们擅长相马。那羌人少年的汉人名字叫做卫发,跟着他父亲一起。卫发是否擅长相马马越不知道。但他知道卫发擅长吹羌笛。   羌笛声音尖细,吹奏有悲凉的思乡之感。卫发休息时吹奏羌笛被马越听到非常喜欢,就让卫发教会他吹羌笛,打发无聊光景。此时马越正靠在板车上握着马腾送他的缳首刀削着支两管羌笛。如今他们已经进了武威郡,距离祖厉县城至多不到半天路程。马越骑术一般,一天至多能骑三个时辰,过了四个时辰便难忍腰酸背痛马上颠簸,骑马时要双腿驾着马臀才不会让自己从马上栽下。   关羽说这也是一种修行,因此马越每天都在马上待上近五个时辰。实在受不了就让关羽骑马挂上板车拉着他走。卫发教他的曲子名叫白云,讲述了一个少年离家少女守望的美丽故事。这些日子他已经能吹得有些模样,倒也不算难听。这一片孤城万仞山只有天边的白云相伴,吹这首曲子倒也不错,反正马越的吹奏能力欠佳,也吹不出曲子本身的思乡之情。   看腻了路途中的天边风光,反倒有些觉得这一成不变的美丽景色分外惹人厌。   这在此时,商队前方一阵呼啸,十余支箭矢从官道两旁林中激射而出,其中一支便射到板车上吓得马越手以哆嗦,慌乱中急忙举起马瘸子大哥送他的铜皮小盾挡在前方。   “三郎小心!”骑马的关羽反应很快,几乎在箭矢射来的同时便发出一声长啸。   “敌袭!”   噌地一阵拔刀声,官道两旁吼叫着冲出数十挥舞刀剑的贼人。   短兵尚未相接,商队便倒下几名护卫。慌乱之中关羽提刀下马一脚踹翻板车,将马越藏在板车后面,以防被流矢所伤。接着虎跃而出迎上贼众。   马越躲在木板后心都快提到嗓子眼了,生命的脆弱此时一览无余。这是他第二次经历这种情况,第一次是彰山砍柴被野狼扑倒在地的时候。他左手举着盾牌,右手紧握长刀半蹲在板车后,透过木板空隙他在乱战的人群中一眼就看到关羽的身影。   此时关羽以一敌三刀法大开大合,身下已经有两具尸体,商队护卫们看他如此勇猛都在奋勇杀敌的同时努力向他的身边靠拢。   不多时马越便看到了二哥马宗带着几名陇县出来的护卫同关羽回合。马宗此时遍身染血但看起来并无大碍。   一脚踹开挡在两人之间的贼人,补上一刀的同时马宗急切地问道:“三郎呢!”   关羽砍翻眼前最后一人,朝马越躲藏的板车示意,马宗点头后二人一同朝着卫公子那边杀过去。   比起车尾的攻击,贼人明显将攻击的中心放在卫公子那波人身上。贼人数量众多,密林中又有潜藏的弓手,形式岌岌可危。若非关羽马宗二人带人赶到,恐怕他本身的卫家护卫要死伤大半。   马越在板车后没有丝毫危险,看着眼前形式心中敲起小鼓。这伙贼人不似劫财,倒像是为了杀人而杀人,手段凶狠但实力不足,看起来又不像是混迹山林多年的贼人。   何况还有弓弩在手,汉朝明禁民间出现弓弩。何况是凉州这种与外族接壤的地方,汉朝之所以并未强盛致胜的法门便是强弓劲弩与军阵之法,因此边塞地区的弓弩管制比中原更为严格,盗匪之流想要拿到弓弩简直难比登天。   厮杀结束,贼人久攻不下露出胆怯之心,又怎能是越战越勇的关羽等人之对手,丢下二十多具尸体逃走了。马宗本想追击,被密林中射出的几支利箭多阻挡,只能作罢。   马越此战拔刀出鞘却并未参与战斗,看周围安全他才从板车后面走出,帮着清点伤亡。   关羽说的那句‘想要钱也要有命拿’是对的,付出与回报往往是成正比的。此战贼人死了二十三个,商队里死了一个马夫三个护卫,还有六个护卫重伤眼看活不成躺在地下哀嚎。   其余众人也有不同程度的轻伤,原本轻快的旅行气氛转瞬之间蒙上一层哀伤。   谁都没了谈笑的心情,伤者简单处理后众人再次上路,不过这一次大家都很警惕,担心再次受到伏击。   马越坐在板车心情难以平复,他努力不去想那些尸首被抛在路旁只有蓬草野狼为伴的死者的脸,可手却不住的发抖。这让他想起从前世界里一段短暂的对话。   “听我说,现在不要想苹果。”   “告诉我你在想什么?”   “苹果。”   马越现在就陷入了一个这样的循环里。他越努力告诉自己不要去想那些死去的人,思绪就越忍不住往那边跑。   骑着骏马的关羽扭头笑着问道:“第一次见死人?”   马越面无表情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正常一些,他点头之后想到自己出生的第一天就见到大哥马腾挥舞草叉将两个马贼从高头大马上捅下来所以他摇头,然后发现这是没办法说的事情,难不成关羽问他第一次什么时候他说出生的时候吗?   关羽叹了口气,用一种很难在关羽脸色看到的神情说道:“这年月就这幅模样,每天在任何地方都有死人的,你看得多了就习惯了。”   这是一种悲天悯人的神情。板车上马越看着关羽刚强的侧脸心情突然宁静了下来,他觉得这种表情应该是不会出现在关羽这种冷面铁男身上,偏偏出现了。贼人将钢刀朝向你的时候你不想死,所以瞬息之间关羽手中又多了七八条刀下之鬼。   如果连续的杀人都没有令一个人的心肠变为铁石,那这个人一定是善良的。无论他因何杀人。   马越不明白,要有多么的愤怒和被逼无奈,那些贼人分明是素不相识却握着钢刀扑向他们。从前他一直以为刻骨铭心的仇恨才会驱使一个人抽出刀刃,就如同他冲向庞德的时候一般。现在他知道,这个世界上很多人不讲道义不分因果,能够毫无缘由地就想砍下你的脑袋取你性命。   卫和送了马越一把手弩,交战中缴获了三把手弩,这是其中一把。手弩主体为木质外加青铜加固,弩在汉代已经基本完善,如马越的这柄手弩弓臂标准器一应俱全,只不过瞄准器在汉代叫做望山,是装在牙旁边的一个小青铜柱,上面标着刻度。手弩全长二尺多点儿,汉尺比如今的尺稍短些,二尺多合现在的六十厘米,马越在手柄位置拴上一根绳子挂在腰间正好。   马宗上过战场用过弩,刚才的争斗中他手臂被射了一箭但无大碍,便过来教马越如何用弩射箭。弓弩这些玩意儿,对于不穿铁甲的人来说是大杀器,若是白刃战以马宗的武力寻常人难进其身,但冷箭很轻松就能取他性命。毕竟武艺不是铁布衫金钟罩,要害中箭照样没救。   弩力三石合九十汉斤,马越人小但力大可连开五弩。卫和附送的还有十支弩箭,箭头为青铜穿透力强,可射八十步。   说是八十步,但弩箭无箭羽,超过六十步就有明显翻转。不过这对于马越来说无所谓,他要的就是这弩在三十步内的准确性,以他的射术三十步外就射不中人类大小的目标了,三十步内还可以射中,十步他可以指哪儿打哪儿。   马越有了新的武器,每日持着手弩把玩不亦乐乎。虽然弓弩在这个时代是违禁品但如今身处荒郊野岭之中谁会抓他。因此他就没完没了地削树枝,削完了就射,也不装箭头,练习准度。   卫和腰上也挂着手弩,他这柄手弩制作更精巧,并非缴获而是他自己的。这些日子以来马越已经熟悉了卫和的性子,尽管看来像个贵公子,但言谈中有着一股市井人物的亲热,尤其是对马越三人态度奇好,几人很聊得来。   “三郎你问我信道么?我不信教,但我见过很多道士都挺不错的。等我老了卸下这一身重担我就找个道观出家当道士去。”   “凉州都没有道士的。”   “我在蜀中的时候,见过正一盟威道也有人叫五斗米教的道士,他们教众每月都得上交五斗米。五斗米教的张天师可是个厉害的人,他在那边搭米棚,请人吃米。”   “那他可是个好人,这年月凉州总有饿死冻死的人。”   “何止是个好人,你知道可不止他自己请,他号召五斗米教的人一起请,在汉中路边全是安置的义舍每日放着米菜肉让路上饿了的人吃。”   马越三人一听都瞪了眼睛,马宗瓮声道:“那别人还不把他家底儿都吃穷喽。”   卫和一笑指着马宗说道:“哪儿能啊,且不说没人会那么干,就算真想天天赖着吃也不敢。”   马越说道:“那有什么不敢的?”   “他们义舍的食物都是神赐只食,道众每日祷告,吃多的人会被鬼神降罪的。”   马越不屑地撇撇嘴,倒是关羽和马宗对这等鬼神之说很是推崇,都不再言语。   “神吧,还有更神的。大贤良师你们听说过吧。”   马越和马宗对视一眼,都摇摇头。倒是关羽听过,说道:“可是太平道教的大贤良师?”   卫和一拍腿,点头道:“对,就是太平道的大贤良师。”   这么一说马越就知道了,太平道黄巾起义的张角嘛,几年以后浩浩荡荡的搞了个农民起义席卷天下,最后病死的那个嘛。卫和这么一说他也来了精神,急忙问道:“太平道怎么个神法?”   卫和一笑,指着他的护卫队长说道:“看到彭脱了吧。我跟你们说,我们在冀州的时候被一伙山贼袭击,彭脱被捅了个透心凉。”   三人都惊讶的瞪大了眼睛,都被通透了还能活?   卫和很满意三人的反应,说道:“当时我们正好碰到大贤良师带着弟子游历,大贤良师赐下一道符水,做了法事之后我们把彭脱抬回去当时就准备后事了,哪儿知道后来彭脱居然好了起来,在床上躺了半个月就能下地走路了。”   若非彭脱如今就在商队前面跨着高头大马,这种离奇的事情说出来谁能相信?   马越靠在板车上,对着一切震惊的无以复加。    第十四章 止战之殇 [本章字数:3518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12 17:37:53.0]   商队在出武威郡的时候再次遭到袭击。他们在野外休息的时候,附近的一伙流匪冲击营地。这只是普通的流匪想要抢夺财物,护卫们没有让他们如愿。丢下十余具尸体,剩下的流匪溃散在山林里。   没有争斗,流匪一触即溃。   马越不再那么畏惧,摇曳的火光中他看着面黄肌瘦的流匪尸首狰狞的脸,只有无声的叹息。   他们连像样的武器都没有。这个时代汉帝国已经普及了钢铁武器,然而这些流匪手中居然还有如青铜剑,铜钺这样的兵器。这只是一伙农民,西北的冬天挂着猛烈的白毛风,马越穿着三层布衣外面裹着皮袄在这样的夜里仍旧会觉得寒冷,流匪们却穿着单衣行凶。   就算不被护卫所杀,他们也活不过几天了。   清晨,人们在篝火上熬着稀粥,把馍馍掰碎了打进去。昨夜争斗中死去的流匪尸首没有掩埋,就横七竖八地放在不远的地方。他难以接受看着同类的尸首吃饭,别人吃的舒服马越在树后吐着酸水,胃里没东西了,他什么都吃不下只能空肚子赶路。   路上马宗从怀里掏出个馍递给马越,还有半袋水。   “这世道就这模样。我跟大哥在北疆一次入了鲜卑境内,那儿牧民更穷更惨,饿的连马都杀了还是饿死人,就跑到别人部落去杀人。不是我杀你就是你杀我,没有办法的事情。”   自嘲地笑了笑,马宗说道:“咱们家不也一样么,每年靠着我跟大哥杀人挣得军功吃饭。”   马越像是失去了与人对话的欲望,变得安静。这种状态一直持续了四天,直到他们步入河西走廊,这里有蓝天白云,优良马草。这里也有长城绵延不绝,烽火台一座接着一座。一路上随处可见雄壮的羌人汉子皮甲带刀赶着成群牛羊,也有成片汉军士卒持长戈跨骏马从戍堡中列队跑出遛马。   这里,是汉帝国的优良马场。   军事重地的盘查明显变得严密,可以几十里地没有人烟但三十里一定有一个哨所盘查过往行人。马越和卫和也不敢明目张胆地把玩手弩,卫和有证明可以携带但马越没有,所以手弩都放在卫和的行礼中,他的通关文牒在几天中不知被盘查了多少次。   马宗和关羽每次路过戍堡的时候眼神都发亮,这里的汉军才是真正的汉家边军。他们铠甲明亮武器完备,身上那股精气神儿一看就是百战精兵。   到了盘查如此严密的地方,众人反倒放下了心,不再担心遭到攻击。事实证明还不是放松的时候,在距离酒泉不足百里的地方,他们再次遭到袭击。   这一次是真的袭击。   当晚他们住宿在官道旁的一家旅店,因为已经上了丝绸之路所以荒郊野岭也有许多野店专供这些在丝路上跑生活的商人。价钱高一些但干净舒适胜过露宿荒郊。   马越同马宗一间房,关羽与陈光一间,卫和与彭脱一间。马宗睡觉打呼噜,马越对自家哥哥有这习惯很无奈,白日里赶路已够疲惫,叫醒马宗于心不忍。可不叫醒马宗打呼噜震天响,振幅大到让马越担心这客栈的房梁是否撑得住。   睡不着觉的马越只能闭着眼睛想事情,他在想那大贤良师张角是否真有生死人肉白骨的本事,还是装神弄鬼。   忽然间他听到客栈外一阵细微的声音,像是闷着的马蹄。   这些日子一路奔走马越已经有了一些警惕心,快速穿好衣服他透过窗子向楼下一望,心中暗道不好。   三十来个跨马携刀的汉子在客栈百步之外正要下马,一眼看过去黑压压一片人手上利器在夜里映着月光显得分外寒冷!   马越急急忙忙拿翻出手弩叫醒马宗。   “二哥,有贼人!”   马宗本来还有些烦闷,正要喝骂马越突然就被捂住嘴巴,听马越这么一说一咕噜从床上翻起抽出枕头下面的长刀。   “就在院子里,二哥你穿好衣服我去叫醒他们。”   马宗点头,马越打开房门左右一看走廊没人,跑到隔壁拍门。   “关大哥,快开门!快开门!”   关羽睡眼惺忪,一听马越说楼下有贼人急忙叫醒陈光起来穿好衣物。马越叫醒关羽之后内心稍安,自家二哥和关羽都是武艺超群之辈,只要他两个强手有所准备至少自家的性命就保住了。   接着他又去叫醒卫和与彭脱,彭脱开门一把将马越拽到屋里捂住他的嘴巴。   “嘘,有贼进来了。”   马越定睛一看他们两个已经有所反应,看来是彭脱先发现的踪迹正要出去叫人,卫和正在穿鞋。   “我知道,我就是来叫你们的,走!快去和我叫醒护卫们!”   马越与彭脱四下叫门,时间已经不多很快那些贼人就会上到二楼,二人将门都拍了个遍之后马越对彭脱说道:“彭大哥,我们房间在最外面,你带一部分兄弟从二楼翻下去抄贼人后路,我们人多走廊狭小对我们不利。”   彭脱没多说什么,他走南闯北多年经历许多凶险战斗自然知道在走廊里被贼人逼在里面打一旦有弓弩等远程武器他们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马越回到房间,发现关羽和陈光都在屋里,关上门后马越被马宗拉到床后面,两张木床已经被竖起并在一起,中间只留着一道小缝隙。   “三郎,你在床后面用弩瞄着门,看见有贼人进来先给他一箭!”   马越点头之后问道:“那你们呢?”   关羽三人朝他晃晃手上出鞘的缳首刀笑了,马越也笑了,看三人躲在门两侧他便蹲在两张床的后面,透过缝隙他给手弩上箭后便蹲着架弩瞄准门口。   马越心里还是有些紧张,但并不惧怕。他脑袋里想的是另一件事情,这伙人的来路。   他觉得这帮人和先前他们第一次遇到的贼人是一拨人,明显只为杀人不为求财。而且还明确知道他们的路线,住这家客栈的只有他们,不会是意外。   放轻的脚步声在门口戛然而止,好像等待着什么,就在此时马宗忽然打了个呼噜。   没错,他就是装的。   像是确定了里面有人,一把短匕首穿过门缝勾着门伐一挑,门阀落地。   两扇门被推开的一刹那,马越只看见一个黑影连面容都没看清就扣动了扳机,“嘣!”地一声轻响,弩箭夹着风雷之势激射而出。   开门的贼人只来得及发出一声短促的“厄!”身体就瘫软了下去,马越这一箭射在他的脑袋上,整只弩失几乎其根没入。绝对没有活下来的希望。   “砰”地一声,尸体砸在地上的声音波动了所有人的心弦,门外低声一喝,接着三个黑影便握着钢刀冲了进来,马越慌忙中拉动弩弦上箭可手却大幅度的哆嗦停都停不下来。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杀死自己的同类。若是近身白刃战马越不会这么害怕,畏惧会被发狠所掩盖直到战斗结束。   三名贼人知道屋里有个弩手,进来之后率先朝着醒目的两张床冲了过来,他们要赶在弩手上箭之前将之斩杀。否则弩这种威力强大的远程武器,多射一箭就意味着要倒下一个兄弟。   他们进来的瞬间,门旁窜出三条持刀猛汉,一刀一个地将这三人砍翻。接着马宗与陈光反冲向屋外,关羽提着长刀到床后一把拽起马越,说道:“三郎拔出刀,我们反杀出去!”   马越哆嗦的手刚把弩箭装上,一手握着手弩另一只手拔出腰间缳首刀,跟在关羽后面。   这种时候没有什么比关羽的名字更能让马越感到安心的了,看到关羽马越就像看到主心骨一般。关羽就是马越在战场上救命的钢盔,看到关羽他就有一股无名勇气从心头生起,纵使千军万马他也相信关羽会保护着他杀出去。   尽管关羽与马宗的武力差不了多少,但马宗就无法给予马越绝对保护的感觉,尽管马宗同样能够为他付出生命的死战。   这就是名将效应。   马越始终觉得他面前的这个九尺大胡子就是小时候他在连环画里看到的那个过五关斩六将的绿袍大红脸。   从屋里出来马越瞬间置身战场,五步宽的走廊此时挤满了人。有挥舞刀剑的商队护卫也有身穿黑衣的贼人。   关羽马宗二人手中长刀大开大合,挡在他俩面前的没有一合之敌。陈光护卫在马越身边手中汉剑不断刺出,为关马二人补着漏网之鱼。马越没看到彭脱与卫和,走廊里自己人比较少,尽管此时关马二人手下已经有了**个刀下之鬼,走廊里的敌人还是超过本方人数。   彭脱成功带着一些兄弟跳到一层去了。   “兄长撑住,只要片刻彭大哥就带着兄弟反杀上来了。”   关马二人对这有些迷茫,甚至可能就没听进去,他们都顾着杀敌哪里会分心听马越说什么,倒是陈光扭头问道:“杀上来?他们没在屋里?”   就在这时,“嘣!”的一声轻响,一名黑衣贼人应声倒下,马越听到楼下也是一阵喊杀,扭头就看到卫和白色狐裘染血正朝他轻笑,一边行云流水地给手弩上箭。彭脱握着长刀带一帮护卫从贼人背后冲杀上来。   卫和一露面,就被眼尖的贼人发现,他那件白色狐裘太显眼了。   “卫和在下面,快去杀了他!”   贼人且战且退朝着卫和杀去,可他们想要击杀卫和就必须踏过彭脱等人的尸首,彭脱武艺虽然没有关羽马宗那么高强但能当上商队的护卫首领又哪能是善于之辈,一柄长刀挥舞滴水不漏,转瞬间便斩杀两名贼人。   马宗此时一手握着缳首刀一手持着不知从哪里抢来的三尺汉剑,见贼人都朝着卫和杀过去他怒喝一道:“蠢贼哪里走,看你马家爷爷的厉害。”关羽一看剩下的十多名贼人都朝着走廊那头卫和杀去,彭脱压力倍增也急忙追去,将沿途挡在他俩面前的贼人杀得落花流水。   马越一看身边没人了,他也急忙朝关羽那边跑去,狭小的走廊里横七竖八躺着二十多具尸体,他可不想一个人呆在这里。   跑着的马越突然脚腕一紧就扑倒在地下,缳首刀也脱手飞出,他翻身一看自己的脚踝居然被一名没死透的贼人抓住了,根本逃脱不得。那贼人不知被谁斩去一臂,仅剩的一只手抓着马越脚踝,一步步朝他拖过去。   情急之中马越怪叫一声抓过手弩两手端着朝贼人的脑袋扣动扳机。   “啊!” 第十五章 卫氏往事 [本章字数:2261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13 08:14:25.0]   将死之人的全力一抓有多大的力气?看马越的脚踝就知道了。乌青一大块肿起老高,马越现在走路都有些拐,右脚根本不能点地,一点地脚踝就钻心地疼。   夜袭他们的贼人一共三十七个,一个都没跑被护卫们前后堵在楼梯中间杀得干净。乱战中护卫死了七个,卫和的两个账房先生都死了,还有年少的卫发和两名老相马伯乐。都是跟着卫和的老人了,重新上路的卫和变得有些沉默。   这个年代让人看惯生死,却并没有让人变得冷血。   马越本想找卫和问个清楚,为何那些黑衣人的目标是他,但看卫和这幅模样他决定放一放,等卫和心理舒服一些了再问。   商队经历这么两次血战已经眼中减员,三十多个护卫现在还剩下不到二十人,出发的时候半数有马半数不行,如今每人都有一匹骏马不说还身背两把刀剑,甚至还有几件皮甲。卫和送了马关二人一人一件皮甲,本来也有马越的份儿,马越没要。   他觉得那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东西,他不想穿。   不过他已经决定到了酒泉找卫和借钱买件皮甲,不,是全身的防具。彰山村以外的世界太可怕了,他需要保护好自己。他还想参与几年之后的天下大乱,投生在这么一个精彩的年代,有了如此优秀的家人,怎么能这么早死掉。   就是死也不能死在这种地方,至少他要看到他侄子们威震天下。   路上马越没敢再吹奏羌笛,怕勾起人们对卫发的想念。卫发的父亲还活着,白发苍苍的老迈羌人,本想带儿子出门增长见识却碰上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惨剧。绝后的痛苦让老人痛不欲生,这些天老人一言不发总拿着儿子常吹的羌笛看到出神。   这些日子以来卫和已经同马越成了很要好的朋友,卫和见多识广走南闯北的经验对马越来说非常新奇,马越喜欢听卫和讲故事。而对于卫和来说,作为一名地位低下的商人,他很少有没有利益关系的朋友,他与马越这种同行同路同途却没有一丝一毫利益关系的朋友相处非常舒服,因此二人几乎无话不谈。   终于在酒泉郡休整时的酒后,卫和向马越吐露了一直以来憋在他心中的巨大委屈。   “几位兄弟,若我说,我一直知道会有人来袭击商队,你们会不会怪我?”   卫和没有看彭脱,从熹平二年的灾荒中他把彭脱带到自己家里,如今已经快五年了。这五年的时间彭脱成了他最信任的人,这些事情彭脱是知道的。   马宗是个粗人,正喝着酒突然扯到袭击上去,一下子还没转过来弯儿。愣了半晌才说道:“你小子对我脾气,我不怪你。只是…那些兄弟死的有些可惜。”   关羽喝了不少酒,眯着眼睛对此丝毫不在乎,见卫和看向他,他说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卫兄弟你出了大价钱,大家都明白那钱就是买棺材板儿用的。”   陈光什么都没说,只是看着卫和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最后,卫和看向了马越。马越在商队里是特殊的,他同大东家卫和没有利益关系,他不要酬劳只是跟着历练,尽管一路上没有真的让马越受什么伤,但知道缘由因自己而起的卫和仍旧对马越有着几分愧疚。   马越轻嘬了一口酒,他酒量不大喝多就醉,可是不敢多喝。突然发现没人说话了,抬头一看众人都在看他,连忙说道:“都看我干嘛,喔,你要说那些贼人的事情啊,快说吧。我早就看出来有猫腻儿了。”   这些人里,关羽才是最明白的人。马越还好,是个局外看客。   卫和叹了口气,说道:“我生在河东安邑的一个小村子里,从小就是我娘一个人把我拉扯大,日子过得辛苦就落下了病根。七年前,那个叫父亲的男人把我和我娘接走,接到了安邑县城。以前那么大的宅子我都只能远远看着,近一点就被凶恶的家奴赶走,后来我自己居然也能住进那么大的宅子。当时我就觉得,父亲对我们真好。”   “你们说那么好的父亲,怎么会十几年都想不起自己有个儿子呢?”   “后来,我才知道,他还有两个儿子全是读书人,都比我小。那两个弟弟从来没把我当过哥哥。他们读书,我却入了商籍,以后他们当官,我就是奴才。家里的账房管事死了,父亲要我做生意。”   “走南闯北这么些年,我也明白了事情,当年他把我接回家是因为家里老二生下来就有病,老大落水差点死了。他怕家里没人继承家业,就把我接回来了。后来老大老二都没事,就给我入了商籍。”   “终究,不如他们的母亲是明媒正娶。”   “七年的时间,现在整个卫家天下十二州的生意都是我在打理。父亲身体不好了,老大额心思也活了起来,他怕我将来分他的家业就动手了。”   “起初我还以为是甄家、裴家的人干的,后来觉得不对,只要是我带队出行走不出千里就一定有一波刺杀,家里也有我的人便问出来是我那好弟弟下的毒手。父亲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没有他的默许老大必然不敢如此嚣张,我还能怎么办呢?”   三人默然无语,还能说什么呢,大家族里水太深。根本不了解其中恩怨纠葛的三人根本无法插嘴。   卫和此时已经声音哽咽,烈酒冲人脑这情绪一下子就泛滥开来。   马越沉默半晌,这才说道:“卫大哥既然如此你为何不先下手为强请人将他杀了呢?”   卫和笑道:“他卫凯不仁,我却做不出如此丧尽天良之事,父亲将我接回家中不是让我来杀他儿子的,终究有这几年的养育之恩。我如果死在卫凯手上,彭兄弟会为我报仇。”   叹了口气,卫凯说道:“只是这样,彭大哥便也也搭进去了。”   关羽摆弄着酒碗,说道:“既然明知道出来就难逃一死,倒不如隐姓埋名不再回去。”   卫和闻言脸色有几分疯狂之色,厉声笑道:“卫凯不就是怕我分他家产么,我不要,我真不要。但他三番五次召集家中死士杀我,我说什么也要跑了这趟商,实不相瞒此行西域买马不重要,我打听到西域乌孙国有一块千年龟板,我要买下来给老二治病,老二治好了让他同卫凯争家产去。”卫和说罢哈哈一笑,“到时候我就去汉中找个道观做道士,每天给别人搭义舍,念经咒别人吃多就死掉。”   马越听了在心里暗笑,卫和这人却是有些小气了。自己不敢争便请出个老二来,不过说到底这也算兄长该做的事情,倒也没错。    第十六章 敦煌大漠 [本章字数:2135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13 14:41:16.0]   敦煌,后世的历史名城。自古以来敦煌便是交通要道,只是东汉时期的敦煌远远不及后世辉煌,闻名遐迩的莫高窟千佛山也并未出现。这里如今只是一座矗立在无垠大漠中的塞北古城。   马越的人生中,第一次见到令人恐惧的沙尘暴,就在这里,敦煌。   看过了酒泉郡河西走廊的富饶景象,再入敦煌郡便会从心中升起一种这里是受诅咒之地一般的感受,他们将马匹换成骆驼寄存在酒泉,每人赶着两头骆驼装着大量的水与馕饼,还有风干的咸肉,毕竟他们不像骆驼,他们的妈妈没有告诉他们哪种石头上蕴含着丰富的矿物质。   卫和用绳子将所有骆驼首尾连在一起,没人拽着绳子赶路,骆驼载满了水源和食物,没办法骑了。商队中每个人都套上了一件双层麻布制成的罩袍,裹着围巾。不是怕冷,而是天空一阵风吹过就能带起半人高的沙土飞扬,他们必须把自己裹严实了。   所谓“日不显目兮黑云多,月不可视兮风非沙。”   这就是大幕,丝绸之路上商旅通往中原的必经之路。   踏入沙漠的第二天,沙尘暴向他们张开热烈的胸膛,给予他们沙的拥抱。   遮天蔽日的黄沙与阴云阻挡了天地间所有光线,卫和在队伍前面拽着骆驼急忙叫众人躲避,骆驼就地跪倒围成一圈,人们匍匐在骆驼身旁掀起携带的麻布扣在身上。   沙尘打在麻布上压得手臂生疼,马越几乎觉得这要这么死掉了。   卫和离马越很近,看出马越的担心,大声在马越耳边喊道:“别担心!睡一觉就好了!”   耳边全是风沙声,有沙透过麻布被风吹到身上,衣服里、靴子里、耳朵里、鼻子里,马越根本听不到卫和在耳边说什么,听到的全是呼呼地风声,凭嘴型他觉得卫和是让他别怕,一会风沙就过去,所以马越朝卫和猛地点头。   进入沙漠的时候卫和就说过,黑风沙天不用害怕,躲在骆驼身边盖上麻布等一段时间就过去了。马越当时牢牢记在心里,他两世为人从没见过沙漠,倒是前世在北京看过沙尘天。   当时他以为那就是沙尘暴。   当时的沙尘天跟这比起来简直小巫见大巫,风沙一起两米之外有什么根本不知道,整个天地陷入一片漆黑,更何况身处在广袤无垠的沙漠中仿佛置身远古洪荒。孤独的封闭感简直要让人疯掉。   没有人能说话,因为说话根本听不清楚。耳边只有狂风呼啸,和打在身上的风沙感觉最清楚。没有时间,没有空间,天地间的一切仿佛都不存在了。一切都将被沙尘掩埋、吞噬。   马越在失去希望的恐惧中度过了整整一天,或许是两天他并不清楚。等他的意识重新回到身体的时候沙尘已经停了,顶在身上的麻布足有五六十斤重。马越的力气不小,掀开麻布四周是一个个小沙包,露在外面的驼峰让他知道伙伴们还都存在。   也有人已经不在了。卫发的父亲,那个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可怜羌族老头儿在沙子地下停止了呼吸。马越本想叫他起来,却发现老人脸上盖着麻布躺在骆驼围成的圈子外面,脑袋上的沙土足有半米高。   失去希望的老人自己结果了自己的性命,把自己永远留在了这条要了他儿子性命的丝绸之路上。   沙尘暴后的大漠四周完全变了方向,他们迷路了。   东南西北完全一样,即便是方向感再强的人在沙尘暴后的大漠中也会迷失方向。他们凭着感觉一路向西。   卫和很乐观,他说:“只要朝着太阳落山的方向走,总能走出去。”   可实际情况不容许他那么乐观,第六天正午,商队里一半的水囊都空了,馕饼还够三顿。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根本来不及反应,商队就要断水断粮。   第八天他们仍然没走出去,入眼的仍旧只有黑山、隔壁、荒漠。   头上顶着大太阳,众人的嘴上都起了干皮儿也没人愿意动最后剩下的十几袋水。干粮已经没人吃了,干馕饼难以下咽,谁都知道一旦那些水喝完还没有走出去,所有人都要死在这里。   马越身体状态还好,除了很渴之外没有其他的,他的个子最小,消耗也最少。这种时候最难受的是马宗和关羽这两个九尺硬汉。两个人开始几天都走在队伍最前牵着骆驼,现在已经掉到偏后的位置同马越一起了。他们争斗作战是把好手,可这种时候因为他们身体素质超过常人太多,平日里所消耗的能量也要超过常人许多。食物水源跟得上的时候身体是他们的优势,现在这种情况就成了劣势。   每天马越都盯着身边前后几头骆驼,他收集了六个空水囊。一看骆驼叉开腿就拿着水囊接着,他并不觉得在水喝完之前他们能走出沙漠。   最先倒下的不是关羽和马宗,是始终顶在最前面牵骆驼引路的彭脱。连着几天滴水未进,再加上馕饼太谁都不愿吃,饶是彭脱走南闯北磨练出的钢铁意志也顶不住,“咚”地一声,还是倒下了。   一帮大老爷们你看我,我看你,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马越看着卫和在前面皱着眉头愣神一股火气就窜了出来,从头驼的驼峰上拽下一个装满清水的水囊拧开了就给彭脱嘴里灌。   卫和急忙拦住马越,他说:“三郎等一下。”   马越瞪着眼睛看着他手上却没停:“怎么,你就打算让彭大哥死在大幕里?”   卫和一愣,急忙说道:“我怎么会看着彭脱死掉,现在就剩这么点水,问问大伙吧。”   马越一扭头,就看到十几个汉子咽着口水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手里的水囊,这些人都快挺不住了。   被这么多人盯着,马越不敢有一点动作,他知道这些人都快疯了。他怕他手一抖,这十几个汉子就会一拥而上。   好在关羽与马宗提着刀走上前护在马越身边,马越这才定了心神接着给彭脱喂水。彭脱喝了快半袋水才悠悠转醒,只是身体已经疲惫到极限根本赶不了路。众人丢了一车货,把彭脱放在车上由骆驼拉着,这才继续赶路。   对于彭脱而言,醒来时看到除了在天上喷着火毒的太阳,马越那张有些焦急的脸让他仿佛看到了大贤良师。 第十七章 同室操戈 [本章字数:2114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14 07:43:43.0]   有了白日里水囊的刺激,当天晚上众人躲在骆驼旁睡觉时就出了事。   商队里一个外号叫王老三的汉子渴疯了,半夜摸到带水囊的骆驼偷水喝吵醒了卫和。   “王老三你把水囊放下!”   这种时候多一滴水也许就能救活一条命,水绝对不能这么喝,卫和举着手弩朝着王老三喝道:“你再不放下老子射死你!”   可惜,他高估了四天滴水未进的王老三的理智,此时的王老三不再是跟着他从河东奔波南北的家奴,而是在沙漠中渴疯了的带刀汉子,二人相距不过两步,喝水的王老三看到卫和举着弩对着他,一点儿不念旧情拔刀便斩。   “啊!”   夜晚的沙漠中划过一声尖叫。   卫和半条胳膊被剁了下来,满地打滚。王老三被闻讯赶来的众人乱刀砍翻。   饥渴让人类恢复了远古的兽性,王老三也是跟着卫和的老人了,卫和拿弩对着他本来只是想吓唬吓唬他,让他趁没人察觉放下水囊否则不好收场。   渴疯了的王老三可不管那么多,行动之前他就想清楚了,就算是死在这个鬼地方他也要舒舒服服的死,在这沙漠里上不着天下不着地能有什么让他舒服的。只有水,四天以来他滴水未进,就算让他喝了水就死他也觉得值了。   他值不值马越不知道,马越看着那些入沙漠前终日和王老三混迹在一起现在却带着快意砍死他的护卫只觉得浑身发冷。   卫和的胳膊经过粗略的包扎命保住了,但如果五天之内他们还走不出去恐怕所有人都难逃一死。王老三死了,但他的死让商队还活着的人们气氛更古怪了。活着的人们都把刀放在自己可以随手摸到的地方,以防随时有人偷袭。   王老三的死让他们意识到,如果再死几个人,他们剩下的水源就可以多顶两天。可不是嘛,如今商队还有十六囊水。一囊够三个人喝一天,如果商队只剩下五六个人他们不但能大口喝水还能吃馕饼。   同商队现在的情况比起来,马越宁可再遇上五十个跨马扬刀的贼人。战斗对现在的他而言已经不是那么的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当曾经并肩作战的伙伴向你磨刀霍霍随时准备趁你不备挥刀斩下你的脑袋。   饥饿、口渴、睡眠不足、沙漠中恐怖的昼夜温差,这些问题时刻折磨着他们。所有人都快要撑不住了,人们的眼神开始冒绿光。   第十天他们仍旧没有走出沙漠,仍旧没有看到绿洲。周围仍旧是看不完的戈壁滩和无尽的沙子。   争斗在两伙人之间展开,一边三个一边四个。没有波及到马越他们,马越身边有马宗关羽陈光,板车上的彭脱还有断了一只手的卫和六个人,大家都意识到人们开始发疯,他们六个人便聚在一起,成为商队中最强的一伙。   卫和此时的大东家身份不好使了,这种情况如果不走出大漠永远不会改变。在死亡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人会在乎你是不是东家。如果不是有关羽马宗陈光这三个硬汉聚在一起,年少的马越断臂的卫和还有脱水的彭脱会是众人率先下手的目标。   马越等人就看着七个人在无边沙漠中内斗起来,你挥刀斩下我的胳膊,我就用剑通透你的后心。人类的残忍与自私这一刻在马越面前展现的淋漓尽致。   七个人分为两伙的争斗,最终活下来一个人,这人姓海,叫海通。此时的海通断了一条胳膊,肚皮被人用刀划开,剩下的一只手抱着自己流出的肠子。就这副如人间恶鬼的模样脸色却挂着笑容,他就这样笑着一瘸一拐朝马越他们走过来。   “东家,给我水。他们都死了,我给咱们省了六个人的水啊!给我水!”   说到最后他几乎咆哮起来,卫和没有说话。关羽等人也不言语,马越从自己的骆驼身上拽出一个水囊仍在海通面前扭头就走。   海通已经疯了,是真真正正的疯了。他弯腰捡起水囊肠子就往下掉,一直掉在地上他都不管。张嘴咬掉塞子仰头就给自己喉咙里灌,他已经喝不出水喝驼尿的区别。他只知道这是水,他知道现在水能救命。   可他不知道,水能救的是马越等人的性命,不是他的。他大口大口灌着,骚臭熏天的骆驼尿在他喉咙里转一圈最后流到从他肚子里掉出来的肠子里,再从断口流出来混着血液渗入沙地里。   海通死了,只比那六个死去的人多活了几个呼吸的时间,多喝几口骆驼尿。   死在沙漠里没有人为他掩埋尸首,包括他们,所有人都没有精力再去埋掉这些疯了的人,反正一夜风沙也足够把他们埋到这大汉边疆沙漠的最深处。   看着滚滚黄沙,马越的思绪开始飘远,他想知道古往今来究竟有多少人葬身在这黄沙之间,又有多少人最后没有从沙漠中活着走出去。多少人被这里的空旷逼疯,杀掉同伴或是被同伴杀死。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活着走出去。昨晚死掉一个,今天死了七个,那明天还会死人吗?还会死多少人呢?   也许他永远都不知道答案,但他知道,答案一定比他所想象的数量还要多的多。   卫和问:“你怎么真给海通水,你看不出来水也救不了他了吗?”   马越本来看着天边出神,听他这么说扭头看着卫和说道:“我没给他水。“   “那你给他的是什么?”   “骆驼尿。”   听到是骆驼尿,所有人都笑了起来,与骆驼朝夕相处这么久他们当然知道骆驼尿是什么味道,骚臭难耐,陈光听了就笑道:“三郎你太坏了,怎么拿骆驼尿亵玩将死之人。”   马越本来脸上就没有笑容,听陈光一说他突然很烦躁。这种烦躁不是因为陈光,而是因为孤独,他们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这样相互调笑了。大漠带给人的并不仅仅只是饥渴,更可怕的是绝望,来自于灵魂深处的绝望。   “我没有玩他。”马越撇着嘴说道:“那些骆驼尿是我给自己留的。”   他看着众人,轻声说:“等我快死了,我就把它都喝了。”   ————————————————————————————   愿逝者安息,受伤的朋友都好起来。 第十八章 祸不单行 [本章字数:2064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15 10:35:39.0]   “兄长,我们还能走出去吗?”   马宗珉珉干裂的嘴唇,漆黑的天空看不到一点光亮。   他说:“能,我们一定能活下去。”   滚滚黄沙连到天边,行走在沙漠中的商旅们低垂着脑袋只是一味地向西走。头脑里没有其他的想法,生或死尽由天数。人们体内已经没有足够的盐分,仅仅从水中摄取根本不够身体消耗。侥幸活下来的人们开始同自身抗争,眼睛大多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模糊,手脚被冻坏肿起老高。   只要不死,就得继续走。   第十五天,他们看到了绿色。   起初人们都以为是幻觉,当他们真的走出荒漠时才发现他们真的走出来了。   一旬沙漠之旅让商队大幅度减员,走出来的只有十七个人。商队中的账房、马夫、伯乐统统死在了路上。   卫和出现了发烧、昏迷,彭脱身体虚弱到了极点,更让马越挂心的是,关羽的被蝎子蛰了,尽管身体状态还好但手臂已经红肿。侥幸活下来的人们身体和精神都已经到了濒死边缘的极限。   他们已经不是传统意义的商队了,剩下的人除了卫和这个商队大东家就剩下护卫了。没有识途的老人,他们注定无法抵达乌孙。   买不了龟板没有办法给卫和二弟治病,这是一次没有意义的旅途。他们在沙暴中迷失了方向,后来他们以为的西不是西,是北。   他们路过的第一个村庄全是黑发黑瞳的汉人。   马越对关羽说:“看来,西域也有汉人居住的。”   关羽说:“当然,西域十六国都在我大汉治下,当然有汉人居住。”   马越忍着剧痛跑到村中问寻:“老先生,这里是什么地方?”   老人摸着胡须笑道:“小郎刚从大幕中出来?这里是张掖属国治下村落,昭武县城就在东边三十里。”   “多谢老先生,敢问老先生村中可有医匠?”   “村里没有,你们恐怕要去县里找找了。”   马越谢过老人回去把情况一说,就听彭脱拍着额头说道:“不好,我们在沙漠里兜圈子了。”   他们在沙漠里兜了个圈子,从酒泉郡又走回了张掖郡。此时他们距离武威郡不过千里,也就是说如果马越想现在赶回家的话一路快马加鞭不出三天就能到达扶。根本来不及懊恼,此时当务之急是找到医师,否则不但卫和的性命难保,关羽所受蝎毒也在逐渐扩散。   众人立即启程照着老者所指的方向一路直奔昭武县城。   没有马匹代步,众人又身负冻疮难以快步行走,不过三十里路众人足足走了两个时辰,快到县城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下来。城门紧闭他们根本进不去,只得露宿林中。   关羽靠在树旁闭目养神,轻咬牙关。马越见他嘴唇干裂便递上水囊问道:“感觉怎么样?”   关羽摇摇头轻声说道:“不太好,恐怕我是起不来了。”   “让我看看。”说着马越就拉开关羽右手衣袖,“啊!”   伤口所在的整条胳膊已经发黑化脓,关羽的胳膊本就粗得像大腿一般,此时肿起更是粗的吓人。   关羽看到自己胳膊的惨象垂头一笑道:“这不算什么,你脚可好些了?”   马越摇摇头道:“还是那个样子。”环顾四周,他叹了口气道:“没想到出来一趟落得如此光景。本还想远赴西域买些稀罕物件儿,眼下别说西域了,就连阳关都没出就落得如此下场。”   关羽说道:“三郎此言差矣,在我看来这一趟旅行对你而言是利大于弊的。”   “此话怎讲?”   “三郎我且问你,这一路以来你可有所得?”   “所得?哈,我当然有所得!”说着马越扬起挂在腰间的手弩,说道:“劲弩一把,略有所得。”   “我说的不是这个。”关羽大手轻拍在自己额头上,对马越十分无奈。   马越笑的乐开了花,说道:“我知你意思,只是所得甚多一时无法说清。”   关羽点头说道:“这便是游历的意义。”   关羽说的不错,这一次游历让马越学到许多东西,增长的见识与阅历是爆发性的。先后经历凶险战斗,身边护卫接连战死。随后又入大漠见识断水断粮之后的人世百态,在数次绝望濒临死亡之际最终活着走出来。   他需要一段时间消化,他知道这一次旅途的见闻已经足够改变他对于许多事情的看法了。   半躺着的关羽撑着身子勉强坐起靠在骆驼旁边,中毒的他已经使不上太多力气,对马越说道:“你且与我说说,你学到最有用的是什么?”说着关羽朝他挑了一下眉毛,不着痕迹地指了指他腰间的手弩。   马越被关羽的动作搞得摸不清头脑,还以为关羽要拿去把玩,便解下手弩连同箭囊一边递给关羽一边说道:“沙漠里不要靠太阳分辨方向。”   关羽拉开弩弦放上一支弩矢,闻言笑道:“哈哈,否则就会兜圈子是么。今日我再教你一个道理。”   “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要放松对周围的观察!”   说着,关羽抬起手弩朝着密林中射了过去,同时口中大喝:“敌袭!”   弩矢激射而出瞬间便至,密林中传出轻微的“噗嗤!”声被关羽的大喝所掩盖,但接着林中就传出一阵骚动。   “被发现了,冲上去杀死他们货物就是我们的了!”   “冲啊!”   马越这时才反应过来,他们被贼人盯上了,急忙朝旁边喊道:“兄长,有贼人!”   马宗并未和二人在一起,而是在几步之外与彭脱一起照看昏迷的卫和,先前听到关羽的暴喝他就在心中暗道不好,随后便见到密林中窜出一帮手持兵刃的歹徒。见此情景他急忙拔出腰间佩刀准备迎敌。   商队还有十四个人,但都被冻疮折磨。众人在心里都明白,这一战如果运气不好恐怕就是今生最后一次拿剑了。   贼人冲至近前马越来不及多想抽出腰间钢刀就对了上去,自己这边关羽中毒根本没有力气战斗,彭脱状态也不好肯定不复勇猛,卫和昏迷不醒可以算成个死人了。   正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有遇打头风,祸不单行。 第十九章 绝境之战 [本章字数:2197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15 16:43:07.0]   在之前,如果问马越人生中遇见什么事最倒霉,马越一定会说是在沙漠中发现水没带够。而现在,如果有人问马越一样的问题,马越一定会说:四个握着刀剑的流匪朝你冲过来,你却只有十二岁。   关羽曾说过,刀不出鞘就是一块废铁。马越这把刀在身上揣了一个多月一直都是一块废铁,有关羽马宗在身旁根本不需要他那三脚猫的功夫与人搏斗。然而人在这世上行走,食物的发展规律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关羽身中蝎毒现在恐怕连挥刀的力气都没了,马宗和陈光又在十步开外护着脱水的彭脱与昏迷的卫和远水不解近渴。   至于其他人,马越根本就没把希望放在他们身上。几个全身冻疮的老兵结成盾阵依靠着车辆做着防备根本没有过来救援的意思。这一战,马越打头阵。   北方的夜晚白毛风卷着枯黄的叶片在林间肆虐,一个提着青铜钺的羌人汉子带着十余个穿着破旧皮袄手握刀剑木棒的兄弟从部落逃出劫掠千里,终于站到了马越的对面。羌人汉子原属羌族一个小部落全无羌的一支,部落随着草场迁徙。去年冬天护羌校尉冷征抽走了部落十之五六的青壮拿去加入汉朝的军队打先零羌,去了三百人只回来了二十六了。没有男人他们守不住草场,部落招来兵祸男人被杀光女人被抢走,只有他带着六十几个兄弟逃了出来。   逃亡路上饿死了几个兄弟,饥寒交迫的他们抢了一个汉人村落,自此一发不可收拾。一路有什么抢什么,见什么杀什么,带出来的兄弟也都死的差不多只有这十几个人了。卫和的商队被他盯上已经有几个时辰了,十几个老弱带着四十头骆驼几大车的货,是头肥羊。杀光这些人抢到了货自己这些人就能多活一些日子,抢不到就算不在今天被杀死也会在几天之后饿死冻死。   他已经想好了,抢了这支肥的流油的商队换了银钱就足够他们买上百头牛羊在大汉边疆找片水草重建部落,过上几十年又是几百人的小部落。   “弟兄们跟我冲!”   羌人汉子们带着示威的怒吼冲锋勇猛,可模样儿实在寒酸的可怜,汉子们露出的指节冻得比马越都厉害,裂开皮肤渗出的鲜血冻成冰渣黏在手上却还牢牢抓紧自己简陋的兵器。提着木棍却像下山猛虎,他们是一群真正无牵无挂的亡命之徒。   马越已经再无依靠,只有掌中四尺长刀。两千五百年的儒家文化将他的性子磨地太温润太和善,上古先民茹毛饮血与天争命的凶悍早就被丢到脑后。一直以来能不与人争斗就不与人争斗的他在今天终于再无退路,环首直刀在他手中闪着冷芒,流贼冲锋他首当其冲。   敌我双方都明白,这一战谁后退一步,谁就一无所有。所以谁都没有退路。   马越是想后退的,他迟迟不敢冲锋。他从未直面贼人与其搏斗,一直以来躲在自家兄长和关羽身后无论怯战或放冷箭,他始终没有真正上过战场。尽管一再告诫自家不可退、不可躲,可看着五大三粗的羌人汉子提着比自己还高的青铜钺朝自己劈过来两股打颤根本后退不得。   大钺劈来马越只得抬刀上挡,马越的身负巨力还是同他的年龄相比,危急之下身体爆发出百斤力量仍旧不足挡下正当壮年的羌人汉子亡命一击。   不过一斧,马越双手并未愈合的冻伤统统开裂,人也被崩得快要跪在地下。羌人汉子持钺猛然下压,狞笑道:“娃娃,给我死来。”   马越的刀是马腾花了重金打造的二十炼良刀,在这一击之下还是崩了口子。刀是好刀,用来劈砍一定无往不利,可用来格挡,尤其是挡斧钺这种重兵器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也就是羌人汉子轻视了马越这一下,给了马越生的机会。感到刀上传来力气加大的马越脑中一片空白,顺势左手一矮斧钺顺着便砸到地下,砸碎了冻硬的土地。羌人汉子全身力气都使在斧钺上,滚身一撞就已经撞在羌人汉子近前。   “关大哥,现在由我来保护你!”   寒光一闪而没,铁刀砍进羌人汉子肋下。健壮如牛的汉子眼中光华流逝,他早知道自己走上这么一条不归之路最后结局一定会是死无葬身之地。但他却没想到最后的结果是被如此一个少年重创。   刀斩在骨头上,原本平滑的切口在撕扯下向两旁翻开。马越想要扯出长刀却做不到,狭长的刀锋卡在骨头上,拔不出来了。   持着木棍的羌人满面凶恶,棍子夹着风雷之势砸在马越额头。撒了长刀的马越手中再无锐器,抓住木棍将羌人拽过来一拳打在面门上,鼻血横流。头蒙了马越却更加凶狠,受了伤的马越不再理智不再温和,自然也不再畏惧。   一柄青铜剑刺在左臂,右臂便抡圆了拳头敲在对方太阳穴上。背后一刀劈过来,窝心脚用尽力气踹回去。即使自己被反震力气冲倒在地也在所不惜。   三层麻衣和兽皮袄救了他的性命,但护不了他的皮肤,锋利的刀口夹着铜毒皮开肉绽。一名流匪站在马越面前看着倒地的少年脸上带着残忍的笑容长刀劈下。   一支弩矢擦着马越脸庞飞过,钻进流匪的眉心,狞笑戛然而止。   关羽尽管中毒已经无力拔刀,手弩在他手中发挥的效力更大。快速而熟练地上箭,接着又是一箭射出去。   此时马宗已经砍翻了围攻他们的几个流匪,顾不得查看身上的伤口三步并作两步窜到马越身前挡开敌人长刀,双手持着缳首刀自上而下将一流匪斜斩劈成两半。虎视敌人他问道:“三郎退下!”   此时的马越状态非常不好,因为众多伤口他感受到力量正从他的体内快速流失。此时马越的身上已经有七道伤口。后背两道与胸口一刀刀伤因为有皮袄护着入肉不深,比较严重的左臂被利刃捅了个通透,右肩膀被刀劈出一个豁口直到琵琶骨鲜红的血液正从中流出,看上去极为可怖。   最可怕的是左脸被刀划出一道两寸伤口,只是划伤并未伤及颅骨但经过左眼。   听到马宗的声音,马越才从拼命的状态中走出来就感到头脑一阵眩晕。回头看了一眼倚着参天巨木面色惨白的关羽,眼睛被鲜血渗入只能看到黑红色的人影。   “还是…太弱…”   呢喃着这一句话,马越终于倒在地上。    第二十章 公明文远 [本章字数:2305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16 09:23:27.0]   东汉末年,是一个呼唤英雄拔剑而起立不世之功的时代,而这个时代并不缺少英雄。侠义精神经过春秋秦汉的历史跌宕到了东汉末年仍旧存在,只是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这个时代的英雄不再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大侠,在接下来的天下是属于那些拥有侠义之心欲以一己之力对抗天下的将军们。   同卫和等人前往西域所遭遇的艰难困苦相比,马玩与商队同行一路上并不缺少欢乐。尽管也有露宿山林同野兽共舞,经历几次匪徒劫道却均是有惊无险。马玩凭着见多识广的阅历与健谈的性格很快同商队上下打成一片,最终商队首领竟为护马玩这个小兄弟周全特意改道河东,到了河东解县城外才与马玩分别。   站在解县城门口,左携弯刀腰插竹笛的马玩一手环胸一手摸着自己长出青茬的胡须眯起狭长的双眼笑看这座城高三丈的小城。   这一路走来纵然有惊无险但其中辛苦也不在少数,此时终于抵达目的地马玩心中自然轻松不少,直奔西街寻一个张姓老人。   他是个苦命人,少时双亲死于大火之后便浪迹天涯总是饥一顿饱一顿,这也就养成了他后来极为贪吃,好吃的毛病。不然他也不至于少年时在田地间见到蔷薇开得艳丽便将花朵都拽下装了满满一行囊,走一路吃一路。这些年来游走凉州各地好人坏人见识不少他早忘得干净,唯一只有熹平二年氐人部落里吃过的臭猪,四年流浪到武都羌部落里的馍馍手抓肉,还有五年鲜卑寇边战场上庞德抓鲜卑猎狗烤来的香味让他念念不忘,铭记于心。   他还记得关羽曾经说道“西街张老爷子做得绿豆饼最为美味。”   能买到美味吃食,顺便问道杨奉位置,何乐而不为。   手里拿着五个大钱换来的三个豆饼,老人笑着给马玩装了三个绿豆饼又从壶里舀出一碗水递给马玩说道:“后生,这豆饼好吃要喝些水,不然会噎到的。”   马玩接过水瓢,笑着问道:“多谢老伯,我打听个事情,这解县有个叫杨奉的人是么?”   老人抬头深深看了马玩一眼才说道:“你找虎头啊,到东街杨氏武馆寻他便是。”   “杨氏武馆么,多谢老伯,家乡朋友托我送个信儿给他。”把碗还给老人马玩转身就走,走两步他才回头说道:“老伯再见,您家豆饼很好吃,我家哥哥念叨了好几年了。”   杨奉在解县,或者说河东确实有很大声望。因为穷苦人家出身他经常帮助乡邻况且习武多年,为人仗义豪爽总为人出头。郡里穷苦人家出身的少年多愿与他为伴,非常尊敬他。   马玩到陈氏武馆时略一打听就找到杨奉,说明来意后静静地席地而坐自包裹里拿出一个豆饼慢慢咀嚼着等杨奉把信看完。   马玩贪吃,可现在好吃的豆饼在手他却舍不得吃了。他没什么钱,吃喝都要自己照顾,还有回去给兄弟们带上几斛酒就能把他的家底榨干。   关羽的信不长,杨奉合上竹简一看马玩,笑了。杨奉确实不愧被张老伯叫虎头,杨奉脑袋很大,一双虎目囧囧有神。   “张老伯家的豆饼?”   “唔…是啊。”   “俺跟长生都是从小吃这个吃大的,长生跟你说的吧。”   “长生?你说关大哥吧,是他跟我说的,真不错,绿豆味很浓。”   “长生到哪儿都是大哥,他都不曾低头唤俺一声大哥。”   “我也不知道,三郎总那么叫,我就跟着三郎叫了。”   “不远千里来送封信,云长交了好兄弟啊,你怎么认识云长的?”   “我跟几个袍泽去马大兄家做客,三郎带着兄长过来拔刀把一个袍泽扎了,他哥哥踹了三郎一脚,被关大哥揍了一顿。”   “又是三郎?三郎为什么扎你袍泽。”   “三郎是马大兄家老三,十二岁。关大哥被官差扣了他救了关大哥。庞大哥炖了他家的狗。”   “三郎真小气,不过十二岁就敢扎人长大了也了不得。救了云长就是俺兄弟,以后有事俺给他挡着。”   “那狗是三郎救命恩人,我们事先不知道。”   “这样倒还说得过去,那你们和云长关系都很好咯?”   