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隋乱 】 [作者名] 酒徒 [类别] 最新畅销 [最后更新时间] 2012-07-06 13:59:51.0 《隋乱》(原名《家园》)获奖 [本章字数:614 最新更新时间:2008-11-05 14:07:54.0] ---------------------------------------------------- 《隋乱》(原名《家园》)荣获08年网络十大优秀作品奖 2008原创网络文学评选10大优秀作品奖,2008年10月27日在北京JW万豪酒店隆重举行。17k选送的《家园》(出版名《隋乱》)和《人事经理》从70多部作品中脱颖而出,获得了这一奖项,一起看文学网因此成为参加评选的网站中获奖作品最多的网站。 “2008原创网络文学评选”活动作为10月27日至10月29日由国家版权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08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期间最具社会影响力的主题活动之一,旨在引起全社会对原创网络文学的关注,充分挖掘和推动原创网络文学的商业价值及健康发展。 在17k、盛大文学、新浪读书、搜狐读书、腾讯读书、红袖添香、晋江原创、逐浪、四月天、潇湘书院等国内知名原创文学网站的鼎力支持下,征集到了大量佳作。经过各级评委会成员的审读与讨论,最终遴选出10部优秀作品,并于今天举行了隆重的颁奖仪式。 据悉,《家园》已经改名为《隋乱》,11月初就能和读者见面了。而《人事经理》一书虽然还未完稿,但也已经成功签约出版。 在此次评选中,17K文学网因为自建站以来,一直很重视网络作品的版权保护,以法律咨询、纠纷调解、诉讼援助等形式,为网络作者予以维权帮助,协调解决著作权纠纷,维护了广大作家的合法权益。为此,大会特为17K颁发了 “2008原创网络文学维权奖”。 2008年10月27日 酒徒的获奖感言 [本章字数:1554 最新更新时间:2008-11-05 14:08:11.0] ---------------------------------------------------- 酒徒网络文学十年盘点揭幕式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 大家好,首先,请允许我利用这次机会向活动的主办方和承办者说声谢谢,感谢你们,通过这样一个活动,在网络文学和传统文学之间构架了一座桥梁。使得长期以来徘徊于沟壑两岸的网络写手和传统作家们能够跨越沟壑,携手演绎华语文学的新辉煌。 同时,请允许我借此机会向 17k文学网,4月天文学网,原创文学网,文学城等网站说声谢谢,感谢你们长期以来为网络作者们提供了展示自我的空间。 同时,我还想感谢在座中所有网络文学和爱好者,研究者以及正版文字阅读的支持者。是你们用每日的关注与点击,为我们这些网络写手提供了坚持下去的动力。 今天,是网络文学发展的第十个年头。网络文学从最初的BBS发表,小众欣赏的模式,诸步走到今天优秀写手不断涌现,优秀网站百花齐放的局面,非常之不易。作为一名在网络上有着十年码字经历,亲眼见证了网络文学每一步前进里程的写手,我回眸过去,感慨万千。 从诞生的第一天起,网络文学就伴随这非议而成长。有人视其为洪水猛兽,也有人拒绝将其列入文学的门楣。但是,酒徒个人却以为,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一脉相承,别无二致。 两者都是文字的艺术,两者都承担着传播一个民族的文化,弘扬一个民族精神的使命。如果非要在二者之间找一个差别的话,酒徒只能说是承载文字的媒介不同。网络文学依靠互联网而传播,传统文学依靠纸张印刷而被人接受。 承载介质是不会影响文学的本身的。就像很多年前,我们的先辈们在竹简上写下“山无棱,天地合”这样的诗句,你不能因为其传播介质粗糙,以及其本身的古朴简单,就否认了它作为文学本身的价值。 由于刚刚诞生的关系,今天的网络文学和数千年前先民们写在竹简上的诗句一样粗糙。因为网络作者良莠不齐,部分网络作品难免要流入低俗,但你不能因为部分作品的情况而否认整个网络文学的华语文学的贡献。 是它,十年来与传统文学一道,坚持不懈地将没有多少时间阅读,或者没有足够金钱和精力阅读文学作品的年青人,从电子游戏室和麻将桌前,重新拉了回来。是网络文学,令外来语言泛滥成灾的今天,我们本民族的文字作品还能得到广泛的欣赏。 从某种角度上而言,网络文学对华语文化传播的贡献,不亚于当年格林通话对于德意志民族的作用。大家都知道,德意志这个民族形成的很晚,曾经是一盘散沙。当时的欧洲上流社会都以讲法语为荣,德语难登大雅之堂。而正是因为由德语写成的格林童话的简单通俗,使得德语重新在德意志人中被重视,进而将无数个小国从文化上整合成了一个统一的德意志民族。 没有自己语言的民族没有未来。如果有朝一日,走在街头的中国年青人都戴起了礼帽,开口闭口“Hello! Nice to see you ! ”并且是地道的纽约腔。那绝不意味着文明与进步,而是因为这中华民族彻底失去了自我。 网络文学存在的意义正在于此。他让无数不喜欢母语阅读的年轻人重新坐在了方块字面前,重新通过祖宗流传下来的文字感悟自己的人生。 今天,能站在这座连接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的桥梁上,对于作为网络写手的我们来说,绝对是一种光荣。从此以后,当别人问起我们的职业时,我们没有必要再遮遮掩掩。我们可以对任何人坦诚地回答,我,是一名网络写手。 在另一方面,我也在此向所有网络写手提议,无论你入行比我早,还是刚刚走上这条道路,请看清自己肩头的重任。你现在正创造着历史,历史也必将记录下你今天的作为。将来,也许我们不会著作等身,不会在青史上留下什么名姓。二十年后,我们却要在自己的儿女面前展示我们的作品。到那时,我希望包括自己在内的每一个网络作家,都能以自豪的口吻对着儿女们说,你爸爸(妈妈)曾经是一名网络作家。你爸爸(妈妈)留下了无愧于自己青春的文字!   简介: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寻找光明??顾城   一个码头上扛包的苦力,只想着吃上碗饱饭,娶个媳妇伺候老娘。命运却一次次地将他抛上天空,然后又一次次摔下来,鼻青脸肿。   历尽艰难,梦想却依然燃烧在胸。他,是巨贼张金称麾下的小头目。他是窦建德麾下的治乱能臣。他是大将军李旭眼中的爱民好官。他是唐高祖李渊眼中的---开国功贼。   他,什么都不是。   他只是他自己。   一个小人物在乱世之中寻找梦想的故事,希望大伙喜欢。   另:血酬帮忙建的酒徒铁杆粉丝群【酒能通神】招人,要求比较严格,有意加入的朋友请看以下提示:   本群要求:   1,订阅过《指南录》或《家园》;   2,每天投鲜花给《开国功贼》;   3,友好讨论剧情,不谩骂,相互尊重。   如能做到以上三条,请加【酒能通神】群号:31174986 《隋乱》六卷全部出版完毕,请朋友们购买正版图书支持酒徒。 [本章字数:5 最新更新时间:2009-07-27 12:35:24.0] ---------------------------------------------------- 谢谢大家! 新书《烽烟尽处》已经在17K发布 [本章字数:48 最新更新时间:2012-07-06 13:59:50.0] ---------------------------------------------------- 新书《烽烟尽处》已经发布:http:///book/324997.html 出塞曲 引 子 [本章字数:2956 最新更新时间:2008-11-04 09:36:53.0] ---------------------------------------------------- 公元五百八十八年冬,大隋帝国兴兵五十一万,开始了声势浩大的统一之战。第二年正月,九路大军俱过长江。一时间,整个江南大地风雨飘摇,山河尽赤。 与此同时,连年争战不休的塞外各地却突然宁静起来。临近开春前的一场大雪,将各部落留下越冬的牲口冻死了大半。为了血脉的延续,各塞上民族不得不暂且放下彼此之间的仇恨,把全部精力放于一场超大规模的春猎上。 饿了一个冬天的野鹿很瘦,肉质又老又硬。但有肉可吃总好过活活饿死。因此上致部族首领,下致刚刚学会骑马引弓的少年,一整个一整个部族的男人拿起兵器,在春寒料峭的旷野中来回奔忙。有的部落运气很好,能恰恰截住一整群迁徙的野鹿。有的部落运气却很差,吃光了所有随身携带的奶酪,却觅不到半根鹿毛。这一日,三百余名身穿褐色皮裘的猎人正于月牙湖畔苦苦寻觅着,猛然,有人在远方的天地之间发现了一个怪异景象。 “西尔,西尔大埃斤,契丹人,契丹入!”前方探路的斥候疾驰而回,扯着嗓子吼叫。 “附离,你瞎扯些什么。契丹人那边遭灾遭得比咱们还重。怎么有力气跑到咱们家门口来?!”人群中,一名身材魁梧,皮裘上镶了一圈金边的汉子越众而出,冲着气喘吁吁的斥候质问。他是本部落的族长,用塞外语为埃斤,为当家人之意。但这个家着实并不好当,近几年部族人口连年减少,所游牧的范围也越来越窄。如果在救灾的这个节骨眼上再被契丹人趁火打劫一番,其所在的苏啜部就可以在草原上永远消失了。 “就在,就在月牙湖正南。你看,你看他们的青狼战旗!”被唤做附离的少年一边喘息,一边恨恨地咒骂。“我说咱们怎么打不到鹿呢,该死的契丹人闯来了,把所有猎物都抢了去!” “别胡说,未必是契丹人!”部族的头领西尔大埃斤用呵斥声再次打断了少年人的抱怨。不速之客来得很快,他也看到了高挑于来客头顶上的战旗。红色的底,上面画着一个暗青色的巨大狼头。正是距离其部落五百里外那些契丹人的标志。论实力,任何一个契丹部落都比西尔自己所在的部落强大得多,在大灾之后对方突然出现,哪怕只有聊聊五十几人,也意味着西尔所在的部族即将陷入万劫不复。 “走,跟他们拼了!”饿红了眼睛的部族武士们举起手中的兵器,仰天大叫。部落里的老弱嗷嗷待哺,他们无法向入侵者示弱。哪怕杀了这些人后将给整个部落带来灾难,他们也必须拔出刀来,捍卫自己的生存权力。 “弟兄们,跟我上!”被唤做附离的少年拨转马头,冲在了队伍最前列。但他胯下的战马很快被追上来的另一名骑手拉住了缰绳,其余的人也被迫停住了坐骑。部落大埃斤西尔快步向前,将一杆画着数只白天鹅的战旗挑了起来,高高向了天空。 那是象征着他们部落,?族苏啜部的战旗。列队而飞的白天鹅代表着尊严和秩序。所有人必须服从持旗者的号令,因为他是长生天选定的头鹅,有权力决定全体天鹅飞翔方向。 “弟兄们不要急,他们不是契丹人!”拦住冲动的族人后,单臂擎起白天鹅大纛的西尔大埃斤沉声提醒。 “他们不是契丹人!”紧拉着附离胯下战马缰绳的那名和他年龄差不多的汉子重复。 “嘎布勒,你怎么知道他们不是契丹狗贼!”苏啜部的附离无法再鼓动同伴一道出击,愤怒得脸上青筋直冒。他今年只有十六岁,正是气血过旺的年龄。不敢挑战大埃斤的权威,却丝毫不会把其他部族勇士放在眼内。 “他们不是契丹人!”被唤做嘎布勒部族勇士丝毫不怒,再次重复。“附离兄弟,你看看他们的头发。你见过头顶上留着全发的契丹人么?” 他说话的声音不大,却恰恰能被所有人听见。大伙凝神再看,果然发现前方的契丹人装束有些蹊跷。草原上众所周之,所有契丹人都喜欢将头顶的毛发剃掉,只在两耳边和后脑勺处各梳一个小辫子。而入侵者中很多人被打落了皮盔,露出得却是一头乌黑浓密得长发。 他们不是契丹人,契丹部落的男人不会如此珍惜自己的头发。这伙打着契丹青狼旗的入侵者正在追杀一辆马车,而马车旁的护卫显然也发现了前路被苏啜部的武士堵死,不得不停止逃亡脚步,陷入苦战。 发现举着白天鹅旗帜的苏啜部武士停止靠近,假冒契丹人越战越勇。他们口中喊得也不是苏啜部武士能听懂的契丹语,而是另一种抑扬顿挫的语言。仗着自己一方人多,他们数度靠近被包围的马车,可总被马车旁垂死挣扎的对手再次击退。 “大哥,咱们不上去帮忙么?”到底是少年心性,附离很快就对弱者起了同情之心,凑到西尔大埃斤的身边建议。 “咱们再等等!马车里边的人很重要,救了他,有可能换来很多奶酪和肉干。但现在不能去,他们还有突围的希望。咱们必须在最危难时刻出手,才能获得更多感谢!”西尔摇头,淡蓝色的瞳孔瞬间收缩起来,里边仿佛涌动着一道闪电。 一个,两个,三个,马车旁的护卫接连被砍倒。假契丹人慢慢接近目标。契丹是草原上仅仅次于突厥的第二大势力,入侵者不知道自己的伪装已经被看穿,一厢情愿地确信举着天鹅旗帜的那伙褐裘牧人不敢惹是生非。当他们用长刀砍翻最后一名侍卫,即将冲上马车的刹那。半空中突然传来了一串尖啸。 是羽箭的声音!假冒契丹人的强盗首领立刻做出反应,快速俯身回避。但他的下属则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苏啜部的牧人有备而发,第一轮齐射便将强盗们射下马大半。还没等强盗头子从震惊中缓过神来,数百名苏啜牧人已经拎着弯刀,风一般冲上。 只两轮冲杀,所有强盗便全部被砍翻。苏啜部的牧人们则欢呼着跳下坐骑,一边剥取死者的衣服,一边将对方身体中流出的血涂抹于自己脸上。战败者的血是长生天赐给他们的荣誉,抹在脸上,会保佑他们永远强壮。 马车的护卫全死,猎杀者全死。孤零零的马车落在一群茹毛饮血的男人之间,仿佛一只失群的羔羊。 西尔大埃斤没有加入胜利者的狂欢,他的心被好奇所占据。眼前的马车非常精致,远远超过了他平生所见。坐在这样一辆车里的人是哪家大部落的可汗?或者是哪个富裕可汗的家人?如果能和对方搭上关系,苏啜部是否有机会攀上一个大靠山,进而捱过这场饥荒? “车中的贵客,强盗已经被我们全杀了!长生天在上,苏啜部会保护所有踏入她领地的贵客安全!”他跳下坐骑,缓步上前,用近年来草原上最通用的突厥语必恭必敬地询问。然而,他却得不到任何回应。 “车中的贵客,我苏啜西尔对着长生天立誓,不会碰属于你的任何财物。请走下来,咱们交个朋友!”西尔大埃斤不甘心,换了契丹族的语言再次相邀。 马车中响起一阵悉悉嗦嗦的声音,但车门还是没有主动开启。苏啜西尔不愧为一部之长,很快又流利地说出了奚人,室韦人见面时的问候语,对方却像聋子般,根本不予理睬。 他有些恼怒了。苏啜部热情好客,却不意味着可以随便被人轻慢。伸出手猛地拉开车门,一瞬间,却如同枯木般楞在了当场。 “啊——!”一声天籁般的惊呼瞬间传入了所有人的耳朵。众牧人闻声回头,然后一个个如遭雷击。 那是一个何等美丽的女子,西尔自问会数个部落的语言,却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词汇来形容。牧人们自问看过了草原上最美丽的野花,却无法拿一朵花来与之相较。那不是属于草原上的美丽,那带着几分惶恐又带着几分期盼的眼神,那比玉石还剔透的肌肤,那比春花还娇艳的双唇,全部刻在了大伙的瞳孔中,再也抹不掉。 对方的眼睛是黑色的,不像突厥人的褐,也不像他的蓝。那是一种深邃的黑,就像夜空下月牙湖里的春水。西尔觉得自己被包了湖水中,不想逃,也不想游,只想沉浸其中,一醉不醒。 是年,隋灭南陈,一统中原。 第一章 盛世(1) [本章字数:2617 最新更新时间:2008-11-04 09:38:37.0] ---------------------------------------------------- “好啊,我还没见过大商队什么样子呢!”李旭放下碗,爽快地回答。突然,他明白了父亲的意思,瞪大眼睛,喃喃地叫:“爹,您,您是说…….!” “爹年龄大了,想让你替我跑塞外!”李懋不敢看儿子的双眼,尽量用平缓的语调,把自己的意思重复了一遍。 “我,我策论是学堂里最好的。我,我能默写整本论语!我……”李旭手中的半块胡饼掉到了地上。昨天这个时候,父亲还在和自己讨论是考明经还是考进士,到了今天,就变成了替他出塞行商。 那不是他的梦!在李旭的梦想里,有过考取进士立于朝堂,也有过持槊上马称雄疆场,平素梦想最多的则是穿一身户槽的官衣,在上谷郡的县学边上买所大宅子,把自己的父母都接进去,要吃的有吃的,要喝的有喝的,还能让赵二当家,杨老秃子这些场面人物俯首帖耳。所有少年的梦里,唯独没有像父亲一样作个商人,每年塞外中原地跑,日晒雨淋也落不了几个钱,还要受官府差人、族中长者和地痞流氓的欺负。 已经入了秋,天气却依然像盛夏般炎热。掌柜的张宝生搬了个马扎儿,坐在自家的小饭馆儿门前一边看夕阳一边伸着舌头吹凉风。 这狗娘养的天气,就像狗娘养的日子一样难过。暑热一直穿到骨子里不说,连喘息的气儿都粘湿湿的,仿佛灶台边上的污渍般油腻。官道上,往来行人带起的灰土飘在空中,不知不觉间就把饭馆墙面上那只倒扣着的“笊篱”(注1)给糊成了一个泥巴团儿。黑黑的,散发着丝丝缕缕馊臭味道,闻在鼻孔里令人愈发没有食欲。 如果是早年间,张宝生还有心情打上桶井水,把墙上的“笊篱”和头顶上烟熏火燎的招牌擦拭干净。在上谷、河间一带,这“笊篱”代表着饭馆和酒店,和头顶上的隶书招牌一样,都是主人家的脸面。那时候他的饭馆刚开张,又碰上仁寿年的好年景,每天进帐的“肉好”(注2)就有十几个,偶尔一天运气佳碰上大主顾,?上半匹绢都有可能。张宝生家里的填房与临近易水河边那五十亩地就是那时候置办下的。 那时候,张宝生记得自己每天恨不得将头顶上写着“有间客栈”的牌匾擦三遍。这牌匾是张宝生花了三头羊的润笔,求易县学里边杨老夫子给写下的。人家杨老夫子曾经做过越公杨素大人的录事官,若不是喜爱这边塞上的质朴人情,根本不会在上谷郡落脚。他醉中写就的牌匾虽然没有“如意”,“临风”般听起来有口彩,但胜在贴切自然。想那行路之人在一眼望不到头的官道上,猛地看到“有间客栈”四个字,饥渴之意顿生,走进来住一宿,吃两碗麦饭,喝几盏浊酒也是预料之中的事。 可惜好景不长,仁寿年很快就结束了。紧接着年号变成了大业,英明神武的新皇登基后,先修长城再开运河,把府库里的积蓄折腾了个干净。你说他把自己的家业糟蹋干净了也就该收手了吧,他还偏不,今年初不知道从哪里又听来了“仁君登位、万国来朝”这一说,力邀各国可汗到洛阳聚首,命令沿途各地必须清水泼街,黄土垫道,市肆酒楼,凡胡人吃饭喝酒皆不得要钱。 人都说天子圣明,看什么东西都是那个什么瞳亲照,也就是一只眼睛看俩影儿,比普通人清楚一倍,可圣明天子就不知道吃饭付钱这个理儿。上谷郡靠近边境,奚人、契丹、突厥人往来频繁,大伙交往得久了,根本分不清谁是胡儿谁是汉种。皇上的优待令一下,四野里胡人马上就多了起来。真的,假的,冒牌的胡人一队队蝗虫般沿着官道吃过去,就像当地人上辈子欠了他们一般。如此一番折腾下来,皇上老人家得了什么好处大伙不晓得。张宝生就知道自己的酒馆为此辞了掌勺、遣散了伙计,易水河边五十亩地也典给了别人一半。原来每天回到家老爷长老爷短哄他高兴的填房,如今也冷了脸色,巴不得他在前院的酒馆里睡板凳。 没钱请掌勺,也养活不起勤快伙计的酒馆自然越来越冷清。原来每日忙得脚不沾地的张宝生如今轻闲了,过了午就可以搬着马扎儿盼日落。日落十分,忙碌了一天的乡邻们回家,若哪个能沽上半斤浊酒,就可以满足他一天最后的赚钱希望。 生意虽然冷清了,可衙门里的税还得照交。前些天易县户槽(注3)李大人门下的小跑腿儿赵二当家特地上门关照过,今年“有间客栈”要额外支付五张生牛皮。张宝生好求歹求,赵二当家才看在两罐子麻油和一坛子陈年花雕的面子上,把牛皮的数量从五张减成了两张,但是要求入冬前必须到县上交割,否则,任何后果由张宝生自负。 有道是“破家的县令,剥皮的太守”,张宝生知道交不上税的后果是什么。他在县城里的几个同行,如今就在衙门开的客栈(大牢)里住着。里边据说是一日两餐,顿顿“竹笋炒肉片”。隔三差五就有血肉模糊的人从后门被人抬出来,扔到荒野里去喂狗。可官府不准许百姓杀牛,病牛、残牛向来是紧俏物资。即便想办法用驴皮充数,也得有地方寻驴子去。 官道两边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大户人家的庄客们抗着木锹,牵着牲口去主人家里交工。这些人不会买张宝生的水酒,所以他也提不起精神跟大伙打招呼。双眼直勾勾地看着官道尽头,盼星星盼月亮地盼着有从塞外返回的行商经过。只有他们手里有上好的皮货,也只有他们能给张宝生继续生存下去的希望。 “宝生叔,今天生意不错啊!”官道边,一个骑着马的少年人扬鞭戟指。 “五娃子,托您家老哥哥的福,今天上了三拨客人,灶堂没冷着!”张宝生捶打着发麻的双腿站起来,大声答应。 与他打招呼的前庄上张大户家的小五,按辈分,算是张宝生的侄儿。虽然自从张宝生开饭馆从商之后,两家终止了走动。但彼此之间毕竟是一个宗祠,血脉之间的亲近怎么隔也隔不断。 “我爹说了,如果您实在难支撑,就把客栈关了吧!族里边这么多小辈,怎么着也不会让宝生叔挨饿!”五娃子策马又向前走了几步,回过头,用皮鞭指点着他说道。 “烦劳老哥哥了,五娃子,回头遣下人来抱一坛子酒,给老哥哥漱口!”张宝生尽力站直了已经有些驮的腰身答道。五娃子是县学里的佼佼者,据说是有机会被郡上举才,去京城参加科考的。在这种前程远大的年青人面前,他可不敢摆什么叔公的臭架子。至于五娃子的老爹张宝良的话,张宝生只当没听见。去年客栈里周转不开,找这个本家借钱,张宝生付出的代价就是出手三十亩好田。真的按对方说的关了客栈回族里养老,张宝生估计自己剩下的二十亩好田也得换了主人。 “谢宝生叔,回头我派人来取,我爹他别的不爱,就好这一口!”五娃子说笑着跟张宝生道别,拍了拍坐骑,溶进落日的余晖里。 “唉!”张宝生长叹了一口气。不怪天,不怪地,就怪自己没一个也在县学杨老夫门下读书的儿子。如果自己有一个儿子如五娃子一样前程远大,那些衙门里的帮闲、乡里的小混混还有族中的长房们哪个又敢上门来欺负人? 第一章 盛世(2) [本章字数:2753 最新更新时间:2008-11-04 09:39:06.0] ---------------------------------------------------- 想到县学,他心里突然又涌起几分希望。自己的外甥也在县学就读,论名声、论才学一点儿不比五娃子差。既然张家小五今天能从县学赶回家,自己的外甥李旭说不定也会回来。如果能遇上他,自己面临的难处也许能有个着落。 抱着试一试的念头,张宝生没有像以往一样带着满心的失落关门。而是敲打着酸痛的脊背,继续向官道上张望。果然不出其所料,大约一盏茶的功夫后,官道上跑来一匹青花骡子,骡背上,一个身材魁梧,两臂修长的少年人遥遥地向他作揖致敬。 “舅公,您今天忙得过来么,要不要我帮你洗碗!”少年人说话间已经赶到了客栈门前,手一按,腿一抬,干净利落地跳下了骡背。把缰绳向拴马桩上轻轻一系,迈开双腿向里走去。 “使不得,使不得,旭官啊,你是读书人,可不能干这下贱营生!”张宝生见少年认真,赶紧伸臂相拦。油渍麻花的手臂却不敢碰脏了少年人身上的青衫,被挤得连连向后退。 “什么使不得,读了书,您就不是我舅舅了。被我妈听见这话,肯定上门来找您理论!”少年人用手轻轻拨开张宝生的胳膊,灵活地挤进了客栈。 只能摆放十几张桌子的一楼其实没什么可收拾的,由于生意实在冷清,很多不常有人坐的地方都生了尘。李旭却不愿让舅舅觉得自己只会卖嘴,脱了外面的长衫,抓起抹布把所有桌椅擦了一遭,又取来梯子,爬上门梁,把烟熏火燎的客栈招牌清理出本来面目,接着摘下墙壁上的旧“笊篱”,从厨房找了把半新的换了上去,然后才把物件归到远处,去了木盆打水洗脸。 张宝生在一边看着,心里暖烘烘地像喝了半斤女儿红般舒坦。他膝下无子,两个女儿出了阁后难得回家。妻子死后续弦的填房又没给他延续香火,所以一直把李旭当半个儿子来看。眼见着外甥准备告辞了,才猛然想起来自己已经有两个多月没和孩子见面。大手在腰间摸了几回,却没有找到合适的见面礼儿,狠狠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说道:“看我这记性,你先别急着回家,我这有替你爹酿了几坛子老酒,照胡人传过来的方子收过水的,挂在骡子背上带回去,让你爹冬天御寒!” “那可不行,您烧这一坛子酒得多少功夫,还是留着卖才是正经。再说了,我爹去塞外办货,还得些日子才回来呢!”少年人一边把长衫向身上套,一边大声推辞。 燕赵人性子烈,连喝酒也喜欢烈性的。而烈性子酒得之十分不易,为了提高黄酒的口感,酿酒人需要多次用密法加工,将酒里的水除掉大半,才能让酒浓到令人三碗吐然诺的地步。所以一坛子老酒,造价往往是普通浊酒的五倍。这么贵重的礼物,即便放在好年景,少年人也不忍从舅舅家搜刮,更何况眼下正是张宝生的客栈濒临倒闭之时。 “拿着,旭官,否则是不给舅舅脸面!”张宝生用油手爱怜地拍了拍外甥的脸,低声命令。