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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儿绝对不是法国,陈华立刻判断出自己出现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正当他高度集中精神,以备突发情况时候,耳畔已有声音传来,声源就在陈华正前方向。   目光顺着声音往前方望去。   马,黑色,约莫七八匹的样子。   雄壮威猛,正低头吃着地上才露尖儿的野草。   健马旁边,有几个膀大腰圆的汉子,古铜色的皮肤,结实的肌肉,都证明他们拥有不错的战斗力。   此刻那几个汉子正席地而坐,扯着一个牛皮袋子,哄抢一块熏过的干肉,豪迈的笑声从那些汉子嘴里发出,酒味飘入陈华鼻中,他如同看见爽口大餐。   “真是奇怪了,那些汉子,怎么看着像华夏人。”   立刻判定这是个陌生的地方,陈华并不喜欢去陌生之地。所以习惯性往身后一个黑色军旅背包摸去。   背上的军旅包还在,看来没有因为跳崖而丢失。虽说以他的战斗力瞬间干翻这几个大汉不是问题,但陈华一直热衷于热武器使用。   黑色军旅包里面有陈华每次作案前精心准备道具,其中就有一把沙漠之鹰。   陈华矫捷地拉开军旅包的粘带。他相信自己能在两秒内爆头五个大汉。   手已经摸到沙漠之鹰冰冷的枪柄,随时都可以抽出来开枪射击。这种号称连非洲象的大家伙都能干翻的手枪,被陈华握在手里,陈华瞬间觉得他就是神,管你这地方陌不陌生。   射吧,陈华可不是心软的人,他已经准备掏枪射击了。   “兄弟,你醒了?”   就在陈华掏枪的时候,一只粗大的手掌按在他肩膀上。随即一个赤|裸上半身的西北大汉出现在陈华身后。   “这荒郊野岭的,瞧你瘦弱的身子,也敢出来乱跑。刚才若不是我们兄弟路过这里,你只怕都成了一伙马贼的刀下魂了。”   西北汉子脸上挂了友好笑容,硬是让陈华缩回了放在军旅包的手。   “兄弟你别介,虽说我远处那些个兄弟看起来面恶,当兵的,天天刀口上舔血,身上杀气重了。俺叫魏虎,是他们的大哥,刚才路过这里,看见一伙马贼围着兄弟你,就同兄弟们干翻了那伙马贼,还收了几匹好马,正等着回去报功呢。”   “这是哪儿?”陈华戒备问道,沙漠之鹰被他放入军旅包中。从刚才的对话中,别人好像救过自己,这种背地放枪的事,陈华不屑做。   “兄弟,你关外来的吧?这儿是凉州。”魏虎笑嘻嘻说道,他坐下来的时候,陈华才发现,这汉子的腰上有一条很深的口子,皮肉外翻,露出里面的肌肉组织,陈华知道,只有那种刀口很钝的兵刃,才能割出这种伤口。   “凉州?怎么跑华夏国甘肃地方来了?”陈华头皮发麻,再看对方衣着装扮,心中有种不祥的预感。   “你受伤了?”陈华眼睛在那汉子身上瞟了一眼。见汉子腰间那道伤口太过吓人,陈华从没受过伤,心想如果谁在他身上开那么一道口子,他一定给他开几百个窟窿。   “没事儿,回去让营里的行军医生撒些结疤的香灰十天半月就好了。”魏虎笑道:“兄弟,我看你孤身一人在这荒野中。难道你是从关外逃难进来的?你的亲人呢?”   我的亲人?   陈华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从小就被盗帅门的师父收养,那老头死后,陈华继承了盗帅门掌门,这些年四处作案,压根就没有亲人存在。而且现在陈华脑子乱的很,正在思考他莫名其妙来到华夏国凉州地方,唯一的解释就是自己在跳崖之后,发生了不科学的事。   难道是穿|越了?   经过无数历史穿|越流小说的熏陶,陈华已经很淡定地面对这个无法解释的事。他相信,换做是其他人,也会如此淡定。在穿|越流大行其道的今天,有多少人,还会稀奇的看待穿越事件?   魏虎以为他有难言之隐,道:“兄弟是不是在路上遇见了打秋风的羌狗,遭了难?。”   陈华抬眼望着魏虎,道:“大哥,你告诉我,现在的国家叫什么名字?”陈华在等待他的回答,希望穿越的世界别太出格了。   “唐朝啊。”魏虎像看怪物一样看着陈华。   而陈华更像看怪物一样看着魏虎:“唐朝?李唐的江山?”果然是穿越了,陈华立刻在心里编排了一个故事,道:“兄弟家世代久居关外,这此随家父前往中原经商,不料半路遇见羌人,家父为保兄弟一命牺牲了自己,已经先去了黄泉,留我一个人逃出生天。哪知路上又遇见马贼,若无大哥相救,只怕也遭了难。”   陈华自小无父无母,但每次想到父母,都以为他们不会故意将自己抛弃,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他编故事,都是入戏三分,让别人看不出任何破绽。   像个粗人的魏虎道:“兄弟居住关外,不知关内历史情有可原。如今正是贞观九年春,大将军李靖受命青海道行军大总管,驻扎在凉州城中,准备剿灭吐谷浑的羌狗。羌狗无恶不作,待那天爷爷亲自杀过去,拧着他们的脑袋在草原上跑三天。”   陈华将他的话全记在心里。“贞观九年,李靖?吐谷浑?”   身为堂堂盗帅门掌门,可以不学物理数学,不鸟生物化学,但从小二十四史,史家笔墨早就熟记脑中,陈华当然知道他穿越来到了一个什么样的时代。   贞观九年,励精图治的老李正忙着指挥部下开拓疆土雄心大着呢。而那个靠三千骑兵破突厥的李靖李国公,也在这一年征讨了吐谷浑胜利后,从此结束了他的战争生涯,开始在长安城养鸟作乐。   可以说,这次征讨吐谷浑,是唐朝未来五年之内,最后一次对外发动大规模的讨伐战争。   从此之后,唐朝将全面进入贞观盛世。   陈华调动脑细胞盘算着,贞观盛世,多少华夏人向往的时代。得抓住这个节骨眼立战功的机会,否则自己只能靠看家本领过日子了。   回到过去的世界是不可能了,除非再一次发生不科学的事。而现在,陈华唯一能做的除了认命之外,就只有去适应这个世界,学会把自己当成这个世界中的人。   既来之,则安之吧。   人生应该有更宽广的舞台等着他闪亮登场,前世不过是场景的一角,换了地点,生活还是要继续的。陈华现在要做的,就是迈开双脚,朝着最繁华的长安城前进。   位处一隅,是看不见天下繁华的,而且自己光棍一条,到那里都是生活,陈华没啥想不开的,望着眼前的汉子,铁了心准备在大唐干一番事业,道:“魏兄是军人?”   魏虎点了点头,道:“兄弟我们只不过是凉州边防军下辖侦查营中的一支戍边小分队,负责侦查凉州以北的军情。”   “刚才多谢兄弟相救。”得知对方是戍边侦查小队,陈华似乎找到了机会。   就在两人交谈的时候,一个年轻人,一手拧着牛皮袋子,一手抓着熏肉,来到陈华面前。   “兄弟,饿了吧,给,马贼那里抢的,有酒有肉,兄弟们可开心了,巴不得天天多杀几窝马贼,天天有酒喝有肉吃。”那年轻人将酒袋抛给陈华,熏肉也丢给他,道:“如今正和吐谷浑开战,凉州这里乱着呢。每天都能看见从关外逃难进来的汉人,兄弟你若不怕死,就跟着我们这支戍边小队,魏哥是我们的十夫长,刚才就是为了救你,被马贼老大拦腰砍了一刀。兄弟你若愿意,让魏哥回去给营官报一声,加个人还不容易么。”   “关山,你让兄弟们收拾收拾,准备回营。”魏虎吆喝一声,一脚揣在那个叫关月的年轻人屁股上,对着陈华,道:“刚才就是这小子连发三箭射翻了三个马贼。关山的箭术,在这支分队中属于顶尖那种。这小子眼尖的很,几里外的东西,就算是一只野鸡,他都能看见。”   “魏哥,我看看你的伤口。”陈华打开背上的军旅包,从里面找到一个小盒子,想他堂堂盗帅,却被一伙马贼打劫了,这叫什么事儿。眼前这男人怎么说都是为自己扛的刀,他腰上的伤口对别的庸医可能很难快速治好,但遇见陈华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嘿,兄弟,你那包袱好奇特,还可以背在背上。材质也奇怪的紧,难怪那伙马贼要打你注意。”见陈华从军旅包中拿出一个盒子,魏虎奇怪地看着他,那分明是女儿家用来装胭脂的东西,不知道眼前的兄弟怎么会有。   “魏大哥,家父去过西域经商,这背包,正是家父从西域国家带回来的。”没有过多解释背上的军旅包,陈华从包中找到一个盒子,打开盒盖,从里面取出一颗胶囊,将胶囊壳去掉,倒出些药末来,道:“魏哥,救命之恩,没齿难忘,这些药末,是家父从西域经商带回来的良药。对治疗刀伤出奇灵效,你别动,我替你抹上。”说着,陈华将掌中的药末抹在魏虎腰间伤口处。   胶囊中的药末是陈华特制的刀伤药,抹在魏虎的伤口上,伤口立刻结痂,   “嘿,神了。”   魏虎吃惊地看着自己腰间的伤口。陈华的药末抹上去,原本灼疼的感觉立即消失,伤口处冰凉凉地,非常舒服,再一看,已经结痂了,这比起营里的军医用的那些草灰,这简直就是仙丹。   “兄弟,宝贝啊。”   魏虎立刻激动地抓着陈华双手:“不知道兄弟这些药末还有多少?若是我大唐将士,能够拥有这等神奇的刀伤药,那会少死多少兄弟啊。”魏虎眼中期盼着陈华回答。   “这个,家父在经商的时候,已经将药方带了回来。全被小弟记在脑中,只要有药材,魏哥想要多少就有多少。”陈华并不是吹牛,这刀伤药的配制方式并不难,只需几味药材, 但是前人要经过多少次的实验,才能得到刀伤药的药方那是多么困难。   魏虎双手哆嗦着,发音不,道:“兄弟,你这药方,能卖否?”   “承蒙魏大哥相救,方才保住一命。魏大哥若是不嫌弃,这药方小弟双手奉上可。”人生地不熟,陈华总得给自己找个躲雨的地方。反正这天下已经太平了,贞观盛世也渐渐开始出现,自己何不趁机立个军功,然后也去见一见千年前的长安,做个富贵闲人?   这想法好,有前途,高瞻远瞩,适合自己漂泊久了就喜欢沉淀下来品味生活的心。陈华思考这个很正经的问题,他觉得这辈子不要像前世一样过的太随意了,怎么说都要成个家,娶个媳妇,修一栋大的庄园,当地主老财。   旁边的魏虎接连说了两个“好字”激动道:“兄弟,你随我回营。”说完,魏虎扯开大嗓门,对着远处的兄弟,嚷嚷道:“都给老子上马回营,有天大的军情。”   远处那群汉子也是爽快之人,丢下酒袋,立刻翻身上马,长刀搁在腰间,颇有几分西北豪侠的气概。领头的关山牵着两匹骏马来到魏虎面前。他身后,几个动作整齐的汉子,个个脸上带着威严,常年边关守卫,已将他们磨砺的铁骨铮铮。   魏虎翻身上马。原本他还担心陈华瘦弱的身子马术不会好哪里去。哪知道,陈华骑马的本事,居然比他都还好,乖乖,那从马贼手上抢的马,怎么落到这兄弟手上就非常听话呢,再瞧瞧自己胯下骑的,那不叫马,叫犟牛。   “走,回营去!”   魏虎一声令下,马蹄声“嗒嗒嗒”而响,向着日头方向跑去。 第二章 唐初边境几小兵 [本章字数:3439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01 14:00:17.0]   一路上,陈华对这支出来巡视的戍边小队,有了个大概的了解。   带头的叫魏虎,凉州人,陈华和他先认识。他是这支队伍的十夫长,隶属凉州边防军下辖侦察营。   边防军,属于凉州地方编制,并不是唐帝国中央正规军队。   大唐朝剿灭吐谷浑的正规军,正驻扎在凉州城中,他们不过是打杂的,也可以理解为当炮灰的部队。   和陈华自来熟的年轻人叫关山,他可能是这支队伍中长相最斯文,皮肤最白净的一个,有一张娃娃脸,笑起来很阳光。他玩弓的技术和陈华玩枪的技术都疯狂到了极致,百步之内,箭无虚发,陈华一路上也见识到了,这丫回营路上,嗖嗖两箭,就射中几只野鸡,而且全部是射中脑袋,而且每次射中猎物,都在队伍中来回的跑,颇有耀武扬威的嫌疑。   还有四个西北汉子,一个长的像头黑棕熊的人叫熊奎,武器是一把大铜锤,八十斤重,让瘦胳膊瘦腿儿的陈华好生羡慕此人的臂力,去参加世界级拳王比赛肯定能拿名次。剩下的三人,有两个是同胞兄弟,叫王成和王通,不喜欢说话,没事儿的时候,总爱试擦自己的长刀,魏虎告诉陈华,这两兄弟的亲人全部死于羌狗刀下,他们活着的愿望就是努力杀光吐谷浑的羌人。   队中最后一位年纪较大的人叫谷峰,背有点驼,笑的时候,满嘴黄牙外露,走猥琐流路线。他是这支小队中的活地图,凉州地势复杂,山川草原覆盖,一不小心就会迷路,说不定就能撞见死敌羌人。谷峰总能带着这支小队,避开羌人的监视,避开有马贼的地盘,完成侦查任务。   戍边小队的人陈华现在也算了解认识,他也作了一番自我介绍。   “陈华,男,二十五岁,世代居住关外,随家父前往中原经商,途中遇见羌人过境杀人,独留他一个人逃出生天,路上得各位兄弟相救,无家可归,只能随众兄弟去军营找个容身之地,一来可报家仇,二来功名但向马上取,他如今了无牵挂,也该展现男儿报复的时候。”   当然,这份简介是陈华伪造的。   这个时代,凭空多出一个人,没有谁会去查访你的身世。   “兄弟,前面就是营地了。”跑了半日,终于看见一个修筑了简单防备工事的营地。戍边小队的人兴奋地哇哇叫了起来,挥舞大刀朝营地跑去。对这些戍边将士而言,他们不奢求酒池肉林的享受,而是简单的归营而已。   陈华溜着马,看着这群比小学生放学后还要开心的西北汉子,冷兵器的战争,有多少人出征后再没有回营,归属感,果然是支撑人的精神力。   “戍边小队回营,速速打开栏门,我有要事禀告营长。”魏虎立马营地外,冲着营地前两座箭塔上的守卫报归。   两队小兵合力将巨木制成的营门推开。魏虎领着几兄弟进了门,他立即从马上跳下来,只对陈华说了声“兄弟,你且等等,哥哥去去就来。”语毕,只见魏虎在带回来的马匹中,挑了一匹矮小的马驹,朝着营地一侧,那里搭起了锅灶,炊烟正起,几个穿着麻衣的女人,正忙碌地做着晚饭。   “嫂嫂,狗娃呢?”魏虎对着其中一个女人说道。那女人肤色白皙,不像西北女子高大粗胖,虽着麻衣,眉目间颇为秀美,在这全是男人的军营中,放佛二月间的一枝春意,让这军营多了几分人情味。   “狗娃,你魏大伯来了,还不快出来。”女人摘着野菜,对着一旁,正在灶边送柴禾的男童呼唤。男童虎头虎脑,满脸沾满了黑灰,听见娘亲召唤,一个激灵跳起来,就朝魏虎跑去。   “魏伯伯。”男童扑到魏虎腿上,抬着脑袋,道:“我的小马驹呢?魏伯伯答应狗娃,这次出去,就给带一头小马驹回来。有了小马驹,狗娃也可以像爹一样,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杀光羌狗。”   老魏眼中含着泪光,把手中的缰绳递给狗娃。   “狗娃子,记住大伯的话,男人从小就别孬,遇见羌人,就给我干翻他。”   “嗯,干翻羌狗。”狗娃点了点头。   老魏难得笑了起来,摸着狗娃的脑袋,道:“你关伯伯马背上挂着野鸡。你去取来让你娘给众伯伯烧个好菜,今天营里又来了位兄弟,等会儿好生庆祝一番。”   狗娃懂事地点头。老魏结束了和这对母子的对话,来到陈华身边,唏嘘,道:“嫂子是岭南人,带着狗娃来凉州看我兄弟二狗子。在一次侦查任务中,我们队被上百个个羌人军队包围,二狗子领着四个兄弟断后,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营里的兄弟在出去之前都说好了,谁要是死在外面,妻儿父母都由活着的人照顾。我们是地方军编制,阵亡将士的抚恤少的可怜,魏虎我看人很准,兄弟的刀伤药,一旦向上面报去,定会被带往凉州城,若是兄弟能见到凉州城的李靖将军,还请兄弟为千万戍边将士说一声公道话,将阵亡将士的抚恤金提高一点,我们就没有任何牵挂了。”   老魏身边的几位兄弟低下头去呼吸沉重,把脑袋别在裤腰带的戍边将士,期盼天下能太平,再者就算阵亡了,朝廷发放的抚恤金能够和中央军相同待遇,他们就算死也能瞑目了。   人都是有感情的,看着这些汉子铁骨中少有的柔情,陈华道:“魏大哥放心,若我能办到,定不推迟。”   魏虎的脸色好看了些。撒开双腿,就往营里一间帐篷跑去,道:“兄弟,我去见营长了。”   魏虎冲进帐篷没多久,就听的里面传来杀猪般的惨叫。   “魏虎,你别跑,老子一刀干死你。”   众人将目光投向帐篷处,只见魏虎拼命逃窜,他身后跟了位步伐稳健的老将。老将双鬓斑白,胜在精神,凉州初春的天气还很寒冷,他居然光着着膀子,红裤袋系在腰间,就这样从帐篷里冲了出来。一手提刀,一手捂着肩头上一道血淋淋的口子,表情就跟谁抢了他心爱的小妾,双眼血红作杀人状。   “老营长,给你说了,我兄弟的刀伤药是仙丹妙药,无论多么重的伤口都能立刻止血结痂。你不相信,开口闭口指着我鼻子骂胡扯,魏虎是老实人,不会说话,只好给你老放血,等会儿你老就能亲自体会了。”魏虎脚下疾风,飞快逃窜。   “扯蛋,你以为随便找个草头医生,就真有治疗刀伤的灵丹妙药?今天你小子要是不给老子说个子丑寅卯,老子非得给你放血不可。”老营长气喘吁吁道。魏虎年轻,他体力赶不上,追了两步就开始喘气儿了。   “老营长,你先别急,让我兄弟试试再说。”魏虎健步跑到陈华面前:“兄弟,快,把你的药丸拿出来,刚才我在我们营长肩膀上砍了一刀,你那刀伤药要是不能治好他,兄弟今天只怕没命了,蓄意殴打上级,会被军法处置的。”   亏老魏想出如此损人的阴招,陈华立刻从背包取出装胶囊的盒子,刚才给魏虎处理伤口的时候,还剩一点儿。他将胶囊内的药末倒入手中,挡在魏虎面前,面对正前方杀红眼的老营长,道:“刀伤药灵不灵,老营长试试便知,若是不灵,你砍我脑袋。”   “哼,小子,牛皮不要吹大了。就算是凉州城中国公李靖军营里的军医,都不敢说有立刻止血结痂的刀伤药,你要能拿出来,我这营长位置拿给你坐。”老营长横刀在手,威武说道:“给你盏茶时间,我到想看你的药多灵。治不好,你和魏虎统统跑不掉。”   “祖传秘方,包治包好。”陈华像极买狗皮膏药的江湖郎中,他走过去,将手中的药末轻轻擀在老营长肩膀上。   说来也奇怪,药末刚落在老营长肩膀伤口上,血立刻止住,伤口表面竟然出现一层深红色固体,那是结痂的特征。   “好药!”老营长终于从嘴里吐出两字儿,看陈华的眼光,也像看待高人一样:“这刀伤药,公子是从何得来?可有配方?”   从公子一词的称呼,就可以看出那老头对陈华的态度发生了百八十度大转弯。   “兄弟,谢谢!” 远处的魏虎抹了把冷汗,他的小命保住了。   陈华早就准备好措辞,道:“刀伤药是家父从西域国家带来,药方也记在我脑中。在下随家父前往中原经商,不料路上遇见羌人,独留自己苟活,想献此药方给大唐军队,以报家仇。”   “哈哈,有此良药,当真天助大唐,何愁吐谷浑不破?”老营长仰天长笑,他也不计较先前魏虎伤他之罪,立刻返身回帐,提笔疾书,很快一封记有在凉州遇见医道高人身怀灵丹妙药的文书出自他手。   文书写好,老营长特意安排两个兵士,骑快马连夜赶往凉州城。   适才,做完这一切,老营长才从帐篷走出来。   笑面虎老魏立刻贴上去,献媚,道:“老营长,我兄弟献上了灵丹妙药,朝廷能给什么样的奖励。”   “奖励你一顿板子。”老营长,神色俱厉道,看来他还没忘记老魏给他放血的事。   “不会啊,前几年凉州城有个叫冯左的人,只是给当今圣上献上一株千年雪莲,就被封男爵,食邑百户,我兄弟的刀伤药,能够拯救凉州三军,至少能够封伯爵,食邑五百户。”   “食过屁。”老营长一巴掌拍在魏虎脑袋上,看样子先前被魏虎放血的气儿还没消:“魏虎,你去问问你兄弟,他的药方,能否让我们抄录一份下来。你也知道,这些年我们侦察营有多少兄弟死于失血过多。这事儿,只许你们二人知道,他点头首肯,我帐下那匹追风马,就拿给他当做交换。。”老营长俯身在魏虎耳边吩咐道。一旦文书送往凉州,凉州方面立刻就会派人来迎接,陈华的刀伤药太神奇了,老营长若说不动心是假的。只是如此贵重的东西,要想陈华送给他们营,似乎又不现实。   魏虎似乎是个好的引子,他见陈华那人兄弟义气重,想必不会拒绝。 第三章 男儿当歌舞 [本章字数:3915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01 23:19:57.0]   夕阳挂在天边,满天红云,好比当年诸葛亮火烧连营七百里。   陈华坐在地上,魏虎蹲在他身边,狗娃子不知从那里找来甜草根,咬在嘴里。营地上,女人们正在赶着做饭,时有嬉笑,归营的将士,脱光了上衣,抱在一起玩起了相扑比赛。   多美好的地方,多纯朴的人。   “狗娃,甜草根不要,我给你好东西。”陈华把手伸进他的军旅包,从里面拿出两颗巧克力,丢给狗娃,道:“留一颗给你娘。”   “嗯。”小狗娃稀奇地看着包装精致的巧克力,道:“陈叔,这是什么东西?在野外能够找到吗?”说着,这小家伙,剥开巧克力外面那层金色包装,用小舌头舔了舔,顽皮地笑了起来。   “好甜!魏伯伯,你也尝尝。”狗娃把巧克力递给魏虎。   巧克力的浓香,让魏虎咽了咽口水:“魏伯伯不要,狗娃吃吧。”   陈华笑了笑,从包里拿出两颗巧克力塞进魏虎手里。小狗娃看见了, 却没有争着要,这就是这个时代的孩子,没有贪心,也不会故作撒娇。   “魏哥,尝尝,这东西可是兄弟从西域带回来的。”见老魏不舍地将两块巧克力放入怀中,陈华就觉得这看起来大大咧咧的男人怎么扭捏起来了,看着别扭。   “不了,留给婆娘。”老魏一脸幸福道。   想不到老魏还是个爱老婆的人,光棍一条的陈华嘘唏,道:“说正事儿吧,你蹲在我身边,已经有个把时辰了,难不成你也喜欢看夕阳无限好?”   老魏挠了挠脑袋,要他提刀砍人二话不说立刻动手,可偏偏出口向陈华求药方就难为情。毕竟那药方是陈华兄弟升官发财的奠基石,若是遇见心肠不好的人,把功劳给抢了去,防人之心不可无,魏虎难开口。   从老魏那如同得了痔疮,扭来扭去的表情中,陈华似猜中了老魏的心思。   “老魏,你想向我求药方?”   “兄弟,我知道,药方是你的宝贝,你不愿拿出来,兄弟我能理解。”老魏慌忙解释,直性子的人,就是不会绕弯弯肠子。   陈华从军旅包中取出一个笔记本,抽出里面夹着的钢笔。唰唰唰,龙飞凤舞,写下药方单子。   “兄弟的命都是侦察营救下的。区区药方子,何足挂齿。”陈华将药方子塞给老魏,同时,他在军旅包中翻来翻去,终于找到一件小饰物,是他顺手在卢浮宫拿走的,一件白玉镯子,据说是明代某位皇后佩戴的,放现代是国宝中的国宝,可丢陈华眼里,连大米饭都不值。   “给嫂子的见面礼。”老魏救了自己一命,白玉镯就送给未见过面的嫂嫂了。   “兄弟,你这是大礼啊。”老魏慌忙收下陈华的馈赠,心道兄弟真是神人不可,贵重的东西随便送人,还不带眨眼啊。   钱财乃身外物,前世,今生,陈华看的极轻。   他剥了颗巧克力在嘴里,悠闲地看着火烧云似地的天空。   “开饭喽!”小狗娃幼稚的童声从身后传来,他快快乐乐地跑过来抱着魏虎的大腿,道:“陈叔,娘让俺谢谢伯伯的东西。”   陈华揉了揉小狗娃的脑袋,背起自己的军旅包,就往开饭的地方走去。   军营里吃的都是大锅饭。一口大锅,里面清汤白水飘着几根野菜,旁边两个小盆,盆里装的也是下饭菜。另一口大锅里装着闷好了的谷粮饭,将士拿粗口大碗,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动手盛饭,合着菜汤,吃的稀里哗啦。吃饭场面之壮观,用抢字形容也不为过。   陈华的肚子早就饿了,也加入抢饭的行列中。小狗娃特意给陈华找来一个大碗,人饿了,吃什么都香,而且这军营里的女人做饭味道甚好,一道野菜汤被她们烧出了鲜味,难能可贵在汤里面还有几块野鸡肉,而且野菜烧鸡汤旁边那两盆陈华吃出来好像是泡菜的下饭菜,真是人间美味啊,吃的陈华就像八辈子没吃过饭似地,硬是撑了三大碗。   这是几天不吃饭,才有如此悲壮的吃相?老魏端着碗,他这个营里的大胃王在陈华面前瞬间生出挫败感。“兄弟啊,慢点吃,要不,老哥碗里的也给你。”   刚囫囵吞下一块野鸡肉的陈华,骨头还含在嘴里,含糊道:“几位嫂嫂做的饭太好吃了,我这辈子还没吃过如此美味的东西。还有这泡菜,手艺真是绝到家了,咦,泡菜,莫非后世棒子的手艺,也是从我们老祖宗那里学过去的?”陈华俯心思考,他的话,立刻惹来那几位蹲在灶边女人的嬉笑。能得陈公子一声赞,胜过将士百句夸。   老魏嘴里嚼着康谷饭,含糊说着:“棒子?啥是棒子啊?大唐朝的妇女,个个都会做泡菜,谁假婆娘要是连泡菜都不会做,准被丈夫棒子打过去,难道乎兄弟称呼的棒子,就是厨房里的烧火棍。”   “对,就是烧火棍,丑不拉几,还**以为是神了。”陈华恶语道。一顿饭吃的轰轰烈烈,堪比***年代,饥不择食的难民。   吃过饭后,女人们忙着去收拾饭后残局。营中将士升起了篝火,侦察营规模不大,约有四十几号人,在老营长的带领下,围在篝火周围,席地而坐,嘴里唱着凉州歌谣。   唱歌,是戍边将士打发黑夜无聊而作的消遣。   他们唱歌的声音很沙哑,听着悲从中来。陈华被他们的歌声感染,在这边陲荒地中,这群人肩负着守卫大唐疆土的重任,死亡于他们是很平常的事。今日或许还在和兄弟坐在火堆前唱歌,明天马革裹尸,葬于荒山。   抬头望着远方,零星夜空不语,陈华似陷入沉默“男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 ,人生无处不青山。” 篝火的光芒刺着陈华双眼难受。他脑中想起一代伟人说过豪言壮语,看着眼前坐在篝火旁戎装未解的汉子,这些都是大唐的戍边将士啊,苦中作乐,永远是他们的喜好。   “老营长,军中可否饮酒?我这里有几瓶从关外带来的美酒。”想到自己军旅包中,还有几瓶小瓶装的特供茅台,陈华从来不会亏待自己,每次出去作案,都会带上好酒庆祝。   “不许,军营禁止饮酒。”老营长板着脸道,酒可是奢侈品,唐律规定,民间不能私自酿酒,三斤粮食才能酿出半斤酒,这是浪费行为,抓住会被流放。“不过,你要是有好酒,今天特许众位将士可以饮酒。”   “好啊,华哥儿,兄弟些还没尝过好酒呢,你身上带有好酒,就拿出来呗。”营地里,众戍边将士高兴嚷嚷着。就连老魏的黑脸也难得红光满面,也不知是被篝火烤的,还是听见美酒自己先醉了。   陈华打开军旅包,全营将士都知道,这个从关外来的陈哥儿背着一个材质特殊的背包。刚才狗娃子嘴里含着一块黑不溜丢的东西,那香味,啧啧,弄的人直流口水。据说就是从背包里拿出的,全营将士都很好奇陈哥儿背包里还装着那些宝贝。   军旅包里还有四瓶茅台,小瓶装,上面不显山不显水画着茅台酒标致。全营有四十多号人,僧多粥少,于是陈华分配,每十人喝一瓶,尝尝味道。   “戚,我来尝尝,陈兄弟从关外带来的美酒。”老营长决定当神农,瞧着手里像白玉一样的瓶儿,双眼放光道:“啧啧,单单看瓶子,就知道这酒好喝。”   “啵!”的一声,在陈华的指导下,老营长拧开的瓶盖。一股浓郁的酒香味,扑鼻而来,让周围的将士闻了直流口水。就连远处还在灶旁收拾餐具的女人,也嗅到了空气中醉人的酒香,放下手中活计,直愣愣盯着远处的男人们。   茅台,酒中帝王诶!   现代人都无法抗拒它的魅力,何况酿造技术并不先进的古人,更无法抵挡它自然而然的醇香。   抵不住酒香袭人,老营长狠狠喝了一口。   唐朝的酒,酒精度普遍较低,老营长喝一斤都没问题,但陈华那小瓶酒,他只喝了一口,就感觉嗓子像被火烧似地,辣的他说不出话来。   “乖乖,好酒啊。太霸道了。”   老营长啧啧称赞。“嗒嗒嗒”吞口水声音,自他身边发出。   双眼发光的老魏像个深闺的怨妇,幽怨地看着老营长抱着酒瓶,似乎没有想把它交出来的意思。   “老营长,俺也要喝一口美酒。”老魏搭上笑脸,十足的笑面虎。   “滚,老子还没喝够呢。”老营长抱着酒瓶,据为己有道。   “老营长,人不能吃独食啊,你这太没天理了?”老魏郁闷了,十个人喝一瓶,老营长抱着他们十人那一瓶不放,这叫什么事儿。   老营长越看越觉得手里的瓶子是个宝贝,根本舍不得交出去道:“老子命令你们,今晚不许喝酒。”   “操!”老魏一下子怒了,他拉拢身边的几个兄弟,道:“兄弟们,给我抢。妈的,殴打上级就殴打上级,为了喝到美酒,老子把命搁在裤腰带了。”   老魏起哄,七八个士兵就像看见羊的狼崽子,那管什么尊卑长幼,嗖的一声,向老营长冲过去。   “妈的,你们还敢造反么。”老营长抱着酒瓶撒腿想跑,哪知道裤管被一个士兵拽住,立刻五六个士兵像翻越障碍物似地,齐齐跳过来围住老营长。   一场混战就此展开。   许久之后,鼻青脸肿的老魏抱着一个酒瓶坐在篝火边,陶醉地品味着美酒。   “好酒,比起我们白天抢的,那酒简直就是喂猪的。”   喝过陈华的酒后,老魏终于知道为什么老营长不肯交出来。此酒只应天上有啊,自己兄弟不知从那里带回来的,酒烈香浓,入口很顺,如此好喝,如此醉人,老魏舍不得交给其他人了。   “魏哥,给兄弟们尝尝,刚才可没少废力气,老营长都记得我们的面孔了。“几个兵士看着老魏手里的瓶子,在一旁吞口水。   “不给,打死都不给。”老魏酒迷心窍道。   于是,又一场为了抢夺美酒的争夺战展开。   陈华笑看此幕:“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这群最可爱的人啊,理想仅仅如此简单。局外人陈华被他们感染,居然破天荒加入了抢酒的队伍中。   只有融入别人的生活,才会从中感到快乐。   此时的陈华,一手抓着酒瓶,一手拿着一截燃着的木棒,防止抢酒的人靠近他,老魏坐在他身边,像对难兄难弟。   喝了一口,陈华将酒瓶递给老魏。   老魏接过喝了一口,用舌头舔了舔嘴唇:“兄弟,老魏我多嘴问一句。我见你身上如此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你究竟从那儿来啊?”   “西域,十万八千里外的地方。”陈华笑道。   “嘿。难怪,西域盛产美酒,也盛产美女。”老魏向往,道:“等那天,兄弟们挥刀杀到西域去,统统给抢回来。”   “抢太庸俗了,俺们用盗,天下没有我盗帅不能盗之物,只要兄弟想要,皆可盗来。”陈华似喝醉了道。   “盗帅?什么东东?”老魏晃了晃晕呼呼的脑袋,华哥儿的酒太霸道了,喝两口就上头。   陈华喝了口酒,望着天空道:“来无影,去无踪,翩翩身影似蛟龙,取物独留香,乃盗帅诶。”   老魏“咕隆”两声,不知道他听没听,居然倒头呼呼大睡,想来茅台酒后劲上来,这西北汉子也扛不住酒意睡了。独留陈华一个人坐在篝火边,望着那熊熊火焰,愣愣发呆,就这样渡过这穿唐后,第一个夜晚。 第四章 吊儿郎当杜家二公子 [本章字数:4568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02 16:29:53.0]   陈华做了个奇怪的梦,他梦到自己娶了一群美娇娘,刁蛮的、文静的、温柔的,贤惠的,古灵精怪的,不食烟火的,应有尽有,所有老婆一起拜堂。有个丑陋的大胡子老头当起了他们的司仪。婚礼结束后,醉醺醺的陈华,提着裤子准备入洞房,春宵一刻嘛,哪知道他走进洞房,拉开新床的帷幔,想学野猪拱地,亲众娘子芳泽。哪知道,帷幔掀开,新床上前一刻还千娇百媚的娘子,全部变成张牙舞爪的母老虎,正卧在床上等着陈华主动送上门来。   我艹,进老虎洞了。   陈华立刻被吓醒了,出了一身冷汗。   新房不见了,母老虎们也不见了。只有老魏那张恰是苦瓜一样的脸凝望着陈华。   “衣服裤子谁给我脱掉的?”突然感觉下半身凉悠悠的,陈华发现自己全身被脱个精光,只剩下一条内裤还在。尤其是雄壮的老二那里,像掉了块冰进去,这会影响晨初发育地。   老魏不会有哪方面的癖好吧,陈华害怕惨了。   老魏见陈华神色恢复,放心道:“昨晚你喝醉了,弄脏了身上衣物,营中几位嫂嫂帮你脱下,已经替你洗干净凉外面了。”   “代我谢谢几位嫂嫂。”酒不醉人人自醉,有心事,喝点儿酒都扛不住。   老魏叹气道:“昨晚你小子喝多了,就在军营里乱唱乱跳。还说自己要学岳鹏举,架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令尊已然过世,兄弟亦不必悲伤,李靖大将军已经点兵凉州,不日就会攻打吐谷浑。兄弟身为男儿,就该摒弃家仇,建功立业,说不定老爷子在天之灵,也会得到安息。”   老魏安慰人的本事不小,陈华故作悲戚,天生演戏高手。“我只是十分想念他老人家,所以才失了仪态。吐谷浑一日不灭,兄弟就一日不得安宁。”   老魏继续叹气,手伸向一边,取来一叠衣物,道:“这衣物,是你嫂嫂给兄弟做的,一直舍不得穿,不出所料,今日凉州会派人前来迎接兄弟。就当老魏送给兄弟一份礼物,你从关外带来的衣物,不适合在关内行走,太过另类。”老魏见过陈华稀奇古怪的衣物,以为那是关外人的着装,将自己压箱底的衣服拿出来送给陈华了。   老魏,你不要那么煽情好不好。陈华苦笑着,接过老魏手中衣物,是一件青色袍子。   唐朝的服饰穿起来很麻烦,领口和前襟要打上带结的纽扣,裤子则是变成像裙子一样的长摆,腰间系上长腰带,陈华见过现代几家做得极好的唐装,可和老魏递来的衣服相比较,已经被简略化了,没有老祖宗做的讲究。   花了半个时辰,陈华终于把自己打扮成一个穿着正统唐装的唐朝人。   来不及甩两下飘逸的长发,身边的老魏就像见了妖怪一样,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先前还看不出来,自家兄弟穿上体面儿的衣服,身材架子立刻凸显出来。   “像个考取功名的书生。”老魏上下打量,给出了最满意的回答。陈华的样貌本就面儿白净,身材更是挺拔,不想他们这些打仗的粗人,老魏的衣服在他身上穿着,虽短了点却将他的骨架衬托出来,老魏敢拍胸脯打赌,就算凉州城内,有些游历到边塞来的书生都没自家兄弟倜傥。   由于没有镜子,陈华也欣赏不了自己换上唐装后的帅姿。   从帐篷里走了出来,日头已经升得老高。侦查营大多将士都已经出去侦查军情,刚才有一小队来报,距军营百里外的地方,有一支扛着李字旗号的队伍正往军营奔跑。估计是凉州方面的人,应该是昨日老营长快马修书递往凉州的文书已经被上头重视,派人下来迎接了。   肚子有些饿,陈华就走到做饭的火灶旁,看有没有可以充饥的食物。   找到两个白面儿馒头,还是热乎乎的,陈华抓在手里,就开始狼吞虎咽。啃馒头的时候,旁边几个女人窃窃发笑地看着他。   难道我脸上长花了。陈华侧脸对着一个水缸,投影里看着那个五官端正、眉毛笔挺的影子,这家伙挺帅的嘛,以前怎么没发现。   他自恋的甩了甩长发,灶边几个正在挑选野菜的女人呵呵笑出声来。   “华哥儿长的真俊美呢。”说话地是狗娃子的娘亲,那个不知道是二十岁,还是三十岁的女人,长的挺秀美,属于岭南人那种小家碧玉。   被一群女人称赞长相,陈华也挺脸红的,立刻低头啃馒头,旁边的老魏一个劲傻笑,仿佛陈华长的帅他也跟着沾光。   “嫂子,这些野菜,你们都用来做泡菜?”受不了身边那货的傻笑,陈华将注意力放在几个女人手中的野菜上。   在凉州这片草地上,随处可见野菜疯长,狗娃子每天背个背篓出去,就能挖一背篓回来。军营里的菜食,大多都是几个女人出去捡的,偶尔将士们从外面打些野味回来,生活过的也有滋有味。   “华哥儿不知道,春天是野草菜疯长的时候。这个时候,就得多去捡些野菜囤积着。等到了夏天,满地的畜生早把野菜糟蹋了,那里还能有人吃的。凉州四季变化大,一旦到了秋冬天,天气转凉,开始下雪,野外就没有吃的东西。我们将多余的野菜做成泡菜,等到了没有东西吃的时候,就拿出来当菜食。”几个女人趁着空闲时间,就多去挖野菜回营做成泡菜留着以后备用。将士们打仗已经很辛苦了,后勤方面,几个军中的女人,尽最大能力给予保障。   “那这些泡菜,放久了不会烂掉?”陈华想到一个问题,春天做的泡菜,留到秋冬天时,肯定已经坏掉了。   狗娃的娘叹气道:“坏有什么办法,若是不做,到了秋冬天,野外没有吃的,将士们就没有食物下饭,那时候打仗也使不上力气。我们将泡菜装进瓮中,深埋在地窖,烂掉一半,总还剩下一半,撑过秋冬天也行的。”   “那嫂嫂们,怎么不想着把这些野菜做成干菜呢?”泡菜要坏掉,那就做成干菜。只要密封得到,保存一两年都没有问题。后世陈华见过农村太多地方每逢春季都会将绿油油的菜做成干菜撞入罐子里,留待冬天取出来吃。   “干菜?怎么做法?”几个女人同声道。   “就是将野菜从中破开,然后找绳子晾在上面,等野菜被阳光晒干之后,再取下来,放入盐腌制,然后取来瓮盛装,做好密封措施,放置在地窖里。放一两年都没有问题,而且吃的时候,原汁原味,非常可口。”陈华说着咽了咽口水,此刻要是有一叠干菜下馒头,简直人间美味啊。   “真的?”几位女人眼睛亮着光。 “华哥儿说的方法可行?”   “可行,我在西域经常见到西域人,将吃不完的菜做成干菜。放在家中地窖,一整年都不坏。”   “那我们试试。”   唐朝的女人心灵手巧,陈华只是简单说了做法,这群女人就开始依葫芦画瓢,开始做起了干菜。   陈华没有打搅她们钻研做干菜的兴趣。旁边的老魏直夸兄弟是神仙,三两句话就解决军营多年一个难题,都舍不得将他放走了。   一时无话,他和老魏两人走到的军营前。   两人在军营前驻足观望远方火烧似的云霞,片刻功夫,只见远方一支骑兵正踏着灰尘而来,眨眼功夫就来到的营地前。跑在前头的执旗手,扛着用金线绣成的“李”字王旗,驻马停在营门口威风八面。一个穿着白袍的小将,从旗手后面绕到了前方。   “凉州来人了?”看见一小将出列,两人相视一眼,没有多话。   “快打开栏门,某乃凉州武卫参军,要见董行军。”那家伙嗓门奇大,这么一吼,整个军营的人都将目光落在他身上。只见那支骑兵中,出列一个穿着白袍的小将,年龄不大,撑死十六岁,鲜衣怒马,怎么看都觉得他很骚包。   “快打开栏门。”老魏反应机灵,看小将那身行头就知道惹不起,立刻让人打开营门口的栏门。   “懂行军呢?怎么不出来见某?”小将跳下马,取下头盔,暗骂一声重死了,然后围着栏门转两圈,吊儿郎当没个参军样子,道:“某昨夜从凉州出发,路上马不停蹄地跑了一晚,那董行军居然不出来迎接本参军,小心某治他的罪。”   “老营长正在营帐内处理公务,大人来时急忙,他此刻恐怕已经出来了。”老魏低头说道,眉毛一挑撇了眼身边的陈华,这两货同时心照不宣地给出一个答案,这丫那里跑来的毛孩子。   气愤,简直气到极点,如此重大的事,凉州城的李靖,怎么挑了个孩子来处理。   “意思是他看不起某杜荷了?全长安的人都可以看不起某杜荷,就他董行军不行,哼,给我拖出来打一顿再说。”小将自报家门,颇有街头纨绔作风。   “嘿,杜荷?耳熟。”   听那小将自曝名字,陈华闷着脑袋想了想,灵光聚顶,再看了眼前面那个白面儿小将,他不就是杜如晦家的杜老二么,长安城一大纨绔,怎么跑凉州来当兵了。   难道是来镀金的?   靠,有个好老子,就是能拼爹。虽说现在杜如晦已经入土了,可福荫犹在,杜家还是受老李照顾的。   “原来是杜参军,想不到参军一夜就赶来了。”老营长从营帐里走出来,他去过凉州城,见过眼前的参军,叫杜荷,有个老子就是大名鼎鼎的杜如晦,只不过他却是个长安纨绔,被丢凉州来历练了,据说在这次的凉州城中,像杜荷这样不学无术的纨绔大有人在。   “董行书,你说的域外仙人在那里?” 杜荷环顾四周,根本就没看见有所谓的仙人,仙人应该有仙风道骨,环顾四周没谁符合标准。   老营长指了指杜荷身后的陈华:“杜参军,下官书中所述之人,就是他。”   杜荷转头盯着陈华,吃惊,疑惑,不相信道:“就某?仙人?”陈华的年龄看起来比杜荷大了不了多少,自认还是继承了老爹杜如晦一半基因的杜荷在长安都不敢装高人风范骗妹子,这货怎么如此嚣张。   连续两个问号,杜荷指着老营长鼻子大骂:“董行军,我看你是老糊涂了。就这个小子,就是你说的域外仙人?李将军昨夜见你所献文书,激动的连连拍手称奇,特命某星夜赶来,将你所说的域外仙人带回凉州,造福三军将士。岂知你居然信口雌黄有心蒙骗大将军。来人啦,将董行军给绑了,随某押往凉州。”   杜荷一声令下,他身后动作整齐的兵士上前欲行绑人之事。   “哈哈哈!”此刻,陈华笑了起来,“杜兄,枉你还自称长安纨绔,难道你未听说过有智不在年高乎?”   “长安纨绔?”杜荷明显一愣:“你认识某?”   “不认识,只是看杜兄穿的如此体面,小小年纪就已经当了参军,应该是长安城来的贵人。”你丫自报家门,老子不认识你这个以后被老婆带绿帽的苦逼才怪。   想不到我杜荷也有一天被人一眼就看出身上的王八之气。脸皮厚的杜荷微微一笑,不管眼前的人是不是高人,至少他很会说话,不是那种讨人厌的家伙。   “听说,你有治刀伤仙药?”杜参军语气急转问道   “祖传的。”   “拿出来我瞧瞧。”   “怎么瞧,难不成要给你放血,你亲自试验。”   “这到不用。”杜荷闪到一旁,对着身后招了招手,立刻有士兵押着两个衣着打扮属于未开化的蛮夷之人,道:“这是路上抓到的两个羌人。正好可以试验你的刀伤药。”   说完,杜荷指了指兵士,道:“给他们一刀。”然后自己躲的远远的,纨绔是不屑打打杀杀的。   “哐当。”   士兵抽出腰间宝刀,反手一刀,眼都不眨一下就狠狠砍在一个羌人的脸上,一条大蜈蚣样的伤口立刻出现,那羌人“叽里呱啦”哭喊着倒在地上翻滚嚎叫,裤裆处已经湿了大片,显然是痛并吓着了。   “用药吧。”杜荷躲得远远说道:“药若不灵,你可就遭殃了。”   “药若灵呢?”陈华根本不担心道。   “药若灵,证明董行军所书不假,凉州三军得神药相助,定能破吐谷浑。陛下论功行赏,咱们荣华富贵指日可待。”   现在已经被封子爵,要是这回寻得高人,说不定又能进爵一级,到时候在长安又有勾搭女子的本钱了,杜荷心里如实想着,不然这次他也不会主动请缨前来迎接高人。   “靠,都已经将功劳均摊在自己身上了,不愧是杜如晦的儿子,天生带着三分奸诈。”   陈华很不满自己的劳动成果被别人瓜分去,不过他和杜荷的想法都一样,立功,加官进爵,去长安逍遥。   按照老样子,陈华蹲下身,取出胶囊,把里面的药末倒在手上,地上的羌人已经因为流血过多昏厥过去,这样好,不闹腾,陈华就像进了手术室的主治医师,将药末细细撒在那羌人的脸上。   流淌的血液开始凝固,并且开始结痂。   这一切,仅仅发生在一个呼吸间,太神奇了,杜荷几乎不敢相信世间会有如此奇特的刀伤药。   “这!”杜荷目瞪口呆。   下一刻,他几乎不顾自己纨绔身份,飞快跑到陈华身前。就像发现了稀有宝贝,眼光炙热地说。   “兄弟,能拜个靶子不。”这货显然是发现了新大陆。 第五章 凉州行 [本章字数:2729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02 23:32:38.0]   “拜啊,有啥不可以的。”   步步都算计着怎么才能将人脉扩大,陈华很豪气地答应道:“杜兄,需不需要烧黄纸,宰鸡头。”   “讲究那么多礼节干嘛,是兄弟不就一句话吗。”   这家伙在长安肯定没少坑人,说话一套一套的。   陈华也不讲究,权当是交了个酒肉朋友。况且这二货还是个大大的纨绔,有后台,有背景,对自己成功打入大唐做一番大事有用。   仅仅三言两语,这两个才见面的年轻人就成了能够相互挨刀的难兄难弟,可见这年头兄弟情义太廉价了,让陈华都不敢相信隋唐演义里面写的那些义薄云天的兄弟情谊是不是杜撰的。   在营门口待着也不是事儿,穿着骚包白色铠甲的杜荷安排了随行那支骑兵在此整顿休息,自己陪着陈华一摇一摆,像游荡在大街上的纨绔子弟,时不时露出指点江山的风范,道:“兄弟,你知不知道,你的刀伤药,可拯救了凉州三军啊。”   陈华故作悲戚状,道:“家仇深似海。若非羌人犯境,兄弟我也不会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献药也是唯报家仇耳。再说,男子汉大丈夫,应当建功立业,光大门楣,兄弟只恨没早看透这点。”   “话怎么能这么说。兄弟有所不知,唐军在凉州已屯兵数月,于吐谷浑亦有过交锋,不知道吐谷浑的羌人使了啥法术,战士个个刀枪不入,威猛异常,唐军吃了好几场败仗,李靖大将军正在想破敌之策,昨夜有斥候连夜叩门,说凉州城外寻得高人身怀灵药,李将军大喜,连夜接见报喜斥候,得知凉州城外侦查营寻得域外高人身怀奇药,特派兄弟连夜赶来迎接,此番不废功夫,现在我三军也有天赐奇药,灭吐谷浑指日可待。”杜荷欢快自语,暗想这趟差事果然没有选错。   “希望这刀伤药,能够对三军有用,家父在天之灵,可以安歇了。”没办法,说了一个谎话,就得用无数谎话去弥补。   杜荷以为陈华在怀念他被羌人杀死的父亲,一副替陈华悲戚样子,道:“兄弟放心,我军定能够剿灭吐谷浑,伯父也能安息了。”   陈华当然相信吐谷浑能够剿灭,历史书上写着地呢,不然怎么算准了想捞一捞军功,然后去长安做个富贵闲人呢。   “董将,兄弟们星夜赶来也累了,你吩咐下去,准备午饭,吃过之后我们将前往凉州,军情一日不可耽搁,能够早点得到灵药,早日攻破吐谷浑。” 杜荷吩咐老营长让人准备午饭,自己和陈华勾肩搭背地走进了营中帐篷。攻破了吐谷浑,就回长安去了,一辈子再也不待这鸟地方。   几人走进帐篷,帐内温升气暖,老魏,老董,杜荷,三人都是做的打仗杀人的勾当,见面无非就是畅谈军事,唐军于几日几日和吐谷浑交战,于那日又有小捷,三人唾沫横飞,将整个凉州以外的战况描绘的生动逼真,就连旁边的军事水货陈华都听得心生热血。   果真是功名但向马上取啊,男人就该歃血边疆,才算是个爷们。陈华觉得在这三个军人的眼中,吐谷浑就是他们征服的尤|物,想方设法要将她拿下。   陈华一直做个旁听的观众,直到听到杜荷说及唐军受困于祁连山,遭遇吐谷浑死士攻击,连退百里的战事,他才渐知为何凉州城的李靖此刻如此急需得到仙药。   刚才从杜荷言语中,好像吐谷浑的羌人突然间就像吃了神药一样如有神助,个个刀枪不入,甚至不畏惧唐军的利箭大刀,于战场上厮杀凶猛浑不怕敌。唐军进攻吐谷浑,本是顺风顺水,可前不久于祁连山一役,生生被逼退百里,犹在连日来,征讨吐谷浑的大军中,连接传出羌人死士之说,唐军颇有受挫。李将军传令三军将士,想破敌之策,一直苦无头绪,方才在凉州得到戍边侦查营斥候献上的文书一封,立刻为书中所写吸引,以为天助,才有了杜荷连夜赶来的火速。   原来是战情有变,吐谷浑突然间强势起来,整个凉州三军,都还在想破敌之策,老营长的一纸文书,就好像甘霖一样拯救了凉州三军。这也不知道是陈华走了好运,还是老天在暗中帮他,让他才刚刚来到唐朝,就钻了这个空子。   老营长略懂点头,老魏也在一旁连连点头算听明白。两人都在想,难不成,华哥儿是上天派来的高人。偏巧在这个时候横空出世,难道是天佑大唐,天佑圣上?   像出现陈华这种“祥瑞”应该是那些文官玩笔杆子的时候,他们武将不懂那些,只以为天佑,一时间帐篷里聊的火热,很快就到了中午,该吃午饭了。   午饭很丰盛,不像昨夜吃的那种大锅饭,而是由几个女人端进帐篷摆桌上,四样精致小菜,有肉有菜,味道适中,没有酒,军营禁止喝酒,老营长和杜荷闷头吃饭,只有老魏偶尔给陈华夹了两筷子,嘻嘻而笑,附和道,好菜,难得吃上一回。说完之后,这大男人一脸沉默,就好像这一顿饭后,以后一辈子也不知道啥时候能够聚在一张桌子上了。   老魏是真把陈华当了兄弟看了。只是他知道,今天之后,自家兄弟恐怕就飞黄腾达,以后再也不会来凉州了吧。再说,凉州这偏远地方,谁还会来呢,风大,黄沙漫天,和皇城长安是比不得的,兄弟去了,说不定能富贵。   一顿饭,吃的很安静,像是在无声告别。   饭后,也该准备去凉州了。   陈华回到昨晚休息的地方,把军旅包和已经晾干的衣服收拾好随身携带,军旅包可是他的宝贝,里面太多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是那种见不得光的高科技,随便哪一样拿出来,指不定明天坐镇长安城的老李,就会追着喊着命令人宰了自己。   本来就没啥可收拾的,简单整理完毕,军旅包背在背上,理了理袖口,做出要远行的样子,出来的时候,栏门前侦查营留营的人男女老少,就像在送别亲人一样,站成两行,望着陈华,此时无声,杜荷带着一队骑兵,盘桓在营门前等着陈华出发。   “各位兄弟,送君千里终有一别。昨日承蒙侦查营兄弟相救,方才捡回一条小命,此次去凉州,定为各位兄弟了一个心愿。话不多说,兄弟们保重,陈华走了。”   受不了这种送别的气氛,陈华已经翻身上马,准备扬鞭子走人了。   “杜参军,陈华兄弟,一路保重。”话是稳重的老营长董行军说的。   “兄弟,无论到了那儿,可要记得俺老魏啊,别忘记了,你可是我们从野外捡回来的人,富贵了,可别忘了兄弟们。”老魏假装邀功说道,他其实是强撑的。连眼睛已经开始红了,陈华知道,这凉州汉子,其实最重情谊。   苟富贵,莫相忘,陈华点了点头:“老魏,兄弟若是富贵了,一定忘不了你。”   华哥儿的豪气,让营里的几个女人笑嘻嘻说着。“华哥儿,我们还等着你回来吃我们做的干菜呢。”   “陈叔,我还惦记着你给我的巧克力呢。”狗娃子站在他娘身边,探出个脑袋道。   侦查营的人,一一向陈华道了别。   陈华有些舍不得地向众人挥了挥手,他虽然认为自己是个过客,但营中的兄弟们早已将他当成归人。这就是这个时代的人,那并不弯曲的心思,朴实到一分钟就能体会,根本不用去猜疑。   “老营长,老魏,各位兄弟嫂嫂,陈华走了,谢谢你们一夜款待,有朝一日,我还会回来看你们的。”来到大唐第一眼看见的人,陈华还是有感情的。   道完了别,陈华的留念也就淡了。初春的气息,夹着一丝从南方带来的风,吹动着营门前执旗手上的旗帜猎猎飞舞,杜荷只道一声“出发”整支骑兵队伍,就向着前方开拔,直奔凉州城去。   前往凉州的路崎岖不平,马上的陈华一副心不在的样子,正思考着这算是他真正踏入大唐吧。 第六章 坑了李靖 [本章字数:5124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03 11:08:47.0]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唐代诗人王之涣的这首凉州词,算是现在凉州城的风貌。   山很高,就像利刃一样,直指苍天。   风很大,卷起漫天黄沙,迷糊了眼睛。   在陈华眼中,弹丸大小的凉州城在这样的风中,就像沙漠中的一堆岩石,几乎只能看见规模不大的轮廓顽强屹立着。   陈华的运气很不好,在回凉州的路上,他们遇见了沙尘暴。   “这该死的操蛋天气,春天和秋天,整天都是沙尘暴,大军集结在城内,根本就受不了,何时才是个头啊。”吹得灰头土脸的杜荷,一遍咧咧骂着凉州的鬼天气,一边好奇地打量着身后瘦马上奇怪的陈华。   “嘿,华哥儿,你那带在嘴上的白色罩子,真是奇特,连这黄沙都能挡住。”杜荷羡慕地看着陈华嘴上那个白色的罩子,再看看自己的骑兵队伍,灰头土脸,像一群黄唇鱼,他又想骂这凉州天气了。   他是大纨绔,现在也遭这种鸟罪,心里非常不爽。   前面的杜荷和那支骑兵已经在黄沙里洗过澡了脸花的不行,陈华再看看自己,全副武装,身上批的是老魏的披风,嘴上带着从军旅包中拿出来的防尘口罩,沙尘暴对他不过小菜一碟。   陈华庆幸穿越到唐,老天把军旅包留给了他。让他在这群还不懂得如何使用口罩的古代人面前稍稍找到点优越感,道:“兄弟以前常随家父来往西域经商,西域地方沙尘暴也是繁多,所以就准备了这玩意儿。”   “原来这玩意儿来自西域。”杜荷眼睛一亮,心想回去也做一个,以后再也不怕嘴里吃进沙了。   做口罩的事情很简单,随便找几个会针线的绣娘都能够做出来。陈华也懒得在这件事上说教,眼见若隐若现的凉州城近在眼前。他拢了拢口罩,溜着马,随骑兵顶着漫天黄沙,一路前行。   因为战事,边境的贸易也变得销匿。让以往在丝绸之路上拥有丝绸重镇四凉古都的凉州,几乎变成了一座空城,城门口,没有出塞的商队车马,没有游吟的诗人,守门的士兵龟缩在皮甲内,都在抱怨凉州的操蛋天气,压根就没心思盘查进出城门的零星路人。   正当守城士兵,有气无力,纯粹是站岗混过一班算一班时,穿越了沙尘暴的杜荷等人,终于带着那队骑兵,来到了凉州城下。   这突然出现的一支骑兵,让城门前的士兵稍微有了点当兵的样子,定眼一看,居然发现走在前面执旗手扛着的那展绣着“李”字的龙骑。   “是杜参军,兄弟们,参军回来了,他肯定带回来了域外高人。”看见那支已经逼近城门的骑兵,为首那个才从黄沙中洗过澡的将军,脸熟,那不就是昨日出城迎接域外高人的杜荷杜参军么?   听说昨日参军奉命出城迎接高人,难不成已经归来了?   守城的士兵立刻沸腾起来,杜荷回来的消息,经城门口宣扬,一下子向着凉州城里传递开来。   杜参军回来了。   参军身后,还跟了位穿着青衫的书生,莫不成那就是域外高人。   凉州三军有救了,羌人的死士,此刻不过是渣渣。早日攻打吐谷浑,早日可以回长安抱老婆孩子了。   高人就是不同,优哉游哉骑着马,嘴上带个白色罩子,据说用来防沙尘暴。比起参军等人的狼狈,高人就像会变戏法似地,出奇的干净。   这群关中来的子弟,潜移默化中已经把陈华当成了他们回家的救星,谁也不想待在凉州和吐谷浑僵持着,那这场战争会打多久啊?十年,二十年,对他们是很残酷的。   城门口士兵亲眼目睹高人已来的事实,经过一层层的传递,终于传到城中都尉府上李靖所在的地方。   “华哥儿,终于到了。”到了凉州城前,杜荷飞快跳下马往城里钻,因为沙尘暴吹不进城,他这一路也受够了,很恶心这些黄沙粘在身上。   陈华也跳下马,仰头看了眼用石头和粘土垒起的城墙,并不高,约莫三丈。墙头上同样绣着金色“李”字的龙骑招展有力,难道是欢迎自己的到来。冥冥中来到了华夏国最具影响力的唐王朝啊,上有圣君,下有贤臣,战有武将,四夷臣服,这璀璨的时代,似乎就应该出现自己这种拉风的人。   无耻地幻想了下,陈华终于迈着坚实的步子,在众目注视之下,进了凉州城去。   算算时间,李靖也是六十多岁的老头儿了吧,他倒真是能干,一大把年纪了,还在为开拓唐王朝的疆土奔波劳苦。想来也对,唐朝那十几位开国公,大多是老骨头了扛不起刀枪,如今后续无人征战正是青黄不接的过渡期,他上战场,估计是被老李逼的。   走在凉州城中,陈华满脑袋都在刻画那个常出现在小说中英明神武的李靖大将军。他在想,等下见面自己要不来一句“李将军,在下对你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陈华觉得太俗气了,干脆整点霸气的,要不豪气地说“将军仪表堂堂,乃国之栋梁,晚生真是相逢恨晚”。   对,英雄都喜欢这种霸气的话,还带拍马屁的。   就在陈华想等会儿见到李靖时的开场白时,他们已经到了都尉府。   李靖任青海道行军大总管,因为最近军情受阻,留在凉州城都尉府中办公。从这里发出的军令,必将成为整个凉州三军马首是瞻的命令。   都尉府前,有兵士守门,因为杜荷在,很轻松地就能进去。   进了都尉府大门,沿着一条走廊,走过半月形院门,来到一处院子。   院子属于那种幽静型的小院,一条鹅卵石铺成的小路从中破开,两边石块垒起的花园中,开满了月白色的小花,花园直接连到一边儿的墙角根处,看起来清幽整洁,在黄沙随处可见的凉州城,能看见一片干净小院的确难见。   鹅卵石路的尽头,是一片草地,草地后,有几栋青砖红瓦的阁楼,立于几株新芽垂柳之后,楼前小桥流水若隐若现。   刚走上鹅卵石路,就看见前面草地上有两人正在争论不休。不明白是什么情况,等走近了些,方才知道那两人原来是在相互讨教。   讨教在古代很常见,孔夫子都说过,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古人在学问上做得十足,经常都能在街头巷尾,看见相互讨教的人,这是一种古代的交流方式,就和往后推几百年,随处可见才子们在斗诗一样。   草地上的两人,一人穿着青衫子,一人穿着灰衫子。他们讨教的话题,却是一只马驹。   看见这两个古人相互讨教不惊奇,更惊奇的是出现在两人身后的那一幕。   这两人在前面讨教的激烈,他们身后却蹲了个头发乱糟糟的老头儿在充当看客。   那老头看起来像丐帮帮主洪七公,脚踏草鞋,身穿补丁衣,衣服上有几个很大的袋子,满脸的白胡子把他下半张脸都遮住,抛开他身上穿着不谈,有点和西方的圣诞老人相像。   此刻,让人觉得好笑的是,圣诞老头蹲在地上,手里端了个粗口大碗,碗里面装着鸡腿,他一边啃鸡腿,一边抬头看两人骂架,好像他们越是骂的开心,端碗的老头就越有兴致。   吃货,而且还是那种喜欢端着碗看热闹的吃货。   陈华眼里只是多瞧了那老头儿一样,便将目光对着那讨教的二人。   “子论,依我断定,此马驹定是服下醉马草,才会出现口吐白沫,全身抽搐的症状,而且你观它肚腹肿胀,定是吃了极多。你可曾记得,师门中,有一医书记载了醉马草中毒后的症状,体抽搐,目无光,嘴出诞,如醉酒?”地上的马驹就像触电一样拼命抽搐,穿青衣的中年人信心十足推断马驹中毒了。   草原上的牛马,春季的时候,会误食许多野外的毒草,死掉很多,醉马草便是其中一种,牛马误食后,很有可能成批成批的死去,这小马驹估计也是误食了毒草。   另一个叫子论的灰衣人蹲下来,用手在马驹身上探了探:“非也,非也。这分明是吃了毒芹,学艺不精,就别拿师门的典籍来做幌子,很丢脸的,哪怕我是你师弟,也觉得丢脸。”   毒芹和醉马草都是两种会让牲口中毒的毒草。没有经验的人,根本分不出来,误食两种毒草后,所表现出来的迹象有何不同。   “是醉马草,要不我和你赌一赌。”判断是醉马草的人,根本就不打算退步。   “是毒芹,如若不是,叫将军砍我脑袋。”灰衣人也坚持自己的看法。   “好,就和你赌脑袋,谁输了,当众把自己脑袋砍下来。”   “赌就赌,待我破了这马驹肚子,取出胃里的东西验证,你就死心了。”   两人争锋相对,一时间竟谁也不让谁。   蹲在地上啃鸡腿的老头,好像根本就不管他们,任由他们吵的如何厉害,似乎都引以为常了。老头悠闲地啃着鸡腿,咬了两口,就发现有人过来了,他目光立刻警觉地注视着前方。杜荷他认识,只是另一个年轻的人生面孔,老头儿的眉头皱了皱,旋即舒展开来。   陈华和杜荷,恰巧在这二人打赌的时候走过来。二人要赌脑袋的誓言,也被他们听见。   看见这两人,陈华身边的杜荷正拱手招呼一声。“子论,伯牙两位医师,今天可是好雅致,居然聚到一起了。”   两人看见了杜荷,也不搭理了,那灰衣人立刻从腰间解下一柄佩刀,蹲下身子,就想给地上抽搐的马驹开肠破肚。   “伯牙,待我破开肚子,你可就后悔了,现在反悔来来得及。”叫子论的人解下腰上的佩刀,准备给小马驹做“手术”。   “我已做好闭上眼,看你割脑袋的准备,你开始吧。”子论越是紧逼,伯牙越发坚定。   子论气愤地举刀屠马,小马驹即将惨遭屠手。。   “住手!”当子论的屠刀正准备落在马驹肚皮上时,陈华的声音就想起来了:“两位既然是医师,还未真正判断,就胡乱以生命作赌注,若是今天躺在地上的,乃是我大唐将士,两位莫不成还为了争论他肚子里吃了什么,就替他开肠破肚吧?”   这话说的正气凛然,隐隐还有指责的意思。原本打赌的两人,这才看见杜荷身边的那说话的年轻人。年龄二十出头,穿一件青衫,看不出身上有何高人气势。   “你是谁,也敢来管我们两师兄的事?我们两人打赌,就得分个高下,区区一匹马驹,杀了也是杀了。”两人的说话自带几分得意,别说一匹马驹,就算地上躺的是人,是死是活还不是他们一句话。   “我是谁不重要,而是两位的所作所为,方才有些看不惯。”陈华实话实说,道:“古语有云,损彼益己,物情同患,况于人呼!二位以物打赌,实在有损医德。”前世的许多医生名声就不好,没想到唐代就有这种不拿生命当回事儿的医生,医德传承越来越坑了。   “你,你小子可知我们是谁?敢说我们没有医德?”两人吹胡子瞪眼,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听见有人说他们没有医德。   “小子不知。”陈华现在很看不惯这二人。居然为了打赌,就要动手宰马,他虽然不是动物保护着,却也见不得如此荒唐的事情。   “刚才在外听见二位议论此马疑吃了醉马草或者毒芹。小子没读过多少医书,但也知道,此马并非是吃了这两种毒草。”没办法,小时候被师父逼着看了许多医术,要继承盗帅门掌门,没有两把刷子是不行的,陈华不敢说自己是神医,医学底子还是有的。   “嘿,师兄,这小子是想驳论你我二人?”两人难得同仇敌忾地相视一眼。道:“我二人今天就和你打赌,这马肚子里吃了东西,一定是我二人所说的一种毒草,如若不是,我二人磕头拜你为师,若如是,小子你从此以后可得当我们两人的药童。”   “呃,子论,伯牙两位医师享誉长安,怎能如此刁难我兄弟?”杜荷眉头一皱,这两人乃是长安城有名的医师,据说和药王孙思邈出自同门,医术精湛,名满长安。陈华虽有仙药,可并不能证明他医术就很好,杜荷难免为他担心。   “小杜荷,这是你兄弟要驳论我们,不是我二人欺负他。”两人这个时候穿了同一条裤子,站在同一条战线上。好像刚才的打赌,已经被他们忘记了,此刻成了陈华和他们二人之间的矛盾。   “那你们先决定,我输了之后究竟当谁的药童。”陈华在他们二人中间插嘴一句。   “我是师兄,当然是当我的。”穿青衣的人道。   “师兄有何了不得,凭实力高低决定,我实力强,当然是当我的药童。”灰衣人争抢道。   “你实力强?少丢脸了?这药童,今天我要定了。”   “呵,笑话,我今天还偏不让给你!”   青衣,灰衣两人开始争吵起来,甚至相互拉扯对方衣服,大有舍弃君子礼仪打一架。   “哈哈哈哈!”突然一阵笑声传来,正是那个蹲在地上啃鸡腿的老头儿。   “两个蠢货,还没比就输给了人家。”老头端着碗走过来。囫囵吞下一块鸡肉,道:“你就是董行军介绍的域外高人?”   “高人不敢当,想必这位就是李靖李将军吧,久仰久仰。”先前准备的开场白,一句也没用上,主要是李靖大将军的出现实在是太意外了,陈华镇定地看着面前光着膀子的老头儿,这和隋唐英雄传里面威风八面的李靖压根就沾不上边儿,身高没有八尺,腰围也没有八尺,干瘦的身体,像柴火棍而似地,谁会想到眼前这个抱着碗大口吃饭大声笑谈的人,居然是鼎鼎有名的李靖李国公。   坑,隋唐演义就是个大坑,坑害了后世千千万万的人。   李靖没有传说中的威猛,却是个抱着饭碗啃鸡腿的老头,让陈华小小被坑害一把。不过他很快就适应过来,看着面前的端碗兄,道:“将军,可否让人替小民取一个碗来。”   “碗?”端碗哥李靖二话不说,将手里捧着的粗口大碗递给他,道:“本将的碗,随你用。”   陈华愣了愣,接过李靖递来的粗口大碗:“将军确信用你的碗?待会儿,可别责打小民。”   “唧唧歪歪,好没男人气概,你用便是。”李靖不耐烦道,抽出碗里的鸡腿拿在手上啃着,他倒想看看陈华是如何赢得这场打赌。   既然端碗哥都那么慷慨,陈华也不好推脱。当下将碗里还剩余的饭菜倒掉,然后走到杜荷身边。   “杜兄,借你一样东西用用。”   “啥,啥东西?”   “需借杜兄童子尿一泡,以解奇毒。”   杜荷脸蛋瞬间飘红,支支吾吾,道:“华,华哥儿,兄弟我,我已经不是童子了。”说完,杜荷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摆明是坑杜荷的陈华,大笑道:“无妨,你且放些出来便是。”陈华将手里的粗口大碗递过去。旁边的端碗哥李靖瞪大了眼。   “好小子,居然敢坑我。” 第七章 保证不坑 [本章字数:2692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04 00:46:50.0]   杜荷拿着粗碗去了一个隐蔽的地方,双手在裤带上来回折腾了许久,才憋出小半碗“童子尿”。   杜荷脸上居然难得的羞射地端着碗前来,“华哥儿,你要的东西,准,准备好了。”   “这么骚?”陈华捏着鼻子扇了扇风,道:“就放这么一点?难道是不行了?”   杜荷不好意思说,当着李靖将军的面放不出来,难为情道:“路上没喝水,所以就不多。”   这理由还算充分,陈华也就不为难杜荷。   “你将碗里的童子尿,均匀地抹在羊羔身上。”陈华的确不怎么为难杜荷,这里也只有他能干这种事情。   杜荷难为情,道:“华哥儿?真要抹?”   “难不成你要让我或者李将军来抹?”   “不了,还是我亲自动手吧。”杜荷委屈地端着那碗“童子尿”来到那只小马驹身边。   奄奄一息的小马驹,已经没有力气抽搐了,嘴里“赫赫”叫着,四条蹄子来回乱蹬,好像害怕即将要死去。   “马儿啊,马儿,我兄弟要救你,你就乖乖的吧。“杜荷念着咒语,手一翻,碗中的童子尿,噼噼啪啪就滴在马驹身上。   “不够,不够,中毒太深,要多放点儿。“陈华在一旁临床指导,杜荷那小半碗童子尿不够分量。   “ 李将军,要不你也放点出来?”陈华指着杜荷手里的空碗。   李靖凝视着陈华的解毒方法:“此马驹究竟中了何毒,要用如此怪异的解毒方式?”   “是蜇人草”陈华:“将军可叫人取来浴桶,里面放入皂角汁,将马驹放入里面,一日可解毒。“   “笑话,蜇人草难道我们师兄弟看不出来,蜇人草的毒性,绝对不会让马驹昏迷抽搐。”旁边的两人立刻愤愤不满,那里跑来的庸医,居然在李大将军面前胡言乱语。   “两位当然看不出来,这不是普通的蜇人草。”陈华颇有几分高人样子,道:“这是生长在西域的红花蜇人草,比寻常的蜇人草毒性更强,马群一旦闯入红花蛰人草之中,中了它的毒,轻者昏迷,重者死亡。”   “红花蜇人草?”   “没听过。”   “难道是外来物种?”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讨论着。似乎对陈华的话半信半疑。   “你说是,那就是啊?你有什么证据?”两人似乎不服气反驳。   陈华笑了笑:“小民常年行走西域,一路随处可见红花蜇人草,西域国家的牧民,视这种东西为魔鬼,人畜沾上,都有大麻烦,不知道为何连凉州地方都开始生长了。”看来外来物种的侵略,放那个朝代都有啊。   听陈华报出自己来自西域,两人才反应过来,道:“你,你就是将军要迎接的域外高人?”   “高人不敢当,只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在下随家父来往西域经商多年,见的多了,也就熟悉了。”陈华继续编故事。   “这话我们师叔祖也说过,想不到公子小小年纪,就能明白大道理,不愧是高人,行事常人难以理解。”两师兄弟立刻变成尊敬的神态和陈华说话。这个时代毕竟是讲究尊敬那种真正有才学的人,不那么浮夸。   “敢问尊师叔祖是谁?未请教!”能说出这话的人,一定是个大儒,提前抱下大腿也不错。   “尊师叔祖,姓孙,字思邈。”   “孙思邈?”这来头可太大了,大腿可以抱。   “怎么,公子认识师叔祖?”   “早在西域就听闻孙药王大名,如雷贯耳啊。”孙思邈谁不认识啊,鼎鼎大名的药王,想不到却是这两二货的师叔祖,看来孙老头门下的糟粕越来越多了。   两人听闻别人高论自己师叔祖,想到先前误诊马驹那事儿,脸上挂不住光彩,道:“我们两师兄不过是师门中最低级的药师。方才孤陋寡闻,让高人见笑了。”   这两人如此看低自己,他们可是军营中的佼佼医师啊,端碗哥李靖不乐意了,呵斥道:“都给我滚回去,竟在这丢脸。”   “将军,我等二人先回营了。”这话简直是拯救了他们,两人飞快地立场逃遁,走时还不忘问道:“高人,改日我们师兄弟二人可得前来登门请教。”   陈华拱手相道“静候光临。”适才转过身,还没开口说话,杜荷已经屁颠屁颠跑来邀功,道:“李叔,陈华兄弟可是我找来的,这回该记一大功了吧。”   这厮不去做投机倒把,坑蒙拐骗,真是大材小用了。   李靖扬了扬眉毛,道:“要想请功是吧?没门,来的时候圣上已经交代了,你们这群从长安城出来的崽子,每一个见过血的,只要能杀十个羌人,就记小功一件,杀百个羌人,记大功一件,若是能杀一千个羌人,那好啊,我的位置就给你们坐了。”李靖很公正说道,没办法,大唐日渐强盛,不过除了他们这一代打江山的老人能征善战,似乎二代三代的子弟中,就没一个能耐的人,大唐朝文臣武将新老交替,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时候,他们担忧啊。   杜荷那厮一听说要杀十个羌人才能记小功一件,想到自己想再提升一阶爵位,不知道要杀多少人。说实话,看到人血杜荷是害怕的,不然他早就在军营中做个校尉之类的武将,干嘛要做个管后勤工作的参军。   “李叔,我晕血,而且手无缚鸡。”杜荷死皮赖脸说道,他心里在想,反正从长安来了那么多纨绔,大多都怕死不上战场,在军营中谋了个闲差,他杜荷又不是搞另类,混军功就混军功,反正圣上不知道。   “你不会杀人,难道你还不会坑羌人啊?投毒,下药,放冷箭,偷袭,群殴,拉帮结伙,挖陷阱。不管用坑的,骗的,强硬的,只要能杀羌人,都通通报功。人家陈二傻和尉迟黑鬼家的崽子,小默默和小宝宝,昨日领兵出去,活捉了一队打秋风的羌人,某已替他们记了大功一件,你们这些从书院出来的崽子,就知道挑军营里最轻的最容易的事儿做,这那是来打仗,分明是来游山玩水。”说道痛处,李靖俨然如长辈作风骂了起来。带这么一群长安纨绔少年来凉州打仗,不知道圣上咋想的。   小默默是鼎鼎大名陈知节陈国公的大儿子陈处默,小宝宝则是尉迟恭的儿子尉迟宝林,这两人常常被李靖用来作为抨击杜荷这等不良纨绔的正面教材,所以杜荷红着脸辩解道:“他们是学武的,小侄是念书的。怎么能比较呢,像他们那种就知道用蛮力的武夫,在长安城是会被女子取笑的。”   朽木不可雕,李靖无奈地叹气,道:“看见你们就心烦,靠着父辈的福荫,坑蒙拐骗,文也不成,武也不成,我看你们是要把我们这些老骨头活活气死才开心。”   吹了吹可以聘美圣诞老人的白胡子,李靖一脚揣在杜荷屁股上,道:“滚。”   有受虐倾向的杜荷,很没骨气地道:“那小侄的功劳呢?”   “小功一件。”   “谢李叔。”杜荷拍了拍屁股,站在陈华身边,眼神向他传递着消息,道:“兄弟,我先回军营报喜去了,顺便洗过澡,等会儿来找你。”   陈华嘴巴张了张,分明是一个“滚”字嘴型,奈何杜荷已经被那记小功一件冲昏了头脑,把陈华一个人留在这里,自己耀武扬威地扬长而去。   有功劳,没兄弟。   陈华很鄙视这种贪念功名的家伙,诅咒他出门立刻摔死。   此刻,院中只剩下陈华和李靖二人,面对这位大英雄,陈华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他就这样在李靖面前站着静如松。不好对付啊,尤其是这种成精了的老狐狸,开口说话,第一句就露馅儿了。   “咯吱咯吱。”李靖咬了一口手里没啃完的鸡腿:“小子,希望你别坑我,否则小心你的屁股。”   被这句霸气外露的话蒙住,陈华愣愣:“放心,保证不坑。”和这位大英雄不需要说的太多,仅仅“不坑”二字足够了。 第八章 不差钱儿 [本章字数:4171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04 13:24:51.0]   陈华的“保证不坑”让李靖心情大爽,多年的行军征战,让李大将军不会像朝堂上那些文臣咬文嚼字地绕圈子,很显然陈华的性格颇得他满意。   两人待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只好半个小时左右,李靖并没多问,只是问了陈华仙乡何处,家里还有些什么什么人,凉州的天气好不好,纯粹是拉家常闲磕叨,颇有多舌婆的嫌疑,八成是被家里那个无法无天的红佛侠女给锻炼出来的。   李大将军甚苦啊,看他言行举止就知道了,堂堂国公,却是软耳根的男人。   有一个舍身老父在前,自己投身报效国家在后。陈华当然从容回答,故事说起来行云流水,听者流泪,闻者伤心。   李靖没有怀疑陈华的故事。他“咯吱咯吱“啃着鸡腿,磕叨完家常,就啥话不说,直接轰他走道:“你可以滚了,出院子右拐,会看见一个营官,他会将你带去军营,因为你还未立军功,暂时记名行军医生,随大军出发征讨吐谷浑。”   很简单的面试过程,就连特长,兴趣爱好,学历高低都不问,大将军李靖一句话,陈华就被他招入帐下。   面试太轻松了,很符合古人用人不疑的原则。   这种凭感觉的招聘模式,陈华是挺喜欢的,不麻烦,最主要是轻松。他拉了拉背包的背带,里面有太多装备,都是见不得光的,重的要死,笑道:“那小民就告退了。”   “戚,走吧。”李大将军屁股对着陈华,油腻腻的手在上面抓了抓,让陈华更加坚信这家伙很不爱干净,看他那身洪七公的初级装备就知道。   都尉府是李靖待的地方,现在的陈华可没资格像高人那样待在那里,李靖虽然收下了他,却没有巴心巴肝奉若神明,暂时放军营里当个行军医生,有没有本事,等过了观察期再说,不得不说李靖的头脑是相当灵光。   顺利地找到营官,是一个三十多岁的西北汉子,木讷的脸上写着军人不苟言笑的严明作风。他很古板的给陈华牵来马,上马,然后带着陈华一路狂奔去驻扎在凉州城偏北方向的大营。   一个拥有两万人的军营,数千顶帐篷,像羊群一样趴在地上,放眼望去,密密麻麻一大片贴在地皮上。号角声,人马声,闹翻了天。军营门前,偶尔一支斥候小队,离营而去,卷起扑面黄沙。   乱,乱的不成样子,史书上说,此刻的唐军,正是纪律严明的时代,估计史官用的是夸张的手法。眼观前方的军营,喧哗声盖过菜市场,人头涌动优胜庙会赶集,和想象中安静的军营扯不上半点关系。   这该死的军营,陈华终于知道李靖为何要跑去都尉府住了。他一大把年纪,没有被敌人杀死,估计都被军营中无时无刻存在的高分贝音波杀死。   进了军营,本来李靖安排的营官要将陈华带去所有行军医生所住的军帐。不料半路遇见了挨千刀的杜荷,这家伙像才在朝堂上封了大官一样,走路一摇三叠,那身骚包铠甲,更是擦的光亮,在他身后,跟了两个年轻人,穿的是那种只重外观好看,完全不看战场实用程度的轻皮铠甲,铠甲上镶嵌着珍珠宝石,这样的铠甲,用来出席某些活动,很能够吸引眼球,若是放战场上,估计两刀就砍烂了。   对于看见杜荷这个有功劳就不要兄弟的二货,陈华以看不见他为原则,偏过头只管往前走。   但是,无论陈华如何“掩藏声迹”,他那一身青衫和奇特的背包,还是第一时间吸引了杜荷的注意。   “华哥儿?”杜荷喜出望外,挥手示意陈华身边的营官可以离开了。自己小跑凑上前去:“将军没有将你留在都尉府?”   “将军让我来军营历练,暂时做个行军医生。”   “什么?行军医生?吝啬的李老怪。”感情杜荷也只有在背地里骂骂李靖,当面还得恭敬的叫声李叔。   “杜兄莫要吃惊。将军是想先看兄弟表现,才决定给予重用。”若说那老头是傻子,那你绝对会被他坑。连试用期都知道,这样的人你能说不精?   杜荷那脑袋根本就考虑不了多深,难怪后来会在李承乾的蛊惑下参加造反运动,把老杜家几百年的基业给毁个精光。“这样也好,本来想去都尉府找兄弟吃酒,既然兄弟来了军营,那今晚我们直接去城中喝酒去吧。。”   “打仗也能喝酒?不会被砍头?”   “怕啥,有后面那位正主儿,李将军就算看见了,也只能吹胡子瞪眼。”杜荷笑呵呵,指了指他身后的两人,给陈华介绍道:“那位叫李兄。”   杜荷指了一位长相阴柔的男人,男人脸面很白,像是擦了粉儿,唇红齿白,跟一个娘们似地。   然后杜荷又指了阴柔男人旁边一位英俊的不像话,貌比潘安还潘安的男子,介绍道:“他是长孙兄。”   两人皆穿着铠甲,但身上的书卷气很浓。放佛天生就是才子类型,就算硬披上军装,也属于那种穿什么气质永远不变的人。   气质这东西,并不是装逼就能够装出来的。你若叫一个一穷二白的人扮富人,只会画虎类犬。相反,那些家世优越,从小就接受过诸多礼仪培养的人,就算扮猪吃老虎,居然也有花痴称他们落难的王子。   这狗娘养的世道,总是乱七八糟乌烟瘴气的。陈华瞧了两人一眼,一个长得像个纯娘们,一个长得却是帅的让男人嫉妒,他有点怀疑两人是不是有搞基嫌疑。不过这种小玩笑,也只能在心里一笑而过,然后换上一副很正经,外加初次见面的表情,拱手道:“关外小民陈华,能结识两位贵人,三生有幸啊。”   杜荷在介绍二人的时候,陈华已经猜的**不离十了,那个长得像个娘们的男人,看年龄八成就是太子李承乾,来凉州镀金来了,估计是老李想让他太子在军中建立威信,以后好继承大统。现在的老李还是爱承乾的,不过以后有了李格李泰那两个小崽子的横空出世,承乾注定要倒霉的。   而那个帅的让陈华都想把他打成猪头的男人,姓长孙,陈华如果没猜错,那家伙应该就是长孙老狐狸的儿子吧,至于是几儿子,陈华无法判断,据说那老狐狸生了十多个儿子,不得不承认狐狸的繁殖能力太强了。   两位搞基嫌疑犯,彼此对望了一眼,心里无非在想,自己也没怎么招摇,眼前这人忒就知道他们是贵人?   将眼光落在杜荷身上,一副质问是不是他出卖了他们。   杜荷苦逼着脸,笑道:“两位哥哥,我兄弟乃是李叔急需得到的域外高人。当初小弟去接他的时候,他就一眼认出了兄弟是长安来的贵人,你说神不神?”   两人恍然大悟,看待陈华的眼光也不一样了。眼前的兄弟年纪轻轻就已经有高人风范,他二人还是有些佩服的。   “孤乃李承乾。”阴柔男人都自称孤了,不是苦逼太子李承乾还是谁。   另一个帅气男人,哈哈笑道:“某就没太子那般霸气,长孙冲。”   长孙冲,长孙老狐狸的大儿子,李承乾的表哥,虽然没有苦逼太子霸气,但却也是开国忠臣之后,大大的官二代啊,比起杜荷,都还要霸气外露些,毕竟他在长孙家排行老大, 以后贴板上钉钉继承长孙无忌的爵位,而杜荷则是万年老二,撑死当个苦逼驸马。   这三人可以说在长安横着走都没谁敢惹他们,那是找死。陈华现在还是草根身份,一没爵位,二没背景,能一下子认识这么多官二代,对他成功打入大唐,已经找到了垫脚石。   “原来是太子殿下和长孙公子,失敬失敬。”为了老子以后的前程,巴结就巴结吧,才不那么傻逼的装清高呢。   “说那么多,你都和杜老三结拜兄弟了,自是我们的兄弟。今日,我们吃酒去,权当是为兄弟接风了。”李承乾颇有燕赵侠士之风,老李家的教育就是好,一言一行都是那么如沐春风,难怪那么多人对老李家死心塌地,瞧瞧这说话的本事,叫人听了就是舒服。   饮酒作乐嘛,这应该是陈华众多长处中的一项了,只是他背了个作案的背包,莫不成吃酒也带上?   “李兄,长孙兄,我先去安顿下来,再来找你们如何?”脸皮厚点,先拉近兄弟关系再说。   “那般麻烦,待我吩咐人前来,专门替你安排一间干净的帐篷。叫兄弟和那些行军医生和病人住在一起,平白辱没了兄弟的身份。”李承乾白袍外招,一个兵士就走了过来:“你且将陈兄弟的东西带去孤帐下放着,然后去参军那里叫他替陈兄弟安排一间上好的帐篷。”   “遵!”那兵士估计是李承乾的保镖,办事儿很利索。   既然太子兄如此盛情款待,陈华怎么忍心拒绝?   将背包交给那个兵士,他相信,那兵士就算有十个脑袋都不敢打自己背包的主意,所以很放心,不用怕人看见背包里装了太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于是乎,在李承乾的安排下,陈华很顺利地上了太子的“贼船”   就像某某军,与某某军,顺利在某处汇合,四个头头相谈甚欢聊着晚上的节目。   凉州地处偏远,没有太多娱乐设施。加上最近和吐谷浑开战,边境贸易几乎断绝,大多数商人都已经将商行搬迁去了关内。四人谈论着不免惋惜,相互勉励早日攻破吐谷浑,恢复凉州的经济。   在交谈中陈华知道,今天要去的地方, 乃是凉州城中一处名叫“赛外楼”的酒楼。据说老板是长安人,抱着富贵险中求的精神,硬是没有将酒楼的地址搬迁,反倒是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将长安的美酒大批量运送过来,因为如今住在在凉州城中的长安人居多,招来了许多客人,生意越发红火起来。   大卖家乡酒,壮大酒楼的销量是其一。这招乡情牌打的也是出其不意。老板的生意经,肯定是学到手的。   但从刚才三位仁兄说话的调调中,这塞外楼似乎还有别的乐趣在里面。   至于什么乐趣,看三位仁兄心急火燎恨不得飞过去的表情,陈华知道,他们应该是去救火的。   唐代酒楼中,大多都准备有歌姬,都是血气方刚的汉子,在长安城就没少出去鬼混,现在被拉倒凉州这鸟地方当兵,身体早就憋出了毛病,不救火,怎么能够有好精神打仗呢。   三位救火兄,外加一个陈华,几乎以跑的形式,兴冲冲来到塞下楼。   直接上了最顶层的三楼,挑了一间雅间。吩咐好酒好菜端上来招待爷的时候,还顺带叫了几个会唱曲儿的姑娘助助兴。   喝酒必须要有歌姬在旁边唱曲儿,是唐代人推行的一种娱乐方式。就和后世要***陪酒一样。他们四个人,一口气点了八个小妞唱曲儿,这群人还真是烧的不行了,需要太多的水救火。   酒菜还在准备中,唱曲儿的姑娘已经被酒楼的小伙计领了上来。   八个姑娘,穿的很少,风都能吹动她们身上的荷叶裙露出里面的肉色若隐若现,通通俏生生环抱琵琶,成一字排开,长的不算那种惊为天人,只能勉强说可以。   本来用来唱曲儿,这八个人已经够了,哪知道李承乾刚喝了一杯酒,立刻嚣嚣,道:“给爷换了,那么丑,想吓死我们几兄弟啊。”这丫八成是把这儿当成他们老李家的皇宫了,收罗了天下美女,放眼望去都是环肥燕瘦的婀娜美人。   “换,换,换,太没品位了。”杜荷这二百五说话最没文化。   “凡尘俗物,凡尘俗物,岂能入眼乎?”长孙家的人,不愧是弄笔杆子的,说话文绉绉的。   陈华没有表态,他知道这几位哥等会儿准是要救火一番,一般的胭脂俗粉,怎么能入他们的慧眼。所以陈华也只好违心地对着领着八个姑娘的伙计,说道:“把你们店里,最漂亮的歌姬,都给我们带上来,爷不差钱。”   这几位公子都是穿着亮丽的铠甲,一看就是军中的将领,属于人上人那种,伙计膛舌片刻,支支吾吾,很小声说道:“四位爷,楼里,楼里最漂亮的青青姑娘,已经被人包了。”伙计低下头去,他已经做好这几位爷砸酒楼的准备。 第九章 花太香 [本章字数:4163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05 01:02:37.0]   “什么?被人包了?”杜荷除了说话二百五之外,还有当马前卒的潜力。听小伙计说唱曲儿最好的姑娘被人包去了,他立刻拍桌子踢板凳“嗖”地一声站起来:“爷不管你们掌柜用什么法子,也要把漂亮姑娘给爷带上来。否则,爷若出手,你这塞外楼怕是开不下去了。”   浑然天成的嚣张,在长安城经过十多年坚持不懈的浸淫,让杜荷的纨绔作风十足。   那里敢得罪这种穿着铠甲的爷啊,他们可是从军营里出来的,脱下衣装就是实打实的土匪。小伙计自知惹不起这些主儿,立刻恭敬,道:“几位大人别急,小的立刻下去安排。”   连忙赶走房间里的八位小娘子,小伙计额头都是冷汗,双腿生风就往楼下柜台跑去。   塞外楼的生意不错,柜台处矮胖的掌柜正高兴地盘着账本,两撇八字胡修剪的分外精神。   掌柜姓何,长安人,这片儿地的商人都叫他何胖子。   战事毁了整个西北经商之路,塞外楼却因祸得福日进斗金。想到这里,何胖子就佩服自己的先见之明,没有急着迁走塞外楼。   “希望这场仗打的久一些,赚的银子多一些。”胖胖子一面做账,一面想入非非。等战事结束,他也可以多在长安买一栋大宅子,最好能通过关系从教坊司里面的搞出两个落难的大户人家的女子做妾,生活就更有滋有味了。   正当何胖子想象以后美妙的生活时,那个一直被他克扣工钱,任他打骂的小伙计往他这里冲了过来。   何胖子知道这小伙计有点小机灵,不然他早就把他辞退了。见他慌张跑来,肯定是遇见了棘手的不能解决的事,生意人,在乎求财二字,他立刻放下手里的账本。   “小猴儿,你跑那么急作甚?”何胖子抬头往楼上看去,上一个月就有一个关外人,在这里喝多了,和另一伙人持械斗殴。   伙计小猴儿慌忙说道:“掌柜的,楼上来了四位爷,点名要我们店里最漂亮的姑娘陪酒唱曲儿。”   “青青呢?把她叫上去。”掌柜一听客人要点姑娘陪酒,立刻报出了一个人名。   “呃,她逛街去了。刚才某还骗了那四位爷,说她被人包了呢。”   “什么,又去逛?这死丫头,还有没有把我这个东家放在眼里?”   何胖子急得跺了跺脚。他这塞外楼能在几个月的时间生意突然好了几倍,除了大卖长安酒之外,还有小部分的功劳,都要归功在那个叫青青姑娘的身上。   青青姑娘是个大美人,杨柳一般细软的腰肢,男人看见了都想伸手握一握,那张笑起来的时候总能看见两个浅浅酒窝的脸上,宝石一般明亮的眼睛似会说话一般勾着男人的魂儿,几个月前,在塞外楼吃霸王餐的时候,整栋酒楼的食客都瞪掉了眼珠子,甚至连掌柜何胖子都差点动心放她离开。   不过,最终,掌柜还是铁下心肠,把这位既有大家千金的秀气,又有山野丫头蛮气的女人,留在了塞外楼中“接客”。不过,青青姑娘也不反对,好像她吃了霸王餐,就该天经地义还账。而且,她也好像是孤身一人,塞外楼正好收留了她共同帮助。   但另一点不可否认,自从青青姑娘留在塞外楼卖唱之后,这里的生意忽然好了起来。她好像什么曲儿都懂一些,唱功也很细腻,就算再挑剔的客人,到了这里,都会忍不住听青青姑娘唱曲儿,几个月下来,她在塞外楼还博来些名气。   只是,这女人唱功虽独特,却有个不属于女子该有的恶习,就是特喜欢吃,而且还是那种馋嘴类型的女人。有事儿没事儿,总喜欢去凉州城里买东西,两只手都拿满了吃的,要吃饱了才会回来。她对吃的很珍惜,也很看重,只要掌柜答应给她做好吃的,哪怕让她没日没夜的唱曲儿都可以。   “哎,只有派人去把她找回来了。”   请来了一位财神,总是要付出代价的,何胖子也不管他的头牌歌姬去了那里,现在客人指名要点她,就算是拉也要把她拉回来。   想到那个天天只知道吃的青青姑娘,小猴儿无奈地叹口气,道:“掌柜啊,楼上那几位爷可都不是好惹的主儿。看他们的穿着打扮,应该是从军队里出来的。要是迟了片刻,小的怕会生出事端。”   何胖子一下子慌乱了,一个爆栗拍在小猴儿脑袋上,口水四溅骂道:“你个兔崽子,怎么不早说?快,快把店里珍藏的美酒取出来,掌柜我亲自上去道歉。”   机灵的小猴儿,正要转身去取酒。却不料,在这塞外楼整个一楼中,那些还在吃酒的人,突然间就发出一阵吵闹的喧哗。   喧哗声响了许久,食客的目光几乎在同一时间,望向了塞外楼门前,那里有一女子,身穿白裙悄然独立,恰如一株幽谷兰花。   她的打扮是极其普通的,堕马髻上斜插一枝翠青色的钗子,耳碧上挂着两粒细小的珍珠耳坠,肤色天然雪兰白,眉毛极细,眼睛煞是漂亮,着广袖月白裙胸前用白丝系成双耳同心结,脚踩一双素雅白布绣鞋,真是要想俏,一身孝,整一个雪里面孕育出来的女子。   调皮的是她手里正抓着一枝不知从那里摘的野果树,上面挂着零星绯红色的果实,而她那雪白玉手正在摘着那些果实往嘴里送。突然瞧见许多人都在注视着她,她就跟没事儿似地,慢悠悠地吃着果子,闲庭信步地踏进楼来。   “掌柜的,吃不?今年才结的樱桃,我从一个的小姑娘手里将整枝都买了下来,可甜了。”白衣女子扛着树枝走了进来,看见柜台处哭笑不得的东家,她很热情地从树枝上摘了个果子扔给他,道:“别浪费哟。”   何掌柜“咳咳”握拳贴在嘴上:“该去陪客人了,再做一月,你就自由了,到时候,你爱去哪儿去哪儿。”   女子点了点头:“东家,你真是好人。”说完,扬着那张开心的脸,道:“小猴儿,带路吧,今天又是要陪那些人。”   小猴儿从来不敢正眼看这位青青姑娘,怕被她迷住,道:“是一群军营里来的官爷,指名要叫青青姑娘去唱曲儿,就在三楼雅间,要不要先去换件衣服,再把乐器搬上来?”   青青笑了笑,浅浅的酒窝立刻出现在她脸上。她顺手将手上结满樱桃的树枝放在柜台上,玉手叶间飘过,摘下一片树叶在手里,就往楼上走去,沿路惹来一阵阵高呼的捧场声。   三楼的雅间中,杜荷已经坐不住了,第一次带兄弟来吃酒,就遇见这种折面子的事儿,以后他还怎么混啊?   “某出去瞧瞧。”小伙计出去有些时辰还没搞定,杜荷决定亲自出马。他倒想看看是那个王八羔子,敢折他们的面子。   杜荷起身欲走,雅间的房门突然被人从外面推开。一个穿着白裙的女子,从外面闯了进来。   女子的出现如新月破云,一屋子爷们本来闲的无聊正找不到乐趣,这突然出现的绝色女子,倒是着实吸引了他们的眼球。   “是几位公子要听奴家唱曲儿么?”她的回答已经说明了来意,她就是塞外楼现在最漂亮的歌姬。   “呵!”杜荷傻气地望着门边淡雅如兰的女子,眼神落在她诗画般绝美的脸蛋上,居然结舌,道:“存心欺骗某不成?哪有唱曲儿不带乐器的?”   “公子满腹才华?难道也见身上带笔作为证明?”   理是这个理不错,只是被一女子一语戳中毫无讨还之力,这是杜荷当纨绔以来,第一次被人抹了一鼻子灰。   “既然你都如此说,想必是高人了。那都会唱什么曲儿?”等会儿点两首难的曲目,定叫你嚣张不了。   “不多,也就三两首小曲儿,公子听了不见得喜欢。”   “那好,就唱一首秦王破阵乐。”   这首歌曲,本是唐初军中的军歌,本是歌颂当今圣上打败刘武周巩固唐政权的丰功伟绩,后来被改成通俗曲目,民间歌坊竞相传唱,随便哪个酒楼的歌姬,都会唱这首歌功颂德的歌曲。   要是换做先前那八个歌姬,这首秦王破阵乐必定款款而唱。   可是青青的姑娘, 居然摇头道:“不会。”   坐在桌上的太子李承乾眉头皱了皱,长孙冲一脸不舒服,陈华稍微好点,不会就不会,不是什么丢脸的事。这青青姑娘,至少还是诚实的。   “塞上曲呢?”这首曲儿是李承乾点的。   “也不会。”   “阳春呢?”   “没听说过。”   “那你究竟会唱什么?”   “庆余生。”   “这是什么曲目,怎么从来没听过?”   “这是奴家自己编的。”说话的时候,青青双手捏着先前摘来的树叶咬在嘴里,光亮红润的唇儿含着叶子,将声音压的很低,一种带着几分低沉的音符,从她小嘴儿里飞了出来。   单看那张红润的嘴儿,就没心情去听曲儿了,但是当树叶吹奏出来的音符悄悄跳跃而响的时候,所有的目光都落在了那张白皙的如同今年才下了第一场雪花的脸上。   脸因为白而柔美,美中带着一丝雪的寒冷。而且如此绝色女子,她的声音更是天籁,仅仅用一片树叶,万千音符皆被她掌控。   “蟊贼害百城,关中千里坟。斗米值匹娟,家畜反吃人。母择儿为食,夫卖妻讨生。贞观初年事,存者庆余生。”   声音冷美,曲词却是凄凉。   这首小调,唱的是贞观二年关中发生蝗灾的事,那一场蝗灾,是继贞观元年饥荒之后,关中一带发生的特大蝗灾,据统计,当时受蝗灾的人有好几十万,关中大地,处处哀鸿片野,真正做到了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荒凉地步。   只是,如今盛世铺开,再去讨论当年的蝗灾,似乎偏生要叫人心情不好。   原本带着笑容准备听好曲儿的杜荷突然间笑容凝固,李承乾也是双脸绷紧,俨然是这女子唱的曲儿损坏了天家威严,因为私下都在传当年的蝗灾和老李杀兄杀弟逼父退位有着莫大关系,李承乾身为天家未来的掌舵者岂有不怒的道理。至于长孙冲,他稍微好点,不过却是自顾倒着酒独酌,不知道在想什么。   “败笔啊!”陈华在一旁察言观色,听个曲儿也不得安宁,虽说这唱曲儿的女子个性十足唱自己擅长的,可几位纨绔兄心情不爽了,指不定惹出些是非来,这女子怕是要吃苦头了。   忍不住多看了眼门边的女子,嗯,穿一身白色服饰,细细的黛眉,鼻骨挺拔精致,嘴唇儿天然红的诱人,小蛮腰盈盈可握,系着双耳同心结的丝带下面,一对玉峰高耸挺拔,那双大而明亮的眼睛……   陈华暮然一愣:“她哭了?”   望着那双眼睛,陈华从来没有看见过一个女子哭的时候眼睛里会有那么复杂。   陈华不再去想那女子为何而哭,他看着身边李承乾猪肝色的脸,知道要是这为孤若是发怒了,这塞外楼恐怕是开不下去了。并不是怜惜那唱曲儿的女子,也不同情楼下那个胖子掌柜,陈华端着酒喝了一口,有些意犹未尽,道:“唱的啥曲儿啊,乱七八糟,好没心情。”   这话倒是霸道,几位纨绔立刻从不爽的阴影中走出来,愣愣地望着他。   陈华左右看了眼,三位纨绔正俯视耽耽盯着他,他暮然而道:“待我唱一首给大家听听。”   没等三位纨绔说“好”陈华已经离席站了起来。   他走到了唱曲儿的女子身边,这女子估计还沉浸在先前的悲伤中反应很迟钝,直到陈华拿走了她手里的树叶她才惊醒。可是,让她有些耳热,自己先前含在嘴里的树叶,居然被一个陌生男子夺了去,而且他还放在了嘴边。   女子的脸腾的一下红了起来,雪白的肤色上浮着一抹醉酒红。   陈华舔了舔树叶,有股香味,双手捏着叶尖儿两段,闭眼想了会儿,一首并不亚于先前女子所吹的天籁悄然而出。   “笑天下,恩怨怨何时才休罢。”   “黄昏近晚霞,独行无牵挂。”   “太潇洒,不问世间仇恨淡如茶。”   “江湖一句话,行得正邪不怕。”   ……………   陈华只是稍微放荡点,唱了一首他比较喜欢的《花太香》,再回头时,却发现四下早已惊呆。 第十章 闻 香 [本章字数:3790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05 13:35:22.0]   “哎呀。华哥儿,这首小调儿,你可得教我,以后回长安,兄弟也能拿出去撑撑场面。”二百五杜荷首先从陶醉中苏醒,然后,心里想到的就是拿陈华的作品出去泡妞。   博学多才的长孙冲,翻遍了脑袋中听过的曲子,也找不出一首类似的曲儿:“陈兄弟这是那里的小调?比起寻常的曲子,怎如此陌生?”   陈华不可能说是任天王的名曲,信手拈来一个故事,道:“早年随家父行走西域,听关外游侠儿唱过的,当时学了几句,献丑了,献丑了。”   他的谦虚,立刻引来诗词歌赋爱好者李承乾的反驳,只见李承乾颇为“欣赏”地看着陈华,就像在某某诗会上亲眼目睹一首传世名诗出世。他品了口美酒,陶醉道:“曲从文,如诗一般大气,调随意,怎一个好字了得。只怕长安城教坊司里面的歌姬听后,皆拜入陈兄门下,学习新曲。”   这称赞简直逆天了,敢叫教坊司的歌姬拜入门下,音乐造诣得有多高啊。   胡乱唱两首流行歌曲还行,深知自己老底有多深厚的陈华忍住不禁,道:“都是关外歌曲,曲子粗糙,比不得教坊司教的细腻温婉。”   这二人谦虚,谦虚去,叫旁边的杜荷听得不痛快,插嘴道:“两位哥哥,莫让这些小事,坏了兄弟们吃酒的兴致。难得出来潇洒,今天不醉不归。”   混吃等死的杜老二,向来是这三大纨绔出来疯狂的催化剂,有他在,常常一句话就能带动气氛。先前那首《庆余生》的悲伤小调,先是被陈华一曲盖过,再让杜荷的请酒令冲洗两遍,已经被众人抛诸脑后。   气儿消了,这群纨绔也恢复了作乐的本性,陈华终是松了口气儿,纨绔们高兴了,至少不用喊打喊杀,弄出一片血腥来,文字狱自古皆有,这群代表着天下至大利益家族的人说没有杀心纯粹扯淡。   陈华捏着那片树叶,走到先前那个唱曲儿的女子身前:“你就是那个小伙计口中称呼的青青姑娘吧。以后记住了,不是什么曲儿都能乱唱的,得看人。”像个教乐曲的先生,对着自己座下最聪慧出色的女弟子淳淳教诲,然后将乐器还给她,道:“唱两首不悲不伤的曲儿吧。蝗虫那个实在是伤不起了。”   青青一愣,捏着手里那片儿还带着温度的叶子,第一次用询问的语气,道:“公子想听什么样的曲儿?”   陈华想了想,有些恶作剧,道:“伤心太平洋,会不?”知道她是不会的,陈华只是让自己适当娱乐而已。看见漂亮的姑娘,他的嘴总是闲不住。   青青秀美微蹙“伤心太平洋?好奇怪的名字。”她在心里想了想,道:“太平洋不会,不过,我会唱南洋的曲儿。”   “看不出,你还是个高手,连南洋的曲儿都会唱。”   “我当然是高手啦。”   一声嗔念,青青捏着那片树叶儿,耳根处红霞渲染,悠悠然,唱了起来。   “我思念的人儿啊,你在哪里,我在天屿崖日夜守望,怎么看不见你乘船归来。”   “从北方吹来的风卷起了滔天波浪,你是否一个人,在南洋的大海中流浪?”   她唱的的确不是正统的大唐曲调,带着些南洋小妞的热情奔放。在座的几位纨绔没有谁去过南洋,第一次听见这种不一样的曲子,就和先前陈华唱的一样吸引了他们的听觉。   陈华回到了酒桌上,他望着对面唱曲儿的女子,偏巧她也在望着他。此刻,只看见她性感的唇儿微微起合着,大胆而开放的南洋歌曲自她嘴里锦绣吐出,她放佛摇身变成了一位大胆追求爱情的南洋小妞,正在对着心爱的情郎歌唱。   陈华很帅气的端着酒杯,对着唱曲儿的青青姑娘施了敬酒动作,然后仰头把酒喝下。   度数太低,不够味,看来有空自己得酿造一些好酒出来,香帅岂能无酒乎?   这是陈华喝酒之后的心里想法。唐代的酒,大多都是些度数较低的米酒,比不得现代用蒸馏方法酿造出来酒烈。有贪杯嫌疑的陈华,还是特别喜欢那种喝下去能让喉咙被火烧一样的烈酒。   “华哥儿,我看那小妞似乎对你挺有意思的,等会儿要不要一夜风流?”杜荷就坐在陈华身边,向他兜售着某些不良的思想。陈华看见李承乾和长孙冲也用一种,只有男人才懂得起的眼神向他看过来。陈华明白,这三位纨绔是在引导他犯罪。   “看情况!一亲芳泽的机会当然不能放过。”要想融入这群贱人的圈子,就得成功的变成和这群贱人一样寻欢作乐的人。奈何他们不知道,陈华天生就不是好鸟,论起寻欢作乐,他们三个在陈华面前就是新人区的菜鸟。   笑话,爷爷若不是为了泡妞,岂会穿越来到唐朝。想到那位身材火爆,尤其是双峰呼之欲出的法兰西美女,陈华甚感悲剧,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啊。   三人大笑,尤其是杜荷笑的更欢:“华哥儿,等打完了仗,兄弟们就去长安潇洒,到时候偏教你醉生梦死。”   想到李白那首,长相思,在长安,陈华就想去见一见这座千古一都。   “各位兄弟放心,大唐将士气势如山,不日便可攻下吐谷浑。”提前透露点天机,也算给几位纨绔见面礼。   “当真?”几位纨绔同时愣在当场。他们此刻俨然忘记了陈华是什么身份,身怀奇药的域外高人啊。   陈华想了想历史上唐击吐谷浑之战,老李不但出动了军神李靖,而且连兵部尚书侯君集,吏部尚书李道宗,都派到陇右这一带。对吐谷浑是铁了心要吃下这块肉,再想想李靖能够称为唐朝第一军神,岂会遭遇羌人一点点比较激烈的反抗,立即举兵不前,这摆明是个坑啊,英明的李大将军,是在等着最佳时机。   虽然不懂行军打仗,但陈华并不轻看了李靖道:“李将军屯兵凉州已有月余,你们难道以为,他是真怕了羌人死士?”   几人对打仗不熟悉,同时摇头,一副听教样子。   陈华分析了一下当前的形式,道:“各位兄弟想一想,李将军是否早已派出数支精锐之师,从凉州出发,成多路合拢之势,包围吐谷浑?”   继承了老李家优秀军事基因的李承乾立刻反应过来,今年刚开春的时候,尚书侯君集,不正是领着几千精兵,绕过凉州,直奔距离吐谷浑位于青海湖西的国都伏俟城几百里外的积石镇?而江夏王李道宗,不也领着几千兵去了玉门关外的鄯善县?   积石镇处于吐谷浑国都伏俟正南面,玉门关则是正对吐谷浑国都的大门。这两路大军一旦进攻,吐谷浑的羌人唯一的两条路,便是北面的凉州城和背后祁连山退路,凉州城有李大将军坐镇,羌人是不敢正面进攻,唯独向后面的祁连山撤退,可李将军早已算准,已经派凉州都督李大亮据守祁连山外几大关口,羌人就像发疯了的野狗,为了保证后路不被断,疯狂的进攻据守在祁连山周围的唐军,甚至不惜用巫术弄出不怕死的死士,这都是在拼死一搏啊。   可惜,吐谷浑如此反抗激烈,却是正中李大将军下怀。   他在等,等待一个能够让三军士气,突然间暴涨数倍的机会。羌人的死士,似乎正是让士气快速上涨的契机。或许等士气上涨到一定程度,所有大唐士兵都恨不得吃羌人的肉喝羌人的血,为死去的兄弟报仇的时候,就算没有陈华的出现,李大将军也会找到另一个高人来拯救三军。   士气正宏,又有神助,放眼天下,此刻的唐军还能惧谁?   背后生出一股冷汗,李承乾终于明白李大将军用意何在。   他屯兵凉州,就是一只趴在吐谷浑面前的猛虎。猎物已经在包围之中,什么时候吃下这块肉,都是他说了算。   这就是军神!那个喜欢吭鸡腿的老头,按兵不动,就要了羌人的老命。   “看来,我们应该是快要回长安了。”   李承乾恍然大悟,此时此刻,他才明白,自己和这些大唐朝开国的老一辈人有多大的差距,难怪离开长安时父皇千叮万嘱,攻打吐谷浑的时候,要时刻向右仆射李将军请教。多看多学才能懂行军之道,大唐的天下是打出来的,守天下也要像打天下时,保持敏锐的观察力,可惜李承乾觉得自己似乎辜负了父皇的栽培。   杜荷不懂太子为何脸色如此难看,端起酒杯欲劝酒,却被长孙冲拦住了道:“承乾,是否想到了什么?”   “实不相瞒,刚刚听华哥儿一番话。孤实在是喝不下酒了。”李承乾是太子啊,他觉得自己是否应该趁着即将大获全胜的时候做点儿事情。   长孙冲似懂非懂,道:“刚听您说我们即将要回长安了?这是怎么回事儿?”   “呵呵。问华哥儿吧。”李承乾颇为欣赏地看着陈华,他觉得等回到长安,一定要让陈华成为太子洗马,以便辅佐他。   陈华对李靖用兵的目的分析的并没有李承乾透彻,他知道唐军会胜,是源于多读了本《新唐书》,但介于这位孤的天威,陈华也只有装深沉,道:“各位兄弟且拭目以待,用不了几日,凉州城的军队就会的大行动。”   长孙冲和杜荷听的似懂非懂,以为陈华担心隔墙有耳,所以不便明说。两人本想继续饮酒,今天本是出来寻欢的,不能浪费的良辰。   和他们悠闲心情不同,李承乾此刻一分一秒也不能坐下来享受了。   “回营吧。”李承乾站起身来,他觉得必须要在这个时候献上自己微薄的力气。不然,等哪一天,大军突然胜利了,他这个太子依旧默默无闻。   长孙冲和杜荷二人没明白这位孤唱那一出,但深知李承乾不是反复无常的人,两人也没多问,随他一起站起身来。   三位纨绔看来也不是那种只图享乐之辈,丢下吃酒的铜钱毅然离席而去,陈华走在了最后,脸上挂着事不关己的悠闲笑容。路过那唱曲儿的青青姑娘身边,他居然停下来,嗅了嗅空气中淡淡的芳香。   “公子,这是要走了么?”   “嗯,走了,我想,以后恐怕很难再看见姑娘了。”   “何以见得?”   “通常我以后再也不会来这个地方的时候,都会用鼻子嗅一嗅,记住它的味道。”   “真是奇怪!”   “不奇怪,祖师爷叫留香,我只好叫闻香了。”   青青呵呵一笑,颇有几分妩媚,道“你的名字叫闻香?这倒像个女子的名字。”   陈华心情大好:“不错啊,闻香识女人。”然则话音刚落,陈华已经仰天大笑出门而去。留下身后绝对担得起绝代风华四个字的女子站在那里苦苦冥思。   “闻香,识女人,难道他……?”   南洋小妞耳根热了起来,想到先前他说过以后恐怕再相见不了,心中竟然有几分失落。想到他的名字叫闻香,嗯,像个女孩子的名字,人长得也是极不错的,模样秀气,是那种很讨人喜欢的,他一定很有女人缘吧。   但他留给自己的就这么一个名字,以后还有缘吗?手中捏着一片青叶子,青青姑娘陷入苦恼中。 第十一章 统统带上 [本章字数:2100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06 23:25:24.0]   陈华睡了个很舒服的觉,一整晚都没有谁来打搅他,甚至连军营吵闹的声音点儿都没有传入他睡觉的帐篷中。他之所以睡得甚好,都要归功于那位孤将陈华安排在了离他帐下旁不远处的地段。   这地段是太子李承乾的“寝宫”那个不要命的敢在这里喧哗,还不拖出去砍了脑袋。   陈华来军营的时候被李靖安排成行军医生,顾名思义,就是随军前行做些辅助性的救助任务,但太子昨晚把他安排在帐下,虽然没有明确的招贤信号,明眼人却也看得出太子比谁都重视这个域外高人。因为军营中,太子以前所住的帐篷外,左边是长孙家的大公子长孙冲,右边的帐篷以前本来空着,连杜荷都没资格住下,现在却住下了陈华,这是否暗示着,太|子党的左膀右臂已经确定?   莫名其妙的就被李承乾奉为上宾,难道仅仅是因为说了句李靖大将军用兵有心,不是看的那么简单?然后太子突受启发,对自己另眼相看?然后就效仿先贤,极早善待自己好让自己辅佐左右?   虽然知道李承乾注定是个短命太子,但陈华觉得自己都能发生不科学的穿越事件,这历史也不一定是完全正确的。   伸了个懒腰,陈华从那张垫着舒适羊毛毯的大床上跳起来。肚子有些饿,他决定先去火头营找些吃的提填肚子,哪知道自己才穿好衣服,帐篷入口处的帘子被人挑开,然后就看见杜荷那二百五全副武装冲了进来。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啊,杜荷都肯穿上铠甲了,而且脸上点儿娱乐味儿都没有反而是苦瓜相,铠甲是那种胸前和后背贴着护心镜,肩膀和胸腹处全用生铁打磨成坚实的防御外甲,史书上称这种铠甲叫明光铠,单是这副铠甲少说也有五六十斤,杜荷肯玩命儿穿上,实在是奇观。   “杜兄,你这是要出去操练么?”陈华忍不住想笑起来。他想起来了,军营中,所有的人早晨必须出操,据说这是李靖大将军倡导的治军之法,能够提高全军将士时刻作战的机动性。   做早操是痛苦的,天还没亮就得起床。幸好陈华不是冲锋陷阵的兵,用不着起那么早,以至于都日上无数杆了,他才慢悠悠爬起来。   “华哥儿,大动静啊?”杜荷凑上前来,他刚才估计是在沙地里滚过,所以脸有些花。“昨日你在塞外楼给我们说,军营这几日会有大动静,果然,今天就出现了。”   “咋说?”难道李靖开始动兵了,准备打完了回长安过端午节。   “据说今早驻扎在玉门关的李道宗将军,率领两千轻骑兵,连续攻破羌人两座城池,向前推进了两百里,距离吐谷浑的王城伏俟不远了。”杜荷激动说道。距前方传来的军情,吏部尚书李道宗,昨日领兵五千,连破羌人两城池,捷报连连传入凉州三军大喜。   “然后呢?”陈华在想,李靖终于开始行动了,没想到他第一步就是狠招,直接砸破吐谷浑王城的大门。灭人国的举动昭然若揭。   “然后,然后太子殿下主动请缨,愿带领三千兵马,前往玉门关增援李道宗将军,正面进攻吐谷浑。”杜荷的脸色一直就没乐呵过,就像霜打的茄子一样道:“想不到李叔居然同意了太子的请求。让太子殿下自己挑选三千兵马,这回可苦了兄弟们了。”   这位孤难道开始发愤图强了,居然自告奋勇,去最艰苦的前线作战去?   陈华来不及思考李承乾的脑子是不是秀逗了,接下来摆在他面前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就是,他会不会被李承乾选入这次进攻前线的队伍中?   前线作战,那是去送死啊。   眼神落在杜荷身上,见杜荷苦笑中有股幸灾乐祸在里面。陈华心脏猛缩,道:“太子点了那些人?”千万不要点中老子,老子还不想死在战场上。   杜荷长吁短叹,道:“有长孙兄,小默默,小宝宝,还有兄弟我,以及华哥儿你。长孙兄担任行军书记,程处默任左先锋,尉迟宝林任右先锋,兄弟成了粮草督运,华哥儿你自然跑不掉,太子已经许你为军师。”   “军师?”   陈华没有把他那双眼珠子瞪出来,李承乾想要发愤图强,你丫找几个老一辈儿的人来担任这些军中要职就行了,全一群童子军,就他陈华一个大点儿,这是出去打仗,不是去游山玩水。   “杜兄,还有没有像你身上穿的这样的铠甲?”妈的,不管了,先找件结实点儿的铠甲穿着,免得上战场被乱箭射程了刺猬。   “太子这回点兵点将,像这种铠甲早就被拿光了。”杜荷偷笑,谁叫先前太子点兵的时候,你睡得那么香。   坑啊,合起来坑老子。   “杜兄,太子准备好久出发?”陈华在心里祈祷,最好几天以后,以他的手段,去军营中随便捞两件结实的铠甲穿在身上绝对没问题。   “过了响午就出发,现在在整顿粮草。太子让兄弟我提前跑来知会你一声,别睡过头了,起来准备准备。”杜荷将太子的原话转达了一遍,他完全没发现,陈华的连开始变成了青色。   最后一个告诉我,你叫老子怎么准备。   陈华是真生气了,道:“好了,我知道了,你出去吧。”   杜荷临走时又回过头来:“太子说,我们这次前往玉门关,极有可能遇见羌人死士。他让华哥儿你把你那药方先写出来交给军医处,立刻赶制止血神药,以备来日大规模进攻吐谷浑所用。”   “知道了。”懒得在小事上费时间,大军响午之后就走,时间仓促,陈华要准备的实在是太多了。等他赶走了杜荷,自己却飞快的跳到先前睡过的床上。   从床底下拿出随身携带的军旅包。   粘带,拉链,统统打开。军旅包里面的所有东西,全被陈华一股脑儿倒在床上。   枪带不带?带,路上要是遇见啥猛人,先一枪嘣了他再说。   指南针带不带?带,好歹也是军师,不能带着大军坑了。   强效救命药丸带不带?带,天有不测风云。   线装彩色版《金瓶梅》带不带,也带上吧,不然休息的时候没个乐趣儿。 第十二章 军师难道想泡墨统领 [本章字数:2224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07 23:09:11.0]   陈华去了军需处找了件宽松的皮甲穿在身上,顺便捞了一把质量不怎么好的武器扛在身上。背上背着一个奇怪的背包,没有几十斤的明光铠套着,他轻松的就像才学会飞的鸟儿。   已经快到了响午,外面点兵跑马的声音闹了起来。准备完毕的陈华,作为李承乾钦点的军师,在随大军出发前,自然要到李承乾的大帐下报道。   陈华不知道,他这么一去,会不会死在玉门关外,但他知道,李承乾带去的三千兵马,估计有一半人再也回不来了。   太子爷发愤图强,要领兵出征这是天大的大事,军中但凡有官职在身,不管是否随行,都要聚到一起见证这伟大的时刻,甚至连随军的外史,也要在此记上一笔,以供后人参考。   三千兵马已经点齐,骑兵营,步兵营,战车营,攻城营,自成方队排列在操练的校场上,将士们神情严肃,他们知道前方,等待着自己的将是永无止境的厮杀。   两队斥候也已经放出去前方探路。军队正前方,那个从长安来的太子爷,已经穿上了厚重的铠甲,宝剑挂在腰间,头盔戴在脑袋上,挺有出兵打仗那么回事儿。   李承乾身边,只有长孙冲是文官打扮,他是行军书记,负责医疗、后勤、军需补给,是个文官的职位,是不用穿铠甲的。另外两个年级轻轻,一看就知道年龄不超过十八岁,长的倒是高大威猛,有虎将之风,但给人一种新兵蛋子经不起打的直觉。   陈华是最后一个来的,当大家看见装扮奇怪的他一摇一摇地走到了太子身边,那眼神儿,都没离开过陈华的影儿,特别是他背上那个包。大家都好奇,**师为何不辞辛苦,要亲自背在背上,包中究竟装着何物。   “来迟了,抱歉啊。”李承乾和长孙冲是老熟人,打招呼很随意。四下看了眼,陈华发现杜荷那二百五不再,难道他临阵脱逃了:“咦,杜兄呢?”   “哦,他押送粮草先行了。”三军未动,粮草先行,杜荷那厮这回算是挑了个危险的任务。   能想象那苦孩子现在准是一路走一路骂,陈华觉得他当这个军师还是比较舒服的差事儿,至少不用冲锋陷阵。   “人到齐了,出发吧。”李承乾见自己的领导班子最后一个重要人物陈华已经来到,作为这次领兵的主帅,发号施令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前面还有三千士兵,李承乾现在要做的就是阵前鼓舞。   向前走了一步,他面前所站的,都是效忠李唐的大唐儿郎。   “大唐的好儿郎们,今日孤将与你们共同战斗,将大唐的王旗,插在吐谷浑的王城伏俟城上,让那些死在羌狗屠刀下的骨肉同胞能够安息。孤要让吐谷浑的羌人知道,犯我大唐者,孤必诛之。儿郎们,随孤一起,向着玉门关外,前进!”   大军出发前,都是要做一番演讲的,用来鼓舞士气。这此去玉门关,是李承乾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带兵,可以说,这是他当太子以来,第一次即将真刀真枪上阵杀敌,想到他的老子李世民可是从隋末十八路反王中杀出大唐江山,老李家的种,骨子里就流淌着战争的热血。   大唐朝的太子,以后大唐江山的继承者。他的阵前鼓舞,让将士们看到了希望。   太子都能同将士们共甘共苦,还有比这更能鼓舞士气的么?   “前进,前进。”   “向着玉门关,前进!”   三千人齐声吼,那声音,如雷声滚滚,响彻天空。   “哐当”李承乾拔出腰间的宝剑,怒指远方:“那里就是吐谷浑的伏俟城,出发!”   届时,兵戈撞击的铿锵声沙沙发出。在招展有力的龙旗护航下,三千儿郎屹立成行,向着营外官道齐头前进,一股肃杀之气直冲云霄。   不多时候,大军已经全部离营向着玉门关出发。   左右先锋程处默和尉迟宝林已经骑马追上前头开路的骑兵先锋。长孙冲也骑着马,跟随在军队后面,负责断后。   此刻,一队骑兵,五十多人,清一色黑甲装扮,骑着高大的黑马,应该是属于太子亲卫的羽林军,在大军出发之后,从军营一侧冲出来,整齐有序,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的骑兵。领头的是一个带着金色面具,身穿瘦身黑甲的女人,女人的身高应该在一米七以上,腰肢纤细,长腿绷直,冰冷的黑甲穿在她身上更突显她的飒爽英姿,她背上背着弓箭,马背吊着三个剑袋,腰间挂着两柄弯刀,给人一种冷傲的视觉冲击。   “太子殿下,黑甲军已准备完毕,随时可以出发。”冰冷的声音,从金色面具下传来。听声音,应该是个美人,不爱红妆爱武装的美人。   “黑甲军?”陈华多看了眼这支五十多人的黑骑兵,这就是当年老李家从山西发迹时候,最有战斗力的骑兵啊。   “墨统领,这一路,要辛苦你了。”李承乾笑嘻嘻地看着这个带金色面具的黑甲军统领。墨统领可是出了名的冷傲,不知道那张面具何时能够摘下来,让所有人看看面具下的那张脸儿究竟长什么样子。   “太子殿下,牛车已经备好,就在营外,还是先出发吧。”继续一如既往的冰冷,好像在他面前的太子,不过是她受命保护的一个少爷。   “孤不坐牛车,和众将士一起,骑马而行。”   “太子既然喜欢骑马,某也不好打搅,告辞。”那女子蹬了蹬马肚子,居然掉头向前营门口行去,完全没有把李承乾这个太子放在眼中。   “哎,看来传言不假,墨统领果真是一个疯了的女人。”李承乾自言自语说着,这话落在旁边陈华的耳里,陈华百思不得其解。   疯了的女人?   看着不像啊,挺有个性的。   “这妞,我喜欢,有性格。”陈华站在李承乾身后,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如此有性格的妞儿,话说好像唐朝的女人,是有史以来,想要争取地位和男人一样平等的年代。李承乾说她是疯子,难不成这妞性格有多重分裂症状?   “呃,太子,某不喜骑马,你不坐牛车,就让给某坐。”有舒适的牛车摆着不坐,要去骑马,才不那么傻逼。李承乾要和战士同甘共苦,某就犯不着和他一起了。   李承乾看了陈华一眼,昨日在塞外楼就见识过陈华泡妞手段,难不成军师是要打墨统领的主意?   “嗯。那军师就去坐孤的牛车吧。”好兄弟是用来帮忙的,尽管李承乾这是出去打仗,但也不能耽误了兄弟的儿女私情吧。 第十三章 善良的李承乾 [本章字数:2302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09 00:12:13.0]   “你姓墨,黑土墨的墨?”   “你是黑甲军统领?”   “话说,黑甲军现在是不是属于老李在管?”   “姑娘年芳几何,可曾婚配?”   “对了。你可能还不知道我吧,某叫陈华,关外来的,有兴趣,大家交个朋友。”   天气儿不错,难得见到温暖的阳光,像温泉的水一样撒在春回大地上。坐在宽敞的就像是一座移动小型宫殿的牛车里,闲不住的陈华用手打开一侧的观景窗,窗外的景色赏心悦目,而且还有一位很具有线条美感的女统领伴随左右,他的话突然间多了起来,然后用手托着下巴,将那张还算英俊的面孔靠在车窗上,只顾欣赏眼前女统领优雅的骑马动作,心儿跟着她骑马的节奏扑通扑通跳动。   行军无聊,幸好有美色可餐,否则陈华估计会闷死。   李承乾放着舒适的牛车不坐,要跑到军队里和将士们同甘共苦,留下这么一辆豪华的牛车给陈华,他当然义不容辞的享受这难得的惬意。   “啊呜!”眼睛直直望着那女统领一炷香的时间,也不见她肯转过头来,陈华渐觉厌烦, 道:“你这人真是无趣,我和你说话,你也不搭理,知不知道这很不礼貌。”   “难道像你这样,从出凉州开始,就一直望着我,这有礼貌了?”奇迹啊,冷冰冰的女统领居然破天荒对陈华说话了。   陈华赶忙搭讪,怕这女人等会儿又成了哑巴了,道:“苦中作乐,也算乐,而且我一直好奇,女子本是爱惜自己面貌的,你却偏偏带了张面具在脸面?我很好奇,你是为何带上面具的,难道你脸上被人刺了字见不得人么?”   “我长的很丑,你信不信?”女统领转过脸来,金灿灿的面具下,有一双深邃的眸子正盯着陈华。   美女,看眼睛就知道,陈华坚决相信自己判断,道:“骗人?你敢把面具摘下来,我看看么?”   “登徒子。”女统领直接赐给陈华一个封号。然后轻轻蹬了蹬马鞍,朝前方多跑了两步,留下优美的背影。   陈华自觉没趣地翻了翻白眼,从观景窗口望出去,长蛇般的军队行走的很慢,预计到玉门关都要走好几天时间。   要是唐朝有铁路就好了,行军打仗,就不用长途跋涉。   陈华躺在舒适的牛车里意淫。右手边拿着一瓶才开的葡萄美酒,据说这东西一杯能在长安城卖出天价的银子,也只有太子李承乾的牛车上才准备了那么多,普通人是喝不起的。   带点儿甘甜的葡萄美酒送入嘴里,没来得及品尝两下,只感觉整个牛车一阵抖动。陈华以为是车轮撞在石头上,古代的车减震效果不好,在路上跑着震动很大,他稳住手里的酒杯避免把贵如黄金的葡萄美酒洒满车厢,定眼一看,发现原来是李承乾那位孤跳上来了。   “太子爷,你怎么上车来了?“陈华点儿客人的觉悟都没有,居然把李承乾牛车上的美酒都给开封喝了。而且还反客为主,当这里是自己的地儿了。   李承乾抢过陈华手中的酒杯,咕噜咕噜像是几天没喝水的人,狂饮道:“外面开始起风了,估计等会儿沙尘暴就会来,孤先上来躲一躲。听营里有经验的老兵说,恐怕这次的沙尘暴会很大。”   陈华有点鄙视这位很没骨气的太子爷,你丫先前不是叫嚣着要和全军将士一起吃苦么,看见沙尘暴要来,自己一个人先跑了,谁跟着你打仗,都很吃亏啊。   李承乾喝光了陈华手里那瓶葡萄酒,舔了舔舌头,道:“华哥儿,你得想想办法,怎么防止沙尘暴对行军的影响,若是沙尘暴来了,估计要就地扎营不能前行了。”   陈华想到自己现在的任务是军师,而不是一个出来游玩的人,想了想,道:“有个老办法,可以一试。”   “什么老办法?”   “把军中所有的马,五十匹为一队,用绳子连起,用布遮上眼睛,用棉花堵上耳朵,前方由一匹骆驼领路。军中将士,全用布条遮脸,可避过沙尘暴。”沙漠中,遇见沙尘暴的时候,就这么防备的,幸好李承乾提前跑进来知会一声有沙尘暴袭来,这才给了陈华反应时间。   李承乾将陈华说的办法记在心里:“孤这就去办。”   他丫倒想是个机灵的好孩子,立刻跳下车,找到了行军书记长孙冲,按照陈华的吩咐,做好了防备沙尘暴的准备。   先前看天气知道有较大的沙尘暴会来,太子郑重吩咐,长孙冲立刻着手去办。也没李承乾啥事儿了,他再次回到载着陈华的牛车上。   李承乾上车就看见陈华正在喝他的美酒。摆出一副陶醉的样子,好像全军营就只有他一个人悠闲自得。   孤心寒道:“军师,你就不出去管管事儿?”   “有太子在,某用不着操那么多心,况且这才出凉州城,一路上也比较平静,不会有啥骚乱来打搅大军行程,用不着万事亲力亲为。”如果遇见苛刻点儿的老板,陈华此番回答注定是要被抄鱿鱼的。   李承乾无法阻挡陈华闲散的心境,他看了看外面已经灰蒙蒙的天,突然道:“其实,孤有些担心,此次贸然领兵,会不会太冲动了。三千大唐的好儿郎,若是全部死在孤手里,孤这辈子都不会安心的,毕竟是孤害了他们。”   这个时候的李承乾还是比较珍爱别人生命的人,不过他在陈华面前轻言生死,让早已看穿李承乾会生于何年死于何年的陈华一脸不屑,道:“太子不用担心。我们都不会死。”   太子真情流露,道:“孤其实是不怕死的。人谁无一死。但想着自己带着三千大唐儿郎们出来,就该把他们每一个都活着带回去,见他们的妻儿父母。这是孤的责任,必要时,必须用血去完成的使命。刚才孤和他们同行,许多将士都对孤尊敬有加,看得出他们都把命交在了孤的手里,孤怕辜负了他们的期望啊。”   牛车中只有陈华,这个李承乾铁定要招揽他入帐下的心腹,所以李承乾才敢把心中的忧虑说出来。   玉门关遥遥在望,他们这群战场上的新兵,会不会全军覆没,只有天知道。   第一次看见李承乾如此带着几分义气的说辞,陈华被他感染,道:“太子放心吧,现在的一切都还在算计中。”   现在的李承乾,还没有成为权力的崇拜者,仁慈心还能从他的言谈中窥觑出。只是几年之后,他是如何变的贪念权势,这就不得而知了,但唯一可以肯定,现在的陈华,不想看着李承乾走到最后的绝路。   他还是蛮善良的,似乎不应该成为一个短命的太子。   笑了笑,陈华决定给李承乾做一番思想工作,道:“太子,可否容某,给你讲一个故事?” 第十四章 我的芷若 [本章字数:2019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09 23:35:03.0]   陈华给李承乾讲的是翻版倚天屠龙记的故事,里面的朝代换成了西域一个小国家,故事情节没有变,江湖义气,儿女情仇也鲜明突出,奇特新颖的叙事手法和那些奇奇怪怪的武功招式让李承乾听的津津有味。   当然,故事结局,依旧是明教教主张无忌不愿牵扯功名和政治,退出了明教权利的争夺,逍遥世间,答应给敏敏特穆尔画一辈子的眉毛。   陈华之所以要讲这个故事,无非是提前给李承乾提个醒,男子汉大丈夫,要拿得起放得下,心胸要宽阔,不要死心眼。其实有些时候,比大好江山更值得守候的是那份难得的情。   这也算是给几年后变成小心眼的李承乾打一针预防。至于能不能明白,那是李承乾的事,陈华操不了那份心。   不过,不知道李承乾听没听懂,反正陈华费了好多口水,才讲完了倚天屠龙记。   嗓子干的很,陈华于是准备喝口葡萄酒润润喉咙,却听见一旁的李承乾从神游中猛然醒过来道:“华哥儿。你能弱弱透露一下周芷若的结局吗?孤觉得,孤已经喜欢上这个女人了。”   差点儿把酒杯掉在地上,陈华说道:“和宋青书住在了汉水。”   “哎!我的芷若。”李承乾叹了口气儿,道:“为什么是宋青书?张无忌带着她一起走岂不是更圆满?周妹妹虽然做了恶事,但没有杀过一人,珠儿因她恢复了容貌,谢狮王也报了大仇。就连最后生死关头,她都还在问张无忌是否还爱着她?如此可怜可爱的女子,孤若是张无忌,一并收了免得此生遗憾。”   李承乾双拳紧握,俨然为周芷若的结局感到不平。   陈华狂吐:“太子莫要动怒,这仅仅是故事而已。”   “孤没动怒,而是觉得难能可贵的世间真情,谁也不要轻易说放手。”李承乾眉毛皱起,像是有心事要说。他被陈华的故事感染,悲痛之余,他抢过陈华手中的酒瓶,猛灌了口酒,道:“华哥儿,你知道孤为什么要来凉州吗?”   陈华摇头,他知道才怪。   “正月的时候,父皇给孤安排了一门婚事。孤连对方面都没见过,甚至是美是丑是胖是瘦都不知道就要和她同床同枕做一辈子的夫妻,孤很反感这种政治目的的婚姻,好像全天下任何人都有娶自己喜欢的女子为妻的权利,唯独孤没有。所以,一气之下,孤跑凉州来了。在凉州,就不用去想家中那个陌生的妻子,每日担心的就是明天会不会活下来,心情也好多了。”李太子讲着自己的辛酸事,这可是独家机密。   陈华知道,贞观九年正月的时候,李承乾娶太子妃,对方是秘书丞苏亶家的长女苏氏,但他没想到,李承乾跑凉州来,原来是为了发泄对老李自作主张安排婚姻的不满。   看不出李承乾还是个敢于追求自己幸福的太子。陈华安慰,道:“太子乃是国之储君,未来的一国之主,娶妻当然不能同我们这些人那么草率。想开些,再说,未尝家中的妻子,就不是最好的。”   “我还是喜欢我的芷若。”李承乾是彻底没救了,喜欢上一个小说中的人物。   陈华翻了翻白眼,道:“死一边儿去,别在这脏了俺的耳朵。”   李承乾笑呵呵地喝酒,抬头的时候,窗外的风声很大。沙尘暴已经来了,而且还很大。   像这样的沙尘暴,很少出现一次,好在大军已经有准备,所有马匹全部被蒙上眼睛堵住耳朵,在领头骆驼的带领下没有出现慌乱现象,而士兵们则是长布遮脸,挡住了扑面而来的黄沙。   牛车中已经有黄沙飘进来,原来是观景窗还开着,风从那里把黄沙吹进来的。陈华起身准备将观景窗关了,然后躲在牛车里面舒舒服服睡一觉。哪知道,在他关窗户的时候,斜前方,一个骑着黑马的女人,不知从哪里找来一块黑色纱布,将脑袋裹的严严实实,仅露出那张金色面具的一角,整一个阿拉伯国家信仰伊斯兰教的女子。   “墨统领,要不要进来坐坐。”陈华想到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墨统领是女人,再坚强的女人,也怕身上沾了脏东西,诺大的军营全是男儿,若是她等会儿在黄沙中走了一遍到那里洗澡去?所以,这个时候,就该陈华发挥他善于观察的特长,以及他温柔的关怀。   墨统领本是十分讨厌那些黄黄的沙子,从衣服细小的缝儿中掉进内衣里,让她感觉怪恶心的。有轻微洁癖的她,正想着用黑纱把自己全身严严实实包起来,却听见身后传来一个该死的声音。   那声音既不温柔,也不动听,但偏偏在这时刻,似乎有种神奇的魔力控制住了墨统领的心神。   最终,墨统领觉得和陈华这个登徒子共处一车的危险也比呆在恶心的沙尘暴中舒服,她立即策马回头,来到牛车旁,然后纵身跳上车去,身段优雅,动作轻柔。   “你上来了?”看见牛车门前闪过一道黑影,陈华眼睛一亮赶紧把自己坐的地方往里挪了点儿,刚才李承乾上车也没见他这么热情。   牛车很大,坐十个人都没有问题。墨统领拒绝了陈华的好意,坐到离他较远的角落。   “你这人好没趣。”陈华大大感慨,他这是热脸贴别人那什么什么了。   “承乾兄,还想不想听故事?”既然你不理我,我也不用那么热心去搭理你。   “难道又讲我的芷若?”李承乾心中现在全是周芷若的影子。   如果不是考虑李承乾是太子,陈华有暴打他一顿的想法。这货太入戏了,动不动就是他的芷若,陈华都快疯掉了。   “承乾兄,这次讲的故事,不是先前的倚天屠龙记,而是叫金瓶梅。”陈华正儿八经的讲这个很精彩的故事,眼神偶尔邪恶地瞄向一旁的墨统领。然后,用心良苦地开始讲着荤段子。   于是乎,一段淫|荡的旅途开始了! 第十五章 心愿 [本章字数:2156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11 00:04:15.0]   窗外的沙尘暴停歇了,一轮红日挂在远方的山头上,照着行军道上人乏马疲的大军,似乎在催促他们赶快安营扎寨。一辆豪华的牛车,慢悠悠前行着,像是故意走那么慢,好欣赏这落日的风光。若是耳朵灵敏些,甚至可以听见牛车里传来高谈阔论的笑声。   正当那笑声一句连一句笑不停歇时,忽然见那牛车上闪出一道黑影,那黑影就像灰背燕,在空中点了几下,落到一匹健壮的黑马上。狠狠踢了脚马肚子,马儿便飞快的往前方冲去。   墨统领很生气,同时也很狠陈华。   她在想先前就算是被黄沙恶心死,也不该上牛车的。只是一切似乎都晚了,世上没有后悔药,若是有,就算要她的命,都要买一颗,然后忘记自己听过一个故事里面有三个浪荡|女人如何勾引男人的情节。   “那该死的登徒子。”墨统领脑袋中想着那个坏透的的男人,但是无论如何,都避免不了邪恶思想作祟,想到先前那些浪荡|女子承欢在男人身下时,嘴里叫的“好哥哥,小郎君。”真是羞死人了。偏偏那两个男人还聊得异常带劲,若不是牛车中有位孤存在,墨统领腰上的弯刀早就搁陈华脖子上让他做个意|淫鬼去。   又喝了李承乾一瓶葡萄美酒,陈华挑开观景窗,天色渐晚,该安营扎寨了。   他是军师,这方面该他负责。但是陈华不愿意下车,原因无它,车上舒服啊,有厚厚的羊毛毯,还有甘甜的美酒温暖而舒适,再没有到达玉门关之前,陈华还不想挪窝。   “承乾兄,麻烦你传令下去,全军停止前进,就地扎营埋锅做饭,并且派出两队斥候和两支侦查兵负责侦查周围敌情。派遣骑兵出去寻找水源,留下的人搭建围栏和帐篷,哦, 忘记安排了,再到军营旁边修建几间茅厕,茅厕的位置要处在风口下方,切记。还有,吩咐火头营,将士们用餐的器具,统统用热水煮过。”陈华特别强调了茅厕必须要修建,而且还要修建在军营的下风口。三千人吃喝拉撒,不定制管理,那还成啥事儿。   只是歇一夜嘛,还要修建茅厕,那多麻烦,士兵们随便找个地儿解决了就是。还有,用餐的器具还得用热水煮过?军师这是要闹那出啊?   李承乾不懂得大规模的传染病,就是不讲卫生造成的,这货眼睛滴溜溜地看着陈华,满脑子的未解之谜。   “承乾兄,你照我说的吩咐下去便是。三千人马,不是小数目,出了丁点儿的小问题,都有可能要了全军的命。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不废一兵一卒,到达玉门关。” 估计给李承乾解释细菌传染病啥的,恐怕他听不懂,陈华干脆危言耸听,直接拿全军覆没来恐吓李承乾。   李承乾哎呀一声,乖乖的跳下车,找长孙冲去了。   陈华为命苦的长孙冲默哀几分钟。透过观景窗,他看到前行的军队,已经放慢了速度,准备找个背靠山脊的地方安营扎寨。   队伍又前行了一段距离,估计是李承乾下达的命令开始生效,军队找到一块适合扎营的地段,整支队伍,立刻停下脚步,原地整军休息。   坐了大半天,也该下车走动走动,免得患上前列腺。   陈华从牛车上跳下来的时候,眼前众人合作搭建营地的热闹场面,让他由衷震撼。几百米的围栏,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迅捷扎起,防御塔也快速修了几座,帐篷更是拔地而起,很快白了一大片地皮儿。远处,火头营做饭的节奏也紧跟其上,老远都能听见米下锅的声音剁肉的声音。   有长孙冲坐镇指挥,程处默和尉迟宝林两个从旁协助,陈华根本不用担心他们的领导力。他着重检查茅厕是否修建,吃饭的餐具是否用热水消毒,军营中是否有士兵伤风感冒,以及生活垃圾是否随处乱扔,这些琐碎小事儿。   陈华干这些和打仗不沾边儿的事,偏巧身边跟了个李承乾,这愣头青学着陈华的样子,四处走动东看看西瞧瞧,有模有样指手画脚,想让人不注意他们的举动都不行。   陈华很恼,非常恼。士兵们本来大多数都没见过他这个军师,这下好了,那站在茅厕边指指点点,蹲在厨房里亲自拿沸水煮碗的年轻人就是军师。   军师就像个管家,微乎其微的事都要亲自过问,是个好军师。   神一般贴切的形容,在大军吃晚饭的时候,都还在军中流传。   李承乾在一旁偷偷的笑,长孙冲无语形容闷头吃饭,程处默和尉迟宝林,两个才第一天接触陈华,但从刚才士兵们的交谈中,他们觉得,就算陈华躲在牛车里半天不露面,但还算是个称职的军师,他们两兄弟服他管。   “哎!”陈华放下碗筷:“长孙兄,刚才骑兵出去可曾找到水源?”   “离营地五里外,有一湖泊,军中喂马做饭用水,皆取自湖中。”刚才骑兵回营,报告前方有湖泊,湖中水可饮用,长孙冲是行军书记,自然要亲力亲为。   陈华思考了一会儿:“等会儿派几百士兵,驾马取千担水回营,放入粗盐煮开,让全军将士洗澡。”   “洗澡干嘛要放盐?军中能用的盐不多,浪费了,士兵没盐吃,会没有力气的?”程处默说话了,程家是老战场了,知道军营缺盐是什么样的惨样。   陈华嗅了嗅鼻子:“各位难道没有闻到身上的汗臭味?盐溶在水中,能够除汗味,去虱虫。”   “没有啊?没味道。”李承乾拆台子说话。   陈华没理他,你丫堂堂太子,行军途中不用来回的跑动,既要照看前方,又要注意队尾,没闻到程处默和尉迟宝林两人身上那股熏人的汗臭吗?   完全无视李承乾的白痴,陈华对着所谓太子领兵阵营的几位高层,道:“我不要求这次去玉门关,要杀多少羌人,要抢多少东西,要夺多少城池,我只有一个心愿,那就是大战结束后,我们这三千人马,是全凉州三军,死亡率最少,最讲卫生的军队。”   李承乾沉默了,长孙冲点头说,等会儿就安排人去取水,命令全军将士洗加了盐了热水澡。程处默和尉迟宝林二人,则是信誓旦旦,等会儿带头叫全军将士一起洗澡。因为,这个心愿,是他们大家共同的心愿。 第十六章 美人入浴 [本章字数:2112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12 00:09:16.0]   取水的三百士兵,在夕阳还剩下一丝儿光照的时候,驾着马车,备上火把,带上军营里所有能装水的木具,在程处默的带领下,向着五里外的一个湖泊前去。   在大军刚出去不久,营门口,一个才从军需处出来,背着奇特背包的人,纵马向外冲了出去。   士兵们就算看不清纵马人的脸,但认得那个奇特的包,是军师出营,谁还敢拦他呢。   陈华去长孙冲的军需处要了套干净的袍子,他发现自己有几天没洗澡了,和士兵们混在一起久了,觉得衣服里好像偶尔有什么东西爬过,陈华以为自己长虱虫了,听说程处默领兵出去取水,他跟在后面,希望能找到那湖泊,来个露天洗澡。   大约一炷香的时间,军队来到了一片小湖泊,湖泊相当于草原上一个内湖,只有方圆几里那么大,因为是春天,湖边开满了五颜六色的小花,远远的,能看见一片片的芦苇荡生长在水边,那翠青色的芦苇高的能盖过人头。因为有牧民常来放牧取水,所以湖泊有个被踏平的缺口,程处默安排士兵就在缺口那里取水,越快越好。   天色渐暗,那边取水的已经打起了火把。陈华将马儿放在一片草地上,任由它啃着青草,自己背着军旅包偷偷地摸到一片芦苇荡里。   几只栖息的野鸭,嘎嘎被惊醒飞走了。闻着空气中那淡淡的草木香味,陈华三两下脱光自己的身上的衣物,噗通一声,一个猛子扎入水中。   蛙泳,仰泳,自由泳,陈华玩的不亦乐乎,古代的水质,根本不用担心污染问题,这湖泊里的水,就算仰头喝两口都没事儿。   要是有香皂和洗发水就好了,可以在这里狠狠的搓一顿澡。陈华觉得有必要对皂角深入研究,看能否提炼出一小块用于日常生活的用品。   深吸一口气,陈华将自己全身钻入水中。   半个时辰过去了,陈华的脑袋浮出水面。   重重地朝天空吐了口气儿,颇为心灰意冷地丢掉了刚才潜入水中抓的一条大鱼。陈华脑袋里,一直都在回响着,那死去的老头子,也是盗帅门上一代掌门,陈华名义上的养父,打陈华三岁开始练武时候说的一句话。   “憋气超不过半个时辰的,出去别说你是楚大侠的弟子,丢人。”   陈华问过原因,“为啥?”   老头子不告诉他。   结果陈华在十五岁那年,出去帮老头子盗一件他喜爱的宋代白玉观音像。而后老规矩泡了一位刚刚满十八岁的祖国花朵,那一夜,天资聪颖的陈华悟出了真理。   从那晚开始,陈华终于明白了,原来盗帅门的独门武功,虽说只是简单的闭气,实则暗藏玄机,从此以后,陈华刻苦练习,风雨无阻,加上他天资聪颖,就连他养父都不得不承认,陈华三十岁后的本事,比香帅楚大侠还要厉害。   还得继续练啊, 不然以后一不小心娶了很多老婆,还得天天吃六味地黄丸。   趁着时间尚早,陈大侠还想再练习一次。深吸一口气,陈华慢慢将身子的重心往下移,脑袋渐渐沉入水中。   然而,就在他进入练功的一瞬间,奇异的音波,就像突然闯入陈华的练功范围。幸好闭气功不是上乘功法,陈华也不会七窍流血。   听着那“哗哗哗”奇异的音波,眼神儿迅速定格住前方一片隐秘的芦苇荡。   声音来自那里,芦苇荡中有人。   “何方妖孽,竟敢在我练功范围内小解,待我没收了你的工具。”那哗哗哗的声音,就像有人在水上小解发出来的。陈华迅速沉入水底,像条鳄鱼似地游向那片芦苇荡。   来到那片芦苇荡前方的水域,陈华没有急着现身。他想先看看芦苇荡中躲着的是谁。从小就在水里泡着长大,陈华在水底,可以说就和鱼儿无疑,岸上的东西,他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今晚的月光很亮,皓月当空,清辉似水,清澈的的玉盘,就像一颗发光的夜明珠,将光辉撒向万物。   沾了月亮老兄的光,躲在水里的陈华,一眼就看见了前方芦苇荡中,坐着一个穿着薄裳儿的女子。   