马越吃完了豆饼,起身摇摇头道:“我就跟关大哥说过几句话,觉得他是英雄,就跑这么一趟,还是三郎跟关大哥关系好…”   正说着,马玩起身抖抖漏到身上的豆饼渣,笑道:“信也送了,饼也吃了。我要回凉州马大兄家过年了。”   杨奉一听就站了起来,拉住要走的马玩说道:“兄弟先别走,这信不是给我的,是云长的家书,他要我把家人送到凉州,这两日先在我家住下,到时一起走。俺们先去告诉弟妹去”   说罢,杨奉便把着马玩的胳膊,身后跟着几个兄弟朝关羽家走过去。   同一时间,解县关羽家。   屋子不小但很空荡,连梳妆台都没有。只有墙上挂着几幅署名关审的字和一部脚踏织机,榻上放着裁剪到一半的小人儿衣服。关羽发妻胡氏身着素衫披着棉袄一头青丝随意拢在脑后,在屋外熬着一锅粟米粥,五岁半的关平正穿着旧袄蹲在院子里逗一只大公鸡。   突然有叩门声,随之而来的是青年爽朗的笑声。   “嫂嫂,俺和文远来啦。”   胡氏用纤细的手指拢了耳畔的头发,忙走去开门。手掌上满是庄稼汉子才有的厚茧,这些年家里没个男人操持,再多人照顾终究是受了苦。   开门便闪进来两个八尺男儿,一人面目方正威武雄壮,将身上穿的郡中小吏的常服撑得鼓鼓囊囊,手里提着两只公鸡,一进来便把放在灶旁,搓着双手在锅边深深嗅了一口蒸汽,对胡氏说道:“嫂嫂煮的粥真香啊,俺这刚买来两只拔过毛的鸡子,正好熬上一锅鸡汤给嫂嫂和平儿补补身子。”   胡氏连忙摆手挡住青年急说道:“公明你们来就来了,就不要带东西了嘛。我们娘儿俩日子还过得去,你才有多少月钱这两日一只鸡五日半片猪哪里禁受的住,快存钱娶个美媳妇吧。到时候嫂嫂帮她梳妆。”   被唤作公明的青年闻言一笑:“哈哈,嫂嫂说笑了,俺徐公明一身戛然平日里买些东西还有余钱请文远喝酒呢,日子潇洒自在嫂嫂不需担心。”   旁边的青年眉目英武身上披着灰色狼裘也说道:“嫂嫂是说的哪里话,我们三家祖上数代的交情,若非辽这三年为父亲守孝一定每月来一次河东。”   青年胳膊夹着一件黄色小人棉袄,说着便拿过去一把抱住关平在脸色亲了一口道:“哎哟,三年没见平儿还记得叔父吗?长得真是眉眼越来越像关大哥了。来,叔父给你买了棉衣咱们去试试合不合身。”说着便抱着关平走进屋里… 第二十一章 千里护送 [本章字数:3359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16 22:08:26.0]   张辽在屋里给关平穿着新棉袄,徐晃在外面帮着胡氏烧火熬粥。   胡氏看高壮的徐晃蹲在灶台旁边拿根树枝挑弄着火炭,唯恐徐晃吏服抹上炭灰连忙抢过树枝说道:“公明啊,你八尺男儿是要做大事的人,快进屋喝点水去,这些事情妾身做得来。”   徐晃见树枝被胡氏抢走便又拿起大勺在锅里舀着拌粥。   “嫂嫂这天寒地冻的您快屋里歇着去吧,家里冷锅冷灶都是俺自己煮的,这不难,没事。”   就在这时,木门再次被叩响。   “弟妹快开门,今年咱们要去凉州过年喽。”   一屋子人都被这一句搞得摸不到头脑,胡氏开门见是杨奉带了个小兄弟便迎了进来说道:“虎头哥快进来。”   “哟,公明也在啊。”   正在灶旁收拾的徐晃抬头见是杨奉便笑道:“虎头哥来了。”   张辽听到有人叩门便从屋里探出头来,见是杨奉立刻皱起眉头破口骂道:“杨虎子你给我滚蛋,要不是你关大哥也不至于亡命天涯!现在还在这扯什么凉州过年,你再给我说一遍。”   若是这河东郡人甭管是谁这么指着鼻子骂杨奉肯定是不行的,杨奉长着虎头他的脾气也跟山里老虎一般。可这人若是张辽的话还要两说。当年关羽为杨奉杀官逃离故土之后远在雁门的张辽收到消息便一人一骑赶来河东,二话没说就给杨奉连着一帮小兄弟全揍了一顿。   那年张辽揍杨奉的模样像极了关羽为了马越揍庞柔的情景,打的杨奉在关家院子里上蹿下跳。若非徐晃拼尽全力拦住张辽,杨奉现在能不能站在这里说话还是两说,天不怕地不怕的杨奉,那一次被张辽揍的没脾气。   胡氏对张辽说道:“文远你别这么跟杨大哥说话,这些年若没你们兄弟仨的扶持我们娘儿俩的日子还不知要辛苦到什么光景。你就别怨你杨大哥了,说话和气些。长生亡命天涯那都是命……怨不得杨大哥。”   张辽嘟囔一句:“谁跟他兄弟…”   “嘿。”杨奉干笑两声说道:“文远我知你这么多年一直怨我,不过这次你可真怨不得我。关家弟妹,咱们真得去凉州过年了,公明文远你们去不去?”   张辽是见到杨奉就没法说好话,没好气道:“你爱去凉州你去,那不毛之地我可不去,你也别拉着嫂嫂去!”   杨奉笑道:“你真不去?”   张辽怒道:“凉州苦寒难耐,教我去凉州宁可赤膊在县城跑一圈来的凉快!”   杨奉哈哈大笑,接着从怀里掏出竹简一抖,拿正了一字一顿念道:“见信如吾,一别多年不知家中妻儿兄弟可好?关某欲定居扶风,望杨兄告知公明文远护吾妻儿前来…”   杨奉正读着舒服,胡氏与徐晃都仔细听着,张辽甩狼裘落地扯开衣襟便赤膊跑出院门。   “我张文远从小就不怕冷!”   “哈哈哈哈。”   张辽如此众人都捧腹大笑,笑过之后徐晃拽着杨奉问道:“虎头哥,关大哥真在凉州?”   一旁胡氏已经不知道说些什么了,手放在哪里也觉得不是,关羽一走就是五年没了音信胡氏不止一次想过关羽是不是死在外面了。如今突然得了关羽消息她心情五味陈杂。   上千个日日夜夜的思念之情,与上千个日日夜夜的闺中怨气。   杨奉认真地点头,对胡氏说道:“弟妹不信可以问这位马玩兄弟,信就是他送来的。”   胡氏这才看到杨奉后边站着的马玩,急忙说道:“多谢郎君千里送信,长生…长生他还好吗?”   马玩急忙说道:“嫂嫂不必忧心,关大哥在凉州挺好的,村里人家都很尊敬他。”   “平安就好,平安就好…”沉吟一会儿胡氏才反应过来,急忙请几人进屋里坐,可到了屋里才反应过来屋里榻上根本没有这么大的地方。   众人没有在关羽家多待,马玩就随杨奉到酒肆吃些东西,一起的还有徐晃和刚在县城里跑了一圈的张辽,他们来商议前往西凉的路线。这几人没一个到过西凉,聊了几句便开始心疼关羽这些年的颠沛流离,还有对凉州的不安。凉州那地方在中原人看来就是没有治安的蛮夷之地。全是道听途说,中原人真正到过西凉的多数都是犯了罪被发配戍边,否则谁会前往那儿去。   好端端的,中原人哪个想去凉州那个鬼地方呆着呢?   杨奉也不想前往凉州,但关羽一封家书过来他没有任何的理由留在河东享乐。凉州再苦再寒再乱再难过,比不上当年关羽因他杀人获罪数年流亡的委屈。   三人说的起劲,马玩的脸越来越黑。   他娘的,蛮夷之地蛮夷之地,老子长得像个刚从大山里蹦出来的野人吗?马玩现在很想跳起来对着这仨河东汉子撅起屁股,告诉他们别害怕,老子没有尾巴。   余光马玩面无表情听着众人说话这才急忙打断众人道:“凉州多烈马,过去没准还能让你们一人骑上一匹良马呢,是吧马兄弟。”   马玩苦笑着叹了口气道:“哎,诸位不必太多担心,凉州确实比这边差上一些,却也还是活得下去的。”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在他们大肆议论凉州有多苦的时候,在座就还这么一位生长在北西凉的汉子呢。这下子都很不好意思,不再言语。   杨奉见冷场了便又问道:“马兄弟,从河东到凉州扶风要途径千里,几日可到?”   马玩道:“我随商队过来一路用了月余光景,若骑快马驾轻车则需二十日,路途遥远倒是其次,司隶的关口太多,会耽搁些时间。”   徐晃一听才十日就乐了,“诶,文远你听到没,关大哥离咱就二十日路程,俺一直以为他离咱有万里之遥呢。”   张辽点头并未多说心中却也讶异,看着马玩脖颈露出的一点烧伤疤痕,他皱眉问道:“关大哥…这些年过得好吗?”   马玩摇头道:“不太好,他今年夏天才到的彰山村,据说是以兽皮商人的身份到三郎家收皮子才搭上的关系,关大哥没跟我们讲过他从前的经历,但给三郎说过。喝酒时三郎透露过只言片语,关大哥四处流浪的几年做过走卒贩夫看家护院周转各地,生活挺艰难。”   端起酒碗喝了一口,总喝北地烈酒的马玩对中原美酒不太习惯。尽管香醇回味无穷却少了入口那一下如小刀削喉的感觉。皱了皱眉头说道:“不过苦尽甘来,关大哥现在同马家兄弟交好,尤其是和三郎简直是一个人。这次妻儿过去应该就在陇县落户了。”   杨奉一听落户便皱起眉头说道:“云长如今在河东仍旧被通缉,他能在凉州落户吗?”   “在河东当然不行。”马玩一挥手:“但在陇县行,三郎找人把朝廷传到陇县的案子烧了。关大哥在陇县是白身,到时重新上个户籍就行。”   杨奉拍手道:“这三郎真好本事。”   徐晃与张辽根本不知三郎是何人,徐晃便问道:“马兄弟,这三郎是什么人?”   马玩一笑,抽出腰间长笛指着西边道:“三郎在家中排老三,今年刚十二。马家两个哥哥都是我等袍泽,带着我们斩敌建功勋很得人心。三郎年岁比我们都小但很懂事,我们去北疆应征家里嫂嫂都靠他照顾,他提着斧头进山劈柴遇了狼就把狼宰了带回家。也就是这狼的皮子让他认识了关大哥。”   张辽拿胳膊肘顶顶杨奉道:“杨虎子,你十二岁时候宰得了狼么?”   杨奉正听得入神,要说道关羽了突然被张辽顶了一肘子没好气道:“我不能那你就能了?”   张辽本来想看杨奉笑话,听他这么一说之后一琢磨小声说道:“我十二那会就算搏得了狼也得半死。”   马玩乐了,他喜欢半死这个词儿。说道:“三郎也差不多,关大哥去家里那会他正瘫着呢给家里躺了一个月。关大哥说买皮子可狼皮的钱不够说取了钱再来买,三郎眼儿都不眨就让他把皮子拿走,卖了钱回来给他。关大哥再来的时候就是被官差押着来还皮子,三郎就出钱给保下来了。后来关大哥就在家里没事教教三郎武艺骑术,在彰山村定了下来。中秋给家里写了封信让马大兄找人送来,我看关大哥对三郎多有照顾,就接来送信了。”   这个时代,不同地方的人往来是比较困难的,交通不够发达一州之间交流都不方便,更别说凉州与司隶路遥千里,所以也就养成了人们认识别的地方的新朋友都喜欢拉着聊聊天,聊一些不同地方的见闻。   几人就这么喝着酒,交流着相互之间的见闻就到了夜里,张辽徐晃去了徐晃家里休息,马玩则跟着杨奉去了他家休息。第二日醒了杨奉去借马找人,马玩徐晃帮着胡氏收拾家里物件儿,张辽策马回安邑同父母告别,几人里也就他还双亲健在了。   马玩来到河东的第三日,众人启程。关羽家里没什么东西要拿的,除了几幅祖上的字画剩下的就都是衣服什么的,一个木箱整个家就装在里面了。杨奉借来四匹劣马一架马车,一行七人便离开了解县踏上前往凉州的路。   当然,马玩没有忘记去张伯那里买了十几块绿豆饼。众人一路快马轻车,张辽带着狼裘下系着三柄精铁汉剑。徐晃马上挎着一柄短斧。杨奉将珍爱的二十炼长刀用麻绳绑的严实系在背后。而马玩背了一包裹关羽念念不忘的绿豆饼,带着关羽魂牵梦绕的妻儿,吹着一首自己编的古怪调子就这么回了凉州。   这个时代从不缺少英雄与侠义精神,个人英雄主义强大到几乎疯狂。如马玩这般只因钦佩便可跃马千里送一卷家书。如杨奉因数年前的一段恩怨看到熟悉的字体便乐的千里护送。这是最美好的时代,就像那田间盛开的蔷薇花,让人难以把持欲望尽数摘下兑上四两老酒便可咽下整个夏天。 第二十二章 兄弟和睦 [本章字数:2035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17 14:14:29.0]   马越是被关羽和马宗放在马车里送回来的,卫和骑着骏马与彭脱在最前面,出发时四五十人回来却只有九个人而且各个带伤,卫和少了一条胳膊,彭脱腿上被扎了一剑,马宗胸口被砍了一刀,关羽胳膊上绑着麻布。伤最重的就是马越,身上十二处伤口当时已经成了血人,卫和贱卖了货物重金在属国请来御医才保住性命。   老御医虽说马越伤了眼但不一定瞎,可听在众人耳朵里就是马越不但伤了眼睛还有可能瞎。一路上马越都把自己藏在车里脑袋上白绸缠了好几层包住半个脑袋,只露出右眼在外面。他怕被光照再伤到眼睛。   至少现在他的右眼还能看清一切,能保住性命与四肢完全对他而言已经是不幸之中的大幸了。归结根本自己受这么重的伤都是自己咎由自取,卫和胳膊还好的时候意气风发的要从战利品中送他一件皮甲,他嫌弃是死人身上扒下来的不愿穿在身上没有要。如今吃了大亏,身上好几道伤口都足以致命,昏迷了数天才重新回到这个世界。   这真是给他长够了教训,死亡面前,你的尊严洁癖不值一提。   九人回到彰山村时,马腾带着村里青壮给他起的房子都快好了。马腾正站在木质房顶上抹着油蜡,木屋的房顶糊着一层泥浆马腾要赶在凝土变成冻土之前抹好油蜡否则下点雨雪房顶就会漏水。马超和马休在院子里扎栅栏,筑屋大体已经准备收尾,马腾也没再麻烦村人,一家三口数九天里忙的满头大汗。   马超干活不认真总被马腾骂,卫和骑着高头大马带着商队进村子马超第一眼就看到了,扭头朝房上埋头干活的马腾喊道:“阿爹,小叔的商队回来啦!”   马腾一看可不是嘛,一行八匹马一架车最前边可不就是卫和还有老二。马腾从房上看得最清楚,抹了一把脸从房上跳下来便大步向商队走过去。   “哈哈,你们可算回来了,关兄你房子我都给你盖好…三郎,三郎呢?老二我怎么不见三郎?”   马宗正不知道如何面对大哥,三弟受伤那么重没准还会瞎了。走之前他信誓旦旦说要保护三弟跟家人道了别,回来的时候老三被人砍得半死还破了相瞎了眼,让他怎么和大哥交代,看着向自己询问三弟的马腾他根本说不出话来。   翻身下马双膝跪在地上给马腾磕头道:“大兄…我没能保护好三弟。”   马腾一看这情况心一下子停了跳,难道…   “不!”马腾压着从喉咙深处一声低吼接着便拽着翻身下马的关羽衣服问道:“关兄你告诉我三郎没事,快告诉我三郎没事!”   关羽心中对马家兄弟都有愧疚,他们离开的时候马腾还把着他的胳膊将三郎托付给他。如今马越带着满身伤口回来了,难道说马腾所托非人?   关羽对马腾一辑到地,道:“马兄,关某于心有愧…”   这一下子马腾脑袋就觉得要炸开了,握紧了拳头咬着牙问道:“三郎…出事了?”   不等关羽点头跪在地上的马宗急忙爬起挡在关羽身前拦道:“大哥,此时不怪关兄!”   马腾不愿于关羽动手,不是怕关羽的武力,而是觉得不合道义。马宗这么一拦就让马腾有个撒气的地方,抬手沙包大的拳头青筋暴露一拳头闷在马宗脸上,直打得马宗腾空离地,跟着就是一脚踹出去。   马宗倒在一片尘土飞扬中挣扎爬起,马腾指着马宗怒骂道:“临行前我记得你说你是去护着老三,现在怎么你自己回来了!”   马越在马车里手按车辕很久,骨节发白都不肯撒手。他猛地先开车帘冬日暖阳刺得右眼生疼,他眯着眼睛哑着嗓子叫了一声:“大哥住手,我在这。”   暴怒的马腾瞬间熄火,扭头看到车辕上站立的马越他惊呆了,脸上的暴怒还未褪去便生出笑脸道:“三郎你回来怎么不出声让大哥好生担心,回来就好回来就…三郎你脸怎么了?”   马越脸上表情不太自然:“受了点伤,没事大哥…诶,你这是给关大哥起好了房子么?”   一提到房子马腾非常自豪:“怎么样,你们一来一回房子就起好了,就在咱家旁边不生分。独门独院到时候嫂嫂和侄子来了也方便。”马腾可不傻,马越这么一说他就知道马越脸上肯定不是小伤,走过来伸手要仔细看看伤口被马越伸手挡下了。   “医匠说要三个月再拆,见不得光。大哥咱先回家吧。关大哥先把二哥扶起来。”   关羽“诺”了一身便过去扶起马宗,马宗脸上带着乌青直吸冷气。马腾的一脚踹实了胸口,他用衣服挡住了伤口崩开在衣服上渗出点点血迹,不想让马腾看到。   关羽知道,这其实是马腾对自己和马宗二人的怨气,全发在马宗身上了。   “大哥,你怎么这么大火气。平时你不总跟二哥说以德服人不要总以暴制暴么?二哥身上还有伤呢。”   马腾刚才也是急火攻心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此时看马越还活着他的怒火也退了下去,搀着马宗另外一边胳膊架在自己肩膀上问道:“二郎你怎么样,大兄还以为三郎不在了…”   马宗闻言脸上又挂起无所谓的笑容,朝马越笑道:“三郎你这是干嘛,我俩从小打到大你又不是不知道。这没啥,诶大哥你记不记得小时候刚练武那会,咱俩拆招你总拆我,我一心急给你踢到墙上磕破了头。”   马腾一笑说道:“当然记得,那会还在城里住呢,阿爹拿剑鞘满城抽你。最后我头上包着就像三郎现在这模样,你撅着屁股俩月没下床。”   “哈哈哈,我就知道你没忘。可惜那会没老三,不然当时还能给我端个茶倒个水啥的。”   马越在旁边走着也笑:“那二哥我现在这模样是不是该你给我端茶倒水啦?”   “我给你端……大哥这一脚我又能躺俩月,还是让大哥给咱俩端茶吧。”   “哈哈哈。” 第二十三章 北地豪杰 [本章字数:2186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18 14:18:00.0]   卫和离开了,一起走的还有彭脱与陈光。这个土生土长的陇县人经历这次旅程不但没有升起敬畏之心,更下定决心要去中原看一看。马越本来想把卫和留在彰山村隐姓埋名,他还是怕卫和的兄弟再请人刺杀他。   临行前,马越说:“卫大哥要不你别走了。”   卫和坐在马上单手抓着缰绳笑道:“放心吧,我想清楚了。没事的。”   卫和还是走了,固执的他义无返顾要回家见上父亲一面。六匹骏马在乡间小路上荡起大片扬尘。   彰山村又回到了从前平静的时光,家家户户墙上挂出腊肉,年味越来越足。马家每日门庭若市,相邻人家凡是同马家熟识的都来家中探望受伤的马越。朋友多了应酬少不了,当然,这里的应酬多是朋友来家中做客由马腾招待。   马宗和马越都卧在榻上,马宗的伤口被马腾踹裂了,晚上疼的这个九尺汉子直哼哼,有时候疼醒了就见马越在看他,他就忍着疼咧嘴一笑,问:“三郎,你眼睛还疼不?”   一年之内,这已经是马越第二次负伤在床,这一次所受的伤远比搏狼要重的多。经过这段时间的磨练马越的身体也比当时强上不少,况且身上的刀伤剑孔都并未伤筋动骨,在一月之内便好个通透。只有脸上仍旧带着包扎。医匠说他的眼睛至少要过了正月才能见光。这些日子只有在屋里不点油灯的时候马越才敢拆开让脸上透透气。视力恢复的还不错,能看清但眼前总蒙着一层淡淡的红光,左眼瞳孔变红了。眼睛保住了,但终究是破相了。一道两寸半的疤痕划过左眼,这会伴随他一生。   在他跟商队出到伤好的这段时间里,家里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多出了一个羊圈,里面放养着四十多头猪羊。这些猪羊是前些日子附近羌人部落首领程银差人送来的。马腾朋友比从前更多了,马越也跟着认识了几个不错的兄长。   这些人在后世多是名留青史的人物,如精通投射暗器之术的天水人候选。这段日就都住在马家,隔三差五地传授马越一些投射之术。   一脸大胡子的羌人酋长程银,他的部落与彰山村只隔着一座山,是个有上千牛羊数百骏马的小部落,为人豪爽仗义时常馈赠家里一些牛羊,他亲手做的烤羊更是一绝。   甚至还有纵横武威的马贼首领李谌也是马腾的座上客,前些日子马越养伤的时候曾带着几名心腹在马家住过一段,听说是为了躲避官府的追查。   这些人里面有好有坏,为人品性有高有低,马腾来者不拒。马越则只是选择**往一些,如那马匪头子李谌,马越就选择敬而远之。这家伙在他眼中是一等一的坏人,劫掠商队欺压良善什么事情他都做得出来,只有有人给他金子就算让他纵兵屠村他也不会犹豫。有意思的是这人也做过一点好事,在他的地盘里居然养着上百个无家可归的孤儿。从他的支言片语里马越了解到他就是个孤儿,因此对于孤儿格外关心。   这让马越由衷的发出鄙夷,他的所作所为就毁掉了无数个原本和平的家庭,在凉州造就了大批的孤儿。但说到底,李谌这个人还不是个疯狗,对于马越这个小孩儿对他的耻笑只是一笑而过,高深莫测地说了句‘你不懂。’   不管怎样,这些人无论好坏都称得上豪杰二字,他们隔三差五的来家里做客,马越听着他们之间互相谈天也能长些见识。像羌胡部落在北地的生活状态,各地豪强势力等等。在其中他最感兴趣的莫过于董卓这个名字,小时候读过连环画版三国演义的人一定对那个戴着皇冠的大胖子形象非常熟悉。   如今是大汉熹平五年,董卓还远远不是未来那个纵兵皇城祸乱天下的相国。此时的他以边地微官之子的身份当上广武令,还领了西域戍己校尉。豪爽大方作战勇猛,如果说‘凉州三明’是董卓这一代人的偶像,那么董卓就是他下面这一代人所崇拜的对象。   他凭借自身的能力成为凉州的一大豪强,势力几乎就是马家扩大百倍的强大。马腾交好的是落魄豪杰郡中小吏要不羌胡小首领。而董卓的座上宾客就高了数个层次,有边地高级军官,羌胡酋帅。就连在马越看来势力很大,坐拥千人部落的程银都以见过董卓几面为荣,董卓如今在凉州的威望如日中天。   但这些仍旧未能改变董卓在马越心中的地位。早些年他任兵马掾的时候手下士卒就做过杀良冒功这种事情,他不知道也有情可原,但事后他知道了也并未责罚属下。反而继续拿着那些死于非命的无故冤魂做他上位的垫脚石。   这种人说他是个枭雄都是夸他了,但不管怎么说,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活法。每个人的抱负与理想都不尽相同,马越可以在心中对其加以职责,却也没有权力让别人不要对其崇拜。   凉州是病态的,仿佛一片被诅咒的土地。在这里只有马儿长得高大健壮,有资格享用丰腴的马草。而凉人无论男人还是女人,老人还是小孩儿。通通命薄如纸,眨眼间就会死于非命。   所以凉州人做什么都格外用力,与生俱来就有一种生死壮烈的豪情。这个地方的出生的男人一生几乎都是相同的,四五岁开始习武终日与刀剑马匹为伴。十几岁放牧养家,也许二十几岁死在边疆与外族作战的战场上变成寄往家中的一串大钱,或许三十几岁死在被盗匪攻破的村庄中变成大火中的一块焦炭,或许是在四十岁的寒冬雪夜迎来一场朔风在清晨变成一个冻硬的冰块儿。他们的不同只是各有各的悲惨罢了。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太渴望出人头地了,因此即便是拿命相搏都在所不惜,因为他们每时每刻的生存都在与天挣命。   马越是想要改变现状的,但现在的他只是个随时会被野狼叼走,暴徒宰杀的小孩。连自己的命运都无法改变,改变别人的命运又从何谈起呢?   想到这些马越就觉得悲凉与疑惑,他说:“既然凉州这么苦,总是会死人的,那为什么大家还要住在这里?”   啃着金灿灿羊腿的程银笑了,他把羊腿伸过来,马越咬了一口之后他挥舞着羊腿说道:“因为在这里,也只有这里,只要我们没有死掉,就能变得更强大。”    第二十四章 亲亲相匿 [本章字数:2108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18 16:53:06.0]   腊月下旬,凉州大雪。   踏雪而来的马玩刚从马背上下来,屋里的茶还是热的,官差就到了门外。   每一次官差上门总是没有好事,这次官差上门的原因仍旧是马越与关羽。这一次二人不是路见不平了,二人前些日子帮隔壁大爷往县城送刀剑,在城里头遇见了关羽的老对头。   关羽在这陇县城千里方圆也就这么一个仇家,就是县城里一个姓苏的兽皮商人。此前关羽卖马越的狼皮时曾与他起过冲突,后来还差点连累自家受牢狱之灾。本来关羽是想快过年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再过几天马玩一回来老婆孩子热炕头美好生活在等着他,他才不愿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与人动手。   他不愿意,有人愿意呀。   那苏姓商人平日里就就县里几个流氓泼皮交好,上一次是落了单儿这次可不一样,这次他的身边跟了四个无赖自然不怵只带了个孩子的关羽。上来就是一番挑衅,关羽可不是好脾气的人,立马动了手。   关羽和马越是什么战斗力,几个终日混迹街头偷鸡摸狗的市井无赖又是什么战斗力。一场争斗毫无悬念苏大商人的地痞集团被关羽和马越打得落花流水,见了血。   马越倒没动刀子,关羽也没有。两个人下手都有分寸,毕竟是县城事情闹大了不好收场。可坏就坏在马越一脚把苏贩子踢到街边的猪肉摊上,苏贩子的大腿被切肉刀划了一下。   这不,官差这就找上来了。这官差一进门儿马越就乐了,熟人儿!可不是嘛,又是王元山带着几个衙役来了。   王元山进来一看屋里情形就满头大汗,想当初马越名声不显他嫂子出门一会儿整个村子的老少爷们儿就都握着家伙站在门外了。这次屋里十余条彪形大汉,他王元山哪里有胆子拿人啊。   “那个,马大哥好,二哥好,关兄好,三郎好,诸位兄长好,小弟王元山同住在彰山村,那个…有礼了。”   屋里关羽刚和胡氏见面,时隔五年太多话要讲,根本就没空理他。马腾冷淡的点头没说话。马宗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就要瞪眼,吓得王元山猛缩脖子。   大胡子程银瘦猴马玩还有恶霸李谌看着就笑出声来。   李谌翘着二郎腿,伸出两个手指点着王元山说道:“那个…元山是吧。”   王元山一看这家伙脑袋一大光头,一道刀疤尤其明显那动作那架势怎么看怎么像刀口舔血的恶人,哪里敢摆他那小吏的架子,急忙点头道:“诺,元山在。”   李谌对他这种姿态非常满足,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黄牙说道:“你今儿来马爷家里是干嘛来了呀,看这样子是公干啊。”   别看李谌一马匪头子,在这儿看到官差他还真不怵。王元山一进屋他就知道这肯定不是朝廷派来抓他的,想他这种恶贯满盈之辈,朝廷若要拿他直接就发郡兵剿了,哪里会派来这等衙役来现眼。   王元山一脸赔笑说道:“关家哥哥跟三郎前些日子在县城收拾了个毛皮商人,那商人报了官,小弟这是来请三郎与关家哥哥走一趟。”说着就递出抓捕文书。   大胡子程银在边上笑道:“哟,三郎伤一好又跟人揍上了,你小子可以啊。多少罚金啊,你报个数我差人取来你直接带回去得了。”   汉律规定,罪责不大若只是斗殴可以交罚金或是米粮赎罪。一般民事诉讼都是这么解决的。   王元山苦笑道:“县令大人给关家哥哥与三郎已经定了罪,要坐四月虎穴。”   马宗‘噌’地就从榻上坐了起来,本来他觉得没多大事情交些罚金就了事了,马越这事他是知道的,那商人先要寻仇自家小弟是占着理的。   马腾说道:“坐下。”马宗这才作罢,气呼呼的大眼瞪的王元山后背直冒冷汗。马腾扭头看马越说道:“三郎,你怎么想?”   马越一笑,他已经明白怎么回事了,想来那县令也不是什么好货色,定然是收了那苏姓商人的钱财要治自己的罪过。刀都架在脖子上他还有什么好躲得呢,这一屋子豪杰说白了都是草莽之辈,没必要欺负王元山一个传信儿的。   当下马越开口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跟山哥儿走一趟便是。”   众人都是一副‘这怎么行’的表情,尤其是刚从河东千里迢迢赶过来的杨奉张辽徐晃,他们一路疾行就是为了过来与关羽重逢借着新年的机会好好叙叙旧。哪知道刚来这衙门就要给关羽抓去坐地牢。张辽更是皱眉头,马家的气氛让他不喜,他祖上就是商人出身,屋里这些人没几个看得起商人的让他心里不舒服。   心里不舒服还是其次,凉州地处高原,他们这些个身体健壮的中原汉子一上来就头晕恶心,缺氧非常严重,中了高原毒瘴起了高反,身上也不舒服。   何况马家老二、羌人程银、李谌这仨人看其言行举止不是匪类也是莽汉,尤其对商人不尊重。他不禁在心里自问:“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年少时英雄盖世的关大哥如今怎么同这些人物混迹在一起。”   张辽连带着也对马越有了厌恶的情绪。   关羽一看马越童子年岁都敢挺身而出,他快到而立之年又怎会不晓事,他看了一眼胡氏,叹了口气。只是苦了妻儿千里奔波。关羽起身说道:“某二人便随你走一趟。”   马玩一瞅这俩人这就打算走了,一拍桌子说道:“且慢!”冷不丁这么一下子一屋子人目光全聚在马玩身上,看得年轻的马玩有些不好意思,整理一下思路马玩这才说道:“元山兄是吧,我且问你,关家哥哥与三郎跟你去了是去哪里?”   王元山道:“槐里狱。”   马玩又问道:“可还要见县令?”   “不用。”   “可还要见毛皮商贾?”   “亦不用。”   马玩一拍手,把站起来的关羽又按到榻上,说道:“关家哥哥,你好不容易与嫂嫂侄儿重逢,就别去槐里狱那等晦气地方。安心在家便是”转过头他将放在榻上的二尺竹笛斜插在腰,马玩一脸认真地对王元山说道:“带路吧。前些日子在县里打了一架,跟你走一趟便是,我便是关羽,字云长。” 第二十五章 马越入狱 [本章字数:2128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19 12:02:08.0]   “我便是关羽,字云长。”   “不可!”   众人还都没有反应过来,这马玩怎么就说他叫关羽呢,还说的跟真事儿一样。关羽这一声不可让众人都回过味来,这马猴子是要替关云长蹲大狱去。   关羽说道:“马兄弟你说傻话,关羽一人做事一人当怎能连累兄弟待我受苦!”说罢他便起身朝马玩躬身一拜:“马兄弟前番替关某寻来妻儿不惜纵横千里,关某还未道谢,此番情谊关某心领了,但此事休要再提。”   马玩见关羽不肯,连忙说道:“关大哥别说这话,你英雄好汉可嫂嫂侄子千里迢迢过来你一顿饭都吃不了岂不不美。何况奔行千里的可不止我一个,杨家哥哥文远公明三位兄长远道而来就为过来与你叙旧过年,难不成让三位兄长再回去?路上再颠簸半个月回去也没法过年了。”   说到这马玩嘿嘿一笑:“反倒我马玩,无父无母无妻无子无牵无挂。我之家人仅在座几位兄长与三郎了,我大汉自古便有亲亲相匿的说法,我马猴子怎就不能代兄坐牢?”   多少年了,没人像马玩这么数落过关羽,关羽张口却又不知拿什么来反驳,他扭头看了一眼胡氏,却发现胡氏也正看着他,到嘴边的硬话却成了:“那…那也不行。”   马玩爽朗一笑,少年的玩味潇洒才又出现在他的脸上,他说道:“兄长不必担忧,我马玩游遍了西凉各地,却唯独未曾去过牢狱之中。此番权当做长见识罢了,况且又不是我一人,还有三郎与我作伴呢。”   王元山带着一帮手下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只能在一旁擦汗。这一帮目无法纪的浑人,他王元山大小也是县里贼曹,就这么当着他的面开始讨论冒名顶替偏偏他还真不敢说什么。   李谌在旁边满是邪气一笑,对马玩说道:“小兄弟可想好喽,你这一去可就没了六郡良家子的身份了。”   所谓六郡良家子便是指的凉州边地与司隶校尉部的陇西、金城、天水、安定、北地、上郡六郡的祖上三代非巫、非医、非商、非赘婿、非罪人的青年。是汉朝精兵首选,当年大将军卫青与霍骠骑远征匈奴的部队就是抽调六郡良家子组成的,属于根正苗红的一波人。地位比士要低但却远高于农工商。   此时李谌提到六郡良家子,马玩乐了。他并不认识李谌,不知这满脸凶相的光头真是个马匪讲话逗他呢,他十分严肃说道:“区区虚名何足挂齿,我马猴子上阵杀敌是为国尽忠跟良不良家子有何关联。就算老子是罪人被罚戍边照样年斩五十鲜卑!”   “好!”听到马玩这话,就是先前有些不喜的张辽也不禁竖起大拇指,或许他们言谈粗俗举止轻浮,却有另一份不同的豪爽。   李谌一拍手,起身叫好道:“说得好!小兄弟你与三郎且随着他们过去受两天苦,哥哥这就回西边点齐兵马,十日可至。区区槐里大狱弹指之间即可攻破,到时再宰了县令与那苏…诶,小子,那毛贩子名甚?”   王元山脑袋都空了,这什么人啊拍手就要点齐兵马攻槐里大狱,造反的话挂在嘴边的,他腿都有些打颤了,讲话根本不带过脑子的,直接就把那商人姓甚名谁家住何处秃噜出来,说道:“姓苏名贝,住城里西街门口有两棵柏树。”   李谌笑骂道:“娘的,一听名字就是商贾。三郎别委屈,到时候哥哥替你宰了那苏贝为你报这意气之仇!”   马越听着脸都黑了,这李光头也知道是意气之争,小爷跟马玩蹲上四月大狱事儿也就结了,真要让你这么一搅合直接全家被通缉。万一这蛮子再一时杀的兴起冲破县城少不了生灵涂炭,到时候就是造反诛九族的罪过了。急忙说道:“哥哥且慢哥哥且慢,不过四月牢狱而已,不值得大动干戈。”同时赶紧跟大哥马腾挤眼睛,他一小辈能说李谌什么啊。说了也不一定听得进去,这马匪头子本身就是无法无天的货色,他一小娃娃能劝得住什么,这种情况还是要靠大哥。   马腾早回过劲儿了,伸手拉住正给身上披狼裘的李谌说道:“兄弟慢着,事情没到哪一步。三郎年少不更事,这几个月他没少惹祸,让他去养养性子也是好事。来我等继续喝酒。猴子,那你与三郎就且去吧,我等自会在外疏通,看着三郎别让他在槐里生事!”   马越一看自家大兄拉住李谌这个浑人,与马玩应了一声便拽起还发着呆的王元山便跟着衙役走了出去。   屋里马宗说道:“大哥,就这么让三郎和猴子被带走?”   程银问道:“马家兄弟,那王元山与二位关系如何?”   马腾道:“有些乡邻的亲近,早年也一同去过北疆战场。元山胆子小些,人还不错。”   大胡子程银点头哎了一声便走出门去,叫住正给马玩马越带枷锁的王元山说道:“元山兄弟,三郎跟猴子年纪小,枷锁就别带了。”说着他扯下腰上带着的一块玉坠道:“此去槐里路遥数百里,权当给诸位兄弟换双鞋子。”   王元山接了钱自然明白程银的意思,点头说道:“这就请您放心了,三郎也是我看着长大的,槐里狱有几个狱卒与我相近,断然不会教三郎受了委屈。”   囚车远行而去,大地一片银装素裹。土生土长的凉州汉子早已习惯了西北冬天的寒冷,坐在囚车里的马玩依旧吹着不知名的古怪曲调,一如他来时的模样。   马越见他吹得陶醉,没给他说话,坐在囚车里摇摇晃晃他枕着胳膊靠在一角脑袋里很乱。六郡良家子的身份与他就此告别,今后想走仕途恐怕就要等张角起义之后了。家里如今软实力想来是要比历史上强得多了,至少多了个关羽。   现在那些日后会名震天下的青年翘楚都在做什么呢?汉皇后裔刘玄德是在织草席吗?魏武帝和河北霸主正在抢别人家的新娘子吗?江东之虎已经开始组建自家的黑势力团伙儿了吗?   这一切,马越都不知道。他要前往六百里之外京兆尹附近的槐里大狱,开始自己两世为人中第一次坐牢。   公元一七六年,腊月。十三岁的马越住进了槐里狱。    第二十六章 光影背后 [本章字数:2129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20 13:01:34.0]   自古以来,监狱就不是什么好地方。阴暗,漆黑。马越入的槐里狱也不例外,这立在槐里的牢狱在去年五月刚刚打死了任永昌太守的曹鸾,此时的风头一时无两。这儿的狱卒手黑心狠,这的狱霸武艺高强。   这不是个好地方。   王元山没有说谎,在槐里狱的狱卒还真有一个是他的好友,名叫成丰。成丰人长得五大三粗非常结实,王元山的妻妹就嫁给了他,二人算是连襟。   有了王元山的叮嘱,马越与马玩并没有被凶狠的狱卒欺辱,还找了个透风的牢房关在一起。算是比较好的了,狱中有数十个牢房却只有四个牢房开了天窗能透些空气。一间有窗的房子是狱霸住的,还空着两间,槐里狱离长安洛阳都不远,方便朝廷随时往这边运送犯了事的朝廷官员,最后一间就是马越与马玩。   白天的时候,狱卒来回巡查,囚犯们都关在屋里很安生,马越和马玩穿着一百一十文钱买的新衣服坐在牢房里小声聊天。冬天里的阳光透过窗子投射在铺了杂草的地上,掉了毛的兽皮毯子被马越扔在一边,那玩意儿太扎了还不如草。   过了晌午,马玩捧着食碗吃的欢实,马越看着碗里的食物却愁容满面吃不下去。马家不是豪族,好的饭菜他没吃过但他觉得自己难吃的一家吃了不少,但见到这槐里大狱的牢饭他才知道什么是真正难吃的东西。   没有菜,饭里黑乎乎根本不知道是什么,这种东西马越怎么吃得下。   马玩把嘴里饭咽下去,见马越捧着牢饭愣是就笑了。   “三郎在想什么?”   “我在想,永安太守曹鸾到底是被打死在这里还是被这碗饭毒死的。”   马玩给碗放下,他没有笑,说道:“三郎你觉得这就能毒死人了?你可知道在凉州有多少人顶着六郡良家子的名声就盼着大汉招兵,否则他们连这饭都吃不上?”   马越一愣:“还有人连这都吃不上?”   “三郎还是太娇生惯养了些,这里不是咱家,该吃就吃吧。”   “猴子哥说笑了,三郎还娇生惯养呢?”   他才不会觉得自己娇生惯养,生在和平年代一生就见过几次屈指可数的死亡还都发生在医院里,到了这边成了小孩一睁眼就看到十二岁的大哥手持草叉把人捅个通透,十二岁上山砍柴险些被野狼咬死,跟商队去西域路上有经历数次艰难险阻甚至重伤濒死。马玩居然说他娇生惯养。   瞧瞧他过的生活,十二岁就要自己上山砍柴,跟商队去西域。这种生活能叫娇生惯养吗?   马玩却不这么觉得,他说:“三郎觉得你所经历的,就是人生之大苦了?玩没有进过大狱,但入过鲜卑腹地,那一年还不认识你大哥二哥,我与庞家兄弟一伍。血战之后我等一伍与大军失散,人人受伤没有食物,马被我们杀了。”   “马吃完了,没有找到大部队,没了食物我们吃了半月马草。三郎你知道马草的味道吗?挺不错的,我到现在喂马的时候还是喜欢嚼两根儿。”   “跟我马猴子相比,三郎你简直就是贵人。以前有马大哥,马二哥,后来又关大哥。大家都待见你,就连李光头那种恶人都喜欢你。大伙儿兄弟嘴上不说,但没人能欺负你,谁欺负你大伙都亮刀子收拾他。我像你这么大命可没这么好,饿极了的暴民冲到村子里见人就杀,大哥把我埋在后院放酒的大坛子里。我快被闷死了都不敢上去,等我出来村子已经被烧了,爹娘大哥嫂子都没了。”   “我兜兜转转在凉州走来走去,饿了就吃路边花草或跟野狗抢食。对了,蔷薇很好吃,叶子水分大能吃饱,开花了更好吃,还能结果子。但有时候也会碰到不能吃的东西,蘑菇什么的就不要多吃了,又一次树底下捡到吃了差点死在路边。”   “你看我脖子上的烧伤,我怕大伙儿看不起我,才说是家里出事那年被烧的。其实是晚上饿急了翻墙进大户人家里偷吃的被大狗咬了一口,为了止血我自己用火棍烧的。你问我偷了什么?我在狗窝里抢了一只鸡腿。”   马越看着眼前这个下巴刚长出青茬小胡子的年轻男人,难以将他诉说的悲惨形象与他认识中那个放荡不羁的马玩联系到一起。马越不会安慰人,从小他就不会。他只是咽了一口唾沫端起黑乎乎的食碗仰头把碗咕嘟咕嘟咽到了肚子里。   第一次吃如此难以下咽的东西,马越几乎想要吐出来。喘了几口粗气,他说:“猴子哥那你现在的生活还这么辛苦吗?”   马玩轻佻笑着,眼睛眯成一道线道:“现在就好多了,有袍泽照顾这些年过得还不错,每年能拿人头换些钱花。”   “猴子哥你怎么想到参军的呢?”   “那年我在金城晃悠没找到吃的饿的头发昏,碰上招兵的问我,我说‘管不管饭?’他说管,我就入了军籍。同期的边军都是自己带兵器,就是那些商贾罪犯充军的也提前买了兵器,整个部曲就我一个人空着手穿着短衣就上了北疆。我掐死了一个鲜卑人,扒了他全身皮甲靴子,用他的弯刀割了他的头,还牵着他的马。回来的时候我有六个首级五把刀三匹马,换了三千大钱,那是我一辈子第一次见到那么多钱,后来我每年都去前线。这才认识的你大哥。”   马越点点头,脑袋里突然就蹦出个念头就对马玩说道:“猴子哥,要不你也在彰山村住吧,等开春解冻了一起搭个房子,就在关大哥家旁边。大伙儿住一起多热闹。”   马玩笑道:“我就自己一个人,搭什么房子,住谁家不是啊。再说我这人闲不住,总爱乱跑,我打算再过两年就离开凉州呢。”   “离开凉州?那猴子哥准备去哪儿?”   马玩摸了摸马越的脑袋,说道:“我也不知道,我打算再上两次北疆攒些钱。到时候先去趟洛阳,再南下去荆州看一看。”   “听说荆州富足,都没有人会饿死。”   马越板着手指头算了算,两年时间不长也不短,那个时候他也能比现在再高壮一些,便抬头对马玩说道:“那猴子哥到时候我跟你一起去,我也想去洛阳看看皇都有多繁华。” 第二十七章 狱霸夏侯 [本章字数:2236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20 23:46:00.0]   白天的牢房是安静的,犯人们小声说话,相互牢房之间没有什么交流。到了夜里,狱卒喝过了酒摇摇晃晃走出去,牢房里的犯人们彻底自由了。   一个犯人从身上摸出一根小铁棍儿,也不见多大动作就听见‘咔吧’一声,牢房的锁就开了,接着那个犯人挨个儿把每间牢房都打开,马越的也不例外。犯人们摇摇晃晃走出来串串门,互相说话。   马越与马玩哪儿见过这阵仗,呆在牢房里不出去。   “猴子哥,他们怎么都撬锁出来了?”   马玩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啊。”   一会,那个撬锁的犯人推开马越的牢门说道:“新来的,夏侯爷叫你们过去呢。”   那个被称作夏侯爷的健壮男人穿着囚服盘腿坐在牢房里,向后束着头发,高高的发髻扎着长辫子。在黑暗的牢房中双眼皮下的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就那么远远看着马越。   气势很足,但有这般气势的人马越认识几个,朝夕相处下对马越已经没有什么杀伤力。二人近前谁都没有说话。   那人用目光审视着马越和马玩,仿佛想从他俩身上看出点什么。马玩有些不安,他脸上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但身上肌肉绷紧随时准备暴起伤人。   马玩相比马宗关羽瘦小不止一圈,但他在战场上搏杀的经验要远超如今的关羽,在北疆战场上讨生活的男人深谙如何在搏斗的自保,杀人。   马越的心态与马玩不同,他并不觉得这个身上散发着凶猛气势的男人会伤害他,因为‘夏侯’这个名字。他有些好奇与期待,他想知道夏侯这个姓氏的主人是夏侯氏的哪一位。   对视半晌,那个男人拍拍身旁翻了毛的皮毯子。   “坐。”   马越和马玩坐在地上,仍旧没有说话,他们不知道要说什么,也不知道这个男人找他们过来是做什么。   “这么小的年纪就犯了事被关进来可是少见,说说吧。”   ‘娘的,闹半天是狱霸来审问犯了什么事。’马越在心里骂道,他受够了历史给他的反差感了。每一次见到名人他都觉得会结识很厉害的大人物,每次都小心翼翼的接触交往。结果呢,关羽认识他的时候是个收皮子的逃犯。庞德在书里名声也很大,可第一次见面就把他的救命狗杀了让他扎了一刀。韩遂的旗本八骑,程银是个大胡子部落首领,李谌是有着大光头的马匪头子,马玩现在坐在他旁边和他一起蹲大狱。   如今,面对面坐着的这个夏侯谁谁居然是个狱霸。这些青史留名的英雄豪杰都有一个叛逆的青春期吗?   “和人在闹市打架了。”   “打个架就抓到大狱来了?有意思,你多大?”   “十三,快十四了。”   “把人打死了?”   “没有,县太爷收了钱,就给我关这里了。”   夏侯一听就乐了,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哪儿人啊?”   马越挠挠头:“我叫马越,这是我哥哥马玩,凉州人。”   “嘿!你们县太爷可以啊,凉州犯法关到司隶槐里狱来了。”   夏侯并没跟马越说太多,对他而言两个市井小无赖打架的剧情也激不起他什么兴趣,聊了几句便挥挥手让马越二人回自己的牢房了。   进了牢房,马越小声问马玩:“猴子哥,你说他们为啥不跑呢?牢房都是开的。”   “你傻啊,除非大罪,一般关到牢里的都是几个月的小罪,大罪都戍边去了。待几个月就没事了,就算时间长点儿的,当今天子每年都会大赦天下,了不起过了年就出去了。谁会冒着逃狱被抓的风险出去。”   “也对,诶,你打得过这个叫夏侯的吗?”   “这个夏侯本事不小,三郎你看,牢里犯人几乎都供着他,他本身武艺也很高,从气势上来看和马大哥差不多,比马二哥弱上一点。”马玩想了想,说道:“若是步战我会死的很惨。如果是骑战至少有五五之数。”   马玩本来就知道这个叫夏侯的武艺很高,但马玩这么清楚划分出夏侯的实力令马越不解,他问道:“猴子哥你怎么看出来他厉害的?我就没看出来。”   马玩眯眼一笑,说道:“观察一个人的武艺,先看手掌。你看我的手,老茧位置在双手虎口最多,这就是用惯了长柄枪棒。而那夏侯右手茧多而左手较少,因此我断定他使得是左手刀剑的单手兵器,若是石锁则只会磨损手掌。再看关节,他的关节粗大一看就是经常使力的缘故。单手兵器在马背上不好用,而且他的双腿笔直不像常年在马背上讨生活的人,所以骑术估计不好。所以如果是骑战我还是有机会能打败他。”   “看他的眼睛,夏练三伏冬练三九的人身上有股精气神,眼睛会非常有神。看身材这个不用说,常言道一力降十会就是这个道理。最重要的就是看一个人有没有杀气,这些我都不如夏侯,但我的杀气要比他强太多。”   “他没杀过几个人,而我在北疆战场上几进几出活着走出来的。我的对敌经验更多,我也就基于这点敢说能打败他。”   “当然,这些都是废话,我最明白了。搏杀时的环境与心态最重要,武艺经验什么都不能决定一切,生与死就是那么一瞬间。你敢杀他,你想杀他,他就死了。”   马越知道,他见过关羽中蝎毒的时候,抬起一只手放弩箭都费劲。武艺再高也不能太当回事,乱战中谁都不知道刀子会从哪里出来。再厉害的人,被人在要害扎上一刀也多半要完蛋。   “猴子哥,你的武艺有多高?”   “我啊,没什么武艺,小时候跟村里的武师练过几年拳脚。后来家里糟了难,有这顿没下顿的没长个好身体哪儿还有劲练武,也就荒废了。后来在北疆每次都是快死了才撤回来,打得仗多了成了老兵,经历生死多了就知道怎么保护自己了。”   “关大哥的武艺是我见过最高的,不过看得出来他没什么杀敌经验,搏斗和战场不一样。你兄长算一流,马大哥和夏侯算是二流,我和程银差不多,算是三流吧。不过单论武艺高低程银要比我强一些的。”   马越小眼神儿白着马玩,嘴里嘟囔着:“果然…猴子哥是最弱的那一个诶。”   “不是还有你垫底么,怎么说我是最弱的。”   “我怎么就垫底了,我后面还有小超和小休呢,我也不是最弱的。”   “拜托,好歹咱们是一辈儿的,你好意思拿侄子当挡箭牌么?”   “哈哈哈!回去了我一定要找关大哥勤习武艺,争取在十八岁超过你!” 第二十八章 马宗逞勇 [本章字数:2188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21 13:43:12.0]   马越和马玩在狱中过得不算难过,每天和马玩打拳聊天倒也可以消磨一些时光。   狱中有狱中的生活,外面也有外面的日子。马腾往县里跑得更勤了,李谌没有在马家待太久,年关前带着几个兄弟回了金城。程银倒是经常往这边跑,但总归快过年部落里一大堆事忙的他焦头烂额。   关羽每天跟杨奉张辽徐晃聊的热乎,不是饮酒就是进山打猎,跟卫和出去跑了一趟他手里有了不少闲钱,足够几个兄弟在这边过年挥霍一阵。真正留在马家的就只有候选,他是正儿八经跟着马腾做事的兄弟。   马腾没有正当职业,在县城里有三十多个小兄弟每日靠他吃饭。他的职责就是除暴安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说白了就是有些黑社会性质的暴力团伙。但那会不这么叫,那会儿都管他们称作游侠儿。   马腾,就是陇县最大的游侠儿团伙的头头。一帮弟兄什么活儿都接,无论是帮人搬东西搭屋子还是保护商户不被无赖欺诈,他从不跟人提钱。   你觉得我干得好,送我些钱财我收,你不送大家仍旧是朋友。   马腾一直是这么干的,乡里乡亲也都敬佩马腾仗义。马腾不是地痞无赖,但县里的地痞无赖都当他是大哥,原因无他,都被马腾收拾服气了。   马腾手底下三十多个小兄弟摇旗呐喊,何况拿得出手的人物也不少。马老二的武力别说是小小陇县,放眼西凉比他强的都没多少。候选的一手暗器,还有那些从北疆战场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兄弟们,些许流氓地痞怎么会是对手。   马越的案子是翻不了了,马腾这些日子都在忙着给县衙疏通关系能让马越和马玩在槐里过得好一些,付出不少人情终于得来了个探视的机会。马家人就准备启程前往扶风郡的槐里大狱了。   同行人数不多,就马腾马宗关羽三人,三人骑快马朝发夕至。到槐里狱的时候在门口就碰上了另外一拨人,就起了争执。   起因是马腾三人先到,等着狱卒开门让他们进来,槐里大狱可不是说进就能进的,就算疏通了上面,下面的狱卒也是要拿银子的。马腾给了狱卒五百钱,狱卒也许是嫌少,将三人晾在外面说是让等着。   三人也没脾气,就在这时另一拨人马来了。   六骑快马带起一路扬尘,直接冲到槐里狱大门口为首的青年人才从马上跳下,带的五人都是膀大腰圆的习武之辈。   为首青年路过马腾三人时见三人身形魁梧,便朝马腾点头笑笑,马腾也回之以礼。   接着,让三人愤怒的一幕便出现眼前,与马腾三人的待遇不同,那狱卒见青年过来跑着便将青年迎进槐里狱。马宗当下就火了,冲上去拽住狱卒喝问道:“你这狱卒,我等先来却教我等吃这闭门羹,为何他们便畅通无阻!”   青年身后一人便抓住马宗的手臂喝道:“要你多管闲事,撒手!”   “二郎且慢!”   “元让住手!”   马腾与青年同时出言劝阻,可惜起了冲突的二人都是火爆脾气,暴怒中的马宗看狱卒不顺眼连带着对青年一行人也升起厌恶,此时那叫元让的青年又抓着马宗手臂,几乎没有犹豫马宗一拳就砸在了元让的脸上。   元让也不含糊,八尺身躯的他跟马腾一般高,要比马宗低上一头,但一般凶猛抬腿一脚蹬在马宗腿上。两个魁梧青年就这么在槐里大狱门口打了起来。   众人一看连忙七手八脚地将二人拦开,二人都是勇武之辈,身手矫健一番折腾二人都是灰头土脸,马宗肚子上有个大脚印,元让脸颊肿起一块,衣襟上都是土。   关羽拦着马宗,马腾急忙向青年道歉:“在下马腾,舍弟鲁莽伤了尊驾还望兄台勿怪。”   马宗不明白,但马腾看出来了,能随随便便入得槐里狱的青年身份的肯定不低,不是他们马家能惹得起的。槐里这个地方离洛阳太近,难保马宗这一拳不是打在豪族世子的脸上,出了问题谁都护不住他们。   青年身高七尺多点,也就大概一米七出头,眼睛细长鼻梁隆起,面相非常普通,值得一提的就是眼神幽深睿智,为面容加分不少。青年看了一眼元让见并无大碍便拱手说道:“在下曹操,双方无伤大雅马兄也不必介怀,马兄可是也要进槐里狱?”   “是啊,这狱卒好生气人不教我等入内,方才舍弟也是气不过想要与他理论。”   “哈哈,无妨无妨,不如马兄与我同入?料想狱卒不敢为难。”   “既然如此,马腾谢过曹兄。”   说是曹兄,但此时的曹操要比马腾小上五六岁,不过二十出头的模样。马宗一听曹操要带他们进去他觉得不好意思了,自己差点揍了曹操的朋友,曹操反而以德报怨愿意带他们进去。当下便对被他锤了一拳的元让抱拳道:“在下马宗,方才对这狱卒发火却伤了兄弟,那个……还望兄弟不要见怪啊。”   元让脸上被他打得有些发肿,有些气呼呼的,瓮声道:“好汉子你武艺不错,我叫夏侯惇,有机会你我再来打过。”   马宗摸摸脑袋,蛮不在乎地笑道:“那就到时候再打一次。”   曹操看两人没什么火气,心里也很高兴,这马宗看着像个浑人但生的着实威武,这马腾也不差,何况身旁那红脸汉子也身高九尺看起来武艺也很高,对于这样的豪杰曹操是很愿意接触的。   他也不禁对槐里狱中马腾的三弟有了些好奇。   曹操对那狱卒问道:“小哥,我想带这几位兄弟进去,可否行个方便?”   曹操说话哪里有不好使的,那狱卒不过一介小吏,做一辈子也还是个小吏。而曹操此时尽管是处于五色棒风波后的明升暗降也仍旧是洛阳近郊的顿丘令,一县之长。   狱卒点头说道:“曹大人说话了,小的怎敢不从,县令大人请。”   曹操扭头对马腾说道:“马兄请。”   马腾面上不露声色只是拜谢曹操,心里却翻江倒海,那种感觉叫做心酸。   曹操不过二十出头的模样,就已经是县令之职了,很明显依照他的年龄仕途之路才刚刚开始,自家老爹一辈子也才做个天水兰干尉,这就是命。你奋斗的终点不过是别人的起点,甚至连起点都有所不如。再看自己如今不过有几级爵位在身仍旧没有个一官半职终日拼搏在县城的东市与西市之间。   如何不心酸?    第二十九章 出人头地 [本章字数:2260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21 22:32:43.0]   这是曹操?这是曹操!   马越在牢房里同马玩学拳术玩得正欢,马玩闲着无聊便用五成力气跟马越对打,俩人玩得不亦乐乎。马腾马宗关羽三人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跟着曹操一帮人进了槐里大狱。