这孩子是开皇年间生的,娘胎里养得好,明显长了张福气面孔。过了年就要束发(注4),可自己这个当舅舅的连件像样束发的礼物都给不起。想到这儿,他心里不觉有些凄凉,又自怨自艾地叹了口气,低下头,缓缓向后院的酒窖走去。 李旭见舅舅叹气,知道自己的举动又惹老人伤心了,只好默默地呆在客栈中等。过了片刻,张宝生转了回来,抱着的却不止是一大坛子酒,放酒坛子的柳筐上,又挂上了两条干麂子,还有半兜干荠菜、萝卜丝等。 “这怎么成,我这样搜括您,回去我娘非动家法不可!”李旭挫着手,满脸为难之色。 “酒和下酒菜么,舅舅也不白送。等你爹从外边回来,你让他帮舅舅问问,谁手里有生牛皮或驴、马之类大牲口的皮子出让。衙门里催得急,舅舅愿意出个合适的价钱买。”张宝生憨厚的笑着,为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送礼物借口而高兴。不由少年推辞将柳条筐挂在骡子背上,临了,又变百戏般从后腰解下一个皮囊来,硬塞到李旭手里。 “这是开皇十八年的时候,几个去辽东寻功劳的军爷喝醉了酒,落到我客栈里的。十多年了也没人回来找,怕是没人要了。舅舅寻摸着,应该是把不错的弓呢,所以每年都好生保养着。你拿去玩吧,明年你就十五了,你们李家人讲究马上觅取富贵,有一把好弓正趁手儿!” 少年人知道这是舅舅给自己的束发礼,不敢推辞,双手接了过来。入手的刹那之间传来融融暖意,不知道是舅舅的体温,还是那黑漆漆豪不起眼的弓囊本身温度。解开弓囊上的皮绳再看,只见一张两尺半长的角弓躺在细细的茸毛之间,颜色居然如墨玉般温润(注5)。 上谷郡靠近边境,曾经是飞将军李广驻扎过的地方。所以民间好武成风,只要不是特别贫苦人家,平时都会让孩子拜个野师父去学些刀剑、弓马、拳脚来防身。所以李旭用眼睛略略一扫,就知道舅舅给自己的是一把上上等好弓,如果拿到市面上,估计没三、五吊肉好根本换不回来。到了这个时候,他也无法客气了,只能再次施礼,感谢舅舅的一番美意。 见礼物能得到自家外甥的喜欢,张宝生比赚了几十吊还得意。一边关锁门窗准备收摊,一边叮嘱道,“这弓长时间没人用,使起来硬得很。你玩时悠着点劲儿,别伤了身体。这东西毕竟只是个玩物,你是品学兼优,将来被推了秀才,考了进士,放了县太,郡守,光耀门楣,我这当舅舅的也没人再敢小瞧了去……” 一直到自家的门口,舅甥之间的亲情依然温暖着李旭。舅舅家与他家相类,在各自的族中都属于末枝。属于他们自己名下的田产很少,每年从佃户手中收上来的租子勉强够一家人嚼裹。至于其他应对官府和日常在族中迎来送往的花销,则不得不依赖些旁的营生了。而李、张两家都是历经了百年的大族,号称礼仪传家的,所以经商在族中是最令人看不起的贱业,虽然族中长辈们每年不少从经商子弟手中拿取孝敬。 比起舅舅家的朝不保昔,李家家境略好。这得益于李旭的父亲李懋身子骨结实,还会说几句突厥话,每年能跟着往来商队跑一两趟塞外。那边牛羊贱而茶叶、麻布稀缺,往来一次可以赚到不少铜钱。只是近年来前往塞上的商路越来越不太平,每月都有人财两失的噩耗传开。好在李懋跑塞上商路有些年头了,跟的全是大商队。其人又是个直性子,与沿途的胡人部落也能套上些交情,所以买卖还能维持,并能拿出些余钱来供儿子去官学读书。 “二少爷,您可回来了,老爷来门口问了好几次呢?”远远地,管家李忠就迎了上来。一边帮李旭拉坐骑,一边小声抱怨。他是从小就追随在李懋身后的,如今一个人把管家、护院、长随和账房的职位全兼了,所以对小主人说话也没太多客气。 “我爹回来了?什么时候到的?刚好今天从舅舅家拿了些酒菜回来,麻烦忠叔拿去厨房,让忠婶热一下,算我给爹办的洗尘宴!”李旭拍了拍骡子背后,笑吟吟地吩咐。忠婶是老管家的妻子,和管家忠叔一样,兼了“李府”上的厨娘、夫人的贴身婢女以及李旭的保姆等职责。平素李懋飘渺在外,整个家中只有李旭娘两个和管家夫妇,主仆之间除了礼仪外,更多是亲情。 “又去搜刮你娘舅了么?被夫人知道,少不得又要一顿叨唠!唉!早跟少爷你说过,你娘舅那不容易,这世道一天不如一天,人肚子都填不饱,哪来的闲钱去他那里喝酒吃肉……” 第一章 盛世(3) [本章字数:2898 最新更新时间:2008-11-04 09:39:27.0] ---------------------------------------------------- 管家忠叔从骡背上卸下酒肉,絮叨着向院子里去了。李旭冲老管家的背影吐了下舌头,自己牵了青花骡子去后院马厩,把缰绳拴好,又给所有牲口添了草料,补了井水。把一切收拾利落了之后,才换了件居家穿的短衣,来到正房见自己的父亲。 先前李旭交给管家的干麂子肉和杂菜已经由忠婶和他母亲两个收拾利落,整治成了四样小菜摆在桌上。李旭的母亲不喜饮,而非年非节,管家忠叔又不好上主人家的桌子,李懋一个人独酌,正喝得好生没趣。看到儿子终于进了门,举起杯来大声叫道“小旭子,过来,跟爹对一盏。就你小子知道疼人,算着爹回来的日子去敲你舅的竹杠!” “没正经!”李张氏不满地啐了一口,放下了手中的针线活计。 “不了,官学里的先生说,酒,酒能乱人品,乱人品性!”李旭看了看母亲的脸色,找借口搪塞掉父亲的邀请。脖颈上刚刚长出的喉结却不由自主地滚了滚,发出了清晰的“咕噜”声。 “算了,别装了。从小就被老太爷抱在怀里抿筷子头的酒虫,想不让你喝也难。只是莫多喝,免得耽误了晚上背书!”张氏娘子听闻此声,爱怜地看了孩子一眼,低声叮嘱道。 “哎!谢谢娘!谢谢爹!”李旭等的就是母亲这句允诺,三步并做两步赶到自己的座位旁,取了酒坛自己筛了满盏,举起来,与父亲的酒盏碰了碰,然后继续高举到眉间向父亲致敬,接着,一饮而尽。 “好小子,单看这喝酒,就是咱李家的种儿!”李懋笑呵呵地夸道,爱意写了满脸。春末随着商队北去,秋初才赶回家。一?上千辛万苦,为的就是能和妻儿坐在桌子边一块吃口儿安稳饭。三个月不见,儿子的个头又蹿起了一大截,只是自己的妻子看上去更憔悴了,眼角间和面颊上的皱纹,印证着男人不在家时生活的艰苦。 “爹一路鞍马劳顿,儿谨以此盏向爹爹表示心意。祝爹爹建康长寿,生意越做越好!”李旭端起酒坛,又给自己的父亲分别斟满。舅舅密法浓制过的酒看上去非常稠厚,在油灯的微光下,摇曳起来就像块温润的琥珀。这让他不由自主就想起了下午的事情,待父亲把陶盏放下时,一边筛酒一边说道:“我今天路过舅舅的客栈,帮他收拾了一下。他那里生意很冷清呢!” “那是,如今百姓手里钱少,官府征的又多,商路凋敝,客栈自然没人光顾。偶尔去两个点菜的,还都是些他不敢向人家要钱的主儿。而寻常人家,谁又有钱去他那吃喝!”父亲李懋低叹了一声,不知道为妻兄还是为了自己。 日子渐渐变得艰难,做生意的人总是最敏锐的感觉到世态的变化。开皇、仁寿年间,皇上没那么英明神武,也写不得好文章,但自己从塞外弄回来的皮货和牲口,总是很快就能脱出手去。而现在是大业年,说是家大业大,自己从集市上办货却要花费以往三倍的力气。从塞外运回来的货物,也要花费三倍的力气和时间才能在不折本的情况下出手。 “那你还厚着脸皮从舅家拿吃食,下月去官学时,记得顺路带件长衫给你舅舅,娘今年春天时刚做好的,本来想着入冬时给你穿。反正看你这身板长法,谅也穿不下去了!”李张氏听丈夫和儿子说起自己的娘家,放下筷子,低声说道。 屋子中喜庆的气氛被生活琐事冲得有些淡,夫妻、父子三人都沉默下来。张家窘迫在那里明摆着,而李家的情况仅仅是比张家好一点而已,即便李张氏想多帮衬娘家人一点儿,也挤不出太多的东西来。 “啪!”麻油灯的灯芯爆了,吐了一个老大的火花。李张氏借着剪灯草的机会离开了饭桌,转身的瞬间,轻轻用手背揉了揉眼睛。 “好好的,你难过什么。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知道哪天宝生哥的运气又转回来了!”李懋用筷子敲了敲桌子,有些不满地抱怨。见妻子低着头不搭话,没来由地心里一软,松口道:“我这次带了一头牛,三匹瘦马回来。骨架还看得过去,明个把牛找人驯了熟悉犁杖,今年冬天再给马多加些料,开了春就能卖个好价钱。到时候,借宝生哥点儿本钱,让他请个好厨子,再到郡上把杨老夫子请来写幅字挂在大厅里,读书人造化大,说不定能帮带宝生哥转转时气!” “那敢情是好,只是明年咱家办货的钱还够不够手?管宗祠的二哥最近老过来问,看你什么时候能回来好商量明年给祖宗加香火钱的事儿。旭子的书读得好,后年县里推举乡贡去京城考试,只两个名额,要是没些钱打点……”李张氏听见丈夫决定对娘家施以援手,感激之余,又想起自家的很多麻烦事情来,隐隐有些肉痛钱财。絮絮叨叨地说个不休,半晌也没说明白是否同意丈夫的安排。 作为族中末枝,平素就受族人排挤。丈夫迫于生活又从了行商这个贱业,让族中那些长者抓了把柄在手。如果一切打点不周全,李旭进京城考试的美梦就会变成泡影。虽然当今圣上一再强调各县送来的乡贡(注6)要唯才是举,如果举来的学子不中用,要追究地方官的责任。可不带‘贝’字的才永远比不上带着‘贝’字的财顶用,况且上谷郡这么大,官学里出类拔萃者又岂是自己家旭子一个。 “香火钱我已经预备好了,若木二哥来寻我,不过是想趁我回来时打些秋风而已。”李懋叫着自己本家兄弟的字解释道。“至于旭子考试的事情,后年应试,只能投考明经(注7),考取了也不过到地方上当个小吏。不如等上几年,待加了冠(注8)后,直接去考进士,出来后至少能作个县令。一旦得中,也算咱老李家坟头冒了青烟!” “可我听人家说二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考进士虽然能当大官,可有几个考上的?哪如考明经,一旦能放个县丞、户槽,不用自己伸手,每年就有百十吊舒坦钱送上门来”李张氏低声分辩道。开科取士是先皇独创的德政,这种不分家世背景全凭学问的取才方法让很多像李家这样的小门小户看到了改变生活状态的希望。虽然取中的机会非常渺茫,能进京之前,还要打点通郡、县两级官员的门槛。但毕竟让人看到了机会,不像上一朝时非豪门大族子弟就没有为官的可能。 京城的考试种类很多,但最热门的只有“明经”和“进士”两科。前者热门的原因是考取相对容易,背熟了几本官府指定的书就能通过。而后者,则是因为一经考取,立刻闻名于天下,前途一下子就变得不可限量。其他的,如明算、明书等,因为门槛高,出路又少,所以基本问津的学子也寥寥。 “正因为进士难考,所以才有前途!”李懋抿了口酒,情绪渐渐激动起来。“旭子书读得这么好,万一真的高中了,族里那些哥哥、嫂子们,谁还敢让咱多交香火钱。衙门里赵二狗、杨秃子那些帮闲,哪个再敢上门来欺负咱!” “那也得先过了县学那关,杨老夫子虽然赏识咱们旭子,可他不管什么事情。管事的刘老爷虽然答应帮咱们,但他毕竟是个官场上的人,不像做生意的,吐口吐沫砸个坑!(注9)”说起儿子的前程,李张氏永远比丈夫眼光看得独到。管县学的刘老爷向来名声在外,收起钱时来者不拒,具体到办事方面,则谁也分不清他心里本着什么原则了。 “不会吧!”酒力相催之下,老李懋的额头上渐渐冒出些汗来,喃喃地说道:“刘老爷去年收了咱那匹突厥马,可只有四岁口呢!他还真的能光吃不拉,况且不看僧面看佛面,旭子怎么说也是杨老夫子的记名弟子。”说到这,他把头转向李旭,有些着急地问道:“我走之前要你请夫子赐个表字,你向他求了没有?他答应没答应给你取字?” 李旭年龄远未及弱冠,此时求人取字未免太早。但那杨老夫子是地方上的大名士,由他取了字,则意味着与之有师徒之名分。今后别人即使想轻慢李旭,也得先考虑一下其师父的感受。 第一章 盛世(4) [本章字数:2723 最新更新时间:2008-11-04 09:39:44.0] ---------------------------------------------------- “求了,师父赐字为仲坚。师父也建议我去考进士,前些日子他教大伙写策论,把我的策论批了‘义理通达,见识卓然’八个字,还给要我读给所有同学听呢!”李旭在一旁插言。他不太理解“明经”和“进士”的差别,心中最大的志向就是作个户槽,可以让父母和舅舅过几天不受人欺负的安稳日子。只是觉得如果自己能晚考几年,一则可以多帮着母亲照看一下家业,二来也不必让父亲总是去给刘学究送礼。同窗们谁都知道刘学究是个只收礼不办事的,只有父辈们实在,总是主动送上门去被他骗。 “仲坚,不知道出自哪个典故。这杨夫子……”李懋紧皱着的眉头少许抒展。当地最有学问的杨老夫子能亲自为儿子赐字,就说明老人已经认可了与李旭的师徒名分。虽然这个名分是李家强?上去的,但有了这一层关系,李旭被官府推荐的事情就多了一点希望。作为一个尽职的父亲,李懋总是不惜一切手段为儿子绸缪。 “把你舅舅上次给爹的好酒,你娘一直没舍得开封那坛改天给夫子送去!对了,顺便拿些塞外的蘑菇、干野味给你舅舅。虽然是杯水车薪,好歹能凑个上台面的菜!”李懋犹豫了一下,低声吩咐。 “唉!”李旭高兴地答应,突然想起了舅舅拜托自己的事情,小声说道:“舅舅急需的不是珍稀风味,舅舅今天托我问您,说如果您回来了,就帮他寻两张生牛皮。如果没有牛皮,马皮、驴皮也将就,他愿意出合适的价钱买,官府催得急!” “皮货我手里倒是有现成的,不需要去别人家买。只是好端端的官府怎么突然要起皮货来?” “对了,忠叔说前几日县城里的赵二当家曾上门来,问你几时回,说咱们今年得多交五张生牛皮给官府。忠叔求了他半天,才改成了三张,临走时还顺手拎了两只芦花鸡去!”李张氏听儿子说起生牛皮,也想起了自己家被征的税外税,低声向丈夫汇报。 “五张生牛皮?这赵二狗子发哪门子疯,要那么多牛皮干什么?难道县太老爷家里死了人,需要用来裹尸么!”李懋猛地一拍桌子,恨恨地诅咒。 猛然间,夫妻两个都白了脸,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中尽是畏惧。 虽然二人都出身于小户人家,但多少也识些字,马革裹尸的故事耳熟能详。上谷郡临着边境,官府大规模征收生牛皮,除了为出征将士准备铠甲外,还能为得哪般。可眼下大隋国周边能降服的外邦早降服了,惟一还敢闹事的就是高丽。开皇十八年,汉王杨谅和大帅高?曾经带三十多万人马远征高丽,据皇上自己说最后的战果是高丽王俯首称臣,但三十万东征壮士能回来的不到三千。留在异国他乡的二十九万英魂中,就有李旭的哥哥李亮。 那时候亮子刚刚束发,和旭子一般的身材和面孔…… 第二天天才放亮,李懋就爬起来收拾东西进城。临动身前从塞外带回的货物中拣了四张生牛皮,两篓干菇、一捆牛肉干,交到儿子手里,命令:“给你舅舅送去,这几天别去上学,家里有事情要你做!” “随便旷课,杨老夫子会生气的!”李旭大声抗议,见父亲不理睬,又嘟嘟囔囔地补充了一句,“这两天讲的是策论,会试时…….” “叫你去就去,哪多废话!”李懋显然心情不太好,竖起了眼睛呵斥。 李旭不知道一向和气父亲为什么发火,不敢再顶撞。把一干杂货挂在了骡子背上,殃殃地跟在父亲的身后出了家门。天还早,官道上十分冷清,秋风卷着早黄的落叶在半空中飞舞,缤纷的蝴蝶般映衬在淡蓝色的远山下,绚丽中带着几分苍凉。 “皇上可能又要打仗了,咱上谷兵向来名声在外?”岔路口,老李懋看了看满脸委屈的儿子,叹息着说道。想想这些话远远超出了一个十四岁孩子的理解能力,苦笑了一下,打马远去。 “打仗么?好事情啊?刚好从军去立功名。”李旭看着父亲越发苍老的背影,不解地想。平素在县学,曾经追随越公杨素扫平江南的杨老夫子没少提他自己当年的英雄事。每谈起大军过江后势如破竹,把陈后主从井里揪出来的壮举,则挥掌拍案,整个人仿佛都年青了十几岁。 “大丈夫此生,当立不世功名,上则致君,下则卫民,若有利于国家,虽百死而不旋踵…….”杨老夫子在众少年面前,如是挥洒自己的轻狂。每逢此时,李旭等人也跟着如醉如痴,仿佛自己也变成了韩擒虎、贺若弼,跟在年少的晋王身后一道指点江山。从来没想过以自己的身份和家世,若从军亦只能为一个马前卒,百死而不旋踵的机会每天都有,立不世功名的可能性比遭雷击多不出多少。 想着想着,不觉来到了“有间”客栈门前。这几年民间凋敝,寻常人家都是一日两餐,客栈里上午寻不到生意,通常也不生火。出乎李旭意料的是,舅舅张宝生居然没在客栈里准备食材,偌大个客栈空荡荡的,不见一个人影。 “怕是在后院忙吧!”李旭站在门口等了片刻,牵着坐骑绕向了后门。客栈的后院就是舅舅的家,两道破败的土墙隔出一个空荡荡的院落。李旭顺着后柴门向里边一探,刚好看见自己最怕见到的小妗子张刘氏。 这张刘氏是远近闻了名的泼辣女人,在家中待字到十九岁,四邻无人敢问。其父母实在不得以才收了十吊钱的聘礼,把她许给了张宝生做填房。那时候张宝生的买卖正红火,娶了一个比自己年青二十多的女子,捧在掌心都怕化了。刘大小姐过门后脾气暴涨,很快吓得来打秋风的亲友乡邻不敢登门。可若不是如此,张宝生的客栈也挺不到现在。只是如此会当家的女人却始终没能给张家延续香火,害得张宝生总是想再续一房妾。每当他怯怯地把这个打算提出来,总是被张刘氏指着鼻子骂出门去。日子久了,他也只好断了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 作为一个读书人,李旭自然不会看妗子顺眼。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舅舅年龄还不算老,理当娶一个能生育的女人为他传宗接代。但作为晚辈,这些‘公论’他不能在舅舅面前提及,只好尽量减少与小妗子的碰面机会,以求“不见不知则无不言之过”的君子坦荡。 他不想见到自己的妗子,张刘氏却仿佛心有灵犀。察觉到家门口有脚步声,头也不抬地断喝道:“楞什么,还不快帮我抓住这只鸡,耽误了杨老爷定的寿筵,咱们可是要吃不了兜着走!” “哎,——哎!”李旭打了一哆嗦,这才发现自己的小妗一手拎着尖刀,正猫着腰和墙根的大公鸡对峙。那只公鸡显然知道大难临头,竖起鸡冠,伸长脖子,咯咯叫着,左冲右突,试图突破张刘氏的五指山。而张刘氏亦不是肯放弃的主儿,猫着柳腰,翘着丰臀,任挽起衣袖下的手臂被公鸡啄得满是血痕,就是死战不退。 看到此景,李旭推开院门。把长衫下摆挽起来向怀里一扎,几个箭步冲上前把公鸡按翻在地。张刘氏见来人动作利落,不像自己家中的老不死。愣了一下,惊叫道:“旭官啊,我以为是你舅舅回来了。赶紧放下,赶紧放下,这怎是读书人干的粗活,老天会罚……” 说着,从李旭手中一把夺过“俘虏”,莲步轻移,三步两步窜到院子中事先挖好的土坑边上。兰指慢拢,将公鸡的脖子勾到翅膀下,把鸡翅膀,鸡脖子握在一处,另一只芊芊玉手轻轻一抹,利落地将公鸡了账。 第一章 盛世(5) [本章字数:2586 最新更新时间:2008-11-04 09:40:06.0] ---------------------------------------------------- 血“噗”的一声喷了出来,刚好落入张刘氏面前的一个陶盆里。片刻间,鸡血放尽,张刘氏将公鸡向土坑里一丢,伸手探向身边另一个装着鸡的竹笼。“旭官啊,你自己找水喝,别客气。十八里店杨大官人家摆寿筵,着落你舅舅安排酒菜。他一早就出门张罗时鲜去了,估计马上就能回来。学堂里今天没课么,还是杨老夫子又出门撒酒疯去了,扔下你们不管……?” 张刘氏一边杀鸡,一边问。手脚甚是利落,顷刻间,土坑里已经摆了四具尸体。 “我爹回来了,让我送些蘑菇、干牛肉过来!”李旭不忍心听妗妗继续糟蹋杨老夫子的名声,低声插言道。 “那敢情好,我正愁凑不足菜色呢。已经入了秋,哪里找那么多时鲜去?”张刘氏闻言,把尖刀向身边的泥地上一插,跳了起来,快步奔向李旭拴在门外的坐骑。 “还有四张生牛皮,没硝过的。我爹让我带给舅舅……”李旭一边从坐骑背上向下解礼物,一边说道。那青花大骡被张刘氏手上的血腥味道所惊吓,边打着响鼻,边拼命向后缩身体。 “不是两张么,怎么是四张?”张刘氏惊问,不待李旭解释,自顾拍手说道:“哈,这下正好,昨天我去卖草药的老刘家串门,他家正为官府征收生皮的事情发愁呢。我雪中给他送把炭过去,刚好顺势宰他一刀,报了春天你舅舅问药之仇!” 说完,把血手在乌黑的围裙上抹了几把。拎起两个牛皮卷,飞也似地去了。 李旭哭笑不得,只得留下来替妗妗收拾剩下的烂摊子。才把土坑中的鸡归拢好,端起装鸡血的陶盆正准备收进厨房里,听得门外一串尖利的大笑,妗妗大人已经做完生意赶了回来。 “这怎么使得,你是读书人,不该干着粗活。让老天爷知道,会降罪我的,放下,放下!”张刘氏嚷嚷着,劈手夺下陶盆。叉腿向胡凳上一坐,揪起衣角擦了一把汗,喘息着道:“那个天杀的刘老蔫婆娘,我给她送皮?上门,救她一家大小性命,她还好意思跟我讨价还价。惹急了我,拔腿就走,她还不是哭喊着追了出来?呵呵,一百五十个肉好,白钱(注10)咱一个不收!” 说完,从腰间解下一个崭新的麻布口袋,掂在手中,哗哗作响。 “一百五十个肉好?还不要白钱?”李旭的眼睛立刻瞪得比鸡蛋还大。他父亲是个行商,平素杂货的账目他亦没少帮父亲计算。按大隋朝的行情,三文钱可以换半斗(注11)糙米。即使是新皇发行的白钱,一张生皮也卖不出五十文的价格。用两张生皮换人家一百五十个肉好,这已经是典型的趁火打劫行为了。为人雪中送炭的话,也亏得妗妗好意思说出口。 张刘氏见外甥脸色瞬息万变,立刻“明白”了其中道理,不情愿地解开钱袋,用蚊蚋般的声音嘟囔道:“你爹千里迢迢送塞外贩货,照理儿本钱也应该收回的。塞外皮子贱,又是没硝过的,看着挺大,其实不禁用。给你二十个肉好,不知道够还是不够?” 看了看李旭慢慢露出怒气的脸色,张刘氏语调渐渐变冷:“要不,我给你加到三十,再贵,咱可就伤了亲戚颜面了!” “留二十个给你做脂粉钱,剩下的还给旭官!”一个声音冷冷地从门口传了过来,把张刘氏和李旭俱吓了一跳。 二人闻声抬头,看见张宝生挑着一筐洒了水的青菜,一筐大块豆腐,斜倚在门口,气喘吁吁。 “不,舅舅,不是这样意思。我爹说这是送给舅舅的,还有这些干菇、干肉。他平时总是喝舅舅酿的酒,舅舅有什么需要,他当然该尽力!”李旭赶紧走过去,从舅舅肩膀上接过担子。 “我就是说么,人家妹夫做的是大生意,哪在乎这些小钱儿!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怎么没听见动静?”张刘氏将钱袋藏于背后,一边替丈夫捶背,一边讪笑着说道。 “我刚到路口,就看见你着了火般从老刘家冲出来。我喊了你好几声,你都没听见。心里正奇怪呢?回来一听,原来是去人家趁火打劫了!”张宝生横了自己的婆娘一眼,怒气冲冲地训斥。“老刘家挖药材卖钱,一年也赚不了百十文,这下好,全给你抄了家!” “我这是公平买卖,找别人,这个价钱他还买不到呢。谁不知道最近几天,街市上生皮都断了货!”张刘氏听丈夫数落自己,立刻加重了捶打力度,“况且年前你生病,他老刘家的参须子,不也趁机卖了个天价。都是做生意的,我凭什么管他家的艰难!” “轻,你轻点!”张宝生被捶得直咧嘴,想想怎么辩论也辩不过婆娘,只好放弃了这个话题。瞅了瞅正搬菜担进厨房的李旭,小声跟妻子商量:“千里迢迢,妹夫哪次不是卖命的生意。你别那么贪,咱们收了人家两张生皮,已经欠了个大人情。再把另两张生皮的本钱也吞了,财神爷也会骂咱没良心!” “大人情,那张弓,可是县城赵老爷出了三吊钱都没卖的,你还不是眉头不皱就给了他。自己亲戚,哪那么多事儿!”张刘氏摆出一幅舍命不舍财的样子,故意大声喊道。 “你这个婆娘!”张宝生怕这话被外甥听见多心,赶紧将妻子扯到了院角。用身体挡住外边的阳光,压低声喝骂:“你看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这么多年,妹夫哪次回来不给咱们带塞外的干货?人家一家子仁义,咱总沾便宜还不说句好,也忒没良心了?再说旭官这孩子,哪个月不过来帮忙?对咱们就像亲爹亲娘一样,亲戚里读书人多,哪个像他这么有良心?!” “我知道你怪我没给你生儿子!”张刘氏缩在墙角,委屈地道。较了半天劲儿,终究还是拗不过丈夫,把藏在后腰上的钱袋恋恋不舍地解了下来。目光向袋子中探了探,咬咬牙,闭起眼睛把钱袋交了出去,边递,边带着哭腔嘟囔:“他自己说不要的,你又不是没听见。况且没我去讲价,妹夫自己也卖不了这么多钱来!” 说着,眼角已经落下泪来,“给你,你爱还多少给多少。就当我没看见!” “唉,你这个婆娘!”张宝生无奈的骂。拿起钱袋去找李旭,却发现自己的外甥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去了,几只控干了血的鸡,两篮干菇,一捆干肉,还有两张生皮,整整齐齐地码在窗子下。被秋日的阳光一晒,散发出融融暖意。 从舅舅家逃也般地出来,李旭才发现自己无处可去。附近几个庄子里同龄的少年本来就少,家境宽裕些的,早就去学堂读书了。家境困顿些的,则要跟随长辈下地当半个壮劳力用,或自坠身份,去店铺里做学徒给自家省一份口粮。此时正是上午,除了县城里的泼皮无赖,谁也没有大好光阴可浪费。 信马由缰地走了一会儿,李旭有了一个好主意。快速跑回了自己家,先把青花骡子牵回牲口圈里,上好草料清水。然后跑到厨房,胡乱找了些干粮填肚子。