此刻的女子已经脱掉了鞋袜,斜坐在芦苇荡中,她的面前是一汪清澈的湖水,只见她十指划过湖水捧起一点儿,轻轻怕打在自己的秀发上,水珠顺着她柔顺的泼墨黑发滑下,打在水面发出哗哗哗的声音。   用水将秀发打湿之后,女子转过身去,从一个白色包裹中,取出一个桃心小盒子。她打开盒子,在里面沾了点像稀泥一样的东西,轻轻拍打在自己秀发上。   “洗头发的香泥?”陈华终于长见识了,谁说古代女子生活物质不好?她们可比现代人讲究多了。   给头发抹上了类似护发素的东西,做完这一切,女子方才将自己的头发高高盘起,找来一张青帕将之包在头上。然后双手合拢,捧了捧湖水,扑打在自己脸上,等他洗完脸,再抬起头来时,整片天空的月光,都比不上那张如莲花一般纤尘不染的脸蛋儿。   玉质肌肤,晶莹剔透,粉粉香腮如凝新荔 ,玉山瑶鼻似腻鹅脂,唇色朱樱,让人见之忘俗,以为是湖中仙子在此戏水。   “噗噗!”只看见离女子几米远的湖中,冒出几个大大的水泡。   差点儿泄气的陈华,强忍住缺氧的折磨,在水中瞪大了眼睛。   美人儿,大美人,大大的美人。   莲脸细腰,美艳不可方物。单薄的衣裳下,可以看出身材是极其完美的。一双修长的玉腿让人垂涎三尺,撑得老高的胸脯更是让人不胜遐想。   陈华这色狼,只顾欣赏他最喜欢看的地方。   岸上的女子,根本就察觉不到水中藏着一条“色鱼”,只见她小心打量了一下四周,脸蛋儿微微乏桃花红,然后双手轻轻放在胸前双耳结上,往左右两边勾去。只见她身上的衣裳,就像光滑的缎子,从她玉肩上滑落下来。   一具香肌玉体,万万全全,毫无保留地出现在陈华的眼中。   现在,任何武功,在美色当前,都是扯淡。陈华也不例外,他彻底将师门的闭气功抛之脑后,立刻遁水而走,准备游到远处换口气儿,然后再回到这里欣赏美人入浴。 第十七章 活雷锋 [本章字数:2192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12 15:25:01.0]   去而复返,说的就是陈华这种恋恋不舍观看美人入浴的人。放着秀色不看,陈华还没正直到坐怀不乱柳下惠的精神境界,他在远处换了口气儿后,立刻遁入水中,朝着芦苇荡周围的水域潜行。   干这种窃玉偷香的事情,那是陈华的拿手好戏,不然盗帅的名号是白给的吗。   女子已经入到水中,绷直的玉腿轻轻扬起玉足划动水波游弋。她就像一条美人鱼,从新回到了自己的水乡,尾鳍拍打着水面好不欢快。   而且,洗澡的时候,她嘴里念念有词,好像在念叨着什么,听语气应该是个人,不知道是不是她情人,居然连洗澡的时候,都放在嘴边,那男人幸福啊。   水下的陈华在想,自己是变成水鬼吓唬她呢,还是直接冒出来,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反正四下无人,做了坏事儿,也不知道是他陈华做的,他脸上又没刻字。   好主意,立马行动。   水下的陈华划动双掌,像只青蛙一样,慢慢靠近水面上的公主。不得不说,前世的陈华在盗帅门那个整天自称情圣的养父影响下,他发现自己似乎已经渐渐接了老家伙的班,开始贪图美色的诱惑,属于坐怀就乱那种人。   楚大侠在上,弟子这是秉承了你的传承。   水上的女子,根本不知道,就在她身下的水域中,还藏着一个人。她嘴里面哼着小曲儿,看样子,心情不错,难怪洗澡洗的如此舒服。   是时候出击了。陈华准备显身了。   然而,就在陈华准备主动出击,想一下子跳出来,吓唬这美人的时候。水上的女子,突然朝着周围,警觉地斥了声:“是谁?滚出来。”   陈华以为她发现自己,立刻停止动作,静静躲在水地。   有本事儿,你到水下来啊,到时候本香帅让你有来无回。水下是陈华的地盘,陈华颇有山大王的霸气。   “桀桀,好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老子这回可有眼福了。”此刻,突然从那芦苇荡中,跳出来一个人,三角眼,鹰钩鼻,脸型像长条黄瓜很瘦。   这人一出现,女子立刻将身子全部沉入湖中,只露出一个脑袋。   “你是谁?”   女子的声音中有股森然的冷意。   “某乃日月山天王寨二当家,今夜路过此地,本想脱衣洗澡,哪知道看到此等人间美景,妙哉妙哉。”芦苇荡边的男人,一边说,一边用贪婪的眼光盯着水中的女子。   “姑娘是不是要穿衣裳,某给你拿。”说着,那男子捡起落到芦苇叶上的衣服,双手捧起,放在鼻子前嗅了嗅,一脸陶醉,真香啊。   “无耻。”水上,水下两个声同时在骂。   那人根本就无视这种毫无威胁的咒骂,更觉得,有了这些呢哝软语,放佛就像为等会儿的亲热打情骂俏。他是天王寨的马贼,什么东西都是靠暴力夺取,如今遇见柔弱女子,还不心急火燎解决他的火气。   这娘们是个大美人,比大当家前几年抢的女人还要美,老子今晚大发了,抢回日月山当夫人去。   马贼走到湖边,冲着水中女子,道:“小美人,老子看了你身子,你以后嫁不出去人了,就跟我回日月山,老子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   不得不说,这马贼,蛮有头脑的,居然懂得利用女人柔弱心里。   哪知道,水中的女子,好像是个另类,冷笑一声,道:“笑话。你刚刚出现,老娘就发现了。你当老娘是才出来行走江湖?会轻易被骗么?”   看样子,是遇见女土匪了,岸上的马贼明显一愣道:“好啊,那老子就坐在这里,看你起不起来,等天一亮,放牧的人来到这里,到时候大家一起看你白花花的身子。”   女子眉头一皱,想到自己光着身子在水里也不是个事儿。开口道:“你要多少银子,老娘都可给你,但你赖在此地不走,老娘若是疯起来,定要挖掉你的双眼,割了你的舌头,砍断你的双手,再把你阉了。”   “银子?老子多的是银子,我只要你的人。”马贼讨价还价,居然坐在地上,拿起身边一个白色的包裹:“啧啧,小美人,让老子看看你包里面装了些什么东西。”   马贼打开白色包裹,只见里面装的全是女儿家用的东西,有绣着并蹄莲的红肚兜,也有穿在里面的亵裤,还有几盒胭脂水粉,以及一些金银佩饰。   马贼看的直流口水,这是他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观看一个女人用的东西,他感觉浑身的血脉都开始拼命的流动,胯下的命根子更是蓬勃生长。   “小美人,老子看了你这些东西,感觉身体都快爆炸了。你是乖乖上来,服饰老子,还是老子脱了衣服跳下来和你一起洗鸳鸯澡。”色从胆边生,那马匪一刻也不能忍了。决定靠暴力制服这娘们。   虽说女子性情豪放,但女儿家的清白,比她生命更重要。她脑袋中快速思考着,突然灵光一动,心想自己潜水遁到远方去,这男人找不到自己,不就会乖乖离去。   女子心里打定了这个好主意。忽然将自己的脑袋埋入水中,朝着水地沉下去。   可是,女子刚刚沉入水中,居然发现,水下藏着一个男人。   那男人剑眉星目,鼻若悬胆,模样俊朗,比起岸上那马贼好了不知耐看多少倍。   两人四目相对,又是彼此赤|裸相见于水中。竟觉得,这不期而遇,实在是出乎意料。   “虚!”   陈华将手指放在嘴上,女子虽不明白这个动作是什么,但并没有做出愤怒举动,只是沉在中水,心中几番滋味交织。   陈华绕过女子,朝着芦苇荡边游去,他在水中行动如一条鱼儿,身后的女子看的有些痴呆,难怪先前自己没发现水下有人,原来这男人还是个水中高手呢。   岸上的马贼见水中女子居然想到遁水逃走。他那里肯让到嘴的鸭子飞走,急忙快速脱下自己的衣服,准备去水中追寻那女子。   只是他衣物脱到一半,前方平静的湖面,突然扬起巨大的波浪,然后就像有一条大鱼跃出水面,朝他扑来。   “你是谁?”   马贼惊奇发现,水中跳出来一个男人,他的马刀本来是随身携带的,可是刚才为了看美人洗澡,居然放在了湖边的草地上。此刻他本能地想拿起武器反抗,却什么都没抓到。   陈华迅捷地接近那马贼,双臂灵活地绕在他脖子上。   “咔嚓”一声,直接扭断那 马贼的脖子,道:“某叫活雷锋!” 第十八章 善良的淫贼 [本章字数:2618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14 23:33:11.0]   解决完那自称日月山天王寨二当家的马贼后,陈华胡乱找了件女子先前脱在地上的衣物围在自己腰间,颇有野人模样,道:“可以出来了。”   “哗啦”水面划出一圈圈波纹,先是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出现,然后是一张妖精般明眸善睐的莲脸出现。但她也仅仅是露出一张脸,身子还沉在水中。   “活雷锋,你是什么时候到这儿的?”刚才在水下听见那男子自称活雷锋,想必这是他的姓氏,不过,活这个姓还真少见。   陈华没有什么不怕说的,道:“在你没来之前,我就在水里蹦跶了。”   “那你看见什么了?”那女子继续追问。   这回陈华难办了,道:“没有,我一直在水下,什么都没看到。”笑话,本大爷就是属于那种占了便宜还卖乖的人。   女子知道要想让活雷锋亲自承认罪行那是不可能的。想到先前他还救过自己,央央道:“那好吧,我能求你一件事儿么?”   最受不了这种无辜落难女子的央求,陈华到:“说吧。”   “你带有衣物来么?我的衣物被那马贼抓过,我可不想穿在身上。”水中的女子楚楚可怜的语气让人不忍心拒绝。   陈华本想说,你穿了我的衣服,那我穿什么,光着腚子回去?不过看在对方是个美人份上,盗帅门的规矩就是要对美人温柔,陈华不忍拒绝道:“你等等,我去取来。”   说完,陈华跳入水中,不一会儿,就从远方一片芦苇荡中,举着一个包裹游了过来。   包裹中,是他向长孙冲要的一套衣物。不知道这女子穿上合不合身,先不管了,她要就由她吧。大不了,我回去再向长孙冲要一套。   “给。你穿吧。”陈华上了岸,将自己的包裹打开,里面是一套男子穿的衣装。他将那套衣装摆放在地上。   “你转过身去。”水中的美人吩咐着。   “好。”陈华果真转过身去了。   “哗哗哗。”   身后响起了划水的水花。   女子上了岸,有些别扭地站在陈华背后,她还是第一次当着一个男人在场更换衣服呢。   “好了没有。”晚上的风有点儿,陈华还光着膀子,他鸡皮疙瘩都起了。   “快,快好了。”女子支支吾吾回答。   “真啰嗦,你要再不快点,我转过头了。”陈华稍加威胁。   “嗯,换好了。”女子小声回答。   “那就好。”陈华适才转过身来。咦,这女子穿上男装,还有几分俏皮啊,大大的杏眼,性感迷人的红唇,似笑非笑的嘴角,还有那未穿肚兜的双峰,绷直的长腿,都有点儿心动了。   刚才听她说话,还以为是个成熟的美人,哪知道,近距离观察,这女子年芳不过十六,是个娇滴滴的小美人。陈华眼光落入那两条修长的玉腿上。咽了咽口水,道:“咦,你拿着剑干什么?”   “淫贼。”女子语气立刻由先前的柔弱温婉,转为火爆怒吼:“说,你刚才都看了老娘那些地方。”   哟呵?小美人,变母老虎了。陈华往后退了两步,道:“你,你要干什么,不会是想杀人灭口吧?那你是准备先奸后杀?还是先杀后奸,个人建议,边杀边奸比较不错。”   “你果然是淫贼。”双手轻叩剑柄,女子拔剑而道:“看剑。”   呵斥声和矫健的身姿,在同一时间催发。   女子莲步轻点,柳腰欲折,手中的长剑,更是化成千万点流星,朝着陈华胸前飞去。   她这突如其来的攻击,着实让人出乎意料。   “好剑法。”陈华真心佩服这女子的剑法。盗帅门里也有剑法典籍,可惜陈华从来不看,他认为,男人就该玩枪,长枪在手,气势如龙。   “咔嚓。”   陈华随意折断一根芦苇杆,往那团剑光里刺去。平淡无奇,就跟小时候,在那老家伙的皮鞭下,拿着一杆枪刺稻草人。   “咔咔咔!”   芦苇杆被削断几截,但女子的攻势却慢了下来直至停止。   再回头看过去,陈华的芦苇杆只是短了一截,反而是女子的头发,被陈华的芦苇杆拨成了鸡窝。   一枪爆头,陈华没有说出这招唬人的名字。   “哼,想不到你这淫贼还有几分本事。”女子冷哼一声,心中在想,她刚才可是下了杀心的,但却被这男人仅仅一根芦苇杆就破了,头发还被他弄成那样。如果这男人真硬拼起来自己不见得是他对手。   对方是个行走江湖的高手,女子心里婉转想到。   “怎么?怕了吧?没两把刷子,也敢闯荡江湖?江湖不是你想得那么简单。”陈华丢掉了手里的芦苇杆,道:“怎么说刚才我也救了你,不说声谢谢,就恩将仇报,你这人是第一次出来行走江湖吧?”   “呸,才不是呢。”女子冷眼瞪了下陈华:“我见你这人面生的很,好像不是凉州这一带的人?”   “我本来就不是凉州人。”陈华望着她,道:“还打不?不打我就回去了。”   “哼,你很厉害,我打不过你。”女子认识到自己不足。再打也是找虐。她说话的语气也没要先前那种老气,反而换上一种娇滴滴的语调。   “算你识相。”陈华拍了拍双手,道:“我走了。”   “等等。”   “你不会还想打架吧?”   “没,没有,我只是想问,你是叫活雷锋吗?以后我去那儿找你?你的衣服,我还要还给你呢。”   “哈哈哈。”陈华心情大好,道:“对,我是叫活雷锋,江湖人称杀人狂魔活雷锋。你要想找我,可以去五里外的营地就行。”   “那我怎么样,能见到你呢?”这女子有时候老气横秋,有时候又像缺根弦儿,有点笨笨的。找陈华不可以在营门前叫人通传啊。   “你会学啥声音么?比如说,猫啊,狗啊,乌鸦什么的,你在营地外发出这些声音,我就出来了。”见这女子有些傻的可爱,陈华决定逗逗她。她说她已经出来行走江湖很久了,但陈华觉得,顶多不过三个月。   女子面儿一红,月光下竟是那般美艳。   “你才是,猫儿,狗儿呢。”她轻骂了一句:“我到时候就学黄莺啼叫,你就可以出来见我了。”   陈华记住了他的回答,他想起了自己当初十五岁出来行走江湖时,也是和这女子一般无二,什么都很谨慎,但有什么都不懂。他觉得有些好笑,道:“见你挺有趣的,你叫什么名字?大家交个朋友?”   “黄莺。”女子声音低了低。   “难怪,见你年龄不过十六岁,先前自称老娘,还以为你有三十五岁呢,黄莺这名字不错,听着挺美的,真是人如其名。”陈华调笑道。十六岁的小侠女,正是好骗的时候啊,祖师爷保佑弟子。   “比不上你,杀人狂魔。”女子掩嘴一笑。少女的姿态适才真正毫不掩饰的流露出来。忽然面色生寒,道:“哎呀,遭了,爹爹还在等着我呢。”   女子忽然慌乱起来,她连忙躬下身收拾地上那个白色包裹,但当着一个男子的面儿,有些不好意思整理撒乱在地上女儿家的贴身饰物。她飞快的将那些肚兜和亵裤抓在手里,统统扔在了湖中,适才走到那被陈华了结的马贼身边。   “死淫贼,活该你暴尸荒野。”黄莺伸脚狠狠踢了地上那死去的天目山二当家,解了口恶气。   “我走了,杀人狂魔,虽然你也是淫贼,但你没有那马贼坏,你算是个善良的淫贼。”女子笑着对陈华打了声招呼,然后转身准备离去了。   善良的淫贼?   陈华苦笑,望着那穿着男儿装,却别有一番风味的黄莺小侠女,道:“那我们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   “嗯,后会有期!”   只见芦苇荡中闪过一道白影,就再也没有声音了。 第十九章 葬沙 [本章字数:2122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15 23:48:42.0]   “爹爹,我回来了。”   湖泊远方一处草地上,两匹马正在低头吃草,马儿旁边盘腿坐着一个穿着灰布衫头发扎成两条辫子的老头。老头大蒜鼻,大暴眼,两只耳朵像蒲扇一样,面貌长得着实难看了点儿。   “哈哈哈,宝贝女儿,你可算是回来了?”老头原本无聊地坐着,听见身后有个黄莺般清脆的声音传来,他立刻来了精神,从地上跳起来,五尺来高的身材,比他女儿都还矮了截:“咦,你穿的谁的衣服?”   老头儿立刻围着才从芦苇荡中出来的黄莺。左瞧瞧,右瞧瞧:“出了什么事?”   “没有,爹。”想到芦苇荡中那个男子,两朵红晕染上脸颊,黄莺立刻跑到一匹马儿身边:“还回不回山寨。”   “回,当然回。”老头子也不去想那么多,见自己女儿平安回来了,他放佛天生就是个老顽童,脸上立刻换成嘻嘻哈哈样子,也没去深究女儿身上穿的那剑男儿衣装从何而来。   “女儿啊,这次出来行走江湖,有什么收获没有?是不是比整天在山寨里待着好玩多了?”老头跟在黄莺身后,见她上了马,他自己也跳上另一匹马儿。   黄莺嘴巴撅起,扬了扬马鞭,道:“爹,下次我想单独出来行走江湖。以后你就别跟着我了。”   老头先是一愣,接着“呵呵”笑 了起来:“好好,爹爹以后不跟着我的宝贝女儿了。”两匹马,一前一后,向着远方跑去。   陈华牵着他的马,走在回营的路上。程处默取水的几百人已经早已回去,他反正不用回去,凑热闹,看几千将士光溜溜地洗热水澡,所以回营的时候,放慢了脚步,慢慢溜着马儿,优哉游哉回去的。   来到军营门前,老远就能看到一股热气冲天而起。营中的将士,都按照要求开始脱下军装,个个跳入浴桶中泡澡。这样的效果不错,至少大军的卫生是搞好了。不要求治军严谨,只要求军队拉出去打仗,身上闻不到汗臭,同样也不会出现小虫。   慢吞吞骑着马,像八仙中张果老那般游戏人间的姿态,陈华简直称得上甩手军师了。在离营地不足五百米的距离,陈华突然停了下来,眼光往旁边一座小山坡望去。   有人在吹箫,就在对面那小山坡上,箫声婉转,吹箫的人心中肯定有太多的话想说。   不能说自己是个音乐大师,但身为盗帅,琴棋书画是必学的功课。那箫声低沉,就像一个人独自对着黑夜自言自语,心声全从那箫声中反应出来。   难道是那小侠女,黄莺?   陈华突然想到芦苇荡中相遇的那小侠女,那个青涩动人的小美人,没想到她还天真的可爱,真来找自己还衣服了。   将马留在小山坡下,陈华跳下马来,一步步朝着那山坡上走去。   只见一道优美弧线勾勒出来的背影坐在那里别样冷清,衣不兼彩皆是黑色短衫。   “墨统领?怎么一个人有兴致来这里吹箫啊?”陈华摸上了那小山坡,定眼一看,发现坐在那里的人不是小女侠黄莺,居然是那个天生冰冷的黑甲军统领。   墨统领转过头看了眼陈华,那张金色的面具下,只轻吐了个“哼”字,便转过头弄她的玉箫去了。   “吹箫好啊,会吹箫的女子,男子特别喜欢。有道是,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想不到墨统领还有此等绝活儿,真是让某大开眼见。”陈华很不客气的坐在了墨统领身边,然后学着墨统领先前出神的样子望着远方:“前方有啥好看的么?我也看看。”   “皮厚!”墨统领往边上挪了挪身子:“军中用盐水洗澡的法子是你想出来的?”   “怎么样,是不是突然觉得某也不是那么整天游手好闲。”陈华笑嘻嘻回答。他突然觉得和这女人说话并不是那么累,有的时候,可以直言直语,痛快的很。   墨统领伸手想作打,但又觉得她和陈华不熟,就此作罢,道:“方法倒是不做,只是行军打仗不是儿戏,你身为军师,眼光就该放长远点,而不是经营这些蝇头小事。”   “那你身为黑甲军统领,就该十二个时辰保护在太子周围,以免他出来任何不测。你现在跑这营地外,又作何解释。”小妞,说我擅离职守,不恪守敬业,你还不是一样上班时间偷懒。   “太子带头沐浴,我岂能守在他身旁。别忘记了,我是女人。”墨统领着重加强了女人二字的语气,她知道,在陈华面前,就得什么东西都说的清清楚楚,不然一不小心就上了他的当。因为这厮好像并没有君子之德,否则不会当着她的面讲金瓶梅。   “你是女人么?”陈华欠打问候,看见墨统领已经摸上了腰间的刀,他立马改口,道:“我是说,女儿家,就不要舞刀弄枪的,在家学学女红,写写诗,弹弹琴,学画画也不错,打架天生就是男人的事儿。也不知你爹怎么想的,让你来从军。”   墨统领本想和陈华斗斗嘴,但听他把话说完,顷刻间陷入沉默。然后拿起手中玉箫,咬在嘴唇上,悠悠吹了起来。   陈华自觉没趣儿地翻了翻白眼,坐在墨统领身边听她吹箫。   墨统领就当身边没陈华这个人儿似地,自己一个人自吹自娱。   “哎,无聊!”挪了挪屁股,陈华抓起地上一把沙子。打开手掌,金黄色的沙子一粒粒躺在他手心。嘴巴凑上前去,轻轻一吹,那黄沙便像轻烟一样飘了出去。一粒一粒,全部落到了墨统领那一身黑色丝绸的衫子上。   旁边的墨统领突然停了下来,奇异的地看着陈华。   “你在做什么?”她的黑衫上全是黄沙,等会儿回去定要换了地。他都有些讨厌陈华了。   “葬沙啊。”陈华继续抓起一把沙子,吹到了墨统领身上。   “塞外传说,凡是痴心的女子,若是穿着最美丽的衣衫将自己葬于这滚滚尘沙当中,上天便会给她一个承诺,将她一生的思念,化作大漠里的一粒轻沙。   “每一生的思念,上天都会为她洒下一粒沙,于是,就有了那浩瀚的塔克拉玛干沙漠!”   “我听你先前吹奏曲子太过悲伤,所以便为你向阿拉祈求,希望你能开心。” 第二十章 军中缺粮 [本章字数:2340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17 13:21:34.0]   军队只是在郊野驻扎了一宿,第二天吃过早饭就要继续向前行军。   从凉州到玉门关一带,都被唐军攻下,沿途不会遇见阻击的羌人,这一路,基本可以说顺风顺水,不会出啥差错,行军的速度也快,七日之后,玉门关黑压压的城墙遥望在即,相信用不了几日,大军便可到达玉门关和吏部尚书李道宗汇合。   这几天的行军,军中养成了良好的习惯,安营必建茅厕,每晚士兵必须洗澡后才能休息,洗澡这东西,就像上了瘾一样,以前在别的军营中没那么讲究,现在军师要求,而且在洗澡的桶里,加入了类似草药的东西,洗过之后浑身舒坦,全营将士都爱上了洗澡。   陈华继续躲在李承乾的牛车中,里面的葡萄美酒已经被他喝去了大半。不过那位孤也不小气,看见陈华将他这支军队带出了精神,尤其是私下出去巡查时,看见就连一个普通的火头营小兵,都是衣裳整洁束发干练,个人卫生干净的看不出半点脏乱,李承乾心里就满意了。   这是自己的兵啊,简直不敢让人相信改变如此巨大,就像原本领着一群乞丐,突然某一天发现,这群乞丐摇身变成了训练有素的正规军,李承乾如何不惊讶。   而且,李承乾现在手里还拿着一本陈华闲着无事编写的《行军手册》,里面讲到了军队的卫生、医疗、以及发生瘟疫或者传染病时候的处理方法。   沿途取水,水必煮沸,禁止士兵直接饮用冷水,违者斩。   病死牲畜,挖地深埋,切勿食用,违者斩。   温热疫病,应当立即隔离治疗,三军配备纱布口罩,早晚煮汤药预防,供全军服用。   行军手册是陈华闲着没事儿,回忆后世那些比较值得吸取的经验,编写的一本简单手册,只是这手册落到李承乾手里,他立刻奉为天书,不但要求长孙冲学习,就连两个武力值惊人的小将,程处默和尉迟宝林,也被他拉来天天背诵。   军师坑人啊,程处默和尉迟宝林,两人大字不认识几个,偏偏要学习这些繁琐的事情,要他们扛着大锤打羌人他们非常愿意,天天背这玩意儿,这不是强人所难吗?   但太子爷发话了,说军师交代,凡军中将领,行军手册背诵不了前三十条的,晚上歇营时,不准洗澡。   现在在军中谁敢不洗澡,是要被全军将士鄙视的,军师这招太狠了,所以程、尉两位小将不得已就连骑在马上的时候,还满口“降兵不责,穷寇莫追。”   军中人人都在背诵行军手册,李承乾就开心了。出去溜达了一圈,就跑回陈华所在的牛车上。他发现自己最近特别喜欢待在陈华身边,放佛陈华每说一句话,都很很大的哲理。   比如陈华爱对他说,一将功成万骨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夫君者舟也,人者水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可知也。”而且李承乾还发现,陈华似乎还是一位出色的诗人,他喜欢念诗,虽说常常只听他念出半句,但已殊为大家之作,让李承乾惊叹不已。   高人,陈华绝对是高人,且看李承乾偶尔听见陈华自言自语念的几句诗。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这又是边关,又是中原,又是江南,不知道陈华脑袋里如何想出来的。李承乾真想找把刀把他脑袋破开,看里面装的什么。   “华哥儿,啥时候再写一本《打仗手册》,到时候,我将这两本手册一起献给父皇,让我大唐将士人人学习。到时候犒赏下来,你居功至伟。”李承乾点儿太子模样都没有跳上了牛车,见陈华不知从那里找来半只鸡啃的正嗨,他口水都流出来了,眼巴巴看着陈华,满脸疑问。   “太子爷,你觉不觉的,这两天军营的伙食差了些,好像没有以前那么充足了?”陈华已经注意军中伙食很久了,尤其这两天,伙食赶不上前几天那么丰盛,而且似乎还缺盐少味。所以他才会打打野食,给自己开小灶。   李承乾坐在了陈华面前,盘腿思考着,道:“关于伙食一事,孤也纳闷,孤前两天还能每天吃八两肉,现在只有四两了,好像减掉一半,先前孤去问长孙冲才知道我们的食物所剩不多,恐怕还没到玉门关就不够了,所以长孙兄将伙食克扣下来。这事儿,孤正想找军师商量对策。”   “到玉门关,还有几日路程?”陈华突然记起了,自己好像对行军路程不怎么关心。他这军师太不称职了。难怪墨统领对他有意见。   “五日左右。”李承乾眼睛盯着陈华面前盘子里那份鸡腿:“华哥儿,你那鸡腿从那里弄来的,怎么那么香?”李承乾的口水,毫无保留的滴了下来。这位孤在长安,可是天天锦衣玉食,到了凉州,过的惨不忍睹啊。   陈华将面前的盘子往李承乾方向推了推。这个动作,很明显是让李承乾品尝。   李承乾搓了搓双手,抓起鸡腿就往嘴里送。   “呃?”李承乾将塞进嘴里的鸡腿又拿出来,好像很舍不得吃的样子,道:“如斯美味,华哥儿你是怎么做出来的。”   “昨晚出去巡营,看见周围到处飞的是野鸡,没事儿捡颗石子打死几只,就在外面烤着吃,没吃完拿回来继续吃了。”陈华编了个谎话,他昨晚是去巡营了,但野鸡却不是他打的。脑袋中浮现一道倩影,陈华嘿嘿笑着,偷着乐。   李承乾嘴里嚼着鸡肉,吧嗒吧嗒,道:“怎么你也去巡营了?昨晚孤碰见墨统领,她也说去巡营了,很晚才回来呢?不过,也巧,昨晚孤看见营地外面有人升火取暖,不会是你们吧?”   陈华很想把李承乾嘴里的鸡腿抢过来,吃了东西,还那么多话。他白了李承乾一眼,道:“关于军中食物减少的事情,太子想到办法没有?”   “孤这不来找军师了吗?”李承乾这甩手掌柜当得比陈华还洒脱。   缺粮的确是个问题,但陈华又不是神仙,不能凭空变出粮食。而且,大军又不能勒紧裤腰带缩少粮食,不然到了玉门关,只怕连打仗的力气都没有了。   虽然只有短短四日便可到玉门关,但大军缺粮必慌,这点毫无疑问。   “杜荷呢?”陈华突然想到他这个好久没见面的难兄难弟,他是粮草督运,这种事情应该交给他。将士吃不上饭,要不要先拿杜荷祭刀,缓解压力。   “杜兄现在四处筹粮,可是这地段因为战乱大多地方根本就没有人烟,他正向孤诉苦呢。”李承乾还是很体谅杜荷的苦衷道。   四下无粮可筹,又离玉门关还有几日路途。眼见军中缺粮,陈华第一次感觉到当军师并不是最悠闲的,该他动脑筋的时候到了。 第二十一章 向马贼借粮 [本章字数:2745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20 00:10:37.0]   “哎,费脑筋的事多麻烦。”   夜色当空,繁星万点,一堆篝火旁,陈华用树枝来回拨着火苗,他身边,蹲了个女子,双手放在膝盖上,安静的像是一个小女孩,她穿一件黑色的窄袍服饰,有点儿像夜行衣,只是在领口和底边多了金线打底的锯齿边儿,这应该就是锦袍面料。脸上带着一方小巧的金色面具,遮住了她眼睛以下的容颜,但仅仅是如此冰山一角,也可以窥觑出此女子必定容颜俱美。   陈华叹了口气,继续拨弄着篝火,他身边的女子见他心不在焉,本不愿关心他为何烦躁,但还是忍不住问道:“怎么了?也有烦心事能难倒军师?军师不是无所不能么?也会叹气?”   说这话的女子,典型是幸灾乐祸。   “哎,墨墨,你不懂。”陈华身边蹲的人正是李承乾的私家保镖黑甲军墨统领,只是两人之间为何突然如此亲密,还得从那晚陈华葬沙一说开始,墨统领对他的态度好了点,这两天军营伙食不好,所以陈华带着她出来开小灶,趁机增进两人的感情。谁叫陈华是美女爱好者呢,像李承乾、长孙冲两人,就等他们啃馒头去吧。   陈华自从十五岁出来行走江湖之后,大多时候都是自己解决伙食,手艺自然超神,自己配了点佐料,仅仅做了个叫花鸡,墨统领就爱上了陈华的鸡,这两天追着陈华给他做,陈华觉得这女人是个正宗吃货。   墨统领也许是反感陈华如此亲密的叫她“墨墨”,哼了一声,道:“叫花鸡熟没有。”   “快了。”说着,陈华用树棒,撵开火堆,用刀刨开地上的土,就看下面有个圆圆的像在窑子里烧过的陶土出现。   “啪!”一巴掌拍开陶土,就看见里面有香气飘出来。   “你拿的菜叶呢?”叫花鸡就的用菜叶包着吃才香,而且在烧之前陈华已经在鸡的肚子里填充了许多佐料,此刻那些佐料的味道早就渗进了鸡肉中,撕下一条鸡腿,那嫩嫩的带着热气的鸡肉让人垂涎三尺。   陈华拿了张菜叶,包住一条鸡腿,送进自己嘴里,便吃边道:“你说,我去抢粮,怎么样?”   墨统领知道军中缺粮,她只负责李承乾安危,并不管军营的事。但听陈华说抢粮,她居然噗嗤一声笑了起来:“你去那里抢?方圆百里人烟稀少,粮都没地方抢。”   陈华慢慢道:“先前我拿出玉门关一带的地图观看,发现我们周围有几座山寨,里面住的都是马贼,正思考着让程处默那个大棒槌,带着一千兵马剿匪抢粮食去。”   墨统领总算知道陈华在打周围那些山寨上马贼的主意。她来了兴致,道:“你打算怎么抢?”   “我打算先让人修书几封,分别送到几个山寨里面去,若是他们长眼,粮食乖乖送来就作罢,若是他们不长眼,我就让人去抢,这就叫先礼后兵,反正我们是兵,他们是匪,我还不信他们敢反了不成。”   “难道你不怕他们联合起来,一口吃下你的三千兵马?”墨统领较有兴致地看着陈华。   “你放心,山人自有妙计。”陈华卖了个关子道。   墨统领冷哼一声,道:“我倒想看看军师是如何巧解军中缺粮一事。”   “哈,吃饱了。”陈华突然站起来,拍了拍屁股,道:“明天一早你就知道了。”   墨统领不理会他,一个人坐在篝火边啃着香喷喷的鸡腿,偶尔瞥了眼站在她身旁的陈华,见他负手而立,神情严肃远眺着远方依稀可见的山脉,她第一次发现这男人从侧脸望去亦是那般坚毅,他认真起来的表情,竟然不像平日嘻嘻哈哈模样。   胸有成竹,大概说的就是陈华此刻的样子吧,不知道他为何如此自信。墨统领哼哼瞥了瞥嘴,期待着陈华如何空手套粮食。   第二日,三封火漆密封的信从太子爷乘坐的牛车上接连发出去。   三封信,全部盖上了太子印章,而且送信之人,也是来自老李家的黑甲军。   黑甲军,是天子私军,地位甚至超然御林军。就连李承乾他自己都说,若不是看在凉州兵荒马乱的,他老子李世民还不见得能派一队黑甲军出来保护他呢。能入选黑甲军的人物,大多都是数一数二的高手,以一敌百完全没有问题。   如此厉害,放哪儿绝对能让敌人闻风丧胆的黑甲军,就被陈华派出去送信,按照他的意思,好歹也得派出去一只老虎吓吓对方。   陈华也不贪心,远一点儿的山寨他就不打扰了,正好大军行军路线上挨着三座山寨。据说这三座山寨都是吃人的老虎,自隋末开始就专宰路上的肥羊,寨中物产丰盈肯定囤积了不少好货,陈华只是向他们借一点儿粮食吃,又不是要打他们,相信那些山寨的马贼还是明白事理的。   三封信送出去之后,陈华让长孙冲不要克扣伙食,甚至比平时吃的还要好。长孙冲知道陈华向马贼借粮的事情,他还亲自看了陈华写给马贼的信,行书所写,数百字之言,尤其是信中有一句“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无疑是给那群马贼长脸了,以及后面文中言辞灼灼的威逼“正值兵强马壮时机,但可放手厮杀。”   长孙冲算是见识了陈华的文学素养多么丰富。李承乾在看过信之后,屁颠屁颠儿拿出自己的太子印章“哐”盖上一个大印。然后这位孤亲自开了一瓶葡萄酒,找来三个酒杯,和陈华长孙冲先来了个庆祝。   军师向强盗借粮的事情,在军中传播的很快。士兵们都在私下小声议论军师的怪异举动,他们看来,借粮就是老虎嘴里拔牙,那是不切实际的事,还不如真刀真枪和马贼干起来直接抢粮。   将士们不是不相信军师的神机妙算,说白了兵就是匪,哪有把自己手里的东西交给别人的道理。   可是,事情的发展好像只沿着少数几个人心中方向靠近。   半日功夫过去了,当大军行走在前往玉门关路上时。有一支斥候率先来报,前方有一队轻骑,十人左右,看穿着打扮极像马贼,正往军队跑来,行动矫捷。他们身后,跟着十多辆马车,车上装满了才宰杀的牛羊,想来是那群马贼真的送粮食来了。   那队轻骑很快来到了军队前方一个路口等待着,远远看见军队开过来,为首一个虬髯大汉扬足了嗓子吼道:“太子可在军中?某乃前方清风寨方寒,知太子领兵路过此地人疲马乏特宰杀牛羊百头慰劳三军将士。我家寨主说了,我等虽为马贼,但也心怀赤胆之心,羌狗无恶不作,只恨不能同太子一起杀敌,小小礼物,还望太子爷笑纳。”   虬髯汉子声音宏伟,传遍三军。   早就做好坐等收礼物的李承乾,溜着一匹马来到军队前方,他不明白为何陈华不愿意陪他出来见证这伟大的时刻,把所有的荣誉都丢他一个人身上。 而且李承乾最痛恨陈华总是喜欢慢悠悠说着,他是低调的人,像这种高调的事就该交给他这个老板。   老板这个词儿太新鲜,李承乾第一次听见。   心想着陈华一定又在牛车里喝他的美酒,挥了挥手,李承乾让程处默这个大嗓门上前替他说话。   程处默不敢相信军师仅仅一封信就让这些刀口舔血的马贼乖乖献上粮食,不过他是越来越佩服整天躲在牛车里那个军师了。   “太子说了,谢谢寨主的好意。礼物他收下了,各位请回去吧。”程处默果然是大嗓门,他一开口就像一头狮子在怒吼。   对面的马贼毕竟是怕见到军队的,丢下身后那拉着牛羊的马车,十几号人立刻往回跑,一溜烟功夫就看不见踪影了,他们送粮食还真是送的痛快,不拖泥带水。   那伙人走了之后,李承乾大手一挥,早就准备好的程处默带着一队人冲上去。满满十几车全是宰了牛羊摆在上面,程处默就跟多日没见过肉味的穷人,双眼都在放光。   然后,他心里立刻肯定了一件事,军师是神人,不废吹灰之力,就能到了粮食。 第二十二章 鸿翎急使 [本章字数:2684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20 16:31:11.0]   清风寨的人丢下十多辆满载牛羊的马车跑了之后,整个军营立刻轰动了。火头营的人忙着将马车上的牛羊抬下去做处理,其余将士也是眼巴巴望着那些肥美的牛羊肉,心道今晚肯定要饱餐一顿,行军的速度立刻加快了许多,整支军队的精神面貌也立刻拔高了一个档次。   军师再次创造奇迹,三军将士打心底里佩服的五体投地。能从马贼手里借来粮食,凉州一带,还有谁有如此魄力?   将士们都看见了,平日那群气焰嚣张的马贼,像耸球一样夹着尾巴带着十几车肉食来,然后灰溜溜跑掉。他们那里有半点儿马贼的煞气,活脱脱就是凉州城外的农民,为大军送粮食来了。   高高兴兴向着玉门关前行,笑谈的声音让李承乾领导的这支新兵俨然成为了一支士气正宏的军队。前一日清风寨的人来送了粮,第二日又有一个山寨的马贼拉着七八车牛羊拦住了大军的去路,他们将牛羊丢在官道中间,客气的问候了太子几句,以表他们身为大唐子民的效忠之心,然后继续跑路。第三日,又有一伙马贼拉着几辆大车,车上装满了谷米面粉儿,甚至还有几十坛美酒,送到大军前方,同样扔下跑人,连话都没说。   这粮食送的太干脆了,怎么都想不通这伙马贼突然间就变成了善人,居然如此慷慨。   程处默扛着一把大棒槌出去将那些马贼送来的东西通通带回来,然后就跑军队中最豪华的一辆牛车上奔去。   他老子程咬金经常叫他读书写字,他一直以为读书人就是杜荷那厮不学无术的样子,程处默很不屑,但是这两天程处默算是见识到真正读书人的厉害,他老子诚不欺他,读书人果然能抵得上千军万马,三封书信,就换来军队几天的粮食。   “华哥儿,你让俺看看你写给马贼的信如何?”身高超过一米八,体重至少有一百八十斤的程处默跳上牛车,整个车架子都颤抖了一下,车上三人,李承乾、长孙冲,陈华都被这个突然闯入的怪物吓了一跳。不知情的还以为是马车掉坑里散架了。   三人不知道又在商量啥阴谋诡计,齐齐看着程处默,打心底里鄙视这个兵器像一把大棒追的武夫,道:“小默默,你跳上来作甚?”   “嘿嘿,某来学习知识。”程处默的脸皮估计和他手上的老茧一样厚,他很不客气的坐在牛车里,让车中的空间瞬间变得太狭隘,这厮眼神特别犀利,看见陈华等人手里竟然端着酒杯,那是葡萄美酒啊,在长安城可要好多铜钱才能买到一杯,然后他迅捷抓到一个酒瓶子,嘿嘿笑着抱着瓶子开喝。   粗鄙的俗人,和他老子程咬金一样,是个脑袋不开窍一根筋的莽夫。   不过坐在这车里的,除了陈华是草根之外,全都是长安城头号纨绔,家中坐镇长辈都是国字当头国公级别的大佬,逢年过节都会经常串门的,早就见识了程处默的粗鲁,李承乾和长孙冲已经对他形成免疫,若是杜荷在此少不了文绉绉讥讽一番。   程处默果然海量,喝酒跟喝水一样,一口气就干掉一瓶美酒。车上三人像看怪物似地看着他,同时咽了咽口水。   “小默默,孤同军师商量要事?你不去巡营,跑孤牛车上来有何事?”李承乾发话了,他怕程处默待在车上,他仅剩下的几瓶美酒全被他喝光了,索性想找个理由把他赶下车去。   程处默抓了抓脑袋,道:“太子哥?某想听听军师借粮的事。军师仅靠三封书信,就换来大军两天粮食,某实在是好奇的紧。”   李承乾是看过陈华写给马贼那封信的。信中把他这个太子爷也搬到了上面,典型的狐假虎威,然后加上点儿吹捧威胁刚柔并施,那伙马贼就真的送粮食来了。   这不科学啊,那伙马贼没那么傻把自己粮食送给别人吧。如今程处默好奇,李承乾也好奇了,问道:“华哥儿,兄弟们心中疑惑,现在粮食已经借到,你就说说,你写的那封信究竟有何玄机?”   陈华笑着把手指在酒杯里沾了沾,然后在就近一张桌台上,写道:“太子请看我信中这几句话:天威西巡,坐镇凉州,五路攻羌,欲就地借粮。”   李承乾看了眼这几句话,写的是他太子爷到凉州来打仗了,各路马贼要长点儿眼睛,这没什么可圈可点的啊,道:“华哥儿,你就别兜圈子了。”   陈华又沾了沾酒水,然后将“天威”二字圈住,立刻笑而不语。   长孙冲第一个反应过来,然后瞪大了眼睛,他简直不敢相信,陈华的胆子如此大。居然敢拿圣上的威严来骗人。   李承乾的脑袋也不笨,很快便想到答案,然后指着陈华,憋着一口气,想笑却笑不出来,然后换上一副气结的表情,道:“陈华,你好大的胆子,居然敢拿孤的父皇来行骗?”   说完李承乾哈哈笑了起来。   陈华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想不到老李的面子还值几天的军粮。他不坑他还能坑谁?况且,老李可是身经百战的人,兴趣来了御驾亲征那是常有的事儿,马贼猜疑也是正常的,别忘了陈华特意派遣了天子近卫的黑甲军,这也是故弄玄虚吓唬那群马贼,说天子可能在军中,信不信就看你们了。   陈华利用的就是人的猜疑心,道:“那伙马贼也不是好骗的人,天威二字,就是要他们猜疑,究竟凉州城是只有太子坐镇,还是太子和皇上都在,这就要他们猜了。不过,我想,那伙马贼不可能拿着全寨人的性命作赌注,索性忍痛割肉,大不了以后再抢回来。而且,太子再读读后面,五路攻羌?嘿嘿,意思说的很明白,你要是不拿,我记住了,等解决完羌人,五路大军折返回来,杀你个鸡犬不留。”   陈华相信马贼里面还是有谋略的高人,遇见这种简单的文字游戏,他们总是要思考来思考去,一旦钻进了这个套里,脑子里就乱了,加上他们信息闭塞,拿捏不准信中所写是否属实,送粮是十拿九稳的事。   李承乾恍然大悟,长孙冲颇有受教,只有程处默那个大棒槌似懂非懂,使劲抓着脑袋。这本是小把戏,说起来很简单,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想到。   只是陈华的胆子也忒大了,居然拿老李的威严,去欺骗几个小马贼。若叫长安城的老李知道,非抓来砍了不可。李承乾板着脸,一本正经,道:“军师,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陈华无所谓,道:“信上盖的是你太子爷的印章,就算圣上知道了,某不过是个从犯,主犯还是你太子承担。长孙兄也知道此事,也是从犯。”   “好家伙,你居然坑我。”当初屁颠屁颠盖章的李承乾想不到自己被陈华阴了一招,不过他也认了,双手卡住陈华的脖子,使劲摇晃就像在打闹的一对难兄难弟。   “咳咳!”陈华咳嗽两声:“你是我老板,我不坑你,我坑谁去。”   李承乾有点儿喜欢陈华叫他老板,放开卡在陈华脖子上的手。道:“华哥儿,等打完了仗,你随孤一起到长安,跟着我混如何?”   “遵命。”陈华拱了拱手,这一段时间相处,陈华觉得李承乾比较有可塑性,他先不去管以后的历史如何发展,暂时选择李承乾吧。   李承乾痛快地笑起来。两人交谈中,牛车外,与军队逆行方向,突然见一个头戴高高的有红色羽毛头盔的骑兵,正往李承乾的牛车跑来,这是鸿翎急使,军中行走可畅通无阻,无人敢阻拦。但鸿翎急使一旦出现,就预示着前方必定有重大军情。   但见那鸿翎急使纵马跑到李承乾牛车旁边,连滚带爬下马,脸上写满了疲惫,跪在李承乾牛车旁,高高举着一封贴着羽毛的信封。   “太子爷,玉门关有紧急军情。” 第二十三章 前往库山 [本章字数:1816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21 14:55:23.0]   能用上鸿翎急使送信,一般都是特别重大的事情。听见外面禀报玉门关有紧急军情,行军书记长孙冲第一个冲出去,地上的鸿翎急使急忙将那封贴着红色羽毛的信递上去。   长孙冲将信收下挥手示退急使,然后返回牛车中。   “快拆开。”   着急的不止长孙冲一人,李承乾和陈华同样着急,不知道玉门关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   长孙冲拆开信封,浏览完信中内容,道:“承乾,看来我们得加快行军速度了。”   “出了何事?”李承乾从长孙冲手里接过信一看。大吃一惊,道:“尚书大人受困库山?此事当真?”   李承乾口中的尚书大人,乃是受命出兵玉门关,正面进攻吐谷浑的刑部尚书兼鄯善道行军大总管李道宗。早在贞观九年开春的时候,他就受李靖命令,领兵前往玉门关外鄯善县,准备和出兵积石镇的兵部尚书侯君集正对吐谷浑王城伏俟形成下两路合围之势。而李承乾带领着三千兵马,正是要去玉门关和刑部尚书李道宗汇合的人马。   李承乾叹了口气,道:“信上所写,李将军连攻数城池,吐谷浑军队接连战败,准备避其唐军锋芒退走库山,准备撤回王城伏俟,但李靖命令李道宗率领一支偏军,急行军前往库山,务必追上败走的吐谷浑军队,于库山受到败走的吐谷浑部殊死抵抗,受困库山已三日有余。”   “长孙兄,把工部绘制的玉门关一带地图取来。”陈华一听李道宗受困在库山,看样子凉州城的李靖已经开始收网了。想不到他离开凉州十日有余,唐军攻打吐谷浑的战役就此打响。   长孙冲取来地图平手摊开,李承乾和程处默围了上来,他们都很关心前方的战事,精神高度集中,等着陈华的安排。   工部匠师绘制的地图有详有略,但库山的标志却是绘的无比精准,想来是李世民早就准备好啃吐谷浑这块肉,所以准备充分。牛车中备有文房四宝,陈华不能拿出他身上那显眼的钢笔,随便取一支毛笔在地图上画了几个圈,道:“我们的正前方,约莫还有一日的距离,就是玉门关,往外走几日就能到达鄯善县,李道宗将军屯兵在此本是我们汇合之处,但现在李将军向北追缴逃亡伏俟城的羌人受困库山,由于他带去的是偏军,鄯善县留下的正规军队受命不能擅离职守,所以,现在只有我们能够赶过去救他?而且,你们看,我们如果不前往玉门关,直接由此向西北方向前进,昼夜行军,不出三日就可到达库山。”   陈华在地图上,将行军路线用几根线条连接起来,让人看后一目了然。如此说来,要赶去库山救人,就得放弃前往西面的玉门关,改为向西北方向前进。   李承乾沉默了一会儿,道:“程处默,你立刻传令下去,大军改道西北,放出去的两翼斥候立刻收回来,向西北方向探路,前往库山,准备营救李道宗将军。”   “得令。”程处默领了命立刻下了牛车。   “长孙兄,你立刻下去统计,大军所剩粮食还有多少,如若不够,宰杀瘦弱军马,务必能够支撑到库山。”李承乾又下了一道命令。   长孙冲领命,道:“某这就去办。”   长孙冲和程处默相继走后,牛车中只剩下李承乾和陈华二人。   “华哥儿,你怎么看?”李承乾有些紧张,他不知道自己的安排是否有错。   李承乾的反应已经属于特别敏捷那种,不愧是老李家的种,天生就是打仗的好把手。   但是,有个问题,陈华不得不提醒李承乾,道:“老板,我们接到的军令是前往玉门关外和驻扎在鄯善县的大军汇合,现在中途改道,会不会受军法处置?这事儿,可得先商量好,不然到时候挨了板子,我们谁都跑不掉。”   李承乾想也没想,拍拍胸口道:“管他的,反正是到玉门关,我们饶过库山往玉门关外走,还不是一样。军师无须担心,一切孤在上面顶着。”   既然太子作保,陈华放心了道:“那就好,太子,请听某说几句话。”   李承乾眼睛滴溜溜转着,那张长得有几分桃花嫌疑的脸蛋,开出一朵路边野花一样的笑容,道:“军师有何良策,但说无妨。”现在的李承乾巴不得陈华能想出一招妙棋,直接解决李道宗将军的库山危急。   陈华到那里去给李承乾想破敌良策,他只是如实,道:“信中所写羌人死士,有没有提到?”   李承乾一拍脑袋:“哎呀,你不说,我倒是忘记了,幸亏军师提醒,好像是写得有。。”李承乾又将书信拿出来看,果然提到了羌人死士。   陈华拿着毛笔,在一张纸上唰唰唰,写下一份药方,道:“等会儿,长孙兄来了,就让他把此药方,拿去军需处,叫营中医官照着此药方配药,以备万一,我怕此次去库山,死伤很惨重。”虽然史书上仅仅寥寥几笔就写完了库山之战,但陈华觉得历史并非那么简单,此次前去恐怕要死很多的人。   李承乾拿着陈华写的药方,扫了一眼,吃惊道:“这是你交给李靖将军的仙药药方?”   “有备无患,有备无患。”不知道凉州城配没有配出来止血刀伤药,但陈华觉得军营中应该先配一些出来。 第二十四章 为了荣誉而战 [本章字数:1689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23 19:55:20.0]   一道命令,将先行一步的杜荷召了回来。让他押运粮草改道西北,向着库山出发。李道宗将军受困库山,现在唯一能够救援的只有李承乾这支新兵蛋子。粮草先行了,大军随后跟上,一刻也不停留。   程处默扛着一把大棒槌,学名叫狼牙棒的武器,跑在军队的前面。同行的还有尉迟宝林,以及行军书记长孙冲。   这三人的后面,跟着一脸严肃的李承乾和轻松骑白马的军师。   将士们就纳闷了,军师一向都是住在太子的牛车里,如今居然破天荒出现。他们知道这是要去库山营救李道宗将军,但能够看见军师一面,就觉得一下子有了强有力的主心骨。   能靠几封书信,就能让马贼乖乖送来粮食的军师,就像神人一样,将无所不能的形象印在了将士们心里。古人的崇拜是低**的,你只要做了两件他们认为不可思议的事,就会从内心深处对你由衷的崇拜,哪有现代人这么奸,总是思前想后想着是否会被你坑。   陈华穿了一件白色轻甲,是向李承乾勒索的。他看上这件铠甲的原因,除了铠甲很轻之外还看重了铠甲胸前用来护心的两块薄寒铁,比程处默那大棒槌穿的明光铠胸前厚实的护心镜还要结实。   铠甲,并不是看重量重就是最好,得看质量。   这两块寒铁,估计是很难炼出来的精铁,甚至可以说已经有钢的成分,唐人的炼铁技术还不是比较发达,能炼出来的好东西,当然是给重要人物使用。李承乾把这件铠甲丢墙角,陈华顺手拾来穿上,废物利用。   精钢铠,陈华给自己的护甲取了个拉风的名字。他还用昨夜军营剥下的牛皮,给自己的沙漠之鹰做了个适合佩戴的枪套别在腰上,这次去库山会死很多的人,他、李承乾、长孙冲,程处默,不知道谁会牺牲在库山,所以陈华亲自出马,准备的相当充分,一边行军,一边催促军需处配制特效刀伤药。除此之外,陈华还教导军医营里几个类似后世护士职业的小兵,学习简单的救助技巧。然后根据后世护士学的内容,陈华又写了一本名叫《护理操作五十条》的书出来,由于现代和古代用词差距比较大,这本书是陈华让大才子长孙冲代笔的。   这本书一出,军需处里面几个老军医立刻傻眼了。然后指着陈华的鼻子骂他是在欺师灭祖。   学医的人,医术大多都是代代相传,能记录成书的不多,因为古人害怕自己掌握的医学知识泄露出去,而且也不愿意和外人分享,就和学木匠的人一样,技术外露了,他估计得饿肚子了。所以才形成了,文人学士遍天下,奇淫技巧无几人的怪异现象。   可是那个天杀的军师,居然丝毫不考虑学医的人的难处,以后是否因为人人都掌握了医学从而找不到糊口的工作。居然堂而皇之写一本护理类的书,这是在逼着全天下学医的上香咒骂啊。   陈华知道,古人对技术的保密程度是很看重的。不过,他只是想让军队中多出几个优秀的护士,他才不管那些老军医暗地里骂他败家子。如果陈华愿意,他还想让大唐多出几个鲁班,多出几个孙思邈,甚至多出几个牛顿伽利略呢,大唐朝辉煌了,就有了称霸整个世界的能力,绵延后世万万代。   现在军需处那几个军医,天天嚷嚷着要向陈华讨说法,闹心啊,陈华只有跑在军队最前方,做出一副身先士卒的样子,其实是怕被一群老头围着对他指指点点。   军队向库山急行军两日,陈华就和李承乾他们身先士卒的两日。带兵两日,陈华突然觉得金代海陵王完颜亮那首诗太有霸气了。   “提兵百万西湖上,立马吴山第一峰。”   陈华手下现有三千兵马,将领数人,指哪儿打哪儿,踏平一座山,碾平一座城,都在他运筹帷幄中。难怪有伟人会说枪杆子里出政权,男人啊,就得有枪,真枪,不论对方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能够驾驭。   陈华现在想吟诗一首,“饮马青海畔,挥师踏库山。”不过看身边几位纨绔一脸严肃的样子,陈华收住自己诗兴大发的心。   打仗没什么可怕的,大不了就是死人,一个人死在一处和数万人死在一处没什么区别,无非是场面壮观点,地上的血渍更多了。史书上写着库山大捷,唐朝攻打吐谷浑之战全面爆发。陈华觉得机缘太重要了,他居然亲自参与了唐击吐谷浑之战的重要一战,他想此战不论死伤多少人,活下来的日后封赏,必定是有功之臣。   “大唐朝的儿郎们,那就让某,带着你们,为了以后的荣誉,向着库山前进吧。”陈华心里带着责任感想到,然后他叫醒了身边正在神游的李承乾,道:“太子爷,传令下去,全军将士全速前进,让我们擦亮宝剑,骑着战马,为了大唐朝的荣誉,决战吧。” 第二十五章 向神女取水 [本章字数:2287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25 00:01:01.0]   两山夹击,一线之路盘旋而上,进有天险,退畅千里,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这就是库山,工部绘制的库山地图很详细,玉门关往西北方向昼夜行走三日,就能够远远看见一座大山拔地而起,像是从云中长出来的,山高路远,草木茂盛,正是伏击的好地方。   库山之战应该算是较大的战役,可史书上仅仅一笔记过。但这一笔之墨的重量,陈华总算见识了,沿路而来,随处可见抛于荒野的死尸,草地,湖泊,路边水井里,填满的都是死人,腐臭的味道,熏得人发晕,陈华不得不让军需处给每位将士配发口罩防止瘟疫。   陈华特意去看了那些丢在水源里的死尸,大多都是些妇孺老人,而且唯一的特诊,这些人,都不是唐人,或者玉门关一带的汉人,他们统统都是羌人。   对,是羌人,头发编成两条辫子,颧骨很高,脸上带着高原红肤色。他们的死状很安详,不像是被蓄意屠杀或者暗杀的。陈华知道李道宗一路追剿一支很大的吐谷浑羌人部落直接逼到了库山,然后被围困在那里,难道这些羌人的妇孺都是李道宗下令杀的?   牛车里,陈华在思考李道宗为什么要屠杀这些妇孺?虽然他不是人道主义者,但看见遍地的尸体,总感觉一阵恶心。   “报!”   一个背插小旗的斥候快马纵来,飞快下马,跪地而报。   “军师,前方五十里发现有一水源,可是水中全是死尸,人数可达数万人。”   “再探!”陈华挥手让斥候下去,眉头却皱了起来。   他们已经从玉门关外改道向库山行走了两日。可是随着接近库山,长孙冲向陈华汇报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军中缺水了?所到之处,水源全被死尸污染,不可饮用。   几千的人畜需要饮水,如果一直拖下去,只怕到了库山,连拿刀的力气都没有了。而且,天气越来越热,那些死尸发出来的尸气,会爆发一场很大的瘟疫。   “报!”   又有一个斥候来报。“军师,前方百里又发现一处水源,水中被填满人畜的尸体,周围的草原,也被焚烧大片。”   “退下吧!”陈华终于知道李道宗为什么会被困在库山了。这是羌人决定和李道宗拼个鱼死网破。   李承乾这两日一直和陈华走在军队第一线,前方所有的军情,都会第一时间传达到他耳中。此刻听见距离军队前方百里的距离水源都被污染了,他一下子慌乱, 道:“华哥儿,你觉不觉的此事有蹊跷?”   陈华手里搓着两颗鸡蛋大小的白玉珠子,是在李承乾牛车里发现的,听李承乾说还是他贞观五年行冠礼时候,万国来唐祝贺,位于大唐最东面,一个叫东瀛岛的小国家为了获得在东海暂时的捕鱼权,特此献上的举世珍宝,不过李承乾是瞧不起这些玩意儿的,一颗石头而已,又不会发光还没有夜明珠漂亮,就随处乱丢。   陈华发现后,拿起来玩弄,觉得就像搓钢珠一样能锻炼双手,就据为己有。但是陈华没有告诉李承乾真相,其实这两颗珠子比夜明珠还值钱,那是鲛珠啊,《博物志》里面就有记载,南海外有鲛人,水居如鱼,不废绩织,其眼泣则能出珠。   “太子,不用让斥候外出寻找水源了。依我推断,从这里到库山,根本就没有一滴水可用。”哗哗哗手里两颗白玉珠子搓得响亮,陈华淡淡道:“外面水池中那些死尸,我想不是李道宗将军杀的?而是羌人自己选择了死亡?”   李承乾一惊:“他们疯了?谁愿意自己选择死啊?”   陈华看过太多野蛮的草原民族,在面对灭亡的时候做出的疯狂举动,有点替人性的悲哀,道:“太子,你不懂,羌人和我们汉人不同。他们会为了保留祖先血脉,而主动选择一些不能够活下去的人去送死。他们会将食物留给最强壮的战士,留给最能生孩子的女人,剩下的那批人,就像他们的牛羊一样,随时都可以宰杀,只要保留了族人中最优秀的血脉,只要给他们一片草原,他们就能再次繁衍出一个民族。”   李承乾张大了嘴巴,这些都是他不曾听过的,以前在长安,从来不知道西域草原民族,会以如此怪异的生存方式繁衍。他记起了,陈华来自西域,能知道这些事不奇怪。   “照华哥儿如此说,那尚书李道宗将军,莫非也是和我们一样,一路追剿羌人,发现沿途水源粮草全部被他们毁掉。但想要折返回来时候,已经晚了,因为羌人随时后可以像疯狗一样反过来咬住他们,所以只能乘胜应战,方才陷入围困的境地?”李承乾脑袋不笨,很快就想到李道宗为何会受困库山。   身临绝境,唯有破釜沉舟,李道宗继续追剿也是正确的。陈华发现,他越来越喜欢李承乾学东西的本事。这小子以后要是不造反,会是一个有才的君主。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现在自己这支军队,同样遭遇了李道宗遇到的情况,李承乾现在担心的不是营救的问题,而是自身都难保的问题。   “刚才我看了下工部的地图,发现库山就在西海东南方向。我想,吐谷浑的羌人,就算举全国民众,全部投入西海中,也填不满。”陈华在思考一个问题,他们都缺水了,李道宗恐怕早就嘴巴干的都裂开了。他这三千兵马去救援,效果恐怕不大,但是带着三千桶水前去,李道宗只怕会笑的裂开嘴。   “西海?你是说,羌人的库库淖尔湖?”李承乾看过地图,知道这一片有一个很大的湖泊,而且羌人的王城伏俟就在西海旁边。可以说,西海是羌人心中神圣的湖,是断然不敢往里面抛尸体的,那会受到天神的处罚。   “我决定,让程处默带着一千兵马,去西海取水,剩下的两千,由尉迟宝林带着,直奔库山,程处默取水之后,直接从西海东南方向杀往库山,到时候两军夹击,定能大破吐谷浑的羌人。”陈华搓着手里的白玉珠子,在计算着一条最佳的进攻路线。   李承乾却道:“可我听说,西海是神女的眼泪落下形成,水是咸的,人畜喝了会死?”   “盐,也是咸的,可人吃了也不见得能死。”   “那你总不能叫士兵喝盐水吧?那样会更渴。”   “太子务急,某自有办法,定叫程处默从女神手中取来世上最美的甘露。”   “当真?”   “当然。”   “那好,你若取来,孤的那两颗珠子就送给你了,别以为孤不知道,那两颗珠子价值连城,只是你小子好奸诈,只怕玩两天,就成了你的了。”   “太子果然慧眼如炬。臣下佩服。” 第二十六章 每一种表情都是一本唐诗宋词 [本章字数:2342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26 00:12:23.0]   程处默接到太子的命令,让他带着一千人去西海取水,然后自西海往库山方向进攻吐谷浑的羌人,让囤积在库山的羌人腹背受敌。   军令是太子亲自下的,但接到命令那一刻,程处默差点儿哭了。   西海的水都是咸的,人畜都不能喝,喝了会死。程处默觉得太子哥在为难他,他想找李承乾讨说法,但李承乾好像已经在等着程处默问话。然后他扔给了程处默一套怪异的装备。   一口火头营做饭用的大锅,要两个人才能抱得动,还有一个锥形的盖子,正好可以盖在大锅上面,几跟长长的弯管,是用竹子做的,竹节处都被打空了。   程处默不明白太子扔给他这套装备何用,问道:“太子哥?这是何物?”   李承乾先不忙着解释,幸好陈华早作准备,用他那蹩脚的画工,画出一副图出来,看图李承乾其实也不明白的,不过听了陈华的解释他也开窍了。   “这是军师才发明的咸水蒸馏方法,仓促之间,只做出百余套装备出来,你带着人马立刻拿着这套装备前往西海,军中所有盛水的器具你全部带走,按照此方法,给大军准备足,够用三日的淡水。”李承乾将陈华写出来咸水蒸馏方法的诀窍和那套装备的组装图统统交给程处默,道:“小默默,这是死命令。兄弟们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你的了。”   李承乾还是有些担心陈华的方法行不通,单单一口锅,一个锅盖,几根打通的竹子,就能将咸水变成淡水?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比起先前向马贼借粮还要神奇。如果真能成功,那陈华简直可以说是神了。   只要不是让程处默带着人去西海装海水,程处默就是丢了脑袋,也敢拍胸脯保证,道:“太子哥放心,处默绝不辜负使命。”说完,程处默拿着几张图纸,就下去领一千兵马准备前往西海了。   陈华找到了已经点好兵马的程处默,这个年龄不满十八岁,脸上还能看见些许幼稚之色,肩膀上扛着一把大棒槌的开国功臣之后。这厮放陈华生活的和平年代,还是一个高中生,在学校里打着天字号背景泡妞的纨绔。但这是古代,封建社会,一个家族的兴亡,不过弹指间的事情,前朝杨家都才坐了几十年天下,何况一个国公家,所以程处默才十几岁,却已经被他老子程咬金或者坐在长安听着天下各路官员报告天下太平的老李丢来凉州历练了。   他们不是让程处默来玩,而是让他在战争中越发成熟,才能延续家族的兴盛。   拍了拍程处默那厚实的肩膀,陈华不像李承乾和长孙冲那般还把程处默当未行冠礼的未成年,叮嘱道:“处默,一路小心,没取到水不要紧,但你要给我活着回来,就算爬,你也要爬回凉州。活着回来你知道是什么意思么?就是能够活着回长安,给你老陈家祖宗祠堂上香祭拜。”   陈华研究过去西海的地图,程处默肯定会遇上羌人惨烈的阻击,但是他们不知道李道宗那里的情况,不知道他还能坚持多少日,他们把所有的希望都交给了程处默去完成,因为陈华知道,当程处默能取来水的那一天,李道宗就能得救了,他们一定能够胜利。   李道宗那里缺水,非常缺水,弄不好士兵都开始喝尿了,人尿,马尿,只要能活下去都喝,人渴了什么都能做出来。见过战争的残酷,陈华毫不犹疑地想象,此刻李道宗在库山是何等狼狈。   程处默觉得自己唯一能觉得感动是在他决定来凉州攻打吐谷浑时候,他的娘亲,卢国公夫人程裴氏,拉着他的手哭着送到了长安城门前,儿行千里母担忧,在离开长安那一晚,程处默跑马出去痛快的哭了一晚。   而今被陈华拍着肩膀,叮嘱他一定要活着回来时。程处默的眼睛被刺了一下,大棒槌很没品位的扛在肩膀上,跃上一匹小母马,咧了咧嘴笑道:“华哥儿放心,俺老陈拍胸脯向你保证,取不来水,我跳西海去。”   “滚吧!”   陈华懒得再看程处默那张扭曲的脸,原本那应该是一张很吸引女人的脸,两条刀眉很浓,五官轮廓分明,谈笑间有股虎将威风,属于美女最爱的英雄类型。可惜,被凉州的军旅生涯糟蹋了,用陈华的话说,就是这孩长残了。   程处默身材高大,偏生选了一匹矮小的母马,他两条腿在那母马肚子上蹬了蹬,小母马就像喝醉了似地往外跑出去。   “出发。”程处默唯一的大嗓门优点突显出来。   程处默挑选出来的一千人,就在他的吩咐下,悉悉索索,从军营中列队走出。   陈华就在身后目送着他们离开。当一匹矫健的黑马从陈华身边溜过时候,送别的陈华眼皮一抬,那是一个熟悉的背影,腰肢是如此的纤细,骑马的动作是如此优雅,放佛她天生就是马背上长大的女人。   “小墨墨。你也一样,要活着回来。”知道程处默此行任务艰巨,李承乾竟然将黑甲军全部分配给了程处默。陈华多看了眼那女人的背影,军旅生涯是最容易滋生感情的,因为不知道谁能活下来,所以大家都特别珍惜眼前。“替太子和某照顾好处默,他毕竟还小,办事儿不牢靠,你都是老资格了,遇事多提醒他,我希望看见你们带着满满的水桶,从天而降。”   前方马背上的女人顿了顿,声音婉转空灵美如仙乐,道:“素闻军师神机妙算,可否为小女子此行算上一卦?”   陈华装模作样掐指算道:“墨统领最近红鸾星动,疑好事将近,某掐指算到,郎君自西而来,头带金冠,脚踩祥云,是个盖世英雄。”   前方的人听他胡扯,早就跑的没影了。留在原地略显孤单的陈华叹了口气继续说道:“这只是故事的开头,还没有说结尾,哎,结尾,就不说了吧,盖世英雄是穿越了五百年而来的,后来取经去了。”   陈华一个人在那里自言自语,却没发现李承乾早已站在他身边。   如果表情可以定性为一首沧桑的诗词,那李承乾的脸就是唐诗三百首,而陈华的脸则是一本宋词。   道不尽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   程处默领兵绕道去了西海,剩下的两千人,由尉迟宝林带领,继续往库山前进。大军一分为二,军中虽然诧异程处默带着一些怪异的装备分道去取水了,但大家都没有私下议论乱了军心,心里一致认为程将军一定能够取来水。   程处默去西海带去的全部是军中能征善战的轻骑兵,因为他取得水之后还要突袭库山,要求机动性很强,所以骑兵适合程处默带领。而军中剩下的大多都是步兵或者攻城兵,行军的速度赶不上前两日。   但是前方战情紧急,留下的将士一刻也不敢耽搁,都在拼命的加速前进。 第二十七章 王者扬烽火 [本章字数:1861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27 16:14:51.0]   在这大西北,都说望山跑死马。库山明明就在眼前,可是朝着它跑了整整一夜,才挨上库山的边儿。   军中已经没水了,剩下的水全部交给了程处默带去了西海。士兵们都是吃着馍馍下着熏肉,偶尔有几棵蔬菜,都是吃生的,吸取里面仅有的水份。   吐谷浑的羌人做的太绝了,凡是到库山沿途的水源,全被丢进了尸体,草原更是大片大片烧成了赤地。人没有水喝还可以坚持两天,畜生没有水喝,那可臭烘烘的,闹的人仰马翻。军中杀了好几百匹躁动的马儿,燥热的马血被装起来当成水喝。   水比命贵。   这个时候,一桶水,能换五匹马,甚至更多。   派出去探路的斥候将范围缩小在了十公里内。因为接近库山,你不会察觉到哪儿会突然冒出一支羌人的队伍袭击你,李道宗被围困在库山那里又不得而知,不能盲目施救,只能静观其变。   李承乾坐不住了,刚才长孙冲来报,说军中出现热寒病,已经得病的士兵被迅速隔离,和他接触过的人,都被关了起来。春天本来就是温暖的季节,路上死那么多人,成群的苍蝇扑来都可以把整张脸给遮住,一路而来,没有大规模爆发瘟疫,都已经是治军有方了。   但是,早不来,迟不来,偏偏要在大军挨近库山的时候瘟疫爆发了?   古代看瘟疫就像现代人看待癌症一样,得了瘟疫治不好只能等死。而且现在军中缺水,熬药都是问题,如此雪上加霜的事,让李承乾那张妖艳的桃花脸终于折磨成了一张苦瓜脸。   出了困难找军师,李承乾也只有这样做,虽然他知道陈华自从决定让军队改道库山营救尚书李道宗,每晚睡觉就没超过两个时辰。不是去军需处监督制药,就是去斥候营打探情况,甚至半夜了,还让长孙冲把工部的匠师请来勘察地形,白天陈华虽然看起来还是很精神,但是稍不留神他也会轻易睡着。   和陈华同吃同睡,几乎形影不离的李承乾看在眼里担忧在心里,但是如今出了瘟疫,他也顾不得让陈华多一点负担,心急火燎地冲到陈华所在的牛车上,刚跳上牛车,直接开门见山,道:“华哥儿,完了,完了,军中爆发瘟疫了。”   陈华好像早就预料到瘟疫爆发迟早的事,四周都是死人堆,没有病原体才怪,羌人最希望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情况。不然他们何故杀死族中年老体弱的人来污染水源呢?   “太子,你让人把尉迟宝林叫来,我有要事同他讲。”   李承乾将自己的苦瓜脸伸出车外,让一个亲兵替他跑路叫尉迟宝林,他自己抬臀坐在陈华身边,左右无事,眼光贼尖,瞧见陈华的手肘下压着一张纸,上面点缀笔墨。难道是陈华写的治疗瘟疫的药方,李承乾赶忙拿起来一看。   李承乾激动的心情瞬间就奔溃了。通过似草非草的字迹,李承乾觉察出陈华不是在写药方,而是在写诗。   此等危急关头,军师居然还在写诗。   无论如何,李承乾还是硬着头皮把陈华写的五言四句诗看完。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读完此诗,给李承乾的感觉就是大气。若是放在长安某个诗会里出现,绝对比现在李承乾孤芳自赏来的震撼。李承乾的惊艳仅仅一闪而过,压在他心中的大石仍旧是那该死的瘟疫,此刻哪有闲情雅致去欣赏一首诗的意境?   “华哥儿。我们该怎么办?你倒是出个点子啊?”李承乾急了,别到时候李道宗没救下,自己反倒赔了三千兵马进去。这必将成为他光辉人生历史上的一笔不光彩点。   陈华面色一寒,脸上从未有过的一股肃杀之意弥漫:“为今之计,唯有以杀止乱,以血止渴。”   这个决定是陈华思考了很久才定下的,不然他不会写出王昌龄那首《从军行》的七言律诗来慰藉所有将士。这首诗,等会儿即将传遍全军,用来振奋士气。他们誓要不破楼兰终不还。   “我们向羌人进攻?”李承乾开口说话间,他们乘坐的牛车上下抖了抖。旋即看见一个面如黑炭,壮如棕熊的年轻人闯进牛车。   看见来人正是尉迟宝林,陈华招了招手,道“宝林,你来的正好,有件事要你立即去办,那就是立即点燃狼烟。”   尉迟宝林一愣,还有些找不着北道:“军师,点燃狼烟,我们的位置也会暴露,你就不怕招来羌人?”   “狼烟不止会招来羌人,还会招来友军。”找不到李道宗被围困在库山哪里,陈华唯有想出这个笨办法。战场,通讯最重要,古代就是通讯不畅,好多战役都要用鲜血去做导火索。   “好,狼烟由孤来点燃。”李承乾堂堂正正站起来,道:“孤今日要让吐谷浑的羌狗知道。犯我大唐,虽远必诛,孤身为王者,必将扬烽点火,焚烧整个凉州。”   “啪啪啪。”陈华为李承乾的决断鼓掌,史书上都说李承乾是优柔寡断性格反复的人,但陈华看见的却又是不同性格的。这样的李承乾才有可塑性,陈华毫不吝啬辞藻,道:“好一个王者扬烽火。承乾,你可想好,我们这把火一旦烧起,我们也将身处烈火之中,你不怕?”   “孤来凉州就没打算活着回去。”李承乾面色正襟,道:“尉迟宝林听令,立即列队升号,架狼烟点火。” 第二十八章 豆子 [本章字数:2814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28 00:18:06.0]   陈华去过长城,看见过古代狼烟燃烧过留下的灰烬,那是记录冷兵器战争时代的古老文字。但当亲眼目睹狼烟升起来的时候,陈华想到了一句诗“大漠孤烟直”。   狼烟是黑色的,升起来就像变大的定海神针,长龙似地直冲云霄。每当狼烟升起的时候,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对那天空中好似黑色蛟龙的烟柱产生恐惧。   狼烟起,血染天,这是流传在西北一句很广的话。   李承乾亲自点燃了狼烟,做了一个简单的演讲,告诉将士们要开战了,为此李承乾还许下一个承诺,谁能砍十个羌人的脑袋,赏钱十贯,能砍一个羌人头领的脑袋官升一级,能活着到羌人的大头领,官升三级,请旨封爵,食邑百户。   就在李承乾下血本鼓舞士气的时候,一队斥候,以跑死马的速度冲到军营来。   “敌袭。”   斥候手中掌握着距离李承乾率领的这支军队方圆十里的侦查情况。快马来报,而且背上同样插着红色羽毛,就有鸿翎急使的特殊意义。   李承乾已经披上了帅衣,腰间挂上宝剑,就连一向不穿铠甲的长孙冲也捞了一件铠甲穿在身上,看样子他们都已经做好随时打仗的准备。   两人眉头同时一皱,这才升起狼烟,就有敌人来犯,不是好兆头啊。他们二人都将目光落在陈华身上。既然军师要求开打,他肯定有自己的盘算。   现在所有的军事情报都是陈华负责处理,斥候来报,他第一个过问道道:“外面情况如何?尔等全部道来。”   “正西方和正北方,有两支羌人的队伍,约莫三千人,正往我军全速开来,来势凶猛,我们第一支阻击他们的斥候队伍已经全部葬身羌狗刀下,第二梯队也开始交战。”   “可恶!”李承乾拳头紧握,真想一拳打下去,狠狠出这口恶气。他想过点燃狼烟羌人会来袭,不过没想到他们来的如此快,而且看情形还是有备而来。   陈华顿了顿,望了望远方,很淡漠,道:“再探,遇见羌人,不必正面阻挡,可以和他们周旋,且占且退,将羌人阻挡在离营十里开外。”   斥候领命退下,李承乾迎上来,满脑子疑惑,道:“华哥儿,你这是不打算还击?羌狗都快冲到我们军营前来了?”   陈华摇了摇头:“还不到时候。”   “那什么时候才到?羌人就在我们大门口呢?”李承乾一直注意陈华在望着前方的库山,不知道他在等什么?   陈华一直在等另一条黑龙冲天而起,可是迟迟不见踪影,心里隐隐担忧,道:“太子爷,我担心我们来迟了。”   李承乾没反应过来,什么来迟了,急行军三天半总算赶到库山,这不算迟啊。   李承乾就像被电打了一下,一个激灵浑身发抖,道:“华哥儿,你是说李道宗将军已经?已经?”李承乾不敢说下去,他怕言多必失,影响军心。   按理说,他们已经燃起了狼烟,李道宗若是在库山一带,应该立即燃起狼烟作为回应,可现在羌人都开始进攻他们了,仍不见黑色的烟雾升起,唯一的解释就是,李道宗很有可能战死了,或者不在库山了。   知道李道宗以后还会和李承乾参与谋反不可能死在库山,陈华盘恒着他们是不是被李道宗坑了,那家伙是否早就拍屁股跑马了,然后留下他们这一群新兵蛋子送死?   不可能,李承乾还在军中,这位孤要是挂了,整个青海道所有大小官员都跑不掉,虽然是这样认为,但陈华觉得自己以后要小心行事,免得被他们坑了。   挥手对着身后穿着一件厚重明光铠甲的尉迟宝林招了招手。尉迟宝林这个人不像程处默那么爱说话,整一个木头人物,据说挥动百来斤的兵器就跟玩儿似地。这样的壮劳力,不当冲锋陷阵的先锋,岂不是浪费了。   “宝林,我给你一千士兵,你能挡住家门口的羌人多久?”   尉迟宝林噌的一声,往陈华身边那么一站,很有力气道:“战至最后一兵一卒,绝不退让半步。”   陈华摇了摇手,道:“不必硬拼,你只需拖住家门前的敌人,然后等待我们的讯号,讯号就是以狼烟为指示,当你再看见军营中再升起狼烟时,你立即带着你的人疯狂往后撤退,要多乱,有多乱,而且,要马不停蹄。”   “撤退?”尉迟宝林一脸不解:“军师,我们为什么要撤退?某正想找羌狗大战三百回合,手刃狗头呢。”   “军人,就该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这是命令,不是儿戏。”陈华第一次变得很严肃认真。打仗不是儿戏,前方就有三千多匹野狼在等着啃他们的肉,稍有不慎全盘皆输。   也许是陈华带着老上级威严的口讯让尉迟宝林心中热水沸腾,他立刻站正身子,握拳道:“军师放心,论起打仗,老尉家的儿郎都不是怂的。”   程处默去西海前向陈华保证过拼了老命都要取来水,现在尉迟宝林同样给陈华做出保证。   陈华把李承乾手下最能大仗的两员小将都派了出去,他希望他们二人都不要出半点差错,也许这场仗,是对他们二人一个难得的历练。   “下去领兵吧,记着,要活着回来。”陈华对每一个出征的将士,唯一的安慰就是让他们活着回来。   尉迟宝林带着陈华领兵一千阻扰敌人的命令出去了。他和程处默两人,就分别领去两千,军中还剩下最后一千战斗力可以说最薄弱的人,留这些人守营,不知道陈华究竟是怎么安排的。   有疑问,就有询问,李承乾担忧羌人除了正面进攻之外,再来一个偷袭,那留下的一千老弱残兵怎么应付?   “华哥儿,你有何良策?就别卖关子了,快快告诉兄弟们,你瞧这焦急的时刻,谁不心慌啊?”   一向安静的长孙冲突然说话了,他不得不说话啊,李承乾是太子,贸然率兵前往库山救援尚书李道宗已经犯了军法,这要是全军夭折在此,太子被俘,这场仗不用打了,圣上直接拿钱赎人吧,再把凉州也划给吐谷浑。而且,恐怕朝政上,李承乾的太子之位也会受动摇,几位王子都长大,帝位之争越来越锋芒,太子不能有丝毫把柄落下。从私人角度讲,李承乾的生母是长孙皇后,毕竟是长孙冲的姑母,长孙冲不希望库山之战,是李承乾一辈子的失败之战。   陈华的下一条军令便是交给长孙冲完成,见他焦急问话,知道这位有长孙无忌几分沉稳的男人是在为李承乾担忧,世家子弟并不是每个都像杜荷那样十足纨绔,也要为家族的未来着想,不管长孙冲为公还是为私,陈华都认为长孙冲以后定当有辅佐李承乾的本事。   “长孙兄,接下来就要靠你安排了?”   “我安排?我还能安排什么?”长孙冲不明白陈华要做什么事,陈华的想象太天马行空了, 他跟不上陈华的节奏。   “埋锅做饭。”陈华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连日来都是吃的馍馍,肚子总爱不争气的闹起来。   长孙冲谦谦一笑:“这还不到点儿。”   李承乾熟悉陈华,知道他并不是简单的想埋锅做饭,打断长孙冲说话,道:“华哥儿,你快快说你的计谋,孤等的甚为焦急。”   看来不能装深沉啊,这群古人并不是都能跟上自己节奏的。   陈华成竹在胸“昨日我去军需处,看见还有好几十袋黄豆子摆在那里。原以为那是用来做饭的,哪知道看守的老兵告诉某,那是用来喂马的。马喜欢吃加了豆子的草,某突然在想,要是吐谷浑羌人的战马吃了我们撒在地上的豆子,会不会不听话了?”   “哎呀!”李承乾拍手交换,道:“吐谷浑的羌人将附近的草原全部烧光了,想必他们的马也是极饿的。那我们何不做一道炒豆子的菜,喂喂他们的马?”   李承乾忽然双眼放光,他知道陈华要做什么了。   看来李承乾真的不笨,一点就通,以后干脆叫他一点通得了。   陈华献计,道:“将豆子放入锅中炒过,在放入加了泻药的盐水中浸泡,完成后,由长孙兄领着几百士兵,撒在我们营地外。然后,我们就等着羌人的马,变成软脚马,到时候一举将其拿下。” 第二十九章 典型的抢人头 [本章字数:4945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30 04:56:50.0]   妖孽,陈华绝对是妖孽,按照他的计策,不过是几十包黄豆子,加上泻药,就像猎人那样撒在外面的营地,就能让吐谷浑的战马变成软脚马。难怪他会叮嘱尉迟宝林撤退的时候要马不停蹄,因为那些豆子自己的马也要会吃到,只有让马不停歇的跑,就没有时间去吃地上泡过泻药的豆子。   吐谷浑的战马就不同的,他们是游牧民族,战马都是以前放养的马,套上马鞍就拉来打战没经过严格训练走到哪儿就吃到哪儿,这习惯改不了,那满地撒上了豆子,还不见着了就吃。   骑兵没有了马,那就等同上战场没有刀剑。斥候侦探,进攻自己军营的羌人,大多都是骑兵,这下李承乾赚大了,他用两千杂牌兵就能战败三千战斗力强悍的骑兵,典型的以少胜多啊。   “五百人做豆子菜,五百人留营,准备好配合尉迟将军给予羌人沉痛的反击。”李承乾的第一道命令毫不犹豫的发布下去,长孙冲更是以飞奔的速度跑到了军需处,叫上几十个士兵,将那几十袋黄豆子扛去火头营。   派出最好的厨兵,将黄豆子炒的豆香四溢,那香香的味道,人闻了都想抓上一把丢嘴里。这不,已经降临火头营负责监督的陈华,看见炒好的黄豆子热乎乎的带着诱人的香味,更是伸手抓了一把在手里,在一个陶罐中抓了点盐巴和着,咯吱咯吱嚼着津津有味。   香香豆,吃着舒服,这群人真是暴遣天物,居然把豆子用来喂马,磨成粉,做成豆花,打一碟酱油蘸着,何等美味啊。   黄豆子是给马吃的,想不到军师居然能吃得下去?李承乾好奇地看着陈华像是在吃世间美味似地,他也不顾太子的稳重,学着陈华的动作抓一把黄豆子塞进嘴里。   “啪嗒啪嗒。”火头营里,这两位全军首屈一指的大爷,吃的不亦乐乎。   长孙冲一脸无奈,他是彻底服了这两位大爷。就算肚子饿也不能抓着畜生吃的豆子吃得肆无忌惮啊。于是长孙冲很果断地吩咐人赶紧将炒好的豆子搬去军医营,让军医营的医师立刻配出最霸道的泻药放进盐水中浸泡。   要是泡过泄药的黄豆子这两位爷都能大把大把抓进嘴里吃的津津有味,长孙冲就让军医放入见血封喉的毒药,他才不信二人停不下嘴。   刚炒好的黄豆才出锅,还没来得及下手就被长孙冲搬去了军医营泡泄药,没有了香香豆吃,嘴儿闲下来就跟习惯了抽烟的人没烟抽一样难受,陈华干脆找来两个干馍馍啃着。   这两天因为缺水,军中伙食都是啃馒头和馍馍,唐人还没有学会用苏打粉发酵面粉,做出来的馒头硬邦邦的,撑着胃不舒服,那会得胃病啊,而且陈华发现军中厨兵不会做包子,想到咬一口就会流出肉汤的灌汤包何等美味,小细节追求极致的陈华觉得他应该花大力气改善伙食。   李承乾的变化让陈华吃惊。这位孤只怕吃过太多瓜果甜点嘴刁的无人能及,但才吃了两口放了盐的香香豆,就成疯成魔好像吃到了人间美味,表现的比陈华还贪吃,恨不得一口气吃下几斤豆子解馋。   富贵人家的孩子也有后天不足的地方。陈华觉得要是他手上有一包五香瓜子,李承乾一定会用最大的夜明珠交换。   陈华突然间很同情李承乾,身在深宫长在深宫,童年啊,玩伴啊,难忘的庙会啊,灯会郊游啊,他出席都带有浓重的政治色彩,他肯定从来没有体会过像一个寻常人家的孩子可以有无忧的童年,可以喜欢同村的少女,可以骑在自家的黄牛背上吹笛子。如今他身在宫外,当完全放下了身上的担子,也没有别人提醒他需要注意储君的高贵身份时,李承乾不是他自己,到像某农家长子虽然成年了却不成熟。   这时候,陈华在李承乾身上,看到了一个朴实的农民,吃着自家地理种出来的黄豆子,脸上写满了满足。   这两人没事儿做,就在火头营门前吃豆子,没豆子吃就啃馍馍,像两个肚子饿的吃货。而长孙冲却像个跑腿的小二,来往火头营和军医营两处,炒过的黄豆子要泡一个时辰才能让药效浸入黄豆中,事关全军安危马虎不得,长孙冲亲自监督,陈华和李承乾随时跟进。   四十袋黄豆子全部炒完,放进加了泄药的盐水中泡了一个时辰,准备完毕后,由长孙冲带着两个副将领了五百士兵每人腰间挂满了袋子,袋子全部装着黄豆,向着营地外方圆十里的地段投药去。   前方的战事不容乐观,尉迟宝林以一千骑步兵抵御吐谷诨三千骑兵能争取的时间不多,斥候来报告了几次,尉迟将军身先士卒,斩敌将数人,浑身负伤处于败退边缘。   前方战事吃紧就更不能耽搁了。长孙冲带着人飞奔出营,为了防止自己的马儿也重招,马嘴上全安了笼子罩住嘴,这下好了,别说豆子,就是草,马都吃不了一口,军师这一发明又成为众多将士口头议论的重点。   长孙冲带人去“投毒”去了,军中就只剩下李承乾和陈华。这二人一个是主帅,一个是军师,点儿战争觉悟都没有,吩咐营中管事儿的参军只要看见长孙书记回来立即点燃狼烟,然后这二人不约而同地爬上了最豪华的牛车。   葡萄美酒还剩最后一瓶,他二人毫不客气地把美酒喝掉。喝酒的时候,李承乾在牛车中翻箱倒柜,找出一个盛东西的瓷瓶拔开瓶塞,从里面倒出几十颗红色的像药丸似地东西。   李承乾就像做了贼一样,眼睛滴溜溜盯着不知从那里偷来的好东西:“华哥儿,这可是好东西,据说下酒喝能补肾。”李承乾炫耀地摇了摇手里的红色药丸,然后小心翼翼仰头吞了下去。   “六位地红丸?”陈华想说李承乾你丫吃补药就吃补药用不着偷偷摸摸地吧,然后他眼疾手快,一把抢过李承乾手上的瓷瓶,到出两颗红色的药丸观察,识得此物后,忍不住骂娘道:“太子爷,你吃枸杞是一把一把抓着吃?”陈华没说吃多了枸杞会流鼻血,不过看李承乾不健康的桃花脸,就知道这位孤有贫血病。   “枸杞?”李承乾嚼了嚼嘴里的药丸:“杜老二说,这叫红花果,吃了能补肾益精,要不是你前几天把孤牛车里的东西全部吃完了,孤还想不起有这东西呢。”   杜荷那个坑货,典型是掏空了身子靠着药物才没被风吹倒。陈华赖得阻止李承乾拿枸杞当饭吃,活动了几下腕关节,然后拿出一个盒子。   盒子以前是李承乾用来装东瀛岛人送的鲛珠的,不过现在成了陈华的私人财产。李承乾以为陈华要拿出两颗珠子放在手中转来转去,他很看不惯陈华那个动作,像长安八十岁的老太爷,两个字迟暮,哪知道陈华把盒子打开,李承乾就看见盒子里面装着一叠四四方方像卡片状的东西。   李承乾以为陈华在拿什么暗器,往后面缩了一下:“这是何物?”   “哦,西域的人叫他扑克牌,可以两个人玩,也可以三个人玩或者四个人玩。”去军需处查看的时候,除了看见地上堆满了黄豆子,还看见许多丢地上不要的用来写奏章上报朝廷的硬黄纸,这种纸是涂过蜡的,表面光滑就像卡片一样,浪费是可耻的,陈华顺手拿来做成了一副扑克牌,再用他善于绘画的本领在上面画了些图案,一扑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娱乐工具诞生了。   陈华的鬼点子最多,从凉州一路到玉门关,再转向库山,像发明口罩啊,提倡碗筷消毒,用盐水洗澡啊,给马嘴套笼子,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懒得整理,大一点,巧借军粮、吐血编书、撒豆成兵,被渲染的,那一件不是神乎其神?   所以,当陈华拿出那副早期扑克牌时,李承乾双手抢过来,二话不说道:“一百贯铜钱,回长安孤立刻遣人送你府上,这东西孤要了。“   “某是那样贪财的人么?”陈华撇了撇嘴,这项技术要是卖给长安城的赌庄才值这点钱啊?   李承乾连看都不看他,就知道陈华的心思,道:“两百贯铜钱,孤这是吐血做买卖。”   “太子哥,某教你怎么操作这东西。”两百贯就是五万块钱,买一副扑克牌已经算是天价,陈华一五一十给李承乾讲解手中扑克牌的玩法。   李承乾听的聚精会神,才听了一遍,就手痒想和陈华来一局。不过正当他洗过牌准备玩一局陈华说的时下西域风头正火的“斗牛”,他突然停住手:“等等,外面正在打仗,孤不能玩物丧志。”   “是啊,外面正在打仗,我们在里面玩牌的确不称职。”陈华跟着附和赞同太子的观点,其实他今天拿出扑克牌是另有目的,只是不能让李承乾发现而已,能坑则坑,他动手做个小玩意,至少坑来了两百贯铜钱,现在陈华时刻想着,若是仗打完了,他回到长安,要是没钱难道还是去盗吗?   楚大侠在上,弟子不能丢你脸。所以陈华必须在还在打仗的时候,能坑则坑,捞些银子进账。   李承乾侧着脑袋想了会儿,道:“不对,你拿出这扑克牌,一定有什么阴谋?”李承乾狐疑地看着陈华,想从陈华脸上看出点异样。   “某有什么阴谋,不就是觉得打仗太累,想找点儿乐子玩玩。”陈华正襟危坐,表现的大义凛然,李承乾这只小老虎怎么能看穿陈华老狐狸的心思。   李承乾嘿嘿一笑,道:“这可不像军师说的话,你要是说坑了孤,孤还比较满意,你要是说没啥事儿,孤心里就觉得一定有阴谋。不过呢,孤还是要谢谢你,来凉州之前孤那淘气的弟弟妹妹抓着孤的衣服说要孤给他们带凉州最稀奇的东西回长安,孤决定就将这副扑克牌带给那两个小霸王了。”   “那太子要不要玩两局?”陈华诱惑道。   李承乾心血来潮:“玩吧,就玩斗牛,简单。”   李承乾已经学会了斗牛,五张牌,斗数字,很好操作。   “玩无赌注不痛快,既然要玩,那我们就以一贯钱为赌注如何?”   “孤要将被你骗去的两百贯钱赢回来,那是孤一年的零花钱。”李承乾信誓旦旦说着,然后开始发牌。   第一局,陈华输了,李承乾赢回来了三贯钱。   第二局,陈华也输了,李承乾又赢回来两贯钱。   来来回回玩了几十局,李承乾赢回去约莫一百贯钱。他问陈华还要不要继续玩?陈华沉默了会儿,说玩可以,赌注改一改,以十贯钱作为赌注。   李承乾是赢家,浑然不怕,发牌开始。   二十局过去了,李承乾脸上的表情是痛苦的,陈华则是先前那副不怒不喜的样子。   六百贯,李承乾整整欠陈华六百贯钱,他想死的心都有了。心里盘算着,回长安去偷吧,偷自己父皇母后的,偷自己表姐亲姐的,偷自己弟弟妹妹的,偷自己丈人媳妇的。   “太子爷,还玩不?”这时候,陈华收手了。李承乾玩牌典型的菜鸟,好牌坏牌都写在脸上,前面几十局陈华是诱敌深入,最后二十局陈华给予沉痛一击结果赚回来了。   李承乾叹了口气:“看来孤回长安,要过着欠债还钱的日子了。”   “太子不是说你东宫还有许多名家字画玉石珠宝,可以抵押给某,不用还钱的。”陈华将主意打到李承乾东宫的收藏上。   李承乾听后眉飞色舞,道:“那好,孤把东宫的太子妃抵押给你,六百贯钱,人你带走,孤吐血做买卖。”   陈华翻了翻白眼儿:“太子爷,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   李承乾嘿嘿一笑:“这是军师你说的,什么东西都可以抵押,太子妃也可以抵押,你爱要不要,不要拉倒,人是可以到如此无耻地步的。”   陈华败了,败给了李承乾不知道是傻了还是太潇洒了,居然把他明媒正娶的太子妃抵押给他。陈华不敢收,怕老李砍了他脑袋,然后他觉得自己不是坑了李承乾,而是被李承乾倒过来坑了。   终日大雁,却叫雁啄瞎了眼。陈华心情很郁闷,想在这车上把李承乾暴打一顿,这时候牛车外却听见踢踢踏踏马蹄声传来。   李承乾挑开帘子,桃花脸上写满了斗牛胜利的曙光,看着牛车旁边一个背上插着羽毛的斥候:“有何战事,快快报来。”李承乾心里高兴,他忘记了处理军机的事都是陈华在负责。   斥候下马跪在地上,道:“禀太子殿下,长孙书记带兵回营。狼烟升起,尉迟将军全线扯退,羌人直追而来。”   “再探。”陈华露出一个脑袋来,这是他的事儿,李承乾跟着瞎掺和啥?   斥候快马离去,之后又快马来报。   “羌人入营五里,人仰马翻,肥马脚软,骑兵不骑,杀马步行,尉迟将军领军一千五百人,以两翼包抄,中间骑兵杀入,羌人溃败,往正西面逃窜。   “再探。”   这话是两人说的。大捷啊,这是捷报。陈华顾不得他那六百贯钱了,李承乾也顾不上卖掉他的太子妃了。两人直愣愣地看着对方,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事实证明他们没有听错,因为过了许久,那个斥候又卖力的跑来。   “尉迟将军勇猛异常,斩敌首一千,俘虏八百,剩下的羌人往正西面逃窜,尉迟将军改轻骑追剿。可是,可是…”   斥候连说了两个可是,吞吞吐吐,让人好不痛快。   “可是什么?”李承乾心急了,吼了一声。   “可是,羌人逃窜方向,有一支骑兵队伍奇袭而来,如神兵天降,为首所执乃是我大唐王旗。疑,疑为尚书李道宗受困在库山兵将,他们突然冒出,羌人吓软了脚,伏地放弃抵抗,全歼羌人一千二百余人,一个活口不留。”   听完斥候报告,李承乾脸上喜悦瞬间消失,陈华的脸也像要下雨一样阴沉沉的,他们辛辛苦苦用自己部下的性命换取羌人深入进攻,这是螳螂捕蝉,哪知道还有只黄雀在后。   “典型的抢人头啊?太坑爹了。”陈华仰天长啸,他以为李道宗牺牲在库山了,点了狼烟他点儿回应都没有,哪知道对方闷声不响,等着羌人来攻打他们的时候跳出来抢人头。   这样没有职业操守的队友,陈华放弃了对他的信任,对斥候下达了一条命令,道:“叫尉迟将军把那一支骑兵给扣留下来,某倒想看看,他们究竟受谁的指挥,敢从某,哦,不是,是从太子嘴里抢肉?” 第三十章 大唐第一聪明人许敬宗 [本章字数:2294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04 23:46:11.0]   身上不止沾着人血,还沾着碎肉的尉迟宝林回营了,他身后跟着八百羌人俘虏,全被扒光了衣服,手脚拷上铁链,那些俘虏已经被折磨的不成样子,身上脸上就没有一处完肤之处。唐军对他们根本没有客气可言,动辄鞭子抽打,甚至拔刀砍去。   仗虽然打胜利了,但尉迟宝林却满脸不快,身上更是带着浓浓的杀气。   因为,在俘虏的后面,还跟着一队像战败公鸡的骑兵,骑兵的兵器已经被收缴,军旗也已经被没收,原本每个骑兵马背上至少挂着的两个羌人脑袋也已经被夺了去。   他们不是羌人,他们也是从长安来的大唐十六卫正规军队。可是前方那个像头黑熊的尉迟宝林认理不认亲,走上前来对着他们的队长啪啪啪就是几个大耳光抽来,然后持械相向,谁要是敢反抗,他就当羌人杀了。   黑鬼尉迟恭的儿子,就算捅出天大的篓子,他当国公的老子也会帮忙兜着。况且本来就是他们不对,半路杀出来抢功劳,人家没有当强盗杀了,只是抽了几耳光带回来见太子爷,已经很给面子了。   这支骑兵的老大姓董,乃是李道宗部下骑兵营的校尉,刚才尉迟宝林抽的就是他的耳光。接到太子和军师两人同时下达的命令,一定要扣留这支骑兵,正气头上的尉迟宝林二话不说直接挥兵围住,他不管是谁的军队,但是来抢功劳就不该给面子。   前方胜利的情报,通过一个个背插红旗的斥候层层报道传递回来,尉迟将军不但带回来了俘虏,还带回来一群抢食的白眼狼。通过问话,证实了的确是尚书李道宗的部下,是游走在库山边缘负责侦查的一支骑兵。   “气人。”李承乾闻讯后猛地拍打身前的桌凳:“皇叔这是在打的什么心思?难道不知道外面和羌人大战的部队是孤带领的么?孤是来救他啊,他反倒算计孤一把。”   陈华突然想起了,李道宗和李承乾都是李唐家族的人,这是自己人坑自己人啊,这下有好戏看了,五百骑兵抢了一千二百个人头,有打脸嫌疑,这种事情他不好参与进去,就让李承乾一个人去处理吧。   长孙冲来报,尉迟宝林回营了,这位有贤相能力的长孙公子递给陈华一个眼神,让军师帮忙说好话别把事情弄僵了,大家都是从长安军队,只要能打赢羌人,还管谁抢谁的人头啊。   李承乾阴沉着脸出去了,陈华没有劝阻这位太子爷释放自己的怒气。为君者要有气度,当然也要有霸气和威严,李道宗也太阴险了,一声不响就来抢人头,还有没有一点军人的纪律,点狼烟的时候他干嘛去了也不知道回应一声?   “谁是尚书李道宗部下?”李承乾走出营外,直接跳过那八百羌人俘虏,将目光落在后面一支骑兵所在。那是大唐朝的骑兵,看骑兵的装备就知道。   “末将董涛拜见太子殿下。”骑兵中,为首,领兵的将领,立刻跳下马来,跪在地上道:“禀太子,我等皆是尚书李道宗部。”   “孤皇叔此刻受困何处?怎派遣你们前来?库山战况如何,羌人有没有越过库山向着伏俟城前进?”李承乾终究是压住心中的火气。没有一上来就砍人,反而询问李道宗如今下落何处?他此举让全军将士心中温暖,未来的储君是一位仁君。他并不责怪任何一位部下,哪怕是那个部下曾经抢了他的人头。   李承乾成熟了,临阵表现出来的君王气度,让陈华心中欣慰。他希望李承乾一直继续保持他的王者胸襟,直到他继承大唐朝的皇位。毕竟陈华还不认识李治,不知道他是一个胸襟浩博之人,还是小肚鸡肠的阴谋家,所以陈华还是将宝压在李承乾身上。   姓董的将领愣了一下,按理说太子爷应该狠狠的责罚他们,岂知太子非但没有提及他们半路杀出来抢功一事,反而关心起困在库山上的兄弟。董将领眼睛一红,磕了两个头,道:“太子爷,尚书大人,他,他恐怕不行了。”   这个消息简直是晴天霹雳,李承乾往前一步,手掌捏在那董涛衣领上,怒问:“你说什么, 你再说一遍?”   “我等受困库山数日,军中早已缺水缺粮,羌人对我们采取车轮战术,每日三次进攻,军中惶惶,将士死伤大半,留在库山不足一千两百人。三日前,尚书大人本想带着我们做最后的突围,岂知遇见羌人死士殊死抵抗,大人身重数箭,已处生死垂危中。这几日的军务,都是许参军在调配,今日见山下狼烟,疑为羌人故意引诱我们出击,许参军特派属下带着五百骑兵前来查看。途中见到战败羌狗,都恨不得饮其血吃起肉,忍不住出来手刃狗头,以解数日所有的窝囊气。却不知是太子殿下领兵在此,属下之错,请太子责罚。”   将董涛的话过滤一遍,李承乾眉毛一挑:““某说的许参军,可是校书郎许敬宗?那个号称大唐第一聪明人的家伙?”   “正是!”董涛回答。   李承乾继续,道:“那如今尔等受困何处?”   “此处向西北,五十里外,库山东麓,若不见今日太子殿下点燃狼烟,将周围几十里的羌人引来至此,末将也不能轻易冲出重围到达这里和太子汇合。”   听董涛回答了两个问题,李承乾也没有责罚他们的意思,这群人是被羌人逼的杀红了眼,谈不上纯粹的抢人头,他让长孙冲安顿好这群人,然后便看着陈华一言不发。   “太子有心事?”李承乾一喜一怒都写在脸上,陈华就算再傻瓜也看得出。   李承乾点了点头,道:“有点。”   “说来某听听,说不定还能给太子解惑。”陈华也很好奇李承乾的心事究竟是什么。   李承乾叹了口气,道:“这事儿,还得从孤大婚说起。”李承乾想了一会儿,道:“孤和那许敬宗有仇。”   “何仇?”   “他在孤大婚的时候,写诗骂孤,结果被父皇贬去翰林院,从中书舍人做了校书郎。”   “他写了什么诗?”陈华很好奇,这个被老李称为文学奇葩的许敬宗,居然有胆子骂皇太子?要知道,他以后可是搬倒了长孙老狐狸,弄死了褚遂良,历史上对许敬宗此人的评价可用奸臣来形容,既然是奸臣,又岂会那么明目张胆,他应该是暗地里使绊子弄阴谋的?   李承乾脸皮一抽,道:“他写的诗叫《龙鱼配》。诗文意思,好像是,黄龙本是九天物,岂能贬身配凡鱼。龙鱼相配为何物,江山代代不如人。”   念完之后,李承乾哈哈一笑,道:“你说,许敬宗,是不是和孤有仇啊,居然敢骂孤,活该他被贬。” 第三十一章 李承乾的转变 [本章字数:1712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03 00:10:12.0]   史书上写着李世民特喜欢直臣谏臣,就像千古人镜魏征,他简直就是专触帝王逆鲮存在的奇葩,但李世民都能够容忍他天天在自己面前哭丧,说君王要怎么怎么样,要对百姓如何如何优待,李世民听之任之,居然大多采纳了他提的意见。可见千古一帝唐太宗的大度并不是吹嘘的,他手下的臣子性格另类不计其数,议论朝政的时候,意见不合经常有在朝堂上打滚或者直言谩骂起来,所以像许敬宗这样,写诗骂大唐继承人的臣子,唐太宗没有砍其脑袋,只是把官贬了又贬。   不得不说,大唐朝的朝政还是可以敢说真话的,生活在这样的朝堂里,至少能觉得英雄还有用武之地。   李承乾原以为自己把许敬宗对他的大不敬说出来,陈华就算表现的很平静,也会顺便帮忙骂两句,哪知道他听后只是摇了摇头,似乎有话要说,李承乾桃花脸立刻凑过去,脸不大,却挡住了陈华观望库山美好风景的视野,他直接挥手推开了李承乾的桃花脸。   “太子好像并不讨厌那许敬宗吧,干嘛非得说你和他是仇人。”演,你再给我演,我倒想看看你李承乾有没有当影帝的潜力。陈华双眉下沉,不屑,道:“我看你感激许敬宗都还来不及。会恨他?要不是看在他不止在骂你,连带老李家都被骂了,你丫早就跳出来和他拜把子说一声好大哥了,恐怕到时候直接拿鞭子抽你的就是你的父皇。”   李承乾嘴巴一张,就像在看神仙一样看着陈华,激动地捏着他的手:“华哥儿,你真是孤的好知己,要不我们拜把子吧,你年龄大,当我大哥,又那么聪明,有你在身边,孤就是想成一个昏君,老天都不让。”   看了看李桃花脸上那献媚样,一个大男人,脸上却有胭脂气,不会皇宫里出来的王爷都那样吧,被后宫佳丽给泡长大的,还是李承乾遗传了长孙氏的优良基因和她比较像?   李承乾都这样妖孽了,长孙妖精该如何妖的不像话?陈华很期待见一见这个不论是正史还是野史上,都没有任何缺点光环照耀的女人。   “我已经有小弟了,太子还是别废心机了吧,再说,某要是和太子拜了把子,做了你的大哥,那我岂不是要被你父皇赐姓李,然后封我个王爷?太子的父皇有那么大度吗?你觉得你这样做,确定不会被抽?”和张三李四拜把子都可以,和李承乾拜把子,纯粹是闲着蛋疼。这事儿看着挺美好,其实就是糖衣炮弹,陈华绝对不会沦陷。   李承乾一脸沮丧:“哎,从小到大,孤就没有一个真心朋友。表哥和杜荷也仅仅是比较好的朋友而已,在他们身边,孤还是有许多心理话不能直接说,他们也不敢听,更不敢给孤出主意,反倒是军师,和孤说话亦是如此随意,孤的身份,在军师眼里和外面的士兵一样,都是等同的。这一路下来,孤觉得有军师在,过的比以前所有日子都轻松。”   深吸一口气,李承乾脸上露出了笑容:“草原的空气就是清新,比长安城好哪儿去了。孤以后只怕也只有梦中才能见到如此温柔的气息。孤其实有时候挺羡慕杜荷他的洒脱。”   陈华不同意李承乾这句自我封锁的话,道:“太子,某以前听一位高人说过一句话。千秋霸业百战功 ,边声四起唱大风 ,一马奔腾射雕去,天地都在我心中。人要活得洒脱,当然人更要活得有意义。如今,你是太子,十年,二十年,你就成为大唐朝的君王,到那个时候,你身上背负的不止是区区三千将士的性命,而是整个天下子民,到那时候,你难道想退缩?你可以退缩吗?”   “不可以,孤要是退缩了,谁替他们站在前面,挽弓射雕?”李承乾往库山望去,淡淡,道:“西北这片地方,一直都是大唐朝心腹之患,灭掉一个吐谷浑,还有突厥人,还有吐蕃人,还有西域诸国,孤要做的,就是打的他们不敢犯我大唐分毫,我要让那些弹丸小国知道,从来只有孤来打他们,他们胆敢冒犯孤,活腻歪了?”   “太子成熟了, 战争果然是磨练人的利器,你如果不来凉州,没见过真正的战争,没见过死人和穷人,就永远不会知道,长安城是多太平。天下还有许多吃不起饭的子民,太子要做的,就是让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养。”陈华小小欣慰了一下,他要一点点引导李承乾,成为一个贤明的君主,看着一个贤君从自己手中诞生,那是何等自豪的事。   李承乾沉默了,听过陈华那句简单的老有所依,老有所乐,他默默的转过身去,然后一步一步朝着军营走去。   不夸下海口,这便是现在李承乾心里默认的事,等哪一天他做到的时候,他才有资格承诺。   “军师, 传令下去,全军向着西北方向库山东麓前进,要马不停蹄,前去营救尚书李道宗。” 第三十二章 救人 [本章字数:3447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04 01:06:43.0]   军队向着库山东麓急行军几十里,终于看见一处防御夯实的营地。   这处营地,背靠着库山,左右两翼成坡状,唯一的入口就是正前方一条通路,不过没有三五千人是别想轻易攻破这正面防守的大门,那两排强弩不是当摆设的,人马冲来,轻易就能够射穿,可见威力如何霸道。   领队的是董涛,李道宗这支队伍里面骑兵营的校尉,他是从这营地里出来的,回营不是难事。李承乾则是压兵走在后面,等董涛上前叩门,营地的大门打开,强弩撤去,他们才正式进了营地。   李承乾来库山的目的就是营救李道宗,当真正看见李道宗的时候,李承乾那眼泪就像中了催泪弹一样挂在眼角,他整个人更是悲切地走上去,感动了所有人叫了声:“皇叔。”然后,他看着躺在床上那个双眼黑的像涂了墨的李道宗,无语凝咽,一只手伸进被子,捏着李道宗的手,坐在床边,一言不发,那表情,比谁都还悲伤。   李道宗虽然没有死,但已经像个穿戴好寿衣准备入殓的死人一样,被厚厚的羊毛毯裹着躺在床上。鼻子里面的气息,也佛若游丝,脸色和嘴唇都开始变成绛紫。   中毒,而且他中的还是剧毒。   陈华一眼就判断出李道宗应该是中某种剧毒,至于什么毒,没有经过化验,是得不出结果。至于李承乾表现出来的悲伤却是让陈华大跌眼镜,帝王家的人,天生演戏高手啊,他在想哪天要是自己躺在床上等着归天了,李承乾会不会在自己面前念一篇《祭陈郎文》,然后声色沮丧一副怅然泪下的样子。   “许敬宗呢?孤来了怎么还不见他出来迎驾?”环顾四周,只看见两个像医师的老头跪在一旁,整个营帐里就没有其他人了,李承乾声音忽然变大了起来,他非常愤怒。   “太子殿下,下臣在此,刚才下臣出去为将军的病情向军中最擅长配毒的医师询问,所以没有前来迎驾。”话音落处,却见帐外摇步走来一个四十来岁的男子,手持白玉扇,头戴青布帕,身穿宽袖长衫,脸和他衫子一样雪白,剑眉星目,鼻直口方,生得极为倜傥,这进门之人,就是连唐太宗都会称赞其有济世之才的许敬宗。   从中书舍人堂堂正五品大员一下子贬为一名校书郎和现代大学里图书馆的图书管理员差不多一样的职位,许敬宗脸上居然没有得与失的怨气,他绽放着自己阳光般的微笑,就像一只高贵的白公鸡,面对着满屋子的人,看起来就像蒲松龄笔下的书生。   李承乾脸色一沉:“许大人不守在皇叔身边,还有闲心出去游手好闲,莫不是以为如今大帅卧床不起军中没人敢治你的罪?”   “下臣不敢辜负圣望,所做之事,皆求问心无愧。”许敬宗躬了躬身,一副不卑不亢的样子,反正他吃准了李承乾拿他没办法,若是单凭李承乾一句话就吧许敬宗砍了,许敬宗哪敢有天大的胆子写诗骂他。   李承乾哼了一声:“那许大人有没有想到办法?”   “没有。”许敬宗摊开双手:“医师说,此毒无药可救”   李承乾看了看许敬宗那超然世外的样子,瞟了眼身边的陈华,淡淡说:“军师,孤的皇叔还有没有救?”   这是李承乾需要陈华给他撑面子了,许敬宗视他太子如无物,李承乾也想干脆让你当众自己打自己的脸得了。所以他将希望落在了陈华,这个创造过太多奇迹的军师身上。   你不是说无药可救吗,我就让你这大唐第一聪明认识到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叫你以后摆不出一副高人的姿态。   从李承乾眼中传过来的信息就是你要帮孤,一定要帮孤,好好的让许敬宗丢一回脸。陈华也很看不惯许敬宗,这货进门的时候,眼睛都长在脑袋上,放佛随便拿着一截柳枝就说自己归隐南山做了五柳先生。陈华在想许敬宗现在估计在尽量蛰伏,等待起势那一天,否则他既然有心归隐朝堂,就该彻底不去鞠躬车马前,找个没人的地方种花养草,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整天出现在别人能够看得见的地方,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大唐第一聪明人许敬宗大隐隐于市。   有道是倒冠落珮,就应该干净利落地归去来兮,像许敬宗这样很碍眼地出现在每个人的视线面前,就算他打扮的再凡夫俗子,也只会招人白眼。陈华仔细打量了几眼这个所谓的大唐第一聪明人,心道,你以为你是唐伯虎啊,穿件白衣服,拿一把白玉扇,就能享受到桃花庵下桃花仙的乐趣了?   看来不止现代有人走非主流另类路线,这许敬宗也是走退亦是进的另类路线,陈华咂了咂嘴道:“太子,你让人将李道宗大人扶起来,此毒虽然难解,但也不是没有办法可解。”   李承乾脸上一喜,对着地上跪着的两个军医,道:“他就是献上神奇刀伤药的域外高人,现在已被孤拜为军师,尔等照他说的去办。”   两位军师哆哆嗦嗦从地上爬起来,掀开李道宗身上的羊毛毯:“不知道军师要给李大人用何解药。”   “毒药。”陈华已经从自己胸口衣襟里拿出一颗红色药丸。   两人吓了一跳,小声道:“毒药怎么可以入药?这不是在救人,这是在害人啊,李大人已经命悬一线,要是被外毒入侵,最后一口气儿也咽下去了。”   “毒蛇也有剧毒,可尔等见过那条毒蛇吃了别的毒蛇被毒死过?”陈华懒得去解释明代《辍耕录》上记载的原话:“骨咄犀,蛇角也,其性至毒,而能解毒,盖以毒攻毒。”他让两人将李道宗扶好,自己掰开他已经咬紧的牙关,红色药丸夹在在食指和中指间,等牙关打开,药丸立刻送进去,然后陈华顺着李道宗的后背,手掌使出合适地力道拍打他后背。动作麻利,以前不知道干过多少次。   李承乾张大嘴巴,就像吃了鸡蛋一样看着陈华麻利的动作。他从来没看见过陈华动手,以为他就只会动脑子出鬼点子,可没想到陈华手上功夫也不错。   看见李道宗的喉咙动了动,那药丸已经被他吞下去,陈华终于完成了喂药过程。   “好了,耐心等待一个时辰吧。”陈华也不去解释什么,尽管一屋子的人包括李承乾在内,都不相信陈华一颗药丸就能救活李道宗。事实胜于雄辩,陈华唯有等着李道宗醒来,才能证明他的方法是对的。   许敬宗一直在旁边打量着陈华,包括他在救李道宗的时候,他都是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就好像突然看见了竞争对手出现,做出一副敌对姿态,等陈华完成了灌药动作,许敬宗立刻恢复他谦谦君子的风度。   堪比川剧似变脸法,这许敬宗果真深藏不露啊。   “敢问兄台师从何家,仙乡何处?如何称呼?”许敬宗接连问了陈华三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在他看来,一个如此出色的人,他的老师也应该是当世大家。而且想他这样的君子,见面必须问的是对方的老师,家乡,最后才问姓名,这是读书人的礼节。   和这大唐第一聪明人打交道,摸不清他底子之前,陈华没那么傻和他真心交谈:“某只是关外小民,无名小卒而已,若不是为报家仇,估计我们一辈子都见不到一面,至于某的老师,你估计没听说过,他叫逍遥子。”   逍遥子,不认识,但庄子有篇文章写的就是逍遥游,此人应该是个世外高人,许敬宗心道陈华肯定是在掩藏身份,只是陈华的资料还没有来得及传开,所以大多人不知道陈华编造的那个老父舍身的故事。他以为陈华在藏拙,也没去揭穿,聪明人,都在装,就看谁装的像一点,许敬宗他在装“五柳先生”,陈华在装什么,许敬宗不知道,但他直觉告诉他,这人是个危险人物得防着点。   李承乾很乐意看见陈华和许敬宗对上眼,一个是大唐第一聪明人,一个暂时还不能给他授予荣誉称号,但经过这一路随行,李承乾觉得许敬宗对上陈华他绝对是死路一条。   许敬宗精通百家之言,骈俪文五言七言诗句,可谓名誉长安,但李承乾无意间发现,陈华写的东西几乎每一句都能够流传千古。   许敬宗擅长书法,尤其是行书,已经有大家风范,风头直追书法大师虞世南,但李承乾见过陈华偶尔写了几笔草书,狂野、奔放,没数十年功底是写不出如此蓄意狂草。   许敬宗最得意的便是这两项,都比不过陈华,更别说阴谋阳谋,他简直就不是陈华的对手。   这下有好戏看了,期待着陈华和许敬宗那天朝堂斗智,李承乾一定抱一盘点心,边吃边欣赏这千载难逢的斗争。   李承乾抱着看好戏的心态,许敬宗抱着敌对的心态,唯独陈华心态最好,他抱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心态,但是谁要是惹了他,对不起,你的好日子到头了。   三人皆是沉默不语,静静等着床上那已经服下解药的李道宗醒来。   也不知陈华的药灵不灵,他说以毒攻毒,能够死马当活马医,但一个时辰过去了,床上的李道宗点儿反应都没有。若不是探得他鼻中还有气息,都以为他已经挂掉了。   李承乾等的也没有耐心,直接让医师给李道宗把脉。   医师走过去,刚把手搭在李道宗脉搏上,就看见李道宗脸面抽了抽,嘴里很小声吐出一个字。   “水!”   “老子要喝水。”   医师大喜,立刻汇报李承乾,道:“太子,你快看,李大人有反应了。”   李承乾一听大喜,凑上前一看,果然看见李道宗嘴里说着“水,喝水。” 他立刻换人端来一碗水进帐。   李承乾亲自将水端着,给李道宗灌入嘴中。   哪知道,那碗清水才入口,李道宗立刻包住嘴巴,然后对着床外狠狠喷了出去。   “滚开,老夫就算渴死,也不喝自己的尿。”   渴的太久,连水和尿的味道都区别不出来了。李承乾听后,垂泪弹继续袭击他的眼,伏在李道宗耳边,道:“皇叔,是承乾来了。” 第三十三章 打赌 [本章字数:2755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05 18:29:31.0]   李道宗醒了,在李承乾煽情的对白下,他缓缓睁开了那双充满血丝的眼睛。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抢过李承乾手里的陶碗,咕噜咕噜拼命地喝下了那大半碗水。   渴疯了,条件反射催促他要喝水喝到饱。   知道李道宗在库山的军队肯定有些日子缺水缺粮,李承乾来的时候勒紧裤腰带省下一点,刚才进营的时候,已经让长孙冲按人头分配下去希望能解决燃眉之急,等着程处默从西海取来水。 他让人又端了一碗水进来,看情形李道宗估计一个人要喝几大缸子,不过在这之前,陈华插嘴在给李道宗端进来的水中放点盐。   李道宗昏迷的日子,身体缺失太多的无机盐,空腹喝水很容易造成肠胃疾病,水中加点儿盐,能有效平衡他身体内因为缺盐而引起的虚弱。   几碗盐水下肚,李道宗的精神恢复不少。刚才他躺在床上,但见鬓发蓬乱,面色绛紫,气色无比苍老,这才恢复了精气神,血色冲上来,身体恢复的很快,加上他本身不过三十多岁,正值身强力壮,只是在床上躺了会儿,就推开盖上身上的毛毯,想爬起来下床走走路,这样恢复的更快。   李承乾吃惊:“皇叔才恢复了精神,切莫下来走动,军中要务,一切有孤处理,你且多休息几日。”   李承乾的关心无微不至,李道宗忧心忡忡:“门前有只狼,你叫某如何睡得下去?当初率兵贸然追剿,一路随行,发现羌人自毁退路。烧草原,毁水源,打算与某同归于尽,某已经把脖子伸进了绳子,再回头已经被他们紧紧咬住,要想脱身,除了活活被勒死,就是狠狠反击,这条路退不得,退了以前所做的都白费了,兄弟们也白白牺牲了,我要起来,我要站起来指挥剩下的兄弟和羌狗拼了。”   刚才喝了太多盐水,李道宗说话的时候岔气儿了,接连咳嗽了几声:“羌人的死士虽然厉害,但某也准备了一个敢死营,凭着敢死营,冲上库山和羌人决一死战。”   “李将军莫急,程处默已经去西海取水,相信用不了两天,就会从库山上杀下来,到时候我们前后夹击,保管羌人无处可逃。”陈华终于站出来说话了,这还是李承乾连忙给他递来的眼神,陈华才肯露面的。如果他不站出来说句值得期待的话,他相信此刻躺在床上,先前还差点死去的李道宗,绝对会拼着老命站起来,然后扛着刀出去打仗。   李道宗是将军,不然说不出刚才那句堂堂正正的话,也不会死守库山半个多月,将军就该死在战场上,而不是窝囊的躺着像只病猫。   李道宗望了陈华两眼:“某是?”   “陈华。”   “你就是陈华?那个域外来的高人?”   “高人不敢当,只是一域外小民。”   “你刚才说,程家小子带人去西海取水了,西海能取来水吗?”   “只要将军坚信,就一定能取来水,某用项上人头向太子保证过。”   “果然是高人,李靖没有骗某。”   这是李道宗说的最后一句话,说完之后,他就合上眼睛安心休息了。   李承乾为了不让人打搅李道宗,支退了帐篷内所有人的,然后他带着陈华出来,身后跟了个总是一张欠打笑脸的许敬宗。   “华哥儿,你说处默他何时能到?”望了眼眼前的库山,上面有多少羌人暂且不知,李承乾关心程处默取水情况。   陈华算了算时间,如果程处默已经在西海搭起那套取水的装备,现在已经取到水了:“最迟后日早晨。”   “三天,还有三天时间,无论如何,这三天我们都要挺过去,刚才我已经让杜荷协助长孙兄,将我们带来的粮食和水源做个统计,肯定是不够三日之用,接下来就要杀军马,让将士们饱餐几顿,然后痛痛快快打羌狗。”   陈华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尉迟宝林还抓了八百个羌人:“承乾,那八百俘虏怎么处理?”   “全部杀了,没粮食浪费在他们身上。人头用绳子拴着,挂在军营门前,警示库山上的羌人,孤和他们不死不休。”   陈华在惊讶李承乾何时变得如此铁血了,杀人眼都不眨一下,这或许就是他骨子里面老李家残忍的一面,不过陈华没有劝阻,杀就杀吧,这群羌人连自己族人都杀,已经没有人性了,活着也是畜生,死了好。   许敬宗本是李道宗帐下的参谋,不过现在李承乾暂时接管李道宗的大权,许敬宗的地位已然被陈华取代,他听见李承乾要斩杀俘虏,读书人长篇大道,满口仁义道德就出来,“自古降兵不杀。太子这样做,只会让库山上的羌人更加愤怒。”   李承乾鸟都不鸟他,就当没听见这个人在说话“华哥儿,走,去车上玩两局?”   “要不要将杜兄叫来,三缺一啊,某有好久没见到他了。”陈华做不来魏征那样的谏臣,太子玩物丧志,他就要天天在他耳边唠叨要以社稷为重,李承乾不过才十八岁,十八岁能做啥,让他调兵遣将不会,运筹帷幄还嫩了点,他想玩斗地主就让他歇口气吧,这一路下来他操的心够多了。   “嗯,孤也好久没见到那小子了,正好叫他来一起玩玩。”李承乾很欣慰能够遇见一个知心的军师。而且这个军师不但能给你解决难题,还会陪你一起逛窑子,一起玩牌九,一起同甘共苦。以杜荷那败家子常吹嘘的话说,这就是兄弟啊,一起嫖过娼,扛过枪,光着腚子渡过江。   他们玩牌的根据地就是李承乾那辆牛车,没有谁会抱着不怕死的心态上去打搅他们,而且唯一的好处,就算在里面玩牌,外面传言也是太子和军师又在商量阴谋诡计。   瞧瞧这就是正大光明的挂羊头卖狗肉,打着拯救苍生的幌子,在里面干些不正当的事,说的就是李承乾这种受苍天照顾的人。   说好了玩牌,两人兴趣就高昂,李承乾更是手痒的不自觉搓了起来,他就跟才接触网络游戏的小网民疯狂到痴迷。看见他这个动作,陈华受到启发,准备做一副麻将,然后再去这位孤那里敲诈回几百贯铜钱?   许敬宗实在是懂不起这两人说的玩两局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见他在场,不好商量某些机密事情。自己毕竟不是太|子党啊,李承乾天生就他对排斥,想到此许敬宗有种高人武用武之地的感慨。   “陈兄,有件事,某想请教一二?”见陈华随太子离开,许敬宗终于鼓起勇气向陈华低头承认自己并不是一本百科全书,大唐第一聪明人,也有不明白的时候。   陈华愣了愣:“何事?”   “西海真的能取来水?”西海是咸湖,湖水不能喝,但眼前此人却说能够取来水?这简直逆天了,难道他真是神仙不成。许敬宗不相信神仙,就连道教祖宗老子,骑青牛入玉门关,往西行,都没有看见神仙,所以这世上就没有神仙存在。   “呵呵。”陈华和李承乾同时笑了起来。   “许大人,不防我们赌一把?”   “读书人,一曰拒赌。”许敬宗认真地盯着陈华的脸,不过没发现异样,随即改口道:“不过既然陈兄要赌,某就陪你赌一把。”   陈华笑道:“西海取不来淡水,我输,自愿送给你一本文学典籍,乃是一大才子所著作,叫《红楼梦》。”   “若是西海取来淡水,我输,同样送给陈兄一本出自某师门的文学著作。”许敬宗是下了血本了,这个时代,一本文学著作,就好比《论语》一样珍贵,通常只有那些世代大家族才能够拿得出来。   哪知道,许敬宗吐血做赌本,陈华却是摇摇头:“某不要你的书,某要你身上的银子,不多,五百贯如何?”   许敬宗脸皮一抽,这还是读书人吗?满嘴铜臭,有辱斯文。他立刻把陈华看低一等:“那好,五百贯钱,赢了,某立刻给你。”   “嘿嘿,许大人,可不许反悔。”陈华笑了,李承乾同样笑的很奸诈。陈华从李承乾身上骗的几百贯银子,现在许敬宗又要被军师坑了。 第三十四章 大家都在做生意 [本章字数:3135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08 09:37:01.0]   李承乾的命令传下去,那八百个羌人就被带到军营门前的旷地排成一排宰脑袋,尉迟宝林亲自扛着一把马刀上去,一个人了结几十个羌人,刀口切在脖子上,鲜血嗖嗖喷射而出冲起老高。到最后,刀口砍缺了,手臂震麻了,尉迟宝林才丢下那把刀,双手在铠甲上抹了两下,然后拿起一个才端来的热馍馍,啃着去找军师复命去了。   杀人而已,死在尉迟家父子两代人手上的孤魂野鬼不下几万,尉迟宝林才不会像个看见人血就会晕过去的弱书生。砍完了脑袋,还能啃馍馍,足见他胃部承受能力有多强。   尉迟宝林手上还沾着没洗干净的血腥,就爬上了李承乾那豪华的牛车,他是李承乾的人,进车根本就不用通报入如自家后花园。结果,刚刚拉开挡在牛车前面,用来遮挡视线的帘子,尉迟宝林馍馍含在嘴里,两只眼瞪得和牛蛙一样大。   车里有四人。   太子李承乾,驸马长孙冲,以及杜家老二杜荷,外加一个如同捡到如意宝贝笑颜灿烂的军师。   长孙冲在一旁聚精会神的学习,杜荷估计是碰到了难题,歪着脑袋想事情,太子神色较好隐隐有喜悦之色,军师最贱就只差没把得意二字刻在脸上。他们四人中,除了长孙冲外,每人手里都拿着一叠像撑开的扇子样的纸片,尉迟宝林认识,那是用来写奏章的硬黄纸啊,可精贵了。   尉迟宝林以为他们又在想阴谋诡计,咳嗽一声,武将不参政,这是规矩:“太子哥,那八百俘虏,都被砍了。”   李承乾嗯了两声,从手里抽出两张卡片:“一对王,嘿嘿,杜兄,这回可得把老婆本都输掉啊。”   杜荷双手一摊,将手里剩下的牌丢在一张小檀木桌上:“华哥儿,你和太子哥是不是合起来坑我?怎么每次发牌都是我抽到地主,这不科学啊,明明有五十四张扑克牌,三分之一的几率,为什么每次都是我中招?”   陈华无法解释为什么每次杜荷都能碰到地主,只怪他运气太霉,陈华双眼翻白:“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输了不认账?”   “某怎么可能不认账,输钱不输脸啊。”杜荷满脸严肃,他是纨绔,纨绔是讲究风度的,不论是输了十贯还是一百贯,都会极有风度的付账,只是自从太子将这叫扑克牌的新鲜玩法教会他后,杜荷的手气就没好过,一直输,都已经输了上百贯钱了。   “某觉得,这东西是华哥儿发明的某种取巧玩意儿,可以随意看穿别人手中的牌,而且稳赢,就像赌庄里的牌九,掌握好了就能出老千。”杜荷不计较自己输了多少,他手头还有些闲钱,他只是在想如果自己学会了怎么样控制这扑克牌,岂不是要纵横整个长安贵族圈。   “华哥儿,大家兄弟一场,这扑克牌有何技巧,你到是说说。”杜荷双眼发亮,连耳朵都竖起来了。陈华每个字都是一字千金啊。   陈华摇了摇头“没技巧,全靠算牌。”   杜荷愣一愣的“何为算牌。”   陈华也不知如何系统回答,难道还要给杜荷解释数学里最常见的概率统计?计算每人出了什么牌,手里还剩下什么牌,这样胜场会更大。   “呃,这个一时半会儿说不清。”   当陈华有所推脱时候杜荷一口报出:“华哥儿,两百贯钱,你教我,要知道,兄弟每年给弘文馆里面的恩师授业费才一百贯,给你就多一倍,你可知某的恩师是谁?”   “是谁?”陈华很好奇是那个高人敢教杜荷这个怪胎。   “欧阳询老先生。”   陈华大惊,欧阳询?那可是和虞世南齐名的唐初四大家,书法堪称一绝,居然收杜荷为徒?他不会是穷的没钱了,然后乱开补习班,赚点钱补贴家用?   杜荷一瞧陈华开始犹豫了,觉得有戏:“华哥儿,两百贯钱的授业费,你把这技巧教给我,我们是兄弟,兄弟学到本事,好处还不说大家一起均摊?”   “等打完账再说。”陈华同样需要钱补贴家用,上了杜荷的诱惑。   “哎!”李承乾叹气:“完了,华哥儿,你掉钱眼里去了。”   陈华赖得和李承乾对话,你丫是太子,不缺钱,他升斗小民,打完仗回长安,连住那儿都是问题,不揣着千贯钱回去,难道继续干盗帅的职业,到时候第一个光顾的就是你李承乾家。   “咦,小宝林,你来了?”在打牌那三人你言我语时候,为他们望风,顺便也在学习玩牌方法的长孙冲发出声来。他们这才发现尉迟宝林正躲在前面,像个看见玩具的孩子。   “砍完人了?爽不爽?”话是陈华说的,像个黑射会老大。   尉迟宝林点头,手都砍麻了能不爽吗?   “军师,你的这玩意,是才做的?”尉迟宝林指着桌上的扑克牌,军师给他们带来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尉迟宝林已经把他当神仙看。   “是啊,天下只有此处有,别处寻不到。”   “能教某怎样做不?”小宝林很傻气地问道。   陈华本想说可以啊,但转而想到尉迟宝林一个舞刀弄抢的,难道也想学李承乾和杜荷二人小资地玩牌。   “你学来做什么?要给你老子做一副?”   “我家下辖有一产业,和长安某些赌庄有来往,军师发明的这件儿玩意,说不定那天就能风靡整个长安,某想你能否将这项技术卖给某。”   陈华傻眼了,尉迟宝林盯上了他的专利权。这傻子脑袋里居然还有经商的天赋,太不可思议了。   大唐朝十八岁的人都会做生意,唯独陈华还在以为他们都在玩。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艰难地说了声“你打算出多少贯钱?”   “一千贯。不过这事儿回去后要和我老子商量。等军师回长安,立刻送钱上门。”   “某出一千二,嘿嘿,小宝宝,某家也有和赌庄来往的生意。”   杜荷的声音再次响起,他才出了两百贯买陈华玩牌的技巧,现在立刻杀价买陈华的技术,其实这车里所有人都知道,陈华发明的这东西会轰动长安,只是他们都没先吱声,打算私下找个安静的地方和陈华闲聊两句,顺便和他写个转让专利权的凭证,就为家族副产业赢来一笔前景很不错的生意,哪知尉迟宝林那个傻子,在这时候捅破窗户纸,军师有防备了,想骗他轻易按手印不容易啊。   既然大家都把窗户捅了个洞,沉默的长孙冲也开口了“某出两千贯。某家正好也有产业和赌庄有来往。”   这家伙更绝,直接将价格抬高一个很高的价位。   “咳咳。”李承钱的嗓子好像不舒服,他开口说话了:“华哥儿。”   “太子不会也想买吧,难道你家也有生意和赌庄来往?”陈华的思维受到大大的冲击。   “那里,孤可不是来做生意的。只是有这么多兄弟要买军师手上的技术,想知道军师怎么解决,怕一不小心伤了和气。”   李承乾不愧是经过老李培养的,大局观就很好,他家不做生意,但天下所有生意都是他家的。他更聪明,就是想看陈华如何解决这种棘手的生意。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李承乾是想和陈华学知识。   环顾四周,每个人都是陈华认识的,这生意怎么做是个难题,卖给出价最高的长孙冲,其他两位兄弟要难过,他们现在不是代表自己,是几个长安大家族啊,陈华得罪不起,不然以后没生意做了。   “这样吧,既然大家都看上了做扑克牌的技术,买给谁,某也很为难,所以这东西,我打算还是不卖了。”   “不卖了?”几个大声问道。   “嗯,不卖了。”陈华很认真地回答“我打算将这技术送出去,我们合作,我出技巧,你们谁家出钱出力,每制作出一副扑克牌,我从中只收取十分之一的利润,谁家若是愿意,我立刻写凭证按手印,千万别勉强,全靠自愿,这生意能做就做,比先前那样大家出价竞争温柔的多。”   “温柔是温柔了,但我们被坑了。”杜荷苦着脸道:“军师啥都不出就占十分之一,这生意我要是接下来,第二天就被赶出家族睡长安城天桥下了,容我们考虑考虑,容后再议。”   杜荷选择激流勇退,他第一个退出竞争。   长孙冲同样摇头而叹:“睡天桥总比某家关小黑屋好,前两年某兄弟买了一批蜀中的蜀绣,结果亏了几千贯,被我爹关了三个月小黑屋,出来后一年才恢复正常,我也得慎重考虑。”   就这样,长孙冲也退出。   剩下的尉迟宝林,挠了挠脑袋:“某出去看人头挂在营们前没有,那群兔崽子,总是办事不力。”找了个借口,尉迟宝林直接开溜。   先前还竞相争夺的三家全都撤退,陈华终于不再为把技术买给谁而苦恼。他来大唐朝就是专坑别人的,那有被人坑的时候。只能说这群人还嫩了点,不是陈华的菜。   “杜兄,加上你输的三百贯和学技巧的两百贯,五百贯钱,等打完了仗,某就来取,没问题吧。”   “没,没问题,五百贯,小意思,回长安兄弟我亲自给你送来。”   “太子,你那六百贯?”   “孤不是给你说过吗。要钱没有,要人有一条。” 第三十五章 有枪的华夏人 [本章字数:2048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11 16:48:24.0]   李道宗醒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巡查军营查看军资械器,钦点剩下的兵士。他是个完美的军事主义者,调配后勤都做得极为仔细,比李承乾那个半吊子专业哪儿去了,当初跟着李世民打天下的时候,就表现出强悍的军事才能,现在打羌人同样不失风采。   李道宗挑起大梁,李承乾乐的卸下担子躲入幕后和军师学习奇淫技巧,因为他发现,军师最近特喜欢研究那些属于世上读书人所不齿的技术,而且李承乾还特意留意了军师研究的方向,好像还有算学,提到算学,李承乾那个吃惊啊,他本身就是个算学盲,大唐朝对算学精通的大师没有几个,军师却算的游刃有余,偶尔听见他自言自语积分微分,如听天书,让人大吃一惊。   许敬宗从新变成了能够说得上话的参军,所以军营中时常都能看见李道宗身边跟了个白衣飘飘的“唐伯虎”,不过他还是有点真才实学,因为李承乾的军队加入他们,所以许敬宗恢复大权的第一件事,就是立即颁布了一条限娱令,军中不能过度娱乐,如相扑,蹴鞠,赌牌,骰子,以及一个新名词扑克牌,从统领到士兵一律禁止。因此李承乾和杜荷还有长孙冲最近爱好的扑克牌也只能忍痛放下,以至于李承乾阴险地说回长安要把许敬宗变成一个太监,杜荷嚷嚷着要敲他闷棍,长孙冲温柔地说要把他逛窑子不给钱的丑事说出来。   陈华手里没有许敬宗的把柄,他断了自己的财路,陈华只好另找财路,和李承乾赌明天会不会下雨,和杜荷赌大小两铁球谁先掉在地上,和长孙冲赌五步作诗,然后陈华发现一个问题,他们都太单纯了,单纯的把钱送自己手上。   当发现自己就是拿出小学生的智商,都能赢得几百贯银子的时候,陈华觉得再和他们赌下去,这三人都会疯,他也有欺负古人的嫌疑,于是他戒掉了赌博,开始钻研李承乾看来是不务正业的奇淫技巧。然后这三人一脸怨妇的模样看着他,说华哥儿把他们坑了,赢了钱就收手不厚道。   陈华懒得理会这三人想翻盘赢回来的扭曲心理,他拿着一份图纸去了兵器营,找到工部派到军队里的铁匠,把图纸给他,然后自己找了个小凳子,坐在一旁等着铁匠按照图纸上的设计,做出第一件原装货出来。   也许是前两天那场撒豆子的战役给予羌人沉痛一击,最近两天羌人都不敢来冒犯,不过安静并不代表安全,他们没水,没食物,拖下去会被困死,程处默取水也不知道进展,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库山,你就是头老虎,也会被野狗给围着消灭了。   李承乾就蹲在陈华左手边,杜荷蹲在右边,两人有吊膀子的嫌疑。现在不管陈华走到哪儿,这二人必定跟着,原因无他,只要陈华说上一句,他们二里立刻接话,我们赌一把如何。   赌他妹的,老子又不是赌神,怎么知道地上有多少只蚂蚁,天上有多少颗星星,草原上的羊群什么时候繁殖什么时候杀掉。陈华很鄙视这两个纨绔,整天就跟着他形影不离,幸好现在没出去泡妞,不然啥事他们都会大嘴巴的赌一句,赌你泡妞不会成功。   想想就来气,陈华干脆视他们如无物,也不打算开口,等兵器营两个老铁匠将一根约莫三尺长得就像钓鱼的竿样的铁管子交到陈华手上时。李承乾立刻站起来:“孤打赌,这是军师用来当拐杖的。”   “某赌,这一定是华哥儿用来打鸟的。”杜荷脑袋笨,想不出陈华拿根铁管子用来做什么,胡乱编了个理由,也亏他想的出打鸟这两个字。   陈华真想踹他们一脚。然后他从包里拿出一个他用刀削的木枪托,将那跟铁管子装在枪托上一个凹槽内,取来几颗铁钉和钻了洞的铁片固定好,一件真像李承乾所说拐杖模样的东西就诞生了。   不过这拐杖不是用来杵着的,而是用双手托着,铁管子黑压压的洞口正对着前方,看起来就像老太爷拿拐杖正对敌人,滑稽的让人笑掉大牙。   李承乾面色一喜:“孤猜对了。果然是拐杖。”   “不对,不像。”杜荷发现了陈华脸上居然再次出现以往他们打赌时十拿九稳的笑容。如果李承乾回答对了,他的笑容不会如此淫|荡。   果然,杜荷的猜测很快验证。   只见陈华从怀里摸出一个小瓷瓶,从里面倒了些黑色的粉末到铁管子中,摇了摇那管子,然后一手举着抢托,一手从怀里拿出火折子。   “杜兄,某赌你待会儿一定要跑的远远的,你赌不赌?”枪口正对兵器营外,陈华的表情无比认真。   杜荷咽了咽口水:“某,某,不敢赌。”   他才说完这一句,只看见面前一团火花冲出,就好像有一道惊雷从天而降打在他脚底板上,杜荷胆子小,哎呀一声就拔腿开跑,边跑边嚷嚷:“炸炉了,炸炉了。”   杜荷前脚开跑,紧接着身边的李承乾也吓跑了,至于那两个铁匠,直接腿软跑不动,否则早跑了。   这火枪的效果不错,爆炸威力也惊人,陈华只是往里面加了火药,还没填装弹珠,只有响声,不会伤人,哪知道这群人如同听见九天惊雷,点儿胆子也没有。   “找李道宗去,他应该不会像李承乾胆子那么小。”将那把火枪扛在肩上,热兵器就是拉风啊,看谁不服直接掏出来给你开个窟窿。羌人的铁皮马,遇见了他的火枪,不全成死马才怪。   不能坐以待毙,只好选择反击,而且要来的更猛烈的反击,让敌人毫无还手之力,这就是陈华研究火枪的目的,到时候由他带头组建一支神秘的火枪手,直接打翻羌人跑在最前面雄壮的战士。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   铁甲再厚,也怕火枪。   老祖宗只懂得研究火药变成烟花爆竹让全世界喜庆,陈华觉得他有必要再这历史上添加一笔,有枪的华夏人。 第三十六章 狼牙的狩猎行动 [本章字数:2136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12 00:10:43.0]   陈华很郁闷,杜荷那大嘴巴在军营里大肆宣扬,说他是雷公转世,能够呼风唤雨,召唤闪电,昨天兵器营里那炸雷的响声,就是军师制造的,他当时就在现场可以当证人,大家要是不相信可以去问太子爷。   这两人简直就像商量好的,见到陈华立刻躲得远远的,生怕陈华召唤一个雷电劈在他们身上,更气人的是,当陈华和他们狭路相逢,他二人立刻全身都像被抽掉了所有力气,哭着喊着说立刻还他钱,求求军师不要用雷电劈他们。   败笔啊,堂堂的火枪居然说成了雷电,这两人就没那个命玩高级别的武器。   还是尉迟宝林好,拿着火枪立刻玩上了手,李道宗先前也怕那铁管子里喷出来的火舌,他怀疑陈华施了什么妖术,后来见陈华反复玩了几次,又介绍了这种新型武器的用途和使用方法,李道宗立刻来劲儿了,他亲自动手操作了一回,男人都是带枪的,更是爱枪的,刚刚摸上枪,李道宗就爱的不行。   一番摆弄后,摸熟了火枪的原理,李道宗毫不犹豫地颁布了一条法令,责令兵器营连夜制造出五十支这样的火枪出来。然后,他立刻收缴了陈华率先制作出来的第一把火枪,找来一个精装匣子装上,附带写上一篇“云云”之词奏章,连匣子带信交给了一个头插红色羽毛的骑兵,快马跑向长安去了。   不知道后世的史书会不是写上推动火枪发展第一人的是大唐朝刑部尚书李道宗,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只火枪已经被送往长安,等待李世民的检阅,至于以后能不能全军推广,还得让那位雄才大略的帝王下结论。   暂且不管长安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兵器营接到李道宗的命令,立刻按照图纸做出了五十支铁管子,做了五十个木枪托,上铁钉,钻孔,做工很快,不出一晚的时间,五十支火枪全部搞定,陈华对热武器痴迷到了极致,亲自检验这五十支火枪的性能,而且还往里面填装了铁珠子。   荷枪实弹,先来了一发。   兵器营里,陈华提着一支才做好的火枪,对着李道宗贡献出来的一件明光铠甲“嘭”就是一枪射过去。   李道宗目瞪口呆,尉迟宝林看了看自己手臂,然后不自觉开始打摆子,很明显,就算他吃奶的力气都用上,拿刀也看不破这明光铠。   这火枪太变态了嘛。明光铠胸前的护心镜居然打穿了,这要是人用弓箭射,最少都要六石强弓吧。   六石强弓,大唐朝整个军队中有多少个能射六石强弓的高手?而眼前的陈华,仅仅用了一点火药,就能够造成如此巨大的伤害。五十支火枪,五十个能射六石强弓的高手,这样的阵容想想就可怕,幸好这火枪有缺陷,每次打完填充弹药的时候会花很长的时间,要是可以不间断射击,那还不逆天了?   陈华没完全没想到李道宗的思想已经跳跃到一千多年后的热兵器战争时期,因为有了子弹的存在,那时候的半自动步枪,就是十足的杀伤性武器。震撼效果起到作用了,陈华觉得组建一支火枪队的请求一定能够得到满足。   果不其然,当见过火枪的威力之后,李道宗立刻开口:“某挑选五十个身强体壮的将领,使用这五十支火枪,由华哥儿你负责训练,你看如何?”   陈华点头:“可以,不过,人需要我来挑。”   李道宗表情愣了愣,好小子,居然还留了一手,他打算把自己的心腹安排两个进去系统学习火枪的使用方法,等那天大唐朝火枪普及的时候,自己也可以组建一支规模庞大队伍,哪知道陈华根本就不打算让他这个想法实现。   既然别人不愿意,李道宗也不厚着脸皮求陈华、有模有样的将这项重任交到陈华手上,然后给他下了死命令,道:“某要看看这支队伍是如何出色。”   陈华没有拍胸脯保证,他傻啊,古人都爱立军令状,要是这支队伍上了战场打不出响当当的成绩,他脑袋就得落地。所以,在李道宗看似鼓励的命令的下,陈华无动于衷,没有满腔热血杀敌报国证明自己能干,他领下命令就出营去了,一句话也没说,一个字也没保证。   陈华挑选的五十个人,都是从凉州带来的兄弟,家庭背景让长孙冲查了绝对可靠,尉迟宝林任命为队长,这支队伍的代号,在军队中有着特殊而霸气的名字“狼牙”。   