马越看见自家兄长与关羽非常高兴,选择性的将曹操等人忽略掉了。   尤其是马宗,衣服上带个大脚印头发乱糟糟地,一看到马越便提着食盒咧着嘴笑道:“哟,让我瞧瞧这槐里大狱给我家老三都给饿成什么样儿啦。”   他才不在乎自家哥哥为什么跟着一帮人进来,他就看到关羽提着的那个食盒了。   那可是自家嫂子做得可口饭菜啊!   在牢里这些日子马越最想念的不是马腾不是马宗也不是关羽,他最想念的就是美味的饭菜,牢里的饭菜他实在是吃够了。   马越打开食盒还来不及吃,就见一八尺大汉龙行虎步地从牢房通道里面走来,对马腾说道:“马兄,三位还没吃东西吧,舍弟也在这牢里,不如带上你弟弟一起过去吃点东西。   不等马腾说话,夏侯惇唤过狱卒从怀中掏出一块金饼,使其去买些酒菜。接着拉着众人就过去了。   “关大哥,这人是谁?”   关羽摸着马越的小脑袋,半年以来的交往让关羽几乎融入了马家,尤其是马越就像他的亲弟弟一般,这几日每见还真有些想念。他说:“他叫夏侯惇,刚才在外面跟你二哥打起来了,后来两边握手言和,和好了。”   “夏侯惇!”这个是夏侯惇,那牢里的那个一定就是弟弟夏侯渊了。夏侯兄弟都见了,曹操还远吗?   果然,接着马越就见到了有着一双细长眼睛的曹操。   曹操坐在干草上,旁边坐着夏侯兄弟与另外四个大汉。马腾带着马家人坐在他们对面。双方挨个介绍,到了马越这里,他起身便拜。   “马越见过曹家诸位哥哥。”   “马越见过两位夏侯哥哥。”   “见过李家哥哥与乐家哥哥。”   这一次,他算是把曹操的直系兄弟都认全了。同样强壮有力的夏侯惇、夏侯渊兄弟,他们两个是曹操的从族兄弟。曹仁曹洪两兄弟,是曹操从弟。另外两人一个是乐进,此时与曹操是好友。另一中年人名叫李乾,是司隶豪族,同曹操也是朋友关系。   曹操抚掌笑道:“三郎不必多礼,马兄你这三弟品貌端庄将来必成大器。”   马腾连道不敢,知道了曹操的身份他很难再将曹操试做小他几岁的青年,马腾想得多,所以怕的也多。   倒是马越在一旁撇着嘴憋着笑,他现在特别想嘲笑曹操,老子都在牢里了,曹老板居然说老子品貌端庄?只是他不敢说。   夏侯惇说道:“我看马家两位兄长模样,还当三郎也是这等雄壮之辈,不想竟是孩童,三郎今年多大?”   夏侯渊在一旁说道:“前几日我刚问过,三郎快十四岁了。”   众人这么谈天,基本上没了马越事儿,他也插不上嘴。几乎都是曹氏的人谈天,马家这边不怎么说话。毕竟所处阶级有差距自然说不到一起去。   聊着聊着,马越也知道了夏侯渊为何会进这槐里大狱了。   去年曹操还是洛阳北都尉的时候在家乡打了人,后来对方报官之后曹家怕影响曹操的前途,过了中秋夏侯渊便来给曹操顶罪了。   要说夏侯渊的职业也很特殊,他不像马腾这样在乡里除恶扬善。而是在洛阳城外的荒郊野岭拉起一支人马劫掠为富不仁的豪商。   夏侯渊,就是洛阳附近最大的流匪头子。夏侯惇今年刚刚习成武艺,一直跟在曹操身边做事。曹洪在洛阳城开了一家赌场,曹仁喜欢骑马射猎,没有正当职业。   这一顿饭,马腾吃的挺窝心。   有些人,见到第一面就知道当不了朋友。   这种情况尤其可见于两人一个年少有成,一个心高气傲。   曹家一帮人在他眼中就像成功人士一般,挥金如土年轻气盛。一直以来马腾都觉得自己算个英雄豪杰,手下也有一帮弟兄。虽然说是比不上董卓那般人物但也不差。可突然之间认识了曹操这些天骄之子,马腾觉得自己和他们差太多了。   马腾虽然也认识几个有些能力的好友,拉出三五百人问题不大。但官面上的能量和他们差距太大,几乎完败。最重要的是,家世上差距太大,曹家这几个年轻人言谈举止都有着一股大家风范,这是几代人的沉淀才有的世家气息。看看马腾马宗这帮人,一比较几乎就是山村莽夫,根本没得比。   曹操年纪轻轻便做过洛阳北都尉,现在调到地方做县令。马腾只有可怜的几级爵位在身,没有一官半职,甚至有可能做一辈子都做不到一县之长。马腾有些灰心,但更多的是不服。凭什么曹操二十三岁就如此这般,凭什么马腾二十三岁的时候只能凭着把力气在山中打柴。   这一顿饭,马越吃的很心焦。他与马腾不同,社会地位没到那里,他感受不到,让他心焦的是关羽。马越前世对三国历史不了解,但总知道关羽差一点就跟了曹老板打天下。现在的关羽没有遇见刘备,遇到马越不提却先遇到了曹操。   马越打心眼儿里觉得自己与关羽的情谊不如过五关时的刘备,若再多个几年到了黄巾之乱,至少他还能与关羽共患难同富贵。可如今他们一同经历的太少,马越并不觉得自己对关羽所做的值得关羽以忠义为报。   他怎么看怎么觉得曹操顺眼这是真的,曹操长得其貌不扬但言语间的神采飞扬是平庸的外表所难以掩盖的。曹操讲话的声音很有磁性,声调也比较特殊,很容易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   反正马越是自惭形秽了,所幸曹操并未对关羽表现出多大的兴趣,关羽也只是慢慢吃饭始终没有言语。   马越到现在还记得关羽刚刚来他身边的时候他又多开心,那天关羽说了许多话,马越只记住了关羽说他叫关羽。也正是关羽给他平静的生活中加入了些许波澜。然而见到曹操的一刻他觉得心焦,他畏惧。   一直以来他都很努力的维系着自己与关羽的关系,到现在终于可以大方地说出关羽是他马家人。却也是在这个时候他见到了曹操,他太害怕了,怕自己努力的结果会守不住。   马越想要快速的让自己强大起来,至少要强大到别人无法抢走自己所喜欢的朋友在身边,能给他们承诺能给他们保障,让他们在自己身上看到希望不会离开。   曹孟德这个名字,第一次进入大家的耳中,就激起了马家两兄弟发出宏愿。   就算头破血流也要出人头地! 第三十章 汉军大败 [本章字数:2145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22 16:53:30.0]   熹平五年末与熹平六年初,马越是在槐里狱中度过的。   熹平六年正月十五,汉帝刘宏下诏大赦天下。马越与马玩便结束了为期一月的狱中生涯,出来后马越第一句话就是今后再也不入大狱了,原因无他,牢饭太难吃。   马家经历了熹平五年的动荡,在熹平六年终于安定了下来。   马腾在那次与曹操会面之后便逐渐将手里活计放下,也很少饮酒作乐每日在家中习武读书。马宗接了大哥的班儿在县城里领一帮弟兄继续积攒着马家的威望。而马越也得到了很好的条件,家中住着关羽马腾张辽徐晃这四个高手自然每日向他们虚心讨教。   这样的日子可是少有,每个人的人生经历不同武艺的风格也略有不同,马玩带着马越与马家两个小家伙每天闻鸡起武,习武分外起劲。习武进境最快的除了生死搏杀就是高手喂招,四人都明白这种机会难能可贵,互相磨砺都有所得。   不过进境最大的还是马家的几个小孩,他们的所得要远超几人。只是他们的身体还未长成还缺少对敌经验,但这几个月的学习将是他们在武道一途受用一生的宝贵财富。   表面上看得出来进步的就是马玩了,三月时程银赶着牛羊来马家见马玩习武便要切磋,后来在马上被烧火棍捅下马,打那时起这个羌人大胡子便也住在马家与众人印证武学心得。   除了习武,在马腾的督促下马越又读了四书五经与马家祖传的兵法精要。这么长时间马越也看出马腾的心态转变,终于有天,马越忍不住问起了马腾。   马腾说:“咱们家祖上出过伏波将军,当时在凉州是大豪族。从前咱们家住茂陵,就在槐里附近,家中有数千豪仆。后来分了家,咱们家这一支便逐渐走向没落,家道中落到父亲时只是六百石的县尉。哥哥想重振祖上的辉煌,所以必须多读书。”   “穷苦人家要靠武艺拿命去换来声望与金钱,但要上升阶级就不单单是武力的事情了,还需智慧。而智慧。”马腾指了指手中的书简,说:“就在这里。”   五月,离家半年的杨奉张辽徐晃告别众人踏上归途,回去后杨奉继续当他的土霸王,张辽徐晃还不知要怎么过,为了见关羽一面二人都辞了郡中小吏的职位,估计要在家里闲上一段时间了。   七月流火,半年来的辛勤习武对马越身上造成了不小的变化。如今的马越已经长到七尺,也就比曹操低一点,将近一米七的样子。半年来终日与长枪短刀石锁为伴的他练出了一身鼓鼓囊囊的小肌肉,一看便是英武少年郎,再不复从前儿童模样。   一纸诏书从洛阳而来,打破了数千个如彰山村这般的小村的平静。大汉天子刘宏因鲜卑连年入塞抄掠边郡,在汉帝国疆域全面招兵,天下震动,各州郡县青壮豪侠毫不犹豫背起行囊踏上前往边疆的路。   大汉儿郎都有一颗热血爱国的心,尽管他们愤恨宦官当道但当帝国有了需要他们仍旧会毫不犹豫地为国家流尽最后一滴血。   马腾与马宗也不例外,一起去的还有程银候选,马越也想去却被马腾留在家中。   他的年龄太小了,马腾不想让他太早上战场。同样留在家中的还有关羽和马玩。他们两个都有罪在身,六郡中这一次只招募良家子,其他的罪人是要拿去充军。他们不在此列。   八月,汉朝与鲜卑全面开战。乌桓校尉夏育率部由高柳、破鲜卑中郎将田晏率部由田中郡、匈奴中郎将臧旻率部由雁门郡出塞,分三路进攻鲜卑。三万大军声势浩大,誓要北诛鲜卑。   然而,此时的鲜卑并非那么弱小,鲜卑一代雄主檀石槐将鲜卑广大的领地一分为三,各设一位大人镇守。汉军的进攻路线早有人通风报与鲜卑,三部首领分头迎战汉军。   要说这檀石槐也有意思,他父亲名叫投鹿侯。投鹿侯的时代匈奴还比较强大,投鹿侯就是一个附庸于匈奴的鲜卑小贵族,跟随匈奴军队出征一去就是三年。三年后回到部落发现自己多了个便宜儿子。投鹿侯觉得很奇怪就问他的妻子怎么回事,妻子说天上掉了个冰块张口吃掉后过了十个月就生下来了孩子。听说过吃个冰糕能生小孩儿的吗?你不信投鹿侯也不信,但看这小孩儿挺可爱亲手杀了又舍不得,就打算扔到荒郊野岭任他自生自灭。可他妻子不答应,当面不说背后找娘家人找到小孩养大了,这个小孩儿就是檀石槐。   旷日持久的战役打了整个夏天,汉军出塞两千余里,千里战线粮道根本无人守护,轴重被鲜卑抄了,三万汉军成了孤军。   战报在九月传入汉朝,汉军被杀得大败,死伤十之七八。三位将领各带着数十余骑兵狼狈逃回,被暴怒的汉帝以败军之罪贬为庶人。   三万汉军儿郎,说没就没了。   马越收到消息的时候已经是九月中旬,彰山村参军的儿郎们一个都没回来。   夜里,马越抱着酒坛子坐在门口发呆,双眼呆滞如同行尸走肉,身边陪同的是关羽和马玩。   “关大哥,他们都说我哥不会回来了,你觉得呢?”   关羽皱着眉头说道:“大郎有勇有谋、二郎武艺高强,身边还有程银候选若没有落单至少是能从乱军中逃回来。就是落单了以他们的实力没个百人队留不住他们。”   马玩抱臂靠在墙上说道:“百人队是肯定留不住的,他们走的时候不止那点儿人,彰山村四十多青壮都是北疆几次大战活下来的好汉子。何况还有程银从部落里拉走的上百羌兵,就是死也不能死的这么干净。”   听了二人的话,马越空洞无神的眼神瞬间亮了起来,他喝干了酒坛里的酒说道:“你们也这么觉得?我就觉得我哥不会死的这么容易。”   马越站起身他把酒坛摔在地上,吓得家里大狗嗷嗷叫,他说:“两位兄长,明天随我去北疆吧。”   关羽没有犹豫说道:“三郎放心,我随你去。”   马玩本想劝劝马越,看他如同赌徒一般通红的双眼却不忍心开口,摇摇头便说道:“那我们便去北疆闯上一遭。”   马越咬着牙,说道:“就是死了……我也要把哥哥们的尸骨拉回来!”    第三十一章 三十义从 [本章字数:2140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22 20:30:30.0]   彰山北,羌人部落。   部落大人新死,不过千人的部落一下子减员上百。几乎户户有哀声,亲近汉文化的他们在自己的帐篷外挂着白幡。   早上,部落中纵马来了三名不速之客。   疤面少年腰跨短刀手持长枪,纵马围着部落跑了三圈,剩下的羌兵都呼喝着从帐篷中冲去在部落中聚集。   “诸位兄弟,我是彰山村的马越,我家哥哥与程银大哥前往北疆作战到此时无一归还,有人说他们死在战场上,可我不信。”   “今日,我便要前往北疆寻他们,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就是死了我也要让他们回家。尔等,可有人与我同去?”   短暂的骚动后,羌骑中踏马走出一健壮汉子,“马家兄弟,我家兄长也上了北疆,我同你去。”这汉子名叫程桓,是程银的弟弟,有几次就是他赶着牛羊送去马越家里,是老相识了。   “我也要去找我阿爹。”   “我也去!”   想去寻找家人的不止马越一个,不过一会便有三十余骑走出。正午时分马越与众人在部落中吃过饭,三十余骑带着刀枪纵马离开部落,踏上了北疆寻亲的路。   如果说六郡良家子是根正苗红的大好青年,那么马越一行便是他们的反义词,恶少年。六郡好男儿都去从军了,郡中剩下青壮要么是身上有伤无力作战,或者就是他们这些在郡中有案底在身的恶少年。   马玩上过北疆多次,由他带路策马在前,一路上行人见到都急忙避让。没有谁敢冲撞这帮跨着马刀背着弓箭的凶人。   因为同行羌人多带着弓箭,而弓弩在东汉是禁止民间百姓装备的。众人夜间快马赶路,白日就在林间休息打些野味充饥。一夜疾行二百里。三天时间出安定郡经西河郡、太原郡直达雁门。这是马腾他们走过的路,北上出塞就这么几道关口,这是最近的,马腾他们回来也只有这条路。   可惜,一路上倒遇见了几波小股溃军,其中没有马腾等人的身影。经过一番攀谈只知道程银在军中为曲长,没有马腾的消息,想来马腾应当被分在程银手下一屯了。同是跟随臧旻出征,同程银互相认识的溃军称,最后一次见到程银一部人马是在大幕边缘被鲜卑骑兵冲散。   到了关口,雁门关此时已经戒严,守关将士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城门楼上剑拔弩张。三万大军出塞时旌旗蔽空声势浩大,归还不到三千。如今关外的五原、朔方、云中三郡尽被鲜卑劫掠,数千残兵败卒在关外东躲西藏苟延残喘连雁门关都回不来,谁还敢出去?   雁门太守叶望站在关口眺望北方,关外肉眼可见缕缕狼烟奈何关内少士卒不敢出关暗自愤恨。   他知道那田晏就是一官迷,先前被免职后贿赂宦官弄来了这个职位便想靠将士的性命赚些功勋。当将领视士卒性命于无物率军急功冒进的时候,这场战役帝国就已经输了。   将不为将,君不是君。他对于自己效命半生的腐朽帝国已经彻底灰心,心中生出隐居之意,在此之前他打算为帝国做最后一件事。   若鲜卑攻城,便城在人在,城毁人亡!   忽有士卒疾奔而来跪倒身前,“报!关内数十人马在一少年带领下请求出关!”   叶望年过半百,须发斑白。老人皱着眉头说道:“竟有此事?”   说罢便带着护卫下了城楼,到关内一看果不其然,一疤面少年领着三十多文身断发的异族驻马于此,一行人各个腰跨马刀背携弓箭一股彪悍之气扑面而来。   尽管众人带着数十张弓,但此时此刻此地,根本没有人在乎这区区几十张违禁品。   马越见穿着太守官服的老人自关上扶栏而下,急忙翻身下马拜倒:“草民马越拜见大人。”   叶望见马越面相凶狠何况带着一群异族略有不喜,但见马越识礼数便说道:“汝带一众异族冲击关口意欲何为?”   “大人明鉴,小子并非冲击关卡。越与一众羌族兄弟家人都在北疆作战,越闻汉军北疆大败,家兄未归欲出关接应家中兄长。”   一听是战士亲属,叶望脸上拒人千里的神情逐渐隐去,看着三十多人的神情也柔和了许多,他说道:“少年人先起来说话。莫要出关了,此战我朝大败与鲜卑关外三郡被鲜卑入侵。此时出关莫说能否寻得亲人尸首,便是寻得了也要被鲜卑军蚕食误了性命。”   马越没有起来,更是重重的对叶望磕了个头。他何尝不知关外三郡已然沦陷,但他不信自家两位豪杰兄长真的会丧命北疆战场,他说道:“望大人开关,就算只是尸首越也要将兄长带回。”   叶望叹了口气,劝道:“不是老夫不许开关,若鲜卑来攻到时雁门关兵力空虚都未必可守,你等人不满一屯兵甲不齐,出塞难逃一死。   身后一众羌人此时也已经跪倒在地,磕头说道:“望大人开关放行!”   叶望见劝阻不成,摆手道:“也罢,我便为你等开关,出塞万事小心,凡事莫要逞强保住性命为重。只是不知当你等回来时这雁门关还在不在,若雁门陷尔等可西行千里由北地入酒泉。”   “多谢大人,若寻不到兄长我等便不回来了,杀一个够本儿斩两个还赚一个。”   “好后生,我汉儿若都如此何愁鲜卑不灭,来人!取三十副皮甲来!少年人,你说你叫什么名字?何方人士?”   “回大人,小子马越,凉州陇县人。”   叶望赠与马越等人三十副皮甲,本来他和关羽以及少数羌人有皮甲,这下子几乎全队人都有皮甲在身,在关外的生存几率也大了一些。   厚重的城门打开,塞外一片荒凉,骏马疾奔百里都没有人烟。村子都已经成了荒村,数月来的战争让这里的居民背起行囊躲进了关内,城外一片寂静只有众人胯下的马蹄踢踏。   出关后就同关内不同了,出关三十里马越便叫众人刀出鞘弓上弦,他们已经进入鲜卑军队出没的地方,随时都有可能遇到危险。   关外地域广袤,仅仅是三郡便有数千里之遥,在千里之地寻找数十汉军难度不亚于大海捞针。马越的目标很明确,哪里有战火狼烟他们就前往哪里,遇到鲜卑大部队就跑,遇到小股部队就上干掉他们!    第三十二章 懦弱勇敢 [本章字数:2134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23 09:37:37.0]   马越等人一路游走避开官道专走小路,这样若遇到鲜卑大部队可以随时弃马遁入林中,鲜卑战士各个骑马即便追入林中也只会是小股部队,至少还有一拼之力。   第二日夜,他们寻到一处无人荒村,眼看天色渐黑他们不敢在村中休息,便露宿在村外三里的树林中休息。不敢点火,众人带的都是干粮,便就着冷水下咽。好在村落中有水井,他们不会陷入此前张掖大漠中断水的窘境。   天黑后众人准备入睡,这时远处却见到一缕黑烟升空,马越急忙叫过马玩,让他估计实际距离。   “大约五里之内,方圆十里只有三里外的一个村庄。多半是鲜卑人马。”   “把马拴在树上,我们走,去看看情况。”   一行三十几个羌人汉子摸出硬弓跨着弯刀跟马越朝着火光摸了过去,就是他们白天打过水的无名小村,临近村子众人在村外等待,马玩自己摸了进去查看情况。   一行人中身手最好的关羽太过魁梧,一众羌人也都体态雄健,马越个小却武艺不好再说也没经验。最合适的斥候就是马玩了,有丰富的从军经验经历数场大战能够临危不乱,何况三流身手对付普通斥候绰绰有余就算暴露了也能冲杀出来。   不多时,马玩回来对众人说道:“爷们儿运气不错,估计是遇上鲜卑斥候了,十三个鲜卑人就一个穿着皮甲剩下全是单衣,有几张弓但不足为虑,唯一要小心的就是领头穿皮甲的带着把弩,估计是从汉军那里抢来的,待会要先射死他。”   马玩说完,马越在脑海中已经勾勒出大致模样,村子只有一条一里长贯穿南北的小路,鲜卑人在中间生火。他问道:“警惕性如何?有没有机会两面包抄?”   马玩皱起眉头说道:“鲜卑人在火上烤着羊肉,有三人在房上充当岗哨,包抄想都别想,还没接近就会被发现。”   羌人中叫程桓的汉子说道:“大伙直接冲进去得了,最多两轮乱箭就能射死他们,三郎你想那么多干嘛。”   程桓是程银从弟,二十出头同程银一般大胡子,不过明显智力上要比程银低上不少。马越白了他一眼说道:“桓哥,短兵相接难免有所损伤,关外千里不知会遇到多少敌人,硬拼咱们还没找到兄长就先死光了。得想个办法全歼他们,等吧,他们总要睡觉的。”   马玩笑道:“我想也是,两个人轮流换班守夜,其他人睡觉。到四更天摸过去把他们都宰了。”   躺在树林里羌人汉子在旁边呼呼大睡打着响亮的呼噜,马越却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他有些紧张。三万汉军在几个月的时间被鲜卑人杀得大败回到汉土的十不存一,而他在过两个时辰之后就要直面这些可怕的鲜卑人。他的心里很乱,人们都说他大哥二哥死在北疆了,他说他们还活着,可其实他心里也没底。往事历历在目,无数过往画面剪碎了往他脑袋里硬钻。   襁褓中的婴孩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画面就是大哥马腾怒发冲冠咬着牙将锋锐的草叉捅入马贼的胸膛的瞬间…   七岁孩童在院子里逗弄着三岁大的侄子,两个高大魁梧的身影推着一车柴木进村,爽朗的笑声好像还在他耳边回响…   村口老槐树下,马宗背着长刀告别家人,大手揉乱他脑袋上的发髻,他说:“三郎一个人上路二哥总觉得心里不踏实,还是我跟你一起去吧。”心里踏实的不止马宗,他伟岸的身躯也让马越踏实…   他躲在板车后面抱着双腿发抖,第一次看到人与人的争斗厮杀,透过缝隙他看见满天鲜血喷洒,马宗遍身染血提着长刀砍倒身前的敌人朝关羽喝道:“三郎何在?”之后马宗眯着眼睛朝他笑了一下,笑容就像阳光一般驱走他所有恐惧…   张掖大漠那一晚,七八个护卫渴急了绿着眼睛都想杀他,那时的他依旧胆小畏惧步履维艰,是马宗关羽这两个九尺汉子时刻提着刀站在他身后,他才勇敢活下去…   一样是村口槐树下,马腾以为马越在路上出事不在了,暴怒的他揪着关羽领子质问,马宗因为没保护好马越而下跪,无数夜晚,他都是听着马宗哼哼声睡着的。胸口一尺来长的伤口被踹开了往外渗着血,每当见到马越望向他,马宗就瓮声瓮气地问他:“三郎,你眼睛还疼吗?”   马腾走的时候还说,回来的时候拿首级换了金饼子送他一张雕弓。   他不想要硬弓,就想要哥哥回家。   马越不是盖世英雄,从小到大再世为人他是个多么懦弱的人啊。上学时被几个小流氓堵在厕所里欺负他不敢还手,他畏惧。见到喜欢的女孩子不敢开口,他害羞。在山上遇到野狼他吓得腿都不敢乱动,要不是忠诚的大黄狗他早就死于非命。面对迎面冲来的凶恶流匪他几乎不敢拔刀,拼上性命让自己被砍成重伤。   他骨子里就是一个懦弱如斯的人,却有两个全心全意拿出性命保护他不受任何伤害的大哥,那是这世上最疼爱他的两个男人。   关羽是马越的守护神,有关羽在生性懦弱喜好安逸的他就是刀山火海都敢去闯,他可以让自己无所畏惧。而马腾和马宗就是他的主心骨,他的靠山。他敢跟着商队远行西域,是因为他知道就算在外面被砍成废人,二哥仍旧会带着他找到回家的路,家里有大哥在,两个哥哥最疼他。就算他是个废人哥哥也会养他一辈子。   如果他是一只鸟,关羽就是他的翅膀,他的尖喙,他的利爪,让他完成燕雀到雏鹰的转变,给他种下敢去搏击长空的梦想。   而马腾和马宗,是他的陆地,他的枝头,是他筑在悬崖绝壁上的巢穴,他的雄鹰。任何时候他飞的累了,翅膀挥得酸了,一回头家就在身后。   现在,这个世上最疼他的两个男人不在了,他变成孤儿,没有家了。也许往后的路,就要他自己走了,再没有在前方为他铺路垫砖,为他遮风挡雨。他愿意变得坚强,却不愿以这样的方式。   他们也许只是流连漠北风光,被风沙迷了眼,忘了回家的路。   擦干眼角的泪痕,马越握紧了拳头。   这一次,就换弟弟来带哥哥回家。    第三十三章 更加勇敢 [本章字数:2104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23 17:54:18.0]   “三郎,三郎…”   熟悉的声音将马越从睡梦中唤醒。   “三更天了,清醒一下,我们去杀人。”   接着,他就看到关羽那张坚毅的脸庞。夏夜的晚风吹散了他的睡意,站起身来他打了个哈欠,手掌在脸上拍了几下彻底清醒过来,众人都逐渐醒来,没见马玩他便向关羽问道:“猴子哥呢?怎么没看到他。”   关羽屈指弹在刀身发出清脆的嗡声,他说:“猴子去盯梢了,估计快回来了。”   正说着,就见马玩拨开灌木走了过来面露喜色:“那帮家伙都睡着了,只有一个斥候站在房顶盯梢,有死角他看不到。大伙儿再检查一下刀剑弓箭,现在正是好机会。”   一帮羌人磨刀霍霍跟打了鸡血一般,马越一边安着弩矢箭头边问道:“猴子哥有没有把握悄悄干掉那个盯梢的?”   马玩眯眼儿一笑:“等会儿看你猴子哥本事。”   马越关羽马玩三人没有弓箭,关羽带着两把环刀一长一短,马玩没拿长刀,腰间插着两柄匕首便跑了出去,马越左手提着手弩右手持环刀带着关羽程桓引一众羌人跟了上去。   马越担心羌人不听号令害了马玩,便对程桓说道:“桓哥,跟弟兄们说,一会儿看马玩手势,得手了再射箭,不要打草惊了蛇。”   程桓点头应诺,一行人小步猫着腰朝村里摸去,就见马玩身姿矫健地向前急速穿行,身躯把部分都隐没在房子的阴影中,别说是屋顶站着犯困的鲜卑斥候,自己人在他身后视力稍差点的都看不清他的身影。   眨眼间,马玩就溜到了那个鲜卑斥候的眼皮底下,五步之外就是靠在一起酣睡的几个鲜卑人,马玩却不慌不忙地从怀里掏出匕首甩甩手活动了一下手腕,这才单手一扒房檐脚下用力便将身子送到屋顶,瞬间出现在鲜卑斥候的眼前。   鲜卑斥候被这突然间的变故吓了一跳,本来他正在犯困打瞌睡,强打着精神眼皮还是不停打架,突然间马玩跳上来把他吓得一激灵。   马玩朝他温和的笑了一下,鲜卑斥候眼中泛起不解,他不记得自己认识这个穿皮甲的汉人,接着就见汉人抬手刀光一闪,锐利的刀锋便划过了他的喉咙。   一击得手的马玩身姿伏下接住尸首轻放在屋顶上,这才对五十步外隐蔽的马越等人挥挥手。   马越挥手,众人张弓搭箭低缓慢靠近,五十步,三十步,二十步…   “再近一点…近一点…稳住…稳住…”   他们动作很轻,很缓,终于贴近了这些鲜卑人。   “就是现在!”   在距离鲜卑人二十步外,马越一挥手,数十支箭矢激射而出。   马越从未见数十弓手同时张弓搭箭的画面,他终于明白为何秦汉禁止平民持弓弩了。三十余支利箭激射而出,锐利的箭头反射着篝火如夜空中的流星一般。   “噗!”“噗!”“噗!”   …   一连串锐器入肉的声响,鲜卑人被惊醒了,但能站起来的没有几个。马玩从墙上一跃而下扑在一名刚撑着要站起拔刀的鲜卑人身上,手握匕首连刺而出。   鲜血喷溅了他一脸,接着纵身越向下一个目标。   一众羌人射出一轮弓箭便将弓随手弃之拔出腰间弯刀嚎叫呐喊着冲了过去,关羽在众人射箭的时候就已经发起冲锋,双手握着长短刀的庞大身躯如若虎入羊群,鲜卑无人能挡。   程桓作战时很有程银的模样,一脸大胡子带着狞笑手中弯刀挥舞带走一条条性命,突然之间脚踝一紧,就被拽倒,扑上来一个狰狞的面孔。   身着皮甲的鲜卑斥候队长没有被箭矢穿心而过,此时正持着一柄短刀直取程桓!   “噗!”   一支弩箭从他的额头穿出,露出冒血的箭尖,狞笑戛然而止全身失去力气。惊悚的程桓扭头,马越已经放下手弩提着长刀走了过来。   程桓从地上爬起来,冷汗已经浸湿了他的后背,刚才的一幕对他而言太过惊悚。战斗已经接近尾声,羌人们越过尸首对哀嚎的敌人补刀。   “三郎,谢谢了。”   斥候队长的力气太大,单凭一手之力就能将他拽倒,压在他身上跟本没有反击之力。   马越点头,没说话。   他身上穿着皮甲,当然知道皮甲的构成与防护能力。双层兽皮缝制成的条状皮块层层叠叠缝纫在一起,钢刀劈砍力气小了都难以砍破。箭矢受力面小能够穿透可终究受了层层阻隔,羌人们用的都是小孩儿都能拉开的软猎弓。弓力不上石,也就只能对无甲的目标造成有效杀伤,射在皮甲上固然能够穿透但伤害大打折扣是无法避免。   汉代铠甲有所区分,铠是铁铠,甲则是皮甲。一场万人战役,其中有百人着铠千人着甲就已经是很大的比例的。郡县体制下士兵多为临时征召,就像马腾他们这样,打仗来,打完走。很少有人装备甲,通常有武器就很不错了。   马越拔出箭头在敌人衣服上蹭干净装回箭袋里,先前卫和赠予他的十支箭头他一个都没丢,全都留着呢,每一次用完就把箭头收集起来,有时间了打磨一下下次还能使用。消耗品在他这里达到了最大的利用率。   尽管事实上没有任何机会能一次把十支弩箭都射出去。   厮杀几乎一面倒,没有人受伤,刚从睡梦中醒来的鲜卑人还没能组织起有效的反抗就被屠杀的一干二净。   十三个首级被割下摞在一边,尸体被扔进篝火烧着。马越拿棍子蘸着血在空地上写出了自己的名字。他知道兄长们如果从这里经过一定会看到。   这一战,他们没有伤亡,击破十三人的鲜卑小队,缴获十三匹骏马,七把环刀,一柄六石强弩十六支弩箭,以及一些肉干。   马越拧了拧鼻子,他很厌恶这种气氛,尸体在篝火边上冒着黑烟,空气里散步着令人反胃的气味。   “拿上东西牵马我们马上离开,既然已经见到鲜卑斥候,再往前走就很容易碰上大部队。”马越用袖子抹了一把脸上的冷汗,说道:“后面的路,要更小心了。”   篝火映红了少年的脸。他见过不少死亡,却仍旧胆战心惊充满畏惧,但也正是这种畏惧…使他更加勇敢。    第三十四章 骆县围城 [本章字数:2388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23 21:31:16.0]   并州,骆县,鲜卑围城,第九天。   连日的攻城让城内的汉军死伤大半,而鲜卑则有四千余人长眠于城下。九日来骆县这四丈土城墙就如同绞肉机一般,尽管摇摇欲坠却扛住了鲜卑大军每一次的冲击。   土石城墙如今四面均被染成暗红色,在阳光下闪着妖异的光。   城外鲜卑旌旗蔽空,战马嘶鸣人声鼎沸。   县丞在第一次鲜卑冲击时在城楼上被流矢射杀,县尉力战而死,一千郡兵几乎死伤殆尽。如今站在城楼上的是城中自发守城的民兵与逃来的汉军残部。连日来的拼死力战军民早已筋疲力尽,活下来的士兵们已经两天没合过眼了,仍旧不敢丝毫疏忽抵御鲜卑大军的一次一次攻城。   三天前,鲜卑部落大人蒲头见城池久攻不下便令部下以千人为队轮流攻城日夜不息。鲜卑部落多骑兵不擅攻坚,但包围骆县的足有上万骑兵,从马上下来仍旧是身强力壮的汉子。   骆县县城,北门。   马腾靠在城墙上喘着粗气,他的腿上被流矢击中。马宗模样也很狼狈,身上的皮甲满是刀痕。马宗躲在女墙后面对马腾说道:“大哥,鲜卑退下去了。”   马腾点头,他已经无力说话了,这两日来死在他刀下的鲜卑族人已经不下五十,可每次攻城的时候敌人仍旧好似潮水一般涌上来。   大胡子程银透过女墙把头看了一眼又急忙缩回来,摇了摇头他说道:“马兄弟,再有两次冲击咱们就守不住了,城下的尸体堆得都有一丈高了。”   几个老爷们趴在城头直喘粗气,马腾叹了口气:“咱们怕是见不得三郎了,还好猴子没跟来,有他和关羽照顾小豆子日后也算有些帮衬。”   马宗说道:“小豆子的求生欲望比咱们谁都强烈,他肯定能好好活下去,大哥你们不知道,在张掖大幕我们断水断粮,一帮人陷在大幕了许多老爷们儿都没了求生意志,绝望的恨不得去死,小豆子拿几个水囊藏了起来,后来才知道他接满了骆驼尿,就算是喝骆驼尿他也要活下去。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咱们现在杀鲜卑比喝骆驼尿舒服多了,咱们肯定能活下去。”   “哎…小豆子。”叹了口气,马腾用手揉眉心说道:“二郎,你去跟魏司马说一下,我要在城下放火。”   马宗应了一声便朝着西门跑去。   汉军出塞两千里,鲜卑断粮伏击各种手段层出不穷,最后更在大军后撤时将汉军冲散。马腾等人当日与大军脱节,后领五百人逃到骆县城中。仅仅休息了一天一夜,第二日骆县便被名为蒲头的鲜卑大人率军堵在城里。   一堵,就是九天。   夏日的阳光毒辣,城下的尸体堆积了一丈高散发着浓烈的异味,双方都到了强弩之末。包围城池的鲜卑人还有六千余人。城内能够拿起武器的男人也只有两千多,尽管上万居民积极备战,门板都卸下来烧火但对比仍旧危险。   汉军有着强大的守城战力与兵甲之利,正常状态下与下马的鲜卑人作战几乎可以以一挡三。可问题出在马腾等人带领的并非久经战阵的汉军,即便是汉军残部的身体精神也不是正常状态。   城外的鲜卑人发狠了,此时此刻已经容不得他们撤下来了。他们付出了太多族人的性命,只有掠夺城池才能弥补他们的损失。   城内的汉人也发狠了,城头上站着的只有少数汉军残部与郡兵,多是头发斑白的老人。身后就是他们的家园,他们的妻子儿女,已经退无可退。   不一会,马宗回来对马腾说:“魏司马已经着人准备火油,等会就会送来。”   忽然,候选在望楼上喊着跑了过来,“兄弟们准备好,鲜卑人又准备冲上来了。”   “拿起武器,敌袭!”   “杀光他们!”   “杀!”   再一次,鲜卑千人队压了上来。   马腾十年来同鲜卑打了无数次战役,但没有任何一次像现在这么仇恨战争。城上的站着的多是汉人老伯,年轻的也有四十,青壮死了一批又一批,都葬身城下了。俯视着冲上来的鲜卑人,他们都只是牧民哪里是什么战士,身上连皮甲都没有就这么穿着单衣拿着兵器就嗷嗷叫着冲上来。   他们后面那些穿着甲胃骑着高头大马的大人亲卫才算战士,可他们在做什么,挥舞着马鞭驱赶族人冲上来送死。   箭矢如雨一般倾斜下去也被激射上来,有人中箭倒地捂着伤口哀嚎,没中箭的鲜卑奴隶继续向城头冲锋。   鲜卑人用的箭矢是城外森林里砍来的,汉人用的箭矢是城内老百姓家房梁削的。   云梯搭在城墙上,鲜卑人争先恐后地咬着青铜弧刀冒着箭雨往上爬,三丈高的云梯是生命中最长的距离。   汉人扛着巨木顶着云梯用力往外推。   有的云梯倒了,梯上的鲜卑人像蚂蚁一样被拍在地下变成一滩鼻涕。有的云梯没倒,冲上城楼的鲜卑人像狼群一样把推云梯的老人砍成肉泥。接着那些鲜卑人又被汉人乱刀砍死,然后更多的敌人冲上来。   同一时间,骆县四门鲜卑人似潮水一般涌上来,妇女孩子抱着石头箭矢在城楼跑上跑下运送物资,城内的匠人日夜不停地打磨刀剑修补甲胃。曾经人们从外面运来大量的石头、木材盖成屋子来遮风挡雨地生活。现在为了生存又争先恐后地把屋子拆了变成城头扔下的滚石巨木。   战争从来不是几个将领一帮大头兵的事情,战火烧到家门口没人能够置身事外。此战无论谁胜谁败,战争的阵痛也会持续影响双方百姓直至死去,时至此刻,已经至少有数千个家庭破碎当战火停息不知骆县城中多少人家门前会挂上白幡。   若鲜卑胜,骆县生灵涂炭,活下来的百姓将被驱赶到北边永世为奴。若汉军胜,无数的鲜卑族人将会因为缺少食物而死。不是你死我活,也不是我死你活。这是战争,只有两败俱伤,无人永生。武艺高强只能让你更快杀死敌人,厚实的甲胃也只能让你多挨几刀,但这些都难以保住性命。只要战争持续下去,每时每刻就都有人死去。   抬腿把冲上城头的鲜卑士兵踹下去,程银喊道:“马二,把你哥护好喽,夷狗也没人了,等会弟兄们追出去杀个痛快!”   爬上城楼的鲜卑士兵越来越多,北城上有六百余汉人据高城防守还有余力。但马腾腿上中箭不好腾挪闪避只能一手持盾一手握刀阻挡潮水般的敌人。   马宗应了一声,他一直守在马腾身边,掌中两柄长刀舞得密不透风,像座山一般将马腾挡在身后面对鲜卑敌人的冲锋不退一步。   候选带着仅剩的三十多个羌人在女墙的另一边,三十多张猎弓上箭、瞄准、激射而出一气呵成,与其让他们守城不如专心射箭,高超的箭术便可将一半露出脑袋准备爬下云梯的敌人射下去。   对于连皮甲都没有鲜卑族人,根本连铜质箭头的用不着,削尖的木杆足够将他们射穿。    第三十五章 前狼后虎 [本章字数:2086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24 01:11:38.0]   秋风裹着夜晚的朔风将马越从浅睡中惊醒,下意识猛然摸到刀柄拔出半截,环顾周围环境这才松了口气。裹紧了皮袄他捋了一把草上的露水抹在脸上这才觉得清醒了一些。   东方已经有些发白,看着身侧东倒西歪睡着的同伴少年勾起嘴角,轻轻将身侧关羽马玩拍醒,他知道,又要开始猎杀与追逐了。   接连伏杀了三支斥候小队,众人的武器装备都几乎换了一批,卷刃的长刀被他们丢在一旁,有些人甚至换上了从鲜卑斥候那里夺来的青铜弧刀。全员都装备了皮甲,马越背着四柄环刀爬上马匹,他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   小道上四面马蹄猛然轰鸣,数十支利箭由远方激射而来,众人胯下骏马嘶鸣几乎不受控制。   “敌袭!”   看着飞来的箭支马玩几乎本能反应便将身体藏在马肚子下,同时大声喊出敌袭,随后反应最快的便是马越。   人的喊声能比弓箭快吗?   声音当然比弓箭快,可很多人的反应没有。   近百步的距离,抛射箭矢激射在皮甲上发出‘嘣’的声响,尽管多数落空但仍旧有近十人中箭,很多时候祸患不是你想躲避就真的能够躲避。所幸众人均配皮甲,箭矢穿透皮甲已经没有什么劲力,只能留下一个浅浅的伤口。   袭击不会仅仅一波箭矢而已,随后林中与两旁猛然爆出呐喊,上百鲜卑步骑已经将众人包围。   不可力敌,快掉头逃跑!   这是马越脑袋里迅速蹦出的反应,如此多的敌人猛然出现险些让他乱了阵脚,扫视周围人们的表情恐怕同他一般都满是惊惧。时间仿佛过得极慢,这种时候马越居然在一甩头的时间里看到了许多不同的表情。   关羽长久以来习惯眯起的眼睛猛然瞪大,鼻翼放大喘着一口粗气。   马玩从马肚子下甩出身体立在战马上紧咬牙关,手握着背后刀柄上,长刀已经出鞘一半。程桓大张着嘴巴,时间凝固在他换乱的表情拽着骏马转过头,想要掉头逃跑。   接着,马越瞳孔一缩,视线穿过混乱的人群看到在他们来时路的后面一队骑兵正扬刀冲过来!   难得的大脑恢复了清明,这是一场埋伏已久的伏击,鲜卑人早就发现了他们的队伍,故意再次设伏,仗着人多四面设伏要将他们一网打尽,若是如此周密的埋伏那后方一定是死路一条,人的本能被惊吓之后都是扭头逃跑,如果是马越就一定会让关羽带人在后面设伏,他都能想明白这个问题,更别说敌人了。   “后面有埋伏,跟我向前突破他们!”   抽出长刀马越发出了平生最大的吼声。   马玩提着长刀与他并驾齐驱,关羽回过神拽过程桓的缰绳跟着冲了上去,接着是反应过来的羌人们…   马越的耳边听不到任何声音,鲜卑奴隶的弧刀砍在身上仿佛没有感觉,砍翻视线最前方的两名敌人之后挥出的长刀变得没有目的,关羽教授他的武艺在此时仿佛没有任何意义,他脑袋里只有一个想法,冲出去!   冲出去!   这人生几乎整个浸泡在血腥之中。   人的观念会随着经历而慢慢改变,对于马越这种转变来的太快太突然。不过两年时间,这个时代把他从一个只敢杀鸡的懦弱小孩塑造成一个深入战区满是疤痕的恶少年。直至如今他对于三年前在自家院落扎了庞德之后离家躲在破庙里关羽的那段对话都记得清楚,可惜,那只是理想状态。我们永远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世界会将我们捏成什么样的玩偶来供命运欣赏。   关羽那时说三郎你是读书人,不要动兵器,你的敌人我来杀。   可是终究这纷乱的世道不许马越做一个只在幕后动动脑筋就能挽回大局的智者。他没有像样的家世,没有如云的猛将追随,更没有成百上千人供他驱使听他发号施令。他仅有的大多数还是两位兄长奋斗十余年才让他有了如今能够带着三十余人随他奔赴边疆的能力,可再多真的没有了。   即便是这三十余人,也只有马玩与关羽是真正意义上的自己人,其他人只是同路,也许马越再努力一下可以获得他们的好感乃至效忠,但这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有些困难。领导难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短时间内没有意外在关外他是这支小队的首领,他就必须得为这一队人马的一切负责。安危、死伤、士气、食物、装备都要他想办法,都是他的责任范围,无论他是否愿意承担。   一切都需要他用心经营,把每个人当做自己的手脚,用心对待一切精神随时紧绷才能安心度日。   正因如此,他必须要亲手抓着刀,每战必先才能得到他人的尊敬与爱戴。他很累,前世就是个很普通很普通的小人物,说话从来不会很大声,没什么底气,很有礼貌也很善良,清清淡淡的性子整个人像一个气泡飘来飘去,轻到让人看一眼就忘记。偏偏造化弄人这一世生逢乱世,所到之处看到的净是民生疾苦,兵荒马乱。   为求自保他一次又一次的握紧手中的兵器,就算吓得两股打颤他也从未后退一步,他并非人杰,无论前世还是今生他都不像是看上去能够成功的那一种人,若生在南方的平民家中或许他也会随着乱世降临带着家人一次次的迁居一次次的流亡只为寻找一个避祸之地。   他没有选择的权力,他生在不平凡的家庭,兄长将会是军阀,侄子也是将要名扬天下的猛将,何况上天还将关羽这等威震华夏的战神送到他的身边护他周全。   马越没什么好抱怨的,我们没能力责怪造化弄人,但至少我们有能力让自己付出努力之后变成更好的人,不为功成名就,只为命运推波助澜的大潮到来之际能够改变潮水的方向。与其过着他人辛苦努力拼命付出之下的安逸生活,倒不如换自己来做那个付出更多的人。   我会带着你们找到家人。   我会从鲜卑人包围中救出兄长。   我会改变身边人的生活。   我会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保护更多的人。   我会……活下去。    第三十六章 首领难当 [本章字数:2298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24 09:51:16.0]   并州,雁门关外,中陵城。   四丈坚城在鲜卑骑兵狂风暴雨般的进攻下在围城的第十天辰时被攻破。残余的六百汉军由东门突围而出,死伤惨重。数千鲜卑入城烧杀抢掠,居民被杀或被掳至塞外为奴,城中汉人十不存一。   这支鲜卑的大人名叫步度根,他是蒲头的弟弟,相比他的兄长死伤无数却难以攻破骆县他的运气要好上太多。   同样的万人攻坚,中陵城外巨木参天,树林成片云梯一架一架被奴隶们赶制出来。城中县尉未战先怯带着家小逃出死在乱军中,无人指挥的抵抗。还没打,步度根就赢了一半。   中陵城,县衙。   燃了整个通宵的兽首油壶冒着青烟,地面的血迹与酒浆混在一起渗入地下留下褐色的污迹,七八个部落大人枕着酒缸呼噜震天。年轻的首领步度根坐在榻上满面疲惫,下首穿着兽皮袄的小将小声向他报告着军情。   “大人,派出的十支斥候回来三支,蒲头大人在北面骆县久攻不下几乎投入了全部兵力。”   步度根的眼睛很大,就像两颗龙眼葡萄,他瞪大了眼睛说道:“大哥骆县都没打下来?”   “骆县有汉军残部,蒲头大人打没了六千人城墙都散了还没攻下来。”   步度根笑道:“那我就带本部去支援大哥,你在这里等着,诸位部落大人醒了之后让他们带着俘虏一路押送回去。”走了两步,步度根回头伸出两根指头指着皮袄小将:“让他们给我留下五千奴隶,别忘了。”   小将连忙说道“大人,昨夜在北行二十里发现斥候的尸体,全没了,有汉人名字马越,看痕迹为小股汉军不上百人。”   “知道了。”   步度根不在乎,他的本部有七千多人,死了一千跑了一千还剩着五千,汉军残部在他心里不过是一群丧家之犬,要是碰到顺手灭了干净,翻不得天。   步度根想的不错,汉军残部确实是一群丧家之犬,   马越带着二十多个羌人从道路两旁的林间跳出来的时候,这伙儿汉军残部掉头就跑,跑得快的甚至连兵器都丢下了。马玩急忙呼哨着带着二十多羌骑追赶上去将他们围堵在官道上。   汉军被吓坏了,五十多人一路丢盔弃甲的流亡灰头土脸,一看到马越等人多是异族掉头就跑,连人数的差距都没有意识到。   一番安抚,马越才让汉军相信他们也是汉人。   “少年人快跑吧,中陵已经被攻破了,定襄、善无、武城、骆县烽火都被点燃,上万的鲜卑人马上就要杀过来,快向关内跑吧,晚了就来不及了!”   马越盯着这些郡兵已经老半天,看到关羽朝他撇嘴,出关时间不长但明显能看出马越瘦了一圈儿,如今的脸上多了几分成熟男人应有的味道。他笑着问道:“你们在城中可听过马腾的名字?没有,那程银呢?也没有,好吧,猴子哥,留下三十匹马我们走。”   一行人留下三十匹良马扬尘而去,留下惊慌失措的郡兵们面面相觑。二十六人坐骑均是血统优良可日行三百里的鲜卑良马,不过片刻就消失在郡兵的视线中。郡兵们叹了口气,他们不清楚这伙儿全身杀气蓬勃装备精良的凶人来历,也不想知道,他们只想逃出生天。   没错,马越带领的这一伙人的装备已经能够算得上精良,各个都有皮甲弓弩,甚至人手至少两柄环刀,这在这个时代的凉州军备几乎已经能够比拟正规军了。   关羽在马上皱着眉头对马越说道:“三郎,为何要给那些怂人留下良马,若非一人双马我等早已全军覆没。”   马越骑马非常认真,尽管已经略通骑术但他仍旧不敢大意,目视前方他说道:“如果有人遇到大哥,我也希望有人能祝他一臂之力。”   叹了口气,关羽没再说什么,随着众人骑马疾行而去…   距北出雁门关已经六天,六天的时间里马越等人遇上了九支鲜卑族人,三支超过百人的大部队被众人侥幸逃脱,四次埋伏刺杀两次被伏击,数次的死里逃生,让众人感触良多。   即便是关羽这般体格强大的男人眉宇间也不禁时常流露出一丝疲惫,何况众人。连日来每次战斗关羽战必登先,第一线最凶险的地方总能看到关羽挥舞长刀的雄壮身影,越是小规模的战斗尖端武力则越是重要,若人数均等的战斗,关羽能挡住三个人,己方便有两人能腾出手来帮助伙伴,胜败往往也就在一线之间。   历史烟尘,吞噬无数血肉。只有活着的人才存在,逝去的都在烟尘中飘散,拽也拽不住。当初凭着满腔怒火马越与关羽马玩拉出三十余人便敢冲出北疆,如今队伍减员几近一半,数次的死里逃生愤怒被冰冷的现实所冷却,理智再次回到脑中马越才明白:冲出雁门关容易,想要在这里活下来,甚至找到兄长,需要的不仅是勇气。   马越等人在兵力与装备上,类似一支斥候小队,所经历的战斗也都发生在斥候之间。除了斥候遇上超过五十人的鲜卑队伍大老远发现了便立刻逃逸,对拼不是明智的选择。老兵与新兵的差距不在武艺,而在心态。尤其是小规模的战斗更是尤为重要,战场上任何一个人的任何小疏忽都有可能导致二十余人的队伍覆灭。   三十多个兄弟出关寻找家人,有些人再也见不到家人了,无论家人的生死,他们永远倒在寻亲的路上,睡在雁门关外。马越没有时间与精力去感慨逝者,他需要筹划一切,行进路线,战术。每当他动起脑筋思考下一步怎么走的时候脑海中就会浮现出马腾雄毅的面孔教导他一定要精通祖上传下的伏波将军兵法精要。   他很容易地获得了这支队伍的领导权,沉重的责任压在肩上让他透过不气。领导不是件简单轻松的事情,自己的思考一步没有到位,身边的兄弟就会死去。他是个容易畏惧的人,他畏惧一切所未知的事情,偏偏懂的太少又想得太多。   后世许多历史人物常因优柔寡断而遭人诟病,比如四世三公的袁本初本是最有希望问鼎天下的豪杰,马越也曾站在后人的至高观测点来蔑视袁绍。当他回到这个时代,真切地带着三十余人穿行在苍茫大地上奋战,体会到因自己一句话便有伙伴儿的身体被敌人刺穿,才终于明白。   所谓的优柔寡断,不过是领导者的担忧。当机立断的又有哪一个不是不顾他人生死的野心家呢。历史不能以成败论对错,胜败多在命运与时势。   “三郎,定襄四县俱起烽烟,我们往哪儿走?”   “骆县最近,然后去武城,善无,定襄。挨个跑一趟只要有命活下去一定能见到大哥。” 第三十七章 鲜卑虎狼 [本章字数:2503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24 15:34:58.0]   流浪奔行在定襄郡各县的马越时常想,自己这般对军略仅仅粗通大概的匹夫都能带着一众兄弟在鲜卑人的包围下流窜百里,马腾那般将兵法熟记于心的豪杰在这种情况下想来要活的比他容易一些。   可惜,他只猜对了一半。若是野战的一击不中远遁千里,马腾势必要比他玩得转。可马腾不在野外,鲜卑大人蒲头带着数千奴隶将骆县围得水泄不通,马腾插翅难飞。   或者说,当骆县烽火被点燃的那一刻起,马腾就没想过要走。尽管程银与候选数次劝说马腾让他带人由北门冲杀出去,他都不为所动。   他的身后并非一座空城,既然看到了,他就会为身后坚城之下的数万百姓生命负责。即便要冲杀出去,也只能是城破的那一刻,再无回天之力,他才能准许自己退却。所谓侠义,救一人为大善,救万人更是大善。   重义气而轻性命,救人之困厄是马腾立足凉州名传千里的立身之本,也是他的原则,他一日不死……这信条便一日不会改变。   “这应该是鲜卑大军的最后一次进攻了。”   马腾在心里想着,手上的长刀不停顿,格挡住侧面砍至的弯刀,随后敌人被马宗一脚踹下城头只留下一声惨叫。   城头上的战斗如火如荼,尽管鲜卑兵马所剩不过四千攻势却异常猛烈,身披铁甲的首领亲卫队手持利刃已经站到城下一里,奴隶们凡是后退一步者皆斩。   鲜卑的奴隶制根深蒂固,贵族大人们尽是奴隶主,手下兵马也全是自家奴隶,生杀大权不过一念之间,可以说鲜卑连年寇边不过是那些部落大人的私欲而已。尽管汉朝也是奴隶社会,明显就要文明的多,也更加黑暗的多。   汉朝的奴隶都在大户人家之中,无论奴仆还是私兵,不到万不得已都绝对不会参战,尤其是对待外族的战斗。比起鲜卑大人,汉朝的豪族们要自私的多。   正值壮年的蒲头瞪着发红的眼睛望着摇摇欲坠的城楼,看着自己的奴隶兵在城上抛头颅洒热血他的心中没有丝毫快意。城墙上的血迹映红他的眼睛也吊起了他的心。   他是鲜卑部落大人,檀石槐之下三位大人之一,并州以北千里丰腴马草都是他的牧场。麾下两万户奴隶作为他的部属,此次攻略并州他率军一万五与弟弟步度根伏击汉军主力大获全胜,携大胜之威南下并州。一万五千人,是他全部兵力的一半,此战无论是何结果,回去之后他都会元气大伤,他已经决定一旦回到鲜卑腹地便让出半数牧场。   但无论如何,他都要攻破这座城池!他不但是个鲜卑人,而且还是个坚定的檀石槐信徒,他坚信在檀石槐的带领下鲜卑将会越来越强大,普天之下无论是西域十六国的乌孙、大月还是东方夫余、匈奴都不会是鲜卑的敌手。   汉朝,只有汉朝这个矗立在鲜卑南方的庞然巨物,国力强盛文化先进,数不尽的精兵强将,汉帝国将会是鲜卑最大的绊脚石。时至此刻蒲头早已不在乎己方兵力即将耗尽,他所在乎的是城中守将。   骆县之城高不过四丈,宽不过五里。以数百残兵与几千老弱以此小城据守过万鲜卑士卒十日而不破者当是人才。   “可惜,可恨,如此人才竟非我鲜卑所出!”   数百年来的争斗,所谓最了解你的往往是你的敌人,无论是鲜卑还是匈奴,似乎都比汉帝国的士人要更加了解汉人。他们更清楚汉帝国的强大与短板。   信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不单单只有汉人,蒲头也是一样。其他鲜卑大人麾下多有避难的汉人效力,蒲头一个不要,蒲头的金钱豹尾旗下只有纯正的鲜卑族人。   豹尾旗被草原上过境强风吹得猎猎作响,跨坐在汗血马王上身形雄健的蒲头右手捏着马鞭皱着眉头,指节都捏的发白,他呢喃道:“西门、北门防守严密,弱点是南门与东门,东门,东门…”   身后举着豹尾长幡的年轻鲜卑武士望着蒲头轻声说道:“大人,让族人退下来吧,已经死了很多人了。”   蒲头猛地回头瞪向青年武士,双眼暴张额头青筋暴露甚是可怕。在草原上蒲头与步度根被称作虎狼兄弟,蒲头正值壮年势若猛虎,有力且凶猛,步度根则如狼王,年轻矫健。兄弟二人麾下部落各有上万带甲纵横大幕数年之久,便是鲜卑一带雄主檀石槐有时也会担心自家儿子有如此两个叔叔在世……日后能否顺利继承地位与势力。   迎着猛虎的目光,青年武士与之对视数秒,轻轻低下了骄傲的头颅。他只是个奴隶,一介附庸有什么资格反驳主家?   蒲头笑了,说道:“从前我与你说过,亡鲜卑者必汉。汉人常言中原人杰地灵,他们不知所灵的尽是只晓得吟诗作赋的怂包,算哪门子人杰地灵了。在我看来,汉朝真正的珍宝并非那些文人,而是这些边疆杀出来的将帅。这些良才,杀一个,少一个,什么人杰地灵,我蒲头就将汉家将帅杀得干净,人杰地灵的汉朝拿什么与我鲜卑争锋?十年后我鲜卑便可在中原牧马!”   蒲头抬起左手抓了抓鼻子,伸出两根手指指着骆县四丈城墙对身后青年武士说道:“轲比,带着我的护卫去东门吧。”   被唤作轲比的青年武士叉手应诺,豹尾长幡被巨力贯入地下周围显出一圈裂痕,身披青铜铁铠甲片的青年武士翻身下马,拽下马背上的战刀步伐坚定地朝着东门走去。   在他的身后,蒲头握紧了拳头,三百铁甲卫士是他从部落中层层挑选而出的高大强壮之辈,弟弟步度根曾想以三十牧民换一名铁卫他都舍不得,这是他最后的家底了。此时双方无论精神还是身体都已经到了崩溃边缘,不出奇兵更待何时?坐在马上他望着青年武士的背影喊道:“开城门,我赐你千人部落,斩一门守将便赏你千人、马五百!去吧,为我拿下骆县!”   不过片刻,县城北门、南门、西门汉军发现鲜卑人的攻势衰弱了下来,城下身披铁铠的数百督战队也不见了,汉军看到了胜利的曙光,齐心发出吼声振奋精神,爆发出更强的战斗力。   尤其是已经快要被鲜卑人占领的南门,军民齐心再一次将攻上城头的鲜卑士兵打到城下,城头已经被染红,到处是残尸断臂散落的弯刀汉剑不计其数,汉军终于松了一口气。   