接着回到自己的小屋,把长衫脱掉,换上一身麻布短打。然后拿起昨日舅舅赠送的弓,抓了半壶平素习射用的箭,兴冲冲地奔庄外大青山而去。 第一章 盛世(6) [本章字数:2876 最新更新时间:2008-11-04 09:40:31.0] ---------------------------------------------------- 上谷地方百姓胡汉混杂,民风彪悍。此刻天下承平没多久,大姓人家还保留着让族中少年子弟学习刀剑、射艺的习惯。指望着一旦族中哪个少年在军旅中混出些名堂来,整个家族的势力都会随之突飞猛进。即便少年们没机会阵前博取功名,土匪前来打劫时,族中长者也可以组织起他们保护家园。 李旭的射技在本族子弟中算得上首屈一指。传说中百步穿杨的本事没有,五十步以内十发七中还是有些把握。偶尔撞一回大运,一百五十步外射中脱兔的奇迹也曾经发生过。只是他今天运气实在差,二十余支箭射出拣回,反复使用,最后几乎射脱了羽,也没射得半个活物。手中那支在妗妗口中价值高达三吊钱的“宝弓”用起来非常吃力,很难拉满不说,弓臂处还总是微微震颤,总是把好不容易瞄准的羽箭弄歪。只射了半日,素来有些膂力的李旭就被累得两膀发软,手指头也磨脱了一层皮。若不是心疼此弓数千文的身价,早解了弦,去了耳(注12),把弓背砸在石头上当劈柴了。 眼看着太阳在树梢头已经西斜,李旭只好垂头丧气往山下走。大青山绵延数百里,天黑后时常有猛兽出没。一个人上山打猎,他可不敢耽搁得太晚。正走着,忽然听见树丛里乱草沙沙作响,抬眼望去,一只肥硕的狍子从左前方三十步处急奔而去。 这么好的机会李旭怎肯放过,全身的疲劳顿失,取出箭,将弓一下子拉了个全满。手指一松,羽箭如流星射向狍子。 山林中的野狍子素有傻名,奔跑的速度虽然快,却很少做急转弯。也是李旭时来运转,那箭噗地一声,端端正正从狍子后腰下射入,深入胸腹。 “哞!”急速奔跑的狍子发出一声哀怨的长鸣,缓缓倒地。喜得李旭心花怒放,拎着弓快?上前。此时正值秋初,山林里的野味攒了一春夏的膘,肉厚脂肥。如此大一头狍子拖到舅舅的客栈中,保准能当小半月的招牌菜。把狍子身上的皮剥下卖给大户人家做靴子,也少不得又要?上二三十文。 正当他弯下身去,准备拖那狍子前腿的当口,猛然间心头传来一阵恶寒。李旭仓惶抬头,只见树林中缓缓走出一头毛驴大小的野狼,绿幽幽的双眼正向自己凝望。 “啊!”李旭吓得大叫一声,赶紧挺直了身体,弯弓搭箭。虽然出身于末枝,他也算个良家子弟,平素被人呵护得周到,少有独自上山打猎的经验。这么大的野狼他听都没听说过,更甭说正面遇到了。 与狼相遇,最忌转身而逃。大道理李旭背得比谁都熟练,危急时刻,手里的弓却不肯听从使唤。羽箭在弓?上乱晃,上上下下,就是瞄不上狼的脑袋。眼看着野狼一步步走近,马上要附下前肢。李旭吓得魂飞魄散,脱手一箭射了出去。 那箭势若流星般从恶狼头顶擦过,“噗”地一声入地半尺。远处的畜生亦是吓了一跳,嘴巴间发出一声低沉的怒吼,前爪在地上扒了两扒,凌空跳起来,直取李旭梗嗓。 此刻李旭再顾不上瞄准,抽出箭来,一拉即放。箭一离手,随即弃弓,从腰间摸出防身用的短刀,闭着眼睛乱挥。挥舞了半晌,既没感到身体疼痛又听不见野狼动静,即将跳出嗓子眼儿的心脏稍稍回落,鼓起勇气把双眼偷偷张开一条小缝儿,模模糊糊地看见地面上多了一条长长的血迹,那头驴子大小的野狼,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直娘贼,给小爷爷玩什么鬼把戏!”李旭大声喝骂,前冲几步,跑到一棵合抱粗的大树下,背靠着树干,以刀护颈,猛地转过身来。出乎他的预料,恶狼并没如传说中绕到他身背后在他转头的一瞬间偷袭。偌大林子间,除了落日投下的阴影外再无一物。秋蝉声在树枝上间或相闻,夹杂于其中的,则是自己粗重的喘息。 李旭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自己挥刀乱舞居然能把一头恶狼吓逃了。提着刀四下转了几个圈子,直到踩上了地上的角弓,才相信自己的确已经化险为夷。他恨恨朝误事的角弓上吐了口吐沫,抬脚欲将其踹碎。方抬起腿,笑了笑,又慢慢地将脚放了下去。 “这东西值三吊钱呢?”李旭爱惜地把这把差点让自己送了命的“宝贝”捡起来,插回背后的弓囊。“改天作价四吊卖给张家小五,反正他从来射不准箭!” 回头再看那头狍子,早已死得透彻了。从肚腹箭伤处流出血已发黑,蔓延着在地上淌了一大片。这番看得仔细,他才发现狍子后腿上有一处深可见骨巨大的伤口,显然是被那头恶狼所伤。即便李旭不用箭射它,用不了多久,它也要血尽而亡了。 “原来那畜生怨我抢了它的美食,怪不得找我拼命!”李旭这才明白为什么自己刚射翻了狍子,就引出一头恶狼来。想想刚才九死一生的危险,心脏兀自上下乱跳。山风吹过,浑身上下不觉毛孔发紧。伸手一摸,原来衣服早已被冷汗湿透了,湿漉漉地贴到了身上。 眼看着日头将落,李旭不敢再耽搁,走到狍子身前,试图将它扛上肩膀。双臂晃了晃,又无力的垂下。全身筋骨无处不酸软,居然再使不出半分力气来。 “莫非那恶畜算到我无法扛猎物下山,所以才不跟我争么?”李旭心中暗自叫苦,这里是大山深处,指望有人来帮忙,那是万不可能。想了片刻,居然急中生智,挥刀砍了几根树杈、葛藤,做了个爬犁。把狍子的尸体一点点滚到爬犁上,用葛藤一端树爬犁,一端搭在自己肩头。 “嘿!”李旭大喝一声,迈步前行。树爬犁被扯得咯吱生响,顺着他的牵引,缓缓向前滑动。跌跌撞撞走了几步,他感觉脚下野草不住打滑。低头看去,发现绿草上有一条血迹斜斜向上,遥遥地指到远处的密林里。 “莫非我慌乱中射出那箭伤了那畜生?”李旭惊诧地想。好奇心一起,身上立刻又恢复了几分力气。胆子壮起来后,贪婪地打起了野狼的主意。 禽兽在春秋两季换毛,一季脱绒,一季生绒。所以秋天的野兽皮毛最值钱,那么大一张狼皮,两石麦子都不换。想想拖了狼皮回去后母亲的笑脸,李旭胆子越发大了起来。找了些树枝将狍子盖好,倒提着护身短刀,顺着血迹追了下去。 大约追出两里山路,在一块凸起的石壁下,李旭发现了一个洞口。恶狼留下的血迹到此已经变淡,却断断续续地洒入山洞深处。李旭侧着身子,把身子?上石壁。一手举刀,另一只手拣了块石头丢将进去。 石块在山洞中跳荡有声,却没有什么野兽被惊出来。李旭在山洞口又蹲了片刻,听不到里边有什么粗重的呼吸声,横了横心,大起胆子摸了进去。 山洞不深,洞口正向西方。此刻恰巧有落日的余晖射入,淡淡地照在一匹灰黑色的野狼身上。那头野狼肚子上插了一根长箭,通体呈黑红色。箭尾处羽毛早已磨秃,分明是李旭慌乱中射出的那枝。只叹那孽畜生命力甚是顽强,受了如此重的伤,居然还坚持着爬回自己的山洞。 看到仅有一头受伤的野狼在,李旭胆子更大,提刀上前就欲“谋皮害命”。没等走近,耳畔传来一声低低的呻吟,野狼的前肢突然动了起来。 “刷!”冷汗立刻又从李旭额头滚滚而落。他快速向后退了两步,背靠石壁,将弯刀上下挥舞。那头野狼却如同睡着了般,再无动静。既没站起来与李旭拼命,也没试图爬出山洞逃跑。 “砰、砰、砰!”李旭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在山洞间回响,嗓子里仿佛着了火,说不出的干渴。大着胆子再度向前,却发现野狼的眼睛早已失去了光彩。前肢下,一个小小的脑袋,正在拼命吮吸最后的乳液。 小狼崽子!李旭跑过去,抓起毛茸茸的小狼,抬手便打算向石头上摔。手掌间传来的温润之感却让他徒生几分不舍,略一迟疑,那头小狼闭着眼睛,又用嘴巴吮起他的手掌边缘。酥酥麻麻的,说不出的有趣。 第一章 盛世(7) [本章字数:2746 最新更新时间:2008-11-04 09:41:36.0] ---------------------------------------------------- 一时间,李旭失去了主意。庄子里从来没人养过狼,即便有顽童无意间掏到了狼崽子,家长看到后也赶紧把它们抛到野地里去。狼最护崽,循着狼崽身上的气味,母狼会不远百里追来与你拼命。直到你将崽子还了它方肯离去。否则今天祸害驴马,明天偷咬鸡鸭,绝对是不死不休。 可今天这只小狼崽子的母亲已经丧命于李旭的箭下,自然不用考虑母狼的报复问题。能不能把狼养成一只好猎狗,他也没有任何这方面的经验。正犹豫间,那头小狼从他的手掌边缘吮吸不出乳汁,哼哼唧唧地叫了起来。 一叫之下,李旭登时心软。解下腰间褡裢,做了一个斜背的肩囊,把小狼崽放了进去。然后收起短刀,上前扯住狼腿,一步步拖出洞来。 有了那条血迹指引,李旭总算没有迷路。他心里仔细,怕伤及野狼皮毛卖不出好价钱,又找葛藤编了个爬犁,给狼当起了纤夫。拖着爬犁,沿着血迹走了好一会儿,终于找到了自己掩藏起来的野狍子尸体。把两个爬犁合并成一个,三步一歇,五步一停,气喘吁吁地爬下山来。 有了这么大个累赘,下山之路愈发不易。遇到陡峭处,李旭只得先把猎物逐个用葛藤顺下去,然后坠下树爬犁,最后自己才攀援而下。下得坡来,又得重新将猎物装车,再度拉扯前行。如是几番折腾,不知用了多久,才隐隐看见了村中灯火。 此刻天已经完全黑了,管家忠叔提了个气死风灯,正焦急地四下张望。见到李旭的身影,慌不及待地?上前,大声埋怨道:“唉吆我的小祖宗,你跑到那里去了。老爷、太太都等得急了,再不见你,肯定要纠集族人寻上山去!” “我打了两头大野兽,拎不动,所以下山晚了!”李旭满怀歉意地笑了笑,低声解释。手指向爬犁上的狍子和野狼,心中不由升起一股得意。 “你,你,我看今晚老爷动家法,谁会给你求情!”老管家李忠看到那只硕大的野狼,不喜反怒,指着李旭骂道。“枉你读了那么多年书,父母在堂,不能以身犯险的道理都不懂!你跟野狼去拼命,一旦有个闪失,这个家将来靠谁支撑!你父母由何人来养老!小没天良的,看今晚老爷怎么剥了你!” “忠叔,忠叔,我这不是好好地回来了么。况且打一头狼也不算犯险,祖上的英雄不是还引弓射虎呢么?”李旭抱着忠叔的胳膊,连声讨饶。李姓自认为汉代飞将军李广之后,每位族人都以祖先事迹为荣。先辈的英雄事迹拿出来,果然有说服力。老李忠的斥责声就此打住,把灯笼向李旭手里一塞,俯身拉起了葛藤,怒气冲冲地喝道:“拿着,头前去照亮。见到你娘,就说天没黑时就已回来。山脚下遇到了同窗,向他们炫耀收获,所以才回家晚了!” “是叻,忠叔!”李旭高兴地答应。伸手拖住爬犁的另一角,与管家一起,雄赳赳地向家门方向走去。 见儿子平安回来,又带着两头那么大的猎物,李张氏果然欢喜。没等李懋盘问细节,早把一块热手巾捂到了儿子脸上,边替李旭擦脸上的血渍和泥土,边夸赞道:“也就是我家儿子能干,才十四岁就已经能箭射苍狼。当年祖上半夜射虎…….” “方才是谁说要动家法来?!”老李懋不满地说道,“逾时不归,你还夸赞他。若是与街头无赖儿童去鬼混,莫非你还给他把风不成!” “孩子不是遇到同窗,被人羡慕得脱不开身么?你生何必生这么大的气!他又不是真正在山上玩耍不肯回家。你看看这皮毛,明儿找人熟了,刚好给他做一件披风!冬天的风冷……”李张氏白了丈夫一眼,笑着替儿子辩解。把毛巾塞进李旭手里,怜爱地说道:“来,自己把脸擦干净了,用这水洗了手。你爹正等你跟他喝几盏呢!” 见妻子如此溺爱儿子,李懋也无法以一敌二。教诲工作再也进行不下去了,只好安排管家忠叔把两头野兽拖下,连夜处理干净。然后拍了拍自己身边胡凳,低声说道,“看在你娘高兴的分上,今天不责罚你。坐过来吃饭吧,肉羹都热了好几回!” “马上来,爹娘先用饭。我今天射杀了头母狼,顺手把小的也掏了回来!”李旭答应着,从胸前褡裢里变戏法般掏出一只毛绒绒的小狼崽子。 “赶快扔了出去,那是败家的灾星!”老李懋登时色变,跳起来,大声命令。“咱家养了好几头牲畜,一旦……” “母狼已经被我射杀了!爹——!”李旭拉长了声音祈求。他家家教本来就不十分严格,长兄早亡后,父母更将其呵护得厉害,所以马上十四岁了,父母面前还保留着几分孩子气。 “那你也养不活它,狼不是狗,小时候看不出来,长大后会明白自己与狗的差别,要么反噬,要么径自离去!”李懋听见儿子说母狼已死,家中牲畜不会受到威胁,心头震惊稍定。想了想,低声解释。 “何必非把它当狗儿来养,大了后,它不愿留,我自放它到深山!”李旭笑了笑,固执地说道。 李懋和妻子见儿子目光热切,想想白天从官府小跑腿赵二哥那里打听来的内部消息,没来由地心里发软,相继表示了妥协。 “你要留着,就留着吧。反正这东西逆了季节而生,从来没人养得活!”老李懋一边给自己倒酒,一边唠叨。 大凡野兽,都是春天受孕,夏初生养。小崽子趁着食物富足的夏秋两季拼了命生长,这样待冬天来临时,它们才能长到足够体重熬过冬天的严寒和饥饿。而李旭猎来的这头小狼崽子显然是刚刚出生没满月的,成活的几率不到一成。所以李懋纵使心里不喜欢,也犯不着为了一个不可能养大的狼崽子跟儿子较真儿。 “记得别太娇宠它,一旦发现它露了野性。要么杀掉,要么赶走,千万别让它反咬你一口!”李张氏端起碗,给儿子盛上满满一碗肉羹。“先喝一碗羹,然后再去碰酒。你舅舅送来的酒多着呢,没半个月喝不尽!” “谢谢爹,谢谢娘!”李旭高兴地答应着,根本没听进老两口唠叨些什么。飞也般跑出门去,把狼崽子安顿到自己床头下,又冲进厨房,调了碗米汤给它。然后才兴冲冲跑回来陪着父母吃饭。 当年亮子也是这般跳脱,可惜…….。李张氏看着来回忙碌的儿子,眼角上又见了泪光。白天丈夫赶到城里打听消息,花了二十几个钱才买得官府跑腿赵二狗子松口。据那姓赵的透漏说,皇上正筹划着御驾亲征高丽。眼下上谷、涿郡、渔阳、卢龙(北平)四个边郡的官员已经急乱了套。这几个地方地靠边境,士兵能适应辽东的气候,所以也是抽丁的重点地区。 “我说大木兄弟,你可得早做准备!”下午十分,收了李懋好处赵二官人神秘兮兮地透漏,“据说皇上发了话,边郡良家子尽数入伍。无论家中兄弟几个,上自四十下到十四…..” “我家就剩下旭子一个孩子,还不到十四,我也过了四十!”李懋至今还记得自己扯谎时的窘迫,口袋中最后几个钱也塞到了赵二手里,希望对方届时能高抬贵手。 “仗也不是立刻就打啊,我的大木兄弟!”心满意足的赵二官人拍着李懋的肩膀,语重心长地开导他,“上边说了,今年备粮食、衣甲,明年春耕后抽丁,然后集结整训,真正出兵,估计得后年开春儿。实话实说,咱俩交情归交情,兄弟我真不敢保证还能照看你三年。若是头上换了个实心眼的郡守老爷,我们这些当差的,还不是人家怎么说咱怎么答应着!” 第一章 盛世(8) [本章字数:2917 最新更新时间:2008-11-04 09:41:57.0] ---------------------------------------------------- 想到赵二官人善意的提醒,李懋嘴里的酒就开始发苦。大隋朝有过规定,禁止征老弱入伍,也禁止征家中独子从军。可那都是老皇上规定的,说句大逆不道的话,老皇上活着的时候,新皇上就没把他的规定当回事情,更何况眼下老皇上已经死了那么多年! 无论心里多苦,多不情愿,有些事情还必须去做。逃避是逃避不了的,越是逃避,事到临头时也越慌乱。李懋叹了口气,轻轻地放下酒杯,对着正在大口吃饭的儿子说道:“下月初的时候,有一支商队要去塞外,带队的是我的一个老相识,姓孙…….” “嗯,嗯!”李旭心不在焉地答应着,一手托着大碗羊肉羹,另一手抓着只咬去半边的胡饼,大抵是在外边玩了一整天饿得很了,吃得如风卷残云般利落。李张氏心疼儿子,不断地在旁边温言相劝:“慢点,慢点,别噎着,锅里多着呢!” “带队的叫孙安祖,是我一个老相识。我想你年龄也大了,该出去见见市面!”李懋狠了狠心,低着头大声道。 “好啊,我还没见过大商队什么样子呢!”李旭放下碗,爽快地回答。突然,他明白了父亲的意思,瞪大眼睛,喃喃地叫:“爹,您,您是说…….!” “爹年龄大了,想让你替我跑塞外!”李懋不敢看儿子的双眼,尽量用平缓的语调,把自己的意思重复了一遍。 “我,我策论是学堂里最好的。我,我能默写整本论语!我……”李旭手中的半块胡饼掉到了地上。昨天这个时候,父亲还在和自己讨论是考明经还是考进士,到了今天,就变成了替他出塞行商。 那不是他的梦!在李旭的梦想里,有过考取进士立于朝堂,也有过持槊上马称雄疆场,平素梦想最多的则是穿一身户槽的官衣,在上谷郡的县学边上买所大宅子,把自己的父母都接进去,要吃的有吃的,要喝的有喝的,还能让赵二当家,杨老秃子这些场面人物俯首帖耳。所有少年的梦里,唯独没有像父亲一样作个商人,每年塞外中原地跑,日晒雨淋也落不了几个钱,还要受官府差人、族中长者和地痞流氓的欺负。 而且一旦从了商,按大隋朝惯例,他就等于自动放弃了良家子弟的身份,永远不可能再参加科举。 “爹,爹这,这也是没办法!”老李懋无颜面对儿子得目光,躲闪着解释。 李旭看着父亲,永远不肯相信这个答案。家中虽然穷困,但比起乡邻中的赤贫人家,还能算得上富裕。读县学不需要给先生礼金,平时官府还为学子们提供一日两餐。尽管那饭菜里鲜有油腥,如果不是需要帮着母亲料理家务,自己几乎可以赖在学堂里,每月只回家吃一次饭……. 李张氏默默无言,转过身子,不住地擦泪。儿子不是不懂事,正因为他太懂事了,做父母替他做出如此大的决定时才分外艰难。如果没有这该死的高丽,如果皇帝老爷不老想着四夷宾服……。那都是她管不了的事,如今,她能做主的,只有自己的儿子。 “家里不是没钱供你!要打仗了,上谷郡一抽一,所有良家子弟自备铠甲兵器从军。爹想让你借着行商的理由出塞避一避,等后年大军开拔了再回来照顾你娘!”李懋耐不住心中压力,终于决定实话实说。虽然逼着儿子当逃兵不是什么光彩的举动,比起让儿子误会自己为了省钱而葬送他的前程,这个理由多少能让人透过口气来。 “我不去塞外,当兵就当兵,功名但在马上取……!”李旭听父亲说出真实原因,心里一块石头当即落地,满不在乎地说道。 “啪!”腮边一阵火辣辣的疼痛打断了他的话。素来和睦的父亲站了起来,批手抽了他一记耳光。刹那间,李懋被风霜和日子划得满是皱纹的老脸涨成了青黑色,竖起眼睛,大声骂道:“闭嘴,功名但在马上取。你瞪大眼睛瞅瞅,同乡数百户,哪家有人活着取过功名回来!开皇十八年东征,去了三十万,死了二十九万九……” “好好地,你动什么手你!”李张氏扑将过了,一把将儿子搂在怀里。想安慰一下儿子,没待开口,眼泪先落了满脸。 “爹——”李旭捂着脸,轻轻叫了一声,豆大的泪珠顺着手指滚滚而下。这一记耳光完全把他打楞了,本能地想说几句软话向父亲赔罪,却不知道自己到底错在了何处。‘功名但在马上取’,族里的祖训和先生的教诲都如此,偏偏此道理在自己父亲面前变成了忤逆不孝的言辞。 李懋看看儿子,再看看妻子,心中一痛,火气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重重跌坐回胡凳上,沮丧地说道:“明天你向夫子辞了行,准备出塞吧!你哥已经做了孤魂野鬼,我不能再送你出去,那样,将来我死了,也没脸去见祖宗。” 听丈夫说起长子,李张氏更是悲从心来,抱着儿子的肩头,呜咽出声:“旭子,听你爹的话吧!啊!娘不指望你光宗耀祖。只指望你平平安安地过完这辈子,娶个媳妇,生个儿子。你哥当年跟着高大人出塞,三百个人里骑射最精…….” 在李旭的记忆里,已经根本不记得哥哥的模样。开皇十八年他才两岁,据娘说终日骑在哥哥的脖颈上看过兵。后来哥哥也被征入伍,再后来,记忆里只剩下了父亲的叹息和母亲的眼泪……. 县学的杨老夫在李旭眼里总是那么睿智。几天后,当他喃喃地说出自己准备辞学,替父亲跑塞外行商时,杨老夫子立刻惊叫道:“难道又要打仗了么?你连书都顾不得读?” “先生,父命,父命难违!”李旭登时面红过耳,低着头,声音细若蚊蚋。 “也难怪,也难怪,你在家中已是独子。而令尊年近五十,若让你去做辽东枯骨,你们李家就得断了香火。唉,只可惜你一笔文章,我本来给几个旧友写了信,准备在来年明经试后,叫他们照看一二的!”杨老夫子的话语里没有任何责怪之意,只是带着股说不出的惋惜。 “多谢先生抬爱,弟子虽然福薄,这份恩情,却永不敢忘!”李旭俯下身去,长揖及地。求学这几年来,杨夫子对他颇为看顾,人后小灶不知开了多少回。从经、算诸学到诗歌策论,几乎是倾囊相受。甚至连当年追随越公杨素南征时于军旅中写下的笔记,都不禁止他这个挂名弟子翻阅。只是以李旭的年龄和见识,背诵起来可以做到滚瓜烂熟,真正理解的,却十中不及一二。 杨老夫子摆了摆手,回以一声长叹。“罢了,你爹这么做,自有他的有道理。此番东征,有败无胜。升斗小民看得出,可朝廷诸公,却全做了睁眼瞎子!” “弟子受教多年,无以为报。这几坛淡酒,不值一醉!”李旭叹了口气,指着放于院外的几坛老酒说道。东征成败,与他已经无关。今日之后,他就不再算良家子弟,按汉代以来的规矩,商乃贱业,像东征这等国家大事,商人是没有资格议论的。此后,杨老夫子的家门,非有事相求,他也不能再像原来那样随便来访。否则,即便杨家老小不赶他出门,其他饱学鸿儒也要嘲笑杨老夫子交游不甚,自甘于商人为伍。 杨老夫子对于这个?上门来,又主动请辞的弟子向来觉得投缘。他半生沉浮,见得风浪颇多,到老时心里也没那么多羁绊。笑了笑,说道:“人家说行商是贱业,为师从来没这么看。人之贵贱在乎于心,其心贵,虽为贩夫走卒,也难掩浩然之气。其心贱,纵立身于庙堂之上,亦是卑鄙龌龊,臭名远播。你的表字为我所赐,自然是我名下弟子。一日为师,终生为师。无论将来为商为盗,师门终是向你敞开!” “多谢师父指点!”李旭撩起长衣下摆,拜了下去。自幼读的是圣贤书,各行各业的高低贵贱早已如铭文一样刻在了他的心里。所以自从昨晚得知自己难脱行商命运后,李旭一直为此耿耿于怀。杨老夫子的一句话,等同于在他头顶上开了一扇窗。让他在突然变得灰蒙蒙的天空中,瞬间看到了阳光的颜色。 第一章 盛世(9) [本章字数:3033 最新更新时间:2008-11-04 09:42:39.0] ---------------------------------------------------- “你起来吧,为师授业多年,弟子之中,你天分不算高,但胜在性子耿直,心地淳厚。”杨老夫子阅人多年,岂又听不出李旭话语中的不甘。有心再指点此子一次,语重心长地说道:“恐怕你将来吃亏,也要吃在这耿直与淳厚上!须知人生充满变数,是非善恶,俱不在表面。眼中看到的未必是事实,亲耳听到的,也未必是真相!” 看了看李旭茫然的脸,老夫子知道自己此刻说这些话,为时尚嫌太早。虽然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可李旭毕竟才十四岁,有些话他根本听不懂。有些话即使他能听明白,没有相应的人生波折,他也无法领悟到其中真谛。 人生就像一坛子酒,经历过岁月的发酵,才能酿出其中甘冽味道。少年人就如一坛新焙,即便再是精粮所凝,甘泉所制,依然要带着几分摆不脱的青涩。 “弟子日后若有所得,必登门来求教!”李旭亦是心思剔透之人,笑了笑,脸上带出了几分讪讪之色。 “若能来,则早来。过了明年,恐怕为师的安稳日子也到了头,该动一动了!”杨老夫微笑着摇头。 “师父难道要去远游么?还是应朝廷之聘?”李旭不解地追问,完全没看见杨夫子笑容里透出的淡淡苦涩。 “也是为师命中该有之数吧。毕竟我曾受人之恩!”杨老夫子继续摇头,终是不愿把话说明。 “那是,师父曾经教我,受人滴水之恩,必相报以涌泉!”李旭顺着夫子的话回答。 “此语未必尽对,但人生在世,心中羁绊又有几人挣得脱!”老夫子大笑几声,故意把话题岔到了他处,“不提,不提。尽人力,安天命而已。趁你今日还未出我门,咱师父先论一论这东征胜败之道!” “师父是考我么?”解脱了心结的李旭笑着反问。他昨晚曾经听父亲说此番朝廷为了东征下足血本。现在已经开始筹备粮草、衣甲,明年春天征集举国青壮,冬天或者后年春天才正式开拔。以他的理解,这么大个国家,耗费两年的时间来准备一场战争,断然没有战败之理。但今天在夫子口中,听到的却是截然相反的论断。 “先生莫非不看好这次东征么?我听父亲说要明春征兵,后年出发。朝廷如此充分的准备,想必是谋定而后动,怎会奈何不得一个小小高丽?”按照平日师父所教,反复推敲了大隋与高丽之间的实力差距,李旭依然得出同样的结论。“我有备,攻其无防。我军械精良,兵多将广…….” “打仗未必凭得是人多,天时,地利,人和,哪一点能够忽视。此去辽东,天时在我么?此去辽东,地利在我么?此去辽东,表面是我大隋征讨高丽,以众击寡。实际上,??、契丹、室韦,还有辽东说不上名字来的数百部族,哪个不是与高丽唇亡齿寒。如此一来,人和又岂在我?”谈及军务,杨老夫子脸上颓废之色尽去,须发皆飞扬而起。 “可,可我大隋天朝上国,持戟何止百万!”李旭兀自强辩。虽然被迫做了逃兵,内心深处,他依然期待着大隋朝能横扫辽东,打出赫赫声威。作为一个在大隋朝长大的少年,有种荣誉感与生俱来。虽然,这个朝廷从来没给他予任何实际好处。 “持戟何须百万,如能指使如一,十万足以荡平辽东。大隋朝之危不在高丽,而在萧樯之内。一旦变生大军之后,恐怕,又是百万雄鬼不得还乡!”老夫子摇头,拍案。 临别在即,一老一小均知日后相见怕是不易。一个借着难得的好例子用心指点,一个借着最后的机会专心领会,感叹几声,大笑几声,不知不觉间,声音已经穿出了窗外。 “这老东西,前些日子就像霜打了的庄稼般。今儿个怎么又缓过了神!”窗外,杨师母纳闷道。 与刘夫子话别时,却是另一番情形。这位县学里说一不二的老夫子年龄不大,身材富态。虽然没有杨老夫子那样曾经在越王帐下襄赞军务的傲人资历,但年青时也是本地数得着的才子。书读得多了,为人平和大气,说起话来自然让人如沐春风。 “也好,当年陶朱公出身商吕,不照样帮助越王吞了吴国么?可见英雄不问出身,时运来时自可借风而起!”刘老夫子笑着安慰,眼睛不断地向窗子外边瞟。至于陶朱公范蠡是先辅佐越王吞了吴,还是先赚就了偌大家业,那些是细节,在一个辍学的无赖顽童面前想必没追究的必要。 如果事先没经过杨老夫子一番开导,这番话肯定要在李旭心中掀起巨大波澜。可如今李旭已经勘破了这一层,刘夫子是真心也好,敷衍也罢,他已经看得淡了。拱了拱手,笑道:“谢夫子指点,先生终日操劳,想必还有重要事情忙碌,晚辈就不再打扰了!” “不急,不急,还不是些授业、解惑的琐事。夫子我身负教化一地之责,实在不敢辜负皇恩哪!”刘夫子冲着京师方向拱拱手,嘴里说着不急,身子已经把李旭送出了门来。 临下台阶,老先生又突然想起了什么事情,叫住即将走出大门的李旭,问道:“县学的张秀是你什么亲戚吧!两家生得近么?” “我应该叫他一声五哥,姑表之亲!”李旭诧异地回过头来,答道。对于张家小五,他没什么坏印象,好印象也不太多。二人应该算未出五服的姑表兄弟,但家境差得太远了,血脉里的缘分也跟着淡了下来。平素在学堂里相遇,只是彼此打个招呼。张家小五自有一番富贵朋友交往,李家旭官也没面皮去惹表哥生厌。 “不错,不错。上谷张家是本地望族,有张秀在,这一门恐怕还会继续发扬光大。我早就说过,那孩子是块读书的料子,呵呵,你不妨多与他走动走动,将来有这亲戚和同窗双重情谊在,他发迹后,与你少不了一番提点!”刘夫子笑呵呵地叮嘱。 “多谢先生了!”李旭再次拱手,转身出了刘家院门。看到自己的青花骡子,才霍然想起临来前自己还给刘先生准备了一份礼物。此番拜别得过于匆忙,居然忘记拿进院子去。 ‘不如省了,家中小狼正缺吃食。’李旭望着骡子背后了一小捆牛肉干笑道。飞身上骡,快步往家赶,还没出县学附近的成贤街,就听见身后有马蹄声追了过来。 “旭倌,旭倌兄弟!”五哥张秀的声音紧跟着在背后响起。 出了县学附近的成贤街就是闹市口,这两条街道以拥挤闻名,牲畜向来无法跑快。李旭无机会佯装听不见表哥的呼唤,只好带住坐骑,回首问道:“五哥,你喊我么?” “当然是喊你啊,除了你,我还有几个旭倌兄弟。”张五娃策马追了上来,气喘吁吁地抱怨。“看见你出了县学,我就赶紧追了过来。没想到你胯下这匹骡子,脚程还真不差!” “哪里比得上五哥的青云骢,那可是万里挑一的名种!”李旭拱了拱手,谦虚地道。 “什么青云骢,马贩子的话你也信?你真的要去经商么?一点儿也不想读书了?”张五得意地用皮鞭磕了磕描了银的马鞍,笑着追问。 “不读了,父亲年纪大了,需要有人帮他。再说,我也不是读书那块料子!”李旭点点头,回答。 “可惜,真是可惜。昨天刘夫子还说,整个县学里,就你我兄弟开了读书的窍。我那姑夫想必也是一时计短,要不,我跟我爹说说,让他出钱帮衬你们一下!” “五哥美意,我本该拜领。但家父心意已定,还是不拂了他的意吧!”李旭再次拱手,婉言拒绝。表舅张宝良家的钱,除了被逼到死胡同的人,整个上谷哪个敢借?去年舅舅借了他十几吊钱,结果赔进半数地产。自己这个表外甥如果上门告贷,恐怕李家那几亩薄田,禁不住表舅大手一捋。 “也罢,行万里路胜过读万卷书!”张五娃摇头晃脑地说道。用皮鞭敲了敲精铜马镫,继续问道:“听说你前日猎了一头母狼,有毛驴般大?” “都是大伙谣传,真有那么大的狼,我早被它吃了,哪里有机会猎它。表哥还有别的事情么?”李旭没有在马路中央与人闲谈的雅兴,带了带坐骑,准备就此告别。 “且不忙走,你我是兄弟,又是同窗好友,让我来送你几步!”张五娃的话让李旭听起来心里一暖。可接着,对方的话就把本意暴露了出来。 “我听说你还掏了只小狼崽,银灰色皮毛?” 第一章 盛世(10) [本章字数:2336 最新更新时间:2008-11-04 09:42:56.0] ---------------------------------------------------- “那也是谣传,小崽子的毛色,向来都是灰突突的!”李旭一边徐徐前行,一边应道。 “逆了季节生的孽障,还是独伢,怕是养不大吧!况且狼性野,你将来未必制得住!” “能养多久养多久,我也是一时兴起。将来长大了,就放到深山里去,任其自生自灭!”李旭有些不耐烦了,连日来,关于小狼无法养大的话,他一天能听到十几回,耳朵上的茧子都磨起了老高。 “不如把它让给五哥,我厨房有的是碎肉,好过跟了你受苦。我给你十个钱,你说,怎么样?”张五娃打马追上几步,赔着笑脸问。 李旭诧异地看了表哥一眼,摇摇头,继续赶路。 “要不,二十个,不能再多了。一条训好的猎狗也值不了这个数!”张五娃不依不饶,继续追着侃价。 “五哥,那小狼本来就不值一钱。但那是我的!”李旭回过头,眉毛竖成了两笔浓墨。 “实话跟你说了吧,旭倌!刘大官仗着他家赛虎犬个头大,总欺负我的狗小。所以我想养条狼来报仇。那东西天生喝血吃肉的种,凭你的家底,根本不可能养得活。不如转让给我,看在亲戚的分上,我给你五十个钱救急,也好过你舍了学业去从贱行!”张五娃策马拦住李旭去路,急切地说道。 “五哥,君子不夺人所好!”李旭黑了脸,大声道,“况且,它是狼,不是狗!”说罢,推开张五娃,纵缰而去。 “旭倌,旭倌,咱们再商量商量,再商量商量!”张五娃策马急追,焦急的声音在街头回荡。 “我再说一遍,它不是狗!” 接下来数日,李旭俱在与亲朋好友、族人同窗的话别中渡过。众人闻听他要弃学从商,有人惋惜,有人庆幸,更多的人则是好心地前来安慰,让他且顺天命。在饱含了人间冷暖的目光中,日子过得倒也快。转眼来到月末,心结早已被老夫子几句话解开的李旭除了不舍之外,内心深处反而涌起了对几分流浪的喜悦与期待。几乎寸步不离的小狼崽子仿佛更理解主人心态的变化,缀在李旭脚边,不断地打滚耍赖讨要吃喝。 虽然没有足够的肉食可吃,与人一样有了固定进食机会后,小狼崽依然发育得极其迅速,双眼睁开没多久即不肯再躺于李旭为其安排的木箱中休息,而是跌跌撞撞地跟在李旭脚边东奔西跑。 对于这样一个逆季而生的怪胎,左右邻居和族中长者甚为不喜,几度找上门来要求李懋将狼崽子处理掉,以免其长大后为祸乡邻。待听说李家惟一的儿子辍了学,马上准备去从事贱业,硬气话也就无法说得出口。 士农工商,百艺之中,商人排在最末。寻常人家子侄倘若能在田间刨得一口吃食,都不会曲身为商贾。务农者可以凭借苦读或别人赏识改变命运,而从商者,这一辈子就要被打上商人得印记,永远没有读书做官的机会。 大多世人皆羡慕比自己过得好的乡邻,巴不得人家遭灾。而遇到境况比自己差的乡邻,反倒心生几分同情。“反正这东西注定长不大!”“反正他走时会把这孽障带走!”邻里族人们自我找着借口,陆续离开了李懋的家。 “你不但要长大,而且要比别人大。”落日下,李旭对着自己的小狼讲。小狼在地上打一个滚,呜呜嗯嗯叫唤数声,以此来回答李旭的叮嘱。 “不如我就叫你甘罗!”李旭摸了摸小狼绒绒的短毛,笑着说道。突然间从一个众人瞩目的少年才俊,变成了一个大伙不愿意搭理的小行商,虽然那天已经被杨夫子及时解开了心结,但巨大的生活落差依然使他的性情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变化。一言一行,除了原来的坦诚敦厚外,又多出了几分玩世不恭。 甘罗十二岁为相,是世人眼中少有的神童和幸运儿。既然小狼崽被所有人称为孽障,霉运缠身,李旭就偏偏给他取一个世间最幸运的名字。至于无聊的人是否为此火冒三丈,李旭不想管,也管不着。 “甘罗,甘罗!”一个少年在阳光下边跑边叫。 “呜呜,呜呜!嗷——”小狼张开四蹄,银灰色软毛在暮色中飞舞。 出发的日子一天天临近,李家的人也渐渐忙碌起来。李旭平时上学骑的那匹大青花骡子跑不快,只能用来驮货,不可用来乘人。所以李懋特地将自己此番贩卖回来准备催肥了赚钱的三匹突厥瘦马中挑出最强壮的一匹来,配了新的嚼络鞍凳,给儿子当坐骑。 舅舅张宝生则把当日卖皮货收到的钱借着给外甥凑盘缠的理由全部送回了李家。李张氏好推歹推,张宝生最终只肯收下三十个肉好算作给妻子的跑腿钱,其余的硬塞进了李张氏手里,“穷家富路,咱们再苦,但不至于揭不开锅。旭官出门在外,多一文钱在身,就多一份胆气!” “也好,等咱家旭官赚了钱,让他给你沽酒!”李张氏接过带着汗味的荷包,强笑着说道。一转过身,立刻用手背去揉眼睛。 “你这作甚,他能出门帮衬家里,是好事儿啊。难道你还能把他夹在胳膊底下护一辈子!”张宝生不忍看妹妹难过,低声劝慰。听说侄儿弃学,他亦非常失望,恨不得上门与李懋打上一架,让他断了这个短视的念头。但家里的婆娘却说:“任谁家的父母都不会祸害自己的孩子,妹夫这么安排,肯定是有什么长远打算,或是有什么不得以之处!”所以张宝生也只得强作欢颜来贺,顺便看看妹夫这里是否有转不开的急难需要自己帮忙。 “他文章写得好,字也周整。当年老太爷在世的时候,曾经说旭子是李家祖坟上一垄蒿子…….”李张氏低声说着,用手抹干眼角的泪。无奈坏了儿子的前程,做母亲的无论如何也不能心安。(注13) “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一时黯淡,谁又能看得出今后短长来!旭官这孩子生就一身福气相,你放心,他将来肯定有机会出头!”张宝生装作信心十足的样子,故作神秘地解释。 李张氏不说话了,儿子临行,最忌说出错话来坏了口彩。明知道哥哥是安慰自己,也只能把安慰的话当希望来听。况且儿子还小,谁知道会不会有更好的前途在等着他! 想到这,心下稍宽。把刮光家底搜罗出来的钱凑在一起,穿成每百文一小串,打在了行李卷里,与干粮吃食,厚衫夹袄归做一堆,怕人?上看见起了歹意,又特地在装铜钱的袋子外边缝了一个粗麻布口袋,脏兮兮的,仿佛里边装得全是破烂。 第一章 盛世(11) [本章字数:2686 最新更新时间:2008-11-12 09:36:02.0] ---------------------------------------------------- 待晚上李懋回家,夫妻两个少不得又在灯下把所有东西重新翻检一遍。御寒穿的冬衣,防暑穿的丝裾,互相提醒着,越收拢越多。直到李旭在一旁“抗议”说,如果把东西全部带上,已经可以压垮两头骡子,夫妻两个才相对苦笑了几声,想办法为儿子精简行囊。 “那姓孙的在家排行第九,是最好说话不过。爹和他搭过十几次伙,算得上老交情。有什么难处你尽管说与他知晓。叫他一声九叔,他自然会照看着你这个晚辈!”李懋突然变得像婆娘一样絮叨起来,翻来覆去地叮嘱。左手刚从行李卷中裁撤下一包?上吃的干果子,右手却把更大一包腌肉塞了进去。 “嗯,爹,您放心,我知道了!”李旭有一句没一句答应着,对父亲的话半信半疑。孙九如果真的和爹交情那么深,这么些年,怎没见他到家中喝口水?如果只是生意上的交情,托了估计也是白托。大伙都说,生意场上只认钱,不认亲朋。同行搭伴罢了,出了塞,一切还都得靠自己。 “那边天冷得早,夹袄里我给你絮了丝绵。自己记得换,别逞能硬挺着。一旦腿上受了寒,就是一辈子的罪孽!”李张氏抖开一件厚厚的新衣,重新用力卷成卷,期望能减小寒衣体积。老李懋在一旁看得累,伸手过来帮忙,夫妻两个费了好大力气把放衣服的包裹压缩了三分之一体积,想了想,又从柜子里抄了一件契丹人常穿的皮袄搭在了包裹外面。 “我知道了,不要放那件皮袄,膻腥气太重,闻了恶心!”李旭跑过了,笑着祈求。“我肯定会记得换寒衣,皮袄就不要了。否则,人非把我当成胡儿不可!况且这东西足有二十斤沉,把马都压趴下了!” “你倒是聪明!”李张氏狠狠地点了儿子额头一把。“那边滴水成冰,冻掉了你的耳朵,就不得意了!” “嗨,我这么大人了!”李旭聪明且自信地道。 父母俱不作声,继续努力让包裹看起来更小。昏黄的油灯下,李张氏将里外衣服全部抖开,无论新的、旧的,沿着原有的阵脚,一针一线缝了个遍。老李懋则佝偻着脊背,将值钱的东西反复翻检,唯恐落下什么让儿子途中受苦。 “这铜钱不能多带,百十个足够。又重又麻烦,人丁稀少的胡人部落还未必认!”李懋将妻子码的整整齐齐的近千枚铜钱扯了出来,扔到了一边上。 “那旭子花什么?说出去办货,总得装得像个样子吧?”李张氏一愣,针脚失去了准头,深深地刺进了自己的手指内。 “看你慌的!”老李懋不顾儿子就在身边,一把抓住妻子受伤的手指,含进嘴里,用力吸了几口,把血吐到了地上,呵斥道:“那么急干什么,赶快用盐水洗洗去!” “那旭子的钱……” “明天我去县里把铜钱尽数换了斜纹提花锦,那东西细密,颜色又亮,胡人那里是女人就喜欢。旭子到了草原上,可以直接用锦换了他们的牛马。至于日常花销,就靠那几篓粗茶。与胡人换干肉、奶豆腐,蘑菇,黄花,一斤能换百十斤!快去洗手,大热天,别伤了风!” 老李懋是个塞上通,什么东西什么价钱,怎么和胡人以物易物,趁着没出发之前,手把手地教导儿子背熟了。按他的估算,商队初九离开上谷,一个半月后可到达草原深处。如果能换得些皮货,就求孙九等人把李家的货物和青花骡子一并捎回。至于李旭,则以等待明春办货为借口,找个待人和气的部落先寄住下来。 如此,明年春忙过后,李懋就赶了牲口到塞外来寻儿子,官府征兵也好,拉夫也罢,父子两个一个年近五十,一个接不到军令,谁也奈何他们不得。 “您放心,我打听过,那边甘草甚为便宜。到时候咱爷两个一个在塞外收,一个在上谷卖,保准能赚一大笔!到时候给借给舅舅些翻本,娘也不用整天苦着脸!”李旭对塞上生活充满幻想。失去考科举的机会不要紧,关键是能有办法把自家振兴起来。家门兴旺了,什么麻烦事情都会少很多。 想着想着,他脸上的笑容更加明亮。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己没有治国平天下的机缘,让自己家日子过得好一点的本事,还能有吧? “你自己拿主张吧!”老李懋伸手摸了摸儿子的后脑勺,强笑着说道。 在李懋和妻子把行李整理到第二十遍的时候,孙九的商队终于姗姗进了易县城。有求于人,李懋自然不敢怠慢,包了‘有间客栈’整个底层,款待孙九和李旭未来的同伴。舅舅张宝生和妗妗张刘氏也使出全身手段,把硬菜炒得在锅里噼啪直爆。十几样菜色摆到桌案上,再送上张宝生密法缩过水的老酒,不消半个时辰,就让孙九等人达到了眼花耳熟的状态。 “大木兄弟,你放心,旭子包在我身上。有我孙九在,他就少不了半根儿寒毛。这趟我孙九手中能落下一个铜板,你李家就不会只分得半文!”拉开短?,孙九的大手在胸前拍得啪啪做响。 “也不指望赚多少钱,孩子第一次出门做生意,主要是个锻炼。我这腿脚不灵,天一冷就爬不上马背。如果不是怕耽误了大伙的买卖,我就自己去了!”李懋陪着笑脸,招呼大伙吃菜。转眼又把李旭叫了出来,让他给九叔倒见面酒。 “九叔!”李旭规规矩矩地叫道。斟了一碗酒,高举过眉。今天这伙几桌客人吃相实在太不雅观,把他先前对商队的幻想通通敲了个粉碎。满座没一个穿金带银,绸衫纱帽的吕不韦般风流细嫩人物,相反,一个个披短执长,横肉满身,活脱刚从良的土匪。惟一一个吃相文雅些的人坐在窗口,看上去像是读过些书,可他的身影在商队里显得如鹤立鸡群,不仅是显眼,而且带着孤单。 河间人孙九正如李懋所说,是个非常爽利的汉子。接过李旭高举过眉的酒碗,每次都闷得一滴不剩。三碗闷罢,指指李旭,又指指自己,大声道:“我姓孙,排行第九。叫我声九叔也好,九哥也罢,都随着你。但进了商队,就得守商队的规矩。咱做买卖的讲究盈亏自负,?上遇到麻烦却要生死不弃,这一条,你做得到么?” “但依九叔!”李旭闻言下拜,大声承诺。 “起来,咱这不是官府,不讲究这调调。”孙九赶紧站起身,把做势欲拜的李旭用力拉住:“说实话,大伙十里八乡集结起来的,这次推举九叔带队,下次还不知道推谁。所以谁也不比谁矮半截,这次你拜我,下次一旦选了你当头,俺老孙难道还把头给你磕还回去?” “哈哈!哈哈!”一屋子人都被孙九的话逗笑了,有人就跟着开始起哄:“别听这老小子的。他是怕你把他拜得辈分高了,没钱给你做见面礼儿!” “去,去,我老孙是那吝啬人么?”孙九被挤兑得涨红了脸,从腰中摸索半天,掏出一个弹丸大小的银豆子塞进李旭之手,“不能让你白叫了九叔,这个小豆子,拿着将来娶媳妇用!” “那可使不得!”李懋一个箭步?上前,把银豆子夺下,硬塞回孙九之手。“已经给你添了麻烦,旭子怎么再能收你的钱。况且你老孙也不是什么阔绰老板,何必跟孩子这么客气!” 纵使现今太平世道,银子落价,市面上一两银子也值两吊之数。那东西分量重,丁点个小豆子亦超过了二钱。求人办事不给人送礼,却先讹了人家四百个钱,即便郡守老爷家也没有这么做的道理。 第一章 盛世(12) [本章字数:3443 最新更新时间:2008-11-12 09:51:16.0] ---------------------------------------------------- “大木兄弟,这你可就见外了。我年龄大,他年龄小,都跑这条商道,将来不一定谁照看谁呢!”孙九不依不饶地又把银豆子塞进了李旭怀里。“拿着,休得惹九叔发火!” “侄儿怎敢向九叔讨赏!”李旭赶紧将带着体温的银豆子举还给孙九。昨天晚上收拾行囊,娘告诉他在衣服角上也缝着几颗银豆,那几乎是李家的全部积蓄。此物各民族通用,无论是胡是汉,送到任何一家当官的眼前,他都会看在赵公元帅的面子上给些照顾。(注14) “大木哥,你就让旭倌拿了吧,你几时看到过老孙送出了礼物曾收回来?”见双方拉扯不下,另一张桌子上有人过了帮腔。 此人年龄比孙九略小,胡子很稀落,衣裳相对干净,看样子也是商队中说得上话的人。怎奈孙九却不肯领他的情,瞪大了牛眼珠子,佯怒道:“好你个张小个子,老子正准备推辞几回后就把银子收回来,你却非害老子赔本。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银豆子是我给大侄儿的见面礼,你们都是长辈,也得跟着发一回彩头!” “九哥,九哥,您这不骂我么!各位兄弟,你们千万别这么干,否则我李大木没脸再跑这条道了!”老李懋吓得直作揖,办酒席虽然贵了点,但那是为了给儿子维护个好人气。经孙九这么一搅和,酒菜本钱肯定回来了,可儿子的情面也跟着薄了。 他不肯收,众人却不肯答应。有大方的就直接排出了肉好,有人不愿意,肚子里骂着孙九的祖宗,也不得不从腰中摸出了两个白钱来。孙九带着李旭,挨个给他介绍商队的伙伴,每介绍一个,李旭就给对方斟上一碗酒,那人一口闷了,随即就把见面礼钱塞进李旭手里。 一圈酒斟下来,直累得李旭两膀子发酸。肉好、白钱杂七杂八收了近一百个,人也差不多认了个脸熟。给孙九帮腔那个人姓张,是孙九的老搭档,这伙商队的临时副头领。只给了一个白钱的那个疤瘌脸姓杜,是河间杜家的一门远亲。面相凶恶的那个姓王,穿着露脚趾头布靴的那个商人姓李,算是李旭的本家。而远远坐在窗子边,与众人格格不入的那个大眼睛少年姓徐,其家乃峻县富豪,名下田产、店铺无数。却不知道犯了什么了不得的大错触怒其家长,被其父狠了心送到商队里长见识。 众人给了李旭见面礼,吃喝起来便更放得开。也有性子窄者,核计着如何把礼钱吃回肚子,扯开腮帮子猛嚼。一时间,客栈里行令之声大作,居然恢复了当年几分热闹光景。李旭被吵得头大如斗,又不能离席,只能把了盏酒慢饮相陪。想想今后三年内自己就要与这些糙人为伍,不觉黯然神伤。 “你真的要去塞外办货么?”身背后,一个声音低低地问。 李旭闻声回头,看见徐家少年那双明澈的大眼。无奈地笑了笑,说道:“家父年纪大了,塞外又冷得厉害。我不去替他忙碌,还能怎样?徐兄呢,你家中那么多店铺,要体察世务,何处不可落脚,缘何也跑了塞外?” “唉,休提!我爹新娶了七姨,年纪比我还小。我看不惯,所以找茬跑出来散心。”徐大眼笑着解释自己加入商队的原因,“况且这个季节据说能收到好皮货。眼下中原皮货正贵?你说呢?” 皮货两个字,被他咬得音极重。李旭心里突地一跳,仿佛所有秘密瞬间被那双大眼看了个透彻。想想对方不过也是十五、六岁的年纪,断不能有杨老夫子那般见识,勉强稳住了心神,笑着答道:“正是为了皮货,最近在上谷郡,生皮价格几乎翻了一倍呢。我们速去速回,说不定能?上一大笔!” “我可不想那么早回去!”徐大眼的双目在闪动间,总是带着一股与年龄丝毫不符的凌厉,“难得出来一次,我且玩尽了性再说!”。 李旭笑了笑,端起了面前的酒盏。正如自己也不肯直言告诉对方北行的目的一样,徐大眼说的也未必是实话,。家世如此好的少年出游,自有扬州、洛阳这些风光迤逦所在,即便是跟父亲怄气,也犯不找去苦寒之地找罪受。 徐大眼见他举盏,也把自己手里的酒盏举了起来。找由头着跟李旭干了两盏酒,带着几分醉意问道:“我姓徐名世绩,字懋功,贤弟可有表字?” “我叫李旭,字仲坚!”李旭挺直了胸脯说道,生怕别人把自己的年龄看小。 “那你我在?上互相照应,并肩走一趟塞外,仲坚贤弟意下如何?”徐大眼拍拍李旭的肩膀,笑容里带着几分神秘。 “愿从懋功兄之命!”李旭翘了翘脚,伸手拍了回去。二人都是正在发育的少年,骨架都很大,站起来高矮也就差不多。比了半天身高也没比出胜负,各自捧着酒杯,‘嘿嘿嘿’地傻笑起来。 那场酒李旭喝得很忧伤也很高兴,不知不觉醉倒在了座位上。待第二天他酒醒时,启明星已经照透了糊窗子的草纸。父亲、母亲和忠叔、忠婶早已经爬起来,替他收拾好了一切行装。他的宝贝弓,护身刀一样不少,就连小狼甘罗都被放进了母亲亲手做的一个麻布褡裢里,挂在了青花骡子的脊背上。 大青花骡子受不了小狼身上的野兽气味,惊得前窜后逃,直到李懋举起了皮鞭,才不得不低下头,殃殃地出门加入等候在外的商队。 百余匹牲口的凑在一起,规模甚为壮观。孙九一声令下,商人们排成一条长队,慢慢移动起来。叮当,叮当的銮铃声敲破晨曦的静谧。 “旭子,?上小心些!”老李懋跟孙九等人再次打了招呼,得到了对方信誓旦旦的保证后,又走到儿子身边叮嘱道。 “嗯,爹,娘,二老也小心身体!还有忠叔,忠婶,都小心些!”李旭答应着,眼里总觉得有东西向外滚。 “要是,要是,就”李张氏想叮咛些事情,又怕坏了口彩,犹豫着,迟疑着,舍不得放开缰绳。 “你娘的意思是,遇到麻烦,逃命要紧,其他都是扯淡!”李懋附在儿子耳边,用自家人才能听见的声音说道。说完,一把夺过缰绳,塞进李旭之手,“?上吧,别掉队。尽量在正中间走。吃饭时多吃肉和菜,?上该花就花,别省钱……” 坐骑打着响鼻,缓缓地?上了商队。李旭回头,朦胧泪眼中,看见父亲、母亲彼此搀扶着,向自己挥手。他们背后,鸡啼声唤醒黎明时的村庄。 直到很多年以后,那双彼此扶持的身影还经常萦绕在李旭的梦里。 注1、 笊篱 北方捞米饭专用器具,木柄一端带有细竹篾编成的网。在河北一带乡间,挂此物于墙外为饭馆标记。风俗一直延续至上世纪八十年代。 注2、 肉好。隋文帝重铸五株钱, 禁止南北朝时所发行的劣币。此钱,“背面肉好,皆有周郭,每钱一千重四斤二两”,所以民间称其为肉好。隋唐年间,与绢布同时作为货币通行全国。 注3、 户槽 隋代县里设户槽和兵槽,地位等同于县丞。户槽负责收税,统计人口等工作。手下可招募帮闲(协管),国家不发帮闲俸禄,由户槽从地方税收里扣,后渐渐成为官员们搜刮地方的捷径。 注4、 束发,一般指男子15岁左右,这时应该去学各种技艺。《大戴礼记?保傅》:“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 注5、 汉尺,一尺约为现在的23.1厘米。 注6、 乡贡,即举人。隋代开创科举制度,规定地方向中央推荐人才,中央凭考试结果而录用。炀帝大业五年(609),下诏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四科举人” 注7、 明经、进士。科举最初科目繁多,有明经、进士、明法、明字等。隋代最流行的即明经、进士两科,有正式文献记载。 注8、 加冠,古时男子二十行冠礼,意味着成年。 注9、 吐口吐沫砸个坑,北方土话,指人言而有信,承诺的事情如石头砸在地上,永远无法收回。 注10、 白钱,隋炀帝继位不久,因为大兴土木导致国库空虚,随即在新铸的铜钱中大量掺杂锡、铅等贱金属,导致铜钱发白,大幅度贬值。所以百姓称之为白钱,凶钱,以区别于隋文帝铸造的标准五铢钱。 注11、 斗,此处为隋斗,重量与唐斗近。汉代一斗大约为现在的4市斤,半斗相当于2市斤。据考证,其中谷子每斗重3.6斤,麦与斗皆为4。唐斗为汉斗的三倍,每斗约为现在的12市斤。 注12、 汉唐时期中国弓的结构,弓臂的两末相称为策,策端装耳。耳是供挂弦用的,多以骨、角制作,也有铜制的,安徽省阜阳县汉汝阴侯墓且出土错金银的铜弓耳。耳上挂弦的凹缺名弦。无论弦和耳,都要求表面光滑,以避免擦伤弓弦。但也有将弦直接缚结在弓臂上的,这种作法名"缘"。弓弦有用皮条制作的,也有用丝绢绞合而成的,以采用挂弦者为多。弓臂中央的弓把部分名?