狼牙成立的第一天,只有陈华一个人说了一句很中听的话“从今天起,你们不属于大唐朝任何一卫府兵,你们也没有任何身份证明,你们只听命于我和你们的队长尉迟宝林,你们的责任就是不惜一切代价,摧毁敌人最重要的军事人物以及基地。”   然后,这五十个人以前所用的兵器全被收缴上去,每一个人立刻得到一个可以背在双肩上的背包,包里有装在瓷瓶里的火药、铁弹珠,还有一把锋利的匕首一根绳子一支火折子,以及发到手一把黑梭梭的火枪。   他们身上穿的铠甲也被脱下来,穿上了军需处连夜赶制的一套灰绿色的衣服,这套衣服样式怪异,军需处的绣工在做的时候,比做那可以背在背上的包还困难,不过当做好以后,穿在那五十个平均身高在一米八以上的汉子身上,就连一旁观看的李道宗都是眼前一亮,这身衣服太精神了,而且也不累赘,他考虑以后自己的军队是不是该换服装了。   穿好了军装,背上了军旅包,在尉迟宝林的带头下,拿几种红的绿的染料抹在脸上和唱戏的没什么区别。正当这群人看新鲜,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的时候,只见正前方,穿一身迷彩服装,背着一个黑色背包,脸上同样摸着红绿黄三道彩条印的军师已经来到他们面前。   原来平常穿一身青色衣衫看起来像个书生的军师,居然是如此英挺,他的出现简直盖过了这里所有人。   狼牙的所有成员当看见陈华拉风出现的那一刻,竟然不自觉的站直了身姿,等候他的差遣。   很满意这只队伍的精神面貌,许久没有冒险的陈华,仰望着前方高高的库山,眼神中流露出野性的渴望。   “走吧,狩猎行动开始。” 第三十七章 西面有大动静 [本章字数:2080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13 14:56:03.0]   大部分拥有战斗力的羌人都聚拢在库山上,李道宗一路追剿,将自己逼入死地,也把羌人也逼的走投无路,双发对峙在此交战是常见的,陈华带着他那支名为狼牙的队伍,出没在这库山之中,对羌人散兵游击,尤其是斥候的打击最为厉害。   羌人大惊,因为最近有报,唐军中出现厉害的机关,只要听见巨响,接着头顶就会出现一个血洞,那声巨响,被羌人形容为魔鬼的声音。   库山之上,开始出现羌人日夜嚎叫的声音,请大才子许敬宗翻译,说那是羌人在祭祀他们的神灵,同时也提醒李道宗,指不定有一场恶战要开始了。因为羌人但凡向天祈求,就必有所图,这是游牧民族的劣根。   陈华可不管羌人如何装神弄鬼,他继续指挥着狼牙以游击的方式阻击羌人,快、狠、准,是陈华对狼牙的唯一要求,遇见羌人武装直接击毙,务必要对他们造成威慑力和恐惧感,让他们明白,唐军中有厉害的武器,比他们的羌人死士还威猛。   李道宗丝毫不怀疑狼牙的战斗力,他只是好奇陈华的军事才能,一个人要读多少本书,要经过多少知识的培养,才能文韬武略。而且从李承乾哪里打听到,**师从凉州出来到库山之间,这一路上的种种奇思妙想,问之若惊,他还特意看了陈华编写的两本书,李道宗相信自己是编写不出来的,就连凉州城的李靖也没那个水平。   陈华是一个怪人,这是李道宗对陈华的评价,不过大唐朝就是善于使用太多怪人,才能够取得天下,所以他们对那些奇人异士,都抱着周公吐脯天下归心来对待。   狼牙就像一把尖刀,直接横插在库山之中,李道宗则是手握利刃的屠夫,紧密调动三军,随时准备反扑。   他们渴望这场战争已经很久了,大半个月所受的耻辱,要全部雪耻回来。如果库山大捷,唐军进攻吐谷浑的路线就会直接挺进他们的位于青海湖边的王城,此次战役的意义非比寻常,可以想象李道宗就算铤而走险,也要啃下这块硬骨头。   “华哥儿,快看,狼烟,是狼烟,是小默默他们。”在某处密林中,尉迟宝林探出一个脑袋,望着库山顶上,一条黑龙冲天而起浓烟滚滚,程处默去西海取水时陈华就交代过,从羌人的后背直接攻击他们,狼烟为讯。这两天他们一直都在等候着库山上升起狼烟,没想到来得却有点儿晚了。   陈化露出那张涂满五颜六色的脸,瞧了瞧天上:“点狼烟,传讯。”   于是,他们这里,同样也点燃了狼烟。   山顶和半山腰同时升起了狼烟,山麓处,李道宗大营,第一个发现这两处狼烟的人是长孙冲,然后他飞快的跑去汇报。   李道宗和李承乾两人同时跑出大帐,随行的杜荷,长孙冲等人面露喜色,唯独许敬宗一脸阴霾。   程处默来了,他从西海取来水了。这预示着他那五百贯钱要打水漂了。奸诈聪明的陈华,在许敬宗心中又多了一层防备。   见此情形,李道宗当机立断:“三军戒备,准备出击。”战场瞬息万变,好时机怎么能够错过。程处默从后背袭击,他正面大举进攻,羌人凭谁也想不到,事情会如此突然。   李承乾哇哇大叫:“有水啦,有水啦,小默默从羌人的西海取来了甘露,大唐的儿郎们,我等何不冲上库山,迎接程将军,饱饱的喝一顿足的水。”   军中缺水,李承乾的目的就是望梅止渴,这比那些铿锵的话鼓励士气更来得直接,杀上库山就有水喝,为了活下去,那个人不爆发一点儿王八之气?   李道宗是老江湖了,指挥军队如何进攻做的滴水不漏,此仗他打算和羌人决一死战,军中所有的战斗力,都被他编排进了队伍,留一队人保护太子爷,他自己骑着飞马扛着大刀第一个身先士卒往库山上冲去。   打仗就得摧古拉朽,一鼓作气,这库山东麓李道宗部突然发动猛烈的攻击,点狼烟,吹号角,几千人,骑兵,步兵,就像潮汐一样往山上席卷,西北地区干燥,立刻看见库山上空,弥漫着一片灰蒙蒙的沙雾。   沙场,沙场,就是流血厮杀的地方。尘土都化成了轻烟,功名但向马上取,其实也并不容易。   此刻,整个库山,都能听见喊杀的声音,撼动整个山岳,飞鸟走兽早就吓跑不敢路面。   下面李道宗开始进攻了,陈华率领的狼牙小队,作为尖刀存在,就要发挥它最凶狠的一面,与此同时,陈华已经发出了命令:“前进。”   五十个人就像猎豹一样,动作整齐地沿着密林往库山上突击。   “队长,前面有埋伏。”   走了段时间,突然从前方跳出来两个同队伙伴,这两人有着异常好的视力和敏锐的判断,陈华把他们当成了侦察兵来使用。他们突然来报前方有埋伏,那肯定前方有羌人的队伍。   “看仔细没有,有多少人?”尉迟宝林询问道,希望不是遇见羌人的大队伍,他们适合小范围的狙击战。还不敢和上千的大队伍厮杀。   “约莫五百人。”   “散兵?”   “不,是羌人死士。我见过羌人的死士,他们通常都赤|裸着身子,拿着大棒槌,身高都在八尺以上,面相狰狞,就像是野兽。”   听过侦察兵的报道,尉迟宝林确认道:“什么?五百羌人死士,你确定是羌人死士?他们要往那里去?”唐军中,最怕遇见的就是羌人死士,刀枪不入啊,而且现在一下子就是五百个,那简直是天大的数目。   “他们不像是直接下山对付李将军,而是向着库山西面,应该是去拦截那里的人,不知道西面是谁在那里,居然能让羌人出动五百个死士。”   “华哥儿,怎么办?要不要过去看看?”尉迟宝林在征求陈华的命令,他是狼牙的队长,在作战中有着绝对指挥权。   陈华在想,现在山上和山下都是唐军在进攻,羌人却派出五百个死士向着西面前去。   西面会是谁在那里?羌人为何如此重视? 第三十八章 战地温情 [本章字数:2419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14 15:22:20.0]   狼牙一直尾随在那支羌人死士后面,这只羌人队伍急着赶去库山西面,并没有留意周围潜伏着这么一头狼。陈华很好奇这支羌人死士跑去西面支援什么,听他们说话叽里呱啦,陈华不懂,大才子许敬宗不在没人翻译,他又找尉迟宝林,以为他能听懂,哪知道尉迟宝林这二货挠了挠脑袋,一副很认真的样子:“他们在说,肚子饿了。”   陈华真服了这家伙,不会翻译就别乱说啊,搞得跟很懂似地。语言障碍就是阻碍交流,管他们说些什么,跟过去一看便知。   这支装备五百羌人死士的队伍行军甚快,陈华的狼牙在后面紧紧咬着不放,没走了多久,突然山峰徒转,秀色消失,变成了荒芜的悬崖峭壁,一条羊肠小道从悬崖边蜿蜒而下,下方沟壑万条,雪水湍急,峰高路滑,堪称天险之地。   那支羌人到了这处天险地时,立刻哇哇兴奋地叫着,领头一个是他们大统领的羌人举着恐怕有百来斤重的狼牙棒,向着天空吼了一声,叽里呱啦说了一通,然后这群羌人就奋不顾身冲上了那条羊肠小道。   道路很滑,而且又窄又陡,一不小心就掉入下面的悬崖,被雪水冲走了,羌人的死士点儿都不怕,就像蚂蚁出去搬东西一样争先恐后。   这条小道上一个人影都没有,陈华就奇怪了,这群羌人难道中邪了跑这里来砍空气,要知道李道宗和程处默两人已经前后夹击他们的大本营了,他们还有闲心在这儿闹喜剧?   就在陈华百思不得其解时候,那羊肠小道的尽头,突然闪出一个小黑点,接着一大片黑点连成线陆续出现。   “是黑甲军。”黑点刚出现,不止陈华看见了,就连尉迟宝林也看见了,等那些黑点移动到视线可观察范围,他们惊奇的发现,居然是和程处默一起去西海取水的黑甲军。   黑甲军没有和程处默在一起,而是选择走西面的悬崖峭壁,这当中发生了什么事?   陈华立刻戒备,道:“进入战斗状态。”   “嗖嗖嗖”五十个人立刻将火枪的弹药填装好。   黑甲军有四十来号人,加上身后还跟着百多号散兵,约莫两百人不到,面对五百羌人队伍,而且还是羌人死士,可想而知他们遇到的阻碍有多大。   黑甲军刚走上这条崎岖小道,立刻发现前方有阻击他们的羌人队伍,为首那个虽为女儿身,但巾帼不让须眉的女统领长剑划天,准备进攻的信号立刻传达到每个属下心里。   小墨墨剑指苍天的英姿太帅了,某都忍不住爱上她啊。   看见墨统领毫不犹豫作出进攻的指示,远处的陈华短暂意淫了下,声音沉下来,道:“第一批火枪手,射击吧。”   他话音刚刚落下,尉迟宝林扛着火枪带着二十个兄弟跳出来。   “砰砰砰!”   被羌人喻为魔鬼的声音,就在他们身后响起,来的如此突然,就像从天而降一样。   “第二批,继续射击。”   五十人的小队,被陈华分为三个批次,第一批二十人,第二批十人,第三批二十人。前一批打完,后一批立刻跟上,然后留下时间给前一批的人填装弹药。这完全是按照火枪发明后,紧接着发明的轮流射击课程训练,无间断射击,他需要的就是这种轮番攻击的节奏。   果然,陈华的狼牙跳出来,在背后给羌人来了一击猛烈的摧心掌,让羌人的行动方寸大乱。他们开始叽里呱啦分出一部分人,提着大刀朝陈华小分队冲来。   “陈华?”正前方已经和羌人交上战的墨统领看见了站在那支提着拐杖队伍后面的军师,眼中闪过一丝媚意,还有什么能比得上一个男人在你最危难的时候,跳出来为你开两枪打跑敌人?   墨统领一直认为,陈华只会耍嘴皮子,出损人的鬼点子,却从没看见过他冲锋陷阵的一刻,美女都是爱英雄的,若是美女还没爱上你,说明你不够英雄。   陈华现在的表现就很像英雄,他站在狼牙小队后面,很平静地指挥着“射击,射击,射击。”丝毫不会因为羌人凶狠的反扑,像个软脚虾样的书生,早跑远处缩着脑袋翘着屁股躲着。   铁甲再厚,也怕火枪。   羌人的死士,面对一轮轮火枪的射击,再多的血肉之躯,也仅仅是靶子而已。   眼看着羌人五百死士,开始变成四百,三百,两百,狼牙小队身上所带的弹药全部打光了,这时候,陈华命令狼牙小队的人全部放下火枪,拿出身上的佩刀,近距离和羌人肉|搏。   尉迟宝林第一个提着宽背砍刀跳出去,恰好迎面从战火中冲上来一个羌人死士,那死士比尉迟宝林都还高大威猛,身上中了几个弹孔,鲜血和碎肉将他的脸染得像地狱饿鬼,他嘴里愤怒地乱吼着,想要一刀结果尉迟宝林,哪知道尉迟宝林虎躯一震,嘴里骂着“操|你祖宗。”手中的宽背砍刀像长了眼睛,无比狠辣地削掉那羌人的脑袋。   一腔鲜血立刻喷射而出。尉迟宝林在血雨中冲了上去。   陈华的战斗方式很温柔,他手里没有拿任何武器,他只有一双手,和一双腿,但遇到他的羌人,要么是双眼瞎了躺在地上打滚,要么就像大虾米一样弓着腰,躺地上摸着蛋蛋嚎叫。没有谁看见过他出手,但偏偏他的敌人就倒下了。   铁布衫,金钟罩都还有弱点,羌人死士无非就是身材高大力气浑厚的大猩猩,和武林高手相比太逊了,栽在陈华手上的高手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对付他们,完全可以说他是来虐菜的。   根本就没有遇见任何阻拦,陈华就走到了和黑甲军交战激烈的中心地带。   “小墨墨,你回来了,我很开心。”周围还在交战,陈华站在那里,看着正在和三个羌人死士大战的墨统领,很纯很暧昧地说道。   “闭嘴。”墨统领奋力地推开了一个羌人大锤攻击,怒瞪着陈华,道:“你没事儿跑来这里做什么,不去你那舒适的牛车地呆着,上战场来找死啊。”她其实还没看见刚才陈华一个人解决掉十多个羌人死士的轻松,条件反射为他担忧。   “你这是关心我吗?”陈华厚着脸皮道。旁边有个羌人看他不顺眼,然后举着大刀冲过来,结果捂着蛋蛋蹲下去再也站不起来了。   “我关心天下每一个人,但偏偏就是不关心你。”墨统领娇喝一声,一招击败身边三个羌人,甩给陈华一个白眼:“这里是战场,不是太子的牛车,你胡言乱语,会丢性命的。”   “我不怕。”然后双脚瞪地,很灵活的窜上了墨统领的马背,坐在她后面,双手搂着她的细腰,练武的女人,腰肢纤细,没有一丝赘肉,陈华觉得,这一摸,他好像又回到了十六岁那年,摸着怀里那柔情的少女。   “我不怕,因为我有枪。”   说完,陈华掏出一直藏在腰上的沙漠之鹰,“砰砰砰”对着周围才冲上来的几个羌人,一连串发射。坐在他前方的女人,心儿跟着那枪声,扑通扑通跳动着,这算不算英雄的独特之处? 第三十九章 羌族圣女小萝莉安诧奴 [本章字数:2172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15 23:59:42.0]   拉风,帅气,外带无比自恋极度崇拜的拔枪射击姿态,让远处扛着大刀,正砍翻一个羌人的尉迟宝林,气喘吁吁亮出他那一门雪白的牙齿:“华哥儿,你不厚道,你对不起兄弟们。”   陈华知道尉迟宝林把主意打在他身上那把唯一的沙漠之鹰上,他们都只能拿装一发打一发而且还像跟拐杖似地火枪,自己刚才掏出来黑梭梭的家伙,砰砰就是几连发,那个男人见了不喜欢?只是以现在的技术,恐怕还不能造出如此精密的手枪。   “这是我私人的,就只有这么一件,送给你我拿什么傍身。”陈华不得不使出他的杀手锏,想从自己手上抢东西没门。   尉迟宝林吐了口唾沫,继续砍人去了,军师的性格他比谁都清楚,老虎的屁股摸不得,军师的东西也动不得。   打发掉尉迟宝林的好奇心,陈华才有时间,和同他共骑一匹马的墨统领温存片刻:“小墨墨,你不是和程处默一起去西海了吗?怎么一个选择走这小小路回来。”   “坐好,别废话。”羌人死士在短暂的惊骇下,立刻又恢复了战斗力,迅速朝着陈华和墨统领两人所骑的马方向围上来,他们好像发现了这两人是统帅,羌人不是傻子,知道擒贼先擒王。   陈华一句话咽在嘴里,本想说,让你见识见识俺楚大侠弟子的飞刀绝技。哪知道,墨统领熟练的拉动马缰,然后陈华觉得自己像是闯入暴风雨中的小船,开始颠簸起来。   墨统领一手抓着缰绳,另一只手抽出她那专属武器一柄银色的弯刀,就像草原上挥着鞭子放牧的彪悍女人,一面骑着马,一面抓着从某处抢来的男人,风一般一骑绝尘,飒爽的英姿,简直比花木兰还花木兰。   陈华最不喜欢那些深居闺中,只会吟诗作对柔柔弱弱的女子,像墨统领这样,连男人看了都会爱上她的活力,恨不得把她抢来生个有活力的崽子的女人,陈华的思想和大多数英雄豪杰一样,自己要天下无敌,娶女人也要那种霸气。   观察的仔细了,陈华就恨不得亲手摘下墨统领脸上那挡住半边容颜的面具,他挪了挪身子,想要换个姿势欣赏,但是两人的坐姿本就是后背贴前胸,陈华的扭动,让墨统领不舒服地扭了扭身子,她这一扭,浑圆挺翘的臀部就擦着陈华的裤裆,让陈华有种异样酥麻的感觉。   然后,三月不知肉味的小陈华立刻昂首挺胸,两人都有所感觉,墨统领更是敏感,像被电打了似地抬了抬臀,与此同时元凶陈华立刻反驳道:“不是我的错!”   “闭嘴!”   “呃,好吧,我闭嘴,但真不是我的错。”   “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人。”   “有同感,我也没见过。要不,你让我下马吧,被羌人死士冲上来踩死算了。”   墨统领终究没有丢陈华下马,她把所有的怒气,全部发泄到围攻上来的羌人身上,那些羌人没见过女人还有如此厉害的,见了她像是见了瘟神一样,而且瘟神的后面,还有个魔鬼,这样的组合,羌人只以为自己得不到神灵的保佑。   有了陈华带来的狼牙小队支援,黑甲军本就是百里挑一的,而且还有超前武器火枪,两支队伍大战五百羌人死士取胜是很轻松的事。   一场恶战下来,羌人的五百死士全军覆没,陈华和墨统领率领的黑甲军死伤过半。杀人机器尉迟宝林去打扫战场,遇见还没有咽气的羌人,直接一刀捅进心窝子,一脚揣进下面的悬崖。   打扫完战场,尉迟宝林跑来邀功,看见陈华,只差没扑到地上,抱着他大腿,道:“华哥儿,五百羌人死士,这是某第一次得到这么多人头,这下我们立功了。”   “立功的事还在后面。”陈华没有挨近这个浑身鲜血的人,刚才他被墨统领从马上赶下来,现在不得不厚着脸皮走过去,问道:“小墨墨,你还没告诉我,你们为何要走这条小道回来?”   墨统领蹲在地上,拿出一张黑色丝巾擦着自己沾满人血的弯刀,这个女人并不害怕,一边小心翼翼擦着刀,一边慢悠悠地说道:“因为她。”说完,墨统领站起身来,弯刀收入腰间的刀鞘,带着陈华来到了一个小女孩身边。   这小女孩是羌人,衣着打扮,都是羌人服饰,她手里抱着一只羊羔,正咩咩直叫,陈华来到她面前时候,小女孩往后退了一步,抬起她那一直埋着的脑袋,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带着敌意地看着陈华,然后呼啦一下将脑袋埋在羊羔皮毛上,躲开了陈华大灰狼一样的目光。   “她是我们在西海取水时候,发现在西海边牧羊的小女孩。”   “嗯,这有什么问题?”   “她是吐谷浑的圣女。”   陈华眼睛瞪得老大,这小女孩长的眉清目秀,模样也是水灵,有些想瓷娃娃,若说他是圣女,陈华还比较相信,但是怎么程处默他们去西海取水,就抓到了吐谷浑的圣女?要知道,吐谷浑的羌人的圣女,就是比大唐朝的公主都还宝贝,以后可是要继承祭司的,怎么那么容易就被抓了?   “确认了身份没有?”   “确认了,在我们抓到她的第二天,就遇到了一支八百人的队伍围攻我们,我们觉得事情蹊跷,想必这小女孩大有来头,后来问了她,她告诉我们,她正是吐谷浑的小圣女。”   “她脑子没有毛病吧,你们抓了她,她还告诉你真实身份?”   墨统领耸了耸肩:“你的反应和程处默一样,若是不信,你亲自问她?”   陈华挽起袖子,走到那抱着小羊在怀的小女孩身边。   “说,你是谁?要是你不老实回答,你的羊我立刻抢来煮着吃了。”看她身处敌军阵营,还抱着这只羊羔,显然是在乎她的宠物的,陈华觉得必须要加点威胁手段,陈华最喜欢威胁小女孩了。   那小女孩听的懂陈华的汉语,双手紧紧抱着怀里的羊羔,只说了三个字:“安姹奴。”   “你名字?”陈华确认她是在说她的名字,而不是说的羌语。   “嗯!”安诧奴点点头,然后抬起她那清澈无瑕的眼神仔细地看着陈华:“你放了我好不好,我要回去找我姑姑,她给我的羊走丢了,我找到了,就被你们抓回来啦,那个拿着大棒槌的叔叔好凶,就像要吃了我一样,小安安很害怕。” 第四十章 陈华打算 [本章字数:2260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16 23:43:39.0]   陈华被这小萝莉的萌态直接萌翻了,看她眨着扑闪闪灵动大眼珠,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双手抱着一只雪白还未断奶的小羊羔,太可爱了,放了她是不可能的,羌人神坛里面的小圣女,这可是一枚金蛋啊,抓住了她,就可以从羌人精神层次将他们瓦解,吐谷浑不攻自破。   精神信仰,永远是草原游牧民族的图腾,他们重视神坛,如同视为苍天神灵,不敢不敬仰。现在抓到了这小圣女,就等于抓到了吐谷浑羌人的死门。   “就让李靖,侯君集,李道宗等人去奔波吧,我们抓到这小家伙,比他们立下的功劳还要大。”陈华带着大灰狼看小红帽的眼光,看着眼前的小萝莉:“你叫安诧奴?你姑姑叫什么名字,怎样可以和她联系上?你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吗?”   小萝莉摇头,声音软软道:“我姑姑叫安青奴,她很少回神坛,我也不知道怎么联系她。”她说道这里,大眼睛环顾四周,然后小声,道:“他们都是坏人,你是好人,你让人把我送回西海,我就可以回神坛啦。”   这小萝莉的唐语说的很好,也很动听,陈华都忍不住心慈:“不行,我们不能放你回去。我带你去一个很好玩的地方,那里有很多好玩的玩具,有木马,风车,皮影,比你手里的羊羔好玩多了。”   “哇,那是哪里呢。”小萝莉安诧奴听说有很多玩具,立刻高兴的忘记要回家的事,小孩子的天性是爱玩的,这点儿毋庸置疑:“可是,我要给我姑姑说,免得她找我。”   “不用,你只要写一封信,叔叔会派人送去你们的神坛,那里的人自然知道你跟着我们走啦,对了,信上就写,你去了长安,过几个月回来,说不定你姑姑也会跟着去长安。”   尉迟宝林在旁边听得起鸡皮疙瘩,军师这是要闹哪样,怎么连一个七岁小女孩都要骗啊。   “嘻嘻,好呢!”安诧奴看了眼陈华身边那些满脸带着杀气的人,惊恐地将小手儿套上了陈华的大手掌:“我姑姑给奴儿说过,唐人的长安城,是最世上繁华的地方,我就和你一起去吧。”   陈华支开了周围的侍卫,这群身上还带着血的战士,会吓着他的客人的,然后他牵着那个小女孩的手边走边道:“叔叔也是第一次去长安,我们都是第一次去,我不陌生,你也不要陌生。”   哎,好好的一个小女孩,被程处默吓的,见了我长得如此善良的人,就像找到了温暖的怀抱,暂且当一回怪蜀黍吧。   连哄带骗,安定下这个萌态小萝莉,不管以后大唐王朝会怎样对待她,自己终究是把她带去长安的,就算软禁,也只能软禁在他的府上。大唐的老李最喜欢做的就是软禁人,前面软禁突厥的吉利,现在又有羌人的圣女,往后吐蕃,高丽,四夷的重要人物都被他软禁在长安,天下太平了,大唐朝开万世基业。   反正陈华早就做好打算,他一个人前往长安,无亲无故,李承乾和杜荷还有长孙冲欠他的债够买一栋大房子了,家里不可能他一个人住,所以陈华还没前往长安,就考虑给家里面添一个人口。   上辈子孤独久了,所以陈华觉得这辈子要过的热闹。家里有很多很多人才热闹。   从尉迟宝林那里要来一匹马,陈华将那小萝莉安诧奴抱上马背,尉迟宝林看了浑身一阵鸡皮疙瘩抖了两下,连忙跑到远处,深怕陈华卸下他一条胳膊,说军师嗜好童风。   陈华不怪尉迟宝林有这样的眼神看他,就连那个一向冷冰冰墨统领,也对他的行为深痛恶觉。坐在他马背上的安诧奴才到陈华胸口那么高,陈华也不管男女授受不亲,一手抱着她,策马向着库山脚下跑去。   出来迎接陈华归营的是李承乾,他的脸笑成一朵花,见到陈华的第一件事,就是高兴地叫嚷起来:“华哥儿,我们胜利了,库山大捷,程处默和皇叔前后袭击羌人,羌人大败,已经放弃了抵抗,至此,我们一同剿杀六千余羌人。”李承乾汇报完战绩,才发现陈华的前面坐着个小女孩,模样只有七岁左右,和他妹妹晋阳公主年纪相仿。   “她是?”看服装,居然是羌人,李承乾以为陈华出去烧杀抢劫:“半路上抢来的?”   陈华将安诧奴抱下马,这小萝莉估计是察觉到周围的人都用不友善的眼光看着他,迅速将脑袋埋在陈华怀里。   “太子,某有话对你说。”陈华抱着安诧奴抢先李承乾一步走进了大帐。   平时军师都是一副不急不缓的样子,还从没见过他如此认真过,李承乾不适应地跟在后面,等进了大帐,看见陈华正在写信,李承乾走过去,看了眼陈华执笔开头部分。   “他是吐谷浑的圣女?”这下轮到李承乾大吃一惊了。然后他仔细打量着躲在陈华身后,好像很害怕他的小萝莉,脸上居然再次笑开了花“别害怕,大哥哥是好人,天大的好人,哇,你的小羊羔真漂亮,我抱抱看。”   说完,李承乾就想抢安诧奴怀里的小羊羔。   “坏蛋。”幼稚的声音从安诧奴嘴里发出,他一眼就看清楚李承乾的本质。   “嘿嘿,真像孤的妹妹,孤都有点儿想我那妹妹了。”李承乾搓了搓双手,很想捏一捏安诧奴那水嫩的脸蛋,但是他忍住了,然后他围在陈华身边,看着陈华写下的那封勒索信,李承乾就知道他们又立下大功了。   陈华写完了信,就将他交给了李承乾。   “把这封信交给李靖大将军,他知道该怎么做。”   “华哥儿,如果能不废一兵一卒,吐谷浑就能受降,你居功至伟。”李承乾说的可是实话,能不战而屈一国之兵,这种战功简直逆天。李靖都没那能耐,陈华办到了,他就是大唐朝开国以来第一人。   屈一国之兵是不可能的,只是让吐谷浑有所牵制,离灭亡更快了几天。他们的圣女被俘虏了,就等于信仰丢失,精神也会随之奔溃,一个民族,最重要的便是信仰,如果连这种能够战胜恐惧心理的精神信仰都丢失,这样的民族就是一潭死水,迟早会等着灭亡。   陈华相信,吐谷浑的国王看见了他写的这封信,会考虑向大唐朝求和,那样最好,大家相安无事,如果不求和,继续死战,那他们就大肆传播圣女被俘一事,见过太多少数民族,因为神坛被毁,圣女丢失,而失去了传承,尽管战争不是那么简单,可依旧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陈华的打算,就是再给羌人来一记精神上的战争。 第四十一章 准备回长安 [本章字数:2168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18 00:09:46.0]   库山之战结束了,战争的惨烈、残酷,陈华没有亲眼所见,他没有去主战场,所以看不见那血腥的场面。   但是陈华知道,后来长孙冲统计阵亡人数的时候,他们牺牲了大半的兄弟,所以这场战争赢得并不轻松。不过,斩杀的六千多羌人的人头,往朝廷上报,绝对是不可磨灭的大功。   程处默的手臂受了伤,回来的时候吊着绷带,据说他的伤还是战争已经结束时候,抓到一个羌人的小孩俘虏,程处默抱着并没赶尽杀绝的心态,结果不留神被那小孩反过来一刀砍在膀子上,差点儿卸下他半条膀子。   程处默算是阴沟里翻船了,不过他也受到教训,以后再也不用怜悯心去对待自己敌人,哪怕对方是个小孩,拿在他手里的刀也是要人命的。因为若不是华哥儿给了他两耳光,让尉迟宝林帮忙按着他,撤掉他膀子上的绷带,说庸医才只知道用绷带缠的紧紧的,这是刀伤,不是脱臼,伤口要露出来,不能让细菌占便宜,而且还要立刻消毒缝针处理,不然会流脓得破伤风,到时候痛苦死去,你程处默就是壮得像头牛,也会嗷嗷叫着挂掉,然后华哥儿亲自动手,把程处默那根本就没有结痂的伤口划开,割掉里面的腐肉,然后找来烈酒冲洗一下,再抹上他那见血结痂的神奇刀伤药,从墨统领那里要来针线缝上,像缝衣服一样,把程处默膀子上那伤口逢成一条蜈蚣。   古有关公下棋刮骨,今有程处默被迫就医,而且他嗓门奇大,没有麻药的情况下,给程处默动手术,若不是有强壮的尉迟宝林按着,他比受阉割的公牛挣扎的还要厉害。   营中传来程处默嗷嗷大叫的声音,像是被阉割的牛,军中的行军医生都在骂陈华这是拿程处默的性命开玩笑,大有指责他庸医误人,但是没过两天,程处默活蹦乱跳的出现在众人眼前,膀子上的伤口也已经完全愈合,剩下一条小蜈蚣摆在那里,程处默走哪儿炫耀到哪儿,说那是男人打仗留下的标记贼性感,那群医师就开始暗地里骂陈华使用妖术,他是妖人。   看来陈华写医书的事,还被这群人记在心里。他们恨陈华,非常恨。   陈华的想法很简单,程处默是他兄弟,他必须要救他,感染了破伤风会要他的命,陈华不能眼睁睁看着这活蹦乱跳的小伙子死去。亲自为他开刀动手术,处理伤口,缝针,换做别人,陈华估计会指导但不会动手,程处默这小子也厚道,刀伤好了之后,悄悄地摸到陈华帐篷里,丢下一件战利品就跑了。   程处默知道陈华非常喜欢金银,所以在攻下羌人地盘时候,他收获了几件不错的东西,将其中一套金子打造的饮酒器具,有酒杯、酒壶、看起来就是富人的奢侈品,拿给了陈华,算是报答救命之恩。   陈华收下了程处默的谢恩礼。仗打完了,他就闲得慌,因为没事儿可做,就抱着安诧奴四处欣赏风景。   安诧奴好像跟陈华上辈子就有缘分,军营中谁都不亲近,就只亲近陈华,就连晚上睡觉的时候,都要陈华守在旁边她才能睡下。   这是一朵还没有经历风霜的雪莲花,纯洁的如同一张白纸,神坛还没有将仇恨、恩怨、责任灌输到她的脑子里,所以现在的安诧奴脑子里除了对新鲜事物的好奇,根本就没有其他包袱,不然她早就视陈华为杀父仇人,偷偷地在他饭菜里下毒,或者趁他睡着的时候,拿刀子捅他。   “奴儿,好好看看,这里是你的家乡,说不定以后你会怀念的。”安诧奴坐在陈华的肩上,眼睛滴溜溜地看着远处远处被焚烧过的草原。她不懂陈华的语气为何如此低沉,因为她从未体会过一个人再也无法回家的思念。   “奴儿,以后我们相依为命,好不好。”陈华继续自言自语。   “大哥哥,快看,大恶人来了。”坐在陈华肩膀上的安诧奴突然拍打着陈华的脑袋,在他们身后,程处默跌跌撞撞跑来,老远就看见他咧嘴大笑。   “华哥儿,你可让兄弟好找。”程处默跳下马来,跑到陈华身后:“凉州有公文下达,太子哥让你回去商议。”   陈华回头看着他:“李大将军派人送来的?”   “华哥儿料事如神,不错,正是大将军送来的。”   陈华拍了拍肩膀上的安诧奴,示意她别害怕:“走了,奴儿。”   然后和程处默两人穿过草地,沿着一顶顶帐篷间的间隙来到了李道宗所在的大帐。   进账后就看见人员满堂,都是老相识,陈华和他们笑着打招呼。   哪知道,、迎接陈华笑脸的居然是李承乾哭丧的声音:“华哥儿,孤要走了!”   “啊?太子,你这是走哪儿?回凉州?”陈华不明白李承乾闹哪出,迫问道:“难道是太子妃追凉州来寻夫了?这可真是可歌可泣啊。”   都什么时候,陈华居然还有心情开玩笑,李承乾双眉一蹙,那张桃花妖艳脸就成了个囧字:“太上皇病危,父皇紧急招孤回长安,今日就启程,不得停留。”   陈华心里在想,李渊确实要病,而且也要死了,因为唐史写着,高祖李渊死于贞观九年五月,现在都四月中旬,李承乾要赶着回去送终了。   “太上皇病危,太子理应赶回长安以尽孝道,不然天下百姓会议论太子。”陈华附和着说道。李承乾走了,凉州的仗还要打,只是打赢了吐谷浑李渊都已经死了,再也不像贞观初年,李靖打赢突厥,他和李世民父子两人坐在朝堂上弹琵琶跳舞庆贺了。   “哎,华哥儿,孤要走了,你怎么不感到悲伤啊。”   “有啥好悲的,等我们打完了羌人,自然会在长安相见,后会有期。”   大家又不是不回去,李承乾只不过先走,他还有程处默,尉迟宝林,都要等吐谷浑投降了才回去呢。   就猜的陈华会如此洒脱,李承乾脸面先是忧愁,接着转为喜色:“嘿嘿,华哥儿,孤要走了,你以为你跑的掉吗?”   “什么跑的掉?关我何事?”   看见陈华窘态,李承乾拿出一封书信念着道:“父皇招你回京,说是想见见你这个世外高人,怎么样,惊喜吧,哈哈哈,华哥儿,你就和孤一起回京吧,这下好了,有了你,孤回长安就不觉得孤独。” 第四十二章 送别满基情 [本章字数:2202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19 00:28:34.0]   老李为什么要见他,陈华始终想不明白,难道是自己的火枪已经送到了长安老李手上,他用来打鸟很适合?又或者他编写的几本书,还有那所谓的神奇刀伤药,都被老李看上了,觉得他是个人才,亲自招去长安决定重用?   这算不算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凉州这儿虽然还在打仗,但已经离胜利不远了,李道宗攻下了库山,接着会从这里直接打到羌人的王城,陈华觉得他待在这里作用已经不大,他暗想别人眼中他已经是太|子党,李承乾既然要回长安,李世民又盛情接待,自己就随行去吧。   长安居,大不易。那儿卧虎藏龙,自己这条过江龙,能否压住那里的地头蛇,就得看本事了。不过陈华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单看杜荷,程处默;尉迟宝林,这群开国功臣的后代,脑子不见得聪明上天了,根据遗传学,儿子都傻成这样,他们的老子,也逆天不到哪里去。   所以,回长安,陈华也很轻松。   你们是老狐狸,某是就是狼狈的合体,奸诈的过某?开玩笑,没听说过有成语都形容,狼狈最奸吗?   都有点儿期待长安城的生活,陈华收拾行装的速度奇快,收拾完该收拾的东西,趁时间还充足,陈华提笔写了两封信,一封是给凉州城的李靖的,一封是写给留下来的程处默和尉迟宝林的。   信写完之后,把军旅包往背上挂着,右手牵着安诧奴,出营的时候,就看见李承乾穿着那身很装逼的太子装,冠发扎束,头戴王冠,潇洒倜傥就像要赶着去泡妞似地,生怕别不知道他是太子,头上戴着颗顶大的明珠,杏黄色纹龙服饰,上面的日月星辰,让着看着眼花。   这才是深居长安皇宫的李承乾,他的衣着打扮,代表着天下最大贵族李家的形象,他的举止言谈,生活起居,也代表着贵族家庭的奢侈生活,让天下人所有人都羡慕。   此刻,李承乾站在他那牛车边,他身后,以李道宗为首的大唐官员,全部跪在地上恭送太子回长安。黑甲军早已分开两队,扛着大唐朝的王旗开路,一身黑衣无比犀利的墨统领,昂首挺胸骑马在前,神情颇显冷漠地注视前方,她这个吾独超然世外的形象,让陈华看了,心里发誓,一定要走进这个女人的内心。   因为她骄傲,就像一只不愿意开屏的孔雀,她的美丽,要懂她的人才能体会,她只会为那一个人暗里开屏。   “华哥儿,出发吧,孤站在这里都已经很久了,皇叔他们也跪了很久了。”   难怪走来的时候,见地上一群人个个像是怨妇似地看着他,原来是太子没走,这群人跪送就不敢起来。   陈华立刻打了个哈哈:“走吧,太子爷,天色不早,早点儿上路。”   李承乾这才对着牛车旁边那群跪送的官员,说些众将士辛苦,为国效力,为天下安定做贡献,父皇和他都在等着众位卿家旗开得胜凯旋归来的大好日子。到时候,他一定亲自前往长安城十里处迎接大军进城,美酒沿路摆着欢庆边关归来的大唐儿郎。   众官员齐声说了,恭送太子,愿太上皇身体康健,愿圣上身康体健,愿长孙娘娘身康体健,愿大唐江山万世太平,君臣同心,吐谷浑必定灭亡。大才子许敬宗,更是被这君臣送别场面感染,当众吟诗一首,诗文精美,押韵也做的极好,不像是临场发挥,而是早有准备。   看来官场的空话,从古到今都存在。不过还好,这些当官的没有说万岁,万岁之类的空话,瞧现在这官话说的,比陈华生活的世界,那几乎已经成固定模式的报告有顺耳,而且还有送别诗,古人的生活比现代人高雅了。   陈华特意念了许敬宗那首送别诗,其中两句“君来春已谢,去时满袖香。蝴蝶双双过,余恨车轮旁。”许敬宗绝对是个有心的人,这几句,暗语太子不欣赏他,偏偏在此找到一个陈华,带着他回长安荣华富贵,陈华在想,这梁子是结下了,许敬宗以后要么成为自己朋友,要么就是生死大敌。   做完了送别的的过程,李承乾就爬上牛车,等他上去之后,陈华抱着安诧奴也一道上去了。   这个登车的信号,让这群当官地看着,心里都在想同一个问题。   陈华从此飞黄腾达了,因为,无论谁能够得到太子礼待,一路随行回长安,那是一种荣耀。   队伍开始,为了保证李承乾的安全,李道宗特意安排了五百铁骑,一路护送李承乾回去,铁骑到了兰州就会回来,那时候已经进入大唐境内,还没有谁敢打李承乾的心思。   牛车的车轮刚刚转动,李承乾刚才面对那些送别官员格式化的笑容立刻消失,他整个人懒懒地靠在一个背垫上,仰着头,道:“华哥儿,你说,许敬宗做的那首诗是什么意思?他是不是在嫉妒你啊?”   你这个始作俑者,还敢来问我。陈华白了一眼:“他是嫉妒太子不给他施展才华的机会。”   “就他?”李承乾眉毛一挑:“以前他写诗骂孤的时候,孤还觉得他是个人才,父皇说,臣为镜,君可正身,父皇有魏征,孤什么都没有,所以考虑过许敬宗当孤的镜子,但是现在,孤已经不需要他了。”   李承乾笑吟吟地看着陈华:“孤觉得,华哥儿一个人可以顶十个魏征。”   “太子,这话回到长安,你可别乱说啊,人怕出名猪怕壮,指不定魏征跑我府上来,指着我鼻子骂我是谗臣。”魏征连李世民都敢骂,他有谁不敢骂的,陈华觉得他还是尽量低调,以免树敌太多。长安城人太多,吐口水都能淹死他。   “没想到,华哥儿也怕啊。”   “怕,怕的要命。”陈华实话实说,他没见过老李,不知道他是不是和李承乾一样没个君王的样子。他更没见过,长孙无忌魏征、程咬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当面和你笑吟吟,背后就捅你刀子。   “别怕,有孤罩着你,除了孤父皇之外,孤都可以给你搞定,哦,忘记了,还有孤的母后,孤也搞不定。”李承乾拍着胸脯,保证陈华的安全,然后好像想到什么似地:“哦,对了,华哥儿,小默默让我向你问问,你写给他的诗,他看不懂,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就是相逢一笑基情生,我们都走了,他和尉迟宝林现在可以肆无忌惮的搞基了。” 第四十三章 擒拿 [本章字数:2587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20 00:30:07.0]   护送李承乾回长安的这支队伍,直接从玉门关绕过凉州城,向兰州前进。一路马不停蹄,不敢耽搁,据说李渊已经病危,等着李承乾回去送终,李承乾身为嫡长孙又是储君,这个时候他唯一要考虑的就是尽孝。   “早知道,太上皇身体会突然不好,孤当初就不该前来凉州。”牛车上的李承乾懊悔了,他为了一段并不满意的婚姻,一个人离开长安跑凉州来对抗,现在听说李渊病危,李承乾良心受到谴责:“还记得小时候,孤常在太上皇身边玩耍,那时候,太上皇就对孤特别喜欢,还叮嘱孤,以后要做一个有德的太子,尤其对弟弟妹妹要更加照顾,皇家的血脉容易扩散,当然也容易绝种。他教孤骑马,射箭,背诵史书,教孤如何平衡朝政,如何善待百姓,甚至各地送上来的珍品,他都是第一个拿给孤品尝,太上皇很爱孤。”   说道这里,李承乾叹了口气:“太上皇这些年一直居住在永安宫,虽然锦衣玉食,美人环绕,但他过的并不开心。记得贞观三年,突厥归降,离政多年的太上皇,居然在朝堂上弹起了琵琶,那是他自父皇登基后,第一次走上朝堂和百官同乐,那晚太上皇喝的酩酊大醉,孤送他回兴庆宫时,还见他拉着孤的手说,承乾,以后别走你父皇的老路,他虽然赢得了天下,但他丢掉了良心。”   回想以前的种种情景,李承乾唏嘘不已。幸好牛车里没有酒,不然李承乾一定拉着陈华和他喝一杯。   陈华觉得李承乾说的话中,包含了太多皇家机密,他还是少知道为好:“太子,别去想那么多。太上皇说不定只是感染了风寒,只是他年老体弱,抵抗力较差,休息几天就没事儿了。”   “华哥儿,何为抵抗力?你既然如此一说,肯定能对症下药?你是不是能救治太上皇的病?”听到陈华不一样的安慰,李承乾悲伤明显降低,反而眼光炙热地看着陈华,陈华的本事他见识过,李承乾似乎看到了希望。   李渊已经病入膏肓,只能等死了,陈华知道李承乾心思,但是让他拍胸脯救下李渊,那是不可能的,除非陈华真的是神仙。   “太子,你可别害草民,草民只有一条命,不敢拿太上皇的性命开玩笑。太医院那么多人,都束手无策,草民哪有逆天本事,能扭转乾坤。”管他三七二十一,先拒绝再说。   “孤相信你能做到,因为自从和你在一起之后,孤就相信世上没有华哥儿不能办到的事情。”李承乾根本就不考虑陈华的拒绝,他眼中,陈华表现出来的才能就连李靖都要惊叹,更别说李承乾这菜鸟了。   完了,人怕出门猪怕壮啊,到了长安,有李承乾这个大嘴巴,往皇宫里一说,自己无所不能,简直就是拥有诸般神功的姜子牙再世。到时候还不被老李拿刀架在他脖子上,押着进宫给李渊治病。   李渊,你快点归西吧,早点咽气,早点享福,你的孙子都想让我来折腾你了。   陈华在心里诅咒李渊早日归西,突然感觉臀下的牛车整个空间都抖了抖,他和李承乾两人对望一眼,都确认程处默和尉迟宝林两人还留在库山,不是二人跳上车来,受惊的陈华猛地掀开牛车一侧的观景窗帘:“何事?”   外面随车保护的侍卫立刻道:“军师,刚才墨统领下令在此安营今天不走了?”   刚才那阵抖动是来源于牛车急停车,陈华抬眼望了望军队前方那一身黑衣的女人:“为何不走了?天色不是还早么?”   太阳里落山都还有两个时辰,再走五六十里路不成问题,那女人怎么想着突然扎营休息?   “太子,我下车去看看,听侍卫报告,是墨统领吩咐人再此安营。”陈华找了个借口就下车活动胫骨去了,他怕久坐会的前列腺,就让李承乾那厮一直坐着吧,以后他就会渴望成为一个博士。   陈华下车了,背负双手,在众人的注视下,踱到了墨统领身边。   “干什么?”声音很冷,但和以往不同,她现在会和陈华说上两句。   “想找你说说悄悄话。”越是性格冰冷的女人,就越不能放弃占她便宜的每一个机会,因为斯文人在女神面前永远抬不起头,野蛮人女神又心生鄙夷,唯独像陈华这种痞|子样,恨不得把占便宜写在脸上,这样的人,女人才不会拒绝和你说话。   因为,人至贱,则无敌,脸皮厚,女神愁。   “走!”   又是一个冰冷的字,墨统领踩着她的靴子走在陈华面前。   这女人绝对比那些国际大模特身材还要黄金比例,而且她还是走战争女神冷艳性感的路线,酷酷的黑衣托着身体曲线,脸上带着半张金面具,两把弯刀挂在腰间,时刻都在告诫那些打她注意的人,她其实是条黑色毒蛇并不好惹,而且她的身高,放在唐代女性普片偏胖偏矮的朝代,就连大多数男儿看了都要自卑,诸如杜荷,他就没墨统领高。   “是个好女人。”陈华突然想起了盗帅门老头子经常评价美女的一句话话,那老家伙没事儿就喜欢拿着陈华的笔记本上网,去的最多就是成|人论坛,因为那里有许多资源,下载完之后,老家伙也会学着下面的评论来一句,楼主辛苦了,好人一生平安。   先不去想那个教会陈华猥琐,教会陈华如何成为一个痞子,教会陈华如何用双手去解释杀人其实是一门艺术的老家伙。陈华觉得,如果他很想念老家伙的时候,可以烧点纸钱给他,就是不知道他收的到收不到。   两人走到一处较安静的地方,陈华蹲下来,因为他发现地上开满了许多淡黄色的野花。香帅的唯一爱好,就是惜花,爱花,陈华用手抚摸了那些花儿,身边的女人不愿意看他温柔的动作,将眼睛抬的高高的,鼻子里也随即哼出一声。   这些淡黄色的花朵太美丽的,在这满地都是青青绿草的塞外,能够见到大片野花,对视觉也是一种冲击。陈华忙着一遍摸着那一朵朵花儿,一边漫不经心,道:“为什么停下来?”   “我有我停下来的理由,不需要向你解释,太子若想知道,我自会亲自告诉他。”   “别忘记了,我才是军师,安营扎寨的事,应该由我安排。”   “就看你安排得了我的黑甲军么?”   “哈哈哈,你看我安排得了,安排不了。”陈华先是大笑,接着,他原本是在地上蹲着的,只是一瞬间,陈华的双手已经搭上了墨统领的大腿,陈华蹲下的位置很容易站起来偷袭人,墨统领也想不到陈华回如此大胆,她反应极快,比对敌时还快,单手做劈,猛切陈华的爪子。   “不错,近身功夫很强。”陈华对墨统领的功夫做了一番评价,只是墨统领的反击很快,陈华的攻击更快,他跟老家伙勤学苦练二十载的擒女大法,岂是虚假招式。   单手直入,成爪扣住墨统领的刀手。另一只手由她的大腿直接滑到了腰间,所有便宜统统占完。然后沉腰发力,墨统领就贴着陈华的背,被陈华扛在了肩上。   这个动作,有点儿像某个年轻小马贼抢到一个漂亮女人,正心急火燎地扛着冲向山寨某个房间。   “快放我下来,你,你这是作死。”被陈华扛在肩上,不知道那坏人使用了啥功夫,只是按住自己身上两处穴位,居然无法使力反抗。   “放你下来?”陈华声音高了些:“此处山青水秀,天蓝草绿,挺适合洞房,你觉得你还跑的掉吗?” 第四十四章 天门八大家族 [本章字数:2191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21 00:07:32.0]   “小墨墨,你干嘛奋力反抗,我用擒女手抓住的女人,想逃出我的手心,必须付出惨痛的代价,是不是感觉手臂快脱臼了,来我给你揉揉?我们只是切磋而已,用不着拼命啊。”   陈华本想擒住这女人,给她一点儿教训,估计她以前碰到的男人没有一个像自己这样动手动脚,刚把她扛在肩膀上,她的身体就像触电似地,使出劲儿拼命反抗,墨统领的本事当然挣不开盗帅门代代秘传下来的武功,陈华终究心疼,再不放她下来,她的一条胳膊绝对废掉。   墨统领揉着自己的香肩,瞧也没瞧陈华一眼:“要你管。”她有点生气,说话比平时冷傲中,多了点女人的幽怨。   “我本来不想管的,可是要是弄伤了你,我不得对你负责一辈子啊。”地上全是草,陈华干脆坐在地上:“你还没告诉我,为何要早早扎营?”   “你和太子一整天都坐在牛车里吟诗作对谈笑风生,当然不知道这一路的危险?这还没到兰州城,我们还没真正安全。”墨统领望着远方,刚才和陈华切磋,弄乱了她一头秀发,春风就像一只穿过她黑发的手,扬起他鬓边发丝看起来,看起来就像一条条摆柳。   “我发现,最近这两晚,有人跟在我们后面。”   墨统领从不说话,一说话就语不惊人死不休。   陈华惊讶地看着她:“你确定有人跟踪我们?”   墨统领没有必要撒谎,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多少人?“陈华很关心这个问题,谁敢打李承乾的主意?这群人不要命了?他这里有五百多人,每位都是强壮的战士,这群人除非是脑子被驴踢过,否则他们不会选择和自己硬拼。   不过,若是他们等待时机,做偷袭的事情,那就不好说了。李承乾的身份太耀眼,如果他死在路上,长安那些王子不就有了成为储君的资格。前世的时候,陈华最讨厌那些辫子的宫斗戏,尤其是十龙夺嫡,陈华看了觉得太曲折阴暗,但没想到,这种事情,放在最黑暗的皇家贵胄是百年不变的。   难道有人按耐不住,开始把主意打在李承乾身上。是李格,还是李泰,或者是其他人?   陈华将目光落在墨统领身上,他眼中想表达的意思,墨统领完全明白,她担心的就是这个问题,道:“二十人左右。一直盘踞在我们后面十里的距离,行踪隐秘,个个气息内敛,步伐稳健,应该是宗派高手,而且其中还藏匿着一股很强的气息,如果我没猜错,这二十人之中,有一人是天门中人,但不知道是天门那家,可是他很厉害,如果要对太子不利,我们绝对不是他的对手,天门中人,从不过问尘世,若是出世,必将天翻地覆。”   陈华第一次听到宗派以及天门,这两个本该出现在玄幻小说中的词,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大唐朝是马上夺得天下,当然也有他的江湖,甚至陈华一直在思考,恐怕江湖的出现,比政权的出现还要早。   “小默默,你说的天门中人是什么意思?而且好像还有很多家?这是怎么一回事?”陈华很好奇,这个时代的江湖是什么样子的。而且墨统领把天门中人形容的太高大了,连陈华听了都觉得有点装逼的嫌疑。陈华非常想打破沙锅问到底。   墨统领白了陈华一眼:“你不知道不怪你,因为天下人,都很少知道天门八家。”   “天门八家?那八大家族?”这天门的势力居然如此大,有八大家族,陈华对这八大家族很感兴趣。   墨统领似乎不愿意告诉陈华太多:“我也不知道。”   这女人一定知道天门八家,只是她不愿意告诉自己,但是陈华想知道的事,他难道不会自己打听吗?   等会儿自己回去问李承乾,他一定会完完整整告诉自己。   陈华心里想着从李承乾哪里打听点儿东西,眼光落在墨统领身上,上下打量了她一眼。   “小墨墨你不会也是天门八大家族的人吧?嗯,我猜猜,你是那一家?你姓墨,难道是,墨家?”   陈华突然报出“墨家”二字,眉头跳了跳,墨家?在战国时候,不是挺厉害的一个家族吗?他们的老大好像叫矩子,挺牛逼的一个人物。   墨统领声音很平静,说道:“劝你别乱猜了,我不是八大家族的人。记住,八大家族的人是不出世的。我现在贵为黑甲军统领,已经违背了天门的宗旨,如果我是天门的人,早就被天门派人出来清理了,天门是不允许败类存在世上的,门中之人,全是精英,无一人不是文武双全。若是逢乱世,天门中有人出来拯救苍生,必将是一代豪杰。”   想不到这天门居然如此厉害,不过也好,天门存在隐世之中,门中弟子很少出世,否则这天下天门弟子横行,那不乱成了一团糟。听墨统领如此详细介绍天门情况,陈华觉得这天门就是李白诗中的白玉京。   “天上白玉京,楼五十二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天门,看不见,摸不着,又是强大而神秘的存在。和李太白诗中形容的白玉京极其相像,不会这天门所在,就是白玉京吧?   白玉京,传说中的仙境。上面住着仙人,摸一摸你的头发,你就可以长生。   “小墨墨,你见过天门的人没有?”陈华笑着打趣道:“或许,天门就是个虚假存在的地方。”   “天门的确存在,信不信由你。”墨统领据理力争。   “好吧,就当他存在,如果真有这个地方,某倒想去光顾一二。”白玉京,某盗帅来也,陈华心里想到。   墨统领觉得陈华在托大,不过她也不想和陈华继续谈论天门八大家族的事,她命令军队在此扎营,就是引起陈华的注意,然后找他商量怎么对付身后跟踪的敌人。   “陈大军师,现在敌人就在我们身后,你觉得该怎么对付。”说完这句,墨统领好像从陈华那里占到便宜,全身轻松,就连语气也俏皮了不少。   陈华一愣:“你问我,我问谁去?身后有你说的天门高手,既然你说的那么玄乎,我们这里都不是他的菜。”然后陈华很没风度的站起来,在一个美女面前拍了拍屁股:“不过,若是他敢来犯我,那我就让他天门真的成为白玉京,永远消失在世上,忘了告诉你,我是来自一个叫天朝的地方,那里的人,可比这里牛逼多了。” 第四十五章 敌袭 [本章字数:2448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21 16:05:24.0]   有敌人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知道敌人躲在暗处,背地里捅刀子的事才防不胜防。在得知身后有二十多名影藏中的敌人跟随,而且个个身怀武功,都是高手级别的人物,陈华的第一反应不是按照墨统领的方法停下来解决了敌人再出发,他则是下达了一条命令,继续往前面走。   “疯子!”陈华的这一决定,直接让墨统领这个女人当着太子的面毫不留情的评价他:“再往前面走两天,那里有处天险之地,名唤双龙岭,山峰如双龙合首,两山之间,留有一条通向兰州的官道,是我们的必经之地,敌人必定会选择在那里伏击我们,继续出发则是送死。”   墨统领早就看过他们的行走路线,敌人恐怕也是想拖到双龙岭才会动手。她更郑重地提醒陈华:“别忘记,跟踪我们的人中,有天门的人存在,天门中人,无人能挡。”   墨统领一直在提醒陈华,天门中人的厉害,不并不是灭自己威风,而是这个从来不说假话的女人知道,他们即将面对的敌人恐怕是最厉害的。   这也更坚信一点,有人的确要对李承乾不利   陈华问过李承乾,问天门八家,问天门在那里,那知道这位饱读诗书熟记历史的太子爷一脸满然地看着陈华,然后咽了咽喉咙,给出一个很蛋痛的回答:“应该是仙人住的地方吧。”   好吧,陈华彻底对李承乾的知识储备无语。看来他也不知道天门八家。   但是这个时代,有许多欺世盗名的家族,打着超然世外的高人作风混淆视听,在世人心中塑造他们超人一等的地位,天下的人都是愚钝的,唯独他们站在了知识的最顶端,无论是天文还是地理,亦或者算学、医术、学问,他们都无比精通,比愚钝的世人聪明到哪儿去了。这就是古代,教育还没普及,某些掌握着天下知识的人,不愿意让天下人都学到本事,贪心的建立起自己的势力,天门,或许就是这样一个装神弄鬼的机构,大唐朝那些有势力,有背景的门阀贵族,在培养族中子弟时,也是这样。   天下亦是如此,天门亦不足为奇怪。   正因为有了这些机构的存在,庶民,庶民,一辈子都是庶民。   没有他们的受奴役,怎么能够产生人与人之间高低贵贱之分?   墨统领将天门形容的如此厉害,在陈华看来,他们不过披着鲜明外衣的豺狼,蒙骗了天下人,当然他们也收到了意料中的效果,天门中人,永远是最出众的。   这样的纸老虎,吓唬不了陈华。陈华的唯一命令就是继续前进,李承乾没有自己的主张,听说后面有人跟踪,他只说过一句话,孤不怕死,然后就把所有的事交给陈华安排,墨统领拗不过这两人,在牛车中瞪了他们几眼,很生气地下车了。   安诧奴醒了,这小丫头居然会晕车。只要牛车行走一会儿,她就很乖巧地趴在陈华的肩膀上熟睡。不过刚才牛车停下来时惊醒了她,她挣开眼睛,小手揉了揉,唤着陈华,道:“哥哥,奴儿肚子饿了。”   陈华笑了,李承乾也笑了,两个大男人心中,都将安诧奴当成了自己的妹妹。   车中有温好的羊奶,陈华取来小瓶,给安诧奴装满,安诧奴就欢喜地抱着瓶子,小舌头啪嗒啪嗒吸允着,很快就见底了。   牛车继续启动,吃饱的安诧奴又趴在陈华肩膀上熟睡。   这个小家伙,难道点儿背井离乡的悲伤都没有,还是她早就知道,被唐人抓住,就再也没有逃脱的机会,所以她聪明地选择服从?不过还好,她遇见了一个很好的哥哥,和她的姑姑一样对她很好很好。   随着越来越挨近兰州城,天气越来越暖,官道两旁,遍地绿草,野花盛开,随着起伏的山势,蔓延到天的尽头。树木也多了起来,白杨、桦树、针松,都是拔地而起直至苍天,春天已经很盛,才长出来的新叶子看起来生机勃勃。   踏着从长安城吹来的春天气息,队伍浩浩荡荡的向兰州前进。军中知道有人会袭击他们的人,只有三个人,长孙冲依旧做他的行军书记将队伍打理的井井有条,他就像一支大商队的管事,经验丰富、眼光独到,总是能解决队伍中每个人的需求,粮草都运杜荷也不用像他们去玉门关一样,在外面风餐露宿,偶尔会跑来李承乾的牛车玩两把牌。知道整件事的墨统领自从骂过陈华疯子跺脚离开之后,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只是陈华发现,这女人最近在她的马背上多增加了几个箭袋。而且,她会在夜幕降临之后,骑着马狂奔出去,大半夜才会回来,每次她回来的时候,陈华都远远地看见了,头发湿漉漉的,想必她是去找水塘洗澡了。   回长安的路途,一切都是那么平静。   轻松的气氛,伴随队伍走了两日,终于到达了墨统领口中所说的双龙岭。   天地降温了,从昨夜开始,就一直在刮大风,今早起来,天上雾蒙蒙的,像是要下雨。李承乾的牛车烧起了炭炉,他的黄袍上,批了一件厚点的披风。李承乾有贫血病,天气遇冷,脸色就会很苍白,牛车中又烧着碳炉,对他来讲,无疑是雪上加霜,所以李承乾咳嗽的厉害。   “太子,回长安某给你开一副药方子,你差人去太常寺的太医署取药拿回来吃上两个月,或许对你的身体有帮助。”贫血不难治,开个药方子,调理一下膳食就行。   “华哥儿,双龙岭到了吧。”李承乾咳着道:“孤需要做什么不?”   “太子稍等,杜兄立刻便来。”   话刚刚说完,杜荷就上了李承乾的牛车。   “这鬼天气,居然下雪了?”杜荷幸痒痒骂道,拍了拍肩膀上的雪花:“华哥儿,你差我上来,莫不成又想让某打牌吧?某已经输给你近千贯钱了,可不敢再玩了。”   陈华可没心思和杜荷玩牌,只是对着李承乾,道:“太子,你和杜兄对换衣服可否?”   李承乾点头:“还是华哥儿想的周到。”   说着,李承乾开始脱下身上的黄袍。   杜荷一看李承乾脱下袍子,而且还要自己穿上,他只差没跪下来道:“太子哥,你这是要某的命啊?”黄袍加身,可不是那个人都有胆子做的,杜荷就不敢。   “孤赦你无罪。”李承乾已经脱下身上的黄袍:“还不快脱衣服。”   等两人把衣服换好之后,陈华满意地看了眼,变成太子李承乾的杜荷,然后抱着安诧奴,带着李承乾,双双下车:“杜兄,辛苦你了。”   “不辛苦,不辛苦。”杜荷感觉自己被陈华坑了,但是他不敢有怨言。   陈华和李承乾走下车来,陈华怀里的安诧奴扬着小手,一朵雪花飘落她手中。   安诧奴睁大着眼睛看着手中那多雪花,诧异道:“哥哥,这雪花怎么不一样?花中怎么还有一丝红色的?”   恰在此时,一支羽箭自天外飞来,擦着安诧奴的脸,扎进了她背后的牛车上,木屑飞了起来,陈华的面部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他的眼睛透过那飘着的雪花,直接落在了双龙岭上,郁郁葱葱的树木间。   “敌袭!” 第四十六章 汝可知天外有天 [本章字数:2604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23 00:13:30.0]   暮色阴沉,双龙岭上的腾腾杀气,随着天空中飘下来的“血花”越发明显。唐军的反应速度极快,随着敌人的第一波攻击展开,立刻支起了盾牌抵挡暗箭。   陈华感觉事情无比蹊跷,据墨统领说,对方不过二十多人,怎么能够射出近千支暗箭?   “别想了,是飞弓。”墨统领从远处纵马而来。“相传飞弓乃是鲁班所创,能够对敌人发动不间断弓箭射击,看来这群人是早有准备,飞弓技术早已流失世间,只有天门中才有,对面果然有天门中人。”   陈华往远处看了眼,他的人死伤很惨重,简直可以用溃败来形容:“这飞弓的威力好大,怎么连盾都挡不住?”   “不知道,这飞弓估计是天门中人经过改造,所以威力更胜从前。我们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往后退,保存实力,别让对方利用飞弓消弱我们人多的优势,否则等会儿真正拼斗起来我们会吃亏。”墨统领给陈华提意见,她希望这个军师,现在不能头脑发热,让手下冒死冲上去和敌人搏斗。   陈华陷入思考,“我们不能退,退就失去了先机。飞弓虽然强劲,但总有射完的时候,某才不信他们二十人能搬来十万支箭装入飞弓之中。那样,就是老天要亡我等。”   不得不说,陈华的坚持是正确的,对方用飞弓袭击坚持不到一炷香的时间,终究是因为箭矢有限所以停下来了。不过陈华并没有占到好处,他的五百人队伍,现在剩下不到三百人,可见那飞弓是如何厉害。   看着触目惊醒的战场,到处都是混身插满了箭矢的尸体躺在血泊中。李承乾只说了一句话:“是孤害了尔等。”然后一言不发地站在陈华身后:“孤要彻查究竟是谁要害我。”   有什么能比死亡更能提醒一个十八岁的太子,在心中开始积下怨恨?   陈华苦恼自己卷入了皇权争夺之中,不过别人既然要他的命,他当然不能伸着脖子送上去拿给别人宰。   忽然,一阵冷风吹来,春天时节,小雪萧落。双龙岭上的密林中,突然出现了一名穿着麻衣草鞋的大汉,大汉身高九尺,浑身长满了黑毛,如同深山里的巨猿。   他两根像大树粗壮的手臂,猛然举起一块圆石,朝着李承乾所坐的牛车,呼啸投砸而来,就像一枚炮弹一样,从老远的地方打来。   炮弹的速度就像陨石袭击,难以想象,需要多大的力气,才能做出比投石机还要迅猛的动作?   “小心!”   陈华第一个看见那大汉出现并且投来石弹。他第一反应就是抓着身边墨统领的手,提醒道:“杜兄,太子,快躲开。”   “哐当!”牛车中,换了太子衣服的杜荷跳窗而出,李承乾也立刻朝远处滚了去,陈华则是抱着安诧奴,本来牵着墨统领的手,后来见时机不对,也改为抱着她的细腰,朝远处地龙滚的姿势躲开。   “啪嚓!”   只听见轰的一声巨响,李承乾的牛车就像玻璃被击碎一样被砸成了粉碎。   好恐怖的石弹,好吓人的力气?   队伍中,还活下来的士兵看见如此恐怖的一幕,都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表情更是像看见了怪物一样惊讶。然后他们剩下的反应就是太子有没有事?会不会被那石弹砸死了?   “狼牙第一小队,射击!”陈华从地上站起来,指着密林深处那巨人所在的方位。因为距离太远,普通弓箭射程不够,只能动用火枪队了,而且陈华也不决定留后手,开战就用上最厉害的武器。   对方有投石弹的怪物,老子也有火枪,看谁的威力更大。   李承乾拍了拍身上的雪花,刚才在地上狼狈一滚保住了他的命,若没有陈华的提醒,他肯定会死于那石弹的撞击之下。   “砰砰砰!”   狼牙第一小队已经开始射击,火药爆炸的声音就像爆开的爆竹,反击毫不留情。这里的人,没多少见过狼牙小队的火枪,但是现在他们仅仅是站在一旁,都觉得那声音简直是种震撼。   对面密林中藏匿的人完全没想到唐军中居然还有如此大威力的武器。相比他们的笨重的飞弓,那些手上拿的像是拐杖一样的东西,放佛更加恐怖。   “狼牙第二小队,继续射击,第三小队准备,第一小队立刻填装弹药。”   陈华要反击了,刚才你们**了,现在该轮到我射了吧。   狼牙小队五十人,李道宗全部派给陈华,让他们安全将太子送到兰州。这支小队的人是经过库山战火洗礼过的兵,打过仗,见过流血死人,他们手中的火枪,曾被羌人形容为魔鬼的声音,当陈华发号施令时。狼牙小队立刻开始不间断射击。   火枪的威力比飞弓更大。十多支枪口,对着陈华所指的那片密林进行有靶射击。从火枪口喷出来的铁弹珠,打在那片密林深出,和雨穿树叶一样有节奏感。   狼牙火枪队的进攻,给后世提供了一个成语,枪林弹雨。   他们有充足的弹药,轮翻射击的攻击模式,这种效果,比飞弓带来的破坏更恐怖。   陈华有两百人死于飞弓之下,现在,陈华要对方的二十个高手,死在他火枪下。   火枪的声音,响彻在天地之间,成半蹲姿势守在队伍前面的狼牙队员,此刻就像守住家宅的门神。   “快看,那就是狼牙,他们手里的拐杖就是火枪,军师发明的火枪,在库山打羌人的时候,我见过,一枪就能让羌人死士的脑袋开瓢。”   “我有个同乡也选入狼牙小队,他说过,只要弹药充足,一支火枪能够杀上百人。”   “好厉害的暗器,这威力比飞弓厉害多了。”   当狼牙小队第一时间出现再队伍前面,并且执行军师命令给予袭击敌人沉重一击时,先前被飞弓重创的唐军立刻欢呼起来。因为他们看见军师组织的反击开始了,而且更加猛烈。心想躲在密林中的人,在这么猛烈的射击下,被喷出来的铁珠射成何等惨状!   应该是千疮百孔吧!   陈华密切注视着密林深处,当狼牙拿出火枪开始射击时,先前扔石弹的巨猿大汉居然不知道趴在地上躲避,他茫然地看着狼牙拿出奇怪的武器,本想轻笑那是小孩的玩具,哪知道,枪声响起,铁弹从火枪中喷出,巨猿大汉只感觉身体好像瞬间被射透,就算他有使不完的力气,也支撑不了站起来的双脚,所以他第一个倒下去死不明目。   “咻,咻。”   当狼牙的攻击进入猛烈间断,那密林深处,原本被树木荆棘遮住的隐蔽处,如虎啸震山林的声音传出。   紧接着,一个身材矮小,头发扎着两条辫子,大暴眼,蒜头鼻,眼大如牛的丑陋老头从那密林深处弹射出来。   陈华所在虽隔那密林有数百米远,但仍能感觉到那老头看自己的眼光,就像要瞬间冰冻一个人似地。   “某乃谁,为何窃我天门绝学?”   “为何窃我天门绝学?”   他的声音犹如洪钟虎啸,完全是靠内力强行将声音扩大好几十倍。这种功夫叫狮子吼,以前老家伙给陈华介绍过。   墨统领的目光有意落在陈华脸上。刚才那丑陋老头说的话她也听见了,她甚至在想,陈华是不是从那个地方来的。   他是天门八家的人?   不对,不像,他根本不知道天门八家。   墨统领心中多翻滋味,看陈华的目光也颇显复杂。   那知道,更令她惊讶的还在后面。   听完那丑陋老头的话,陈华看着怀里的安诧奴:“奴儿,把耳朵悟上。”   安诧奴乖巧地将双手放在耳朵上。眼睛滴溜溜地望着他。   陈华声音瞬间加大几十倍:“老贼,如可知天外有天?” 第四十七章 隋朝大将张须陀 [本章字数:2281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24 14:32:16.0]   狮子吼陈华同样会,老家伙教会他许多武功,有些是盗帅门秘传的,有些是楚大侠和人比武赢了从对方手里得来的秘籍。老家伙曾对陈华吹嘘,他打遍天下无敌手,可是陈华只见过这老家伙除了耕田种土豆耍得一手好锄头之外,很少看见他出手,因为自从陈华学会本事后,出去作案几乎都是他,老家伙对他说,未成年人就算抓住了也不会判刑,这就是法律的空子。   老家伙放手陈华从八岁开始就盗取全世界的博物馆的文物,书上得来终觉浅,陈华一身好本事都是在在一次次的实战中慢慢的融会贯通。直到他完全被世界同行称为华夏国的香帅,陈华的本事几乎可以在世界杀手武力值排行榜靠前的位置。   他是杀手,同样,他也是香帅。   如今在陈华的对面有着一群干着和他以前一样勾当的敌人。   同行如敌国,谁要断自己的生路,你也别想有活路。   调理了一下内息,让安诧奴捂住耳朵,陈华嘴里包住一口气,突然张开嘴,控制着音带让音波瞬间扩大了几十倍,迅速朝着那密林中吼去。   他这一吼,对面密林中那个样貌奇丑的老头表情呆滞,不可思议地看着陈华,好像整个天地间就只有他们二人存在,其余都是尘埃。   “嗖嗖!”   老头突然快速朝陈华方向疾步而来,与其说他的速度快,倒不如说他就像踏在空气上飞过来的。   “戒备!”   “立盾。”   “保护太子。”   观察战况的墨统领立刻作出反应,这老头想必就是她猜测的天门之人,刚才他对陈华说的话,墨统领全部听见。   先前经过飞弓袭击,余下的人已经知道他们遭遇的敌人袭击,这群人都是忠诚的战士,听见墨统领吩咐,纷纷举起手里的盾牌。脸上的神情庄严而浓重。   他们誓死也要保护好太子。   “奴儿,去你墨姐姐那里,大哥哥要出去会会那丑老头。” 陈华看的出这老头来势凶猛,这里所有人都不是他对手,所以决定亲自会会他。   他才刚说完这一句,就将安诧奴交给身边的墨统领。   “哥哥,小心。”安诧奴捏着小手说道。   “小心点,那老头是天门的人。”墨统领一个眼神朝陈华飞过去,简直比媚眼还要媚眼,她在担心陈华的安慰。   陈华还是第一次体会到,他要出去和别人拼命,身后有个女人在关心他,这种感觉就好像光脚的人突然有了鞋穿,走哪儿都不怕了。   “放心,我有枪。”陈华再次强调这个问题,不知道他指的枪是什么,反正墨统领只看过陈华拿出来一种黑梭梭的东西。   然后陈华几乎是踩着青草尖儿飞出的,他的速度让墨统领咂舌,他的身手更让墨统领吃惊。   “好快的速度。”   陈华是高手,比她还厉害的高手,以前他都在藏拙,今天才是他真正的实力。   几乎只能看见一道残影,陈华已经来到了整支队伍的正前方,比狼牙小队的人还要靠前。   “老家伙,这里人太多,要想痛痛快快打一架可不方便,换个地方如何?”陈华刚来就碰上那丑老头。这老头实力最强,陈华只有摆出一副迎战的姿态把他引到别处去。   “好,随你,不过在我们开打之前,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你是不是想问我究竟是谁,为何知道你天门如此多的绝密?”   “你知道就好。”   “山外青山楼外楼,强中更有强中手。天门不过是天地一角,你可知,天有多高,地有多广,月为何圆缺,日为何升落?”   “不知。可天门中有人知。”   “既然如此,何须质疑我?”   “某见你军中出现的火器,乃是我门中绝密,从未向外流传,因为此物一出,天下必定大乱,天门不是多事客,红尘安定我亦闲。”   “哈哈哈哈。”陈华大笑:“好一个红尘安定我亦闲?那为何汝要来行刺太子?你可知,李承乾一死,天下又要生灵涂炭多少年?”   “我不知道!”丑老头突然傲气起来:“我愿意来杀谁,就来杀谁,难道你还能管住我?”   “我管不住你,但你也别想占到便宜。”陈华看着他,身体摆出一个格斗的姿势,他在调整自己的内息,争取一招就制服这老头。“这里不好,我们去双龙岭最高处痛快一战,如何?”   “依你!”老头一身虎胆,陈华说啥他就做啥,高手是不怕对方耍花招的因为实力强悍。   两人当下施展功夫,在别人眼中,只看见两团黑点,朝着双龙岭最高处飘去。   双龙岭上,陈华把这个老家伙带过来了,接下来就把他收拾了,身后有墨统领在,所以他不怎么担心那里的情况。   “老家伙,动手吧!”陈华的内息已经调整到最佳状态,这还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把全部的实力展现出来。   “你的内息很强,只是学到的不过是粗浅的功夫。你在武道一途的路上,只是刚刚踏入门庭,而且你的修为注重内力,走的是内家拳法配套杀伤力很强的拳术,你只是一位大拳师而已。”   丑老头只是看陈华调整内息的样子,就猜出他的武功底子走的是那一路,这老头的眼光还有几分毒辣。   “那你又是什么级别?”在陈华那个世界,武力值高的人,通常在武力排行榜上都用星级来代替,他是属于最高级别的八星级高手,传说中,好像有九星级的,只是从来没见过。现在这老头称呼他为大拳师,这样的级别有啥威慑力,又是几星级,陈华并不知道。。   若是墨统领再此,听见大拳师三字,一定会张大嘴巴,外加不可相信的眼神看着陈华。   大拳师?那几乎可以说已经属于高高手级别的人物,在这个世界,无论任何一行,都有一个终极人物,被称为一派宗师,而大拳师已经接近宗师,放眼天下,整个大唐王朝,没有几个能够在拳法上,被称为大拳师级别的人物。   “你问我?”丑老头很有兴致地看着陈华:“我是大剑师。”   “原来你是学剑的,难怪那么贱。”陈华口不择言:“我们级别一样,都是八星级的高手,怎么样,交个朋友,今天不打了?”   “你说不打就不打,你当我张须陀是什么人,我以后还怎么在兰州这一带混?”这丑老头脾气居然犟了起来。   “你姓张?你叫张须陀?隋朝大将张须陀?”陈华瞪大眼睛看着眼前这个大蒜鼻,暴龙眼,蒲扇耳朵,身材矮小的老头。张须陀不是被李密设计杀死了吗?怎么还好好的活在世上?   历史乱了,张须陀没死,那杨广就可能没死,王世充,李密都可能没死,陈华着实被吓了一跳。 第四十八章 对战张须陀 [本章字数:2361 最新更新时间:2013-03-08 03:48:01.0]   “你还真不怕人知道你是隋朝大将张须陀,居然就敢报上姓名,就不怕那些死在你手中的人,他们的儿孙来报仇吗?别忘记了,现在是李家在坐天下,他们可是恨你的,难怪你要刺杀太子。”陈华摆了摆手,排除掉别人要暗害李承乾,他松了一口气,看来李格、李泰还是安分的,没有打坏心思:“不打了,不打了,你是英雄,不想和你动手,老家伙常说,他一生敬重英雄,其中就有你。”   说完这句,陈华就朝着山下望去,那里的战场还在进行着,只是黑甲军已经控制了局面。   张须陀哼了一声:“小子,看你年纪轻轻,已经是大拳师,你师父是谁。”   “老家伙!”陈华一直记得,既是他养父,又是他师父的人,他从小就叫老家伙。   “奇怪!。”张须陀骂了一声:“你还打不打?你不打,我就下去杀李承乾了,李家的后人,我张须陀活一天,就杀一个,以报圣上知遇之恩。”   陈华知道张须陀说的是杨广的知遇之恩,杨广果然是死了,他没有张须陀好运活了下来。   “李世民是一位明君,李承乾也是个好太子,至少他们现在都不坏,你杀了任何一位,天下都要大乱,那时候你张须陀恐怕要背负一辈子的骂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执着,张须陀执着隋朝宗室,他这辈子就很难再改。贤臣不侍二主,想不到杨广都死了那么多年了,他还有如此忠心的臣子,陈华有点羡慕杨广,他有知己,而陈华一生还没有遇见真正的朋友。   张须陀想了想:“给我一个不杀李承乾的理由。”   “你是大英雄,不愿看见黎民受苦。”   “狗屁,我现在就是一山野村夫,天下大事,与我无关,英雄侠义,我也管不着,我就只做自己愿意做的。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想杀谁,就杀谁,这天下,还没有人能拿我张须陀怎么样。”   “那我向你保证,李承乾以后一定是一位明君。”先前那个狗屁理由张须陀不接受,陈华换上一个比较正经的。   “难道他不会死?天子家,通常不到最后都不知道结局。”年轻人口气太大,张须陀人老成精,当然也不看好陈华这个理由。   称赞你也不行,给你承诺也不行,陈华不知道该怎么说,摊开双手:“那动手吧。”   “你是我见过最出色的年轻人,就算当初的李玄霸,也没你这么有天赋,或许,以后你的成就,会到达登天那么一步。”张须陀就站在陈华对面,可是他才刚说了这句话,双手如鹰翅展开,忽然合拢搏击,十指成剑,一股劲气直接朝陈华胸前刺去。   这是陈华遇见的最大的对手,他丝毫不敢大意,立刻就地一滚,躲开了张须陀的攻击。   “嘭!”陈华双脚蹬地,鞋子擦着地面擦出一阵刺耳的声音,五指握拳,身体矫健一转,朝着张须陀身上几个最要的死穴快速攻去。   陈华的速度很快,这是他的看家本领,盗帅门的游龙步伐,这也是张须陀发现陈华武功最突出的地方,速度快到能让对手都看不见他的身影,这种速度,在对战中,很能占尽优势。   陈华学的功夫全部都是为杀人而训练的,就像张须陀说的,他只是学会攻击性很强的粗浅功夫,当然比不上太极之内讲究套路招式。但是,靠着他的速度,这种攻击,无疑是致命的。   张须陀的攻击,完全是靠远距离劲力凝聚成类似剑气的功夫,他说他是大剑师,或许,到达了大剑师这个实力,就会对武功有所感悟,将内劲从身体里面引导出来,形成攻击的武器。   前世也被老家伙带着拜访了华夏国几个剑术大家,或许他们的武功并没有电影上演的那么夸张,飞檐走壁,隔空杀人,但凭着一股内劲,杀死几十个普通人那是没有问题的。   张须陀估计在战场上厮杀,对剑术已经领悟到了一个很可怕的地步,才会将身体的内劲化成剑气伤人,这种伤害是远距离致命的,陈华在想,近距离贴近他。   于是,陈华决定靠近张须陀。   “呼呼!”   身影如风吹动,陈华贴近张须陀,张须陀的剑气对他的伤害没那么威胁,他那拳头就毫不留情地落到张须陀身上。   张须陀的反应也不慢,伸手出来,搭在陈华拳头上,他动作很柔,就像推开门一样,就卸去了陈华的力道。   “小子,忘了告诉你,剑术,只是老朽曾杀百万兵领悟的,其实,我和你一样,都是大拳师,我们都是走的内家拳修行,许久没有用拳头了,今天终于又能舒展筋骨了。”张须陀突然剑手成拳,打出的每一招每一式,和太极有点儿像,陈华不是拳痴,知道这种拳法正是以柔克刚,他杀伤性很强的拳法,应该支持不了多久。   “张须陀不愧是隋朝第一猛将。”陈华心里在想,老家伙敬重的那些千古英雄果然都是好手。   不过,张须陀留有后手,他陈华就没有了吗?   借着一拳打在张须陀腰间,张须陀扭腰劈手回挡。陈华借力往后弹出几米远,手放在腰间,一柄飞刀出现在他手中。   飞刀绝技,是陈华从小就训练的必杀技。死在他手下的对手不计其数。   “你果然没那么简单。”张须陀看见了陈华手中的飞刀:“你究竟从何而来?你的师父又是谁,这世上,除了我天门能够培养出惊才绝艳之辈,其余人简直妄想。”   飞刀握在手中,陈华感觉就像握着沙漠之鹰那样。   “你信不信,我只要出手,你必死。”陈华说话简直比李寻欢还要牛逼。   “我信!”张须陀开口笑道:“我从你眼中看到了杀气,你是个值得培养的人?说不定,你真的能达到登天地步。”   “我不想杀人,尤其是你。”陈华说了句真心话。张须陀不该死,他和自己较量,都没有使用杀招,或许他只是纯粹的和自己过过招,陈华不相信天门的人,只会这么点功夫。   "我也不想杀你,不如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好好谈谈。”不得不说张须陀的性格实在是太善变了,一会人要打一会儿不打,他完全就是个喜怒哀乐都不容易控制的人。   “好呀,好呀,不打了,不打了,你们两个都不要打了。”   两人都没有说话,却从旁边突然跳出来一个可爱的女子。   女子穿着月白色的裙子,手里面握着一柄宝剑,莲脸细腰,清纯可人,玉质肌肤,晶莹剔透,就像一株天然的莲花,浑身透着一股子纯朴。   女子莲步移动,却是怯生生来到张须陀身边,就像黄蓉在叮嘱黄药师一样,诧声道:“爹,不许打架,不然我就十天不理你。”然后他脸色微红地看着陈华,歉意一笑:“活雷锋,好久不见呢。”说着扯了扯张须陀的衣服,一副你若再打我的心上人,就不理你了的样子,煞是惹人怜惜。 第四十九章 战功捷报传 [本章字数:3009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26 06:23:23.0]   “哎呀,宝贝女儿,怎么是你?你不和众叔叔在山下待着,独自跑上来作甚?别挡着爹和别人切磋,小心伤着你。”看见小侠女黄莺出现,张须陀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大宗师立刻手忙脚乱,嘻嘻笑着简直不敢有半点儿不听从女儿的命令,当看见小黄莺撅着嘴一脸不满意的样子,张须陀顿时慌张地哄好她:“乖女儿,爹不打了便是,什么都听你的,你不要不理爹。”   说完,张须陀挠了挠脑袋,对着陈华道:“小子,你认识我女儿?”   “认识。”陈华诚实回答。他想不到,以前遇见的那个小侠女黄莺居然是张须陀的女儿,张须陀长得如此矮小丑陋,生出来的女儿却是明媚动人,黄莺应该是随她娘的相貌,连姓氏也是,否则张须陀那歪瓜怎能够种出暖玉?   张须陀想了想,忽然脸色一变:“你就是我女儿口中念念不忘的活雷锋?这是你名字?活姓?还真是少见。”   “某不姓活,某姓陈,单名一个华。”   “陈华?”   小侠女黄莺第一个将陈华的名字念出来。“你是当官的?山下的唐军,全是你的人?”   陈华本想说他现在还是一介草民,还是硬着头地点头:“是!”   哪知道黄莺听了陈华的回答,一脸正经地看着张须陀,小侠女认真起来当真是别有一番风味:“爹,我们回去。他救过女儿,现在我们也放他一马,大家两不相欠。”   “乖女儿说什么就是什么,退,立刻退。”张须陀立刻变成软耳根的爹:“通知你山下的众位叔叔伯伯,我们回山寨去。”   黄莺立刻从腰间解下一个号角,是犀牛角所做的乐器,呜呜呜对着山下吹了两下。   完事儿之后,她将那号角再次挂在腰间,对着陈华,道:“好啦,你可以走了。”   “多谢姑娘。”陈华朝她拱了拱手,这女子身上太多江湖气息,做事儿恩怨分明干净利落,实在是有一派侠女之风。张须陀要是有他女儿一半的性格,他就没那么反复无常了。   “侠女贼父。”陈华想到一个词语来形容这两父女,现在既然有最好的办法平息干戈,他也不用费脑筋去解决这件事情。说辞他都想好了,等会儿回去,别人要是问起敌人为何退兵,就说自己杀了他们的老大,别人落荒而逃。   多看了眼黄莺,陈华还依稀记得那晚在湖边芦苇荡里那傲人的玉体。那一抹因为娇羞而泛起的羞态。那是一朵开在深山中的莲花,因为没有见过红尘,所以容易受到恩惠的感动。陈华发誓,他当初纯粹是抱着欺骗涉世未深的少女,跟着他哪怕是浪迹天涯,陈华是香帅,所以对女孩子,都是抱着疼之又疼,比怜惜花儿都还要温柔。他只是送了人家一件衣服,别人就让他过了这道坎。   种了什么因,就结什么果。   陈华发誓,以后遇见任何一个女人,他都要好好的对待,就算不能发生点什么,也总有在某一天的时候用上。   “我走了。”陈华把这话再说了一遍,然后转身离开。   张须陀吹胡子瞪眼看着他,就只差没说:“我们大战三百回合。”   小黄莺留住了他:“等等?”   “有事儿?”   陈华回头就看见黄莺在张须陀衣服上摸来摸去,许久从张须陀身上摸出来一本书皮有点泛黄的书,张须陀的眼睛瞪的更大,支支吾吾道:“女儿,那是爹的宝贝。”   “是你这本书重要,还是你宝贝女儿重要。”黄莺反驳道,然后把那么书拿在手里,朝陈华走过去。   “女儿重要。”张须陀变成了蚊子,声音更低。他就愣在那里,看着黄莺把他最重要的东西送人,而且那个人,还是自己先前的对手。张须陀突然觉得,女儿是给别人养的,以后有了相公,爹就可以不要了。   黄莺靠近了陈华,今天她的打扮很吸引人,月色长裙,头上梳着双耳髻,俏皮可爱清纯动人。当她靠近陈华时,脸上自然而然流露出羞态之色,晶莹肌肤瞬间白里透红。   她很豪爽地双手合拢,把那本书递给陈华:“你的衣服被我弄丢了,想不出拿什么给你,我把我爹心爱之物送给你。”   “以后,你是官,我是匪,见面了,肯定要打架的。”   “人活着,就得做些事情,我爹冒犯你和下面的贵人,他只想让自己心安。”   “我以后再也遇不到你这么有趣的人了,嘻嘻,杀人狂魔。”   “好吧,你走吧,以后我去哪儿找你?”   陈华转身离开的时候,黄莺的话就在他身后一句句说出来。陈华很想转身回去,牵着她的手,说,我们从此浪迹天涯吧。这是陈华十六岁那年就曾幻想过和一个女贼过着浪迹天涯的日子,结果被老家伙狠狠打了一个爆栗说没出息,结果现在二十五岁的陈华,就再也说不出如此潇洒的话。   不过,虽然现在的陈华不会热血冲动,但在他临走前,还是说了一句:“我以后住在长安。”然后,他的速度真的很快,就像一阵风一样眨眼儿就没有了。   “他住在长安?”黄莺高兴地反复念了几遍,然后一脸沮丧地走到张须陀身边,垂下头来,眼神皎洁地望着陈华消失的地方:“爹,女儿错了。”   “情种!”   张须陀吹胡子瞪眼,想打打不得,想骂骂不得:“回去闭门思过三天,抄写太上感应篇三百遍。”   “嘻嘻。知道啦,抄完了,我就下山来找他。”黄莺嘻嘻笑着,脑袋里想着陈华的影子。   张须陀仰天长叹:“真是和你爹一样是情种。”   黄莺歪着脑袋看张须陀:“爹,你是情种吗?没看出来。”   “是!”   张须陀板着脸道:“爹若不是情种,早就迈入登天境界。你资质上等,却不肯学功夫,真是气死我了。”   黄莺吐了吐舌头:“那他的资质呢?”   “上上等。”张须陀知道黄莺说的是谁,除陈华无二。   “那就对了,爹参悟了一生,都没有参悟透彻,何不将书交给其他人,或许他终有一天就会达到爹所说的大境界。到时候,爹的仇人若是找上门,他看在我们面上,也许会出面帮一把,他是好人,女儿敢保证,他会帮助我们的。”   张须陀哼哼两声:“希望我女儿所托非人。他若是不长进,我就时刻去鞭策他。”   “爹,回去啦。”黄莺撒娇地推着张须陀往另一个方向离去,边走边看着山下那散乱的人群,想从其中找到某个人的影子:“我会帮你的。这事儿就交给女儿了,其实刚才在旁边女儿就看出爹是欣赏他的,想收人家当子弟,怕人家不愿意,你老脸没处搁,还亏你宝贝女儿聪明,解决了你一个大忙。”   陈华回到了队伍中,张须陀手下的人果然够狠,二十来个就杀了他近百人,现在这队伍再次集合还不到三百人,不知道后面还有没有人出来捣蛋,陈华决定一定要最快到达兰州,然后走官道直接去长安。   墨统领抱着安诧奴走过来:“你,没事儿吧?”安诧奴已经伸出小手,要往陈华怀里钻。   “没事儿,刚和别人大战了一场。那人跑的快,要不然早死我手上了。”墨统领这女人是做侦探的料,不给她说清楚,她就要刨根问底。   墨统领狐疑道:“是不是天门的人?”   “不知道。”陈华已经抱着安诧奴:“整顿一下,立刻出发。”他不想把张须陀说出来,因为不知道这女人是不是老李培养的类似东厂性质的机器。少说一句,张须陀就安全一分,陈华不知道自己为何要保全那老家伙,权当他生了个好女儿吧。   墨统领自知没趣儿地走到一边,牵来她那匹黑马,一声不吭翻身上马朝远处跑去。   队伍又从新出发了。   没有了牛车陈华和李承乾都变成骑马而行。   在草原上走了四天,天气越来越暖和,春天的气息越来越浓厚,花红柳绿的官道终于看见了,兰州城那苍老古朴的城墙,就像一截长城,横跨在地平线上。   兰州到了。   从这里一直往东行走,全部是宽阔的官道,一路上都有为交通运输服务的系统驿站,从这里骑快马昼夜不停到长安不出半个月。   除了平安到达兰州城这一喜事外,在队伍刚刚入驻兰州时候,就听的城中百姓纷纷在祝贺,远在西面的大唐军队打败吐谷浑的羌人。   “李靖五路挥兵,在侯君集、李道宗等人的配合下击败吐谷浑,进逼其国都伏俟城,使得其国王伏允弃都而逃,逃往西域的大漠,吐谷浑,已经名存实亡了。”   李靖打出了他军神威名,同样也打出了天大的战功,胜利的消息还没有上报到朝廷,捷报恰好传到兰州都督府上,不知是有意还是巧合,这份捷报,将由李承乾和陈华二人,带着向长安前去。   一将功臣! 长安游 第一章 不伟大的想法 [本章字数:3375 最新更新时间:2013-03-08 14:52:32.0]   队伍只在兰州城整顿了一天,就已经盘点好行装,准备回长安了。   原本李道宗派了五百人保护李承乾入兰州,但是路上经过张须陀的劫杀,少掉了一半,现在吐谷浑的羌人也被收拾的七零八落,这批人就不用再返回去,全部编入太子随行队伍中,带着边关的捷报回长安去报功。   李承乾的牛车被砸烂了,他是太子,未来皇者的象征,回长安不能和普通人一样骑马回去,在出发时候,兰州都督贡献出了他的座驾,那位长得胖胖的姓李大名君羡的都督,见到太子收下他的礼物,就只差没有五体投地趴在地上呜呼叩谢太子不嫌弃,并且一番精彩马屁,卑职一定恪守兰州,守候在大唐边关土地上鞠躬精粹流尽最后第一血,后来因为太子要离开兰州,他多番挽留并且悲伤哭泣,才在部下的搀扶下站起来。   这位李君羡都督的表演让陈华再次体会到官越大,越会表忠心,越要表现忠心,因为指不定一个不小心,上头就把自己砍了,毕竟是执掌一方大员,实打实的节度使,三五两年忠心不上报朝廷,中央会忌讳的。   虽然这座驾乃是朝廷边关大员的宝座,但是还是不够奢华,和长安大富人家的都没比,墨统领不同意,想要给李承乾的马车装扮华丽点,太子从边关带来了捷报,全长安城都在看着,这不能儿戏,有可能他们此次回去,长安城十里外就有人迎接。   墨统领绞尽脑汁都没有想出如何装扮马车,结果陈华路过的时候,看见她的苦恼,就把这趟差事儿接了过去,找来兰州城里最好的铁匠和木匠,经过一天时间,打造出一辆豪华而奇怪的马车。   说这马车奇怪,那是因为马车有四个轮子,轮子不是用木头所做,而是用生铁浇筑,外圈裹着一层厚厚的牛皮,车座和轴承的连接处,加上了几层薄薄的铁片垫子,人坐在马车里面根本就感觉不到一点儿抖动。墨统领不知道现在这马车已经有后世汽车的影子,她只想着陈华的脑袋里装了些什么,怎么好像万事通似地,男人脑袋有他那么聪明,简直成妖了。   这家伙回到长安,一定能够受人欢迎。   长安不缺怪人,但缺乏能带来新鲜的奇人。   连墨统领都不得不承认,陈华设计的马车确实有贵族的气派。白色无杂毛的西凉大马,装扮的富丽堂皇的马车,这样的装备,无论走到哪儿一眼就知道车里的人非富即贵。   队伍出发了,还有点儿担心马车受不了高速度跑动会散架,所以在前期的时候墨统领还放慢了速度,后来她知道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陈华的马车比她养了十几年的马还要耐跑,出发的速度才加快了。   速度提起来,人的心情就跟着愉快,出了兰州,沿着官道朝长安方向前进。崇山峻岭眨眼间就消失在身后,和当年李太白的诗差无几,只不过现在成了春风吹香车,轻过万重山, 又因为在兰州城备了足够的美酒,所以一路而回,实在是逍遥快活。   马车里,李承乾一边儿喝着葡萄美酒,一边欣赏车窗外的美色,兴致之余,这位孤拉上了陈华,笑道:“华哥儿,你我各作一首诗如何?”   “不可,小民才疏学浅,做出来的诗难登大雅之堂。”安诧奴就躲在陈华怀里,现在她坐马车还是照样晕车,这一路从库山回长安,安诧奴已经将陈华当成了布娃娃玩偶一般,连睡觉也要陈华抱着,以后回长安陈华担心这小妮子会跑自己房里睡着不走。   “太子想作诗,自己作便是,某当听客,感受下太子风骚的文笔。”现在陈华决定,不要在李承乾面前表露太多,否则这家伙回长安大嘴巴,自己的应酬多了,他懒得和那些老狐狸整天没事儿参加什么诗会茶话会。他还想趁着时间多,到长安四处逛逛,看能否邂逅几个美人。   都说长安水边多丽人,尤其是长安城东南隅的曲江池一带,为都人游览的胜地,就是皇室贵人也多临幸游乐。三月春暖,水边丽人,那是多么惬意的邂逅。   李承乾优雅地喝了口酒,回味葡萄美酒的香甜:“华哥儿,回了长安你就不是小民了,至于封什么爵位,孤暂且不清楚,但孤说了,你以后是孤的人,哪儿也别想去。还有,孤不风骚,你才风骚,不然写不出床前明月光,地上鞋两双那种风骚的句子。别瞪着我,那是杜荷说的,与孤无关。”   说完,李承乾抬起他那张的确长得像女人的脸看着陈华:“孤要你当孤的老师。”   “杜荷那坑货,下次不教他泡妞大法了。”陈华心里气急,现在就想把杜荷拉来暴打一顿,听了这话,立刻叫苦:“太子,你可别坑我。你的老师那么多,前有李纲,后有,太子的老师已经够多了,某可不想和别人抢饭碗。”   “那你要做孤什么?孤应了你就是。”李承乾脸皮厚,死缠烂打。他相信, 他和华哥儿已经有感情了。   陈华嘴巴一张,很认真道:“牌友。一个合格的牌友,太子无聊的时候,就可以找某玩两局,某随叫随到。”李承乾打牌一辈子都不是陈华的对手,他已经输给陈华六百贯钱,陈华还想从他身上压榨点儿血出来。   李承乾有些气馁,想学杜荷那纨绔伤心时说的那句“这就是我们的感情啊,和碗里的酒一样,看着挺深,喝下去就没了啥感觉。”但李承乾转而想到,陈华可以说了他无聊的时候就找他打牌,太子什么时候有无聊,不就是遇见烦心事吗?华哥儿这是低调的向自己说,他可以给自己排忧解难。   感情不是说在嘴上的,而是放在心里的。不愧是战场上走下来的兄弟,为什么自己在皇宫有那么多兄弟都感觉不到兄弟情深呢。   李承乾运转脑袋思考这个问题,然后举了举酒杯:“华哥儿,孤敬你。”   能得太子一杯敬酒,这面子倍儿有啊。陈华不客气地举杯碰了下:“太子,某想问你件事。”   “但说无妨。”李承乾看着陈华,能让军师都不知道的事,他得认真听。   “你说某回长安,能做什么?”   “做官啊,做大官,大唐需要华哥儿这样的人才,才能兴盛。”   “呃,我听说做官要三更前就跑去太极宫前守到五更卯时上早朝,完事儿后,就去三省六部做一天的工作,一直工作到下午酉时才回家。一年也没有多少休息时间,是不是?”   “嗯,对啊。孤有些时候单单上个早朝就两腿发软,头晕目眩,那些大臣不知道怎么练的,站两个时辰腿都不动一下,孤真的佩服。”   “那是你贫血。而且没吃早饭上朝,不晕才怪。”陈华心里暗骂李承乾太傻逼,嘴上问道:“那有没有不上早朝的官?工作很清闲的官?”   “有,五品以下就不用每日上早朝,但还是要很早就去工作。华哥儿如果想做闲官,孤建议你可以去国子监当祭酒,或者弘文馆当学士。这两种官员,虽说是小官,但受人尊敬,而且工作也清闲,一天几乎没什么事儿,逢年过节,还能收礼,都是长安学子送来的。”   “那某可以考虑自愿去这两个地方待着。“陈华说了句心里话,他最怕上班,尤其是三更天未亮就要起床上朝,然后在皇宫里工作一天,节假日太少,在唐朝十天才放假一天,完全没有自由,做官比上班族还忙碌,陈华非常不愿意。   李承乾思考了会儿:“国子监祭酒,必须是进士,至于弘文馆学士,咳咳,孤说句实话,华哥儿你虽然颇有才华,但年龄不够,那里面大多五六十岁的老师,每个人都颇具盛名,你在里面肯定过不好,孤建议你还是别去了,你现在想要闲职,但回到长安,父皇一定不会让你逃脱的,你就等着和孤一起上朝吧。”   陈华想骂两句李承乾幸灾乐祸,他想了想:“某就去弘文馆。”   李承乾吃惊道:“真的?”   陈华点头:“千真万确。”   “许敬宗也是弘文馆学士,华哥儿你就不怕他搞小圈子孤立你?”   陈华摸着酒杯:“不怕。”   李承乾无奈了:“那孤天天跑来烦你。”   “也不怕。到时候别人会说,太子敏而好学,天天跑弘文馆问问题。”   李承乾无计可施:“那我带着弟弟妹妹来烦你。”   “某欢迎各位皇子公主,某正好要可以教导他们不要跟太子学坏了。”陈华完全把李承乾的威胁不当会儿事。   李承乾立刻妥协,那张妖艳的桃花脸凑到陈华面前:“华哥儿,别去弘文馆吧。和孤在朝堂上不好么?还可以天天见面,孤可以带着你去后宫,那里有三千佳丽?”   “真的?”陈华来了兴趣,后宫啊,那可是多少男人向往的地方。   “真的,假不了,孤可以带着你进去。甚至,可以留你在孤的东宫住上一夜。”   陈华脸上充分表现出一个男人色|迷迷向往之情,断然拒绝道:“某还是决定去弘文馆好些。远离太子,远离女色,珍爱生命,活的健康。”   李承乾败下阵来:“好,华哥儿,算你狠。”   说完,李承乾狠狠灌了口酒:“孤不会让你如愿的。”   “太子,某那六百贯钱,你看,马上就回长安了?”   “呃,好吧,孤回去向父皇提一下。”   两人谈话,就在这样的氛围中再也无法继续下去。李承乾躲一边喝苦酒去,李世民一向倡导勤俭节约,所以他每年的到手的钱没有多少,每月都扣了又扣,他欠陈华的六百贯钱已经成为陈华威胁他的一个把柄。   看来真的要把太子妃打晕用被子裹着送陈华府上,那六百贯才能换清了。   李承乾在喝闷酒,同样也在打着坏主意。   因为,现在,他、长孙冲、杜荷,最怕听到陈华提到那几百贯钱。   那是他们的软肋! 第二章 国公都在抛橄榄枝 [本章字数:3030 最新更新时间:2013-03-03 01:29:35.0]   队伍一路东行,速度颇快,却无谁感到疲乏,随着从西北干燥闷热的环境中解脱,渡过渭水,入函谷关,长安城遥遥在望。   作为十三朝古都的长安,八百里秦川,四面环山,中部河流纵横,气势磅礴,王气浓厚,历史之厚重无人能及。   在历史上,曾有多位帝王都将长安作为心中最理想的王城福地,因为关内有函谷关、潼关天险可守,关中陇蜀的沃野千里,南边有巴蜀的富庶,北边有胡人畜牧的便利,可以在三面防守,并向东方牵制诸侯,城外渭水通运京师,当东方有变,就可以顺流而下。这正是风水格局中的金城千里,天府之国。   到了长安城外郊,天气不再是西北兰州地区的干燥,唯一的区别就是暖和,春天的气息很浓重。   官道上商客、士子、出游踏春的队伍络绎不绝。不过,当李承乾的座驾走到哪儿,前路就有当地的父母官率领下属官员于官道旁跪迎。这架势,直接吓坏了那些还站在河边赋柳的学子。他们还没明白车里坐了那个大官,就听见当地父母官磕头高呼千岁,立刻知道这支队伍居然是太子的随从,这群人那还顾得上写诗装逼,通通跪在了地上,远远望着,希望能入得太子法眼,从此平步青云。   唐代虽有科举,但大多数的名额都是门阀举荐,寒门学子登龙门的机会太少,就连一代文豪白居易都有曾向大名士顾况行卷,从此将自己的名气打出来。文豪尚且如此,何况那些挣扎在科举考试上的学子?   遇见李承乾,他们还不像饿疯的人看见了馒头。尽管有侍卫开道维护秩序,仍有大批为了自己前途的学子冲过长矛大刀跑到了李承乾牛车前求前程。   “太子,可否收下小民所作的诗文。”一个头戴青色四方巾,身穿宽袖白素袍的男子第一个冲到李承乾马车前方,他是最不要命一个人,刚才在侍卫的阻拦下,他爆发了所有力气,只为自己的前途,早先一步奔跑。   长安城就是这么奇葩,几乎每天都有士子拦住某位官员的马车然后献上诗文,幸运儿只有少数,大多一辈子都无法得到贵人的赏识。   以前不知道被人拦过多少次路,马车里的李承乾刚听见外面有人毛隧自荐,他根本就受不了这种打扰,把手一挥“拉下去。有真才实学上就去考场,是金子自会有发光的一天。孤最看不惯便是这种人”   于是,侍卫估计理解错了,那位学子,很不走运被扔了出去。   “告诉那些人,孤有要事回宫不得拦驾。”李承乾的声音自马车中传出,似乎有点气愤。   陈华把车窗的帘子挑开,就看见外面站了好多学子,他们的手里正拿着自以为最好的诗文翘首期盼。他们的衣着打扮都颇得干净,但并非奢华,没有动辄束发金冠白绸玉扇,那是有钱有势家的少爷,这群人能站在李承乾经过的路边行卷,就证明他们都是无权无势只有一颗靠读书改变环境的心。   这些人,或许都不算有才,但有着一颗赤子之心。此那些靠父辈或者裙带关系走上仕途的人,造福一方的机率要大。   陈华自己虽然害怕麻烦,但他不同情别人麻烦。尤其是李承乾,陈华巴不得他每天都面临着麻烦。   “太子,让人把外面所有人的诗作收上来,某想瞧瞧。”陈华说话了,然后他放下帘子,看着李承乾“你知道周公吐脯,天下归心的意思么?”   “华哥儿提醒的对,孤是太子,时刻要注意自己的言行。”李承乾知道陈华在教育自己,他其实是太心急了,回长安的路上一连接到三封催促他回来的家书,分别是皇后长孙氏、太子妃苏氏,以及从不言语感情的老李亲笔所写,他知道太上皇在等着他回去,他肯定是不行了。   “别自责,你迫切回长安的心我知道。”陈华安慰道:“他们不知道你是为了尽孝,弃贤败名,言论猛于虎,今天你若不收下那些对你有期望的人的文章,以后你就真找不到贤臣了。”   李承乾笑着点头,随即吩咐下去:“把外面所献诗文,全部收下,等孤回宫之后再一一细看。”   李承乾这道命令传下去,行军书记长孙冲对于收买人心做的十分到位,一边张罗着收集学子手中的诗文,一边想着陈华的确是个妙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李承乾,长孙冲的家族是站在李承乾的方阵,这样的人,他在考虑回到长安就向自己的父亲推荐,极力拉拢成为自己人。否则被别人抢着去了,那就是长孙家的损失。   利益,永远是驱动这些大家族考虑一个人能否成为朋友的条件。   在不知不觉中,陈华完全不知道,他的到来已经搅起长安城几大派系的漩涡。   长孙冲把收集上来的诗文拿到李承乾的马车上,下去的时候对他提了一句“华哥儿,圣上还未诏见你,等回长安后到舍下做客如何,某早已书信回家,说有好友到访,已经为你准备了厢房?”   老李不是谁都想见的,还得等他诏见,所以陈华不能赔李承乾一起回皇宫,于是等到了长安,陈华就等于是个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是的关外人,长孙冲就是看到了这个先机,决定先把陈华带回家。   “长孙兄好意,某先行谢过。”陈华不是傻子,既没拒绝也没答应。入了长孙家,就成了长孙无忌那一派的人,天晓得长安城有多少人恨这只老狐狸,陈华还没傻到初到长安就为自己树敌。至于杜荷的杜府,程处默的程家,尉迟宝林的尉迟家,都不能去。至于去那儿,陈华都已经想好了,到了长安城他决定屁癫屁癫和墨统领回家。   跟个女人回家,总没有人说自己是那方的人吧,如果非要说,老子就承认我早已是墨统领的人。   长孙冲识大体地笑着离去,陈华无心机无见地,完全是第一次到长安,和李承乾交谈着。李承乾终于在身上找到了超越陈华的长处,介绍长安城的时候,眉飞色舞,绘声绘色,简直比现代旅游景点的导游还要专业,用词精美,语出古风,长安城的一砖一瓦都被他说出了秦砖汉瓦的迷人。   在李承乾的介绍中,陈华的知识再次充实。   当李承乾把长安城里里外外大街小巷全介绍完,又介绍了城外渭水风光,曲江美色,陈华听的如痴如醉的时候,长安城到了。   高大的红色城墙,宽阔的朱雀大街,来来往往,有西域的卷发商人,南洋的阿三,东瀛扎扫帚头的倭人,以及穿着正统唐装,面带微笑的唐人。   长安,国际性大都市,当时全世界文明的中心。   队伍到了承天门,往里走就是内城,最里面便是皇宫,过了承天门,就看见一支羽林军早已守候在此,有一相貌威武的郎将,持戟前行,距离李承乾马车前面一段距离时,跪于地上:   “卑职高升拜见太子殿下。”   高升是负责守护李承乾东宫羽林卫郎将,李承乾自然认得他,在马车里面嗯了声:“平身。然后望着陈华“华哥儿,孤先回宫,你准备去那儿?”   陈华伸了个懒腰:“四处逛逛。”然后他看了眼安诧奴,这小家伙肯定是要随李承乾回皇宫的。   “大哥哥,抱抱。”安诧奴很懂事地朝陈华笑了起来。两对小虎牙已经长的很长,换上唐人衣服的她,简直就是个漂亮的小公主。   陈华抱了安诧奴一会儿,就下了李承乾的马车。   外面早就有许多马车在等候,见到陈华下来,立刻有人走上去,和他交谈。   “请问,公子就是我家少爷提到的朋友?某是长孙家的管事”   “某是杜府管事。”   “某家老爷早已安排人在府上设宴,请公子光临寒舍,老爷说,公子乃是我程家人,初到长安,应该到寒舍做客。”说话的人送上请贴,打开一看,居然是程处默他老子程咬金。陈和程是一家吗?五百年前是吧。   这里的人,都是国公府派来的,这长安城的国公都在向自己抛橄榄枝啊,自己成了香馍馍了。   “谢谢各位,某已经答应别人了。”陈华笑着和这些国公府上的管事说话,然后在这些管事的注目下,大步走到最前方,那个骑着黑马,总给人高傲冷漠的墨统领前面。   “能光临寒舍么?”   “上马。”声音很冷,但是听起来很舒服。   陈华爬上了墨统领的马背,双手搭在她腰上,尽量做出两人很有交情的样子:“下次我也给你挡一次。刀、箭、拳头,只要你说,我就给你挡,相信我说话算话,因为我有枪。”   “你的枪在那里。”   “裤裆里。”隔着裤子都能感觉到裤裆旁边那把沙漠之鹰的强度。   “无耻!”墨统领声音不自然地骂出声。她好像也不怕那些国公的势力,带着陈华就往她的寒舍跑去。 第三章 宣华哥儿进宫 [本章字数:2336 最新更新时间:2013-03-05 00:24:02.0]   坐在一个女人背后,被这女人遛着马满长安城跑,长安城的人,陈华都不认识,但路过碰见都发现他们非常热情,时不时侧目回望,对自己指指点点,难道是自己长帅了,陈华得意的摸了下脸,那些人的声音就更大了,隐约听到“哟,那女人的面首长得真俊俏。”   陈华大惊,他终于记起在长安时兴小白脸的职业,唐朝的女人在这个朝代都很有地位,先是有侍奉过六位帝王的萧皇后不惧流言,往后出现的武则天,也是动辄面首一打,男宠三千,谁敢嚼她舌根,太平公主李令月据说也是个喜欢养小白脸的人,上层人物亦是如此开放的风气,哪些有些闲钱又嫌家中男人技术不好的女人,也可以出去找她们的面首。而且陈华的面貌也的确适合做这种职业,虽然他自以脸皮够厚,果敢爬上一个女人的马背,但他还是惧怕天下悠悠之口,尤其是当小白脸这种事,他尤为不齿。   将自己的脑袋完全埋入墨统领的后背,一定不要让别人认出来。否则以后走大街上,绝对会有人跳出来说他见过陈华,在某个女人的马背上。   陈华的异常举动,让骑马的墨统领感到极不舒服。她只感觉后背好像打湿了,浑身燥热的难受,她绷直了身子,骑马飞快,可以说死在纵马狂奔。   狂奔加快了速度,当然也更加引人注目。幸好唐朝没有三版小报,不然明天长安日报的头条上,一定会写着某某彪悍女夜掳弱男。   陈华选择沉默,墨统领成疯成魔。终于跑过了几条街的闹市,在墨统领的带领下,来到了一个叫安乐坊的地方,顺利通过了守候在坊间门前个值班坊丁的盘查,然后两人双双进了坊去。   长安城的布局以坊为单位,以皇宫为中轴,东西南北,各成百零二个坊间,其中尤其以皇城东西十二坊最为繁华,里面所住皆是达官贵族。   安乐坊,正是这十二坊间其中之一。   比起那些住着普通市民的坊间,安乐坊里面几乎全是别墅式的古代建筑,一栋栋的庄园相邻挨着,一条条用石板铺出来的道路纵横交错,亭台楼阁林立其中,看着就像是走进了主打复古的旅游胜地如闯入画中。   来到一处门前坐着两蹲瑞兽的宅邸前,陈华的眼睛就瞧上了那扇红木大宅门。眼见门庭上挂着“墨府”二字,这里是墨统领的家无疑。想不到这女人的家还有几分气派,单看这门面的讲究就知道墨家应该是安乐坊中的大户人家。   “这是你家?家里还有其他人没有?”   “没有。”   “你一个人住?这么大的宅子,不寂寞?”   “要你管!”   “考虑租两间给我,反正我在长安光棍一条,和你凑合着过吧。”   “想得美!”   “我是想的挺美。”陈华嘴上说着,已经来到那两扇红木大门前,敲了敲门上挂着的兽头锁:“锁都挂上了,真没人?”   墨统领走上前去,从腰间取出一把钥匙穿进兽头中,打开了锁,她双手往前一推,红木大门咯吱声缓缓打开。庭院里面的景象随即映入眼帘。   庭院很大,但是颇有苍凉。   远处挂着破败灯笼的走廊上,没有丫鬟,没有家丁,甚至连欢声笑语都没有。   地上撒满了落叶无人打扫,假山下的池子里因为没有活水,所以池子早已干枯,还能看见几条白色鱼骨摆着。   荒芜。   凄凉。   这就是陈华第一直觉。   “怎么样,还愿意住在这里吗?”墨统领挑了挑眉毛:“我可以当你刚才说的话从来没有听过。”   陈华哼哼道:“就怕这里面没有狐狸精。”然后他迈着步子大步走着。   本盗帅水里来火里去,那样的阵仗没见过,还怕这荒园,笑话!   “里面房间很多,自己随便选择一间。”丢下一句话,墨统领完全不像个主人摸样直接抛下陈华,自己一个朝着那落满枯叶的庭院中走去。“晚上听到任何声音,记得别出门,别告诉我没提醒你。”   这是这冷傲的女人留下的最后一句话,陈华感觉有些莫名其妙,但又觉得她似乎话中有话,且先不管了,有个住的地方已经不错了,暂且在此住上几晚吧。   陈华随墨统领去了墨府,李承乾则是由羽林军的迎接一路浩荡回了皇宫。   李承前回到皇宫,第一件事就是直奔太上皇李渊所住的永安宫。   在李承前未来永安宫之前,永安宫内,正是一片沉闷的气氛。   李世民坐在以前李渊坐过的龙椅上拿着李渊平常所写的手稿一言不发,他身边,一个穿着宫装,头戴凤冠,身披凤袍的女人,正端着一小碗热腾腾的热汤,一边用羹拨弄着碗里的热汤,一面亲亲起合红唇吹走热气,做的及其温柔。待到她以为温度适中的时候,女人摆动着纤细皓白的玉手舀起一羹热汤,送到李世民嘴边:“二郎,你都三日三夜没有吃过东西了,以前你曾经答应过观音婢,不能太操劳,现在又不听话了。”   温情可人的长孙氏出马,还有那个男人不被她收复。   李世民嘴皮动了动喝下长孙氏喂的热汤:“观音婢,你说,这次父皇能挺过来吗?”说话间,李世民那板着的脸突然有了一丝变化。   “父皇他老人家洪福齐天,一定能够渡过去的,二郎就别担心了。”长孙皇后继续喂着李世民,这里只有他们夫妻二人,长孙氏的温情才会如才结婚时候那般浓厚。   “哎!”李世民叹息一声:“再传太医,朕不信,朕是天子,要留住朕父皇的命,天还要阻扰。”言语中,自信和决心显而易见。   通传太医的太监躬着身子冲冲跑去太常寺传召太医,哪知道他才跨出永安宫,抬头就看见太子李承乾正从外面进来。   太监大喜,连忙跪拜。   “太子爷回来了,皇上,太子爷从凉州回来了,皇后娘娘,太子从凉州平安回来了。”太监 尖锐的声音立刻在永安宫外响起。   长孙第一个冲出来,当看见瘦了一圈的李承乾时,一双慈母的泪水就从她眼里落下,长孙取出丝巾沾了沾眼角:“乾儿,你总算回来了。”   看见来人正是生母长孙氏,李承前扑通跪在地上:“儿臣给母后请安。”   “咳咳!”李承前磕头的时候,李世民就像鬼魂一样悄无声息的出现,他那眼睛直视盯了李承前一眼,点了点头:“回来了。”   李承前抹了把眼泪:“父皇,太上皇他怎么样了。”   “病情已经稳定,还算乐观。”李世民似乎很吝啬言语,说话总是很简短。   “乐观?”李承前一听这两个字就很生气:“父皇,传旨,你快快传旨,宣华哥进宫,有他在,儿臣担保太上皇无忧!”李承乾神情认真,再也没有以前的优柔寡断,就连李世民就发觉自己这个儿子好像改变了不少。 第四章 千古人镜 [本章字数:2046 最新更新时间:2013-03-08 18:57:59.0]   陈华已经在西厢找了间干净清幽的房间,准备收拾收拾休息,从兰州到长安一路奔波,他也感觉到了疲乏,哪知道自己刚趟上床,门外就有人敲门。常理考虑,墨府只有他和墨统领二人,敲门的人除了墨统领之外无二,陈华还没起身开门,就已经在里面问道:“是小墨墨吗?”   门外响起了墨统领那不咸不淡的声音:“宫里宣你进宫,轿子就在门外,接你的乃是光禄大夫魏大人,去不去随你。”   这女人好像不关心自己死活,什么叫去不去随你,她都是大唐朝的老干部了,难道听说过老李传旨有人敢拒绝的么?   “去,去,立刻出来。”   陈华很是激动,老李要接见自己,肯定是李承乾那大嘴巴惹的祸?陈华可以不鸟哪些国公,但他不可以不鸟老李啊,否则随便一个欺君之罪下来,陈华没有九族可砍,他一个人的脑袋足够了。   立刻起床,打开门,阳光还很刺眼,距离太阳下山还有段距离,若是混的好,还可以被老李留在皇宫吃晚饭。   知道老李急着让人宣自己进宫所谓何事,出门的时候,陈华已经背上了他那个万能的军旅包。   进宫应该用得着,所以陈华准备的很充分。   墨统领知道陈华有个奇怪的背包,她不知道这背包还有何历史,只是陈华进宫面圣,他也背着,墨统领迟疑了一下,看了看陈华的奇特背包:“入宫面圣,还是少带点儿东西,犯忌讳。”   一向冷漠少语的墨统领终于说了句关心人的话,不容易啊,这还是陈华和她相处以来,第一次听见她语气如此温婉。   “放心,不用的东西我都没背着去,里面背上的都是救命的。”陈华拍了拍自己的背包:“要不要一起进宫面圣?”   这回墨统领转身便走,连一句话都没和陈华说。   这性子太冷傲了。放佛这长安城就没有一个人是她的朋友。   “哎,这女人,活得真心累。”看着墨统领离去的背影,陈华说了句心里话。按理说,以墨统领的家世和本领,在长安不愁找不到男人,只要她小手一勾,绝对有无数男宠送上门来。只是她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淡性格,以及孤僻地住在一个如同鬼城的府邸中,还有那个男人对她提得起半分兴趣?只怕是上门提亲的媒婆,看到府里面鬼影都没有一个,都不敢为她说媒了,或者以墨统领的性格,肯定提剑追出门外。   “找机会做点东西,让她笑一笑,墨统领笑起来肯定一笑倾人城。”陈华是香帅,一代香帅最拿手的不是盗东西,而是拿走一个女人的心。祖师爷楚留香就是情场老手,陈华当然后浪推前浪。   一个人打开了墨府大门,随着咯吱声响起,映入眼帘的是一辆两个轮子的马车,普通,不起眼,怎么看都和那高贵的皇宫联系不上,陈华知道老李一直提倡节俭,不然李承乾不会为了欠他六百贯钱逼得说要卖掉太子妃还债,但堂堂一国的君主召见臣下,就用这样的马车接人,也太显寒碜了吧。   “大人贵姓?某叫陈华。”看见牛车旁站了一个穿着青色服饰的小老头,这老头板着一张脸,好像谁欠了他几百贯银子似地,陈华和老家伙学过两天摸骨看相的本事,一看就知道这老头属于那种心眼小,眼睛里容不得沙子的吝啬老鬼,先前墨统领提醒过,好像这老头是个光禄大夫,姓魏,虽说是闲职,但官衔已经不低了,至少三品大员才有的这个待遇。   那老头看见陈华了,又见陈华不畏生,不像是一个才从关外那些野蛮之地来的人,声音低沉道:“免贵,姓魏,字玄成,单名一个征字。”   那老头介绍自己的时候,都是以古人的方式,先说家姓,然后字什么,最后才说名字中的名什么。陈华听他介绍,本没怎么放在心上,嘴里念着魏玄成,好像不太熟,然后听到那老头说名“征”,陈华平地一惊,望着那老头:“你就是千古人镜魏征?”   魏征本就是写史书的,而陈华那“千古人镜”四个字,好像只有史书上才能提及,都说功过自有后人评说,但现在听见陈华说到这四个似乎能够写入青史记录他魏征一身为官的一句话,魏征心中甚是高兴。   圣旨拿出来,客气勉励的话就不说了,原因都要归功陈华那“千古人镜”把魏征的马屁拍的舒服。   圣旨的意思不想电视剧里写的那么文绉绉的,就一句话,让陈华立刻、马上、随魏征魏大人进宫面圣,至于去做什么,就不用陈华猜了,也不需要老李多费口舌,太上皇就在兴庆宫躺着,能不能救活就看你陈华的本事了。你不是在凉州的时候能兴风作浪吗?回到长安要是能把太上皇给救活,那就证明有真本事。   苦笑着接下圣旨,陈华就将目光落在魏征脸上。   “魏大人,圣上让某去兴庆宫,不会是要我医治太上皇的病吧?”   千古人镜咳了两下:“太子举荐,圣上念及太子一片孝心,让老夫起草圣旨传你进宫。”   李承乾那个坑货,等会儿就逼上东宫要债去。   陈华脸皮抽了抽:“那太上皇的病太常寺的太医怎么说?”多了解些内幕,说不定还可以为医不好找说辞。反正连太常寺专业的太医都医治不好,自己医不好也情有可原。   “回天无术!”魏征从来不说假话,但他说起话来要人命。   陈华叹了口气:“魏大人,带路吧。”   魏征自己爬上了马车,别看他身材矮小,但手脚灵活,那么大一把年纪了,根本就看不到点儿老人的迟暮,真是越活越精神,不愧是老狐狸,越老越精,陈华有点感慨,这大唐朝的老臣都吃了些什么,先有会挽雕弓如满月的李靖,也有扛着大刀就敢和羌人硬拼的李道宗,能驾驭如此多狐狸共聚一堂的老李又会是什么样的人精?   狮子?还是老虎?   不,应该是侏罗纪的恐龙,霸王龙。 第五章 输氧气,打点滴 [本章字数:2470 最新更新时间:2013-03-10 15:44:27.0]   陈华终于见到了千古一帝李世民。还有那个无论是正史还是野史上,都被润笔成完美无瑕的观音婢长孙氏。   李世民威而不怒,长孙皇后柔而不媚。从面相上讲,他们是最有夫妻相的两人。尤其是李世民,脸上的胡须不多,但是恰到好处将他身为男人又是王者威严一面凸显出来,也许是常年打仗的的原因,李世民的身材保持的很好,不难想象老李就算现在骑着马也能上战场斩杀数人,完全不像历史课本上阎立本所画流传下来画像中那般身宽体胖,长孙氏依傍在他身边,她就是一颗最璀璨的明珠,衬托英雄的存在。   陈华随着人镜魏征走进兴庆宫时,李世民依旧在翻看着李渊的手札,反倒是长孙氏,第一个将目光落在陈华身上。的确,这女人无论看谁的眼光都是温柔的,能够让人从心里对她产生好感,难怪李唐江山那么多臣子没有谁会对皇后娘娘不敬,那是长孙氏的确有她独到的个人魅力。   她就是一江春水,融化了英雄的铁血,抚平了文人的高傲,英雄不敢拔剑,文人为她填词。如果说李世民靠他的睿智牢牢掌控着自己的江山,那长孙氏就是靠她的人格魅力去感染李唐每一个人,她是国母,当之无愧的国母,没有谁能从她身上找出一点点缺点。   这是一个完美的女人,难怪会有李世民这样一个雄才大略的男人。   入兴庆宫的时候,陈华只是淡淡看了眼老李,更多的目光则是放在李世民身边的长孙身上。   “想必这位就是乾儿口中称呼的华哥儿吧。来人,看座!”说话的是温柔的长孙,这位穿着宫装模样不输给任何一位女人的女人,他身上独特的高贵,就像一朵白色的牡丹,她往哪里一站,自会有人看着她无需提醒。   “臣魏征,拜见皇上,拜见皇后娘娘,拜见太子千岁。”人镜魏征虽然是直臣谏臣,但见到了当今圣上,他依旧要跪下去磕头,这是君臣礼节。   魏征老老实实在地上拜了两拜,然后就把陈华往火坑里推,道:“陈兄弟,还不快拜见皇上和娘娘,切莫失去礼数。”   这老狐狸,居然和我称兄道弟,这不是摆明了我和你人镜魏征有交情吗?老李虽然喜欢你的直性子,但并没有委以重任否则你丫开国功臣就不只是做个光禄大夫了,早就奔宰相一线了。   陈华虽然是现代人,但到了不同的朝代,就得适应不同的规矩,见了老李是要磕头的,不然大不敬,没的说直接砍了。虽然脑袋中还想着自己怎么不能像某些穿越者纵横一个位面种马无敌霸气外露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牛叉境界,回头看,连人镜魏征都能下跪,他还是乖乖的跪下去,就算是给那个世界的老家伙磕头,道:“关外小民陈华,拜见圣上,拜见娘娘,祝圣上仙福永享寿与天齐,祝娘娘青春永驻笑口常开。”   拍马屁其实是很简单的,魏征要坑他,要让李世民以为陈华和魏征入伙了,那陈华干脆就不学魏征直性子那套,马屁无敌拍,就要让老李觉得自己就是个喜欢溜须拍马的人。   和魏征划清界限,某就是个喜欢耍嘴皮子的人,不是那种会让老李生气到想杀了自己解恨的直臣,这样就对了。   长孙笑的很甜,让陈华恍惚以为这个已经生下几个孩子的女人,怎么看都像是个情窦初开的女孩。老李则是不怒不喜,脸上看不出任何细微的表情变化。帝王之心,的确是无人能读懂。不过,听到陈华的盛赞,老李也觉得新鲜,翻书的速度慢了下来。眼光有意无意落在陈华身上。   陈华如坠冰窟!   好一双让人胆寒的眼睛,那眼神,就像两支黑压压枪口对准你,随时都可以喷出火舌要你命。   李承乾跳出来了,因为陈华的马屁他听了想吐。他待在长孙身边做乖孩子实在是憋不住了,想笑,怕失礼,想捶足顿胸说魏征终于遇见对手了,但他老子李世民还在身边,不敢放肆,所以李承前找了个很好的借口。   “华哥儿,在凉州的时候孤就见你救活了皇叔。如今太上皇病重,太医署的人都束手无策,别无他法,孤只好求父皇将你宣进宫,让你替太上皇治病。”李承前声音哽咽,他简直是个孝悌太子。   陈华心里面记着四下无人时候找李承前还账,嘴里答应道:“小民尽力而为。”   “好啊,孤带你去太上皇寝宫!”李承乾表现的很热情,没有谁会议论他和陈华走的很近,因为这叫礼贤下士。说不定有些老官员,会拿此事歌功颂德太子。   李承乾出现在陈华面前,并且趁人不注意时向他竖了竖大拇指“魏大人被你坑了”。然后,这位太子就屁颠屁颠带着陈华去了李渊的寝宫。   李承乾带队,陈华尾随其后,李世民就跟在陈华屁股后面,背着双手,就像监考官一样,监视陈华,看他要做什么古怪。毕竟兴庆宫里面躺着的是他老子,李世民还不放心将李渊的命交给陈华折腾。   走进李渊寝宫的时候,很大一股中草药味灌入鼻中。凭着这股药味,陈华肯定,这太医署的人,灵芝、人参没少用。有两个穿着七品朝服的官员,正忙着在李渊的身上摸来看去,不像是把脉,倒像是在望闻。   李世民来到的时候,这两个医官正好全面检查完,见圣上领着太子河娘娘前来,这两人立刻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圣上节哀,太上皇他恐怕是不行了。”   不得不承认,任何朝代的官员,表演天赋那是没得说,说哭就哭,根本就不用酝酿。   李世民沉声“嗯”了声,然后就看着陈华。   陈华知道他跑不掉了。既然来了,躲是躲不掉的,他索性硬着头皮,走到了李渊的龙床旁边。   龙床边有个凳子,陈华坐下来,然后一屋子的人,就全部看着他。   陈华心里在想,你们不要给我压力,不然我就给李渊压力,不能让他好好活着,还可以让他安乐死,然后伸手撩起龙床上盖住李渊的被子,把李渊的手取出来把脉,众人看他这个动作,专业到位,像是有两把刷子的人。   李渊的病要是能通过把脉看出问题,那他就不用被下病危通知书了。   只是,陈华仅仅把了一会儿脉,然后就把李渊的手放回被子。   “圣上,要做好心理准备,小民不敢保证能够医治好太上皇的病。”说完之后,陈华将背在背上的包取下来。李渊得的病不轻,急性心脏病,能得这个病不难想象,李渊被李世民夺去了皇位,心里一直压抑着,心脏不好,早就有病,加上年老爆发出来,就一病不起了。   这个病不好治,而且以唐代的医术,对这个病的症状都没多少人研究。   陈华是从一千年以后来的,那时候的医术,中西结合,把脉的手段早就化境。当诊断出李渊得了急性心脏病的时候,陈华想到的医治方法就是输氧气,打点滴。   氧气不能缺,心脏病人最怕的就是缺少氧气,至于点滴,那就是一些治疗心脏病的药物,幸好,陈华的包里面都准备了一些,外出做案,陈华考虑的非常周到,他也因此应祸得福。 第六章 亚历山大 [本章字数:2733 最新更新时间:2013-03-09 15:46:31.0]   一屋子的人都在看着陈华如何施展神通,李承乾更是跳过来说要给陈华打下手,陈华拒绝了,因为李承乾根本就没有经过专业护理培训帮不上他的忙。他连打针找血管打点滴肯定都是茫然的,还指望让他帮你?   将背上的军旅包取下来。里面的东西都是陈华挑选出来,有几样药品对李渊的心脏病用得上。前世的陈华,可以说是世界所有博物馆的噩梦,但那些收藏宝贝的地方,岂是那么容易就进去了,有些地方是真空环境进入就需要自带小型氧气瓶,有些地方还安装有毒气防毒面具不可少,所以陈华在做案之前,都经过详细的安排计划,几乎把需要带上的东西全部带上,以免出现任何意外。   从军旅包中拿出一个矿泉水瓶大小的蓝色瓶子,然后再拿出用塑料袋密封好的袋子,扯开袋子,拿出里面的呼吸罩和软管,将软管一端接到蓝色瓶子瓶口处,呼吸罩则是放在李渊嘴巴上。   心脏病人最怕的就是缺少氧气,这样很容易造成脑死亡,李渊已经是重度昏迷,几乎接近假死状态,幸好这群医官在陈华未来之前用太多上好的药材留着李渊最后一口气,否则陈华真的无力回天。   尽管陈华拿出匪夷所思的方法来医治李渊,李世民都没有过于惊讶甚至制止,李世民知道天外有天,大唐朝以外有许多国家有自己的文明,陈华肯定是行了万里路,才知道这种法子。李世民唯一想到的,就是陈华的出现是老天在保佑他,让他为自己的父皇尽最后一点孝心。   李世民对不起李渊,他亲手杀了自己的大哥、四弟,还逼迫李渊退位让贤。为了抹去这污点,李世民已经尽量让自己变得更贤明,对天下的百姓更宽容,他在位的十年时间,轻徭减赋,鼓励农耕商贸,奖励人口的繁衍,但无论如何,提到玄武门之变,那就是李世民心中的一根刺。所以,李世民虽然表现的很平静,但看见陈华在救李渊的时候,他其实比谁都焦急。   陈华给李渊输了氧气,然后他又从军旅包中拿出一个很小的输液瓶,将注射器拿出来,又在军旅包中拿了几种药物打进输液瓶中,把输液瓶挂在李渊的龙床上,然后将李渊的手放在把脉用的靠垫上,找到李渊手上的血管,将连接输液瓶的针管插进李渊的静脉血管中。   “这医术,真是奇怪。”   说话的是人镜魏征,魏征也算博览群书,更是游走过多处地方,但从未见过陈华这样诡异救人的方式。   魏征身边那两个太医署的医官也跟着点头,其中一个年龄较大,头发花白,面容枯瘦的老头,这老头名叫谢季卿,乃是太医署太医令,出来道:“这人的医学,绝不是出自我大唐任何一派医门之下,老夫行医多年,身平只遇见过一人,行医时完全不遵循古法,为中毒者喂毒,为腹痛者开膛,为断肢装假肢,此人医人的方法,有点像他。”   “谁?”李世民问道,看来他也被魏征和医官的话勾起了兴趣。李世民龙目有光,似乎想把陈华看穿,他喜欢能够受他掌控的臣子,而不喜欢一个来历不明的人。   谢季卿立刻道:“回圣上,那人正是药王孙思邈。据说孙道长去了西域传播医术,难不成此人师从孙道长?”   李世民的回答很风趣,道:“若他是药王的弟子,那他就有资格做这太医署太医令一职,朕的太医署能有个药王弟子把持,这满朝文武百官,那个还愁一点疑难杂症不可医治?”   李世民明里是在表扬陈华,实则是在暗叹他朝中无人,现在站在李世民身边说话的谢季卿正是太医署最高官员太医令,他连太上皇得了什么病都没查出来,还有资格议论别人的医术?   “臣等无能,还请圣上责罚。”谢季卿立刻跪在地上,他身边的另一个太医也跪在地上,道:“臣等孤陋寡闻,不知道天外有天,此次回太医署一定将陈公子请上门来,亲自传授医学心得,好让我太医署所有人员,务必能够从陈公子身上学到本事。”   “谢爱卿,甄爱卿,快快请起!”李世民的大度立刻表现淋淋尽致。不怕你不认错,就怕你不学,李世民对臣子的要求不难,你不会就要努力学过来,下次再不会那就没有原谅可言,其实跪在他面前的两位太医令都是太医署里面医术最好的两人,李世民还舍不得将他们砍了。   谢季卿和另一个叫甄权的太医令双双从地上站起来,然后退到了李世民身后,两人不敢再说话造次,而是静静观看陈华救人的方法。谢季卿是内科专家,甄权乃是一代针灸大师,刚才见陈华扎针打点滴的手法,很快就学到了心里。两人都不是小肚鸡肠的人,和他们的医德一样很是大度,见陈华抢他们饭碗,两人不是抱怨,而是都打算着私下一定要叫此人到太医署交流一番。   看见输液瓶里的药液在减少,那就证明李渊已经将药物吸收入体内。任何神药都不能立竿见影,况且心脏病这种很难缠的病医治起来效果本就不佳,陈华决定等这一瓶点滴输完以后,再给李渊输上一瓶,到时候等李渊从昏迷中醒来就改中药治疗,自己军旅包里面的药物有限啊,而且还是非再生资源,陈华可不想全部用在李渊身上。   就得李渊慢慢将这瓶点滴输完吧,那时候天肯定暗下来了,自己再来换第二瓶。   心里面将医治李渊的进程想了一遍,这里也没什么事可做,接下来就等着看一瓶点滴输完之后,李渊身体有没有出现转机。   "怎么样,华哥儿,太上皇的病情有无大碍?"   看见陈华从龙床边走过来,李承前心急问道,李承前是相信陈华的,有陈华在,就没有他解决不了的事情。李承乾已经潜移默化将陈华当成了无所不能的高人。   陈华直接无视李承乾,望着李世民,道:“还要观察两个时辰,药物已经进入太上皇体内,如果有作用,两个小时候之后自会见分晓。”   "那就等两个时辰."说完,李世民身边的长孙已经安排人将凳子抬进来,就在太上皇的寝宫中等着。   陈华也不多作解释,他就站在老李身边,陪他守候这两个时辰。   在静静的守候中,天色暗了下来,长孙让人端来了点心,李世民一口都没吃,李承前吃了几块就没了心情蹲在李渊的龙床便看着龙榻上的李渊,魏征和两个太医令谢季卿甄权都不敢吃上一点填肚子,唯独陈华,拿起宫廷御膳房里面做的点心,一面吃一面兴致高昂地看着众人脸上严肃的表情。   用得着这么认真么?李渊死不了。   兴庆宫中的铜壶滴漏响起了第二声,两个时辰已经过去,挂在李渊手上的输液瓶已经输完。李承前“哎呀”一声跳到陈华身边,说瓶子里的药液输完了,陈华吃掉了盘子里最后一块点心,说道:“先让谢太医把把脉。”   自己说了不算,还是得专业太医出马,老李才会相信奇迹。   谢季卿走到龙床边,将手搭在李渊手腕脉搏上。   他先前替太上皇把过脉,脉象全无,已经是死人征兆。但现在,在陈华用一个瓶子,装着透明液体,给太上皇扎入血管里,瓶子中的液体消失时候,太上皇的脉搏居然有了,而且跳动的还比较有规律。   谢季卿仔细地把了三次脉才确定太上皇的病情稳定了,他们是中医,看中的就是脉搏,只要脉搏跳动,就证明太上皇能够醒过来.   "扑通!"把完脉之后,谢季卿直愣愣地跪在李世民面前:"恭喜圣上,太上皇有救了!"   老李僵硬的面容才有那么点点的舒缓:“陈华,继续用你的方法给太上皇医治,朕要坐在这里看见太上皇醒来为止,否则朕就治你怠君之罪!”   老李终于和陈华说话了,不过,他对陈华说的第一句话居然让陈华感到亚历山大! 第七章 父子对话 [本章字数:2213 最新更新时间:2013-03-10 16:13:49.0]   李渊醒了,在陈华超时代的药物治疗下,他醒来的速度让人咂舌。不过,为了让他醒来,陈华耗费了自己大半宝贵的非再生资源药物,这种损失,他不敢向李世民讨价还价,只希望李渊醒来之后,李世民记得这是陈华的功劳,随便赏他一座宅子几个美女丫鬟就行。   李渊的身体还很虚弱,他醒来的时候,氧气罩一直带在他嘴上,他的眼神第一个看向的不是站在他身边的儿子李世民,而是正在为他更换输液瓶的陈华,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球中,带着几分劫后余生的庆幸,还有一个老人对死亡的惧怕。   没有谁不怕死亡,高高在上的李渊从鬼门关走了一圈之后,他对活着的念头更大。   “呜呜呜”李渊的手指着自己嘴上的罩子示意给他拿开。李世民看着陈华,这玩意儿他不会,只能求助会的人。   陈华挂好了点滴,这是他给李渊输的最后一瓶,输完后李渊的身体就要靠中药疗养。他为李渊取下嘴上的氧气罩,李渊那只没有扎针的手就从被子里伸出来,死死地抓着陈华的袖子:“告诉寡人,某叫什么名字?”   “回太上皇,某叫陈华,关外来的小民。”陈华回答了李渊的问题,然后叮嘱,道:“太上皇刚刚醒来,不宜说太多的话,还是把这个东西戴着。”说完,陈华已经不顾李渊的不情愿,将氧气罩再次戴在李渊嘴上。   李渊一直看着陈华,说来也奇怪,他压根就没看过陈华身边的李世民,好像这两父子有仇似地。   李承乾哀嚎着扑到了李渊龙床边,哽咽着道:“太上皇,你终于醒了,乾儿好担心,太上皇说过还要带乾儿去游江南,你可不能不讲信用。”   李渊的手放在了李承乾脑袋上,这是他的大孙子,自从大儿子和四儿子被老二杀了之后,李渊就特别看重他李家的血脉,李承乾有孝心,也是一个仁厚的太子,做皇帝可能没有多大作为,但能够保证李家血脉不会再次折损,他一直对李承乾灌输的思想都是善待自己的弟弟妹妹,李承乾也没有辜负他的期望。   儿子忤逆,还好孙子听话,不然李渊下半身还不知道什么叫颐养天年。   “乾儿,别打扰太上皇休息,你从凉州回来也累着了,先回宫去休息吧,这儿有你父皇和母后,你就别担心了。”温柔的长孙说话了,这女人总是在最尴尬的时候,能够将局面扭到能控制的局面。太上皇心里面恨着她的二郎,二郎一直都在弥补,在太上皇病危这些日子,早朝都已经撤销,一直呆在兴庆宫没有休息过,现在太上皇醒过来了,也该是他们父子两说话的时候。   李承乾抹了下眼睛:“儿臣告退!”   “臣等也告退!”人镜魏征和太医令谢季卿甄权都是老干部了,哪能不明白人家圣上和太上皇父子情深有话要谈,立刻请求退下。   屋子里就只陈华和老李还有长孙,陈华迟疑了一下:“圣上,小民也告退。”   “你在寝宫外面候着,朕等会还要见你。”   陈华浑身轻松,幸好老李没把自己留下来,他不愿掺合皇家私事能躲就躲,没看见魏征跑的那么快么?   陈华出去后,长孙搬了一张凳子放在李渊床边,李世民坐在上面,长孙很识趣的走到一个三彩香炉旁,找来细长的金针拨弄着香炉里面的草药,让草药燃的足够充分。袅袅升起的香烟,把长孙环绕其中,长孙放佛变成了慈爱的观音,神定气闲。   身边无人,李世民伸手取下李渊嘴上的氧气罩,李渊睁开眼睛看着他无话可说,这本就是一对彼此有着恨意和歉意的父子。   “吐谷浑被李靖五路大军所剿灭,大唐西北地区从此再无战火。”   李渊把眼睛闭上。他似乎不想听李世民在歌颂他雄才伟略的能力,好像他在像自己证明,只有他李世民才能让大唐朝辉煌。他夺权,也是顺应天意。   好像以前两父子的谈话,就是在一个自言自语,一个沉默答中完成。李世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对话方式,继续,道:“回纥,契丹,吐蕃,高丽,朕都要一一征讨他们,朕要做千古一帝,就得让大唐朝的疆土,从未有过的庞大。”   李渊的眼睛忽然睁开了:“那样,累吗?”   李世民很平静道:“史书只是给胜利者所写的,男儿若无法感到累,那他这一身几近平庸。”   “哎。你从小就是这样,你母后说你长大了一定不会安分,看来她说的果然没错。”李渊叹了口气,李世民是他最得意的儿子没错,但也是最伤他心的儿子。   李渊提到窦皇后,李世民难得出现悲伤:“母后的陵地,儿臣已经命人从新修葺过,窦家的人也均受到重用,我李唐江山建立当初受过窦家士族帮助,儿臣从未忘记。”   “你做的这些,只想弥补你对你母后的亏欠而已。”李渊突然大声了起来,然后不停咳嗽着:“因为你害怕你母后死不瞑目?她怎么会想到,自己最疼爱的二儿子,居然会丧心病狂到手足相残。”   别人要是触及老李玄武门那片逆鳞,早就被他砍了,但李渊说出来,李世民只觉得愧疚。   他名不正,言不顺,所有的一切,都是靠当初秦王府的人帮他夺回来的,所以秦王府哪些人全都被封为了国公,而太子李建成那一派几乎无一幸免全被李世民砍了。魏征例外,李世民留着他,就是要向为太子李建成而死的哪些人证明,他李世民的确是雄才大略。   “父皇,你累了,需要休息。”李世民觉得再也没有必要谈下去,每次他们父子的对话,只能说到这儿就再也无法往下开展。   李渊果真闭上眼睛,再也不理会李世民。   李世民站起身来,长孙刚刚把香炉里的草药翻了一遍娓娓而来,她看着李世民的眼光是温柔的,在自己男人最心烦的时候,长孙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长孙把玉手放在了李世民手上,玉手皓腕如雪,温暖细腻,总是能让人醒神:“二郎,外面准备了清火莲子粥,要不要观音婢为你盛一碗?”   李世民点了点头:“观音婢,你觉得陈华此人如何?”   “看不透。”长孙以女人的直觉为李世民解决疑难。   “那朕把乾儿交给他教育如何?”   长孙微微一笑:“臣妾只是一个女人,不知道国家大事,二郎若是觉得把乾儿交给自己看好的人可行,观音婢就没有意见。” 第八章 为万世开太平 [本章字数:2091 最新更新时间:2013-03-12 22:54:18.0]   李世民坐在他的龙椅上把玩着太监才从太极宫取回来的火枪,这是李道宗八百里加急从库山送往长安的奇物,而且李道宗还特别注明,这火枪绝对是一件利器,据说能够一枪射穿明光铠胸前的护心镜,大唐军队中有多少能够开六石强弓的大将啊,现在就凭手中这破玩意儿,一个木托,一根铁筒,组装在一起,就算一个七岁孩童拿着都能堪比一个大将?   拿着火枪来回看了几眼,李世民突然沉声道:“此物在西域那个地方能够见到?”他现在关心西域人要是拿着火枪冒犯大唐,大唐朝的军队绝对抵抗不住。   不得不说老李是个绝对敏感的军事主义者。他担心隔着几千里的西域人有一天拿着火枪撬开大唐朝边关的大门。想到远方正有一群手握着利器的西域人正在成长,老李就横竖觉得不踏实,晚上睡觉都会被噩梦吓醒。   没想到老李居安思危的意识如此强,陈华不敢对老李坦白火枪是未来产品,只好把责任推给十万八千里外的西域人,道:“这火枪是当初小民随家父来往西域经商,在一大山深处见到几个猎人在制作这玩意,据他们说比弓箭好掌握多了,而且能打大猎物,当时觉得新鲜就把制作的工序记了下来,至于那个地方,是个小地名,记不清楚,好像叫山外山。”   陈华表情严肃,在老李面前,他不得不打起精神全身心投入演戏,他胡乱说个假地名,还不信李世民能派人找到那里。   西域小国多如牛毛,大唐朝对那个地方的地理环境并不熟悉,就连常常来往西域的商人都会在那条路上迷路,老李只是念了“山外山”这个名字几遍,嘴上虽然放下了,但心里一定拼命记着,然后叫工部的人不要命去查。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老李和曹操的性格差不多,宁肯他负天下人,莫让天下人负他。   “火枪制作流程,全被工部收录,并且视为绝密存在,民间若有私造者统统判处极刑。你所率的五十人火枪队,皆被朕编入北衙禁军,你可有异议?”李世民居然开口和陈华协商如何处置这跨时代的产物。他虽是在商量,其实是在威胁陈华,你是掌握整个火枪技术的关键人,一旦出现技术泄露,第一个跑不掉的就是你,而且还是处以极刑。他甚至过分到连陈华以前领导过的人都被打散编入北衙禁军中受到监视,看来火枪的威慑在老李心中不亚于别人要夺他的江山。   在绝对权力面前,谁还傻×幼稚到渴望平等。陈华只能按照老李的安排,随他意道:“小民一切听从圣上安排。”   陈华的表现老李很满意,他不怕你桀骜不驯,只希望你该听话时候千万不要顶嘴,他非常喜欢能够掌握在手心的人,但凡有才的人,越是能受他掌控,老李就越要重用你。   李世民把火枪交给身边一个小太监,然后端起长孙为他盛来的清火莲子粥,一边喝着一边漫不经心对陈华道:“先前皇后和朕商量了,乾儿的东宫还差一位教他学习的老师,皇后说你救治太上皇有功,向朕举荐你去东宫做太子的老师,教太子一些六艺之外的其他东西,你可愿意?”   李世民谈话从容,不急不缓,好像他就在随便封一个官似地。