鲜卑退却了,他们赢了。侥幸活下来的人们脸上带着早已干枯的血迹朝身边的袍泽笑着,迎着落落余晖整座城上万人紧绷的心弦在这一刻松了下来。   忽然,巨响从东门传来。   “咚!”   鲜卑大人亲卫队混在普通军士中攻上城楼,三百身披铁铠的鲜卑武士根本不是手持木枪的五百老弱病残所能抵挡住的,东门守将奋力跑向门楼上挂的黄铜大钟,在距离不过几步之遥的地方被一杆飞来的长矛穿过他的后心,掼着他的身体撞在巨钟上发出声振屋瓦的钟鸣之音。   身披铁铠的青年武士踩着守将的尸体拔出长矛,厚背战刀斩断门阀,两排铁铠卫士推开了这座坚守十日的城池大门,仅存的两千余鲜卑士卒骑着高头大马鱼贯而入,马蹄践踏街道,哀嚎接连响彻在骆县上空。   骆县,完了… 第三十八章 八百汉骑 [本章字数:2042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25 10:43:19.0]   并州,雁门郡,雁门关。   老迈的雁门太守叶望这些日子以来不复清闲,似乎自从三万汉军北上出征之后他的日子就已经没有清闲过了。自从汉军大败之后他所管辖的雁门关几乎每天都有居住关外的汉人成群结队的自无边荒野中迁徙于此寻求保护,关内本有三千守军,如今撒出千骑在关外百里引导流民。   斑白的双鬓这几日又多了几丝白发,接过仆人递来的毛巾,在脸上抹了一把,老人继续带着身后精壮的汉子们搭建粥棚。整个雁门郡都已经被动员起来,城外有千骑巡查,更远的地方还有哨骑巡逻。郡内各县父母官已经做好接收流民的准备,千里之内搭起了无数粥棚。抽调而来的郡兵也都正在前往雁门关的路上。   这已经是叶望所能做的一切,远在洛阳的天子早就传来一纸诏书,严令三关守将不得出击,坐镇洛京的天子与当权显贵们看惯了繁华美景,谁还记得上一次汉军被外族打得大败的时候呢。这几年来名镇边疆的猛将几乎都被抽调到中央拱卫皇都,叶望看不透那些显贵们脑袋里想的到底是什么东西,那些生在战场的男人根本就不是从政的材料,为什么要被调走呢?   雁门关外,就这么被放弃了。   难得清闲的时候,老人坐在自己在雁门关宅子里的青石台阶上时常会想起那个带着一群异族的少年坚毅的脸,还有几日前领骑军出征的中年将军。   雁门关外,没有被抛弃。流民成群的向关内逃来,而关内也有人逆流而上。除了马越一伙之外还有一直不足千人的汉军骑兵。这支骑兵的统领为前宪部越骑校尉,如今的并州刺史丁原部下将领吕良。   八百汉骑全副武装一人双马配铁胃铁甲甚至还有四百张骑弩,自出塞以来所遇鲜卑骑兵凡不满千者所向披靡。在这八百汉骑中有许多日后在天下大放异彩的名字,如吕布,如高顺。   这是一支无双铁骑。   炎热的夏季,狂风呼啸卷着漫天黄沙。并州的天气从来不好,北上雁门关过了定襄郡千里外便是大幕,   鲜卑骑兵像铺天盖地的风沙掩埋了塞外古城。鲜卑骑兵不擅攻坚,但骑在马上的他们向来无往不利,汉帝国除了少数边郡刺史亲卫营会让他们感到惧怕,便是洛阳北军也难以击败他们。   何况这些以布衣为甲木棍为枪的民兵。   马越抵达骆县时并不算晚,城中还有少数民兵在汉军残部的带领下与鲜卑骑兵进行巷战,城池还未被完全占领。   这不是枪炮时代,几个日本兵手握重武器就能赶着整个村子跑反。刀剑时代两个青壮无论种族无论血统,身体素质与装备才是重中之重,生死全凭武艺与勇气。这真的是个好时代,无论多么凶险的情况,即便是平民也能有机会拿起武器为了生存奋力一搏,而不是屈服在枪炮下认命。   鲜卑骑兵由东门杀入,在街道与赶来支援的三门汉军展开巷战,街道不过三丈之宽,城中小道四通八达,隶属不同民族的两方人马在这里展开殊死搏斗,而其他三门则有数不清的民众携带家小结伴逃出,奔入荒野。   “猴子哥,你说…我们就这么冲到城里,会不会死的很惨?”   马玩趴在树上看着城里的情况,白了马越一眼从树上撇下树枝丢在马越头上:“你傻啊!那么几千的鲜卑骑兵别说咱们这十几个人,就是多上十倍冲进城里也不管用!”   此时的马越还不知道自己朝思暮想的兄长正在城中街道与敌人浴血奋战,他捂着脑袋跳到一边,边跳边嚷道:“死猴子你扔我干嘛,我就是问问你又不是真打算冲进去…可咱们就在这看着城池被鲜卑人烧杀抢掠吗?”   马玩脸上带着凝重,目不转睛地望着城里他说道:“大刺刺冲进去咱们全得折进去,先看看再说,城里民众未必抵挡不住几千鲜卑人。”   时间,一分一秒度过,城内喊杀声渐渐小了下来,却并未停止。   骆县东北五里的小山坡,马越等人靠着参天林木来掩盖自身行踪,一伙人在树下驻马,马玩蹲在高高的树杈上远眺城内的情况,时代的落后性总是他难过。没有望远镜的存在,三千米的距离成了不可逾越的视觉鸿沟,就算他们多是弓手。   马越等人在树下急的团团转,眼睁睁看着城中冒出黑烟滚滚,亲耳听着城中军士的嘶吼与平民的哀嚎,这些手握兵器的男人却不敢冲进城中救援自己的同胞。   这种感觉,叫做羞愧。   忽然之间,树上的马玩大叫一声:“三郎你快上来,我好像…好像看见马二哥了!”   马越一听‘噌’地一声就窜到树上:“在哪里!在哪里!”   顺着马玩手指一指,马越看到城中大半景象,此时城中烟火熏天,人影憧憧有人有马,可马越在这么远的距离只能看出是人还是马,连鲜卑人与汉人都分不清楚,更别提看清脸上的面貌了。   “我看不清,猴子哥你能确定吗?”   马玩揉揉眼睛,却发现再也找不到刚才那伙人马,这么远的距离,他也很难看清城中情形,何况还有烟雾遮蔽,他说:“我也看不清楚,但刚才确实看到一伙汉子像是大哥他们,像二哥那般魁梧身材恐怕整个城里也没几个。我觉得我没看错。”   “那就值得一闯了!”   马越从树上跃下,双手一合对众人一辑说道:“诸位哥哥,我等来对地方了,兄长等人果然还活着,此时就在城中正与鲜卑人对抗,我决意入城救援,诸位意下如何?”   话音未落,就听树上马玩喊道:“汉军!南面…南面有汉军前来救援!”   马越向南一望,透过树林层层阻挡他看到了此时骆县之南,数里之外远远地黑压压一片铁甲骑兵带着汉军大旗直奔骆县而来,带起的烟尘几乎遮天蔽日,这是马越这辈子第一次看到数百骑兵奔驰冲锋的场面,令他终生难忘。    第三十九章 骄傲自大 [本章字数:2076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25 12:00:00.0]   “将军,我等句句属实,鲜卑骑兵超过两千由东门杀入城中,将军由南门攻入会被逃出的百姓所阻,由东门抄鲜卑后路可使其大乱阵脚。”   跨坐马上的中年将军倨傲地一摆手,汉骑已将马越等人包围,百张强弩对准众人,只待一声令下便是万箭穿心。   将军高昂着下巴,撇着嘴巴用眼白看着马下拜倒的马越等人说道:“尔等异族之言岂能轻信,是非曲直哨骑一探便知,休要多言。”   拜倒在地的马越双拳在沙地中紧握,他从没有如此多的弓弩指着,也未被如此多的骑兵围着。但他此时心中却并无半点恐惧,有的只是愤怒。包围他的,是汉军。用弓弩指着他的,也是汉军。在这雁门关外他带人伏杀过数不清的鲜卑人,在凉州他也杀过不少人。被鲜卑追杀他可以理解,西域之行他被迫狙杀汉人刺客是因为卫和的仇恨,他都可以理解,大汉与外族几百年来互相攻伐的仇恨已然刻骨铭心。   但此时此刻,他一番肺腑之言却换来了众人跪在地上被弓弩指着命悬一线,弓弩另一端握把上的手臂却是属于没有一丝新仇旧恨的汉人。   片刻,扬尘中撒出去的哨骑回报:“将军,四门皆有帐篷散落,西南北三门均有百姓逃出,鲜卑人由东门入城。”   马上将军轻轻颔首,抬起一只手臂,数百汉骑犹如一个整体一般齐齐地收了弓弩。   “哼,你们所言不虚,退到一边去吧。全军听令,东门入城,随我冲击鲜卑!”   众人刚退下,汉骑军阵便已经催马向东门冲去,战马荡起扬尘让一旁急忙躲避的马越等人身上头上全是沙土。滚滚沙尘过后汉军早已远去,空旷的荒野中只有马越等人灰头土脸站在原地。   关羽眯着细长的眼睛,满面寒霜。马越咬着牙委屈的几乎要哭出来,一众羌人汉子也都红着脸咬紧牙关。   程桓怒道:“就是鲜卑拼个你死我活也比受这狗娘养的气来的痛快。”   马玩双手搭在程桓与关羽的肩膀上,对马越笑道:“兄弟此言差矣,送死的事情就让那帮王八蛋去吧,我们从南门入城,援助马大哥才是。”   并州汉骑由东门直取鲜卑后路,马越等人入南门直奔城中战场,身后突遭汉军重骑冲击的鲜卑士卒几乎一触即溃,纷纷分散逃入城中小道,战势瞬间翻转,本来稳操胜券的鲜卑骑兵在城中小道中被围追堵截,杀得丢盔弃甲,最终只有近百铁甲亲卫护着蒲头由北门逃出骆县,剩下攻入城中的四千鲜卑人除了少数溃散逃出,近三千人全部死于城中。   而原本将要溃散,兵败如山倒的汉人却因为强力援军的到来成功守住了骆县县城,马越等人的诅咒最终没有生效,杀得鲜卑大败,以少胜多的骄傲将军带着他的部下住进县衙,八百铁骑踢踏入了城北军营。   骄傲将军的名字叫做吕良。   马越得知这些消息的时候他已经对此毫不在意了,战后的伤兵中马越找到了马腾等人,同兄长的重逢的喜悦足矣让他不在意之前的屈辱。   也谈不上什么耻辱,事实上在见识到那些铁甲骑兵一往无前的冲锋与英勇无畏的战法以及强大的作战能力之后马越都说不清自己心中究竟还有几分愤恨之情。   人们总是如此,当实力差距太大的时候多半就会失去对抗之心。   据说除了几名不幸坠马的骑士重伤不治之外,几乎没有伤亡。他们的装备太过豪华,在这个钢铁时代可以称得上顶尖。鲜卑人的青铜马刀根本无法斩破他们精锻铠甲,他们根本不用担心防护,鲜卑人对上他们就如同城头上的汉人乡勇面对鲜卑铁甲亲卫时的反抗一般虚弱无力。   强弩齐射箭雨由后方射穿鲜卑骑兵的躯体时他们就像被割倒的麦子一般成片地倒下,未能短兵相接鲜卑人就已经倒下大半。   这是一场不对等的作战,或者说是屠杀。让马越不禁怀疑鲜卑人的战斗力,这般羸弱的敌人是如何近乎全歼了三万汉军?   马越不知道,这八百铁骑并非大汉正规军而是并州刺史丁原用无数金银耗费数年武装起来的刺史亲军,放眼天下也是精兵。此次吕良冒着杀头的风险领兵出关也是为了私欲而不是丁原的意思。   他的亲家就在这骆县城里,他不能不救。   他与丁原是异姓兄弟,但这一次他出动军队并未向丁原请示。   这一切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马越已经见到自己的兄长。城中百姓死里逃生的欢呼直到夜晚才渐渐停息,城北军营吕良将军正在用丰盛的美酒慰劳为他攻城略地奔袭千里的兄弟。   马腾说:“此地不宜久留,吕将军练兵是一把好手,打仗却差了些。这是战争不是战役,鲜卑人随时有可能反攻回来,我们要赶紧离开这里。”   众人在马腾的带领下离开了,找到马腾马越的小队伍就算结束了旅途,马越也不再拥有最大的话语权,有马腾在,他就不是队伍的领头人了。   当天夜里天刚黑下来,马腾等人便离开了曾经他们为之死战的残破县城,踏上了回家的路。回家,这个词在这些日子里是支撑他们不让自己倒下的唯一信念,家中的亲人还等着他们回去呢。原本三十人的队伍抵达骆县的时候还有十八个人,如今加上马腾等人还要程银带出的羌人汉子队伍变成了六十多人,好在马匹足够,若是一路畅通他们只要两天就能快马加鞭赶到雁门关。   他们走了,属于骆县的苦难没结束。就在马腾等人走后的第三个时辰,逃出骆县的蒲头带着他的兄弟鲜卑大人步度根还有五千鲜卑骑兵在清晨卷土重来,城中的并州骁骑统统饮酒,整座县城处于无防守状态,骆县再次被鲜卑的铁骑践踏,宿醉中醒来的吕良将军只来及穿上铠甲便带着精锐铁骑还有他的亲家逃出了骆县。   城中过万百姓成了待宰羔羊,大败而去的蒲头红着眼睛指挥军士烧杀抢掠封闭了四座城门,骆县顷刻间化为人间地狱… 第四十章 氐人村庄 [本章字数:2354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25 16:00:00.0]   鲜卑南下暂且告一段落,骆县沦陷也与马家众人没有什么关系,他们已经为那里流够了血。本以为回归一路平安,可到了第二日早上众人刚启程不久,便见前方村落冒着浓烟直冲上空,在这边地的天高云淡中极为显眼。   马腾当下带着勇士们纵马查探。   一行人一路纵马扬鞭,那冒烟的小村不过五里路程,须臾便到。   众人到一山坡上小心隐蔽查看,此时山村情形一览无余,不足百户的氐人小村此时尸横遍地,半百之数的鲜卑牧民在村中纵马扬刀杀人放火,村人拼死抵抗却不及贼众人借马力仍旧被打的节节败退。马腾心头大怒,握弓的大手捏的骨节脆响青筋暴露,当下便张弓搭箭要一箭射过去却被马越伸手拦住。   “三弟你拦我作甚!休要拦我,吾马氏子孙岂可见死不救作壁上观!”   马越这么一扯,不禁马腾,就连马宗关羽等人也都瞪着他,马越急忙说道:“兄长误会,非是不救,兄长且看那村中抵抗最激烈的地方那六人持长矛劲弩身披扎甲,岂不正是汉军。我等如今在此处放箭杀不了几个贼人便会打草惊蛇,不如纵马冲入村子至二十步外再放箭也不迟,贼人不过五十,我等突然袭击不过两三个回合便可将之杀得一干二净!”   马越这么一说众人才恍然大悟,马腾颔首:“善!”   众人便策马一路冲进小村,此时鲜卑盗匪四散捕杀村民倒为马腾一行人提供便利,马越虽说是二十步外,可众人皆是一冲进村中便急不可待地张弓搭箭,对着敌人便是一轮散射。   一行六十余人除了马越都是好射手,一众羌人汉子轻弓羽箭指哪射哪儿,马腾骑骠马挽强弓竟一箭洞穿三十步外的两名贼人,更亮眼的便是候选,马上左右各挂一副轻弓,能左右开弓整个人如机器一般眨眼间便射杀三名贼人,而且三支羽箭射中的都是一个位置,额头。   比起众人熟练的弓术,马越一马当先冲下山坡,众人张弓搭箭时他没动,只是左手策马右手持刀,众人四下射杀贼人时,马越仍旧没有作为,只是朝着自己的目标策马冲锋。   并非他没带弓箭,而是马越根本就不会射箭,他只有手弩,但弩箭此时已经来不及安放,只好提着环刀便冲入村中。   他的弩箭早已在前往骆县的路上射的干净,全都用在鲜卑斥候身上,箭头都被捡了回来离开骆县却没有削木枝,已至如今除了手中钢刀别无其他手段。   而马越的目标,则是不远处的少年,少年孩童不过**岁身着氐人服饰,手持一柄雕满花纹的短刀对着贼人浑身颤抖,孩子身边没有大人,只能步步后退,眼看贼人举起钢刀,可还有十步距离,情急之下马越将手中长刀当做标枪掷出,小腿发力从马上立起,猛然提气投出长刀。   尽管马越随同候选学过一段投枪手段,但长刀与投枪不同,受力不均不够平衡,马越没有一击致命的把握,甚至他只能够确认这飞刀能砸到贼人,是刀刃还是刀背或是刀柄便不得为知了。因此他飞身欺上,意图一击不中便要将这贼人拽下马来与之步战。   扔出长刀的马越便是赤手空拳,骑术不精的他在马上不可能是贼人的对手。   果然,这一刀虽然砍中贼人却未能将之毙命,长刀砍中贼人肋下划出不浅的刀口之后便接着飞出扎在孩童背后的土墙上,甚至都没能将贼人刺下马。   贼人吃痛便是一惊,肋下鲜血喷涌而出,才扭头马越已然飞身砸来,按着这贼人的脑袋便将之掼下马,脑壳重重地砸在地面上便是一地红白。   方才人借马速飞身跃起十步之远,马越垫着羌人的身体砸在地面上直震的他血气上涌,膝盖下的贼人骨头尽断,撞出一片尘土飞扬。   此时此刻,马越深知不是歇息的地方,当下抱起惊呆的氐人孩童便从墙后拔出长刀,来不及看长刀状况便听身后马蹄轰响急忙跃出,回身一看一名鲜卑壮汉已持狼牙棒砸在方才马越站立的地方,那壮汉见一击不中立即调转马头,六尺狼牙棒带着风雷之势便砸向马越。   来不及思考马越便举刀当了上去,金铁之声轰然炸响。   马越挡住了,代价便是双手虎口崩开,双手举刀才堪堪挡住了这鲜卑强人在马上的随手一击,但手中长刀断为三截,第二段刀锋激射而出在马越侧脸划出一刀斜长的血线直至头部后侧,左鬓长发齐伤而断。   那鲜卑贼人对马下的汉人少年挡住一棒甚是惊奇,然而面上神色更为狰狞,左路收招接着便挥舞狼牙棒再次朝着马越举起。   马越手中只剩刀柄无以为继,而身体又已被羌贼逼于墙角,形式万分危急。   氐人孩童与马越的眼中,只有那只向上举起的狼牙棒闪烁着致命的光泽。   马越心像卡在了喉咙一般,瞬间的一刻仿佛极为缓慢,狼牙棒被高高举起,势大力沉。   这一下落在身上无论何人恐怕都无法赤手空拳的躲过。   “噗!”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马背上那羌人壮汉胸口突然冒出一截箭簇,接着像被抽空了浑身力气一般软软地从马上坠下,而那七尺长的狼牙棒也因没了支撑而从掌中滑落,掉在地上发出沉重的闷响。   本以为便要死无葬身之地的马越被这一箭救下了,五十步外的候选正从箭囊中抽出另一支羽箭,面无表情地张弓搭箭射向另一贼人。   马越回过神来将逃出生天的喜悦强压下去,抱着怀中氐人小孩躲到墙后看着村中战斗。如今可不是他逞匹夫之勇的时候,   如今村中情形已是混乱至极,最里面是那几名汉军带着剩下的十几名氐人青壮拼死抵抗,外围是马家骑士或游走奔射或近身缠斗,中间则是三十余贼众尤作困兽之斗。   无论怎么看都是那些村人更容易击破,可由于那几名汉军中有体长两米的勇士将一根丈长铁矛舞得虎虎生风,一人就可拖住四名贼人而不败。因这九尺壮汉的存在而让一众村民唤起斗志顽强抵抗使羌贼难以突破,而外部的马家一众又远近搭配极为得当,羌人与候选骑射远程压制,近身则由马腾马宗关羽马玩四人大开大合,鲜卑人被打得节节败退,围堵的无处可逃。   无心再战的羌人已经崩溃,剩下的寥寥数人在两方围杀之下一个不剩。尸横遍地的村中,马越半边脸都是鲜血,头发被血水粘成一绺一绺的糊在头皮上,将怀中孩儿放在地上他露出一口白牙笑道:“氐人小儿,我叫马越,你叫什么名字?”   “阿爹说我叫李虎,老虎的虎。”氐人孩童的声音很清脆,不过马越没有办法听完了,孩童刚说到一半便听面前的疤面少年大喊一声:“大兄,你三弟脑壳开了!”接着便白眼一翻就倒在地上。 第四十一章 军候李傕 [本章字数:2539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26 14:41:00.0]   马越运气不错,村中剩下的二十多名村民中刚好有一个是氐族巫医,刚才众人都保护着这老者而未受到伤害,那老者唤人拿药,氐人小孩李虎“嗖”地一声便撒丫跑去拿来草药。   巫医给马越擦药止血又细心包扎,片刻忙碌老头擦了一把额头,疲惫道:“这后生筋骨强健的不像话,全身除了虎口崩开就是侧额被利刃划开,所幸伤口不深并伤上到颅骨,想来是方才心情大起大落血战之后脱力和失血过多晕厥过去,不碍事,休息个把时辰便又活蹦乱跳了。”   这么一说,马家众人才放下胸口的石头,这时那身穿汉军扎甲的九尺武士领着村人向马家众人行李致谢,道:“多谢诸位壮士伸出援手,吾为凉州陇西郡狄道军候李傕,壮士尊姓大名?”   马腾洒然一笑:“见过李军候,吾名马腾,此乃舍弟马宗、马越。好友关羽、马玩、程银、候选皆来自凉州与军候同乡。军候不必多礼,鲜卑犯境人人得而诛之。   李傕豪爽笑道:“诸位壮士不必客气,叫我李大哥就好,边地之人哪有那么多繁文缛节,来马家兄弟,我们先把这位小兄弟扶进室内再说吧。”   说着李傕便抱起马越带着村人走向村中还未完好的屋子中,马腾等人自是跟上,李傕身为朝廷武官,军候便是曲长,手中握有三百兵士,是低阶武官中的支柱所在,所以李傕可以不讲礼节,尽管程银在军中也得了个曲长职位,但如今汉军大败军队建制都不在了,更何况他们并非在编军人,他们可不能那么随便。   不到半个时辰,马越便从昏迷中醒来,一醒来眼前阵阵发黑,周围人影憧憧他又看得不甚清楚,当下便弹身而起伸手向腰带想要捉刀,却扑了个空。接着便听到他大兄马腾豪爽的声音:“三郎休要惊慌,贼人已被我等斩尽杀绝,休要急着起来。”说着便觉得胸口传来一股温和的力量将自己又扶回床上。   混混沌沌不知多久,马越这才中床上爬起,窗外的天已经黑透,一间不大的屋子马腾靠坐在床边,马宗关羽则靠在门边的柱子旁,三人都已睡熟,马越起床谁都没惊动,尽管头脑还有些昏沉但他觉得自己应该出去透透气。   头上绑着一圈白布有些不舒服,蹒跚走出门外,村庄外面的地上还有着片片血迹,尸体都不见了大概是被收拾走了。逝者已去,幸运活下来的人们却要背负着死去人们的期望继续苟活在世间。   这样的几乎死过一次,他想通了许多事情。   躺在地上,看着满天繁星心情也开朗了许多,冰凉的泥土地特有的清香与鲜血的腥味不停钻入鼻孔。   “三郎醒过来了,马家三郎真是勇猛非常啊。”   本来闭着眼睛想着一些有的没的,突然听到这么一句并不熟悉的声音,马越坐直了身体揉了揉眼睛才看清说话的人。   “你是那个用矛很厉害的汉军啊,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观你用矛,近乎于道。”   李傕豪爽一笑,他如今三十有一,而这马家二郎口气却像比他还要成熟让他感到有趣,而且他确实很欣赏这个战斗风格好似下山猛虎一般的少年。   可不是嘛,有谁敢在战场上把兵器当做消耗品丢出去,从马上跳过去将敌人掼在地上砸死的?   “某家陇西李傕,一杆长矛某把玩了十五年,经历不下百战,若连长矛都使不好,如今尸骨都不知被野狗叼到哪里去了。”   眼前这个笑起来眼睛眯起只剩一道缝的青年汉子便是日后祸乱长安的李傕?   “今日某观你战风如下山猛虎一般,只不过……是不是有些太不惜命?”   李傕说这话时眼神中尽是一片恨铁不成钢,看得马越一惊,因为李傕眼神中还透着一股感情。说这话的男人尽是情深意重,可惜马越并不是能够听懂的人。   看马越一脸迷茫,李傕接着说道:“所谓为将之道,某观之不过三分,上斩将夺旗,不伤己身。中伤敌伤己。而下将便是如你那般,这此次你好运还有人帮衬,若只有你一人,那般自暴自弃打法岂不是敌人还没杀光自己先倒下了。到时候你所想守护的一切便都只能任人鱼肉了。”   “多谢大兄教我。”这声致谢,马越真心实意。   李傕摆摆手,“战场之上许多时候个人勇武真的没有你所想象的那么大作用,必胜之信念并非是用尽最后一份力气,而存于人心之中。第几次和人争斗?”   马越摇摇头,却忘了自己还有伤,不由疼的呲牙咧嘴:“记不得了,只是从未与人这般凶狠的打过。”   “其实你也不错了,前些年鲜卑寇边,好友家乡被屠,我头脑一热便于投北地太守夏育手下,杀得鲜卑人大败而逃,那一战我汉军杀人盈野。虽说是胜了,三曲回来两曲,得胜之后的疫病又带走了一曲。可谓惨胜。只是这些陛下绝对不会知道,他只知道大胜,汉军儿郎大胜而归。呵。”   马越叹了口气,没有说话。   “有件事我不明白,你为何救下那个氐族孩童甚至不顾性命安危?”   马越从地上爬起来,蹒跚走向房间,到门口的时候才说了一句:“我小的时候,自家兄长便是如此多次救我于危难之间。”   马越如今在汉朝过了十五年,最让他不舒服的不是牙牙学语时那些文字生涩难懂,不是习武是的烈阳与寒冬,更不是这些年来数不清的徘徊在生死之间,而是他与土生土长的汉朝人思想观念的不同,许多事情他能够尽力转变,使自己符合这个时代的眼光,然而有些观念是他永远都无法改变的,比如今天。   他觉得战争是大人的事情,哪怕成人们打的头破血流,小孩子安心玩耍就好了,孩子总是无辜的,就算你打到换了统治者,对于孩子又能有什么呢。   战争才不是小孩子和女人的事情。   李傕听了马越的想法哑然失笑,但又不知该用什么反驳,只是当马越轻描淡写说出那句话的时候,多年来冰冷的心受到一丝触动。   回到房间,叫马腾马宗关羽三位兄长回房休息,告诉他们自己已经没事了请他们放心,便躺在榻上昏睡过去,白日的力战消耗了太多的体力,何况流了那么多的血,那一刻他几乎觉得自己真的脑壳裂开要死去了。   但他还是活了过来,以后也许活得更好。   第二天清晨睡醒已经日上三竿,出门发现大家都早已醒来准备好行装,只等自己,只是不知他们等了多久。知道他们要走了,李傕一行与李虎等氐人都出来送行。   马越受伤初愈,马腾一定要让他坐在马车上,旁边放着那帮六尺长的短柄狼牙棒,马宗挺喜欢这种重兵器,便捡来放在马车上,准备等回村了让马大爷给修一下还能使用。   村里众人上前告别,首当其中的便是七八岁的小李虎跑过来跟他说道:“大英雄你要来看我。”马越欣然答应,之后李傕又带众人过来朝马腾等人行一大礼:“多谢伸出援手。”   马越哈哈一笑,说道:“李大哥不如跟我们一同回去,关外如今鲜卑横行,同行也好有个照顾?”   李傕摇头说道:“村中还有亲人需要照顾,某暂且还不得离开,来日方长吧。”   马越也不强求,笑道:“下次再见教我两招如何用矛。”   随着马腾大手一挥,众人踏上了回家的路。 第四十二章 两面镜子 [本章字数:2220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26 16:20:14.0]   并州治所,晋阳县。   刺史府中,一阵劈啪声从书房中传出,正值壮年的刺史丁原此时暴怒非常,先摔碎了几案上的紫砂茶壶,接着打飞了旁边的十几摞书简,还是觉得不解气,拔出腰间佩剑将几案斩为两段,破口大骂道:“匹夫吕良,我怎能将军权交付于他!”   丁原年轻时也曾在北军五营中从军,他是正儿八经的武人出身,即便如今贵为刺史掌一州监察大权,仍旧有着年轻时的暴烈脾气,这一次吕良真的触及到他的底线了。   从暴怒中平息下来的丁原眼中闪过一道杀机,他与吕良早年是战场上的袍泽,砍头换命的兄弟,安定下来后他从未亏待过吕良,始终让吕良做他的副手,军权一直都放在吕良的手里,并州的虎符一直都由吕良贴身保管,他从未过问。   只是近年来吕良越来越嚣张跋扈了,他曾听到过有吕良在外界对他不敬的传言,他面上装作毫不在意,对吕良信任有加,事实上在心中与吕良早就有了隔阂,他心中早就恨不得除之而后快,年少时一同奋起于微末的感情早就在这些年的恩恩怨怨中消磨的一干二净,只剩下恨意。这一次吕良不经通报丁原擅自出兵正好给了他一个借口,一个借他人之手斩杀吕良的借口。   归根结底,情谊只能起到一时作用。早年他二人关系亲如兄弟多因为二人相互需要,在那个时间节点身边需要有一个亲信,首尾相望为自身提供帮助。当二人的根基都已经打得牢固,羽翼已丰谁还在乎是不是曾经一起战斗过的兄弟,阻挡了通向权利的道路就只是绊脚之石。   丁原扔了宝剑,端坐榻上,唤来亲信说道:“为我撰写一封密报快马加鞭交于朝廷,吕良偷取兵符擅自出兵,丁原阻拦不及,望朝廷免我刺史之职,放我回乡种田。”   他很清楚,鲜卑寇边的这个节骨眼儿上,能够统领并州全境的只有他丁原,朝廷没有人跟他较这个劲,何况这点罪责也不够免他的刺史之职,他只是做个姿态,最终朝廷处罚的还是吕良。他知道事情最终将朝着自己所期待的方向发展,这个计策他算计了很久,只是他没算到的是,派出送信的这名亲信,名叫李肃。   随手丢弃在地上的宝剑光滑如镜的锋面上,映出丁原面无表情冰冷的脸…   并州,雁门郡,雁门关。   伴随着落落余晖,雁门关高大巍峨的城关再次出现在马越等人的眼前,此时的雁门关多了许多郡兵,看起来完全不似离开时的萧条之感。   而马越,也不是出关时的马越了。不过半月时间他却成长了太多太多,经历数次生死在鬼门关上的迂回,独自带队搏杀无论是伏击暗杀还是明目张胆的短兵相接对他而言都是不小的历练,何况还参与了近万人的骆县夺城巷战。   此时的马越无论是言语还是举手投足之间都少了几分少年人的轻浮多了军中悍卒的气息。尽管他的身材在众人中依旧矮小,可他如今的气质与马腾这些尸山骨海里拼杀出来的猛人也只是弱了一线而已,看上去再不是从前那般人畜无害。   马越入关时正巧太守叶望就在关内,刚一入关便看到身着青衫的老大人迎面走来,马越急忙滚鞍下马拜倒在地,道:“草民马越拜见大人。”   说实在的马越对于大汉官员真的没有什么敬畏之情,只因当初太守叶望的赠甲之情才有了马越如今的这一拜到底,若非叶望赠与众人的数十副皮甲,当初出关的三十余人如今铁定无法归还半数。   太守叶望仔细看了看马越,伸手扶起他,眼角的皱纹都带着笑意说道:“勇敢的凉州恶少年回来了,老夫就知道你还活着,如何,观尔等喜气满面不似他人颓唐,应是寻到亲人了吧。”   马越又是一拜,说道:“托大人的福,小子在骆县寻到了家中兄长。”   叶望看着马越额头裹着绷带说道:“看来在关外经历了不少凶险。”   马越笑着摸了摸额上的包扎,说道:“着实是有一番历练。”   叶望问道:“汝在家中排行第三,老夫便唤你三郎了,三郎此行既已寻到家人,意欲何去何从?”   马越叹了口气,说道:“此行凶险非常,一般见识才知自身不足,越打算归家后勤习武艺研习祖上的兵书,趁年少多磨练自己。”   叶望摸着胡子笑道:“不错,不错,少年人知努力为大善。你说你住在何处?上了年纪许多事情就记不住了。”   马越一笑说道:“老大人言重了,越观太守正值壮年呢。草民马越,世居凉州陇县彰山村。”   众人边走边聊这便已经到了关隘之下,叶望着人开关放行说道:“陇县彰山村,也罢,尔等这便自行归去吧,老夫还有政务要处理,就不多聊了。”   马越等人对叶望再施礼道:“大人保重身体。”这才跨马而去,入了雁门关,就不再需要担心遇到鲜卑贼人了,众人的内心都轻松了不少,他们离家又近了许多。   马越等人走后不久,深夜中五百多铁甲汉骑再度叩响雁门关的城门,只是这五百铁骑各个带伤看上去狼狈非常,除了吕良将军还能有谁。   忙碌到深夜未眠的叶望送走了吕良,看着他们狼狈的背影,他脸上闪过不屑,若大汉如此这般,三万大军被杀得大败也就不足为奇了。回到房中褪去衣物准备睡下他又想起了那个来自凉州的疤面少年。   在叶望处理政务的几案上摆着几份关外斥候传回的密报,里面详尽的写着马越在关外的所作所为,密报上清清楚楚地写着关外四百里内十四处鲜卑斥候埋骨地用鲜血写着马越的名字,比起酒囊饭袋的并州将军,这凉州少年辗转千里不过十余日的时间里带着不足半百羌人居然袭击了十余支鲜卑斥候,斩级过百。   叹了口气,叶望披上外套拨了拨兽首千叶灯中的灯芯,开始磨墨。   铺开竹简,他开始给远在凉州的老友写一封书信。   “孟皇贤弟亲启,见信如吾,经年未见不知可好,近来可有书作望寄来于吾欣赏。前日凉州有少年世举陇县彰山村,其兄赴鲜卑作战,其千里寻亲北上边疆为大孝之举。过雁门关时吾曾赠甲三十,近日已寻得兄长归家,此子于关外十余日斩鲜卑过百,勇猛非常望贤弟日后重用…”   摇曳的灯火映照出老人慈祥认真的面庞,鬓角的白发,似乎又多了几许…    第四十三章 两式刀法 [本章字数:2805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27 09:59:48.0]   马越回到了小别半月的家中,仿佛一切都还是老样子。但对于马腾与马宗而言,一切已经大不相同,阔别数月的家中多了许多变化,马腾的三子马铁如今已经满周岁能在榻上爬来爬去了,整个屋子都成了他的如厕的地方,经常尿的满榻都是。马宗也有了二儿子名叫起名马毅,马超与马休马岱又长高了一些。马越的不告而别让几位嫂嫂哭成了泪人儿。   总之,家里太多变化了。   这一次他们出征,没能将首级换做银饷,兄弟几人时常会抱怨几句,生活总是不会让人太过满意。但无论如何活着从北疆回来就是天大的福气了,还能怨得了什么呢?   回到凉州,关羽传授了马越两式刀法。   说是两式,在马越看来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发力运刀法门,一式劈星,运气调动全身力气汇集于一点的技巧,适用于捉单对决,是一人敌的技巧。一式斩月,以最小的身体消耗击杀最多的敌人,发动更多的攻击,是减少,或者说是更加合理运用身体的法门,马越把这一式刀法也称作百人斩。   据关羽所说,他这些年来的磨练武艺,成套的刀法只有这两式,是他武艺的大成之作。除此之外,关羽正在体悟第三式刀法,只不过这需要更多的战场搏杀,因此也就没有教授马越。   这么说来有些玄乎,其实在马越看来,武艺的构成分为力,技,两点。力,顾名思义,就是身体素质,这也就是马玩与马宗马腾有着同样的沙场经历,一样的九死一生却仍旧无法胜过他们,毕竟身体天生瘦弱的马玩力量上就已经输给了他们。而技,则是击技,就是攻击作战的技巧,而马腾等人与关羽的击技则是不同的路线,马腾等人注重战场搏杀,他们没有系统的习武经历,不懂那些理论,但长年累月生死边缘的生活让他们已经具备了一击毙命的本能,他们知道怎么做可以最快杀死敌人,也知道怎么做能够最大的保护自己。   但他们的技,只可意会,难以言传。   而关羽则不同,关羽有着随同高深武师系统学习武艺的经历,他对于武艺的理解要高出众人一等,这也是他搏杀经验少而武艺却遥遥领先众人的原因,也是他可以教授马越的原因。   总之,一年的休养生息让马越的武艺更加精湛,如今的马越有了两式刀法的帮助,加上自己对搏杀的体悟,切磋武艺就连马玩也难以抵挡,当然了,如果是战场搏杀还要另算,马玩有充足的搏杀经验,知道在什么时刻能让敌人一击毙命。   接下来的一年马越过的十分踏实,终日在家勤习武艺研读兵书,不单向关羽学习刀法,还有候选的一手投矛他都学的很起劲,很快在三十步内他就能将投矛掷入人形靶子中,更值得庆祝的是马越十六岁开始,终于长身体了。   他的身子骨变得强劲起来,压制了十五年的马家基因终于在这一年厚积薄发,短短一年时间他就从七尺长到将近八尺,快有一米八的个子了,勤习武艺让他的身体素质各方面也都爆发性的增长,长刀随意一挥便有超过百斤的力道,拔高的身体与惊人的力量,一身鼓囊囊的小肌肉让马越成了英武凶悍的少年郎,只可惜脸上的那道疤痕让他永远同英俊这个词告了别。   现在的马越如果再遇到在氐人村庄时那个手持狼牙棒的鲜卑壮汉一般的敌人,他就算不能一招斩之也不会再手无还手之力了。   凉州没什么变化,仍旧是天灾不断,这一年在冬季的时候地震了一次,程银的部落里死了不少牲畜,所幸没有什么人员伤亡,他的部落去年鲜卑一役大幅减员,如今能骑马射箭的已经不足五百,禁不起折腾了。   值得一提的是,马家的势力再度扩大了,在村中又新起了十几间屋子,如今属于马家直系人马的屋子在村中占了几乎三分之一。原因就是彭脱来了,不单是他自己,还带来了二十三个精壮的汉子,都是曾经卫和的手下走南闯北刀口舔血的好汉子。   去年分别之后卫和回到河东便放下了手中主管商道的权力,带着彭脱等亲信去了汉中。那边局势安定治安稳定,彭脱这一帮武夫派不上用场,卫和便休书一封赠与他们一些金银差他们到凉州随马越讨生活。   卫和还记得马越救他的情谊。   马宗是闲不住的,回到家里不到半个月就又终日混迹在陇县县城里当起了自己的黑霸王,每天领着十几个小兄弟在街市上扮演阻止欺男霸女的英雄形象来换些酬劳,关羽和候选这一年几乎把所有精力都放在教授马家以马越为首的小孩儿们武艺上面,闲暇时同马腾讨论一下兵法韬略,日子过得也很愉快。   还有马玩,他离开了马家,只是暂时的道别。他去酒泉寻他的好友,要在那边住上一些时日。   这一年不但马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凉州之外的地方,并州也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去年的吕良擅自出兵关外说起。   丁原的一纸密信直抵朝廷,不过一旬的光景,曾经在并州耀武扬威的将军吕良就成了阶下囚被押往京兆尹大狱,两月之后的熹平六年秋,死在京兆尹狱中。   对于曾经结义兄弟的儿子,吕布。这个年纪弱冠勇武超群的少年丁原并未斩尽杀绝,在他借朝廷之手铲除了吕良这个异己之后,假慈悲地对吕布掉了几滴鳄鱼的眼泪。堂而皇之的大宴宾客,收下了吕布作为义子,接替其父吕良的位置掌管着丁原的刺史亲卫,护卫他的安全。   此时的吕布还不知道丁原就是害死生父的罪魁祸首,他正感恩戴德地放下对吕良的追忆,尽心尽力的当起了丁原的跟班儿。   丁原一手瞒天过海借刀杀人做的是神不知鬼不觉,除了寒了几个少数亲信的心,他们在吕良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就这样,有一个知情的小人物名叫李肃,在完成使命回归并州时候,他遇见了董卓,转投到了对待自己人相对亲厚的董卓门下,开始了自己人生的新旅程。   总之,熹平六年就这么过去了,天子刘宏换了年号,大概是因为年号熹平却一直不太平,于是就将国号改为了光和,这一年马越十五岁,公元一七八年,史称光和元年。这一年,汉帝国皇帝刘宏深感国家缺钱,去年三万汉军战死边疆将士阵亡的抚恤金动用了太多国库里面的金银财宝,皇帝觉得自己的国家变得贫穷了。   当然,当今天子是个十分了解公私分明的天子,就算国库亏空,他也坚决不会挪用私人金库里的一丝一毫。   西园卖官,就是这一年开始的。   丁建阳的借刀杀人之计用的很好,但他千算万算没能算到时任广武令、郡守北部都尉的董卓已经看破了他的瞒天过海之计,躲在阴暗角落准备好了要咬上他一口。因为董卓的存在,丁原真的被朝廷免了并州刺史的职位,拜董卓为并州刺史。   丁原被转拜为武猛都尉,屯兵于河内。说来董卓做并州刺史也是合适,如今的并州如果不是丁原在任,那就需要有一个能够镇得住场面的人物,不但要有威望,还要有能力。董卓名镇三辅,麾下羌胡兵强马壮,的确是一个好选择。   丁原不知道他的亲信李肃跳槽跟了董老板,只是暗自记恨这个运气好的老王八蛋坏了自己的大事儿。   除此之外,这一年确实没有发生什么对未来影响深远的事情。   平静的光和元年,就如同天子刘宏所期待的那样,除了鲜卑小小地抄略了一下边境国土造成了不过几万的人口外流、南边的蛮子们小小的造了几次反,搞了几次起义运动但都被镇压了,不过损失了几千兵丁之外根本没出什么大乱子…什么?你说这是造反?   简直是无稽之谈!堂堂东汉帝国皇帝,掌天下之权柄的大汉天子刘宏会在乎这种小事情?笑话!   “真是一派宁静祥和,国泰民安的景象啊!”   刘宏在后宫荷花池指挥宦官修建着自己设计出的水流疏通图,揉着自己圆溜儿的肚子,开心地想道。 第四十四章 河东裴氏 [本章字数:2866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27 10:00:23.0]   转眼春去秋来又是一载,时光到了光和二年,也就是公元一七九年。   彰山村依旧是彰山村,彰山也仍然是彰山。   年轻的猎人扔下一只死去不久的野鸡,飞身窜上树顶后一声不出。他早已明白蛰伏的意义,就如同这些年来清贫的生活并未抹去他的热血。   而他在等,等一个令他强大起来的机会,在即将到来的大浪潮中为亲人保驾护航,哪怕洒尽热血为家人拼出个前程似锦。   少年的身上涂满污泥,树林茂密,闻风而来的黑豹并未发现头顶的危险,觅食路上遇见死去的食物这等惊喜,它的脑袋还未进化到能识破此等拙劣计策的程度,放心的享受上苍赐予它的珍宝,少年心中欣喜,尽管深山老林中猎物繁多,似这等两米巨兽也不是总能见到,这等光泽的毛皮扯下便是上千大钱到手。   就在此刻,马越由后腰抽出尺五短矛猛然甩出,身随矛走跃下树枝右手拔出短刀,唯恐一矛有失。   短矛以精铁打造而成,刃长五寸光洁的锋面映出黑豹猛然抬头的狰狞,为时已晚,沉重的铁矛被甩出数百斤巨力的杀伤力岂是血肉之躯所能抵挡,射入黑豹脑后几乎瞬间便从下颚洞出,连挣扎的时间都没有便**入地下。   落地后少年看着手中短刀晒然一笑,这一次倒是多虑了,他从候大哥那里学来的这一手投矛功夫已然驾轻就熟,配上他已经开始爆发性增长的力量,便是这等凶猛野兽也难以抵挡。   看着空中落日余晖,马越收刀入鞘扛起猎物便朝着北方迈开双腿奔驰而去,惊出一路飞鸟。为了狩猎他已经离家太远,赶回去已经来不及,倒不如由北奔出森林到官道上借来匹马代步。   穷山恶水出刁民。羌人是刁民,马越更是刁民,自前年率羌人入并州,他的名号在彰山方圆百里无论胡汉已经无人不晓,谁不知道马家一门俱是英杰。   树林渐渐稀疏,视野开阔起来,天色渐暗却听到官道上传来阵阵喧闹,跑近了才看到血光冲天,喊杀与呼救不绝于耳,第一反应就是抽出短刀放下黑豹尸体马越躲在一棵树后才看清了前方情形。   官道中央停着两架精良的马车一眼便可看出是达官贵人的家眷,一架马车能看出有人乘坐,另一架马车则是装着几个箱子,用屁股都能想出里面的财物不在少数。马车旁数十具尸体歪七扭八,三十多个文身断发的汉子正在围攻死守在马车附近的几名汉军卫士。双方武艺稀松平常,想来是一伙匪类与这两架马车相遇临时见财起意发起攻击。   马越没有跳出去做英雄的想法,尽管两年来他的武艺已经大有进境,可那是三十多个手持利刃的汉子,他只是出来打猎身上连皮甲都没穿。这些年来他早已见惯了生死,北地男儿一言不合便是生死相向的脾气他早有领教,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能看着别人一言不合便为之搭上自己的性命。他只打算坐山观虎斗最后或许还能浑水摸上一把鱼。   车旁的汉家军士虽然人数明显不足,但都是老兵结阵迎敌倒也有些章法,多少经历数次战阵,马越的指挥能力也许没有多少但眼光还是有的。何况羌人明显是盗匪之流一看便是乌合之众战斗力高下立判。   “如此锐士倒是可惜了。”   马越心中默叹,确实是可惜了,若卫士再多一倍,战胜这数十乌合之众倒不是不可能,可惜如今只剩下六名军士还有两个重伤眼看不成活,这一战的胜负已分了。不过羌人也没能讨好,汉军卫士悍不畏死地守护在马车旁抵挡他们,杀得是难解难分,须臾片刻便倒下数人。   马越叹了口气,尽管他一再克制自己不要出手,却还是摸出了铁矛冲了上去。   三支铁矛一气呵成被马越甩了出去,随后扬刀跃入战团砍翻一名羌人,这时羌人也发现了来自树林中的不速之客,瞬间便有三把刀回身砍向马越。   情形险之又险,急忙翻身滚出两尺仍旧被一刀划破胸口,不深的伤口当下便渗出血来,索性从地上的尸体身上拔出短矛架住即将加身的利刃,反手一刀捅入流匪腹中。剩下的四名大汉军士眼见来了强力帮手看到了希望,高呼一声便发起冲锋。   随手将铁矛朝着一名敌人掷出,马越扬刀上挑划开面前的羌人喉咙,热血喷洒马越一脸,那羌人脸色的惊惧之色还未凝固,便被马越顶着挡下身侧劈来的两刀。   面目染血的马越更是杀红了眼,手中短刀早已卷刃。砍入血肉之躯带出的刺耳声音浑然不顾,此时的羌人群盗已经没了刚才的威风,自从马越加入战团这场战斗便成了一边倒的状态,落败只是时间问题。   有了第一个逃窜的羌人就有第二个,剩下的十几名羌人便崩溃着逃了。   斩杀了两名来不及逃窜的羌人,马越轻喘一口气,从他加入战团开始到羌人崩溃不过数十的息时间,死在他手上的羌人便超过七人。看着一片哀嚎的官道,马越对凉州未来的大乱有了一丝明悟。   生命在北地是如此不被珍惜,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也只是被逼出来的而已,盗匪死有余辜,那些为了忠诚献出生命的卫士是值得马越尊敬的。   结果了三名躺在地上哀嚎的羌人,马越开始审视地上散落的兵器,这两年家里不再参军补贴家用,家里吃白饭的武人多了起来,地上三四十把无主兵器,蚊子再小也是肉,他又怎能错过。   此时贼寇已溃,那存活的三名汉军或躺在地上或靠在车旁休息,其中一人低声与车上的贵人汇报,接着便强撑身体向马越走来,便是一揖到底,“多谢壮士救命之恩,敢问壮士尊姓大名?”   马越从地上抓起一把长刀挥了两下,看军士向着自己行此大礼倒也安心受了,闻言便到:“什么大名不大名的,叫某家马越便是。”   “我家夫人行动不便,教我来请壮士上前感谢。”   马越对于感谢不感谢的倒并不在乎,他的三支铁矛并未弯曲擦干净收至后腰,长刀用扯下的衣物包裹提在手中便朝着马车走去。   待到近前便听马车中传出妇人温和的声音,“凉州裴氏多谢恩公救命之恩,不知扶风马肃是恩公何人?”   “夫人不必多礼,正是家父。”   忽然间,马车里传出如夜莺歌喉般清澈好听的声音,眉清目秀的小姑娘探出头来问道:“你是马家三郎?前年领半百羌胡并州寻亲的那个?”只不过此时小姑娘却皱着眉头,“曾听人说马三郎眉目俊俏,想不到竟是疤面公子。”   裴氏急忙说道:“莺儿不得无礼,望三郎不要见怪,奴家这侄女野惯了不识礼数。”   马车中少女朝马越吐了吐舌头,扮个鬼脸连忙躲进车里,马越摸着脑袋笑着说道:“姑娘说的不错,前年越确前往并州寻兄长,马三山村匹夫不识礼数,断然不会见怪。还请夫人恕我冒昧,敢问夫人去向何方?”   “妇道人家前去河东省亲,回陇县的路上连遇数路盗匪,上百卫士如今只剩三人。”   “陇县离此地尚有数十里之遥,夫人只有三名护卫却有两辆马车,路途遥远盗匪横行,难以护得周全。不如这样,派一名军士回家报信,彰山村距此地不过数里,夫人与我前去家中召集庄客骑快马连夜护送夫人,想来明日早间便可看到陇县的城池了。夫人意下如何?”   马车内的妇人终究见过大世面,如今境地当下便差遣一名军士骑上周围羌人留下的无主之马前往陇县报信,余下两人便坐在马车车辕上准备赶车。   而马越则挑拣出十几把钢刀用扯下的衣物捆劳挂在马臀上,又从林中扛出黑豹尸体放在装箱子的马车上,收拢了三匹看上去品相不错的马匹将缰绳攥在手中,这才扶鞍上马,余光见到马车中的夫人正观察着自己一举一动,马越笑道:“夫人莫怪,非是越小气,实乃生活所迫,先父病逝后家道中落,家中几十口人都靠着两位兄长独木难支。”   “恩公此举乃至孝之道,我一妇道人家断然不会取笑恩公。”   马越闻言含笑不语策马于车旁护卫,四马二车趁着还未入夜向着彰山村疾驰而去。   车内,俊秀小娘拉着裴氏的袖子小声说道:“姨娘,他会不会是冒名顶替啊?”    第四十五章 天大机遇 [本章字数:2277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29 02:15:44.0]   凉州裴氏,家住陇县,河东省亲,百人护卫。   马车中夫人虽未言明,但马越已经知道,上天赐予自家的大机缘来了。   裴姓女子嫁到陇县,娘家在河东,动辄百人护卫。符合这几点的人物凉州恐怕只有一个人,那便是此时凉州刺史梁鹄的妻子裴氏。就连马越自己都没想到自己随手救下的马车中居然有如此贵不可言的人物。   此时尽管天下乱象已显,但终究还是汉家王朝,若想在大乱前谋到足够的实力保护自己的家人不被那些诸侯所害,唯一的路线便是依附大汉王朝。而凉州所部一州刺史对于如今一无所有的马家来说当真是天大的机缘。尽管如今的刺史并非如同日后州牧一般的封疆大吏,但在这一州之地略有权势。何况世人皆赞梁鹄为书法大家,就连马越这等山村野夫也听说过梁鹄的名字。   裴氏被劫的地点距离彰山村不过十几里,众人一路策马扬鞭不到半个时辰便到了村中。马越素知马腾为人豪爽大方,便未与马腾说明裴氏的身份,喊上关羽马宗带着彭脱等二十余名武士带刀上马,一路呼啸着奔向陇县。   彭脱等人被卫和一纸书信送到马家讨生活,偏偏这两年他们愣是没遇上什么战事,没有能够一展身手的机会,这两年来都是马家养着他们,他们早想为之效力。彭脱这二十余人都是曾经伴随卫和走南闯北的好汉子,其中有胡人有汉人,甚至还有七个骊幹遗族也就是后世所称罗马人。这些罗马人的祖先东征至此被汉军打败后定居在凉州建立了隶属汉朝而属于自己的城市,数百年的民族融合并未使他们的热血退化,反而更加喜好战斗。   由马腾马宗关羽彭脱四人带领下的二十余武士,众人足矣击退上百盗匪。这年头所谓的盗匪可不是像李谌那样,成百上千全副武装的大型匪帮,像李谌那样做大还未被剿灭的匪帮几乎是凤毛麟角,有的多是类似西域路上马越等人最后遇见的那帮瘦骨嶙峋,连剑都握不稳的穷苦流民,十三岁的马越在搏杀中都能斩杀流匪首领,别说如今武力今非昔比的众人了。   此时的马越倒是希望再遇上小股盗匪,好让马车上的夫人更加清楚他马家勇武,大兄马腾早就有意仕官,只是苦无门路,所以马越这一次一定要做得漂漂亮亮地把这裴氏夫人送到州治所,若能借此搭上刺史的关系马氏兄弟从此平步青云摆脱白身也不是不可能的。   可惜,天不遂人愿,也不知是否入夜盗匪都在林中安营扎寨,众人奔驰一夜都未遇到哪怕一个贼人,大兄马腾不知马越心中所想,担心夜路遇到拦路贼人一路催促,众人快马加鞭一夜行进百里,第二天太阳升起之时在陇县十五里外遇到了梁鹄派来接裴夫人的三百兵马。   一夜疾行众人已然疲惫不堪,随军进入陇县后便被梁鹄安排在城外驿馆休息,同时派人传来口信第二天晚上在刺史府内宴请马氏兄弟。   奔驰一夜马越早已困倦,到了驿馆仰头便睡,醒来时已是月明星稀。   “想不到三郎竟救了刺史大人的家眷。”   驿馆房间内,一坛北地烈酒,两盘下酒菜,马越与几位兄长席地而坐。   “说来也巧,昨日我猎到一头黑豹,瞧得天色已晚便打算上官道借匹马来回家,不想正遇到盗匪截杀刺史夫人,看卫士不敌我便出手杀了几人,之后盗匪便奔溃而逃,这是上天送给我马家的机缘啊。”   马越如今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从这桩好事中为家族获取更多的利益,马腾看着自己年轻的弟弟兴奋的手舞足蹈,不由得叹了口气:“羌胡民风彪悍,凉州官民之间终究有太多隔阂与误解,终有一日我大汉会为其所害。”   闻言马越火热的心也冷却了下来,不想自家大兄心中所想竟如此深远,他对于日后的羌胡作乱略知一二,却不想马腾身为局中人物竟能看得如此透彻。   “大兄所言甚是,不过这塞外苦寒之地民风彪悍,若是手段的当,日后羌胡也是一大助力呢。”   马腾一皱眉头,“小豆子此话怎讲?”   却见马越指着兄弟三人略微泛黄的头发,“凉州所患并非胡汉民族之纷争,而在于我汉家当权人与异族首领并非一心,不错,我汉家确实有四百年历史,可这血统又能说明什么呢?你我兄弟身上不也有羌族的血液吗?”   马腾与马越的母亲为羌人,因此到了他们这一代三人的头发在阳光下仔细看还是有些泛黄,看着皱眉思索的马腾,马越又道:“北地羌汉可上马作战者何止十万,这些塞外羌胡既羡慕我汉家之高贵,又恨我汉家之富庶,归根结底是段太尉并不坐镇凉州,但凡段太尉如今安在,羌胡安敢作乱?”   马腾闻言也不禁点头,凉州三明是北地男儿的骄傲,数年前段颖镇压羌族义军斩首四万何等威势。如今段颖身在洛京,贵为三公太尉,不可否认的是他仍旧威震塞外,那冷面人屠在百万羌人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大兄你想,若我汉家儿郎再有一人在羌人中有足够声望,振臂一呼便是十万控弦随他号令,俱是敢战之士整编成军加以训练,我西凉大马可横行天下而不败。我听那西域商人所言,在我汉家之北还有广袤土地……效仿霍骠骑为陛下开阔疆土,男儿功名马上取岂不快哉!”   马腾早知自家兄弟不是庸人,这番言论也是叫他眼前一亮,只是言语中对于汉庭多有不敬他眉间闪过一丝不悦,不过一闪而逝之后是更深的悲痛:“凉州人,苦啊!”   “这里已经经受不起如此大战了。”   马腾一句凉州人,苦啊。是说到马越的心坎上了,重生之后他从来没想过古人竟会活的如此凄凉,世人皆知北地男儿骁勇善战,却不知那些孱弱的婴孩儿根本经受不起塞北的朔风,十个新生儿降生头一年便会被呼啸的朔风带走四五个,再加上连年的战乱边境土壤贫瘠谁都无能为力,没有粮食人们易子而食,羌汉之间摩擦不断,盗匪横行男儿多是自幼习武,但多数都未能加冠便死于战乱或是盗匪手中,平平安安长成的十不存一。   凉州男儿如此壮烈的长大,怎能不骁勇?怎能不善战?   每个北地男儿胸中都有大志向,他们从出生便是踩着尸山骨海与天争命,他们才是汉家男儿的骄傲,他们祖祖辈辈守护着汉家边陲阻挡着塞外的异族入侵。正是因为有他们才有荆襄世家百代繁华,正是因为有他们才有汉家天子高枕无忧!    第四十六章 刺史梁鹄 [本章字数:2180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29 11:00:00.0]   次日夜,刺史府中。   刺史梁鹄坐在大厅上首,右面是裴氏与裴莺儿。马家三兄弟与关羽彭脱分坐在下面两侧,二十三名马家武士两侧排开,每人面前桌案中摆着各式菜肴,身后俱有婢女伺候倒酒,马越从未参加过如此隆重的宴会,众人都有些不自在。   所谓朱门酒肉臭,三国这个特殊的时代就是如此,在凉州这苦寒之地贫富差距更是明显,马家兄弟一年到头辛苦打猎以命搏杀,到了冬天没有猎物家中断了经济来源运气好还有余钱买粮,运气不好则要节衣缩食,何况还要为上下几十口准备棉衣。   