(弓+付)。弓把和弓梢之间的两个弧形部分名渊,亦名肩。 注13、 蒿子。北方农村迷信,认为祖坟上生青蒿预示者子孙成大业。所以长者会说:“旭子是我家祖坟上的蒿子。” 注14、 隋唐年间白银尚未成为主流货币,与铜钱没有固定兑换价格,只是作为重礼打点官府用。云南、塞外均有少量流通。本书参考宋代金国物价,一两银折合两千铜钱。及至明清,外界流入白银过多,则一千钱折银一两。 第二章 出塞 (1) [本章字数:3914 最新更新时间:2008-11-06 09:38:50.0] ---------------------------------------------------- 当天夜里,李旭做了一个梦。梦境中,他看见自己策马持槊,冲杀在疆场上。而战场周围,无数陌生的或者熟悉的面孔,在大声喝彩。 人不是牲口,不需要名种名血。醒来时,他牢牢地记住了虎贲将军罗艺这句话。 平生到过最远的外乡就是县城,平生见过最高的岭子就是村子前那座大青山。虽然心中早已把出塞的路程设想了一百遍,离开了家,李旭才终于明白,外边的山河与自己的想像大相径庭。 比起巍巍太行,连绵近百里的大青山只是一个山孙子。比起滔滔滦水,家乡的易水简直是一个小河沟。向北,向东,再向北,再折向东,身边的山越来越高,山外的天空也越来越纯净。沿着官道和摇摇晃晃的浮桥跨过涞水,拒马河,桑干水,一?上不断有出塞的行商赶来汇集,把商队滚雪球般越滚越大。 上谷号称边郡,实际上距离边境还非常遥远。一连走了五、六日后,在涿郡的治所蓟县,商队停了下来,开始出塞前的最后一次大补给。 “赶紧检查行李,缺什么补什么。今天在刘老庄停留一下午,明早寅时三刻点卯,过了卯时,一概不候!”孙九把商队带进一家相熟的农庄,扯着嗓子吼了一句。 嗡地一声,浑身散发着臭气的行商们立刻如受了惊的苍蝇般散了开去。卸行李的卸行李,安顿牲口的安顿牲口,转眼间,偌大院落里就剩下了李旭和徐大眼睛两个人手足无措骑在马上,不知道下一步自己该干什么。 “烦劳几位兄弟把帮这两位小哥把行李卸了,牲口牵去喂点儿精料。他们都是我的晚辈,第一次出远门!”一堆乱哄哄的人喊马嘶声中,孙九的声音显得格外亲切。几个庄客打扮的人立刻走了过来,七手八脚地帮李旭和徐大眼睛卸行李。 李旭跳下坐骑,想上前搭手,又不知如何搭起。想如孙九般悠闲自在地躲到人群外透气,却唯恐一时照料不到,被人把行李掉了包。那里边有父亲高价买来的锦缎,还有自己最喜欢的干果,一件棉衣的下角,还藏着几粒银豆子……. “旭官,到凉棚里喝茶,主人家早预备好了!”孙九的话再次于耳畔响起。李旭连连摇头,想跟孙九说自己不放心行囊,又怕让惹火了庄客。站也不是,走亦不是,吱吱呜呜几声,额头上一下子冒出了汗来。 正午的阳光从碧蓝碧蓝的天空中射下,脸红得如被煮了般的少年和其额头上晶莹的汗珠在纷乱的人群里成为一道独特风景。几个已经安置好行李和牲口的老行商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善意地笑着远去。几个促狭鬼则故意趴在李旭耳边嘀咕,“小心看着呃,庄客们的手脚从来不老实!” 闻此言,李旭心里更急,这行李中裹着他一家人的生活希望。正鼓起勇气就要上前夺下行李,却被徐大眼睛轻轻地拉住了手腕。 “别听那帮家伙瞎扯,如果不放心,九叔会把咱们向这领么?”徐大眼角站在李旭身边,用极低的声音点拨。 “年青人真是第一次出门啊,咱刘老庄的名声,方圆百里你打听一下,十年来,从没有客人在这里掉过一根线头!”一个负责指挥庄客们干活的老人?上前,向李旭介绍。话语在自豪之外,已经带上了几分不满。 “刘老疙瘩你别吹牛,我上次就被你家的枣树挂了半片衣服去。论线头,足有几百根!”孙九赶紧走过来给李旭解围,一边说着笑话,一边向李旭喝叱道:“还不去树荫下灌碗水去,大太阳底下,不怕晒傻了你们两个!” 李旭涨红的脸一下子变得更红,仿佛有股火从面皮下直烧出来。这几天在?上,他已经闹尽了类似的笑话。住店打尖,吃饭喝水,甚至连途中拉野屎,都得人在耳边指点。好在众人吃了他家的酒席,承几分人情,脸上还没露出厌烦之色。 “我,我…..”李旭尴尬地嘟囔,慌乱中倒生出了几分智慧,指着青花骡子道,“我不是不放心,是怕那畜生吓了他们!” “一头骡子!”刘老汉大笑道,话音未落,骡子旁有庄客大叫一声跳将开来。小狼甘罗从布囊中探出半个头,喉咙里发出连声的低啸。 这一下,不但是人,连牲口也受了惊。几头距离青花骡子近的牲口打着哆嗦,拼命后退,任庄客怎么拉都拉不住。 “是一头小狼崽儿,还不到一个月大。看你们这点胆色!”孙九怕甘罗惹出更大的祸来,赶紧向众人解释。“这孩子是厚道人,怕狼惊了你们,所以才一直在旁边看着。你们这些家伙,却把人家的好心当了驴肝肺!” 李旭缓过一口气,口齿和头脑立刻变得清晰起来。笑着跑过去,将甘罗抱在了怀中,躬身向众人赔罪道:“小子莽撞,惊扰诸位大哥了。本来该早些提醒,又怕诸位大哥说我多心!”说完,搭起小狼的前抓,摆出一幅作揖状。 “这狼崽生得倒也有趣!”刘老庄的庄客见多识广,自然不会跟他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孩子较真儿。从震惊中缓过神来后,哄笑着继续忙碌。孙九?上前,拉了李旭的手,将他扯到庄子里的树荫下,塞过笆斗大一碗凉茶,笑着骂道:“看不出你小子还有几分急智,别担心,这刘老庄主是地商,有行商从他家过,才能保证货源不断。若是大伙总缺长少短,他的招牌早砸了。砸了招牌,所有生意紧跟着黄汤!” “多谢九叔!”李旭放下茶碗,低声道谢。 “谢什么谢,你爹把你托付给我,我总不能辜负了他。我跟你说啊,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比这还冒失。一个人背了包裹去闯塞外,什么规矩都不懂。没有商队肯让我入伙不说,有一次还差点让人当成马贼的卧底打死!”孙九摇摇头,目光一下子变得格外幽邃。 那一定是非常忧伤的记忆,李旭在心中默默地想,仿佛看到了一个和自己同样孤独的少年为了生存在崇山峻岭中挣扎,没有同伴,也瞅不见路的尽头。刹那间,他觉得孙九身上的破衣服和汗臭味亲切了许多。 “你跟大眼多学着点儿,那小子贼机灵,心肠也不坏。我走南闯北这么多年,没见过这么精的人!”乘了一会儿凉,孙九拍拍屁股上的泥土站起身,冲着正在抢茶水的人群喊道,“大眼,大眼兄弟!” “唉,九叔,我在这呢!”徐大眼从一排窗户中探出半个脑袋,才片刻功夫,他已经净了脸,身上短?也换成了一套淡蓝色的长衫,配上那张略带书卷气的脸,标准一幅大户人家的公子相。 “呵呵,瞧不出我这草窝里还飞出只凤凰!”孙九笑着打趣道。 “待会儿不是要进城么?穿得齐整些,也好逛些大铺面!”徐大眼还以一笑,用手指了指其他几个窗口,“张叔,杜叔他们几个也在换衣服,九叔难道就一身短?去城里送货么?” “小兔崽子,就你嘴巴会说!”孙九笑着骂了一句。把李旭推到面前,说道:“带着旭倌兄弟,他比你小两岁呢!” “那是自然,我刚才就想约他,见九叔在面授机宜,不敢偷听!”徐大眼大声答应着,招呼李旭进屋换衣服。 又乱了一阵子,大伙都被安置停当。由孙九出面,带着几个年龄大,头脑清晰的行商,开始交割主人家托他们从中原带来的南方货物。其他的行商们则自己到门外找鸡毛小店吃了口饭,带上准备留在蓟县的俏货,搭着伴进了城。(注1) 李旭和徐大眼睛没有货物可卖,各自骑了匹马,在城内漫无目的的游荡。这是李旭平生见过的最大城市,光城南一角就比他所熟悉的易县大上两倍。青灰色的云瓦,图了彩的飞檐,雪白的墙壁,无一处不令人目眩。更难得是城内青石铺就的街道,平整得居然如镜子般,让人不忍心纵马踩过去。 而店铺里的东西更为光鲜,南方来的丝绸,北地来的毛毡,西域来的宝石,东海来的珍珠,没一物不让李旭看得心惊肉跳。那些货物的价格,也如其质地一样,高得令人不敢伸手去摸。每次上马,跟在徐大眼身边的李旭都提着万分小心。怕万一马惊了闯入人家的店铺,损坏了其中一两样货物,让李家从此倾家荡产。 “如果能在蓟县城内开一座店铺,然后把父母接过了养老,也是神仙日子!”逛了片刻,李旭又开始做白日梦。。“如果生皮价格一直维持在目前这种状态,来往一趟塞外就可以赚一千多文,再顺路贩卖些马匹、牛羊和药材,一年三趟,扣除给官府和族里的孝敬,三年后可积攒七千个钱。有七千个钱,不知道能否在蓟县主街上租个门脸…..” “这是大隋朝最北边的一所重镇,渔阳、安乐、上谷、河间,俱在其俯视之下。取了此地,整个幽燕尽在掌握!”徐大眼不知道身边的李旭存着如此平庸短视的想法,用马鞭指点着重楼后的青山,豪气干云地说道。 一?上,徐大眼指指点点,话语中所感慨的尽是如此大一座城池,能藏多少兵,聚多少民,囤积多少钱粮等。李旭磕睡虫般点头答应着,心里盘算的却是这么大一座城市,如此茂密的人流,在闹市上开一家杂货店,每天能有多少进项。二人一个顾盼雄飞地说,一个有口无心地听,倒也配合了个相得宜彰。 “始皇帝王统一天下,大将军蒙恬曾在此屯兵两万。终其生,匈奴不敢南下而牧马!”徐大眼跳下马,指点着一座破旧古庙说道。那座庙宇香火聊聊,大门上的漆都斑驳脱落了,与周边热闹的景色相对照,愈发显得凄凉。但当地百姓却不嫌其寒酸,凡路过庙门者皆下马缓行。就连沿街摆摊的小贩,也尽量不靠近寺院门口。 “蒙恬,他不是被二世皇帝杀了么?”李旭跟着跳下马背,低声问。逛了半天街,他终于和徐大眼找到了一个共同的话题。 “惜未死于异族之手!”徐大眼耸耸肩膀,叹道。身边跟班一样的李旭与他性格相差甚远,但整个商队里只有这么一个读过书的人,他再不满意也只能迁就。 李旭却没时间听他的长吁短叹,刚刚跳下马背,他的目光就被远处一个雕梁画栋的双层小楼吸引了过去。那座楼通体被彩漆刷成了亮色,里边隐隐传来丝竹之声。门口走近走出的,皆是些衣着光鲜的豪客,一个个面色红润异常,仿佛每个人都刚刚成交了一笔大买卖般。 “一座青楼而已,有什么好看的!”徐大眼低声喝道,望向同伴的眼神更加多了几分不屑。 接下来,李旭的回话就把他的眼珠子都气得掉了下来。 “青楼,不是彩漆的么?怎么起了这般古怪的名字?里边卖得什么货,茂功兄可愿前去一观!”李旭扯着马缰绳,一步步向前凑。 “不卖货,只卖笑!”徐大眼气得哭笑不得,上前一把拉住了他。 “卖笑?”李旭楞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了青楼原来就是窑子,一下子脸又红到脖子根儿。 第二章 出塞 (2) [本章字数:5268 最新更新时间:2008-11-06 09:39:16.0] ---------------------------------------------------- “难道上谷郡民风竟质朴如斯?你连娼馆都没听说过!”徐大眼实在无法忍受同伴如此孤陋寡闻,声音不觉提高了数分。 李旭则又扭过头去,不再与他说话。徐大眼以为自己说重了,惹得他心中着恼。刚欲把话题岔往别处,李旭却猛然回过头来,红着脸,拉了拉他衣袖,说道:“张大叔、杜疤瘌、王麻子他们,他们都去青楼,不,被青楼边上的一个老女人扯到胡同里走了!” “他们是市井群氓,手头有了闲钱,不干这点事情,还能干什么?”徐大眼?上马背,没好气地说道。“咱们快点走,这些地方实在污人耳目!” 李旭见同伴突然间变得极不开心,只得跟着?上坐骑。豪爽仗义的孙九,奸诈吝啬的杜疤瘌,凶横好色的王麻子,几天来,数十个行商小贩仿佛寺院里的罗汉相,每个都带着不同的面孔。到底哪个才是行商的真正面目,或者说,哪张面孔会成为将来的自己,他不知道,只觉得心里空空落落的,实在迷茫得很。 街道上人流汹涌,两个少年想快些离开也快不起来。才行得百十余步,前方忽然一乱,所有人都挤了过去。 “打架了,打架了!”有个地痞无赖唯恐天下不乱,一边向人群中间挤,一边大喊大叫地给动手者加油助威。前面围观的百姓却不肯配合,猛然向后一退,把地痞挤翻在地上,数只穿着草鞋的大脚丫子不由分说地踩了上去。 “哎呀,我的姥姥,直娘贼!”小地痞被踩得吱哇乱骂,爬起来想找人拼命,抬头向前一瞅,被吓了一身冷汗。连被踩丢了的头巾都不敢拣,撒腿就向路边的店铺里边跑。左右店铺纷纷关门落窗,唯恐有人趁火打劫,偷了自己家的货物去。 宽阔的大街瞬间空荡起来,街道正中央,两个突厥打扮的男子挥舞着弯刀,“乒、乒、乒”冲着几个小商贩乱砍。被追砍的商贩虽然人多,却没有趁手的兵器。只能拿着货郎担子,边抵挡边逃。有人胳膊上已经见了彩,货物也落了满地。得了势的胡人却仍然不肯放过,一边砍,一边用汉语高声喝骂:“找老子要钱,老子是你们皇帝的客人,你懂不懂。你们皇帝都不敢找老子要钱,谁借给你的胆子!” 胡人不讲理,这是边郡百姓的共识。所以买卖货物,很少与有人过往的胡儿讨价还价。一口价报出后,你爱买就买,不卖就请便。绝不会把自己的货物交到胡人手中,给他们先看货后付钱的机会。而这几个商贩估计是从南方远道而来的行商,根本不懂得与胡人做买卖的规矩。被胡人白拿了货后试图讨回钱来,因而被恼羞成怒的对方追杀。 “住手!”李旭扯着嗓子喊了一句。虽然临出发前父母一再叮咛叫他?上别管闲事。但眼看就有人要命丧当场,他立刻把父母的嘱咐丢到了耳根子后。 一声喊完了,李旭才想起今天自己出门时没带防身的短刀。那两个胡人倒也听话,放弃了被追杀的小贩,狞笑着走了过来。 策马逃走,显然已经来不及。有徐大眼在身边,李旭也不想过分被人小瞧了。双手一撑跳下马背,弯腰就去路边拣砖头。如此繁华的街道上哪里找得到残砖烂瓦,慌乱之中,不知什么人在他手里塞了根门栓。李旭虎吼一声,抡起门栓冲了上去。 街道中央,徐大眼早已和两个胡人打做了一堆。他凭手里的一根马鞭子,居然挡住了两柄弯刀。再得李旭不要命般?上前助战,徐大眼愈发神勇,一根马鞭抡得呜呜生风,转眼间就让两个胡人脸上开了花。 那两胡人脸上吃了徐大眼的鞭子,不小心后腰上又挨了李旭的闷棍,气得哇哇乱叫。周围百姓看见两个胡人吃亏,立刻给两个不要命的少年大声喝彩来。 “好!抽他,使劲抽他!” “好,砸,砸他爷勒盖!”(注2) 隔着门缝,百姓们大声叫好。 两个胡人在中原混了一年多,汉语比家乡话还熟悉。久战两个少年不下,又听到百姓的喝彩声,被激得恼羞成怒,步伐一变,刀光下立即生了寒。 这才是胡人博命的招术,方才欺负几个小贩,在胡人眼里不过是闹着玩。如此一来,场上形势登时逆转,徐大眼手中皮鞭软,不方便招架,被弯刀逼得连连后退。李旭虽然拿了根门闩做兵器,他却没经过名师指点,举手投足皆不成章法,只能凭着一股子狠劲乱抡。 “啪!”徐大眼的皮鞭与弯刀相遇,被搅做了数段。与他放对的胡人见了便宜,快速旋身,弯刀如匹练般斩向他的手臂。正在抵挡另一把弯刀的李旭见势不妙,放弃自己的对手,抡起门闩直抄追杀徐大眼那个胡人的后脑。 “砀!”门闩被胡人用弯刀隔开。两个胡人一前一后把李旭夹在了中间,徐大眼扑上前相救,早已来不及。眼睁睁地看着两把弯刀奔向李旭的双膝盖。 “兄弟!”徐大眼脑袋嗡地一声,挥舞着双拳就欲冲上前拼命。虽然今天的祸端皆由李旭管闲事而起,作为一起出门的同伴,他还是不忍看到李旭年轻轻地变成跛子。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当口,突然间半空中闪过一道黑光。“砀,砀”两声,两把志在必得的弯刀先后被挑开,一根丈八长槊巨蟒般横在了李旭身前。 “要命的住手!”马背上,有一个身材魁梧的军官怒喝道。 两个胡人早已打起了火气,哪里肯就此收手。后退半步,错开身体,居然摆出了一个合击的阵势,号叫着向军官扑去。 “砀,砀”,又是两声脆响。两把弯刀同时飞上了天空。那根巨蟒般的马槊颤了颤,纹丝不动地停在了两个胡人中间。三尺长的尖锋寒光闪闪,直射在二人梗嗓上。 “我们是你们大皇帝请来的客人!”两个胡人不敢再移动身体,嘴巴兀自强横地说道,“你,你不,不能杀,杀我!”。 “咱们大隋欢迎远客,但若有恶客欺主,回答只是一个字!”那军官冷笑着道,单手一抖,扯回丈八长槊,紧跟着大喝了一声,“滚!” “滚!”街道两边,无数脑袋从窗子后探出来,喝骂。在众人的哄笑与喝骂声中,两个胡人抱头鼠窜而去。 待众人笑够了,那军官把马槊交给了随从。跳下坐骑,笑着对徐、李二人问道:“两位小哥好胆色,居然敢赤手空拳阻挡胡人行凶。不知二位从何方而来,可否留下名姓!” “这,这….”李旭登时又慌了神。长这么大,他见过最大的官员是县衙门跑腿的帮闲赵二狗子,其他级别的大人物只曾耳闻,不曾接触。对于眼前这位客客气气向自己问话的军官,根本分不清对方是什么品级,也不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向此人施礼。一时慌乱,连手中被砍得坑坑洼洼的门栓也忘了放下,紧紧握着,横挡在胸口处。 “我们兄弟两个是上谷人,听说蓟县这里繁华,所以瞒了家人过来开眼界。没想到这里的胡人如此蛮恶,多亏了将军大人及时赶来,否则,我兄弟二人非被砍死不可!”徐大眼到底比李旭见得世面多,拉着李旭上前几步,拱手施礼,向军官致谢。 “多谢将军大人,及,及时赶来,救,救了我兄弟二人!”不知道是被吓傻了,还是因为拘谨,李旭的声音突然变得有些结巴。 “我这兄弟向来胆小,将军勿怪。不知道救命恩公尊姓大名,在哪位大人帐下立功!”徐大眼开口将军,闭口恩公,就是不肯透漏自己和李旭的身份。 那军官亦是个豁达之人,见徐大眼把身份藏得仔细,也不再追问。摆摆手,笑道:“我哪里是什么将军,罗公帐下一老卒而已。姓步,你叫我一声老步即可。依我看,你这位兄弟的胆子可不小。弯刀在颈,他还敢舍了命来救你!” 如此一说,反而让李旭的脸色更加红了起来。期期奈奈的骂了自己几句,终于鼓起了勇气说道:“在下,在下也不是胆子大。只是一时着急,蛮性发作而已!倒是步将军,一槊击落两柄弯刀,真是难得的好身手!” “这是远近闻名的步将军,当年曾经一槊挑了二十余契丹乱匪的,区区两个胡儿怎是对手!”道路边,从惊吓中恢复过来的百姓们七嘴八舌地说道。 李旭和徐大眼听了,对眼前这个军官更加佩服。感谢的话说了一大车,弄得步姓军官反而不好意思起来,带着二人分开人群,边走,边解释道:“你们刚一与胡人交手,我已经赶到。只是没想到他们居然敢当街行凶。所以才出手迟了,两位小哥莫怪!” 徐、李二人闻言一楞,随即露出了坦诚的笑容,“早知道将军在旁边保护着,我两个就打得更不要命些。敲断两个胡人的腿,看他们是否还敢当街行凶!” “那样反倒不美!”步姓军官摆手道,“涿郡乃边塞之地,民风彪悍。当街打架的事情时有发生,只要不伤了人或害了对方性命,官府也乐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若是有人受了伤,或告到了衙门。官府就不得不出面处理,审来问去要耽误很多时间,待官司审完了,届时二位小哥的游兴恐怕也被搅光了。” 李旭和徐大眼都是聪明人,岂能听不出步姓军官话语里的回护提醒之意。二人当即再次施礼,感谢步将军的高义。那步姓军官向前走了几步,回头看看没人跟在自己身后,笑了笑,说道:“不瞒二位,那胡儿欺人太甚,如果换做我在你们两个的位置上,也要冲上去狠狠跟揍他们一顿。所以,感谢的话就不用说了,上马吧,我送你们出城,免得地方上有人多事!” 两个少年依命上马,由姓步的将军和他的几个随从陪了,缓缓走向外城。没多远,果然有地方差役拎着铁尺、锁链,大张旗鼓地赶了过来。见有军官在此,众“勇士”不敢惹事端,收了家伙悄悄地躲到了路边。 “这还是我大隋的官差么?”饶是徐大眼肚量大,见到官差摆出如此阵仗,也气得浑身直哆嗦。 “他们也是奉命行事。胡人他们不敢惹,只好欺负自家百姓!”步姓军官仿佛司空见惯了般,苦笑着说道。 “早知如此,将军不如一槊把两个胡人了结了,省得他人再受其害!”李旭向地上啐了口吐沫,恶狠狠地骂道。 “杀了他们倒是举手之劳,只怕给罗公惹上麻烦!”步姓军官摇头,苦笑连声。 “难道以虎贲将军罗公之威,也不敢招惹几个胡人无赖么?”徐大眼诧异地问道。 “怕得不是这些无赖,而是怕有人借这个理由起了边衅。突厥人本来就对中原虎视眈眈,朝中诸公不知道提防,反而一再叮嘱边将不得生事。一旦突厥人以族人被杀之名打上门来,即便弟兄们将其击退了,朝里那些人,也不会放过我家将军!”步姓军官摇头叹息,低声向二人解释其中复杂原因。 原来此时驻扎在蓟县的是虎贲将军罗艺,此人武艺和谋略在边将中都是数得着的。再加上麾下数千生死与共的弟兄,虎贲铁骑之名,足以让草原上小儿不敢夜哭。可这位罗将军什么都好,就没生在一个富贵之家。虽然凭着武功、运数和皇上的赏识被破格提拔为将,在世代华衮的大族眼里,却依然是个兵痞子。所以为了不被人无端挑毛病,罗艺只能约束自己的手下平时切莫给自己惹事。 “罗公真乃大丈夫!”听完步姓军官的讲述,徐大眼拊掌赞叹。 “罗公真是出身于行伍?”李旭关心的重点永远仿佛不会跟徐大眼在一个地方,扬起头 ,期待地问。 “罗公当年就是一个小卒,死人堆里杀出来的功名。这一点,罗公从没向弟兄们隐瞒过!”步姓军官抬起头,带着钦佩与自豪地口吻说道:“罗公曾经教训弟兄们,说配牲口时需要名种名血,这样才能生出好崽子。但人不是牲口,成虎成豺,凭的全是自己!” 刹那间,一个纵马挥槊,风流倜傥的盖世英雄形象出现在李旭心里。他感觉到自己的血慢慢发热,胸口处仿佛有一股火,汹涌着要从嗓子里喷将出来。 “开皇二年,突厥人见咱们大隋刚刚立国,内乱未平,兴兵四十万叩关。把武威(今属甘肃)、金城(今兰州)、天水、延安等地,抢成了一片焦土。三年,杨大将军率领十二万大隋青壮分七路迎敌,在白道(呼和浩特一带)刚好把突厥头子沙钵略可汗堵住。当时各路兵马均不在附近,大将军本部只有两万人。众老将都建议撤离,大将军却不肯坠了我军威风,带着五千铁骑直冲沙钵略本阵。我家将军当时只是个旅帅,一直冲在最前面。突厥人万弩齐发,把将军麾下一百个兄弟射死了七十多个,我家将军换了两匹马,最后硬是冲上前用刀子捅了沙钵略的屁股蛋子。一场仗下来,咱五千人弟兄把他十万胡骑杀得溃不成军,尸体躺了三十余里!” 那步姓军官对自家将军素来佩服,听两个少年交口称赞罗艺,一时心情大阅。比比划划,说起了罗艺从军以来的英雄事迹! “大将军杨,是卫王千岁么?”徐大眼、李旭异口同声地问道。卫王杨爽是整个大隋年青人的偶像,即便是李旭般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书呆子,对这位年青将领也佩服得很。此人为先皇的异母兄弟,十四岁领兵,打遍中原无敌手。二十岁北征突厥,以弱势兵力破突厥兵四十万。二十四岁再度出塞,打得突厥诸部望风而逃,根本不敢搠其兵锋。 “那时候,杨大将军只二十岁,我家将军只有十七岁!”步姓军官口中不提封爵,只有将军,脸上的表情又是自豪,又是羡慕。“收兵回营后,他身上中箭太多,根本无法脱下铁甲!大将军亲自给他奉酒,命人拔箭。每取一箭,赐酒一盏。身上的箭拔完了,我家将军饮酒逾斗,醉倒不起,从始至终没呼一声痛!” 军中汉子说话,修饰之词甚少,听起来却更令人血脉贲张。那一役也的确不需要文人墨客过多去渲染,文帝杨坚得国非常,正是凭此战才使得中原百姓认同了头上的大隋朝。而塞外诸胡,也是因为此役,才打消了把边塞诸地当做他家钱粮牧场,动辄进来打一次草谷的心思。 李旭与徐大眼俱在最容易为英雄心折的年龄,对当年那场战争悠然神往。二十岁的主帅,十七岁的将军,金戈铁马。如果当年自己也在卫王帐下,冲上前去捅沙钵略屁股的人中,未必没有自己。 “将军那时也在罗公左右么?”李旭按捺不住心中彭湃的热血,大声问。 步姓军官笑着摇头,看着李旭充满期待的双目,解释道:“我晚生了几年,没?上。功名但在马上取,若是我早生五年,定能为罗公擎旗!” “将军现在擎旗,为时未晚!”徐大眼笑着恭维。 第二章 出塞 (3) [本章字数:5472 最新更新时间:2008-11-06 09:39:18.0] ---------------------------------------------------- 三人甚是投缘,谈谈说说,直到离城老远,才互相道了别。李旭目送着步姓军官的背影,又是佩服,又是羡慕。对方说得好,功名只在马上取。像罗艺那样出身低微,最后不也能成为威震天下的虎贲将军么?只可惜父母膝下只有自己一个,要不然,就此从了军,追随在罗公帐下,不愁将来没有出头之日。 “这位步将军年纪这么轻就做到了虎贲铁骑的校尉位置上,不知道出身于临汾步家,还是洛阳步家!”徐大眼却不知道是什么材料打造的玲珑心,方才还激动得恨不能立刻投笔从戎,一转眼就开始冷静地探究起步姓军官的家族来。 “有什么分别,不都是姓步么?我村前也有一户卖膏药的人家姓步,说不定还是这位将军的至亲!”李旭对别人动辄就提起家族背景,没来由地反感。 徐大眼知道他在故意抬杠,也不跟他去争,笑了笑,解释道:“当然有区别,临汾步家乃东吴大将军步骛之后,家传的文韬武略。他肯投身罗公帐下,而不是凭家族声望去朝廷钻营,这份脚踏实地的劲头,就令人佩服。而洛阳步家是鲜卑大王步鹿更之后,跟当今圣上还有些渊源。