但是李世民身边的小太监却不自然甚至差点失态地遗落手中的火枪,这还是他服饰皇上以来,第一次见到圣上让一个如此年轻的人做太子的老师,圣上着力培养太子,给他找了好多老师,先有文学巨擎李纲,后有孔颖达、于志宁等文学大儒,就连大唐第一聪明人许敬宗才学颇高,都没有成为太子老师,眼前这年轻人才初次面圣就成为太子的老师,此人日后必定飞黄腾达啊。   小太监心里想着,等会儿送陈华出宫的时候巴结巴结,而当事人陈华却不那么当回事儿,李承乾已经有那么多老师教他了,再把自己这个大师弄过去辅导,这不是浪费资源吗?   “圣上,小民不想当太子的老师?”陈华硬着头皮拒绝,要是李承乾在场一定哭着喊着说华哥儿不厚道。   李世民没料到陈华会拒绝的如此之快,不过他也更高看了陈华。陈华和许敬宗不同,许敬宗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学富五车,所以故意做出东晋陶渊明超然世外的样子,李世民观人无数,他一眼就看出陈华是在真心拒绝他,李世民心里有点儿怒,强忍着压制住心中怒火,听陈华解释,道:”给朕一个理由?”   陈华想了想,道:“小民不想为一人师。”   “你说什么?”李世民没听明白陈华的意思,什么叫不为一人师,难道他还想为千人师,万人师不可?   陈华解释清楚,道:“小民的意思,是不想只成为太子一个人的师父。小民曾听说过一句话,话中说,传道授业的儒者,应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小民只愿把自己所学,与天下人分享,至此无悔。”   混个写书的,比每天三更就要爬起来上早朝舒服,陈华其实是打着偷懒的幌子,高调地盗用后世大文豪张载的名言。   李世民听过太多惊艳的词语,但刚刚听到从陈华嘴里说出的那句为天地立心、为万世开太平,他觉得单凭这几句国子监祭酒的位置陈华完全能够胜任。这还是他随便说的,根本就没经过反复思考,这人如果不是有大才,绝对说不出这样的话。   陶醉在那句为万世开太平中,李世民都忘记了自己还端着一碗清火莲子粥。   李世民一边想着事情,一边搅动手里的羹,现在他不用吃清火的莲子粥,心里已经没有任何火气。他忽然抬头看着陈华,龙眉虎眼,威严俱盛:“你是想去国子监?还是去朕的弘文馆?”   “弘文馆!”陈华报了自己的去处,弘文馆学士都是闲职,不用上朝也不用教书,完全就是清水衙门,整天和书籍文章打交道,非常符合陈华说的那几句话,陈华觉得他就适合做这种清闲工作。 第九章 陈华锦绣文章三篇 [本章字数:2938 最新更新时间:2013-03-15 13:12:09.0]   陈华报上自己要求去工作的地方弘文馆,老李也没立即答应,毕竟能够进入弘文馆的哪一个不是名满天下的大文豪?陈华有几斤几两老李还没摸清楚,滥竽充数这个成语可不是发生在老李这种贤明的君王身上。他怕将陈华送入弘文馆中,陈华会败坏了弘文馆的威名,同样也是在败坏他老李的名声。   杜如晦,房玄龄,魏征,虞世南,孔颖达,于志宁,许敬宗,这些人都是弘文馆学士,哪一个不是受人尊崇的文豪?天下学子都以进入弘文馆为人生目标,要是老李突然就安排了一个放佛从石头里蹦出来的陈华进入弘文馆,肯定明天上早朝的时候,整个朝堂都会吵成一团。   “你想进弘文馆,至少得向天下人证明有这个实力。”老李还是非常体谅陈华的,沉吟了会儿,道:“史书典籍你会多少?诗词歌赋你又会多少?文章、书法、画工,是否能够信手拈来?”   唐代的弘文馆,就好比华夏国的北大,岂是随便一个人跑去北大教务处说要当北大的老师就一定能成功?   不自量力的行径就是在闹笑话,老李不是戴着有色眼镜看人,他是严格在执行弘文馆学士的招聘程序。   老李的意思就是让陈华展现实力,也就是所谓的笔试了。陈华的毛笔字写的太扭曲,但他又不敢让老李代笔,这地儿就只有他、老李,还有一个小太监,李世民身边的太监肯定有两把刷子,陈华的主意就打那小太监身上:“不知这位公公如何称呼。”   “小姓高,陈公子叫某小高就行。”小太监细声细气说着,他白面儿粉脸,还真像个豆蔻年华的女子。   “圣上不妨让这位高公公代笔记下小民所述,看能否进入圣上的弘文馆中。”   “准奏!”李世民也想看看陈华如何写出锦绣文章。   太监小高立刻放下手中的火枪,找来笔墨纸砚,他常年在李世民身边熏陶,毛笔字自是不像他面貌如此生涩年轻,他执笔看着陈华,耳朵竖了起来,放佛不想遗落陈华说的每一字一句,道:“还请陈公子绣口道出锦绣文章。”   陈华想了想,沉声道:“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开头一句,乃是七律诗的格式,他这是在写诗了,而且开头就是意境宏伟的构架,这诗绝对是上上之作。   太监小高情不禁赞叹了一句“好诗。”便开始均墨写下!   别人的马屁陈根本无暇理会,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可是技压整个全唐诗啊。他继续念着下面的内容,道:“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   “江流宛转绕芳甸 ,月照花林皆似霰。”   “空里流霜不觉飞,汀上白沙看不见。”   陈华念了极快,就好像信手拈来,完全不用推敲思考,更胜陈王曹子建的七步作诗,就连落笔如飞的太监小高都快跟不上陈华的节奏。   见太监小高写的吃力,陈华将速度减慢了下来,在念到“不知乘月几人归,落月摇情满江树”时,陈华的声音戛然而止。太监小高刚好将整篇全部写完,他没有忙着甩了甩自己酸痛的膀子,而是带着崇拜的眼神盯着自己写下的诗,全诗三十六句,句句成景将春江花月夜的美色娓娓道出,这绝对是一首绝句,一首流传千古的绝句。   “陈公子高才!”这是太监小高给予陈华的评价,他甚至觉得当自己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就该扇自己两耳光,太不会拍马屁了,单单这一首诗,明日传遍长安,陈华就成了诗圣,那不是高才,而是天才!   “看来自明日起,大唐朝又将出现一个大文豪。圣上万福,天佑大唐!”抄录完陈华所念的诗后,太监小高拍着马屁向李世民进献道。李世民虽然没有拍手叫好,但长年侍奉君王自然察言观色就能看出圣上欣赏这首诗。   陈华谦虚一笑,因为他看见了李世民眼中稍纵即逝的欣赏:“还请小高公公再代笔片刻。”   “陈公子还要写?”太监小高不敢相信地看着陈华,这一首诗已经够了,难道他还要再写一首?   陈华点了点头,意思是他还没写够,将小太监的惊讶抛却脑后,转而念道:“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   陈华在念出他第二篇文章时,小太监已经忘记了快速记下,反而是李世民提醒说了句“记下”,小太监才慌忙换了一张纸认真执行命令。   陈华把韩愈的《师说》完完整整背诵一遍,改动了几个地方,就成了一篇陈华所写,劝人学习的文章。   武能立国,文能安邦,这个道理李世民懂,自从他登基之后,就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尤为突出的就是科举制度,打破了世袭垄断让寒门学子有一跃龙门的机会,但改革的成效并不突出,除哪些门阀士族外,普天之下,读书人太少,有得甚至以为读书无用,还不如学的一身本事建功立业,而陈华的这篇文章,无疑在理论上支持李世民加大科举改革的决心。   要让天下人都知道读书有用,要让他们知道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有陈华这篇文章足够。   在陈华念完《师说》之后,李世民心里还想着,等会儿让人把虞世南请来,将这两篇文章从新抄录一遍,然后定制成册,发往天下所有学堂以供学子学习。   单单凭陈华这两篇文章,绝对可以入驻弘文馆,他正准备宣布让陈华去弘文馆当学士。那料到陈华却再度开口:“小高公公,还请再为代笔。”   “什么?你还要写?”这次说话的是李世民, 他认为陈华连续写了两篇锦绣文章已经足够了,没想到陈华居然收不住手,还要继续往下写?   寻常人有一篇传世文章已经足够,陈华已连续写了两篇,仍旧还要往下写?他还要写什么?还有什么能够让人震撼的文章没有拿出来?   李世民暗暗期待,因为老李已经很久没有见过有写的如此之好的文章了,自从大唐朝的文学巨擎李纲逝世之后,普天之下,没有谁再成为第二个李纲,眼前陈华的眼神中,颇有李纲执拗的样子,说不定假以时日就能成为继李纲之后第二个文学巨擎,他想看看这年轻人能达到什么样的高度,是连续写一篇文章出来,还是接二连三的写,老李不再出声,而是挥了挥手,让小太监取出纸继续代笔。   陈华也不藏拙,自然而然念道:“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覆压三百余里,隔离天日。骊山北构而西折,直走咸阳。二川溶怀,流入宫墙。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回,檐牙高啄;各抱地势,钩心斗角。”   陈华念的是《阿房宫赋》,他每念一句,李世民的眼神就愈发炽热。   当陈华念道:“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这句,老李猛地一拍龙椅边的扶手,颇有激动地站起来:“好文章!”   他给予了生平最高的评价,陈华这篇《阿房宫赋》不是写给别人的,而是写给统治者的。   这是一篇带有教育目的的文章,但辞藻优美,文字精炼,乃是不可多得的罕见文章。更为重要就是,他借助秦朝的灭亡教训,以此来提醒统治者切勿骄奢淫逸,否则秦朝的灭亡就是前车之鉴。   一首诗,两篇文章,皆是可以流传千古搬存在。陈华给老李带来的震撼是巨大的,一个才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居然就有如此丰富的见闻和文学底蕴?这样的人,似乎妖怪的不像话了。   一向以沉着冷静著喜怒不的老李终于露出喜色道:“锦绣文章三篇,才情更胜文纪。朕就允了你去弘文馆的请求。不过,朕有个条件。”   “圣上请讲!”   “你每日须得上早朝!这是朕特许,你不可拒绝。”   “我日!”陈华在心里把李世民的祖宗都骂了个遍,他就是因为不想上早朝才决定去弘文馆,最后自己还是没逃脱这条厄运。   “圣上,可不可以不去?”陈华试着在龙颜大悦的时候,小小的抗旨一下。   “不可以!”老李回答的异常坚定。“除非你能找个说服朕的理由。”   陈华耸了耸肩,他有理由说动老李吗?   答案是没有!   老李哈哈哈大笑,他非常满意陈华屈服状态,这才是受他控制的棋子,无论是聪明的人,他只需一招就能够把你制服,这就是君王的驭人之道。 第十章 张美人 [本章字数:2123 最新更新时间:2013-03-16 00:11:36.0]   陈华去弘文馆的事情已经落实,但他还是没摆脱上早朝的悲惨命运,不知道李承乾听到后会如何笑容灿烂。   陈华不打算长期逗留在兴庆宫,有老李在身边,他就觉得浑身不舒服,这是一头老虎,随时都有咬人的念头,所以陈华想早早请求告退,却被老李抓着留在兴庆宫吃了御膳,饭菜是长孙准备的,清淡宜人并不全是山珍海味,每一样都带点儿甜味,唐朝的时候还没有辣椒,所以大多食物都像如今的广味,这让习惯吃点辣味的陈华觉得不习惯。   “看来自己要去种点儿辣椒,改善自己的伙食。”陈华一边想着自己是否去搞点农业,一边眼神打量着认真用膳的老李。   老李不工作的时候,倒像是一个事业非常成功的中年人,懂得收敛自己身上盛气凌人一面。而长孙则是成功人士身边典型的贤妻良母型妻子,长孙漂亮,她的美丽不输给任何一位女子,加上她宫装凤钗雍容华贵,气度典雅无人能比,她年龄不过才三十岁,却如同十八少女那般拥有着一头吸引人的黑发,放佛吹弹即破的肌肤白璧无瑕,她只是安静待在自己男人身边,时不时为老李挑选他爱吃的菜肴,就组合成一对世人羡慕的模范夫妻。   “这是世间最聪明美丽的女人,但她身边的男人,又何尝不是受美人爱慕的大英雄?”   看着这对完美璧人,陈华有点儿羡慕铁血老李居然有如此一个对他真心真意的女人。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长孙和老李的恩爱,让形单影只的陈华唏嘘不已,他虽然没有老李那么有魄力去征服天下,但找到一个像长孙这样的人却不是难事。   用完了膳,陈华又去了李渊的寝宫替李渊换下最后一瓶输液瓶。李渊的精神已经好了许多,他的龙床边坐了一位丰乳肥臀身材极其火爆诱惑的美人,美人虽然背对陈华,但她腰肢纤细,胸围突出,下臀又肥硕宽大,实在是不可不得的凸翘身材,陈华进去的时候,这美人还在喂李渊吃一些岭南送来的水果,嘴里软绵绵地叫着:“皇上,再吃点点。”   美人声音绵长,就像发情的母猫,拼命地诱惑着异性。   不用猜也知道这是李渊的一位妃子,自从李渊被老李夺去皇位之后,李渊似乎想靠着淫|欲来发泄怒气,一口气纳了几位妃子,据说每一位都身材火爆到不行,一看就是那种只要在她身上耕耘就能生龙种的女人,李渊也幸不辱命,夜夜笙歌兴庆宫,在几年的时间就给老李多增添几个弟弟妹妹。   李渊喜欢女人的举动老李并不关心,皇家血脉越多越好,只是李渊的身子也因此亏空了不少,这次大病,和他平日的运动少不了关系。所以在李渊没有醒来之前,李渊宠幸的那些妃子,全被老李赶到了别的宫殿,这不,李渊才刚刚醒来,这群人就闻讯赶来问候,真可谓爱夫心切。   陈华眼前的美人叫张美人,他是李渊所有妃子中最讨李渊欢心一位,她也为李渊连续生了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当有人暗中通知她太上皇已经醒来时,张美人就带着李渊的两个小女儿和小儿子,提着宫中才从岭南进贡上来的水果来到了兴庆宫。   “太上皇,待小民将为你治病的东西取下。”   陈华的声音在张美人身后响起,吓得坐在床边的美人就像被触电一样把喂着李渊吃水果的手缩了回来。   美人转过头来,她穿着开胸的大红宫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撑的饱满的雪白酥胸。仅仅露出小半部分,但却是出奇地硕大,就像巨大的硅胶露出冰山一角,这个时代是没有人造假胸的,这美人如此壮观的胸器绝对是真货。   按照后世胸部的尺寸划分,这美人傲人胸部应该是属于E系类,但是如此傲人的胸部,并不是这美人的唯一资本,她除了被宫装裹住的酥胸巨大之外,宫装下勾勒出肥臀的诱人曲线,纤细的腰肢,更是诱惑着男人迫切想知道什么叫盈盈一握小蛮腰,当她转过身来面向陈华露出的疑惑神色时,那如同少女般的容颜,让陈华暗地里诅咒李渊侵占资源。   童颜,豪|乳,这是陈华对这位美人的第一评价。   难怪别人会说后宫佳丽三千,这美人的身材的确是太完美了,她的容颜又非常适合大叔钟爱萝莉的标准。   美人疑惑地看着陈华,这是个陌生男人,皇宫中除了皇帝和皇子之外,其他的男人都不可能逗留到此刻时候。   “是陈华来了?”   李渊突然开口说话,他的氧气罩已经被张美人取下,他的精神也恢复不少。他努力试图坐起来,张美人连忙伸手搀扶,但李渊终究是大病初愈没有太多力气。挣扎了一番终究罢休,乖乖躺在床上,道:“爱妃,你且起来,让陈家小子坐近一些,寡人有话对他讲。”   张美人愣了愣,这好像是太上皇第一次对一个人如此客气。   张美人挪动了肥臀,站起来一摇一摆地走开,路过陈华身边时,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诱惑玫瑰香味,让陈华心神荡漾了一番。张美人也偷偷地打量了这个太上皇客气对待的男人。身材高大的陈华立刻就印在了张美人眼眸中,她轻轻颦笑,露出嘴角两个浅浅的酒窝,看样子对陈华并不讨厌。   “这女人一定每天都用玫瑰花瓣泡澡,否则她的身上不会如此香。”陈华是香帅,他的鼻子通常很灵。张美人已经去了李渊寝宫旁边一个书房,哪里传来孩童嬉笑声,估计她是去看自己的孩子去了。   陈华坐在离李渊较近点的床边,他才刚刚坐下,李渊就伸出他那已有皱纹的双手紧紧地抓着陈华。   “寡人该如何赏赐你,才能报答你救治寡人的功劳?”   陈华故作惊状,他可不敢邀功,李渊虽然是无牙老虎,但救他对自己还是有好处的。   “救治太上皇乃是小民力所能及的事情,小民不敢贪功,只希望太上皇身体能好起来就是小民的心愿。”   马屁无敌拍,这才是最明显的邀功方式。说不定李渊高兴念及陈华的忠心随便赏赐他黄金千两万两,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第十一章 让你翻墙进来 [本章字数:2556 最新更新时间:2013-03-17 18:57:29.0]   李渊仔细打量着陈华,一个年轻人,尤其像陈华这样的年轻人,哪一个在年轻气盛的时候不是飞扬跋扈,巴不得全长安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家族培养的接班人,他是某某家族最有能力和才华的后代?哪一个在受到天子青睐的时候,不会豪情万丈想要有一番作为,甚至短时间内成为红极一时的红人。   年轻人是易冲动的,但陈华显然没有这些浮躁,他好像能读懂上位者的心思,面对嘉许的时候谨慎而行,没有邀功反而是以退为进地聊表忠心,他就像一个才从田舍突然登入庙堂的人,步步都小心谨慎,这种人的**也许比较低,但比那些大家族的子弟,更能适合一个君王对他的看重。   这小子简直深藏功与名啊。   李渊识人的本事冠绝,他虽然是过时的皇帝,但毕竟曾经坐过皇位,他觉得陈华有可塑的地方,陈华的性格像极了隐相,或许短期内不会有所崭露头角,但随着时间的积累,陈华一定会绽放出属于他的光芒。也许是未来十年二十年时间,那时候李渊看不到了,但他的孙子能够看到,并且能够得到陈华的辅佐。   李渊和李世民两父子间心有怨恨,但李渊对孙子却是做到了一个太上皇对他们应有的关爱。任何一位君王都希望江山千秋万载。李渊也自是希望他李家能够世世代代传下去一直稳坐江山。   “陈家小子,既然你不想要寡人的赏赐,寡人也实在拿不出珍贵的东西报答救命之恩,这样吧,以后寡人就时常宣你进宫说说话,反正寡人的兴庆宫平常也很少有人来,你就把这里当成你的家就行了,随时都可以进出。”   “小民谢过太上皇。”陈华觉得自己成了养老院义工。兴庆宫虽然是皇宫,但还比不上墨统领的墨府。陈华住在哪里比住在这里舒服而且更随便。   李渊满意的点了点头,他似乎有些累,呼吸都在喘着气儿,他朝着寝宫旁边的书房召唤两声,是在叫他的爱妃张美人,待在书房里守护孩子的张妃就抱着两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领着一位身穿锦缎上绣祥云头戴王冠的小男孩出来。   “父皇!”小男孩挣脱张妃的手,直接扑到李渊身边。想不到李渊那个老地瓜满脸都是皱纹,生出来的儿子却是非常俊美,皇家的血脉就是好啊,很少生出歪瓜裂枣。   “元芳,你父皇刚刚大病初愈,你某要闹着圣上。”张妃跑过来牵走了小王子李元芳,小王爷不情愿地挣脱了抓在李渊手上的小手,李渊欣慰地看着离去的小王子,脸上笑容真诚,无论如何老来得子都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陈华觉得自己不该打搅李渊夫妻团聚,儿女承欢膝下的人生乐趣,找了个理由,告辞道:“太上皇,小民从凉州回长安,已经有些日子没有休息了,还请太上皇恩准小民回去。”   李渊还想留着陈华说会儿话,他太寂寞了,常年呆在兴庆宫,就没见过太多的人,但见陈华脸上疲惫之色,李渊只好打算找个时间,再把陈华宣到宫里来。   “你退下吧!”李渊终于肯放陈华走了。   “小民告退!”谢天谢地,终于出皇宫了,被老李抓来救治太上皇这几天,陈华一直都待在这个沉闷的地方,现在得到出宫的许可,陈华顿觉浑身轻松,连步伐也加快了不少。   进宫是魏征亲自接进来,出宫则是李世民身边的太监小高负责安排车辆将陈华送出去。   马车出了承天门,这是进出皇宫最常走的一道大门,就转向了和外面朱雀大街遥遥相望的皇城东西十二坊。陈华对长安城的格局不太熟悉,对太监小高直接报了地名,说去安乐坊的墨府,小高就按照陈华的吩咐直接将他送去安乐坊。   “陈家公子,墨府到了。”来到安乐坊墨府门前,太监小高那女性化的声音就提醒正在马车里打瞌睡的陈华他要去的目的地到了。太监小高不知道陈华是从凉州打完了仗随太子一起回长安的,定眼望了望前方大门紧闭的墨府,道:“陈家公子和墨统领是亲戚?”   陈华被这刺耳女性声吵醒,揉了揉眼睛,挑开车窗一看,此时天色已暗,花灯初上,墨府门前挂着那两盏灯笼摇摇晃晃摆动着,和周围那些不知道是哪个官员的府邸门庭若市人来人往进进出出相比,这墨府着实冷清。   “不是!”陈华摇摇晃晃跳下车,   “那就奇怪了,墨统领常年都是一个人独住,不喜生人打搅,公子居然能够住在这里,倒是一件新鲜事儿。”   都说女人八卦,太监比女人还八卦,陈华不是瞧不起割了那玩意儿的男人,而是实在受不了那女性化的声音,他浑身起了鸡皮疙瘩,连忙道:“多谢高公公相送,某先告辞了,不远送。”   说完,陈华大步流星跑向墨府。   知道府中没人,陈华用力推开墨府大门,院子里面冷清的都可以住鬼了,偌大的墨府,静悄悄地,点儿人声都没有,唯有东厢那里还亮着灯,估计墨统领还没有入睡,陈华一路哼着莫名其妙的曲子朝着他的西厢走去。   “回来了?”   一个声音,就像幽灵一样突然从旁边的长廊中传来。胆子小的,准被吓死。   陈华定睛一看,长廊上站着一个穿着丝质薄裙的女人,因为晚上风大,女人在身上披了件大氅,她一只手捏着大氅的溜边,估计是防止胸前春光乍泄,一只手提着一盏莲花灯,借着灯光她看见了刚才推门声音惊醒了她的人。   也许是女人才沐浴过,一头湿漉漉的头发随意披在肩上,让她看起来多了种属于女人天生的娇媚。   “墨统领?”   墨统领一直给陈华的印象都是很冷酷的样子,很少像现在这样居家女人的摸样,陈华的眼睛似乎带着穿透力的特异功能,上下打量了这个女人。   长腿永远是她性感的标志,也许是长年练武的原因,那双绷紧的双腿,简直就成了男人的魔障,要是能摸上一摸,绝对是弹力十足爱不释手。   陈华咽了咽口水,他是个正常的男人,当看见一个女人穿着薄薄的长裙站在你面前,陈华唯一能做的就是欣赏上帝创造出女人时,赋予她们的属于女人的魅力。   “你面具呢,取下了?干嘛要换上面巾?”陈华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墨统领把她白天戴着的金色面具换下了,但却在脸上挂了张丝质的面纱,不过这样比戴那面具好看多了,至少给人以柔美的感觉,就好像她是全天下最美的女人,需要用东西遮住自己的容貌,不会让别人看见。但她越是这样遮遮掩掩,陈华的好奇心就越浓厚,想着他要是趁夜偷偷摘下美人的面纱,那是何如惬意的一件事。   面对陈华的问题,墨统领转身就走。因为她看见了陈华放光的双眼,她立刻想起了,现在不是一个住在这里,还有一个男人,而且这男人并不柳下惠。   陈华白眼一翻:“你这女人,好歹我们现在也是同住屋檐下,难道就不知道说声晚安吗?”   长廊上传来了女人厌恶的声音,习惯了一个人住的她,有点儿不习惯某一天有人会闯进来吵着她的休息,道:“下次要是你回来再弄得如此大声,我就把门给从里面锁死,让你翻墙进来。”   陈华看了看墨府的围墙,不高,他很轻松就能翻过。所以陈华不用担心墨统领会锁门,他是香帅,会飞檐走壁。 第十二章 欧阳询 [本章字数:2722 最新更新时间:2013-03-18 15:34:46.0]   “呸呸呸!”   大清早,陈华的声音就在西厢前一个大院子里响起,只见他蹲院中某处假山旁的石台阶上,左手抓着一个喝茶用的三彩茶杯,右手拿着一截摸样奇怪就像棍子一样的东西,来来回回往自己嘴里捅着,满嘴的白色泡沫星子附在他嘴上,随着他“呸呸呸”的旋律声,嘴上的泡沫立刻四下飞溅,让人看了甚至奇怪。   墨统领摆动着纤细的腰肢从东厢娉婷走来,她手里同样端着一个三彩茶杯,手上拿着杨柳枝,以及一个小瓷瓶,瓷瓶里装着用来刷牙的青盐,这种青盐在长安卖价很贵,只有大户人家才能用得上,而且用杨柳枝搭配青盐漱口,是这些贵族在早起之后最享受的一件事。   “你也刷牙啊?”陈华和墨统领打了个照面,继续埋头刷牙,牙刷是他自带的,牙膏也是他自带的,只是用完之后就没有了,所以陈华很苦恼以后打理口腔卫生怎么办。难道学唐代人用杨柳枝刷牙,拿根棍子在嘴里捅来捅去多难受,陈华还不想自找受罪。   墨统领瞟了陈华一眼,准确地说是瞟着陈华手里抓着的牙刷:“这是何物?”   陈华把三彩茶杯里面装的清水吸进嘴里,然后痛快地向假山上吐去,洗漱完毕的他向墨统领扬了扬手里的牙刷:“西域带回来的,待会儿送你一支,瞧你用杨柳枝刷牙,多别扭,试试我这洋玩意。”   墨统领白眼一翻:“你就会弄些奇淫技巧的玩意儿,格物院正好差你这样的人,不如你去哪里谋一份差事儿。”   陈华知道唐代的格物院,就是研究奇淫技巧的机构,也就是后世工科大学的前身,不过在以文为首的年代,研究这些旁门左道的学科就是不入流的,类同于木匠、石匠、泥瓦匠,这些低下的从业者,就连老李对格物院都不重视,只知道扩大国子监的规模,而忘记了还有这个注定在千多年后风靡全世界的学科,可想而知,唐代人对自然科学的传承做的并不太好。   “格物院属于哪个机构在管理?”陈华觉得有必要去溜两圈,看看现在还有多少学生在里面上课。   墨统领刷着牙一边“呸呸呸”地道:“属于弘文馆在管理,但没有谁愿意去哪里,格物院的院长位置现在还空着。说不定你去还能当上院长。”   这句话有着讽刺的意味,谁都知道去格物院当院长,指不定走出去就被人笑话。但陈华不以为然,别人不看重这块地方,他却十分看好格物院的前途,又恰巧这格物院是属于弘文馆挂名管理的,自己不正在等着上任的文书发下来就去弘文馆任职吗?   陈华在静静思考,墨统领已经洗漱完毕,她见陈华在发呆,也不去管他,自行先离开了,但在离开之前,她还是很关心陈华同志,道:“我放了些铜钱在前院大厅的桌子上,等会儿我要进宫当差,你自己拿着铜钱解决你自己的伙食。趁早谋一份差事,趁早搬出我这里。”   她可以不担心陈华的差事儿,无论是凉州剿灭吐谷浑的功劳,还是救活了太上皇,陈华都是功臣人物,获得爵位和食邑是迟早的事情,只是老李封赏的圣旨还没下来,陈华就什么都不是,依旧是关外小民,这样一个人在长安,没铜钱活不下去,墨统领全当在陈华没有飞黄腾达之前,帮助他一段时间。   “某住在这里不是挺好的吗?哪儿也不去了,就赖在这里。”陈华突然耍起了无赖,住在这里的确不错,好歹是个家。   墨统领冷哼了一声,走的极快。   她离开之后,陈华回了房间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穿在身上,然后跑到前厅,桌上有十贯铜钱,够他一天的生活费了。陈华将那十贯钱揣在身上,瞅着日头已经不早了,肚子也有些饿,决定出去逛逛。   安乐坊此刻早已经开坊,里面虽然住着许多达官贵族,但仍旧有一小部分的贫民和商人,贫民赶着拿着蔬菜水果以及一些手工艺品去外面的集市出售,而商人则是打开了店门,撑起了幡子开始做生意。   陈华在来到一个俏娘子开的一家混沌摊上吃了大碗混沌,这俏娘子模样水灵身段如杨柳细眉杏眼生的那是标准的俏面儿美人,复姓公孙,单名一个婉字,据说才订了亲,丈夫就被招去边关打仗战死了,留下丈夫的母亲,这娘子也没改嫁,自愿从娘家来到夫家,守着一个混沌摊子供养婆婆终老,摊子的招牌叫过水混沌,新鲜羊肉和着韭菜味道不错,没有羊的羊膻味,分量也是足够,摊子上吃混沌的很多。   陈华坐下的时候,正站在一口大锅边,公孙婉熟练捞着锅里煮熟的混沌放在碗里,并向陈华打招呼道:“公子好面生,才搬来这安乐坊呢?”   公孙婉也是这坊间的人,大家都是乡里乡亲,打招呼是正常的。陈华微微一笑:“前几日才搬来。”说完陈华的肚子就咕咕叫了起来,不好意思,道:“给我来大碗混沌。”   公孙娘子抿唇一笑:“公子稍等。”   没过一会儿工夫,一碗热腾腾的混沌就上了桌。陈华抽出桌上装在竹筒里的筷子呼呼吃起来,他以前也是吃遍了大江南北的混沌,但都没有公孙婉做的混沌好吃。这混沌刚刚熟透就捞了起来,里面的肉香混着清油还能在齿间停留,羊肉也全部去掉筋剁的很碎,馄饨馅很充足,不是那么丁点儿,咬上去感觉满口都是肉馅儿。   “好吃!”陈华呼呼大吃,还不忘夸奖几句。   这时候,旁边一白发老头就发表言论了:“婉儿姑娘的混沌不止好吃,婉儿姑娘的孝心更是我们安乐坊传为美谈的事情。以后谁要是娶了我们安乐坊的婉儿姑娘,那一定会很幸福的。咦,公子,你很面生啊,是才搬来的,如何称呼?”   陈华连忙点头:“前几天搬来的,小姓陈华,不知前辈称呼?”陈华打量着这老头,满头白发,连胡子都是白的,看起来很精神,穿了件寻常服饰,腰间佩戴着一块像鱼一样的佩饰,那叫鱼符,当官的才有,由两块组成合成一条完整的鱼,自己身上带着一块,内廷放着一块,用来作为身份的凭证。   这老头是当官的!   陈华首先想到这白胡子老头是唐朝的官员。   那老头多瞧了眼陈华,哈哈笑道:“老夫欧阳询!”   陈华差点囫囵吞下一个混沌:“某是欧阳询老先生?杜荷可是你的弟子?”   听到陈华念起杜荷这个名字,那老头欧阳询立刻呼吸不畅:“那不孝徒某也认识?”   陈华点头:“认识。”   欧阳询道:“那我认得你,你就是那不孝徒口中念念不忘的高人?是你害的我门下弟子,现在个个都成疯成魔了。”   “老先生,此话怎讲啊,你的弟子我只认得一个杜荷,其余都不认识。”陈华赶紧吃完碗里最后一个混沌,已经取出铜钱丢在桌子上,准备作势要跑。他可不敢和一个老头在安乐坊中打起来,因为看欧阳询的样子,已经在挽袖子准备拼命了。   欧阳询气的吹胡子瞪眼:“你不知道?你真不知?”   “不知!”陈华无辜回答,欧阳询的话让他感觉莫名其妙的。   欧阳询的声音瞬间提高不少:“那你知不知道扑克牌?”   这下陈华总算明白欧阳询为何看见自己如此愤怒了,感情是杜荷那厮拿着自己的扑克牌去见师兄师弟,把他们带上赌途了。现在遇见别人的老师,自己这个罪魁祸首肯定跑不掉。   还能怎么办,陈华不敢和欧阳询当街打架,自己有理亏于人,于是乎,还没等欧阳询跑过来抓住他问罪,陈华丢下十个铜板把腿就跑。   欧阳询见陈华心虚了,又见他想跑,立刻从旁边的座位上站起来,追着他道:“某给我站住,须得给我说个理由,否则老夫就和你没完。老夫教出来的弟子,现在个个沉迷赌博,你难道还想跑掉么?” 第十三章 天才 [本章字数:2080 最新更新时间:2013-03-19 22:55:38.0]   “婉儿姑娘,给某来一大碗混沌。”   大清早,陈华就跑来婉儿姑娘的过水馄饨摊子吃东西,他四下打量了眼,没见到欧阳询那老家伙也在婉儿姑娘的馄饨摊子上吃馄饨,陈华放心地选择了一张靠街边的桌子坐下。   昨日他在长安城瞎转悠了大半日,把安庆坊外面的以朱雀大街分割开的东西两集市逛了个遍,然后去了趟格物院,看到了如同破庙般的学府,里面的学生少的可怜,陈华放弃了继续游览格物院的心思。   今天墨统领又去宫里当差去了,陈华一个人在墨府闲的慌,他天生就是坐不住的主儿,决定先来婉儿姑娘的馄饨摊子上吃碗馄饨,然后继续转悠长安城。   据说皇城东面曲江池一带春来多丽人在那儿结伴玩水,陈华初来咋到,觉得有必要也出去游山玩水一翻。不然等自己的任命下来,他就得和那些老头子一样整天往朝堂上跑,然后去弘文馆校正典籍编写史书做着枯燥的工作。   婉儿姑娘对陈华的印象很深刻,因为昨天早晨她看见了一向温和的欧阳先生追着这个年轻人跑,这年轻人跑的挺快,溜出安乐坊就不见了踪迹。欧阳先生在安乐坊中是道德模范的代表,学的是孔孟之道,研究的是史家绝唱。是当世不可多得的文坛儒者,他都能气得吹胡子瞪眼,可见这年轻人是多么顽皮。因为婉儿姑娘曾经见过欧阳先生耳提面命地教训坊中几个常打她主意的地痞无赖,所以,当欧阳先生追着陈华跑的时候,婉儿姑娘就在想这人是不是安乐坊一大祸害?   婉儿姑娘多打量了陈华几眼,她觉得这人看着也不像是祸害啊,怎么欧阳先生见了他就失态了呢,好奇心能害死猫,同样也吸引一个二八芳龄的女子,婉儿姑娘端着一碗热腾腾的混沌放在陈华面前,然后就坐在他对面的桌上,双手托着香腮,道:“公子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和欧阳先生有误会了?”   陈华吃着混沌:“没有,没有,欧阳老先生认错人了。”一边说着,一边打量着坐在桌边的婉儿姑娘,她梳了个妇人髻,却没有半点嫁做人妇的成熟,古代女子早嫁是常见的事,像公孙婉这种嫁入夫家几年了,方才十八岁的年龄,身体正是才刚刚张开,可惜就做了寡妇,陈华有些替她惋惜道:“婉儿姑娘,你要是再打扮一下,绝对是我们安乐坊一大美人儿。”   “哎呀,公子怎么能如此轻薄,奴家不和你讲了。”公孙婉俏脸微红,欲羞欲怒,平添了她的柔媚,在安乐坊中有多少人叫公孙婉俏娘子,可见这个称呼并没有失水准,但是有多少人知道,公孙婉不过是一个没有经历爱情的女子,面对陈华的口无遮拦,同样会像未婚女子那般喜怒掺半。   陈华似乎闭不上嘴:“某实话实说,还请婉儿姑娘不要见外。”   公孙婉只觉得陈华比起安乐坊中其他人有趣多了,道:“好啦,只许一次,下次你再说,奴家可就真生气了。”说完,公孙婉故意怒瞪了陈华一眼,似乎在告诉陈华她是会生气的,而且还很吓人。   又有其他坊里乡亲过来吃馄饨,公孙婉笑着招呼他们去了,陈华将碗里的馄饨吃完,摸了摸身上的铜钱,数出十个来,道:“婉儿姑娘,钱给你放桌子上,某先走了。”   公孙婉还在锅边忙着煮馄饨,只是回了声:“五个铜钱就够了。”   陈华笑着将十个铜钱全放在桌上:“某把明天的一并给了,明早还来。”说完陈华就朝外面走去。   他才刚走出公孙婉的过水混沌摊子,就看见迎面走来一个白胡子老头,老头不是别人,正是欧阳询,真是冤家路窄啊,陈华现在最怕见到的就是欧阳询,看见他过来吃馄饨,陈华脚步外跨趁欧阳询没看见他的时候快速溜走。   欧阳询走来的时候,正低头想着事情,嘴里念念有词,脸上时而高兴时而叹息,当来到过水馄饨摊子时,他抬起头,恰好看见从自己身边溜过去一个影子,欧阳询觉得眼熟,定眼一看居然是昨日跑掉的陈华,欧阳询的声音立刻就像喊捉贼一样,吓住了馄饨摊子上其他正在吃馄饨的人。   “陈华,你给某站住。”   欧阳询看着陈华遁逃的影子,无比大声吼了句:“你若是在逃,你信不信我让整个安乐坊的人都来追你?”   欧阳询在安乐坊的名声就像圣人一样,他只要说一句话,没有谁不会听。陈华还不想成为安乐坊的众矢之的,停下步子,转过头苦笑着,道:“原来是欧阳先生,好久不见,你老还是那么老态龙钟,真是越活越年轻吶。”   欧阳询岂是那么容易就被陈华小小马屁打动,指了指身后的混沌摊子:“过来,我有事问你。”   陈华观察了四周,安乐坊中绝大多数在场的人都把眼睛看着他,他完全相信,民风淳朴的安乐坊会因为欧阳询的一句话就把自己围起来。双拳难敌四手,陈华还没牛叉到一个人单挑一个安乐坊几万人的地步。于是他只好老老实实走了过去。   欧阳询找了张桌子坐下,陈华坐在了他对面,一边煮混沌的公孙婉看着替他们担心,这两人不会打起来吧。   昨日欧阳询看见陈华还是一副要抓着他问个子丑寅卯,今天这老家伙看陈华的眼神就全变味了,好像陈华在他眼中是一件传世珍宝,或者一副名家字画,欧阳询居然抱着无比欣赏的目光看着他。   “《春江花月夜》是你写的?”   陈华点头。   “师说,也是你写的?”   陈华继续点头。   “《阿房宫赋》也是你写的?”   陈华一如既往点头。   欧阳询叹了口气:“你今年贵庚?”   陈华不解,道:“二十有五!”   欧阳询继续叹气:“天才!”   然后他便不再说话,而是默默地看着自己手里拿着的今早才从皇宫装裱好送到他手上的三篇诗文。欧阳询已是杖朝之年,但他自认写不出这样的文章,所以他只能称赞陈华是天才,天生下来就会写文章的高才! 第十四章 南洋人哥抹布 [本章字数:2317 最新更新时间:2013-03-22 22:10:28.0]   从秦王朝的焚书坑儒,到蒙古族的建朝,然后满清鞑子进关,然后再往后几百年的WH大革命,华夏国汉民族的文明经历过无数次的毁灭留给后世的宝贵典籍少之又少,但《春江花月夜》、《阿房宫赋》、《师说》等文章,经过如此多朝代更换,它依旧没有失传,这完全依靠文章本身辞藻精美脍炙人口,古往今来,人人都能口口背诵,就和三字经一样,以小见大博大精深。   尽管这三篇诗文,在陈华八岁的时候就被老家伙拿着棍子逼着背诵,而他学过仅仅一本《古文观止》里面记录的文章每篇都是经典,陈华觉得这三篇只是比较有针对性,所以他拿出来在李世民面前露了次脸.   欧阳询是文人,知道写文章尤其是写出流芳千古的文章是多么困难,实力如欧阳询这样的大儒,穷奇一身的智慧能在晚年时有一篇自己满意的文章出世,欧阳询就觉得功德圆满,但他万万没想到,手中有如此三篇绝顶好诗文据圣上描述,还是陈华轻松写出,所以他称呼了陈华为天才一点儿也不夸张。   “欧阳老先生,如果没事儿,某就先离去了,某还有事,改日再聊!”人怕出名猪怕壮,欧阳询当街称赞自己是天才,刚才几十双眼睛都曾看见,古代的人都有那么点好文墨,周星星演的唐伯虎点秋香里面,站在唐府外面求字画的人,让陈华曾经羡慕他若是会点儿艺术,肯定装逼装深层,王羲之会写行书,弄得家门前贴春联都要被偷掉,陈华还不想等会儿刚刚迈出步子,就有人跑上来求墨宝。一来他毛笔字写的见不得人,二来陈华不想成为骚人,他不是杜荷那贱人,不喜欢插大葱装像。   欧阳询摸着他那白胡子,心里想到弘文馆终于来了位值得期待的人,他们都老了,这江山还是要交给年轻人。许敬宗有大才,但是许敬宗最喜欢装,而且装的太假,而欧阳询观鼻观眼,觉得陈华也会装,但聪明人看得出,陈华其实是不想锋芒毕露,他大多时候,只会偶露锋芒,给人一种惊艳的感觉。   “陈华小子,改天老朽差人将你接来府上,你我颇有一见如故,过府来喝两杯水酒如何。”欧阳询也不嫌丢老脸,居然连一见如故都能说出来,他难道忘记了昨天还在安庆坊内追着陈华跑,难道欧阳询有老年痴呆。   陈华现在谁都不想接近,他打算当个体户单打独斗,道:“欧阳老先生,不如我们明早在婉儿姑娘馄饨摊上见面如何?”   陈华的回答,让欧阳询摸不着头脑。   欧阳询转而一想,立刻明白了陈华的意思。   明早在婉儿姑娘馄饨摊上见?   这简直就是句空话,天知道明早陈华还来不来这儿,他说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见面是未知数,就和佛家讲究缘分一样,究竟是天缘、还是人缘,只有陈华知道。   欧阳询叹了口气,看来这小子并不想陷进长安城这个官场圈子里。   所以就算他在凉州攻打吐谷浑立刻大功,回长安又救下太上皇,而且一口气写下三篇锦绣文章,这样的一个人,已经是砂砾中的金子,开始发光了,而且所有人都看见他发光了,但这颗金子却自己选择埋入砂砾中。金子为什么要自己埋入砂砾中,原因就是他志不在光芒万丈,而是甘愿选择沉默。弘文馆是个清水衙门,做着教书育人,写写文章的闲差事,欧阳询想不通陈华为什么选了做弘文馆学士,而不是一下子跃居庙堂之上,成为大唐朝新秀一枚。   陈华一边走,嘴里一边在笑着念唐伯虎写的那首诗:“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这是唐寅孤傲的性格换了个方式表达他拼命追求却得不到的东西一种扭曲心理,陈华不是自顾封闭者,也不是淡泊名利的人,他只是一个初到长安,没有背景,没有家族支持的个体户,被捧得多高就摔得多重,很有可能就是粉身碎骨,所以陈华很小心地做事,一步步在长安这片侯门深似海的皇城中稳住自己的根基。   “长安多狐狸,中有虎狼行,小心行单船,步步需为营。”   陈华献上打油诗一首,溜进进出安乐坊的人群中,若非他身材高大,模样和唐人心中读书人的标准吻合,凭他穿着普通的青色圆领长衫,不是锦缎丝绸,到真是一位普通的人,没有谁会正眼儿瞧他。   陈华的想法是要再有限的时间把长安城的地皮儿踩熟,然后他才能在这里为非作歹,盗帅盗东西的时候都要事先排查清楚,长安城以后就是陈华的根据地了,自家地里的东西都不清楚,别人偷了去也不知道。   昨天陈华仅仅是逛了东西两大集市,据说长安的东西两市在这个时代是整个世界最繁华的交易地方,陈华去逛的时候,尽管东西集市上交易的货物没有电子产品数码产品,但就这个时代而言,但凡来自不同地方最先进的东西都能在集市上买到。   陈华从一个南洋来的商人手中买到两块打磨光滑的玻璃还有一些玻璃做的瓶子和弯管,这东西在大唐朝销路不好,陈华花了几贯钱就买下来了,那南洋人很热情地做自我介绍叫哥抹布,他此次来大唐就是想打通南洋和大唐的玻璃生意,把南洋以及南洋以南一些小国家生产的玻璃制品运送到大唐交换精美的瓷器,哪知道销路不好,他盘踞在长安都快半年了,本打算着以后再也不来卖玻璃了,在绝望的关头,陈华的出现,并且是第一个买下他玻璃的买主,给了哥抹布极大的信心。   唐人都喜欢在木头上雕出花鸟图案用来做窗户,根本不知道透明的玻璃比起木头雕刻的窗户会让人看见窗外的景色。当陈华第一眼看见玻璃制品的时候,就把主意打在了那个南洋人哥抹布身上。   试想着有一天长安城出现一栋高二十层楼的房子,那绝对是一件震惊整个长安的事情。陈华既然打算要接手格物院,就得拿出一两件说服别人的证据出来。他无意间看见了那个南洋人哥抹布卖的玻璃制品,并且知道还有更大的可以当落地镜子的玻璃能够从南洋运来,陈华的心就砰砰跳动。   只要他再弄出水泥,让铁匠造出钢筋,就能够弄成混泥土,然后配上玻璃,西域诸国的涂料,何愁一栋大楼房盖不起?   昨天陈华只是买下了哥抹布的一些小玻璃制品,今天才是陈华正式和哥抹布讨论关于运送玻璃的事情。   不过在见哥抹布之前,陈华还有件事没做。   “去找杜荷和长孙冲收账!”   昨天和哥抹布谈好了,今天要签订某种合同,合同要交定金,陈华身无分文,只好找这两人解决难题了。 第十五章 解决 杜构的断腿之痛 [本章字数:3422 最新更新时间:2013-03-23 01:11:47.0]   长孙冲和杜荷合起来欠了陈华千多贯铜钱,这不是一笔小数目,可以作为和哥抹布签订合同让他从南洋送来一批玻璃的首付定金。   陈华先去了杜府,那里离安乐坊较近,陈华到杜府门前登门拜访点名要找杜家二公子杜荷时,被对方告知杜荷不再,出来迎接陈华的是杜荷的大哥杜构。杜如晦的大儿子,他爵位的继承人,杜府现在的当家。   杜构是被府中下人抬出来的,他坐在一张扶手大椅上,椅子前后伸出两截可以让人用肩膀抬起的木棒,摸样和巴蜀一带的滑竿相差无几,陈华纳闷,好好的人,怎么要人抬,仔细看才发现他少了一只腿。准确地说,他的小腿往下一截包括脚掌都被截掉!   陈华听杜荷说过,他大哥文武双全,深的过世的杜如晦器重,只是早些年间,在登州、莱州海域剿匪时,左腿筋被针梁鱼嘴戳断,被截了一条小腿,对他的打击非常大,他大哥虽然心性淡泊,但此事是他一个心病,杜荷曾求过陈华,说陈华是高人,能不能帮他大哥变出一条腿来,结果被陈华一脚踹开。说那是人做的事情吗?   陈华每想到杜荷说的是真话,他大哥杜构的确少了条腿,难怪杜荷曾说,自己宁愿少活十年,只要能换来大哥的腿他也愿意。   “原来是陈华兄弟到访,真是蓬荜生辉啊,快快进来,家弟早就和某说过陈华兄弟在凉州的时候对他颇为照顾,一直想请来府上做客,可陈华兄弟都不曾有时间。”杜构笑邀陈华,他虽没和陈华见过面,但连日来在朝中各大臣之间流传着这人的事情,杜构只觉得此人确实非凡,几番想见面,在陈华初来长安的时候,杜构曾安排过管家接他到府上来居住,但陈华不愿到杜府来,所以就无缘见到。今日陈华亲自上门,不管来意如何,这种人能结交尽量结交,而且听说陈华医术高超,杜构恰巧有心事想问问他,心里竟迫切希望见到此人。   对方盛情邀请,陈华岂能生冷拒绝,笑道:“以前没有时间,今天恰巧有空所以过来看看。”   杜构让下人准备酒菜,然后抬手做了个请进的动作道:“行动不便,不能携手相邀,还请陈华兄弟进府一叙,构有事相求。”   陈华摆了摆手:“杜构兄见外了,某和杜兄一见如故,情如兄弟,你是杜兄大哥,自是某大哥,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我们不讲哪些礼节。”   对方是残疾人士,不能下地相邀都要解说一翻,陈华当然不拘小节。说话过后,就随杜构进了府去。   两人并排走着,杜构心事困扰,欲言又止,他听杜荷说过,陈华医术高明,曾用毒救活过尚书李道宗,而且连太上皇李渊病的如此重都能让他起死回生,自己的断腿不知道有没有希望,那怕是极其微小的,只要能够让自己站起来,杜构都觉得无论付出任何代价都值得。   陈华是聪明人,他从杜构的眼神中看出,困扰这个年轻人正是他断腿的事。   杜构本是位有抱负的人,又是国公杜如晦的儿子,年轻时又有显赫的战功,这样的人必定能够留名青史地,若不是他断了一条腿行动不便,他何至于终日屈居杜府内郁郁寡欢?   “杜构兄,恕某直言,你的腿怎么会成这样?”陈华把话题引到这上面来,他知道就算自己不问杜构等会儿也要说。   杜构愣了愣,陈华能看穿人的心思不成?   杜构脸上闪过一丝痛苦:“贞观五年的时候,某在登州、莱州海域剿匪时,被当地的一种针梁鱼戳断了腿筋被截断了一条小腿,某曾拜访过天下名医,就连药王孙思邈某也曾寻他一年终于得见,孙药王曾对某说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若有损伤,将不复出。实不相瞒,某这断腿之痛,就连药王孙思邈都不曾有办法,哎,看来某要再这椅子上直到终老了。”   杜构神情沮丧,若非他少了一条腿,凭着杜构的家世和才学,他何愁没有一番作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终日坐在杜府里面。   陈华想了想道:“杜构兄,可否让某看看你的腿?或许能帮你想想办法让你站起来,不受这断腿的困扰。”   杜构笑道:“陈华兄弟要看,某也不怕露丑,只是某想问,某这断腿还有医治好的吗?”   大病可以医治,但断掉一条腿,还能医治,这是什么医术?只有神仙才办得到啊!   别人不可以医治,就不代表陈华不会医治。   在陈华来的那个世界还有什么不可能办到的事?人类都能登上月球了,古人还借以月球为精神寄托,以为上面有月宫桂树,嫦娥、玉兔、吴刚。哪知道,月球上,只不过是凹凸不平的土地,没有生物,没有水源,更没有亭台楼阁,是个啥都没有星球。   陈华看见前方恰好有空地,道:“杜构兄,你让人把你抬到哪里去,我看看你截肢的地方。”   杜构激动地对身边的下人道:“快,快将我抬过去!让陈华兄弟看看。”他兴奋地脸上都有了笑容。   下人将杜构抬到了陈华所指的空地将杜构放在地上。杜构急忙将自己的裤子掀起来,露出被截掉的小腿,然后凝重地看着陈华。   他心里想着,陈华会不会用手摸过他的小腿,就能从那断掉的地方平白长出新的腿出来!   杜构的心简直已经跳到了嗓子眼。他不敢出声打断陈华,只能静静地看着他检查。   陈华蹲下身,仔细检查了杜构被截肢的小腿。   然后用手比了比余下来的小腿到膝关节的长度。   然后,没有杜构想象的那样,陈华摸过他的小腿之后会从断掉的地方从新长出一条腿来,陈华已经完成了他的检查,道:“被截掉的只是脚掌和一小节小腿骨,伤口愈合的很好,还有希望!”   杜构不解地看着陈华,尽管没有从新长出一条小腿来,但看陈华自信的表情,杜构觉得自己的腿伤有希望。“陈华兄弟,你说,某的腿疾还有救么?”   “有!”陈华点了点头:“幸好截肢的医师没有把你整个小腿都给截掉了,给你留了一截,不然真的回天无术,依我看,你这断腿的毛病,还有救!”   “怎么救?”杜构兴奋地问道。   陈华笑道:“给你做一条假腿!”   “啊?”杜构不明白地看着陈华:“给我做假腿?”   杜构还不明白假腿的含义,不止他不明白,恐怕整个大唐朝所有的医生都没有想到假腿究竟是什么东西。在陈华来的那个世界假的东西太多了,假鼻子,假眼睛,就连处|女膜都有假的,还有啥不能假。   假腿,顾名思义就是给杜构弄一条手工制作的腿安装上去,和原来的腿一样大小,能够满足正常的生活需求。杜构被截肢的地方满足安装假腿的要求,只要陈华量一量杜构另外一条腿的长度和大小,知道杜构的身高体重,就能够给他做一条假腿安装在原来截肢的小腿上并且保证合脚。   “杜构兄,今天没有准备,等哪天我准备好了,就拿着东西到你府上给你测量一下,相信用不了多久,你就可以健步如飞了。”陈华拍了拍手,站起来,自信满满地说道。   此刻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杜构的心情,他只觉得,自己听过最好的安慰就是陈华那句“你用不了多久就能健步如飞了。”正常人是体会不到断了一条腿的人,看着别人能正常走路心里那种渴望。杜构已经在这张椅子上坐了五年了,如果没有陈华的出现,他将在这张椅子上坐一辈子。   痛苦,无奈,又不得不接受现实!   然而,如今,这些在心里都已经默默接受的事情,却在陈华一句话的攻击下瞬间塌陷,让杜构放佛有看到了重生的希望!   杜构突然变得结巴起来,他不知道说什么话感谢陈华,他唯一能表达的就是用发抖的声音,支支吾吾道:“华哥儿!你是某的大恩人,如果某真能站起来走路那天,某这条命就是你的。”   陈华打趣儿笑道:“杜构兄说的太严重了,你是杜兄的大哥,也是某的大哥,某初到长安,有许多事,还要仰仗杜构兄多多照顾!”   杜构哈哈笑起来,知道腿能医好了,杜构的心情一扫往日的阴霾,爽朗道:“凭陈华兄弟的本事,这长安又有谁不仰仗于你。陈华兄弟过谦啦!哦,对了,不知陈华兄弟找某二弟何事,那小子跑去参加什么狗屁的曲江诗会,已经有两天没归家了,我这二弟,性子顽劣,他这一辈子,就没做啥正事儿,能在凉州遇见陈华兄弟,是他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   陈华不好意思开口,难道说,自己来要债的。   “也没什么事,曾向杜兄说过,要在长安做些事,要些铜钱办事儿,他当初和某说过能够支给我点,今日有空,特来找他商量!”陈华在心里暗骂,哪有要债的像他这么温柔。   杜构听了一愣,他对陈华要做的事很感兴趣,心想难道陈华是否要在长安开一家医馆?毕竟是见过陈华医术的,杜构相信陈华肯定要开一家医馆,光大自己的医术,当下答应道:“不就是区区千贯铜钱的事么?等会儿某知会管家一声,叫他从账房里取三千贯钱给陈华兄弟。若是不够,陈华兄弟但可来某府上,要多少取多少,陈华兄弟帮了某一个天大的忙,这点儿小事,我杜构还是能帮助陈华兄弟的。”   妈|的,这就是长子和次子的地位,杜荷那贱人输了几百贯钱都还在陈华面前叫苦,说那是他一年的活动费,被陈华赢了去,他正考虑让那个清馆人养几月,人家杜构一句话,就是几千贯钱,这就是身份的待遇啊,杜荷一辈子都是万年老二,说不上话,掌不了家。   杜构一口气就许诺三千贯钱,解决了陈华和南洋人哥抹布关于买卖玻璃合同的首付金,陈华也不用去长孙冲家里要钱了,打算直接从杜府领了钱就去和汇合哥抹布。 第十六章 你们的大唐真好 [本章字数:2602 最新更新时间:2013-03-24 02:36:41.0]   大唐朝没有电话,否则只要按几下按钮,就能和别人谈成一笔生意,那是多方便的事情。陈华虽然有一个咬了一口的苹果板砖手机,但这个时代,天上没有卫星,山上没架设发射塔,尼玛哪里来的网络让陈华打电话联系别人。   哥抹布给陈华的联系地址很模糊,大致方位在是曲江一带,因为那里已经成为众多来长安的人游玩的胜地,哥抹布这个南洋人从小就仰慕大唐朝的文化,借着来大唐贩卖南洋玻璃的时候,希望见见这个他从小就幻想过遍地都是才子佳人的国度。   陈华到皇城东面曲江池一带时,已经是下午时分,杜构强留陈华要在杜府吃了饭才走,主人盛情难却,陈华只好陪着杜构两个人坐在一张大桌子上喝酒聊天。来到大唐朝之后,陈华以为自己的酒量惊人,喝那种低度米酒,随便十多斤没问题,可他终于发现了能入他发眼的人就是杜构,这个断腿的杜家大少爷,也许是长年不出杜府,心中痛苦堪言无谁可诉,所以喝酒特别厉害。   杜构拉着陈华喝的昏天暗地,最终是这位杜家大少爷被人抬下去休息,而陈华也喝的迷迷糊糊,杜府管家热情地支给了他三千贯钱,并且派了一个马夫交代务必要将陈华送到皇城东面环绕曲江一带。因为,这是老爷吩咐的,要照顾好他的朋友。   春日的阳光泼洒在水光艳艳的曲江中,微风和煦,拂过岸边的杨柳,同贺知章笔下的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恰到好处地如此相似,人站在曲江池上,那人口修建出来的玉石路上,放佛置身身画中游走一般,一切都是那么唯美如诗如画。然而,这春风吹皱了曲江明亮如镜的水面,让水上那些新长出来的浮游生物随波逐流,让那些容易触景感怀的文人骚客生出叹息之声。   陈华看都不看那些站在曲江边装文青吸引路过的女子那种调调,那是杜荷那二百五才做的事情,上辈子的陈华去过太多地方,对那些所谓的名胜古迹已经形成抗体,如今回到唐朝,自然也不像这个时代的人,会诗兴大发随便看见一条小沟小溪都能感慨。   陈华看见哥抹布了,这个长着密集络腮胡子有一双如蓝宝石般天蓝色的南洋人穿着唐人的服装,手里居然有模有样地拿着一把扇子坐在曲江边一处卖茶的亭子中,一边听茶棚里说书的先生讲故事,一边带着羡慕的眼神看着远方站在曲江边发呆的大唐文人。   茶亭里说书的人正在讲最近两日曲江诗会的故事,他的听客大多都是从外地来的,并不知道每年春天来临,长安城中的人会在曲江边举行大大小小的诗会。   曲江诗会有大有小,有平民的,也有学子的,当然最豪华的要数如今居住在长安城各大贵族间举行的诗会,那种诗会一般都是设在挨近皇家园林大兴宫周边,方圆数里都有侍卫把守,没有身份和地位,通常参加不了那种盛大的诗会。   隋末战乱的时候,天下都在忙着争夺领土,早就把魏晋南北之风放下,如今唐王朝安定天下四海称夷,读书人自然闲不住,又开始从拾老祖宗的风气。文人雅士的时代,大多如兰亭序所记,于水边游玩,所以,每年春天,在曲江一带,几乎随处可见有流殇曲水的盛会,偶尔会有两首惊艳的诗出现,然后迅速传唱长安。   今天茶亭里的人比较多,说书人也比平时更加卖力。他讲的故事本来就精彩,说的正是昨日皇家园林里面举行的一场小型诗会,曾接连爆出两首简直能够称得上流传千古的诗文。说书的挺会掌握节奏的,先是来了段开场白,介绍了那皇家园林中举行的诗会如何盛大,其中不乏当世大文豪,朝堂重臣芸芸,观众听得被勾起了兴趣,一边嚷嚷着让他继续讲下去,一边让茶亭的伙计添上好茶。   哥抹布自小仰慕大唐文化,尤其是听见说书的讲大唐文人的事,他更是来了兴趣,他是南洋人不习惯喝茶,而且大唐朝现在的茶,还不是用茶叶泡出来的,而是加了油盐糖以及香料药材,味道怪怪的,这东西据说在大唐文人间特别流行,但哥抹布却着实瞧不起这点儿,感觉像在喝海水,哥抹布不喝茶,但他坐着别人的凳子,只好要了一盘酱肉,一份黄豆,一瓶温好的米酒,坐在靠江边的位置。   陈华来到茶亭的时候,哥抹布正聚精会神地听说书的将诗会的事,他听的太过入神,等陈华坐在他对面的凳子上,哥抹布才回神过来,他说的一口流利的大唐语,笑着和他第一个顾客打招呼,道:“嗨,陈华?您好!我等你很久了。”   陈华看着哥抹布穿在身上的唐装,这个时候的外国人是比较崇拜大唐文化的,他们不仅喜欢唐朝的服饰,就两唐朝的瓷器丝绸,拿到他们的国家就是无价之宝。哪像千多年后,这种崇拜的现象颠倒了。   “哥抹布先生,某今天来是和你商量购买玻璃一事的,这是我昨晚写的一份买卖合同,你过目看一眼,如果可以,就签下了吧,订金我都已经带来了。”陈华摸出怀里的一张草拟的买卖合同,这还是他昨晚找墨统领写的。   “我相信你,因为我喜欢大唐,喜欢和唐朝人做生意,我到过太多的国家,他们对我的玻璃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你的出现让我对我的生意有了很大的信心,来吧,干杯,我的大唐朋友,祝我们合作愉快,南洋不止有玻璃,还有宝石,香料,象牙,热情似火的南洋小妞,以后我们都可以合作的。”   “来两个粗碗!”陈华向旁边的伙计招了招手,刚才在杜构府上喝过,现在又得和。   伙计将两个粗碗送来,陈华均摊排开全部倒满酒,然后端起一碗给了哥抹布,自己也端了一碗,道:“我要的玻璃,还希望哥抹布先生能够给我早日运来。”然后和哥抹布碰了下碗一饮而尽。   哥抹布以为大碗喝酒是唐人做生意一首交流方式,他立刻被感染,大唐朝的文化果然博大精深啊,哪像自己南洋诸国,做生意根本就不讲道理,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赢家,哥抹布觉得和人家相比,自己成了野蛮国家来的人,立刻拍胸脯保证道:“你请放心,此次去南洋,我给你带最好的玻璃来大唐。”   “不着急,从长安到南洋,路途遥远,中间隔着茫茫大海,没七八个月是到不了的。恐怕下次见哥抹布先生的时候,将是来年春季了。”陈华心里想到等哥抹布下次来的时候,长安城中恐怕已经修建起一栋高大的建筑,就只差他的玻璃安装上去,就能够成为举世无双存在吧!   这时候恰巧上面说书的人正念道昨日曲江诗会流传出来的一首诗。   “渭城朝雨浥轻尘,”   “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尽一杯酒,”   “西出阳关无故人。 ”   说书的念过这首诗后,连连称奇,说这首诗绝对可以称得上名家之作。茶亭里喝茶的人也连声称赞“好!”。而坐在桌子上喝酒的陈华,则是兀儿一笑,举碗痛饮痛快道“真是好诗!”   哥抹布持碗不语,他终于领略到大唐文化就是无时不刻从心里感染你,让你爱着这个和平自由的国度,大唐朝的存在,就如同南洋人心中那遥不可及的海市蜃楼一样,是世界最美好的地方,这里有感染人的文明,有雕梁画栋的亭台楼阁,淳朴的大唐子民,哥抹布真心羡慕,道:“陈华,您们大唐,真好!” 第十七章 你是如何办到的? [本章字数:2150 最新更新时间:2013-03-26 17:46:32.0]   和哥抹布签订了买卖玻璃的合同后,这位南洋人就准备离开长安回南洋给陈华准备他需要的那种大玻璃。到弘文馆上任的诏书还没下来,不知道老李要把此事拖到多久,相当于无业游民的陈华把长安城逛了个遍之后,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把自己关在墨府里面鼓捣东西。期间墨统领来看了两眼,当她看见陈华把石灰和一些乱七八糟的矿石敲成粉碎,然后放在火上烧的时候,墨统领直接翻了翻白眼,心想陈华又在弄啥奇淫技巧的东西,她只是说了句别把我房子炸了,就再也没有前来观看陈华如何研制出水泥的过程。   这女人,完全看不懂陈华的所作所为。   陈华不仅大无畏地研究水泥,他顺便去了安乐坊一间铁匠铺,在铁水中加入他挑选的几样合金,就把普通铁水炼成了钢,要为杜构造出一条假腿,普通的铁质材料是不行的,必须采用韧性很强的钢材,在炼出钢后,陈华让铁匠照着他给的图纸打造出几块钢片,然后陈华把得到的钢片全部拿走了,就去了杜府为杜构测量他另外一只脚的大小,拿着测量到的数据,陈华回到墨府中闭门两天过后,一只外面用牛皮绑好里面是精钢衔接好的假腿就摆在陈华手边。   陈华没有急着把假腿给杜构送过去,他还指望这条假腿为他造势,他还不想让杜构不需要人抬着就能自己站起来走路。因为陈华想让杜构告诉全长安的人,他们瞧不起的格物学是天下最神奇的学科,这样才能激起他们学习的兴趣。   陈华见过大唐的格物院,就在国子监旁边,与其说格物院是单独存在的学院,倒不如说那是国子监的厕所。学生没几个,教书的老师就更不用说了少得可怜,这是天下最神奇的学科啊,怎么到了独尊儒术的朝代,就没落成了无人问津的小疙瘩?   公孙婉的馄饨摊子依旧是那么热闹,整个安乐坊的人都知道婉儿姑娘的孝道,都愿意去照顾她生意。这个还没成亲就成了小寡妇的婉儿姑娘,每天清晨都会在那盘起的发髻上包一张青帕,站在一口煮混沌的大锅边忙碌着,她窈窕的身段都透着那么一股子贤惠的女人味,劳动的女人是最美的,尤其是婉儿姑娘这种几乎可以称作整个安乐坊内最有美德的女人,忙活起来横看竖看都觉得她完美到无可挑剔,美到骨子里去了。   如此一个美丽的女子,应该很少有皱眉头的时候,但也有例外,一场春雨洒满了整个长安城,婉儿姑娘坐在她混沌摊子上,单手支着下巴,眼睛直直地望着头顶的天空。毛毛细雨落在婉儿姑娘头顶的青丝上,凝结成一粒粒的透明珍珠,婉儿姑娘也没有用手去拂两下,她的两条眉毛随着她嘴角的弧度悄悄然地翘起落下,摸样颇有几分哀怨。   “哎!”   婉儿姑娘叹了口气,看着馄饨摊子上寥寥无几的几个客人,正发愁着。   天上要是不下雨,婉儿姑娘的生意要好点,这天要是下雨了,出来的客人就少,而且那用窑土搭起来放大锅煮馄饨的灶膛就会冒出一阵阵的烟雾,柴火沾了水都无法很快烧起来,煮馄饨的水很难烧开,煮出来的混沌不好吃,而且隔一会儿灶膛里的火就要熄灭,就得从新生火,所以每次遇到下雨天,婉儿姑娘那洗的干净的衣服,都会沾上许多黑色的炭屑。她那白白瘦瘦的小脸,都会变成花猫似地。   婉儿姑娘无精打采地坐在自己的馄饨摊子前,每当遇到下雨天,她就会心事悠悠地托着香腮发呆,同时一双柳叶眉会随着雨势的大小来回动着,长安城一年会下多少天雨没有人知道,但婉儿姑娘知道,若哪一个月连续下十天的雨,那一个月她的生活就会很拮据。   对这个很少买胭脂水粉,也很少出去游玩的小寡妇来讲,天天都是晴天,就是她最开心的日子。   春雨绵绵下着,忽大忽小,伴着有点刺骨的春风,落到了街边老柳的柳条儿上,落到了远处哪些青砖红瓦的富贵高宅上,落到了那亘古不语的老石桥上,在这朦胧细雨中,远处的街道上,有一个人撑着一把纸伞穿雨而来,他的手上提着一个很大的铁桶,看似约莫有上百斤,但提桶的人却很轻松的走着,一点儿也感觉不到劳累。   “婉儿姑娘!”陈华冲到了公孙婉的馄饨摊子上,哐当一声,把手上提的铁桶放在地上。   公孙婉被那声巨响吓过神儿来,抬头一看,见来人是陈华,那双眉毛立刻就不皱了,站起来笑道:“大碗馄饨,马上就来。”她知道陈华每天早晨来都会吃大碗馄饨。   陈华摇了摇手:“先等等!”说着,他将手上撑的纸扇收起来,道:“这铁桶放在那里?”   “啊?”公孙婉莫名其妙地看着陈华:“好端端的你搬了个大铁桶来做什么?也不嫌累!”   那铁桶有白来斤,陈华一只手就提着来了,这男人的力气好大,公孙婉俏脸一红,情不禁多看了几眼陈华。   陈华将铁桶扛到了公孙婉通常煮混沌的大锅旁,铁桶上有个盖子,他把盖子取掉,就露出铁桶里面的景象。   原来这铁桶外面看着大里面其实是用窑土一层层的圈起来只留有巴掌大那么一个口子,在那巴掌大的口子里面,用几个黑溜溜像饼子上面多了几个小洞的东西填充着。   “这是?”公孙婉奇怪地看着陈华。更奇怪地看着铁桶,以及里面的带着孔的黑饼。   陈华将铁桶里他制造的蜂窝煤取出来,然后从公孙婉那老式的灶膛里扯过两根燃着的柴火丢进去再把蜂窝煤放下去。   “等会儿你就知道了。”陈华卖了个关子,他在买研制水泥的原材料时,看见居然有人卖煤,这种煤不是木炭,而是后世那种从地底挖出来的黑黄金,陈华当时就兴奋了,将一车的煤全部买下来,就做了这个蜂窝煤。   很快的功夫,铁桶里面开始冒出火焰,那火焰的表面是一层蓝色,中心是赤色,而且这火焰越来越旺盛,人站在铁桶旁边都能感觉到热浪烤着自己的身体。   公孙婉当场石化,这黑饼能够燃烧?她几乎是支支吾吾地道:“这,这,你是如何办到的?” 第十八章 婚事 [本章字数:2181 最新更新时间:2013-03-27 23:27:48.0]   婉儿姑娘现在不用担心那天会突然下起雨来柴火打湿烧不起来,陈华送给他一个铁桶,桶里面装着会烧起来的黑饼,陈华告诉过她这黑饼叫蜂窝煤,看外形长得的确和蜜窝很像,有了这蜂窝煤,就算是瓢泼大雨只要在铁桶上方盖一个草棚子让雨飘不下来,就能保证火势一直旺盛。   陈华帮婉儿姑娘解决了困扰她很久的难题,婉儿姑娘感恩戴德地许诺以后陈华在她的馄饨摊子上吃馄饨都不给钱,但有一点婉儿姑娘对陈华提出了要求,她需要陈华一直供给她源源不断的蜂窝煤。   陈华点头答应了,相信用不了多久,这安乐坊中所有需要用火的小贩摊子会不断有人向婉儿姑娘打听情况,这蜂窝煤不过是陈华闲着无事做出来的试验品,至于后期大规模的制作,他都打算交给格物院去完成,说不定还能在长安兴起一场煤炭风暴,无形中又为已经成死灰的格物院打响招牌埋下伏笔。   格物,格物,就是要标新立异,锻炼一个人对自然科学的兴趣爱好,陈华相信,就他手头现有的几个项目,一旦他接管格物院,必定会给整个长安带来一场震惊宇内的轰动。   自从安装了陈华的铁桶,并且用上了蜂窝煤之后,婉儿姑娘的馄饨摊子再也不会因为下雨天就会看见黑烟从灶膛里升起来。而且婉儿姑娘好像也比以前更加开心了,原因无他,陈华给了她一本书,叫《中华食谱食谱》,并嘱咐婉儿姑娘千万保密,不要把书中所列的菜式给泄露出去,因为陈华觉得公孙婉的馄饨摊子太过单调,他希望公孙婉看过《中华食谱》后会对她的馄饨摊子做出改变,诸如拿出个蒸饺、虾饺、灌汤包、小笼包,豆浆之内的早点出来还是可以的。   事实证明陈华并没有看错,公孙婉的确聪明伶俐,她简直就是个贤惠的巧媳妇,生着一双无人能比的巧手儿。陈华把《中华食谱》拿给她琢磨了两天,公孙婉就亲自做出了豆浆油条系列的早餐。   这两样东西才刚刚推出,整个安乐坊的坊民立刻就吃馋了嘴,婉儿姑娘的好名声就是招牌,他们根本就不用去想这两样新奇早餐会不会有毒就争先恐后当起了神农,结果一发不可收拾,加上婉儿姑娘请了大圣人欧阳询当免费宣传大使,豆浆和油条刚面市,立刻成了整个安乐坊男女老少人人喜欢的早餐吃食。   陈华成了婉儿姑娘那里的常客,几乎每天早晨都要跑去坐上一个时辰。自从婉儿姑娘推出豆浆油条后,陈华就像闻到了家乡的味道,每日必去每次去都是点这两样东西。   和往常一样,陈华很早就来到婉儿姑娘的摊子上,今天的婉儿姑娘穿了件绣折枝玉兰品月色素缎衣裙,发髻上插了枝碧玺挂珠长簪,耳碧上悬着两枚细小的赤金柳叶耳环,要多俏丽就有多俏丽,眉目春色,羞态怡然,恰是白荷出水,置淤泥而不染。   往日婉儿姑娘大多都穿一身素白,陈华知道那是她有孝在身,今日恢复了女儿家的装扮,让陈华打趣地想到一个人,卓文君,喝着豆浆吃着油条的时候,难免多嘴问了句:“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呢,婉儿姑娘好像心情很好呢。”   公孙婉答不上话,脸儿一红,有些慌乱,道:“陈公子难道不知道么?唐军打败了吐谷浑,已经班师回朝了,不日就会回到长安。”   话说李靖打赢了仗月余时间了,他在兰州的时候就知道李靖攻下了吐谷浑人的王城,怎么这个消息整个长安城的人今天才知道呢?   “打赢了仗和婉儿姑娘穿漂亮的衣服有何关系,难道圣上要求全长安城百姓都要普天同庆啊。”   “嘿,华哥儿,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婉儿姑娘的丈夫就是三年前去往边关打仗的时候殉国的,婉儿姑娘已为他守孝三年已满,按照唐律,婉儿姑娘可以有再嫁的自由!”欧阳询那老头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后面冒了出来,这老头最近喜欢搞偷袭,每次都是趁陈华注意力不集中的时候出现。   欧阳老头说的如此明白,陈华那有不明白的道理。   “有理,有理,正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婉儿姑娘是我们安乐坊数一数二贤惠的女子,是该找个好人家嫁了,好好过相夫教子的生活。”陈华也又一茬没一茬插嘴,他和欧阳询两人完全没看见远处的婉儿姑娘早已是羞态难堪,远远躲开了两人。   欧阳询理了理他那花白的胡子:“华哥儿此话在理,婉儿姑娘是老夫看着长大的,无论品行还是才貌都是极不错的。诉老夫冒昧,不知华哥儿可曾婚配?”   陈华暗想欧阳询不会是要给他做媒吧,他偷偷看见了婉儿姑娘正把眼睛瞄着他,陈华心道你这挨千刀的糊涂月老,我们都还没开始恋爱,那就先谈婚论嫁了。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回答错了,弄不好明早连豆浆都没得喝,陈华偷偷向欧阳老头挤眉弄眼,让他把话题转到别处,哪知道欧阳老头如同没看见似地,继续问道:“华哥儿若是担心婉儿姑娘无法向未婚夫那面的人交代,老夫但可出面做保,这门亲事就先定下来了。”   陈华狠狠喝了口豆浆,继续不语。他知道,欧阳老头抓住了他的软肋,婉儿姑娘的名节重要,如果自己当众拒绝,周围那面多双眼睛看着,对婉儿姑娘的影响不好。   陈华迅速调动脑细胞,有了,他心下一喜,道:”欧阳先生,某和婉儿姑娘的婚事就不用你费心了,有道是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所谓姻缘,无非讲究一个缘字,某和婉儿姑娘若是无缘,又岂会唯独与她相见?"   陈华不快不慢地说着,他就是要对欧阳询绕圈子。   欧阳询顿感无奈,好像陈华抓到了对付他的把柄。上次他那句“有缘自会相见”让欧阳询痛苦了一阵子,现在又整出有缘相会,欧阳旭实在是佩服陈华说唱的工夫,他天生就长了一张能说会道的嘴。   说不过他,欧阳旭唯有苦笑,远处的婉儿姑娘被陈华那些华丽的辞藻深深的吸引住了,她一面偷偷地看着陈华,一面小心地捏着面团,她动作很细,就像在为未来的丈夫做早餐,嘴上浮出一抹淡淡的笑意.   这女人,温柔起来的时候,简直柔情似水啊。 第十九章 回家 [本章字数:2169 最新更新时间:2013-03-28 23:25:16.0]   这几天,长安城大街小巷都在盛传着征西的军队已经渡过渭水不日即将到达长安城,大唐的儿郎们平定了西边一条饿狼吐谷浑,自此之后,大唐西域再无外患。   唐军战胜了吐谷浑,这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尤其在国都长安,用全城狂欢来形容也不会夸张。当年的隋炀帝好大喜功,单单为了一个他意淫的万国来朝,就能够让全长安城的树木穿上丝绸,所有大小商店一律对外国友人免费,这是典型的劳民伤财,百姓是不愿意的,自从唐王朝推翻前朝统治之后,当今圣上的励精图治,天下百姓过上了安定的日子,有田耕,有家归,有依靠,这样的统治者是受他的子民拥戴的,每当听到国家又打败了那个不听话的蛮夷小国,他们都能自发组织起来,在自家门前放爆竿表示庆贺。商贾富贵之家,有的甚至在长安城外迎接军队的官道上连夜搭起棚子做好酒席,只等着凯旋归来的大唐儿郎们好酒好菜招待着。   不需要上头文件强制执行,一城之民都能踊跃站出来用行动表达他们对大唐王朝的支持,能受到百姓如此拥戴,老李的本事的确不小。   安乐坊内的爆竿声此起彼伏,把陈华的耳朵都给伤着了。不过陈华也觉得挺喜庆的,至少他们还没有麻木到对什么都不关心,对什么都抱着旁观冷漠的态度,那样的环境不是纯粹的天堂就是噩梦般的地狱,就连桃花源都还强调了鸡鸣犬吠,阡陌交通来形容环境的融洽,听着安乐坊中时而响起的爆竿声,陈华想到了一个很贴切的成语.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小到一坊民众,做着他力所能及的,普天之下,每一个小地方的人,都做着他力所能及的事,难道还不能让国家强大吗?   如何管理国家,顾念全国子民的感情,滋事体大,那是老李和他的接班人考虑的问题,陈华现在对老李都有怨恨之心了,说好了让他去弘文馆,结果迟迟没有圣旨下来,陈华这无业游民,每天奔走的地方就是婉儿姑娘的馄饨摊子和墨府两处。   婉儿姑娘的馄饨摊子改名了,陈华想的名字,欧阳询提笔写的字。这老家伙的书法简直好上天了,陈华是香帅,曾经盗过几幅有名的字画,欧阳询的字经他品鉴放后世绝对是大师中的大师,随便一副值几百万没任何问题。   陈华的毛笔字不好,欧阳询那老头写字的时候故意站了个夸张的姿势,让陈华狠狠的鄙视一番,欧阳询抡起袖子,大笔一挥写下"必胜客"三字,然后落笔接下婉儿姑娘递来的豆浆。   “华哥儿,老夫愚钝,你这必胜客三字要诗情没诗情,要画意没画意,似乎不太吸引人啊....”   “婉儿姑娘就是这必胜客的诗情画意!”陈华瞟了眼打扮精致的婉儿姑娘,这女人越看越好看,加上又温柔贤惠,简直是做娘子的不二人选啊。   婉儿姑娘剐了陈华一眼,春情荡漾:“凭地让华哥儿胡说,奴家不理你了。”   欧阳询哈哈大笑:“郎有情,妾有意,依老夫看,你二人倒不如结成夫妻罢了。”   婉儿姑娘脸皮薄,嘤咛一声,立刻遁走。   这小寡妇走路风姿卓越,就像一阵风一样温柔的飘动。   婉儿姑娘走后,欧阳询的声音立刻沉了下来:“华哥儿,老夫想问你一事。”   “欧阳先生请讲!”   “某是不是嫌弃婉儿姑娘的身份?她寡居在家,而你即将身居高位,嫌弃她的名分不好?”   “不是!”陈华摇头,他才不在乎那些虚假的。   欧阳询就不明白了,既然不嫌弃,又为何三番五次拒绝他的提议啊。公孙婉是个好女子,安庆坊中美德有传,虽然是独居的寡妇,但身子还是清白的,谁取回家绝对不会辱没了家门。   “华哥儿如此一说,老夫就更加不明白了,既然你两人都合得来,加上年龄又老大不小,为何就不能结为连理呢?老夫也看见了,婉儿姑娘对你颇有好感,郎情妾意,结为伴侣当是一对鸳鸯眷侣啊。”   陈华想了想,道:“欧阳先生的好意,某心领了。”然后陈华把话题一转,道:“欧阳先生字写的不错。”   欧阳询气的吹起了胡子:“你小子,老夫好心好意为你做媒,你居然三番五次拒绝。好吧,老夫也不管你的事了。”   陈华笑着多谢,道:“那小子就多谢欧阳老先生了。”   欧阳询直接不理会陈华,坐在一旁吃着油条豆浆。   陈华将眼睛瞟着一处。   一道黑影自远方的街角迅疾而来。   那是一匹黑马,全身无一根杂毛,毛色光亮,四蹄矫健有力。   马背上坐着一个女人,腰悬弯刀,背负弓箭,一身金边黑袍劲装服饰,就像夜行侠一样。她脸上带着半快金色面具,遮住了她的脸蛋,让人看着更觉她的冷傲。   女人跳下马来,必胜客中还在吃豆浆油条的坊民立刻丢下几个铜板远走。这女人一看就是从皇宫里面出来的禁军,不是来抓人,就是来砸场子,寻常人惹不起,只能远远跑开。   女人没有动手,也没有拔刀,而是站在她那黑马旁,冷冷地说了两个字:“回家!”然后,翻身上马,静静等候。   必胜客周围数十双眼睛盯着这奇怪的场面,心道,这必胜客的婉儿姑娘认识了什么大人物啊,居然有黑甲禁军前来迎接。   这些人都在小声讨论着的时候,陈华走了出来。   他无奈地对着墨统领笑了笑:“不要如此浓重好不好!”   墨统领一言不发,把身体往前面挪动了下,她这是给陈华空出马背上的位置。   陈华跳上了马去,他回头看了眼已经走出来的婉儿姑娘。   婉儿姑娘看着陈华,她一直以为陈华是安乐坊中一个会出点子的书生,因为很少看见他有啥事儿,每天都往自己这里串,婉儿姑娘潜意识里把陈华当成了一个普通的人,现在她发现自己好像错了。   婉儿姑娘虽然没见过大世面,但接触了欧阳询这样有地位的人也知道一些东西,诸如自己前面骑马的那个女人是朝廷里的人,而且还是一位很有权势的人,她来接陈华,陈华的身份恐怕不一般。   婉儿姑娘一言不发,陈华在马背上苦笑一声,道:“明天见!。”   “明天见!”婉儿姑娘露出一个不好看的笑容。 第二十章 蓝田县候 [本章字数:2059 最新更新时间:2013-03-30 01:08:25.0]   程处默和尉迟宝林两人就像门神一样守在墨府门前,他们是来找陈华的,大军就驻扎在长安城外等候圣旨召见,这次打败吐谷浑,陈华居功至伟,圣上犒赏三军的圣旨已经下达,陈华也有份儿,李靖大将军有军令,两人就算是绑也要把陈华绑到军营。   早在墨统领来接自己的时候,陈华就在猜是何事情让她如此急迫,当看见程、尉,二人标杆似地站姿时,陈华差点儿没笑出声来。   程处默长黑了脸,尉迟宝林就像挖煤出身。   打仗能磨砺人,乍眼一看,二人比陈华离开时更有虎将之风。   看见陈华回来,两人裂开嘴,雪白的牙齿简直可以为美白牙膏做广告。   “华哥儿,总算等到你回来了。”程处默甩开膀子就冲了过来。尉迟宝林跟在他屁股后面,也整了句:“华哥儿,你不知道,你走的这一个多月,兄弟们的日子苦了。澡没法洗,碗筷也没有消毒,某总觉得吃下去的东西怪怪的,三五几天就闹肚子,你看,某都瘦了。”   陈华上下瞧了眼他们二人,的确是瘦了一圈。“苦日子都过去了,就不要那么婆婆妈妈,说吧,找某何事?”   “李叔请你去军营。”   陈华一愣:“李靖?”   程处默点头:“华哥儿,你难道就不想知道李叔给你报了什么功劳?某听说,你的功劳好像了不得。”   陈华心里在想,他的功劳肯定比程处默要大。   “走,去看看!”陈华只说了一个字。   程处默和尉迟宝林从栓马石上牵过自己的坐骑,墨统领将自己的黑马借给陈华,他二人在前面带路,陈华在后面跟随他们。   快马出了城,在长安城外的官道上疾驰着。   来到军营,直接去了临时搭建起的大帐见李靖。   军队是不能进长安城的,犯君王忌讳,一般大唐十六卫军,除掌权的将领能够出入长安城之外,其余士兵一律安置在长安城周围的军事基地拱卫京师。   陈华来到大帐之后,除了看见老熟人李靖之外,李道宗也在场,这二人是老相识,陈华笑着和他们打招呼,两个老鬼看见陈华居然表现出很亲近的样子,李靖不再是板着脸说别坑他的那只老狐狸,他居然笑了,木头也会笑,奇迹啊,李道宗居然亲自走过来和陈华寒暄几句问陈华在长安住的是否习惯,陈华以为自己眼花了,两老鬼没事儿和自己走的这么近,肯定是有什么阴谋。   狐狸肚子里面全部都是坏水,陈华可不会被糖衣炮弹打中,有事儿说事儿,道:“两位将军,你们这个样子, 让我奇怪你们是不是被羌人打傻了脑袋?”   李靖吹了吹他的胡子,从腰上取出一卷明黄色锦棉,看过古装剧的都知道,那就是圣旨,用来升官或者贬官的。   “圣上的封赏已经下来了。共有三万六千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奖励。”李靖慢腾腾说着,然后淡淡道:“可老夫看了圣旨上所有封赏之人的名单,唯独缺少你一个人。”   陈华两只耳朵都在仔细听着,当听见李靖说名单上没他的名字时,陈华差点跳起来骂娘了。   他在凉州的时候也是从死人堆中爬出来的,难道老李一点儿表示都没有?   陈华心里在想,事情肯定没有如此简单。   于是,他很心清气和地听李靖把话说下去。   李靖的前半段话仅仅只是铺垫,他长吁短叹挣扎了一会儿,话峰斗转,说道:“臭小子,拿去!”然后,李靖从腰上又摸出第二份圣旨。   前面那一份圣旨只是针对普通的封赏,第二份圣旨,才是对征讨吐谷浑有大功的人单独颁布的。   第二份圣旨开头的第一个名字是李靖。上面用无数华丽的辞藻歌颂了李靖所有的功绩,“尚书仆射国公靖,器识恢宏,风度冲邈,早申期遇,夙投忠款,宣力运始,效绩边隅,以骑三千,喋血虏庭,遂取定襄,古未有辈!灭萧梁,破辅公祐,平定江南,今时北达沙塞,定吐谷浑,军威远扬,功业有成。念卿之功绩,高如山岳,无人出其左右....”   老李写给李靖这一连串马屁文修辞文章,让陈华看着额头冒汗,几乎大篇幅的文字都在歌颂李靖是个盖世奇才,最后给他的奖赏只是把李靖的左光禄大夫,正二品文官闲职变成了从一品的光禄大夫少了个左字,至于李靖的爵位,则是一点儿也没有变,他已经是国公了,无法再往上提拔了。   李靖过后,是李道宗,同样用上了专业人士写的华丽文章大力赞美李道宗的功绩,最后犒赏下来,李道宗多得了几百亩田,瓷器金银丝绸每样都领了点完事儿!   把圣旨上所有人的封赏都看过以后,程处默封了子爵同时追封振威校尉,尉迟宝林同样封了子爵也授予振威副尉,就连杜荷那镀金的也封了个爵位,陈华小心翼翼地看着圣旨最末尾一段,这一段的内容是对陈华的奖赏。   仅仅只是一小段话,没有任何修辞,连一句好话都没有。就只有这句:“兹有靖帐下陈华,平定吐谷浑有功,封开国县候,封地蓝田,食邑千户。”   就这么简短直白的一段话,不浪费任何一个美丽的词汇,却比前面那些花心思写的大篇幅歌颂文章实惠到天上去了。   陈华还是有一定古文知识的,知道这小段话讲的内容是什么。   侯爵!这是其一!   封地在蓝田,以后他就是蓝田候!   封地是世袭的,这就证明以后的蓝田县大大小小一千户人家都要向自己交税!自己不但是侯爷,自己的儿子以后继承爵位也一样是侯爷,子承父业。   难怪不得李靖和李道宗看自己的眼神儿都变样了,他们只是封了个虚的官名,根本就没任何用途,自己则是一飞冲天,连升三级都太低调了,世袭开国县候,从二品官衔,升级模式一双手都数不过来啊!   陈华小心翼翼地将圣旨卷起来,然后放在自己衣服的兜里。   他心里在想着,估计出了这道门之后,就有人叫自己侯爷了! 第二十一章你开挂,我们只受NPC照顾的人 [本章字数:2272 最新更新时间:2013-04-02 15:39:22.0]   程处默的嘴巴像塞进去一个鸡蛋那样大大张开成一个“O”型,吐谷浑之战最后的封赏下来,他赐了个子爵的爵位已经是很了不得的事,没丢他老子程咬金的脸,回到家也能耀武扬威几天,毕竟程处默还不满双十年龄,作为程家下一代重点培养的对象,他以后的前途都在按部就班地往上面攀爬,一切都是循规蹈矩,没有一飞冲天,程处默觉得这样的脚步是踏实的,但当他知道陈华的封赏之后,程处默不能静下心来了。   侯爵!   陈华居然被封为侯爵,而且还是世袭的开国县侯。   只是比他老子程咬金低一个档次。   但陈华才多少岁?   撑死二十五就已经是侯爵了,未来能上升到何种地位前途不可限量啊。   “华哥儿,老实说,你是不是开挂了!”开挂是陈华在打吐谷浑的路上教会他们的一个新鲜词儿,陈华解释就是如有神助的意思。程处默觉得现在陈华的周身都是满天神佛环绕,他就是开了挂的人!   "你问我,我问谁去,功劳是李靖大将军报上去的,赏赐是圣上定的,我怎么知道。”陈华不知道怎么解释自己莫名其妙被封了个侯爵。爵位是贵族的象征,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有了爵位以后,就成了贵族,在古代,士农工商的等级制度是严格分明的,就好比贵族可以在大街上横行霸道都没有那个官府敢来抓捕,所以才有了那么多欺男霸女的二世祖在大街上调戏良家妇女目无王法。   程处默深表疑惑,尉迟宝林这二愣子不说话则以,一说话吓死人,道:“某觉得,华哥儿的爵位必定有隐情!只是我们是局外人,不明白圣上的意思!”   陈华觉得尉迟宝林的话在理,至于其中的隐情,陈华自己都不清楚,估计只有老李心里明白!   三人正在说话的时候,李承乾突然从旁边溜出来。他们已经离开李靖的大帐在外面游散乱逛,李承乾就像幽灵一样突兀地跳出来,把他们三人给吓一跳!   好多天没见到这位苦逼太子,他到是越发容光焕发了,连脸上都是带着如沐春风的笑意,就像他捡到什么如意宝贝似地!   李承乾一脸坏笑地看着陈华。“华哥儿,孤先恭喜你了。你说,孤以后是称呼你华侯好呢,还是陈侯好?蓝田侯也不错,孤听说蓝田那个地方景色迷人,土地肥沃,而且盛产玉石,华哥儿必定是喜欢的!”   陈华瞧了眼这位穿着打扮很随意的太子殿下:“太子就不要来取笑某了。”   李承乾一本正经道:“孤哪敢取笑蓝田侯,要知道,某可差点当了孤的叔叔!嘿嘿,不过还好,终究是没当成,不然孤以后见了你,还得给你行晚辈之礼,那多吃亏。”   “吓!”   “神马?”   三人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李承乾。   “太子哥,你是不是知道什么内幕?华哥儿被封为蓝田侯,某就觉得其中必定有蹊跷!”程处默是个大八卦,他的好奇心简直对不起他的长相!看着五大三粗,内心就跟一娘们似地,啥东西好奇,他非得问个明白。还是尉迟宝林好,当一辈子的二愣子,就像一只呆头鹅样很少看见他说句话。   陈华刚刚在心里称赞了尉迟宝林,那厮直接推翻了陈华对他的高度评价,比程处默还八卦,问道:“太子哥,你说华哥儿差点做了你叔叔?这是怎么一回事儿,绝对是长安城一大绝密啊。”   陈华直接被这二人优秀的八卦精神折服,看着李承乾,他也止不了八卦之心:“说吧!”   李承乾化身成发现了重大秘密的资深爆料人,很有成就感地说道:“你们也许不知道,华哥儿原先封赐的爵位并不是侯爵!”   程处默和尉迟宝林你看着我,我瞪着你:“不是侯爵,那是什么爵位?”两人立刻想到刚才李承乾提到过陈华差点儿做了他叔叔,他二人的腿就抖个不停,嘴巴也不利索就像吓尿了一般,陈华的爵位不是侯爵,那就是王爵了!   王爵!   二人眼光直愣愣地看着陈华,然后对他竖起了大拇指:“华哥儿,你狠!”   王爵不是普通的爵位,一般人没有天大的功劳是不会被封王爵的,大唐朝建立有十几年了,还没有听说过有那个外姓人被王爵!   李靖牛吧,现在都是还是国公!   杜如晦,房玄龄,哪一个不是贤臣,也都是停留在国公地位.   外姓人封王爵,少之又少!几乎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存在!   李承乾就知道他说出这个消息绝对会吓住二人。李承乾继续说道:“其实,原在封赐还没先来之前,太上皇就有意收华哥儿为义子,欲以封王.但父皇念及华哥儿年龄尚小,战功稍欠,一旦封王恐引起朝野惊慌,便降低封了他一个侯爵,为此,太上皇还专门去了太极宫闹了一场,后由我母后出面说辞,方才把华哥儿的赏赐定了下来,封了个世袭的侯爵。”   李承乾把他知道的内幕东拼西凑说了个大概,虽然他只是小规模的爆料,但对于不知道的人,已经是天大的秘密了。   原来陈华的侯爵,居然还是降级封赏的。   本来是封的王爵,后来因为陈华自身原因,或许是圣上并不想封一个王爷出来,就给抹掉了.   不带这样打击人的啊!   程处默和尉迟宝林咽了咽口水,幸好陈华被降级了,不然他绝对是开国以来第一个三十岁不到就被封王的外姓人。   程处默晃了晃脑袋:"华哥儿,幸好你是封的侯爵,不然,某都不敢和你走的太近,受打击!"   尉迟宝林接话道:"某现在就有点儿受打击了,虽然华哥儿只封了个侯爵,但我们要杀多少人才能封侯啊?"   陈华拍了拍他二人的肩膀:"尔等务须叹气,坐等你家老子的爵位世袭到你们头上,那不就封爵了。"   陈华说的并没有错,程处默和尉迟宝林的老子都是国公,而且还是世袭的,他们都是家里的长子,以后理应继承他老子的所有爵位。   他们是天生就有的,陈华是通过自己努力得来的,二者没得比。   听了陈华的安慰,两人摇了摇头,同时叹气道:"华哥儿,我们和你没得比啊!你是开了挂的,我们只是受NPC照顾的人."两人又说了句陈华曾经无意间给他们说过的一句经典的话,他们觉得用来形容陈华现在的情况完全符合!   陈华他丫的,用他的话说,他就是开了挂的,他们这些长安城的纨绔,那个能比得过他?   (抱歉啊:电脑风扇坏了,才修好!,码字有点儿晚!)大家觉得不错,就收藏一个吧,顺便给个好评啊,亲! 第二十二章 设宴两仪殿(上) [本章字数:2314 最新更新时间:2013-04-03 16:12:40.0]   欢迎征讨吐谷浑军队回长安的仪式举行的异常盛大,几乎是全城狂欢,迎接的队伍站满了整个朱雀大街,热情的欢呼声一波盖过一波。老李亲自到承天门迎接军中大小将领,并且设宴太极宫的两仪殿。   李靖打败了突厥是对他军事才能的肯定,如今打败了吐谷浑,则是奠定了他军神的地位。   唐之善于兵者,无若李靖!   李靖此次打败了吐谷浑回到长安,已经没有贞观二年时打败突厥回到长安时那种意气风发。李靖明显已经老了,戎装穿在身上,尽管看起来还是威风八面,但他白了一大片的头发,路途中车马劳顿的疲惫,已经在折磨着李靖的生命力。在军中私下闲聊的时候,听程处默说过,李将军的饭量已经大不如从前,尤其是在打吐谷浑的后期,李将军是抱病上战场,指挥着军队在凉州那片地方如何进攻吐谷浑的羌人。   陈华就随在李靖身边,他也是此次征讨吐谷浑大军中一个重要人物。而且,李靖也特别要求要把陈华带着,李靖让全长安的人都看到他,是他李靖大军中唯一一个年轻的中流砥柱。他把陈华的位置安排的特别显眼,他之后,左手边走着的就是陈华,许多人都注意到这点,而且都在揣测李靖的用意。   李靖的疲态陈华尽收眼底,看着他六十多岁了,还能披上战甲横扫大唐朝外面一切牛鬼蛇神,陈华突然想到辛弃疾的那首词:“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凭谁疑,李靖老矣,尚能战否?”想到吐谷浑之战后,李靖的下半生几乎都是在家中的房间里渡过,陈华居然莫名地替这位老将的结局感到惋惜。   老李带着一大帮子朝堂上的文臣守候在承天门外,无一例外,这群人都是和李靖的岁数差不多,都是老态龙钟鹤发半垂,大唐的朝廷和军队都是处于青黄不接的交替时代。   当李靖带着他的队伍来到承天门的时候,老李亲自走上前迎接他,道:“爱卿,辛苦了!”   李靖下了马,声音秉直道:“臣不负圣上和诸位大臣所托,平定边陲作乱的吐谷浑!”李靖的汇报和当年打败突厥时回来的汇报一样简单直接,但其中的艰难又岂是别人能知。   老李听后立刻热泪盈眶,他太会调动别人的情绪,太会营造一种哀伤的氛围收买人心,道:“靖为大唐社稷江山劳苦功高,古未有辈,古之韩、白、卫、霍岂能及也?朕有卿,乃朕之福!大唐有卿,乃是大唐之福。”   李靖当然不能让老李一个人表演,老李是出了名的收买人心高手,他帐下的大将哪一个不是铁了心跟他混。   “臣之所作,乃臣份内之事,圣上弹精竭虑为天下苍生谋太平,臣之功,不及圣上矣。”   君臣相见,马屁满天飞,这种场合,老李很乐意出面,这对他光辉的形象又提升不少。在承天门迎接了众位回来的将领,老李热情大方相邀去他后宫摆宴欢庆。   这种君臣和谐,天下归心的好日子,怎么少的了哪些朝堂上玩弄笔杆子的文臣露面的机会。战场上让李靖表演完了,朝堂上就该他们表演,让气氛喜上加喜。   太极宫两仪殿内,坐着的人,都是史书上点得出名字的。   魏征,房玄龄,长孙无忌,程咬金,尉迟敬德,秦叔宝,徐茂公,虞世南,高士廉,褚遂良,李孝恭,李道宗,侯君集......等等,有些人,陈华都点不出他们的名字。   老李穿一件很休闲的服饰出现的两仪殿内,温柔大方的长孙挽着他的手跟着出来。他二人的后面,跟着一个六、七岁眉清目秀脸蛋儿粉嘟嘟的锦衣少年,和一个三、四岁身穿白色纱裙,腰间用水蓝丝软烟罗系成一个淡雅的蝴蝶结,肌肤晶莹如玉像透明水晶一样的小女孩。   这两个小家伙陈华认得,锦衣少年就是小霸王李治,以后的唐高宗,而那个肌肤如水晶的少女,则是晋阳公主。这两兄妹是老李所有女儿中最小的存在,所以受到特殊照顾,被老李养在身边,就连老李批阅奏折的时候,都还把他们带上,足见其喜爱程度。   苦逼太子李承乾走在两个小霸王身后,他后面则是他的一堆难兄难弟,李格,李泰,李愔,李祐,李贞,这些人,年龄大小不一,高矮不同,都穿着华贵的锦衣,举止文雅,不敢有太多夸张的举动。   老李来到两仪殿最上方的位置坐下。   客套话说多了,就是浪费大家难得聚在一起欢庆的时间。   在开始用膳之前,老李咳嗽两声,四下立刻安静下来。   然后,两仪殿中文武百官就看见了一个许久没有看见过的身影、   太上皇,李渊!   那个在李靖打败了突厥那年和老李在朝堂上弹琵琶跳舞的太上皇。精神抖擞地来到了两仪殿。他身边,跟着那个让无数人侧目的童颜波霸张妃,以及李渊辛勤劳动得来的一双女儿的成果。   百官纷纷起身拜见太上皇。李渊虽然退位了许多年,但两仪殿中绝对多数的臣子,曾经都在他麾下做过事,对太上皇还是尊敬的,都在向李渊行礼问好。   李渊经过陈华的抢救,给他打了几天点滴,用了几幅中药调理身子,居然奇迹般的活过来,而且看精神越发容光焕发。   李渊的位置在老李的旁边,李渊到来的时候,老李和长孙纷纷起身:“儿臣(臣妾)拜见父皇。”   李渊淡淡应了一声,坐在了他的位置上。   “李爱卿呢,快让朕看看,你是否又老了! 大唐的江山,还需要爱卿去守护,卿可不能怠慢了身体”李渊环顾四周,在百官的身影中寻找李靖的影子。他这句话说的很家常,没有多少夸张的成分,但却是极得人心,宴会本是李世民设下的家宴,不讲君臣礼节,只求百官同乐,太上皇的一句话,就把大家的距离拉近了,说明李渊还是会做皇帝的。   李靖从下面的座位上站起来:“靖在凉州到时候,据闻太上皇身体抱恙,如今一见,靖居然发现,靖比圣上你又老了几岁,岁月催人,靖不得不服老啊!”   李渊哈哈一笑,发现了坐在李靖身边正埋头思考的陈华。   “咦!陈华小子?”李渊突然点到了陈华的名字。   陈华这个名字,其实早就在百官中流传了,只是都未曾见过。太上皇颇有一语道破天机的话语,瞬间就把陈华推到了百官前面。   两仪殿中的文武百官,都不是傻子,而且都收到风声,据说陈华已经被封蓝田侯。这绝对是一枚新贵族啊,而且颇得老李,太上皇,甚至李靖的厚爱!   无论是军队背景,还是朝堂上的背景,陈华绝对有资格在这里,和两仪殿中,任何一个大臣平起平坐! 第二十三章 设宴两仪殿(中) [本章字数:2020 最新更新时间:2013-04-05 23:36:41.0]   李渊点到了陈华的名字,然后让身边的张妃倒上一杯酒。   张妃莹莹玉手握着鎏金酒壶,姿态妩媚地满上一杯美酒。杏眼儿秋波四射瞅着坐在李靖身边的陈华,施然一笑,成熟的女人通常都有很大的诱惑力,尤其像张妃如此熟透儿的美人儿,她执袖倒酒,仪态万千,着一袭大红袍宫装犹如一颗挂在枝头红透的桑葚。   “陈华小子,这杯酒,寡人赐你!”李渊简直要把陈华推到风头浪尖,生怕别人不知道陈华和他的交情深厚。   其实,在座的人儿心里都明亮着,陈华把李渊从鬼门关拉了回来,出于救命之恩的考虑,李渊对陈华的态度好的让人嫉妒那是情有可原的。   陈华站起身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当着满朝文武的面露脸!在这之前,大多数人,都是只听见其名,不见其身!   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陈华回答从容,甚至可以说,他脸上的表情很平静,不像是一个才跨入天子堂的年轻人该有的羞怯,始终带着和煦的微笑,道:“多谢太上皇美意!"   说完,便有太监将李渊的赐酒给陈华端来。   陈华也不扭捏,仰头便喝,性格爽朗。   他这个举动,让别人又对他刮目相看!   无数人的目光,有意无意地落在站着的陈华身上。   这群人的嗅觉和他们的思维一样很灵敏,陈华是才兴起的大唐新贵一枚,他们都在思考准备等会儿和陈华走走交际圈,大家同僚一场,也算是认识。毕竟长安城这个舞台太大,有你的表演之地,也有别人的容身之处。   要说这满殿文武百官,谁对陈华的意见特别大,当属许敬宗一人。在陈华没有出现的时候,许敬宗无论走到哪儿都是备受瞩目的焦点。当年李靖打败突厥的时候,他赋诗一首,李世民亲自称赞他有大才,他大唐第一才子的身份,也是从那时候起开始被人传颂的。   现在许敬宗很苦恼,李世民已经完全不鸟他,因为以往恰逢这样的盛事,李世民都会第一个点到他许敬宗的名字,然后让他来一首应景诗渲染气氛,现在应景诗不需要他许敬宗作了,甚至第一杯彩头酒也不是他许敬宗喝,最可恨的居然是满朝文武,看见陈华就像狗看见肉巴不得立刻好上,而他许敬宗呢,所有的大才子的身份狗屁不知了,他现在就比不上一个才从关外初到长安的小民?   一时间,全长安的官员都忘记了往日能出尽风头的许敬宗,现在都只能默默无闻地坐在一旁当陪衬?   你们不是都刮目相看那关外小民吗?许敬宗偏不信这个邪,他端起了酒杯,以一种让所有人怪异的姿态站起来。   许敬宗虽然憎恨陈华,但表现出的依旧是才子风范举止谦和,他原本是坐在两仪殿中靠后宴席桌上,突然很突兀地站起来,道:“华侯,某曾听说,圣上曾得你锦绣文章三篇,不幸未曾得见。今日心痒,特像华侯讨教,望能够赏脸给某观摩一番?”   许敬宗觉得自己扇了自己两耳光,陈华都被封侯爵了,他还是一个小小的校书郎。虽然说自己是从中书舍人的位置上贬下来的,可许敬宗想不通,他的仕途怎么就那么曲折呢?   原本以为自己低声下气讨教,陈华会和自己对上话,许敬宗就有机会和陈华真刀真枪较量一番高低。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许敬宗是大唐朝第一才子,他自信天下没有几人是自己的对手,包括陈华在内!   你不是一帆风顺么,自己就要打压打压你的气焰!   许敬宗静静等候陈华回到,只要陈华说话,他已经想好有千百种让陈华接招的办法。然后,许敬宗要当着满朝文武的面,把陈华打趴在自己脚下!   面对许敬宗布下的陷阱,陈华只回答他一个字。   陈华的回答是一个“哦”字。   回答完后,陈华根本就不去管许敬宗那猪肝一样绛紫的脸色。   他和许敬宗的梁子早就结下了,根本就不在乎多结一道。在凉州的时候,许敬宗看不惯他,他又何尝看得惯许敬宗。陈华从不介意自己有好多朋友,当然也不介意自己满天下都是敌人,那样他就能时常保持警惕心,一个个的玩死他们。   陈华打脸的回答,让许敬宗明显愣了一下!   然后他虽然气的牙痒痒,依旧笑着回答:“华侯此话何意?”   陈华不闻不答,他有权利保持沉默。   许敬宗气急道:“华侯是否对在下有意见。在下几次讨扰,华侯置若罔闻,恐有失君子之德。”   陈华根本就懒得理会许敬宗。他觉得许敬宗就是一只红眼蜂,见谁不爽就蛰谁,结果把他中书舍人的位置给弄掉了,混了个校书郎,又举得自己委屈了,想要咸鱼翻身,但一直都没有机会出头,不得不花尽心思,想往上面睁出境的机会。   何苦呢!   陈华不想和许敬宗说话,偏偏许敬宗抓着陈华不放。陈华越是对他冷淡,许敬宗就越发觉得陈华是眼中钉。   不过许敬宗也聪明。陈华已经失德在先,他追着不放,这不是明智的选择。   陈华不愿回答,许敬宗只好笑笑道:“既然陈侯不愿意说,在下在不能强求。如今恰是四海升平,歌舞欢盛的日子,难得和诸位大人共聚两仪殿,此景君臣共欢,故拙诗一首,以表敬宗此刻心境!”   许敬宗擅长写诗,书法更是一大行家。李世民对其这写读书人的优点,还是蛮欣赏他的。   当听见许敬宗说要写诗的时候,他立刻对身边的小太监招手:“给许大人送来文房四宝!”   许敬宗拱了拱手:“多谢圣上!”   没一会儿功夫,太监捧着文房四宝来到了两仪殿。   笔是狼毫,砚台是长安特产的澄泥砚,墨是上好的千年墨。写下来,拿去裱上,就可成一幅名家字画。   许敬宗执笔,稍作停顿,思索片刻之后,便在那由太监铺开的纸上款款落笔。 第二十四章 设宴两仪殿(下) [本章字数:3434 最新更新时间:2013-04-07 13:03:38.0]   许敬宗写诗极快,狼毫毛笔在纸上飞快游走,一会儿功夫就完成了他的创作.   许敬宗有才,这是众人都共睹的事实,他写完之后,就有人就迫不及待的想要一睹许大才子的才情。   和许敬宗说话的是一位五十出头的人,长得比较胖,,但又比不上大胖子长孙无忌。脸上的虬髯生的较乱,和三国的张飞差不多,两条眉毛粗厚几乎是连在一起的,生了一脸的横肉,让人看着就觉得非善类。   “敬宗兄,让某看看你的大作!”   那人一说话,两仪殿中立刻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侯老怪,你就不要出来添乱了,咬文嚼字的事情,还是交给本王吧!”说话间,一个颇为俊朗的人走了出来。此人衣着华贵,一看就知道地位非凡。一袭紫色锦袍衬着仙鹤纷飞的图案栩栩如生,轮廓清晰的脸颊,高挺的鼻子,深邃的眼睛,仿佛透露出一种不羁的高傲,他头发齐肩而下,只是用一根金丝系着,荡在脑后颇为潇洒俊逸,一支蓝竹玉笛挂在腰上,羽扇轻摇,多出几分悠闲。   “呵!某当是谁,原来是河间郡王。什么风把王爷从你封地吹到了长安城?”侯君集虽然是武将,但常在朝堂混,嘴上功夫也练会了。他和李孝恭是死对头,见面不吵两句心里不舒服。   大唐朝的朝廷就是如此,谁要是看不顺眼谁,都可以当面说出来,并且两人甚至可以激烈言论一番,这些事,老李头痛管不着,坐下都是和他出生入死的兄弟,他不能偏袒谁,只有在双发都闹心的时候,方才出面干涉一下。   李孝恭淡雅笑着:“某听说李将军打败了吐谷浑,就来长安了,恰逢四季初春,长安百花盛开,曲江水暖柳翠,特来游玩一番,难道也要知会你侯尚书一声,好让你来长安城门前接我,哦,差点忘记了,侯尚书也是不日才到长安。怎么样,凉州那干燥天气,没要了你半条老命吧?”   李孝恭丝毫不给侯君集半分面子。像侯君集这样的粗人,那懂得诗词歌赋,让他读许敬宗写的诗,那纯粹是污染在座所有人的耳朵。   兵部尚书侯君集被李孝恭言语攻击,气的七窍生烟,骂着道:“李孝恭,别欺人太甚,你若不服,我们等宴会过后去承天门前斗上一斗如何?”   “你若敢文斗,本王倒也不怕你,奈何某乃是一件武夫。”李孝恭摇头叹息。   侯君集气的牙痒痒,他的确不敢文斗,毕竟脑子里装的墨水太少,和李孝恭没法比。   “两位大人,各自都退让一步。尔等如此闹下去,成何体统啊。喜庆日子,切莫坏了诸位大人的兴致。”胖胖的像一尊弥勒佛长孙无忌出来调解了。长孙无忌又矮又胖,挺着个大肚子,脸面儿上始终带着和气生财的笑意,让人看了打心眼里觉得这胖子喜庆,有他在事情就悲不起来。   老古板人镜魏征也出来说话:“孝恭,你也少说两句吧!”   群臣你言我语:“两位大人,都忍忍,圣上还在呢。”   臣子都在下面劝解了。老李也不出面干涉,其实侯君集和李孝恭两人的拌嘴还算小打小闹,要是换作程咬金和尉迟恭两人,或者长孙无忌和魏征,那绝对是头疼的事,在地上打滚耍赖扮泼皮都太俗套了,他们简直就是把朝堂当成战场,大打出手都有可能。   陈华震惊了,大唐朝的朝堂,居然可以允许像菜市场吵闹的存在。那岂不是说自己以后也可以当着老李的面,和在座的某位大臣吵起来,只要不出手打架,无论怎么骂,老李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都说历史上李世民是唯一一个没有飞鸟尽良弓藏的君王,看现在的情形,历史所言不假,老李宽容的程度,让人对他心生敬佩。   陈华刚刚把老李的形象想象的非常高大,坐在最上端,长孙相伴而坐的老李“嗯嗯”了两声,淡淡道:“世南兄,此事,恐怕还需要你来主持!”   老李请出了朝中资格最老,也是最公正公平的虞世南。   虞世南乃是唐初大文豪,就连老李都称赞他德行、忠直、博学、文词、书翰为五绝,可见虞世南的个人魅力着实非凡。   已是鹤发半垂的虞世南得到老李的号召走出来做公证人。由虞世南出面调解,李孝恭和侯君集二人都无话可说。他们各自退回自己的位置上坐着,李孝恭一脸开心,侯君集满脸阴霾。   许敬宗很大方的将自己写的诗交给虞世南。   虞世南是文坛老前辈,更是弘文馆中可以和欧阳询平起平坐的老资格。许敬宗自己也是弘文馆学士,所以很乐意将诗作拿给虞世南过目,因为虞世南能够一眼看出他写的诗是否上乘。   虞世南接过许敬宗递来的诗作。   许敬宗写的是律诗,对仗工整,辞藻华美,虞世南看后连连称奇。   “好诗,不可多得的佳作!”   虞世南的评价不差任何水分,许敬宗写的诗的确配得上他大才子的身份。   虞世南念着诗中比较传神的两句:“曦驭循黄道,星陈引翠旗。济潼纡万乘,临河耀六师。”   这是许敬宗写大军回长安时候,一路浩荡给人一种霸气的意境。黄道、翠旗、万乘、六师,这些单独的字眼,巧妙的组合在一起,不得不说,许敬宗对诗意掌握,和他的抱负一样,大局观很强,非常符合老李这种有点好大喜功的君王需要的那种意境。   许敬宗嘴角轻轻翘起。   这首诗,乃是当日大军过渭水时候,他在渭水旁作的。   他原本打算将此诗留着回长安,在某个盛大的诗会时候拿出来夺魁,今天为了对付陈华,就提前掏空家底,目的就是要把陈华狠狠滴压在自己的脚底下。   虞世南把许敬宗的诗完完整整念了一遍。   当念完最后两句:“冲襟赏临睨,高咏入京畿。”   这是许敬宗所写诗里面最后两句,也是全诗最盛华的两句,马屁功夫下的足。   “好诗!”   在场的并非都是文盲,也是有爱好诗词的人,老李也是一位诗词爱好者,全唐诗中收录了他一首“疾风知草劲,板荡识贤臣。”的名句。虞世南才念完许敬宗的诗,老李就满意地称赞一番“好诗”。这无疑给许敬宗又长了几分信心。   虞世南也跟着附和道:“诗是好诗,不过臣下曾在曲江诗会也听过一首比较有趣儿的诗,相传是一名无名氏写的,还获得了某场诗会的魁首。”   虞世南呵呵一笑:“不知某可否念出来,和诸位大人分享一二?这首诗,某还从未听过,觉得颇为新鲜。”   老李来了精神,他手里有陈华一首《春江花月夜》,虞世南看过之后,和现在的表情差不多,同样是耳目一新。   “世南兄快快念来。”   虞世南拱了拱手,道:“那首诗是如此写的。”   虞世南想了想,念道:   北风卷地百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散入珠帘湿罗幕,狐裘不暖锦衾薄。   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   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   中军置酒饮归客,胡琴琵琶与羌笛。   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   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天山路。   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   虞世南一气呵成把全诗念完,然后特意问了便许敬宗:“敬宗觉得此诗如何?”   许敬宗心道此诗是虞世南从曲江诗会舶来的,诗无题目,甚至连写诗的人都不知道,幸好是个无名氏,不然凭借此诗,那位无名氏肯定能取代他做长安第一才子。   许敬宗感觉自己的地位朝夕不保,有这么个潜在对手潜伏,他总觉得心里不踏实,愣了许久,方才说出一个:“好!”字。   “既然敬宗都觉得此诗乃是不可多得的好诗,那老夫就不用多作解释。呵呵,老夫这几日曾私下去曲江闲逛的时候,总算找到了那个作诗的无名氏。”   “谁?”   “那位无名氏,或许诸位大人都认识,他现在就在两仪殿中。”   虞世南一语惊起千层浪!   两仪殿中他们都认识的人,肯定是坐在其中的一位。要说能做出如此传神边塞诗的人,在座的除了虞世南和许敬宗之外,其他人应该没那个水平。   现在可以肯定,诗不是虞世南写的,也非出自许敬宗之手?   于是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将目光投向陈华。   胖胖的长孙无忌,首先对他露出了喜庆的笑容。   人镜魏征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程咬金和尉迟恭那两个长得一样黑的人似乎也在瞅着陈华。幸好他们两人的儿子遗传了他们的身高,没有遗传肤色,否则这两家以后要找个白一点儿的人改良一下人种了。   陈华身边坐着的李靖也出声了道:“你小子还会写诗?我还以为你只会玩弄写奇淫技巧的东西。”   陈华面露苦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许敬宗目光警惕地看着陈华,心道陈华不会就是虞世南口中所说的无名氏吧?自己刚才写的那首诗,在那无名诗面前简直不堪一击。如果那首无名诗真是陈华写的,许敬宗发觉自己在打自己耳光。   “世南兄,你说的那个人究竟是谁?”   老李也有好奇心,只是他比较沉得住气,心里已经肯定陈华就是无名氏。   “我猜,一定是陈华小子吧。哈哈哈,寡人看过那首《春江花月夜》能写出如此美感句子的人,一定就能够写出更多独具美感的诗。”李渊也跟着瞎掺合。甚至一锤子拍死无名氏就是陈华。   陈华不敢四处张望,因为他现在成了焦点。   岑参的《送白判官归京》的确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但陈华并没有去参加任何诗会,去哪儿杜撰出一个无名氏?   虞世南突然开口了:“哈哈,各位大人恐怕都猜中了吧?没错,那首无名诗,经过老夫明察暗访,终于知道是谁写的。”虞世南声音沉顿下来,然后:“那位无名氏,其实就是杜家二公子,杜荷!”   “哗!”   群臣哗然!   杜荷?有没有搞错?   那个败家子也能写出如此佳作? 第二十五章 低调才是王道 [本章字数:2723 最新更新时间:2013-04-09 02:01:36.0]   两仪殿上,杜荷成了出尽风头的人。   他是出了名的败家子,但因为杜构的腿疾,杜家唯一能出来代言的就只有杜荷。   杜荷在长安城的贵族圈子中可以说是一大祸害,不然杜构不会求老李把他派去凉州历练,为的就是让杜荷吃些苦头,体会边关苦劳,回到长安后能有所长进。杜构自己已经是个废人,他希望自己的弟弟能够真正长大,不再被人称作长安一害。以后接管杜家的家业,也能维持不衰退。这是他的心愿,亦可以说,是过世的杜尚书的心愿。   常言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杜构一直以为杜荷纨绔性格不会因为去一趟凉州就会发生转变。   但是,事情发生了难以猜测的逆转!   杜荷改变了!   曾经的杜荷是赌坊青楼的常客,但自从从凉州回来之后,杜荷借了赌,也很少去逛青楼,夜夜都会归宿,而且破天荒按时不缺勤去欧阳老先生那里学习知识。参加的活动也是很正派可行的诗会棋会品鉴会等等。   杜构猜不中是何事击垮了杜荷纨绔的本性。   当他见到陈华之后,杜构明白了杜荷的改变和陈华多少有点儿关系。   陈华改变了还在叛逆期的杜荷,把他拉上了正轨,这是杜构心里的想法。   杜荷现在坐在了一群和他年龄相仿的人中,这群人原本是不愿和杜荷这个祸害待在一起的,因为杜荷的名声在长安城很差,走到哪儿都是被当成败类被长辈说教。但今天杜荷瞬间变成了一块香馍馍,这群长安的公子哥贴着上来,要向杜荷请教他是怎么能在短短几月的时间,就变成了大才子?   对,杜荷是大才子。   连许敬宗都比不过他,杜荷是名符其实的大才子!   “杜荷哥哥,你说,你快说,凉州还有什么新鲜好玩儿的东西?你说的那个用大锅烧咸水就能变出盐来是真的吗?还有那个撒豆成兵,也没有骗我吧?我大哥都不给我讲他在凉州的事,你难得进宫,跟思儿说说吧。”   说话的是一个长相古典,两道叶眉极细的小女孩。年龄方才七岁,已经是出落的亭亭玉立的一个小美人。她也是长孙的一个女儿,继承了长孙漂亮的基因,和长孙能说会道的本事,小小年纪,嘴巴儿甜的可乖了,让人看了心里都跟着怜惜疼爱。   “公主殿下,这些都是真的,某可不敢欺瞒你。”杜荷心里的货可多了,从陈华哪里淘来那么多博取眼球的话题,说三天三夜都说不完。这群长在宫中的小公主,怎么经得起他花言巧语形容外面的世界。   小公主嘻嘻一笑:“你要是改骗我,小心我拧你耳朵!”   “公主可不能拧我耳朵,某耳朵可是留着给以后的娘子拧的。”杜荷脸皮比较厚,如此不要脸的话都说得出来。但是杜荷又那里知道,眼前的小公主,以后会被老李许配给他做娘子,这事儿只有坐在远处的陈华知道,他不会说,天注定杜荷以后会成为软耳根的男人!   “讨厌!不和你说话了,我去找我大哥。”小公主哎呀一声,俏脸一阵霞红飞快跑开了。   “哎呀,公主可别走,某还有许多新鲜事没和你说呢。”杜荷想要伸手留住一个如此忠实的听众,奈何小公主跑的极快,一眨眼功夫就溜到正在和一些大臣寒暄的李承乾身边拉着他衣服要他讲凉州的故事,杜荷惋惜地叹了一声,却发现他身边已经围上来几个人。   几人中,有吴王李恪,魏王李泰,以及尚书尚书左仆射房玄龄的两个做李泰跟班的儿子房遗爱和房遗则。   这几人,都和杜荷拜弘文馆中欧阳询为老师,平时也是师兄弟的身份。李恪待人比较温厚,做学问的工夫也够用心,他身上有股王子的大气,他老娘是隋炀帝的女儿,前朝正牌公主,家教和涵养都修的很好,而李泰则是比较阴险,仗着母亲是长孙皇后,就时常欺负别人,房遗爱和房遗则两兄弟都是李泰的小跟班。跟着他为非作歹,被杜荷等人称为两个傻蛋。   “杜荷啊,听说你做了首诗?什么时候变得如此聪明了,本王记得以前你可是连《论语》都背不全的。”说话的是李泰,这厮比较阴险,杜荷携带扑克牌去课堂就是他向欧阳询告发的。杜荷早就盘算着敲他闷棍!   杜荷脸上堆起了笑容:“一不小心就变聪明了,魏王没吃惊吧。”   李泰发现杜荷说话变得厉害了,笑道:“哈哈,你要是真聪明了,那也一不小心再做首诗出来,让在座的各位叔叔伯伯瞧瞧。”   杜荷其实还能念出来好多首诗,那是陈华教给他的,在打吐谷浑的时候,杜荷就吵着陈华教他本事,陈华随便说了几首诗给杜荷打发他走,陈华说,有了这几首诗,杜荷这辈子都不用写诗都能出名了。   杜荷摇了摇头,一副好像很懂的样子,道:“现在没了诗兴,哪能做出好诗来?”   李泰咬了咬牙齿,如果现在不是在两仪殿呢,他肯定会让房家两兄弟拦住杜荷,然后双方打一架!杜荷是不敢打李泰的,所以只有房家两兄弟当炮灰,杜荷自己也要吃点亏!   “我们走!”李泰带着他的跟班愤愤离去。   他本来是不相信杜荷能写出那么好的诗,本想亲自来揭穿他的真面目,就像他举报杜荷带扑克牌去上课一样,那他就会得到更多赞许的目光,可惜愿望落空了,杜荷好像不受他的激将法中招,李泰更不能在两仪殿中和他出手打架,所以只能忍着。   以后,有的是机会,除非杜荷不出现在自己面前!   李泰心里报复地想着。   李泰走后,留下来的李恪搬来一张凳子坐在杜荷身边。   “杜兄,能和某说实话么?”   李恪是个正人君子,喜好诗文,尤其是擅长修葺史书。他在弘文馆中学习时,深的虞世南和欧阳询的喜爱,加上他为人仗义,总喜欢化成平民出宫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虞世南称赞他有仁心,欧阳询则是赞许李恪宽厚待物如同上善若水!   李恪是个谦厚君子,他不是李泰那种乱嚼舌根,打小报告弄是非的小人,杜荷和他的感情还过得去。李恪出言问他,杜荷迟疑了一下,方才道:“诗,不是某写的!”   “果然!李恪小声道:“我就知道你写不出那样的诗!就连我们的老师也写不出来!”   “老师当然写不出来了。你要不信,我偷偷给你念几句!”   杜荷来了兴趣,对李恪小声念道。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杜荷的脑袋里飞快闪过陈华私下念给他听的句子,李恪在一旁听的目瞪口呆!   有这样念诗的人么?   每一句,都是经典啊!   李恪咽了咽口水:“这都是一个人写的?”   “恩!”杜荷表情严肃地回答!   “太不可思议了!简直太不可思议了,此人,乃是当世第一文豪啊。”   “嘿嘿,差不多,但是他一般比较低调,把这些东西都交给了我,让某去高调!你可知道,他以前给某说过一句话?”   “什么话?”   “低调才是王道!”   “呃!”李恪不明白问道:“什么意思?”   杜荷没仔细解释,抬手一指,正是远处坐在凳子上的陈华!   陈华现在正在发呆!   设宴群臣的宴会才刚刚开始,却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   觥筹交错,君欢臣乐的宴会,他实在是提不起半分兴趣。   因为他还等着回到他在墨府那个小实验室,如何用硫酸发电让自己军旅包里面,那一系列用电设备能够正常使用。这比坐在这儿和一群大唐朝的老狐狸,喝来喝去要有意思的多!   陈华正愁何时结束宴会他好出宫去,所以表情就像发呆一样,正好杜荷抓了个现行,并且为李恪解释低调就是王道的意思。道:“嘿嘿,某看看华哥儿现在的表情,就知道什么叫低调才是王道!” 第二十六章 你有病 [本章字数:3309 最新更新时间:2013-04-11 15:47:49.0]   欢庆的宴会,一直都是其乐融融的气氛举行到最后结束。   在结束之前,老李做出了一番演讲。   大唐朝建立这十几年,灭萧梁,破辅公祐,平定江南,击灭东突厥,平定吐谷浑,到如今四海升平天下太平,在座的诸位臣子功不可没。   老李不是一位残暴的君主,其坐下能人,哪一个不是辅佐他从秦王登基为唐王的功臣?老李对他们的照顾,历史上找不出来第二位。封官的封官,加爵的加爵。包括这次攻打吐谷浑胜利之后,老李的封赏早就颁布下来。如今宴会已经举行到尾声,老李为了拉拢人心,顺便也把他给的赏赐昭告一番。   李靖被授予光禄大夫赏赐瓷器丝绸金银器具若干,李道宗的爵位是郡王原本封地五千亩食邑五千户现在又追封一千亩地一千户食邑,但凡参与此次攻打吐谷浑战役的所有将领统统得到了提拔,而且老李还特别强调了一条,是由李靖上书请求,编制成书的《改善将士阵亡抚恤制度》。书中特别强调了,天下十道每一折冲府内,所有阵亡将士的抚恤金提高三倍。阵亡将士中,若有子女未成年的,由国家抚养其成年,其父母终身免赋税!   老李刚宣布了这条制度,下面那些从战场上走出来的老人,眼中已有泪雾,步履蹒跚地离席站出来   满头银发,神色苍老精气全无,明显打因仗过多,老来一身病痛的秦叔宝,当着老李的面扑通一声跪下去,哭着道道:“臣,多谢圣上。”   秦叔宝当年有好多兵跟着他一起南征北战,那个时候还在打天下,有些人死了连家乡父母亲人都不知道更别说抚恤,大唐朝成立之后,对阵亡将士的抚恤一再提高,但今天老李刚刚宣布了这么一条很有人性化的制度,已多年不问朝政的秦叔宝,居然站出来说了句感恩的话。   老将军秦叔宝可是很少看见他像今天这样老泪纵横的样子。黑炭程咬金立刻走上前去,扶着他道:“哥哥不要哭坏了身子,这是好事儿,我们应该高兴。”说完,黑炭程咬金抹了抹眼角笑了起来。   他们都是带过兵的人,对手下的士兵,都有一种如同自己孩子的感情。   “叔宝兄快快请起。”看见秦叔宝都跪下去了,老李立刻从他座位上站起来,亲自走下来搀扶,道:“叔宝兄一生为国,自不必行此大礼。”   程咬金把秦叔宝从地上“扛”了起来,冲着老李嘿嘿笑道:“圣上,俺把俺家哥哥拉回去吃酒去。”   程咬金的牛脾气不改,老李无奈笑道:“咬金兄弟可要当心,叔宝兄的身体,怎么能和你壮的像头牛比啊?”   程咬金挠了挠脑袋,程处默的样子就有点像他,父子两都一个德行,一根筋,但这样憨厚的人,在朝堂上很吃香,所以程家一直都是得到善终的。   程咬金把秦叔宝拉到了李靖哪里,道:“老哥哥,你多年未出府,并不知道外面的情况吧,我给你介绍一位新人认识。这人你见了准能喜欢,你不是身有顽疾吗?正好可以让他瞧瞧,太上皇的病就是他治好的,你说神不神?”说着程咬金已经拉着秦叔宝来到陈华面前。   陈华已经被封了侯爵,已经是众人皆知的事情。刚才圣上故意没有特别提到此次封赏中多了一个侯爵的人出现,无非是不想在这个喜庆的场合说出来让朝野惊慌,二十五岁封侯,而且还是世袭的,从一个关外小民,一跃成为大唐新贵,简直可以说是奇迹。有些眼红的人,难免要出来理论一番,老李很不喜欢看到这种场面,干脆他自己装聋作哑,臣子们也只能装聋作哑。   程咬金拉着秦叔宝穿梭了觥筹交错的宴席,来到陈华面前。他先做出自我介绍,道:“陈华兄弟,某就是程处默的老子,那兔崽子有没有在你面前提起过某没有?他要是没有,某回去直接打断他两条腿。”程咬金说话也很随便,那打嗓门比程处默还亮堂。   陈华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个长的颇有草莽之气的程咬金,面如黑炭,须发四散,颇为燕赵之士的豪迈。而他身边的门神秦叔宝则是骨瘦如柴,面相斯文,他曾叫小孟尝,程咬金这种粗人当然比不得秦叔宝公子哥的贵气。   陈华拱了拱手,道:“处默曾在某面前提到过伯父。他其实对伯父是尊敬的。”   程咬金哈哈大笑:“那就好。”说完,程咬金拉住身边的秦叔宝,道:“这位是我的老哥哥,既然某都叫我伯父了,那这位也是你的伯父。对吧,老哥哥。”   秦叔宝没那个讲究,能和李靖坐在一起的人,人品差不到哪儿去:“称呼只是一个代号而已,用不着那么讲究!在下秦叔宝,敢问这位后生如何称呼。”秦叔宝还认不得陈华,也没听说过陈华被封侯爵的事情。   陈华笑着道:“小姓陈,单名华字,陈华便是某!”   程咬金插嘴道:“陈华小子,我们就不多话了。据闻你医术高明,恰好我老哥哥有事儿,要请小子帮忙诊断诊断。帮不帮忙,小子你说句话。我们老程家的人,不绕哪些万万肠子。”   陈华心道自己敢不帮忙吗?不怕程阎王追到家门口来闹。笑道:“只要秦伯伯不嫌弃在下医术低微,某到可以效劳。”其实陈华不用给秦叔宝把脉,就知道秦叔宝的病症,秦叔宝年老体衰,无非是因为年轻时候打仗受伤后没有完全治愈的顽疾,这种病不好治,只能慢慢调养,而且看秦叔宝现在的样子,肯定每日都躲在府中很少活动,这是很危险的,老年人一定要多走走,才能养气凝神!坐着,躺着只会等死!   “秦伯伯是否最近常常失眠多梦,食欲不振,精神欠佳?总感觉全身酸疼无力,周身多处穴位关节,隐隐作痛,寝食难安?”   中医的望闻问切,陈华还是学了点皮毛。通过观察秦叔宝的气色,就知道他最近的生活状态,如果照此下去,用不了三两年,秦叔宝肯定连下地走路都成问题,然后拖几个月直接死翘翘   秦叔宝眼睛一亮,惊讶道:“某怎么就知道老夫最近有如此多的症状?”   “秦伯伯无需吃惊,小子只是随便看看而已。秦伯伯的病,要从根本上医治很难,但也不是没有治不好的机会。这样吧,改日小子抽个时间,亲自到秦伯伯府上,给你详细诊断一番如何?”   秦叔宝愣了愣,忽然笑了起来:“好,好,老夫就在府上等着你。”   陈华道:“秦伯伯,下去之后,记得要多锻炼。你这病,不能停下来歇息,要学会调气!调气的意思,就是活动经脉,人越老,体内经脉中的沉淀物就会越多,久不运动,就会堵塞经脉,造成气血不畅。程伯伯,你也是,别看你现在还生龙活虎,要是久不锻炼,将来或许比秦伯伯的病症还要严重。”   程咬金张大嘴巴:“陈华小子,某不会在吓唬我吧。老程我壮的能吃下一头牛!”   陈华很不屑地在心里想到,程咬金长得如此胖,三高是少不了的,高血糖,高血压,高血脂,哪一种病不是要命啊。秦叔宝虽然全身都是顽疾,但那都是以前的伤口没有治愈,风邪入体,就是现代所说的风湿,程咬金的可是大病啊。   陈华很认真地点了点头:“程伯伯是否觉得最近食量大增,夜间时常盗汗,并且起夜的频率增多?时常头晕目眩,心悸手抖总会忘事儿?”   程咬金的笑容凝固了:“某怎么知道的如此清楚!”   陈华当然知道,得了三高的人,都是这写症状,慢慢的就会演变成脑血栓,心肌梗塞,以及糖尿病。程咬金现在身宽体胖的样子,说不定已经患上了这些病。   “程伯伯也不要惊慌,从今天开始,减少肉食,多吃果蔬,勤于锻炼就行。”   程咬金小鸡啄米点头,道:“ 某要远离你!”   秦叔宝在一旁笑道:“咬金老弟,讳疾忌医可不好,难得陈华小子,能给你说出你的病症,让你提前做出安排,不要等到大病到来的时才后悔。”   程咬金似听明白地点头:“老哥哥教训的对。改日某也让陈华小子去某府上,让他给某彻底诊断一番。”   原本一脸无忧的程咬金,就像突然被下了病危通知书那样提不起半点精神。他无精打采地找了个位置坐下来,看着满席山珍海味,突然觉得像没了胃口。   陈华在一旁偷笑,程阎王也有被吓住的时候啊。   陈华在得意的时候,他身边的李靖刚才可是竖直了耳朵当听客。见陈华闲了下来,李靖立刻凑过来,表情严肃地看着陈华!   李靖平时就是板着一张脸,谁看了都觉得不喜庆。他严肃的表情,让陈华心悸,以为李靖要找他说啥大事。   “小子,你也给某看看!”   “看什么?”   “看病!看某身体有啥病?”   陈华装模作样观察一番:“有病!病的不轻!”李靖压根就没有病,他身体好着呢,连一头老虎都能打死。   “病在哪儿!”李靖认真问道,他刚才可是见过陈华给程咬金秦叔宝看病。   陈华指了指李靖的心:“病在这儿。”   “你是说我心里有病?”李靖还没明白陈华在拐着弯骂他。   陈华很认真地点头:“将军心里真的有病。”你没病,让我看病,不是心里有病么?自己的身体难道都不知道吗?   李靖信以为真:“怎么治?”   陈华无奈:“没得治!”   李靖暴走,要不是周围太多人看着,他要把陈华拧起来逼问:“你骗某,程妖精和秦叔宝的病都有得治,为何老夫就没得治?”   陈华一脸苦相:“将军,真没的治啊!” 第二十七章 回府 [本章字数:2345 最新更新时间:2013-04-12 23:35:12.0]   宴会结束的时候已经入夜。喝的酩酊大醉的人不再少数,这些喝醉的人中,大多都是武将,因为军营禁饮酒,一旦消除禁酒令,他们的海量让人诧目,为了让这些人安全回到府中,老李特意吩咐太监总管安排宫中骑卫分别护送他们回去。   这次设宴两仪殿,可谓是继贞观二年以来,首次君臣齐聚欢乐的喜事,为了表示庆贺,参加宴会的每人,或多或少都得到一份赏赐。大多都是金银器物,或锦缎丝绸,有吃有拿,人人都是笑逐颜开红光满面。   在两仪殿中告退了老李,大臣们就三五成群结伴,准备去承天门前的宫廷广场候车!   宫廷有马车送他们回府,这是身份的象征,谁又会拒绝圣上的盛情。   夹在告退的队伍中,陈华还算比较清醒地走出两仪殿。   他记不得今晚喝了多少酒,但他记得两仪殿中,每一个名头很大的人,陈华分别敬了他们,并且他们都也一一回敬了陈华,这一来一去,几百杯是喝了的。   刚走出两仪殿,夜晚的冷风一吹,陈华浑身就立刻轻松了下来。   他身边,李靖已经喝的酩酊大醉,李靖是大功臣,今晚敬他酒的人不少,李靖一个人约莫喝了几十斤。虽说唐朝的酒酒精度不高,但喝下几十斤也是慢性酒精中毒啊,况且李靖年岁已高,解酒功能肯定不行,不醉才怪。   扶着李靖走出两仪殿是李道宗,他和李靖是老伙伴,感情自不用多说。李靖走路都是脚步蹒跚,已经是人事不省的醉像,就连老李见李靖喝的如此醉,都曾三番挽留他暂且住在宫中,但李靖含糊地谢恩说“久未归家,恐红拂惦挂”老李念及李靖思家心切就放他回去。   李道宗自己也喝了不少,现在还帮忙照顾一个醉了的李靖,他的精神力也有些吃不消,刚走出两仪殿,被冷风一吹,酒劲涌上来,李道宗险些变成和李靖一样走路东倒西歪,他强忍住浑身的醉意,把李靖交给陈华,道:“李将军就交给你小子了,某要赶快回府去歇息。”   这两人都是攻打吐谷浑的功臣,肯定是要喝醉的,刚才李道宗还在老李面前保证安全送李靖回府,现在就变卦了,真不该相信他的话。陈华笑了笑,从李道宗手里接过李靖,问道:“不知道李将军的府上在哪里?某送他回去后,再回去。”   “安乐坊!”李道宗丢下李靖府上地址,就飞快的逃遁。   陈华心里面高兴,正好他也要回安乐坊。送李靖回去居然是顺道,这免了他来回奔波的时间。   扶着李靖来到承天门前的宫廷广场,皇宫安排的马车就在这儿送人出宫。陈华来到的时候,已经有许多人站在那儿候车,后面还有陆续赶来的大臣。豪华的马车一辆辆从宫廷广场西南角的宫门前陆续驶来,有些住在同一坊的大臣已经相邀上了马车,浩荡地出了宫去。   陈华驾着李靖道来的时候,正好遇见秦叔宝程咬金以及黑炭尉迟恭等人也在广场候车。秦叔宝年迈,这样的宴会也是参加不到最后,他提前走,但还是在这儿候着,等着和他住在同一坊中的几兄弟一起回去。   他几人见陈华从后面慢慢而来,手上几乎是扛着李靖,立刻走上来寒暄:“李将军怎么喝的如此醉,要不要某等一起将他送回去。”   这几人都是好意,并不做作,但夜已深了,大家都要回去歇息,陈华也不麻烦这群人,道:“各位伯伯无须担心,小子能把将军安全送回去。”刚才喝酒的时候,老程介绍了除秦叔宝外的另外几个牛人,其中有尉迟宝林的老子尉迟恭,还有那个陈华对他印象很深,长的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李勣,这几人是瓦岗帮,感情深浅自不用说。   程咬金等人也喝了不少酒,见陈华还清醒着,并不勉强和他一起把李靖送回府去,只叮嘱了他几句,然后迎面一辆马车驶来,他几人就钻了上去,相邀回府了。   打发掉这几个瓦岗帮,身后又响起了另外几个朝堂派的声音。   长孙无忌,似乎又长胖了一圈,挺着个弥勒佛的大肚子慢悠悠地来到陈华面前。   “陈侯一人送李将军回去么?犬子嘱咐了下人前来接老夫,老夫不防让下人协同陈侯把李将军送回去吧!”   陈华拱了拱手:“长孙大人好意,小子心领了,只是夜已深沉,不打扰长孙大人休息,小子一个人就够了。李将军府上在安乐坊,小子正好顺路。”   此时,另一个声音响起:“看来陈侯和李将军谊切苔岑,真让人见之感怀。”说话的是一个样貌干瘦的老头,穿着紫青大袍,腰佩金鱼袋,眼睛细小而精明,此人就是和杜如晦齐名的房玄龄,两人合称房谋杜断。   “房大人果然观察细微,小子和李将军乃是莫逆之交,在凉州的时候,幸得李将军照顾,方才有今日的一番际遇。时辰不早,小子先行告辞!”房玄龄和长孙无忌都是朝堂派的,走在一起很正常,只是陈华觉得,和这些人打交道,远不如和瓦岗帮的人在一起痛快,因为一个不小心,就陷入圈套里面,就是这些人在幕后操纵的。   看见远方有一辆马车驶来,陈华立刻扶着李靖走过去。   马车飞快地来到陈华身边。陈华本想就找这辆马车出宫去。刚刚准备招手,马车前方的帘子挑卡,露出一张娃娃脸,面儿干净无须的小太监。   “侯爷,你可让小高好难找到你。”来人正是李世民身边的贴身小太监小高,只见他发现了陈华,立刻从马车上跳下来,道:“圣上让奴才送侯爷和将军一道回去。”   陈华不知道自己是沾了李靖的光,还是老李特意贴身太监送他二人回去,这可是一个受到特殊照顾的信号,房玄龄和长孙无忌都没那待遇呢。   “那就多谢小高公公。”陈华还能拒绝么?当然是不能!   太监小高立刻喜笑颜开地伸出手,帮忙扶住李靖。   两人一起合力将李靖抬上了马车,然后,陈华也上了马车,小高就吩咐赶车的太监准备出发。   可就在此时,宫廷广场方向突然快速跑来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头。   “小子,等等,某和你顺路,也一道回去!”   年老体弱的虞世南跑的不算太快,跑来时都已经是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不过幸好陈华及时让太监小高停车等待,否则这老头一定要气绝身亡。   旁边的长孙无忌和房玄龄看见虞世南这老家伙跑的如此之快,不由地咋舌一番,心道虞世南怎么突然像变了个人似的,以前他不是走两步都快要断气的样子么。   “这老家伙肯定有事找陈华商量。”   长孙无忌和房玄龄两只老狐狸很通透地猜中了虞世南不要命地追赶陈华回府的马车,一定是有事相求,否则他不会如此不要命。 第二十八章 一番交谈 [本章字数:2448 最新更新时间:2013-04-15 00:53:39.0]   “虞老也住在安乐坊?”虞世南如鞭策之马的速度狂奔过来,这老人家都一大把年龄了,没想到还有百米跑的精力,陈华吩咐小高把马车停在一旁,专门等候他,免得要是出了三长两短,陈华也要负责任。只见虞世南气喘吁吁跑来,麻利地钻上车,坐在车中的陈华不得不先和他打声招呼。   毕竟在两仪殿见过这老头,连老李在称赞虞世南是“五绝”大儒,而且这老头和陈华即将要去任职的弘文馆有千丝万缕的关系,陈华当然要和这老头搞好上下级关系,以后在弘文馆中他才能落得清闲。   虞世南上了马车,坐在车里抚胸直喘,许久才缓过气儿来,道:“老夫不住在安乐坊,而是住在挨着安乐坊的开化坊,两坊相邻,顺道和陈小哥一道回去。免得在麻烦宫中执事太监。”   陈华让小高可以出发了,看着须眉皆白,但仍旧精神抖擞的虞世南,道:“一路寂寥,正好可以做伴。晚生才来长安,诸多事情并并不懂,还请虞老多多担待。”   虞世南愣了一下,直到缓过气儿来,才道:“老夫听圣上提及小哥要去弘文馆?”   “确实有这么一回儿事。”去弘文馆已经在陈华的日程表内,他不但要去弘文馆,而且还要去弘文馆下辖的格物院待着。   陈华执意要求老李把他安排去弘文馆的事,虞世南还是刚才要走的时候,才听老李向他磕叨了这个消息。虞世南觉得陈华既然有凉州剿灭吐谷浑的功劳这个过硬的军方背景,又有太上皇依仗甚至连当今圣上都看好的才华,凭着他侯爷的爵位,怎么也能在朝堂上混个一官半职,三五几年,更上一层楼是必然的,干嘛非得要跑去清水衙门弘文馆做学士?这便是虞世南看不明白的地方,所以拼了老命也要追上陈华,问个究竟。   “小哥,这是在拿自己前途做戏耍之物,不可取,不可取啊。依老夫意见,既然圣上有意让小哥做太傅,这是件好事。”虞世南虽然不明白陈华如此淡泊,但还是好意提醒一番,毕竟过了这村就没这店,做太子的老师,总比做弘文馆学士强千百倍。许敬宗早就盯着太子老师的位置,一直都没爬上去,陈华有这机会不要,虞世南觉得他多少还带有关外小民的潜目意识。   陈华知道,以虞世南的影响力,在弘文馆中肯定是馆长位置跑不掉,陈华以后就是他手下做事儿的人了,他觉得有必要和这个馆长商量一下关于自己到弘文馆后做的差事儿。   “虞老所言不假,小子正要去弘文馆当差,而且,虞老不必惊慌,小子要去的地方还是弘文馆里面人人都不愿去的,正好可以替虞老省些心事。”   虞世南分析了一下陈华的话中似乎还想去弘文馆当学士,还不是他的下线,他还想往更偏冷的地方躲起来,惊问道:“小哥你要去哪儿?”   陈华并不觉得自己的选择有何不妥,道:“去格物院!”   虞世南差点就从原地跳了起来:“什么?你要去格物院?不行,绝对不行,别说某不同意,就连圣上听到你这个请求,也一定会拒绝的。”   陈华有些气结了,怎么这老头听到自己去格物院,比自己还激动:“虞老,你听小子给你分析其中的原因。格物院,并非你等想的那么不堪,其实,依小子看,格物之法,乃是人间正道!”   “胡闹!”虞世南立刻出手制止陈华说话,俨然一个长辈的口吻,教训道:“你不必说明白。老夫知道,小哥在凉州的时候,做了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咸水取盐、火药喷物,有我们知道的,也有我们不知道的一些新鲜玩意儿,圣上都对此进行了收集,小哥的格物之道,比起一些不出世的高人,都要胜上几分,但小哥可曾想过,古往今来,历朝历代,能够扶上正位的,是格物学么?”   虞世南专业剖析,陈华不得不承认地摇头:“不是。”   “那小哥还想把格物扶上正道。”虞世南颇有严师风范说道。   陈华犹豫了一会儿,点头道:”正因为古往今来,没有谁真正重视过格物,所以小子才想着要把格物之道做的更好,虽然不能求一时之快,但也能循环渐进,摒弃这天下要靠科举才能出头的歪理。”   陈华句句在理,反驳的虞世南哑口无言。他和虞世南的思想相差了一千多年,在陈华那个时代,科举已经是成了名符其实的洗脑工具,格物也做的差强人意,陈华觉得一条有迹可循的格物之道,应该是经过千百年的沉淀,铺出来的一条经验道路。所以他觉得格物的重视,应该从很早就要抓起,不知道这算不算造福后世。   虞世南说不过他,但见陈华铁了心要去格物院,虞世南也不能勉强,道:“以小哥的聪明,应该知道老夫刚才那一番是谁想对小哥说的?”   陈华隐约猜中了几分,道:“难道是圣上?”   陈华不愧是聪明人,虞世南“嗯”了一声,并没完全说清楚。圣上偏偏要在自己走的时候告诉虞世南,陈华要去弘文馆,而且还一副委以重任的样子嘱咐虞世南务必要让陈华从弘文馆学到东西,最好两三年之内就能够从弘文馆出来,到时候肯定肯定会有重任。但是圣上好像知道陈华刻意避开朝堂这个大圈子,谈话的时候,难免有了一些三令五申在里面,虞世南都是老人精了,揣摩圣意都快句句对的上号,如何不明白圣上的用心。   圣上在花大力气培养接班人,同样花大力气培养接班人交接班时候的某些势力的改变。这是君王自己的事,至于要培养多少年,他们自己心里都有数,并非一朝一夕能完成的。   陈华沉默了许久,方才抬起头来看着虞世南,道:“虞老可曾听说过一句话?”   虞世南笑道:“如此浅显的道理,老夫如何不懂,小哥是想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吧。”   陈华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道理谁都懂,他现在就已经是木秀于林了,一下子从一个关外小民,一跃成为大唐朝新贵,不可能再一直秀下去,要适当的找个地方躲起来,否则总有一天,会成为众矢之的。   被人惦记着成为靶子攻击的对象可不好,陈华觉得自己要适当的低调,才不会被人一直盯着,道:“虞老,你就允许小子做个富贵侯爷不行,非得要把小子抓出来磨练?”   虞世南想了想,然后气结道:“三年格物,可行?多了某可腾不出时间应付,某老骨头一把,也活不了多少年,就把余下的时间留给你做几年富贵侯爷。”   陈华求之不得,道:“多谢虞老成全!当然,某去格物院的事,圣上肯定会生气,说不定还要找某进宫谈话,到时候,还请虞老多多美言。”   虞世南白了陈华几眼,有他这么洒脱的手下么:“要老夫当说客可以,某有个要求!”   “什么要求。”   “某家中有一副画,可惜只画了图,没有诗文当作陪衬,小哥若是有空,不防到某府上给某添上两句就成。”   “就这事儿?”陈华道:“没问题!” 第二十九章 两小儿辨日 [本章字数:2780 最新更新时间:2013-04-16 06:52:54.0]   自从陈华随那个身份高贵的女侍卫一走了之后,婉儿姑娘就以为陈华再也不会光顾她的混沌摊子了,她按照陈华送给她的《中华食谱》做出了几个样式新鲜的早点,陈华曾给婉儿姑娘说过,他喜欢吃带点儿甜味的东西,所以婉儿姑娘自己琢磨了几天,就用面粉和莲子加上辅料蔗糖,做了个特色小吃酥皮莲蓉包,自从做出了这个莲蓉包之后,婉儿姑娘竟期待要是陈华能吃到她做的莲蓉包就好了,说不定以那家伙的花花舌头,肯定要评论莲蓉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寻呢。   婉儿姑娘闷闷不乐地托着香腮思考,淡扫的峨眉时而微蹙,好像遇到了什么不顺心的事。混沌摊子上,有客人吃过了早餐,只是随便丢了几个铜钱,然后转身走人,婉儿姑娘都没有理会。在她看来,混沌摊子虽然还是以前的混沌摊子,但好像少了什么东西,就好比少了陈华,婉儿姑娘突然觉得自己开心不起来了。   欧阳询到来的时候,这老头一脸兴高采烈的样子就只差没把牙齿笑掉,他找个位置坐下来,就等着婉儿姑娘按照老规矩给他上早点,他现在的早餐吃东西很讲规律,而且风雨无阻天天必吃,一碗豆浆,两根油条,四个小笼包子,胃口奇好,身体也是老当益壮型,婉儿姑娘早就摸清楚他的饮食规律,所以每次欧阳询来光顾时候,婉儿姑娘都会雀跃地给他准备妥当。   今天欧阳询都坐在位置好有一会儿时间了,婉儿姑娘还没给他弄来吃的。深知这女子是一个勤勉贤惠的人,欧阳旭奇怪地在混沌摊子上寻找婉儿姑娘的身影,一下子就锁定了正在发呆的婉儿姑娘。   欧阳询轻咳了几声,问世间情为何物,不过一物降一物啊,看婉儿姑娘眉目含春,隐有女子情长时候用那凝眸秋水注视着长街尽,欧阳询早已猜的七七八八,公孙婉堕入情网了。   “别看啦,陈小哥会来的。”欧阳询这一声轻笑,打断了婉儿姑娘的思绪。   公孙婉愣了愣,飞快地从刚才的遐想中回神过来,腾地一下,月白色的俏脸就浮出一抹醉红:“欧阳老先生,你稍等,婉儿立刻给你准备。”   欧阳询看着她不说话,这女子是欧阳询看着长大的,无论是孝行德行都是百里挑一的人儿,身世清白心灵手巧,摸样自不用说,肤白凝肢眉目娟秀如画不遑大户人家的闺秀,这么好的一个女子,在这市井之中,如莲如玉,万不可多得。   欧阳询心里想着,陈华那小子真是走运了,这安乐坊中多少俊杰青年看着的一朵花,就这样不知不觉被他抢走了,他恐怕还不知道吧。   心里面正想着陈华的本事通天,那料到,远方长街尽头,着一袭青衣,颇显出尘洒脱,似带着几分不羁的陈华,慢慢地踱步而来。   青衫虽然平常,但腰间悬挂的金色鱼袋,那可不是弄虚作假的玩意儿。只有三品以上的大官才有资格挂这金鱼袋,这是身份的象征。长安城大街上一抓大把人,谁如此年轻就挂个金鱼袋在腰上?安乐坊蓝田侯唯此一人而已。   在墨府待着没两天,去弘文馆任职的圣旨正式下来。陈华已经是侯爵了,去弘文馆相当于他挂的一个副职,副职就副职吧,陈华也不能领着朝廷俸禄不办事儿。等哪天老李把蓝田县一千多人口划给他当封地,有了自己食邑以后,陈华就真正成了可以在大街上遛鸟的人了!   陈华来到了婉儿姑娘的混沌摊子前,他现在应该和欧阳询一样,每日早晨都要去弘文馆,然后开始一天的工作。弘文馆是清水衙门,没有迟到的说法,陈华不用担心去迟了有人说三道四,当然有欧阳询这副馆长顶着,陈华就更不怕了?   “早啊,欧阳老先生。”见面打招呼是少不了的,欧阳询这老头已经望着自己一脸笑意了,陈华不可能免了见面说早安的客套话。   虞世南已经把陈华的情况透露给了欧阳询,今天是陈华正式去弘文馆的第一天,所以欧阳询的心情比往日要好上几分。而且他还知道陈华要去管理的居然是弘文馆中众学士谁都不愿去的格物院,欧阳询真想请陈华去他府上赴宴啊,弘文馆中的学士,若说安排到国子监里面去教学,众人抢着去,格物院就算给个院长位置都没人做,可想而知,格物在唐朝文人学士心中多么不入流。   但今时不同往日,陈华请命自愿去格物院管理,简直给欧阳询解决了一个大难题。欧阳询心里还想着,是不是从今以后,陈华会化格物院这快腐朽之地为神奇,名气直追国子监。   公孙婉是第一个注意到陈华的人,见陈华坐在了欧阳老先生旁边还没说要吃些什么,婉儿姑娘就自己做主给陈华端来了几样她最近做的新小吃。   “婉儿姑娘,以后你那蜂窝煤用完了,就到格物院来找某,某给你提供最好的蜂窝煤。”不能吃婉儿姑娘的白食,陈华决定用蜂窝煤和婉儿姑娘交换。   婉儿姑娘轻“嗯”了声,她那还管蜂窝煤的事,只要陈华出现了,她能每天看见他,看见他吃自己做的东西就满意了。   “莲蓉包不错,婉儿姑娘真是手巧。某都有好久没吃到这种味道了。”陈华深吸了一口气,莲蓉包的香味扑鼻而来,他才咬了一口,里面脆甜的莲糖馅儿就跑满了整个嘴巴,味道美妙极了。   公孙婉心里一喜,心道自己做的东西陈华真的喜欢,开心道:“既然好吃,公子就多吃点儿。婉儿还做了很多。”   “肯定要多吃,婉儿姑娘巧手做的,能吃上一次就是福气。”陈华的嘴不会闲着,说话也挑好的说,逗得婉儿姑娘一阵开心,精神也比先前好多了。   在婉儿姑娘这儿吃了早饭,陈华和欧阳询老少二人就在婉儿姑娘的目送下,一前一后相继走了出去。   两人几乎同时来到弘文馆,此刻的弘文馆中已经有好些同僚先到,欧阳询他们都认识,乃是弘文馆中的副馆长,而他旁边的一位青年,不正是前几日在两仪殿中见过面的陈侯么?   认识陈华,并且对他有一定了解的人弘文馆中不在少数,弘文馆里大多都是上了年岁的学士,那有像陈华如此年轻的学士存在,不过圣上特地裱了三篇诗文挂在了弘文馆中,这些人都看过,并且自问写不出来,陈华有这个本事,年龄大年龄小做学士都无妨,真才实学摆在那里没有谁不服气。   “欧阳兄,陈小哥,你两位到来得及时。正巧诸位同僚刚才有一件事起了争执,你二人是局外人,何不来替我们做个评判。”   说话的是一位颇有文士儒雅之风的老者,六十多岁,鹤发半垂,荣枯面瘦,姓孔字颖达,乃是一代圣人孔子的三十二代孙,孔家为儒学大家,孔颖达更是大儒中的大儒,此人历经隋唐两朝,才气甚高,为人却豁达开朗,奉行以儒待人,在弘文馆中几乎没有什么对头,人人都和他有交涉,不像许敬宗之流,待人接物总不是尽善尽美。   孔颖达先出来打招呼,陈华和欧阳询同时拱手,其中欧阳询问道:“孔学士和诸位同僚刚才有何纷争,不防说出来听听?”   孔颖达不作隐瞒,像这样的争论,每日在弘文馆中都会出现。诸位同僚在修书或者研究前人留下的手札时候,都会提出不同的意见,然后大家争论一番,觉得谁述说的在理,就推崇谁的思想。   “吾等今日争论的题目乃是《列子·汤问》里面的题目,两小儿辨日!今日诸位同僚意发兴趣,想来解决,连先祖孔子都不曾解决的问题,奈何一直争论不休,却总找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实在的难住了吾等!不知欧阳兄和陈华小哥是否也有兴趣,加入吾等的争论之中,也好做个评判?"   孔颖达将众位同僚发起的争执题目向才来的欧阳旭和陈华二人复述一遍,两小儿辨日,一直都是个未解决的难题,似乎还牵扯到格物的知识,岂会是简单的字面意思就能说服对方呢? 第三十章 陈华的回答 [本章字数:3776 最新更新时间:2013-04-18 16:17:43.0]   《两小儿辨日》是从战国时候就流传下来一则寓言故事,无非是教育后人明白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寓言中用一代文学巨擎孔圣人做例子,阐述连孔圣人都无法回答两个孩童提出来的疑问,间接证明这世界其实是有许多知识,是我们没有完全掌握,所以要谦虚学习,不能不懂装懂。   这个问题其实是没什么可研究的,但是在古代,尤其是天文学方面不是很发达的时代,对宇宙的认识还处于朦胧阶段,无法回答一些简单的常识性问题。孔子回答不了太阳何时距离地面最近,并不代表孔子之后的人,不会循着他的足迹,解决这一个问题。   太阳什么时候离地球最近,这是一个天文学上的问题,亦可以说,解决这个难题足以打开人类对宇宙的认识。   因为,从微观的角度讲,地球是围着太阳转动,所以离太阳的距离,几乎永远都不会发生改变,这个道理在场的人无人能懂,唯一明白这个道理的,便是陈华这个从千多年前穿越到唐朝来的人了。   地球离太阳的距离是不变的!初中地理就学过!   欧阳询立刻来了兴趣,这是个好问题啊,看样子似乎很有挑战性:“孔兄,你说说,尔等争论的结论怎么样了?”   欧阳询挺想立刻知道这场争论进行的怎么样,毕竟这是一个连孔圣都回答不了的问题,谁要是回答的合理,这岂不是一个成名的机会?   孔颖达摇了摇头,颇有叹气的样子:“诸位同僚争论了许久,也没得出令人折服的答案。吾和于兄、姚兄,皆以为日初出时距人近而日中时远也,而敬宗和义府小兄则以日初出远而日中时近也。至于苏兄,则是摇头不语,谁也不依。”   孔颖达身后还站了两个鹤发老者,这是他所说的于兄、姚兄,这二人和孔颖达都是老相识,一个是于志宁,一个是姚思廉,两人都是以前秦王府的十八学士,被老李养在弘文馆中修书打发时间,其中于志宁还是李承乾的老师,两老者都是那种瘦骨嶙峋型,看样子就颇有骨气。而许敬宗和另一个比陈华都还小几岁的年轻人则是站的较远一些,在弘文馆中,能和许敬宗走的近的人很少,李义府便是其一。   李义府本来在蜀中一代很有才气,乃是蜀中第一才子,擅诗画,好文墨。因为其才气冠绝蜀中,居然被剑南巡察大使李大亮举荐给了老李,老李本是打着天下英雄尽入吾榖中的用人理念,加之李义府的确有才,就派到了弘文馆做了个直学士。这人和许敬宗性格义气都颇为相投,两人一见如故,在这弘文馆中到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人。   如今的李义府可谓是弘文馆中的一颗新星,因为其年龄最小,方才二十岁,正直风华正茂的年龄,许敬宗带着他去长安参加过几场诗会,写过几首诗,在长安城也混了些许名气,加之老李对他也十分看好,如果不出意外,三五两年,李义府必定会从直学士正式成为弘文馆学士,前途一片光明,但是今早,自己那个交心的好友许敬宗却旁敲侧引,说弘文馆今天要来一个和他差不多年岁的人,此人来弘文馆居然直接就当学士,李义府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可是想瞧瞧那人究竟有何本事。   弘文馆学士可不是谁都能当的,蜀中第一才子李义府混到现在都还是个直学士,心里多少有点酸葡萄心里,所以无意中已经把今天要到弘文馆来的人当成了自己的一个潜在敌人。   穿一件青色幞头袍衫,气度从容不迫,似一切尽在掌握中的李义府跨步而来。他年龄不过二十岁左右,下颌方正,目光清朗,剑眉斜飞,整张脸看上去十分白皙俊朗,让人有种揉碎的冲动,男人干嘛长那么白。   李义府跨过许敬宗,往欧阳询面前一站,拱了拱手道:“欧阳先生。义府昨日写了副字,正想今日找先生品鉴。”说完,他看了眼陈华,心里同样惊骇,单从气度上讲,陈华并不输给他,反而隐有种高高在上的感觉,一瞧陈华腰间挂着的那金鱼袋,李义府立刻怂了,那是三品以上的大官才有的信物啊。这小子是什么身份?   李义府并不知道陈华封侯爵的事,毕竟老李没把这件事进行一番宣扬。李义府初到长安人脉不广消息闭塞不知情也是情有可原。   欧阳询对李义府的态度,比对许敬宗好点,点头“嗯”了一声,算是答应李义府等会儿替他品鉴字,道:“老夫有些好奇,驸马爷为何一言不发选择中立呢?”欧阳旭看着站的最远的老头,这老头身材不足五尺矮小黑丑,手里面正拿着一块黑乎乎的石头仔细研究,好像根本就没注意别处。直到欧阳询连续称呼了三声“驸马爷”这老头方才回神过来,他眼神似乎不好,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发现是欧阳询,“哦”了一声,算是答复,然后继续摆弄手里的石头。   这人好奇怪,拿着煤炭研究啥?陈华仔细瞧了眼那矮老头,听欧阳询称呼他还是驸马爷,不知道那位公主看得上这老头,择偶观太低水平了吧,这老头怎么看都觉得他是个DS,怎能入公主法眼呢。   见“驸马爷”似乎对那黑色的石头上心了,欧阳询也不打搅他,苏勖就是这样,他就是弘文馆中一个怪人,对格物之道最感兴趣,如果他知道才来的陈华同样对格物有兴趣,两人一定会成为莫逆之交。   “他就是南昌公主的丈夫苏勖,你若要去格物院,把此人拉上,说不定能助你一臂之力。不过,此人为人心高气傲,你若是无法说服他,就别想让他替你安心办事”欧阳询在陈华耳边嘀咕了几句。他知道格物院那地方,就是烂泥扶不上墙,陈华既然要接管哪里,而且虞世南也同意了,欧阳询觉得应该让陈华挖两个人去充当门面。   看来欧阳老头和自己的交情还是过硬的,陈华心里感动着,同时看着欧阳询介绍的哪位叫苏勖的老头,心道那老头看似其貌不扬,居然就是撰写《括地志》的苏勖,他就是唐朝的地理学家啊,这样的人,有多少陈华就要多少,陈华纵使神通广大,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自己一个人撑不起一个格物院,如今出现了一个研究地理学的人,难道不是陈华希望看到的么?   “小子明白!”陈华心里面想着,这老头脾气古怪,连欧阳询都不怎么买账,自己要怎么做才能让他乖乖跟自己走呢。   “哈哈。”欧阳询笑着道:“先不管那么多了,诸位同僚,老夫给尔等引荐一下。”说完,欧阳询已经腾出位置往旁边靠去,把身后的陈华推出示众,道:“这小子叫陈华,以后,他就是我们弘文馆同僚了。”   其实在场的,除了李义府之外,都已经在两仪殿中见过陈华了,就算欧阳询不介绍,他们都认识这个长安新贵!   陈华抱拳,拱手一一客气道:“小子陈华,见过各位伯伯。”陈华这招是从程咬金哪里学来的,客气话多了不伤和气,见人就称呼伯伯拉近关系,而且这些老头都是大腕级别人物,能叫声伯伯,自己不吃亏。   孔颖达手抚美髯,客气地看着陈华,于志宁和姚思廉也是神情一愣,瞬间舒展开来,笑容挂在了脸上。显然,陈华这声伯伯,立刻增加了他们对陈华的好感。   “敬宗兄,好久不见,以后还要多多关照,某可等着你关照呢。”和弘文馆老一辈的打完招呼,就该和自己的死对头许敬宗通一声气儿。老子来弘文馆了,以后,你就等着天天斗法吧。   许敬宗牙齿都要咬碎了,牵强笑道:“一定,一定。某还想和陈侯讨教一番,只是一直苦无机会!。”   陈华笑里藏刀道:“那是当然,某一定不会手下留情的,相信敬宗兄也不希望某手下留情吧!哈哈哈,玩笑,玩笑,你看,敬宗兄,你脸都白了,天气很冷吗?”   陈华四下望了眼,见孔、于、姚几人都神色平常,看样子他们和许敬宗不是同路的,以后和许敬宗斗法,陈华就不怕一个人对付太多人。   和许敬宗打完招呼,至于李义府,陈华干脆就不鸟他。虽然同样是弘文馆的同僚,但李义府不过是个直学士,哪里该轮到陈华先和他先打招呼的道理,这样有失了自己贵族的身份!   陈华是侯爷,侯爷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怎么能自贬身份和一个低等身份的人打招呼呢。   李义府同样气的牙痒痒,冷“哼”了声,自负傲气的他,同样不愿和陈华打声招呼。   陈华冷笑着瞧了李义府一眼,这样很好,对手阵营就只有这两人,陈华根本就不怕。   打完了招呼,陈华呵呵一笑,道:“孔伯伯,刚才听你们在争论有关两小儿辨日的事。某虽然没读过几天书,但心里有一番自己的看法,不知当说不当说。要是说的不好,几位伯伯可不要笑某。”   陈华就当自己是一个还需要前辈指点的后生,无比地谦虚低调。   争论的发起人是许敬宗,和许敬宗争执的是孔颖达几人,关于两小儿辨日这个话题,双方都争执不下,大有不了了之的趋势。听陈华有自己的见解,孔颖达万分惊奇,道:“贤侄不防说出来让吾等听听。”   连称呼都变了,看来刚才那句伯伯起到不小的作用啊。   陈华往远处瞧了一眼,他刚才要回答自己关于两小儿辨日的一些观点时,在远处摸着一块煤炭研究的苏勖,明显抬了抬头朝他望了一眼。陈华知道有戏,道:“月无大小冷热,只有阴晴圆缺,日月同天,吾等恐被日初日中的表象迷惑,殊不知日月同体,离此也应该同距!”   如果要为这些人解释天文学的知识,恐怕他们就会戳着鼻子批评自己的话是谬论。所以陈华想到了一个很好的办法,用月亮来作比喻,既然月亮没有变大变小变冷变热的现象,太阳和月亮都是一起挂在天上的,太阳会变大变小变冷变热,都是它一些表面现象,其实,他和月亮阴晴圆缺是一样的都是表面现象,而距离也是离我们永远都是不变的。   陈华这个解释不能说是最好,但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可以让反驳的人立刻找不出反驳的例子出来。   听了陈华的解释,欧阳询直接愣在当场!   孔颖达、于志宁、姚思廉也如同石化一般。   许敬宗和李义府二人则是隐有不悦。因为陈华自己的看法直接把他们压的死死的,根本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月亮的确没有大小冷热之分啊,她只有阴晴圆缺啊,太阳会变大变小忽冷忽热,只能说明他们知识不够,不知情而已,这或许就是一种表面现象,其实无论什么时候太阳离地面是一样的距离。   一时间,这些人都被陈华的回答镇住,未有丝毫反驳言语,唯独前方把玩着煤炭的苏勖,沉吟了片刻,忽然声音浑厚,道:“好解释!为何先前某就没想到呢!” 第三十一章 格物院内的少年 [本章字数:2331 最新更新时间:2013-04-19 17:35:04.0]   弘文馆中的人,都知道苏勖是个什么性格的家伙,他居然开口称赞陈华,这简直是奇迹啊。   孔颖达和于志宁等人面面相觑,就连欧阳询也颇为疑惑地看着苏勖。他没想到陈华一句话,就获得了这老头的好感,看来陈华要拉拢苏勖去格物院,这事儿有希望。   矮小黑瘦的苏勖走了过来,他上下打量了陈华几眼,然后突然冒出一句话,道:“看来你和这群家伙不是同路人,方才有刚才那石破天惊的回答。小子,你能告诉某,你是如何想到用月亮来作比衬的?”   这老头是自己要拉去格物院当助手的,欧阳询说过苏勖此人心高气傲不轻易服人,要想让他乖乖和自己走,不露两手别人不会的才学,怎能服人呢?   陈华笑道:“苏伯伯,小子书没读过几天,但是对格物之道却十分喜欢。格物之道就是要让人想尽办法弄明白自己想的事,这些事,可以通过举实例,推理,论证,反证,实验,去得出结论。刚才小子回答关于<两小儿辨日>无非是根据月亮和太阳的共同性推理得到的答案。”   “好,很好,看来你已经入了格物的门槛了!”听了陈华的回答,苏勖欣赏地看着陈华道:“弘文馆中,有多少年没有出你这样的人了。看看进来的都是些什么人,整日只知道吟诗作对,迷恋花月春风,哪里明白格物之道是他们一辈子从书本上学不来的知识。”说话时,苏勖冷眼看着远处的许敬宗和李义府二人。尤其是李义府,刚来弘文馆的时候,居然拿着一首诗让苏勖品鉴,结果被苏勖骂的狗血淋头。所以,此人每次见到苏勖都有恐惧的阴影。   陈华呵呵一笑,道:“苏伯伯高抬小子了。实不相瞒,小子这次来弘文馆,打算去的地方就是格物院。不知道苏伯伯有没有兴趣,和小子一起去那里将格物之道发扬光大?”   陈华此话出口,犹如晴天霹雳,惊骇了在场所有人。   许敬宗和李义府暗中高兴,陈华跑去了格物院,以后弘文馆中就少了个眼中钉。孔颖达,于志宁等人只觉陈华去格物院替他惋惜。而苏勖当听见陈华自愿去管理格物院时,只是稍微震惊片刻,然后哈哈笑起来,道:“好个陈华小子,你是老夫入弘文馆来,看见的第一个敢自愿去格物院的人。就连老夫都没勇气敢一个人挑起格物院的重担,而你小小年纪,浑然不怕别人的流言蜚语。如此胆识,老夫随你一去又有何妨?”说话,苏勖老头拂了拂衣袖,转身告辞,道“这鸟地方某也不想待了,正好出去透透气!陈华小子,你且等等老夫收拾一下行头,拿走一些东西,随你一起去格物院。”   苏勖离去后,陈华又和孔、于、姚,几人寒暄了几句,在他们的无比惋惜声中,苏勖扛着一个大包裹从内堂里走了出来。   “小子,可以走了,老夫在这里待够了,一刻也不想留在此处!”苏老头很不客气地不给其他几位同僚留点情面,连跳槽走人的态度都异常坚决。   “几位伯伯,小子先行告退了。如果以后几位伯伯也想来小子的格物院,小子随时欢迎!”朝几位老头拱了拱手,陈华和苏勖两人就准备起身离去了。!   陈华临走的时候,还特意留下一个随时挖人的信号。气的欧阳询吹胡子瞪眼!连忙催促他赶快离开,道:“快走,快走,格物院那里有许多事,还等着你去处理呢。不要耽搁了时间!”   “欧阳老先生,小子告辞了,有事还得来麻烦先生。”这欧阳老头是个好说话的人,陈华决定如果以后格物院师资力量方面薄弱可以找他协商从弘文馆或者国子监中派遣几个人过去,毕竟欧阳询不会看着陈华把格物院搞的越来越烂,派过去的人肯定是有才学的。   陈华和苏勖两人,就这样简单上阵,从弘文馆中离开,直接开赴格物院。   以前去过一趟格物院,不过被他破烂的大门破坏了心情没有走进去认真观看一番。如今再次来到格物院门前,尽管破烂的大门一成不变,毕竟这里以后是自己挥洒汗水的地方,家贫也是自己的家啊,此刻的陈华到不嫌弃破烂的格物院,领着神色平常的苏勖,两人齐头走了进去。   走进格物院大门,萧条冷清的破败景象,连人影都看不到一个,让陈华的心情顿时凉了大半截。   难怪没有人愿意来格物院,就这人丁稀少香火不旺的地方,还指望有啥能让人大刀阔斧大干一番的豪情!   “苏伯伯,看来小子把你拉进火坑了。”叹了口气,陈华无可奈何地对苏勖笑了笑。   苏勖浑不在意,格物院破败如此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他反倒信心十足道:“别气馁,既然欧阳询那老怪能让你来管理格物院,他肯定给你准备了许多后手。我们只需静观其变吧!”   以苏勖对欧阳询的了解,他肯定也不愿意看到陈华拿着一个破败的格物院一筹莫展。   陈华心里面想着但愿如此了,两人继续往格物院内院走去。   从大门入外院一直到内院这条路上,连一个人影都没看见,可想而知格物院中的学子少的可怜。直到走到了内院大门处,方才看见一个瘦小的少年,蹲在地上,用杨柳枝沾着一个水池里的水,对着地上的石板画出一些弯弯曲曲的线条。少年神情专注,好像并没有注意到他身边此时已经站了两个人。   陈华和苏勖认真地看着此刻正在地上画画的少年。少年约莫十二岁左右,皮肤黝黑,典型营养不良瘦成了皮包骨的样子。他一手拿着杨柳枝,一边念念有词思考许久然后飞快地在石板上画出一道道曲线,曲线的走势西高东低,似乎有些像地图!   “这是,地图?而且,还是大唐朝所有版图内的山川河流地图?”苏勖吃惊地看着地上的少年,他是研究的便是地理方面的知识,初看这少年画的曲线,其中有两条较为长的曲线,一直从西方绵延到了东面,这正是黄河长江,两条大河旁边分布的大小山脉河流也一一画出,虽然是粗略作画,但能凭空画出一个大概,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苏勖老头连连称奇,这地上的地图,若是出自一个工部的匠师之手,他倒不觉得奇怪,但出自一个十二岁少年之手,却是一件值得惊叹的事。   “小家伙,你能告诉某,你是如何画出地上这副地图的?”苏勖说话了,神情温和,比在弘文馆中火爆的性格收敛多了。   地上作画的少年听见声音,立刻发现了自己的身边不知何时站了两个人。   “啊!”很少在格物院中看见外人的少年立刻惊呼一声,丢下手里的杨柳枝,然后飞快朝内院跑去! 第三十二章 拜师 [本章字数:2606 最新更新时间:2013-04-20 23:09:36.0]   画图少年消失之后,陈华和苏勖还停留在少年画图的地方,地上蜿蜒的曲线已经因为水分的蒸发若隐若现,整幅画有山川河流的地图也只剩下一个大大的水印子,那支杨柳枝就丢在地上,水滴还没凝固,宛如一支刚刚沾好墨的神笔。   “此子是个好苗子,若是重点培养,以后指不定将是一个出色的匠师!”   陈华和苏勖都同时认定刚才跑掉的少年有绘画地图的天赋,格物院有这样的人才,对他二人接管格物院多少助长了信心。   也不在外院耽搁,陈华决定先去内院,完成简单的交接仪式,格物院现在留下来的接管人肯定知道陈华要来当院长的事,一些简单的手续还是要办理的,格物院大大小小管理了多少号人,是必须要上报陈华让他知道。当然,师生的一些困难,也是要一并反映出来!总之,陈华现在既然是格物院的院长,院中大小事务,他必须要知道。   内院的大门,比起外院的大门要小了一号,看起来还是破破烂烂的样子。内院的情况比外院好不了多少,人丁依旧不兴旺,很难看见有学子在那些苍松石亭下徘徊踱步或研讨争论或朗朗诵读,朝里面走了一段距离,几间古朴的青瓦红墙大房子映入眼帘,这就是格物院中用来教书育人的书院了。   沿着一条落满树叶的石道,来到几栋大房子前。有个穿着灰袍老头,领着约莫十多个年龄从八到十五岁的少年毕恭毕敬地站在那里,这群人,给陈华的感觉,就像他突然来到了难民营,看到了饥饿的难民似地,领头的老头儿气虚无力,少年面黄肌瘦营养不良的样子。   这就是格物院的师资力量和学生啊?   夫子只有一个,学生十多个,恰好是一个班!   壮哉我堂堂格物之道,却比不过一个普通私塾读书的孩子多。   陈华瞪着眼前这群以后会称呼自己院长和夫子的老师学生,心想他们有多少天没吃过饱饭了,他们看自己的眼神,怎么看都感觉像是看到食物的眼光。   对,他们把自己当成了饭票,当成了可以傍上的粮仓。那滴溜溜转动的黑眼珠子,发出大片大片渴望的光芒。   陈华心中微凉!格物院,这就是格物院啊?   “院长大人,小老头严宽,这里所有的人,就是我们格物院仅有的学生,人少,不难认识,院长大人看过后,恐怕都认得他们。”灰袍老头拱袖说道。反正格物院就是快烂泥,扶不上墙也没人关心,学生只有十几个,夫子只有他一个人,打声招呼就认识了。   陈华“嗯”了一声,这些人,他看一眼后的确全都认识了。而且他还在那群人中,找到了藏身在其中个子较矮的画图少年。   陈华指着那少年:“你叫什么名字?”   “回院长大人,晚生,高宝藏!”少年心道这人居然是格物院新来的院长大人,这个年龄段的人都是惧怕院长的,难免有些胆怯地回答。   陈华记下了少年的名字,点头道:“不错。以后好好学习格物之道,总有用到的一天。”   高宝藏使劲点头,黝黑的脸庞上有了一抹少年人的得到赞许的自豪。   陈华又对格物院的其他学子说了一番勉励的话,当然,他主要讲的还是苦其心志,劳其体肤的古训,以此来训导这群少年,从小就要明白,做大事的人,是要经过许多磨难的。格物院,虽然现在地位并不高,只要大家有信心,过两年一定会好起来。   陈华洋洋洒洒数百字真言,全部灌进了这群少年脑袋中,他都觉得自己天生有做传销的经济头脑,这群少年听他激昂的言语,一个个摩拳擦掌,应声答应,   这个动员誓师大会开的简单寒碜,若是找来两个比较牛掰的人物撑撑场面就更容易起到激励人的效果,只是今天和格物院为数不多的师生见面,不需要大刀阔斧证明一番,陈华心里在盘算着,哪些指不定要嘲笑他的人,请拭目以待吧,等格物院正式开始挂牌招收学生那天,陈华一定要让整个长安城都跟着轰动一番。   陈华这个院长大人讲过话之后,苏勖老头站出来也发表了一番演讲。   苏勖老头可是个大名人,弘文馆大学士,据说对格物之道也十分精通。平常很难请到这位夫子去任何一处地方传道授业,因为谁都知道苏学士性格古怪孤傲冷僻,今天这老头居然被新来的院长大人请到了格物院,看来新来的院长大人面子很广啊。   学子们都认得苏勖现在居然看见连苏勖大学士都肯到弘文馆任教,他们立刻打起十二分精神。   苏勖只是简单说了句,自己以后也会和大家一样,成为格物馆的一员,这比任何千言百语精炼成的话都还中听,像苏勖这种弘文馆中鼎鼎有名的大学士都自愿成为格物院一员,以后他们走出去,就不必担心哪些满腹经纶的学子对他们评头论足,说格物就是奇淫技巧。   以后,谁要是敢说,格物院研究的都是奇淫技巧的东西,苏勖苏学士肯定要找对方理论一番!   陈华和苏勖都是把自己想说的话给格物馆中的学子讲了一遍。初次的见面会能传达就只有这么点东西,接下来就是陈华开始大刀阔斧整改格物院的时候。   陈华打算让严宽老头把这群人解散了,然后他再和苏勖严宽商量改建格物院的事。   格物院不能像现在这样,单单只是一个学院。陈华要把他扩建成一个涵盖文理工科综合性的书院。   早在陈华准备前来格物院当院长的时候,心里就一直有这么个想法!   如今他已经是格物院的院长,具体怎么扩建改革格物院,完全是陈华一个人说了算。哪怕是自己的思想,自己的做饭,会遭到许多反抗的因素,陈华也要一意孤行下去。   因为,没有谁比陈华明白,建立一座具有涵盖学科广泛的综合性学府,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   扩建一事关系重大,自己身边的人必须知道扩建的目的,而且还能接受扩建后由陈华设立的那些学科。   文理工综合性学府!里面的学科,当然不是格物院单独时候开设的工科课程,至于课本的具体内容,陈华自信,他可以完整的编写一套出来。   就在陈华准备想找苏勖严宽两老头单独商量扩建的时候,一个嗓门奇大的家伙,先在格物院外院吼了几声:“华哥儿。”然后,就听见那嗓音,直接从外院传到了内院。   那嗓门奇大的家伙不是别人,正是程处默那厮。   程处默不是一个人来的,尉迟宝林和他一道前来。   这两人老远就看了陈华而且还看见了陈华身边那矮小黑瘦的老头,他们只觉得眼熟,细看之下,顿时大吃一惊,心道华哥儿果然是个人才,连南昌公主的丈夫大学士苏勖苏驸马都请到格物院来了,这老头在弘文馆中号称老顽固和他有交集的人数不出三个,没想到华哥儿连他都能搞定,让程处默和尉迟宝林佩服至极!   陈华当然也看见了脱下了戎装,穿上了锦袍的程处默和尉迟宝林。这二人无事不登三宝殿,隔老远,陈华就开口道:“有事儿说事,我很忙,没空理会你们。”   程处默一脸正直的笑意:“嘿嘿,华哥儿,巧了,我们正找你有事。”   “何事?”   程处默和尉迟宝林并排站在一起,恭恭敬敬地拱手作揖道:“尔等是来向华哥儿拜师的!恳请你收我们为格物院学生!”二人说话时,满脸笑意,以往让他们读书,死活都不肯学,连夫子都要打,没想到现在两人的态度大转弯一百八啊! 第三十三章 请受徒儿一拜! [本章字数:3242 最新更新时间:2013-04-22 00:30:57.0]   “不收!”程处默和尉迟宝林二人要拜师,陈华立刻拒绝收他们做格物院学生。他这两个小霸王刚刚来格物院,就给别人弄出缺胳膊少腿儿的事,两个暴力分子,陈华要把他们拒之门外。   如果换做其他人前来拜师,还可以考虑,毕竟看在他们老子是国公的份上,收两个学生,权当是给格物院增收建设费用,但程处默和尉迟宝林万万不行,这里是学堂,不是军营,这二人拧下的脑袋用桶都装不完,放在格物院就是定时炸弹啊。指不定哪天就把格物院拆了。   程处默一脸媚笑,在陈华的面前晃悠道:“华哥儿,某知道你担心什么,无非是怕某砸了你格物院的围墙,烧了格物院的书院,打了你格物院的学生。华哥儿,你这样想,就看不起我老程,你放心,某向你保证,某一定做一个好学生,我老子说了,要是我程处默敢在格物院中惹事,直接打断我两条腿!”   程处默刚刚向陈华保证后,尉迟宝林更恐怖,道:“我老子同样说了,要是某敢不听华哥儿的话,直接拖出去打死。”   两人表情严肃地看着陈华。他们保证也保证过了,哀求也哀求过了,态度也低下了,只求陈华能够收他们为格物院的学生,因为在他二人来之前,两人的老子都耳提命面地告诫了,要是拜不成师,同样会被毒打一顿。   二人期待地等着陈华软下心肠收他们做学生,他们用望穿秋水的目光凝视着陈华,只想听见陈华立刻点头答应。两人大气儿都不敢喘,小心翼翼地等着陈华,陈华看着他二人,道:“收你们做学生,也不是不可以,但刚才你二人说的,口说无凭,白纸黑字,要立个字据,否则哪天你们要是把我格物院的大门都给卸下了,我还找不到理儿说去。”   “好说,好说!”程处默抓了抓额头上冷汗浸湿的头发,从怀里摸出一份早就写好的保证,这是他来之前,他老子逼着他写的,程咬金知道程处默这人进学堂三天就要上房揭瓦,家里给他请过多少夫子,都被程处默三拳打出府,所以早就让程处默乖乖写下保证,程处默以为陈华没把他当成罪魁祸害,所以不用收集这份保证,哪知道陈华可不是好糊弄的。   尉迟宝林同样交了一份保证。两人写的保证,字迹歪歪斜斜,甚至还有个别错字,陈华知道这二人不怎么喜欢念书,但没想到如此不爱念书,难怪要被老子逼到格物院来拜师,目的就是让他们回回炉啊。   两封证明书让陈华看的头痛,就连苏勖都忍不住感慨,这就是皇亲国戚啊,他都想站出来痛骂他们了,长安城不爱读书的贵族苏勖见过太多,但从来没见过还能写出来错字的贵族。   “这二人到了格物院之后,一定要严加管教,狠狠的逼迫他们学子,由老夫亲自监督。”   苏老头直接不理会二人,丢下一句话,冷哼了一声,背负双手就往远方走去。陈华硬着头皮收下他二人作为格物院的学生,不过两人在束修之礼上倒是大方,每人都交了三百贯铜钱,不能和银子过不去,格物院以后还有许多地方要用钱,陈华一一笑纳收入怀中,程处默和尉迟宝林原本担忧的脸,立刻灿烂起来。   “华哥儿,你不会真让苏驸马当我们的夫子?那老头出了名的老顽固,兄弟二人落在他手里那还有命活啊?你把我们安排到一些轻松的课堂上,让比较好说话的夫子教我们兄弟二人即可,不用太麻烦的。我老子给我说,只需在这里读一年的书,一年以后某就自由了。”见苏勖远走,程处默很亲热地和陈华勾肩搭背起来。这厮还没正式读书,就想着如何走后门毕业,连陈华都佩服程处默眼光远大,挺会来事儿的。   看见程处默一副是兄弟就该肝胆相照的样子,陈华咧嘴一笑:“放心,绝对给你安排到很好的课堂。”陈华心里想着,程处默这身板, 安排成体育生,天天百米跑,跳高跳远,翻越障碍,三十公里负重长跑,他肯定很喜欢。   程处默不知道陈华已经将他和尉迟宝林二人定性为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体育选手,准备给他们开设体能锻炼的课程,程处默满心以为陈华既然答应了要照顾他们,以后一年的时间肯定轻松愉快,但是当以后程处默回忆起来时他一生中最痛苦的日子时候,总会摇头苦叹说是在格物院学习的那一年。   陈华不准备陪他们搬行李,自己还有大事要找苏勖和严宽商量,决定先行一步。但是,他话还在嘴中没说出来,另一批人,似乎不是格物院的学生,浩浩荡荡地走了过来。   才来的这一批人,绝对是一个比较整齐的纨绔团队。   走在最前面的是把脑袋都仰上天的李泰,穿一件紫锦袍束发金冠不可一世的样子,他的两个跟班尚书房玄龄的两个儿子房遗爱和房遗则两兄弟一左一右像保镖形影不离。   李泰在长安城素有小霸王称呼,好事不做坏事一天要做五六件,没人敢把他怎么办,慈母多败儿,长孙生了三个儿子,就属李泰最让长孙愁眉!   李泰的身后,是一袭白袍素面打扮抱着一个书箱像一个文弱书生的李恪,李恪之后,吊儿郎当的杜荷空出两只手笑吟吟地走来。   这群人的后面约莫还跟着十多位年龄十五六的学子,穿着打扮都极为华贵,不像是贫穷人家的孩子。他们边走边叽叽咋咋指着格物院内的东西怨声载道。更有甚者夸大其词宣扬,要把这里的树木烧个精光,房屋全给掀掉。这群人的嘴里一刻也没闲着,大多都是在议论格物院如何如何差、这里的学生如何如何笨、他们待在这里就是来受气的、眼里根本就瞧不起格物院这个研究奇淫技巧的地方!   又是一群想来拆陈华格物院的纨绔,陈华朝着他们迎面走过去,程处默和尉迟宝林二人紧随其后,比李泰那两个小保镖威风多了!   “尔等到格物院作甚?”   一个严厉的声音,拦住了才这群到格物院的人。   紧接着,陈华已经站在他们的面前。   走在最前面的李泰认识陈华,看见他拦住了自己和身后诸位同学的去路,道:“本王和诸位国公国侯家的公子,是奉家师之命,来格物院拜陈侯为我们新夫子的。家师欧阳先生说过,他最近无法照看我等的学业,特意让我等来格物院找陈侯代为照看我们。”   李泰心里愤愤不平,他们这群人来格物院的时候,就让对面国子监的学子笑掉了牙。以前他们都是弘文馆中单独授课的人,嘲笑国子监中的学子是时常的事,现在风水轮流转,李泰怎么都没想到,他们这群人居然还会来到格物院,现在终于尝到了反被嘲笑的待遇,李泰心里面正郁闷着,当然,李泰心里清楚,如果换做别人当格物院院长,李泰可以完全不用给他面子,但现在当院长的是陈华。   陈华是谁?   新封的蓝田侯。   太上皇、父皇、母后,甚至连自己的亲大哥,都对这个人无比友善,李泰还敢犯上作乱啊,恐怕自己的大哥李承乾第一个就把他拖出去毒打一顿。李泰是小霸王,但他深知自己的头上还有三个霸王,有两个是他年幼弟弟妹妹,一个是他大哥,都能把李泰吃的死死的。   所以李泰不得不来格物院,不得不拜陈华为师,尽管他不愿意,但他必须做这件事!   "你们都是来拜师的?"李泰的后面,还有一群和他同样年纪的人,这些人家里的长辈都是国字开头,养尊处优贯, 难怪来格物院一个个就像送死一样。陈华能理解,格物院毕竟不是正统学府,他们这群有身份的人,多少会排斥抵触!   "恩,我们是来拜师的!"   众人虽然不情愿来格物院,但连小霸王李泰都屈服了,他们也只好跟着屈服。   陈华“哦”了一声,算是知道有这么件事情来龙去脉。道:“你们回去吧。这里不收留你们,你们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啊!”李泰怀疑自己听错了:“陈侯的意思是我等不用来这儿了?”他心中窃喜,格物院他们谁都不愿意来,没听见刚才一个个抱怨的声音么?   陈华点头,道:“是的,你们可以回去了。”   陈华算是肯定地回答他们。   陈华刚刚说完,这群人中以李泰为首立刻四下做鸟兽散。   “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垃圾格物院,里面待的都是垃圾学生!”   “哼,哪天我偷偷一把火烧了!”   一些无法无天的纨绔些临走时愤愤说着。   等这群人都一下子走完了之后,只留下李恪一个人还站在原地,杜荷也没打算走,他如果走了,回家一定会被他大哥杜构打死!   “你怎么还不走?”陈华看着李恪,从开始到现在,李恪都没说过一句话,脸上始终保持静雅,一种良好的皇家修养只有从李恪身上才能体现!   “学生不想走,学生想跟随陈侯学习格物之道!”   李恪回答的很坚定!他不是李泰那种不把学习当回事儿的人!   “我都允许你们走了,一切后果由我负责,欧阳老先生那儿,我也会去说明的!”陈华继续赶着李恪走!   李恪抬起头看了看陈华,然后突然撩起白袍下摆,端正地跪在地上,行了一个拜师礼,道:“夫子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呃!   陈华承认,他不得不收下这个学生了! 第三十四章 顽徒李泰 [本章字数:3638 最新更新时间:2013-04-25 01:17:08.0]   李泰拉耸着脑袋,个子不高的他,站在了一群年岁和他相差不大的人群末尾,像只斗败的年轻公鸡,不甘心地瞪着前面那群以前只能做他小弟不敢再自己面前造次的国公国侯家的儿子。   什么时候轮得到这群以前做跟班的小兔崽子,在他李泰小霸王面前高人一等啊。   李泰捏紧双拳,眼中似喷火!   以前都是当凤凰,突然变成了一只公鸡,就好比拔了李泰全身的羽毛,把他身上所有隐藏的瑕疵都暴露出来。   李泰很恼,红着眼睛怒视让他从高高在上的枝头掉落下来的人,那个叫陈华的家伙,封了一个蓝田侯,现在是格物院的院长,李泰他本来不想到格物院来学习的,哪知道自己还没高兴两个时辰,就在回宫的路上被自己的太子大哥拦住去路,然后李承乾就像拧小鸡似地拧着李泰来格物院了,并且在陈华面前一把鼻涕一把泪说他李泰年少无知芸芸,为了表示恨铁不成钢的火气,大哥李承乾狠狠踹了自己两脚,让他在众学子间丢尽了颜面,李泰把他被强迫送到格物院所受到的非人待遇全怨在陈华头上,心里盘算着找个机会报复他。但是李泰又不敢太过明显表现对陈华的恨,毕竟自己的大哥有交代,要是自己不好好学,陈华可以直接打断他的腿,长孙都默许了,因为自从她知道了陈华有本事让断腿的人活蹦乱跳后,慈母的长孙直接发话,李泰要是再胡作非为,陈华可以随时将他的腿打断,然后给他接上就行。   “本王倒想瞧瞧你是怎么让本王听从你的话!”李泰在心里和陈华较劲,李承乾走的时候狠狠叮嘱过他,务必要学到东西别整天游手好闲。这次连母后都救不了,连一向对她温柔溺爱的母后都不站在李泰身边了,李泰顿时没了底气,然后就打算彻彻底底在格物院当一条蛀虫。   “本王就是一坨烂泥,看你有何本事把本王变成玉石。”只要陈华说一句话,李泰就自暴自弃地小声说一句。   李泰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队伍的最后自言自语,他所站的队伍是陈华按照年龄和特长从最近两日疯狂来格物院报名的人中分出来的一个班组。有个别扭的名字,叫自然科学班,这名字稀奇古怪,一点儿都不靠谱,从来就没听过那个书院里有这么一个名字。   李泰实在是想不通,格物院怎么在三两日的时间就火了呢?不就是给杜荷的大哥杜构变出了一条腿,让杜瘸子能够下地走路,而且还走去上朝了,连父皇都震惊地从龙椅上走下来,仰天长叹这是奇迹啊,能够凭空变出一条腿这是本事,李泰认栽,但那个所谓的蜂窝煤,李泰一点儿都不觉得新鲜,那玩意儿黑漆漆的,在屋子里烧起来还有一股闷人的味道,有好几次李泰都差点儿吐了,李泰做梦都想把那些制造蜂窝煤的工具给砸烂,因为他们自然科学班人人必须要会做蜂窝煤,据说这是最基本的,不会做直接开除出格物院回家休息。   让我大唐朝堂堂王爷去玩黑漆漆的泥巴,房遗爱和房遗则两个傻子才做那种事,本王不屑!   李泰就等着陈华把他开除,然后他大哥李承乾就不会拿李泰有何办法。   陈华又在给自然科学班的三十多个人讲蜂窝煤的制作过程了,这三十多人,都是长安城最顽皮捣蛋的纨绔子弟,这些人学习自然科学最好不过,因为他们有活力,更有破坏力,逆反心里是同龄人中最强的,陈华把他们分到一个班,就是想看看这群人的破坏力有多么强大。   “黑色的泥巴要多少,黄土要多少,两两混合比例是多少,你们都记清楚没有,没有我再说一遍?”蜂窝煤是最简单的原料混合产品,煤炭和黄土混合适当,然后通过压紧穿孔,就能得到可惜燃烧的蜂窝煤。这太简单了,按照这群小霸王活泼的脑子,一遍就能学会了。   “记不清楚了,院长大人,你再说一遍吧。”这群人中,唯一能敢和陈华唱反调除了李泰别无他人。他其实早就记清楚了,但就是不喜欢动手去和稀泥,他不愿和这些小崽子混在一起,就算和程处默尉迟宝林一样进入体能班天天长跑,或者和死对头李恪一起分到算学班,最不济也能和杜荷一起去国学班混两天,也好过天天在自然学科班玩泥巴看着顺眼。   陈华看了眼李泰,要不是李承乾哭着喊着只差没以死相逼,求陈华收留李泰,李泰早就被陈华一脚踹出格物院了。不过,陈华发现了,李泰这人虽然逆反心思强烈一点,但脑子灵活,用来搞自然科学是个人才,说不定他以后就喜欢上了自然科学,不去做争夺王位那种无聊的事了。   “你没记清楚?”陈华问了李泰一句,这小子皎洁的眼神出卖了他,但陈华就喜欢李泰那皎洁的眼神,看着聪明,就是不用在点子上!   李泰点了点头,见陈华脸上无异常表情,道:“没记得太清楚。”   陈华笑道:“那好吧,去沿着格物院跑十圈,回来你就记清楚了。   对付李泰,不多说二话,直接上招。   李泰愣了愣,他没想到陈华要体罚他。   他甚至更没想到,陈华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又一次不给自己面子。   咬了咬牙:李泰道:“我不去!”   “不去,为什么不去?”陈华和李泰对话下去。   李泰当然不能说,我看不惯你,要和你唱反调,就是不听你说的每一句话,就要和你作对,这样陈华就有机会踹他,李泰双眼皎洁转来转去,立刻想到点子,道:“本王肚子有点痛,脑袋昏昏沉沉的,身体恐有不适,不宜跑动!”   本王千金之躯,才不信你区区侯爷听了,不吓得半死!   病遁这招对付欧阳询百试百灵,拿来对付陈华,李泰心想也一样可行!   李泰就等着陈华大惊之下,立刻派人送他回宫找御医,他如意算盘已经摆上了,可惜陈华就是不中招。   陈华一点儿都不关心李泰死活的样子,他心中冷笑,李泰啊,李泰,这招病遁的招数,他陈华千多年前就用过了,用的还出神入化,比你好哪儿去了。   “身体不舒服就到远处去坐着,今天的课程不用上了。”陈华很人性化的说了一句。   虽然这句还达不到李泰想象陈华会派人送他回宫的目的,但至少摆脱了双手搓黑漆漆泥巴的命运,最主要地就是让陈华妥协了一次,李泰犹如得胜将军,一阵小跑去了远处一颗大树下的亭子中坐着。   然后,李泰看着还在前方讲课的陈华,撇了撇嘴,高兴道:“本王天天病遁,看你能奈何我?”   陈华暂时不用去管李泰,而是对着留下来的人淳淳教育一番,然后又说了一遍蜂窝煤的做法,就宣布这群人自由练习,等会儿他这个院长要来监督。   解散了这群人,陈华没有立刻整治心花怒放的李泰。   他决定,等李泰多高兴一会儿,让他以为病遁成功最怡然自得的时候,突然去掐住她脖子,让李泰把所有的高兴全咽回肚子里去。   陈华去巡查了另外几个班组。体能班的程处默和尉迟宝林两人训练的强度有所加强,而且还成了这个号称以肌肉著名的班级里的两个优等生,因为受到过陈华的体罚,做一万个铺卧撑,做完后两条膀子都肿了,三天不能用手吃饭,从此两人再也不亲近陈华,而且上课也不偷懒,陈华说他有一万种办法体罚他们,程处默和尉迟宝林立刻点头相信,所以变得异常乖巧。   算学班的李恪现在已经成疯成魔了,他拜陈华为师后,陈华给了李恪一本算学启蒙,里面的内容包括面积、体积、比例、开方、高次方程等诸多数学知识,由简到繁,由低到高,当初陈华把算学启蒙交给李恪时,告诉了李恪这仅仅是算学的一扇门,李恪打开了书后,立刻发现自己走进了另一个神秘的世界,里面那些知识,是李恪从未见过的,如今的李恪,连走路都在计算自己走了多远,看见每栋房子都要亲自计算它的面积。他已经成了一个钻入算学世界的人,天天以算学为伴,两耳不问窗外事!   陈华去格物院四处转了两圈,然后又走回自然科学班上课的位置。   李泰还在亭子中坐着,他是铁了心病遁到底,不打算上课了。   这样的学生,若是遇见耐心不好的夫子,直接一顿板子训斥,李泰也不敢反驳什么。他虽然是王爷,但这种不务正业的王爷,不好好教育,以后就是误导社稷存在,估计送他来格物院的老李和长孙是同样的想法。否则,长孙不会说出让陈华打断李泰腿的狠话!   “还没休息好?”   一个声音,打断了正在思考的李泰!说话时,陈华已经来到李泰身后!   李泰警惕地看了眼陈华:“陈侯不是去了别的地方了马?怎么有兴趣来看某?”   陈华在凉亭中找了个凳子坐下来,然后看着李泰,道:“李泰,你觉得你自己窝不窝囊?”   陈华石破天惊的一句话,把李泰心里准备好继续病遁的一系列借口打回了嘴里。   我自己窝不窝囊?   我堂堂的魏王,那里窝囊?   李泰心中不服,正要反驳,但立刻想到他病遁借口甚至还被别人称为不务正业的小霸王,自己的几位兄长都已经能够独立做事儿了,自己整日还混混沌沌依旧没任何建树,想到此,李泰心里也自觉自己有点窝囊。   李泰低头不语,他突然觉得,自己活了十五年,陈华是唯一一个问他窝不窝囊的人!   这并不是一句话,这是一个提醒!   这个提醒,如醍醐灌顶,直接浇醒了李泰,让他如坐针毡!   李泰沉默了许久,突然抬起头,目光坚毅地看着陈华。   李泰想说话,但是他刚准备开口,陈华已经出手制止了!   “想不想做某的弟子?”陈华说了一句话,心里却在想,李恪和李泰这两个人都成为了自己的弟子,好好教导他们,让其长大后,对王位的渴望不会那么强烈,李承乾太子的位置就能够保住,以后也不会出现这两人争宠的局面!   李泰愣了愣,然后屁股离凳,扑通一声跪在行了个拜师礼,道:“师父再上,顽徒李泰,给师父磕头拜师!”   李泰庄重地行了拜师礼,他完全没发现,就在亭子远方,有个穿着黄袍性子沉稳眉宇颇有肃杀之气的中年男子正看见李泰拜师此幕,男子旁边站了个端庄美丽的宫装女人,此二人不是别人,正是老李和长孙。   看了此幕之后,老李冷哼了一声,颇有高兴地领着长孙远走了! 第三十五章 我心痛了! [本章字数:2167 最新更新时间:2013-04-26 16:50:36.0]   陈华在格物院收的弟子不多,就两人,李恪和李泰,一个是吴王,一个是魏王,在老李的众儿子中,这两人深受老李的喜欢,李恪的身上有种王室贵族的大气,李泰虽然顽劣,但却是太宗儿子中最聪明的一个,虽然不怎么爱学习,但凭着过目不忘的本领,就足以领先老李所有儿子,成为一枝独秀的存在。   这两兄弟以前在一起的时候,都要吵架拌嘴,尤其是李泰常常欺负李恪温厚谦和,总要找些事情来戏弄他一番。但是现在,李泰和李恪好像变成了亲密无间的朋友,一左一右走在陈华身边,两人都脱下了贵族的华贵锦袍,换上了寻常百姓的衣服,东瞅瞅西瞧瞧看着周围热闹的吆喝声,露出了难得一见的新奇眼光!   深宫大院,是看不见皇城外面的热闹。他们贵为王子,日常接触到的,都是长安城的贵族,哪能像现在一样,无拘无束地和寻常百姓走到一起,感受他们的生活!   李恪有些兴奋地看着眼前的繁华,他这辈子,还没单独走出皇宫享受过如此寻常的生活,道:“老师,我们接下来要去哪儿?”   “不会是去曲江一带吧?难道先生要带我们两兄弟过去参加诗会?我记得这安乐坊离皇城东面的曲江一带很近的。”李泰现在没和李恪斗嘴的,而是和他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兄弟。陈华告诫过李泰,要是他敢在自己面前和李恪吵起来,就体罚他李泰做铺卧撑,这玩意儿看着简单,但要是做多了,两条膀子绝对会肿起来!所以李泰不敢不听陈华的话!   他怕陈华让他做五千个铺卧撑,李泰绝对想死的心都有了。   这两个小兔崽子的关系变和善了,陈华就放心大胆地带着他们出来见见世面。虽说这两个家伙的身份都不简单,要是出了啥差错,他不好向老李交代,但陈华教育学生有自己的一套,而不是把他们放在格物院,只学习那些死知识,没有经过亲身实践,学出来的东西也不会活学活用。   “时间不早,我们先去吃点儿东西,填饱肚子,然后雇一辆马车,准备出长安去!”陈华不慢不快说着,没一会儿功夫,就带着他们两兄弟来到了婉儿姑娘的混沌摊子上。   李恪惊奇地问道:“老师,我们等会儿要出长安城去?去哪儿?”   李泰也不解道:“夫子,要不要我让一队侍卫跟着我们一去出长安去?”   陈华摆了摆手:“不用,就你们现在这身打扮,不会有人注意到你们的,跟着我走放心大胆好了。”   两人齐齐点了点头,然后就像影子一样,跟着陈华走进了一个外面挂着幡子名叫必胜客的混沌摊子上。   在陈华还没走过来的时候,婉儿姑娘已经注意到陈华许久了。婉儿姑娘现在已经知道了陈华的身份,蓝田侯,侯爷,当知道这个身份时,婉儿姑娘着实吓了一跳,然后若然惆怅的几天,渐渐地,她开始疏远了陈华。   因为,在她看来,陈华贵族的身份,她这种升斗小民,是不配和陈华待在一起的。   陈华找了张桌子坐下来,李恪和李泰立刻开始忙活。其中,李恪拿出一个小册子,然后拿出一支小巧的毛笔,开始计算自己刚才走了多远,对面那个参天大树有多高,而李泰则是四下观看,按照陈华交代的,要在生活中发现自然,观察的时候他居然发现了堆放在墙角的蜂窝煤,大惊之下,李泰跑过去拿起一块蜂窝煤观察。   李泰抢蜂窝煤的夸张动作,吓住了站在一旁的婉儿姑娘,婉儿姑娘惊呼一声,李泰这才看见自己前方站了个宛若京华烟云的女子。女子明眸中,多了一丝慌乱,却丝毫未丢失了她的美感,端的是个美人胚子。   李泰看直了眼睛,能在市井中看见如此美丽的女子,他就像当年越王刚见到诸暨苎萝山边浣纱的西施那种时惊为天人的表情。   李泰慌忙地放下手中的蜂窝煤,拱了拱手:“还请姑娘饶恕在下刚才无礼之处!”   婉儿姑娘施施然一笑,化解了此刻的尴尬。坐在桌边的陈华咳嗽两声:“青雀,回来吧,刚才你那鲁莽的动作,可是吓坏了婉儿姑娘!”   原来这姑娘和夫子认识?李泰心里想了想,然后看见面前婉儿姑娘看陈华的表情,李泰可不是初哥,虽然才十五岁,但从小就在宫中熏陶,把女方面可是专家级别,一眼就看出了,眼前这貌美的女子,对陈华有意思!   “弟子这就回来!”李泰屁颠屁颠跑到陈华身边,小声说道:“夫子,莫不成,这就是未来的师娘?整一个西施啊,夫子可要快点娶回去,免得被别人发现了。”   “要你多嘴。”陈华敲了李泰脑门两下,婉儿姑娘刻意疏远自己,陈华早就知道了,只是这事儿,说不上大事儿,陈华并没给婉儿姑娘说明白,他其实,不是那种看重身份的人。   这事儿该怎么说?难道说,自己其实根本没把侯爵当回事儿?他是侯爷,但并不代表,就不会以前认识的朋友交往了?   陈华有些苦恼,当婉儿姑娘知道他是侯爷的身份后,立刻变得不像以前那么亲热了。这就是根植在古人心中封建等级制度,贵人和平民,是没有任何交集的。   陈华正发愁的时候,婉儿姑娘给他端来了,陈华最喜欢吃的几样点心。   她把点心放在陈华桌上,就转身离开了,甚至连一句话也没说,招呼也没打!   这女人,看来是铁了心要和陈华断绝关系!   陈华咬了两口带着甜味的点心,李泰和李恪两小子,早就看情况不对,拿起两块点心,就跑摊子外面去看热闹去了,把这儿留给陈华一个人处理。   周围陆续有坊中的人,前来摊子上吃东西。婉儿姑娘都高兴地和他们打招呼,并且热情地为他们推荐店里好吃的点心。陈华孤零零地坐在这儿,横竖感觉都不是滋味。   终于,陈华受不了公孙婉这种对他冷漠的方式,站起来,朝着公孙婉所在的地方走去!   “婉儿!”   陈华的称呼中少了姑娘两字,公孙婉愣了愣,她脸上的笑容还在,但眼睛红红的,好像一直在忍受着什么痛苦。   “你怎么了?”陈华又问了句。   公孙婉苦笑:“我心痛了!”然后转过身去,忙活自己的事,不愿面对陈华! 第三十六章 去蓝田 [本章字数:2117 最新更新时间:2013-04-29 01:39:11.0]   陈华自己认为很惭愧,尤其是听见婉儿姑娘说的那句“我心痛了!”陈华回想自己前世干了太多欺骗女子的事,身为盗帅的传人,其实也不叫骗,无非是处处留情,游戏人间罢了。   难道说,眼前这女人,又成为了自己多情的罪过?   老子还没做好恋爱的准备啊!   陈华踌躇沉思。   他和婉儿姑娘相逢于萍水相识于萍水,但这世间,有多少的情爱,原本就是源于萍水相逢!   陈华嘴角多了一丝苦笑,心中却无甚欣慰!   这一生,有多少次,能够听到一个女人说“我心痛了!”   这一生,有多少缘分,能够真正遇见一个属于自己的女人?   陈华仅仅愣了三秒钟,被公孙婉语言变成的温柔的子弹打中了心窝,瞬间感觉一股暖流流遍全身。   陈华虽然从骨子里还把自己当成盗帅,常以为自己是无根的浪子,但他觉得,自己自从踏入大唐朝这一刻起,似乎离自己以前四海漂泊的日子早已远去,剩下的仅仅是他过上富贵闲人的生活。   这是一片新的天地,似乎该换一换以前的生活了吧!   嘴角带着无人察觉的微笑,陈华挺直了身子,公孙婉就在他旁边,横看竖看,陈华都觉得这个女人属于那种能够上的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的贤惠娘子,她素雅干净,就像一株野百合,大方美丽,整个安乐坊几乎人人都知道婉儿姑娘。   这样一个女子,能够倾心于自己,简直是平白中了大奖!   等会儿还有要事,不便说太多的话。眼见婉儿姑娘还在自己身边,似乎没有离开的意思,陈华小声说道:“黄昏时分,坊中长亭,不见不散!”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陈华想不到有一天自己还能做出如此浪漫的事情!   公孙婉以为自己听错了,抬头,凝望着陈华?   他这是在约我么?   今晚长亭,不见不散?   从陈华严肃的表情中,婉儿姑娘得到了确认,她觉得,陈华那张脸,不应该如此严肃,笑起来的时候,就挺耐看的。月白色的脸上,腾然多了一抹霞红,点头轻轻“嗯”了一声,没有人看见公孙婉脸上的羞涩,她连忙拿起汤勺,已经开始熟练的煮混沌,将之巧妙地遮掩了过去。   “我要三碗豆浆,外加三根油条,一笼小笼包,要快点,吃了我们还赶路!不然等会儿回不来了。”陈华嬉皮笑脸说道,一边打量着公孙婉。   翠髻云堆,靥笑春桃,纤腰楚楚,婀娜多姿,蛾眉颦笑,顾盼流连,眉如春柳,眼如新月。长袖如风,化蝶成云!   陈华看的有些痴迷,脸上不由一呆!   美玉石不需要雕琢,美人同样不需要太多打扮!   自然最好,素雅最俏!   陈华回到了座位上,把李恪和李泰招回来。油条豆浆端上来的时候,两位王子立刻瞪大眼睛,同时惊呼,道:“师娘,这是何物?”   两人都不是小孩子,自是知道这店主和陈华之间有说不明道不白的关系。   他二人还真佩服陈华。   侯爷的身份可不是小官,长袖一招,长安城多少富家千金等着送上门来,何必情痴一位民女!但陈华越是如此,他二人越佩服自己的老师,果然是另类的人!   婉儿姑娘被那一声“师娘”染红了脸,他不知道李恪和李泰的身份,心想他二人应该是陈华在格物院的学生,笑道:“这两样东西,是你们师父教导我做的,你们且尝尝!”   “尝尝!”李泰首先抓起一根炸黄的油条塞进嘴里!咯吱咯吱咀嚼,油条才被他咬了两口,吃出了味道的李泰,立刻惊呼一声:“哎呀,好吃!李恪,你也尝尝,真的很好吃,某从来未吃过!”   吃惯了山珍海味的李泰,第一次吃油条时,也和其他第一次食客一样,被油条的美味吸引。   听了李泰的推荐,李恪也拿起一根油条。   在开吃之前,李恪拿着油条仔细端详了一遍。   这炸成条状,黄金色的东西,热乎乎的,一股香味从上面散发出来,李恪闻了闻,然后学着李泰往嘴里咬了一口。   “如斯美味,也只有在这儿能吃到了。”李恪文雅地称赞了一番,然后飞快地吃完了手里的油条!   陈华看见这两个家伙疯狂的吃相,忍不住笑出声来。   如果油条也算美味,那做出满汉全席,岂不是更加美味!   陈华拿起装在盘子里的油条,他没有急着往嘴里送。而是先把油条往装豆浆的碗里泡一泡,抽出桌上的筷子,不快不慢地吃起来。   李恪和李泰顿时看傻了眼!   感情刚才他们的吃法是不正确的,夫子如今的吃饭,才能吃出油条的美味啊?   两人捶足顿胸,然后望着一旁忍着笑意的婉儿姑娘,异口同声,道:“师娘,再给我们两兄弟上一份来呗。”   受不了这两小子就像吃了蜜的嘴儿,婉儿姑娘笑着为他们端来了一盘。   两人立刻动手抢了起来,然后学着陈华的样子,沾着豆浆吃油条!   “美味啊!”   “某好久没吃到如此美味的东西了!”   “李恪你别和我抢!最后一根了, 留给我!”   “你吃三根了,最后一根,该是我的!”   李恪和李泰被油条的美味,争得开始动起嘴来,最终经过一番争夺之后,一人一半,算是公平分配!   两人足足吃了二十根油条,才撑饱了肚子。   陈华被他二人的架势吓住了,这哪里是王爷,分明是才从牢里放出来的人。   不能让这二人待在这里,指不定这两只食肉小恐龙准把这里吃垮,陈华赶紧把这二人从婉儿姑娘的摊子上赶走,道:"走,走,走,吃饱了我们就出发!"   李恪和李泰吃饱了,撑着了肚子,不想走,道:"师娘做的东西太好吃了,我们吃的太饱,休息片刻成不?"   "不成!"陈华斩钉截铁道!   两人嘀咕了几声,不舍地站起来,跟在了陈华的身后!   陈华带着他二人准备去安乐坊外面的朱雀大街,雇一辆马车出长安去.   "夫子,我们要出长安去哪儿?"李泰小声问道,陈华先前说过,要带他们出长安去,但没说过去哪儿.   "出长安!去蓝田县!"   "啊?去蓝田?我们去夫子的封地做什么?"   "做买卖!"陈华不客气地回答! 第三十七章 水月庵 [本章字数:2202 最新更新时间:2013-04-30 00:39:47.0]   出长安城,往东南方向行走就是所谓的蓝田县。因为盛产蓝田美玉而颇具盛名,李商隐曾有诗云,蓝田日暖玉生烟,这足见这蓝田县处处都是宝贝,随便一块石头指不定就是千年美玉。   如今的蓝田县,已经被老李赏赐给了陈华,成了他的食邑之地,虽说正是的公文还没下达,但陈华回蓝田,可以说是回自己家一样。   从朱雀大街花了两贯钱,雇了辆马车,往蓝田县驶去。赶车的是个年过六旬的老头,叫老马,在赶车一行中做了四十多年,口碑比较好,老头颇为健谈,听说陈华等人要去蓝田,又见他出手阔绰,这样的好东家可是多少天没碰见了,而且这东家带着两个漂亮少年,两少年虽然穿着打扮和寻常百姓家的孩子无疑,但浑身透着一股贵气,一看就知道非富即贵,老马在识人方面是顶尖的,心里多少猜中这些人肯定是长安城里的贵人,准备去蓝田买玉。   蓝田的美玉可是出了名了,时下长安城的贵人都比较流行喜欢亲自去买还没破开的玉石,这种赌玉的方式,很受贵人的欢迎,而且一些文人士子,也喜欢去蓝田那里远游,顺便附庸风雅一番,这一来二去,竟然让以前贫瘠的土地上,种不出庄稼的蓝田县变成了长安城外第一大县。   这条线路每天都要跑几个来回,等陈华三人上了马车,老马吆喝一声,麻利地挥动鞭子,马车儿咯噔咯噔就往长安城外跑。   出了长安城,官道上并不寂寞,来往的马车,忽而就闪过一辆,也有骑马结伴交友的年轻贵族,一派祥和,春季正是出游的季节,长安城闲不住的贵族怎么能放过这种机会。   老马赶车是慢中求稳,毕竟这条路上风景独好,两旁拂动的垂柳,迎着和顺的春风,岂非也是一种享受。而且老马也发现了,这趟活儿载上的三位客人,和以前的客人不同,不会挑三拣四,更不会胡乱更改路线,也不会抱怨他赶车太慢,老马心里高兴,才出了长安城没多久,他就问道:“东家,是去蓝田的水月庵,还是直接去玉山脚下?也可以从水月庵经过,在哪里游乐一番,然后绕道去玉山!”   水月庵是蓝田县出名了旅游胜地,就和长安城的曲江池一带一样,有不少文人才子喜欢聚集在哪里吟诗作对。而玉山,则是蓝田县产玉的地方,玉山脚下有个小型的玉石交易集市,专门为哪些专程去蓝田买玉的人提供方便的地方。老马心里以为车里的东家肯定是直接去玉山买玉,但又怕自己自作主张,所以问了一句。   车厢里传来了一个颇为高兴的声音,说话的是李泰,他已经替陈华做主,道:“先去水月庵,据说那里芍药开的艳丽,一直没机会观看,今日不防趁此机会游乐一番。老师,你说此法可行不?”李泰小声询问,他知道,陈华要去的地方是玉山,但顺便去水月庵并不碍事儿!   陈华没有出言阻拦,算是默许了这件事儿。赶车的老马听车里东家要去水月庵,:“各位东家有所不知,这几日,水月庵的长眉大师,请了阎少监画芍药群芳图,引来诸多文人前往观摩,东家此次前去,恰好赶上这等盛事!”   “某说了可是真的?”车里传来李恪的声音,阎少监李恪认识,真名叫作阎立本,将作少监,擅长绘画,以及土木工艺,被称之为阎少监,就连自己的父皇,都曾赞过此人,一笔可画天下,刚才李泰提议去水月庵,李恪兴趣不高,如今听说阎立本在此画芍药,李恪倒想亲自去见识这位擅工书画的大画家!   老马当然不拿拿东家开玩笑,连连点头,道:“真的,昨日小人方才载了一批人去水月庵,亲眼看见的,那阎少监,已经作画三天三夜,未曾停笔,观看的人可多了。而且,小的还听到了个消息,据说,当阎少监画完之后,会请围观的人中,题诗一首在上面。长安城好多才子都前往了,那儿如今正围得水泄不通,一派热闹。”   老马据实而说,车里李恪和李泰立刻不安份起来。   这可比曲江诗会,还要盛大啊,若是谁能够,题诗一首,在阎立本所画的芍药群芳图上,盛名之下,绝对轰动长安!   “你快赶车,立刻前往哪儿!”李泰催促声响起,他比李恪要焦急,这等大事,怎么早没听说。   赶车老马连忙应了一声,甩动鞭子,加快了马车的速度。   车里,李泰已经迫不及待地站起来了,他早已打开了车窗,遥望着远方迷人的景致,集中精神酝酿,争取能在赶到水月庵之前,作出一首上好的诗词出来。   阎立本所画的芍药群芳图上,一定要提下自己写的诗!   李泰心里强烈地渴望着。嘴里念念有词,已经在开始组词了!   “李恪,比一比,如何?”李泰把矛头指向李恪,有压力,才有动力,这里只有李恪是他对手,至于陈华,李泰知道这位夫子不喜欢张扬,肯定不会去凑热闹。说不定,等会儿到了水月庵,他二人去看阎立本作画,陈华一定会找个没人的地方坐下来休息。   李恪摇了摇头:“有什么好比的,某只是去看阎少监作画,至于题诗,则不必了,长安城卧虎藏龙,比我才学高的人,大有人才,只是,谁要是能够题词,想必是一首难得的佳作,某倒想看看.这佳作如何妙不可言!”   "不比算了,没斗志!"李泰不屑地冷语攻击,然后转为沉思!   他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李恪身上,他在酝酿让自己心中的感情升华到一种难以捉摸的境界,然后,写出最好的诗句,等会儿到了水月庵,就是他独领风骚的时候!   “夫子,你给某个建议,这诗,刚怎么题,才能别具匠心!”想了许久,李泰终于放弃了独自思考的行为,反而把心中的疑问,抛给了陈华,陈华可是他老师,老师有必要替弟子解惑!   看见李泰如此痴迷这种写诗的活动,陈华笑了笑:“随意而为就行,不用刻意在乎,就好比,念桥边芍药,年年知为谁生,仅此而已,多么简单。”   陈华只是随便说了句,李恪和李泰,立刻瞪大眼睛!   念桥边芍药,年年知为谁生!   陈华随意都能做出如此好的句子,那他不随意时候,做出来的是什么呢?   两人暗自吞了吞口水,目光中皆是佩服之色. 第三十八章 后山小园 [本章字数:2711 最新更新时间:2013-05-04 15:18:17.0]   在前往水月庵的路上,李泰绞尽脑汁做了几首诗,皆因全都不满意,被李泰摒弃了,他索性不事先做好准备,而是静下心来,等到了水月庵,见了阎少监作画之后,来个现场发挥,说不定还能平添几分诗意!   李恪对水月庵闹得沸沸扬扬的作画题诗一事并未过多放在心里,他继续拿出一个小册子埋头苦算,琢磨自己研究算学以来遇见的难题,然后汇集成册,再向陈华求教经验,李恪一直都是如此好学,比起玩心不减的李泰,这家伙简直就是个好学生。   马车在路上飞驰,很快水月庵!   老马口中的水月庵,是一座寺庙的名字,寺庙坐落在青山怀抱,绿水环绕的玉山一带,因景色宜人而出名。风景美,是其一,更多的原因,是人人都知道,水月庵里住着一位活菩萨长眉大师。   说起这长眉大师,就不得不提到另一位活佛,玄奘大师。   那位贞观三年从长安出发前往西域求经的唐玄奘,传言曾受到长眉大师点化,方才有了取西经的念头。   这长眉大师是高人,看不透,每月初一十五,都会在水月庵举行一场无遮大会,广邀天下人布施善心,届时长眉大师还要开坛诵经为亡灵超度,每月如此,从无变动,这种活动,从隋末开始,一直延续到现在。   老马将马车赶到水月庵前方几百米处,就把马缰栓在一颗柳树上,守在马车旁道:“东家,水月庵到了。”   李泰已经迫不及待地从车上跳下来。和陈华打了声招呼,就拉着李恪,道:“走,先进去看看,莫要错过这种盛事!不知道,里面有没有认识的人,那样就好玩了。”   李泰玩心十足,说话时眉飞色舞,看样子以前没少参加这种活动!   李恪把小册子收入怀里,望着陈华,道:“先生要不要也随我们一起进去看看?”   自从拜了陈华为师后,李恪在陈华的身上,看到最多的是他低调的性格,整个长安城的贵族圈子里,都有拜帖相请,但全部被他推脱掉,他除了偶尔去几位老国公府上看病之外,就再也没接触过其余的活动,他记得陈华给他说过一句话,人怕出名猪怕壮,李恪觉得有道理,不知不觉养成的温和不争的性格中,居然受到陈华的影响颇大。   这次水月庵的盛会,陈华肯定会只在这水月庵外,不会进去,李恪心中如此猜测,也觉得已经是八|九不离十了。   陈华看见水月庵前修建了供人歇息的长亭,长亭一面临水,恰好有家茶棚设在哪儿,道:“我去对面亭中坐坐,顺便四下走走,就不进去看了!等会儿就在门前汇合,早去早回,免得回不了城!”   “徒儿明白!师父肯定是心中想着师娘了,所以想早点回去,今晚黄昏时分,坊中长亭,不见不散。嘻嘻,我们可是听见了的。”   李恪、李泰颇为乖巧地点头,见陈华脸色俨然严肃起来,两人鸟兽惊走,立刻跑开了去。   “这两个龙崽子,以后再收拾你等。”   陈华不是不想去,而是觉得里面太闹,这站在门外,都能听见里面的喧哗声。不就是请人画画然后题诗么,用得着如此大张旗鼓吗?   李恪\李泰进了水月庵之后,陈华就绕过水月庵大门,朝着一边的临水长亭走去。   长亭边的人不多,都是些上了年纪的老头,年轻人都进水月庵中看阎少监作画,有机会目睹这一场盛会,哪有时间欣赏这原本就赏心悦目的风景。   陈华且行随意地一边走着,一边看着这临水长亭边垂入水中的细柳。能有上百年岁月的柳树可不多见,也只能在古代连乱砍乱伐都要坐牢的时代才能有幸目睹。那柳树的枝干,要一个成年人合臂才能抱住,枝叶散开圆蓬如伞一般的柳条,怎么看都觉得像是妙曼的舞女,舞动绿裙风,而且还不是一个,是一排,放眼望去看不见尽头。   目光随着绿柳的摆动,很快一闪而过收了回来。抱着纯粹欣赏的态度,把自己当成一个游览名胜古迹的游客,陈华并不会如此做,前世的他看的太多,已经在心里形成免疫。他漫步走向其中设在一个长亭外面的茶棚,心里想着,这山清水秀的地方,居然是自己的食邑之地,以后一辈子都住在这儿啊,环境不错,适合定居,看样子老李对自己的照顾颇好,陈华都不责怪他办事效率太低,迟迟不肯把蓝田县划给他!   穿一袭青衫,看起来颇为寻常,但是总给人一种看不透身份的陈华来到了茶棚。   他来的时机也不巧,此刻的茶棚中已经例无虚席,和曲江池一带设立的茶棚一样,棚中有一个说书先生,发白面瘦,长衫落魄,看起来历经沧桑的岁月颇多,他此刻所讲的故事正是某些上古流传下来如山海经一样的鬼怪传说。他的听众都是和他一样年纪的人,说书的自然知道什么样的故事能吸引客人的好奇心。   当陈华踏入茶棚那一刻,说书的老头居然停顿了声音,目光在陈华身上停留了会儿,突然道:“怪了,怪了,老朽一生从未见过贵人,没想到今天居然见了一位!”   这老头的话不知是故弄玄虚还是真有几分本事,陈华刚来,他就说了句和所讲的故事无关紧要的话,立刻惹来无数的目光注视着陈华!   陈华从来就相信民间有奇人,这老头估计有几分看相的本事,他灿然一笑,见茶棚中已经没有座位,就不想在这儿凑热闹,准备转身离去。   “怪了,怪了,真的是贵气。而且还是王气,此人莫不成是从长安来的王族不可?”   陈华离开的时候,说书的老头又自言自语了一会儿,他看着陈华离去的背影,眼中满是疑惑!   对于看相算命之类的本事,陈华自己也会一些,不过都是不入流的本事,古人对易学的研究已经到了一个很难企及的高度,西游记里的袁天罡就是个典型的例子,仅仅掐指一算,就能算出大概,让泾河龙王掉了脑袋。   不管那茶棚中的老头是不是世外高人,陈华和他都没有交集。他原本打算在茶棚中坐着等李恪\李泰出来,这个想法现在不可能实现,于是陈华只好沿着一条石道向远处走去。   这条石道,是绕过水月庵,通向后面一个小山谷的道路。修建的原因,应该是为了让游人欣赏水月庵后山风景而建。   道中无落叶,似常有人清扫。   石道蜿蜒,一阶一阶,略有起伏,颇有曲径通幽的意境。   偶然发现的这条石道,让陈华有了消磨时光的事可做。   他沿着石道,一步步走着。   走了多远,陈华已然不记得,他只知道,身边没有人声,车声,远离了水月庵,远离了长亭茶棚,陈华发现自己好像独自来到了某个山谷中,天地间只有他一人,伴着鸟语春风和山谷的幽静,   “原来,这石道的尽头,竟是一户人家。”   石道的尽头,是两间茅屋,外有篱笆无数,蔓藤环绕,藤上有紫花竞开,蜂蝶戏舞,茅屋静幽幽地落在小山谷中,没有隐意,似平凡淡然。   陈华眼睛一亮,这茅屋,就像旅途中的风景,滋养心神。   既然这儿是别人的屋舍,并不是欣赏风景的道路,陈华摇头苦笑,准备折返而回。   一阵山风袭来,夹着淡淡的香味。   陈华呆愣,这香味,好熟悉!但他又说不清,这香味究竟是什么,可他百分百肯定,这香味,是从那茅屋中传出来的!   “这里,应该是别人的花园,里面种着一种让我熟悉的花!”抬头看了看那两间茅屋,隐约可以看见篱笆后面是一大片花园,这间茅屋的主人好雅致,能在水月庵后山开辟出一个如此大的花园,身份肯定不简单!   正踌躇要不要拜访一下这间茅屋的主人,但见那茅屋前,突然闪出来一个身轻如燕的娇小身影。   “请问,来者是蜀中利州府上的人么?” 第三十九章 你这贼子,好生大胆。 [本章字数:2458 最新更新时间:2013-05-05 15:20:55.0]   “请问,来人是蜀中利州府上的人么?”   娇小的身影,欢快地跑来,近了些才发现,原来是个不满十二岁的小丫鬟。   这丫鬟的打扮,已算得上精致,双耳髻,浅蓝衣裙,长袖半挽,露出玉白藕臂,见之难忘的俏容,难掩俏皮可爱,让人看了心生爱怜!   这样的问话,被这小丫鬟连续说了两遍。当她来到陈华身边时,上下打量了陈华一眼,见陈华冷静内敛,神色平常,泰然间,无端有种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温润神态,小丫鬟想了想,觉得此刻站在她面前的人,怎么和以前认识的某个人很像,近乎惊讶道:“啊,你是不是表少爷?”   小丫鬟直愣愣地看着陈华,陈华的样子,和他数年前见过的那位少爷真有几分相象。   陈华有些摸不着头脑?   这娇小可爱的小姑娘莫不成在乱认亲?   “表少爷,你不认得婢子了啊,我是环儿啊,当年离开蜀中的时候,表少爷还亲自送了婢子和小姐很远才回去呢。”那丫鬟见陈华没什么反应,无端回忆道。也难怪,眼前的表少爷不认得自己,当年离开蜀中的时候,她才不足五岁,一晃都有七年了,表少爷不认得自己是正常的,不过他不要不认得小姐就行了。   陈华确实不认得这个叫环儿的丫鬟。他正想说自己无意间走入这个山谷,并非特意前来寻人。突然感觉自己的手臂被一片温热包住,全然是那丫鬟热情所致,拉着陈华,往那茅屋走去,道:“表少爷不认得环儿没关系,嘻嘻,表少爷等会儿见了小姐,肯定就知道啦。环儿这就带你去见小姐!表少爷肯定想我家小姐了吧,七年没见表少爷肯定见了小姐会惊讶。”   不由陈华拒绝,这丫鬟就把他拉着往前走!   陈华本就有意想去那小园中看看,毕竟那熟悉的香味,让陈华掏空心思想像那究竟是什么花朵散发出来的。恰巧这小丫鬟误以为他是什么表少爷,,错不在己,就算等会儿身份揭穿了,陈华也有借口解释不是他的错!   丫鬟拉着陈华,欢快地朝那茅屋跑去。   进了那个篱笆围起的小园,这小丫鬟已经迫不及待说道:“小姐,小姐,你看看,谁来了。是表少爷,表少爷从蜀中来看你来了。”   小园里面清幽整洁,一株株不同种类的花卉,按类别分拨种植,用篱笆隔开以此辨别,在这些花卉中,居然难能可贵看到并非生长繁殖于长安一代的名花,有海棠,月季,山茶,紫薇,这些都属于蜀中名花。   花有开放,馨香满园!   看此美景,也能想到,这间茅屋的主人,对花草喜爱,已到了另一个境界。   目光在这小园中浏览一圈。骤然发现,先前那熟悉的香味,竟是院中偏南角,那一片开得艳丽的火红花丛中散发出来的。   “玫瑰?”   想不到,在这小院中,竟有玫瑰种植!   陈华的目光,已经落到了那片种植着玫瑰的土地上。全然没有发现,在他正前方,已经从茅屋中,走出来一个清秀绝俗的女子。   女子双十年龄,肤光胜雪,眉目如画,双目湛湛有神,修眉端鼻,不甚柔美,衣不华丽,面无粉黛,看起来平素无奇,却似美玉,嵌石中,不雕不琢,见之难忘。   “环儿!还不快放开这位公子!”女子颇为严厉地嘱咐自己的丫鬟不得无礼。这位来到的公子,哪里是什么表少爷,虽说相貌有几分相似,但神不似,女子一眼就看穿了。   丫鬟不明白小姐是何意,着急,道:“小姐,这是表少爷啊,难道你不认识了?”   若无外人在,女子真想把这死丫鬟打一顿,平白带来一个陌生的男子,虽说无心,但已经让很少见外人的她乱了心神。   “这位公子,不是表少爷!”女子无奈道。这婢子,真是胆子大了。   “啊?”丫鬟大吃一惊,然后放开拉住陈华的手,捂着嘴,盯着他,眼眸里闪烁不定,似不相信,道:“你不是我家表少爷?那你是谁?”   “某叫陈华!刚才姑娘你一直拉着某,一时无法解释!这不能怪我!”看着面前这小丫鬟嘴巴鼓鼓地,瞪大着眼睛,陈华笑着道:“某无意间闯入这山谷,并不知这里是姑娘的隐居之地,打扰之处,还请见谅。”   “那你还不走!,赖在这儿干什么?是不是想打我家小姐主意。”先前还热情接待的丫鬟立刻变了个人似地,立刻对陈华冷眼相向。   这丫鬟变化太大,让陈华膛目结舌,哑然笑道:“某不是不走,只是,某可不可以像姑娘求一物!”   “求何物?”说话的是那个女子,她见陈华还算客气,并没有赶人道。   陈华指了指墙边的玫瑰,道:“想向姑娘求几株此花可否?”   陈华开口就是求园中最珍贵的东西,那丫鬟可不依,她总觉得陈华太可恶了,刚才自己误认他是表少爷时,他怎么不解释,这种人就不是好人,她立刻阻止,道:“这花是我家小姐辛辛苦苦才寻得的,经过几年培养,才有了这么一片,你这外人,凭什么一来就要我们最珍贵的东西。”   “环儿,不得无礼!”女子呵斥一声,然后对着陈华报以歉意,道:“不是不给公子,只是此花对我来说,太过重要,还请公子原谅!”   “既然如此,那某就不打扰了,告辞!”对方不肯割舍送花,陈华也不便打扰,告辞道。   那女子也不同陈华客气,眼见陈华离开了小园,方才重重松了口气,眼光责备地看着站在一旁,手足无措的丫鬟环儿,道:“罚你,从今天起,天天给我的哪些花儿浇水,每天早中晚三次,要是少一次,就罚你一天不吃饭。   环儿吐了吐舌头,乖乖点头。   女子颇为无奈地叹了一声,然后转身走进身后的茅屋。   小丫鬟立刻笑着跟了上去。   这主仆二人刚刚进屋,篱笆边突然闪过一片黑影。   黑影太快,就像一阵山风!   这黑影不是别人。正是已经离开的陈华!   “你不给,难道我不可以偷吗?”   身手矫健地陈华,已经寻迹来到了那片玫瑰所在。   他眼疾手快,眨眼间,已经摘了一大捧玫瑰在手。   毕竟这是人家心爱之物,陈华也不便多摘。   他之所以看上这玫瑰,并非出于喜欢,而是这玫瑰,可是有着堪比黄金贵重的东西,就是从里面提炼出来的香精玫瑰油!   香精玫瑰油可是堪比胭脂水粉存在的高级香水,如果能够有一小瓶,那简直是一种让女子疯狂的东西。   “我要把这玫瑰,提炼出香精玫瑰油,然后做成香水,送给婉儿!”不知怎么的,陈华脑中想到那个还在安乐坊煮混沌的小女子。心道,婉儿肯定喜欢这比胭脂水粉还要诱人的东西。   嘴里带着笑意,陈华不打算斩草除根,还是要给别人留一点。他已经摘了一大捧,已经足够自己使用,准备功成身退时。   一声惊呼,在他耳边响起。   原来是那丫鬟,拿着一个浇水的器具出来浇花,看见了正在偷花的家伙,她认得这家伙,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可恶的“表少爷”。   丫鬟先是一愣,然后大声吼道:“你这贼子,好生大胆!竟然来偷花!” 第四十章 李泰的倔强 [本章字数:2267 最新更新时间:2013-05-06 23:29:36.0]   偷盗一词,在古人心中实为下作之事,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轻易沦为鸡鸣狗盗之徒。那喊贼的丫鬟实在想不通这看起来仪表堂堂像是个读书人家伙,居然背地里干出这种坏事儿!   他居然在偷花!   这杀千刀的贼子!   丫鬟声色俱厉,贝齿紧咬.望着陈华的目光,犹如千万把飞刀。   她的声音,立刻引得屋中女子注意,很快,女子疾步走出,恰巧看见陈华正捧着一大把她最心爱的花,如果眼神能杀人,陈华早不知被这女子杀死了多少遍。   “贼子!”那女子从未见过有读书人居然干出这等不雅的事情,脸上闪过难得的怒容,若是让他知道这男人是何人,肯定不会轻易放过他!   丫鬟,环儿,已经拿了根棍棒在手,虽然她是一介女流,但本着婢子护主的本性,是必要冲上去擒拿住这偷花的贼子.   陈华是谁,香帅!   全世界骂他贼子的人多了去,还在乎多两个憎恨他的人么?   既然自己偷花的径行已被人发现,陈华也没觉得自己有啥罪恶感,谁叫先前自己以礼相求对方不答应,你不答应,自己只好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了。   自己想要的东西到手,陈华不打算停留,身子空然跃起,灵巧地翻过那篱笆,这点障碍,陈华如履平地,动作娴熟,几乎是在眨眼间,即刻从那主仆二人的眼皮子地下,活生生消失了。   他就像一阵风,来的快,去的也快。身法飘然,仿若惊鸿.   陈华施展这等神奇的鬼魅身法,在这个时代,看起来简直就妖术。   陈华施然离去,片刻间,就不见其踪迹.   此刻,院中,只剩下那主仆二人。   这二人,刚才还在用憎恨的目光看向陈华,但此时此刻,她二人都不由自主地倒吸了一口冷气。   那个灵动中透着几分古怪的丫鬟环儿,呆呆地望着陈华消失的地方。心里想着, 幸好刚才那人只是采花,并非劫色,若他真要是劫色,她们该如何办?凭着刚才那贼子逃离时的身手,一看就知道他不是个好人,那么高的篱笆,轻松就跃过了,这身手,恐怕府上哪些侍卫都没一个有这份本事。   那贼子一身好本事,以前肯定没少干过这等偷花之事!   心有余悸,暗叹那贼子走远了更好,环儿拍了拍胸脯,道“小姐,刚才,刚才那人,是直接消失了么?”   那女子呆呆望着陈华消失的篱笆处,许久才回过神来.   陈华刚才的游龙身影,让这女子惊讶的同时,心里如拨浪鼓一般来回波动。   她比丫鬟的见识要广博,也见过一些不出世的高人,拥有着寻常人难以具备的本事,那些高人中,不乏狭义之辈,举手投足间,碎石举鼎力挽狂澜,但这些人,都不是普通人,很显然,刚才那贼子逃走的那一套身法,并非出自无名,反观那贼子的身后,肯定有其师门。   “难道是蜀中的人找到这里来了?”女子心里闪过这个念头,想了想,道:“环儿,今日之事,不许对外人提起。特别是舅舅,更不能对他透露半点消息,否则,我打断你的腿。”   丫鬟吐了吐舌头,她知道,自家小姐和寻常女子不同,看似柔弱其实小姐可有力气了,她常常一个人深夜,在这后山竹林中舞剑,灵动飘然,看起来美轮美奂。只是小姐从不让人知道罢了!   “走吧,去看看那血花,被那贼子踩了多少。”女子很快恢复冷静,然后吩咐了丫鬟一声。转身进屋,拿出一把小锄和一个篮子,朝着她口中称呼的“血花”走去。   环儿点头允诺,莲步挪移,也一道随了去。同时,环儿,在心里不知已经诅咒那偷花的贼子数遍。   山谷中,陈华人随风动,疾步而走,很快就消失无踪。   他沿石道迅疾而下,手捧着大捧血色玫瑰,很快离开山谷,来到了山下的水月庵。   李恪\李泰还在水月庵中看阎少监作画,并没有出来,赶车的老马戴着个斗笠躺在一颗柳树下悠闲地哼着某段小曲儿,对于陈华的到来,老马并没在意,直到陈华的声音响起,老马才发现这个出去游走的东家回来了。   老马立刻翻身起来,点头哈腰,道:“东家,是否要走了?”   陈华见李恪\李泰都未出来,自己先钻进了马车,道:“再等等!”   老马直到这东家是要等那两个公子哥,应了一声,又折返那柳树下继续躺着睡觉去了。   陈华在马车中等了大约一个时辰,隐隐听见人声喧哗了起来,他心想,水月庵的盛会想必结束,李恪\李泰也该回来。   陈华正在车中闭目养神,突然感觉整个车体震动,陈华睁开眼睛,看见的是李泰一眼不负的倔强表情。   “题诗大会完了?完了我们就去玉山吧!”看李泰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水月庵里面没发挥好。   “还没玩呢,李泰就拉着某出来,说是要找人帮他打抱不平!”   李恪紧随李泰上了马车,李恪一脸温和,和李泰倔强脸色形成强烈反差。   “还有人该欺负你啊,报出你的姓名家世,那个不长眼的敢和天家的人作对?”陈华较有兴致地看着李泰,打趣道。   李泰眉目横对,颇有不屑道:“某只是不想惹事儿而已,否则凭借那几个乌合之众,岂能是我李泰的对手,李恪只知道在旁边看热闹,一点儿也不顾同门之谊。”   李泰愤愤不满,刚才在水月庵里面,他一个人单挑七个人组成的团队作诗,结果被压了一筹,李泰本想找李恪作为援助,哪知李恪并不喜欢这种士子文斗的事,无奈之下的李泰,只好一个人接招,一对七,李泰渐渐搬回了败场,眼看对方的气焰已经被李泰压了一截,李泰已有翻盘的迹象,谁知,对方那群人中又来了三个厉害的家伙,这三个家伙太厉害,李泰立刻不敌,放下狠话,等他找人来对付。这才有李泰一脸不负的表情前来见陈华。   李泰不知道怎么开口,不到万不得已,他断然不会来找陈华。只是刚才那群人曾戏言他李泰“有辱师门,夫者皆蠢”李泰立刻暴跳,才有了让陈华出手的想法。   李泰知道,陈华只要一出手,立刻打败水月庵里面那群人。但他不知道该如何启齿,一时踌躇,竟不敢言语。   陈华看了看李泰,又看了看李恪。   李恪虽然神色平常,但也隐有怒容。   “究竟是怎么回事?”陈华问道。   李泰不答,把头偏过去。   刚才那群人,不但辱骂他,还连带陈华也骂了,李泰不想说.他有自己的倔强!   陈华呵呵一笑,“既然你们都不说,那某只有进去问问遍知道了。” 第四十一章 湖边丽人 [本章字数:3118 最新更新时间:2013-05-07 23:40:50.0]   陈华是个护短的人,李泰是他的弟子,有人欺负了他,李泰不好意思让自己出手,陈华当然不能看在眼里没有任何作为。李泰在比斗时没有亮出自己的身份,这有益于陈华的教导,做人做事务必要低调,陈华是看着李泰从一个顽劣之徒,慢慢一步步蜕变收敛性格,这种弟子不多,刚才他出来时脸上那倔强的愤怒,其中多少有关于自己的因素。李泰把陈华当夫子,陈华自然也要把李泰当成自己的弟子。   “不就是斗诗么,太小儿科?看我等会儿怎么斗死他们,你们都学着点,免得跟着我这个夫子,到头来啥东西都没学到。”陈华没有出言教训这两个弟子在外面惹了事给他找麻烦,反而是要为其出头护短。   李恪自是知道夫子陈华的本事通天。杜荷那三脚猫的诗词,都是从陈华那儿淘来的,用杜荷的话说,陈华就是写诗的老祖宗,全大唐没一个人能够超越他,李恪除了看过《春江花月夜》那篇诗文,就从来没见过陈华在任何场合大显神通,此刻也不由地一阵激动。   准备好小册子,等会儿一首首记录下来!   李恪心里如是想着。默默跟在陈华身后!   李泰一言不发,斗不赢对方,就找夫子出头的事,他还是第一次做。换做以往,李泰绝对不允许对方如此嚣张,就算他斗不赢,大不了吩咐身边的侍卫出手废了对方,展现自己小霸王的强硬,自己是王子,看谁不顺眼直接把别人打一顿,谁还敢反对。但自从他成为陈华的弟子后,李泰再也不敢把自己当成小霸王,因为陈华对李泰的管教很严厉,如若发现他李泰欺男霸女,就会遭受非人的折磨,单单一个铺卧撑李泰都受不了,李泰岂敢不收敛。   李泰暗自铭记,一定要跟随陈华学习本事,以后再也不允许这种搬救兵的事出现,那是一种侮辱,不但有失他李泰的颜面,更是对陈华的讽刺。   李泰悄无声息地走在最后,脑中想着水月庵里面那群人讥讽之音。他们骂自己不要紧,自己学艺不精活该被骂,但偏偏连带自己的老师都骂了,李泰就看不惯了,若不是陈华叮嘱他行事低调,不要暴露身份,李泰真想直接叫一队侍卫灭了对方。   水月庵里面依旧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阎少监依旧在牡丹亭作画,周围被围得水泄不通,这牡丹亭四面临水,身处一大片园圃之中,园圃内,牡丹竞相开放,牡丹不愧是号称国色天香的名花,一时开处馨香满园,恢弘大气,百花之主的名号不是吹嘘!   通向牡丹亭的唯一廊桥,已经被水月庵中的僧人把守,外来观看者,只能围在廊桥外远远观望,人山人海,已经把这牡丹亭周围的能站人的地方围个里三层外三层。这些人,无不翘首以盼,望着牡丹亭内一身穿青衣的中年男子,目睹他挥毫作画。   这作画的青衣男人,不是别人,正是阎少监。   他所作的《芍药群芳图》已完成大半,只需少刻时间,就能全部完成,在他身下,已有七尺长的宣纸落满一地,看样子,距离画成之日,已经快到了。   淡淡地扫了一眼那亭中作画的人。陈华就领着李恪李泰往旁边人少的地方走去。   “刚才群斗你的人,就在前方?”望着前方水榭之处,那里身临一内湖东面,此间碧水荡漾,波撼长亭,芳草柳翠,鸟鸣虫语,到是聚集了不少人前来欣赏美景。   李泰点了点头:“那群人,就在前方一亭子中。我和李恪在此歇息期间,听闻那亭中有人讥讽阎少监作画乃是哗众取宠博取盛名,我等二人气愤不过,上前理论,后相邀斗诗,弟子不敌,给夫子丢脸了。”李泰低头沮丧,神色惭愧!   陈华摆了摆手:“你一个人斗九个人,已经给我长脸了,此事无妨。”说完,陈华先一步,朝着那亭子走去。   亭中青年俊杰约莫十数人,此刻临湖观景,正夸夸而谈,笑声若雷,吸引大片目光关注。这些目光中,不乏诸多从长安来的丽人,目睹才子风流,流光目盼,竟为之倾心。   或许以前便是身在花丛中,见惯了女子痴心,其中一白衣俊杰笑道:“浩然兄,刚才那小子离去时,说让我等在此等候,他前去请他老师前来助阵,此间都等了一炷香时间,还不见来人,莫不成是那小子怕了,借机逃离了吧。”   那个叫浩然兄的人,穿着一身紫衣,脸上没有半点浩然之气,相反却是有着几分邪气的男子淡淡一笑,他这一笑,那周围些许踏春丽人放佛陷在了那邪气的笑容里,被这男人迷住。   “无妨,且多等些时间,某难得从江南来这长安游玩,借此机会,正好挫一挫这长安才子的锐气。那阎少监作画,据说会引来长安有名的大才子,借此机会,到可以结识一番。”紫衣男子轻描淡写说道,当提到“结识”二字时,嘴角不轻易地扬起一丝不屑的笑意。   紫衣男子临湖而立,隐有所思。   忽然,一道黑影,划破长空,就像箭矢一样,朝着长亭中射来。   紫衣男子泰然不动,右手轻轻一挥,一个金线刺绣的球体被他抓在手中。   紫衣男子玩味地看着手中球体,他知道,这叫蹴鞠,长安城的贵族间流行这种活动,于是,目光有意无意落在亭子前方,临湖边,那一大片绿荫草地上。   草地的四周,被数个身材高大的侍卫把守,任何人都不得靠近。这些侍卫,面无表情地看着四周,好像周围的热闹都于他们无关,他们的目的,就是保护前方草地中游玩的三个女人!   这三个女人,无一例外,都是那种风情万种的大美人!她们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引来周围注视的目光,只不过碍于那守护的侍卫太过霸道,已不知有多少人上前搭讪。   像这样的美人,又携带了孔武有力的侍卫,无疑是长安城中有名的贵族。   若是能得到这些贵族女人的青睐,哪怕是沦为面首,前途也必定一片光明。   此刻,这草地上,正在举行一场小型的蹴鞠比赛。   身穿白衣和黑衣两队人正在热火朝天进行蹴鞠运动,刚才飞入那紫衣男子手中的球体,就是从这两队人争抢过程中飞出去的。   “这蹴鞠都飞了,还要踢么?”   这说话的声音,妩媚酥骨,让人听了身子都要软下来,还以为是谁家妙龄少女。细看之下,才发现是个年龄不过三十许岁,皮肤保养却和少女一样充满弹性光泽的女子。   女子穿一袭大红色宫装,把她的身子包裹得让人看一眼就要发狂。她侧身躺在一张凤榻上,妖娆妩媚,凤眼流转,施然浅笑,颇为诱人,她旁边有个胭脂味很浓的白面男子端着一个玉盘,把玉盘里面盛装的果蔬小心地拿起放入那女人诱人的红唇中,那宫装女子贝齿轻咬,闭上眼睛极为舒服地享受这一切,那已经脱掉鞋袜的玉足却是伸入凤榻前的湖水中,悠然划动一下湖水,颇为挑逗。   “谁说蹴鞠飞了就不能踢,本宫偏要和你分出胜负。来人呐,速速把蹴鞠找回来,否则砍了你等脑袋。”说话之人好像是个不轻言放弃的女人,这女人同样一身紫红宫装,盛气凌人,她虽然不像宫装女人公然带着面首出来踏春,但带在身边的丫鬟却非寻常姿色。   “比就比,难道我还怕了不成。”大红宫装女子如铃铛般的笑声遮掩不住她此刻的绝代芳华。无论是谁看见敢躺在凤榻上的宫装女子,都自甘拜倒在她石榴裙下,做一个死心塌地的面首,这女人,一颦一笑,的确有种浑然天成的魅力。   不轻言放弃的女子冷哼一声吩咐她带来的侍卫立刻把飞出去的蹴鞠找来,继续进行比赛。   侍卫接到主人的命令,出去寻找了一会儿,脸色阴晴不定地回来了,好像寻找蹴鞠遇到了什么阻碍!   “蹴鞠呢?”女子声色严厉问道。事关面子问题,她可不愿在这大红宫装女人面前丢脸。女子脸上已隐有怒色,侍卫若是回到不好,一个办事不力,直接砍了脑袋是常见的事。   侍卫低头不语,蹴鞠他看见了,在远处亭子中一个紫衣公子手中。紫衣公子没有将蹴鞠交给他们,而是亲自拿着蹴鞠守在了外面,等着主子召见。   “捡到蹴鞠的人,说是要目睹主人风采,想亲自把蹴鞠献上来,他人就在外面候着。”侍卫如实说道,主人吩咐过,不许扰民,所以他们不敢动手抢东西。   “要不要,我出去看看?”   说话的是一位风姿卓越的女子,区别于另外两位女子不同的地方,这女子一袭白纱宫裙,放佛烟云环绕,出尘如仙,外系祥云披风,大方贵气,恬静怡然,她这种内敛之美,在两位盛装美人的影响下,非但没有失去光泽,反倒增添一丝说不明的诱惑。   “不用了,让他进来,本宫到想看看是那个不长眼的家伙胆敢坏本宫的兴致!”穿紫红宫装的女子冷冷说了一句。他身边的侍卫已经准备奉命把那讨厌的紫衣男子带进来。 第四十二章 有女神|交 [本章字数:2951 最新更新时间:2013-05-10 06:36:18.0]   陈华看见那紫衣男子拿着一个蹴鞠去了临湖边一处草地,那草地上似有几个长安城的贵族女人在此踏春游玩,那几个女人,陈华并不全部认识,他只认得其中一个,那个穿着紫红宫装,颇有傲人身材,不正是李渊身边波神张美人么?至于另外两个女人,陈华不认识,但他身边的李恪李泰看见后,目露惊骇,神色迥然,显然是认识她们。   张美人在此,李渊肯定就在不远处,陈华四下看了眼,没发现李渊的影子,想必他肯定去了某个地方游玩去了。陈华也不担心李渊看见自己,反倒是那紫衣男子,不知道李渊听见他欺负了自己的孙子,会不会暴跳如雷。   紫衣男子浑然不知自己身后先前被他打败的少年领着他的夫子前来比试,他颇有风度地拿着蹴鞠站在草地外,目光有意无意地落入前方草地中那三个女子身上,两位穿着宫装的女人,紫衣男子仅仅惊鸿一瞥,心道长安果然是美女如云之地,仅仅小小一个蓝田县,就能遇见如斯美人,若是到了国都长安,岂非满街都是华衣丽人。   “就算掏空了整个江南的山水灵气,也孕育不出如斯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此趟长安亦不虚此行。”在那各色千秋的女子中,紫衣男子无端瞧见了那个穿白纱宫裙的女子,他自持才学博广,竟找不出辞藻形容,远远看在眼里,无端升起一丝亲近之心。   和两个成熟的妇人不同,那白纱宫裙女子,放佛一朵白牡丹,高贵、典雅。紫衣男子心中好笑,阎少监不该去画那《芍药群芳图》,这女子临立湖边辗转思,已胜过千百株芍药,她芍药中的王者,白芍药。   紫衣男子愣愣地看着前方草地上那个把目光投向远处湖光山色的女子,这时,有一侍卫上前:“我家主人有请进去相谈。”   侍卫语气不善,显然是厌恶这唐突打扰的男子,他家主人是何等身份,见他一面已经是恩宠了。   紫衣男子只以为这侍卫是小人嘴脸迁怒他没有交出蹴鞠害他受主人惩罚,拱了拱手,并未客气,拿着蹴鞠自顾前行。想他萧元乃是江南有名的才子,萧氏大姓也是名列江南十大士族之首,祖上曾做过后梁国君,他是贵族子弟,一个普通的侍卫,他没亮明身份,无非是不想和他计较罢了。   手里拿着蹴鞠,萧元从容地踏着柔软的草地,一步步来到两个宫装女子的身前。   临近一看,萧元顿被两位女子身上的气势震慑。这两女人皆侧卧凤榻之上,美目流转,颇为诱惑,其身子前方摆有玉桌,上面玉盘铺开,果蔬千百,美酒玉杯,奢华无比。   这场景,好气派!   萧元神情错愕,暗道难道遇见大贵人了,暗自思咐时,侧目落在了远处自顾喂鱼的女子身上。   这女子根本就没看过他一眼,萧元第一次受挫感强烈,要是再江南,他萧元无论走到哪儿都能吸引女子的注意,萧元刻意添重声音,道:“在下萧元,这蹴鞠刚才不巧掉落在下身边,索性拾起亲自送来,借此机会,萧元想和诸位结识一番。”   “哼!”张美人冷哼一声:“你有何资格和我等结识!还了蹴鞠立刻滚。”张美人火气正旺着,刚才蹴鞠比赛,她带来的那支队伍,明显处于下风,她本不希望蹴鞠能找回来,就不用比赛论输赢,她碍于在眼前这女人面前撑住面子派人出去寻找,她心中百万个祈祷蹴鞠找不回来,如今被人送回来,张美人岂能不怒?   看了眼身旁笑意吟吟地大红宫装女人,张美人道:“继续比赛!”然后,那草地上,黑白两队人,拿着蹴鞠就开始比赛。   萧元仿若被人当众扇了两耳光,脸上火辣辣。   他没资格?这女子居然说他没资格?   萧元很想说,你算老几,敢说自己没资格,他终究是忍住怒火,道:“此话何意,难道我江南士族,在长安士族的面前,就不是贵族了么?”   虽然贵族有大小之分,但都是贵族,阶级上没根本区别,萧元看见对方奢华的生活方式,知道对方肯定是长安城大贵族,但傲气支撑着萧元,让他有地气把此话说出口。   萧元说话的时候,那停留在湖边喂鱼的女子,只是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继续喂鱼。能博得这女子看一眼的人不多,萧元刚才那翻话,有几分骨气,喂鱼的女子才肯多看他一眼,否则,他萧元连湖里的一条鱼都比不上。   张美人不屑冷哼,那大红宫装女子“噗嗤”一笑,大有深意地看了萧元一眼,然后对着张美人道:“原来是江南萧氏子弟,难怪如此自信。你若是萧氏直系子孙,站在这儿和我们说话的资格还是有的。”   张美人心里气急,这宫装女子分明是在拆她的台。不过两人水火不容贯了,对方示好萧元,张美人无话可说。   萧元拱手立刻对那大红宫装女人颇有好感,拱手问道:“不知夫人如何称呼?”   “你是在问我?”宫装女子放佛觉得这是一句很好笑的笑话,道:“李倩雪!”   “李姓?”萧元惊骇,脑中闪过某种念头,李姓乃是王姓,莫不成眼前女子是王族!   李倩雪挥了挥手,让身边替她揉捏肩膀的粉面男子退下:“说吧,你除了还蹴鞠之外,还有何事?”   萧元道:”只想和诸位贵人结识一番。别无他事!   李倩雪笑道:“想和某结识的人都是长安城的俊杰,你有什么本事拿出来让我看看!”   萧元就像找到救命稻草,紧紧抓住道:“不防由在下献丑,应景写一首诗如何?”   李倩雪一听乐了道:“甚好,某女儿对诗词方面颇有爱好,这长安城的俊杰,某女儿都略知一二。”说完,李倩雪对着湖边喂鱼的女子招了招手:“轻眉,你且听好了,可不要被鱼儿分了心神。”   喂鱼的女子,道:”阿母放心,女儿听着呢。”   这时,李倩雪对着张美人谦虚道:“这诗的好坏,单凭我女儿一个人品鉴不出,要不你从你带来的人中找个人一起品鉴如何?”   李倩雪示好萧元,让他写诗,大家一起品鉴,是在针对张美人,难道她脑袋笨,看不出来吗?   张美人不愿找其他人帮忙,甘愿吃亏道:“作吧,好坏自有人评!”她肺都快气炸了!   还没开始就已经赢了一半的李倩雪对着萧元道:“好了。你可以开始了。”   萧元抱拳道谢,走到一边,凝望着那湖边喂鱼的女子。   应景作诗,应的就是个敬字,萧元酝酿少许时间,正欲开口作诗时,刚才带着他进来的侍卫从远方快速跑来。   只不过,此时的侍卫好像非常兴奋。   “主子,外面又有人求见!”   “谁?”   说话的是张美人,她现在心里可气了,所以,声音难免大了许多!   侍卫不敢停顿,快速道:“是蓝田侯!”   张美人恼怒不在,声音优柔,恍觉新奇:“是他?他来做什么?”   “他说,他来为徒弟寻仇来了。”   侍卫话才说完,张美人抬头就看见了被侍卫拦在外面的远处漫步陈华。他身后,还跟着李恪李泰。   张美人如见救星,笑道:“快快带进来!”张美人心里想着,陈华要来寻仇,这仇,恐怕是萧元了。   抱着看好戏的态度,张美人突然间开心了不少。她不是少个品鉴诗词的人么,陈华到来正好可以弥补她的空缺!   李倩雪见张美人眉飞色舞,开心至极的样子,不解问道:“来人是谁?”   张美人随意道:“陈华!”然后她看了看萧元:“他是来找他寻仇的。如果某没猜错,他的仇家应该就是这萧元。”   张美人指着萧元,她现在巴不得萧元快点作诗,因为有陈华来帮她出气,张美人开心的只差没拍手叫好。   萧元不认识什么陈华,不过要找他寻仇的人,却是要掂量掂量自己。萧元浑然不怕,心里想着,李倩雪和这女人不和,自己似乎成了李倩雪打击这女人的工具,不防借此机会博得李倩雪的好感,说不定还能为她所用呢。   萧元如意算盘打着,立刻振奋精神!   李倩雪顿时愣了愣。陈华二字出口,连那湖边喂鱼的女子都停止了喂鱼。   慢慢抬起目光,望向远处那身穿青衣的男子,李倩雪和那喂鱼的女子眼中露出几分复杂的目光。   “他就是陈华?”喂鱼的女子再无半点心思喂鱼。心思全飞到陈华身上,原因无他,女子看过《春江花月夜》仅此一诗,她就把自己这些年见过的所有才子做了对比,结果不言而喻,没有一人比得上这长安新贵!   久未见面,但哪知,其人早有神|交! 第四十三章 护短的陈华 [本章字数:2103 最新更新时间:2013-05-13 16:13:58.0]   陈华现在是世袭蓝田侯,他是侯爷,大贵族,这长安城的贵族圈子,都要大力追捧的长安新贵。有军方的背景,有圣上撑腰,此人招惹不起。   李倩雪玩味一笑,这陈华,她未曾见面,但已深知此人边陲之功,长安之劳,不论文臣武将,大多于此人交好,陈华这个名字,仅仅是最近两月突然崛起于长安,就好似一阵风暴,席卷了整个长安城的贵族圈子。   “轻眉,你想见一见的世外高人,阿母看不出他哪里有高人风范,也只有你这样痴迷诗词的人,方才觉得他与众不同。不过,这人长得还是挺不错的,面相颇俊,算得上个美男子,年少多金,地位显赫,前途无可限量,就是不知婚配没有。”李倩雪目光远眺,看见了远处的陈华。同样也看见了陈华身边,两个打扮朴素但隐有贵气的小子。李倩雪眼睛一亮,笑道:“连青雀和恪儿也在!听长孙说他两人拜了先生,现在看来,想必他们的先生就是这陈华了?能让青雀和恪儿和睦相处,他到有几分本事。”   李倩雪大有深意地看着陈华,越看越觉得,这新封的侯爷的确经得起多看两眼,若他肯当面首,自己一定第一个招入自己裙下。   李倩雪收回目光,看着身边的萧元。   以李倩雪的身份,本不愿和此人结交。不过此人先前到有几分骨气,而且看样子自持有点才学,李倩雪顺手牵来当成对付张美人的一颗棋子。她与张美人彼此不和已有数年,没人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每次只要两人碰面,总会找方法和对方斗一斗。   “萧元,你可认得前方那几人?”李倩雪凤目流转,落在萧元眼里简直是无上诱惑。   不是天生的狐媚子,断然练不出一身媚功。   这女人,风姿超然,成熟中透着让人亵玩的韵味,萧元在江南的时候已经是久经风尘,哪里经得起这女人的魅惑,李倩雪仅仅一句话,就让萧元差点丢了魂。   “在下认得!”萧元沉浸在李倩雪刚才那一抹风情中,他早就看见了李泰,至于他身边的人,萧元知道那是李泰把他夫子叫来了。   李倩雪声音柔腻,道:“你可有与他们比试之心?若是你能胜过他们,本宫举荐你入门下省。”   萧元震骇。眼前这女子轻描淡写一句话,就能把自己举荐到三省六部中的门下省去,她既然自称本宫,又是李姓,难不成是公主?   这女人是公主啊,自己今天可是遇见大贵人了。   萧元立刻挺住身板,刻意在公主面前装出一派浩然正气的摸样。能够遇见公主,这种机遇,可谓千载难逢。萧氏虽为江南大族,但入朝做官甚少,自己能够入门下省,凭借萧氏在江南的财力支持,总有一天会崛起。   这世间,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看见龙门,但当龙门出现的时候,一定要紧紧地抓住。   萧元知道,要入朝为官,除了科举之外,就是得到贵人举荐。只是,要想得到举荐,谈何容易?   如今这公主承诺举荐自己,这机会就不得不把握。谁敢阻拦自己,就是生死大敌。   此刻的萧元,从未有过的必胜之心支撑着他的意志,他点了点头,从容中带着自信道:“那三人中,除了那青衫男子外,萧元皆已比试过。相信,连那青衫男子,也不如我!”   不是萧元自信,而是他已经和李泰比试过,李泰不如他,就连李泰的师父,萧元也没放在眼里。   李倩雪朗朗一笑.玉腿卷曲,白玉般剔透晶莹的玉足一晃而过收回凤榻上,美目闪烁,看着萧元,道:“你到是有信心。不过,你可知那人的身份?”   萧元短暂疑惑,能够被公主如此重视,那人的身份肯定不简单,至少也是长安贵族,不过萧元并不惧怕,他现在代表的是公主,背后有公主撑腰,他还怕谁?   萧元笑道:“只是切磋,不论身份,不分大小,只图一乐而已。”   此二人正在说话时,张美人的侍卫已经将陈华带进了草地。   陈华很随意地走在前面,后面跟着李恪李泰。他们沿着草地向湖边走去,等见到了张美人,陈华笑了笑,道:“冒然前来打扰,还请谅解。”说完,陈华瞪了身边两小子一眼。有亲戚在,还不快出来打招呼。   李恪李泰连忙站出来乖巧地打招呼,并且作揖行晚辈礼,道:“青雀(恪儿)拜见姑姑,拜见张美人!”   两个王爷刚和长辈见面行礼,那一旁的萧元顿时瞪大了眼睛。   “这,这,这?”萧元心中如打鼓一般来回波动。这两小子,居然叫公主姑姑?那么他们的身份是什么?   萧元有种掀翻了天的感觉,他知道,自己得罪皇子,惹了不能惹的人。   这两个小子是皇子啊,刚才在切磋的时候,萧元权以为他们仅仅是乡绅家的孩子,穿着打扮普通,怎么看都不像是有身份的贵人。   完了,完了,我萧元这一生,只怕是再无出头之日了。   勉强振作精神,就连公主说举荐他入门下省,萧元都没有任何兴趣。他得罪了皇子,以后只怕永无宁日,联想到先前自己出言讥讽,甚至连对方的父母尊长都不放过,萧元隐隐想扇自己两嘴巴的冲动。   “这位公子贵姓?”陈华说话了,他不绕圈子,说来找此人报仇,就要点名找他。   萧元勉强振作精神,他先前那种自信,在面对李恪\李泰身份时,早就丢的影儿都没了。辱骂皇子,辱骂皇子的老师,这是藐视皇族,是大罪,杀头都是轻的,说不定还要连累萧氏一族。   萧元一脸苦相,勉强挤出两个字,道“免贵,姓萧。”他哪敢在李姓面前称贵啊。   “原来是萧公子,某听弟子说,你是要找某?”陈华望着萧元说道,并且,在这一瞬间,陈华身上从未有过的一种狠意,让萧元浑身颤抖起来。前一刻看着还是一个书生的人,怎么突然间就像变成了魔鬼。但没有人知道,为何陈华会变的如此凌厉,因为盗帅门的人,是最护短的,陈华如此,他的养父也是如此,谁欺负了自己弟子,自己就得站出来,百倍千倍欺负回去。 第四十四章 诗三首 [本章字数:2194 最新更新时间:2013-05-14 23:12:06.0]   既然是来护短的,陈华岂会谦逊?   “听某弟子说,萧公子要找某斗诗?不知道你要写的诗是什么,送别,边塞、闺怨、田园、山水、咏物、悼亡、讽刺、记行、咏史、咏怀,伤春、悲秋?要写那种,但说无妨,某接招便是。”   陈华不想和这萧元说太多废话。他还有要事等着去办,犯不着浪费时间。唐诗三百首,陈华随便拿几首出来,这萧元无法比!   萧元一时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先前在李倩雪面前的自信,顷刻荡然无存,他那里还敢自持镇定和眼前这群长安城的大贵族斗诗。此刻的萧元,唯一想法就是逃的远远的,希望自己从来没见过他们中任何一个人。   知道走是走不掉,况且刚才还在公主面前保证过,此刻公主正用期盼的目光看向自己,那一抹难掩的温柔,让萧元心里安定,他索性硬着头皮,心想自己只得罪皇子不愿再把公主也得罪了,道:“确实有此斗诗一事,不知阁下如和斗?是你我随意各作一首,还是指定某物作诗?”   萧元参加的诗会数场,规矩比陈华懂得不少。这诗会中斗诗,通常有应景诗,也有规格体,花样繁多,参赛的人也乐此不彼。不多,寻常斗诗,大多都是应景,彼此写一首,好坏立刻判断。   陈华对比斗诗文没怎么研究,听萧元应战,他颇随意,道“随便!”   萧元看了看陈华,心中已有打算,道:“那你我就各自随意发挥,作一首,或者作数首,凭诗文好坏来定论输赢,如何?”   “随意!”陈华的回答还是这两个字!   萧元见陈华根本就不懂作诗的规矩,应景随意作诗最简单,以前但凡写过比较经典的句子都可以拿出来用,他萧元自提笔作诗以来,写过的诗文不下数十首,其中颇有得意之作,如今随便拿来比试,胜算岂非大了许多,如果陈华规定作规格体的诗词,指名某种类别或者景物,那就不好作弊了。   萧元在心里想了想,把他平生最得意之作拿出来,毕竟今天的比试,是他有生以来最重要的一次。身前身后,可是有数双贵人的眼睛看着,他一定要大放光彩,成为最瞩目的那个人。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开始吧!”萧元从李倩雪身边走出,来到那穿白纱宫裙女子面前,行了一士子礼,道:“可否请姑娘等会儿,给我等二人做个评判?”   那女子此刻目光早已放在了陈华身上,根本就无暇他人。萧元顺着女子的目光,发现她正看着陈华,不由地升起一丝怒火。男人都有占有心,尤其是萧元中意的女子,此刻钦慕他人,他心里横竖不是滋味。   “姑娘,可否等会儿替我二人作个评判?”萧元不知不觉加重了声音分贝,其目的,就是不愿看见这女子痴迷的目光看向另一个男人。他甚至觉得, 这女子的目光应该是看向自己的。毕竟此刻的陈华,从衣着打扮亦或者是举手投足间,都没有自己这般风度翩翩,怎的女子这般青睐?   那女子似没听见,仿佛坐化的石头,凝眸始终未曾离开过陈华所站的地方。   “为什么我总是在这人身上感觉到一种沧桑,从心底里都忍不住想知道他更多过去的事呢?他为什么就像迷一样让人猜不透看不穿,却又一眼能够看出,他身上有太多的故事。”女子呢喃自语,无人能够听见。她虽然没见过陈华,但已经听过关于陈华太多的事,包括陈华编的舍身老父的故事女子都知道,显然是已经很早就注意到陈华了,此刻才会仅仅见面就陷入思量中无法自拔。   这女子完全忽视了萧元的存在,更把他的话被当成耳边风。萧元再也无法保持谦逊的态度,既然这女子犯了花痴,他索性把矛头指向女子花痴的对象,对着陈华不客气,道:“我们开始吧!”   萧元才刚刚把此话说完,陈华脱口而出,就是一首让萧元此生都无法忘记的诗文!   陈华念的太过流畅,一刻也不停滞!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念完了这首,陈华根本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接着就是第二首不同类别的诗文出口!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若说第一首诗是妙语天成,那第二首诗,简直就是惊艳之作。   可是,做完两首诗之后,陈华并位就此停住,前面那两首诗,已经让人震撼,震惊,震动,但是,仅仅是呼吸间,陈华又娓娓道出他的第三首诗!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   嗟余听鼓应官去,走马兰台类转蓬。   三首诗,陈华一气呵成念出。速度之快,连萧元都没开口说出一个字,他要写的诗,已经落下帷幕!   陈华喜欢的诗人不多,李商隐就是其中之一,他的无题诗堪称千古绝唱,甚至陈华觉得李商隐颇有帅才,爱慕他的女子不少,他喜欢的人也是那种飘渺孤鸿天仙似的人物。陈华喜欢李商隐的诗词,他觉得,每个人都能从李商隐的诗中找到自己曾经的经历!   这三首诗,让陈华想起了他那个世界。   只不过,如今的一切,都成了追忆。   想到盗帅门,想到那个老家伙,一股悲伤从中袭来。已不打算再多念两首诗出来,这三首已经够陈华沉浸悲余中。   李恪是此行人中,唯一一个将陈华三首诗记下来的人。   他把三首诗记在小册子上后,目光竟然一瞬间呆了。   “老师,不愧是老师,我李恪,一辈子也不能作出这样的诗!凭此三首诗,已胜过世间情爱千言万语。老师,乃情圣!”李恪只能给陈华这个称号,这三首诗,全部是闺情诗,能够写出如此传神的诗句,这一生的经历,一定崎岖坎坷。   李恪小心翼翼地将小册子收入怀中,这一刻,他居然从陈华脸上看到了他读不懂的表情。这种表情,他曾经年少的时候见过,在他母后脸上!   “先生和母后一样,都是身上背负了太多的人。”李恪对陈华的尊敬之心又多了几许! 第四十五章 公主的邀请 [本章字数:2167 最新更新时间:2013-05-16 00:18:23.0]   陈华自从到了长安之后,就没在任何地方高调过.长安的诗会不少,杜荷长孙冲也邀请陈华去参加,不过都被他好心拒绝了。自从写过《春江花月夜》后陈华就再也没有写过任何诗,算上刚才作的三首,陈华留下的墨宝不过才区区四首诗。   陈华算得上是低产诗人,不过,仅仅是四首诗,足以奠定陈华在诗坛的地位!   “先生,此三首诗,可曾有诗名?”李泰震惊不已,陈华连思考都不要,仿若信手拈来,就是三首经典诗文,这分本事,大唐朝那位文人能比的上陈侯?   先生高才啊,李泰庆幸他拜了一位不显山不显水深藏不露的人为师!   李泰已经准备想着如何把这三首诗流传出去,那堪比精言妙语的诗句,那一句不是经过仔推敲得来的。尤其是那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堪称经典之中的经典,念一遍就能记住。李泰想把这三首诗的诗名记下来,好逐一传播!杜荷能够得到一句劝君更尽一杯酒就名震几个小型诗会,摘了魁首有小才子称谓,此刻李泰也从陈华这里学会一句此情可待成追忆,打算作为他的杀手锏!   “我要是女子,听到先生念的三首诗,指不定也会倾心于他!”李泰心里做了个假设。然后使劲拍着马屁,点头哈腰,称赞此诗只应天上有,先生高才万人莫敌,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人见人爱。   这小子估计和杜荷一样,想弄两首诗去参加某些诗会,陈华满足了他的愿望,道:“这三首诗,都是无题诗,名字你随意取就是。不过此诗算不得上好,要想吸引哪些才女,得靠诗中带着一种让人触景生情的忧愁,婉约、朦胧,听之陷入意境,无法自拔!嗯,就好比如此!”   陈华闭目想了会儿,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   “不对,不对,意境太深奥了。”陈华立刻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太直白了,含蓄点!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不行,此句太过突然。”陈华立刻又想道:“算了吧。还是这句比较好。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陈华自言自语,他身边的人,皆是瞪大眼睛看着他。   有这么作诗的人么?   一句一句念出来!而且每一句,都不是完整的,但仅此一句窥见全诗,若是全诗写出来,定是极美。   李泰傻眼了!李恪飞快在小册子上记录。甚至连萧元,无形中目瞪口呆,似不相信,自己今天见到的一幕。   有的人很想问,这些句子,还有没有上句或者下句。   此间,神色最平静的当属那个白纱宫裙女子。似乎她早已料到这一切的存在。惊骇的时候,眼神一刻不移地落在陈华脸上。   有一个人,明明你知道他很多的故事,明明很熟悉,但却不敢鼓起勇气和他说一句话。   就把这种熟悉,当成陌生吧。他不认识自己,自己不认识他,及仅仅是神交,换来现在萍水相逢,此后是陌路还是咫尺,都凭一个缘字。   女子幽幽感叹,仔细回味刚才陈华念过的哪些句子。   读过陈华的《春江花月夜》如今再看到他写出不同的诗,这是一种享受!   春江花月夜是一副宁静的画,   无题诗,是一段难忘的感情!   残缺的诗句,则是许多回忆的碎片!   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是否真如他所说,是来自关外的小民,或者,他是去过许多地方的孤客?   陈华若是知道此刻,他前方,那个屈膝而坐的女子,通过他作的诗,猜测他身份时,他一定会多看那女子两眼。   他是孤客,这大唐朝的孤客!   他有太多骇人听闻的见闻,不知道找谁述说。   他有太多故事,终究会烂在心里一辈子。   写诗,不过是他发泄心中不寻常故事的一种方式。   知音少,玄断有谁听。   眼前这女子,就是陈华的一个知音。   陈华并不知道,这世界,他有一个知音存在。在给李泰念完他心中无端想到的那些句子后,下一刻,陈华那凶芒般的眼神,就像一根刺一样扎入萧元的身体里!   “你可还要比?”此刻的陈华,说话间,自由一种威严!一种别人无法超越的威严!   萧元被他的气势所摄,他那儿还敢献出自己的墨宝。拿出来,只是徒增笑耳。   “先生高才,在下不是你的对手,甘愿认输!”不认输不得行,写出来丢人现眼。萧元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出乎意料,李倩雪没有责备萧元。她现在甚至连萧元都已经忘了,她眼中,只剩下站在自己前方,那一袭青衫,看起来不卑不亢,面相也颇为不错的男子。   “蓝田侯!本宫记住你了!本宫看上的人,都跑不掉,你也不例外!”李倩雪心里想道,不知在打什么主意!她眼神有些旖旎光彩,看陈华的神情,触目一片温柔。就像看见了某件心爱的玉石,想要买来戴在胸前!   李倩雪妩媚地笑了起来:“有趣,有趣,蓝田侯果然是才高八斗,长安城的俊杰,能比得上蓝田侯之人几乎没有,难怪我家阿哥,如此器重,有才,有才!”   能够被李倩雪称有才的人不多,许敬宗都没那资格,可见要得到这位红袍公主的称赞是多么困难。   “公主过谦了。在下还有要事,就不打扰,先行告辞!”护短行动已经完成,陈华断没有陪一群胭脂女人游山玩水的i心情,索性告辞!   “陈侯可别忙着走啊,据闻那阎立本在这水月庵作画,画成之日,还要请人当众题诗。蓝田侯素有高才,难道也不凑一凑热闹么?不防等会儿随本宫一起前去如何?,那长眉大师替本宫安排了一个特殊的位置,就在阎立本旁边。相信,阎立本看见陈侯,也乐意让你题诗一首在他的芍药群芳图中。”李倩雪眼睛一闪一闪地亮着。她这是在向陈华抛橄榄枝!   只要不是傻子,都听得懂公主话中的意思。   和她一起前去,这和沦为她裙下臣有何区别。   当面首的事情,陈华断然做不出来。他去意已决,谁都留不住,道:“在下告辞!”说完,陈华转身就走,丝毫不作停留!   “哼!”   冷哼声,从李倩雪嘴里发出:“好一个蓝田侯!你以为,你能躲得过本宫么?” 第四十六章 买玉风波(上) [本章字数:5579 最新更新时间:2013-05-20 08:16:22.0]   “夫子,你刚才走的丝毫不拖泥带水,不过,你可惹恼了某的姑姑,以后只怕夫子在长安就不会那么平静了。”温和谦逊的李恪见陈华走时匆忙,许是好心提醒一句。   陈华也许不认识李倩雪,但李恪和李泰认识。   长安的贵族中,私底下都称呼李倩雪万人骑,他是太上皇李渊的第五女儿,封长广公主,先后嫁过两个丈夫,第一任丈夫叫赵慈景,隋朝番州总管赵讷的儿子,乃是长安有名的美男子,夫妻两的感情也很稳定,相敬如宾和谐美满,但赵慈景后因李渊起兵造反受累过早离世,李渊觉得对不起他这个女儿,又给他找了门亲事,对方的出身比起赵慈景还要高一大截,隋朝王室杨雄的儿子杨师道,这杨师道长得也是俊杰,不过却是一个浪荡儿,整天花天酒地与诸多妇人有染,要知道唐朝的驸马是历史上最苦逼的驸马,一生只能忠于公主一人,可这杨师道却不走寻常路,就没把这公主放在眼里,公然在驸马府里聚众|淫胡天酒地。久而久之,长广公主也不管了,自己也不顾公主的脸面,公然养起了面首,既然杨师道都不守规矩,她也不用守妇道,手底下面首三千,美男一打,如众星拱月般出入府邸,时常聚集人和某些贵族进行斗鸡相扑蹴鞠等活动,尤其喜爱招募才子成为入幕之宾,供她寻欢作乐。   按道理,李倩雪这种有伤风化的做事态度,老李身为她的哥哥,按理该出面管一管。   但李倩雪也不是纯碎的无一用处。他招募的面首,在另一方面,为李倩雪赢得了不少的荣耀,更让她有了继续浪荡的资本。   每年中秋节,皇宫之中要举行一场盛大的赏月大会,到时会举行一些活动,连续两年,李倩雪率领她手下的人,都能在赏月大会上获得不错的成绩,尤其是相扑和蹴鞠比赛,她已经连续成为两年的头魁,甚至代表大唐和番邦蛮夷比赛都取得了胜利,她对大唐有功,其私生活老李作为哥哥也懒得去管,索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夫子,要不改日徒儿去求母后,让她去姑姑府上说说,大家都是王公贵族,抬头不见低头见,别把关系弄僵了。”李泰偷偷观察陈华的表情,小声说了句。虽说夫子有他的性格,李泰也不愿看见夫子和自己的姑姑发生点什么,但他深知他那姑姑是个什么样的人,陈华今日拒绝了她,改日他姑姑一定会不折手段对付陈华。   他们不怕陈华不能接招,而是怕陈华麻烦。长孙一句话就能解决的问题,犯不着继续针对下去。   李恪和李泰都好心帮忙,当事人陈华却不以为然。   他催促李恪和李泰两人快点走,心里却在想着,长广公主么?不知道你有多少手段能够对付我这个香帅!要是你能降住我,我香帅陈华当你的裙下臣又如何。   水月庵依旧热闹非凡,阎少监作画还在继续进行中,由不得李恪李泰眷恋,陈华将他们二人赶了出来。赶车的老马早就守候在车旁,看见东家出来,立刻迎上去,点头哈腰作势听东家吩咐启程的样子。   “去玉山!”   陈华说了这两字,就将李恪李泰推上马车。   “咦,这是什么花,怎如此漂亮?”李泰刚上了马车,眼睛忽然一亮,但见车厢里不知何时多了一大捧火红火红的花朵!李泰可是御花园的常客,都没见过这些花,好奇心大盛,忍不住想动手摸一摸!   刚上马车的陈华见状,咳了两声,只说了“退下!”李泰就乖乖就范,安静地坐在一旁!   这孩子,已经被陈华教育的能听话了!   马车离开了水月庵,朝着玉山而去。   玉山盛产美玉,是蓝田宝地,故称玉山。   玉山脚下,有一片小型的玉石交易集市,在这里,来自各地的人都能买到一两块玉石。玉石里面玉质的好坏,需要去赌一赌,赌玉这种买卖方式,在玉山一带非常流行,常常能看见交易市场里面数个富商巨贾王公贵族来往留恋。看看这儿,摸摸那儿,每一块石头,在他们手中翻来覆去观看,凭着双眼,花很少的铜钱就能买到宝贝。   “恪儿,你可认得蓝田县令?”马车里,陈华漫不经心说着,远远地眺望玉山,山上风景秀丽,密林参天,是个不可多得的避暑胜地!   李恪拿着小册子,计算着马车速度多快,自己走了多远,道:“徒儿认得,这蓝田县令名叫罗平,早年见过一次,应该忘不了!”   陈华收回了目光:“等会儿到了玉山脚下,你转道去蓝田县衙,把蓝田县令叫到玉山,我有事儿要宣布!”   李恪一点儿也不拒绝,道:“徒儿遵命!”   李泰在旁,一脸迷惑地看着陈华,道:“夫子,你要做什么?把这蓝田县令叫来,莫不成,你要暂行这封地实权,让蓝田县的子民见一见他们未来的侯爷?”   陈华想也没想,道:“我要封玉山!”   李恪李泰明显一愣!   夫子要封玉山!   夫子要断所有蓝田县子民的活命的财路!   夫子要与整个蓝田县的人为敌!   夫子这是疯了么?   他二人一致认为,陈华封玉山一定有他的打算。就是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大事,会先把玉山封了。   喜欢事情越闹越大的李泰高兴道,“李恪,等会儿我和你去蓝田县衙!”   李恪看了看陈华,见他没有意义,点头答应了!   马车一路疾驰,没多长时间,就来到的玉山脚下!   在玉石交易集市前方路口,陈华独自下了马车,并嘱咐车里两个小霸王,不允许碰他的花,两人点头答应,心里想到夫子如此重视这花,会不会是他送给婉儿师娘的?想到此,两人立刻觉悟,不敢打半分心思。   马车绕道去了蓝田县衙,陈华则是一个人朝着玉石交易集市走去!   “公子,过来看看,正宗的蓝田美玉,采自玉山山中,昨儿才挖出来的,假的不要钱。”一位穿着体面的妇人,在自家的店铺里面喊客,她见陈华年纪轻轻又是一人前来,这样的人,无非是哪些听闻玉山赌玉慕名而来看热闹学本事的人,这样的人最容易狠狠宰他一顿!   陈华抬头望去,那叫客的店铺,正是一家叫枫林晚的玉石店面。铺子颇大,开了三个门面,里面有不少鲜衣人士正在买玉。陈华虽然不是正宗的玉山人,但也知道,这店铺肯定是外来的人开的,并非玉山本地店铺!   想我玉山美玉,却是便宜了外面的人。这是老子地,老子的玉啊,岂能让别人赚了银子去!   陈华理也不理,甚至再也不看一眼,继续前行。   “呸,不识货的乡下佬。”那女老板见陈华没有光顾他的店铺,嘴上恶语不少。   陈华忽然抬头,盯着那站在“枫林晚”三字招牌下的女老板,那女老板被陈华盯住的瞬间,有种被山中老虎盯上的骇意,她不明白这位穿着打扮普通的男子竟然有种让人心底发寒的目光,她连忙走进了店铺,但刚才被陈华盯上的瞬间,此刻仍旧心有余悸。   女老板被陈华一眼瞪跑了,他心里记下了这家店铺的店名,等会儿李恪带来了人,他第一个要封的就是这家店!   陈华继续往前面走,玉石买卖集市店铺林立人来人往,幡子高高挑着招牌吸引来往客人,期间不少鲜衣怒马的贵人留恋其间,百态表情,游戏人间!   “封,一定要封,这集市上所有店铺,都是外来的人开的,全都是在老子的封地,搜刮老子的民脂民膏,这蓝田县现在老子说了算,等会儿统统封掉!”陈华嘴里愤愤骂着,每走一步,心里的怒火就越大,没有谁注意到走在此地那年轻人脸上的怒火是如此旺盛,他们更不会知道,玉山脚下历来繁荣的玉石交易集市,会因为这个年轻人的一句话,立刻就被关闭!   狭长的街道,显然是为了欢迎更多的人来此买玉,连街道上的一草一木,都是经过精心布置,看起来颇为舒心。   就这样,陈华从街道的一端走到另一端,见过上百家铺子,和无数卖玉石的人擦肩而过。没有谁注意到他,他如同一个初来咋到的新手,只顾观望而不敢去任何一家店铺赌玉!   陈华很随意地走着,感受这集市上那一丝赌玉的疯狂。突然,他感觉自己的手被拉了一下。陈华低头一看,却发现一个八岁大小的丫头正疑惑地看着自己,这丫头婴儿肥的脸上还带着些许泥渍,蓬松杂乱的脑袋上,那一头青丝,似在草垛里钻过留下几根草叶,此刻的她,有些胆怯地放开了陈华的手,乌溜溜的眼睛天真地看着陈华,怯怯,道:“哥哥,你是来,是来玉山,买玉的吗?”   小丫头的声音,就像才飞出鸟巢的雏鸟很是稚嫩!   陈华看了看她,然后笑着点头:“买玉的,你有玉?”   丫头四下看了眼,很机灵的样子,然后拉着陈华的手,道:“哥哥跟我来!”   陈华自然不怕一个八岁大的女孩对他做什么,索性跟上去看看究竟。   这女孩带着陈华走进了巷子,然后七拐八拐,走到了一处偏僻人少的后巷,这里已经离买卖玉石的集市较远,应该是属于偏街。   当陈华来到这偏街时,他明白了小女孩的用意!   这偏街同样是卖玉石的地方,不过和前面的正街相比,这里就显得寒碜许多。   那些卖玉石的人,也不像正街的人能开着店铺,等着客人上门挑选!   他们所卖的玉石,有的堆放在地上,有的堆放在一辆独轮车上,有得堆在草席上,五花八门,看着有些凌乱。   他们的穿着,显然是最麻衣草鞋!很显然,他们的地位,都不高!应该是玉山本地的居民!   陈华的到来,为少有客人来此的偏街添了几分活跃气氛,卖玉石的人立刻打起精神,脸上淳朴的笑容迎着陈华,不管他买与不买,都是朝陈华热情笑着,好像很欢迎他的到来!   “小玉儿,又给你爷爷带客人来啦。这女娃娃真乖,小小年纪就如此懂事,长大了肯定能干!”一位面色蜡黄的男人走了出来,他的有条腿断了一截,他杵着拐杖,但丝毫不影响他灵活走动!   陈华朝这男子笑了笑,心里却莫名悲痛!   如果他没看错,这些人应该都是玉山的居民。   这些人为何如此凄惨!体无完肤,衣不遮体,甚至被赶到这偏僻的无人问津的偏街!   玉山是他们祖辈的土地,但却是富了外来的客商,让这里的人更穷了!   没有人看见陈华握紧的拳头青筋暴露。他慢慢跟着那个叫小玉儿的丫头,来到某处卖玉石的地方!   玉石被堆放在地上,上面甚至还有未洗去的泥土!坐在这玉石中间,是一位长着一张岁月枯荣老脸的老头,这老头须发皆白,神色也疲疲厌厌,在他的身上能够看见一股浓烈的死气,他应该是得了某种重病,将命不久矣!   “爷爷!”拉着陈华打手的小玉儿睁开了陈华的手掌,然后跑到那老者的身边,很乖巧地道:“爷爷,玉儿给你捶捶背,好不好!”   “好好好,玉儿乖!”老头咧嘴一笑,笑的很勉强。对任何一位重病的老人来讲,身体已经油尽灯枯。   不知情的小玉儿欢快地抬起双手,轻轻落在老头背上,她知道爷爷身体不好,动作很轻柔。   陈华蹲了下来,他用手摸了摸面前的玉石。   “刚采的?”陈华拿着一块翡翠色玉石问道。   老头吃力,道:“老朽昨儿刚采的。”   “多少钱可卖给某?”   老头看了看陈华:“十纹钱一块玉石!无论大小,公子不亏!”   陈华呵呵一笑:“老人家,你做生意,做的太便宜了!你这些玉,依我看,每块玉石,能值十贯!”陈华不是赌玉的行家,懂一点眉目还是会的。这些玉石,都是好好的玉胚,破开取里面玉,都是好玉,老头买的如此便宜,似乎有点不符合规矩。   “公子有所不知,以往来的客人都是挑三拣四,甚至看来看去,都不舍得买一块,唯有把价钱压的很低,老朽才能买的出去。老朽祖辈都是这玉山上采石的人,没什么本事,只能靠买玉石养家糊口,今天能卖出去一块,今天就有米下锅,卖不出去,我们爷孙就得饿肚子。实不相瞒,老朽时日不多了,想多卖些玉石,趁着还没咽气儿前,给小玉儿找个婆家,把她好好嫁出去,这眼就能闭上了。”老头儿云淡风轻说着,再大的悲伤,压不跨他,只为活着的时候那一丝执念!   陈华不知道这老头有过哪些故事,方能淡看这世间悲事,但这里卖玉石的人都忘不了,孙老头一个人背着他当街打死的儿子回家,白发人送黑发的惨事,他们见过太多的欺男霸女的事,已经成了麻木的观看者!   陈华从腰间掏出一个钱袋,打开袋子,露出里面金灿灿的碎金。   老李赏给陈华的金银不少,成为格物院院长又收了许多拜师礼,他没有铜钱,全是金子。   他拧住袋子的一端,将钱袋中的碎金子哗啦啦倒在地上。   “这里的玉石,我全买了!”   陈华说的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然而,就在陈华话刚出口时。从他身后的巷口中,突然钻出来几个凶神恶煞的汉子。   为首一个尖嘴猴腮,长着鹰钩鼻,面相刻薄的男子发出尖锐的声音,道:“你们这群草民,又在这儿行骗了!看来一天不收拾你们,就皮痒了是不!”   这声音刚刚响起,那鹰钩鼻就来到陈华身边!   “这位公子,莫要被这群草民骗了。想必公子是第一次来玉山吧!公子若是要买好玉,我猴三可以为公子引荐几家不错的店铺!”   陈华看也不看身边自称猴三的人一眼:“这玉不错,我倒是喜欢!”   猴三面色狰狞,看着买玉的老头。   “这玉是用来买的?”猴三咬牙切齿说道,面色狰狞,好一个狠人!   那孙老头看见猴三出现,已经吓的面如土色,现被他一问,孙老头连忙抓着自己的孙女儿小玉儿,神色恐惧,道:“不卖,不卖,这玉,本来就不是卖的。”说着,他已经开始收拾摆起的玉石!   