如马家这般在凉州,至少一年有三季偶尔餐中有肉,供得起十几匹大马与数十口人衣食无忧已经算是西北边疆勉强过得去的大户人家,别提更多的下层人民不乏偶尔山林中捡拾野果充饥甚至饥荒饿死在路边的百姓。   而刺史府中这一餐便是近千大钱,尽管有梁鹄对马越救裴氏感谢的成分在内,但对于清贫的马家来说显得太奢侈了些,马越猎到那一头黑豹便当做稀世珍宝的豹皮也就才能够这一顿饭钱,而千钱在马家已够上下四十口人二十余牲畜半月支出。   汉代重礼,但这凉州边陲却并非讲礼之地,马家一众均是山野中人哪里有过上如此宴席的经历,众人对刺史梁鹄作揖之后便是大快朵颐。   “多谢马家三郎救下拙荆,诸位请饮满此杯。”   梁鹄比马腾大上几岁,即将不惑之年。面目和善有书法大家之风范,此时梁鹄正举杯对着马越劝酒,梁鹄语毕便有侍女将众人面前酒杯依次倒满。   马越当即应诺,二十三名武士仰头便是烈酒入喉。众人行动一致一齐饮酒尽显北地男儿气概,又均是肌肉盘虬血气充盈之辈,梁鹄心中不禁好奇。马家的素有勇名,也仅仅是在市井羌胡之中,于凉州官场中只有父亲马肃曾于天水任县尉,但那也是数年之前的旧账了,此外便再无他人,梁鹄一介文人不知也是正常。   其实,梁鹄是知道马越的。前年任雁门太守的叶望曾寄他书信一封要他重用这个叫做马越少年,他着人打探之后觉得市井中人,终究是落了下乘,想要观望一阵再作打算,后来繁忙政务就让他忘了这件事情,今日一见这少年身边尽是豪杰模样的武人,倒是惊讶非常,老朋友的眼光不错。   “老大人不必在意,全赖贵府卫士拼死杀敌,只恨昨日越只身一人无庄客跟随,放走了十余流匪,否则定将之斩尽杀绝以祭英灵。”   这话马越说的倒是诚心实意,救下裴氏只是意外,当时只身一人的他悍然出手本意便是想帮助这些为守护而献出生命的战士。否则他断然不会将自身至于险境。胸口那半尺伤口已经结痂,但仍旧隐隐作痛。   二十三名马家勇士对于马越又多了一些尊敬,但梁鹄闻言面上露出不解一闪而逝,接着便笑道:“若非三郎勇猛拙荆便身陷险境,无论如何也要多谢三郎与诸位勇士一路护送之功。”接着便笑道:“不知三郎可有意仕官,陇县尚有贼曹一职空缺,主管县中盗贼,三郎勇力必可升任。”   门下贼曹是县中属官,职位不高不过很容易抓贼立功升迁,梁鹄这报答对于白身的马越来说也算大礼,可惜马越志不在此,便道:“刺史大人,越如今不过舞象之年难当此任,不过两位兄长勇力更胜于越更熟读兵书,前年并州大乱兄长以残兵败卒守骆县十日,定能为大人分忧。”   “竟不知马家兄弟知晓兵事?”   “先祖曾任伏波将军,如今虽家道中落但兵书典籍始终视如珍宝,多年来对于先祖战阵之法略知一二。”   “不想诸位竟是将门之后,如此我便为大郎向县丞奏请贼曹一职,三郎又有何志向呢?不妨说来让老夫一听。”   梁鹄听夫人讲过马越之勇,阵斩数名贼人已是少见的勇猛之士,马家大郎身手更高不禁惊奇,竟还是伏波将军之后。如今凉州盗匪横行,他便有心将马家猛士招揽至身边,更何况这将门之后的马腾还知晓兵事,对于梁鹄来说可是宝贝。   刺史一言便确定了马腾得了官职,虽只是县中属官,但以马腾能力有梁鹄帮衬兴许过一段能坐上更高职位,当下马腾马越便是对着梁鹄一揖到地。   “刺史大人,愚以为文武之道便如婴孩儿双腿缺一不可,吾马家自先祖至今数代偏重武艺并不精于文章之道,大人乃世之名家,越愿拜在大人门下学习文章之道。”   马越此言不禁惊到马家众人,连梁鹄也是一惊。   梁鹄是书法大家,想要拜师门下的不知凡几,却从没有武人,不过对于马越他倒是分外喜爱,且不说有恩于他,单是马越将文武之道比作婴孩儿双腿蹒跚学步便令他眼前一亮,马越不过信口所说梁鹄却从中听出鸿鹄之志,不过对于马越人品还不够了解,便笑道:“既然三郎想走文武之道,我便且收你为记名弟子,休沐日可在刺史府随老夫习文,可好?”   虽只是一记名弟子,马越却已然满足,如此便与梁鹄有了更深可继续的关系,对于马家的未来也能有更多的帮助,便毫不犹豫的跪在堂下结结实实行了拜师礼。   “多谢先生收我为入门。”   “拙荆曾言三郎以打猎为生,城北二十里陵水河畔有一山谷,吾欲下旬兴建马场,如今盗匪横行各县均需严加守备,便征你为队正率一队县兵驻守陵水河畔为朝廷守卫马场,虽无俸禄,但若有贼人作乱可击之,缴获归你所有,如何?”   马越一听顿时大喜,一介平民百姓竟摇身一变成了军中队正,可率百人守卫马场,如此正中马越下怀,马越虽然粗通骑术并但并不精通,而守卫马场自然意味着有数不尽的上等良马可供乘骑,自然欣然应允。   梁鹄与裴氏又与马越聊了一些家常话题,梁鹄便不胜酒力回房休息,而马越等人酒饱饭足便回去驿站休息,自是一夜无话。   次日清晨众人启程重返彰山村,一路纵马疾奔这些北地汉子豪爽笑声传出很远,来的时候还是无一官半职,回家时一个成了陇县贼曹,一个加入汉军成为小头目。这是马家的幸事,更何况马越还拜入刺史门下,这可是天大的好事情。    第四十七章 吾思锦袍 [本章字数:2270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29 17:00:00.0]   马越此次归家便要与兄嫂庄客道别便要搬去刺史府中侍奉老师,待马场建好便要领队正之职镇守陵水马场,而马腾不日便要在陇县就职贼曹,算是喜事。家中晚宴自然少不了的热闹。   将手中块状的盐巴捏的粉碎,羊腿已被烤的金黄散发着诱人的芬芳,这一手烤羊技巧还是马越跟程银学来的,从最开始的烤出来自己都不愿意吃到后来就连最馋嘴的马猴子一听三郎在烤羊都会跑过来抢,马越可是在这上下了许多功夫。   短刀在羊腿上轻划几道,扎出一片羊肉递给马超,接着又给马休还有马岱,其后马越才开始享受今天的晚饭。静坐许久等待的就是这一刻,小马超挪了挪有些僵硬的腿换了一个更为舒适的坐姿,接过马越递来的羊肉轻轻的嗅上几下张口便咬,烫的便是一咧嘴惹得马越哈哈大笑。   “小叔,你为什么要离开家啊?”   看着吃成小花猫的马超马越伸手揉乱了马超的黄发,温和地说道:“因为你父亲要做陇县的贼曹我也要到陇县当兵。”   “陇县有多远啊?我都没去过。”   “不远不远,跟彰山村只有五十多里路,想回来骑快马一天就能跑一个来回”   “贼曹是什么?比蔷夫厉害吗?”   “贼曹就是抓坏人的好人,比蔷夫管的地方更大。”   “那小叔要去做什么?小叔会做大将军吗?”   “小叔要去杀偷马贼,杀了偷马贼家小叔给你买锦袍穿。”   “锦袍啊,侄子还没穿过锦袍呢,小叔你穿过锦袍吗?”   马越哑然失笑,看着同自己一样一身布衣的马超他一阵心酸,咬牙没让眼泪奔出眼眶,看着天真的马超笑道:“锦袍啊可暖和了,而且还好看,等着吧小叔给你买。”   日落西山,村子渐渐陷入黑暗只有众人围坐的火堆显得更加明亮。吃饱喝足后小马超便和弟弟马休马岱靠着睡着了,马越坐在火堆旁边啃着羊腿,心中思索着怎样才能让家人过得更好一些。这两年来马腾马宗靠着身强力壮上山打猎日子辛苦撑起了这个家,只是苦了孩子们。   还有两位嫂嫂,尽管这西凉北地汉风比不得中原浓郁,可两位嫂嫂连一件绸缎衣服都没有让马越心中惭愧。   这两年来马家不是没有余钱,只是家里一伙四十余口,满足生存的基本需要便花去了大半,动辄三五千大钱的衣服对于余下的钱财来说显得太奢侈了些。   钱钱钱,马越轻抚着胸口那道五寸疤痕,满脑子几乎都被钱财所占据,如何才能在最快的时间内积累到尽可能多的财富成了当下马越心头重担。   他已决定一旦在西凉站稳脚跟他便组建一支商队流通西域与中原并且自建牛马场放牧,汉末的河西走廊可不同于日后的荒漠戈壁,这个时代的西凉可谓水草丰茂,能够驯养出横行天下的西凉大马之地,这方土地便是最大的财富。何况手下这么多的秦胡汉子,他们认识回家的路。   只不过这他妈的凉州,真他妈的冷。   给火堆又添了一把柴火,马越将搭在身上的兽皮毯盖在马超和马休身上,起身活动了一下筋骨。夜已经深了,他打算去不远处关羽彭脱那边同他们聊聊日后的打算。   “叔父,我也想要锦袍。”   正要迈腿离开,转身却听到不过九岁马休的梦呓,让马越停下了脚步。   一直以来也许是因马超历史上的鼎鼎大名让马越对他喜爱非常,这孩子是马腾妾室所生不被父母喜爱,教授武艺也好平日关照也罢,不知不觉他对马超便多了许多偏袒,马休这一声叔父叫的他于心有愧。   手心手背,终究都是自家侄儿,他这小叔做得错了。   其实说到底,两个侄儿还都是孩子,马腾夫妇不喜马超或许也有他的原因,马越幼时丧父马腾也不过才十六岁,兄嫂二人将马宗马越养活到大,马越幼小的身体中却是成年人的灵魂,在兄嫂眼中自然懂事老成,十二岁时便提着柴刀进山打柴补贴家用。   十二岁,马超如今也十二岁了,近年家中光景渐好人命不再薄如纸,根本用不着他去与野兽搏斗,有了安定自然也就少了历练,如今的马超终究还是少儿心态。这在马越心中无可厚非可马腾看来却是不喜,当年自家兄弟也是如此年岁早已能够独立生存,自己儿子却还在家中整日把玩木枪,做爹的心里能舒服了才怪。   想通这些细枝末节,马越决定过段日子有了合适的机会同大兄谈一谈,毕竟这父子之间总是如此日后难免隔阂。   俯下身子亲了亲小马休光洁的额头,将他伸出兽皮毯的小胳膊放回去,轻叹一声。   “日后我马家儿郎人人都有穿不完的绫罗绸缎。”   这才迈出大步朝着关羽彭脱走去。   “三郎,怎么不睡?”   马越还没走到近前,关羽二人发现有动静便回头,见是马越前来便抬起酒碗朝他笑道:“三郎此时还未睡去,难不成是想白天那裴姑娘了?”关羽本是玩笑之言,突然想到什么,大手摸摸脑袋:“三郎如今年过十六,到是马家兄弟大意了,明日我便说与马家兄弟改日教你大兄便为你说一门亲事。”   马越一听连连摆手,自家在这凉州便如脑袋系在腰带上,未能立足哪里有什么心思娶妻生子,“可不要可不要,三郎还是觉得一个人自在,倒是关大哥你与彭大哥在聊些什么,看你二人眉飞色舞。”   关羽闻言笑道:“方才彭脱与我闲聊,说到并州刺史董卓家里的牛羊吃完了,那羌帅便送去上千牛羊,我就想啊,何时我等也能像那董卓一般威风。”   关羽方一讲到董卓,马越心头就是一跳,说到:“彭大哥,那董卓…是什么样的人?”   彭脱一说到董卓便有些眉飞色舞:“董卓为人仗义有豪侠之风,对待朋友极为义气,众人都愿意和他这样的人做朋友啊!”   听到彭脱如此评价董卓,马越心中十分不是滋味,历史上的董卓可是恶贯满盈之辈,可他在这凉州居然如此深得人心。马越突然没了精神,他不知历史到底掩埋了多少真相,对于自己的前路也突然变得模糊不清。   就听关羽说道:“日后三郎在刺史门下牧马,还需事事小心照顾好自己才是。”   马越闻言笑道:“我就是为这事来的,等牧场建好了,还望二位兄长与三郎同去助某一臂之力,三郎本想在刺史大人面前也为两位哥哥求个官职,终究还是私心过剩,三郎如今是什么材料哥哥们也都清楚,独当一面还太早了些,所以还希望两位哥哥能在我身边帮衬一二。”    第四十八章 门第有别 [本章字数:2093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30 11:00:00.0]   休沐日前一天下午,马越骑着家中高头大马便直奔太守府,他做弟子的给先生请安若是晚了便是不孝。如今这个时代,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男儿生于天地间可以胸无大志,可以不思进取,但若不孝这个人就很难出头了。   日色渐沉,马越到了刺史府便被管家张伯一路引入偏厅,便见到刺史梁鹄带着裴氏还有他们的一双儿女,长子梁远次女裴莺儿走来。凉州不同中原,在这里可没有不与女子同席吃食的习惯。   “三郎来了,一起吃饭吧。”   席间梁鹄看马越左鬓的断发与左眼上的疤痕问道:“三郎身上为何如此多的伤疤?”   马越的左侧头发那日在氐人村庄被断刀削断许多,后来巫医为他治伤又将被血液黏住的头发统统削掉,有些滑稽。左眼的疤痕是西域之行被一名流匪披头一刀划伤,见梁鹄发问,他挠挠脑袋面上一红说道:“发髻是前年在并州路遇氐人村庄被鲜卑贼人攻掠,被崩开的断刀削去少半头发。至于脸上则是十三那年跟随友人商队前往西域被流匪所伤。”   虽说身体发肤授之父母,可这战争受伤在所难免,梁鹄也没什么可说的,何况救人所受更是大善之举。作为大儒的弟子日后大多是会踏入官场走上仕途道路,可马越这幅面貌恐怕官场真的不是个好选择。   叹了口气,梁鹄说道:“三郎却是受苦了。”   这些从前的事情拿到现在让马越来说,已成为一种宝贵的财富。那些凶险经历没有让他缺胳膊断腿,于他而言几乎就是没有影响。这天下早晚要大乱,到时候天下大乱诸侯征伐,人们就只会在乎他的武艺高不高,权谋够不够格,就不会有人再注意他脸上这道疤痕了。   裴莺儿坐的离马越不远,看着马越左脸上三寸长的可怖疤痕与马越一副回忆从前的模样笑道:“其实莺儿倒觉得眉目清秀英俊少年郎也有草包,面貌凶恶的人也未必不是靠得住的英雄好汉,何况其实马家哥哥细看也很有英武之气呢。”   马越笑着摸摸鼻子,他比裴莺儿大上一岁,但他真还不知道他是不是个靠得住的人。一直以来,他都觉得像关羽那样顶天立地不说空话只做实事的男人才配得上‘靠得住’这个词。   裴莺儿看马越有些害羞的模样感到非常有趣,笑道:“看你那么厉害可也就比我大一岁,你练武多久啦,居然能打败那么多贼人,比府上的护卫厉害不少呢。”   马越一听连忙摆手,说道:“先生府上的锐士都是悍勇精锐,我可是还要差上不少呢。他们都是真豪杰勇士,我不算什么。”   裴莺儿勾起嘴角,她似乎很喜欢看马越被言语逼迫到窘境,而梁鹄长子梁远则十分不屑地哼了一声。相对于裴氏与梁鹄对于马越的略有好感,马越明显不得这少男少女所喜爱。梁远的年纪也与马越差不多,十五六岁的模样,在席间正襟危坐是个真正守礼法的少年郎。   哼了一声,一直并未做声的梁远轻声说道:“汝当然算不得豪杰。”   梁远此言一出尽管声音不大,但席间除了裴莺儿人们都变了脸色,梁鹄怒道:“伯硕你说什么,还不快给三郎道歉。”   裴氏也变脸对梁远说道:“远儿这是娘的救命恩人,你在说什么。”   马越手中捏着酒杯,眯起眼睛说道:“请公子继续说下去。”   一直以来他的脾气都是不错的,完全不像自家二哥那么烈性,但他自问对于这对男女并未有什么礼数不敬的地方。小姑娘因为自己脸上的刀疤有些害怕总以言语讥讽也就忍了,梁远居然这么说话让他动了气,尽管他明白马家要崛起靠着刺史梁鹄庞大的关系网是一条绝对的捷径。   梁远的身上有一股书生气,不是弱不禁风的那种,无论梁鹄还是梁远,马越从未在汉代读书人身上看到后世的那种书生气。如果说梁鹄的气质是艺术大师的放浪形骸,那么梁远身上的气质则是一身正气。汉家君子习六艺,上至王公下至士族凡是文士大多有一手剑术傍身,不可能有文弱之感。   “无意冒犯。”放下酒杯,梁远手指轻点桌案,说道:“先生传我剑术时有云,剑乃兵中王者,君子不趁人之危。三郎当日是否趁人不备突杀而出?是否在其人倒地无力再战后才将其击毙,这不符君子之德行。”   马越瞪大了眼睛望着梁远一脸正气将这番话说的铿锵有力,让几乎要克制不住拍案大叫的冲动,深吸了几口气,他问道:“以公子之意,越当如何?”   “自然正面迎敌无论胜败都不堕君子的德行!”   马越勾起嘴角,轻笑道:“公子剑术高超,越以为公子所言是为人处世之道,而并非剑术。公子千金之体一言之下便有无数豪杰猛士为公子赴死,以君子之行约束自身自然为上上之选,然而此法若被越所奉行,就是英年早逝的取死之法了。”   马越笑着说道:“英雄的方式有许多种,死后被人称作英雄也是我的期望,但我绝不会为了君子之名而死。”他指着左脸上的疤痕说道:“这一刀让我看起来凶恶,砍我这一刀的男人是山林中流匪的首领,我有理由相信他带着喽啰劫掠四方是为了让妻子儿女不再挨饿受冻,我相信,我杀他的时候我就相信。但他想杀我,所以他就要死。”   “我不会为了别人的生死而付出自己的性命,我不是代价。除非我死能让凉州的孩子不再早夭,凉州的汉子不再死于刀兵,那我愿意去死。在这个宏愿达成之前,谁都别想拿走我的性命。”   马越还有自己的矜持与骄傲,因此他并没有嘲笑从未上过战场的梁远。人的阶级不同,经历也就不会相同。梁远的家世决定了他一辈子也许只有几次抽出腰间佩剑为自己一战的机会,大把好汉子愿意为他一战换来晋身之资。   可他马越不同,庶民出身的他,也许穷尽一生能陪伴左右的只有刀剑从不缺席,不拔剑就意味着死去,变成乱世中的滚滚尘埃。 第四十九章 陵水马场 [本章字数:2157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30 17:00:00.0]   自刺史府一住之后,因为城北陵水河畔的马场还未开始修建,也不用急着去领那队正之职,马越近日每天都是天蒙蒙亮便起床习武,无论是长矛短刀还是投矛剑斧他都勤加练习,战场搏杀不是游戏,兵器也不是耐用品而是消耗品。   这个时代的环刀,对撞三五下便要卷刃,一场战斗结束之后手中兵器很难继续使用,因此很多时候都是捡到什么用什么的。西域精铁是个好东西,精铁兵器耐用锋利,但一块精铁价值千金都供不应求,根本不是马越如今小小队正的身份能够得到。   练好手上本事才是硬道理。   马家又添新丁,每日家中马车向成里跑的勤快,带回一车车的粮食与衣服,今年光景不好,凉州的粮食涨到斗米百钱,更何况快要入冬还要置办些过冬衣物,而且冬季粮价肯定还要再长,倒不如现在多存一些还能剩下些钱财。   吃过午饭下午便是在家中研习兵书与如今盛传天下的文章,只是凉州边地远离中原,即便是梁鹄给他的文章也不过是两三年前传出盛名,却没有近期佳作。   到夜晚马越则是对着梁鹄的字帖临摹八分书,马越相信书道与武道有所共通之处,就像在他笔下八分书大字皆是剑拔弩张,骁扬跋扈。   每过五日便去梁鹄府上学习一天偶尔去与梁鹄先生和酒当歌,日子过得好不痛快,仿佛一切担忧便都抛在脑后。   不过两旬时间,马越的伤头上的伤口便已经结疤,好个利索,头发也长出齐齐的硬茬,尽管看上去还是有些有辱斯文不合礼数,不过倒为他添上一分北地男子的硬朗凶悍。   至少现在的马越,看上去不像从前的少儿面孔,多一分男儿本色。   在这半月时间里也发生了一件大事。   九月,凉州地震。   震幅不大却也使凉州十之二三的百姓流离失所,毕竟汉代民居还是不够坚固,即使震幅不大也足够让土屋墙倾辑催。光是陇县马越便总能见到数百难民拖家带口来往而去。   马腾带着马宗去选了十余户身强力壮的难民招为庄户,地震天灾马家新宅也受到了影响,塌了两堵墙,所幸墙下庄户只是擦破了些皮肉并未伤筋动骨,还有就是吓哭了几个小孩儿罢了。如今修缮新居正需人口,招来这十户拖家带口二十几人加入,马家的劳动力又近一步,如今彰山村百户人家马家占到到四十户。   马场已经开始兴建,这一番大难倒为刺史梁鹄省去许多麻烦,一道手令发出,四处郡县开仓赈灾,张贴告示建筑马场每日十个大钱,应征的难民成百上千,很快便将马场旁边的军营筑成。   军营建好,马越的百人长队正之职便提上了日程。   两个屯长没给他什么惊喜,一个陈丰从前是个铁匠有把子力气,另一个叫杨斐是个羌人会骑射,百人汉军也没什么出彩之处,马越虽然年纪小但虎背蜂腰身形健硕,几战下来折在他手的也有几十人,虎着小脸倒也有那么一股凶悍之色。也没什么刺头让他立威,很平常的就接手了这支百人队伍,常驻陵水河畔看护马场。   尽管军队素质不怎么样,但梁鹄先生为刺史自然会给他一些便利,百套军备都保养良好,十炼环刀铁头长戟尽配,十张五石强弩十张强弓十匹驽马,梁鹄还给他配了一套军候才能穿戴的铁布扎甲,汉军尚红,军服皆是一片红色看上去非常喜庆。   照理说凉州军服应当是以灰白为主,但梁鹄大半生都呆在京都洛阳,看惯了北军军服的红海,因此马越等人的军服是红的。这批军备,是当时灵帝命梁鹄代他监察凉州时的馈赠。   马越研读先祖传下的兵书已经有些年头,却还从未实践,新的一百汉军在他手下自然让他操练的风生水起。   降生至今,马越一直是个很务正业的人,闲暇时间总是多半习武余下学文,少时家中光景所迫,只能将牵狗持刀入林中讨生活视为正业,但他还是喜欢习武看书,如今除了这两件事又让他找到了一件发自内心所喜爱的事情。   常驻军营便少了回家的时间,每过五天在梁鹄先生家中学习一天之后还家住上一天,指导马超马休武艺,或是陪两位嫂嫂闲聊。即便担任了军职他仍然是那个被嫂嫂们看着养大的小男孩。马腾如今进了公门主管县内缉捕盗贼与巡逻街道,倒也做得不错,他本就是心善宽容之人,街坊上下谁有纠纷有马家大郎便一准摆平,很快便在县里平民阶层有了不错的声誉。   转眼到了十下旬月,凉州大雪。   县尉王敢拨来百套内衬棉衣,清早马越便带着众军士将军营半尺积雪清扫干净,又是一天训练。   马越练兵吸收了多种方式,少时马腾学祖上伏波将军的练兵心得便对他认真讲解过,后来家中诸秦胡人的练兵方式也有独特之处,更何况还有后世共和国的组织纪律性。这些日子以来他始终在摸索属于自己的练兵之道。   边地悍卒多是骁勇善战,游牧民族骨子里的狼性无论是多少年也无法泯灭,但他们的弱点也很突出,便是军纪混乱。   不过这种问题在马越这里存在现象极低,不知为何他的手下都是一帮老实巴交的苦哈哈,队正说往南就不敢往北去。这也许是如今天下乱像还没有多么突出,即便是凉州也是天灾多过人祸,尽管人们生活条件不好却也还过得去。   而历史上的凉州军横行天下军纪混乱在马越看来可能是在三羌起义之后各路凉州军阀麾下多是招降那些羌胡义从,以战养战的凶狠打法和每战必克的胜绩养成了他们骄兵悍将的臭毛病。   他这百人汉军多是良家子,大半没有经历过战斗没见过鲜血,没有那般悍勇,自然也没有那般骄纵。不过马越却是清楚,这看护马场也不是个轻松的活计,不需多久便会有战马送至此处,到时候各地盗匪恐怕会蜂拥而来。   恐怕不止盗匪,就连这边地豪族也许也会摸黑上来参一脚。   蛰伏数月,马越终于得到了刺史梁鹄送来的第一道命令。   十一月,略阳县县尉程牟运送良马百匹入陇县西百里,命马越前去接收。与此同时汉阳郡各县运马皆在路上。   马越可有的忙了。 第五十章 军候生涯 [本章字数:2165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31 11:00:00.0]   马越练兵已有两月,尽管战阵之法还没什么成效,却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士卒的精神风貌,他得了梁鹄命令次日便整顿兵马,带出杨斐一屯兵马便出了军营一路向西,接应略阳县送来的马匹。   近来几月气温骤降加之天灾不断,陇县百里之地村庄无人烟,大雪封山猛兽觅食时刻侵袭着百姓的生存。半百汉军行军于官道,或许是连日的大雪,就连盗匪都不愿出巢,马越一路并未遇到意外。   只是每日夜间扎营的照例巡查总是少不了。   寒冷的气温铸造了北地男儿坚韧的意志与强健的身躯,可连日的雪地行军不可避免的造成部分士卒脚趾冻伤。   马越对此也是束手无策,毕竟出门在外,只能晚上用行军釜烧了热水让各位军士打去泡脚,第二日却不还是要继续行军,只是马越不敢让士卒急行军,只是小跑与疾走结合罢了,出来带了十匹军马,开始马越一直骑着一匹,后来士卒被冻伤的渐渐多了,马匹便轮流让冻伤的士卒乘骑,自己则马下行走。   天寒地冻,他马越有厚靴穿着都觉得寒冷难耐,可普通士卒只着布鞋怎么能耐得住。   否则在马越看来汉军之中无老弱,一日急行军日行百里也不是不可能。   为了顾及士卒多数冻伤,不过一日三十里的速度,百里路程马越足足用了三天才到达,离老远马越便看到了县尉程牟的三百汉军就地扎营。   “陇县牧场队正马越参见县尉大人。”   县尉程牟看起来长得五大三粗,一脸胡子拉擦显得非常沧桑。马越见到他时这个大胡子正在帐篷里烤着炭火咬着一根羊腿吃的乐呵。   “不过一日路程怎么走了三天?某家还当你部人马被野狼叼走了。”程牟说完帐中士卒便是一阵笑声,不过这笑声在马越耳朵里不是那么的友善。   人在屋檐下没有不低头的道理,虽然程牟不是马越的上官,可官职要比他大得多,马越没有抬头,语调仍旧尊敬:“禀报县尉大人,下官本也想快也过来,无奈天寒地冻士卒多有冻伤,因此拖延了行军的时间。还望县尉大人莫怪。”   程牟也不是个不讲理的人,只是大冬天等一下官这么久让他心中烦闷,便挥挥手道:“倒是个爱惜士卒的,带着那百匹良马走吧。以后执行公务利索一点。”   马越面上赔笑走出营帐,边让士卒牵马离去。   比起来时的困难重重,有了这百匹良马百里路程不算什么,北地男儿大多精于骑术,马越这一队人马也不例外,众人一人双马不但加快了行军也省得士卒遭受冻伤之苦。   骑着高头大马的感觉确实与驽马不同,一路骏马奔驰百里路程不过半日便至。   如今牧场已经建好,其实军营建好之后就没什么困难了,牧场选址是一天然封闭山谷之中,只有一个出口,马越的军营便在那里,山谷出口不过百步而已,所谓易守难攻之地。   山谷内部极为宽扩纵横数里,其中土地肥沃本就是养马的上佳之选。   将马放入其中后屯长陈丰说有人来找过,同时递上一柄雕花长匕,马越一看就知道是他来陇县之前在那个氐人村庄认识的氐人孩童李虎。   尺长匕首入手比想象要沉上不少,青铜打造,两侧无刃尖端极为锋利。朴实的花纹有很深的历史气息。“他就送来这把刀吗?”   陈丰说道:“那少年带着二十多名氐人说要迁居到仇池山投奔宗族,向队正道别,正逢队正外出便留下此刀,说队正是他的大英雄。”   马越闻言一笑,便将长匕挂在腰上绑好,入营后杨斐一屯在营中放假两日,陈丰一屯人马继续操练。   此后一旬马越又前往陇县周围数次接回马匹三百,牧场中高头大马数量达到了四百匹,马越这一队士卒也忙了起来,每日巡查遛马。   马越利用职务之便,这段时间每日勤习马术倒也有些增益。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马家两兄弟都在陇县就职,开始家中修缮,关羽在家中帮忙,今日家中已经没有问题便来找马越希望能有个看马的伙计,关羽识马,马越便让士卒在山谷里筑一些木房,由关羽带着彭脱还有二十来人管理这四百匹良马。   当然,这件事情马越是上报了刺史梁鹄的,不过看得出梁鹄对他很是欣赏,都没有细问便欣然应允。此前他还不知,这批良马都是种马,不是为了装配士卒而是要在明年谨献给陛下的。当朝陛下喜好良马便令凉并幽三州培育良马。   所以这马场只是刺史梁鹄的私人财产。   如今良马难求,世家大族的垄断使一匹千里好马最高可以卖到两百金,即便是如这中等良马每匹也能卖出十金一匹的好价钱。皇帝随意发一句牢骚,便能够改变许多人的命运。   不过驽马的价钱还是一样的千钱便能买上一匹。   得知自己守着一座金山马越更是谨慎小心,即便是白天也都不敢放松。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磨合与队形演练,马越在制定练兵计划上开始放心大胆,先是每日固定的早晨奔与陵水河畔五里一来回,两个来回以锻炼士卒的耐力,吃过早饭两屯人马捉单对练两个时辰。过了晌午则是集体的战阵操演,晚间还有石锁等助兵卒打熬力气。   梁鹄为马越拨来强弩之后本来他还嫌少,后来才知道这五石强弩并不是人人都能张开的,百人中选出十人足踏强弩而张射出十二支弩箭已是极限,何况弩手与弓手一样都需要超越常人的目力,人事挑选着实不易。   相比较还是弓箭更好用一些。马越也趁着这个机会开始磨练自己的弓术,候选这个射术高手偶尔也来教授箭法精要。   百人中被马越分为四部,三十持刀盾立于军阵之前,四十手持长戈与军阵侧翼,二十弓弩手于刀盾手后,十名骑手为左右侧翼。如此军阵最大化队伍的进攻防御能力,只是并不能有效地防御来自后方的敌人,却适用于防卫谷中牧场。   不过一旬时间,一众兵卒便已经习惯了如此的训练,这天午后马越与众兵卒正开釜做饭,却见一壮汉从谷中纵马,本还以为是关羽在练习骑术,战马奔至百步才发现马上之人一身短打手持长矛披头散发,马越急忙招呼兵卒:“此人盗马,拦住他!” 第五十一章 李郭二将 [本章字数:2386 最新更新时间:2015-08-31 17:00:00.0]   就在马越追赶盗马汉子时,梁鹄府上来了一位意想不到的客人.   梁鹄听到时任并州刺史的董卓来时非常惊讶,通常一州刺史都在自身势力范围内活动,如梁鹄这般坐镇州治,有何需求自然有下官去办,即便出行也是巡查州郡,一般不会随意外出。只有这董卓不同,他本就是凉州游侠儿,在凉州羌人中有很高的声望,如今并州刺史部在凉州之东北部,身兼西域戍己校尉,而西域诸国皆在凉州之西,因此董卓可随意纵横二州之地。   梁鹄同董卓关系没有多么亲近但也打过几次交道,董卓此次前来倒是让梁鹄满腹狐疑。   “不知校尉因何而来?”   身高八尺身形壮硕的董卓看上去有些臃肿,但一身武人装束配上满脸的横肉显得十分凶悍,不过此时的他却满面笑容,看起来倒有几分憨厚,肥大的手掌一摆:“老先生不必客气,长途跋涉倒是累到了某家。”这董卓倒是一点不拿自己的外人,进梁鹄的书房比马越还自在,自顾自的提起几案上的水壶仰头便倒。   喝够了伸手抹抹嘴巴一屁股坐在椅子上道:“陛下前月下旨希望边郡进贡好马,某在并州倒也收集了一些良马,只不过自认不足以献与陛下,圣上所求必然是宝马,某于数日前听闻老大人征集边地良马,某便带来数百良马试试运气,与老大人的良马配种,看能否配出合两地马匹优点于一身的北地宝马出来。”说完董卓憨笑两声,“望老大人不要吝啬。”   梁鹄闻言笑道:“校尉大人既然有所求,老夫自是应允,牧场就在城外二十里由弟子看管,已到晌午,我等不妨下午便前去一看。”   如此董卓自然是笑的合不拢嘴,在刺史府用午饭时为梁鹄讲了许多这些年来他在凉州的有趣见闻,还有自己手中所掌握的异族信息,席间二人觥筹交错非常融洽。   用过午饭二人带着百人随从出陇县,一路直至牧场,却见军营中一众军卒将两人围在中间,其中一七尺疤面少年持一双长短环刀,不是梁鹄的弟子马越还能是谁。另一披头散发的壮汉一杆长矛使得精妙一时难分胜负,外围士卒皆是剑拔弩张,梁鹄一见便知道是出了祸事。   董卓引马上前,看着二人争斗,面上一副爱才之色:“好一双勇猛之士。”而他身后一员校官在董卓耳边轻语几句,董卓眼前一亮。   梁鹄却是神色不善,这些日子以来他对马越这个文武双全好学又尊师重道的弟子喜爱非常,唯恐弟子有失,哪像这董胖子一般轻松。   所幸二人观战不多时,那盗马汉子便被马越将精铁长矛挑飞,被马越抓着衣服掼在地上,下令道:“将这贼人给我捆了。”   一众士卒闻言便围了上来,长戈加身即便这盗马汉子武艺高强也只能束手就擒。   将盗马贼绑了马越一眼便看到了人群拱卫的梁鹄,便跑过去屈身下拜。   在刺史府没有外人他可以执师徒礼,可他同时也是梁鹄手下队正,当着士卒他必须行见官大礼。   “三郎,这边是威震北地的西域戍己校尉、并州刺史董卓,还不见礼。”   梁鹄这么一说,马越才注意到梁鹄身边的胖子,看着这个一脸横肉却满是精悍之色的壮汉想到,这便是日后臭名卓著的董卓?   思考归思考,便要再次下拜,董卓却先制止了他,“三郎何须如此客气,某家还要多谢三郎救下某家大将呢。”   马越一听董卓这么说便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校尉大人恕罪,在下何时救下大人爱将?”   却见董卓身旁骑将朝马越一笑:“难不成三郎忘了氐人村血战?”   马越一看竟是李傕,笑道:“某当何人,原是大兄。”   一看门下弟子竟与董卓部将认识,笑道:“不想三郎还与董校尉部将有旧,倒是缘分,不过三郎因何与此人缠斗?”   见梁鹄指着被士卒五花大绑的盗马贼发问,马越便道:“属下看护不周,并未发现此人是何时进入牧场,午后此人盗出良马企图破营而出被属下拦住,不敌便被属下擒获。”   梁鹄终究有着文豪的风骨,对于偷盗之人极为不屑,一听是盗马贼来的便道:“既是贼人三郎便将之斩首示众以壮军威。”   身旁董卓闻言急忙伸出手来,“老先生且慢,且容我问这贼人几句。”得了梁鹄应允便对马下捆得结实的盗马贼问道:“你这贼子,某且问你因何盗马?”   那盗马贼被马越打败,垂头丧气:“家中老母逝去,某无财安葬,马匹值钱某便盗马。”   众人本身对着盗马贼人甚是不屑,听他这么一说倒有些同情。董卓脸色凶厉之色渐去,又道:“报上汝名,某看你武艺不差,某为你安葬老母,为你求情,你可愿做某亲卫护某周全?”   盗马贼失手被擒,本已做好死的准备,见董卓是个大官问话他也没什么好气,听董卓这么一说面上愣住,接着便是大喜,磕头便拜,却因被绑着像个粽子倒地便起不来,即便如此低着头大声道谢:“草民郭汜多谢大人恩德,愿为大人效死,愿为大人效死!”   见郭汜如此,董卓甚悦,搓动大手一脸堆笑对着梁鹄,便是言语都少了随便满是尊重,道:“老大人你看,这盗马贼有所苦衷卓以为罪不至死,某欣赏其武艺,望老大人圆某心愿放其一马。”   梁鹄看这着董卓讨好自己像个小孩子满脸无奈,他都对郭汜那么说了,梁鹄再治郭汜死罪岂不是打他的脸,便对马越道:“既然如此三郎你便将他放了吧。”   梁鹄这么一说马越自然立刻放了郭汜,又唤士卒取来郭汜铁矛归还,郭汜冲营除了让马越打了一架,其他的倒也没有什么损失,本来这么一个武艺高超的汉子杀了马越也有些可惜,自然是没有什么异议。相反马越对于郭汜的武艺是十分佩服的,这些年随着他的身骨成长武艺已经几近三流,这汉子在强弓劲弩下仍旧不乱阵脚压着马越打,若不是最后乱了心神恐怕不让关羽彭脱动手很难擒下。   马越清楚的很,若不是强弓劲弩指着,又被百人包围,单打独斗他不是郭汜的对手。   郭汜接过铁矛对马越一拜,董卓道:“你且与我一道,待我办完此间事情便与你一同安葬老母。”   此言一出便是马越也对董卓充满好感,郭汜更是对董卓感激涕零,郭汜不过一介草民,更是盗马贼人,董卓却是官至校尉,如今的校尉之职并非如三国那般没有含金量,如今的校尉可是两千石大员,手握兵权贵不可言。董卓却不在乎地位的差距愿意同他一起安葬老母,此乃何等心性。   无论他日后如何,至少此时的董卓还是充满豪侠之气的大好男儿。   看着董卓身旁的李郭二将,日后兵祸乱长安的三个主角走到了一起,并且都与自己产生了交集,马越心中不禁感慨命运这个怪东西。    第五十二章 董卓相邀 [本章字数:2121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01 11:00:00.0]   晚间,陇县刺史府。   大雪从下午直到现在都没停过,寒风呼啸羌胡卫士仍旧面不改色,即使大雪淹没他的脚踝仍旧手握刀柄一动不动。   室内灯火通明觥筹交错,大厅死角摆着火盆,火焰窜出一尺高烧的旺盛,人们根本感受不到外面的寒冷。董卓与梁鹄并座上首,下面是李傕郭汜,马腾马越四人。每人面前桌案摆上美酒佳肴,厅中架起火堆,羌人侍从正认真地烤着一头肥羊。   “老大人,你可知北面,又乱了。”   “北面…莫不是鲜卑人?”   “正是,弹汗山上的那个老家伙死了,就在前些日子。”   “檀石槐一去,鲜卑再无雄主,即位的可是痴儿和连?”   董卓暗道这文人就是坏,骂人都没有脏字,痴儿不就傻儿子吗,饮下一口烈酒道:“如今形式还未明朗,但某到希望是那庸狗,贪财好色不足为俱,我汉家少一心腹大患。”   “仲颖说得好,我汉家少一心腹大患啊!”   “如今那和连与其兄魁机争位,打得火热。今年并凉风雪来的早一些,他们要冻死不少牛羊,明年春季恐怕是要与鲜卑大战一场,老大人要早做准备。”   梁鹄不知兵事,听说明年也许会有大战便不知如何,眼光一瞟看到下首大口吃肉痛快饮酒的马家兄弟心中一安,道:“明年鲜卑胆敢犯境,我汉家儿郎教他们好看!”   董卓拍拍额头说道:“老大人,近日我需前往金城,想向老大人借两人随行。”   “可是厅中两人?”   董卓肥手摸着脑袋,“老大人别急,二郎是你门下弟子,某怎会害他。老大人知晓某与羌族交好,前些日子羌族大帅北宫伯玉邀我前去做客,羌人多豪勇,某家便想这身边多些勇武之士,好撑撑场面。”   梁鹄闻言不屑撇头:“你董仲颖赫赫威名,在羌人中还需撑场面?只怕你就是一个人去那些羌人也对你服服帖帖的,说吧,是不是羌人又有什么竞斗?你不老实交代我可不会让你带走他们。”   董卓见梁鹄言语松动,嘿嘿一笑道:“就知道什么都瞒不过老大人。”   梁鹄与董卓在上首谈着一州一国的大事,下面的四名勇士也在聊他们的小事情。   起初四人中郭汜还有些不习惯,毕竟马越三人互相熟识还有过命的交情,而他则除了马越谁都不识,北地烈酒三杯下肚,场面渐渐活络开了,现在四人早已坐在一起谈天说地。   此时郭汜正瞅着马越小声嘟囔:“若不是强弓劲弩皆指着某,你我胜负未知。”   马越一听就乐了,郭汜说的不错,若是公平交战,他不是郭汜的对手,只是当时郭汜被百人包围,还有强弓劲弩心理上处于弱势,才会被马越所击败。   “兄长武艺要比某高些,不过兄长可否告知小弟,你是如何进入牧场之中的?”   这个问题一直都装着马越的肚子里不吐不快,牧场入口便是他军营所在,何况还有两座望塔始终有人,这郭汜竟从百人的眼皮子低下溜进牧场他们居然没有一丝察觉,直到盗得马匹逃出时才被发现,让马越困惑不解。   郭汜面上一红,“别兄长不兄长的,叫某阿多便是,昨夜爬山一夜,进牧场睡了一夜,今日睡醒才跑出来。”   闻言不禁马越,马腾也是一愣,牧场三面环山岂止百丈,这郭汜攀登一夜又下山真是好体力,不过这种笨方法还真是防不胜防。   良久无语,马越说道:“郭兄……有心了。”说的郭汜快要羞入地缝里,马腾李傕乐得捧腹大笑。   接着马越又补了一句:“不过偷盗终究是下九流,男儿生于天地间,便是那杀人作乱的抢匪也要好过鸡鸣狗盗之徒。”   马越将这一句大逆不道之言说的是铿锵有力,三人目瞪口呆。   还好刺史梁鹄与校尉董卓这时走下堂来对马越说道:“大郎二郎,董校尉不日要前往金城一行,向我借你二人,你们意下如何呀?”   马越看向马腾,见马腾也一脸茫然地看着他,便小心偷瞄梁鹄一眼,见梁鹄面色没有不喜便道:“愿听先生吩咐。”   梁鹄始终对他的尊师重道非常满意,颔首道:“既然如此,你兄弟二人休息一天,此去金城路遥千里,为师为你准备几篇文章供你学习,董校尉身经百战,你二人一路要多向他学兵法之道。”   马家兄弟点头应诺,梁鹄又对董卓道:“你何时带他二人回来?他们可是我凉州战力的中流砥柱,你可不要耽误了正事。”   董卓自是应诺,他身为并州刺史,来年春天鲜卑若寇边他首当其冲,自然不会误了大事。   “既然如此你二人便去吧,三郎这几日你便住在刺史府吧,学业不可拉下,过几日同家人道别做些准备,公务就不要担心了,你们不在这一个月老夫自会找人顶上。”   得了梁鹄准许,马腾马越便行礼同几人道别,马腾赶去家中,马越则去了军营,他的兵器还放在那里,此去金城路途遥远难免路遇险阻,可不能不带兵器。到了军营同陈丰杨斐二人交代了自己要离开陇县一段时间,杨斐让士卒牵出十匹高头大马,说是董卓派人送来的,以报答救下李傕的恩情。   马越顿时无言以对,董卓真是大手笔。马越虽不懂相马之术却也能看出这十匹骏马胜过牧场的那些中等良马一筹。如今马价飞涨,在荆州等地一匹这样的好马可换得二十金有余,即便在北地仍旧有三五金的价值,这董卓闷不做声地便将这四十金往上的骏马送与自己,所欲为何呢?   所谓无功不受禄,这些骏马马越不敢手下,便叫人牵去家中,待到启程之时还给董卓。马越如今很难对董卓这个外表憨厚内心精明的胖子有恶感,相反董卓一直在做让马越很喜欢的事情,说真的马越觉得和这样一个武人在一起很舒服。   尽管还不知晓董卓找梁鹄要他二人一同前去金城做什么,但凭着梁鹄门生这个身份一定不会害他兄弟二人,想想这董卓麾下知道的已经有李傕郭汜二将,还有那董卓带来的人马多是健壮悍勇之辈,有这样一行人同行,马越对今后的金城之旅多了一些期待。 第五十三章 花前月下 [本章字数:2396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01 17:00:00.0]   夜,陇县刺史府中。   马越靠着室内的一根柱子箕坐着,几案搬到面前,执笔练字。   近日以来白日里驻军陵水马场习武练兵,傍晚便策马回城陪梁鹄与裴氏等人用饭随后便舞文弄墨,无论是武艺、兵法、骑术、书法都有了不小的提升。   循规蹈矩的平静外表下,一颗躁动不安的心暴戾地跳动着。   岁月在悄然间溜走,他已经长大了,风起云涌的大时代还会远吗?   “笃笃。”“笃笃。”   木门被叩响,轻轻地声音叫马越觉得门外的访客有些小心翼翼。   “进。”   房门被轻轻推开,露出一张小姑娘的笑脸,一双眼睛弯的像个月牙儿,看上去可爱极了。   “马家哥哥,你在做什么?”   “啊,裴小姐。”   马越一见是裴莺儿,急忙跪坐起身,箕坐是来的舒服,但看上去太不礼貌了,裴莺儿出身河东大族,想来更注重礼节。   坐起身挺直了腰,马越微微皱眉轻声问道:“裴小姐来,是有什么事儿吗?”   这个时间,大多数人都已经快进入梦乡了,裴莺儿这个时间叩响自己房门的原因让马越费解。   裴莺儿走到马越几案旁,她走路轻快,透着一股青春劲儿,看到马越几案上的字伸手抬起看了看,轻笑着说道:“原来在写字啊,看不出来,马家哥哥你写字真好看!”   “嘿,干嘛总皱着眉。”裴莺儿放下纸上的字,抬眼看到马越微皱的眉头,伸出两根手指在自己眉心虚晃了两下,笑道:“没有人告诉你吗?皱眉样子可凶了。”   马越这时才察觉到从裴莺儿进屋开始自己就不自觉的皱着眉头,想到自己脸上的疤曾吓到面前的姑娘,急忙换上温和的神色问道:“裴小姐,您这是……有什么事吗?”   大户人家的姑娘夜晚步入男子房间,是失礼的吧?马越不自觉的想道。   “马家哥哥叫奴莺儿就好,姨娘和姨父都这么叫的。”说着,裴莺儿眯着一双月牙儿眼向马越拱手行礼,模样憨态可掬,“莺儿代兄长给哥哥道歉。”   “道歉?啊,你是说大公子啊。”马越急忙起身还礼,随后对裴莺儿说道:“裴……莺儿小姐不必如此,我没有生气。”   眼看着得到了马越的原谅,裴莺儿蹦着跳着走到门口,抬头看了看天空朝马越眯眼儿一笑道:“马家哥哥,今晚的月亮好圆哟,要不要出来看?”   马越耸耸肩膀,眼看着裴莺儿这么一道歉自己也静不下心来写字了,索性便点头跟裴莺儿出了门。   花前月下,两个少年人坐在石台上仰望星空。   没有杀戮,没有战争,一轮明月高高挂在空中,夜幕下的星空忽闪明灭,耳畔传来蝉鸣,初夏的夜风带着些许凉意拂在身上,很美。   真想……永远停在这一刻。   “听说,你去过西域。”少女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期盼与茫然,轻声问道:“西域什么模样?”   马越愣了愣,听出了期盼。摇了摇头,马越洒然笑道:“我也没去过,在大漠里迷了路。”   “啊?”裴莺儿的语气中有些失望。   马越四下张望,却不知道该把目光放在那里,月光照在裴莺儿的侧脸,皮肤白皙吹弹可破,鼻间小巧玲珑,目光在月光下流转如波。   两个人的距离很近,近到耳垂上的点点白色绒毛都清晰可见,马越心底有些燥热。   突然她动了动马越的头发,就着月光看个仔细,说道:“马君……是羌人?”   马越不喜的皱了皱眉头,歪着脑袋点了点头,他不喜欢有人动他的头发。   两个人陷入了有些尴尬的沉默。   汉羌混血的毛头小子,汉家大族的名门闺秀,这两个分类词将方才的小旖旎摧毁的一干二净。   沉默了一会,裴莺儿的脸颊也慢慢发红,夜深人静花前月下,突然裴莺儿觉得有违大家闺秀的礼数。   “马君……那莺儿便回房了,被姨母发现会被训斥。”   “别!”   裴莺儿可爱的朝马越吐舌头做了个鬼脸儿,马越这才大梦初醒,见裴莺儿正要起身,急忙伸手拉住她的衣袖,猛然间握到了少女柔弱无骨的手指,尴尬之下连忙松开,说道:“我给你吹羌曲吧?在西域的路上学的。”   裴莺儿不着痕迹的收回手掌,月牙眼睛看得醉人心脾,憨态可掬地向马越拱拱手,重新坐了下来。   只不过这一次离马越稍远了一点。   马越也不在乎,盘腿坐在石台上随手解下系在腰间的一尺羌笛,放在口中吹奏起来。   清脆婉转的笛声悠扬,虚幻迷离,动人心魄。   马越不是顶尖的笛手,但每一次奏起羌笛便会想起大漠中的那段日子,想起教授他羌笛却死于非命的羌人少年,想起大漠风暴中将头颅深埋在黄沙中自绝的羌人父亲。   曲子中透着一股悲伤,这本是一首歌颂幸福的曲子。   歌颂爱情,牧马少年吹给牧羊女的曲子,蓝天白云,却被马越吹出了悲凉。   少女喜欢胡思乱想,裴莺儿闭眼听着马越吹的曲子,听出了其中伤感。   在心中泛起旖旎的不禁马越,马越长得很符合她的审美,这些年来自她还小的时候家里的儒生便从未间断,文质彬彬的文士她见得多了。   可她打心眼儿里还是爱慕故事中横刀立马的将军,像她的爷爷一样。   裴莺儿从未见过她的爷爷,对爷爷的认识仅限于家族内部流传的些许故事,但这并不能阻止她对保家卫国的国之栋梁充满喜爱。   她的爷爷名叫裴晔,汉顺帝时的度辽将军,威震塞外。   现在,她身旁盘腿吹奏羌笛的少年长得就是个武人模样,第一眼看到他就知道是个武士。   彰山脚下的林中,梁府锐士寡不敌众,突然如同野人天降,树林窜出一个少年武士以一敌多将贼寇斩杀,那时的情形在少女心中宛如烙印挥之不去。   一曲终了,马越放下羌笛笑道:“怎么样,好听吗?”   “嗯。”裴莺儿重重地点头,大眼睛在月色下晶晶发亮,问道:“这是一首失去爱人的曲儿吗?”   “失去爱人?”马越愣住了,说道:“不,不是的啊,讲的是牧马少年和牧羊女的爱情,幸福美好。”   “嘁。”裴莺儿嗤笑着吐了一下舌头,拍了拍衣服上的浮土,对马越说道:“真的要回去了。”   马越抿着嘴巴点了点头,说道:“我送你回内院。”   院子中有巡逻的卫士走过,见到少年少女并肩缓步走着都远远绕过他们,离得近了就对马越打个无声的招呼停下脚步,等他们过去。   “马君,你要去金城和羌人武斗了吗?”   内院门口,马越驻足点头应道:“可能是吧,董校尉和先生多没有多说,我也不太清楚。”   裴莺儿轻轻推开院门,关门前对马越轻声说道:“那你保重。”   “恩。”马越点头,打算回房休息,便见裴莺儿隔着院门看了他一会,低头小声说道:“那你赢了快点回来……再吹曲子给我听。”   “好。”   内院的木门关上了,月色下,马越对着画着飞禽走兽的木门摸着脑袋傻笑。 第五十四章 有恃无恐 [本章字数:3540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02 11:00:00.0]   夜幕降临,马家庄园人声鼎沸。   如今马家两位大爷一个在县中任职一个在牧场做队正,马家主事便落到老二马宗身上,马宗当家之后一直带领庄客进山寻猎,年仅十二的马超也跟在队伍里,尽管多数都需要庄客保护但已经成长许多,直到大雪封山。不过大雪封山之后马超还是隔三差五独自进山,执拗劲儿上来谁都劝不住他。   小马超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马家庄园,快要十三岁的他已经六尺有余,肩膀上扛着两只白狐,尾巴几乎要拖到地下。在这雪天林中寻找白狐可不是容易的事情,尽管身心疲惫他却非常开心地板着指头儿嘴里嘟囔数着什么。   “今天两只,前日一只,上旬三只,一共是……五只!不对,是六只!”   眼见庄园就在眼前,马超憋足劲一路小跑入庄直奔内室。地上四块白狐皮整齐地放在地上,马越拿来割皮刀不一会便是两张完好的狐皮。小马超抱起六张狐皮跑到生母李氏屋里,满面笑容地对李氏说道:“阿母阿母,帮我织一件狐裘吧。我猎来六张狐皮,应该够做狐裘了。”   屋里的李氏看着地上完好的狐皮满面狐疑,“咦,超儿你觉得冷了吗,这些狐裘足够给你和小休一人一件狐裘了。”   马超一听就急了起来,“不是阿娘,我不要给我和休弟做狐裘,小叔整日呆在军营……我怕他冷。”   “你们几个兄弟里,小叔见你最是亲近,超儿可是长大了。”李氏摸了摸马超的小脑袋,感受到自己的孩子终于长大了。   马越回到家中收拾行装之后便睡了过去,第二天早醒来披上红色军服便向外走,跨上战马才反应过来这几日都不用去军营了。拉上马超马休两个小家伙,马越的一天照旧以习武开始。   武艺是他安身立命之本,这些年来他从来不敢放松,无论烈日暴晒还是大雪满城他始终如一,也正是这股坚持让他在未来立于不败之地。   坚持有时很难,人的惰性来了多么希望停一天,哪怕就一天。但总是能够克服的。   他才不过十六岁,身骨并未长成,巨力也没有达到极限,这几个月他好像又长高了一点,身体素质也又上了一个台阶,不过对于他来说这些日子最大的收获便是有了统御一队人马的练兵经验。   他一直是个胸无大志的人,他希望身边的人们能够因为他的存在生活的更好,在他看来救千万人是大善,救下一人也是大善。何况如今的他根本没有救下千万人的实力,所接触当世顶尖不过董卓梁鹄,而这两个人他都只能望其项背,人脉势力毫无根基的他与二人根本没有可比性。   马前卒就要有马前卒的觉悟。   这个时代的生存没有那么容易,马家不过刚刚摆脱了衣食忧患,在平民眼中仆从数十也许算是这陇县外的小豪族,事实上他明白这什么都不是。若是太平年月,这样的生活对于马越来说已经足够了。饿殍遍地人竞而食,哪个傻瓜会觉得这像个太平盛世。如今马家的实力他如果不努力只会消失于历史长河之中,没有一丝波澜。恐怕何时再有天灾出现数百流民就能将他家园摧毁,亲人屠戮。   前往金城一行他不知道会遇见什么意外,他也不是什么计谋高绝之士,更何况没有任何情报,他走过最远的地方除了并州与西域一行,熟悉的也就方圆百里之地,他需要有万全准备。   午后穿着一身常服的马越坐在台阶上,面前放着数卷他练字用的竹简还有一些木棍铜环贴片马笼头等杂物。院子里是马休与马超正在修习祖传矛法。   竹简连上铜环与马笼头外覆一层兽皮便是简易当胸,传统马甲均是皮质,能起到阻挡砍伤的作用却不能防刺击。如今马越的坐骑已经不是曾经那匹黄鬃驽马,而是刺史梁鹄拨给他的十匹下等良马中的一匹白身黑蹄马,为战马穿上自制加强当胸之后他又担心战马的保暖与身体防护,便从家中寻来一张牦牛皮切割后覆于马身,既不沉重又可以保暖。马头用不着他担心,战马的覆面甲是标准配备,梁鹄给他这匹马的时候就已经有了。   白身黑蹄起名墨云,自从梁鹄送给马越之后马越对它很是喜爱,毕竟这是他第一匹真正意义上的战马。说来这匹战马的冲刺能力甚至比不上梁鹄送来的其他战马,但耐力绝对是马中一流,连续奔驰几个时辰都不会疲惫,这也是他尤爱这匹墨云的原因。   马匹的耐力对他来说才是重中之重,两年来他的身体飞速成长,如今七尺六寸的身长加上一身鼓囊囊的肌肉已经有一百五十斤的重量,再加行囊与投矛长刀,已经非常沉重,没有耐力的马跑不快。   值得一提的是汉朝的军甲很有意思,普通军卒军服基本上只有个御寒作用,只是一层厚一些的布衣,胸口皮质护胸而已。几乎没有什么防御能力,而马越这个队正也只是有一层铁质扎甲护住胸口与腹部,其他位置也是几乎没有防御的。   因为没有防御,所以并不沉重。   整理好自己和马匹的甲胃已经是下午了,同候选交流一下武艺招式梁鹄便派人送来了四卷六韬,同时问他对于看护马场的人有什么推荐,马越便将住在马场的彭脱推荐上去,至于梁鹄是否征用就是不是他能考虑的事情了。   因为马腾马越明日便要远行,夜晚的马家非常热闹,一向勤俭持家的裴氏特意牵出两只肥羊,马家直系马腾马宗马越,马超马岱马休六人,关羽彭脱候选程银都在,家中秦胡走卒等二十七家还有新来的十余户汉儿难民集体送别,场面有些令人伤感。   古代交通闭塞,十里八乡走动已是远门,何况马腾马越这次直至金城千里之遥。   北地烈酒杯杯入喉,这一晚马越醉了,梦里有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宽阔柏油路飞驰着金属汽车,那一切对于习惯于弓马刀剑的他来说是那么的无所适从。   真是一个光怪离奇的梦。   这十六年来的生活已经改变了他,从前的一切都遗忘在最深的脑海许久不曾想起,昨夜的梦让他胸中烦闷,尽管他早已接受自己成为自己祖先,一个汉家儿郎的现实。这种烦恼的情绪直到他五更天的雪地里跑出一个时辰才逐渐远离了他的身体他的脑海。   发泄一番的马越回到家中便整理自己的行礼。   内里双层白衬外套厚袍穿上扎甲,脚踩皮靴头扎白巾。十炼缳首长刀与氐人匕首系在腰间,三支纯铁短矛置于腰后。武装完毕的马越走出屋内将六尺狼牙棒挂在马上,就见马腾牵着马走到屋前正见他出来递给他一顶貂裘帽,面目含笑。   