他放着好好的安稳日子不过,而投罗艺帐下从军,这份心劲儿,就更令人叹服了!” “你怎知道他祖上不是卖膏药的,他罗艺将军说过,人不是牲口,不需要什么名血名种!”李旭冷笑了一声,强辩道。先皇虽是汉人,原名却是普六如,是个鲜卑姓。步鹿根与普六如家有瓜葛,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但他反感徐大眼把人的成就跟姓氏联系的做法,况且步校尉为人豪爽大气,也不像靠家族荫庇才出头的人。 “他那杆槊使得动若脱兔,稳起来却如泰山般,让人无法逃避那压顶之势。没十年苦功根本达不到。这马槊可不是人人能炼的,就便买得起槊,也请不起师父。你没听他刚才讲,罗公捅了沙钵略的屁股,用的是刀,而不是槊?”徐大眼倒是好口才好细心,仅仅从步校尉的几句话中,就给自己找到了旁证。 “说不定罗公的槊折了,所以临时改用的刀!”李旭心里明白徐大眼说得有道理,嘴巴上却不肯服软。同样是十五、六岁的年纪,自己除了书本外,对外界的认识几乎一片空白。而徐大眼却什么都见过,什么都懂。就像一湾泉眼,源源不断地流淌出人生的智慧。这份才智让他很佩服,佩服之外,又深深地感到一种自卑。所以跟胡人拼命时,他可与徐大眼同生共死。下了博命场,彼此之间的隔阂依然如断崖,相互看得见,却始终无法走近。 “若是你,平生用惯了一种兵器,生死关头,会以别的兵器相代么?”徐大眼摇头,反问。看看李旭非常不自然的表情,低声安慰道:“兄弟,其实在我眼里,很多所谓的大族不过是烂了根的老树,表面上看上去高大结实,哪天被风一吹,立刻就倒了。但没倒之前,那上面的枝叶长得比野草茁壮,这也是实情。若你李家是连饭都吃不起的贫户,你父母有本事送你去县学读书么?那些口口声声有教无类的名师鸿儒,肯收一个乞丐就学么?” “那,那是自然!”李旭感到自己脸上发烫,嗓门却陡然提高:“可罗公说过,人不是牲口,能否有成就全凭自己的本事!” “如果有人因为家族出身而轻视你,这种滥人你不理睬便罢,却不可因此坏了自己的心情。可如果只是因为对方的出身你就心生自卑,或者不愿意与之交往,那是你自己的错。与轻视你的滥人没什么区别!我分析其家族,为的是更清楚地看清他这个人,却不是为了攀附。你坚持自己的谬误,只会蒙蔽了自己的眼睛!”徐大眼亦抬高了声音,不客气地指责道。 “我,我….!”李旭感到自己整个人都在颤抖,说不上来是怒,也说不上来是悲,连日来受到的种种委屈均被徐大眼给勾了起来,直想找人打一架出气。而对方说的话,却句句在理,让他想发作也找不到理由。 “这是你自己的坎儿,没人能帮你。如果罗公亦如你般看重出身,麾下也收不得步校尉这般人物。况且你上谷李家,本来就是名门望族!”徐大眼拍拍李旭肩膀,脸上的表情根本不像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兄弟,你今天能舍命救我,所以我才提醒你。虽然在本族中,你可能受过人欺负。可飞将军李广之后依然是块金字招牌。将来用的着时,这么好的东西没理由不用!” “如此,多谢徐兄了!”李旭感觉到肩膀处传来的温暖,挺直腰杆说道。 “不必谢我,咱们本是同路人。你去塞外干什么,愚兄我去塞外干什么?”徐大眼笑着说道,流露出满脸坦诚。 经历了一场争执,二人之间的关系反而被拉近了许多。李旭本来不是什么小肚鸡肠之辈,徐大眼也不是得理不饶人之辈。彼此间年龄又差不多,所以在一楞之后,会意的笑声立刻响了起来。 “徐兄,那槊,真的很难炼么?”走了一段,李旭又试探着问道。下午的时候,步校尉横槊立马的风姿,已经深深刻入了他的脑海。 “易学难精,学到步校尉那个地步,至少得花上十年功夫!说实话,十八般兵器,炼槊最是亏本!”徐大眼点点头,低声解释。 “这是为何?”冲突之后,李旭反而把徐大眼当做一个难得的老师,非常认真地求教起来。 “马槊很贵,也很难做,不是一根木棍绑上个铁头便可称槊。那是秦汉以来的贵重兵器,长度、材质都有标准…..”徐大眼尽可能地把自己知道的东西灌输给李旭,就像兄长教导自家弟弟般认真。他之所以这样,一则是因为少年心性,喜欢在同龄人面前展示自己与众不同。二是因为李旭下午时舍命相救,按徐大眼的理解,这是生死之交,无论如何都不能辜负的。 听了半晌,李旭终于明白,原来一根好的马槊里边有非常多的讲究。长短、重量、着力点(重心)都有固定标准。虽然军中有人用硬木装以尖头为槊,有人把狼牙棒亦称为狼牙槊。但步校尉手中那把马槊则为上上之品,根本不像普通槊所用的是木杆,而是取上等韧木的主干,剥成粗细均匀的蔑,胶合而成。 那韧木以做弓用的拓木为最,次以桑、柞、藤,最差也得用竹子。把细蔑用油反复浸泡。泡得不再变形了,不再开裂,方才完成了第一步。 而这个过程耗时将近一年,一年之后,将蔑条取出,荫凉处风干数月。然后用上等的胶漆胶合为一把粗,丈八长(注,汉尺),外层再缠绕麻绳。待麻绳干透,涂以生漆,裹以葛布。干一层裹一层,直到用刀砍上去,槊杆发出金属之声,却不断不裂,如此才算合格。 然后去其首尾,截短到丈四左右。前装三尺精钢槊首,后安一尺红铜槊纂。不断调整,合格的标准是用一根麻绳吊在距离槊尾二尺处,整个丈八马槊可以在半空中如秤杆般悬平,首尾两端不落不坠。这样,武将骑在马上,才能保持槊身平衡而不费丝毫力气。 如此制造出来的槊,轻、韧、结实。武将可直握了借马力冲锋,也可挥舞起来近战格斗。只是整支槊要耗时三年,并且成功率仅仅有四成,因此造价高得惊人。所以汉唐以来,马槊一直是世家出身将领的标志。以南梁武帝之富,造了把长两丈四尺的槊,也要四处跟人卖弄。而在大隋,只有皇家禁军嫡系,才大量装备了如此标准的马槊。其他诸府兵马,通常找根硬木棒装以铁头充样子,在徐大眼心目中,这种伪劣产品严格地说只能称为矛,与槊半点瓜葛都扯不上。 “所以,我才根据步校尉那杆槊,推测出他的出身。本朝不禁民间携带刀、剑、弓、矢,但马槊,是绝对不准许买卖的。能在家中藏有那么做工精致的一杆槊,又请得起师父教导的人,怎会是小户人家!”徐大眼介绍完了马槊的妙处,低声指点道:“我并不是看重他的身家,而是听师父说,于细微处可见大局,如果领兵打仗,自己这边将领什么出身,什么本事,敌人那边将来什么来头,是万万不可忽视的!” 说着,说着,听李旭那边又没了声音。徐大眼侧头望去,只见自己的同伴微微耷拉着脑袋,仿佛刚刚丢了个包裹般沮丧。 徐大眼一转念,立刻明白了李旭为什么而难过。想必他经历下午一场风波,心中早已把步校尉当成了偶像。一直打算买杆槊去慢慢学,经自己这么一罗嗦,整个美梦刚刚开头就被打了个粉碎。 想到这,徐大眼心中不觉歉然。暗骂只顾着卖弄本事,却忘了身边这位兄弟家境有些贫寒。以李旭的身世和性格,无怪他对世家两个字反应那么大。 惭愧拍了拍李旭肩膀,徐大眼郑重承诺:“兄弟别灰心,等这场仗打完了,哥哥送你一根长槊。质地未必赶得上步校尉手中那枝,却保证不是白蜡杆子装了铁头糊弄的!” “多谢哥哥美意!”李旭摇摇头,轻轻叹了口气。徐大眼的好心他明白,但以自己的身家,哪里去请好师傅。金戈铁马,纵横江湖,注定是美梦一场罢了。 “兄弟忘了,罗公用的是刀,照样捅沙钵略的屁股!武器再好,用他的还是人!”徐大眼见李旭愁眉不展,继续开导他。 “谢谢徐兄,不过,一切等仗打完了再提。”李旭好像把满腔悒郁全吐出了喉咙般长长地叹了口气,换了一幅笑脸,问道:“以徐兄这般身手与见识,又为何不去阵前博取功名。反而学我这短视之人,千里迢迢躲到草原避难?” “我说兄弟啊,那姓步地把你害惨了!”徐大眼放声大笑,双目仿佛洞穿了世间一切般明澈:“我四岁开始读书,六岁开始练武,八岁起,家里找专人教导我世间俗务。十年苦功,就为卖个好价钱。此番东征,有败无胜。明知亏本买卖还做,我徐家还对得起生意人三个字么?” “啊,呃,呃,噢!”李旭惊讶得差点背过气去,看着徐大眼坦诚的笑容,一股笑意慢慢从肚子里涌了上来,一瞬间,少年人温和无邪的笑容绽放了满脸。 一笑过后,二人之间隔阂更淡。看看天色尚早,还不着急回刘老庄报道,干脆在官道边找了个看上去干净一些的酒馆,把马缰绳仍给小二,径自走了进去。 那店家正愁门口清净得鸟雀已经搭了窝,见有两个书卷气十足的年青后生走了进来,岂能不卖力气招待。片刻后,几样地方特色的小菜和半坛子米酒摆小几,徐大眼和李旭把两张矮几并在一处,边吃边聊,越说越是投机。 一谈之下,李旭才发现作个大户人家的子弟真不容易。从小就被囚徒一般拘束着,如何走路,如何吃饭,都有许多规矩。至于读书、练武、写字、吟诗等诸般李旭觉得乐在其中的事,对徐大眼来说却是每日必修的苦差,稍微有差池,竹笋炒肉片(打屁股),铁尺炙熊掌(戒尺打手心)都是家常便饭。其余的观察天下大事,参与家族事务,与其他家族往来、应酬,更是不胜其烦。 而徐大眼对李旭的日常生活颇为好奇。搂草,捉兔子,玩泥巴、打群架,都是他做梦都梦不得的游戏。至于拿了茅草堵人家烟囱,向牲口圈里丢点燃了的野花椒等诸般可以与“上房揭瓦”同罪的“恶行!”,更是闻所未闻。其中有多快活多刺激,徐大眼想象都想象不出来。 这家酒馆的酒与张家舅舅的私酿相比起来就像白水一般没味道,可徐大眼和李旭两个依然觉得平生最痛快一饮就在今天。说着说着,二人就谈到了平生最得意的事情上。 “那小子也是硬气得很,明知道上了我事先设下的套,眉头都不皱一下到我家米店里扛了一下午麻包。虽然回家后被他爹打了个半死,第二天依然趔趄着来上学,与大伙见了面,还是那样傲气!”徐大眼美滋滋地喝了一盏酒,得意地介绍。 他最得意的壮举发生在去年。十五岁的徐大眼设了圈套让平素瞧不起自己的一个侯姓子弟输了赌局,自愿到徐家的米店当了半天小伙计。虽然事后被家长打了一顿,并且被勒令去登门道歉,至今想起来的却全是得意。 “那,那姓侯的人家难道比你家田产还多么?”李旭惊诧地问道。在言谈中,他了解到徐大眼家中有粮田数百亩,名下店铺四十余家,遍布周边数郡。李旭记忆里,这么大的家业,上谷附近几乎无人能比得上。怎么到了徐大眼的故乡,居然还有人会瞧不起他。 “不是家财的缘故。论家财,徐家不是小户。论门脸,却是个确确实实的寒门,数得着的好日子不过五十年。而那侯家,自两汉之时便是望族,绵延数十几代。所以,平时我连他们家门口都不能靠近!靠近了就被他家的家丁骂。那回虽然是去赔礼,却直闯了进去,谁也不敢阻拦!”徐大眼带着三分酒意,把寒门两个字咬得铿锵有声。“他家不受我的赔礼,就找不回这个门面。让我进去赔礼,就不能说与我这寒门子弟从无往来。那天,他们家老太爷的脸色,比猴子屁股还好看!” 在山东诸郡遍布着一些世家大,诸如瀛冀刘,清河张、宋,并州王氏,濮阳侯族,还有一些如萧、梁、李、郑、郝等有着帝王将相血脉的豪门。这些大族眼中只有与自己家族历史差不多悠久的豪右,对于徐家这种刚刚崛起的暴发户,根本瞧不上眼。甚至连当今皇帝,因为其曾经姓过普六茹,他们也不愿意与之联姻。相反,历代朝廷因为这些人家血脉高贵,人口众多,还不得不授予高官以示安抚。(注3) 所以徐大眼当年也曾与李旭一样对豪门大户充满反感,但随着年龄增长,他心态渐渐平和起来。不想再找这些人的麻烦,只是期待把自己家族有朝一日也变得比那些世袭豪门更强大,让所有轻慢过自己的人全部去后悔。 “事在人为,所谓豪门,不过是风云际会,出了几个英雄人物。我就不信,十年苦功,给我换不来一件可以傲人的基业。贤弟呢,你最开心的事情是什么,可否说与愚兄下酒?”徐大眼干了一盏,再给自己斟一盏,高举着,年少轻狂之态尽现。 “我?”李旭再次没了话说。自懂事以来,他每日除了学习,玩耍外,就是帮着母亲整理家务。十余年的记忆里,全是些日常琐事。带着几分温馨,也带着几分苦涩。寒夜中自己慢慢回味尚可,拿出来与人分享,就会变得索然无味。 “是啊,难道贤弟从来没做过什么出格一点,得意一点的事情么?”徐大眼的眼睛瞪得能塞进一个包子,期盼着问道。今日与李旭闲聊,他看到了与自己生活完全不同一面,好奇,新鲜,还弥补了从小到大,总未尽兴玩耍的缺憾。心里总把李旭年少时的故事当做自己,设想着如果自己是李旭,该如何调皮捣蛋,捉猫逗狗。 “就在上个月,我独自打了一头狼,足足有这么大!”李旭的手向面前并在一处的两张小几上比了比,自豪地说道。这已经是他能想起来平生最得意的事情了,虽然当时差点被母狼吓尿了裤子。 第二章 出塞 (4) [本章字数:6822 最新更新时间:2008-11-06 09:39:19.0] ---------------------------------------------------- “然后你就把人家的崽子也掏了,取名甘罗是么?”徐大眼大笑着问道。在他眼里,李旭虽然木讷,见识少,但算得上一个少年才俊。年纪小小敢独自一人上山打狼,就凭这份胆量,也值得自己一交。 “嗯,他们说小狼是灾星,所以我叫它甘罗!”李旭点点头,脸上带出了几分黯然。就在得到小狼的当晚,父亲命令他辍学逃兵役,原来对生活的设想全部被推翻。直到现在想起这些事情,心里还隐隐约约感到遗憾。 “给一头畜生取名叫甘罗,真有你的!”徐大眼大笑着举盏齐眉,“来,干了这盏。为兄佩服你的胆色,两年前,我自己甭说追杀孤狼了,门都没出过!” “哪里是追杀啊,差点被它吃了!”李旭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抿了口酒,讪讪说道。看看徐大眼茫然不解的样子,只得简要地描述了自己怎么与狼相遇,怎么差点被“值三吊钱”的“宝弓”害死,怎么闭着眼睛射死了母狼,怎么循血迹追到小狼的事情说了一遍。 一字不落地听他把话说完了,徐大眼想了想,提醒道:“仲坚贤弟,你那把弓说不定真值三吊钱。按你说的长度,力道,应该是咱大隋的骑弓,市面上根本见不到的好东西。” “听你说了马槊的事情后,我也这么想。请问徐兄,这骑弓与步弓有什么不同么?”李旭点点头,问道。对舅舅给自己那把性能时好时坏的弓,他一直爱恨交加。转让给别人吧,心里又十分不舍。自己留着用吧,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弓大爷发脾气,枉送了自己的命。 “骑弓短小,但力道却未必比步弓来得弱。” 徐大眼拍打着面前的小几,低声唱起了治弓秘诀。“冬治弓干,春治角,夏治筋,秋合诸材,寒修外表,酒蒸、火段、钳紧、手撕,慢冶条。丝缠节,干贴胶,上漆,被弦,重驯导……”这又是李旭从来没听说过的,他瞪大双眼,如渴望食物的幼儿般,拼命吸取着歌诀中的养分。 “骑射之艺,源自赵武灵王。但治弓之法,却是我中原流传了数百年的绝技。造一把好弓,和造好槊一样,需要选材、合胶等,每一步据说都很严格。通常四年才得一把好弓,我大隋当年为了南征,集倾国之弓匠,也不过造了万余把这样的良弓出来。后来新皇登基,把钱都拿去玩乐,良弓良匠都绝了种。嘿嘿,你那把弓,甭说三吊,卖给步校尉,十三吊钱他都肯出!” “噗!”李旭一口酒没咽落肚子,一下全呛了出来。十三吊?!!一万三千个钱?!!姥姥啊,这是他长这么大没听说过的大数字。有这么多钱,开个店铺的本都够了,何必再往来塞上受苦。 正计算着,又听徐大眼说道:“不过,打仗时将领们都穿重甲,很难用弓真正伤了对方。所以罗公才能身重多箭而不死。如果没有我大隋的铁甲护着,甭说多箭,一箭就被射穿了!” “那是自然,徐兄可知骑射之法!”李旭端起酒杯,虚心求教。 “不太清楚!我学弓时,师父总是说,多射几次,自然手熟了。我没那么多时间射箭玩,想想人家骑了战马,穿了重铠,也没那么容易被我射!”徐大眼摇头,提供了一个令人失望的答案。 看看天色已经擦黑,徐大眼拿出十几个铜钱,结过帐。与李旭相跟着回了刘老庄。秋高,又值满月十分,地面上非常明亮。不用点灯,也能看到对面人的模样。 二人才把马匹拴好,还没等喘过口气来,就听见有人阴阳怪气地说道:“两位英雄回来了,见到罗将军么?他有没有给你等些铜钱,以酬谢你二人下午见义勇为之功!” 李旭抬头,看见孙九、张三,王麻子等几个资格较老的行商正在月光下看着自己,看情形,众人在院子中已经等待多时了。 正当他琢磨如何回答的时候,徐大眼站上前,抢先说道:“罗将军何等人物,怎么会理睬这点小事儿。只是他帐下的步校尉嘉许我等仗义,硬拉着吃酒到现在。还许诺说,如果将来商队在涿州、渔阳、安乐各地有事情,尽管报他的字号!”说着,趁别人不注意,用后脚跟轻轻踢了踢李旭的小腿。 “是,是步校尉热情,我们两个被拉着走不开,所以,所以回来晚了!”从没撒过谎的李旭结结巴巴地说道,胸口处,感觉到有头小鹿在一直跳个不停。 “嗯!”本来想欲发作一番的商队副头目张三没了脾气,铁青着脸骂道:“经商的笑迎四方客,什么时候轮到咱们报打不平来。一旦到了人家的地面上…….”骂到一半,想想现在还是涿州地界,得罪了官府更没好果子吃。吐了口浓痰在地,用草鞋狠狠地跺了几脚,悻然而去。 王二麻子见副头领不说话了,也跟着没了词。白天,他和老杜等人亲眼看到姓步的校尉笑呵呵地把徐、李两个小兔崽子送出了城。此人虽然只是个六品校尉,可在边塞各地,虎贲铁骑的校尉比一郡之首还威风。万一与虎贲铁骑破了面子,今后自己就甭想再通过涿州了。 “以后小心些,能不管的闲事就别管。一旦让两个胡人把你们伤了,我跟你们家里的人没法交代!”孙九见自己的同伴都走开了,摇摇头,叹息着奉劝。看看两个少年涨得通红的脸,把声音压低了些,说道:“他们下午赌输了钱,心里不痛快。所以你两个别惹他们。下午被你们所救的那几个商贩是扬州人,找上门来,送了两大块苏绸给你们做谢礼。我替你们塞到被窝里了,你们好生收着吧!应该值不少钱呢!” “谢谢九叔!”李旭和徐大眼同时施礼。商队头领孙九的秉性与其他几个老江湖截然不同,豁达,大度,懂得疼惜晚辈,这样的老人无论身份贵贱,都能令人心生敬意。 “早些睡吧,明天还早起呢!”孙九善意地笑了笑,转身离去。 一场突然而来的风波凭借徐大眼的从容应对消失得无影无踪,两个少年相对着吐了吐舌头,跟在孙九身后向各自的卧室里走去。 所谓卧室,只是正对着的两间大屋。每个屋子中用木板相对着搭了两溜通铺,上面铺了些稻草,供行商们休息。虽然有些简陋,比起野地里露宿,这已经是高档雅间了。所以此时在屋子内,已经响起了此起彼伏的鼾声。 李旭蹑手蹑脚进了屋,按孙九的事先指点,找到了自己的铺位。被子卷已经展开了,从边角处齐齐正正的折痕来看,是九叔亲手帮的忙。李旭心里感激,冲着窗外的身影使劲点了点头,伸手摸进了自己的被窝。 一股温水般柔和的感觉立刻顺着指尖滑到了胸口。是上等的苏绸,怪不得几个赌输了钱的老商贩都看着眼红。李旭借着窗外照进来的月光捧起绸面,看到蓝天上云丝般的颜色。这是大户人家读书人最喜欢的颜色,徐大眼身上就穿了这么一件,张小五也有一件类似的直裾,却不舍得总穿在身上,只是重要日子才穿出来显摆。 想想白天发生的事,李旭有些睡不着。步校尉策马持槊的样子就像刀刻一样印在了他脑子里,一闭上眼睛,满心都是那个雄姿英发的豪杰形象。比起这个清晰的英雄形象,步校尉所叹服的罗将军的样子反而有些模糊。虽然罗将军是个大大的英雄,他的故事令人热血沸腾。 来回翻了几个身,李旭还是睡不着。明知道自己这辈子注定与马槊无缘,也没机会像步校尉一般在如此轻的年纪就做了六品武职。白天跟徐大眼聊天时他了解到,即便是从了军,普通士兵也很难出头。世家子弟门路比自己硬,武技比自己高,升得自然比自己快。而自己这样的小户人家子弟,通常只有资格运送辎重,或在攻城时抱了柴草填壕沟。死后也不会有马革裹尸,而是胡乱一埋,没几天就便宜了野狼、秃鹫的肚子。 想起野狼,李旭又想起了被安置在马厩一角的甘罗。自己这个主人不讨大伙喜欢,甘罗估计也没人照看。爬下铺位,接着月光从自己的行囊中掏出一大块肉干,李旭蹑手蹑脚溜进了月色里。 月光如水一般泻在满是驴屎马粪的院子里,整个地面如同被染了一层霜,柔和,漂亮。四野里很静,偶尔有蟋蟀的叫声从院子角落里传来,涩涩地,好像被秋风吹伤了嗓子。李旭记得自己临行前,舅舅总是咳嗽。不知道他的嗓子现在怎么样,吃了自己挖来的草药,是否好了一些。母亲呢,如此月光下,她又该坐在院子里借着月色踩织布机了吧。三日断匹,总是不停地织麻布的母亲好像很少穿新衣服,记忆里,她的每一件衣服都打着补丁。 离家才数日,李旭发现自己已经非常非常想家了。临行前那点流浪的喜悦荡然无存,此刻藏在内心深处的,只有对双亲的深深思念。然而,那个家在短时间内他却回不去了,征兵在即,据徐大眼分析,官府一旦着了急,谁家的子弟都会强拉。想用钱买通关系的大户人家,都得看看老爷们能否先保得住头上的官帽。 一点灯光吸引了他的注意,那是主人家专门给商队头领开辟的小间。整支商队内,只有孙九有资格去住。想想老人一?上对自己的照顾,李旭又溜回屋子,抓起那块苏绸,向孙九的卧室摸去。 脚步再次跨进院子的刹那,他却听见了几声吵闹声顺着孙九房间的窗子冲了出来。 “你总是护着他,今天他敢管突厥人的闲事。出了塞,他就敢管别人的闲事,一旦给商队惹来祸端,大伙都跟着倾家荡产!”这是张三叔的声音,尖利中透出焦急。平素里,他总是笑呵呵的,呼喊李旭帮他做事。 “是啊,九哥。那小子根本不是做买卖的料子,又没眼力架,脾气又倔。什么都得人教,又好惹事。带着他,将来肯定有数不尽的麻烦!”说这话的是王麻子,李旭清晰地记得他说话时嘴里那口令人恶心的黄牙。 “还有那头小狼,眼看着越长越大。九哥,您得拿个主意。大伙信任你,可不能由着他胡闹。姓徐的咱惹不起,李大木是个三脚踹不出屁来的家伙,咱还怕他?”说这话的是杜疤瘌。李旭知道,从离家的第一天起,此人就一直念叨在有间客栈吃的饭菜,付出了在别家吃饭一倍的代价。可那天,李旭分明记得此人给自己的见面礼只是一个白钱,上面还缺了半个角。 刹那间,漫天无形月光都变成了有形的冷水,直浇在李旭身上。他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冰凉冰凉的,血肉都被冻结在了一处。这就是最初当着自己父母面拍胸脯,说要照顾自己一路平安的“好友”。这就是曾经摸着自己的头,满脸慈爱的长者。只为了一个可能发生的危险,他们就打算赶走自己,而昨天晚上,在自己帮他们给牲口喂水的时候,他们还说带着自己同行是福气! 你亲眼看到的,未必是真相。亲耳听见的,未必是事实。李旭想起了杨老夫子的临别赠言,眼里慢慢燃起了火焰。 “你们闹够了没有,是不是打算站在旭倌床头去,把这话亲口告诉他!”孙九的声音透过粗纸窗,慢慢传了出来。不高,却坚定有力。李旭看见九叔站了起来,灯光把他的身影投在纸窗上,显得如山般巍峨。 “你们逼我做什么,我都明白。我孙九今天也撂这一句话,如今蓟县城,准备出发的商队不止我这一拨。大伙谁打算拆火加入别的商队,明天早上别起来应卯就是,我孙九决不拦着。但是谁想把旭倌扔下,门都没有。我再说一遍,大伙听好喽。今天晚上你们随便嚷嚷,出了涿州,谁要是对旭子动歪心思,别怪我孙九不拿他当朋友!”说罢,把一件东西从腰间解下来,重重地拍在了桌案上。 张三、杜疤瘌、王麻子等人都被震住了。谁也没想到孙九会为了一个小毛孩子跟几个老搭档发火。几个人嘟囔数声,不敢再多言语。看看大伙不服气的样子,孙九抚摩着短刀坐下来,低声说道:“那孩子是鲁莽了些,可他心肠不坏。一?上,你们谁的忙他没帮过?。他没出过远门,一切得人教导。可他用你们教导第二遍了么?一个读过书,热心肠,知道冷暖的孩子,你们还忍心欺负他,不觉得丢人么?我也知道,你们是欺负他爹李懋老实,可兄弟啊,咱们别只顾着眼前。有句老话说过,莫欺少年穷…….” 李旭擦了把脸上的泪,捧着冰冷的苏绸,慢慢退开。他不想再听下去了,人世间也许就是这样,有可能踩到马粪,也可能拣到蘑菇。没有一件事情生来完美,也不会是所有的人都欣赏你,理解你的付出。 当天夜里,李旭做了一个梦。梦境中,他看见自己策马持槊,冲杀在疆场上。而战场周围,无数陌生的或者熟悉的面孔,在大声喝彩。 人不是牲口,不需要名种名血。醒来时,他牢牢地记住了虎贲将军罗艺这句话。 出了蓟县向北,官道渐渐变得破旧起来。路边的行人越来越少,两边的草丛里,不住有五颜六色的山鸡和惊慌失措的野兔跑出,每当这时,商队里就有人拎着弓箭嘻嘻哈哈地追上去。只是大伙的射艺实在不佳,追过半个山头,野兔和山鸡早跑没了踪影,只好空着手,悻悻地赶回队伍中。 在密云县扎营的时候,孙九和张三、杜疤瘌等人又起了争执。嚷嚷声持续了小半夜,直到丑时才平息下去。第二天动身时,队伍里就多了四个满脸横肉的彪形大汉。 然后商队副头目张三哥就向大伙宣布说,这四个人是为商队雇佣的刀客,负责护送大伙到武列水源头的奚人部落。而大伙需要付出的代价则是,每个人二十个钱,肉好、白钱不限。话音刚落,立刻有人跳了起来,说刀客雇得太贵,春天走这条道时,同样是五、六十人的队伍,每人只要付十六个钱就能雇到能双手使刀的绝顶好手。 “你们说的那个双刀刘和他的兄弟们折在黑石岭了,这个月初发生的事儿。雇他的六十多个商贩被人抓了二十多人,每人割了一只耳朵当作信物让同伴带回去向他们的家人筹赎金!”一向吝啬的杜疤瘌突然转了性子,颤抖着脸上的疤瘌威胁道。 大伙闻听此言,脖子后都发了炸。家里如果有赎票的余钱,谁还会做这牛马不如的行商。等待那二十几个同行的命运只有两个,要么被恼羞成怒的土匪撕票。要么运气好一些加入土匪行列,最后死于官府的征剿或一场莫名其妙的火并。