就在这老头收玉石的时候,陈华一把抓住他的手掌:“为何又不卖了,我既已付了银子,就要买这玉!”   孙老头面有苦色,不敢过多言语,道:“公子,你放过小老儿吧,小老儿给你磕头了,玉儿,来,也给公子磕头。让他放过我们爷孙!”   那孙老头扑通扑通磕头,连小玉儿也跟着齐齐跪着磕头。   猴三在一旁开心看着这一切,他很满意孙老头的做法!决定以后一个月都不找他麻烦。就等他买两块玉石赚点买米的钱。至于其他人,侯三恶狠狠地环顾一周,心中已有打算!   “哎!”   陈华叹息一声!拂手收了金子。   这里有种悲,陈华看见了,但这种悲,却是不敢怒,不敢言。   他用身上的金子作诱饵,引出了悲的源头。但这里的人,已经被欺压的开始麻木,就连反驳的勇气都已经消失!   “既然你们失去了反驳的勇气,那么,我替你们找回来!”   陈华双目一瞪,忽然翻手一转,响亮的耳光就落在了身边欺负了这群人,神色俨然颇为得意的猴三身上。侯三被耳光扇的七荤八素,当场滚出了好几米远。   “三息之内,滚出这里!”   陈华的声音,坚决而坚定,毋庸置疑!   此刻,所有的人,震惊地看着这一幕!   “有人打了侯三?”   “他要倒霉了!”   “听说侯三之所以如此嚣张,其背后有一个大贵人支持!”   窃窃私语在人群中散开,他们大多带着看陈华倒霉的目光,然后快速收拾玉石摊子,准备撤离这里!   陈华那一巴掌太过霸道,侯三滚出几米远,然后吐出带着几颗碎牙的鲜血,踉跄从地上爬起来,捂着肿得老高的嘴巴。恶狠狠地盯着陈华,道:“你给某等着,别走,就在这儿等着,我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说完,侯三带着他那几个黑衣人手下飞快地消失在巷口!   陈华打完了侯三后,并不慌张地蹲下来,拿起一块那孙老头还没收完的玉石,道:“玉石,还卖不卖?”   孙老头看了看陈华,直觉告诉他,这个穿着平常的年轻人,是他遇到的贵人。   他狠狠地点了点头:“卖,小老儿卖!” 第四十七章 买玉风波(中) [本章字数:2573 最新更新时间:2013-05-21 16:29:27.0]   陈华是第一个敢在玉石交易市场出手打猴三的人。猴三不过是一条走狗,但他背后的势力大可通天,据说是长安某大贵族手底下办事的人,陈华出手伤了他,就是得罪了猴三背后的主子。   “公子,买了玉就快走吧,等会儿那猴三带了人来,想走就走不掉了!猴三这泼皮,背后有长安城的贵族撑腰,平日里就是鱼肉乡民,我们在他面前不敢造次,任他欺负不敢吱声。”孙老儿心里暗作打算,陈华用了很多金子买他的玉石,这一笔交易之后,他就带着孙女小玉儿远走他乡,猴三因为他而被打,这事儿多少要牵连自己,他不过是玉山脚下的一介民夫,不敢趟这浑水!   陈华看似不在意地点了点头,道:“这儿卖玉的,都是玉山脚下的居民?为什么你们不去前方正街卖玉石,而是被迁到这儿?是不是有人把你们赶到这儿来了?是谁有这么大的胆子,连自家屋檐下,都不允许人做生意了,还有没有王法,这蓝田县的,县令连管都不管么?”   不用猜也知道,这群人被赶到后街聚集在一起买玉石,是有人从中作梗。这里是陈华的封地,他是蓝田侯,蓝田县从此以后就是他的家,有人在自己家中作威作福,欺负自家的人,陈华要整顿玉山,就要从外面那些商家开始。   陈华护短,这是他的性格。   谁敢欺负他,他就要百倍千倍换回去!天王老子都要还!   今天,老子就要拿这玉山作文章,让全长安的人都知道,我陈华并不是好欺负的!   陈华脸上怒气盛浓,就在他旁边的孙老头明显感觉眼前的公子好像变了一个人似地,他好像怒了!但孙老头不敢给陈华说明实情,支支吾吾,似不想言语!   能把玉山的居民赶到这偏僻的后街,不是大势力,又如何做出这种强迫民意的事情。   “公子不用问了,老头我是不会说的。”说这话的时候,孙老头眼中居然隐有泪花,显然是对此事有深刻的印象,如果他没记错,自己的大儿子,就是不满被迁到这后街和对方作对,是不会当街被活活打死的。   那一泼人,是穿着贵族服饰的豺狼,他们要把玉山的居民,往死路里赶,然后侵占玉山的得天独厚的资源坐享其成。侯三,不过是那泼人中,一个跑腿的小厮,用来看管他们的。   他们是贵人,大贵人,玉山的小老百姓,在他们眼中不过是蝼蚁。他们赶走了玉山的人,然后再外面修建起了玉石交易市场,哪些店铺,就是他们开在玉山的聚宝盆。   孙老头永远忘不了,自己的大儿子,就是死在某个贵族的手中。他们放佛是出来巡猎一样,拿着弓箭以人命取悦。玉山的人,不敢不迁,他们只是猎物,面对冰冷的箭头,也只有委屈求全。   孙老头不愿说这儿的情况,陈华也不便多问。   无论这儿以前发生过什么事,从今天开始,从他陈华来到蓝田之后,这里将不再是别人发财的地方。这里是他陈华自己的私人财产!是他陈华的家!   蓝田县,是我陈华来到大唐以后,第一个家!这里,是属于我陈华唯一的私人财产!   陈华站起身来,心里想着,不知道李恪、李泰,何时能把那蓝田县令叫来!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从巷子里窜出来十多个膀大腰圆的汉子,这些汉子清一色穿着官差的衣服,应该是蓝田县的衙役。猴三领着这群衙役,朝陈华所在的地方跑来,一边跑一边指着陈华,对着身边某位华衣公子,唯唯诺诺,道:“宝少爷,就是他,就是他打了小的,快把他抓起来严刑拷问。”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猴三把官府的人都叫来了,猴三的声音疯狂尖叫!能把官府的人叫来,这是身份,就算是狐假虎威也好,他猴三自认为,自己在这玉山脚下还是有身份地位的。当然,这身份是他身后的贵人赐给他的。   那个叫宝少爷的公子并没因为猴三的指认让他身后的衙役立刻出手擒人,他爹不过是蓝田县的小小县令,猴三背后是长安城的贵族,他不得不出面解决一些问题。此刻他看见了陈华,尤其是看见对方坦然自若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的样子,罗小宝不敢轻举妄动,说不定对方大有来头,否则不会冒然出手打了猴三,他很有可能就是长安城来的贵族。   罗小宝不是猴三,他比猴三聪明百倍。他也不会仗着他老子是蓝田县令就欺男霸女,他不是贵族,没有那个权力!   “在下罗小宝,家父乃是蓝田县令罗平,不知公子怎么称呼。”罗小宝作揖道。他不能凭猴三一面之词,就无端抓一个人,尤其在没有知道对方的身份前,罗小宝行事都要一切小心。   陈华站在远处,一种浑然天成的威严从他身上散发出来,他冷冷道:“你不配知道我的名字!把你老子罗平叫来!”   罗小宝心里一惊,心道对方果然有来头。不过,就是不知道,这人的来头,和猴三背后的主子的来头,谁更大!恐怕还是猴三背后的主子,来头身份要大吧,毕竟是皇家的人!   “公子既已来到蓝田县,就该守蓝田县的规矩,刚才此人向我报案,说有人在玉石交易市场的后街当街将他殴打,可有此事?”罗小宝公事公办,他走这套程序,无论去哪儿都说得清。   不过,他罗小宝说的规矩,在陈华眼里就是个笑话。陈华是蓝田侯,蓝田县的一切的规矩都是他来定,罗小宝居然同陈华讲规矩,实在是贻笑大方。   轻蔑一笑,陈华洪声,道:“我打了此人怎么样?他该打!我打的就是他。”   “既然你打了人,那你就犯了王法,这里是天子脚下,法理不容情!”罗小宝句句不理法,就算陈华是贵族,他只要没有亮出贵族的身份,罗小宝抓了人也不会受到惩罚,这样一来,他既不得罪猴三身后的贵人,又能从法理上说得过去抓陈华的原因,两全其美!   “那你来抓我啊!”陈华一动不动,他倒想看看这罗小宝把他抓到了蓝田县衙最后怎么办。   不知道那蓝田县令罗平知道我的身份后,会不会亲自给我松绑!   陈华心里突然萌生这个想法,他到是很期待这罗小宝把他抓到蓝田县去!   罗小宝公正办案,正要差使衙役把陈华绑了带回蓝田县时。   一句洪亮的声音,硬生生打断了罗小宝的命令!   “畜生!还不快退下!”说话时,只见一个中等身材,脸色黝黑的男子飞快跑来。在男子的身后,还跟着两个少年,两少年穿着虽然寻常,似一般人家子弟,但身上却有一种让人看一眼就畏惧的威严!   几乎是奔跑的速度,那中年男子连滚带爬跑到陈华身边。   然后扑通一声,在几十双眼睛的注视,直挺挺地跪在的陈华面前,磕头,拼命地磕头,脑袋几乎磕出血了!   陈华背后的孙老头瞪大了眼睛。   蓝田县令见了这公子,居然像丢了魂似地,磕头拜见,这公子是什么身份?   就在这时,那中年男子跪在陈华面前不停磕头,他不磕头不行啊,蓝田侯才来到蓝田就差点让自己那畜生儿子抓起来了,他们罗家弄不好满门都要抄斩!   “下官罗平,拜见侯爷,不知侯爷前来,有失远迎,还请侯爷恕罪!侯爷恕罪,侯爷恕罪啊,下官教子无方,让侯爷受到惊吓,下官有罪,侯爷恕罪啊!”   罗平不是在磕头,他是在为全家老少几十口人求一条活路! 第四十八章 买玉风波(下) [本章字数:2299 最新更新时间:2013-05-25 00:29:34.0]   公侯伯子男,这是封建王朝对爵位的划分,也是地位的象征。一旦有了爵位,就等同成为了贵族,成为了特殊的那部分人。罗平只是一个小小的蓝田县令,他没有爵位,靠考取功名博得一方县令的职务,但也仅仅只是代管蓝田,并非蓝田县的拥有着。而他现在所面对的是蓝田侯,在蓝田这块土地上可以行驶一切权利的人。罗平在陈华面前,就如同是替陈华看门的家丁!更不用说,在罗平的身后,还有两个身份更显赫的小霸王。   一下子就直接面对三位背景通天的大贵族,岂是罗平这种小县令可以承受住心中惊骇!最可怕的还是自己的儿子,居然在敢绑蓝田侯,罗平真想一刀把那小畜生砍了,枉费自己平日对他的教导!   “小畜生,还不快给侯爷磕头认错!你这畜生,是不是非要把全家都害死你才开心!”罗平只希望刚来的蓝田侯不会杀鸡儆猴,否则随便一个不敬之罪,他罗家满门岂能幸存,言语间,对自己的儿子罗小宝骂声难听,心里早已十万火急。   罗小宝万万料不到事情会如此戏剧性的发生转变!   罗小宝用复杂的眼光看着陈华。   他是侯爷!   仅仅是这四个字,已经在罗小宝的心里扎了一把刀!   罗小宝意识到自己桶破了天,如今谁出来救他都无济于事!可笑自己刚才还在侯爷面前说法理不容人,这法是对方定下的,也是对方说了算,在这蓝田,蓝田侯就是法。自己刚才还要绑了他,这是自作孽!   “扑通”一声,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罗小宝直挺挺地跪在了地上。他身边的侯三,原本灿烂的笑容立即僵硬,犹如死灰色的猴脸,白一阵青一阵,两条腿都在打哆嗦,连跑的勇气都没有了。   “啪啪啪啪!”   猴三随罗小宝一起跪下,一边扇着自己的耳光,一面磕头认罪。   他现在只想把自己满嘴的牙齿打掉,为此可以让眼前的侯爷息怒!   以往踩人无数,没想到今天踩到钉子了,侯三知道就算让他搬出自己的主子也无济于事,那样只会死的更快。   因为猴三看见了从远处走来的李恪和李泰,这两人,瞧着眼熟,仔细想想在什么地方见过他二人,恍然大悟,猴三心里记得无比清楚,他见过他们,那是在长安城主人家跑腿的时候,看见过这两位公子,连自家主人在这两位公子面前都要低头顺从。可想而知,这两位公子的身份何等高贵!自家主子都不见得能保住自己。   猴三吓的魂儿胆儿全部丢了,就如同一具行尸走肉。   “罗县令,一干人等,都给本王绑了,送长安法办!”李泰话不多说,那带头的两人该死,刚才竟然敢绑蓝田侯,光天化日之下公然以下犯上按罪当诛!   包括罗小宝在内,罗县令硬着头皮把自己的儿子连同猴三和衙役一个也不放过。吩咐他做事的可是王子,就是让他当众削脑袋,罗平也不敢不遵命令!   做完了这一切,罗平胆战心惊地看着陈华。   蓝田侯一直都没说话,该怎么处置这件事,罗平不敢自作主张。   他心里一直在祈祷,希望这个侯爷并不是嗜杀的人,否则他唯一的儿子罗小宝,将因为犯上罪而被斩首!想到蓝田侯曾在边陲厮杀过,这样的人,骨子里仍旧是铁血的!   在罗平的焦急等待中,陈华终于开口说话了。他说的第一句话,不是当场定罗小宝的罪,也不是拿猴三开刀,仅仅是一段简单的话是道:“传本侯命令,玉山脚下所有店铺,无论大小,一律查封,从即日起,玉山封山,任何人不得进山采玉,不得在玉山脚下贩卖玉石!”   陈华要为蓝田县定下第一条永世不变的法规。他是蓝田侯,说的话就是蓝田县的法规!   玉山,是一座金山,但它造福的不是蓝田县的人,反倒是外来的不法奸商。陈华要掐住那些奸商的脖子,让他们的爪牙,再也伸不到自己蓝田县来!   整顿从此刻开始,封山从此时执行!   陈华下达了封店封山的命令,他身后,那些玉山脚下的居民,在听闻这条命令时,脸上竟然露出了笑容。   “侯爷,封山吧!”   “侯爷,大恩!”   “侯爷,玉山是我们蓝田的,不允许外来的人把玉山掏空了!”   “侯爷,为子孙后代留一座最完美的玉山吧!”   来自玉山脚下,最底层人心里真实的想法,在这一刻,在陈华下达封山的时候,迅猛地爆发出来。以往没有任何发言权的他们,今天只希望侯爷坚持封山的决定。他们无条件支持   他们可以不挖玉石生存,但不忍看见玉山在外来着不计后果的疯狂索取下日渐亏空!   陈华顺应民意封山,罗县令隐隐觉得自己即将要做一件轰动长安的事。   无论是谁,封玉山,封玉石店铺,都将得罪无数权贵。尤其是像玉山脚下的玉石交易市场,这种日进斗金的地方,更是要招惹很大一部分人记恨!   “封山,封店!”   罗平不敢不执行陈华的决定,亲自下达了封山行动的命令,他带来的数十个衙役立刻有条不紊地朝前街走去!那里,有玉山脚下,数百家店铺,每一刻都在吸取玉山的精华!   封山封店的人,由罗平带领,从后街气势腾腾地来到前街。   前街本为玉石交易市场最火爆的地段,这里的店铺不下百家。   这百余家店铺背后的势力,单单一个罗平是不敢得罪的。   只不过如今,罗平执行的是蓝田侯的命令。   所以,尽管那些店铺的掌柜,平日没少往他县衙跑和他罗平打好关系,但今天,罗平就像变了个人似地,那些店铺掌柜向他问好的客气话罗平全部置若罔闻似乎要和他们脱离关系。   他来到陈华指定的一家名叫“枫林晚”的店子里,这家店是侯爷亲自点名要求第一个封掉的店子。   这家店的店主是个女人,准确的说,这个女人罗平认识,叫王巧凤,她背后代表的势力好像和长孙家有牵连!   罗平带着衙役上门的时候,店主王巧凤正巧出门迎客上门!   “哟呵,什么风,把罗大人吹来了,恰好店里才来了一批玉石,罗大人要是喜欢,奴家便宜点卖给你!”王巧凤巧言令色说话极其好听。   罗平脸色冰冷,根本就不理会王巧凤的热情,像根冰棍冷冷道:“封!”   一大群衙役就开始准备封店了!   王巧凤顿时傻了眼,这罗平唱的是哪出?难道他不知道自己身后的主子是谁么?   “大胆!”王巧凤横眉冷对!   罗平转过头来,眼光闪过一丝寒意:“你放肆!吾等执行蓝田侯的命令,封掉此地所有店铺,谁敢阻拦,就是妨碍公差办公,当场廷杖三十!” 第四十九章 他山之石 [本章字数:2173 最新更新时间:2013-05-28 16:26:46.0]   王巧凤听罗平回答是蓝田侯让人封掉铺子,蓝田侯算个啥啊,不就是个侯爷么,自己东家的老子可是国公,比蓝田侯还要高个级别。说不定那叫什么蓝田侯的,听到自己报上东家的名字,定不敢如此放肆!   “罗大人,难道你不知道,奴家这枫林晚谁是东家吗?”王巧凤断定罗平肯定是不愿意执行封店铺的事,谁不知道这玉山脚下百来家店铺都是长安城里贵人开在这里的产业,封了这里,就等于和长安城的贵人作对,蓝田侯爷是贵族,断然不敢做这种孤立自己的举动。   罗平的确知道枫林晚背后的东家是谁,是长孙大人的二公子长孙涣。枫林晚开张的时候,罗平还见过这位国公的儿子。当时前来道贺枫林晚开业的人,还有诸多长安城的俊杰,个个的家世都非凡,不是国公就是国侯,罗平一个小小县令,只能远远的看着那群人。   按道理,枫林晚的确属于长孙家下辖产业,但现在,蓝田侯的命令又不得不执行,罗平作为过河卒子,后退不得了。换做以往,他才甚至都不会踏足玉山脚下的交易市场,因为他的身份地位决定了他不敢招惹这群人。   狠下心来,罗平也把自己豁出去了,儿子罗小宝走错了一步,他不敢走错第二步,蓝田侯的命令,罗平决定一如既往地执行下去。毕竟以后的蓝田,是陈华一个人说了算,罗平作为他手底下的官员,岂能不听从侯爷安排!   “封!”罗平已经决定,从他开始下令封枫林晚此刻起,此身都要跟着侯爷成为一条船上的人了。等查封了枫林晚,等会儿这条玉石交易街上所有的店铺,罗平都会全部查封。   此事,说不定会轰动整个长安城!   在罗平下令查封枫林晚时候,一个声音,从枫林晚大门前传来,陈华出现在这家铺子的门前,他抬头看了看那枫林晚三字,道“你的东家是谁?”   站在铺内的王巧凤愣了愣,这人她认识啊,不就是先前叫他买玉石,还顺带骂了他一句乡下佬的人么?   “他不会就是罗县令说的蓝田侯吧?”一旦有了这个猜测,王巧凤心情五味陈杂!她怎么都想不明白,眼前这位衣不华丽,出入无随从的人,怎么可能就是蓝田侯?试问长安城那个贵族,像蓝田侯这样,化作寻常人,行走天地间!   “呵呵,这位就是罗大人提到的蓝田侯了?奴家王巧凤,是枫林晚的掌柜,替长安城长孙大人府上某位公子看守这里,侯爷若是要买玉,恰好店里有几块稀世宝玉,奴家取来给侯爷瞧瞧。”王巧凤装作不认识陈华,就连先前两人仅此一瞥也略过,知道来人的身份极大,一开场她就直接拿出自己东家的名头,心想,蓝田侯和自己的东家,大家都是长安城的贵族,多少要给点颜面。如果王巧凤知道,今天就算是长孙老狐狸在此,陈华都要封店,她就不会幼稚地拿出一个长孙家的公子当挡箭牌。   “这儿是长孙冲开的?”陈华心想,枫林晚要是长孙冲开的,念在大家曾经一起扛过枪的份上,给他一天的时间,处理这家铺子,一天之后,陈华直接封店。   王巧凤不知道陈华认识长孙冲,还和长孙冲的关系铁的要命,但长孙冲是长孙大人的大儿子,地位无比高贵,以后要继承长孙大人的爵位,肯定不会打理家族下面的产业的,她的东家,虽然不是长孙冲大公子,但也是深的长孙大人喜爱的二公子长孙涣。   “大公子公务繁忙,家族内的产业,都是我家二公子在打理,这枫林晚是我家二公子亲自过问的一处店铺。侯爷是长安城的贵人,肯定认得我家二公子吧。”王巧凤心想,蓝田侯念在长孙家的面子上肯定不会刁难自己。说不定等会儿他还要亲自到长孙家府上去赔礼道歉呢。   王巧凤心里推测结果颇然有几分自得。   那知,她高兴的笑容还没有绽放在脸上,陈华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临走时,只是冷冷说道:“长孙涣?不认识!罗平,把玉山脚下所有店铺,无论是谁家所开,统统查封。”   王巧凤呆若木鸡,耳边还回荡蓝田侯走时说的那句话!   他难道要和整个长安城的贵族作对么?   王巧凤不是担心她枫林晚会不会被封掉,而是在想,此事之后,陈华如何去面对长安城那些贵族?他蓝田侯难道就不怕成为众矢之的,或者他已经疯狂到不计后果了?他有是什么背景?横行长安无所顾忌?   罗平开始让人查封所有的铺子,王巧凤不敢阻拦。他已经派人前往长安报信。   陈华不再去看查封玉山脚下交易市场所有店铺的事,如果罗平做的不好,那么以后的蓝田县令就该换人了。   他带着李恪李泰,慢慢走在青山苍翠的玉山脚下。   李恪李泰出奇地沉默。   他们刚才看见了陈华云淡风轻地封了长孙家的铺子,甚至还有许多贵族的铺子也被他下令封掉。如此雷霆手段,陈华做的丝毫不犹豫,在贵族们都小心谨慎不愿得罪他人地长安城中,陈华算得上另类!   试问,那一个人敢拒绝长广公主的邀请,又做出得罪众多权贵的举动,纵观长安,唯有蓝田侯一人而已。指不定,明天早朝,蓝田侯强封店铺的事,就会传到圣上哪儿,到时候又是一番争论。   “师父,恪儿有不解。”   “老师,泰儿也有不解!”   李恪和李泰都知道陈华不会无缘无故做一件天怒人怨的事,他们想要知道的是陈华做此事的想法,这是一个很难得的学习机会。   两人聚精会神听着,都不愿错过陈华即将要说的每一个字,甚至同时拿出一本小册子记录!   看着自己勤奋好学的两个弟子,陈华忽而一笑。道:“其实,我没钱!真的没钱。”   两人愣了愣?   我没钱是啥意思?   二人你望我,我看看你。   终于,二人恍然大悟!   好像自己的父皇,在国库没钱的时候,总爱找些麻烦事出来。越麻烦越好,那样就能收到很多的银子。   “学生受教了,夫子这一堂课,讲的就是他山之石!”李恪李泰从陈华身上,看到了自己父皇用过的计谋。他们隐隐觉得,似乎陈华希望这件事闹得越大越好,最好能闹到朝堂上去,到时候只怕对他的好处就更大。 第五十章 有人闹事 [本章字数:2033 最新更新时间:2013-05-31 00:10:54.0]   陈华封掉玉山脚下玉石交易市场的事传的很快,长安城闹的沸沸扬扬,大有把陈华形容成霸道专横的恶棍,贵族间都流传着新晋贵族蓝田侯如何嚣张跋扈目中无人和整个长安城的贵族为敌,甚至已经联名上书老李,请求管制蓝田侯,要他对玉山一事作个交代。因为蓝田侯的行为,已经影响了贵族的形象。   闹事的都是小贵族,他们只能祈求圣上管一管蓝田侯,否则今天他能封玉山,明天就大闹长安,似乎不成体统。而那些国公国侯级别的老狐狸,在陈华封掉玉山上百家店铺后,居然出奇地安静,甚至连一个人也不愿跳出来和陈华对骂。安静如一谭死水的朝堂,让陈华感慨,老狐狸们都成精了,下套子他们都不会钻。   既然老狐狸都不愿出头,陈华只有再放一把火,把他们从狐狸洞里面赶出来了。   格物院是陈华的大本营,他每天除了例行公务,不得不去上朝外,大多数工作时间都待在里面。李恪、李泰成了他陈华的两个小厮左右跟随,李恪依旧专研算学,他现在可以很轻松地算出面积体积路程流速数列等算式,就算长安城有名的算学家,在李恪面前都要感慨后浪推前浪,李泰成了一个疯狂的科研人员,在陈华的指导下,做蜂窝煤,烧水泥,弄火药,配毒药,常把自己弄的灰头土脸,长孙偷偷来看他,顿时惊呼,大有把李泰带回皇宫的决心,天子的儿子,就跟一放牛娃似地,长孙看着心疼,甚至偶尔幽怨的目光瞪着陈华,李泰却不以为然,在陈华的怂恿下,私下里把自己弄出来的东西靠着自己以前在长安城当小霸王时积累下来的人脉关系买了出去,算是给举步维艰的格物院补贴家用。   这两个小王爷都很听话,只是陈华知道,他们在自己身边待的时间不会太久,毕竟两人都已经老大不小了,迟早会被调离长安回自己的封地去,陈华希望他们以后,一直像现在一样,对自己教给他们的东西感兴趣,那么整个大唐就皆大欢喜,李承乾的太子之位永固,老李也不用白发人送黑发人,陈华也懒得看见兄弟相残勾心斗角的宫斗戏!   陈华为老李考虑太多,不知道老李能否看在眼里。但陈华心里明白,老李的一双眼睛肯定是注意到格物院的。尤其在陈华封了玉山,损坏某些贵族的利益,老李肯定私下和长孙议论过自己。说不定他现在正拿着一个水果,得意洋洋啃着静观其变呢。   不过,陈华不能让老李闲着,他要给老李找点事情烦心。陈华封了玉山,已经有小部分人跳出来说要惩治他,这些人都无关紧要,陈华在意的是那些躲在后面观望的人,那些人都是大财主啊,陈华要的银子还需从他们身上收刮而来呢,陈华要放一把火,把他们逼出来。   正当陈华决定是不是要带着体能班的程处默和尉迟宝林去那个国侯家砸门,或者带着杜荷李泰去长安大街调戏良家,反正就是要恶,就是要霸道,这样才有人参自己一本,这把火就点起来了,玉山一事,肯定有人会借此打压自己,那陈华就有借口向老李要银子了,当然老李的银子还是从那些老狐狸身上收刮的。   陈华在考虑是砸门好,还是调戏良家销魂。被分到国学班的杜荷风风火火地窜进了陈华在格物院内单独的屋子。   “华哥儿,大事不妙了!”杜荷这厮就不会说句好听的,改天让他大哥杜构棍子伺候。   陈华还在考虑如何放火,被杜荷这么打搅打断了他的思考。他抬头看了看慌张的杜荷,还以为出啥大事了,问道:“是程处默打人了,还是尉迟宝林踢翻了学院围墙?”一般学院里面,能出大事的就这两个人,其他人陈华很放心。   呃!   杜荷没明白过来,喘口气道:“都不是,是对面国子监的学生在我们格物院门前骂华哥儿你呢?说蓝田侯是长安大害,人人得而诛之。他们还写了一首打油诗把华哥儿你形容成人人讨厌的蝗虫,在外面念呢。程处默提了把刀出去镇住了场面,不过对方人太多,又有许多人的身份和我们一样,动起手来不好收场,苏夫子让我来请你去看看,该如何解决。”   大清早,杜荷准备约上几个国学班的学子出去寻找灵感,哪知格物院门前被围了水泄不通,尤其是对方人多势众,口号统一,打倒蓝田侯,为人民除害,杜荷当时就被吓住了,心想国子监这群人吃饱了没事儿跑格物院来闹事,长安城真是多事之秋啊。   杜荷气喘吁吁讲述着外面的壮观。尤其是对方那几百人的场面,绝对是有组织有预谋的。   陈华眼睛一亮,这不就是他等待的火么?   “当真?”陈华脑中飞快思考。他得好好把握这个送上门的机会,说不定他陈华恶棍的形象会上升一个台阶,然后逼得那些老狐狸都看不惯出来告御状。   外面人山人海站了那么多人,难道还有假?杜荷点头道:“千真万确。都是国子监的学生,这群人吃饱了没事,整天就知道喊口号,真要有能耐就上场杀敌去,他娘的,一群见了血就尿裤裆的渣,怎么就有勇气还来谴责我们。”   杜荷吐了口唾沫星子,好歹是去边关渡过金回来,见过血性格也火爆了许多。   陈华不快不慢地站起来。   “走!去看看!”陈华先说了一句,然后觉得还不够,补充道:“今天体能班的人都在上课吧?”   杜荷愣了愣:“在,在上课呢,都在练习华哥儿前两天教的那套擒敌拳。”   “嗯!”陈华感慨,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啊,然后点头道:“你去叫他们都别练了,跟我出去操练去。”   “操,操练?”杜荷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凉州,和陈华***吐谷浑人的时候。国子监那群人敢上门叫阵,是该拿他们操练操练! 第五十一章 剑拔弩张 [本章字数:2164 最新更新时间:2013-06-02 23:42:26.0]   五更时分,安乐坊前的官街鼓“咚咚”敲响,身为官员,尤其是五品以上的官员,预示着一天中上早朝的时间到了,要去太极宫拜见老李然后君臣共议国家大事。   陈华身为蓝田侯,上朝是必须的,而且老李还不准自己请假,不过还好,陈华去上朝的时候,墨统领恰巧要进宫当值,到如今都还住在墨府的陈华自然搭顺风马一路随行。这女人不知道在宫里那儿当差,每天起早摸黑,穿着冷冰冰的铠甲,让陈华都心生怜悯。女儿家舞刀弄枪,终究不是个事,还是找个人嫁了好!像墨统领这种有大房子,出门有交通工具的女人,要是放出话嫁人,不愁没人入赘。   有点痛恨每天五点就要去太极宫仪事,墨统领在承天门处把陈华丢在那儿,自己走偏门去了宫中,陈华只好一个人沿着宫墙往太极宫走去。   陈华今天来的比较早。因为他知道,今天在朝堂上要议的事,大多数都是关于他。   他率众打了国子监的学生。   他巧取豪夺占人商铺夺人田!   他更强抢民女无法无天。   这是如今长安市面上流传着他蓝田侯恶霸的各种版本,抢占商铺,强抢民女,欺软凌弱,杜撰的,非杜撰的,暗地里都把他当成长安一害。最近长安风头最火的就是他蓝田侯,如此想不出名都难。甚至在朝堂上,更是以许敬宗为首拉帮结派的一群人,联名要弹劾蓝田侯,还一个公道给天下人。   陈华不想去解释自己的罪行,他现在是十恶不赦的人,指不定等会儿到了太极宫门前,就有大臣和他扭打在一起。   沿着山峦般的宫殿,一路走到太极宫,因为来得早,上早朝的大臣们都还在路上,太极宫殿前只有寥寥几个人在相互交谈着。那几个人陈华都认识,算是现在朝中资格较老的一辈儿。   胖子长孙无忌应该是典型的为人民服务的好官,每天都是来的最早走的最晚。此刻他挺着那个弥勒肚两只手拢在一起,脸上和善地笑着,看到胖子长孙无忌,陈华就像看到了向日葵,那家伙永远都像是笑神附体。   陈华的到来,很敏感地触动了无忌胖子的神经,他家在玉山也有铺子而且还不只一家,但能像胖子如此胸襟的人只怕很少,至少他身边板着脸看陈华就像看杀父仇人的房玄龄脸色就不太好,很苍白,像是没睡好似地黑眼圈特别重。   “呵,陈侯今日来的可早了。这朝门还没开,还得再等等。”无忌胖子提前跨出一步,就算陈华成了人人口伐的对象,胖子也和什么事儿都没发生过似地,笑着和他打招呼。也难怪这胖子能成为大唐政坛的常青树,就他这种交际能力,放哪儿都能和人打一堆去。   伸手不打笑脸人,陈华面带微笑似和煦道:“长孙大人早!”他又陆续和其他几位大人道了声“早!”,陈华的资历浅了点,在这几位老臣面前他要把自己当晚辈!   一直都看好陈华的虞世南淡淡“嗯”了声,陈华最近做的事他都一清二楚,清楚知道陈华并非胡闹之人,虞世南很想弄明白陈华做这些事的目的何在。   虞世南打算慢慢看事态发展,不过他也听到风声,今天上朝,陈华恐怕要面对诸多压力弹劾,就是不知道他能不能顶住,怕陈华最终成为众矢之的,虞世南偷偷地像陈华使了个眼神,很小声道:“还不快遁!等会儿老夫看你如何面对满朝文武的怒火。”   “没那么夸张吧。”老虞如同长辈的关心,让陈华找到了久违的暖心。往日上早朝,陈华必定选择各种遁,但今日不同,陈华特意要去会一会那满朝文武。   老虞耳提命面说教陈华,还没那么夸张?他弘文馆里的学士已经连续几天都在吵闹,都是关于陈华的,起因就是讨论陈华该不该继续担任格物院院长职务,务必请旨解除他弘文馆学士的头衔。因为陈华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弘文馆的形象,必须要做出严惩。   陈华这两天都待在格物院,很少去弘文馆,当然不知道弘文馆内因为他已经闹开锅了。教国子监的学士,细数陈华的罪状长达数十条之多,每一条都够开除陈华学士头衔。虞世南一直把此事压住,就是想让陈华面对的舆论少点。不过看样子,自己替他担心太多。   “哎,罢了,今日早朝,注定不会清净。”虞世南摇头苦叹,静静等候上早朝。   时间飞快流逝。没一会儿功夫,太极宫殿前就来了大批的人。见上早朝的人来的七七八八,长孙无忌和房玄龄一左一右排头站着,然后每个上朝的人找到自己该站的位置,在他二人身后排队等候等会儿依次进入太极宫。   陈华站在了虞世南后面,在他的前面,还有几个人陈华都认识。黑鬼尉迟恭和蛮牛程咬金。这二人刚来时候,一看见陈华,就一口一个贤侄热情亲热,并且当着其他人的面,拍陈华的肩膀说“挺住”,气势大有等会陈华要是在太极宫和谁动手打架,两人一定会出手帮陈华。   这两人上朝打架是打出名了的,老李都怕,陈华唯有苦笑,说多谢两位伯伯。然后陈华环顾四周,果然发现有无数双愤怒的眼睛正盯着他!   看来今天要有场恶战!   陈华暗自偷笑,他的目的达到了!   李靖也走过来安慰陈华,他得到的消息就是陈华今天会面对百官的谴责。龙颜会不会大怒李靖不知,他只知道陈华今天面对的是整个长安城的大贵族。   “哎,小子,自求多福吧。”李靖同样拍了拍陈华的肩膀,然后走到前面站位去了。   最后一个来到陈华身边的是杜构。原本断了一条腿的杜构,现如今和正常人一样行走自如,没有谁不感到震惊。   杜构笑谈自如,他和其他人不一样,他丝毫都不替陈华担心。   “陈兄,等会儿下了朝去杜府喝酒如何?”杜构以前以后喝闷酒,自从腿好之后,他喜欢请陈华到自己府上喝酒。他不介意此刻和陈华走的如此近,他老子杜如晦小心行事一辈子,杜构以前也是如此行事,但自从断了一条腿,又能够再次和正常人一样站起来走路,杜构的变化极大,浑然不怕得罪那个人。   “好!”看着周围的剑拔弩张,陈华爽快答应。 第五十二章 因为他敢打 [本章字数:2342 最新更新时间:2013-06-05 16:16:10.0]   五更是上朝时间,励精图治的老李早早就被长孙从龙床上赶起来,夫妻多年,老李已经习惯了每天都在长孙那里过夜,硬是把长孙滋养的明艳照人,当然,在老李的众多嫔妃中,长孙也成了最能生养的一个女人。连续给老李生了三个儿子,四个女儿。   从帝王的十四种服饰中挑选出一件青黑色上绘有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六章花纹的大裘冕,长孙已经习惯了老李每日上朝最喜爱的这件衣服,灵巧纤细白皙的十指,轻轻地执衣为老李穿衣戴冠,天下间那个女人不愿把自己心爱的男人收拾成天下最瞩目的男子?长孙目光如水一般看着老李,数十年的相处,让她很快就把老李收拾打扮的颇具威严。   这是她的男人,这是她的二郎!这更是大唐朝的帝王,一个敢杀敢战的男人!   十三岁就嫁给老李,一辈子随他南征北战,在哪战火连天的日子,她担心过,哭泣过,害怕过,亲眼看着他一步步走到今天的地位,她知道,在自己男人心中,看到的永远是天下山河,所以她甘心成为一个在他背后默默支持的观音婢。   “二郎,改日,我们去骊山看晚照如何?”当一个身穿大裘冕,头带通天冠的男人出现在自己眼前时,看着他脸上已消失的威严,长孙忽然顽皮地说了一句。她有好多年没出宫去过了,明媚的脸上带着些许向往。   老李点了点头,他们之间不需要说太多。长孙一生都是在为他打理后宫琐事,老李才有精力开疆扩土让大唐万世昌隆。这个女人,老李一直都觉得疼爱喜爱,这是他的观音婢,为他生儿育女的女人。   踩准五更时间,老李就要去太极宫上早朝了。太监小高也老早在娘娘的寝宫外摆好乘舆恭迎圣上。穿着简约朦胧薄纱宫裙的长孙把老李送到寝宫门前,含情地看了看,待老李上了乘舆,长孙才不舍地回去!   太极宫那面,上朝的大臣早已排成两队分左右而站,等着太极宫殿门打开,然后就进去上朝!   陈华的站位,在胖子长孙无忌一列靠中地段。这位置特别舒适,前面有人,后面也有人,混在中间,就算是偶尔打瞌睡也不会有人发现。   上朝的宫廷乐曲响起,太极宫门打开。这预示着天子的乘舆已到,左右而站的长孙无忌和房玄龄带着百官并肩向太极宫内走去。   当所有的官员,都走进太极宫站好时,老李踩在点上,已经来到了太极宫最上方龙椅前。   君王临朝,下方群臣拜揖行礼。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长孙胖子的大嗓门又一次降临,房玄龄也不遑多让,以至于他二人身后的大臣也是卖力地跪拜行礼!口中歇斯底里,硬是要让老李感受到他们的尊敬。   在这群暴吼人群中,站在隐秘位置的陈华只是淡淡应了一声,甚至连跪下行礼的动作都太假,因为他知道,老李回礼的速度很快,连陈华膝盖都还没碰到地上,老李就已经示意“众卿平身!”   “呼!”许多很陈华一样年纪的官员松了口气。尤其是陈华,更是飞快的直起身子。当然,自从陈华上朝以后,每次行礼时,老李都会瞄他一眼!   老李回礼之后,就坐在了他的龙椅上。这时,从刚才老李走进来的地方,李承乾一脸没睡醒的样子,慢吞吞地走进来了。   李承乾站在了老李下方一处白玉台阶上,这里是他听政的位置,他就像一根柱子似地,要在这儿站一个早朝,两腿都会麻木,这也是他向陈华叫苦早朝累的原因。   李承乾睡眼朦胧地往他的地盘一站,老李才收回扩散的目光,开始上朝议事。   “诸位爱卿都有何事启奏!”老李这是明知故问了,他手上弹劾陈华的奏章都有数十封,每一封都是洋洋洒洒数千字之言,把陈华的罪行刻画成罄竹难书的地步。   胖子长孙无忌站出来,一般都是他第一个开口。   “臣有事启奏!”   胖子一句话,就调动了所有人的神经!   长孙大人,会不会把蓝田侯的事情说出来呢?由他牵头似乎是个不错的开局!   老李不动声色地看着长孙胖子:“爱卿请讲!”   长孙无忌出列,抖动他那胖胖的肚子,道:“今春以来,江南道水患严重,运河年久失修,下游堤坝垮塌,沿河十余州郡颇有受损,若江南雨季一来,势必会成一大隐患!臣下以为,应尽早提防为妙!”   长孙胖子手里面就有几封江南道刺史加急送来的文书,江南水患日益严重,不得不让他重视,才能在朝堂上说出来!   老李一听是水患的事,关于民生的,老李通常都很在乎。当即道:“拨银三十万贯,责令江南道刺史日夜督工修葺运河。”   老李这道命令是铁命令,至于如何运作,长孙胖子心里有数!   但是,老李才下达了命令,就有刺头冒出来戳老李的逆鳞了!   人镜魏征似乎有话要说,风风火火地站出来,道:“启禀圣上,老臣认为,圣上此举不妥!”   “吓!”   魏征就是魏征,他是第一个有胆子敢站出来骂老李的人!   老李一直认为魏征就是为他打造的一面镜子,没怎么生气,道:“魏爱卿有何高见!”   魏征作揖,道:“老臣以为,朝廷每年都拨银子去江南治理水患,但水患年年都有,并未见得有何减轻,反而一年比一年严重,而朝廷每年拨去的银子却在逐年增加。这江南水患,就是跗骨之蛆,实在是国家大患!”   魏征没什么不敢说的,每个朝代,提到水患都是越治越严重。朝廷拨下去的银子,养肥了一些官员,而水患却依旧不减,魏征很看不惯这种现象,于是就反对了!他不是没有看见,自己说这句话的时候,朝中有些大臣的脸上已经布满了黑气。   好一个刺头魏征,他就是大唐朝廷上的一根刺!   老李呵呵一笑,魏征此话甚的他心啊,不过老李不能喜怒露于表!   “魏爱卿此话有理,只是水患之事,由来已久,莫不成要请当年禹帝出来治理么?”老李说话带点玩笑。其实是在平衡朝臣情绪,难免要骂骂魏征。   魏征似听不懂圣上的玩笑,正经道:“圣上不用请禹帝,臣有一人选。”   老李有些意外,魏征居然也有看中的人,好奇道:“不知何人能入爱卿法眼,朕倒想见见这位人!”   魏征呵呵一笑,道:“其实,老臣举荐的这人,圣上也知道。”   “朕知道?”老李脑袋里想是谁,但没想出来!   魏征也不买关子,指着他身后不远处,无精打采的蓝田侯,道:“就是蓝田侯,陈华!”   “吓!”   群臣骇然!   魏征疯了啊!   老李也感到意外:“爱卿何出此言?”   魏征正色道:“因为他能打,敢打!”   “草!”   站在某处的某人不乐意了!瞬间瞌睡也醒了! 第五十三章 陈华告状 [本章字数:2067 最新更新时间:2013-06-08 08:30:29.0]   老魏在大唐庙堂的人缘不好,这除了他直谏爱得罪人之外,老魏还经常因为某些利益得罪某些人。老魏以前的东家是李建成,后来李建成死后,老李不计前嫌把他招入帐下,老魏至始至终都是一个人经营他代表的直谏党派,老魏的存在,就如同一根卡在别人喉咙的鱼刺,让人想要努力把他抠出来,但这根鱼刺太顽固了,简直让人深痛恶觉。   老魏敢当着满朝文武的面,驳斥老李对江南水患的运筹办法,并不出人意料,用程咬金的话说,魏征就是不怕死,就不怕掉脑袋,他就是敢说别人怕说的逆耳之言,俺老程佩服他。但让人意想不到一直都孤身直谏不拉党结派的魏征,居然要举荐陈华去江南治理水患。   鱼刺魏征和暴徒蓝田侯,什么时候勾肩搭背成一伙的人了?以后这大唐朝可就精彩了,一个喜欢说话的罪人,一个直接动手打人,这两人的组合,简直天下无敌啊。   不能让他们顺利的成为一条船上的人,更不能让才晋升蓝田侯的陈华,又摇身一变成为江南道巡查大使。   反对,一定要狠狠反对。   站在房玄龄一列靠前的某人出来发表反对意见了。此人正是工部尚书段纶,四十出头,紫衣蟒袍,玉带冕冠,初见似山岳般沉稳,许是很少说话之人,在满朝都是鹤发半垂的朝堂上,如此年轻的大官并不多见,而且段纶还有另一个身份,大唐朝的驸马爷,妻子是李渊的四女儿高密公主,李世民的姐姐,这货可是皇家的女婿,身份并不一般。   “圣上,臣有话要说。”段纶是工部尚书。魏征言语间似乎对他颇有微词。这是在打脸啊,段纶岂能坐视不理,有必要和魏征在朝堂上吵起来不可。   李世民也觉得魏征的提议太唐突,陈华太年轻了,治理水患的重任交给他,老李不怎么放心。若是等陈华多磨练两年,老李到可以放手让他一搏。   “段爱卿有何要奏?”老李作为帝王,要做到所有意见都听一听。   段纶可有大意见,魏征说水患年年有,就是不见治好过,他身为工部尚书听到此话,恨不得找魏征拼命。好像魏征言语间,治理河道的钱都被他段纶贪污了似的,问问这满朝文武,朝廷拨给江南的银子,有那些人没有收入囊中?贪污的又岂是他段纶一人?   段纶心中不服,启奏道:“臣觉得,治理江南水患滋事颇大,应该找一个熟悉水患的人治理起来事半功倍,蓝田侯聪明睿智,是不可多得的才人,但若论山川地理河道脉络,蓝田侯略有承让,俨不及工部官员,臣下以为,圣上应该考虑魏征魏大人的提议是否合理。”   段纶也不遑多让,“明刀明枪”和魏征斗起来了!   老李迟疑了会儿,段纶的提议也不是没有道理。陈华是聪明异常,能够解决许多看似很难的事情,他把目光放在了杜构那假腿上,老李不得不承认这是陈华带给他最震撼的一件事。江南水患历朝都有,已经影响国家根基,如果放手让陈华去治理,会不会还给他像让杜构活蹦乱跳走路的奇迹?   老李开始犯难了,他希望江南水患能够彻底解决,又怕达不到预期效果。   就在老李迟迟不肯在心中下结论时候,一直打瞌睡的李承前居然难得清醒一回,道:“父皇,儿臣有事启奏!”   接班人居然对朝堂上的事感兴趣了,老李来了精神,道:“准奏!”   “儿臣认为蓝田侯可以担当治理江南水患的重任!江南水患,厉害之处,可影响我大唐国运,此为一害,必定要彻底整治,纵观古今,无一朝可解决江南水患,前朝炀帝,仅仅开通运河,狂妄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父皇乃千古贤君,贤君二字,必有所不同之处,江南水患能于父皇手中彻除,可比之三皇五帝,优胜秦皇汉武,父皇之美名,也可名扬青史,我大唐子孙,万代传颂。”李承乾马屁功夫大吹捧,他这一番话,让下面的长孙胖子另眼相看一番。从来李承乾这闷葫芦上朝的时候,打死不说一句话,如今说出话来就是句句珠玑,让无忌胖子小眼睛转溜着,决定等会下朝后要去自己妹妹那里一趟,把李承乾的变化向她反应一二。   老李像吃到了一颗很甜的果蔬,他的大儿子什么时候会说如此顺耳的话了?   老李略作沉吟,他承认,自己被自己大儿子说动了心。   老李本是心比天高之人,不然也不会在掌权侯,仅仅几年的时候,就把当年不听话的突厥打败俘获了突厥可汗,当然也不会天天想着让大唐的疆域再宽广点,没有人会嫌土地多。但穷兵黩武的事,每个君王几乎都做过,老李虽然略有成绩,但也不能妄自称大,而刚才李承乾一番话,老李听后如拨开迷雾,前人之所不能,而我能,这岂不是更胜前人乎?   心中已经有决定,老李也想再观察几天,至于让谁去江南监督治理水患一事,老李已经有他的人选。   看了看魏征和段纶两人,老李淡淡道:“江南水患一事容后再议,两位爱卿之言各有见解,朕自会仔细斟酌。今日可还有事要奏,若无事,便退朝吧。”   说完此话,老李的目光偏巧放在了陈华所在的位置。   陈华一愣,当即出列,道:“圣上,臣有事要奏!”   陈华刚刚走出,这唐朝立刻就像集市般轰然闹了起来!大家都在心中猜测,不知这蓝田侯要启奏的事所谓何事?   就在众人心中好奇,蓝田侯所奏何事时。陈华已然向老李,道:“禀圣上,臣要告状!”   “你要告状?”老李震惊道,心中却想,好个蓝田侯,居然反其道而行之!   老李这一问,立刻让热闹的朝堂顿时安静了下来!   什么?   陈华要告状?   他居然有胆子告状?   这里的人都要告他,他居然还要搞别人?就是不知道他告的是谁!   众人心中想着,却一致将目光看向站在老李正下方的蓝田侯!好奇他要告谁。 第五十四章 人在天上飞 [本章字数:2281 最新更新时间:2013-06-08 23:09:24.0]   “臣要状告秘书郎许敬宗,以及蓝田县玉山脚下一百零八家商铺的掌柜!”   不说话则以,一说话,陈华决定要把自己和别人都逼上绝路,狭路相逢勇者胜。索性等着别人来告自己,让自己处于被动状态,还不如主动出击。   陈华才刚刚告完御状,站在他对面的许敬宗就已经急急忙忙地站出来,朝老李深深一拜,道:“圣上,蓝田侯他血口喷人。”许敬宗深怕自己一句话管不了多大效果,索性道:“蓝田侯胡作非为,在场各位大人最近都有所耳闻。他强行封掉玉山一百零八家店铺,有率众殴打国子监学子,如此暴行,天人愤怒,还请圣上明察蓝田侯之罪行,还天下人一个公道!这是臣下连日来收集到的证据,上面不乏许多关于蓝田侯胡作非为的事,还请圣上过目。”   许敬宗从身上摸出一个小册子,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明明是自己摊上事儿了,非得把满朝文武都拉上作后备,他此举,落在些许大臣眼里多少有点恼怒。毕竟那些大臣都是老狐狸,没摸清楚事情的发展脉络不会轻易出击。尤其是现在,蓝田侯反告一状,似乎透着蹊跷,须谨慎为好啊!   老李对许敬宗收集到的小册子很感兴趣,道:“呈上来看看!”他到有些期待小册子里写了多少陈华做过的坏事。   许敬宗的小册子被老李身边某个小太监拿走呈给老李,老李接到小册子那一刻,带着好奇心翻开查看。   “嗯!”老李边看边点头,似乎对册子上记录的事很感兴趣。   翻过了前面几页,老李的目光忽然一顿。   “陈华,你可知罪!”很突兀地,就在老李前一刻还神色平静浏览小册子的内容,下一刻骤然变脸,声音威严中带着某种逼迫,似一句话就能让人俯罪。   这下许敬宗可以偷偷庆贺了,果然不出他所料,圣上看了小册子后面的内容一定会龙颜大怒,许敬宗深知伴君如伴虎,长安城出现过多少新晋贵族,能够常受圣眷的少之又少,陨落太寻常了。   “做大官,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许敬宗心里暗自得意。他在这朝堂上混了十多年,几起几落,早就看穿世事变迁的道理。像陈华如此肆无忌惮的人,风光不过是昙花一现。   和许敬宗的高兴不同,陈华不知道自己犯了何事,很茫然地看着高高在上的老李:“臣不知!”   他的确不知,自己除了封玉山店铺,暴打国子监学生之外,还做过哪些坑蒙拐骗的事。不过看老李脸上的怒意,不像是刻意装出来的,陈华脑子里使劲回忆,自己还做过那些事情。   老李把手中的小册子往前面龙案上一扔,他失望,很失望,陈华终究是个关外小民,做事太无法无天。他忘记了陈华不是出自五姓七望门阀士族,他的思想,就和关外的游牧民族一样不受羁绊。   老李一直在想尽办法,让陈华的思想拴在他周围。陈华有才,老李不得不承认,但老李同样头疼陈华的思想太天马行空,有些时候,连他都不得不大怒。   老李强忍住心中的怒火,淡淡问道:“陈华,你给朕解释,学者,追求思想之自由此话何解?朕之大唐,文人学士,填词论句,畅所欲言,岂有不自由之处?你作何解?”   小册子中,有关陈华暴打国子监学子,强封玉山店铺的事,老李都能容忍,陈华年轻气盛,做事难免冲动,但在暮气沉沉的朝堂,有陈华这股活力闹一闹何尝不好。但最让老李受不了的是,小册子最后一页,上面记录着陈华给格物院学生授课时所讲的内容,完全颠覆了老李的思维,甚至有些已经否定君王君权至上的地位,老李如何不怒。   得管一管陈华无所忌惮的言论,否则会出大乱子。   老李在等着陈华解释时,心里琢磨该怎样惩罚陈华。   陈华终于明白老李为何突然间变了个人似的,原来是因为看到了他给格物院学子上课时说的那些话,许敬宗也有心,居然从文字上找自己的麻烦。   不过,陈华既然打算说出了这些话,就不怕被人拿来作文章。而且,他所说的自由,和老李许敬宗等人理解的自由差之千里。   陈华看了看四周,他前方的老虞一脸担忧的样子,看来他也是不认同思想自由之说,长孙胖子,魏征,房玄龄等,也不同程度地吃惊,也对,照陈华的意思,一个国家的子民,思想自由了,那岂不是会危及统治者的地位。   “哎,你们都理解错了。”陈华心里暗叹,他想起了自己说这句话的时候,是在教李泰等人学习自然科学课上,陈华要求他们不要封闭自固,要学习各家所长,尤其是大唐国以外地方,某些小国家中比较先进的思想。追求思想自由,就是追求科学无国界。   不过,许敬宗抓到这句话的歧义,居然以此作文章,误导老李以为陈华想要改变大唐朝如今封建王朝的主流思想,想要煽动年轻学子,这和老李认为固化民思的想法背道而驰,这是大罪,死罪!   “圣上,在臣回答之前,请容许臣和许大人对上两句话可行?”陈华知道,这是一场思想的战争,他不能输,输了,肯定会受到群起而攻之。别看长孙胖子一脸和善,一旦涉及到主流思想变动,他一定会抹杀陈华所谓的自由。   自由是什么?   是贵族特权,是门阀士族的社会地位,是阶级的区别!   陈华倡导的思想自由,对满朝文武,已经形成一股潜在的威胁!说不定到那时候,下官不用给上级行礼,晚辈不用给长辈行礼,甚至臣子眼中,君王也不是天。   这种自由,太过骇然,实在是大不敬。   老李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陈华很冷静地加快自己的反应,因为他知道,自己说的每一句话,都一定要让别人无话可说。   “许大人,不知可否问你两个问题?”陈华抛出一句话,很随意。   许敬宗接招道:“蓝田侯但问无妨,某知无不言。”   许敬宗已经打定主意,陈华无论说什么他都一定反对。哼,自由思想,每个人都追求自由了,那还了得,还受不受管控了。   陈华想了想,道:“你可曾想过,人可以在天上,像鸟儿一样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飞?”   许敬宗脑袋如一团浆糊,这是什么问题,无稽之谈?   “人绝对不会在天上飞!”许敬宗很肯定的回答。不止是他不相信,在场的人都不相信,老李也不相信。   陈华没有吃惊,平淡道:“那我就让你大开眼界!亲眼看见人在天上飞!然后我再回答,圣上问我的思想之自由如何作答!” 第五十五章 超级无敌大孔明灯 [本章字数:3390 最新更新时间:2013-06-10 20:42:01.0]   按照古人的思维,根本就很难想象人会像鸟儿一样能飞起来,如果陈华做到了,那么他就是一个神仙,如同神话故事里哪些腾云驾雾的神仙。所以,许敬宗很肯定地否定陈华的问题,在他看来,陈华是故意说出夸大的话,以此转移圣上的怒火。   “蓝田侯若是真能让人飞起来,那么我许敬宗甘愿在你面前称呼你为老师。”许敬宗深怕陈华反悔,甚至甘愿把自己当成筹码,那样就不得不逼迫陈华一定要做到让人飞起来。许敬宗这是在逼陈华现出原形,让他为自己说出的话付出后果。   许敬宗很轻松地把自己的身价卖掉,然后就等着看陈华如何圆谎。这里,满朝文武那么多双眼睛盯着,他不怕陈华耍赖,圣上会为做主的。   许敬宗洋洋得意,亲眼看着一个可恨可痛的对手,在前一刻还意气风发,下一刻就面临千夫所指,甚至砍头的危险,这何尝不是一件美事。   这许敬宗自顾打着自己小算盘,其实他完全不知道,算盘里面的算子,没有一个是陈华。他甚至不惜降低自己身份和陈华打赌输了认陈华为老师,收不收这个学生,陈华还真不在意,道:“秘书郎言过其早,其实,收你当学生,某还不乐意。你天资太差,悟性不高,不是可塑之才。而且为人自私狭义,贪图便宜,贪慕功名,爱好虚名,你当我学生,其实是在损坏某的声誉。”   陈华就这么公然地盘点许敬宗的人性,许敬宗已经是给他脸他不要,陈华也不需要对这个小人客气。就这么当着满朝文武的面,狠狠地数落大才子许敬宗。   许敬宗气的牙痒痒,他自负长安第一才子,在陈华言语中居然一文不值。而且,陈华一口气说出他潜藏在内心的渴望,这无疑是将他许敬宗剥光了衣服,让他出去游街,他许敬宗是文人,士者知羞,陈华如此做,是在狠狠地扇他耳光。   冷哼一声,许敬宗颇有敌对道:“闲话少说,蓝田侯还是让我等大开眼界,看人如何飞上天。”其实许敬宗想着,你等着死吧!菜市口正好缺你陈华一腔鲜血!   陈华笑了笑,给人一种看不出虚实的表情,其实他不知道,在场的有几位人已经替他捏一把汗了。虞世南便是其中一个,魏征是第二个,程咬金和尉迟恭也在心里骂陈华这个侄子糊涂。而唯一一个不替陈华大言不惭担心的人,就是那站在老李身下的苦逼太子李承乾。   “这下又有好戏看了。”李承乾心里别提多开心了,他熟悉陈华,更知道陈华不打无把握的仗,他说能让人飞起来,人就能飞起来,就像在凉州打吐谷浑的时候,说借粮就借粮,就没失败过。李承乾隐隐期待,这人要是能飞上天,他第一个抱陈华大腿,让可敬可爱的华哥儿带着自己一起飞,好兄弟是要有福同享的。   “圣上,还请移驾太极宫外开阔的地方,看臣为陛下演示飞天实验!而且,臣还想让陛下把臣的两个弟子,请到太极宫外广场上。”陈华平淡回答,看不出他话中的虚实。   老李听明白陈华话里意思,好奇道:“你是想让青雀和恪儿来助你?”   陈华点头道:“他二人最近负责研究臣给的某个课题略有小成,正好可以让圣上检验,他二人跟着臣学习了什么东西。”   老李不动声色说了个“准”字李恪李泰跟着陈华学了什么,老李最清楚,一个天天学算学,一个天天和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打交道,甚至连长孙的寝宫里面,还有李泰专门为他母后献爱心,制作的摇摇椅,长孙开心的不得了,每次老李去她的寝宫,都要拉着老李一起摇一摇,瞬间变年轻了十岁,活脱一个妖精风情,让老李精力旺盛。   老李自己从龙椅上站起来,他带头走在前面,太极宫上早朝的地方外面是宽敞的汉白玉广场,正好适合陈华做所谓的飞天实验。他身后,跟着陈华和众百官,李泰和李恪,也让老李派人去格物院请来。   一切准备就绪。数十双眼睛都落在陈华身上。   蓝田侯是说大话,还是确有其实。就看接下来蓝田侯的表现了。   老李的身边,胖子,房玄龄,老虞,魏征,程咬金,尉迟恭,通通带着看新鲜事物的目光看着陈华。   飞天?   这是多么神话的一件事。   能够亲眼见证,这辈子无憾了。尤其是那些半只脚埋在泥土中的人,想都不敢想,自己这辈子还能见到这种荒诞成真的事。   陈华如果做到了,那么,他不但无罪,而且有功,古往今来,飞天是一片空白,能够在空白处留下文字的人,都是天骄!   孔子、老子、墨子、鲁班,各自成一家,陈华如果飞天成功,那么在大唐朝建国初期,有一位自成一家的大能人出现,这将是整个大唐朝的荣耀。   老李目光深邃地看着陈华,他希望飞天能够实现,他迫切希望能够在自己统治时期,出现这么一个不可思议的大事。   飞天啊!   老李不敢想象,人可以和鸟儿一样在天上飞?以往庄周梦蝶就是向往飞翔的自由,人如果真正可以飞上天,这是一项多么伟大的发明?   隐隐期待着,老李险些坐不住,想要一巴掌拍在陈华屁股上,追问他,是不是真的?   李恪和李泰来的很迟,他们来的时候,还带来了格物院几个壮劳力!和一辆大型号的马车!   马车停在广场上,首先跳下车来的是程处默!   然后,身材高大一看就是做苦力料的程处默扛着一个很大的包裹,尉迟宝林也不遑多让,同样扛着一个大大的包裹,杜荷文弱些,拿了些小器具,看不出有何用,从马车旁走到了老李前方一片开阔的场地上。李恪,李泰,两人很认真地在一辆偌大的马车上忙碌着,他们两人是指挥官,叮嘱搬东西的三人小心点,别碰碎了东西。   来来回回跑了几趟,终于将马车上所有的东西搬完。   像是干了件大事的程处默和尉迟宝林像保镖一样跟在李恪李泰后面,杜荷这个跑腿的小厮,则是跑到陈华面前,有点邀功的意思,道:“华哥儿,格物院自然科学班已经准备就绪,随时都可以完成你的吩咐。”   “我靠!”陈华差点没在杜荷屁股上来两下,搞得那么正式干嘛。   “开始吧!”陈华直管吩咐,动手就交给李恪李泰!   杜荷负责传达陈华的意思,接到开始的命令,李恪李泰立刻指挥壮劳力开始忙碌起来。   接下来,便是装机的过程。   他们要将自己带来的所有东西组合在一起,然后变成一个超级庞然大物!   陈华称呼过这种庞然大物,叫“超级无敌大孔明灯”,两人不信,不过陈华一番讲解,再加上李恪学过算学有技术支持,两人都惊呼,他们以前怎么就没想到,将孔明灯放大千倍万倍,下面拴上绳子吊着篮子就可以载人么?   这是一个大胆的猜想,但往往人类因为有了猜想,才能够进步。   所以,李恪、李泰,废寝忘食,日夜不停地鼓捣,在加上陈华的技术支持,这原本被李恪认为,如果江南水患,千里不通,他就可以飞跃千里救人,于是乎,就在他们二人的不懈努力下,这个猜想,已经初具规模。   “超级无敌大孔明灯可是连苏瑁副院长都说过,一旦能飞上天,整个长安都会震惊的。”装机的过程中,李恪李泰很激动,原本两个玩不到一起的兄弟,如今已经成为亲密合作的好兄弟。   格物院的学生在远处忙碌,老李这边,看着他两个儿子做起事来认真的样子内心甚是高兴,飞天的实验是自己两个儿子做的,这够老李炫耀的了。   装机的过程很慢,日头已经升的老高,整个长安城开始了繁华一天的时间,皇宫之内,太极殿前开阔的广场上,,一个没有任何人见过的庞然大物,慢慢地出现在众人眼前。   众目睽睽之下,所有人直视这可以盖过太极殿高的庞然大物,眼中渐渐有了惊骇。   “这是什么?”老程那个大老粗最先发问。   “好像像孔明灯,但又不像,比孔明灯大!而且骨架也不是用纸,而是布,下面的篮子,肯能是用来装人的地方。”虞世南内心同样惊骇。他好像想到什么。这原本出现在三国时期的东西,被陈华改动后,居然让他看到了飞天的希望。   陈华这小子脑袋里都是些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但却是有迹可循,实在是太妖孽了!   虞世南心中吃了定心丸,看待陈华大言飞天一事,已经略有把握。   随着庞然大物“超级无敌大孔明灯”慢慢升起,不只是虞世南,老李,胖子,房玄龄,等无数的大臣,心中同样开始在猜测。这庞然大物,带给他们的震撼,实在是太大了,让他们如同看到了一个偌大的瓜果升天。   “父皇,儿臣请求亲自为你演示飞天实验!”不怕死的李泰眼中除了兴奋,就不再有他物,尽管陈华说过,“超级无敌大孔明灯”有坠落的危险,但李泰想做古往今来飞天第一日,他要飞上天去看长安城全景。   “父皇,儿臣也要同青雀一起实现我们的飞天梦想。”李恪虽然温性,但骨子里还是有登天一望的雄心。尤其是看着大孔明灯在火焰的燃烧中,隐有起飞的架势,错过了这次机会,李恪要抱憾终身。   老李开始犯难了,他转头看了陈华一眼:“能飞么?有无危险。”李恪李泰是老李的儿子,老李岂能不担心。   “有!”陈华很肯定回答!   老李莫口不言!   陈华道:“雏鹰已长大,圣上何不让他们展翅高飞。”   老李眼中精光一闪,看着远处请求飞天的两个儿子。   “准!”   PS:据说神十要飞了,不知道可否在天上遇见!   求花花,收藏!   为了,强大的烟瘾同学那一章,不淡定了!破处第一章,一定要得到啊! 第五十五章 格物院的院训 [本章字数:3170 最新更新时间:2013-06-11 23:58:47.0]   太极殿前的庞然大物,俨然是一个超级大孔明灯,带给人一种很霸道的视觉冲击。李恪和李泰已经相继翻进一个藤条编制的篮子里,这个篮子是吊在超级孔明灯下方,目的就是用来装人和装载提供孔明灯飞起来的热动力火盆。   李恪李泰分工很明确,由李泰控火,李恪掌握孔明灯飞起来的方向,陈华说过,孔明灯一旦飞上了天,随时都能够四处飘动,所以在篮子里放了许多沙袋,孔明灯飞起来的时候,想往哪儿飞,就可以把沙袋放在自己选定的方位,让孔明灯重心偏移,然后将孔明灯引导向自己选定的位置飞行,沙袋的作用就和马屁的缰绳一样是很重要的东西。   用作超级孔明灯飞起来的燃料是浸泡了酒精的木棉,酒精这个词儿,出自陈华语录,格物院中就有一套专门发酵酒精的装备,这玩意说白了原理就和寻常喝的酒一样,不过加了蒸馏的工序,于是酿出来的酒更烈,这要是让外面的酒铺知道,一定能赚大发!   李泰在控火的同时,也在慢慢观察孔明灯的情况。   当他把火烧到足够旺的时候,忽然感觉浑身震了一下,整个身体就好像要脱离地面往上飞似地,李泰不敢分神,用陈华的话鞭策,他们是在玩命,随时都有危险,李泰专心控火,他旁边同样不淡定的李恪惊奇地发现,并且呼喊出来:“飞,飞起来了!”   李恪亲眼所见,吊在孔明灯下的篮子,慢慢的离开了地面!   这是一个多么震撼的瞬间!   这是一个超越了任何一个朝代,最伟大的发现。   就在李恪那声“飞起来了”的声音中,那屹立在太极宫前空旷广场上的超级大孔明灯,慢慢地,以能看见的速度,一点点离开了地面。   它正在向着人类抬头仰望的蓝天冉冉升起。   “真,真的飞起来了?”李恪这声惊呼,立刻引来无数目光注视!其中老李是第一个目露呆滞之人!   老李什么样的稀奇古怪的事没见过,但惟独今天,此时此刻,老李的思维被颠覆了。   神迹!   老李想到两个词形容他所见到的场景!   老李自称天子,但天子也有做不到的事,就是不能在天上飞。   他这个不能,现在已经被他两个儿子解决!   老李心中颇有当初刘邦唱《大风歌》归故乡的豪情,如今四海升平,大唐朝雄踞关内外,无论大小蛮夷,他老李想打就打,想杀就杀,每年秋天,番邦四夷就会不远万里来长安朝拜自己,老李知道这些野蛮人不服,很难教化,但如今有了这个大孔明灯,他老李能在天上飞,他就是天子,他就是普天下的王,他是所有草原民族真正的天可汗!   超级大孔明灯起飞的速度并不太明显,但还是一点一点,慢慢升到了太极宫的上空。   李恪站在了孔明灯下吊着的藤条篮里,眼睁睁看着他脚下,站满成一片的人,其中有他的父皇,有他的老师,有他的大哥,还有他认识的众位大臣,他们都仰着脖子看着天上的自己。   这种注目,让李恪有成为宠儿的开心!   “这是真的在天上啊。”李恪心里面咚咚如同在擂鼓!他不怕摔下去,他怕自己错过了一辈子能够飞上天的机会,所以想多看两眼整个皇城。   “青雀,我看到承天门了,还有朱雀大街,咦师娘的混沌摊子也看到了,欧阳老先生还在那里吃油条豆浆呢。”目光往遥远的前方扫去,以往深宫似海,如今再李恪眼中不过是一马平川。   李泰有些羡慕李恪看到的美景,急忙道:“三哥,你来给我控火,我也看看长安城的美景。”   李恪跳着接过李泰手上的活儿,轮到李泰观看从空中俯瞰大地,朝阳迎面,长安城正值一天中最繁华的时段,朱雀大街车水马龙,东西南北城门热闹如同蚂蚁搬家,他从未看过如此景象,一时间竟看呆了。   “三哥,我们飞出宫去,如何,燃料还很充足,足够我们飞出皇宫,再飞回来!”李泰想乘着孔明灯,飞出皇宫,飞到长安城去。   李恪犹豫了一下:“恐怕会扰民吧!还是请求父皇的意思再做决定。”李恪比李泰性格要沉稳点,知道如果长安城中的人,一旦看见天上有这个一个大怪物,好事者一定又要以此散步遥言,那可是他们不愿看到的事。   李泰想想,也觉得三哥李恪说的话在理。   “好,改日我们找个空旷无人的地方,再把老师一起请上来,然后我们三人就驾着孔明灯云游去。”李泰玩心还是特别浓的,他这个年龄王爷,还是特无忧的人,没有对权力产生欲望,兄弟之间的有请也很容易建立。   李恪笑着点头,道:“那我慢慢控火,按照夫子说的,把火势慢慢减弱,然后落下来。”   “嗯!”   孔明灯飞过了太极宫,在太极宫上空飞了一圈,然后慢慢地从空中飘落下来。整个过程是在众人的吃惊好奇羡慕佩服的目光中,完美地做完了一切。   李恪、李泰驾着孔明灯才安全落到地上,李承乾就兴匆匆跑过来。   “你们两个小崽子,有这么稀奇的玩意儿,也不告诉大哥我,让我也坐坐,感觉飞上天是什么滋味。”如果能抱大腿,李承乾已经俯下身抱李恪李泰大腿了,虽然他是大哥,但在老李的众子女中,李承乾吊儿郎当没大哥风范,时常被弟弟妹妹欺负,用他的话说,那叫有爱懂不!   李恪李泰狡黠一笑,他们才不会让自己大哥坐上孔明灯呢,因为这是他们两人专属的成果,岂容他人染指。尤其他们的大哥李承乾,贼贪心,去年还拿了两人一见小玩意跑了呢。   “不让!”李恪李泰同仇敌忾。   “没义气!”李承乾双眼一白,暴跳败走!   陈华的言论已经得出结果,他不是在说大话,因为这是众人亲眼所见。   陈华真的能让人飞起来。   许敬宗的样子很狼狈,那些先前还选择和他站在一起的大臣,如今慢慢的远离了他,反而是靠的陈华更近了。许敬宗知道自己又输了,这回是彻头彻尾输掉了自己所有的东西甚至包括自己读书人的尊严,他的脸皮已经开始抽搐,他的内心已经有千万句呐喊,陈华是怪胎,他不是人,他是上天派来惩罚他许敬宗的克星。   但许敬宗不得不服输,因为他在圣上面前夸下了海口,那是他的承诺。   “先生再上,请受学生一拜。”群臣中,站在末尾的许敬宗声调拨的老高,欲行拜师礼。他整个人如今变成了阉割掉蛋蛋没有斗志的公鸡,他不想再招惹陈华,陈华是他的噩梦。   陈华没有拦着许敬宗给自己作揖叩拜行礼,这是他自己打自己的耳光怪不得谁,但陈华曾当着满朝文武包括老李的面说过,许敬宗不配做自己的弟子,这句话至今还有效,所以,陈华化身成别人眼中得势小人的嘴脸,无情道:“某说过,你许敬宗不配做我的弟子。至于拜师,就免了。”   说完,陈华再也不看许敬宗一眼。他知道,许敬宗这一生,要么从此默默无闻,终日以酒度日浑浑噩噩,要么从新振作卧薪尝胆,有朝一日找他陈华报仇。   许敬宗闻之,沉默片刻,忽然仰天狂笑,他不顾老李在场,也不顾以往自己装出来的儒雅,就那么一瞬间的事,许敬宗疯了,彻彻底底疯了,他忽儿大笑,忽儿大哭,忽儿如同闻鸡起舞跳了起来。   许敬宗是真疯了,长孙胖子怒斥许敬宗“圣上面前,大喧大闹,毫无体统,枉读圣贤数。”却被许敬宗回骂胖子“肠肥脑满,心如狐兽,满身臭味,闻之想吐。”于是两人的梁子结下了,开始相互对骂,后由老李出面,把许敬宗拖了出去,方才平息了此事。   朝臣骂架在大唐很常见,几乎隔三差五,就要上演一出,但是老李最后偏袒胖子,把许敬宗拖出去的举动,让无数大臣内心获得消息,胖子依旧是老李的心腹,至少现在还是。   许敬宗被拖出去的时候,依旧疯疯癫癫哭哭笑笑,甚至嘴里面还胡言乱语“陈华是妖孽,陈华是怪物。”陈华没有同情他,因为陈华如果做不出让人飞天的举动,他和许敬宗就要对换处境。   太极宫外的广场上顿时鸦雀无声,这一天的早朝,老李亲眼见证了一项奇迹的诞生,同样也看到了曾经他都称赞其文才的娇子,竟然受不住打击片刻间疯掉。老李突然感觉,自己今天比以往上早朝要累,这种累,是心累。   “你有何话说?”老李有退朝的意思。   “臣无话可说,圣上已经亲眼所见。”   “那朕想知道,思想之自由,究竟作何解!”   陈华顿了顿,道:“其实,这句话,本来是臣想刻在格物院作为一道院训。许敬宗只是听到了小半句,原文的意思是,我希望格物院所有的学子,都有探索未知领域的冒险精神,都有追求思想自由的纯真之心,都有不受固有羁绊的疯狂执念,所有的人,都能成长为国家的栋梁之才,都能成长为社稷的安邦之才,都能成长为人民的服务之才,都能成长为四海宇内的可敬之才。”   陈华的思想,仅仅如此简单。他一番话,落在老李耳中,如同雷闪电鸣,惊艳四座。 第五十六 李家二郎最腹黑 [本章字数:2177 最新更新时间:2013-06-13 00:45:02.0]   要建一座与众不同的学府,不仅管理的方式要改变,就连教育学生的模式也要改变。格物院不是国子监,里面的学子不用参加科举考试成为进士举人,格物院有自己的特点,陈华希望,格物院培养出来的任何一个人,不是单一的笔杆子选手,而是一个真正有贡献的人,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格物院要成为三百六十行的龙头老大,学生也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   陈华接管格物院的初衷就是如此简单,他看待格物院,就如同看待后世的盗帅门,陈华都愿意花大力气维护它的声誉,格物院的院训,陈华觉得很有必要,不像国子监,办学那么久,居然一句院训格言都没有,所以,陈华要把他说的院训,刻在格物院门前,让路过的每一个人都看见,让全天下的大唐人都成为监督者。   格物院,是培养人才的学院,格物院出来的人,天下人都觉得不错!   一个学院,能做到人人称颂,这是项大工程。   老李勉强认可陈华向他做出的解释,其实陈华的解释已经是多余,陈华能够让自己两个儿子飞上天,而不是他飞上天,老李觉得陈华这人私心不重,他懂得取舍,懂得进退,懂得谦让,大唐朝像他这样的年轻人不多了,得好好培养。   试想一下,谁要是能够可以让人飞上天,那还不得自己亲自动手,向全天下人宣扬他的本事,但陈华没有,他只是给了李恪李泰一个启发,至于接下来的研究过程,陈华只是给予理论支持,才有了今天太极宫前绝对称得上匪夷所思的孔明灯飞天实验。   老李若有所思这孔明灯绝对是机密,和火枪一样,都是不能外传的机密。老李的脑袋里整天都是阴谋阳谋,外人很难猜到他在图谋啥。很快,老李露出很疲惫的样子,这是他想退朝了。   长孙胖子不愧是老李的心腹,瞧了瞧老李憔悴的神色,胖子担忧圣体,一副替老李担心面容挂在脸上,诚惶诚恐道:“圣上,今日早朝早已超出往常数倍时间,微臣等诸多年迈的大臣甚感疲倦,微臣问了各位大臣已没有要事启奏,特此向请愿,不妨退朝了吧。”胖子是搞政治的,在老李面前,说话都是把责任推自己身上才显示他的忠心。   老李很体贴众臣,道:“诸位爱卿久等了,如没有要事启奏,就此退朝吧。”其实,今天还有一件重要的事,集体联名弹劾蓝田侯,不过许敬宗当了炮灰,又见蓝田侯拿出飞天实验这种大功劳,谁还敢在蓝田侯正得宠的时候参他一本啊。   “臣等,没事启奏。”房玄龄带头说了一句,他房家在玉山的店铺被封了三个,损失几万贯的钱,他两个儿子,昨日就是在格物院前看热闹,可是被陈华的人狠狠打了一顿,至今二儿子房遗爱眼睛还肿着,陈华的人下手也忒狠,哪里都不打,偏偏打脸,要是破相了怎么办。为了儿子房遗爱被蓝田侯暴打之事,房玄龄没少挨家中老婆的骂,大唐朝的软耳根男人很多,堂堂李靖大将军就是典型,房玄龄同为一类人也不奇怪。   房玄龄决定把打碎的牙齿往肚子里吞,谁叫自己家里的婆娘不争气,家族产业管不好,儿子也管不好,房大人心里着实想把那婆娘休了从新取个小妾,但也只能心里意淫,偷偷干点坏事,不敢生此念头。   对陈华意见最大,也准备弹劾他目无王法的房尚书都不准备告陈华了,至于那些和陈华过节不大的大臣,当然也只能苦水自吞,异口同声说无事可奏。于是乎,玉山百余家店铺被封之事,不了了之,蓝田侯暴打国子监学子的事,也销声匿迹,没有一个人出来接许敬宗的班公然正面状告陈华,姑且就让他逍遥法外吧。   大臣们请求退朝这句话老李爱听,但在退朝之前,老李可是出乎意料地狠狠地批评了陈华。   老李可能忘记了,陈华出来澄清的时候可是作为原告,他把自己当成受害者,准备反将一军,状告许敬宗和玉山脚下一百余家店铺。老李的君王主义,可以让他无视一切,硬是当着满朝文武的面,在太极宫前,狠狠批评了陈华身为贵族应该注重德行,不得胡作非为,不得扰乱社会秩序,尤其是打国子监的学生,行径太恶劣了,简直就是恶霸,为此,老李先是自责,言自己没有约束好蓝田侯,群臣骇然,圣上的错,谁人敢点头承认啊,群臣只能磕头言君无过,臣等都有罪,如此君臣齐心,唯有盛世才具有,老李神色悲愤,痛心之下,当着百官的面,减掉陈华三个月的俸禄。至于,那玉山脚下一百家店铺,老李居然只字未提,他和陈华都好像商量好似地,完全忘记了,陈华还封了一百家玉石铺子。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啊,全大唐脸皮最厚的就是李世民了。陈华当了恶人,得罪了百官,封了玉山百余家店铺,最后的胜利,看样子要被老李分去一杯羹,而且老李还克扣了陈华三个月的俸禄,陈华不想干了,他现在可是有家室的人,没俸禄怎么在长安城生活啊。   苦笑,唯有苦笑。陈华想说两句话反抗一下,但刚刚抬起头,就被老李龙目瞪回去了。   你敢说话,丫,直接拍死你,老李目光中的意思一览无余。   “诸位爱卿若无要事启奏,今日,就退朝吧。”老李很人性化宣布今天的工作结束。然后大摇大摆要回他后宫休息去了,临走时,老李漫不经心说了句:“上朝的时候,皇后说,等会退朝了让青雀去看她。顺便有要事同你商量,退朝后,你去皇后那里一趟。”   老李的话是对陈华说的,他好像只负责传话,说完后拍屁股轻轻松松走掉。其中的意思,摸着脚底板都知道,皇后李泰都是幌子,等会陈华进了后宫,李泰直接被踢飞,皇后那里也可以找事搪塞,真正要找他谈话的是老李,这腹黑的家伙。   陈华心里骂着李家二郎最腹黑,点头道:“臣遵旨!”   年岁近四十,龙行虎步,身强健壮,犹如一头老虎的老李,如同刚巡视完自己领地,昂扬虎头,大步流星回虎穴的霸王,今天他收获的猎物太大了,又可以足够维持几天自己日常所需。所以,老李很开心,真正的开心。 第五十七章 天坑 [本章字数:2916 最新更新时间:2013-06-13 15:49:51.0]   事情果然不出陈华所料,下朝后,他和李泰两人被宫里的太监带到长孙的立政殿,立政殿是太极宫中数殿之一,这是里长孙的寝宫,和老李的寝宫甘露殿遥遥相望,长孙是国母,三宫六院都属她管辖,所有官员子女中,凡未满十八岁,长孙都可以成为他们母亲的角色代为管教,在长孙的甘露殿中,常常会看到许多伶牙俐齿的小精灵鬼出现,他们大多是未成年的皇子公主,也有大臣的子女,犯了错,被长孙叫来受罚。   陈华对立政殿颇有好奇,毕竟是长孙的寝宫,长孙如此温柔娴淑的女人,她住的地方肯定值得回味,不然老李也不会一年大半的时间往长孙的立政殿跑,而不是在自己的甘露殿临幸哪位妃子。   不过,陈华想去长孙的立政殿转一圈的想法,在立政殿前,就被老李硬生生掐断。   李泰被老李一脚揣在屁股上,让他自个儿去见长孙,然后老李亲自抓着陈华,君臣二人如同散步一样,慢慢远离了立政殿。陈华从未来过后宫,宫中的宫娥太监,都不知道他就是最近风头正火的长安大害蓝田侯,他们眼中,只是远远看见,和蔼可亲毫无威严的圣上和一个虚心受教的晚辈一前一后走着,如此宁静的画面,让旁人羡慕嫉妒,同时也猜测,那个帅的让人朝思暮想的年轻人究竟是谁,居然能得到圣上如此亲近。   旁人眼中,这是一副君臣和睦的画面,但在陈华眼中,他们是在进行见不得光的黑暗交易。往往外表光鲜的事,内在就是丑陋龌蹉的,老李自然经车熟路,陈华配合也是天衣无缝。   后宫很大,大到陈华都有想到皇帝坐拥三宫六院的伟大理想。老李带着陈华绕过了许多亭台楼阁水榭长廊,在陈华惊叹古人鬼斧神工的杰作时,老李将陈华带到了宫中禁地,望云亭。   望云亭,是宫中唯一一处,宫人不可随意进出的地方,就连长孙也不能进来。这里是整个皇宫最高之处,楼层足有九层楼高,最顶端,建有一亭,提名望云亭,站在望云亭上,可以俯瞅整个皇宫。   老李一年来望云亭的次数,屈指可数,但望云亭的守卫已经摸准了圣上的习惯,中秋、元宵,这两日,圣上必来望云亭。其余时候,圣上每次来,心情似乎都不怎么好。   守在望云亭前的宫廷侍卫小心翼翼地站岗,圣上来望云亭,心情都是极差的,若是不小心,掉脑袋是常有的事。他们个个身材挺拔,站姿抖擞,表现出待命受阅的饱满精神,老李只是随意一瞥,略过这群忠心于他的死士。然后,老李探身往望云亭内走去,让出他身后跟随的陈华。   唰唰唰!   数十双敏锐的眼睛盯着陈华,陈华一双眼睛回盯着他们。   黑甲军,而且个个身手不凡。随便一个都能以一当百。   而且,陈华诧异,他目光扫过,居然在这群人中,发现了站在偏角处,一头黑发束起,脸上带着半片金色面具遮住了眼睛以下容颜的墨统领。   陈华一直猜测,墨统领这小娘子在宫里何处当差,现在他知道了,这小娘子在宫里当差的地方不简单。   墨统领同样看见了陈华,这个至今都还赖皮住在她家的侯爷。她诧异,陈华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这里,不是陈华该来的好地方!他若是想当逍遥侯爷,就不应该来这里。   墨统领好奇,自己怎么替一个陌生人担心起来,陈华和她非亲非故,只是简单的认识,自己没必要替这个无耻的人担心。祸害遗千年,他这个长安大害不会那么容易死。   墨统领分神陈华身上,略显心不在焉,此地的守卫,是不允许分心他物。墨统领的异样,惹得她身边某个粗壮男子沉稳的声音:“老五,你怎么了?”   “没怎么。”墨统领很快恢复平静。   她知道,自己若是不很快平静下来,相信等会儿会受到难以想象的惩罚。   那粗壮男子冷哼一声,目光如刀一般看着陈华。   “都退下!”这时,老李威严的声音传来,那粗壮男子,不得不放松对陈华的警惕。   “跟上!”老李说了一句,走进望云亭中。   天大地大,陈华来去自如,岂会怕区区一个望云亭。从容地踏着步伐,在一群顶尖大内高手的侧目下,犹若闲庭信步跟在老李身后。   望云亭最高出,是一座修建在阁楼上的四角长亭。亭子不大,方圆不足三丈,和皇宫内任何一处奢华的宫殿比较,亭子里的陈设用朴素来形容最体贴。亭中,没有挂有名家字画,亭柱也是不雕梁画栋,里面摆放的桌椅并非珍贵的丝楠木,仅仅是最普通的石头做成。石凳有两个,石桌有一张,石桌摆在亭子的中央,在上面,放有一方古琴,古琴落满了灰尘,似许久无人抚过。   老李站在亭子的边沿,从他那个角度,放眼望去,可以看见长安城外秀丽的山色。   陈华没有八卦地盘问,这儿是不是老李为他初恋情人修建的地方。他静静地站在老李身后,老李想说话时,自然会想到他,陈华不着急和老李谈论,姑且让他多触景生情一会儿。   站在高处看风景,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老李的目光放出去很远,但也仅仅是半盏茶的功夫,老李不是多情种,更不是附庸风雅的文士,他是一国之君,思考的是一国之事。很快,他又回到了他担当的角色,淡淡道“江南水患,你有多少把握,能够彻底治理?”   “不足五成。”陈华不夸大话,就算他有水泥,可以烧制最耐久的方砖,也没有信心,完成一个每个朝代都有的祸患。   陈华能说出不足五成,老李已经很满足了,毕竟曾经就在此地,有一位人同他说过:“世上若有人能说出,三成把握,治理水患,圣上可放心交由他治理。”   老李陷入追忆中,道:“朕让你去江南,给你三年时间?你可让朕看见,江南从此再无人受水患灾难?”   “臣不敢向圣上保证。”别说给老子三年,三十年都不够啊。隋炀帝为了解决水患,修了个大运河,就修掉了国家,自己去江南治理河道,会不会连脑袋也弄掉了,这说不准,陈华还是觉得保守回答。   老李有些反感陈华关键时刻,就会把自己层层保护起来。怒声道:“朕以当你默许,此事就这么定了。三年时间,朕要看见江南再无水患,你若做到,朕有重赏。”   老李这是给陈华乱扣大帽子,他丫一家子都是强权主义,陈华还能反抗么?   陈华无声抗议,道:“圣上既然将如此重要的事交给臣去完成,臣也又有一事要奏。”陈华心里在想,既然是派去江南治理水患,这是趟油水充足的差事,不能平白少要了银子。于是,陈华完全没有私心,道:“圣上拨去江南的三十万贯铜钱,以臣的计算,似乎不怎么够。”   “哦?”老李声调变了:“不够?不够,还是你贴!”   “什,什么?什么叫臣贴?”   老李冷哼一声,道:“你封掉了玉山一百余家店铺,折合计算,共计有五十万贯钱吧?听虞世南说,你想把格物院搬到你封地玉山去,朕不反对,但从新修建一个书院,要不了那么多钱吧,依朕看,十万贯足够?你现在一没成家,二来没有家族产业,那么多钱放在身上也是浪费。”老李的意思很明白,你陈华拿着那么多钱几乎没用,还不如捐献出来为江南水患作贡献。   陈华几乎双眼一黑,他知道老李腹黑,但不知道老李全身都是腹黑的。居然要吞掉他在玉山封铺子收缴到的铜钱。陈华真想给自己一巴掌。刚才自己非得说钱不够,他是自己掏自己腰包为老李办事啊,老李当然希望陈华拿出来越多越好。   妈|的,被坑了。陈华郁闷,非常郁闷,他看见了老李高兴的样子,陈华真想在这里揍他一顿。   “好了,你也别急,朕不会白要你的钱的。那毕竟是你用声誉换来的。”老李再次体贴入微,给一棒子,给颗糖,道:“朕已经让人在长安城给你买了间府邸,择日就将它赏赐给你。”   四十万贯钱,换一间府邸,这买卖,老李不亏!   陈华牙痒痒地没有说话,忽然,陈华好像想到什么,脑中灵光一闪。   不对,长孙胖子,那死胖子在坑老子。治理江南水患,就是那死胖子提出来的。他早就算计好,老李会用自己收缴到的那笔钱,这顺水推舟的事,这死胖子做的多顺畅。 第五十八章 苏勖要推荐一位牛人 [本章字数:2184 最新更新时间:2013-06-14 17:49:12.0]   今天的婉儿姑娘打扮的很精致,身穿白纱齐胸襦裙,腰间用水蓝丝系成一个双耳同心结,秀发轻挽,斜插着一支碧绿钗,肤光胜雪,眉目如画,见之惊叹。她只身一人坐陈华身边,恬静地托着香腮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陈华,未施粉黛的俏脸,横竖都觉得百看不厌,尤其是近距离的接触,那胸前一抹颇具规模诱惑的粉白,让某人恨不得眼睛都贴在上面,婉儿姑娘可是一个矜持的女子,平常可难得有如此占窥测春光的机会。今天能作如此风情打扮,全然是女为悦己者容。   “怎么了,是不是遇见什么烦心事了?”陈华自来到她混沌摊子后,就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这人整天都嘻嘻哈哈,能让他改变性情,此事不寻常。公孙婉心里着急,帮不上她的忙,脸上的担心一览无余。   婉儿姑娘关爱心切,陈华叹了叹,四十万贯就这样飞了,他心里面不甘心,尤其是现在走哪儿都能听到自己“长安大害”这个光荣的称号,好处都让李世民那腹黑的家伙占了,坏处就是自己承担陈华想骂人。   “婉儿,你嫁妆没了。”陈华沮丧回答,他就想让自己多悲一会儿,心里对老李的恨意成累增状态,然后才能精神饱满去坑老李一次。还有长孙胖子,同样也跑不掉!陈华已经有了初步的计划。   婉儿姑娘被陈华这句话弄得脸上羞红:“某要什么嫁妆。”说完,公孙婉觉得自己好像被陈华骗了,又羞又怒,道:“好呀,你竟然拐着弯捉弄我,不理你了。”婉儿姑娘果真快速离开陈华,留下一阵香风。   婉儿姑娘虽然离去,但很快也为陈华端来他喜欢吃的甜点。   有了吃了,陈华什么都忘记,五脏庙早已等待香火的填充,陈华立刻狼吞虎咽,他这般吃像,当然免不了公孙婉一阵嘻笑。   吃完之后,陈华在公孙婉这里停留了会儿,然后就去他的格物院例行一天的工作。   按照老李的旨意,江南是不得不去。如果是去游山玩水,陈华还比较乐意,但比较吃亏,他是去治理水患。眼看江南雨季已经临近,这江南一行,就该早日提上行程。   格物院,应该有的忙了。   陈华在脑子里作了一番规划。他现在就想给李泰安排一个重大项目,烧制大量的水泥和红砖。治理江南水患,水泥能派上大用场,格物院搬迁玉山,新修的书院缺少砖石怎么能成。   陈华找到了苏勖,把他可能要去江南的事,给这顽固的老头提个醒,格物院搬迁玉山的事,以后也需要他亲力亲为。这样,陈华在江南才能放心地大干一场。   苏勖这老头最近在闭门深造,陈华听说他好像在写一本叫《括地志》的书。苏勖这本书可不简单,几乎算得上一本大型的地理著作,写成以后,苏勖这老头就能名垂青史了。   陈华来到格物院苏勖老头办公的地方,小小的一间房内,罗列出的书架上堆满了全是地理方面的书籍,这些书,有些是苏勖自己撰写的,有些是前人总结手写下来的孤本,苏勖收集起来,就是为了他能写成《括地志》做充分准备。   苏勖老头正在奋笔疾书,整理他总结的地理资料,房门被陈华推开了,这家伙从来都不会敲门,苏勖已经习惯,停下笔,看了看陈华,陈华从来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苏勖放下手头的工作,等着陈华说明来意。   陈华不绕圈子,直奔主题,道:“小子可能要出去几天,以后格物院内的事,还有劳苏伯伯和严夫子多多照看。格物院搬迁的事,小子已经和虞大人提过,新修的书院选地就在玉山,小子已经前去查看过,而且做了简单的计算,结果都在李恪那里,改日就给苏伯伯拿来。”   陈华要说的就只有这么几条,他此行去江南,时间比较长,格物院又面临从新搬迁新学院的大事,陈华觉得有点对不起苏勖,毕竟现在格物院有几百个学生,夫子就只有三人,陈华不是没想过招人,可是没有人愿意来他这个被外面称为奇淫技巧的书院,陈华自己也头痛。   苏勖听明白陈华的话,点头道:“只是去几天么?可老夫怎么听说,好像是去三年?你这甩手院长可做的轻松。”苏勖嘴上虽然如此说,但他心里却佩服陈华,治理江南水患兹事体大,陈华敢一人承担,寻常人根本没法比。   陈华“呵呵”一笑,算是默认了苏勖的话。   “准备带多少人前往江南?多久出发?”苏勖关心问道。   “带两三人足够。出发的时间不定,圣旨还未下来。”陈华心里还没想好带那些人去江南,所以不便先向苏勖老头要人。趁这段时间,陈华想把许多遗留的事全部交代清楚,才能放心去江南。   苏勖也不过多追问陈华江南一行的事,他心里其实比较头痛,陈华去江南之后,格物院这快地方如何管理。苏勖当一个纯正的夫子是合格的,但是要他当整个格物院运作的领头人,苏勖自认为不行,他要写《括地志》腾出来的时间不多,格物院以前的代管者严宽老头又是个干不了大事的人,现在的格物院有陈华在能够步入正轨,可陈华一旦离开,格物院指不定又变成了没人理会的疙瘩地方。   “陈华小子,老夫有个提议。”苏勖老头对格物院也有感情,他也不希望看见没有了陈华的格物院再次成为以前的烂摊子书院。   “苏伯伯请讲!”   苏勖内心摇摆不定,道:“老夫有一挚友,性格虽然孤僻,但绝对称得上一代大儒,老夫想把他请到格物院当夫子,你看如何?”   闻言,陈华无比意外。苏勖推荐的人,应该和他一样,都是专心做学问的老学究,陈华对格物院入选的夫子要求甚高,但苏勖出面举荐,此人应该不差。陈华爽快答应,道:“苏伯伯既然有人选,那再好不过,此事,小子就交给苏伯伯去处理。等苏伯伯的挚友到了格物院,小子定奉为上宾。”   “先别说那么多,待老夫修书一封,给我那挚友,他能不能来,还是一回事儿。”苏勖语气一转,似乎变了个味儿。   陈华心里思量,怎么,那人难道还是一尊大佛不成,如此难请来?他都有点想见一见苏勖推荐的人究竟有何本事,难不成又是一个隐居的牛人不成? 第五十九 离开长安前的大刀阔斧 [本章字数:2160 最新更新时间:2013-06-16 21:15:14.0]   苏勖要举荐的人远在蜀中,距长安千里路程,而且苏勖口中,他那好友已有耄耋高龄,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啊,陈华担心,哪位叫程丹阳的老头儿人还没来到长安,就颠簸客死路途中,让陈华一窥真容的想法奔溃。   格物院引进人才的事,陈华姑且放一放。他实在是太忙了,老李给他的时间不多,手头上的事忙的团团转,李泰、李恪、杜荷三厮直接被陈华当跑腿的使唤,程处默尉迟宝林则是当牲口对待,没办法,陈华挑的担子太重了。他要制水泥,还要弄酒精,更要去玉山查看格物院新家的选址,空闲时还要给自己的婉儿弄点香水,毕竟那丫头从小到大没见过啥胭脂水粉,陈华怜惜,这些事情都不得不马虎,陈华必须要亲力亲为,派自己信得过的人监督。   非但如此,老李划给陈华属于他蓝田侯的一千户食邑人家落在了陈华头上,就意味着从圣旨下达的那一刻起,他陈华又要多出一份心思,负责那千户人家的大小事务,那家丢了一只猪,要找侯爷,那家狗死了,也要找侯爷,打架斗殴,邻里吵闹也要找侯爷,原本陈华以为,他当蓝田侯很轻松,接手后才明白,自己食邑的千户人家,就是自己的房客,他们按时向陈华交租,陈华就必须要负责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甚至他们生儿子嫁女儿,陈华都要前往探望。   于是就有了陈华忙,跟着他混的人累得像狗一样舌头外翻。   陈华感慨,蓝田侯,也不是那么好当的。但是,也仅限现在陈华家人丁稀少人手忙不过来,过那么几年,等陈华取个十房八房娘子,就有人替他打理这些琐事了。   说道取媳妇,陈华自己也有这么个想法,恰好老李圣旨下来的时候,还赏赐了一座高门宅邸给陈华。那院子贼大,就在安乐坊里面,比墨统领的墨府大了何止一倍。侯爷好歹是有身份的人,尤其是陈华这种可以世袭的开国侯,以后陈家世世代代都以这里为祖宅,宅子不大不气派怎么得了?老李贪污了陈华四十万贯钱,拿出手安慰陈华的宅子当然不能小气。   那宅子陈华看过一次,然后就交给了杜荷去帮他打理。   然后杜荷这厮继续累如狗!跑前跑后,买家具,请工匠修葺,尽心尽力为陈华打造他的侯爷府。   时间就只有那么点,陈华也只能多线操作。他忙,很忙,婉儿姑娘每天都是看着陈华来回奔波长安和玉山两处。婉儿姑娘心里担心陈华,但又痛恨自己帮不上他的忙,看着日渐消瘦的陈华,婉儿姑娘每次都要抓着他的手说一句心疼的话。让陈华感慨,封建社会就是好啊,男人能在恋爱中享受到女朋友不吃醋不怄气的温情,此乃男同胞的福荫啊。   不过公孙婉温柔贤惠的脾性,说多了没羞没躁温柔的情话,那小脸蛋就悄悄然红彤彤,唐律有令,女子十五就必须嫁入,婉儿双十年华,正是熟透的年龄,让陈华见了,恨不得立刻操办婚事,把这小娘子娶回家滚床单去。   最难消受美人恩,在公孙婉那儿待一会儿,陈华都觉得龙精虎壮全身都是使不完的力气。他忍了,把这股力气留着直奔玉山。   好日子还长着呢,妈的,等老子的玉山小别墅修好了,就天天在玉山待着和婉儿谈情说爱。不过,辛苦了婉儿,又要让她等三年。   为了梦想,陈华在公孙婉不舍的目光中,继续从长安飞奔玉山。以累死马的速度,陈华风风火火赶到了玉山。   玉山的项目是李泰在负责。短短几日的时间,景色秀丽,风景宜人的玉山之上,某处庇荫的地方,已经被推出大块大块的平地。按照陈华的设计,会在玉山上,拔地建起一座座小别墅,除此之外,还要修建一座摩天高的学府楼,以及人工湖,运动场,没事可以让学生跑跑步,踢踢蹴鞠,举办个运动会什么的,而且,陈华还要求,所建的一应亭台楼阁假山流水,都要颇具匠心,设计图他已经拿给李泰,既然准备大刀阔斧的干,就得干出成绩,争取震硕整个长安。   李泰在玉山已经做到废寝忘食的工作境界。玉山项目是陈华亲自交给他监督的,李泰完全是把项目当成了生命。规划,推土,平地,前期材料的准备,都在李泰的脑子中演变着。李泰的理想不大,按照陈华给他的蓝图,格物院的新书院将是李泰这辈子,做成的最大一件事。   简直很难想象,可以把房子修到二十层楼高,当然,若是没有水泥,没有红砖,没有找专门的铁匠在铁水里面加入合金炼成精钢,然后把钢水倒进浇筑的器具里拉成长长的钢筋作为大楼的框架支撑,别说二十层楼,十层楼都修不起。   神奇。   格物院的新学府,简直堪称当代鬼斧神工的杰作!   如此神奇的构想,当然必须要一个更神奇的人才能设计出来,这个人,就是陈华,李泰敬佩的陈华。因为,没有陈华解决水泥,红砖,钢筋,等技术性的难题,工部的匠师也修不起这么一座可摘星辰的房子。   “如果修好了,我也要向老师要一座小别墅,玉山春暖夏凉,简直就是一块埋在地里的蓝田玉,适合避暑,每到夏季,便可以到玉山小住些日子。”李泰心里正想着美事,眼光往施工的场地上飘去,陈华每天总是很准时的出现在施工现场。   李泰小跑过去,他监督施工不会有差错,用不了几日就可以平完地,然后开始修建。   “老师!”李泰来到陈华身前:“前期的施工,已经在开展。可中期的投入,还跟不上,你啥时候找我三哥催催他,让他加快督促人烧制水泥,钢筋也不怎么够了,等一旦开工,供货不上,工期就要延误了。”李恪负责供货,李泰负责监督施工现场,这是陈华交给他们的任务。   陈华把李泰的建议记在心里面,新学院竣工时,他是看不到了,他那时候只怕还在江南吧。   不过,陈华也不遗憾,他到期望自己从江南回来,遥望玉山就会看见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若隐若现于苍翠的玉山之中,这何尝不是件赏心悦目的事。   这算是自己离开长安前,大刀阔斧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吧。 第六十章 一瞥长安终离别 [本章字数:2220 最新更新时间:2013-06-16 23:13:19.0]   时间又过去半个月,玉山上用来建房的地已经被李泰平了出来,接下来就要打地桩立柱子请工匠修房造屋,奠基大事,是大工程,一旦奠基,就预示着玉山新书院正式拔地而起,马虎不得。于是李泰像个包工头似地, 吃在玉山,睡在玉山,很少回皇宫,李泰玩命地工作,让长孙略有所知,多次差人请他回来,李泰以有事推脱,他是第一次拒绝母亲的请求。   李泰的干劲如此大,陈华就完全把建书院的事放放心心交给他。陈华自己也不每日早晚往玉山跑,他把心思放在李恪身上,李恪干的是技术活儿,虽然和他学的算术沾不上边,但自从和李泰做了那个超级大孔明灯后,李恪的又一兴趣就是把算学运用在实践中去探索真理。   以前靠卖玉石为生的蓝田县,现在已经建起了许多作坊。陈华封了玉山,断了玉石买卖这片市场,但他不能眼看着蓝田县的人一个个都穷困潦倒,蓝田人不卖玉石,就快成穷光蛋了,所以,陈华试着把多余的劳动力投入作坊中,也算某种程度上解决蓝田县劳动力过剩的问题。   新建在蓝田县的作坊有七八家,都是以前烧窑用的小作坊,经过改造,成了可以烧制水泥红砖出产钢筋的工业作坊。江南水患要用水泥,很多的水泥,无法计量,这就刺激了水泥生产行业,有钱不能让别人赚了去,陈华是蓝田侯,这笔钱当然要让自己封地的人赚。   建立工业作坊,是陈华的主意,但陈华也有担心的余地。要留给子孙一片青山绿水啊,他不能单独搞破坏,虽然这个时代还没有环境保护法,但是举目蓝天白云,水果蔬菜绿色无污染,谁都不忍心破坏,于是陈华找到了蓝田县令罗平,和他进步一商量有关作坊的事,并且,陈华还给罗平提出了几点他的想法。   建在蓝田县的作坊,要划出专门的用地,作为工业园区用着开发,而且还要对这些作坊,进行登记造册,有必要派遣官府人员进行管理。做好作坊的排水排气妥善处置。作坊规模不能低于五百人以下,争取小作坊和小作坊合并,大作坊和大作坊相互合作。尤其是官府的监察力度要够,这些作坊若是违法了,统统封闭,毫不留情。反正蓝田县是陈华自家一亩三分地,陈华说什么,下面就要实施。   规划工业作坊,是陈华去江南前大概的想法,他也不愿看见回来雾蒙蒙的蓝田县,所以,在嘱咐罗平的时候,陈华特别强调了监察力度,相信罗平不会掉以轻心。   是时候该把水泥的事找个适当的时间向老李推荐了,毕竟这是项利国工程,老李一定会支持。说不定还会拨银子下来,支持陈华扩建水泥作坊。   就在陈华渴望,能够拥有大量水泥时,在水泥作坊监督的李恪,给陈华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在新烧制的一批水泥留底废渣下,发现了像珍珠一样的晶体。这种晶体,能够发光,形状如珍珠,李恪不知此为何物,为此他还亲自抽空把那晶体小心包起,送到陈华那儿,陈华看了那晶体后,表面没多大惊讶,但内心已经乐开了花。   没想到啊,李恪在烧制水泥的时候,居然弄巧烧出了玻璃。   大唐现在还没有玻璃,不然陈华不会和南洋人哥抹布签订购买玻璃的合同。现在这项技术,居然让李恪在无意中填补了这片空白。   高兴的陈华,没有立刻告诉李恪,他发现的这种颗粒,究竟会给整个世界带来什么影响。他也没有准确地拿出烧制玻璃的配方交给李恪,陈华相信,李恪一定会找到当天烧制那一批出现了玻璃结晶的工匠,然后根据他们烧制时记录下用到的原材料,进行一次次的实验,最后得出结果。培养科学兴趣,就是从未知开始,一来就告诉了全部,而不去引导,怎么能成为科学巨匠?   李恪和李泰,陈华都有自己对他们独特的培养,他也相信这两个小子,接触了那些神秘的东西后,再也不会对权力产生欲望。大唐和平了,陈华也就和平了。李恪李泰作为陈华唯一的两个弟子,陈华能做到的就是,让他们活的更久。   方方面面,都按部就班地进行操控。把所有的事情,都放心地交给信任的人完成,陈华身上的担子就变轻了。   玉山那面,他不用去过问,因为李泰会做到最好,作坊的事,李恪也会尽心尽力,陈华很放心那个温文尔雅的小子,在他身上,陈华看到了李恪做事的严谨。   这两块重石放下,陈华自然清闲了。也趁此时间,陈华见了自己那蓝田县一千户人家,蓝田县的人口不多,一千户,几乎就是整个县的户籍人家,隋末战乱,给天下苍生带来了疮痍的死气,战争和天灾成了人民口中不愿提起的伤痛。大量地增大人口基数,已经成了上至国家,下至家庭的重任。   看过了自己的子民后,陈华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蓝田县,实在是太穷,太贫瘠,太超生了。   农作物几乎没有,蔬菜瓜的种植也甚少。大多数的人家,都集中在环绕玉山一带的村落,靠挖玉山上的玉石为生。资源是越挖越控,加上外来者的掠夺,真正富裕的屈指可数。   陈华封了玉山,断了所有人的财路,但这是侯爷的命令,蓝田县的人不敢反抗,但作为始作俑者,就算建了工业作坊,为蓝田县人提供就业的岗位,但要想让那些一个壮男丁,拖家带口养活十多个老弱妇孺,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陈华在考察了一番之后,心里在想,必须要给这些不能做重活老人妇女儿童找点事情做,就算让他们养猪,每年都还能有猪肉吃,过年的时候,不会出现年慌。   陈华心中已经有了个决定,但这个决定,还没有由他带头开始实施,老李的一道圣旨,将陈华宣进了宫,江南大水,数郡县淹没,救人如救火,老李真想一脚揣在陈华屁股上,巴不得他现在就飞到江南去。   江南水患告急,陈华不得不放下手上所有事,立刻前往江南。他想,自己从凉州来到长安,不过数月时间,对长安城的繁华,仅仅是惊鸿一瞥,还没来得急让陈华细细评味长安城的底蕴,如今又被老李一脚踢到江南,下次再回来时,他发誓,他打死都不会再离开长安了,因为长安有种家的感觉,他不想在成为一个游子四处漂泊。 望江南 第一章 启程 [本章字数:2137 最新更新时间:2013-06-18 00:32:39.0]   公孙婉穿了件大红的袖衫,细腰上以绣带结成合欢结,这是她早就为自己准备好的嫁衣,可惜她还没来的及穿上嫁衣,未婚夫就已经战死沙场,今天,她已下定决心,脸上擦了淡红的胭脂,眉毛也修的精致细长,这是她第一次用胭脂水粉打扮自己。她要把自己装扮成出嫁时的样子,要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现给最爱的人看,酡红的脸上欲语还羞,她穿上了嫁衣,同时也说明,她已经嫁人了。   残阳如血,染红的不仅仅是远山那一片天空,还有那芳草地上,一袭大红嫁衣的公孙婉。   三年前,她就是在此地,送自己的未婚夫前往边关,那时她穿了件素白的荷衣,纤尘不染,她目送良人远行,结果等来的是一纸阵亡的家书。   三年后,同样有个人,从此地出发离开长安。公孙婉穿上了嫁衣远送,这一次,她害怕,旧事会从演。所以,她要把自己嫁出去,不然会后悔一辈子。   晚风袭来,公孙婉盘起的发髻凌乱风中。   我害怕,这辈子,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嫁给你。   你若远行,我穿嫁衣相送,希望夫君平安归来,记得你已有妻子,在外一定要安好。   这是陈华离开长安前,公孙婉不舍地话语。   陈华终究是离开了长安。在离开之前,为他践行的人不少,他已记不清自己吃了多少家置办的酒席,直到夕阳西下,他才从长安城出发,去往江南的路上。   为他送行的人,除了公孙婉之外,李恪、李泰,杜荷两兄弟,格物院的一票人,等等,大大小小,有几十号人,从长安城一直送到城郊十里长亭。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啊。   脑袋昏昏沉沉的陈华,坐在马车中,挑起帘子看着身后那群人,尤其是那个穿着嫁衣的可人儿,陈华把老李咒骂了无数遍,终于收回目光,离别这种事,就算是圣人,都抵不住,何况陈华不过是凡夫庶子。   离别时,说太多的话,只会徒增伤感,陈华走的颇为潇洒,除了把公孙婉留在马车中,陪他出了长安城,说过几句没羞没躁的话,其余人,陈华刻意避开他们,留给他们只有一句话,我陈汉三总有一天会再回来的。格物院给我照顾好,蓝田县千户人口也要给我照顾好。   潇洒到屌爆了。也唯有陈华能够说出如此让人难以理解的话。他也因此,在继长安大害之后,继承了陈汉三这个口头禅的称号。   骑在一匹小母马上的程处默,同样喝的醉醺醺地,嘴里咿呀呀嘀咕着。他是老李特意委派一路保护陈华安全的人。此行去江南,陈华除了带上程处默之外,随行的队伍,共计十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工部的匠师,熟悉江南山川地形,以前也参与了江南水患的整改,此次出征可谓轻车熟路。陈华自己带出来的随行,就只有三人,其中一个是格物院夫子严宽强烈推荐的少年高宝藏,还有一个,是虞世南那老头丢给陈华充当管家类型的人,陈华去江南,衣食住行,总的有人安排,老虞塞来的那个叫胡老先生的人正好能担当重任。剩下的一人就是脸皮无下限的程处默。   三辆马车,前后行驶着,陈华坐在中间马车之中,程处默就随行在马车外面.眼看天色不怎么早,都怪杜家两兄弟,非得拉着多喝了几杯出发才晚点了。程处默嘴里抱怨几句,道:“华哥儿,按照我们的速度,到下一站潼关,只怕要走到深夜才能到了。”   陈华在马车里,脑袋有点晕,道:“这事儿,你可以去问问胡老先生,看他怎么安排。”陈华现在就想在马车上睡一觉,江南发大水他也不能飞过去,老李虽然叮嘱,务必披星戴月赶去,但也不能太赶时间啊,陈华的理念是以人为本,所以将在外根本就不鸟老李。   程处默两百斤的身体,压在那匹小母马上,哒哒哒朝走在最前面第一辆马车追去。   来到马车前,程处默解下马背上的武器大棒槌,咚咚咚,敲了几下车窗,窗帘挑起,一个满头华发,但仍旧精神抖擞,尤其是那双眼睛,细看下,简直是人精人精的老头不耐烦的地看着程处默:“小公爷有何事找老朽。”   “我说,胡先生,我们什么时候找处地儿歇息?”程处默认得这老头,虞世南府上的管家,长安城王公贵族府上所有管家中的一号人物。   胡先生在陈华夕阳出长安时已经有打算,今晚是走不了多远,道:“今晚,歇于渭水畔,明早入渭南,过潼关,然后直达洛阳。”   渭水就是绕着长安向东流,没多远的路程就可以到渭水,终于可以休息了,程处默屁颠屁颠将这个消息汇报陈华。   陈华听到今晚歇息渭水畔,他对此没多大意见。就是随便找快地儿也能躺下。   趁着空余时间,陈华拿出工部给他的地图。   这次江南大水,波及的郡县有十多个,规模算颇大,也难怪老李会感觉火烧眉毛。蝗灾,水灾,地震,台风,饥饿,都可能造成大规模农民起义,有陈胜带头搞出那么一档子事,当权者当然要想法设法安抚民心。   研究了工部给出的地图,受灾最严重的,是处于连接大运河末端,江都到余杭的江南运河堤坝坍塌,造成京口吴洲一带十余郡县,数万人受灾。   数万人,对整个人口基数不大的大唐,已经是大灾难,难怪老李着急忙慌让陈华火速前往,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啊。   既然水灾已经泛滥,亡羊补牢已经太晚了。从新修筑堤坝是不可能,没有那么大的人力投入,只有等水患过去,从新筑坝,以防来年洪水,为今之计,就是要想到如何采取安抚政策才能稳定民心,老李让自己早日赶去江南,也许正是这个意识。   小小地揣摩了一番圣意,陈华脑子里面已经有自己的初步打算。   车窗上的帘子已经是打开的,看见了程处默,陈华又用想把他当苦力使用的想法:“处墨,替我向胡老先生传一句话。”   “华哥儿要吩咐什么事。”程处默挺直腰板,大有唯命是从的气魄。   陈华顿了顿,道:“你告诉胡老先生,就说,传我命令,沿途收购药材,有多少,要多少。” 第二章 东都洛阳 [本章字数:2167 最新更新时间:2013-06-18 23:51:28.0]   天气渐有暑意,天高云阔,艳阳高照,马车行走在重山叠嶂间,峰回路转,还没来得急欣赏沿途的美景,就已跑过了数里远。   出了潼关,向东走,就是陕州。等到了东都洛阳,就可以乘官船去江都。陈华现在被任命江南道巡察使。这个权力有多大,陈华不怎么清楚,他私下问过老虞,老虞给他说过,陈华在担任江南道巡察使期间,可以随意罢免江南道内的官员,都不用请示老李。   妈的,这官可老大了,相当于中组部啊。这回可要让江南道那群以为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官员要心吊胆了,朝廷特派巡察使,圣旨上说明了是来治理水患,可想来想去,究竟是真以治理水患为目的,还是借故打乱江南的官场,这是个隐晦的信号。   于是在陈华还没来到江南之前,江南道内的官场,已经开始着手准备如何款待这位从长安来的侯爷了。   马车已经由三辆,变成了五辆,有两辆满满装着整车的药材。侯爷有令,沿途大量收购药材,要多少有多少,胡老先生一看就知道侯爷是在为江南的水患作准备,他们的队伍刚出了长安进入渭南界,便开始在渭南地界内忙碌收药材的事,这不,出潼关时,马车的数量变多了,不得不多雇了赶车的马夫。   “侯爷,你得给老朽一个数目,我们此行去江南,究竟要收多少药材?照此速度,一面走,一面停顿,我们何时才能到江南啊?”陈华的马车上,现如今成为管家兼账房先生的胡老先生心里默算着沿途收购的药材花去的铜钱。已经用掉两千贯了,他们身上带的现钱不多,朝廷的拨款虽然紧随其后,但不能提前预支,什么都是自己掏腰包垫着,这笔买卖看着似乎挺亏的。   胡老先生不知道,镇灾用的四十万贯铜钱,还是陈华自个儿掏的腰包。他要是知道,肯定就不会为了千多贯钱犯愁,这是管账人的老毛病,看见银子就想着怎么样才能节省下来。   陈华不怪胡先生向他叫苦银子不够花的事,不是为你着想的人,不会替你节约兜里的银子。此行从长安去江南,陈华带上的就只有五千贯钱,他没有让老李派专门的仪仗护送,一切从简低调行事,三辆马车,装载上工部的匠师,沿途不扰民不惊官,没看见从长安出发,一路上风平浪静,没见那个当地父母官迎接,这都是陈华低调行事的结果。   “胡先生,我们收购了多少药材?”几万人受灾,药材方面肯定是不足,洪水过后就是瘟疫,谈疫色变的大唐,动辄瘟疫中死亡就是上万人,而且若是传播型瘟疫,整个江南都会受影响,陈华不得不防啊。   胡先生的账本管理的仅仅有条,这些天买了多少东西,他都一一记录,当下回道:“侯爷,最近几天,我们在渭南界,按照侯爷给出的方子收购药材,有十担左右,雇了两辆马车装货,但是江南路途遥远,这药材放在车上,保管不好是要发霉的,发霉的药材就不能用了。”   胡先生考虑的这个问题,是大问题,他们不是专门的药材商,药材长距离运输的保管问题,他们是不会的,江南多雨水,从长安买来的药材,到了江南肯定要发霉。   陈华没考虑到药材生霉的问题,这是他的失策,幸好胡先生提醒。   “胡先生,我们我们下一站,将在那里停歇?”不能自己保存药材,看来只能找药材商合作了,这是陈华心里的想法。   整个行走的路线,都在胡先生的脑海里,他想也不想,立刻道:“回侯爷。我们下一站要停留的地方是东都洛阳。在那里,我们可以直接坐船,经运河到达江南,这样会节约不少的时间。”   想到此,胡先生恍然大悟,道:“洛阳城是仅此于长安的天下第二城,城中商贾众多,是运河上的枢纽,里面不少药材商家,侯爷若是想购买大量的药材,这洛阳不可不去。”   “某正有此意。不过,这洛阳,某也不熟悉。”洛阳是陈华此行的中转站,到了那里,就可以做船去江都。隋炀帝那昏君,唯一的功劳就是修了这么一条沟通南北的大运河,他为此亡了国家,享福之事就留给后人了。   胡先生不推迟,道:“老朽前些年,随老爷来过洛阳,对洛阳城也熟悉。侯爷若是想去洛阳城看看,老朽可以为你领路。只是,老朽有一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   “胡先生但说不妨。”   “侯爷,我们剩下的铜钱不多了。恐怕买不了多少药材,侯爷低调行事,不让圣上安排随行的护卫。沿途的官府,皆不知侯爷出巡,迎接的人少之又少。我们这是自费去江南,一切开销,都是侯爷自己承担。老朽已经为侯爷尽量节俭,可是药材一事,恐怕侯爷还的找洛阳的官员解决,看能否通过官府的渠道,获得侯爷需要的药材。”胡先生说的是实诚话,陈华低调行事,确实为他办事带来了不利之处,往常哪位官员出巡不是大张旗鼓,巴不得弄的天下皆知,出巡是捞油水的机会,也难怪侯爷如此年轻,不懂其中门道啊。   陈华不是不懂,他是另有打算,装逼的最高境界是素袖藏金锦衣夜行,这样才有更多的乐趣。   “买药材的事,胡先生不用担心,某自有打算。”陈华拱了拱手道,老虞塞给陈华这个管家,解决了陈华太多的问题,他都有从老虞手中抢人的念头。   胡先生有身为属下,没有替主上办好差事,脸上一阵羞愧,道:“侯爷说见外的话了,老爷让老朽跟随侯爷下江南,这是老爷和侯爷对老朽的看重,老朽自当尽心尽力,为侯爷解决问题。”   胡老先生客气回答,其实陈华不知道,虞世南把胡老先生派给陈华,还有另一个打算。   陈华不熟悉江南的官场,尤其是像他如此年轻的侯爷,气盛之下难免会做出一些冲动的事,虞世南派跟随他多年的老管家相随,其中就交代了一点,让陈华熟悉江南的官场,不然他在江南的三年时间会过的很痛苦。   自古官场多凶险,尤其是皇城之外,小人众多,侯爷虽然是长安贵族,但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有人从旁指点,他也少出岔子!   这是老虞在扶植他看上的人选。 第三章 恩 惠 [本章字数:2196 最新更新时间:2013-06-19 23:59:41.0]   对洛阳的记忆,大多数都来自杨广,杨广把国都迁到了洛阳,同时下令修建大运河,方便他去江南游山玩水。杨广在未登基前干了最大的一件事就是消灭了写<后|庭花>的陈叔宝,据说俘获美人无数,才让杨广总想着隔三差五就跑江南一年半载不回京师,有好墨者甚至笔耕杨广厌弃关中女子的粗狂,怀念江南女子的水柔,把他大昏君的形象层层渲染深入人心。   如今的洛阳,早已从战争的疮痍中从获新生。老李开明的政治,大力鼓励农耕商贸,早让洛阳成为作为唐初时期东都、长安与中原腹地一带最重要的交通枢纽。   这里地理位置非常特殊,西达突厥、东近齐鲁、北通辽东、南接江浙的城池,在经济上、政治上、军事上的重要性不亚于长安,如此便利的地势,刺激了经济的发展,城外运河上商业贸易船只过尽千帆异常繁华。况且洛阳曾经作为隋朝的国都,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经济基础,此地更是富甲天下之地,前朝许多遗民深居在此,尽管王谢堂燕不在,可家中的财富还是足够吓人的,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一个经历了几代的贵族,底蕴在那儿,还是能够无良子孙挥霍几代。   “公子,前面就是洛阳集市,我们不去专门卖药材的药铺看看,跑集市做什么?”老胡像个忠心的管家跟在陈华身后,粗狂威猛的程处默如同看家护院,他那狼牙棒的大棒槌武器太显眼了,于是换了把宝剑挂在腰间,大户人家都喜欢养几个护院看宅子,像程处默这样面相凶煞的人,这在洛阳城内不少见。   陈华说过,在外面都称呼他公子,于是程处默感觉自己被华哥儿占了便宜,不过,一切为了组织,程处默终究是忍了。   现在已经是开市的时辰,集市上随处可见车载斗量屯街塞巷的商品。这些商品,都是常见的日用品,物美价廉,几个铜钱就能淘到手。在长安东西两集市都淘过不少东西的陈华,手头开始痒了起来,不知道洛阳有没有类似潘家园一样的古董街,说不定能淘到几件皇宫里流出来的稀奇玩意。   在一家幡子上写着“面”摊子的地方坐下来吃点东西,陈华、胡老先生,程处默,除了胡老先生外,都没来过洛阳,熟话说,淘宝穷三代,陈华觉悟太低,难得来一次洛阳,怎么想都得弄点东西留作纪念。   面摊煮面的是一对夫妻,听周围的食客称呼,男的姓王,女的为王陈氏,这是家门开的店子,要照顾生意,二话不说,陈华考虑每人的饭量,顺手点了三大碗面,要是吃不完就交给程处默解决,今天遇见家门,是高兴事,撑死程处默都不怕。况且程处默好像早有准备,都已经在松裤带了,简直粗人一个。   王陈氏的面摊子,今天还是第一次遇见一个公子哥带着管家仆役坐下来吃寻常人家的粗面。她的相公胆小如鼠,看见穿着华丽的人,就从心底里害怕,阶级害死人啊,但王陈氏这个女人倒是很会张罗,一个人麻利地煮面入碗,然后端着面条,嘴里抹了蜜似地,遛到陈华此桌,道:“听公子的口音,是外地人?”   陈华心想,难道这家面摊有专坑外地人的嗜好,家门,我也姓陈啊。   他点了点头,没有说话,算是回答了王陈氏。   双手端起面碗,看着份量足,但色香味不怎么健全,要是有碗牛肉面就好了,陈华有点想婉儿了,还是婉儿煮的面好吃啊。   旁边的程处默吃的嗨皮,这厮钢铁般的胃着实强大,就没见他有啥水土不服的。他吃完了,就盯着陈华丝毫未动的碗,哈喇子都留出来了,程咬金都教了些啥儿子啊,怎么一家老小都是粗人一个。   老胡看样子是吃过苦的人,面碗入手,吃的很慢,但连汤带水一滴不剩,节约美德就是说他这种人。   最终陈华要了一碗混沌,凑合填饱肚子。婉儿做的东西,陈华吃顺嘴了,突然吃到不同口味的,陈华食之无味。   解决完五脏庙问题,接下来就得去集市上逛逛。老胡从腰间掏出十个铜板,他看得出侯爷是有意想照顾这家面摊的生意,出手稍微阔卓点。   陈华从老胡那里要来了方便携带的袖珍型纸笔,随意写写画画,完成之后,将一张纸放在面碗下。   没等王陈氏过来,十个铜板丢在桌上,陈华就领着老胡和程处默二人飘然离去。   王陈氏还在锅灶边忙碌着,他丈夫虽然胆小,但眼睛却时刻盯着那三个吃面的贵人。能穿绸缎的都是贵人,寻常百姓男女只能是麻布荆钗,见那几个贵人离去,王陈氏的丈夫才有勇气朝自己的婆姨展现雄风。   “走了!”王陈氏的丈夫说了一句,他怕贵人吃面不给铜钱,他不敢讨要。   王陈氏冷哼了声“就知道在家里对老娘凶。”然后走到陈华坐过的桌子,十个铜板,让她眼睛一亮,连忙拾纳入怀中。收拾桌上碗筷时,王陈氏眼尖发现了压在碗底折叠好的一张纸。   ”难道是那贵人写的?”贵人给了十个铜板已经让王陈氏心里感激,此刻又看见碗底有张纸,上面写着字,王陈氏不识字,一时犯难了。她的丈夫闻讯赶过来,他同样不识一丁,一副茫然无措的样子。   王陈氏恨恨咬了牙,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嫁如意郎君,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多了更多相互容忍到老的夫妻。   “回家让隔壁的赵先生帮忙看看,纸上写的什么。这是那贵人留下来的,说不定对我们有用。”王陈氏如获至宝,巴不得现在就去找她说的赵先生破译纸上的内容。   王陈氏当然不知道陈华写的什么,就算是她口中的赵先生看来之后也会犯愁。   红烧肠旺面,洛阳刀削面,猪肉臊子面,兰州拉面,原料附上工艺做法,一字不差记录在纸上。   这是一份食谱。   可以帮助一个面摊生意从冷清直接红红火火起来。   尽管只是一个小小的恩惠,对陈华仿若微不足道,陈华如此做,不过是想在大唐添一砖添一瓦,想构建一点自己熟悉的东西在里面,婉儿姑娘的混沌摊子如此,格物院亦是如此,现在到了洛阳,陈华也是愿意融入唐人的生活中,适当做一些改变,指不定某一天,他在长安就能吃到这些面食,岂能说自己不熟悉? 第四章 发名片的药材贩子 [本章字数:3053 最新更新时间:2013-06-21 00:09:24.0]   洛阳集市上卖的东西挺多,但没有陈华中意的货物。他是来淘古董的,比如瓷器青铜玉石字画之类的玩意,说不定还能得到两件夏商时期的文物,身为盗帅,当人是古玩方面的专家,陈华权当是娱乐消遣,花便宜的价钱,买两样实惠的货充实侯爷府的陈设,但陈华似乎高看了唐代人,在这个时代,在连盗墓都要判死刑的残酷法律下,谁还敢拿官家用的东西在市面上卖?   嫌命够长,招摇撞市,自寻死路啊?   失望,遗憾,唐人居然没有玩古玩的,想他陈华堂堂盗帅,居然无用武之地。   转了大半个集市,一件古玩都没看见,大多是这个朝代产的玉石挂坠和三彩瓷器,这东西买回去放一千多年保管成古玩,怎么就没有隋唐以前的东西啊,随便一个秦汉时期的鼎拿出来都价值连城啊。是不是那些流传下来的古玩,都被贵族抢完,当了私藏品?   老胡不知道侯爷要买什么,走着走着,看见卖字画儿的,就挤着钻进去,一会儿工夫煞有落败无功而返。看见有瓷器玉石的,都得拿起来掂掂,摇头喟叹,说这根本就不值钱。老胡发现自己跟不上侯爷的思维了,侯爷是在玩骨董吧!不然他怎么老爱往那些和骨董沾上边的摊子上瞅,不过侯爷也是不懂,外面市面上怎么能弄到那些东西,不怕受刑罚啊,这东西只有贵族间才能私下交易。   “侯爷,别看了,你想要的东西,洛阳集市上是买不到的,侯爷若手痒痒,想玩一玩,到了江南,找个贵族间的小圈子,说不定能够弄到两样。”也难怪,侯爷以前只是关外的小民,才成了贵族,不明白贵族间许多生活方式,老胡善解人意地提醒了陈华。   原来玩古玩这东西, 还要有身份的人才能玩得起啊。也难怪,穷人那有闲钱和闲时间去玩那不沾边的古玩,唯有吃饱了没事,整天遛狗逗鸟又不受律法约束的贵族,才能有大把时间干这档子事。   好啊,哪天本盗帅威震一下贵族间的古玩界,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必翻云覆雨。   于是,陈华打算撤票去药材街看看,不能玩物丧志,办大事儿的时候,私人工作就要放在一边。   可是,就在他准备带着老胡和程处默二人去办理药材事宜时,在人来人往的洛阳集市,走着走着,陈华突然停顿了一下,吓住了身边两人,他嘴里“咦”地一声,眼光死死盯着前方某个胖子,准确的说,是那个胖子手里捧着的盒子。   胖子中等身材,穿一件圆领袍衫,粗短的脖子全都缩在衣领里面。让他那大脑袋看着就像乌龟伸出一截的头。他手里捧着个鎏金木盒,在人群里面望来看去,好像在寻找着什么。   “至少是先秦之物。盒子表面看起来像极花纹的东西,是秦朝的小篆,秦始皇焚书坑儒,早就销毁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能出现印在盒子上的字体,这东西,价值不菲啊。”陈华仅仅用肉眼,就能判断那胖子手里拿着的盒子就是一件秦朝古玩,就连陈华的养父,盗帅门的老家伙都称赞过他,随便发表一篇如何鉴定古玩的论文,就能让国内一大票考古专家钻地缝。   不动声色地往那胖子靠近,看能不能从那胖子手中搞过来那盒子。   那胖子就好像这条街上的熟客,抱着个盒子四处转悠,而且去的地方都是人多之处。每次去了之后,胖子都会神秘地找到一些穿着打扮有地位的人一番交流,最后脸色不怎么好地回来,然后胖子又继续寻找下一处人多的地方,不知他有何目的。   胖子现在去的地方,是一处街边杂耍的场子,便宜实惠的江湖杂耍总会吸引许多没闲钱的老百姓,偶尔有几个体面的人驻足,此刻那杂耍场子周围已经围了好多人,胖子一头扎进人堆里,没有半点儿欣赏杂耍的念头,他在人群中东瞧西看,终于把目标锁定在人堆中,有两个穿着比较体面的老板身上。   “二位老爷,可否借一步说话。”陈华发现,似乎长得胖的人,都很会来事儿,至少这胖子说话笑起来的摸样,让陈华联想到了无忌胖子。   这两位正在观看街边杂耍的老板压根就当胖子不存在,他们一门心思看杂耍,对旁人的打扰,就当没听见。他们的穿着打扮是商人模样,商人是这个社会地位最底下的人,居然还有人向他们打招呼,那就可以间接说明,这胖子也是商人。   “看两位老爷气度不凡,在下有笔生意,两位老爷若是有兴趣,我们不妨找个地方边吃边聊?两位老爷意下如何?”胖子刻意腾出手甩了甩,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人发现他手里抱着的盒子。这玩意儿是他家祖传的,具体是什么东西,胖子那死去的老爹都不知道,不过胖子明白,每次他抱着这东西出来找人谈生意别人都会被自己的盒子吸引。从此,他干脆把盒子带在身边,给盒子取了个聚宝箱的俗名。   那两位看杂耍的老板果然被胖子手里的盒子吸引。两人相互对视一眼,腰带鼓鼓的他们是不愿意和一个陌生人说话,尤其是以做生意为由的陌生人,指不定被人图财害命了也不知道。   “你说的生意,就是这盒子?”两位老板中,身材较高的那位开口说话。如果是这盒子,他们可以考虑现场交易。他们不是白痴,这东西看着像古物,正好可以拿来贿赂生意场上的官员。   胖子一看有戏,连忙道:“两位老板,我们找个地儿说如何?”   “要做生意,就在这儿做,周围人多,不怕被人坑了害了。”生意人自古成精的老话可不是吹的。   胖子一番踌躇,以往他找人做生意,往往就是到了这一步就无功而返,胖子就像猜到了结局,他赶忙打开盒子,里面摆放的居然和盒子的价格完全不等价的东西,是一叠叠裁剪整齐的纸片,胖子从中抽出两张,递给两位老板,道:“两位老爷请过目,这是在下的门状!”   所谓的门状,就是类似现代的名片。胖子真是高手啊,居然想到在人多的地方发名片,这种营销手段都想得出来,这胖子是做生意的高手。   远处的陈华目睹胖子所作的一切,原来胖子穿梭人群中,寻找有身份地位的人,为的就是发名片。这厮绝对是个商业奇才,陈华对他居然感了兴趣。   胖子的门状递给了两位老板,那两人淡淡撇了眼,漫不经心,根本就没合伙做生意的意思:“原来韩老板是做药材买卖的商人。不巧,兄弟二人是做木材买卖的,韩老板找错人了。”说完两人就自顾谈起来,早已把胖子丢一边不理会了。   胖子有些急了,他把全家老小,十个老婆,八个孩子,两个老人的活命钱,都赌在这趟生意上了,他不能亏,亏了整个家就完了,这两日天天在洛阳城内转悠,就是想找个合伙人,就算亏也只能亏一半,但好多人听说他是药材商人就立刻回避。   胖子数次吃瘪侯想骂人了,这群猪啊,也不用脑子想想,江南发生水灾,水灾过后必定有瘟疫,只要把药材运到江南,还能愁不赚银子吗?   “两位老板,你们真不考虑考虑和韩某合作这趟生意?韩某倾家荡产,拿出一辈子的积蓄,连妻儿父母的活命钱都用在这单生意上,就是想趁着江南水灾,把药材运到江南去,赚个衣钵满盆,两位老板难道真要错失良机?”只怪别人笨,看不穿江南水灾后的利润,商业嗅觉灵敏的韩胖子只能全盘道出自己的见解。他实在是等不起了,囤积的药材就算用隋炀帝的龙舟来拉都拉不完,如果不运去江南,只怕药材生霉了,他一家老小就等着饿死吧。前两天小女儿生病了,只能在家里熬着,他看着心痛,发了疯要找到人合伙立刻去江南。   听韩胖子说出他的商业嗅觉,两位商人老爷愣了愣,忽然哈哈大笑,道:“韩老板,我等两兄弟还是劝你,尽快以便宜的价格把你那药材卖出去把。否则你会亏死。江南,你是去不成了,就算你去的成,你那药材也绝对进不了江南。”   “某不信,江南水灾,就不死人,不得瘟疫,就不缺药材了?”韩胖子坚定信心道。其实他心里都在打鼓了,这两人说的似乎不无道理。   “韩老板,实话告诉你把,我们兄弟二人才从江南回来,那里的药材生意,已经被垄断了,外面的人根本别想去分一杯羹。除非,你上面有大贵人,否则,你去江南,就是一条死路。”   听了此话,韩胖子只觉得双眼一黑。他怀里的盒子险些抱不住掉下来。   “两位此言可真?”   “千真万确。”   韩胖子听后,呼天抢地,悲愤,道:“休诶,休诶,我全家二十余口人,此命休诶!”说完,韩胖子双眼一黑,直挺挺倒在地上。 第五章 韩四平的生意原则 [本章字数:3091 最新更新时间:2013-06-21 17:02:51.0]   韩胖子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粗犷男人的怀里,虽说自己的十个婆姨,有几个是大手大脚的女人,但也没长胡子啊,韩胖子脑袋至今都还昏昏沉沉,以为自己出现幻觉,把自己的婆娘看成男人,他努力眨了眨眼睛,这才看清楚,抱着他的,的确是一个男人。   韩胖子顿时感觉胃里面有只蟑螂,有作呕的迹象。   “壮士!”韩胖子浑身充满了力气,想要从程处默怀里挣脱。不过,他那里是程处默的菜,胖胖的身子,在程处默犹如老虎钳的双臂夹持下,他岂能翻身?   韩胖子哭笑不得,他记得自己因为何事昏倒,可他不知道,眼前的的粗狂男人,是在救他还是想打劫。   想到打劫,韩胖子立刻发现,他们家家传的盒子已经不翼而飞。   韩胖子没有声张自己被劫,他有点小聪明,明白只怕自己只要喊“打劫”自己的脖子很容易被扭断,人死了,啥都没有了,韩胖子很珍惜自己小命,他假装若无其事地看了看四周,幸好还在洛阳集市,周围人多,这票劫匪抢了自己的盒子,肯定不会杀人灭口,说不定他们等会儿就走了。   韩盘子特意留意了这票劫匪的相貌,那个劫持住他的粗犷男,韩胖子从心底里感到恶心,尤其是那毛茸茸的脸,须发外散整一个粗人。还有一个站在粗犷男子背后,观察四周情况的老头,老头看起来比较老成,应该是军师之类的人物,至于最后一个人,就是拿着自己的盒子,在一旁仔细研究的青年,他应该是这群人的主心骨吧。   把三个绑匪的相貌都记在心里,韩胖子准备脱困后立刻去官府报案。   “你叫韩四平,做药材生意?家住洛阳城靠近集市的修善坊。”很突兀地,一个声音,传进了韩胖子耳朵。   韩四平大惊,难道自己的想法,被那青年看穿,他想拿自己的家人威胁自己。   韩四平是个极其顾家的男子,他一个人靠药材生意,养活了十个老婆八个儿女,他绝对不允许有人对自己的家人造成伤害。   “这位大爷,某身上除了那盒子,就没有值钱的东西,家里人为了凑钱给某囤积药材,已经变卖了所有东西,某那家,已经穷的不能再穷了。大爷你行行好,放过某一家老小二十余口人吧。”说话是交际圈中不可缺少的不分,韩四平深谙此道,尽量把自己说的悲一点,说不定这年轻的劫匪就放过自己呢,反正说话不要钱,韩四平已经酝酿了很多好听的话在心里,等会儿留着赞美那年轻的绑匪。   陈华就郁闷了,这韩四平居然把自己这伙人看成了劫匪。有见过光天化日之下,在集市上抢人的么?除非对方是脑残。不过,程处默的样子,颇有土匪的气质,被人误解是正常的。   “韩老板多虑了,某不过是想找韩老板做笔生意罢了。既然韩老板不愿,那某等告辞。”陈华已经听过韩四平描述他此刻的处境,全家老小都饿着肚子就等着他赚笔大钱回来,只要有人找他合伙做生意,他巴不得立刻贴上来商量事宜。韩四平此人做生意贼精,陈华只能找到他的薄弱点进行攻击。   果然,听说是做生意。韩四平那里还把陈华当劫匪看待,他已经恨不得把陈华供起来,也不知从那来的力气,挣脱了程处默的怀抱,和陈华面对面,道:“公子此言当真?”   称呼从大爷变成公子,已看出韩四平对陈华态度的转变。   “某有一笔很大的买卖,不知道你有没有胆子做?”陈华抛给韩四平一个问题,这是他在考验韩四平,富贵险中求,就看韩四平这生意精,具不具备成功商人的胆识。做生意,光靠聪明是不够的,还要有胆量,敢扯下一身皮,无论是谁,都能搏一搏的精神。   “有多大?”韩四平稍稍犹豫了一下,问道。   “大到可以掉脑袋,你敢不敢做?”陈华刻意加重声音,从气氛上造成某种压制。掉脑袋的事,那个敢做啊?   韩四平先前的回答,都是出自他平日与人常有的对话,直到听见陈华说“掉脑袋”的话后,他第一次陷入沉默。   韩胖子一言不发,很快,这个看着挺平淡的胖子,不知从那里借来的胆量,他抬头,认真地看着陈华,眼中充满了一股执着的光芒,道:“某是商人,某只讲利润,利润有多大,我就冒多大的险,这是我做生意的原则,我老子也骂过我韩四平心太贪,不过男人若是心不贪点,那个屌就白长了。呵呵,扯远了,公子说的生意能掉脑袋,就是不知,某做了,能得到多大的利益。”   韩四平正儿八经和陈华做生意,说的话也是心里话,反正他全家老小的性命都搭在这趟生意上了,做成了,荣华富贵,失败了,大家一起死,路上有照应。到了阴曹地府,他韩四平照样做生意养活他们娘儿。   韩四平做生意,除了贪之外,还有一个原则就是顾家。无论他赚了多少钱,都是拿给家里的老婆孩子花,他自己则不讲究,因为他觉得这样做很快乐。   陈华把盒子还给韩四平,他已经研究完了,对这盒子的主人,也有一定了解,道:“祖上是显贵人家啊,不然也养不出韩兄与众不同的贪念。这东西,韩兄以后还是少拿出来,应该摆在祖宗祠堂里早晚拜祭。”   韩四平听得一愣一愣的,感情面前这公子,不但会做生意,而且还是个有知识的人,韩四平越发恭敬,道:“公子难道知道这盒子的来历?我家祖辈相传,无一人知晓,也请过许多先生研究,始终得不出结果,公子若是知道此盒子的来历,能否将他告诉于我,韩某定当重谢。”   陈华摇了摇头:“先人已逝,韩兄就不要太过执着。盒子上,不过是记录韩家某位先祖一生的事迹,这盒子,是用来装他印玺之物。”   陈华能告诉他这么多,韩四平已经很满意了。   他们不再讨论盒子的事,而是由韩四平问道:“公子要做的生意,是不是就是药材生意?”韩四平只做药材生意,就算赚钱,也完全不是昧良心钱,至少药材能救人命。   “不错,某正要去江南,需要大量的药材,有多少,要多少。”陈华巴不得把整个洛阳的药材都搬到江南去。道:“不知韩兄商铺里,有多少药材,少了,这生意也做不成。   听了此话,韩四平信心满满,拿隋炀帝的龙舟进行比较,足见他准备了多少药材。道:“足足有一龙舟之多。”   陈华差点吓了一跳,妈的,这韩四平果然贪心,居然囤积了如此多的药材,他是不是打算不赚一龙舟的铜钱,就不回来了是吧。   “够了,够了,这生意能成。”陈华暗自高兴,老天居然让他遇见了这么个狠人,江南有救了。   听生意能做成,韩四平也颇有高兴:“公子,既然生意能成,那我们得商量商量,下一步该怎么办?做生意,就是明算账,资金投入,利润分配,都要白纸黑字写下来。以后就算有是非,公堂上也能对峙。”   听了此话,胡老先生差点噗嗤一笑,好一个精明的韩四平,也不睁大你眼睛瞧瞧站在你面前是谁?堂堂蓝田县侯,岂能同你生意人合站在一起攀谈?若不是江南受灾,急需药材,侯爷会到集市上和你这粗人谈生意?现在你还要叫侯爷签生意合同,这不是损了侯爷的脸面吗?   轻咳两声,老胡说道:“少爷,合同之事,交给老朽来办理?你还有其他要事要办,不能把时间放在小事上。”   陈华没明白老胡是啥意思,他还没觉悟,贵族是不能做生意的,就算有生意上的事,都是交给家族的下人打理。不过,陈华也不便多问,老胡被他委以账房先生的重任,生意上的事交给他,正好可以验证虞世南派给他的人是不是精英中的精英。   陈华点头同意,老胡释然一笑。   韩四平最开心了,嘴里砸吧砸吧,道:“公子,今天我老韩做东,咱们在洛阳城最豪华的酒楼吃上一顿,也趁此把买卖的合同给签了。”   韩四平果然是生意精,都懂得酒桌子上好谈生意的诀窍,陈华当然不推迟,道:“那就依韩兄的。不过,某可事先说好,去江南能不能赚银子,某可不敢保证,要是让韩兄赔了,可不能怨我。”   韩四平嘴巴一僵,刚灿烂的笑容凝结在脸上:“话可不能这么说,老韩我信得过公子,亏本还是赚了,老韩都记得公子的好。对了,还不知公子名讳。”   “陈华!”   “原来是江南陈姓,难怪公子看起来气度不凡,旁人就没得比,这趟生意,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老韩我都随公子去了。”韩四平郑重说道,大有无所畏惧的精神。只是他这话,落陈华耳里,假的不能再假了。   这韩四平精明啊,居然拐着弯窥探本侯的实力。只怕他现在已经把自己当成江南陈姓大族中的人,铁了心要跟着一起做生意了。 第六章 陈华的小举动,胡账房的大构思 [本章字数:3434 最新更新时间:2013-06-22 16:48:37.0]   在洛阳城最豪华的酒楼美美吃了一顿,韩四平身为洛阳本土人士,难得有机会遇见江南陈姓大族人家的公子,韩四平脑袋不笨,知道饭后娱乐是拉拢两人合作关系的最佳时机,男人嘛,一起喝酒一起寻欢的时候心里面就有那么一丝得意,三两句话就能成为铁哥们好兄弟,江南那地方号称鱼米之乡,以后的生意有了陈公子照看,还愁行不通么?   老韩不是古板的生意人,不然也弄不出发名片这种新鲜的事儿。在他的提议下,说是否去洛阳城“惜春楼”小坐,听说那里来了一批胡姬,跳起舞来身段似蛇,那叫一个妖娆,胡老先生脸色阴沉,看来是个不好女色的人,程处默那大嗓门听说要去找歌姬,这厮简直开始得意忘形,四下嚷嚷惜春楼门朝那面开。   “还是先去看看药材吧,不要误了大事,做完这趟生意,就算把整个洛阳的歌姬都包下来都不差钱。”陈华倒不是不好色,只是江南在受灾,他这个巡察使却耽搁在路上寻花问柳,要是有人在老李面前参他一本,估计老李又要坑陈华一次了。   陈华的心里已经有阴影了,老李动动嘴皮子,就坑了他四十万贯钱,他却成为了长安贵族众矢之的,被称为长安大害,暗地里不知有多少人在骂他。臣为君分忧,分屁的忧啊,遇见老李这种腹黑的人,他把你养着,就要准备被他随时抽血。   胡老先生脸色缓和恢复了正常,想他七老八十,要是跟着侯爷去逛青楼,被人指着脸皮说老了还好这口,他脸面挂不住啊。幸好侯爷不是饥色之人,免了韩四平的热情,唯一叫嚷的就是程处默那小子,听说不去惜春楼小坐,他用无辜的眼神看着陈华,就好像陈华成为杀人凶手,扼杀了他千万子孙。   果然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公子,岂能被胭脂俗粉打动,韩四平口风急忙转舵,道:“药材都放在某药铺里,陈公子要看,某这就带路。”   几人七拐八拐,来到了一家叫“韩记药铺”的店子门前。   铺子很大,看样子老韩的生意做得挺火的,不然他也储备不了整整一龙舟的药材。   走进铺子,管理铺子的是个女人,二十出头,着荆钗,面料是麻布,头上包着一块蓝色头巾,面容精巧,还用了点胭脂水粉,她旁边坐了一个调皮捣蛋的黄毛丫头,见此母女二人,老韩亲切招呼,这女人是他的婆姨,那丫头是他女儿。老韩有十个老婆,家里有带儿女的,有烧锅做饭的,有耕田种地的,外面也有帮他看管铺子的,十个老婆每人都有自己分内之事,老韩当男人也够幸福了。   “公子,这就是贱内,这是某女儿,叫韩小丫。”老韩把他的婆姨唤过来,道:“还不快拜见陈公子。”   女人温婉大方,很是得体,委了委身子:“妾身见过陈公子。”然后她拍了拍身边女儿的脑袋,小丫头不情愿地晃了晃黄毛脑袋,看着自己的母亲,母亲严厉道:“还不快给公子行礼。”   韩小丫偏过头,瞪着乌溜溜的眼睛看着陈华:“大哥哥好!”   老韩急了,想打孩子:“你这丫头,怎么没有礼数。大哥哥岂是你能叫的,快叫公子。”   老韩刚要施展家庭暴力,就被陈华制止了,看见小孩,陈华就十分喜欢,道:“童言无忌,小丫叫我大哥哥,反倒把我说年轻了几岁,小丫乖。”   