马腾身着厚袍皮甲,腰挎长刀携弓带箭,一丈长矛斜挂马上闪烁寒光。   可见兄弟所见略同,他们两人都没有小看这远行。   “这几个月三郎长高了,快要与我一般。”   马越嘿嘿一笑,如今他已经长到马腾发际位置,一米八左右,兄弟二人都是雄壮如虎,眉眼间方正都大致相同几乎一个模子刻出,细小差别便是马越侧脸与头上两道疤痕显得凶悍之色更胜一筹。   “三郎,此次我等随董校尉金城一行,不失为马家晋身之资,你我兄弟好好表现一番也可加官进爵。”   马越点头称善,心中明白马腾并不愿久居刺史梁鹄之下,一介求盗并非他所求。   如今的董卓在凉并两州势力强大,多少豪杰都以投身董卓麾下为荣,自家大兄这么想倒也不奇怪,在他看来能做到贫贱不能移最好,但这并非衡量是否大丈夫的唯一标准,因为自身存在而令身边亲人过得更好一点又何尝不是大丈夫之举,只是对于董卓他更愿意做个朋友却不是君主,至于为何他说不清楚。   马越在北地见惯了刀尖上讨生活的亡命之徒,一行之中唯独对董卓身旁那个将全身罩在狐裘中的青年男子感到好奇,那人不似边地男儿的粗俗,言语中带着意味深长。   北地文士何其少。   只是他与马腾一路都落在队伍最末尾,一行凶悍之辈都是董家直系,不被排挤已是不错更笨没有必要往前凑自找没趣。   董卓对二人有好感,并不意味他麾下这些猛士对他二人也有好感,否则一路上就不会只有李傕郭汜同他二人交谈了。   几天下来李傕已经将队伍中董家部将为他介绍的门清,腰间两把短斧的胖子叫牛辅,是董卓女婿,众人地位他排第二。地位最高的是二女婿李儒,就是一直跟在董卓身边的文士,算是众人的脑子。   此外还有诸如架马车的樊稠,休息时带着侄子入林打猎的张济,负责伙食的胡赤儿等等,这下马越几乎要将董卓来自凉州的老班底认识个遍。   同行几日,马越越发摸不清此次前往金城的目的,这一行队伍成分混杂,不算之前的那些人,还有诸如董卓儿子董威、侄子董磺,李傕侄子李利这些在马越看来的小家伙。   当然,他也比上面那几位大不了几岁。   像是探亲访友。   众人一路轻车快马,出陇县过略阳,不过短短几日便出了汉阳郡,之后过氐道入了陇西郡。   出了汉阳郡马越才明白为何凉州州治安在陇县,汉阳郡已够荒凉,可进入陇西郡马越才深刻了解了什么是百里无人烟。   一路的入眼皆是长到丈高的蓬草,废弃村庄的残垣断壁,野狼叼着人手臂乱跑。   陇西郡的一切都比不上汉阳郡,途径的县城年久失修,再此居住的百姓也是面黄肌瘦,况且一路并不太平。   没有哪个脑子坏掉的难民会想要截杀他们,即便是久经搏杀的盗匪也是一样,董卓一行人数不多,甚至还有几个孩子,可这三十几个西北汉子都是雄武之辈,何况全副武装,精良的兵器一看就不是善男信女。   路上不是没有碰到那些贼人,只是贼人都绕道走了。   横行于官道上的劫匪多是小股散户,组织也就三五十人多则百人,百姓的生活条件不好,这些劫匪也富不起来,多是青铜刀剑,哪里敌得过这三十多个兵强马壮的凶徒。   尽管财帛动人心。   可这帮人太有恃无恐了,携弓带箭不说,还有精铁打制的长兵器挂在马上,几乎就是在告诉一路上的盗匪,不要脑袋的就来抢我们吧。 第五十五章 拳打脚踢 [本章字数:2169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06 00:32:09.0]   北地郡、汉阳郡、陇西郡、金城郡。   七日,途径四郡十五县。   马越直至此时才真切的体会到“中原”两个字,对于百姓而言意味着什么。这一路各地的荒凉百姓的穷困几乎是递进着上升,之前扶风县距离司隶近,感受不够明确,后来举家搬至陇县又是州治,条件多少要好上一些,以至于他始终都对凉州人的苦了解的还不够深刻。   这一次旅行,他明白凉州有多苦,也了解中原有多富庶。   一路向西,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遇见的多是羌人赶着牛羊,游牧民族出生就带有的沧桑刻画在他们的脸上,肥沃的草场未必能为他们带来舒适的环境。   牧民们自给自足,衣服是兽皮,鞋子是兽皮,取之于自然,他们的凶悍建立在与天争命,日复一日的生存中。朔风不能阻止他们活下来,凉州一年三五次的天灾不能阻止他们活下来,盗匪作乱不能阻止他们活下来。   这些不能杀死他们的东西,都让他们变得更加强大。   马越见过四五岁的孩子学习弓箭,也见过七八岁的孩子从马上摔下去又爬上去最终征服一匹小马驹。   更何况他本身十二岁的时候不就奔入山中猎狼了吗?   人的潜力是逼出来的,你不争取,永远不知道你会变得有多强大。   尽管他是汉人,但至今都未曾踏上真正意义上的中原土地,这一次来金城激发了他迫切的想去凉州之外的土地看一看的欲望,他想要走出去,甚至他想带着他们走出去。   带着羌人、氐人、凉州汉儿走出去,让他们看一眼汉家的大好河山,穿一下绸缎做的华丽服饰,喝一碗不辣喉的中原美酒。   哪怕只是短暂享受呢。   尽管他知道这不可能,数百年祖祖辈辈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习惯于此,他们习惯于草原上的生活,习惯了出门便是穹庐盖四野,习惯了野狼时常骚扰家中羊群,习惯了塞北的朔风吹干的脸庞,也习惯了因为一头牛羊便拔刀相向见个生死。   女人们卯足了力气生孩子,因为她们不知道生下七八个能不能长成一个。男人们终日与弯刀骏马为伴,饮酒论缸吃肉下手,因为他们猜不到自己会死在什么手上,是四处劫掠的盗匪?还是昼伏夜出的野狼?他们都不在乎,反正整个群落都没有哪家的祖宗活过五十,没必要那么惜命,凉州的汉儿被中原视为蛮夷之人,将他们的豪爽当做不识礼法。诸如羌人氐人,那些文士整天嘟囔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是凉州的悲哀,也是凉州人的悲哀。   众人一路风尘仆仆,在这寒冷的边地没有办法洗去,这一夜马越没有好眠,身下的兽皮毡子扎的脖颈起劲的发痒。   毡房还算严密,好过前几日风餐露宿的凛冽寒风。   第二日马越走出毡房打算跑上几圈,碰巧看到董卓也从他的毡房出来,两人相视一笑,马越才反应过来连忙见礼。   董卓摆摆肥手,面上一笑肉挤得像个包子,“没想到二郎也起的够早,怎么,陪某骑马溜上一会儿?”   马越低头应诺:“校尉相邀,越怎会推辞。”   董卓的坐骑是一匹及其雄壮的西域骏马,背比马越还高四蹄粗壮,一看便是不可多得的好马。别看他身形肥硕,上马却是轻松,只是踩蹬一撑人便已经稳稳地坐在马上,看到马越的墨云不由自主“咦”了一声,“二郎怎么不骑某送于你的那几匹马驹?”   董卓送了马越十匹上等良马,马越深知无功不受禄,便将那些马匹放在家中庄园,本要一并还给董卓,那天早上起的匆忙却是忘记了。   马越此时已经骑上墨云,闻言连忙正色道:“大人送某十匹上等良马,小子是识货的,知是好马,可小子也明白无功不受禄,那十匹骏马在下万万不能接受。”   董卓一愣,“二郎不必多礼,某听裴夫人曾说你家境贫寒还养着十余庄客,曾与你兄长带着庄客打猎为生?”   “不错,越年少时便精通猎术,可猎虎狼。”   董卓听了脸色便有了愠色,“某还听说,你救裴夫人那日曾取数把刀剑三匹驽马,可有此事?”   马越心中疑惑,答道:“然,某当日取了两柄青铜剑,钢刀五把,三匹驽马如今在家中闲置。”   “你这庸狗!某家送你良马你不肯要,却取那晦气的破铜烂铁,莫不是看不起某董卓!”   董卓这一勃然大怒给马越吓了一跳,随后也有几分火气,任谁给骂了都不会舒服,何况这董卓竟因为自己不要他的马而骂自己,让他好气又好笑,褪去嬉笑神色道:“某不收校尉大人之马并非看不起校尉,无功不受禄某家于心不安,而战场之上,老子杀贼夺来的战利却不能取之又是哪家道理?”   说吧马越便在马上对董卓一辑,拍马而去。   董卓刚才也是没收住自己脾气,一声庸狗出口想收却已经晚了,看马越一声自白,愣了半晌哑然失笑,“这小兔崽子,巧取豪夺也这般名正言顺。”   接着便纵马追上马越,他心知挨骂的马越心中有气又不好意思低头,便从马上下来对马越的背影喊道:“小子,下马来陪某打几个回合!”   马越一听便从马上跃下,将腰刀仍在草地上做了个架势便朝着董卓攻去。   拧腰垫步便是一拳。   董卓原地不动抬胳膊档下,反手也是一拳,势大力沉。   接住这么一拳马越便知道董卓有心让他,董卓的力气很大,远远不止如此,若尽全力马越很难挡下。   挡下一拳的马越后足蹬地,反手便是一肘欺上,董卓退上一步躲过扫腿。   双方你来我往打得倒是激烈,不过对于二人来说不过热身而已,毕竟不是以命相搏,马越也就当是少时与大兄马腾学拳时的喂招。   转瞬间已经是比斗百招,每个五更天的清早绕着城池跑商两个时辰,马越的耐力已经到了可怕的地步。相比之下董卓尽管力大却始终收着怕伤到他,这厮在西北百战馀生,比拼经验马越决计不是对手,可惜这不是厮杀,百招之后董卓渐现疲态。   终究是二百多斤的肥肉拖累了他,如今的董卓还没有史书上那么肥胖,只能说有些过于粗壮。   马越又是一招冲拳,看董卓伸臂想要拦下,便猛然后跃,作揖道:“校尉大人勇武,某不敌。” 第五十六章 董卓宏愿 [本章字数:2107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06 00:32:25.0]   比武作罢,董卓与马越躺在草原上,二人都累坏了,两匹骏马在不远处小步溜达,坐骑通人性,即便是不栓缰绳也未必会跑开,广袤的土地长满了优良牧草,就如同人类掉进一个满是食物的山谷中,谁会想要离开呢?   “小子,可有宏愿?”   马越嘴上咬着草根,正眯眼看着天空,时间尚早,一轮红日尚未有他正午的威力。乍一听董卓这么一问,便道:“从前是没有宏愿的,只是想要让家人尽可华服,过上富足的生活罢了,想了这也不算宏愿吧。”   董卓扭头看着凶悍少年嘴边刚刚长出的绒毛笑道:“在某看来啊,为这便是最大的宏愿了。你说从前,那现在呢?”   马越自嘲一笑:“现在我想带着这些世代生活在草原上的百姓,无论汉家还是羌人,乌丸还是鲜卑,只要入我汉家,我便想要带他们去中原看一看,享受我大汉富足。”说罢他看了看董卓,“唉,校尉想笑就笑吧,自知不成,何提宏愿呢。”   董卓还是将笑意压了下去,低声道:“这般宏愿二郎倒是菩萨心肠,二郎听佛吗?”   在东汉年间佛学早已传入中原,只是信佛的人比较少罢了。   马越摇摇头,笑了:“不曾听过,只是觉得,凉人不应活的这般辛苦。”   董卓“嗯”一声,不知可否,翻身坐起来,满面认真说道:“二郎啊,你要知道,慈悲这个东西对世间最无情,你给人多了,他们会说你软弱无能,可你若一点儿都不给,你就成了残暴的野兽,世间道理多是如此,要自己把握好这个度。”   马越应诺,笑道:“校尉大人的宏愿又是怎样呢?”   面前的胖子张开双臂伸了个懒腰,“某之宏愿,便是这一世什么事都不用做,为此,某便要爬到很高,很高的位置上,才能什么都不做。”   董卓的野望,便是什么事情都不用做吗?他本就知晓前后世,便笑道:“校尉大人竟是个很有野心的人呢。”   董卓摆手说道:“最初某觉得游侠儿不受拘束,便去当那游侠儿,不想混出名堂还是要被那些羌人酋帅看低,某便从军,百战馀生做到如今位置,一州刺史、西域校尉,好大官职,却还是要被管制,人生不如意自十之**。”叹了口气,“二郎日后莫要叫某校尉,叫某董二哥便是。”   董卓拍拍手站起来,马越应诺便起身跟在身后,已快至日中,若不回去便要人担心了。   回去的路上董卓告诉马越此次的目的,羌人各首领聚会,总要有些勇士演武,董卓怕自家武人不够,恰好见过马越实力,便将他兄弟招来。   董卓还告诉马越一个信息,演武大多分生死,武力越强那些羌人酋帅便越是佩服,说不得还会有骏马相送。   他们的尊敬,因为他们的恐惧。   二人回到营地便分别,他们的营地在这片草原中央,之后数日,成群的牛羊马匹被赶到这里,多有大队人马在此安营扎寨,很快这边草原便被帐篷占满,一块营地连着一块,这也是马越第一次看到上万人马在草原上扎堆的壮景。   羌族最大的首领,北宫伯玉带着他两个儿子北宫伯与北宫玉,分领四千人马在左边,是势力最大的一块。李文候有两千勇士,在西南角。宋扬、宋建两兄弟于东南,也有上千家兵。还有数十小势力,少则几十多则数百,散居各地。   此后一连数日都没马越什么事,那些大佬们忙着聚会,手下人认识的便互相来往叙旧,马越没有认识的人,董卓又去于那些羌族酋帅续交情,他算是彻底闲下来了。   不过他也没有真闲着睡觉,每日与李傕郭汜还有马腾,四人相互连招倒也有所得。   不得不说李傕是个用矛高手,一杆大矛能与马腾百招不分胜负。   马腾的武艺要胜过马越一筹,若非马越一身怪力,单论武艺他是要被兄长压着揍的。不过凭着这一身千钧巨力,马越已可跻身当世三流高手顶峰,郭汜武艺是强过马越的,但他后劲不足,百招之后郭汜便没了力气只有落败一途,而马腾与李傕已经进入一流,武艺超群。   这几日的四人勤习武艺交流心得,受益最大的便是马越,他也是会用矛的,马家先祖传下来的矛法便是一绝,也算登堂入室,只是他的作战方式不适合罢了,矛法提升也意味着他更明白日后遇见用矛的敌人他如何应付。   何况董卓在大汉西疆行军打仗十余年,难得有这样近距离接触的机会,这些日子马越在众人的帐篷间跑来跑去,记下董卓的行军心得,对这些事情的理论能力也有了很大的提升。   相互交流,的确是胜过自己闭门造车。   四人的感情比之当初也突飞猛进,三人对他来说都是兄长,自然是对他百般照顾,为他答疑解惑。李傕也曾出言让马家兄弟一起加入董卓的部曲,他看出马腾有些意动,便抢先找借口婉拒了。   董卓现在是个好人,是他的好朋友,可难保日后不会变的如历史上那般凶残暴戾,他可不想日后困守洛阳。   刺史梁鹄的知遇之恩,在这种时候是很好的借口,汉朝以孝治天下,尊师重道也是一种孝,而他既然拜在刺史门下,尽管是记名弟子也是弟子,如此拒绝非但不会与人交恶,反而会让人高看一眼,就算是马腾都觉得这样做是对的。   弟弟对老师都能如此,日后对他这大哥自然更是孝顺。   不过话说回来,在这里每日的伙食是真的够好,每日烤羊、奶酪、马奶都有专人送上根本用不到自己动手,日子都快符合董卓的宏愿了。   只是马越不免想到,如此庞大的群体,光是每日这么消耗便已经是恐怖,管中窥豹便知那羌人酋帅多么富有,让他几乎觉得路上见到那些牧民因风雪冻死一头牛便哭天抢地是幻觉。   天下财富大多始终掌握于少数人手中,而大多数人则握着少数的资源苟延残喘,为了那些少数人而吃苦耐劳一言不发,因为他们觉得他们得到已经够多。   劳动人民始终是善良的,所谓君子可欺之以方,大致便是如此。 第五十七章 西羌演武 [本章字数:2092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06 00:32:39.0]   马越进入金城的第七日,金城西百里,鹅毛大雪。   祭拜诸神,供祀三牲,疯牛角被吹响,数万羌人呼喝震天,羌族各部的草原演武,始。   开始是轮不到马越上场的,董卓不傻,前面急着上场的人往往都成了后面勇士一战成名的垫脚之石,他才不会这么早就将手下勇士派出去,尽管众人武艺高超,连番大战又有哪个能够撑到最后,无论是马腾马越,还是李傕郭汜樊稠张济之辈,都是他的宝贝,他才舍不得现在就将他们推上去徒做消耗。   毕竟,草原演武也是有西羌各部的规矩的,勇士上场要经三战才可下场。   最先上场的还是他们羌人各部,李文候部落的勇士与汉人宋建的部曲,李文候长得就像只猴子一般,七尺身长又有些瘦弱,怎么看都不像是勇武之士,但就是这瘦的如同猴子一般的家伙,曾追杀一伙十余人的盗马贼三十里,最终满载而归,也因此被推举为他部首领,如今手握万人生杀大权。他的勇士名叫古塔儿,赤膊引马上阵,持一杆长斧坐在马上不借助马镫便可左右挥舞,骑术高超。   而宋建与宋扬兄弟是凉州大豪,家资颇丰,豢养甲士数千,有自家修筑的邬堡,只是这演武比拼的还是个人勇武却不是财力,终究是要手上见真章的。他们派上的甲士名叫宋和是个汉儿,大概是宋家直系,看上去倒也有些勇力,身披铁铠手执长戈,胯下黑色骏马甚是神骏,若非现在已经不能上场马越几乎要忍不住跳出去干掉他抢下这一身的装备,马越可是连铁铠都没穿过的人啊。   草原演武也有规矩,胜者将得到败者的一切,包括生命。   二人报了姓名没有见礼便如生死仇敌一般展开搏杀,古塔儿势大力沉,一柄长斧举重若轻,宋和长戈娴熟勇力不俗挡下攻击还有自己的变化。   尽管二人武力不高,但都各有所长足以令他眼前一亮,即便是三流武者过招他也用心观察并不嫌无聊,这是观战的经验,何况他的眼睛在看着二人搏斗,脑海中浮现的却是若是二人同时进攻自己,同样的招数他又该如何抵挡,又该如何攻击。   匆匆十几招已过,宋和渐现疲态,古塔儿的力量不小,他每抵挡一次都很费力,如这般被压着打耐力就显得尤为重要,可惜宋和并没有这样的耐力。   古力横扫一斧,这一次宋和没有那么幸运,长戈挡住一击虎口却撑不住连续的防御已经裂开,长戈被弹开,一斧便被斩为两截,鲜血肠子流了一地,诸人却轰然交好。   围观众人只有马越低头叹息:“倒是可惜了。”   旁边兴高采烈的郭汜扭头问道:“三郎说什么可惜?”   马越摇摇头,笑道:“没什么,只是觉得可惜了一条铁铠。”   郭汜一笑:“哈哈,某道什么,三郎原是可惜一套铁铠,稍后三郎上场揍翻几个少不了几套铁铠。”   马越一笑,其实他叹息的并非仅仅一套铠甲,而是一名勇士。   凉州勇士,他的勇武本可为国立功,却因主上的名誉,便埋骨草原。   死的轻于鸿毛。   凉人民风彪悍,重信义轻生死,性命轻贱在马越看来又何尝不是未开化的象征呢?   儒家思想在时代的局限性下,只是统治者愚民的工具,等级思想深重,甚至大多百姓都认为一生为奴是值得骄傲的,他们觉得这叫忠义。   马越不能理解,但他不能问,不能说。甚至他也要强迫自己这么想,否则就会显得他很怪,心有不臣。   宋和败阵被斩,宋家兄弟面上看不出一丝悲伤,宋建也不回头只是一摆手,身后又是一名带甲操戈的勇士上马冲出,左右准备。   随后又是十几回合,再次被古塔儿斩于马下。   剧情再次重演,休息片刻的古塔儿迎上宋家派出的第三名武士,不多时再次得胜。   三战三捷,古塔儿下场休息。   古塔儿胜的轻松,却也得到了他应得的,整个草原都在交头接耳地议论这个羌帅李文候麾下的勇士。   马越纳闷宋建兄弟为何要将手下派出送死,古塔儿的武艺当属三流顶尖,他们不会看不出来,可还是义无返顾的派出几个不入流的军士出阵,令人疑惑。   接下来是就北宫伯与北宫玉兄弟俩部落里的勇士。   老北宫伯玉统领西羌各部已经数十年,如今他年事已高,膝下二子均已成年然而继承人却始终没有定下来,久而久之北宫伯与北宫玉便反目成仇,两兄弟在任何场合都要作对,更何况这次在父亲眼下派勇士演武,两人都非常看重此次演武搏杀。   挥手间两员骠骑出阵,双方都是勇将厮杀片刻便出了胜负,北宫玉的武士胜出,接着北宫伯又派上人来,转眼又是北宫玉败阵。   两兄弟你来我往近十阵,明眼人都看出这两人呢在斗气,也就没了人欢呼。   最终北宫玉手下再也没有能派上阵的勇将了,尽管北宫伯那边也差不多,可他总不能为了一场演武便将自己的班底全部砸进去。看着弟弟灰白的面孔北宫伯笑的十分快意。   最后站在场上耀武扬威的,是他北宫伯麾下的勇士!   那名勇将名为成宜,一杆铁矛挑翻了北宫玉的三名勇士,尽管其中有着几分凶险,始终还是胜了。不过他并非北宫伯直系,本是西羌各部中的小部落酋长,此次就如马越的一般是雇佣而来。   北宫伯带着骄傲的面容看向首座的父亲,却被还以冷峻的目光看不见丝毫赞许。   北宫伯玉看自己大儿子的目光仿佛是在看个白痴。   说白了,他搞出来这么一场声势浩大的演武,又为顶尖武人准备庞大的赏金,为了不只是为自己部落择选各部勇士收买人心那么简单,还为了消耗羌人其余部落实力,同时向董卓宋建这类凉州汉人显示自己部落的勇武。   一石三鸟之计,却被自己这个傻儿子给毁了,派人上阵斩了自家兄弟的**名勇将不说,看自己的眼神竟然还想要讨功,简直笑话。   “老子北宫伯玉统御西羌数十年,怎么就生了个这么傻的儿子出来!” 第五十八章 成宜阎行 [本章字数:2410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06 00:32:57.0]   这种演武,对于马越来说一点都不无聊,靠高手之间的过招去领悟来增强自身武艺正是马越自己的修行方式。   这是战斗,这是搏杀。生死之间绝非如同演义那般吕布绝对天下无敌,如颜良文丑也未必武艺就在关羽之下。沙场征战根本没有什么一流二流之分,一个疏忽,就是顶尖武人照样会死的很难看。健壮的雄武大汉也曾被年幼无力的马越一刀捅进胸口转瞬死透。   生,死。就这么简单。   所以说古代战场上身经百战的精兵都是非常可怕的,因为他们是真正从尸山骨海中爬出来活下来的战争狂人,杀戮的本能已经深深地印在他们的脑海中,他们是世界上最接近魔鬼的男人,他们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就在这时,董卓朝马越使了个眼色,命他出阵。   此时场中的成宜还在耀武扬威。   马越回身取来数柄长刀跨在腰上便驱马冲出人群。   “凉人马越在此,请赐教!”   成宜已经连战三场,他可以下场了,不过此时这个青年男人难得在这么多人面前耀武扬威,男人难免都爱出风头,万人的呼喝与那些赞赏目光传入耳中打在身上足矣让最谦卑的男人飘飘然。然而正出风头的时候被人打断,总是会生气的,别管你是否表现出来,这就叫争风吃醋。之后自然就是大打出手。   成宜看着凶狠少年背着数柄长刀冲入场中如若无人,双腿拍马挺矛便冲了上来。他没有像马越一般大吼某家谁谁谁,连战三场,场场胜地干净利落,只怕整个西羌各部落都知道有这么一号猛人存在了。   马越本是没要与成宜交战,他不愿趁人之危,奈何成宜竟挺矛冲了过来教他心中一喜。   成宜是个高手,先前三场马越都没看出成宜的武艺有多高,只是大概知道绝对在三流之上。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成宜平淡无奇的一矛中竟夹杂着两种变化。   他吃定了马越正值年少,力量不足,便想要矛走偏锋一击得胜。   马越挥舞长刀催马迎上,成宜的矛尖与刀刃一触即退,马越扑了个空,兵器上的气力并未卸去,长矛便是一挺,直至马越心口。   马越看着在眼中放大的矛尖,左右抽出后腰短刀一挥,荡开了索命长矛。   不过一招,二人都是胆战心惊。   若非身后习惯性背了三柄钢刀,成宜的变招便会要了他的命。而成宜矛尖轻触刀刃的时候只是那么一下便被马越的怪力吓到。   马越的力量相对他的年纪来说堪称可怕。   引马后退数步,一长一短两柄钢刀在手,马越看着成宜,笑了。   成宜坐在马上勾起嘴角,在马上拱拱手,遛马铁矛舞出枪花,朝马越轻挥一下,“再来。”   这一次,二人都褪去了轻视之心。   马越长刀使力恰到好处,成宜矛出如龙。   一招即胜的战斗充满了视觉震撼,然而表演,对于观众来说势均力敌的战斗才是他们所喜爱的。   草原上数万羌族,武艺入流的能有数百,更多的是那些武艺低下的庸才,看着二人你来我往打的热闹,他们欢呼的最为起劲儿。   双方眨眼已过百招,成宜渐渐气力不济,他渐渐心急,令他心惊的是马越却越战越猛,浑身似有用不尽的力气。一直以来他不敢与马越硬拼,多是一触即闪,而他累到气喘如牛,马越却越打越精神,碰上这妖怪一般的人物谁能不惧。   马越察觉到成宜呼吸紊乱,暗自叫好,你不与我硬碰硬,我便逼你到与我硬拼。   暗自运力,一刀劈星斩出,之后便是由上至下劈出,此时马玩抬起矛尖正要刺出,这般情景心中惊惧急忙抬矛上挡。   “铛!”   一声巨响,铁矛崩飞。一双虎口已被震裂,成宜心中过往种种闪过,心中悔恨。   对轻信北宫伯的悔,对于自己贪婪的恨。   今年冬天他部落冻死三千头牛羊,过冬的食物眼看所剩无几,北宫伯找上他说有事情要他帮忙,北宫伯是知道成宜勇武的,便许诺事成之后拨给成宜两千头牛羊牲畜,因此他便带着随从赶来金城为北宫伯助阵。   身为勇士他应当笑对死亡,他设想过许多次,当生命走到尽头他应当如何,然而死亡真的到来的时候,他却不能心如止水。   他的部落还有上千人没有过冬食物,他怎能坦然赴死。   闭眼等待许久,锋利的长刀还是没有落在头上,他睁开眼睛却见身负巨力的少年正对着自己满面笑容,“大兄武艺当真不弱,若非连战三场,难分胜负。”   成宜感激道:“既然输了俺怎会输不起,俺这条命今后但凭驱使。”   说罢便扭头拾起长矛跨马回到人群中。   演武草场中,马越收刀跨坐马上,静待下一个挑战者。   与高手对决的感觉令他感到愉悦,战后必有心得。生死之间的厮杀,总是能令他对自己武艺查漏补缺,从彰山搏狼至今时间不过几年,他的武艺突飞猛进。   实战一次好过自己锻炼一年,如今他的武艺已经不是锻炼能够快速增长的了,身边伴着马腾马宗关羽马玩等可冲锋陷阵的猛人勇士,如今他的武力已经不是泛泛之辈。   临阵经验,才是如今的马越最需要的东西。自己一个人可练不出搏杀经验来。   此时,周围对于马越与成宜的议论已经步入高潮。   有人言马越胜之不武。   有人言成宜应当谨慎。   更有人说笑猜谜马越为何要带着四柄长刀。   不过,他们都认同的便是,马越与成宜,勇不可当。   甚至各大羌帅都意图招揽这两人,尤其对于胜者马越,因为这等演武,败者若侥幸未死便是胜者的奴仆了,招揽到马越便意味着收下二将,羌人部落多兼并争斗,有如此猛将足矣横行西羌。   不过诸位羌帅火热的心随后便被泼了一盆冷水,因为那凶悍少年是并州刺史董卓带来的。   早在十年前董卓便早已名扬西羌,还没有哪个羌人敢在他嘴里抢肉吃,即便是羌人豪帅。场外,董卓面上露出了满意的神色,面对羌族几部豪帅对马越的赞赏,笑的合不拢嘴。自己找的这个小子,真不错!没给老子丢面儿。李傕也对郭汜笑道:“郭老二,看起来三郎这小子武艺又有不小的提升啊。”郭汜问道:“有吗?我怎么觉得他还未尽全力呢?陵水和我打生打死那时候他可要比现在厉害的多。”“哼。”李傕轻哼一声,笑骂道:“那是因为你比场上那个成宜武艺要高上一些,三郎想打赢你那可得拼命。你可知道,我曾在塞外氐人村庄见过他一次,那时候他远没有如今的好武艺啊。”   听着众人对于马越的夸奖,场中有一少年极为不屑,轻哼一声回身跃上黄鬃马倒提着长矛便冲出阵来。   马越看着飞驰而至的少年,同他一般大的岁数,看上去也就十六七岁,一样的身高近似八尺,浓眉大眼长得比马越要英俊一些,头戴毡帽身披黄甲,座下一匹三河黄鬃马,擎一杆长矛口中一声暴喝:“金城阎行,今日与你分个高下!” 第五十九章 三年之约 [本章字数:2195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06 00:33:14.0]   阎行,在历史上曾险些杀死马超。   而如今,少年时期的阎行正想着如何杀死马超的小叔。   马越也明白,对于阎行来说这是一次让他闯荡出大好声望的机会,而他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因此他双腿夹马,一手握着缰绳一手抽出长刀便迎了上去。   当长矛与长刀撞击在一起的时候,马越的嘴角翘了起来。   阎行的力量不小,通体精铁的长矛甩出大概有二三百斤的力量,在这个年纪便有如此力量可谓人中翘楚。   可这还不够,或许阎行如今双臂能使出四五百斤巨力,可他的武器限制了他,且不说用矛发挥不出力量的优势,他的力气大,马越的力气更大。   论气力,同龄中还没人能在学会两式刀法之后的马越身上占得了一点便宜。   如今通用武器大多为矛戈刀剑四类,而凉州武人多用长矛,对于他来说,像李傕、成宜那般以技巧使矛的人才是难缠的角色,郭汜、阎行这般以巨力御使长矛的人统统不必放在眼里。   毕竟马越本身对于长矛这种兵器的理解就超越常人,没有高超的技巧只是班门弄斧罢了。   阎行生性骄傲,从小便勤习武艺,更兼天生力大,不过十几岁的年纪便打遍金城无敌手,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太过倚重力量,便少了技巧。   马越长刀出鞘便与阎行斗的旗鼓相当,阎行走的也是大开大合的刚猛路子,马越便与他对攻。   阎行一矛扫来,马越便以同样的招数斩回去。   阎行变招刺击,马越照样长刀斩回去。   无论阎行怎样出击,马越都是以同样的角度,更大的力量,将他长矛砸回去。   他不是马越对手,这样的家伙在乱军之中可当一名冲阵勇将,与马越单挑就不是对手了,阎行的路数都已经在马越意料之中,讨不得好。   马越看准了时机,双手握住刀柄一旋一带,便将阎行长矛扫飞出去。   长刀停在阎行脸前两寸。   阎行呆了一呆,从马上跳下捡回长矛,虎着小脸儿对马越说道:“胜负已分某愿赌服输,给某等着,三年后某再挑战你,无论胜败某都在你门下为犬马。”   说罢这屁孩儿上马扬长而去,留下马越在马上发愣。   比起自家侄儿,这阎行要强上太多了啊。   不行,马越打定主意回去之后要好好教授马超武艺,不然三年后阎行打上门小侄子那就不好玩了。   不过留给他目瞪口呆的时间并不长,马越连败两人,第一个上场的古塔儿拍马而出迎战马越。   与古塔儿对阵提不起马越多大兴趣,第三招就从马上将古塔儿掼在地上,除了对阵成宜一战让他胆战心惊回味悠长之外,后面的两场战斗根本就是摧枯拉朽,强横的力量无论是阎行还是古塔儿都难以阻挡。   百无聊赖的马越正要拍马回去,却见那古塔儿跳下马来倒头便拜。   “俺技不如,今后便为您牵马坠镫。”   这古塔儿倒是实在人,远非阎行那厮可比,二人回到营地,马越也没有去见董卓,斗阵三场他也算完成了董卓交付的任务,剩下的演武就是李傕等人大展身手的机会了,他不打算再凑什么热闹。   马越进了帐篷解下扎甲回头却不见了古塔儿,出帐篷就见这八尺莽汉正牵着马越的黑马喂着马草,一看马越就笑了,这家伙还真当自己是仆人了?   “古塔儿,别忙活了,那家伙会自己吃东西,你且进来。”   古塔儿应了一声,抹抹手便跑近帐篷,见马越坐着便行礼道:“主人。”   马越一听这称为就头大如斗,连忙道:“你一身好武艺做一仆人太可惜,不如做某家将亲随,唤某主公,与某说说你从前吧。”   “某父为参狼羌小部羌帅,到某时部落衰败便游猎四方沦为匪盗,后被文候酋帅招为百将,就输给了主公。”   古塔儿只说了只言片语,不过马越也了解个大概,便道:“你若愿随某便安心在某身旁做一护卫,若不愿可自去某不勉强。”   古塔儿二话没说,当下便应诺垂手腰板儿挺得直直的站在马越门外。   还别说,这家伙黑脸身长,那么大一块头杵着一柄长斧站在门口倒还真有猛士的模样。   马越躺着休息了一会,便听古塔儿进门道:“主公,那成宜来了。”   一听是成宜来了,马越便起身说道:“让他进来吧。”   片刻,进来了三个人,原本就不大的帐篷立刻就变得有些拥挤了,尽管成宜三人都没有携带兵器,古塔儿仍然手持大斧站在他们的后面,随时准备着战斗。   尽管马越不明白成宜要做什么,但从成宜一进来马越就被他身后的人抱着的东西惊呆了。   成宜进帐听见古塔儿叫主公,对着马越便跪下行大礼:“成宜拜见主公。”   他跪下,身后的二人也一起跪下,给马越吓了一跳,干嘛扶起成宜:“不必多礼,座。古塔儿你也坐下。”   古塔儿确定成宜不会突然发难后便坐在旁边,就听成宜道:“主公,敢问您时下居住何地?”   马越道:“某如今家住陇县,怎么?”   成宜道:“俺做主公家将,麾下白马羌一支自然追随主公为部众。待明年春便将部落迁居陇县张家川牧马,不知可否?”   这下子轮到马越纳闷了,他挠挠脑袋上的总角,演武三场招来一个曾经的响马头子做家将也就算了,怎么这千人部落首领也举部落来投呢?张家川在陵水之上五十里,确有一片牧草鲜美的马场,但这作为千里迁徙的理由也显得无力。   当下马越便问道:“小酋帅且慢,容某问一句,汝因何举部落来投我?”   成宜道:“某输给主公,主公仁厚留某性命,某便为主公赴汤蹈火又有何难?”   尽管还不是很放心,但思来想去也想不到这成宜有害自己的理由,便点头应允道:“你这一支部落是何情况?”   “可上马引弓者千余,妇孺过千,千余马匹牛羊。”   即便事前有所思想准备,马越也被这数目吓到了,可上马千余,那便是上千可战之士,马越道:“张家川地势的确不错,可以作为放牧之地。”接着马越便指着成宜身后二人问道:“这是?”   成宜一笑,“此二人为鹰奴,擅长驯鹰,演武后主公将回陇县,相隔千里传讯不便,玩便使他二人带成鹰两只,幼鹰四只跟随主公。飞鹰传信,两日之内白马羌一千带甲之士便可赶到任主公驱使!” 第六十章 成宜赠鹰 [本章字数:2098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06 00:33:39.0]   当晚,马越便与成宜古塔儿在帐中饮酒,尽管愿赌服输口头上效力于马越,但心中究竟怎么想谁都不知道,马越断然不会将自家性命系于羌人习俗与承诺之上。只是上千骑兵的诱惑力太大,他愿意试一试能否真正令二人归心。   当晚三人聊了许多事情,对于他二人的过往马越也多了几分了解。   一个是凭着个人武力被选为首领却治理不好部落的小酋帅,另一个是失意继承人落草为寇败光家底的响马头子。成宜的部落是西羌旗下白马羌的一支,原本他也想过依靠北宫伯玉,不过老北宫伯玉并不在乎如成宜这般千余人小部落的死活,恰逢被马越饶过,认主马越只因羌族传统如此,而迁居汉阳郡则是因为金城郡马场抢夺太过激烈,他的部落没有足够的实力去抢夺优良牧场,长此以往便会消亡。   羌人部落通常不会东迁,凉州西南是西羌的势力范围,汉官在此处的影响力多年来已经降至冰点,中部则被凉州豪族所把持着,如宋家之流,而东部则是汉官影响力最大的地方,羌人多好勇斗狠,一旦于汉人起了冲突少不了吃亏,因此很少向东迁居。   也正是因此东边的牧场都几乎无人占领。   成宜的运气不错,马越是刺史门生,为他讨一块休养生息的马场并不困难。若没有这层关系一个羌人部落想在凉州东部立足几乎是不可能的。   之后的几天马越没有再上过演武场,除了郭汜等人上场比试会去观看,其他时间都在帐中同成宜古塔儿聊汉羌的风土人情,或是习武或是研习六韬。   当然,还有逗幼鹰。   小鹰已有月余,体重不过三五斤的样子。现在看这些小家伙根本看不出再过几个月它们便能长成翼展两米的大家伙。   两名鹰奴一个名叫马瑜一个名叫马力,都粗通武艺不过最厉害的还是驯鹰的技术。此后的一天都是有规律的生活着,终于这一天,董卓前来告知马越要返回陇县了,要马越做好准备。   第二天,尽管近日天气很好,路上仍旧还有化不开的冰块。   众人踏上了归程,比起来时的忐忑,回去时大家都是赚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马腾连斩三将得了两套铁铠与三匹骏马。李傕郭汜也都有所斩获。更何况马越得了整整一支部落,上千兵马。   不过成宜归附的事情他并未告诉任何人,只等来年成宜带部投张家川再说为好,明面上他得了一名家将与这几只飞鹰,已算收获颇丰。   这年月飞鹰不是谁都养得起的,若在中原单是这两只驯养好的秃鹰便值上百金。   而且最大收获还有那老北宫伯玉给这些连胜三战的勇士许诺来年春天百头牛羊,对于马家来说两百头牲畜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众人一路快马加鞭,千里路程都显得不是那么遥远,不过两天便入了陇县地界。   将随从安置家中,马家兄弟便随董卓前往刺史府参加酒宴。   席间众人与梁鹄说些羌族各部趣事,当然马越免不了被梁鹄提问六韬检查学业,还好马越并未拉下课业,否则恐怕会被梁鹄一顿臭骂。   给老师请安之后便与董卓等人告别,马越在家中休息一天,次日兄弟二人便再次被招至刺史府。   “寿成、二郎。此次你二人前往金城做得很好,以你二人才学做贼曹、队率太过大材小用,吾有意提拔寿成为安略县尉,二郎年少,便暂不提拔,领原队人马操练,不需要再守卫马场,年后待我从洛阳归来调至北地廉县任县尉防备鲜卑寇边。”   听到刺史梁鹄有意提自家二人为县尉,马家兄弟当即拜倒:“多谢刺史大人厚爱。”   县尉在县中主管军事,对于马腾来说正好合适。安略是个大县,县兵三千,县尉俸禄四百石,月谷十五斛月钱三千。再加上队率也是二百石的官职,月谷十斛月钱一千。一斛便是一百二十斤粮食,够一人吃一个半月的粮食。   再加上逢年过节朝廷的赏赐,基本上二人俸禄便足够养家中近百人口。   马越如今对郡县中的官职已经看得很淡了,自家大哥得了县尉之职,自己便做从前的队率已是足够,左右也是二百石的官职,还能增加排兵布阵的经验。   年后的北地郡廉县县尉在马越看来才大有用武之地,到时候就可训练上千县兵再不是如今的小打小闹了。   第二天早,马家众人送马腾前去略阳县赴任,略阳离陇县不远,骏马一个时辰便至,马腾走时带走了十名秦胡庄客为随从。   马腾走后,日子又同从前一般,马越终日住在军营中,不同的是如今的军营要比前往金城之前热闹一些。   彭脱任马越麾下队副,百人队几乎没有变化,只是多了百匹骏马,是梁鹄特意拨来让马越训练的。   如今还多了古塔儿,这个手持长斧寸步不离保护在马越身边的男人,还有马瑜马力两名鹰奴。   还有十余条猛犬。   马腾马越离开的这两旬时间,彭脱代队率之职加上关羽帮衬,除了军阵与战技演练还多了猎兽的训练项目,军士补给食物一般,没有多大油水,为了保证士卒顿顿有肉每日午后进山一个时辰猎兽来补充肉食不足。   彭脱的这个点子确实高效便捷,士卒都是好手,进山打猎也是一流,并且在与野兽的搏斗中就能提高野外生存能力。   马越回来后依旧保持着这个训练项目,并且还牵来十几条家中猛犬助士卒寻猎。   彰山村的安全如今不必太过操心,三十多北地男儿提刀纵马携弓带箭,对于那些小股蠢贼拥有着莫大的震慑力。   并且军营也变了摸样,如今山谷中的骏马数量已经快要近千,梁鹄拨了另外的士兵住进军营,军营也就增筑的更加严密,八座塔楼常驻弓手,军营将马场入口整个围在其中,要想进入马场除非用曾经郭汜的笨方法爬一夜山再跳下去,否则只有冲击军营一途。   而冲击军营,只有那些近千人的羌匪才有能力能够冲击军营,而陇县周围,尽管小股盗贼不断,但大型盗匪集团已经许久不曾听闻过了。    第六十一章 声望大涨 [本章字数:2065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06 00:33:57.0]   自从马越回到陇县之后,陇县陵水河畔马场军营操演不断,猎鹰猛犬助阵,即便是深冬士卒依旧总能猎到野味。何况董卓因为马家兄弟在金城为他长脸送来近千头牛羊,士卒伙食质量好了,操练自然起劲,如今这些汉子各个精壮魁梧,马越的指挥能力也有了显著的提升,至少这百人小队他能做到挥如臂使。   近日来陇县停了大雪,可气温却滴水成冰。陇县的城门步卒无精打采杵着长戈站立城头打着哈欠,城下由远及近便见一队黑影踏步跑来。   士卒们都见怪不见,没有一丝紧张之情,不过确实有了些许骚动。   “马队正又带着演武队晨练了。真不明白这鬼天气他怎么起得来。”   身旁士卒一笑,“妈的,老子要是不用值夜现在一准儿还在被窝里暖和呢。”   城头士卒一阵哄笑:“你小子是想回去抱老婆吧,哈哈。”   这时一个士卒插嘴道:“你们听说没有,马队正前些时候在金城演武连胜三场,真是勇武。”   “诶,你怎么知道?”   “千真万确,我小舅子就在金城当差。”   “快讲讲,快讲讲马队正是怎么就去了金城,怎么三战羌人的?”   “详情我也不明白,只是听说他大兄马贼曹回来后边升任略阳县尉,马队正因年少才没有提拔。”   此情此景,如今多发生在凉州大地上,马家二郎连败三人,其中两人还是同样连胜三场的勇士。一次羌人演武,让马家兄弟出尽了风头。当然,也令那些胡族酋帅为董卓这个汉军校尉的名号下再添上一个猛将如云的标签。   有收获就有付出,现在提到马越马腾,第一个让人想到的不是凉州刺史梁鹄的弟子,而是并州刺史董卓麾下爪牙。   扎甲放置一夜隔着衣服寒冷刺着身体,呼吸在五更天的黑夜中化作口鼻喷出的白气,像在吞云吐雾。马越带队跑在最前,身后则是关羽彭脱,百名士卒像一条长蛇在黑暗中穿行,众人披甲执锐,每人身上都携带着二十斤的行囊,沉重的脚步声在旷野中发出回响。   每日五更晨练,马越和他的士卒们负重行军从未间断,开始只是半个时辰跑出十里士卒们便已经疲惫不堪,到如今早间两个时辰行军五十里绕陇县城池三圈再回去吃饭仍旧能够完成一天的正常训练。   士卒的身体素质、对于阵法熟练与否、单兵作战能力以及装备的优劣,在马越眼中就代表着一支军队的强弱。   装备这种问题不是他说了算,缳首刀长戈弱弓轻弩,东汉帝国所有边郡县兵都是如此装备他没什么好说的,身为将领哪个都想要自己的士卒比他人的强,无论多少。   吃过早饭,他和他的士卒们便将身体绑在马上,驰骋于草原之上,没了守卫马场的俗物,每日除了训练就是休息,知道年后将要随马越前往北地郡,士卒们再疲惫的训练都能承受过来,能够在大汉边陲为保家卫国而战在他们眼中是莫大的荣耀!   更何况他们愿意为马越而战,否则他们恐怕一辈子都很难骑上如今胯下的纯血凉州大马,正常情况下他们只能骑那些耐力低下、体制孱弱的下等驽马,骑这样的高头大马,可是正规武骑才有的待遇。   过了午后百骑追猎,头顶秃鹰盘旋,马下猎犬驰骋,众人携弓带箭入山林,不仅得到丰厚的猎物也锻炼了士卒的配合于骑射。   只是陇县范围内并无什么大伙盗匪出没,马越这一支百人队无法见血,也就难成强军。   马越明白,这就是他百人队的弱点,没有经历过真正的阵仗,没有所谓的杀气,若对上其他州郡的演武队恐怕难以取胜。   若说原因便牵扯到那些上位者的龌龊事了,梁鹄以陇西小豪族旁支的身份得到汉帝青睐,得来这刺史一职,这也就是今年年初的事情,而凉州各郡县的部曲多是那些校尉、太守所把持,梁鹄本身在凉州没有时代经营的资本,以至于他名为凉州刺史,实际上对于凉州各郡县的控制力小到不计,真正在他控制范围内的也只有陇县以及周围的几个县城,在向外则是那些太守、校尉与他虚以为蛇,实际没有多少尊敬可言。   他的手下没强兵,这与上任刺史魏元丕也有所干系,前任刺史周洪在任时州郡曾有强兵,后职务交接时魏元丕将强兵散于边地防羌患,本欲收回却染疾去世,随后梁鹄上任,他在凉州没有基础,想要收回是散落在外的强兵,可是那些边将怎会放口,便不了了之。   因此,如今在这陇县方圆百里,最精锐的部队可能就是马越手下这寥寥百人了。   至少这支小队的身体素质远非那些普通县兵所能比拟。   马越的士兵每人都可负二十斤日行百里,当然这是汉里只有四百米也有没有辎重的原因,但换做那些普通士卒则最多行七十里,单以士卒素质他们已经有了强兵之姿。何况每人配备刀戟弓弩应有尽有何况还有一头良品骏马与双层皮甲。   如今他们应有尽有,只差一场见血之战。   人尝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   马越行至林间小道,便听得林外一阵喧哗,急忙召集士卒隐蔽,他带着三名士卒前去查探,四人谨慎靠近就见荒野中一行数百步骑。   张家川至陇县有两条官道可至,而至陵水河畔只有这么一条路,这些人身裹破旧厚袍却手持刀枪,装备简陋却面相凶狠,一看就不是良善之辈。   尽管他们未必真是贼人,可马越马虎不得,陵水军营尽管梁鹄一又拨来两队士卒守卫马场,但这一伙步骑粗略一看便不止五百,仅凭那两百新兵坚守恐怕非常困难。   事不宜迟,无论这大队人马的目的是否陵水马场,马越这一队的训练已经结束。回去召集众人便拨马回营。   陇县方圆百里,马越一行人终日射猎,没有人比他们更熟悉这周围的一草一木,当即挑选一条近上一些的林间小道,众人疾驰回营。   在这儿,他们才是地头蛇。 第六十二章 生死袍泽 [本章字数:2221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06 00:34:13.0]   凉州汉阳郡,陵水河畔。   军营依山谷而建,丈高木墙将谷口围起,八座瞭望台上各有士卒持弓而立却多在谈天。   辕门大开,能看到几名士卒走来走去,军纪松垮。   一行人马跨河而过,各个面有彪悍之色,领头健硕的黄脸汉子傲然座于马上。   “弟兄们,千步之外那座军营军纪散漫,留守士卒不多,我等可一击而破,随后抢他几百匹骏马够我等逍遥快活,诸位,随我冲锋!”   随着黄脸汉子一声大吼,百余骑兵跨马扬刀,后面五百不足也是拔刀出鞘大步冲向军营。   千步距离对于骑兵来说几乎瞬息可至,看着寥寥几支无力的箭矢从瞭望台飞过来领头大汉面带冷笑,这些营中汉军已经被吓破了胆,连营门都不知道关上,可为自家省了不少力气。   若是汉军关住营门,想要冲击军营可是要花上一些力气,可这不关营门,便可为自家减少许多伤亡,尽管入了军营就等于骑兵放弃机动力与汉军短兵相接,可只要坚守一会儿等五百步卒冲进来,汉军便只有落败一途了。   军营距离陇县不过二十里之遥,他必须尽快击破才好抢夺马匹逃走,否则陇县数千士卒至此他们在劫难逃。   百余骑冲入军营,本以为营中无人,却见营门下尽是手持长戈的汉军士卒,黄脸汉子便知不好,慌乱之中大喊道:“退出去!快退出去!”   可惜为时已晚,彭脱立于营中,令旗一挥便有士卒冲出关闭辕门,上百汉军手持三米长戈将这百余贼骑困在营中,外围数十弓弩手齐发,将这百名贼骑困死。   营外五百步卒看着营门关闭更是心急,情急之下都使出吃奶的力气冲向辕门。   正在这时,后方马蹄轰响,百名汉骑由林间奔驰而出,瞬息间便是百支离弦利箭射出。   首领一员小将手持强弩,射出一箭后再度由箭囊中取出一箭,随后又再度出手,一连三箭射出尽中,拔出缳首刀,“诸君且随马越杀尽贼军!”   马越领队在张家川林中见到这数百步骑之后便急忙抄近道回营,路上他便定下了以一道辕门分离贼军的策略,自己这一队精兵若放在营中尽管有可能全歼骑军,之后却必将面临营外五百步军的疯狂反扑,即便能够抵挡怕也伤亡惨重。   这一队人马尽管不过寥寥百人,却是他马越的心血。他看着这百人从孱弱之辈成为如今虎狼之士,他付出了太多精力,士卒皆为他的手足,不容有失。   因此便令彭脱入营指挥士卒,他则带着关羽与一百骑兵伏于林间,待营门关闭便引兵冲出,大破敌军。   六韬有云:兵胜之术,密察敌人之机,而速乘其利,复疾击其不意。   所谓密察敌人之计,便是我知敌不知。马越了解贼人情况,而敌人却中了马越的惑敌之策,尽管人多势众,却步骑分离,欲速则不达,这才被马越钻了空子,逐个击破。   骑兵对步兵,自古以来都是可以打出以多击少。骑兵强大的机动力与冲击力,也是边地外族的强大的基本。如今外族势微,只是因为兵甲武器几乎与汉朝的冶炼科技差了一个时代,即便如此他们的实力仍旧不可小觑,何况马越一队是正规军的配备。   骑兵在千步距离射出近三百支箭矢,贼步军已经是死伤惨重,冲入人群之中更是虎入羊群,在马越与关羽的带领下杀得贼人丢盔弃甲,根本不顾困在营中的首领,不过片刻就崩溃丢下手中武器便狼狈逃窜。   马越阻拦了属下骑兵的追击,营中的战斗此时也几乎结束,那百余贼骑同马越的骑兵不同,困在营中乱作一团,内有圆阵长戈,外有弓弩狙击,骑兵的强大机动优势几乎完全丧失,不过是困兽之斗,很快便被斩杀殆尽。   当马越入营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营中尸横遍野,尽管营中新兵都有皮甲护身,贼人临死反扑仍旧对了新兵们造成了很大的伤亡。   而且还有几名悍骑冲出包围进了马场弃马爬山逃出。   不过马越并没有命人沿途追击,他的士卒多是第一次见血,便见到如此尸横遍野的场面,当时生死搏杀还没感觉,如今战斗结束许多士卒都弯腰作呕。   根本没有力气再去追杀。   战后清点伤亡,马越一队两骑死于混战,还有一人的战马在混战中被砍倒,压断了腿。而营中两队阵亡五十三,其余多有带伤。两队新兵伤亡惨重。而此战斩敌三百七十,俘虏三十七其余贼众溃散数百。   斩获钢刀长矛四百有余,还有五十多匹骏马,可谓大胜。   胜利固然令人振奋心情,同袍之死更是令人伤心。   如今营中哀声四起,马越的心情如何也高兴不起来。数月以来朝夕相处的袍泽死去两名,另外两队死伤惨重他也看在眼中。   善后不止马越一个人在做,刺史梁鹄在收到有数百贼人强攻马场的消息便立即引军千人出陇县,抵达马场的时候才知道贼人已经被马越用计杀至溃散,千军至此便只能做些善后工作了。   士卒们将尸体摆在陵水河中,五十五具袍泽尸体躺在巨木扎成的筏子上,荒草碎木至于其间,活下来的士卒互相搀扶立于两侧,还有闻讯赶来的士卒家眷,梁鹄带来的一千援军也在其中。   马越持强弓立在岸边,彭脱握火把于身侧,看着木筏随水流慢慢流走。耳畔阵亡士卒家眷的低声啜泣,周围士卒哀伤的眼神他都看在眼中。   这样的情境下,他低声说道:“八月初,承蒙刺史大人青睐,我初任队正,将一百士卒划我名下,拨我钱粮辎重。我领命带尔等训练,略有成效。十一月我出陇县入金城,回来的时候营中多了二百弟兄。某依仗手中兵刃闯出勇名,弟兄们对我多有尊敬,我虽未带尔等训练,却多有来往,我记得,记得每一位死去的弟兄的姓名!”   马越忆起士卒们嬉笑的脸庞,仿佛他们在耳旁嬉笑:“队率大人好!”   鼻子一酸,泪便以至眼眶。   “如今一战,马贼凶狠,杀某如此多兄弟,晌午出营时,他们的音容相貌还记在脑中。如今却都已阴阳相隔,他们,他们再也回不了家了。”   一滴泪划过脸颊,马越并未伸手拭去。   “诸君,随我送兄弟们一程!”   木筏已顺流游百步之遥,马越搭箭点燃射出,火箭划过天空,射在木筏之上。   “呼!”   火焰吞噬了木筏,远处的青烟好似阵亡将士的灵魂,随风飘散。 第六十三章 为国尽忠 [本章字数:2167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06 00:34:27.0]   深夜,寒风如刀刮在脸上,刮得生疼,马越靠着一丈高的营墙枯坐,抬头望着星空中璀璨的群星。   日间的混战造成营中气氛低沉,马越也没有心情去管,重生至今,他见识了太多死亡,开始是几个人,后来就变成十几,数十,上百。越来越多的死亡却无法让他麻木。   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他不是那种以杀人取乐的变态,死在手中的人命越多,他的心中便越多对生的感动,与对死亡的敬畏。说不定哪一天,躺在木筏上闭着眼睛什么都不知道的人就会是他,袍泽一支火箭便烧个通透。随身的一片衣物或是一柄武器会送到家中,尸体都无法入祖坟。   枉死之人,不得入祖坟。咒别人不得好死大约就是这么来的。   今日厮杀并未使他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然而却令他恐惧。这种时刻身边却无长者能够给他宽慰,为他解惑。一直以来,他勤习武艺苦读兵书,为的是出人头地名垂青史。家族的血脉给了他力可举鼎的天赋与清晰的头脑,他也偶尔在心中以未来的一方诸侯而自居。妄图带领家族披甲执锐在这即将到来的乱世中杀出一条血的优越感。   下午时,半百袍泽战死,击破贼军的他指挥有功,刺史梁鹄召他入陇县领赏,十金三百帛,升做军候,领一曲兵马。   出城途中却见到县内数十户人家门口挂白绫五十老父披麻总角小童戴孝,哭声阵天。   他带两名随从将赏赐分去了每一户失去亲人家中,为每一位父母下跪,可他鲜红的军候配甲在这时候显得无比刺眼。白发送黑发的老人看他的眼神好似在问他:你那么勇武,怎么没能带着我的儿子活下来。   士卒们都是百姓出身,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让他们失去了儿子,还要对带领儿子作战的上官卑躬屈膝。看着这些老父亲老母亲被岁月摧残弯了的背脊,心中充满了自责。   “我怎么,怎么就能没有带着他们活下来呢?”   没有一户人家责备他,他们都觉得自己的儿子阵亡了,死在抵抗贼寇的战场上,充满伤痛却荣耀地觉得自己的儿子是为国尽忠。   他们是为国尽忠!   