大伙谁都没有舍命不舍财的勇气,只好忍痛掏出二十个铜钱,交付给张三哥统一保管。道上的规矩,启程时说价,到地儿时付款。如果?上遇到截匪,因此让商队蒙受了损失,所有损失都要从刀客的报酬里扣除。如果商队没遭受损失,哪怕是刀客全部战死了,商队的头目也得一文不少地把铜钱送到刀客们的家人手里,哪怕是这名刀客的家人住在万里之外。 过了燕乐,官道就彻底消失了。脚下的道路变成了一条商贩们用脚踩出的小径,羊肠子般粗细,连两骑并行都容不下。周围的山也越发陡峭,巨岩垒垒,几乎就挤在路边上。而路的另一侧则经常变成不可见底的幽谷,绿的,黄的,红的,金的,各色树叶把人们的视线遮挡住,让你无法探究下面究竟隐藏着什么,只能听见淙淙的水声和山风吹过树枝时发出的呜咽。 山,一座挨着一座,没完没了。人和牲畜都慢慢开始麻木,分不清自己是在上坡还是下坡。说是下坡吧,连青花骡子这种强壮的大牲口都得伸直了脖颈,一小步一小步向前捱。说是上坡吧,周围的高耸的山峦却告诉你,你的位置在一点点向下降。 人们都紧张起来,不再说话,甚至蠢笨的沙鸡咯咯叫着从脚边晃动着肥硕屁股跑过,也再没人再有心思去追。孙九、张三、王麻子等老江湖都瞪起了眼睛,粗糙的大手片刻也不肯离开刀柄。而那四个卖命吃饭的刀客,则分成了两拨,三个人走在商队最前,一个骨架最大的人,扛着把门板宽的大刀缀在商队末尾。 整个队伍中,唯独徐大眼和李旭镇定自若。二人都没出过塞,不知道?上到底有多凶险。只是觉得又刺激,又兴奋。平生走过的所有路,唯独以此最为精彩。兴奋之余,李旭还注意到了山上的树木与家乡的不同。家乡的树,大多生着宽阔的叶子,到了秋天这个时候,就会一点点变黄,然后飞雪般飘落。而山中的树,却是以细细的针叶松树居多,其次便是柏树,只有在山脚下或谷地里才能见到杨、柳、枣和野杏子树,越向山坡的高处,越是松树的天下。所以山的颜色一直在发生着变化,底下的发黄,半山腰处发红,再向上开始发绿,发黑,待黑色浓到无可再浓时,则突然变浅,成了灰蓝色。那是岩石固有的颜色,高到此,已经没有了树,只有巨大的石块,伫立在风中,阅尽古今沧桑。 “看,长城!”徐大眼突然从后边喊了一嗓子,吓得李旭差点没栽下马背去。侧转头,顺着对方的手指远眺,只见一条土黄色,绵延万里的巨龙,横亘在左侧的山岭上。山,绵延不绝,巨龙,也绵延不断,九万里长风将巨龙的身躯吹得曲曲折折,龙的头颅依旧高傲地扬着,扬在纯净的蓝天之下,群山之颠。 “那是蒙将军率部众修筑的长城,东临大海,西入祁连,一万多里。从秦汉到现在,已经伫立了一千多年!”徐大眼指点着万里长城,低声赞叹道。在这历史上最壮丽的工程面前,他收起了自己的骄傲,没再说自己可以做得更好的豪言壮语。话语里流露出的,全是发自内心的钦佩。 “可他的庙早就断了香火!”李旭感慨道。步校尉、罗将军、卫王、长城修筑者,这一?上,他见到、听到了太多的英雄事迹。每一个,都比书上记述得生动。但英雄们的境遇好像都不太妙。罗将军一面替朝廷戍边,一面还要防着朝廷内部的弹劾。卫王殿下在横扫突厥诸部之后的第二年暴卒,据说是杀人太多遇到了鬼。可据徐大眼介绍,卫王是先皇抚养长大,最疼爱的异母兄弟。先皇在世时,曾经有把帝位传给兄弟之意。而那位修长城的蒙大将军的遭遇似乎更惨,史书上用四个字记载他的人生结局,身死,族灭。 “有这样万里长城,他哪里还用得着人间香火?”徐大眼望着远处的敌楼,满脸崇拜。如果什么可以叫不世功业的话,眼前的长城算其中之一吧。千余年,草原上部落换了无数个,每一支部落南下前,首先都要面对这道人工屏障。 “后边的人抓紧,从鲍丘水旁穿越长城,咱们就算出塞了!”孙九的喊声遥遥地从前面传来,打断了兄弟二人的议论。 商贩们陆续答应着,如一条长蛇般,缓缓加快了移动速度。这样险恶的山路,能早结束一刻就便宜一刻。很多地方险要异常,如果有土匪突然探出头来,大伙只有乖乖举手投降的份儿。 燕山万里。 第二章 出塞 (5) [本章字数:5692 最新更新时间:2008-11-06 09:39:21.0] ---------------------------------------------------- 山更高,路更窄,更陡。人不得不从牲口背上跳下来,拉着缰绳在前面用力拽。遇到突然出现的陡坡,牲口便成了主人,需要人用肩膀顶着它的屁股向前挪。 只一天,李旭脚上离家时刚刚换上的厚底鞋便被磨漏了。脚指头带着血泡,从鞋前端探了出来。脚后跟也开了口,隐隐透着血痕。每迈出一步,脚前脚后就同时传来钻心的痛。肩膀上的茧子也不知起了多少层,顶着牲口屁股的时候,完全失去了知觉。大腿,胸口,粘粘的全是汗,与风中的尘土胶合成浆,糊在皮肤上,偶尔一动,便散发出可以令苍蝇晕倒的酸臭味。 徐大眼的境况看起来比他略好,价格不菲的长袍早已被树枝挂成了袈裟,贴身而穿的精致短褐也被挂得四处是口子,风一吹,便露出里边白皙,但肮脏的皮肤。一双爬山专用快靴,也与李旭脚上的鞋子做了难兄难弟,前面见“蒜瓣”,后边见茄蛋。 李旭知道此时的自己已经和王麻子等人没了分别,一样脏,一样憔悴。想想这样的生活还要伴随自己很长时间,他浑身上下就不寒而栗。转念想想父亲这么多年来过得全是这样的日子,却从来没在自己和母亲面前叫过一声苦,内心深处就更体会到了什么叫父爱如山。 “我一定要赚到钱!”李旭用力推着坐骑的屁股,暗自发誓。这样的日子一定要早日结束,为了自己的将来,也为了父母。 “天欲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智,劳其身形,饿其体肤,行弗乱其所为,增益其所不能!”坐骑前,徐大眼嘟囔着把缰绳挂在自己的肩膀上,拼命前拉。累成这样,他却一点也不后悔自己的选择。离家前,父亲本来告诉他,徐家可以利用买通官府的办法让他逃避兵役,甚至可以买来流民,冒充他去从军。但是,他拒绝了。或者说,他更想抓住这个机会到外边看看。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只有看到了,才能把学到的东西与外边的世界连接起来。 这样,才有机会振兴整个家族。并且在浩瀚历史中留下自己的名字,如卫王杨爽,如大将军蒙恬,如虎贲中郎将罗艺。 少年人缓缓向前,向前,双脚迈过万里关山。 有一天,山,突然消失了。就像脚上已经变成了老茧的血泡一样,消失得只剩下几点痕迹。 眼前的景物骤然开阔,无边无际,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荒野横亘在商队面前。几座‘小山孙子’在远处低低的趴着,用脊背顶起头顶上半圆形的蓝天。那天蓝得纯净,蓝得干脆,蓝到一点渣滓都没有。 蓝天下,微微泛黄的野草翻卷着波浪,映出一层层风的痕迹。高可齐腰的草尖起伏跌宕,里边没有隐藏牛羊,也没有野兽,没有石头,除了草,什么都没有。一条大河就在不远处的草尖顶端丝绦般向南飘荡,无桥、无渡、也看不见帆影,如果不是那顺着风传来的哗哗水声,你根本无法相信其是真实的存在。 “嗷!”地一声,商队里所有人都发了疯,扔下牲口,不顾一切地向大河跑去。这是濡水,草原上一条宽窄不定的季节河!见了此河,即意味着商队彻底走出了燕山,来到了他们的第一个目的地,奚部的游牧区域。 走出了燕山,不仅意味着此行成功在望。还意味着与山贼遭遇的几率减小了一半,大伙可以平平安安地赚一次安稳钱。激动之下,几乎所有年青商贩都冲了出去,不顾高原秋凉,手捧着河水狂饮。饮够了,则将身上已经分不清颜色的衣服扯下来向草尖上一丢,赤着身子走进河中央。 李旭发现自己的胳膊和大腿都变结实了,撮掉半担老泥后,身上的肌肉从皮肤下面一块块紧绷出来。而在行程初始时总被磨破的双肩,现在已经感觉不到丝毫疼痛。洗尽泥巴和污垢,那些曾经火烧火燎的地方变得光滑、平整,肉垫子般,与别处皮肤迥然相异。这是生活留下的痕迹,此后将和他相伴,直到永远。 徐大眼也变成了野人,一丝不挂地站在水里,与商贩们同样用河泥和草根来清洁身体。从河上游出来的寒风早已把他白皙的皮肤冻成了淡红色,而他却丝毫感觉不出河水的冷。只是一味地向身上撩水,撩水,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把自己彻底变成一个男人。 在濡水河畔休息了一夜,孙九带着大伙再度动身。不再被大山的阴影所压抑,商队很快活跃起来。特别是杜疤瘌、王二麻子几个,自以为雇佣刀客立了首功,说话的嗓门格外响亮。 “旭倌哪,旭倌!帮我把马肚带紧一下。行李歪了,向上推推。啧啧,你这小子怎么这么笨,连这点儿小事儿都弄不好!” “旭倌,旭倌啊,给杜叔把这件包裹挂到马背上去。三岁邙牛十八汉,你这么大个子,挺头竖脑的,怎么这么笨呢!” 不知不觉间,李旭再次成了众人的小跟班儿。有了那一晚的经历,他已经彻底认清了这些叔叔伯伯们的“慈祥”。所以答应得不再那么痛快,即便是实在无法推脱了,也尽力做得“笨”一些。不是弄得牲口受惊,就是用力过大,把歪在左侧的行李推得向右歪去,再不就用力过猛,一下子拉断了绑带。但是,他自己和徐大眼的行李、牲口,总是被照料的干净利落,从来不会出现走到半路散架的现象。 众人指使不动他,心里就落了气。有孙九在旁边镇压着,大伙也不敢过分拿他怎样。发了几回牢骚后,决定用其他手段让这小子得到些教训。 打击一个年青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孤立起来。老江湖们走过的桥比李旭走过的路还多,很快就找到了收拾他的最佳策略。所以,杜疤瘌、王麻子等人快速变成了历史迷,纷纷围绕在徐大眼身边,主动要求他谈古说今。 年青人都有表现自己的欲望,这一点,徐大眼也不能例外。他虽然自幼被按照智勇双全的标准来培养,双眼经常能发现别人所不能发现的秘密,但总体来说,如今的他心中还没有太深的城府,很快就落入了老江湖们的圈套。 从霍去病封狼居胥,班超投笔从戎,到伏波将军马革裹尸,徐大眼娓娓道来。能来到草原上看看前辈英雄们的足迹,让他胸怀激荡。他本来就知识渊博,口才又佳,被王麻子等老江湖有意无意的帮腔,很快成了商队的核心人物。就连孙九、张三和那几个见多识广的刀客,每逢休息时,都喜欢围到徐大眼身边来,喝上一碗热水,然后听这个博学多闻的后生讲古论今。 每逢此时,李旭总是坐在人群外围,静静地想自己的心事。老实说,他曾经忌妒过徐大眼,但现在,他看向徐大眼的目光却非常平和。经过那天跟徐大眼小酌,李旭领悟道,是自己和徐大眼的出身不同,决定了现在彼此之间的差距。在自己还沿着家乡门前的小河沟与伙伴们互相甩泥巴的时候,徐大眼已经开始在教习的指导下,分析总结《吕氏春秋》的精义。当自己跟伙伴们背着草筐追兔子的时候,徐大眼练习的是马槊、骑弓。自己刚刚开始识字启蒙,徐大眼已经背完了《孙子兵法》、《吴子兵法》、《黄石公三略》和《司马法》。自己曾经的人生最高目标,不过是当一名县里的户槽。而徐大眼,却从生下来就背负起了让徐氏家族崛起的重担。(注4) 这种差距在短时间内无法逾越,同样是逃避兵役,自己是为了避免当一名死在半路的小杂兵。而徐大眼是为了给他一身的本事找到合适的价钱和出售时机。两军交战,徐大眼可以凭良家子弟的身份纵马舞槊,陪伴着主帅冲锋陷阵。而自己,想攒钱买一把合格的马槊,至少要在这条商?上?上三年! 但这些差距不是天堑,完全可以凭个人努力来慢慢弥补,九叔说得好,莫欺少年穷。自己还不到十五岁,有的是时间去学习。实际上,与徐大眼一路同行,自己已经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最重要的是,现在的自己已经不是易县县学里那个,除了书本外什么都不懂,同龄少年中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对手的李旭。 想起在易县城时那个自己,李旭发现自己的确不虚此行。无论这一趟生意最后赚不赚钱,自己都看到了许多先前没机会看到的东西,领悟到了许多先前不可能领悟的人生道理。 ‘也许,这就是长大。’少年坐在火堆旁,悄悄地对自己说。小狼甘罗蹲在他的脚边,望着跳动的火焰,眼睛里闪出一串串金芒。 离开濡水三天后,商队如期来到了奚人最大的一个部落所在。令人绝望的是,这个草原上数得着的大部落居然消失了。四下里空荡荡的,只剩下几千根东倒西歪的木桩,和一圈圈毡包留下的痕迹。仿佛告诉商贩们,他们没有迷路。只是主人家有大事要忙,上万家族成员在入秋后集体迁徙去了未知所在。 商贩们抱着脑袋,陆续蹲到了地上。除了李旭和徐大眼之外,所有人出塞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趁着秋末冬初,天刚开始变冷的时候?上一笔快钱。每年这个季节,胡人部落都会根据夏、秋两季所收集的干草数量,决定越冬牲畜的多少。大批老弱牲畜被宰杀,大批的雄性牲畜被卖掉,干肉、生皮、牲畜的价格都会在瞬间跌到谷底。只要平安走完这样一趟,整个冬天,商贩们的家中都能听见欢笑声。 可是,奚人部落迁徙了。草原上手最巧,能提供精美毛毯和廉价生皮的奚族部落迁徙了。商贩们没等开张即遭受到了重大打击。最大的一个奚人部落发生迁徙,其他小的奚族部落肯定也追随着移动。如果大伙不能在落雪之前把手里的货物抛售掉,这次买卖就可能血本无归。如果逾期不掉头南返,草原上突然而来的暴风雪,就有可能把这支小小的商队全部吞没掉。 有人开始低声叹气,更多的人开始咒骂奚人缺德,搬家也不肯事先通知一声。商队的两个头领孙九和张三则铁青着脸,走到稍远的地方商量如何面对眼前的困局。 突然而来的打击让李旭也感到很迷茫。临行前,父亲和他约定的第一落脚点就是这个奚部。比起凶悍的突厥人来,奚部以脾气平和得多。更关键的一点是,这个部落距离中原足够近,家乡有什么风吹草动,李懋可以托商队以最快的速度把消息送过来。而这一切安排都随着奚部的大搬迁落了空。草原上那一个个毡包留下的圆圈,仿佛还带着奚人的体温。告诉李旭,你的计划很完美,但世界变化实在太快。 苍茫暮色里,毡包的痕迹散发出缕缕白烟。晚风吹过,把人们的咒骂声,哀叹声,远远地传了开去。告诉附近一切生灵,有一伙人被困在了这里。 “嗷——嗷——嗷!”有野狼的声音远远传来,在数千根木桩间萦绕。 “嗷-嗷-呜!”小狼甘罗扯着嗓子唱和。声音就像一个刚刚开始发育的男孩,纤弱,沙哑。绝望的人们立刻被甘罗的不恰当举动所吸引,一个个对它怒目而视。甘罗自知惹了祸,发出一声低低的呜咽,跳起来,逃到了李旭身后。 “都是这个狼崽子闹的,整个一灾星!”王麻子突然跳起来,指着李旭骂道。 “对,我早就跟九哥说,让他别带这个狼崽子。逆季出生,又是独伢,肯定不是好东西。他偏不听,偏不听,看看,祸事来了吧!”杜疤瘌气急败坏,撑着佩刀,大声指责。 都是这个爱惹事的小杂种和他的小狼闹的,刚出发,就让大伙赔了彩头。然后一?上就诸事不顺,走哪哪赔钱。在蓟县逛窑子,又碰上这个小灾星管闲事招惹胡人,害得自己差点软掉。出来赌两手换运气,反而又输了一百多文。 “灾星,肯定是它!”人们无法解释奚人为什么不早不晚在他们赶来前迁徙,把满腹怨气发泻到甘罗头上。 “它不是灾星!”李旭站直了身躯,山一般挡在小狼甘罗身前。杜疤瘌等人看自己不顺眼,这点他早知道。一?上对这些人的欺负,他也是能忍则忍。但李旭不能让他们伤害甘罗,这个小狼是他的伙伴,除了徐大眼外惟一的朋友。 小狼甘罗从李旭身后跳出来,前肢下伏,后腿紧绷,喉咙里发出呜呜的低吼。这个威胁动作吓了杜疤瘌一跳,赶紧向旁边闪。不料脚下却绊到了跟烂木头,一下子磕了个狗啃屎。 “嗷-嗷,呜呜!”甘罗发出胜利的吼叫,不屑地甩了甩尖耳朵,蹲在了李旭腿边。几个看热闹的人发出哄堂大笑,生活虽然苦涩,但如果你认真面对,总是能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发现些有趣的笑料。 “你们两个灾星,今天有你没我。说吧,你们两个一起走,还是赶走这头小狼!”杜疤瘌在哄笑声中爬起身,“呛啷”一声,把短刀拔出了大半。王麻子紧随其后,手里握着根木棍,虎视眈眈地看向甘罗。 李旭愣住了,他没想到有人居然这么无耻。抬头看向众人,却发现商贩中不少人相信王麻子的话,认为今天的意外完全由甘罗引起。而少数清醒的人,却抱了看热闹的心态,对王麻子等人的行径不闻不问。这种情况,是他预先没有料到,父亲也没叮嘱过的。四下张望,想找九叔求援,却发现孙九和几个刀客都不知去了哪里,附近根本看不见他们的身影。 “赶那头小狼走,否则大伙还会继续倒霉!”受了王麻子的盎惑,或者单纯为了给自己找个发泄怒气的理由,十几个面目愁苦的商贩握着刀柄,慢慢地围拢。 “它不是灾星!”李旭喃喃地辩解,被众人逼得一步步向后退。杜疤瘌得势不饶人,伸出大手,准备把他拔拉到一边去。孙九说大伙不准欺负这混小子,老子赶走野狼,总没问题吧! 手指尖传来的痛楚却告诉杜疤瘌,他又碰到了硬茬。抬起满是疤瘌的老脸,他看见自己的手指被一双白净,但有力的手掌掰成了直角。 “哎!”“直娘贼”杜疤瘌和王麻子同声骂道。一个赶紧向后缩手指头,另一个抱着脚在地上乱蹦。小狼甘罗则趴在李旭面前,嘴里叼着半只草鞋,双眼冒出幽暗的光芒。 “想打架,跟我来。拳脚,兵器,随便你们两个挑!”徐大眼不知道什么时候赶了过来,站在李旭身边,冲着杜、王等人说道。 “你!欺老忤逆!”杜疤瘌甩动被掰痛的手指,对徐大眼不干不净地叫骂。 “是你们两个为老不尊在先。疤瘌——叔!麻子——叔!”徐大眼拖长了声音答道。脚尖轻挑,将一根奚人迁移时遗弃的长木杆踢到了半空,伸手抄在手里,对众人说道:“一?上吧,还有谁想欺负人,我让你们欺负个痛快!” 王麻子和杜疤瘌两人怎肯在一个小辈面前失了威风,拔出短刀,恶狠狠地跳步上前。还没等李旭找到趁手家伙迎战,徐大眼不慌不忙,把木杆向地上一捅,左右一拨,两个老恶棍已经滚地葫芦般摔了出去。 这一手玩得实在是漂亮,连几个试图跟在杜疤瘌身后打太平拳的商贩都被吓蒙了。捂住腰刀,慢慢向后退去。杜疤瘌、王麻子见众人士气要散,大叫一声,从地上爬起身,试图携手找回场子。刚刚迈出脚步,膝盖处与上次同一个地方再度被木棍打中,腿一软,又摔了个狗啃屎。 两个恶棍爬不起来了,躺在地上,哼哼唧唧地开始哭骂徐大眼欺?上年纪的老人。骂李旭的父亲不怀好心,弄个灾星儿子来坏大伙财路。骂其他商贩是窝囊废,明知道灾星在旁,却不敢出头。几个平素与杜疤瘌交好的商贩被挤兑到了死角,再度按着腰刀围拢了过来。 徐大眼看得心头火起,木杆一摔,重重地砸在身边的草地上。“你们给我闭嘴,再乱嚼舌头,休怪我下手狠。想凭人多欺负人少么?谁敢上前,我姓徐的保证,整个河南诸郡,再没一家店铺会收你们的货!” 第二章 出塞 (6) [本章字数:5043 最新更新时间:2008-11-06 09:39:23.0] ---------------------------------------------------- 此话一出,比手中的木棒子还有威慑力。围拢过来的众人立刻退了开去。杜疤瘌和王麻子也被吓得止住了哭声,瞪大了眼睛开始想别的歪主意。 “好威风啊,好大杀气!”人群外,传来孙九的声音。众人皆吓了一跳,闪开一条通道,把孙九等人让了进来。 “九叔!”李旭和徐大眼赶紧施礼。这下祸闯得有些大了。孙九是商队的首领,商队成员打架生事,完全归他处理。他刚才只听见徐大眼威胁众人,却没看到众人怎么欺负李旭。如果他想刻意偏袒王、杜等老江湖,完全可以凭着众人的支持,把徐、李二人赶出商队。在这样空旷的草原上,一没有向导,二没有经验,两个少年的结局惟有饿死一条。 即便孙九秉公处理此事,为了维护商队的团结,他也可能顺从众人之意将甘罗赶走。寒冬将至,一个多月大的小狼在荒野中,基本上没有生存下去的希望。 “人家欺负你,你不会还手么,非得靠别人护着?”孙九狠狠地瞪了李旭一眼,恨铁不成钢地骂道。头稍稍偏向徐大眼,依旧是怒目而视,“他们是匈奴,还是胡人,值得徐大将军下如此重的手?” “九叔!”两个少年都红了脸。徐大眼见事不妙,赶紧扔下木杆,拱手赔礼:“晚辈失礼,请九叔责罚!” “哼!”孙九怒气冲冲地哼了一声,把头转向了愤愤不平的大伙:“从这向北两天路程,有一个?人部落,很大。郝老刀兄弟他们上次去过,可以给咱们带路!咱们今晚连夜启程,后天上午就可到达!” “真的?”濒临绝望的人群立刻沸腾了起来,什么灾星,什么祸害,统统忘到了九霄云外。?人是草原上有名的巧手,那里皮货精美,毛毯花式繁杂,百姓脾气也比突厥人善良。并且,?部还提供一样好东西,在其他部族,无论多少钱也买不到!(注5) “千真万确!”被称为郝老刀的刀客红着脸向大伙保证:“两天之内肯定到达,一个半月前我从那里赶回来,认识他们的族长!” “这下,这可发达了!”王麻子坐在地上,拍着大腿说道。鼻涕眼泪依旧东一道西一道地挂在脸上,人却笑得比拣了元宝还开心。 “没出息!”孙九看看转眼中陷入癫狂状态的大伙,低声骂了一句。转过身,把李旭和徐大眼拉到了人群之外。 “你们两个小东西,不知道尊敬长辈么!”孙九呵斥声几乎所有人都能听得见。商贩们得到了好消息,心情舒坦,早不把打架的事情放在心上。所以,也根本不在乎孙九给两个少年什么样的惩罚。 “旭子!”孙九伸出手,轻轻搭在了李旭的肩膀上,低下头,用只有三个人能听见的声音安慰道:“今天的事儿别往心里去,人走路,难免有踩了狗屎的时候!” “谢谢九叔!”李旭感动地施礼。老人不擅长言辞,但说出的话里却充满了人生的智慧。 偷眼看了看商贩们的反应,孙九低声叮嘱:“要么别打架,要打,就打得他们再不敢惹你。通常两个恶汉在一块混,谁也不敢欺负谁。一个恶,一个善,才是真正的大麻烦!” 说完,孙九轻轻笑了起来,那是一种狡猾的笑容,却让人感到格外亲切。 有了盼头,众商贩们心里的烦闷一扫而空。连夜启程向北,一口气居然赶了六十余里路,直到后半夜,才在郝老刀的带领下找了个丘陵背后的低洼地驻扎下来,生起火堆抵御草原上凌晨的寒风。 草原上缺乏森林阻挡,所以夜风大得吓人。虽然躲在了土丘后,寒气依然直刺入骨髓来。而对于这彻骨的秋寒,商贩们绝不敢支帐篷为自己保温。只好把能裹的衣服全部裹在身上,而后抱着肩膀,缩卷着身体,围着火堆苦捱。 关于为什么不扎帐篷,九叔给李旭的解释是:占地方越大的物件受风越大,万一地上的木桩打得不够牢固,大伙睡着时,连人带帐篷都有可能被风卷走。所以行李中尽管带着一件加厚的麻布帐篷,李旭也只好学着大伙的样子,抱着肩膀在火堆旁煎熬。 如此冷的天气,第一次出塞的人怎能睡得着。片刻功夫,夜风已经透过重重寒衣,吹得小李旭的脊背像结了冰一样凉。他缩卷着身体转了半个圈,把脊背冲向篝火,没等脊背感受到丝毫暖意,前面的衣服又像铁一样咯在了胸口上。 李旭被冻得实在难受,再次把脸转向火堆。就在转过脸的刹那,小狼甘罗轻轻地跃起,跳进了他的怀里。 尽管近来一直过得是风餐露宿的日子,甘罗的身体却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在长大。此时的它已经有家中报时的公鸡般大小,毛绒绒的狼皮灰中带银,摸上去格外的暖和。也许是为了报答主人昨天傍晚的回护之恩,甘罗跃入李旭怀里后,就轻轻地卧下。温暖的身躯刚好贴在了李旭被风吹得最难受的腹部,让他登时感到一股浓浓的暖意。 “你不是灾星!”李旭拍了拍甘罗的脑袋,心里说道。 小狼仿佛理解主人的意思,把头回过来,轻轻抬起。一双淡金色的眸子刚好与李旭的目光相遇,看上去,竟然如星光般明亮。 “睡吧!明天还赶路呢!”李旭再次拍拍狼头,用手挡住了它的眼睛。小狼甘罗慢慢地把头缩卷进了李旭的怀中,片刻后,以极低极其的声音,轻轻地打起了呼噜。 “野兽有时候比人善良!”抱着小狼,李旭默默地想。抬起头,想找个机会跟多次给自己解围的九叔聊聊。既然九叔对自己一直很真诚,自己就应该把此番北行的真实目的告诉对方。欺骗如此一个善良、豁达的长辈,李旭心里无论如何都会感觉到不安。仔细看去,却发现坐在自己斜对面的九叔已经睡着了,一条亮晶晶的口水正从他口中缓缓流下来,被跳动的火焰照得闪闪发光。 “这么冷的风中也能睡觉?”李旭惊诧地瞪大的眼睛。再度细看,才发现不光是孙九,郝老刀、王麻子等人都已经缩卷着身子睡熟。而不远处另一个火堆旁,张三叔呼噜声打得居然如雷鸣般响。 借鉴徐大眼那天所说的观人之法,李旭的目光从同伴们的脸上一一扫过。他惊讶地发现,每个人在睡觉时脸上都带着不同的表情,同行的所有人中,没有任何两个人的表情完全一样。坐在自己左首的郝老刀是个卖命混饭吃的汉子,所以他睡觉时脸上的表情看上去非常凶悍,口里在打着呼噜,右手却紧紧握着刀柄,仿佛随时都可能跳起来与人拼命。而市侩的王麻子的脸上却带着讨好的神色,仿佛正在与人谈着一笔生意,唯恐对方半途反悔的样子。缩卷在王麻子身边的杜疤瘌则撇着嘴,好像刚刚跟人起过争执,在火光的照耀下,他脸上的疤痕看起来愈发狰狞。所有人中,徐大眼脸上的表情最平静,睡姿也最优雅。只见他双腿盘坐,两手微垂于腿上,随着细而绵长的呼吸,胸口上下起伏。显然,他连睡觉的姿势,也是经过专门训练的。 “细节背后,隐藏的往往是其生活经历。”李旭突然发现徐大眼的话非常有道理。