老韩也舍不得打自己的女儿,既然陈华都不介意,他就让自己的婆姨领着孩子下去,道:“去准备几杯热茶,我带陈公子去后面的库房看看药材。”   女人点了点头,似乎有话要说,最后他看了眼老韩,妇从夫命,领着下丫头下去了。   老韩立刻热情起来,叫来店里的伙计,把铺子后面的药材库房打开,顿时一股药材味道就散发出来。   “走,带你们去看看,某准备的药材,说实话,老韩我不做亏心买卖,这些药材,都是我跑了洛阳无数药农家里亲自收集的。质量绝对有保证,而且,放在库房里,也经过专门的防潮,防虫手段,保管运到江南不会变质。”老韩一面吹嘘着,一面领着陈华走进铺子后面的药材铺。   药材库房很大,而且不同的药材还进行了专门的分类。陈华让胡老先生去看看这些药材的质量如何,老韩没有心虚地在一旁等待结果,他的药材,保证是合格的,所以不怕陈华的检验。   胡老先生对库房里所有的药材逐一检查了一遍,最后给陈华的回答是,这披药材都很好,比先前他们买的两车还好。为此,胡老先生还专门挑出荆芥白芷,这两种主治风寒的主药,拿给陈华过目,道:“这些药材,都是上了年份的老药材,药效好,易于保管,可行。”   胡账房就像这方面的权威人士,很肯定地给了老韩药材一个很高的评价,他知道,侯爷要买的药材,是救命用的,而非用来做生意,所以马虎不得,一定要选好。   老韩听了胡账房一句话,感动流涕,道:“老韩虽然是生意人,但也懂得良心二字。江南受灾,关系到人名,要是药材都掺假,老韩心里过意不去,毕竟也是脱家养口的人,见不到生离死别,所以,这披药材,公子尽管放心,老韩以人头向你保证,要是质量不好,老韩我就跳大运河去。”   陈华会心一笑,这胖子尽管贪心,可还是有良心的,药材商人,就是要有良心,救命的东西,不能掺假啊。   以后有生意,还找这胖子做。   陈华已经在心里给老韩签订了长期合作的合同,老韩在一旁问道:“既然药材看过了,公子没有什么意见,那我们就该商量药材怎么运到江南的事宜了。”   陈华想想,老韩的提议不无道理,如此多的药材,要全部运到江南的确是一件麻烦事儿。老韩既然有提议,想必他早已想好了方法。在这之前,陈华和胡账房的意见是用大船运送,不过他们对洛阳不熟,找不到颇具规模的船商,小船只又不行,这是件难办事儿。   “走,出去商量。”陈华大手一挥。   老韩道:“贱内已经准备好了茶水,我们便喝边谈。”   几人从库房出来,就在铺子里一张方桌前坐下攀谈。老韩不买关子,坐下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某打算走水路,用船只把药材运到江南。”   看来双方的想法都不谋而合,陈华道:“我们也正有此打算,不过,规模颇大的船商,却是不好寻找。不知老韩你有没有门道?”   老韩在沉思,他好像有门道,但不愿意说。此刻,恰好他婆姨端着着托盘,盘上放着茶壶茶杯,走了过来。   老韩的婆姨把茶杯摆放在桌子上,然后添满了四杯茶。退到一旁,守着。   老韩怒了,道:“你这婆娘,男人商量事情,你待在旁边作甚?还不快去带孩子去。”老韩心里正气着,但凡大一点的船商,都是那些大家族下的商队,只负责运送家族生意上的货物,岂能平白租给你使用。此刻他婆姨又站在身边,老韩觉得自己男人的面子丢了,火气大了不少。   他为这单生意,已经耗尽了心力,如今,一点点的小波折,老韩都容易动怒。   老韩的婆姨有些委屈,被老韩这么一骂,眼睛里隐隐有泪水。   家里倾家荡产,就是为了相公这趟生意,但现在生意又做不成,她们也跟着着急啊。   “相公,先前你出门的时候,老腰子来找过你,说是有事要和你商量。”老韩的婆姨插嘴一句,他先前就想说这件事,不过看见相公高兴的样子,她以为生意能成,就不好打扰相公的心情。但现在,听见他们为了运送药材的事犯愁,这女人只好插嘴一句。   老腰子是一位私盐贩子,卖私盐是抄家灭门的重罪,他找老韩商量事情,无非就是借船给老韩运药材,顺带把私盐夹在药材中,打着卖药材的幌子,贩卖私盐。老腰子找老韩商量了几次老韩都不答应,虽然富贵险中求,老韩的胆子也够大,可贩卖私盐,可是要抄家杀头的,老韩做生意两条生意原则,一是贪心,二是顾家,而今相互违背,老韩当然一口拒绝。   现如今,听自己的婆姨提起,同样一口拒绝,道:“不行,别说他老腰子不要我借船运送药材的费用,他就是倒给我钱,我也不和他合作贩卖私盐,此事休要再提。免得落旁人眼里,告我们包藏盐犯的重罪。”   老韩的原则就是决定了的事绝不更改,他让自己的婆姨下去带孩子,自己端起一杯茶,道:“喝茶,喝茶,这是我家夫人亲自泡的,不知道合不合三位的口味。”   胡老先生不动声色地端起茶杯细品,程处默早就渴了,哗哗哗大灌水。陈华不是不想喝茶,而是他喝不惯这个朝代的茶水,里面又放盐又放香料,至还有蜂蜜,这是茶吗?这他吗是毒药啊。泡的再好,陈华也不喝,他宁愿和白开水。   “咦!”   想到白开水,陈华脑袋里就有个妙想。   “老韩,能否让你夫人给我端一杯烧开的水上来。”   “恩?”   韩没明白,疑惑地吩咐自己的婆姨端来一杯水。   一杯烧开的水端来了,陈华在老韩的药材铺里瞅了瞅,然后起身走到一个放药材的柜子里翻找一番,挑选了几朵晒干的菊花。   “华哥儿,你拿菊花做什么?”程处默已经把陈华不喝的那杯茶一并解决掉了。他看见陈华挑了几朵菊花拿在手里,不解问道。   老韩和胡账房也不明白陈华要做什么。只看见陈华把挑选的菊花放在端上来的水杯中,陈华脸上的笑意就浓了。   妈的,没茶叶,喝菊花茶也不错!   陈华心里是如此想法。不过,他这举动,落胡账房眼里,让胡账房似乎受到了启发,猛地一拍桌子,道:“韩老板先前不是说有个盐商贩子找你合作事宜吗?老朽有办法,让我们的药材能够平安运到江南,而不受那盐商贩子给我们带来风险。” 第七章 阴谋家老李 [本章字数:3073 最新更新时间:2013-06-23 23:26:48.0]   老胡一惊一乍地说有办法,把众人吓了一跳。谁不知他们的药材需要大规模的船只运到江南,恰好有个私盐贩子找到韩四平想要合作,这私盐贩子也是看中了韩四平要借船的焦急,歪心思就打在韩四平身上,妄想借着挂羊头卖狗肉的幌子从中渔利,风险和利润是双刃剑,在没有遇见陈华之前,无权无势的韩四平不敢和私盐贩子合作,毕竟朝廷对私盐的打击力度很大,抓到了男丁要杀头,女眷是要充入教坊司当官妓的。胡账房看了陈华用菊花泡白开水,忽然受到启发,这是换汤不换药啊,民间不能私自出售私盐,侯爷可是有权利出售,别忘了,侯爷现在是江南道巡察使,可以代皇上行驶一切权利,说不定侯爷简单两句话,拍案定论那私盐贩子就可以成为正式的官盐贩子。   老胡不能把侯爷的身份暴露了,只好道:“少爷,难道你忘记了老爷在江南的官场上颇有走动。到时候,只要是少爷的船只到了江南,和老爷打声招呼,还有那个不长眼的敢上来盘查啊。那私盐贩子老腰子,少爷直管放心,老奴会盯着他,一旦到了江南,就让他连夜把东西搬下去,为今之计,也只有如此了。”   胡账房说的简直跟真的似地,让老韩都相信,陈华在江南的老爹肯定是某号大人物,至少和江南官场那些官老爷有走动,这事儿就好办了,只要陈公子的老爹出马,还有办不成的事么?   老韩眼神闪闪地看着陈华,就等着他点头了。   胡账房编出来的这段故事也说得过去,陈华没有好老爹,不过他到了江南,就是横着走也没谁敢吭两声。陈华听得出,胡账房话里有话,私下他们还要好好交谈一番。陈华也不推辞,道:“那某等会儿就给家中老父休书一封,让他先去江南官场上走动走动。毕竟我们运了那么多药材去江南,多少会冲击江南的药材生意,有人憎恨我们也不足为奇,拿私盐做文章,正是绝妙的计策,我们不可大意。”   陈华分析了他们去江南有可能遇到的麻烦,他此番头头是道地解析,让韩四平听后简直五体投地,心想到,陈公子是读书人,俺老韩赶他差远了,人家连别人怎么设下圈套对付他们的招都能猜到,老韩觉得这趟生意跟着陈公子下江南不亏。   “老韩,你等会儿就去找那老腰子谈谈,看何时能出发,最好越快越好,江南此时正在受灾,药材能卖个好价钱。”能刺激老韩拼命工作就只有强大的利润支撑了,陈华既然打算和老韩做生意,就要做出样子,好歹他现在的身份是江南陈姓大家族中的公子,扮神像神扮鬼当然也要像鬼。   有陈公子在江南那个权力滔天的父亲,老韩如吃了定心丸,道:“我等会儿就去。最迟明天就能安排好行程。”老韩心里高兴,生意成了,他全家老小也不用苦苦支撑,好日子也快到来了。   看过了药材的质量,又解决了运输问题,这笔生意就算成了。陈华也打算带着老胡和程处默告辞,道:“某等住在城中开源客栈,老韩你办好事儿,就到此处来找某。”   老韩点头,似乎还有留陈华吃饭的意思。挽留道:“公子若不嫌弃,不妨到舍下歇息,这样我们也好随时交流。”   老韩其实是怕这神秘的陈公子突然消失了,他又白忙活一趟。像这种大户人家的公子哥,最喜欢做的就是愚弄贫民百姓,这趟生意就是老韩的命啊,他巴不得十二个时辰都跟在陈公子身边,直到药材装船离开洛阳前往江南他才能真正放心。   胡账房找自己还有事要细说,陈华当然不能在老韩的家里商量。客气推脱,道:“今日就不去打扰了,某还要下去商谈一些细节,顺便把合同拟好,其中合作双方的资金以及一路的开销都要写入合同中,最后的分红也不能含糊,明日你到开源客栈我们顺便把合同签了,大家心里也放心。”看得出老韩是害怕自己走掉,陈华再次给他吃一颗定心丸。   老韩连忙点头,对合作之事,彻底放心下来。   陈华走的时候, 在老韩的药铺里拿着了一小包菊花和一包金银花,一路上要他喝那好比毒药的茶,陈华自己都觉得恶心,菊花和金银花泡水是不错的解暑良药,正好也推荐程处默喝点,这厮脸上都有青春痘了,真他娘的还年轻啊。   从老韩的铺子出来,胡账房就走在陈华身边。   “侯爷,那贩卖私盐的老腰子,其实我们根本就不用担心,侯爷一句话,那私盐就成了官盐,老腰子也从私盐商贩,变成了官盐商贩。江南受灾,缺的并不止药材,材米油盐,样样都缺,按照情形,此刻江南那些巨商,肯定是哄抬市价,侯爷不防多手准备,免得去江南处处受人牵制。江南门阀士族居多,尤其是那萧、王、陈几大家族,更是根深蒂固,官府都撼动不了根基,他们若是要刻意刁难侯爷,侯爷远离长安,后备力量不足,斗不过他们,这点不得不防。”胡账房随老虞处理过许多次灾难,经验方面是充足的。朝廷派去赈灾的大官,往往到了地方上,就被当地的门阀士族联合排挤,表面虽然忠心,但背地里办事拖拉效率不高,甚至根本就不办实事儿,让你的指令和想法,很难顺利开展,这种人,尤为可恨。老胡有此提议,完全是为陈华考虑,侯爷太年轻了,官场经验不足啊。   陈华心里稍稍一阵温暖,老虞给他的的确是个好帮手:“胡先生,按照你的意思就是,江南如今缺什么我们就准备什么是不是?”   老胡点头,侯爷果然聪慧,一点就通:“不错,江南缺什么,我们就准备什么?免得到了江南,受当地八大家族的联合,许多命令无法开展。受制于他们,赈灾的时候,就要考虑他们的利益。圣上委以重任,派侯爷亲自监督江南水灾,其实,圣上另一层意思,想必是让侯爷打压江南的贵族。贞观二年的蝗灾,圣上已经借此或斩首或降级代表山东士族五姓大族,这次江南水灾,圣上肯定又要对江南士族进行大清洗。”   陈华感觉自己的担子更沉重了,自己成为老李借刀杀人的对象,自己还要给老李治好江南,当老李的臣子不容易啊。江南士族要是被老李杀的杀降级的降级,整个天下就被老李代表的关陇集团握在手中,老李就是彻底的王。   全天下,所有贵族的王,独一无二,没有老牌家族站出来批判他,没有江南士族根深蒂固的威胁,老李江山稳固!   咽了咽口水,老李这是想让天下真正统一。他肯定是想有攻打别国的打算,所以才下决心整治国内唯一存在的江南士族这个贵族集团,江南水灾,首当其冲受牵连的就是江南的八姓大族。   不知道老李又要打那个国家?高丽,还是吐蕃?   陈华懒得想那么远,心道老李果然是腹黑啊,此趟江南之行,又果断当炮灰了,江南血流成河,陈华肯定是罪人。   罪人就罪人把,反正老子已经是长安大害,害怕名声更坏点么?至于老李杀谁不杀谁,陈华已不在意,老李只要不是杀他,陈华也不敢和老李唱反调,他是来赈灾的,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至于杀人,留给老李下圣旨吧。   反正陈华打算,就算揣摩到圣意,也不愿先出手收拾江南士族。老李肯定会一道圣旨迁怒下来,至于该怎么做,江南士族不希望满门抄斩,肯定是自愿请求降级。   陈华想的头都大了,干脆选了个轻松的话题,不再想那些阴谋诡计,道:“胡老先生,洛阳有大米卖没有?”   老胡点点头。他知道侯爷的意思,道:“老爷在洛阳有一朋友,家中是做大米生意。来之前,老爷就写了一封书信,让老朽交给他的朋友米图先生。老爷肯定也是想到,侯爷到江南会遇到许多难题,所以他就先替侯爷安排了许多事情。没想到,侯爷自己也有所准备,老朽这些年跟随老爷,还是见他第一次对一个人如此用心。”   老胡心里唏嘘感慨,老爷有多少年没有写信求别人办事了,也有多少年没有像现在如此开心了。这侯爷来到长安,老爷完全变了个人似地,看样子是真对这侯爷起了栽培之心。   老胡心中五味陈杂,陈华听后一阵感动,老虞啊,你要是有孙女什么的,我一定娶过门好好对待她。   想到那个写字飘逸,潇洒自在的虞世南老头,陈华心中倍感亲切。老虞也是有才之人,不过在朝堂上混的并不如意,到现在都还是封永兴县子,比陈华都低两个爵位,白发鹤寿才做到弘文馆的馆主,死后才得到个安慰奖赐礼部尚书。   为老虞的奉献鞠一躬,陈华觉得,自己不能辜负了老虞的期望。   全长安,陈华感到亲切的人没几个,老虞算是一个! 第八章 洛阳码头 [本章字数:2753 最新更新时间:2013-06-24 23:37:22.0]   陈华又在洛阳城小住了两天,期间和老韩签订了一份买卖合约,药材的事算是一锤子钉死,就等着装货去江南,所以老韩很忙,陈华把程处默那免费劳动力丢给他,老韩以前是不怎么喜欢这小子的,觉得他身上有种让老韩害怕的气焰,老韩觉得那是杀气,这傻不拉几的壮大个以前肯定杀过人,不过经过两天相处,程处默这小子说话风趣办事爽快,尤其是力气大一个顶三,帮老韩把药铺里的药材装车送到洛阳城外的码头,高强度作业,一个累字都没有,一来二去,老韩就和程处默混在了一起成了要好的哥们。   趁着有时间,胡账房带陈华去见了虞世南在洛阳的老友米图,米老爷子是个性情古怪的人,说话超不出三句,句句感觉都很冷。所以拜访不是很愉快,也没达到相谈甚欢的地步。最后胡账房拿出老虞的亲笔书信,米老爷子对朋友没的说,当即准备了十万担大米,承诺运到江南去。   米家在洛阳的大米市场有一定的地位,出手就是十万担大米,这个人情不是一般的小。   陈华感慨,老虞交的朋友虽然很古怪,但重情二字没得话说,办事不扭捏推迟,这是铁杆子朋友,一辈子交不上几个。   米家有自己来往洛阳和江都的大号船队,所以运米之事就不劳陈华费心。米老爷子答应,大米运到江南,就交给陈华使用,至于对方派出的牵头人是谁,米老爷子没透露,后由胡账房为陈华解了惑。   米家派去江南碰头的人,应该是米老爷子的孙女,米家商行的年轻掌舵人,米芳菲。   据说这米芳菲小姐年方十六,拥有沉鱼落雁之容,芳名早已名动洛阳,而且在米老爷子的亲力辅佐下,小小年纪就成为米家商航的掌舵人,这是一个有财有貌的女子,尽管出身商贾之家,但追求者数不胜数犹如过江之鲫。况且米小姐未曾许配人家,这就给了许多人一线希望。   能攀上卖米商贾大家,不可否认有多少人,打着这样的如意算盘。   胡账房叹息一声,身为男人,不管多少岁,同样嫉妒以后能入赘米家的男人。“侯爷,去码头看看如何,现在只等韩四平那面把药材装好后,我们就立刻开拔去江南。”老胡替陈华算了下,大米、药材、盐,这些都准备足了,天时地利人和,下江南指日可待。   这回可是准备充分了,只要到达江南,大米和药材可以立刻配发下去解决接饥饿瘟疫等诸多问题。未雨绸缪,侯爷这招用的妙,在下江南的路上就开始准备,有做大事的风范。   预计用两天的时间给韩四平搬药材装船出发。原则上,明天一大早就可以起航出发。反正闲着也是没事儿,陈华就答应和胡账房一起去码头。   雇了一辆马车,前往洛阳城外,修建在运河边上的码头。   码头很大,充斥着三教九流的人。其中以在码头上扛包的苦力最多,这些人,统称为力棒,就是下力气干活的人。像洛阳城这种大码头,力棒也分帮派,多家堂口在这里讨饭吃,往往为了一单生意,打架斗殴都是常有的事。   老腰子的商船,是停靠在码头西南角一处颇大的港口。韩四平要装的药材实在太多了,把老腰子的十条大船全部租了下来。老腰子也高兴,这十条船上都是药材,就意味着他可以在其中偷运近百担私盐一起到江南去。   这一单生意很大,利润乐观到让老腰子可以六亲不认杀人放火的地步。   他为了不暴露在船上私装私盐的事,老腰子和韩四平商量,如果要找力棒扛包上船,必须是熟人引荐,信得过的人亲自经手才行,否则泄露出去私运私盐,会出大事。   但十条巨大商船停泊靠岸,无数打包捆装好的药材被马车运到码头,这肯定是洛阳那个药材商要往江南运送药材,谁都知道江南受了水灾,这些商人正在发国难财,于是很多人眼红瞧着这单子生意,当然也引来了附近几个力棒帮派老大达成协议。谁家要是抢下这单生意,那个帮派都不服,大家唯有血战,唯一的办法就是大家有财一起发,一起分一杯羹,狠狠地敲诈一笔。   码头上,三教九流的力棒老大,有意无意,都一致同意这点。   他们要狠狠敲诈这十条商船,没有好价钱,谁都不许帮忙搬东西。   于是,有了这些力棒老大的授意,就算有熟人去联系力棒,也没有那一家力棒敢替老韩的船上货。   两天的时间,没有联系到任何一个力棒帮派帮忙扛包上船。老韩是聪明人,立刻知道其中的道道,然后叫自己的伙计先干起来,把从店铺里运来的药材,一包包往船上扛。如此高强度的扛包运动,就是一个顶三个的程处默都吃不消,何况老韩店里干不了重活的伙计。才扛了一天多时间,还没有装满一条船,店里的伙计就受不了,出现虚脱现象。为此,老韩不得不通过关系,看能否多出点银子,把事情解决了。   “那群黑心鬼,简直坐地起价!”   老韩嘴里骂声正浓。   为了装船一事,他特意找了自己某位在洛阳码头上专门负责联络力棒的朋友包金贵。这人有个外号叫包打听,是做联系商贾和力棒之间合作事宜的中间人。但是,现在他的朋友包金贵告诉他,码头上所有力棒的老大都说了,这趟买卖没有三千贯钱,谁也别想成交.   这是**裸的敲诈啊,老韩岂有不怒的道理。   包金贵也替老韩生气,暗骂了那群苦力鬼累死在码头上,一面安慰,道:“他们肯定是知道老韩你这披货急着装船,才敢坐地起价。不过,为今之计,也没有办法,人家是菩萨,我们还要给香油钱才能请得动。”   老韩叹了口气,看样子隐有妥协。   包金贵察言观色,见老韩有妥协的迹象,立刻从旁扇风道:“我说老哥子,我们也是多年合作的伙伴,你现在是求人家办事,三千贯,就当是消财免灾。”他干的是提成生意,谈的银子越多,他分到的就越丰厚.   老韩点头认可包金贵的话,眼光往前方瞅了眼,就看见了陈华和胡账房两人疾步而来。   想到昨天还在开源客栈像陈华拍胸脯保证,最迟明天入夜就能把所有药材装船,但一天的时间过去了,不过完成了十分之一不到,老韩脸面发烫,他现在最不愿看见的就是陈公子。   "怎么回事儿,刚才我和胡账房去看了我们的船只,两天时间,怎么只装了一条船?是不是遇见解决不了的特殊情况了?“老韩不是办事不力的人,装船的时间延误如此久,肯定有原因,陈华不会上来就劈头盖脸骂一顿,那是伤自家人的心。   “码头出了事情,负责扛包的力棒,没有三千贯不替我们扛。于是,工期就撩在这儿。”说这话的时候,老韩如同一口闷声喝下一坛酒,脸上燥热。   陈华听明白了,这是一起坐地起价的恶性事件。   “这位是?”陈华看了眼老韩身边像个侏儒的包金贵。   “这是我的朋友,包金贵,负责和码头上的力棒老大联络的中间人。”   “嗯!”陈华明白了,此人的工作是什么性质的,道:“你回去告诉你们那些力棒的老大,就说,这趟生意,我们不做了。别说是三千贯,就是三百贯,我们也不拿给他们赚。”   包金贵心里暗笑,那里来富家公子哥,岂能明白下力气人的苦,站着说话不腰痛,要宰的就是你这种冤大头。   包金贵昂首挺胸,似乎老韩这趟生意做不做得成,已经和他没有关系了。他有些傲气地朝老韩拱了拱手,然后不屑地看了陈华一眼,道:“韩兄,告辞!”   “包兄,留步啊!”老韩想出手留人,却被陈华制止道:“让他走吧,这事儿,我们自己做。不就是把码头上的东西,扛到船上去么?他们用劳力,那我们就用巧力, 老子还不信,这点小事儿,就把我等卡在洛阳码头上不能出发了。” 第九章 天才格物者 [本章字数:2418 最新更新时间:2013-06-25 23:58:10.0]   陈华从工部带来了七个人,据说这七人都是工部里面最出色的匠师。是不是最出色的匠师,陈华无从考证,不过,至少无忌胖子把他老脸赔上肯定这七人不是平庸之辈陈华才肯接收带着他们去江南。   开玩笑,要不是无忌胖子保证工部派出的都是人才,就凭工部尚书段纶和陈华因为江南水患一事产生的瓜葛,段纶才不会好心把工部的人才派给陈华使用呢。要是陈华治理好了江南水患,那岂不是打他段纶的脸吗?   段纶是不是那么傻的人,他更不希望陈华能彻底治理好江南水患,历朝历代的工部花了国家那么多银子都填不了江南河道堤坝的缺口,要真让陈华一出手就解决了所有问题,工部的面子往哪儿搁啊,到时候舆论当头,工部首当其冲肯定要被罢免不少官员。   这些都是后话,工部的人跟着陈华都快闲得长蘑菇了。陈华不得不安排点任务给他们完成。   陈华亲自动手画了一张图纸,原理很简单,就是一个简单的皮带运输机。大唐没有橡胶做的皮带,可是不缺动物的皮毛啊,尤其是羊皮最廉价,买几千张缝合在一起,做成皮带最适合不过了。至于皮带运输机动力问题,这并不难办,在没有电动机的朝代,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设计成自行车的驱动系统,,靠人的脚掌蹬力,将曲柄,链轮、链条、飞轮、后轴等部件,完美地衔接起来,只要人的双脚放在脚踏板上,飞快地瞪动,就可以带动整条皮带运行。   皮带的作用,是作为运输货物的纽带,皮带一旦运行起来了,就可以往上面放东西,然后通过皮带的转动,就能把东西运送到相应的目的地。电梯,就是类似皮带的工具,在陈华生活的那个时代,工厂、码头,大厦楼道、随处可见运行的皮带,正因为有了皮带运输机,就可以最大程度减少劳动力和工作效率问题。   经过一番实地考察,陈华决定,在洛阳的码头划出一处作为皮带机的固定端,另一端则是设计成移动端,那艘船要上货物,就把皮带机的移动端固定在相应的船上,然后上好皮带,开始工作。   侯爷是格物院院长,懂机械知识不足为奇,工部的匠师拿到侯爷设计的图纸,经过一番讨论,最后觉得侯爷设计的这个皮带机新鲜奇怪,但原理又说得过去。尤其是以皮带转动将码头上的货物带到商船上去,此举太过骇俗,不是一般人就能想出来的。如果按照图纸设计出实物,真能做到运送货物之事,那以后大唐大大小小的码头只怕都不要力棒了,而是换成几个皮带运输机就能搞定。   凭一己之力,就能创造出一个领域。这皮带运输机,是继超级大孔明灯之后,大唐第二个奇迹。   工部的匠师沉浸在陈华设计的图纸中,七个人抱着图纸,完全就忘记了陈华的存在,都钻进图纸里研究。   他们都听说过,侯爷曾经指导两位王子做成了超级大孔明灯,现在侯爷又突然奇想,设计出一个能够用在码头搬运货物的机械。   这侯爷,让人看不懂了,他脑袋里不知装了多少格物知识,才能如此轻易的拿出设计思路和图纸出来,他简直就是一个天才格物者。   陈华是上午去的洛阳码头,听老韩说码头上的力棒坐地起价,不出三千贯,他们的货物就搬不上船。   当时的陈华很气愤,好吧,既然哪些力棒不上自己顺利,那么自己也不让他们有碗饭吃。   于是陈华夸下海口,告诉包金贵,他们的货物自己搬,他们的银子不会让外人赚。然后,接下来就是陈华的一份图纸交给工部的匠师,工部的人开始兢兢业业地研究,鼓捣图纸上的机器,让它变成活物。   时间并没浪费多久,到了傍晚十分,工部的七人坐着他们专配的两辆马车来到洛阳码头,并且随行而来的,还有他们按照图纸组装出来的东西。   这七人的办事效率太快了,完全是专业水准。他们来到码头,什么人都不理,直管埋头苦干。几个人负责码头上皮带机固定点的安装,另外几个人亲自上商船去调整移动端。   “乒乒乓乓。”一阵金属敲打地钉的声音,大家齐心协力,很快一条奇怪的白龙,就连接了码头和商船。   这个时候,码头上才真正有人注意到工部七人的存在。   而且,那些人心里都有个疑问,他们把羊皮连接起来,究竟要干什么?   陈华找来了程处默,有壮劳力,不用白不用。   然后他指着连接在码头皮带机一侧,就像自行脚踏板一样,可以放双脚的踏板,告诉程处默如何操作。悲催的程处默压根就没见过自行车,当然不懂得如何操作,陈华让他下来,自己亲自瞪两圈,双手扶住前面用来稳住身体的扶手,脚底板刚刚吃力瞪上踏板,只听见“咯吱|一声,就好像门轴打开时候的声音,然后就看见,羊皮做的皮带居然转起来了。   而且在皮带转起来的时候,陈华顺便让人做了个实验。   他让人把堆放在码头上打包捆好的药材放在转起的皮带上,然后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   随着皮带转动,药材包居然从码头一端,直接运到了商船上另一端,并且在商船那头,顺利地落到了船板上。   仅仅是一段距离,但可以说,这是一种视觉挑战。   原来,从码头往商船搬运货物,居然还可以用这种方式,只是,这种方法,时间太短了吧,竟然比用人力节约三倍的时间。   这,简直不可思议!甚至,以前,想也不敢想过!   于是乎,整个洛阳码头上,有幸目睹这一切的人,统统傻眼了。   尤其是那些力棒帮派的人,原本是想看笑话,等着银子送上门来,可是现在,他们非但没看见银子,而且力棒这种活儿,似乎正要被那突然出现在洛阳码头的大型机械占去地位。   有了这机械,谁还会请干活慢的力棒?   众力棒老大已经有危机感,可是,他们已经晚了。   当陈华示范结束,喜欢新鲜食物的程处默上阵。这个暴力男踩着脚踏板,就像一个第一次学会骑自行车的人,疯狂地瞪着踏板,所提供的动力,简直是一台小型电动机。   “哒哒哒哒!”   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在洛阳码头上。   由工部组装好的皮带运输机,有了程处默这个壮劳力提供动力,转起来的速度并不慢。   老韩就在陈华的身边,他看傻了眼!准确的说,是他看这个转起来霸气的机器看傻了眼。   这是要逆天啊!   一天的时间,就能鼓捣出这玩意儿解决燃眉之急。老韩对陈华的佩服,已经到了五体投地的地步。   “还愣着干什么?赶快吩咐人,往羊皮上放药材包,船上也去几个人,将运上去的药材搬入船仓中码整齐!”老韩犯傻,陈华可不能跟着他一起傻,连忙吩咐老韩赶紧上货,明早天亮之前应该能够把所有药材装船入仓。可是,要苦了程处默了,这厮未来三天,下床走路肯定是不行的。 第十章 下江南 [本章字数:2266 最新更新时间:2013-06-26 23:56:08.0]   “昨儿个一晚没歇息,都在拼命地瞪华哥儿你研究的那个破机器,可怜我这两条老腿啊,今早它们都不听使唤,要忍不住打颤了。你看,你看,华哥儿,真的在打颤了,哎呀,我程处默不会成为瘸子吧。”   程处默一惊一乍,他还没理解运动过度会出现短暂性肌肉酸痛,身体会出现诸多不适现象。他靠在船只加固的护栏上,像泄气的皮球,不停地在陈华耳根子边叫苦,昨晚的确是苦了程处默,不过这厮只有当壮劳力就别无它用。   理也不理程处默这只山雀。今天是商船起航去江南的日子,昨天做出来皮带运输机,老韩硬是不敢合眼,拼了命把所有的药材全部装上了船。   机器代替体力劳动,节约时间的效率就体现出来了。   老韩那十船药材,只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就从码头运输到了船上,而且全都封仓入库,等待着天明一刻到来,然后就开始出发去江南。   “我劝你还是找个地儿躺着休息,或者让老韩给你配点舒筋活血的药泡酒涂抹身子。说来也奇怪,你丫还真是一头牛,这体质,完全可以当一名橄榄球主力队员。”看着程处默那吊儿郎当样,陈华都替他丢脸,你丫好歹也是有爵位的人,干了活也不洗脸,胡子也不刮,活脱快进化成藏獒了。   程处默听到“橄榄球”三字,眼睛一亮,难道这又是华哥儿发明的新东西:“橄榄球为何物。是否又是华哥儿你弄出来的新鲜玩意儿?”   陈华白了一眼,懒得和程处默解释这项起源于欧洲的运动。   程处默嘀咕一声“小气”不过他知道,陈华一路上肯定要向他分享橄榄球的是什么东西。程处默耐心等待,等到陈华旅途无聊的时候,他自然会说。   胡账房和老韩从远处走来。老韩的朋友老腰子也在其中,这老腰子一看就不是好人,小眼睛,小鼻子,小眉毛,还有两撇外八小胡子,面色蜡黄,脸瘦如鼠,给人一种尖酸刻薄雁过拔毛的势利嘴脸。   三人走来后,老韩给老腰子介绍陈华,道:“这是某东家,陈公子。”老韩把陈华看成东家,已经打算在船起航之后,整个生意都由陈华安排,他只是随行的一个人而已,毕竟江南是陈公子的地盘,大家虽然合伙做生意,老韩自认不敢和陈华平起平坐,甘愿称呼陈华为东家。   商人的地位本来就是最低下的,老韩把自己攀附在某个大家族子弟身上,这是明智之举。   老腰子也不笨,能卖私盐的人,哪一个是蠢货。从老韩三言两语中,他立刻知道,眼前这位公子是有身份的人。   “小人毕图,拜见公子。”老腰子真名很少有人知道,他在陈华面前说出了自己的真名,看样子和老韩一样,从此刻开始都把陈华当成他们的东家。   毕竟老腰子从老韩那里探到了些许风声。人家陈公子的爹,在江南随便几句话就能摆平江南的官场。这是一个背景滔天的年轻人,能攀附在他背后的家族那棵大树上,以后江南的生意,至少多一条门道。   历朝历代,私盐贩子都很有钱,毕图这家伙家底肯定也不薄。想到自己以后有这么一个大股东傍身,陈华相当热情道:“都是一家人,大家就别客气了。这世道,银子一个人是赚不完的,大家齐心协力,有钱一块儿赚,有难一起扛。我们这次去江南,定要相互帮助,一起发财。”   瞧见没,这就是大家族出来的公子,说话就是那么中听。三两句话,说的贴心舒服,煽情系数直线飙升。   老韩激动地差点热泪盈眶,他一家老小饿着肚子助他做生意,老韩差点就跌在洛阳找不到合伙人一起去江南,陈华的出现拯救了老韩,老韩已经把陈华当成他们家的救命恩人。要不是怕弄脏了陈华那一身绸缎衣服,老韩真想抱着他嚎啕痛哭。   老腰子表现的相对平静,至少陈华的表现让他没有感觉不舒服。   他虽然是私盐贩子,但也见过太过公子哥,那一个不是趾高气扬,把他老腰子当小丑,甚至连说话都超不过三句,无非是看在他家底颇丰,想从他那里弄点钱花,否则那些公子哥瞧自己,就如同瞧狗屎一样,鄙夷还带一泡口水喷来。但眼前的陈公子,似乎不是那一类的人,至少,他没有当面就提银子的事。   算是一个小小的誓师大会吧。反正老韩和老腰子,以后都是一条船上的人。陈华最不愿看见的就是自己人窝里反,他希望整个队伍团结合作一致对外,老韩和老腰子无非就是想赚钱,只要他们办了实事,陈华就给他们赚钱的机遇,因为他们至今都不知道陈华的真正身份,江南道巡察使,有陈华在身边,简直就是一路绿灯,无人可挡。而陈华自己的要求几乎没有,他也不可能像老腰子和老韩一样为了赚钱,他只希望老李不坑他的钱就谢天谢地了。   基本上,要去江南的人,都到了船上。   不耽搁一分一秒,胡账房吩咐船工起锚开船。   十艘停泊在洛阳码头,非常显眼的大商船,在船工的划动下,慢慢地驶离码头。   在那十艘大船驶出码头的时候。在那人来人往的码头上,吵杂的人群中,一道亮丽的白色风景线吸引住了无数人的眼球。   “快看,是米小姐。”   “真的是米小姐啊。”   “不是听说米小姐月前去了山东么,怎么如此快就回来了。”   “米小姐是去山东收小麦的。”   名动洛阳的米芳菲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她出现在码头上的频率太多了,于是很多人都认得这个小美人。米芳菲的出现,立刻引来了诸多闲谈论语。   米芳菲骑在一匹高大的白色骏马上,江边风寒,她特意披了件白色貂皮大氅,看起来颇显英气。   骏马,美人,成为江边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以至于,米芳菲所在之处,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窥窃她美色的男人。   英气的叶眉微微蹙起,米芳菲似乎很讨厌这一切。   “哼!”琼鼻喷出香气,米芳菲扬了扬马鞭子,狠狠滴抽在马屁股上:“走!”   “啊?”米芳菲骏马旁边随行的俏皮丫鬟吃惊道:“小姐,你不是要来烧船的吗?怎么又回去了,这船,还烧不烧?”   “鬼丫头,找抽!”米芳菲手里的鞭子看着就要落在丫鬟脑袋上,不过被她轻巧地收了回来。“人都走了,还烧屁的船!姑奶奶回去找我爷爷理论,凭啥要给那家伙十万担大米。他当他是长安城来的霸王不成,不过,就算是长安城来的霸王,我米芳菲也不怕他!” 第十一章 高宝藏献计 [本章字数:2905 最新更新时间:2013-06-28 00:19:57.0]   商船只要入了运河,就如同脱缰的野马,航行的速度飙升到一个恐怖的状态。难怪李白会脱口而出轻舟已过万重山,王弯更写不出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的快意。   坐船比坐马车舒服,至少不会颠簸。大运河的开通,不能完全否定了隋炀帝的功劳,他此举,的确便宜了南来北往的商人。   商船中,供人歇息的地方,此刻已经打开了窗户。陈华背负双手,站在窗前,南方天气,一到夏季,雨水充沛,江河湖道都会涨水。这还没到江南,运河的水势就如此大,也不知江南水灾成什么样子了。   “侯爷,你先前所说,我们此次下江南,不是为了治理水患,重点是安抚百姓,老朽并不明白,水来了就要堵住,那有让水势越来越大放置不理的道理。你吩咐我们,先不去管江南河道缺口决堤之事,反而是联络受灾附近周围的郡县,做好安顿灾民的事,属下几人并不擅长此道,侯爷是不是用错方法了。”说话的老头是工部人,他负责管理工部拨来的七人,这人的名字叫王睿,是工部管理水利的员外郎,他一直坚持的意见就是下大力气堵住决堤的缺口,至于人畜生死,水患来临谁还管的上啊。现在,陈华要把他们派去做后勤工作,王睿心里面很不服气啊。   缺口堵住了,伤亡就小了,这是王睿的见解,以往工部救灾都是用的这种套路,现在新来的侯爷说变就变,让大家都不太适应。   陈华很难给这群拿着朝廷俸禄,过着锦衣玉食不知民间疾苦的人解释什么叫以人为本。   灾民的想法很简单,活下来的人,有饭吃,有地方住,不受寒受冻,他们就能发挥抗灾精神,继续生存下去。陈华的想法,和以前治理水患的官员都不同,他不会调配所有的力量花大力气去堵水,这不是亡羊补牢,这是浪费时间,还不如把灾民集中转移到安全的地方,等水势小了之后,再作商议。   “员外郎大人难道有更好的方法,说出来,某正好集思广益。”虽然叫王睿,可一点睿智都没有,反而是个老古董,只会照规矩办事。陈华很鄙视这种人,他的格物院,以后要是培养出的都是这样的人,陈华一定早早让格物院关门大吉。   王睿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道:“下官觉得,先调配大量的人力堵住堤坝缺口处后再从长计议。下官和诸位同僚都一直商讨过,也看过地图,受灾的地方,正是江南运河的主干道周边郡县,其中以京口吴州一带尤其严重。现在,我们该考虑的是从那里运来堵住缺口的沙袋和方石。”   说了,等于没说,陈华已经忽略了王睿提的意见。摇了摇头,道:“某不同意,应该先救人,再堵缺口。”   “侯爷,堵了缺口,才能好救人啊。京口、吴州一带,只怕都成汪|洋了,缺口不赌,救援就会受牵制。侯爷三思!”王睿反正就是坚持自己的意见,你是侯爷怎么样,侯爷还不是要听工部匠师的。他们是专业治理水患的人员,经验丰富。   陈华很讨厌的窝里斗,让他头都大了。“如果你们堵二十天的缺口,那百姓岂不是要在水深火热里呆二十天?某不同意,所有的力量,都花在堵缺口上面。救人是第一位,至于缺口究竟有几处,我们应该实地考察后再作判定。”   “侯爷可以一边救人,一边堵缺口。”王睿好像没看见侯爷脸上的不悦,说了句中间话,其实他这句话,带着点诙谐的味道。争不过,但我们还是要保留说话的权利。   “愚钝!”陈华丢下了两个字,也不理身后那群工部的官员不遵从命令,离开了这里。   陈华刚走,王睿身后一个工部的匠师就站出来,道:“员外郎大人,老夫也觉得,侯爷的法子,要人性化一点。我们都把江南的力量全部花在堵缺口上,谁来救那些淹没在汪|洋中的人呢?”   王睿瞪了眼说话的老匠师:“你去问段尚书。此事,某只是奉命行事而已,工部做事的规矩不能坏。”   那老匠师立刻闭上嘴,他终于知道,王睿为何要反对侯爷的意见。   这不是王睿在反对,是段纶在反对。   段纶就是要让陈华孤军奋战。他倒想看看,陈华如何治理好江南的水患。   陈华站在了甲板上,头顶是空旷的天空,还带着江水的湿气,外面的空气真好,比里面的压抑舒爽多了。工部的人不听话,已经在陈华的预料之中,说到底,还是自己格物院不够强大啊,不然,这次下江南,陈华就不会要工部的人同行,而是从自己的格物院中点两个人出来,做给工部那群只会纸上谈兵的人瞧瞧。   孤军奋战的滋味的确不好受,陈华有点怀念在凉州打仗的时候,至少身边还有李承乾长孙冲两人说话,杜荷那厮偶尔也可以来串门。程处默和尉迟宝林,也偶尔来耍耍疯。   现在,陈华的身边,连说上话的人都没有,还是那句话:“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陈华脑中在想怎样对付工部那帮人,最好能一招让他们闭嘴。   一幅幅邪恶的画面,在陈华脑中一闪而过,收拾几个工部的匠师,太简单了,陈华都不屑用歹毒的招式。   先前的不爽一扫而光,现在的陈华,一脸贼笑,可以想象,工部的那几个匠师,肯定有不好的日子要过。   “嘿嘿嘿!”   陈华邪恶地笑着,他觉得自己是不是太损了点,自己想出来对付工部那几个匠师的招,连自己都觉得十分邪恶。   陈华奸诈的笑声,直接传到了离他数米远,在甲板另一侧,埋头作画的少年耳里。   “听声音,好像是院长发出来的。”高宝藏正在甲板的另一面作画。他的目的很简单,要亲自绘画出一幅完整的大运河地图。   他从不相信,工部画出来的地图,只有自己亲手绘画的,高宝藏才能记忆深刻,一辈子都忘不掉。   这副运河的地图,精细到运河旁边每一个村落的名字,其中包括运河某一段的水面宽度积水深度,高宝藏都凭着他过目不忘的本领精心创作。如此精准到一山一水,一村一落,这副大运河的地图做出来,就会立刻编入苏瑁苏院长的《括地志》一书中,从此高宝藏的名字,就会一鸣惊人。   “院长好!”   高宝藏很懂礼貌,他是格物院老夫子严宽的得意门生,学地理的人才,苏瑁都决定将自己的衣钵传给他。他是格物院重点培养的学生,严宽让陈华带着他到江南见见世面,顺便把大运河画下来,是高宝藏此行的首要任务。   陈华看见了这个个子很瘦,肤色黝黑的少年:“还在作画?”   “嗯,快画完了。”   “不错!”   “院长大人,刚才你在笑什么,笑的如此开心?”   “没什么,继续画你的画吧,我去别处走走。”陈华遁走,学生面前,他要保持院长的威严。   高宝藏不多问,道:“院长大人,不知你对江南水灾,有何看法?”   “先救后堵!”反正是自己的学生,教给他知识,长老师的脸,陈华如实回答。   不知怎么的,听了陈华的回答,高宝藏会心一笑,道:“还是院长高明,工部的那群人,都是一群猪,他们肯定是要先堵后救吧?院长先前应该是和他们理论了一番,结果似乎并不如意,但院长可不是好对付的,略施小计,还不收拾了那几个跳梁小丑,刚才学生间院长笑的如此灿烂,肯定是心中有了计谋要施展了吧?不知学生猜对没有?”   真是人小鬼大,看着挺老实的一个人,真么如此鬼精鬼精的啊。   “分析的不错,继续画你的画吧。”陈华没有奖励,当然也不会惩罚。格物院有如如此慧心的学生,是陈华的荣耀。   “院长大人,学生有一计,保管那工部的人以后乖乖听院长的调遣,不敢有微词。”高宝藏放下手中的毛笔,细细道来:“要不院长大人让程小公爷把那工部的几个匠师都丢大运河里。到时候,院长大人就可以决定是先惩罚程小公爷,还是决定先救人。”   高宝藏说完,然后继续拿起他的笔作画,他也立刻进入角色中,无比认真。   陈华听后哈哈一笑:“好你个高宝藏。严宽,严老头,有你这个学生,是他的荣誉。”   其实,高宝藏的想法和陈华不谋而合。那就是让程处默来背这个黑锅。   可怜的程处默,现在还躺在床上,躺着也中枪啊。 第十二章 小日子过得舒坦 [本章字数:2700 最新更新时间:2013-06-29 07:13:35.0]   汴州,运河上的重镇。后世的开封,大宋朝国都。享誉十朝古都的盛名。不过,在唐朝,汴州,也仅仅是一个比较有名气的城镇,因为建城运河边,所以这里成了来往商队补给的歇息处。   胡账房早就给陈华通了气,在汴州这儿,商船需要停下来补充船队的食物和水源,十条商船,浩浩荡荡,加上请的伙计杂役,少说也有几十号人,胡账房不让陈华碰生意上的事,他自己亲力亲为,成为了整个商队运营者。老韩和老腰子,都要听胡账房的调配,没办法,人家是陈公子的管家,其他人就只能当跟班了。   船队到了汴州,胡账房和老韩两人熟门熟路下了船去汴州城办事。当然,如果有可能,他们还要收购些药材,生意人不嫌货物多,尤其是江南急缺药材,胡账房和老韩一阵商议,约莫着就达成共识。   船队在汴州码头停泊,陈华自然下达了命令,除了要办事的胡账房和老韩外,其余人一律不准下船。   封船令开始实施,陈华自个儿做了根鱼竿坐在船上钓鱼。这个时代,江里面的鱼虾龟鳖贼多,一点儿饵料就能钓上来不少。这都是天然的野味啊,都怪船上的伙食太差,不是面饼,就是清汤白菜,偶尔有点羊肉,做菜的厨子手艺不好,一股羊骚味怎么都去不掉。在伙食不如意的时候,陈华都喜欢开小灶,江南号称鱼米之乡,江里的鱼虾多不胜数,他自然把想法打到水里的水产身上。   高宝藏和程处默成了陈华的跑腿,尤其是高宝藏,跑的很勤快,主要是院长大人承诺,有饕餮盛宴可食。高宝藏食指大动,船上的食物让他伤心欲绝,希望院长大人能兑现承诺弄出好吃的东西。于是,在陈华的引导下,他和程处默两人,一个找材料,一个当免费劳动力,用铁条铁丝做成了一张烤网。   对,就是烤网,在下面加上炭火,就能把东西烤熟。   程处默是绝对相信陈华的手艺,在陇右的时候,这厮没少吃陈华烤的烧鸡,至今都还回味无穷,一听陈华要做烤网,猴急的就差没抡膀子出力,什么脏活累活自己都包揽了。   这厮是吃货!   陈华很肯定地给了程处默一个贴切称号。   胡账房和老韩去汴州城办事,陈华就和程处默高宝藏三人在船上架起火盆放上烤网,钓竿也同时准备,陈华嘱咐胡账房给他在城里香料铺里带点芥末子和芝麻回来有花椒顺便带点花椒,盐巴船上不缺,从厨子那里要来一瓶菜籽油,一碟酱油,少许花椒粉,高宝藏贡献出几只没用过的毛笔当刷子,约莫着一场露天烧烤就风风火火弄了起来。   陈华负责钓鱼,程处默负责生火扇风削竹签子,高宝藏负责拌调料,只要陈华钓上来食物,他还要负责剥开洗干净穿上签子放在烤网上烤。   “哈,中了。”运河里的鱼又肥又大,一颗煮熟的小麦穿上钩子,就钓起来一条肥溜溜的大鲤鱼。   大鲤鱼在水中挣扎了几个回合,就被陈华从水里提起来。   早已准备好刀具和清水的高宝藏立刻卷起袖子杀鱼剥腹。   “鱼儿啊鱼儿,不要怪我们杀戮太重,你就牺牲自己,成全我们果腹之欲吧。”高宝藏在杀鱼的时候,程处默在超度那条大鲤鱼。一个大老爷们,婆婆妈妈喋喋不休,看着就有打他的冲动。   高宝藏白了程处默一眼儿,手起刀落,利落地杀了鱼,洗干净,切成块状,道:“穿竹签子。”   “好刀法。”程处默只能拍马屁,然后屁颠屁颠拿起鱼块穿在竹签子上。   穿好的生鱼块放在烤网上,程处默就开始拼命地扇风,红红的木炭立刻发出浓烟和热气,高宝藏麻利地刷了一层油在上面,噗嗤噗嗤,生鱼块被烤出油珠子,冒出香味。   “哈哈,又中了。”这面正在烤鱼,陈华那里又中了条大鲤鱼。经过一番激烈的拼斗,鲤鱼被陈华弄到了船上。   “处默,把鱼杀了,吃不完,中午留着做酸鱼汤!”   听见一个酸字儿,程处默的口水就在嘴巴里打圈儿,二话不说,操刀杀鱼,不过没有高宝藏的利落,反而看程处默杀鱼,就像看他在砍头一样。   残忍,残暴!暴力男,毁三观,无节操。   血腥场面,陈华避而不见,高宝藏专心烤他的烧烤,程处默杀鱼杀的血肉横飞,完事儿后,自己也觉得不雅,自个儿跑旁边削竹签子,嘿嘿惭愧笑着。   “贱人,彻头彻尾地贱人,也知道害羞啊。还以为你暴力杀鱼,自个儿怡然自得呢。”高宝藏和陈华集体鄙视程处默,此乃心里的真实对话。   当生鱼块经过炭火的烧烤,变成了金黄色的熟鱼块后,找来盘子,把烤好的鱼块放在里面,撒点切碎的葱花,那叫一个香字。   陈华抓了两串在手里,舒服地吃着。   爽啊,要是加点辣椒就行了,不过,辣椒的种子,现在还在墨西哥呢,只有等大唐繁荣了,漂洋过海抢回来了。不过,没辣椒,有啤酒也不错,大唐朝也有小麦,以后就弄点小麦酿点啤酒出来,一到夏天,把冰窖里的冰用来冷冻,冰镇啤酒加烧烤,简直人间美味。   啤酒一打,烧烤几窜,快活胜神仙啊。   想想就觉得嘴馋,陈华惬意地吃着烤鱼片。   他们这边在弄露天烧烤,动静也挺大。工部的那七个人老远就看见陈华领着程处默在船上弄新鲜玩意儿,不过他们不敢过去,他们是怕了陈华身边那暴力男程处默。   程咬金的儿子,简直和他老子一样蛮不讲理,靠拳头说话是程家人最喜欢做的勾当。工部的七个人,现在是怕了程处默,当然他们更怕程处默身边那个看着挺和气的侯爷。   程处默是靠蛮力,而侯爷是靠脑袋。   有一颗聪明的脑袋,再多的蛮力也能为他所用。   工部的人之所以现在怕了陈华和程处默,这事儿,还要从两天前开始说起。   两天前,侯爷还是和现在一样,没事儿就在江上钓鱼,然后做出一些美味可口的饭菜开小灶。他特意把程处默和工部的七人请来一起品尝,同时拿出珍藏已久的高浓度白酒,并且特意在工部的人面前,把白酒蒸馏提纯的工序说了一遍,让工部的人大开眼界,酒原来还可以这样酿造啊,于是乎,说道关于改良酿酒的技术问题,工部的人就和陈华相互讨论来,讨论去,这番交流那叫一个痛快,到最后大家一起开怀畅饮,结果,贪杯的程处默喝的大醉,不知怎么的,就把工部的七个匠师,失手丢了四个到大运河里。   这是杀人啊,可谁能拦得住程小公爷?而且还是醉酒,真出了人命,程小公爷担不了多大责任。   于是乎,工部的人最先着急了,他们纷纷请侯爷出面,说先把人救上来再说,毕竟运河水大,工部的人都是旱鸭子,已经在河里挣扎快要沉了。   侯爷也不明确说不救人,见此情况,他狠狠地批评了程处默,,教育程处默喝酒闹事是不对的,影响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并且淳淳教导,大有说教程处默一个时辰的趋势。工部的人秒懂啊,等侯爷把程小公爷教训完了,估计落在运河里面的四个同僚就死翘翘了。   于是,还算清醒的员外郎王睿立刻变了话题,说昨夜他们下去想了想,大家谈论一番,觉得江南水患的事,侯爷说的在理,作法也值得倡导,他们唯侯爷马首是瞻。   侯爷就像没听见似地,继续教育程小公爷。只是时间缩短了,三两句话的工夫,侯爷就让程小公爷先回去休息,然后他立刻安排船上会有用的船工下水救人。   被程处默扔下水的四个匠师被救上来的那一刻,几乎通通要求,到了江南先救人再堵缺口,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老祖宗说的话在理啊,侯爷算是给他们上了一堂课,他们都乖乖听话了。 第十三章 饕鬄盛宴 [本章字数:2677 最新更新时间:2013-06-30 16:45:09.0]   胡账房和韩四平在汴州城转了一天,购置了船队需要的生活必需品,并且按照陈华的交代,买了许多做菜用的香料回来,有芥末子,芝麻,花椒,茴香、八角,并且还从集市上牵回来一头猪。   唐朝的时候,猪,其实并不叫猪,而称豚,陈华解释了许久,胡账房才明白,侯爷是要买豚。这豚,都是农家饲养的,食者都是地位低下的农户,侯爷买豚,难道也是用来食用,这让胡账房匪夷所思,他还是第一次看见侯爷食豚肉。   终于还是硬着头皮从集市上牵后来一头半大的猪,胡账房终于可以向侯爷交差了。   来到侯爷所在的船上,胡账房看见侯爷正在钓鱼,小公爷程处默正在杀鱼,侯爷的学生高宝藏把切好的穿在竹签子上的鱼块放在一个铁网上,铁网的下面是是一个长方形的火炉,里面装着烧的红红的木炭,胡账房立刻明白,侯爷是在做鱼炙。   唐朝管烧烤叫炙,烤什么东西,就在炙的前面加上烤的东西的学名。贵族间都流行约上三五好友出去露天烤食物,这是一项娱乐活动,胡账房也不会去制止。   “侯爷,老奴回来了。”胡账房候在一旁,怪不得侯爷要吩咐他买香料和豚猪,原来侯爷是想烤东西吃。侯爷还真是不择食,啥东西都要吃。胡账房理解侯爷是从关外来的,生活习性没有关内贵族长久以来养成的奢靡作风,这是侯爷的独特之处。   “呵,原来是胡账房回来了,快,快坐下一起吃,才烤好的新鲜鱼片,吃着香呢。”陈华丢了鱼竿,热情地招呼胡账房和他一起吃烧烤。   胡账房吓得一身汗:“侯爷可是折煞老奴了。”虽然侯爷不计较,但胡账房自己肯定要恪守规矩。他那里敢和侯爷坐在一起吃烤鱼灸。这不是没尊卑吗?   封建思想害死人啊,吃个烧烤都那么讲究。陈华也不勉强胡账房参与他们的露天烧烤活动中。问道:“胡先生,某吩咐你买的那些东西,都买到了没有?”   “回侯爷,都买到了,连你特意吩咐的猪豚,老奴也从集市上买了一头回来,已经牵到厨子哪儿,准备宰了开膛破肚呢。一会儿就把切好的豚肉给侯爷拿来。”胡账房心想侯爷等会要吃烤豚人,所以不用陈华问,他全部都安排的妥妥当当。   陈华一听猪买回来了,正准备开杀呢,他立刻道:“快,快,胡账房,你立刻去厨子那儿,等会儿把猪杀了,猪血和猪肚子里面的东西,都给某留下来,我有大用。”猪内脏可是好吃的东西,唐朝人都不喜欢吃猪肚子里面的货,杀了猪大多把猪内脏丢掉,陈华不能浪费粮食啊,当然要留起来自己做一顿好吃的全猪席了。   胡账房浑身都在冒冷汗,侯爷真的是啥都要吃啊,他小心翼翼地回道:“侯爷,以你的身份,吃豚肉,已经是够降低侯爷的身份了,现在连猪肚子里面的东西也要,传出去,恐怕对侯爷的名声不好。”   “无妨,况且这船上,除了你们之外,还没人知道某的身份,你就下去全力操办吧,把猪杀了,肚子里的东西也全部洗干净,然后找一口大锅来,今天本侯给你们做一顿饕鬄盛宴。保管你们吃了还想吃。”现在的唐朝,吃猪肉的都是地位低下的人,一般贵族大多都是吃羊肉,因为杀牛是犯法的,所以吃牛肉的比较少。猪肉之所以被人看不起,是因为养猪的都是普通农户,贵族对农户天生就有种鄙夷心里,自然对猪豚也不喜食用。陈华本来就不是正统的贵族,他看过猪跑也吃过猪肉,心里痛恨那些贵族不拿猪肉当回事儿,心里咒骂他们这是不知道猪肉的味道,且看自己如何做出色香味俱全的猪全席。   胡账房只有点头应和,这侯爷,还是真实另类,那有亲自下厨做饭给下人吃的侯爷,全长安也怕只有蓝田侯一人而已。   胡账房立刻下去操办事宜,亲自监督厨子杀猪,张罗着准备大锅让侯爷献厨艺。   胡账房走后,程处默一脸忧郁的表情看着陈华:“华哥儿,你怎么不让胡账房买一头羊回来,咱也好做烤羊灸吃。那猪豚肥溜溜的,吃着没嚼头,一点也不好吃,再说,凭我等的身份,干嘛要和那农户抢吃的,平白降低了身份啊。”   “哐。”程处默话还没说完,陈华就一鱼竿砸他头上:“给你小子说过多少次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你老程家祖上三代,还不是在山东种田的。当了国公就了不起啊,要时刻贴近农户。你家封地庄子上每年多少农户种地养着你们,你可知道?没有他们,你家早就喝西北风了。”   程处默被敲了一鱼竿,脑袋被敲聪明了。一副虚心受教的样子,道:“华哥儿说的对,我老子也教育我,做人不能忘本。连圣上都说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长安城国公国侯那么多,那一家不是靠食邑之地庄子上的农户养着,平日里那些公子哥趾高气扬地看不起谁谁谁,说什么三六九等,我老程最看不贯了。”   陈华白了他一眼:“那你还瞧不起吃猪肉的人?”   程处默慌忙解释:“华哥儿,你误会某的意思了,我不是瞧不起吃猪肉的人,而是从来没吃过。”说完,程处默一脸羞愧。   “那你看过猪跑没?”   “看过,去我家庄子上看过农户养的猪满山撒丫子到处乱跑,弄的臭哄哄的。”   忍无可忍的陈华,终于,终于送给了程处默一个中指,这是他到大唐朝以来,第一次使用国际友好标志。他懒得说教程处默。知道程处默没吃过猪肉,不是他的错,他不过是受整个长安城贵族奢华风气的影响,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罢了。   这才建唐多少年啊,就已经开始腐败了。   知道凭自己的力量无法改变这一切,陈华只有叹息,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能改变几个人算几个人,现在是改变程处默,等回到长安,李恪、李泰,陈华一定要把他招来进行改造,戒除他们身上养成的骄奢风气。   烤鱼灸也吃的差不多了,陈华决定带着程处默和高宝藏去厨子那儿看杀猪。   他们到来的时候,一头白花花的猪豚已经被捆绑住四肢放到在一条长凳上,厨子拿着杀猪刀,在猪豚脖子上捅了一刀,只见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长凳上的猪豚哀嚎几声,蹬了几下腿就咽气儿了。   老韩和老腰子眉笑颜开地在一旁蹲着,今晚有猪豚肉吃了,让天天吃蔬菜的他们舔了舔嘴唇,他们可没有陈华吃骚味羊肉的待遇,吃素嘴里都吃出个鸟来,幸好胡账房体贴人,去集市上买了头猪豚,想到今晚的主菜肯定是猪肉,两人都不约而同想到是不是再弄点酒来乐呵乐呵。   看见陈华也来看杀猪。老韩嗖的一声就站起来:“公子,这等脏乱地方,来了辱没你身份。杀猪吃肉,是咱小农小户的高兴事儿,公子还是请回吧,等会儿老韩我让厨子给公子炖一锅羊肉送去你住的地方。”老韩把陈华当成江南陈姓大家的人,陈家是江南根深蒂固地门阀世家,陈公子当然也是有身份的人,他来看杀猪,肯定是出于好奇心。   陈华看着老韩脸上认真的表情,知道他和胡账房一样,把阶级地位看的很重要。整个社会,从上到小,都是这个样子,地位低的人,在地位高的人面前,不要说尊严,就是生命都没法保障,这就是封建社会。   老韩的做法,陈华能理解,他把胡账房找来,然后把要给大家做一顿猪全席的想法给大家传达了一遍。顿时,四周立刻安静的能听见呼吸声。就连杀猪的厨子,手中的屠刀,也不知何时落到地上。   不是震惊,而是他们全都觉得心里面有一道暖流流过。 第十四章 念家与决心 [本章字数:2165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01 22:34:11.0]   取来一口大铁锅,把香料用纱布包住,砍下猪后腿剁成块,下锅慢火喂着,猪肚子里面的肝腰肠加花椒葱段爆炒,猪排什么的用来做个糖醋排骨,五花肉可以做成粉蒸肉。猪血是好东西,能够解毒清肠去尘的功效,小白菜炖猪血,吃着细滑顺口,这些都是家常小菜,前世的陈华在华夏国没少吃这些家乡菜,做起来又不费事,由他操刀,一顿丰盛的猪全席还愁置办不了?   一头猪,几十号人吃,完全足够。   早就把伙计吃的食物,分装在几个大器皿里,到了吃饭时间,那场面,用抢来形容非常贴切。剩下的一小撮人,都被请到了船舱中,以往只是陈华一个人用膳的地方现在成了宴请之地。   能把一头猪作为食材,做出花样繁多菜式的,放眼整个大唐,也唯有陈华一人能办到。唐人的饮食,虽然比起前面几个朝代,改进了不少,但烹饪这门学科,真正走向成熟,应该往后推一千年去了,如果条件许可,不是陈华自吹自擂,做出满汉全席又算什么。   外面的伙计在疯抢食物,船舱里的人稍微矜持点,拼命地咽下口水,等待陈华一声令下开动,食乃生之本能,美食当前,客气是要饿肚子的。   于是乎,一场不亚于外面的食物争夺战拉开序幕。   “侯爷做的东西,真是人间美味啊!”胡账房是实诚人,他做出的评价一般夸张不了。他们也曾吃过猪豚肉,但从来没有吃过如此美味的豚肉。侯爷的手艺学到家了,胡账房算是见识了。   韩四平和老腰子是粗人,吃东西从来不挑,但是今天,他们却挑三拣四,没办法,菜式太多了,每样都好吃,每样都想吃一点,不能专门吃一个菜,否则还没等嘴里的吃完,下一个菜就没了,所以他们手上忙活,专挑特别喜欢的入嘴。   程处默不作评价,他负责吃,吃的惊天地泣鬼神,就差没把盛装食物的器皿一起吃了。   高宝藏同样不是善茬,也许是他还在长身体的原因,吃东西怎一个虎字了得。   工部那七个上了年岁的老头,尽管牙齿不好,但温火炖的猪后腿肉,已经炖烂到骨头里去,就算没牙齿的老太太都能吃上一口,他们的表现自然不弱。   一群人,全拜倒在陈华的手艺下佩服的五体投地。因为有了陈华做的这顿猪全席,他们才知道,原来猪豚肉还可以这样吃,味道完胜羊肉,没有羊骚味,肥而不腻美味可口,大有一顿就能吃上瘾一辈子也忘不了的势头。   舒舒服服地吃了一顿猪豚肉全席,所有的人都好像抱着撑破肚皮的决心风卷残云吃的一点儿不剩。   然后在解决完所有的食物后,满意地摸着浑圆的肚子,还好他们都不笨,知道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这个道理,优哉游哉地在船上闲庭信步。   吃完饭,散散步,偷得浮生半日闲。   老韩和老腰子说要去下棋,于是找了个理由离开了。   胡账房今天才去汴州城购买了东西,要下去算一算今天支出多少铜钱,散了一会儿步也回自己的船舱去了。   工部的那群人不敢和陈华以及程处默待在一起,自然结成一个小圈子到船上另一头欣赏运河上的美景。   高宝藏和程处默肚子实在撑的不行,散步等于要了他们的命,他们只希望现在有张床让他们趟上面休息,结果被陈华训斥一顿,年轻人不要暴饮暴食,然后让他们去找胡账房,要点山楂泡水可以解决腹胀,就赐他们可以滚蛋了。   饭后散步的人,现在就只剩陈华一个。少了程处默的唠叨,高宝藏偶尔一句神来之语,陈华突然觉得四周清净了。   船上的伙计和船工,在吃了饭之后,已经按照胡账房的吩咐起锚开船。汴州城顺流而下,不出十日,就能到江南。陈华明白,留给他偷闲的时间,也就只有这么十多天的日子。   江南这趟浑水,踩了,想要抽身可不那么容易。尤其是胡账房给陈华分析过江南的情况,老李很有可能要借刀杀人,江南的门阀士族要遭殃了,又一轮的大清洗又要来到。   再多的血液,被江水冲洗,都会化为一朵浪花,浪花究竟是惊艳,还是默默无闻,千百年后谁又知晓。大运河埋葬了多少尸骨,没有谁做过统计,不管是杀人也好,还是救人也好,无关乎心中善恶,无非是立场不同,扮演某个角色,就要演自己的戏份,别人无法代替。   很有幸成为侩子手的陈华,矗立在船边,夕阳恰好西下,照红了江面。   这一幕,宛如当初离别长安的夕照。   想到那一袭大红袍衣装的女子,想到那句我穿嫁衣相送。前世浪荡贯了,自负多情的陈华,忍不禁会心一笑。   他再也不是那个四海漂泊的香帅,他以另一个身份来到大唐,有了自己归属,有了一个牵挂的女子,三五个至交好友,两个还算成器的弟子,那一个世界的他,是独来独往的夜行侠,他其实羡慕热闹,但老天不给他机会,如今来到了大唐,换一种生活方式,其实是陈华最渴望的生活。   “长恨此生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夜阑风静縠纹平。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想到长安的那些人,老虞、李承乾、欧阳询,想到正在改天换地的格物院,想到还在安乐坊卖混沌的公孙婉,陈华突然很想现在就折返回长安去。   三年,老子能等三年吗?   陈华目光一禀,轻声吐出一句道:“当然是不能。”   别说是三年,三个月陈华都等不得。   他要回长安,发了疯要回长安,长安是他的家,江南不过是一块熟悉的地方,发现自己现在成了超级念家的男人,陈华不可能在那儿待上很久,最好年底就能回去。   “侯爷,再想什么呢?”胡账房伸出半个脑袋,他已经把今天支出的铜钱账目算清楚了,除去一路花了的铜钱,他们手上还剩下一千贯不足。   “胡先生,你说此刻江南的天,不会不会和这夕阳一样红?”莫名其妙地,陈华突然来了一句玄乎的话。   胡账房顿了顿:“会!”   陈华没做答,背着手,往船边靠去,放佛临立在江水之上:“吩咐下去,让船工昼夜不停往江南赶去。”   胡账房领命,侯爷说什么,他就做什么,从不问缘由。 第十五章 到吴州 [本章字数:2647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03 20:33:18.0]   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繁华三千,敌不过江南的新绿榴红。在神州大地上,最迷人的地方,江南当居第一,前朝隋炀帝,一年有大半载的时间都泡在江南,没有哪一个史官能写出杨广泡在江南不肯回洛阳的原因,究竟他是为了美色、还是秀色、无从知晓,但的的确确,上天赋予江南婉约的秀气,造就了江南灵韵,让这里,成为一个高贵的女神。   船队在江都城外的运河上绕城而过,眨眼的工夫,就化作一道远影消失离去。   “侯爷,还有一日,我们就能到吴州,此次江南水患,受灾最严重的就是吴州一带。具体有多少郡县受灾,等到了吴州,就能全部知道。”吴帐房在一旁提醒着,星夜兼程,总算赶到江南了。   看过工部手绘的地图,知道胡账房所说的吴州,乃是千百年后的苏杭一带,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没想到,人间天堂都受了灾,也难怪老李着急忙慌要把自己赶出长安,鱼米之乡都受灾了,来年谁还向国库缴纳赋税呢。   “胡老先生,药材都没有受潮发霉吧。”通讯不发达的今天,那里受了灾,等受灾情况统计出来,都不知何年月了才能层层传递上去,陈华只知道吴州受灾,其中有几个郡县几乎完全淹没,但受灾情况,至今他都还没有得到准确的数字。所以他自然担心,怕灾患太大,局面不好收拾。不过幸好他早有准备,药材,大米都远远的运送到了吴州,这一手未雨绸缪安排的非常合理。   想到大米,陈华就在猜想米图老爷子准备的十万担大米现在运到那儿了。   胡账房知晓侯爷担心什么,诚诚恳恳道:“所有船只上的药材,老奴都逐一检查过,侯爷放心,药材质量和离开洛阳时相差无几。救命的东西,老奴和韩四平都不敢大意,尽心尽力看着。”   陈华当然看见胡账房和韩四平两人,整天都在十条船上转悠,自己比起他们轻松多了。只是到了江南,天气比起洛阳、汴州空中的湿气大,药草在这种环境中很容易受潮,陈华多留个了心眼,道:“胡老先生,你让船上的伙计多准备木炭用麻布包好,掺放在药材中,木炭可以吸附水分,能防止药草受潮。”   胡账房颇有受教,道:“还是侯爷考虑的周全,江南的天气阴晴不定,逢到雨季,更是阴雨连绵,老奴这就下去办。”   胡账房话才说话,天空中乌云密布,咔嚓一声大雷划破苍穹,豆粒大小的雨点,稀里哗啦降了下来。   大雨落下,天地间立刻生起一层雾气,雾霭层层的江面上,能见度不超过十米。   雨势越来越大,渐有风声鹤唳,呼呼大作之声。   “侯爷,快回船舱吧,外面风大雨大,怕淋湿了侯爷的身子。”这天,就这么突然下起了雨,胡账房连声催促,这雨太大了,说下就下,连声招呼都不打。   胡账房想要跑去拿把纸伞给侯爷挡雨,陈华还没那么娇贵,流星大步回了船舱。雨下的大,救灾难度就大。他现在担心的,正是前方处在汪|洋中的受灾百姓。   突然下起了大雨,也不能去外面的船板上看江面的水势,大雨一直未有停歇的意思,连续一整夜,船舱中的陈华都在听雨中渡过,而随行的船队,也在这一夜风雨中,破开雾霭,驶向吴州一带。   受灾最严重的吴州到了,在陈华离开长安半月时间,日夜兼程的赶路,终于到了吴州。   “侯爷,吴州到了。”胡账房已经披上挡雨的蓑衣,出现在船舱内,陈华单独的厢房前。今早,船队就到了吴州码头,外面雨大,不敢把船上的药材卸下来,他和韩四平、毕图三人,下了船去码头转一圈,原本想联络管理码头的诸埽物料场官,看能否找几个较大的仓库下货,岂料那管理码头的料场官态度冷漠神色高傲,对洛阳来的商贩不理不问,就连安排仓库的事也没落实,双方差点发生争执。民不与官都,韩四平立刻想到此事应该由陈公子出面调解,于是让胡账房委身打扰陈华休息,将此事告明陈华。   “胡老先生?外面还在下雨么?”看老胡的装备,这雨已经下了一天一夜了啊。   胡账房点了点头,道:“侯爷,有件事,还得让你出面解决一下。我们的商船已经到了吴州码头,但管理码头的料场官却不让我们把船上的货物下货运送到仓库里去。侯爷认为,此事该怎么处理?”胡账房想征求侯爷的意见,如果侯爷要亮明身份,别说是那料场官要吓破胆,恐怕就连吴州刺史,此刻也要跑来迎接。   堂堂江南道巡察使,别说一个小小吴州,整个江南道,数十州的刺史,那个敢在侯爷面前造次?巡察使代天子巡视,可罢免一切官员,此等权力,若是陈华愿意大张旗鼓,只怕从洛阳一路南下,沿途有不少官员要盛情相邀,和侯爷把酒言欢,称兄道弟。   陈华问明白了情况,原来是一个小小的管理码头料场官想要从中作梗。他且不考虑这料场官,为何要拒挡外来客商卸货码头,但无论是谁授命他这么做,陈华决定必须要敲山震虎。   到江南,第一道雷霆之怒,就从这吴州码头开始。   “下去看看!”找了件蓑衣披在身上,胡账房前面带路,陈华尾随着后面跟上。   两人一前一后下了商船,在一间修在码头旁边的小房屋前,陈华看见了韩四平和老腰子。两人的脸色都不怎么好看,显然是刚才被人骂了一顿。   官字两张口,就算是芝麻大小的官,官威可不小。虽然是个料场官,但码头上的一切,都得听他的安排,阎王好哄,小鬼难缠,韩四平和老腰子说尽一番好话,可这料场官偏生没听进耳朵里,看见胡账房把陈公子请下了船,韩四平和老腰子同时松了口气,陈公子出面,事情解决起来就容易多了。   陈华来到了那小屋前,韩四平和老腰子立刻迎上来,陈华侧身进了小屋。屋里面坐着一个穿浅青色圆领窄袖袍衫的吏目,陈华心道,他就是胡账房口中说的料场官吧。   迈步走到那史目面前。那吏目正在奋笔疾书写着什么,忽然感觉自己的面前好像走来一座山,吏目抬头仰望,看见了陈华以及刚才被他赶出去的两个洛阳商人。   “本官说了,码头上的仓库都放满了赈灾用的货物,没有空的仓库供你们卸货,你们要是再不离去,本官就当你尔等蓄意滋事,差人棍棒撵你们走。”吏目口气不小,开口闭口都是官字。   如同没听见吏目的威胁似地,陈华走到那吏目前,找了张凳子坐下:“官爷贵姓?”   “何通”   吏目知道,有些商人在被赶之后,不得不采取贿赂手段,眼前此人是在向自己拉近关系。不过,他可不吃这套,上头交代过,外来客商的船只,一律不能在码头卸货,虽然吏目想从中获取点钱财,但头上的乌沙他还是要保住的。   陈华依旧很和善问道:“那贵地萧翼,此刻在何处?”   吏目立刻反应过来,萧翼,正是吴州刺史,眼前这商人好大的胆子,居然直呼刺史大人的名讳,他几乎不用思考,怒声道:“你这商贾,好大的胆子,刺史大人的名字也是你能直呼的吗?”   陈华不理,继续道:“既然官爷知道萧翼,那就麻烦官爷代跑一趟,就说吴州码头,有人找他喝茶。”说完,陈华起身拍了拍身子,穿上蓑衣,带着身边的三人洒然而去。   喝茶,和查水表,都是陈华那个世界最常见的词,不过,摊上这两个词儿的人,恐怕都会焦头烂额! 第十六章 萧翼 [本章字数:2333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04 23:24:01.0]   萧翼是吴州刺史,不过他从长安空调到吴州当刺史不过两年时间,政绩都还没做的有声有色,吴州就遭了大水。   萧翼惶恐,自从吴州受灾以来,他几乎没休息过,整天往受灾的郡县跑。赤脚泥腿,身披蓑衣,官服什么的早已经脱下,换上一身素衣,巴不得一头扎吴州,想力挽狂澜把这次天灾给顺利地渡过。   他知道,吴州的水灾,已经让远在长安的圣上知晓,而且圣上还指派了新晋贵族蓝田侯亲自下江南治理河工。说来也奇怪,按照自己的恩师房玄龄给自己写来的书信,蓝田侯已经在半月前离开长安,算行程也该到了吴州,可久久不见影子,这蓝田侯是最近半年才冒出来的人,萧翼从来没和他打过交道,心中自然会猜测蓝田侯此举是何意思。   而且,他的恩师房玄龄在信中特意交代,别招惹此人,更隐晦地点拨了几句当今圣上彻治江南河工的用意,萧翼不是傻子,他更是出自江南萧氏大族,一眼就看出恩师房玄龄言外之意,江南完了,以往雄踞江南的八大家族,肯定会受到牵连。时隔七年之后,圣上用当年对付三东士族的方法,向江南士族动刀,又是一场血流成河。   今早又有几个郡的太守来报灾情扩大了,萧翼头痛如裂,他真想摆好三牲,点燃香烛祈求老天别再下雨了,不然吴州完了,他萧翼也跟着玩完,江南八姓也一并玩完。送走了那几个太守,萧翼把自己关在刺史府中,不见外客,独自酝酿着萧姓一族,该如何在这场政治漩涡中脱身而出。   水灾是小事,水灾之后江南官场的大洗牌,才是最血腥的。江南士族,把持江南官场几乎大半的资源,长久占着这快肥硕之地,如芒刺钉入圣上眼中,灭亡是迟早的事。   “大人,刚才有下人来报,说吴州码头有人指名要见你。来人还形容了那人的身高样貌,想必他就是让大人苦苦等候从长安来的蓝田侯。”萧翼的屋子外,服侍他有三十年的老仆向在门外轻声说道。每次萧翼闭门谢客时,唯一能来打扰他的,就只有这个老仆人。   房中的萧翼顿时来了精神,周身的疲倦一扫而光,似乎听见长安来的“蓝田侯”,他就像在走投无路时,突然发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欣喜,恩师房玄龄叮嘱不要招惹他,但并没说不许结交,萧翼心想,看来新晋的蓝田侯和自己恩师并不同路,不然恩师房玄龄在信中肯定要代为引见,萧翼立刻打定主意,一定要和蓝田侯结交,说不定整个萧氏一族,都要靠此人解救。   “福伯,你小去准备一些礼品,我要亲自去拜访这位侯爷。”打开门,萧翼从内走出,已经换上袍服的他,看起来就像位儒士,仪表堂堂颇有东晋遗风。   萧福领了命下去准备,不用萧翼嘱咐,老仆人都知道该准备什么样的礼品。   没一会儿工夫,萧福拿着一个方形的长匣子跟上了萧翼,萧翼没有安排随从同行,就领着老仆人萧福驱着一辆马车朝吴州码头前去。   萧翼不知道,他如此简单的迎接,是否会让长安来的侯爷不愉。但他猜测,蓝田侯既然悄无声息来到江南,骨子里就不是喜欢张扬的主儿,希望自己的猜测能对上点子。   吴州码头上停泊着十艘从洛阳发来的大商船,不知道商船上载满了什么货物,但看船身的吃水线,有经验的人算都算得出船上的货物不重,应该是药材这种占地很大又不压船的东西。想必是有商人是看准了吴州水灾,想要来发一笔横财,不过整个江南道的码头,现在都不准停泊外来船只,这是江淮运转司下达的命令,目的就是为了杜绝商人占了各州县的码头,阻碍了朝廷救灾,看样子,这十艘船是要无功而返了。   不过明白人都知道,江淮运转司的命令,明里打着朝廷招牌暗地里做**勾当。整个江南漕运都被几个家族的人抓在手里,运不运货物,还不是几大家族的人说了算,几大家族的人如此做,无非是为了不让外来的商人分一杯羹,所以发挥手上的权利,动用朝廷的名义欺负人。   封了码头,绝了外来商贾做生意的打算,切断外围供给,自个儿还不在里面想怎么涨价,就怎么涨价,谁还能管的住那些江南的大家族。人家传承上百年,手里面的人脉广博,随便一抓,都是当官任职的朝廷命官,这就是门阀世家,就等同于土皇帝。   十艘商船,停泊在码头边,议论的人也就多了。尤其是船上转满了药材,那是救命的稻草啊,吴州受灾,城里的药材都翻了几倍,生不起病吃不起药,那些大家族的商铺也不会发善心降价,民有怨无处诉,对大家族垄断整个江南市场的事,久而久之,已经麻木,早已见怪不怪!   萧翼来到吴州码头时候,恰好天上的雨停了,这似乎是个好兆头,萧翼从马车上下来,尽管他穿着朴素,但周围还是有不少人认出了他。   吴州刺史,父母官青天大老爷啊。   于是,许多人纷纷猜测,萧刺史不去救灾,反而跑到码头来办事,看他样子,好像要迎接哪位好友似地。吴州码头就那么一片地儿,有啥新鲜事立刻就会传开,不知道萧刺史来此何事,要说现在码头上最蹊跷的事,当属那十艘从洛阳发来的商船不能卸货。难道萧刺史此番前来,是为了那十艘商船卸货一事。如此看来,那十艘商船中,肯定有某位大人物。   究竟是谁,能够让萧刺史亲自前来迎接?想象力是推动人类进步的钥匙,不可否认,普通人通过某些八卦的收集,很快就把商船里的大人物的身份猜了出来。   “朝廷派来江南救灾的钦差。”   码头上的人,猜到了陈华的来处,但对他的身份,并没有猜测出来。   萧翼领着老仆萧福来到了码头边,料场官何通老早就摆出一副迎接上上上上级到来的谦卑姿态。   萧翼刚下马车,何通就躬着身子跑过去:“大人,那商贾就在船上,下官已经派人盯梢好了。”何通有邀功的意思,说话的时候,很注重细节,包括他派人把陈华的商船围起来,美曰其名盯梢。   萧翼不会和小人物一般见识,更没有一脚踹在何通身上,声色严厉地告诫他,你派人围住的船是蓝田侯的。   绕过这个料场官,萧翼来到那十艘商船前。   顺了顺儒袍,双手合揖做个了拜访的礼节,道:“陈兄远道而来,萧翼来晚了,还请见谅!”   萧翼做出的这个友人之间相互客气的见面礼节,让料场官何通胆儿都差点吓破了。感情自己派人围住的商船,是萧大人的朋友啊。何通真想抽自己两嘴巴,这回看走了眼,得罪了大人物。 第十七章老子要变得圆滑、奸诈、无耻、腹黑 [本章字数:2621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05 01:38:49.0]   萧翼见到了陈华,他的恩师房玄龄,并没有在信中详细地介绍了蓝田侯,萧翼的脑袋里,一直都以为蓝田侯是个不惑之年,年富力强的中年人,能混到开国侯爷,那一个不是熬白了头。但亲眼见到陈华,萧翼整个人顿时傻了眼.   年轻,太年轻了,二十五六的样子,衣冠楚楚,风流倜傥,长安城有多少王公贵族家的长子,像他这个年龄,还在为了前程在地方上镀金呢,而眼前的蓝田侯,却是已经位列侯爵,可以和那些贵族公子家的父辈平起平坐。如此一来,萧翼更不敢小觑坐在他面前的蓝田侯,此人若不是从娘胎里带来的富贵,那就是大智之人,显然,他是后者。   萧翼见到了陈华,并对他这个年龄就混到侯爵感到惊讶。稍稍安抚自己内心的不平静,此间在蓝田侯私下船舱的房间中没有外人,萧翼也不做作,反正做作也是白费,难道眼前的人看不出来,他似乎觉得轻松了不少,笑道:“想不到,侯爷如此年轻,看来某准备的礼品,侯爷是用不上了。”说完,萧翼将手上捧着的方形长匣子放在一旁,也不准备送给陈华了。匣子里是萧翼特意准备的前朝大画师展子虔的名画,金银礼品太俗气,用附庸风雅的字画估不出价送人才备受贵人的钟爱,不过,见陈华的年龄,萧翼果断放弃了这个想法。   萧翼的直觉告诉了他,眼前的蓝田侯,是不喜欢字画的。   “萧大人请喝茶!”陈华右手一揽,相邀道。如果他没猜错,眼前的萧翼,应该就是扮成书生入寺庙骗取辨才和尚,替老李盗兰亭集序的那个人。他到吴州来任刺史,肯定和盗取兰亭序有不少牵连。   萧翼就在陈华旁边的椅子上入了桌,桌上有沏好的热茶,萧翼不客气地端起来喝了一口,有些吃惊道:“这是用菊花沏水泡的?”萧翼心道,这侯爷的喝茶方式还真奇怪,居然不放盐和油。   陈华笑道:“用菊花沏水,可以明目清热去火解暑。建议萧大人让你属下官员多喝喝,切莫因为救灾而过度劳累身体,否则朝廷又要损失不少栋梁之才。”   萧翼附和着一笑,他在揣摩陈华话里的意思,脸上火辣辣的。   “侯爷所言极是。”萧翼点头道:“既然侯爷来到了吴州,恰好,下官也好把吴州受灾的情况,给侯爷汇报一二。”   萧翼公事公办,很快就把谈话引到正题上,毕竟,不管是他也好,还是蓝田侯也好,现在最关心的就是受灾情况。   萧翼把吴州境内的几个郡县的情况说了一遍,整个吴州,灾情最严重的莫过于一郡两县,一郡,是吴郡,两县,是钱塘县和富阳县。吴郡位处江南运河主干道上,运河决堤水淹吴郡,导致运河下游的钱塘江和富春江两条水系水位上涨同样出现决堤之事。当然,萧翼的言语中,还是十分肯定,整个吴州的官员都在齐心协力救灾,钱塘和富春两县的灾民已经在极力安顿中,唯独吴郡此刻千里**,交通不畅,救人方面颇有受阻。   不管自己做的好不好,往上面汇报总要夸大一些。其实,救了多少人,萧翼心里清楚,就算出动吴州,以及周围几个州的府兵,救援难度依旧很大,尤其是吴郡,现在只有靠船只划进去救人。   陈华大致听了萧翼的一番报告,他其实知道,实际情况,肯定比萧翼说的还糟糕,官员做文章,千古流传都成固定模式了,就陈华生活的那个时代,下面受灾死了一千人,往上面报的只有一半不到。萧翼还算好,他没说受灾最严重的吴郡,已经成功转移了受灾民众,否则陈华肯定当场就把他拿下。   看来受灾情况不容乐观啊,一郡两县,算是较大的灾难了。   感觉自己身上的担子不是那么轻松,在听完萧翼所有的报告后,陈华独自思附,许久他才起身,在房中搜寻一番,然后找到自己前几日闲着没事儿写的几篇关于灾后安顿从建的建议,上面有关于,医疗、卫生、食物、水源,安置房屋的构建,以及善后、抚恤,尸体埋葬的诸多建议,这些都是陈华想到什么就写什么,毕竟以前写过《行军手册》,受灾和打仗都是一样,上万人聚在一起,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避免更大规模爆发瘟疫,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由官府牵头,按部就班管理,能避免较大范围出现不能控制的暴动。   将自己写的建议交给萧翼:“萧大人且将此收好,下去后好好琢磨,然后分派下去,以官府的名义,让灾民必须执行。”   萧翼接过来几张写满文字的纸张,开头一列写的就是:“聚民积众,择地而居,三餐管食,病者免医,府兵值守,熄民之怨。”   只是淡淡扫了一眼,萧翼就只差没大声说此举行不通。   先别说把受灾的民众聚集在一起,就是三餐管食,病者免医,这一条,萧翼自认绝对做不到。   这要吃好多粮食,用好多药材,才能渡过这场灾难啊,官府只负责把那些还活着的人救出来,然后让他们投亲靠友,要花钱养活这些人,万万行不通啊。   “侯爷,此事,办起来,难!”萧翼很肯定地回答,现在吴州的大米和药材,已经涨到了一个天价的数字,官府就算把所有的库存银两都掏空了也买不起,朝廷拨款赈灾下来的银子,又没有到吴州,现在吴州的官府,就和庄家青黄不接时一样,拿不出存粮,也没新米可吃!   萧翼是当家才知油米贵,哪能凭侯爷一纸建议,就管那灾民吃穿住行。吴州的官府,负担不起啊。   侯爷还不知道,把持吴州的药材商和米商开出的价格令人发指,那些商贾开出如此高昂的价格,萧翼无力调解,他代表的萧氏一族,也有生意掺合其中,江南八大家族盘根交错,谁都不敢轻易折损谁,除非,有一个不怕得罪八大家族的人出来搅乱局面。   这种事情, 萧翼不敢作为。只有留给眼前的侯爷解决,只是他不知道这蓝田侯的性格,是不是不怕惹事的人。毕竟江南士族可不是好惹的,在朝中做官的人比比皆是,在圣上没有真正下命令大开杀戒的时候,也得掂量掂量江南士族的地位。   萧翼心里在想,只要新来的蓝田侯,敢动江南士族,他萧氏一族,立刻明哲保身,响应陈华的号召。   萧翼只希望,萧氏一族,能够亡羊补牢,避免日后的大清洗。他此番心思,太直言不过,自然瞒不过陈华。   早就知道救灾一事不会太过顺利,幸好陈华早有准备。药材和大米足够使用到朝廷赈灾拨款下发。在长安,老李的眼皮子地下,陈华还可以和那些国公国侯争得面红耳赤,只要他做的事对老李有益,老李会护着他。但在这江南,陈华还是决定,砍江南士族脑袋的第一刀,应该由老李亲自执刀,不然,指不定自己动了江南士族,到头来,骂名恶名都由自己背负,老李躲在背后偷笑。   “萧大人,你下去安排一下,我这十艘商船上,又不少药材需要卸货。”想了想,陈华决定保守一些,暂时不和江南士族的利益冲突。   萧翼一愣,点头领命,心里却想到,难道这蓝田侯也是个怕惹事的人?手持圣剑,却不敢动手?他在顾虑什么?   萧翼有这个想法,是因为他很少和老李打交道,陈华被老李坑了一次后,警惕性已经提高相当坚固的地步,自然不会轻易上老李的当。   老子要变得圆滑、奸诈、无耻、腹黑!   这是上当受骗之后的陈华,在慢慢向一只狐狸进化! 第十八章 安置营 [本章字数:2607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07 13:24:25.0]   萧翼总算看明白了,他以为蓝田侯是个做事情瞻前顾后胆小怕事的人,但经过几天相处,萧翼对蓝田侯有了一个很高的评价。   他是在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推脱和不作为,其实是不想卷进江南士族风波中。此人身在宦海,却要身游宦海之外,他除了不怕掉脑袋之外,就是有十足的把握不会遭来圣怒。   圣恩眷顾!   不由地,萧翼脑袋里忽然冒出这么个词儿来。他突然非常好奇,这半年时间,有关长安新晋贵族蓝田侯的所有事情,肯定是波澜壮阔浩瀚如史诗般的故事。奈何消息不畅通,他一直不知道,怎么就可以让一个从未扬名的人,一下子成为开国侯爷。   陈华来到吴州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亲临吴郡。他还把自己从洛阳带来的药材一并带了过去。幸好他有作准备,不然到了江南,还真成了无兵的将军,处处受人牵制。   吴郡是吴州受灾最严重的地方,也是受灾的一郡两县中,实施救援最困难一处。这里的受灾人群,据萧翼报告,能转移的才三分之二,这就预示着还有小半的人还在水牢中度日。   不管灾情多么大,救援难度多么困难,救援地点多么危险,一个也不少,一个也不能放弃。   这是一道盖上江南道巡察使印章的公文。   救人,不顾一切地救人,发动附近州府的府兵,征用所有军用、民用小船,进入吴郡进行大规模地毯式搜救。不允许任何人有意义,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搜救到活人者,官府予以奖励。   但凡带有奖励性的东西,一般实施起来都会很畅通。   身为江南道巡察使,陈华到江南之后,发布的命令,就只有一道。他不会干涉地方官员对救灾的安排,也不会花大力气先彻查江南河工贪污,更没有精力去周旋根深蒂固的江南士族,同样也没有派人堵住江南运河决堤的缺口。   把所有朝廷能用上的力量,都用在救人上面,活下去,才有机会从建家园,这是陈华为什么要选择第一时间救人的想法。   工部的人,现在没有时间让他们研究地图找到通渠泄洪的方案,也不会把他们丢去动用大量人力堵缺口。陈华给了他们木材大量的木材,让工部的人用最快的时间,召集工匠做出一艘艘小木船。   吴郡现在成了天然的大水牢,只有靠小船才能开进去救人。军用、民用都统统用上,还是达不到地毯式搜救的目的,只有做更多的船才能对付使用。   工部的人尽管对陈华安排他们做木匠活,心中颇有微词。他们是水利方面的专家,知道怎么堵洪水,怎么疏通洪水,才能让水退的快,现在干起了木匠活,他们心中有怨气。但程处默每天都老在他们身边转悠监督造船进度,工部的人就是用心反抗也无力回天。与其说程处默是监督他们,倒不如说他是侯爷安排的暴力打手。有了被扔大运河的惨痛经历,工部那几人忍了服了甘愿被压迫了。   于是,救援吴郡,在有条不紊地安排中循序开展。而且,整个江南道的人,也终于知道,朝廷派来的巡察使已经悄无声息地到了吴州。闻到了腥风味的江南士族,暗地里也开始悄悄商议。是继续为了利益投机倒把哄抬江南的物价,还是顺水推舟向朝廷示好。不过,这种商议是无用的,江南每年都受灾,朝廷每年派巡察使下江南赈灾,他们还不是照样垄断江南的商业拼命地捞银子,没有那个巡察使敢向江南士族动刀子,毕竟江南士族比山东士族更有底气。手里面有钱、有权、有兵、有资源,就是圣上要打压,也得掂量江南士族的反抗。   江南那群土皇帝,陈华不打算和他们有交集。陈华不作为,老李自然会找另外的借口砍他们脑袋。陈华心里盘算,老李肯定秋后算账,只是以什么为由,陈华猜不到。   把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救灾上,现在的陈华最担心命令实施不下去,或者落实不到底层,有些人,拿救援不当回事儿,反正是插手看热闹,只要不是自己掉洪水里,就不会真正拿出本事尽心尽力救援。这点,萧翼拍胸脯保证过,吴州的大小官员,唯侯爷差遣。   萧翼的附从,从另一层面暗喻,江南萧氏一族,渐渐的脱离的江南士族复杂的关系圈子。甚至有可能彻底分离出来,倒戈相向,成为老李屠刀伸向江南士族的缺口。   由工部牵头地方上的工匠日夜赶工,一批批小船顺利开进吴郡,船上载满了药材大米和麻布,在吴郡有些地势较高,没有受灾的地方,由官府出动人力在那里设立了安置营。   安置营采取以竹子和麻布组合,搭建成帐篷一样的住房。住房的规划是整齐的一字排列,里面划分出,食堂区,住房区,医疗区,生活用品发放区,污秽处理区,住房外面,全由府兵把守,决不允许里面出现动乱或者为争夺食物打架事件,没人每天规定了多少粮食,按年龄进行分配。细节决定成败,安置营的规划,全是出自陈华之手,执行建设和管理的人,当然是工部那群免费的劳动力和吴州的官员。他们很佩服侯爷不愧是格物院的院长,这帐篷是草原民族的移动住房,不过把羊皮换成了麻布,就成了一间可以轻易拆撤的移动房屋。   安置营是第一个,由官府设立的安顿灾民的救援机构,在这里,可以享受到免吃,免医,免住的待遇。安置营的设立,在大唐,还是首创,几乎让人不敢相信,官府不贪污腐败偶尔施舍点米粥就谢天谢地,现在居然设立安置营安顿灾民,不信者众多,也有少部分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官府设立的安置营一探究竟,结果,他们终于相信了官府第一次说了句实诚的话。   安置营里,不但有吃的,还有住的,连病了也要医治,全是免费。负责管理安置营的官员,是吴州刺史萧翼萧大人。萧大人公正无私,心系灾民,是吴州的好官。   传言是恐怖的,尤其是好的传言。一经传开,就像洪水猛兽。吴郡中,那些没地方投亲靠友的灾民,就像归巢的燕子一样蜂拥而至。官府在加大力度救人,四面八方没有归宿的灾民也在往安置营里面窜。吴郡的安置营已经成功取得灾民的信任,下一步,整个吴州境内,所有受灾的地方,都要设立安置营,安抚民心。   “民之所欲,可存我心? 民之所怨,尔等可听?”安置营中,看着那些拖家带口的灾民,他们在遭受过死亡和饥饿威胁后恐慌的表情,陈华有感而发喃喃自语。他旁边的萧翼听后脸上一阵羞愧。萧翼不是个大贪官,他也不坏,只是身在江南官场这个大圈子中,做事总会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纠葛。   “侯爷,我萧氏一族,愿意拿出一万担大米,五千斤药材,铜钱两万贯,捐赠给官府,以做此次赈灾之用。”萧翼声音禀烈,他已经同萧氏这一代的家主商谈过,决定萧氏,要在江南水灾中,扮演大善人的角色,慢慢退出江南士族的利益圈子。如今,就连萧氏家族在江南的产业,也开始慢慢调价,不再和几家相互争夺。   萧翼代表萧氏,捐赠给官府一笔不菲的货物和银子,陈华当然不会拒绝,安置营的设立,他的资金立刻捉襟见肘,不过,萧翼这个提议,让陈华想到了另一条路子。   募捐,向江南的土豪们要钱。   如果他们不给,那对不起,以后老李血洗江南,自己要当专业补刀手!   你不仁,我不义! 第十九章 号召全国进行募捐 [本章字数:2749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09 18:24:15.0]   韩四平现在成了安置营里面医疗区负责药材发放管理的负责人。就算是吴郡某些官员看见他,都要恭敬地称呼一声韩先生。地位瞬间拔高如此大一截,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韩四平知道,他有今天受人尊敬的待遇,完全是沾了侯爷的光。他一直以为,原本是江南大族陈姓家的公子,居然是一位不显山不露水的侯爷。   侯爷啊!   韩四平不知道什么叫大官,但封王列侯、王侯将相,他还是知道侯爷肯定是个很大很大的官。不停地在心中给自己提醒是老祖宗保佑,韩四平工作劲儿上来,没日没夜地早医疗区东奔西走都不会犯困,他不能丢侯爷的脸,他现在是侯爷的人,要尽心尽力办事,就算侯爷没有和他商量药材用完后,怎么算给他银子,韩四平也不担心自己那十艘药材打水漂,因为侯爷不会坑他。   和韩四平一样铁了心跟着侯爷赈灾的老腰子毕图,现在成了食堂区的负责人。他那上百担私盐全都拿给了陈华救灾,根本就不再考虑是否趁机发一笔横财。侯爷没有追究他贩卖私盐的罪过,反而对他加以重用,毕图不是傻子,如果真能攀上侯爷这课大树,他买私盐的日子到头了,说不定以后会摇身一变成为官盐的代理者。   毕图在江南有他自己的关系网,他只是下去联络了以前做过私盐生意的朋友,食堂区缺什么,毕图就从外面运回来。   老韩,毕图,胡账房,三人现在成了安置营里面替举足轻重的人物,他们仅仅靠吴州官府余存的府银购买粮食,以及从洛阳运来的药材,和自己的人脉关系,暂时将安置营举步维艰的日子安排妥当,做到一应免费,安顿灾民不出现慌乱暴动情况。   只是,这种方式并不是长久的,安置营的维系,还需要更多财大气粗的商贾世家鼎力支持。   于是,在反复的思量下,陈华早已决定的募捐一事,被他提上的议程,而且,为了自己倡导的募捐,陈华还专门给老李去了一封八百里加急的奏章,陈华还是第一个给老李以商量的口气,让老李在全国范围内发动募捐,号召整个大唐所有子民,为江南受灾的地方奉献自己的绵薄之力,陈华在信中真情切切,以人的真善美为切入点,激昂写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样的话,号召大唐子民,不管是金银细软、还是粮食衣物,都可以捐献出来给江南受灾的人。募捐由官府统一组织人募捐,最好是尚书省亲自督办,以免出现贪污腐败现象。   陈华这封募捐的奏章,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送到了长安,老李接到奏章,并且在早朝上提议准备实行后,长安城大小贵族官员,都在背地里骂陈华那个长安大害,去江南了也不安分,隔那么远还把坑挖到长安城来了。   募捐的事,圣上根本就没同大臣商议,尚书省的老大长孙胖子都是在老李宣布采纳蓝田侯提议准备在全国开展募捐活动,长孙胖子才知道陈华那厮又来要钱了。老李在尚书省中专门设立了募捐署,由铁面无私的魏征出任司长,督办此事。一道皇命,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从长安开始向全国十道州府派发,老李伸手要钱的速度快的惊人。皇命到达江南的时候,不过离陈华上书老李,才隔了五天时间。   五天啊!陈华垂足顿胸暗骂老李腹黑,他同样想到长安那些国公国侯黑脸红脖子骂人的表情。全国募捐,就是给老李的国库节约银子支出,老李还不痛快地答应,那他就是傻子。长安城的贵族,这回又要被老李敲诈一笔,捐少了,老李看得到心里面把你记住了,捐得多了,老李会寻思着再找个借口向他们要钱。长安城的贵族都在骂陈华这杀千刀的,最好是一辈子流放江南,永远别回来了,他回来,长安城一准儿鸡飞狗跳。   同样骂陈华的,不止是长安城的贵族。   全国十道各州府的贵族,都在骂那个叫蓝田侯的人。没事儿提议出募捐,这不是让天下最大的贵族老李坐收银子吗?全国上下,现在是一片骂声,陈华的名声是彻底搞臭了,不过他也不在乎,募捐的银子,是用在灾区建设上,国人骂自己,老天爷在头顶看着,他会给自己增加好运的。   江南,吴郡!   这儿有江南士族的,朱、张、顾、陆,四大姓久居在此,吴郡虽然受灾,但对这些豪门大家没有丝毫影响。他们的祖宅在吴郡,但族中之人,却是遍布江南,无论是官场还是商场,都有这四大家族的人。就算在长安,四大家族的人也有少数在朝堂上活跃的人物。   “哼,这蓝田侯是谁?搞出一个募捐,就能让李二大张旗鼓地伸手要银子,这等溜须拍马之人,也不是一个好鸟!”说话的人,乃是顾家一位德高望重的老者,顾家是江南的教育世家,出了名的书香门第,在江南专门开办私学,培养人才,就连弘文馆现在的馆长虞世南,都曾在顾家学习过,弘文馆学士,有一打是顾家培样出来的。老牌教育世家,说话底气足,直呼老李叫李二,也只有读过书的人才叫得出来。   说话的人是顾家的顶梁柱,现在顾家家族中最老的人顾览,人虽老,精气神十足,再活个十多年没问题。他有一个儿子叫顾胤,现在已经到朝廷做官去了,据说混的还不错,封了个县男,做到了国史加朝散大夫。   “顾兄此言差矣,依某愚见,此人还颇有几分本事。他到吴州,居然未曾上门拜访过,再怎么说,我们也是江南有头有脸的人物,巡察使若肯拉下脸来求我们,大家还是能行个方便,出钱出粮出人力帮忙解决问题。但是,他居然不声不响硬是要凭借一己之力,将吴州的水灾给挺过去,还建立了一个叫安置营让灾民免吃面住,这等大手笔行径,实在是可笑,现在,想必是挺不过了,然后搞出一个募捐,就是要等着我等拿银子出来缓解,呵呵,银子老夫倒是可以出个三万五万,但咽不下去这口气,捐个三五几百就够了!”陆家的家主陆审言说话了,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正是身强体富说话财大气粗的年龄。陆家虽然不是教育世家,家里做官的人自隋唐两代出仕者少,但陆家家族产业在江南足有半城之称,家大业大,说话的口气自然就大。就好像他们陆家在江南只要跺一脚,都能让江南垮掉一半!   “陆兄说的对,捐多捐少,是我们自己说了算,朝廷又没明确规定,三五百贯铜钱,已经足够!”张家家主和陆审言站在一条战线上。   剩下最后一家朱家的家主:“我看,还是捐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朝廷要钱,就让他痛痛快快拿去,总好比抄家杀头被充公拿的痛快!”   朱家是吴郡四大家族中,势力最小的一家,家族早已在隋唐两朝没落,说话没什么底气,他能屈服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其余三家的家主,分别看了眼神情颓靡的朱家家主,顿时沉默不语。   朱家以前甚至是吴郡第一家,不过因为得罪了当权者,杀的杀,流放的流放,朱家这百年大家族,早已人丁稀少不复兴旺。要是再经历几次动荡,朱家就要灭门了。   不知道是兔死狐悲,还是有预感似地感觉背后一阵凉悠悠的寒意,三家的家主都不在谈论捐款多少一事。   四家家主,聚在他们的小圈子,讨论关于朝廷征集募捐一事。有赞成捐款的朱家,也有不愿意捐款的陆家和张家,顾家没有明确说捐和不捐,四大家族都在想,他们还得观风江南其他士族捐款情况,才能做最后的决定。   不过,几大世家,传承至今,谁也不愿意让家族败在自己手里。每人心中都有自己算盘,就像他们探到的风声一样,江南最大的萧氏一族,居然有脱离他们世家利益圈子的趋势。   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各大家族不得不慎重考虑! 第二十章 灾情得到控制 [本章字数:2831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09 22:09:08.0]   吴郡四大家族的人,算是在他们这个小圈子里面开了个短会,讨论了关于朝廷倡导的募捐一事,大家各抒己见,最后事情还是没彻底解决,他们在观望整个江南贵族的反应,才决定下一步棋该怎么走。   募捐少了,要落人话柄,募捐多了,他们还不至于那么傻,把辛辛苦苦挣来的银子拱手送给老李填充国库。老李是全天下最大的贵族不错,但全大唐,大大小小贵族,随便抓都是一打,不拿皇命当回事儿很常见,分封制把土地分给了贵族,贵族在自家一亩三分地上耕种,不缴租不纳税,种多少收多少都是自家用,让自己拿一分东西出来孝敬皇帝也肉痛啊.   四家家主各怀心思地回到本家,朝廷的巡察使大人就在吴郡,不过他们也没有打算去拜访,井水不犯河水,你救你的灾,我过我的土豪生活,封闭自大,让江南士族的人,走那儿都觉得高人一等。   药材和大米不见降价,反而被哄抬到令人诅咒的高价。唐朝没有发改委,货物价格,完全是一群人说了算,朝廷的律法也管不到上面,江南受灾,江南所有的吃穿用品物价上涨,市价高,受苦的只有那些最底层的百姓。于是,又有一大批人,因为物价太高,不得不投机地住到官府设立的安置营里面。   免吃、免住的便宜事,谁听到不想去懒上。   吴郡受灾,没想到吴郡旁边郡县的人,都跑来吃免费。   灾民立刻成倍数增长,让安置营超负荷运作。   这是一个危险的讯号,必须严肃处理。安置营的设立,是陈华一手倡导,他没想到却成了一个让人产生不劳而获的依赖。   解决问题的根本,不是在安置营里面赶那些并不是灾民的人。而是让江南的市场彻底进入冬天。至少,不能让他们在这个时候投机倒把!   也是时候,该见一见江南的士族了。这个虽然没有山东士族老牌,关陇士族势大,但却是文化底蕴深厚,颇具江南偏那一隅天不怕地不怕富得流油的大集团。纵横江南数朝,连山东士族都垮台了,还依旧活的滋润的老牌世家。   江南士族,也总有他们牵头的人。就像关陇士族,牵头人是老李的李氏一族,全天下最大的一家,至于江南士族牵头的家族是谁,陈华自然而然找到了萧翼。   萧翼是兰陵萧氏一族的人,萧氏一族的人,曾经在江南称王称帝,时过境迁,关陇士族的异军突起,统一了天下,所有的士族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压,以往的兴盛渐渐衰败,走向二流贵族层面!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好歹曾经有过辉煌,萧氏一族,不敢说是江南士族中最大的一家,但比起那第一大家族,无论是人才还是底蕴,都不遑多让。   “江南最大的士族,是谢氏一族!”陈华找萧翼解惑,萧翼给陈华的回答不容置疑。谢氏是传自六朝时江南的名门望族,隋唐两代崭露头角的族人甚少,但他在江南的地位,依旧无法撼动,就算是吴郡的顾氏一族,不敢在谢氏一族的面前称教育世家。谢家高宅门第,很少参与江南士族的利益争夺,家族的子弟,个个饱读诗书,却不入仕,谢家门风,是整个江南士族中最干净,但最不能惹的一个家族。   萧翼简单地介绍了谢氏一族的情况,并且连谢氏一族现任的家主也一并告诉了陈华。巡察使和江南士族拜访走动,是常见的事,但萧翼不那么认为,陈华仅仅是去拜见谢氏,他从不小看这个二十多岁就能封侯的家伙。,因为他有一张,仅仅说几句话,就能让全国贵族都掏腰包募捐的嘴,大智若妖啊!   把拜见江南最大的士族谢氏的日程安排好,陈华再次用心投入吴郡救灾的工作中。钱塘和富阳两县,他还没时间抽身去负责两县的灾情,吴郡这里都够他喝一壶。由他执行的先救人,再堵缺口治理河工的方法,的确比以往任何一位救灾的巡察使做出的成绩要傲人。但救灾的人也确实累的够呛,若不是工部每天都制造出小船,吴郡那么大的地儿,何事才能所有受灾的人都救出来。   发动府兵,地方兵,以及义务兵,在吴郡全郡范围内,开展地毯式地搜索,只管救人,救出来后,全送安置营里面,由官府统一管理。在陈华抵达吴州半月之后,吴郡的灾情得到控制,尤其在人员伤亡方面,比起以往的水灾,人员伤亡居然减少了一半之多。   这是一个奇迹,萧翼是如此评价吴郡的救灾情况。只怪蓝田侯的反应太迅速了,安置营的建立,工部督促日夜赶造小船,发动州府的军民,大范围地毯式搜救,不管损失财产,只管救人,才能取得伤亡减半的效果。   这几乎就是靠一己之力,完成的救灾前期的过程。萧翼终于明白,为什么人家能够年轻封侯,完全是个人能力问题,换做别人来处理吴州的水灾,不见得能取得如此效果。   吴郡的救灾,已经进入了良性阶段,但还不让陈华感到满意。黄金七十二小时,是最佳救援时间,半个月才见效果,也只能怪这个时代救援物质不能空运过来,为此,他又想到了李恪李泰发明的超级孔明灯,他希望自己离开长安之后,两人能继续在此技术上改进,争取有一天能派上用场。   吴郡的灾情得到缓解,同样传来好消息的,钱塘和富阳两县的灾情,也有很大的进展,尤其是安置营在两县的建立,官府强有力地保护执行力度,不允许灾情扩大,不允许灾民闹事,更不允许灾情后爆发大规模传染病,将受灾的灾民集中在一起管理,每天派发食物水源,按时服用预防瘟疫的药物。受灾较轻的钱塘富阳两县,灾情已经得到彻底控制。   而且,除了吴州之外,沿江南运河周边,出现小范围水灾的州县,也相继的采取了蓝田侯的建议,设立安置营,将灾民集中管理,江南水灾算是渡过了最困难的时期,接下来,等所有灾民都安顿好之后,就是彻底治理河工一事。   如此大好消息,上表朝廷是必要的。萧翼执笔,洋洋洒洒数千字,字字真切,将吴州受灾情况,以及前期救灾的情况,都向朝廷一字不差表述。奏章中肯定了吴州受灾是历年最严重的事,但相反,死亡人数下降了,灾民也通过控制没出现暴乱现象,瘟疫更是与吴州绝缘,总之,水灾虽然严重,但不足为患,托圣上洪福,蓝田侯亲自监督,江南的水灾,已经控制住了!   这是吴州当地的父母官写给朝廷的奏章,没有邀功,如实报道。这封奏章,要是送到长安,肯定又会掀起一番骇浪。   半个月,就稳定了江南水患!   蓝田侯莫不成真是职业救灾官!   干脆以后就让他放养在长安城外,那里有灾,就派蓝田侯亲自前往。   有些巴不得陈华一辈子待在外面的长安贵族,捶胸顿地直骂!   先不管长安方面的舆论。身在江南的陈华,的确是尽心尽力在做事儿。灾情虽然得到控制,但这仅仅是前期的救援效果,如果老天继续下雨,运河水涨,等再一次爆发水灾的时候,将一发不可收拾!   要是这个时代,有天气预报就好了,未来七天,江南地区的天气都了若指掌,完全可以做好抗洪救灾的准备。陈华正在在考虑,工部是否有那种会观天看雨掌握天气变化的气象学家,解读江南的天气情况。一直在负责安置营管理的胡账房颇有焦急地来告诉陈华安置营没米了。   上万的灾民张嘴要吃,没粮食,那还不出现暴乱啊。   陈华当即就想纵兵抢粮,但凡江南的米商,要是不配合官府低价收购粮食赈灾,特殊时期特殊处理,他可以命令军队直接开抢。当然,真到了抢粮的地步,那也是陈华直接和江南士族撕破脸皮,不再井水河水不相犯的时候。   但随即,胡账房又道:“米家把十万担大米送到了江南!可是,米家商行的负责人,指名要见到侯爷才能放米,所以,还是请侯爷抽空去一趟吴州码头!”   陈华松了一口气,米家的到来,解决了燃眉之急。他真想上书老李,赐米家,大善之家的门匾。 第二十一章 初见米芳菲 [本章字数:2299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10 00:37:29.0]   米家商行有三十艘商船,停泊在吴州码头上。米家几乎把压仓库的谷米都拿出来,凑够了十万担,装船从洛阳出发,到江南来救灾。原因不过是米家老爷子米图一句话,米家商行现任的当权者米芳菲小姐,顶着才从山东收购完小麦的疲倦,不得不立刻马不停蹄地南下,米芳菲把所有的抱怨,全推到那个从长安而来,未曾见过一面的人,听爷爷说说是长安某位世伯看重的后生,她见面应该亲切称呼世兄。但米芳菲根本就没有和那人攀亲的意思,她强大而自信的女权心里,让米芳菲擅作主张,把爷爷交代的事抛弃在脑后,到江南我行我素,就算要给那位世兄十万担大米,也得让他低头说一句话多谢之类的话,否则,那十万担大米,米芳菲就不给了。   她故意将商船停泊在码头,等的就是要那位她应该称呼世兄的家伙来见自己一面。米老爷子从小对米芳菲放养的态度,让她的性格变得异常强大,在米芳菲的身上,不会看到丝毫的女性柔美,反而是一种强势,米芳菲绣不成女红,也从不认为自己可以相夫教子,她具有的,就只有在生意场上和别人打交道时的自信。   无论是谁,米芳菲从不觉得,因为她是女儿身,就输给谁半步。那个长安来的世兄,既然要向米家要米,这事儿自然和她米芳菲商量。   米芳菲就在吴州码头等着那个需要大米的世兄前来拜访。并且米芳菲心里定下一个时间,要是那人两天不来见自己,自己就把商船上的大米全部卖给江南的米商,然后返回洛阳去交差。   不用怀疑她,她真做得出来此事。   陈华终究是来了吴州码头,并且距米芳菲内定的时间少了一天,可见他同样着急早日拿到这十万担大米。陪同陈华一起来的,就只有胡账房一人,其余人被陈华放在吴郡救灾。   来到吴州码头,由胡账房报上名号,送上拜帖,船上的米芳菲才差人下来迎接。他们被带到船上一个用来商议大事的房间,房间的装饰倒有几分清雅格调,简约而不简单,而且陈华发现,米家的人似乎很喜欢在房间里摆放珊瑚,当初见米图的时候,就见他房中摆满了鲜红的珊瑚,现在见米家的小姐同样看见房中放着珊瑚,难道癖好也能遗传?   米芳菲的旁边,就有个座位,陈华不客气地走过去,目光轻轻扫过这位着男装打扮,简单的得体,像个悄面小生的女子,都说唐朝的女人喜欢女扮男装,打扮起来简直比男人还要俊上几分,不知道她们是天生想胜过骑在她们身上的男人,还是想从另一个角度诠释女人也该有权力,但女扮男装,仅仅是一道亮丽的风景,或者体现出某个女子性格上的不同。   轻轻一笑,陈华略过米芳菲女扮男装俊得不像话的脸蛋。入座,道:“想必这位就是米家商行的大小姐米芳菲吧?”   俗不可耐的开场白,立刻把陈华的文学素养给拍死在地上。   “想必这位就是长安来的世兄吧,不知道如何称呼。”米芳菲对陈华的第一感很不好,总感觉他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不过碍于他爷爷的面子,她不得不和这位世兄交流。   “房间的格调不错,颇有点小清新,尤其是墙上那几幅梅兰图,应该传自六朝,不过以米小姐的性格,房中出现梅兰图,倒让人侧目一惊。呵呵,说走题了,某叫陈华。”只是看了眼四周格调,陈华就把米芳菲收藏的宝贝收入眼底,好歹是香帅,书法字画什么的,一眼就能看出真假。   米芳菲心想,这家伙在长安,肯定是泡在古玩里面,所以那双眼睛才如此犀利。她房中的宝贝,被人看了个透,仍旧表情无异,道:“原来是陈世兄。怠慢之处,还请世兄见谅。”   陈华赶忙向身边的老胡递去一个眼神;“世妹多虑了。你看,这是某草拟的购买米家商行大米的一些细节,还请世妹过目,若没有意见,就签了契约,某立刻安排下货。”   胡账房快速从胸前拿出一份写好的买卖凭证。米家答应凑足十万担大米,但也要出钱购买,人家又不是白送.买卖协议当然要写好。   米芳菲嫣然一笑,细长的眉梢,放佛带着些许春意:“世妹这儿恰好也草拟了一份契约,世兄也请过目。”   米芳菲把压在手旁一个白玉杯下面的买卖凭证拿出来,看样子她先前就是拿着这张买卖凭证琢磨。   陈华笑着接过米芳菲递来的买卖凭着,侧目扫了一眼:“这份买卖凭证,是米老爷子授意的。”   买卖凭证,是米芳菲自己写的,她爷爷米图那份,早就被米芳菲仍了。   就算是世代交好,也用不着低于市价两成的价格销售啊。   十万担大米,低于市价两成,就等于白白损失两万贯钱,这生意亏本,米芳菲不得不擅自改动价格,变成高于市价一成。而且,此次下江南,米芳菲还有另一手准备,他不但带来了十万担大米,并且还顺带把今年在山东收购的小麦也一并带到了江南准备联系江南米商出售。继承了米图老爷子所有商业天赋的米芳菲,是一个出色的女商人,自然不会放过这次大买卖。   “此份买卖凭证,正是爷爷拟定的,世兄有疑问么?说出来,芳菲也好为世兄解惑。”做生意不讲究亲情,只要能成交,赚取利润,米芳菲就是打着她爷爷的名号也值得。   让胡账房把自己拟好的凭证收起来:“没什么。价格合理,也是早前和米老爷子商量的价,就这样,把买卖凭证签了吧!”   米芳菲惊讶,眼前这家伙怎么看一眼凭证就签了。   他难道不知道,现在交易的价格,比先前定好的多三成吗?   难道他是傻子?   无数个疑问在米芳菲脑袋里乱窜,陈华已经让老胡拿出他的印章,准备签订买卖凭证了。   “哐!”   老胡随身携带陈华的印章,在陈华手里,就像一块石头一样落在纸上,很快就出现一个四四方方的红印子。   将买卖凭证交给米芳菲,陈华觉得浑身都轻松了。   还处在迷糊中的米芳菲,根本不敢相信,生意就这么成了,而且还是在不平等买卖的情况下签订的。   目光移到那买卖凭证的纸上,米芳菲美目湛湛,她看到了凭证上盖上的印证,刻着蓝田县侯四个大字。   米芳菲冷峻的神情不可思议诧红了脸,她美目流转,抬头看着陈华,然后整个人似乎陷入呆滞当中。   米家和大唐王朝做了生意,而且前提还是在坑了大唐王朝的情况下做的?   米芳菲一直以为她成功地做了一单生意,其实却是她失败了!失败的彻头彻尾! 第二十二章 治理河工的方案 [本章字数:2137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10 23:43:51.0]   “你故意坑我!”   在陈华潇洒离开吴州码头时,出来相送的米芳菲,带着怨妇的表情,不痛快地说了一句此时此刻,她最想说的话。   陈华的确坑了她,而且坑的过程当中,他都没表现出丝毫的诡异,尤其是他洒脱地把买卖凭证签下之后,还肆无忌惮地笑了起来,米芳菲很恼怒,好歹是世家交情,怎么能不帮忙相互帮村,反而彼此迫害起来。   相煎何太急啊!   米芳菲只能用曹植的诗来形容陈华的可恶。合同上,米家虽然是赚了一成银子,但米家损失的,是朝廷的信任,当权者的记恨。今天的生意,米家是赚了点小钱,但失去的是以后再次和朝廷做生意的机会。米芳菲很想放下脸皮,把刚才签订的买卖凭证单方面毁约,哪怕是以少赚几成银子的价格从新签订买卖凭证,但她不能做违背商人原则的事,商人出尔反尔比贪心更可怕,她只能为自己一时的冲动,没有按照爷爷安排的过程走一遍而懊恼。   很狠地剐了一眼陈华,她似乎忘记了这家伙通天的背景:“世兄慢走,以后有什么好的生意,别忘记了照顾世妹!”她这话典型是反讽,有你这么当世兄的吗?也不提前给小妹打声招呼,你代表的是朝廷在和米家做生意。   “好说,好说,以后有大买卖,某还找世妹。”陈华心里乐开花了,米芳菲送给他一个天大的人情,十万担大米,足够吴州受灾郡县吃上一年。虽说价格比原先他和米老爷子商议的高出三层,可转而想想,如今江南士族把持的大米贵如黄金,米家开出就是白菜价,而且,陈华还能自圆其说,那突然多出的三层,说不定是米家考虑的车马费,他根本就没想到,是米芳菲从中擅自加上去的。   被高兴冲昏了头,心里想什么都是美好的。以最便宜的价格收购了十万担大米,买卖凭证签订了揣在身上,陈华已经巴不得立刻让萧翼派人到码头来扛米。   火速地回到吴郡,调派人手去吴州码头卸货。如此大动静,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几乎所有人的都知道,蓝田侯廉价购买了十万担大米。   十万担大米啊!   就像一颗定时炸弹,把江南这湖水给完全炸开了。江南士族中,家族有生意和大米挂钩的,此刻再也坐不住了,尤其是吴郡的陆家和张家两家,两家囤积的大米不少,价格贵的让人诅咒,官府设立安置营,让灾民免吃免住,大米买卖的生意就淡了,他们也不死心,价格不降反增,就是想看官府能撑到多久。半个月的时间,他们认为是官府的极限,原本等着官府恬下脸皮上门求米的高兴劲,被突如其来的噩耗拍死在墙上。   “查到了,是洛阳来的米商,米家商行的人。”陆家大宅门第中,陆审言派人下去打听那十万担大米之事是否属实,得到的消息是百分百准确。陆审言听后,血气上涌,双眼一黑,晕倒在陆府内。   “快,快通知其他家族的家主,就说,老爷找他们有要事相商!”张家府邸内,张家家主张通如热锅蚂蚁团团打转,他不慌不行啊,本来想着用大米还可以和官府达成协议,说不定还能得到官府的庇佑,没想到千般算计终成空,新来的巡察使大人不简单,江南士族威胁不到他。   吴郡四大家族的家主又一次聚在一起,他们的脸上看不到轻松,更没有第一见面时那种谈笑风生,还把自己当江南土皇帝的豪情。他们心里明白,江南的水灾已经得到控制,官府强制性地将灾民管控起来,没有暴动、没有瘟疫,水灾,仅仅是普通的水灾。   “看来,我们都要见一见这个从长安来的蓝田侯了,能把吴州水灾治理得如此有条不紊,此人颇有些许本事。”连老顽固顾览都动摇了。他以前还信誓旦旦肯定陈华为溜须拍马之人,现在对他彻底改变了看法。   几家的人附和着点头,顾览这老头不轻易屈服,一旦屈服,事情的发展就相当严重,其他人还是以他马首是瞻。   “下个月,谢家会在杭州举办中秋诗会。届时,整个江南道上大大小小的官员贵族都邀请在列。蓝田侯自然也不例外,说不定,谢家举办的中秋诗会,就是专门为邀请他而举办的。朝廷募捐的事情,迟迟没有落实,想必也一并在此诗会上提出。”顾览把江南第一士族要举办诗会的消息,给几位家族的家主说了一遍。虽然是个小小的诗会,但在特殊时期,举办一场聚会,就能办很多的事。   陆审言道:“此事,某曾听说过,帖子估计用不了几天就送到各位手里。朝廷募捐,摆明了是伸手要钱,如今这情形,我等要是不多出点银子,只怕很难消灾解难。”   此话一出,立刻陷入诡异的安静。   捐多少,怎么捐,现在都是后话。身为江南士族,在水灾面前,居然没有带头救灾,这肯定要落人话柄。甚至有心者,以此作文章,闹出不愉快的事就不妥了。   吴郡的四大家族再商议水灾后的事,身在吴郡的陈华同样也在商议水灾之后,应该做的事有那些。   经过半个多月的救援时间,灾民的救援工作已经得到妥善安置,并且进入救灾的尾声,接下来就是河工的治理。这是陈华离开长安时,老李耳提命面要他解决江南水患一劳永逸的问题。   运河决堤的缺口,是一定要堵住的,工部的人天天嚷嚷要派他们这些专家去堵缺口,现在终于能派上用场了。李恪监督烧制的水泥,也肯定有批量产出了吧。   想想这些繁琐的问题,陈华就觉得头痛。河工治理,没有一套可行的方案是行不通的。但这套方案,别说是他,就算千百年后,也没有一个人能完整的拿出来,保证以后就不会发生水灾。   天灾难测,唯一的办法就是防范于未然!   想到此,陈华突然觉得脑中灵光一闪,他似乎抓到某一套方案,而且,这套方案实施起来,绝对可行!   退耕还林,多种树,保持水土流失,长江、黄河、大唐境内,各条河道,都种上树木,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保护植被,保持水土流失,也得从唐朝就抓起! 第二十三章 运来水泥 [本章字数:2213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11 22:52:07.0]   关于实施退耕还林保持水土的方案,决定权应该交给老李。陈华的权力,还没大到可以命令全国都种树,必要时,可以借助老李的威慑力,毕竟整个大唐还是他说了算。   又是一封八百里加急的奏章,从江南发往长安。继募捐之后,植树,这两个字,成了比较醒目的字眼。植树的好处多多,树木成材后可以修房造屋当柴禾制造家具,长在土地里还能长久保持植被,防止水土流失,能有效预防水涝旱灾。   点子是人想出来的,但从来就没听说过植树还能预防水灾。如果陈华在长安,老李非拧着他膀子刨根问底儿,从哪儿得来的歪门邪道,那家伙现在在江南,老李不便询问,不过,陈华信誓旦旦保证十年可见成效,老李心动了,不就是植树嘛,一道圣旨交给管理土地的户部,方案都写在蓝田侯奏章里,至于怎么样实施,户部的人不至于按照方案都弄不出来。   陈华植树的建议老李批准了,而且由户部牵头成立的国土资源司,详细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出来后,老李仔细看了一遍后直接批准,交尚书省雕印,发往全国十道州府!   顿时,全国又是一片骂声。   这蓝田侯究竟要搞那样,弄了一个募捐,整的大家都没好日子过,现在又要退耕还林,把可以种植庄稼的土地用来种树。   募捐触动的是贵族的利益,现在的种树可是触动了老百姓的利益。唐中央实行均田制后,土地就成了老百姓唯一的保障,现在朝廷要收回一部分土地用作植树,吃亏的是老百姓他们当然不干。   视土地为生命的老百姓,当然不会考虑国家收回土地用来种树是何用意。收他们的地,就是要他们的命,逼他们家破人亡,怨声骂声,在某些偏远的州府响应的比较激烈,甚至闹到了长安城去,许多人出来反对,植树造林是否正确,户部的又一条方案出台了,所有用来植树的土地,朝廷每年拨钱扶持,用来种树的土地,除了种树以外,农户还可以任意种植其他经济作物。   先是征地用作种树的方案出台,让给州府的农户抱怨。现在补偿的方案出台,农户们再也不敢骂一个脏字。   户部把植树造林这件事做的完美无缺,得到了全天下农户的支持。   陈华身在江南,都能感受到,老李已经把植树造林的方案实施下去。江南各州府已经在开始规划沿河用来种树的土地,并且将统计出来的占地亩数上报朝廷,朝廷要是重视此事,说不定今天秋天就开始平地掘土,冬天把第一批树苗种下去,来年春天树苗就能抽芽,十年树木,十年之后,整个大唐的森覆盖率将达到一个恐怖的比例。   老李要让陈华把江南水患彻底解决,陈华自认办不到,种树的确有利保持水土预防水灾。只有在全国大范围的河道都种上树木,江南这小地方就翻不起浪。   不知不觉,陈华来到江南已经快月余时间,吴郡的救灾情况比较乐观,灾民都在安置营中受到官府的救助,日子过得还算将就。家园毁了,他们不伤心,因为蓝田侯说过,官府会在灾后帮大家重建,所有人都相信蓝田侯说的话,等吴郡大水退了,官府就帮他们修房造屋。   工部派到江南协助治理水灾的匠师,的确是堵缺口的专家。江南运河上决堤的几处缺口,工部等人日夜不眠的抢险救灾,数天时间缺口就被堵住大半。   运河的水不在往吴郡灌,用不了几天,被淹没的吴郡就会退水。   水退了,灾情就去了大半!   目睹此等幸事,所有参与吴州救灾的人,暗自轻松不少。   自从吴州受灾以来,萧翼就没睡好踏实觉,现在看见灾情好转,萧翼悬着的心一点点放下。他现在居然会看会儿书写点字什么的,受到蓝田侯陈华的刺激,尤其是他说过,心存鸿鹄志,怀抱济世情,萧翼就像受到点拨的信徒,下决心读书破万卷,建功立业施展胸中抱负。萧翼也听说过,蓝田侯是格物院的院长。他居然也想去格物院读几天书,但以他现在的年龄,也不好意思撂下脸面和陈华说入学格物院的事。以至于,他每次看到陈华,都想说点事,终究是难以启齿。   求学的事,被萧翼埋在心底。恰好朝廷救灾拨款的银子,和全国募捐的物资,一批批送到吴州,此事够他忙活一阵,渐渐在心里就淡了此事。   朝廷的救灾款项,就像及时雨一样洒在干涸的土地上。治理河工,灾后从建的工作,就能顺利开展。   由萧翼亲自监督,将朝廷拨款赈灾的银子造册入库。   银子入库后,盘算出总额四十万贯,萧翼准备向陈华汇报这个数目。   这是一笔不菲的赈灾款项,出乎意外,从朝廷拨往江南,居然没有少一分一毫。   几乎是不成文的规矩,朝廷每年拨到江南的赈灾款项,都会被无故少掉一半。今年居然没有出现少银子的情况,萧翼自觉好笑,看来所有人都知道蓝田侯不是个好惹的人物,以往那些贪官都有所收敛,不敢在今年的灾款上做手脚。   “看来,全大唐的人,都怕蓝田侯啊!”   萧翼心生感慨,能做到让贪官都怕遭惹的人,蓝田侯还是第一个。   拿着记录着款项的小册子,萧翼来到吴郡安置营里面,陈华正在和胡账房商量着什么事,看见萧翼到来,陈华正愁要差人去吴州码头把萧翼请来,与他正好有事儿相商。   “萧大人来的正好,某恰有要事想同你商量!”   陈华走来,穿着水印缎子宽袖儒衣的他看起来颇有些疲惫。   “侯爷最近是否休息不好?”萧翼关心问道,侯爷的确劳累,他看在眼里。   陈华摆摆手“无妨!”然后道:“过几天,会有一批很重要的东西运送到吴州码头,到时候,萧大人可能要费神仔细看管好那批东西,切莫让之进水受潮,否则,那东西就完全废了。这等重要的事,交给别人某不放心,要全权委托萧大人了。”陈华说的郑重其事,水泥是万万不能进水的,一旦进水,全部硬化,那就废了。   李恪已经从长安把第一批水泥运来,水泥的强大的粘合能力,恐怕会从此全天下都知晓!   萧翼也看出了陈华很重视此事,他对几天后运到吴州码头那批东西有了一丝好奇心,当下保证道:“侯爷放心,萧翼一定不会让侯爷交代的事出现差错!” 第二十四 长安来信 [本章字数:3305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12 23:35:14.0]   李恪收到陈华的信后,就开始准备将大量的水泥送往江南,蓝田的水泥作坊已经颇具规模,水泥的产出量很大,完全能够满足玉山修书院的需求量。而且还有大量存余,不是李恪说大话,他敢拍胸脯豪言,江南治理河工需要水泥,要多少就可以给多少。   这次负责把水泥从长安运到江南的负责人是杜荷,他是被杜构一脚踹下江南的,陈华这个格物院的院长外出,苏瑁和严宽两个夫子管不了那群学生,格物院的校风校纪走下坡路,某些在格物院中读书的长安城小贵族又开始在外面浪了,恰好李恪想选人送水泥到江南,怕杜荷好不容易决定奋进的心思再次沦陷,杜构二话不说就决定了杜荷的命运,将运水泥下江南的大事交给他,办砸了就打断杜荷的腿。   杜荷承受着随时被他哥打断双腿的胆怯,一丝不苟地从长安将水泥安全地运到了江南的吴州。在吴州,负责接待杜荷的人是萧翼,陈华特意安排他负责水泥的存放。好在两人以前在长安有过一面之缘,见面喧声客套全免,杜荷告诉萧翼,水泥这东西沾不得水,必须找干燥的仓库存放,在地面垫上几层皮垫子防潮,早就被陈华打过预防针,萧翼纳闷杜荷口中称呼水泥的东西有啥大作用,两人闷头苦干,硬是把从长安运来的水泥存进了吴州码头的仓库。   水泥入了江南的仓库,杜荷绷紧的神经全线奔溃,不过,也容不得他找点乐子打发沿路而来的枯燥,询问到陈华正在吴郡指挥救灾,杜荷脚底抹油,飞快地奔去吴郡找陈华邀功领赏去。   妈的,干了这么一趟苦差事,怎么得也要在院长面前露露脸啊!   杜荷怀里还揣着长安城许多人给陈华写的信,李恪和李泰威胁他,不把信封交到陈华手上,回长安就联络一票人欺负他。不用猜也知道,那一票人都他妈是王子公主,杜荷那小身板不敢和那群霸王拼,只能乖乖办事!   在吴郡的安置营见到了陈华,还见到了程处默。两人都瘦了,也没睡好,眼睛外面一圈黑线。见到了陈华,杜荷就呼天抢地跟他老子死了哭丧似地扑过去抱着陈华的大腿说,格物院没了院长大人,那群小王八羔子要造反,杜荷还专门点了几个人的名字告黑状,李治、晋阳、兰陵等等,这帮小家伙,就只差没把格物院拆了煮东西吃,气的苏瑁代院长亲自拿藤条打手心。   杜荷这厮鼻涕太多,陈华一掌推开他的脑袋,当然,杜荷的片面之词陈华肯定不听,苏瑁虽然在写书不怎么过问格物院的事,但有他这个严厉的驸马爷爷坐镇格物院,谁还敢正大光明地造反!   “有事儿说事,格物院最近怎么了,玉山的新书院修建的怎么样了,规定的学业每人都修完了吗?年底某要是回长安,谁没修完学业,全部围着玉山书院跑十圈,锻炼体能!”   等,等等。   陈华才发现刚才杜荷说到了什么重点,他感觉脑袋进了浆糊:“李治,晋阳公主,兰陵公主,这些都是什么时候去格物院的?皇宫不是有专门的王子公主教学班吗?怎么全跑我格物院去了?”陈华的格物院是面向七岁以上的人开设的,那几个还在吃|奶的家伙,怎么就无缘无故跑格物院去读书了,当自己的格物院是托儿所啊。   陈华有些气恼,儿童启蒙教育最费劲,教不好一群人就全成了社会闲杂人员,要是把那群小老虎教成了混混,老李还不扒了自己的皮!   “这是谁允许七岁以下的儿童到格物院学习的?”陈华想到了老李,妈|的,就他强权主义,趁自己不再,把自己所有儿女都塞格物院学习先进知识了。   杜荷眨了眨眼睛,一脸无辜的表情看着陈华:“是圣上让那群王子公主都去格物院学习的。圣上还说,你不在格物院,他放心。”   “靠,这叫什么事儿?”自己前脚刚走,后院就起火了。格物院那可是陈华的心血,现在成了老李皇家子弟的学堂,一群还在吃|奶的儿童,在里面上串下跳,格物院干脆改成幼儿园得了。   杜荷也不敢出啥馊主意坑陈华,他没拿本事,自从宫里面那群小老虎来了格物院之后,杜荷几乎每天都被他们欺负,趁你睡着了扯头发拔胡须是小事儿,还偷偷往你睡的地方放青蛙小蛇,那些小家伙天生就不怕恶心的东西,弄的整个格物院乌烟瘴气的,打不敢打,骂不敢骂,只能忍气吞声。   哀叹了陈华走后一个多月悲惨生活,杜荷差点哭出来,道:“华哥儿,你是不知道,自从你走后没多久,那些家伙就大张旗鼓地搬去了格物院上课。这事儿,都要怪李泰,他把玉山新书院修的太美了,全长安的人都羡慕那个地方,宫里那群小霸王听说玉山新书院修了特色食堂里面饭菜全大唐独一无二,而且有专门骑马跑步的操场,还有游泳池,假山花园湖泊什么的,一个个都想往哪里跑,哭着喊着不让皇宫里的老师教他们,他们要去格物院读书,逼迫圣上同意。现在玉山成了一块香馍馍,谁都想在上面有一套房子,那一抹白墙琉璃瓦的别墅,隐藏在景色苍翠的玉山之中,就连我哥也想走关系向你要一间。”   “没门!”别墅是自己的,就是老李要一间都不可能。   杜荷知道陈华现在在气头上,说什么都不答应,赶忙从怀里倒腾一阵,摸出几封黄皮子信,道:“长安城的人托某给华哥儿带来的信。”   信件有四五封,没电话的唐朝,写信都是奢侈品。每封上面都有署名,李恪、李泰、老虞、婉儿、李承乾,每人都写了一封。信捏在手里,陈华就感觉到一股厚重的温暖。   现在的他,再也不像前世,走那儿都无人问候。   婉儿的信,肯定是等着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看。陈华先拆开老虞写的信,官阶上讲老虞是陈华的上级,信中问候了陈华近来的情况,江南的天气,然后就是一篇夸奖性的文章,赞扬陈华搞出的全国募捐和植树造林两项工程,都是前无古人的丰功伟绩,老虞正直清廉两袖清风,都捐了一千贯银子,响应朝廷植树造林,挨近河边的土地划出去百亩种树,怎么看都觉得老虞的信是在发牢骚呢,难道也怪自己搞出的募捐,把老虞留着喝小酒的私房钱都挖出来了。   心里想着回长安请老虞喝酒,陈华拆开了李泰的信。   “老师,玉山已经立起第一根柱子了!”   记于贞观九年六月XX日!老师离开长安的第x天。   “老师,格物院新教学楼修了五层楼那么高了。期间父皇偷偷跑过来看了一眼,盯着那高楼一直在发愣,临走的时候踹了我一脚,让我把修楼的所有资料搬皇家藏书库里,欺师灭祖的事情,我肯定不干,老师放心!”   记于老师离开长安第xx天!   “老师,我和三哥打架了。他送来的一批钢筋质量不过关,我很生气,就和他打了起来。别看三哥文弱,打架可不孬,我使阴招都打不过他。不过,后来查明原因,是炼造那炉钢筋的工匠们材料没加完,钢筋质量不达标。矛盾解决了,我们两兄弟就在玉山上喝酒,啧啧,三哥拿来的老白干太霸道了,我都喝醉了,两兄弟在玉山坐了一晚上,三哥对我说,他找他了他的理想,我也想说,我也找到了我的理想。老师以前一直教育我们兄弟两人要为理想而活,我们的理想,就是做喜欢的事。好了。说到这里,向老师抱怨一句,大哥那家伙太不厚道了,半夜偷跑来找我和三哥,说是来看我们,其实是想走关系要一间玉山别墅,我和三哥两人把他灌醉,大哥居然哭了,真不明白他哭啥哭!大家都是亲兄弟,又没有生离死别,我不懂!”   记于老师离开长安第xx天。   “哎,老师,下面这道题,实在是算不出来,你看了信帮忙解决吧!”   附题如下!   “xxxx”   李泰写来的信,完全是他平时写的日记装在信封里就给陈华寄来了。不过,看了李泰的信后,陈华觉得眼睛里好像吹进了什么,有点刺!再看李泰附上的题,解决的方案要用到数学建模微积分方程,难度的确比较大,不属于现在的李泰解决的范畴。   李泰的信看完以后,想到还要给这小子回信,就把信小心放入怀中。   拆开李恪的信浏览。比起李泰日记形式创新,李恪依旧走保守路线。   李恪在信中告诉了陈华一个好消息,他知道用什么矿石可以烧出玻璃,而且最近正在研究玻璃的熔炼问题。等他解决了玻璃熔炼,就能够做成玻璃窗,到时候就不用向南洋人购买玻璃了。   李恪还说了些琐事,玉山脚下几个庄户上的农户今年收成不好,给老师交租的份量肯定不足,希望老师能体谅庄子上的农户,毕竟修作坊占用了耕田平了不少庄稼。朝廷把炼钢的工艺强行收了回去,并且控制了作坊里的工匠,不允许他们有活动自由,为了防止炼钢技术外泄,让其他国家偷学了去,成为对付我大唐的利器。   最后,李恪比较文青范儿地写了一段酸溜溜的结束语:江南无故人,月在长安明!   李恪这孩子,改不了他的文青病,陈华能理解李恪的心意。   唏嘘地叹了一声,把所有的信都收入怀中,李承乾的信,陈华也不打算看了,怕眼睛刺红肿了,留着空闲时候品阅把。不过,陈华决定公孙婉的信留在夜里看,因为夜里四下无人!   (觉得还行,收藏支持下!) 第二十五章 谢家的邀请 [本章字数:2082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15 00:41:29.0]   好不容易把杜荷打发掉,关上房门,点上铜灯,搬一张凳子坐在灯下,陈华已经迫不及待地拿出公孙婉写的那封信。   女子无才便是德,公孙婉肯定写不出才女婉约范儿的信。她就是以叙述的口吻,把陈华离开长安后发生的每一件小事都串起来。   比如,她又养了三头猪,十只鸭子,五只鸡。   现在混沌摊子的生意比以前好多了,她去集市买了一个小丫鬟,小名叫二丫,在混沌摊子上帮忙。不过,二丫反应有点迟钝,还比较贪吃,总是会偷偷拿点心赛嘴里,甚至衣服兜里也常揣着糖块,公孙婉小小抱怨,不过小丫鬟讨人喜爱,身世又可怜,就没有把她再卖出去的打算。   信中还写到,自从妾身那次穿嫁衣送夫君离开长安后,就有许多人知道她是夫君的人。大家熟络了,就有专门过来帮忙的,还有每天早晨隔了好几个坊间,特意过来买豆浆油条的,都喜欢朝她摊子上跑。因为摊子上的早点做法奇特味道不错,有几次,李靖大将军还把他妻子带着来吃过,李夫人脑袋似乎有点问题总爱笑,夫人漂亮有气质,人也很好,还嚷嚷着要收妾身为干女儿。妾身不敢拿主意,此事还要夫君帮忙考虑。   公孙婉以商量的口吻,说出李靖的夫人要收她为干女儿的想法。一笔带过之后,就写了老虞和欧阳老头,两人吃东西赊账的无赖。还有李承乾也时常跑来一口一个嫂子,然后拿盒子装了一大堆点心回皇宫,过几天就贼头贼脑带着几个比二丫还小的家伙前来吃白食。那些小家伙牙口好,吃东西用一个虎字形容。   写到这里,公孙婉是肯定在偷偷发笑,因为信上她画了一个笑脸。   这女子,还用上图文并茂了!   捏着信,看到最后一段。   “中秋节快到了,天气入秋,南方一定冷了起来,夫君穿去江南的衣服都是薄衣,妾身准备给夫君做了几件厚一点的衣物差人给你带到江南来。妾身还做了好些月饼和衣物一并带来,被二丫偷吃了几个,我打了那妮子一顿,这是妾身给夫君做的东西,妾身心里想着只能夫君一个人吃。妾身还是很小气的女人!”   谁说女子不长情,信中点点滴滴,都是一个思念!   花了很长的时间,一字一句看的很慢,不想错过任何一个字的语气,终于把婉儿写的信全部看完!   李靖夫人要收婉儿为干女儿的用心陈华明白。婉儿成了国公府的女儿,就配的上他侯爷的身份,自己也不会落下被人背地里戳脊梁骨的话柄。   亲近的人,才会在你的店子里死皮赖脸地赊账,老虞和欧阳老头是随性的人,没带银子记账没啥大不了,年底没钱还去他们家挑大米。至于李承乾,陈华打心眼里鄙视,自己吃白食就算了,还把弟弟妹妹都带上,孤儿院也没这么大方的,何况还是一群王子公主,回长安一定要收拾这家子人!   看完了信,夜都已经很深了。本来想打算早点休息,但想了想,还是拿出地图仔细再研究一会儿再睡。   现在手中的地图,精确到运河两旁每一个村落,高宝藏下江南干的最大一件事,就是画出了江南准确地图,堪比后世的卫星地图啊,他把画好的地图拿给陈华使用,就是想最后验证画的正确与否。   水泥已经运到吴州,萧翼粗略统计,约莫十万斤。这十万斤水泥,就是把江南运河所有的堤坝给拆了,再从新用混泥土夯实绰绰有余。但吴郡的房屋倒塌半数,建房不能土建,也要大量水泥,长安还要多运来两批才足够。   工部的人,肯定不知道何为混泥土,他们甚至从没见过水泥。水泥的作用,在长安已经传的神乎其神,尤其是格物院修在玉山的新书院,挑战了整个长安城所有人的眼球。拥有水泥,修建手可摘星辰的房屋不再是传说,多么牛叉的广告词,李恪想出来的,之所以用夸张手法,就是要给水泥造势,让所有人都知道水泥的用处。玉山书院已经证明水泥的强大,没人不相信。   拿着纸币,写下配混泥土要用的原材料,写出,砂、石,水混合比例。以及使用混泥土,应该注意,不能长时间存放,必须现做现用。   完成了这些,陈华才舒展了身子,放下笔,吹灭灯,准备入睡休息。高度集中精神工作了大半个月,是该舒舒服服睡一个安稳觉,黑眼圈都有了。   这一觉,足足睡到了第二天中午。要不是胡账房敲门求见,还不见得能把陈华从周公的梦里拉出来。   “侯爷,江南谢家差人送来了请柬。邀请侯爷去参加谢家在杭州举办的中秋诗会,请柬收还是不收,侯爷给句话,谢家的人就在外面候着。”   胡账房就在门外候着,他知道侯爷太累,早晨的都没有给陈华送吃的点心。如今侯爷都睡到中午了,要不是谢家的人来拜访,胡账房真不愿意打搅陈华。   顶着稀松的眼皮子打开了门:“胡先生,谢家送请柬来干什么?刚才没听清楚。”   侯爷没有怪罪打搅他休息,胡账房罪孽深重释然:“谢家差人送请柬,邀请侯爷去参加他们在杭州举办的中秋诗会。