三十年如一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伯不知道,令他的儿子付出生命的是那马场中的千匹骏马,那骏马是刺史梁鹄的私人财物!他们这些受汉帝国征召的汉家儿郎,付出生命守护的是千匹骏马,刺史大人的千匹骏马!   他们付出性命,在马越看来不值,不值透了!他们不是刺史梁鹄的私兵,却被当做私人部曲来用。可这也不是梁鹄的错,别说是这凉州,在整个汉帝国,所有的朝廷大员、世家豪族、五营骁将,哪个不是将帝国部曲当做私兵使用?   世道所残酷,就在于你恨透了一种体制,想要改变,就要踩着你所愤恨的体制一步一步登至顶峰,才有改变的可能。然而,当你踩着这种体制登至顶峰,你便由一个愤恨这种体制的局外人成为了你所痛恨的体制的利益既得者。到那个时候,你还会力图改变吗?然后,你就成了最初你所唾弃的那一种人。   **崽子你就失约了,对你自己失约了。   这大致也是政权循环两百到四百年的原因,人本身就是自私的动物。英明如高祖刘邦,最初便是不满暴秦乱政,揭竿而起,凭着知人善用引得四方豪杰来投,最终平定天下还不是承秦制,为巩固他刘家江山追随他的那班豪杰还不是落了个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下场。   当你成了利益既得者,就难以维持本心了。   突然下起冷雨,清冷的雨水打在脸上,马越打了个寒颤,见古塔儿裹着兽皮走出军帐,为他披上一块熊皮。   “主公,外面天凉,进帐里歇息吧。”   马越捏了捏熊皮上厚实柔软的毛,抬头满脸雨水混合着眼泪对古塔儿问道:“古塔儿,你说我怎么就没带着他们活下来呢?”   古塔儿叹了口气,靠坐在马越身旁,任凭冷雨打湿脑袋,道:“主公,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因为你我们才活下来这么多人啊。”   “可是我们死了五十五个弟兄。”   “你没什么可自责的,若不是提前发现敌情,营中二百人全部都会死,你救了所有的人,你也只是一个人,怎么能救下所有人,厮杀总是要有伤亡的,以后我们还会遇到更多。”   古塔儿看着现在可怜兮兮的马越,根本找不到一点金城演武时耀武扬威的影子,马越终究还是个孩子,他这样想,接着说道:“从前部落在武威郡,我也曾武威为吏,鲜卑弥加一部寇边,上万骑兵围武威,周围各县烽烟四起,一万五千郡兵被堵在城内守城已是难事,出城就是个死,根本无力救援周边各县,主公可知就那么一战,不到一旬时间武威郡各县十室九空,三座县城被攻破。”   回忆起当时情景,古塔儿闭上眼睛,尽量让自己以平静的口吻说道:“当时部落在城外,我不愿困于城中便趁夜杀了出去,赶到时族中大半都已经被害了,就连五我岁的儿子都没放过。回到城中那县尉责我擅离职守,要将我杖杀,我这才杀了他带着部落剩下的兄弟远赴金城。”   马越听后默然无语,他本以为古塔儿只是落魄响马头子,却不想憨厚外表下还有这么一种经历,他不好评价对错,古塔儿是犯了错却罪不至死,那县尉当真死的活该。   “你且放心,我等来年就要前往北地郡,到时候就有报仇的希望了。”   “我等小民若能执掌兵权对外作战,不知道何年何月,还要再死多少袍泽。”古塔儿叹一口气,“主公你可知明知何人杀我妻屠我儿,却隔着遥遥万里,今生都无法报仇的感觉吗?直教古塔儿弓马娴熟却如同废人一般行尸走肉。”   马越默然,等他们封侯拜将当真不知是何年月了,若是如那董卓说报仇倒还有些可能,等等,董卓好像说过什么!   “兄弟不必灰心,并州刺史董卓曾告知刺史梁鹄鲜卑如今弹汗山檀石槐死了,两个儿子忙着争位打得不可开交,必然元气大伤,明年也许会来凉州掠夺百姓。”   听马越这么一说,古塔儿灰暗的眼神也是一亮,脸色凶狠一闪而逝,“鲜卑不来也罢,若是来了我必斩弥加狗头!” 第六十四章 水涨船高 [本章字数:2070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06 11:00:00.0]   逝者已去,幸运的生者仍需带着逝者的期望替他们活下去。   这种感觉马越再氐人村庄曾经有过,如今也是这样,只不过换了角色当时是氐人,现在是他自己。自从第二天起,他升任军候,彭脱陈丰杨斐三人出任手下队正。梁鹄又拨来人马补足一曲三百之数。   马越麾下从一百人变为三百人,但训练方式并没有变化,彭脱陈丰杨斐三人也都是和他一同练兵的老人了,虽然未必能学到多少他训练的思想,却总能记住训练的套路,照葫芦画瓢都可以做到,如今三队中两队全为骑兵,陈丰一队为步卒。彭脱带着是马越曾经训练的一队,最精锐的人马。   这三百人中多半都经历了辕门下的一场血战,有了杀气的军队自然不同。老兵与新兵一看能看出差距。杀气这个东西仔细看也看不出来,但这人见过血之后在作战时往往更加勇猛。也不会再有初临战场时的恐惧。由老兵组成的部队即便失败也往往不是那么容易溃败。   成为军候的马越依旧没有全身铁铠,扎甲外多了一件皮甲,十炼环刀成了三十炼环刀,多了一些花纹也更加锋利耐用。彭脱三名队正主管练兵事宜之后,马越也算清闲下来,一个月来每日早间仍旧带队晨跑之外其他的训练他都不再参加,除了休沐日前往刺史府学习书法之外他专心跟着鹰奴马力学习驯鹰的技巧。   成宜送他的鹰是秃鹰,两只大鹰翼展过丈,身长也近一米,秃脑袋透着一股凶厉,三旬已过那四只小鹰也都长到尺长,他留了一只在身边,另外三只小鹰则使鹰奴马瑜在城外彰山村里驯养,让马瑜指导马超与马休如何驱使秃鹰。   成了军候,本来他是应该轻松的,不过身上的负担却更重了,刺史梁鹄手下无人可用,这一个月来着他护卫前往各县巡查官员。多时一日可查两县。令他疲惫不堪但无法表出异色,尽管马场一战让他在心中对于梁鹄有了些许怨念,但梁鹄这个老师对他有恩,无论是知遇之恩还是教育之恩,他虽是记名弟子,但显然梁鹄已经将他视作关门弟子,对他传授从不藏私,如今马越的八分笔法已经登的大雅之堂。   马越在陇县定做了两柄长刀,经过几次作战他感到缳首刀尽管锋利非常却不够耐用,用来格挡撑不了太久一柄上好的长刀就废了,于是便动了打制一柄长刀的心思,打制一柄好刀需要花一部分时间,所以他也并未强求工匠的速度,只是要求来年拿到即可。   转眼一月已过。   现在士卒训练早上分两部晨跑,一部为陈丰杨斐所领两队士卒,负重二十斤两个时辰绕城三圈五十里。一部为如今彭脱所领精锐一队,每人负重四十斤两个时辰绕城五圈奔百里。   陵水河畔那一战后,马越又找了工匠造出上百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的石锁供士卒打熬力气,马越在带兵的过程中学习到越来越多的知识,学习如何才能练出一支强军。   他部下彭脱一队尽管临阵经验还差上许多,但就身体素质与阵型熟练已经能够比肩边郡精锐,只是数量太少。如今另外两队也是一样的训练方法一样的伙食待遇,只是差些时间便又是两百强军。   马越练兵适用于小范围,至多千人而已。只能当做精锐使用,一则训练时间太长,强度大士卒普遍需要一到两个月来使身体适应,二来这样的训练士卒每天有肉,林中野兽也不是总有的,没有就要用钱粮来补,人数多了可养不起如此强军。   这一个月也发生了一件对于马越有影响的事情,陵水一战后马越为阵亡士卒在营门口立出一座石碑,将阵亡士卒姓名籍贯记载在上面,并且他对阵亡士卒家中体恤,汉阳郡现在已经传遍马家兄弟金城三战的勇名,接着又是陵水河畔以寡击众赢得大胜,使他在凉州的声望水涨船高。   凉州经历了短暂的温和天气,天空又落下鹅毛大雪,新年到了。   除夕日,军营中陈丰杨斐两队人马留守,马越与彭脱一队休息三天,随后便要带队跟随梁鹄前往洛阳,这一次的洛阳之行马越没有参加,梁鹄对他另有托付。   先前一战缴获战利马越早已使庄客马毅卖出换成钱财二十金,马越分出一半分与士卒令部下开心过年,对于除夕还要当值的士卒还有另外些许赏赐。   除夕夜,尽管第二日还要赶回去,担任县尉的马腾也从略阳赶回家中与家人吃上一顿团圆饭,回来的不但他,身边多了十几名亲随还有马腾手下一名军候名叫杨秋,据说武力超群。   这一年的除夕夜可是热闹,就连远赴酒泉的马玩也回来了,与他结伴的还有一个俊美青年叫做杨丰。程银带着弟弟程桓也来彰山村凑个热闹,再算上候选这一次马家人除了叱咤凉州的响马头子李谌之外算是凑齐了,厅里屋外众人共聚一堂,也就是家中更大,厅中放得下十几张桌案,否则一家人都难坐在一处。   马腾马宗与两位嫂嫂马超马休马铁马岱八人,马越关羽彭脱古塔儿马瑜马力五人,马玩杨丰,马毅与几位村中的老人。众人欢聚一堂,庄客准备菜肴搬来酒坛跑前跑后。家中张灯结彩,还有庄上的小孩儿们在外面放着炮仗。   院中三头肥羊正架在火堆上烤成黄金色。   年味十足。   前后不过一年时间,马家却实力大增。去年过年全庄不过五十多人,如今家中也有了十几奴仆,庄客也达三十余户,全庄上下百余人,过年怎能不热闹。   何况如今马腾出任略阳县尉,手掌一县军权的大员,而马越如今是凉并二州声望最高的军候,手下三百人皆是精兵,今年有望升迁北地做县尉,强大的后起之秀。   马家如今已经今非昔比,半年时间在陇县已经站稳脚跟。   升斗小民的奋斗便是如此,拼尽全力活着,只为了将来的自己能够在这兵荒马乱的岁月里活下去,让家族延续,并活的更好。 第六十五章 大儒蔡邕 [本章字数:2126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06 17:00:00.0]   公元182东汉光和五年,正月初一。   大清早马越晨跑结束在家中写了一幅字,便见到马家的小孩儿们跑到他的门口来拜年,马超更是给马越带了一件狼裘,据说他用了一旬时间猎到数只白狼才有的这匹狼裘。马越也早有准备,俸禄在接近年关的时候便发至他的手中,加上年终州府的赏赐足有一万大钱,便给马超马休马岱还有几个庄客的孩子一人五百钱作为压岁,四个马家子弟马越还给了每人一把崭新的十炼缳首刀与一匹良马。   如今的马家再也不是曾经那个吃饭靠天穷困潦倒的马家了,陵水那一战的缴获便足有十金之多,何况开春北宫伯玉还有两百头牛羊奉上,家中马匹近百,牛羊数十,算得上富庶之家了。   马越向庄园中庄户家中拜完年便带着几个随从几架马车入了陇县。马车上装的都是一些米与肉干。入城后沿着街巷向那些阵亡在陵水军营的士卒家中挨个拜年,随后留下一些米粮和肉干,拜完五十五户后他差古塔儿带着剩下的米粮肉干去军营分给士卒们,自己则进了刺史府中向梁鹄拜年。   新年伊始,梁鹄也没有穿官袍,在书房见马越。   梁鹄的书房自然充满了文人气息,墙壁上挂满了梁鹄的八分大字,此时的书房不止梁鹄,还有一位年近半百的老者座于侧坐,老者慈眉善目有大家风范,马越知道,他是又要见到名人了。   “学生马越,向先生敬贺正旦。”   马越向梁鹄拜年,同时献上早上在家写的上书“敬贺吾师正旦,登府拜年恭贺新禧”的书卷。尽管汉代“蔡侯纸”贵,所以多用竹简,但马越是梁鹄的弟子,又岂会少了纸用。   马越临摹梁鹄字体许久,也算得了那么一丝神韵,梁鹄看着自己弟子的笔法又有进步自己开心,何况学生这么有心,当着老友的面脸上也有光。当下便满面笑容地手下马越的字放在桌上,拉着他的手向马越介绍到:“二郎,这位就是创出飞白体的蔡邕蔡议郎,还不快来见礼。”   马越一听是蔡邕便作揖拜下,这位老先生可是久负盛名,何况又是他师父梁鹄的好友,他这一拜不亏。   梁鹄对蔡邕说道:“伯喈兄,这是我门下弟子马越。”   看得出来蔡邕对马越很有好感,也许是因为马越的尊师重道,摸着长髯笑道:“孟皇这门下弟子倒是生的英武,不像老夫那弟子卫仲道生的文弱。”   马越笑笑没有说话,他虽与眉清目不沾边但生的虎体猿臂,彪腹狼腰,面容方正自有男儿英武凶悍的豪杰气概,卫仲道就是蔡文姬的丈夫,老丈人说女婿他可插不上什么嘴。   卫仲道!那不就是卫和的弟弟,当年西域之行卫家死士三番五次刺杀众人的场景在马越脑中历历在目,眨了一下眼马越没说话,心中已经暗自盘算起来。   倒是梁鹄哈地一笑,指着马越说道:“伯喈兄可知道,我这弟子可是马伏波之后,去年随并州刺史董卓看他勇武便借去金城演武我这弟子在草原上连胜三场勇冠凉州,前阵子在陵水河畔以三百士卒击溃六百悍贼可谓少年英雄,如今出任军候一职。”   梁鹄像对好友介绍儿子一般向蔡邕介绍马越,梁鹄夸他夸得可有些过了,他虽闯出了些许勇名但也不至于勇冠凉州啊,但是他认识的人里强过他的就有不少,这让他有些不好意思。   听梁鹄这么一说蔡邕对马越更是有了更多的好感,先前他见马越身姿挺拔便暗自猜想梁鹄这弟子是个武人,汉人尚武,鄙视的只是那些不通文墨的莽汉,而文武双全的人很容易就会得到人们的好感,“想不到马军候竟如此英雄少年。”   马越一听蔡邕称呼自己为马军候便道:“老先生是我长辈,称我二郎便可,叫我军候可是折煞了我。”   马越话音刚落,梁鹄便接着说道:“伯喈兄,而且我这弟子尚未婚配,这些时日正琢磨为他做个媒人,你那女儿不是还尚未出嫁,不若考虑我这弟子?”   马越这时才恍然大悟,梁鹄这么尽心帮自己找老婆,让他心生感动无以言表。   说来马越也挺惨的,家父早亡,自小又哥哥带大,而他两个哥哥都是个大事果断小事糊涂的家伙,他的婚事便拖到现在也没个着落,正所谓长兄如父,婚事本应大哥操持,他大哥满脑子发展家族,早就将这事抛在脑后了。   所幸马越有梁鹄这么一个惦记弟子婚事的师父。   古时的孝道是双方的,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更多的是老师多个门下弟子就像多了个儿子一般,要像父亲一样为自己的儿子考虑。   一听老友打的是自己女儿的注意,蔡邕当时就快要跳起来,气的胡子吹老高。   “老夫晚来得女,琰儿刚到及笄之年,还不这么着急嫁出去呢。”   梁鹄一听也有些愤慨,“我这弟子品性才学相貌勇武样样都是上上之选,怎么就配不上伯喈兄的女儿?”   蔡邕一听便知道梁鹄是误会了,急忙道:“孟皇别误会,老夫绝对没有瞧不上三郎的意思,老夫不惑之年才有这么一个女儿,还想再多让他陪我两年,婚嫁之事日后再说吧。”   听到蔡邕这么说,梁鹄才算消了气说道:“只怕等两年你便找不到如此英姿少年郎了,我那内人前些日子想从娘家为三郎寻一门婚事,只怕三郎与琰儿是走不到一起了。”   蔡邕一笑:“那些事情日后再说吧,不过和河东裴家大好威名,三郎若能娶得裴阀女子也是不错。”   马越就这么看着梁鹄与蔡邕讨论自己的终身大事,倒是宠辱不惊,他早就做好了婚姻不能自主的打算,所以淡定非常,听着梁鹄要为自己向蔡邕说媒他的心中要说没一点波动是不可能的,千古才女蔡文姬,别说娶,他是真的很想认识这位身世凄惨的奇女子。   娶不娶的到蔡文姬他也并不是很感兴趣,反正连面也没见过,不过如果以后有方法可以让卫仲道娶不到蔡文姬,马越是相当在所不辞的。   他在心中正想着去河东做点什么坏事,就听蔡邕问道:“三郎,过些时日你可愿随我学习飞白体?”    第六十六章 百斤长刀 [本章字数:2148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07 10:00:00.0]   飞白体乃是蔡邕创作的一种特殊笔法,取其发丝的笔迹谓之白,其势若飞举谓之飞,是一种非常生动有趣的笔法。马越当然没有不答应的理由,得知蔡邕走亲访友游遍了大好河山,过几日便要与梁鹄一同前往洛阳之后,马越便告辞离去。   梁鹄并未阻拦,只是嘱咐他这几日多做休息。前往洛阳用不上马越,但梁鹄对马越也是有安排的,精兵劲卒一路护卫梁鹄前往洛阳,而马越则要邀几名好友一路护卫裴莺儿回河东。   这就是他的任务。   马腾已经带着杨秋返回略阳,家中自有文武双全的关羽等人教导孩子们习武学文。马家如今开枝散叶,为家中效力多年的老人们多被安置于陇县与略阳两县之中为吏,就如马毅便是其中翘楚,如今在陇县为贼曹。   马家如今算是陇县地界上排的上号的小豪族了,只是庄客不多,更无私人部曲,实力较弱。不过马腾马越二人都手握兵权,二哥马宗在县中也有上百泼皮浑人相随也算是弥补了家兵不足的这一空缺。   新年第二天,城中匠作派人通知他长刀已经打造好,太过沉重便要他自己去取来。   马越听了非常高兴,命随从牵来墨云便打马入城。   为他打刀的匠作是师母裴氏的娘家人,是当做嫁妆跟随梁鹄的,据说打制兵器的技术非常好,开始马越还比较担心汉朝的铁器冶炼能否打制出长柄大刀,因为还没有见过有人使用长柄大刀,后来就被铁匠上了一课,凉州地界穷苦人多,用矛居多因为矛的造价更低,长刀这东西早就能够打造了,西汉时便有陌刀的出现,到了东汉已经有了相当多的变形,偃月长刀正是其中一种,只是需要相当高的手艺才能打造出长柄大刀。   马越到了刺史府工匠所在地,一眼便看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两柄长刀,他所要求打造的兵器与其说是长刀不如说是长刃枪,长刀长一丈二尺,通体精铁制成,三指长杆七五寸尺,四寸长刃长四尺厚半寸,刀锋明亮弯出轻微的弧度,刀尾还有五寸枪头可供挑刺,全刀重达百汉斤。   这正是他梦寐以求的神兵利器,对于工匠再三感谢,而一众工匠对于马越能够挥舞重达百斤的兵器挥舞作战也是非常惊奇。   这种兵器,正是他所希望得到的马战兵器。   得了神兵告别工匠,马越持长刀跨坐马上回到家中,对于这杆长刀他越拿越是喜爱,他的枪法不错,这杆长刀既能劈砍又能如长枪挑刺,可以说是最适合他的兵器了。   两柄长刀一柄他留下自用,另外一柄则赠与关羽。   接下来的几日他便在家中与关羽练习新入手的兵器,终日手持长刀跨坐马上驰骋于荒野之中。   对一般人来说百斤重的长刀可能有些沉重,可对他与关羽来说百斤的长刀双手使用刚刚好,就如同普通士卒手持三十斤长矛一般,挥舞自如,甚至对关羽来说还有些轻了。   不过这样一来对于马匹的符合也是很大,不过对于墨云来说耐力反而最不是问题,他的马同他的人一样,都是耐力出奇的怪物。   正月初五早上,马越跨马持刀,身上穿着扎甲套着皮甲,皮甲于接连身体部位多有小片狐裘作为保暖,穿着一身凉州军的白色兵服披上灰相间的狼裘,值得一提的是他军服的双手护腕与左侧皮质肩甲都是特意加厚许多倍的,因为在他头顶上空,有一只翼展两米的庞然大物正骄傲地飞行着。   来到陵水军营,早已列阵整齐的一百精骑手持长矛腰带环刀马鞍上挂着弓箭,在彭脱的带领下迎接他们主将到来。   彭脱今天的装束也同马越差不多,一样的扎甲套皮甲,身上披着白色狐裘,胯下骑着白色骏马,手持一杆精铁长矛,好一白马将军。   在马越跨入辕门的第一时间,他举起手中长矛,口中高呼:“必胜!”   身后百名精骑也是一样,口中高喊道:“必胜!必胜!必胜!”   不过百人,却可声震云霄。   马越看着面前的百名精骑眼眶几乎盈出热泪,这一百人都是他的心血,都是他的心腹。   他手扬长刀,高声喝道:“师尊洛阳之行,越就拜托诸位了。”   说罢,马越便拨马回身,领一众精骑前往陇县东门。   东门外,刺史梁鹄、师母裴氏、蔡邕还有上百随从早已等候多时,众人看远处行来一部骁骑便知道是马越所领,这个时候,梁鹄与蔡邕等人才真正认识到马越的练兵才能有多么的强悍,百人均为虎背熊腰之士,胯下清一色两米多高的西凉大马更彰显其威风。   梁鹄最知道拨给马越的百人从前是什么模样,因此才更为惊讶马越的才能,能将一众孱弱之人不过几个月便练成如此虎狼之士,自己日后说不定还真要指望他光耀门楣呢。所谓优秀都是比出来的,看看自己身后这百人随从,尽管也是高头大马骑着,木柄长矛握着,可怎么看都与马越身后的精骑差了不止一个档次。   而在梁鹄身侧的蔡邕看着马背上器宇轩昂威风凛凛的马越,脑中突然想到:若是琰儿真嫁给马家三郎也是不错的选择呢。   随后蔡邕又摇了摇头,无论先祖是谁,如今终究只是一介武人罢了,何况还是凉州武人,真不是小看马三郎,看三郎这面相就是个战损沙场的模样,琰儿嫁了他让老头子怎能安心?   带队行至梁鹄身前,马越滚鞍下马,长刀“蹭”一声扎在地上深入一尺,单膝下跪道:“刺史麾下军候马越领部前来!”   这一下子来的漂亮,何况他的老友家眷尽在,让梁鹄面上更是有光,当下便笑呵呵地扶起马越,说道:“此行全靠三郎的麾下**护我等周全了。”   马越立直了身体,面朝刺史梁鹄应诺,伸出右手一举,身后百名骁骑齐声喊道。   “刺史放心,我等必不负期望。”   马越飞身上马,待梁鹄与众人进入马车便见彭脱朝他摆摆手,长矛喝道东指:“洛阳,前进!”   二百多骑兵护送着三辆马车启程,随着车轴转动与马蹄落地的声音离开陇县走上前往洛阳的官道。   注:这里的斤是指汉斤,一百汉斤长刀合二十五公斤,比健身房的深蹲杆稍重,不算夸张。 第六十七章 从事求救 [本章字数:2105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07 18:00:00.0]   送走了梁鹄与蔡邕,马越也没什么好担心的,便径自回到家中与关羽马玩演练半日骑术与刀法。   彭脱带队前往洛阳马越很放心,在加入马越派系之前彭脱曾作为商队护卫首领带领卫和的大型商队走南闯北数年之久,可谓老马识途更兼勇力超群统御经验丰富,是作为副手的不二之选。   卫和将彭脱送到他的身边给了他极大的帮助,与彭脱相处时间越长越发觉得他是个可造之材,尽管对于军略所知甚少还不如马越,但丰富的游商经验足够他统御百人队伍收发随心,可以说彭脱是马越一伙中统御小型部队能力最高的一位了。   关羽经历战阵偏少,多为单人或数人作战,他是一柄索命尖刀,代表着马越集团最高武力的尖端战力。但战场经验不足,可为副手独当一面还差些火候。   马玩战阵经历足够,大小十余战能够好好活到现在,求生意志强烈阅历丰富,对于陷阱与探查有独到见解,是作为斥候首领的不二人选。但同样的劣势也很明显,偏向热血冲动的性格容易被愤怒冲昏头脑,武艺的不足使他同样难以独当一面。   古塔儿还未随马越上过战场,武艺一般的他在领兵作战的才能上还未能被马越察觉,但从前作为流匪首领应该也有一定的统御能力。但就目前而言还是适合护卫马越左右弥补他武艺的不足来的安全。   而马越,统兵能力三流,武艺三流,骑术三流,对于兵法的认知也同样为三流,一样难以独当一面。   尽管他们这些人都有明显的劣势,但若组合在一起就能够形成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每个人的侧重点不同,在合适的位置就能发挥出超越自身的能力。   当日下午,武威从事苏正和叩响了马越的院门。   尽管马越如今跟随梁鹄学习书法还是隶属凉州的低阶武官,但凉州大小官员除了略阳郡的几个掌管军权的县尉之外他大多不相熟,而在他即将离开之际身为从事的苏正和突然到访,让马越充满了惊讶。   武威从事,六品官职不大但权力不小,直属于刺史府,苏正和官职武威从事顾名思义,他是隶属于凉州刺史梁鹄门下主管武威郡文书、察举非法的中层官员,有着监察地方直奏刺史的职能。   然而此时,这么一个凉州中层官员不在武威郡中察举官员,自武威郡来到凉州州治陇县地界上,叩响了他的院门,让马越不明所以。尽管茫然,礼数上不可怠慢,马越将长刀递给古塔儿,在马力的陪同下开门迎客。   “苏从事大驾光临,令寒舍蓬荜生辉,快请进。”   马越与苏正和也只是在刺史府见过一面,苏正和看上去与马腾差不多大,穿着长衫罩袍,眼睛不大但很有神,时不时流露着点点精芒,面部线条硬朗结实,留着一绺长须,看上去是个满是英气的中年人。   只不过这个中年人如今的神情不太轻松。   苏正和苦笑道:“马军候年少有为,如此宅院在咱们凉州可不算寒舍。实不相瞒正和如今前来是有事相求,军候不必客套,请。”   如今的马越住的地方是刺史梁鹄为他腾出来的一处别院,从前属一武官,尽管没有亭台楼阁但也是独门独院的大宅子,院中还有一大块十丈见方青石板铺就的演武场,独立马房与两棵三丈大树,别有一番粗犷意味。   二人在厅中几案旁跪坐,一身皮袄的马瑜端上茶水点心,厅中烤着炭火整个身体都暖洋洋的非常舒服,苏正和伸了个懒腰说道:“从武威至此一路马不停蹄,可是累坏了某家。”   马越笑道:“苏从事恐怕是来找先生的吧,您还是晚了一步,今日正午先生已经动身前往洛阳了。”   “实不相瞒,我此行并非为刺史大人,而是单纯为找军候而来。”   “噢?”马越眯起眼睛笑道:“马三何德何能教从事纵横八百里而来?”   苏正和说道:“某家所求之事,整个凉州恐怕只有寥寥数人能够做到,军候正是其中之一。”   马越正了颜色,他表面上只有十六岁,但内心却是个历经三十余载春秋穿越两个世界的灵魂,并非表面上那么肤浅,苏正和越是这么说,他越是觉得话里有话,系紧了腰间束带,马越说道:“既然如此,望从事大人言明。”   这种时候,苏正和却又显得不着急了,他摆手道:“军候不必着急,下属做了对的事情,却有可能会危及上官,军候看来此时应当如何?”   马越的手指伏在腿上有节奏的敲打着,没有发出声音却让他内心平静,他摸不清苏正和问这话的意思,不敢贸然回答便说道:“请从事大人言明。”   说实话马越不喜欢跟苏正和这种人谈话,或者说不喜欢这种谈话方式,七拐八绕却全是围绕着正题,和这种人说话,很累。   苏正和笑道:“既然如此我也不绕弯子了,我即为凉州刺史府武威从事,自当为刺史大人分忧。今有武威太守黄峻鱼肉百姓,将平民田产化为私有,武掠田地私贩盐铁勾结外族谋取私利,我欲书信一封报与刺史大人,然而黄峻鱼肉百姓所得私产许多都送与靠山十常侍。若刺史大人弹劾黄峻必然连累到刺史大人。”   马越点头并未说话,他不知道说什么,即便是苏正和上报了梁鹄也未必会真的将黄峻报与朝廷。在这个时代,任何人都明白贪官污吏与十常侍搭上关系意味着什么。   断人财路如要人性命,若真这么做便同十常侍结下血仇。   苏正和接着说道:“某如今所犹豫并非是否上报,身为朝廷命宫便要为天下分忧,这凉州的事情纷乱的很,只要上报刺史便一定会报于朝廷,只不过到时便需要军候救我一命了。”   马越问道:“救命?我要如何才能救得从事大人?”   苏正和笑道:“刺史大人为求自保不得罪十常侍一定会密谋将在下杀死,到时候便需军候为我说情,保下某这一条性命。”   ————————————————   如果觉得二郎这本书尚且入得了眼,还请诸君收藏,投个鲜花,谢谢。 第六十八章 成事在天 [本章字数:2217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08 09:55:46.0]   东出陇县,过渭水经右扶风,出凉州后去往东北入河东。陇县至右扶风,右扶风至河东。   两段路,两个千里之遥。   四马并行的小道上,一行数骑看护着一架马车缓慢前行着,这正是马越一行,马车中坐着的是河东裴氏小姐裴莺儿,赶车的是黑脸壮汉古塔儿,车辕下插着两柄环刀。马越跨坐墨云着灰色轻甲后腰挎着三柄长刀马上还带着一柄劲弩,随行的还有马玩杨丰关羽与马力四人。   一架马车五匹马,除了每个人的兵器与一点路上所需财物之外他们没有多余的行囊,轻车间行速度很快,不过半日就过了淇水,一路畅通无阻。   他们人数不多,也没什么财物,何况有关羽古塔儿这种猛汉在前,六个男人刀甲齐全,通常情况下不是吸引劫匪的那种类型。   因此他们一路走得极为轻松,一行七人裴莺儿来自世家大族,对于马越等人的平民生活一切都感到非常好奇,士族的家教修养让她从不会出言打断几个糙老爷们一路上天南海北的鬼扯,只是自己在马车中听着也觉得很有意思。   而马越等六人都是身份不同的庶民出身,经历不同却都塑造了他们坚韧的精神与鲜明的个性,听着五人各自的故事对马越而言也是很大的触动。   马越从没出过凉州,这一次中原之行对马越来说又会是一次历练,能够极大的增长他的见闻。   常言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马越一直觉得这句话是废话,脑袋没有书籍的填充即便跋涉万里也依旧是个马夫而已,能有什么增长,但事实上在他从张掖大幕回家之后便不再这么想,因为那一次的长途跋涉真切地让他感受到了一种蜕变。   整个人由内而外的变得不同。   随着自身的变化,他接触到了越来越多的朋友与伙伴,软实力也越来越强。越来越像一个合格且成熟的凉州男人。尽管数次历经生死,难能可贵的是他仍旧保有自身来自高度文明精神世界的人生观,这足够让他成为一个心充仁义的正确的人。   人们都有只属于自己的苦难,每种在他人看来惨痛的经历对其人而言都是一种生活,这种生活是不必分其对错的,无论是马玩幼时与大狗抢食还是关羽被通缉后的流亡生涯,只要一息尚存,不被生活击垮,相信都会拥有好的人生。   一行人中只有马玩除夕时带回来的好友杨丰与大伙并不熟悉,因为都比较信任马玩所以没人多问,只不过杨丰真的很特别。   从启程之时开始杨丰就在脸上带着木制的祭祀鬼面具,马越不清楚是什么材质做得但想来是槐树桃木一类的结实木头制成,除夕夜时在家中马越见过杨丰的面目,其人眉星剑目长得俊美非常,高挺鼻梁樱桃嘴,皮肤白皙甚至可比女子,这幅容貌若长在女子身上必可迷倒许多男子,奈何男儿郎不是女娇娥。   杨丰看上去二十来岁,身高七尺五寸左右,比马越高一些与马玩相差无几,身材也看不出但手指关节粗大马越无意间瞟到他的手心厚茧居然看上去比关羽还多。这是个用刀剑的高手,并且一路走来无论队伍行进快慢他始终在马车左方防备危险,没有一刻掉队,骑术想来也是不错。   傍晚,一行人在渭水河畔歇息,马玩在河里抓到一筐肥鱼,古塔儿在路上猎到两只野兔此时正挂在篝火之上烤的金黄。   在河边洗了把脸,看杨丰坐在河边就着一块大石头磨着一柄二尺短剑,马越便凑过去跟他打了个招呼说道:“杨大哥,你是哪里人啊?”   即便是杨丰自从过年之后一直住在彰山村,可马越却没有和他说过几句话,他这次一搭话就连杨丰都觉得有些诧异的向后扭头看了一眼。   发现没有别人马越就是在跟自己说话,杨丰眯起一双杏花眼笑道:“三郎在跟我说话啊,我是地道的酒泉乐馆人,听猴子说三郎去过酒泉是么?”   不得不说杨丰笑起来非常好看,马越苦笑道:“的确去过酒泉,但只是路过。”   杨丰将短剑搁置一旁,盘腿眼望星空仿佛在回忆些什么,说道:“酒泉是个好地方。”   马越不知可否的点头,他又想起了那时黄沙漫天的荒漠中无边无际的绝望,想起来那些一路同行却永远沉睡在沙堆里的男人们,想起来教他吹奏羌笛的少年。   可惜,他们都永远不在了。   叹了口气,马越问道:“酒泉那边大幕无边无际,丰哥你和猴子哥是怎么回来的?”   “大幕?你们当时走的一定是昭武那条路,那边是前往驹衍的路,中间被大幕所阻挡,其实只要不在幕暴的时候前行几天就能走过去,只是你们运气有些不好。”   点点头,马越也觉得当时运气太糟糕,被一票卫家死士像狩猎一样追着咬了一个月,商队识途的老人全死光了才入了大漠,最后更是就剩了十几个人活着回来,运气真的是背到家了。   想到这里,马越苦笑一声道:“其实也不算运气不好,至少捡了条命回来,现在还能在河边休息,已经很好了。走吧杨哥,我们去吃鱼。”   时节已然开春,河水也早已解冻,只是众人身上的牛皮衣还并未脱下,夜晚有凉风拂过因为有篝火的存在众人也不觉得寒冷。   众人随马车带着一坛烈酒用来路上驱赶寒冷,不过此时此刻有烤鱼烧兔一干豪杰猛士为伴,便每人轮着喝上几口也是人生之大乐趣。   幽幽的羌管中,马越吹着一曲白云,笛声悠扬环绕在河畔。   “马家哥哥,这个曲调叫什么?真好听。”   “这是羌笛,幼时一个伙伴教我吹的,曲子叫白云,讲的是一对男女相爱的故事。”   人类的友谊许多时候让你仔细想想却毫无头绪,最大的根本就是在你生命的那个时间节点上你们风雨同舟,有着相同的经历相同的感情,这才是契机,若再加上志趣相投那就多半能够成为好友。如同杨丰,在这个恰好的时间里他被马玩带到了这个小团体中,众人一路而行不过一个夜晚的时间便使大伙都互相有了了解。   渐渐入夜,男人们畅谈的声音淡去,林间小动物的声音也淡去,虫声鸟叫渐远,仿佛整个河畔都陷入睡眠,马车中,盖着厚皮毯的裴莺儿轻轻挑起窗帘,看着明亮的月光洒在那个怀抱劲弩眺望远方的年轻身影上,嘴角勾起了一丝微笑。   这种被人所保护的感觉很好。 第六十九章 蒸蒸向好 [本章字数:2036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08 18:00:00.0]   杨丰,幼名杨阿若。酒泉人乐馆县人,与马玩为同乡,有一手高超的击剑本领。经过一夜畅谈一行人都互相有了很大的了解。尽管马越不知他为何会与马玩一同来到他的身边,但通过夜晚的只言片语马越知道,杨丰回不去他的酒泉了。   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可能是他在酒泉犯了罪。   无论如何,至少当前看来杨丰是个可用之才,作为马玩好友也不大可能怀有其他目的。即便如此马越还是不太信任杨丰,当夜他看了前半夜,马力看了后半夜。   车队匀速前行,宽阔的官道即便是凉州依旧能够容得八马并行,马越左手驾着秃鹰右手擎着长刀,面上漫不经心实则随时注意着周围的情况,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官道上时常会有流通中原西域的豪商带着护卫走动,不过那些西域商人在官道上看到马越这么一众披甲执锐的年轻武人大多都躲得远远的,有众多护卫的商人都是如此,更别说那些平民百姓了。   这年头兵荒马乱,谁都无法保证面前威风凛凛的汉家军士会不会在你转身便卸下伪装的面具化身乱军斩下你的头颅。   轻车简行一上午,众人已经出了凉州,抵达司隶校尉部。   已经时至午后,裴莺儿从车中探出身子来,对马越说道:“马军候,现在走到哪里了?”   马越看着不远处隐约显出踪影的河流对车内巧笑嫣然的裴莺儿笑道:“裴小姐,我等已经出凉州进入司隶校尉部,临近淇水。”   接着裴莺儿说道:“怎么是司隶,军候,我们干嘛不走北地入并州至河东呢?那条路更快更近,关卡税务也少一些。”   马越抓紧了缰绳,目视前方笑道:“小姐有所不知,如今鲜卑部落大人新死,世子抢着大人的宝座闹得不可开交,边地可不太平。”   裴莺儿捂着嘴巴轻斥一声道:“那北地的百姓可怎么办?”   马越耸了耸肩,表示自己也不知道,他问道:“小姐可是累了?距离城池还有半天路程,我等可在林中休息片刻。”   裴莺儿小脑袋点的像是小鸡啄米,三天的马车颠簸早就让她受不了了,身上没有一处不酸痛,立即说道:“多谢军候啦。”   马越应诺,抬起左手做了个手势,秃鹰奋然张开双翅飞入云中。   只一会,散落于前方的探查情况的马玩与杨丰便赶了回来。   看着众人风尘仆仆马越说道:“辛苦了,大伙前往林中喂马休息,半个时辰后再继续赶路。”   胯下马儿打了个响鼻,马玩一跃而下拍了拍马越的肩膀道:“三郎现在越来越有当家人的模样了。”   古塔儿赶着马车在路旁空地停下,小心翼翼将裴莺儿扶下马车,这个黑汉对马玩说道:“那是,主公怎么会没有主公的模样。”   众人进入林中,马越虽然下马右手却始终握着腰间缳首刀,他不知道会不会出现什么意外情况。他不是他第一次出远门了,但他相信,小心无大错。   这已经是他第三次带队出行,第一次是带领羌族恶少年前往并州接应马腾,上一次前往金城是跟随董卓,董卓一路上无所畏惧近乎横行,他没有董卓的声望,也没有董卓的实力,他只能处处谨慎小心。   其实他很佩服董卓,甚至是崇拜。   董卓可以无所畏惧横行霸道的那种一往无前的豪杰气概,他也想要拥有。但他没有,甚至无法让自己拥有,董卓收揽人心从未想过权谋心术,这就是他所佩服的董卓。   你缺钱?好,我给你。   你没有好兵器?好,我给你。   你想要一匹马?好,我给你十匹马。   你没有名声家境贫寒?好,跟我来,我给你名声。   你缺什么他都有,你想要的他就给你,所以他不需要收揽人心,他冰山一角的付出就能让人死心塌地跟着他,试问一个人可以给与所有你所想要的却不敢想的,你怎么能不愿意跟随他鞍前马后?   而马越呢,几年前还只是彰山中砍树都嘣斧头的无知弱少年什么都没有,身边可堪大用的也就只有身为杀人逃犯的关羽,还有血统与生俱来的大哥马腾二哥马宗,甚至可以说几年后的今天,他的一百精骑也是因为他拥有的声望,升做军候,大家信服他的实力,才愿意听他号令。   他的声望怎么来的?尽管有他独闯并州救兄的成分,但更多是董卓带他去金城,让他出阵与人争斗得来的。若没有董卓他就不知道金城的演武,没有那次演武即便是老师梁鹄都不会信服他的实力让他得到如今的军候之位,这,就是董卓比他强的地方。   他这个心思深沉两世为人的灵魂被董卓如此对待都有些动心,不由得都生出一种为董卓效力的想法,别说别人了,看他大哥马腾,再是大汉伏波将军之后,不也曾被现实逼得走投无路,如果不是当时马越拦下马腾,也许他马家兄弟如今已经是董卓的座上将领了。   这就是董卓的人格魅力,没有丝毫内敛,狂放不羁地向世人展现着自己的能力,从不担心失败,或者说他认为,他永远都不会失败。   马越还差得远,尽管他现在武力小有所成,练兵不错,无论真假他也有一颗仁义之心也不错,也有许多人愿意跟随于他,可对于自身的能力他始终无法放开展示,若非他字字诛心地想执着一柄手术刀剖析自己的内心,他甚至不知道他究竟有什么才能。   很快吃过午饭,马越看着始终跟在身后的古塔儿,百步之外布置陷阱充当斥候的马玩,青石上坐着擦拭长刀的关羽,还有喂鹰的马力,拴马的杨丰,甚至还想到了随同梁鹄前往洛阳的彭脱与那一百精骑,凉州不知名道路上带着部落南迁的成宜,他笑了。   他也有属于自己强大的地方,也有人愿意跟随他走上这么一生。   日子曾经坏到不可收拾,没有再坏下去的理由,就只能蒸蒸向好,天天向上。 第七十章 北宫劫人 [本章字数:2232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09 11:49:43.0]   官道如此宽阔,马越等人却不得不将马匹车辆让道,只因迎面走来了大队人马。这些羌人汉子体态雄健,腰跨弯刀臀携弓箭,骑高头大马身着皮甲头戴毡帽,风霜雕刻出充满沧桑的脸庞写满了桀骜不驯的气息。这样吃够苦头的好汉子,正是马越梦寐以求的精兵悍卒。   马蹄踢踏轰响,这样的好汉子以百骑的数量八马并行霸占了整个官道,从马越等人身边疾驰而过。   马越等人还来不及感慨,一阵风似的骑兵队又去而复返,精锐骑兵簇拥着一名年轻人直抵他们面前。   “哟,让我瞧瞧,金城三战三捷的马越,某没记错的话你是董校尉麾下门客吧,还有参狼部李文候麾下勇士古塔儿,咦…鬼丰也在这,看来今日北宫玉运气不错,路遇尽是凉州勇士。”   马越看面前这人有些眼熟,但他想不起来究竟是谁居然认识己方三人,随着面前年轻人自报家门马越才明白,这是凉州羌族最大一支部落酋帅北宫伯玉的二子,北宫玉。   “我等见过少狼主。”   北宫玉生的模样不错,继承了老北宫伯玉的桀骜模样,高鼻深目眼神深邃,只是个子不高,年近三十的他也就同十五岁的马越一般七尺五寸的身高,但他胯下黑马神骏,坐在上面足足比马越高出一头,盛气凌人。   此时北宫玉满面笑容,“好说好说,不想司隶一行还能遇到如此多猛士…”随后目光从众人身侧扫过,看到象征着河东裴家的马车,北宫玉笑的更厉害了,“听说马三郎最近过的不错,搭上了凉州刺史府?”   马越摸不准这北宫玉想做什么,略微颔首道:“有劳少狼主挂念,在下去岁有幸拜得刺史大人为师,跟随身侧听其教诲。”   北宫玉摸着胯下骏马柔顺的鬃毛,诧异问道:“怎么,董校尉待你不好么?怎么转投梁刺史门下了?”   “回少狼主,机缘巧合。”   北宫玉蜻蜓点水一般点了下头,扭头对杨丰说道:“鬼丰夜闯羌营刺狼主,我还当你人间蒸发了,不想居然在此处遇到,你说…我若将这消息卖于治无戴,能换得几百骏马呢?”   北宫玉这么一说,马越等人都不明白什么意思,但杨丰脸色忽然大变,“锵!”地一声二尺短剑出鞘五寸,寒意逼人。   “锵!”“噌!”   不过一息之间,双方先前友好的气氛消失的一干二净,大片刀光闪烁,无论是马越六人的还是羌人骑兵俱是刀弓齐出,平滑的刀刃闪烁着令人窒息的气息。   马越与北宫玉距离不过一马而已,此时带着铜毒的弩矢已上弦,如毒牙一般正对着北宫玉。   “少狼主…这有些不妥吧。”   “哈哈哈,不妥…谁能说我不妥呢?是裴家?还是董校尉?又或者是梁刺史?他们都可以说我北宫玉不妥,但你马越……够资格吗?”   此时场中还能笑出声来的恐怕只有北宫玉一个人了,马越六人没一个是怂人,都是刀口舔血尸山骨海爬出来的勇士,尽管如此他们却也没一个人笑得出来。   毕竟每人身上都有超过十把强弓上弦指着,箭矢上闪烁的寒光没人觉得射在身上能好受了。   笑够了,北宫玉撇撇嘴,斜着眼睛看着马越说道:“我也不瞒你,前日父亲教我去裴家求亲,裴家人奚落了一番,说我是蛮夷胡种,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妈的,苍天有眼今天就让我逮住个裴家人。马三郎你是个好汉子,我不难为你。把马车里的人留下,你们就能离开。”   “还有,别拿弓弩指着我,茫茫草原上想杀我北宫玉的人多了去了。老子还是好好站在这,拿弓弩指过我的人都死了。”   即便北宫玉这么说,马越仍旧没有放下弓弩,他说:“少狼主,我奉命送裴小姐回河东,职责所在,还请少狼主收回成命。”   北宫玉说的很对,可马越偏不。   “嗬!”北宫玉有些烦躁地右手持鞭在空中甩出声响,喝骂道:“马越你是不明白么?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人留下,你活命。否则一声令下尔等命丧黄泉,还去哪里奉谁的命?!若你觉得有辱使命,随我一同入参狼羌,你等皆升百骑长!”   杨丰看着前面马越持弩指着北宫玉的身影没有一丝动摇,叹了口气,他将短剑收回剑鞘,驱马上前对北宫玉说道:“少狼主,您大人大量放他们走,杨阿若愿束手就擒,少狼主将我交予治无戴杨阿若也无话可说。”   杨丰话音未落最前方的马越摆出一支手臂,开口说道:“杨兄不必如此,今日我等谁也不走,若少狼主执意如此便将我等一齐杀死,那我等便一同命丧于此,全了兄弟义气马越无怨无悔。”   北宫玉说的很对很对,可马越偏不。   “是战是和,全凭少狼主一念之间,若战参狼羌锐士必然可将我等六人斩于马下,但少狼主你与我仅有三步之遥,马越射术始终不好,但十步之内从未落空。少狼主将来是策御万骑的参狼酋帅,马越不过黔首小民,就看少狼主是否愿与马越赌上一把,是少狼主麾下精骑弓劲一筹,还是马越的弩矢更利了。”   “竖子尔敢!”   随着马越这么锋芒毕露的一句,百步之内的空气仿佛都已经下降至冰点,参狼百骑同时拉弓发出一片“吱哑”的响声,没有人敢喘一口粗气,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北宫玉与马越的脸上。   生死,片刻见分晓。   马越持弩的姿势很标准,标准的犹如教科书一般,一手于弩弓中部端着,另一手扣着弩机,越是这种时候,马越的头脑越清醒,他甚至有些自得。   他看到了自己的进步。   上一次被上百张弓弩指着是在并州骆县城外,滚滚黄沙中马越等人跪在中央,心头恐惧与愤怒胶着,大气不敢出一口。那时候汉将吕良跨坐马上趾高气昂,上百汉骑强弓劲弩只待一声令下便会将众人射个通透。   这一次,大气不敢出的换了角色,北宫玉被马越问道沙哑都无法回答他这个问题,在气势上马越更胜一筹。   你说的是很对很对很对的,可我偏不。   就凭你有勇士傍身,有强弓劲弩威胁,我就要对你卑躬屈膝,就要接受你的无理要求,夺走我所奉命守护的人?   我的兄弟们更加勇猛,我们的弓弩宝剑更加锐利!   男儿在世,要惧怕的有太多,恐惧能力不足世上无立足之地,害怕没有实力得到所欲珍宝。但正是因为这些恐惧的存在,才让人更有勇气去直面世道的不公!    第七十一章 逼退狼主 [本章字数:2284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09 18:00:00.0]   北宫玉有些不自在,他怕了。   身为凉州参狼羌一支首领部落的第二继承人,他在大汉北疆生活了快要三十年。从小到大他不知历经多少战役,无数生死。他见过许多生性凶猛或如他那个哥哥一般色厉内荏的凉州豪杰。   却很少像马越这般让他感到刺骨寒意的少年。   马越就这么持弩瞄着他,睁着狭长而明亮的眼睛望着他,没有后退一步。僵持良久,北宫玉的马鞭始终没有甩出,也没有下令出击。   半晌,北宫玉收起马鞭,挥手道:“罢了,我们走。”   羌骑踢踏,没有人再多说一句,走出百步,北宫玉回首问道:“马家三郎,当真不入我参狼?”   马越没有说话,嘴角勾起摇了摇头。   北宫玉走了,不再回头,但马越与北宫玉都知道,他们还会再见面。再见面是敌是友谁也说不清楚。   羌骑背影隐没在道路尽头,“呼”地一声,几个人同时出了一口气,看着大伙的脸,马越笑了。   随后,众人都笑出声来。关羽松开了紧握的长刀,杨丰也将短剑插回剑鞘,他们都早已做好了血溅当场的准备。马越吓退了北宫玉,对于他们来说是一场不动刀兵的胜利,足以扬眉吐气。   他们笑的很大声,很长时间,直到将刚才胸口被压抑的那一口气笑的干净,笑够了,马越说道:“走吧,启程开县!”   ……   “令明,刚才你可有把握在鬼丰的保护下击杀马越?”   羌骑扬鞭,在官道上带起大片扬尘,官道两旁树枝都被劲风带的呼啸阵阵,北宫玉一直很喜欢纵马的感觉,这让他觉得自由。从六岁学会骑马开始,每当遇到不顺心的事情他便喜欢在草原上纵马奔驰,感受着天苍野茫很容易将心底的压抑抛之脑后。   这司隶的天终究比不上凉州的蓝,草原上出生的汉子就该在草原上死去,北宫玉不喜欢汉人。但比起整个大汉版图上的汉人,他还是喜欢凉州人,无论凉州的是汉还是羌,他们有着同样的生存经历,血统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   纵马奔驰在北宫玉身侧的庞德无声地摇了摇头,说道:“鬼丰尽管剑术高超,但想杀我很难,在马越身后那个捉刀的男人我不是对手。”   闻言北宫玉一愣,诧异道:“那红脸汉子你都不是对手?”   自从庞德去年投奔参狼羌北宫玉便将这个武艺高强的西北汉子视作心腹,数次危险中护得他周全,在最近吞并小部落的战斗中庞德的武力与指挥百骑作战的能力也让他高看一眼,如今庞德在北宫玉心目中的地位已经如同左膀右臂一般,在北宫玉想来麾下能坐拥庞德这般猛将是他北宫玉的福气,庞德的武力甚至要比父亲北宫伯玉所依仗的沙场猛将更高一筹。   刚才他曾想过忽然发难将马越等人击杀,只是因为古塔儿与马越都略有勇力,何况身旁还跟着一个在酒泉久负盛名的浑人鬼丰,担心事情发生不可控制的变化他才放他们一马,庞德说鬼丰的武力不被他放在眼里也在北宫玉的意料之中,可此时那个被他忽略掉的红脸汉子居然武艺比庞德还高,这让北宫玉感到诧异。   “令明你说,那个红脸汉子武艺比你还高?”   庞德点头,说道:“我与马越大哥同为边疆袍泽,曾受邀去他家做客,误将救过马越性命的土狗烹杀,当时十二岁的马三郎便抽出短刀在我腿上扎了一刀,庞柔把他踢开后来那个红脸汉子三拳两脚打的庞柔没有还手之力。”   这么长时间,北宫玉也见过庞德的哥哥庞柔几次,对于庞柔的武艺也很佩服,一听庞柔被关羽打的完全没有还手之力不由大为惊讶,让他更惊讶的是马越十二岁的时候就提刀扎过庞德。   “不管怎样,马家三郎今天的表现真是让我刮目相看,看来日后还须与他修复关系,是个可用之才。当务之急是回去应付北宫伯,父亲大人年岁渐老,大哥庸才一个,我这做弟弟的自然要为他排忧解难。”   马上的庞德对两北宫争位的事情不置可否,只是点头笑道:“想不到当时的小豆子都成长为这般模样了,这些小家伙成长的真是迅速。”   “咦!”北宫玉诧异的扭头看了庞德一样,猎猎朔风将他披散在肩头的长发吹得凌空飞起,他笑道:“令明,你说马三幼时曾扎你一刀,怎么言语间也不见你对他有几分愤恨呢?”   庞德爽朗一笑道:“哈哈,狼主说的什么话,马家三郎年少时扎我一刀,要想报仇我当时就报了,年少不更事我能理解,再说他大哥马腾在北疆曾为我挡刀浴血,二哥马宗更是多次救我于危难之间,兄弟之情怎能不顾。一刀而已,三郎年少某家又不年少。至多不与他共事罢了,庞某又岂是心胸狭隘之辈。”   “好!这才是我等西北凉人的宽广心胸!单凭令明此言就当浮以大白!”北宫玉也被庞德的豪爽所感染,双腿一夹马腹就从队列中窜了出去“驾!全速奔驰,今晚我要在陇县与诸位兄弟把酒言欢!”   看着一下子窜出好远的北宫玉,庞德刚毅的脸上浮出笑容。当初他离了马腾在凉州周转多处却又无处可去,一次偶然结识参狼羌少狼主北宫玉,从此二人焦不离孟孟不离焦。所谓的志趣相投大致就是如此,你说的无论什么都是我爱听的,我做的什么都是你爱看的。   很多时候效忠一个人并非是为了利益,更多的前提是要喜欢这个人,与这个相处的非常舒服,教人如沐春风。   ……………………   当晚,马越等人在开县宵禁的前一刻抵达县城,找到了落脚的客栈。众人足足叫了九道菜五斛酒,尽管这个时代推崇食不言寝不语,但对于这班来自凉州的大老粗根本没有这么一说,他们想说就说,无法无天没人能管得了他们。   也就是开县坐落于司隶边陲,若在长安或是洛阳,这班老粗就有可能因为聚众饮酒而被处罚。   《汉律》规定,无故群饮者,处罚金四两。   一天过得太过刺激,并非单单的死里逃生甚至还扳回一局怎么能不让人大呼痛快。   酒饱饭足,马越“吱呀”一声推开房门准备就寝,就听到背后传来清脆的女声。   “马君。”   马越转过头,就见过道对面裴莺儿打开房门露出半边身子,头发有些湿漉明显刚梳洗过,面上飞霞低着头小声对他说道:“以后还能听见你给我吹羌笛吗?”   马越摸着脑袋笑道:“当然可以。”   “今天…谢谢,这个给你。”   接着房门紧闭如初。   马越摸摸脑袋,看着手心多出的一块玉佩,嘿嘿傻笑着回了房间。 第七十二章 中山马贩 [本章字数:2309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10 12:55:08.0]   马越护送裴莺儿回河东的故事暂且告一段落,现在咱们要说的是在他的家乡发生的一件事情,这件事情不大,却对马氏集团的未来影响意义深远。   正午,凉州治所陇县,陈氏茶馆。   即便是开春的正午,凉州气温依旧不高,但已有不小的回转。   马家二爷带着几个小兄弟正在陈氏茶馆门口搭的几案边坐着喝茶,马宗此时的模样非常自在,装束还是与以往一般,一身布衣长靴外套一件无袖皮甲,长发披散在肩头,左手端着茶碗右手握着一根胡瓜啃得正欢儿。   胡瓜是新品种,也就是现在咱们吃的黄瓜,这是西汉时张骞出使西域引进入汉朝的,此时已经在汉朝广为种植。   这是辉煌的时代,东起汉帝国,至贵霜帝国,途径帕提亚,最终到达西方的尽头大秦帝国,也就罗马。公元二世纪世界上最强大的四个帝国连城了繁荣的丝绸之路。   而凉州,就是东汉距离西域最接近的地方,陇县为凉州治所,更是商旅的必经之路。   长街那头,候选带着三个汉子快步走来。   候选一步三晃地走过来,靠近马宗的时候伸手向怀里一掏,拿出个鼓鼓囊囊的钱袋子递给马宗。   “二哥,西市这一旬的佣金。”   马宗接过钱袋子也不着急,放在几案上不紧不慢地吃完手里的胡瓜,这才拿起钱袋颠了颠,说道:“不少,下午我去东市打几斛酒,天黑了让弟兄们去村里。超儿昨日刚猎到两头鹿,夜里再杀头羊兄弟们高兴一下。”   一众帮闲在边上听着都笑逐颜开,候选端起茶碗喝了两口用袖子在嘴边一抹说道:“二哥,有兄弟告诉我东市有个马贩子在打听咱们,也不知是什么意思。要不…让俩弟兄去看一看?”   马宗听了大手一挥,笑道:“他找我你就让他来找我嘛,一马贩子还能把我马二吃了不成?”   候选听了之后点头走了,马宗自嘲一笑。   自从大哥马腾与三弟马越相继有了官职,马宗的日子变得无聊起来。从前他与马腾二人终日黏在一起,无论何事两兄弟一起分担,那时候马宗也觉得日子过得轻松。   他和马腾是截然相反的两个人,马腾沉静,马宗火爆。一直以来马腾都是作为策划者出现在马宗的身旁,马宗就是马腾一切计划的坚决执行者。   即便到了现在,马宗所统领的陇县方圆百里的游侠儿照顾东西市集,也是当初马腾的主意。只不过在马腾走后,马宗将原有的计划扩大并且持久的执行,为马家带来了固定的大笔收入。   