留心观察熟睡中的孙九,发现九叔的腰刀插得位置很特别。队伍中除了几个刀客的兵器向来是握在掌心之外,其他人防身用的配刀通常是或左或右,很随意的一挂。而孙九的佩刀,却半横在左侧腰间,刀柄永远冲着右前方。即便是此刻在熟睡中,如果有人来袭击,他也能飞快地拔刀迎战。 “九叔可能当过刀客,或者从过军!”李旭在心中得出结论,胸口处旋即涌起一股极其不舒服的感觉。他认为自己不应该偷偷探测一个对自己好的人的秘密。但是,连日来,张三叔、杜疤瘌,王麻子等人的所作所为,又让他给自己的举动找到了足够的理由。 “是非善恶,俱不在表面。眼中看到的未必是事实,亲耳听到的,也未必是真相!”临别时,杨老夫子曾经这般叮嘱。但是如何透过人们的虚假的笑容,永不会兑现的承诺,观察到重重迷雾后边的真相,杨夫子却没有来得及指点。 徐大眼的观人术刚好弥补了这个缺陷。经过训练的他可能从步校尉一杆兵器上,把对方的家世推测得八九不离十。李旭认为自己如果平时在细节处多留心,就绝对不会在一次被张三叔、杜疤瘌等人表面的热情所蒙骗。 谎言说得再像真实,细节处也会露出端倪来。而抓住这些细节,就是抓住真相的关键。这是多日来,李旭领悟到的另一条人生道理。他知道自己已经不是易县城中那个懵懂少年,他能感觉到,自己像怀中的这头小狼般,在慢慢地,慢慢地长大…… 有了事情分散心神,半夜得寒气也不那么难熬了。研究了一会儿众人睡梦中的表情,想了一阵子连日来发生的趣事,李旭抱着小狼,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乡。 睡梦中,他看见一只狼,在雪地里,孤独地奔跑,奔跑。有一刻,他觉得那就是自己。 第二天天刚擦亮,王麻子等人就跳了起来,催促着大伙赶紧赶路。商贩们都知道?人是一个特别喜欢迁徙的民族,从弱洛水到太弥河,方圆千里内都曾经有人说见过他们的足迹。如果大伙去得晚了,说不定?人也和奚族一样突然间如露水般消失于草原上。倘是如此,所有人可能都要血本无归了。所以,也没有人抱怨王麻子毛躁,大伙就着冷风啃了块干饼子,匆匆忙忙向北一路狂奔。(注6) 到了下午的时候,队伍的行进速度却不得不再次放慢。草原上的地势再度发生了起伏,不像万里燕山那样,一座山峰挨着一座山峰。而是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缓坡,无法用双目观测到其尽头。连绵山坡让人不得不跳下马拉着缰绳前行,驮货的牲畜也紧绷了四肢,一步步奋力向前挪动。 按郝老刀等人的说法,这种地势被草原民族称作坝。不知道从何处开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算结束。除了去辽北秣?部外,其他地域只要向北走,都要经历这一道坎儿。所以从中原过来的商队很少走得这么北,但越是商队稀少的地区,大伙的赚头可能越大。(注7) 听向导这般介绍,商贩们鼓足了精神,努力前行。大隋朝的赋税不算高,但各地方的官员有各地方的敛财手段。如果商队这次北行赚不到钱,明年个别人就可能因为完不成官府规定的杂税也失去再度踏上草原的机会。所以,即使只有一线希望,也没人打算半路折回去。 对于筋骨上的劳累,李旭早已麻木。跳下马后,随即把青花骡子背上的负担,分了一小部分到马身上。小狼甘罗也被他从袋子中放下来,跟在自己身边慢慢向北爬。对于这种久违的自由,甘罗显然非常兴奋,围着李旭身前身后挨挨擦擦,仿佛根本感觉不到爬坡的劳累。 商贩们见青花骡子身上的负担减少后,明显力气见足。也学着李旭的样子,把部分货物匀到了驮人的坐骑上。如此一来,商队的速度又多少提高了些,至少那些驮货的牲畜不再口吐白沫,看上去像随时会死掉般模样。 当太阳再一次从东南方爬出来时,李旭发现自己迈出的脚步不再发软。眼前的荒野更加宽阔,更加苍凉。远山看上去更矮,顶峰处却个个发白,显然那是积雪的痕迹。周围的野草不再像濡水河附近那样高可齐腰,而是枯枯黄黄的,只盖到了人脚脖子。但草丛中却突然多出了许多小动物,肥胖的野鸽子、体态臃肿的沙鸡,眼睛巨大,耳朵却很短的怪异地鼠,不时在人眼前跃起,晃晃悠悠地逃向远方。更远处甚至有一大群粗颈,短尾,长着黄色皮毛的羊在悠闲的吃草。看见商队经过,负责警戒的雄羊只是抬起带着直角的头,好奇地观望。看样子,它根本没打算通知自己的同伴逃走。(注 8) “就在这里休息一个时辰,让牲畜缓缓脚力。咱们已经上了坝,下午就能赶到目的地!” 孙九与郝老刀等人碰了碰头,大声宣布。 “呼啦!”队伍立刻开了锅。年纪老的商贩在草地上铺开行李卷儿,不顾冰冷,倒头就睡。年纪轻或体力足一些的商贩,则用平生最快的速度把坐骑上被的货物卸了下来,然后不顾牲口的抗议,?上马鞍,挥舞着弓箭冲向了远处的黄色羊群。 那是黄羊,性子温和,肉味鲜美。秋末正是其肉最肥,毛最厚实,跑得最慢的时刻。随便打到一头想办法弄回中原去,那结实的短角,棕黄色带有白毫的皮毛,都能卖上一个好价钱。 “小心些,别跑太远!”孙九冲着远去的人群大声喊。他的话转眼被淹没在马蹄声中。商队中的年青人,除了徐大眼这个根本不在乎钱的富家子弟和李旭这个根本不认识黄羊为何物的懵懂少年,谁不希望顺手发一笔小财?片刻之后,营地中就只剩下了他、张三和几个实在疲惫得无力骑马老商贩,其他人几乎全部冲了出去。 “原来那些羊是野生的!”李旭后悔地想。欲纵马去猎,却对自己的射艺实在没把握。摇摇头,殃殃地铺开行李卷儿。 “还在为前天傍晚的事情生气?”徐大眼见李旭发蔫,走过来,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犯不着,有些人像狗屎,他们存在就是为了让你感到恶心。恶心到了你,他们的目的就达到了,至于自己有多臭,他们不在乎!” 李旭被这个贴切的比喻逗得笑了声音,面颊上立刻出现了几条浅浅的褶皱。一路颠簸,让他的身板瘦削了不少,皮肤的颜色更深,更粗糙,并在耳根附近出现了几排依稀的黑毛。这让他看上去仿佛成熟了许多,根本不像一个不到十五岁的少年郎。 “你怎么看上去一夜间长大了许多!”徐大眼转到李旭身前,皱着眉头看了看他。伸出拳头来,捶了捶他结实的肩膀,戏问。 “是么?早上没洗脸的缘故吧!”李旭傻呵呵地笑着,目光中,却多出了很多复杂地东西。他非常钦佩徐大眼的目光之锐利。但昨夜自己具体想到了些什么,他却不愿意宣之于口。 第二章 出塞 (7) [本章字数:4222 最新更新时间:2008-11-06 09:39:26.0] ---------------------------------------------------- 徐大眼也没太多的兴趣来研究李旭的变化,他的目光很快被远方传来的喧闹声吸引了过去。出猎的商贩们运气不错,才半柱香不到的功夫,已经有人打到了一头家犬大的小羊。放在马背上,正高兴地向回跑。而其他人显然将目标定在被惊得开始高速飞奔的壮年公羊身上,呼喝着,拼命催促坐骑飞奔包抄。 羊群显然没有与人类作战的经验,慌乱地向远方逃窜。很快,就有几只体力稍差的成年羊脱离了队伍,惊叫着向两侧逃去。这更合了追猎者的心意,马背上,商贩们弯弓搭箭,一箭接一箭向猎物急射。 “你们不去打猎?那黄羊皮是做靴子的上佳材料。 穿在脚上,又轻便又暖和!”不知道什么时候,九叔走了过来,站在两个少年的身边低声询问。 “不想跑脱了力,反而?上一匹马!”徐大眼很不屑地说道。他的坐骑是一匹四岁口的枣红驹,比商队中任何一人的坐骑都好上许多。但算起每个人一?上步行的时间,除了几个刀客外,徐大眼能排在第一位。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不顾坐骑连日劳累的短视行为,绝对不可能在他这个爱惜马匹的人身上发生。 “我,我不太会射箭!”李旭低声回答。黄羊,这个名字他记住了,下次碰到时,一定要打头大个的,把皮子硝了,托人送到老家去给父亲做双靴子。这些年为了自己安心读书,父亲从来没提起过北上的路有多累。很多时候,在父子两个的交谈中,漫长而又孤单的商路仿佛还带着许多诗意。 “你的马鞍旁不是挂了把弓么?”这回轮到孙九诧异了。他曾经留意到,在整个队伍当中,只有徐大眼和李旭用的弓能拿到台面上。其他人手里的弓或木制或竹制,没一把是真可以用来作战的。 听人提到自己的宝贝,李旭更觉尴尬。以前射得不准,他可以推说是自己手中的弓太差。而经过徐大眼的分析,此刻他已经知道舅舅给自己的束发礼是一把上好的骑弓。但是,自己拿着这把宝贝,在地面上都十射九空。颠簸的马背上开弓,更不可能射准目标。有这么好的弓却射不准箭,暴殄天物的行为实在令人汗颜。 “挺大的男子汉,别动不动就脸红,拿弓来我看!”孙九见李旭神态扭捏,以为他弓囊里藏的是把样子货,笑着骂道。 李旭答应一声,匆匆跑过去取了弓囊和箭壶来。孙九从囊中抽出弓臂,用手颠了颠分量,然后分开拇指和食指,量了量弓臂的长度,又仔细看了看弓耳的质地,不住点头。待挂好了弓弦,再从壶中抽出了李旭自制的羽箭,点头动作立刻变成了摇头。抽一支,摇一次,直到把头摇成了波浪鼓,才将箭壶丢还给李旭,冲着徐大眼说道:“把你的羽箭借几支来用,旭子这壶箭全错了。骑兵弓,却用步兵箭,能射得准才是怪事!” 徐大眼闻听此言,赶紧双手把自己带的羽箭奉上。以他的观人之术,孙九显然是行过伍的,否则他挂刀的位置不会如此规矩,人的性子也不会如此豪爽。只是孙九在军中到底干过什么差事,武技能到达什么水平。以徐大眼目前的能力,还是推测不出来。眼下孙九要求试箭,正是送上门来的好机会。一射之后,徐大眼保证自己能把孙九曾经行伍时间的长短推测得八九不离十。 孙九从徐大眼手中接过箭壶,拔了一支在手,飞身上马。双腿在马肚子下轻轻一磕,一人一骑立刻纵了出去。徐、李两个少年见状赶紧策马?上,才跑出一里多路,赶得正巧,几头失了群的大个黄羊被商贩们追逐着,横冲过来。 好孙九,搭箭开弓。只听“绷!”地一声清脆的弓弦响,跑在最前方的,个头最大一只公黄羊应声而倒。孙九一手持弓,纵马冲上,马背上微微俯了一下身子,断喝一声喝“起!”。单手将猎物从地上掠了起来,横搭在身前,纵马而回。 “好!”不但是商贩,连跟过来看热闹的刀客们也喝了一声彩。在疾驰中发箭射中目标已经非常不容易,更难得的是孙九一箭就射穿了黄羊的脖颈,非但立刻夺走那畜生的命,连皮子的完整性都得到了保全。 “那是自然,九哥当年用命于高大帅麾下,也曾万马军中射落过萧摩诃帅旗。要不是被某些王八蛋贪了军功,九哥至少也能做到校尉!”张三叔撇了撇嘴,得意洋洋地向刀客们吹嘘。(注9) 众刀客甚为惊诧,纷纷围拢来探听当年大帅高颖兵伐南陈的旧事,并打听到底是谁这么有本领,居然能让素有公正严明之称的高颖将军徇私,听凭他强抢孙九的夺旗之功。孙九却不肯多言,只是拔了羊脖颈上的箭还于徐大眼,然后把整头羊丢给张三,命他安排人手将羊肉烤了给众人尝鲜。 众人见孙九如此沉稳,对他愈加佩服。特别是几个刀客,眼看目的地即将到达,轻狂之态尽现。见识了孙九射艺后,也纷纷收敛自己行为,不再信口乱吹。 孙九拎着把空弓转回李旭身边,却不松弓弦。指着打在弓臂上的标记向李旭解释,“这是开皇年间为了讨伐南陈,专门打造的骑弓。集中全国的制弓名家,费了数年之力,能达到这种档次的,也不过千余把。这么硬的骑弓,你偏拿它当步弓来射,当然不可能射得准!” “请九叔指点!”李旭与徐大眼见了宝贝般,祈求道。 “拜师需要磕头的!”杜疤瘌拎着只比兔子大不了多少的黄羊从旁边走过,悻悻地说道。 孙九也不理他,把弓交还到李旭手中,手把手指点了他一遍握弓的位置,双臂和身体的基本动作,然后说道:“这有何难,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军中有专门的歌诀,每个骑兵都会背。”说罢,将弓又握在自己手上,毫不避讳别人偷听,低声吟唱:“势如迫风,目如流电;满开弓,紧放箭……”(注10) “就这?”跟过来“偷艺”的几个刀客不相信地叫。走刀头的人讲究藏技,少一个人学会自己的本领,自己在?上的安全性就多上一分。像孙九这般当着众人面随便把歌诀唱出来的行为,他们从来没听说过。 “说着容易,做着难。歌诀谁都会背,能射准的,一百个人里找不出一个!”孙九头也不回地说道,将弓再度交还给李旭,笑着叮嘱:“其实还有两个字的秘诀,大伙都明白。无他,‘手熟’而已。你多练几次,自然能领悟其中道理!” 说罢,跳下坐骑,摇摇晃晃地走向张三叔,帮他剥皮烤肉。 李旭握着弓,高兴得已经忘记了下马。无意中找到了自己射箭不准的原因,并且听到了军中骑射的歌诀,这些收获固然令他喜出望外。内心深处更高兴的却是,自己在徐大眼处“偷”学来的观人之术,第一次使用居然就蒙了个八九不离十。九叔的确曾经弃商从军,只是在军中被人抢走了功劳,所以才愤而回头。 如果将来自己学好了武艺,安顿好了父母双亲,是不是可以像徐大眼一样找场能必胜的战争给自己谋个出身呢?九叔的功劳被人所贪,所以他退出了行伍。如果自己运气比他好一些,也许能熬到旅率(百人长)位置吧。 这些梦虽然很遥远,但毕竟还可以做一做。好过了在草原上常年奔波,累得连做梦的机会都没有。 作为一个懂事的孩子,李旭不敢把父亲的谋生之业看低了。但他却非常害怕,怕自己有着一日变成像王麻子、杜疤瘌那样的人,麻木而无耻。 “傻楞着干什么呢,还不把弓收起来!”徐大眼见李旭又开始发呆,用箭壶轻轻敲了敲他的脑袋。随即,从壶中分出一半羽箭,塞给了李旭。 “徐大哥,这,这怎么好意思!”李旭赶紧推脱。徐大眼用的东西都比较考究,这样精致的半壶箭不知道价值几何?虽然二人已经成为朋友,但随便拿朋友的东西,可不是李旭的习惯。 “拿着,防身!”徐大眼低声叮嘱。四下看了看,发现周围没人注意自己,压低了嗓子说道:“九叔刚才是故意立威,事情有些不妙!” “故意……!”李旭低低发出半声惊叫,后半声旋即被他自己硬憋回了肚子。好端端地,九叔立威干什么。难怪他素来很平和的一个人,居然会突然卖弄起射技来!原来他是故意给卖弄给众人看的。给谁看呢?这支商队中,除了河北、河南各地聚拢在一处的商贩,就是几个兼职当向导的刀客。难道他们…….? “咱们被几个陌生人引着,千里迢迢赶到这,人困马乏。如果对方是纵横草原的马贼,咱们可就等于一群自己送上了门去的大肥羊!”徐大眼背对着众人,向李旭做了一个刀抹脖子的姿势。“即便今晚找不到?部,也不能让商队乱了套。所以,九叔必须露一手,防着别人,也防着自己人绝望之下,故意生事!” “噢!”李旭轻轻地点头,缓缓爬下了马背。如果不是徐大眼提醒,这些蛛丝马迹后隐藏的玄机他一样也没看出来。想想可能发生的战斗,他感到浑身一阵发紧,两条腿不由自主开始颤抖。 如果遇到马贼,商贩们的心本来就散,根本组织不起有效反抗。以张三叔的为人,肯定丢下大伙自己先逃了。而向王麻子,杜疤瘌之流,能不为了活命而帮马贼提绳子就已经是仗义了。九叔找不到帮手,总使武艺在高,能挡得了对手几个? “别害怕,有我在,没人能伤到你!只要我有一根木棍在手,三两个杜疤瘌那样的根本靠不近身!”徐大眼信誓旦旦地保证,见李旭依然面色苍白,轻轻用胳膊碰了碰他,低声安慰道:“那天遇到突厥人,是因为家伙不趁手,一把马鞭…….” “谢谢徐兄,到时候,我不会给任何人添麻烦!”李旭把徐大眼给的羽箭一支支插入自己的箭壶,缓缓地回答。徐大眼用的箭的确很精致,虽然比步弓用的箭短了几分,但箭杆更平滑,箭锋更尖锐,尾羽修得整整齐齐,就像斜插着的几把刀。 “这小子变得真快!”徐大眼看了看李旭,惊诧地想。就在插箭的一瞬间,好朋友突然像变了一个人。懦弱、胆小、木呐,这些平素与他如影随形的毛病相继消失,代之的,是山一般的沉稳厚重。 “九叔前天说得好,我不能什么事情都靠他人来帮!”李旭边收箭,边努力地提醒自己。 注1、 蓟县,此处蓟县是隋朝重镇,非现在的蓟县。具体位置在如今的北京市南,大兴附近。 注2、 爷勒盖,土话,特指脑门。 注3、 普六茹,杨坚的鲜卑姓。其父为鲜卑族争战立下大功,被赐姓普六茹。 注4、 注4:《司马法》,论述的范围极为广泛,基本涉及了军事的各个方面;并阐述了古代用兵与治兵的原则。与《孙子》、《吴子》、《司马法》、《尉缭子》、《三略》、《六韬》和后世的《李卫公问对》并称武经七书。 注5、 注5:?人,曾经生活在内蒙古乌兰浩特一带少数民族,皮肤白皙,故又称白?。参见《新唐书》。 注6、 弱洛水,即沙拉木沦河,在今内蒙赤峰翁牛特旗与巴林右旗之间。太弥河,故道在今白城附近。 注7、 秣?。在今吉林、黑龙江与被俄国占据的库页岛一带,曾为隋末大国。 注8、 黄羊。学名蒙古瞪羚,曾经在我国内蒙古地区广泛分部。体长100~150厘米,体重一般为20~35公斤,但最大的可达60~90公斤。曾经是草原牧民冬季的主要食物,现在濒临绝迹。 注9、 隋伐南陈之役,此战主帅为杨广,实际指挥者为老将高颖。 注10、 见于唐代王据所著《射经?马射总法》 第五章 猎鹿(3) [本章字数:3067 最新更新时间:2008-11-07 10:30:13.0] ---------------------------------------------------- 哭喊声和咒骂声响彻了整个索头奚部落,大部分长老的子侄都赎了回来。而那些陷落在敌人之手的,全都是普通牧人的子弟。他们的父母、兄弟此刻正拿着兵器,替大埃斤看守营垒。眼看着他们在敌人的皮鞭下受苦却无法去救,如果两军交战,万恶的?人肯定拿俘虏当挡箭牌。 “他们说明天中午之前必须得到准确答复!”被遣送回来的族人喘息着说道。于敌方做牧奴的四个多月,他吃尽了苦头,在寒冷、饥饿和恐惧的多重折磨下,整个人已经变得形销骨立。 “召集族人,我们马上凑赔偿!”俟力弗无奈地说道。对方正在扎营的阵容他看见了,那不是目前伤痕累累的索头奚人能抵挡得了的。近三千名训练有素的武士,六千多匹战马,还有无数跟在队伍后护送给养的普通牧人。草原已经在这股力量下震颤,索头奚部不得不在恶魔面前屈膝。 徐大眼和苏啜西尔并络站立在联军的正前方。大营外围的木栅栏已经接近完工,在皮鞭和弯刀监视下的奚族俘虏手忙脚乱地替自己的族人挖掘着坟墓。而经过一个多时辰休息的武士们已经把体力调整到最佳状态,重新整理过鞍、镫、缰绳的战马也焦躁地打着响鼻,等待着最后一刻的来临。 匆匆搭起的栅栏只有两尺高,虽然整齐,却挡不住骏马一跃。而残酷的监工和伤痕累累的牧奴吸引了对方全部视线,几乎所有奚人都忙着筹集物资赎买自己的家人,没人想到苏啜部的木栅栏只是为了迷惑他们的判断力。 跟在徐大眼身后的李旭有些不忍看向远处的营帐,身边的半截香燃尽后,那里将成为骑兵冲击的目标。徐大眼是个天生的阴谋家,他故意把交割的最后期限放在了明天正午。而对面营地中的大部分人,已经注定看不到明天早上的太阳。 “他们杀了拔细弥和萼跌泰!”李旭感觉到自己握刀的手在颤抖,这是他第一次主动攻击别人,除了一点点兴奋之外,从头发到脚底的肉皮都感到紧绷得厉害。可面前的徐大眼却镇定自若,仿佛正在玩一个有意思的游戏。 “跟在我身后!”徐大眼听见了李旭的呼吸声,回过头来,对着他笑了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然后,他举起左手,在苏啜西尔的背上轻轻地拍了拍。 苏啜西尔手中的羊毛大纛突然举起,斜指向正前。 “轰!”仿佛天河在刹那间决了口子。养足了精神的?族武士?上马背,在各自旅帅(隋制,百夫长)的带领下纵马越过营寨围栏和目瞪口呆的牧奴头顶,风一般向奚族的营地卷去。(注2) 徐大眼四个月的心血终于见到的成果,二十几个百人队在高速奔跑的过程中组成了三把利剑,一把砍向奚部营垒正中,一把砍向左,另一把砍向右。 没有呐喊,没有角声,只有扑面而来的罡风,夹杂着隆隆的马蹄声和浓烈的杀气,卷进了奚族的营地。 “敌袭!”一个正在清点自家凑出的牛羊的奚人抬头,发出了一声惊恐的尖叫。随后,他的尖叫就被撕心裂肺的号角声所淹没。 俟力弗留了个心眼,没有让所有牧人都去收集牛羊。他将最精锐的一千名士卒安顿在寨墙后,并且在每隔二百步的距离上都放了一名带着号角的斥候。 只可惜,他没有计算过三里的距离战马需要多长时间能穿越。那点时间够不够他在得到敌方进攻的消息后做出正确决策。 事实给出了最正确答案。当第三遍报警的号角声还没响完的时候,前冲的?族武士已经松开了手中的弓。两千七百多支羽箭破空而来,冰雹般砸在寨墙后。无论是正在慌乱中拉扯战马的奚族士兵,还是在恐惧中祈求上苍垂怜的老弱牧人,都被这一波羽箭覆盖在内。 羽箭射入躯体的“噗”“噗”声,鲜血喷出的丝丝声,还有人的哭喊,马的哀鸣,交织不绝。策马前冲的李旭看到阿思蓝抬手,将第二支羽箭搭在的弓弦上。 “吱!”带着哨音的响箭落在寨墙后。紧跟着,一股黑色的旋风从马队中升起来,追随响箭的轨迹射向了同一个地点。那是奚族武士最密集处,被第一波羽箭打懵了的他们不知道如何应对,持着刀,拉着马,乱作一团。 李旭看见了对方身体上冒出的血花,就像铜匠师父炉子里的火,红得炙烈。然后,他看见了一双双不甘心得眼神。接着,他的战马随着大队,从阿思蓝等人硬冲开的寨门闯了进去,踏着奚人的尸体冲向营地中央。 “分头前进!”李旭看见苏啜西尔挥舞起用蜀锦裁成的信号旗。那是他带来苏啜部买卖的,色泽艳丽,是去年?族女人最钟爱的衣裳材料。如今,被额托长老收购的那几块蜀锦露了面。李旭清晰的记得,看在额托长老对自己和气的份上,自己还给老人打了一成折扣。 蜀锦裁就的信号旗不垂不卷,色泽鲜明。各支队伍中一直盯着中央大纛的传令兵们看得清楚,掏出号角,把经历四个多月训练所熟悉的命令以长歌的曲调发布了出去。听到号令,冲进奚部营寨的队伍骤然分开,一支追随着徐大眼和苏啜西尔直奔对方的中央大帐,另一支调整方向,沿着营地围栏扫荡惊惶失措的奚人。无论对方手里有没有兵器,弯刀过处,留下的都是一片血光。 还有一支队伍没冲进营垒,而是顺着栅栏外侧绕向了奚族营地的侧后,他们的任务是侧翼突破,尽量分散奚人的抵抗力量。不断有惊惶失措的牧人跳过营地的栅栏试图逃走,在营地外旋风般前进的?族武士用弯刀和羽箭追过去,心中没有任何怜悯。 俟力弗在敌军接近自己的中央大帐前一瞬,终于组织起了一支人数不足二百的抵抗队伍。大部分的奚族士兵都没来得及上马,高举着弯刀,用血肉之躯来迟滞敌军的战马。少数武士挽起了弓,试图在对方冲到近前时制造一点混乱,却被苏啜西尔身边的护卫用弓箭纷纷射翻在大帐旁,根本没来得及射出手中的羽箭。 俟力弗知道索头奚完了,在对方战马冲破营寨的木栅栏的瞬间,他知道从此大地上再不会有索头奚这个部落存在。族人的哀嚎声让他鼓起了最后的勇气,这次他没有选择逃走,而是骑着战马,带着最后的十几个勇士,飞蛾扑火般向苏啜西尔等人杀来。 双方的距离很近,羽箭来不及第二射。苏啜西尔将令旗交给身边的族人,拔出弯刀迎向了俟力弗。二人同是部落的埃斤。对方请求战死,按照草原上的规矩,自己应该赐给他这个荣誉。 二马交错的瞬间,俟力弗突然改变了方向,绕开苏啜西尔,长啸着扑向苏啜西尔身后的大队。他看见了那头传说中的苍狼,也看见了苍狼身边那个魂不守舍的少年。 就是那个少年给索头奚部带来了厄运。没有他,斥候们不会纷纷谣传圣狼将力量赐给了一个异族少年。没有他,索头奚人也不会在强敌面前生不起抵抗之心。这个少年是毁灭索头奚人的罪魁祸首,俟力弗可以死,但一定要这个少年为自己殉葬。 瞬间的变化让很多人都来不及做出反应,徐大眼持矛拦截,却被跟在俟力弗身后的另一个奚族武士用身体挡住了战马。分配给李旭的护卫持刀向前,亦被最后几个红了眼的奚族武士纷纷冲开。 俟力弗以最快速度冲到了李旭的战马前,少年脸上的惊惶和举刀时的紧张他都看在了眼里。以他的作战经验,只需要一刀,肯定能将少年砍在马下。弯刀在斜阳下泼出一道闪电,直奔少年眉心。突然,胯下的战马一声长嘶,前蹄高高地跳了起来。 势在必得的刀光迷失了方向,俟力弗在慌乱中看见一头银白色小狼晃动着尚显单薄的身体用牙齿吊在战马的脖颈上。他收刀去砍小狼甘罗,在手臂回弯的瞬间,感觉到胸口一阵冰冷。 二马错镫,李旭本能地使出了一记横挥,这是刀术的第二个基本招式,共有六个出手方位。当初学刀,在他第一次胸前空门大露时,铜匠师父就用此招拍中了他的身体。 “记得用刀刃!”铜匠当时的叮嘱李旭一个字也没忘。 “杀了贼酋了!”四下里欢声雷动,被吓得差点掉了魂魄的徐大眼刺死对手,纵马向李旭跑来,一边跑,一边向好兄弟伸出的祝贺的手掌。 李旭提起左手,与徐大眼的右掌对拍了一下,脸上却没有一丝复了仇后的喜悦。他忘记了跳下马去割俟力弗的头,也忘记了像上次一样勇敢地冲过去砍翻羊毛大纛。只是纵马向前,向前,向前冲去。 ------------------------------------------------------ 本书下载于国内最大的电子书下载网站【书香电子书网】(http://www.sxcnw.org) 看完整版请到【书香中文网】(http://book.sxcnw.org) 下载更多免费全本TXT小说电子书,请百度【书香电子书】或者访问http://www.sxcnw.org 手机阅读更多全本电子书,请搜索【书香书城】手机阅读器应用安装