据说,谢家邀请了江南道上所有的士族官员社会名流,其中还有关于赈灾捐款的活动。”   陈华一愣,瞌睡醒了一半:“江南第一大家族谢家,要邀请我参加中秋诗会?”   “是的,侯爷,送请柬的人,就在外面候着!”老胡心里揣测侯爷话里的意思。别说是江南谢家要举办诗会,就算是在长安,中秋节这天,皇宫内都要举办许多节目,有赏月诗会、五人蹴鞠、二人相扑、看题猜谜,吃月饼赏月。朝廷如此,地方上的贵族附庸风雅也是常见的事。   “胡先生,你去把请柬收下来,告诉来人,有时间我就过去,没时间就算了!”你谢家差人送封信,就要让老子去接见,还真当自己蓝田侯不是一盘菜根本就不放在眼里啊。   胡账房不敢有异议,领命下去收请柬去了。 第二十六章 艰苦条件 [本章字数:2483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15 16:11:14.0]   工部的人,掌握了水泥的运用,并且掺上砂石用水调和出混泥土。混泥土的面世,他们不得不承认,其粘合能力太强了,硬化以后坚硬如铁,用来修筑河道上的堤坝,简直就是给堤坝浇了一层铁水在上面固若金汤。   按照巡察使大人的意思,江南运河所有的堤坝,都要全部翻修一遍,用混泥土进行浇筑。不过好在,大水之后,河里面的积水整体下降,往后又是秋冬两季的枯水期,对工程的影响没多大问题。   江南道内,大量征集民夫修建河道堤坝。采取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完成,三同时齐开展的模式,将江南运河分成三小段,自江都到京口称为江京段,京口到吴州称为京吴段,吴州到余杭标记为吴杭段!   以江南道巡察使的身份,责令江京段由江都刺史负责,京吴段由萧翼负责,吴杭段则是陈华自己负责。运河途径各州府,必须全权配合。命令下达,江南河工的治理全面开展。   一处忙,处处忙。每天的时间,都在运河边上待着,查看工程进度情况。   时间飞逝,转眼间就到了八月。江南的气候,四季分明,八月已经入秋,秋高气爽,桂香盈盈,天气渐有寒意。前几天,陈华给修筑河工的民夫放了三天假,全部谴回家收水稻,吴州受了灾,但紧邻吴州的余杭一带,今年却是丰收之年,余杭盛产大米,自古有鱼米之乡的美称,据说今年因为雨水充沛,大米产量多了两成是大丰之年。   同一片天空下,东边日出西边雨,这儿受了大灾,那儿报出丰收,是常见的事。放出去的农夫,回家把水稻收割了,全都回到运河上继续修堤坝。   运河有利有弊,春来灌溉庄稼需要它,夏季发大水冲垮堤坝,就是颗粒无收。农夫们干劲很大,都巴不得一劳永逸,把运河的堤坝修的结结实实,再也不会因为决堤,而冲毁良田。沿河两旁的农户都是靠田地吃饭,他们拿出自己所有的力气,为自己干活!   长安城的水泥又运来两批,全国募捐得到的钱粮,都由官府统一组织运到了吴州。吴州本土上,同样也在划地修房。灾民陆续从安置营里面分拨出来,由官府的人安排回原籍,吴郡新修的房屋,不再是土坯房,而是由水泥切砖清一色瓦片盖起的小楼房,每家都能分到一栋。第一次感觉到朝廷还是管着他们的,有饭吃,有房子住,有病看,那些活下来的人,有力气的,已经拿着锄头去了自家地里劳动,种点秋冬天吃的小白菜。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老祖宗就是这样传下来的,勤快人饿不死!   吴州的灾民,从灾难中挺了过来。而且还自发组织壮劳力去运河上当苦力。朝廷没有忘记他们,他们懂得感恩图报。陈华身为此次担当救灾的领头人,看到这样的情形,脸上的笑容多了。   “国有明君,举国欢庆。国有勤民,国家之幸。”不是故意要拍老李的马屁,老李的确是一位明君。他丫腹黑不算,这是他性格,做大事还是靠谱。   手里面提着一个小巧型的食盒,里面装的是婉儿稍人从长安带来的月饼,有猪肉馅儿、酥麻糖馅儿,忒好吃。在外面查看工程进度,三餐不调饥一顿饱一顿是常有的事,提着月饼盒,饿了就吃一个很带劲。   身边啪嗒啪嗒,好像有口水落下:“华哥儿,能给我尝尝不。这几天,都在吃工地上的饭菜,嘴里都快淡出个鸟来了。工地上,条件着实艰苦,比起以前在凉州打仗时候,都三月不知肉味啊,某都快不知羊儿长什么摸样了,更别说羊肉的味道,现在都几乎忘了。”   杜荷没脸每皮地委屈说道。他不想回长安,打算跟在陈华屁股后面四处晃荡,回长安没准儿又被他大哥赶到书院里读书,格物院没了陈华,气氛太压抑了,杜荷不习惯,决定还是待在江南快活,唯一不足,就是伙食差了,所以他抱怨。   陈华根本不理,再坚持两三个月就好了!   “华哥儿,要不我们去杭州城玩玩?西子湖景色秀美,来余杭一趟,不去西子湖是一件遗憾!”杜荷主要想杭州城有什么好吃好喝的美食,至于美景什么的,他简直就不想看,长安城那么多皇家园林,早就看腻歪了。   陈华继续不理,他没那闲工夫去游山玩水,老子还要早日回长安去呢。   杜荷受到了打击,干脆蹲在一旁:“华哥儿,你去不去,你不去,我自己一个人去了。”   陈华摆了摆手:“不送!”   杜荷这厮蹲了一会儿,忽然站起来:“华哥儿,我可真走了,你放心,到了杭州城,看见有啥好吃的,保管给你带一份来。”   杜荷就像一只苍蝇在耳边嗡嗡嗡,陈华真想一拍子拍死他:“要不要我揣你一脚,给你点动力,你好早点走?”   杜荷知道陈华肯定是真揣,两腿撒泼跑的飞快,一会儿就没影子了。   杜荷走后,陈华继续吃着月饼。离中秋节还有几天,谢家当日差人送来请柬邀请参加什么中秋诗会,举办的地方就是杭州城。心里想着,是否抽空前去瞅瞅,毕竟现在已经来到余杭一带,离杭州如此近,没事儿权当凑热闹,赏花赏月赏风景也行。   嘴里面嚼着猪肉馅儿月饼,有点羡煞旁人的招摇。胡账房,程处默、老韩,周围一大票熟人,都眼巴巴望着侯爷脆吧脆吧吃着好东西,悄悄咽口水。侯爷是好福气,隔那么远,还有人从长安带来好吃的,他们都羡慕着呢!   “开饭喽!”每天到了吃饭的时辰,就有人抬着分别盛装着饭菜的大木桶来到工地上。饭菜都是吃大锅饭,没有谁享受特权,这是侯爷规定的。   程处默第一个嗖地一声冲过去,并且拿上他那像脸盆的碗,瞄了一眼大木桶里面的菜,顿时就泄气儿了。   “......全是素的,什么时候来点荤腥啊,大爷我都饿的抡不起大锤子了。”程处默有点不想吃,刚才他就该和杜荷一起跑杭州城去吃好吃的。不过程处默不敢擅离职守,他没杜荷自由,他要负责在工地上抡大锤敲石头。陈华随时随地都看着他,不敢偷偷溜走。   条件太艰苦了,整天都待在运河边,和砂石水泥石头打交道,生活开始枯燥起来。   只有程处默一个人抱怨,其他人都还好,知道能吃上白米饭就不错了。   胡账房给陈华盛了一碗饭端过去:“侯爷,吃饭了!”胡账房很欣慰,侯爷几乎一直跟着修理河工的大队伍,从来没离开过。侯爷的吃苦能力,都快赶得上他们了。   陈华一看饭菜:“还不错啊!处默,你抱怨什么?大家都吃的这么可口,就你一个人有意见!”   “这饭菜也叫可口?天天都吃一种菜,还要不要人活啊!”程处默抱怨归抱怨,不过每次这家伙都是吃一大盆。干的是体力活,不吃饱肚子,那几十斤的大锤子,就要打偏砸在自己脚上,程处默可没那么傻!   程处默去盛了一大盆饭,蹲在地上一顿海吃!这家伙牙口好,吃啥胃口都好,让陈华好生羡慕。心里想到,中秋节哪天,要不让胡账房去买几十头猪豚杀了,让大伙享用一顿! 第二十七章 表哥和表妹 [本章字数:3880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16 09:09:10.0]   杭州城,最繁华的酒楼白云酒楼,今日来了一个奇怪的客人。   这位客人鲜衣怒马,穿着华丽,面料是上好的丝绸,举手投足间,有种天生具有的贵气,怎么看都不会认为他仅仅是一个普通的有钱人!应该是那种出身贵族家庭,从小就受到贵族礼仪的熏陶,才能表现出就连走路都不会大步一迈,而是如君子一般悠然漫步!   更重要的一点是,这位客人进门直接甩出一锭银子,把白云酒楼最豪华的雅间包下来,并且招呼掌柜,让酒楼最好的厨子,把所有拿手的绝活都使出来,做出好菜让大爷尝尝,美味者有赏,他还让店小二出去跑腿,把杭州城最出名的菜,统统买到白云酒楼来,做得同样看赏。   这位客人,出手阔卓,说话豪气,看着就显得亲切!   银子,可是不常见的货币,现如今的大唐,通常都是铜钱交易。能出手就是银锭子的人,富庶之人还没这魄力,只能用贵来形容。贵族,就是特权的象征,这客人年方十六七岁,掌柜琢磨着肯定是那家富贵人家的少爷。只是看着面生,应该是来杭州玩乐的。   富贵人家还不曾见过世面的少爷,而且还是一个花钱大手大脚不拿银子当钱的主儿,这种冤大头,不宰不行啊!   连踢带踹让店小二出去跑腿,厨子哪儿掌柜也横眉竖眼招呼过,这次一定要把这位爷伺候好,他给出的银锭子就是自己的了。办砸了此事,所有人统统卷铺盖滚蛋,吴州受了灾外出讨活路的人多的是,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苦力满大街都是,放快招人的牌子在外面,等着干活儿可以排到西子湖。   不管是那个社会,钱就是剥削人的根源。白云酒楼的掌柜严声厉色地吩咐了后,自己亲自托着一瓶美酒,利索地走到三楼最豪华的雅间去!   好在这位公子说话还客气,敲门,得到允许进来的同意后。掌柜托着酒瓶,来到了这位公子面前。   做生意的,天生就长着一副笑脸:“小的钱三千,见过公子金安!”把手中的酒瓶平放在桌面上,取来酒杯,抬袖倒了一杯,一股浓浓酒香扑鼻而出!   “虾蟆酒?长安的!”杜荷可是长安城有名的浪荡子,长安城大大小小该去的不该去的他都去过,对长安城内的名酒了如指掌,这虾蟆酒,本是长安曲江一带特有的名酒,杜荷怎能不知。   钱三千客气一笑,这公子还真识货,他店子里的名酒不过,拿得出手的,就只有几瓶从长安稍来的虾蟆酒:“菜还没上来,小的特此送来此酒给公子赔罪,以解寂寥。”   瞧瞧这说话,多中听!   “你退下吧!”这掌柜还不错,很会笼络人心。   想到自己自从来到江南跟了陈华之后,就再也没沾过荤腥,更别说美酒了,都不知是啥味儿了。闻着酒香,嘴里的口水直冒,只想着早点把碍事的掌柜打发,抱着酒瓶喝水一样先来个痛快。   “公子是一个人,还是有客相伴,要不要小的叫些舞姬歌姬上来助兴!”酒楼现在都时兴这套,有门路的整些充为官妓的女人上来跳跳舞唱唱歌,那些贵公子就喜欢玩弄曾经有身份的人,当然,关系通天,弄点西域的美人也不错,据说生意还很火爆。   杜荷已经有些日子没有出来祸害良家了,当然也忘记了他曾经是吃饭必须要看着美女唱歌跳舞才能下咽,刚想心猿意马地吩咐掌柜办事,突然感觉事情不对,立刻声音低沉:“不需要!”他是怕他大哥杜构知道,打断双腿,连每月花销钱也不给!   再说了,他杜荷现在是良民,没看见长安城那么多纨绔儿的身影中已经少了他吗。   钱三千大致摸清楚这出手阔卓地贵公子似乎是个雏儿,以前肯定很少一个人出来吃喝玩乐,所以才不熟悉酒楼中其实还有另一种服务。他兴高采烈地退下下去办事,嘴里哼哼有声,不知道哼着从哪里听来的淫|靡小曲儿!   白云酒楼厨子的手劲不赖,店小二也可以评为专业跑腿。一会儿工夫,杜荷面前那张可以坐八个人的大圆桌几乎上满了菜,一点儿空隙也不留下!   等所有人都退出房间,包括赶走那个想把自己当店小二站在一旁看杜荷“优雅”用餐,顺便可以打打下手当倒酒小厮的掌柜,豪华房间的门被重重关上以后,杜荷再也不能矜持地保持自己贵族的风范。   抢!   呼天抢地!   就像吃了这一顿,就没了下顿!   桌上有三十二盘几乎包揽了整个杭州最出名的菜式,杜荷就像一只饿疯了的狮子,突然抓到一只年幼的小鹿,毫不犹豫地张开血盆大口,享受人世间最美味的佳肴。   在运河上当跑腿的日子太艰苦了,杜荷实在是受不了天天不是稀饭馒头,就是素菜加米饭的日子。他没受过苦,从小就在超越温饱的日子中活的无比滋润,让他受点苦日子,就嗷嗷叫苦不行。杜荷比不得程处默,程咬金敢把自己的儿子丢战场上,渴饮人血、饥食人肉,将军和宰相的儿子,受到的教育程度是完全不同的。程处默不会吟诗作对,更不懂风花雪月,他只有两膀子开山劈石的力量,他就像小强一样,就是丢臭水沟都能活的好好的,杜荷不同,他是滑不溜揪的金鱼,一点儿污水就死翘翘。   此时此刻,正在白云酒楼里面吃山珍海味的杜荷巴不得能拥有程处默吃饭时那样的大盆,能够盛很多的东西。筷子什么的,早就被扔到一边,自己动手,才能丰衣足食。   ######   今天的白云酒楼,似乎真的是财运高照!   刚刚才迎进来一位出手阔卓的大顾客。紧接着,一辆由四匹毛色统一的黑色骏马所拉的马车,招摇过市地停在白云楼门前,无形中给白云楼长了不少面子。   掌柜钱三千,更是差点没点着鞭炮出门迎接!   这才是贵人啊,看马车的豪华程度,拉车的马匹多少,多少猜得出车中人的身份!   天子驾六,诸侯驾五,卿驾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   这是不可逾越的礼制,江南是文明之乡,守礼重制,一般不是特别大的显赫世家,是不会太过招摇。就算出行拉马车的马匹数量是浮夸的甚至有超量的嫌疑,但能用四匹马拉车,车中人的身份,肯定是惹不起的人物,至少,在杭州这地方,还没有人可以管的到他。   钱掌柜几乎是跪着出来的,他弯着腰身高和跪着差不多。   来到白云酒楼门前,钱掌柜定眼一看,心里已经有了个数,更是知道车中坐的是谁。硬是把声音提高了好几十个分贝,巴不得所有街坊邻居都知道白云酒楼在杭州贵人们眼中,还是有一定地位的。   声音亢奋,赶得上帕瓦罗蒂“小的给仕林少爷跪安!”   真跪了,态度诚恳,而且还是心甘情愿!   马车中某个软弱无力的声音:“把最好的房间给本少爷收拾好,等会儿看赏。”说完,又是一句淫|绵无力的声音:“表妹,你要品尝的鱼戏莲叶间这道菜,全杭州只有白云酒楼一家才做得出。选用的材料,都是西子湖里面最肥硕的鲤鱼,取其鱼须,配以最嫩的荷叶最饱满的莲子做成,味道鲜美,连姑父都曾称赞过此乃人间美味,表妹很难到杭州游玩,表哥自然要一尽地主之谊!”   挡在马车正前方的车帘子被挑开,一个穿着倜傥,摸样俊俏,一看就知道是富贵人家的公子,露出那张粉白帅气的脸蛋。他脸色的粉白,是不正常的白皙,大户人家的公子,早早掏空身子不足为奇。肯定是平日里淫|乱过度,所以才给人一种小白脸的错觉。   不过,这样的小白脸,放在那里,都有一大把的女人喜欢。   年少多金,又风流倜傥,说不定还懂得许多闺房乐趣,总是能俘获不少喜欢幻想女性的心!   那公子冒出一个头,立刻就有下人取来一个檀木凳子放在地上,好让公子能够踩着凳子下马车来。   这才叫贵气,比那些直接跳上跳下马车的人文雅多了!   贵公子先下了马车,客气地站在车旁守着:“表妹,某扶着你!”伸出手,谦逊地想要获得车中佳人的亲睐!贵族都是很讲究礼节的一群人,说话做事谦和温煦,让外人看着羡慕。   一截玉臂从马车中伸出来,玉臂光洁,就像没有瑕疵的白玉,看了都想摸上一摸。接着就是一条玉腿。那腿可真直啊,就连马车边的公子眼睛都看得直了。   “表哥大病初愈,表妹怎能劳烦表哥呢,舅舅知道了,肯定要骂我的!”出来了, 终于出来了,天仙一般的女子啊,荷绿色的衣服,一头青丝如瀑布垂下,凤眼流转,眉似柳梢,俏脸光洁,盈盈笑语,惹人爱怜,十六七岁的年龄,看起来就像一个荷花仙子,俏皮精灵,她美的是那么如一湖碧水。   贵族公子受到拒绝,黑线在脸上一闪而逝。灿灿笑道:“表妹心疼,表哥受宠若惊啊!”他心里其实有想把她身上荷绿色的衣服撕碎,看你那时还敢给我脸色看!   女子温婉憨笑,似什么都看不到,望着白云酒楼四个大字,显得很惊讶,道:“这就是白云酒楼?”   贵族公子好像找到了自信:“这就是姑父常提到的白云酒楼!上次他老人家来杭州,在此吃过一顿饭后,从此句念念不忘。”说道这里,贵族公子看着愣在一旁就像木头的钱三千:“怎么还不去安排雅间!本公子今天要陪波心表妹好好叙叙旧!”   以往要是听到这句话,白云酒楼的掌柜钱三千会高兴的合不拢嘴。   眼前的贵族公子,是江南谢家大长孙谢仕林,想要结交他的人数不胜数,他能来白云酒楼消费,白云酒楼蓬荜生辉!请都请不来的财神爷,今天不请自来,惊喜不知一点半点!   但是,今天,钱三千却是如同吃了黄连。   苦在心中,苦在嘴里!   楼上也有一位出手阔绰,并且不知道身份的贵族少爷占了最豪华的雅间,人家出手一锭银子,难道此刻要让自己赶他走?那白云酒楼以后还做不做生意啊!   就像屁股上生了痔疮:“仕林少爷,今天,今天,恐怕不能安排你去三楼的雅间!”钱三千真想抽自己两巴掌,把财神爷得罪了,以后甭想发财了!   谢仕林好像还没反应过来,过来一会儿,才听明白了钱三千的话:“给你一盏茶的时间,把三楼雅间的人给本少爷赶出去。你要是不动手赶人,本少爷可以帮你,到时候你酒楼里要是砸烂了什么东西,本少爷可没钱陪你!”   波心表妹面前不嚣张点,人家会看不起自己的。   “表哥,算了吧,雅间被人包了,我们就选一间安静的房间便是!”天晓得,这表妹是安慰,还是煽风点火!   谢仕林一听怒了,他刚才就一肚子气没地儿撒,钱三千撞枪口上了:“算了?我谢家好歹在杭州算的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居然要给别人让出雅间?波心表妹,你别劝我,今天我就要让人知道,马王爷长了三只眼,我谢仕林没长那么多眼睛,但能让别人多出几个眼睛来,免得有些人把人看低了!”很生气地甩了甩袖子,谢仕林带着身边几个能打架的家丁气势汹汹地走进白云酒楼!   (兄弟,给个收藏吧!) 第二十八章 举头红日白云低 [本章字数:4237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17 23:33:51.0]   杜荷正在狼吞虎咽地吃着美食,突然眼前一亮,有道光从正前方射了过来,如果杜荷没看错,应该是有人从外面把房门一脚踹开了。   没错,的确有人从外面一脚把房门踹开,而且连同门轴一起踢坏,把房门都成两截,声势浩大!   杜荷定睛一看,两个凶神恶煞,穿着青衫带着圆顶小厮帽的跳了出来。紧接着,一个衣着打扮还看得过去,至少是个不大不小贵族的年轻人很显摆地走了进来。   像这种小贵族,长安城一抓一大把,杜荷连看都不会看一眼,太垃圾了,根本不是一个级别。   他可是长安头号纨绔中的几人,经常被长孙请去后宫管教所教育的人,岂会孬这种小场面。   对于这种地方级别的纨绔,杜荷是不屑理会他的,但偏偏那小贵族身边还跟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穿一身荷绿色的衣裳,楚楚动人,红唇细眉,肤如鹅白,瞪着水灵灵地大眼睛挑逗惹人,就像一个顽皮的大小姐,胚生的江南美人。   那美人瞪着杜荷,眼睛似会说话一般如眸灿星辰,估计心里在想,没想到房间里的人居然是个吃货。一个人吃那么多的菜,他也不怕撑死。   杜荷的心儿不安份起来。   这女子,有意思!   很装逼地从怀里抽出一张丝帕,有点身份的人,都喜欢装斯文,就算不把自己老子杜如晦抬出来,杜荷凭着自己子爵的头衔,还不怕那个找他麻烦。   “钱三千,这是怎么一回事儿?”酒楼老板的名字好像叫钱三千,杜荷的记忆还不算太差!   钱三千早就瞄在谢仕林后面,谢大公子开出要砸他酒楼的豪言壮语,钱三千只能眼睁睁看着,贵族之间的争夺,不是他们小民能够参与的,他尽量不出面干涉,但还是被点名叫出来。   钱三千很痛苦自己的处境:“公子,小人在这儿呢。”   钱三千希望事情别闹的太大,所以他那张脸笑的很灿烂,就像得了面瘫一样。   “这是那来的狗?”杜荷指着谢仕林。敢在老子面前装纨绔欺负人!骂他是狗,都算给足了面子,要是遇见陈华,直接骂他祖宗十八代生儿子没JJ。   也只有华哥儿才骂得出如此开天辟地的脏话,杜荷跟着他混了几天,口头禅学了不少,诸如,我靠,法克哟,傻|逼之类的语言,有时他都不得不佩服陈华,这些话用在特定时候比较来势儿!   谢仕林可不像杜荷张嘴就是粗话,谢家是江南士族第一大家,他们是贵族家庭出来的人,要时刻保持自己的风度。更何况,身边还跟着朝思暮想的波心表妹,有女人的地方就有战场同时还包括了所有的虚伪和伪装:“放肆,你可知道本少爷是谁,敢用这种口气同本少爷说话?你信不信,本少爷一句话,你今天就走不出杭州城。”   说完,谢仕林得意地看了看四周,什么叫气势,这就叫气势,一句话就能把对方贬低的一文不值。全杭州城,只有我谢仕林最大,说让谁走不出去,就走不出去!   “傻|逼。”杜荷终于添了两个字:“说你这种话的人,都是脑子里装了草包的家伙,还不让老子走出杭州城了,多霸道的话啊,你看你身边的美女,人家都在嘲笑你傻呢,给大爷说说,你叫什么名字,大爷好教教你,怎么样一个合格的纨绔!大爷今天心情好,吃饱了没事,正好教教你这些小虾米,想当年大爷纵横无敌的时候,你肯定还没断奶!”   在陈华面前,杜荷承认自己,他一直都是受虐对象。去长安城问问,连李泰那大纨绔都从良了,谁不把蓝田侯当成纨绔的噩梦啊。但在别人面前,杜荷这种纨绔头头,自然要反过来虐别人。   最重要的,杜荷刚才看见,那脑袋装的是草的家伙说话的时候,旁边的美人在偷偷发笑。杜荷心想,看来那傻逼是真傻,连他自己身边的美人对他都没有好感,他居然还不知道,一味殷勤讨好努力表现,纨绔成他这种无知程度,悲哀啊!   一声叹息,杜荷不想和那傻逼说话,而是把兴趣引到了谢仕林身边的女子身上。   杜荷对这女子是有好感的,至少他心里是如此认为。   “美女,可以知道你的芳名么?佛家都说,芸芸众生,人海茫茫,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世的一次擦肩而过,世上有人信缘、惜缘,也有人随缘,逆缘。缘是天意,既然能和姑娘相遇在这一城之秋,想必是上天赐给我的缘分。”   天可怜见,华哥儿,我不是有意盗版你的爱情箴言。兄弟遇见了钟爱的女子,拿得出手,吸引人家注意的,就只有你说过的话,之乎者也温文谦逊那套就是狗屁。   那女子眼睛一亮,杜荷与众不同的话,让她心里如波浪一样,波来荡去:“碧波心!”她婉婉说了三个字,她还从来没有听过任何一个男子,会说如此唯美的话语。不管是十岁还是二十岁甚至三十岁的女人,都喜欢一点与众不同的浪漫,这是一道坎,过不了!   好美的名字,真如一潭秋水碧波圈心,让人怜怜!   碧波心!   杜荷碎念着她的名字,心里一阵美好的想象!   发情的人,都是这种表情,杜荷更是发情到不可收拾,此时此刻,巴不得立刻和那叫碧波心的女子一起手牵手游览西子湖,来一段郎情妾意的佳话。   不过,杜荷觉得自己可以再想的远一点,把这位叫碧波心的人带回长安带回杜府。谢仕林就像疯狗一样,张嘴咬住他的屁股,把他从天堂拉回了现实。   “够了!”谢仕林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丢面子。不止是他丢面子,连他身边的表妹,居然都胳膊肘往外拐,被一个陌生男人,三言两语就勾了去。   丢脸!   谢仕林只想说这两个字。   他本来是来找茬的,现在的形势好像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小子,很狂啊,看不出,居然是个高手!”谢仕林说话阴阳怪气,也不保持他贵族的优雅,面色狰狞像是要吃人。他一般只有在丢大脸的时候,才会变成这种样子,跟着他厮混的手下都清楚,谢少爷是要动狠手了。   “我不狂,只是我很阳光。你瞧瞧,人家波心姑娘又笑了,啧啧,能博美人一样,就是让我立刻被人打一顿又何妨。”谢仕林这种小纨绔,根本就和杜荷不是一个级别。   碧波心的确笑了,这男人说话还真风趣,看着年龄不大,怎么就那么多奇言怪语。   谢仕林瞪了碧波心一眼:“文斗,还是武斗,你自己选一样。”   “文又如何,武又如何,某见招拆招,神挡杀神,佛挡诛佛,鬼魅魍魉,魂飞魄散!”摸着良心对天发誓,华哥儿,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经典,学到手,不愁没女把到手,杜荷心里感概!不行,回去得专门找个小册子,把华哥儿说过的每一句话都抄下来,这绝对是一笔财富啊。   谢仕林肺都气炸了,那儿来的怪胎,说话怎如此稀奇古怪,连对都对不上,必定是处于下风了。   “好,那就文斗!本少爷见你刚才舌灿莲花,想必是觉得自己学富五车,既然如此,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你我各自作诗一首,谁要是赢了,可以向对方提出一个要求,对方必须服从而且不能拒绝。”谢仕林简直是在逼迫杜荷同意,根本就不容他拒绝,道:“小五子,下去把本公子马车里的长琴扛来,本少爷要抚琴作诗。”   一个忠心地小狗腿跑来,他知道,少爷作诗有个习惯,喜欢抚琴而作,视为风雅之士。   抚琴作诗?   杜荷听了差点没吐,连谢仕林旁边的碧波心也一脸不屑。   她知道自己的表哥胸无沟壑,论学识才华,在江南就是一个笑柄,谢家传世教育世家,家中子弟人才济济,唯独这第三代的长房谢仕林是一个无才无德胸无大志之人,整天打着家族的招牌成了杭州城一大纨绔四处耀武扬威,这次拉着自己出来,无非是想在自己面前,表露他在杭州城横着走也没人管的着,现在可好了,碰到个钉子,连碧波心都觉得,是该杀一杀谢仕林的锐气。省得他一天到晚缠着自己。   挑了挑春眉,碧波心看到了他对面还算有几分摸样的杜荷,心里竟然升起一种希望他赢的念头。   谢仕林的长琴被三个人扛了上来,白云楼的掌柜钱三千连忙从一旁拿来一个凳子让他坐着。   文斗就好,文斗就不会砸烂酒楼里的东西。   钱三千心里这样想着!   将长琴横放在屋子当中,谢仕林还真把自己当成一个弹琴写诗的大文人,有模有样很有范儿地坐下来,他的前方,是杜荷以及一桌子残羹,他手下是一方古朴的长琴,谢仕林十指放在长琴上,就好像自己注定会赢的样子,道:“是你先,还是我先?”   “你先吧!”杜荷已经管不了谢仕林在哪儿装逼了,他发现碧波心居然在看他,正忙着眉目传情呢,那有闲工夫管其他事儿。   谢仕林咳了两声,睁地一声,勾了勾长琴的琴弦,发出清脆的余音!   “波音余袅袅,满楼红袖招!”   “醉入花丛宿,画床两欢好!”   谢仕林似乎很陶醉的样子,今天写诗的速度太快了,以往半天都憋不出来一首,没想到今天还没弹完一首曲子就写出一首诗来。他都有些不相信,自己的潜力是如此大!   又是一个漂亮的余音收尾,立刻就有人拍手大叫“好诗!”   狗屁不通,而且还是写色|情的诗,也只有谢仕林带来的那帮狗腿子才能拍手叫好,其他人根本连书都没读过,别人说好,他们立刻跟着附和。   说实话,杜荷想吐。   他没见过把诗写的如此烂的!而且写的还是那种逛青楼的诗,丢不丢脸啊!   “该你了!”谢仕林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我不会!”杜荷很诚实,让他写诗,的确写不出来,抄诗还差不多!   谢仕林狂妄起来:“既然你不会,那就是你输了!输了就要无条件接受对方提出来的任何一个条件。”   “谁说我输了,你问问你身边的姑娘同不同意!”不是杜荷要耍无赖,而是他觉得,波心姑娘似乎对自己有意思,不然为何老看着自己呢,他脸上又没长花。所以,能搭讪的时候,就不能放过说话的机会。   谢仕林笑道:“这么多双眼睛看着,你写不出来诗,就是输了。”   “对!,你写不出来,就是输了!和我们少爷斗诗,简直是不自量力。”至少有十个人的声音站出来支持谢仕林。不过都是认识谢仕林的人,以及他的狗腿!   杜荷表现的很为难。他一直在看着碧波心,好像所有的目光都被她吸引过去了。   “呵呵,既然连姑娘都不愿意站在我这面,那在下只好献丑了,否则等会儿要是让人学着狗叫,那岂不丢了堂堂男子汉大丈夫的脸面!”   就像是很随意的一句话,杜荷四处看了看。   咦,以前华哥儿在凉州的时候,念过一首诗叫什么来着?   嗯,对了,好像叫什么举头红日!   把曾经听过的一首诗记在脑子里,气势也拿的足够,望着面前的谢仕林,杜荷念了出来!   “一上一上又一上!”   他才念了一句,谢仕林就想了,同样,满屋子的人都笑了,这叫什么诗啊,打油诗都比这好。唯独碧波心,圆圆地乌闪闪地大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杜荷。   杜荷根本就不理那些不懂得此诗最精辟所在,想当初,他听到后也曾嘲笑过陈华,不过,后来杜荷连笑都笑不出来,因为这首诗太震撼了,连他听了都觉得霸气!   继续开始念!   又是一阵笑声!很显然,是在笑杜荷写的诗,太俗气了!   杜荷继续不理,因为他知道,最经典,也是最大脸的一句来了。   他鼓足了所有气势,包括眼神也变得异常霸道地看着谢仕林,和他的一帮狗腿子,以及白云楼中闻讯赶来看热闹的人!   “华哥儿,请原谅我,必须要借助你的力量,打到一切邪恶力量!”杜荷心里默默祈祷,豁然而道。   “一上一上又一上!”   “一上上到高楼上!”   “举头红日白云低!”   “五湖四海皆一望!”   念完之后,杜荷觉得很爽,装逼的最高境界不是打别人脸自己在一旁笑看,而是看着一群目瞪口呆的人几乎用膜拜的眼神看着自己恨不得低下头找个地缝钻进去,那才是最完美的装、逼! 第二十九章月有阴晴圆缺(上) [本章字数:2134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18 23:09:59.0]   陈华正准备让程处默去杭州城把杜荷绑回来,这小子自从三天前去杭州城之后再也没回来过,吃香喝辣说不上,逛青楼也不可能不眠不休三日都还有兴趣,杜荷没那体力,陈华根本就不担心有人会欺负杜荷,他不欺负别人就谢天谢地,好歹是长安来的大纨绔,啥场面没见过不能说怂就怂!   陈华是担心杜荷在杭州城闹出风波来!没人管着这厮,很容易犯政治错误,毕竟背景滔天,一不小心就张嘴说出,老子是谁谁谁的儿子,都睁大眼瞧着了,杜荷不是没干过这档子事,他可是有前科的人,杭州城这小地方,容不得他这条小白龙闹腾,陈华这个格物院院长当的不容易,不仅要管他们的学业,甚至还管他们的生活作风,真是又当爹又当妈还当管家!   干苦力,跑腿擒人的事,只有交给程处默去完成。   程处默很显然非常乐意这趟差事儿,在心里把杜荷感激了万遍,没有杜荷的不归宿,他就没机会打着找人的幌子去杭州城大块吃肉大碗喝酒。   能吃下一头牛的程处默飞快地挑了件合适的兵器,然后骑在他那匹小母马背上,优哉游哉出门而去。当然,为了做足面子,绳子什么的他还是拿了两根,因为要绑杜荷,不拿出点行动,就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奉命办事。   杭州城怎么说都是南方重城,美酒美食肯定不少,满楼的红袖招在全大唐也出了名。程处默心里盘算进城了怎么也要逍遥一番,这才出了运河边施工的工地,立刻快马加鞭,还没跑出两三里地,眼神就跟狗一样好使的他立刻瞅见对面迎面而来的不正是三日不归的杜荷吗?   “他奶奶个熊,早不回来,晚不回来,你等老子刚出了门就回来了。”程处默的心情别人理解不了。冲过去,就直接给杜荷一顿暴打!   老子都准备好好在杭州城逍遥几天,杜荷居然回来了?你说程处默的心情能好到那儿去。   程处默已经愤怒到拿着他那大棒槌的重型武器,奔跑过去准备把杜荷打成肉泥。前方的杜荷好像看到苗头不怎么对,程处默不是在运河边敲大石吗,怎么有空出来兜风了,而且还穿的那么骚包,就更一新郎似的,他又不是去娶妻,肯定是想出寻找乐子。   “处默,你看我都给你和华哥儿带了些什么好东西,兄弟可没忘记你们还在运河边受苦呢。”程处默的愤怒杜荷权当没看见,堆起笑脸,连忙解下马背上一个包裹朝程处默扔去。   包裹里面,都是杜荷从杭州城带来的好东西。程处默一脸要杀人的样子,也只能用美食打动他了。   果然,程处默挥舞着大棒槌,轻轻一挑,那包裹就奇迹般的飞到他手里。   “你小子还能搞到牛肉?”包裹里面除了猪羊肉之外,居然还有几斤牛肉。唐朝杀牛是犯法的,尤其是能耕种的牛,杀了就要坐牢。就算是老牛,要杀了吃肉,也是要告知官府。不过牛肉的确是好吃,尤其是喝着烈酒吃牛肉,简直是美味。看在杜荷能偷偷搞到几斤牛肉的份上,程处默的火气小了些。   拿着一块煮瘦的牛肉,嘴里咔哧咔哧啃着,瞄了眼杜荷:“有酒没!”   “兄弟怎敢把这种事忘记呢,长安城的虾蟆酒?诺,拿去!”就这么把马背上挂着的一坛酒扔过去。程处默还好糊弄,一点吃的就打发了,就是不知道华哥儿那里,自己三日没回怎么说得过去!   不过,要是想找理由,杜荷也拿得出来。大不了到时候陈华问起,他就说和碧波心游了三日西子湖,一起谈谈心说说情,一起在花前月下研究诗词歌赋。虽然这个理由很菜,但好歹也是理由是不,而且还不是编造的,杜荷的确和碧波心同游了西子湖,全杭州的人都知道,他勾引了谢仕林的表妹。   老子是不是特有面子,出去一趟,就抱得美人了。这事儿,要是和华哥儿说了,指不定他要表扬自己呢。   杜荷心里喜滋滋地,想到碧波心那小美人逃不出自己手心了,杜荷就觉得很有成就感!   泡妞都泡到江南来了,杜二少还是很有魅力的!   “处默,你不会是专程前来接我的吧。”偷偷地瞄了眼程处默的马背上居然还有绳子,杜荷就担心是不是陈华授意让程处默来绑了自己。   有了美食,有了美酒,程处默就忘记了找杜荷晦气的念头。   “你三日未归,华哥儿本想让我去杭州城看看你跑哪儿去了。既然你回来了,某也省事儿了。”说完,程处默继续吃他的牛肉喝他的酒!   杜荷了然,华哥儿果然是派程处默出来寻他。   “处默,我走的三天,工地上没发生什么事儿吧?”杜荷侧面打听消息,他就是想知道陈华的心情好不好。不然自己回去会受体罚!杜荷谁都不怕,就怕陈华!   “也没什么事儿,就是华哥儿常常把自己关在屋子里面,这两天很少看见他。吴州那面的石料不是供应不上吗,华哥儿就在愁这个问题。老高说,他最近好像是在研究一种叫炸药的东西,据说那东西可以炸开一座山,嘁,吹牛啊,什么东西能比得上某老程两膀子的力气大。”   “处默,难道你忘记了凉州时候华哥儿发明的火枪?那种喷火的火枪,足以抵得上一个开六石强弓的大将。要是华哥儿把大量的火药捆绑起来,威力绝对超过火枪千百倍,到时候,别说炸开一座山,就是炸了一座城也不奇怪!”杜荷翻白眼说道:“什么叫自然科学,这就叫自然科学,你们体能训练班的人,是绝对体会不到自然科学班的人那种天地在我手中的优越感!”   说的就好想杜荷自己成了神似地!   程处默被他这么提点,脑袋豁然开窍:“某怎么就没想到呢。难怪这两天华哥儿问工部的人要了许多火药,原来炸药就是火药,只不过是量多量少的问题。”   “瞧你这脑子,长安城所有的人都在变聪明,就你一个还傻乎乎!好了,不说,我们回去吧,看能帮上什么忙!”杜荷都不好意思打击程处默,原本是程处默要找他晦气,现在反倒是他拿程处默开涮。这杜荷,还真是越来越精了。 第三十章月有阴晴圆缺(中) [本章字数:2410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19 22:44:35.0]   修建运河堤坝的民工正在工地上忙忙碌碌,有条不紊地用混泥土和石块修筑堤坝,忽然天空中一阵巨响,就像晴天霹雳,毫无一点征兆,在南方,打雷是常见的事,但今天的雷声有点怪,就像整片天空都炸开了锅,秋雷不会如此霸道,众人心里隐隐有不安状况,难道又要下一场大暴雨?   大家都在担心,才修好的堤坝还没完全凝固,经不起大雨的冲刷。紧接着,这一片区域,天地都好像要颠倒过来,大地滚滚,就像下面有巨物在翻身!   “不好啦,是地龙打滚,大家快找个空旷的地方躲起来,不要被地龙吃了!”有一个人起哄,其他人立刻反应过来。在古代,都把地震称为地龙,意思是地下有龙在翻滚,地上的人一不小心就要被地龙吃了。归根结底,还是对自然科学的不理解啊。   工地上乱作一团,修河的民工早早丢下工具往开阔的地方跑。   “大家不要慌,不是什么地龙,是侯爷在试验火药,份量放多了,动静儿比较大,等会儿就没事了,大家先静一静。”跑出来辟谣的是工部员外郎王睿。这老头给陈华送来了火药,亲眼见证了原来世上真的有人可以凭借一己之力移山倒海。刚才的爆炸声,说实话,王睿吓的两腿都直哆嗦,他还是站在百丈开外观看火药爆炸产生的巨大威力,当然受到的影响很小,不像负责点火的陈华,估计陈华他现在的耳朵都震聋了。   杜荷和程处默来到工地的时候,发现修河的民工都站在远处,三五成群聚集在一起讨论刚才工地上发生地龙翻滚的怪事。这些人的眼见都不高,一点稀奇古怪的事,都能津津有味地说一整天。   “肯定是华哥儿的火药实验成功了。”刚才天空中的巨响,他们也都听见了,心中一致认为,华哥儿的火药终于面世了。杜荷和程处默同时加快回去的脚步。。   两人终于见到了陈华,出乎王睿的意外,陈华一点伤都没受,耳朵也没有震聋。让王睿都怀疑,陈华是不是妖怪啊,这么大的爆炸声,他居然屁事没有。   掏出耳朵里塞进去的纸团,这东西硬邦邦的,陈华的耳朵不好受,要是有棉花就好了,做这种危险的爆炸试验,高分贝的声音刺穿耳膜的几率很大。下次再也不冒这个险了,火枪那种小型的热武器还能掌握那个度,研究这种能够炸掉一座山的炸药可不是闹着玩儿的。若不是为了解决修堤坝需要大量的石料问题,陈华绝对不会涉及这种危险的行业。诺贝尔为了研究炸药,贡献出了全家人的性命,陈华还算是比较命大,第一次试验基本没有人员伤亡。   “华哥儿,这就是炸药?我靠,威力那么大,随便往那儿一扔,还不炸的人仰马翻啊!”看着前面炸开的天坑,程处默嘴里塞了鸡蛋,目瞪口呆!   陈华真想骂人,以为这是手榴弹啊,拉引线就能扔出去炸人。   “回来了?”他看了眼杜荷,出去鬼混了三天,脸色都容光焕发了,杭州城的水真是养人啊。   杜荷灿灿一笑,就像一个逃课出去贪玩的学生,突然遇见自己的班主任,不得不低头听他的训导。   陈华肯定当不成长舌婆,说一大堆大道理教育杜荷出去玩记得不要夜不归宿,谁听啊。像杜荷这种出身根正苗红,十岁肯定就已经懂男女之事,要让他管好自己,不出去胡天酒地,那是不可能的。   “回来了,就跟着胡账房下去统计用了多少水泥和石料,好拿出一份预案,把后面要用到的材料都算出来。”不能让每个人都闲着,要教会他们知识。杜荷好歹在格物院混了一学期,是骡子是马拿出来溜溜。让他去做统计吧,杜荷天生就是做统计的料。   没有罚关小房子,也没有围着工地跑三十圈,更没有铺卧撑一百个,只让下去做统计,这是最轻的惩罚啦。   杜荷偷偷高兴自己运气好,遇见华哥儿心情顺畅的时候回来认错。程处默不服气地哼哼两声,想到他犯错的时候,体力活没少干,常常累得要死不活,心里就觉得华哥儿偏心。不过,程处默要是知道,杜荷做统计要做厚厚的一册子,他估计会幸灾乐祸说还是体罚好。   “华哥儿,我从杭州城带了好东西来,要不要我给你送到你房间。”杜荷挤眉弄眼,有酒有肉,大家聚在一起乐呵乐呵,顺便把自己如何泡了谢仕林的表妹碧波心曲折的故事说给程处默这个粗人听让他眼馋嫉妒。   程处默也在一旁煽风点火,流着口水,道:“是啊,华哥儿,你研究出来了炸药,是一件大喜事,是该庆贺庆贺。要不要我去找胡账房,让他去买几头猪豚回来杀了吃了。上次的猪全席,我都还没吃到味儿............”   程处默还想继续说。陈华就左右一脚揣在两只丘貉屁股上,让他们协助下面的官员,把修运河的民工安排回工地上去。要是耽搁了工程进度,就把两人关小黑屋。小黑屋那可是比监狱还恐怖的惩罚。关里面,三天就成疯子,程处默和杜荷宁愿死都不会进小黑屋关一天。   想到小黑屋,全封闭的恐怖,两只丘貉立刻鸟兽散,一会儿功夫就跑的没影了。   打发掉这两个活宝,陈华要同工部的人商量炸药的应用。   很显然,这种威力巨大的炸药,是不能外传的。涉及到国家军事方面的安全,工部的人就是专门负责这一块,可以说,从炸药爆炸的那一刻开始,工部已经将炸药列为国家一等一的机密。   “侯爷,恕老夫愚钝,工部的火药,老夫也知道威力有多大,就算是量多,也绝对不会造成如此大的破坏。”眼前的天坑足足能装下一栋大宅子,如此巨大的破坏力真是火药弄出来的?工部的人肯定不信。王睿其实想知道,侯爷是否把火药改良了,才有如此大的威力。   早就知道,火药肯定要被老李收入国库,用作军事上的用途。陈华难道还能私藏起来,准备大发战争财不成。   一硫二硝三木炭,都写一张单子上。按照这种比例配出来的黑色火药,在没有黄色炸药问世之前,应该是最厉害的火药。   将这份改良后的火药单子交给王睿,至于接下来工部的人要怎么运用,那是他们的职责所在。   又解决完一件头疼的事,轻松啊,再有两个月,就更轻松了,等江南运河的堤坝修的差不多完善的时候,本侯爷回长安也指日可待了。   脑袋里冒出许多熟悉人的面孔,也不知道他们最近怎么样了。没电话让陈华很苦恼,回信也还在发往长安的途中。想到过几天就是中秋节,婉儿会不会一边吃月饼一边哭,李泰李恪李承乾三兄弟会不会又在玉山上酩酊大醉,老虞和欧阳老头是否一拍即合想着出去喝喝小酒,李靖找到程咬金秦叔宝三人把酒言欢舞刀弄枪,难怪古人会说,每逢佳节倍思亲,陈华现在是有点体会了。 第三十一章 月有阴晴圆缺(下) [本章字数:4062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20 07:28:49.0]   在唐朝,算得上盛大节日的没有几个。能担得起盛大二字,唯一的区分就是看国都长安城是否会解除宵禁。也就是说,在那一天,长安城各大坊间,都不会关上坊门,任由坊中居住的人四处串门。   明天就是中秋佳节了,给所有修河的民工放假三天,让他们能回家的尽量赶回去和家人团圆,不能回家的,就留在工地上和剩下的人一起过中秋节。   老韩从杭州集市上买回来两百头猪豚一百头羊,果蔬、美酒一样不少,钱是他自己出的,没有用赈灾的银子一文钱。   药材生意让他赚了一大笔,这位胖子脸上的笑容灿烂,他也没急着离开江南,反正陈华没赶人,他就跟在了陈华身边,陈华什么时候离开,他就一起走。已经给家里寄了一笔钱回去,手头上还有余钱,在江南倒腾生意,又赚了银子,这位自称顾家的贪心商人,一点儿也不势利,出手阔卓,就是看工地上的兄弟伙食太差,自愿掏腰包买来酒肉大家一起开心!   修堤坝的工地上杀猪宰羊,吆喝声响亮,老韩因为够爷们,成功地打入修河民工群体中和他们称兄道弟。然后说着说着,就聊到明年春种的事,江南受了灾,第二年肯定要大力发展农耕种植,所以春种是大事,尤其是播下的种子要优良,才有个好收成,韩四平隐晦地说自己手里有一批优良的种子,各家兄弟拿去种在地里,绝对能大丰收,到时候还需要各家兄弟多多照顾。   当然,这种事情,在有酒有肉的时候,三杯下肚就搞定了此事。   要知道,整个工地上,除了回家的民工,足足还有三万人。而且,民工修筑运河,朝廷是要给工钱的,不是免费征用,这群人手里面可富足着呢,买种子的钱一个子儿都不差。   “这奸商!”远处,一个小土坡上,陈华原本是一个坐在那儿冥想,不知何时程处默和杜荷成了两条小尾巴。   “我也觉得韩胖子是奸商!”杜荷接着评论!   程处默摸着脑袋想半天,没得出所以然,更不明白他们两人在说什么。   韩胖子最近在做种子生意,他知道,这群修河的民工修完运河之后,肯定会回家种田。明年开春,江南这片土地上需要多少种子播种,韩胖子早就想到这个商机,现在和这群农户打好关系,明年他卖种子的时候,还不赚的衣钵满盆。   韩胖子还算实诚人,不然陈华绝对不允许他在工地上胡作非为。韩胖子在工地上转了几圈,然后一阵小跑,目标直指陈华所在的小山坡。   他早就看见了侯爷,要和那群农户做生意,侯爷那儿怎么的也要得到允许啊,不然他没那个胆。   “侯爷,小的给你磕头啦。侯爷大恩大德,小人没齿难忘,等回到洛阳,就在家里里给侯爷立个长生牌,早中晚三炷香拜着。”以前见了官,腿都要抖的韩四平,现在改了这个坏毛病,主要是眼前的侯爷太和善了,他几乎都不会重语伤人。   这胖子说话越来越讨打:“你赚的钱也不容易,买猪买羊肯定花了不少银子吧。只要种子过关,等工程进行到尾声的时候,你就把种子运来,某安排人统一买卖,春种是大事,朝廷应该重视此事就该成立专门的种子衙门,给全天下的民户,提供优良的种子,这才是鼓励农耕的大事。”   这句话就是官方的承诺了,韩四平高兴地磕头,道:“侯爷大恩,韩四平一辈子都忘不了,下辈子还给侯爷做牛做马报答侯爷。”   “下去吧,等会儿给我留一头羊起来,我有用。”   “侯爷放心,一定给你留最肥的那一头。”韩四平双手插在袖子里,一副奴才样,弓着身子告退!   “奸商!”杜荷背地里说人坏话!   “能办实事的奸商,也不多见!”陈华给了杜荷一爆栗:“嘟囔啥,看不惯你也做个奸商让我看看。”说完,乱脚揣在两人屁股上:“下去把刀磨好,然后扛一颗大树烧出木炭,把羊牵到河边放血,晚上有口福!”   肯定又是华哥儿亲自动手弄美味,两人眼睛贼亮亮的,立刻开始分工,杜荷干轻松活儿磨刀,程处默卖苦力扛大树烧木炭顺便杀羊。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一轮明月高挂在天空,就算不用掌灯,也能看从视野里看见周围的事物。   “华哥儿,你看这样行不行。”在运河边河床沙地上,程处默搬来几块大石打底,石头上上面铺着一层木炭,已经打算用火折子把木炭先点着!他好像明白了,华哥儿是要烤整只羊,估计是找不到大的火炉,所以才搭建一个简单的小坑烧木炭。   口水都流出来了,程处默干的很卖力!   “可以!杜荷呢,让他把酒都泡在河水里,等会儿喝的时候冰一点。”陈华亲自操作,把开膛破肚洗净的肥羊腹腔内和后腿内侧肉厚的地方用刀割若干小口,整只穿在签子上,同时在腹内放入葱段、姜片、花椒、大料、小茴香末,并用精盐搓擦入味,羊腿内侧的刀口处,用调料和盐入味。调料是上次烤鱼灸之后剩下的,腌羊的过程,千万不能交给两个菜鸟,不然好好的一只羊会被糟蹋了变怪味。   隔老远,杜荷的声音传来:“放心吧华哥儿,酒都已经泡在水里了。好不容易搞到点葡萄美酒,我能大意么。韩四平那奸商还算有良心,知道准备几坛葡萄美酒。”   于是乎,一场分工明确的野外露天烧烤,按部就班地开展起来。   木炭烧就像太阳一样发出炙热的光芒。一时半会羊还不能烤熟,杜荷已经洗好了一些果蔬装在食盒里拿过来。程处默眼疾手快朝食盒里抓去,拿到一颗枣儿,囫囵就吞下去了,粗人一个。   杜荷挑了一个梨,咔吧咔吧嚼着,秋天的梨,水分很足,又甜又脆,羡煞了吃枣儿的程处默。   一会儿功夫,食盒里的果蔬全部吃完。看着程处默和杜荷眼睛里的绿光,他拿出了婉儿给他带来的月饼。   婉儿做的月饼,在全大唐还是独家供应,其他人根本就做不出来样式。月饼对陈华有独特的意义,至少能睹物思人,尤其在中秋节,看见月饼,就放佛看到了婉儿做月饼时候,那双纤细白皙的手儿和面粉,那小女子,长得不漂不亮,就是让人心疼。   不过看见两只吃不饱的菜鸟那饥饿的眼神,陈华还是过不了为人师表那一关,把最后的一盒月饼拿出来分享。   说来也怪了,两只饥饿的菜鸟拿着月饼啃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居然是沮丧,就好像吃到了酸溜溜的枣儿,连眼泪都要跟着酸下来。   “难道是婉儿做的馅儿,参了橘子皮在里面。不可能啊,婉儿知道自己是肉食动物,肯定是用肉做馅儿的。”陈华很想问两只菜鸟是不是想家了,也难怪,估计是第一次在外面过中秋节吧,可苦了这群小贵族,成了没家的孩子。   “我爹现在肯定是在秦伯伯府上喝酒,尉迟伯伯和李伯伯肯定也在,四个人一定要喝醉才高兴。”程处默回忆以往中秋节,他们都是举家到秦国公府上做客。   “我大哥一定是把自己关在书房喝闷酒!”杜荷插队道:“我在长安的时候,他就是那个样子,我不在长安,他肯定也不愿意出来走动走动。”   两只小菜鸟果然在想家。以前的陈华,对家的概念很模糊,一年才回几次盗帅门,每次回去,自己的养父都唠叨他回来打扰他清休恨不得踹他走。那时的陈华来去自如,天大地大任我行的潇洒,现在觉得,其实有家还是有好处,至少有牵挂!   “羊熟了!”用刀子在羊腿上割下一块肉,香嫩入味,味道还不错。   这话就像某种神奇的魔咒,让程处默和杜荷立刻丢掉狗屁的追思,甚至沮丧什么的都丢河里喂鱼去了。拿着刀子就在全羊身上动刀动枪,抢东西,勇猛无敌,堪称吃货中的战斗机。   “喝酒!今晚不醉不归!”陈华砍下一条前腿递给程处默,这两天他扛着大锤打石头辛苦了,得给他补补,还要继续卖苦力两个月,不能倒下啊!   “华哥儿,今晚俺可要把你灌醉!”程处默就和他老子程咬金一样,玩的开,真汉子一条。   “处默,今晚我和你站在一条战线上,同仇敌忾。”杜荷适合当墙头草,看样子,两人真想把陈华灌醉。   陈华无所畏,两只菜鸟,喝几杯就倒!   “等等,我有个建议!”杜荷插嘴道:“明天就是中秋佳节,某知道,杭州城会举办一个中秋诗会,要不我们明日进城去参观一番如何?”   程处默脑袋摇的如拨浪鼓:“不去!诗会有什么好看的,每年皇宫举行的诗会,我都没认真听过。”   “你想去,就去,没人拦着你。”这完全就是老师同意学生半夜翻墙出去玩通宵。   杜荷扭捏道:“我也想去,只是答应了别人,要拿一首好诗去压压场子。这事儿.....”杜荷很为难,他脑袋里的诗文,大多都是陈华随口说的,还没找到那首和中秋沾上边儿,希望今晚华哥儿秀口一吐,技压整个盛唐,他记在脑子里面,明日中秋诗会拿去吓欺负人。   看杜荷的表情,就像陷入早恋的高中生,脸上完全就是幻想世界的美好。难道他去了一趟杭州城,就找到了心爱的姑娘,不可能啊,杜荷以后可是要取老李的女儿的。当驸马可不能纳妾,小心被公主割掉小伙伴。   “这好办!身为夫子,当然要教学生一些本事。”这完全就是不仅把学生放出去玩通宵,而且还拿钱给他玩。有陈华这种不负责的夫子,不知道是学生的幸运还是不幸。   杜荷认真听着,怕落下一字一句!   陈华喝着酒,吃着烤羊肉。都说十五的月亮十六圆,怎么到了大唐朝,十四就圆的像个盘子。   反正觉得心里面有什么东西堵着,必须要举杯高歌吐出心中的不快。也不作任何保留,借来一句苏轼的水调歌头,也许古往今来,有这首词,能够让人觉得有大起大落的沧桑感。特别适合,不论是流落异乡,还是穿越回古代的任何雄性!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念的什么,程处默完全听不懂,也不知道好坏,他只管吃肉喝酒。看见杜荷如傻了一样的表情,程处默觉得好笑。   “这玩意儿,有啥好听的?”   程处默喃喃自语,杜荷傻了好,羊肉他一个人可以全吃了!   .............   同样,在长安,新装修的侯爷府中。门口的匾额,挂着的是“蓝田侯府”。   今天的蓝田侯府很热闹,三十号人,坐了整整五张桌子。   大家都是熟面孔,说话毫不顾忌,有骂人的,有对骂的,有贬低人的,同样也有赞美人的,甚至还有想要武刀比比力气的。诸多语言,在侯爷府的大厅中闹的不可开交。不过谁也没有觉得气氛不好,相反,让人觉得已经好久没有如此痛快地在一起了。   好斗分子,程咬金和尉迟恭在瞪眼儿想出门耍几斧头比试一番。   好战分子,秦叔宝和李靖坐在一起商讨大唐朝周边还有那些国家可打,越说越有精神。   文斗老年,虞世南和魏征在桌子上争论《隋书》的编写。   欧阳询偷偷躲在角落里喝六十度的老白干,半醉半醒。   苏瑁和严宽两个格物院唯一的夫子,相互感慨,陈华走的两个多月格物院越来越不好管理了,尤其是来了一群幼儿园小朋友,他们都没有幼教经历,都不知道该怎么办,特别希望陈华能回来。 第三十二 谢家一家人 [本章字数:2381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21 21:21:56.0]   谢家举办的中秋诗会,地点设在了西子湖畔,一处属于谢家产业的宅子中。全天下都效仿长安城每年中秋节会在皇家林园举办赏月诗会,江南地处文墨盛行的地方,由谢家牵头举办的中秋诗会,举办的时间不是一年两年。谢家虽然出仕的人不多,平日也不显山不露水,族中子弟都是文墨爱好之辈寄情山水不问世事,看不出他江南第一士族的名头是否言过其实,但谢家的号召力是毋庸置疑,整个江南道各个州府郡县达官贵族文人雅士都邀请在列,而且没有一个人拒绝。   杭州的西子湖,景色秀美,风景宜人,被誉为江南的明珠,尤其是中秋时节,秋高气爽,满陇桂雨的桂花飘香十里,撑一艘船,游湖赏月,放佛人在水中如鱼儿游荡,美酒、美景、明月,都能让人对酒高歌。如此良辰美景,也给那些憋了大半年的骚人,提供了宣泄心中情感的机会。   几乎可以说,谢家每年在西子湖畔举办的中秋诗会,很受江南贵族的追捧,谢家老大的位置,也跟举办的诗会也有关系。   谢家今日在西子湖边的宅子简直就是高朋满座,报唱的小厮,一会儿念出某某大人来到,一会儿又高唱某某大儒来访。府中家丁忙着准备晚上宴请宾客的瓜果点心游湖的大船也添上灯油,丫鬟忙着端茶递水照顾好客人,一派繁忙的景象,让谢家平日独居世外的冷清,变成枝头发骚的红杏,闹闹嚷嚷,好不欢腾。   宴请的宾客,都安排到宅子中休息的地方,中秋诗会一般在晚上举行,等太阳落山,月亮挂在天边,就可以泛舟西子湖上赏月吟诗,彼此交流一年来的趣事,这是一个江南贵族私底下交往的圈子,贵族间都有利益牵扯,举办这么一个中秋诗会,能方便大家更好的交流。   谢宅后宅主人住的地方,这是一间独立的小院子,谢家上一代家主谢弦就住在小园子中。   “爹,宾客都已经到了,都在外面客厅招呼着,发了请帖的人,有几个不能亲自前来,都稍人带了口信。你要不要出去和大家见见面,毕竟有些都是你的老朋友了。”谢弦的大儿子,也是谢家现任家主谢安站在谢弦身边说道。谢老爷子的腿脚不利索,才六十多的光景,就坐在椅子上,进出都要人抬着,不然他也不会早早把谢家的大权交代谢安手里。   “安儿,平儿,隐儿,灵儿,韫儿,你兄妹五人,再念一遍我谢家祖训。”谢弦生了五个儿女,大儿子谢安、二儿子谢平、三女儿谢灵嫁给了江淮转运使碧扬名,四儿子谢隐,还有一个小女儿,是他四十多岁时候才生下来的,可谓老来的女,取名谢韫,谢韫二十有六,至今还未许配人家,在这年代,已经是老掉牙的老处女了,不是别人不敢娶,也有向谢老爷子提亲的俊杰,结果都被谢韫打发掉了。原因无他,能爬上江南第一才女谢韫床上的夫婿,必定是人中龙凤。   “莫为荣华之争,而不仁不义。”   “莫为富贵贪婪,而巧取豪夺。”   “莫为权力欲望,而钻营仕途。”   “不求显赫门庭,甘愿沉寂,脱去尘心,以游物外。不争不斗,得以保存!”   兄妹五人,齐声念出谢家的家训,这段话,在他们五人两岁时候,就已经被谢弦拿着鞭子逼着背诵,目的就是为了让他们兄妹知道,就算生在富贵人家,也随时有可能朝夕不保。   谢家的家训,是上几代,谢家在经历一次大清洗中,家族某个前辈写下让后代时代牢记的祖训。没有千年不败的家族,这是铁律,为了让家族一直延续下去,唯一能做的,就是放弃荣华富贵,退出权力争夺的漩涡,才能置身事外,这也是谢家为何作为江南第一大士族,却不曾看见谢家的人有出仕之人。谢家完全可以靠在江南的田产,养活家族一代代繁衍下去。   听了自己五个儿女念出的家训,谢弦满意地点了点头:“你们记住了就好,下一代的人,我管不了那么多,就你们兄妹五人,能撑起谢家,就已经足够了。安儿,这次朝廷募捐,你把谢家一半的家产捐出去,灵儿,你夫婿碧扬名生为江淮转运使,负责江南一带所有漕运,你最好叮嘱他别和其他家族有私底下的来往,出了事,谢家帮不了他。”   谢弦看了自己的大儿子和三女儿,五个儿女中,也只有这两人让谢弦满意。至于那个宁愿一辈子当老姑娘的小女儿谢韫,谢弦管不了她了,她的事,就让她自己做主吧。   “爹,还有一件事,儿子觉得该向你提一提。”谢安犹豫不定道。   很难看见自己的大儿子还有处理不了的事:“说!”   “江南道巡察使,没有来参加今天的诗会。”谢安终于说了,陈华没来,是他心中最大的一块病。要知道,今天所有邀请的宾客,只有来自长安的蓝田侯身份最特殊。但是蓝田侯居然没来,谢安已经差人,亲自驾着马车去杭州城外的运河亲自恭请蓝田侯大人,要不是府中繁忙,谢安都决定亲自跑一趟。   “想来的总会来,不想来的,无论怎么请,都不会来,听天由命吧。只要我们不得罪蓝田侯,他也拿我们没有办法。长安城的李家,手也伸不到那么远,管的着我们!”谢弦很平淡地说着。   “哼!这蓝田侯摆明了不给我们谢家面子。”谢韫冷哼了一声,音色很美,她本来就是一个美人胚子,年龄虽然大了些,却是已经成熟的美人蕉,别具一番风情。   谢安和谢灵望了小妹一眼,这妹妹,还是那么厉风厉行。   “你们看我干什么,难道我说错了吗?这蓝田侯狂妄自大,目中无人,难道我谢家堂堂大户,还配不上他下踏吗?”谢韫为自己讨厌蓝田侯辩解。事情也的确是这样,别人拿到帖子,都已经来赴约了,就算不能来,也捎人带信,他倒好,直接不来,摆明是瞧不起谢家。不就是一个侯爷吗,本小姐还瞧不上你呢!谢韫心里鄙夷道。   谢韫脑袋里在想象着蓝田侯是不是那种肥头大耳的中年人,对这个没见过面的人,心里已经厌恶到了极点,她本来就是嫉恶如仇的女子,这点儿从来没掩饰过。   “够了!”谢弦的威严还在,一句话,立刻让四周鸦雀无声。“都随我一起出去见客人吧。”   谢弦让谢安和谢平两兄弟把他抬起来,谢灵和谢隐跟在后面,跟在尾巴上的谢韫就像受了委屈那样,一脸倔强地看着走在前面的四个至少大她十随的哥哥姐姐。   “有什么好见的,不见了。”从来都没重语气说过自己的爹爹,今天居然为了一个外人对她凶,谢韫觉得自己受了委屈,绕过几人,夺门跑了出去。   谢弦气的哭笑不得:“迟早要把你嫁出去,让你夫家来管管你,省得成天在外面疯,连一点礼数都失了。” 第三十三章 神仙一般的人物 [本章字数:2890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22 23:42:50.0]   日薄西山,天色渐暗,一轮美轮美奂的明月挂在了枝头,月色中的西子湖波光粼粼就像倒嵌的珠宝,杭州城的人称之为明珠,的确到了夜晚,尤其是月色大好,西子湖就像一颗巨大的夜明珠,闪烁着光芒。   西子湖边的柳堤上,这里离谢家宅子不远,谢家第三代长孙谢仕林苦苦寻找的碧波心,卷缩双腿坐在离湖边很近的一方石凳上。今天的碧波心,依旧是一身禾绿色的衣裳,不过,细看会发现,她是经过精心打扮才出门的,小巧的金叶子耳环娇贵炫目,眉黛也修得细如针叶,朱砂沾两瓣绛唇,髻发绾定碧白象牙步摇钗,怎么看,都觉得她是第一次将自己打扮的如此漂亮。   “水中那个倒影是自己么?”碧波心展眉一笑,又有些怨恼:“那个家伙,人家都等了他一整天了,居然连个人影儿都没瞧见。”   刚有点喜色的娇容,立刻又愁眉苦脸,碧波心气的从旁边捡起一块鹅卵石,直接砸在西子湖里打乱了一湖秋水的平静。   “死呆瓜,臭呆瓜,大大的呆瓜,一辈子不要出现啦!”   对着湖水吼了一句,碧波心努着小嘴儿,一副不甘心的样子。   “小丫头,原来你在这儿啊,一屋子的人都在到处找你,你居然躲柳堤来了。咦,丫头今天是怎么了,居然打扮的如此乖巧,难道等会儿也要去和那些年轻的俊杰写诗不成,哇,这象牙步摇钗不是我姐姐的陪嫁之物,怎么跑你头上戴着了,快说,是不是偷偷背着家里人来柳堤约会来了,嘻嘻,真刺激,谢家的女子,敢爱敢恨的没有几个,以前我只发现,只有谢韫一个人,现在又多了一个波心丫头,喜事,天大的喜事。”谢韫有当女鬼的潜力,就那么一声不响地走出来,而且还质问再三,让碧波心吓坏了胆子。   这个漂亮的小姨,就是喜欢在别人发呆的时候跳出来吓唬一番。   碧波心继续发她的呆,如果发现她在柳堤的人是别人,她还要费力解释一番,或者此刻早已俏脸绯红,不过既然来人是谢韫,碧波心就彻底放心了,因为她知道,这小姨,骨子里天生就带着叛逆,似乎和自己的性格一样。小姨是不会泄露她的行踪的!   “小姨,你怎么不去参加诗会,听说杭州城的吴若远大才子,今晚可是专程要为小姨写一首诗作为中秋之礼,才子佳人的故事,一直都是羡煞旁人的,小姨难道不想去听听我们吴大才子为你写的什么诗?进士老爷写的诗,肯定是与众不同的。”   碧波心掩嘴一笑,吴若远已经追求谢韫十年这是杭州人尽皆知的事。那个自称考不上进士,就没脸来谢家提亲的男人,今年科举终于如愿以偿地考中了进士,虽说吴若远的年龄长了谢韫六七岁,早已过而立之年,但,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吴若远能在三十多岁就能靠自己的本事考中进士,的确担得起江南第一才子的称呼,也岂不是和谢韫江南第一才女门当户对郎情妾意。   听说吴若远之所以一直非谢韫不娶,传闻是早年读书时候,饿晕在路边,遇到了谢韫给了他两个馒头把他救活了,穷书生遇见富家女一见钟情,念念不忘,发誓一定要考取功名回来光明正大的娶他心中最爱的女子,如此狗血的情节,如果不是两个当事人都亲口承认过,谁也不会相信。   碧波心偷笑,小姨能早点嫁出去最好啦。对方还是个进士老爷。多才多学,两人又是青梅竹马,这种好事,不多见,她也羡慕过。   谢韫走过去在碧波心的脑袋上拍了一下:“鬼丫头,小姨没说你,你反倒取笑起小姨来了,没大没小。吴若远是谁?不认识,和我很熟么?”谢韫就坐在碧波心旁边的另一张石登上,她就那么一坐,感性优雅圣洁美丽,这些词儿统统在碧波心脑子里滤了一边,小姨的确是个美人,让人朝思暮想的大美儿,她就算不化妆,面容还是那么精致,身材也保持的较好,在她身上,能看到的,是半个江南的烟雨蒙胧!还有一半,是她自己独有的爽直朴性!   “小姨,你真美,越来越美了。”鹅黄色衣裙包裹着玲珑曲线的身躯,就像刻意雕琢过的精致面容不含蓄不放浪,自己的娘亲谢灵是典型婉约柔美的江南美人,小姨有一般江南女子的血统,还有一半不知道从哪儿继承来的狂野。碧波心这个小美人见到了谢韫这个大美人,都忍不住心生出美人相惜之情。   碧波心瞄了谢韫,真想问问,小姨的皮肤为什么每年都是那么好,她好像从来都没买过水粉,手也是那样的玉白纤细,一看就知道会写一手好字。   谢韫很配合地理了理青丝,妩媚道:“谢谢赞美,小姨天生丽质,是毋庸置疑的事!对了,你跑柳堤来做什么?难不成真是来约会的?”   连忙捂着嘴,谢韫瞪大眼睛看着碧波心:“要是被我姐姐知道,你半夜跑来来约男人,她一定狠狠打死你。”   “小姨,你还是不是我亲姨啊?”碧波心急了,连忙跺脚!   “不是,我只比你大九岁。你该叫我姐!”看见小丫头气急的样子,谢韫很开心。所有的坏兴情都一扫而光!   碧波心:“........”   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有这样的小姨吗?   看见碧波心又气又恼的可爱表情,谢韫跑过来捏了捏她脸蛋,郑重其事,道:“好啦,小姨不会告诉你娘亲的。不过,你的告诉小姨,你要见的是谁家的少年俊杰,要是对方是坏人,小姨可不想让我们家的小美人被人骗了去,你放心,小姨在旁边为你当参谋考察那人的学识和人品,小姨我的眼光一向很准,保证不会把波心推到火坑里去。”   谢韫似乎忘记了,自己还没爱过,却要自作主张替一个十六岁的碧波心出谋划策,都让人不敢相信她是传说中的感情上的瞎子,理论上的先驱!   “哎!”碧波心叹气:“对方不是杭州城的。他从那儿来,我也不知道,不过,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感觉特别开心,他知道好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能说一些特别新鲜的故事,比如,大唐朝的西面,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群蓝眼睛金色头发的人在海岛上飘着,哪里的森林里有七个小矮人和白雪公主住在一起。对了,小姨,《倚天屠龙记》你保证不知道这是什么吧,这是一个武侠故事,他给我讲过,很美很凄凉,他还说,保证我有好多故事没听过,以后他都慢慢给我讲。不过,他说,那些故事,他还要回去,听他老师讲过后才能告诉我,他所有的故事,都是他老师讲的,他的老师是一个神仙一般的人物。”心里骂着那个傻瓜,呆瓜,臭瓜,居然连名字都不告诉自己。脸上却喜滋滋的,这就是小女子的恋爱,精神上的慰藉!   “他的老师?”谢韫脑子里努力刻画出神仙般的人物是什么样:“难道长着三头六臂,手拿尖抢,脚踏火轮,天大地大,来去自如的神仙哥?”   “对,他有老师,在他口中,他的老师,是个无所不能的人,能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点石成金,移山倒海。不过,他说他的老师一般比较低调,一般都是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杜荷那买狗屁膏药的家伙,给碧波心灌输了太多虚假消息,让碧波心都相信,世上真的有神仙哥!   “那他老师有多大了?”谢韫突然很关心这个问题。希望不要是一个六十岁的老头。   “这,这个,他没说。”碧波心不明白小姨为何突然如此激动:“小姨,你问他老师做什么,你不是要替我考察他的吗?”   谢韫:“现在小姨改变主意了,那小子来了之后,我就直接逼迫他,要他说出他老师的地址,然后登门造访,说不定有机会倒贴上去,嫁给他老师做他师娘,你别看着我,这种事,小姨真做得出来。不知道嫁给神仙一般的人是什么滋味,是不是自己也跟着成为神仙,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从此长生不老,永葆容颜!”谢韫说的很兴奋,眼中都在冒小星星,巴不得立刻出现在神仙哥面前,大声嚷嚷,神仙哥,我要嫁给你。   碧波心:“...............”   遇上了这样的小姨,看来某位神仙哥终究难逃一劫了。 第三十四章你就是神仙哥? [本章字数:2416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23 18:05:35.0]   “华哥儿,我求你了,我叫你哥,你快点走吧,天色都暗了下来,等会儿要是谢家的船只开到西子湖上去了,我们就等着站在湖边吹风吧。”   西子湖边,杜荷显得很焦急,都怪程处默昨晚要找陈华拼酒,结果他们两人壮烈牺牲,陈华还跟没事儿人似地,一个人在运河边独酌,后来三个人都喝醉了,结果就睡到今天中午才起床,胡乱洗了把脸,连饭都没吃就马不停蹄地赶来杭州城。   杜荷不敢不来啊,前几天还答应了碧波心,今天要来参加谢家举办的中秋诗会呢,诗他都准备好了,今晚头魁肯定是跑不掉了。   陈华知道了杜荷和碧波心的事,昨晚喝酒吃肉时候坦白从宽了,得瑟的就跟白捡了个大媳妇,男人那点小秘密,酒桌上三五杯就不打自招。以杜荷的年龄十六岁耍朋友,的确有早恋的嫌疑,不过,这年代的人早熟,说不定杜荷十岁的时候就已经阅女无数了呢。   老实说,谢家的诗会,陈华不想去参加。他不喜欢那种场面,而且,以自己的身份去了,肯定是众心捧月,哪怕是写一句狗屁不通的诗,都有无数人拍手叫好,官场上打交道什么都是假的,当然,陈华也可以剽窃一首后世的名家名作,坐实他诗鬼的名号,只是抄多了,陈华也觉得太俗气,甚至有犯罪感,总觉得对不起后世的人。   能有这种犯罪感,还证明陈华是个有道德节操的人。可杜荷就不同了,他是完全节操无下限,什么东西好,就抄袭用来哄哄小女子,这厮就是好事大事做不成,竟干点上不了道的小事。   “华哥儿,前面就是柳堤了,我和波心约在那里见面,然后一起登船游览西子湖。”杜荷巴不得现在就飞过去,离约见佳人的时间,都过去整整一天,杜荷迟到了,虽然不是第一次见面,终究影响不好。   不得不随杜荷的激动加快脚步,陈华感慨“那个少男不发春啊!”   来到了柳堤,杜荷那双眼睛贼亮贼亮四处寻找。终于在一处靠近西子湖边的石凳上,看见了碧波心,那小巧的瓜子脸蛋上,显露出对某人的怨恨。   果然是惹佳人生气了,想来也对,约会迟到大半天,谁都有点小脾气,很正常!   杜荷以他的经验,分析碧波心现在是不是还会见他。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忽然出现在碧波心的面前,希望给他一个惊喜。   “波心,我在这儿。”杜荷今天穿的比较倜傥,他把他压箱子的衣服拿出来了,乍一看,还真像个俊面儿少年郎。他乍然出现,暴露了几分浪荡儿的天性。碧波心被他的突然惊喜到了,但是碧波心旁边那个号称“阅人无数”的小姨,却对杜荷的第一感觉不怎么好,总觉得他很轻浮。   杜荷看见了碧波心旁边的女子!   美,比碧波心还美,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成熟的韵味。年龄不好说,但肯定是碧波心姐姐。   “姐姐好!”杜荷这厮,脸皮就是无限厚,见人就是三分礼貌,和他良好的家教有关。   碧波心听后差点晕过去,脸蛋红彤彤的,羞涩道:“她是我的小姨,你叫她韫姨就行。”   靠,杜荷在心里鄙视自己有眼无珠。腼腆道:“韫姨!”然后,心里一阵不痛快,自己长这么大,还没被人如此占过便宜啊。   谢韫看不出杜荷这家伙一肚子的牢骚,眼神亮亮地看着他:“神仙哥,哦,不对,是你的老师呢,现在在哪儿?”   杜荷脑袋里无数个问号,我的老师?难道韫姨说的是华哥儿。他们两人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难道说,眼前的女人,是华哥儿风流成性惹下的债?   “呃!”杜荷四处张望,对了,华哥儿不是和自己一起来的吗?怎么突然就不见了,难道是他提前看见了韫姨,所以偷偷溜走,这是个花边新闻,值得回去大肆宣扬。   “刚才都还在我身后,怎么突然一下子就不见了影子。”杜荷实话实说,华哥儿真不厚道,既然佳人有约干嘛要躲起来。波心的小姨,又不是一只恐龙,长的还如此漂亮,华哥儿怎么就不喜欢呢。   “啊,神仙哥刚才都在?”两个女子异口同声道。表情都是一样的惊奇。显然,神仙哥的地位,她们心里已经达到了不可高攀的地位。   他们吃惊的表情,坐实了陈华和碧波心小姨的关系。杜荷灿灿一笑:“韫姨放心,我老师他就在西子湖边,他跑不掉,要不我同你去找。”   “好啊,好啊,神仙哥的庐山真面目,我还真想见识一番。”谢韫巴不得杜荷立刻带她去找神仙哥,已经做好一副出发的准备。样样子,今晚一定要抓到神仙哥,然后逼迫他娶自己当娘子。   杜荷刚想答应谢韫的要求,碧波心在一旁支支吾吾,似乎有话要说。   “诗会啊,呆子,呆瓜,傻瓜,臭瓜,难道你忘记了,今晚来的目的,就是参加诗会,顺便见一见我的爹爹和娘亲么。”碧波心心儿扑通扑通乱跳,希望那呆子能够明白自己的想法。   “哦,韫姨,我忘记了,我还要陪波心去参加诗会。”杜荷放鸽子道。   知道这对小情侣有自己的私事,谢韫眉头紧蹙:“走吧走吧!我自己找神仙哥!”   “谢谢小姨!”碧波心拉着杜荷的手就往谢家跑去,希望能赶得上游览西子湖的灯船。   “真是女大不中留!”谢韫无奈地感慨一句,看样子,找神仙哥的事情,只能自己一个人办了。   神仙哥,你在哪里啊?   谢韫很期待见到那个被他徒弟说成神一样的人。难道真有三头六臂,会飞天遁地,嘴中喷火,目咤天雷的人?那种人,肯定是修道的老者。   谢韫发呆中,突然听见好像有人踩到地上的树枝,发出断裂的咯吱声。   在寂静的夜晚,远处只有几艘灯船游荡在西子湖,柳堤边几乎空无一人,出现这样一种奇怪的声音,多少带着点惊悚!   “谁!”谢韫胆子虽大,但还是怕遇见流氓泼皮无赖!   “我!”一个带着磁性的声音,可以确定性别是个男人。   “你是谁。”谢韫眉目盯着黑漆漆的前方,走过来那个高大的身影。   “神仙哥!”这名字取的不错,以后就用它来唬人!   “啊!”确定是一声惊叫!   谢韫目光专注,盯着那黑影从前方走来。   慢慢的,黑影变得清晰几分,不过,黑夜中,也看不完全。   南方人一般比自己高出一点点,但此人,居然高出自己整整一头,看着就给人一种高大安全的感觉。直到他走近了,谢韫才发现,这男人长身玉立,丰神俊朗,他长着一张轮廓分明的脸,剑眉入鬓,鼻如悬胆,面容正气,不像泼皮无赖流氓更沾不上边,青衫宽袖,腰间挂着几样不知名的饰物,打扮和一般的书生无疑,不过比起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更多了许多阳刚之美。   “神仙哥,你年轻的也太不像话了吧。”谢韫说话就暴露了她的性格和长相是成反比的!典型的俏颜性随性,这种女子不多见。 第三十五章我和美人有个约会 [本章字数:2173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24 15:33:05.0]   “你就是神仙哥?”   “好像是!”   “会吞云不?”   “不会?”   “会驾雾不?”   “不会!”   “会杀人于无形不?”   “也不会!”   “那你还自称神仙哥,一点儿也不神,和普通人一样。”   “神仙哥好像是你这么叫的。他们都叫我华哥儿。”觉得这女人特好玩,陈华喜欢和她多说几句话。这个朝代的女子,哪一个不是含蓄害羞,一副男女授受不亲的样子,放佛能和你说上两句话,都是倾心于你。今天能遇见一个说的开的人,还十分少见。   谢韫有些失望,怎么神仙哥也有不神的时候,那还自称神仙,浪得虚名了吧?   “你说吧,你有那些出色的本事,露两手给我瞧瞧。不然,我就不崇拜你了。”这丫性格直爽男人一般都喜欢这种性子的女人。   陈华想了想:“要说本事,我可拿不出比较出色的。啥东西都勉勉强强。这样吧,我给你示范一下,你看见湖边那些莲蓬没有。”   柳堤外面的西子湖边,是一片浅滩莲花,现在已经长满了莲蓬:“看见了,怎么,你难道还想跳下去给我摘?都说采莲怀人,我可受不起神仙哥如此珍贵的礼物。不过,你硬是要给我摘,我也接受,只是,别成落汤鸡哦,莲蓬离岸边少说也有五丈远,难道你真飞过去不成。”   陈华笑笑:“你看好了!”说完,他疾步如风,行动灵活,湖边离这里有数十步之遥,他犹如飘起来一般轻松飞去,眨眼就到湖边,看得人眼花缭乱。   莲蓬是长在距离岸边有十多米远的地方,几乎没有停歇,双脚踏地蓄力冲击,眼看着他就要一头扎进湖里,谢韫连忙瞪大着眼,说来也奇怪,谢韫根本就不担心神仙哥会掉进湖里,反而好奇的看着神仙哥神乎其神的鬼魅步伐,目睹他的身子如蜻蜓一般,朝着湖中莲蓬飞去,他做起来好像很轻松,当一株莲子饱满的莲蓬被神仙哥拽在手里,再回到谢韫身边,把莲蓬放在她手上时,似乎说明,这一切并不是假的。   想我堂堂香帅,做这等采莲的事,简直易如反掌。   “怎么样,这种本事,应该很少有人会做到吧。”适当的时候,还是要在女孩子面前吹嘘下自己的本事。飞檐走壁是职业习惯,要时常拿出来练习练习。   谢韫没有回答,她手中捏着那株莲蓬,总感觉手心一阵温暖。心里有点异样,羞红悄悄地爬上了她的脸蛋,因为她肤光胜雪,所以就算在黑夜也很容易被人发现。   “你脸红了?”很不幸,某人可不是什么君子,看见不该看见的,总是会大嘴巴说出来。   “没,没有,就是漫天的月亮星星,晒得我有点热。”不得不说,才女的借口很文青!   “哦,热啊,那我们去湖边吹吹风。”某人也不是菜鸟。   “嗯!”和蚊子的声音差不多。   才女只管回答, 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   她心里已经极乱!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有缘的人,总是会第一次见面,会在身体里产生难以抵抗的病毒。这种毒,没有解药,只会越来越严重,慢慢的成为相思病?   谢大才女,在心里提醒自己千万不能中毒了。然后,不知怎么的,他想到乐府诗里面那首《西洲曲》。   采莲南塘秋,   莲花过人头;   低头弄莲子,   莲子清如水。   谢大才女认为,自己要是再感性地想象下去,一定会毒发身亡。于是找个借口,道:“你是要去参加中秋诗会么?”这个借口很好,可以转移彼此的注意力,谢大才女现在喜欢上了手中的莲蓬,总是要折磨它一番。   “不,我对诗会不敢兴趣,你要去?”   “我和家里人闹翻了,不想去参加那些没营养的活动。”大才女说话很雷人。   “你和家里人闹翻了?”以她这种性格,不闹翻才怪。你见过那家的闺女,说话做事就和一豪爽的汉子似的,这还嫁得出吗?   “恩,闹翻了,就为了一个外人,我的三个哥哥,一个姐姐,包括疼我的爹爹,都指责我。”才女的声音很委屈,配上她那让人恨不得吞下去的绝美容颜,当真叫绝了楚楚可怜四个字。   “他们肯定是逼婚。”这种故事,见过太多了,年轻漂亮的女儿,被逼婚嫁给老头子,没想到自己还会遇见。   谢大才女不想让不高兴的事破坏了气氛:“我们去哪儿走走?”她想听神仙哥的意见,她突然变成了一个肯听别人意见的女人,这性格,什么时候改的连她都不知道。   “我对西子湖不熟悉,你带路吧,等会儿还要回去。”   “嗯,我知道哪儿有好地方,跟我走!”   两人刚走了几步,谢才女突然不走了:“等等,我想起件事。”   陈华以为她想起了男女授受不亲,而且还是在夜晚,孤男寡女共处一起,对她的名节有影响,如果她说自己要回去,陈华肯定不会留她。   “你要回去?”某人显然从良了,也不是以前那个见了美女,就想要发生点什么的香帅。   “是啊,你怎么知道我要回去。”谢韫眼睛一闪一闪的,特别是看着陈华的脸,她那双黑宝石般的眸子,真的能把人的魂儿给吸进去。   陈华心想,看来找个人同游西子湖的愿望落空了,形单影只啊,好不容易遇见落单的仙女,却奈何仙女终究要回家。   “那你回去吧。”慷慨送美,好人有好报!   才女笑吟吟道:“你可要等我哦,就在这儿不许离开,我一会儿就回来。”   陈华的神经就像被人拨了一下,纯属条件反射,道:“我等你?你还要回来。”   “嘻嘻!”才女笑起来的时候,洁白的小虎牙很漂亮,其实才女整个人,都是属于那种古典型的美人,只是某人见过太多的美人,在心里也只是稍稍留意的才女的惊艳,然后又恢复平静,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犯不着见到美人儿,就跟贼见了珠宝一样双眼开光。   “嗯嗯嗯,我回去拿点桂花美酒和果蔬点心过来,等会儿找个地方一起喝酒赏月。良夜春宵,虚度了多可惜。”才女离去的步姿很美,就和曹子建的洛神赋里面所写那样,休迅飞凫,飘忽若神,凌波微步,罗袜生尘。动无常则,若危若安。进止难期,若往若还。转眄流精,光润玉颜。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华容婀娜,令我忘餐。 第三十六章 胆子大的女人 [本章字数:2379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25 21:26:05.0]   陈华扯了一大把狗尾巴草拽在手里,西子湖边的杂草丛中,这样的野草长势较好,顺便扯两下就是一大捧。   穿着鹅黄罗裙素衣的谢韫抱膝坐在他身边,莹白如玉的双手托着香腮,眼睛亮闪闪地看着他:“你扯这么多狗尾草做什么。”   陈华声音硬朗道:“玩!”   谢韫觉得这么大一个人了,玩心还如此强,噗嗤一笑道:“你这人,说话做事,和其他人,还真有些不同。”   “你还不是。如果一个正常人家的女子,哪里会夜半还和一个陌生男子相处在这以天为屋地凳的地方。”不矜持的女子,在这个年代,还真少见,就比如婉儿,和陈华的关系都那么熟了,牵个手亲下嘴,都有推脱,典型的保守型。   谢韫脸蛋儿飘红,平添几分醉色,面对这种赤言的话,她也不知怎么回答。   难道说自己天生就不怕生人,或者胆子天生胆大如粮斗,天不怕地不怕,流氓泼皮无赖,他们都不是自己的对手。   谢韫悄悄地捏着自己裙边一角,道:“我们猜枚如何?”她拿出两颗玉石做的棋子早有准备。   猜枚,就是猜子。难度系数太低了。无非就是猜那只手有多少颗棋子。观察力好的人,一般都很少吃亏。   “换个别的!”陈华的双手在灵活地变换着,手中的狗尾草被他折来翻去,就好像要变花样。   “那我们博弈吧,时间还这么早,那些游湖参加中秋诗会的人,此刻都还没散去呢。”谢韫又拿出棋盘和棋子,看样子,她准备的很充分。   “围棋不会,太费脑筋。”陈华在考虑,用围棋的棋盘,下五子棋肯定好使。   “那我们就每人赋诗一首,然后相互评论,对方的诗写的好不好。”谢韫试探性地问了一句。相顾无言的相处方式,谢韫觉得自己都快要疯掉了。   本来,如果不出意外,现在的她已经在西子湖的灯船上参加中秋诗会,陪着某些闺蜜,约见某某才子,一起研究诗词歌赋。但仅仅是因为某个人,谢韫跑了出来,恰巧又遇见一个不怎么讨厌的人,谢韫觉得,没去参加中秋诗会,也没损失什么。   只是,她细心地发现,好像神仙哥不怎么爱说话。   以往都是人人见了自己,巴不得能说上两句话套亲热。可眼前的男人,就像闷声葫芦,他喝着自己拿来的酒,吃着自己搬来的果蔬,眼神空洞地望着他自己手上那一束狗尾草,迷茫、痴念、追忆,就好像这个世界与他无关,这里的人都和他陌生,连自己在他眼中,放佛成了空气,成了陌生人,他居然看不见。   不和谢小姐说话就算了,还把他无视。谢小姐第一次自己打开话匣子和一个男人套近乎说句话。   “写诗?”陈华抬头看了眼才女,他很想确认这女人是不是胸大无脑,怎么看着挺精明的一个女人,就那么有笨笨的感觉呢。现在不是很好么,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彼此坐下来,然后各做各做的事情,你不干涉,我不干涉你,这才是纯洁的一|夜|情。   “写诗不会。你要觉得无聊,就跑去前面的湖边扔石子,我不会管你。”陈华看着自己的双手说道,在他手上,那一束束狗尾巴草,很快被他编了成了一只一只的小动物。有蚱蜢,蛤蟆,蝴蝶。   整个童年和少年都生活在位处深山老林的盗帅门中,陈华练成了一双巧手,只要他看见过的动物,总能用草叶子把它编出来。   谢韫注意到了陈华手中那些草编的蚱蜢和蝴蝶,真是栩栩如生啊,她眼睛一亮:“你编的?你居然会编这个?”   谢韫就像在海边拾到贝壳的女孩,既惊奇,又喜爱。   陈华没管他,继续干着自己的工作。   谢韫伸手在陈华眼前晃了晃:“我拿一个?”有点调皮。她肯定很少在别人面前表现出可爱的一面,所以一点儿也不做作,从她身上能看到纯真。   陈华没有拒绝,谢韫就当他默许了,然后扑过去,抢走最大的一个蚱蜢,一脸惊喜,就像获得宝贝的小女孩:“这个送给我,就算当做纪念了。你这人,太闷了,也不说句话。点儿都不好玩!”   陈华笑笑,我又不是来和你玩的。要不是杜荷拉着自己,他还真不会来。   “对了,神仙哥,听你的弟子说,你会讲故事?你也给我讲一个呗。以后,你可没有这样的机会,和我这么一个大美人独处一起了。”   “你想听什么样的故事!”动嘴影响不了自己的动手能力。这个要求可以满足!   “爱情的,最好的凄美一点儿的。”谢韫双手捧心,凝眸望着陈华。作为一个二十六未嫁大龄女子,她从来都是很憧憬爱情的,可惜,一直未遇到真正的如意郎君。杭州城的人常把她和吴若远比喻成一对天作之合的璧人,但谢韫知道,她和吴若远不适合,性格不适合。   陈华想了想:“那就讲《白蛇传》吧!”   于是,陈华把一条蛇精和书生相爱的故事说出来。而且背景恰好是西子湖为开头,断桥飞雨,送伞传情,珠联璧合、水漫金山、得道成仙,从开头到结尾,绘声绘色,内容繁多,包揽了爱情、亲情、友情,人鬼神妖,多种元素,说不吸引人,完全就是假的。   当讲到白素贞和许仙双双得道成仙,飞升仙界之后,故事画上了圆满的结局。陈华的嘴巴,又老实地闭上!   终于在这一刻,四周又变得安静下来。不知是被故事感动,还是另有所图,谢韫眼睛里冒着星星:“神仙哥,你是不是经常看见白素贞和许仙?”   这哪跟哪啊,陈华义正言辞,道:“从来没看见过!”   谢韫失望:“你们都是神仙啊,怎么就不碰面呢。”   陈华承认他的脾气很好,但也有发毛的时候:“谁说神仙就一定要见面。”典型的无理取闹嘛!,他都想拍拍屁股走人,然后把这丫丢在这儿。   谢韫一副无奈的表情:“你讲的故事,和别人讲的,的确有点不同。”   这句话,已经从李承乾杜荷哪里得到证实,推后几百年的故事提前出现了,这时代,肯定没有第二个版本。   陈华不理,继续编他的蚱蜢。   不知什么时候,他完全致力于编东西的过程中,突然感觉自己的肩膀好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   回头一看,映入眼帘的是一头青丝,和一张几乎无可挑剔的精致脸蛋,鹅黄色的素衣罗裙空荡荡的,可以看出她身体的瘦弱,她就这样靠在自己的肩膀上,睡得正香,似乎还有小小的鼾声,有点小可爱。   “这女人的胆子还真是大,孤男寡女也能睡着。”   也许是出于怜爱,陈华将身体往里面靠了靠,让谢韫的身子顺着他的胸膛,倒在了他的怀中。   明月当空,照着地上两道连在一起的影子老长老长。   一道如梦灵搬的呓语咿呀传出:“神仙哥是不是就是那个许仙啊。那我是不是那个不疯不魔的白娘子呢。” 第三十七章 我没有功名 [本章字数:2261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26 00:39:52.0]   中秋过后,晚上就会起霜露,天气比不得夏季,穿着薄衾很容受寒,夜半微分吹皱着西子湖上的水面,一阵阵的寒意从湖边朝岸上波动。谢韫睡着迷迷糊糊,四处抓了几下,好像要抓被子盖在身上。   “冷!”   她说的那样自然而然,根本就没想到有什么不合时宜。甚至还在陈华怀里动了动。   陈华把自己身上最厚的一件衣服脱下来,轻轻地盖在她身上,这一小小的动作,居然惊醒了谢韫。   “我居然睡着了啊?现在是什么时辰了?”谢韫迷茫地看着远方,西子湖上的灯船早就没了影子,四周静悄悄的,能听见秋虫的名叫。   不得不说,才睡醒的谢韫,有睡美人的美称。反正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陈华胡乱说了个时辰:“怕是过了子时了吧。”   子时,也就是夜里十二点过,已经算深夜了。   谢韫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更不会因为先前躺在一个男人怀里睡了一觉,脸上会出现羞红。   “都那么晚了啊,看来我要回去了。”谢韫心里在想,中秋诗会怕是散了吧。没想到自己出来一会儿,就已经深夜了。   “你要回去?”陈华想向她确定这话不是乱说的。现在回去,她家里人怎么想?不是每个人都像他们如此纯洁,尤其是约束严重的今天,就算拉拉手也是要结婚的。   谢韫点头“要回去!”她才不管别人怎么看她呢,反正谢韫从来都不忌讳别人说她哪里不对。家里人都管不了,何况是外人?   “我送你吧!”很君子的一句话,让谢韫感到了温暖。   谢韫忽然笑了笑,有种异样的感觉:“你就不怕我爹等会儿把你抓起来?你可要知道啊,你把他最喜爱的女儿骗了一夜。”称呼从神仙哥,变成了你,这是一个很大的转变。   “能留住我的人,恐怕没有吧。”陈华很保守地回答,至始至终,他都没有告诉对方的名字,同样也没有问对方的情况。这就是偶然相遇,突然离开。美妙的邂逅然后遗忘!   谢韫看着自己踩下的步子,一步一步往前方走,她的后面,陈华慢慢跟着,这种感觉很好,很安静,整个西子湖畔,就只有他们两人。   走过他们先前相遇的柳堤,走过一条青石板铺成的路。谢家高门宅邸的大院子,就坐落在前方一片绿杨中,府中灯火通明,隐隐有声音传来,想必还有不少人余兴未归。   “就送到这儿吧!”谢韫突然停下脚步,回头道:“波心是个好孩子,但身份太特殊了,回去告诉你的弟子,虽然我的姐姐不会低看人一等,但不代表我姐夫不会。他可是江淮转运使,掌,江南洛阳食粮运输事务,朝廷的正五品官员。你不要误会我的意思,就是想告诉你,并不是每件事,都和自己想的一样美好。”谢韫在想,自己肯定是脑袋发热了,怎么好好的,说这种话呢。难道仅仅是对方衣着打扮看起来颇有寒酸的缘故?自己什么时候,开始担心,对方身份问题了?   陈华笑笑,她终于不把自己当成神仙哥了,也许在对方的眼中,看见自己青衫宽袍,以为是个闲云野鹤的教书先生吧。   “我回去会好好教育我的弟子的。”陈华准备告辞。回去是该好好教训杜荷,堂堂国公的儿子,居然被人看轻了身份。难道非要出门在脑袋上贴着贵族的标签,别人才知道你的身份吗?   陈华转身,准备离开!   “喂!”谢韫叫住了陈华,暗道自己怎么舍不得他离开?“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如果你的弟子真心要娶波心,你回去就好好教导他发奋读书,争取考个功名,有功名在身,也总有希望。”她这话,好像是别有用意。   “那吴若远,还不是有功名在身。”陈华觉得好笑。   “你,我!”谢韫白了他一眼:“这不能混为一谈!”   “其实,我也没有功名。功名是何物?是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身前生后名么?还是三十功名尘与土, 八千里路云和月?”陈华如同一介青衫,闲云野鹤的夫子款款而道。说这句话的时候,竟让人觉得他好像浑身都是故事,他的身上,竟然有说不出的沧桑感。   谢韫以为自己出现了错觉完全愣住了。她还是第一次听见有人说如此消极地看待功名二字。   “妹妹!”一道如黄莺般的声音,从远处传来,一个穿着宫装牡丹罗裙的贵妇人徐徐而来。女人的样子和谢韫有几分相似的模样,正是谢韫的姐姐谢灵。在女人身边,还跟着一个头戴笼冠,身穿对襟大袖绯红衫下着围绯红裳,玉佩,铜符坠腰的男人,男人身材短胖,好在靠着衣装,看出几分不凡!   “韫妹!”男人很温和地说道。   “姐姐,姐夫!”谢韫心想,怎么姐姐和姐夫,就出来了呢,这不是离宅子还有那么远么?   “妹妹是带人来了吗?呵呵,姐姐可要好好看看,是那个俊杰,居然把我家妹妹约出去那么久。”谢灵声音很奇怪,就好像很意外。吴若远现在都还在谢府上等着谢韫,没想到她居然出来约会别的男人。谢老爷子可是很看好,谢韫和吴若远的婚事,怎么平白就出现了另一个男人呢,这太出人意料了。   谢韫不好意思把陈华赶走,只好把他推出来道:“刚刚认识的。”她记起来了,到现在居然都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于是就不知道,该怎么向自己的姐姐介绍。   谢灵来到了谢韫面前,她旁边的男人很听话地跟着妻子一起走上来。   穿着青衫,看起来平素无奇,面相说不上好看,但胜在五官端正,身材高壮,不失为一个年轻的英俊儿郎。而且,看年龄和谢韫相仿,能相识很正常。   谢灵看不出妹妹才认识的朋友有什么出众的地方,怎么就和这人在外面待了大半夜才回来。反而是谢灵旁边的男人开始不自在了。他觉得,眼前的人,怎么那么眼熟呢,就好像在哪里看过。   碧扬名想不起在那里见过此人。但他可以肯定,自己一定见过此人,就算没见过,也在那里看过他的画像。   对,画像!   碧扬名瞬间想起来了!   江南道巡察使,世袭蓝田侯。   他的画像,就挂在自己书房里。每天都能看见,就和眼前的年轻人一模一样。   碧扬名双腿哆嗦,此刻也不敢正视陈华。他推开夫人的手,自然而然,就像下级见到了上上上级,噗通一声跪在地上!   谢灵和谢韫两姐妹同时愣在当场!   “夫君(姐夫)。你这是怎么了?”两人连忙想伸手扶住碧扬名。却怎么都扶不起来 第三十八章 谢家最疯狂的人 [本章字数:3268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26 23:55:14.0]   碧扬名并不是腿发软,也不是突然得了啥重病头脑昏昏。他很正常,也没发疯,任凭谢灵和谢韫两姐妹推拉,他始终跪在地上,不敢自作主张起身。   自己不过是一个负责运粮食的江淮转运使,在侯爷面前,就是一芝麻小官。侯爷没发话让自己起来,就是跪在地上一辈子,他也不敢起来啊。   也不知谢韫这丫头,是从那里结识了侯爷,看情况,两人还并没有相互告知身份。   “侯爷!”碧扬名的称呼,把陈华的身份暴露了。整个江南就只有一个侯爷,那是世人皆知的事。   谢韫不知所然地望着自己的姐夫,然后再望着陈华。好像要亲耳听听,自己认识的朋友,难道就是那个不给谢家面子的蓝田侯?   自己干嘛不去参加中秋诗会,是因为蓝田侯。没有想到,阴差阳错认识的朋友,他居然就是蓝田侯。这世间,那有那么多巧合,偏偏发生在自己身上。   我讨厌他,遇见他,还和他在外面待了大半夜,甚至心中已有念念不舍!   谢韫咬着嘴巴,眼睛红彤彤的,好像有许多委屈要说!   “起来吧!”   陈华的回答,仿佛抽走了谢韫全身的力气。   他真是蓝田侯?   他就是那个不来参加谢家诗会的人?   他就是自己讨厌的那个人。   但此时此刻,自己怎么一丁点儿也讨厌不起来了?   “姐姐,我有点不舒服,想先回去了。”蓝田侯怎么样,不给你面子,连礼都不会给你行。谢韫转身离去,零落的身姿,宛如被情伤的女子。   此刻的谢韫,就像带刺的黄玫瑰,谁摘蛰谁!   谢灵牵强地笑笑:“侯爷不要见怪,舍妹就是这种性格。侯爷既然到了谢府外,不妨去舍下小坐。家父和家兄都希望侯爷能够光临谢府。”   谢灵比谢韫识大体,知道不能得罪了贵宾,热情相邀。她的相公碧扬名也在旁边附和,道:“还请侯爷不要推脱,让下官一尽地主之谊。”   “夜已然深了,就不来讨扰。你们都回去吧。”陈华脑袋里总是在回忆谢韫离开时那种恨恨的表情,她怎么会恨自己呢,无冤无仇,自己又没占她便宜。   侯爷不想去赴宴,碧扬名夫妇总不能强行拽着他去。碧扬名甚至给自己的夫人使了颜色,让她去把老丈人请来,看能够留住侯爷。   “我去看看韫妹怎么样了。”谢灵找了个借口离开。   在她刚离开时,陈华也同时道:“恰好,我也要去找人,碧大人,就此别过,还请带某向谢老爷子问候一声安好!”   转身,洒然而去!   碧扬名苦笑拱手相送。   侯爷不愿意进谢府,这不是他的过错。   哪怕谢府就在眼前!   ===========   谢韫刚回到谢府,脸有怒气,横冲直撞朝自己的厢房跑去。她哭了,泪水顺着脸颊,汇成一滴滴小珍珠,落在地上,没有人看得见,因为她只要看见迎面有人,就刻意避开。还没尝过眼泪是什么滋味的她,第一次知道,原来,哭也是一种倔强的性格。   为什么不当着他的面哭,为什么要偷偷的背着他哭。   难道自己喜欢上他了吗?   不可否认,穿着青衫,像极了一个乡野教书先生,身上似乎有着淡泊名利的洒脱和渊博的学识,笑谈之间颇有东晋文士的风华,陈华留给谢韫的第一印象是极好的,至少她不讨厌他,喜欢和他说话。   “咦,韫儿回来了?”坐在厅堂中,谢弦正在和一位穿圆领白儒袍的看起来稳健隐忍颇有官相的男子攀谈。见到谢韫从门前跑过,谢弦立刻叫住她,道:“吴若远公子就在府上,还不快进来见一见!”谢弦是有意撮合吴若远和自己的小女儿。谢韫都快二十七岁了,像她这种年龄的女子,还有一个青梅竹马一直追求的人,着实的不容易。加之,吴若远今年秋试,成了钦点的进士,谢弦就更看好这们亲事了.   谢韫理也不理,继续我行我素。现在,别说是吴若远,就是天王老子,她都不见。   她现在只想睡觉,狠狠睡觉,醒来的时候,就忘记了中秋节发生的事情。同样,也忘记了那个人,她一直不愿提起的人。   讨厌穿青衫的人,讨厌回忆他的笑,讨厌脑袋里一直有的那个《白蛇传》的故事。讨厌西子湖边的柳堤,讨厌狗尾草编的蚱蜢。   谢韫的泪水,就像断了线的珍珠,一颗颗飞快落地。   这个女儿,居然不听自己的话,让谢弦如同吃足了火药。大半夜晚归回来,没有前来道一声安,居然避客不见,简直没有家教!   “安儿,平儿,你去把韫儿给我叫到大厅来。”谢弦吩咐他两个儿子前去擒妹。   这时候,谢灵从外面回来了,她好像很着急的样子,看见自己的两个哥哥,朝小妹的房间走去,谢灵上前问明了情况,知道他们是去找谢韫出来见吴若远公子。谢灵让他们先回去,自己也一并随着他们去见爹爹谢弦。   “爹,小妹的事,你先不管。有件事,女儿要同你说。”谢灵急口道。碍于吴若远公子还在旁边,她自然不敢说小妹出去约会男人的事,这不是有损自家小妹的清白么。   三女儿一向都是端庄沉稳,连她都如此焦急,事情肯定不简单。   “快说,是何事。”   “蓝田侯,就在谢府门外!”   闻言,谢弦已经坐立不住,立刻从座位上站起来,就连一向沉稳的吴若远也如受惊之鸟。   “当真?”谢弦问道。   “千真万确,相公现在还在和侯爷攀谈。”谢灵哪敢说谎!   “走,随我一起去拜见蓝田侯!”谢弦带头,谢家人一齐跟在他后面朝着府外走去。   他们正好和回来的碧扬名碰面。碧扬名一脸丧气,似乎颇有不开心。   “夫君,侯爷呢?”谢灵焦急问道。   “走了!”侯爷想走就走,自己还能留得住吗,碧扬名道。   谢弦一脸阴沉,显然是不悦。   这蓝田侯是什么意思,如此不给谢府面子。   谢家一家人,包括未来的小女婿吴若远,全部聚在一起。对蓝田侯过府不进之事,各有所思。   这时候,一个小厮,从远处着急忙慌地跑来。   “老爷,老爷,不好了,不好了,大少爷他在西厢院,疯了、疯了。老爷你快去看看吧。”   小厮跑来的时候还摔了一跤,但并不影响他传递出的消息。   小厮口中的老爷,自然就是谢家现在的家主谢安,至于他口中的大少爷,自然就是谢家第三代长孙,谢安那个不成器的儿子谢仕林。   西厢院是招待宾客的地方,谢仕林居然在那儿发疯,这还要不要谢家的面子了。   谢安脸色阴沉地冷哼一声“孽障!”,谢平、谢灵、碧扬名,一个个皱起了眉头。东厢院还住着那么多贵客,要是谢仕林在那个大吵大闹,岂不是全江南的人都知道了,谢家的家丑肯定遮不住。   谢弦是主心骨,颇有临危不乱的样子, 问小厮,道:“你说清楚。仕林少爷,究竟怎么回事儿?”   小厮不敢撒谎,道:“仕林少爷和几个同窗好友觉得赏月归来,未尽心,然后就让小的准备酒水果蔬,今晚他们准备畅饮通宵达旦。仕林少爷好像有心事,酒喝多了,就在西厢院大唱大闹,手舞足蹈,敲碗击桌,还嚷嚷着要小的去杭州城的窑子里,给他找几个姑娘。仕林少爷,还说....还说!”   小厮隐言,不敢说下去。   谢弦怒声道:“他还说了什么?”   小厮被吓的不轻,道:“他还说,谢家用不了多久,就是他的了,到时候,整个江南,他就是名符其实的第一人。坐拥谢家高门宅邸,要什么样的女人会得不到。然后,少爷就跳到凳子上,指着天上的月亮大骂,举头红日白云低,五湖四海皆一望,哈哈哈,狗屁的红日白云,你以为本少爷会放在眼里么?”   “放肆!”谢安一声怒吼,吓着小厮连忙跪地扣头!然后他龙行虎步,朝着西厢院方向走去。   刚刚走进西厢院,就看见谢仕林醉醺醺地抱着一壶酒,正站在一张凳子上又唱又跳。   “哈哈哈哈!”   “一上一上又一上!”   “一上上到高楼上!”   “举头红日白云低!”   “五湖四海皆一望!”   “哈哈哈哈,狗屁的红日白云,老子就不服输怎么样。”谢仕林如同疯了一样,开心至极。   他身边,围着一些同样喝大了的狐朋狗友,连连称赞:“好诗,好诗,仕林兄此诗,当属绝句。”   谢仕林打了一个酒嗝:“好个屁!”   下面一阵哄笑。   西厢院一些歇息的客人,此刻早已打开房门,看见了谢家大少爷谢仕林胡闹的一幕。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谢仕林酒后写的那首一上一上又一上的诗,也被众人听进了耳里,有些人高兴,有些人不悦,暗中都在议论,这谢仕林今晚太放肆了。   谢安走来的时候,谢仕林还在凳子上跳着。   他一把夺过谢仕林手中抱着的酒瓶,谢仕林急了,瞪眼瞧着他,觉得眼熟,道:“你是那个混蛋,也敢抢本少爷的酒喝?”   “畜生!”谢安抬手就是一巴掌打在谢仕林脸面上,直接把谢仕林打翻在地。   谢仕林爬起来,鼻子嘴里都是血。依然笑道:“打啊,打得好。今日你敢打我,等我那一日做了谢家家主,我就百倍千倍的打回来。你这奴才,也敢打本少爷。”谢仕林是喝多了,全然不认识眼前的人,就是他的老子。   谢安气的半死。看见旁边一张木凳子,直接拿起来,“哐哐哐”砸在谢仕林身上,边打边道:“今日,我就要活生生打死你这个畜生。” 第三十九章 老李的愤怒 [本章字数:2399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27 23:39:28.0]   谢家第三代长孙,谢仕林,酒后撒泼,胡言乱语,指天骂地,目无尊长的丑事,就像洪水一样,没几日就席卷了整个江南。有些贵族世家,甚至还专门拿谢仕林的疯病作为教育子弟的素材,经过谢仕林这么一闹,谢家算是丢尽了面子,甚至,让谢家更加头痛,不是谢仕林出丑一事,而是谢仕林说过的哪些话。   “举头红日白云低,五湖四海皆一望!”   有心人,拿着谢仕林念的这句诗做文章,赞谢仕林胸怀天下,想做白云红日之上的第一人,要知道,世间只有一个人敢肩挑日月,背负星辰,那人就是老李,其他人把谢仕林捧到这么高的位置,是在想把他摔下来,摔成粉身碎骨。谢家是教育世家,知道文章中一字一句,都有可能要人命。人言可畏,文字更能杀人无形,谢家几乎倾全家之力,都在为谢仕林闯下的祸擦屁股。   有了谢仕林这档子事,许多人纷纷猜测,谢家之所以一直隐忍,是不是有所图谋。三人成虎,原本谢家根本就没有做过的事,也生拉硬套欲盖弥彰让谢家背黑锅,被怀疑成居心叵测,八卦无处不在,更不分朝代,江南本来就是思想自由的地方,言论自由,甚至走在长安的前面,文人墨士、贩夫走卒、达官贵族,闲着无聊,就把话题引到谢氏一族的头上,你一言,我一语,把谢家推到了风头浪尖。   谢家出了一个威武不凡,比肩白云红日的谢仕林,这是谢家数百年传承的结晶!究竟是福还是祸,所有人心里都明白,只是事不关己,都站在一旁看热闹。甚至,还嫌不够热闹,自己亲自添油加醋,让烧谢家这把火更大!   这样的人和家族,不在少数,都等着谢家垮塌,江南从新洗牌!有些家族,就能够一跃而上,成为一流的家族。   压死骆驼,只需要一根稻草,谢家虽然势大,也不敢和整个江南反抗。自从谢仕林发疯病之后,谢家几乎是谢绝了所有访客,府门高闭,谢家所有的人,都不敢在舆论最鼎盛的时候,出来说上一句话。   看来,谢家是选择了沉默!   这也许是最聪明的选择!   ========   江南运河堤坝加固,工程进度已经进行了一半,争取有望在年底时候,就能够全线完工。   无论是救灾,还是治理河工,蓝田侯率领的江南道官员,日夜奋战在现场一线,和数十万民工同吃同睡,取得的效果是显著的,工部的人每隔五天,就会把工程进度,往长安工部汇报,由工部尚书段纶整理后,在早朝的时候,向老李宣读江南运河的治理情况,每次汇报的时候,段纶的脸上都是火辣辣的,像是被人抽了几巴掌,尤其是看见圣上那接连蹦跶出来的赞美词,朝臣交头接耳议论说蓝田侯还是有本事云云,段纶感觉自己被孤立了,他的工部尚书就好像吃闲饭,从来没干过实事儿。   同样,江南道各个州府的刺史,也会趁机上书朝廷,把自己管辖的地方提一提,修运河的情况,添油加醋的夸大几分,总之,就是一派大好,此次蓝田侯率领江南道官员从修运河堤坝,百年之内,绝无决堤的可能。   每个朝代都总会出现,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正能量报告。   实事也的确如此,用水泥浇筑的堤坝,抗洪能力是毋庸置疑地。单看吴郡那些用水泥修起来的房屋,比起土胚房,就不是一个档次,让吴州旁边相邻的几个州府,好生羡慕了萧翼管辖的吴州,经过此次水灾,因祸得福,得到朝廷拨款大力扶持,灾民们从建家园修起来的房子,简直成了整个江南首屈一指的漂亮村落,清一色唰石灰红砖青瓦小楼房,要不是户籍限制严格,许多人都想跑到吴州,当一个灾民!   水泥这个词,已经无数次出现在太极宫上早朝的奏章中。满朝文武早已耳熟能详的知道水泥的作用,有的甚至私下找到了待在蓝田的李恪,看能否通融搞点水泥用来修房造屋。   今天,太极宫的早朝,还是和往常一样,以无忌胖子、魏征、房玄龄,几个老资格的资深大臣,早早就守在宫门外面。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除了每十天休息一天“荀假”。,以及盛大节日的节令假之外,这群老头从不缺席早朝,老李应该很体恤地颁发一个敬业奉献奖给予安慰。   五更上朝时间,宫廷乐曲响起,太极宫们缓缓打开。   有点奇怪,往常老李都是踩好点等众人走进太极宫后,他才慢悠悠地走来。今天,老李似乎把时间提前了,众大臣走进太极宫的时候,老李已坐在龙椅上,手里面正拿着一份奏章。老李昨夜就在研究这份奏章,研究了一整晚,就连长孙穿着了一件来自西域的透明羽衣,他都没有兴趣看一眼,一个人拿着奏章一整晚没睡,黑眼圈都有了。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老规矩,上朝必备词汇!   老李没让他们起来,一脸不悦,他杀人前,一般都是这样,性格都被人踩准了。   众大臣暗道,又是那个不长眼的,要圣上亲自下砍脑袋的命令,是不是又是一位皇亲国戚啊,自从蓝田侯走了之后,长安城太平了许多,也没听说过那位贵族惹事。也不知圣上要砍那个倒霉鬼。   “诸位爱卿,朕有一事,想不明白。自朕登基以来,天下归心,四海一统,开科举,均授田,轻徭役,薄赋税、缓刑罚,励农耕,重商贾,朕自问,所做一切,无愧于天地于心,但是,朕如此,却还是得不到天下的拥护,甚至,日里,夜里,都有人巴不得朕从这个位置上退下来!”老李叹气,怒目环视,难怪他不让所有大臣平身,他倒想看看,这天下,终究是自己一个人说了算。丫,演戏太逼真了,可以评选贞观年间最出色的世界级影帝。他丫也不嫌脸红,自吹自擂,自己的丰功伟绩,足见老李脸皮之厚,长安城城墙都过犹不及。   群臣惶恐,圣上这话,说的他们心惊胆战。   就连朝堂刺头魏征,这次都不敢站起来,说老李身为君王,就该戒骄戒傲,志言为本,塑君王气度。但今天,他龟缩一旁不敢说一句话,涉及到皇位问题,魏征纵使有十个胆,也只能当哑巴。   连刺头魏征都不敢发言,其他人,只好安静地跪着。   老李把手上的奏章合上,奏章是杭州刺史连夜八百里加急送来的。并且把最近有关江南士族谢家谢仕林一事,详细地记录在上面,包括谢仕林念过的那首大不敬的诗,以及民间的诸多流言,全写在奏章里,老李是个疯狂到偏执的迷信家,他不会允许,哪怕是一句流言,会影响到李家江山无法继续统治天下的事出现,在老李的政治生涯中,因为一句谣言杀人乃家常便饭。   准确地说,看到这份奏章,老李愤怒了,而且动了杀心。   不论是谁,只要对王位有窥测者,老李都必杀之! 第四十章 父子 [本章字数:3386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29 00:42:55.0]   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尤其是有身份地位的人,几乎每天都会犯错。寻常人眼中,有律法约束,不敢逾越的犯错,对于他们而言,仅仅是一道调味生活的菜谱,无论大事小事,他们都有一张免死的金牌揣在身上,就算犯了错,也有家族背地里帮忙运作摆平。   权贵官员,总有相互用得着的地方,今天你帮我,明天我帮你,天下太平!   谢仕林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事,自从他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处在一个漆黑的房间里,空气中有一股发霉的味道,除了每天在固定的小窗口看见送饭的仆人之外,陪伴他的就只有四面冷冰冰的墙壁。   这是谢家的囚房,只有那种犯了极大错误的人,才有资格被关在这里。几乎可以说,关在这间房子里面,除了死能解脱,其他活下来的方式都很残忍。   你尝试过,一辈子,都关在一间房子中,见不到阳光,见不到除了送饭的人之外的第二个人,从年轻到老死,熬过无数个白昼黑夜。   谢仕林没有尝试过,但他知道,谢家曾经有个人也被关到这间囚房,好像是自己太爷爷一辈的人,十七岁被关进囚房,直到八十岁死去的时候,硬是在囚房中哀嚎了三天三夜才咽气儿,装入棺木中的时候,瘦的只比骷髅多一层又老又皱的皮。   感觉后脑勺凉风袭袭,似乎是这间屋子里没有安息的魂灵出来和他打招呼。谢仕林终于明白自己的处境,然后他几乎用尽全身的力气,对着囚房的铁门使劲地砸去,一门心思想把铁门砸烂,自己好逃出生天。   谢家的囚房,是所有谢家子弟的噩梦,关进这里,这辈子就算完了。   “放我出去,放我出去,爹,放我出去啊。”谢仕林第一次感觉到无助,以前他是杭州城的公子哥,出门都是用四匹马拉着马车招摇过市,他喜欢去满楼红袖招的地方喝美酒玩美女,他就是杭州城的一片天,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现在被关进了囚房,他连外面一条狗都不如,狗都还有自由,他以后连自由是什么都不知道。   谢仕林的拳头砸在铁门上,就像面团打在上面,一点儿反应都没有。   别说是他砸门求救,就算有人听见,也不会把他救出来。   谢仕林闯大祸了,这是谢家上下百余口人都知道的事。因为他,谢家很有可能会满门抄斩。   谁这个时候放他出来,谁就是下一个关进囚房的人!   这个时候,谢家所有的人,都巴不得谢仕林能突然死掉,不然他们要跟着陪葬。   拼命地砸了几个时辰的铁门,浑身无任何力气的谢仕林终于背靠着铁门瘫软坐在地上。   “完蛋了!”谢仕林双眼空洞洞的,很难想象,一个人能够瞬间被夺去了精气神,看着就像木偶。   “谁能告诉我,我究竟犯了什么事?”谢仕林脑袋很痛,他依稀记得,自己中秋节喝醉之后,在西厢院胡言乱语。但那是在自家院子里,身边也是一群死党,说破了天,也没谁管的着,怎么就莫名其妙地关进了囚房,这是他最想不通之处。   把全身最后一丝力气爆发出来,谢仕林最后一次敲门:“爹,我要见我爹,我有话要说,有人听见吗?本少爷有话要说,我不想被关在囚房里啊。”   渴望自由,谢仕林已经决定破釜沉舟。   他的求救,没得到回应。   在这一瞬间,谢仕林所有的支撑力,轰然倒塌,他终于明白,自己再也不是以往那个说句话都有无数狗腿奉承的谢家大少爷。   “一定是谢一鸣,他害我。他早就看我这个大哥不顺眼,来一招借刀杀人,然后好顺利地成为谢家第三代中的第一人。谢一鸣啊,谢一鸣,你可真是用心良苦。”谢仕林脑袋里想到,这有可能是他二叔的儿子,自己的兄弟谢一鸣在背后捣鬼,然后他就疯狂地大笑。   成王败寇,爷爷最常说的一句话,他认栽!   谢仕林觉得自己现在就算把拳头敲碎,都没有一人能听见自己的呐喊,真是此一时彼一时啊,以前他风光的时候,谢家巴结自己的狗腿随便一抓就是一打,落难见真情,现在自己成了一个永远见不到天日的人,以前的哪些狗腿早跑没影了。   谢仕林把这笔账记在心里,他现在相信,世上还有一个能救他的人,就是他的爹爹谢安,谢家现在的家主,他说一句话,没人敢反抗,自己是他的亲儿子,虎毒不食子,谢仕林不相信他的爹会见死不救。   谢仕林对他的爹抱着很大的希望,他不可能连自己的儿子都不救,那自己活着和死了没什么区别。   谢仕林开始养足力气,等出去之后,找他以为,把他弄进囚房的凶手报仇。尤其是谢一鸣,谢仕林已经和他势不两立。心中暗自发誓,出去之后,一定要把谢一鸣往死里整。   谢仕林坐在地上休息,房间里面那股霉味让他有种想吐的感觉。胃里的酸水儿已经在他喉咙里渡了好几遍,若不是怕,自己不知道要在这囚房里住多久,他早就吐的满地都是胃里面的东西。   谢仕林茫然地抬头看着,黑漆漆的房顶。谢家的囚房原来是这个样子啊,在里面果然见不到一丝的光明,估计是想要谢家犯了大错的人,一辈子都活在黑暗的角落中,为自己的错事恕罪。   饱受黑暗的折磨,终不得见光明!   不得不说,一些传承了数百年的世家,自己家中那一套严厉的家规,比起国法都要恐怖。   谢仕林呆呆地望着漆黑的屋顶,也不知什么时候,他背后的铁门咯吱一声,像是有人从外面打开。   一道刺眼的阳光,把漆黑的囚房照出一条光道。   以前不珍惜阳光,现在见到一道从缝隙里面偷跑进来的阳光,照亮了整个囚房,囚房的墙壁上,不知是谁,用鲜血写下一个个死字,触目惊心,先前一个人独处,根本就看不清四周,还没有如此害怕,现在伴随着光明,看到囚房里恐怖的景象,谢仕林胃里面一阵反酸,直接吐出来。   难怪那个谢家的长辈,死的时候,浑身没有一点肉,原来他是用自己的鲜血渡过了几十年的余生。   这一刻谢仕林害怕了,他渴望出去,囚房是他的噩梦,他一刻也不想待在这里。他怕自己在看见了墙壁上,那如梦魇一般,血红的死字后,自己以后也会成为那样的疯子。   “爹!”谢仕林终于发自肺腑地求救。因为,他看见,在那道阳光的伴随下,穿一身黑色圆袍,看起来像是老了几十岁的谢安捧着一个盒子慢慢走进来。   “爹,救我,救救我。”谢仕林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谢安来了,他就有希望出去了。   谢安如同没听到儿子的呼救,他表情木讷,如同木偶。机械似地,将手中的盒子仍在地上,盒子被摔开了,露出里面盛装的东西。谢安背过身去,此时此刻,他的心,就像被人捏碎了!   那种痛,无法言说,是一种一生一世,都无法忘记的丧子之痛!   盒子里面,装的是一条白绫和一壶酒。   白绫洒落在地上!   酒瓶也歪倒在地上!   谢仕林顿时傻眼儿了,他看到了爹转过身去的背影是漆黑的,不知道是不是背光作用,总之,谢仕林第一次看见自己的爹是一个如此无情的人。   白绫和毒酒!   谢仕林想笑!   自己一直希望前来救自己的爹,居然会是亲自来了结自己性命的人。   这是不是最可笑的喜剧!   “为什么不是二叔或者三叔,爹为什么你偏偏要来。”谢仕林已管不上自己所犯的事如何不可饶恕,白绫和毒酒,非十恶不赦的谢家子孙,还用不着享受这样的待遇。   自己要死了啊!   谢仕林身心冰凉,已经和死人无异。   换做是别人送来白绫和毒酒,谢仕林的求生欲望肯定要挣扎。但,前来了结自己性命的人,是自己的爹,子为父纲,谢仕林知道自己是跑不掉了。   试问,天下间,有要杀儿子的父亲,当儿子的还能反抗么?   答案是没有!   所以,谢仕林很镇定地道:“爹,儿子想求你一件事。”   谢安背着他不语。   “我死后,不想葬在谢家的坟地中。”没有力气的谢仕林,撑着最后的力气,跪在谢安的身后:“还有一件事,爹也要答应。”   谢安宽阔的背影,似乎有些抖动,儿子就算是个草包,终究是自己的儿子。   虎毒尚且不食子,人无虎猛,其心更毒!   声音沙哑道:“说!”   “我想吃一顿饱饭!”   谢安的眼睛湿润了,背着谢仕林,轻轻地点了点头:“别怪爹,也别怪谢家任何一个人。如果有下辈子,我希望,你还当我谢安的儿子,虽然杭州城的人常常嘲笑,说我谢安生了一个草包儿子,但儿子,还是自己亲生的好。就好比,现在爹要让你死,你没有反抗,甚至连脏话也没有一句,爹其实是希望,你骂我没有能力,连自己的亲生儿子也保不住,你也可以大哭大闹,我看着心疼,说不定冒着天下大不韪偷偷放你走。但你选择了认命,爹也选择了认命。希望有下辈子吧,下辈子,换成你来当爹。”   总觉得心里堵着,谢安声色低沉,说话几乎如蚊音。   谢仕林又磕了几个头,脑袋都磕出血来!   直到看见谢安走出门去,铁门再一次关上,他如获至宝的阳光,从那道缝隙里消失时,谢仕林终于躺在地上哈哈大笑。   谁说生富贵人家,就一辈子锦衣玉食,无忧无虑!   富贵人家的龌蹉事,又有几人知晓!   听着身后,谢仕林那如疯子一般的笑声,就像一把把无形的刀插在谢安心上。没有谁看见他走路的步子有点飘,没走了几步,谢安两眼一黑,直挺挺倒在地上。   杀子,无关乎心狠不狠,而是在割心。   谢仕林不死,谢家一族因为他一人而亡,谢安身为谢家家主,大局和感情,鱼与熊掌,二者不可得兼。 第四十一章 外面天翻地覆与我何干 [本章字数:2162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30 00:49:59.0]   秋冬两季,是枯水期,对修筑堤坝是很有利的事。因为有朝廷的支持,各路官府大开绿灯,一切所用的材料,绝对是第一时间快速补给,所以,运河边工地上的民工全部加足马力日夜抢赶进度,眼看着就快要到年底了,他们都希望修筑堤坝的工程能在年底前结束,这样就能赶回家和家人团聚。   不得不说,劳动的人民最美,他们这股干劲儿,传递了一种劳动美德,比起当年隋炀帝毫无理由征调民工修大运河弄得全国怨声载道,蓝田侯在江南征调十万民工修筑运河堤坝,相反得到的却是一片赞美。   从来没有那个征调民工的大官,会得到上至官员下至百姓的赞美之声。   的确,所有的民工都知道,蓝田侯是个体恤百姓的好官。   干活不是白干,每天有铜板可拿。修河也很随便,不会强行逼迫过度劳累,真正的把民工当人看,没有严管的吏目跟在身后拿着鞭子抽打,也不会要求没日没夜地劳作。甚至隔三差五还会休假,简直就是劳动者的福音。其实他们都不知道,就凭他们每天坚持工作八个时辰,已经让蓝田侯觉得在压榨廉价劳动力。   当然,劳动力三个字儿,只能偷偷地在陈华心里面过滤。这种超前的思想,还不适合只能小打小闹的大唐子民,否则会在他们心里生根出某种可怕的种子,到时候陈华可不能那么容易剥削任何一个人了。   运河的工程,就没有受到任何官方的约束而停止。相反,朝廷派发的物资,反而越来越多地运来江南,支援着受灾的地方。   以前那里受了灾,救援的物资,朝廷都是越往后,派发的越来越少,因为国库消耗不起,无论是救助灾民,还是河工治理,都是有固定的一个数目。就好比老李当初拨给陈华四十万贯铜钱,这已经是朝廷能拿出来的最大数目。   但是,从各个州府报上来得到朝廷拨来的铜钱,合计起来远远超过了四十万贯。   这并不是因为老李慷慨大方,而是,在这个时候,陈华终于知道,由他提议的全国募捐,取得了一个多么震撼的成效。   朝廷发起的全国募捐,在全国各道州府中取得显著的效果。尤其是像江南道这样富庶的地方,募捐的资金,更是恐怖的吓人。   江南从不缺乏富商,有钱人就和湖里面的鱼一样多。整个大唐十道,江南道募捐得到的资金,就占了一半。整整四十万贯,全国其他各道,加起来整整百万贯之多。   由魏征管理的募捐署,可没有贪污一文银子,经过众多精通会计的官员统计得出,全国募捐得到的铜钱,的确超过百万贯。这一数目报上去,顿时全朝堂鸦雀无声,文臣武将傻眼儿了,心里纳闷,怎么大唐朝的贵族,突然间那么有爱心了呢,以往就是要他们捐一个子儿都要哭闹一番。   不得不承认,这是有史以来,国库第一次获得那么多现银入库。同样,也让很多人心里面诅咒那个身在江南最好掉运河里淹死的蓝田侯,天生的马屁精,不费口舌,就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爱心招牌,顺理成章地收刮了百万财富,像他那样聪明的人,要是生在前朝,就那么在杨广的面前献上一策,好大喜功的杨广,一句话,封国公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咒骂、嫉妒、崇拜,反正长安城一直都是在那种环境中年复一年,谁也见不得谁好,谁也没扳倒谁,这是实话。   不用猜也知道,老李肯定连睡觉都会笑醒,就因为陈华的一个建议,老李的小金库又收刮了不少民脂民膏,而且还不是巧取豪夺,是别人乐意掏腰包送来,老李拿人手短的程度,赶得上他脸皮厚的程度,肯定是统统纳入怀中。   老李阴险狡诈的嘴脸,陈华懒得去想,也好在老李没缺心眼,江南这儿,也的确花了他不少银子。不然,天下第一个有话要说的就是陈华,他一定要华写奏章,让老李犯头痛病是必然的。   谁说身在江南,就不能让老李得头痛病啊。   就是写一篇十万字歌功颂德的文章,老李看也得看头痛,这还是小把戏,大把戏,陈华都不屑用,就好比他现在拼命向老李要钱,使劲地要钱,不要脸地要钱,老李一定会抱着脑袋头痛如裂。   当然,陈华知道,他这样做的后果,回长安,功劳肯定要被克扣大半。所以,不能让老李抓自己的把柄。   胡账房最近天天在算账,很少去打搅侯爷。他身为侯爷委派的首席会计师,不能出一个子儿差错,大账目,一个子儿,就是万贯的出入,胡账房丢掉老命都可以鞠躬尽瘁死而无憾,丢侯爷的面子,比让他七十岁光着腚子围着运河跑都还要羞愧。   胡账房的敬业奉献,直接影响他为了算账,三天不离开房间,每日每夜和数字打交道。没有计算机的年代,算术是让人头痛的事,胡账房这样废寝忘食,让陈华很担心他的身板别累倒了。   于是,陈华苦心冥想,终于搞定以玉石作为珠子,然后用几条木棒,定做了一个算盘,并且写出算盘使用的口诀,教给胡账房,让他节约脑力劳动。   拿到算盘的胡账房,在摸透了算盘使用口诀之后,惊奇地发现了一个广阔的天地。   那是一个只靠五根手指,就能够算尽天下的领域。   那是一个可以在分分钟之内,就能算出某个庞大的数据。   比起工部专门算账的官员,手拿一张算盘可以顶他们十个人。   所有,胡账房,很爱惜地保管着侯爷拿给他的算盘,他还知道,侯爷回长安之后,会在格物院内开设这门功课,胡账房觉得可以让自己的孙子去学习,以后好继承他的衣钵。   算盘,只是一个简易的计算机。不能创造太多超时代的东西,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还是能让它提前几百年面世。就好比工地上那些滑轮组成的吊装工具、抬动巨石的杠杆、方便运送物资的独轮车,只要是能省力省时的,陈华知识储备里面有这些东西,他都愿意分享出来。   世界并不是为一个人而改变,但自己,完全可以改变世界一角。   外面天翻地覆,与我何干,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于心无愧。   这是陈华继中秋之后,养成的独立思想。 第四十二章 三件事 [本章字数:2430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31 02:28:21.0]   一直住在运河的工地上,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施工遇到了啥难题,或者工程进度受到阻碍,陈华总是最先出现在施工一线。他不是坐在屋子里凯凯空谈的理想者,而是一位脚踏实地的实干家,想他堂堂侯爷兼江南道巡察使,其实可以完全不用管运河修筑的情况,交给下面的官员打理只需要每天喝着茶听官员汇报情况就行。他负责吴杭段的运河堤坝,比起其余两段,取得的效果太明显了,不仅是手下干事的官员拥戴他,就连那工地上的民工,都觉得侯爷不像是当大官的人,而是和他们一样都是农户,光脚丫子就敢往泥里面踩,换成其他当官的,不见得能做得出来。   每天除了和水泥砂石打交道,晚上就只有清风明月陪伴,这日子惬意,完全就是一门心思要弄出全大唐最坚固的运河堤坝造福子孙千百年。不知道后世的史书上,会不会记录江南运河堤坝会和秦朝都江堰一类的水利工程相聘美,功过自由后人评,现在能做的,就是不偷工减料,修一段华丽的水泥堤坝,两边统统种上垂杨柳,完成之后绝对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   不问外事,一心只搞水利工程,陈华现在的生活,就和工部某些秘密研究变态武器的专家一样,成了与世隔绝的那类狂人。他在运河边的工地上深居简出,全然不知道,半个月的时间内,江南发生了几件翻天覆地的大事。   第一件大事,江南士族居首的谢家完蛋了。   先是谢家长孙,谢仕林暴病而亡,接着谢家上一代家主谢弦因丧孙之痛,没活几天也得了一场大病去了。谢家第二代谢安、谢平、谢隐,断腿的、痴傻的、瞬间白头的,都发生在他们三兄弟身上,就连谢家三代子孙,除了谢仕林死了之外,也陆陆续续死了好几个子弟。   一时间,谢家就像突然被施了魔咒一般,人人都不愿意靠近,也有人怀疑,谢家这是在弃车保帅,自毁家族总能保留血脉延续。   江南的人原本以为谢家死了那么多人,朝廷对江南谣传谢家谋逆罪会过往不究,毕竟是谣言,谢家现在又那么惨,不值得为了一个喝醉酒的人说几句疯话就要杀人全家。   但是所有人低估了老李的愤怒,一道圣旨,谢家所有男丁,三代以内,统统斩首,女眷发配边关,稍有姿色的,送入教坊司充作官妓。   你要夺我江山,我就要你全族的命!   谢家的下场,让天下所有的贵族,再一次认识到,能够亲手宰了自己兄弟登上王位的老李,是一个绝对可以让你九族消失在世上的狠人。   当年山东士族血淋淋的教训,再次从演。不过,这一次,砍谢家全族的脑袋,缘由为何,圣旨上只字为提。仅仅只有,谢家谋逆,杀之以儆效尤。   霸道的十个子,老李亲自写的,天下人看到了他已经羽翼丰满,再也不会像刚刚登基那几年,做事儿都要给出所以然堵住悠悠之口,现在的老李不需要那些借口,谋反就是死罪,简单的一个杀字,全家玩完。   伴君如伴虎,最能感到岌岌可危的是天下所有的贵族。此刻,连他们也觉得,自己不过是别人圈养的一头肥羊。   第二件大事,江南道有超过半数的官员,调离的调离,革职的革职,砍头的砍头,流放的流放,总之,江南现在是一片腥风血雨。   调动一道州府的官员,原因也没说,仅仅因为两个字,贪腐!   第三件大事,其实也说不得是大事,不过是比起前面两件都是杀人流血的事情,第三件事,比较让人联想翩翩。   蓝田侯视察江南,治理吴州水患,从修江南运河,以仁爱之心,倡导天下募捐,为保后世再无水患,征地种树,解黎民苦难,如此为国为民,为君分忧,乃群臣之模范,国家之大幸,百姓之福音。特赐良田千亩,牛羊马匹各五百,食邑添到一千三百户,加封金紫光禄大夫。   这是对蓝田侯个人业绩的肯定,他在江南辛苦了几个月,终于为自己换来了千亩良田,牛马五百,家里的户主又增加三百户,还有一个一文钱不值的散官金紫光禄大夫。   从长安发往江南的圣旨,并不是直接送到陈华手上。   这三件大事,陈华一直都不知道,还是吴州的萧翼,接到长安的圣旨,马不停蹄赶来告诉了陈华。   看到了这个什么都不知道的侯爷,萧翼心中感慨,外面都快闹翻天了,他居然还有心情在工地上散步。难道他不知道,现在,全国上下,几乎都把他蓝田侯,称为蓝田妖侯,他就是一妖怪,走到那儿,那儿就要死人,而且还是死很多很多的人。   “妖侯,快回你的长安吧,这儿不适合你!”江南的贵族是如此称呼,全国的贵族也统一口径。甚至有把陈华的摸样画成画像,扎在稻草人身上烧,总之,恨他的人,比喜欢他的人,要多十倍。   萧翼把圣旨交给陈华,他就准备回吴州开展自己的工作。   江南变天没有影响他,反而他因为救灾有功,说不定还有可能往上面更进一步的机会。萧翼背后代表的萧家,在谢家发生惨剧之后,很识时务地认为,萧家的权力过大,家中的天田地,和祖上得到的爵位完全超出,甘愿自降爵位,把多余的田地都分出去,同时听说朝廷有扩军的意愿,捐出了萧家在江南的两个牧场,还捐出不少银子支持朝廷扩军的想法。总之,就是要顺着老李这头狮子,乖乖的砍下自己的腿给他吃。   至于江南其他家族,在受到谢家被灭族影响下,全部乖乖地,很听话地交出了手中不少的权力。可以说,这次因为谢家,江南士族元气大伤,恢复的机会微乎其微。   江南的贵族非常恨陈华,恨这个从长安来的妖侯。他来了江南,就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不敢恨老李,只能拿他当出气筒,把所有的责任,包括谢家被灭族的事,都推在他头上,总之,他加官进爵,又是封地,又是赐牛羊,他是整个事情的受惠者,他是主谋,他是刽子手。   陈华是侩子手么?   他什么都没做,甚至都没和江南的官贵接触,没想过灭谁全家,让谁下台。   但口说无凭,有字据为证。   老李那一番赏赐,看着是在歌颂他的丰功伟绩。其实,是把他推到了前面当挡箭牌。   千亩良田很多么?自己那蓝田县还有不少荒地没开垦,用不着要那么多田,用来荒废!   五百匹牛羊很多么?蓝田县虽然不产牛羊,但五百头牛羊,还不够一个庄户上的农户养!   最可气的是那个金紫光禄大夫!   听到封的这个官,陈华想诅咒老李立刻就得脑中疯。   他蓝田县侯,本来就是从三品的官衔,这金紫光禄大夫也是从三品,相当于没封,不过在外人眼里,终究是得了个官,尼玛,原地踏步也叫走啊?   这是一个由老李挖的巨大深坑,让那些被老李剥削了的人,很容易产生仇视的念头,去憎恨那个封了官的人。   那个人就是陈华。   所以,陈华很冤! 第四十三章 存心给领导找麻烦 [本章字数:2334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31 01:16:19.0]   没想到,中秋才过半月,江南就发生这么多事。感觉自己像和外界脱轨了,谢家的事,也没有谁告诉一声,活脱脱百来条人命啊,说杀就杀,知道老李会对江南士族动手,没想到却是以谋逆的罪名直接砍全族,贪污受贿除了用来收拾官员比较可靠,可是杀不死那些根深蒂固的士族,谢家也算倒霉透顶,触碰到老李的忌讳,当了出头鸟。   只能看着谢家的人死了,陈华自认他还没有那么大的能力,能够解决以谋逆罪论处的人。   救人,他是肯定不会救,江南士族必须有人死,死越多越好,最好江南八大姓氏的贵族,死光一半,一半老实听话,才能满足老李的要求。   在来江南之前,陈华一直都是不打算踩这滩浑水,他已经通过各种渠道,知道老李会杀人,而且还是大杀特杀,所以刻意和江南的贵族官员保持疏远的态度,目的就是不想成为老李杀人的刀子,他名声搞臭了,老李获得天大的好处。   但是,没想到,他最后还是成了一个帮凶。   而且,在江南贵族的眼里,陈华就是葬送整个江南贵族的主谋没有之一,他是罪魁祸首,因为有他,整个江南才会出现今天人心惶惶的局面。   江南人,把气都撒在陈华身上。暗地里咒骂他双手沾满鲜血,终身不得好死,是祸国殃民的妖侯,谢家的人,会化作厉鬼索命,他回长安就百病缠身。   这些话,听着让人气愤。不过,细细想来,或多或少,谢家全族的死,以及江南士族被削权,和自己都脱不了关系。   总是替别人着想,首先把过错承担一部分在自己身上。这不是责任感强烈,而是一种做人的态度。   一个拳头打不响,自己不来江南治理水患,而且还治理的如此出色,朝廷随便派一个庸才来,用老一套的方式和朝廷周旋,腰包涨的鼓鼓地,又讨好了江南士族,完全是双赢的局面。也不至于现在,江南士族根本就插足不了运河工程。反而因为朝廷彻查以往的河工治理,查出一批贪官污吏,其中以江南士族居多,这摆明了是一道漂亮的后手棋。   想到这些,陈华觉得心里有愧,知道谢家的人会被统统押到长安菜市口砍头示众,不知道是秋后问斩,还是年后再斩,心里也只能期盼和他们在长安能见面了,好歹送一杯上路酒聊表心意。   尽管知道,现在江南的局势复杂。老李的打贵行动,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联合了尚书省、工部、吏部、甚至还有兵部也参与其中,这些中央部门,死死地扣住江南这片地方,爱怎么折腾,都是他们说了算,实际上,就连陈华这个江南道巡察使,都是被架空了,很多事,自己都是最后一个知道。   也许老李是怕自己血气方刚,看不惯血腥杀人一幕,到时候学人镜魏征拼死直谏。老李不喜欢大唐多一个魏征,他只希望,陈华办实事的时候站出来当顶梁柱,他办事的时候闭上嘴当哑巴,这就是老李认为的好官。   不说话就不说话,陈华选择了沉默。   好在江南的动荡,并没有影响运河堤坝工程进度。   九月上旬,从江都到京口的运河堤坝全线修通,已经开始在栽垂杨柳。   十月下旬,京口到吴州的京吴运河段也全线修通,沿运河旁边各州府郡县,纷纷组织人力在堤坝两旁十步为距开始种树。   两段运河段的修通,代表这项浩大的工程已经进展到尾声,剩下的吴州到杭州由陈华负责的吴杭段运河,有望在十二月初就能够完成。   当初老李给了陈华三年的时间彻底整治好江南水患,他不过才用半年时间,就完成了整个计划的三分之二,还有三分之一,无非就是发展农耕,鼓励商业贸易,陈华打算放手让江南本地父母官自己去创造。   在这段时间里,江南的官场发生了很大的变动,很多州府的刺史,纷纷下马或者外调其他省,由吏部统一组织人事,把今年秋试考取进士的人,纷纷安排到江南这片土地,让整个江南完全更换了新鲜血液。   不得不佩服老李步步为营的安排,这才刚削了江南贵族手里的面权力和资源,下一步就安插自己的人马入驻,这披人都是受皇恩浩荡殿前钦点的进士,谁敢不尽心尽力为老李管理好江南?老李这招先杀鸟再占巢的妙计,被他运用的神乎其神,此时此刻,陈华总算明白,老李为何要给自己三年时间,受他剥削过的江南,几乎就剩下肥沃的土地,一群才走马上任没有任何执政能力的新官,就算恢复元气也要三年啊。   看样子,自己江南道巡察使的身份,一时半会儿甩不掉,就算修好运河,江南的烂摊子,老李等着自己帮他出主意恢复。陈华非常郁闷,老李完全把他当成机器使用,太聪明也是罪啊,难怪古人常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陈华时常考虑,自己是否等干完江南这一票,回长安就给老李告假,跑蓝田养老做个富贵侯爷。   这一天,杭州新上任的刺史,陈华认识但没见过面的熟人,今年科举考取进士的吴若远,写来拜帖,请求巡察使大人过府一叙,商量谢家留下来在杭州城的田地房产,是否以拍卖的形式低价出售,换取银钱纳入国库。   朝廷已经把谢家能收缴的,哪怕是贴在水缸上的金粉都给刮下来充公。谢家都已经被抄家了,房屋田地肯定是低价变卖变成现银入库。   有些时候,你偏不想去面对的事,偏偏就要突兀地跳出来。   陈华不想正面去面对谢家的事,这吴若远,不知是存心,还是无意,硬是要把变卖谢家房屋田产的决定权交给陈华这个江南最大的官巡察使大人决定。   如果吴若远出现在陈华面前,他肯定要把此人打成猪头。   顺便再问候他全家女性。   你这厮,是存心给领导找麻烦是不? 本书下载于国内最大的言情电子书下载网站【书香言情吧】(http://mm.sxcnw.org) 看完整版请到【书香中文网】(http://book.sxcnw.org) 安卓手机用户请搜索【书香小说阅读器】应用安装,免费阅读更多全本电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