不多时,候选领着一个高壮的中年汉子步入茶馆,中年汉子左侧脸颊又半个手掌大的红色胎记,在脸上分外扎眼,罩袍遮挡下马宗一眼看到他脖颈间有一条蚯蚓般的疤痕,像是利器切割所致。   轻吐出嘴里的一片茶叶,马宗正了神色,说道:“某家马宗,听说…你在找我?”   中年男人右手抚胸说道:“苏双……贩马的。”马宗看到这个叫做苏双的男人右手少了两根指头,这应该是个吃够了苦头的硬汉。   马宗挠了挠脑袋,说道:“听口音…冀州人?找我什么事?”   苏双跪坐在马宗对面,身体一动不动,一字一顿说道:“我买马,你能帮我?”   “啪!”马宗手掌一拍几案,朝门外喝道:“候刀子,带他去东市湟中人那里去,他要买马。”   候选从门外进来,就打算带苏双去东市,却见苏双摇摇头又是一字一顿的说道:“湟中人……驽马,不要。”   也不知这叫苏双的是结巴还是有毛病,说话总是很费力的样子,马宗是急性子,天生不爱与这样的人交流,何况他觉得湟中人养的马匹已经不错,其中不乏良马这苏双居然还不满足,伸手揉了揉眉心,耐着性子说道:“嫌湟中人的骏马是驽马?有意思,让我想想,这边除了湟中马贩,还有休著屠部落的马商,甚至还有贵霜来的金毛商人,你要哪个?”   苏双摆手,吃力的说道:“最快的,鲜卑马、西域马,人说…你能帮我。”   “直娘贼!”马宗火爆性子终于被点燃了,起身一脚踢翻了几案骂道:“汝这庸狗故意消遣马二爷是吧?”   就在这时,门外风一般的跑来一个矮瘦青年,飞快地挡在苏双面前,躬身笑道:“马二爷息怒,马二爷息怒,苏双真不是故意消遣二爷,二爷请听我详细道来。”接着矮瘦青年扭头猛地数落道:“不是跟你说等我过来替你说的嘛,自己跑过来找不自在!”   被这小青年一阵数落,苏双也不生气,撇着嘴委屈道:“他,怒。”   马宗皱着眉头,整个脸都憋的通红,强压着火气说道:“二爷便听你说个四五六,若是闲来无事消遣你家二爷当心老子将你两个打断腿丢到彰山喂野狼!”   那矮瘦青年点头堆笑说道:“二爷息怒,二爷息怒。”说着将几案扶起还帮马宗拍打了一下跪坐蒲团上的浮土快速说道“二爷请坐,鄙人张世平,与苏双一般都是冀州中山人。苏双早年被马匪砍坏了脖子,侥幸没死只是说话吃力,二爷不要在意他说的。”   马宗略微颔首,听张世平这么一说才觉得心里舒服了点,再次跪坐在几案旁仍旧还有火气压在肚里,压制的很辛苦。   不过这张世平长得就喜庆,身长不过七尺而已,比马越还要低上一些,冀州少有他这么低的青年,而且身材尽管不算瘦弱却也没多少肉,偏偏长着一张娃娃脸,仿佛发育不良的十五六少年一般。   张世平见马宗平息了怒气便也正色起来,说道:“苏双刚才说的没错,我二人确实就是要买鲜卑马甚至还要买西域马,二爷别激动,小的绝非消遣二爷。”张世平一边说一边小心瞧着马宗的表情,担心眼前这个人形凶兽暴起伤人。   “我俩这三年在我大汉疆域东西奔走贩马,自从去年边乱马价便持续攀升,我二人过来时洛阳宝马已经百金难得,今年陛下置禄骥厩丞更是让好马百金难得,因此前往鲜卑买马绝对有利可图。”   马宗此时已经没有怒气了,他已经被这两个傻家伙给唬住了,一直呆在凉州边地,他从未想过一匹宝马可值百金是个什么概念。如他这般每月收三次帐,三旬下来除了分给兄弟的自己也不过才三四千大钱的收入。若能贩得一匹宝马卖到洛阳,眨眼就是百金的收入,即便是来回一趟用一年时间都值。只不过…   “只不过…你们想法很好,确实有利可图,但你们要买鲜卑宝马,甚至大宛马,汗血马,这些宝马你们找我没用啊。陇县哪里有那种宝马。”   马宗确实被一百金的巨款镇住了,可马宗不傻。    第七十三章 异想天开 [本章字数:2136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10 18:00:00.0]   “你们的想法很好,确实有利可图,但你们要买鲜卑宝马,甚至大宛汗血马,这些宝马你们找我没用啊。陇县哪里有那种宝马。”   马宗脸上满是奚笑看着张世平,在他看来这个长着娃娃脸的青年简直异想天开。如今这般光景,想要买鲜卑骏马就只能由北地郡越过汉朝边境长城入鲜卑国境才行,且不说那里如今正是两国交战的战场,就是和平年代想要越过长城都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何况如今两国边境尽是箭弩拔张,更本就是无稽之谈。   再说大宛汗血马,不说汗血马就是在大宛国都数量稀少,单说这凉州到大宛国将近万里路程,途经戈壁、荒漠、雪山多重地貌。别说没有熟识路途的向导,就算找到向导去三支商队能否回来一支都是未知数。   君不见,那土匪头子李谌不就将巢穴藏在戈壁深处掠夺来往商旅吗?   敢于在丝绸之路上赚取金钱的,无论商人还是盗匪,都是将性命抛之脑后的亡命之徒。   张世平娃娃脸上有些委屈,他说道:“马二爷,还请您高抬贵手帮我们一把,我兄弟二人已经无路可退了。”   马宗将双腿张开换了个舒服的姿势,伸手挖了挖耳朵,皱着眉头问道:“某家真是爱莫能助,你二人为何一定觉得我能帮你们买到宝马呢?”   “在陇县我们问了许多人,他们都说我等异想天开,但有几个商人让我们来找您,说这事情如果马家二爷肯帮忙的话就有一线成功的希望。”   得到这个答案,马宗哭笑不得。他不知道自己何时在陇县有了如此威信,居然教人相信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他马宗能帮人买到鲜卑宝马,甚至是汗血宝马。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马宗摊开双手,摇了摇头,说:“恐怕教二位失望了,马二没那么大能耐,二位请了。”   说着,马宗就要离开。这时候苏双突然拉住他,说道:“你,护卫。我,买马。钱,平分。”   张世平也急忙说道:“马二爷留步,二爷路子广手下多,您出人护卫我们负责买马,到时候千里马卖到洛阳金子咱们三七开,如何?”   关羽前往西域前说过,财帛动人心。马宗不但记得这句,马宗还记得,在遇到第一波刺客后,关羽还说过,有钱拿也要有命花。马宗依旧不打算答应他们兄弟二人,但这两兄弟如此坚决的态度,让马宗起了一丝好奇心,一匹宝马卖百金,三分就是三十金,那得是多少钱啊。   马宗叹了口气,道:“去鲜卑买马,会死人的你们知道吗?”   出乎意料的,苏双与张世平难得和谐了一次,二人都非常认真地点了点头。   马宗一看一乐了,就地盘腿坐下说道:“知道会死人,你俩为啥还非要这么不惜命呢?”愣了半晌,他叹了口气,说道:“你俩要非要买好马,就在凉州张掖郡,丹山军马场,武帝那会大宛汗血马跟匈奴马混血配的种,是我汉家天下一等一的好马,我走门路帮你们弄出几匹来,你们拿去南方荆州扬州去卖,不会死人,价钱一样能翻十倍。怎么样?”   俩人还是动作一致的摇头,气的马宗直跳脚。马宗实在是拿这俩人没脾气,你说真给他俩敲折腿扔到彰山去,又觉得有点于心不忍。可让他俩好好活着吧,这俩小王八蛋不知道从哪儿道听途说的马宗有能耐就这么消遣他,赖在他这不走了。   马宗有什么好办法,马宗是个脾气暴烈的人不错,可他不是个坏人。无冤无仇就给这俩牛皮糖痛打一顿也有悖他的为人处世之道。长久以来马家人能在陇县地界有不错的声望与口碑,都是因为马家人对于外人有求必应,你找我帮忙就是看得起我,我就尽力帮你把问题处理好了才行。   可这一次真让马宗犯难了。   “要不咱们这样,你俩也别给我这儿硬耗着,不是个事。你俩跟我说说,到底有啥难言之隐让你们连丹山军马场的骏马都看不上,非要去走上千里万里去买那劳什子汗血马。我再想想有什么能帮上忙的。行不?”   长着一张天生笑脸的张世平叹了口气,说道:“马二爷,实不相瞒。我兄弟二人此次来凉州本是打算去休著屠部落买上百匹骏马回洛阳卖,来的时候将所有本金都买了丝绸茶叶,还借了同乡二十金。本来这钱也不算多,过来买了马赶回去卖马上就能还钱还能赚上一笔。却不想来时遇上强盗,货都被抢光了,如今本金只剩十多金,在凉州买什么都赚不到那么多钱,只能前往西域或是鲜卑买得宝马才能赚到足够的钱,值得拿命去冒险一试!”   说到最后,张世平的娃娃脸上已经染上了一丝疯狂之色。   “富贵险中求!马二爷,您给我们提供护卫,我们出钱去买马,买到宝马贩往京师洛阳赚到的钱我们三七开,就是二八开都可以!”   马宗瞪大了眼睛,说道:“不是,怎么还越来越少…你说,你二,我八?”   张世平一拍几案,说道:“不错!您只要找来可靠的向导,派出足够的人手护卫商队,流通南北的财富您拿八成,再多真不可能了。”   马宗闭着眼睛沉吟着,他在做思想斗争。   一方面是巨额的财富,一匹宝马可获八十金的利润,他仿佛看到了成片的金光在他眼前闪烁,他一辈子都没有见过八十金堆在一起是个什么模样。他很想在有生之年看一看,那么一堆金子摞在一起,会变成什么呢?   另一方面是一定的凶险,多少付出多少回报,他手下是有不少跟着他混饭的小兄弟。其中大部分都是敢动刀剑的游侠儿,可护卫商队,尤其还是前往大宛国、鲜卑这种九死一生的地方,他的手下只是游侠儿,不是业务繁忙的职业杀手,更不是排队送死的流民。他的这些人手都是同乡,熟识之辈,他不能就这么为了些许财富将他们派去参加九死一生的活计。   如果他这么做了,他这个大哥也就白他妈当了。   就在此时,茶馆进来一个身着皮甲的健壮男子在候选耳边耳语一阵又走出去,候选上前对马宗说道:“大哥回来了,在家里要你回去,说有要事相商。” 第七十四章 战乱前兆 [本章字数:2230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11 12:09:43.0]   马宗放下苏双和张世平一对儿活宝,带着候选策马奔回彰山村。   马腾自从做了略阳县尉已经很久没回家了,毕竟掌一县之军务肩上任务重了很多,何况这一次马腾突然回家让马宗察觉到了一丝不同寻常,自然快马加鞭。   进了村里隔着大老远马宗就看到自家院落门前拴着**匹军马,清一色的黑马高大健壮,这是丹山军马场培育出的优良马种。   他介绍给张世平的就是这种马,脚力快,耐力足。整个大汉只有丹山军马场才有培育,市面上想买都买不到。   在院门两侧,立着左右各四名汉军,穿着凉州的白色军服,头戴屋山幘身披皮甲直裾,左手操刀右手持盾,脸上带着大汉官军的骄傲腰杆儿挺得笔直站在自家门口。   马宗并不认识这些汉军,他在门前滚鞍下马,抱拳道:“劳烦告诉大哥,马宗来了。”   他这么一自报家门,自有汉军为他牵马,他则带着候选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   一进屋,马宗便见到马腾一身常服跪坐在几案边上,正读着一本书,他手下的军候杨秋坐在一侧,见马宗进来连忙起身。   “大哥,我回来了。”边说着,马宗向杨秋摆手,示意他不用客气。   “马大哥。”   马腾朝候选笑笑,示意他随便坐,待马宗坐在他对面,他将几案上的竹简合上推到一旁,双手伏在几案上打着节奏,笑道:“怎么样,日子过得可还舒服?”   马宗一撇嘴,“舒服啥,整天没劲的要死,哪儿能有你跟老三操练军士有意思?老候,给我打壶水。”   马腾呵呵一笑,用戏谑的表情说道:“不舒服也没事,这样的舒服日子很快就没有了。今天洛阳的信儿传过来,咱们凉州的段太尉因为勾结宦官被处死了。朝廷走了一步臭棋。”   马宗一听瞪大了眼睛,从小到大他最佩服的人就是那个生在凉州长在凉州,在凉州一战平羌患为帝国立下汗马功勋的男人。   段颍在他心里,就是战神的象征!   朝廷派了那么多的中原将官,每一个都被羌人打都头破血流,揍得服服帖帖。还有谁能大破羌人,唯有段颍!这么多年以来段颍在凉州人心目中刻下了永久的烙印,如卫青,如霍去病。   朝廷只知道段颍亲近宦官,却没想过为何所有的边疆将帅都亲近宦官。这是由东汉的军政制度决定的。同为镇守边疆的将领,张奂、孟陀也都在不同程度上阿附宦官,这绝非偶然。领兵打仗,决定胜负的因素除了行军布阵之术之外,最主要就是后勤。段颖等在外征战的大将每次出兵都要向朝廷细致的军费预算。由于东汉连年作战经济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帝国的任何支出,将领们总是面临着军费不足的担忧,宦官们把持着中朝或者说内朝,也就天子身边最亲近的一套班子的话语权,掌握着汉朝最主要的经济命脉。如果不与宦官搞好关系一定会造成军费短缺。   士兵连饭都吃不饱,铠甲都穿戴不齐,又谈什么战胜敌人呢?   更别说宦官还掌握着人事任命上的大方向。   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半晌,马宗才反应过来,骂道:“就这么把段太尉处死了?朝廷为免太昏庸无道了些!”   马腾手指有力的在几案上敲了一下,说道:“不错,就是这种反应!现在整个凉州下至庶民上到军中将校,甚至是文职人员,多半都是你这种感慨,你觉得会怎么样?”   马宗一愣,马腾的话让他犹如冰川瀑布淋头而来一般,整个人从脚底到头顶都感到冰冷。   “那…若有人在这个时候振臂高呼,整个凉州不就反了?”   马腾轻轻点头,皱了皱硕大的鼻子,深吸一口气说道:“况且,如今凉州上级军官不乏段太尉旧部,在对抗外族的战争中所向披靡。对比北军五校那些一辈子都没打过几次仗的酒囊饭袋之徒而言,这是一场灭顶之灾。”   马宗点头,“那…大哥,我们该做些什么?”   马腾伸出一只手指,说道:“首先,举家迁至陇县城内,找一处大一点的宅子买下来。并且在周围探查陇县方圆百里方便建起邬堡的地形,最好依山而建易守难攻,越快找到越好。”   “其次,等小豆子回来让他给陇县安插自家人,至少要保证县城四门有一门军士控制在自己人的手里。”   马腾捏了捏眉心,接着说道:“我需要钱,很多很多钱。需要人手,最好是从鲜卑战场退下来的硬汉。需要战马,需要武器!”   “我们现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就我估测凉州如今的稳定状况至多还能坚持三年,在这三年里那些对于汉室最忠心的人们都会回到中原,段太尉死了,但他的阴魂将会诅咒着这片土地。无数后继者将会为他报仇。”   “未来的凉州,话语权的来源不来自朝廷,不再来自于官职,甚至不再来源于出身。一切话语权都会建立在我们有多少勇士,战马铠甲,强弓劲弩。”   马腾伸出一只手臂,马宗毫不犹豫的紧握住兄长的手臂。   “三郎还小。家族前途,个人荣辱皆系于你我兄弟之手!”   几乎同于此时,凉州最先接到消息的豪族与智谋深远的文士都开始对未来推演筹划,他们身为凉人自然明白段颖的死亡对于他们意味着什么,而段颖的死亡又会对于凉州有多大的影响。要说凉州人都想造反那是扯蛋,只不过他们大多数人都怕造反。   没错,是害怕造反。这与凉州的人文环境是分不开的,凉州的汉人与少数民族数量几乎相等,汉人多半住在县城里,有高大的城墙守护,可如羌、休著屠、小月氏这些部落都是以游牧的形态定居在优良马场附近,一旦战端开启,首当其冲受到伤害的就是这些人,他们作为凉州的兵源基地若不想生灵涂炭便会付出大量兵源。   因此,当战争的影响力大到影响帝国形式,他们会全民皆兵才加起义。   当曾让东汉帝国忧心忡忡数十年的少数民族与大汉帝国百战馀生的精锐相结合,当少数民族的悍不畏死加上大汉帝国战无不胜的战术相结合组成全新的凉州军团。   这一切都说明了,一但战火重燃,将不再是十几年前的羌患那么简单。这一次凉州军团将不分羌汉全体出动,这些人个个身经百战,对汉家战术了如指掌,他们的兵团拥有着不亚于汉庭任何一支军队的优良装备,对东汉帝国尽情发泄自己压抑多年的愤恨…    第七十五章 京师大疫 [本章字数:2138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11 18:00:00.0]   光和五年的春天,终于来了。   百姓褪下罩袍穿着单层直裾往来与街市。富贵人家需要买上一些新的精米,而贫困百姓则是为了买上一些商家屯压已久的陈年粟米。   那是粮仓的最下一层,黔首与鼠类同食。   马越也在这个春天结束之前赶回了凉州,将裴莺儿送至河东闻喜县之后各郡官道上多了许多关卡,一行人担心路上发生意外便急忙赶回陇县。   毕竟,关羽在河东郡还顶着在逃通缉犯的头衔呢。   凉州刺史梁鹄在洛阳汇报了工作之后便马不停蹄地赶回西凉,与他同行的还有数不清的朝廷信使与医匠。   光和五年二月,由京畿附近开始爆发出大规模疫病,并且迅速向周边辐射,汉帝刘宏因此为凉州、并州、荆州、益州加派医匠,并下诏免除司隶多处赋税。   梁鹄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回到凉州,抑制爆发的病情。凉州百姓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不能再被瘟疫所侵扰了。他比任何人都明白前太尉段颖的死亡对于凉州将领意味着什么,毫不夸张的说,凉州上至将校,下至军卒。不是亲身跟随段颖征战凉州的老卒,就是父辈曾与段颖平定西羌的悍将。   坏就坏在,段颍不但是个身先士卒体恤士兵的好将军,还能够带领麾下战无不胜,士卒太过爱戴。在如今的凉州军上下都布满了段颍留下的烙印。段颍在洛阳狱中自杀而亡,消息传到凉州已经在凉州将校这个手握兵权的群体中造成了很大的震动。   如果这个时候,凉州百姓再被疫病影响……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梁鹄在刚刚抵达凉州地界的时候便派轻骑快马报告陇县,将疫情传播的消息散布六郡,甚至武威、金城等地。   “官道设卡,对于流民行商多加监察,一但发现疫情立即上报!”   “是!”   卫士领命快步退出刺史府,梁鹄两手在几案上撑着眉头紧锁,看着厅中的陇县大小官员,梁鹄问道:“诸位可有抑制疫病的方法?尽可说来。”   梁鹄是书法名家,但他治理地方的才能确实一般。平时监察地方多是那几个州从事与别驾费心尽力,而他本人多是写赋练字,正经处理政务的时间少之又少。   因此,到了这般需要政治敏锐的时候难免记得像是火锅上的蚂蚱也想不出个有实际意义的方法。   “怎么都不说话,平时一个个不都挺机灵的吗?怎么老夫到了用人之际尔等却都成了哑巴,来人,给老夫将各州从事都找回来!老夫要问他们防疫之法!”   此时的堂下都是郡中小吏,一样没有什么治理经验,而熟知凉州情况的几位从事,都被梁鹄派往地方宣读诏书去了。   所以梁鹄问不到什么防治之策。   说实话,马越对于梁鹄越来越不爽了,他觉得自己当时攀附梁鹄也许确实是走了一步错棋,就从梁鹄召集幕僚在府中讨论防治疫病却将朝廷下派的医匠放在府外就已经足够让马越失望的了。   他的这位书法先生,对他确实谈的上亲厚有佳。但对于处理政事,尤其是对于凉州这块位置独特居民复杂的行政区划,他确实还差了太多。   马越叹了口气,在堂下向梁鹄拱手道:“刺史大人!”   梁鹄正急的围着几案团团转,实在是文人的修养让他强压下这种对于困境的无力感,否则早就对着堂下一班大小官员破口大骂了。眼看自己爱徒有话要说,梁鹄眼中冒出一丝喜色,他说道:“喔,马军候可有抑病之策?”   马越无奈说道:“学生并无抑病之策,只是术业有专攻,学生只是觉得既然是预防疫病,刺史大人为何不将朝廷下派的医匠请到厅中,听一听他们的建议呢?”   马越此言一出,堂下立刻一阵骚乱。   “刺史府是议政的地方,军候怎能教庶民入府议事呢?”   “刺史大人此事不可,简直荒唐!”   就连马越也没想到自己只是建议让专业医生来讨论一下预防病情蔓延,这些官员居然就有这么大的反应。奇怪的是自己一个武人这种时候站在刺史府议事不也是很奇怪的事情吗?为什么这班酒囊饭袋就不驱逐自己呢?   就在此时,梁鹄手掌用力拍在几案上,怒声道:“尔等才是荒唐,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自己又偏偏起不到一点作用,全给老夫下去!来人,召医匠前来议事!”   梁鹄没有刺史的能力,但却有刺史的官威。他这么一声中气十足的呵斥让下边那班废话连篇的酒囊饭袋寒暄若惊,接着便低头告罪,夹着尾巴退出了刺史府的议事厅。   发过火的梁鹄心情看上去好了很多,也不再急躁,他慢条斯理的整理了一下弄皱的衣襟,接着向马越招手说道:“三郎且上前来。”   马越还处在对梁鹄刚才的冲冠一怒的消化之中,心中对梁鹄的怨气也少了一些,梁鹄只是没有治理地方的才能,但能听进别人的建议又何尝不是为人之大善呢?   接着,就听梁鹄笑道:“三郎刚才那句‘术业有专攻’说得不错,确实是术业有专攻,防疫的事情就让那些医匠去操心吧。取蔡侯纸来!为师要为你写上一幅大八分!哈哈!”   此时议事厅中除了马越与梁鹄二人就只有一名文书与几名护卫,他也不必再装出一副上下尊卑的模样,这一年来与梁鹄的相处他已经是非常亲近的心腹,在只有单独二人的情况下不必故作姿态做出一副下级军官的模样。   马越的手掌立刻就拍到了自己的额头上,梁鹄这幅模样让马越感慨,当真是术业有专攻,自己的老师,真的非常适合做个文人骚客,写诗做赋,等刘宏修好了他那座皇宫西邸里的园子,每天跟着一帮画师琴手哄着刘宏玩儿就好了,当什么官儿嘛。   自桓帝以来帝国已经爆发了无数次疫病,每一次人们都只能眼睁睁看着疫情夺走亲人的生命却毫无办法,许多地方一旦爆发流行病便十室九空,甚至举族奔赴黄泉。   东汉末年的民不聊生天下大乱,帝国人口由汉桓帝时期的五千六百余万飞速下降到晋武帝时期的一千六百万,山石暴雨,旱涝地震,战乱疫病,昏庸的帝王与贪官污吏这些天灾人祸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七十六章 术业专攻 [本章字数:2330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12 13:27:13.0]   梁鹄接受了马越的建议,召集医匠讨论如何阻隔疫情蔓延,现在凉州以陇县四门均有医匠搭药棚为过往百姓检查健康状况。同时快马传讯各个郡县严防疫病。   天子诏书,家里死去六口人家赐钱五千,五口三千,三口两千。   “三郎,你说……这凉州有什么好的呢?”   傍晚的刺史府庭院中,马越在池边刚写好一副八分大字,上书‘凉州’二字。扭过头便听到梁鹄幽幽说出这么一句。   梁鹄看上去情绪不高。   马越将笔放在架上,转身恭敬地说道:“先生所问,学生不知。”   梁鹄说这些话,本就是说给他自己听的。马越能不能理解,梁鹄根本就不在乎。   “凉州,凉州!连年的天灾,没完没了的人祸,反而每年的在籍人口都在上涨。有时我不明白,人死的这么快,为什么还要出生呢?没有人应该活受罪。三郎,你去过洛阳吗?”   马越摇头,他听人说了无数次洛阳,但他从来没机会去过。   “洛阳是个好地方,城高五丈方圆二十里的皇城,里面只住着十万居民,满城尽是达官贵人!东西市集货通南北,在那里能买到这天下所有的珍奇瑰宝。”   “三郎,为师要回洛阳了。”   马越猛然抬头,说道:“先生…要回洛阳?”   梁鹄自嘲一笑道:“三郎觉得为师这刺史做得有什么意思呢?天子是明白人,凉州要乱了,最迟明年便会下诏招我回洛阳。为师此次在洛京面圣已将你举为孝廉,明年随为师一同前往洛阳吧。”   “可是先生,您也知道,凉州要乱了…学生的家都要乱了,怎可在此时离开凉州!”   梁鹄眯着眼睛,深深的看了马越一眼,当年六尺多高的记名弟子如今已经孔武有力,长成一条威猛的北地大汉了。同时成长的,不止是这具躯壳……还有野心吗?   叹了口气,梁鹄说道:“大郎与二郎做的那些事情为师了若指掌,但那不适合你,三郎。二郎在陇县立旗招募亡命之徒,为师是知道的。大郎在安略县培植下属,为师也是知道的。但三郎,凉州接下来的风暴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跟我去洛阳吧。”   梁鹄说完这段话,马越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梁鹄说的这些他自己都不知道。大哥在安略县培植下属这个马越是知道的,可二哥在陇县招募亡命之徒这种事情,他根本就不知道,也不了解。   如今从梁鹄的口中说出,让他更加震惊。   刺史梁鹄,在他的印象里是个对于政事一窍不通的文人,每天写书练字忙的不亦乐乎。凉州大小事务的本职工作却都是麾下的几名刺史从事执掌。然而此时,梁鹄居然对自己家中的所作所为比自己还有了解。   马越没有说话,梁鹄接着说道:“三郎,凉州的未来,是武人的天下。你有勇气,好武艺,胆识过人而且还一心向学。不要在凉州耽搁了自己,去洛阳吧,更广阔的天地在等着你,就当去历练一下,加冠之后再回凉州又有何不可呢?”   “为师明白,三郎在凉州闯下了偌大声望,几经生死,各种心酸也只有你自己明白。得到了便很难放下,为师明白。凉州要乱,于三郎而言更是大有用武之地。但即便是凉州乱了,三郎在这里立下不世之功又能如何呢?了不起如段太尉一般,声望过大而被陛下担忧,兵威震世而被他人嫉妒,最后落个不得善终的下场……凉州这个地方不是天下,自光武下诏凉人不得内迁起,我等便成了方外之人,你从小耳濡目染的都是放火杀人草菅人命,像董胖子那般肆意杀人却愣生生地叫他在凉州杀出了偌大威名,可这有什么用?凉人的行事手段只适合凉州这个地方,中原人都当咱们凉州武人做野人呢。”   “去洛阳吧,耐住自己的杀性,你有拔刀的勇气,可呆在凉州只会让你太过依赖钢刀,杀人保命的本事千千万,并非只有拔刀一途,跟为师去洛阳看看,学学。”   马越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不愿前往洛阳,也许如梁鹄所说不愿放下自己几次拼命搏出的些许声望,也许是潜意识里觉得洛阳水太深,也许是因为自卑……前往洛阳便意味着要直面那些在未来大放光彩的英杰,他自己的胆怯。   马越还在做着最后的抗争,左手搓着右手的一根手指,他说道:“可是先生…学生并非六郡良家子,早年曾因斗殴被关押在槐里狱月余……”   梁鹄摆手制止了他接下来说的话,另一只手张开五指压在几案上写着“术业有专攻”的蔡侯纸上,说道:“此事不要再与任何人说起,案底为师已帮你消除,孝廉保举是为师与汉阳长史盖勋,金城从事韩约三人联名,也已经递交陛下,为师还为你保奏了北地灵州县县尉的官职,这一年做好你该做的事情,明年随为师前往洛阳,那里永远都是风口浪尖。”   梁鹄话已经说到这份儿上,马越还有什么可说。   “先生大恩,学生永世不忘。”   朝梁鹄深鞠一躬,无论从前他对梁鹄有误解,或是因淇水河畔马场一战生出的间隙,在这一刻统统化解。梁鹄这个封疆大吏有太多的缺点,不通政事,不精军务,以州部将士为私兵,豢养良马讨好权贵,他的书法如量产的货物一般,旬旬差人送往洛阳的达官贵人府上……   但无论如何,他待马越如亲子,单单这一份优点便已足矣马越为其赴汤蹈火。   梁鹄点头,笑道:“三郎去北地做县尉,要打一场仗,为师不通军略,但无论用什么办法,你都要打一场胜仗,打到鲜卑不敢寇边,打到即使你离开凉州,凉州百姓还是忘不掉你的名字!”   马越点头,没有说话。今天梁鹄对他说的很多事情信息量过大,他一时理解不来,需要时间消化。   从前没有半点声望时,他曾于马玩在狱中谈起未来,那时马玩说两年后想前往洛阳,在去荆州看一看。那时他也说到时候与马玩一同览江山如画。   然而,最终他们都没有做到自己当时想做的事情,几年来忙东忙西始终没有做到自己曾经想做的事情,甚至抛之脑后慢慢就忘得一干二净。   今日梁鹄提起洛阳,他才猛然想起他与马玩曾约定一道前往洛阳,这是个好机会,直面自己内心深处的自卑与恐惧的机会。   曹操、袁绍、刘备、董卓、吕布、丁原…这一个个名字每个夜晚都如同巨石压在头顶不能呼吸,至今他都还记得四年前在狱中他曾于曹操的一面之缘,当时因为害怕曹操带走关羽他内心的巨大恐惧让他吃饭都不敢咽下。却不知四年后曹家哥哥是如何模样。   不过当下,最重要的是回家,弄清楚二哥为何大张旗鼓地招募亡命之徒。 第七十七章 你的时代 [本章字数:2243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12 18:00:00.0]   离开家月余,没想到发生了如此多的变化,凉州的战神死了,死在洛阳阴冷潮湿的狱中,自杀。   段颍是什么人,活着的时候咳嗽一声整个凉州都能震三震的人物,如今死的不明不白。人们说他是畏罪自杀,因为早年段颖为了攀附宦官逮捕并执行杀害了许多太学生。   也就是党人。   段颖的死不仅仅只是党人的报复,还有宦官的利用。   家里搬了,马越回到彰山村扑了个空,在陇县城里随便找了个眼熟的兄弟才知道家已经迁居到城内,马宗的眼光不错,是个独门独院的大宅子,坐落于陇县城南。   马越与关羽马玩杨丰牵马至门口,便见到两名曾经在卫和手下纵横南北的好汉站在门口,一见是马越那两名汉子三步并作两步到马越面前接过缰绳,笑道:“三爷回来了,今日公务可忙?”   马越拍拍汉子的肩膀,笑道:“不忙,不忙,二兄在家里吧?”   另一汉子搓搓手,将马鞍摘下说道:“二爷在院里与张掌柜谈事情,三爷可自去寻他。”   张掌柜?什么人?   马越笑着应和了两句便登门而入,一进为外院,豢养着两条大狗,一见马越便呲牙咧嘴地叫,让马越恍然觉得自己是个客人一般。过厅门为中庭,四周以厢房做墙,庭院中有一水池,种满荷花生的正好,娇艳欲滴。池边相距不远载着一棵桂树,绿树成荫。   树荫下马宗光着膀子露出一身雄健肌肉,此时正与两个陌生男人谈着什么。候选在树下抱臂而立,不知在想着什么。   马宗抬头见是马越,起身将马越拉到树下,对马越介绍到:“三郎来得正好,这是苏双,此为张世平,二人皆是中山马商,前些日子入我马家门下,过些日子咱们马家便有自己的商队北上贩马,只需几年我马家便可再继祖上的辉煌。”   “三爷。”“三爷好。”   马越点头算是见礼,他一手环胸一手搓着下颚刚长出没多长的绒毛,皱着眉说道:“贩马?北上?二兄,北边过些日子恐怕就要打仗了,到时候还怎么贩马?”   如今的马越已经不是当年十三四岁的小毛孩子,他今年已经十八快要十九岁,快要加冠的男人了,随着他在凉州闯出自己的名号,在家中他所持有的话语权也越来越大。   何况,梁鹄今天刚跟他说了朝廷对于凉州未来的推测,凉州就要乱套了。这个时候搞出一个商队除了赔钱还有什么实际意义?   马宗笑道:“打仗?打仗不正好,每年战后都有无数良马作为战利品被贱卖,这不正是我们的好机会么?”   马越摆手说道:“二哥,还没跟我说,家里怎么这就搬到城里了,也没人跟我说一声,我今天到彰山村还以为家里出了什么事情。”   马宗揉揉脑袋,笑道:“这不是不知道你已经回来了嘛,前些日子搬了家我就让候选在刺史府门口等你来着,等了几天你也没回来,就打算过几天再去等你。迁居是大哥的意思,他觉得凉州今后不乏战乱,在城外住着不安全,便做主教我在城中寻个宅子,怎么样,这个宅子不错吧。”   笑话,这宅子那里是不错,简直就是意外之喜,对于如今的马家这栋宅院有些过了,太过富丽堂皇。   马越说道:“二兄,这宅子恐怕盘下来不下二十金,家里哪里有那么多钱。”   马宗一听就咧嘴笑了,说道:“嘿,三郎你是不知道,这宅子本来是个西域商人的,他买下来也一直没住。前些日子那商人打算前往洛阳,你二哥我刚好帮过他几次,有些交情,大兄一说要迁入城里,我最先想到的就是他,你猜这宅子咱家花了多少金,十五金都没有。十金!”   马越一听就乐了,这可是好事,若是平价买下来自家虽然薄有资财但二十金也足够伤筋动骨的,不过若是十金倒是做了一笔好生意。   马宗拉着马越在院子里转了一大圈,挨个给他介绍,宅院门朝东,外院南边二十余间厢房住的是地震那年招揽的流民,北边厢房则是彭脱带着过来的那伙老商队护卫,如今全是庄客,五十余户都能出一两个雄赳赳气昂昂的汉子,如今庄上家兵近七十人。   内院里则是三个独门独院的大正房,分别是马家三兄弟的自己的居室。在他们三个院子中有分为三户。马腾的院子里住着两位嫂子,另外两院空着,是留给杨秋和以后的亲信的。   马宗的院子则住着他与候选。   马越的院子是他和关羽还给马玩留了一间。   不得不说,马宗选的这户院子当真是都考虑到了,即便这些人不常住在这里,在家里给他们留个院子,也能留下一丝家的羁绊。   “二哥,今天刺史跟我谈了许多,不出意外的话月余我便要前往北地任县尉,明年要前往洛阳。到时候家里就靠你和大哥了。”   马宗揉了一下马越的脑袋,笑道:“小豆子也长大了,居然能说出这种顾家的话了。放心吧,家里有我,外面有大哥,就算凉州再乱也乱不到咱们家里来。”   马越一笑,这就是家的感觉,马腾与马宗带给他的始终都是家的温暖与依靠,不过他猛然反应过来,惊诧道:“二哥,你也知道凉州要乱?刺史大人今日跟我说过凉州会乱,但我不清楚要乱到什么程度,你跟我说说。”   马宗点头,正色道:“大哥前日回家跟我带来一个消息,段太尉死在洛阳了,那时候我就知道凉州要乱,多半会有将军起兵造反。”   “如今凉州手握军权的大人们,哪个不是当年随段太尉平羌乱的校官,他们受了段太尉太多恩惠,何况他们看到段太尉,就能看到他们的未来……为国征战一生,最后了不起死在狱中,因为一个不咸不淡的罪名。”   “你说,谁愿意这样?”   马越一愣,马宗这么一说,让他想到了曾经了解的历史,在东汉生活了近二十年,他明白太多事实都泯灭在历史的烟尘中,历史不可轻信。可如今凉州的这般光景,让他对未来有了明悟。   为何北宫伯玉起兵后凉州羌胡云从,甚至还有大汉官军倒戈,所到之处尽是披靡,曾经能平羌乱的汉军居然轻易地让乱军攻至三辅。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想抵抗,他们就是要起兵造反,只是湟中义从胡担下了这个名声!   马越抱起朝他直奔而来的大侄子马超,让他坐在自己的胳膊上,伸手刮刮他笔挺的小鼻子,笑了笑,他轻声呢喃道:“快快长大吧,你的时代要来了。” 第七十八章 缺兵短甲 [本章字数:2168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13 13:00:00.0]   所有人,下至凉州上至朝廷,都觉得凉州会乱的时候,凉州没有乱。现在的凉州沉静的犹如一潭死水一般,没有丝毫人们想象中的动荡发生。   然而身处凉州的人们却明显的感受到人心的浮动,在一片黑暗的天空中,穿过了草原、城郭、云海、雪山,穿过了孩童的啼哭,郊狼的嚎叫、男人的喝骂、骏马的嘶鸣。在这一切的一切之上,孕育着一团巨大的漩涡,它正在积蓄着力量,意图以雷霆之势瓦解汉帝国在凉州做过的一切部署。   最先反应社会条件的,永远都是经济。   在壬戌光和五年的夏天,凉州的粮价像是骑着一匹汗血骏马,黍米粟米的下等黔首日用粮食价格疯涨。   等人们反应过来的时候,米价已经涨到斗五百多钱,并且以同样的趋势继续上涨。随后刀剑皮甲,甚至是草叉木杆,凡是能够用作武器的东西的价格也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升高。   这一下子,傻子都知道快要打仗了。   马越看着这一切都只是暗自叹息,却什么都做不了,别说他做不了,就连刺史梁鹄对于这些东西的价格飞涨都无法控制,别说他这一个小小军候了。   在县尉委任状下来之前,马越等人一直都呆在陵水军营中。这些日子以来,他与几名好友一直打算策划出一种新型的练兵技巧。   汉帝国传统的练兵技巧不过两种,一种是训练,一种是游猎。训练则不外乎军阵演练,耍石锁,练马术,骑射而已。   虽然说大方向就这么点,但各有各的方法,有些将军麾下的士兵凶悍非常,有的则没有半分气势。   马越手下的这三百精兵,已经具有精兵之形,长年累月的训练随着马越声望的步步攀升,他们已经有了精兵的模样,兼得梁鹄拨来的食物军饷都比较充足,他们的身体素质也不差。只是马越觉得还差了一些。   彭脱说,老兵,经历过足够战争的火与血的老兵,那才是真正的精兵。   马玩觉得,穷凶极恶之徒才是战场上的真正死神,除了生命之外什么都没有的猛士才是决胜的要素。   关羽则认为,武艺高强,不畏生死令行禁止的真男人,才能引导一场战争的胜利。   对马越而言,他们三个人说的都对,只是略有片面,三个人的意见结为一体却又有些冲突,无法合三为一。   武艺高强的男人很难穷凶极恶一无所有,因为他们的武艺就足够让他们得到生存所必须的东西。穷凶极恶之徒经历过足够的战火确实是战场上的死神,可他们又很难做到令行禁止,能像马玩这样经历过下层人民一无所有的悲惨生活之后仍然能够保有善良的毕竟少之又少。如关羽这般武艺高强的人也是世间少有。   反倒是彭脱所说的经历战火的男人在接下来的数十年中比比皆是。   马越将他们每个人的意见都记录在纸上,折好了放在怀中,放下笔,他抬头对彭脱问道:“彭大哥,你前往洛阳,见到北军精锐了吗?”   一说北军,彭脱就来了精神,说道:“当然见到了,梁刺史专门带我去的,让我回来了跟你聊一聊洛阳一行的见闻,尽管只是远远地看了一会,可真是够震撼的!北军就几千人,每人都是身材高大英武非常,他们的装备让人看着真眼馋。”   彭脱顿了顿,仿佛在回忆洛阳北军的英姿,他笑道:“妈的,那些孙子每人配双马,清一色的幽、凉二州的混血骏马,有双侧皮甲也有外套铁铠的。每人至少背了三把刀,两柄马刀一柄匕首,配盾牌长矛。每个都是钱堆起来的精兵。”   马越笑了,果然不出他所料,洛阳北军果然没有那么无能,至少这装备就能保证五千步骑碾压三万黄巾军。   也只有这样的尖端武力,才能称得上是洛阳北军,大汉精锐。   东汉帝国幅员辽阔,同样兵员也一样有巨大的数量,一州之地拉起数万军队非常容易,可难的是兵甲骏马这些装备,汉军的铠甲率一直不高,就按凉州来说,普通郡兵只有布制军服,伍长什长才有一件皮甲,屯长仍然穿的还是草鞋,到了军候一级才有配发的皮靴。   更别说兵器了,五炼环刀那种东西跟青铜刀硬碰几次都有可能会折断,何况有些郡县的普通士卒配发的兵器是竹枪呢。   凉州各郡官军的军械甚至还不如披发左衽的羌人部落地方武装来的强横。   纵观历史,我们总是觉得汉朝军力强盛,三国时期战乱频繁三国各凭强盛军力对抗。   事实上哪里有那么多刀枪剑戟足够武装那么多的士兵呢,古时起兵被称作揭竿而起,这揭竿而起妙就妙在这个揭竿。   削木为刀,举杆为旗!   正规军的刀都不是每人都配,更别说义军了。没有兵器,拿什么打仗?   就算有足够的人愿意跟随你,没有兵工厂,士兵没有武器铠甲,上阵就是敢死队,炮灰营而已,这也是为什么三国时代同为诸侯刘备的士兵始终都是那么几千人,好不容易攒到个上万一场败仗下来,再招兵又是几千。凭借刘备的声望,想要招募几万乡勇和玩儿一样。可他的势力一直都很难发展。   因为他没有稳定根据地,无法持之以恒的扩充军备,难不成拽出几万空手青壮跟他去打仗?   也就马越这般身为刺史门生,他麾下的士卒才有如此高的待遇每人配一柄十炼环刀。何况如今他们三百人有一百的骑兵队,这就已经不属于普通士卒的配置了。   马越打算将梁鹄对自己说的事情告诉几人,如今军帐里的这一伙人算得上是一个以马越为首的小团体,马越将来的何去何从都将对众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他们荣辱与共。   正待开口,就在一人先开军帐拜倒在地,对众人一拱手说道:“参见军候,刺史大人有令,命军候速速前往城中刺史府议事!”   马越一看,这个传令的确是刺史府中的卫士,便笑道:“壮士一路辛苦了,可知刺史大人找我何事?”   那人摇摇头,他是见过马越几次的,对这个疤面青年有很好的印象,随后笑道:“虽然不知道什么事,但刺史大人同时还招了汉阳郡的盖长史议事,其他事情小人便不了解了。”   马越点头,拍拍那人肩膀,出门翻身上马朝着陇县疾驰而去……    第七十九章 盖勋肚量 [本章字数:2246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13 18:00:00.0]   马越赶到刺史府的时候,汉阳长史盖勋已经到了。   他从没见过盖勋,但总是听人说起盖勋的名字,就连他自己这个孝廉都有盖勋联名推举的功劳。   盖勋看上去四十余岁,与梁鹄年岁相当,但看上去要比梁鹄沧桑一些,黑亮的头发中有着点点银星。盖勋的面目方正,尽管上了年岁身姿仍旧挺拔,健壮。看上去不像个老人。   “马越参见刺史大人、见过盖长史。”   “三郎不必多礼,看看这份书信。”   盖勋朝马越点头,他同马越一般,二人没有相互见过,但总是听到马越的名字,对于马越的作为也略有了解,对这年轻后进很有好感。   梁鹄则递给马越一卷书信,马越接过书信并没有立即打开,而是抬眼看了看二人的表情,梁鹄神色凝重,盖勋则面无表情。   气氛不太轻松。   马越打开书简只是粗略的看了一眼,就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也知道梁鹄为何召见自己议事了。   苏正和弹劾武威太守黄峻,书简中罗列了黄峻的种种罪状。诸如霸人良田、逼人为奴、强抢良家、贪藏枉法……   这王八蛋简直就是土皇帝一般。   马越拉着竹简,不禁长大了嘴巴,说道:“这黄峻,简直是罪大恶极,杀了便是……先生您找我什么事?”   梁鹄皱着眉头说道:“黄峻确实是贪官污吏,老夫是知道的。可这黄峻动不得啊,黄峻的家财将近一半都送到洛阳宦官的府上,动了他就是断了宦官的财路,即便是为师在朝廷的影响力也难以撼动宦官分毫,恐招大祸。”   梁鹄的胆小再一次呈现在马越眼前,这一次马越的反应已经没有那么强烈,他已经习惯梁鹄的这些缺点了,没有人完美无缺。   突然马越对这一切感到厌烦,对于政治。他打了哈欠,眯着眼睛说道:“那就不要管他了,放任他继续鱼肉乡里吧。”   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暗自打着小九九,与其给陛下传信一封,倒还不如给大光头李谌传信一封来的方便,让无法无天的响马头子混入县城给这贪官干掉不是来得更容易?越这么想越是觉得大有可行之处,不但能为武威百姓消灭这等心腹大患,黄峻家产颇丰想来李谌也会卖自家这个好。   不知不觉,即将成年的马越的心性已经变成如此这般,待人接物不再仅仅凭着自己的好恶行事,而更多的偏近……利益。   对生命,也失去了一份曾经有过的尊重。   杀一个黄峻,他的族人庄客,家仆,私兵部曲,注定要统统杀掉,只要他给李谌传书一封,上千人头便要应声落地。   这是他年少时想都不会去想的事情,现在却很自然的想到如此。   梁鹄捏着眉心说道:“问题就出在,递交这份书简的人是苏正和,这份只是副本,苏正和本人已经带着一份快马加鞭前往洛阳了,已经无力回天。”   马越听后不禁倒吸一口凉气。没想到,苏正和居然用的是这种偏激的手段,直接上报朝廷,未免太狠了些。   “既然苏正和已经上报朝廷,老夫不惩办黄峻则为对陛下不忠,若惩办则于己不利。元固,不如惩办黄峻之后再将苏正和处死,算还宦官一个情面,如何?”   盖勋轻挑一下眉毛,说道:“若在下没记错,苏正和是大人您主政凉州最先提拔的寒门子弟?”   梁鹄叹了口气,说道:“不错,光和元年年老夫奉陛下手谕监察凉州,最前提拔的就是苏正和,生于凉州,长于凉州,我到任时他还是县中小吏,每日为了微薄俸禄奔波。后入我刺史府,勤恳努力,老夫便提拔为刺史从事,终日奔波尽职尽责,尔来五年已久。”   盖勋说道:“这五年来,苏正和先后担任三郡从事,不畏权贵为您监察地方,可有不妥之处?”   “正和先为汉阳从事,因与你个性不合结下些仇怨,当年老夫还做中间人协调你二人之关系,后调任他为金城从事,后因武都从事染疾调任武都,金城由名士韩约负责,直至如今未曾出错。”   盖勋点头说道:“汉阳郡旧事暂且不提,苏正和就如同您豢养的鹰鹫一般,要凶猛了才能为您捕猎。如今正是凶猛的时候,您培养了他这么多年,然而鹰鹫终于羽翼丰满的时候您却要杀死他,那您养鹰鹫又有什么意义呢?”   梁鹄点头,却没有说话,他之所以叫来盖勋来议事,就是因为知道盖勋早年与苏正和共处一郡时共事经常发生摩擦,二人有仇。他本意是想杀死苏正和灭口的,他希望盖勋能支持他,因为他自己拿不准主意。召马越来则是希望马越做他手中刀,为他处死苏正和。   可他却万万没想到盖勋居然有如此心胸,愿为仇家说话。   梁鹄摸着胡子,对马越说道:“三郎,你觉得,为师该如何呢?”   马越谦卑地说道:“盖长史所说亦是学生所想,便是那黄峻在朝廷中有靠山,这般为祸乡里的贪官污吏出现在先生治下,有悖您的声望。苏从事不畏强权,一心跟随先生做事,先生不但不应杀之,有道千金易得,心腹难求,眼下苏从事由洛阳回来,先生不但不怪罪他,反而较之以往更赏识他,他又怎能不更加尽心为您做事呢?因此,学生以为,黄峻该杀,苏正和该赏!”   梁鹄点头称是,盖勋更是乐的拍掌笑道:“不愧是刺史大人得意门生,好个一石二鸟,盖勋亦觉黄峻该杀,苏正和该赏。”   梁鹄叹了口气,也许他真是错了,本以为盖勋会为自己说话,支持自己的决定,却不想盖勋的心胸如此宽广。招来马越想让这个武人学生做处死苏正和的执行者,却不想马越也认为苏正和不该死。   梁鹄无力的坐下,挥手下了逐客令,他想起了自己当初入鸿都门学,拜师师宜官学习书法的那段时间,汉帝的亲厚让他有了改变命运的希望,曾几何时他也希望自己能够为官治一州,改变凉州的现状。然而混迹官场越久,对那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规则愈加明了,自己反而成了如今的模样。   他真的错了。   临走出门时马越回头看了梁鹄一眼,坐在榻上的老人,真的老了。   回想几年前初见梁鹄,那时的老师春风得意,如今的梁鹄眉宇间多了皱纹,发丝也有些发白。   究竟是岁月催人老,还是权力催人老,他不知道。   ——————————————————————   希望朋友们每天开心,顺心。努力工作,努力学习,大家都成为更好的自己,加油! 第八十章 虎狼兄弟 [本章字数:2271 最新更新时间:2015-09-13 20:11:17.0]   鲜卑,弹汗山,鲜卑王庭。   牛羊遍地,骏马奔驰,鲜卑奴隶们赶着部落大人们的牛羊放牧,战士们骑着健壮的骏马游猎,丈长的豹尾长幡在王帐外迎风招展,幡下的鲜卑战士雄健威猛。   檀石槐已经死去许久,但他组织起的鲜卑部落大联盟并没有解散,尽管内部人心不稳,但不可否认,鲜卑部落联盟仍旧是令东汉帝国最头疼的头号敌人。   强大,且野蛮。   王帐内新即位的鲜卑大人和连悠然侧卧在女奴腿上,身下铺着斑斓猛虎皮,两名体态婀娜的女奴身着轻纱在其身旁侍奉。   和连耷拉着眼皮,说道:“诸位大人,都说说吧,你们……打算出兵多少啊?”   帐中除了和连,还有东部部落大人弥加。中部部落大人与其兄长,号称鲜卑虎狼的蒲头,步度根两兄弟。甚至还有几名王庭附近的小部落酋长。   蒲头本身也曾是部落大人,只不过前年攻城失败之后失去了太多奴隶,即使最后步度根率军攻陷骆县后获赠上万奴隶仍旧难以恢复元气,如今与步度根部落连成一片,以附庸的形态与其弟相互扶持。   与兄长的元气大伤不同,西部落大人步度根这两年可谓春风得意,仅是骆县一战便抓获数万奴隶,再加上兄长蒲头的加盟强强联手更是扩大了他的实力,如今他的西部落是三部之中最强大的一部,拥数万带甲坐镇一方。   那几个小部落酋长中也有新贵,当年在蒲头部下的奴隶武士,轲比能。因攻破骆县城门击杀守将并保护蒲头杀出重围而受赏。经过两年来的苦心经营,如今轲比能已经从一介奴隶一跃而成坐拥千骑带甲的部落酋长。   即便如今的他实力已经能够硬撼蒲头,依旧对其毕恭毕敬,仿佛这个英武的鲜卑酋长还是当年跟随在蒲头身后持长幡的铁甲护卫一般。   “此次进攻北地,你们打算出兵多少啊?”   听了如今的联盟首领和连的话,步度根眯起狭长的眼睛,笑道:“和连大王,您也知道,连年的与汉庭攻伐,我部着实元气大伤,如今我兄长蒲头只能率部落缩在不见天日的马鬃山下……比不得大王部落兵甲强盛啊。”   和连撇撇嘴,伸出手指着弥加问道:“你呢?部落的马一样都拉肚子了吗?”   弥加体态高壮,生的两道竖眉,鼻头红红的,看起来像个醉汉,听到和连嘲笑也不反驳,他是鲜卑部落的老人了,早在檀石槐时代就南征北战立下汗马功勋,不动声色地笑道:“若大王要弥加攻打北地,拨给弥加一万奴隶,弥加便出五千骑兵以助大王。”   和连拍手笑道:“好胆气,本王便送你一万奴隶,王庭出兵一万,至于你们……”和连指着步度根与蒲头说道:“出兵五千,小部落尽力出兵,战后大王论功行赏!”   步度根有些阿附的笑道:“大王兵威滔天,北地定然望风而降,既然如此步度根就先回去整备兵马,愿我鲜卑大胜!”   和连点头之后,步度根带着蒲头与两支小部落的酋长离开,弥加也笑着说些不咸不淡的话出了王帐。   和连从榻上站起,张开双臂舒展了一下身体,呢喃道:“我鲜卑……定然大胜!”   ……   胯下雄健骏马撕风,蒲头抓着鼻子,不太开心。   “弟弟,既然攻打汉朝,为何我等不多出甲士,俺的部落虽然元气大伤也还能拉出五千骑兵的。”   步度根与蒲头并驾齐驱,不屑地从鼻子里哼出一声,说道:“我出三千骑兵,你出两千,我们不是去攻打汉朝,而是看和连被汉朝打得体无完肤!”   蒲头怒道:“为何?我鲜卑最大的敌人就是汉朝,此时此刻檀石槐大人已然不在,更是需要我等首领联手攻略汉朝的时刻,你居然打自家人的主意?”   “哎哟我的大哥诶,你也不看看和连那熊样儿,还攻略北地,鲜卑大胜呢?正是因为檀石槐大人不在了,才不能再与他们联手。你看弥加那模样,像是全心全意联手的模样吗?五千骑兵,我呸!”   “弥加占了云中以北的千里牧场,部落骑兵何止一万?弥加不是表面上那么老实!再看和连,他若继承他父亲一半本事,我步度根就是跟他联手到死光最后一个奴隶都没问题!可这庸狗只继承了老大人的雄心壮志,本事半点儿没有!”   “有这样的大王,鲜卑联盟也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他和连兵力强盛,可那是老大人辛苦打下来的草原,兄长,你想让鲜卑强盛,弟弟是知道的,可鲜卑在这种人手里只能被汉朝打得节节败退。贪图享受的和连,就让他去死好了。”   蒲头眉头拧到一起,十分纠结说道:“即便和连是个废物,可…这也是不好的。”   步度根双手松开缰绳,张开双臂笑道:“有什么不好,让和连和汉军两败俱伤,最好让和连死在北地,到时候哥哥你就做联盟的新大王,弟弟部落三万精骑全归哥哥号令!管他什么弥加素利,保准他们一个都不敢跳出来!兄长也好施展抱负,对于我们鲜卑的发展,步度根比不上兄长雄才大略,到时候我就给哥哥出谋划策。”   步度根狂放的笑声震扯草原,纵身引马单手指着轲比能说道:“即便弥加从前是头老虎,现在他也老了,只知道饮酒的老头他还挽得起强弓吗?到时候哥哥做大王,把他们都赶到幽州让他们和乌恒人抢马场去,轲比来统领中部所有部落,到时候哥哥马鞭朝哪里挥,鲜卑的大军就打到哪里去,天下都是我们的!”   “这…”   随着步度根的豪言壮语,蒲头的脑海中也浮现了对于鲜卑未来宏伟的蓝图,而他的脸色也变了又变。   要做大王吗?   只有做了鲜卑联盟的大王,才能将鲜卑的力量汇集到一起,到时候才能完成檀石槐大人未竟的事业,那是我蒲头的一生理想啊!   设计杀死和连?檀石槐大人的唯一血脉?我是忠于檀石槐大人的信徒,怎么能做下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百年之后回归马鹿苍神的怀抱要如何面对檀石槐大人的英灵?   最终,蒲头久经风霜的脸上表情几近疯狂,他猛然挥动马鞭,胯下骏马吃痛疾驰而出。   做大王!即便不能回归马鹿苍神的怀抱,我蒲头也要为檀石槐大人完成宏愿,为此,就算背负千夫所指的责骂,我蒲头……在所不惜!   ————————————————————————   加快进度了,我在加油呢。我的朋友,如果屏幕那边的你喜欢这本书请收藏吧,我会以更好的小说来回报大家的支持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